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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CHUANHUAN TECHNOLOGY CO.,LTD (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湘 府 中 路 198 号 新 南 城 商 务 中 心 A 栋 11 楼

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1,495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司 现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1 日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不 超 过 5, 万 股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上 述 禁 售 期 满 后,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2 作 为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亲 属, 公 司 股 东 文 秀 兰 邹 宏 波 王 继 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唐 万 干 唐 莉 华 朱 俊 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3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王 继 胜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欧 如 国 文 勇 蒋 青 春 朱 俊 仕 毛 伯 海 承 诺 :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 除 前 述 锁 定 期 外,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4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欧 如 祥 李 榜 春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余 波 李 兵 王 宗 武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承 诺 :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5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黄 益 民 缪 炯 承 诺 : 自 受 让 重 庆 建 兴 原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6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吴 兵 张 利 韩 冰 李 景 斌 王 国 华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7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1-1-1

3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关 于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8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川 国 资 产 权 号 ), 同 意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万 股 万 股 万 股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将 承 继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如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少 于 1,495 万 股, 则 上 述 各 方 需 转 持 股 份 数 额 将 根 据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相 关 文 件 进 行 调 整 9 股 份 追 加 锁 定 期 承 诺 : 为 了 体 现 发 行 人 股 东 对 于 公 司 长 期 成 长 的 信 心, 公 司 股 东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欧 如 祥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邹 宏 波 王 国 华 李 榜 春 韩 冰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张 利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李 景 斌 王 宗 武 吴 兵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承 诺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经 核 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人 / 本 单 位 所 持 股 份 的 20%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流 通 之 日 起 10 年 内 由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系 统 予 以 锁 定, 并 不 通 过 任 何 交 易 途 径 向 他 人 转 让 不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管 理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经 核 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人 / 本 单 位 所 持 股 份 的 10%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流 通 之 日 起 10 年 内 由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系 统 予 以 锁 定, 并 不 通 过 任 何 交 易 途 径 向 他 人 转 让 不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管 理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无 论 是 否 出 现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情 形,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均 延 长 二 十 四 个 月 在 延 长 锁 定 期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所 持 股 票 在 延 长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将 提 前 5 个 交 易 日 向 发 行 人 提 交 减 持 原 因 减 持 数 量 未 来 减 持 计 划 减 持 对 发 行 人 治 理 结 构 及 持 续 经 营 影 响 的 说 明, 并 由 发 行 人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将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交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 公 司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3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除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外, 还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1-1-2

4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75%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继 胜 蒋 青 春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欧 如 国 毛 伯 海 文 勇 朱 俊 仕 承 诺 : 在 法 定 禁 售 期 过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其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其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因 自 身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若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则 减 持 价 格 与 发 行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由 相 关 人 员 按 以 下 顺 序 补 偿 给 发 行 人 :(1) 现 金 方 式 ;(2)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3)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上 述 人 员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将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交 所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9 月 19 日 1-1-3

5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4

6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全 文, 并 特 别 关 注 以 下 风 险 的 描 述 及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一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自 愿 锁 股 的 承 诺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自 愿 锁 股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二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三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关 于 股 价 稳 定 计 划 的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四 关 于 发 行 人 各 主 体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涉 及 回 购 新 股 购 买 股 份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关 于 发 行 人 各 主 体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涉 及 回 购 新 股 购 买 股 份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的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1-1-5

7 五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发 行 人 申 报 会 计 师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六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的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七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经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利 润 由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新 老 股 东 按 照 发 行 后 的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1-1-6

8 八 报 告 期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的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九 需 要 特 别 关 注 的 风 险 因 素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风 险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债 务 风 险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风 险 成 长 性 风 险 相 关 风 险 因 素 内 容, 并 认 真 阅 读 本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十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供 应 商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整 体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预 计 2016 年 1-9 月 可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不 低 于 33,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8.66%; 可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7.30%; 可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4,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12.14% ( 前 述 财 务 数 据 不 代 表 公 司 所 做 的 盈 利 预 测 ) 根 据 2016 年 1-6 月 已 实 现 经 营 业 绩 已 签 订 订 单 等 情 况, 并 考 虑 近 期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 目 增 幅 (%) ( 预 测 值 ) ( 未 经 审 计 ) 营 业 收 入 33,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 ,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4, ,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7

9 此 外, 公 司 基 于 对 2016 年 全 年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行 业 变 动 趋 势 的 判 断 以 及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情 况 的 分 析, 预 计 2016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将 保 持 稳 定,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等 业 绩 指 标 较 2015 年 度 无 大 幅 波 动 十 一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等 公 司 已 在 本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完 整 披 露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竞 争 优 势 明 显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已 实 现 良 好 的 经 营 效 果, 发 行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1-1-8

10 目 录 本 次 发 行 概 况...1 发 行 人 声 明...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5 一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自 愿 锁 股 的 承 诺... 5 二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5 三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5 四 关 于 发 行 人 各 主 体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涉 及 回 购 新 股 购 买 股 份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5 五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6 六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6 七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6 八 报 告 期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7 九 需 要 特 别 关 注 的 风 险 因 素... 7 十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7 十 一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8 目 录...9 第 一 节 释 义...14 一 普 通 术 语 二 专 业 术 语 第 二 节 概 览...18 一 公 司 简 介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三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11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二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四 公 司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28 一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风 险 二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三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四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五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六 异 地 存 货 管 理 的 风 险 七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八 存 货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九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摊 薄 的 风 险 十 债 务 风 险 十 一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十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十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风 险 十 四 国 家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十 五 成 长 性 风 险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4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二 公 司 的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三 公 司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方 面 的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五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及 组 织 结 构 图 六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情 况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12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75 一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二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四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五 发 行 人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六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七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及 境 外 资 产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发 展 规 划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二 同 业 竞 争 三 发 行 人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四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和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十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运 行 情 况 十 二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内 的 规 范 运 行 情 况 十 三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制 度 安 排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十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十 五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13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财 务 报 表 及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意 见 二 影 响 经 营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五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与 可 比 公 司 的 对 比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的 适 用 税 率 及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七 财 务 报 表 的 分 部 信 息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九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与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十 二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三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十 四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十 五 发 行 人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六 发 行 人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分 析 十 七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实 际 分 配 情 况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十 九 发 行 人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二 十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二 十 一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人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核 查 意 见 二 十 二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二 十 三 摊 薄 当 期 每 股 收 益 的 填 补 回 报 安 排 二 十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基 本 情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三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具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14 四 关 联 方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第 十 二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七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附 件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时 间

15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特 定 含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股 份 公 司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有 限 福 翔 科 技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指 指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前 身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川 环 橡 胶 指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福 利 工 厂 指 大 竹 县 川 环 橡 胶 福 利 工 厂 福 利 橡 胶 指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省 国 资 委 指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四 川 发 展 指 四 川 发 展 ( 控 投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省 国 投 指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粮 油 大 竹 电 力 指 指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 原 名 称 :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称 :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 达 州 国 资 市 国 资 指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重 庆 建 兴 指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名 泰 科 技 指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现 代 农 业 指 四 川 现 代 农 业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深 交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湘 财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人 指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万 商 天 勤 指 北 京 市 万 商 天 勤 律 师 事 务 所 信 永 中 和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申 报 会 计 师 指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原 名 称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人 审 计 机 构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首 发 管 理 办 法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16 SS 指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英 文 缩 写, 指 国 有 股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 A 股 指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1,495 万 股 新 股 的 行 为 公 司 章 程 指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现 行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报 告 期 GLFS 公 司 指 指 指 2012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制 定, 并 经 2014 年 4 月 18 日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德 国 GLFS(Gesellschaft für Fluid.Log.und Sondertechnik) 公 司 四 川 鹏 程 指 四 川 鹏 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君 和 指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川 地 指 四 川 川 地 地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华 衡 指 四 川 华 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达 州 锦 桓 指 达 州 锦 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达 州 大 通 指 达 州 大 通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二 专 业 术 语 6S 指 整 理 整 顿 清 扫 清 洁 素 养 安 全 六 个 工 厂 现 场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法 乘 用 车 指 包 括 轿 车 微 型 客 车 和 不 超 过 9 座 的 轻 型 客 车 特 种 橡 胶 总 成 指 指 具 有 耐 高 温 耐 油 耐 臭 氧 耐 老 化 和 高 气 密 性 等 特 殊 性 能 和 特 殊 功 能 的 橡 胶, 常 用 的 有 硅 橡 胶 各 类 氟 橡 胶 丁 腈 橡 胶 聚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等, 主 要 用 于 要 求 某 种 特 性 的 特 殊 场 合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零 件 组 成 的 产 品 ; 公 司 在 生 产 的 胶 管 上 安 装 卡 箍 阀 体 接 头 等 零 配 件 后 组 成 总 成 产 品, 提 供 给 主 机 厂, 便 于 其 安 装 在 整 车 的 特 定 部 位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指 连 接 汽 车 油 箱 油 泵 发 动 机 的 输 油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指 连 接 空 调 系 统 冷 却 水 和 变 速 箱 发 动 机 的 胶 管 汽 车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指 指 指 指 连 接 空 气 滤 清 器 进 气 管 排 气 管 消 声 器 等 部 件 的 胶 管 输 送 刹 车 制 动 液 或 空 气 制 动 的 软 管, 分 为 液 压 气 压 和 真 空 制 动 三 类 产 品 连 接 贮 油 罐 助 力 转 向 泵 转 向 器 等 助 力 转 向 系 统 部 件 的 胶 管 汽 车 的 车 身 部 分 的 胶 管, 包 括 天 窗 排 水 管 滴 水 软 管 等

17 摩 托 车 胶 管 指 与 摩 托 车 配 套 的 燃 油 制 动 等 软 管 主 机 厂 指 汽 车 摩 托 车 整 车 制 造 厂 各 种 增 强 编 织 材 料 各 类 零 配 件 NBR+PVC 燃 油 管 SAEJ188 SAEJ189 SAEJ2260 SAEJ2064 FMVSS106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为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的 抗 压 性 能, 公 司 外 购 芳 纶 线 尼 龙 线 聚 酯 线 等 编 织 材 料, 在 胶 管 内 部 形 成 编 织 层 ( 增 强 层 ) 公 司 外 购 的 用 于 装 配 成 胶 管 总 成 产 品 的 卡 箍 接 头 等 零 配 件 利 用 丙 烯 腈 - 丁 二 烯 橡 胶 + 聚 氯 乙 烯 共 混 改 性 技 术 生 产 的 燃 油 胶 管 美 国 机 动 车 工 程 师 学 会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制 定 的 的 汽 车 配 件 动 力 转 向 管 标 准 美 国 机 动 车 工 程 师 学 会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制 定 的 的 汽 车 配 件 燃 油 管 标 准 美 国 机 动 车 工 程 师 学 会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制 定 的 的 汽 车 配 件 空 调 软 管 标 准 美 国 汽 车 安 全 标 准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106 制 动 软 管 标 准 福 特 WSS-M96D33-A 指 美 国 福 特 汽 车 燃 油 管 标 准 福 特 WSE-M96D34-A1 指 美 国 福 特 汽 车 冷 却 水 管 标 准 福 特 WSK-M98P9-A 指 美 国 福 特 汽 车 车 身 附 件 软 管 标 准 菲 亚 特 /01 指 意 大 利 菲 亚 特 汽 车 冷 却 水 管 标 准 菲 亚 特 指 意 大 利 菲 亚 特 汽 车 进 出 气 管 标 准 ISO9001 指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制 定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QS9000 指 美 国 三 大 汽 车 集 团 ( 通 用 福 特 及 克 莱 斯 勒 公 司 ) 联 合 制 定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VDA6.1 指 德 国 汽 车 行 业 协 会 制 定 的 产 品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RoHS 指 欧 盟 立 法 制 定 的 产 品 环 保 认 证 标 准 ISO14001 指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制 定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ISO/TS16949 指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针 对 汽 车 行 业 制 定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OHSAS18001 指 国 际 性 的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标 准 DNV DOT EPA CARB NHTSA 指 指 指 指 指 挪 威 船 级 社, 国 际 认 证 机 构 (DET NORSKE VERITAS) 美 国 交 通 部 的 简 称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美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简 称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美 国 加 州 空 气 资 源 委 员 会 的 缩 写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 美 国 国 家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局 的 简 称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ERP 指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系 统, 指 建 立 在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上,

18 以 系 统 化 的 管 理 思 想, 为 企 业 决 策 层 及 员 工 提 供 决 策 运 行 手 段 的 管 理 平 台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本 任 何 表 格 中 若 出 现 总 计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19 第 二 节 概 览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公 司 简 介 ( 一 )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SICHUAN CHUANHUAN TECHNOLOGY CO.,LTD 注 册 资 本 :4, 万 元 设 立 日 期 :2005 年 4 月 19 日 公 司 住 所 :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法 定 代 表 人 : 文 谟 统 经 营 范 围 : 汽 车 及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 仅 限 车 用 软 管 ) 新 型 材 料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的 生 产 销 售 ; 汽 车 货 运 ; 进 出 口 业 ( 二 )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为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2 年 6 月 21 日 2005 年 4 月 19 日, 川 环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隶 属 于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核 心 业 务 是 为 各 大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配 套 汽 车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产 品 范 围 涵 盖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动 力 转 向 胶 管 车 身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胶 管 是 广 泛 应 用 于 汽 车 摩 托 车 工 程 机 械 采 矿 冶 金 石 油 化 工 等 诸 多 领 域 的 大 宗 橡 胶 制 品 胶 管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工 业, 当 前 全 球 汽 车 胶 管 产 量 已 占 到 胶 管 产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汽 车 胶 管 在 硬 度 爆 破 压 力 耐 高 温 脉 冲 强 度 粘 接 强 度 耐 化 学 腐 蚀 抗 静 电 等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方 面 具 有 较 高 要 求 汽 车 胶 管 在 汽 车 底 盘 发 动 机 和 车 身 三 大 系 统 中 起 着 输 送 油 气 水 及 传 递 动 力 的 作 用, 相 当 于 汽 车 血 管, 是 保 证 汽 车 正 常 运 行 性 能 发 挥 安 全 保 障 的 重 要 零 部 件 公 司 是 目 前 国 内 市 场 领 先 具 备 了 较 大 规 模 的 汽 车 胶 管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同 时, 公 司 也 是 国 内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20 发 行 人 作 为 国 内 一 家 车 用 胶 管 专 业 生 产 厂 商, 公 司 产 品 以 优 异 的 性 价 比, 受 到 了 国 内 外 广 大 汽 车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的 认 可, 部 分 产 品 已 出 口 欧 美 越 南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公 司 已 与 长 安 长 安 福 特 比 亚 迪 江 淮 吉 利 奇 瑞 北 汽 上 汽 五 菱 建 设 雅 马 哈 大 长 江 五 羊 本 田 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供 配 关 系 同 时 也 进 入 了 福 特 菲 亚 特 三 菱 比 亚 乔 等 国 际 汽 车 大 集 团 的 全 球 采 购 体 系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产 品 销 售 形 势 良 好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39, 万 元 42, 万 元 44, 万 元,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5.12%; 年,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 万 元 5, 万 元 6, 万 元,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13%,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的 成 长 能 力 随 着 近 年 来 公 司 技 改 扩 能 的 大 力 推 进 和 客 户 群 体 的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快 速 的 高 增 长 发 展 势 头 ( 三 )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优 势 橡 胶 材 料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是 汽 车 橡 胶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即 本 着 以 材 料 技 术 带 动 产 品 提 升 的 宗 旨, 重 视 现 代 高 分 子 材 料 技 术 的 基 础 研 究, 为 公 司 产 品 提 供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的 高 性 能 轻 量 化 以 及 节 能 环 保 的 材 料 技 术 支 持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配 方 设 计 及 工 艺 制 造 技 术 经 验 成 熟,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已 取 得 发 明 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合 计 25 项 公 司 拥 有 汽 车 胶 管 NBR+PVC 共 混 改 性 技 术 自 主 开 发 的 燃 油 管 通 气 管 等 多 项 核 心 技 术, 拥 有 EPDM 橡 胶 耐 高 温 胶 料 配 方 技 术 自 主 开 发 的 冷 却 水 管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等 多 项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这 些 核 心 技 术 和 配 方 机 密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公 司 先 后 研 制 成 功 拥 有 独 立 知 识 产 权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等 多 项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达 到 了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在 行 业 中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走 科 技 兴 企, 自 主 创 新 之 路, 秉 承 创 新 无 限 品 牌 制 胜 文 化 致 远 创 新 理 念, 持 续 保 持 较 大 的 科 研 投 入, 公 司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颁 布 实 施 后, 于 2008 年 12 月 首 批 被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等 单 位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011 年 3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和

21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2011 年 10 月, 公 司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公 司 逐 步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包 括 产 品 设 计 技 术 和 制 造 技 术 在 内 的 核 心 技 术, 多 年 来 在 胶 管 的 硬 度 爆 破 压 力 耐 高 温 性 能 脉 冲 强 度 粘 接 强 度 等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方 面 形 成 了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综 合 技 术 质 量 性 能 达 到 了 国 际 水 平 2 品 牌 与 渠 道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与 积 累, 公 司 已 成 为 了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川 环 品 牌 在 业 内 已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与 品 牌 影 响, 获 得 了 四 川 省 著 名 商 标 全 国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四 川 省 质 量 信 用 AAA 企 业 称 号 由 于 进 入 主 机 厂 的 供 应 目 录 前 需 要 较 长 时 间 的 认 证, 因 此 主 机 厂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成 本 较 大, 周 期 较 长 公 司 依 托 较 强 的 研 发 平 台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品 牌 优 势 和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策 略 畅 通 的 国 内 外 销 售 渠 道, 积 极 进 行 客 户 培 育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客 户, 公 司 与 长 安 长 安 福 特 比 亚 迪 江 淮 吉 利 奇 瑞 北 汽 上 汽 五 菱 建 设 雅 马 哈 大 长 江 五 羊 本 田 等 大 中 型 整 车 厂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客 户 群 体 涵 盖 了 国 内 大 多 数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形 成 了 较 为 明 显 的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3 产 品 优 势 公 司 的 汽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种 类 规 格 齐 全, 产 品 性 能 质 量 以 及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方 面 符 合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的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汽 车 整 车 厂 客 户 的 认 证 要 求 公 司 产 品 范 围 涵 盖 车 用 燃 油 冷 却 制 动 动 力 转 向 车 身 附 件 进 排 气 等 系 统 胶 管, 其 中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合 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稳 定 在 70% 以 上, 且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长 的 趋 势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行 业 发 展 和 积 累,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系 列 产 品 结 构,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技 术 拓 展, 紧 跟 汽 车 市 场 发 展 更 新 的 趋 势, 积 极 应 对 客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研 制 出 了 一 批 具 备 技 术 含 量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新 产 品, 丰 富 了 公 司 的 产 品 系 列, 确 保 公 司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不 断 提 高 未 来 收 入 的 稳 定 增 长

22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文 谟 统 与 文 建 树 为 父 子 关 系, 且 文 谟 统 与 文 建 树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文 谟 统 持 有 公 司 22.24% 的 股 份, 文 建 树 持 有 公 司 10.46% 的 股 份, 双 方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2.70% 的 股 份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简 历 详 见 本 第 八 节 /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三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376,076, ,656, ,734, ,646, 非 流 动 资 产 151,468, ,762, ,891, ,258, 资 产 总 额 527,544, ,418, ,625, ,904,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166,505, ,629, ,419, ,420, 非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41,856, ,785, ,543, ,664, 负 债 总 额 208,361, ,414, ,962, ,084, 所 有 者 权 益 319,183, ,003, ,663, ,82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319,183, ,003, ,663, ,820,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37,522, ,569, ,989, ,614, 营 业 利 润 36,159, ,558, ,551, ,224, 利 润 总 额 41,230, ,306, ,740, ,006, 净 利 润 36,179, ,169, ,672, ,7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6,179, ,169, ,672, ,7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33,920, ,677, ,282, ,317,

2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3,109, ,743, ,188, ,025, , , ,780, ,534, ,185, ,612, ,826, ,850, ,573, ,172, ,563, ,71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财 务 指 标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5,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1,495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司 现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4 发 行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 股 5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的 方 式

24 6 发 行 对 象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7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8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2012 年 7 月 31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1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2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3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川 投 资 备 号 川 投 资 备 号 川 投 资 备 号 计 划 投 资 额 (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18, , , , , , 合 计 - 30, , 如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项 目 进 度 不 一 致, 公 司 将 根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以 其 他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公 司 将 以 自 有 资 金 银 行 贷 款 或 其 他 债 务 融 资 方 式 完 成 项 目 投 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5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CHUANHUAN TECHNOLOGY CO.,LTD 人 民 币 4, 万 元 文 谟 统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6 月 21 日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05 年 4 月 19 日 公 司 住 所 :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部 门 : 证 券 部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人 : 张 富 厚 联 系 电 话 : 二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1,495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司 现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 股 5 市 盈 率 :22.99 倍 (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15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6.31 元 ( 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数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6 7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9.81 元 ( 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数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8 市 净 率 :2.25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9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的 方 式 10 发 行 对 象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机 构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11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12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2, 万 元 13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 万 元 14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1) 保 荐 与 承 销 费 用 :1, 万 元 (2) 审 计 与 评 估 费 用 : 万 元 (3) 律 师 费 用 : 万 元 (4)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80.00 万 元 (5)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万 元 (6) 印 刷 费 用 :11.53 万 元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俊 波 注 册 地 址 :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湘 府 中 路 198 号 新 南 城 商 务 中 心 A 栋 11 楼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胡 文 晟 姜 杰 项 目 协 办 人 : 黄 刚 项 目 组 成 员 : 李 佳 庆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市 万 商 天 勤 律 师 事 务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宏

27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四 环 中 路 39 号 华 业 国 际 中 心 A 座 3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郭 勇 韩 冬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叶 韶 勋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9 层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何 勇 李 建 府 ( 四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广 场 楼 电 话 : 传 真 : ( 五 )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收 款 银 行 户 名 :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长 沙 市 芙 蓉 支 行 账 号 : 四 公 司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

28 工 作 安 排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 网 上 路 演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 申 购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1 日 刊 登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3 日 缴 款 日 期 2016 年 9 月 23 日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尽 快 安 排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2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售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以 下 各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列,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为 车 用 系 列 胶 管, 客 户 主 要 为 汽 车 行 业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整 车 厂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直 接 影 响 汽 车 胶 管 的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而 汽 车 生 产 和 销 售 受 宏 观 经 济 影 响 较 大, 与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相 关 性 明 显,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受 2008 年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波 动, 并 对 汽 车 市 场 产 生 了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虽 然 以 中 国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汽 车 市 场 迅 速 从 金 融 危 机 中 得 以 恢 复, 公 司 业 务 仍 保 持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但 未 来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仍 会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波 动 的 影 响, 因 此 公 司 存 在 受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波 动 影 响 的 风 险 二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关 于 汽 车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意 见 的 通 知 汽 车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等 政 策 颁 布 与 实 施, 有 力 支 持 了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的 发 展, 进 而 带 动 了 国 内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但 另 一 方 面, 汽 车 产 业 和 汽 车 消 费 过 快 发 展 导 致 环 境 污 染 加 剧 城 市 交 通 状 况 恶 化, 鼓 励 汽 车 生 产 和 消 费 的 政 策 均 发 生 调 整 ;2011 年 以 来 部 分 优 惠 政 策 亦 已 逐 步 取 消, 北 京 广 州 深 圳 等 个 别 大 型 城 市 已 推 出 限 购 政 策, 例 如, 北 京 市 已 采 用 摇 号 的 方 式 获 取 车 牌, 未 来 不 排 除 限 购 政 策 实 施 范 围 扩 大 到 其 他 大 型 城 市 及 地 区 尽 管 我 国 汽 车 市 场 仍 处 于 普 及 初 期, 千 人 汽 车 保 有 量 与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仍 有 较 大 差 距, 并 且 近 年 来 国 内 汽 车 保 有 量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汽 车 零 部 件 国 产 化 率 逐 步 提 升 汽 车 整 车 及 汽 车 零 部 件 出 口 量 持 续 快 速 上 升, 但 下 游 汽 车 产 业 生 产 及 消 费 的 鼓 励 与 优 惠 政 策 如 出 现 不 利 变 动,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未 来 业 务 经 营 及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三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公 司 系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拥 有 多 项 国 家 授 权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拥 有 多 项 具 有 独 立 知 识 产 权 的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这 些 核 心 技 术 和 配 方 对 公 司 产

30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核 心 技 术 的 失 密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和 持 续 发 展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为 防 止 技 术 失 密, 公 司 采 取 了 较 为 谨 慎 的 专 利 申 请 原 则, 同 时 公 司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研 发 人 员 均 签 订 了 严 格 的 保 密 协 议, 并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和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办 法 如 果 公 司 出 现 工 艺 技 术 或 配 方 失 密, 将 对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四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性 能 对 汽 车 的 性 能 安 全 可 靠 性 等 有 至 关 重 要 的 影 响, 随 着 国 家 对 汽 车 总 体 质 量 的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传 统 的 产 品 标 准 必 须 围 绕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等 方 面 得 以 提 升, 否 则 公 司 将 承 担 被 用 户 拒 绝 和 丢 失 市 场 的 风 险 五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各 类 橡 胶 助 剂 和 炭 黑, 占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较 大, 其 价 格 走 势 与 原 油 的 价 格 走 势 密 切 相 关 近 年 来, 原 油 价 格 受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美 元 价 格 波 动 以 及 气 候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有 一 定 影 响,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会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成 本 产 生 有 利 或 不 利 的 影 响, 从 而 使 公 司 的 经 营 效 果 存 在 一 定 波 动 性 六 异 地 存 货 管 理 的 风 险 汽 车 行 业 的 主 机 厂 商 对 于 零 部 件 采 购 大 多 实 行 零 库 存 管 理 模 式, 为 保 证 客 户 订 单 数 量 及 时 交 货,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客 户 订 单 生 产, 产 品 运 输 至 客 户 指 定 的 物 流 仓 库 保 管 配 送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异 地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余 额 占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68% 90.84% 87.18% 92.30%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库 存 管 理 制 度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程 跟 踪 管 理, 各 地 所 设 的 管 理 员 由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虽 然 公 司 对 在 途 产 品 进 行 了 定 期 清 查 盘 点, 但 由 于 个 别 客 户 发 生 少 量 的 装 车 计 划 变 动, 将 存 在 一 定 异 地 库 存 管 理 风 险 七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 万 元 12, 万 元 12, 万 元 13, 万 元, 占 资 产

31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8.96% 22.64% 23.90% 25.78%, 占 资 产 净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9.70% 45.82% 43.28% 42.61%,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较 大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为 国 内 大 中 型 汽 车 制 造 厂 商, 该 类 客 户 信 誉 状 况 良 好, 回 款 及 时,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有 效 保 证 了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质 量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占 86.89%,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符 合 行 业 现 状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和 客 户 数 量 的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可 能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虽 然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资 产 实 力 较 强, 信 用 情 况 较 好, 但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回 收 风 险 八 存 货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2, 万 元 11, 万 元 10, 万 元 公 司 存 货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的 主 要 原 因 :(1)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逐 年 发 展, 新 客 户 增 加 和 老 客 户 产 品 用 量 增 加, 又 产 生 2-3 月 的 供 货 铺 垫 (2) 公 司 随 着 逐 年 产 销 量 的 增 加, 各 种 原 材 料 的 贮 备 量 也 随 之 增 大 (3) 公 司 现 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客 户, 客 户 数 量 较 多, 覆 盖 地 区 广, 产 品 在 途 时 间 较 长 公 司 存 货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相 对 合 理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22.57% 23.80% 21.98% 20.61%), 正 常 业 务 产 生 的 存 货 增 加 难 以 避 免, 今 后 随 着 公 司 的 产 销 增 加 存 货 也 随 之 增 加, 将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九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摊 薄 的 风 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24.62% 23.73% 24.56% 12.0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较 长, 项 目 效 益 难 以 在 短 期 内 体 现, 因 此 公 司 存 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水 平 下 降 的 风 险 十 债 务 风 险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分 别 为 61.10% 53.78% 53.46% 50.69%, 整 体 负 债 水 平 较 高 ;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的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率 分 别

32 为 84.26% 84.55% 81.79% 79.91%, 负 债 比 率 偏 高, 且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的 比 例 也 较 高 公 司 负 债 发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 近 年 来, 由 于 汽 车 胶 管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顺 应 良 好 的 市 场 氛 围, 加 大 了 债 务 融 资 力 度 以 扩 大 业 务 经 营 规 模, 于 年 间 新 增 了 部 分 机 器 设 备 和 土 地 厂 房, 以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导 致 报 告 期 期 初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偏 高 ;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导 致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需 保 持 一 定 规 模 的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由 于 公 司 发 展 较 快, 总 体 资 产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使 得 公 司 仍 然 存 在 一 定 的 债 务 风 险 十 一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6.00% 34.35% 33.64% 34.71%,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水 平 呈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车 用 系 列 橡 胶 软 管 属 于 非 标 定 制 产 品,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开 发 是 根 据 每 类 车 型 同 步 开 发 的, 随 着 车 型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一 旦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开 发 成 功 并 批 量 生 产 后, 产 品 就 进 入 了 相 对 稳 定 期, 生 命 周 期 一 般 随 着 汽 车 的 生 命 周 期 及 市 场 供 求 变 化 而 变 化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开 发 出 新 车 型 后 一 般 会 要 求 与 该 车 型 配 套 的 车 用 胶 管 价 格 随 着 该 车 型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逐 年 下 降, 因 此 新 车 刚 上 市 时, 公 司 产 品 的 价 格 较 高, 以 后 呈 逐 年 递 减 的 趋 势 ; 此 外,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为 开 发 新 客 户, 公 司 也 会 承 接 一 些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订 单,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产 品 销 售 占 比 下 降, 由 此 导 致 毛 利 率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如 果 未 来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取 得 新 车 型 的 订 单, 则 公 司 毛 利 率 将 面 临 下 降 的 风 险 十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全 部 用 于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和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水 平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经 过 充 分 的 可 行 性 论 证, 公 司 对 其 建 设 生 产 销 售 等 环 节 已 做 出 了 具 体 的 实 施 安 排, 如 果 后 期 市 场 发 生 不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项 目 仍 存 在 由 于 国 家 汽 车 产 业 政 策 调 整 市 场 经 营 环 境 变 化 市 场 营 销 不 畅 等 因 素 导 致 投 资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十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风 险

33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约 23,081 万 元, 增 长 幅 度 较 高 随 着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投 产 后,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会 出 现 较 快 增 长 尽 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及 利 润 总 额 较 高, 足 够 抵 消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的 折 旧 费 用 如 果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不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及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生 的 收 入 及 利 润 水 平 未 实 现 预 定 目 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存 在 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而 引 致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风 险 十 四 国 家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发 行 人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影 响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23.53% 25.52% 23.95% 21.83% ( 一 )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颁 发 的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58 号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12]47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企 业 所 得 税 从 2012 年 至 2022 年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政 策,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作 为 我 国 的 大 政 方 针 和 长 期 国 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将 长 期 实 施 ; 若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将 存 在 一 定 风 险 ( 二 ) 研 究 开 发 费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根 据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 以 及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川 地 税 发 [2010]55 号 ), 本 公 司 及 福 翔 科 技 申 报 期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可 按 50% 加 计 扣 除 若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将 存 在 一 定 风 险 ( 三 )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2009 年 9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经 达 州 市 民 政 局 认 定 为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 每 三 年 进 行 复 评 ), 取 得 编 号 为 达 市 福 企 证 字 第 038 号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至 2011 年 ;2011 年 9 月 25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11 年 至 2014 年 ;2013 年 3 月 25 日,

34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编 号 为 达 市 福 企 证 字 第 038 号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13 年 至 2016 年 ;2016 年 3 月 25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编 号 为 大 竹 福 企 证 字 第 001 号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16 年 至 2019 年 福 利 企 业 享 受 国 家 持 续 政 策 支 持 如 下 : 1 增 值 税 退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7]92 号 ), 福 利 企 业 按 照 实 际 残 疾 人 就 业 人 数 和 其 它 相 关 要 求, 在 符 合 政 策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残 疾 就 业 人 员 每 人 每 年 3.5 万 元, 在 所 缴 增 值 税 中 即 征 即 退, 支 持 福 利 企 业 发 展 2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加 计 扣 除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7]92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下 发 关 于 安 置 残 疾 人 员 就 业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70 号 ) 关 于 加 强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05]157 号 ) 和 税 收 减 免 管 理 办 法 ( 国 税 发 [2005]129 号 ) 相 关 规 定, 福 翔 科 技 享 受 福 利 企 业 残 疾 人 实 际 支 付 工 资 的 100% 加 计 扣 除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作 为 国 家 促 进 和 安 置 残 疾 人 就 业 的 重 要 平 台, 其 存 在 和 发 展 将 是 构 建 我 国 和 谐 社 会 的 长 期 稳 定 因 素 但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对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作 出 调 整, 减 少 或 取 消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将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十 五 成 长 性 风 险 发 行 人 在 未 来 发 展 过 程 中 将 面 临 成 长 性 风 险 保 荐 机 构 出 具 的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系 基 于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的 内 外 部 环 境 进 行 审 慎 核 查 后, 通 过 分 析 发 行 人 的 历 史 成 长 和 现 有 发 展 状 况 作 出 的 判 断 尽 管 发 行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稳 定 的 成 长 性, 但 如 果 未 来 出 现 对 发 行 人 发 展 不 利 的 因 素, 将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出 现 波 动, 从 而 使 公 司 无 法 顺 利 实 现 预 期 的 成 长 性

35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CHUANHUAN TECHNOLOGY CO.,LTD 人 民 币 4, 万 元 文 谟 统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6 月 21 日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05 年 4 月 19 日 公 司 住 所 :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 真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部 门 : 证 券 部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人 : 张 富 厚 联 系 电 话 : 二 公 司 的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 一 ) 公 司 设 立 方 式 发 行 人 由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2004 年 11 月 3 日, 川 环 有 限 股 东 签 订 关 于 变 更 设 立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协 议 书, 根 据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君 和 审 (2004) 第 2113 号 审 计 报 告, 川 环 有 限 以 截 至 2004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3, 万 元, 折 合 股 本 3, 万 股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了 君 和 验 字 第 (2004) 字 第 2006 号 验 资 报 告 2005 年 4 月 19 日, 公 司 取 得 了 由 四 川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注 册 资 本 为 3, 万 元

36 ( 二 ) 发 起 人 情 况 公 司 由 川 环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川 环 有 限 的 股 东 即 为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时 共 有 发 起 人 9 名, 其 中 包 括 5 名 法 人 和 4 名 自 然 人, 分 别 为 :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文 谟 统 王 平 东 文 建 术 欧 如 祥 本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 姓 名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权 性 质 1 文 谟 统 自 然 人 股 2 王 平 东 自 然 人 股 3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4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人 股 5 文 建 术 ( 注 1) 自 然 人 股 6 欧 如 祥 自 然 人 股 7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 注 2) 国 有 法 人 股 8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 注 3) 国 有 法 人 股 9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合 计 3, 注 1: 文 建 术,2008 年 3 月 21 日 改 名 为 文 建 树 ; 注 2: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于 2003 年 起 更 名 为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 注 3: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更 名 为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 三 ) 改 制 设 立 公 司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和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包 括 文 谟 统 王 平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建 术 欧 如 祥,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如 下 : 1 文 谟 统 文 谟 统 在 本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25.52% 的 股 权 ; 改 制 设 立 后, 持 有 福 翔 科 技 14.92% 的 股 权,2009 年 12 月 20 日,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股 东 分 别 以 持 有 的 出 资 作 为 对 价, 认 购 本 公 司 增 发 的 新 股, 福 翔 科 技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37 资 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文 谟 统 除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22.24% 的 股 权 之 外, 未 控 股 或 参 股 其 他 企 业, 也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2 王 平 东 王 平 东 在 本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22.02% 的 股 权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王 平 东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3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六 ( 一 ) 持 有 发 起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4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谢 家 湾 正 街 49 号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成 立 时 间 :1998 年 2 月 18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真 诚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制 造 加 工 销 售 普 通 机 械 及 配 件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 不 含 发 动 机 制 造 加 工 ) 汽 车 零 部 件 ( 不 含 发 动 机 制 造 加 工 ) 橡 胶 制 品 塑 胶 制 品 皮 革 制 品 弹 簧 家 具 木 制 品 ; 仓 储 运 输 服 务 ( 不 含 化 危 品 ); 销 售 百 货 ( 不 含 农 膜 )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 不 含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易 制 毒 化 学 物 品 )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重 庆 建 兴 因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缺 乏 中 长 期 资 金, 通 过 重 庆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 已 将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 挂 牌 转 让 给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吴 兵 张 利 韩 冰 黄 益 民 缪 炯 李 景 斌 王 国 华

38 5 文 建 树 文 建 树 ( 曾 用 名 : 文 建 术 ) 在 本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5.95% 的 股 权 ; 改 制 设 立 后, 持 有 福 翔 科 技 24.64% 的 股 权 2009 年 12 月 20 日,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股 东 分 别 以 持 有 的 出 资 作 为 对 价, 认 购 本 公 司 增 发 的 新 股, 福 翔 科 技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文 建 树 除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10.46% 的 股 权 之 外, 未 控 股 或 参 股 其 他 企 业, 也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6 欧 如 祥 欧 如 祥 在 本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5.59% 的 股 权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欧 如 祥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系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前 后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业 务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从 川 环 有 限 承 继 的 整 体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设 备 研 发 设 备 无 形 资 产 房 产 土 地 存 货 以 及 货 币 资 金 等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 本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及 主 要 业 务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一 之 四 之 五 之 六 ) ( 五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本 公 司 系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详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一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 五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 六 )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具 体 关 联 交 易 的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二 发 行 人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川 环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其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和 权 益 由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川 环 有 限 的 注 册 商 标 及 商 标 申 请 权 等 权 属 证 书 均 已 变 更 至 股 份 公 司 名 下, 川 环 有

39 限 申 请 办 理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等 权 属 证 书 在 整 体 变 更 后 均 已 由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三 公 司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方 面 的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基 本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并 逐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公 司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与 现 有 股 东 完 全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 一 )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本 公 司 依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土 地 房 产 设 备 商 标 以 及 专 利 的 所 有 权 或 者 使 用 权,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于 公 司 股 东, 具 备 完 善 的 生 产 系 统 辅 助 系 统 以 及 配 套 系 统, 公 司 资 产 与 股 东 个 人 财 产 严 格 分 开, 公 司 没 有 以 自 身 资 产 对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对 所 有 资 产 拥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和 支 配 权,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 二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产 生,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公 司 的 人 事 及 工 资 管 理 与 股 东 单 位 完 全 分 离,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职 务, 也 没 有 在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或 存 在 其 他 利 益 冲 突 的 企 业 任 职 或 领 取 薪 酬,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 三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符 合 有 关 会 计 制 度 要 求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户, 作 为 独 立 的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发 展 规 划, 自 主 决 定 投 资 计 划 和 资 金 安 排, 不 存 在 公 司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财 务 决 策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控 股 股 东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以 任 何 形 式 占 用 的 情 况

40 ( 四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有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组 织 机 构, 各 组 织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各 自 的 职 权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适 应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和 市 场 竞 争 需 要 的 职 能 机 构, 各 职 能 机 构 在 人 员 办 公 场 所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方 面 均 完 全 独 立, 不 存 在 受 股 东 及 其 他 单 位 和 个 人 干 预 的 情 形 ( 五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在 经 营 管 理 上 独 立 运 作 公 司 独 立 对 外 签 订 合 同, 开 展 业 务, 形 成 了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具 备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不 存 在 对 股 东 的 业 务 依 赖 四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2002 年, 发 行 人 前 身 川 环 有 限 收 购 川 环 橡 胶 资 产 及 负 债 1 川 环 有 限 收 购 资 产 及 负 债 履 行 的 法 定 程 序 及 相 关 手 续 2002 年 4 月 29 日, 发 行 人 的 前 身 川 环 有 限 召 开 2002 年 度 股 东 会 暨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以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购 买 川 环 橡 胶 的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及 相 关 负 债 2002 年 8 月 26 日, 川 环 橡 胶 川 环 有 限 与 川 环 橡 胶 的 债 权 银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就 所 转 让 的 债 务 达 成 了 贷 款 债 务 转 移 协 议 书 2002 年 9 月 30 日, 川 环 有 限 与 川 环 橡 胶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合 同, 收 购 川 环 橡 胶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 川 环 商 标 品 牌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改 性 PVC 弹 性 体 输 油 管 电 喷 发 动 机 专 用 高 压 燃 油 管 等 相 关 技 术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 存 货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账 款 待 摊 费 用 及 相 关 负 债 转 让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以 四 川 华 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川 地 地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的 评 估 值 为 交 易 值, 对 存 货 及 各 种 往 来 款 项 待 摊 费 用 短 期 借 款 以 截 至 2002 年 9 月 30 日 的 实 际 金 额 为 交 易 额, 本 次 资 产 转 让 价 款 为 2,000 万 元 2 川 环 有 限 收 购 川 环 橡 胶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原 因 和 评 估 情 况 川 环 橡 胶 于 1998 年 8 月 由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大 竹 县 高 家 乡 乡 镇 企 业 管 理 站 邻 水 县 柑 子 粮 油 食 品 经 营 站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邻 水 县 太 和 乡 乡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41 川 环 橡 胶 自 设 立 以 来, 企 业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日 益 增 强 生 产 规 模 逐 渐 扩 大 盈 利 能 力 逐 年 提 升, 川 环 橡 胶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但 鉴 于 公 司 股 东 成 分 不 合 理 ( 股 东 中 的 大 竹 县 高 家 乡 乡 镇 企 业 管 理 站 邻 水 县 太 和 乡 乡 镇 企 业 办 公 室 均 属 政 府 的 基 层 组 织, 不 具 有 作 为 投 资 人 的 主 体 资 格, 且 当 时 两 家 单 位 均 面 临 撤 编 的 可 能 ; 邻 水 县 柑 子 粮 油 食 品 经 营 站 即 将 清 算 注 销 ), 以 川 环 橡 胶 作 为 拟 上 市 主 体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基 于 以 上 原 因, 文 谟 统 ( 时 任 川 环 橡 胶 董 事 长 ) 王 平 东 等 联 合 川 环 橡 胶 现 有 股 东 重 庆 建 兴 大 竹 电 力, 同 时 引 进 了 省 国 投 中 贸 粮 油 达 州 国 资 几 位 外 部 投 资 者,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了 一 家 法 律 关 系 清 晰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即 川 环 有 限 ), 同 时 通 过 购 买 川 环 橡 胶 所 拥 有 的 汽 车 用 胶 管 相 关 经 营 性 资 产 及 负 债 承 继 川 环 橡 胶 主 要 业 务 的 方 式, 实 现 规 范 运 作, 以 符 合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公 开 上 市 要 求 2002 年 2 月 25 日, 四 川 川 地 地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川 地 评 (2001) 001 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为 估 价 基 准 日, 对 川 环 橡 胶 位 于 大 竹 县 竹 庞 路 29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估 价 结 果 如 下 : 总 地 价 万 元 2002 年 4 月 26 日, 四 川 华 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川 华 资 评 报 字 (2002) 第 43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川 环 橡 胶 拟 转 让 的 部 分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拟 用 于 转 让 的 资 产 账 面 值 3, 万 元, 评 估 值 3, 万 元, 评 估 减 值 万 元, 减 值 率 4.58%; 负 债 账 面 值 1, 万 元 ;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1, 万 元, 评 估 值 1, 万 元, 评 估 减 值 万 元, 减 值 率 8.03% 2002 年 4 月 28 日, 川 环 橡 胶 200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将 评 估 范 围 内 的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其 他 资 产 以 及 相 关 负 债 作 价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转 让 给 川 环 有 限 ( 二 )2009 年, 发 行 人 定 向 增 发 新 股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2009 年 10 月 12 日, 本 公 司 与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文 建 树 等 24 位 自 然 人 签 订 了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合 同,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股 东 文 建 树 等 24 位 自 然 人 分 别 以 其 拥 有 的 福 翔 科 技 出 资 所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作 为 对 价, 认 购 本 公 司 增 发 的 新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福 翔 科 技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2 1 发 行 人 定 向 增 发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履 行 的 法 定 程 序 2009 年 6 月 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向 特 定 主 体 ( 即 福 翔 科 技 的 全 体 24 名 股 东 ) 定 向 增 发 1,000 万 股, 本 次 定 向 增 发 的 审 计 评 估 基 准 日 确 定 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0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与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24 名 股 东 签 订 了 增 资 合 同, 经 过 审 计 和 评 估,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2.71 元 人 民 币,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评 估 值 为 3.07 元 人 民 币, 本 次 新 股 增 发 价 格 确 定 为 每 股 3.65 元 人 民 币 本 次 定 向 增 发 完 成 后, 福 翔 科 技 变 更 为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22 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监 督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变 动 备 案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川 国 资 产 权 号 ),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国 有 股 权 比 例 变 动 备 案 2009 年 12 月 30 日, 达 州 锦 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达 锦 桓 会 所 验 报 (2009) 第 125 号 验 资 报 告,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42,829,215 元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取 得 达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关 于 此 次 增 发 股 份 变 更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发 行 人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的 原 因 审 计 和 评 估 情 况 福 翔 科 技 于 2004 年 12 月 由 自 然 人 文 尤 术 毛 伯 海 谭 政 李 榜 春 王 华 权 唐 万 干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的 公 司 名 称 为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6 月, 福 翔 科 技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股 东 变 更 为 文 建 树 等 24 名 自 然 人, 这 24 名 自 然 人 均 为 当 时 发 行 人 的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人 员 福 翔 科 技 设 立 以 来 主 要 经 营 摩 托 车 胶 管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主 营 的 汽 车 胶 管 业 务 相 近 福 翔 科 技 长 期 租 用 本 公 司 房 屋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每 年 均 发 生 金 额 较 大 的 交 易 事 项 为 了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提 升 盈 利 水 平, 同 时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与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24 名 股 东 多 次 磋 商, 取 得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股 东 同 意, 采 取 本 公 司 向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股 东 定 向 发 行 股 份 的 方 式, 将 福 翔 科 技 整 体 纳 入 本 公 司 2009 年 7 月 25 日,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君 和 审 字 (2009) 第 2200 号 审 计 报 告,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8, 万 元, 折 合 每 股 净 资 产 2.71 元 2009 年 9 月 8 日, 四 川 华 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对 本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评 估 的 川 华 衡 评 报 号 评 估 报 告, 评 估 结 论 为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43 30 日, 采 用 收 益 现 值 法, 本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0, 万 元,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评 估 值 为 3.07 元 人 民 币 2009 年 7 月 20 日,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君 和 审 字 (2009) 第 2109 号 审 计 报 告, 福 翔 科 技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2, 万 元 2009 年 9 月 8 日, 四 川 华 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对 福 翔 科 技 整 体 资 产 评 估 的 川 华 衡 评 报 号 评 估 报 告, 评 估 结 论 为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采 用 收 益 现 值 法, 福 翔 科 技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3, 万 元 3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管 理 层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1) 被 收 购 方 在 收 购 定 价 基 准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 的 资 产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占 收 购 方 相 关 指 标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 福 翔 科 技 ( 被 收 购 方 ) 川 环 科 技 ( 收 购 方 ) 福 翔 科 技 相 关 指 标 占 川 环 科 技 的 比 例 值 资 产 总 额 ( 元 ) 62,913, ,231, % 营 业 收 入 ( 元 ) 26,405, ,342, % 利 润 总 额 ( 元 ) 4,326, ,148, % (2) 川 环 科 技 与 福 翔 科 技 2009 年 1-6 月 的 交 易 情 况 1 福 翔 科 技 向 川 环 科 技 销 售 产 品 ( 摩 托 车 胶 管 ) 关 联 企 业 名 称 本 期 金 额 ( 元 )( 不 含 税 ) 定 价 政 策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655, 代 销 扣 10% 费 用 2 福 翔 科 技 向 川 环 科 技 采 购 材 料 ( 胶 料 ) 关 联 企 业 名 称 本 期 金 额 ( 元 )( 不 含 税 ) 定 价 政 策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54, 外 购 价 加 3% 费 用 3 其 他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单 位 项 目 金 额 ( 元 ) 定 价 政 策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厂 房 租 赁 费 150, 协 议 定 价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租 赁 费 199, 协 议 定 价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费 250, 协 议 定 价 本 次 股 权 收 购 避 免 了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的 规 范 运 作 本 次 股 权 收 购 对 发 行 人 的 管 理 层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44 五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及 组 织 结 构 图 ( 一 )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 二 )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图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发 展 与 战 略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提 名 委 员 会 总 经 理 审 计 委 员 会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审 计 部 证 券 部 研 发 中 心 质 量 管 理 中 心 生 产 计 划 中 心 采 购 中 心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营 销 中 心 财 务 中 心 行 政 中 心 开 发 部 技 术 部 计 划 部 物 控 部 生 产 部 设 备 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环 保 管 理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公 司 办 公 室 信 息 管 理 部

45 ( 三 ) 公 司 内 部 职 能 部 门 本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公 司 建 立 的 经 营 班 子 由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组 成 下 设 各 职 能 中 心, 各 中 心 的 主 要 职 能 为 : 1 研 发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目 标, 规 划 公 司 的 技 术 发 展 路 线 和 新 产 品 开 发, 建 立 公 司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实 现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目 标 ; 整 体 规 划 技 术 中 心,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研 发 管 理 体 系 的 相 关 制 度 和 流 程, 报 批 后 实 施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制 拟 工 作 计 划, 设 计 研 发 组 织 管 理 架 构 和 岗 位 编 制 ; 制 订 公 司 科 技 发 展 与 技 术 进 步 规 划 和 行 动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组 建 研 发 及 技 术 管 理 团 队 ; 解 决 生 产 和 服 务 中 的 技 术 问 题 研 发 中 心 下 设 开 发 部 技 术 部 2 质 量 管 理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规 划 目 标, 制 订 本 公 司 的 质 量 方 针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并 对 本 企 业 所 制 造 产 品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的 质 量 进 行 全 方 位 控 制 和 监 督, 督 促 持 续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提 高 内 外 部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 建 立 公 司 计 量 管 理 体 系, 保 障 国 家 计 量 单 位 制 的 统 一 和 量 值 的 准 确 可 靠, 为 产 品 符 合 确 定 要 求 提 供 依 据 3 生 产 计 划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计 划, 建 立 生 产 计 划 管 理 体 系, 将 生 产 计 划 物 流 ( 采 购 物 流 生 产 物 流 和 销 售 物 流 ) 信 息 流 进 行 高 效 协 调 和 集 成, 满 足 供 应 链 上 下 游 的 需 求, 达 到 以 最 低 的 总 成 本 条 件 下 实 现 既 定 的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负 责 本 中 心 员 工 的 培 训 业 绩 考 核 与 业 绩 改 进 生 产 计 划 中 心 下 设 计 划 部 和 物 控 部 4 采 购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发 展 需 要, 建 立 和 完 善 采 购 管 理 体 系, 发 展 有 竞 争 力 的 供 应 商, 以 最 低 的 采 购 成 本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物 资 和 服 务 包 括 采 购 策 划 采 购 计 划 渠 道 管 理 采 购 实 施 采 购 控 制 统 计 及 信 息 化 管 理 等 5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整 体 规 划 的 需 要, 建 立 公 司 生 产 管 控 体 系, 不 断 优 化 劳 动 组 织,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效 率, 为 客 户 提 供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综 合 制 造 能 力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下 设 生 产 部 设 备 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和 环 保 管 理 部 生 产 部 负 责 制 造 规 划 现 场 管 理 生 产 计 划 生 产 组 织 生 产 控 制 ; 设 备 部 负 责 设 备 的 安 全 使 用 维 修 保 养 改 良 与 技 术 改 造 管 理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负 责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46 工 作, 负 责 消 防 职 业 健 康 制 度 制 定, 知 识 普 及 设 备 维 修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劳 保 用 品 制 度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 环 保 管 理 部 负 责 具 体 执 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方 针 政 策 规 定 和 公 司 制 定 的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并 检 查 落 实, 编 制 环 保 工 作 计 划, 做 好 年 季 度 环 保 总 结,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工 作 台 账,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统 计 报 表, 负 责 公 司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的 具 体 工 作,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各 环 节 的 监 督 检 查 考 核 工 作, 保 障 公 司 环 境 友 好 型 生 产 的 发 展 6 营 销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营 销 管 理 体 系, 通 过 营 销 管 理 活 动, 实 现 公 司 销 售 目 标, 最 大 限 度 的 实 现 企 业 的 社 会 价 值 和 产 品 的 市 场 价 值 包 括 营 销 策 划 市 场 调 研 团 队 建 设 客 户 管 理 货 款 回 收 销 售 实 现 合 同 文 档 管 理 成 品 仓 储 管 理 及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7 财 务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与 发 展 要 求,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为 公 司 决 策 经 营 活 动 提 供 科 学 的 财 务 分 析, 以 资 金 运 动 为 对 象, 利 用 价 值 形 式 对 企 业 各 种 资 源 进 行 优 化 配 置 并 予 以 审 计, 确 保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实 现 财 务 资 源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最 优 化 具 体 包 括 制 度 及 组 织 建 设 财 务 决 策 财 务 预 算 会 计 核 算 融 资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成 本 管 理 税 收 管 理 财 产 物 资 等 方 面 管 理 8 行 政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发 展 需 求, 建 立 并 规 范 公 司 行 政 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监 督 各 项 管 理 决 议 的 实 施, 确 保 政 令 畅 通, 确 保 人 力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和 合 理 发 展,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制 度 保 证 和 人 力 保 障 行 政 中 心 下 设 人 力 资 源 部 公 司 办 公 室 信 息 管 理 部 9 证 券 部 负 责 公 司 的 融 资 证 券 接 待 以 及 对 外 公 共 关 系 等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收 购 兼 并 资 产 重 组 及 其 他 有 关 资 本 运 作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上 市 后 管 理 公 司 股 票 按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规 范 要 求 督 促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上 市 后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 年 报 中 报 季 报 ) 临 时 公 告 (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重 大 事 项 等 公 告 ) 的 发 布, 并 准 确 及 时 向 监 管 部 门 报 送 ; 负 责 组 织 和 协 调 公 司 信

47 息 披 露 事 务, 保 证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及 时 准 确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 负 责 公 司 在 证 券 媒 体 的 形 象 推 广 及 宣 传 工 作 10 审 计 部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组 织 落 实 各 项 审 计 工 作 ; 审 计 公 司 内 的 季 度 年 度 财 务 情 况 成 本 费 用 开 支 情 况 ; 审 计 公 司 内 专 项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 对 公 司 及 所 属 公 司 的 年 度 预 算 预 算 外 计 划 审 批 和 经 济 合 同 的 执 行 以 及 经 济 效 益 进 行 审 计 监 督 ; 参 与 监 督 建 立 健 全 完 整 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独 立 行 使 审 计 职 责 11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工 作 流 程 的 拟 定 和 完 善 工 作, 负 责 组 织 召 集 公 司 有 关 会 议, 协 助 公 司 管 理 层 拟 定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协 助 总 经 理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及 部 门 工 作 协 调, 为 总 经 理 提 供 公 司 管 理 建 议 六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有 且 仅 有 一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公 司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股 东 构 成 公 司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 二 ) 历 史 沿 革 年, 福 利 橡 胶 成 立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文 建 树 2004 年 12 月 22 日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橡 胶 塑 料 制 品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纸 箱 生 产 销 售 福 利 橡 胶 由 自 然 人 文 尤 术 毛 伯 海 谭 政 李 榜 春 王 华 权 和 唐 万 干 共 同 以 现 金 出 资 480 万 元 设 立 2004 年 12 月 12 日, 四 川 鹏 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川 鹏 程 验 报 字 (2004) 00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4 年 12 月 8 日, 已 收 到 出 资 各 方 缴 纳 的 注

48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480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2004 年 12 月 22 日, 福 利 橡 胶 取 得 了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04 年 12 月 27 日, 大 竹 县 民 政 局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发 起 设 立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竹 民 发 号 ), 明 确 新 设 立 的 福 利 橡 胶 属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归 口 大 竹 县 民 政 局 管 理 并 接 受 业 务 指 导, 要 求 福 利 橡 胶 进 一 步 落 实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为 残 疾 人 贫 困 户 下 岗 职 工 再 就 业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福 利 橡 胶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文 尤 术 毛 伯 海 谭 政 李 榜 春 王 华 权 唐 万 干 合 计 年, 福 利 橡 胶 收 购 川 环 橡 胶 全 资 子 企 业 福 利 工 厂 资 产 及 负 债 2004 年 12 月 20 日, 川 环 橡 胶 召 开 200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将 其 全 资 子 企 业 福 利 工 厂 全 部 实 物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按 不 低 于 评 估 价 值 转 让 给 福 利 橡 胶 2004 年 12 月 22 日, 福 利 橡 胶 召 开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以 不 超 过 480 万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购 买 福 利 工 厂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及 相 关 负 债 2005 年 1 月 1 日, 福 利 橡 胶 与 福 利 工 厂 签 署 资 产 转 让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利 橡 胶 以 480 万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购 买 福 利 工 厂 截 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合 法 拥 有 的 全 部 固 定 资 产 存 货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待 摊 费 用 及 相 关 负 债 福 利 工 厂 为 出 售 上 述 资 产 及 负 债, 聘 请 四 川 海 林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就 拟 转 让 范 围 内 的 资 产 负 债 进 行 了 价 值 评 估 依 据 四 川 海 林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川 海 评 报 字 (2005) 第 0109 号,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4 年 12 月 31 日, 福 利 工 厂 转 让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1, 万 元 人 民 币 转 让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为 1, 万 元 人 民 币,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万 元 人 民 币

49 年, 福 利 橡 胶 更 名 为 福 翔 科 技 2005 年 12 月 8 日,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关 于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的 决 议, 将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为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12 月 9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05 年 12 月 16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大 竹 县 民 政 局 出 具 的 ( 竹 民 发 号 ) 关 于 同 意 大 竹 县 福 利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更 名 的 批 复 年, 福 翔 科 技 实 施 利 润 分 配 及 现 金 增 资 2007 年 5 月 8 日, 福 翔 科 技 股 东 会 作 出 关 于 2006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议, 决 议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扩 大 股 本, 在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用 2,019,257 元 转 增 实 收 资 本, 另 外 同 意 王 华 权 个 人 增 加 现 金 投 资 3,180,743 元 变 更 后 的 福 翔 科 技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2007 年 6 月 25 日, 达 州 大 通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达 大 通 验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7 年 6 月 21 日,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520 万 元, 其 中 : 以 货 币 出 资 万 元,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实 收 资 本 万 元, 变 更 后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2007 年 7 月 3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变 更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文 尤 术 毛 伯 海 谭 政 李 榜 春 王 华 权 唐 万 干 合 计 1, 年, 股 权 转 让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1) 股 权 转 让 2009 年 5 月 30 日, 福 翔 科 技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文 尤 术 毛 伯 海 谭 政 李 榜 春 王 华 权 唐 万 干 的 股 份 转 让, 福 翔 科 技 股 东 由 6 个 自 然 人 变 更 为 24 个 自 然 人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福 翔 科 技 股 东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50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文 建 树 文 谟 统 王 欣 邹 宏 波 李 榜 春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王 宗 武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合 计 1, (2)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2009 年 6 月 1 日, 福 翔 科 技 召 开 2009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选 举 文 建 树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同 时 根 据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长 为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由 文 尤 术 变 更 为 文 建 树 2009 年 6 月 24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年, 本 公 司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2009 年 6 月 6 日,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股 份 的 议 案, 拟 采 用 向 福 翔 科 技 24 名 股 东 ( 其 中 包 含 两 名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 定 向 增 发 新 股 的 方 式,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51 2009 年 10 月 12 日, 文 建 树 文 谟 统 等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24 名 股 东 与 本 公 司 签 署 了 增 资 合 同, 文 建 树 文 谟 统 等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24 名 股 东 分 别 以 其 持 有 的 福 翔 科 技 的 出 资 作 为 对 价 认 购 本 公 司 拟 增 发 的 1,000 万 股 新 股 2009 年 12 月 15 日, 福 翔 科 技 股 东 会 通 过 关 于 将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的 议 案 福 翔 科 技 全 体 24 名 股 东 以 分 别 持 有 的 全 部 福 翔 科 技 出 资 所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作 为 对 价, 认 购 本 公 司 增 发 的 新 股 2009 年 12 月 20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股 东 由 原 24 名 自 然 人 变 更 为 本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22 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监 督 委 员 会 向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川 国 资 产 权 号 文 件, 同 意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变 动 备 案, 同 意 此 次 收 购 事 项 2009 年 12 月 30 日, 达 州 锦 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达 锦 桓 会 所 验 报 (2009) 第 125 号 验 资 报 告,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42,829,215 元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取 得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4, 万 元 ( 三 ) 业 务 和 经 营 状 况 福 翔 科 技 于 2004 年 12 月 设 立, 经 营 范 围 为 : 橡 胶 塑 料 制 品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纸 箱 生 产 销 售 福 翔 科 技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一 直 为 摩 托 车 软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福 翔 科 技 最 近 两 年 的 资 产 状 况 和 经 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项 目 总 资 产 119,528, ,485, 净 资 产 92,652, ,58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15,411, ,508, 净 利 润 23,066, ,453, 注 : 以 上 数 据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审 计

52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为 : 文 谟 统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1 文 谟 统 文 谟 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 2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上 东 大 街 53 号 四 川 粮 油 批 发 市 场 大 楼 23 层 注 册 资 本 :5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50,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成 立 时 间 :1999 年 10 月 12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亚 中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经 营 范 围 : 项 目 投 资 及 咨 询 服 务 ; 受 政 府 财 政 委 托 对 其 国 有 资 产 运 行 和 收 益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为 企 业 改 制 资 产 重 组 提 供 策 划 服 务 ; 受 政 府 财 政 委 托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省 级 国 有 股 权 及 改 制 企 业 的 国 有 资 产 依 法 实 行 管 理 ; 批 发 与 零 售 业 股 权 结 构 : 四 川 省 国 资 委 100% 控 股 四 川 发 展 ( 控 股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发 展 ( 控 股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控 股 省 国 投 省 国 投 2011 年 2012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总 资 产 3,654,882, ,468,899, 净 资 产 1,935,820, ,921,129, 净 利 润 49,986, ,263, 文 建 树 文 建 树,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 4 王 欣 王 欣,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 5 王 荣 王 荣,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

53 6 王 春 王 春,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文 谟 统 持 有 公 司 22.24% 的 股 份, 文 建 树 持 有 公 司 10.46% 的 股 份, 双 方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2.70% 的 股 份 ; 文 谟 统 和 文 建 树 为 父 子 关 系 且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后,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24.52% 的 股 份 ( 三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不 存 在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况 ( 四 ) 发 行 人 股 权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均 不 存 在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本 次 发 行 不 存 在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转 让 事 项, 则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变 化 股 东 名 称 及 类 别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文 谟 统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SS)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欧 如 祥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SS) 黄 益 民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SS)

54 股 东 名 称 及 类 别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缪 炯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SS) 邹 宏 波 王 国 华 李 榜 春 韩 冰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张 利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李 景 斌 王 宗 武 吴 兵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SS)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 - 1, 合 计 4, ,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指 国 有 股 2010 年 11 月 9 日, 四 川 省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川 国 资 产 权 号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比 例 变 动 备 案 有 关 问

55 题 的 批 复, 确 认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出 资 为 万 元, 占 总 股 本 12.92%,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出 资 万 元, 占 总 股 本 3.40%,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 现 更 名 为 :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 出 资 万 元, 占 总 股 本 2.83%,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出 资 万 元, 占 总 股 本 1.70% 上 述 四 家 股 东 均 为 国 有 股 东, 股 东 标 识 为 SS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占 发 行 前 股 本 比 例 (%) 1 文 谟 统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欧 如 祥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黄 益 民 合 计 3, ( 三 )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的 任 职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占 发 行 前 股 本 比 例 (%)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1 文 谟 统 董 事 长 2 文 建 树 副 董 事 长 3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欧 如 祥 黄 益 民 缪 炯 邹 宏 波 总 经 理 助 理 10 王 国 华 合 计 2, ( 四 ) 最 近 三 年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1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1) 本 公 司 股 东 重 庆 建 兴 因 企 业 发 展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需 要 中 长 期 资 金, 于 2012 年 6 月 4 日 通 过 重 庆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的 公 开 交 易 平 台, 将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56 人 发 起 人 股 份 万 股 分 别 转 让 给 文 谟 统 (10 万 股 ) 文 建 树 ( 万 股 ) 黄 益 民 (140 万 股 ) 缪 炯 (110 万 股 ) 王 国 华 (50 万 股 ) 韩 冰 (40 万 股 ) 张 利 (15 万 股 ) 李 景 斌 (10 万 股 ) 吴 兵 (7 万 股 ) 等 9 名 自 然 人, 每 股 转 让 价 格 为 6.60 元 2012 年 6 月 14 日, 重 庆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了 编 号 :NO 产 权 交 易 凭 证,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不 变, 公 司 已 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 完 成 了 工 商 备 案 登 记 本 次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及 类 别 持 股 量 ( 万 股 ) 本 次 转 让 前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量 ( 万 股 ) 本 次 转 让 后 持 股 比 例 (%) 文 谟 统 王 平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建 树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欧 如 祥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黄 益 民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缪 炯 王 欣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邹 宏 波 王 国 华 李 榜 春 韩 冰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57 股 东 名 称 及 类 别 持 股 量 ( 万 股 ) 本 次 转 让 前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量 ( 万 股 ) 本 次 转 让 后 持 股 比 例 (%)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张 利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李 景 斌 王 宗 武 吴 兵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合 计 4, , 年 12 月 5 日,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XYZH/2011CDA4037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14, 万 元 人 民 币, 重 庆 建 兴 持 有 万 股,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 万 元 人 民 币 ;2012 年 1 月 9 日, 重 庆 华 康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重 康 评 报 字 (2011) 第 260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川 环 科 技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的 评 估 值 按 资 产 基 础 法 为 25, 万 元, 按 收 益 法 为 29, 万 元, 重 庆 建 兴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评 估 值 按 资 产 基 础 法 为 2, 万 元, 按 收 益 法 为 2, 万 元 序 号 本 次 受 让 的 股 东 除 文 谟 统 和 文 建 树 之 外 的 七 名 自 然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国 籍 有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1 吴 兵 中 国 无 **** 2 张 利 中 国 无 **** 主 要 工 作 履 历 2007 年 至 今 任 重 庆 润 际 远 东 合 金 有 限 公 司 国 际 货 运 业 务 负 责 人 年 历 任 重 庆 天 丽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董 事 董 事 长 ; 2009 年 至 今 任 重 庆 海 宇 装 饰 公 司 项 目 顾 问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收 入 自 有 合 法 资 金 是 否 代 持 否 否

58 序 号 姓 名 国 籍 有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3 韩 冰 中 国 无 **** 4 黄 益 民 中 国 无 **** 5 缪 炯 中 国 无 **** 6 李 景 斌 中 国 无 **** 7 王 国 华 中 国 无 **** 主 要 工 作 履 历 2007 年 至 今 任 职 陕 西 广 播 电 视 台 新 闻 栏 目 主 播 2011 年 9 月 至 今 任 苏 州 冠 亚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总 经 理, 之 前 为 自 由 职 业 者 2007 年 至 今 任 上 海 冠 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5 年 7 月 至 今 从 事 达 县 河 市 站 台 煤 炭 经 营 2007 年 至 今 任 重 庆 世 宏 物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资 金 来 源 自 有 合 法 资 金 自 有 合 法 资 金 自 有 合 法 资 金 经 营 所 得 自 有 合 法 资 金 是 否 代 持 否 否 否 否 否 (2) 发 行 人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万 股, 占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的 16.13%) 因 病 于 2015 年 6 月 20 日 亡 故, 经 其 全 体 第 一 顺 位 继 承 人 协 商 一 致, 王 平 东 原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由 其 三 个 子 女 继 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继 承 人 姓 名 继 承 前 持 股 数 继 承 股 份 数 继 承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 万 股 )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王 欣 % 王 荣 % 王 春 % 上 述 继 承 事 项 发 生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文 谟 统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欧 如 祥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黄 益 民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缪 炯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邹 宏 波

59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王 国 华 李 榜 春 韩 冰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张 利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李 景 斌 王 宗 武 吴 兵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合 计 4, 上 述 股 东 不 存 在 委 托 信 托 持 股 等 情 形 上 述 新 增 股 东 分 别 出 具 声 明, 新 增 股 东 不 存 在 委 托 和 信 托 持 股 情 形 不 存 在 利 益 输 送 的 行 为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持 有 公 司 22.24% 的 股 权, 共 同 控 制 人 文 建 树 系 文 谟 统 之 子, 持 有 公 司 10.46% 的 股 权 ; 邹 宏 波 系 文 谟 统 次 女 文 秀 琼 之 配 偶, 持 有 公 司 1.54% 的 股 权 ; 文 秀 兰 系 文 谟 统 之 长 女, 持 有 公 司 0.77% 的 股 权

60 王 继 胜 系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弟, 持 有 公 司 0.73% 的 股 权 ;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系 王 平 东 之 子 女,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7.63% 5.38% 5.38% 的 股 权 王 平 东 王 继 胜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大 姐 之 子 李 榜 春 持 有 公 司 1.04% 的 股 权, 李 淑 美 系 李 榜 春 之 姐, 持 有 公 司 0.70% 的 股 权 唐 万 干 持 有 公 司 0.64% 的 股 权, 唐 莉 华 系 唐 万 干 之 姐, 持 有 公 司 0.52% 的 股 权 ; 唐 万 干 唐 莉 华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三 姐 之 子 女 朱 俊 仕 持 有 公 司 0.57% 的 股 权, 朱 俊 仕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二 姐 之 子 国 有 股 东 中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12.92% 的 股 权,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3.40% 的 股 权, 四 川 省 水 电 集 团 大 竹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2.83% 的 股 权,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1.70% 的 股 权, 同 受 四 川 省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控 制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六 )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各 期 末 员 工 人 数 如 下 : 年 份 员 工 人 数 1,549 1,519 1,729 1,573 ( 二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 人 员 类 别 人 数 ( 人 ) 占 职 工 总 数 比 例 (%) 生 产 人 员 1,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合 计 1,

