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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Bao Co., Ltd. (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

2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该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9,60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 股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及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相 关 安 排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确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以 下 或 简 称 老 股 转 让 ) 的 具 体 数 量 将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公 司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股 份 总 数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为 准,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根 据 情 况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调 整 如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且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万 股 的, 全 部 由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果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超 过 万 股 的, 则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万 股, 其 余 部 分 由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将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亦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及 其 关 联 人 吴 锭 平 杨 啟 升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重 要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1-1-1

3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限 合 伙 )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3)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林 怡 史 丘 杰 陈 进 喜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苏 锐 强 李 吟 珍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4)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及 其 关 联 人 吴 锭 平 杨 啟 升, 以 及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林 怡 史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以 及 公 司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均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5) 除 前 述 股 份 限 售 承 诺 外,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林 怡 史 丘 杰 陈 进 喜 洪 泽 光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还 承 诺 : 在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1-1-2

4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承 诺 : 如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因 此 给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就 上 述 事 项 向 投 资 者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控 股 股 东 以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份 对 上 述 承 诺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但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提 醒 投 资 者 需 特 别 关 注 的 公 司 风 险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风 险 因 素 一 节 的 全 部 内 容 一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 一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及 其 关 联 人 吴 锭 平 杨 啟 升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二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邦 领 贸 易 ) 重 要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邦 领 国 际 )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和 盛 昌 投 资 ) 公 司 股 东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中 楷 创 投 )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信 投 资 )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美 富 创 投 )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四 方 投 资 )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三 )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林 怡 史 丘 杰 陈 进 喜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苏 锐 强 李 吟 珍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四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及 其 关 联 人 吴 锭 平 杨 啟 升, 以 及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林 怡 史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以 及 公 司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和 盛 昌 投 资 均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1-1-4

6 整 ), 本 人 /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 五 ) 除 前 述 股 份 限 售 承 诺 外,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林 怡 史 丘 杰 陈 进 喜 洪 泽 光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李 旭 林 还 承 诺 : 在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二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以 下 简 称 预 案 ) 的 议 案, 预 案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启 动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当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即 触 及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 1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36 个 月 内 任 意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2 实 施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 3 增 持 股 票 的 时 间 条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规 则 之 规 定 4 距 前 一 次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终 止 之 日 起 已 超 过 3 个 月 ( 二 ) 启 动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预 案 中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主 要 有 三 大 措 施, 根 据 优 先 次 序 分 别 为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回 购,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首 先 由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即 邦 领 贸 易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1-1-5

7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邦 领 贸 易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2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如 控 股 股 东 不 具 备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的 资 格 或 者 已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后 发 行 人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发 行 人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合 计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3 发 行 人 回 购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如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具 备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的 资 格 或 者 已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后 发 行 人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发 行 人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由 发 行 人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者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发 行 人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实 施 回 购 计 划 前 总 股 本 的 1%; 1-1-6

8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 三 )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程 序 1 当 触 及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2 个 交 易 日 内,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2 当 触 及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本 预 案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待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 3 由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的, 待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 由 发 行 人 履 行 回 购 股 份 义 务 的, 待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后 2 个 交 易 日 内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由 股 东 大 会 对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做 出 决 议, 且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可 通 过, 发 行 人 应 当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证 监 发 [2005]51 号 )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9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履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义 务 ( 四 )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的 控 股 股 东 将 不 参 与 发 行 人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应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的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自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薪 酬 减 半 ( 五 ) 发 行 人 如 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拟 新 聘 任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在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审 议 相 关 议 案 之 前 需 要 取 得 聘 任 对 象 签 署 的 同 意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义 务 的 承 诺 函 三 关 于 投 资 者 赔 偿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承 诺 1-1-7

9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如 下 : 如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因 此 给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依 法 就 上 述 事 项 向 投 资 者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控 股 股 东 以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份 对 上 述 承 诺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但 本 公 司 / 本 人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承 诺 如 下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将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对 上 述 事 实 作 出 认 定 或 处 罚 决 定 后 及 时 制 订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发 行 人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回 购 价 格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三 ) 公 司 股 东 关 于 购 回 股 份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及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承 诺 如 下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将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对 上 述 事 实 作 出 认 定 或 处 罚 决 定 后 及 时 制 订 股 份 购 回 方 案 并 予 以 公 告, 依 法 购 回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购 回 价 格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若 发 行 人 未 能 履 行 依 法 回 购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的 全 部 新 股,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将 代 为 履 行 上 述 义 务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以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份 对 上 述 承 诺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1-1-8

10 四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为 约 束 各 方 主 体 履 行 关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时 所 出 具 的 公 开 承 诺, 发 行 人 及 其 相 关 法 人 自 然 人 出 具 了 下 列 承 诺 : 如 在 实 际 执 行 过 程 中,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违 反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已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的, 则 采 取 或 接 受 以 下 措 施 :(1)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2)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3)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4)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属 可 以 继 续 履 行 的, 将 继 续 履 行 该 承 诺 ;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五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承 诺 保 荐 机 构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相 关 监 督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金 额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本 保 荐 机 构 已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履 行 勤 勉 尽 责 义 务 的 除 外 发 行 人 律 师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上 述 法 律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如 因 上 述 法 律 文 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因 此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但 本 所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作 为 中 国 境 内 专 业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及 执 业 律 师, 本 所 及 本 所 承 办 律 师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系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规 定 及 本 所 与 发 行 人 签 署 的 律 师 聘 用 协 议 相 关 约 定 所 约 束 本 承 诺 函 所 述 本 所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的 证 据 审 查 过 错 认 定 因 果 关 系 及 相 关 程 序 等 均 适 用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有 效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相 关 司 法 解 释 的 规 定 如 果 投 资 者 依 据 本 承 诺 函 起 诉 本 所, 赔 偿 责 任 及 赔 偿 金 额 由 被 告 所 在 地 的 法 院 确 定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金 额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能 证 明 无 过 错 的 除 外 1-1-9

11 六 本 次 发 行 过 程 中,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的 调 整 机 制 ( 一 )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确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具 体 数 量 将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公 司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由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但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及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总 数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 二 ) 如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万 股 的, 全 部 由 邦 领 国 际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果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超 过 万 股 的, 则 邦 领 国 际 转 让 万 股, 其 余 部 分 由 邦 领 贸 易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将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亦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七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对 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将 严 格 遵 守 已 做 出 的 关 于 所 持 邦 宝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内, 不 出 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在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可 进 行 减 持 :(1)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且 没 有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相 关 情 形, 如 有 锁 定 期 延 长, 则 顺 延 ;(2) 如 发 生 邦 宝 股 份 其 他 股 东 需 向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的 情 形, 该 等 股 东 已 经 全 额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1 邦 领 贸 易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12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2 邦 领 国 际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3 中 楷 创 投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及 中 楷 创 投 承 诺 在 减 持 时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届 时 将 该 等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八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将 按 发 行 后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九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发 行 人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修 订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公 司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

13 (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将 积 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二 ) 利 润 分 配 的 方 式 :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其 中,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的 分 配 顺 序 现 金 分 红 优 先 于 股 票 分 配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且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其 中, 公 司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时 须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且 现 金 流 充 裕,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三 )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并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制 定 以 下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 四 )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情 况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 五 )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年 度 的 盈 利 情 况 及 现 金 流 状 况, 在 保 证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和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及 股 权 结 构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注 重 股 本 扩 张 与 业 绩 增 长 保 持 同

14 步,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采 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六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 七 )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拟 定,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独 立 发 表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 八 )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 九 )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邀 请 中 小 股 东 参 会 等 ),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分 红 预 案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以 所 持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通 过 ( 十 )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拟 定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管 理 层 需 就 此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详 细 的 情 况 说 明, 包 括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现 场 或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审 议 批 准, 并 由 董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情 况 说 明 ( 十 一 )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并 应 对 年 度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就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和 意 见 ( 十 二 )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15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若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应 在 年 报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 十 三 )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或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由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 十 四 )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股 利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制 定 了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对 未 来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规 划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十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请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 一 ) 产 能 严 重 不 足 的 风 险

16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的 高 速 发 展, 生 产 场 地 和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的 问 题 逐 渐 显 现 生 产 场 地 方 面, 二 期 厂 房 虽 然 已 于 2012 年 下 半 年 投 入 使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了 生 产 场 地 紧 缺 的 现 状, 但 随 着 客 户 订 单 的 不 断 增 加,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若 不 能 及 时 解 决 生 产 场 地 不 足 的 问 题, 可 能 造 成 无 法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供 货 不 及 时 的 不 利 情 形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方 面,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益 智 玩 具 的 产 能 主 要 取 决 于 注 塑 机 的 注 塑 能 力,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注 塑 机 产 能 利 用 率 分 别 为 97.00% % 和 95.21%, 益 智 玩 具 产 销 率 分 别 为 99.45% % 和 % 产 品 常 常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导 致 公 司 承 接 订 单 时, 只 能 按 客 户 下 达 订 单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满 足 其 采 购 需 求 公 司 现 有 设 备 已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面 对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的 良 好 机 遇, 若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问 题 不 能 及 时 得 到 解 决, 将 可 能 会 遭 遇 客 户 直 接 放 弃 订 单 合 同 不 能 按 期 执 行 生 产 计 划 紊 乱 品 牌 推 广 放 缓 等 困 境, 不 仅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还 影 响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不 利 ( 二 )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玩 具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塑 料, 塑 料 行 业 受 原 油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近 年 来 公 司 不 断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控 制 产 品 成 本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增 强 企 业 信 誉, 以 降 低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保 持 了 合 理 的 盈 利 水 平 另 外, 公 司 管 理 层 从 事 塑 料 玩 具 行 业 多 年,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抵 御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经 验, 通 过 合 理 预 测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趋 势, 前 瞻 性 地 调 整 原 材 料 库 存, 有 效 平 抑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若 未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出 现 剧 烈 波 动, 仍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与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研 发 密 切 相 关, 全 部 用 于 发 展 主 营 业 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能 将 新 增 3,200 万 套 / 年 公 司 已 结 合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现 有 业 务 状 况 未 来 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了 慎 重 充 分 的 分 析 和 论 证, 并 且 针 对 新 增 产 能 消 化 采 取 了 营 销 管 理 人 才 建 设 和 市 场 拓 展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17 基 于 目 前 行 业 的 稳 步 增 长 和 公 司 竞 争 实 力 的 合 理 判 断, 公 司 认 为 新 增 产 能 可 以 得 到 较 好 消 化 但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和 达 产 期,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和 项 目 建 成 后, 如 果 市 场 环 境 技 术 相 关 政 策 等 方 面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不 能 全 部 消 化,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四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或 营 业 利 润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突 出,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32.29% 39.57% 及 60.70%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虽 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经 过 科 学 论 证, 预 期 效 益 良 好, 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建 设 到 达 产 需 要 一 段 时 间,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完 全 产 生 效 益, 因 此 公 司 的 利 润 增 长 短 期 内 可 能 不 会 与 净 资 产 增 长 保 持 同 步, 公 司 将 面 临 股 票 发 行 后 营 业 利 润 比 上 年 大 幅 下 滑 或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 五 ) 国 际 贸 易 摩 擦 导 致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与 世 界 各 国 交 流 更 加 开 放, 贸 易 额 也 不 断 增 长 然 而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背 景 下, 中 国 与 其 他 国 家 尤 其 是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之 间 政 治 文 化 外 交 政 策 等 存 在 差 异, 贸 易 摩 擦 在 所 难 免 随 着 后 危 机 时 代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贸 易 保 护 主 义 有 所 抬 头, 本 公 司 部 分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的 最 终 销 售 区 域 在 国 外, 如 果 最 终 销 售 区 域 有 关 国 家 与 中 国 发 生 关 于 玩 具 行 业 的 贸 易 摩 擦, 将 会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一 定 的 风 险

18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22 一 常 用 词 语 解 释...22 二 专 业 术 语 解 释...23 第 二 节 概 览...27 一 发 行 人 概 况...27 二 核 心 竞 争 优 势...28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33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35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3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37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7 二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37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39 四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的 关 系...41 五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41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42 一 市 场 风 险...42 二 经 营 管 理 风 险...43 三 研 发 技 术 风 险...45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46 五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47 六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47 七 汇 率 风 险...47 八 其 他 风 险 因 素...48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19 一 发 行 人 简 介...49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49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58 四 发 行 人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65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65 六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65 七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简 要 情 况...68 八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69 九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73 十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80 十 一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82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90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90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93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五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六 特 许 经 营 权 七 发 行 人 技 术 情 况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九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与 关 联 交 易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20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报 告 期 内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说 明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报 告 期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三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报 告 期 比 较 式 财 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五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六 分 部 信 息 七 最 近 一 年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九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资 产 项 目 十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负 债 项 目 十 一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21 十 二 现 金 流 量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及 其 影 响 十 三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四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五 盈 利 预 测 十 六 资 产 评 估 十 七 验 资 报 告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五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六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七 发 行 人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发 行 当 年 及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 二 拟 订 上 述 措 施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三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四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四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变 化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2 一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公 司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四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发 行 人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二 重 大 合 同 三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声 明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 七 复 核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七 节 附 录 和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23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意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常 用 词 语 解 释 发 行 人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邦 宝 股 份 邦 领 实 业 指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前 身 汕 头 邦 领 指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系 邦 领 实 业 前 身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中 玩 协 指 中 国 玩 具 和 婴 童 用 品 协 会 国 家 标 委 会 指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家 认 监 委 指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指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指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指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指 汕 头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邦 领 贸 易 指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指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中 楷 创 投 指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盛 昌 投 资 指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南 信 投 资 指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美 富 创 投 指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四 方 投 资 指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邦 领 食 品 指 福 建 省 邦 领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同 益 食 品 指 汕 头 市 同 益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斯 兰 集 团 指 斯 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鑫 福 石 化 指 福 州 鑫 福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斯 兰 鑫 福 指 福 建 斯 兰 鑫 福 塑 化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现 更 名 为 福 建 斯 兰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邦 宝 集 团 指 邦 宝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曾 称 邦 宝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邦 宝 贸 易 指 汕 头 市 邦 宝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曾 称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乐 宝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邦 宝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镇 江 奇 美 指 镇 江 奇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油 汕 头 分 公 司 指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南 化 工 销 售 汕 头 分 公 司 乐 高 LEGO 指 丹 麦 乐 高 集 团, 系 全 球 最 大 的 积 木 玩 具 企 业 美 泰 Mattel 指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销 售 商 美 国 五 百 强 企 业 之 一 主 要 品 牌 包 括 芭 比 娃 娃 哈 利 波 特 风 火 轮 费 雪 等 孩 之 宝 Hasbro 指 美 国 著 名 玩 具 公 司, 其 产 品 涵 盖 传 统 婴 儿 玩 具 和 高 科 技 电 子 玩 具, 旗 下 有 变 形 金 刚 特 种 部 队 星 球 大 战 等 多 个 品 牌 系 列

24 万 代 Bandai 指 日 本 万 代 玩 具 娱 乐 公 司 (Bandai Co., Ltd.) 多 美 TOMY 指 TOMY Company,Ltd,1953 年 成 立, 日 本 著 名 的 玩 具 企 业, 主 力 商 品 有 Tomica Pla-rail ZOIDS 等 奥 飞 动 漫 指 广 东 奥 飞 动 漫 文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乐 股 份 指 广 东 高 乐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互 动 娱 乐 指 星 辉 互 动 娱 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骅 威 股 份 指 骅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群 兴 玩 具 指 广 东 群 兴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盛 顾 问 指 汕 头 市 英 盛 企 业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英 盛 指 汕 头 市 英 盛 有 限 公 司 梅 州 英 盛 指 梅 州 英 盛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英 盛 指 深 圳 市 英 盛 企 业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南 滨 建 筑 指 汕 头 市 南 滨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证 书 公 司 章 程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东 大 会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保 荐 指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机 构 国 金 证 券 大 华 事 务 所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指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其 前 身 为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律 所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本 次 发 行 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的 行 为 上 市 指 发 行 人 股 票 获 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股 票 指 指 发 行 人 即 将 发 行 的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招 股 书 指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元 / 万 元 / 亿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 万 元 / 亿 元 二 专 业 术 语 解 释 积 木 指 立 体 的 塑 料 制 或 木 制 颗 粒, 是 一 种 建 构 类 的 可 以 进 行 自 由 拼 插 组 合 的 益 智 玩 具, 具 有 结 构 简 单 组 合 变 化 无 穷 的 特 点, 可 以 拼 成 建 筑 物 动 物 人 物 等 多 种 造 型, 有 助 于 锻 炼 动 手 能 力 空 间 概 念 逻 辑 思 维 创 意 能 力 想 象 力, 具 有 积 极 的 教 育 意 义, 是 益 智 玩 具 中 的 经 典 模 具 指 在 冲 裁 成 型 冲 压 模 锻 冷 镦 挤 压 粉 末 冶 金 件 压 制 压 力 铸 造, 以 及 工 程 塑 料 橡 胶 陶 瓷 等 制 品 的 浇 注 成 型 加 工 中,

25 用 以 在 外 力 作 用 下 使 坯 料 成 为 有 特 定 形 状 和 尺 寸 的 制 件 的 专 用 工 具 胶 件 指 在 一 定 温 度 和 压 力 等 条 件 下 通 过 注 塑 机 和 模 具 的 作 用 塑 制 成 一 定 形 状 的 塑 料 制 品, 通 过 这 些 特 定 形 状 可 以 组 装 积 木 等 塑 胶 玩 具, 是 塑 胶 积 木 的 基 础 单 元 CAD 技 术 指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是 Computer Aided Design 的 缩 写, 指 利 用 计 算 机 及 其 图 形 设 备 帮 助 设 计 人 员 进 行 设 计 工 作 CAE 技 术 指 计 算 机 辅 助 工 程, 是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 的 缩 写, 指 在 工 程 设 计 中, 用 计 算 机 辅 助 求 解 分 析 复 杂 工 程 和 产 品 的 结 构 力 学 性 能, 或 优 化 结 构 性 能 等 CAM 技 术 指 计 算 机 辅 助 制 造, 是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 的 缩 写, 其 核 心 是 计 算 机 数 值 控 制 ( 简 称 数 控 ), 将 计 算 机 应 用 于 制 造 生 产 过 程 的 过 程 或 系 统 IPQC 指 制 程 控 制, 是 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的 缩 写, 指 产 品 从 物 料 投 入 生 产 到 产 品 最 终 包 装 过 程 的 品 质 控 制 IQC 指 来 料 质 量 控 制, 是 Incoming Quality Control 的 缩 写, 控 制 公 司 所 有 的 外 购 物 料 和 外 协 加 工 物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不 满 足 公 司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的 产 品 不 进 入 公 司 库 房 和 生 产 线, 确 保 生 产 使 用 产 品 都 是 合 格 品 QA 指 品 质 保 证,Quality Assurance 的 缩 写 ABS 指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的 缩 写, 化 学 名 : 丙 烯 腈 - 丁 二 烯 - 苯 乙 烯 共 聚 物 ABS 是 一 种 用 途 极 广 的 热 塑 性 工 程 塑 料, 其 抗 冲 击 性 耐 热 性 耐 低 温 性 耐 化 学 药 品 性 及 电 气 性 能 优 良, 还 具 有 易 加 工 制 品 尺 寸 稳 定 表 面 光 泽 性 好 等 特 点, 容 易 涂 装 着 色, 还 可 以 进 行 表 面 喷 镀 金 属 电 镀 焊 接 热 压 和 粘 接 等 二 次 加 工, 广 泛 应 用 于 玩 具 机 械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和 建 筑 等 领 域 PP 指 聚 丙 烯,Polypropylene 的 缩 写, 俗 称 : 百 折 胶 聚 丙 烯 是 聚 α- 烯 烃 的 代 表, 由 丙 烯 聚 合 而 制 得 的 一 种 热 塑 性 树 脂 PMMA 指 聚 甲 基 丙 烯 酸 甲 酯,polymethylmethacrylate 的 缩 写, 俗 称 有 机 玻 璃 以 丙 烯 酸 及 其 酯 类 聚 合 所 得 到 的 聚 合 物 统 称 丙 烯 酸 类 树 酯, 相 应 的 塑 料 统 称 聚 丙 烯 酸 类 塑 料, 其 中 以 聚 甲 基 丙 烯 酯 甲 酯 应 用 最 广 泛, 它 具 有 优 良 的 耐 气 候 性 和 电 绝 缘 性 PC 指 聚 碳 酸 酯, 是 Polycarbonate 的 缩 写, 它 是 分 子 链 中 含 有 碳 酸 酯 基 的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是 一 种 强 韧 的 热 塑 性 树 脂, 通 常 是 由 双 酚 A 和 光 气 生 产 的, 具 有 无 色 透 明 和 优 异 的 抗 冲 击 性 特 点 PS 指 聚 苯 乙 烯, 是 Polystyrene 的 缩 写, 是 指 有 苯 乙 烯 单 体 经 自 由 基 缩 聚 反 应 合 成 的 聚 合 物, 具 有 优 良 的 绝 热 绝 缘 和 透 明 性, 是 一 种 无 色 透 明 的 热 塑 性 塑 料 OEM 指 一 家 厂 家 根 据 另 一 家 厂 商 的 要 求, 为 其 生 产 产 品 和 产 品 配 件, 亦 称 为 贴 牌 生 产 ODM 指 一 家 厂 商 根 据 另 一 家 厂 商 的 规 格 和 要 求, 为 其 设 计 和 生 产 产 品 受 托 方 拥 有 设 计 能 力 和 技 术 水 平, 基 于 授 权 合 同 生 产 产 品

26 OBM 指 生 产 商 自 行 创 立 产 品 品 牌, 生 产 销 售 拥 有 自 主 品 牌 的 产 品 3C 指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对 内 销 和 进 口 的 童 车 类 电 子 玩 具 类 塑 胶 玩 具 类 弹 射 玩 具 类 娃 娃 类 和 金 属 类 玩 具 等 6 大 类 玩 具 产 品 实 施 强 制 性 认 证 的 制 度 REACH 指 化 学 品 的 注 册 评 估 和 授 权, 是 迄 今 为 止 欧 盟 立 法 控 制 化 学 物 质 安 全 性 的 最 全 面 的 法 规, 涉 及 所 有 玩 具, 主 要 内 容 为 将 欧 盟 市 场 上 约 3 万 种 化 工 产 品 和 其 下 游 的 纺 织 轻 工 制 药 等 500 多 万 种 制 成 品, 全 部 纳 入 注 册 评 估 许 可 3 个 管 理 监 控 系 统 ;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 进 行 预 注 册, 未 完 成 预 注 册 或 者 注 册 等 程 序,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包 含 化 学 物 质 的 产 品 将 分 阶 段 禁 止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ICTI 认 证 指 国 际 玩 具 工 业 理 事 会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Toy Industries) 组 织 的 对 玩 具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进 行 认 证, 保 证 玩 具 是 在 安 全 和 人 性 化 的 环 境 下 生 产 FCC 认 证 指 美 国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认 证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无 线 电 应 用 产 品 通 讯 产 品 等 进 入 美 国 市 场 都 要 求 FCC 的 认 可 EN71 指 欧 洲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对 进 入 欧 洲 市 场 的 玩 具 产 品 进 行 技 术 规 范, 从 而 减 少 或 避 免 玩 具 对 儿 童 的 伤 害 包 括 第 1 部 分 物 理 和 机 械 性 测 试 第 2 部 分 易 燃 性 测 试 第 3 部 分 有 毒 金 属 溶 出 测 试 等 RoHS 指 关 于 在 电 子 电 器 设 备 中 限 制 使 用 某 些 有 害 物 质 指 令, 要 求 所 有 出 口 到 欧 盟 的 包 括 电 动 玩 具 在 内 的 电 气 电 子 产 品, 使 用 铅 镉 汞 等 6 种 有 害 物 质 含 量 不 能 超 过 指 令 规 定 最 高 限 量 ASTM 指 美 国 玩 具 检 测 标 准, 对 出 口 美 国 市 场 的 玩 具 产 品 做 出 了 具 体 技 术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CPSIA 指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 是 自 1972 年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CPSC) 成 立 以 来 最 严 厉 的 消 费 者 保 护 法 案 法 案 除 了 对 儿 童 产 品 中 铅 含 量 的 要 求 更 为 严 格 外, 还 对 玩 具 和 儿 童 护 理 用 品 中 的 有 害 物 质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的 含 量 做 出 新 的 规 定 SGS 指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创 建 于 1887 年,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最 大 资 格 最 老 的 民 间 第 三 方 从 事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和 技 术 鉴 定 的 跨 国 公 司 CQC 指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的 简 称 CCLC 指 北 京 中 轻 联 认 证 中 心, 经 国 家 认 监 委 登 记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的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NPD 集 团 指 美 国 著 名 咨 询 公 司, 为 多 种 行 业 提 供 销 售 和 零 售 信 息 的 咨 询 机 构, 其 信 息 涉 及 汽 车 美 容 商 业 技 术 消 费 技 术 娱 乐 时 尚 食 品 及 饮 料 餐 饮 服 务 家 庭 用 品 办 公 用 品 软 件 体 育 玩 具 等 多 个 行 业 Euromonitor 指 欧 睿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世 界 著 名 零 售 业 咨 询 机 构, 在 出 版 市 场 报 告 商 业 参 考 资 料 和 网 上 数 据 库 方 面 拥 有 超 过 40 年 的 经 验, 致 力 于 为 全 球 客 户 提 供 国 际 市 场 有 关 行 业 国 家 和 消 费 者

27 的 各 类 商 业 信 息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指 年 销 售 收 入 500 万 元 人 民 币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特 别 说 明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出 的 数 据 可 能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而 与 根 据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列 示 的 相 关 单 项 数 据 直 接 计 算 在 尾 数 上 略 有 差 异

28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anBao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辉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7,2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8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住 所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塑 胶 制 品 经 营 范 围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教 育 服 务 咨 询 ; 动 漫 设 计 (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管 理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互 联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 二 )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公 司 是 以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主 品 牌 邦 宝 叻 之 宝 系 列 益 智 玩 具 以 及 生 产 销 售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为 主 营 业 务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部 分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积 木 玩 具 ( 适 合 3 岁 以 上 消 费 群 ) 和 婴 幼 儿 玩 具 ( 适 合 0-3 岁 消 费 群 ) ( 三 )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邦 领 贸 易 2, 邦 领 国 际 2, 中 楷 创 投

29 4 和 盛 昌 投 资 南 信 投 资 美 富 创 投 四 方 投 资 总 计 7, ( 四 )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大 华 事 务 所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1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244,346, ,748, ,588, 负 债 合 计 66,932, ,983, ,683, 所 有 者 权 益 177,414, ,765, ,904,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78,114, ,063, ,770, 营 业 利 润 60,706, ,220, ,621, 利 润 总 额 62,035, ,958, ,626, 净 利 润 53,728, ,508, ,4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52,599, ,862, ,462,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614, ,079, ,48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959, ,954, ,35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936, ,192, ,49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910,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192, ,280, ,43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1,045, ,238, ,95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1)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等 财 务 指 标

30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27.39% 32.47% 42.29%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0.22% 0.29%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72,694, ,718, ,70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年 度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3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2.29%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1.61%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9.57%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9.15%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70%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69% 二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 一 )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玩 具 设 计 和 模 具 的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持 续 的 技 术 与 产 品 创 新,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拥 有 完 备 的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能 力 和 先 进 的 积 木 玩 具 产 品 设 计 理 念 1 完 备 的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能 力 模 具 作 为 现 代 工 业 之 母, 在 积 木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挥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对 积 木 的 质 量 成 本 和 积 木 玩 具 设 计 的 实 现 产 生 直 接 的 影 响 而 积 木 玩 具 是 通 过 基 础 胶 件 进 行 多 种 组 合, 这 些 基 础 胶 件 形 状 各 异 数 量 庞 大 体 积 小 巧, 对 模 具 的 开 发 能 力 提 出 较 高 要 求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精 密 度 较 高 的 模 具 能 使 基 础 胶 件 加 工 尺 寸 更 精 准 合 格 品 率 更 高 同 类 基 础 胶 件 相 对 更 标 准 化, 还 能 在 注 塑 工 序 中 缩 短 加 工 周 期 和 节 约 制 造 成 本

31 公 司 拥 有 自 建 的 模 具 车 间, 引 进 了 国 际 先 进 电 脑 加 工 技 术 和 高 精 密 的 数 控 加 工 设 备, 培 养 了 一 批 经 验 丰 富 的 模 具 技 术 人 员 经 过 多 年 的 投 入 和 积 累, 公 司 构 建 了 完 善 的 品 质 保 障 体 系, 使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检 测 等 工 序 得 到 合 理 监 控, 确 保 品 质 稳 定 公 司 精 密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同 行 业 先 进 水 平 在 模 具 设 计 方 面, 公 司 一 直 推 行 3D 设 计 技 术, 利 用 CAE 技 术 对 模 具 进 行 可 行 性 分 析, 高 逼 真 的 模 拟 效 果 提 高 了 立 项 阶 段 做 出 正 确 判 断 的 能 力, 也 提 高 了 模 具 开 发 的 成 功 率 ; 同 时, 公 司 应 用 设 计 标 准 化 管 理 设 计 图 纸 数 据 库 管 理 等 措 施, 缩 短 了 模 具 的 开 发 周 期, 节 省 了 成 本 公 司 先 进 的 模 具 设 计 能 力 是 及 时 有 效 地 实 现 各 种 玩 具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有 利 保 障 在 模 具 制 造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高 速 高 精 加 工 的 计 算 机 数 控 机 床 和 电 火 花 加 工 机 床 深 孔 加 工 设 备 与 技 术, 以 及 配 套 的 高 精 度 光 学 检 测 设 备 和 检 测 技 术, 综 合 模 具 制 造 精 度 达 到 ±2μm, 最 高 精 度 可 达 ±1μm 先 进 的 精 密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使 公 司 模 具 制 作 周 期 缩 短, 首 次 试 模 产 品 尺 寸 误 差 率 控 制 在 5% 以 内 由 于 积 木 胶 件 模 具 的 多 样 性, 公 司 将 模 具 的 所 有 配 件 按 照 不 同 规 格 进 行 标 准 化,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数 据 库, 如 标 准 模 架 数 据 库 标 准 内 腔 数 据 库 通 用 镶 件 数 据 库 标 准 铜 极 加 工 数 据 库 高 精 密 顶 针 顶 管 数 据 库 等 在 积 木 新 产 品 的 模 具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用 标 准 件, 可 以 提 高 加 工 效 率 同 时, 在 标 准 模 具 件 维 修 时 能 做 到 及 时 更 换, 保 障 生 产 的 顺 利 进 行 2 科 学 的 产 品 研 发 体 系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玩 具 的 研 发 设 计, 设 置 了 由 决 策 层 执 行 层 两 个 层 次 组 成 的 研 发 机 构, 持 续 地 进 行 研 发 投 入, 不 断 健 全 研 发 创 新 制 度, 对 内 完 善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协 作 机 制, 对 外 加 强 校 企 合 作 等, 建 立 了 科 学 的 研 发 体 系 1 公 司 内 部 完 善 产 品 研 发 综 合 机 制, 促 进 研 发 团 队 高 效 运 作 公 司 建 立 了 研 发 决 策 机 制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多 部 门 研 发 协 作 机 制 多 层 次 研 发 领 域 互 联 机 制 研 发 评 审 和 鉴 定 机 制 等, 研 发 决 策 机 制 有 助 于 项 目 团 队 在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框 架 下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在 整 个 产 品 研 发 中 处 于 核 心 地 位, 公 司 的 研 发 决 策 层 是 由 董 事 长 领 导 的 公 司 高 层 各 部 门 经 理 和 相 关 教 育 专 家 组 成 的 团 队, 决

32 策 层 成 员 在 行 业 内 有 着 丰 富 的 经 验 以 及 先 进 的 理 念,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脉 搏 和 客 户 需 求 ; 公 司 建 立 的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不 仅 促 进 了 内 部 各 团 队 之 间 的 沟 通, 更 重 要 的 是 建 立 了 客 户 向 公 司 信 息 反 馈 的 渠 道, 有 助 于 客 户 能 够 及 时 向 公 司 提 供 市 场 情 报 并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为 研 发 决 策 提 供 情 报 支 持 ; 另 外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多 部 门 研 发 协 作 机 制 多 层 次 研 发 领 域 互 联 机 制 研 发 评 审 和 鉴 定 机 制, 这 些 研 发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促 进 了 研 发 执 行 团 队 的 高 效 运 作, 确 保 研 发 成 果 顺 利 产 业 化,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2 公 司 对 外 加 强 校 企 合 作, 强 化 教 育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加 强 与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尤 其 是 在 儿 童 教 育 儿 童 心 理 研 究 领 域 方 面 独 树 一 帜 的 高 校 的 合 作, 例 如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合 作 建 立 了 儿 童 发 展 与 儿 童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邦 宝 产 学 研 基 地, 开 展 积 木 与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的 科 学 性 论 证 和 理 论 研 究, 同 时 编 纂 幼 儿 园 使 用 益 智 积 木 操 作 活 动 课 程 与 教 材, 明 确 幼 儿 心 理 发 展 目 标 与 方 向, 从 而 设 计 出 适 合 幼 儿 心 理 发 展 的 教 育 产 品 ; 公 司 在 幼 儿 园 搭 建 邦 宝 积 木 屋 开 设 积 木 课 堂 举 办 亲 子 活 动, 结 合 从 幼 儿 园 反 馈 的 有 效 信 息, 以 科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设 计 出 适 合 不 同 年 龄 段 的 能 帮 助 儿 童 健 康 成 长 的 玩 具 ; 公 司 与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签 署 了 校 企 共 建 邦 宝 教 育 玩 具 体 验 研 究 中 心 协 议, 研 究 构 建 类 玩 具 对 幼 儿 心 理 行 为 成 长 的 作 用 公 司 加 强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充 分 利 用 高 校 和 幼 儿 园 丰 富 的 研 发 和 教 育 资 源, 将 民 族 文 化 合 理 巧 妙 地 融 入 产 品 设 计 中, 有 针 对 性 的 开 展 儿 童 教 育 类 益 智 玩 具 的 研 发 和 创 新, 使 得 邦 宝 玩 具 在 市 场 上 众 多 玩 具 品 牌 中 保 持 着 鲜 明 的 文 化 和 教 育 特 色 ( 二 ) 产 品 与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集 趣 味 性 益 智 性 互 动 性 文 化 性 于 一 身, 与 时 俱 进, 深 受 消 费 者 的 喜 爱 1 产 品 系 列 丰 富 多 样 寓 教 于 乐 公 司 针 对 孩 子 各 个 年 龄 段 不 同 的 心 理 和 偏 好 认 知 能 力 动 手 能 力 等 因 素, 推 出 了 DIY 系 列 机 器 系 列 城 市 系 列 婴 幼 儿 系 列 等 二 十 多 个 系 列 产 品, 产 品 线 覆 盖 0-14 岁 儿 童 的 各 个 阶 段, 产 品 种 类 丰 富, 具 有 持 续 性 和 成 长 性

33 2 新 旧 产 品 之 间 可 进 行 创 意 搭 配 公 司 积 木 玩 具 的 基 础 胶 件 实 现 了 标 准 化 生 产, 新 旧 产 品 之 间 还 能 重 新 进 行 自 由 组 合, 增 加 了 积 木 玩 具 的 趣 味 性 ;DIY 系 列 能 充 分 锻 炼 孩 子 们 的 想 象 力 和 空 间 思 维 能 力, 让 其 在 成 就 感 中 对 积 木 玩 具 产 生 更 加 浓 厚 的 兴 趣 3 公 司 产 品 适 合 亲 子 互 动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适 合 家 长 和 孩 子 一 起 玩, 让 孩 子 在 玩 乐 中 体 验 创 造 和 成 功 的 快 乐, 而 家 长 则 能 够 体 会 到 亲 子 交 流 的 幸 福 在 产 品 设 计 时, 公 司 将 历 史 地 理 中 华 传 统 等 文 化 因 素 以 及 生 活 元 素 融 入 玩 具 之 中, 让 孩 子 们 在 玩 乐 同 时 获 得 丰 富 的 知 识 4 公 司 产 品 安 全 环 保, 品 质 优 良 公 司 将 玩 具 的 安 全 性 作 为 玩 具 设 计 生 产 考 虑 的 首 要 因 素,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全 部 使 用 安 全 无 毒 的 环 保 材 料 ; 同 时, 注 重 基 础 胶 件 拼 插 的 协 配 性, 通 过 提 高 模 具 精 密 度 增 加 产 品 的 表 面 光 洁 度, 避 免 毛 刺 对 儿 童 的 伤 害 近 年 来,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相 关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处 于 同 行 业 较 高 水 平 2010 年 6 月 2013 年 2 月 公 司 均 通 过 新 版 GB/T /ISO 9001:2008 标 准 ;2011 年 7 月 公 司 生 产 的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获 得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ISO8124-1:2000;ISO8124-2:1994;ISO8124-3:1997) 和 广 东 省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认 可 证 书 目 前,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均 取 得 由 CCLC 颁 发 的 3C 证 书, 公 司 也 通 过 了 专 业 玩 具 零 售 业 的 领 导 者 玩 具 反 斗 城 的 供 货 商 认 证 ( 三 ) 自 主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十 分 注 重 技 术 和 产 品 创 新, 始 终 坚 持 发 展 自 主 品 牌 战 略,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辨 识 度 高 趣 味 性 和 教 育 性 强 性 价 比 高 等 优 势 经 过 持 续 多 年 的 培 育 和 维 护, 公 司 成 为 国 内 专 业 制 造 塑 胶 积 木 的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产 品 赢 得 经 销 商 终 端 零 售 商 和 国 内 外 市 场 消 费 者 的 广 泛 认 可, 产 品 热 销 欧 美 等 发 达 市 场,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邦 宝 也 成 为 积 木 玩 具 行 业 的 优 质 品 牌 2010 年 由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网 发 起 的 中 国 玩 具 十 大 品 牌 榜 评 选 活 动 中, 公 司 多 年 精 心 打 造 和 培 育 的 邦 宝 BanBao 品 牌 入 选 ;2011 年 12 月, 商 标 邦 宝 被 广 东 省 工 商 局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著

34 名 商 标 ;2011 年 12 月, 邦 宝 牌 益 智 玩 具 被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评 价 中 心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2013 年 3 月, 公 司 邦 宝 BanBao 品 牌 参 加 中 国 玩 具 和 婴 童 用 品 行 业 品 牌 自 律 中 国 行 活 动 公 司 拥 有 的 BanBao 邦 宝 等 商 标 不 仅 在 国 内 注 册, 还 在 主 要 玩 具 进 口 市 场 如 欧 盟 美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等 地 进 行 注 册 ( 四 ) 专 业 人 才 的 优 势 公 司 注 重 研 发 队 伍 建 设, 通 过 落 实 研 发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鼓 励 研 发 人 员 大 胆 创 新, 调 动 研 发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和 进 取 心, 在 玩 具 创 意 模 具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塑 料 改 性 等 方 面 培 养 了 重 要 的 骨 干 技 术 人 才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人 才 培 养 开 发 力 度, 通 过 与 汕 头 大 学 江 南 大 学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等 高 校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建 立 长 期 的 人 才 培 养 与 输 送 机 制, 加 强 人 才 梯 队 的 建 设, 不 断 提 升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经 过 多 年 努 力, 公 司 已 构 建 了 创 新 能 力 强 务 实 敬 业 专 业 面 广 高 效 的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公 司 管 理 层 拥 有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和 管 理 经 验, 同 时 也 具 备 强 大 的 执 行 力 和 敏 锐 的 市 场 反 应 力, 使 公 司 能 够 较 好 地 应 对 玩 具 市 场 变 化, 在 复 杂 激 烈 的 竞 争 中 保 持 较 高 的 运 营 效 率, 取 得 了 快 速 发 展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2,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40.80%,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成 立 于 2001 年 4 月 2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延,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汕 头 市 升 平 第 二 工 业 区 内 04B1-1 号 209 号 厂 房, 注 册 号 为 , 经 营 范 围 :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塑 料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胶 合 板, 木 材 制 品, 五 金 交 电,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汽 车 零 部 件,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家 具, 普 通 机 械,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 一 经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不 另 附 进 出 口 商 品 目 录 ); 二 经 营 进 料 加 工 和 三 来 一 补 业

35 务 (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邦 领 贸 易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吴 锭 延 1,000 50% 2 杨 啟 升 % 3 吴 玉 娜 % 4 吴 玉 霞 % 5 赖 玮 韬 120 6% 6 林 波 80 4% 合 计 2, %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更, 认 定 依 据 请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八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有 关 内 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四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吴 锭 辉 先 生 : 董 事 长 总 经 理,1965 年 9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居 民, 拥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留 身 份, 北 京 大 学 民 营 经 济 研 究 院 EMBA, 汕 头 市 第 十 二 届 政 协 委 员, 曾 荣 获 年 度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杰 出 企 业 家 的 称 号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郊 区 艺 华 塑 胶 工 模 厂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奋 成 实 业 公 司 汕 头 市 金 星 集 团 公 司 福 建 省 斯 兰 ( 集 团 ) 公 司 斯 兰 集 团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海 信 贸 易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8 月 至 2008 年 3 月 任 福 建 省 诏 安 邦 领 乳 业 有 限 公 司 ( 邦 领 食 品 前 身 ) 董 事 ;2008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9 月 任 邦 宝 集 团 ( 已 注 销 ) 董 事 ;2009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任 斯 兰 鑫 福 董 事 ;2000 年 10 月 至 今 任 邦 领 国 际 董 事 ;2003 年 8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吴 锭 延 先 生 : 董 事,1970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山 大 学 岭 南 ( 大 学 ) 学 院 MBA, 汕 头 市 第 十 三 届 人 大 代 表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金 园 区 物 资 供 应 公 司 汕 头 金 园 区 海 盛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3 月 任 邦 领 国 际 董 事 ;2001 年 4 月 至 今 任 邦 领 贸 易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2011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3 月 任 斯 兰 鑫 福 董 事 ;2003 年 8 月 至 2012 年 5 月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36 吴 玉 娜 女 士 :1973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北 京 大 学 民 营 经 济 研 究 院 EMBA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金 园 区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金 星 ( 集 团 )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00 至 2007 年 担 任 邦 领 贸 易 财 务 经 理 ;2007 年 6 月 至 2008 年 3 月 担 任 邦 领 贸 易 副 总 经 理 ;2003 年 8 月 至 2008 年 7 月 担 任 汕 头 邦 领 董 事 ;2008 年 8 月 至 2012 年 5 月 担 任 邦 领 实 业 董 事 行 政 助 理 ;2012 年 6 月 至 今 担 任 邦 宝 股 份 董 事 长 助 理 吴 玉 霞 女 士 :1968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金 园 区 物 资 供 应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金 园 区 第 一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金 园 区 海 盛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8 月 至 今 担 任 邦 领 贸 易 行 政 主 管,2007 年 6 月 至 今 担 任 邦 领 贸 易 监 事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确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具 体 数 量 将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公 司 发 行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股 份 总 数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发 行 股 数 及 调 整 机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为 准, 并 授 权 董 制 事 会 根 据 情 况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调 整 如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且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万 股 的, 全 部 由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果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超 过 万 股 的, 则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万 股, 其 余 部 分 由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将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亦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 股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发 行 方 式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通 过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或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票 的 价 格 与 公 司 公 定 价 方 式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价 格 相 同 ; 网 上 和 网 下 的 发 行 数 量 由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根 据 情 况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确 定

37 发 行 对 象 承 销 方 式 拟 上 市 地 点 符 合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及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设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采 用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发 行 后, 募 集 资 金 将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期 ( 年 ) 计 划 投 资 总 募 集 资 金 投 额 ( 万 元 ) 入 额 ( 万 元 ) 核 准 情 况 1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7 号 2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5 1, ,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6 号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12, , 合 计 40, , 对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部 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可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先 期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如 果 本 次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量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如 果 本 次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量 超 过 上 述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以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限 )

38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anBao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辉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7,2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8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住 所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塑 胶 制 品 经 营 范 围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教 育 服 务 咨 询 ; 动 漫 设 计 (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管 理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互 联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欣 明 二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及 调 整 机 制 :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确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具 体 数 量 将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若 公 司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股 份 总 数 占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核 准 为 准,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根 据 情 况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调 整

39 如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且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万 股 的, 全 部 由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果 老 股 转 让 数 量 超 过 万 股 的, 则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万 股, 其 余 部 分 由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如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的, 将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亦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 股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相 同 ) ( 五 )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发 行 前 一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六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 七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2.46 元 / 股 ( 按 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股 东 权 益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八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按 照 发 行 前 一 年 末 经 审 计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九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 十 ) 定 价 方 式 : 通 过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或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票 的 价 格 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价 格 相 同 ; 网 上 和 网 下 的 发 行 数 量 由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根 据 情 况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确 定 ( 十 一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及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设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 十 二 ) 承 销 方 式 : 采 用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 承 销

40 ( 十 三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 1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元 2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元 ( 十 四 ) 拟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十 五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承 销 费 用 保 荐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审 计 费 用 发 行 手 续 费 公 告 路 演 推 介 费 及 其 他 合 计 上 述 发 行 费 用 中, 承 销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按 照 各 自 发 行 或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摊, 除 承 销 费 用 以 外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冉 云 注 册 地 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芳 甸 路 1088 号 紫 竹 国 际 大 厦 23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保 荐 代 表 人 : 宋 乐 真 巫 海 彤 项 目 协 办 人 : 付 焱 鑫 其 他 项 目 人 员 : 丁 峰 程 谦 王 玮 周 军 军 ( 二 )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丽

41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488 号 太 平 金 融 大 厦 17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经 办 律 师 : 王 贤 安 沈 宏 山 王 雨 微 ( 三 ) 审 计 机 构 :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梁 春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7 号 楼 12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季 丰 姜 纯 友 ( 四 ) 评 估 机 构 :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冬 梅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八 里 庄 西 里 100 号 住 邦 2000 商 务 中 心 1 号 楼 A 座 707 室 司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注 册 评 估 师 : 李 巨 林 李 辉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电 话 : ( 六 ) 收 款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成 都 市 新 华 支 行 开 户 名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账 号 : ( 七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42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电 话 : 传 真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四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的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机 构 承 销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重 要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的 日 期 开 始 询 价 推 介 的 日 期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的 日 期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列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列 风 险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市 场 风 险 ( 一 ) 进 口 国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部 分 销 往 国 外, 美 国 欧 盟 为 重 要 的 出 口 地 区, 部 分 新 兴 市 场 的 销 售 量 也 在 稳 步 上 升 以 上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贸 易 政 策 也 存 在 变 动 情 况, 例 如 2012 年 3 月 欧 盟 发 布 了 2012/7/EC 玩 具 安 全 指 令 收 紧 镉 限 值 含 量,2013 年 7 月 欧 盟 正 式 执 行 欧 盟 玩 具 安 全 新 指 令 ; 美 国 ASTM 国 际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新 修 订 版 本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F 也 于 2012 年 6 月 开 始 强 制 执 行, 对 玩 具 基 材 中 8 种 重 金 属 ( 锑 砷 钡 镉 铬 铅 汞 和 硒 ) 的 含 量 给 出 了 限 制 ;2013 年 1 月 日 本 玩 具 协 会 制 定 了 最 新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ST2012; 俄 罗 斯 颁 布 的 少 年 儿 童 用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已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生 效 等 等 欧 美 市 场 和 新 兴 市 场 轮 番 提 高 进 口 玩 具 标 准 给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带 来 较 大 挑 战, 新 标 准 为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对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颜 色 印 刷 警 示 标 识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均 有 所 提 高 诸 如 以 上 进 口 国 修 改 更 新 法 规 速 度 过 快, 或 进 口 国 的 贸 易 壁 垒 的 相 关 标 准 大 幅 提 高, 会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出 口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二 )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目 前 国 内 有 2 万 余 家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竞 争 激 烈 大 多 数 小 型 企 业 以 OEM 模 式 进 行 低 价 销 售, 从 而 造 成 出 口 量 不 断 增 长, 效 益 却 较 微 薄 的 行 业 局 面 虽 然 本 公 司 的 自 主 品 牌 产 品 以 质 量 优 势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近 年 来 市 场 占 有 率 不 断 提 高, 但 国 内 同 行 的 低 价 策 略 可 能 会 影 响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出 口,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国 外 玩 具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基 本 稳 定, 例 如 美 泰 孩 之 宝 万 代 乐 高 等 世 界 著

44 名 玩 具 厂 商 拥 有 资 金 规 模 人 才 等 明 显 的 优 势, 占 据 全 球 绝 大 部 分 高 端 玩 具 市 场 这 些 大 型 玩 具 厂 商 往 往 拥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认 知 度 及 客 户 忠 诚 度, 甚 至 有 些 品 牌 玩 具 文 化 已 根 植 于 消 费 者 心 中, 影 响 深 远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产 品 在 全 球 的 销 售 反 响 良 好, 外 销 的 比 例 逐 年 提 高, 各 经 销 商 对 公 司 自 主 品 牌 海 外 营 销 渠 道 的 建 设 推 广 也 都 进 入 良 性 循 环 的 状 态 但 如 果 在 未 来 公 司 的 产 品 无 法 贴 近 市 场 的 需 求, 经 销 商 对 品 牌 建 设 和 营 销 渠 道 维 护 不 力, 很 容 易 导 致 公 司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及 市 场 认 可 度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负 面 的 影 响 ( 三 ) 网 络 游 戏 对 传 统 玩 具 冲 击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国 内 网 络 建 设 趋 于 成 熟,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电 子 游 戏 载 体 普 及 率 提 升, 网 络 游 戏 的 市 场 容 量 日 益 增 大, 该 产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将 会 蚕 食 部 分 传 统 玩 具 的 市 场 销 售 份 额, 从 而 造 成 了 对 传 统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发 展 的 威 胁 无 线 互 联 网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日 臻 完 善, 城 市 WIFI 热 点 覆 盖 范 围 越 来 越 广,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普 及 率 大 幅 提 升, 极 大 地 带 动 了 网 络 游 戏 的 迅 猛 发 展, 根 据 中 国 版 协 游 戏 工 委 伽 码 数 据 国 际 数 据 公 司 联 合 撰 写 的 移 动 游 戏 产 业 报 告 中 提 到,2013 年 月, 国 内 移 动 网 络 游 戏 的 销 售 额 达 到 了 31.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了 215%,2013 年 每 季 度 的 平 均 销 售 额 环 比 增 长 率 也 达 到 了 两 位 数, 网 络 游 戏 的 市 场 份 额 增 大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的 影 响 二 经 营 管 理 风 险 ( 一 ) 产 能 严 重 不 足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的 高 速 发 展, 生 产 场 地 和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的 问 题 逐 渐 显 现 生 产 场 地 方 面, 二 期 厂 房 虽 然 已 于 2012 年 下 半 年 投 入 使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了 生 产 场 地 紧 缺 的 现 状, 但 随 着 客 户 订 单 的 不 断 增 加,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若 不 能 及 时 解 决 生 产 场 地 不 足 的 问 题, 可 能 造 成 无 法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供 货 不 及 时 的 不 利 情 形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方 面,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益 智 玩 具 的 产 能 主 要 取 决 于 注 塑 机 的 注 塑 能 力,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注 塑 机 产 能 利 用 率 分 别 为 97.00% % 和 95.21%, 益 智 玩 具 产 销 率 分 别 为 99.45% % 和 % 产 品

45 常 常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导 致 公 司 承 接 订 单 时, 只 能 按 客 户 下 达 订 单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满 足 其 采 购 需 求 公 司 现 有 设 备 已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面 对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的 良 好 机 遇, 若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问 题 不 能 及 时 得 到 解 决, 将 可 能 会 遭 遇 客 户 直 接 放 弃 订 单 合 同 不 能 按 期 执 行 生 产 计 划 紊 乱 品 牌 推 广 放 缓 等 困 境, 不 仅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还 影 响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不 利 ( 二 )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玩 具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塑 料, 塑 料 行 业 受 原 油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近 年 来 公 司 不 断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控 制 产 品 成 本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增 强 企 业 信 誉, 以 降 低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利 润 的 影 响, 保 持 了 合 理 的 盈 利 水 平 另 外, 公 司 管 理 层 从 事 塑 料 玩 具 行 业 多 年,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抵 御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经 验, 通 过 合 理 预 测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趋 势, 前 瞻 性 地 调 整 原 材 料 库 存, 有 效 平 抑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若 未 来 原 材 料 价 格 出 现 剧 烈 波 动, 仍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 三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风 险 未 来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长, 公 司 的 资 产 业 务 人 员 机 构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在 制 度 建 设 运 营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多 挑 战, 从 而 对 公 司 管 理 和 运 行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另 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也 迫 切 需 要 更 多 包 括 创 意 设 计 制 作 以 及 动 漫 衍 生 品 开 发 模 具 研 发 和 制 造 营 销 宣 传 推 广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人 才, 公 司 虽 然 具 有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人 才 引 进 及 激 励 机 制, 在 人 才 引 进 和 使 用 上 有 较 大 的 灵 活 性, 但 公 司 在 引 进 上 述 高 素 质 人 才 方 面 可 能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若 公 司 未 能 继 续 完 善 和 有 效 执 行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以 适 应 预 期 的 扩 张 规 模, 则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创 意 水 平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和 用 户 满 意 度 下 降, 业 务 规 模 可 能 无 法 维 持 可 持 续 增 长,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的 加 速, 以 及 劳 动 力 供 求 的 结 构 性 矛 盾, 导 致 我 国 劳 动

46 力 的 成 本 优 势 正 逐 渐 减 弱, 各 地 政 府 纷 纷 上 调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江 浙 沪 及 广 东 等 地 的 制 造 型 企 业 都 出 现 了 招 工 难 的 现 象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有 员 工 468 人, 公 司 虽 然 不 属 于 劳 动 密 集 型 生 产 企 业, 但 整 个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需 要 一 支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队 伍 来 运 营, 对 生 产 人 员 的 培 养 需 要 时 间 的 积 淀 如 果 劳 动 力 成 本 持 续 上 升, 生 产 人 员 过 多 过 快 的 流 动 将 会 给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五 ) 产 品 发 生 质 量 问 题 的 风 险 由 于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的 受 众 群 体 为 儿 童, 一 旦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哪 怕 一 个 细 微 的 毛 刺 也 会 对 使 用 者 产 生 伤 害 所 以 公 司 一 直 以 来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把 控 比 较 严 格, 经 过 多 年 来 的 积 累,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GB/T /ISO 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要 求 建 立 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针 对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潜 在 质 量 问 题 能 进 行 有 效 的 防 范, 公 司 产 品 符 合 国 内 外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报 告 期 内 未 产 生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及 任 何 因 质 量 问 题 而 引 起 的 纠 纷 但 若 未 来 发 生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则 会 影 响 公 司 多 年 累 积 的 良 好 声 誉, 对 公 司 业 绩 造 成 影 响 ( 六 ) 国 外 终 端 消 费 市 场 控 制 的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的 产 品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商 的 模 式 销 往 世 界 各 国, 利 用 该 模 式 可 通 过 经 销 商 所 掌 握 的 的 资 源 开 拓 国 外 的 市 场, 迅 速 提 高 品 牌 在 当 地 的 知 名 度, 公 司 对 在 当 地 销 售 渠 道 的 铺 设 上 则 无 需 投 入 较 多 的 人 力 财 力 物 力, 有 效 规 避 了 市 场 开 拓 成 本 过 大 的 风 险, 提 高 了 市 场 开 发 效 率 虽 然 公 司 与 各 个 经 销 商 均 已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基 础, 在 客 户 中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但 由 于 终 端 客 户 为 各 个 经 销 商 所 掌 控, 公 司 对 产 品 在 国 外 终 端 销 售 情 况 并 不 能 完 全 驾 驭, 容 易 导 致 终 端 市 场 的 信 息 反 馈 的 窒 塞, 管 理 层 对 市 场 的 决 策 判 断 容 易 出 现 滞 后 并 过 度 依 赖 经 销 商 的 风 险 随 着 未 来 产 能 的 扩 大, 若 公 司 无 法 在 管 理 上 实 现 快 速 响 应, 如 果 经 销 商 忠 诚 度 下 降, 会 对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三 研 发 技 术 风 险 ( 一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风 险 创 新 是 企 业 长 期 发 展 的 基 石, 是 企 业 的 生 存 之 本, 而 人 才 是 企 业 创 新 的 源 泉

47 公 司 一 贯 注 重 人 才 培 养 和 研 发 投 入, 依 托 长 期 的 研 发 投 入 和 先 进 的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使 公 司 保 持 良 好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并 凝 聚 了 一 批 能 够 刻 苦 钻 研 勇 于 创 新 的 专 业 人 才 虽 然 公 司 对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激 励 制 度, 并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知 识 产 权 保 密 协 议, 规 定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在 其 任 职 或 离 职 后 两 年 内 不 得 将 相 关 技 术 信 息 经 营 信 息 财 务 资 料 等 内 容 向 第 三 方 披 露 ; 但 是,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一 旦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将 会 对 研 发 人 员 的 再 培 养 以 及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二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益 智 玩 具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依 托 先 进 的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不 断 推 出 具 有 市 场 前 景 的 新 产 品, 培 育 了 深 受 消 费 者 喜 爱 的 玩 具 品 牌, 销 售 收 入 逐 年 增 长 由 于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系 列 产 品 受 到 国 内 外 市 场 欢 迎, 很 可 能 成 为 其 他 玩 具 生 产 厂 商 模 仿 的 对 象, 所 以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高 度 重 视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公 司 在 设 计 研 发 产 品 过 程 中 都 及 时 申 请 了 专 利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106 项 专 利 证 书,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7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77 项, 在 未 来 也 会 加 强 专 利 与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保 护 力 度 如 果 公 司 未 能 有 效 保 护 自 身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将 可 能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削 弱 自 身 的 竞 争 优 势,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和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与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研 发 密 切 相 关, 全 部 用 于 发 展 主 营 业 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能 将 新 增 3,200 万 套 / 年 公 司 已 结 合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现 有 业 务 状 况 未 来 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了 慎 重 充 分 的 分 析 和 论 证, 并 且 针 对 新 增 产 能 消 化 采 取 了 营 销 管 理 人 才 建 设 和 市 场 拓 展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基 于 目 前 行 业 的 稳 步 增 长 和 公 司 竞 争 实 力 的 合 理 判 断, 公 司 认 为 新 增 产 能 可 以 得 到 较 好 消 化 但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和 达 产 期,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和 项 目 建 成 后, 如 果 市 场 环 境 技 术 相 关 政 策 等 方 面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48 化,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不 能 全 部 消 化,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二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风 险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7, 万 元 根 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将 新 增 25,628 万 元, 建 成 后 第 1~5 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约 2,411 万 元 / 年,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因 此, 公 司 面 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而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风 险 五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 和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转 发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国 税 函 号 ) 规 定,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可 在 优 惠 期 内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如 果 将 来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到 期 后 不 能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无 法 继 续 享 受 上 述 有 关 税 收 优 惠,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净 利 润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六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或 营 业 利 润 下 降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突 出,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32.29% 39.57% 及 60.70%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虽 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经 过 科 学 论 证, 预 期 效 益 良 好, 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建 设 到 达 产 需 要 一 段 时 间,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完 全 产 生 效 益, 因 此 公 司 的 利 润 增 长 短 期 内 可 能 不 会 与 净 资 产 增 长 保 持 同 步, 公 司 将 面 临 股 票 发 行 后 营 业 利 润 比 上 年 大 幅 下 滑 或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七 汇 率 风 险

49 公 司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外 销 比 例 分 别 为 37.01% 28.33% 28.49%, 呈 上 升 趋 势 本 公 司 出 口 主 要 采 用 美 元 结 算, 因 此 人 民 币 升 值 将 不 利 于 公 司 业 绩 的 增 长, 随 着 公 司 未 来 不 断 开 拓 国 外 市 场, 外 销 规 模 将 逐 年 增 长, 同 时 人 民 币 汇 率 受 国 际 利 率 通 货 膨 胀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变 动, 汇 率 波 动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八 其 他 风 险 因 素 ( 一 ) 国 际 贸 易 摩 擦 导 致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与 世 界 各 国 交 流 更 加 开 放, 贸 易 额 也 不 断 增 长 然 而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背 景 下, 中 国 与 其 他 国 家 尤 其 是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之 间 政 治 文 化 外 交 政 策 等 存 在 差 异, 贸 易 摩 擦 在 所 难 免 随 着 后 危 机 时 代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贸 易 保 护 主 义 有 所 抬 头, 本 公 司 部 分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的 最 终 销 售 区 域 在 国 外, 如 果 最 终 销 售 区 域 有 关 国 家 与 中 国 发 生 关 于 玩 具 行 业 的 贸 易 摩 擦, 将 会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一 定 的 风 险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80% 的 股 权 ; 吴 锭 辉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吴 锭 延 为 公 司 董 事 发 行 人 已 按 照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但 如 果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对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支 出 人 事 任 免 发 展 战 略 关 联 交 易 等 重 大 事 项 施 加 不 当 影 响, 仍 可 能 损 害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50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公 司 名 称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anBao Co., Ltd.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辉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7,200 万 元 人 民 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8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住 所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塑 胶 制 品 经 营 范 围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教 育 服 务 咨 询 ; 动 漫 设 计 (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管 理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互 联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发 行 人 是 由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5 月 10 日, 邦 领 实 业 董 事 会 决 议 同 意 将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日, 邦 领 实 业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就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共 同 签 署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2012 年 5 月 24 日,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出 具 粤 外 经 贸 资 字 [2012]220 号 关 于 合 资 企 业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转 制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公 司 转 制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大 华 事 务 所 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2]4534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邦 领 实 业 的 净 资 产 为 11, 万 元 根 据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5 月 8 日 出 具 的 国 友 大 正 评 报 字 (2012) 第 165C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邦 领 实 业 账 面 净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为 12, 万 元 公 司 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1, 万 元 按 照

51 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本 7,200 万 元, 剩 余 3, 万 元 列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大 华 事 务 所 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 出 具 大 华 验 字 [2012]164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发 起 人 出 资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2012 年 5 月 2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名 称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 实 收 ) 资 本 为 7,2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吴 锭 辉, 经 营 范 围 为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塑 胶 制 品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教 育 服 务 咨 询 ; 动 漫 设 计 (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管 理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 二 ) 发 起 人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及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邦 领 贸 易 2, 邦 领 国 际 2, 中 楷 创 投 和 盛 昌 投 资 南 信 投 资 美 富 创 投 四 方 投 资 总 计 7,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2,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40.80%,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成 立 于 2001 年 4 月 2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延,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汕 头 市 升 平 第 二 工 业 区 内 04B1-1 号 209 号 厂 房, 注 册 号 为 , 经 营 范 围 :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塑 料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胶 合 板, 木 材 制 品, 五 金 交 电,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汽 车 零 部 件,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家 具, 普 通 机 械,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 一 经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不 另 附 进 出 口 商 品 目 录 ); 二 经 营 进 料 加 工 和 三 来 一 补 业 务 (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52 邦 领 贸 易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及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吴 锭 延 1,000 50% 2 杨 啟 升 % 3 吴 玉 娜 % 4 吴 玉 霞 % 5 赖 玮 韬 120 6% 6 林 波 80 4% 合 计 2, % 最 近 一 年, 邦 领 贸 易 ( 母 公 司 )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4, 净 资 产 ( 万 元 ) 4, 净 利 润 ( 万 元 ) 1,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是, 汕 头 市 大 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发 行 人 2,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39.20% 邦 领 国 际 成 立 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 英 文 名 称 为 JUMBO GR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 事 为 吴 锭 辉, 法 定 股 本 为 10,000 港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香 港 北 角 英 皇 道 510 号 港 运 城 大 厦 22 楼 2209B, 公 司 编 号 为 邦 领 国 际 除 了 持 有 邦 宝 股 份 39.20% 股 权 邦 领 食 品 25% 股 权 外, 未 从 事 其 他 业 务 邦 领 国 际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法 定 股 本 ( 港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吴 锭 辉 10, % 合 计 10, % 最 近 一 年, 邦 领 国 际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港 元 ) 2, 净 资 产 ( 万 港 元 ) 1, 净 利 润 ( 万 港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根 据 香 港 何 君 柱 律 师 楼 出 具 的 关 于 邦 领 国 际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邦 领 国 际 于