61 十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 一 ) 股 份 锁 定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自 愿 锁 股 的 承 诺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文 谟 统 和 文 建 树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还 承 诺 : 上 述 禁 售 期 满 后,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文 谟 统 和 文 建 树 除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外, 还 承 诺 : 无 论 是 否 出 现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情 形,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均 延 长 二 十 四 个 月 在 延 长 锁 定 期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2) 作 为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亲 属, 公 司 股 东 文 秀 兰 邹 宏 波 王 继 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唐 万 干 唐 莉 华 朱 俊 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3)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王 继 胜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欧 如 国 文 勇 蒋 青 春 朱 俊 仕 毛 伯 海 承 诺 :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 除 前 述 锁 定 期 外,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62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 如 在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则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王 继 胜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欧 如 国 文 勇 蒋 青 春 朱 俊 仕 毛 伯 海 除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外, 还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因 自 身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若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则 减 持 价 格 与 发 行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由 相 关 人 员 按 以 下 顺 序 补 偿 给 发 行 人 :(1) 现 金 方 式 ;(2)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3)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4)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欧 如 祥 李 榜 春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余 波 李 兵 王 宗 武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承 诺 :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除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外, 还 承 诺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5)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黄 益 民 缪 炯 承 诺 : 自 受 让 重 庆 建 兴 原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6)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吴 兵 张 利 韩 冰 李 景 斌 王 国 华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63 (7)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四 川 省 名 泰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除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外, 还 承 诺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75% (8)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了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川 国 资 产 权 号 ), 同 意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万 股 万 股 万 股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将 承 继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如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少 于 1,495 万 股, 则 上 述 各 方 需 转 持 股 份 数 额 将 根 据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相 关 文 件 进 行 调 整 (9) 股 份 追 加 锁 定 期 承 诺 : 为 了 体 现 发 行 人 股 东 对 于 公 司 长 期 成 长 的 信 心 本 公 司 股 东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欧 如 祥 邹 宏 波 王 国 华 李 榜 春 韩 冰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李 辉 秀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张 利 余 波 李 兵 文 勇 李 景 斌 王 宗 武 吴 兵 邹 勇 刘 志 军 王 华 权 达 州 市 中 贸 粮 油 总 公 司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承 诺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经 核 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人 / 本 单 位 所 持 股 份 的 20%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流 通 之 日 起 10 年 内 由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系 统 予 以 锁 定, 并 不 通 过 任 何 交 易 途 径 向 他 人 转 让 不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管 理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经 核 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人 / 本 单 位 所 持 股 份 的 10%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64 上 市 流 通 之 日 起 10 年 内 由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系 统 予 以 锁 定, 并 不 通 过 任 何 交 易 途 径 向 他 人 转 让 不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管 理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2 主 要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无 论 是 否 出 现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情 形,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均 延 长 二 十 四 个 月 在 延 长 锁 定 期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所 持 股 票 在 延 长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将 提 前 5 个 交 易 日 向 发 行 人 提 交 减 持 原 因 减 持 数 量 未 来 减 持 计 划 减 持 对 发 行 人 治 理 结 构 及 持 续 经 营 影 响 的 说 明, 并 由 发 行 人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将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交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 其 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的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 公 司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50% 2) 公 司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65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自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额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可 转 让 股 份 总 额 的 75% (3)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期 减 持 价 格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王 继 胜 蒋 青 春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欧 如 国 毛 伯 海 文 勇 朱 俊 仕 承 诺 : 在 法 定 禁 售 期 过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其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若 其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因 自 身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若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价 格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则 减 持 价 格 与 发 行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由 相 关 人 员 按 以 下 顺 序 补 偿 给 发 行 人 :1 现 金 方 式 ;2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3 相 关 人 员 在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处 取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上 述 人 员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将 依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交 所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二 ) 关 于 发 行 人 各 主 体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涉 及 回 购 新 股 购 买 股 份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发 行 人 承 诺 :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因 本 次 发 行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本 次 发 行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本 公

66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本 公 司 将 按 公 司 股 票 的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的 全 部 新 股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承 诺 : 如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其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本 人 将 以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依 法 购 回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本 人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若 因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因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认 定 的 赔 偿 方 式 和 赔 偿 金 额,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 三 )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发 行 人 申 报 会 计 师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67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四 )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为 维 护 市 场 公 平, 切 实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A 股 股 票 上 市 后 3 年 内, 其 收 盘 价 ( 除 权 除 息 后, 下 同 )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本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交 易 日 除 外, 下 同 )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且 公 司 情 况 同 时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回 购 增 持 等 股 本 变 动 行 为 的 规 定, 则 触 发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下 同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及 回 购 的 相 关 义 务 未 来 新 聘 的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应 履 行 本 承 诺 规 定 的 增 持 及 回 购 的 相 关 义 务 1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2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方 法 及 顺 序 (1)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方 式 :1)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3)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选 用 前 述 方 式 时 应 考 虑 :1) 不 能 导 致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2) 不 能 导 致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履 行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2)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实 施 顺 序 如 下 : 第 一 选 择 为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但 如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将 导 致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则 第 一 选 择 为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 第 二 选 择 为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出 现 时 将 启 动 第 二 选 择 :1) 公 司 无 法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或 回 购 股 票 议 案 未 获 得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且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不 会 致 使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或 触 发 控 股 股 东 的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2) 公 司 虽 实 施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但 仍 未 满 足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之 条 件 第 三 选 择 为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启 动 该 选 择 的 条 件 为 : 在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方 案 实 施 完 成 后, 如 公 司 股 票 仍 未 满 足 公

68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之 条 件, 并 且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不 会 致 使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或 触 发 控 股 股 东 的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每 一 自 然 年 度, 公 司 需 强 制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义 务 仅 限 一 次 3 实 施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的 程 序 在 达 到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将 在 10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依 法 作 出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的 决 议,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履 行 相 应 的 公 告 程 序 公 司 将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出 具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的 议 案,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的 议 案 后 公 司 将 依 法 履 行 相 应 的 公 告 备 案 及 通 知 债 权 人 等 义 务 在 满 足 法 定 条 件 下 依 照 决 议 通 过 的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的 议 案 中 所 规 定 的 价 格 区 间 期 限 实 施 回 购 除 非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作 出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回 购 股 票, 且 回 购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回 购 前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 (1) 通 过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2) 继 续 回 购 股 票 将 导 致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单 次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完 毕 或 终 止 后, 本 次 回 购 的 公 司 股 票 应 在 实 施 完 毕 或 终 止 之 日 起 10 日 内 注 销, 并 及 时 办 理 公 司 减 资 程 序 4 实 施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程 序 (1) 启 动 程 序 1) 公 司 未 实 施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在 达 到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并 且 在 公 司 无 法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或 回 购 股 票 议 案 未 获 得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且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不 会 致 使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或 触 发 控 股 股 东 的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在 达 到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或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不 实 施 回 购 股 票 计 划 的 决 议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公 司 提 交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案 并 由 公 司 公 告 2) 公 司 已 实 施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69 公 司 虽 实 施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但 仍 未 满 足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之 条 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在 公 司 股 票 回 购 计 划 实 施 完 毕 或 终 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公 司 提 交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案 并 由 公 司 公 告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计 划 在 履 行 相 应 的 公 告 等 义 务 后, 控 股 股 东 将 在 满 足 法 定 条 件 下 依 照 方 案 中 所 规 定 的 价 格 区 间 期 限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不 得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除 非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控 股 股 东 将 在 增 持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计 划, 且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 1) 通 过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2) 继 续 增 持 股 票 将 导 致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 3) 继 续 增 持 股 票 将 导 致 控 股 股 东 需 要 履 行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且 控 股 股 东 未 计 划 实 施 要 约 收 购 5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程 序 在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方 案 实 施 完 成 后, 仍 未 满 足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之 条 件,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方 案 实 施 完 成 后 90 日 内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且 用 于 增 持 股 票 的 资 金 不 低 于 其 上 一 年 度 于 公 司 取 得 薪 酬 总 额 的 30%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达 到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的 情 况 下 终 止 : (1) 通 过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已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2) 继 续 增 持 股 票 将 导 致 公 司 不 满 足 法 定 上 市 条 件 ; (3) 继 续 增 持 股 票 将 导 致 需 要 履 行 要 约 收 购 义 务 且 其 未 计 划 实 施 要 约 收 购 公 司 在 未 来 聘 任 新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前, 将 要 求 其 签 署 承 诺 书, 保 证 其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做 出 的 相 应 承 诺 6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预 案 的 约 束 措 施

70 发 行 人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股 东 分 红,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为 止 公 司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股 东 分 红 及 领 取 薪 酬,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为 止 ( 五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1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承 诺 将 通 过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加 快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加 大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等 方 式,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销 售 收 入, 增 厚 未 来 收 益,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以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公 司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措 施 如 下 : (1)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次 发 行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扩 充 生 产 规 模 抵 御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公 司 已 对 上 述 募 投 项 目 进 行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若 募 投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将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将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提 升 投 资 回 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2)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为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公 司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以 及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使 用 规 范, 并 接 受 保 荐 机 构 开 户 银 行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的 监 督 (3) 持 续 拓 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71 公 司 自 创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业 务 领 域, 主 营 业 务 为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未 来,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所 带 来 的 机 遇, 立 足 自 己 的 优 势 产 品, 突 出 发 展 重 点, 保 持 并 进 一 步 发 展 公 司 业 务,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4)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实 施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公 司 已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监 管 要 求, 制 订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就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和 公 开 承 诺, 并 制 定 了 关 于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的 回 报 规 划, 充 分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的 资 产 收 益 等 权 利, 切 实 提 高 公 司 的 未 来 回 报 能 力 2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不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2)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1) 本 人 承 诺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2) 本 人 承 诺 对 本 人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3) 本 人 承 诺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本 人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4) 本 人 承 诺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5) 本 人 承 诺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6)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后 至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实 施 完 毕 前, 若 中 国 证 监 会 作 出 关 于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及 其 承 诺 的 其 他 新 的 监 管 规 定, 且 上 述 承 诺 不 能 满 足 中 国 证 监 会 该 等 规 定 时, 本 人 承 诺 届 时 将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最 新 规 定 出 具 补 充 承 诺 ( 六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承 诺 : 本 人 同 意 在 符 合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且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发 行 人 应 当 优 选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在 满 足 公

72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未 来 审 议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的 利 润 分 配 议 案 时, 参 加 该 等 股 东 大 会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投 赞 成 票 ( 七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1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本 人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 (2) 本 人 保 证 在 实 际 控 制 发 行 人 期 间,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3)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如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均 会 以 一 般 商 业 性 及 市 场 上 公 平 的 条 款 及 价 格 进 行 无 论 发 行 人 是 否 放 弃 该 业 务 机 会, 本 人 均 不 会 自 行 从 事 发 展 经 营 该 等 业 务 2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分 别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本 人 / 本 公 司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 (2) 本 人 / 本 公 司 保 证 在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期 间,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3)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如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均

73 会 以 一 般 商 业 性 及 市 场 上 公 平 的 条 款 及 价 格 进 行 无 论 发 行 人 是 否 放 弃 该 业 务 机 会, 本 人 / 本 公 司 均 不 会 自 行 从 事 发 展 经 营 该 等 业 务 ( 八 )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就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证 不 利 用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力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并 将 保 持 发 行 人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业 务 和 机 构 等 方 面 的 独 立 性 ;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将 诚 信 和 善 意 地 履 行 各 自 义 务,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3)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则 及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公 允 合 理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批 程 序,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4)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同 样 适 用 于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并 在 合 法 权 限 内 促 成 控 股 子 公 司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2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就 减 少 和 规 范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截 至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予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 (2)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将 诚 信 且 善 意 地 履 行 股 东 及 其 他 法 定 义 务,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其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3)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则 及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公 允 合 理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书 面 协

74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批 程 序,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九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承 诺 的 相 关 措 施 1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相 关 事 宜 的 说 明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履 行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所 作 的 一 切 公 开 承 诺 (1) 如 本 公 司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公 司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本 公 司 的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如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一 项 或 多 项 承 诺 或 违 反 本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所 作 的 其 他 一 项 或 多 项 公 开 承 诺, 造 成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相 关 事 宜 的 说 明 本 人 将 严 格 履 行 在 川 环 科 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所 作 的 一 切 公 开 承 诺 (1) 如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75 1 通 过 川 环 科 技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川 环 科 技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川 环 科 技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3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提 交 川 环 科 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4 本 人 违 反 承 诺 所 得 收 益 将 归 属 于 川 环 科 技, 因 此 给 川 环 科 技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对 川 环 科 技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2)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本 人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川 环 科 技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川 环 科 技 及 其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川 环 科 技 及 其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如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一 项 或 多 项 承 诺 或 违 反 本 人 在 川 环 科 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所 作 出 的 其 他 一 项 或 多 项 公 开 承 诺, 造 成 川 环 科 技 或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十 )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人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未 出 现 违 反 承 诺 的 情 况

76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 一 ) 主 营 业 务 发 行 人 隶 属 于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行 业,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车 用 软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核 心 业 务 是 采 用 高 分 子 材 料 加 工 应 用 技 术 为 各 大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配 套 汽 车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为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目 前 公 司 在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已 取 得 较 高 的 信 誉 度, 已 成 为 该 领 域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胶 管 广 泛 应 用 于 国 民 经 济 各 主 要 行 业 和 领 域, 发 行 人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涉 及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六 个 系 列 同 时, 发 行 人 也 是 国 内 摩 托 车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一 本 节 在 对 胶 管 行 业 作 总 体 介 绍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对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作 详 细 分 析 和 说 明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二 ) 主 要 产 品 胶 管 是 广 泛 应 用 于 汽 车 摩 托 车 工 程 机 械 采 矿 冶 金 石 油 化 工 等 诸 多 领 域 的 大 宗 橡 胶 制 品 胶 管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工 业, 当 前 全 球 汽 车 胶 管 产 量 已 占 到 胶 管 产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汽 车 流 体 输 送 在 整 车 中 起 着 非 常 关 键 作 用, 如 果 把 一 台 车 比 喻 成 一 个 人 的 话, 那 么 以 胶 管 为 载 体 的 流 体 输 送 系 统 就 是 人 的 血 管 气 管 和 神 经 束 汽 车 胶 管 是 承 载 汽 车 各 子 系 统 所 需 介 质 的 集 合 体, 覆 盖 了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动 力 转 向 系 统 发 动 机 附 件 系 统 空 调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车 身 附 件 系 统 涡 轮 增 压 系 统 进 气 系 统 尾 气 净 化 系 统 等 各 主 要 子 系 统 汽 车 胶 管 是 指 用 于 汽 车 底 盘 发 动 机 和 车 身 三 大 部 分, 有 输 油 输 气 驱 动 控 制 制 动 冷 却 和 增 压 等 系 统 的 橡 胶 制 品, 主 要 起 着 输 送 油 气 水 及 传 递 动 力 的 作 用, 是 保 证 汽 车 正 常 运 行 性 能 发 挥 安 全 保 障 的 重 要 零 部 件 汽 车 胶 管 在 硬 度 爆 破 压 力 耐 高 温 脉 冲 强 度 粘 接 强 度 耐 化 学 腐 蚀 抗 静 电 等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方 面 具 有 较 高 要 求 汽 车 胶 管 按 照 产 品 形 状 可 划 分 为 直 型 管 和 异 型 管, 汽 车 设 计 越 来 越 紧 凑, 以 异 型 管 居 多 ; 按 照 产 品 有 无 增 强 可 划 分 为 可 分 为 纯 橡 胶

77 管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而 纯 橡 胶 管 又 分 为 单 层 管 和 多 层 管 ( 两 种 及 以 上 材 料 复 合 ),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又 分 为 线 材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织 物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等, 以 纤 维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为 主 根 据 车 辆 系 统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的 承 压 需 求 选 择 有 无 增 强 层,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既 可 应 用 于 汽 车, 又 可 应 用 于 摩 托 车 的 各 个 系 统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汽 车 工 业 的 高 速 增 长 也 带 来 了 雾 霾 交 通 拥 堵 能 源 紧 张 等 众 多 社 会 问 题 围 绕 汽 车 安 全 环 保 节 能 为 主 题, 未 来 的 汽 车 发 展 方 向 为 两 高 四 低 : 高 性 能 高 寿 命 低 油 耗 低 排 放 低 噪 音 低 重 量 ( 轻 量 化 ) 汽 车 结 构 及 工 况 条 件 变 化, 增 加 了 多 种 新 的 装 置 : 如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燃 油 喷 射 装 置 涡 轮 增 压 装 置 等 ; 原 有 装 置 性 能 提 高 : 发 动 机 输 出 扭 矩 发 动 机 温 度 等 ; 介 质 变 化 : 燃 料 油 ( 生 物 燃 料 醇 类 燃 油 等 ) 润 滑 油 冷 媒 等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高 性 能 环 保 节 能 型 高 端 软 管 的 研 制 生 产 和 使 用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汽 车 胶 管 种 类 结 构 较 为 完 善, 按 照 产 品 的 功 能 和 用 途, 可 具 体 划 分 为 :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等 产 品 系 列 下 表 为 各 系 列 主 要 产 品 的 简 要 介 绍 : 主 要 产 品 功 能 用 途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图 示 产 品 特 点 改 性 PVC 弹 性 体 输 油 管 性 能 特 点 为 耐 油 耐 酸 碱 耐 热 优 异 的 耐 臭 氧 性 等 用 于 连 接 汽 车 油 箱 油 泵 发 动 机, 输 送 汽 油 或 柴 油, 耐 温 性 能 为 -40 ~125, 爆 破 压 力 5MPa, 燃 油 渗 透 达 到 欧 Ⅳ 排 放 要 求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尼 龙 燃 油 管 电 喷 油 燃 油 管 特 点 为 抗 渗 漏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性 能 特 点 为 抗 渗 透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内 层 抗 静 电 外 层 绝 缘 等

78 产 品 系 列 功 能 用 途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产 品 图 示 产 品 特 点 具 有 耐 R134a 制 冷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用 于 连 接 空 调 系 统 冷 却 水 和 变 速 箱 发 动 机 的 油 冷 却 系 统, 主 要 介 质 是 防 冻 液 空 调 冷 媒 和 变 速 箱 润 滑 油 等, 耐 温 性 能 为 -40 ~175, 爆 破 压 力 0.8MPa, 脉 冲 循 环 10 万 次 空 调 软 管 变 速 箱 油 冷 却 / 发 动 机 油 冷 却 管 冷 却 水 管 剂 低 渗 透 耐 脉 冲 抗 震 动 等 特 性 主 要 具 有 抗 ATF 油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特 点 为 具 有 耐 热 耐 防 冻 液 耐 老 化 抗 臭 氧 等 特 点 为 耐 高 温 耐 涡 轮 增 压 管 化 学 腐 蚀 抗 脉 冲 耐 臭 氧 等 用 于 连 接 空 气 滤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清 器 进 排 气 歧 管 排 气 管 消 声 器 等 进 排 气 系 统 主 要 部 件, 传 输 介 质 为 气 体, 耐 温 性 能 为 -40 ~210 空 滤 器 进 出 气 软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油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曲 轴 箱 通 风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油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79 产 品 系 列 功 能 用 途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产 品 图 示 产 品 特 点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具 有 耐 制 动 液 低 膨 胀 抗 脉 冲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用 于 连 接 刹 车 系 统 主 要 部 件, 传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输 介 质 为 制 动 液 或 气 体 等, 通 过 制 动 液 传 输 压 力, 达 到 帮 助 汽 车 刹 车 的 目 的, 耐 温 性 能 为 -40 ~140 真 空 制 动 软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低 温 耐 油 耐 负 压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气 压 制 动 软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油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用 于 连 接 贮 油 罐 助 力 转 向 泵 转 向 器 等 助 力 转 向 系 统 主 要 部 件, 传 输 介 质 为 助 力 转 向 液, 通 过 助 力 转 向 液 传 输 压 力, 达 到 帮 助 汽 车 转 向 的 目 的, 耐 温 性 能 为 -40 ~150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低 温 耐 磨 耐 高 压 耐 高 温 矿 物 油 耐 老 化 抗 脉 冲 易 连 接 和 噪 声 低 等 特 性 具 有 耐 热 耐 动 力 转 向 油 曲 绕 性 好 易 连 接 工 作 噪 音 低 等 特 性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其 主 要 材 料 为 乙 丙 橡 胶 PVC 树 脂 和 TPV( 乙 丙 橡 胶 与 聚 丙 烯 改 性 的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 介 质 为 冷 天 窗 排 水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80 产 品 系 列 功 能 用 途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产 品 图 示 产 品 特 点 水 和 洗 涤 剂 车 身 附 件 系 统 软 管 通 常 不 受 高 压, 正 压 或 负 压 的 作 用, 耐 温 性 能 为 -40 ~100, 耐 燃 烧 性 100mm/min 大 灯 清 洗 管 底 盘 滴 水 管 具 有 耐 热 耐 洗 涤 剂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具 有 耐 热 耐 油 耐 化 学 腐 蚀 耐 臭 氧 等 特 性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覆 盖 的 技 术 标 准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描 述 认 证 机 构 1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通 用 GM6289M 福 特 WSS-M96D33-A 等 标 准 美 国 CARB EPA 产 品 认 证 2 尼 龙 燃 油 管 美 国 SAEJ2260 汽 车 行 业 QCT797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3 NBR+PVC 燃 油 管 福 特 WSD-M96D20-A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4 冷 却 水 管 福 特 WSE-M96D34-A1 菲 亚 特 /01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5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美 国 SAEJ188 GB/T20461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6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美 国 SAEJ189 GB/T20461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7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美 国 FMVSS106 GB16897 等 标 准 美 国 DOT 国 家 CCC 产 品 认 证 8 气 压 制 动 软 管 美 国 FMVSS106 GB16897 等 标 准 国 家 CCC 产 品 认 证 9 真 空 制 动 软 管 美 国 FMVSS106 GB16897 等 标 准 国 家 CCC 产 品 认 证 10 中 冷 器 进 出 气 管 菲 亚 特 标 准 主 机 厂 11 涡 轮 增 压 管 大 众 TL52600 菲 亚 特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12 空 调 软 管 美 国 SAEJ2064 汽 车 行 业 QC/T664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13 车 身 附 件 软 管 福 特 WSK-M98P9-A 大 众 TL679 等 标 准 主 机 厂

81 各 种 类 胶 管 产 品 在 汽 车 中 的 具 体 布 局 如 下 图 : 汽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的 使 用 必 须 具 有 一 定 的 挺 性 和 柔 性, 一 定 的 耐 高 低 温 压 力 天 候 输 送 液 体 及 机 械 振 动 的 能 力 随 着 汽 车 工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环 保 法 规 的 执 行, 对 胶 管 产 品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要 求 具 有 耐 热 耐 燃 油 耐 油 和 致 冷 剂 渗 透 低 等 性 能 因 此, 不 同 用 途 的 胶 管 又 有 一 些 不 同 要 求 胶 管 材 料 根 据 耐 臭 氧 耐 酸 性 汽 油 低 渗 透 耐 热 性 等 要 求 程 度, 按 照 成 本 性 能 的 平 衡 原 则, 进 行 材 料 的 变 换 和 选 择 汽 车 胶 管 结 构 主 要 由 内 胶 层 增 强 层 ( 骨 架 层 ) 和 外 胶 层 组 成 增 强 管 无 增 强 层 的 为 纯 胶 管 内 层 胶 是 软 管 接 触 介 质 的 工 作 层, 起 着 密 封 介 质 保 护 增 强 层 的 作 用, 以 免 受 输 送 介 质 的 侵 蚀 和 磨 损, 其 性 能 按 输 送 介 质 特 性 而 定 增 强 层 是 软 管 承 受 压 力 的 部 分, 主 要 承 受 输 送 介 质 的 压 力 或 在 真 空 条 件 下 的 外 来 压 力, 使 胶 管 不 至 于 爆 破 或 压 扁, 同 时 还 给 整 个 软 管 以 必 要 的 刚 度 和 强 度, 保 证 胶 管 的 正 常 工 作, 按 使 用 条 件 可 选 用 不 同 结 构 材 料 外 层 胶 是 软 管 的 保 护 层, 主 要 起 保 护 增 强 层 的 作 用, 以 防 止 外 界 物 质 对 增 强 层 的 侵 蚀 和 磨 损, 保 证 有 一 定 强 度 和 良 好 的 耐 侯 性, 按 使 用 条 件 不 同 而 具 备 某 种 特 殊 性 能 ( 三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类 别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6, , ,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7, , ,

82 类 别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3, , ,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 , 其 他 营 业 收 入 44, , , 公 司 隶 属 于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核 心 业 务 是 为 各 大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配 套 汽 车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产 品 范 围 涵 盖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动 力 转 向 胶 管 车 身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公 司 是 目 前 国 内 市 场 领 先 具 备 了 较 大 规 模 的 汽 车 胶 管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 同 时 公 司 也 是 国 内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 四 )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设 备 及 其 它 物 资 均 通 过 公 司 采 购 中 心 向 国 内 外 生 产 商 和 经 销 商 集 中 统 一 采 购 公 司 的 采 购 管 理 包 括 了 供 应 商 开 发 和 管 理 采 购 行 为 管 理 库 房 物 流 管 理 不 合 格 品 管 理 货 款 支 付 管 理 等 几 大 环 节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实 行 四 优 管 理, 即 优 质 优 价 准 时 保 量, 对 新 供 应 商 的 开 发 在 进 行 供 方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供 方 评 价, 经 综 合 分 析 比 较 评 审 后 成 为 公 司 的 合 格 供 方, 在 供 货 过 程 中 通 过 合 格 供 方 交 付 能 力 监 控 表 对 其 做 到 有 效 监 控 在 价 格 管 理 方 面, 通 过 建 立 进 货 物 资 台 账, 随 时 掌 握 价 格 波 动 情 况, 使 价 格 处 于 受 控 管 理 中 (1) 采 购 预 算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原 辅 材 料 采 购 的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每 年 初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编 制 年 度 计 划 安 排 全 年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物 控 部 根 据 全 年 的 生 产 计 划 编 制 全 年 原 辅 材 料 供 应 计 划, 制 定 全 年 的 材 料 采 购 预 算, 经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讨 论 通 过 后 执 行 每 月 初 公 司 物 控 部 根 据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及 全 年 材 料 采 购 预 算 编 制 月 度 采 购 计 划, 根 据 生 产 需 求 以 及 现 有 的 库 存 水 平 提 交 采 购 申 请, 经 总 经 理 审 批 后, 通 知 采 购 部 进 行 采 购 (2) 确 定 供 应 商

83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考 评 考 核 制 度, 实 行 业 绩 监 控 表 考 核 对 首 次 入 选 的 供 应 商, 由 采 购 部 品 质 部 技 术 部 对 其 评 估, 形 成 量 产 通 知,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资 质 审 核 后 入 库 由 各 采 购 员 按 发 行 人 部 门 要 求 进 行 资 料 收 集, 然 后 交 采 购 部 汇 总 存 放 于 供 应 商 档 案 中 对 于 首 次 购 买 的 商 品, 由 售 货 方 提 供 样 品, 交 发 行 人 品 质 部 检 验, 技 术 部 确 认 检 验 符 合 技 术 标 准 的, 通 知 采 购 部 采 购 该 批 产 品, 采 购 部 与 售 货 方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3) 询 价 为 对 采 购 来 源 进 行 控 制 保 证 所 采 购 物 资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公 司 新 产 品 开 发 过 程 中, 对 新 原 材 料 零 配 件 的 采 购 需 经 过 定 点 询 价, 必 须 经 过 至 少 三 个 厂 家 以 上 的 询 价 比 价 若 定 点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合 格 供 方, 则 与 定 点 供 应 商 直 接 签 订 协 议 ; 否 则, 供 方 需 经 公 司 品 质 部 评 价 审 核, 审 核 合 格 后 列 入 合 格 供 方, 再 与 其 签 订 供 货 协 议 (4) 实 施 采 购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用 料 实 行 订 单 式 采 购 公 司 销 售 部 接 到 销 售 订 单 后 转 采 购 部 采 购 部 根 据 销 售 订 单 结 合 仓 库 库 存 情 况 生 成 采 购 计 划 采 购 计 划 报 相 关 领 导 审 批 后, 采 购 员 严 格 按 照 采 购 计 划 实 施 采 购 采 购 员 负 责 采 购 物 资 入 库 前 的 所 有 事 务 : 协 调 货 源 和 交 付 的 及 时 性, 保 证 车 间 正 常 生 产 领 用 ; 采 购 物 资 到 达 公 司 后 由 采 购 员 填 写 报 验 单, 报 公 司 品 质 部 检 验 (5) 付 款 原 材 料 检 验 入 库 后 月 底 由 采 购 部 向 供 应 商 开 具 材 料 款 划 拨 申 请 书, 供 应 商 将 买 方 发 票 开 至 发 行 人, 财 务 部 月 底 前 作 出 账 务 处 理, 并 付 款 采 购 部 付 款 申 请 单 经 批 准 后, 交 财 务 部 出 纳 录 入 到 网 上 银 行 转 账 单, 经 网 上 银 行 审 核 员 审 核, 由 财 务 部 长 复 核 转 账 给 供 应 商 账 户 货 款 支 付 后, 出 纳 在 开 户 银 行 取 回 回 单, 会 计 将 供 应 商 申 请 付 款 单 与 银 行 付 款 票 据 比 对 后, 录 入 ERP 系 统 (6) 采 购 管 理 采 购 部 协 助 公 司 品 质 部 对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进 行 管 理 采 购 部 负 责 对 供 应 商 的 交 付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每 月 对 供 应 商 的 供 货 业 绩 进 行 评 价 并 提 交 品 质 部 品 质 部 综 合 采 购 部 门 技 术 部 门 的 供 方 评 价 得 出 供 方 综 合 评 定 并 返 回 采 购 部 采 购 部 根 据 供 方 综 合 评 定 指 导 后 续 采 购 工 作

84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实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管 理 模 式, 产 品 均 对 应 相 应 的 整 车 车 型, 根 据 整 车 厂 商 的 具 体 性 能 和 规 格 要 求 生 产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主 要 生 产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公 司 启 动 开 发 生 产 某 种 胶 管 新 产 品 取 决 于 主 机 厂 商 是 否 有 新 产 品 需 求 公 司 根 据 其 要 求 开 发 新 的 配 方 使 用 新 材 料 与 工 艺 调 整, 研 制 出 符 合 主 机 厂 商 要 求 的 匹 配 整 车 车 型 的 胶 管 样 品, 同 时 经 公 司 内 部 检 验 确 认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后 提 交 主 机 厂 主 机 厂 商 检 测 合 格 后, 公 司 开 始 为 其 进 行 试 生 产 和 小 批 量 供 货, 并 根 据 主 机 厂 的 整 车 生 产 计 划 转 向 批 量 生 产 供 货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每 年 每 个 季 度 和 每 个 月 末, 汽 车 主 机 厂 将 其 下 一 年 度 季 度 和 月 份 的 采 购 计 划 发 给 其 各 主 要 供 应 商, 此 类 采 购 计 划 作 为 各 供 应 商 备 货 生 产 的 参 考 公 司 根 据 各 类 型 规 格 产 品 在 主 机 厂 的 历 史 供 货 情 况 结 合 采 购 计 划 制 定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生 产 作 业 计 划, 生 产 作 业 计 划 经 会 审 后,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根 据 会 审 结 果 编 制 具 体 生 产 作 业 计 划 并 组 织 生 产 产 品 生 产 完 成 并 经 质 量 检 验 员 检 验 合 格 后, 由 包 装 人 员 负 责 包 装 并 办 理 产 品 入 库 手 续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销 售 采 取 直 销 方 式, 销 售 流 程 包 括 制 定 销 售 计 划 签 订 框 架 性 供 货 合 同 接 受 客 户 订 单 组 织 发 货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调 货 根 据 客 户 生 产 计 划 或 需 求 配 给 零 配 件 根 据 给 客 户 的 发 货 数 据 生 成 出 货 单 公 司 通 过 与 主 机 厂 签 订 框 架 性 供 货 合 同, 原 则 上 确 定 供 货 价 格 意 向 数 量 结 算 方 式 和 期 限 产 品 质 量 等 老 产 品 价 格 一 般 执 行 年 度 框 架 协 议, 合 同 期 内 开 发 的 新 产 品 则 由 公 司 与 主 机 厂 协 商 补 充 定 价 价 格 如 确 实 需 要 调 整, 通 过 价 格 协 商 纪 要 或 补 充 协 议 书 进 行 重 新 约 定 (1) 国 内 销 售 国 内 销 售 主 要 分 为 取 得 客 户 确 认 的 产 品 使 用 明 细 或 送 货 单 两 种 收 入 确 认 方 式 两 种 方 式 销 售 都 适 用 于 汽 车 主 机 厂 摩 托 车 厂 商 和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按 上 述 两 种 方 式 的 销 售 业 务 流 程 分 别 如 下 : 1) 取 得 客 户 确 认 的 产 品 使 用 明 细 方 式 的 销 售 业 务 流 程 基 本 业 务 流 程 为 : 上 门 拜 访 客 户 审 核 评 定 主 机 厂 投 标 报 价 /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报 价 商 谈 技 术 评 审 签 订 协 议 PPAP 流 程 -PSW 签 署 ( 主 要 适 用 于 主 机 厂,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不 需 此 步 骤 ) 小 批 试 装 批 量 生 产 发 货 配 送 取 得 客 户 的 产 品 使 用 明 细 开 票 挂 账 结 算 收 款

85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货 需 求 及 时 将 产 品 移 送 至 客 户 后 进 入 客 户 的 实 际 生 产 环 节, 客 户 对 一 定 期 间 内 ( 通 常 为 一 个 月 ) 实 际 装 车 使 用 的 产 品 数 量 进 行 统 计,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或 供 应 商 平 台 向 公 司 发 送 或 公 布 当 月 的 开 票 明 细 ( 时 间 不 固 定, 有 的 客 户 在 当 月 下 旬, 有 的 客 户 在 下 月 初 ), 即 汽 车 行 业 里 说 的 落 地 结 算, 也 叫 上 线 结 算 公 司 根 据 开 票 明 细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取 得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方 式 的 销 售 业 务 流 程 基 本 业 务 流 程 为 : 上 门 拜 访 客 户 审 核 评 定 主 机 厂 投 标 报 价 /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报 价 商 谈 技 术 评 审 签 订 协 议 PPAP 流 程 -PSW 签 署 ( 主 要 适 用 于 主 机 厂,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不 需 走 此 步 ) 小 批 试 装 批 量 生 产 发 货 配 送 取 得 客 户 确 认 的 产 品 收 货 记 录 开 票 挂 账 结 算 收 款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员 及 时 将 经 客 户 确 认 的 产 品 送 货 单 汇 总 整 理 成 明 细, 以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发 送 给 财 务 部 开 票 人 员, 财 务 部 开 票 人 员 根 据 客 户 收 货 明 细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2) 国 外 销 售 公 司 对 国 外 客 户 销 售 主 要 通 过 代 理 报 关 出 口 销 售, 出 口 产 品 主 要 销 售 到 欧 美 和 越 南 国 外 销 售 的 基 本 销 售 流 程 : 接 洽 拜 访 客 户 审 核 评 定 报 价 商 谈 签 订 协 议 样 品 试 制 小 批 试 装 批 量 生 产 发 货 配 送 报 关 出 口 结 算 收 款 公 司 通 过 主 动 联 系 潜 在 客 户 或 通 过 现 有 客 户 群 推 荐 潜 在 客 户, 进 行 初 期 接 洽 或 拜 访 ; 在 初 期 接 洽 客 户 取 得 相 对 较 好 的 印 象 过 后, 潜 在 客 户 会 安 排 他 们 的 相 关 人 员 ( 技 术 质 量 商 务 ) 到 公 司 对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管 控 能 力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社 会 责 任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察 和 评 定 ; 通 常 考 察 评 定 合 格 后, 客 户 会 发 RFQ( 询 价 包 ) 给 公 司 ; 公 司 收 到 RFQ 后, 会 进 行 技 术 评 审 和 内 部 消 化, 然 后 安 排 报 价, 双 方 进 行 价 格 商 谈 双 方 签 订 价 格 协 议 或 商 谈 纪 要 ( 一 般 基 本 合 同 只 签 订 一 次, 在 未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不 再 重 新 签 订 ; 价 格 协 议 或 商 谈 纪 要 根 据 需 要 可 随 时 签 订 ) 此 时 潜 在 客 户 成 为 正 式 客 户, 客 户 会 通 知 公 司 开 展 产 品 试 制, 并 提 交 样 品, 样 品 合 格 后, 客 户 会 安 排 进 行 50 套 200 套 或 500 套 阶 梯 试 装, 如 产 品 无 质 量 问 题, 之 后 会 根 据 进 度 要 求 下 达 批 量 订 单 ( 订 单 信 息 包 含 零 件 号 零 件 名 称 物 料 代 码 订 单 数 量 到 货 日 期 等 ) 批 量 订 单 通 过 邮 件 方 式 将 订 单 发 送 至 公 司

86 公 司 收 到 订 单 后, 会 将 订 单 录 入 公 司 内 部 ERP 系 统, 由 生 产 部 门 转 化 为 内 部 生 产 订 单 并 安 排 生 产 入 库 客 户 指 定 的 货 物 出 口 代 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货 代 公 司 ) 定 好 船 期, 向 公 司 发 出 进 仓 通 知, 物 流 部 门 根 据 货 代 公 司 的 要 求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将 货 物 发 送 至 指 定 的 港 口 仓 库 公 司 将 相 关 报 关 资 料 ( 含 进 出 口 货 物 代 理 报 关 委 托 书 报 关 单 发 票 装 箱 单 ) 传 给 货 代 公 司, 委 托 其 报 关 货 代 公 司 办 理 完 报 关 手 续, 取 得 正 式 报 关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在 靠 近 船 期 的 时 间 内 要 求 公 司 将 清 关 资 料 ( 合 同 发 票 资 料 ) 发 送 其 核 对 信 息 的 一 致 性 货 代 公 司 一 般 在 报 关 后 10 天 内 将 报 关 单 扫 描 件 传 给 公 司 销 售 部, 货 代 公 司 未 及 时 发 送 的, 公 司 销 售 部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催 促 货 代 公 司 提 供 报 关 单 扫 描 件 报 关 之 后, 船 务 公 司 根 据 之 前 定 好 的 船 期, 将 货 物 装 船 出 海 后,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纸 质 或 扫 描 件 提 单 发 行 人 向 船 务 公 司 索 取 提 单 后, 向 国 外 客 户 寄 送 纸 质 提 单 或 以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扫 描 件 提 单, 货 物 到 国 外 港 口 后, 客 户 凭 提 单 取 货 4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为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和 汽 车 零 部 件 制 造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取 对 客 户 直 接 销 售 的 模 式, 不 存 在 向 经 销 商 或 加 盟 商 进 行 销 售 的 情 形 公 司 销 售 订 单 主 要 通 过 参 与 整 车 和 主 机 厂 招 标 和 商 务 谈 判 的 方 式 取 得 定 价 一 般 采 取 成 本 + 合 理 利 润 的 方 式 客 户 与 公 司 签 订 年 度 供 货 合 同 后, 一 般 当 月 末 及 下 月 初 以 传 真 方 式 下 达 下 月 的 订 单, 载 明 下 月 需 要 的 具 体 型 号 数 量 和 到 货 时 间 公 司 通 过 与 主 机 厂 商 进 行 价 格 谈 判 或 参 与 投 标 确 定 某 种 胶 管 产 品 的 定 价 水 平, 通 过 这 种 定 价 模 式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价 水 平 能 够 实 现 预 定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同 时, 通 过 如 下 措 施 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水 平 :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性 供 货 及 时 性 在 客 户 中 树 立 良 好 的 口 碑, 稳 定 和 扩 大 客 户 渠 道 ; 通 过 研 发 新 产 品 或 提 升 产 品 性 能 指 标, 扩 大 公 司 产 品 的 比 较 优 势 来 提 高 产 品 议 价 权 ; 通 过 系 统 的 成 本 控 制 降 低 不 合 理 的 相 关 成 本 ( 五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公 司 生 产 的 汽 车 橡 胶 软 管 一 般 经 过 材 料 整 理 配 料 炼 胶 挤 出 硫 化 和 组 装 等 主 要 工 序 材 料 整 理 : 将 所 购 的 材 料 进 行 烘 干 分 割 筛 选 等 配 料 : 按 照 配 方 比 例 准 确 计 量

87 炼 胶 工 序 : 将 橡 胶 炭 黑 及 其 他 化 工 助 剂 等 原 辅 材 料 按 照 炼 胶 工 艺 进 行 混 炼, 形 成 混 炼 胶, 对 混 炼 胶 进 行 理 化 测 试 挤 出 工 序 : 混 炼 胶 送 入 内 胶 挤 出 机 挤 出 内 胶, 即 橡 胶 软 管 的 内 层 内 胶 成 型 后, 通 过 编 织 机 在 内 胶 外 形 成 编 织 层 ( 增 强 层 ), 以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的 抗 压 性 能 编 织 完 成 后, 将 覆 有 编 织 层 的 半 成 品 软 管 通 过 外 胶 挤 出 机 进 行 外 胶 包 覆, 形 成 具 有 完 整 内 外 胶 层 的 软 管 硫 化 工 序 : 半 成 品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的 停 放 后 穿 入 模 具 中, 放 在 密 闭 的 硫 化 罐 里,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压 力 温 度 等 参 数 要 求 对 半 成 品 软 管 进 行 高 温 高 压 定 型 硫 化 工 序 后 为 整 理 清 洗 和 裁 切 工 序 组 装 工 序 : 裁 切 完 的 产 品 需 要 进 行 基 本 的 尺 寸 和 外 观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将 被 隔 离 处 理, 合 格 的 产 品 将 进 行 喷 印 标 识 工 作 压 力 试 验 及 组 装 产 品 组 装 完 成 后 进 行 产 品 性 能 终 检 测 试, 产 品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包 装 入 库 公 司 主 要 汽 车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比 较 类 似, 以 下 仅 列 举 部 分 核 心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1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88 2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3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二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分 类 情 况 监 管 体 制 以 及 产 业 政 策 1 行 业 分 类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为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按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T ), 同 时 属 于 橡 胶 和 塑 料 制 品 业 中 的 C2912 橡 胶 板 管 带 制 造 ;C2922 塑 料 板 管 型 材 制 造 和 汽 车 制 造 业 中 的 C3660 汽 车 零 部 件 及 配 件 制 造, 即 该 两 个 行 业 的 交 叉 细 分 行 业 汽 车 胶 管 制 造

89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发 布 的 号 公 告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发 行 人 隶 属 于 橡 胶 和 塑 料 制 品 业, 行 业 分 类 代 码 为 C29 2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监 管 体 制 发 行 人 所 属 之 汽 车 胶 管 制 造 行 业 是 橡 胶 和 汽 车 制 造 业 的 细 分 行 业,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进 行 宏 观 管 理 和 政 策 指 导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和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是 行 业 的 自 律 管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产 业 市 场 研 究 政 府 沟 通 技 术 交 流 信 息 共 享 活 动 组 织 及 行 业 自 律 等 工 作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下 设 胶 管 胶 带 分 会,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下 设 摩 托 车 分 会 公 司 是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胶 管 胶 带 分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和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相 关 工 业 分 会 会 员 单 位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已 充 分 实 现 市 场 化 竞 争, 各 企 业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进 行 产 业 宏 观 调 控, 主 要 产 品 所 属 行 业 协 会 进 行 自 律 规 范 3 产 业 政 策 2008 年 4 月 14 日,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颁 布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将 采 用 现 代 橡 胶 加 工 设 备 和 现 代 加 工 工 艺 的 共 混 改 性 配 方 技 术 等 高 分 子 材 料 加 工 应 用 技 术 以 及 新 型 橡 胶 功 能 材 料 及 制 品 列 入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我 国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为 拥 有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品 牌 优 势 的 企 业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快 速 成 长 提 供 优 良 环 境 2009 年 8 月,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2009 年 修 订 ) 提 出 : 培 育 一 批 有 比 较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企 业 实 现 规 模 生 产 并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要 在 结

90 构 调 整 中 提 高 专 业 化 生 产 水 平, 将 内 部 配 套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单 位 逐 步 调 整 为 面 向 社 会 的 独 立 的 专 业 化 零 部 件 生 产 企 业, 汽 车 零 部 件 企 业 要 适 应 国 际 产 业 发 展 趋 势, 积 极 参 与 主 机 厂 的 产 品 开 发 工 作 在 关 键 汽 车 零 部 件 领 域 要 逐 步 形 成 系 统 开 发 能 力, 在 一 般 汽 车 零 部 件 领 域 要 形 成 先 进 的 产 品 开 发 和 制 造 能 力, 满 足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需 要, 努 力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制 定 零 部 件 专 项 发 展 规 划, 对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进 行 分 类 指 导 和 支 持,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投 向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领 域, 促 使 有 比 较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企 业 形 成 专 业 化 大 批 量 生 产 和 模 块 化 供 货 能 力 对 能 为 多 个 独 立 的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配 套 和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企 业, 国 家 在 技 术 引 进 技 术 改 造 融 资 以 及 兼 并 重 组 等 方 面 予 以 优 先 扶 持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应 逐 步 采 用 电 子 商 务 网 上 采 购 方 式 面 向 社 会 采 购 零 部 件 2009 年 9 月,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部 发 展 计 划 司 发 布 的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优 先 发 展 技 术 领 域 (2010 年 ), 提 出 在 高 分 子 及 其 复 合 材 料 方 面, 重 点 支 持 : 氟 树 脂 氟 橡 胶 硅 橡 胶 等 有 机 硅 及 氟 系 列 材 料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 重 点 支 持 : 耐 高 温 高 寒 的 特 种 橡 胶 材 料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2009 年 10 月,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协 会 制 定 和 发 布 的 石 油 和 化 工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意 见 提 出 加 快 发 展 高 附 加 值 安 全 节 能 环 保 的 胶 管 胶 带 产 品, 以 及 为 汽 车 等 高 技 术 产 业 配 套 服 务 的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优 先 发 展 国 内 供 不 应 求 的 紧 缺 产 品 和 高 端 产 品, 努 力 提 升 自 给 率, 鼓 励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促 进 龙 头 和 优 势 企 业 进 一 步 做 强 做 大, 中 小 企 业 做 特 做 专 2011 年 3 月, 国 务 院 正 式 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提 出 汽 车 行 业 要 强 化 整 车 研 发 能 力, 实 现 关 键 零 部 件 技 术 自 主 化, 提 高 节 能 环 保 和 安 全 技 术 水 平 2011 年 4 月, 工 信 部 副 部 长 苏 波 在 上 海 国 际 车 展 高 峰 论 坛 讲 话 中 提 出 : 要 鼓 励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并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的 汽 车 零 部 件 骨 干 企 业 进 行 跨 地 区 兼 并 重 组 扩 大 规 模, 形 成 大 型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提 高 国 内 外 企 业 配 套 市 场 份 额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发 展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业 集 群 鼓 励 整 车 企 业 与 零 部 件 企 业 联 合 开 发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打 破 区 域 之 间 或 企 业 集 团 之 间 汽 车 零 部 件 配 套 的 障 碍, 建 立 开 放 公 平 竞 争 的 多 层 次 多 渠 道 零 部 件 配 套 2012 年 2 月, 工 信 部 发 布 了 工 业 节 能 十 二 五 规 划, 其 中 内 燃 机 系 统 节 能 工 程 提 到, 采 用 先 进 的 内 燃 机 制 造 工 艺 及 材 料, 优 化 整 机 与 配 套 机 械 的 匹

91 配 技 术, 大 力 推 广 废 气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重 点 支 持 电 控 燃 油 高 压 喷 射 系 统 高 效 增 压 器 和 关 键 零 部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到 2015 年, 投 放 市 场 的 节 能 型 内 燃 机 产 品 占 市 场 保 有 量 的 20% 发 行 人 专 注 于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在 该 领 域 已 具 有 一 定 比 较 优 势, 实 现 了 多 品 种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并 已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公 司 产 品 的 良 好 质 量 技 术 优 势 品 牌 信 誉 及 所 处 行 业 地 位 决 定 了 发 行 人 将 显 著 受 益 于 上 述 产 业 政 策 ( 二 ) 行 业 概 况 1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发 展 现 状 胶 管 是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程 机 械 汽 车 摩 托 车 采 矿 冶 金 石 油 化 工 建 筑 航 空 航 海 农 林 园 艺 医 疗 家 用 等 诸 多 领 域 的 大 宗 橡 胶 制 品, 近 年 来, 我 国 胶 管 工 业 迅 速 崛 起, 极 大 地 满 足 了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中 国 胶 管 行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所 生 产 的 胶 管 的 品 种 和 种 类 已 经 涵 盖 了 ISO 国 际 标 准 中 近 80 个 橡 胶 软 管 标 准 中 所 有 的 品 种, 产 品 质 量 产 品 结 构 都 达 到 了 较 高 的 水 平, 软 管 产 品 产 量 产 品 质 量 产 品 结 构 以 及 产 品 进 出 口 贸 易 都 有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接 近 国 外 发 达 国 家 水 平 1 目 前 国 际 上 对 胶 管 尚 无 统 一 的 分 类 原 则 和 方 法, 按 原 材 料 可 划 分 为 两 大 类, 即 橡 胶 ( 天 然 橡 胶 和 合 成 橡 胶 ) 和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 按 增 强 结 构 划 分 有 钢 丝 编 织 增 强 的 橡 胶 软 管 钢 丝 缠 绕 增 强 的 橡 胶 软 管 纤 维 编 织 胶 管 纤 维 缠 绕 胶 管 针 织 胶 管 圆 织 胶 管 夹 布 胶 管 ; 按 照 其 应 用 领 域 不 同 可 分 为 民 用 胶 管 汽 车 用 胶 管 工 业 用 胶 管 等 汽 车 用 橡 胶 管 按 照 其 功 能 和 用 途 不 同, 还 可 以 细 分 为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动 力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2 具 体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图 : 1 数 据 来 源 : 世 界 橡 胶 工 业 第 38 卷 第 1 期 近 十 年 中 国 胶 管 工 业 掠 影 2 数 据 来 源 :China Rubber 第 26 卷 第 18 期 汽 车 流 体 输 送 系 统

92 胶 管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工 业, 当 前 全 球 汽 车 胶 管 产 量 已 占 到 胶 管 产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 发 达 国 家 更 达 到 了 70% 以 上 ), 占 胶 管 耗 胶 总 量 的 2/3, 销 售 总 额 的 3/4; 其 余 胶 管 应 用 于 工 程 机 械 煤 炭 轨 道 交 通 石 油 家 电 等 行 业 3 近 年 来, 国 内 民 营 胶 管 企 业 迅 速 发 展, 并 逐 渐 形 成 区 域 性 产 业 集 群 规 模 以 上 民 营 胶 管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更 新 较 快, 产 品 性 能 不 断 提 高, 尤 其 是 汽 车 用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不 但 满 足 国 内 汽 车 制 造 企 业 的 需 求, 而 且 还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占 据 一 定 的 份 额 而 外 资 胶 管 企 业 以 其 先 进 的 技 术 装 备 和 品 牌 优 势, 形 成 强 势 竞 争 地 位 虽 然 汽 车 胶 管 跨 国 公 司 在 管 理 技 术 设 备 等 方 面 都 具 有 很 强 的 实 力, 但 由 于 各 大 汽 车 集 团 迫 于 成 本 压 力 加 大 全 球 采 购 力 度, 国 内 企 业 往 往 能 在 某 些 项 目 上 利 用 自 己 的 成 本 优 势 取 得 一 些 突 破 胶 管 行 业 发 展 的 推 动 力 来 自 应 用 要 求 和 环 保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应 用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环 境 温 度 压 力 弯 曲 半 径 输 送 介 质 脉 冲 寿 命 胶 管 内 径 等 ; 环 保 要 求 3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工 信 息 胶 管 工 业 进 入 高 压 管 汽 车 胶 管 时 代

93 主 要 涉 及 汽 车 工 业, 包 括 介 质 的 渗 透 性 废 气 排 放 介 质 ( 如 燃 油 和 制 冷 剂 ) 的 变 化 等 当 前, 汽 车 工 业 所 使 用 的 流 体 介 质 改 进 更 新 较 快, 各 国 政 府 对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等 环 保 问 题 也 日 趋 重 视, 上 述 应 用 和 环 保 要 求 的 变 化 更 对 汽 车 胶 管 耐 热 耐 油 耐 低 温 超 长 使 用 寿 命 等 性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使 得 汽 车 胶 管 所 用 原 材 料 变 化 较 大, 许 多 传 统 上 使 用 的 通 用 橡 胶 材 料 ( 天 然 橡 胶 丁 苯 橡 胶 等 ) 已 不 适 应 新 的 环 保 和 应 用 要 求, 特 种 橡 胶 材 料 如 丁 腈 橡 胶 硅 橡 胶 氟 橡 胶 氯 磺 化 聚 乙 烯 橡 胶 氢 化 丁 腈 橡 胶 等 高 性 能 合 成 橡 胶 材 料 逐 渐 替 代 传 统 材 料 应 用 于 涡 轮 增 压 空 调 散 热 燃 油 等 汽 车 关 键 流 体 管 理 系 统 之 中, 以 其 在 复 杂 环 境 下 所 具 有 的 优 异 性 能, 适 应 环 保 政 策 趋 严 介 质 改 进 更 新 等 所 带 来 的 工 作 环 境 变 化 而 得 到 日 益 广 泛 的 应 用 因 此, 现 阶 段 国 内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主 要 体 现 在 应 用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上 我 国 作 为 胶 管 生 产 和 消 费 大 国, 国 内 汽 车 机 械 农 业 石 油 等 工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带 来 了 对 胶 管 持 续 旺 盛 的 需 求 ( 三 ) 行 业 供 求 状 况 1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我 国 的 胶 管 工 业 经 过 50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比 较 完 整 的 生 产 体 系 国 内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已 经 发 展 到 800 家 之 多, 具 有 一 定 生 产 规 模 的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则 有 140 多 家 4, 且 围 绕 国 内 主 要 汽 车 主 机 厂 工 程 机 械 制 造 中 心 大 型 煤 矿 油 田, 已 形 成 区 域 性 的 产 业 集 群, 如 河 北 景 县 沈 阳 等 地 集 中 了 石 油 煤 炭 工 程 机 械 等 行 业 所 用 的 高 压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 而 浙 江 重 庆 广 东 上 海 河 北 等 地 则 集 中 了 汽 车 用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从 行 业 整 体 竞 争 格 局 上 看, 胶 管 行 业 高 端 市 场 主 要 为 外 资 企 业 所 占 据, 特 别 是 在 代 表 先 进 技 术 水 平 的 汽 车 胶 管 高 压 胶 管 等 的 生 产 中 表 现 最 为 明 显 根 据 中 国 橡 胶 协 会 管 带 分 会 的 统 计 资 料, 国 内 主 要 汽 车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有 50 多 家, 其 中 外 资 约 15 家, 占 比 约 1/3, 胶 管 产 量 则 占 到 了 1/2; 外 资 企 业 占 据 空 调 胶 管 等 高 档 胶 管 市 场 2/3 以 上 的 市 场 份 额, 豪 华 型 汽 车 用 胶 管 几 乎 全 部 由 外 资 企 业 生 产 目 前 国 际 上 主 要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都 在 我 国 建 立 了 独 资 或 合 资 企 业, 半 数 建 有 胶 管 生 产 线, 如 哈 钦 森 大 陆 东 海 机 械 工 业 威 扬 斯 ( 固 特 异 ) 丰 田 合 成 马 奴 里 橡 胶 工 业 等 汽 车 胶 管, 派 克 - 汉 尼 芬 ( 埃 迪 王 ) 横 滨 橡 胶 新 田 胶 带 日 轮 的 高 压 胶 管 等 4 数 据 来 源 : 世 界 橡 胶 工 业 第 38 卷 第 1 期 近 十 年 中 国 胶 管 工 业 掠 影

94 2 行 业 供 求 状 况 及 其 变 动 原 因 (1) 汽 车 胶 管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是 胶 管 产 业 中 最 为 主 要 的 细 分 市 场, 随 着 汽 车 工 业 迅 速 发 展, 胶 管 产 品 在 汽 车 整 车 装 配 领 域 的 应 用 更 加 广 泛, 从 原 来 的 散 热 刹 车 用, 扩 大 到 液 压 燃 料 空 调 等 各 个 系 统, 单 车 用 量 由 5 米 增 至 20 米 以 上 5 汽 车 用 橡 胶 管 作 为 汽 车 上 的 重 要 零 部 件, 已 被 各 大 汽 车 生 产 商 纳 入 汽 车 零 部 件 全 球 采 购 范 围 内 随 着 国 外 汽 车 产 业 继 续 向 中 国 转 移 以 及 国 内 自 主 汽 车 品 牌 的 配 套 需 要, 胶 管 市 场 需 求 量 还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此 外, 石 油 工 业 煤 炭 工 业 技 术 进 步 和 工 程 机 械 农 用 机 械 的 同 步 增 加, 使 得 汽 车 工 业 以 外 的 胶 管 的 需 求 也 不 断 增 加 2008 年 以 来 我 国 汽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持 续 提 高,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态 势 2008 年 国 内 汽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达 20,683 万 米, 其 中 乘 用 车 消 费 量 14,187 万 米, 商 用 车 消 费 量 5,611 万 米 ;2013 年 国 内 汽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达 30,104 万 米, 其 中 乘 用 车 消 费 量 20,649 万 米, 商 用 车 消 费 量 8,167 万 米 如 下 图 为 2008 年 年 我 国 汽 车 用 胶 管 消 费 现 状 6 : 注 :1 上 图 以 中 国 橡 胶 协 会 管 带 分 会 会 员 单 位 统 计 数 据 为 基 础, 并 对 非 会 员 单 位 作 适 当 推 测 ; 2 汽 车 胶 管 一 般 可 用 根 或 标 米 进 行 统 计, 上 图 统 一 以 标 米 (Bm) 为 计 量 单 位 5 数 据 来 源 :China Rubber 第 25 卷 第 23 期 特 种 橡 胶 在 胶 管 工 业 中 的 应 用 6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China Rubber 第 25 卷 第 23 期 特 种 橡 胶 在 胶 管 工 业 中 的 应 用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95 汽 车 用 胶 管 的 市 场 需 求 量 和 汽 车 产 销 量 有 很 大 的 关 联 性, 随 着 我 国 汽 车 产 销 量 的 稳 步 增 长, 我 国 汽 车 用 胶 管 的 市 场 需 求 量 也 将 不 断 的 提 升 项 目 年 我 国 汽 车 产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7 : 产 量 单 位 : 万 辆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增 长 比 例 产 量 增 长 比 例 产 量 增 长 比 例 产 量 增 长 比 例 商 用 车 % % % % 乘 用 车 1, % 1, % 1, % 1, % 合 计 1, % 1, % 2, % 2, % 由 上 表 可 见,2010 年 之 前 我 国 汽 车 产 量 实 现 了 高 速 增 长,2011 年 2012 年 汽 车 产 量 增 长 速 度 开 始 放 缓,2013 年 2014 年 重 新 实 现 了 一 定 幅 度 的 增 长, 进 入 了 平 稳 增 长 阶 段 增 幅 下 降 主 要 受 到 多 方 面 因 素 影 响 : 1) 鼓 励 消 费 政 策 退 出 影 响 2009 年 上 半 年 国 家 为 应 对 金 融 危 机 陆 续 实 施 的 车 辆 购 置 税 优 惠 汽 车 下 乡 以 旧 换 新 等 鼓 励 汽 车 消 费 刺 激 政 策 对 汽 车 拉 动 作 用 明 显, 这 一 系 列 鼓 励 汽 车 消 费 相 关 政 策 使 汽 车 销 量 出 现 了 较 快 增 长, 也 提 前 释 放 了 未 来 几 年 的 市 场 需 求 上 述 政 策 先 后 于 2010 年 底 执 行 到 期, 导 致 2011 年 2012 年 的 汽 车 消 费 需 求 增 长 变 缓 2) 汽 车 使 用 成 本 上 升 影 响 在 国 家 紧 缩 货 币 政 策 和 越 来 越 高 的 油 价 影 响 下, 汽 车 使 用 成 本 上 升, 同 时, 很 多 城 市 陆 续 披 露 了 建 设 地 铁 和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或 快 速 公 交 系 统 的 规 划, 使 很 多 消 费 者 选 择 了 观 望, 汽 车 消 费 需 求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抑 制 3) 部 分 城 市 治 堵 限 购 政 策 影 响 汽 车 产 业 和 汽 车 消 费 过 快 发 展 导 致 环 境 污 染 加 剧 城 市 交 通 状 况 恶 化 不 少 城 市 出 台 限 购 政 策 以 缓 解 交 通 拥 堵 状 况 2010 年 12 月, 北 京 市 出 台 了 北 京 市 小 客 车 数 量 调 控 暂 行 规 定, 对 单 位 和 个 人 购 买 小 客 车 实 施 数 量 调 控 和 配 额 管 理 制 度, 采 用 摇 号 的 方 式 获 取 车 牌 截 至 目 前 有 北 京 贵 阳 广 州 杭 州 深 圳 实 施 了 上 述 调 控 政 策, 未 来 不 排 除 限 购 政 策 实 施 范 围 扩 大 到 其 他 大 型 城 市 及 地 区 上 述 政 策 的 实 施 会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一 定 程 度 上 压 抑 汽 车 需 求 总 量 7 数 据 来 源 :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公 开 数 据 统 计 而 得

96 未 来 几 年, 支 撑 汽 车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 1) 我 国 仍 处 于 居 民 消 费 结 构 升 级 进 程 之 中 我 国 是 人 口 大 国, 而 每 千 人 汽 车 保 有 量 远 远 低 于 汽 车 工 业 成 熟 国 家 美 国 (801 辆 ) 日 本 (597 辆 ) 韩 国 (388 辆 ) 及 全 球 平 均 水 平 158 辆, 随 着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对 于 汽 车 行 业 的 支 持, 以 及 汽 车 产 业 与 售 后 服 务 业 的 成 熟, 我 国 人 均 拥 有 汽 车 量 将 呈 稳 定 上 升 的 趋 势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国 民 经 济 收 入 随 之 增 加, 居 民 家 庭 拥 有 车 辆 的 比 例 将 会 继 续 提 高, 预 测 2015 年 2016 年 2020 年 汽 车 保 有 量 将 分 别 达 到 1.71 亿 辆 1.88 亿 辆 2.56 亿 辆 近 年 来, 以 中 国 为 代 表 的 新 兴 汽 车 市 场 在 普 及 化 消 费 需 求 的 带 动 下 迅 速 成 长, 成 为 吸 引 全 球 汽 车 产 业 转 移 的 主 要 目 的 地 我 国 汽 车 未 来 增 长 空 间 主 要 来 源 于 二 三 线 省 份, 城 镇 居 民 对 乘 用 车 的 消 费 随 着 经 济 和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快 速 提 高, 汽 车 消 费 的 需 求 将 逐 步 释 放 我 国 汽 车 保 有 量, 汽 车 消 费 的 需 求 扩 大 化, 从 事 相 关 的 汽 车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行 业 也 随 市 场 需 求 而 上 升 我 国 汽 车 历 年 保 有 量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图 ( 单 位 : 亿 辆 ): 各 国 汽 车 每 千 人 汽 车 保 有 量 情 况 如 下 图 ( 单 位 : 千 人 / 辆 ):

97 2) 城 市 发 展 状 况 中 国 银 联 信 ( 年 ) 中 国 汽 车 行 业 年 度 授 信 政 策 指 引 研 究 报 告, 2010 年 年 中 国 城 镇 化 步 伐 不 会 停 步 按 照 联 合 国 的 预 计, 在 这 10 年 间 我 国 将 新 增 32 个 人 口 超 百 万 的 城 市, 居 民 收 入 和 城 镇 化 率 的 提 高, 是 汽 车 销 售 增 长 的 基 石 3) 国 产 品 牌 大 力 发 展,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提 高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0) (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0 (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 数 据 显 示, 我 国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市 场 份 额 从 2004 年 的 19.67% 增 长 到 2010 年 的 29.60%, 预 测 未 来 几 年 仍 将 持 续 增 长, 到 2015 年 将 增 长 至 35.23% 内 资 企 业 的 大 力 发 展 推 动 了 国 内 汽 车 消 费 的 需 求 此 外, 中 国 汽 车 业 将 从 依 靠 内 需 市 场, 转 向 大 规 模 走 出 国 门,2015 年 自 主 品 牌 汽 车 出 口 占 产 销 量 的 比 例 将 超 过 10% 4) 中 西 部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汽 车 未 来 增 长 空 间 来 源 于 二 三 线 省 份, 国 家 缩 小 东 西 部 差 距 和 城 乡 差 距, 汽 车 消 费 将 扩 大 化 目 前 中 西 部 的 投 资 和 消 费 水 平 增 速 明 显 高 于 东 部 地 区, 农 村 居 民 收 入 增 速 也 快 于 城 镇 居 民 收 入 随 着 二 三 线 省 份 的 经 济 和 基 础 设 施 的 快 速 改 善, 汽 车 消 费 的 需 求 将 逐 步 释 放 综 上, 我 国 汽 车 产 销 在 2009 年 2010 年 保 持 了 两 年 的 高 速 增 长 后, 由 于 阶 段 性 的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的 调 整 与 购 置 税 优 惠 等 有 关 促 进 政 策 的 退 出 局 部 性 的 部 分 城 市 治 堵 限 购 政 策 的 实 施 偶 发 性 的 日 本 大 地 震 等 因 素 影 响,2011 年 行 业 增 速 有 所 回 落 但 是, 由 于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整 体 还 处 于 高 速 增 长 期, 通 胀 及 紧 缩 货

98 币 政 策 均 为 特 定 阶 段 的 影 响 因 素, 随 着 居 民 消 费 能 力 的 持 续 提 高 日 本 大 地 震 这 一 短 期 偶 发 因 素 影 响 的 逐 步 消 除 我 国 公 路 承 载 密 度 仍 较 低 的 广 大 中 西 部 地 区 汽 车 市 场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作 为 现 在 和 未 来 的 支 柱 产 业, 中 国 汽 车 产 业 在 今 后 较 长 的 时 期 内, 仍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预 计 未 来 十 年 汽 车 产 销 量 将 进 入 一 个 平 稳 增 长 期, 增 长 速 度 将 有 所 降 低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预 测 未 来 几 年 中 国 汽 车 产 量 变 动 情 况 ( 分 别 按 照 5% 或 10% 的 增 长 率 预 测 ) 单 位 : 万 辆 汽 车 产 量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EX 2016 年 EX 按 5% 增 长 率 2, , , , 按 10% 增 长 率 2, , , , 按 照 每 辆 汽 车 ( 包 括 轿 车 货 车 客 车 等 各 类 车 型 ) 平 均 使 用 各 类 胶 管 20 米, 以 2014 年 度 汽 车 产 量 为 测 算 基 础, 年 平 均 每 年 汽 车 产 量 按 照 保 守 预 测 的 5% 增 速 测 算 根 据 汽 车 产 量 数 据 和 预 测 数 据 估 算 的 汽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和 市 场 需 求 量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5 年 EX 2016 年 EX 汽 车 产 量 ( 万 辆 ) 2, , 配 套 所 需 胶 管 ( 亿 米 ) 注 : 因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供 应 配 套 市 场, 上 述 市 场 规 模 没 有 统 计 预 测 维 修 市 场 对 汽 车 胶 管 的 需 求 量 (2) 摩 托 车 胶 管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的 市 场 需 求 量 与 摩 托 车 产 销 量 有 很 大 的 关 联 性 中 国 摩 托 车 产 品 凭 借 性 价 比 优 势, 已 成 为 全 球 第 一 大 摩 托 车 生 产 国 自 2007 年 起, 中 国 摩 托 车 产 量 占 全 球 摩 托 车 销 量 的 比 例 已 超 过 50% 年, 我 国 摩 托 车 出 口 销 量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43%, 高 于 我 国 国 内 摩 托 车 销 量 同 期 3.46% 的 增 长 水 平 另 外, 我 国 摩 托 车 出 口 占 总 销 量 的 比 重 持 续 提 升, 从 2003 年 的 不 到 20% 提 升 到 2013 年 的 接 近 40% 由 于 摩 托 车 行 业 的 景 气 程 度 与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相 关 性 较 大, 受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全 球 摩 托 车 行 业 的 增 长 出 现 了 一 定 波 动 年, 中 国 摩 托 车 销 量 ( 含 内 销 和 出 口 ) 呈 现 稳 中 趋 降 的 态 势 年 中 国 摩 托 车 总 销 量 及 增 速 情 况 如 下 表 :

99 近 年 来, 我 国 摩 托 车 市 场 结 构 逐 渐 发 生 变 化 由 于 农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汽 车 成 为 主 要 代 步 及 运 输 工 具, 摩 托 车 农 村 市 场 有 所 缩 小 但 以 城 市 代 步 为 主 要 目 的 踏 板 车 的 产 量 保 持 了 增 长 态 势 以 休 闲 娱 乐 为 主 要 目 的 250ml 及 以 上 排 量 摩 托 车 增 速 明 显, 市 场 空 间 不 断 增 大, 产 品 车 型 逐 年 增 多 摩 托 车 的 娱 乐 性 和 个 性 化 特 征 逐 步 显 现, 消 费 者 对 摩 托 车 的 外 观 设 计 性 能 和 安 全 性 有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在 未 来 几 年, 中 国 摩 托 车 行 业 面 临 着 政 策 ( 限 摩 ) 和 市 场 调 整 的 双 重 压 力, 但 中 国 摩 托 车 行 业 是 在 市 场 经 济 中 成 长 起 来 的 行 业, 有 着 较 强 的 自 我 调 节 能 力 未 来 几 年 将 是 中 国 摩 托 车 行 业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的 时 期, 摩 托 车 市 场 竞 争 将 由 数 量 扩 张 和 价 格 竞 争, 逐 步 转 向 质 量 型 差 异 化 为 主 的 竞 争 转 变 ( 四 )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1 技 术 壁 垒 汽 车 用 胶 管 属 于 非 标 产 品, 在 技 术 引 领 市 场 竞 争 的 行 业 发 展 过 程 中, 企 业 必 须 具 有 自 主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能 够 根 据 下 游 客 户 的 具 体 需 求 和 质 量 标 准, 在 配 方 设 计 工 艺 设 计 同 步 开 发 能 力 等 方 面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整 体 服 务, 才 能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稳 脚 跟 并 谋 求 发 展 一 方 面, 汽 车 工 业 所 使 用 的 流 体 介 质 改 进 更 新 较 快, 各 国 政 府 对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等 环 保 问 题 也 日 趋 重 视, 这 种 应 用 和 环 保 要 求 的 变 化 更 对 汽 车 胶 管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等 性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使 得 汽 车 胶 管 所 用 原 材 料 有 所 变 化 这 使 得 作 为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生 产 核 心 配 方 的 研 制, 成 为 企 业 生 存 与 发 展 的 关 键 所 在 而 配 方 的 自 主 研 制 不 可 或 缺 的 是 经 验 丰 富 的 研 发 科 技 人 员 和 严 谨 的 操 作 流 程, 这

100 需 要 通 过 长 期 的 研 发 积 累 来 获 取 因 此, 对 于 这 样 一 个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门 槛 的 行 业 来 说,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培 养 是 一 个 长 期 积 累 和 持 续 投 入 的 过 程, 难 以 单 纯 通 过 引 进 生 产 技 术 或 者 购 买 先 进 设 备 来 实 现 各 企 业 纷 纷 加 大 投 入 研 发 先 进 配 方 工 艺 提 升, 并 通 过 申 请 专 利 保 护 或 制 定 并 执 行 严 格 的 保 密 制 度 等 措 施 来 保 证 企 业 在 技 术 上 的 竞 争 力, 提 高 潜 在 进 入 者 的 成 本 另 一 方 面, 当 代 汽 车 制 造 商 的 生 产 模 式 已 转 化 为 整 车 项 目 开 发 为 主, 其 对 外 部 独 立 零 部 件 供 应 商 的 依 赖 日 益 加 大 随 着 国 内 外 汽 车 工 业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为 保 证 新 车 型 的 快 速 推 出 和 整 车 匹 配 性, 汽 车 制 造 商 多 要 求 关 键 产 品 供 应 商 参 与 新 车 型 同 步 开 发 过 程 具 有 较 强 研 发 水 平, 尤 其 是 正 向 设 计 开 发 能 力 是 供 应 商 参 与 主 机 厂 同 步 开 发 进 程 的 必 备 条 件 2 渠 道 壁 垒 由 于 汽 车 用 胶 管 的 质 量 直 接 关 系 到 整 车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可 靠 性, 大 型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商 通 常 对 为 其 配 套 的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及 其 产 品 提 出 严 格 的 考 核 程 序, 供 应 商 往 往 需 经 过 独 立 第 三 方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评 审 现 场 工 艺 考 核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试 样 小 批 量 供 货 等 多 道 程 序 才 能 成 为 整 车 厂 供 应 商, 考 核 周 期 较 长, 从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开 发 到 实 现 大 批 量 供 货, 整 个 过 程 一 般 约 需 一 到 两 年 甚 至 更 长 的 时 间 同 时, 由 于 汽 车 用 胶 管 配 方 的 差 异 性, 不 同 厂 家 的 同 一 产 品 在 性 能 指 标 上 具 有 较 大 的 差 异, 这 使 得 客 户 一 方 面 需 要 根 据 自 身 工 艺 和 产 品 性 能 要 求 来 选 择 合 适 的 汽 车 用 胶 管, 另 一 方 面 需 要 汽 车 用 胶 管 供 应 商 能 够 保 证 产 品 品 质 的 稳 定 性 另 外, 只 有 拥 有 长 期 合 作 经 历 的 汽 车 用 胶 管 供 应 商 才 能 了 解 客 户 的 具 体 需 求 和 质 量 标 准, 从 而 能 够 对 客 户 提 供 配 方 研 发 新 车 型 同 步 开 发 等 全 方 位 的 服 务 鉴 于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机 会 成 本 较 高, 整 车 制 造 商 选 定 供 应 商 后, 多 与 其 供 应 商 形 成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打 破 原 有 的 合 作 关 系 将 带 来 转 换 和 重 构 成 本, 这 种 既 有 的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给 新 进 入 者 设 置 了 障 碍 3 人 才 壁 垒 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同 时 跨 橡 胶 行 业 和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研 发 人 员 不 仅 需 要 具 备 扎 实 的 与 橡 胶 制 品 有 关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还 必 须 对 汽 车 发 动 机 工 程 机 械 等 行 业 相 关 知 识 有 充 分 的 理 解,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在 生 产 和 研 发 实 践 中 进 行 多 年 的 学 习 和 积 累 才 能 胜 任 研 发 工 作, 开 发 出 适 应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的 产 品, 增 强 企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而 这 种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需 要 企 业 良 好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及 长 时 间 的 投 入 同 时,

101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更 新 换 代 很 快, 生 产 厂 家 必 须 拥 有 足 够 稳 定 的 人 才 队 伍, 才 能 保 证 自 身 持 续 具 备 极 强 的 技 术 吸 收 优 化 再 创 新 及 应 用 能 力 所 以, 能 否 建 立 起 持 续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人 才 队 伍, 是 新 进 入 者 面 临 的 重 要 壁 垒 之 一 4 产 业 政 策 壁 垒 国 家 鼓 励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并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的 汽 车 零 部 件 骨 干 企 业 进 行 跨 地 区 兼 并 重 组 扩 大 规 模, 形 成 大 型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提 高 国 内 外 企 业 配 套 市 场 份 额 鼓 励 整 车 企 业 与 零 部 件 企 业 联 合 开 发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打 破 区 域 之 间 或 企 业 集 团 之 间 汽 车 零 部 件 配 套 的 障 碍, 建 立 开 放 公 平 竞 争 的 多 层 次 多 渠 道 零 部 件 配 套 这 些 措 施 将 增 加 新 进 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和 投 资 风 险,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压 缩 新 进 入 该 行 业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的 生 存 空 间 ( 五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原 因 近 年 来 国 内 宏 观 经 济 整 体 向 好, 汽 车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上 游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和 盈 利 能 力 随 着 汽 车 行 业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外 资 汽 车 企 业 以 各 种 方 式 加 速 进 入 中 国 市 场, 国 内 汽 车 整 体 价 格 呈 下 降 趋 势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汽 车 胶 管 产 业 市 场 竞 争 更 加 激 烈, 未 来 将 会 逐 渐 压 缩 企 业 的 部 分 利 润 空 间 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利 润 率 水 平 同 时 也 反 映 了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更 新 较 快, 应 用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老 产 品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将 逐 渐 走 低, 新 产 品 因 其 创 新 性 强 而 具 有 一 定 的 议 价 权, 一 般 可 获 得 较 高 利 润 率 ( 六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2009 年 8 月,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2009 年 修 订 ) 提 出 : 培 育 一 批 有 比 较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企 业 实 现 规 模 生 产 并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要 在 结 构 调 整 中 提 高 专 业 化 生 产 水 平, 将 内 部 配 套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单 位 逐 步 调 整 为 面 向 社 会 的 独 立 的 专 业 化 零 部 件 生 产 企 业, 制 定 零 部 件 专 项 发 展 规 划, 对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进 行 分 类 指 导 和 支 持,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投 向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领 域, 促 使 有 比 较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企 业 形 成 专 业 化 大 批 量 生 产 和 模 块 化 供 货 能 力 对 能 为 多 个 独 立 的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配 套 和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的 零 部 件 生

102 产 企 业, 国 家 在 技 术 引 进 技 术 改 造 融 资 以 及 兼 并 重 组 等 方 面 予 以 优 先 扶 持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应 逐 步 采 用 电 子 商 务 网 上 采 购 方 式 面 向 社 会 采 购 零 部 件 2011 年 4 月, 工 信 部 副 部 长 苏 波 在 上 海 国 际 车 展 高 峰 论 坛 上 明 确 提 出 : 要 鼓 励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并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的 汽 车 零 部 件 骨 干 企 业 进 行 跨 地 区 兼 并 重 组 扩 大 规 模, 形 成 大 型 零 部 件 企 业 集 团, 提 高 国 内 外 企 业 配 套 市 场 份 额 鼓 励 整 车 企 业 与 零 部 件 企 业 联 合 开 发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打 破 区 域 之 间 或 企 业 集 团 之 间 汽 车 零 部 件 配 套 的 障 碍, 建 立 开 放 公 平 竞 争 的 多 层 次 多 渠 道 零 部 件 配 套 上 述 产 业 政 策 决 定 了 在 该 领 域 已 具 有 一 定 比 较 优 势 的 企 业 将 显 著 受 益, 形 成 专 业 化 大 批 量 生 产 和 模 块 化 供 货 能 力 对 能 为 多 个 独 立 的 汽 车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配 套 和 进 入 国 际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体 系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企 业, 国 家 在 技 术 引 进 技 术 改 造 融 资 以 及 兼 并 重 组 等 方 面 将 予 以 优 先 扶 持 (2) 行 业 内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增 强 我 国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目 前 正 处 于 从 跟 随 发 展 到 自 主 创 新 的 转 型 阶 段, 但 是 我 国 汽 车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重 视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提 高, 不 仅 注 重 技 术 研 发 与 生 产 实 践 的 良 性 互 动, 而 且 需 持 续 跟 踪 和 关 注 国 际 汽 车 胶 管 技 术 的 最 新 发 展 我 国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一 些 生 产 企 业 的 创 立 者 经 营 者 自 身 即 为 本 行 业 的 资 深 技 术 专 家, 在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及 前 景 方 面 具 有 较 为 敏 锐 的 洞 察 力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在 产 品 配 方 生 产 工 艺 上 不 断 改 进 升 级, 部 分 产 品 已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预 计, 随 着 中 国 汽 车 制 造 企 业 的 不 断 升 级 改 进,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也 会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的 研 发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节 能 环 保 低 碳 等 方 面 的 制 造 水 平 (3) 进 口 替 代 及 金 属 替 代 趋 势 在 技 术 上, 随 着 我 国 装 备 制 造 能 力 的 迅 速 提 升, 我 国 同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汽 车 用 胶 管 制 造 技 术 差 距 越 来 越 小, 除 了 高 端 产 品 尚 有 一 定 差 距 外, 与 国 外 同 类 产 品 相 比 在 质 量 性 能 上 的 差 异 不 大 而 在 劳 动 力 成 本 等 方 面, 我 国 企 业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竞 争 优 势 目 前 国 内 厂 商 凭 借 明 显 的 成 本 优 势 在 更 多 的 领 域 和 产 品 上 开 始 替 代 进 口 产 品 在 政 策 上,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也 提 出 汽 车 行 业 要 强 化 整 车 研 发 能 力, 实 现 关 键 零 部 件 技 术 自 主 化, 提 高 节 能 环 保 和 安 全 技 术 水 平 由 于 橡 塑 类 产 品 有 重 量 轻 成 本 低 易 于 造 型 资 源 可 再 生 的 优 点, 当 橡 塑 类 产 品 技 术 性 能 的 逐 步 提 高 并 达 到 金 属 产 品 相 关 部 件 的 特 定 要 求 时, 便 可 替 代 执

103 行 同 样 功 能 的 金 属 类 产 品 随 着 汽 车 轻 量 化 趋 势 的 推 进 以 及 车 款 车 型 的 快 速 变 化, 汽 车 保 险 杆 车 门 侧 板 发 动 机 油 管 发 动 机 进 气 管 等 使 用 金 属 的 零 部 件 都 可 以 由 橡 塑 类 制 品 代 替, 橡 塑 类 零 部 件 占 整 车 价 值 和 零 部 件 消 费 的 比 重 将 越 来 越 大 国 内 汽 车 制 造 的 这 种 进 口 替 代 和 金 属 替 代 的 趋 势 将 为 国 内 汽 车 用 橡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提 供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有 利 于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做 大 做 强 (4) 市 场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消 费 逐 步 升 级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国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保 持 着 稳 定 增 长 的 趋 势, 人 们 在 日 常 生 活 基 本 需 求 得 到 满 足 的 情 况 下, 开 始 追 求 更 为 舒 适 的 生 活 条 件, 消 费 升 级 逐 渐 成 为 市 场 的 主 旋 律 家 用 轿 车 逐 渐 走 进 千 家 万 户, 这 也 拉 动 了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的 飞 速 发 展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居 民 收 入 大 幅 度 提 高, 中 高 端 轿 车 越 来 越 受 到 广 大 中 国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这 也 就 要 求 中 国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要 不 断 对 自 己 的 产 品 进 行 升 级, 提 高 产 品 的 技 术 质 量 标 准, 满 足 高 端 车 辆 对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更 高 的 性 能 要 求 产 品 在 升 级 换 代 过 程 中, 将 会 给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中 一 些 具 备 较 强 研 发 能 力 和 技 术 储 备 的 企 业 带 来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新 契 机 2 不 利 因 素 (1) 跨 国 公 司 抢 占 国 内 市 场 国 外 大 型 橡 胶 制 品 公 司 纷 纷 在 我 国 开 设 独 资 公 司 或 合 资 公 司, 或 者 扩 大 其 产 品 在 中 国 的 销 售, 这 些 公 司 大 多 设 有 汽 车 用 胶 管 专 业 化 的 生 产 线, 以 其 先 进 的 技 术 装 备 和 品 牌 优 势, 形 成 强 势 竞 争 地 位 国 内 企 业 往 往 只 能 在 某 些 项 目 上 利 用 自 己 的 成 本 优 势 取 得 一 些 突 破 这 些 跨 国 公 司 给 国 内 企 业 以 强 大 的 竞 争 压 力, 不 利 于 国 内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进 入 国 际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的 全 球 采 购 体 系, 真 正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2)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性 能 方 面 对 原 材 料 有 相 当 的 依 赖 性 由 于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的 原 材 料 属 于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从 价 格 走 势 上 看, 合 成 橡 胶 价 格 与 国 际 原 油 价 格 走 势 的 趋 同 性 极 强 目 前 全 球 经 济 逐 渐 回 暖, 预 计 未 来 原 油 价 格 将 呈 温 和 上 涨 趋 势, 从 而 影 响 汽 车 胶 管 的 平 均 利 润 水 平 (3) 国 内 标 准 较 低, 参 与 制 定 行 业 标 准 能 力 较 弱

104 目 前 国 内 的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标 准 和 检 测 手 段 相 对 较 落 后, 不 利 于 国 内 生 产 商 的 产 品 参 与 外 资 合 资 主 机 厂 的 配 套 及 产 品 出 口 汽 车 胶 管 是 国 家 重 点 发 展 的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国 内 企 业 尽 管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已 经 逐 渐 缩 小 与 国 际 厂 商 的 差 距, 但 在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过 程 中 仍 然 受 制 于 国 际 厂 商, 使 企 业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处 于 被 动 地 位, 只 有 少 数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能 够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修 订 工 作 ( 七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技 术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总 体 来 看, 我 国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整 体 技 术 力 量 较 为 薄 弱,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比 较 落 后, 新 产 品 开 发 缓 慢 ; 从 产 品 开 发 手 段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装 备 制 造 水 平 材 料 应 用 技 术 转 化 能 力 标 准 建 立 与 应 用, 技 术 管 理 水 平 等 方 面 与 国 际 同 行 差 距 较 大, 产 品 大 多 局 限 于 中 低 端 汽 车 用 胶 管, 而 高 技 术 含 量 和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比 重 偏 低 但 近 年 来 在 汽 车 工 程 机 械 等 下 游 行 业 旺 盛 需 求 的 推 动 下, 部 分 企 业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或 引 进 技 术 并 在 消 化 吸 收 的 基 础 上 继 续 开 发 创 新, 在 产 品 品 质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设 备 测 试 设 备 等 方 面 已 接 近 或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这 些 企 业 的 发 展 带 动 了 国 内 胶 管 制 品 行 业 进 入 新 一 轮 产 业 升 级 的 发 展 阶 段 2 行 业 技 术 特 点 (1) 需 高 度 适 应 不 断 完 善 的 环 保 法 规 和 轻 量 化 需 求 国 际 社 会 包 括 中 国, 相 继 出 台 法 律 法 规 和 提 倡 新 能 源 汽 车, 以 期 待 解 决 和 改 善 环 境 污 染 等 问 题 对 于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而 言, 开 发 并 应 用 适 应 这 种 需 求 的 高 分 子 材 料 成 为 发 展 趋 势, 如 满 足 耐 生 物 燃 油 的 橡 胶 材 料, 满 足 废 车 回 收 指 令 的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满 足 节 省 燃 油 的 轻 量 化 需 求 的 以 塑 代 金 以 塑 代 橡 胶 的 材 料 技 术 等 目 前, 世 界 各 大 汽 车 消 费 市 场 由 于 经 济 原 因 环 保 意 识 科 技 能 力 的 差 异, 环 保 法 规 已 形 成 各 具 特 色 的 体 系, 我 国 也 出 台 了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加 上 目 前 汽 车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这 就 要 求 橡 胶 管 产 品 必 须 掌 握 日 益 严 格 的 环 保 清 洁 安 全 等 法 规 匹 配 技 术, 从 材 料 结 构 等 多 方 面 进 行 技 术 提 升 (2) 实 施 系 统 匹 配 技 术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设 计 是 一 种 系 统 化 的 工 程 每 种 汽 车 管 路 产 品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满 足 胶 管 内 介 质 本 身 的 化 学 特 性 及 管 内 介 质 温 度 特 性 ; 满 足 胶 管 外 部 环 境 问 题 及 可 能 的 化 学 腐 蚀 及 环 境 紫 外 线 臭 氧 等 的 老 化 特 性 ; 满 足 特 殊 的 内 外 部 阻 燃 电 阻 等 特 性 ; 满 足 零 件 耐 震 动 疲 劳 脉 冲 的 特 性 ; 满 足 所 在 汽 车 子 系 统

105 模 块 化 设 计 及 感 温 器 电 磁 阀 分 水 器 等 连 接 件 的 选 择 控 制 和 良 好 的 匹 配 ; 满 足 计 算 机 数 模 模 拟 装 车 的 各 空 间 尺 寸 的 匹 配 ; 满 足 解 决 产 品 寿 命 与 成 本 相 互 制 约 的 矛 盾 ; 满 足 客 户 要 求 的 其 他 特 殊 特 性 同 时, 胶 管 的 性 能 与 系 统 内 其 他 零 部 件 的 设 计 有 关, 必 须 考 虑 它 们 之 间 的 相 互 影 响 和 匹 配 效 果, 如 软 管 与 硬 管 连 接 的 匹 配 技 术 就 包 括 铆 合 行 程 铆 合 环 境 配 合 公 差 的 技 术 等 每 类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都 需 要 发 挥 其 独 特 而 关 键 的 作 用,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或 损 坏, 将 引 起 汽 车 的 整 车 故 障 及 发 动 机 损 坏 报 废, 甚 至 可 能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这 种 重 要 性 使 得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需 要 通 过 反 复 的 设 计 计 算 和 试 验 来 找 到 平 衡 点, 以 达 到 最 优 化 设 计 (3) 生 产 工 艺 严 格, 产 品 稳 定 性 及 供 应 及 时 性 要 求 高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性 能 对 汽 车 安 全 性 等 有 至 关 重 要 的 影 响, 而 它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却 较 长,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一 般 涵 盖 配 料 炼 胶 内 胶 挤 出 阻 隔 层 压 出 中 胶 压 出 编 网 状 织 物 层 外 胶 压 出 硫 化 整 理 清 洗 检 验 等 工 序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生 产 工 艺 的 每 一 个 环 节 进 行 严 格 的 控 制 以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并 同 时 保 证 产 品 供 应 及 时 性 以 避 免 大 额 索 赔 费 用 的 发 生 ( 八 )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目 前 国 内 外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商 均 实 行 专 业 化 精 益 化 的 生 产 模 式, 建 立 了 零 部 件 供 应 的 全 球 采 购 体 系, 汽 车 零 部 件 供 应 商 通 过 严 格 的 考 核 程 序 进 入 主 机 厂 的 采 购 体 系 根 据 汽 车 零 部 件 的 复 杂 性 和 专 业 化 生 产 特 点, 以 及 各 主 机 厂 商 的 具 体 性 能 指 标 要 求, 汽 车 零 部 件 供 应 形 成 了 金 字 塔 式 的 多 层 级 供 应 商 体 系, 即 供 应 商 按 照 与 主 机 厂 之 间 的 供 应 联 系 分 为 一 级 供 应 商 二 级 供 应 商 三 级 供 应 商 等 多 层 级 关 系 一 级 供 应 商 直 接 为 主 机 厂 供 应 产 品, 双 方 之 间 形 成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 二 级 供 应 商 通 过 一 级 供 应 商 向 主 机 厂 供 应 产 品, 依 此 类 推, 并 且 层 级 越 低, 该 层 级 的 供 应 商 数 量 也 就 越 多 公 司 产 品 以 配 套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为 主, 小 部 分 配 套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在 汽 车 行 业, 公 司 主 要 为 国 内 整 车 厂 直 接 配 套 汽 车 用 胶 管, 是 国 内 外 多 家 大 中 型 汽 车 主 机 厂 的 一 级 供 应 商 公 司 采 取 以 销 定 产 以 产 定 购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规 格 型 号 较 多, 达 到 7,000 多 种, 行 业 内 的 不 同 整 车 厂 客 户 由 于 车 型 的 更 新 调 整, 对 于 产 品 类 型

106 性 能 指 标 等 也 会 有 不 同 的 要 求,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定 制 化 生 产 的 特 点,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安 排 生 产 ( 九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1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汽 车 胶 管 制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制 造, 其 下 游 关 联 性 强 ; 其 生 产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合 成 橡 胶, 同 时 也 和 上 游 产 业 联 动 中 国 汽 车 制 造 业, 在 过 去 短 短 十 年 里, 发 展 迅 猛, 已 经 成 为 全 球 第 一 汽 车 制 造 大 国 和 消 费 大 国, 但 是 人 均 汽 车 保 有 量 仍 远 低 于 发 达 国 家 水 平, 国 民 收 入 稳 定 增 长 的 前 提 下, 中 国 汽 车 仍 将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态 势 对 于 国 内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而 言, 当 前 下 游 需 求 日 益 呈 现 出 多 元 化 发 展 趋 势, 更 多 的 适 应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及 舒 适 等 特 定 要 求 的 新 产 品 被 设 计 开 发 和 应 用, 行 业 已 逐 步 进 入 产 品 结 构 升 级 换 代 的 发 展 阶 段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到 2011 年 底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产 能 达 380 万 吨 左 右, 超 越 美 国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国, 是 目 前 全 球 最 大 的 合 成 橡 胶 制 造 国 和 消 费 国, 合 成 橡 胶 下 游 产 业 需 求 强 劲 天 然 橡 胶 (NR) 和 合 成 橡 胶 (SR) 的 生 产 量 约 2/3 耗 用 于 运 输 和 汽 车 工 业, 每 辆 车 含 有 橡 胶 产 品 约 100~145 千 克, 而 轮 胎 则 占 汽 车 用 胶 总 量 的 35%~55% 因 此 汽 车 工 业 是 推 动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需 求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8 总 体 来 说,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原 材 料 供 给 充 足, 下 游 需 求 稳 步 增 长, 总 体 的 行 业 周 期 性 与 上 下 游 产 业 的 周 期 性 密 切 相 关 2 行 业 的 区 域 性 国 内 胶 管 产 品 主 要 为 汽 车 工 程 机 械 等 行 业 配 套, 无 论 是 外 资 还 是 内 资 企 业 多 以 下 游 整 机 制 造 企 业 为 中 心, 在 其 附 近 区 域 开 设 工 厂 以 保 证 供 货 的 即 时 性 及 降 低 营 销 物 流 等 成 本 由 于 国 内 汽 车 工 程 机 械 等 企 业 多 位 于 上 海 重 庆 四 川 吉 林 北 京 天 津 安 徽 湖 北 山 东 等 地, 因 而 国 内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亦 多 分 布 于 上 述 区 域 8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研 究 部 2011 年 8 月 3 日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107 3 行 业 的 季 节 性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的 主 要 下 游 产 业 为 汽 车 制 造 业, 随 着 汽 车 制 造 业 的 波 动 而 波 动, 其 季 节 性 和 汽 车 销 售 的 季 节 性 互 相 呼 应 相 对 而 言, 每 年 1-6 月 为 旺 季,7-9 月 为 淡 季,10-12 月 为 旺 季, 季 节 性 影 响 不 强 ( 十 )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主 要 由 合 成 橡 胶 复 合 加 工 而 成,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汽 车 制 造, 无 论 是 从 上 游 原 材 料 的 易 波 动 性 或 下 游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来 看, 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都 与 其 上 下 游 行 业 息 息 相 关 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目 前 国 内 合 成 橡 胶 产 能 稳 定 持 续 增 长, 已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国 下 图 为 2006 年 1 月 至 2014 年 3 月 国 内 顺 丁 橡 胶 ( 合 成 橡 胶 主 要 品 种 之 一 ) 和 天 然 橡 胶 价 格 走 势 图 9 : 9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询 平 台 长 江 证 券 研 究 部 2014 年 3 月 31 日 基 础 化 工 行 业

108 汽 车 制 造 业 为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下 游 行 业, 下 游 行 业 周 期 景 气 程 度 会 直 接 影 响 本 行 业 的 景 气 指 数, 随 着 近 几 年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汽 车 行 业 的 增 长, 拉 动 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稳 步 发 展, 给 本 行 业 带 来 较 为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同 时, 增 长 稳 定 的 下 游 市 场 为 业 内 企 业 提 供 了 相 对 稳 定 的 盈 利 来 源, 为 业 内 企 业 避 免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企 业 发 展 的 影 响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竞 争 地 位 1 汽 车 胶 管 2006 年, 公 司 在 国 内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率 先 组 建 的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2007 年 被 认 定 为 四 川 省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为 本 公 司 技 术 拓 展 产 品 创 新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2008 年, 公 司 组 建 的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工 程 四 川 省 重 点 实 验 室, 为 公 司 的 基 础 材 料 研 发 与 应 用 提 供 技 术 保 障 公 司 配 备 了 国 内 一 流 的 研 究 检 测 分 析 和 工 艺 等 方 面 的 装 备 和 设 施, 具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和 技 术 转 移 能 力, 是 全 省 和 国 内 该 领 域 的 研 发 中 心 和 产 业 化 转 移 辐 射 中 心 公 司 在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发 展 的 基 础 上, 一 直 注 重 科 技 合 作 与 交 流, 与 清 华 大 学 四 川 大 学 等 院 校 建 立 了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并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开 展 技 术 合 作, 自 主 创 新 和 对 外 技 术 交 流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效 2009 年 5 月, 经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批 准, 公 司 牵 头 组 建 了 四 川 省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产 学 研 合 作 奠 定 了 基 础 更 加 有 效 的 开 展 科 研 项 目 协 作, 整 合 各 方 技 术 资 源, 实 现

109 优 势 互 助, 资 源 共 享 2008 年, 公 司 申 请 组 建 全 国 橡 胶 与 橡 胶 制 品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软 管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汽 车 专 用 胶 管 工 作 组 ( 对 口 的 国 际 组 织 :ISO/TC45/ SC1/WG2), 积 极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制 修 订 公 司 以 国 内 同 行 业 一 流 的 科 技 创 新 团 队 为 依 托, 在 拥 有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管 路 系 统 核 心 技 术 及 重 点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发 挥 省 级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和 省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等 研 发 平 台 的 作 用, 重 点 开 展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工 程 关 键 技 术 和 共 性 技 术, 汽 车 高 分 子 复 合 材 料 绿 色 环 保 材 料,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和 金 属 材 料 粘 接 技 术, 高 分 子 材 料 共 混 改 性 和 低 成 本 高 性 能 技 术 的 开 发, 使 公 司 成 为 节 能 环 保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管 路 系 统 核 心 技 术 及 重 点 产 品 的 重 要 研 发 基 地 之 一 公 司 拥 有 多 项 专 利 技 术 和 专 有 技 术, 形 成 多 项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产 品 通 过 欧 盟 ROHS 和 美 国 CARB EPA 产 品 环 保 技 术 认 证,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达 到 了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随 着 汽 车 性 能 质 量 标 准 的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围 绕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为 主 题 开 展 的 科 研 活 动, 为 产 品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开 辟 了 绿 色 通 道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科 技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产 品 创 新 理 念, 产 生 了 较 好 的 经 营 效 果 公 司 于 2011 年 3 月 获 国 家 科 技 部 等 单 位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2012 年 3 月 被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授 予 2011 年 度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分 别 被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胶 管 胶 带 分 会 授 予 中 国 胶 管 十 强 企 业 称 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获 得 了 稳 步 发 展, 公 司 自 设 立 后 即 坚 持 创 新 发 展 战 略, 基 于 准 确 的 市 场 判 断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支 持, 公 司 重 点 研 发 和 生 产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的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一 直 稳 定 在 70% 以 上 年,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在 乘 用 车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其 中 :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其 中 :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件 ) 8, , ,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米 ) 2, , , 市 场 需 求 量 ( 万 米 ) 22, , , 市 场 占 有 率 11.51% 18.15% 11.98%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件 ) 8, , ,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米 ) 2, , , 市 场 需 求 量 ( 万 米 ) 21, , , 市 场 占 有 率 11.96% 19.36% 11.79%

110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件 ) 7, , ,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量 ( 万 米 ) 2, , 市 场 需 求 量 ( 万 米 ) 20, , , 市 场 占 有 率 10.91% 18.15% 9.72% 注 : (1) 上 表 中 市 场 占 有 率 仅 为 根 据 行 业 协 会 公 开 基 础 数 据 估 算, 假 设 乘 用 车 中 使 用 燃 油 胶 管 与 冷 却 胶 管 的 长 度 比 例 为 1:1.5, 乘 用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中 的 燃 油 胶 管 与 冷 却 胶 管 的 使 用 比 例 合 计 约 为 70%; (2) 根 据 公 司 胶 管 产 品 的 具 体 情 况, 假 设 汽 车 胶 管 件 数 与 长 度 的 转 换 比 率 为 0.3; (3) 由 于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主 要 直 接 配 套 各 大 汽 车 主 机 厂, 用 于 二 级 维 修 市 场 的 比 例 极 低, 因 此 上 述 市 场 占 有 率 测 算 中 未 剔 除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中 用 于 二 级 维 修 市 场 的 数 量 ; (4) 分 析 比 较 口 径 以 中 国 橡 胶 协 会 管 带 分 会 会 员 单 位 统 计 数 据 为 测 算 基 础 ; (5) 数 据 来 源 :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资 料 和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公 开 数 据 统 计 整 理 年,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10.91% 11.96% 11.51%, 随 着 市 场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市 场 占 有 率 整 体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长 的 趋 势 在 未 来 几 年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的 大 背 景 下, 公 司 的 产 能 成 为 了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瓶 颈 本 次 公 司 计 划 运 用 募 集 资 金 解 决 目 前 产 能 不 足 的 问 题, 主 要 是 增 加 高 附 加 值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新 产 品,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竞 争 能 力 2 摩 托 车 胶 管 2012 年, 我 国 产 销 摩 托 车 2, 万 辆 和 2, 万 辆 ;2013 年, 我 国 产 销 摩 托 车 2, 万 辆 和 2, 万 辆 ;2014 年, 我 国 产 销 摩 托 车 2, 万 辆 和 2, 万 辆 报 告 期 内 摩 托 车 产 销 量 呈 现 小 幅 度 下 降 趋 势 年,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量 分 别 为 5, 万 件 6, 万 件 6, 万 件,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统 计 数 据,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供 应 的 主 要 客 户 江 门 大 长 江 集 团 隆 鑫 通 用 五 羊 - 本 田 宗 申 动 力 重 庆 建 设 雅 马 哈 新 大 洲 - 本 田 均 为 2015 年 国 内 摩 托 车 销 量 排 名 前 十 名 的 企 业 公 司 在 摩 托 车 胶 管 市 场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包 括 福 州 富 全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远 平 汽 车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金 连 兴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调 研 资 料 分 析 以

111 及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公 开 数 据 统 计 整 理, 公 司 占 有 国 内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约 30% 左 右 的 市 场 份 额 ( 二 )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优 势 橡 胶 材 料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是 汽 车 橡 胶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即 本 着 以 材 料 技 术 带 动 产 品 提 升 的 宗 旨, 重 视 现 代 高 分 子 材 料 技 术 的 基 础 研 究, 为 公 司 产 品 提 供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的 高 性 能 轻 量 化 以 及 节 能 环 保 的 材 料 技 术 支 持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配 方 设 计 及 工 艺 制 造 技 术 经 验 成 熟,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已 取 得 发 明 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合 计 25 项 公 司 拥 有 汽 车 胶 管 NBR+PVC 共 混 改 性 技 术 自 主 开 发 的 燃 油 管 通 气 管 等 多 项 核 心 技 术, 拥 有 EPDM 橡 胶 耐 高 温 胶 料 配 方 技 术 自 主 开 发 的 冷 却 水 管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等 多 项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这 些 核 心 技 术 和 配 方 机 密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公 司 先 后 研 制 成 功 拥 有 独 立 知 识 产 权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等 多 项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达 到 了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在 行 业 中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走 科 技 兴 企, 自 主 创 新 之 路, 秉 承 创 新 无 限 品 牌 制 胜 文 化 致 远 创 新 理 念, 持 续 保 持 较 大 的 科 研 投 入, 公 司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颁 布 实 施 后, 于 2008 年 12 月 首 批 被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等 单 位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011 年 3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和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2011 年 10 月, 公 司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公 司 逐 步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包 括 产 品 设 计 技 术 和 制 造 技 术 在 内 的 核 心 技 术, 多 年 来 在 胶 管 的 硬 度 爆 破 压 力 耐 高 温 性 能 脉 冲 强 度 粘 接 强 度 等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方 面 形 成 了 公 司 的 专 有 技 术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综 合 技 术 质 量 性 能 达 到 了 国 际 水 平 2 品 牌 与 渠 道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与 积 累, 公 司 已 成 为 了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川 环 品 牌 在 业 内 已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与 品 牌 影 响, 获 得 了 四 川 省 著 名 商 标 全 国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四 川 省 质 量 信 用 AAA 企 业 称 号 由 于 进 入 主 机 厂 的 供 应 目 录 前 需 要 较 长 时 间 的 认 证, 因 此 主 机 厂 更 换 供 应 商 的 成 本 较 大, 周 期 较

112 长 公 司 依 托 较 强 的 研 发 平 台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品 牌 优 势 和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策 略 畅 通 的 国 内 外 销 售 渠 道, 积 极 进 行 客 户 培 育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客 户, 公 司 与 长 安 长 安 福 特 比 亚 迪 江 淮 吉 利 奇 瑞 北 汽 上 汽 五 菱 建 设 雅 马 哈 大 长 江 五 羊 本 田 等 大 中 型 整 车 厂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客 户 群 体 涵 盖 了 国 内 大 多 数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形 成 了 较 为 明 显 的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3 产 品 优 势 公 司 的 汽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产 品 种 类 规 格 齐 全, 产 品 性 能 质 量 以 及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方 面 符 合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的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汽 车 整 车 厂 客 户 的 认 证 要 求 公 司 产 品 范 围 涵 盖 车 用 燃 油 冷 却 制 动 动 力 转 向 车 身 附 件 进 排 气 等 系 统 胶 管, 其 中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合 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稳 定 在 70% 以 上, 且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长 的 趋 势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行 业 发 展 和 积 累,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系 列 产 品 结 构,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技 术 拓 展, 紧 跟 汽 车 市 场 发 展 更 新 的 趋 势, 积 极 应 对 客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研 制 出 了 一 批 具 备 技 术 含 量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新 产 品, 丰 富 了 公 司 的 产 品 系 列, 确 保 公 司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不 断 提 高 未 来 收 入 的 稳 定 增 长 4 先 进 的 检 测 和 测 试 技 术 先 进 的 检 测 和 测 试 技 术 是 供 应 商 根 据 主 机 厂 对 不 同 车 型 产 品 的 性 能 和 质 量 要 求 进 行 改 进, 参 与 主 机 厂 同 步 开 发 进 程 的 关 键 之 一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高 度 重 视 检 测 和 测 试 技 术 能 力 的 提 升, 先 后 购 置 了 PVT 脉 冲 循 环 试 验 机 动 态 臭 氧 试 验 机 红 外 光 谱 分 析 仪 等 实 验 和 检 测 设 备 80 余 台 ( 套 ) 可 独 立 有 效 开 展 高 分 子 材 料 分 析 及 产 品 理 化 性 能 测 试 公 司 借 助 先 进 的 检 测 设 备 和 技 术 测 试 手 段, 能 够 充 分 满 足 主 机 厂 的 质 量 标 准 和 性 能 要 求 5 建 立 完 善 的 质 量 与 信 息 保 证 体 系, 为 进 一 步 拓 展 国 内 外 市 场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要 进 入 国 内 外 主 要 汽 车 制 造 商 的 供 应 商 体 系, 要 求 供 应 商 有 完 善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逐 步 建 立 并 完 善 了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与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公 司 2004 年 通 过 了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9001 的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和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在 公 司 内 部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2003 年 通 过 中 汽

113 认 证 中 心 的 汽 车 产 品 3C 安 全 认 证,2004 年 通 过 美 国 QS9000 和 德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制 定 的 VDA6.1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公 司 于 2009 年 通 过 了 OHSAS18001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先 后 分 别 通 过 了 ISO/TS16949 国 际 汽 车 工 业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美 国 CARB 产 品 环 保 认 证 美 国 DOT 产 品 安 全 认 证 美 国 EPA 产 品 环 保 认 证 欧 盟 ROHS 产 品 环 保 认 证 等 这 些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为 公 司 胶 管 产 品 进 入 国 内 外 市 场 建 立 了 绿 色 通 道 公 司 建 立 了 ERP 信 息 化 系 统,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信 息 管 理 体 系 的 运 行 效 能, 增 强 了 公 司 内 部 的 管 理 效 果, 加 快 了 公 司 对 于 客 户 需 求 和 市 场 变 化 的 反 应 速 度,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竞 争 优 势 6 成 本 优 势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本 着 创 新 的 管 理 理 念,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通 过 ERP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实 施, 提 供 了 一 个 集 中 统 一 的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采 购 销 售 供 应 库 存 管 理 更 加 透 明, 公 司 内 部 物 流 资 金 流 和 信 息 流 全 面 集 中 和 共 享, 实 现 了 集 中 统 一 的 资 源 平 台, 有 效 控 制 了 生 产 流 程 中 的 跑 滴 冒 漏 现 象,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资 源 使 用 效 率 公 司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制 定 了 严 谨 的 采 购 制 度, 按 照 统 一 定 点 保 质 竞 价 的 原 则, 购 进 生 产 所 需 的 各 种 原 辅 材 料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所 取 得 的 进 出 口 权, 主 要 原 材 料 向 国 外 生 产 厂 家 直 接 采 购, 减 少 中 间 环 节, 有 效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公 司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加 大 新 材 料 研 发 与 应 用, 在 保 证 产 品 性 能 和 质 量 标 准 前 提 下, 降 低 了 技 术 成 本 7 多 项 自 主 创 新 成 果 公 司 一 直 注 重 自 主 创 新 和 人 才 队 伍 的 建 设, 自 设 立 以 来, 自 主 创 新 取 得 了 较 为 显 著 的 成 果 目 前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已 拥 有 发 明 与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5 项, 同 时 还 拥 有 多 项 专 有 技 术, 先 后 开 发 出 多 项 由 科 技 部 环 保 总 局 ( 部 )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技 术 水 平 此 外, 公 司 作 为 国 内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领 先 企 业 之 一, 在 胶 管 产 品 上 拥 有 了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2008 年, 公 司 作 为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独 立 参 与 完 成 了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持 的 2008 年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针 对 内 燃 机 冷 却 系 统 用 橡 胶 软 管 和 非 增 强 管 项 目 标 准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后 该 项 目 标 准 为 国 标

114 号 GB/T , 采 用 国 际 国 外 标 准 ISO4081:2005,IDT 这 表 明 公 司 在 相 关 产 品 上 的 技 术 获 得 了 市 场 的 充 分 认 可 ( 三 ) 竞 争 劣 势 1 公 司 规 模 相 对 于 跨 国 公 司 仍 然 较 小 目 前 全 球 前 50 强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企 业 大 多 实 行 集 团 化 经 营, 产 品 覆 盖 面 广, 抗 风 险 能 力 强 与 跨 国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规 模 仍 然 相 对 较 小,2015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达 到 4.4 亿 元 人 民 币, 距 行 业 全 球 50 强 企 业 在 公 司 资 产 营 收 规 模 上 尚 有 较 大 差 距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财 务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融 资 渠 道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和 商 业 信 用 融 资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扩 大, 市 场 开 发 的 广 度 和 力 度 不 断 加 强, 资 金 已 成 为 制 约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主 要 瓶 颈 公 司 完 全 依 靠 内 部 积 累 银 行 贷 款 和 商 业 信 用 融 资 的 方 式 将 制 约 公 司 对 于 技 术 研 发 的 投 入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制 约 公 司 未 来 的 大 力 发 展 ( 四 )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简 要 情 况 根 据 统 计, 目 前 国 内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汽 车 胶 管 企 业 大 约 有 50 多 家, 其 中 外 资 企 业 约 15 家, 占 比 约 1/3 行 业 内 生 产 规 模 较 大 技 术 实 力 较 强 的 内 资 企 业 主 要 有 天 津 鹏 翎 胶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大 港 胶 管 有 限 公 司 等 企 业 名 称 天 津 鹏 翎 胶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大 港 胶 管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美 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简 介 系 国 内 规 模 较 大 的 汽 车 胶 管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主 要 产 品 为 汽 车 发 动 机 附 件 系 统 软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软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空 调 系 统 软 管 及 总 成 该 公 司 于 2014 年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公 开 上 市 根 据 已 公 开 年 报 数 据, 该 公 司 201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元,2015 年 度 为 9.85 亿 元 创 建 于 1984 年, 注 册 资 本 2,000.2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橡 胶 板 管 带 胶 条 制 造 和 摩 托 车 及 配 件 零 售 兼 批 发, 在 中 低 压 橡 胶 软 管 市 场 具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该 公 司 致 力 于 非 轮 胎 橡 胶 制 品 的 研 发 与 制 造, 主 营 汽 车 减 震 橡 胶 制 品 与 汽 车 胶 管 该 公 司 于 2011 年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公 开 上 市 根 据 已 公 开 年 报 数 据, 该 公 司 201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约 为 11 亿 元, 其 中 汽 车 胶 管 制 品 收 入 为 2.36 亿 元 ;2015 年 度 约 为 18 亿 元, 其 中 汽 车 胶 管 制 品 收 入 为 3.12 亿 元 资 料 来 源 : 各 公 司 网 站 及 其 他 网 络 公 开 资 料 四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 一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情 况

115 类 别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单 位 : 万 件 产 能 3, ,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产 量 3, , , 产 能 利 用 率 96.51% 99.54% 96.45% 销 量 3, , , 产 销 比 率 % 98.88% % 产 能 3, , ,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产 量 3, , , 产 能 利 用 率 98.96% 96.54% 97.89% 销 量 3, , , 产 销 比 率 % 98.86% % 产 能 1, ,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产 量 1, , , 产 能 利 用 率 85.72% 90.19% 96.36% 销 量 1, , , 产 销 比 率 98.37% % 99.44% 产 能 7, , , 产 量 6, , ,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能 利 用 率 84.28% 99.11% 91.20% 销 量 6, , , 产 销 比 率 % 84.97% 89.80% 年 度, 发 行 人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产 能 分 别 为 3, 万 件 3, 万 件, 较 2013 年 度 产 能 的 增 幅 分 别 为 23.68% 33.42%, 主 要 原 因 : (1) 受 近 年 来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行 业 景 气 度 持 续 稳 定 提 升 影 响,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客 户 订 单 量 增 加, 发 行 人 相 应 增 加 了 机 器 设 备 购 置 由 于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调 试 直 至 达 到 设 计 产 能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 自 2013 年 四 季 度 至 2014 年, 发 行 人 增 加 了 产 能 瓶 颈 环 节 的 如 针 织 胶 管 生 产 线 等 多 台 套 生 产 设 备 及 其 辅 助 设 备, 用 于 扩 大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产 能 (2)2013 年 下 年 开 始, 发 行 人 对 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陆 续 进 行 了 设 备 升 级 技 术 改 造, 包 括 : 各 分 厂 胶 管 挤 生 产 线 连 线 自 动 化 生 产 改 造 后 段 辅 助 设 备 组 合 流 水 生 产 线 改 造 硫 化 罐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升 级 改 造 炼 胶 设 备 自 动 化 生 产 改 造 通 过 设

116 备 修 理 技 术 改 造, 提 高 了 设 备 利 用 率, 相 应 增 加 了 发 行 人 2014 年 度 的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年 度, 发 行 人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产 量 分 别 为 3, 万 件 3, 万 件, 较 2013 年 度 产 量 的 增 幅 分 别 为 27.63% 31.59% 主 要 原 因 : (1) 公 司 提 高 了 设 备 利 用 率,2013 年 度 设 备 使 用 率 86.37%,2014 年 度 设 备 使 用 率 88.55%, 同 比 提 升 了 2.18 个 百 分 点 (2) 公 司 通 过 科 学 合 理 安 排 生 产 流 程, 员 工 有 效 操 作 时 间 有 所 提 高 (3) 公 司 推 进 和 提 升 精 益 化 生 产 管 理, 提 升 了 劳 动 效 率, 相 应 增 加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产 量 ( 二 ) 分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8, ,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 , 其 他 营 业 收 入 23, ,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 其 他 营 业 收 入 42, , ( 三 )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状 况 如 下 表 : 年 1-6 月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序 号 2016 年 1-6 月 客 户 名 称 类 型 产 品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17 序 号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新 晨 动 力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零 部 件 采 购 商 ( 为 集 团 内 公 司 采 购 )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 2, , , 摩 托 车 制 造 商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合 计 , 年 度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2015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类 型 产 品 内 容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零 部 件 采 购 商 ( 为 集 团 内 公 司 采 购 )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 4, , , 摩 托 车 制 造 商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1,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118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溯 联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二 次 配 套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 合 计 , 注 :2014 年 8 月 开 始, 发 行 人 对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开 票 名 称 变 更 为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年 度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2014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类 型 产 品 内 容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零 部 件 采 购 商 ( 为 集 团 内 公 司 统 一 采 购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 3, , 江 门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摩 托 车 制 造 商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公 司 1,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分 公 司 1,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有 限 公 司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有 限 公 司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有 限 公 司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车 有 限 公 司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车 有 限 公 司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合 计 , 年 度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序 号 2013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类 型 产 品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19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有 限 公 司 零 部 件 采 购 商 ( 为 集 团 内 公 司 统 一 采 购 )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 3, , 摩 托 车 制 造 商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乘 用 车 制 造 商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 , , , , 汽 车 油 箱 厂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合 计 , 注 :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与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上 表 中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金 额 中 包 含 了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销 售 数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为 国 内 大 中 型 汽 车 生 产 企 业, 客 户 销 售 相 对 分 散, 不 存 在 对 单 个 客 户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比 例 超 过 50% 的 情 况, 公 司 销 售 不 存 在 对 单 个 客 户 的 重 大 依 赖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上 述 客 户 均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5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及 销 售 变 动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不 考 虑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年 度 间 的 价 格 变 动 因 素, 客 户 销 售 金 额 变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发 行 人 供 应 客 户 胶 管 产 品 所 装 配 车 型 的 市 场 阶 段 ( 小 批 量 量 产 增 产 减 产 ) 不 同, 相 应 导 致 发 行 人 供 应 客 户 胶 管 的 销 售 金 额 波 动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客 户 销 售 变 动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安 汽 车 ) 成 立 于 1996 年, 是 集 汽 车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服 务 于 一 体 的 汽 车 专 业 公 司 目 前, 长 安 汽 车 已 建 成 重 庆 河 北 江 苏 江 西 4 大 产 业 基 地, 拥 有 11 个 整 车 和 2 个 独 立 的 发 动 机 工 厂, 具 备 年 产 汽 车 130 万 辆, 发 动 机 100 万 台 的 能 力 产 品 覆 盖 微 型 车 轿 车 客 车 卡 车 SUV MPV 等 领 域, 拥 有 排 量 从 0.8L 到 2.5L 的 系 列 发 动 机 平 台 发 行 人 通 过 与 长 安 汽 车 进 行 技 术 交 流, 双 方 建 立 了 友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2002 年 发 行 人 成 功 研 发 出 电 喷 燃 油 管, 开 始 为 长 安 汽 车 发 动 机 的 燃 油 系 统 配 套 和 冷 却 系 统 配 套 2011 年 开 始 为 长 安 汽 车 微 型 车 轿 车 和 乘 用 车 的 整 车 全 套 胶 管 进 行 开 发, 产 品 遍 及 河 北 江 苏 北 京 等 地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长 安 汽 车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3, 万 元 和 4,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23.64%, 主 要 原 因 是 长 安 汽 车 2013 年 CX20 逸 动 致 尚 等 车 型 开 始 批 量 生 产 2014 与 2013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大 幅 增 加, 增 加 1, 万 元, 增 长 60.14%,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长 安 逸 动 致 尚 市 场 销 售 仍 然 非 常 好,CS35 CS75 也 受 到 热 捧, 销 量 大 幅 上 升, 发 行 人 所 供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及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的 供 货 量 相 应 增 加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1, 万 元, 增 长 39.59%, 主 要 原 因 是 受 到 2014 年 CS75 在 市 场 热 销 影 响,2015 年 长 安 汽 车 大 幅 增 量 生 产 CS75 车 型, 同 时 长 安 逸 动 致 尚 CS35 等 车 型 2015 年 度 产 量 继 续 增 加, 发 行 人 供 货 量 相 应 增 加 (2)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远 景 ) 隶 属 于 浙 江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集 团 始 建 于 1986 年, 生 产 销 售 摩 托 车,1997 年 进 入 汽 车 行 业, 是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和 国 家 汽 车 整 车 出 口 基 地 企 业 浙 江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总 部 设 在 杭 州, 旗 下 拥 有 吉 利 汽 车 沃 尔 沃 汽 车 伦 敦 出 租 车 等 品 牌 其 中 吉 利 汽 车 在 浙 江 台 州 宁 波 和 湖 南 湘 潭 山 东 济 南 四 川 成 都 等 地 建 有 汽 车 整 车 和 动 力 总 成 制 造 基 地 发 行 人 通 过 上 门 拜 访 技 术 交 流 等 方 式 进 入 吉 利 摩 托 的 配 套 体 系 双 方 通 过 多 次 互 访, 以 及 前 期 发 行 人 为 其 提 供 摩 托 车 胶 管 建 立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2002 年 开 始 公 司 顺 利 进 入 吉 利 汽 车 零 部 件 的 配 套 体 系, 开 始 为 吉 利 生 产 的 汽 车 燃 油 系

121 统 冷 却 系 统 用 胶 管 进 行 研 发 并 批 量 供 货 随 着 集 团 的 不 断 发 展,2010 年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下 设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专 门 采 购 汽 车 零 部 件 2012 年 吉 利 英 伦 自 由 舰 系 列 市 场 销 量 较 好, 装 车 量 猛 增,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达 到 3, 万 元 的 新 高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3,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有 所 减 少,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4.79%,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开 始 吉 利 英 伦 自 由 舰 系 列 车 型 产 量 下 降, 相 应 发 行 人 对 其 供 货 减 少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下 降 万 元, 下 降 22.11%,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兰 州 济 南 基 地 装 车 量 严 重 下 滑,2014 年 6 月 兰 州 基 地 停 产, 使 供 配 数 量 严 重 下 滑, 导 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急 速 下 降 2015 年 度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1, 万 元, 增 长 37.43%, 主 要 原 因 : 一 是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 慈 溪 吉 利 装 车 量 增 加, 加 大 了 胶 管 的 采 购 量 ; 二 是 新 增 客 户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 临 海 发 动 机 厂 慈 溪 发 动 机 春 晓 基 地 装 车 量 增 加 ; 三 是 吉 利 新 增 车 型 博 瑞 的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用 胶 管 由 发 行 人 供 货, 增 加 了 销 售 量 (3) 江 门 市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市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江 门 大 长 江 ) 是 一 家 以 生 产 摩 托 车 及 其 零 部 件 为 主 的 大 型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公 司 创 建 于 1992 年 2 月,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摩 托 车 制 造 企 业, 也 是 日 本 铃 木 株 式 会 社 在 中 国 最 大 的 摩 托 车 产 业 合 作 伙 伴, 其 生 产 的 摩 托 车 系 主 要 有 豪 爵 和 铃 木 发 行 人 通 过 与 江 门 大 长 江 技 术 交 流, 为 豪 爵 和 铃 木 全 车 油 管 进 行 研 发,2002 年 开 始 成 功 进 入 大 长 江 集 团 的 供 应 商 体 系, 为 豪 爵 和 铃 木 系 列 供 配 油 管 随 着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且 双 方 一 直 友 好 合 作,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量 从 2004 年 至 今 一 直 保 持 行 业 首 位, 发 行 人 年 供 配 额 也 由 2002 年 的 几 十 万 元 提 高 到 2014 年 的 两 千 多 万 元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1, 万 元,2012 年 年 销 售 额 保 持 平 稳 状 态, 各 期 变 动 不 大, 属 正 常 市 场 波 动

122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5.74%, 主 要 原 因 系 客 户 所 产 豪 爵 和 铃 木 两 款 车 型 产 量 下 降, 减 少 了 对 发 行 人 供 配 胶 管 的 采 购 量, 销 售 额 也 随 之 下 降 (4)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汽 通 用 ) 于 2002 年 11 月 18 日 正 式 挂 牌 成 立, 是 由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用 汽 车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五 菱 汽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 方 共 同 组 建 的 大 型 中 外 合 资 汽 车 企 业 其 主 要 汽 车 产 品 包 括 轿 车 微 型 面 包 车 MPV SUV 等, 具 体 包 括 五 菱 之 光 五 菱 宏 光 五 菱 荣 光 宝 骏 610 宝 骏 630 宝 骏 730 发 行 人 于 2002 年 通 过 技 术 交 流 上 门 拜 访 等 方 式 进 入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配 套 体 系, 为 其 提 供 上 述 所 有 车 型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附 件 系 统 的 相 关 产 品, 即 燃 油 软 管 通 气 软 管 冷 却 水 管 及 总 离 合 器 软 管 及 总 成 波 纹 管 总 成 等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和 2,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0.81%, 增 加 额 不 大, 属 正 常 市 场 波 动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30.16%, 主 要 原 因 是 宝 骏 730 车 型 销 量 大 幅 增 加, 发 行 人 对 其 冷 却 系 统 及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所 供 胶 管 量 大 大 增 加, 因 而 2014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增 加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50.91%,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年 新 增 上 汽 通 用 重 庆 分 公 司 N120 五 菱 之 光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附 件 系 统 的 真 空 管 水 管 波 纹 管 的 供 货, 供 货 金 额 达 到 万 元 (5)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北 汽 株 洲 ) 由 北 京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组 建, 是 株 洲 首 个 乘 用 车 项 目 北 京 汽 车 株 洲 基 地 于 2009 年 落 户 株 洲 高 新 区, 株 洲 分 公 司 一 期 投 资 50 亿 元, 具 备 年 产 20 万 台 整 车 及 20 万 台 发 动 机 的 产 能, 二 期 投 资 完 成 后 产 能 将 达 到 年 产 50 万 台 整 车 及 50 万 台 发 动 机 2010 年 12 月 26 日, 北 汽 株 洲 首 款 自 主 品 牌 乘 用 车 BC301Z 在 湖 南 株 洲 基 地 下 线 北 京 汽 车 株 洲 基 地 自 设 计 伊 始, 便 充 分 借 鉴 了 北 京 现 代 北 京 奔 驰 等 合 资 公

123 司 的 成 熟 经 验 在 产 品 层 面, 目 前 已 经 投 产 的 BC301Z 和 交 叉 型 乘 用 车 在 研 发 制 造 上 均 融 合 欧 洲 先 进 汽 车 技 术 和 设 计 发 行 人 通 过 比 价 定 点, 开 发 送 样,2010 成 功 进 入 北 汽 集 团 配 套 体 系, 为 其 提 供 普 通 油 管 高 温 油 管 低 渗 透 油 管 尼 龙 管 制 动 软 管 水 管 PVC 软 管 ;2012 年 所 供 车 型 为 北 汽 威 旺 306, 并 实 现 量 产, 同 时 北 汽 威 旺 306 荣 获 京 华 时 报 2012 金 蝴 蝶 年 度 车 型 评 选 年 度 民 生 车 湖 南 株 洲 基 地 成 为 名 副 其 实 的 北 汽 自 主 品 牌 小 型 车 基 地 发 行 人 于 2010 年 通 过 上 门 拜 访 技 术 交 流 送 样 确 认 进 入 北 汽 株 洲 的 配 套 体 系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71.77%,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北 汽 威 旺 ( ) 301 车 型 量 产, 相 应 发 行 人 对 其 配 套 胶 管 量 增 加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3.46%,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北 汽 株 洲 分 公 司 未 按 预 期 实 现 产 能 增 长, 装 车 量 有 所 下 滑, 从 而 影 响 发 行 人 对 其 供 货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37.19%, 主 要 原 因 系 客 户 301 车 型 生 产 线 从 2015 年 5 月 开 始 搬 迁, 故 5 6 月 未 装 车, 减 少 了 对 发 行 人 此 车 型 对 应 的 胶 管 采 购 量, 销 售 额 随 之 下 降, 同 时 发 型 人 供 货 的 306 车 型 受 市 场 需 求 下 降 影 响 2015 年 减 量 生 产, 减 少 了 该 车 辆 的 胶 管 需 求 量, 发 行 人 销 售 额 随 之 下 降 (6)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安 福 特 ) 成 立 于 2001 年 4 月 25 日, 是 一 家 专 业 汽 车 生 产 厂 商, 生 产 的 主 要 车 型 有 嘉 年 华 新 福 克 斯 经 典 福 克 斯 蒙 迪 欧 翼 虎 等 2003 年 长 安 福 特 产 品 实 行 全 球 化 采 购, 发 行 人 通 过 技 术 交 流, 送 样 确 认, 成 功 进 入 长 安 福 特 配 套 体 系, 开 始 为 嘉 年 华 车 型 配 套 胶 管 2006 年 3 月, 马 自 达 汽 车 公 司 参 资 长 安 福 特, 股 权 重 组 后 长 安 福 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正 式 更 名 为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 2007 年 发 行 人 为 福 克 斯 车 型 提 供 冷 却 胶 管 系 统, 由 于 产 品 质 量 过 硬, 且 具 有 一 定 价 格 优 势,2008 年 发 行 人 成 功 进 入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的 全 球 采 购 体 系,

124 并 通 过 其 旗 下 的 重 庆 安 特 进 出 口 贸 易 公 司 将 产 品 出 口 至 台 湾 印 度 菲 律 宾 等, 目 前 还 有 部 分 产 品 出 口 至 印 度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根 据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的 主 要 股 东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分 立 重 组 的 实 施 进 展 公 告,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正 式 分 立 为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和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与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的 债 权 债 务 由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承 继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 分 立 前 ) 2,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14.50%, 主 要 原 因 是 2012 年 经 典 车 型 福 克 斯 开 始 自 然 减 产, 导 致 2013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下 降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27.67%, 主 要 原 因 是 经 典 车 型 福 克 斯 进 一 步 减 产, 预 计 2016 年 此 款 车 型 生 命 周 期 将 完 全 结 束, 该 车 型 停 产 直 接 导 致 发 行 人 对 其 供 货 的 下 降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1, 万 元, 下 降 66.94%, 主 要 原 因 系 经 典 车 型 福 克 斯 进 一 步 减 产, 预 计 2016 年 此 款 车 型 生 命 周 期 将 完 全 结 束, 该 车 型 停 产 直 接 导 致 发 行 人 对 其 供 货 的 下 降 (7)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城 汽 车 ) 成 立 于 1984 年, 是 中 国 首 家 在 香 港 H 股 上 市 的 整 车 汽 车 企 业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皮 卡 SUV 专 业 厂 跨 国 公 司 公 司 拥 有 迪 尔 赛 铃 两 大 系 列 皮 卡 哈 弗 SUV 赛 影 运 动 型 多 功 能 车 大 客 车 越 野 车 牵 引 车 等 9 大 系 列 品 种 旅 居 车 2002 年 开 始 发 行 人 通 过 技 术 交 流, 送 样 确 认, 成 功 进 入 长 城 汽 车 生 产 配 套 体 系, 为 迪 尔 皮 卡 系 列 的 燃 油 系 统 和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进 行 配 套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9.72%,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长 城 炫 丽 风 骏 腾 翼 哈 弗 等 系 列 车 型 市 场 行 情 较 好, 相 应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增 加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31.08%,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长 城 汽 车 的 C50 C30 老 车 型 减 产, 导 致 发 行 人 向 其 供 货 量 下 降, 同 时 长 城 汽

125 车 对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产 品 实 施 改 型, 由 电 喷 燃 油 管 改 为 尼 龙 燃 油 管, 公 司 未 继 续 参 与 供 应 该 类 产 品, 相 应 减 少 了 2014 年 度 销 售 额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11.17%, 主 要 原 因 是 C30 C50 车 型 产 量 下 滑, 导 致 发 行 人 供 配 此 车 型 的 胶 管 量 下 降, 销 售 额 随 之 下 降 (8)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北 汽 银 翔 ) 创 建 于 2010 年 8 月, 是 由 北 京 汽 车 集 团 与 重 庆 银 翔 实 业 集 团 合 资 组 建 的 汽 车 整 车 企 业 其 主 要 生 产 的 车 型 为 微 型 面 包 车 MPV SUV 等, 具 体 包 括 威 旺 M20 幻 速 S2 幻 速 S3 幻 速 H2 等 发 行 人 于 2012 通 过 上 门 拜 访 技 术 交 流 方 式 进 入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配 套 体 系, 配 套 了 上 述 几 个 车 型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附 件 系 统 的 相 关 产 品, 即 燃 油 软 管 通 气 软 管 冷 却 水 管 及 总 成 离 合 器 软 管 及 总 成 等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0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北 汽 银 翔 为 2013 年 新 增 加 客 户,2015 年 位 居 发 行 人 销 售 排 名 第 六 名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大 幅 增 加,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是 2012 年 开 始 为 北 汽 银 翔 幻 速 系 列 车 型 开 发 研 究,2013 年 开 始 实 现 销 售, 2014 年 幻 速 S2 幻 速 S3 市 场 销 售 较 好,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随 之 增 加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7.74% 主 要 原 因 是 M20 S2 S3 车 型 装 车 量 增 长, 增 加 了 对 此 系 列 车 型 胶 管 的 采 购 量, 销 售 额 相 应 增 加 (9)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安 马 自 达 ), 成 立 于 2005 年 4 月 19 日, 由 长 安 汽 车 集 团 马 自 达 汽 车 株 式 会 社 共 同 出 资 组 建, 双 方 各 占 50% 股 份 2006 年 3 月, 马 自 达 汽 车 公 司 参 股 长 安 福 特, 股 权 重 组 后 长 安 福 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正 式 更 名 为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根 据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主 要 股 东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分 立 重 组 的 实 施 进 展 公 告,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分 立 为 长 安 福 特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和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126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长 安 马 自 达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0 万 元 ( 分 立 前 )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2012 年 11 月 30 日, 长 安 马 自 达 由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分 立 而 来, 当 年 未 实 现 销 售 ; 年 期 间, 发 行 人 为 马 自 达 汽 车 的 昂 克 赛 拉 马 自 达 CX-5 车 型 的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进 行 研 发,2013 年 开 始 为 该 两 车 型 供 货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长 安 马 自 达 所 产 车 型 全 年 零 售 累 计 销 量 超 越 10 万 辆, 同 比 增 长 61%, 其 旗 下 Mazda CX-5 和 Mazda3Axela 昂 克 赛 拉 受 到 消 费 市 场 上 的 热 捧, 相 应 地 促 使 发 行 人 2014 年 对 其 销 售 额 大 幅 上 升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34.79%, 主 要 原 因 是 昂 克 赛 拉 马 自 达 CX-5 车 型 市 场 销 售 量 较 好, 客 户 加 大 了 对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10)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力 帆 乘 用 车 ) 为 力 帆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1777)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历 经 22 年, 已 迅 速 发 展 成 为 融 科 研 开 发 发 动 机 摩 托 车 和 汽 车 的 生 产 销 售 其 主 要 生 产 的 产 品 是 乘 用 车, 具 体 包 括 X50 X60 发 行 人 于 2006 年 通 过 上 门 拜 访 技 术 交 流 方 式 进 入 了 力 帆 乘 用 车 的 配 套 体 系, 为 其 配 套 X60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附 件 系 统 制 动 系 统 的 相 关 产 品, 主 要 有 燃 油 软 管 通 气 软 管 冷 却 水 管 及 总 成 制 动 软 管 及 总 成 尼 龙 燃 油 管 及 总 成 等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力 帆 乘 用 车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13.46%,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320 车 型 装 车 量 下 降, 导 致 发 行 人 供 配 此 车 型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胶 管 系 统 及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的 胶 管 剧 减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42.65%, 主 要 原 因 是 320 车 型 装 车 量 继 续 下 降, 同 时 X60 车 型 的 装 车 量 也 大 幅 减 量 生 产, 后 续 的 市 场 销 售 行 情 不 佳, 发 行 人 所 供 车 型 的 胶 管 大 大 减 少, 销 售 额 也 随 之 下 降

127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50.89%,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所 生 产 的 车 型 市 场 销 量 越 来 越 低, 导 致 发 行 人 供 配 此 客 户 所 有 车 型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胶 管 系 统 及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的 胶 管 量 减 少, 销 售 额 急 剧 下 降 (11)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比 亚 迪 ), 成 立 于 2003 年, 经 过 多 年 努 力 目 前 已 建 成 西 安 北 京 深 圳 上 海 长 沙 五 大 汽 车 产 业 基 地, 在 整 车 制 造 模 具 研 发 车 型 开 发 等 方 面 都 达 到 了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产 业 格 局 日 渐 完 善 并 已 迅 速 成 长 为 中 国 最 具 创 新 的 新 锐 品 牌 汽 车 产 品 包 括 各 种 高 中 低 端 系 列 燃 油 轿 车, 以 及 汽 车 模 具 汽 车 零 部 件 双 模 电 动 汽 车 及 纯 电 动 汽 车 等 代 表 车 型 包 括 F3 F3R F6 F0 G3 G3R L3/G6 速 锐 等 传 统 高 品 质 燃 油 汽 车,S8 运 动 型 硬 顶 敞 篷 跑 车 高 端 SUV 车 型 S6 和 MPV 车 型 M6, 以 及 领 先 全 球 的 F3DM F6DM 双 模 电 动 汽 车 和 纯 电 动 汽 车 E6 等 2005 年 通 过 原 西 安 秦 川 汽 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工 程 师 的 引 荐, 双 方 进 行 技 术 交 流, 开 始 为 比 亚 迪 F3 车 型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进 行 开 发, 样 品 得 到 比 亚 迪 的 认 可, 2006 年 开 始 为 F3 进 行 批 量 供 货 之 后 陆 续 为 F6 F0 S6 M6 等 车 型 提 供 燃 油 管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下 降 1, 万 元, 下 降 50.84%,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越 来 越 激 烈, 比 亚 迪 为 了 降 成 本,2012 年 开 始 将 部 分 电 喷 燃 油 管 改 为 使 用 尼 龙 管,2013 年 发 行 人 参 与 比 亚 迪 尼 龙 管 供 货 竞 标, 由 于 竞 标 失 败, 导 致 2013 年 对 比 亚 迪 销 售 额 急 剧 下 滑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48.49%,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已 不 在 发 行 人 销 售 前 十 名 客 户 中, 主 要 原 因 是 比 亚 迪 加 大 了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和 电 动 汽 车 的 研 发, 而 新 能 源 汽 车 和 电 动 车 使 用 胶 管 非 常 少, 且 装 车 量 比 较 小, 故 2014 年 发 行 人 对 客 户 销 售 额 减 少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52.57%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加 大 了 对 发 行 人 F3 车 型 系 列 燃 油 胶 管 及 比 亚 迪 476 发 动 机 产 品 和 波 纹 管 的 采 购 量, 销 售 额 相 应 增 长 (12) 成 都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有 限 公 司

128 成 都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成 都 陵 川 ) 原 为 重 庆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厂, 是 中 国 微 轿 车 半 箱 式 金 属 燃 油 箱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是 中 国 燃 油 箱 协 会 会 员 单 位 和 汽 车 主 机 厂 出 口 车 用 油 箱 指 定 配 套 单 位 年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80 万 个, 主 要 与 重 庆 长 安 吉 利 集 团 长 城 集 团 长 安 铃 木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西 安 秦 川 贵 州 云 雀 等 配 套, 并 随 汽 车 主 机 厂 整 车 出 口 步 入 国 际 市 场 2002 年 开 始 发 行 人 进 入 成 都 陵 川 油 箱 配 套 体 系, 因 长 安 集 团 吉 利 集 团 的 飞 速 发 展, 车 用 油 箱 销 量 增 加,2013 年 全 年 销 售 金 额 为 万 元, 全 年 销 售 量 为 万 件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其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30.76%, 主 要 原 因 是 吉 利 集 团 长 城 集 团 长 安 集 团 对 油 箱 的 需 求 增 加, 发 行 人 为 其 配 套 的 胶 管 销 售 量 随 之 增 加, 销 售 额 相 应 增 加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32.97%,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成 都 陵 川 竞 标 时 因 报 价 较 高 未 取 得 长 城 集 团 哈 弗 H6 车 型 供 货 权 ;2014 年 吉 利 集 团 和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要 求 成 都 陵 川 油 箱 价 格 下 调, 双 方 未 达 成 协 议, 成 都 陵 川 停 止 为 其 供 货, 因 而 发 行 人 2014 年 对 成 都 陵 川 的 销 售 下 降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57.08%,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所 生 产 的 金 属 油 箱 市 场 销 量 锐 减, 目 前 车 用 油 箱 主 要 采 用 塑 料 油 箱, 发 行 人 为 其 配 套 的 燃 油 胶 管 的 销 量 严 重 下 降, 销 售 额 急 剧 下 降 (13) 东 风 柳 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东 风 柳 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风 柳 州 ) 成 立 于 1954 年, 生 产 汽 车 始 于 1969 年, 是 东 风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和 柳 州 市 工 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持 股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主 要 生 产 的 产 品 是 商 务 车 ( 乘 龙 重 卡 霸 龙 重 卡 龙 卡 重 卡 ), 乘 用 车 ( 风 行 MPV 景 逸 MPV 菱 智 MPV) 发 行 人 于 2010 年 通 过 技 术 交 流 方 式 进 入 了 东 风 柳 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配 套 体 系, 配 套 了 上 述 几 款 乘 用 车 的 燃 油 系 统 冷 却 系 统 附 件 系 统 的 相 关 产 品, 即 燃 油 软 管 通 气 软 管 冷 却 水 管 及 总 成 尼 龙 燃 油 管 及 总 成 等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东 风 柳 州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2012 年 位 于 发 行 人 销 售 排 名 第 十 名

129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43.14%,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发 行 人 在 产 品 价 格 方 面 没 有 达 到 东 风 柳 州 要 求 的 降 价 目 标, 从 而 将 发 行 人 的 供 货 比 例 下 调 所 致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22.03%, 主 要 原 因 是 新 款 车 型 景 逸 上 市 后 发 行 人 增 加 了 其 四 个 冷 却 水 管 的 供 货 故 2014 年 销 售 额 有 所 回 升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减 少 万 元, 下 降 64.09%, 主 要 原 因 是 风 行 和 景 逸 车 型 装 车 量 下 滑, 导 致 发 行 人 所 供 的 燃 油 胶 管 通 气 胶 管 及 冷 却 胶 管 供 配 量 下 降, 销 售 额 相 应 下 降 (14) 重 庆 溯 联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溯 联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重 庆 溯 联 ) 创 建 于 1999 年 4 月,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汽 车 专 用 尼 龙 管 快 速 接 头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总 成 汽 车 管 路 用 塑 料 紧 固 件 的 公 司 2004 年 公 司 通 过 上 门 拜 访 技 术 交 流 送 样 确 认, 顺 利 进 入 重 庆 溯 联 的 配 套 体 系, 为 其 生 产 的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总 成 和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配 套, 并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对 重 庆 溯 联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2015 年 位 于 发 行 人 销 售 排 名 第 十 名 2013 年 比 2012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17.95%,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加 大 了 发 行 人 所 供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附 件 的 采 购 量, 销 售 额 相 应 增 加 2014 年 比 2013 年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1.75%, 变 动 不 大 2015 年 与 2014 年 相 比 销 售 额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20.71%,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加 大 了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总 成 和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15)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6 月, 是 由 东 风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东 风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重 庆 小 康 汽 车 控 股 公 司 三 方 合 资 组 建 而 成, 主 要 从 事 微 型 乘 用 车 商 用 车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服 务 等 业 务, 是 东 风 汽 车 公 司 唯 一 定 点 生 产 微 型 汽 车 的 企 业 东 风 小 康 拥 有 湖 北 十 堰 重 庆 两 大 生 产 基 地, 具 备 了 年 产 微 型 车 50 万 辆 的 能 力, 现 已 形 成 K 系 V 系 两 大 产 品 系 列

130 2003 年 末 发 行 人 通 过 客 户 引 荐 技 术 交 流 和 送 样 确 认, 成 功 进 入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配 套 体 系, 为 其 从 2005 年 首 批 量 产 的 微 型 乘 用 车 进 行 研 发 至 现 在 的 K 系 列 和 V 系 列 产 品, 双 方 一 直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16) 绵 阳 新 晨 动 力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新 晨 动 力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8 年, 是 一 家 独 立 品 牌 汽 车 发 动 机 生 产 商, 其 生 产 的 发 动 机 广 泛 用 于 乘 用 车 轻 型 商 用 车, 包 括 越 野 车 多 功 能 车 小 型 及 微 型 客 车 小 型 及 微 型 轻 卡 等 2003 年 发 行 人 通 过 客 户 引 荐 技 术 交 流 送 样 确 认, 成 功 进 入 绵 阳 新 晨 动 力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发 动 机 生 产 的 配 套 体 系, 双 方 一 直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五 发 行 人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为 各 类 橡 胶 炭 黑 及 各 种 编 织 线 等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各 类 橡 胶 2, , , , 各 类 零 配 件 ( 各 类 接 头 卡 箍 ) 2, , , , 各 种 编 织 线 炭 黑 , , , 石 蜡 油 二 辛 脂 脱 模 剂 电 , 煤 合 计 7, , ,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价 格 ( 不 含 税 ) 变 动 趋 势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三 元 乙 丙 胶 ( 元 / 公 斤 )

131 丁 腈 橡 胶 ( 元 / 公 斤 ) 氟 橡 胶 ( 元 / 公 斤 ) 各 种 编 织 线 ( 元 / 公 斤 ) 炭 黑 ( 元 / 公 斤 ) 石 蜡 油 ( 元 / 公 斤 ) 二 辛 脂 ( 元 / 公 斤 ) 脱 模 剂 ( 元 / 公 斤 ) 电 ( 元 / 度 ) 煤 ( 元 / 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价 格 呈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波 动 性 公 司 在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了 工 艺 改 进 生 产 流 程 控 制 等 措 施, 熨 平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3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1)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规 格 较 多,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产 品 产 量 与 主 要 原 材 料 消 耗 量 及 燃 料 动 力 使 用 量 之 间 的 比 例 关 系 大 致 稳 定 由 于 整 车 厂 更 新 换 代 需 要, 不 断 推 出 新 车 型, 公 司 客 户 的 变 化 和 配 套 车 型 的 变 化 会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的 变 化, 不 同 类 型 产 品 的 具 体 配 方 编 织 线 种 类 以 及 胶 管 长 度 内 外 直 径 管 形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各 类 产 品 的 单 位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不 相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消 耗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2013 年 各 类 产 品 产 量 与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生 产 数 量 ( 万 件 )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折 合 米 ( 万 米 ) 2013 年 度 用 量 橡 胶 炭 黑 线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电 ( 万 度 ) 3, , , , , , , , , 合 计 13, , , , 单 位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与 能 源 消 耗 量