53 2000 年 10 月 20 日 在 香 港 依 据 香 港 公 司 条 例 注 册 成 为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仍 有 效 存 续 ; 邦 领 国 际 现 持 有 的 公 司 注 册 证 书 合 法 有 效 ; 香 港 是 没 有 限 制 邦 领 国 际 不 能 到 中 国 境 内 投 资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吴 锭 辉 已 承 诺 :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对 中 国 大 陆 的 相 关 企 业 ( 包 括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前 身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进 行 投 资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相 关 法 律 和 法 规, 该 等 投 资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 本 人 保 证, 如 果 本 人 对 境 内 企 业 的 投 资 形 成 任 何 纠 纷 行 政 处 罚 索 赔 或 其 他 偿 付 义 务 等, 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关 ; 若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此 而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均 由 本 人 无 条 件 对 该 等 损 失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3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中 楷 创 投 持 有 发 行 人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2.30% 中 楷 创 投 成 立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林 纯, 投 资 额 为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水 仙 园 42 幢 701 号 房, 注 册 号 为 , 经 营 范 围 :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代 理 其 他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参 与 设 立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机 构 [ 经 营 范 围 中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有 效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中 楷 创 投 的 出 资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合 伙 类 型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林 纯 普 通 合 伙 人 2,400 1,600 80% 2 高 志 刚 有 限 合 伙 人 % 合 计 3,000 2, % 最 近 一 年, 中 楷 创 投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5, 净 资 产 ( 万 元 ) 2, 净 利 润 ( 万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4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4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和 盛 昌 投 资 持 有 发 行 人 180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0% 和 盛 昌 投 资 成 立 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平,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60 万 元, 住 所 为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华 新 城 富 华 园 8 幢 204 房, 注 册 号 为 , 经 营 范 围 : 对 工 业 企 业 商 业 企 业 餐 饮 业 房 地 产 业 建 筑 业 投 资 (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和 盛 昌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及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吴 锭 平 % 2 李 欣 明 % 3 李 旭 林 % 4 姜 小 红 % 5 苏 锐 强 % 6 丘 杰 % 7 李 吟 珍 % 8 陈 进 喜 % 9 林 怡 史 % 合 计 % 最 近 一 年, 和 盛 昌 投 资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净 资 产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5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南 信 投 资 持 有 发 行 人 144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00% 南 信 投 资 成 立 于 2010 年 3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谢 锦 蘋,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800 万 元,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汕 头 市 龙 湖 区 黄 山 路 30 号 荣 兴 大 厦 803 号 房, 经 营 范 围 : 对 房 地 产 业 工 业 食 品 业 的 投 资 [ 经 营 范 围 中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须 持 有 效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55 南 信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及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锦 蘋 % 2 沈 亚 娟 % 合 计 % 最 近 一 年, 南 信 投 资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15, 净 资 产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6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美 富 创 投 持 有 发 行 人 144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00% 美 富 创 投 成 立 于 2010 年 10 月 9 日,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陈 东 升, 注 册 ( 实 收 ) 资 本 3,000 万 元,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广 州 大 道 北 193 号 12B01 自 编 1208 房, 经 营 范 围 :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代 理 其 他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等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参 与 设 立 投 资 企 业 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机 构 美 富 创 投 的 出 资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合 伙 类 型 认 缴 及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王 泽 瑶 有 限 合 伙 人 2,700 90% 2 陈 东 升 普 通 合 伙 人 % 合 计 3, % 最 近 一 年, 美 富 创 投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4, 净 资 产 ( 万 元 ) 3, 净 利 润 ( 万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7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56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四 方 投 资 持 有 发 行 人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20% 四 方 投 资 成 立 于 2009 年 4 月 29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龚 萍,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38 万 元, 注 册 号 为 , 住 所 为 揭 阳 市 东 山 区 新 河 村 大 海 片 市 工 商 局 对 面 楼 202 号,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以 自 有 资 产 投 资 业 务 ; 提 供 财 务 会 计 审 计 咨 询 服 务 ; 企 业 各 类 登 记 代 理 咨 询 服 务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规 定 禁 止 的 限 制 的 项 目 ) 四 方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及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龚 萍 69 50% 2 陈 静 忠 69 50% 合 计 % 最 近 一 年, 四 方 投 资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净 资 产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是 否 审 计 及 审 计 机 构 否 ( 三 ) 在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在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前, 邦 领 贸 易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邦 领 实 业 40.80% 股 权 斯 兰 鑫 福 20% 股 权,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塑 料 原 料 贸 易 ; 邦 领 国 际 除 了 持 有 邦 领 实 业 39.20% 股 权 邦 领 食 品 25% 股 权 外, 未 从 事 其 他 业 务 发 行 人 是 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的 方 式 设 立, 因 此,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及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并 未 因 本 公 司 的 设 立 而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承 继 了 原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的 资 产 负 债 和 业 务 公 司 的

57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在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 继 了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从 事 的 业 务, 即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发 行 人 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 为 审 计 基 准 日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时, 资 产 总 计 为 16,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2,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万 元, 存 货 3,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4, 万 元, 在 建 工 程 2, 万 元 ( 五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发 行 人 由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承 继 了 其 全 部 的 资 产 负 债 业 务, 也 继 承 了 原 有 的 业 务 模 式 和 流 程 发 行 人 和 原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相 同, 改 制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 六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独 立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发 行 人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的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与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内 容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发 行 人 是 由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了 邦 领 实 业 全 部 的 资 产 负 债, 合 法 拥 有 相 关 专 有 技 术 商 标 专 利 土 地 使 用 权 房 屋 所 有 权 等 权 利, 但 需 要 将 有 关 权 属 证 书 的 权 利 人 名 称 由 邦 领 实 业 变 更 为 邦 宝 股 份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除 了 1 项 国 外 注 册 商 标 权 证 书 的 权 利 人 名 称 为 邦 领 实 业 外,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其 他 资 产 或 权 利 的 权 利 人 名 称 变 更 已 完 成 ( 八 )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营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运 作, 逐 步 建 立

58 健 全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资 产 完 整, 业 务 人 员 机 构 财 务 独 立,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1 资 产 完 整 发 行 人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机 器 设 备 房 屋 土 地 商 标 专 利 等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具 有 独 立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和 产 品 销 售 系 统, 不 存 在 依 赖 股 东 的 资 产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不 存 在 重 大 权 属 纠 纷, 与 主 要 股 东 不 存 在 共 用 资 产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和 其 他 个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主 要 股 东 占 用 本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或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形 2 业 务 独 立 发 行 人 独 立 进 行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和 销 售, 拥 有 研 发 设 计 原 料 采 购 生 产 制 造 质 量 控 制 与 产 品 销 售 一 套 完 整 的 规 范 运 作 体 系, 能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未 受 控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3 人 员 独 立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产 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主 要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管 理 部 门 和 完 整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发 行 人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任 何 职 务, 也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4 财 务 独 立 发 行 人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设 账 户, 银 行 基 本 账 户 的 开 户 行 为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分 行, 账 号 为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股 东 干 预 发 行 人 财 务 决 策 资 金 使 用

59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独 立 纳 税, 持 有 由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颁 发 的 证 号 为 粤 国 税 字 号 的 税 务 登 记 证 5 机 构 独 立 发 行 人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以 及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强 化 了 公 司 的 分 权 制 衡 和 相 互 监 督,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在 内 部 机 构 设 置 上,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适 应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的 组 织 机 构, 明 确 了 各 机 构 职 能, 定 员 定 岗,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管 理 与 控 制 制 度, 独 立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发 行 人 组 织 机 构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股 东 单 位 和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或 个 人 干 预 发 行 人 机 构 设 置 的 情 形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系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过 程 分 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和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 ( 一 )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出 资 演 变 情 况 年 8 月, 公 司 前 身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1) 成 立 情 况 2003 年 7 月 22 日, 邦 领 贸 易 与 邦 领 国 际 签 署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书, 双 方 约 定 汕 头 邦 领 投 资 总 额 2,88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1,8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 中 方 ) 认 缴 出 资 额 918 万 元 人 民 币, 占 注 册 资 本 51%, 邦 领 国 际 ( 外 方 ) 认 缴 出 资 额 882 万 元 等 值 外 汇, 占 注 册 资 本 49% 汕 头 邦 领 注 册 资 本 由 双 方 按 其 出 资 比 例 分 三 期 缴 付, 首 期 自 公 司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投 入 15%, 一 年 内 缴 足 50%, 余 额 两 年 内 缴 足 汕 头 邦 领 的 合 营 期 限 为 10 年, 自 营 业 执 照 签 发 之 日 起 算 2003 年 7 月 29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筹 备 组 出 具 汕 金 外 筹 [2003]42 号 关 于 设 立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邦 领 贸 易 与 邦 领 国 际 设 立 汕 头 邦 领,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生 产 新 一 代 电 子

60 智 力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经 营 期 限 为 十 年 2003 年 8 月 13 日,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外 经 贸 粤 汕 合 资 证 字 [2003]0007 号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03 年 8 月 1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企 合 粤 汕 总 副 字 第 号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1,800 万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0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吴 锭 辉, 经 营 范 围 为 电 子 智 力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生 产 项 目 的 筹 建, 经 营 期 限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7 日 成 立 时, 汕 头 邦 领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出 资 额 ( 万 元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认 缴 金 额 实 缴 金 额 1 邦 领 贸 易 % 2 邦 领 国 际 % 总 计 1, % (2) 关 于 外 方 投 资 者 名 称 的 说 明 由 于 公 司 相 关 经 办 人 员 工 作 疏 忽, 在 编 制 公 司 章 程 合 资 经 营 合 同 合 资 兴 建 公 司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报 送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的 申 请 文 件 报 送 工 商 局 关 于 工 商 登 记 的 资 料 时, 将 外 方 投 资 者 公 司 名 称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误 写 为 邦 领 ( 香 港 )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但 相 关 文 件 中 的 法 人 公 章 均 为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12 月 25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汕 金 外 经 贸 [2006]69 号 关 于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更 改 合 资 外 方 名 称 的 批 复, 同 意 外 方 投 资 者 名 称 由 邦 领 ( 香 港 )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更 正 为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12 月 26 日,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新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07 年 1 月 11 日, 汕 头 邦 领 向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提 交 更 改 外 方 投 资 者 名 称 的 申 请 报 告,2007 年 6 月 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了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年 9 月, 第 一 期 出 资,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万 元 2003 年 9 月 5 日, 汕 头 市 金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汕 金 正 验 (2003) 第 A0237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3 年 9 月 3 日, 汕 头 邦 领 已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第 一 期 注

61 册 资 本 合 计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人 民 币, 邦 领 国 际 实 缴 万 美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资 金 2003 年 9 月 9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实 收 资 本 由 0 元 变 更 为 万 元 人 民 币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出 资 额 ( 万 元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认 缴 金 额 实 缴 金 额 1 邦 领 贸 易 % 2 邦 领 国 际 % 总 计 1, % 年 12 月, 第 二 期 出 资,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1,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及 经 营 期 限 变 更 2003 年 11 月 10 日, 汕 头 市 金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汕 金 正 验 (2003) 第 A0280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6 日, 汕 头 邦 领 已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第 二 期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350 万 元 人 民 币, 邦 领 国 际 实 缴 400 万 港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资 金 2003 年 12 月 24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实 收 资 本 由 万 元 变 更 为 1,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生 产 电 子 智 力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经 营 期 限 变 更 为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04 年 12 月 23 日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出 资 额 ( 万 元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认 缴 金 额 实 缴 金 额 1 邦 领 贸 易 % 2 邦 领 国 际 % 总 计 1,800 1, % 至 此,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和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设 立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中, 关 于 汕 头 邦 领 的 经 营 范 围 取 得 一 致 2012 年 7 月 24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情 况 说 明 : 我 局 对 汕 头 邦 领 的 上 述 变 更 事 项 予 以 确 认, 该 等 事 项 的 变 更 为 汕 头 市 工 商

62 局 和 汕 头 邦 领 根 据 厂 房 建 设 的 实 际 情 况 等 情 形 而 作 出 的, 无 需 再 经 我 局 重 复 批 准, 汕 头 邦 领 的 上 述 行 为 未 违 反 外 商 投 资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年 8 月, 第 三 期 出 资,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1,800 万 元 2004 年 7 月 29 日, 汕 头 市 金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汕 金 正 (2004) 验 第 A0226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4 年 7 月 26 日, 汕 头 邦 领 已 收 到 股 东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第 三 期 注 册 资 本,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318 万 元 人 民 币, 邦 领 国 际 实 缴 万 港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3,222, 元, 其 中 3,218, 元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超 出 部 分 3,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至 此,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按 约 定 足 额 缴 纳 2004 年 8 月 11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1,800 万 元 人 民 币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金 额 实 缴 金 额 持 股 比 例 1 邦 领 贸 易 % 2 邦 领 国 际 % 总 计 1,800 1, % 年 12 月, 经 营 期 限 变 更 2004 年 11 月 20 日, 汕 头 邦 领 召 开 董 事 会, 决 议 同 意 向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申 请 变 更 经 营 期 限 2004 年 12 月 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期 限 由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04 年 12 月 23 日 变 更 为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05 年 12 月 23 日 年 12 月, 经 营 期 限 变 更 鉴 于 汕 头 邦 领 生 产 经 营 用 房 已 于 2005 年 12 月 19 日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公 司 筹 建 阶 段 已 结 束,2005 年 12 月 22 日, 汕 头 邦 领 召 开 董 事 会, 决 议 同 意 向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申 请 变 更 经 营 期 限 2005 年 12 月 2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期 限 由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05 年 12 月 23 日 变 更 为 自 2003 年 8 月 18 日 至

63 2013 年 8 月 17 日 至 此,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和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设 立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中, 关 于 汕 头 邦 领 的 经 营 期 限 取 得 一 致 2012 年 7 月 24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情 况 说 明 : 我 局 对 汕 头 邦 领 的 上 述 变 更 事 项 予 以 确 认, 该 等 事 项 的 变 更 为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和 汕 头 邦 领 根 据 厂 房 建 设 的 实 际 情 况 等 情 形 而 作 出 的, 无 需 再 经 我 局 重 复 批 准, 汕 头 邦 领 的 上 述 行 为 未 违 反 外 商 投 资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年 3 月,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2006 年 3 月 6 日, 汕 头 邦 领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2006 年 3 月 20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汕 金 外 经 贸 [2006]7 号 关 于 汕 头 市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的 批 复, 同 意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2006 年 3 月 21 日,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新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06 年 3 月 22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由 生 产 电 子 智 力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变 更 为 生 产 销 售 电 子 智 力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塑 胶 制 品 塑 料 原 料 年 8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7 月 16 日, 汕 头 邦 领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议 案 2008 年 8 月 1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变 更 为 ,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广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 印 发 的 粤 工 商 [2007] 联 字 13 号 关 于 印 发 外 商 投 资 的 公 司 审 批 登 记 问 题 协 调 会 会 议 纪 要 的 通 知, 外 商 投 资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属 于 不 需 先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直 接 到 工 商 部 门 办 理 变 更 事 项, 在 工 商 登 记 机 关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后, 于 30 日 内 到 审 批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审 批 机 关 不 再 另 行 下 发 批 文, 仅 变 更 批 准 证 书 或 备 案, 故 本 次 名 称 变 更 未 向 审 批 机 关 申 请 批 准 根 据 该 通 知, 汕 头 邦 领 办 理 完 毕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后, 随 即 向 审

64 批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并 于 2008 年 8 月 14 日 取 得 新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年 10 月, 经 营 期 限 变 更 2011 年 10 月 25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延 长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的 议 案 同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2011 年 10 月 27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汕 金 外 经 贸 [2011]37 号 关 于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延 长 经 营 期 限 的 批 复, 同 意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延 长 15 年, 由 原 10 年 变 更 为 25 年 同 日,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新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11 年 10 月 27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了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延 长 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年 3 月, 增 资 2012 年 3 月 23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增 加 投 资 总 额 和 注 册 资 本 决 议, 投 资 总 额 由 2,880 万 元 增 至 3,33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由 1,800 万 元 增 至 2,250 万 元 新 增 45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全 部 由 新 股 东 认 缴, 其 中 中 楷 创 投 以 人 民 币 1, 万 元 认 缴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12.30%; 和 盛 昌 投 资 以 人 民 币 万 元 认 缴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2.50%; 南 信 投 资 以 人 民 币 万 元 认 缴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45 万 元,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2%; 美 富 创 投 以 人 民 币 万 元 认 缴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45 万 元,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2%; 四 方 投 资 以 人 民 币 万 元 认 缴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27 万 元, 占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1.20% 同 日, 各 增 资 方 与 邦 领 实 业 签 署 了 增 资 协 议 2012 年 3 月 27 日, 金 平 区 外 经 贸 局 出 具 汕 金 外 经 贸 [2012]5 号 关 于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总 额 和 注 册 资 本 的 批 复, 同 意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总 额 和 注 册 资 本 2012 年 3 月 28 日, 汕 头 市 金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汕 金 正 (2012) 验 字 第 076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3 月 28 日, 邦 领 实 业 已 收 到 新 股 东 缴 纳 的 货 币 资 金 2, 万 元, 其 中 实 收 注 册 资 本 450 万 元, 超 出 部 分 2,

65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本 次 变 更 后 累 计 注 册 ( 实 收 ) 资 本 为 2,250 万 元 2012 年 3 月 29 日,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新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同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 实 收 ) 资 本 变 更 为 2,25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变 更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变 更 前 出 资 变 更 后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和 盛 昌 投 资 南 信 投 资 美 富 创 投 四 方 投 资 总 计 1, , ( 二 )2012 年 5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5 月 10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董 事 会,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形 式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日, 原 邦 领 实 业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拟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签 订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2012 年 5 月 24 日, 广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出 具 粤 外 经 贸 资 字 [2012]220 号 关 于 合 资 企 业 广 东 邦 领 塑 模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转 制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公 司 转 制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5 月 25 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批 准 号 为 商 外 资 粤 股 份 证 字 [2012]0006 号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根 据 大 华 事 务 所 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2]4534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邦 领 实 业 的 净 资 产 为 11, 万 元 根 据 北 京 大 正 海 地 人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5 月 8 日 出 具 的 国 友 大 正 评 报 字 (2012) 第 165C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邦 领 实 业 账 面 净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为 12, 万 元 公 司 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1, 万 元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本 7,200 万 元, 剩 余 3, 万 元 列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资 本

66 公 积 大 华 事 务 所 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 出 具 大 华 验 字 [2012]164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发 起 人 出 资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2012 年 5 月 28 日, 邦 宝 股 份 召 开 了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2012 年 5 月 28 日, 汕 头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名 称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 实 收 ) 资 本 为 7,2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服 装 塑 胶 制 品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教 育 服 务 咨 询 ; 动 漫 设 计 ( 涉 及 行 业 许 可 管 理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邦 领 贸 易 2, 邦 领 国 际 2, 中 楷 创 投 和 盛 昌 投 资 南 信 投 资 美 富 创 投 四 方 投 资 总 计 7, 自 邦 宝 股 份 设 立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四 发 行 人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012 年 8 月 11 日, 大 华 事 务 所 出 具 大 华 核 字 [2012]3464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进 行 了 复 核 六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 ( 一 )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67 实 际 控 制 人 杨 啟 升 赖 玮 韬 林 波 吴 玉 霞 吴 玉 娜 吴 锭 延 吴 锭 辉 林 纯 高 志 刚 吴 锭 平 李 欣 明 李 旭 林 苏 锐 强 姜 小 红 丘 杰 李 吟 珍 陈 进 喜 林 怡 史 谢 锦 蘋 沈 亚 娟 王 泽 瑶 陈 东 升 龚 萍 陈 静 忠 15% 6% 4% 10% 15% 50% 100% 80% 20% 63.89% 8.89% 5.56% 4.44% 4.44% 3.89% 3.33% 2.78% 2.78% 65% 35% 90% 10% 50% 50%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40.80% 39.20% 12.30% 2.50% 2.00% 2.00% 1.20% 100%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8 ( 二 )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1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根 据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开 展 业 务 需 要 设 置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具 体 如 下 : 审 计 委 员 会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提 名 委 员 会 总 经 理 董 审 计 部 采 购 部 品 质 管 理 部 研 发 部 生 产 制 造 部 营 销 中 心 财 务 部 综 合 行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事 会 办 公 室 2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的 工 作 职 责 部 门 名 称 审 计 部 采 购 部 品 质 管 理 部 研 发 部 生 产 制 造 部 职 责 制 订 和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 负 责 开 展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 编 制 内 审 报 告 ; 内 审 结 果 的 沟 通 及 优 化 内 控 制 度 的 建 议 根 据 需 求 编 制 采 购 计 划 ; 执 行 原 辅 材 料 设 备 和 消 耗 品 的 采 购 任 务 ; 负 责 采 购 洽 谈 与 合 同 签 订 ; 负 责 供 应 商 管 理 ; 负 责 制 定 与 优 化 采 购 相 关 制 度 负 责 品 质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立 持 续 改 善 与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原 辅 材 料 制 品 ( 制 程 ) 成 品 入 库 各 环 节 的 品 质 控 制 ; 负 责 品 质 异 常 的 处 理 ; 负 责 质 量 数 据 的 分 析 及 质 量 优 化 建 议 ; 负 责 产 品 送 检 与 外 部 有 关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的 沟 通 协 调 ; 负 责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的 管 理 把 握 国 家 对 玩 具 教 育 的 政 策 法 规 和 发 展 方 向, 分 析 市 场 动 态 信 息 及 客 户 需 求, 决 定 产 品 创 新 研 发 方 向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投 资 和 研 发 创 新 机 制 等 重 大 事 宜 ;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解 决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创 新 技 术 的 投 融 资 评 价 产 学 研 合 作 和 对 外 交 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 研 究 设 计 心 理 学 儿 童 发 展 心 理 学 消 费 心 理 学 教 育 学 人 机 工 程 学 色 彩 设 计 学 等, 负 责 研 究 产 品 消 费 群 和 消 费 心 理 开 发 科 普 教 育 课 题 和 编 写 教 材 研 究 流 行 色 彩 与 产 品 有 机 结 合 课 题 等 负 责 生 产 计 划 的 编 制 调 整 ; 向 物 料 采 购 部 门 传 达 采 购 需 求 ; 对 生 产 过 程 和 现 场 实 施 全 面 管 理 ; 负 责 生 产 统 计 分 析 工 艺 改 进 和 技 术 改 造 ; 对 工 序 产 品 优 化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 负 责 生 产 设 备 保 养 和 维 修 ; 负 责 物 料 仓 库 和 成 品 仓 库 的 管 理 ; 负 责 产 品 销 售 的 运 输 配 送 ; 负 责 外 协 业 务 的 管 理

69 营 销 中 心 财 务 部 综 合 行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进 行 市 场 调 研 和 分 析, 编 制 市 场 营 销 计 划 ; 制 定 和 优 化 营 销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市 场 推 广 策 划 活 动 展 销 活 动 ; 负 责 客 户 订 单 处 理 备 货 与 发 货 管 理 货 款 回 收 管 理 对 产 品 优 化 提 出 建 议 ; 负 责 客 户 投 诉 退 货 处 理 和 客 户 关 系 维 护 ; 负 责 品 牌 规 划 和 品 牌 建 设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建 立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 制 定 和 实 施 公 司 资 金 运 营 和 管 理 计 划 ; 编 制 公 司 财 务 预 决 算 报 告 ; 负 责 公 司 筹 资 计 划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审 批 公 司 重 大 资 金 流 向 ; 协 调 公 司 同 银 行 工 商 税 务 等 部 门 的 关 系 ; 对 公 司 运 营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等 负 责 行 政 后 勤 服 务 资 料 档 案 管 理 安 全 环 境 管 理 办 公 设 备 管 理 纪 律 管 理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法 律 事 务 外 部 联 络 基 建 维 护 公 司 内 部 大 型 活 动 策 划 和 组 织 ICTI 认 证 审 核 组 织 专 项 项 目 申 报 重 要 客 人 接 待 等 工 作 负 责 编 制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建 立 并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和 实 施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员 工 招 聘 绩 效 薪 酬 奖 惩 培 训 劳 动 关 系 管 理 等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做 好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各 中 介 机 构 的 沟 通 联 络 工 作 ;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 具 体 落 实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各 项 决 议 ; 办 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的 各 种 手 续 ; 按 要 求 认 真 执 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制 度 ; 公 司 投 资 事 宜 管 理 七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简 要 情 况 ( 一 )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公 司 设 立 一 家 分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滨 花 园 分 店 营 业 场 所 : 汕 头 市 龙 湖 区 中 信 海 滨 花 园 西 区 7,11,15 幢 联 体 105 号 房 负 责 人 : 丘 杰 经 营 范 围 : 销 售 本 公 司 自 产 产 品 及 售 后 服 务 [ 经 营 范 围 中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有 效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11 月 30 日 注 册 号 : ( 二 ) 报 告 期 内 转 让 参 股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转 让 参 股 公 司 股 权 的 情 况

70 八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为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持 股 比 例 为 40.80%,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各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 二 ) 发 起 人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1 基 本 情 况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更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四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国 籍 吴 锭 辉 P9038**** 中 国 是 否 拥 有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拥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留 身 份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吴 锭 延 **** 中 国 否 董 事 吴 玉 娜 **** 中 国 否 董 事 长 助 理 吴 玉 霞 **** 中 国 否 -- 内 容 内 容 (1) 吴 锭 辉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情 况 持 有 邦 领 国 际 100% 股 权,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发 行 人 39.20% 股 权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50%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15%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10%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吴 锭 辉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2) 吴 锭 延 吴 锭 延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3) 吴 玉 娜 吴 玉 娜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71 内 容 (4) 吴 玉 霞 吴 玉 霞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内 容 2 认 定 依 据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为 兄 弟 姐 妹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合 计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75% 股 权, 吴 锭 延 为 邦 领 贸 易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三 人 对 邦 领 贸 易 拥 有 控 制 权, 邦 领 贸 易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 吴 锭 辉 持 有 邦 领 国 际 100% 股 权, 且 为 邦 领 国 际 董 事, 对 邦 领 国 际 拥 有 控 制 权, 报 告 期 内 邦 领 国 际 为 发 行 人 第 二 大 股 东 因 此, 上 述 四 人 通 过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对 发 行 人 能 够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同 时, 吴 锭 辉 自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吴 锭 延 在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一 直 担 任 副 董 事 长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担 任 董 事, 吴 玉 娜 在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一 直 担 任 董 事,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重 大 决 策 和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能 够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根 据 发 行 人 实 际 运 作 情 况 及 上 述 四 人 于 2012 年 6 月 1 日 共 同 签 署 的 关 于 共 同 控 制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保 持 一 致 行 动 的 协 议 书 ( 以 下 简 称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为 发 行 人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更, 且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可 预 期 期 限 内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有 效 存 在 具 体 说 明 如 下 : (1)2010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初 至 2012 年 3 月 28 日,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合 计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75% 股 权, 对 邦 领 贸 易 拥 有 控 制 权 ; 吴 锭 辉 持 有 邦 领 国 际 100% 股 权, 对 邦 领 国 际 拥 有 控 制 权 ; 邦 领 贸 易 与 邦 领 国 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0% 股 权, 分 别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第 二 大 股 东

72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吴 锭 辉 50% 15% 10% 100%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51% 49% 发 行 人 年 3 月 29 日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合 计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75% 股 权, 对 邦 领 贸 易 拥 有 控 制 权 ; 吴 锭 辉 持 有 邦 领 国 际 100% 股 权, 对 邦 领 国 际 拥 有 控 制 权 ; 邦 领 贸 易 与 邦 领 国 际 合 计 持 有 发 行 人 80% 股 权, 分 别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第 二 大 股 东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吴 锭 辉 50% 15% 10% 100%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40.80% 39.20%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董 事 会 为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根 据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董 事 会 成 员 提 名 情 况 董 事 会 决 议 等 资 料,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提 名 的 董 事 均 在 董 事 会 议 案 表 决 中 保 持 一 致 意 见 ; 提 名 的 董 事 投 同 意 票 的 议 案, 均 获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形 成 有 效 决 议, 能 够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发 行 人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股 东 大 会 为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根 据 发 行 人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等 资 料,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均 在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表 决 中 保 持 一 致 意 见 ;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投 同 意 票 的 议 案, 均 获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形 成 有 效 决 议, 能 够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73 (2) 报 告 期 内, 吴 锭 辉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吴 锭 延 在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一 直 担 任 副 董 事 长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担 任 董 事, 吴 玉 娜 在 发 行 人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一 直 担 任 董 事 2010 年 初 至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3 名 董 事 由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的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和 吴 玉 娜 担 任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非 独 立 董 事 3 人, 经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仍 担 任 董 事, 占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半 数 以 上 席 位 根 据 发 行 人 2010 年 初 以 来 的 董 事 会 议 案 董 事 会 决 议 等 资 料, 上 述 三 人 在 担 任 董 事 期 间, 在 董 事 会 议 案 表 决 中 均 保 持 一 致 意 见, 能 够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此 外, 吴 锭 辉 自 2010 年 初 以 来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对 发 行 人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3) 报 告 期 内,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持 有 的 邦 领 贸 易 股 权 吴 锭 辉 持 有 的 邦 领 国 际 股 权 均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而 邦 领 贸 易 和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权 除 了 在 2012 年 3 月 因 增 资 扩 股 而 导 致 持 股 比 例 有 小 幅 下 降 外, 上 述 四 人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股 权 关 系 清 晰 明 确,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运 行 良 好 并 逐 步 完 善 股 改 后, 公 司 在 原 有 董 事 会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监 事 会 制 度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对 公 司 的 共 同 控 制 未 对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5) 报 告 期 内, 共 同 拥 有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上 述 四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上 述 四 人 签 订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对 其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确 认, 并 就 未 来 5 年 上 述 四 人 关 于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一 致 行 动 关 于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一 致 行 动 进 行 约 定, 并 承 诺 将 尽 一 切 努 力 保 持 四 方 行 动 的 一 致 性, 确 保 公 司 的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书 权 利 义 务 清 晰, 责 任 明 确, 共 同 拥 有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可 预 期 期 限 内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有 效 存 在 (6) 发 行 人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对 发 行 人 不 具 有 控 制 权, 也 未 与 其 他 股 东 共 同 拥 有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持 股 5% 以 上 的 其 他 股 东 中 楷 创 投 出 具 了 书 面 承 诺 : 不 采 取 其 他 任 何 通 过 增 持 协 议 合 作 关 联 方 关 系 等 合 法 途 径 扩 大 本 企 业 对 邦 宝 股 份 的 控 制 比 例, 或 者 巩 固 本 企 业 对 邦 宝 股 份 的 持 股 地 位 ; 行 使 表 决 权 时,

74 按 照 独 立 判 断 自 行 投 票 表 决, 不 与 邦 宝 股 份 其 他 股 东 通 过 协 议 或 其 他 安 排 采 取 一 致 行 动 ; 未 来 不 通 过 任 何 途 径 取 得 邦 宝 股 份 控 制 权, 或 者 利 用 持 股 地 位 干 预 邦 宝 股 份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7) 为 了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稳 定, 上 述 四 人 签 署 承 诺 函,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综 上, 并 对 照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的 理 解 和 适 用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 证 监 法 律 字 [2007]15 号 ) 相 关 规 定,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是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且 近 三 年 未 发 生 变 更 ( 三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参 股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参 股 的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邦 领 食 品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吴 锭 辉 50% 15% 10% 100%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40.80% 39.20% 25% 邦 宝 股 份 邦 领 食 品 ( 四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份 质 押 情 况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75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情 况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7,200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数 及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老 股 数 之 和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发 行 人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股 份 类 别 发 行 前 股 本 结 构 发 行 后 股 本 结 构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7, % 其 中 : 邦 领 贸 易 2, % 邦 领 国 际 2, % 中 楷 创 投 % 和 盛 昌 投 资 % 南 信 投 资 % 美 富 创 投 % 四 方 投 资 %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 - 社 会 公 众 股 (A 股 ) - - 合 计 7, % 注 :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由 于 尚 不 能 确 定 实 际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因 此 还 不 能 确 定 发 行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 二 ) 前 十 名 股 东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邦 领 贸 易 2, 邦 领 国 际 2, 中 楷 创 投 和 盛 昌 投 资 南 信 投 资 美 富 创 投 四 方 投 资 总 计 7, ( 三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股 东 全 部 为 法 人 股 东, 无 自 然 人 股 东 ( 四 ) 外 资 股 东 简 况

76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的 外 资 股 东 为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发 行 人 2,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39.20%, 其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 二 ) 发 起 人 ( 五 ) 股 东 中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及 其 简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请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 一 )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 七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公 司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2)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3)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本 公 司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77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时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4)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5)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公 司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2 公 司 股 东 中 楷 创 投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企 业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企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本 公 司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公 司 保 证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时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3)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4)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企 业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3 公 司 股 东 和 盛 昌 投 资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78 (2)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3)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4)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5)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公 司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4 公 司 股 东 美 富 创 投 南 信 投 资 四 方 投 资 承 诺 :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企 业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企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企 业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5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2) 在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全 部 股 份 的 25%; 离 职 后 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79 (3)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4)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本 人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本 人 保 证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时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5)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6)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本 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6 公 司 董 事 林 怡 史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欣 明 副 总 经 理 姜 小 红 财 务 总 监 李 旭 林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全 部 股 份 的 25%; 离 职 后 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3)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80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发 行 价 ( 如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4)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5)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本 人 将 该 部 分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6)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本 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7 监 事 丘 杰 陈 进 喜 承 诺 : (1) 如 果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核 准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事 项,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在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全 部 股 份 的 25%; 离 职 后 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3)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人 所 作 承 诺 亦 将 进 行 相 应 更 改 ( 八 ) 内 部 职 工 股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情 况 发 行 人 没 有 发 行 过 内 部 职 工 股 发 行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不 存 在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或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200 人 的 情 况

81 十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员 工 人 数 ( 人 ) ( 二 ) 员 工 结 构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结 构 如 下 : 专 业 结 构 受 教 育 程 度 年 龄 分 布 项 目 员 工 人 数 ( 人 ) 所 占 比 例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 生 产 人 员 % 管 理 及 行 政 人 员 % 销 售 人 员 % 财 务 人 员 % 大 专 及 以 上 % 高 技 / 高 中 / 中 专 / 中 技 % 初 中 及 以 下 % 30 岁 及 以 下 % 岁 % 岁 % 50 岁 及 以 上 % ( 三 )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公 司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与 聘 用 的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关 于 社 会 保 障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社 会 保 障 计 划 ; 同 时,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1 社 会 保 险 费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纳 情 况 表 单 位 : 人 类 别 2013 年 度 / 末 2012 年 度 / 末 2011 年 度 / 末 员 工 人 数 养 老 保 险 缴 纳 人 数

82 医 疗 保 险 缴 纳 人 数 失 业 保 险 缴 纳 人 数 工 伤 保 险 缴 纳 人 数 生 育 保 险 缴 纳 人 数 根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关 于 社 保 缴 纳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在 职 员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并 通 过 宣 传 栏 内 部 报 刊 职 工 大 会 员 工 谈 话 等 多 种 途 径 大 力 宣 传 社 保 知 识, 积 极 做 员 工 思 想 工 作, 动 员 员 工 参 与 社 保 2013 年 底, 公 司 未 为 2 名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其 中 :1 名 员 工 为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无 需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1 名 员 工 因 相 关 资 料 尚 未 提 供, 以 致 发 行 人 无 法 为 其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手 续 2012 年 7 月 6 日 2013 年 2 月 4 日 2013 年 7 月 9 日 2014 年 1 月 8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证 明 文 件 : 公 司 自 2009 年 1 月 至 今, 能 够 遵 守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落 实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与 公 司 员 工 依 法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以 及 为 职 工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处 罚 的 情 况 2012 年 7 月 10 日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3 年 7 月 5 日 2014 年 1 月 6 日, 汕 头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局 金 平 分 局 出 具 证 明 : 公 司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能 够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时 足 额 为 员 工 缴 纳 养 老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医 疗 等 社 会 保 险 金,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遭 处 罚 的 情 况 2 住 房 公 积 金 为 了 贯 彻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对 员 工 大 力 宣 传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知 识, 并 免 费 为 员 工 提 供 职 工 宿 舍, 解 决 了 员 工 住 宿 问 题 2013 年 12 月 份, 发 行 人 未 为 5 名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其 中 :3 名 员 工 由 于 提 供 资 料 不 齐 全, 导 致 公 司 无 法 为 其 缴 纳 ;1 名 员 工 为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无 需 公 司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 1 名 员 工 为 香 港 身 份 人 士, 无 需 公 司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2012 年 8 月 9 日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3 年 7 月 5 日 2014 年 1 月 8 日, 汕 头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 公 司 已 在 我 中 心 办 理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登 记 和 为 职 工 设 立 账 户, 并 逐 月 为 职 工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至 今 未 受 到 我 中 心 处 罚

83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承 诺 中 介 机 构 意 见 针 对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出 具 了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补 缴 社 保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 在 作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期 间 和 不 担 任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后 的 任 何 期 间 内, 若 社 会 保 障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部 门 因 为 公 司 上 市 前 未 依 法 足 额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对 公 司 进 行 处 罚 或 追 缴, 本 公 司 ( 本 人 ) 将 无 条 件 地 全 额 承 担 应 补 缴 的 金 额, 并 赔 偿 因 此 而 给 公 司 造 成 的 损 失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已 按 照 国 家 省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政 策,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员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发 行 人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保 障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均 已 对 发 行 人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出 具 相 关 证 明, 确 认 其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社 保 住 房 公 积 金 方 面 法 律 而 受 处 罚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已 承 诺 无 条 件 全 额 承 担 发 行 人 因 上 市 前 未 足 额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可 能 被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追 缴 处 罚 所 产 生 的 支 出 因 此, 上 述 社 保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不 构 成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障 碍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劳 动 社 会 保 险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 发 行 人 已 依 法 为 应 当 缴 纳 且 可 以 缴 纳 的 绝 大 部 分 员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少 量 员 工 因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发 行 人 无 法 缴 纳 或 无 需 发 行 人 为 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经 承 诺 对 发 行 人 若 因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补 缴 或 受 处 罚 所 产 生 的 经 济 损 失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部 门 也 均 已 出 具 发 行 人 未 受 到 过 行 政 处 罚 的 证 明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存 在 的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少 量 缴 纳 不 足 的 问 题 不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十 一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84 ( 一 )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承 诺 内 容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七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内 容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 二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作 出 的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承 诺 : 在 作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期 间, 本 公 司 目 前 没 有 将 来 也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经 营 或 者 承 包 租 赁 经 营 )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从 事 对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 三 )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内 容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 四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承 诺 : 在 作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期 间, 本 公 司 及 附 属 企 业 将 尽 量 避 免 减 少 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如 因 客 观 情 况 导 致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无 法 避 免 的, 本 公 司 及 附 属 企 业 将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的 规 定, 按 照 公 平 合 理 通 常 的 商 业 准 则 进 行 ( 四 )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缴 纳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事 项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补 缴 社 保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承 诺 函,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 三 )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五 ) 持 股 5% 以 上 主 要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85 对 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将 严 格 遵 守 已 做 出 的 关 于 所 持 邦 宝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在 锁 定 期 内, 不 出 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中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除 外 )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在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可 进 行 减 持 :(1)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且 没 有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相 关 情 形, 如 有 锁 定 期 延 长, 则 顺 延 ;(2) 如 发 生 邦 宝 股 份 其 他 股 东 需 向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的 情 形, 该 等 股 东 已 经 全 额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1 邦 领 贸 易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2 邦 领 国 际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3 中 楷 创 投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每 年 通 过 在 二 级 市 场 减 持 /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监 管 规 则 允 许 的 减 持 方 式 所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上 市 时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如 遇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前 述 发 行 价 将 作 相 应 调 整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及 中 楷 创 投 承 诺 在 减 持 时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并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86 票,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中 楷 创 投 届 时 将 该 等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 如 有 ),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 六 )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预 案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启 动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当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即 触 及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 (1)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36 个 月 内 任 意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2) 实 施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 (3) 增 持 股 票 的 时 间 条 件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规 则 之 规 定 (4) 距 前 一 次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终 止 之 日 起 已 超 过 3 个 月 2 启 动 本 预 案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预 案 中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主 要 有 三 大 措 施, 根 据 优 先 次 序 分 别 为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回 购,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首 先 由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即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邦 领 贸 易 )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邦 领 贸 易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87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2)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如 控 股 股 东 不 具 备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的 资 格 或 者 已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后 发 行 人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发 行 人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发 行 人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合 计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3) 发 行 人 回 购 1 在 触 及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时, 如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具 备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的 资 格 或 者 已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后 发 行 人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发 行 人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条 件 下, 由 发 行 人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者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以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2 发 行 人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实 施 回 购 计 划 前 总 股 本 的 1%; 3 在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若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任 意 连 续 五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的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存 在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则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不 再 继 续 执 行 3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程 序

88 1 当 触 及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2 个 交 易 日 内,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2 当 触 及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本 预 案 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待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2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 3 由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增 持 股 票 义 务 的, 待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 由 发 行 人 履 行 回 购 股 份 义 务 的, 待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议 案 后 2 个 交 易 日 内 发 布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由 股 东 大 会 对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做 出 决 议, 且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方 可 通 过, 发 行 人 应 当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证 监 发 [2005]51 号 )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9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履 行 股 份 回 购 的 义 务 4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的 控 股 股 东 将 不 参 与 发 行 人 当 年 的 现 金 分 红, 应 得 的 现 金 红 利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的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自 未 履 行 本 预 案 之 义 务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薪 酬 减 半 5 发 行 人 如 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拟 新 聘 任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在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审 议 相 关 议 案 之 前 需 要 取 得 聘 任 对 象 签 署 的 同 意 按 照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义 务 的 承 诺 函 ( 七 ) 关 于 投 资 者 赔 偿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如 下 : 如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因 此

89 给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依 法 就 上 述 事 项 向 投 资 者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控 股 股 东 以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份 对 上 述 承 诺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但 本 公 司 / 本 人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2 发 行 人 关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承 诺 如 下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将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对 上 述 事 实 作 出 认 定 或 处 罚 决 定 后 及 时 制 订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发 行 人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回 购 价 格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3 公 司 股 东 关 于 购 回 股 份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及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如 下 : 如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将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对 上 述 事 实 作 出 认 定 或 处 罚 决 定 后 及 时 制 订 股 份 购 回 方 案 并 予 以 公 告, 依 法 购 回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购 回 价 格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若 发 行 人 未 能 履 行 依 法 回 购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的 全 部 新 股,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将 代 为 履 行 上 述 义 务 邦 领 贸 易 邦 领 国 际 以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份 对 上 述 承 诺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 八 ) 相 关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为 约 束 各 方 主 体 履 行 关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时 所 出 具 的 公 开 承 诺, 发 行 人 及 其 相 关 法 人 自 然 人 出 具 了 下 列 承 诺 :

90 如 在 实 际 执 行 过 程 中,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违 反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已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的, 则 采 取 或 接 受 以 下 措 施 :(1)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2)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3)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4)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属 可 以 继 续 履 行 的, 将 继 续 履 行 该 承 诺 ;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九 )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关 于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事 项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及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相 关 事 项 均 已 做 出 承 诺, 承 诺 的 内 容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内 容 合 理,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若 发 生 相 关 承 诺 未 被 履 行 的 情 形, 出 具 承 诺 的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已 提 出 相 应 的 约 束 措 施, 该 等 约 束 措 施 及 时 有 效, 具 备 可 操 作 性, 能 够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不 会 受 到 重 大 侵 害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及 其 相 关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做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等 相 关 规 定

9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公 司 是 以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主 品 牌 邦 宝 叻 之 宝 系 列 益 智 玩 具 以 及 生 产 销 售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为 主 营 业 务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部 分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积 木 玩 具 ( 适 合 3 岁 以 上 消 费 群 ) 和 婴 幼 儿 玩 具 ( 适 合 0-3 岁 消 费 群 ) ( 二 )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年 年, 夯 实 基 础 厚 积 薄 发 公 司 创 始 人 在 创 办 本 公 司 之 前, 已 拥 有 丰 富 的 模 具 制 造 注 塑 塑 胶 原 料 贸 易 的 从 业 经 历, 精 通 塑 胶 积 木 产 品 的 制 造 流 程, 同 时 是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的 爱 好 者, 基 于 对 玩 具 行 业 的 深 入 研 究 和 审 慎 论 证, 公 司 成 立 之 始 就 将 生 产 销 售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益 智 积 木 产 品 确 定 为 主 营 业 务 由 于 塑 胶 积 木 产 品 具 有 组 合 复 杂 款 式 多 样 协 配 性 要 求 高 等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进 入 本 行 业 存 在 如 下 门 槛 : (1) 生 产 管 理 难 度 大 首 先, 塑 胶 积 木 产 品 对 胶 件 协 配 性 的 要 求 远 高 于 其 他 塑 料 制 品, 每 一 个 胶 件 都 要 求 与 其 他 胶 件 契 合, 要 求 生 产 企 业 在 模 具 设 计 模 具 制 造 胶 件 注 塑 等 每 一 个 相 关 生 产 环 节 都 具 备 高 超 的 精 度 控 制 能 力, 否 则 任 何 一 个 环 节 的 细 微 瑕 疵 将 会 降 低 积 木 的 协 配 性 ( 过 紧 或 过 松 ), 甚 至 导 致 积 木 胶 件 之 间 因 无 法 拼 插 而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破 坏 客 户 体 验 其 次, 由 于 积 木 产 品 使 用 的 胶 件 形 状 多 样, 而 且 每 种 形 状 的 胶 件 又 有 不 同 颜 色, 因 此 具 备 一 定 规 模 的 积 木 企 业 为 满 足 日 常 供 货 需 求 而 储 备 的 积 木 胶 件 可 能 多 达 上 万 种, 如 果 企 业 管 理 不 善, 不 能 在 有 限 的 生 产 设 备 和 生 产 时 间 条 件 下 根 据 销 售 计 划 和 订 单 合 理 安 排 生 产, 将 会 造 成 生 产 效 率 低 下 物 料 浪 费 账 实 不 符 仓 储 管 理 混 乱 产 品 装 配 所 需 胶 件 不 能 及 时 准 确 到 位 等 后 果 (2) 投 资 周 期 长

92 成 功 的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企 业 不 仅 需 要 具 备 领 先 的 积 木 产 品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自 主 生 产 技 术, 更 需 要 强 大 的 自 主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技 术 的 鼎 力 支 持 ; 每 款 积 木 产 品 少 则 十 几 个 多 则 上 千 个 胶 件 组 成, 作 为 一 家 新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企 业, 必 须 储 备 充 足 的 不 同 的 胶 件 注 塑 模 具 后, 才 能 发 挥 积 木 产 品 的 自 由 组 合 特 性 形 成 规 模 优 势, 无 论 积 木 产 品 品 种 产 量 销 量 都 可 能 产 生 大 幅 的 增 长 以 警 察 总 署 这 款 积 木 产 品 为 例, 它 由 1285 个 胶 件 组 成, 需 要 198 套 模 具 才 能 生 产 出 相 应 胶 件 ; 其 中, 一 个 小 公 仔 就 包 含 11 个 胶 件, 需 要 8 套 模 具 ( 详 见 下 图 ) 而 且, 每 套 模 具 都 具 有 独 立 性, 需 要 进 行 独 创 性 设 计 对 生 产 进 度 计 划 由 粗 到 细 多 次 进 行 制 定 和 修 改 试 模 等, 模 具 生 产 周 期 一 般 需 要 3-4 个 月, 某 些 结 构 复 杂 胶 件 的 模 具 生 产 时 间 可 能 更 长 而 制 造 一 套 模 具 少 则 几 千 元, 多 则 十 几 万 元, 开 发 模 具 需 要 持 续 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这 对 新 进 入 企 业 的 资 金 实 力 和 对 于 长 投 资 周 期 的 承 受 能 力 提 出 考 验 (3) 市 场 监 管 严 格 国 家 对 于 涉 及 婴 童 有 关 产 品 的 监 管 向 来 严 格 在 国 内 市 场, 玩 具 生 产 厂 商 必 须 遵 循 相 关 部 门 的 监 管 体 制 及 法 律 法 规 (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节 之 二 ( 一 ) 主 管 部 门 监 管 体 制 和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的 相 关 内 容 ) 出 口 销 往 欧 美 等 国 家 的 玩 具 也 必 须 达 到 相 应 的 标 准 例 如 ROHS REACH ASTM 等, 上 述 标 准 对 生 产 玩 具 所 用 的 原 材 料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限 定 国 内 外 对 玩 具 行 业 的 严 格 监 管 无 形 中 提 高 了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生 产 厂 家 的 准 入 门 槛

93 公 司 深 知 积 木 产 品 的 诞 生 无 捷 径 可 循, 必 须 依 靠 时 间 和 经 验 的 积 累 因 而 在 公 司 初 创 的 前 两 年, 持 续 投 入 资 金, 双 管 齐 下, 一 方 面 狠 抓 产 品 研 发, 结 合 消 费 者 审 美 习 惯 市 场 流 行 趋 势 中 国 传 统 文 化 原 料 塑 化 特 性 等 因 素, 调 研 玩 具 市 场 规 划 产 品 战 略 制 定 积 木 组 件 企 业 标 准 确 定 基 础 组 件 形 状 及 参 数 摸 索 原 料 成 份 配 方 初 步 设 计 能 够 快 速 实 现 市 场 销 售 提 高 消 费 者 关 注 度 的 简 单 有 趣 的 积 木 产 品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自 建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车 间, 根 据 研 发 部 门 确 定 的 积 木 组 件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模 具 设 计 和 制 造 经 过 几 年 艰 苦 创 业 和 持 续 投 入,2006 年, 公 司 研 发 成 功 的 第 一 款 积 木 产 品 回 力 车 终 于 推 向 市 场 并 取 得 良 好 的 市 场 效 果, 成 为 公 司 畅 销 不 衰 的 拳 头 产 品, 宣 告 公 司 正 式 进 入 塑 胶 积 木 行 业 三 年 的 努 力, 换 来 了 100 余 套 积 木 精 密 模 具 以 及 13 款 积 木 产 品, 同 时 打 造 出 一 支 积 木 玩 具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的 专 业 团 队 年 年, 循 序 渐 进 渐 入 佳 境 三 年 时 间 里, 公 司 继 续 致 力 于 开 发 通 用 特 殊 胶 件 精 密 模 具, 至 2009 年 末 公 司 已 累 计 开 发 各 式 胶 件 精 密 模 具 350 余 款, 模 具 品 类 的 多 样 化 亦 为 公 司 积 木 产 品 设 计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素 材,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创 意 空 间, 公 司 在 此 期 间 陆 续 推 出 139 款 积 木 产 品, 并 推 出 叻 之 宝 品 牌 婴 幼 儿 系 列 玩 具 同 时 在 市 场 营 销 质 量 控 制 方 面 增 加 投 入 在 市 场 营 销 方 面, 公 司 开 始 有 选 择 地 参 加 各 类 玩 具 展 会, 并 积 极 与 世 界 各 地 的 玩 具 经 销 商 接 触 洽 谈 合 作, 推 广 邦 宝 品 牌 积 木 产 品, 扩 大 产 品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2008 年 8 月, 公 司 通 过 世 界 最 大 的 专 业 玩 具 及 婴 幼 儿 用 品 连 锁 零 售 商 玩 具 反 斗 城 (Toys "R" US) 的 严 格 认 证, 邦 宝 牌 积 木 产 品 作 为 仅 有 的 几 款 益 智 积 木 专 业 品 牌 之 一 开 始 在 玩 具 反 斗 城 中 国 区 连 锁 店 拥 有 销 售 专 柜 公 司 产 品 成 功 入 驻 玩 具 反 斗 城, 使 得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得 到 较 大 的 提 升, 更 容 易 获 得 玩 具 经 销 商 的 认 可, 提 高 了 邦 宝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在 质 量 控 制 方 面, 公 司 深 知 规 模 化 生 产 塑 胶 积 木 容 易 出 现 积 木 胶 件 之 间 协 配 性 差 飞 边 缩 水 翘 曲 等 问 题, 通 过 不 断 提 高 模 具 精 度 优 化 注 塑 工 艺 参 数, 成 功 解 决 了 同 模 以 及 异 模 胶 件 之 间 的 协 配 性 问 题, 产 品 的 手 感 拼 插 契 合 度 大 幅 提 升, 让 玩 家 在 拼 插 积 木 过 程 中 体 验 到 更 多 愉 悦 在 质 量 持 续 改 进 过 程 中 制 定 了

94 积 木 产 品 的 企 业 标 准,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为 公 司 未 来 大 规 模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年 至 今, 集 腋 成 裘 水 到 渠 成 通 过 产 品 进 驻 玩 具 反 斗 城 参 加 国 内 外 大 型 玩 具 展 会, 在 深 圳 广 州 上 海 北 京 等 主 要 城 市 巡 展 举 办 赛 事 等 市 场 推 广 活 动,2010 年 至 今,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快 速 提 升, 产 品 受 到 国 内 外 玩 具 经 销 商 关 注, 销 售 业 绩 突 飞 猛 进, 积 木 玩 具 销 售 额 从 2009 年 的 5, 万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27, 万 元 2011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邦 宝 被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邦 宝 牌 益 智 玩 具 被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2012 年,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2013 年, 公 司 生 产 的 科 普 教 玩 具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2014 年, 公 司 被 中 国 质 量 检 验 协 会 授 予 全 国 质 量 和 服 务 诚 信 优 秀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经 营 初 具 规 模, 在 售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达 20 多 个 系 列 480 余 款, 并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研 发 新 产 品 丰 富 产 品 线, 在 重 点 发 展 经 销 销 售 模 式 的 同 时, 还 积 极 开 拓 直 营 销 售 模 式, 并 通 过 与 幼 儿 园 合 作 搭 建 邦 宝 积 木 屋 等 方 式, 既 为 儿 童 创 设 丰 富 多 彩 的 教 育 环 境, 又 加 强 了 与 消 费 者 的 直 接 沟 通, 观 察 了 解 到 消 费 者 的 需 求 偏 好, 指 导 公 司 对 产 品 的 改 进 优 化 公 司 还 与 国 内 儿 童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及 儿 童 学 前 教 育 研 究 院 校 积 极 开 展 合 作, 共 同 开 发 幼 儿 教 育 类 积 木 产 品, 致 力 于 让 更 多 学 前 儿 童 受 益 于 塑 胶 积 木 的 教 育 内 涵, 提 高 民 族 文 化 素 质, 从 文 化 教 育 领 域 开 拓 新 的 营 销 模 式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为 C24 文 教 工 美 体 育 和 娱 乐 用 品 制 造 业 ( 一 ) 主 管 部 门 监 管 体 制 和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1)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95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是 轻 工 业 全 国 性 综 合 性 的 具 有 服 务 和 管 理 职 能 的 工 业 性 组 织, 主 要 职 能 包 括 :1 组 织 开 展 行 业 统 计, 收 集 分 析 研 究 和 发 布 行 业 信 息, 依 法 开 展 统 计 调 查, 建 立 电 子 商 务 信 息 网 络 ;2 参 与 制 订 行 业 规 划, 对 行 业 投 资 开 发 重 大 技 术 改 造 技 术 引 进 等 项 目 进 行 前 期 论 证 与 初 审 ;3 组 织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推 荐 科 技 成 果 的 鉴 定 和 推 广 应 用 等 ;4 参 与 制 订 修 订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组 织 贯 彻 实 施 并 进 行 监 督 (2) 中 国 玩 具 和 婴 童 用 品 协 会 中 玩 协 是 中 国 唯 一 的 全 国 性 玩 具 和 婴 童 用 品 行 业 社 团 组 织, 隶 属 于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协 会 会 员 包 括 在 中 国 境 内 从 事 玩 具 模 型 婴 儿 用 品 和 游 戏 的 生 产 销 售 设 计 检 验 教 育 等 相 关 业 务 的 跨 地 区 和 跨 部 门 的 各 类 企 业 中 玩 协 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1 参 与 制 定 并 协 助 实 施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为 政 府 制 定 行 业 相 关 的 政 策 和 法 规 提 出 建 议 ;2 提 出 解 决 行 业 共 性 问 题 的 建 议, 维 护 行 业 和 企 业 的 合 法 权 益 ;3 引 导 企 业 认 识 玩 具 产 品 安 全 和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要 性, 参 与 制 订 宣 贯 和 实 施 行 业 有 关 标 准,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对 本 行 业 的 产 品 质 量 实 行 监 督, 发 布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信 息, 推 动 新 产 品 的 应 用 ;4 提 高 行 业 的 自 律 性, 维 护 行 业 利 益 ;5 受 政 府 委 托 承 办 或 根 据 市 场 和 行 业 发 展 需 要 组 织 展 览 ( 销 ) 会, 组 织 企 业 出 国 参 加 专 业 国 际 展 会, 促 进 企 业 开 拓 国 内 外 市 场 ;6 向 父 母 幼 教 工 作 者 等 社 会 群 体 宣 传 玩 具 的 益 智 作 用 和 玩 具 的 产 品 安 全 意 识, 倡 导 消 费 者 购 买 安 全 健 康 优 质 的 玩 具, 为 转 变 玩 具 消 费 观 念 理 念 提 供 宣 教 平 台 2 监 管 体 制 玩 具 行 业 实 施 标 准 化 管 理 和 认 证 管 理, 管 理 机 构 分 别 为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全 国 玩 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统 一 管 理 全 国 标 准 化 工 作 全 国 玩 具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是 经 国 家 标 委 会 第 一 批 确 认 的 全 国 玩 具 行 业 标 准 化 方 面 的 唯 一 技 术 性 机 构, 负 责 玩 具 和 童 车 产 品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的 归 口 ( 解 释 ) 管 理 工 作 ; 并 在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指 导 下, 向 国 家 标 委 会 和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提 出 玩 具 标 准 化 的 工 作 方 针 政 策 和 技 术 措 施 等 建 议, 组 织 行 业 内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修 订 及 复 审 工 作

96 国 家 认 监 委 是 国 务 院 授 权 的 履 行 统 一 管 理 监 督 和 综 合 协 调 全 国 认 证 认 可 工 作 的 主 管 机 构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对 国 家 认 监 委 和 国 家 标 委 会 实 施 管 理, 是 国 务 院 主 管 全 国 质 量 计 量 出 入 境 商 品 检 验 认 证 认 可 标 准 化 等 工 作 的 直 属 机 构 3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为 了 规 范 玩 具 行 业, 提 高 玩 具 产 品 的 质 量 安 全, 保 护 儿 童 身 心 健 康,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认 监 委 等 部 门 发 布 了 关 于 玩 具 产 品 的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和 强 制 性 认 证 等 规 则, 实 施 市 场 准 入 和 规 范 化 管 理, 这 些 规 则 构 成 了 该 行 业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序 号 法 律 法 规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发 布 单 位 实 施 时 间 1 GB 国 家 玩 本 标 准 为 市 场 上 销 售 玩 具 及 生 产 并 提 供 境 内 销 国 家 质 检 具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售 玩 具 的 强 制 性 安 全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总 局 2003 年 8 月 1 日 2 本 标 准 涉 及 的 是 至 少 有 一 种 功 能 需 要 使 用 电 的 国 家 质 检 GB 电 玩 玩 具 的 安 全, 并 对 实 验 型 玩 具 装 有 激 光 器 和 发 总 局 国 家 具 的 安 全 光 二 极 管 的 玩 具 提 出 附 加 要 求 标 委 会 2006 年 10 月 1 日 年 6 月 1 日 起, 童 车 类 电 玩 具 类 塑 胶 玩 具 类 弹 射 玩 具 类 娃 娃 类 和 金 属 类 玩 具 等 6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大 类 玩 具 产 品 开 始 实 施 3C 认 证 凡 列 入 强 制 性 国 家 质 检 疫 总 局 公 告 2005 年 第 产 品 认 证 目 录 的 玩 具, 未 获 得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总 局 198 号 书 和 未 加 中 国 强 制 性 认 证 标 志 的, 不 得 出 厂 销 2007 年 6 月 1 日 售 进 口 或 在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中 使 用 4 GB 国 家 质 检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玩 具 使 用 说 明 的 基 本 原 则 标 注 内 消 费 品 使 用 说 明 第 5 部 总 局 国 家 容 形 式 安 放 位 置 及 字 体 字 号 的 要 求 等 分 : 玩 具 标 委 会 2007 年 6 月 1 日 5 对 布 绒 竹 木 塑 胶 乘 骑 童 车 电 动 纸 质 出 口 玩 具 质 量 许 可 国 家 质 检 文 具 软 体 弹 射 金 属 等 类 别 玩 具 按 照 出 口 目 ( 注 册 登 记 ) 实 施 细 则 总 局 国 家 的 国 或 目 标 市 场 的 相 关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要 求 进 ( 试 行 ) 认 监 委 行 检 测 2007 年 8 月 10 日 6 出 口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许 可 ( 注 册 登 记 ) 审 出 口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实 施 质 量 许 可 ( 注 册 登 记 ) 的 审 核 和 监 督 审 核 的 要 求 分 五 个 方 面 明 确 审 核 要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2007 年 8 月 10 日 核 要 求 点 认 监 委 7 儿 童 玩 具 召 回 管 理 规 对 境 内 生 产 销 售 儿 童 玩 具 的 召 回 及 其 监 督 管 理 国 家 质 检 定 做 规 定 总 局 2007 年 8 月 27 日 8 GB/T 玩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玩 具 及 儿 童 用 品 中 DBP BBP 国 家 质 检 具 及 儿 童 用 品 聚 氯 乙 DEHP DNOP DINP 和 DIDP 共 6 种 邻 苯 二 甲 总 局 国 家 烯 塑 料 中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酸 酯 增 塑 剂 的 气 相 色 谱 / 质 谱 测 定 方 法, 其 他 邻 标 委 会 增 塑 剂 的 测 定 苯 二 甲 酸 酯 的 检 测 也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进 行 2009 年 5 月 1 日

97 9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国 家 对 实 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产 品, 统 一 产 品 目 录, 统 一 技 术 规 范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标 准 和 合 格 评 定 程 序, 统 一 认 证 标 志, 统 一 收 费 标 准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09 年 9 月 1 日 10 GB/T 玩 具 表 面 涂 层 技 术 条 件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玩 具 表 面 涂 层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09 年 9 月 1 日 11 GB/T 玩 具 表 面 涂 层 中 总 铅 含 量 的 测 定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玩 具 表 面 涂 层 中 总 铅 含 量 的 测 定 方 法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09 年 9 月 1 日 12 进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就 进 出 口 玩 具 的 准 入 条 件 进 口 玩 具 检 验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出 口 玩 具 登 记 注 册 进 出 口 玩 具 监 督 管 理 和 法 律 责 任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09 年 9 月 15 日 13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木 质 玩 具 减 少 木 制 玩 具 产 品 在 生 产 使 用 和 废 弃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环 境 保 护 部 2010 年 6 月 1 日 14 GB 玩 具 用 涂 料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量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玩 具 用 涂 料 中 对 人 体 和 环 境 有 害 的 物 质 容 许 限 量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和 包 装 标 志 等 内 容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0 年 10 月 1 日 15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公 告 2010 年 第 40 号 对 娃 娃 弹 射 金 属 塑 胶 电 玩 童 车 玩 具 类 产 品 强 制 性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进 行 了 修 订 国 家 认 监 委 2010 年 12 月 1 日 GB 玩 国 家 质 检 16 具 安 全 化 学 及 类 似 活 对 玩 具 安 全 化 学 及 类 似 活 动 进 行 规 范 总 局 国 家 2011 年 9 月 15 日 动 的 实 验 玩 具 标 委 会 17 GB/T 玩 具 安 全 年 龄 警 告 图 标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不 适 合 3 岁 以 下 儿 童 使 用 的 玩 具 的 年 龄 警 告 标 签 图 标 的 使 用 和 设 计 要 求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1 年 12 月 1 日 18 GB/T 玩 具 适 用 年 龄 判 定 指 南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设 计 和 预 定 供 13 岁 以 下 儿 童 玩 耍 的 玩 具 产 品 ; 规 定 了 玩 具 适 用 儿 童 年 龄 段 的 判 定 方 法 以 及 相 关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2 年 2 月 1 日 19 GB/T 玩 具 产 品 中 富 马 酸 二 甲 酯 含 量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 质 谱 联 用 (GC-MS) 法 该 标 准 规 定 了 玩 具 产 品 中 富 马 酸 二 甲 酯 含 量 的 气 相 色 谱 - 质 谱 联 用 检 测 方 法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2 年 7 月 1 日 GB 电 20 力 变 压 器 电 源 电 抗 器 和 类 似 产 品 的 安 全 第 8 部 分 : 玩 具 用 变 压 器 和 电 源 的 特 殊 要 求 和 对 玩 具 用 变 压 器 和 电 源 进 行 规 范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3 年 5 月 1 日 试 验 21 GB 婴 幼 儿 安 抚 奶 嘴 安 全 要 求 对 婴 幼 儿 安 抚 奶 嘴 安 全 要 求 进 行 规 范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标 委 会 2013 年 5 月 1 日

98 22 SN/T 玩 具 细 菌 总 数 检 测 方 法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2013 年 7 月 1 日 4 与 玩 具 行 业 相 关 的 政 策 (1)2009 年 6 月 3 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部 分 商 品 出 口 退 税 率 的 通 知 财 税 [2009]88 号, 将 玩 具 的 出 口 退 税 率 提 高 到 15% (2)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提 出 : 遵 循 幼 儿 身 心 发 展 规 律, 面 向 全 体 幼 儿, 关 注 个 体 差 异, 坚 持 以 游 戏 为 基 本 活 动, 保 教 结 合, 寓 教 于 乐, 促 进 幼 儿 健 康 成 长 加 强 对 幼 儿 园 玩 教 具 幼 儿 图 书 的 配 备 与 指 导, 为 儿 童 创 设 丰 富 多 彩 的 教 育 环 境, 防 止 和 纠 正 幼 儿 园 教 育 小 学 化 倾 向 (3)2011 年,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中 国 儿 童 发 展 纲 要 ( 年 ), 从 儿 童 健 康 教 育 福 利 社 会 环 境 法 律 保 护 等 领 域 促 进 儿 童 发 展, 其 中 明 确 提 出 : 加 强 婴 幼 儿 用 品 玩 具 生 产 销 售 和 游 乐 设 施 运 营 的 监 管 健 全 儿 童 玩 具 儿 童 用 品 等 的 缺 陷 产 品 召 回 制 度 (4)2011 年 5 月,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发 布 关 于 加 快 我 省 学 前 教 育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 粤 府 [2011]64 号 ) 广 东 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 粤 府 办 [2011]30 号 );2011 年 9 月,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汕 头 市 学 前 教 育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 汕 府 办 号 ) 上 述 文 件 提 出 : 各 地 要 将 学 前 教 育 经 费 纳 入 当 地 财 政 预 算, 切 实 加 大 对 学 前 教 育 的 投 入 财 政 性 学 前 教 育 经 费 在 同 级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中 要 占 合 理 比 例, 未 来 三 年 要 有 明 显 提 高 2011 年, 广 东 省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1 亿 元, 用 于 扶 持 欠 发 达 地 区 建 设 规 范 化 幼 儿 园 (5)2012 年 6 月, 文 化 部 产 业 司 发 布 十 二 五 时 期 国 家 动 漫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 加 强 动 漫 产 业 与 服 装 玩 具 食 品 文 具 以 及 其 他 产 业 的 合 作 促 进 与 动 漫 形 象 有 关 的 服 装 玩 具 食 品 文 具 电 子 游 戏 等 衍 生 品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延 伸 动 漫 产 业 链, 扩 大 动 漫 产 业 的 盈 利 空 间 和 市 场 规 模 大 力 发 展 动 漫 品 牌 授 权 业 务, 推 动 各 环 节 企 业 的 互 动 合 作 (6)2012 年 10 月, 教 育 部 发 布 3-6 岁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指 南, 指 导 幼 儿

99 园 和 家 庭 实 施 科 学 的 保 育 和 教 育, 促 进 幼 儿 身 心 全 面 和 谐 发 展 3-6 岁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指 南 提 出 : 儿 童 需 感 知 形 状 与 空 间 关 系, 建 议 用 多 种 方 法 帮 助 幼 儿 在 物 体 与 几 何 形 体 之 间 建 立 联 系 如 : 鼓 励 和 支 持 幼 儿 用 积 木 纸 盒 拼 板 等 各 种 形 状 材 料 进 行 建 构 游 戏 或 制 作 活 动 ; 收 拾 整 理 积 木 时, 引 导 幼 儿 体 验 图 形 之 间 的 转 换, 如 两 个 三 角 形 可 组 合 成 一 个 正 方 形 (7)2013 年 11 月,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全 体 会 议 通 过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启 动 实 施 一 方 是 独 生 子 女 的 夫 妇 可 生 育 两 个 孩 子 的 政 策, 该 政 策 的 实 施 将 刺 激 中 国 出 生 人 口 的 增 加, 缓 解 老 龄 化 带 来 的 社 会 问 题, 从 根 本 上 带 动 儿 童 玩 具 服 装 食 品 等 产 品 的 需 求 大 量 增 长 ( 二 ) 玩 具 行 业 概 述 1 玩 具 的 定 义 根 据 GB 国 家 玩 具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玩 具 是 指 供 给 14 岁 以 下 儿 童 玩 耍 的 所 有 产 品 和 材 料 根 据 GB/T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的 规 定, 玩 具 制 造 ( 代 码 为 C2450) 隶 属 于 制 造 业 ( 代 码 为 C) 下 的 文 教 工 美 体 育 和 娱 乐 用 品 制 造 业 ( 代 码 为 C24), 玩 具 制 造 是 指 : 以 儿 童 为 主 要 使 用 者, 用 于 玩 耍 智 力 开 发 等 娱 乐 器 具 的 制 造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文 化 及 相 关 产 业 分 类 (2012), 玩 具 的 制 造 隶 属 于 文 化 用 品 的 生 产 广 义 的 玩 具 泛 指 一 切 可 以 用 来 玩 的 物 品 或 器 具, 人 们 通 过 玩 玩 具 可 以 获 得 一 定 程 度 的 满 足 感 随 着 玩 具 产 业 的 发 展 和 人 们 观 念 的 改 变, 面 向 成 年 人 的 玩 具 也 越 来 越 多 2 玩 具 的 分 类 国 家 统 计 局 将 玩 具 分 为 : 供 儿 童 乘 骑 带 轮 玩 具 玩 偶 及 其 零 配 件 和 装 饰 品 仿 真 模 型 及 其 附 件 木 制 玩 具 和 塑 胶 玩 具 玩 具 的 品 种 繁 多,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按 照 不 同 的 标 准, 经 常 对 玩 具 作 如 下 分 类 按 主 要 材 质, 玩 具 可 分 为 塑 胶 玩 具 毛 绒 玩 具 布 制 玩 具 木 制 玩 具 金 属 玩 具 纸 质 玩 具 等 ; 按 主 要 功 能, 玩 具 可 分 为 益 智 玩 具 机 动 玩 具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玩

100 具 智 能 玩 具 等, 其 中, 侧 重 于 让 人 在 玩 的 过 程 中 开 发 智 力 增 长 智 慧 的 玩 具 均 可 称 为 益 智 玩 具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为 益 智 玩 具 中 的 拼 插 类 积 木 玩 具 玩 家 可 以 按 照 产 品 装 配 图 将 积 木 胶 件 拼 插 成 示 例 造 型, 也 可 以 发 挥 想 象 力 加 入 自 己 的 创 意 拼 插 成 DIY 造 型 3 玩 具 的 特 性 玩 具 在 其 发 展 演 变 过 程 中, 逐 渐 被 赋 予 了 丰 富 多 彩 的 内 涵, 如 历 史 文 化 神 话 传 说 大 自 然 各 种 事 物 现 代 生 活 等, 玩 具 或 多 或 少 刻 烙 了 人 类 文 明 的 印 迹, 是 文 化 和 文 明 的 载 体 玩 具 的 本 质 特 性 鲜 明, 其 中 最 为 人 们 认 同 的 有 以 下 特 性 : (1) 玩 具 的 娱 乐 性 玩 具 可 以 任 由 孩 子 们 自 由 摆 弄 操 纵 运 用, 这 点 符 合 孩 子 们 的 心 理 爱 好 和 能 力 水 平, 从 而 满 足 他 们 心 理 的 需 求, 既 保 证 了 他 们 对 玩 的 兴 趣, 又 不 会 因 为 难 度 过 高 或 枯 燥 乏 味 产 生 挫 败 的 情 绪, 在 玩 具 世 界 里 可 以 尽 情 享 受 玩 耍 的 乐 趣, 体 验 到 成 功 的 喜 悦 (2) 玩 具 的 文 化 和 教 育 性 玩 具 在 给 孩 子 们 带 来 愉 悦 的 同 时, 还 承 载 了 一 定 的 文 化 和 教 育 功 能 据 幼 教 机 构 的 研 究 成 果, 孩 子 在 婴 儿 期, 是 通 过 行 动 去 了 解 世 界, 玩 具 颜 色 鲜 艳, 造 型 优 美, 有 些 还 伴 有 悦 耳 的 声 音 和 简 单 的 动 作, 这 些 特 质 使 得 玩 具 成 为 婴 幼 儿 期 的 孩 子 认 识 世 界 探 索 世 界 的 最 好 载 体 ; 到 了 幼 儿 期, 孩 子 们 对 世 界 已 有 了 初 步 的 认 识, 在 此 阶 段 玩 具 不 仅 可 以 培 养 孩 子 良 好 的 性 格, 也 是 思 想 品 德 教 育 有 效 的 手 段 ; 在 青 少 年 时 期, 结 合 玩 具 与 多 媒 体 元 素 能 激 发 孩 子 们 探 索 未 知 事 物 的 求 知 欲, 了 解 世 界 各 国 风 土 人 情 开 阔 视 野, 锻 炼 思 维 能 力 和 动 手 能 力 玩 具 是 孩 子 们 最 好 的 伙 伴, 无 论 他 们 处 于 何 种 成 长 阶 段, 合 适 的 玩 具 都 可 以 被 赋 予 特 定 的 文 化 功 能 和 教 育 功 能, 促 进 他 们 身 体 和 心 理 健 康 成 长, 进 而 丰 富 他 们 的 人 生 (3) 玩 具 多 样 性 每 种 玩 具 从 设 计 生 产 再 到 销 售, 每 个 细 节 都 凝 聚 着 智 慧 的 结 晶, 因 为 每 类

101 玩 具 面 对 的 受 众 群 体 都 存 在 着 差 异 性, 所 以 玩 具 市 场 的 需 求 是 多 变 的 众 所 周 知, 基 因 决 定 了 男 孩 与 女 孩 钟 爱 的 玩 具 是 不 同 的, 就 如 变 形 金 刚 与 芭 比 娃 娃, 自 然 而 然 的 被 市 场 定 义 为 不 同 的 受 众 群 体 另 外 地 域 文 化 消 费 习 惯 文 化 习 俗 等 方 面 也 存 在 差 异, 使 得 玩 具 产 品 存 在 多 样 性 (4) 玩 具 的 潮 流 性 纵 观 整 个 玩 具 发 展 的 历 史, 从 古 希 腊 时 期 就 存 在 的 拼 装 型 木 质 玩 具 到 近 代 的 洋 娃 娃 再 到 现 代 的 宇 宙 飞 船 车 模 飞 机 模 型 等, 每 种 玩 具 无 论 从 款 式 用 料 形 象 都 符 合 其 历 史 潮 流 的 特 性 玩 具 生 产 厂 商 会 根 据 不 同 的 市 场 潮 流 去 选 择 最 迎 合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的 产 品 4 全 球 玩 具 行 业 概 况 (1) 需 求 情 况 根 据 Euromonitor 调 查 结 果 显 示,2010 年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Triditional toys and Games 1 ) 零 售 额 达 到 亿 美 元, 较 2009 年 增 长 6.25%;2011 年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零 售 额 达 到 亿 美 元, 较 2010 年 增 长 7.89%;2012 年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零 售 额 达 到 亿 美 元, 较 2011 年 增 长 了 0.94% 2013 年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零 售 额 达 到 亿 美 元, 较 2012 年 增 长 了 7.72% 数 据 来 源 :Euromonitor 1 Triditional toys and Games 指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玩 具, 对 应 的 是 Video games 电 子 游 戏

102 从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分 布 来 看, 近 年 来 玩 具 消 费 从 成 熟 的 欧 美 地 区 逐 渐 延 伸 至 新 兴 市 场, 亚 洲 南 美 澳 洲 等 地 玩 具 消 费 增 长 迅 速 2012 年, 北 美 地 区 亚 洲 和 西 欧 的 玩 具 消 费 最 多, 三 个 地 区 销 售 额 基 本 持 平, 销 售 额 占 全 球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25.85% 24.45% 及 23.98% 与 2011 年 相 比, 其 中 亚 洲 地 区 的 增 长 速 度 最 快, 达 到 6.2% 数 据 来 源 :Euromonitor (2) 供 给 情 况 因 劳 动 力 价 格 资 源 条 件 等 优 势, 全 球 玩 具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由 欧 美 国 家 逐 渐 转 移 到 发 展 中 国 家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中 国 泰 国 印 度 越 南 墨 西 哥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逐 渐 成 为 主 要 的 玩 具 出 口 国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由 于 中 国 劳 动 力 成 本 较 低 引 进 外 资 优 惠 政 策 等 因 素, 我 国 玩 具 行 业 突 飞 猛 进,20 世 纪 90 年 代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玩 具 生 产 国 根 据 统 计 数 据 显 示,2010 年 中 国 玩 具 产 品 出 口 额 按 小 口 径 统 计 为 亿 美 元,2011 年 为 亿 美 元,2012 年 为 亿 美 元 2013 年 为 亿 美 元, 同 比 增 长 了 8.13%

103 注 : 按 小 口 径 统 计 是 指 仅 包 括 商 品 编 号 为 9503 的 玩 具 产 品 除 特 别 提 示 外, 本 文 出 口 额 均 指 按 小 口 径 统 计 的 出 口 额 数 据 来 源 :United Nations Commodity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 (3) 全 球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玩 具 行 业 并 非 新 兴 行 业, 已 形 成 成 熟 的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条, 全 球 市 场 定 位 明 晰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成 熟, 玩 具 企 业 依 靠 品 牌 + 渠 道 的 成 熟 商 业 模 式 占 领 玩 具 产 业 链 的 高 附 加 值 环 节, 行 业 集 中 度 高, 规 模 大 世 界 前 五 大 玩 具 品 牌 均 来 自 发 达 国 家, 分 别 是 美 国 的 美 泰 和 孩 之 宝 日 本 的 多 美 和 万 代 以 及 丹 麦 的 乐 高 这 些 玩 具 巨 头 凭 借 其 长 期 发 展 所 形 成 的 庞 大 规 模 知 名 品 牌 强 大 的 研 发 能 力 新 颖 的 创 意 全 球 渗 透 的 推 广 手 段 和 稳 定 的 销 售 渠 道, 位 于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前 沿, 主 导 全 球 玩 具 的 高 端 市 场 而 中 低 端 市 场 以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为 主, 他 们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主 要 以 贴 牌 生 产 代 工 的 方 式 进 行 运 营, 中 低 端 市 场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企 业 缺 乏 自 主 品 牌, 行 业 利 润 率 偏 低 2013 年 度 2, 美 泰 孩 之 宝 多 美 万 代 乐 高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约 为 亿 2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外 汇 牌 价 公 布 的 数 据 ( 年 12 月 31 外 币 兑 换 人 民 币 汇 率 中 间 价 如 下 : 美 元 , 日 元 , 丹 麦 克 朗 换 算 成 1 美 元 兑 换 日 元 ,1 美 元 兑 换 丹 麦 克 朗

104 美 元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1, 亿 日 元 ) 亿 美 元 (4, 亿 日 元 ) 亿 美 元 ( 亿 丹 麦 克 朗 ), 五 个 玩 具 巨 头 销 售 总 收 入 约 为 亿 美 元, 约 占 世 界 玩 具 销 售 总 额 的 24% 2013 年 度, 孩 之 宝 多 美 销 售 收 入 略 有 下 降, 其 余 三 家 玩 具 巨 头 的 销 售 收 入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幅, 其 中 乐 高 增 幅 最 大, 为 9.9%, 高 于 2013 年 世 界 玩 具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增 长 幅 度 乐 高 的 迅 速 增 长 反 映 了 积 木 玩 具 占 据 的 市 场 份 额 进 一 步 提 升, 深 受 全 球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根 据 世 界 著 名 调 查 公 司 尼 尔 森 (Nielsen) 的 市 场 调 查,2013 年 积 木 玩 具 在 欧 美 玩 具 市 场 中, 属 于 最 受 欢 迎 的 前 三 类 产 品 之 一, 在 欧 洲 美 国 的 销 售 分 别 同 比 增 加 了 7500 万 美 元 和 1500 万 美 元, 这 一 增 长 趋 势 也 将 继 续 延 续 2011 年 度 至 2013 年 度 世 界 前 五 大 玩 具 生 产 厂 商 的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销 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增 幅 销 售 收 入 美 泰 ( 单 位 : 亿 美 元 ) 芭 比 娃 娃 % % 孩 之 宝 ( 单 位 : 亿 美 元 ) 变 形 金 刚 % % 多 美 ( 单 位 : 亿 日 元 ) 婴 童 用 品 1, % 1, % 1, 万 代 ( 单 位 : 亿 日 元 ) 动 漫 模 型 4, % 4, % 3, 乐 高 ( 单 位 : 亿 丹 麦 克 朗 ) 积 木 玩 具 % % 数 据 来 源 : 相 应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年 报 5 全 球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成 熟 市 场 需 求 相 对 稳 定, 新 兴 市 场 增 长 迅 速 玩 具 消 费 与 一 个 国 家 的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儿 童 人 数 国 民 受 教 育 程 度 有 较 大 关 系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玩 具 行 业 起 步 较 早, 开 发 程 度 高, 行 业 也 较 成 熟, 玩 具 消 费 量 始 终 位 于 世 界 前 列 近 年 来 虽 然 受 欧 债 危 机 和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玩 具 行 业 的 发 展 增 速 放 缓, 玩 具 销 售 的 情 况 仍 然 保 持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是 : 1 玩 具 消 费 在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中 比 例 不 大 ;2 各 国 家 庭 普 遍 重 视 儿 童 的 教 育 和 消 费 需 求, 玩 具 消 费 意 识 强, 儿 童 人 均 玩 具 消 费 高, 因 而 所 受 负 面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根 据 成 熟 市 场 的 上 述 特 征,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玩 具 消 费 市 场 还 将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的 态 势 随 着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经 济 实 力 逐 步 增 强, 玩 具 消 费 观 念 也 从 成 熟 的 欧 美 地 区 逐

105 渐 延 伸 至 新 兴 市 场, 东 欧 南 美 亚 洲 等 地 区 玩 具 消 费 增 长 迅 速 2010 年 2011 年 和 2012 年 俄 罗 斯 玩 具 进 口 额 分 别 为 8.61 亿 美 元 9.90 亿 美 元 和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19.76%;2010 年 2011 年 和 2012 年 巴 西 玩 具 进 口 额 分 别 为 3.13 亿 美 元 3.97 亿 美 元 和 4.02 亿 美 元,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14.05%; 中 东 玩 具 市 场 以 11.8% 3 的 年 增 长 比 例 快 速 上 升, 中 东 国 家 的 儿 童 在 玩 具 和 电 子 游 戏 上 的 年 均 消 费 额 达 到 327 美 元 ; 中 国 玩 具 市 场 也 表 现 出 强 劲 的 增 长 趋 势 新 兴 市 场 庞 大 的 儿 童 数 量 较 低 的 人 均 儿 童 玩 具 消 费 ( 中 东 除 外 ) 和 良 好 的 经 济 发 展 前 景 使 新 兴 玩 具 市 场 拥 有 较 高 的 成 长 性, 该 市 场 也 将 成 为 全 球 玩 具 业 未 来 重 要 的 增 长 点 ( 数 据 来 源 : United Nations Commodity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 (2)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不 断 提 高, 环 保 成 主 要 潮 流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及 环 保 观 念 的 强 化, 促 使 玩 具 消 费 者 从 自 身 健 康 和 安 全 考 虑 出 发 对 玩 具 的 质 量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玩 具 进 口 国 为 保 障 本 国 消 费 者 的 健 康 和 保 护 本 国 玩 具 产 业, 亦 制 定 了 愈 来 愈 严 格 的 安 全 与 环 保 标 准 2012 年 3 月, 欧 盟 发 布 了 2012/7/EC 玩 具 安 全 指 令 收 紧 镉 限 值 含 量,2013 年 7 月, 欧 盟 正 式 执 行 欧 盟 玩 具 安 全 新 指 令 ;2012 年 6 月 美 国 ASTM 国 际 委 员 会 强 制 生 效 新 版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F ;2013 年 1 月, 日 本 玩 具 协 会 制 定 了 最 新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ST2012; 中 东 俄 罗 斯 南 美 等 新 兴 市 场 亦 制 定 了 各 自 新 的 规 定 这 些 新 规 定 的 实 施 促 使 全 球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不 断 提 高, 并 使 许 多 国 内 外 玩 具 生 产 厂 家 将 重 心 放 在 绿 色 设 计 的 概 念 上 (3) 与 文 化 产 业 联 动 加 强 影 视 动 漫 等 文 化 产 业 的 繁 荣 为 传 统 玩 具 的 研 发 设 计 提 供 了 更 多 的 素 材 拓 宽 了 思 路 设 计 中 加 入 文 化 元 素 能 提 高 玩 具 的 商 品 价 值 提 升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产 品 的 忠 诚 度 与 辨 识 度 ; 影 视 动 漫 作 品 的 热 播 能 促 进 其 授 权 玩 具 及 衍 生 品 的 销 售, 塑 造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提 升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经 典 玩 具 产 品 一 般 都 具 备 人 物 性 故 事 性 等 文 化 元 素 市 场 上 热 销 的 变 形 金 刚 高 达 战 士 迪 斯 尼 系 列 玩 具 的 原 型 都 来 源 于 相 关 的 影 视 动 漫 作 品 据 NPD 集 团 数 据 显 示,2012 年 第 一 季 度 美 国 授 权 玩 具 销 售 额 占 其 玩 具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高 达 26%, 玩 具 与 文 化 产 业 的 联 动 3 数 据 来 源 : 中 外 玩 具 制 造

106 更 容 易 形 成 自 主 品 牌, 授 权 玩 具 的 发 展 空 间 广 阔 (4) 注 重 个 性 与 科 教 性 根 据 美 国 玩 具 协 会 行 业 研 究 员 关 于 2014 年 的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中 提 到 : 未 来 的 玩 具 业 发 展 的 关 键 词 是 个 性 与 科 教 性, 玩 具 厂 商 应 秉 承 赋 予 孩 子 们 更 多 的 自 由 的 理 念 并 提 供 更 多 价 格 的 选 择, 以 符 合 市 场 的 潮 流 其 中 建 构 类 玩 具 与 科 教 类 玩 具 将 逐 渐 成 为 市 场 的 主 导 建 构 类 玩 具 包 括 了 常 规 的 拼 插 建 筑 类 玩 具, 还 包 括 让 孩 子 自 行 动 手 组 装 设 计 出 反 映 自 己 喜 好 品 味 和 想 象 力 元 素 的 产 品 ; 科 教 类 玩 具 将 科 技 工 程 艺 术 数 学 为 元 素 融 入 玩 具 的 设 计 开 发 中, 让 各 个 年 龄 段 孩 子 获 得 学 习 的 能 力, 享 受 学 习 的 乐 趣 注 重 个 性 与 科 教 性 的 玩 具 产 品 设 计 理 念 是 未 来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的 趋 势 6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中 国 现 代 玩 具 行 业 起 步 于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后 期 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国 内 玩 具 产 业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中 国 也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生 产 国 和 出 口 国 2012 年, 中 国 玩 具 制 造 行 业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实 现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1, 亿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3.45% (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1) 国 内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和 市 场 化 程 度 1 国 内 玩 具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规 模 较 小, 外 销 为 主, 自 主 品 牌 少 目 前, 我 国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生 产 国 和 出 口 国, 拥 有 各 类 玩 具 企 业 2 万 余 家 4, 以 出 口 贸 易 为 主, 截 至 2012 年 底 规 模 以 上 玩 具 企 业 有 1,231 家 5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初, 国 内 大 部 分 玩 具 厂 商 缺 乏 清 晰 完 整 的 产 品 战 略, 仅 从 事 简 单 的 代 工 生 产 或 贴 牌 生 产, 欠 缺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以 及 产 品 趋 势 进 行 设 计 的 能 力, 产 品 缺 乏 特 色 和 针 对 性 ; 在 销 售 环 节 上, 也 很 少 有 专 业 的 销 售 人 员 对 消 费 者 进 行 产 品 介 绍, 缺 乏 持 续 销 售 意 识 因 此, 我 国 大 部 分 玩 具 产 品 缺 少 创 新 品 种 单 调 经 济 附 加 值 低, 玩 具 市 场 缺 乏 自 主 品 牌 产 品, 同 质 化 严 重, 竞 争 激 烈, 开 发 程 度 低 4 5 数 据 来 源 : 江 苏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107 虽 然 国 产 玩 具 价 格 偏 低, 在 中 低 端 市 场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基 本 垄 断 了 小 规 模 的 批 发 市 场 和 小 商 小 贩 等 销 售 渠 道, 但 国 内 高 端 玩 具 市 场 被 国 外 品 牌 主 导 根 据 香 港 贸 易 发 展 局 的 调 查 显 示, 在 国 内 玩 具 消 费 市 场 上, 国 外 品 牌 占 主 导 地 位, 消 费 者 认 知 品 牌 也 以 国 外 品 牌 为 主, 对 国 内 自 主 生 产 的 玩 具 品 牌 认 知 度 较 低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开 始, 部 分 玩 具 企 业 及 时 转 型, 致 力 于 打 造 自 主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形 成 了 一 批 颇 具 规 模 的 企 业 和 品 牌, 如 奥 飞 动 漫 高 乐 股 份 互 动 娱 乐 骅 威 股 份 群 兴 玩 具 邦 宝 股 份 等 玩 具 企 业, 但 总 体 而 言 国 内 玩 具 企 业 规 模 较 小, 难 以 与 销 售 收 入 动 辄 百 亿 元 的 国 际 品 牌 厂 商 相 抗 衡 2012 年 国 内 五 家 玩 具 上 市 公 司 中, 奥 飞 动 漫 的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为 亿 元, 也 仅 占 2012 年 中 国 规 模 以 上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0.94%, 反 映 了 中 国 的 玩 具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低, 竞 争 激 烈 2012 年 国 内 玩 具 上 市 公 司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股 票 占 2012 年 中 国 规 模 以 上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名 称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 亿 元 ) 代 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奥 飞 动 漫 % 骅 威 股 份 % 互 动 娱 乐 % 群 兴 玩 具 % 高 乐 股 份 % 资 料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2012 年 度 年 报 2 我 国 玩 具 产 业 集 群 效 应 明 显 我 国 玩 具 企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区 域 分 布 特 征, 主 要 集 中 在 最 早 对 外 开 放 的 广 东 山 东 江 苏 浙 江 等 沿 海 地 区, 这 些 省 市 也 是 我 国 玩 具 产 业 发 展 比 较 成 熟 的 地 区 广 东 是 我 国 最 大 的 玩 具 生 产 和 出 口 基 地, 而 汕 头 市 是 广 东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最 为 集 中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和 产 品 科 技 含 量 最 高 的 地 区 之 一, 形 成 了 较 成 熟 和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产 业 集 群 效 应 明 显

108 注 : 图 中 玩 具 出 口 额 计 算 口 径 包 括 编 号 为 的 玩 具 产 品 数 据 来 源 : 中 外 玩 具 制 造 2010 年 2011 年 1-11 月 2012 年 1-11 月 2013 年, 广 东 山 东 浙 江 江 苏 等 四 个 地 区 的 玩 具 出 口 总 额 按 大 口 径 统 计 分 别 为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亿 美 元 和 亿 美 元, 占 全 国 玩 具 总 出 口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3.34% 89.48% 89.02% 和 89.34%, 其 中 广 东 占 比 分 别 为 61.36% 61.56% 55.25% 和 64.67% 就 产 品 类 别 而 言, 广 东 省 的 玩 具 企 业 以 生 产 电 动 和 塑 料 玩 具 为 主 ; 山 东 省 的 玩 具 企 业 以 生 产 电 子 游 戏 玩 具 毛 绒 玩 具 为 主 ; 江 苏 省 的 玩 具 企 业 以 生 产 毛 绒 玩 具 动 物 玩 偶 为 主 ; 浙 江 省 的 玩 具 企 业 以 生 产 木 制 玩 具 为 主 (2) 市 场 容 量 根 据 2010 年 第 六 次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显 示, 我 国 0-14 岁 人 口 约 为 2.22 亿, 拥 有 庞 大 的 玩 具 消 费 群 体 2010 年 我 国 14 岁 及 以 下 儿 童 的 人 均 玩 具 消 费 仅 为 23 美 元, 远 远 低 于 美 国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甚 至 与 巴 西 等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都 有 明 显 差 距, 我 国 在 人 均 消 费 上 有 巨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随 着 国 内 经 济 的 发 展, 人 民 消 费 水 平 和 消 费 意 识 的 不 断 提 高, 加 之 我 国 成 年 人 玩 具 市 场 不 断 开 发 和 发 展, 我 国 玩 具 市 场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109 2010 年 全 球 十 大 玩 具 销 售 市 场 排 名 国 别 占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份 额 (%) 14 岁 及 以 下 儿 童 人 均 消 费 ( 美 元 ) 1 美 国 日 本 中 国 英 国 法 国 德 国 巴 西 澳 大 利 亚 印 度 加 拿 大 合 计 数 据 来 源 : 中 外 玩 具 制 造 7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国 内 市 场 是 玩 具 企 业 的 开 拓 重 点 据 2010 年 第 六 次 全 国 人 口 普 查 显 示, 我 国 0-14 岁 人 口 约 为 2.22 亿, 随 着 单 独 二 胎 政 策 的 放 开, 会 带 来 一 波 补 偿 性 生 育 高 峰, 在 未 来 几 年 中, 该 年 龄 段 的 人 群 数 将 快 速 增 长, 国 内 市 场 对 玩 具 的 需 求 将 会 同 步 放 大 同 时 国 内 人 均 玩 具 消 费 相 对 发 达 国 家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增 长 和 城 乡 居 民 收 入 提 高, 国 民 经 济 条 件 持 续 改 善, 家 庭 可 支 配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居 民 消 费 支 出 由 满 足 基 本 生 活 需 要 的 消 费 逐 渐 向 追 求 生 活 质 量 的 休 闲 娱 乐 消 费 过 渡, 有 望 拉 动 玩 具 消 费 需 求 基 于 上 述 因 素 的 影 响, 预 计 在 今 后 相 当 长 的 时 期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将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趋 势 (2) 赋 予 玩 具 内 涵 培 育 自 主 品 牌, 市 场 细 分 趋 势 明 显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观 念 的 进 步, 消 费 者 注 重 的 不 仅 仅 是 产 品 的 价 格, 还 有 产 品 的 质 量 以 及 产 品 的 附 加 值, 像 娱 乐 性 教 育 性 情 感 诉 求 等, 对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逐 渐 上 升, 也 越 来 越 倾 向 于 购 买 品 牌 玩 具 要 在 国 内 众 多 同 类 玩 具 产 品 中 脱 颖 而 出, 并 与 国 外 知 名 品 牌 展 开 竞 争, 实 现 持 续 健 康 的 发 展, 玩 具 企 业 应 加 强 与 文 化 产 业 的 联 动, 赋 予 玩 具 内 涵, 培 育 有 竞 争 力 的 品 牌,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价 值, 实 现 品 牌 效 应

110 由 于 消 费 者 年 龄 性 别 爱 好 购 买 力 的 不 同, 玩 具 消 费 需 求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性 而 目 前 我 国 大 部 分 玩 具 企 业 规 模 较 小, 处 于 品 牌 培 育 的 早 中 期 在 资 源 有 限 的 前 提 下, 企 业 不 能 生 产 出 满 足 各 种 需 求 的 玩 具, 将 专 注 于 核 心 品 牌 产 品 的 打 造, 强 化 其 擅 长 的 领 域, 使 其 产 品 具 备 较 高 的 辨 识 度, 实 现 产 品 差 异 化, 在 所 属 的 细 分 市 场 上 具 有 相 对 优 势, 如 邦 宝 股 份 的 积 木 群 兴 玩 具 的 童 车 互 动 娱 乐 的 车 模 奥 飞 动 漫 的 动 漫 产 品 等 市 场 细 分 和 专 精 的 趋 势 将 会 越 来 越 明 显 (3) 行 业 集 中 度 将 逐 步 提 升 根 据 国 外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历 程,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越 成 熟, 行 业 集 中 度 越 高 目 前 我 国 玩 具 行 业 属 于 分 散 行 业, 即 行 业 由 大 量 中 小 型 企 业 组 成,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但 规 模 较 小, 单 个 企 业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没 有 明 显 优 势, 但 以 下 因 素 将 促 使 我 国 玩 具 行 业 集 中 度 提 升 :1 随 着 国 内 外 玩 具 安 全 和 环 保 标 准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原 材 料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将 面 临 整 改 甚 至 出 局 的 处 境 ;2 劳 动 力 成 本 的 上 升 和 检 测 费 用 的 增 加 将 淘 汰 部 分 利 润 空 间 较 小 的 企 业 ;3 随 着 国 内 消 费 者 品 牌 意 识 日 益 成 熟, 在 品 牌 和 渠 道 上 具 有 优 势 的 龙 头 企 业 将 受 益,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提 高 根 据 同 花 顺 数 据 库,2010 年 底 中 国 规 模 以 上 的 玩 具 企 业 有 1,905 家,2012 年 底 为 1,231 家 随 着 品 牌 玩 具 企 业 和 优 势 龙 头 企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扩 张,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将 走 上 内 涵 式 增 长 的 道 路, 行 业 集 中 度 也 将 逐 渐 提 升 (4) 寓 教 于 乐, 玩 具 走 进 教 室, 教 育 玩 具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玩 教 结 合 的 教 育 模 式 早 已 成 为 欧 美 各 国 积 极 践 行 的 教 育 理 念 在 教 育 领 域, 现 代 学 习 方 式 的 体 验 性 主 动 性 独 立 性 独 特 性 和 问 题 性 逐 渐 被 大 众 认 可, 并 在 不 断 发 展 因 具 备 娱 乐 和 教 育 两 大 功 能, 玩 具 在 现 代 学 习 方 式 中 被 广 泛 运 用, 并 取 得 良 好 成 效 家 长 所 要 求 的 玩 具 不 仅 是 孩 子 们 的 亲 密 玩 伴, 还 是 他 们 成 长 的 良 师 益 友, 益 智 教 玩 具 也 应 运 而 生 上 世 纪 40 至 50 年 代, 美 国 玩 具 市 场 上 就 出 现 了 教 育 玩 具, 并 引 发 了 教 育 玩 具 的 销 售 热, 上 世 纪 末 教 育 玩 具 蔓 延 到 欧 洲, 具 有 极 强 的 市 场 适 应 性 在 欧 美 国 家, 无 论 是 商 业 机 构 还 是 教 育 机 构 都 非 常 重 视 教 育 玩 具 以 及 玩 具 的

111 教 育 价 值 如 欧 洲 著 名 的 教 育 玩 具 品 牌 : 德 国 的 playmobil 英 国 的 乐 恩 宝 等 ; 丹 麦 的 乐 高 集 团 更 是 设 立 了 教 育 研 究 部 门, 长 期 与 教 育 学 和 心 理 学 专 家 合 作, 致 力 于 儿 童 的 娱 乐 与 学 习 研 究, 其 目 标 是 在 强 化 玩 具 产 品 的 玩 乐 体 验 同 时 提 升 教 育 价 值, 以 激 发 儿 童 的 想 象 力 和 创 造 力 从 幼 儿 园 到 小 学, 玩 具 已 成 为 欧 美 教 学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政 府 对 教 育 非 常 重 视, 玩 具 课 堂 普 遍 存 在 2009 年 德 国 政 府 出 资 在 学 校 设 立 专 门 的 玩 具 教 室, 每 周 开 设 两 节 益 智 玩 具 科 普 教 育 课 ; 德 国 玩 具 工 业 协 会 也 积 极 推 进 玩 具 教 室 项 目, 建 立 关 爱 孩 子 发 展 的 公 益 基 金, 为 学 校 介 绍 优 质 供 应 商 并 向 玩 具 企 业 提 供 最 新 产 品 消 息 此 外, 欧 美 许 多 国 家 已 将 玩 具 课 堂 的 教 授 内 容 列 入 教 学 要 求, 教 育 机 构 可 根 据 课 程 要 求 配 备 相 应 的 玩 具 作 为 辅 助 工 具 在 德 国 小 学 的 玩 具 课 堂 中, 交 通 规 则 积 木 游 戏 强 化 了 孩 子 们 的 交 通 意 识, 国 家 地 图 积 木 使 孩 子 们 对 国 家 地 理 知 识 得 到 了 更 好 的 认 知 在 美 国, 小 学 在 三 年 级 之 前 也 普 遍 设 有 玩 具 课 堂, 甚 至 部 分 高 年 级 开 设 玩 具 操 作 的 选 修 课, 并 与 学 分 紧 密 挂 钩 例 如, 陶 森 大 学 开 设 了 乐 高 机 器 人 拼 装 课 程, 利 用 玩 具 学 习 机 械 学 和 电 子 学 基 本 原 理 ;2008 年 8 月, 乐 高 教 育 部 门 继 续 与 美 国 国 家 仪 器 有 限 公 司 就 其 在 机 器 人 教 学 方 面 的 合 作, 推 出 新 型 的 乐 高 教 育 WeDo 课 堂 机 器 人 平 台, 该 平 台 为 7 岁 左 右 的 学 生 不 仅 提 供 一 种 积 极 参 与 的 学 习 过 程, 还 可 以 培 养 其 创 造 性 思 维 团 队 精 神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借 鉴 国 外 成 功 经 验,2010 年 中 玩 协 提 出 了 玩 具 课 堂 理 念 和 构 想 同 时, 中 玩 协 自 2010 年 起 每 年 举 办 中 国 ( 北 京 ) 国 际 玩 具 动 漫 教 育 文 化 博 览 会, 该 博 览 会 是 针 对 大 众 消 费 者 的 暑 期 亲 子 嘉 年 华, 旨 在 让 家 长 了 解 玩 具 在 孩 子 成 长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玩 具 能 够 帮 助 孩 子 学 习, 玩 具 对 于 孩 子 的 健 康 成 长 智 力 发 育 有 着 积 极 作 用, 能 够 为 孩 子 的 阅 读 写 作 数 学 人 际 交 往 和 创 造 性 奠 定 良 好 的 基 础 我 国 政 府 也 逐 渐 重 视 玩 具 的 教 育 功 能, 积 极 促 进 玩 具 与 教 育 的 结 合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专 门 就 学 前 教 育 颁 发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要 积 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多 种 形 式 扩 大 学 前 教 育 资 源, 改 善 农 村 幼 儿 园 保 教 条 件, 配 备 基 本 的 保 教 设 施 玩 教 具 幼 儿 读 物 等 同 时, 家 长 的 教 育 意 识 也 在 不 断 更 新, 从 孩 子 一 出 生 就 根 据 孩 子 不 同 的 成 长 阶 段 有 计 划 有 针 对 性 地 购 买 各 种 益 智 玩 具 ; 国 内 众 多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也 开 始 注 重

112 并 致 力 于 开 发 和 推 广 益 智 教 玩 具 虽 然 目 前 我 国 小 学 课 堂 较 少 使 用 玩 具 教 学, 玩 具 教 室 也 只 存 在 于 部 分 幼 儿 园 之 中, 但 随 着 我 国 素 质 教 育 不 断 深 入, 教 育 方 式 将 不 再 局 限 于 传 统 方 法, 玩 中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将 逐 步 得 到 人 们 认 可, 从 而 催 生 出 充 满 商 机 的 教 玩 具 市 场 ( 三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所 处 细 分 行 业 概 述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为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其 中 益 智 玩 具 包 括 积 木 玩 具 ( 适 合 3 岁 以 上 消 费 群 ) 婴 幼 儿 玩 具 ( 适 合 0-3 岁 消 费 群 )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也 是 公 司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的 重 要 工 装, 益 智 玩 具 的 质 量 依 赖 于 模 具 的 精 密 程 度 1 积 木 概 述 积 木 是 益 智 玩 具 中 的 经 典 品 类 它 通 常 由 立 体 的 木 制 方 块 或 塑 料 胶 件 构 成, 可 以 进 行 不 同 形 式 的 拼 插, 拼 成 建 筑 物 动 物 人 物 等 多 种 造 型, 适 合 年 龄 阶 段 宽 泛, 能 锻 炼 儿 童 手 脑 协 调 能 力 视 觉 感 知 能 力, 带 给 孩 子 们 无 穷 乐 趣, 同 时 还 具 有 积 极 的 教 育 意 义, 深 受 孩 子 和 家 长 喜 爱 根 据 世 界 著 名 调 查 公 司 尼 尔 森 (Nielsen) 的 市 场 调 查,2013 年 积 木 玩 具 在 欧 美 玩 具 市 场 中, 属 于 最 受 欢 迎 的 前 三 类 产 品 之 一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塑 胶 积 木, 相 对 其 他 积 木 产 品, 塑 胶 积 木 的 玩 法 更 加 丰 富 多 样, 简 单 的 积 木 胶 件 通 过 几 十 种 拼 插 动 作 可 以 实 现 孩 子 们 想 要 的 造 型, 具 有 良 好 的 益 智 功 能, 主 要 的 拼 插 动 作 举 例 如 下 : 拼 合 将 若 干 块 积 木 平 放 在 同 一 平 面 上 并 组 合 成 规 则 的 几 何 形 状 错 位 拼 撘 时 两 块 积 木 相 互 接 触 一 面 同 时 出 现 凹 口 与 凸 口 未 被 另 一 块 完 全 对 接 的 方 式

113 拼 图 将 若 干 块 积 木 在 同 一 平 面 上 拼 合 成 不 规 则 的 图 形 或 特 定 图 案 将 若 干 积 木 进 行 对 接, 使 空 间 呈 现 出 范 围 围 合 叠 高 将 若 干 积 木 向 上 连 续 拼 撘 在 建 筑 物 内 部 或 外 部 使 用 积 木 进 行 拼 搭 使 之 在 范 围 上 呈 现 向 内 收 缩 或 拓 展 的 趋 势 延 伸 交 叉 由 方 向 不 同 的 若 干 积 木 互 相 穿 过, 相 互 间 不 处 于 同 一 平 行 线 且 无 面 与 面 的 接 触

114 是 指 在 建 构 物 基 础 上 使 用 错 位 拼 搭 使 其 顶 部 或 底 部 逐 步 呈 现 封 闭 趋 势 的 过 程 收 拢 (1) 积 木 的 特 性 1 积 木 的 低 结 构 性 和 无 限 延 展 性 低 结 构 性 的 玩 具 是 指 基 本 构 成 要 素 简 单 自 主 程 度 高 可 塑 性 强 活 动 形 式 多 样 无 需 高 度 预 设 目 标 的 玩 具, 低 结 构 性 玩 具 的 玩 法 更 加 丰 富, 使 玩 家 的 思 维 空 间 和 想 象 空 间 更 具 有 延 展 性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大 多 由 最 简 单 的 塑 料 胶 件 构 成, 但 玩 法 多 样, 各 种 胶 件 可 以 通 过 自 由 组 合 搭 建 出 各 种 形 状, 也 能 够 表 达 玩 家 的 内 心 世 界 2 积 木 的 教 育 性 积 木 具 有 良 好 的 教 育 性, 能 促 进 儿 童 认 知 的 发 展 A 建 构 知 识 : 孩 子 通 过 搭 建 积 木, 再 现 自 己 的 生 活, 表 达 自 己 对 周 围 世 界 的 感 受, 丰 富 他 们 对 自 己 和 世 界 的 认 识, 促 进 他 们 的 知 识 建 构 B 锻 炼 观 察 力 : 用 积 木 搭 出 物 品, 需 要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仔 细 观 察 比 较, 概 括 事 物 的 特 征, 然 后 用 积 木 将 物 品 再 现, 在 这 一 系 列 过 程 中 观 察 力 得 到 了 培 养 C 了 解 整 体 和 局 部 的 关 系 : 玩 积 木 需 要 通 过 反 复 堆 砌 排 列 组 合, 将 零 散 的 小 单 位 组 成 一 个 整 体, 这 能 让 孩 子 更 好 地 了 解 到 整 体 和 局 部 的 关 系 D 形 成 空 间 概 念 : 孩 子 在 玩 积 木 的 过 程 中, 会 自 然 地 认 识 到 各 种 形 状 和 空 间 关 系 E 发 展 逻 辑 思 维 : 玩 积 木 可 以 使 孩 子 们 接 触 到 分 类 比 较 对 称 序 列 大 小 长 短 等 逻 辑 概 念, 能 够 锻 炼 数 理 逻 辑 能 力 F 培 养 想 象 力 激 发 创 意 : 积 木 胶 件 造 型 简 单, 有 无 数 种 排 列 组 合, 积 木

115 玩 具 可 以 展 开 多 样 化 游 戏, 孩 子 们 可 以 充 分 发 挥 想 象 力, 用 积 木 搭 建 想 象 中 的 事 物, 将 创 意 无 限 延 伸 G 锻 炼 规 划 能 力 : 搭 建 积 木 时, 先 搭 哪 一 块 再 搭 哪 一 块, 长 短 大 小 不 同 的 积 木 如 何 搭 配, 都 需 要 预 先 计 划, 这 能 锻 炼 孩 子 的 构 思 预 见 规 划 等 能 力 积 木 不 仅 能 促 进 儿 童 的 认 知 发 展, 还 能 促 进 儿 童 的 社 会 性 发 展 A 沟 通 和 交 往 : 孩 子 可 以 借 助 搭 建 积 木, 开 展 各 种 角 色 游 戏, 在 游 戏 中 分 别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 有 助 于 孩 子 们 发 展 语 言 描 述 与 交 流 沟 通 的 能 力 B 合 作 分 享 : 用 积 木 搭 建 大 型 物 品, 比 如 航 空 母 舰 城 堡 等, 需 要 几 个 孩 子 合 作 完 成, 在 这 过 程 中 分 享 合 作 协 商 等 社 会 能 力 得 到 增 强 C 表 达 自 我 : 对 孩 子 而 言, 积 木 是 一 种 绝 佳 的 独 立 游 戏 即 便 是 随 性 搭 建, 都 能 给 予 孩 子 一 个 完 全 不 受 干 扰 的 即 兴 创 作 空 间 孩 子 是 积 木 游 戏 的 主 人, 他 可 以 尽 情 地 思 考 想 象, 自 由 地 建 造 心 中 的 世 界, 这 为 孩 子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表 达 自 我 机 会 D 建 立 自 信 : 完 成 一 件 作 品, 孩 子 会 为 自 己 的 成 功 和 能 力 感 到 骄 傲, 从 而 产 生 成 就 感 和 自 信 心 (2) 模 具 制 造 水 平 决 定 积 木 的 质 量 模 具 是 生 产 积 木 的 重 要 工 装, 在 积 木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对 积 木 的 质 量 成 本 和 玩 具 设 计 的 实 现 有 着 直 接 的 影 响 积 木 玩 具 是 通 过 基 础 胶 件 进 行 多 种 组 合, 这 些 基 础 胶 件 形 状 各 异 数 量 多 体 积 小, 对 模 具 的 开 发 能 力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使 用 较 好 的 模 具 能 使 基 础 胶 件 加 工 尺 寸 精 准 合 格 品 率 提 高 同 类 基 础 胶 件 相 对 标 准 化, 基 础 胶 件 之 间 的 契 合 度 更 高 组 合 更 牢 固, 还 能 在 注 塑 工 序 中 缩 短 加 工 周 期 和 节 约 制 造 成 本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推 出, 都 需 要 通 过 先 进 的 模 具 开 发 和 制 造 技 术 来 实 现 (3) 积 木 的 发 展 趋 势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人 民 消 费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创 新 教 育 以 及 玩 教 结 合 的 教 育 模 式 不 断 推 广, 积 木 技 术 水 平 产 品 质 量 的 提 高, 积 木 应 用 领

116 域 的 不 断 扩 展, 我 国 的 积 木 将 会 有 巨 大 的 市 场 需 求 和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著 名 零 售 业 咨 询 公 司 Euromonitor 对 积 木 市 场 容 量 的 预 测, 中 国 积 木 市 场 将 以 每 年 保 持 在 约 17% 的 速 度 增 长 1 与 教 育 结 合 更 加 紧 密,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积 木 在 带 给 孩 子 无 穷 乐 趣 的 同 时, 不 仅 能 锻 炼 孩 子 精 细 动 作 手 脑 协 调 能 力 视 觉 感 知 能 力, 还 能 促 进 孩 子 的 认 知 和 社 会 性 发 展, 在 国 际 儿 童 教 育 研 究 领 域 中 被 誉 为 最 全 能 的 选 手 积 木 也 因 此 获 得 教 育 机 构 和 家 长 的 青 睐, 并 将 其 应 用 于 教 育 上 积 木 已 被 普 遍 应 用 于 欧 美 的 教 育 课 堂 中, 积 木 巨 头 乐 高 与 全 球 多 个 国 家 教 育 机 构 的 长 期 合 作 将 乐 高 积 木 推 向 了 全 世 界 在 中 国, 部 分 幼 儿 园 采 用 积 木 玩 具 作 为 教 具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教 育 课 程, 小 学 数 学 科 学 教 学 仪 器 配 备 标 准 中 也 鼓 励 教 学 中 使 用 积 木 随 着 玩 中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逐 渐 被 认 可, 玩 教 结 合 的 教 育 模 式 不 断 推 广, 积 木 在 教 育 中 的 运 用 不 断 增 加 积 木 作 为 最 能 发 掘 儿 童 创 新 能 力 的 玩 具 之 一, 将 会 广 泛 应 用 于 国 家 大 力 提 倡 的 创 新 教 育 中, 成 为 重 要 的 创 新 教 具,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 消 费 人 群 不 断 扩 大, 成 年 人 积 木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据 2010 年 英 国 著 名 玩 具 零 售 商 Firebox 组 织 的 调 查 显 示, 积 木 成 为 男 女 老 少 都 喜 欢 的 玩 具, 消 费 者 已 不 仅 仅 集 中 在 15 岁 以 下 的 青 少 年,20-30 岁 的 成 年 人 也 占 一 定 比 例 对 孩 子 而 言, 积 木 能 带 给 他 们 无 穷 乐 趣, 激 发 他 们 的 好 奇 心 和 想 象 力 而 对 成 年 人 而 言, 玩 积 木 不 仅 能 重 温 童 年 的 美 好 回 忆 和 梦 想, 还 能 缓 解 生 活 压 力, 让 人 获 得 成 功 的 满 足 感, 积 木 迷 更 是 将 其 视 为 趣 味 艺 术 品 和 精 神 食 粮, 有 些 建 筑 师 工 程 师 艺 术 家 甚 至 将 积 木 作 为 一 种 解 放 思 想 启 迪 灵 感 激 发 想 象 的 创 意 道 具 因 此, 越 来 越 多 的 成 年 人 成 为 积 木 的 消 费 者, 加 之 成 年 人 有 一 定 的 消 费 能 力, 成 年 人 积 木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3DIY 积 木 玩 具 前 景 广 阔 DIY 积 木 玩 具 能 满 足 人 们 日 益 增 加 的 个 性 化 时 尚 化 需 求, 充 分 展 现 设 计 者 富 于 个 性 的 想 象 力 和 表 现 力, 让 人 释 放 内 心 压 力, 感 受 心 灵 的 愉 悦, 使 休 闲 生 活

117 艺 术 化 随 着 创 新 教 育 的 不 断 推 广 以 及 成 年 人 玩 具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加,DIY 积 木 玩 具 前 景 广 阔 4 融 合 文 化 因 素 在 品 牌 的 培 育 过 程 中, 加 入 文 化 因 素 能 提 升 玩 具 的 商 品 价 值 增 强 玩 具 的 辨 识 度, 还 能 利 用 相 关 文 化 产 业 的 传 播 性 促 进 积 木 产 品 的 销 售, 更 容 易 形 成 自 主 品 牌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文 化 产 业 大 力 扶 持,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迅 速 2012 年 6 月, 文 化 部 产 业 司 发 布 的 十 二 五 时 期 国 家 动 漫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 加 强 动 漫 产 业 与 玩 具 等 产 业 的 合 作, 促 进 与 动 漫 形 象 有 关 的 玩 具 等 衍 生 品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大 力 发 展 动 漫 品 牌 授 权 业 务 在 积 木 产 品 中 加 入 影 视 动 漫 等 文 化 元 素, 弘 扬 中 国 传 统 文 化 和 民 族 文 化, 是 积 木 制 造 企 业 的 重 要 发 展 方 向 5 高 科 技 应 用 于 积 木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科 技 水 平 的 提 高, 越 来 越 多 的 声 光 电 等 高 科 技 手 段 运 用 到 积 木 玩 具 中, 能 增 加 积 木 产 品 的 趣 味 性 和 互 动 性 将 信 息 物 理 机 械 电 子 等 技 术 应 用 于 积 木 产 品 中, 能 制 造 出 非 常 具 有 教 学 意 义 的 机 器 人 产 品, 让 学 生 们 感 受 到 设 计 游 戏 比 玩 游 戏 更 有 趣, 如 陶 森 大 学 开 设 的 乐 高 机 器 人 拼 装 课 程, 乐 高 教 育 推 出 的 WeDo 课 堂 机 器 人 平 台 2 模 具 行 业 概 述 目 前 中 国 共 有 模 具 生 产 企 业 约 3 万 家, 从 业 人 员 约 100 万 人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模 具 工 业 协 会 ), 截 至 2012 年 底, 全 国 有 1,688 家 规 模 以 上 模 具 生 产 企 业 近 年 来, 我 国 模 具 行 业 产 值 增 长 迅 速,2012 年 规 模 以 上 模 具 制 造 企 业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达 到 1, 亿 元 从 产 业 布 局 来 看, 珠 江 三 角 洲 和 长 江 三 角 洲 是 我 国 模 具 工 业 最 为 集 中 的 地 区, 近 年 来, 环 渤 海 地 区 也 在 快 速 发 展 按 省 市 来 说, 广 东 是 模 具 第 一 大 省, 其 次 为 江 苏 浙 江 和 上 海 ( 四 )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1 生 产 障 碍 玩 具 产 品 趋 向 于 专 业 化 差 异 化 和 品 质 化, 这 对 玩 具 企 业 的 产 品 设 计 生 产

118 设 备 生 产 工 艺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以 及 生 产 员 工 的 熟 练 度 有 很 高 的 要 求 模 具 是 积 木 生 产 的 重 要 工 装, 模 具 设 计 和 制 造 水 平 很 大 程 度 上 决 定 积 木 的 品 质 一 种 新 造 型 新 尺 寸 的 积 木 胶 件 需 要 一 个 相 对 应 的 模 具, 新 产 品 不 断 推 出, 模 具 就 须 不 断 的 更 新 上 述 生 产 技 术 的 积 累 和 员 工 的 培 养 周 期 均 较 长, 会 对 新 入 行 的 企 业 带 来 一 定 障 碍 积 木 尤 其 是 塑 胶 积 木 的 自 身 特 点 决 定 了 进 入 本 行 业 存 在 以 下 障 碍 : (1) 生 产 管 理 难 度 大 生 产 管 理 难 度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1 塑 胶 积 木 对 协 配 性 要 求 非 常 高, 每 一 个 胶 件 都 要 求 与 其 他 胶 件 契 合, 要 求 生 产 企 业 在 模 具 设 计 模 具 制 造 胶 件 注 塑 等 每 一 个 生 产 环 节 都 具 有 较 高 的 质 量 水 平, 否 则 会 降 低 积 木 的 协 配 性 ( 过 紧 或 过 松 ), 甚 至 导 致 积 木 胶 件 之 间 无 法 拼 插, 使 得 玩 家 在 拼 插 积 木 中 获 得 的 愉 悦 感 下 降, 对 品 牌 形 象 的 好 感 度 也 随 之 下 降 ;2 由 于 积 木 产 品 涉 及 的 胶 件 种 类 众 多, 具 备 一 定 生 产 规 模 的 积 木 企 业 拥 有 的 积 木 胶 件 可 能 多 达 上 万 种, 再 加 上 每 种 胶 件 又 有 不 同 颜 色, 如 果 企 业 管 理 不 善, 不 能 在 有 限 的 生 产 设 备 和 生 产 时 间 条 件 下 根 据 销 售 计 划 和 订 单 合 理 安 排 生 产, 将 会 造 成 生 产 效 率 低 下 账 物 不 符 仓 库 现 场 混 乱 产 品 装 配 所 需 胶 件 不 能 及 时 准 确 到 位 因 此, 塑 胶 积 木 行 业 对 管 理 的 要 求 较 高, 管 理 难 度 较 大 (2) 形 成 销 售 规 模 所 需 周 期 长 投 资 大 首 先, 一 套 积 木 产 品 由 许 多 粒 各 种 各 样 的 基 础 胶 件 和 特 殊 胶 件 按 照 主 题 组 合 而 成, 如 较 简 单 的 回 力 车 积 木 产 品 一 般 包 含 约 100 个 胶 件, 较 复 杂 的 航 空 母 舰 积 木 产 品 一 般 包 含 上 千 个 胶 件 生 产 一 套 积 木 产 品 需 要 配 备 多 套 模 具, 而 制 造 一 套 模 具 一 般 需 要 3-4 个 月, 某 些 特 殊 胶 件 的 模 具 生 产 周 期 可 能 更 长 如 果 所 需 模 具 都 由 生 产 企 业 自 行 制 造, 则 为 一 套 积 木 产 品 配 备 齐 全 模 具 的 时 间 就 可 能 长 达 1~2 年, 因 此, 生 产 一 套 全 新 的 积 木 产 品 所 需 时 间 较 长 其 次, 一 家 积 木 企 业 不 止 拥 有 一 套 产 品, 需 要 推 出 多 套 产 品 才 能 支 持 企 业 的 持 续 经 营, 因 此, 作 为 一 家 新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企 业, 必 须 配 备 大 量 模 具 后, 才 能 规 模 化 生 产 多 套 产 品 并 进 行 销 售 最 后, 制 造 一 套 模 具 少 则 几 千 元, 多 则 十 几 万 元, 配 备 齐 全 模 具 需 要 大 额 资 金 投 入, 而 且 前 期 由 于 没 有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对 新 进 入 企 业 的 资 金 实 力 提 出 考 验

119 2 品 牌 障 碍 随 着 消 费 升 级 和 购 买 力 的 逐 步 提 高, 消 费 者 越 来 越 注 重 玩 具 的 质 量 设 计 理 念 教 育 性 等 而 短 时 间 内 消 费 者 很 难 全 面 地 了 解 玩 具 的 特 性, 从 众 多 玩 具 中 挑 选 出 适 合 自 己 的 产 品 选 择 品 牌 产 品 能 节 省 时 间 成 本, 保 障 产 品 质 量 据 中 玩 协 发 布 的 中 国 玩 具 消 费 调 查 报 告 显 示, 中 国 玩 具 市 场 品 牌 不 断 增 多, 消 费 者 的 品 牌 敏 感 度 也 逐 渐 提 高,2009 年 以 来 品 牌 敏 感 度 年 均 增 长 约 5%,2011 年 跃 至 87%, 一 线 城 市 更 是 达 到 90% 同 样, 经 销 商 也 倾 向 于 采 购 品 牌 产 品 来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作 为 企 业 文 化 产 品 质 量 产 品 理 念 产 品 特 征 等 的 综 合 体 现, 品 牌 的 建 立 和 维 护 需 要 企 业 大 量 的 资 本 投 入, 须 经 市 场 和 消 费 者 长 期 的 考 验 因 此, 新 企 业 的 进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品 牌 障 碍 3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障 碍 如 前 文 所 述, 玩 具 具 有 教 育 性 和 潮 流 性 玩 具 生 产 厂 商 必 须 敏 锐 地 把 握 不 断 变 化 的 消 费 市 场, 分 析 和 预 判 玩 具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并 深 入 研 究 不 同 年 龄 段 儿 童 的 心 理 特 征, 才 能 设 计 出 儿 童 喜 欢 的 创 新 产 品, 引 导 玩 具 市 场 的 流 行 趋 势, 如 今 玩 具 行 业 的 设 计 理 念 正 向 着 突 出 个 性 与 科 教 性 发 展, 企 业 要 形 成 自 己 明 确 的 品 牌 特 色, 必 须 投 入 对 个 性 及 教 育 元 素 融 入 产 品 的 课 题 研 究 对 积 木 而 言, 它 具 有 低 结 构 性 及 无 限 延 展 性, 可 以 拼 插 出 多 种 造 型, 积 木 生 产 企 业 只 有 深 刻 了 解 掌 握 积 木 玩 具 背 后 的 内 涵 才 能 正 确 引 导 孩 子 的 心 理 需 求, 研 发 的 产 品 才 能 够 更 科 学 的 开 发 孩 子 的 想 象 力 和 创 造 力 4 安 全 与 环 保 标 准 障 碍 为 保 障 儿 童 的 身 心 健 康, 玩 具 的 出 口 和 内 销 都 需 经 过 相 关 质 量 和 安 全 的 强 制 性 认 证, 这 些 认 证 和 标 准 在 不 断 提 高 欧 盟 美 国 中 国 中 东 俄 罗 斯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均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安 全 质 量 规 定 ( 五 ) 市 场 供 求 变 动 及 原 因 1 市 场 供 给 状 况 及 变 动