132 项 目 橡 胶 ( 公 斤 / 米 ) 炭 黑 ( 公 斤 / 米 ) 线 ( 公 斤 / 米 ) 电 ( 度 / 米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平 均 )2014 年 各 类 产 品 产 量 与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生 产 数 量 ( 万 件 )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折 合 米 ( 万 米 ) 2014 年 度 用 量 橡 胶 炭 黑 线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电 ( 万 度 ) 3, , , , , , , , , , , 合 计 16, , , ,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与 能 源 消 耗 量 橡 胶 ( 公 斤 / 米 ) 炭 黑 ( 公 斤 / 米 ) 线 ( 公 斤 / 米 ) 电 ( 度 / 米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平 均 )2015 年 各 类 产 品 产 量 与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生 产 数 量 ( 万 件 )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折 合 米 ( 万 米 ) 2015 年 度 用 量 橡 胶 炭 黑 线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电 ( 万 度 ) 3, , , , , , , , , , , 合 计 14, , , ,

133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与 能 源 消 耗 量 橡 胶 ( 公 斤 / 米 ) 炭 黑 ( 公 斤 / 米 ) 线 ( 公 斤 / 米 ) 电 ( 度 / 米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平 均 )2016 年 1-6 月 各 类 产 品 产 量 与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生 产 数 量 ( 万 件 )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折 合 米 ( 万 米 ) 2016 年 1-6 月 用 量 橡 胶 炭 黑 线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 万 公 斤 ) 电 ( 万 度 ) 1, , , , , , , , 合 计 7, , ,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与 能 源 消 耗 量 橡 胶 ( 公 斤 / 米 ) 炭 黑 ( 公 斤 / 米 ) 线 ( 公 斤 / 米 ) 电 ( 度 / 米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平 均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的 规 格 型 号 较 多, 达 到 7,000 种 以 上, 各 类 产 品 的 管 形 内 外 直 径 以 及 长 度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从 炼 胶 工 序 开 始 到 产 成 品 入 库, 不 同 类 型 的 胶 管 产 品 单 位 耗 能 差 异 较 大 公 司 2013 年 各 类 车 用 胶 管 生 产 件 数 为 13, 万 件, 较 2012 年 的 13, 万 件 增 长 了 1.45%;2013 年 生 产 用 电 量 为 1, 万 度, 较 2012 年 的 1, 万 度 增 长 了 14.44%, 生 产 用 电 增 长 幅 度 超 过 了 胶 管 生 产 件 数 的 增 幅, 主 要 原 因 : 1 大 量 新 设 备 的 调 试 初 次 投 入 生 产 会 导 致 新 的 固 定 用 电 成 本 的 增 加 2012 年 下 半 年 年 6 月 30 日 购 进 增 加 生 产 线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1800 多 万 元 主 要

134 包 括 : 进 口 5 层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针 织 胶 管 生 产 线 尼 龙 软 管 定 型 自 动 生 产 线 SHXY-HD-03 加 热 二 用 硫 化 罐 改 自 动 进 出 汽 LHG150*300 间 接 硫 化 罐 XL-J170X400, 直 接 加 热 硫 化 罐 LHG170*400 2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生 产 数 量 增 加 较 快,2013 年 较 2012 年 分 别 增 加 了 7.91% 24.67% 14.70% 相 对 于 摩 托 车 胶 管 而 言, 这 三 类 产 品 属 于 供 应 乘 用 车 的 大 件 类 ( 管 形 较 为 复 杂 内 外 直 径 较 大 长 度 较 长 ) 胶 管 产 品, 单 位 产 品 的 耗 电 量 高 于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相 应 增 加 了 2013 年 的 生 产 用 电 量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生 产 件 数 占 总 生 产 件 数 的 比 重 为 54.47%,2013 年 为 48.34%, 摩 托 车 胶 管 生 产 件 数 占 总 生 产 件 数 的 比 重 达 到 一 半, 对 于 总 生 产 数 量 的 权 重 影 响 较 大 2012 年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生 产 数 量 为 7, 万 件,2013 年 为 6, 万 件,2013 年 较 2012 年 生 产 数 量 下 降 了 -9.96%,2013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生 产 数 量 下 降 较 快, 较 大 程 度 的 影 响 了 公 司 胶 管 生 产 数 量 的 增 长 幅 度 增 加 综 上 导 致 了 生 产 用 电 增 长 幅 度 超 过 了 胶 管 生 产 件 数 的 增 幅, 单 位 用 电 耗 用 的 (2)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名 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各 类 橡 胶 3, , , , 各 种 编 织 线 各 类 零 配 件 ( 各 类 接 头 卡 箍 ) 2, , , , 炭 黑 , , , 石 蜡 油 二 辛 脂 脱 模 剂 电 , 煤 合 计 8, , , , ( 二 )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如 下 表 所 示 :

135 2016 年 1-6 月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品 种 占 比 1 瑞 肯 耐 特 流 体 控 制 系 统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快 装 接 头 广 州 浦 连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橡 胶 卡 博 特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炭 黑 自 贡 贝 尔 塑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卡 箍 重 庆 渝 联 弹 簧 有 限 公 司 卡 箍 硬 管 3.71 合 计 2, 年 度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品 种 占 比 1 重 庆 渝 联 弹 簧 有 限 公 司 1, 卡 箍 硬 管 5.49% 2 卡 博 特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炭 黑 4.56% 3 成 都 道 弘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氟 橡 胶 3.83% 4 大 金 氟 化 工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橡 胶 3.76% 5 重 庆 吉 双 化 工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橡 胶 3.60% 合 计 3, % 2014 年 度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品 种 占 比 1 ExxonMobil Chemical Asia Pacific 1, 三 元 乙 丙 胶 4.77% 2 卡 博 特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炭 黑 3.87% 3 4 瑞 肯 耐 特 流 体 控 制 系 统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大 金 氟 化 工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快 装 接 头 3.67% 氟 橡 胶 3.65% 5 成 都 道 弘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氟 橡 胶 2.80% 合 计 4, % 2013 年 度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品 种 占 比 1 宁 波 顺 泽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1, 丁 腈 橡 胶 5.51% 2 ExxonMobil Chemical Asia Pacific 三 元 乙 丙 胶 4.34% 3 卡 博 特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炭 黑 3.94% 4 大 金 氟 化 工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氟 橡 胶 3.24% 5 慕 贝 尔 汽 车 部 件 ( 太 仓 ) 有 限 公 司 卡 箍 2.96% 合 计 4, %

13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均 低 于 50%, 不 存 在 对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重 大 依 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上 述 供 应 商 均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六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通 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以 及 其 他 设 备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资 产 净 值 成 新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 , 机 器 设 备 13, , ,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24,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综 合 成 新 率 分 别 为 61.98% 57.64% 52.58% 49.73%, 呈 下 降 趋 势 由 于 成 新 率 根 据 折 旧 年 限 确 定, 代 表 的 是 资 产 的 经 济 寿 命, 未 考 虑 资 产 技 术 寿 命,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资 产 净 值 减 少, 成 新 率 有 所 下 降 公 司 通 过 对 主 要 生 产 线 及 其 设 备 的 控 制 程 序 进 行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核 心 部 件 进 行 更 新 换 代 以 及 根 据 日 常 精 度 测 定 研 究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维 修 保 养 来 保 障 设 备 的 使 用 性 能, 延 长 资 产 的 技 术 寿 命 ; 同 时, 根 据 客 户 产 品 对 设 备 的 技 术 需 求, 不 断 购 置 新 的 生 产 设 备,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由 于 资 产 的 技 术 寿 命 需 结 合 生 产 时 间 使 用 频 率 维 护 程 度 等 综 合 考 虑, 可 以 通 过 加 强 资 产 的 维 修 保 养, 零 部 件 更 换 等 措 施 加 以 延 长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以 下 措 施 来 保 障 生 产 线 及 设 备 的 正 常 使 用 和 生 产 出 合 格 的 产 品 : 1 每 年 对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精 度 研 究 分 析, 针 对 性 制 定 维 护 保 养 计 划, 加 强 设 备 日 常 维 修 保 养 2 对 主 要 生 产 线 及 其 设 备 的 控 制 程 序 技 术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核 心 部 件 进 行 更 新 换 代 2013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公 司 对 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陆 续 进 行 了 设 备 升 级 技 术

137 改 造, 包 括 : 各 分 厂 胶 管 挤 生 产 线 连 线 自 动 化 生 产 改 造 后 段 辅 助 设 备 组 合 流 水 生 产 线 改 造 硫 化 罐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升 级 改 造 炼 胶 设 备 自 动 化 生 产 改 造 公 司 基 于 增 加 产 能 的 考 虑, 根 据 客 户 产 品 对 设 备 的 技 术 需 求, 不 断 购 置 新 的 生 产 设 备,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综 上, 目 前 固 定 资 产 成 新 率 的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与 创 新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共 计 拥 有 35 座 房 产, 均 为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自 建 或 购 入 取 得, 该 等 房 产 产 权 清 晰, 不 存 在 潜 在 纠 纷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坐 落 地 权 利 人 面 积 (m 2 ) 用 途 1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2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3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4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5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6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7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8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9 大 竹 县 竹 权 村 字 第 X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川 环 科 技 办 公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3,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2,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3, 商 业 住 宅 川 环 科 技 办 公 川 环 科 技 1,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1,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2,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3,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4, 办 公 川 环 科 技 2, 工 业

138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大 竹 县 房 权 证 竹 阳 镇 字 第 号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竹 阳 镇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7,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6,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川 环 科 技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1,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1,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1,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1,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2,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工 业 福 翔 科 技 1, 工 业 合 计 , 序 号 注 : 大 竹 县 东 柳 乡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现 已 改 名 云 东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即 公 司 注 册 地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2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发 行 人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单 位 : 元 累 计 折 旧 期 ( 月 ) 1 硅 胶 管 生 产 线 1 8,143, ,744, 进 口 5 层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1 8,022, ,302,

139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原 料 输 送 自 动 计 量 系 统 ( 混 炼 胶 生 产 线 ) 氟 树 脂 / 尼 龙 树 脂 双 层 复 合 管 挤 出 机 针 织 增 强 层 胶 管 生 产 线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累 计 折 旧 期 ( 月 ) 1 6,533, ,646, ,828, , ,517, , THV 挤 出 机 系 统 1 3,404, , 德 国 GLFS 进 口 检 测 设 备 1 2,799, ,556, 空 调 管 生 产 线 1 2,258, , 氟 树 脂 胶 管 生 产 线 1 1,913, , 密 炼 机 上 辅 机 配 料 系 统 针 织 增 强 层 胶 管 生 产 线 针 织 缠 绕 互 换 增 强 层 胶 管 生 产 线 1 1,875, , ,664, , ,662, , 标 准 针 织 生 产 线 1 1,637, , 欧 4 胶 管 生 产 线 1 1,632, , 原 料 输 送 自 动 计 量 系 统 1 1,510, , 缠 绕 复 合 生 产 线 1 1,505, , 汽 车 针 织 管 生 产 线 1 1,445, , 计 算 机 饲 服 控 制 针 织 线 汽 车 用 复 合 管 生 产 线 汽 车 用 复 合 管 生 产 线 1 1,385, , ,287, , ,287, , 针 织 胶 管 生 产 线 1 1,276, , 针 织 缠 绕 互 换 生 产 线 1 1,275, ,048, 自 动 挤 出 机 1 1,206, , 意 大 利 进 口 编 织 机 2 1,130, , 信 息 化 网 络 工 程 1 1,063, , 橡 胶 注 射 机 4 1,042, , 挤 出 生 产 线 1 1,026, , 橡 胶 密 炼 机 1 1,021, , 挤 出 自 动 生 产 线 1 942, , 汽 车 用 针 织 管 试 验 生 产 线 开 放 式 炼 胶 机 KL-16 型 1 860, , , ,

140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累 计 折 旧 期 ( 月 ) 32 针 织 管 自 动 生 产 线 1 823, , 空 调 管 生 产 线 改 造 1 809, , 销 钉 冷 喂 料 挤 出 机 1 767, ,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2 730, , 轨 道 循 环 硫 化 线 1 683, , 净 化 设 施 设 备 1 683, , 开 放 式 炼 胶 机 KL-18 型 汽 车 用 复 合 管 生 产 线 2 668, , , , 小 料 称 量 配 料 系 统 1 604, , 进 口 卧 式 编 织 机 1 595, , 销 钉 冷 喂 料 挤 出 机 3 584, , 螺 杆 挤 出 压 片 机 1 571, , 硫 化 罐 改 自 动 进 出 汽 120 型 , , 汽 车 天 空 管 生 产 线 1 530, , 注 射 机 2 521, , 注 射 机 2 521, , 尼 龙 软 管 定 型 自 动 生 产 线 汽 车 软 管 脉 冲 试 验 机 1 474, , , , 复 合 挤 出 机 1 449, , 锭 双 盘 无 芯 缠 绕 机 1 438, ,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1 416, , 热 处 理 设 备 线 1 400, , 脉 冲 试 验 机 (PVT) 1 394, , 油 系 脉 冲 试 验 机 1 393, , 水 系 脉 冲 试 验 机 1 384, , 复 合 生 产 线 1 381, , 立 式 橡 胶 注 射 机 1 380, ,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1 371, , 进 口 扣 压 机 1 359, , 定 长 切 断 系 统 1 358, , 硫 化 罐 4 353, , ITP 顶 装 水 平 臂 台 式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 手 动 控 制 型 1 342, ,

141 序 号 64 设 备 名 称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RA7320SI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累 计 折 旧 期 ( 月 ) 1 340, ,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1 320, , 能 量 色 散 X 荧 光 分 析 1 316, , 胶 片 冷 却 机 1 316, , 冷 却 水 槽 , , 燃 煤 锅 炉 1 302, , 燃 煤 锅 炉 1 302, , 卧 式 链 式 锅 炉 1 300, , 卧 式 链 式 锅 炉 1 300, , 胶 管 清 洗 机 1 297, , 针 织 机 (24 针 12 针 各 1 台, 共 2 台 ) 卧 式 高 速 棉 线 编 织 机 ZHMD , , , , 粉 尘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1 288, , 锅 炉 DZL AII 1 285, , 锅 炉 DZL AII 1 285, , 双 层 共 挤 机 组 1 282, , 冷 喂 料 挤 出 机 2 282, , 加 热 二 用 硫 化 罐 改 自 动 进 出 汽 , , 气 密 检 漏 仪 1 267, , 橡 胶 注 射 机 1 264, , 橡 胶 注 射 成 型 机 1 264, , 温 控 机 12 针 机 头 90MM 直 机 头 75MM 直 机 头 32 针 机 头 1 261, , 橡 胶 注 射 成 型 机 1 256, , 水 \ 汽 管 道 1 247, , 开 放 式 炼 胶 机 KL , , 升 降 机 5 238, , 进 口 立 式 编 织 机 1 236, , 进 口 立 式 编 织 机 1 236, , 多 层 复 合 共 挤 挤 出 机 组 XJW-75*12D 1 235, , 间 接 式 硫 化 罐 3 233, , 空 压 机 1 232, ,

142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元 ) 净 值 ( 元 ) 成 新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累 计 折 旧 期 ( 月 ) 95 宽 砂 轮 磨 床 1 230, , 单 螺 杆 挤 出 机 1 217, , 橡 胶 注 射 机 1 台 1 213, , 电 加 热 硫 化 罐 3 212, , 电 喷 管 检 漏 机 1 211, , 国 际 硬 度 计 1 206, , 密 炼 机 1 205, , 激 光 光 纤 打 印 机 1 205, , 软 管 气 密 性 测 试 台 1 204, , 可 换 机 头 针 织 机 1 204, , 合 计 ,371, ,268, ( 二 )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发 行 人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2, 万 元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已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9 宗, 均 为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通 过 土 地 出 让 取 得, 权 属 清 晰, 不 存 在 潜 在 纠 纷 序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坐 落 权 利 人 到 期 日 期 面 积 (m 2 ) 用 途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大 竹 县 苎 麻 工 业 园 区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大 竹 县 第 号 东 柳 乡 场 镇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大 竹 县 第 号 东 柳 乡 场 镇 大 竹 县 国 用 (2010) 大 竹 县 工 业 园 区 第 号 大 竹 县 竹 阳 镇 沙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桥 路 ( 原 竹 庞 路 第 号 29 号 ) 大 竹 县 竹 阳 镇 沙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桥 路 ( 原 竹 庞 路 第 号 29 号 )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大 竹 县 竹 阳 镇 沙 第 号 桥 路 ( 原 竹 庞 路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2056 年 12 月 30 日 止 2053 年 10 月 1 日 止 2054 年 3 月 1 日 止 2050 年 11 月 8 日 止 商 业 :2052 年 8 月 13 日 止 住 宅 :2082 年 8 月 13 日 止 商 业 :2052 年 8 月 13 日 止 住 宅 :2082 年 8 月 13 日 止 商 业 :2052 年 8 月 13 36, 工 业 用 地 1, 城 镇 混 合 住 宅 用 地 13, 工 业 用 地 25, 工 业 用 地 2, , , 商 业 住 宅 用 地 商 业 住 宅 用 地 商 业 住 宅 用 地

143 8 9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第 号 园 区 南 区 大 竹 县 国 用 (2010) 大 竹 县 工 业 园 区 第 号 29 号 ) 日 止 住 宅 :2082 年 8 月 13 日 止 川 环 科 技 福 翔 科 技 工 业 :2062 年 9 月 23 日 止 2056 年 12 月 30 日 止 工 业 用 地 17, 工 业 用 地 合 计 , 专 利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共 拥 有 25 项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号 1 ZL 专 利 名 称 一 种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专 利 权 人 川 环 科 技 授 权 公 告 日 2009 年 7 月 22 日 2 ZL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川 环 科 技 2008 年 6 月 25 日 3 ZL 一 种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川 环 科 技 2008 年 8 月 27 日 4 ZL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川 环 科 技 2008 年 12 月 10 日 5 ZL ZL ZL ZL ZL X 10 ZL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HV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一 种 新 型 涡 轮 增 压 复 合 管 路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2011 年 6 月 8 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 2012 年 3 月 21 日 2012 年 4 月 4 日 2013 年 10 月 30 日 11 ZL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川 环 科 技 2014 年 9 月 10 日 12 ZL 一 种 一 体 式 三 通 胶 管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4 月 22 日 13 ZL X 一 种 胶 管 手 动 分 切 工 装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6 月 3 日 14 ZL X 一 种 胶 管 气 动 分 切 工 装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6 月 24 日 15 ZL 夹 持 式 弯 管 定 型 装 置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7 月 8 日 16 ZL 全 裸 露 式 弯 管 定 型 装 置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7 月 8 日 专 利 类 型 发 明 专 利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144 17 ZL 一 种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7 月 22 日 18 ZL 芯 棒 式 弯 管 定 型 装 置 川 环 科 技 2015 年 9 月 30 日 19 ZL 多 层 复 合 胶 管 成 型 模 具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6 月 11 日 20 ZL ZL ZL 刀 具 旋 转 式 异 形 胶 管 切 头 装 置 一 种 一 体 式 三 通 胶 管 模 具 一 种 弯 曲 连 接 管 成 型 模 具 福 翔 科 技 福 翔 科 技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8 月 20 日 2015 年 2 月 11 日 2015 年 3 月 25 日 23 ZL 一 种 胶 管 不 切 头 工 装 福 翔 科 技 2015 年 4 月 29 日 24 ZL 一 种 胶 管 扩 径 工 装 福 翔 科 技 2015 年 4 月 29 日 25 ZL 序 号 3 商 标 权 异 形 织 物 增 强 橡 胶 软 管 脱 芯 工 装 福 翔 科 技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商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16 年 6 月 15 日 商 标 图 示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日 期 核 定 范 围 至 浇 水 软 管 ; 排 水 软 管 ; 非 金 属 管 ; 纺 织 材 料 制 软 管 ; 消 防 水 龙 带 ; 车 辆 取 暖 器 软 管 ; 车 辆 水 箱 用 连 接 软 管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发 明 专 利 权 利 限 制 无 至 摩 托 车 配 件 无 至 至 橡 塑 瓶 垫, 密 封 用 橡 皮 圈, 垫 圈, 填 充 垫 圈, 机 器 上 的 密 封 件 模 压 加 工 机 器 ; 过 热 机 ; 橡 胶 工 业 用 机 器 : 切 胶 机 ; 碾 胶 机 ; 炼 胶 机 ; 轮 胎 成 型 无 无

145 序 号 商 标 图 示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日 期 核 定 范 围 机 ; 加 工 塑 料 用 模 具 ; 清 胶 机 ; 注 塑 机 ; 粘 胶 机 至 运 载 工 具 用 供 暖 装 置 机 车 ; 运 输 用 军 车 ; 运 载 工 具 轮 胎 气 门 嘴 ; 摩 托 车 ; 运 载 工 具 用 至 轮 胎 ; 自 行 车 脚 踏 车 车 轮 ; 架 空 运 输 设 备 ; 搬 运 手 推 车 ; 充 气 轮 胎 ; 船 舶 转 向 装 置 机 车 ; 运 输 用 军 车 ; 运 载 工 具 轮 胎 气 门 嘴 ; 摩 托 车 ; 运 载 工 具 用 至 轮 胎 ; 自 行 车 脚 踏 车 车 轮 ; 架 空 运 输 设 备 ; 搬 运 手 推 车 ; 充 气 轮 胎 ; 船 舶 转 向 装 置 纸 ; 地 图 纸 ; 纸 制 杯 垫 ; 纸 或 纸 板 制 广 告 牌 ; 明 信 片 ; 宣 传 画 ; 至 包 装 用 纸 袋 或 塑 料 袋 ( 信 封 小 袋 ); 纸 箱 ; 书 籍 装 订 材 料 ; 文 件 夹 非 金 属 水 管 ; 非 金 属 排 水 管 ; 非 至 金 属 压 力 水 管 ; 通 风 和 空 调 设 备 用 非 金 属 管 ; 非 金 属 非 塑 料 权 利 限 制 无 无 无 无 无

146 序 号 商 标 图 示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日 期 核 定 范 围 制 水 管 阀 ; 铝 塑 复 合 管 ; 非 金 属 分 岔 管 ; 非 金 属 雨 水 管 液 态 燃 料 用 非 金 属 容 器 ; 塑 料 包 装 容 器 ; 非 金 属 桶 ; 木 制 或 塑 料 制 箱 ; 塑 料 周 至 转 箱 ; 非 金 属 容 器 ( 存 储 和 运 输 用 ); 非 金 属 阀 ( 非 机 器 零 件 ); 塑 料 水 管 阀 ; 非 金 属 车 牌 ; 非 金 属 螺 丝 液 态 燃 料 用 非 金 属 容 器 ; 塑 料 包 装 容 器 ; 非 金 属 桶 ; 木 制 或 塑 料 制 箱 ; 塑 料 周 至 转 箱 ; 非 金 属 容 器 ( 存 储 和 运 输 用 ); 非 金 属 阀 ( 非 机 器 零 件 ); 塑 料 水 管 阀 ; 非 金 属 车 牌 ; 非 金 属 螺 丝 工 装 裤 ; 工 作 至 服 ; 衬 衫 ; 服 装 ; 套 服 ; 外 套 ; 鞋 ; 雨 鞋 ; 帽 ; 领 带 工 装 裤 ; 工 作 至 服 ; 衬 衫 ; 服 装 ; 套 服 ; 外 套 ; 鞋 ; 雨 鞋 ; 帽 ; 领 带 广 告 宣 传 ; 特 许 至 经 营 的 商 业 管 理 ; 商 业 管 理 辅 助 ; 组 织 商 业 或 权 利 限 制 无 无 无 无 无

147 序 号 商 标 图 示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日 期 核 定 范 围 广 告 展 览 ; 进 出 口 代 理 ; 替 他 人 推 销 ; 替 他 人 采 购 ( 替 其 他 企 业 购 买 商 品 或 服 务 ); 市 场 营 销 ; 人 员 招 收 ; 报 刊 剪 贴 安 装 水 管 ; 汽 车 保 养 和 修 理 ; 轮 胎 翻 新 ; 橡 胶 轮 胎 修 补 ; 喷 涂 服 务 ; 运 载 工 具 ( 车 至 辆 ) 保 养 服 务 ; 运 载 工 具 ( 车 辆 ) 故 障 救 援 修 理 服 务 ; 灌 溉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修 理 ; 冷 冻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修 理 运 输 ; 货 物 发 运 ; 货 物 递 送 ; 货 运 ; 物 流 运 至 输 ; 商 品 包 装 ; 船 运 货 物 ; 汽 车 运 输 ; 货 物 贮 存 ; 管 道 运 输 技 术 研 究 ; 工 程 绘 图 ; 质 量 控 制 ; 材 料 测 试 ; 车 辆 性 能 检 测 ; 至 工 业 品 外 观 设 计 ; 计 算 机 软 件 咨 询 ; 计 算 机 编 程 ; 计 算 机 软 件 维 护 权 利 限 制 无 无 无 4 授 权 使 用 的 专 有 技 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签 署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制 造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GLFS 同 意 向 公 司 提 供 所 有 与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油 管 的 专 有 技 术, 包 括 胶 料 配 方 生

148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生 产 线 选 型 以 及 布 局 图 测 试 设 备 选 型 工 装 等 有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六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五 ) 发 行 人 与 其 他 单 位 合 作 情 况 ( 三 ) 特 许 经 营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特 许 经 营 权 七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一 ) 核 心 技 术 与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1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逐 步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包 括 产 品 设 计 技 术 和 制 造 技 术 在 内 的 核 心 技 术 :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对 应 产 品 技 术 来 源 所 处 阶 段 1 薄 面 层 压 共 挤 技 术 2 无 芯 缠 绕 技 术 冷 却 水 管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动 力 转 向 管 燃 油 管 等 冷 却 水 管 燃 油 管 真 空 制 动 软 管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等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批 量 生 产 3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技 术 冷 却 水 管 总 成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4 薄 膜 缠 绕 工 艺 燃 油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5 EPDM 橡 胶 耐 高 温 胶 料 配 方 小 批 量 生 产 冷 却 水 管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6 胶 管 不 切 头 硫 化 技 术 冷 却 水 管 燃 油 管 涡 轮 增 压 管 等 自 主 研 发 小 批 量 生 产 7 氟 材 料 层 间 粘 合 技 术 电 喷 燃 油 管 涡 轮 增 压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8 环 保 循 环 包 塑 工 艺 空 调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9 高 效 环 保 无 卤 阻 燃 技 术 小 批 量 生 产 燃 油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10 无 铅 环 保 燃 油 管 配 方 燃 油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11 NBR+PVC 共 混 改 性 技 术 燃 油 管 通 气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12 快 速 接 头 密 封 技 术 尼 龙 燃 油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高 压 软 管 总 成 扣 压 技 术 可 回 收 热 塑 弹 性 体 (TPV) 复 合 技 术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总 成 空 调 管 总 成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天 窗 排 水 管 洗 涤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15 尼 龙 管 快 速 成 型 技 术 尼 龙 燃 油 管 等 自 主 开 发 批 量 生 产 公 司 原 始 创 新 技 术 主 要 在 产 品 设 计 制 造 工 艺 等 方 面 进 行 创 新, 公 司 已 就 这 部 分 核 心 技 术 申 请 并 获 得 授 权 专 利 十 余 项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主 要 为 产 品 设 计 和

149 制 造 工 艺 方 面 这 部 分 核 心 技 术 以 公 司 购 买 的 生 产 设 备 为 基 础, 通 过 对 设 备 相 应 的 改 进 或 改 造 和 具 体 应 用 的 工 艺 技 术 的 开 发,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和 生 产 效 率 公 司 现 有 核 心 技 术 系 以 多 年 行 业 经 验 积 累 为 基 础, 针 对 应 用 过 程 中 产 品 存 在 的 缺 陷 以 及 客 户 需 求, 由 公 司 长 期 持 续 自 主 研 发 取 得 ;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风 险 序 号 2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1 汽 车 发 动 机 进 出 燃 油 管 2 汽 车 冷 却 水 管 及 总 成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与 国 外 水 平 比 较 3 汽 车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及 总 成 4 汽 车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及 总 成 5 汽 车 真 空 制 动 软 管 及 总 成 6 汽 车 中 器 进 出 气 管 7 尼 龙 燃 油 管 8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及 总 成 9 NBR+PVC 燃 油 管 10 车 身 附 件 软 管 耐 温 性 能 -40 ~125, 爆 破 压 力 5MPa, 燃 油 渗 透 达 到 欧 Ⅳ 排 放 要 求 耐 温 性 能 -40 ~150, 爆 破 压 力 0.8MPa, 脉 冲 循 环 10 万 次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符 合 福 特 WSE-M96D34-A1 菲 亚 特 /01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耐 温 性 能 -40 ~135 满 足 美 国 SAEJ189 标 准 和 国, 爆 破 压 力 7MPa, 际 标 准 ISO11425, 其 技 术 水 动 态 脉 冲 22.5 万 次 平 国 际 先 进 耐 温 性 能 -40 ~150, 耐 高 温 脉 冲 150 次, 产 品 通 过 国 家 强 制 性 CCC 和 美 国 DOT 产 品 认 证 耐 温 性 能 -40 ~120, 爆 裂 强 度 2.4MPa, 产 品 通 过 国 家 强 制 性 CCC 产 品 认 证 耐 温 性 能 -40 ~180, 爆 破 压 力 0.6MPa 耐 温 性 能 -40 ~120, 爆 破 压 力 5MPa 耐 温 性 能 -40 ~135, 爆 破 压 力 12MPa, 耐 脉 冲 疲 劳 15 万 次 耐 温 性 能 -40 ~100, 耐 臭 氧 50mPa h 无 龟 裂 耐 温 性 能 -40 ~100, 耐 燃 烧 性 100mm/min ( 二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符 合 美 国 FMVSS106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符 合 美 国 FMVSS106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符 合 菲 亚 特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满 足 美 国 SAEJ2260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满 足 美 国 SAEJ2064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符 合 福 特 WSK-M98P9-A 标 准, 其 技 术 水 平 国 际 先 进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作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150 单 位 : 元 项 目 /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175,466, ,024, ,543, ,035, 营 业 收 入 237,522, ,569, ,989, ,614, 比 例 73.87% 75.19% 74.72% 73.08% ( 三 ) 研 发 投 入 1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 , , 营 业 收 入 23, , , , 研 发 费 用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3.53% 3.36% 3.48% 3.3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保 持 在 较 为 稳 定 的 水 平 序 号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研 发 项 目 名 称 对 应 产 品 拟 达 到 目 标 所 处 阶 段 超 低 渗 透 氟 材 料 环 保 燃 料 管 及 总 成 多 层 PA 复 合 燃 油 管 及 总 成 新 型 热 塑 弹 性 体 复 合 胶 管 汽 车 新 型 耐 高 低 温 冷 却 液 软 管 及 总 成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高 温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高 性 能 硅 氟 胶 涡 轮 增 压 软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高 性 能 AT 油 冷 器 油 管 及 总 成 燃 油 进 油 管 燃 油 出 油 管 燃 油 管 通 气 管 等 冷 却 液 管 水 管 等 冷 却 液 管 水 管 等 空 调 管 冷 凝 管 等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管 涡 轮 增 压 管 中 冷 器 进 气 管 等 进 油 管 出 油 管 等 开 发 符 合 欧 Ⅴ Ⅵ 汽 车 排 放 要 求 的 超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开 发 符 合 各 大 OEM 汽 车 厂 的 标 准 要 求 符 合 欧 盟 环 保 法 规 要 求, 可 回 收 循 环 利 用 耐 温 150 开 发 耐 热 175, 抗 电 化 学 腐 蚀 的 冷 却 液 软 管 满 足 二 氧 化 碳 二 甲 醚 等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介 质 要 求 的 空 调 管 开 发 耐 热 150, 爆 破 强 度 41.1MPa 要 求 的 动 力 转 向 管 开 发 符 合 大 众 TL52600 标 准, 耐 热 200 要 求 开 发 耐 热 160, 抗 ATF 油 的 油 冷 管 处 于 小 批 量 试 产 阶 段 处 于 小 批 量 试 制 阶 段 处 于 材 料 试 验 阶 段 处 于 产 品 验 证 阶 段 处 于 样 品 试 验 阶 段 处 于 样 品 试 验 阶 段 处 于 试 制 验 证 阶 段 小 批 量 试 生 产, 开 始 进 入 量 试 阶 段

151 序 号 9 研 发 项 目 名 称 对 应 产 品 拟 达 到 目 标 所 处 阶 段 高 阻 燃 新 型 燃 油 管 及 总 成 进 油 管 出 油 管 等 开 发 高 效 环 保 无 阻 燃 的 燃 油 管 小 批 量 试 产 阶 段 上 述 技 术 储 备 项 目 均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并 具 备 产 业 化 的 潜 力 未 来 公 司 若 能 够 成 功 实 现 其 中 若 干 项 目 的 研 发, 将 迅 速 提 高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盈 利 能 力 3 公 司 主 要 技 术 成 果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历 次 取 得 的 国 家 级 主 要 技 术 成 果 如 下 : 技 术 成 果 认 定 部 门 类 别 颁 发 时 间 汽 车 欧 III 标 准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环 保 总 局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环 保 总 局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环 保 总 局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环 保 总 局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 四 ) 公 司 参 与 制 订 行 业 标 准 的 情 况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2004 年 7 月 2005 年 6 月 2006 年 11 月 2007 年 12 月 2008 年 11 月 2010 年 5 月 经 过 多 年 的 自 主 创 新 及 对 外 技 术 交 流 合 作,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有 了 较 大 程 度 的 提 高, 部 分 项 目 产 品 已 经 达 到 了 国 际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008 年, 公 司 作 为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独 立 参 与 完 成 了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持 的 2008 年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针 对 内 燃 机 冷 却 系 统 用 橡 胶 软 管 和 非 增 强 管 项 目 标 准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后 该 项 目 标 准 为 国 标 号 GB/T , 采 用 国 际 国 外 标 准 ISO4081:2005,IDT ( 五 ) 发 行 人 与 其 他 单 位 合 作 情 况 1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技 术 合 作 2010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与 德 国 GLFS(Gesellschaft für Fluid.Log.und Sondertechnik) 公 司 签 署 了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制 造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1) 技 术 合 作 背 景 德 国 GLFS 公 司 是 一 家 橡 胶 工 艺 以 及 橡 胶 产 品 测 试 设 备 工 程 技 术 公 司, 该 公 司 致 力 于 增 压 涡 轮 胶 管 和 设 计 更 改 的 广 泛 研 究 开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同 时 拥 有 制

152 造 增 压 涡 轮 胶 管 的 技 术 诀 窍 川 环 科 技 希 望 获 得 GLFS 公 司 有 关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产 品 的 技 术 诀 窍 以 改 善 其 技 术 水 平 和 生 产 工 艺, 满 足 国 内 外 客 户 材 料 和 功 能 要 求 根 据 川 环 科 技 的 要 求,GLFS 公 司 愿 意 向 川 环 科 技 提 供 其 技 术 诀 窍 作 为 技 术 支 持 (2) 协 议 主 要 条 款 1GLFS 公 司 同 意 非 独 家 授 权 川 环 科 技 使 用 GLFS 公 司 的 技 术 诀 窍 进 行 生 产 制 造, 销 售 配 送 增 压 涡 轮 胶 管, 同 意 向 川 环 科 技 书 面 或 口 授 提 供 所 有 与 增 压 涡 轮 胶 管 有 关 的 技 术 信 息 诀 窍, 包 括 胶 料 配 方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生 产 线 选 型 以 及 布 局 图 测 试 设 备 选 型 工 装 等 技 术 信 息 ; 川 环 科 技 未 经 GLFS 公 司 的 许 可, 不 得 擅 自 转 授 权 本 协 议 中 规 定 的 专 利 权 利 给 任 何 第 三 方 ; 本 协 议 有 效 期 内,GLFS 公 司 不 得 向 中 国 境 内 的 第 三 方 授 权 或 转 让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制 造 相 关 技 术, 除 非 另 有 约 定 外 2 当 川 环 科 技 依 靠 GLFS 公 司 的 技 术 支 持 进 行 改 进 时,GLFS 公 司 应 该 作 为 其 改 进 的 联 合 发 明 者, 或 者 GLFS 公 司 可 以 使 用 这 些 改 进 技 术, 任 何 一 方 如 果 对 产 品 作 出 任 何 改 进, 必 须 迅 速 将 有 关 的 书 面 报 告 发 送 给 另 一 方, 改 进 后 的 技 术 诀 窍 归 改 进 方 所 有, 没 有 GLFS 公 司 的 提 前 书 面 许 可, 川 环 不 得 将 改 进 技 术 提 供 给 任 何 第 三 方 3 本 合 同 自 签 约 起 期 限 为 三 年, 三 年 后 如 无 书 面 通 知 延 长 一 年, 除 非 在 续 约 前 30 天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终 止 合 约 ; 在 合 同 期 内,GLFS 公 司 将 确 保 川 环 科 技 满 足 大 众 集 团 公 司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技 术 性 能 ; 技 术 协 议 三 年 期 后 如 果 川 环 科 技 不 与 GLFS 公 司 续 约, 川 环 科 技 仍 然 有 权 长 期 使 用 技 术 诀 窍 生 产 产 品 (3) 技 术 合 作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公 司 通 过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的 技 术 合 作, 是 在 自 有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改 善 自 身 的 相 关 制 造 技 术 水 平,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满 足 国 内 外 汽 车 厂 客 户 ( 含 国 内 外 商 独 资 与 中 外 合 资 汽 车 厂 商 ) 对 于 胶 管 材 料 和 功 能 的 标 准 要 求, 以 提 升 公 司 的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一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中 涉 及 到 的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产 品 将 应 用 到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的 合 作 研 发 成 果, 该 技 术 合 作 将 对 公 司 的 市 场 开 发 和 技 术 提 升 有 较 大 帮 助 其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将 主 要 由 公 司 的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市 场 开 拓 进 度 决 定

153 ( 六 )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及 持 续 创 新 机 制 1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发 行 人 企 业 研 发 中 心 下 设 开 发 部 和 技 术 部, 开 发 部 下 设 样 品 制 造 室 工 艺 研 发 所 行 业 研 究 所 设 备 研 发 室 检 测 室 实 验 室 以 及 档 案 室 具 体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 2 研 发 流 程 及 研 发 内 容 公 司 的 研 发 内 容 主 要 以 汽 车 高 分 子 材 料 作 为 重 点 研 究 方 向,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工 程 关 键 技 术 和 共 性 技 术 ; 汽 车 高 分 子 复 合 材 料 绿 色 环 保

154 材 料 的 开 发 和 运 用 ;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和 金 属 材 料 粘 结 技 术 的 研 发 ; 高 分 子 材 料 共 混 改 性 和 低 成 本 高 性 能 等 方 面 的 研 发 工 作 3 持 续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持 续 进 行 核 心 技 术 及 产 品 研 发, 建 立 并 完 善 了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机 制 (1) 技 术 创 新 的 指 导 思 想 公 司 采 取 市 场 导 向 + 技 术 驱 动 的 技 术 创 新 思 路, 强 调 技 术 与 产 品 创 新 是 基 于 市 场 需 求 和 竞 争 分 析 的 创 新, 坚 持 走 自 主 创 新 与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相 结 合 的 技 术 发 展 道 路 同 时, 建 立 必 要 的 激 励 机 制, 鼓 励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产 生 创 新 成 果 (2) 人 力 资 源 建 设 人 才 是 科 技 创 新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公 司 采 取 稳 定 引 进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人 才 策 略 制 定 人 才 的 长 远 发 展 战 略, 继 续 健 全 和 完 善 创 新 人 才 保 障 制 度, 进 一 步 增 强 企 业 对 创 新 人 才 的 凝 聚 力 ; 实 施 优 惠 的 政 策 措 施, 有 计 划 多 途 径 的 引 进 高 层 次 科 技 人 才 ; 加 强 内 部 创 新 人 才 队 伍 的 建 设 与 培 养, 建 立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和 企 业 合 作 培 育 人 才 的 新 机 制 (3)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保 障 1 资 金 保 障 : 为 保 证 研 发 经 费 的 来 源, 公 司 制 定 了 科 技 研 发 经 费 核 算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公 司 按 照 销 售 收 入 的 3-5% 投 入 研 发 经 费 ; 同 时, 政 府 补 助 科 技 项 目 经 费, 实 行 项 目 专 款 专 用, 每 年 接 受 验 收 检 查 这 些 专 项 资 金 保 障 了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费 用 的 来 源 2 制 度 保 障 : 公 司 制 定 了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办 法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办 法, 在 研 发 活 动 中 有 效 地 引 入 了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对 技 术 创 新 进 行 系 统 管 理, 激 励 研 发 人 员 开 展 技 术 攻 关, 努 力 产 生 研 发 成 果, 对 业 绩 突 出 的 研 发 人 员 进 行 重 奖, 充 分 肯 定 和 调 动 研 发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3 人 才 保 障 : 经 过 多 年 的 自 主 创 新, 公 司 培 养 和 锻 炼 了 一 批 技 术 骨 干, 并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为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的 技 术 发 展 提 供 了 人 才 保 障 4 技 术 保 障 : 在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的 基 础 上, 与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行 业 用 户 进 行 了 广 泛 的 科 研 合 作, 如 与 清 华 大 学 核 能 研 究 院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组 建 了 四 川 省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工 程 四 川 省 重 点 实 验 室 四 川 省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定 期

155 与 客 户 的 技 术 交 流, 密 切 跟 踪 国 内 外 最 新 产 品 技 术 动 向 以 及 用 户 需 求 的 变 化, 瞄 准 市 场 需 求, 加 大 技 术 开 发 和 创 新 力 度,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的 比 较 优 势 ( 七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人 员 占 比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共 有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170 人,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10.97%, 其 中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7 人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资 质 科 研 成 果 及 所 获 荣 誉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资 质 科 研 成 果 及 所 获 荣 誉 情 况 如 下 : 1 文 谟 统 男,1943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在 职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大 竹 县 人 大 常 委 省 市 人 大 代 表, 世 界 科 联 中 国 分 会 理 事, 世 界 生 产 率 科 学 院 院 士 橡 胶 制 品 高 级 工 程 师 1980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高 家 榨 油 厂 厂 长 ; 1984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厂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2004 年, 文 谟 统 作 为 主 要 发 明 人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获 得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同 年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010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 文 勇

156 男,1972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93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技 术 员 ;1998 年 起 先 后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文 勇 为 达 州 市 制 造 业 信 息 化 专 家 组 成 员, 四 川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信 息 工 作 委 员 会 理 事, 全 国 橡 胶 与 橡 胶 制 品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软 管 分 会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获 得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10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3 孙 武 建 男,1957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83 年 10 月 至 2003 年 2 月 在 重 庆 橡 胶 工 业 研 究 所 工 作,2003 年 3 月 至 2005 年 在 天 津 双 双 复 新 轮 胎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06 年 至 今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2010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4 李 淑 美 女,1964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8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配 料 班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 助 理 工 程 师 )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157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0 参 与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5 李 兵 男, 曾 用 名 李 冰,1970 年 8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8 年 至 1998 年 先 后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技 术 员 技 术 部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6 邹 勇 男,1973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1998 年 至 2002 年 先 后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库 管 员 技 术 员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158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7 唐 莉 华 女,1963 年 9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5 起 在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1998 年 起 在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起 在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起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主 要 从 事 配 方 的 设 计 试 验 研 究, 产 品 开 发 和 配 料 管 理 等 工 作, 负 责 了 多 功 能 补 强 剂 复 合 钙 锌 稳 定 剂 复 合 硫 化 剂 SE-3 等 多 个 配 方 的 设 计 开 发 3 最 近 两 年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及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没 有 发 生 变 动 ( 八 ) 发 行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密 措 施 发 行 人 于 2005 年 6 月 颁 发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办 法 ( 川 环 发 号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范 围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等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主 要 知 识 产 权 保 密 措 施 如 下 : 第 五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是 指 公 司 职 工 在 执 行 公 司 的 任 务, 利 用 公 司 的 名 义 和 主 要 利 用 公 司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以 及 享 受 公 司 的 待 遇 所 完 成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所 取 得 的 权 益 执 行 公 司 的 任 务 完 成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是 指 :

159 一 在 本 职 工 工 作 中 取 得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即 在 执 行 科 研 计 划 ( 含 补 充 计 划 和 临 时 计 划 ) 课 题 和 合 同 计 划 课 题, 完 成 计 划 创 作 任 务 和 设 计 任 务,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工 程 或 履 行 其 他 所 在 岗 位 职 责 的 过 程 中 所 取 得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二 履 行 本 职 工 作 之 外, 完 成 单 位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过 程 中 所 取 得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三 离 休 退 休 辞 职 或 调 离 的 职 工 在 离 开 单 位 一 年 内 完 成 的 与 原 所 在 单 位 承 担 的 本 职 工 作 或 分 配 的 任 务 有 关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利 用 公 司 的 名 义 是 指 在 经 济 技 术 合 同 中 使 用 公 司 名 称 利 用 公 司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是 指 利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原 材 料 机 器 设 备 试 验 研 究 设 备 各 种 未 公 开 的 技 术 资 料 图 纸 及 其 说 明 声 像 材 料 等 享 受 公 司 的 待 遇 是 指 自 选 课 题 自 筹 资 金 自 立 项 目, 但 在 工 作 时 间 内 完 成 的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是 指 经 过 创 造 性 智 力 劳 动 获 得 的 各 种 实 验 研 究 技 改 和 技 术 创 新 成 果 实 验 原 始 记 录 和 各 种 数 据 文 件 材 料 图 片 技 术 资 料 实 验 装 置 与 样 机 设 计 图 纸 及 其 说 明 各 种 声 像 材 料 程 序 软 件 文 学 作 品 美 术 摄 影 作 品 及 其 他 文 艺 作 品 等 成 果 第 七 条 按 本 办 法 第 五 条, 凡 职 务 发 明 创 造 及 其 他 职 务 智 力 劳 动 成 果 所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以 及 公 司 委 托 他 方 研 究 开 发 设 计 制 作 等 所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其 申 请 和 所 有 权 利 必 须 是 公 司, 但 有 合 同 或 协 议 并 在 合 同 或 协 议 中 有 约 定 的, 从 其 约 定 第 十 二 条 与 其 他 单 位 或 个 人 进 行 合 作 研 究 或 合 作 开 发 时, 必 须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合 同 中 必 须 订 立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及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条 款 在 签 订 合 作 研 究 合 同 技 术 合 同 ( 包 括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 和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商 标 转 让 许 可 版 权 转 让 许 可 合 同 时,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颁 发 的 法 律 法 规 条 例 以 及 公 司 的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的 各 类 发 明 创 造, 应 严 格 遵 照 专 利 法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的 办 法 来 确 定 专 利 申 请 权 的 归 属, 任 何 人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第 三 十 四 条 公 司 职 工 对 未 申 请 专 利 和 已 申 请 专 利 但 尚 未 公 开 的 发 明 创 造, 均 有 义 务 对 其 实 质 内 空 容 和 出 处 承 担 保 密 义 务, 不 得 向 外 泄 露, 更 不 得 去 报 刊 杂 志 及 其 它 任 何 媒 体 上 公 开

160 第 三 十 五 条 公 司 职 工 因 调 离 停 薪 留 职 离 休 退 休 时, 以 及 外 来 人 员 在 结 束 学 习 进 修 合 作 研 究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离 开 单 位 前, 需 将 全 部 技 术 资 料 实 验 记 录 材 料 样 品 样 机 产 品 装 备 和 图 纸 等 移 交 所 在 单 位, 并 对 其 技 术 内 容 信 息 负 有 长 期 保 密 义 务 上 述 人 员 在 法 定 的 时 间 内,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申 请 与 其 在 原 单 位 承 担 的 本 职 工 作 或 者 原 单 位 分 配 的 任 务 有 关 的 专 利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及 境 外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未 在 境 外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无 境 外 资 产 九 发 行 人 发 展 规 划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是 在 当 前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和 市 场 环 境 条 件 下, 对 可 预 见 的 将 来 做 出 的 发 展 计 划 和 安 排 投 资 者 不 应 排 除 公 司 根 据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和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对 本 发 展 目 标 进 行 修 正 调 整 和 完 善 的 可 能 性 ( 一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专 注 于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并 使 之 专 业 化 精 细 化 规 模 化, 努 力 打 造 创 新 型 精 益 型 高 效 型 低 碳 环 保 型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产 业 方 向 涵 盖 汽 车 摩 托 车 高 铁 航 空 军 工 等 行 业 领 域, 努 力 成 为 胶 管 应 用 领 域 的 引 领 者 ( 二 ) 发 行 人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1 发 展 规 划 强 化 技 术 创 新, 围 绕 汽 车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的 发 展 主 题,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科 技 投 入, 培 育 一 支 高 素 质 高 水 平 的 技 术 研 发 队 伍, 在 现 有 核 心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研 发 更 多 的 核 心 技 术,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水 平, 进 一 步 增 强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强 化 管 理 创 新,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坚 持 国 家 利 益 股 东 利 益 员 工 利 益 社 会 责 任 四 者 兼 顾, 切 实 推 进 经 营 管 理 过 程 控 制, 建 立 健 全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打 造 客 户 满 意 员 工 满 意 国 家 满 意 股 东 满 意 公 司 满 意 社 会 满 意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谐 企 业

161 强 化 产 品 创 新, 全 面 提 升 各 类 车 用 软 管 质 量 标 准, 以 满 足 汽 车 质 量 提 升 的 需 求, 重 点 针 对 以 下 项 目 :1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在 现 有 汽 车 国 III 胶 管 渗 透 标 准 ( 每 天 每 平 米 小 于 15 克 ) 的 前 提 下, 提 升 到 国 IV 或 国 V 标 准 ( 每 天 每 平 米 小 于 8 克 或 接 近 零 渗 透 ), 既 节 省 了 能 耗, 又 有 利 于 环 保 2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是 国 家 十 二 五 重 点 支 持 发 展 的 高 效 节 能 先 进 环 保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的 关 键 技 术 项 目, 有 利 于 控 制 PM2.5(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该 项 目 今 后 将 广 泛 用 于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根 据 汽 车 发 展 趋 势, 传 统 的 燃 油 系 统 每 年 将 以 25% 的 速 度 转 化 为 涡 轮 增 压 系 统, 国 内 外 需 求 量 激 增,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3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将 围 绕 汽 车 质 量 标 准 提 升 要 求, 在 安 全 清 洁 节 能 环 保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突 破 国 际 上 原 有 的 清 洁 标 准 欧 盟 ROHS( 不 含 铅 镉 汞 等 6 种 物 质 ) 提 升 到 欧 盟 R 法 规 ( 不 含 鉮 硒 石 棉 等 80 余 种 物 质 ) 的 环 保 壁 垒, 取 得 进 入 国 际 国 内 市 场 的 绿 色 通 道, 有 利 于 增 加 主 机 厂 的 供 配 额 度 和 替 代 进 口, 增 大 出 口 份 额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产 品 创 新 以 及 三 个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推 进, 力 争 公 司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成 为 国 内 外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优 秀 主 流 供 应 商 2 实 现 发 展 目 标 的 具 体 计 划 (1) 技 术 创 新 与 研 发 合 作 计 划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两 中 心 一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平 台 优 势, 努 力 推 进 产 学 研 联 盟 功 能 的 发 挥 和 省 级 青 年 科 研 团 队 积 极 作 用, 对 各 自 提 出 科 研 命 题, 力 争 产 生 更 多 更 好 的 科 技 成 果, 公 司 每 年 以 销 售 收 入 的 3-5% 的 科 研 投 入 为 保 障 (2) 市 场 拓 展 与 品 牌 建 设 计 划 把 握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进 一 步 拓 宽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在 市 场 开 发 策 略 方 面, 实 施 差 异 化 发 展 战 略, 发 挥 技 术 融 合 优 势, 集 中 优 势 资 源 发 展 壮 大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方 向 的 配 套 产 品 领 域, 开 发 高 附 加 值 高 技 术 含 量 代 表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的 先 进 产 品, 优 先 满 足 重 点 客 户 需 求 根 据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发 展 趋 势, 及 时 调 整 和 增 加 市 场 销 售 人 员 和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的 结 构 和 数 量, 不 断 完 善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稳 定 和 扩 大 已 切 入 细 分 市 场 的 销 售 份 额, 采 用 客 户 延 伸 产 品 服 务 延 伸 和 贸 易 范 围 延 伸 的 策 略, 注 重 大 客 户 开 拓 和 维 护, 扩 大 公 司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继 续 扩 大 在 国 内 车 用 胶 管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和 出 口 份 额, 不 断 提 升 川 环 科 技 的 品 牌 效 应 (3) 加 强 质 量 控 制 与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计 划

162 加 强 质 量 文 化 建 设,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质 量 意 识 ; 进 一 步 健 全 公 司 内 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体 系 ; 落 实 以 过 程 控 制 为 核 心, 标 准 规 范 为 准 绳 的 质 量 管 理 机 制 ; 通 过 工 艺 提 升, 增 置 专 业 设 备, 完 善 整 个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的 质 量 控 制, 提 高 客 户 满 意 度 (4)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引 进 优 秀 人 才, 优 化 人 才 结 构, 完 善 人 才 梯 队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迫 切 需 要 具 有 丰 富 行 业 经 验 的 研 发 人 员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加 入 公 司 将 建 立 合 理 的 录 用 制 度, 调 动 人 才 积 极 性, 引 进 最 适 合 企 业 发 展 的 优 秀 人 才, 实 现 员 工 能 力 专 业 化 采 取 各 种 内 培 外 聘 的 方 式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的 培 训, 普 遍 提 高 人 员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选 拔 有 潜 力 的 技 术 人 才 进 行 深 度 培 养, 向 高 精 尖 方 向 发 展, 提 高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丰 富 人 才 激 励 手 段, 提 高 员 工 待 遇, 完 善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公 司 将 通 过 科 学 的 激 励 措 施, 激 发 员 工 的 创 造 性 和 主 动 性, 满 足 员 工 自 我 认 可 的 需 求, 做 到 事 业 留 人, 待 遇 留 人, 感 情 留 人, 打 造 一 支 稳 定 的 人 才 队 伍 (5) 融 资 计 划 严 谨 细 致 做 好 公 司 上 市 融 资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争 取 顺 利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如 能 成 功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部 门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管 理 和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公 司 也 将 不 断 增 强 资 产 运 营 管 理 能 力, 提 高 资 金 利 用 水 平, 增 加 股 东 收 益 在 未 来 融 资 方 面, 公 司 将 根 据 产 品 研 发 和 市 场 开 拓 的 情 况, 依 靠 对 外 融 资 和 自 身 积 累 的 方 式 继 续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公 司 将 本 着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合 理 利 用 财 务 杠 杆, 保 持 多 形 式 低 成 本 顺 畅 的 融 资 渠 道, 择 时 择 优 采 纳 银 行 借 款 公 司 债 券 配 股 及 公 开 增 发 等 方 式 的 再 融 资 方 案 3 公 司 在 增 强 成 长 性 增 进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方 面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1) 促 进 制 造 过 程 向 低 能 耗 型 转 型 促 进 产 品 向 高 技 术 节 能 绿 色 环 保 型 转 型, 把 节 能 环 保 技 术 充 分 与 公 司 的 生 产 有 机 结 合, 加 强 设 备 自 动 化 程 度 的 改 造, 尽 可 能 减 少 劳 动 力 投 入, 减 少 手 工 操 作, 最 大 程 度 提 高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在 新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加 强 技 术 攻 关, 特 别 是 未 来 新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方 面 取 得 较 大 突 破

163 (2) 促 进 思 想 传 统 型 向 创 新 思 维 型 转 变 具 有 创 新 思 维 的 员 工 团 队 能 够 使 公 司 具 有 发 展 活 力 与 战 斗 力, 所 以 创 新 思 维 意 识 和 创 新 思 维 能 力 对 公 司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未 来 公 司 将 要 持 续 开 创 新 的 市 场 空 间, 不 仅 要 在 原 有 市 场 中 占 有 优 势 地 位, 还 要 根 据 新 的 市 场 需 求, 开 创 新 的 市 场 空 间, 在 理 念 上 创 新, 在 思 维 上 创 新 (3) 促 进 传 统 管 理 模 式 向 精 细 化 管 理 转 型 优 化 管 理 体 制 是 实 现 公 司 转 型 的 关 键, 树 立 作 业 标 准 化 核 算 精 细 化 管 理 人 性 化 流 程 统 一 化 的 理 念, 以 体 系 运 行 和 精 益 生 产 活 动 开 展 为 主 导, 把 精 益 生 产 与 体 系 管 理 有 机 结 合, 将 精 益 生 产 和 体 系 运 行 真 正 融 入 公 司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各 环 节 中, 使 之 常 态 化 行 为 化 加 强 计 划 目 标 管 理 优 化 绩 效 管 理, 改 变 传 统 型 管 理 模 式, 从 公 司 的 管 理 和 工 作 流 程 改 善 切 入, 建 立 新 的 管 理 机 制, 探 索 以 效 益 最 大 化 为 核 心, 以 管 理 顺 畅 运 行 流 畅 为 标 准 的 管 理 方 式, 实 现 公 司 体 系 化 管 理 的 目 标 (4) 实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管 理 转 型 公 司 发 展 使 命 中 的 第 一 点 就 是 为 员 工 创 造 价 值, 员 工 永 远 是 企 业 最 大 的 财 富 公 司 将 把 以 人 为 本 真 正 落 到 实 处, 把 人 性 化 口 号 转 化 为 人 性 化 体 制, 让 员 工 能 够 参 与 企 业 管 理, 能 够 与 企 业 共 同 发 展, 能 够 分 享 到 企 业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社 会 成 就 与 经 营 成 果, 让 员 工 与 企 业 一 起 转 型 一 起 成 长, 实 现 员 工 的 参 与 感 价 值 感 荣 誉 感 4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及 在 增 强 成 长 性 和 自 主 创 新 方 面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将 从 多 方 面 促 进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并 能 持 续 推 动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提 升,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的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1)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持 续 提 升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随 着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与 进 步, 具 备 为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研 发 及 技 术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将 在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显 得 愈 发 重 要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在 汽 车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多 个 细 分 领 域 具 备 了 良 好 的 规 模 优 势 和 成 本 优 势, 如 要 继 续 保 持 在 原 有 细 分 产 品 领 域 的 市 场 优 势, 持 续 拓 展 并 提 升 在 新 兴 产 品 市 场 的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和 市 场 份 额,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将 成 为 主 要 的 推 动 力 量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的 科 技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研 发 能 力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完 成 后, 公 司 研 发 硬 件 设 施 水 平 将 大 幅 提 升, 创 新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研 发 进 度 将 进 一 步 加 快, 与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的 差 距 将 进 一

164 步 缩 小 公 司 未 来 还 将 借 助 研 发 中 心 平 台, 逐 步 开 展 更 多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领 域 的 研 究, 为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建 立 充 足 的 技 术 储 备 (2) 规 模 效 应 更 加 明 显, 竞 争 优 势 更 加 突 出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的 产 能 将 大 幅 提 升, 弥 补 由 于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而 导 致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的 缺 陷 公 司 产 能 的 大 幅 增 长 将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的 规 模 效 应, 集 中 采 购 的 成 本 优 势 将 更 加 明 显,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将 更 加 突 出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可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的 生 产 能 力, 使 公 司 部 分 产 品 的 供 求 矛 盾 得 到 有 效 缓 解, 从 而 增 强 公 司 对 主 机 厂 商 的 配 套 能 力 同 时, 由 于 新 产 品 具 有 更 高 的 经 济 附 加 值,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全 面 达 产 后, 公 司 业 务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将 得 到 较 为 明 显 的 提 升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投 产 品, 除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均 为 节 能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新 型 产 品 或 具 有 进 口 替 代 效 应 的 高 技 术 产 品 项 目 达 产 后, 在 现 有 市 场 份 额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凭 借 新 产 品 的 推 出 占 据 更 多 的 高 端 市 场 份 额, 形 成 与 高 端 主 机 厂 商 更 加 紧 密 的 合 作 关 系, 有 利 于 公 司 巩 固 现 有 的 客 户 基 础 和 开 拓 新 的 合 作 关 系 3 公 司 借 助 本 次 发 行 融 资 的 机 会, 投 资 上 述 新 型 产 品, 使 公 司 较 国 内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率 先 启 动 了 相 关 产 品 的 规 模 化 量 产, 建 立 先 发 优 势, 抢 占 较 为 有 利 的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以 充 分 利 用 我 国 汽 车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带 来 的 历 史 机 遇, 为 公 司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3) 提 升 公 司 知 名 度, 增 强 市 场 影 响 力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将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强 化 公 司 品 牌 优 势,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客 户 的 忠 诚 度, 并 将 极 大 地 增 强 对 优 秀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升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并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作 为 公 众 公 司 将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和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指 导 和 约 束, 从 而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将 增 强 公 司 在 科 技 自 主 创 新 生 产 能 力 规 模 经 济 和 市 场 地 位 等 方 面 的 竞 争 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备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持 续 成 长 性, 在 优 质 的 客 户 群 体 和 优 良 的 市 场 品 牌 基 础 上, 公 司 完 全 有 能 力 消 化 新 增 产 能,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将 不 断 提 升

165 ( 三 ) 发 展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和 面 临 的 困 难 1 发 展 目 标 的 假 设 条 件 公 司 的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是 基 于 现 有 业 务 规 模 市 场 地 位 发 展 趋 势 等 各 方 面 因 素 综 合 制 定 的, 其 拟 定 依 据 了 以 下 假 设 条 件 : (1)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业 务 所 遵 循 的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财 经 政 策 无 重 大 改 变 ; (2)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所 在 地 区 以 及 业 务 涉 及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无 重 大 变 化 ;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及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的 发 展 状 态, 不 会 出 现 重 大 的 市 场 突 变 ; (4) 公 司 经 营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售 价 无 重 大 改 变 ; (5)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投 资 项 目 进 展 顺 利 ; (6)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纳 税 基 准 和 税 率 无 重 大 改 变 ; (7)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2 发 展 目 标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公 司 上 述 发 展 战 略 和 计 划 的 实 施, 对 企 业 文 化 管 理 模 式 和 人 力 资 源 素 质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在 以 下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大 的 挑 战 : (1) 公 司 规 模 扩 张 将 给 公 司 发 展 带 来 一 定 的 管 理 难 度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长 ;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公 司 在 资 产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公 司 需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加 强 内 控 执 行 力 度, 提 升 管 理 水 平 (2) 人 才 不 足 将 使 公 司 的 发 展 计 划 遭 遇 人 才 瓶 颈 为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公 司 除 通 过 对 现 有 人 才 的 培 养 外, 还 需 外 聘 一 定 数 量 的 人 员, 其 中 包 括 高 素 质 的 技 术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管 理 人 才 以 及 熟 练 技 术 工 人 由 于 人 员 扩 张 规 模 较 大, 对 公 司 人 才 招 聘 和 培 养 等 工 作 可 能 造 成 一 定 困 难 ; 同 时,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的 较 快 增 加 也 将 对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水 平 构 成 挑 战 (3) 资 金 短 缺 因 素 也 将 成 为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障 碍 之 一 实 施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各 项 具 体 发 展 规 划, 需 要 一 定 的 资 金 支 持, 充 足 的 现 金 流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和 项 目 扩 张 的 基 本 保 障 如 果 不 能 顺 利 募 集 到 足 够 的 资 金,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能 不 能 按 计 划 建 成 投 产, 这 将 对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的 如 期 实 现 构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障 碍

166 ( 四 )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在 现 有 业 务 基 础 上, 按 照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的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施, 将 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在 广 度 和 深 度 上 得 到 全 方 位 的 拓 展, 使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更 为 合 理, 产 品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大 幅 提 高, 从 而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实 力, 巩 固 并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地 位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和 投 资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具 有 一 致 性 和 延 续 性, 公 司 现 有 的 技 术 条 件 人 才 储 备 管 理 经 验 客 户 基 础 和 营 销 网 络, 将 成 为 新 投 资 项 目 成 功 的 保 障 1 现 有 业 务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基 础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发 展 与 市 场 磨 练, 公 司 积 累 了 大 量 优 质 的 产 品 配 方 与 特 有 的 生 产 工 艺, 建 立 了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拥 有 众 多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在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细 分 应 用 领 域 内 取 得 了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已 成 功 塑 造 了 中 国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知 名 品 牌, 这 些 都 为 实 现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2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将 有 效 提 升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水 平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建 立 在 现 有 业 务 基 础 之 上, 随 着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制 造 水 平 和 研 发 实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并 进 一 步 带 动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水 平 的 提 升 本 公 司 将 在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持 续 公 告 公 司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16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具 备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公 司 已 达 到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 一 )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是 以 有 限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投 入 公 司 的 资 产 均 已 足 额 到 位 且 权 属 明 晰 公 司 拥 有 开 展 经 营 所 必 备 的 独 立 完 整 的 商 标 专 利 等 资 产,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采 购 及 售 后 服 务 系 统 及 配 套 设 施 公 司 的 资 产 不 存 在 被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违 规 控 制 和 占 用 的 情 况 ( 二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选 举 或 聘 任, 不 存 在 股 东 超 越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财 务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未 在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或 领 薪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档 案 人 事 聘 用 和 任 免 制 度 以 及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与 公 司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并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工 资 管 理 福 利 与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 三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财 务 人 员 并 进 行 了 适 当 的 分 工 授 权,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和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及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公 司 不 存 在 货 币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股 东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168 ( 四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经 理 监 事 会 等 决 策 执 行 和 监 督 机 构, 制 定 了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和 工 作 细 则, 并 规 范 运 行 ; 公 司 具 有 完 备 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拥 有 架 构 清 晰 的 组 织 结 构,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职 能 部 门, 各 部 门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独 立 决 策, 公 司 在 机 构 设 置 职 能 和 人 员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公 司 的 办 公 场 所 独 立 于 股 东 单 位,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 五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采 购 研 发 销 售 和 服 务 系 统, 拥 有 必 要 的 人 员 资 金 和 研 发 设 备, 以 及 在 此 基 础 上 建 立 的 有 明 确 授 权 体 系 和 职 权 划 分 的 完 整 运 营 体 系, 独 立 自 主 地 开 展 业 务, 独 立 对 外 签 订 所 有 合 同, 拥 有 独 立 自 主 的 经 营 决 策 权 和 实 施 权, 具 备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的 能 力 发 行 人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关 于 独 立 性 方 面 的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二 同 业 竞 争 ( 一 )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股 东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之 外, 无 其 他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根 据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出 具 的 声 明,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未 在 川 环 科 技 以 外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的 业 务, 也 未 在 其 他 从 事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的 单 位 持 有 权 益 任 职 或 领 取 薪 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除 控 股 股 东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外, 公 司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也 均 未 在 川 环 科 技 以 外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相 似 的 业 务, 也 未 在 其 他 从 事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的 单 位 持 有 权 益 任 职 或 领 取 薪 酬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169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其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关 联 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股 东 与 本 公 司 均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二 )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之 外, 无 其 他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与 其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三 ) 拟 投 资 项 目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项 目 为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营 业 务 的 扩 展 和 延 续, 而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均 不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拟 投 资 项 目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业 务 因 此, 本 公 司 拟 投 资 项 目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不 存 在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 四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1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本 人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 (2) 本 人 保 证 在 实 际 控 制 发 行 人 期 间,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3)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如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均 会 以 一 般 商 业 性 及 市 场 上 公 平 的 条 款 及 价 格 进 行 无 论 发 行 人 是 否 放 弃 该 业 务 机 会, 本 人 均 不 会 自 行 从 事 发 展 经 营 该 等 业 务

170 2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别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本 人 / 本 公 司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 (2) 本 人 / 本 公 司 保 证 在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期 间,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3) 本 人 / 本 公 司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如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均 会 以 一 般 商 业 性 及 市 场 上 公 平 的 条 款 及 价 格 进 行 无 论 发 行 人 是 否 放 弃 该 业 务 机 会, 本 人 / 本 公 司 均 不 会 自 行 从 事 发 展 经 营 该 等 业 务 ( 五 ) 发 行 人 律 师 的 意 见 发 行 人 律 师 对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认 为 : 发 行 人 采 取 的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措 施 声 明 与 承 诺 均 合 法 有 效, 且 有 效 避 免 了 同 业 竞 争 可 能 给 发 行 人 造 成 的 损 害 三 发 行 人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及 持 股 比 例 文 谟 统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22.24% 文 建 树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10.46% ( 二 ) 其 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其 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及 持 股 比 例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12.92%

171 企 业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及 持 股 比 例 王 欣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7.63% 王 荣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5.38% 王 春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为 5.38%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参 股 的 其 他 企 业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之 外, 无 其 他 控 股 参 股 的 ( 四 ) 本 公 司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和 参 股 公 司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及 持 股 比 例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发 行 人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 五 )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股 东 名 称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亲 属 关 系 文 谟 统 董 事 长 文 建 树 文 秀 兰 之 父 文 建 树 副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之 子 王 欣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子 王 荣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女 王 春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子 邹 宏 波 总 经 理 助 理 文 谟 统 之 二 女 婿 李 榜 春 部 门 负 责 人 李 淑 美 之 弟 毛 伯 海 副 总 经 理 文 秀 兰 文 谟 统 之 大 女 儿 王 继 胜 总 经 理 / 董 事 王 平 东 之 弟 李 淑 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李 榜 春 之 姐 唐 万 干 唐 莉 华 之 弟 吴 际 发 财 务 总 监 朱 俊 仕 副 总 经 理 文 谟 统 二 姐 之 子 唐 莉 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唐 万 干 之 姐 欧 如 国 副 总 经 理 蒋 青 春 副 总 经 理 张 富 厚 董 事 会 秘 书 / 董 事 李 兵 技 术 部 部 长 文 勇 副 总 经 理

172 邹 勇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孙 武 建 总 工 程 师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是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与 上 述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 六 )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亲 属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亲 属 序 号 姓 名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关 系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1 江 瑞 碧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配 偶 无 2 文 秀 兰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长 女 0.77% 3 邹 宏 波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二 女 婿 1.54% 4 文 秀 琼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次 女 无 5 李 忠 明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大 女 婿 无 6 吴 敏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之 儿 媳 无 7 王 继 胜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大 姐 之 三 子 0.73% 8 王 欣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大 姐 之 孙 7.63% 9 王 荣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大 姐 之 孙 女 5.38% 10 王 春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大 姐 之 孙 5.38% 11 唐 万 干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三 姐 之 子 0.64% 12 唐 莉 华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三 姐 之 女 0.52% 13 朱 俊 仕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二 姐 之 子 0.57% 四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全 部 关 联 交 易 简 要 汇 总 表 2016 年 1-6 月 关 联 担 保 单 位 : 万 元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名 称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2015 年 度 关 联 担 保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名 称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173 福 翔 科 技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经 履 行 完 毕 公 司 2,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否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2014 年 度 关 联 担 保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名 称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2, 是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1, 是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2,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是 公 司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福 翔 科 技 是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1, 是 2013 年 度 关 联 担 保 担 保 方 名 称 被 担 保 方 名 称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3, 是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1, 是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2,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福 翔 科 技 公 司 1, 是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是 公 司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福 翔 科 技 是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借 款 方 出 借 方 期 初 金 额 ( 本 金 ) 累 计 借 入 金 额 累 计 归 还 金 额 ( 本 金 ) 期 末 金 额 ( 本 金 ) 年 利 率

174 ( 本 金 ) 公 司 文 谟 统 1, , % 福 翔 科 技 文 建 树 % 福 翔 科 技 王 平 东 % ( 二 ) 经 常 性 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外 ) 之 间 不 存 在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保 证 担 保 类 关 联 交 易 (1)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向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形 如 下 : 年 1 月 29 日,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和 川 环 科 技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贷 字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用 途 为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期 限 为 一 年 2012 年 1 月 29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保 字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两 年, 即 自 债 务 人 依 具 体 业 务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另 外,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年 5 月 21 日, 川 环 科 技 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川 环 科 技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授 信 有 效 期 限 内 可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申 请 使 用 的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9,5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的 有 效 期 限 为 2012 年 5 月 22 日 至 2013 年 5 月 21 日 2012 年 5 月 21 日,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分 别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个 高 保 字 第 号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担 保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为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保 证 责 任