120 发 达 国 家 牢 牢 掌 握 了 高 附 加 值 的 玩 具 研 发 设 计 和 营 销 环 节, 而 将 利 润 较 低 的 生 产 环 节 基 本 转 移 到 发 展 中 国 家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玩 具 制 造 国 和 出 口 国, 泰 国 越 南 印 度 巴 西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玩 具 出 口 额 也 在 逐 渐 增 加, 虽 然 这 些 发 展 中 国 家 劳 动 力 成 本 较 低, 但 其 玩 具 产 业 链 和 外 贸 市 场 还 不 够 完 善, 产 品 质 量 服 务 种 类 设 计 等 方 面 与 中 国 相 比 还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出 口 规 模 小, 目 前 还 不 能 对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构 成 威 胁 欧 盟 美 国 等 主 要 玩 具 消 费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玩 具 安 全 和 技 术 标 准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这 些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玩 具 质 量 提 出 了 严 峻 考 验, 其 玩 具 出 口 也 会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行 业 壁 垒 的 阻 碍, 全 球 主 要 玩 具 进 口 国 标 准 的 提 高, 中 国 玩 具 企 业 短 时 间 内 不 会 大 幅 增 加, 产 品 不 合 标 准 的 玩 具 企 业 甚 至 会 被 淘 汰 现 有 质 量 过 硬 的 玩 具 企 业 是 玩 具 供 给 的 主 力, 新 增 的 玩 具 需 求 也 主 要 通 过 这 些 企 业 来 满 足, 其 产 能 是 影 响 产 品 供 给 的 主 要 因 素 2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及 变 动 玩 具 消 费 跟 一 个 国 家 国 民 收 入 儿 童 人 数 玩 具 消 费 意 识 有 较 大 关 系 欧 洲 美 国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成 熟, 玩 具 消 费 量 始 终 位 于 世 界 前 列, 其 中 美 国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消 费 国 近 年 来 虽 然 受 欧 债 危 机 和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但 发 达 国 家 居 民 收 入 相 对 较 高, 玩 具 行 业 受 其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玩 具 消 费 仍 然 保 持 稳 定 随 着 新 兴 市 场 国 家 经 济 实 力 逐 步 增 强, 玩 具 消 费 也 从 成 熟 的 欧 美 地 区 逐 渐 延 伸 至 新 兴 市 场, 亚 洲 南 美 中 东 等 地 区 玩 具 消 费 增 长 迅 速 庞 大 的 儿 童 数 量 较 低 的 人 均 儿 童 玩 具 消 费 ( 中 东 除 外 ) 和 良 好 的 经 济 发 展 前 景 使 新 兴 国 家 玩 具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该 市 场 也 将 成 为 全 球 玩 具 业 未 来 的 主 要 增 长 点 ( 六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变 化 情 况 据 统 计,2011 年 至 2013 年 4 月 因 劳 动 力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升 等 因 素, 行 业 平 均 毛 利 率 一 直 处 于 11%~13.6% 6 的 较 低 水 平 随 着 国 内 玩 具 企 业 逐 渐 注 重 自 主 创 新 6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2011 年 1 月 年 4 月 中 国 玩 具 制 造 行 业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平 均 毛 利 率

121 和 品 牌 培 育, 产 品 竞 争 力 逐 渐 增 强, 企 业 提 高 产 品 出 口 价 格, 玩 具 行 业 的 毛 利 率 呈 上 升 趋 势 与 国 内 以 代 工 为 主 的 玩 具 企 业 相 比, 拥 有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国 内 品 牌 企 业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中 国 现 有 5 家 玩 具 上 市 公 司, 因 品 牌 拥 有 较 强 议 价 能 力, 其 盈 利 水 平 较 高, 销 售 毛 利 率 远 高 于 玩 具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本 公 司 也 一 直 重 视 自 主 研 发, 并 坚 持 发 展 自 主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的 培 育, 公 司 成 功 打 造 了 邦 宝 品 牌, 并 逐 渐 被 广 大 消 费 者 熟 知,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情 况 公 司 简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奥 飞 动 漫 44.12% 38.10% 36.76% 群 兴 玩 具 22.35% 23.34% 28.50% 骅 威 股 份 25.54% 23.26% 22.77% 互 动 娱 乐 12.66% 21.00% 33.84% 高 乐 股 份 27.92% 29.69% 32.35% 平 均 26.52% 27.08% 30.84% 邦 宝 股 份 32.99% 32.60% 31.87% 资 料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 七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市 场 容 量 巨 大, 居 民 消 费 能 力 提 高 我 国 儿 童 人 口 多, 玩 具 消 费 群 体 庞 大, 儿 童 人 均 玩 具 消 费 低, 有 较 大 的 提 升 空 间, 我 国 玩 具 市 场 容 量 巨 大 在 居 民 收 入 方 面,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要 努 力 实 现 居 民 收 入 增 长 和 经 济 发 展 同 步 劳 动 报 酬 增 长 和 劳 动 生 产 率 同 步 伴 随 着 城 市 化 的 推 进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以 及 农 村 经 济 的 发 展, 居 民 消 费 能 力 逐 步 提 升, 加 之 我 国 成 年 人 玩 具 市 场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玩 具 市 场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2) 行 业 标 准 行 业 集 中 度 提 高 2012 年 3 月 欧 盟 发 布 了 2012/7/EC 玩 具 安 全 指 令 ;2012 年 6 月 12 日 起, 美 国

122 ASTM 国 际 委 员 会 强 制 生 效 新 版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F ; 中 国 中 东 俄 罗 斯 等 新 兴 市 场 也 制 定 了 各 自 新 的 规 定, 全 球 玩 具 安 全 的 标 准 在 不 断 提 高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行 业 标 准 不 断 提 高, 对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生 产 成 本 逐 渐 上 升 而 玩 具 代 工 企 业 缺 乏 议 价 能 力, 产 品 附 加 值 低 质 量 差 的 生 产 厂 家 将 被 逐 步 淘 汰 ; 拥 有 知 识 产 权 质 量 过 硬 的 优 质 企 业 将 脱 颖 而 出 并 抢 占 市 场, 其 规 模 和 所 占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扩 大, 自 主 品 牌 影 响 力 越 来 越 大 行 业 集 中 度 的 逐 步 提 高, 健 康 市 场 环 境 的 逐 渐 形 成, 将 有 利 于 玩 具 行 业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3) 教 育 政 策 促 进 玩 具 在 教 育 中 的 应 用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专 门 就 学 前 教 育 颁 布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积 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多 种 形 式 扩 大 学 前 教 育 资 源, 明 确 提 出 改 善 农 村 幼 儿 园 保 教 条 件, 配 备 基 本 的 保 教 设 施 玩 教 具 幼 儿 读 物 等 随 着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的 出 台, 特 别 是 十 二 五 教 育 规 划 中 幼 儿 教 育 的 实 施, 将 带 给 玩 具 市 场 新 的 契 机 根 据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年 学 前 教 育 三 年 规 划 实 施 情 况 中 提 到,2011 年 至 2013 年 中 央 财 政 拨 款 500 亿 元 并 带 动 地 方 各 级 财 政 投 入 1,600 多 亿 元 作 为 学 前 教 育 项 目 费 用, 大 力 支 持 各 个 地 区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国 家 对 学 前 教 育 的 重 视 和 扶 植, 加 之 玩 具 行 业 可 以 与 幼 教 行 业 直 接 对 接, 有 助 于 我 国 学 前 教 育 体 系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促 进 我 国 玩 具 产 业 与 教 育 产 业 的 融 合, 加 强 家 长 的 玩 具 消 费 理 念, 让 玩 具 成 为 幼 教 新 理 念 的 载 体, 带 动 并 促 进 玩 具 的 消 费, 为 我 国 玩 具 市 场 带 来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4) 产 品 消 费 结 构 的 提 升 随 着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的 不 断 应 用, 玩 具 工 艺 技 术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玩 具 产 品 作 为 娱 乐 休 闲 消 费 品 的 功 能 逐 渐 多 样 化, 带 动 玩 具 产 品 消 费 结 构 的 升 级, 满 足 人 们 日 益 丰 富 的 娱 乐 需 求 和 智 力 活 动 需 要, 形 成 了 品 质 要 求 更 高 品 种 更 多 功 能 更 强 大 的 升 级 需 求 消 费 者 购 买 力 的 提 高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和 对 孩 子 教 育 的 重 视 使 其 在 购 买 玩 具 时 不 仅 会 考 虑 玩 具 的 价 格, 更 会 考 虑 玩 具 的 质 量 安 全 教 育 性 娱 乐 性 等, 更 倾 向 于 购 买 品 牌 玩 具 产 品, 有 利 于 企 业 自 主 品 牌 的 建 立 和 维 护 2 不 利 因 素

123 (1)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塑 胶 玩 具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ABS PC PP 等 塑 料, 塑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受 原 油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如 果 没 有 丰 富 的 原 材 料 市 场 经 验, 不 能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趋 势 进 行 合 理 预 判 并 调 整 库 存, 将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对 玩 具 的 正 常 生 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012 年 1 月 24 日, 国 务 院 下 发 国 务 院 关 于 批 转 促 进 就 业 规 划 (2011~2015 年 )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 号 ) 中 规 定 了 劳 动 力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年 均 增 长 13% 以 上 的 发 展 目 标 劳 动 力 成 本 的 上 升 会 直 接 导 致 玩 具 生 产 成 本 上 升, 压 缩 企 业 的 利 润 空 间, 从 而 对 规 模 小 抗 风 险 能 力 弱 的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电 子 游 戏 网 络 游 戏 的 冲 击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和 科 技 水 平 的 提 高, 每 年 有 大 量 的 电 子 游 戏 和 网 络 游 戏 推 向 市 场, 许 多 品 牌 玩 具 企 业 也 进 军 该 领 域 这 种 娱 乐 体 验 较 强 的 游 戏 深 受 市 场 欢 迎, 消 费 人 群 不 断 扩 大, 对 传 统 玩 具 市 场 造 成 一 定 冲 击 ( 八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和 积 累, 中 国 玩 具 行 业 在 产 品 设 计 品 牌 塑 造 模 具 设 计 和 制 造 生 产 工 艺 等 方 面 得 到 显 著 提 高, 具 有 较 完 善 的 玩 具 产 业 链 但 与 国 外 知 名 玩 具 企 业 相 比, 在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理 念 生 产 技 术 等 环 节 仍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产 品 设 计 和 品 牌 塑 造 方 面, 国 内 玩 具 企 业 多 为 代 工 企 业, 缺 乏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同 质 化 严 重, 在 产 品 设 计 尤 其 是 品 牌 塑 造 方 面 起 步 较 晚, 与 国 外 品 牌 企 业 有 较 大 差 距 但 通 过 学 习 和 不 断 加 大 自 主 创 新 力 度, 国 内 企 业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逐 步 提 高, 部 分 企 业 更 是 成 功 塑 造 了 自 主 品 牌, 并 将 中 国 文 化 融 入 玩 具 设 计, 形 成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玩 具 系 列 产 品 模 具 方 面, 作 为 最 重 要 的 生 产 工 装 之 一, 模 具 的 设 计 和 制 造 水 平 很 大 程 度 上 决 定 注 塑 类 玩 具 的 品 质 经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引 进 和 自 主 创 新, 数 字 化 智 能 化 柔 性 化 加 工 技 术 的 应 用, 我 国 模 具 设 计 和 制 造 能 力 逐 渐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方 面, 近 年 来 我 国 玩 具 企 业 生 产 自 动 化 程 度 显 著 提 高, 各 种 数 控 机

124 床 自 动 注 塑 机 及 自 动 生 产 线 的 应 用 使 玩 具 生 产 流 程 更 加 科 学 化 合 理 化 ( 九 ) 行 业 特 有 的 经 营 模 式 目 前, 我 国 玩 具 行 业 主 要 有 三 种 经 营 模 式 :OEM ODM 和 OBM 1 OEM OEM 即 代 工 生 产 贴 牌 生 产, 品 牌 制 造 商 不 直 接 生 产 产 品, 而 是 利 用 其 掌 握 的 核 心 技 术 设 计 和 开 发 新 产 品, 控 制 销 售 渠 道, 产 品 加 工 则 通 过 合 同 订 购 的 方 式 委 托 同 类 产 品 的 其 他 厂 家 生 产, 之 后 将 所 订 产 品 低 价 买 断, 并 贴 上 品 牌 制 造 商 的 商 标 我 国 玩 具 企 业 多 为 替 国 际 知 名 玩 具 品 牌 制 造 商 提 供 OEM 服 务, 虽 然 这 种 经 营 方 式 有 利 于 小 企 业 的 初 期 发 展, 但 长 远 而 言 不 利 于 我 国 玩 具 企 业 的 发 展 2 ODM ODM 指 采 购 方 委 托 制 造 方, 由 制 造 方 从 设 计 到 生 产 一 手 包 办, 而 采 购 方 负 责 销 售 的 生 产 方 式, 采 购 方 通 常 会 授 权 制 造 方 生 产 贴 有 该 品 牌 的 产 品 OEM 和 ODM 是 目 前 国 内 玩 具 企 业 最 普 遍 的 经 营 模 式 3 OBM OBM 即 自 有 品 牌 生 产, 指 生 产 商 建 立 自 有 品 牌, 自 主 进 行 设 计 采 购 生 产, 以 自 有 品 牌 开 拓 市 场 目 前, 国 内 少 数 优 势 企 业 采 取 这 种 经 营 模 式, 不 依 赖 某 个 特 定 客 户,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自 主 开 发 新 产 品, 获 得 品 牌 等 高 附 加 值 效 应, 盈 利 能 力 远 远 大 于 另 外 两 种 经 营 模 式 出 口 方 面, 因 开 拓 终 端 零 售 店 铺 成 本 高 市 场 影 响 力 有 限, 自 主 品 牌 企 业 主 要 通 过 经 销 商 分 销 渠 道 或 专 营 玩 具 连 锁 商 将 产 品 推 向 全 球 ( 十 ) 行 业 周 期 性 季 节 性 及 区 域 性 1 周 期 性 玩 具 的 市 场 需 求 受 人 口 消 费 结 构 影 响 较 大, 属 于 非 周 期 性 行 业 历 史 上 几 次 经 济 危 机 证 明, 发 生 经 济 危 机 时, 玩 具 行 业 受 影 响 的 程 度 要 小 于 其 他 周 期 性 行 业 曾 经 发 生 的 金 融 危 机 和 欧 债 危 机 也 证 明, 当 经 济 受 到 危 机 影 响 出 现 衰 退 的 迹

125 象 时, 尽 管 全 球 玩 具 行 业 销 售 收 入 增 速 减 缓, 但 需 求 仍 然 旺 盛 2 季 节 性 玩 具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一 般 来 说, 各 国 主 要 的 节 假 日 前 后 是 销 售 旺 季 玩 具 销 售 受 各 种 节 假 日 的 影 响 较 大, 在 我 国, 主 要 的 节 假 日 如 五 一 小 长 假 六 一 儿 童 节 暑 假 国 庆 节 寒 假 春 节 等 通 常 是 玩 具 的 销 售 旺 季, 而 在 北 美 及 欧 洲 市 场, 暑 假 寒 假 复 活 节 圣 诞 节 元 旦 等 通 常 是 玩 具 的 销 售 旺 季, 考 虑 到 经 销 商 通 常 会 在 节 日 到 来 之 前 提 前 一 至 两 个 月 增 加 玩 具 采 购 量, 因 此 第 三 季 度 通 常 是 销 售 额 最 高 的 季 度, 其 次 是 第 二 季 度 和 第 四 季 度 3 区 域 性 玩 具 行 业 具 有 较 为 突 出 的 区 域 性 就 玩 具 供 给 区 域 性 而 言, 全 球 玩 具 的 生 产 地 主 要 集 中 在 劳 动 力 成 本 较 低 的 地 区, 如 中 国 印 度 越 南 等, 而 在 中 国, 玩 具 的 生 产 地 主 要 分 布 在 广 东 省 山 东 省 江 苏 省 浙 江 省 就 玩 具 消 费 区 域 性 而 言, 美 国 是 全 球 玩 具 需 求 最 旺 盛 的 国 家,2010 年 度 市 场 份 额 占 全 球 的 26% 左 右 ; 其 次 是 欧 洲 和 日 本 就 国 内 而 言, 华 东 地 区 华 南 地 区 经 济 较 发 达, 购 买 力 较 高, 是 国 内 主 要 的 玩 具 消 费 市 场 近 年 来, 随 着 新 兴 国 家 经 济 发 展, 玩 具 需 求 呈 现 高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因 此, 中 国 俄 罗 斯 巴 西 等 国 的 玩 具 市 场 具 有 很 大 的 潜 力 业 的 影 响 ( 十 一 )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上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及 对 本 行 1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塑 料 玩 具 的 上 游 行 业 为 塑 料 行 业, 塑 料 行 业 的 供 需 状 况 及 价 格 走 势 对 塑 料 玩 具 的 生 产 成 本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均 为 最 终 消 费 品, 直 接 面 向 消 费 者, 因 此 不 存 在 有 关 联 的 下 游 行 业 2 上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及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我 国 对 塑 料 的 市 场 需 求 巨 大 塑 料 以 其 在 机 械 性 能 耐 久 性 耐 腐 蚀 性 耐

126 热 性 等 方 面 的 高 性 能 优 势,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玩 具 电 子 电 气 汽 车 建 筑 办 公 设 备 机 械 航 空 航 天 等 行 业, 当 环 保 无 毒 的 塑 料 出 现 后, 以 塑 代 钢 以 塑 代 木 已 成 为 国 际 流 行 趋 势 塑 料 行 业 受 原 油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同 时 还 受 市 场 供 需 的 影 响 原 油 价 格 上 涨 会 导 致 塑 料 制 品 价 格 上 涨, 进 而 导 致 玩 具 生 产 成 本 增 加 中 国 塑 料 价 格 指 数 变 动 图 ( ) 资 料 来 源 : 中 塑 资 讯 ( 十 二 ) 产 品 进 口 国 进 口 政 策 贸 易 摩 擦 对 产 品 出 口 的 影 响 1 产 品 进 口 国 的 有 关 政 策 对 产 品 出 口 的 影 响 2012 年 3 月 3 日, 欧 盟 发 布 了 2012/7/EC 玩 具 安 全 指 令 收 紧 镉 限 值 含 量 新 指 令 被 认 为 在 物 理 化 学 机 械 电 子 卫 生 等 诸 多 领 域 里 作 出 了 世 界 上 最 严 格 的 规 定, 已 于 2013 年 7 月 20 日 在 欧 盟 各 国 开 始 实 施 指 令 修 改 内 容 如 下 : 元 素 干 燥 易 碎 粉 状 或 易 弯 曲 的 玩 具 材 料 (mg/kg) 液 态 或 粘 性 玩 具 材 料 (mg/kg) 可 刮 去 的 玩 具 材 料 (mg/kg) 镉 ( 新 标 准 ) 镉 ( 旧 标 准 ) 年 6 月 12 日, 美 国 ASTM 国 际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新 修 订 版 本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F 强 制 执 行, 该 新 版 标 准 修 订 主 要 涉 及 重 金 属 挤 压 玩 具 具 有 球 形 末 端 的 特 定 玩 具 乘 骑 玩 具 和 玩 具 坐 椅 的 稳 定 性 等 条 款 如 重 金 属 增 加 了 对 基 材 的

127 要 求, 包 括 总 铅 含 量 和 可 迁 移 8 种 元 素 ( 锑 砷 钡 镉 铬 铅 汞 和 硒 ) 化 合 物 的 含 量, 可 溶 性 镉 含 量 不 得 超 过 200μg, 总 铅 含 量 的 限 值 与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 一 致, 可 迁 移 元 素 化 合 物 含 量 的 限 值 与 欧 洲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一 致 ; 塑 料 薄 膜 不 再 仅 仅 针 对 包 装 材 料 而 是 所 有 塑 料 薄 膜 材 料 等 等 新 兴 市 场 中, 俄 罗 斯 少 年 儿 童 用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已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生 效, 该 规 程 对 玩 具 儿 童 推 车 等 儿 童 产 品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输 俄 玩 具 和 儿 童 产 品 应 符 合 化 学 生 物 机 械 防 火 防 电 防 热 安 全 要 求 以 及 防 爆 安 全 和 防 辐 射 安 全 的 要 求 2012 年 8 月, 俄 罗 斯 正 式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WTO), 按 照 协 议, 俄 罗 斯 大 约 1/3 的 商 品 从 入 世 即 日 起 下 调 进 出 口 关 税, 至 2015 年 工 业 制 成 品 总 体 关 税 将 从 9.5% 降 至 7.3% 中 国 玩 具 产 品 在 俄 罗 斯 市 场 颇 具 竞 争 力, 俄 罗 斯 入 世 将 推 动 中 俄 玩 具 贸 易 欧 美 市 场 和 新 兴 市 场 轮 番 提 高 玩 具 标 准 给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带 来 较 大 挑 战 新 标 准 为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和 产 品 安 全, 对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颜 色 印 刷 警 示 标 识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均 有 所 提 高, 不 仅 提 高 了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的 技 术 门 槛, 还 会 加 大 企 业 在 原 材 料 选 择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检 测 等 方 面 的 成 本, 产 品 性 价 比 优 势 减 弱 国 内 部 分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比 较 欠 缺 设 计 能 力 薄 弱, 代 加 工 的 中 小 型 玩 具 企 业 缺 乏 定 价 权, 利 润 空 间 将 被 压 缩, 面 临 被 市 场 淘 汰 风 险 而 具 有 质 量 优 势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企 业 则 会 因 玩 具 出 口 门 槛 的 提 高, 进 一 步 提 升 市 场 占 有 率, 玩 具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整 合 或 将 加 速 2 贸 易 摩 擦 对 出 口 的 影 响 由 于 中 国 和 印 度 巴 西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为 全 球 主 要 玩 具 生 产 国, 相 互 之 间 会 因 为 争 夺 市 场 而 产 生 贸 易 摩 擦, 如 印 度 曾 在 2009 年 禁 止 进 口 中 国 玩 具 半 年, 巴 西 玩 具 生 产 商 在 第 29 届 巴 西 玩 具 博 览 会 上 将 其 76% 的 国 产 玩 具 降 至 27 美 元 以 下 2011 年 中 国 出 口 印 度 和 巴 西 的 玩 具 总 额 分 别 为 0.59 亿 美 元 和 1.42 亿 美 元,2012 年 分 别 为 0.66 亿 美 元 和 1.55 亿 美 元, 占 整 个 中 国 玩 具 出 口 份 额 较 少, 整 体 上 对 中 国 玩 具 出 口 影 响 不 大 ( 数 据 来 源 :United Nations Commodity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28 ( 一 )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根 据 广 东 省 玩 具 协 会 资 料 显 示, 公 司 是 国 内 专 业 制 造 塑 胶 积 木 的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与 国 内 其 他 积 木 生 产 企 业 相 比, 本 公 司 的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自 有 品 牌 模 具 设 计 与 制 造 益 智 玩 具 研 发 设 计 产 品 质 量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规 模 等 方 面 ( 二 )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简 要 情 况 1 国 外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1) 乐 高 集 团 (LEGO Group) 丹 麦 的 乐 高 集 团 成 立 于 1932 年,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积 木 玩 具 制 造 商, 旨 在 让 儿 童 在 玩 和 学 的 过 程 中 开 发 智 力, 致 力 于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目 前 乐 高 有 女 孩 系 列 创 意 拼 砌 系 列 星 球 大 战 系 列 英 雄 工 厂 系 列 玩 具 总 动 员 等 系 列 产 品, 销 往 全 球 130 多 个 国 家,2013 年 乐 高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丹 麦 克 朗, 同 比 增 长 9.90% 乐 高 拥 有 强 大 的 研 发 团 队, 设 计 师 来 自 全 球 多 个 国 家, 与 多 个 著 名 高 校 保 持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 资 料 来 源 : (2) 美 高 公 司 (MEGA Brands Inc.) MEGA Brands Inc. 是 专 业 生 产 积 木 的 加 拿 大 玩 具 制 造 商, 旗 下 有 积 木 拼 图 等 产 品, 产 品 销 往 全 球 100 多 个 国 家 2011 年 销 售 收 入 为 3.77 亿 美 元,64.40% 的 销 售 收 入 来 自 北 美 市 场 ;2012 年 销 售 收 入 为 4.20 亿 美 元 ( 资 料 来 源 : 2 国 内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1) 智 高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湾 的 智 高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76 年, 专 业 生 产 经 营 积 木 玩 具, 拥 有 智 高 品 牌, 主 要 产 品 有 绿 色 能 源 小 工 程 师 等 系 列 ( 资 料 来 源 : (2) 广 东 小 白 龙 动 漫 玩 具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小 白 龙 动 漫 玩 具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汕 头 市 澄 海 区, 成 立 于 2004 年 1 月

129 日, 其 业 务 涵 盖 文 化 创 意 产 品 动 漫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专 业 玩 具 展 销 服 务 等, 拥 有 小 白 龙 品 牌, 以 智 力 拼 装 玩 具 为 主 导 产 品 ( 资 料 来 源 : ( 三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1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研 发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玩 具 设 计 和 模 具 的 技 术 研 发, 通 过 持 续 的 技 术 与 产 品 创 新,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拥 有 完 备 的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能 力 和 先 进 的 积 木 玩 具 产 品 设 计 理 念 1 完 备 的 精 密 模 具 开 发 能 力 模 具 作 为 现 代 工 业 之 母, 在 积 木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挥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对 积 木 的 质 量 成 本 和 积 木 玩 具 设 计 的 实 现 产 生 直 接 的 影 响 而 积 木 玩 具 是 通 过 基 础 胶 件 进 行 多 种 组 合, 这 些 基 础 胶 件 形 状 各 异 数 量 庞 大 体 积 小 巧, 对 模 具 的 开 发 能 力 提 出 较 高 要 求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精 密 度 较 高 的 模 具 能 使 基 础 胶 件 加 工 尺 寸 更 精 准 合 格 品 率 更 高 同 类 基 础 胶 件 相 对 更 标 准 化, 还 能 在 注 塑 工 序 中 缩 短 加 工 周 期 和 节 约 制 造 成 本 公 司 拥 有 自 建 的 模 具 车 间, 引 进 了 国 际 先 进 电 脑 加 工 技 术 和 高 精 密 的 数 控 加 工 设 备, 培 养 了 一 批 经 验 丰 富 的 模 具 技 术 人 员 经 过 多 年 的 投 入 和 积 累, 公 司 构 建 了 完 善 的 品 质 保 障 体 系, 使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检 测 等 工 序 得 到 合 理 监 控, 确 保 品 质 稳 定 公 司 精 密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同 行 业 先 进 水 平 在 模 具 设 计 方 面, 公 司 一 直 推 行 3D 设 计 技 术, 利 用 CAE 技 术 对 模 具 进 行 可 行 性 分 析, 高 逼 真 的 模 拟 效 果 提 高 了 立 项 阶 段 做 出 正 确 判 断 的 能 力, 也 提 高 了 模 具 开 发 的 成 功 率 ; 同 时, 公 司 应 用 设 计 标 准 化 管 理 设 计 图 纸 数 据 库 管 理 等 措 施, 缩 短 了 模 具 的 开 发 周 期, 节 省 了 成 本 公 司 先 进 的 模 具 设 计 能 力 是 及 时 有 效 地 实 现 各 种 玩 具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有 利 保 障

130 在 模 具 制 造 方 面, 公 司 拥 有 高 速 高 精 加 工 的 计 算 机 数 控 机 床 和 电 火 花 加 工 机 床 深 孔 加 工 设 备 与 技 术, 以 及 配 套 的 高 精 度 光 学 检 测 设 备 和 检 测 技 术, 综 合 模 具 制 造 精 度 达 到 ±2μm, 最 高 精 度 可 达 ±1μm 先 进 的 精 密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使 公 司 模 具 制 作 周 期 缩 短, 首 次 试 模 产 品 尺 寸 误 差 率 控 制 在 5% 以 内 由 于 积 木 胶 件 模 具 的 多 样 性, 公 司 将 模 具 的 所 有 配 件 按 照 不 同 规 格 进 行 标 准 化,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数 据 库, 如 标 准 模 架 数 据 库 标 准 内 腔 数 据 库 通 用 镶 件 数 据 库 标 准 铜 极 加 工 数 据 库 高 精 密 顶 针 顶 管 数 据 库 等 在 积 木 新 产 品 的 模 具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用 标 准 件, 可 以 提 高 加 工 效 率 同 时, 在 标 准 模 具 件 维 修 时 能 做 到 及 时 更 换, 保 障 生 产 的 顺 利 进 行 2 科 学 的 产 品 研 发 体 系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玩 具 的 研 发 设 计, 设 置 了 由 决 策 层 执 行 层 两 个 层 次 组 成 的 研 发 机 构, 持 续 地 进 行 研 发 投 入, 不 断 健 全 研 发 创 新 制 度, 对 内 完 善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协 作 机 制, 对 外 加 强 校 企 合 作 等, 建 立 了 科 学 的 研 发 体 系 A 公 司 内 部 完 善 产 品 研 发 综 合 机 制, 促 进 研 发 团 队 高 效 运 作 公 司 建 立 了 研 发 决 策 机 制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多 部 门 研 发 协 作 机 制 多 层 次 研 发 领 域 互 联 机 制 研 发 评 审 和 鉴 定 机 制 等, 研 发 决 策 机 制 有 助 于 项 目 团 队 在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框 架 下 开 展 研 发 活 动, 在 整 个 产 品 研 发 中 处 于 核 心 地 位, 公 司 的 研 发 决 策 层 是 由 董 事 长 领 导 的 公 司 高 层 各 部 门 经 理 和 相 关 教 育 专 家 组 成 的 团 队, 决 策 层 成 员 在 行 业 内 有 着 丰 富 的 经 验 以 及 先 进 的 理 念,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脉 搏 和 客 户 需 求 ; 公 司 建 立 的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不 仅 促 进 了 内 部 各 团 队 之 间 的 沟 通, 更 重 要 的 是 建 立 了 客 户 向 公 司 信 息 反 馈 的 渠 道, 有 助 于 客 户 能 够 及 时 向 公 司 提 供 市 场 情 报 并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为 研 发 决 策 提 供 情 报 支 持 ; 另 外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多 部 门 研 发 协 作 机 制 多 层 次 研 发 领 域 互 联 机 制 研 发 评 审 和 鉴 定 机 制, 这 些 研 发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促 进 了 研 发 执 行 团 队 的 高 效 运 作, 确 保 研 发 成 果 顺 利 产 业 化,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B 公 司 对 外 加 强 校 企 合 作, 强 化 教 育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131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加 强 与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尤 其 是 在 儿 童 教 育 儿 童 心 理 研 究 领 域 方 面 独 树 一 帜 的 高 校 的 合 作, 例 如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合 作 建 立 了 儿 童 发 展 与 儿 童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邦 宝 产 学 研 基 地, 开 展 积 木 与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的 科 学 性 论 证 和 理 论 研 究, 同 时 编 纂 幼 儿 园 使 用 益 智 积 木 操 作 活 动 课 程 与 教 材, 明 确 幼 儿 心 理 发 展 目 标 与 方 向, 从 而 设 计 出 适 合 幼 儿 心 理 发 展 的 教 育 产 品 ; 公 司 在 幼 儿 园 搭 建 邦 宝 积 木 屋 开 设 积 木 课 堂 举 办 亲 子 活 动, 结 合 从 幼 儿 园 反 馈 的 有 效 信 息, 以 科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设 计 出 适 合 不 同 年 龄 段 的 能 帮 助 儿 童 健 康 成 长 的 玩 具 ; 公 司 与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签 署 了 校 企 共 建 邦 宝 教 育 玩 具 体 验 研 究 中 心 协 议, 研 究 构 建 类 玩 具 对 幼 儿 心 理 行 为 成 长 的 作 用 公 司 加 强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充 分 利 用 高 校 和 幼 儿 园 丰 富 的 研 发 和 教 育 资 源, 将 民 族 文 化 合 理 巧 妙 地 融 入 产 品 设 计 中, 有 针 对 性 的 开 展 儿 童 教 育 类 益 智 玩 具 的 研 发 和 创 新, 使 得 邦 宝 玩 具 在 市 场 上 众 多 玩 具 品 牌 中 保 持 着 鲜 明 的 文 化 和 教 育 特 色 (2) 产 品 与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集 趣 味 性 益 智 性 互 动 性 文 化 性 于 一 身, 与 时 俱 进, 深 受 消 费 者 的 喜 爱 1 产 品 系 列 丰 富 多 样 寓 教 于 乐 公 司 针 对 孩 子 各 个 年 龄 段 不 同 的 心 理 和 偏 好 认 知 能 力 动 手 能 力 等 因 素, 推 出 了 DIY 系 列 机 器 系 列 城 市 系 列 婴 幼 儿 系 列 等 二 十 多 个 系 列 产 品, 产 品 线 覆 盖 0-14 岁 儿 童 的 各 个 阶 段, 产 品 种 类 丰 富, 具 有 持 续 性 和 成 长 性 2 新 旧 产 品 之 间 可 进 行 创 意 搭 配 公 司 积 木 玩 具 的 基 础 胶 件 实 现 了 标 准 化 生 产, 新 旧 产 品 之 间 还 能 重 新 进 行 自 由 组 合, 增 加 了 积 木 玩 具 的 趣 味 性 ;DIY 系 列 能 充 分 锻 炼 孩 子 们 的 想 象 力 和 空 间 思 维 能 力, 让 其 在 成 就 感 中 对 积 木 玩 具 产 生 更 加 浓 厚 的 兴 趣 3 公 司 产 品 适 合 亲 子 互 动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适 合 家 长 和 孩 子 一 起 玩, 让 孩 子 在 玩 乐 中 体 验 创 造 和 成 功 的 快 乐, 而 家 长 则 能 够 体 会 到 亲 子 交 流 的 幸 福 在 产 品 设 计 时, 公 司 将 历 史 地

132 理 中 华 传 统 等 文 化 因 素 以 及 生 活 元 素 融 入 玩 具 之 中, 让 孩 子 们 在 玩 乐 同 时 获 得 丰 富 的 知 识 4 公 司 产 品 安 全 环 保, 品 质 优 良 公 司 将 玩 具 的 安 全 性 作 为 玩 具 设 计 生 产 考 虑 的 首 要 因 素,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全 部 使 用 安 全 无 毒 的 环 保 材 料 ; 同 时, 注 重 基 础 胶 件 拼 插 的 协 配 性, 通 过 提 高 模 具 精 密 度 增 加 产 品 的 表 面 光 洁 度, 避 免 毛 刺 对 儿 童 的 伤 害 近 年 来,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相 关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处 于 同 行 业 较 高 水 平 2010 年 6 月 2013 年 2 月 公 司 均 通 过 新 版 GB/T /ISO 9001:2008 标 准 ;2011 年 7 月 公 司 生 产 的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获 得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ISO8124-1:2000;ISO8124-2:1994;ISO8124-3:1997) 和 广 东 省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认 可 证 书 目 前,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均 取 得 由 CCLC 颁 发 的 3C 证 书, 公 司 也 通 过 了 专 业 玩 具 零 售 业 的 领 导 者 玩 具 反 斗 城 的 供 货 商 认 证 (3) 自 主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十 分 注 重 技 术 和 产 品 创 新, 始 终 坚 持 发 展 自 主 品 牌 战 略,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辨 识 度 高 趣 味 性 和 教 育 性 强 性 价 比 高 等 优 势 经 过 持 续 多 年 的 培 育 和 维 护, 公 司 成 为 国 内 专 业 制 造 塑 胶 积 木 的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产 品 赢 得 经 销 商 终 端 零 售 商 和 国 内 外 市 场 消 费 者 的 广 泛 认 可, 产 品 热 销 欧 美 等 发 达 市 场,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邦 宝 也 成 为 积 木 玩 具 行 业 的 优 质 品 牌 2010 年 由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网 发 起 的 中 国 玩 具 十 大 品 牌 榜 评 选 活 动 中, 公 司 多 年 精 心 打 造 和 培 育 的 邦 宝 BanBao 品 牌 入 选 ;2011 年 12 月, 商 标 邦 宝 被 广 东 省 工 商 局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2011 年 12 月, 邦 宝 牌 益 智 玩 具 被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评 价 中 心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2013 年 3 月, 公 司 邦 宝 BanBao 品 牌 参 加 中 国 玩 具 和 婴 童 用 品 行 业 品 牌 自 律 中 国 行 活 动 公 司 拥 有 的 BanBao 邦 宝 等 商 标 不 仅 在 国 内 注 册, 还 在 主 要 玩 具 进 口 市 场 如 欧 盟 美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等 地 进 行 注 册 (4) 专 业 人 才 的 优 势 公 司 注 重 研 发 队 伍 建 设, 通 过 落 实 研 发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鼓 励 研 发 人 员 大 胆 创 新, 调 动 研 发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和 进 取 心, 在 玩 具 创 意 模 具 设 计 生 产 工 艺 塑

133 料 改 性 等 方 面 培 养 了 重 要 的 骨 干 技 术 人 才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人 才 培 养 开 发 力 度, 通 过 与 汕 头 大 学 江 南 大 学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等 高 校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建 立 长 期 的 人 才 培 养 与 输 送 机 制, 加 强 人 才 梯 队 的 建 设, 不 断 提 升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经 过 多 年 努 力, 公 司 已 构 建 了 创 新 能 力 强 务 实 敬 业 专 业 面 广 高 效 的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公 司 管 理 层 拥 有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和 管 理 经 验, 同 时 也 具 备 强 大 的 执 行 力 和 敏 锐 的 市 场 反 应 力, 使 公 司 能 够 较 好 地 应 对 玩 具 市 场 变 化, 在 复 杂 激 烈 的 竞 争 中 保 持 较 高 的 运 营 效 率, 取 得 了 快 速 发 展 2 竞 争 劣 势 (1)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一 定 的 竞 争 力, 且 有 着 广 阔 市 场 前 景 但 现 有 生 产 设 备 已 基 本 处 于 满 负 荷 生 产 状 态, 当 前 的 产 能 难 以 满 足 持 续 增 长 的 订 单 需 求, 影 响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限 制 了 公 司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长 期 盈 利 和 行 业 地 位 (2) 经 营 规 模 相 对 偏 小 目 前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相 对 偏 小, 与 国 外 知 名 企 业 相 比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2013 年 全 球 最 大 的 积 木 制 造 企 业 乐 高 集 团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丹 麦 克 朗, 约 亿 美 元, 远 远 大 于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7 经 营 规 模 相 对 偏 小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弱 了 公 司 开 拓 新 市 场 的 能 力, 难 以 给 公 司 的 研 发 品 牌 推 广 渠 道 建 设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公 司 是 以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主 品 牌 邦 宝 叻 之 宝 益 智 玩 具 以 及 生 产 销 售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为 主 营 业 务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部 分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积 木 玩 具 ( 适 合 3 岁 以 上 消 费 群 ) 和 婴 幼 儿 玩 具 ( 适 合 0-3 岁 消 费 群 ) 7 数 据 来 源 : 乐 高 2013 年 报

134 1 益 智 玩 具 (1) 积 木 玩 具 1 积 木 玩 具 介 绍 公 司 将 科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融 入 积 木 产 品 的 设 计, 为 提 升 儿 童 综 合 素 质 潜 心 开 发, 秉 持 寓 教 于 乐 手 脑 结 合 的 理 念, 严 格 遵 循 国 内 外 玩 具 质 量 和 安 全 标 准 生 产 制 造 公 司 生 产 的 塑 胶 积 木 胶 件 一 面 有 凸 点, 另 一 面 有 可 嵌 入 凸 点 的 凹 槽, 形 状 各 异 ( 通 用 胶 件 特 殊 胶 件 ), 大 小 不 一 ( 大 颗 粒 胶 件 小 颗 粒 胶 件 ), 每 一 种 形 状 又 有 不 同 的 颜 色 它 靠 玩 家 自 己 动 脑 动 手, 可 以 拼 插 出 变 化 无 穷 的 造 型, 令 人 爱 不 释 手, 被 称 为 魔 术 塑 胶 积 木 下 图 反 映 了 塑 胶 积 木 胶 件 基 本 造 型 及 无 穷 的 想 象 空 间 : 公 司 大 小 颗 粒 胶 件 具 体 参 数 及 三 视 图 :

135 公 司 大 小 颗 粒 胶 件 三 维 图 ( 下 列 以 2x2 大 小 的 积 木 胶 件 为 例 ): 公 司 大 小 颗 粒 胶 件 的 协 配 性 : 不 同 尺 寸 的 积 木 胶 件 也 可 以 相 互 协 配 大 小 颗 粒 胶 件 可 以 相 互 协 配 公 司 通 用 与 特 殊 颗 粒 胶 件 造 型 :

136 通 用 颗 粒 胶 件 特 殊 颗 粒 胶 件 结 合 通 用 胶 件 与 特 殊 胶 件 公 司 积 木 随 意 搭 系 列 产 品 造 型 展 示 公 司 积 木 公 仔 ToBees 家 族 展 示

137 如 下 : 2 公 司 的 积 木 玩 具 系 列 公 司 在 现 有 产 品 线 的 基 础 上 开 发 出 多 种 主 题 系 列 以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主 要 系 列 序 号 静 态 积 木 机 动 积 木 电 动 积 木 声 光 积 木 产 品 系 列 产 品 特 征 ( 不 含 任 何 动 力 或 机 械 能 的 不 含 声 光 电 的 产 品 ) ( 含 经 组 合 设 计 的 零 件 靠 机 械 或 物 理 性 能 而 使 产 品 或 产 品 中 某 些 积 木 零 件 实 现 动 态 转 动 ) ( 含 电 子 零 件 需 要 电 能 驱 动 而 使 产 品 或 产 品 中 某 些 积 木 零 件 实 现 动 态 转 动 ) ( 含 能 发 出 声 音 或 光 线 的 积 木 零 件 ) 1 DIY 系 列 : 由 各 种 形 状 大 小 胶 件 构 成 的 自 由 搭 配 产 品, 产 品 不 配 说 明 书 主 要 锻 炼 孩 子 的 动 手 能 力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和 想 象 力 本 系 列 按 产 品 配 件 数 量 包 装 规 格 拼 装 复 杂 程 度, 将 使 用 年 龄 组 分 为 2 段, 即 4 岁 及 以 上 5 岁 及 以 上, 产 品 包 装 上 明 确 标 识 相 应 年 龄 组, 以 供 消 费 者 选 购 2 城 市 系 列 : 以 城 市 文 明 为 题 材, 如 消 防 警 察 工 程 运 输 等 目 的 让 孩 子 认 识 到 保 护 环 境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关 注 身 边 事 物 等 的 重 要 性, 形 成 好 习 惯 本 系 列 适 宜 2 个 年 龄 段 儿 童 :4 岁 及 以 上 5 岁 及 以 上, 包 装 上 明 确 标 识 相 应 年 龄 段 供 消 费 者 选 购 3 创 意 系 列 : 以 总 量 相 同 的 胶 件 拼 插 出 至 少 2 个 或 以 上 的 不 同 造 型, 并 对 不 同 造 型 配 备 不 同 的 说 明 书 主 要 锻 炼 孩 子 的 创 造 力 空 间 想 象 力 和 动 手 能 力 适 合 5 岁 及 以 上 儿 童 使 用 4 机 器 系 列 : 该 系 列 目 的 在 于 培 养 孩 子 的 创 新 意 识, 培 养 探 索 未 来 与 科 技 的 兴 趣 本 系 列 适 宜 的 消 费 群 主 要 为 5 岁 及 以 上 儿 童 5 军 事 系 列 : 包 括 航 空 母 舰 战 斗 机 坦 克 等 军 事 装 备 目 的 在 于 从 小 培 养 孩 子 爱 护 和 平 珍 惜 和 平 时 代 的 幸 福 生 活 强 我 国 防 热 爱 祖 国 的 思 想 本 系 列 适 合 4 岁 及 以 上 5 岁 及 以 上 两 个 年 龄 段 儿 童, 包 装 上 明 确 标 识 相 应 年 龄 段 供 消 费 者 选 购 6 女 孩 系 列 : 本 系 列 适 宜 的 消 费 群 主 要 为 5 岁 及 以 上 儿 童 7 启 智 系 列 : 由 各 种 基 础 和 特 殊 大 胶 件 积 木 组 成, 主 要 针 对 18 个 月 以 上 特 别 是 3 岁 ~6 岁 儿 童 开 发 的 具 有 启 发 智 慧 锻 炼 动 手 能 力 手 脑 协 调 能 力 颜 色 辨 别 能 力 简 单 数 理 逻 辑 语 言 能 力 社 交 能 力 交 通 规 则 初 步 认 知 能 力 的 初 级 教 育 教 具, 培 养 孩 子 的 自 信 心 和 成 就 感, 为 其 开 启 认 知 世 界 的 窗 户

138 8 汽 车 系 列 : 汽 车 是 人 类 伟 大 发 明 之 一, 是 科 技 和 文 明 的 象 征, 也 是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见 的 轮 式 交 通 工 具 该 系 列 包 括 遥 控 电 动 汽 车 机 动 ( 回 力 ) 汽 车 及 静 态 无 动 力 汽 车, 有 助 于 孩 子 认 知 力 学 原 理 本 系 列 适 宜 的 消 费 群 主 要 为 5 岁 及 以 上 儿 童 9 生 活 系 列 : 以 人 类 生 活 为 题 材 开 发, 如 农 场 海 盗 探 险 游 乐 园 城 堡 等, 充 满 童 趣 目 的 在 于 培 养 孩 子 对 生 活 的 积 极 态 度, 以 乐 观 向 上 的 精 神 探 索 生 活 快 乐 生 活 本 系 列 适 合 4 岁 及 以 上 5 岁 及 以 上 两 个 年 龄 段 儿 童, 包 装 上 明 确 标 识 相 应 年 龄 段 供 消 费 者 选 购 10 太 空 系 列 : 地 球 是 浩 渺 无 穷 太 空 中 的 微 小 一 员, 探 索 未 知 是 永 恒 的 课 题 该 系 列 包 括 集 合 人 类 顶 尖 智 慧 科 技 成 果 的 航 天 器, 有 助 于 激 发 孩 子 的 求 知 欲 与 创 新 思 维, 培 养 探 索 未 来 征 服 太 空 的 理 想 本 系 列 适 宜 的 消 费 群 主 要 为 5 岁 及 以 上 儿 童 11 礼 品 系 列 : 通 过 积 木 表 达 一 份 情 感 与 心 意, 以 及 对 童 趣 渴 望 本 系 列 适 合 4 岁 及 以 上 5 岁 及 以 上 两 个 年 龄 段 儿 童, 包 装 上 明 确 标 识 相 应 年 龄 段 供 消 费 者 选 购 12 随 意 搭 系 列 : 根 据 积 木 玩 家 个 人 的 需 求, 自 主 选 择 公 司 生 产 的 基 础 积 木 胶 件 ( 包 括 不 同 颜 色 胶 件 大 小 ) 完 成 一 些 大 型 积 木 模 型 的 拼 撘, 例 如 中 国 万 里 长 城 潮 汕 八 景 等, 本 系 列 供 发 烧 级 玩 家 选 购 公 司 积 木 玩 具 产 品 主 要 系 列 图 示 如 下 :

139 DIY 系 列 一 静 态 积 木 玩 具 城 市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创 意 系 列 机 器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太 空 系 列 女 孩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140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启智系列 汽车系列 生活系列 礼品系列 产 品 形 象 产 品 形 象 军事系列 产 品 形 象

141 二 机 动 积 木 玩 具 DIY 系 列 城 市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军 事 系 列 生 活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汽 车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142 三 电 动 积 木 玩 具 城 市 系 列 汽 车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四 声 光 积 木 玩 具 太 空 系 列 机 器 系 列 产 品 形 象 (2) 婴 幼 儿 玩 具 公 司 生 产 的 婴 幼 儿 玩 具 主 要 面 向 0~3 岁 婴 幼 儿, 针 对 不 同 年 龄 层 次 婴 幼 儿 能 力 的 培 养, 设 计 不 同 款 式 的 玩 具, 这 些 玩 具 需 要 婴 幼 儿 手 脑 眼 耳 并 用, 能 够 锻 炼 孩 子 的 协 调 能 力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143 公 司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业 务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提 供 支 持, 模 具 以 自 用 为 主, 产 能 富 余 时 对 外 承 接 模 具 项 目 模 具 对 制 造 业 而 言 有 着 无 可 替 代 的 支 撑 作 用 从 技 术 上 看, 模 具 制 造 和 注 塑 成 型 是 密 切 相 关 的, 特 别 是 对 于 精 密 注 塑 制 品, 拥 有 模 具 制 造 及 注 塑 成 型 完 整 生 产 技 术 的 公 司, 在 模 具 制 造 时 即 能 够 根 据 产 品 注 塑 使 用 材 料 的 不 同 特 质 进 行 模 具 制 造 参 数 的 调 整, 避 免 注 塑 中 的 瑕 疵, 对 最 终 的 注 塑 产 品 的 质 量 起 到 决 定 性 作 用 按 所 成 型 的 材 料 的 不 同, 模 具 可 分 为 金 属 模 具 和 非 金 属 模 具 ; 根 据 成 型 方 法 的 不 同, 可 分 为 注 射 模 冲 压 模 压 铸 模 锻 压 模 ; 根 据 加 工 精 度 不 同, 可 分 为 普 通 精 度 模 具 和 精 密 模 具 两 大 类, 一 般 认 为, 模 具 误 差 在 ±2μm 内 的 即 可 称 为 精 密 模 具 公 司 生 产 的 模 具 是 以 射 出 成 型 为 主 的 高 分 子 塑 料 模 具, 属 于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144 ( 二 )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1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145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以 下 简 称 模 具 ) 工 艺 制 造 流 程 图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模 具 需 求 模 具 结 构 分 析 模 具 结 构 设 计 模 架 厂 商 确 认 采 购 加 工 图 设 计 组 装 图 设 计 配 件 零 件 车 铣 加 工 镶 件 粗 加 工 CNC 粗 加 工 零 件 精 磨 尺 寸 检 验 线 切 割 加 工 尺 寸 检 验 抛 光 CNC 电 极 加 工 电 火 花 加 工 尺 寸 检 验 装 配 试 模 产 品 检 验 模 具 使 用 方 确 认 修 模 模 具 出 厂 模 具 使 用 方 确 认 修 改 试 模 出 货 注 塑 品 检 验 精 密 注 塑 注 1:CNC: 计 算 机 数 控 机 床 (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 的 简 称, 指 由 程 序 控 制 的 自 动 化 机 床, 控 制 系 统 能 够 逻 辑 地 处 理 具 有 控 制 编 码 或 其 他 符 号 指 令 规 定 的 程 序, 通 过 计 算 机 将 其 译 码, 通 过 刀 具 切 削 将 毛 坯 料 加 工 成 半 成 品 或 成 品 零 件 注 2: 本 公 司 用 于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的 模 具 之 工 艺 流 程 图 与 上 图 基 本 相 同, 其 中 模 具 使 用 方 确 认 指 得 到 本 公 司 生 产 制 造 部 确 认

146 ( 三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1)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采 购 方 式 公 司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采 购, 设 有 专 门 的 采 购 部 负 责 原 辅 材 料 采 购 计 划 的 制 订 采 购 信 息 收 集 实 施 采 购 到 货 跟 踪 供 应 商 评 估 等 工 作 ; 品 控 部 负 责 原 材 料 质 量 的 检 验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所 需 的 塑 料 原 料 包 装 材 料, 以 及 生 产 模 具 所 需 的 模 具 钢 材 其 中 塑 料 原 料 为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降 低 未 来 价 格 上 涨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会 在 优 先 保 证 塑 料 原 料 库 存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综 合 考 虑 产 品 销 售 预 测 塑 料 原 料 价 格 走 势 预 测 公 司 资 金 成 本 等 因 素 统 筹 安 排 采 购 数 量 和 采 购 时 机 ; 对 于 包 装 材 料 模 具 钢 材 等 其 他 材 料, 公 司 一 般 根 据 生 产 订 单 的 交 货 周 期 约 定 原 材 料 采 购 周 期 经 济 采 购 批 量 等 因 素, 合 理 制 定 采 购 计 划 公 司 的 供 应 链 管 理 包 含 供 应 商 筛 选 管 理 供 应 商 考 核 管 理 等 环 节 在 供 应 商 筛 选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要 求 意 向 供 应 商 提 供 能 够 证 明 其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企 业 经 营 情 况 企 业 信 誉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控 制 等 内 容, 公 司 采 购 部 牵 头 对 意 向 供 应 商 进 行 审 核, 对 审 核 通 过 的 供 应 商 通 过 提 供 样 品 等 方 式 来 确 定 是 否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 在 供 应 商 考 核 管 理 方 面, 采 购 部 每 年 对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供 货 能 力 供 货 速 度 及 前 期 合 作 情 况 资 质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复 审, 并 向 供 应 商 反 馈, 以 利 改 进 ; 根 据 供 应 商 考 核 管 理 评 定 结 果, 公 司 与 合 格 供 应 商 继 续 保 持 合 作 关 系, 对 不 合 格 供 应 商 加 以 淘 汰 (2)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使 用 的 主 要 能 源 包 括 电 柴 油 ( 应 急 发 电 ), 电 由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供 电 部 门 输 送 ; 柴 油 由 所 在 地 区 石 油 公 司 提 供 2 生 产 模 式 (1) 益 智 玩 具

147 公 司 专 门 设 置 生 产 制 造 部,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计 划 编 制 向 物 料 采 购 部 门 传 达 采 购 需 求 执 行 生 产 任 务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环 保 的 管 理 公 司 生 产 模 式 主 要 是 以 订 单 安 排 生 产, 一 般 在 1-3 个 月 前 可 以 接 收 到 销 售 订 单, 公 司 根 据 订 单 的 先 后 顺 序 客 户 需 求 的 紧 急 程 度 提 前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较 多, 有 20 多 个 系 列 480 余 款 产 品, 为 了 对 产 品 按 照 流 水 线 方 式 组 织 生 产 以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公 司 在 保 证 经 济 规 模 前 提 下 按 订 单 生 产, 在 制 订 生 产 计 划 时 也 兼 顾 积 木 产 品 的 半 成 品 胶 件 通 用 性 强 的 特 点, 生 产 计 划 中 半 成 品 胶 件 库 存 成 品 库 存 与 订 单 需 求 相 互 融 合 相 互 兼 顾 且 不 低 于 最 低 经 济 规 模, 以 保 证 合 理 库 存, 应 对 市 场 需 求 和 快 速 供 货 的 要 求 同 时, 公 司 还 会 在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根 据 总 体 销 售 波 动 情 况, 对 每 月 的 生 产 计 划 进 行 微 调 生 产 制 造 部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时, 会 协 同 采 购 部 制 定 采 购 计 划, 确 保 原 材 料 按 时 按 质 到 位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执 行 生 产 任 务,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包 括 注 塑 过 程 和 装 配 包 装 过 程 其 中, 注 塑 过 程 是 将 塑 料 原 料 烘 干 处 理 后 加 色 粉 配 色, 通 过 注 塑 机 和 模 具 注 塑 成 型 由 于 公 司 注 塑 机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在 产 能 不 能 满 足 订 单 需 求 时, 公 司 会 将 部 分 基 础 胶 件 委 外 加 工 ; 装 配 包 装 过 程 是 将 注 塑 出 的 半 成 品 与 各 种 配 件 进 行 组 装, 组 装 后 进 行 下 袋 包 装 检 验 入 库 待 出 货 同 时, 为 了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都 安 排 品 质 在 线 检 测 人 员,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控 制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公 司 专 门 在 生 产 制 造 部 下 设 模 具 工 程 部, 负 责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的 生 产 计 划 编 制 提 出 采 购 需 求 执 行 生 产 任 务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环 保 的 管 理 公 司 的 模 具 生 产 采 用 按 客 户 订 单 定 制 生 产 的 管 理 模 式, 即 项 目 设 计 生 产 管 理 模 式 每 一 个 模 具 订 单 都 有 其 特 殊 性, 从 模 具 原 材 料 采 购 决 策 到 制 造 全 过 程, 每 一 套 模 具 都 具 有 相 对 的 独 立 性, 模 具 工 程 部 需 要 针 对 每 一 份 订 单 单 独 编 制 相 应 的 生 产 进 度 计 划 由 于 模 具 注 塑 出 的 不 同 产 品 在 外 观 结 构 及 成 型 工 艺 上 存 在 差 异 性, 所 以 每 套 模 具 都 必 须 进 行 独 创 性 设 计, 而 且 在 模 具 开 发 的 不 同 阶 段, 要 对 生 产 进 度 计 划 由 粗 到 细 多 次 进 行 制 定 和 修 改, 因 此 模 具 设 计 常 分 为 制 件 工 艺 分 析 与 设 计 模 具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总 体 结 构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四 个 阶 段 模 具 在 开 发 过

148 程 中, 设 计 时 间 相 对 较 长, 约 占 整 个 开 发 周 期 的 1/3 模 具 工 程 部 运 用 CAD/CAE/CAM 技 术, 对 模 具 进 行 设 计 模 具 结 构 分 析 和 制 造, 大 大 缩 短 了 模 具 开 发 和 制 造 周 期, 并 可 有 效 地 降 低 模 具 开 发 风 险 模 具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多 层 次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用 户 参 与 质 量 管 理 在 模 具 报 价 与 合 同 订 单 签 订 时, 模 具 工 程 部 需 要 与 用 户 协 商 确 定 产 品 图 以 及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 在 进 行 模 具 结 构 设 计 详 细 设 计 工 艺 设 计 等 阶 段 中, 模 具 工 程 部 需 要 与 用 户 不 断 沟 通 协 调 ; 在 最 终 产 品 验 收 过 程 中, 也 需 要 得 到 用 户 的 确 认 由 于 模 具 型 腔 型 芯 表 面 精 饰 加 工 ( 如 : 抛 光 研 磨 等 ) 模 具 钳 工 与 装 配 主 要 依 赖 于 技 术 工 人 的 手 工 操 作, 并 且 工 作 量 占 模 具 总 工 作 量 ( 按 工 时 计 ) 的 比 例 达 25%~45%, 因 此 公 司 对 模 具 制 造 工 艺 采 用 规 范 化 管 理 来 控 制 模 具 合 理 化 生 产, 同 时 在 模 具 生 产 中 采 用 先 进 高 效 的 高 精 机 床 和 自 动 化 生 产 技 术, 并 全 面 采 用 了 标 准 零 部 件 3 销 售 模 式 (1) 益 智 玩 具 1 销 售 策 略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打 造 自 主 品 牌,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质 量 高 知 识 密 度 的 益 智 玩 具, 主 要 通 过 国 内 外 经 销 商 大 型 连 锁 商 场 或 超 市 销 往 终 端 消 费 者, 并 积 极 开 拓 幼 儿 园 儿 童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等 新 渠 道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自 主 研 发 设 计 优 势,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丰 富 产 品 内 涵, 以 多 种 主 题 拼 插 难 度 不 一 造 型 多 变 的 产 品 满 足 不 同 市 场 的 需 求,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并 达 到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培 养 用 户 忠 诚 度 形 成 可 持 续 性 消 费 的 目 的 2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的 销 售 流 程 为 : 通 过 展 会 等 方 式 联 系 客 户 客 户 询 价 签 订 供 销 合 同 / 订 单 组 织 生 产 产 品 质 检 发 货

149 就 国 内 市 场 而 言,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益 智 玩 具 的 销 售 方 式 主 要 分 为 经 销 模 式 和 直 销 模 式 公 司 已 与 多 家 经 销 商 和 连 锁 零 售 商 确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初 步 搭 建 了 覆 盖 大 部 分 省 份 的 营 销 网 络, 并 安 排 富 有 经 验 的 销 售 人 员 负 责 公 司 邦 宝 品 牌 叻 之 宝 品 牌 等 各 系 列 产 品 在 各 个 区 域 的 市 场 推 广 经 销 商 和 销 售 终 端 的 服 务 等 就 国 际 市 场 而 言,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通 过 各 经 销 商 销 往 国 外, 通 过 经 销 商 的 营 销 推 广 进 入 当 地 销 售 终 端, 与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同 台 竞 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直 销 模 式 和 经 销 模 式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元 销 售 模 式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直 销 6,918, % 7,108, % 4,462, % 经 销 269,028, % 238,497, % 193,792, % 合 计 275,947, % 245,605, % 198,255, % 公 司 销 售 模 式 如 下 图 所 示 : 邦 宝 股 份 营 销 中 心 经 销 方 式 直 销 方 式 经 销 商 A 经 销 商 B 经 销 商 C 专 营 店 百 货 商 场 玩 具 专 柜 等 ) 零 售 终 端 ( 如 大 型 连 锁 超 市 玩 具 消 费 者 3 营 销 方 式 及 品 牌 塑 造 公 司 多 年 来 坚 持 自 主 品 牌 战 略, 主 要 通 过 下 述 方 式 进 行 品 牌 宣 传 与 推 广 : A 与 世 界 知 名 消 费 品 零 售 商 合 作,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公 司 产 品 已 经 进 入 玩 具 反 斗 城 沃 尔 玛 卜 蜂 莲 花 等 世 界 知 名 消 费 品 零 售 商 的 销 售 渠 道 2008 年, 公 司 产 品 通 过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及 婴 幼 儿 用 品 零 售 商 玩 具 反 斗 城 的 严 格 认 证, 并 顺 利 进 入 中 国 区 玩 具 反 斗 城 连 锁 超 市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进 入 玩 具 反 斗 城 零 售 渠 道, 代 表 着 公 司 拥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和 卓 越 的 品 质,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150 形 象 宣 传 有 着 正 面 的 示 范 效 应, 会 吸 引 更 多 玩 具 经 销 商 的 关 注 和 认 可, 有 利 于 公 司 品 牌 推 广 和 产 品 销 售 B 参 加 国 内 外 各 种 展 览 会, 拓 宽 客 户 渠 道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发 展, 为 扩 大 产 品 影 响 力 并 多 渠 道 开 发 客 户, 公 司 有 计 划 并 持 续 性 地 参 加 在 世 界 各 地 举 办 的 各 种 展 览 会, 主 要 包 括 香 港 国 际 玩 具 展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交 易 会 德 国 纽 伦 堡 玩 具 展 广 州 国 际 玩 具 及 模 型 展 览 会 上 海 国 际 玩 具 展 北 京 玩 具 博 览 会 和 广 州 孕 婴 童 用 品 展 览 会 等, 和 众 多 玩 具 专 业 采 购 商 建 立 了 紧 密 的 业 务 联 系,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参 展 效 果 由 于 公 司 注 重 品 牌 形 象, 产 品 质 量 过 硬, 近 几 年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不 断 提 升,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内 外 客 户 主 动 选 择 直 接 和 公 司 合 作 C 与 消 费 者 进 行 品 牌 互 动, 扩 大 品 牌 终 端 影 响 力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与 消 费 者 之 间 的 品 牌 互 动, 并 持 续 开 展 类 似 活 动, 强 化 公 司 的 邦 宝 自 主 品 牌 在 消 费 者 心 目 中 的 地 位 如 公 司 作 为 协 办 单 位 参 与 2012 年 2013 年 中 国 城 际 家 庭 机 器 人 挑 战 赛 ; 于 2009 年 暑 假 至 国 庆 期 间 开 展 了 建 国 60 周 年 全 国 巡 回 展 天 安 门 广 场 阅 兵 主 题 积 木 场 景 展 示 活 动, 在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深 圳 等 各 大 城 市 搭 建 邦 宝 体 验 台, 拼 砌 工 程 师 现 场 即 兴 进 行 DIY 拼 砌 表 演, 吸 引 了 大 量 观 众 积 极 参 与 互 动 节 目,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近 年 来 公 司 还 有 计 划 地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如 在 幼 儿 园 搭 建 邦 宝 积 木 屋 开 设 积 木 课 堂 举 办 亲 子 活 动 等 国 内 外 很 多 案 例 已 经 证 明, 企 业 与 消 费 者 之 间 的 品 牌 互 动 有 利 于 消 费 者 近 距 离 接 触 并 理 解 企 业 的 品 牌 文 化, 更 加 深 入 了 解 一 个 企 业 的 品 牌 内 涵, 从 而 有 利 于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公 司 有 序 的 开 展 品 牌 互 动 活 动, 有 利 于 公 司 产 品 和 品 牌 的 持 续 宣 传, 提 升 了 品 牌 形 象 D 统 一 销 售 终 端 品 牌 形 象 标 识 体 系, 提 高 品 牌 辨 识 度 公 司 设 计 了 统 一 的 终 端 品 牌 形 象 专 柜, 建 立 了 统 一 的 品 牌 形 象 终 端 品 牌 形 象 专 柜 集 产 品 宣 传 品 牌 形 象 产 品 销 售 等 功 能 于 一 体, 对 产 品 营 销 具 有 重 要 的 作 用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以 及 市 场 上 充 斥 着 大 量 假 冒 伪 劣 产 品, 消 费 者 越 来 越 倾 向 于 购 买 质 量 有 保 证 的 品 牌 商 品, 很 多 玩 具 经 销 商 为 了 增 强 自 已 零

151 售 终 端 的 信 誉, 要 求 公 司 设 计 好 统 一 的 终 端 品 牌 形 象 专 柜, 公 司 授 权 经 销 商 使 用 公 司 设 计 的 终 端 零 售 专 柜 形 象, 要 求 其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将 公 司 产 品 上 架, 并 严 格 禁 止 将 其 他 品 牌 的 商 品 在 专 柜 内 上 架 销 售 另 外, 玩 具 经 销 商 自 主 开 展 品 牌 宣 传 时, 公 司 帮 助 经 销 商 设 计 宣 传 画 册 和 宣 传 海 报, 建 立 统 一 的 品 牌 形 象, 增 强 品 牌 宣 传 效 果 E 开 设 邦 宝 积 木 体 验 店, 通 过 体 验 式 营 销 掌 控 零 售 终 端 公 司 第 一 家 邦 宝 积 木 体 验 店 于 2012 年 11 月 在 汕 头 市 设 立, 专 卖 店 产 品 系 列 齐 全 店 铺 装 修 风 格 辨 识 度 高 设 有 积 木 体 验 区, 以 此 为 试 点, 待 成 熟 后 逐 步 向 潮 汕 区 域 及 深 圳 广 州 上 海 等 一 二 线 城 市 推 广 通 过 体 验 式 营 销 方 式 让 更 多 孩 子 和 父 母 了 解 邦 宝 积 木 的 同 时, 也 让 公 司 获 得 第 一 手 市 场 信 息, 如 各 类 系 列 受 欢 迎 程 度 现 场 体 验 感 受 产 品 诉 求 和 改 进 意 见 等, 加 强 公 司 对 零 售 终 端 的 掌 控 F 借 助 媒 体 渠 道, 加 强 品 牌 宣 传 攻 势 公 司 逐 步 重 视 媒 体 对 品 牌 宣 传 的 重 要 作 用, 近 年 来 开 始 借 助 媒 体 宣 传 公 司 品 牌 和 文 化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公 司 通 过 网 络 平 台 展 会 等 获 取 的 信 息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如 客 户 有 意 向, 公 司 售 前 对 客 户 意 向 进 行 评 估, 评 估 内 容 包 括 时 间 成 本 品 质 标 准, 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对 模 具 产 品 进 行 定 价 签 订 合 同 后, 公 司 工 程 部 门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客 户 对 品 质 的 要 求 制 订 初 步 采 购 计 划 和 生 产 计 划 第 一 次 试 模 之 后 根 据 试 模 效 果 与 客 户 进 行 沟 通 确 认, 进 一 步 制 订 更 为 详 尽 的 采 购 计 划 和 生 产 计 划, 直 到 试 模 效 果 达 到 客 户 要 求, 客 户 对 模 具 试 模 样 品 进 行 确 认, 并 对 模 具 结 构 和 动 作 进 行 现 场 验 收 模 具 销 售 采 用 阶 段 验 收 分 期 付 款 模 式, 合 同 签 订 后, 公 司 收 取 一 定 数 额 预 付 款, 用 于 项 目 启 动 客 户 维 护 方 面, 包 括 售 前 服 务 售 中 服 务 售 后 服 务 售 前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建 立 公 司 与 客 户 快 速 沟 通 的 平 台, 在 模 具 报 价 和 订 单 下 达 过 程 中 与 客 户 进 行 充 分 的 技 术 沟 通, 为 每 套 模 具 建 立 模 具 技 术 要 求 售 中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根 据 试 模 效 果 及 时 有 效 地 与 客 户 沟 通, 并 根 据 沟 通 结 果 重 新 制 定 采 购 计 划 和 生 产 计 划, 直 到 试 模 样

152 品 得 到 客 户 确 认 售 后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跟 踪 模 具 产 品 在 客 户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使 用 效 果 对 问 题 模 具 及 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模 具 的 维 修 保 养 等 ( 四 )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分 类 统 计 (1) 益 智 玩 具 公 司 生 产 的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主 要 由 各 类 胶 件 构 成, 胶 件 形 状 各 异 品 种 繁 多 组 合 灵 活 重 量 不 等, 通 过 注 塑 工 艺 采 用 注 塑 成 型 方 式 生 产 注 塑 成 型 是 指 将 模 具 装 夹 在 注 塑 机 上 后, 将 熔 融 塑 料 注 进 成 型 模 腔 内, 当 塑 料 在 腔 内 冷 却 定 型 后, 将 阴 模 阳 模 分 开, 通 过 顶 出 体 系 将 胶 件 从 模 腔 顶 出 离 开 模 具 的 生 产 过 程 胶 件 顶 出 后, 模 具 再 闭 合 进 行 下 一 次 注 塑, 整 个 注 塑 进 程 循 环 进 行 因 此,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的 产 能 主 要 根 据 注 塑 机 的 注 塑 成 型 能 力 确 定, 产 能 单 位 以 注 塑 机 的 产 能 单 位 吨 列 示 ; 而 玩 具 产 品 的 销 售 又 以 套 为 单 位, 为 了 方 便 计 算 产 能 利 用 率 和 产 销 率, 产 量 单 位 分 别 用 吨 和 套 为 单 位 列 示 其 中, 产 能 利 用 率 = 产 量 ( 吨 )/ 产 能 ( 吨 ), 益 智 玩 具 产 销 率 = 销 量 ( 套 )/ 产 量 ( 套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注 塑 机 的 产 能 产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产 能 ( 吨 ) 6, , , 产 量 ( 吨 ) 6, , , 产 能 利 用 率 (%)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的 产 量 和 销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产 量 ( 套 ) 25,869,384 24,876,857 19,514,875 销 量 ( 套 ) 25,727,338 24,945,293 19,552,028 产 销 率 (%)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产 能 主 要 根 据 CNC 加 工 中 心 产 能 确 定 公 司 制 造 的 模 具 部 分 用 于 自 用, 其 余 用 于 对 外 销 售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产 能 ( 套 ) 产 量 ( 套 ) 销 量 ( 套 )

153 产 能 利 用 率 (%)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销 售 额 比 例 益 智 玩 具 27, % 24, % 19, % 其 中 : 积 木 玩 具 27, % 24, % 19, % 婴 幼 儿 玩 具 % % %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 % % 合 计 27, % 24, % 20, %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区 域 分 布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国 内 17, % 17, % 14, % 其 中 : 华 南 8, % 8, % 7, % 华 东 7, % 8, % 5, % 其 他 % % % 二 国 外 10, % 7, % 5, % 合 计 27, % 24, % 20, % 4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单 位 : 元 / 套 产 品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其 中 : 积 木 玩 具 婴 幼 儿 玩 具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25, , , 注 1: 积 木 玩 具 含 多 种 系 列 产 品, 不 同 系 列 产 品 的 平 均 售 价 差 距 较 大, 从 每 套 几 元 到 几 百 元 的 都 有 ; 另 外, 同 一 系 列 内 不 同 型 号 的 玩 具 价 格 也 不 相 同, 而 且 每 年 销 售 的 比 例 又 不 相 同, 故 不 同 年 度 的 积 木 玩 具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会 随 着 不 同 系 列 的 销 售 量 变 化 而 变 化 注 2: 每 套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产 品 的 非 标 性 决 定 了 其 与 同 类 产 品 之 间 的 差 异 性, 公 司 对 每 套 模 具 产 品 单 独 定 价, 定 价 考 虑 的 主 要 因 素 包 括 :(1) 模 具 材 料 ;(2) 模 具 的 规 格 尺 寸 重 量 ;(3) 模 具 结 构, 如 大 水 口 小 水 口 热 流 道 等 ;(4) 模 具 加 工 难 易 程 度 因 此, 上 表 中 各 年 度 的 模 具 均 价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5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154 年 份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7,911, % 2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25,955, % 2013 年 度 3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3,569, % 4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127, % 5 厦 门 中 宝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9,325, % 合 计 117,889, % 1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210, % 2 福 建 省 外 贸 家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602, % 2012 年 度 3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615, % 4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607, % 5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21,443, % 合 计 112,479, % 1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297, % 2 福 建 省 外 贸 家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494, % 2011 年 度 3 厦 门 中 宝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4,293, % 4 深 圳 市 纳 尔 利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2,592, % 5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2,346, % 合 计 76,02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前 五 大 客 户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20%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占 有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产 品 知 名 度 的 不 断 提 升, 前 五 大 客 户 逐 步 趋 于 稳 定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均 不 是 新 增 客 户,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对 上 述 客 户 不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均 不 超 过 150 万 元, 且 不 存 在 对 单 个 客 户 大 额 的 应 收 账 款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 元 主 要 原 材 料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塑 料 92,466, ,599, ,345, 彩 盒 29,322, ,397, ,568, 内 盒 1,507, ,100, ,917,

155 装 配 图 16,849, ,983, ,054, 贴 纸 3,413, ,316, ,907, 胶 袋 5,415, ,978, ,765, 纸 箱 6,780, ,973, ,666, 模 架 677, , , 模 板 3,827, ,951, ,915, 小 计 160,260, ,061, ,893, 主 要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金 额 如 下 : 电 柴 油 主 要 能 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 元 ) 3,535, ,897, ,308, 占 采 购 额 比 重 1.89% 1.70% 1.68% 金 额 ( 元 ) 396, , , 占 采 购 额 比 重 0.21% 0.42% 0.45% 3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年 份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采 购 额 比 例 1 镇 江 奇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4, % 2 中 石 油 汕 头 分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2, % 2013 年 度 3 广 东 壮 丽 彩 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材 料 1, % 4 汕 头 市 雅 真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材 料 1, % 5 汕 头 市 金 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材 料 1, % 合 计 10, % 1 中 石 油 汕 头 分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5, % 2 广 东 壮 丽 彩 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材 料 2, % 2012 年 度 3 镇 江 奇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1, % 4 东 莞 市 恒 聚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 5 汕 头 市 雅 真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包 装 材 料 % 合 计 9, % 1 镇 江 奇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1, % 2 中 石 油 汕 头 分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1, % 2011 年 度 3 东 莞 市 美 星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 4 汕 头 海 湾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 5 广 东 仁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塑 料 原 料 % 合 计 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权

156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新 增 供 应 商 为 广 东 壮 丽 彩 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壮 丽 彩 印 ),2012 年, 公 司 向 其 采 购 包 装 材 料 的 金 额 为 2, 万 元 2012 年, 广 东 壮 丽 成 为 公 司 新 增 供 应 商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1) 近 年 来 公 司 愈 加 注 重 产 品 形 象, 对 产 品 包 装 彩 盒 及 装 配 图 的 品 质 要 求 逐 步 提 升, 向 大 型 的 彩 印 包 装 企 业 集 中 采 购 有 利 于 保 障 包 装 品 质 (2) 壮 丽 彩 印 为 汕 头 地 区 大 型 彩 印 包 装 企 业 之 一, 随 着 本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彩 盒 及 装 配 图 的 采 购 量 大 幅 增 加, 易 形 成 经 济 规 模 订 单, 壮 丽 彩 印 开 始 重 视 与 本 公 司 的 合 作 ( 六 )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生 产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为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所 属 行 业 不 属 于 高 危 险 重 污 染 行 业,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因 为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原 因 而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为 了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履 行 保 护 环 境 的 社 会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与 相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获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GB/T /ISO14001:2004 标 准 要 求 ), 并 被 ICTI CARE Foundation 确 认 符 合 国 际 玩 具 业 协 会 商 业 行 为 守 则 之 管 理 系 统 (2009 年 版 ) 1 环 境 保 护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环 保 投 入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排 污 费 90, , , 绿 化 费 473, , 环 保 设 备 投 入 , 环 卫 服 务 费 72, , , 其 他 7, , , 合 计 644, , , (2) 三 废 及 噪 声 处 理 情 况 针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废 水 及 一 定 噪 声, 公 司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和 预 防 措 施, 力 求 降 低 对 公 司 员 工 以 及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157 废 气 : 注 塑 及 移 印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公 司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无 毒 性, 且 在 注 塑 过 程 中 将 温 度 控 制 在 200 左 右, 因 未 达 到 原 料 热 分 解 峰 值 的 温 度, 能 减 少 废 气 的 产 生 ; 同 时, 注 塑 过 程 是 在 密 闭 的 模 具 中 进 行, 逸 出 的 有 机 废 气 量 较 少 此 外, 移 印 工 序 中 由 于 油 墨 使 用 量 较 少,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量 也 较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公 司 在 生 产 车 间 安 装 了 通 风 集 气 设 备, 将 废 气 收 集 并 处 理 后 再 进 行 排 放 ; 公 司 还 加 强 厂 区 的 绿 化 建 设, 种 植 的 大 量 植 物 对 废 气 起 到 一 定 吸 附 作 用 固 体 废 弃 物 :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其 中 注 塑 过 程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经 粉 碎 后 可 回 收 再 利 用, 制 作 模 具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金 属 边 角 料 交 由 废 金 属 回 收 公 司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废 水 :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水 仅 用 于 冷 却, 冷 却 水 循 环 利 用 不 外 排 外 排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噪 声 :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车 床 切 割 机 铣 床 注 塑 机 破 碎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和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车 间 通 风 系 统 等 辅 助 设 备, 公 司 通 过 对 设 备 定 期 检 修 维 护 建 筑 隔 声 减 振 防 振 等 措 施, 减 轻 噪 声 对 外 部 环 境 的 影 响 (3) 环 保 设 施 为 了 进 一 步 保 护 自 然 环 境 和 改 善 生 产 环 境, 公 司 于 2012 年 6 月 实 施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 高 能 离 子 法 ), 通 过 高 能 离 子 净 化 器 将 废 气 离 解 或 电 离, 最 终 形 成 CO 2 H 2 O 等 无 害 物 质, 达 到 净 化 目 的 与 传 统 的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相 比, 高 能 离 子 净 化 器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可 真 正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环 保 情 况 2012 年 7 月 30 日 2013 年 1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7 日,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证 明 : 公 司 2009 年 至 今 能 履 行 排 污 申 报 缴 纳 排 污 费 等 义 务, 没 有 受 到 我 局 的 环 保 行 政 处 罚 2012 年 9 月 6 日 2013 年 5 月 6 日,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分 别 出 具 ( 汕 市 ) 环 境 监 测 AS 字 (2012) 第 号 ( 汕 市 ) 环 境 监 测 AS 字 (2013) 第 号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结 论 :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158 2012 年 9 月 25 日 2013 年 5 月 9 日,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分 别 出 具 ( 汕 市 ) 环 境 监 测 AQ 字 (2012) 第 号 ( 汕 市 ) 环 境 监 测 AQ 字 (2013) 第 号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结 论 : 边 界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东 ( 西 ) 侧 边 界 监 控 点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中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浓 度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2 安 全 生 产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情 况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劳 动 保 护 费 ( 元 ) 188, , , (2)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1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对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制 定 了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考 核 办 法,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防 止 设 备 事 故 和 人 身 事 故 2 公 司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管 理, 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落 实 到 每 位 员 工, 并 定 期 对 生 产 制 造 部 各 下 设 部 门 进 行 考 核 3 积 极 开 展 员 工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给 员 工 配 备 必 要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新 员 工 入 职 必 须 经 过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重 点 设 备 特 殊 工 种 必 须 经 培 训 考 核 后 凭 证 操 作 4 公 司 重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均 参 加 了 财 产 保 险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2012 年 7 月 23 日 2013 年 1 月 28 日 2013 年 7 月 9 日 2014 年 1 月 3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证 明 : 公 司 是 我 区 规 模 以 上 的 生 产 企 业, 对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落 实 到 位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能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无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无 因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行 为 而 受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五 与 发 行 人 生 产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59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为 11, 万 元, 累 计 折 旧 为 3,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为 7,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综 合 成 新 率 为 68.66%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年 折 旧 率 (%) 折 旧 年 限 ( 年 ) 办 公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生 产 设 备 4, , , /9.5 5/10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6, , , / /20 合 计 11, , ,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条 )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1 注 塑 机 88 1, % 2 综 合 加 工 机 % 3 放 电 加 工 机 % 4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 5 全 自 动 生 产 线 % 6 斜 臂 式 机 械 手 % 7 自 动 生 产 线 % 8 机 床 ( 综 合 加 工 机 ) % 9 线 切 割 机 % 10 铣 机 % 11 高 能 离 子 净 化 器 % 12 磨 床 % 13 机 械 手 % 14 数 控 电 火 花 成 形 机 床 % 15 激 光 雕 % 16 铣 床 % 17 数 控 电 火 花 线 切 割 机 % 18 移 印 机 % 19 数 控 高 速 加 工 中 心 % 20 模 具 1,281 2, , % 21 其 他 生 产 设 备 % 合 计 4, , % 2 房 屋 建 筑 物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情 况 如 下 :

160 序 号 1 产 权 证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座 落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A 幢 全 幢 建 筑 面 积 (m 2 ) 14, 用 途 工 业 厂 房 担 保 情 况 抵 押 2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B 幢 全 幢 4, 工 业 厂 房 抵 押 3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C 幢 全 幢 7, 工 业 厂 房 抵 押 4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D 幢 全 幢 17, 工 业 厂 房 抵 押 5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纺 织 工 业 园 ( 食 堂 及 多 功 能 厅 ) 1, 工 业 厂 房 无 6 7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汕 字 第 号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纺 织 工 业 园 ( 电 房 )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纺 织 工 业 园 ( 宿 舍 ) 6, 工 业 厂 房 工 业 厂 房 无 无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为 万 元,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原 值 为 万 元, 账 面 价 值 为 万 元 发 行 人 拥 有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1 土 地 使 用 权 序 号 1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如 下 : 国 有 土 地 占 地 面 积 担 保 地 址 用 途 使 用 证 号 (m 2 终 止 日 期 ) 情 况 汕 国 用 (2013)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工 业 21, 至 2053 年 9 月 24 日 抵 押 第 号 汕 国 用 (2012) 第 号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河 浦 纺 织 工 业 园 工 业 44, 至 2048 年 6 月 19 日 无 2 注 册 商 标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证 书 的 注 册 商 标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名 称 注 册 类 别 国 别 注 册 号 有 效 期 1 7 中 国 至 2016 年 2 月 20 日

161 2 28 中 国 至 2016 年 10 月 13 日 3 28 中 国 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 4 28 中 国 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 5 12 中 国 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 6 21 中 国 至 2020 年 6 月 6 日 7 28 中 国 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 8 30 中 国 至 2020 年 6 月 6 日 9 12 中 国 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 中 国 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1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162 20 25 中 国 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 中 国 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中 国 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中 国 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中 国 香 港 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

163 38 28 中 国 台 湾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欧 盟 至 2020 年 3 月 29 日 通 过 马 德 里 注 册 国 家 : 芬 兰 日 本 英 国 美 国 法 国 意 大 利 波 兰 葡 萄 牙 至 2020 年 4 月 1 日 俄 罗 斯 西 班 牙 乌 克 兰 越 南 通 过 马 德 里 注 册 国 家 : 冰 岛 挪 威 土 耳 其 阿 尔 巴 尼 亚 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 克 罗 地 亚 摩 纳 哥 塞 尔 维 亚 瑞 士 美 国 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印 度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沙 特 阿 拉 伯 1542/66 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 通 过 马 德 里 注 册 国 家 : 芬 兰 日 本 英 国 美 国 比 荷 卢 法 国 德 国 意 大 利 波 兰 葡 萄 牙 俄 罗 斯 西 班 牙 乌 克 兰 越 南 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美 国 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欧 盟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欧 盟 至 2022 年 3 月 13 日 澳 大 利 亚 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 美 国 至 2023 年 5 月 27 日 墨 西 哥 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164 52 28 新 加 坡 韩 国 T G 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俄 罗 斯 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注 1: 注 册 号 为 的 商 标 系 由 杨 丽 蓉 无 偿 转 让 给 邦 领 实 业,2009 年 1 月 20 日 双 方 签 署 了 商 标 转 让 合 同 ; 注 2: 国 外 申 请 注 册 商 标 有 两 种 途 径 :(1) 分 别 向 各 国 商 标 主 管 机 关 申 请 注 册 ;(2) 马 德 里 商 标 国 际 注 册, 通 过 马 德 里 国 际 注 册 的 商 标 可 以 在 马 德 里 联 盟 成 员 国 得 到 保 护, 马 德 里 联 盟 是 指 由 马 德 里 协 定 和 马 德 里 议 定 书 所 适 用 的 国 家 或 政 府 间 组 织 所 组 成 的 商 标 国 际 注 册 特 别 联 盟 ; 注 3: 由 于 邦 宝 股 份 设 立 时 间 为 2012 年 5 月 28 日,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除 了 1 项 国 外 注 册 商 标 注 册 号 为 ( ) 的 注 册 人 名 称 变 更 仍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其 他 商 标 的 注 册 人 名 称 变 更 已 办 理 完 毕 3 专 利 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的 主 要 专 利 如 下 : 序 授 权 公 告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号 日 保 护 期 限 取 得 方 式 发 明 专 利 1 注 塑 模 具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 玩 具 动 力 机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3 可 左 右 旋 转 的 连 接 组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 可 发 光 的 积 木 组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 玩 具 传 送 装 置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 玩 具 摩 托 车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 积 木 式 组 合 连 接 件 及 与 之 配 合 的 插 入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 一 种 玩 具 机 器 人 组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 可 旋 转 的 连 接 组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0 磁 连 接 结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1 玩 具 球 接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2 儿 童 坐 便 器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3 可 转 动 的 连 接 零 件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4 玩 具 飞 机 发 动 机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5 玩 具 公 仔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6 多 功 能 玩 具 桌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7 一 种 玩 具 的 插 接 结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65 18 拼 接 式 玩 具 时 钟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9 可 堆 叠 玩 具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20 儿 童 便 盆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1 玩 具 不 倒 翁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2 玩 具 电 话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3 一 种 卷 帘 式 组 合 玩 具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4 一 种 组 合 玩 具 构 造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5 一 种 拼 插 式 玩 具 的 插 接 结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6 一 种 插 接 玩 具 旋 转 机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7 玩 具 积 木 的 包 装 生 产 线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8 玩 具 积 木 包 装 生 产 线 的 控 制 系 统 ZL 至 自 主 研 发 29 玩 具 积 木 包 装 生 产 线 的 落 料 机 构 ZL 至 自 主 研 发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30 玩 具 ( 刀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1 玩 具 ( 安 全 帽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2 玩 具 ( 鸭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3 玩 具 (1/4 球 体 2)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4 玩 具 ( 企 鹅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5 玩 具 ( 螃 蟹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6 玩 具 ( 海 狮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7 玩 具 ( 鲨 鱼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8 玩 具 ( 小 丑 鱼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39 玩 具 ( 海 马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40 玩 具 ( 盘 子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1 玩 具 ( 垃 圾 桶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2 玩 具 ( 耙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3 玩 具 ( 路 标 3)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4 玩 具 ( 锅 盖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45 玩 具 ( 大 炮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6 玩 具 ( 象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7 玩 具 ( 发 动 机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8 玩 具 ( 关 节 连 接 件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49 玩 具 ( 铲 2)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0 玩 具 ( 马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1 玩 具 ( 狗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2 玩 具 ( 菜 刀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3 玩 具 ( 猫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4 玩 具 ( 猴 子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5 玩 具 ( 公 鸡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6 玩 具 ( 小 船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66 57 玩 具 (1/4 球 体 1)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8 玩 具 ( 铲 1) ZL 至 自 主 研 发 59 玩 具 ( 鲸 鱼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0 玩 具 ( 平 底 锅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1 玩 具 ( 西 洋 剑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62 玩 具 ( 海 龟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3 玩 具 ( 舵 盘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4 玩 具 ( 救 生 衣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5 玩 具 ( 望 远 镜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6 玩 具 ( 路 灯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7 玩 具 ( 栏 杆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8 玩 具 ( 积 木 1x4) ZL 至 自 主 研 发 69 玩 具 ( 积 木 1x2)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70 玩 具 ( 叉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1 玩 具 ( 锅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2 玩 具 ( 章 鱼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3 玩 具 ( 牛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74 玩 具 ( 剑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5 玩 具 ( 路 标 1)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6 玩 具 ( 镢 头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7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 路 灯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8 玩 具 ( 小 刀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79 玩 具 ( 圆 盘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0 玩 具 ( 活 叉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1 玩 具 ( 枪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2 玩 具 ( 弯 刀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83 玩 具 ( 水 杯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4 玩 具 ( 砧 板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5 玩 具 ( 镰 刀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6 玩 具 ( 扫 帚 ) ZL X 至 自 主 研 发 87 玩 具 ( 路 标 2)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8 玩 具 ( 救 生 栏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89 玩 具 ( 羊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0 玩 具 公 仔 (2)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1 玩 具 公 仔 (1)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2 玩 具 公 仔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3 玩 具 滑 轮 车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4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 牙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5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1)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6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2)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7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 楼 梯 ) ZL 至 自 主 研 发 98 儿 童 便 盆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67 99 玩 具 组 件 ( 门 窗 2) ZL 至 受 让 取 得 100 玩 具 组 件 (22) ZL 至 受 让 取 得 101 玩 具 组 件 ( 房 顶 2) ZL 至 受 让 取 得 102 TOBEES 至 自 主 研 发 103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3)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04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4)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05 玩 具 积 木 组 件 (5) ZL 至 自 主 研 发 106 玩 具 积 木 起 件 器 ZL 至 自 主 研 发 注 1: 受 让 取 得 的 专 利 均 系 从 吴 锭 辉 无 偿 受 让 取 得, 双 方 已 签 署 相 关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 注 2: 注 册 号 为 的 TOBEES 外 观 设 计 属 于 注 册 式 的 欧 共 体 外 观 设 计 (RCD), 在 欧 盟 内 部 市 场 协 调 局 (OHIM) 注 册, 以 获 得 产 品 外 观 在 整 个 欧 盟 范 围 内 的 排 他 性 权 利 4 作 品 著 作 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获 得 作 品 登 记 证 书 的 作 品 著 作 权 如 下 : 序 首 次 出 版 / 作 品 名 称 作 品 种 类 作 品 登 记 号 号 制 作 日 期 发 证 机 关 1 搭 搭 乐 乐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粤 作 登 字 品 设 计 图 J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2 积 木 桶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粤 作 登 字 品 设 计 图 J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3 大 积 木 公 仔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粤 作 登 字 Big ToBees 品 设 计 图 J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4 邦 宝 积 木 拼 插 胶 件 -2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粤 作 登 字 品 设 计 图 J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5 邦 宝 大 头 智 力 小 人 偶 美 术 作 品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6 邦 宝 积 木 外 包 装 图 美 术 作 品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7 邦 宝 小 人 偶 ToBees 美 术 作 品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8 邦 宝 人 手 牵 手 美 术 作 品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9 邦 宝 积 木 拼 插 胶 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作 品 L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0 邦 宝 小 人 偶 卡 通 图 系 列 美 术 作 品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1 四 只 小 熊 美 术 作 品 粤 作 登 字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2 Banbao 牌 智 力 拼 插 玩 具 粤 作 登 字 其 他 作 品 外 包 装 设 计 图 L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3 BANBAO FAMILY 美 术 作 品 粤 作 登 字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4 搭 搭 乐 其 他 作 品 粤 作 登 字 L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5 拼 插 胶 件 工 程 设 计 图 产 品 粤 作 登 字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168 设 计 图 16 新 一 代 包 装 设 计 图 美 术 作 品 17 几 何 系 列 产 品 教 育 画 册 其 他 作 品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J 粤 作 登 字 F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粤 作 登 字 L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注 : 作 品 四 只 小 熊 Banbao 牌 智 力 拼 插 玩 具 外 包 装 设 计 图 BANBAO FAMILY 系 从 吴 锭 辉 处 无 偿 受 让 5 主 要 资 质 和 许 可 证 书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获 得 的 资 质 和 许 可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颁 发 时 间 / 生 效 时 间 发 证 机 关 有 效 期 限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GR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0624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三 年 务 局 2 出 口 玩 具 质 量 许 可 ( 注 册 登 记 ) 粤 检 玩 字 第 广 东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证 书 0179 号 疫 局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北 京 中 轻 联 认 证 中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心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机 动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机 动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电 动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声 光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169 ( 静 态 塑 胶 玩 具 )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电 动 玩 具 ) 16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电 动 玩 具 ) 17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声 光 玩 具 ) 18 中 国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 声 光 玩 具 )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年 检 20 汕 头 市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汕 头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年 检 21 排 污 许 可 证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证 书 粤 科 高 字 [2013]40 号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三 年 6 发 行 人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的 资 产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无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的 资 产 六 特 许 经 营 权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形 七 发 行 人 技 术 情 况 ( 一 )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研 发 机 构 的 设 置 分 两 个 层 次, 分 别 为 决 策 层 执 行 层 决 策 层 由 公 司 有 关 高 层 研 发 部 负 责 人 和 相 关 教 育 专 家 ( 顾 问 ) 组 成, 职 责 是 研 究 国 家 对 学 前 教 育 中 小 学 教 育 等 政 策 性 法 规 和 发 展 方 向, 收 集 归 纳 国 家 教 育 部 和 国 内 国 外 行 业 协 会 对 教 具 益 智 玩 具 的 规 定 与 动 态 信 息, 深 入 分 析 市 场 与 客 户 需 求 信 息, 决 策 并 制 定 研 发 投 资 项 目 研 发 创 新 与 奖 励 机 制 产 品 研 发 创 新 方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 执 行 层 通 过 以 研 发 部 为 核 心, 联 合 营 销 中 心 教 育 研 究 部 模 具 工 程 部 生 产 工 艺 工 程 技 术 部 塑 胶 制 造 部 品 质 管 理 部 等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的 组 成 与 配 合, 职 责 是 全 面 负 责 执 行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方 向 和 项 目 的 落 实 与 拓 展 解 决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创 新 技 术 的 投 融 资 评 价 产 学 研 合 作 和 对 外 交 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学 前 教 育 的 研 究 与 产 品 开 发 等 ; 而 作 为 核 心 开 发 重 点 的 学 前 教 育 方 面, 公 司 专 门 设 立 由 公 司 高 层 核

170 心 技 术 人 员 教 育 研 究 骨 干 人 员 及 国 内 教 育 界 专 家 组 成 的 研 发 团 队, 根 据 国 家 幼 儿 园 教 育 指 导 纲 要 ( 试 行 ) 和 3 6 岁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指 南 的 要 求, 依 托 国 内 著 名 高 校 心 理 学 学 前 教 育 界 专 家 学 者 的 专 业 理 论 支 持, 着 重 研 究 儿 童 发 展 心 理 与 健 康 学 前 教 育 科 学 创 新 与 方 法 幼 儿 园 区 角 游 戏 与 设 置 主 题 活 动 与 拓 展 等, 同 时 通 过 相 当 数 量 的 省 ( 市 ) 一 级 一 类 幼 儿 园 教 学 实 践 检 验, 为 幼 儿 园 学 校 研 发 整 套 学 习 工 具 和 整 体 学 习 方 案 ( 教 材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62 名, 占 比 约 13.25%, 研 发 队 伍 涵 盖 产 品 造 型 设 计 平 面 包 装 设 计 动 漫 制 作 工 艺 技 术 电 子 技 术 模 具 机 械 材 料 力 学 质 量 管 理 等 专 业, 知 识 结 构 较 为 合 理, 具 有 一 定 的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 二 )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有 精 密 模 具 研 发 设 计 及 制 造 技 术 玩 具 生 产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和 产 品 品 质 控 制 技 术 1 精 密 模 具 研 发 设 计 及 制 造 技 术 公 司 拥 有 先 进 的 模 具 制 造 车 间 专 业 工 程 设 计 团 队 高 精 密 的 数 控 加 工 设 备 以 及 具 有 丰 富 工 作 经 验 长 期 从 事 模 具 制 造 的 高 级 技 术 人 员, 采 用 CAD/CAE/CAM 技 术, 精 密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同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经 过 多 年 的 自 主 研 发 积 累, 公 司 构 建 了 完 善 的 品 质 保 障 体 系, 使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检 测 等 工 序 得 到 合 理 监 控, 确 保 品 质 稳 定 (1) 精 密 模 具 设 计 技 术 模 具 设 计 水 平 不 仅 影 响 模 具 开 发 的 成 功 率, 还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决 定 模 具 开 发 和 产 品 生 产 的 周 期 与 成 本 在 模 具 设 计 方 面, 公 司 一 直 推 行 3D 设 计 技 术, 利 用 CAE 技 术 对 模 具 进 行 可 行 性 分 析, 高 逼 真 的 模 拟 效 果 提 高 了 立 项 阶 段 做 出 正 确 判 断 的 能 力, 也 提 高 了 模 具 开 发 的 成 功 率 ; 同 时, 公 司 应 用 设 计 标 准 化 管 理 设 计 图 纸 数 据 库 管 理 等 措 施, 缩 短 了 模 具 的 开 发 周 期, 节 省 了 成 本 (2) 精 密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公 司 拥 有 高 速 高 精 加 工 的 计 算 机 数 控 机 床 和 电 火 花 加 工 机 床 深 孔 加 工 设

171 备 与 技 术, 以 及 配 套 的 高 精 度 光 学 检 测 设 备 和 检 测 技 术, 综 合 模 具 制 造 精 度 达 到 ±2μm, 最 高 精 度 可 达 ±1μm 先 进 的 精 密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使 公 司 模 具 制 作 周 期 缩 短, 首 次 试 模 产 品 尺 寸 误 差 率 控 制 在 5% 以 内 (3) 模 具 配 件 标 准 化 并 建 立 资 料 数 据 库 由 于 积 木 胶 件 模 具 的 多 样 性, 公 司 将 模 具 的 所 有 配 件 按 照 不 同 规 格 进 行 标 准 化, 并 建 立 相 应 的 数 据 库, 如 标 准 模 架 数 据 库 标 准 内 腔 数 据 库 通 用 镶 件 数 据 库 标 准 铜 极 加 工 数 据 库 高 精 密 顶 针 顶 管 数 据 库 等 在 积 木 新 产 品 的 模 具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用 标 准 件, 可 以 提 高 加 工 效 率 同 时, 在 标 准 模 具 件 维 修 时 能 做 到 及 时 更 换, 保 障 生 产 的 顺 利 进 行 2 玩 具 生 产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1) 生 产 管 理 系 统 以 及 集 约 化 生 产 方 式 一 般 情 况 下, 公 司 会 收 到 多 个 客 户 订 单, 且 订 单 产 品 多 样 化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和 生 产 效 率, 公 司 除 了 做 好 研 发 环 节 外, 还 对 采 购 环 节 生 产 环 节 建 立 科 学 的 管 理 系 统 生 产 部 门 在 收 到 订 单 后 会 与 采 购 部 门 一 起 制 订 采 购 计 划 与 生 产 车 间 调 度 计 划, 采 购 计 划 确 保 原 材 料 的 按 时 按 质 到 位 ; 生 产 计 划 实 现 同 一 产 品 的 流 集 约 化 生 产, 同 时 有 效 利 用 产 能 空 档, 对 胶 件 实 行 经 济 批 量 生 产, 在 确 保 准 时 交 货 的 同 时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2) 注 塑 成 型 技 术 公 司 拥 有 先 进 的 全 自 动 控 制 注 塑 机, 在 卧 式 注 塑 成 型 热 流 道 注 塑 成 型 金 属 镶 嵌 注 塑 成 型 高 透 光 率 透 明 制 品 成 型 等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及 标 准 的 生 产 工 艺 公 司 普 通 注 塑 的 制 程 不 良 及 物 料 损 耗 率 平 均 在 3%-5% 的 水 平 ; 在 齿 轮 制 品 成 型 及 外 观 变 形 控 制 方 面, 拥 有 0.25 模 数 齿 轮 高 精 度 要 求 的 制 品 成 型 技 术, 塑 料 制 品 尺 寸 精 度 可 控 制 在 ±0.01mm; 对 成 型 制 品 的 残 余 应 力 控 制 IM 值 控 制 等 高 要 求 制 品 生 产 方 面, 公 司 采 用 应 力 分 析 仪 和 熔 融 指 数 测 试 仪 等 设 备 进 行 精 确 检 测 控 制, 将 气 辅 成 型 技 术 气 辅 快 速 冷 却 技 术 模 内 真 空 抽 气 技 术 结 合, 对 解 决 厚 壁 制 品 的 冷 却 与 变 形 特 殊 制 品 设 计 特 殊 材 料 的 尺 寸 精 度 控 制 及 高 外 观 要 求 能 够 提 供 有 效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172 (3) 机 械 手 伺 服 驱 动 系 统 公 司 在 注 塑 工 艺 中 搭 配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采 用 机 械 手 伺 服 驱 动 技 术 机 械 手 自 动 加 工 成 套 技 术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的 采 用 不 但 能 够 节 约 人 力 资 源 降 低 产 品 综 合 成 本, 还 能 降 低 产 品 次 品 率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4) 热 流 道 技 术 热 流 道 作 为 一 项 先 进 的 注 塑 加 工 技 术, 不 仅 能 使 产 品 更 加 美 观, 还 能 节 约 原 材 料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延 长 模 具 使 用 寿 命 首 先, 采 用 热 流 道 技 术 的 模 具 在 注 塑 过 程 中, 由 于 流 道 内 压 力 损 耗 小 温 度 均 匀 塑 料 融 化 后 流 动 性 好, 可 有 效 减 小 产 品 的 内 应 力, 避 免 产 品 变 形, 大 大 提 高 产 品 表 面 质 量 和 力 学 性 能, 减 少 常 见 的 缩 水 填 充 不 足 熔 接 痕 颜 色 不 均 匀 飞 边 翘 曲 等 现 象 ; 同 时, 多 模 腔 模 具 可 保 证 填 充 均 匀, 质 量 一 致 ; 其 次, 热 流 道 技 术 能 消 除 大 部 分 甚 至 全 部 流 道 废 料, 有 效 提 高 原 材 料 利 用 率 ; 再 次, 由 于 热 流 道 均 为 自 动 切 断 浇 口, 能 缩 短 开 模 行 程 和 成 型 周 期, 提 高 自 动 化 程 度, 从 而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 最 后, 热 流 道 技 术 能 够 降 低 注 塑 过 程 中 的 注 塑 压 力, 有 利 于 保 护 模 具, 延 长 模 具 使 用 寿 命 3 产 品 品 质 控 制 技 术 公 司 拥 有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的 产 品 品 质 控 制 技 术 : (1) 公 司 的 产 品 品 质 控 制 涵 盖 原 材 料 选 购 及 测 试 供 应 商 选 择 注 塑 加 工 产 品 包 装 储 存 出 货 等 整 个 生 产 工 序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中 采 用 IPQC IQC QA 等 品 质 控 制 手 段, 确 保 各 道 工 序 加 工 效 果 的 可 控 性 公 司 还 制 订 严 格 的 质 量 标 准 及 相 应 的 检 验 方 法 并 对 其 定 期 评 估, 以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2) 公 司 产 品 出 厂 前 需 经 过 一 系 列 严 格 的 安 全 测 试, 如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表 面 涂 层 的 总 铅 可 迁 移 重 金 属 甲 苯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等 化 学 测 试 玩 具 产 品 除 公 司 实 验 室 对 其 实 施 诸 如 扭 力 拉 力 咬 力 压 力 利 边 及 利 角 跌 落 等 物 理 及 机 械 性 能 测 试 之 外, 还 定 时 送 国 家 指 定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同 类 检 测, 使 产 品 在 安 全 方 面 符 合 国 内 外 玩 具 安 全 法 规 的 要 求 (3) 从 市 场 开 发 调 研 到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公 司 均 会 充 分 考 虑 市 场 及 各 国 玩 具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并 作 为 产 品 研 发 的 输 入 要 素 之 一 产 品 研 发 之 后 需 经 过 严

173 格 的 试 产 测 试 与 评 估 改 善 等 阶 段, 使 其 满 足 要 求 在 制 造 加 工 过 程 中, 公 司 严 格 依 据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要 求 对 产 品 质 量 及 安 全 等 进 行 检 查 试 验 与 控 制, 定 期 对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及 其 运 作 效 果 加 以 审 核 评 估 并 作 出 相 应 的 改 进 4 积 木 胶 件 研 发 与 应 用 功 能 研 究 为 了 使 积 木 产 品 满 足 造 型 创 新 要 求, 保 持 产 品 的 新 鲜 与 活 力, 让 产 品 更 具 可 玩 性 趣 味 性, 从 而 促 进 产 品 的 市 场 销 售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不 断 对 积 木 胶 件 的 协 配 性 功 能 性 与 应 用 性 进 行 研 究, 并 创 新 研 发 新 胶 件, 保 障 积 木 产 品 创 新 的 顺 利 进 行, 有 效 提 高 竞 争 力 5 包 装 方 式 和 材 料 包 装 工 艺 的 研 究 与 创 新 产 品 外 包 装 是 消 费 行 为 的 视 觉 媒 介 与 要 素, 对 产 品 销 售 起 到 关 键 作 用, 对 成 本 节 约 产 品 运 输 终 端 展 示 和 达 到 环 保 技 术 标 准 也 至 关 重 要, 公 司 不 断 深 入 研 究 产 品 包 装 方 式 和 材 料 包 装 工 艺 的 应 用 与 创 新,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包 装 ( 三 ) 发 行 人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公 司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及 拟 达 到 目 标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主 要 研 发 内 容 和 目 标 技 术 水 平 目 前 进 展 积 木 产 品 自 动 包 装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通 过 对 传 统 手 工 下 袋 生 产 包 装 方 式 积 木 产 品 特 点 与 质 量 要 求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开 发 自 动 下 袋 包 装 生 产 设 备 与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与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与 减 少 人 员 投 入, 将 装 配 工 序 从 劳 动 密 集 型 向 机 械 自 动 化 转 化 升 级 1 国 内 领 先 试 产 阶 段 本 项 目 针 对 拼 装 式 玩 具 制 造 业, 利 用 先 进 的 RFID 传 感 技 术 自 动 化 技 术 信 息 化 技 术 等, 研 发 形 成 面 向 智 能 工 厂 环 境 的 新 一 代 智 能 物 联 车 间 技 术 体 系 和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首 先 构 建 了 拼 装 式 玩 具 制 造 业 ISOK 信 息 技 术 平 台 ; 在 此 基 础 上, 通 过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物 联 网 感 知 软 件 与 管 控 系 统 创 新, 提 高 管 控 准 确 性 和 便 捷 性 ; 并 针 对 拼 装 玩 具 特 点, 通 过 机 械 本 体 与 控 制 流 程 的 优 化 设 计, 实 现 拼 装 玩 具 包 装 全 自 动 化 解 决 方 案 ; 最 后 通 过 RFID 技 术 对 仓 储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优 化, 实 现 拼 装 玩 具 成 品 智 能 仓 储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与 技 术 标 准, 并 进 一 步 在 行 业 内 推 广 拼 装 式 玩 具 模 具 包 装 及 仓 储 智 能 化 装 备 项 目 2 国 内 领 先 研 发 中 期

174 本 项 目 对 原 有 大 颗 粒 胶 件 拼 砌 积 木 产 品 进 行 通 用 统 一 的 标 准 参 数 设 定, 使 拼 插 积 木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质 量 保 证 有 了 衡 量 的 标 准 与 依 据, 旨 在 让 拼 插 积 木 产 品 达 到 工 业 化 规 模 化 标 准 化 的 生 产 要 求, 使 得 积 木 拼 插 过 程 简 单 牢 固 更 富 有 乐 趣 项 目 解 决 了 几 百 个 不 同 种 类 的 胶 件 之 间 的 前 后 模 的 扣 位 互 配 问 题, 形 成 企 业 自 身 的 有 别 于 国 外 厂 家 的 拼 插 积 木 标 准, 同 时 使 公 司 制 造 的 大 颗 粒 胶 件 和 小 颗 粒 胶 件 之 间 达 到 互 配 的 效 果, 也 为 国 内 拼 插 积 木 的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作 出 有 益 的 探 索 与 贡 献 3 对 原 有 大 颗 粒 胶 件 拼 砌 积 木 标 准 参 数 的 修 订 和 应 用 国 内 领 先 研 发 后 期 学 龄 前 创 新 教 育 教 程 与 教 育 教 具 的 研 发 项 目 ( 第 二 期 ) 4 本 项 目 旨 在 解 决 如 何 引 导 儿 童 (3-6 岁 ) 玩 益 智 玩 具 积 木, 充 分 发 挥 益 智 玩 具 的 独 特 功 能 与 作 用, 对 学 龄 前 阶 段 进 行 教 材 的 创 新 和 编 写, 进 而 开 发 出 合 适 的 积 木 教 具 国 内 领 先 研 发 中 期 其 中, 学 龄 前 创 新 教 育 教 程 与 教 育 教 具 的 研 发 项 目 是 公 司 持 续 投 入 的 战 略 性 研 究 项 目, 第 一 期 已 研 发 完 成 并 取 得 了 丰 硕 的 成 果, 第 二 期 研 发 工 作 亦 于 2013 年 下 半 年 启 动 公 司 在 对 积 木 的 特 点 和 丰 富 的 教 育 内 涵 做 了 较 为 系 统 全 面 的 研 究 与 分 析 之 后, 与 儿 童 心 理 教 育 专 家 以 及 国 内 儿 童 学 前 教 育 研 究 院 校 开 展 合 作, 在 广 东 省 杭 州 市 北 京 市 选 择 一 批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的 幼 儿 园 开 展 关 于 积 木 构 建 活 动 与 儿 童 教 育 方 面 的 合 作, 编 写 出 符 合 儿 童 能 力 发 展 特 点 的 积 木 建 构 活 动 课 程, 以 邦 宝 积 木 为 载 体, 形 成 具 有 先 进 理 念 优 秀 课 程 多 样 表 现 方 式 和 配 套 多 媒 体 教 育 素 材 的 积 木 材 料 包, 并 逐 步 向 幼 儿 园 推 广 使 用 ( 四 ) 发 行 人 合 作 研 发 的 开 展 情 况 在 立 足 自 主 研 发 基 础 上, 公 司 也 积 极 与 江 南 大 学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韩 山 师 范 学 院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以 及 幼 儿 园 等 教 育 机 构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增 强 公 司 引 进 和 吸 收 研 究 领 域 最 新 成 果 的 能 力, 建 立 长 期 的 人 才 培 养 与 输 送 机 制 1 与 江 南 大 学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作 情 况 (1)2012 年 2 月 29 日, 邦 领 实 业 ( 甲 方 ) 与 江 南 大 学 ( 乙 方 ) 签 署 了 关 于 拼 装 式 玩 具 模 具 包 装 及 仓 储 智 能 化 装 备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书, 协 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协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175 目 标 : 以 高 效 节 能 为 目 标, 以 拼 装 玩 具 专 用 模 具 设 计 制 造 装 备 拼 装 式 玩 具 产 品 自 动 包 装 装 备 智 能 仓 储 系 统 为 切 入 点, 利 用 先 进 的 RFID 传 感 器 等 感 知 和 标 识 技 术, 研 发 形 成 面 向 智 能 工 厂 环 境 的 新 一 代 智 能 物 联 车 间 技 术 体 系 和 解 决 方 案 费 用 : 甲 方 负 责 经 费 的 投 入 2 研 究 成 果 的 分 配 方 案 A 双 方 以 拼 装 式 玩 具 模 具 包 装 及 仓 储 智 能 化 装 备 项 目 共 同 申 报 各 级 政 府 的 扶 持 项 目, 如 果 获 批 立 项, 对 下 达 的 该 项 目 资 助 经 费, 双 方 按 政 府 资 助 经 费 的 30%( 甲 方 ) 70%( 乙 方 ) 进 行 分 配 ; B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的 课 题 或 共 同 承 担 的 课 题 的 科 研 成 果 相 关 专 利 权 著 作 权 专 有 技 术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申 请 权 登 记 权 及 所 有 权 归 甲 方 所 有 在 不 改 变 上 述 所 有 权 归 属 且 确 保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得 到 保 护 的 前 提 下, 直 接 从 事 实 验 室 课 题 研 发 工 作 的 老 师 技 术 人 员 有 权 就 科 研 成 果 发 表 论 文 (2)2012 年 8 月 17 日, 邦 宝 股 份 ( 甲 方 ) 与 江 南 大 学 ( 乙 方 ) 签 署 了 共 建 江 南 大 学 邦 宝 联 合 实 验 室 协 议, 协 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协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目 标 :A 重 点 发 展 研 究 与 甲 方 相 关 的 产 品 自 动 化 智 能 生 产 包 装 线 立 体 仓 库 自 动 化 益 智 积 木 科 教 产 品 精 密 模 具 技 改 项 目 品 牌 营 销 策 划 渠 道 ( 直 营 ) 连 锁 策 略 信 息 化 管 理 等 研 发 咨 询 ;B 双 方 共 同 将 实 验 室 建 设 成 为 市 省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C 建 成 甲 方 研 究 生 工 作 站 研 发 费 用 : 甲 方 每 年 向 乙 方 支 付 研 发 费 用 20 万 元 有 效 期 :2012 年 8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6 日 2 研 究 成 果 的 分 配 方 案 A 双 方 共 同 申 报 国 家 省 市 的 纵 向 项 目 和 共 同 承 接 其 他 企 业 委 托 的 横 向 项 目 时, 所 获 经 费 按 双 方 贡 献 大 小 另 行 协 商 分 配 ;

176 B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的 课 题 或 共 同 承 担 的 课 题 的 科 研 成 果 相 关 专 利 权 著 作 权 专 有 技 术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申 请 权 登 记 权 及 所 有 权 归 甲 方 所 有 在 上 述 前 提 下, 直 接 从 事 实 验 室 课 题 研 发 工 作 的 老 师 技 术 人 员 有 权 就 科 研 成 果 发 表 论 文 3 保 密 措 施 双 方 都 有 对 实 验 室 承 担 的 课 题 技 术 内 容 保 密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在 该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及 协 议 终 止 后 5 年 内, 乙 方 不 得 为 与 甲 方 生 产 相 同 或 相 似 产 品 的 企 业 提 供 与 该 协 议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合 作 服 务 咨 询 等 否 则 乙 方 不 得 继 续 使 用 双 方 共 同 承 担 的 课 题 或 共 同 研 发 中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2 与 韩 山 师 范 学 院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作 情 况 2012 年 5 月 14 日, 韩 山 师 范 学 院 ( 甲 方 ) 与 邦 领 实 业 ( 乙 方 ) 签 署 了 校 企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书, 协 议 书 就 双 方 进 行 校 企 联 合 共 同 发 展 合 作 建 立 少 年 儿 童 综 合 素 质 教 育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邦 宝 益 智 教 玩 具 产 学 研 基 地 邦 宝 益 智 大 学 生 专 业 实 习 实 践 基 地 等 事 宜 进 行 约 定, 具 体 如 下 : (1) 建 立 少 年 儿 童 综 合 素 质 教 育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1 在 甲 方 挂 牌 成 立 少 年 儿 童 综 合 素 质 教 育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2 双 方 首 期 各 出 资 人 民 币 十 万 元 用 于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3 双 方 联 合 申 报 政 府 部 门 的 教 玩 具 产 品 创 新 和 深 加 工 领 域 的 纵 向 课 题 ;4 在 乙 方 资 金 的 资 助 下, 甲 方 可 承 担 乙 方 委 托 的 横 向 课 题, 并 根 据 乙 方 要 求 进 行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5 双 方 就 合 作 内 容 可 共 同 发 表 成 果 论 文 申 请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以 及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申 报 专 利 另 行 协 商 确 定 (2) 建 立 以 邦 宝 益 智 教 玩 具 产 品 为 主 的 产 学 研 基 地 :1 在 乙 方 挂 牌 成 立 邦 宝 益 智 教 玩 具 产 学 研 基 地 ;2 由 甲 方 牵 头 组 织 专 家 研 发 团 队 对 乙 方 现 有 产 品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优 化 和 改 进 意 见 ; 甲 方 利 用 学 院 的 人 才 和 资 源 优 势 为 乙 方 提 供 相 关 的 业 务 咨 询 技 术 培 训 等 服 务 ; 乙 方 为 甲 方 相 关 专 业 的 师 生 不 定 期 开 展 多 形 式 的 信 息 交 流 活 动 ;3 甲 方 负 责 在 粤 东 四 市 部 分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开 展 产 学 研 产 品 实 验 工 作, 乙 方 予 以 配 合 ;4 甲 方 可 有 偿 利 用 乙 方 场 地 进 行 人 才 培 训 产 学 研 及 实 验 平 台 建 设 新 产 品 研 发 试 验 等 项 目 的 全 面 合 作 (3) 建 立 大 学 生 专 业 实 习 实 践 基 地 :1 乙 方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同 意 作 为

177 甲 方 专 业 实 习 实 践 基 地 并 挂 牌 ;2 甲 方 定 期 向 乙 方 提 交 学 生 的 实 习 计 划 实 习 生 管 理 办 法 和 实 习 考 核 方 案, 定 期 为 乙 方 优 先 推 荐 优 秀 毕 业 生 3 与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作 情 况 2013 年 5 月 21 日, 邦 宝 股 份 ( 甲 方 ) 与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 乙 方 ) 签 署 了 校 企 共 建 邦 宝 教 育 玩 具 体 验 研 究 中 心 协 议, 协 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协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目 标 :1 合 作 建 立 邦 宝 教 育 玩 具 体 验 研 究 中 心, 供 乙 方 教 师 指 导 本 院 相 关 专 业 学 生 开 展 玩 具 和 教 育 与 游 戏 功 能 体 验 研 习 活 动, 以 及 甲 方 新 产 品 体 验 测 试 与 改 进 ;2 经 双 方 同 意, 双 方 均 可 以 邦 宝 教 育 玩 具 体 验 研 究 中 心 的 方 式 与 幼 儿 园 开 展 合 作, 进 行 教 科 研 与 玩 具 教 育 应 用 宣 传 推 广 等 方 面 的 合 作 乙 方 提 供 场 地 及 基 本 设 施, 甲 方 适 时 支 持 乙 方 玩 具 人 体 工 程 实 验 设 备 费 用 :1 甲 方 无 偿 提 供 并 及 时 更 新 品 种 齐 全 数 量 充 足 各 项 安 全 和 质 量 指 标 合 格 的 邦 宝 建 构 玩 具, 文 献 资 料 等 ; 玩 具 具 体 数 量 品 种 由 双 方 根 据 体 验 中 心 教 研 活 动 计 划 和 学 生 实 习 工 作 安 排 共 同 协 商 确 定 ;2 甲 方 每 年 提 供 相 应 经 费 支 持 乙 方 举 办 全 省 性 全 国 性 的 建 构 玩 具 玩 法 大 赛 活 动 ;3 乙 方 提 供 专 业 用 房 一 间 作 为 研 究 中 心 专 门 用 房 有 效 期 :2013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 研 究 成 果 的 分 配 方 案 乙 方 定 期 向 甲 方 提 供 建 构 玩 具 教 育 与 游 戏 体 验 分 析 报 告 和 指 导 方 案 ( 每 学 期 至 少 一 份 ), 乙 方 学 生 开 展 邦 宝 建 构 玩 具 搭 建 和 游 戏 体 验 的 记 录 资 料, 调 研 报 告 优 先 提 供 给 甲 方, 并 转 化 利 用 到 产 品 设 计 生 产 和 建 构 玩 具 课 程 开 发 中 (3) 保 密 措 施 甲 方 到 乙 方 学 院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交 流 时, 涉 及 甲 方 商 业 秘 密 或 知 识 产 权, 乙 方 应 予 保 护 4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的 技 术 开 发 合 作 情 况

178 2013 年 9 月 6 日,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心 理 与 行 为 科 学 研 究 部 及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人 民 政 府 三 方 签 署 了 关 于 建 立 儿 童 发 展 与 儿 童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邦 宝 产 学 研 基 地, 该 协 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三 方 合 作 建 立 儿 童 发 展 与 儿 童 文 化 产 品 研 发 邦 宝 产 学 研 基 地 开 展 产 学 研 项 目 合 作 (2) 开 展 益 智 玩 具 与 儿 童 心 理 健 康 发 展 的 科 学 性 研 究 与 论 证 工 作, 在 此 基 础 上 研 发 生 产 适 合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需 求 的 具 有 科 学 性 教 育 性 的 中 国 文 化 内 涵 的 玩 具 (3) 根 据 研 究 成 果, 以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的 名 义 撰 写 并 出 版 系 列 课 程 (4) 根 据 研 究 生 产 的 进 度 进 展 及 时 向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相 关 申 报 工 作 同 日,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心 理 与 行 为 科 学 研 究 部 签 署 了 关 于 开 展 益 智 积 木 科 学 性 论 证 与 产 品 推 广 首 期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该 协 议 就 首 期 发 展 规 划 的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与 进 程 进 行 了 统 筹, 匡 算 了 项 目 的 预 算 及 约 定 了 费 用 支 付 推 广 收 益 分 配 等 相 关 条 款 5 与 幼 儿 园 合 作 情 况 2012 年 6 月 以 来, 邦 宝 股 份 分 别 与 汕 头 市 外 经 贸 幼 儿 园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中 心 幼 儿 园 马 丁 叔 叔 双 语 紫 云 幼 儿 园 等 30 多 家 幼 儿 园 签 署 关 于 开 展 邦 宝 积 木 屋 合 作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积 木 入 园 活 动 期 间,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举 行 邦 宝 积 木 杯 教 案 论 文 评 比, 优 胜 者 将 可 能 被 聘 为 邦 宝 研 究 员, 给 予 一 定 科 研 经 费 进 行 横 向 课 题 合 作 研 究 ( 协 议 另 行 签 订 ), 如 果 该 成 果 获 得 国 家 级 或 省 级 奖 励, 公 司 将 另 外 给 予 奖 励 2013 年 6 月, 邦 宝 股 份 分 别 与 北 京 市 2 所 幼 儿 园 签 署 合 作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提 供 一 批 积 木 产 品 供 幼 儿 园 教 学 实 验 演 示 研 讨 等, 每 年 定 期 举 行 不 同 形 式 的 教 研 活 动 ; 幼 儿 园 则 根 据 邦 宝 积 木 的 使 用 情 况 向 公 司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 五 ) 发 行 人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公 司 重 视 研 发 投 入,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均 在 3% 以 上, 新 产 品 开 发 款 数 逐 年 增 加, 所 有 产 品 均 为 自 主 研 发 设 计, 研 发 能 力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17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3.37% 3.27% 3.08% ( 六 ) 发 行 人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1 技 术 创 新 实 力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注 重 技 术 研 发, 坚 持 以 自 主 研 发 和 自 主 品 牌 为 发 展 导 向, 通 过 不 断 加 强 科 研 投 入, 大 力 培 养 和 引 进 人 才,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得 到 不 断 增 强, 形 成 了 以 模 具 技 术 和 益 智 玩 具 技 术 并 重 的 双 重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 被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2013 年 12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院 士 专 家 企 业 工 作 站 ; 公 司 的 专 利 多 功 能 玩 具 桌 (ZL ) 被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局 认 定 为 中 国 专 利 优 秀 奖 ;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科 普 中 心 认 定 为 幼 儿 儿 童 科 学 素 质 教 育 体 验 馆 ; 公 司 生 产 的 科 普 教 玩 具 于 2013 年 1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 2012 年 7 月 被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认 定 为 2012 年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2012 年 5 月, 被 中 国 塑 料 加 工 工 业 协 会 认 定 为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2011 年 11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等 部 门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011 年 8 月, 被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评 为 广 东 省 优 势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示 范 企 业 ( 含 100 家 龙 头 企 业 ) ;2011 年 6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等 部 门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依 托 单 位 ; 2011 年 4 月, 被 广 东 省 版 权 局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版 权 兴 业 示 范 基 地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106 项 专 利 证 书,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7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77 项 2 技 术 创 新 平 台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广 东 省 版 权 兴 业 示 范 基 地 广 东 省 院 士 专 家 企 业 工 作 站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已 形 成 多 层 次 高 起 点 的 技 术

180 研 发 平 台 上 述 科 研 平 台 的 建 立, 为 公 司 未 来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进 一 步 增 强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支 撑 3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1) 建 立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机 制 结 合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目 标, 建 立 公 司 创 新 战 略 机 制 坚 持 技 术 创 新 型 道 路, 创 新 战 略 重 点 开 展 自 主 创 新, 并 加 强 引 进 吸 收 再 创 新, 保 持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的 领 先 地 位 并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方 向, 进 行 技 术 及 人 员 的 储 备, 为 公 司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并 获 得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2) 科 研 团 队 建 设 管 理 现 代 玩 具 设 计 的 创 新 并 不 是 简 单 的 外 观 造 型 的 改 进 创 新, 而 是 一 个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涉 及 经 济 技 术 文 化 社 会 等 诸 多 因 素, 玩 具 设 计 理 念 逐 步 向 人 性 化 设 计 观 念 发 展, 这 需 要 综 合 型 的 设 计 人 才, 他 们 在 熟 悉 传 统 工 艺 的 同 时, 积 极 探 索 新 材 料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及 其 运 用, 发 展 具 有 中 国 文 化 特 色 的 设 计 风 格, 增 强 产 品 在 国 内 外 的 竞 争 力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等 平 台, 引 进 玩 具 模 具 行 业 的 高 端 技 术 人 才 通 过 承 担 新 产 品 研 发 及 新 技 术 引 进 消 化 再 创 新, 提 升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的 创 新 能 力 及 研 发 水 平 通 过 落 实 科 研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鼓 励 研 发 人 员 大 胆 创 新, 调 动 研 发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和 进 取 心 同 时, 公 司 还 与 教 育 机 构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以 项 目 为 载 体, 吸 收 和 培 养 优 秀 人 才 经 过 多 年 努 力, 公 司 已 构 建 了 创 新 能 力 强 务 实 敬 业 专 业 面 广 高 效 的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3) 知 识 产 权 体 系 建 设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体 系, 对 外 保 护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对 内 积 极 促 进 知 识 产 权 的 开 发 使 用 等 管 理 工 作, 发 挥 知 识 产 权 的 经 济 效 益 通 过 对 国 内 外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的 采 集, 对 专 利 申 请 的 技 术 特 征 法 律 状 态 进 行 分 析, 掌 握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为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依 据 ; 通 过 提 高 核 心 专 利 申 报 质 量 及 数 量, 加 强 产 品 商 标 管 理, 展 示 公 司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181 (4) 技 术 创 新 绩 效 考 核 及 激 励 机 制 建 立 系 统 的 科 研 人 员 考 核 体 系, 综 合 考 察 其 研 究 成 果 人 才 培 养 建 设 经 济 效 益 等 方 面 对 科 研 人 员 的 激 励 重 点 结 合 技 术 创 新 过 程 中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知 识 产 权 技 术 论 文, 以 及 对 公 司 创 新 建 设 的 贡 献 激 励 形 式 主 要 包 括 薪 酬 提 升 奖 金 奖 励 对 个 人 和 团 队 授 予 表 彰 鼓 励 职 位 晋 升 等 八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境 外 生 产 经 营 境 外 拥 有 资 产 情 形 九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 一 ) 质 量 认 证 及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1 执 行 的 国 内 外 质 量 认 证 及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公 司 产 品 除 在 国 内 销 售 外, 还 销 往 欧 盟 成 员 国 以 及 美 国 俄 罗 斯 等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执 行 的 认 证 及 标 准 主 要 如 下 : (1) 中 国 中 国 执 行 的 质 量 认 证 及 标 准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 一 ) 主 管 部 门 监 管 体 制 和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相 关 内 容 (2) 美 国 1 美 国 联 邦 法 规 第 16 部 分 (16CFR 1303/1500/1501/1505) 涉 及 玩 具 安 全 方 面 的 要 求 年 8 月 开 始 生 效 的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 (CPSIA), 对 产 品 中 铅 隔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6P) 以 及 8 大 可 迁 移 重 金 属 的 含 量 等 进 行 规 定, 按 法 案 各 个 不 同 时 段 要 求 进 行 检 测 与 控 制 3 美 国 ASTM 国 际 委 员 会 对 消 费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玩 具 制 定 了 安 全 要 求 F , 该 标 准 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 起 强 制 执 行 ( 之 前 执 行 的 标 准 为 F ), 对 玩 具 基 材 中 8 种 重 金 属 ( 锑 砷 钡 镉 铬 铅 汞 和 硒 ) 的