175 2012 年 5 月 25 日, 川 环 科 技 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贷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贷 款 利 率 为 7.216%, 贷 款 期 限 为 自 2012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5 月 24 日 止 2012 年 7 月 4 日, 川 环 科 技 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1,5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贷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贷 款 利 率 为 6.941%, 贷 款 期 限 为 自 2012 年 7 月 4 日 至 2013 年 7 月 3 日 止 2012 年 7 月 5 日, 川 环 科 技 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1,5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贷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贷 款 利 率 为 6.941%, 贷 款 期 限 为 自 2012 年 7 月 5 日 至 2013 年 7 月 4 日 止 年 1 月 18 日, 川 环 科 技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和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兴 银 蓉 ( 授 )1201 第 012 号 的 基 本 额 度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授 信 有 效 期 限 内 可 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申 请 使 用 的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的 有 效 期 限 为 2012 年 1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1 月 17 日 2012 年 1 月 19 日, 四 川 现 代 农 业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兴 银 蓉 ( 额 保 )1201 第 009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四 川 现 代 农 业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福 翔 科 技 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保 证 同 日, 文 建 树 吴 敏 夫 妻 和 文 谟 统 江 瑞 碧 夫 妻 分 别 与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兴 银 蓉 ( 个 保 )1201 第 045 号 第 046 号 的 个 人 担 保 声 明 书, 声 明 书 约 定 由 文 谟 统 夫 妻 和 文 建 树 夫 妻 为 福 翔 科 技 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个 人 担 保 2012 年 1 月 30 日,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和 福 翔 科 技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兴 银 蓉 ( 贷 )1201 第 046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176 技 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用 途 为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期 限 为 一 年 年 7 月 17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川 环 科 技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授 信 有 效 期 限 内 可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申 请 使 用 的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9,5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的 有 效 期 限 为 2013 年 7 月 22 日 至 2014 年 7 月 21 日 2013 年 7 月 21 日,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分 别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个 高 保 字 第 DB 号 第 DB 号 的 最 高 额 担 保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为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保 证 责 任 2013 年 5 月 15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贷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6.16%, 贷 款 借 款 期 限 自 2013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 止 2013 年 7 月 25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借 款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贷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6.6%, 贷 款 借 款 期 限 自 2013 年 7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7 月 24 日 止 2013 年 10 月 25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6.6%,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 2013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6.6%,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27 日 年 3 月 14 日, 川 环 科 技 和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信 银 蓉 市 八 综 字 第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川

177 环 科 技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使 用 期 限 内 可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申 请 使 用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为 6,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使 用 期 限 为 2013 年 3 月 19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 2013 年 3 月 14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保 字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2013 年 3 月 19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9 日 另 外,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2013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年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5%,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 2013 年 6 月 9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5%,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6 月 9 日 至 2014 年 6 月 9 日 2013 年 7 月 19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5%,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7 月 19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9 日 2013 年 9 月 18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9 月 18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

178 2014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5%,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3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年 7 月 17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授 信 字 第 ZH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可 以 使 用 其 授 信 额 度, 有 效 使 用 期 限 2013 年 7 月 22 日 至 2014 年 7 月 21 日 2013 年 7 月 21 日,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分 别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个 高 保 字 第 DB 号 第 DB 号 的 最 高 额 担 保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保 证 责 任 2013 年 10 月 16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年 利 率 7.2%, 借 款 期 限 2013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16 日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综 字 第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授 信 额 度 6,000 万 元, 有 效 使 用 期 限 2014 年 3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保 字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为 2014 年 3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另 外,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2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福 翔 科 技 为 上 述 主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2014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179 2014 年 6 月 9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6 月 9 日 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2014 年 7 月 14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年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7 月 14 日 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 2014 年 9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 信 银 蓉 市 八 贷 字 第 号 的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9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3 日 年 7 月 24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川 环 科 技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授 信 有 效 期 限 内 可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申 请 使 用 的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9,5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的 有 效 期 限 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2014 年 8 月 5 日,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分 别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个 高 保 字 第 DB 号 第 DB 号 的 最 高 额 担 保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为 川 环 科 技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保 证 责 任 2014 年 8 月 12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7.8%,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8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2 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180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7.8%,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10 月 24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7.8%,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关 联 方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情 形 如 下 : 年 5 月 21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高 保 字 第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于 同 日 签 订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项 下 的 1,500 万 元 授 信 额 度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担 保 期 间 为 单 笔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后 两 年 年 7 月 30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05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1,0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该 笔 融 资 约 定 的 年 利 率 为 6.16%, 期 限 自 2013 年 7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 2013 年 8 月 8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13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1,0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该 笔 融 资 约 定 的 年 利 率 为 6.16%, 期 限 自 2013 年 8 月 9 日 至 2014 年 2 月 8 日 2013 年 8 月 9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川 环 科 技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2,000 万 元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担 保 主 债 权 期 限 为 2013 年 7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 年 5 月 2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大 竹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竹 联 信 公 借 (2012) 保 借 合 循 字 第 014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循 环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月 利 率 为 8.1,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4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期 限 2012 年 5 月 2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 日

181 2012 年 5 月 2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大 竹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竹 联 信 借 (2012) 保 借 合 循 字 第 014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大 竹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的 债 务 提 供 本 金 及 利 息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年 1 月 10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15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8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融 资 利 率 约 定 为 以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0%, 保 理 融 资 到 期 日 为 2014 年 7 月 6 日 2014 年 1 月 29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01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9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融 资 利 率 约 定 为 以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0%, 保 理 融 资 到 期 日 为 2014 年 8 月 9 日 2014 年 1 月 8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3(EFR)00015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2,000 万 元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担 保 主 债 权 期 限 为 2014 年 1 月 8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年 7 月 8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03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7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融 资 利 率 约 定 为 以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3%, 保 理 融 资 到 期 日 为 2015 年 1 月 8 日 2014 年 7 月 8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EFR)00003 号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1,700 万 元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担 保 主 债 权 期 限 为 2014 年 7 月 9 日 至 2015 年 7 月 8 日 年 7 月 24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 号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授 信 额 度 9,500 万 元,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可 以 使 用 其 授 信 额 度, 有 效 使 用 期 限 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公 司 以 房 产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高 抵 字 第 DB

182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公 司 以 土 地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高 抵 字 第 DB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公 司 以 动 产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高 抵 字 第 DB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2014 年 10 月 15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民 生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借 贷 字 第 ZH 号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年 利 率 7.8%,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年 1 月 14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07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9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融 资 利 率 约 定 为 以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3%, 保 理 融 资 到 期 日 为 2015 年 7 月 13 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EFR)00007 号 - 保 证 1 的 保 证 合 同 ;2015 年 1 月 16 日, 文 谟 统 江 瑞 碧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4(EFR)00007 号 - 保 证 2 的 保 证 合 同 共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的 (EFR)00007 号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所 承 担 的 债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年 2 月 15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EFR)00001 号 的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福 翔 科 技 以 有 追 索 权 保 理 方 式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融 资 800 万 元, 融 资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融 资 利 率 约 定 为 以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基 准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3%, 保 理 融 资 到 期 日 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 2015 年 2 月 16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5(EFR)00001 号 - 保 证 1 的 保 证 合 同 ;2015 年 2 月 16 日, 文 谟 统 江 瑞 碧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2015(EFR)00001 号 - 保 证 2 的 保 证 合 同 共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的 (EFR)00001 号 国 内 保 理 业 务 合 同 所 承 担 的 债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183 2 发 行 人 向 关 联 方 借 款 (1)2011 年 12 月 6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 川 环 科 技 向 文 谟 统 借 款 1,800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8.4%,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借 款 已 归 还 (2)2011 年 12 月 8 日, 川 环 科 技 与 公 司 共 同 控 制 人 副 董 事 长 文 建 树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 川 环 科 技 向 文 建 树 借 款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8.4%,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借 款 已 归 还 (3)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临 时 性 资 金 周 转 需 要,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向 王 平 东 文 建 树 借 入 闲 置 资 金 用 于 日 常 业 务 运 营,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借 款 方 时 间 期 初 金 额 ( 本 金 ) 累 计 借 入 金 额 ( 本 金 ) 累 计 归 还 金 额 ( 本 金 ) 期 末 金 额 ( 本 金 ) 年 利 率 2013 年 度 % 王 平 东 2014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 文 建 树 2014 年 度 年 度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业 务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日 常 经 营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由 于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周 期 较 长, 贷 款 资 金 到 位 的 时 间 和 金 额 难 以 满 足 福 翔 科 技 的 需 要 在 此 背 景 下, 福 翔 科 技 向 发 行 人 关 联 方 临 时 性 借 入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有 效 补 充 了 福 翔 科 技 资 金 的 不 足 同 时, 资 金 利 率 系 参 考 大 竹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对 无 担 保 信 用 类 贷 款 的 利 率 水 平 确 定, 比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适 当 上 浮, 借 款 利 率 的 确 定 是 合 理 的 ( 四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1 公 司 章 程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股 东 的 回 避 和 表 决 程 序 如 下 :

184 ( 一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某 一 事 项 与 某 股 东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该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向 董 事 会 详 细 披 露 其 关 联 关 系 ; ( 二 )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会 议 主 持 人 宣 布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股 东 与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关 联 关 系 ; 会 议 主 持 人 明 确 宣 布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 ( 三 )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形 成 决 议 须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以 具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通 过 ; ( 四 ) 关 联 股 东 未 就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按 上 述 程 序 进 行 关 联 信 息 披 露 或 回 避 的, 股 东 大 会 有 权 撤 销 有 关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一 切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但 是,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涉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事 项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2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规 定 为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开 公 平 和 公 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章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力 和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 关 联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非 关 联 董 事 的 委 托 ;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表 决 时, 如 董 事 与 会 议 提 案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应 回 避 表 决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是 指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数 额 高 于 1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或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负 有 对 公 司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的 责 任 : 关 联 交 易 ( 含 公 司 向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资 金 的 行 为 )

185 3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确 保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和 表 决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必 须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1 符 合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2 不 损 害 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 3 关 联 方 如 享 有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权,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必 须 回 避 表 决 ; 4 与 关 联 方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董 事, 在 董 事 会 对 该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必 须 予 以 回 避 ; 5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根 据 客 观 标 准 判 断 该 关 联 交 易 是 否 对 本 公 司 有 利 必 要 时 可 聘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或 专 业 评 估 机 构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或 收 费 原 则 应 不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或 收 费 的 标 准, 对 于 难 以 比 较 市 场 价 格 或 订 价 受 到 限 制 的 关 联 交 易, 通 过 合 同 明 确 有 关 成 本 和 利 润 的 标 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 1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2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或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3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经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186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关 联 交 易 在 获 得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但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公 司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对 同 一 关 联 交 易 分 次 进 行 的, 以 其 在 此 期 间 交 易 的 累 计 数 量 计 算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做 到 : 1 详 细 了 解 交 易 标 的 的 真 实 状 况, 包 括 交 易 标 的 运 营 现 状 盈 利 能 力 是 否 存 在 抵 押 冻 结 等 权 利 瑕 疵 和 诉 讼 仲 裁 等 法 律 纠 纷 ; 2 详 细 了 解 交 易 对 方 的 诚 信 纪 录 资 信 状 况 履 约 能 力 等 情 况, 审 慎 选 择 交 易 对 手 方 ; 3 根 据 充 分 的 定 价 依 据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 4 遵 循 上 市 规 则 的 要 求 以 及 公 司 认 为 有 必 要 时,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 公 司 不 应 对 所 涉 交 易 标 的 状 况 不 清 交 易 价 格 未 确 定 交 易 对 方 情 况 不 明 朗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决 定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需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之 间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公 司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结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与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有 关 的 购 销 或 服 务 类 关 联 交 易 除 外, 但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规 范 性 文 件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4 发 行 人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为 避 免 和 消 除 可 能 出 现 的 关 联 方 利 用 其 地 位 从 事 损 害 公 司 或 公 司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情 形, 公 司 聘 请 了 三 位 独 立 董 事, 并 制 定 和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和 表 决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规 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就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87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证 不 利 用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力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并 将 保 持 发 行 人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业 务 和 机 构 等 方 面 的 独 立 性 ;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将 诚 信 和 善 意 地 履 行 各 自 义 务,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3)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则 及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公 允 合 理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批 程 序,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4)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同 样 适 用 于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并 在 合 法 权 限 内 促 成 控 股 子 公 司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就 减 少 和 规 范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截 至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予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 (2)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诺 将 诚 信 且 善 意 地 履 行 股 东 及 其 他 法 定 义 务,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其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3)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王 欣 王 荣 王 春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则 及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公 允 合 理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批 程 序,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五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意 见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发 表 了 如 下 意 见 : 川 环 科 技 独 立 董 事 审 查 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并 发 表 了 如 下 意 见 :

188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由 于 日 常 经 营 资 金 周 转 需 要, 向 发 行 人 关 联 方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平 东 李 忠 明 临 时 借 入 资 金 上 述 事 项 系 正 常 的 资 金 借 贷 行 为, 并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借 款 资 金 成 本 确 定 在 合 理 水 平, 未 损 害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的 利 益, 也 未 对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独 立 运 作 造 成 实 质 影 响, 不 存 在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的 利 益 的 情 况 年 1 月 18 日, 四 川 现 代 农 业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分 行 签 订 了 兴 银 蓉 ( 额 保 )1201 第 009 号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福 翔 科 技 与 兴 业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2012 年 1 月 23 日, 福 翔 科 技 与 兴 业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兴 银 蓉 ( 贷 )1201 第 046 号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浮 动 利 率, 年 利 率 按 同 期 同 档 次 国 家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30% 结 算, 自 借 款 实 际 发 放 日 起 每 满 月 的 对 应 日 为 合 同 利 率 调 整 日, 当 月 无 对 应 日 以 该 月 最 后 一 天 为 对 应 日, 借 款 期 限 自 2012 年 1 月 30 日 至 2013 年 1 月 29 日 止 上 述 关 联 担 保 事 项 系 正 常 的 公 司 经 营 行 为, 公 司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签 署 了 担 保 协 议, 不 存 在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属 合 理 必 要 ; 关 联 交 易 是 在 各 方 平 等 协 商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定 价 依 据 客 观 公 允 ; 关 联 交 易 均 已 履 行 了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其 他 规 章 制 度 规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除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外, 公 司 其 他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为 公 司 一 般 及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按 正 常 商 业 条 件 进 行 的, 且 公 司 已 就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与 相 关 关 联 方 签 署 正 式 书 面 协 议, 协 议 条 款 及 定 价 原 则 公 允, 符 合 公 司 及 各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不 存 在 侵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方 的 利 益 的 情 形

189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本 届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现 有 9 名 董 事,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文 谟 统 为 董 事 长, 文 建 树 为 副 董 事 长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提 名 人 本 届 任 期 起 始 日 1 文 谟 统 男 71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男 43 副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王 继 胜 男 64 董 事 文 谟 统 钟 波 男 31 董 事 董 事 会 邹 冬 云 男 49 董 事 文 谟 统 张 富 厚 男 51 董 事 文 谟 统 范 仁 德 男 71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隆 余 粮 男 49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向 朝 阳 男 59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文 谟 统 男,1943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在 职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共 党 员, 大 竹 县 人 大 常 委 省 市 人 大 代 表, 世 界 科 联 中 国 分 会 理 事, 世 界 生 产 率 科 学 院 院 士 橡 胶 制 品 高 级 工 程 师 1980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高 家 榨 油 厂 厂 长 ;1984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厂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2004 年, 文 谟 统 作 为 主 要 发 明 人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190 新 产 品 2007 年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获 得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同 年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010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2 文 建 树 男, 曾 用 名 : 文 建 术,1971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在 职 研 究 生 学 历 1992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销 售 部 片 区 经 理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助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3 王 继 胜 男,1950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72 年 至 1991 年 先 后 任 大 竹 县 轴 承 厂 车 间 主 任 财 务 科 长 副 厂 长 ;1991 年 起 任 县 地 区 五 金 厂 厂 长 ;1996 年 起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副 厂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4 钟 波 男,1983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2005 年 7 月 至 2007 年 8 月 任 东 莞 虎 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划 部 战 略 管 理 主 任 助 理 ;2007 年 8 月 至 2008 年 8 月 任 中 山 欧 普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运 营 部 战 略 信 息 兼 企 划 主 管 ;2008 年 10 月 至 2010 年 5 月 任 成 都 高 新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部 投 资 管 理 专 员 ;2010 年 6 月 至 今 任 四 川 省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经 营 部 项 目 经 理 资 产 经 营 部 副 经 理 ;2014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5 邹 冬 云 男,1965 年 10 月 16 日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1989 年 7 月, 华 中 理 工 大 学 毕 业 分 配 到 国 营 建 设 机 床 厂 ;1990 年 8 月 至 2000 年

191 4 月, 历 任 建 设 工 业 ( 集 团 ) 公 司 计 量 理 化 中 心 助 理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经 管 室 主 任 副 处 长 ;2000 年 4 月 至 2005 年 7 月, 任 重 庆 建 设 销 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工 作 站 淅 江 工 作 站 站 长 ;2005 年 7 月 至 2006 年 2 月, 任 建 设 工 业 ( 集 团 )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处 处 长 ;2006 年 2 月 至 今, 历 任 重 庆 建 兴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书 记 书 记 经 理 ;2008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6 张 富 厚 男,1963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85 年 至 1999 年 在 大 竹 县 丝 绸 厂 工 作 ;1999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2005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2011 年 4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2011 年 11 月 取 得 由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颁 发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资 格 证 书,2012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7 范 仁 德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1943 年 12 月 出 生,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教 授 级 高 工,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曾 任 职 于 中 国 燃 料 化 学 工 业 部 中 国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部 中 国 化 学 工 业 部,1993 年 6 月 至 2000 年 5 月 任 职 于 中 联 橡 胶 ( 集 团 ) 总 公 司, 先 后 任 部 门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2000 年 6 月 起 任 职 于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曾 任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2008 年 9 月 起 任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会 长 在 其 他 公 司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情 况 :2005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3 月 23 日 任 浙 江 双 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码 :002381) 独 立 董 事 ;2009 年 4 月 20 日 至 今 任 山 东 美 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码 :300237)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12 月 30 日 至 今 任 风 神 轮 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码 :600469) 独 立 董 事 8 隆 余 粮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5 年 1 月 出 生,1987 年 7 月 参 加 工 作, 大 学 文 化 程 度,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曾 任 职 于 湖 南 省 长 沙 针 棉 纺 织 批 发 公 司 长 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长 沙 孜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湖 南 恒 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现 任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湖 南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02 年 11 月 参 加 由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192 和 复 旦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举 办 的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培 训 班 学 习, 并 获 取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培 训 结 业 证, 至 今 未 在 本 公 司 以 外 的 公 司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9 向 朝 阳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57 年 出 生,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授,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四 川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四 川 大 学 法 律 适 用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四 川 川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管 委 会 主 任 ; 国 际 刑 法 学 会 会 员 中 国 国 际 刑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中 国 刑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四 川 省 律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委 员 会 委 员 在 其 他 公 司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情 况 :2012 年 至 今 任 四 川 金 像 赛 瑞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现 由 周 贤 华 牟 洪 波 谢 昭 阳 林 登 干 罗 英 五 名 监 事 组 成 罗 英 周 贤 华 为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 谢 昭 阳 林 登 干 牟 洪 波 为 股 东 监 事, 由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周 贤 华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提 名 人 本 届 任 期 起 始 日 1 周 贤 华 男 32 监 事 会 主 席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牟 洪 波 男 41 监 事 监 事 会 周 忠 明 男 50 监 事 监 事 会 林 登 干 男 56 监 事 监 事 会 罗 英 女 44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周 贤 华 男,1982 年 6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2007 年 12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从 事 办 公 室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上 市 办 公 室 主 任 2014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 牟 洪 波 男,1973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92 年 11 月 起 进 入 达 县 大 风 钢 铁 厂 工 作 ;1997 年 起 进 入 广 州 羊 城 晚 报 社 工 作 ;2003 年 起 进 入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公 司 办 公 室 办 事 员 副 主 任, 现 任 本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2013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193 3 周 忠 明 男,1964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助 理 会 计 师 1989 年 8 月 至 1994 年 10 月 任 大 竹 县 火 电 厂 财 务 科 会 计 ;1994 年 10 月 至 2000 年 6 月 任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财 务 科 会 计 ;2000 年 7 月 至 2009 年 3 月 任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财 务 科 主 办 会 计 ;2009 年 3 月 至 2010 年 3 月 任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财 务 审 计 部 副 主 任 ;2010 年 3 月 至 今 任 大 竹 县 电 力 公 司 财 务 审 计 部 主 任 2014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4 林 登 干 男,1958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1994 年 6 月 至 2000 年 10 月 任 原 达 县 地 区 财 政 局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达 川 地 区 产 权 交 易 所 副 总 经 理 ;2000 年 10 月 至 今 任 达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资 本 经 营 部 经 理 总 经 济 师 2005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5 罗 英 女,1970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92 年 11 月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财 务 科 会 计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2005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会 计, 2010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部 长,2005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8 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本 届 任 期 起 始 日 1 王 继 胜 男 64 董 事 总 经 理 欧 如 国 男 53 副 总 经 理 文 勇 男 42 副 总 经 理 朱 俊 仕 男 48 副 总 经 理 毛 伯 海 男 47 副 总 经 理 蒋 青 春 男 42 副 总 经 理 吴 际 发 男 59 财 务 总 监 张 富 厚 男 51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继 胜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194 2 欧 如 国 男,1961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1990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炼 胶 车 间 主 任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炼 胶 分 厂 厂 长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3 文 勇 男,1972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93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技 术 员 ;1998 年 起 先 后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文 勇 为 达 州 市 制 造 业 信 息 化 专 家 组 成 员, 四 川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信 息 工 作 委 员 会 理 事, 全 国 橡 胶 与 橡 胶 制 品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软 管 分 会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获 得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10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4 朱 俊 仕 男,1966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96 年 6 月 至 2002 年 5 月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员 片 区 经 理 ;2002 年 6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片 区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5 毛 伯 海 男,1967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97 年 至 2002 年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车 间 班 长 车 间 主 任 ;2002 年 至 今 任

195 本 公 司 质 检 科 长 生 产 部 长 分 厂 厂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6 蒋 青 春 男,1972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1993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统 计 员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挤 出 分 厂 厂 长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挤 出 分 厂 厂 长 ;2005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8 年 起 任 本 公 司 挤 出 分 厂 厂 长 ;2011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7 吴 际 发 男,1955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会 计 师 1986 年 至 1997 年 任 大 竹 县 丝 绸 厂 财 务 科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部 长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部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8 张 富 厚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本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为 对 公 司 发 展 与 技 术 研 究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有 专 职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文 谟 统 文 勇 孙 武 建 李 淑 美 邹 勇 李 兵 唐 莉 华 共 计 7 人 1 文 谟 统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2 文 勇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一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孙 武 建 男,1957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学 学 历 1983 年 10 月 至 2003 年 2 月 在 重 庆 橡 胶 工 业 研 究 所 工 作,2003 年 3 月 至 2005 年 在 天 津 双 双 复 新 轮 胎 有 限 公 司 工 作,2006 年 至 今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2010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196 4 李 淑 美 女,1964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8 年 至 1998 年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配 料 班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配 方 管 理 员 ( 助 理 工 程 师 )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0 参 与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VH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5 李 兵 男, 曾 用 名 李 冰,1970 年 8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8 年 至 1998 年 先 后 任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技 术 员 技 术 部 长 ;1998 年 起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部 部 长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197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6 邹 勇 男,1973 年 1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中 学 历 1998 年 至 2002 年 先 后 任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库 管 员 技 术 员 ;2002 年 起 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2005 年 起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2004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汽 车 欧 Ⅲ 新 型 燃 油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5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支 持 ;2006 年 参 与 开 发 成 功 的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2006 年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8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2007 年 参 与 研 制 的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新 产 品,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07 年 参 与 研 发 的 一 种 车 用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2011 年 研 制 的 一 种 输 送 防 冻 液 的 耐 高 温 管 路 一 种 车 用 低 膨 胀 量 液 压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分 别 获 得 了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为 发 明 人 之 一 7 唐 莉 华 女,1963 年 9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1985 起 在 大 竹 县 橡 胶 厂 1998 年 起 在 四 川 省 川 环 橡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起 在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起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主 要 从 事 配 方 的 设 计 试 验 研 究, 产 品 开 发 和 配 料 管 理 等 工 作, 负 责 了 多 功 能 补 强 剂 复 合 钙 锌 稳 定 剂 复 合 硫 化 剂 SE-3 等 多 个 配 方 的 设 计 开 发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经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文 谟 统 提 议, 会 议 选 举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继 胜 张 富 厚 邹 冬 云 为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提 议, 会 议 选 举 钟 波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为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为 独 立 董 事 由 于 独 立 董 事 李 平 提 出 辞

198 职,2015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增 选 向 朝 阳 为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提 议, 选 举 牟 洪 波 周 忠 明 林 登 干 为 公 司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 经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会 推 选, 选 举 周 贤 华 罗 英 为 公 司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监 事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根 据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提 名, 聘 任 王 继 胜 为 总 经 理, 吴 际 发 为 财 务 总 监, 张 富 厚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 会 议 根 据 总 经 理 提 名, 聘 任 蒋 青 春 文 勇 欧 如 国 朱 俊 仕 毛 波 海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职 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亲 属 关 系 文 谟 统 董 事 长 文 建 树 文 秀 兰 之 父 文 建 树 副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之 子 王 欣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子 王 荣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子 王 春 原 股 东 王 平 东 之 子 邹 宏 波 总 经 理 助 理 文 谟 统 之 二 女 婿 李 榜 春 部 门 负 责 人 李 淑 美 之 弟 毛 伯 海 副 总 经 理 文 秀 兰 文 谟 统 之 大 女 儿 王 继 胜 总 经 理 / 董 事 王 平 东 之 弟 李 淑 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李 榜 春 之 姐 唐 万 干 唐 莉 华 之 弟 吴 际 发 财 务 总 监 朱 俊 仕 副 总 经 理 文 谟 统 二 姐 之 子 唐 莉 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唐 万 干 之 姐

199 欧 如 国 副 总 经 理 蒋 青 春 副 总 经 理 张 富 厚 董 事 会 秘 书 / 董 事 李 兵 技 术 部 部 长 文 勇 副 总 经 理 邹 勇 技 术 部 副 部 长 ( 二 )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2012 年 重 庆 建 兴 退 出 后 持 股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万 股 ) (%) 2010 年 名 泰 科 技 增 资 后 持 股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万 股 ) (%) 2009 年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后 持 股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万 股 ) (%) 2009 年 年 初 持 股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出 资 比 例 (%) 文 谟 统 王 平 东 文 建 树 王 欣 邹 宏 波 李 榜 春 毛 伯 海 文 秀 兰 王 继 胜 李 淑 美 唐 万 干 吴 际 发 朱 俊 仕 唐 莉 华 欧 如 国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李 兵 文 勇 邹 勇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除 上 表 持 股 情 况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200 ( 四 ) 股 份 的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利 益 存 在 冲 突 的 对 外 投 资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经 营 性 投 资 行 为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从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2015 年 度 薪 酬 ( 万 元 ) 领 取 单 位 是 否 在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专 职 领 薪 文 谟 统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是 文 建 树 副 董 事 长 本 公 司 是 王 继 胜 董 事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是 钟 波 董 事 - 省 国 投 否 邹 冬 云 董 事 - 重 庆 建 兴 否 张 富 厚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公 司 是 范 仁 德 独 立 董 事 - - 否 向 朝 阳 独 立 董 事 - - 否 隆 余 粮 独 立 董 事 - - 否 周 贤 华 监 事 会 主 席 6.00 本 公 司 是 牟 洪 波 监 事 6.61 本 公 司 是 罗 英 监 事 6.17 本 公 司 是 周 忠 明 监 事 - 大 竹 电 力 否 林 登 干 监 事 - 达 州 国 资 否 欧 如 国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是 文 勇 副 总 经 理 9.75 本 公 司 是 蒋 青 春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是 朱 俊 仕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是 毛 伯 海 副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是 吴 际 发 财 务 总 监 9.91 本 公 司 是

201 姓 名 职 务 2015 年 度 薪 酬 ( 万 元 ) 领 取 单 位 是 否 在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专 职 领 薪 孙 武 建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本 公 司 是 李 淑 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7.75 本 公 司 是 邹 勇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7.80 本 公 司 是 李 兵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7.57 本 公 司 是 唐 莉 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6.00 福 翔 科 技 是 年, 上 述 人 员 薪 酬 总 额 占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38% 2.33% 2.39%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人 员 未 在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和 法 定 养 老 金 以 外 退 休 金 计 划 的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兼 职 企 业 名 称 兼 职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在 兼 职 企 业 任 职 1 文 建 树 副 董 事 长 福 翔 科 技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 邹 冬 云 董 事 重 庆 建 兴 原 本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3 钟 波 董 事 省 国 投 本 公 司 股 东 部 门 副 经 理 4 范 仁 德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橡 胶 工 业 协 会 行 业 协 会 名 誉 会 长 美 晨 科 技 无 关 联 独 立 董 事 风 神 股 份 无 关 联 独 立 董 事 5 向 朝 阳 独 立 董 事 四 川 大 学 无 关 联 法 学 院 教 授 6 隆 余 粮 独 立 董 事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无 关 联 湖 南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7 周 忠 明 监 事 大 竹 电 力 本 公 司 股 东 财 务 审 计 部 主 任 8 林 登 干 监 事 达 州 国 资 本 公 司 股 东 部 门 经 理 除 上 表 所 列 人 员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的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文 谟 统 与 副 董 事 长 文 建 树 系 父 子 关 系

202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和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 一 ) 签 订 的 协 议 除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钟 波 邹 冬 云 和 三 位 独 立 董 事 以 及 监 事 周 忠 明 林 登 干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订 了 保 密 合 同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以 个 人 名 义 为 本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除 关 联 交 易 中 披 露 的 有 关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与 公 司 签 订 其 他 协 议 ( 二 )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1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作 的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一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自 愿 锁 股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良 好 2 其 他 承 诺 (1)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本 人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 2) 本 人 保 证 在 实 际 控 制 发 行 人 期 间,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不 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3)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与 他 人 共 同 控 制 的 或 本 人 可 以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如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交 易, 均 会 以 一 般 商 业 性 及 市 场 上 公 平 的 条 款 及 价 格 进 行 无 论 发 行 人 是 否 放 弃 该 业 务 机 会, 本 人 均 不 会 自 行 从 事 发 展 经 营 该 等 业 务

203 (2)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出 具 了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为 : 1)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证 不 利 用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力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并 将 保 持 发 行 人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业 务 和 机 构 等 方 面 的 独 立 性 ; 2)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将 诚 信 和 善 意 地 履 行 各 自 义 务,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其 自 身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3)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或 有 合 理 原 因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则 及 一 般 商 业 原 则 以 公 允 合 理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批 程 序, 不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4)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同 样 适 用 于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并 在 合 法 权 限 内 促 成 控 股 子 公 司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良 好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公 司 法 一 百 四 十 七 条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形, 且 不 存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之 情 形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均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九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4 月 10 日,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其 中 董 事 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继 胜 程 江 邹 冬 云 五 人 组 成 ; 监 事 会 由 谢 昭 阳 林 登 干 张 胜 军 罗 英 龙 涓 五 人 组 成, 蒋 青 春 张 富 厚 李 淑 美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增 选 了 一 名 职 工 监 事 龙 涓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王 继 胜 欧 如 国 文 勇 王 欣 蒋 青 春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郭 汝 俊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增 加 了 蒋 青 春 担 任 副 总 理 ; 孙 继 耀 不 再

204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张 富 厚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2012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增 选 张 富 厚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013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牟 洪 波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2014 年 4 月 18 日,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和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其 中 董 事 会 由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继 胜 钟 波 邹 冬 云 张 富 厚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九 人 组 成, 程 江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会 由 周 贤 华 牟 洪 波 周 忠 明 林 登 干 罗 英 五 人 组 成, 谢 昭 阳 龙 涓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为 王 继 胜 欧 如 国 文 勇 蒋 青 春 朱 俊 仕 毛 伯 海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王 欣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由 于 独 立 董 事 李 平 提 出 辞 职,2015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向 朝 阳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原 因 2012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增 选 张 富 厚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增 选 原 因 如 下 : 董 事 会 提 名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选 举 为 独 立 董 事 ; 提 名 张 富 厚, 选 举 为 董 事, 此 次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增 选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和 一 名 非 独 立 董 事 成 员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促 进 发 行 人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原 监 事 张 胜 军 因 个 人 原 因, 不 宜 继 续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2013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牟 洪 波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监 事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改 选 了 部 分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中 : 程 江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选 举 钟 波 为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谢 昭 阳 龙 涓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选 举 周 忠 明 为 股 东 监 事 周 贤 华 为 职 工 监 事 ; 王 欣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选 举 朱 俊 仕 毛 伯 海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独 立 董 事 李 平 因 个 人 原 因 提 出 辞 职,2015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向 朝 阳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监 事 会 成 员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过 其 他 变 更

205 十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公 司 在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相 关 制 度 规 范 性 文 件 等 仍 不 齐 全, 公 司 未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公 司 未 建 立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等 事 项 的 专 项 管 理 制 度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并 建 立 了 相 互 独 立 权 责 明 确 监 督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公 司 于 2012 年 6 月 16 日 召 开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符 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要 求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2012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依 据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修 改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为 了 更 好 的 维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修 改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分 红 条 款 的 相 关 部 分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均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有 关 规 则 规 定 赋 予 的 职 权 依 法 独 立 规 范 运 作, 履 行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没 有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的 发 生 十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四 十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3)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4)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5)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7)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8)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206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10)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11)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12) 审 议 批 准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13)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累 计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14)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15)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16)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不 得 通 过 授 权 的 形 式 由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机 构 和 个 人 代 为 行 使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2)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7)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一 条 规 定, 公 司 与 非 关 联 方 达 成 的 购 买 或 出 售 资 产 ( 不 含 购 买 原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以 及 出 售 产 品 商 品 等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但 资 产 置 换 中 涉 及 购 买 出 售 此 类 资 产 的, 应 包 含 在 内 )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等 )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提 供 除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外 的 担 保 租 入 或 租 出 资 产 签 订 管 理 方 面 的 合 同 ( 含 委 托 经 营 受 托 经 营 等 ) 赠 与 或 受 赠 资 产 债 权 或 债 务 重 组 研 究 与 开 发 项 目 的 转 移 签 订 许 可 协 议 等 交 易 事 项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由 董 事 会 决 策 : ( 一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下 ( 涉 及 购 买 出 售 资 产 的,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的 交 易 金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207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下 ),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 ( 二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5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 ( 三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不 超 过 300 万 元 ; ( 四 )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 ( 五 )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不 超 过 300 万 元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交 易 和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 含 1000 万 元 )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含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做 出 决 议 批 准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不 定 期 召 开, 出 现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零 一 条 规 定 的 应 当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形 时,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在 2 个 月 内 召 开 (1)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召 集 监 事 会 股 东 可 以 依 据 章 程 的 规 定 自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2)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五 十 二 条 规 定,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五 十 三 条 规 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208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说 明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及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的 股 东 姓 名 或 名 称 和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本 章 程 第 五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五 十 四 条 规 定, 召 集 人 将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将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3)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将 设 置 会 场, 以 现 场 会 议 形 式 召 开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股 东 通 过 上 述 方 式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视 为 出 席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应 当 就 其 过 去 一 年 的 工 作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报 告 每 名 独 立 董 事 也 应 作 出 述 职 报 告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二 名 以 上 董 事 或 监 事 时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独 立 董 事 和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表 决 应 当 分 别 进 行 前 述 累 积 投 票 制 是 指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时, 每 一 股 份 拥 有 与 应 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相 同 的 表 决 权, 股 东 拥 有 的 表 决 权 可 以 集 中 使 用 公 司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董 事 或 监 事 时, 每 位 股 东 有 一 张 选 票 ; 该 选 票 应 当 列 出 该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拟 选 任 的 董 事 或 监 事 人 数, 以 及 所 有 候 选 人 的 名 单, 并 足 以 满 足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功 能 股 东 可 以 自 由 地 在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候 选 人 之 间 分 配 其 表 决 权, 既 可 以 分 散 投 于 多 人, 也 可 集 中 投 于 一 人, 对 单 个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候 选 人 所 投 的 票 数 可 以 高 于 或 低 于 其 持 有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并 且 不 必 是 该 股 份 数 的 整 数 倍, 但 其 对 所 有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候 选 人 所 投 的 票 数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其 拥 有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投 票 结 束 后, 根 据 全 部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候 选 人 各 自 得 票 的 数 量 并 以 拟 选 举 的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人 数 为 限, 在 获 得 选 票 的 候 选 人 中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产 生 当 选 的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除 累 积 投 票 制 外, 股 东 大 会 将 对 所 有 提 案 进 行 逐 项 表 决, 对 同 一 事 项 有 不 同 提 案 的, 将 按 提 案 提 出 的 时 间 顺 序 进 行 表 决 除 因 不 可 抗 力 等 特 殊 原 因 导 致 股 东 大 会 中 止 或 不 能 作 出 决 议 外, 股 东 大 会 将 不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搁 置 或 不 予 表 决 (4)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五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209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六 条 规 定,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通 过 :( 一 )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 二 ) 董 事 会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三 ) 董 事 监 事 的 任 免 及 其 报 酬 和 支 付 方 法 ;( 四 ) 公 司 年 度 预 算 决 算 方 案 ;( 五 )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 六 )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以 外 的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七 条 规 定,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一 )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二 )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和 清 算 ; ( 三 )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四 ) 公 司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累 计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 五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六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八 条 规 定,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股 东 的 回 避 和 表 决 程 序 如 下 : ( 一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某 一 事 项 与 某 股 东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该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向 董 事 会 详 细 披 露 其 关 联 关 系 ; ( 二 )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会 议 主 持 人 宣 布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股 东 与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关 联 关 系 ; 会 议 主 持 人 明 确 宣 布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 ( 三 )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形 成 决 议 须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以 具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通 过 ; ( 四 ) 关 联 股 东 未 就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按 上 述 程 序 进 行 关 联 信 息 披 露 或 回 避 的, 股 东 大 会 有 权 撤 销 有 关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一 切 决 议

210 3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先 后 召 开 了 17 次 股 东 大 会 ( 含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对 选 举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投 资 增 资 扩 股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股 利 分 配 发 行 授 权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议 并 作 出 决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召 开 方 式 与 条 件 表 决 方 式 等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1 董 事 会 的 构 成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设 董 事 长 一 名, 副 董 事 长 一 名 董 事 会 下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2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零 八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4)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5)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6)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10)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12)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13)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14)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任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5) 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16) 制 定 实 施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1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一 条 规 定,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如 下 :

211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 含 30 万 元 )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 含 300 万 元 ) 以 上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含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批 准, 但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对 该 关 联 交 易 的 表 决 进 行 回 避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 含 1,000 万 元 )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含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做 出 决 议 批 准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进 行 审 议, 属 于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还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董 事 会 审 议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时, 除 应 遵 守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的 规 定 外, 还 应 严 格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 ( 一 )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必 须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审 议 同 意 ; ( 二 )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3 董 事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七 条 规 定, 代 表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1/3 以 上 董 事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会,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也 可 以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一 十 八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方 式 为 : 电 话 传 真 或 者 书 面 通 知 ; 通 知 时 限 为 : 会 议 召 开 前 5 天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二 十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行 做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212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决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 书 面 记 名 现 场 表 决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在 保 障 董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用 传 真 或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进 行 并 作 出 决 议, 并 有 参 会 董 事 签 字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应 当 对 会 议 所 议 事 项 的 决 定 作 成 会 议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保 存, 保 存 期 限 不 少 于 10 年 4 董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召 开 之 日,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董 事 会 共 召 开 了 30 次 会 议, 对 股 利 分 配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人 员 任 命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等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了 决 议 上 述 会 议 在 召 集 方 式 议 事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决 议 内 容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监 事 会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召 开 方 式 与 条 件 表 决 方 式 等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1 监 事 会 的 构 成 公 司 设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由 5 名 监 事 组 成,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应 当 包 括 股 东 代 表 和 适 当 比 例 的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3 监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职 工 大 会 或 者 其 他 形 式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2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四 十 七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2)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5)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6)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213 提 案 ;(7)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8)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3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四 十 八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每 六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决 议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的 记 名 表 决 方 式, 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四 十 九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制 定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明 确 监 事 会 的 议 事 方 式 和 表 决 程 序, 以 确 保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效 率 和 科 学 决 策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和 表 决 程 序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作 为 章 程 的 附 件, 由 监 事 会 拟 定,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五 十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应 当 将 所 议 事 项 的 决 定 做 成 会 议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监 事 会 有 权 要 求 在 记 录 上 对 其 在 会 议 上 的 发 言 作 出 某 种 说 明 性 记 载 监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至 少 保 存 10 年 4 监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监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认 真 开 展 监 督 工 作, 共 召 开 了 24 次 会 议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公 司 董 事 经 理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时 没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行 为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职 权 工 作 条 件 等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1 独 立 董 事 情 况 本 公 司 现 有 独 立 董 事 3 名 2014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范 仁 德 李 平 隆 余 粮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李 平 因 个 人 原 因 提 出 辞 职,2015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向 朝 阳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目 前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为 范 仁 德 向 朝 阳 隆 余 粮, 独 立 董 事 达 到 董 事 会 总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2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作 用 的 制 度 安 排 (1)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214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等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作 为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是 指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数 额 高 于 1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或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九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须 就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数 额 高 于 100 万 元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或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向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资 金 的 行 为 ;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公 司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 同 意 ;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关 注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聘 请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出 具 鉴 证 报 告 公 司 应 全 力 配 合 专 项 审 计 工 作, 并 承 担 必 要 的 费 用 (2)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选 举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九 条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决 定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人 在 提 名 前 应 当 征 得 被 提 名 人 的 同 意 提 名 人 应 当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学 历 职 称 详 细 的 工 作 经 历 全 部 兼 职 等 情 况, 并 对 其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发 表 意 见, 被 提 名 人

215 应 当 就 其 本 人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在 选 举 独 立 董 事 的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公 布 上 述 内 容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自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选 举 提 案 的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结 束 时 开 始 执 行 职 务, 任 期 从 就 任 之 日 起 计 算, 每 届 任 期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但 是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六 年 (3) 独 立 董 事 的 工 作 条 件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积 极 配 合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公 司 应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享 有 与 其 他 董 事 同 等 的 知 情 权, 及 时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和 信 息, 定 期 通 报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必 要 时 可 组 织 独 立 董 事 实 地 考 察 凡 须 经 董 事 会 决 策 的 事 项, 公 司 必 须 按 法 定 的 时 间 提 前 通 知 独 立 董 事 并 同 时 提 供 足 够 的 资 料,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资 料 不 充 分 的, 可 以 要 求 补 充 当 2 名 或 2 名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资 料 不 充 分 或 论 证 不 明 确 时, 可 联 名 书 面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延 期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延 期 审 议 该 事 项, 董 事 会 应 予 以 采 纳 公 司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的 资 料, 公 司 及 独 立 董 事 本 人 应 当 至 少 保 存 五 年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公 司 应 给 予 独 立 董 事 适 当 的 津 贴, 并 据 实 报 销 出 席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以 及 按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津 贴 的 标 准 应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预 案,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公 司 年 报 中 进 行 披 露 除 上 述 津 贴 和 费 用 外, 独 立 董 事 不 应 从 公 司 及 其 主 要 股 东 或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取 得 额 外 的 未 予 披 露 的 其 他 利 益 3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情 况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自 建 立 以 来, 始 终 保 持 规 范 有 序 运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重 大 决 策 前,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足 够 的 材 料,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对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谨 慎 把 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选 择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公 司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专 项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属 合 理 必 要 ; 关 联 交 易 是 在 各 方 平 等 协 商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定 价 依 据 客 观 公 允 ; 关 联 交 易 均 已 履 行 了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其 他 规 章 制 度 规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除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外, 公 司 其 他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为 公 司 一 般

216 及 日 常 业 务 过 程 中 按 正 常 商 业 条 件 进 行 的, 且 公 司 已 就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与 相 关 关 联 方 签 署 正 式 书 面 协 议, 协 议 条 款 及 定 价 原 则 公 允, 符 合 公 司 及 各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不 存 在 侵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方 的 利 益 的 情 形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对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权 等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对 公 司 和 董 事 会 负 责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权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规 则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是 具 有 必 备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的 自 然 人,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1)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组 织 制 订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督 促 公 司 及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遵 守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规 定 ;(2)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荐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媒 体 等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3) 组 织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会 议, 负 责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工 作 并 签 字 ;(4)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保 密 工 作, 在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出 现 泄 露 时, 及 时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并 公 告 ; (5) 关 注 媒 体 报 道 并 主 动 求 证 真 实 情 况, 督 促 董 事 会 及 时 回 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所 有 问 询 ;(6)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则 )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培 训, 协 助 前 述 人 员 了 解 各 自 在 信 息 披 露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7) 督 促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则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及 公 司 章 程, 切 实 履 行 其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3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职 权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职 权, 在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上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217 ( 六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6 月 16 日 经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同 意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发 展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同 日, 董 事 会 还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发 展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并 选 举 了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1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制 度 及 运 行 情 况 (1)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三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占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应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是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委 员 由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2)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六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 一 ) 审 议 公 司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 二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三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在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季 度 中 期 及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前 先 行 审 阅 ;( 四 ) 对 内 部 审 计 人 员 及 其 工 作 进 行 考 核, 监 督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的 任 免, 提 出 有 关 意 见 ; 按 适 用 的 标 准 检 察 及 监 督 外 聘 审 计 师 是 否 独 立 客 观 及 审 计 程 序 是 否 有 效 ;( 五 ) 审 计 委 员 会 应 于 审 计 工 作 开 始 前 先 与 审 计 师 讨 论 审 计 性 质 及 范 畴 及 有 关 申 报 责 任 ;( 六 ) 就 外 聘 审 计 师 提 供 非 审 计 服 务 制 定 政 策, 并 予 以 执 行 ;( 七 ) 负 责 就 外 聘 审 计 师 的 委 任 重 新 委 任 及 罢 免 向 董 事 会 提 供 建 议, 及 处 理 任 何 有 关 该 审 计 师 辞 职 或 辞 退 该 审 计 师 的 问 题 ;( 八 )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及 账 目 中 期 报 告 及 季 度 报 告 的 完 整 性, 并 审 阅 报 表 及 报 告 所 载 有 关 财 务 申 报 的 重 大 意 见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须 与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公 司 合 格 会 计 师 联 络 审 计 委 员 会 须 至 少 每 年 与 公 司 的 外 聘 审 计 师 开 会 一 次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应 考 虑 该 等 报 告 及 账 目 中 所 反 映 或 需 要 反 映 的 任 何 重 大 或 不 寻 常 事 项, 并 须 适 当 考 虑 任 何 由 公 司 的 合 资 格 会 计 师 监 察 主 任 或 核 数 师 提 出 的 事 项 ;( 九 ) 检 讨 公 司 的 财 务 申 报 财 务 监 控 内 部 监 控 及 风 险 管 理 制 度 ;( 十 ) 审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十 一 ) 与 管 理 层 讨 论 内 部 监 控 系 统, 确 保 管 理 层 已 履 行 职 责 建 立 有 效 的 内 部 监 控 系 统 ;( 十 二 ) 评 价 公 司 的 财 务 及 会 计 政 策 及 实 务

218 (3)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十 七 十 八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至 少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并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五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委 员 或 召 集 人 提 议 可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并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三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九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由 召 集 人 主 持, 召 集 人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主 持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十 九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举 手 或 投 票 表 决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 二 十 二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有 明 确 的 会 议 记 录 会 议 记 录 包 括 会 议 召 开 的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人 参 加 人 员 议 题, 讨 论 经 过 和 表 决 结 果 ( 表 决 结 果 应 栽 明 赞 成 反 对 或 弃 权 的 票 数 )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应 在 记 录 上 签 字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通 过 的 议 案 及 表 决 结 果,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保 存, 在 公 司 存 续 期 间, 保 存 期 不 得 少 于 十 年 (4) 本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和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下 属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如 下 : 委 员 会 名 称 委 员 成 员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审 计 委 员 会 隆 余 粮 向 朝 阳 王 继 胜 隆 余 粮 其 中 : 隆 余 粮 向 朝 阳 为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隆 余 粮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职 权, 在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控 制 等 方 面 发 挥 着 积 极 作 用, 有 效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对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开 展 起 到 较 好 的 监 督 作 用 2 发 展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本 公 司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名 单 如 下 : 委 员 会 名 称 委 员 成 员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发 展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文 谟 统 范 仁 德 向 朝 阳 文 谟 统

219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隆 余 粮 向 朝 阳 王 继 胜 隆 余 粮 提 名 委 员 会 文 谟 统 范 仁 德 向 朝 阳 文 谟 统 十 二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内 的 规 范 运 行 情 况 ( 一 ) 合 法 合 规 经 营 情 况 公 司 己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近 三 年,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二 )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不 存 在 关 联 方 占 用 本 公 司 资 金 情 形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三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公 司 已 明 确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十 三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制 度 安 排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的 制 度 安 排 发 行 人 自 设 立 以 来,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经 营 决 策 制 度 发 行 人 的 公 司 章 程 已 经 明 确 规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在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方 面 的 一 般 原 则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详 细 规 定 了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审 批 资 金 使 用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的 权 限 及 程 序 1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关 于 资 金 使 用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的 规 定 (1) 资 金 管 理 的 制 度 安 排 为 加 强 对 货 币 资 金 的 内 部 控 制 和 管 理, 有 效 防 止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差 错 和 舞 弊 行 为 的 发 生, 确 保 货 币 资 金 的 安 全, 公 司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特 点, 制 定 了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2) 资 金 管 理 的 职 责 安 排 根 据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 财 务 部 负 责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付 保 管 及 核 算 工 作 财 务 部 指 定 出 纳 人 员 负 责 货 币 资 金 的 收 付 及 保 管 工 作, 指 定 会 计 人

220 员 负 责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登 记 复 核 及 检 查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已 经 建 立 的 岗 位 职 责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进 行 分 工 办 理, 确 保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互 分 离 制 约 和 监 督 公 司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建 立 严 格 的 授 权 批 准 制 度, 明 确 审 批 人 对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授 权 批 准 方 式 权 限 程 序 责 任 和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规 定 经 办 人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的 职 责 范 围 和 工 作 要 求 审 批 人 应 当 根 据 货 币 资 金 授 权 的 规 定,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进 行 审 批, 不 得 超 越 审 批 权 限 经 办 人 应 当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按 照 审 批 人 的 批 准 意 见 办 理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对 于 审 批 人 超 越 权 限 范 围 的 货 币 资 金 业 务, 经 办 人 应 予 拒 绝 办 理, 并 有 义 务 向 审 批 人 的 上 级 授 权 部 门 报 告 2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有 关 董 事 会 对 外 担 保 审 批 权 限 的 规 定, 行 使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策 权 超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权 限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提 出 预 案,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组 织 管 理 和 实 施 经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2)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7)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应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其 他 担 保 在 确 定 审 批 权 限 时, 公 司 应 执 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关 于 对 外 担 保 累 计 计 算 的 相 关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221 除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的 必 须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对 外 担 保 之 外 的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3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关 于 对 外 投 资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制 定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其 中 关 于 对 外 投 资 决 策 权 限 对 外 投 资 的 转 让 与 回 收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及 信 息 披 露 等 作 了 详 尽 的 规 定 公 司 发 生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应 及 时 披 露 :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为 计 算 数 据 ; (2)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3)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交 易 标 的 为 股 权, 且 购 买 该 股 权 将 导 致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更 的, 该 股 权 对 应 公 司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营 业 收 入 视 为 本 条 第 一 款 所 述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与 交 易 标 的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对 于 交 易 标 的 为 股 权 且 达 到 本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标 准 的 交 易, 公 司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从 事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交 易 标 的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审 计 截 止 日 据 协 议 签 署 日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设 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第 26 条 或 者 第 81 条 规 定 可 以 分 期 缴 足 出 资 额 的, 应 当 以 协 议 约 定 的 全 部 出 资 额 为 标 准 适 用 上 款 的 规 定 未 达 到 上 述 标 准 的 交 易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222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属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其 审 议 权 限 和 程 序 应 按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执 行 ( 二 )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担 保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管 理 层 在 其 职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资 金 管 理 使 用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的 事 项, 并 履 行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不 存 在 违 规 对 外 担 保 及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的 重 大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不 存 在 已 经 或 可 能 对 股 东 利 益 造 成 损 害 的 对 外 投 资 十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内 部 自 我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估 公 司 现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较 为 完 整 合 理 有 效,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能 够 较 好 的 保 证 公 司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完 整 性, 能 够 确 保 公 司 所 属 财 产 物 资 的 安 全 完 整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制 定 以 来, 各 项 制 度 得 到 了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XYZH/2016CDA50215), 认 为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十 五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 一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保 护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规 定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1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223 2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3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4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5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6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7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规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的 基 本 原 则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的 程 序 等 内 容, 对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作 出 了 制 度 性 的 安 排, 有 效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能 够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的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对 公 司 的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规 定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包 括 充 分 保 证 投 资 者 知 情 权 及 其 合 法 权 益,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定,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地 对 待 所 有 投 资 者 ( 二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保 护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照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股 东 有 权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有 权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三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保 护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224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十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监 事 会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视 为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九 十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四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保 护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规 定,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董 事 监 事 通 过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行 使 选 择 监 督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225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以 下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均 引 自 发 行 人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本 节 的 财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分 析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主 要 内 容, 投 资 者 欲 对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和 会 计 政 策 等 进 行 更 详 细 的 了 解, 敬 请 参 阅 本 备 查 文 件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财 务 报 表 及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审 计 意 见 ( 一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货 币 资 金 41,686, ,113, ,286, ,72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71,118, ,104, ,304, ,371, 应 收 账 款 135,996, ,479, ,340, ,390, 预 付 款 项 15,539, ,376, ,874, ,289,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999, ,962, ,388, ,765,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108,736, ,619, ,539, ,107,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76,076, ,656, ,734, ,64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26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746, , , , 固 定 资 产 119,922, ,173, ,598, ,036, 在 建 工 程 2,148, ,345, ,271,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21,969, ,199, ,660, ,008,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235,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444, ,030, ,283, ,07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1,468, ,762, ,891, ,258, 资 产 总 计 527,544, ,418, ,625, ,904,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527,544, ,418, ,625, ,904,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78,000, ,000, ,000, ,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63,484, ,702, ,793, ,915, 预 收 款 项 790, ,256, ,655, ,5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9,576, ,106, ,891, ,815, 应 交 税 费 10,192, ,502, ,932, ,134, 应 付 利 息 109, , , , 应 付 股 利 761, , 其 他 应 付 款 1,093, ,905, ,872, ,798,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000,000.00

227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3,257, ,257, ,257, ,977,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6,505, ,629, ,419, ,420,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4,000,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16,297,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41,856, ,785, ,543, ,247,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19,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1,856, ,785, ,543, ,664, 负 债 合 计 208,361, ,414, ,962, ,084,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44,829, ,829, ,829, ,829, 资 本 公 积 31,700, ,700, ,700, ,700,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22,414, ,414, ,414, ,190, 未 分 配 利 润 220,239, ,060, ,719, ,1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19,183, ,003, ,663, ,82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19,183, ,003, ,663, ,820,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2 合 并 利 润 表 527,544, ,418, ,625, ,904,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37,522, ,569, ,989, ,614, 减 : 营 业 成 本 155,089, ,018, ,359, ,74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929, ,452, ,158, ,821, 销 售 费 用 15,918, ,942, ,185, ,233,

228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22,729, ,775, ,207, ,715, 财 务 费 用 2,023, ,358, ,231, ,56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672, ,462, ,294, ,31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6,159, ,558, ,551, ,22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092, ,908, ,676, ,30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1, , ,487,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9, , , ,230, ,306, ,740, ,00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5,051, ,137, ,068, ,224,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6,179, ,169, ,672, ,782, ,179, ,169, ,672, ,782,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6,179, ,169, ,672, ,7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36,179, ,169, ,672, ,782,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229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59,252, ,070, ,546, ,187,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2,700, ,507, ,299, ,580,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4, ,504, ,768, ,32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62,867, ,081, ,614, ,08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7,519, ,990, ,034, ,976, ,575, ,239, ,502, ,55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7,045, ,615, ,143, ,96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617, ,492, ,745, ,56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9,758, ,338, ,425, ,06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3,109, ,743, ,188, ,025, ,700, ,500, ,889, ,85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00, ,500, ,889, ,85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92, ,025, ,669, ,315,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292, ,025, ,669, ,31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592, , ,780, ,534,

230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8,000, ,000, ,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6,000, ,322, ,613, ,03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4,000, ,322, ,613, ,03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78,000, ,000, ,000, ,5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85, ,734, ,039, ,850, ,000, ,200, ,400, ,53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0,185, ,934, ,439, ,88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二 ) 审 计 意 见 -16,185, ,612, ,826, ,850, , , , , ,573, ,172, ,563, ,713, ,113, ,286, ,722, ,008, ,686, ,113, ,286, ,722,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本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的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XYZH/2016CDA50213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摘 录 如 下 : 我 们 认 为, 川 环 科 技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川 环 科 技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231 二 影 响 经 营 业 绩 的 主 要 因 素 ( 一 )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1 影 响 公 司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及 性 价 比 新 产 品 和 新 市 场 的 开 拓 效 果 市 场 份 额 以 及 新 增 产 能 的 消 化 能 力 公 司 是 目 前 国 内 市 场 领 先 具 备 了 较 大 规 模 的 汽 车 胶 管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 同 时, 公 司 也 是 国 内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线 的 扩 充 产 品 升 级 和 研 发 中 心 的 扩 建, 是 在 现 有 产 品 基 础 上 的 升 级 和 技 术 提 升 公 司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产 品 定 位, 并 进 行 了 有 效 的 前 期 准 备, 预 计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及 盈 利 水 平 将 有 新 的 提 高 2 影 响 公 司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原 材 料 价 格, 以 及 通 过 技 术 降 低 成 本 的 能 力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生 产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各 类 型 橡 胶, 橡 胶 价 格 波 动 受 上 游 石 油 天 然 气 价 格 变 动 影 响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各 类 橡 胶 平 均 价 格 出 现 了 一 定 幅 度 下 降 此 外, 公 司 建 立 了 强 有 力 的 科 技 创 新 团 队, 该 团 队 科 技 创 新 意 识 强, 具 有 丰 富 的 研 发 管 理 经 验, 能 较 好 的 把 握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研 究 发 展 方 向 公 司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中 的 技 术 创 新 新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优 势 公 司 凭 借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和 配 方 优 化 技 术 的 优 势,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降 低 成 本, 保 证 了 公 司 产 品 保 持 较 强 的 成 本 优 势 3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比 较 为 稳 定 费 用 结 构 合 理, 预 计 不 会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4 影 响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主 营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水 平 较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高,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壁 垒 ; 公 司 核 心 客 户 多 为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大 中 型 合 资 企 业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客 户 资 金 雄 厚, 对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严 格, 能 承 受 相 对 较 高 的 质 量 溢 价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取 得 了 客 户 的 认 可, 在 行 业 内 拥 有 相 当 的 品 牌 认 知 度, 公 司 产 品 获 得 了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公 司 未 来 将 通 过 技 术 研 发 新 产 品 工 艺 改 进 强 化 成 本 管 理 等 有 效 途 径, 进 一 步 提 升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保 持 公 司 良 好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232 ( 二 ) 对 发 行 人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根 据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状 况 及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量 等 指 标 对 分 析 公 司 的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具 有 较 为 重 要 的 意 义, 其 变 动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较 强 的 预 示 作 用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6.18% 5.48% 4.56% 8.89%, 表 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市 场 前 景 稳 定, 公 司 业 务 竞 争 能 力 较 强, 主 管 业 务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5.89% 34.43% 33.68% 34.86%, 毛 利 率 水 平 在 报 告 期 内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 公 司 产 品 车 用 系 列 橡 胶 软 管 属 于 非 标 定 制 产 品,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开 发 是 根 据 每 类 车 型 同 步 开 发 的, 随 着 车 型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一 旦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开 发 成 功 并 批 量 生 产 后, 产 品 就 进 入 了 相 对 稳 定 期, 生 命 周 期 一 般 随 着 汽 车 的 生 命 周 期 及 市 场 供 求 变 化 而 变 化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开 发 出 新 车 型 后 一 般 会 要 求 与 该 车 型 配 套 的 车 用 胶 管 价 格 随 着 该 车 型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逐 年 下 降, 因 此 新 车 刚 上 市 时, 公 司 产 品 的 价 格 较 高, 以 后 呈 逐 年 递 减 的 趋 势 此 外,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为 开 拓 市 场, 公 司 也 会 承 接 一 些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订 单, 导 致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产 品 销 售 占 比 下 降, 毛 利 率 会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公 司 毛 利 率 仍 维 持 在 合 理 范 围 内 由 于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公 司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的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量 分 别 为 4,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量 总 体 保 持 了 稳 定 趋 势, 公 司 的 盈 利 质 量 较 好 通 过 分 析 上 述 关 键 财 务 指 标 可 以 判 断,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状 况 和 盈 利 质 量 较 好, 预 计 在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继 续 保 持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233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按 照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应 用 指 南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统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编 制 此 外, 公 司 还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0 年 修 订 ) 披 露 有 关 财 务 信 息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及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本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并 抵 销 本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影 响 后, 由 本 公 司 合 并 编 制 子 公 司 自 本 公 司 取 得 对 其 实 质 性 控 制 权 开 始 被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直 至 该 控 制 权 从 本 公 司 内 转 出 3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子 公 司 全 称 四 川 福 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持 股 比 例 表 决 权 比 例 100% 100% 4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无 变 化 四 发 行 人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经 营 范 围 橡 胶 塑 料 制 品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纸 箱 生 产 销 售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如 下 : 1 销 售 商 品

234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在 劳 务 总 收 入 和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与 劳 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劳 务 的 完 成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时,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的 实 现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完 工 百 分 比 按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结 转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全 部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实 现 4 收 入 确 认 的 原 则 时 点 依 据 和 方 法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采 用 直 销 模 式, 按 销 售 区 域 划 分 为 国 内 销 售 和 国 外 销 售, 国 内 销 售 按 产 品 所 有 权 转 移 的 时 点 分 为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后 所 有 权 转 移 和 客 户 确 认 收 货 后 所 有 权 转 移, 具 体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如 下 : (1) 国 内 销 售 1)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后 所 有 权 转 移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要 求 完 成 产 品 生 产 后 发 货 至 客 户 处,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后, 所 有 权 转 移 至 客 户, 公 司 以 邮 件 或 供 应 商 平 台 方 式 获 取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明 细,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公 司 取 得 收 款 的 相 关 权 利,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明 细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公 司 将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明 细 及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作 为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的 凭 证 2) 客 户 确 认 收 到 产 品 后 所 有 权 转 移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要 求 完 成 产 品 生 产 后 发 货 至 客 户 处, 经 客 户 验 收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字 确 认 后, 产 品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客 户,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公 司 取 得 收 款 的

235 相 关 权 利,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公 司 以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及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的 凭 证 (2) 国 外 销 售 据 客 户 订 单 要 求 完 成 生 产, 发 货 并 办 妥 出 口 报 关 手 续, 公 司 取 得 报 关 单, 产 品 装 船 离 岸 后, 相 关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公 司 取 得 收 款 的 相 关 权 利, 以 报 关 单 提 单 作 为 收 入 确 认 依 据,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公 司 将 正 式 报 关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单 及 船 务 公 司 出 具 的 提 单 作 为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的 凭 证 ( 二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划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四 类 金 融 负 债 划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两 类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236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237 4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且 预 期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时,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6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划 分 因 持 有 意 图 或 能 力 发 生 改 变, 使 某 项 投 资 不 再 适 合 划 分 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将 其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重 分 类 日, 该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或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部 分 出 售 或 重 分 类 的 金 额 较 大, 且 不 属 于 例 外 情 况, 使 该 投 资 的 剩 余 部 分 不 再 适 合 划 分 为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将 该 投 资 的 剩 余 部 分 重 分 类 为

238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重 分 类 日, 该 投 资 剩 余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或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三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1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为 : 债 务 单 位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停 产 而 在 可 预 见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 债 务 单 位 逾 期 未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且 具 有 明 显 特 征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时, 经 法 定 程 序 审 核 批 准, 该 应 收 款 项 为 坏 账 损 失 ; 其 他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损 失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期 末 单 独 或 按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经 公 司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作 为 坏 账 损 失, 冲 销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2 计 提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1)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及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交 易 对 象 关 系 组 合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交 易 对 象 关 系 组 合 2) 账 龄 分 析 法 当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所 有 款 项 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外 的 单 位, 以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组 合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以 下 同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239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四 ) 存 货 核 算 方 法 1 存 货 分 类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且 按 照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不 能 反 映 其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 等 2 存 货 的 发 出 计 价 各 类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领 用 或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计 价 3 存 货 的 计 量 存 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原 则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于 存 货 因 遭 受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预 计 其 成 本 不 可 收 回 的 部 分,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及 大 宗 原 材 料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 其 他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原 辅 材 料 按 类 别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用 于 生 产 而 持 有 的 材 料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6 存 货 损 失 如 存 货 发 生 盘 亏 或 损 毁, 应 作 为 存 货 损 失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40 存 货 损 失 的 确 认 原 则 :(1) 已 霉 烂 变 质 或 损 坏 无 使 用 价 值 的 存 货 ;(2) 已 过 期 且 无 转 让 价 值 的 存 货 ;(3) 生 产 中 已 不 再 需 要, 并 且 已 无 使 用 价 值 和 转 让 价 值 的 存 货 ;(4)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已 无 使 用 价 值 和 转 让 价 值 的 存 货 ( 五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计 量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在 合 并 ( 购 买 )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 购 买 )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合 并 成 本 (3) 除 上 述 通 过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债 务 重 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定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能 够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 以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241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3 确 定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的 确 定 依 据 主 要 为 任 何 一 个 合 营 方 均 不 能 单 独 控 制 合 营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 涉 及 合 营 企 业 基 本 经 营 活 动 的 决 策 需 要 各 合 营 方 一 致 同 意 等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控 制 或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重 大 影 响 的 确 定 依 据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含 ) 以 上 但 低 于 50%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如 果 有 明 确 证 据 表 明 该 种 情 况 下 不 能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则 不 能 形 成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六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2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其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外 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和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建 造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3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按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净 残 值 率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净 残 值 率 及 年 折 旧 ( 摊 销 )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预 计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屋 建 筑 物

242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自 用 时, 则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用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时, 则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发 生 转 换 时, 以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七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即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有 形 资 产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通 用 设 备 (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器 具 工 具 家 具 等 )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3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以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其 中, 外 购 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包 括 买 价 和 进 口 关 税 等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为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的 其 他 支 出 ;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包 括 修 理 支 出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等,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对 于 被 替 换 的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其 账 面 价 值 ;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固 定 资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预 期 通 过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能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提 方 法

243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外,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计 提 折 旧 时 采 用 平 均 年 限 法, 并 根 据 用 途 分 别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的 成 本 或 当 期 费 用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折 旧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预 计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5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八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量 自 营 建 筑 工 程 按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工 资 直 接 施 工 费 等 计 量 ; 出 包 建 筑 工 程 按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等 计 量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按 所 安 装 设 备 的 价 值 安 装 费 用 工 程 试 运 转 等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等 确 定 工 程 成 本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还 包 括 应 当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和 汇 兑 损 益 2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差 异 进 行 调 整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九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当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244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 通 常 指 1 年 以 上 )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十 ) 无 形 资 产 计 价 和 摊 销 方 法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商 标 权 等,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其 中,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和 相 关 的 其 他 支 出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实 际 成 本 2 土 地 使 用 权 从 出 让 起 始 日 起, 按 其 出 让 年 限 平 均 摊 销 ;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和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按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年 限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 限 三 者 中 最 短 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按 其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当 期 损 益 3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在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摊 销

245 4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5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十 一 ) 研 究 与 开 发 公 司 的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根 据 其 性 质 以 及 研 发 活 动 最 终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是 否 具 有 较 大 不 确 定 性,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前 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列 报 ( 十 二 ) 非 金 融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公 司 于 每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项 目 进 行 检 查, 当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时,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司 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246 迹 象, 每 年 末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测 试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为 基 础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后, 若 该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超 过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其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上 述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出 现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下 : 1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 2 企 业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企 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计 算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 4 有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 5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 6 企 业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 7 其 他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 十 三 ) 商 誉 商 誉 为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或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超 过 应 享 有 的 或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或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于 取 得 日 或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与 子 公 司 有 关 的 商 誉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上 单 独 列 示, 与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有 关 的 商 誉, 包 含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中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商 誉 结 合 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十 四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应 由 当 期 及 以 后 各 期 承 担 的 摊 销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 年 ) 的 费 用, 该 等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247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五 ) 职 工 薪 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根 据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费 用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予 的 补 偿,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等 与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相 关 的 支 出 如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决 定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如 果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并 即 将 实 施, 同 时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的,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六 ) 股 份 支 付 股 份 支 付 是 指 为 了 获 取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提 供 服 务 而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或 者 承 担 以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交 易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用 以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该 公 允 价 值 的 金 额 在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情 况 下, 在 等 待 期 内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在 授 予 日 以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 如 需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以 后 才 可 行 权,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照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调 整 负 债 在 相 关 负 债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48 ( 十 七 )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贴 现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公 司 将 其 确 认 为 负 债 : 该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改 变 则 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 十 八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补 助 在 公 司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以 及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对 于 按 照 固 定 的 定 额 标 准 拨 付 的 补 助,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1 元 ) 计 量 2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九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能 够 于 以 后 年 度 抵 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视 同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2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当 预 计 到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49 时, 应 当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 二 十 ) 租 赁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分 为 融 资 租 赁 和 经 营 租 赁 1 融 资 租 赁 是 指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时,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两 者 的 差 额 记 录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2 经 营 租 赁 是 指 除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收 入 ( 二 十 一 )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核 算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将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年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年 所 得 税 是 指 企 业 按 照 税 务 规 定 计 算 确 定 的 针 对 当 期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应 纳 给 税 务 部 门 的 金 额, 即 应 交 所 得 税 ; 递 延 所 得 税 是 指 按 照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应 予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在 期 末 应 有 的 金 额 相 对 于 原 已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 二 十 二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250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三 )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及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是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编 制, 合 并 时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内 部 交 易 和 往 来 业 已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与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已 经 存 在,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按 原 账 面 价 值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二 十 四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除 了 为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所 产 生 的 折 算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外 币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资 产 负 债 类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均 按 业 务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与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报

251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 二 十 五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情 况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014 年, 财 政 部 新 制 定 和 修 订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等 会 计 准 则 2015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议 案, 公 司 从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修 订 后 的 和 新 发 布 的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按 照 有 关 的 衔 接 规 定 进 行 了 处 理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情 形 3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情 形 五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与 可 比 公 司 的 对 比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具 有 一 定 可 比 性 的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为 美 晨 科 技 (300237) 中 鼎 股 份 (000887) 渤 海 活 塞 (600960) 双 林 股 份 (300100), 本 公 司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本 公 司 美 晨 科 技 中 鼎 股 份 渤 海 活 塞 双 林 股 份 1 年 以 内 5% 5% 5% 5% 5% 1-2 年 10% 10% 10% 30% 20% 2-3 年 30% 30% 30% 50% 50% 3-4 年 50% 50% 50% 4-5 年 80% 50% 100% 100% 5 年 以 上 100% 100% 100% 资 料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本 公 司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本 公 司 美 晨 科 技 中 鼎 股 份 渤 海 活 塞 双 林 股 份 预 计 年 折 预 计 年 折 预 计 年 折 预 计 年 折 预 计 年 折