182 含 量 给 出 了 限 制, 对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提 出 了 新 考 验 4 美 国 不 同 州 区 对 玩 具 安 全 要 求 高 于 联 邦 法 规 的, 公 司 产 品 相 应 执 行 该 州 区 法 规 要 求 的 检 测 与 控 制, 公 司 产 品 已 取 得 美 国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第 65 号 提 案 中 对 铅 及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的 检 测 合 格 报 告 5 美 国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FCC 认 证 (3) 欧 盟 1 欧 洲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EN71:EN71-1( 机 械 和 物 理 属 性 ) EN71-2( 玩 具 的 可 燃 性 ) EN71-3( 特 定 元 素 的 迁 移 ) 及 EN71-6( 用 于 年 龄 警 告 标 签 的 图 标 ) 标 签 要 求 ( 基 于 新 玩 具 指 令 2009/48/EC 之 要 求 ),EN62115:2005( 电 玩 具 安 全 ) 2 欧 盟 最 新 玩 具 安 全 指 令 2009/48/EC, 该 指 令 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 生 效, 并 在 各 成 员 国 正 式 实 施, 出 于 化 学 项 目 检 测 技 术 更 新 方 面 的 考 虑, 对 化 学 安 全 要 求 给 予 4 年 过 渡 期, 即 在 2013 年 7 月 20 日 后, 投 放 市 场 产 品 必 须 全 部 符 合 新 指 令 要 求 2012 年 3 月 3 日, 欧 盟 在 其 官 方 公 报 上 发 布 2012/7/EC 指 令, 修 改 了 2009/48/EC 附 件 2 的 第 三 部 分 第 十 三 条 内 容, 修 订 了 镉 限 值, 新 限 值 要 求 于 公 报 发 表 之 日 二 十 日 后 正 式 生 效 3 欧 洲 议 会 及 理 事 会 RoHS 指 令 要 求,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 投 放 市 场 的 八 大 类 电 子 电 器 设 备 中, 限 制 使 用 铅 汞 镉 六 价 铬 多 溴 联 苯 (PBB) 和 多 溴 联 苯 醚 (PBDE)6 种 有 害 物 质 2011 年 7 月 1 日, 新 版 RoHS 指 令 (2011/65/EU) ( 又 称 RoHS2.0 版 ) 在 欧 盟 官 方 杂 志 上 正 式 发 布, 要 求 欧 盟 各 成 员 国 必 须 在 18 个 月 内 将 RoHS 指 令 转 化 成 本 国 法 律 并 实 施, 新 版 RoHS 指 令 在 2013 年 1 月 2 日 正 式 生 效 4 欧 洲 议 会 和 理 事 会 2005/84/EC 指 令, 对 产 品 所 含 各 类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进 行 检 测 与 控 制 5 欧 盟 REACH 法 规 ( 化 学 品 注 册 评 估 许 可 和 限 制 ), 是 欧 盟 对 进 入 其 市 场 的 所 有 化 学 品 进 行 预 防 性 管 理 的 法 规 (4) 加 拿 大

183 加 拿 大 玩 具 安 全 法 规 与 标 准 之 危 险 产 品 ( 玩 具 ) 条 例 C.R.C.,c.931, 是 加 拿 大 有 关 玩 具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的 主 要 法 规, 对 标 签 要 求 机 械 危 险 所 有 年 龄 段 儿 童 适 用 的 保 护 要 求 小 于 三 岁 儿 童 的 特 殊 保 护 燃 烧 危 害 毒 性 危 害 等 提 出 了 技 术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5) 俄 罗 斯 新 西 兰 澳 大 利 亚 及 南 非 等 国 家 执 行 国 际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ISO8124,ISO8124 由 三 部 分 组 成 :ISO 是 关 于 机 械 物 理 性 能 的 要 求,ISO 为 易 燃 性 能,ISO 为 某 些 元 素 的 转 移 2 公 司 已 获 得 的 认 证 和 已 通 过 的 标 准 为 确 保 产 品 安 全 符 合 各 出 口 国 / 地 区 标 准 法 规 及 国 内 3C 认 证 要 求, 公 司 依 照 相 关 指 令 法 规 要 求, 建 立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体 系 及 合 格 评 定 程 序, 对 公 司 产 品 从 原 材 料 的 检 测 验 收 使 用 存 储 以 及 产 品 加 工 过 程 使 用 过 程 包 装 过 程 检 测 过 程 等 方 面 严 格 控 制 同 时, 公 司 于 2008 年 3 月 成 立 内 部 检 测 实 验 室 并 配 备 资 质 检 测 人 员 产 品 物 理 及 机 械 强 度 安 全 测 试 及 产 品 可 靠 性 测 试 等 设 备, 依 照 相 关 标 准 法 规 要 求 对 产 品 实 施 物 理 与 机 械 强 度 安 全 测 试 和 可 靠 性 测 试 公 司 已 获 得 的 认 证 和 已 通 过 的 标 准 如 下 : (1)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均 取 得 由 CCLC 所 颁 发 的 3C 证 书 ; (2)2011 年 10 月 被 ICTI CARE Foundation 确 认 符 合 国 际 玩 具 业 协 会 商 业 行 为 守 则 之 管 理 系 统 (2009 年 版 ); (3)2011 年 8 月 获 得 计 量 体 系 合 格 证 ; (4)2011 年 7 月 公 司 生 产 的 积 木 玩 具 获 得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ISO8124-1:2000;ISO8124-2:1994;ISO8124-3:1997) 广 东 省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认 可 证 书 ; (5)2010 年 12 月 获 得 出 口 玩 具 质 量 许 可 ( 注 册 登 记 ) 证 书,2012 年 7 月 核 发 新 的 证 书 ; (6)2003 年 公 司 开 始 按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建 立 质 量 管 理

184 体 系, 并 于 2004 年 5 月 13 日 取 得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2009 年 ISO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改 版 后, 公 司 于 2010 年 6 月 通 过 新 版 GB/T /ISO 9001:2008 标 准 ;2013 年 2 月 26 日, 公 司 再 次 通 过 该 认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 ; (7)2013 年 2 月 26 日, 公 司 取 得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GB/T /ISO14001:2004 标 准 要 求,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2 月 25 日 ; (8) 公 司 委 托 深 圳 SGS(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对 公 司 产 品 之 RoHS ( 欧 洲 议 会 及 理 事 会 2011/65/EU 指 令 ) EN71 ( 欧 洲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之 EN71-1:2011;EN71-2:2011;EN71-3:1994+A1:2000+AC:2002;EN62115:2005) ASTM(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玩 具 安 全 要 求 ) CPSIA(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 2008) FCC( 美 国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认 证 ) 甲 苯 含 量 ( 欧 盟 REACH 法 规 ) 镉 含 量 ( 欧 盟 REACH 法 规 ) 特 定 领 苯 二 甲 酸 盐 的 含 量 ( 欧 盟 REACH 法 规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 2008) 铅 含 量 ( 美 国 加 州 提 案 65 要 求 ) 等 方 面 进 行 检 测 并 全 部 通 过 ; (9) 公 司 已 通 过 玩 具 反 斗 城 的 供 货 商 认 证 玩 具 反 斗 城 是 专 业 玩 具 零 售 业 的 领 导 者, 通 过 玩 具 反 斗 城 认 证 的 供 货 商 才 拥 有 向 其 供 货 的 资 格, 进 入 其 销 售 渠 道 的 玩 具 可 以 提 高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声 誉 ( 二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已 按 照 GB/T /ISO 9001:2008 要 求 建 立 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从 以 下 方 面 对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实 施 管 理 控 制 : 1 建 立 质 量 控 制 机 构 公 司 品 质 管 理 部 下 设 标 准 认 证 部 门 和 品 质 控 制 部 门 来 实 施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认 证 部 门 负 责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计 量 管 理 体 系 产 品 强 制 性 认 证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体 系 产 品 出 口 质 量 许 可 制 度 等 的 实 施 运 作 审 核 改 进 沟 通 协 调 等 工 作, 确 保 各 类 体 系 的 持 续 有 效 品 质 控 制 部 门 负 责 产 品 的 品 质 检 验 ( 包 括 原 材 料 及 包 装 材 料 来 料 检 验 产 品 各 生 产 过 程 的 质 量 检 验 与 控 制 成 品 检 验 与 控 制 ) 功 能 检 验 ( 检 查 与 确 认 备 料 半 成 品 生 产 成 品 生 产 前 后 的 功 能 ) 产 品 工 艺 的 优 化

185 与 指 导 安 全 测 试 等 2 建 立 供 应 商 及 来 料 品 质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依 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对 关 键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产 品 质 量 生 产 能 力 交 付 能 力 人 员 资 格 以 及 持 续 改 进 能 力 产 品 安 全 数 据 等 方 面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评 估 选 择 分 类 和 再 评 估 ; 同 时 对 其 所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抽 样 检 测 标 准 GB/T2828 逐 批 检 查 计 数 抽 样 程 序 及 抽 样 表 ( 适 用 于 连 续 的 检 查 ) 及 AQL ( 质 量 允 收 水 平 ) 进 行 检 查 此 外, 对 涉 及 原 材 料 安 全 要 求 方 面, 公 司 除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相 应 证 书 检 测 报 告 安 全 数 据 表 及 声 明 技 术 文 件 外, 还 对 其 抽 样 并 委 托 深 圳 SGS 或 广 东 汕 头 粤 东 检 测 中 心 检 测 通 过 上 述 程 序 确 定 供 应 商 所 提 供 原 材 料 符 合 要 求 后, 公 司 才 做 收 货 处 理 3 建 立 产 品 研 发 及 中 试 试 产 控 制 程 序 在 产 品 研 发 与 设 计 阶 段, 公 司 除 针 对 产 品 特 点 进 行 研 发 之 外, 还 对 产 品 用 料 外 观 质 量 产 品 安 全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等 进 行 研 究, 并 在 不 同 研 发 阶 段 进 行 评 审 与 验 证 产 品 研 发 完 成 后, 再 对 产 品 的 造 型 加 工 装 配 包 装 等 各 工 序 进 行 试 制 与 确 认, 避 免 产 品 存 在 缺 陷 4 建 立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质 量 体 系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及 相 关 作 业 指 导 检 测 规 则 与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要 求 进 行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产 品 每 一 道 生 产 工 序 均 严 格 要 求 首 件 检 验 与 确 认, 得 到 相 关 工 程 与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确 认 后 方 可 量 产 ; 各 工 序 加 工 过 程 中, 根 据 工 序 加 工 特 点, 形 成 定 时 巡 检 制 度, 对 涉 及 产 品 质 量 的 各 种 因 素 如 人 员 物 料 机 器 设 备 加 工 工 艺 与 方 法 加 工 环 境 产 品 检 测 和 设 备 检 测 等 进 行 监 督 和 控 制 ; 各 工 序 产 品 加 工 完 成 后 入 库 或 转 序 加 工 之 前, 均 需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产 品 检 测 要 求 进 行 抽 样 检 验, 确 保 产 品 符 合 要 求 方 可 入 库 或 转 序 5 建 立 产 品 质 量 改 进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建 立 了 质 量 改 进 制 度, 对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质 量 异 常 情 况 进 行 纠 正 改 进 与 预 防

186 6 建 立 质 量 体 系 审 核 与 评 审 程 序 公 司 至 少 每 半 年 实 施 一 次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内 部 审 核 和 管 理 评 审 工 作, 确 保 体 系 的 适 用 性 充 分 性 及 有 效 性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审 核 中 国 方 圆 标 志 认 证 集 团 工 厂 审 核 以 及 北 京 中 轻 联 认 证 中 心 工 厂 检 查 等 结 果 显 示, 公 司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并 持 续 提 高 ( 三 )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并 严 格 执 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相 关 控 制 程 序,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产 品 符 合 国 内 外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报 告 期 内 未 产 生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及 任 何 因 质 量 问 题 而 引 起 的 纠 纷 2014 年, 公 司 被 中 国 质 量 检 验 协 会 授 予 全 国 质 量 和 服 务 诚 信 优 秀 企 业 2012 年 7 月 16 日 2013 年 1 月 29 日 2014 年 1 月 13 日, 汕 头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出 具 证 明 : 公 司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我 局 未 发 现 该 公 司 有 违 反 有 关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18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生 产 销 售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控 制 之 企 业, 其 经 营 范 围 为 : 销 售 :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塑 料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品 ), 胶 合 板, 木 材 制 品, 五 金 交 电,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汽 车 零 部 件, 摩 托 车 零 部 件, 家 具, 普 通 机 械, 电 器 机 械 及 器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 一 经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不 另 附 进 出 口 商 品 目 录 ); 二 经 营 进 料 加 工 和 三 来 一 补 业 务 (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其 主 要 从 事 塑 料 原 料 贸 易, 没 有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对 邦 领 国 际 拥 有 控 制 权, 邦 领 国 际 为 在 香 港 合 法 注 册 的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邦 领 国 际 除 投 资 发 行 人 与 邦 领 食 品 之 外 未 实 际 经 营 因 此,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均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二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作 出 的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今 后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可 能 出 现 的 同 业 竞 争, 维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和 保 证 公 司 的 长 期 稳 定 发 展,2012 年 8 月 13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函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本 公 司 保 证 : 在 作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期 间, 本 公 司 目 前 没 有 将 来 也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经 营 或 者 承 包 租 赁 经 营 )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从 事 对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本 公 司 保 证 有 权 签 署 本 承 诺 函, 且 本 承 诺 函 一 经 正 式 签 署, 即 对 本 公 司 构

188 成 有 效 的 合 法 的 具 有 约 束 力 的 责 任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函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在 作 为 或 被 法 律 法 规 认 定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期 间, 本 人 目 前 没 有 将 来 也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经 营 或 者 承 包 租 赁 经 营 )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从 事 对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责 任, 充 分 赔 偿 或 补 偿 由 此 给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造 成 的 所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上 述 承 诺,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能 够 有 效 避 免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二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与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1)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情 况 吴 锭 辉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持 有 邦 领 国 际 100% 股 权,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发 行 人 39.20% 股 权 吴 锭 延 董 事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50%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吴 玉 娜 董 事 长 助 理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15%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吴 玉 霞 无 持 有 邦 领 贸 易 10%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持 有 发 行 人 40.80% 股 权 注 :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吴 玉 霞 系 同 胞 兄 弟 姐 妹 关 系 (2)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邦 领 贸 易 ( 控 股 股 东 ) 2, 邦 领 国 际 2, 中 楷 创 投

189 直 接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 二 ) 发 起 人 的 相 关 内 容 (3)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姓 名 林 纯 杨 啟 升 备 注 中 楷 创 投 的 合 伙 人,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9.84% 股 权 邦 领 贸 易 的 股 东,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6.12% 股 权 2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没 有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3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或 参 股 的 其 他 企 业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备 注 邦 领 食 品 主 要 股 东 参 股 的 企 业 邦 领 国 际 持 有 邦 领 食 品 25% 股 权 邦 领 食 品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 福 建 省 邦 领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福 建 诏 安 工 业 园 区 北 区 注 册 资 本 :1,6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6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纪 木 海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加 工 饮 料 ( 固 体 饮 料 类 ) (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10 月 13 日 )( 涉 及 审 批 许 可 项 目 的, 只 允 许 在 审 批 许 可 的 范 围 和 有 效 期 限 内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 设 立 时 间 :2001 年 8 月 9 日 股 权 结 构 : 同 益 食 品 持 股 75%; 邦 领 国 际 持 股 25% 成 员 4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90 其 他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且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家 庭 成 员 如 下 表 所 示 : 姓 名 关 联 关 系 备 注 吴 锭 平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哥 哥 持 有 和 盛 昌 投 资 63.89% 股 权 杨 啟 升 吴 锭 辉 配 偶 的 弟 弟 持 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15% 股 权 5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备 注 和 盛 昌 投 资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哥 哥 吴 锭 平 控 股 公 司 吴 锭 平 持 有 公 司 股 东 和 盛 昌 投 资 63.89% 股 权 和 盛 昌 投 资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 二 ) 发 起 人 的 相 关 内 容 6 曾 经 的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备 注 同 益 食 品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玉 娜 吴 玉 娜 于 2001 年 7 月 至 2012 年 3 月 期 间 持 有 同 益 食 品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83.33% 股 权 邦 宝 贸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延 吴 锭 延 于 2009 年 6 月 至 2011 年 9 月 期 间 持 有 邦 宝 贸 易 曾 经 独 资 控 股 企 业 100% 股 权, 邦 宝 贸 易 已 于 2012 年 6 月 完 成 工 商 注 销 手 续 邦 宝 集 团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曾 经 独 资 控 股 企 业 邦 宝 集 团 已 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 完 成 注 销 手 续 斯 兰 鑫 福 邦 领 贸 易 曾 经 参 股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于 2010 年 8 月 至 2013 年 3 月 期 间 持 有 的 企 业 斯 兰 鑫 福 20% 股 权 (1) 同 益 食 品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汕 头 市 同 益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汕 头 市 龙 湖 区 汕 汾 路 北 侧 ( 官 埭 路 段 原 生 柑 加 工 场 ) 路 旁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纪 锐 鸿 经 营 范 围 : 批 发 : 预 包 装 食 品 ( 非 酒 精 饮 料 )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限 至 2015 年 2 月 5 日 止 ) 设 立 时 间 :2001 年 4 月 30 日 股 权 结 构 : 李 丽 君 持 股 83.33%; 纪 锐 鸿 持 股 16.67%

191 (2) 邦 宝 贸 易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汕 头 市 邦 宝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升 平 第 二 工 业 区 内 04B1-1 号 210 号 厂 房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惠 富 经 营 范 围 : 货 物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销 售 : 玩 具, 化 工 原 料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塑 料 原 料, 胶 合 板, 橡 胶 及 制 品, 钢 材, 日 用 百 货 ( 经 营 范 围 中 凡 涉 专 项 规 定 持 专 批 证 件 方 可 经 营 ) 成 立 日 期 :2005 年 1 月 10 日 股 权 结 构 : 王 惠 富 100% 持 股 2012 年 5 月 31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汕 金 国 税 通 [2012]70031 号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同 意 邦 宝 贸 易 的 注 销 申 请 2012 年 6 月 25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2012] 号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同 意 邦 宝 贸 易 的 注 销 申 请 2012 年 6 月 27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下 发 金 平 核 注 通 内 字 [2012] 第 号 核 准 注 销 登 记 通 知 书, 核 准 邦 宝 贸 易 的 注 销 登 记 (3) 邦 宝 集 团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邦 宝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ANBAO GROUP COMPANY LIMITED 注 册 办 事 处 地 址 :RM 1203 VALLEY CENTRE,80-82 MORRISON HILL ROAD,WANCHAI,HONGKONG 业 务 性 质 : 一 般 贸 易

192 公 司 类 型 : 有 股 本 的 私 人 公 司 法 定 股 本 :10,000 港 元 董 事 : 吴 锭 辉 设 立 时 间 :2008 年 10 月 27 日 股 权 结 构 : 吴 锭 辉 100% 持 股 2012 年 9 月 21 日, 香 港 公 司 注 册 处 核 准 邦 宝 集 团 注 销 (4) 斯 兰 鑫 福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福 建 斯 兰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晋 江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福 建 兰 峰 制 革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区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元 煌 经 营 范 围 : 货 物 或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禁 止 或 限 制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技 术 除 外 ), 塑 料 原 材 料 及 其 制 品 和 有 关 设 备 的 国 内 贸 易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仓 储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设 立 时 间 :2009 年 4 月 16 日 股 权 结 构 : 斯 兰 集 团 100% 持 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益 食 品 邦 宝 贸 易 邦 宝 集 团 和 斯 兰 鑫 福 没 有 业 务 或 资 金 往 来 ( 二 ) 关 联 交 易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93 2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担 保 年 12 月 15 日,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和 邦 领 贸 易 分 别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个 高 保 字 第 号 ) 及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公 高 保 字 第 号 ), 该 合 同 约 定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和 邦 领 贸 易 为 邦 领 实 业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的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 项 下 的 全 部 债 务 ( 所 担 保 的 最 高 债 权 额 为 1,000 万 元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被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发 生 期 间 为 一 年,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012 年 3 月 28 日, 根 据 邦 领 实 业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的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 自 该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原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故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个 高 保 字 第 号 ) 及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公 高 保 字 第 号 ) 相 应 终 止 年 3 月 28 日,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和 邦 领 贸 易 分 别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个 高 保 字 第 号 ) 及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公 高 保 字 第 号 ), 该 合 同 约 定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和 邦 领 贸 易 为 邦 领 实 业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的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 项 下 的 全 部 债 务 ( 所 担 保 的 最 高 债 权 额 为 2,800 万 元 )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被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发 生 期 间 为 三 年, 保 证 期 间 为 主 合 同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2012 年 6 月 14 日, 根 据 邦 宝 股 份 与 民 生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签 订 的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 自 该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原 公 授 信 字 第 号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服 务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故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个 高 保 字 第 号 ) 及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公 高 保 字 第 号 ) 相 应 终 止 (2) 受 让 无 形 资 产

194 12011 年 8 月 10 日, 吴 锭 辉 与 邦 领 实 业 签 订 40 份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吴 锭 辉 将 其 所 拥 有 的 专 利 权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所 有 的 转 让 变 更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本 次 转 让 的 专 利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五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年 6 月 11 日, 吴 锭 辉 与 邦 宝 股 份 签 订 著 作 权 转 让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吴 锭 辉 将 其 所 拥 有 的 著 作 权 无 偿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本 次 转 让 的 著 作 权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五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的 无 形 资 产 转 让 已 经 完 成, 不 存 在 商 标 专 利 及 专 有 技 术 使 用 方 面 的 限 制 (3) 出 租 办 公 用 房 年 2 月 22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将 位 于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的 办 公 楼 三 楼 ( 约 30 平 方 米 ) 无 偿 提 供 给 邦 领 贸 易 作 为 经 营 办 公 用 地, 期 限 为 2006 年 3 月 17 日 至 2009 年 3 月 17 日 ;2009 年 3 月 17 日, 邦 领 实 业 与 邦 领 贸 易 再 次 签 订 协 议, 同 意 邦 领 贸 易 继 续 无 偿 使 用 该 办 公 场 所, 期 限 为 2009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6 日 ;2011 年 9 月 27 日, 由 于 邦 领 贸 易 经 营 场 所 变 更, 邦 领 实 业 与 邦 领 贸 易 签 订 终 止 协 议 书, 约 定 自 2011 年 9 月 27 日 起 终 止 租 赁 关 系 由 于 前 述 房 屋 当 时 处 于 闲 置 状 态 且 租 赁 面 积 较 小, 对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不 会 损 害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对 发 行 人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年 9 月 30 日, 邦 领 实 业 与 邦 宝 贸 易 前 身 汕 头 市 邦 宝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协 议 书, 约 定 邦 领 实 业 将 片 区 A 座 二 楼 约 100 平 米 的 办 公 用 房 无 偿 租 赁 给 汕 头 市 邦 宝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期 限 为 2 年, 自 2008 年 9 月 30 日 至 2010 年 9 月 29 日 到 期 后, 双 方 没 有 续 签 或 终 止 协 议, 在 双 方 没 有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下 原 合 同 自 动 延 续,2011 年 9 月 20 日, 双 方 签 订 终 止 协 议, 约 定 自 2011 年 9 月 20 日 起 终 止 租 赁 关 系 由 于 前 述 房 屋 当 时 处 于 闲 置 状 态 且 租 赁 面 积 较 小, 对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利 润

195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不 会 损 害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对 发 行 人 上 市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4)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见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2011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借 方 发 生 额 贷 方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会 计 科 目 邦 领 贸 易 15,725, ,826, ,998, ,897, 其 他 应 付 款 关 联 方 2012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借 方 发 生 额 贷 方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会 计 科 目 邦 领 贸 易 9,897, ,497, ,600, 其 他 应 付 款 邦 领 国 际 -- 1,215, ,215, 其 他 应 收 款 关 联 方 2013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借 方 发 生 额 贷 方 发 生 额 期 末 余 额 会 计 科 目 邦 领 国 际 , , 其 他 应 收 款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 邦 领 国 际 的 发 生 额 分 别 为 1,215, 元 550, 元, 该 两 笔 款 项 核 算 的 为 代 扣 代 缴 邦 领 国 际 自 公 司 取 得 股 利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公 司 发 展 较 快,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但 融 资 能 力 有 限, 为 解 决 临 时 性 资 金 需 求, 邦 领 贸 易 以 自 有 富 余 资 金 向 公 司 无 偿 提 供 借 款 截 至 2012 年 3 月, 公 司 已 经 全 部 偿 还 对 邦 领 贸 易 的 借 款,2013 年 未 发 生 向 邦 领 贸 易 拆 借 资 金 的 行 为 3 关 联 交 易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未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决 策 制 度 公 司 在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关

196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中, 规 定 了 关 联 方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明 确 了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权 限 的 制 度,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对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进 行 保 护 包 括 : 1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关 联 股 东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当 主 动 向 股 东 大 会 说 明 情 况, 并 明 确 表 示 不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股 东 没 有 主 动 说 明 关 联 关 系 和 回 避 的, 其 他 股 东 可 以 要 求 其 说 明 情 况 并 回 避 关 联 股 东 明 确 表 示 回 避 的,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与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其 他 决 议 具 有 同 样 法 律 效 力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方 有 效 但 是,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涉 及 由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由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事 项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十 一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00 万 元 ( 含 3,000 万 元 )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次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5%( 含 5%) 时, 需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2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四 十 三 条 规 定 :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拟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时,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其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关 联 股 东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当 主 动 向 股 东 大 会 说 明 情 况, 并 明 确 表 示 不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股 东 没 有 主 动 说 明 关 联 关 系 和 回 避 的, 其 他 股 东 可 以 要 求 其 说 明 情 况 并 回 避

197 关 联 股 东 明 确 表 示 回 避 的,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与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其 他 决 议 具 有 同 样 法 律 效 力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方 有 效 但 是,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涉 及 由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由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事 项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必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3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二 条 规 定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八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十 三 条 规 定 : 委 托 和 受 托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一 )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 关 联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非 关 联 董 事 的 委 托 4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的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并 经 2012 年 5 月 28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的 确 认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关 联 交 易 的 提 出 及 初 步 审 查 董 事 会 审 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等 作 出 了 明 确 细 致 的 规 定 ( 四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司 和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减 少 和 规 范 本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邦 领 贸 易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玉 娜 和 吴 玉 霞 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 分 别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关 于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198 在 作 为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期 间, 本 公 司 ( 本 人 ) 及 附 属 企 业 将 尽 量 避 免 减 少 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如 因 客 观 情 况 导 致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无 法 避 免 的, 本 公 司 ( 本 人 ) 及 附 属 企 业 将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的 规 定, 按 照 公 平 合 理 通 常 的 商 业 准 则 进 行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公 司 ( 本 人 )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责 任, 充 分 赔 偿 或 补 偿 由 此 给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造 成 的 所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失 ( 五 )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履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已 按 当 时 的 公 司 章 程 和 内 部 治 理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关 程 序,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审 议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发 表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是 按 照 公 平 自 愿 互 惠 互 利 的 原 则 进 行 的, 不 存 在 决 策 程 序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及 当 时 的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的 情 况 ; 关 联 交 易 没 有 违 反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的 行 为 ( 六 ) 公 司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对 于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其 他 各 项 规 定, 完 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加 强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监 督, 进 一 步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公 正 公 允,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199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期 均 为 3 年, 本 届 任 期 从 2012 年 5 月 28 日 起 至 2015 年 5 月 27 日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6 年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2 名, 董 事 长 1 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吴 锭 辉 先 生 : 吴 锭 辉 的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内 容 吴 锭 延 先 生 : 吴 锭 延 的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内 容 林 怡 史 先 生 : 董 事,1967 年 6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鮀 浦 镇 人 民 政 府 汕 头 市 郊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室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轻 纺 集 团 公 司 广 东 省 经 济 特 区 汕 头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2003 年 8 月 至 2010 年 12 月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主 任,2011 年 1 月 至 2012 年 5 月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助 理, 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2012 年 3 月 至 今 任 和 盛 昌 投 资 监 事 姚 明 安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1964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硕 士 生 导 师, 教 授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汕 大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深 圳 市 同 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990 年 7 月 至 今, 任 教 于 汕 头 大 学 商 学 院, 历 任 会 计 学 讲 师 副 教 授 教 授 ;2007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 月 兼 任 汕 头 大 学 监 察 审 计 处 副 处 长 ; 曾 担 任 黑 牛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5 月 至 今,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姚 明 安 除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外, 还 担 任 金 发 拉 比 妇 婴 童 用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天 际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龙 湖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众 业 达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200 纪 传 盛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1970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现 ( 兼 ) 任 中 国 培 训 网 总 裁 网 络 商 学 院 执 行 院 长 广 东 省 职 业 经 理 人 协 会 副 会 长 汕 头 市 社 会 科 学 工 作 者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广 东 省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协 会 副 会 长 暨 南 大 学 EMBA 联 合 会 潮 汕 分 会 秘 书 长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龙 宝 贸 易 发 展 总 公 司 汕 头 英 盛 美 国 ALEX 国 际 商 行, 曾 任 美 国 科 特 勒 ( 咨 询 ) 集 团 中 国 论 坛 策 划 主 任 广 州 日 报 赢 周 刊 内 容 制 作 顾 问 ;2003 年 6 月 至 今 任 英 盛 顾 问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2006 年 3 月 至 今 任 深 圳 英 盛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2010 年 12 月 至 今 任 梅 州 英 盛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 曾 担 任 互 动 娱 乐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5 月 至 今,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纪 传 盛 除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外, 还 担 任 黑 牛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丘 杰 洪 泽 光 为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陈 进 喜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丘 杰 先 生 : 监 事 会 主 席,1973 年 10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海 景 酒 店 四 川 源 远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中 杰 塑 胶 公 司 ;2004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7 月 任 邦 领 贸 易 业 务 部 经 理 ;2009 年 8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经 理,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洪 泽 光 先 生 : 监 事,1983 年 5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曾 获 得 中 玩 协 颁 发 的 2009 年 度 中 国 玩 具 设 计 创 新 人 物 称 号 曾 任 职 于 中 山 汉 信 现 代 设 计 公 司 ;2008 年 2 月 至 2008 年 8 月 任 职 于 本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部, 2008 年 8 月 至 2012 年 5 月 任 本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部 副 经 理,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陈 进 喜 先 生 : 监 事,1965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郊 区 艺 华 塑 胶 工 模 厂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奋 成 实 业 公 司 深 圳 光 明 利 成 塑 胶 制 品 厂 ;2012 年 3 月 至 今 任 和 盛 昌 投 资 监 事 ;2003 年 8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生 产 制 造 部 下 设 的 工 模 部 经 理,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201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有 4 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吴 锭 辉 先 生 :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简 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相 关 内 容 李 欣 明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1969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第 三 届 政 协 委 员 曾 任 职 于 吉 化 试 剂 厂 吉 化 合 成 树 脂 厂 吉 化 广 州 营 销 中 心 邦 领 贸 易 ;2003 年 8 月 至 2007 年 11 月 任 本 公 司 塑 模 制 造 部 经 理,2007 年 11 月 至 2008 年 9 月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2008 年 9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2012 年 5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姜 小 红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1967 年 3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第 三 届 人 大 代 表 曾 任 职 于 北 京 商 学 院 ( 现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 深 圳 精 艺 地 毯 公 司 汕 特 德 发 实 业 公 司 圣 象 集 团 汕 头 大 视 野 公 司 ;2002 年 6 月 至 2008 年 6 月 任 雪 佛 龙 海 洋 燃 气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事 务 主 任 ;2009 年 1 月 至 2009 年 12 月 任 本 公 司 销 售 部 经 理 兼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2009 年 12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李 旭 林 先 生 : 财 务 总 监,1973 年 1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职 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汕 头 分 行 惠 州 市 中 楷 房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7 月 至 2012 年 4 月 任 群 兴 玩 具 财 务 经 理 ;2012 年 4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有 5 名 : 陈 进 喜 苏 锐 强 洪 泽 光 李 思 保 李 卓 文,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陈 进 喜 先 生 : 简 历 参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苏 锐 强 先 生 :1974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汕 头 市 金 园 广 告 公 司 汕 头 市 博 扬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汕 头 市 蔚 蓝 广 告 有 限

202 公 司 汕 头 市 优 格 企 划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4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研 发 部 经 理 洪 泽 光 先 生 : 简 历 参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李 思 保 先 生 :1981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广 州 市 万 通 达 烫 画 公 司 汕 头 市 峡 山 雪 洁 公 司 ;2008 年 7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平 面 设 计 师 李 卓 文 先 生,1980 年 6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专 学 历 2008 年 5 月 获 得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玩 具 企 业 质 量 认 证 人 员 称 号,2011 年 11 月 获 得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内 审 员 证 书 曾 任 职 于 东 莞 凤 岗 竹 尾 田 美 达 玩 具 厂 ;2008 年 3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品 质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五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公 司 董 事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序 号 董 事 姓 名 提 名 人 选 聘 情 况 1 吴 锭 辉 邦 领 国 际 2 吴 锭 延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创 3 林 怡 史 邦 领 贸 易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4 姚 明 安 会 选 聘 5 纪 传 盛 中 楷 创 投 2 公 司 监 事 的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提 名 人 选 聘 情 况 1 丘 杰 邦 领 贸 易 2 洪 泽 光 南 信 投 资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聘 3 陈 进 喜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2012 年 4 月 25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聘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报 告 期 内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 一 )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203 ( 二 )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1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报 告 期 内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东 股 权 的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或 亲 属 关 系 被 持 股 公 司 出 资 金 额 比 例 出 资 金 额 比 例 出 资 金 额 比 例 吴 锭 辉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实 际 控 制 人 邦 领 国 际 10,000 港 元 % 吴 锭 延 董 事 实 际 控 制 人 1,000 万 元 50.00% 吴 玉 娜 实 际 控 制 人 300 万 元 15.00% 未 变 动 未 变 动 邦 领 贸 易 吴 玉 霞 实 际 控 制 人 200 万 元 10.00% 杨 啟 升 吴 锭 辉 配 偶 的 弟 弟 300 万 元 15.00% 吴 锭 平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哥 哥 230 万 元 63.89% 林 怡 史 董 事 10 万 元 2.78% 丘 杰 监 事 会 主 席 14 万 元 3.89% 陈 进 喜 监 事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0 万 元 2.78% 和 盛 昌 投 资 -- 李 欣 明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32 万 元 8.89% 未 变 动 姜 小 红 副 总 经 理 16 万 元 4.44% 李 旭 林 财 务 总 监 20 万 元 5.56% 苏 锐 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6 万 元 4.44% 2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权 的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比 例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邦 领 国 际 882 万 元 49.00% 2, 万 股 39.20% 邦 领 贸 易 918 万 元 51.00% 2, 万 股 40.80% 未 变 动 和 盛 昌 投 资 万 股 2.50%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直 接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投 资 方 被 投 资 单 位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204 纪 传 盛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汕 头 英 盛 100 万 元 36% 英 盛 顾 问 10 万 元 40% 梅 州 英 盛 30 万 元 51% 深 圳 英 盛 100 万 元 5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邦 领 国 际 邦 领 贸 易 间 接 参 股 其 他 公 司 的 情 况 如 下 : 投 资 方 被 投 资 单 位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邦 领 国 际 邦 领 食 品 1,600 万 元 25%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与 发 行 人 均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013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2013 年 度 薪 酬 是 否 从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 元 ) 薪 酬 吴 锭 辉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175,140 否 吴 锭 延 董 事 从 邦 领 贸 易 领 取 薪 酬 林 怡 史 董 事 64,000 否 姚 明 安 独 立 董 事 50,000( 津 贴 ) 否 纪 传 盛 独 立 董 事 50,000( 津 贴 ) 否 丘 杰 监 事 会 主 席 营 销 中 心 经 理 54,400 否 洪 泽 光 监 事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76,000 否 陈 进 喜 职 工 监 事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工 模 部 经 理 107,200 否 李 欣 明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110,880 否 姜 小 红 副 总 经 理 110,880 否 李 旭 林 财 务 总 监 110,880 否 苏 锐 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部 经 理 107,200 否 李 思 保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76,000 否 李 卓 文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品 质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76,000 否 在 公 司 任 职 领 薪 的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保 障 除 此 之 外, 上 述 人 员 未 在 公 司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205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本 公 司 兼 职 单 位 与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职 务 本 公 司 关 系 吴 锭 辉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邦 领 国 际 董 事 股 东 吴 锭 延 董 事 邦 领 贸 易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控 股 股 东 林 怡 史 董 事 和 盛 昌 投 资 监 事 股 东 众 业 达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金 发 拉 比 妇 婴 童 用 品 独 立 董 事 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姚 明 安 独 立 董 事 广 东 天 际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广 东 龙 湖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汕 头 大 学 商 学 院 教 授 无 英 盛 顾 问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无 深 圳 英 盛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无 梅 州 英 盛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无 黑 牛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广 东 省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协 会 副 会 长 无 纪 传 盛 独 立 董 事 广 东 省 职 业 经 理 人 协 会 副 会 长 无 中 国 培 训 网 总 裁 无 网 络 商 学 院 执 行 院 长 无 汕 头 市 社 会 科 学 工 作 者 协 会 副 秘 书 长 无 暨 南 大 学 EMBA 联 合 会 潮 汕 分 会 秘 书 长 无 陈 进 喜 监 事 和 盛 昌 投 资 监 事 股 东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除 担 任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外, 还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该 等 兼 职 均 不 违 背 独 立 董 事 应 具 有 的 独 立 性 等 要 求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无 在 其 他 公 司 或 机 构 兼 职 的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说 明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吴 锭 辉 与 公 司 董 事 吴 锭 延 系 兄 弟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206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公 司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签 有 劳 动 合 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有 知 识 产 权 保 密 协 议, 分 别 对 勤 勉 尽 责 保 守 商 业 机 密 重 大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作 出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合 同 协 议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现 行 公 司 法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关 于 担 任 公 司 相 应 职 务 的 任 职 资 格 规 定, 且 均 未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以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的 处 罚 九 报 告 期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报 告 期 初 名 单 第 一 次 变 动 第 二 次 变 动 (2012 年 4 月 ) (2012 年 5 月 ) 董 事 会 成 员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赖 玮 未 变 化 林 怡 史 姚 明 安 韬 吴 玉 娜 杨 丽 蓉 纪 传 盛 监 事 会 成 员 丘 杰 洪 泽 光 陈 进 喜 董 事 长 吴 锭 辉 未 变 化 未 变 化 总 经 理 吴 锭 辉 未 变 化 未 变 化 副 总 经 理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未 变 化 未 变 化 财 务 总 监 -- 李 旭 林 未 变 化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欣 明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初, 公 司 有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赖 玮 韬 吴 玉 娜 杨 丽 蓉 等 5 名 董 事, 其 中 吴 锭 辉 为 董 事 长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林 怡 史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等 5 人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为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吴 锭 辉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207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之 前 为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未 选 举 监 事 和 设 立 监 事 会 2012 年 4 月 2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陈 进 喜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丘 杰 和 洪 泽 光 为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丘 杰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初, 公 司 总 经 理 为 吴 锭 辉, 副 总 经 理 为 李 欣 明 姜 小 红 2012 年 4 月 27 日, 邦 领 实 业 召 开 董 事 会, 聘 任 李 旭 林 为 财 务 总 监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同 意 聘 任 吴 锭 辉 为 总 经 理, 李 欣 明 为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姜 小 红 为 副 总 经 理, 李 旭 林 为 财 务 总 监 以 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动 系 因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满 足 上 市 公 司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等 原 因 而 发 生,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没 有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208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按 照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等 治 理 结 构, 为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奠 定 了 基 础 2012 年 5 月 28 日,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逐 步 确 立 并 完 善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营 管 理 层 组 成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了 相 关 制 度 2012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专 项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制 度 2012 年 5 月 28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聘 任 了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审 议 通 过 了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等 制 度 上 述 制 度 系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制 定,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治 理 的 要 求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行,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均 依 法 履 行 相 应 职 责, 未 有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股 东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一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以 下 权 利 :(1)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2)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209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3)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4)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5)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6)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7)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六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1)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2)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3)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4)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5)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2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三 十 九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3)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4)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5)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7)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8)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10) 修 改 本 章 程 ;(11)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12) 审 议 批 准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担 保 事 项 ;(13)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14)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15)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3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210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公 司 章 程 的 基 础 上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作 了 详 尽 的 规 定, 具 体 如 下 : (1)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第 九 条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1 次, 并 应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终 结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举 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可 根 据 需 要 随 时 召 集 第 十 条 公 司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时,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2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1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2/3 时 ;2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的 1/3 时 ;3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请 求 时 ;4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5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十 一 条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本 规 则 第 九 条 第 十 条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按 时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不 能 履 行 或 者 不 履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职 责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及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的, 连 续 9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第 十 二 条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独 立 董 事 要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议,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2)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第 十 八 条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并 告 知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第 二 十 条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211 大 会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3)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第 三 十 三 条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出 席 会 议,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列 席 会 议 第 三 十 四 条 股 东 大 会 由 董 事 长 主 持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董 事 主 持 监 事 会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主 持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不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的 一 名 监 事 主 持 股 东 自 行 召 集 的 股 东 大 会, 由 召 集 人 推 举 代 表 主 持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会 议 主 持 人 违 反 本 规 则 使 股 东 大 会 无 法 继 续 进 行 的,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过 半 数 的 股 东 同 意, 股 东 大 会 可 推 举 一 人 担 任 会 议 主 持 人, 继 续 开 会 (4)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第 三 十 九 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第 四 十 一 条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1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2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和 清 算 ;3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4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6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7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4 股 东 大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2011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累 计 召 开 了 7 次 股 东 大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时 间 股 东 出 席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创 立 大 会 应 出 席 7 名,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暨 第 一 次 实 际 出 席 7 名 司 筹 办 情 况 的 报 告 关 于 制 定 广 东 邦 宝 益

212 股 东 大 会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等 16 项 议 案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应 出 席 7 名,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16 实 际 出 席 7 名 项 议 案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应 出 席 7 名, 司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等 6 项 议 实 际 出 席 7 名 案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出 席 7 名,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实 际 出 席 7 名 公 司 2013 年 上 半 年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应 出 席 7 名,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实 际 出 席 7 名 议 案 等 7 项 议 案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应 出 席 7 名,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实 际 出 席 7 名 案 的 议 案 等 13 项 议 案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应 出 席 7 名, 公 司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等 5 项 实 际 出 席 7 名 议 案 本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召 开 表 决 并 形 成 决 议 ;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已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分 别 签 署 ; 会 议 决 议 内 容 符 合 法 律 的 规 定, 决 议 的 签 署 合 法 有 效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主 要 对 公 司 章 程 的 制 定 和 修 改 公 司 重 要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董 事 的 任 免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的 任 免 等 事 项 作 出 相 关 决 议, 切 实 发 挥 了 股 东 大 会 的 作 用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运 作 情 况 1 董 事 会 的 构 成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董 事 长 1 人, 独 立 董 事 2 人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2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零 八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213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4)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5)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6)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10)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12)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13)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14)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5) 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16) 决 定 委 派 公 司 的 控 股 企 业 参 股 企 业 或 分 支 机 构 中 应 由 公 司 委 任 的 董 事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7) 对 外 担 保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时, 应 该 取 得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并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1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召 集 和 通 知 召 开 表 决 等 方 面 作 了 详 尽 的 规 定, 主 要 有 : (1) 董 事 会 的 提 案 和 通 知 第 四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定 期 会 议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1 代 表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时 ;2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3 监 事 会 提 议 时 ;4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5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提 议 时 ;6 总 经 理 提 议 时 ;7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七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并 主 持, 董 事 长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履 行 其 职 权 时, 由 半 数 以 上 的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董 事 召 集 并 主 持 第 八 条 召 开 董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应 当 分 别 提 前 10 日 和 48 小 时 将 盖 有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印 章 的 书 面 会 议 通 知, 通 过 专 人 送 达 邮 件 或

214 传 真 方 式, 提 交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以 及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非 直 接 送 达 的, 还 应 当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记 录 特 殊 情 况 下,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如 全 体 董 事 无 异 议, 可 不 受 上 述 通 知 时 限 的 限 制,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2)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表 决 和 决 议 第 十 三 条 委 托 和 受 托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 关 联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非 关 联 董 事 的 委 托 ;2 独 立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非 独 立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非 独 立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独 立 董 事 的 委 托 ;3 董 事 不 得 在 未 说 明 其 本 人 对 提 案 的 个 人 意 见 和 表 决 意 向 的 情 况 下 全 权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有 关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全 权 委 托 和 授 权 不 明 确 的 委 托 ;4 一 名 董 事 不 得 接 受 超 过 两 名 董 事 的 委 托, 董 事 也 不 得 委 托 已 经 接 受 两 名 其 他 董 事 委 托 的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第 十 四 条 董 事 会 会 议 以 现 场 召 开 为 原 则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在 保 障 董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经 召 集 人 ( 主 持 人 ) 提 议 人 同 意, 也 可 以 通 过 视 频 电 话 传 真 或 者 电 子 邮 件 等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也 可 以 采 取 现 场 与 其 他 方 式 同 时 进 行 的 方 式 召 开 非 以 现 场 方 式 召 开 的, 以 视 频 显 示 在 场 的 董 事 在 电 话 会 议 中 发 表 意 见 的 董 事 规 定 期 限 内 实 际 收 到 传 真 或 者 电 子 邮 件 等 有 效 表 决 票, 或 者 董 事 事 后 提 交 的 曾 参 加 会 议 的 书 面 确 认 函 等 计 算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人 数 4 董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作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公 司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为 董 事 会 2011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累 计 召 开 了 20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时 间 董 事 出 席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1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事 会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2010 年 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2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事 会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延 长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事 项 3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事 会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2011 年 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4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和 新 增 中 楷 创 投 等 5 名 事 会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股 东 事 项 5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事 会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总 体 方 案 等 事 项 6 邦 领 实 业 董 应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任 命 李 旭 林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215 事 会 会 议 邦 领 实 业 董 事 会 会 议 邦 领 实 业 董 事 会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邦 宝 股 份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应 出 席 5 名, 实 际 出 席 5 名 审 议 通 过 邦 领 实 业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事 项 审 议 通 过 2012 年 5 月 28 日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产 生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事 宜 的 议 案 等 18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及 附 注 > 的 议 案 等 7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20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设 立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滨 花 园 分 店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13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申 报 2013 年 广 东 省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模 具 浇 注 芯 件 及 管 控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5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上 半 年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汕 头 市 南 滨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13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进 一 步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4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等 7 项 议 案 本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召 开 表 决 并 形 成 决 议, 不 存 在 导 致 会 议 决 议 无 效 的 情 况 ; 历 次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董 事 人 数 达 到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最 低 人 数,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已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分 别 签 署 ; 会 议 决 议 内 容 符 合 法 律 的 规 定, 决 议 的 签 署 合 法 有 效

216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运 行 规 范,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等 要 求 行 使 职 权 的 行 为 董 事 会 主 要 对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管 理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讨 论 的 重 大 事 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免 等 作 出 相 关 决 议,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的 作 用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监 事 会 的 构 成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股 东 代 表 2 名, 职 工 代 表 1 名 监 事 会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占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1/3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2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2)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5)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6)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7)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8)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3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表 决 等 事 项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 第 四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至 少 每 六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在 十 日 内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1) 任 何 监 事 提 议 召 开 时 ;(2)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3) 董 事 和 高 级

217 管 理 人 员 的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或 者 在 市 场 中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时 ;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被 股 东 提 起 诉 讼 时 ;(5)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七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第 八 条 召 开 监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应 当 分 别 提 前 十 日 和 五 日 将 盖 有 监 事 会 印 章 的 书 面 会 议 通 知, 通 过 直 接 送 达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提 交 全 体 监 事 非 直 接 送 达 的, 还 应 当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记 录 特 殊 情 况 下,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如 全 体 监 事 无 异 议, 可 不 受 上 述 通 知 时 限 的 限 制,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第 十 三 条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以 记 名 和 书 面 等 方 式 进 行 监 事 会 形 成 决 议 应 当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4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监 事 会 运 行 规 范, 监 事 会 成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履 行 自 己 的 权 力 和 义 务 公 司 股 份 改 制 之 前 为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未 设 立 监 事 ( 会 ) 制 度 根 据 关 于 实 施 < 关 于 外 商 投 资 的 公 司 审 批 登 记 管 理 法 律 适 用 若 干 问 题 的 执 行 意 见 > 的 通 知 ( 工 商 外 企 字 [2006] 第 102 号 ), 第 二 条 第 一 款 第 一 项 中 外 合 资 中 外 合 作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需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设 立 董 事 会 作 为 权 力 机 构, 公 司 的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按 照 公 司 自 治 原 则 由 公 司 章 程 依 法 规 定, 对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 以 前 已 经 设 立 的 外 商 投 资 的 公 司 是 否 对 章 程 进 行 修 改,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不 做 强 制 要 求, 由 公 司 自 行 决 定, 如 果 修 改 则 报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和 登 记 机 关 备 案 ; 关 于 印 发 外 商 投 资 的 公 司 审 批 登 记 问 题 协 调 会 会 议 纪 要 的 通 知 ( 粤 工 商 2007 联 字 13 号 ) 第 一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关 于 公 司 监 事 制 度 2006 年 1 月 1 日 前 设 立 的 外 资 公 司, 变 更 时 由 公 司 自 行 决 定 是 否 按 照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修 改 章 程, 如 果 修 改 则 报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和 登 记 机 关 备 案 对 2006 年 1 月 1 日 后 设 立 的 外 资 公 司, 其 章 程

218 应 当 对 监 事 ( 会 ) 作 出 规 定 汕 头 邦 领 成 立 于 2003 年 8 月 18 日, 汕 头 邦 领 及 邦 领 实 业 未 设 立 监 事 ( 会 ) 制 度,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累 计 召 开 了 7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时 间 监 事 出 席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产 生 广 东 邦 宝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第 一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事 会 主 席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及 第 二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附 注 > 的 议 案 等 5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制 定 < 广 东 邦 宝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第 三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规 则 ( 草 案 )> 的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第 四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议 案 等 6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第 五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议 案 等 5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第 六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议 案 等 5 项 议 案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第 七 次 会 议 出 席 3 名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本 公 司 历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召 开 表 决 并 形 成 决 议, 不 存 在 导 致 会 议 决 议 无 效 的 情 况 ; 历 次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监 事 人 数 达 到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最 低 人 数, 历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已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分 别 签 署 ; 会 议 决 议 内 容 符 合 法 律 的 规 定, 决 议 的 签 署 合 法 有 效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运 行 规 范,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等 要 求 行 使 职 权 的 行 为 监 事 会 主 要 对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定 期 财 务 报 告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等 重 大 事 项 实 施 有 效 监 督, 切 实 发 挥 了 监 事 会 的 作 用

219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为 完 善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构, 加 强 董 事 会 决 策 功 能,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1 独 立 董 事 的 构 成 根 据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聘 任 姚 明 安 和 纪 传 盛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其 中 姚 明 安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符 合 规 定 2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为 了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3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姚 明 安 和 纪 传 盛 均 出 席 了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独 立 董 事 均 未 曾 对 有 关 决 策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勤 勉 尽 职 地 履 行 权 利 和 义 务, 对 相 关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运 作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任 职 情 况 2012 年 5 月 28 日,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聘 请 李 欣 明 担 任 公

220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任 期 为 三 年,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第 七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主 要 履 行 如 下 职 责 : (1) 负 责 公 司 上 市 后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其 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及 时 沟 通 和 联 络, 保 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以 随 时 与 其 取 得 工 作 联 系 ;(2)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督 促 公 司 制 定 并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的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按 规 定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理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的 披 露 工 作 ;(3)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披 露 的 资 料 ;(4)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准 备 和 提 交 拟 审 议 的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文 件 ;(5)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股 东 大 会,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6) 负 责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关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促 使 公 司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及 相 关 知 情 人 在 有 关 信 息 正 式 披 露 前 保 守 秘 密, 并 在 内 幕 信 息 泄 露 时,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并 向 本 所 报 告 ;(7)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董 事 名 册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等 ;(8)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和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上 市 协 议 对 其 设 定 的 责 任 ;(9) 促 使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在 董 事 会 拟 作 出 的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和 公 司 章 程 时, 应 当 提 醒 与 会 董 事, 并 提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就 此 发 表 意 见 ; 如 果 董 事 会 坚 持 作 出 上 述 决 议,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将 有 关 监 事 和 其 个 人 的 意 见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上 ;(10)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3 董 事 会 秘 书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自 受 聘 以 来,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严 格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职 责 ( 六 )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221 2012 年 5 月 28 日,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等 三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委 员 会 名 称 召 集 人 委 员 审 计 委 员 会 姚 明 安 吴 锭 辉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提 名 委 员 会 纪 传 盛 吴 锭 辉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纪 传 盛 吴 锭 延 姚 明 安 纪 传 盛 1 审 计 委 员 会 (1)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第 九 条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为 : 1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3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4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5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2) 主 要 议 事 规 则 第 十 一 条 两 名 以 上 委 员 或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三 日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但 经 全 体 委 员 一 致 同 意, 可 以 豁 免 前 述 通 知 期 会 议 由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主 持, 召 集 人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主 持 第 十 二 条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 包 括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 其 他 委 员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第 十 三 条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举 手 表 决 或 投 票 表 决 (3) 审 计 委 员 会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累 计 召 开 了 7 次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时 间 委 员 出 席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应 出 席 3 名, 实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222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际 出 席 3 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及 附 注 > 的 议 案 等 5 项 议 案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聘 请 中 际 出 席 3 名 介 机 构 的 议 案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安 排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应 出 席 3 名, 实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审 计 事 宜 的 议 案 际 出 席 3 名 等 3 项 议 案 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应 出 席 3 名, 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7 项 际 出 席 3 名 议 案 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应 出 席 3 名, 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5 项 际 出 席 3 名 议 案 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应 出 席 3 名, 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的 议 案 等 5 项 际 出 席 3 名 议 案 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应 出 席 3 名, 实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和 2014 年 度 财 际 出 席 3 名 务 预 算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2 项 议 案 2 提 名 委 员 会 (1)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第 九 条 规 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为 : 1 研 究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提 出 建 议 ;2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3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经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4 对 其 他 须 经 由 董 事 会 任 命 的 人 员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2) 主 要 议 事 规 则 第 十 三 条 两 名 以 上 委 员 或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提 名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三 日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但 经 全 体 委 员 一 致 同 意, 可 以 豁 免 前 述 通 知 期 会 议 由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主 持, 召 集 人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主 持 第 十 四 条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 包 括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 其 他 委 员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作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223 第 十 五 条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举 手 表 决 或 投 票 表 决 3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1)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第 九 条 规 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为 :1 研 究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考 核 的 标 准,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2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2) 主 要 议 事 规 则 第 十 一 条 两 名 以 上 委 员 或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三 日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但 经 全 体 委 员 一 致 同 意, 可 以 豁 免 前 述 通 知 期 会 议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召 集 人 主 持, 召 集 人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主 持 第 十 二 条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 包 括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 其 他 委 员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第 十 三 条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举 手 表 决 或 投 票 表 决 上 述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均 遵 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等 相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工 作 职 责 (3)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累 计 召 开 了 2 次 会 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名 称 召 开 时 间 委 员 出 席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核 定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应 出 席 3 名,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一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2 年 实 际 出 席 3 名 次 会 议 度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2 项 议 案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核 定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应 出 席 3 名,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二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3 年 实 际 出 席 3 名 次 会 议 度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等 2 项 议 案

224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董 事 会 制 度 监 事 会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律 与 法 规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被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处 罚 的 情 况 三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 一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专 项 制 度 制 定 了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的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情 形 ( 二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已 明 确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 一 ) 公 司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根 据 所 在 行 业 特 点 和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情 况, 除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有 关 制 度 外, 还 相 继 通 过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无 形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存 货 管 理 制 度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等 多 项 有 效 的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制 度 这 些 制 度 涵 盖 了 财 务 会 计 原 材 料 采 购 产 品 生 产 产 品 销 售 人 事 管 理 关 联 交 易 投 资 决 策 等 整 个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且 自 制 定 以 来 均 得 到 有 效 的 执 行,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对 公 司 加 强 管 理 规 范 运 行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以 及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起 到

225 了 积 极 有 效 的 作 用 ( 二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价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已 覆 盖 了 公 司 运 营 的 各 层 面 和 各 环 节,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能 够 预 防 和 及 时 发 现 纠 正 公 司 运 营 过 程 可 能 出 现 的 重 要 错 误 和 舞 弊, 保 护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保 证 会 计 记 录 和 会 计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及 时 性, 在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 三 )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鉴 证 意 见 大 华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核,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14] 号 ), 报 告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为 : 邦 宝 股 份 按 照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和 相 关 规 定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226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的 分 析 反 映 了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均 引 自 经 大 华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元 一 报 告 期 比 较 式 财 务 报 表 流 动 资 产 : ( 一 ) 报 告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61,045, ,238, ,957,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1,113, , ,118, 预 付 款 项 4,030, ,514, ,644,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4,664, ,395, , 存 货 44,308, ,240, ,58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254, ,775, ,57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6,417, ,064, ,511,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78,997, ,005, ,221, 在 建 工 程 43,460, ,964, ,699,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4,342, ,487, ,147,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28,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27,929, ,684, ,077, 资 产 总 计 244,346, ,748, ,588,

227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26,000, ,373, ,5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21,859, ,314, ,274, 预 收 款 项 9,915, ,517, ,04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530, ,241, ,060, 应 交 税 费 3,322, ,051, ,169,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38, , ,97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767, ,628, ,68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165, ,355,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165, ,355, 负 债 合 计 66,932, ,983, ,683, 所 有 者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72,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39,875, ,875, ,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9,361, ,989, ,890, 未 分 配 利 润 56,177, ,901, ,011,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77,414, ,765, ,904,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44,346, ,748, ,588,

228 ( 二 ) 报 告 期 利 润 表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78,114, ,063, ,770, 减 : 营 业 成 本 185,958, ,621, ,57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357, ,000, ,164, 销 售 费 用 10,221, ,041, ,761, 管 理 费 用 18,489, ,346, ,170, 财 务 费 用 1,193,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8, ,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填 列 ) 60,706, ,220, ,62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348,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9,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62,035, ,958, ,62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306, ,449, ,159,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3,728, ,508, ,466,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3,728, ,508, ,466,

229 ( 三 ) 报 告 期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05,468, ,901, ,38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5,636, ,925, ,85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38,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3,243, ,796, ,45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4,474, ,387, ,361,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8,980, ,738, ,24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527, ,588, ,82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647, ,001, ,53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8,629, ,717, ,97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614, ,079, ,48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300, ,4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300, ,4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0,859, ,354, ,35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2,259, ,354, ,35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959, ,954, ,35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6,352,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1,000, ,918, ,178,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1,000, ,270, ,178,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7,373, ,941, ,506,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8,695, ,927,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67, ,20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6,936, ,077, ,68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936, ,192, ,49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910,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192, ,280, ,435,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1,238, ,957, ,521,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1,045, ,238, ,957,

230 ( 四 )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2013 年 度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72,000, ,875, ,989, ,901, ,76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72,000, ,875, ,989, ,901, ,765,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5,372, ,276, ,648, ( 一 ) 净 利 润 53,728, ,728,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 二 ) 小 计 53,728, ,72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记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5,372, ,452, ,08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372, ,37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28,080, ,080,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净 资 产 折 为 股 份 5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72,000, ,875, ,361, ,177, ,414,

231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2012 年 度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8,000, , ,890, ,011, ,90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8,000, , ,890, ,011, ,904,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54,000, ,871, ,901, ,110, ,860, ( 一 ) 净 利 润 48,508, ,508,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 二 ) 小 计 48,508, ,50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4,500, ,852, ,352,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4,500, ,852, ,352, 股 份 支 付 记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4,850, ,850, ,00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850, ,850,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10,000, ,000,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49,500, ,019, ,751, ,767,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净 资 产 折 为 股 份 49,500, ,019, ,751, ,767,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72,000, ,875, ,989, ,901, ,765,

232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项 目 2011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8,000, , ,843, ,591, ,43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8,000, , ,843, ,591, ,43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046, ,420, ,466, ( 一 ) 净 利 润 40,466, ,466,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0,466, ,46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4,046, ,046,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046, ,046,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8,000, , ,890, ,011, ,904,

233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公 司 委 托 大 华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了 审 计, 大 华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大 华 审 字 [2014]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合 并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无 需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营 业 收 入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的 具 体 判 断 标 准 :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根 据 上 述 原 则, 公 司 具 体 的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如 下 : (1) 益 智 玩 具 : 1 国 内 销 售 A 经 销 商 模 式 下 的 收 入 确 认 以 商 品 实 际 发 出 后 取 得 经 销 商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为

234 依 据 ; B 商 超 直 销 模 式 下 的 收 入 确 认 以 商 品 实 际 发 出 后, 依 据 约 定 的 账 期 对 账 结 算 公 司 在 发 货 时 对 该 部 分 商 品 通 过 发 出 商 品 科 目 核 算, 对 账 后 确 认 收 入 ; C 网 络 销 售 模 式 下 的 收 入 确 认 以 商 品 实 际 发 出 后 客 户 网 上 确 认 收 货 并 收 到 货 款 为 依 据 ; D 其 他 直 接 销 售 : 货 物 交 付 买 方 后 取 得 对 方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或 收 到 货 款 时 确 认 收 入 2 国 外 销 售 发 货 后 通 过 发 出 商 品 科 目 核 算, 待 海 关 确 认 出 口 后 ( 收 到 海 关 回 单 或 者 网 上 查 询 ), 根 据 出 口 报 关 单 上 的 出 口 时 间 确 认 收 入 (2) 模 具 模 具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以 取 得 对 方 签 字 盖 章 确 认 的 验 收 单 为 依 据 ( 二 ) 应 收 账 款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认 标 准 : 年 末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10%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1 组 合 2 以 账 龄 特 征 划 分 为 若 干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出 口 退 税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年 年 年 以 上

235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如 债 务 人 出 现 撤 销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不 能 收 回,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等 情 况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三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原 材 料 周 转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半 成 品 发 出 商 品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236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2)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四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利 用 专 项 储 备 支 出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并 确 认 相 同 金 额 的 累 计 折 旧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237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办 公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生 产 设 备 5/ /9.5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10/ /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4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方 法 公 司 与 租 赁 方 所 签 订 的 租 赁 协 议 条 款 中 规 定 了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确 认 为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 (1) 租 赁 期 满 后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 (2) 公 司 具 有 购 买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购 买 价 款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 (3) 租 赁 期 占 所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

238 (4)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公 司 在 承 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 五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的 类 别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3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在 建 工 程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为 基 础 估 计

239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在 建 工 程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 六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公 司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2) 后 续 计 量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240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期 限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本 年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3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判 断 依 据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该 类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仍 为 不 确 定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如 有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每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无 形 资 产 的 折 耗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公 司 以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241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公 司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5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七 ) 政 府 补 助 1 类 型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242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八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依 据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依 据 公 司 将 当 期 与 以 前 期 间 应 交 未 交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不 包 括 商 誉 非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交 易 且 该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所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五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 一 )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1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税 额 25% 城 市 建 设 及 维 护 费 流 转 税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费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费 流 转 税 税 额 2%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的 规 定,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原 享 受 低 税 率 优 惠 政 策 的 企 业, 在 新 税 法 施 行 后 5 年 内 逐 步 过 渡 到 法 定 税 率 其 中 :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15% 税 率 的 企 业,2008 年 按 18% 税 率 执 行,2009 年 按 20% 税 率 执 行,2010 年 按 22% 税 率 执 行,2011 年 按 24% 税 率 执 行,2012 年 按 25% 税 率 执 行

243 本 公 司 属 于 生 产 型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汕 金 国 税 减 [2011]001 号 减 免 批 准 通 知 书, 同 意 本 公 司 自 2008 年 度 起, 第 1 年 至 第 2 年 的 经 营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3 年 至 第 5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 和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转 发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国 税 函 [2009]221 号 ) 规 定,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可 在 优 惠 期 内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根 据 汕 头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汕 头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及 汕 头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汕 府 科 [2012]42 号 文 件, 本 年 度 公 司 享 有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税 率 为 15%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实 际 所 得 税 税 率 执 行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法 定 税 率 实 际 税 率 2011 年 度 25.00% 12.00% 2012 年 度 25.00% 12.50% 2013 年 度 25.00% 15.00% 六 分 部 信 息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77,153, % 248,536, % 200,471,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960, % 526, % 1,298, % 合 计 278,114, % 249,063, % 201,770, % ( 二 )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85,728, % 167,520, % 136,579,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230, % 100, % % 合 计 185,958, % 167,621, % 136,579, %

244 ( 三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类 别 划 分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益 智 玩 具 275,947, % 245,605, % 198,255, % 精 密 模 具 1,206, % 2,930, % 2,215, % 合 计 277,153, % 248,536, % 200,471, % ( 四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划 分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国 内 17, % 17, % 14, % 其 中 : 华 南 8, % 8, % 7, % 华 东 7, % 8, % 5, % 其 它 % % % 二 国 外 10, % 7, % 5, % 合 计 27, % 24, % 20, % 七 最 近 一 年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不 存 在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八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1,348, , ,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9,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329, , ,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99,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 影 响 净 利 润 ) 1,129, , ,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129, ,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52,599, ,862, ,462, 九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资 产 项 目 ( 一 ) 存 货

245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26,713, ,713, ,898, ,898, 库 存 商 品 6,156, ,156, ,001, ,001, 发 出 商 品 544, , , , 半 成 品 7,489, ,489, ,930, ,930, 在 产 品 3,403, ,403, ,983, ,983, 合 计 44,308, ,308, ,240, ,240, ( 二 ) 固 定 资 产 日 期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办 公 设 备 5 2,414, ,272, ,142, 运 输 设 备 5 4,268, ,474, ,793, 年 12 月 31 日 生 产 设 备 5/10 47,485, ,999, ,485,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10/20 60,883, ,308, ,575, 合 计 115,052, ,054, ,997, 办 公 设 备 5 1,985, , ,026, 运 输 设 备 5 3,740, ,832, ,907, 年 12 月 31 日 生 产 设 备 5/10 38,143, ,142, ,001,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10/20 60,470, ,401, ,069, 合 计 104,340, ,334, ,005, ( 三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的 情 形 ( 四 ) 无 形 资 产 日 期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摊 销 净 值 账 面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4,976, ,028, ,948, ,948, 年 12 月 31 日 软 件 456, , , , 合 计 5,432, ,090, ,342, ,342, 土 地 使 用 权 4,976, , ,047, ,047, 年 12 月 31 日 软 件 456, , , , 合 计 5,432, , ,487, ,487, 十 最 近 一 年 末 主 要 负 债 项 目 ( 一 ) 短 期 借 款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借 款 6,000, ,373,

246 抵 押 借 款 20,000,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合 计 26,000, ,373, ( 二 )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21,859, ,314, 年 2-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21,859, ,314, ( 三 ) 预 收 款 项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以 内 9,915, ,517, 年 以 上 合 计 9,915, ,517, ( 四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246, ,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258, ,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59, ,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166, , 失 业 保 险 费 16, , 工 伤 保 险 费 5, , 生 育 保 险 11, , 住 房 公 积 金 24, , 辞 退 福 利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1,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除 辞 退 福 利 外 其 他 的 补 偿 其 他 合 计 1,530, ,241, 十 一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 一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股 东 名 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汕 头 市 邦 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9,376, ,376, ,180,

247 邦 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28,224, ,224, ,820, 汕 头 市 中 楷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8,856, ,856, 汕 头 市 和 盛 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800, ,800, 广 州 美 富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440, ,440, 汕 头 市 南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440, ,440, 揭 阳 市 四 方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864, , 合 计 72,000, ,000, ,000, ( 二 )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 股 本 ) 溢 价 39,875, ,875,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39,875, ,875, , ( 三 )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3,989, ,890, ,843, 本 期 增 加 5,372, ,850, ,046, 本 期 减 少 - 7,751, 期 末 余 额 9,361, ,989, ,890, ( 四 )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调 整 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5,901, ,011, ,591,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5,901, ,011, ,591, 加 : 本 期 净 利 润 53,728, ,508, ,466,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5,372, ,850, ,046,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28,080, ,000,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59,767,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6,177, ,901, ,011, 十 二 现 金 流 量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及 其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614, ,079, ,483,

24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959, ,954, ,35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936, ,192, ,49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910,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192, ,280, ,43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1,045, ,238, ,95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十 三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四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等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27.39% 32.47% 42.29%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0.22% 0.29%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72,694, ,718, ,70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净 额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100% 4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除 外 )/ 净 资 产 5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6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7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当 年 折 旧 提 取 数 + 当 年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额

249 长 期 待 摊 资 产 摊 销 8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9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总 股 本 10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 期 末 总 股 本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年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2.29%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1.61%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9.57%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9.15%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70%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69%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计 算 公 式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公 式 (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公 式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250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公 式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 :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拆 股 或 并 股, 影 响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或 潜 在 普 通 股 数 量, 但 不 影 响 所 有 者 权 益 金 额 的, 按 调 整 后 的 股 数 重 新 计 算 各 比 较 期 间 的 每 股 收 益 十 五 盈 利 预 测 发 行 人 未 编 制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十 六 资 产 评 估 公 司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十 七 验 资 报 告

251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报 告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012 年 8 月 11 日, 大 华 事 务 所 出 具 大 华 核 字 [2012]3464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进 行 了 复 核

252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结 构 及 其 减 值 准 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总 体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61,045, ,238, ,957, 应 收 账 款 1,113, , ,118, 预 付 款 项 4,030, ,514, ,644, 其 他 应 收 款 4,664, ,395, , 存 货 44,308, ,240, ,584,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254, ,775, ,57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6,417, ,064, ,511,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78,997, ,005, ,221, 在 建 工 程 43,460, ,964, ,699, 无 形 资 产 4,342, ,487, ,14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28,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27,929, ,684, ,077, 资 产 合 计 244,346, ,748, ,588,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244,346, 元 224,748, 元 150,588, 元,2012 年 末 总 资 产 较 年 初 增 长 约 49%, 主 要 由 于 2012 年 3 月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增 资 以 及 公 司 2012 年 度 销 售 情 况 良 好 使 得 货 币 资 金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总 资 产 额 较 年 初 增 长 了 2,000 万 元 左 右, 主 要 因 为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良 好,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增 加 所 致, 但 由 于 2013 年 支 付 了 现 金 分 红 款 以 及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工 程 款, 使 得 货 币 资 金 同 比 下 降 约 1,000 万 元, 同 时 在 建 工 程 同 比 增 加 约 3,500 万 元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中,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16,417, 元 134,064, 元 74,511, 元, 分 别 占 总 资 产 47.64%

253 59.65% 49.48%,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预 付 款 项 存 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别 为 127,929, 元 90,684, 元 76,077, 元, 分 别 占 总 资 产 的 52.36% 40.35% 50.52%, 主 要 由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构 成 1 货 币 资 金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61,045, ,238, ,957, 较 年 初 增 长 %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52.44% 53.14% 12.02%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24.98% 31.70% 5.95%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分 别 为 61,045, 元 71,238, 元 8,957,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2.44% 53.14% 12.02%,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大, 主 要 是 2012 年 3 月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增 资 以 及 业 绩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2012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约 为 7,100 万 元, 较 年 初 增 长 7 倍 左 右, 主 要 原 因 是 一 方 面 2012 年 3 月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共 投 入 货 币 资 金 2, 万 元,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持 续 增 长,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约 为 5,800 万 元, 两 方 面 综 合 影 响 下 使 得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大 幅 增 长 2013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约 为 6,100 万 元, 较 年 初 下 降 约 14%, 主 要 由 于 2013 年 拟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已 动 工 建 设, 使 得 项 目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2 应 收 账 款 分 析 (1) 应 收 账 款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值 较 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次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54 应 收 账 款 1,113, , ,118, 较 年 初 增 长 23.74%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0.96% 0.67% 1.50%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0.46% 0.40% 0.74%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0.40% 0.36% 0.55%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为 客 户 欠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113, 元 900, 元 1,118, 元, 分 别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为 0.96% 0.67% 1.50%,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2%,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较 少,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产 能 受 限,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无 需 通 过 宽 松 的 信 用 政 策 刺 激 销 售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172, % 947, % 1,174, % 1-2 年 2, % 2-3 年 年 19, % 合 计 1,172, % 947, % 1,196,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基 本 在 一 年 以 内 2013 年 末, 公 司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1,172,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比 例 为 100%,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共 计 58, 元, 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的 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的 政 策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集 中 度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年 限 2013 年 12 月 31 日 Atiq Liusie General Trading LLC 283, % 1 年 以 内 浙 江 天 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2, % 1 年 以 内

255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广 东 天 际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8, % 1 年 以 内 广 州 易 初 莲 花 连 锁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137, % 1 年 以 内 玩 具 反 斗 城 ( 中 国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25, % 1 年 以 内 合 计 897, % 昆 山 润 华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黄 埔 分 公 司 299, % 1 年 以 内 VAN BOMMEL INTERNATIONAL LTD 172, % 1 年 以 内 浙 江 天 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14, % 1 年 以 内 玩 具 反 斗 城 ( 中 国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95, % 1 年 以 内 汕 头 市 荣 达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89, % 1 年 以 内 合 计 770, % 汕 头 市 旺 得 福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83, % 1 年 以 内 广 东 好 心 情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330, % 1 年 以 内 COMMTEC FINANCIAL LLC. 117, % 1 年 以 内 利 童 反 斗 城 ( 上 海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75, % 1 年 以 内 FARAMARZ SAEIFAR 66, % 1 年 以 内 合 计 972, %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均 属 于 一 年 以 内, 其 中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金 额 为 897,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达 76.56%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与 公 司 能 够 长 期 保 持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信 用 度 较 高, 产 生 坏 账 风 险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出 现 未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公 司 对 一 年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5% 的 比 例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中 不 存 在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3 预 付 款 项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款 项 4,030, ,514, ,644, 较 年 初 增 长 %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3.46% 3.37% 7.58%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1.65% 2.01% 3.75%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分 别 为 4,030, 元 4,514, 元 5,644, 元, 主 要 为 预 付 材 料 设 备 等 款 项 4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析

25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4,664, ,395, , 较 年 初 增 长 % % %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4.01% 4.02% 0.85%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1.91% 2.40% 0.42%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4,664, 元 5,395, 元 629, 元,2011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较 少,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1%,2012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约 540 万 元, 较 往 年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由 于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和 上 市 费 用 增 加 所 致,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4,664, 元, 较 年 初 下 降 了 约 14%, 主 要 由 于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下 降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限 出 口 退 税 1,372, % 1 年 以 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 市 费 用 3,000, % 259, 年 以 内 1-2 年 保 证 金 及 其 他 580, % 29, 年 以 内 1-2 年 合 计 4,953, % 288, 出 口 退 税 3,272, % 一 年 以 内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上 市 费 用 2,181, % 109, 一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及 其 他 54, % 2,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5,507, % 111, 出 口 退 税 625, % 一 年 以 内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保 证 金 5, %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630, % 存 货 分 析 (1) 存 货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次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44,308, ,240, ,584, 较 年 初 增 长 -2.06% 3.80% 7.96%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38.06% 33.75% 58.49%

257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18.13% 20.13% 28.94% 存 货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占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大,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44,308, 元 45,240, 元 43,584,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8.06% 33.75% 58.49%,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18.13% 20.13% 28.94%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的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26,713, % 28,898, % 32,618, % 库 存 商 品 6,156, % 6,001, % 5,132, % 发 出 商 品 544, % 426, % 449, %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286, % 半 成 品 7,489, % 6,930, % 3,773, % 在 产 品 3,403, % 2,983, % 1,324, % 合 计 44,308, % 45,240, % 43,584, %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半 成 品 构 成, 其 中 原 材 料 所 占 比 例 较 大,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原 材 料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29% 63.88% 74.8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变 化 不 大 (2) 原 材 料 分 析 1 原 材 料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材 料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塑 料 原 料 20,470, % 22,084, % 26,026, % 包 装 材 料 4,675, % 4,842, % 3,868, % 其 他 1,568, % 1,972, % 2,722, % 合 计 26,713, % 28,898, % 32,61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塑 料 原 料 和 包 装 材 料 构 成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塑 料 原 料 余 额 分 别 为 20,470, 元 22,084, 元

258 26,026, 元, 分 别 占 原 材 料 的 76.63% 76.42% 79.79%, 主 要 为 ABS 等 塑 料 原 料 ; 包 装 材 料 余 额 分 别 为 4,675, 元 4,842, 元 3,868, 元, 分 别 占 原 材 料 的 17.5% 16.76% 11.86%, 主 要 为 包 装 盒 积 木 装 配 图 册 等 其 他 材 料 主 要 为 辅 料 电 子 配 件 五 金 配 件 模 具 配 件 等, 所 占 比 例 较 小 2 原 材 料 增 长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原 材 料 26,713, % 28,898, % 32,618, 其 中 : 塑 料 原 料 20,470, % 22,084, % 26,026, 包 装 材 料 4,675, % 4,842, % 3,868, 其 他 1,568, % 1,972, % 2,722, 年 末, 原 材 料 余 额 同 比 下 降 11.4%, 主 要 由 于 大 量 生 产 半 成 品 胶 件 所 致 2012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销 售 形 势 良 好, 产 销 两 旺, 一 方 面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营 销 攻 势,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另 一 方 面 合 理 安 排 生 产 计 划, 努 力 增 加 产 量, 由 于 公 司 产 能 已 经 饱 和, 因 此 为 了 解 决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的 问 题, 公 司 有 必 要 提 前 生 产 并 储 备 通 用 胶 件, 这 样 容 易 形 成 规 模 效 应, 减 少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增 加 产 量, 由 于 生 产 耗 用 增 加, 使 得 原 材 料 库 存 同 比 有 所 下 降 2013 年 末, 原 材 料 余 额 同 比 下 降 7.56%, 主 要 由 于 塑 料 原 料 余 额 下 降 所 致 2013 年 度, 公 司 已 满 负 荷 生 产, 产 能 较 2012 年 度 有 所 增 长, 因 此 对 原 材 料 消 耗 增 加, 使 得 2013 年 末 塑 料 原 料 余 额 同 比 下 降, 同 时 半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余 额 同 比 增 长 3 原 材 料 占 存 货 比 例 较 大 的 原 因 分 析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原 材 料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29% 63.88% 74.84%, 是 构 成 存 货 的 主 要 部 分,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占 存 货 比 例 较 大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 第 一,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通 常 需 要 储 备 2-3 个 月 原 材 料 库 存, 除 此 之 外 根 据 市 场 供 应 情 况 和 价 格 波 动 情 况 合 理 调 整 库 存 量 ; 第 二,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塑 料 原 料, 这 些 塑 料 原 料 往 往 在 出 厂 一 段 时 间 后 物 理 性 能 趋 于 稳 定, 因 此 不 同

259 批 次 采 购 的 原 料 由 于 放 置 的 时 间 不 同 而 产 生 色 差, 影 响 产 品 的 美 观, 通 过 扩 大 单 次 采 购 量 减 少 采 购 批 次 可 以 尽 可 能 减 少 上 述 不 良 影 响 ; 第 三, 公 司 通 过 批 量 采 购 可 以 节 约 采 购 周 期, 节 省 物 流 成 本 (3) 库 存 商 品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库 存 商 品 6,156, % 6,001, % 5,132,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分 别 为 6,156, 元 6,001, 元 5,132, 元,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2012 年 末 库 存 商 品 同 比 增 长 16.92%, 原 因 是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存 在 适 当 增 加 库 存 商 品 的 需 要 2013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同 比 略 有 增 长, 基 本 保 持 合 理 的 水 平 尽 管 2011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增 加, 但 分 别 占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例 分 别 仅 为 3.76% 3.58% 3.31%, 不 足 公 司 当 期 月 均 销 售 量, 公 司 在 产 能 紧 张 的 情 况 下 保 有 一 定 量 的 库 存 商 品 是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因 此 不 存 在 产 品 滞 销 和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4) 发 出 商 品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出 商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发 出 商 品 544, % 426, % 44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出 商 品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较 小, 主 要 由 于 出 口 商 品 正 在 申 请 报 关, 并 于 期 末 未 结 关 所 致 (5)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26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分 别 为 0 元 0 元 286, 元 (6) 半 成 品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半 成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半 成 品 7,489, % 6,930, % 3,77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半 成 品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的 半 成 品, 并 且 逐 年 增 长, 主 要 因 为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通 过 扩 大 半 成 品 的 库 存 以 缓 解 生 产 压 力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塑 料 拼 插 类 益 智 玩 具, 尽 管 公 司 拥 有 各 种 不 同 系 列 的 产 品, 但 大 部 分 产 品 具 有 通 用 的 塑 料 胶 件, 因 此 对 于 各 种 通 用 的 塑 料 胶 件, 可 以 采 取 大 规 模 生 产 制 成 半 成 品 入 库 储 备, 待 日 后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要 求, 选 取 各 种 通 用 的 塑 料 胶 件 和 其 他 塑 料 胶 件 组 成 不 同 系 列 的 产 品 以 供 出 售, 这 种 生 产 方 式 一 方 面 可 以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有 效 缓 解 产 能 不 足 的 压 力 (7) 在 产 品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产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在 产 品 3,403, % 2,983, % 1,32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产 品 主 要 为 正 在 注 塑 和 装 配 中 的 玩 具 产 品, 以 及 模 具 车 间 正 在 加 工 的 模 具 产 品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产 品 余 额 显 著 提 高, 分 别 为 2,983, 元 3,403, 元, 分 别 较 年 初 增 长 % 14.08%, 主 要 由 于 2012 年 下 半 年 生 产 设 备 增 加 以 及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持 续 良 好 加 紧 生 产 所 致 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26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254, ,775, ,576, 其 中 :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1,254, ,775, ,865, 预 交 所 得 税 5,711,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1.08% 5.05% 19.56%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0.51% 3.01% 9.68%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1,254, 元 6,775, 元 14,576, 元, 主 要 为 未 认 证 的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和 预 交 所 得 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交 所 得 税 主 要 由 于 2011 年 11 月 之 前 公 司 按 照 普 通 企 业 而 未 按 照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计 提 和 申 报 企 业 所 得 税,2011 年 11 月 29 日, 经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汕 金 国 税 减 [2011]001 号 减 免 批 准 通 知 书, 同 意 公 司 自 2008 年 度 起,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因 此 对 以 前 多 缴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而 形 成 的 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情 形 8 固 定 资 产 分 析 (1) 固 定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成 新 率 办 公 设 备 2,414, ,272, ,142, % 运 输 设 备 4,268, ,474, ,793,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生 产 设 备 47,485, ,999, ,485, %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60,883, ,308, ,575, % 合 计 115,052, ,054, ,997, % 办 公 设 备 1,985, , ,026, % 运 输 设 备 3,740, ,832, ,907,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生 产 设 备 38,143, ,142, ,001, %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60,470, ,401, ,069, % 合 计 104,340, ,334, ,005,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办 公 设 备 1,822, , ,145, %

262 运 输 设 备 3,500, ,198, ,302, % 生 产 设 备 28,717, ,605, ,112, %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33,797, ,136, ,660, % 合 计 67,839, ,617, ,221,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由 生 产 设 备 和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构 成,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78,997, 元 78,005, 元 49,221, 元, 占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33% 34.71% 32.69%, 不 存 在 资 产 减 值 的 情 形,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固 定 资 产 的 利 用 率 逐 年 提 高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生 产 设 备 成 新 率 约 为 56%, 目 前, 公 司 销 售 增 长 情 况 良 好, 但 产 能 增 长 率 却 有 限,2012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二 期 厂 房 投 入 使 用, 并 购 置 新 注 塑 机 以 缓 解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境, 但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新 增 产 能 很 快 被 增 长 的 订 单 数 量 所 消 化, 为 保 证 按 时 交 货,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已 满 负 荷 运 行, 未 来 产 能 不 足 的 问 题 仍 然 存 在 因 此 公 司 有 必 要 募 集 大 量 资 金 进 行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解 决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难, 进 一 步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创 造 更 多 经 济 效 益 (2) 固 定 资 产 增 长 分 析 固 定 资 产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本 年 增 加 比 例 本 年 增 加 比 例 本 年 增 加 比 例 办 公 设 备 429, % 162, % 824, % 运 输 设 备 528, % 239, % 1,401, % 生 产 设 备 9,529, % 9,426, % 6,896, %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412, % 26,673, % 184, % 合 计 10,900, % 36,501, % 9,307, % 2011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增 加 了 9,307, 元, 其 中 生 产 设 备 增 加 了 6,896,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额 的 74.09%, 增 加 的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为 模 具 ; 运 输 设 备 增 加 了 1,401,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额 的 15.06%;2012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增 加 了 36,501, 元, 其 中 主 要 为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生 产 设 备 增 加 所 致, 其 中 厂 房 及 配 套 设 备 增 加 了 26,673,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额 的 73.08%, 为 二 期 厂 房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生 产 设 备 增 加 了 9,426,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额 的 25.82%, 主 要 为 模 具 以 及 新 增 注 塑 机 ;2013 年 度, 固

263 定 资 产 余 额 增 加 了 10,900, 元, 其 中 生 产 设 备 增 加 了 9,529, 元, 占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额 的 87.43%, 主 要 为 模 具 以 及 数 控 高 速 加 工 中 心 设 备 等 9 在 建 工 程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在 建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在 建 工 程 43,460, ,964, ,699,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33.97% 8.78% 29.84%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17.79% 3.54% 15.07%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分 别 为 43,460, 元 7,964, 元 22,699, 元 2011 年 末, 在 建 工 程 为 22,699, 元, 主 要 为 新 建 的 二 期 厂 房 在 建 工 程 ;2012 年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为 7,964, 元, 主 要 为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用 地 濠 江 区 河 浦 纺 织 工 业 园 地 块 的 土 地 平 整 费,2012 年 末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2011 年 末 大 幅 减 少, 主 要 因 为 二 期 厂 房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为 43,460, 元, 较 年 初 增 长 了 约 4 倍 多,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拟 募 投 项 目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已 经 开 始 施 工 使 得 项 目 支 出 大 幅 增 加 所 致 10 无 形 资 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无 形 资 产 4,342, ,487, ,147, 较 年 初 增 长 -3.23% 8.22% -2.34%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3.39% 4.95% 5.45%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1.78% 2.00% 2.75%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4,342, 元 4,487, 元 4,147, 元, 主 要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软 件,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位 于 汕 头 市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占 地 面 积 21, 平 方 米, 为 公 司 目 前 生 产 经 营 用 地 1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分 析

26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28, , ,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0.88% 0.25% 0.01%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0.46% 0.10% 0.01%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1,128, 元 227, 元 9, 元,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1%, 因 此 对 公 司 整 体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不 大 12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58, ,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288,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347, , ,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分 别 为 347, 元 159, 元 78, 元,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主 要 为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由 于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较 小, 占 公 司 总 资 产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0.2%, 因 此 对 公 司 整 体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不 大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制 定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制 定 的 会 计 政 策 计 提 各 项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是 稳 健 和 充 分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与 资 产 质 量 实 际 状 况 相 符, 公 司 未 来 不 会 因 为 资 产 突 发 减 值 而 导 致 财 务 风 险 ( 二 )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总 体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265 短 期 借 款 26,000, ,373, ,500, 应 付 账 款 21,859, ,314, ,274, 预 收 款 项 9,915, ,517, ,04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530, ,241, ,060, 应 交 税 费 3,322, ,051, ,169,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38, , ,97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767, ,628, ,683, 非 流 动 负 债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165, ,355,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165, ,355, 负 债 合 计 66,932, ,983, ,68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66,932, 元 72,983, 元 63,683, 元,2012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同 比 增 长 930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15%, 主 要 由 于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同 比 下 降 600 万 元, 下 降 了 约 8%, 主 要 由 于 银 行 借 款 和 预 收 款 项 减 少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中 主 要 为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1 短 期 借 款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26,000, ,373, ,500, 其 中 : 交 通 银 行 6,000, ,000, ,500, 民 生 银 行 20,000, ,373, ,000,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41.42% 45.20% 25.91%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38.85% 44.36% 25.91% 2011 年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1,650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或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均 为 25.91%, 其 中 向 交 通 银 行 借 款 650 万 元, 合 同 借 款 时 间 为 2011 年 10 月 8 日 至 2012 年 10 月 7 日, 公 司 以 自 有 房 产 及 相 关 土 地 使 用 权 抵 押 向 民 生 银 行 借 款 1,000 万 元, 合 同 借 款 时 间 为 2011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 由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及 邦 领 贸 易 为 该 笔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2012 年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32,373,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为 45.20%,

266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44.36%, 其 中 向 交 通 银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向 民 生 银 行 借 款 12,373, 元 2013 年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2,600 万 元, 占 流 动 负 债 的 比 例 约 为 41%,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约 为 39%, 其 中 向 交 通 银 行 信 用 借 款 600 万 元, 为 信 用 借 款, 期 限 6 个 月 ; 向 民 生 银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为 抵 押 借 款, 期 限 6 个 月 2 应 付 账 款 分 析 (1) 应 付 账 款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21,859, ,314, ,274, 较 年 初 增 长 % % %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34.83% 33.95% 47.54%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32.66% 33.32% 47.54%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21,859, 元 24,314, 元 30,274,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2.66% 33.32% 47.54%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1 广 东 壮 丽 彩 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153, % 2 汕 头 市 金 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3,347,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 汕 头 市 实 得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024, % 4 东 莞 市 恒 聚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424, % 5 广 东 仁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881, % 合 计 14,830, % 1 广 东 仁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75, % 2 东 莞 市 恒 聚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962,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 汕 头 市 四 季 树 包 装 彩 印 有 限 公 司 1,493, % 4 广 州 塑 誉 化 工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453, % 5 仁 兴 机 械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1,395, % 合 计 12,379, %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 广 东 仁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7,473, %

267 2 汕 头 市 宏 宇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286, % 3 东 莞 市 美 星 塑 胶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068, % 4 镇 江 奇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452, % 5 普 宁 市 宏 艺 彩 印 有 限 公 司 1,583, % 合 计 17,864, % (2) 应 付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呈 下 降 趋 势,2012 年 末 同 比 下 降 约 20%,2013 年 末 同 比 下 降 约 10% 2012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较 年 初 减 少 约 20%, 一 方 面 由 于 2012 年 初 公 司 仍 保 持 较 多 的 原 材 料 储 备, 使 得 公 司 对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量 相 应 减 少, 另 一 方 面,2012 年 公 司 向 供 应 商 支 付 了 大 量 到 期 应 付 账 款, 上 述 原 因 综 合 影 响 使 得 公 司 2012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大 幅 减 少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较 年 初 下 降 约 250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偿 还 供 应 商 欠 款 增 加 所 致, 属 于 正 常 的 日 常 经 营 波 动 范 围 3 预 收 款 项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款 项 9,915, ,517, ,045, 较 年 初 增 长 % 27.33% %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15.80% 16.08% 14.20%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14.81% 15.78% 14.2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收 客 户 的 订 货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不 大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前 五 大 单 位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1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818, % 2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763,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702, % 4 BB CONCEPT LIMITED 1,059, % 5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992, % 合 计 7,335, %

268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671, % 2 泉 州 市 三 宏 贸 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21, % 3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070, % 4 上 海 卡 恩 创 为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934, % 5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790, % 合 计 8,088, % 1 福 建 省 外 贸 家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335, % 2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650, % 3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350, % 4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935, % 5 汕 头 市 正 芳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469, % 合 计 6,740, % 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530, ,241, ,060, 较 年 初 增 长 23.26% 17.09% 35.09%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2.44% 1.73% 1.67%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2.29% 1.70% 1.6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占 公 司 负 债 的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3%, 公 司 不 存 在 拖 欠 性 质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情 形 5 应 交 税 费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应 交 税 费 3,322, ,051, ,169, 较 年 初 增 长 61.98% % %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5.29% 2.86% -4.98%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4.96% 2.81% -4.9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11, ,183,

269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6, , 所 得 税 3,070, ,242, 教 育 费 附 加 54, ,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36, , 堤 防 费 22, , , 个 人 所 得 税 13, , 房 产 税 土 地 使 用 税 合 计 3,322, ,051, ,16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主 要 为 应 交 所 得 税 6 其 他 应 付 款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138, , ,972, 较 年 初 增 长 7.47% % %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0.22% 0.18% 15.66%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0.21% 0.18% 15.66%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分 别 为 138, 元 128, 元 9,972, 元,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0.21% 0.18% 15.66%,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为 公 司 代 扣 的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费 用,2011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公 司 向 邦 领 贸 易 的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邦 领 贸 易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对 邦 领 贸 易 应 付 款 - - 9,897,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比 例 % 截 至 2012 年 3 月 末, 公 司 已 偿 还 对 邦 领 贸 易 的 所 有 应 付 款 项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已 不 存 在 欠 付 持 有 5% 及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7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270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4,165, ,355, 其 中 : 递 延 收 益 4,165, ,355,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全 部 为 未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年 省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340, , 年 度 省 级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925, , 拼 装 式 玩 具 模 具 包 装 及 仓 储 智 能 化 设 备 600,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00, 年 度 广 东 省 差 别 电 价 电 费 收 入 专 项 资 金 1,000, 模 具 浇 注 芯 件 及 管 控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500, 年 度 汕 头 市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600, 合 计 4,165, ,355, (1) 公 司 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 收 到 一 笔 总 额 为 4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为 2011 年 广 东 省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批 准 机 关 为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批 准 文 件 编 号 为 汕 经 信 [2012]1 号 ; 该 资 金 是 对 公 司 模 具 生 产 设 备 的 补 助, 摊 销 年 限 为 10 年, 摊 销 起 始 时 间 为 2012 年 7 月,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为 40, 元, 累 计 摊 销 额 为 60, 元 (2) 公 司 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 收 到 一 笔 总 额 为 10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为 2011 年 度 省 级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批 准 机 关 为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批 准 文 件 编 号 为 粤 发 改 产 业 [2012]173 号 汕 市 发 改 [2012]111 号 该 补 助 资 金 是 对 新 建 的 二 期 厂 房 补 助, 补 助 资 金 摊 销 年 限 为 20 年, 摊 销 起 始 时 间 为 2012 年 7 月,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为 50, 元, 累 计 摊 销 额 为 75, 元 (3) 公 司 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 收 到 一 笔 总 额 为 20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为 拼 装 式 玩 具 模 具 包 装 及 仓 储 智 能 化 设 备, 批 准 机 关 为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批 准 文 件 编 号 为 汕 市 财 工 [2012]228 号 该 项 目 为 公 司 与 江 南 大 学 的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对 补 助 金 额 进 行 了 分 配, 分 配 金 额 为 广 东 邦 宝 60 万 元 江 南 大 学 140 万 元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本 期 未 摊 销 (4) 公 司 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 收 到 一 笔 总 额 为 2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271 目 为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机 关 为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汕 头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批 准 文 件 编 号 为 汕 市 财 教 [2012]165 号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本 期 未 摊 销 (5) 公 司 分 别 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1 月 30 日 收 到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财 政 局 下 发 的 2013 年 广 东 省 差 别 电 价 电 费 收 入 专 项 资 金 50 万 元, 共 计 100 万 元 补 助 项 目 为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机 关 为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本 期 未 摊 销 (6) 公 司 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 收 到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财 政 局 下 发 的 2013 年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专 项 资 金 重 大 产 业 链 配 套 两 化 融 合 重 点 技 改 和 技 术 改 造 贴 息 项 目 补 助 50 万 元, 补 助 项 目 为 模 具 浇 注 芯 件 及 管 控 系 统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本 期 未 摊 销 (7)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收 到 汕 头 市 国 库 支 付 管 理 中 心 下 发 的 2013 年 度 汕 头 市 文 化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60 万 元, 补 助 项 目 为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本 期 未 摊 销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的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利 息 偿 债 倍 数 (1)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逐 年 改 善, 偿 债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27.39% 32.47% 42.29%, 报 告 期 内 呈 现 逐 年 好 转 趋 势, 反 映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相 对 于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2011 年 末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较 低,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处 于 初 创 期,

272 一 方 面 货 币 资 金 缺 乏, 另 一 方 面 生 产 投 入 较 大, 导 致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下 降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继 续 扩 大,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引 入 新 股 东 增 资 等, 使 得 公 司 资 金 状 况 逐 步 好 转,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逐 年 改 善 (2) 速 动 比 率 对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的 影 响 2011 年 末, 速 动 比 率 不 超 过 0.5, 但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度 速 动 比 率 均 已 超 过 1, 速 动 资 产 完 全 覆 盖 流 动 负 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速 动 比 率 大 幅 改 善 2011 年 末, 公 司 速 动 比 率 较 低,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发 展 前 期 货 币 资 金 缺 乏 所 致,2012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增 资 以 及 销 售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等, 使 得 2012 年 末 速 动 比 率 大 幅 增 加 至 1.24,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得 到 增 强,2013 年 末,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仍 然 保 持 良 好 的 态 势, 尽 管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的 资 金 投 入 增 加, 速 动 比 率 较 2012 年 末 略 下 降, 但 仍 然 保 持 在 1.15 的 水 平, 反 映 了 报 告 期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增 强 2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 日 期 公 司 简 称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备 注 奥 飞 动 漫 % 高 乐 股 份 % 骅 威 股 份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群 兴 玩 具 % 互 动 娱 乐 % 平 均 % 邦 宝 股 份 % 奥 飞 动 漫 % 高 乐 股 份 % 骅 威 股 份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群 兴 玩 具 % 互 动 娱 乐 % 平 均 % 邦 宝 股 份 % 奥 飞 动 漫 % 日 发 行 高 乐 股 份 % 日 发 行 骅 威 股 份 % 日 发 行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群 兴 玩 具 % 日 发 行 互 动 娱 乐 % 日 发 行 平 均 % 邦 宝 股 份 %

273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上 市 之 前 的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上 市 前 最 近 一 年 末 公 司 简 称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上 市 日 期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奥 飞 动 漫 % 日 发 行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高 乐 股 份 % 日 发 行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骅 威 股 份 % 日 发 行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群 兴 玩 具 % 日 发 行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互 动 娱 乐 % 日 发 行 平 均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由 于 上 述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成 功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募 集 了 大 量 资 金, 明 显 增 强 了 偿 债 能 力,2013 年 高 乐 股 份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非 常 高,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末 高 乐 股 份 无 短 期 借 款 所 致 尽 管 如 此, 公 司 2013 年 末 的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好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在 上 市 之 前 最 近 一 年 末 的 水 平 3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的 总 体 评 价 尽 管 报 告 期 前 两 年,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还 未 上 市, 与 已 经 上 市 的 玩 具 公 司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但 若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在 上 市 之 前 的 水 平 相 比, 公 司 报 告 期 末 的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基 本 处 于 同 一 水 平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达 1.85, 速 动 比 率 达 1.15, 流 动 资 产 和 速 动 资 产 均 能 完 全 覆 盖 流 动 负 债, 反 映 了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偿 债 能 力 ( 四 ) 运 营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274 (1)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4.15 次 3.77 次 3.25 次, 总 体 处 于 中 等 水 平,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逐 年 加 快, 反 映 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的 情 形 (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次 次 次, 均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并 且 呈 现 逐 年 增 长 的 趋 势,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给 予 客 户 的 信 用 期 较 短, 期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少 所 致 ( 关 于 应 收 账 款 的 具 体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 资 产 结 构 及 其 减 值 准 备 分 析 ) (3)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1.19 次 1.33 次 1.56 次, 总 体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反 映 了 公 司 良 好 稳 健 的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2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次 日 期 公 司 简 称 存 货 周 转 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备 注 奥 飞 动 漫 高 乐 股 份 骅 威 股 份 年 度 群 兴 玩 具 互 动 娱 乐 平 均 邦 宝 股 份 奥 飞 动 漫 高 乐 股 份 骅 威 股 份 年 度 群 兴 玩 具 互 动 娱 乐 平 均 邦 宝 股 份 年 度 奥 飞 动 漫 日 发 行 高 乐 股 份 日 发 行

275 骅 威 股 份 日 发 行 群 兴 玩 具 日 发 行 互 动 娱 乐 日 发 行 平 均 邦 宝 股 份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水 平 差 异 比 较 大, 尽 管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水 平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但 仍 处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中 分 位 水 平, 随 着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的 差 距 逐 步 缩 小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明 显 好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由 于 公 司 产 能 严 重 不 足, 产 品 长 期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公 司 谨 慎 选 择 能 够 保 持 长 期 合 作, 订 单 计 划 性 较 强 的 客 户, 无 需 通 过 宽 松 的 信 用 政 策 刺 激 销 售, 因 此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低, 相 应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明 显 快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同 比 略 下 降, 由 于 一 方 面 2012 年 3 月 份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增 资 以 及 逐 年 盈 利, 使 得 公 司 总 资 产 规 模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产 能 有 限, 影 响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 所 致, 但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均 不 超 过 1 相 比, 反 映 了 公 司 拥 有 较 强 的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3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的 总 体 评 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指 标 总 体 呈 现 良 好 的 变 动 趋 势, 尽 管 存 货 周 转 率 略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值, 但 仍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期 末 储 备 了 一 部 分 塑 料 原 料 以 及 预 先 生 产 半 成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等 几 方 面 原 因, 因 此 降 低 了 存 货 周 转 率 指 标, 但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储 备 适 当 数 量 的 塑 料 原 料 半 成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以 便 减 少 运 输 费 用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 具 体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 资 产 结 构 及 其 减 值 准 备 分 析 ) 调 节 生 产 节 奏 以 缓 解 产 能 不 足 等,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因 此 公 司 保 持 当 前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是 合 适 的 通 过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和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表 明, 公 司 具 有 与 其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276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日 期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同 比 增 长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77,153, % 11.51% 2013 年 度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960, % 82.59% 合 计 278,114, % 11.66%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48,536, % 23.98% 2012 年 度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526, % % 合 计 249,063, % 23.4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0,471, % 53.91% 2011 年 度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298, % 19.51% 合 计 201,770, % 53.6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99% 以 上, 表 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销 售 收 入 和 模 具 销 售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销 售 废 旧 材 料 收 入 和 维 修 模 具 收 入 1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客 户 分 析 年 份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7,911, % 2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25,955, % 3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3,569, % 4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127, % 5 厦 门 中 宝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9,325, % 合 计 117,889, % 1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210, % 2 福 建 省 外 贸 家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602, % 3 泉 州 正 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615, % 4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1,607, % 5 汕 头 市 远 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21,443, % 合 计 112,479, % 1 深 圳 市 荣 涛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297, % 2 福 建 省 外 贸 家 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494, % 3 厦 门 中 宝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4,293, % 4 深 圳 市 纳 尔 利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2,592, % 5 深 圳 市 泽 通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2,346, % 合 计 76,024, %

27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前 五 名 客 户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50%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占 有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产 品 知 名 度 的 不 断 提 升, 前 五 大 客 户 逐 步 趋 于 稳 定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均 不 是 新 增 客 户,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对 上 述 客 户 不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均 不 超 过 150 万 元, 且 不 存 在 对 单 个 客 户 大 额 的 应 收 账 款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类 别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益 智 玩 具 275,947, % 245,605, % 198,255, % 精 密 模 具 1,206, % 2,930, % 2,215, % 合 计 277,153, % 248,536, % 200,471,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益 智 玩 具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275,947, 元 245,605, 元 198,255, 元,2012 年 度 同 比 增 长 24%,2013 年 度 同 比 增 长 12%, 益 智 玩 具 收 入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部 分, 所 占 比 例 均 超 过 98%, 并 且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模 具 收 入 分 别 为 1,206, 元 2,930, 元 2,215,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不 超 过 2% 由 于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为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生 产 不 同 胶 件 需 要 大 量 模 具, 因 此 公 司 生 产 的 模 具 优 先 保 障 自 用 的 需 要, 当 有 富 余 产 能 时, 方 可 接 受 其 他 客 户 的 订 单, 因 此, 模 具 收 入 较 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产 品 结 构 保 持 稳 定, 不 存 在 产 品 结 构 大 幅 变 动 的 情 形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78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国 内 17, % 17, % 14, % 其 中 : 华 南 8, % 8, % 7, % 华 东 7, % 8, % 5, % 其 它 % % % 二 国 外 10, % 7, % 5, % 合 计 27, % 24, % 20, % 多 年 来, 公 司 客 户 以 境 内 企 业 为 主, 境 内 销 售 金 额 呈 现 逐 年 增 长 的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境 内 玩 具 销 售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华 南 华 东 两 个 地 区,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在 华 南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8,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分 别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2.4% 33.21% 39.11%, 公 司 在 华 东 地 区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7, 万 元 8, 万 元 5, 万 元, 分 别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28.38% 36.05% 29.31% 公 司 位 于 我 国 玩 具 之 都 汕 头 市, 地 处 广 东 省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东 北 面 毗 邻 以 福 建 省 为 中 心 的 海 西 经 济 区, 西 面 紧 临 珠 三 角 区 域, 独 特 的 地 理 位 置 有 利 于 公 司 开 拓 广 东 和 福 建 的 市 场,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经 在 华 南 和 华 东 地 区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未 来 将 立 足 两 大 区 域, 逐 渐 开 拓 全 国 市 场 近 年 来, 我 国 玩 具 出 口 高 速 增 长, 公 司 在 发 展 境 内 客 户 的 同 时, 国 际 市 场 不 断 发 展 壮 大,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国 际 市 场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0, 万 元 7, 万 元 5, 万 元, 分 别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7.01% 28.33% 28.49%, 因 此 产 品 出 口 是 公 司 收 入 增 长 的 重 要 渠 道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以 益 智 玩 具 为 主,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益 智 玩 具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275,947, 元 245,605, 元 198,255, 元,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约 24% 12%, 由 于 产 能 受 限 等 原 因,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速 有 所 放 缓, 但 仍 保 持 合 理 的 水 平 多 年 来, 公 司 坚 持 自 主 品 牌 的 发 展 路 线, 加 强 研 发 生 产 质 控 销 售 等 各 环 节 的 管 理, 努 力 提 升 公 司 竞 争 力, 在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中 脱 颖 而 出, 成 为 国 内 塑 胶

279 积 木 玩 具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公 司 自 主 品 牌 知 名 度 提 升 促 进 了 产 品 销 售 公 司 坚 持 自 主 品 牌 的 发 展 战 略, 并 先 后 创 立 了 邦 宝 叻 之 宝 等 玩 具 品 牌, 公 司 商 标 BanBao 邦 宝 不 仅 在 国 内 注 册, 还 在 主 要 玩 具 进 口 市 场 如 欧 盟 美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等 地 进 行 了 注 册 2010 年 由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网 发 起 的 中 国 玩 具 十 大 品 牌 榜 评 选 活 动 中, 公 司 多 年 精 心 打 造 和 培 育 的 邦 宝 BanBao 品 牌 榜 上 有 名 ;2011 年 12 月, 商 标 邦 宝 被 广 东 省 工 商 局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公 司 已 通 过 专 业 玩 具 零 售 商 玩 具 反 斗 城 的 认 证,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已 进 入 其 连 锁 零 售 超 市 ; 在 海 外 市 场, 作 为 凤 毛 麟 角 的 中 国 自 主 玩 具 品 牌 BanBao 与 国 际 知 名 玩 具 品 牌 同 台 竞 争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和 积 累, 公 司 产 品 因 较 高 的 质 量 娱 乐 性 教 育 性 和 性 价 比 赢 得 了 经 销 商 终 端 零 售 商 和 国 内 外 市 场 消 费 者 的 广 泛 认 可,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促 进 了 公 司 玩 具 产 品 的 销 售, 并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2) 塑 胶 积 木 类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具 有 巨 大 的 增 长 潜 力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塑 胶 积 木 类 益 智 玩 具, 由 于 塑 胶 积 木 与 其 他 类 型 玩 具 相 比, 更 有 益 于 孩 子 思 维 能 力 动 手 能 力 创 造 能 力 等 方 面 的 培 养, 深 受 家 长 的 认 同, 因 此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根 据 全 球 塑 胶 积 木 巨 头 乐 高 的 官 方 网 站 公 布 的 业 绩 数 据, 2013 年 度 乐 高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丹 麦 克 朗 ( 约 282 亿 人 民 币 ), 较 2012 年 增 长 9.90%;2012 年 度 乐 高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亿 丹 麦 克 朗 ( 约 247 亿 元 人 民 币 ), 较 2011 年 度 增 长 25%, 一 个 拥 有 庞 大 规 模 的 世 界 级 的 玩 具 公 司 在 全 球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的 不 利 环 境 下 仍 然 保 持 着 如 此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已 经 充 分 反 应 了 塑 胶 积 木 类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的 生 命 力 和 增 长 潜 力 与 乐 高 相 比, 公 司 2013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约 2.78 亿 元, 仅 占 乐 高 营 业 收 入 的 1% 左 右, 公 司 正 努 力 解 决 产 能 瓶 颈, 继 续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增 加 销 售 业 绩, 根 据 2013 年 3 月 份 公 司 管 理 层 考 察 欧 洲 各 国 的 几 十 个 大 型 卖 场 的 玩 具 销 售 情 况, 公 司 产 品 凭 借 可 靠 的 品 质 以 及 适 中 的 价 格, 深 受 欧 洲 玩 具 经 销 商 和 消 费 者 的 欢 迎,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因 此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信, 未 来 一 旦 解 决 产 能 瓶 颈, 将 有 望 获 得 更 快 的 增 长 (3) 公 司 拥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产 品 不 断 创 新 增 加 了 市 场 吸 引 力

280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玩 具 的 研 发 设 计, 设 置 了 由 决 策 层 执 行 层 两 个 层 次 构 成 的 研 发 机 构, 持 续 地 保 证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健 全 研 发 创 新 制 度 公 司 紧 跟 市 场 趋 势, 综 合 分 析 市 场 销 售 数 据 和 市 场 终 端 经 销 与 批 发 商 等 一 线 市 场 信 息, 积 极 组 织 研 发 人 员 参 加 国 内 国 外 各 种 大 型 展 会 与 现 场 考 察, 辅 以 从 互 联 网 玩 具 专 业 杂 志 相 关 影 视 文 化 作 品 中 获 取 的 有 效 信 息, 进 而 确 定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方 向, 研 发 基 于 市 场 需 求 而 推 出 需 求 量 大 且 盈 利 能 力 强 的 产 品 深 刻 理 解 幼 儿 的 身 心 发 展, 结 合 儿 童 心 理 学 儿 童 生 理 发 展 关 键 期 的 知 识, 设 计 出 能 够 帮 助 孩 子 在 每 个 关 键 期 更 好 成 长 的 玩 具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在 市 场 中 接 受 消 费 者 考 验, 不 断 更 新 换 代, 实 现 良 性 循 环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增 加 增 强 了 公 司 开 拓 市 场 的 能 力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凭 借 优 秀 的 品 质 以 及 较 高 的 性 价 比 而 深 受 客 户 欢 迎, 生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量 分 别 为 19,514,875 套 24,876,857 套 25,869,384 套, 但 生 产 能 力 无 法 满 足 市 场 销 售 的 矛 盾 日 益 突 显, 由 于 2012 年 公 司 扩 建 生 产 车 间 添 置 生 产 设 备, 暂 时 缓 解 了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境, 同 时 增 强 了 公 司 开 拓 市 场 的 能 力 但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产 能 不 足 的 问 题 再 次 困 扰 着 发 行 人, 使 得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速 有 所 放 缓, 同 比 增 长 仅 为 12% 因 此 公 司 单 纯 依 靠 在 原 厂 区 内 挖 潜 增 产 的 措 施 已 经 于 事 无 补, 在 当 前 情 势 下 公 司 需 尽 快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并 按 时 投 产 方 为 解 决 之 道 (5)2013 年 度 公 司 出 口 销 售 额 高 速 增 长 原 因 分 析 2013 年 度 公 司 出 口 销 售 额 约 10,000 万 元,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3,000 万 元, 增 长 约 46%, 相 对 国 内 销 售 增 长 较 快 随 着 美 国 及 欧 洲 经 济 的 复 苏, 出 口 市 场 逐 步 好 转, 然 而 2013 年 公 司 面 临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难, 在 此 情 形 下,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从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就 立 志 于 打 造 自 主 品 牌, 从 长 远 发 展 的 战 略 上, 邦 宝 品 牌 是 民 族 品 牌, 更 应 该 是 国 际 品 牌, 而 当 前 欧 美 市 场 复 苏 正 是 打 造 邦 宝 国 际 品 牌 形 象 的 良 好 机 遇, 因 此, 在 国 内 外 客 户 采 购 需 求 均 增 长 但 产 能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更 倾 向 于 发 展 国 外 客 户 以 布 局 国 际 市 场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分 析

28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主 要 为 益 智 玩 具, 各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及 寒 暑 假 前 后 一 段 时 期, 通 常 是 儿 童 玩 具 的 销 售 旺 季,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因 各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及 寒 暑 假 在 全 年 的 分 布 情 况 而 呈 现 某 些 季 节 性 波 动 特 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季 度 波 动 情 况 如 下 图 : 注 :Q1 Q2 Q3 Q4 分 别 为 第 一 季 度 第 二 季 度 第 三 季 度 第 四 季 度 玩 具 销 售 受 各 种 节 假 日 的 影 响 较 大, 在 我 国, 主 要 的 节 假 日 如 五 一 小 长 假 六 一 儿 童 节 暑 假 国 庆 节 寒 假 春 节 等 通 常 是 玩 具 的 销 售 旺 季, 而 在 北 美 及 欧 洲 市 场, 暑 假 寒 假 复 活 节 圣 诞 节 元 旦 等 通 常 是 玩 具 的 销 售 旺 季, 考 虑 到 经 销 商 通 常 会 在 节 日 到 来 之 前 提 前 一 至 两 个 月 增 加 玩 具 采 购 量, 因 此 第 三 季 度 通 常 是 公 司 销 售 额 最 高 的 季 度, 其 次 是 第 二 季 度 和 第 四 季 度 但 公 司 2013 年 第 三 季 度 较 第 二 季 度 增 长 不 明 显, 主 要 由 于 旺 季 来 临 时 产 能 明 显 不 足, 销 售 额 难 以 大 幅 增 长 未 来 玩 具 消 费 的 季 节 性 因 素 将 日 益 淡 化, 一 方 面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人 们 的 消 费 习 惯 也 逐 渐 发 生 改 变, 家 长 在 非 节 假 日 也 常 常 给 孩 子 们 购 买 玩 具, 另 一 方 面, 如 今 国 际 贸 易 更 加 便 利, 而 各 国 传 统 节 假 日 往 往 存 在 很 大 差 异, 玩 具 经 销 商 采 购 商 品 的 日 期 不 再 那 么 集 中, 两 方 面 因 素 使 得 未 来 玩 具 消 费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趋 势 由 显 著 逐 渐 变 得 模 糊 ( 二 )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282 1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玩 具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ABS 等 塑 料, 塑 料 行 业 受 原 油 价 格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原 油 价 格 的 波 动 通 常 直 接 影 响 到 塑 料 等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变 动 近 年 来, 全 球 主 要 产 油 地 区 的 政 治 和 经 济 环 境 不 够 稳 定, 使 得 国 际 油 价 波 动 较 大, 塑 料 的 价 格 也 频 繁 变 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一 旦 塑 料 价 格 大 幅 上 涨, 生 产 成 本 将 大 幅 上 升, 势 必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为 了 减 少 原 材 料 价 格 剧 烈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公 司 一 方 面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增 强 企 业 信 誉,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管 理 层 凭 借 多 年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以 及 塑 料 相 关 行 业 的 经 验, 对 原 油 价 格 以 及 塑 料 价 格 的 未 来 走 势 具 有 一 定 的 预 判 能 力, 只 有 当 预 计 未 来 塑 料 价 格 将 可 能 大 幅 上 涨 的 情 况 下, 增 加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量, 当 预 计 未 来 塑 料 价 格 将 可 能 大 幅 下 跌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减 少 采 购 以 加 速 消 耗 库 存 量, 从 而 有 效 平 抑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对 生 产 成 本 的 影 响 此 外, 公 司 研 发 部 积 极 开 展 原 材 料 配 方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和 试 验, 以 追 求 不 影 响 性 能 的 前 提 下 降 低 成 本, 扩 大 公 司 产 品 的 成 本 优 势, 进 而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2 产 能 不 足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主 要 障 碍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产 能 利 用 率 基 本 饱 和,2013 年 度, 注 塑 机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达 97%, 一 旦 销 售 高 峰 来 临, 生 产 将 面 临 巨 大 的 压 力 由 于 产 能 不 足,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受 到 限 制, 影 响 未 来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因 此, 公 司 于 2010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规 划 二 期 厂 房 的 建 设,2012 年 下 半 年 二 期 厂 房 正 式 投 入 使 用, 公 司 整 体 规 划 厂 房 功 能 区 域, 使 得 各 区 域 井 然 有 序, 便 于 生 产 管 理,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2012 年 新 增 的 注 塑 机 已 经 投 入 使 用, 缓 解 了 当 时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难, 但 由 于 销 售 订 单 持 续 增 长, 很 快 公 司 又 陷 入 了 产 能 不 足 的 局 面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高 速 发 展 阶 段, 未 来 产 能 瓶 颈 仍 然 是 公 司 发 展 过 程 的 主 要 障 碍, 因 此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现 阶 段 有 必 要 通 过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需 要 的 资 金, 新 建 现 代 化 的 生 产 基 地 和 研 发 中 心, 增 加 产 能, 提 升 研 发 水 平,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以 实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 三 ) 利 润 表 主 要 项 目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表 主 要 项 目 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期 间 费 用 营 业 外 收 支 所 得 税 费 用 净 利 润 等, 具 体 如 下 :

283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78,114, ,063, ,770, 减 : 营 业 成 本 185,958, ,621, ,57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357, ,000, ,164, 销 售 费 用 10,221, ,041, ,761, 管 理 费 用 18,489, ,346, ,170, 财 务 费 用 1,193,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8, , , 加 : 投 资 收 益 0.00 二 营 业 利 润 60,706, ,220, ,62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348,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9, , 三 利 润 总 额 62,035, ,958, ,62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306, ,449, ,159, 四 净 利 润 53,728, ,508, ,466,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详 细 分 析 参 见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二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和 二 ( 五 ) 毛 利 率 分 析 2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销 售 费 用 10,221, % 9,041, % 6,761, % 管 理 费 用 18,489, % 16,346, % 11,170, % 财 务 费 用 1,193, % 752, % 519, % 合 计 29,904, % 26,139, % 18,451,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29,904, 元 26,139, 元 18,451,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75% 10.5% 9.14%,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在 10% 左 右 的 水 平, 期 间 费 用 构 成 中 主 要 为 管 理 费 用 和 销 售 费 用, 而 财 务 费 用 占 比 较 小, 其 中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5% 6.56% 5.54%,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68% 3.63% 3.35%

284 (1) 销 售 费 用 1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运 输 费 5,727, % 5,527, % 4,996, % 工 资 薪 酬 1,792, % 1,401, % 914, % 其 他 费 用 2,701, % 2,111, % 850, % 合 计 10,221, % 9,041, % 6,761,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为 运 输 费 工 资 薪 酬 和 其 他 费 用, 其 中 运 输 费 所 占 比 例 分 别 为 56.05% 61.14% 73.90% 各 项 费 用 变 动 情 况 与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相 匹 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运 输 费 5,727, % 5,527, % 4,996, % 工 资 薪 酬 1,792, % 1,401, % 914, % 其 他 费 用 2,701, % 2,111, % 850, % 合 计 10,221, % 9,041, % 6,761,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运 输 费 分 别 为 5,727, 元 5,527, 元 4,996,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6% 2.22% 2.48%, 呈 现 略 微 下 降 的 趋 势,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出 口 收 入 占 比 逐 年 提 高 所 致, 因 此 总 体 上 与 销 售 规 模 相 匹 配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运 输 费 用 分 别 同 比 增 加 约 50 万 元 20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销 售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使 得 运 输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中 工 资 薪 酬 分 别 为 1,792, 元 1,401, 元 914,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64% 0.56% 0.45%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薪 酬 分 别 同 比 增 加 约 50 万 元 39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销 售 人 员 增 加 以 及 职 工 薪 酬 水 平 上 调 所 致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其 他 费 用 主 要 为 展 览 宣 传 费 通 讯 费 差 旅 费 进 出 口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呈 逐 年 增 长 趋 势, 主 要 为 公 司 展 览 宣 传 费 进 出 口 费 用 等 增 加 所 致

285 2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收 入 比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分 析 通 过 上 市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报 获 得 相 关 销 售 费 用 数 据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差 异 较 大, 各 家 公 司 的 情 况 均 不 同, 因 此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要 偏 低,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公 司 代 码 公 司 简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SZ 奥 飞 动 漫 12.79% 9.76% 10.54% SZ 高 乐 股 份 6.10% 4.96% 4.55% SZ 骅 威 股 份 6.80% 5.82% 5.58% SZ 群 兴 玩 具 4.48% 4.70% 5.20% SZ 互 动 娱 乐 2.59% 5.17% 9.85% 平 均 6.55% 6.08% 7.14% 发 行 人 3.68% 3.63% 3.35%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IFIND A 奥 飞 动 漫 下 表 为 奥 飞 动 漫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表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广 告 费 18,572, ,617, 职 工 薪 酬 费 用 38,473, ,840, 运 输 商 检 仓 储 费 37,943, ,454, 推 广 促 销 展 示 费 61,952, ,152, 办 公 费 用 10,657, ,083, 宣 传 费 用 5,124, ,397, 业 务 招 待 费 1,712, ,501, 差 旅 费 14,460, ,307, 咨 询 费 3,766, ,524, 租 金 水 电 及 物 管 费 3,577, ,787, 其 他 费 用 2,353, ,368, 合 计 198,593, ,036,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的 年 度 报 告 根 据 上 表, 奥 飞 动 漫 在 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广 告 支 出 分 别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286 10%-18% 左 右, 推 广 促 销 展 示 费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20-30% 左 右, 办 公 费 用 支 出 较 大, 因 此 奥 飞 动 漫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其 他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高, 而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结 构 相 对 简 单, 没 有 高 额 的 广 告 及 促 销 展 示 费 B 高 乐 股 份 下 表 为 高 乐 股 份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表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工 资 4,218, ,642, 办 公 费 399, , 运 输 费 11,817, ,958, 商 场 服 务 费 3,614, ,769, 报 关 费 用 600, , 商 场 专 柜 装 修 费 138, , 广 告 费 418, , 包 装 费 2,372, ,439, 差 旅 费 215, , 销 售 业 务 费 538, , 保 险 费 186, , 展 览 费 450, , 其 他 费 用 991, , 合 计 25,963, ,438, 年 度 高 乐 股 份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与 发 行 人 大 致 相 当 ;2013 年 度 高 乐 股 份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由 于 一 方 面 其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放 缓, 另 一 方 面 销 售 费 用 增 长 较 快, 尤 其 是 商 场 专 柜 服 务 费 增 长 所 致 C 骅 威 股 份 下 表 为 骅 威 股 份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表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报 关 报 检 运 输 等 费 用 8,664, ,828, 广 告 展 览 费 3,614, ,140, 工 资 5,821, ,526, 形 象 授 权 使 用 费 2,191, ,021,

287 动 漫 影 视 制 作 费 用 1,058, ,035, 租 赁 及 装 修 费 7,520, ,035, 其 他 1,696, ,479, 合 计 30,567, ,068,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的 年 度 报 告 与 发 行 人 相 比, 骅 威 股 份 销 售 费 用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是 影 视 制 作 费 报 关 报 检 费 形 象 授 权 使 用 费 等, 因 此 拉 高 了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D 群 兴 玩 具 下 表 为 群 兴 玩 具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表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报 关 费 用 355, , 运 费 5,459, ,924, 汽 车 费 用 1,113, ,317, 参 展 费 1,496, ,429, 广 告 费 3,427, ,308, 其 他 费 用 3,497, ,163, 业 务 宣 传 费 145, , 工 资 6,025, ,228, 差 旅 费 940, ,235, 合 计 22,462, ,727,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的 年 度 报 告 群 兴 玩 具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略 高 于 发 行 人, 主 要 由 于 销 售 费 用 中 广 告 费 用 支 出 较 大 外, 还 有 一 类 其 他 费 用,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例 也 较 大, 而 发 行 人 广 告 费 用 较 少 E 互 动 娱 乐 下 表 为 互 动 娱 乐 2013 年 度 和 2012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表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88 授 权 费 用 34,587, ,813, 职 工 薪 酬 3,223, ,977, 折 旧 与 摊 销 费 用 1,349, ,303, 运 输 费 用 7,619, ,424, 出 口 费 用 312, , 展 览 费 用 3,383, ,725, 广 告 费 用 2,900, ,460, 差 旅 费 用 872, , 办 公 费 用 466, , 检 测 费 用 1,464, , 租 赁 费 用 512, ,723, 其 他 696, , 合 计 57,388, ,812, 数 据 来 源 :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的 年 度 报 告 2012 年 度 互 动 娱 乐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主 要 由 于 授 权 费 用 支 出 较 高 所 致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其 原 材 料 贸 易 额 大 幅 增 长 导 致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与 收 入 的 比 例 低 于 大 部 分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没 有 高 额 的 广 告 支 出 授 权 费 用 以 及 影 视 制 作 费 用 等 管 理 层 认 为,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与 营 业 收 入 之 间 的 比 例 低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人 当 前 的 发 展 阶 段, 是 合 理 的 但 随 着 发 行 人 产 能 瓶 颈 能 够 有 效 解 决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以 及 未 来 成 功 上 市 等 因 素, 将 可 能 增 加 广 告 投 入 以 及 影 视 动 漫 制 作 等, 进 一 步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2)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研 发 费 9,364, % 8,143, % 6,212, % 工 资 薪 酬 3,055, % 2,113, % 1,548, % 折 旧 费 998, % 985, % 898, % 税 金 1,204, % 1,172, % 850, %