252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使 用 年 限 ( 年 ) 旧 率 (%) 使 用 年 限 ( 年 ) 旧 率 (%) 使 用 年 限 ( 年 ) 旧 率 (%) 使 用 年 限 ( 年 ) 旧 率 (%) 使 用 年 限 ( 年 ) 20 旧 率 (%) 资 料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从 上 表 的 对 比 来 看,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以 及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符 合 行 业 具 体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的 适 用 税 率 及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按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17% 计 算 销 项 税 ( 抵 扣 进 项 税 后 缴 纳 ) 17%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算 缴 纳 15% 城 建 税 以 应 缴 流 转 税 为 基 数 计 缴 5% 教 育 费 附 加 以 应 缴 流 转 税 为 基 数 计 缴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以 应 缴 流 转 税 为 基 数 计 缴 2% 其 他 按 国 家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计 缴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外 销 收 入 按 17%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外 销 收 入 适 用 增 值 税 免 抵 退 政 策 发 行 人 将 出 口 报 关 单 号 录 入 到 国 家 税 务 局 的 生 产 企 业 出 口 退 税 系 统 14.1,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将 录 入 信 息 与 海 关 联 网 报 关 资 料 核 对, 确 认 出 口 行 为 的 真 实 性 后, 发 行 人 申 请 出 口 退 税 发 行 人 海 关 商 品 码 主 要 是 , 税 务 局 核 定 的 征 税 税 率 为 17%, 退 税 率 为 9% 由 于 发 行 人 外 销 收 入 适 用 增 值 税 免 抵 退 政 策, 发 行 人 外 销 时 免 征 该 销 售 环 节 增 值 税, 按 征 税 税 率 17% 与 退 税 率 9% 之 差 8% 计 算 免 抵 退 税 不 得 免 征 和 抵 扣 税 额, 作 为 增 值 税 进 项 转 出 进 行 增 值 税 申 报, 相 应 的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销 售 成 本 出 口 业 务 成 本, 成 为 公 司 实 际 外 销 所 承 担 的 增 值 税 税 负 由 于 发 行 人 主 要 以 内 销 收 入 为 主, 出 口 收 入 占 比 很 小, 应 纳 增 值 税 较 高, 不 存 在 出 口 应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大 于 应 纳 税

253 额 的 情 况, 因 此 报 告 期 没 有 发 生 过 退 税 情 况 ( 二 ) 税 收 优 惠 1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1)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汽 车 及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 仅 限 车 用 软 管 )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本 公 司 2011 年 主 营 业 务 符 合 国 家 计 委 国 家 经 贸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版 ) 鼓 励 类 第 十 一 项 第 12 条 合 成 橡 胶 化 学 改 性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第 16 条 高 性 能 硅 氟 橡 胶 及 其 化 合 物 盐 类 替 代 品 和 替 代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的 内 容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颁 发 的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1]202 号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落 实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具 体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2]47 号 )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转 发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关 于 落 实 西 部 大 开 发 有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具 体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02]46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颁 发 的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58 号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12]47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各 公 司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1) 本 公 司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批 复 ( 竹 地 税 发 (2005)70 号 ) 和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批 复 ( 川 地 税 函 [2005]20 号 ), 本 公 司 从 2005 年 起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按 15% 税 率 征 收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通 [2014]03 号 ),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5]007 号 ),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54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一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一 所 税 通 [2016]4172 号 ),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6 年 1-6 月, 本 公 司 暂 按 15% 税 率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 2) 福 翔 科 技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通 [2014]04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3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5]008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一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一 所 税 通 [2016]3550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5 年 度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6 年 1-6 月, 福 翔 科 技 暂 按 15% 税 率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 (2) 研 究 开 发 费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根 据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 以 及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川 地 税 发 [2010]55 号 ), 本 公 司 及 福 翔 科 技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可 按 50% 加 计 扣 除,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本 公 司 根 据 本 公 司 2014 年 4 月 1 日 申 报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表 以 及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通 [2014]01 号 ),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5,404,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5]012 号 ),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5,753,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一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一 所 税 通 [2016]4188 号 ),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255 5,924, 元 本 公 司 2016 年 1-6 月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3,293, 元 2) 福 翔 科 技 根 据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四 川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四 川 省 总 工 会 四 川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确 定 第 二 批 建 设 创 新 行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川 科 政 [2007]5 号 ),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属 于 四 川 省 建 设 创 新 型 企 业 培 育 企 业 根 据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4 月 16 日 申 报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表 以 及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通 [2014]02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3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1,248,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5]009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1,569,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一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一 所 税 通 [2016]4046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5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1,485, 元 福 翔 科 技 2016 年 1-6 月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研 究 开 发 费 为 900, 元 (3)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2009 年 9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经 达 州 市 民 政 局 认 定 为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达 市 福 企 证 字 第 038 号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至 2011 年 ;2011 年 9 月 25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社 会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达 市 福 企 证 字 第 038 号, 有 效 期 为 2011 年 至 2014 年 ; 2013 年 3 月 25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达 市 福 企 证 字 第 038 号, 有 效 期 为 2013 年 至 2016 年 ;2016 年 3 月 25 日, 福 翔 科 技 取 得 换 发 的 福 利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大 竹 福 企 证 字 第 001 号, 有 效 期 为 2016 年 至 2019 年 1) 增 值 税 退 税

256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7]92 号 ), 享 受 福 利 企 业 的 增 值 税 限 额 即 征 即 退 优 惠 政 策 福 翔 科 技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分 别 取 得 增 值 税 退 税 5,580, 元 7,299, 元 6,507, 元 2,700, 元 2)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加 计 扣 除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7]92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下 发 关 于 安 置 残 疾 人 员 就 业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9]70 号 ) 关 于 加 强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05]157 号 ) 和 税 收 减 免 管 理 办 法 ( 国 税 发 [2005]129 号 ) 第 五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福 翔 科 技 享 受 福 利 企 业 残 疾 人 工 资 可 以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100% 扣 除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3 月 15 日 申 报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表 以 及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出 具 的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4]02 号 ),2013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为 4,420,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五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第 五 所 通 [2015]010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4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为 5,108, 元 根 据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第 一 税 务 所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一 所 税 通 [2016]4047 号 ), 福 翔 科 技 2015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为 5,301, 元 福 翔 科 技 2016 年 1-6 月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加 计 扣 除 残 疾 职 工 工 资 为 3,025, 元 七 财 务 报 表 的 分 部 信 息 ( 一 ) 按 产 品 类 别 分 部 信 息 1 营 业 收 入 分 产 品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产 品 分 类 营 业 收 入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57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主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8, , 营 业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 务 收 入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 ,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23,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 主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营 业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务 收 入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 , ,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42, , 注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产 品 包 括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 透 明 管 天 窗 排 水 管 ) 汽 车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 刹 车 管 )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胶 管 等 2 营 业 成 本 分 产 品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产 品 分 类 营 业 成 本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占 比 (%) 营 业 成 本 占 比 (%) 主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5, , 营 业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6, , 务 成 本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1, , ,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合 计 15, , 主 营 业 务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占 比 (%) 营 业 成 本 占 比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0,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

258 成 本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4,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合 计 27, , ( 二 ) 按 地 区 类 别 分 部 信 息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地 区 地 区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 国 内 22, , , , 国 外 1, , , , 合 计 23, , , , 地 区 2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分 地 区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成 本 占 比 (%) 成 本 占 比 (%) 成 本 占 比 (%) 成 本 占 比 (%) 国 内 14, , , , 国 外 1, , , , 合 计 15, , , ,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2016 年 1-6 月 单 位 :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0, , , , ,361, ,400, ,321, ,215,

259 项 目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 , ,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 , , 小 计 2,370, ,241, ,889, ,20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所 得 税 费 用 减 少 以 - 表 示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11, , , , ,259, ,492, ,389, ,4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6,179, ,169, ,672, ,782,

260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比 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33,920, ,677, ,282, ,317, % 11.50% 9.03% 11.39% 九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财 务 指 标 年 1-6 月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5,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上 述 指 标 除 资 产 负 债 率 以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的 财 务 数 据 为 基 础 计 算, 其 余 指 标 均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告 数 据 为 基 础 计 算 计 算 上 述 每 股 指 标 时, 均 按 照 股 本 总 额 4, 万 股 计 算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 利 息 支 出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26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份 总 数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期 末 股 份 总 数 每 股 净 资 产 = 净 资 产 / 期 末 股 份 总 数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后 )/ 净 资 产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期 间 项 目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 元 ) 基 本 稀 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02% 年 1-6 月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11.27%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4.5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74%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3.73%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58%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4.62%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8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262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在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股 份 期 权 认 股 权 证 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情 况 下,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年 9 月 28 日, 公 司 与 大 竹 县 规 建 局 签 订 了 征 收 房 屋 补 偿 安 置 协 议 书 协 议 约 定, 大 竹 县 规 建 局 因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实 施 竹 庞 路 旧 城 改 造 工 程, 需 征 收 公 司 位 于 竹 阳 镇 沙 桥 路 原 竹 庞 路 29 号, 总 建 筑 面 积 12,182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以 及 面 积 13,373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大 竹 县 规 建 局 将 在 评 估 的 基 础 上 补 偿 公 司 人 民 币 26,639, 元 公 司 应 在 协 议 书 生 效 后 60 日 内 自 行 腾 空 拆 除 被 征 收 房 屋, 将 占 用 范 围 内 的 国 有 土 地 移 交 给 大 竹 规 建 局

263 截 至 2011 年 底, 公 司 对 生 产 设 备 等 进 行 搬 迁, 累 计 发 生 搬 迁 费 用 2,793, 元, 按 规 定 暂 在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反 映 2012 年 6 月, 公 司 收 到 补 偿 款 中 的 1,000 万 元 公 司 将 拆 迁 标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产 权 证 交 回 政 府 部 门, 将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2,158, 元 转 入 清 理 2013 年 公 司 收 到 补 偿 款 中 的 1,125 万 元 2014 年 4 月, 公 司 又 收 到 补 偿 款 中 的 260 万 元 2014 年 7 月, 公 司 收 到 最 后 一 笔 补 偿 款 万 元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搬 迁 完 成 情 况,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政 策 性 搬 迁 或 处 置 收 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号 ), 公 司 向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进 行 企 业 政 策 性 搬 迁 收 入 优 惠 备 案, 并 取 得 大 竹 县 地 方 税 局 出 具 的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竹 地 税 通 号 ), 该 通 知 书 同 意 公 司 就 取 得 的 政 策 性 搬 迁 收 入 21,686, 元 予 以 备 案 登 记 由 于 拆 迁 原 因, 公 司 购 买 了 四 川 省 大 竹 县 轴 承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并 新 建 了 部 分 房 屋 建 筑 物, 累 计 支 出 35,368, 元, 购 建 资 产 于 2011 年 底 交 付 使 用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规 定, 将 收 到 的 2, 万 元 补 偿 款 冲 抵 原 发 生 的 搬 迁 费 用 2,793, 元 与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账 面 价 值 2,158, 元 后 剩 余 21,686, 元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转 入 递 延 收 益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在 中 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14,95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的 A 股 股 票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与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整 体 较 为 合 理, 但 负 债 结 构 有 待 进 一 步 优 化 较 高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与 公 司 近 年 来 的 快 速 发 展 对 于 资 金 的 需 求 量 增 加 直 接 相 关 公 司 的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强, 资 产 质 量 较 为 优 良,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负 债 与 资 产 结 构 基 本 匹 配, 具 备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如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资 产 负 债 率 相 应 下 降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的 逐 步 投 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比 重 逐 渐 上 升, 资 产 结 构 将 更 为 合 理 公 司 通 过 本 次 上 市 融 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财 务 结 构, 提 高 资 产 周 转 水 平,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264 ( 二 )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凭 借 多 年 积 累 形 成 的 配 方 工 艺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成 本 费 用 控 制 产 品 结 构 以 及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实 现 了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1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的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为 下 游 整 车 装 配 企 业 配 套,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国 内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汽 车 的 需 求 将 不 断 提 升, 汽 车 市 场 仍 将 保 持 稳 中 有 升 的 震 荡 上 升 趋 势, 这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足 够 的 市 场 空 间 2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经 过 十 余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在 车 用 胶 管 的 研 发 领 域, 积 累 了 较 为 丰 富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经 验,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橡 胶 材 料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是 汽 车 橡 胶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即 本 着 以 材 料 技 术 带 动 产 品 提 升 的 宗 旨, 重 视 现 代 高 分 子 材 料 技 术 的 基 础 研 究, 为 公 司 产 品 提 供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的 高 性 能 轻 量 化 以 及 节 能 环 保 的 材 料 技 术 支 持 公 司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提 升 了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保 证 了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3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拟 定 的 募 投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后, 将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解 决 制 约 业 务 发 展 的 资 金 瓶 颈 问 题, 巩 固 和 发 展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提 高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对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十 二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实 现 了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趋 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

265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抓 住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和 下 游 汽 车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良 好 机 遇, 加 快 增 产 扩 能 的 步 伐, 积 极 开 拓 市 场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了 快 速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8.71% 4.89% 5.35% 6.28%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5.73% 9.21% 5.09% 9.53% 注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审 计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1,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6.28% 5.35% 4.89% 8.71%;2013 年 年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5.12%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净 利 润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9.53% 5.09% 9.21% 5.73%;2013 年 年 净 利 润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13%,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盈 利 指 标 示 意 图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266 综 合 毛 利 率 和 销 售 净 利 率 情 况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化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3, , ,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23,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绝 大 部 分 来 源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2 分 产 品 类 别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分 产 品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8,

267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 合 计 23, 项 目 2015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6,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7,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合 计 43, 项 目 2014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5,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合 计 41, 项 目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6,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2,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合 计 39, 注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审 计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和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售, 这 三 大 系 列 产 品 的 销 售 合 计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在 90% 以 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类 别 营 业 收 入 均 实 现 了 增 长, 其 中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作 为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的 核 心 产 品, 近 年 来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了 稳 定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中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3.38% 74.93% 75.65% 74.19%,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两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占 比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加 的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及 变 动 差 异 情 况 如 下 :

268 (1)2016 年 1-6 月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项 目 销 售 数 量 ( 件 ) 销 售 金 额 ( 元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20,161,051 83,063,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20,858,515 92,403,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6,753,700 24,988,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7,366,900 36,056, 合 计 85,140, ,512, (2)2015 年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项 目 销 售 数 量 ( 件 ) 销 售 金 额 ( 元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38,573, ,104,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38,166, ,920,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0,573,951 39,394,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8,169,447 67,476, 合 计 155,483, ,895, (3)2014 年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项 目 销 售 数 量 ( 件 ) 销 售 金 额 ( 元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39,171, ,180,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35,790, ,362,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1,438,731 38,097,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2,740,260 67,132, 合 计 149,140, ,772, (4)2013 年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项 目 销 售 数 量 ( 件 ) 销 售 金 额 ( 元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34,985, ,147,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28,104, ,887,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1,994,611 36,512,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59,344,290 69,432, 合 计 134,428, ,980, (5)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情 况 变 动 分 析 1) 销 售 数 量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数 量 ( 万 件 ) 增 幅 (%) 销 售 数 量 ( 万 件 ) 增 幅 (%) 销 售 数 量 ( 万 件 ) 增 幅 (%) 销 售 数 量 ( 万 件 ) 增 幅 (%) 2, , , , , , , , , ,

269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 , , , 合 计 8,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量 整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其 中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增 幅 较 大,2015 年 与 2013 年 相 比 销 量 分 别 增 加 了 10.26% 35.80%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量 的 持 续 增 长,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近 年 来 国 内 乘 用 车 市 场 的 大 幅 度 增 长, 汽 车 整 车 企 业 客 户 需 求 量 持 续 上 升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积 极 维 护 核 心 客 户, 加 大 销 售 力 度,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保 持 了 在 汽 车 胶 管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 同 时, 公 司 在 保 证 存 量 生 产 销 售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技 术 研 发,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产 品 细 分 结 构, 提 高 了 产 品 竞 争 力, 保 证 了 主 要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2)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分 析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增 幅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增 幅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增 幅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件 ) 增 幅 (%) 合 计 报 告 期 内,2015 年 与 2013 年 相 比,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和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平 均 单 价 分 别 下 降 10.37% 和 2.60%,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 各 类 橡 胶 ) 价 格 和 煤 炭 价 格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相 应 影 响 了 部 分 主 机 厂 客 户 调 低 产 品 价 格 ; 同 时, 由 于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和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量 上 升, 其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有 所 变 动, 价 格 较 低 的 产 品 占 比 较 多 ; 另 外, 公 司 的 销 售 客 户 每 年 对 原 有 产 品 均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降 价, 同 时 给 予 新 产 品 较 高 的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和 冷 却 胶 管 系 列 中 新 产 品 的 平 均 价 格 低 于 原 有 产 品 平 均 价 格, 无 法 弥 补 原 有 产 品 的 降 价 影 响, 从 而 造 成 了 燃 油 胶 管 和 冷 却 胶 管 产 品 的 平 均 单 价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波 动,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均 为 根 据 主 机 厂 客 户 的 车 型 要 求 进 行 定 制 化 生 产 目 前 公 司 生 产 各 类 胶 管 供 配 汽 车 主 机 厂 客 户 60 多 家, 摩 托 车 客 户 5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200 多 家, 各 种 类 规 格

270 产 品 达 到 7,000 多 种 主 机 厂 的 产 品 生 产 结 构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的 变 动 导 致 各 类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波 动 (5) 公 司 汽 车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增 长 的 具 体 原 因 1) 分 产 品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构 成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售, 上 述 产 品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为 36, 万 元 38, 万 元 39, 万 元 21,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83% 90.92% 91.02% 89.4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类 别 营 业 收 入 均 实 现 了 增 长, 其 中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作 为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的 核 心 产 品, 近 年 来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了 稳 定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9, 万 元 31, 万 元 33, 万 元 17,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3.38% 74.93% 75.65% 74.19%,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两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占 比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加 的 趋 势 下 :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如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8, ,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9,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3, , 合 计 23,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15, ,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6, , 合 计 41, , ) 分 类 别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销 售 变 动 的 具 体 原 因 1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年, 公 司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6, 万 元 15, 万 元 16, 万 元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与 2012 年 基 本 持 平,2014 年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下 降 三 个 百 分 点,2015 年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上 升 近 两 个 百 分 点 2016 年 公 司 实 现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为 8, 万 元

271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16, , , , 销 售 收 入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变 动 比 率 (%) 数 量 ( 万 件 ) 3, , , , 销 售 数 量 数 量 变 动 ( 万 件 ) 变 动 比 率 (%) 销 售 价 格 均 价 ( 元 / 件 )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 元 / 件 ) 销 量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 单 价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 公 司 2013 年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2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下 降 万 元 2014 年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1,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2, 万 元 2015 年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减 少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年,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销 售 数 量 分 别 为 3, 万 件 3, 万 件 3, 万 件, 销 售 数 量 逐 步 增 长 2014 年 销 售 数 量 较 2013 年 增 长 11.96%, 主 要 原 因 系 下 游 部 分 主 机 厂 客 户 业 务 状 况 持 续 向 好, 增 加 了 对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订 单 需 求 如 发 行 人 对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长 安 汽 车 ) 2014 年 度 不 含 税 销 售 额 为 3, 万 元, 较 2013 年 度 的 1, 万 元 增 长 了 60.14%, 销 售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长 安 汽 车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受 市 场 欢 迎 的 CS75 新 奔 奔 悦 翔 V7 长 安 逸 动 等 车 型, 市 场 销 售 稳 步 增 加 长 安 汽 车 公 开 披 露 年 度 报 告 数 据 显 示,2012 年 年, 长 安 汽 车 及 下 属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累 计 完 成 产 量 万 辆 211 万 辆 263 万 辆, 累 计 实 现 销 量 万 辆 212 万 辆 254 万 辆, 销 量 连 续 三 年 居 中 国 汽 车 业 前 五 位 产 销 量 增 加 导 致 汽 车 零 部 件 采 购 需 求 增 加, 导 致 发 行 人 对 其 车 用 胶 管 销 售 数 量 也 相 应 增 加 2015 年 汽 车 燃 油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款 主 打 车 型 逸 动 CS35 销 售 较 好 导 致 销 售 量 增 加,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和 200S 车 型 在 2015 年 销 售 持 续 走 高 导 致 销 售 量 增 加,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吉 利 帝 豪 远 景 以 及 B 级 车 吉 利 博

272 睿 销 售 持 续 走 好 导 致 销 售 量 增 加,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轿 车 新 马 3 昂 克 赛 拉 以 及 SUV 车 型 CX-5 销 售 较 2014 年 增 加 导 致 销 售 量 增 加 2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年,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分 别 为 12, 万 元 15, 万 元 17, 万 元, 年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5.05% 冷 却 胶 管 销 售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于 客 户 拳 头 车 型 量 产 推 动 例 如 吉 利 汽 车 全 球 鹰 车 型 量 产 长 安 马 自 达 的 301 车 型 量 产 比 亚 迪 汽 车 F3 车 型 销 量 大 幅 增 加 上 述 车 型 的 销 量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发 行 人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增 加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17, , , , 销 售 收 入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1, , , 变 动 比 率 (%) 数 量 ( 万 件 ) 3, , , , 销 售 数 量 数 量 变 动 ( 万 件 ) 变 动 比 率 (%) 销 售 价 格 均 价 ( 元 / 件 )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 元 / 件 ) 销 量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1, , , 单 价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公 司 2013 年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2 年 收 入 增 加 1,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1,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2014 年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收 入 增 加 2,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3,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2015 年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收 入 增 加 1,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1,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14.45%, 主 要 原 因 系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球 鹰 车 型 进 入 量 产 阶 段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昂 克 赛 拉 马 自 达 CX-5 进 入 量 产 阶 段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的 301 车 型 进 入 量 产 阶 段 比 亚 迪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F3 车 型 装 车 量 增 加, 相 应 增 加 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2014 年 公 司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21.15%, 主 要 原 因 系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新 车 型 CS35 增 产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273 公 司 的 宝 骏 730 N310 车 型 量 产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的 新 车 型 幻 速 S2 幻 速 S3 进 入 增 产 阶 段, 相 应 增 加 了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2015 年 公 司 汽 车 冷 却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9.25%, 主 要 原 因 系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吉 利 帝 豪 远 景 以 及 B 级 车 吉 利 博 睿 销 售 持 续 走 好 ;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轿 车 新 马 3 昂 克 赛 拉 以 及 SUV 车 型 CX-5 销 售 较 2014 年 增 加 ;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和 200S 车 型 在 2015 年 销 售 持 续 走 高, 公 司 在 上 述 车 型 上 配 套 较 多 冷 却 水 管 项 目 导 致 销 售 量 增 加 3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年,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分 别 为 3, 万 元 3, 万 元 3, 万 元, 年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87% 发 行 人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收 入 增 加 主 要 因 为 销 售 价 格 增 加 ; 而 销 售 价 格 的 增 加 主 要 系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的 附 件 等 套 件 部 分 需 要 外 购, 其 外 购 的 单 位 成 本 增 加 推 动 了 发 行 人 该 系 列 胶 管 的 销 售 价 格 增 加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3, , , , 销 售 收 入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变 动 比 率 (%) 数 量 ( 万 件 ) 1, , , , 销 售 数 量 数 量 变 动 ( 万 件 ) 变 动 比 率 (%) 销 售 价 格 均 价 ( 元 / 件 )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 元 / 件 ) 销 量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单 价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公 司 2013 年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2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减 少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2014 年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减 少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20.32%, 主 要 原 因 系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乐 驰 五 菱 宏 光 车 型 增 量 生 产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的 英 伦 全 球 鹰 车 型 量 产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哈 弗 M4 H6 车 型 装 车 量 增 加, 相 应 增 加 了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274 2014 年 公 司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4.34%, 主 要 原 因 系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宝 骏 730 N310 车 型 量 产, 相 应 增 加 了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2015 年 公 司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3.40%, 主 要 原 因 系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款 主 打 车 型 逸 动 CS35 销 售 较 好,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吉 利 帝 豪 远 景 以 及 B 级 车 吉 利 博 睿 销 售 持 续 走 好, 相 应 增 加 了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的 采 购 量 4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年,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呈 逐 年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整 体 保 持 了 相 对 稳 定 的 状 态 由 于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摩 托 车 使 用 的 局 部 限 制 和 对 汽 车 产 业 的 大 力 支 持 目 前 摩 托 车 市 场 有 所 萎 缩, 因 此 发 行 人 摩 托 车 胶 管 的 销 售 量 也 略 有 降 低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6, , , , 销 售 收 入 收 入 变 动 金 额 ( 万 元 ) 变 动 比 率 (%) 数 量 ( 万 件 ) 6, , , , 销 售 数 量 数 量 变 动 ( 万 件 ) 变 动 比 率 (%) 销 售 价 格 均 价 ( 元 / 件 )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 元 / 件 ) 销 量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单 价 变 动 对 销 售 收 入 的 影 响 ( 万 元 ) 公 司 2013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2 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减 少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单 价 上 升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2014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2015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其 中,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中 国 摩 托 车 行 业 经 过 持 续 发 展, 已 经 成 为 了 世 界 摩 托 车 生 产 量 最 大 的 国 家, 摩 托 车 已 成 为 中 国 国 民 经 济 支 柱 产 业 汽 车 工 业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近 年 来 国 家 加 大 了 对 摩 托 车 行 业 的 监 管 力 度, 很 多 原 本 以 大 中 城 市 及 沿 海 开 放 地 区 为 主

275 要 市 场 的 企 业 受 到 了 较 大 制 约 为 此, 大 部 分 摩 托 车 企 业 调 整 市 场 营 销 和 开 发 策 略, 纷 纷 转 向 开 拓 农 村 市 场 和 海 外 市 场, 及 时 跟 进 并 推 出 了 多 款 适 合 中 小 城 镇 和 农 村 使 用 的 中 小 排 量 车 型 和 海 外 市 场 需 要 的 产 品 未 来 几 年,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之 间 的 竞 争 将 在 规 模 价 格 大 战 的 基 础 上 展 开 一 场 比 品 牌 质 量 价 格 售 后 服 务 销 售 方 式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竞 争 ; 生 产 将 更 集 中, 市 场 将 由 十 多 个 大 企 业 大 集 团 的 产 品 所 占 领 ;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将 从 注 重 规 模 效 益 转 为 更 加 注 重 经 济 效 益,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生 产 将 严 格 按 市 场 的 需 求 来 决 定 2012 年 年,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的 销 售 情 况 符 合 目 前 国 内 摩 托 车 行 业 的 市 场 现 状 公 司 2013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2 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基 本 处 于 持 平 状 态 根 据 统 计, 公 司 2012 年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销 售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6, 万 元,2013 年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销 售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6, 万 元, 减 少 了 万 元 ; 主 要 是 由 于 新 大 洲 本 田 摩 托 有 限 公 司 钱 江 集 团 重 庆 建 设 雅 马 哈 摩 托 车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豪 爵 铃 木 摩 托 车 有 限 公 司 等 主 要 客 户 根 据 摩 托 车 市 场 的 需 求 波 动, 减 少 了 部 分 摩 托 车 胶 管 的 采 购 量 公 司 2014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3 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呈 小 幅 下 降, 其 中 : 由 于 销 售 量 增 加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由 于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导 致 收 入 减 少 万 元 根 据 统 计, 公 司 2013 年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销 售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6, 万 元,2014 年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销 售 前 十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6, 万 元, 减 少 了 万 元 ; 主 要 是 由 于 五 羊 - 本 田 摩 托 ( 广 州 ) 有 限 公 司 新 大 洲 本 田 钱 江 集 团 等 主 要 客 户 根 据 摩 托 车 市 场 的 需 求 波 动, 减 少 了 部 分 摩 托 车 胶 管 的 采 购 量 公 司 2015 年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售 收 入 较 2014 年 收 入 增 加 万 元, 小 幅 增 加 0.51%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积 极 开 拓 市 场, 客 户 的 增 加 使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销 量 增 加, 从 而 增 加 了 销 售 收 入, 但 产 品 价 格 的 下 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抵 销 了 销 量 增 加 对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公 司 各 大 类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数 量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波 动, 不 考 虑 价 格 变 动 因 素, 主 要 原 因 系 客 户 装 车 车 型 的 市 场 需 求 波 动 导 致 公 司 供 应 胶 管 产 品 的 变 动, 上 述 客 户 均 为 公 司 的 长 期 稳 定 客 户 3 分 地 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分 地 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76 地 区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国 内 市 场 22, , , , 华 北 1, , , , 东 北 1, , , , 华 东 6, , , , 华 中 , 华 南 3, , , , 西 南 9, , , , 西 北 , 国 外 市 场 1, , , , 合 计 23,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面 向 国 内 客 户 销 售, 外 销 占 比 很 低, 仍 处 于 市 场 开 拓 阶 段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已 逐 步 得 到 境 外 用 户 的 认 可, 未 来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凭 借 设 备 技 术 优 势, 大 力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季 节 性 情 况 公 司 业 务 季 节 性 影 响 不 强, 相 对 而 言,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每 年 1-6 月 为 旺 季,7-9 月 为 淡 季,10-12 月 为 旺 季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及 趋 势 原 因 分 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39, 万 元 41, 万 元 43, 万 元 23,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保 持 了 持 续 扩 张 势 头,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产 业 政 策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的 发 展 近 年 来 中 国 汽 车 整 车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产 销 量 的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直 接 拉 动 了 公 司 整 体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张 随 着 国 家 相 关 汽 车 零 部 件 制 造 业 及 公 司 下 游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的 制 定 和 出 台, 将 极 大 促 进 公 司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市 场 的 发 展, 使 整 个 行 业 近 年 来 处 于 相 对 较 高 增 长 率 的 发 展 时 期, 这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机 遇 (2) 公 司 产 品 拥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认 可 度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逐 步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逐 渐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逐 步 得 到 市 场 认 可, 在 行 业 内 已 经 形 成 一 定 的 品 牌 优

277 势 公 司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反 响, 逐 步 建 立 起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声 誉, 产 品 品 牌 市 场 认 知 度 不 断 提 高 (3) 客 户 资 源 优 势 公 司 具 有 突 出 的 客 户 资 源 优 势,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客 户, 公 司 不 仅 与 长 安 长 安 福 特 比 亚 迪 江 淮 吉 利 奇 瑞 北 汽 上 汽 五 菱 建 设 雅 马 哈 大 长 江 五 羊 本 田 等 国 内 大 中 型 整 车 厂 商 建 立 起 稳 定 的 供 配 关 系, 还 加 入 了 福 特 汽 车 菲 亚 特 等 国 际 知 名 汽 车 集 团 的 全 球 采 购 体 系 (4) 公 司 技 术 优 势 明 显 公 司 拥 有 众 多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人 员, 形 成 了 一 支 优 秀 的 技 术 工 人 队 伍, 这 是 本 公 司 产 品 能 够 长 期 保 持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的 重 要 原 因 公 司 致 力 于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和 开 发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质 量 保 证 所 积 累 的 市 场 品 牌 形 象, 成 为 公 司 开 发 和 引 领 市 场 的 重 要 基 础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明 细 分 类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5, , ,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营 业 成 本 合 计 15, , , , 比 例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均 超 过 99%,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变 化 基 本 反 映 了 营 业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变 化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分 产 品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5,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6,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合 计 15, 项 目 2015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278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0,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1,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4, 合 计 29, 项 目 2014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0,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4, 合 计 27, 项 目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增 幅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9,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8,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2,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4, 合 计 25, 注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审 计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8, , , , 燃 料 及 动 力 , , ,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2, , , , 制 造 费 用 2, , , , 合 计 15, , , , 发 行 人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包 括 橡 胶 炭 黑 等 初 步 原 材 料 和 外 购 零 部 件 等 半 成 品 原 材 料 发 行 人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与 上 年 相 比, 其 产 量 分 别 增 加 1.45%, 17.75% 和 减 少 13.61%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增 加 0.36% 3.69% 3.81%, 其 中 直 接 材 料 中 的 胶 料 耗 用 数 量 2015 年 为 万 公 斤 2014 年 为 万 公 斤 2013 年 为 万 公 斤 2012 年 为 万 公 斤 ;2015 年 较 2014 年 减 少 万 公 斤, 降 幅 为 13.04%;2014 年 和 2013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万 公 斤 万 公 斤, 增 幅 分 别 为 1.65% 和 10.85% 2015 年 直 接 材 料 耗 用 量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是 2015 年 完 工 产 品 结 构 中 有 所 变 化,2015 年 管 件 类 产 品 产 量 比 上 年 减 少, 而 pvc

279 护 套 产 量 比 上 年 增 加 505 万 件,pvc 护 套 对 胶 料 的 单 位 耗 用 量 较 低, 故 2015 年 胶 料 耗 用 量 有 所 下 降, 但 除 胶 料 外 的 其 他 材 料 用 量 有 所 增 加, 故 2015 年 总 体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2012 年 年 发 行 人 虽 然 直 接 材 料 的 耗 用 数 量 有 明 显 增 加, 但 直 接 材 料 的 耗 用 金 额 变 化 较 小, 其 原 因 主 要 系 2012 年 年 橡 胶 等 原 材 料 市 场 行 情 较 弱, 各 类 橡 胶 及 其 补 充 剂 等 大 宗 商 品 均 呈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价 格 下 跌, 故 发 行 人 虽 然 因 产 量 的 增 加, 而 导 致 原 材 料 用 量 增 加, 但 原 材 料 耗 用 的 成 本 并 未 大 幅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燃 料 及 动 力 耗 用 的 绝 对 金 额 占 其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例 与 其 比 例 波 动 均 不 大, 保 持 在 6%-8% 之 间 但 因 为 产 品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加 装 设 施 和 制 度 变 化 等 原 因, 造 成 各 年 度 单 位 用 量 有 所 波 动 发 行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对 其 员 工 的 薪 酬 依 据 当 地 社 会 薪 酬 水 平 进 行 了 大 幅 调 增, 导 致 其 直 接 人 工 支 出 在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占 比 增 加 制 造 费 用 在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占 比 的 变 化 主 要 由 发 行 人 对 部 分 设 备 进 行 智 能 化 升 级 改 造 引 起 的 修 理 费 用 增 加 提 高 间 接 人 工 相 关 人 员 的 薪 酬 水 平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制 造 费 用 的 增 加 主 要 来 自 于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修 理 费 包 装 费 间 接 人 工 的 增 长 年, 发 行 人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75%, 燃 料 及 动 力 成 本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97%,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6.51%, 制 造 费 用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8.20% 由 于 社 会 发 展 和 宏 观 经 济 变 动 等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导 致 发 行 人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的 支 出 增 加 幅 度 高 于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和 燃 料 及 动 力 成 本 的 变 动 但 是 发 行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整 体 结 构 并 未 发 生 根 本 变 化, 仍 然 为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支 出 占 一 半 以 上 成 本, 但 所 占 比 重 有 所 下 降,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和 制 造 费 用 各 占 15%-20% 的 成 本, 燃 料 及 动 力 成 本 保 持 6%-8% 的 占 比 2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化 对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0.29% 57.95% 56.88% 57.90%, 占 主 营 成 本 比 重 较 大, 对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影 响 较 大, 对 其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如 下 : 价 格 变 动 对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影 响 (%)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280 3% % % ( 三 )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增 长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3, , ,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5, , ,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8, , ,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综 合 毛 利 率 注 : 综 合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在 99% 以 上,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基 本 一 致 2013 年 与 2012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毛 利 率 (%)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 对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2013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2 年 影 响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摩 托 车 胶 管 合 计 率 注 : 对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3 年 收 入 占 比 2013 年 毛 利 率 年 收 入 占 比 2012 年 毛 利 2014 年 与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毛 利 率 (%)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 对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2014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3 年 影 响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281 率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摩 托 车 胶 管 合 计 注 : 对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4 年 收 入 占 比 2014 年 毛 利 率 年 收 入 占 比 2013 年 毛 利 2015 年 与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毛 利 率 (%)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 对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类 别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2015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影 响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摩 托 车 胶 管 合 计 率 注 : 对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5 年 收 入 占 比 2015 年 毛 利 率 年 收 入 占 比 2014 年 毛 利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国 内 乘 用 车 市 场 需 求 的 持 续 上 升, 发 行 人 产 品 销 售 量 持 续 增 长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产 品 毛 利 率 呈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但 在 整 个 申 报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并 且 保 持 了 相 对 稳 定, 基 本 保 持 在 35% 左 右 年, 公 司 各 类 别 产 品 毛 利 率 略 有 下 降, 但 仍 维 持 在 合 理 水 平 范 围 : 1 由 于 发 行 人 不 同 种 类 产 品 订 单 需 求 有 所 变 化,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销 售 结 构 随 之 变 化 导 致 综 合 毛 利 率 波 动 并 略 有 下 滑 ; 其 中 发 行 人 产 品 毛 利 率 最 高 的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产 品 结 构 由 2012 年 的 42.89% 降 低 至 2015 年 的 36.48% 2 产 品 售 价 下 降 的 影 响 年, 主 要 产 品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平 均 售 价 由 4.72 元 / 件 降 至 4.15 元 / 件 ;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平 均 售 价 由 4.54 元 / 件 降 至 4.50 元 / 件 年 制 造 费 用 和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推 动 发 行 人 产 品 成 本 的 上 行 主 要 产 品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单 位 人 工 成 本 由 0.39 元 / 件 上 升 至 0.42 元 / 件 ;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的 单 位 人 工 成 本 由 0.41 元 / 件 上 升 至 0.50 元 / 件 主 要 产 品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由 0.42 元 / 件 上 升 至 0.52 元 / 件 ;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由 0.44 元 / 件 上 升 至 0.60 元 / 件 年, 直 接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导 致 发 行 人 产 品 成 本 降 低 主 要 产 品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由 1.83 元 / 件 下 降 至 1.50 元 / 件 ;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由 1.92 元 / 件 下 降 至 1.78 元 / 件

282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由 于 产 品 结 构 变 化 售 价 下 降 制 造 费 用 以 及 人 工 成 本 的 上 涨 导 致 利 润 空 间 的 下 降 幅 度 大 于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下 降 幅 度, 故 发 行 人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波 动 并 呈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2 公 司 分 产 品 的 毛 利 贡 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产 品 对 毛 利 的 贡 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分 产 品 毛 利 构 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38.82% 40.46% 41.66% 45.32%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37.46% 37.17% 35.58% 30.88%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9.91% 8.43% 8.27% 8.22% 摩 托 车 胶 管 13.81% 13.94% 14.49% 15.58% 合 计 100% 100% 100% 100%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和 摩 托 车 胶 管 为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产 品 系 毛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和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合 计 对 公 司 毛 利 的 贡 献 分 别 为 91.78% 91.73% 91.57% 90.09%, 报 告 期 内 整 体 保 持 了 稳 定 的 水 平 3 公 司 各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3.65% 1.16% 2.28% 11.1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的 分 产 品 类 别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单 位 : 万 元 毛 利 毛 利 增 长 率 (%) 毛 利 率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3,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1, 合 计 8, 项 目 2015 年 度 毛 利 毛 利 增 长 率 (%) 毛 利 率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5,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5,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283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合 计 14, 项 目 2014 年 度 毛 利 毛 利 增 长 率 (%) 毛 利 率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6,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5,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合 计 14, 项 目 2013 年 度 毛 利 毛 利 增 长 率 (%) 毛 利 率 (%)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6,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4,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1, 摩 托 车 胶 管 及 总 成 2, 合 计 1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并 且 保 持 了 相 对 稳 定,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保 持 在 33%-35% 之 间 主 要 原 因 :1 公 司 所 处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受 国 内 整 车 市 场 快 速 发 展 影 响,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和 行 业 景 气 度,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高 ;2 公 司 主 营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技 术 质 量 水 平 较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高,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壁 垒 ;3 公 司 客 户 多 为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大 中 型 合 资 企 业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客 户 资 金 雄 厚, 对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严 格, 能 承 受 相 对 较 高 的 质 量 溢 价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取 得 了 客 户 的 认 可, 在 行 业 内 拥 有 相 当 的 品 牌 认 知 度, 公 司 产 品 获 得 了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1)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和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目 前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为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前 述 两 类 产 品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的 合 计 销 售 额 分 别 占 当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73.38% 74.93% 75.65% 74.19%, 占 比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加 的 趋 势 前 述 两 类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水 平 大 致 相 同, 上 述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原 因 的 分 析 亦 能 解 释 该 两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284 率 变 动 原 因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的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收 入 8, , , , 成 本 5, , ,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2, , , , 燃 料 及 动 力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 , , 制 造 费 用 , , , 毛 利 率 (%) 项 目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收 入 9, , , , 成 本 6, , ,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3, , , , 燃 料 及 动 力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1, , , , 制 造 费 用 1, , , , 毛 利 率 (%) (2)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和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收 入 2, , , , 成 本 1, , ,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 , ,

285 项 目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燃 料 及 动 力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毛 利 率 (%) 公 司 汽 车 附 件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产 品 包 括 汽 车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 透 明 管 天 窗 排 水 管 ) 汽 车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 刹 车 管 ) 低 压 动 力 转 向 胶 管 等 产 品,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实 现 大 规 模 量 产, 销 售 额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呈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波 动 趋 势 (3) 摩 托 车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和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摩 托 车 胶 管 成 本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金 额 增 幅 (%) 收 入 3, , , , 成 本 2, , , , 其 中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1, , , , 燃 料 及 动 力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毛 利 率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毛 利 率 总 体 保 持 了 稳 定 水 平, 同 时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盈 利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经 营 积 累, 在 摩 托 车 胶 管 市 场 领 域 取 得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品 牌 和 产 品 的 质 量 技 术 水 平 提 升 了 客 户 的 忠 诚 度 以 及 产 品 的 议 价 能 力, 保 障 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4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对 比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部 分 主 营 业 务 同 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为 主 的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对 比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86 鹏 翎 股 份 (300375) 汽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29.91% 27.10% 23.36% 美 晨 科 技 (300237) 汽 车 减 震 橡 胶 制 品 胶 管 33.29% 31.59% 29.70% 中 鼎 股 份 (000887) 密 封 件 30.76% 29.67% 28.16% 双 林 股 份 (300100) 注 塑 和 冲 压 汽 车 零 部 件 26.88% 26.99% 26.82% 长 春 一 东 (600148) 汽 车 离 合 器 28.74% 31.80% 29.33% 平 均 29.92% 29.43% 27.47% 本 公 司 33.64% 34.35% 36.00% 注 :(1)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平 台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高 于 同 行 业 的 国 内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 (1) 虽 然 可 比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都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但 产 品 之 间 的 差 异 非 常 大, 所 以 各 自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也 有 差 异 (2)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发 力 量 雄 厚,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广 泛 应 用 于 生 产 公 司 核 心 的 汽 车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和 汽 车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产 品 的 更 新 升 级 紧 跟 汽 车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技 术 含 量 和 质 量 保 障 程 度 较 高, 产 品 单 位 附 加 值 高 (3) 公 司 积 累 了 多 年 的 配 方 设 计 及 工 艺 制 造 经 验, 工 艺 技 术 成 熟,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公 司 不 断 强 化 技 术 标 准 管 理 生 产 工 艺 编 制 和 现 场 技 术 指 导 严 格 按 照 客 户 下 达 订 单 的 要 货 计 划 新 产 品 试 制 计 划 组 织 技 术 攻 关 和 生 产 协 调 按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组 织 生 产, 满 足 用 户 的 质 量 技 术 要 求 及 特 殊 要 求,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4) 目 前 公 司 生 产 各 类 胶 管 供 配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各 种 类 规 格 产 品 达 到 7,000 多 种, 能 够 最 大 程 度 的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丰 富 的 产 品 结 构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议 价 能 力 另 外,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最 大 限 度 提 高 各 类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管 理 的 统 一 化, 由 于 规 模 经 济 的 提 高 导 致 各 品 种 单 个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得 到 控 制, 相 应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5)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制 订 了 采 购 制 度 成 本 控 制 等 一 系 列 内 控 制 度, 通 过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流 程 细 节, 加 大 成 本 控 制 力 度, 有 效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公 司 制 订 产 品 各 工 序 的 标 准 成 本, 对 生 产 人 员 的 耗 材 进 行 严 格 考 核, 减 少 了 材 料 的 非 生 产 损 耗 (6) 公 司 在 国 内 车 用 胶 管 领 域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品 种 及 市 场 份 额 居 行 业 前 列 公 司 汽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行 业 景 气 度 维 持 了 较

287 高 水 平, 整 体 毛 利 水 平 较 高 公 司 近 十 年 来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一 直 在 30% 以 上,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具 有 持 续 稳 定 性 (7) 由 于 上 述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产 品 种 类 和 结 构 与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为 更 加 便 于 比 较, 以 下 选 取 上 市 公 司 天 津 鹏 翎 胶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鹏 翎 股 份 ) 和 山 东 美 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美 晨 科 技 ) 两 家 有 类 似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公 司 进 行 毛 利 率 对 比 分 析 1) 鹏 翎 股 份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与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对 比 分 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2010 年 度 对 比 鹏 翎 股 份 川 环 科 技 鹏 翎 股 份 川 环 科 技 鹏 翎 股 份 川 环 科 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76, , , , ,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58, , , , , , 主 营 毛 利 率 23.36% 36.77% 26.08% 34.70% 26.64% 38.23% 各 类 零 配 件 估 计 收 入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外 收 入 各 类 零 配 件 占 生 产 成 本 比 重 21, , , , , , , , , , , , % 16.23% 32.07% 15.89% 34.79% 13.72% 各 类 零 配 件 成 本 19, , , , , ,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外 成 本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收 入 外 主 营 毛 利 率 38, , , , , , % 40.29% 32.07% 38.00% 33.49% 41.23% 注 :(1) 各 类 零 配 件 属 于 外 购 配 件 产 品, 系 构 成 车 用 胶 管 总 成 的 零 配 件, 假 设 各 类 零 配 件 估 计 收 入 = 各 类 零 配 件 估 计 成 本 *110%; (2) 数 据 来 源 : 鹏 翎 股 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根 据 上 表 分 析, 各 类 零 配 件 系 构 成 车 用 胶 管 总 成 的 零 配 件, 属 于 外 购 配 件 产 品 各 类 零 配 件 占 生 产 成 本 的 比 重 越 高, 胶 管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会 相 应 降 低 扣 除 直 接 外 购 的 各 类 零 配 件 影 响 因 素,2010 年 至 2012 年, 发 行 人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外 的 主 营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1.23% 38.00% 40.29%, 鹏 翎 股 份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外 的 主 营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3.49% 32.07% 29.09% 扣 除 各 类 零 配 件 影 响 因 素 后, 发 行 人 与 鹏 翎 股 份 的 毛 利 率 差 异 进 一 步 缩 小 因 鹏 翎 股 份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交 易 后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中 数 据 信 息 有 限,2013 年 至 2015 年 无 法 采 用 上 述 方 法 将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其 进 行 比 较

288 2) 美 晨 科 技 同 类 产 品 与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对 比 分 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与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同 类 产 品 对 比 美 晨 科 技 发 行 人 美 晨 科 技 发 行 人 胶 管 业 务 收 入 31, , , , 胶 管 业 务 成 本 18, , , , 胶 管 业 务 毛 利 13, , , , 胶 管 业 务 毛 利 率 41.77% 33.68% 43.85% 34.43% 单 位 : 万 元 与 上 市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同 类 产 品 对 比 美 晨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美 晨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美 晨 科 技 川 环 科 技 胶 管 业 务 收 入 18, , , , , , 胶 管 业 务 成 本 10, , , , , , 胶 管 业 务 利 润 7, , , , , , 胶 管 业 务 毛 利 率 41.53% 35.89% 36.51% 36.77% 35.12% 34.70% 数 据 来 源 : 美 晨 科 技 年 报 资 料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4.70% 36.77% 35.89% 34.43% 33.68%; 美 晨 科 技 胶 管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5.12% 36.51% 41.53% 43.85% 41.77%, 除 2012 年 与 发 行 人 基 本 持 平 之 外, 其 他 年 度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项 目 ( 四 ) 期 间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销 售 费 用 1, , , , 管 理 费 用 2, , , , 财 务 费 用 , , 合 计 4,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中 管 理 费 用 占 比 最 高, 销 售 费 用 次 之, 财 务 费 用 最 少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89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管 理 费 用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财 务 费 用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期 间 费 用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1.48% -4.49% -3.08%;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6.28% 5.35% 4.89%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70% 9.57% 0.8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8, 万 元 8, 万 元 8, 万 元 4, 万 元, 分 别 占 各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21.65% 19.63% 18.13% 17.12%, 占 比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强 了 管 理 控 制, 改 进 管 理 模 式, 期 间 费 用 率 整 体 有 所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期 间 费 用 中 部 分 费 用 的 发 生 相 对 固 定,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减 变 动 不 存 在 相 关 性 ; 由 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增 加,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呈 相 对 下 降 趋 势 1 销 售 费 用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3,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运 杂 费 , , , 职 工 薪 酬 差 旅 费 仓 储 费 包 装 费 产 品 修 理 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及

290 销 售 服 务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1, , , ,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运 杂 费 职 工 薪 酬 差 旅 费 仓 储 费 包 装 费 产 品 修 理 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及 销 售 服 务 费 招 待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强 了 成 本 管 理 控 制 及 调 整 生 产 调 度 安 排, 减 少 了 急 件 发 送 从 而 减 少 了 运 杂 费, 减 少 了 产 品 临 时 裁 切 及 接 头 更 换 导 致 的 产 品 修 理 费 支 出 2 管 理 费 用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4, 万 元 4, 万 元 4, 万 元 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职 工 薪 酬 , , , 研 究 与 开 发 费 , , , 折 旧 费 及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费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费 及 咨 询 费 办 公 费 税 费 微 机 联 网 费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2, , , , 公 司 2013 年 管 理 费 用 较 2012 年 增 长 2.20%,2014 年 管 理 费 用 较 2013 年 增 长 6.12%,2015 年 管 理 费 用 较 2014 年 增 长 1.32%,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加 大 了 胶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开 发 投 入 ; 另 外,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管 理 费 用 的 自 然 增 长

29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逐 年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受 整 体 经 济 形 势 及 物 价 水 平 因 素 影 响, 提 高 了 职 工 工 资 水 平 ; 为 了 不 断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适 应 客 户 需 求 变 化, 研 发 投 入 逐 年 增 加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的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 , 减 : 利 息 收 入 加 : 汇 兑 损 失 减 : 汇 兑 收 益 加 : 贴 现 息 加 : 现 金 折 扣 加 : 其 他 支 出 合 计 , ,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9.80% % %, 财 务 费 用 整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强 化 业 务 管 理, 控 制 日 常 营 运 资 金 管 理, 减 少 了 银 行 贷 款 规 模, 相 应 减 少 了 利 息 支 出 4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比 较 (1) 销 售 费 用 率 变 动 及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鹏 翎 股 份 (300375) 3.14% 3.21% 3.42% 美 晨 科 技 (300237) 4.99% 5.76% 9.56% 中 鼎 股 份 (000887) 5.02% 5.94% 6.29% 双 林 股 份 (300100) 4.37% 3.17% 3.01% 长 春 一 东 (600148) 9.25% 7.52% 8.66% 平 均 值 5.35% 5.12% 6.19% 本 公 司 6.33% 6.46% 8.07% 资 料 来 源 : 各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29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均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值,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胶 管 产 品 对 应 的 客 户 数 量 众 多, 客 户 的 地 域 分 布 较 广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60 多 家 汽 车 主 机 厂 50 多 家 摩 托 车 厂 商, 以 及 200 多 家 二 次 配 套 厂 商, 公 司 客 户 群 体 涵 盖 了 国 内 大 多 数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的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相 应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2) 管 理 费 用 率 变 动 及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鹏 翎 股 份 (300375) 11.90% 10.72% 8.06% 美 晨 科 技 (300237) 9.02% 10.56% 8.73% 中 鼎 股 份 (000887) 10.13% 7.65% 8.16% 双 林 股 份 (300100) 8.81% 11.44% 11.05% 长 春 一 东 (600148) 14.32% 11.08% 10.44% 平 均 值 10.84% 10.29% 9.29% 本 公 司 9.91% 10.26% 10.1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率 2013 年 略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值,2014 年 2015 年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值, 基 本 处 于 持 平 水 平 (3) 财 务 费 用 率 变 动 及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鹏 翎 股 份 (300375) -0.24% 0.01% -0.09% 美 晨 科 技 (300237) 2.80% 1.79% 2.14% 中 鼎 股 份 (000887) 1.18% 1.18% 1.63% 双 林 股 份 (300100) 1.56% 1.96% 1.20% 长 春 一 东 (600148) 0.40% 0.58% 0.88% 平 均 值 1.14% 1.10% 1.15% 本 公 司 1.89% 2.91% 3.3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率 均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值, 主 要 原 因 系 2010 年 以 来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扩 张 需 要, 购 置 了 部 分 生 产 机 器 设 备, 同 时 收 购 了 四 川 省 大 竹 轴 承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房 屋 建 筑 物 ;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收 购 了 四 川 省 大 竹 工 具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房 屋 建 筑 物, 资 金 需 求 量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较 高, 故 产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较 多 (4) 销 售 费 用 率 管 理 费 用 率 财 务 费 用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293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费 用 率 (%) 费 用 率 (%) 变 动 ( 百 分 点 ) 费 用 率 (%) 变 动 ( 百 分 点 ) 费 用 率 (%) 变 动 ( 百 分 点 )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2013 年 较 2012 年 增 加 0.94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系 运 杂 费 和 产 品 修 理 费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较 2013 年 减 少 1.61 个 百 分 点,2015 年 较 2014 年 减 少 0.13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强 了 成 本 管 理 控 制 及 调 整 生 产 调 度 安 排, 运 杂 费 产 品 修 理 费 减 少 幅 度 较 大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率 整 体 波 动 幅 度 较 小,2013 年 度 公 司 加 强 了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有 效 降 低 了 管 理 费 用 率 水 平,2013 年 较 2012 年 减 少 了 0.40 个 百 分 点 ;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在 保 持 营 业 收 入 稳 定 增 长 的 情 况 下, 管 理 费 用 率 与 2013 年 度 基 本 持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率 2013 年 较 2012 年 减 少 了 1.56 个 百 分 点,2014 年 较 2013 年 减 少 了 0.48 个 百 分 点,2015 年 较 2014 年 减 少 了 1.02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不 断 强 化 业 务 管 理 控 制, 降 低 了 银 行 贷 款 规 模, 相 应 减 少 了 利 息 支 出 所 致 (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明 细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坏 账 准 备 1,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94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 , , 公 司 按 照 财 务 制 度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坏 账 准 备 和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并 且 本 着 稳 健 性 和 公 允 性 的 原 则, 每 年 对 各 项 资 产 审 慎 衡 量 其 实 际 价 值, 并 相 应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以 确 保 公 允 计 量 公 司 资 产 的 价 值 ( 六 ) 投 资 收 益 及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1 投 资 收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投 资 收 益 2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 , , 营 业 外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取 得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是 福 利 企 业 增 值 税 退 税 产 品 技 术 改 造 政 府 补 助 等, 取 得 的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如 下 : 时 间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福 利 企 业 增 值 税 退 税 2,700, 大 竹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7]92 号 文 拨 付 达 州 市 发 改 委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 达 市 4000 吨 / 年 橡 胶 管 技 改 扩 能 财 企 [2006]26 号 达 市 财 建 [2006]50 107, 项 目 政 府 补 助 号 达 市 财 建 [2007]50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大 竹 县 发 改 委 ( 竹 发 改 委 综 [2009]22 30, 术 研 究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锅 炉 烟 尘 治 理 及 脱 硫 资 金 35, ( 川 财 建 [2009]21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4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0]7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3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9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标 准 化 实 验 室 和 设 备 购 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投 [2009]104 30, 补 助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及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4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 川 财 建 [2010]22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295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科 技 成 果 柔 性 FTPV 项 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0] , 补 助 资 金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107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75, 号 川 财 企 [2010]46 号 ), 递 延 收 益 燃 油 管 摊 销 转 入 2011 年 第 二 批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30, 入 园 土 地 出 让 金 返 还 103,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管 路 产 业 补 助 FTPV 燃 油 管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补 助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高 性 能 车 用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项 目 补 助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厂 房 改 扩 建 补 助 250, , , ,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1]352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经 信 [2012]65 号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定 字 [2012]15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2]281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教 [2011]337 号 川 财 教 [2013]1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5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164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29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4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高 性 能 涡 轮 增 压 柔 性 管 路 系 统 项 目 补 助 15, 拆 迁 补 偿 款 622, 大 竹 规 建 局 拨 付,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术 研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达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和 知 300, 究 中 心 补 助 识 产 权 局 ( 达 市 财 建 [2015]165 号 ) 产 业 安 全 监 测 资 金 4, 大 竹 县 财 政 局 拨 付 2015 年 校 地 合 作 项 目 补 助 100, 达 州 市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达 市 人 发 [2015]5 号 ) 两 新 党 建 工 作 补 助 经 费 10, 大 竹 县 财 政 局 拨 付 新 型 环 保 多 层 复 合 燃 油 管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 , 项 目 研 发 补 助 号 )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6] 年 度 自 营 出 口 奖 励 197, 号 ) 2015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先 进 单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2, 位 奖 公 室 ( 竹 安 委 办 [2016]11 号 ) 合 计 5,062, 时 间 2015 年 度 2015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福 利 企 业 增 值 税 退 税 6,507, 大 竹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7]92 号 文 拨 付 4000 吨 / 年 橡 胶 管 技 改 扩 能 项 目 政 府 补 助 215, 达 州 市 发 改 委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 达 市 财 企 [2006]26 号 达 市 财 建 [2006]50 号 达 市 财 建 [2007]50 号 ), 递 延 收

296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益 摊 销 转 入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大 竹 县 发 改 委 ( 竹 发 改 委 综 [2009]22 60, 术 研 究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锅 炉 烟 尘 治 理 及 脱 硫 资 金 70, ( 川 财 建 [2009]21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8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0]7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9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标 准 化 实 验 室 和 设 备 购 置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投 [2009]104 补 助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及 回 收 利 用 80, ( 川 财 建 [2010]228 号 ), 递 延 收 益 项 目 摊 销 转 入 科 技 成 果 柔 性 FTPV 项 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0] , 补 助 资 金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2011 年 第 二 批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50, , 入 园 土 地 出 让 金 返 还 207,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管 路 产 业 补 助 FTPV 燃 油 管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补 助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高 性 能 车 用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项 目 补 助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厂 房 改 扩 建 补 助 500, , , ,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107 号 川 财 企 [2010]4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1]352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经 信 [2012]65 号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定 字 [2012]15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2]281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教 [2011]337 号 川 财 教 [2013]1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5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164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29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4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高 性 能 涡 轮 增 压 柔 性 管 路 系 统 项 目 补 助 30, 拆 迁 补 偿 款 1,245, 大 竹 规 建 局 拨 付,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补 贴 482, 大 竹 县 就 业 服 务 管 理 局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人 才 开 发 基 金 补 助 3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组 织 部 ( 竹 人 才 办 [2011]1 号 ) 毕 业 生 就 业 补 助 资 金 12,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竹 人 社 发 [2013]58 号 )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1,00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4]210 号 )

297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财 政 贴 息 信 息 化 建 设 补 助 资 金 400,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达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达 市 财 企 [2014]45 号 ) 先 进 集 体 和 科 技 奖 金 5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员 会 ( 竹 委 [2014]96 号 )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建 站 补 助 150, 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 批 [2014]719 号 ) 市 校 合 作 科 技 项 目 实 施 经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达 州 市 科 技 局 ( 达 市 300, 费 财 教 [2014]140 号 ) 2014 年 度 自 营 出 口 奖 励 163,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05 号 ) 企 业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5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14 号 ) 企 业 纳 税 大 户 奖 励 3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14 号 ) 四 川 省 著 名 商 标 奖 励 5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14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奖 励 5,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14 号 ) 马 德 里 国 家 商 标 新 申 办 注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114 2, 册 奖 励 号 ) 2013 年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县 级 补 助 15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发 [2012]2 号 ) 2014 年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县 级 补 助 15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发 [2012]2 号 ) 2015 年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县 级 补 助 15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发 [2015]20 号 ) 一 季 度 经 济 开 门 红 奖 励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67 30, 补 贴 号 ) 外 经 贸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10, 大 竹 县 商 务 局 大 竹 县 财 务 局 ( 竹 商 发 [2015]18 号 ) 一 季 工 业 企 业 奖 励 资 金 10,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 达 市 财 企 [2015]11 号 ) 失 业 保 险 稳 定 岗 位 补 贴 647,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补 助 4, 大 竹 县 财 政 局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2]276 高 性 能 车 用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50, 号 ) 大 竹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 竹 科 报 研 究 与 开 发 补 贴 [2012]38 号 ) 专 利 申 请 补 助 款 大 竹 县 财 政 局 出 口 业 务 补 助 款 8, 大 竹 县 财 政 局 涡 轮 增 压 发 动 机 高 性 能 氟 硅 橡 胶 管 路 系 统 研 发 补 助 资 金 30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川 财 教 (2015)55 号 )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5)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奖 励 15, 号 ) 2014 中 国 百 强 福 利 企 业 称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经 信 170, 号 奖 励 [2015]76 号 ) 专 利 申 请 费 补 助 资 金 2, 大 竹 县 教 科 局 合 计 14,907,

298 时 间 2014 年 度 2014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福 利 企 业 增 值 税 退 税 7,299, 大 竹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7]92 号 文 拨 付 4000 吨 / 年 橡 胶 管 技 改 扩 能 215, 达 州 市 发 改 委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 达 市 项 目 政 府 补 助 财 企 [2006]26 号 达 市 财 建 [2006]50 号 达 市 财 建 [2007]50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60, 大 竹 县 发 改 委 ( 竹 发 改 委 综 [2009]22 术 研 究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锅 炉 烟 尘 治 理 及 脱 硫 资 金 70, ( 川 财 建 [2009]21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8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0]7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9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标 准 化 实 验 室 和 设 备 购 置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投 [2009]104 60, 补 助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及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科 技 成 果 柔 性 FTPV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2011 年 第 二 批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80, , , , 入 园 土 地 出 让 金 返 还 207,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管 路 产 业 补 助 FTPV 燃 油 管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补 助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高 性 能 车 用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项 目 补 助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厂 房 改 扩 建 补 助 500, , , ,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 川 财 建 [2010]22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0]164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107 号 川 财 企 [2010]4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1]352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经 信 [2012]65 号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定 字 [2012]15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2]281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教 [2011]337 号 川 财 教 [2013]1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5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164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3]29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4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高 性 能 涡 轮 增 压 柔 性 管 路 系 统 项 目 补 助 30, 拆 迁 补 偿 款 622, 大 竹 规 建 局 拨 付,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299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补 贴 2,577, 大 竹 县 就 业 服 务 管 理 局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排 污 费 补 助 150, 大 竹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2013 年 度 自 营 出 口 奖 励 46,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4]120 号 )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支 持 和 管 理 3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4]25 支 出 资 金 号 )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科 发 计 [2014]11 号 ) 创 新 产 品 奖 励 300, 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 达 市 府 发 [2014]7 号 ) 毕 业 生 就 业 补 助 资 金 2,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竹 人 社 发 [2013]58 号 ) 2013 年 度 入 库 税 收 贡 献 奖 3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函 [2014]86 号 ) 高 性 能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贷 款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0, 贴 息 ( 川 财 教 [2014]16 号 ) 2013 年 度 实 用 专 利 奖 5,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函 [2014]86 号 )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字 [2014]238 开 门 红 奖 励 资 金 50, 号 )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委 办 发 [2014]12 号 ) 受 理 上 市 申 请 企 业 奖 励 资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500, 金 委 员 会 川 财 建 [2014]124 号 人 才 开 发 基 金 补 助 30, 中 共 大 竹 县 委 组 织 部 ( 竹 人 才 办 [2011]1 号 ) 员 工 培 训 补 贴 250, 大 竹 县 就 业 服 务 管 理 局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合 计 14,621, 时 间 2013 年 度 2013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福 利 企 业 增 值 税 退 税 5,580, 大 竹 县 国 家 税 务 局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7]92 号 文 拨 付 达 州 市 发 改 委 达 州 市 财 政 局 ( 达 市 4000 吨 / 年 橡 胶 管 技 改 扩 能 财 企 [2006]26 号 达 市 财 建 [2006]50 215, 项 目 政 府 补 助 号 达 市 财 建 [2007]50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大 竹 县 发 改 委 ( 竹 发 改 委 综 [2009]22 60, 术 研 究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09]99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锅 炉 烟 尘 治 理 及 脱 硫 资 金 70, ( 川 财 建 [2009]21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8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县 府 办 [2010]7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标 准 化 实 验 室 和 设 备 购 置 补 助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投 [2009]104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300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及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科 技 成 果 柔 性 FTPV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2011 年 第 二 批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FTPV 燃 油 管 产 业 化 补 助 150,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入 园 土 地 出 让 金 返 还 207,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管 路 产 业 补 助 高 性 能 涡 轮 增 压 柔 性 管 路 系 统 项 目 补 助 省 级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追 加 2012 年 重 点 工 业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补 助 兑 现 2012 年 鼓 励 扩 大 自 营 出 口 奖 励 职 工 培 训 费 90,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与 交 流 项 目 资 金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补 助 20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环 境 局 ( 川 财 80, 建 [2010]22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0] ,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7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0]46 号 川 财 企 (2009)107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6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1]352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教 [2011]337 号 川 财 教 [2013]18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59 号 ), 45,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 竹 经 信 [2012]65 号 大 竹 县 委 ( 竹 委 定 字 [2012]156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483,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建 [2012]281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财 企 [2012]48 号 ), 30,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500, 委 员 会 ( 川 财 建 [2012]293 号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转 入 大 竹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财 政 局 ( 竹 1,000, 经 信 [2013]33 号 ) 大 竹 县 商 务 局 财 政 局 ( 竹 商 报 25, [2013]10 号 )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竹 人 社 发 [2012]61 号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100, ( 川 财 教 [2012]197 号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川 财 教 [2012]197 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奖 励 1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发 [2013]7 号 ) 2012 年 入 库 税 金 贡 献 奖 励 2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发 [2013]7 号 ) 春 节 生 产 加 班 补 贴 40, 达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 达 市 府 办 函 [2013]160 号 ) 重 点 实 验 室 运 行 费 150, 大 竹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 竹 科 报 [2012]33 号 )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研 发 费 5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定 [2012]276 号 )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补 贴 574, 大 竹 县 就 业 服 务 管 理 局 氟 硅 橡 胶 FVQM 涡 轮 增 压 省 财 政 厅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教 [2013]18 100, 管 路 补 助 号 ) 员 工 培 训 补 贴 200, 大 竹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竹 人 社 发 [2013]66 号 )

301 时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当 期 金 额 ( 元 ) 备 注 员 工 培 训 补 贴 165,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办 字 [2013]660 号 ) 四 川 省 2012 年 第 五 批 科 技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200,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教 [2012]401 号 ) 中 小 型 企 业 创 业 投 资 贷 款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 川 科 200, 贴 息 财 [2012]204 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奖 励 500, 大 竹 县 人 民 政 府 ( 竹 府 发 [2013]7 号 文 件 ) 汽 车 新 型 高 性 能 硅 橡 胶 涡 240,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轮 增 压 器 项 目 补 助 企 [2013]74 号 ) 汽 车 新 型 高 性 能 硅 橡 胶 涡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700, 轮 增 压 管 成 果 转 化 款 教 [2013]18 号 ) 新 型 高 性 能 环 保 脱 模 剂 的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 川 财 100, 开 发 款 教 [2013]18 号 ) 合 计 12,79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非 常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其 他 合 计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66% 19.47% 19.85% 12.30% ( 七 ) 所 得 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别 为 万 元

302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随 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所 得 税 也 保 持 了 相 应 的 增 长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应 纳 税 利 润 总 额 增 加, 导 致 应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加 ( 八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及 其 影 响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2016 年 1-6 月 单 位 :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0, , , , ,361, ,400, ,321, ,215,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 , , ,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303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 , , 小 计 2,370, ,241, ,889, ,20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所 得 税 费 用 减 少 以 - 表 示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11, , , , ,259, ,492, ,389, ,4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6,179, ,169, ,672, ,7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比 例 33,920, ,677, ,282, ,317, % 11.50% 9.03% 11.39%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1.39% 9.03% 11.50% 6.24%,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比 基 本 维 持 在 9-11% 的 水 平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系 ( 九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缴 纳 的 税 额 以 及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 况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及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XYZH/2016CDA50217) 鉴 证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缴 纳 税 款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的 缴 纳 情 况 如 下 : (1) 增 值 税 缴 纳 情 况

304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期 初 未 交 数 本 期 应 交 数 本 期 已 交 数 期 末 未 交 数 2016 年 1-6 月 , , 年 度 , , 年 度 , , 年 度 , ,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应 交 增 值 税 分 别 为 2, 万 元 3, 万 元 3, 万 元 1, 万 元,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分 别 为 3, 万 元 2, 万 元 3, 万 元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应 交 增 值 税 和 已 交 增 值 税 随 内 销 货 物 的 销 项 税 额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 均 为 征 税 率 与 退 税 率 的 差 异 形 成 )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变 动 呈 正 相 关 其 中 国 内 销 售 的 销 项 税 额 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为 影 响 各 期 应 交 增 值 税 和 已 交 增 值 税 的 主 要 因 素 公 司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系 由 母 公 司 和 各 子 公 司 内 销 业 务 收 入 及 对 外 捐 赠 赞 助 等 视 同 销 售 收 入 等 应 税 收 入 及 相 应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17% 计 算 得 出 相 对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内 销 业 务 收 入, 该 应 税 收 入 含 母 子 公 司 之 间 销 售 收 入 及 对 外 捐 赠 赞 助 等 视 同 销 售 收 入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母 子 公 司 应 税 收 入 合 计 分 别 为 46, 万 元 47, 万 元 48, 万 元 26, 万 元, 相 应 的 母 子 公 司 销 项 税 合 计 分 别 为 7, 万 元 8, 万 元 8, 万 元 4, 万 元,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幅 度 一 致 公 司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来 源 于 购 买 原 材 料 和 煤 电 等 商 品 接 受 运 输 服 务 等 劳 务 的 业 务,2009 年 新 的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后, 购 买 机 器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的 进 项 税 亦 可 抵 扣 由 于 供 应 商 服 务 提 供 商 包 含 一 般 纳 税 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购 买 的 商 品 接 受 的 服 务 多 样, 进 项 税 的 税 率 除 17% 外, 还 含 7% 6% 3% 等 各 期 增 值 税 税 基 除 合 并 抵 消 的 母 子 公 司 之 间 内 部 采 购 外,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主 要 在 营 业 成 本 存 货 及 除 房 屋 建 筑 物 外 固 定 资 产 等 科 目 中 列 报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进 项 税 的 波 动 趋 势 及 幅 度 与 营 业 成 本 存 货 及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的 变 动 基 本 一 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母 子 公 司 进 项 税 合 计 分 别 为 5, 万 元 5, 万 元 5, 万 元 2, 万 元 (2) 企 业 所 得 税 缴 纳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305 期 间 期 初 未 交 数 本 期 应 交 数 本 期 已 交 数 期 末 未 交 数 2016 年 1-6 月 年 度 , 年 度 年 度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 - 利 润 总 额 2, , , , 加 : 内 部 销 售 未 实 现 利 润 的 调 整 加 : 其 他 合 并 抵 消 加 : 纳 税 调 整 增 加 数 减 : 纳 税 调 整 减 少 数 , , 减 :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 , , , 按 照 母 公 司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加 : 上 年 所 得 税 清 算 加 :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国 产 设 备 抵 免 母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总 计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均 系 递 延 所 得 税 影 响 合 并 抵 销 影 响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联 合 颁 发 的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58 号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四 川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川 地 税 发 [2012]47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306 十 三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及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影 响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风 险 因 素 已 在 本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进 行 了 分 析 和 披 露 可 能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核 查 情 况 如 下 :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模 式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品 种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也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或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也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3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在 用 的 商 标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特 许 经 营 权 等 重 要 资 产 或 者 技 术 的 取 得 或 者 使 用 未 发 生 变 化 4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净 利 润 对 关 联 方 或 者 有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的 客 户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也 将 保 持 现 有 状 况 5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净 利 润 主 要 来 自 于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以 外 的 主 体 的 投 资 6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其 他 可 能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形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已 披 露 了 其 面 临 的 风 险 因 素,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上 述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具 备 较 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四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发 行 人 资 产 状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资 产 金 额 及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37, , , , 非 流 动 资 产 15, , , , 资 产 总 计 52, , , ,

307 资 产 构 成 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呈 现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高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低 的 情 况, 符 合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流 动 资 金 占 用 较 大 的 行 业 运 营 特 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保 持 了 相 对 稳 定,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稳 定 提 高, 显 示 出 较 高 的 资 产 流 动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4, , , , 应 收 票 据 7, , , , 应 收 账 款 13, , , , 预 付 款 项 1, , , ,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10,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7, , , ,

30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其 中,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占 比 较 高,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上 述 三 项 资 产 合 计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1.42% 84.49% 84.13% 83.9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资 产 结 构 的 比 重 整 体 保 持 了 稳 定 水 平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货 币 资 金 4, , , , 增 长 率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4.63%,2014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6.62%,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到 期, 收 到 货 款 增 加 所 致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种 类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7, , , ,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合 计 7, , , ,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7, 万 元, 占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9.61% 16.81% 18.02% 18.91%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票 据 产 生 的 原 因 系 公 司 销 售 增 长, 客 户 采 用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结 算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绝 大 部 分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信 用 等 级 和 变 现 能 力 较 强, 资 金 回 收 基 本 不 存 在 风 险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是 目 前 运 用 较 为 普 遍 的 一 种 结 算 方 式, 公 司 使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回 收 销 售 货 款 既 能 给 客 户 提 供 远 期 支 付 的 需 求 又 能 合 理 保 证 收 款 的 安 全 性, 同 时 有 利 于 扩 大 销 售,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基 本 上 不 存 在 资 金 回 收 风 险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用 于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前 五 大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如 下 :

309 出 票 / 背 书 单 位 承 兑 银 行 金 额 出 票 日 到 期 日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轩 辚 汽 车 销 售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国 利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万 元 是 否 抵 押 / 质 押 招 商 银 行 江 北 支 行 否 建 设 银 行 观 音 桥 支 行 否 中 信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否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否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西 安 分 行 否 合 计 - 1,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五 名 已 经 背 书 给 他 方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票 据 情 况 如 下 : 出 票 / 背 书 单 位 到 期 日 金 额 大 金 氟 化 工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重 庆 吉 双 化 工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燊 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吉 双 化 工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自 贡 贝 尔 塑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13, , , , 营 业 收 入 23, , , , 流 动 资 产 37, , , , 资 产 总 额 52, , ,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例 (%) 年,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39, 万 元 42, 万 元 44, 万 元,2016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为 23, 万 元, 销 售 收 入 逐 年 增 加,

310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随 销 售 规 模 增 加 逐 年 增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长 与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相 匹 配 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 万 元 12, 万 元 12,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62% 28.59% 27.74%,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相 对 稳 定 随 着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带 动 上 游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加, 加 上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及 价 格 优 势, 发 行 人 业 务 一 直 处 于 稳 定 上 升 状 态,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直 接 导 致 了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绝 对 额 的 增 加 1) 报 告 期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及 变 化 情 况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比 例 及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4, , ,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1, 应 收 账 款 净 值 13, , , ,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增 长 率 11.04% 1.78% 22.31% 1.09%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57.26% 27.74% 28.59% 24.62%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3, , ,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8.71% 4.89% 5.35% 6.28% 2) 报 告 期 应 收 账 款 较 高 的 原 因 1 具 有 行 业 共 有 特 征 发 行 人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均 存 在 一 定 比 例 的 应 收 账 款, 具 有 行 业 共 性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处 于 同 行 业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中 间 水 平, 略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比 值, 不 存 在 重 大 异 常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鹏 翎 股 份 (300375) 15.90% 12.57% 12.28% 美 晨 科 技 (300237) 25.70% 34.95% 20.58% 中 鼎 股 份 (000887) 21.98% 24.41% 23.92% 双 林 股 份 (300100) 24.25% 36.50% 29.19% 长 春 一 东 (600148) 37.39% 29.21% 27.79% 平 均 值 25.04% 27.53% 22.75% 发 行 人 27.74% 28.59% 24.62% 2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加 导 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较 高 年,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39, 万 元 42, 万 元 44, 万 元, 销 售 收 入 逐 年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随 销 售 规 模 增 加 逐 年 增

311 大,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长 与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相 匹 配 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 万 元 12, 万 元 12,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62% 28.59% 27.74%,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相 对 稳 定 随 着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带 动 上 游 汽 车 零 部 件 行 业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加, 发 行 人 业 务 一 直 处 于 稳 定 上 升 状 态,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直 接 导 致 了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绝 对 额 的 增 加 公 司 在 营 业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的 情 况 下,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总 体 呈 增 长 态 势, 销 售 回 款 情 况 正 常 账 龄 分 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账 面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1 年 以 内 12, , , , 年 1,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14, , , , 根 据 账 龄 分 析,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94.69% 96.00% 95.05% 86.89%, 公 司 总 体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的 风 险 较 低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 公 司 客 户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制 造 厂 有 限 公 司 黄 骅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资 金 安 排, 本 期 向 发 行 人 支 付 货 款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导 致 2016 年 6 月 末 应 收 其 货 款 中 账 龄 为 1-2 年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期 末 有 所 增 加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的 货 款 回 收 情 况, 通 常 能 够 在 年 内 收 回 所 有 年 初 欠 款, 不 存 在 货 款 回 收 风 险 上 述 两 家 客 户 1-2 年 账 龄 的 应 收 货 款 金 额 增 加 是 本 期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金 额 占 比 较 以 前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上 述 情 况 在 本 报 告 期 期 末 时 间 节 点 上 有 其 个 体 特 殊 性, 不 具 有 普 遍 性 和 持 续 性

3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 组 合 组 合 2 14, , 合 计 14, ,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 组 合 组 合 2 13, 合 计 13,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 组 合 组 合 2 12, 合 计 12,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 组 合 组 合 2 10, 合 计 10, 组 合 2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12, , , , 年 1,

313 2-3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14, , , , ,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良 好,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均 为 国 内 外 大 中 型 整 车 制 造 企 业, 具 备 了 与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资 金 实 力, 信 誉 度 较 高, 发 生 大 量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位 客 户 占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绵 阳 新 晨 动 力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分 公 司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分 公 司 1 年 以 内 万 元 ;1-2 年 万 元 年 以 内 年 以 内 年 以 内 合 计 4,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制 造 厂 有 限 公 司 黄 骅 公 司 年 以 内 年 以 内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合 计 3,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北 汽 银 翔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北 京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株 洲 分 公 司 年 以 内 成 都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河 北 中 兴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31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3,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成 都 陵 川 车 用 油 箱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合 计 3, 由 上 表 可 见,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位 客 户 单 位 保 持 了 一 定 的 稳 定 性 根 据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度 分 析,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前 五 大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为 4, 万 元, 占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32.64%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无 应 收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东 的 款 项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依 据 行 业 特 征 客 户 特 点 和 收 款 情 况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并 参 考 了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计 提 政 策,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合 理 充 分, 实 际 反 应 了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质 量 (4) 预 付 款 项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的 账 龄 分 布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分 布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 1 年 以 内 1, , ,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1, , , ,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产 生 的 原 因 主 要 系 预 付 给 供 应 商 的 材 料 款 和 设 备 款 公 司 2013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万 元,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预 付 材 料 款 和 设 备 款 到 货 结 算 量 增 加 所 致

315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前 五 大 预 付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金 额 占 预 付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Bellaform GmbH 年 以 内 北 京 动 力 源 创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江 苏 新 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TSK-Bad Kissingen GmbH & Co.KG Maintools TSK Machinery 年 以 内 国 网 四 川 省 电 力 公 司 大 竹 县 供 电 分 公 司 年 以 内 合 计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中 无 预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无 预 付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东 的 款 项 (5) 其 他 应 收 款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末, 公 司 前 五 大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 时 间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款 项 性 质 上 市 费 用 上 市 费 用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欧 青 武 工 伤 借 款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广 州 豪 进 摩 托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合 计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61.06% - 上 市 费 用 上 市 费 用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王 开 万 备 用 金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广 州 豪 进 摩 托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合 计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62.43% - 上 市 费 用 上 市 费 用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杨 震 备 用 金 唐 宏 备 用 金 广 州 豪 进 摩 托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合 计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56.37% 上 市 费 用 上 市 费 用

316 东 风 小 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增 城 市 海 利 摩 托 车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质 保 金 钟 廷 凯 9.43 备 用 金 合 计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60.32% -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其 中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16.91%,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22.51% 其 他 应 收 款 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质 保 金 和 公 司 员 工 由 于 日 常 工 作 需 要 领 用 的 备 用 金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36% 40.93% 29.89% 30.08%,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体 账 龄 较 短, 公 司 已 依 据 会 计 政 策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坏 账 风 险 足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东 的 款 项 (6) 存 货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2, 万 元 11, 万 元 10, 万 元, 存 货 占 各

317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3.59% 34.69% 31.67% 28.9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构 成 和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原 材 料 2, , , , 库 存 商 品 7, , , , 在 产 品 周 转 材 料 合 计 10, , , ,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逐 步 扩 大, 公 司 整 体 存 货 水 平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和 周 转 材 料,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中 的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合 计 占 到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的 99% 以 上, 主 要 受 到 以 下 两 方 面 因 素 影 响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三 元 乙 丙 橡 胶 丁 腈 橡 胶 氟 橡 胶 炭 黑 和 各 种 编 织 线 的 消 耗 量 较 大, 且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有 四 大 类 七 千 多 个 品 种 规 格, 为 保 证 生 产 的 连 续 性, 必 需 保 证 一 定 的 安 全 库 存 2 下 游 主 机 厂 大 部 分 已 经 实 行 零 部 件 采 购 零 库 存 管 理 模 式, 要 求 供 应 商 必 须 保 持 足 够 数 量 的 库 存 商 品 满 足 其 生 产 需 求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存 货 占 比 中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占 比 较 高 的 特 点 与 公 司 的 业 务 特 点 有 密 切 关 系 公 司 业 务 为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因 为 目 前 国 内 该 行 业 下 游 主 机 厂 商 对 产 品 供 应 及 时 性 的 要 求 和 自 身 不 储 备 零 配 件 的 特 点, 导 致 公 司 原 材 料 和 产 成 品 的 备 货 时 间 较 长, 导 致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原 材 料 以 及 产 成 品 在 存 货 余 额 中 占 比 较 高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账 面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原 材 料 2, , , ,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8, , , , 在 产 品

318 周 转 材 料 合 计 11, , , ,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少 量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价 值 低 于 可 变 现 净 值,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分 别 占 同 期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的 2.03% 1.91% 3.92% 4.5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存 放 于 本 部 之 外 异 地 库 的 库 存 商 品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异 地 库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余 额 7, , , , 异 地 库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余 额 占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例 92.30% 87.18% 90.84% 90.68% 近 年 来, 国 内 各 大 主 机 厂 为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应 对 市 场 更 新 换 代 加 速 的 需 求, 均 积 极 研 发 和 推 出 新 车 型,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因 此, 公 司 为 保 证 及 时 供 货,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提 高 了 存 放 在 主 要 客 户 处 的 库 存 商 品 数 量, 导 致 公 司 期 末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公 司 与 生 产 车 用 胶 管 的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天 津 鹏 翎 胶 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鹏 翎 股 份 )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占 比 进 行 比 较, 存 货 构 成 中 显 示 两 家 公 司 都 存 在 原 材 料 与 库 存 商 品 在 存 货 中 占 比 较 高 的 特 点 ; 鹏 翎 股 份 的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合 计 占 其 存 货 总 额 的 比 例 与 公 司 相 似, 均 在 90% 左 右 因 此,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原 材 料 在 存 货 中 占 比 较 高 的 特 点 与 同 行 业 其 他 公 司 相 似, 属 于 行 业 共 有 特 征 公 司 与 主 要 主 机 厂 客 户 之 间 经 过 多 年 的 磨 合, 拥 有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和 信 任 度,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均 为 规 模 较 大 的 行 业 知 名 企 业 和 上 市 公 司, 信 用 情 况 良 好, 产 品 需 求 量 稳 定, 在 公 司 以 销 定 产 的 经 营 模 式 下, 库 存 商 品 积 压 减 值 的 风 险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规 模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增 长, 该 增 长 幅 度 与 公 司 的 整 体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相 匹 配, 增 幅 总 体 小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未 出 现 销 售 下 降 导 致 存 货 增 加 的 状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存 货 管 理 制 度 和 异 地 存 货 管 理 规 定, 每 年 依 据 生 产 计 划 和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按 照 销 售 订 单 安 排 适 量 的 原 材 料 和 产 成 品 库 存, 不 存 在 库 存 积 压 的 情 况

319 2 非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固 定 资 产 11, , , ,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无 形 资 产 2, , , , 商 誉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 , , , (1)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及 其 他 设 备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7.18% 25.13% 24.62% 22.73%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1,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为 22.7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 增 幅 (%) 金 额 占 比 (%) 增 幅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 机 器 设 备 13, ,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24, ,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 增 幅 (%) 金 额 占 比 (%) 增 幅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9, ,

320 机 器 设 备 13, ,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23, ,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结 构 变 化 不 大, 主 要 由 机 器 设 备 和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构 成, 两 者 合 计 占 据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的 96% 以 上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逐 年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系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需 要 购 入 机 器 设 备 新 增 厂 房 所 致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为 1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资 产 净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 , 机 器 设 备 13, , ,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24, ,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公 司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原 值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0.26%;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原 值 增 加 0 万 元, 增 幅 为 0.00%;2015 年 末 较 2014 年 末 原 值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6.04% 2 机 器 设 备 公 司 机 器 设 备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新 增 原 值 万 元, 增 幅 为 7.33%,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市 场 份 额 逐 步 扩 大, 订 单 逐 年 增 多, 公 司 陆 续 购 买 机 器 设 备 增 大 产 能, 以 缓 解 产 能 紧 张 的 局 面 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新 增 原 值 万 元, 增 幅 为 2.88%;2015 年 末 较 2014 年 末 新 增 原 值 万 元, 增 幅 为 1.89%,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购 买 了 部 分 生 产 用 机 器 设 备 随 着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先 期 投 入, 购 买 了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和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项 目 的 部 分 机 器 设 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汽 车 胶 管 市 场 需 求 加 大 对 于 核 心 技 术 设 备 和 生 产 设 备 的 投 入, 进 一 步 提 高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效 率,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制 造 能 力 (2) 在 建 工 程

32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分 别 为 0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福 翔 科 技 扩 能 技 改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元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待 安 装 设 备 合 计 项 目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福 翔 科 技 扩 能 技 改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待 安 装 设 备 合 计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2015 年 末 金 额 较 2014 年 末 金 额 减 少 68.51%,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扩 能 技 改 项 目 本 期 完 工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无 减 值 迹 象,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3)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2,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14.50%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取 得 方 式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摊 销 金 额 账 面 价 值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出 让

322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购 买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购 买 大 竹 县 国 用 (2010) 第 号 购 买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第 号 出 让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第 号 出 让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第 号 出 让 大 竹 县 国 用 (2012) 第 号 出 让 大 竹 县 国 用 (2010) 第 号 购 买 炼 胶 中 心 新 征 土 地 出 让 合 计 - 2, , 注 : (1)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编 号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的 土 地, 其 地 上 的 附 着 物 为 发 行 人 的 职 工 倒 班 房, 系 发 行 人 2003 年 从 大 竹 县 农 业 银 行 购 买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编 号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其 中 面 积 为 1,963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取 得 价 款 和 入 账 成 本 为 20 万 元, 系 发 行 人 2004 年 支 付 给 大 竹 工 商 银 行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买 取 得 该 权 证 中 另 11, 平 方 米 土 地 系 发 行 人 通 过 竞 拍 方 式 购 买 取 得 大 竹 县 二 丝 厂 房 屋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成 交 价 款 万 元, 房 屋 和 土 地 的 价 值 未 进 行 分 割 2007 年 7 月, 大 竹 县 国 土 局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权 二 证 合 并 为 一 证, 换 发 给 发 行 人 编 号 为 大 竹 县 国 用 (2007) 第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土 地 面 积 13, 平 方 米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6 号 无 形 资 产 应 用 指 南 规 定 : 企 业 外 购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中 包 括 土 地 以 及 建 筑 物 的 价 值, 则 应 当 对 支 付 的 价 款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 例 如, 公 允 价 值 ) 在 土 地 和 地 上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 如 果 确 实 无 法 在 地 上 建 筑 物 与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间 进 行 合 理 分 配 的, 应 当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因 购 买 合 同 未 单 独 约 定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价 值, 无 法 将 取 得 成 本 在 地 上 建 筑 物 与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间 进 行 合 理 分 配, 因 此, 发 行 人 将 职 工 倒 班 房 及 原 大 竹 县 二 丝 厂 房 屋 所 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值 一 并 在 固 定 资 产 中 核 算,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2)2014 年 1 月 8 日, 发 行 人 与 大 竹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发 行 人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坐 落 于 大 竹 县 经 开 区 云 东 大 道 北 侧 面 积 为 13,458 平 方 米 的 炼 胶 中 心 新 征 土 地, 合 同 价 款 为 258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末, 发 行 人 已 支 付 了 合 同 价 款 及 相 应 税 费 万 元, 土 地 证 正 在 办 理 中 发 行 人 土 地 使 用 权 入 账 成 本 为 支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税 费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6 号 无 形 资 产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应 摊 销 金 额 应 当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323 系 统 合 理 摊 销 发 行 人 将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上 的 受 益 期 限 确 定 为 摊 销 期 进 行 摊 销 后 续 核 算 因 炼 胶 中 心 新 征 土 地 暂 未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使 用 寿 命 尚 不 确 定, 暂 未 进 行 摊 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了 逐 项 检 查, 不 存 在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的 情 形, 未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具 体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收 益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合 计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坏 账 准 备 1,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 , , 公 司 按 照 财 务 制 度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坏 账 准 备 和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并 且 本 着 稳 健 性 和 公 允 性 的 原 则, 每 年 对 各 项 资 产 审 慎 衡 量 其 实 际 价 值, 并 相 应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以 确 保 公 允 计 量 公 司 资 产 的 价 值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目 前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充 分 反 映 了 公 司 业 务 的 特 点, 资 产 整 体 质 量 优 良,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符 合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与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的 实 际 情 况 相 符, 对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提 取 充 分 合 理

324 ( 二 ) 发 行 人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负 债 金 额 及 负 债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流 动 负 债 16, , , , 非 流 动 负 债 4, , , , 负 债 总 计 20, , , , 负 债 构 成 图 1 流 动 负 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短 期 借 款 7, , , ,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6, , , ,

325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应 交 税 费 1, , ,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组 成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两 者 合 计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7.08% 83.45% 85.12% 84.98% 公 司 2013 年 末 流 动 负 债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16.68%,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支 付 采 购 结 算 款 以 及 归 还 个 人 借 款 所 致 ;2014 年 末 流 动 负 债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0.44%, 主 要 原 因 系 短 期 借 款 减 少 所 致 ;2015 年 末 流 动 负 债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17.50%,2016 年 6 月 末 流 动 负 债 较 2015 年 末 减 少 11.26%,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应 对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控 制 整 体 扩 张 节 奏, 从 内 部 加 强 经 营 管 理, 控 制 财 务 成 本, 减 少 了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年 6 月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 2016 年 1-6 月 金 额 增 长 率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增 长 率 (%) 金 额 增 长 率 (%) 短 期 借 款 7, , , , 营 业 收 入 23,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整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其 中 :2013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50 万 元,2014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1,500 万 元,2015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4,000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应 对 市 场 形 势 控 制 扩 张 节 奏, 强 化 经 营 管 理 并 控 制 了 财 务 成 本, 减 少 了 短 期 借 款 所 致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逾 期 未 偿 还 债 项 (2) 应 付 账 款

326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5, 万 元 6, 万 元 6,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付 账 款 6, , , ,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38.13% 32.89% 22.77% 20.10% 增 加 额 , 增 长 率 2.89% 19.13% 12.80%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6 年 6 月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1, 万 元, 应 付 账 款 整 体 呈 增 长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稳 定 增 长, 相 应 的 采 购 规 模 也 随 之 增 加, 应 付 账 款 相 应 增 加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五 大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主 要 采 购 商 品 余 额 瑞 肯 耐 特 流 体 控 制 系 统 ( 镇 江 ) 有 限 公 司 慕 贝 尔 汽 车 部 件 ( 太 仓 ) 有 限 公 司 款 项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快 装 接 头 年 以 内 卡 箍 年 以 内 成 都 道 弘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氟 橡 胶 年 以 内 重 庆 金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橡 胶 年 以 内 重 庆 渝 联 弹 簧 有 限 公 司 卡 箍 弹 簧 及 硬 管 年 以 内 合 计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应 付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东 的 (3) 预 收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预 收 款 项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0.47% 0.67% 0.73% 0.66% 增 加 额 增 长 率 % % 9.20% 46.88%

327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预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规 模 较 小 公 司 2013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46.88%;2014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9.20%; 2015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增 幅 为 %,2016 年 6 月 末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2015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增 幅 为 %, 预 收 款 项 产 生 的 原 因 系 公 司 产 品 订 单 预 收 客 户 订 货 款 所 致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五 大 预 收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 时 间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浙 江 福 士 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Mercury Marine 5.84 海 南 中 新 塑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6 月 30 日 Ferofrik d.o.o 重 庆 华 振 塑 胶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3.12 合 计 占 预 收 款 项 总 额 比 例 79.66% (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5.75% 5.92% 5.23% 5.17% 增 加 额 增 长 率 % -6.60% 0.64% 2.07% (5) 应 交 税 费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328 应 交 税 费 1, , ,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6.12% 5.06% 5.69% 4.87% 增 加 额 增 长 率 7.26% % 16.15% % (6) 应 付 利 息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利 息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利 息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付 利 息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0.07% 0.07% 0.12% 0.12% 增 加 额 增 长 率 % % 0.91% % 公 司 应 付 利 息 为 应 支 付 的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利 息 整 体 规 模 较 小 (7) 应 付 股 利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分 别 为 0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付 股 利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 0.33% -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为 应 支 付 股 东 分 红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整 体 规 模 较 小 (8) 其 他 应 付 款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329 其 他 应 付 款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0.66% 1.02% 1.26% 1.23% 增 加 额 , 增 长 率 % % 2.6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日 常 流 动 性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公 司 临 时 性 借 入 资 金 公 司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88.05%, 主 要 原 因 系 归 还 个 人 借 款 所 致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五 大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或 内 容 余 额 占 其 他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唐 宏 销 售 风 险 金 年 以 内 杨 震 销 售 风 险 金 年 以 内 四 川 省 翔 宇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工 程 质 保 金 年 大 竹 县 乡 镇 企 业 局 往 来 款 年 款 项 欧 如 胜 销 售 风 险 金 年 以 内 合 计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应 付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东 的 (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为 0 万 元 (1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占 当 期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1.96% 1.74% 1.43% 0.87% 增 加 额 增 长 率 % 17.17%

330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为 一 年 内 结 转 的 递 延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了 万 元, 增 幅 为 17.17%;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了 万 元, 增 幅 为 64.76%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原 值 增 加, 预 计 将 于 下 一 会 计 年 度 摊 销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金 额 增 加 所 致 2 非 流 动 负 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长 期 借 款 比 例 (%) 专 项 应 付 款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4,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 , , , 注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年 修 订 ) 及 应 用 指 南 的 相 关 规 定, 将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递 延 收 益 调 整 增 加 22,247, 元,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调 整 减 少 22,247, 元 2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年 修 订 ) 及 应 用 指 南 的 相 关 规 定, 将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递 延 收 益 调 整 增 加 21,307, 元,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调 整 减 少 21,307, 元 (1) 长 期 借 款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长 期 借 款 分 别 为 400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2) 专 项 应 付 款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专 项 应 付 款 分 别 为 1,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为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数 额 较 小

331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应 将 2009 年 收 购 福 翔 科 技 股 权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高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并 随 着 公 允 价 值 高 于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的 逐 年 摊 销 而 逐 年 减 少 (4) 递 延 收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递 延 收 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递 延 收 益 4, , , , 合 计 4, , , ,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递 延 收 益 分 别 为 2, 万 元 4, 万 元 4, 万 元 4, 万 元, 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为 本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具 体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政 府 补 助 内 容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金 额 计 入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金 额 单 位 : 元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年 产 4000 吨 车 用 橡 塑 胶 管 技 改 扩 能 项 目 125, , , 汽 车 特 种 橡 胶 制 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50, , , 锅 炉 烟 尘 治 理 及 脱 硫 资 金 175, , ,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240, , ,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185, , , 标 准 化 实 验 室 和 设 备 购 置 补 助 190, , ,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及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300, , , 科 技 成 果 柔 性 FTPV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900, , ,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675, , , 年 第 二 批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资 金 285, , , 入 园 土 地 出 让 金 返 还 9,356, , ,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管 路 产 业 补 助 2,716, , , FTPV 燃 油 管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资 金 补 助 527, ,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232, , , 高 性 能 车 用 制 动 软 管 总 成 415, , ,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厂 房 改 扩 建 补 助 577, , , 高 性 能 涡 轮 增 压 柔 性 管 路 系 统 项 目 补 助 155, , ,

332 政 府 补 助 内 容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及 产 业 化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金 额 计 入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500, 拆 迁 补 偿 款 17,950, ,245, , 汽 车 新 型 高 性 能 硅 橡 胶 涡 轮 增 压 管 产 业 化 3,500, 节 水 工 程 改 造 补 助 1,200,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扩 能 项 目 补 助 500, 合 计 41,856, ,257, ,628, ( 三 ) 发 行 人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股 本 4, , , , 资 本 公 积 3, , , , 盈 余 公 积 2, , , , 未 分 配 利 润 22,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1, ,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1, , , , 报 告 期 内, 除 日 常 经 营 外, 影 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各 项 目 变 动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显 示 盈 余 公 积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的 原 因 系 公 司 各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按 照 10% 的 法 定 比 例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所 致 2 未 分 配 利 润 变 化 情 况 2012 年 6 月 16 日, 经 公 司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0.2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8,965,843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本 公 司 已 代 扣 代 缴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333 2013 年 5 月 30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0.5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22,414,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本 公 司 已 代 扣 代 缴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2014 年 4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1.00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44,829,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本 公 司 已 代 扣 代 缴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2015 年 4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1.00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44,829,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本 公 司 已 代 扣 代 缴 了 个 人 所 得 税 ( 四 ) 发 行 人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 天 )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呈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公 司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2012 年 有 所 提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保 持 稳 定 增 加 的 基 础 上, 加 大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力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2, 万 元, 增 幅 为 6.18%,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万 元, 增 幅 为 1.09%, 相 应 提 高 了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公 司 2014 年 2015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上 年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收 入 增 长, 客 户 付 款 周 期 跨 期 末 财 务 结 算 时 点 的 金 额 增 加,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增 加 较 大 所 致 公 司 与 部 分 主 营 业 务 同 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为 主 的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比 较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334 鹏 翎 股 份 (300375) 美 晨 科 技 (300237) 中 鼎 股 份 (000887) 双 林 股 份 (300100) 长 春 一 东 (600148) 平 均 本 公 司 注 :(1)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平 台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按 照 行 业 惯 例 一 般 先 发 货 给 客 户 装 车 使 用 合 格 后 开 具 发 票, 发 票 送 达 给 客 户 审 批 挂 账 后, 主 机 厂 按 付 款 周 期 2-3 个 月 滚 动 式 结 算 方 式 付 款 ; 对 于 其 他 中 小 客 户 或 新 客 户, 一 般 按 收 款 周 期 1-2 个 月 滚 动 式 付 款 ; 个 别 客 户 要 货 量 比 较 少 的 实 行 现 款 发 货 结 算 根 据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截 至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94.70% 96.00% 95.05% 86.89%,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的 风 险 较 低 同 时, 公 司 按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别 提 取 了 坏 账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保 持 了 持 续 稳 定 的 增 长 势 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由 2013 年 的 39, 万 元 增 加 到 2015 年 的 43, 万 元, 增 幅 为 10.28% 公 司 业 务 的 拓 展 相 应 增 加 了 应 收 账 款 水 平 公 司 始 终 保 持 较 为 严 格 的 销 售 及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逐 年 稳 定 增 长, 总 体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2 存 货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天 数 ( 天 ) 年,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加 趋 势 2013 年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2012 年 有 所 增 加,2014 年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2013 年 继 续 保 持 了 稳 定 提 升,2015 年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2014 年 继 续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加 大 存 货 管 理 力 度, 加 强 了 与 主 机 厂 客 户 之 间 的 及 时 对 账, 有 效 提 高 了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335 公 司 与 部 分 主 营 业 务 同 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为 主 的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比 较 如 下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鹏 翎 股 份 (300375) 美 晨 科 技 (300237) 中 鼎 股 份 (000887) 双 林 股 份 (300100) 长 春 一 东 (600148) 平 均 本 公 司 注 :(1)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平 台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部 分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指 标 的 平 均 水 平 相 比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 (1) 虽 然 可 比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同 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但 各 自 的 产 品 还 是 有 非 常 大 的 差 别 按 照 汽 车 胶 管 行 业 惯 例, 公 司 为 保 证 主 机 厂 客 户 生 产 的 足 额 供 货, 需 要 提 供 2-3 个 月 的 供 货 铺 垫, 相 应 影 响 了 存 货 周 转 水 平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逐 年 增 长, 存 货 规 模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由 2013 年 的 25, 万 元 增 加 到 2015 年 的 29, 万 元, 增 幅 为 14.0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大 存 货 管 理 力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由 2013 年 的 11, 万 元 增 加 到 2015 年 的 11, 万 元, 增 幅 为 -3.83%, 存 货 增 长 趋 势 与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增 长 匹 配 (2) 为 了 稳 定 成 本 保 证 生 产 需 要 的 战 略 角 度 出 发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三 元 乙 丙 橡 胶 丁 腈 橡 胶 氟 橡 胶 炭 黑 和 各 种 编 织 线 的 消 耗 量 较 大, 且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有 四 大 类 七 千 多 个 品 种 规 格, 为 了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量, 准 时 交 货, 需 要 提 前 做 好 生 产 前 的 各 种 原 辅 材 料 准 备, 保 证 原 材 料 的 及 时 供 应, 安 全 库 存 量 较 大 (3) 由 于 国 内 主 机 厂 大 部 分 已 经 实 行 零 部 件 采 购 零 库 存 管 理 模 式, 公 司 为 保 证 供 货 及 时, 必 须 保 持 相 当 数 量 的 库 存 商 品 满 足 主 机 厂 的 生 产 需 求 与 行 业 内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产 品 批 量 较 小, 品 种 规 格 较 多, 如 同 行 业 公 司 各 种 规 格 胶 管 产 品 一 般 为 2,000-3,000 多 个 品 种 规 格, 而 公 司 品 种 规 格 达 到 了 7,000 多 个, 相 应 地 占 用 了 更 多 存 货 (4) 由 于 特 种 橡 胶 专 用 性 外 协 配 套 件, 机 器 设 备 专 用 配 件 国 外 采 购, 国 内 无 法 购 买 为 了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不 能 在 一 般 市 场 上 购 得 通 用 配 件, 只 能 在 原 厂 配 备

336 原 机 或 原 件 因 此 公 司 需 要 储 备 适 量 的 备 用 配 件 或 半 成 品, 品 种 规 格 越 多, 备 品 或 备 件 越 多 总 体 来 说,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政 策, 完 善 了 应 收 账 款 控 制 制 度, 加 速 货 款 回 笼 虽 然 存 货 由 于 行 业 特 性 和 公 司 自 身 特 点 周 转 较 慢, 但 整 体 资 产 使 用 效 率 较 好,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资 产 周 转 率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今 后 公 司 将 通 过 ERP 管 理 系 统, 加 强 精 细 化 管 理, 通 过 与 主 机 厂 客 户 的 信 息 联 动, 加 强 存 货 管 理, 降 低 存 货 备 货 水 平, 提 高 存 货 周 转 水 平 ( 五 ) 发 行 人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50.69% 53.46% 53.78% 61.10% 财 务 指 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5,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公 司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分 别 为 61.10% 53.78% 53.46% 50.69%,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1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扩 张,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2 公 司 分 别 于 2010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每 股 1.5 元 0.2 元 0.5 元 1.00 元 1.00 元, 相 应 影 响 了 总 资 产 数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9, 万 元 9, 万 元 5, 万 元 ; 公 司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了 稳 定 提 升 趋 势 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基 本 保 持 了 较 为 平 稳 的 水 平, 年 平 均 流 动 比 率 为 1.46, 平 均 速 动 比 率 为 0.97,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指 标 的 平 均 水 平 相 比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与 公 司

337 增 长 规 模 匹 配 公 司 在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中, 采 取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提 升 资 金 周 转 率,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保 持 了 较 好 的 上 升 水 平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2015 年 度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5 年 度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鹏 翎 股 份 (300375) 美 晨 科 技 (300237) 中 鼎 股 份 (000887) 双 林 股 份 (300100) 长 春 一 东 (600148)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注 :(1)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平 台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近 年 来 公 司 所 处 汽 车 胶 管 制 造 行 业 景 气 度 持 续 提 升, 下 游 客 户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公 司 相 应 加 大 了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力 度, 保 持 了 一 定 比 例 的 库 存 规 模 ; 公 司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品 种 较 多, 达 到 7,000 多 种, 产 品 备 货 需 要 采 购 大 量 原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专 用 外 协 配 件 以 及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的 投 入, 业 务 扩 张 导 致 公 司 的 短 期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增 加,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偿 债 指 标 总 体 水 平 不 高 的 情 况 是 由 行 业 特 点 以 及 公 司 所 处 发 展 阶 段 决 定 的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公 司 获 得 了 长 期 发 展 资 金, 将 显 著 改 善 偿 债 指 标 偏 低 的 情 况, 降 低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水 平, 提 高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增 强 公 司 应 对 财 务 风 险 和 短 期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能 力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较 为 稳 健, 资 产 负 债 水 平 较 为 适 中,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财 务 风 险 较 低 2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析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6 年 6 月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分 别 为 61.10% 53.78% 53.46% 50.69%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根 据 业 务 运 营 的 实 际 情 况, 充 分 利 用 财 务 杠 杆 的 作 用, 适 当 增 加 了 负 债,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处 于 较 为 合 理 的 水 平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与 部 分 主 营 业 务 同 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生 产 为 主 的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38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鹏 翎 股 份 (300375) 20.49% 21.32% 28.52% 美 晨 科 技 (300237) 49.22% 57.58% 40.61% 中 鼎 股 份 (000887) 49.13% 43.35% 44.73% 双 林 股 份 (300100) 47.45% 47.51% 45.58% 长 春 一 东 (600148) 49.84% 51.22% 55.57% 平 均 值 43.23% 44.20% 43.00% 本 公 司 53.46% 53.78% 61.10% 注 :(1)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平 台 ;(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自 有 资 金 积 累 无 法 满 足 生 产 经 营 扩 大 的 需 要, 银 行 借 款 增 加 (2) 2010 年 公 司 业 务 扩 张 需 要, 购 置 了 部 分 生 产 机 器 设 备, 同 时 收 购 了 四 川 省 大 竹 轴 承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房 屋 建 筑 物 ;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收 购 了 四 川 省 大 竹 工 具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房 屋 建 筑 物, 资 金 需 求 量 增 加, 相 应 增 加 了 银 行 借 款 (3) 公 司 分 别 于 2010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每 股 1.5 元 0.2 元 0.5 元 1.00 元 1.00 元, 相 应 影 响 了 总 资 产 数 额 以 上 情 况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偏 高 综 合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等 财 务 指 标, 结 合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和 资 信 状 况,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实 际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不 存 在 重 大 偿 债 风 险 由 于 经 营 业 务 的 快 速 扩 张, 公 司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满 足 资 金 需 求 的 手 段 主 要 是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为 了 支 持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持 续 发 展, 还 需 进 一 步 拓 展 外 部 融 资 渠 道,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进 行 股 权 融 资, 优 化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费 用, 提 升 公 司 业 绩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十 五 发 行 人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39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累 计 达 到 19, 万 元, 现 金 流 量 和 资 金 周 转 情 况 较 好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1.02% 15.25% 15.12% 9.73%;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分 别 为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总 体 保 持 了 相 对 稳 定 状 态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5,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 , ,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是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销 售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呈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包 括 购 买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和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其 中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主 要 是 支 付 的 运 杂 费 差 旅 费 仓 储 费 包 装 费 研 究 开 发 费 等 1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5, , , , 营 业 收 入 23, , , , 占 比 67.05% 75.20% 59.99% 72.37%

340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2.37% 59.99% 75.20% 67.0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整 体 呈 现 稳 定 上 升 趋 势, 一 方 面 体 现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稳 步 上 升 趋 势 ; 另 一 方 面 也 体 现 了 公 司 的 行 业 优 势, 货 款 回 收 能 力 较 强 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动 支 付 的 现 金 与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 , , , 营 业 成 本 15, , , , 占 比 30.64% 38.22% 15.57% 42.2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变 动 与 营 业 成 本 变 动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差 异,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销 售 胶 管 产 品, 主 机 厂 客 户 经 常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进 行 结 算, 公 司 采 购 原 材 料 和 机 器 设 备 也 经 常 以 收 到 主 机 厂 客 户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进 行 结 算, 不 直 接 涉 及 现 金 支 付,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变 动 与 营 业 成 本 的 变 动 趋 势 不 一 致 3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利 息 收 入 火 灾 保 险 赔 款 风 灾 补 偿 款 其 他 合 计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341 运 杂 费 , , , 差 旅 费 办 公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仓 储 费 包 装 费 研 究 开 发 费 中 介 机 构 费 微 机 联 网 费 广 告 费 和 业 务 宣 传 费 会 务 费 和 董 事 会 费 保 险 费 环 境 保 护 费 手 续 费 支 出 和 捐 赠 支 出 其 他 费 用 其 他 合 计 1, , , , 净 利 润 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 净 利 润 3, , , , 差 额 -1, ,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当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低 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1, 万 元,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1, 万 元, 存 货 较 年 初 增 加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减 少 2, 万 元 公 司 2014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当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高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1, 万 元,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1, 万 元, 存 货 较 年 初 增 加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2,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增 加 万 元

342 公 司 2015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当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高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1, 万 元,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万 元, 存 货 较 年 初 减 少 1,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1,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减 少 2, 万 元 公 司 2016 年 1-6 月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当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低 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万 元,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万 元, 存 货 较 年 初 减 少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增 加 2, 万 元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减 少 万 元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与 公 司 目 前 所 处 稳 定 发 展 阶 段 的 运 营 特 征 相 符 合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5, 万 元 -7, 万 元 -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系 银 行 借 款 和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系 偿 还 借 款 支 付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和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十 六 发 行 人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分 析 ( 一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1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基 建 投 入 购 买 机 器 设 备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合 计 , , 报 告 期 内, 受 到 下 游 汽 车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支 撑, 公 司 主 营 汽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需

343 求 量 持 续 提 升 考 虑 市 场 发 展 因 素, 公 司 加 大 了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力 度, 自 2010 年 以 来, 先 后 在 固 定 资 产 方 面 投 入 了 1 亿 多 元, 资 产 投 入 扩 大 了 产 能, 改 善 了 生 产 环 境 2010 年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由 28, 万 元 增 长 至 43, 万 元, 增 幅 为 55.58%; 净 利 润 由 4, 万 元 增 长 至 6, 万 元, 增 幅 为 55.5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净 利 润 均 取 得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2 用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用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 二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投 资 的 项 目 外, 公 司 暂 无 其 他 确 定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成 功 运 用 将 扩 大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产 能,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解 决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产 能 不 足 问 题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 1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巩 固 和 加 强 公 司 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成 功 运 用 将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完 善 产 品 种 类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加 强 公 司 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募 集 资 金 同 时 也 加 强 了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深 化 拓 展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创 造 积 极 的 条 件,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股 东 权 益 将 大 幅 提 高, 短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将 大 幅 下 降, 提 高 了 公 司 债 务 融 资 能 力, 增 强 了 公 司 防 范 和 抵 御 财 务 风 险 的 能 力 3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初 期,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建 成 后 效 益 的 产 生 也 需 要 一 定 的 周 期,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可 能 会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盈 利 前 景, 随 着 项 目 的 投 产 比 例 提 高 和 效 益 的 产 生,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得 到 有 效 提 升 4 进 一 步 改 善 资 产 结 构

344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已 不 足, 生 产 设 施 及 生 产 能 力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拓 展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拟 加 大 对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投 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2,811 万 元 ( 包 括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 占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总 金 额 的 74.57% 通 过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品 质 量, 优 化 技 术 研 发 环 境, 加 快 新 产 品 的 产 业 化 进 程,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5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将 大 为 改 善,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显 著 降 低,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将 明 显 提 高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主 要 用 于 扩 大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的 产 能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预 计 募 投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年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约 53,331 万 元, 新 增 净 利 润 约 11,145 万 元 同 时,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将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6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对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共 计 22,811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年 折 旧 额 约 为 2,107 万 元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达 产 后 年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约 53,331 万 元, 年 新 增 净 利 润 约 11,145 万 元 可 见, 由 于 发 行 人 所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在 扣 除 折 旧 摊 销 因 素 后 仍 有 较 高 的 盈 余,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折 旧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七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实 际 分 配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以 前 根 据 川 环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之 规 定,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财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执 行 2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以 后 发 行 人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后,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实 现 的 税 后 利 润 按 以 下 政 策 进 行 分 配 :

345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董 事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现 金 或 股 票 分 配 ( 二 ) 报 告 期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如 下 : 年 5 月 30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0.5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22,414,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公 司 于 2013 年 6-9 月 支 付 了 分 红 款 19,066, 元, 同 时 代 扣 个 人 股 东 分 红 所 得 税 3,348, 元 年 4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1.00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44,829,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公 司 于 2014 年 6-7 月 支 付 了 分 红 款 37,382, 元,2015 年 1 月 支 付 了 分 红 款 750, 元, 同 时 代 扣 个 人 股 东 分 红 所 得 税 6,697, 元 年 4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从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中 以 现 金 形 式 向 股 东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1.00 元, 合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44,829, 元 红 利 分 配 比 例 由 股 东 根 据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分 享, 分 红 产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由 股 东 承 担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3,000, 元,2015 年 7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23,788, 元,2015 年 8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1,823, 元,2015 年 9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7,491, 元,2015 年 10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1,267, 元,2016 年 6 月 支 付 分 红 款 761, 元, 合 计 38,132, 元, 同 时 代 扣 个 人 股 东 分 红 所 得 税 6,697, 元

346 根 据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符 合 条 件 的 居 民 企 业 之 间 的 股 息 红 利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收 益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因 此 公 司 此 次 分 红 境 内 法 人 股 东 无 需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应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已 由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2012 年 7 月 31 日, 发 行 人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如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成 功,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由 完 成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 四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拟 按 下 述 原 则 执 行 股 利 分 配 :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充 分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 (1) 按 法 定 顺 序 分 配 的 原 则 ; (2)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不 得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 (3)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 (4)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的 原 则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3 利 润 分 配 的 期 间 间 隔 在 当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正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每 年 度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或 股 利 分 配 4 利 润 分 配 的 顺 序 公 司 在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5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1)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347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2)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后, 提 出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公 司 实 施 差 异 化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3) 上 述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事 项 是 指 以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或 购 买 资 产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次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30% 或 资 产 总 额 的 20%; 2 当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 3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者 深 交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每 年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提 出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4)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作 为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的 唯 一 股 东, 就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完 成 后 的 子 公 司 分 红 事 项 承 诺 如 下 :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行 使 对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利, 根 据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确 保 子 公 司 实 行 与 公 司 一 致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子 公 司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并 确 保 公 司 有 能 力 实 施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并 确 保 该 等 分 红 款 在 公 司 向 股 东 进 行 分 红 前 支 付 给 公 司 6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348 (1)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应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能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且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同 意 监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2)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 股 东 大 会 在 表 决 时,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3) 公 司 对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作 出 调 整 时, 应 重 新 报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上 述 审 议 程 序 批 准, 并 在 相 关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调 整 的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派 发 事 项 7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研 究 论 证 程 序 和 决 策 机 制 (1) 定 期 报 告 公 布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保 证 生 产 正 常 经 营 及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和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的 前 提 下, 研 究 论 证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独 立 董 事 应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时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2)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3)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具 体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应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中 应 当 对 留 存 的 当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计 划 安 排 或 原 则 进 行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就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合 理 性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4)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公 告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做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征 询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5)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在 有 关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8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1) 公 司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349 1) 国 家 制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行 业 政 策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2) 出 现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战 争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3)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仍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4)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同 意, 且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同 意 ; 监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时,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3)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应 分 别 经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能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时,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表 决 同 意,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在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公 司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成 为 一 家 公 众 公 司, 担 负 着 为 股 东 谋 利 益 为 员 工 谋 福 利 为 社 会 做 贡 献 的 多 重 社 会 责 任, 其 中 利 润 分 配 是 体 现 股 东 利 益 的 重 要 方 面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权 益 的 合 理 回 报,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利 润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三 年 规 划, 具 体 如 下 : ( 一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因 素 公 司 着 眼 于 长 远 的 和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发 展 目 标,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利 润 分 配 做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1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专 注 于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车 用 胶 管, 为 各 大 汽 车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提 供 配 套 生 产, 是 国 内 市 场 领 先 的

350 车 用 胶 管 生 产 商 之 一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汽 车 行 业, 涉 及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冷 却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进 排 气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制 动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转 向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附 件 系 统 胶 管 及 总 成 六 个 系 列 同 时, 发 行 人 也 是 国 内 摩 托 车 胶 管 产 品 的 主 流 供 应 商 2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规 划 公 司 将 长 期 致 力 于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技 术 为 先 导, 渐 次 切 入 车 用 胶 管 应 用 的 各 个 细 分 领 域, 逐 步 增 强 为 客 户 提 供 车 用 胶 管 配 套 解 决 方 案 的 能 力, 最 终 成 为 国 内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研 发 设 计 的 引 领 者 和 高 端 汽 车 用 胶 管 配 套 服 务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将 建 设 一 支 高 水 平 的 技 术 研 发 队 伍, 在 既 有 核 心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对 产 品 低 渗 透 性 耐 高 温 耐 化 学 腐 蚀 抗 静 电 抗 撕 裂 扩 展 性 节 能 环 保 等 特 性 进 行 持 续 开 发, 掌 握 相 关 特 性 产 品 的 关 键 技 术 ; 凭 借 一 流 的 产 品 技 术 和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主 动 发 挥 跨 领 域 技 术 融 合 优 势, 进 一 步 完 善 市 场 销 售 和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与 客 户 共 同 开 发 设 计 具 备 特 殊 性 能 的 新 产 品, 创 造 新 的 产 品 市 场 3 股 东 回 报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将 充 分 考 虑 各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实 现 稳 定 现 金 收 入 预 期 的 要 求 和 意 愿, 既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也 兼 顾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期 望, 在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将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股 票 方 式 或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积 极 回 报 投 资 者, 履 行 应 尽 社 会 责 任, 树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建 立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发 展 前 景 的 信 心 4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目 前 民 营 企 业 的 融 资 渠 道 比 较 单 一, 主 要 是 通 过 股 权 融 资 债 权 融 资 和 利 润 留 存 方 式 留 存 收 益 较 股 权 融 资 或 债 权 融 资, 筹 资 成 本 低, 限 制 条 件 较 少, 财 务 负 担 和 风 险 都 较 小 公 司 制 定 现 金 股 利 分 红 计 划 时, 适 当 保 证 留 存 收 益, 有 利 于 兼 顾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和 股 东 现 时 利 益 5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目 前, 公 司 银 行 信 贷 信 誉 良 好, 能 够 及 时 得 到 银 行 的 有 力 支 持, 保 证 公 司 的 非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但 是 现 阶 段 银 行 信 贷 规 模 下 降 利 率 上 升, 外 部 融 资 难 度 增 加 成 本 上 升, 加 大 了 公 司 对 留 存 自 有 资 金 的 需 求 如 未 来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恢 复 宽 松, 公 司 将 考 虑 进 一 步 提 高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加 大 对 投 资 者 的 回 报 力 度

351 ( 二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意 见, 坚 持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的 基 本 原 则,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且 该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障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能 力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分 配 完 成 后 留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购 买 资 产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确 保 公 司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股 东 的 长 远 利 益 ( 三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股 东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评 估,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提 出 年 度 或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之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 四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公 司 在 依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足 额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之 后, 如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和 经 营 状 况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方 案 如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的,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52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目 前 的 发 展 阶 段 处 于 成 长 期 另 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尚 未 完 成, 未 来 仍 存 在 资 金 支 出 的 安 排 因 此, 目 前 如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的, 现 金 分 红 在 当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未 来 董 事 会 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情 况 及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的 安 排, 按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适 时 调 整 现 金 与 股 票 股 利 分 红 的 比 例 公 司 在 公 布 定 期 报 告 的 同 时,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并 在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及 定 期 报 告 中 公 布 ;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之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十 九 发 行 人 未 分 配 利 润 使 用 计 划 发 行 人 在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需 求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应 当 每 年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0%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引 进 专 业 人 才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逐 步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确 保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和 股 东 的 长 远 利 益 二 十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保 持 了 稳 定 增 长, 营 业 毛 利 和 毛 利 率 保 持 了 平 稳 增 长 的 水 平,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保 持 了 与 销 售 收 入 同 步 稳 定 增 长 的 势 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 万 元 5, 万 元 6, 万 元,2013 年 年 的 净 利 润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7.13%, 体 现 了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的 盈 利 能 力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盈 利 质 量 为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的 向 股 东 提 供 分 红 回 报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虽 然 公 司 具 有 为 股 东 提 供 高 比 例 现 金 分 红 的 能 力, 但 是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尚 需 要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资 本 性 开 支 : 目 前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正 处 于 快 速 增 长 期,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大 力 推 进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设 计, 抓 住 行 业 发 展 的 机 遇, 实 现 业 务 领 域 的 创 新 拓 展, 因 此, 公 司 尚 需 要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资 本 性 开 支 此 外, 在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353 新 业 务 的 拓 展 过 程 中, 公 司 原 有 产 品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逐 步 扩 大, 也 将 占 用 公 司 大 量 的 资 金 因 此,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公 司 在 持 续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需 求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限 制 了 公 司 向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的 能 力 基 于 上 述 因 素,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目 前 确 定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20% 的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是 合 适 的, 也 是 符 合 公 司 当 前 实 际 情 况 的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规 模,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二 十 一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人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申 报 会 计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规 定 注 重 投 资 者 投 资 回 报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较 好 地 兼 顾 了 投 资 者 的 长 期 利 益 和 短 期 利 益 ; 发 行 人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规 定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发 行 人 已 在 中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充 分 披 露 ; 发 行 人 利 润 分 配 决 策 制 度 健 全 有 效,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二 十 二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二 十 三 摊 薄 当 期 每 股 收 益 的 填 补 回 报 安 排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 为 5, 万 元,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 分 别 为 1.29 元 / 股 和 1.29 元 /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用 于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共 三 项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由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际 利 润 需 要 一 定 期 间 方 能 体 现, 因 此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当 年,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增 长 幅 度 有 可 能 超 过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幅 度,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当 年 的 每 股 收 益 可 能 相 对 上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当 年 的 每 股 收 益 将 可 能 被 摊 薄 公 司 特 提 请 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公 司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对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及 摊 薄 每 股 收 益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354 ( 一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1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假 设 (1) 假 设 公 司 2016 年 6 月 末 完 成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该 完 成 时 间 仅 为 公 司 预 计, 最 终 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的 实 际 发 行 时 间 为 准 ; (2) 假 设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产 业 政 策 证 券 市 场 状 况 等 方 面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3)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4) 未 考 虑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帐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 如 财 务 费 用 投 资 收 益 )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 (5) 假 设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时 未 实 施 老 股 转 让 2 特 别 提 示 上 述 假 设 仅 为 测 算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不 代 表 公 司 对 2016 年 度 经 营 情 况 及 趋 势 的 判 断, 亦 不 构 成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 对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的 影 响 (1) 根 据 证 券 法 规 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公 开 上 市,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达 到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以 上 假 设 发 行 人 此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为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即 发 行 1,495 万 股 (2) 根 据 公 司 于 2016 年 6 月 末 完 成 本 此 公 开 发 行 的 假 设 条 件, 发 行 人 此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在 当 年 股 本 中 的 权 重 系 数 为 50%, 即 在 计 算 每 股 收 益 时, 发 行 人 2016 年 总 股 本 为 4, ,495*50%=5, 万 股, 增 长 率 为 16.67% (3) 因 此, 根 据 以 上 假 设 条 件,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若 川 环 科 技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的 比 例 低 于 16.67%, 将 导 致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当 年 的 每 股 收 益 被 摊 薄 ( 二 ) 公 司 董 事 会 选 择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与 合 理 性 公 司 董 事 会 经 过 慎 重 调 查 研 究 与 分 析, 认 为 公 司 选 择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方 式 进 行 本 次 融 资,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高 行 业 地 位, 符 合 公 司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的 需 求, 符 合 车 用 胶 管 行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是 公 司 未 来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必 要 条 件, 也 是 公 司 当 期 合 理 有 效 的 融 资 方 式

355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与 合 理 性 分 析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资 源 储 备 情 况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特 点, 充 分 考 虑 国 外 同 类 先 进 产 品 的 发 展 方 向, 以 现 有 技 术 为 依 托 作 出 的 投 资 计 划, 是 现 有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并 对 经 营 业 绩 起 到 较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2 公 司 从 事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管 理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对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准 备 充 足, 具 备 了 较 为 充 分 的 实 施 条 件 (1) 人 员 方 面 公 司 在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培 养 和 聚 集 了 一 批 优 秀 的 研 发 市 场 生 产 和 管 理 人 才 公 司 通 过 制 度 形 式 将 绩 效 工 资 业 绩 提 成 等 与 研 发 成 果 销 售 业 绩 生 产 效 率 等 挂 钩, 有 效 促 进 了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管 理 等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并 通 过 股 权 为 纽 带 保 证 了 公 司 管 理 层 与 核 心 人 员 的 稳 定 性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具 备 充 分 的 人 才 基 础 (2) 技 术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自 成 立 至 今, 一 直 专 注 于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领 域, 并 在 该 领 域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技 术 公 司 在 车 用 胶 管 领 域 发 展 多 年, 多 年 来 的 产 品 开 发 经 验, 成 为 公 司 宝 贵 的 技 术 积 累 ; 随 着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产 品 类 型 不 断 丰 富, 公 司 在 针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产 品 开 发 方 面 积 累 了 宝 贵 的 经 验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国 家 创 新 型 企 业,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积 累 和 储 备 截 至 签 署 日, 川 环 科 技 ( 含 子 公 司 ) 先 后 获 得 了 25 项 专 利 技 术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具 备 充 分 的 技 术 管 理 准 备 (3) 市 场 方 面

356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积 累, 发 展 了 稳 定 的 客 户 关 系 及 销 售 渠 道, 在 汽 车 摩 托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拥 有 了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公 司 关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研, 并 分 析 了 各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具 备 充 分 的 市 场 准 备 ( 四 ) 公 司 应 对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承 诺 将 通 过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加 快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加 大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等 方 式,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销 售 收 入, 增 厚 未 来 收 益,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以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相 关 措 施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次 发 行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扩 充 生 产 规 模 抵 御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提 高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公 司 已 对 上 述 募 投 项 目 进 行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若 募 投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将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将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提 升 投 资 回 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2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为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公 司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以 及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使 用 规 范, 并 接 受 保 荐 机 构 开 户 银 行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的 监 督 3 持 续 拓 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自 创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业 务 领 域, 主 营 业 务 为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未 来,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所 带 来 的 机 遇, 立 足 自 己 的 优 势 产 品, 突 出 发 展 重 点, 保 持 并 进 一 步 发 展 公 司 业 务,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以 降 低 上 市 后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4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实 施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公 司 已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监 管 要 求, 制 订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就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和 公 开 承 诺, 并 制 定 了 关 于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的 回 报

357 规 划, 充 分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依 法 享 有 的 资 产 收 益 等 权 利, 切 实 提 高 公 司 的 未 来 回 报 能 力 ( 五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针 对 填 补 回 报 作 出 的 承 诺 为 填 补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可 能 导 致 的 投 资 者 即 期 回 报 减 少, 保 证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了 关 于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填 补 措 施 的 相 关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六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二 十 四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供 应 商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整 体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预 计 2016 年 1-9 月 可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不 低 于 33,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8.66%; 可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7.30%; 可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4,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幅 度 不 低 于 12.14% ( 前 述 财 务 数 据 不 代 表 公 司 所 做 的 盈 利 预 测 ) 根 据 2016 年 1-6 月 已 实 现 经 营 业 绩 已 签 订 订 单 等 情 况, 并 考 虑 近 期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项 目 增 幅 (%) ( 预 测 值 ) ( 未 经 审 计 ) 营 业 收 入 33,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 ,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4, ,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此 外, 公 司 基 于 对 2016 年 全 年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行 业 变 动 趋 势 的 判 断 以 及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情 况 的 分 析, 预 计 2016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将 保 持 稳 定,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等 业 绩 指 标 较 2015 年 度 无 大 幅 波 动

358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1,495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01%, 所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资 金 净 额 为 30, 万 元, 将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运 用 计 划 1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经 公 司 2012 年 7 月 31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实 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1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18, , 川 投 资 备 号 川 环 审 批 号 2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7, , 川 投 资 备 号 竹 环 函 号 川 投 资 备 竹 环 函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4, , 号 0009 号 合 计 30, , 若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低 于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资 金 缺 口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鉴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且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良 好, 公 司 已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进 行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入 建 设,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再 替 换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先 期 投 入 项 目 的 金 额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已 投 入 金 额 已 投 入 金 额 ( 万 元 ) ( 万 元 )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比 例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18,598 1, %

359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7,844 1, %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4, % 合 计 30,589 3,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以 自 有 资 金 继 续 建 设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前 期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情 况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有 关 前 期 投 入 2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总 投 资 额 项 目 建 设 期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18,598 1 年 18,598-2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7, 年 2, ,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4,147 1 年 4,147-3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安 排 根 据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1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做 到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体 系 的 关 系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特 点, 充 分 考 虑 国 外 同 类 先 进 产 品 的 发 展 方 向, 以 现 有 技 术 为 依 托 作 出 的 投 资 计 划, 是 现 有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体 系 的 关 系 具 体 如 下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共 涉 及 3 个 项 目 4 类 产 品, 其 中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和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为 公 司 新 产 品 1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计 划 年 产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万 米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万 米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万 米, 其 中 :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属 于 新 建 项 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的 部 分 资 金 将 用 于 为 上 述 两 项 产 品 分 别 引 进 新 的 生 产 线 ;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中 的 特 种

360 低 渗 透 软 管 属 于 扩 产 项 目, 该 项 目 全 面 达 产 后, 公 司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的 年 产 能 将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增 加 万 米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提 升 本 公 司 产 品 系 列 的 技 术 标 准, 增 加 高 附 加 值 和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新 产 品 ; 同 时 扩 大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优 势, 满 足 市 场 对 汽 车 胶 管 持 续 稳 定 的 需 求 增 长 2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是 通 过 利 用 发 动 机 排 出 废 气 的 惯 性 冲 力 推 动 涡 轮 对 空 气 进 行 压 缩, 进 而 增 大 发 动 机 进 气 量 的 技 术 在 当 前 原 油 价 格 上 升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趋 严 的 大 背 景 下, 国 内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得 到 了 较 为 广 泛 的 运 用 公 司 本 次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年 产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304 万 米, 该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完 善 本 公 司 的 汽 车 胶 管 产 品 系 列, 增 加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优 势, 满 足 市 场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技 术 提 升 对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需 求 3 研 发 中 心 承 担 新 材 料 新 产 品 和 新 技 术 开 发 试 验 检 测 产 品 设 计 样 品 制 作 等 功 能, 涵 盖 了 从 材 料 研 究 到 合 格 样 品 的 全 过 程 根 据 本 公 司 产 品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的 特 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的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本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实 验 能 力, 以 及 缩 短 开 发 周 期 满 足 客 户 多 样 化 需 求 的 能 力,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综 上 所 述,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缓 解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的 不 足, 同 时 增 加 高 技 术 高 附 加 值 的 新 产 品, 扩 大 产 业 化 规 模,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增 长 的 需 要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优 化 公 司 的 设 计 开 发 环 境 并 提 升 试 验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产 品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项 目 背 景 分 析 1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随 着 全 球 对 于 产 品 环 保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汽 车 燃 油 排 放 要 求 的 提 升, 目 前 常 用 的 橡 胶 管 及 单 层 尼 龙 管 已 不 能 达 到 新 的 排 放 要 求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用 于 连 接 发 动 机 油 轨 油 箱 燃 油 过 滤 等 部 位, 可 以 进 一 步 降 低 整 车 燃 油 系 统 的 蒸 发 排 放 量, 满 足 不 同 整 车 厂 商 的 技 术 质 量 要 求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具 有 低 渗 透 率 的 特 性, 专 用 于 汽 车 供 回 燃 油 管 路 输 送 各 种 燃 油 介 质 其 低 渗 透 性 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燃 油 及 燃 油 蒸 汽 排 放, 达 到 保 护 大 气 环 境 的 目 的 ; 同 时, 达 到 汽 车 整 车 轻 量 化 ( 多 层 尼 龙 燃 油 管

361 重 量 仅 为 橡 胶 管 重 量 的 25% 左 右 ) 的 作 用, 降 低 油 耗 ; 另 外, 还 可 以 适 应 新 型 燃 油 渗 透 ( 如 生 物 燃 油 ), 达 到 节 约 社 会 资 源, 降 低 汽 车 使 用 成 本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已 向 以 下 客 户 批 量 供 货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或 项 目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目 前 阶 段 比 亚 乔 ( 意 大 利 ) P121 燃 油 管 1B B001000R 量 产 北 汽 C30D 油 箱 回 / 燃 油 管 等 量 产 东 风 小 康 F505 进 / 燃 油 / 碳 罐 脱 附 F506 F507 管 总 成 等 FB FA01 量 产 海 马 汽 车 NA01 燃 油 供 油 管 MA X MA X 量 产 比 亚 迪 F3 G6 IB5 燃 油 管 IB B1 IB B1 量 产 芜 湖 顺 荣 油 箱 燃 油 管 A A 量 产 扬 州 长 运 油 箱 燃 油 管 FC FE-1/ 量 产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已 向 以 下 客 户 送 样 并 通 过 了 性 能 认 证, 等 待 量 产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或 项 目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目 前 阶 段 长 安 马 自 达 J72Y J36 燃 油 管 KD5P KD5P 小 批 北 汽 银 翔 H20 M30 燃 油 管 H H01 小 批 北 汽 ( 镇 江 ) B20 燃 油 管 C C 小 批 华 晨 金 杯 MS3 燃 油 管 S0001-F S0001-F00 小 批 吉 利 汽 车 FC-2 燃 油 管 真 空 管 小 批 江 苏 塑 光 油 箱 燃 油 管 FC FE-1/ 小 批 新 大 洲 本 田 / 高 压 油 管 GGC 小 批 另 外,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与 上 海 通 用 天 津 一 汽 长 安 标 致 雪 铁 龙 五 羊 本 田 大 长 江 建 设 雅 马 哈 等 主 机 厂 客 户 商 谈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的 推 广 应 用 2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是 用 于 输 送 连 接 制 冷 设 备 的 冷 凝 器 压 缩 机 和 蒸 发 器 之 间 的 液 态 或 汽 态 制 冷 剂 的 专 用 管 路 公 司 研 发 的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是 以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HFC-R134a 为 传 输 介 质 的 具 有 低 渗 透 特 性 的 环 保 空 调 胶 管, 其 低 渗 透 特 性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制 冷 剂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排 放, 达 到 保 护 大 气 环 境 的 目 的 ; 同 时, 减 少 由 于 渗 透 而 定 期 对 汽 车 制 冷 剂 补 充 的 次 数, 节 约 社 会 资 源, 降 低 汽 车 使 用 成 本

362 公 司 研 发 的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严 格 执 行 SAE J2064 QC/T664 标 准 ; 经 实 测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超 过 了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664 要 求, 并 达 到 美 国 SAE J2064 标 准 要 求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已 向 以 下 客 户 进 行 开 发 送 样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开 发 上 量 阶 段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南 京 依 维 柯 重 庆 三 电 上 海 汽 车 AD02 SV71 神 钢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正 开 发 压 缩 机 排 气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压 缩 机 进 气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冷 凝 器 出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制 冷 过 渡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后 空 调 进 出 管 总 成 A J 正 开 发 后 空 调 进 出 管 总 成 B J 正 开 发 前 空 调 进 出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前 空 调 进 出 管 总 成 J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 C 正 开 发 另 外,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与 超 力 英 特 东 电 三 电 豫 新 等 车 用 空 调 生 产 厂 商 洽 谈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的 推 广 应 用

363 3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随 着 汽 车 数 量 的 不 断 增 长, 有 害 排 放 物 随 之 增 多, 限 制 尾 气 排 放,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源 已 成 为 环 保 方 面 的 一 个 重 大 课 题 日 益 严 格 的 环 保 标 准 给 汽 车 行 业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如 北 美 汽 车 超 低 排 放 规 定 (ULEVⅡ) 和 欧 洲 Ⅴ Ⅵ 环 保 排 放 要 求 在 国 内 已 全 面 执 行 国 Ⅳ 汽 车 排 放 法 规, 其 中 北 京 2016 年 将 开 始 执 行 更 加 严 格 的 京 Ⅵ 汽 车 排 放 法 规 因 此, 对 于 新 型 燃 料 汽 车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提 出 了 更 加 苛 刻 的 适 应 各 类 气 候 及 各 种 介 质 的 高 性 能 要 求, 迫 切 需 要 在 材 料 配 方 和 制 造 工 艺 等 关 键 技 术 环 节 上 有 较 大 突 破, 从 而 推 动 高 性 能 环 保 节 能 型 的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使 用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严 格 执 行 通 用 汽 车 GM6289M SAEJ30 等 标 准, 具 有 低 渗 透 的 特 性 专 用 于 新 型 汽 车 燃 料 系 统 等 方 面 输 送 各 种 燃 料 介 质 其 低 渗 透 特 性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燃 料 及 燃 油 蒸 汽 排 放, 达 到 保 护 大 气 环 境 的 目 的 ; 同 时, 可 以 降 低 油 耗 抗 耐 新 型 燃 料 如 生 物 燃 料, 实 现 节 约 社 会 资 源, 降 低 汽 车 使 用 成 本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已 向 以 下 客 户 批 量 供 货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或 项 目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目 前 阶 段 B301-EA14 炭 罐 吸 附 软 管 G02 量 产 重 庆 长 安 长 安 跨 越 CX20-EA14 脱 附 阀 连 接 软 管 Q01 量 产 逸 动 碳 罐 吸 附 软 管 U01 量 产 E301 燃 油 箱 加 油 软 管 W01 量 产 - 燃 油 蒸 气 胶 管 Ⅰ CK PJ 量 产 - 燃 油 蒸 汽 管 Ⅰ CK S1 量 产 - 脱 附 管 CK N23 量 产 - 燃 油 蒸 气 胶 管 CK N23 量 产 另 外,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与 上 海 通 用 南 京 马 自 达 日 本 三 菱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一 汽 轿 车 北 汽 广 汽 吉 利 等 主 机 厂 客 户 商 谈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的 推 广 应 用 4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随 着 汽 车 发 展 对 于 节 能 环 保 低 排 放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既 要 求 发 动 机 降 低 油 耗 而 又 不 减 少 发 动 机 功 率 ; 还 要 求 增 加 燃 料 瞬 时 耗 量 以 保 证 输 出 功 率 增 大, 而 又 不 增 加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在 现 阶 段, 成 熟 的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的 应 用 是 实 现 上 述 要 求 的 有 效 方 法

364 在 能 源 危 机 和 环 境 保 护 压 力 下, 当 代 汽 车 发 动 机 电 子 技 术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的 迅 猛 发 展 与 涡 轮 增 压 器 制 造 技 术 的 发 展 互 相 作 用, 促 进 了 涡 轮 增 压 器 行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同 时, 随 着 涡 轮 增 压 器 效 率 的 提 高 和 匹 配 技 术 的 发 展, 涡 轮 增 压 器 技 术 在 汽 车 行 业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应 用 目 前 涡 轮 增 压 技 术 在 汽 车 制 造 中 应 用 于 重 卡 中 型 卡 车 大 中 型 客 车 等 装 配 的 柴 油 发 动 机 汽 车, 涡 轮 增 压 器 的 普 及 率 接 近 100%; 目 前 乘 用 车 涡 轮 增 压 器 的 使 用 率 约 为 20%, 并 呈 逐 年 上 升 的 趋 势 公 司 研 发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用 于 汽 车 发 动 机 废 气 排 气 口 与 涡 轮 增 压 器 中 冷 器 之 间 的 连 接 用 软 管 ( 高 温 段 胶 管, 中 冷 器 出 气 胶 管 称 为 低 温 段 胶 管 ) 涡 轮 增 压 器 用 高 温 段 胶 管 最 大 能 承 受 250 的 高 温, 同 时 还 要 求 具 有 一 定 的 耐 滑 油 和 燃 油 的 性 能 公 司 研 发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 高 温 段 胶 管 ) 执 行 如 下 技 术 标 准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1 TL 高 性 能 TDI 发 动 机 通 气 软 管 材 料 要 求 (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 2 TL 参 考 发 动 机 油 C.20 SAE 5W-40, 兼 容 性 试 验 发 动 机 油 / 弹 性 体 材 料 材 料 要 求 测 试 3 VW 汽 车 汽 车 零 件 材 料 燃 油 环 境 标 准 ; 有 害 物 质 的 避 免 使 用 4 DIN 橡 胶 和 弹 性 测 试, 弹 性 体 撕 裂 延 伸 强 度 /01 涡 轮 增 压 器 循 环 空 气 软 管 注 :TL- 德 国 大 众 汽 车 公 司 标 准 VW- 德 国 大 众 汽 车 公 司 标 准 DIN- 德 国 标 准 化 主 管 机 关 缩 写 公 司 研 发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已 送 德 国 PLAN( 大 众 公 司 认 可 )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按 上 述 大 众 公 司 标 准 进 行 全 项 测 试 对 以 下 主 机 厂 客 户 已 形 成 量 产 :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或 项 目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目 前 阶 段 长 城 汽 车 H8 曲 轴 箱 通 风 管 XEC07 量 产 广 州 汽 车 A28 涡 轮 增 压 硬 管 连 接 管 量 产 吉 利 汽 车 KC-1\NL-3 中 冷 器 进 气 管 量 产 北 汽 007 域 胜 中 冷 器 进 气 胶 管 I 量 产 北 汽 银 翔 C20 中 冷 进 气 软 管 B C01 量 产 众 泰 汽 车 T600 中 冷 器 进 气 管 B11 量 产 东 风 汽 车 众 多 车 型 进 气 胶 管 - 增 压 器 进 气 口 J-C45C00 量 产 广 汽 吉 奥 财 运 中 冷 器 进 气 胶 管 I 量 产 成 都 云 内 - 增 压 进 气 胶 管 4100QBZL A-ZQ 量 产 维 柴 动 力 - 增 压 进 气 胶 管 YZ4108ZG 量 产

365 丹 东 黄 海 - 中 冷 气 胶 管 R11 量 产 广 东 福 迪 - 中 冷 气 胶 管 KA8A 量 产 公 司 研 发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通 过 主 机 厂 性 能 认 证, 等 待 量 产 的 情 况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车 型 或 项 目 产 品 名 称 零 件 号 目 前 阶 段 北 汽 银 翔 H20 中 冷 器 出 气 软 管 C H50ZH OTS 样 件 广 东 福 迪 - 中 冷 出 气 胶 管 BG2C OTS 样 件 重 庆 五 十 铃 国 五 项 目 进 气 软 管 - 进 气 管 与 发 动 机 T00PS OTS 样 件 曼 胡 默 尔 - COUPLING PIPE S01 OTS 样 件 吉 利 汽 车 - 增 压 器 出 气 管 OTS 样 件 丹 东 黄 海 - 中 冷 出 气 胶 管 前 段 K08 OTS 样 件 上 海 英 伦 帝 华 - 软 管 - 中 冷 器 管 道 中 部 连 接 OTS 样 件 潍 柴 动 力 - 增 压 器 出 气 管 YZ4102ZLQ-6115F OTS 样 件 渝 安 淮 海 - 进 气 胶 管 H00-00 OTS 样 件 另 外,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与 南 京 依 维 柯 长 安 福 特 长 安 上 汽 五 菱 东 风 汽 车 上 海 通 用 潍 柴 动 力 玉 柴 动 力 云 内 动 力 东 风 标 致 等 主 机 厂 客 户 商 谈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推 广 应 用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市 场 拓 展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完 全 达 产 后 新 增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万 米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万 米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万 米 ; 新 增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304 万 米, 各 产 品 产 能 较 现 有 产 能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公 司 将 从 以 下 方 面 着 手 确 保 不 存 在 较 大 市 场 开 发 风 险 1 构 筑 和 提 升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目 前 公 司 是 国 内 规 模 较 大 的 车 用 橡 胶 软 管 专 业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具 备 了 较 高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规 模 优 势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产 后 新 增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产 能 1,267 万 米 和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产 能 304 万 米,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规 模 优 势,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夯 实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市 场 地 位,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 同 时 发 展 高 技 术 含 量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新 产 品, 增 强 公 司 的 行 业 竞 争 力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2 完 善 销 售 网 络 建 设, 强 化 公 司 市 场 应 变 能 力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为 应 对 产 能 迅 速 扩 大 对 营 销 体 系 营 销 能 力 的 更 高 要 求,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整 合 国 内 各 地 区 的 营 销 力 量, 细 化 现 有 的 营 销 组 织 体 系, 深 化 对 整 车 厂 的 营 销 力 度, 实 现 区 域 市 场 管 理 体 系 化 服 务 快 捷 化, 提

366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应 变 能 力, 在 保 持 现 有 西 南 华 东 华 南 地 区 业 务 优 势 的 同 时, 积 极 实 现 其 他 区 域 以 及 国 外 市 场 的 突 破 发 展 3 研 发 中 心 技 术 升 级, 为 产 品 销 售 提 供 进 一 步 的 技 术 支 撑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一, 是 拟 在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 中 国 西 南 地 区 唯 一 的 车 用 胶 管 省 级 技 术 中 心 )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以 进 一 步 强 化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能 力, 为 后 续 开 发 具 备 良 好 市 场 前 景 的 新 产 品 和 新 项 目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整 车 装 配 企 业 为 了 降 低 成 本 获 取 相 应 的 利 益, 对 上 游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提 出 了 越 来 越 高 的 要 求, 技 术 含 量 低 不 具 备 竞 争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商 将 面 临 淘 汰, 而 拥 有 技 术 竞 争 优 势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强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企 业 将 形 成 较 好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研 发 中 心 的 升 级 改 造,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研 发 检 测 水 平, 增 强 研 发 实 力, 为 市 场 开 发 和 客 户 维 护 提 供 有 效 的 技 术 支 持, 巩 固 公 司 的 行 业 优 势 地 位, 将 对 企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 四 ) 新 增 产 能 消 化 按 照 每 辆 汽 车 ( 包 括 轿 车 货 车 客 车 等 各 类 车 型 ) 平 均 使 用 各 类 胶 管 20 米, 以 2014 年 度 汽 车 产 量 为 测 算 基 础, 年 平 均 每 年 汽 车 产 量 按 照 保 守 预 测 的 5% 增 速 测 算 根 据 汽 车 产 量 数 据 和 预 测 数 据 估 算 的 汽 车 胶 管 消 费 量 和 市 场 需 求 量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5 年 EX 2016 年 EX 汽 车 产 量 ( 万 辆 ) 2, , 配 套 所 需 胶 管 ( 亿 米 ) 注 : 因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供 应 整 车 配 套 市 场, 上 述 市 场 规 模 没 有 统 计 预 测 维 修 市 场 对 汽 车 胶 管 的 需 求 量 根 据 公 司 的 市 场 调 研 结 果,2015 年 度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对 各 类 胶 管 产 品 的 需 求 预 测 如 下 : 单 位 : 万 米 产 品 现 有 产 能 新 增 产 能 合 计 产 能 市 场 需 求 量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 注 : 由 于 缺 乏 公 开 数 据 来 源, 上 表 数 据 为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调 研 整 理 形 成 根 据 以 上 数 据 分 析,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新 增 产 能 有 足 够 的 市 场 需 求 支

367 撑, 公 司 新 增 产 能 的 消 化 措 施 有 效, 新 增 产 能 可 以 被 市 场 消 化 ( 五 )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准 备 与 生 产 条 件 1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1) 技 术 准 备 情 况 根 据 主 机 厂 对 燃 油 系 统 胶 管 轻 量 化 的 要 求, 公 司 能 够 生 产 不 同 结 构 的 尼 龙 燃 油 管 : 一 层 结 构 的 单 层 尼 龙 燃 油 管 ; 两 层 结 构 的 双 层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 三 层 结 构 的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 五 层 结 构 的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典 型 的 尼 龙 燃 油 管 复 合 结 构, 由 内 至 外 依 次 分 别 为 : 两 层 结 构 有 内 胶 层 ( 阻 隔 层 为 氟 树 脂 ) 外 胶 层 ; 五 层 结 构 有 内 胶 层 第 一 粘 接 层 中 胶 层 ( 阻 隔 层 为 乙 烯 乙 烯 醇 共 聚 物 ) 第 二 粘 接 层 外 胶 层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突 破 了 以 下 技 术 难 点 : 层 间 粘 合 达 到 无 法 剥 离 ; 耐 氯 化 锌 在 23 保 持 200h 无 异 常 ; 耐 甲 醇 燃 油 在 40 保 持 1000h 无 异 常 ; 可 承 受 5MPa 以 上 的 爆 破 压 力 (2) 生 产 条 件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单 层 尼 龙 燃 油 管 和 两 层 尼 龙 复 合 燃 油 管 制 造 的 生 产 设 备 和 成 熟 生 产 工 艺 以 及 试 验 设 备 等, 能 够 满 足 尼 龙 燃 油 管 的 生 产 需 要 同 时 公 司 购 买 了 从 德 国 进 口 的 五 层 尼 龙 燃 油 管 自 动 生 产 线, 已 完 成 了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和 试 车 等 工 作, 目 前 已 实 现 小 批 量 试 生 产 按 照 SAE J2260 QC/T 798 标 准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相 关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施 2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1) 技 术 准 备 情 况 公 司 开 发 的 HFC-R134a 环 保 空 调 胶 管 已 突 破 了 以 下 技 术 难 点 : 内 胶 层 阻 隔 层 与 中 胶 层, 增 强 层 与 外 胶 层 能 够 牢 固 的 粘 接 形 成 有 机 整 体, 剥 离 强 度 达 到 2.0N/mm 以 上 ; 爆 破 压 力 能 达 到 18Mpa 以 上 ; 脉 冲 试 验, 在 介 质 温 度 40, 环 境 温 度 125, 压 力 0.5MPa-2.6MPa, 频 率 次 /min 条 件 下, 软 管 组 合 件 20 万 次 无 泄 漏 及 破 损 等 异 常 情 况, 超 过 了 国 内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664 要 求, 并 达 到 美 国 SAE J2064 标 准 要 求 (2) 生 产 条 件 方 面 在 环 保 空 调 胶 管 项 目 中, 公 司 已 投 入 部 分 资 金 采 购 了 相 关 生 产 和 试 验 设 备, 如 胶 管 挤 出 缠 绕 自 动 生 产 线 引 进 意 大 利 立 式 编 织 机 等 设 备 已 完 成 了 安 装 调 试 和

368 试 车 等 相 关 工 作, 目 前 已 实 现 试 生 产 和 小 批 量 按 照 SAE J2064 QC/T664 等 标 准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脉 冲 试 验 机 等 相 关 试 验 设 备 和 设 施 3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1) 技 术 准 备 情 况 公 司 开 发 生 产 的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突 破 了 以 下 技 术 难 点 : 胶 管 内 中 外 胶 层 之 间 的 剥 离 强 度 均 能 达 到 1.4N/mm 以 上 ; 耐 臭 氧 性, 在 臭 氧 浓 度 为 100pphm, 温 度 为 38 保 持 336h, 无 龟 裂 ; 燃 油 渗 透 性, 燃 油 CE20,7g/m2/day 以 内, 符 合 通 用 公 司 燃 油 管 GM6289M 标 准 要 求 ; 低 温 弯 曲 性, 在 -40 保 持 70h 后 弯 曲, 无 龟 裂 (2) 生 产 条 件 方 面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拥 有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制 造 的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和 成 熟 生 产 工 艺 以 及 试 验 设 备 等, 能 满 足 高 性 能 环 保 燃 油 管 的 生 产 需 要 4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1) 技 术 准 备 情 况 随 着 涡 轮 增 压 (Turbo) 发 动 机 应 用 不 断 增 加, 公 司 能 够 生 产 不 同 温 度 等 级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使 用 温 度 相 对 较 低 时, 胶 管 内 胶 采 用 丁 腈 橡 胶, 增 强 层 为 聚 酯 纤 维, 外 胶 采 用 氯 丁 橡 胶 或 氯 磺 化 聚 乙 烯 橡 胶 ; 使 用 温 度 中 等 情 况 下, 胶 管 内 胶 采 用 乙 烯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或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增 强 层 为 聚 酯 或 芳 纶 纤 维, 外 胶 采 用 乙 烯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或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 使 用 温 度 相 对 较 高 时, 胶 管 内 胶 采 用 氟 橡 胶 或 氟 硅 橡 胶, 增 强 层 为 芳 纶 纤 维, 中 胶 和 外 胶 采 用 硅 橡 胶 典 型 的 四 层 胶 管 结 构, 由 内 至 外 依 次 为 : 内 胶 中 胶 增 强 层 外 胶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突 破 了 以 下 几 项 技 术 难 点 : 层 间 粘 合 强 度,200 70h 老 化 后 达 到 15N/cm 以 上 ; 高 温 真 空 吸 瘪,150 4h 后, 在 -0.03bar 压 力 下 外 径 变 化 率 10% 以 内 ; 抗 脉 冲 性,200 1h 后,1.5bar 10 万 次, 再 1.8bar 5 万 次 无 异 常 (2) 生 产 条 件 方 面 公 司 购 买 了 从 德 国 进 口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自 动 生 产 线, 已 完 成 了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和 试 车 等 工 作, 目 前 已 实 现 试 生 产 和 小 批 量 同 时 引 进 了 德 国 制 造 的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脉 冲 试 验 机, 可 远 程 控 制, 多 维 度 振 动, 多 压 力 波 形 设 计, 模 拟 实 际 工 况 状 态 ; 能 够 满 足 TL /01 等 国 外 主 机 厂 标 准 的 脉 冲 试 验 需 求

369 三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 一 )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1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18,598 万 元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3,332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5,266 万 元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投 资 比 例 (%)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3,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生 产 线 4,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生 产 线 2,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生 产 线 4, 设 备 安 装 费 1,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5, 三 总 投 资 18, 技 术 设 备 方 案 (1) 项 目 技 术 水 平 和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3 类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均 为 公 司 现 有 成 熟 技 术, 所 应 用 的 技 术 工 艺 和 公 司 目 前 的 技 术 工 艺 基 本 一 致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中,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的 FTPV 环 保 燃 油 管 空 调 软 管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天 然 气 管 路 等 产 品 均 有 多 项 技 术 获 得 专 利, 且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产 品 名 称 FTPV 环 保 燃 油 管 空 调 软 管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天 然 气 管 路 创 新 情 况 技 术 名 称 产 生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柔 性 FTPV 超 低 渗 透 环 保 燃 油 管 超 低 渗 透 PR 合 金 汽 车 空 调 软 管 混 合 动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一 种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低 渗 透 燃 油 管 ZL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ZL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FTPV 柔 性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ZL 一 种 输 送 新 型 环 保 制 冷 剂 的 THV 氟 材 料 空 调 管 ZL 一 种 薄 膜 缠 绕 复 合 管 ZL 发 动 机 燃 料 管 路 系 统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ZL 二 甲 醚 天 然 气 等 新 能 一 种 车 用 树 脂 复 合 管 ZL 源 汽 车 燃 气 管 路 系 统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ZL

370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软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详 细 工 序 说 明 如 下 : 原 材 料 入 库 检 验 : 根 据 物 流 部 提 供 的 材 料, 品 质 部 对 其 进 行 抽 检, 合 格 入 库 领 料 ( 调 色 ): 按 照 公 司 配 方 规 定 的 品 种 规 格 和 配 比 量, 分 别 进 行 称 量 混 合 搅 拌 均 匀 烘 干 : 将 称 量 混 合 搅 拌 均 匀 后 的 粒 料 盛 装 在 烘 干 机 中, 在 规 定 的 温 度 条 件 下 存 放 的 过 程 PA12 内 胶 压 出 : 内 层 胶 料 通 过 相 应 口 型 的 挤 出 机 压 出, 以 便 获 得 相 应 规 格 的 管 坯 PA 粘 接 压 出 :PA 粘 接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管 坯 上, 便 于 阻 隔 层 与 内 层 或 外 层 的 粘 接 PA12 外 胶 压 出 : 外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下 料 : 根 据 客 户 图 纸 不 同 产 品 形 状 长 度 尺 寸, 切 断 备 用 硫 化 成 型 : 将 按 要 求 下 料 的 产 品 缠 绕 在 成 型 工 装 上, 通 过 一 定 的 温 度 条 件 下 定 型, 以 便 客 户 有 效 装 配 裁 切 / 整 理 : 将 硫 化 成 型 后 的 产 品, 根 据 客 户 及 产 品 尺 寸 的 不 同 要 求, 按 图 纸 尺 寸 规 定 将 两 端 裁 切 平 整, 并 按 要 求 进 行 梳 理 组 装 : 将 整 理 后 的 产 品 通 过 与 快 插 接 头 进 行 装 配 连 接, 保 证 连 接 紧 密, 符 合 客 户 装 配 要 求

371 标 识 :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在 软 管 表 面 上 喷 印 代 码 材 料 生 产 日 期 以 及 装 配 标 记 等, 便 于 识 别 与 区 分 检 验 : 将 标 识 后 的 产 品 按 要 求 进 行 抽 查, 按 客 户 验 收 标 准 或 我 司 检 验 标 准, 进 行 性 能 终 检 测 试, 以 满 足 客 户 规 定 的 标 准 包 装 入 库 : 将 终 检 合 格 后 的 产 品, 分 别 按 不 同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包 装, 送 入 库 房 贮 存, 便 于 运 输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详 细 工 序 说 明 如 下 : 原 材 料 入 库 检 验 : 根 据 物 流 部 提 供 的 材 料, 品 质 部 对 其 进 行 抽 检, 合 格 入 库 配 料 : 按 照 公 司 配 方 规 定 的 品 种 规 格 和 配 比 量, 分 别 进 行 称 量 分 类 盛 装 和 贮 放 炼 胶 : 将 生 胶 及 配 合 剂 在 炼 胶 机 中 进 行 捏 炼 操 作 的 过 程 理 化 测 试 : 将 炼 胶 出 来 的 半 成 品 送 理 化 中 心, 按 公 司 规 定 标 准 及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内 胶 压 出 : 内 层 胶 料 通 过 相 应 口 型 的 挤 出 机 压 出, 以 便 获 得 相 应 规 格 的 管 坯 PA 压 出 :PA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内 胶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中 胶 压 出 : 中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有 PA 层 的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编 织 层 : 为 使 产 品 能 满 足 工 作 压 力 要 求, 在 产 品 中 编 一 层 网 状 织 物 层

372 外 胶 压 出 : 外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有 编 织 层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包 塑 : 包 塑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已 做 好 的 管 坯 上, 以 便 产 品 硫 化 后 软 管 外 表 光 滑 平 整 硫 化 : 橡 胶 的 分 子 结 构 在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形 成 一 个 交 联 的 过 程 解 塑 : 将 硫 化 后 的 产 品, 放 在 解 塑 机 上 将 硫 化 前 包 上 的 一 层 塑 料 层 剥 去 脱 芯 : 将 解 塑 后 的 产 品, 一 端 装 在 脱 芯 机 上, 经 过 一 定 的 压 力, 将 内 芯 抽 出 整 理 : 将 硫 化 后 的 产 品 进 行 梳 理 的 过 程 清 洗 : 将 整 理 后 的 产 品 送 入 清 洗 机, 对 产 品 的 内 内 进 行 清 洗 的 过 程 裁 切 : 根 据 客 户 及 产 品 尺 寸 的 不 同 要 求, 按 图 纸 尺 寸 规 定 将 两 端 裁 切 平 整, 符 合 客 户 装 配 要 求 标 识 :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在 软 管 表 面 上 喷 印 代 码 材 料 生 产 日 期 以 及 装 配 标 记 等, 便 于 识 别 与 区 分 扣 压 : 根 据 用 户 或 公 司 图 纸 要 求, 两 端 装 上 接 头, 通 过 铆 合 机 进 行 铆 合 连 接 检 验 : 将 铆 合 后 的 产 品 按 要 求 进 行 抽 查, 按 客 户 验 收 标 准 或 我 司 检 验 标 准, 进 行 性 能 终 检 测 试, 以 满 足 客 户 或 公 司 规 定 的 标 准 包 装 入 库 : 将 终 检 合 格 后 的 产 品, 分 别 按 不 同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包 装, 送 入 库 房 贮 存, 便 于 运 输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373 详 细 工 序 说 明 如 下 : 原 材 料 入 库 检 验 : 根 据 物 流 部 提 供 的 材 料, 品 质 部 对 其 进 行 抽 检, 合 格 入 库 配 料 : 按 照 公 司 配 方 规 定 的 品 种 规 格 和 配 比 量, 分 别 进 行 称 量 分 类 盛 装 和 贮 放 炼 胶 : 将 生 胶 及 配 合 剂 在 炼 胶 机 中 进 行 捏 炼 操 作 的 过 程 理 化 测 试 : 将 炼 胶 出 来 的 半 成 品 送 理 化 中 心, 按 公 司 规 定 标 准 及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内 胶 压 出 : 内 层 胶 料 通 过 相 应 口 型 的 挤 出 机 压 出, 以 便 获 得 相 应 规 格 的 管 坯 阻 隔 层 压 出 : 阻 隔 层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中 胶 压 出 : 中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有 阻 隔 层 的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编 织 层 : 为 使 产 品 能 满 足 工 作 压 力 要 求, 在 产 品 中 编 一 层 网 状 织 物 层 外 胶 压 出 : 外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有 编 织 层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硫 化 : 橡 胶 的 分 子 结 构 在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形 成 一 个 交 联 的 过 程 整 理 : 将 硫 化 后 的 产 品 进 行 梳 理 的 过 程 清 洗 : 将 整 理 后 的 产 品 送 入 清 洗 机, 对 产 品 的 内 内 进 行 清 洗 的 过 程 裁 切 : 根 据 客 户 及 产 品 尺 寸 的 不 同 要 求, 按 图 纸 尺 寸 规 定 将 两 端 裁 切 平 整, 符 合 客 户 装 配 要 求 标 识 :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在 软 管 表 面 上 喷 印 代 码 材 料 生 产 日 期 以 及 装 配 标 记 等, 便 于 识 别 与 区 分 试 压 : 根 据 用 户 或 公 司 要 求, 对 所 有 产 品 100% 进 行 工 作 压 力 试 验, 防 止 前 工 序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缺 陷 检 验 : 将 标 识 后 的 产 品 按 要 求 进 行 抽 查, 按 客 户 验 收 标 准 或 我 司 检 验 标 准, 进 行 性 能 终 检 测 试, 以 满 足 客 户 规 定 的 标 准 包 装 入 库 : 将 终 检 合 格 后 的 产 品, 分 别 按 不 同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包 装, 送 入 库 房 贮 存, 便 于 运 输 (2)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374 本 项 目 使 用 设 备 投 资 主 要 包 括 三 种 产 品 生 产 线 的 设 备 的 采 购 及 安 装 工 程, 其 中 :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设 备 投 资 4, 万 元,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设 备 投 资 2,448 万 元,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设 备 投 资 4,800.2 万 元, 设 备 安 装 费 用 1, 万 元 A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设 备 清 单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产 地 1 全 自 动 挤 出 生 产 线 / 4 1,023 4,092 德 国 2 保 温 炉 / 重 庆 3 扩 口 机 / 日 本 三 樱 4 在 线 气 密 性 试 验 机 / 日 本 三 樱 5 扣 压 机 x 南 京 明 伟 6 成 型 工 装 / 上 海 亚 明 7 各 种 检 具 / 上 海 亚 明 8 墩 头 机 / 日 本 三 樱 9 快 速 接 头 装 配 机 / 日 本 三 樱 10 水 电 气 配 套 设 施 / / 合 计 ,872 - B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设 备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1 橡 胶 挤 出 生 产 线 SJ-90/XJD ,600 / 产 地 2 硫 化 罐 LHG JG 余 姚 3 检 漏 仪 SJL 南 京 明 伟 4 全 自 动 浸 胶 机 TZ 南 京 明 伟 5 铆 合 机 H 南 京 明 伟 6 工 装 / 上 海 7 各 种 检 具 / 上 海 亚 明 8 水 电 气 配 套 设 施 / / 合 计 ,448 - C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设 备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产 地 1 氟 树 脂 油 生 产 线 175-HM ,000 美 国 3M 2 硫 化 罐 LHG JG 余 姚 3 清 洗 机 XGW 上 海 4 试 压 台 / / 5 空 压 机 KHE / 6 密 炼 机 PHM 青 岛

375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产 地 7 开 炼 机 XK 四 川 亚 西 8 滤 胶 机 XJL 内 蒙 古 宏 达 9 铆 合 机 H 南 京 明 伟 10 工 装 / 上 海 11 各 种 检 具 / 上 海 亚 明 12 水 电 气 配 套 设 施 / / 合 计 ,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和 动 力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主 要 生 产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尼 龙 三 元 乙 丙 橡 胶 氯 醇 橡 胶 氟 橡 胶 氟 树 脂 丁 腈 芳 纶 线 等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与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大 部 分 相 同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战 略 协 作 关 系, 因 此 本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保 证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品 质 监 控 和 互 动 交 流, 持 续 引 进 新 的 有 竞 争 实 力 的 供 应 商, 对 供 方 资 源 进 行 整 合, 确 保 公 司 未 来 的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用 到 的 燃 料 动 力 主 要 是 电 煤 工 业 用 水 以 及 日 常 生 活 用 水 大 竹 县 能 源 供 应 充 足,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内 拥 有 国 家 电 网 的 110KV 的 变 电 站 一 座 ; 拥 有 年 输 转 能 力 27 亿 立 方 米 的 亚 洲 第 二 大 天 然 气 集 输 站 一 座 ; 建 有 年 供 气 能 力 1.3 亿 方 ( 日 供 气 35 万 方 ) 集 中 天 然 气 供 气 站, 建 成 区 内 实 现 了 水 电 气 路 通 讯 光 纤 网 络 七 通, 电 力 资 源 丰 富,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日 常 生 产 要 求 4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度 和 产 量 本 项 目 直 接 由 公 司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1 年 项 目 达 产 后, 生 产 规 模 设 计 为 : 年 产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万 米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万 米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万 米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的 川 环 科 技 现 有 厂 区 内 实 施 6 项 目 环 保 本 项 目 环 境 污 染 较 少, 环 保 设 计 遵 循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综 合 治 理 原 则, 工 艺 设 计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无 污 染 或 少 污 染 的 先 进 工 艺 和 设 备, 三 废 治 理

376 后 的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所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环 保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三 同 时 的 要 求 (1) 废 水 治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水 来 源 主 要 为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公 司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全 部 通 过 收 集 处 理 循 环 再 使 用 ; 冷 却 水 不 得 与 排 水 沟 连 通, 要 形 成 单 独 的 冷 却 水 沉 淀 池 (10-20m3), 并 定 期 清 除 沉 淀 池 水 中 的 浮 油 沉 淀 物 ; 公 司 四 周 必 须 要 有 防 洪 排 水 沟, 公 司 外 的 水 源 不 能 进 入 公 司 ; 公 司 内 的 污 物 不 能 进 入 防 洪 排 水 沟 ( 主 要 防 雨 季 污 染 ); 设 备 漏 水 漏 油 要 及 时 有 效 处 理 公 司 至 少 每 年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进 行 一 次 监 测, 监 测 的 项 目 有 :PH 石 油 类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苯 含 量 执 行 的 标 准 为 GB 表 二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SS 70mg/L;PH:6-9; 石 油 类 10mg/L, COD 150mg/L;BOD5 30mg/L 公 司 严 格 按 所 在 水 域 功 能 分 级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相 应 类 别 ; 另 外, 根 据 公 司 所 在 水 域 的 功 能 类 别, 执 行 GB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的 对 应 标 准 (2) 废 气 治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由 公 司 锅 炉 燃 烧 煤 碳 所 释 放,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制 定 的 锅 炉 操 作 规 程, 使 煤 炭 充 分 燃 烧, 节 约 用 煤, 减 少 废 气 排 放, 使 其 排 烟 浓 度 达 到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严 格 遵 守 配 料 炼 胶 ( 包 括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 挤 出 工 序 ( 包 括 挤 出 硫 化 等 ) 操 作 规 程, 减 少 废 气 排 放 本 项 目 生 产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3) 粉 尘 治 理 本 项 目 粉 尘 主 要 在 配 料 炼 胶 挤 出 过 程 产 生, 影 响 轻 微, 通 过 专 门 的 通 风 除 尘 装 置, 可 有 效 控 制 本 项 目 粉 尘 排 放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l ) 要 求 (4) 噪 声 控 制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设 备 选 型 时 选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生 产 过 程 中 将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噪 声 源 装 配 消 声 隔 音 装 置, 开 炼 机 编 织 机 有 关 人 员 配 置 耳 塞 并 予

377 以 记 录 ;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应 布 设 在 厂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侧, 人 群 集 居 点 应 在 主 导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以 减 轻 噪 声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将 严 格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经 处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满 足 GB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 要 求 (5)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生 产 中 切 割 下 的 边 角 余 料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煤 渣 及 生 活 垃 圾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煤 渣 和 各 单 位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要 集 中 堆 放, 有 组 织 地 运 送 指 定 地 点, 每 次 运 送 生 产 性 废 物 到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生 活 垃 圾 用 统 一 的 垃 圾 桶 盛 装, 按 本 公 司 与 承 运 方 签 订 的 垃 圾 运 输 协 议 进 行 委 托 处 理 对 各 部 门 的 办 公 垃 圾 实 行 控 制, 尽 可 能 节 约 用 纸, 重 复 利 用, 对 废 旧 报 刊 旧 书 废 纸 一 律 回 收 ( 售 予 废 品 公 司 ), 废 旧 电 池 和 废 旧 的 日 光 灯 管 专 点 堆 放, 明 显 标 识, 防 止 污 染 本 项 目 生 产 可 达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中 的 要 求 2012 年 9 月 29 日,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出 具 关 于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车 用 流 体 软 管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川 环 审 批 号 ) 文 件, 批 准 同 意 本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7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于 整 个 项 目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项 目 建 成 后,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要 求, 项 目 达 到 规 划 产 能 共 需 增 加 相 关 人 员 373 人,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10 人 技 术 人 员 20 人, 销 售 人 员 18 人, 生 产 工 人 300 人, 其 他 辅 助 人 员 25 人 为 了 做 好 项 目 的 实 施 和 管 理, 公 司 需 要 根 据 不 同 工 作 岗 位 的 业 务 技 能 要 求 对 员 工 进 行 不 同 的 业 务 培 训, 以 满 足 公 司 解 决 方 案 研 发 技 术 支 持 经 营 管 理 和 设 备 操 作 的 需 要, 人 员 培 训 的 要 求 时 间 和 内 容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会 同 研 发 项 目 组 负 责 制 定 和 考 核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项 目 已 先 期 投 入 1, 万 元, 购 置 了 多 层 尼 龙 管 生 产 线 部 分 设 备 8 财 务 评 价 (1) 测 算 基 础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测 算 基 础 为 :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1 年, 第 二 年 开 始 投 产, 达 产 率 40%, 第 三 年 达 产 率 80%, 第 四 年 100% 达 产 增 值 税 按 17% 的 税 率 计 缴 ;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按 15% 的 税 率 计 缴 ( 企 业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

37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直 线 折 旧 法, 按 10 年 折 旧, 残 值 率 为 3%; 项 目 财 务 评 价 计 算 期 为 10 年 ( 包 括 建 设 期 1 年 ) (2) 年 营 业 收 入 测 算 根 据 目 标 市 场 有 效 需 求 的 分 析, 假 定 当 期 产 量 与 当 期 销 量 相 等, 销 售 单 价 根 据 市 场 中 类 似 产 品 单 价 水 平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和 公 司 同 类 产 品 价 格 走 势 等 特 点 保 守 推 断 经 测 算,100% 达 产 后 可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31,236 万 元 募 投 新 增 产 品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产 品 年 产 量 营 业 收 入 ( 万 米 ) 均 价 ( 万 元 ) 收 入 ( 万 元 ) 1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907 2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582 3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748 合 计 1,267-31,236 (3) 项 目 成 本 费 用 项 目 成 本 费 用 主 要 包 含 直 接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各 类 零 配 件 燃 料 及 动 力 工 资 及 福 利 折 旧 及 摊 销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其 中 假 设 工 资 水 平 按 年 均 增 长 5% 计 算, 则 达 产 年 的 总 成 本 费 用 为 23,981 万 元 (4) 项 目 财 务 指 标 本 项 目 完 全 达 产 后, 年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31,236 万 元, 年 新 增 利 润 总 额 6,818 万 元 至 6,234 万 元, 净 利 润 5,795 万 元 至 5,299 万 元 ( 因 假 设 工 资 水 平 按 年 均 增 长 5% 计 算, 其 他 成 本 不 变, 故 利 润 额 是 一 个 变 动 值 ), 项 目 盈 亏 平 衡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为 47.67%,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4.26 年 (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 项 目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21.35%( 税 后 ),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具 体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表 : 投 资 额 ( 万 元 ) 18,598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达 产 产 能 ( 万 米 )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盈 亏 平 衡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47.67% 财 务 效 益 指 标 所 得 税 前 所 得 税 后 净 现 值 (i=12%)( 万 元 ) 28,993 24,567 内 部 收 益 率 (IRR) 24.91% 21.35%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379 ( 二 )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7,844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662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182 万 元 建 设 投 资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投 资 比 例 (%)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 建 筑 工 程 费 用 1, 设 备 购 置 费 用 4, 二 基 本 预 备 费 三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 四 总 投 资 7, 技 术 设 备 方 案 (1) 项 目 技 术 水 平 和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应 用 技 术 为 公 司 现 有 成 熟 技 术 项 目 产 品 所 采 用 的 原 理 设 计 和 工 艺 在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中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地 位, 部 分 达 到 了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产 品 名 称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技 术 名 称 汽 车 润 滑 系 统 高 性 能 ER 软 管 轿 车 高 压 动 力 转 向 软 管 总 成 产 生 专 利 名 称 创 新 情 况 一 种 软 管 连 接 锁 紧 装 置 一 种 覆 金 属 膜 车 用 复 合 管 专 利 号 ZL ZL

380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详 细 工 序 说 明 如 下 : 原 材 料 入 库 检 验 : 根 据 物 流 部 提 供 的 材 料, 品 质 部 对 其 进 行 抽 检, 合 格 入 库 配 料 : 按 照 公 司 配 方 规 定 的 品 种 规 格 和 配 比 量, 分 别 进 行 称 量 分 类 盛 装 和 贮 放 炼 胶 : 将 生 胶 及 配 合 剂 在 炼 胶 机 中 进 行 捏 炼 操 作 的 过 程 理 化 测 试 : 将 炼 胶 出 来 的 半 成 品 送 理 化 中 心, 按 公 司 规 定 标 准 及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内 胶 压 出 : 内 层 胶 料 通 过 相 应 口 型 的 挤 出 机 压 出, 以 便 获 得 相 应 规 格 的 管 坯 编 织 层 : 为 使 产 品 能 满 足 工 作 压 力 要 求, 在 产 品 中 编 一 层 网 状 织 物 层 外 胶 压 出 : 外 层 胶 料 通 过 芯 型 与 口 型 之 间 的 空 隙 挤 出 而 包 覆 在 管 坯 上, 成 为 紧 密 压 合 的 管 体 硫 化 : 橡 胶 的 分 子 结 构 在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形 成 一 个 交 联 的 过 程 整 理 : 将 硫 化 后 的 产 品 进 行 梳 理 的 过 程 清 洗 : 将 整 理 后 的 产 品 送 入 清 洗 机, 对 产 品 的 内 内 进 行 清 洗 的 过 程 裁 切 : 根 据 客 户 及 产 品 尺 寸 的 不 同 要 求, 按 图 纸 尺 寸 规 定 将 两 端 裁 切 平 整, 符 合 客 户 装 配 要 求 标 识 :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在 软 管 表 面 上 喷 印 代 码 材 料 生 产 日 期 以 及 装 配 标 记 等, 便 于 识 别 与 区 分 检 验 : 将 标 识 后 的 产 品 按 要 求 进 行 抽 查, 按 客 户 验 收 标 准 或 我 司 检 验 标 准, 进 行 性 能 终 检 测 试, 以 满 足 客 户 规 定 的 标 准

381 包 装 入 库 : 将 终 检 合 格 后 的 产 品, 分 别 按 不 同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包 装, 送 入 库 房 贮 存, 便 于 运 输 (2)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本 项 目 遵 循 质 量 可 靠 先 进 适 用 工 艺 成 熟 的 原 则, 除 部 分 设 备 从 国 外 引 进 外, 其 余 设 备 选 取 技 术 先 进 生 产 过 程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能 耗 较 低 的 国 产 设 备 本 项 目 购 置 的 主 要 设 备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1 自 动 翻 胶 开 炼 机 KLJ-18 寸 自 动 翻 胶 开 炼 机 KLJ-16 寸 橡 胶 过 滤 机 XJL 全 自 动 化 挤 出 生 产 线 / , 全 自 动 化 硫 化 罐 LHJ1.8X 全 自 动 化 硫 化 罐 LHJ1.2X 裁 切 机 ( 自 制 ) / 清 洗 机 ( 定 制 ) / 喷 码 机 9040 Contrast 1.1G 电 动 试 压 泵 4DSY-22/ 检 验 模 具 / 包 装 机 / 工 装 / 500 / 锅 炉 DZL AII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KAITEC 储 气 罐 2000L 水 泵 3000KA 电 力 系 统 / 水 路 系 统 / 蒸 汽 系 统 / 总 价 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和 动 力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辅 料 项 目 投 产 后 主 要 生 产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硅 橡 胶 氟 硅 橡 胶 氟 橡 胶 芳 纶 线 ; 辅 助 材 料 主 要 为 油 炭 黑 白 炭 黑 硫 化 剂 防 老 化 剂 等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原 材 料 与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大 部 分 相 同, 公 司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战 略 协 作 关 系, 因 此 本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可

382 以 得 到 有 效 保 证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供 应 商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品 质 监 控 和 互 动 交 流, 持 续 引 进 新 的 有 竞 争 实 力 的 供 应 商, 对 供 方 资 源 进 行 整 合, 确 保 公 司 未 来 的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2) 主 要 燃 料 动 力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用 到 的 燃 料 动 力 主 要 是 电 煤 工 业 用 水 以 及 日 常 生 活 用 水 项 目 达 标 后 年 消 耗 电 约 6,541,291KW h, 耗 煤 约 9,206 吨, 年 用 水 量 248,132 吨 大 竹 县 能 源 供 应 充 足,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内 拥 有 国 家 电 网 的 110KV 的 变 电 站 一 座 ; 拥 有 年 输 转 能 力 27 亿 立 方 米 的 亚 洲 第 二 大 天 然 气 集 输 站 一 座 ; 建 有 年 供 气 能 力 1.3 亿 方 ( 日 供 气 35 万 方 ) 集 中 区 天 然 气 供 气 站, 建 成 区 内 实 现 了 水 电 气 路 通 讯 光 纤 网 络 七 通, 电 力 资 源 丰 富,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日 常 生 产 要 求 4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度 和 产 量 本 项 目 直 接 由 公 司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1.5 年 项 目 达 产 后, 生 产 规 模 设 计 为 : 年 产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304 万 米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的 川 环 科 技 现 有 厂 区 内 实 施 6 项 目 环 保 本 项 目 环 境 污 染 较 少, 环 保 设 计 遵 循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综 合 治 理 原 则, 工 艺 设 计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无 污 染 或 少 污 染 的 先 进 工 艺 和 设 备, 三 废 治 理 后 的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所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环 保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三 同 时 的 要 求 (1) 废 水 治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水 来 源 主 要 为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公 司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全 部 通 过 收 集 处 理 循 环 再 使 用 ; 冷 却 水 不 得 与 排 水 沟 连 通, 要 形 成 单 独 的 冷 却 水 沉 淀 池 (10-20m3), 并 定 期 清 除 沉 淀 池 水 中 的 浮 油 沉 淀 物 ; 公 司 四 周 必 须 要 有 防 洪 排 水 沟, 公 司 外 的 水 源 不 能 进 入 公 司 ; 公 司 内 的 污 物 不 能 进 入 防 洪 排 水 沟 ( 主 要 防 雨 季 污 染 ); 设 备 漏 水 漏 油 要 及 时 有 效 处 理 公 司 至 少 每 年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进 行 一 次 监 测, 监 测 的 项 目 有 :PH 石 油 类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苯 含 量 执 行 的 标 准 为 GB 表 二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SS 70mg/L;PH:6-9; 石 油 类 10mg/L, COD 150mg/L;BOD5 30mg/L

383 公 司 严 格 按 所 在 水 域 功 能 分 级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相 应 类 别 ; 另 外, 根 据 公 司 所 在 水 域 的 功 能 类 别, 执 行 GB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的 对 应 标 准 (2) 废 气 治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由 公 司 锅 炉 燃 烧 煤 碳 所 释 放,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制 定 的 锅 炉 操 作 规 程, 使 煤 炭 充 分 燃 烧, 节 约 用 煤, 减 少 废 气 排 放, 使 其 排 烟 浓 度 达 到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严 格 遵 守 配 料 炼 胶 ( 包 括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 挤 出 工 序 ( 包 括 挤 出 硫 化 等 ) 操 作 规 程, 减 少 废 气 排 放 本 项 目 生 产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3) 粉 尘 治 理 本 项 目 粉 尘 主 要 在 配 料 炼 胶 挤 出 过 程 产 生, 影 响 轻 微, 通 过 专 门 的 通 风 除 尘 装 置, 可 有 效 控 制 本 项 目 粉 尘 排 放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l ) 要 求 (4) 噪 声 控 制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设 备 选 型 时 选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生 产 过 程 中 将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噪 声 源 装 配 消 声 隔 音 装 置, 开 炼 机 编 织 机 有 关 人 员 配 置 耳 塞 并 予 以 记 录 ; 开 炼 机 密 炼 机 编 织 机 硫 化 罐 空 压 机 等 应 布 设 在 厂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侧, 人 群 集 居 点 应 在 主 导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以 减 轻 噪 声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将 严 格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经 处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满 足 GB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 要 求 (5)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生 产 中 切 割 下 的 边 角 余 料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煤 渣 及 生 活 垃 圾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煤 渣 和 各 单 位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要 集 中 堆 放, 有 组 织 地 运 送 指 定 地 点, 每 次 运 送 生 产 性 废 物 到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生 活 垃 圾 用 统 一 的 垃 圾 桶 盛 装, 按 本 公 司 与 承 运 方 签 订 的 垃 圾 运 输 协 议 进 行 委 托 处 理 对 各 部 门 的 办 公 垃 圾 实 行 控 制, 尽 可 能 节 约 用 纸, 重 复 利 用, 对 废 旧 报 刊 旧 书 废 纸 一 律 回 收 ( 售 予 废 品 公 司 ), 废 旧 电 池 和 废 旧 的 日 光 灯 管 专 点 堆 放, 明 显 标 识, 防 止 污 染

384 本 项 目 生 产 可 达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中 的 要 求 2012 年 7 月 30 日, 大 竹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竹 环 函 号 文 关 于 对 <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的 批 复, 批 准 同 意 本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7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于 整 个 项 目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通 过 内 部 设 立 专 门 的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实 施 管 理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项 目 已 先 期 投 入 1, 万 元, 购 置 了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生 产 线 部 分 设 备 8 财 务 评 价 (1) 测 算 基 础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测 算 基 础 为 :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1.5 年, 项 目 建 设 期 后 为 达 到 设 计 能 力 生 产 期, 项 目 计 算 期 为 10 年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平 均 折 旧 年 限 为 20 年, 残 值 率 为 3%; 机 器 设 备 平 均 折 旧 年 限 为 10 年, 残 值 率 为 3%; 办 公 设 备 和 电 子 设 备 按 5 年 折 旧, 残 值 率 为 3% (2) 年 营 业 收 入 测 算 根 据 目 标 市 场 有 效 需 求 的 分 析, 假 定 当 期 产 量 与 当 期 销 量 相 等, 销 售 单 价 根 据 市 场 中 类 似 产 品 单 价 水 平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和 公 司 同 类 产 品 价 格 走 势 等 特 点 保 守 推 断 经 测 算,100% 达 产 后 可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22, 万 元 募 投 新 增 产 品 规 模 及 销 售 价 格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产 品 年 产 量 营 业 收 入 ( 万 米 ) 均 价 ( 万 元 ) 收 入 ( 万 元 ) 1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 合 计 , (3) 项 目 成 本 费 用 项 目 成 本 费 用 主 要 包 含 直 接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各 类 零 配 件 燃 料 及 动 力 工 资 及 福 利 折 旧 及 摊 销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其 中 假 设 工 资 水 平 按 年 均 增 长 5% 计 算, 则 达 产 年 的 总 成 本 费 用 为 16, 万 元 (4) 项 目 财 务 指 标 本 项 目 完 全 达 产 后, 年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22, 万 元, 年 新 增 利 润 总 额 4, 万 元 至 5, 万 元, 净 利 润 4, 万 元 至 4, 万 元 ( 因 假 设 工 资 水 平 按 年 均 增 长 5% 计 算, 其 他 成 本 不 变, 故 利 润 额 是 一 个 变 动 值 ), 项 目 盈

385 亏 平 衡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为 44.69%, 项 目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4.28 年 (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 项 目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44.94%( 税 后 ),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具 体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表 : 投 资 额 ( 万 元 ) 7,844 达 产 产 能 ( 万 米 )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304 盈 亏 平 衡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44.69% 项 目 资 本 金 净 利 润 率 20.00% 财 务 效 益 指 标 所 得 税 前 所 得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IRR) 55.64% 44.94% 净 现 值 (I=12%)( 万 元 ) 12,171 9,196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 三 )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1 项 目 背 景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是 我 国 西 南 地 区 唯 一 的 车 用 胶 管 省 级 技 术 中 心, 中 心 拥 有 原 材 料 化 学 分 析 室, 以 及 国 内 一 流 的 实 验 检 测 设 备, 包 括 PVT 脉 冲 循 环 试 验 机 动 态 臭 氧 试 验 机 门 尼 粘 度 计 光 谱 分 析 仪 全 自 动 国 际 硬 度 计 全 自 动 邵 A 硬 度 计 硫 化 仪 塑 性 试 验 机 全 自 动 拉 力 机 低 温 脆 性 试 验 台 高 低 温 试 验 箱 胶 管 爆 破 试 压 机 等, 实 验 设 备 较 为 齐 全 随 着 国 内 汽 车 市 场 迅 速 发 展, 各 汽 车 主 机 厂 对 汽 车 零 部 件 产 品 性 能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零 部 件 检 测 项 目 增 多, 检 测 范 围 和 精 度 也 大 幅 提 高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市 场 日 益 拓 展, 逐 渐 成 为 国 内 外 多 家 知 名 汽 车 制 造 商 的 配 套 供 应 商, 产 品 种 类 更 新 速 度 加 快, 产 品 涉 及 的 国 内 国 际 实 验 标 准 也 会 有 不 同, 这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设 备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根 据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自 身 的 现 状, 拟 在 原 有 研 发 中 心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遵 循 高 标 准 设 计 建 设 和 配 套 完 善 的 功 能 设 施, 以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创 建 汽 车 关 键 零 部 件 国 家 级 研 发 中 心 2 必 要 性 分 析 (1) 公 司 为 适 应 激 烈 市 场 竞 争 的 需 要 汽 车 行 业 竞 争 的 日 益 激 烈, 整 车 配 套 商 为 了 降 低 成 本 获 取 更 大 的 利 益, 对 上 游 零 部 件 的 采 购 提 出 了 越 来 越 高 的 要 求, 技 术 含 量 低 不 具 竞 争 优 势 的 零 部 件 生 产 商 将 面 临 淘 汰, 而 具 备 技 术 竞 争 优 势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强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企 业 将 形 成 较 好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将 对 企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386 公 司 目 前 的 实 验 室 水 平 属 于 四 川 省 重 点 实 验 室, 组 建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研 发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累 积 了 一 定 的 研 发 成 果,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的 6 项 非 专 利 技 术 成 果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技 部 环 保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联 合 批 准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这 些 科 研 成 果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运 营 以 及 未 来 可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但 随 着 企 业 的 逐 步 发 展, 以 及 面 临 的 外 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由 于 受 到 现 有 资 金 投 入 专 业 人 才 以 及 先 进 实 验 设 备 等 各 方 面 的 不 足, 公 司 愈 来 愈 清 晰 的 认 识 到 加 大 对 研 发 中 心 的 资 金 投 入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 的 引 进 以 及 对 现 有 实 验 设 备 升 级 更 新 的 迫 切 性 只 有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研 发 中 心 的 投 入, 全 面 提 升 研 发 中 心 的 人 才 配 备 设 备 更 新 等 软 硬 件 各 方 面 的 水 平, 才 能 在 日 益 残 酷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脱 颖 而 出 与 此 同 时, 这 也 为 公 司 目 前 创 建 国 家 级 研 发 中 心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先 进 的 研 发 中 心 是 吸 引 和 保 留 高 素 质 技 术 人 才 的 充 要 条 件 企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离 不 开 技 术 人 才, 而 优 秀 的 技 术 人 才 也 需 要 有 力 的 发 挥 平 台 由 此 可 见, 企 业 和 技 术 人 才 的 发 展 是 相 辅 相 成 的 充 足 的 硬 件 条 件, 只 有 配 合 优 秀 的 软 件, 才 能 发 挥 出 最 大 效 益, 这 也 是 各 企 业 在 引 进 人 才 方 面 不 遗 余 力 的 原 因 公 司 地 处 川 东 地 区 的 大 竹 县, 地 域 因 素 是 吸 引 人 才 的 短 板, 只 有 建 设 一 个 较 之 同 行 业 企 业 更 为 先 进 优 秀 的 研 发 中 心, 才 能 更 好 地 吸 引 和 保 留 高 素 质 技 术 研 发 人 才 换 言 之, 先 进 的 研 发 中 心 是 吸 引 和 保 留 高 素 质 技 术 人 才 的 充 要 条 件 (3) 公 司 为 加 快 技 术 创 新 的 速 度, 开 发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的 需 要 不 断 开 发 新 产 品, 改 善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丰 富 产 品 种 类, 有 助 于 培 育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为 公 司 发 展 注 入 活 力 公 司 自 2009 年 开 始 专 注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积 极 与 德 国 GLFS 公 司 的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并 结 合 自 身 的 研 发 团 队, 经 过 4 年 多 的 经 验 积 累, 公 司 已 经 成 功 掌 握 了 规 模 生 产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的 生 产 技 术 该 项 技 术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可 完 全 替 代 进 口, 并 为 公 司 每 年 新 增 2 亿 多 元 的 销 售 收 入 建 立 一 个 先 进 高 效 的 研 发 中 心 将 在 现 有 的 组 织 架 构 人 员 素 质 研 发 设 备 等 方 面 进 行 提 升, 有 利 于 加 快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速 度, 提 高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附 加 值, 培 育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4) 满 足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在 产 品 结 构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等 方 面 积 累 了 宝 贵 经 验, 依 靠 自 身 不 断 积 累 和 技 术 创 新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竞 争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随 着 下 游 领 域 的

387 快 速 发 展, 汽 车 企 业 对 车 用 胶 管 系 列 产 品 的 寿 命 稳 定 性 可 靠 性 上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对 车 用 胶 管 的 品 种 规 格 和 型 号 的 要 求 也 日 益 多 样 化, 这 对 公 司 提 高 现 有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和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增 强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7,000 多 种 型 号 规 格 的 产 品 投 放 市 场, 尽 管 公 司 每 年 都 投 入 大 量 的 研 发 经 费, 但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设 备 试 验 设 备 和 研 发 人 员 数 量 等 已 经 无 法 与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相 匹 配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对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满 足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有 着 重 要 的 意 义 3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1 年, 工 程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4,147 万 元 其 中,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1,500 万 元,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2,587 万 元, 应 用 软 件 60 万 元 项 目 投 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投 资 明 细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投 资 比 重 (%) 一 固 定 投 资 4, 实 验 室 建 设 1, 研 发 设 备 2, 二 无 形 资 产 应 用 软 件 三 总 投 资 4, 其 中, 主 要 设 备 用 于 产 品 研 究 应 用 实 验 等, 根 据 目 前 技 术 开 发 需 要 选 购 的 实 验 仪 器 设 备 适 合 当 前 科 研 业 务 领 域 研 究 中 心 科 研 所 需 的 实 验 应 用 设 备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1 燃 油 流 经 试 验 仪 1 WT 德 国 高 低 温 循 环 试 验 机 2 WD7010 国 产 原 子 吸 收 光 谱 测 定 仪 2 FT-02 德 国 弯 曲 试 验 机 5 / / 片 皮 机 1 / 德 国 真 空 试 验 机 2 / 国 产 低 压 脉 冲 试 验 机 3 ST-MC16 天 津 市 斯 顿 机 电 传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高 压 脉 冲 试 验 机 3 / 深 圳 赛 弗 特 动 态 臭 氧 试 验 机 2 / 台 湾 高 铁 红 外 光 谱 分 析 仪 2 / / 水 平 垂 直 燃 烧 试 验 箱 1 / / 氙 灯 老 化 试 验 机 1 / / N 拉 力 机 4 / 上 海 机 械 四 厂 10 40

388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14 管 路 水 压 试 验 机 2 / 深 圳 普 泰 思 科 技 制 动 软 管 工 作 压 力 试 验 台 2 / 深 圳 赛 弗 特 电 气 化 学 试 验 仪 2 / 德 国 热 重 分 析 仪 1 / 德 国 数 显 硬 度 计 1 0 ( 邵 氏 A) 德 国 ZWICK 数 显 硬 度 计 2 ( 邵 氏 D) 德 国 ZWICK 非 金 属 制 片 机 2 ECP020 德 国 ZWICK 带 刀 剥 离 机 4 NAF470G FORRUNASPEXIA L 橡 胶 冲 击 弹 性 试 验 机 2 B 德 国 ZWICK 差 示 扫 描 电 热 仪 1 DSC204 / 扫 描 电 子 显 微 镜 1 S-550 / 橡 胶 加 工 分 析 仪 2 RPA2000 / 炭 黑 分 散 度 测 试 仪 1 VD-3500 / 毛 细 管 流 变 仪 2 KAAKE-2 型 / 试 验 室 密 炼 机 1 INSTROM466 7 / I-DEAS - / / 清 洁 度 试 验 机 2 / 上 海 迈 飞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检 漏 仪 2 / / 热 老 化 试 验 箱 5 401A/HAT207 C 33 低 温 试 验 箱 4 WD7010 上 海 市 实 验 仪 器 总 厂 / 重 庆 哈 丁 上 海 实 验 仪 器 厂 有 限 公 司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试 验 机 2 / / 微 型 开 炼 机 1 / / 盐 雾 试 验 箱 2 YWX/Q 静 态 臭 氧 试 验 机 2 DG 试 验 用 平 板 硫 化 机 2 XLB 电 子 拉 力 机 2 XLL-2500N/G T-AI-7000S 40 硫 化 仪 2 GT-M2000-A 苏 南 试 验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登 杰 机 器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湖 州 双 力 自 动 化 科 技 装 备 公 司 上 海 化 工 机 械 四 厂 / 高 铁 检 测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高 铁 检 测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塑 性 试 验 机 3 WS-1 上 海 化 工 机 械 四 厂 门 尼 粘 度 仪 2 GT-7080-S2 高 铁 检 测 仪 器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浸 湿 试 验 机 1 SH05 重 庆 英 博 实 验 仪 器

389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有 限 公 司 单 价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44 空 调 管 检 漏 仪 5 / / 查 入 试 验 仪 2 / / 拔 出 试 验 仪 2 / / 爆 破 试 验 机 4 FLUIDS-MLP -16M 北 京 福 禄 德 斯 检 测 系 统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制 动 软 管 挠 曲 试 验 机 1 / 重 庆 重 汽 制 动 软 管 膨 胀 试 验 仪 2 HVE-W-25-M 4 公 司 的 研 发 方 向 深 圳 市 弗 赛 特 检 测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8 16 设 备 总 价 2,587 结 合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公 司 确 定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工 程 关 键 技 术 和 共 性 技 术, 汽 车 高 分 子 复 合 材 料 绿 色 环 保 材 料 的 开 发 和 运 用, 汽 车 特 种 高 分 子 材 料 和 金 属 材 料 粘 接 技 术 的 研 发, 高 分 子 材 料 共 混 改 性 和 低 成 本 高 性 能 等 方 面 为 未 来 的 研 发 重 点 5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在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的 川 环 科 技 现 有 厂 区 内 实 施 新 建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建 筑 面 积 约 6,000 平 方 米 6 项 目 环 保 本 项 目 部 分 工 序 在 研 发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废 水 废 气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达 州 市 环 保 局 的 要 求, 将 对 生 产 作 业 及 研 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有 害 排 放 物 进 行 处 理 后 排 放 根 据 目 前 采 取 的 措 施, 可 以 达 到 有 关 环 保 要 求, 建 成 后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新 的 影 响 (1) 废 水 治 理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有 实 验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实 验 废 水 主 要 是 清 洗 实 验 设 备 产 生 的 清 洁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为 员 工 公 寓 和 餐 厅 使 用 后 的 污 水 生 废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2) 废 气 治 理 本 项 目 的 废 气 主 要 是 实 验 过 程 中 有 机 溶 剂 混 合 等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以 及 配 料 和 投 料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颗 粒 物 实 验 室 将 通 过 与 设 备 连 接 的 负 压 集 气 管 道 或 专 门 的 水 帘 机 对 废 气 进 行 收 集, 将 其 引 至 活 性 炭 有 机 废 气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最 终 经 排 气 筒 外 排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妥 善 收 集 分 类 处 理 后, 其

390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及 排 放 浓 度 均 可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3)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理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实 验 固 废 如 过 滤 滤 渣 废 渣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收 集 的 粉 尘 生 活 垃 圾 办 公 垃 圾 等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性 质 的 不 同, 过 滤 滤 渣 废 渣 废 水 等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和 办 公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经 妥 善 处 置 后 排 放 量 为 零 (4) 粉 尘 治 理 本 项 目 粉 尘 主 要 由 于 在 配 料 和 投 料 过 程 使 用 粉 状 试 剂 产 生, 此 影 响 为 短 暂 的 并 可 人 为 控 制, 实 验 室 内 同 时 设 有 先 进 的 通 风 橱 设 施, 可 使 粉 尘 产 生 的 浓 度 和 数 量 降 至 最 低 水 平, 实 验 室 内 同 时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条 件 本 项 目 粉 尘 排 放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l ) 要 求 (5) 噪 音 控 制 本 项 目 噪 声 设 备 主 要 是 脉 冲 试 验 机 等, 设 备 选 型 时 选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实 验 过 程 中 将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经 建 筑 墙 体 隔 音 距 离 减 弱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和 项 目 员 工 影 响 较 小 噪 声 排 放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噪 音 控 制 设 计 规 范 (GBJ87-85) 要 求 2012 年 7 月 30 日, 大 竹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竹 环 函 号 文 关 于 对 <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的 批 复, 批 准 同 意 本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7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于 整 个 项 目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通 过 内 部 设 立 专 门 的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实 施 管 理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项 目 已 先 期 投 入 万 元, 购 置 了 部 分 研 发 检 测 设 备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成 功 运 用 将 扩 大 公 司 车 用 胶 管 产 品 的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产 能,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解 决 制 约 公 司 发 展 的 产 能 不 足 问 题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

391 ( 一 )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巩 固 和 加 强 公 司 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成 功 运 用 将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完 善 产 品 种 类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加 强 公 司 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募 集 资 金 同 时 也 加 强 了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深 化 拓 展 车 用 胶 管 市 场 创 造 积 极 的 条 件,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股 东 权 益 将 大 幅 提 高, 短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将 大 幅 下 降, 提 高 了 公 司 债 务 融 资 能 力, 增 强 了 公 司 防 范 和 抵 御 财 务 风 险 的 能 力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初 期,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建 成 后 效 益 的 产 生 也 需 要 一 定 的 周 期,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可 能 会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盈 利 前 景, 随 着 项 目 的 投 产 比 例 提 高 和 效 益 的 产 生,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得 到 有 效 提 升 ( 四 ) 进 一 步 改 善 资 产 结 构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已 不 足, 生 产 设 施 及 生 产 能 力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拓 展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拟 加 大 对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投 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2,811 万 元 ( 包 括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 占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总 金 额 的 74.57% 通 过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品 质 量, 优 化 技 术 研 发 环 境, 加 快 新 产 品 的 产 业 化 进 程,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 五 )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将 大 为 改 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显 著 降 低, 资 产 流 动 性 将 明 显 提 高 同 时, 如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能 按 时 顺 利 实 施, 公 司 的 生 产 规 模 产 品 结 构 以 及 市 场 开 拓 能 力 等 方 面 都 将 得 到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主 要 用 于 扩 大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的 产 能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同 时,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试 验 能 力 将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392 ( 六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对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共 计 22,811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年 折 旧 额 约 为 2,107 万 元 上 述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预 计 每 年 将 为 发 行 人 新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约 53,331 万 元, 预 计 实 现 净 利 润 约 11,145 万 元 可 见, 由 于 发 行 人 所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发 行 人 在 将 来 可 以 消 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所 增 加 的 折 旧 费 用,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折 旧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七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计 销 售 收 入 的 测 试 依 据 及 合 理 性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计 测 试 依 据 如 下 : 产 品 类 别 数 量 ( 万 米 ) 单 价 ( 元 / 米 ) 当 前 产 品 均 价 (2015 年 1-9 月 ) 当 前 产 品 价 格 范 围 多 层 复 合 尼 龙 树 脂 软 管 元 / 米 8-25 元 / 米 特 种 低 渗 透 软 管 元 / 米 元 / 米 车 用 空 调 橡 胶 软 管 元 / 米 元 / 米 车 用 涡 轮 增 压 胶 管 元 / 米 元 / 米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产 品 定 价 主 要 参 考 过 往 相 关 产 品 的 价 格, 充 分 考 虑 了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的 调 整 变 化 市 场 竞 争 工 艺 改 进 等 相 关 因 素 引 发 的 产 品 价 格 变 化 趋 势, 公 司 产 品 定 价 较 为 谨 慎 和 合 理

393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和 将 要 履 行 的,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包 括 : ( 一 ) 借 款 合 同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抵 押 合 同 和 保 证 合 同 1 川 环 科 技 的 借 款 合 同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抵 押 合 同 和 保 证 合 同 (1)2013 年 1 月 11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了 年 大 竹 ( 抵 ) 字 0001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物 为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1,800 万 元 抵 押 担 保 上 述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的 具 体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年 1 月 4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了 年 ( 大 竹 ) 字 号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约 定 利 率 为 按 一 年 期 LPR 浮 动 利 率 加 62BP, 借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 月 4 日,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竹 支 行 签 订 了 年 ( 大 竹 ) 字 号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约 定 利 率 为 按 一 年 期 LPR 浮 动 利 率 加 62BP, 借 款 期 限 为 12 个 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2)2015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5 信 银 蓉 天 府 综 字 第 号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授 信 额 度 6,000 万 元, 有 效 使 用 期 限 2015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 2016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综 字 第 号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授 信 额 度 6,000 万 元, 有 效 使 用 期 限 2016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 担 保 情 况 如 下 :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先 后 签 订 了 2015 信 银 蓉 天 府 最 高 保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最 高 保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6,000 万 元 保 证 担 保 ;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及 (2015)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抵 补 字 第 001 号 补 充 协 议,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物 为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394 分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万 元 抵 押 担 保 ; 福 翔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及 (2015)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抵 补 字 第 002 号 补 充 协 议, 以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物 为 川 环 科 技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的 债 务 提 供 最 高 额 1, 万 元 抵 押 担 保 ; 公 司 以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了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及 (2015)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抵 补 字 第 003 号 补 充 协 议 ; 公 司 以 机 器 设 备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了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及 (2015)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抵 补 字 第 004 号 补 充 协 议 ; 公 司 以 房 地 产 为 抵 押 物, 签 订 了 2012 年 信 银 蓉 光 华 高 抵 字 第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及 (2015) 信 银 蓉 市 八 最 高 抵 补 字 第 005 号 补 充 协 议 上 述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项 下 的 具 体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5)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74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5 年 9 月 9 日 至 2016 年 8 月 13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定 价 基 础 利 率 上 浮 92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4 月 27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92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4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395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92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5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3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6 月 6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92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6 月 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6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7 月 4 日, 公 司 与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分 行 签 订 了 (2016) 信 银 蓉 天 府 贷 字 第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借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借 款 用 途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借 款 利 率 为 贷 款 实 际 提 款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同 期 同 档 次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92 个 基 点,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7 月 4 日 至 2017 年 7 月 4 日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 二 ) 重 大 销 售 合 同 1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 年 9 月 1 日 发 布 的 生 产 采 购 通 用 条 款 和 细 则 (PRODUCTION PURCHASING GERNERAL CONDITIONS, 缩 写 PPGTC 2005) 作 为 基 本 框 架 协 议, 适 用 于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的 所 有 采 购 订 单 (Purchase Order) 以 及 各 项 零 部 件 采 购 合 同 (Standard Contract for Parts Supply) 及 维 修 配 件 采 购 合 同 (Standard Contract for Parts Supply (Service Parts)) 该 生 产 采 购 通 用 条 款 和 细 则 就 采 购 合 同 或 采 购 订 单 的 成 立 采 购 订 单 的 期 限 付 款 条 件 及 纳 税 质 量 保 证 保 密 义 务 使 用 买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责 任 争 议 解 决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原 则 性 的 规 定 双 方 通 过 签 订 具 体 的 采 购 订 单 完 成 大 部 分 汽 车 零 部 件 维 修 配 件 的 采 购 采 购 订 单 对 拟 采 购 产 品 的 名 称 型 号 价 格 装 运 包 装 及 交 付 等 进 行 了 具 体 的 约 定, 并 对 拟 采 购 产 品 的 数 量 按 照 长 安 福 特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在 订 单 有 效 期 限 内 对 该 种 产 品 需 求 总 量 的 百 分 比 予 以 确 认 采 购 订 单 项 下 的 具 体 采 购 数 量 交 货 地 点 及 交 货 日 期 则 由 发 行 人 通 过 福 特 公 司 的 全 球 销 售 网 络 平 台 每 日 即 时 查 询 按 照 生 产 采 购 通 用 条 款 和 细 则 之 规 定, 采 购 订 单 从 其 注 册 的 生 效 日 期 开 始 的 12 个 月 内 有 效 ; 若 双 方 在 采 购 订 单 首 期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4 个 月 均 未 就 该 采 购 订 单 发 出 不 续 期 的 通 知, 则 该 订 单 于 其 首 期 有 效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自 动 续 期 12 个 月 ; 买 方 在 续 期 期 限 届 满 前 一 个 月 或 该 时 间 之 前,

396 可 以 自 行 决 定 将 采 购 订 单 期 限 最 多 延 长 4 个 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4 月 8 日, 发 行 人 与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合 同 编 号 为 汽 车 零 部 件 和 材 料 采 购 通 则, 该 通 则 用 以 规 定 力 帆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进 行 合 作 的 基 本 原 则 标 准 程 序, 并 用 于 指 导 发 行 人 与 力 帆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零 部 件 和 材 料 的 各 项 交 易 合 同 该 通 则 就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和 级 别 管 理 产 品 包 装 批 量 供 货 售 前 质 量 责 任 和 索 赔 售 后 质 量 保 修 和 索 赔 支 付 与 结 算 知 识 产 权 阳 光 协 议 等 事 项 做 出 原 则 性 的 规 定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3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与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汽 车 / 发 动 机 零 部 件 采 购 基 本 合 同 (CA09 版 ), 该 合 同 作 为 基 本 框 架 合 同 适 用 于 发 行 人 与 重 庆 长 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零 部 件 的 各 项 交 易 合 同 该 采 购 基 本 合 同 就 合 同 的 标 的 价 格 和 数 量 的 确 定 质 量 保 证 交 货 与 收 货 运 输 与 包 装 支 付 方 式 知 识 产 权 违 约 责 任 纠 纷 解 决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2 月 26 日,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福 翔 科 技 与 江 门 市 豪 爵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J 产 品 交 易 基 本 合 同, 该 合 同 分 别 对 江 门 市 大 长 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豪 爵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市 豪 爵 精 密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市 蓬 江 区 豪 爵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等 同 样 有 效 双 方 就 订 购 技 术 资 料 供 给 材 料 供 货 保 证 质 量 保 证 交 货 寄 存 管 理 检 验 违 约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合 同 自 双 方 代 表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有 效 期 一 年, 在 合 同 期 满 三 个 月 前, 如 双 方 无 异 议, 则 可 延 续 一 年, 如 此 有 效 期 逐 年 延 伸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与 江 门 豪 爵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就 分 批 采 购 明 细 签 订 了 产 品 供 应 / 购 买 明 细, 对 物 料 名 称 单 价 和 数 量 进 行 约 定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 月 5 日, 发 行 人 与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GW/XZ-CGHT-01 配 套 产 品 采 购 合 同, 其 有 效 期 从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 若 双 方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90 日 内 均 未 发 出 不 续 期 通 知, 则 该 合 同 自 动 延 期 1 年, 以 后 亦 同 该 合 同 作 为 基 本 框 架 合 同, 适 用 于 发 行 人 与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采 购 配 套 产 品 的 各 项 交 易 性 文 件 ( 主 要 为 具 体 的 单 个 订 单 对 交 易 对 象 部 品 及 价 格 进 行 具 体 约 定 的 合 同 附 件 补 充 协 议 等 ) 该

397 配 套 产 品 采 购 合 同 约 定 发 行 人 向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供 应 其 制 造 组 装 车 辆 所 需 的 部 件 用 品 工 具 原 材 料 或 辅 助 材 料, 并 就 交 易 对 象 部 件 交 货 与 收 货 质 量 保 证 价 格 与 支 付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补 偿 知 识 产 权 保 密 义 务 争 议 解 决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外 协 产 品 买 卖 合 同,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系 浙 江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的 子 公 司, 采 购 的 汽 车 外 协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下 属 各 汽 车 发 动 机 变 速 箱 等 企 业 的 生 产 使 用 该 合 同 是 双 方 明 确 约 定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浙 江 远 景 汽 配 有 限 公 司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外 协 产 品 的 总 体 性 合 约 该 合 同 就 产 品 规 格 和 要 求 月 订 单 发 货 检 验 包 装 交 货 收 货 检 验 质 量 保 证 产 品 价 格 结 算 方 式 产 品 及 违 约 责 任 知 识 产 权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合 同 经 双 方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2 月 10 日, 发 行 人 与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轿 车 零 部 件 及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该 采 购 合 同 作 为 基 本 框 架 合 同 适 用 于 发 行 人 与 深 圳 市 比 亚 迪 供 应 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零 部 件 采 购 的 各 项 交 易 合 同 该 采 购 合 同 就 合 同 货 物 及 价 格 技 术 保 证 质 量 要 求 及 责 任 包 装 搬 运 交 货 要 求 及 责 任 保 密 义 务 知 识 产 权 安 全 与 环 境 管 理 违 约 责 任 与 合 同 解 除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采 购 合 同 经 双 方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合 同 章 后 生 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11 月 11 日, 发 行 人 与 长 安 马 自 达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零 件 采 购 合 同 该 采 购 合 同 就 供 应 范 围 合 同 价 格 交 货 日 期 支 付 条 款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采 购 合 同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12 个 月 ; 除 非 买 方 在 本 合 同 到 期 前 书 面 通 知 不 再 续 用 本 采 购 合 同, 本 合 同 将 依 照 当 前 合 同 条 款 连 续 每 年 于 上 一 有 效 期 期 满 之 日 起 自 动 续 约 12 个 月 截 至 签 署 日, 该 采 购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年 8 月 27 日, 发 行 人 与 北 汽 ( 镇 江 )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GRP15818C00091 汽 车 零 部 件 和 原 材 料 采 购 通 则, 该 合 同 作 为 基 本 框 架 合 同 适 用 于 发 行 人 与 北 汽 ( 镇 江 )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零 部 件 的 各 项 交 易 合 同 该 采 购 基 本 合 同 就 合 同 的 标 的 价 格 和 数 量 的 确 定 质 量 保 证 交 货 与 收 货 运 输

398 与 包 装 支 付 方 式 知 识 产 权 违 约 责 任 纠 纷 解 决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该 基 本 框 架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 三 ) 重 大 采 购 合 同 年 3 月 1 日, 发 行 人 与 成 都 爱 克 威 工 业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就 发 行 人 向 成 都 爱 克 威 工 业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氟 塑 料 产 品 的 商 品 名 称 质 量 要 求 技 术 标 准 产 品 规 格 数 量 单 价 总 金 额 交 货 时 间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合 同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年 4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与 绥 芬 河 市 埃 佩 克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销 售 合 同, 就 发 行 人 向 绥 芬 河 市 埃 佩 克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橡 胶 产 品 的 商 品 名 称 产 品 规 格 数 量 单 价 总 金 额 交 货 时 间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约 定 该 合 同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四 ) 保 荐 及 主 承 销 协 议 2013 年 6 月 19 日, 公 司 与 湘 财 证 券 签 订 了 关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保 荐 协 议 及 承 销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公 司 聘 请 湘 财 证 券 作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保 荐 机 构 和 主 承 销 商, 并 授 权 湘 财 证 券 组 织 承 销 团 承 销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承 销 方 式 采 取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 股 票 为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数 量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发 行 方 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最 后 核 准 为 准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三 具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和 未 来 前 景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四 关 联 方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不 存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也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399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400 第 十 二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文 谟 统 文 建 树 王 继 胜 邹 冬 云 张 富 厚 范 仁 德 隆 余 粮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牟 洪 波 罗 英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王 继 胜 欧 如 国 文 勇 蒋 青 春 吴 际 发 张 富 厚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01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俊 波 保 荐 代 表 人 : 胡 文 晟 姜 杰 项 目 协 办 人 : 黄 刚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0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经 办 律 师 : 北 京 市 万 商 天 勤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403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404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405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406 七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407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附 件 在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内, 下 列 文 件 均 可 在 本 公 司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办 公 场 所 查 阅 目 录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六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七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八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九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408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时 间 1 四 川 川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大 竹 县 东 柳 工 业 园 区 联 系 人 : 张 富 厚 电 话 : 查 阅 时 间 :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上 午 9:30 11:30, 下 午 1:30 4:30 2 湘 财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承 销 与 保 荐 分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丰 盛 胡 同 28 号 太 平 洋 保 险 大 厦 A 座 9 层 901 单 元 联 系 人 : 黄 刚 电 话 : 查 阅 时 间 :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上 午 9:30 11:30, 下 午 1:30 4: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数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2,220 万 股, 其 中 发 行 新 股 为 1,170 万 股, 原 持 公 司 股 份 36 个 月 以 上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1,050 万 股 原 持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数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2,220 万 股, 其 中 发 行 新 股 为 1,170 万 股, 原 持 公 司 股 份 36 个 月 以 上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1,050 万 股 原 持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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