289 办 公 费 991, % 979, % 560, % 其 他 2,874, % 2,951, % 1,100, % 合 计 18,489, % 16,346, % 11,170,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为 研 发 费 工 资 薪 酬 折 旧 费 税 金 办 公 费 和 其 他 费 用, 其 中 研 发 费 所 占 比 例 分 别 为 50.62% 49.82% 55.6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增 长 情 况 基 本 与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相 匹 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研 发 费 9,364, % 8,143, % 6,212, % 工 资 薪 酬 3,055, % 2,113, % 1,548, % 折 旧 费 998, % 985, % 898, % 税 金 1,204, % 1,172, % 850, % 办 公 费 991, % 979, % 560, % 其 他 2,874, % 2,951, % 1,100, % 合 计 18,489, % 16,346, % 11,170,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研 发 费 分 别 为 9,364, 元 8,143, 元 6,212,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37% 3.27% 3.08%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费 占 管 理 费 用 的 比 例 较 大, 基 本 为 50% 左 右, 因 此 管 理 费 用 变 动 情 况 受 研 发 费 影 响 较 大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研 发 费 分 别 同 比 增 加 了 约 120 万 元 190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持 续 加 强 产 品 及 模 具 的 研 发, 使 得 材 料 费 支 出 增 加, 以 及 研 发 人 员 的 平 均 薪 酬 同 比 上 涨 所 致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615, , , 减 : 利 息 收 入 655, , , 汇 兑 损 益 1,135, , , 其 他 98, , , 合 计 1,193, , ,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为 汇 兑 损 益 和 利 息 收 支

290 3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1) 营 业 外 收 入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贴,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补 助 资 金 5, 年 度 第 二 批 专 利 补 助 资 金 3, 年 度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41,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180, 年 省 科 技 专 项 资 金 地 方 项 目 款 200, 年 两 新 产 品 专 项 资 金 60, 年 12 月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金 1, 年 第 一 批 专 利 扶 持 资 金 7, 年 5 月 汕 头 市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金 5, 两 新 产 品 专 项 资 金 190,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14, 年 省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40, , 年 度 省 级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50, ,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资 金 500, 专 利 奖 金 10, 专 利 申 请 资 助 专 项 资 金 50, 民 营 企 业 奖 励 90, 参 加 广 东 ( 约 翰 内 斯 堡 ) 商 品 展 览 会 资 金 补 助 22, 广 东 省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补 助 16, 通 过 广 东 证 监 局 辅 导 验 收 奖 励 500, 年 汕 头 市 专 利 专 项 扶 持 经 费 70, 合 计 1,348, , , (2) 营 业 外 支 出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9, 对 外 捐 赠 10, , 合 计 19, ,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以 及 对 外 捐 赠

291 4 所 得 税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9,207, ,666, ,154, 递 延 所 得 税 -901, , , 合 计 8,306, ,449, ,159,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的 规 定,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原 享 受 低 税 率 优 惠 政 策 的 企 业, 在 新 税 法 施 行 后 5 年 内 逐 步 过 渡 到 法 定 税 率 其 中 :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15% 税 率 的 企 业,2008 年 按 18% 税 率 执 行,2009 年 按 20% 税 率 执 行,2010 年 按 22% 税 率 执 行,2011 年 按 24% 税 率 执 行,2012 年 按 25% 税 率 执 行 公 司 属 于 生 产 型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汕 金 国 税 减 [2011]001 号 减 免 批 准 通 知 书, 同 意 本 公 司 自 2008 年 度 起, 第 1 年 至 第 2 年 的 经 营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3 年 至 第 5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共 同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 和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转 发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国 税 函 号 ) 规 定,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可 在 优 惠 期 内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根 据 汕 头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汕 头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及 汕 头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汕 府 科 [2012]42 号 文 件, 本 年 度 公 司 享 有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税 率 为 15%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实 际 所 得 税 税 率 执 行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法 定 税 率 实 际 税 率 2011 年 度 25.00% 12.00% 2012 年 度 25.00% 12.50% 2013 年 度 25.00% 15.00%

29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62,035, ,958, ,626,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5,537, ,449, ,159,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8.93% 11.74% 11.3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约 10% 左 右, 公 司 业 绩 不 存 在 对 税 收 优 惠 严 重 依 赖 的 情 形 5 净 利 润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逐 年 大 幅 增 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净 利 润 53,728, ,508, ,466, 同 比 增 长 10.76% 19.87% 62.09% 净 利 润 率 19.32% 19.48% 20.06%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3,728, 元 48,508, 元 40,466, 元, 净 利 润 率 分 别 为 19.32% 19.48% 20.06%, 净 利 润 率 基 本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产 品 售 价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公 司 盈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是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的 销 售 收 入 均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98% 以 上, 并 且 该 比 例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2013 年 度 达 99.56%, 因 此 为 简 化 分 析 过 程, 公 司 将 益 智 玩 具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如 ABS PMMA PP PC 产 品 售 价 等 因 素 的 变 动 分 析 其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度 测 试 结 果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变 动 因 素 测 试 结 果 因 素 名 称 变 动 幅 度 销 售 成 本 对 成 本 敏 感 系 数 销 售 收 入 毛 利 率 对 毛 利 率 敏 感 系 数 基 准 数 据 - 18, , % - ABS -1% 18, , % % 18, , % PMMA -1% 18, , %

293 1% 18, , % PP PC 产 品 价 格 -1% 18, , % % 18, , % % 18, , % % 18, , % % 18, , % % 18, , % 注 1: 上 表 中 相 关 数 据 测 算 以 经 审 计 的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为 基 础 注 2: 上 表 中 基 准 数 据 指 各 因 素 未 发 生 变 动 时 财 务 数 据, 为 经 审 计 的 2013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销 售 成 本 1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ABS PMMA PP PC 的 价 格 变 动 对 销 售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均 不 超 过 0.315, 根 据 测 试 结 果, 在 销 售 价 格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塑 料 ABS 对 销 售 成 本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0.315, 对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 是 所 有 原 材 料 中 对 盈 利 能 力 敏 感 系 数 最 高 的, 若 ABS 价 格 上 升 10%, 则 销 售 成 本 上 升 3% 左 右, 毛 利 率 下 降 2 个 百 分 点 左 右, 因 此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对 ABS 采 购 价 格 的 变 动 略 敏 感 除 了 ABS 外, 其 他 塑 料 原 料 对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的 绝 对 值 均 不 超 过 0.038, 因 此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对 其 他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变 动 相 对 不 敏 感 2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根 据 测 试 结 果, 在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每 上 涨 1%, 毛 利 率 则 上 升 个 百 分 点,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每 下 降 1%, 毛 利 率 则 下 降 个 百 分 点, 因 此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对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较 敏 感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毛 利 率 对 产 品 价 格 的 敏 感 系 数 约 为 毛 利 率 对 ABS 的 敏 感 系 数 的 3.2 倍, 因 此, 当 ABS 价 格 出 现 上 涨 时, 通 过 产 品 涨 价 策 略 将 是 公 司 化 解 原 材 料 成 本 上 升 压 力 的 有 效 手 段 ( 五 )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32.99% 32.60% 31.87% 其 中 : 益 智 玩 具 32.99% 32.60% 31.87%

294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32.80% 32.61% 31.60%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76.02% 80.83% 99.98% 综 合 毛 利 率 33.14% 32.70% 32.31%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3.14% 32.70% 32.3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2.99% 32.60% 31.87%, 其 中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2.99% 32.60% 31.87%, 精 密 模 具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2.80% 32.61% 31.60%;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76.02% 80.83% 99.98%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益 智 玩 具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98% 左 右, 因 此 综 合 毛 利 率 基 本 与 益 智 玩 具 的 毛 利 率 保 持 一 致 1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分 析 公 司 是 专 业 研 发 和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益 智 玩 具 销 售 是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因 此 该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决 定 着 公 司 整 体 毛 利 率 水 平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2.99% 32.60% 31.87%,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并 保 持 着 平 稳 小 幅 增 长 的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同 款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因 此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主 要 受 到 成 本 方 面 的 影 响 (1) 影 响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的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直 接 材 料 92,194, % 83,821, % 73,248, % 包 装 材 料 63,049, % 55,891, % 39,022, % 制 造 费 用 17,102, % 13,627, % 12,506, % 直 接 人 工 9,068, % 8,672, % 8,364, % 其 他 3,502, % 3,532, % 1,922, % 合 计 184,917, % 165,545, % 135,064, %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直 接 材 料 所 占 比 例 最 大, 均 为 50% 左 右, 直 接 材 料 主 要 为 塑 料 原 料, 其 中 ABS 为 主 要 的 塑 料 原 料, 占 直 接 材 料 的 比 例 基 本 处 于 60%-70% 左 右 的 水 平, 因 此,ABS 价 格 的 波 动 对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较 大, 根 据 本 节 二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产 品 售 价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2013 年 度 ABS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ABS 价 格 每 上 涨 10%, 益 智

295 玩 具 毛 利 率 下 降 约 2 个 百 分 点 ; 其 次 为 包 装 材 料, 所 占 成 本 的 比 例 处 于 30% 左 右 的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包 装 成 本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与 销 售 的 积 木 玩 具 有 关, 公 司 在 出 售 积 木 玩 具 时, 包 装 盒 内 都 会 配 一 本 精 美 的 拼 插 手 册 或 者 装 配 彩 图, 用 于 引 导 孩 子 们 顺 利 拼 插, 因 此 增 加 了 包 装 成 本 ; 制 造 费 用 和 直 接 人 工 占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小, 但 对 毛 利 率 波 动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为 了 使 各 年 度 的 销 售 成 本 具 有 可 比 性, 需 要 计 算 出 益 智 玩 具 的 平 均 成 本 构 成, 考 虑 到 公 司 的 益 智 玩 具 形 状 大 小 不 一, 重 量 越 重 的 玩 具 所 耗 用 的 生 产 要 素 越 多, 销 售 价 格 越 贵, 并 且 每 年 销 售 不 同 价 格 的 玩 具 的 权 重 也 是 不 相 同 的, 导 致 每 年 的 销 售 均 价 差 异 较 大, 各 年 度 的 平 均 成 本 也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为 了 简 化 分 析 过 程, 通 过 特 定 公 式 将 平 均 成 本 换 算 为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便 于 了 解 益 智 玩 具 各 成 本 要 素 的 变 动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益 智 玩 具 平 均 成 本 /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益 智 玩 具 平 均 成 本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直 接 材 料 平 均 成 本 包 装 材 料 平 均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平 均 成 本 直 接 人 工 平 均 成 本 其 他 成 本 平 均 成 本 小 计 产 品 销 售 均 价 益 智 玩 具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标 准 平 均 制 造 费 用 标 准 平 均 人 工 成 本 其 他 成 本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小 计 产 品 销 售 标 准 均 价 注 1: 平 均 成 本 为 单 位 产 品 的 成 本, 计 算 公 式 为 : 直 接 材 料 平 均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 益 智 玩 具 当 年 销 量, 其 他 平 均 成 本 计 算 公 式 与 之 相 同 ; 注 2: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是 指 假 定 每 年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为 10 元 的 情 况 下, 将 平 均 成 本 换 算 为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计 算 公 式 为 :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 直 接 材 料 平 均 成 本 *(10 元 / 产 品 销 售 均 价 ), 其 他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计 算 公 式 与 之 相 同

29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总 体 上 略 微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其 中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呈 现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呈 现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标 准 平 均 制 造 费 用 呈 现 先 降 后 平 稳 的 趋 势, 标 准 平 均 人 工 成 本 下 降 趋 势 不 明 显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益 智 玩 具 成 本 构 成 中, 原 材 料 包 装 材 料 以 及 制 造 费 用 变 动 趋 势 较 明 显, 对 毛 利 率 影 响 较 大 (2) 各 成 本 因 素 对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具 体 影 响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275,947, ,605, ,255, 销 售 成 本 184,917, ,545, ,064, 毛 利 率 32.99% 32.60% 31.87% 毛 利 率 同 比 变 动 0.39 百 分 点 0.72 百 分 点 0.06 百 分 点 根 据 上 述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测 算 出 各 成 本 因 素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如 下 : 单 位 : 百 分 点 标 准 成 本 变 动 额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原 材 料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包 装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制 造 费 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人 工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其 他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合 计

297 注 : 原 材 料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 标 准 材 料 成 本 节 约 额 /10 元 *100%; 标 准 材 料 成 本 节 约 额 = 上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该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 其 他 成 本 因 素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公 司 与 上 述 公 式 相 同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为 32.60%, 较 2011 年 度 增 长 0.72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由 于 构 成 成 本 各 因 素 共 同 作 用 所 致, 其 中, 包 装 材 料 成 本 上 升 是 导 致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主 要 因 素, 而 原 材 料 均 价 下 降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制 造 费 用 人 工 成 本 等 是 导 致 毛 利 率 上 升 的 有 利 因 素, 各 因 素 综 合 影 响 下, 使 得 2012 年 度 毛 利 率 略 微 上 升,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A 原 材 料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2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较 2011 年 度 下 降,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度 上 升 2.82 个 百 分 点 原 材 料 占 益 智 玩 具 成 本 的 比 例 最 高, 并 且 最 近 几 年 塑 料 价 格 波 动 较 频 繁, 因 此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较 大, 由 于 ABS 原 料 占 原 材 料 的 比 例 基 本 为 60%-70% 左 右, 并 且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对 ABS 价 格 波 动 略 敏 感, 因 此 重 点 分 析 ABS 价 格 的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入 库 的 ABS 单 价 及 成 本 结 转 ABS 单 价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价 格 增 长 率 价 格 增 长 率 价 格 采 购 入 库 ABS 单 价 ( 元 / 吨 ) 12, % 12, % 12, 成 本 结 转 ABS 单 价 ( 元 / 吨 ) 12, % 12, % 13, 塑 料 ABS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如 下 图 :

298 2012 年 度 结 转 的 ABS 原 料 均 价 较 2011 年 度 下 降 了 5.48%, 利 用 本 节 二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产 品 售 价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测 试 方 法, 同 样 可 计 算 出 2012 年 度 ABS 原 料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0.21, 该 单 一 因 素 可 提 高 毛 利 率 约 1.2 个 百 分 点, 另 外, 公 司 积 极 推 进 降 本 增 效 工 艺 优 化 工 作, 以 节 约 更 多 的 塑 料 原 料, 进 一 步 降 低 原 材 料 成 本, 提 高 产 品 毛 利 率 B 包 装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2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较 2011 年 度 上 升,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度 下 降 约 3 个 百 分 点 由 于 采 购 的 彩 盒 和 装 配 图 有 各 种 规 格, 采 购 单 价 采 购 数 量 差 别 较 大, 各 年 度 的 采 购 均 价 没 有 可 比 性, 通 常 大 件 产 品 的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要 低 于 小 件 产 品 公 司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上 升,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发 展, 主 要 品 牌 为 让 更 多 消 费 者 所 熟 知, 为 了 进 一 步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提 高 产 品 档 次, 管 理 层 决 定 对 部 分 产 品 的 包 装 盒 以 及 装 配 图 加 以 改 进, 使 包 装 盒 上 的 图 案 更 加 吸 引 消 费 者, 增 强 宣 传 品 牌 的 效 果, 同 时 增 强 装 配 图 的 效 果 使 装 配 说 明 更 加 细 致 虽 然 包 装 成 本 增 加 不 利 于 提 高 毛 利 率, 但 促 进 了 产 品 销 售, 也 提 高 了 公 司 产 品 在 消 费 者 心 中 的 形 象, 有 利 于 品 牌 培 育 ; 另 外, 产 品 结 构 变 化 也 是 导 致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上 升 的 原 因 之 一, 通 常 公 司 产 品 的 包 装 彩 盒 有 一 套 统 一 的 规 格 体 系, 尺 寸 在 某 范 围 内 的 玩 具 都 会 对 应 同 一 规 格 的 包 装 盒, 因 此 体 积 较 小 的 产 品 包 装 成 本 有 可 能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部 分 系 列 产 品 玩 具 如 回 力 车 等 由 于 产 品 体 积 相 对 较

299 小, 单 价 较 低,2012 年 度 销 售 的 权 重 增 加 使 得 2012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同 比 上 升 C 制 造 费 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2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制 造 费 用 较 2011 年 度 下 降,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度 上 升 0.76 个 百 分 点 制 造 费 用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产 量 和 销 量 均 大 幅 增 长,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突 出, 使 得 单 位 产 品 的 固 定 成 本 减 少, 另 外 公 司 积 极 推 进 工 艺 改 进 和 优 化, 不 仅 节 省 原 材 料, 还 减 少 了 胶 件 的 注 塑 时 间,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从 而 降 低 了 制 造 费 用 D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2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人 工 成 本 较 2011 年 度 下 降,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度 上 升 0.69 个 百 分 点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 第 一,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逐 步 成 熟, 提 高 了 劳 动 效 率, 降 低 了 人 力 投 入 ; 第 二, 因 2012 年 度 产 量 和 销 量 均 大 幅 增 长, 使 得 单 位 产 品 的 人 工 费 大 幅 下 降 所 致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3 年 度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为 32.99%,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0.39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由 于 构 成 成 本 各 因 素 共 同 作 用 所 致, 其 中, 包 装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上 升 是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不 利 因 素, 而 原 材 料 成 本 人 工 成 本 下 降 等 是 导 致 毛 利 率 上 升 的 有 利 因 素, 各 因 素 综 合 影 响 下, 使 得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略 微 上 升,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A 原 材 料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3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上 升 了 0.72 个 百 分 点 由 于 2013 年 塑 料 原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较 2012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例 如 2013 年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的 ABS 原 料 均 价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了 2.86%, 根 据 本 节 二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产 品 售 价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2013 年 度 塑 料 ABS 原 料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 因 此 仅 塑 料 ABS 价 格 下 降 就 提 升 毛 利 率 0.6 个 百 分 点, 是 导 致 原 材 料 标 准 平 均 成 本 下 降 的 主 要 因 素 B 包 装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300 2013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较 2012 年 度 略 升,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0.09 个 百 分 点 公 司 的 包 装 材 料 主 要 为 包 装 彩 盒 装 配 彩 图 塑 料 袋 等, 由 于 产 品 类 型 不 同, 大 小 以 及 重 量 都 各 不 相 同, 而 包 装 盒 尺 寸 仅 分 为 若 干 规 格, 尺 寸 在 某 一 档 范 围 内 的 玩 具 都 对 应 同 一 规 格 的 包 装 盒, 因 此 同 一 规 格 的 包 装 盒, 包 装 较 小 的 玩 具, 其 标 准 平 均 包 装 成 本 就 相 对 较 高, 另 外 装 配 图 也 与 积 木 玩 具 的 复 杂 程 度 相 关, 因 此 包 装 材 料 对 玩 具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较 复 杂 2013 年, 公 司 采 购 的 包 装 材 料 价 格 未 发 生 明 显 波 动, 也 没 有 对 包 装 材 料 品 质 进 行 大 范 围 改 动, 因 此 包 装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变 动 没 有 显 著 影 响 C 制 造 费 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3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制 造 费 用 较 2012 年 度 上 升,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了 0.65 个 百 分 点 2013 年, 公 司 制 造 费 用 上 升, 主 要 由 于 折 旧 增 加 所 致, 公 司 二 期 厂 房 以 及 新 购 入 的 注 塑 机 于 2012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另 外 2013 年 度 新 增 生 产 设 备 约 950 万 元, 使 得 2013 年 度 的 月 平 均 折 旧 费 高 于 2012 年 度 月 平 均 水 平, 随 着 机 器 设 备 经 过 调 试 和 磨 合 后, 以 及 公 司 销 售 情 况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该 负 面 影 响 将 逐 渐 消 除 D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2013 年 度 标 准 平 均 人 工 成 本 较 2012 年 度 下 降, 使 得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上 升 0.24 个 百 分 点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新 增 注 塑 机 和 自 动 机 械 手, 公 司 整 体 自 动 化 程 度 更 高, 在 注 塑 环 节 节 约 了 人 工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毛 利 率 呈 现 平 稳 的 态 势, 反 映 了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未 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一 旦 建 成 投 产, 将 有 效 增 强 公 司 的 研 发 实 力 和 生 产 能 力, 规 模 效 益 更 加 突 出, 进 一 步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增 加 毛 利 率 提 升 的 空 间, 进 而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2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毛 利 率 分 析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为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而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需 要 大 量 精 密 模 具 的 支 持, 只 有 足 够 的 精 密 模 具 才 可 能 生 产 出 品 种 丰 富 的 玩 具 产 品, 若 要 提 升 自 身 核 心 竞 争 力, 增 强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必 须 从 生 产 的 源 头 严 格 掌 握 和 控 制, 因 此 公

301 司 确 立 了 模 具 自 给 的 发 展 战 略, 在 筹 建 之 初 就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购 置 工 模 设 备, 独 立 研 发 并 制 造 精 密 模 具 公 司 的 模 具 生 产 以 自 用 为 主, 产 能 富 余 时 对 外 承 接 模 具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模 具 均 有 对 外 销 售,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精 密 模 具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2.80% 32.61% 31.60%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模 具 毛 利 率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基 本 保 持 在 32% 左 右 的 水 平, 存 在 小 幅 波 动 主 要 由 于 不 同 年 度 模 具 生 产 的 过 程 控 制 存 在 差 异 所 致 模 具 业 务 模 式 存 在 其 特 殊 性, 成 本 预 估 和 过 程 控 制 是 影 响 模 具 毛 利 率 的 重 要 因 素, 所 谓 过 程 控 制 是 指 模 具 工 程 师 对 模 具 生 产 各 环 节 的 不 同 阶 段 进 行 整 体 掌 控, 避 免 出 现 失 误, 确 保 模 具 生 产 按 照 设 计 方 案 预 定 成 本 和 开 发 周 期 的 要 求 顺 利 完 成 当 客 户 提 出 模 具 生 产 要 求 时, 公 司 模 具 工 程 师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要 以 及 模 具 生 产 难 异 程 度 分 析 模 具 生 产 周 期 (T) 模 具 产 品 的 最 终 品 质 (Q) 模 具 生 产 成 本 (C), 加 上 合 理 的 利 润 向 客 户 提 供 模 具 初 步 设 计 和 生 产 方 案 并 提 出 报 价, 公 司 与 客 户 相 互 协 商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后 公 司 正 式 组 织 设 计 和 生 产, 当 模 具 生 产 进 入 到 试 模 阶 段 时, 由 客 户 参 与 模 具 试 模, 试 模 满 意 双 方 交 易 可 完 成, 因 此 模 具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比 较 容 易 转 嫁 于 下 游 客 户, 不 会 对 毛 利 率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只 有 模 具 厂 商 能 够 对 成 本 准 确 估 计 并 且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能 够 对 各 阶 段 很 好 的 控 制, 才 能 确 保 稳 定 的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模 具 毛 利 率 基 本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并 且 保 持 平 稳, 反 映 了 公 司 过 硬 的 模 具 过 程 控 制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制 造 能 力 3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76.02% 80.83% 99.98%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销 售 玩 具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料 积 木 胶 件 模 具 维 修 费 等, 年 度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高 达 75% 以 上, 主 要 因 为 公 司 销 售 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料, 由 于 原 料 的 成 本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逐 步 转 入 半 成 品, 因 此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公 司 上 述 废 料 的 销 售 无 需 再 结 转 成 本, 该 部 分 毛 利 率 通 常 为 100%, 因 此 拉 高 了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所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非 常 小,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不 大

302 4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如 下 : 公 司 简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奥 飞 动 漫 44.12% 38.10% 36.76% 群 兴 玩 具 22.35% 23.34% 28.50% 骅 威 股 份 25.54% 23.26% 22.77% 互 动 娱 乐 12.66% 21.00% 33.84% 高 乐 股 份 27.92% 29.69% 32.35% 平 均 26.52% 27.08% 30.84% 公 司 33.99% 32.60% 31.87% 2011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大 致 相 当,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明 显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从 三 年 内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趋 势 上 看,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呈 现 稳 定 小 幅 上 升 的 态 势, 而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却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尤 其 是 2012 年 度 毛 利 率 降 幅 较 大, 经 分 析,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中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差 异 较 大, 毛 利 率 水 平 最 高 的 为 奥 飞 动 漫,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为 44.12%,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其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高 于 其 他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由 于 其 主 营 业 务 涉 及 动 漫 产 业, 相 关 业 务 附 加 值 较 高, 根 据 其 2013 年 度 报 告, 动 漫 影 视 类 业 务 毛 利 率 为 58%, 动 漫 玩 具 类 业 务 毛 利 率 为 45%, 而 非 动 漫 玩 具 业 务 毛 利 率 稍 低, 为 38.9% 互 动 娱 乐 2011 年 度 毛 利 率 略 高 于 公 司,2011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为 33.84%, 主 要 由 于 其 获 得 知 名 汽 车 企 业 的 授 权, 重 点 发 展 车 模 业 务, 其 2011 年 度 车 模 毛 利 率 约 34.70%, 而 其 玩 具 车 业 务 及 其 他 玩 具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不 超 过 27%, 低 于 公 司 同 期 水 平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大 幅 下 滑 至 21% 12.66%, 根 据 该 公 司 公 告 的 2012 年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新 增 一 项 销 售 原 材 料 的 业 务, 其 收 入 约 5.66 亿 元 亿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50.67% 71.34%, 而 毛 利 率 仅 7.55% 3.6%, 从 而 拉 低 了 该 公 司 整 体 毛 利 率, 但 是 其 车 模 业 务 毛 利 率 仍 高 达 35% 左 右, 玩 具 业 务 毛 利 率 约 27% 左 右 高 乐 股 份 主 要 生 产 电 子 玩 具, 其 2013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呈 现 下 滑 趋 势, 但 仍 处 于 28% 左 右 的 水 平 因 此 经 过 总 体 分 析, 若 剔 除 互 动 娱 乐 销 售 原 材 料 业 务,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毛 利 率 水 平 约 30% 左 右, 与 公 司 大 致 相 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均 略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反

303 映 了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 六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1,348, , ,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9,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329, , ,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99,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 影 响 净 利 润 ) 1,129, , ,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129, ,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52,599, ,862, ,462,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的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余 额 分 别 为 1,129, 元 645, 元 4, 元,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1% 1.33% 0.01%, 均 不 超 过 3%, 对 公 司 当 期 损 益 影 响 小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05,468, ,901, ,38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5,636, ,925, ,85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38,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3,243, ,796, ,45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4,474, ,387, ,361,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8,980, ,738, ,24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527, ,588, ,82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647, ,001, ,53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8,629, ,717, ,970,

30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614, ,079, ,48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公 司 净 利 润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4,614, ,079, ,483, 净 利 润 53,728, ,508, ,46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之 差 10,885, ,571, ,98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分 别 为 313,243, 元 290,796, 元 234,453, 元, 其 中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305,468, 元 281,901, 元 232,388, 元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分 别 为 248,629, 元 232,717, 元 205,970, 元, 其 中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204,474, 元 201,387, 元 160,361, 元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8,483, 元, 低 于 净 利 润 约 1,198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一 方 面 公 司 2011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和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分 别 增 加 约 321 万 元 和 759 万 元,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减 少 约 741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约 580 万 元, 上 述 因 素 综 合 影 响 所 致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58,079, 元, 高 于 净 利 润 约 957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减 少 约 132 万 元 以 及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约 771 万 元 所 致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64,614, 元, 高 于 净 利 润 约 1,089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约 989 万 元 所 致 ( 二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300, ,4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300, ,4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0,859, ,354, ,350,

305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2,259, ,354, ,35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959, ,954, ,350, 年 度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2,350, 元, 其 中 现 金 流 出 为 32,350, 元, 现 金 流 入 为 0, 主 要 的 投 资 活 动 为 二 期 厂 房 建 设 所 支 付 的 约 2,200 万 元 现 金, 以 及 购 买 运 输 设 备 生 产 设 备 等 支 付 约 1,000 万 元 左 右 2012 年 度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4,954, 元, 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140 万 元, 其 中 40 万 元 为 公 司 收 到 的 由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和 汕 头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根 据 转 发 省 经 信 委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省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汕 经 信 [2012]1 号 ) 拨 付 的 款 项, 另 外 100 万 元 为 2012 年 5 月 15 日 收 到 2011 年 度 省 级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的 政 府 补 助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为 16,354, 元, 主 要 为 厂 房 建 设 土 地 平 整 以 及 机 器 设 备 支 出 等 2013 年 度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7,959, 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为 430 万 元, 为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详 情 可 参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之 ( 二 ) 7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为 42,259, 元, 其 中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为 40,859, 元, 主 要 为 支 付 的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前 期 建 设 款,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0 万 元 是 公 司 支 付 给 项 目 合 作 方 江 南 大 学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详 情 可 参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之 ( 二 ) 7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 三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6,352,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1,000, ,918, ,17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1,000, ,270, ,178,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7,373, ,941, ,506,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8,695, ,927,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67, ,20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6,936, ,077, ,681,

30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936, ,192, ,497,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0,497, 元, 其 中 现 金 流 入 为 33,178, 元, 包 括 主 要 为 公 司 向 银 行 的 借 款 2,318 万 元 和 向 邦 领 贸 易 的 借 款 1,000 万 元 ; 现 金 流 出 为 22,681, 元, 包 括 公 司 向 银 行 偿 还 借 款 支 付 的 资 金 668 万 元 以 及 向 邦 领 贸 易 偿 还 的 借 款 1,583 万 元 等 2012 年 度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9,192, 元, 其 中 现 金 流 入 为 70,270, 元, 包 括 引 进 新 股 东 增 资 约 2,635 万 元, 向 银 行 借 款 取 得 资 金 约 4,200 万 元, 以 及 向 邦 领 贸 易 借 入 资 金 160 万 元 等 ; 现 金 流 出 为 51,077, 元, 包 括 偿 还 借 款 支 付 的 约 3,794 万 元, 以 及 支 付 股 利 1,093 万 元 等 2013 年 度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5,936, 元, 其 中 现 金 流 入 为 5,100 万 元, 为 银 行 借 款 取 得 的 资 金 ; 现 金 流 出 为 86,936, 元, 主 要 为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以 及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而 支 付 的 资 金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资 本 性 支 出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0,257, ,838, ,123, 二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36,138, ,067, ,625, 三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456, 合 计 46,396, ,362, ,74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以 及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较 少, 主 要 为 软 件 支 出 2011 年 度 资 本 性 支 出 合 计 31,748,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9,123, 元,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22,625, 元 ;2012 年 度 资 本 性 支 出 合 计 22,362,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为 9,838, 元,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为 12,067, 元,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为 456, 元 ;2013 年 度 资 本 性 支 出 合 计 46,396,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0,257, 元, 在 建 工 程 投 资 36,138,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公 司 二 期 厂 房 建 设, 以 及 益 智 玩 具

307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支 出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产 能 已 显 得 不 足, 影 响 公 司 拓 展 业 务 的 能 力, 若 不 及 时 解 决, 将 制 约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因 此 公 司 自 2010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计 划 二 期 厂 房 的 筹 建 工 作 截 至 2012 年 末, 二 期 厂 房 实 际 投 资 2,666 万 元, 总 建 筑 面 积 17, 平 方 米 二 期 厂 房 投 入 使 用 后, 与 一 期 厂 房 一 起 纳 入 整 体 规 划, 增 加 新 生 产 设 备 的 安 装 场 地, 科 学 合 理 的 安 排 不 同 功 能 区 域,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能 但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再 次 面 临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境,2013 年 度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达 97%, 为 进 一 步 解 决 产 能 不 足 的 问 题, 公 司 管 理 层 决 定 利 用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建 设 拟 募 投 项 目 之 一 的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 二 ) 未 来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除 以 上 资 本 性 支 出 外, 公 司 未 来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主 要 是 本 次 拟 实 施 的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体 投 资 计 划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除 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外, 本 公 司 目 前 暂 无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五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六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公 司 经 营 优 势 1 产 品 销 售 顺 畅, 利 润 稳 步 增 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经 过 长 期 的 投 入 和 经 验 积 累, 公 司 开 发 出 DIY 系 列 城 市 系 列 创 意 系 列 机 器 系 列 军 事 系 列 女 孩 系 列 启 智 系 列 汽 车 系 列 生 活 系 列 太 空 系 列 礼 品 系 列 随 意 搭 系 列 婴 幼 儿 系 列 等 玩 具 产 品, 涵 盖 生 活 生 产 动 植 物 科 幻 创 意 等 各 个 领 域 丰 富 的 产 品 线 多 变 创 新 的 造 型 以 及 自 由 拼 插 组 合 的 积 木 特 点, 获 得 越 来 越 多 玩 具 经 销 商 和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增 长, 由 2011 年 度 的 20,177 万

308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度 27,811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38%,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公 司 净 利 润 也 逐 年 增 长, 由 2011 年 度 的 4,04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度 的 5,373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33%, 大 幅 增 长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反 映 了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成 长 能 力 2 毛 利 率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盈 利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保 持 稳 定, 通 过 技 术 革 新 生 产 自 动 化 等 方 法 有 效 提 升 生 产 效 率 和 节 约 成 本, 使 得 毛 利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3.14% 32.70% 32.31%, 保 持 平 稳 的 态 势,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3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集 益 智 趣 味 教 育 文 化 于 一 身, 品 牌 逐 步 深 入 人 心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之 一 为 积 木 玩 具, 其 特 点 是 可 以 通 过 各 种 不 同 的 基 础 胶 件 进 行 组 合, 拼 插 成 玩 家 希 望 得 到 的 各 种 形 象, 如 人 物 动 物 植 物 建 筑 物 等 等 孩 子 们 在 拼 插 玩 乐 的 过 程 中, 想 象 力 和 创 造 力 得 到 有 效 锻 炼 和 提 高, 同 时 手 脑 结 合 的 拼 插 过 程 使 肌 肉 群 得 到 锻 炼, 提 高 了 手 的 灵 活 度 和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公 司 在 设 计 积 木 产 品 时 将 生 活 生 产 历 史 地 理 文 化 等 知 识 与 元 素 融 入 其 中, 因 此 家 长 和 老 师 可 以 将 积 木 作 为 媒 介, 立 体 直 观 快 乐 地 进 行 亲 子 互 动 师 生 互 动 并 传 授 相 关 文 化 知 识 公 司 的 积 木 产 品 采 用 环 保 无 毒 材 料, 并 且 耐 摔 耐 磨, 深 受 欢 迎, 积 木 玩 具 产 品 已 成 功 进 入 全 球 最 大 的 玩 具 零 售 商 玩 具 反 斗 城, 使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4 公 司 拥 有 完 备 的 模 具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促 进 玩 具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和 新 产 品 开 发 模 具 是 万 业 之 首, 工 业 之 母, 模 具 是 一 款 产 品 工 业 化 生 产 成 功 与 否 的 关 键 公 司 专 注 于 积 木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积 木 玩 具 的 特 点 是 可 以 利 用 种 类 繁 多 不 同 形 状 的 胶 件 实 现 创 意 拼 插 组 合, 构 建 期 望 的 造 型 或 形 象, 因 此, 积 木 胶 件 之 间 的 配 合 松 紧 度 胶 件 的 手 感 舒 适 度 和 光 洁 度, 以 及 能 否 达 到 提 高 成 品 率 降 低 能 耗 节 约 原 料 等, 全 有 赖 于 模 具 设 计 制 作 是 否 精 密 科 学 公 司 自 筹 建 以 来, 非 常 重 视 模 具 车 间 的 投 入 和 建 设, 召 集 一 批 优 秀 的 模 具 专 家 筹 建 模 具 车 间, 已 拥 有 完 备 的 精 密 模 具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有 利 于 新 的 玩 具 产 品 设 计 和 开 发, 提

309 升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和 生 产 效 率 ( 二 ) 公 司 经 营 劣 势 1 经 营 规 模 尚 需 扩 大 多 年 来, 公 司 坚 持 发 展 自 主 品 牌, 经 营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总 资 产 由 2011 年 末 的 15,059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末 的 24,435 万 元, 增 加 了 62%, 净 资 产 由 2011 年 末 的 8,690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末 17,741 万 元, 增 长 了 一 倍, 营 业 收 入 由 2011 年 度 的 20,17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度 27,811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38% 尽 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大 幅 增 长, 已 成 为 国 内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但 与 国 际 积 木 玩 具 巨 头 相 比, 仍 不 具 备 规 模 优 势, 公 司 依 靠 过 去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借 款 的 方 式 无 法 筹 集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所 需 的 资 金, 因 此, 亟 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大 量 资 金, 以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2 目 前 产 能 不 足, 造 成 订 单 流 失, 业 务 拓 展 能 力 受 限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达 饱 和,2013 年 度, 注 塑 机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已 达 97%, 一 旦 销 售 高 峰 来 临, 生 产 将 面 临 巨 大 的 压 力 由 于 产 能 不 足, 造 成 订 单 流 失,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也 受 到 限 制, 影 响 未 来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因 此, 公 司 于 2010 年 底 开 始 规 划 二 期 厂 房 的 建 设,2012 年 下 半 年, 二 期 厂 房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并 投 入 使 用, 并 且 装 备 了 新 增 的 22 台 注 塑 机, 暂 时 缓 解 了 当 时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难, 但 随 着 客 户 订 单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很 快 又 陷 入 了 产 能 不 足 的 困 境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高 速 发 展 阶 段, 未 来 产 能 瓶 颈 仍 然 是 公 司 发 展 过 程 的 主 要 障 碍, 因 此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现 阶 段 有 必 要 通 过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需 要 的 资 金, 新 建 现 代 化 的 生 产 基 地 和 研 发 中 心, 增 加 产 能, 提 升 研 发 水 平,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以 实 现 跨 越 式 发 展 ( 三 )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1 公 司 继 续 发 挥 自 身 优 势, 销 售 收 入 和 盈 利 能 力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品 牌 知 名 度 日 益 提 高, 将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依 托 自 身 完 备 的 模 具 研 发 和 制 造 能 力, 坚 持 文 化 和 教 育 理

310 念 开 发 积 木 玩 具, 精 心 将 邦 宝 打 造 为 国 内 外 优 秀 的 积 木 品 牌, 推 动 了 公 司 业 绩 的 大 幅 增 长, 营 业 收 入 由 2011 年 度 的 20,17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度 27,811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38%, 随 着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公 司 净 利 润 也 逐 年 增 长, 由 2011 年 度 的 4,04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度 的 5,373 万 元, 增 长 了 约 33% 未 来 公 司 继 续 发 挥 自 身 研 发 和 模 具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销 售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将 保 持 强 劲 的 增 长 势 头 2 国 内 庞 大 的 玩 具 市 场 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坚 实 的 基 础 儿 童 是 玩 具 市 场 的 主 要 消 费 群 体, 根 据 2011 年 4 月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2010 年 第 六 次 人 口 普 查 结 果, 中 国 拥 有 2.2 亿 14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数 量 庞 大 的 儿 童 群 体 使 得 我 国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玩 具 市 场 之 一 ; 根 据 NPD 集 团 的 统 计 数 据,2010 年 度, 我 国 14 岁 及 以 下 儿 童 人 均 消 费 仅 为 23 美 元, 而 美 国 为 284 美 元, 日 本 为 312 美 元, 因 此, 我 国 的 玩 具 消 费 潜 力 巨 大, 若 人 均 消 费 能 够 达 到 美 国 的 50%, 我 国 的 玩 具 消 费 总 额 将 超 过 2,000 亿 元 人 民 币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水 平 继 续 发 展,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我 国 家 庭 玩 具 消 费 额 必 将 大 幅 增 长 目 前 公 司 是 我 国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生 产 制 造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未 来 公 司 积 极 发 挥 良 好 的 品 牌 优 势,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3 国 家 政 策 对 儿 童 教 育 的 支 持 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机 遇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学 前 教 育 越 来 越 重 视,2010 年 6 月 21 日,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并 通 过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指 出 未 来 积 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到 2020 年 普 及 学 前 教 育, 重 视 0 至 3 岁 婴 幼 儿 教 育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0]41 号 ), 第 一 条 就 指 出 把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摆 在 更 加 重 要 的 位 置, 并 强 调 加 强 对 幼 儿 园 玩 教 具 幼 儿 图 书 的 配 备 与 指 导, 为 儿 童 创 设 丰 富 多 彩 的 教 育 环 境 在 国 外, 积 木 玩 具 的 教 育 功 能 已 被 大 多 数 家 长 认 识, 在 美 国 大 多 数 儿 童 都 拥 有 自 己 喜 欢 的 积 木 玩 具 积 木 独 特 的 教 育 功 能 是 其 他 类 型 的 玩 具 无 法 与 之 比 拟 的, 孩 子 们 在 拼 插 或 堆 砌 积 木 的 过 程 中, 不 仅 能 够 直 观 地 帮 助 他 们 认 识 事 物 成 长 或 形 成 的 过 程 以 及 深 刻 了 解 不 同 事 物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还 可 以 培 养 和 锻 炼 孩 子 们 的 空 间 立 体 感 想 象 力 创 造 力 自 信 心 成 就 感 自 我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语 言 能 力 社 交 能 力 等, 因 此 越 来 越 多 的 教 育 机 构 利 用 积 木 开 发 培 训 课 程 例 如 公 司 与

311 韩 山 师 范 学 院 展 开 产 学 研 合 作, 开 展 积 木 对 少 年 儿 童 素 质 教 育 的 研 究, 未 来 将 以 教 育 为 主 题 以 学 龄 前 儿 童 为 主 要 对 象 潜 心 开 发 积 木 教 育 系 列 产 品, 以 丰 富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满 足 幼 儿 园 早 教 机 构 及 家 长 对 孩 子 们 的 教 育 需 求 ; 公 司 与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开 展 合 作, 进 行 教 科 研 与 玩 具 教 育 应 用 宣 传 推 广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工 作 ; 公 司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开 展 合 作, 开 展 益 智 玩 具 与 儿 童 心 理 健 康 发 展 的 科 学 性 研 究 与 论 证 工 作, 在 此 基 础 上 研 发 生 产 适 合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需 求 的 具 有 科 学 性 教 育 性 的 中 国 文 化 内 涵 的 玩 具 ; 另 外, 公 司 与 多 家 幼 儿 园 开 展 积 木 入 园 等 活 动, 公 司 提 供 一 批 积 木 产 品 供 幼 儿 园 教 学 实 验 演 示 研 讨 等, 每 年 定 期 举 行 不 同 形 式 的 教 研 活 动, 幼 儿 园 则 根 据 邦 宝 积 木 的 使 用 情 况 向 公 司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和 建 议 4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是 现 有 业 务 的 有 益 延 伸, 未 来 将 增 强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将 使 公 司 玩 具 的 年 产 能 增 加 3,200 万 套 ;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不 仅 单 纯 开 发 新 的 产 品 种 类, 还 能 够 开 发 邦 宝 叻 之 宝 等 品 牌 的 衍 生 产 品, 将 趣 味 益 智 文 化 教 育 等 元 素 注 入 品 牌 建 设 中, 有 利 于 品 牌 形 象 的 塑 造 未 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一 旦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将 使 公 司 突 破 产 能 瓶 颈, 增 强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保 障 公 司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七 发 行 人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一 ) 发 行 人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股 利 分 红 的 回 报, 公 司 制 定 了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对 未 来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规 划 1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因 素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将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以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公 司 价 值 目 标, 持 续 采 取 积 极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注 重 投 资 者 回 报, 切 实 履 行 上 市 公

312 司 社 会 责 任,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机 制 2 本 计 划 的 制 定 周 期 及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确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制 定 规 划, 董 事 会 需 确 保 每 三 年 制 定 一 次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应 结 合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合 理 的 分 红 建 议 和 预 案, 并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或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董 事 会 在 决 策 和 形 成 分 红 方 案 时, 要 详 细 记 录 管 理 层 建 议 参 会 董 事 的 发 言 要 点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董 事 会 投 票 表 决 情 况 等 内 容, 并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妥 善 保 存 股 东 大 会 应 依 法 依 规 对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应 切 实 保 障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的 权 利,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对 于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公 司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分 红 政 策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3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1)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其 中,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的 分 配 顺 序 现 金 分 红 优 先 于 股 票 分 配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且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其 中, 公 司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时 须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且 现 金 流 充 裕,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313 (2)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并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制 定 以 下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3) 利 润 分 配 的 间 隔 时 间 :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情 况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4)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年 度 的 盈 利 情 况 及 现 金 流 状 况, 在 保 证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和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及 股 权 结 构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注 重 股 本 扩 张 与 业 绩 增 长 保 持 同 步,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采 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4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将 坚 持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未 来 三 个 年 度 内,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提 议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如 果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保 持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公 司 可 提 高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或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加 大 对 投 资 者 的 回 报 力 度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确 实 需 要 调 整 或 者 变 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经 过 详 细 论 证 后 应 由 董 事 会 做 出 决 议, 然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314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5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机 制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由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6 未 来 3 年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能 够 很 好 地 保 证 未 来 分 红 规 划 的 实 施 (1)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保 持 了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3,728, 元 48,508, 元 40,466, 元, 2011 年 至 2013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3%, 净 利 润 率 分 别 为 19.32% 19.48% 20.06%, 保 持 平 衡 态 势 随 着 未 来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产,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发 行 人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为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的 向 股 东 提 供 现 金 分 红 回 报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良 好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64,614, 元 58,079, 元 28,483, 元,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总 体 情 况 较 好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将 显 著 增 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从 而 也 为 公 司 向 股 东 提 供 持 续 稳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提 供 了 资 金 保 障 (3) 上 市 之 后 业 务 的 迅 速 拓 展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在 所 属 行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优 化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315 争 力, 为 股 东 创 造 更 大 的 价 值, 与 股 东 共 享 公 司 成 长 收 益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制 定 的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是 在 综 合 考 虑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并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未 来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业 务 开 展 状 况 和 发 展 前 景 本 次 发 行 融 资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稳 妥 和 合 理 制 定 的, 旨 在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为 股 东 创 造 更 多 的 利 润, 与 股 东 共 享 公 司 成 长 收 益 ( 二 )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注 重 给 予 投 资 者 稳 定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招 股 说 明 书 对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和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机 制 是 健 全 有 效 的,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众 股 东 权 益

316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发 行 当 年 及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 ( 一 ) 发 展 战 略 与 目 标 1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为 原 则, 以 品 牌 立 企 科 研 兴 企 人 才 强 企 为 实 施 方 针, 以 体 验 无 穷 乐 趣 创 造 无 限 可 能 为 目 标, 坚 持 寓 教 于 乐 手 脑 结 合 的 设 计 思 路, 以 玩 中 学 的 教 育 理 念 潜 心 开 发 产 品, 努 力 将 邦 宝 打 造 为 国 内 外 领 先 影 响 力 居 前 的 优 秀 积 木 品 牌, 树 立 中 国 积 木 品 牌 知 名 度, 并 开 发 出 体 现 品 牌 价 值 的 衍 生 产 品, 提 升 品 牌 在 全 球 的 影 响 力 结 合 国 家 提 倡 素 质 教 育 提 高 中 华 民 族 人 才 竞 争 力 的 主 旋 律 增 强 企 业 的 使 命 感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努 力 为 孩 子 们 的 健 康 成 长 打 造 一 个 充 满 快 乐 富 有 创 造 力 和 想 象 空 间 的 积 木 世 界 2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坚 持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积 极 拓 展 目 标 区 域 市 场, 进 一 步 完 善 国 内 外 营 销 渠 道, 通 过 产 品 的 创 新 设 计, 稳 定 和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加 强 品 牌 影 响 力 通 过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增 强 客 户 满 意 度, 在 行 业 内 树 立 良 好 的 口 碑 和 品 牌 价 值,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公 司 还 将 紧 密 结 合 积 木 的 教 育 属 性, 与 国 内 儿 童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及 儿 童 学 前 教 育 研 究 院 校 开 展 合 作, 致 力 于 让 更 多 学 前 儿 童 受 益 于 塑 胶 积 木 的 教 育 内 涵, 从 文 化 教 育 领 域 开 拓 新 的 营 销 模 式 ( 二 ) 具 体 发 展 规 划 与 措 施 1 技 术 开 发 与 创 新 措 施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益 智 玩 具 的 研 发 设 计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的 开 发 利 用,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掌 握 了 多 项 核 心 工 艺 技 术, 积 累 了 雄 厚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于 2011 年 以 公 司 为 依 托 单 位 搭 建 高 端 研 发 平 台, 旨 在 提 升 玩 具 行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已 被 中 国 塑 料 加 工 工 业 协 会 评 为 中 国 塑 胶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其 职 责 为 把 握 国 家 对 教 育

317 发 展 的 方 向 和 客 户 的 需 求, 决 定 拼 插 塑 胶 积 木 类 产 品 创 新 研 究 开 发 方 向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研 发 投 资 等 尽 管 公 司 的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但 与 国 外 先 进 企 业 相 比 仍 有 一 定 差 距, 在 未 来, 公 司 拟 用 募 集 资 金 建 立 研 发 中 心, 不 断 加 大 对 科 研 的 投 入 力 度, 继 续 加 强 与 国 内 知 名 研 究 机 构 高 等 院 校 的 合 作, 实 现 产 学 研 结 合, 建 立 多 元 化 的 开 发 平 台, 推 动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的 科 技 创 新 2 产 品 开 发 与 储 备 措 施 积 木 玩 具 发 展 到 今 天, 不 仅 要 有 娱 乐 功 能, 更 多 的 承 载 了 启 蒙 教 育 功 能 在 学 前 儿 童 教 育 中, 玩 具 扮 演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角 色, 玩 具 是 对 学 前 儿 童 教 育 最 重 要 的 方 式 和 途 径 因 此, 侧 重 教 育 功 能 的 益 智 玩 具 成 为 现 今 儿 童 玩 具 设 计 的 趋 势 根 据 不 同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方 向 如 下 : 1 科 普 教 育 产 品 系 列 公 司 根 据 不 同 年 龄 段 儿 童 少 年 的 心 理 特 点 和 认 知 水 平, 编 制 不 同 的 教 学 课 程, 根 据 课 程 教 育 的 需 要 来 研 究 开 发 适 合 不 同 年 龄 段 需 要 的 产 品, 并 将 这 些 产 品 推 向 市 场 2 女 孩 婚 礼 产 品 系 列 按 照 益 智 有 趣 手 脑 结 合 的 原 则, 着 重 于 锻 炼 逻 辑 思 维 进 行 故 事 角 色 扮 演 等 满 足 女 孩 心 理 需 求 的 思 路 研 发 对 公 司 产 品 线 进 行 补 充, 在 原 有 的 女 孩 系 列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完 善, 满 足 细 分 市 场 的 需 求 3 机 器 产 品 系 列 根 据 积 木 的 百 变 自 由 搭 配 益 智 特 点, 在 公 司 原 有 机 器 兽 系 列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加 深 对 机 器 与 工 业 文 明 的 认 识, 着 重 锻 炼 青 少 年 儿 童 的 逻 辑 思 维, 建 立 三 维 空 间 概 念, 并 激 发 其 探 索 科 学 与 未 来 的 热 情 丰 富 公 司 的 产 品 线, 开 辟 探 索 机 器 人 机 器 兽 系 列 等 领 域 4 中 华 民 族 文 化 元 素 主 题 系 列 通 过 随 意 搭 系 列 来 展 现 中 国 文 化 元 素, 例 如 天 安 门 世 博 会 中 国 馆 中 国 舞 龙 潮 汕 八 景 等 刻 有 民 族 特 色 烙 印 的 主 题, 通 过 积 木 这 个 载 体, 活 灵 活 现 的 展 现 在 孩 子 们 面 前, 用 鲜 明 有 趣 的 方 式 使 孩 子 们 在 娱 乐 的 同 时, 体 验 中 华 民 族 文 化 的 韵 味 5 趣 味 桌 游 主 题 系 列 桌 上 游 戏 内 容 涉 及 和 平 贸 易 文 化 艺 术 城 市 历 史 等 多 个 方 面, 目 前 大 多 使 用 纸 质 材 料 加 上 精 美 的 模 型 辅 助, 它 是 一 种 面 对 面 的 游 戏, 非 常 强 调 交 流, 所 以 桌 面 游 戏 是 家 庭 休 闲 朋 友 聚 会 甚 至 商 务 闲 暇 等

318 多 种 场 合 的 最 佳 沟 通 方 式, 是 一 种 健 康 的 休 闲 娱 乐 方 式 通 过 积 木 来 表 现 当 今 世 界 流 行 的 桌 上 游 戏 的 场 景 及 道 具, 将 利 于 拓 展 公 司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除 了 上 述 产 品 的 开 发 以 外, 公 司 将 结 合 新 技 术 的 运 用 与 国 家 重 视 教 育 的 政 策 支 持, 每 年 推 出 的 新 产 品 呈 多 元 化 趋 势, 特 别 注 重 面 向 科 学 普 及 产 品 儿 童 教 育 产 品 的 研 发, 同 时 注 重 配 合 新 产 品 面 市 的 形 象 宣 传 与 促 销 需 要 的 3D 2D 动 漫 片 制 作 等, 公 司 已 制 作 了 以 邦 宝 产 品 系 列 为 主 题 的 动 画 短 片, 在 将 来 会 结 合 更 多 产 业 背 景 制 作 更 多 的 积 木 玩 具 衍 生 产 品 3 产 业 化 能 力 扩 大 措 施 发 行 人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依 托 模 具 制 造 等 优 势, 成 为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但 近 年 来 因 产 能 饱 和, 业 务 拓 展 受 限, 作 为 公 司 未 来 产 业 化 能 力 扩 张 的 最 主 要 手 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将 新 增 设 备 和 厂 房,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产 能, 以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4 市 场 开 发 与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公 司 配 合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在 现 有 客 户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开 拓 新 市 场, 建 立 覆 盖 国 内 外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优 质 且 稳 定 的 营 销 网 络 公 司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保 证 产 品 顺 利 实 现 销 售 : (1)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已 形 成 了 覆 盖 经 销 商 大 型 连 锁 商 超 大 型 连 锁 玩 具 零 售 商 的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公 司 产 品 销 往 欧 美 东 南 亚 中 东 南 美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与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每 年 参 加 国 内 外 知 名 展 会, 利 用 这 些 展 会 推 广 公 司 产 品, 收 集 客 户 资 料, 在 巩 固 原 有 市 场 的 基 础 上 开 拓 新 市 场 公 司 将 在 加 大 原 销 售 区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影 响 力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开 拓 北 美 市 场 欧 洲 市 场, 进 军 南 美 市 场 在 营 销 渠 道 方 面, 公 司 将 通 过 与 海 外 经 销 商 合 作, 设 立 邦 宝 专 柜 或 邦 宝 体 验 店, 将 公 司 产 品 与 世 界 名 牌 产 品 同 场 竞 争 (2) 在 保 持 产 品 出 口 稳 定 增 长 的 同 时, 加 大 国 内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已 与 全 国 多 家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在 全 国 建 立 覆 盖 面 广 较 完 整 的 高 效 率 的 营 销 网 络 通 过 商 场 超 市 玩 具 专 营 店 校 边 店 教 育 连 锁 机 构 等 销 售 渠 道, 进 一 步 扩 大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与 国 内 大 型 连 锁 超 市 合 作, 如 玩 具 反 斗 城 沃 尔 玛 卜 蜂 莲 花 等, 并 根 据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有 计 划 地 在 华 东 华 南 华 北

319 西 南 东 北 地 区 设 立 营 销 代 表 处 (3) 重 点 加 强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通 过 与 媒 体 教 育 机 构 合 作, 培 育 产 品 终 端 消 费 市 场, 让 寓 教 于 乐 的 教 育 理 念 和 邦 宝 产 品 的 教 育 功 能 深 入 人 心, 带 动 更 多 人 群 喜 欢 邦 宝 品 牌,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公 司 已 与 父 母 必 读 8 等 知 名 幼 教 杂 志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媒 体 渠 道 使 公 司 的 产 品 能 够 与 更 多 行 业 产 生 共 鸣, 使 公 司 产 品 更 多 元 化 的 呈 现 在 消 费 者 面 前 5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措 施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和 研 发 涉 及 多 门 学 科, 如 心 理 学 教 育 学 人 机 工 程 学 色 彩 设 计 学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等, 公 司 需 要 打 造 一 支 具 备 上 述 综 合 知 识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管 理 团 队 公 司 将 制 定 完 善 合 理 的 人 才 开 发 计 划, 建 立 人 才 开 发 激 励 机 制, 采 用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招 聘 等 方 式, 吸 纳 各 类 优 秀 人 才 深 化 以 人 为 本 的 思 想, 在 积 极 倡 导 团 队 精 神 的 前 提 下, 尊 重 员 工 的 个 性 发 展, 为 员 工 营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充 分 发 挥 其 主 观 能 动 性, 做 到 人 尽 其 才, 才 尽 其 用 ; 创 造 公 平 公 正 合 理 的 竞 争 环 境, 使 优 秀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 建 立 和 谐 温 馨 的 人 文 环 境, 吸 引 和 留 住 懂 技 术 会 管 理 的 专 业 人 才 和 复 合 型 人 才 注 重 员 工 的 培 训, 实 施 人 才 培 养 开 发 计 划, 建 立 完 善 的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充 分 利 用 内 外 资 源, 组 织 开 展 各 种 培 训 工 作 通 过 职 业 素 质 培 训 和 管 理 技 能 专 业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的 工 作 素 养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水 平 通 过 人 力 资 源 的 有 效 开 发, 把 公 司 逐 步 建 立 成 创 新 高 效 的 学 习 型 组 织, 培 养 和 提 升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动 力 6 深 化 改 革 和 组 织 结 构 调 整 计 划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民 主 性 和 公 正 性, 公 司 引 进 了 独 立 董 事 并 设 立 了 相 关 委 员 会 ; 为 增 进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公 司 实 施 了 责 任 目 标 激 励 机 制 ; 公 司 将 在 绩 效 考 核 方 面 深 入 改 革, 根 据 需 要 优 化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和 管 理 制 度, 促 进 员 工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的 不 断 提 高 7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开 发 及 推 广 计 划 为 了 加 强 邦 宝 积 木 的 教 育 功 能, 公 司 于 2010 年 开 始 筹 划 积 木 教 玩 具 的 研 发 8 父 母 必 读 融 育 儿 教 儿 亲 子 等 内 容 为 一 体, 以 寓 教 于 乐 的 形 式 给 父 母 培 育 孩 子 提 出 建 议 和 忠 告, 就 孩 子 成 长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种 种 问 题 和 读 者 展 开 讨 论 的 月 刊

320 计 划, 并 于 2011 年 初 启 动 学 龄 前 创 新 教 育 教 程 与 教 育 教 具 的 研 发 项 目, 成 为 公 司 持 续 投 入 的 战 略 性 研 究 项 目, 第 一 期 已 研 发 完 成 并 取 得 了 丰 硕 的 成 果, 第 二 期 研 发 工 作 亦 于 2013 年 下 半 年 启 动 公 司 计 划 开 发 出 适 合 学 龄 前 儿 童 的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经 专 业 机 构 的 专 家 论 证 后 逐 步 向 幼 儿 园 推 广 使 用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联 合 众 多 幼 儿 园 教 育 职 能 单 位 教 育 研 究 部 门 专 家 学 者, 利 用 塑 胶 积 木 的 教 育 功 能, 结 合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和 行 为 特 点, 开 展 研 究 工 作 并 积 极 开 发 出 高 品 质 的 教 玩 具 产 品 目 前 积 木 教 玩 具 产 品 的 开 发 正 稳 步 推 进, 与 之 配 套 的 教 材 正 在 编 写 设 计 中, 整 个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已 初 具 雏 形, 下 一 步 将 尽 快 开 发 出 产 品 并 向 幼 儿 园 推 广 公 司 即 将 推 出 的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其 核 心 教 育 理 念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弘 扬 中 华 文 化 中 华 文 化 源 远 流 长, 起 源 于 华 夏 文 明, 已 有 5000 年 的 历 史, 是 世 界 上 最 古 老 的 文 明 之 一, 也 是 所 有 中 华 儿 女 无 比 宝 贵 的 精 神 财 富 然 而 当 今 世 界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相 互 交 融, 西 方 现 代 文 明 强 势 进 入, 其 宗 教 商 品 音 乐 电 影 等 无 一 不 影 响 着 孩 子 们 的 价 值 观,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对 学 前 幼 儿 进 行 中 华 文 化 教 育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因 此 公 司 在 设 计 教 育 产 品 时 特 别 重 视 利 用 积 木 这 一 载 体, 将 具 有 中 华 文 化 特 征 的 元 素 融 入 其 中, 让 孩 子 们 在 玩 乐 的 过 程 中 潜 移 默 化 的 接 受 中 华 文 化 的 熏 陶, 从 小 培 养 他 们 的 文 化 归 属 感 (2) 提 高 综 合 素 质 公 司 开 发 的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配 备 了 标 准 化 系 列 化 系 统 化 的 教 程, 设 置 了 需 要 相 互 分 工 协 作 才 能 完 成 的 课 题, 趣 味 性 和 挑 战 性 并 存, 因 此 孩 子 们 在 玩 乐 的 过 程 中 能 够 锻 炼 他 们 的 手 脑 协 调 能 力 团 队 协 作 能 力 沟 通 能 力, 从 小 培 养 健 康 开 朗 的 性 格, 增 强 自 信 心, 开 发 孩 子 们 的 情 商 和 智 商 (3) 激 发 科 学 兴 趣 教 育 部 2012 年 10 月 份 发 布 的 3-6 岁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指 南 中 指 出 幼 儿 的 科 学 学 习 是 在 探 究 具 体 事 物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中, 尝 试 发 现 事 物 间 的 异 同 和 联 系 的 过 程 ; 幼 儿 科 学 学 习 的 核 心 是 激 发 探 究 兴 趣, 体 验 探 究 过 程, 发 展 初 步 的 探

321 究 能 力 ; 多 为 幼 儿 选 择 一 些 能 操 作 多 变 化 多 功 能 的 玩 具 材 料,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鼓 励 幼 儿 拆 装 或 动 手 自 制 玩 具 公 司 积 木 产 品 的 低 结 构 和 无 限 延 展 性 正 好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根 据 积 木 的 娱 乐 性 与 变 化 性, 引 导 幼 儿 通 过 直 接 感 知 亲 身 体 验 和 实 际 操 作 进 行 自 然 科 学 的 学 习, 利 用 他 们 对 未 知 事 物 的 探 索 本 能, 激 发 他 们 对 科 学 知 识 的 兴 趣, 鼓 励 孩 子 们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体 验 发 掘 认 知 科 学 知 识 专 业 的 儿 童 教 育 理 论 支 撑 以 及 良 好 的 师 资 培 训 系 统 是 本 项 目 得 以 顺 利 推 进 的 前 提 之 一 目 前 公 司 已 根 据 不 同 课 题 联 合 相 应 的 教 育 机 构 编 写 以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为 教 具 的 专 业 教 材 及 培 训 教 程 由 于 在 积 木 的 拼 插 过 程 中, 老 师 对 孩 子 的 启 蒙 和 引 导 很 重 要, 是 发 挥 塑 胶 积 木 启 智 教 育 功 能 的 关 键, 公 司 已 经 联 合 多 家 教 育 机 构 针 对 幼 儿 园 教 师 开 设 不 同 课 题 的 专 业 辅 导 培 训, 逐 渐 形 成 一 个 以 教 具 教 材 师 资 培 训 为 主 轴, 完 备 的 教 育 包 营 销 模 式 二 拟 订 上 述 措 施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 一 )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有 关 行 业 政 策 将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并 能 被 较 好 执 行 ; ( 二 )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及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的 发 展 状 态, 不 会 出 现 重 大 的 市 场 突 变 情 形 ; ( 三 ) 国 内 经 济 政 治 形 势 稳 定, 市 场 持 续 健 康 快 速 的 发 展 ; ( 四 ) 公 司 此 次 股 票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能 够 及 时 到 位,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能 如 期 完 成 ; ( 五 ) 公 司 所 预 期 的 其 它 风 险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且 不 发 生 其 它 足 以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根 本 性 影 响 的 风 险 三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人 才 培 养 与 引 进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将 处 于 高 速 发 展 阶 段, 需 要 不 断 引 进 高 水 平 的 管 理 人 才 技 术 人 才 和 营 销 人 才, 公 司 未 来 能 否 及 时 培 养 引 进 相 应 的 专 业 人 才 将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322 ( 二 ) 资 金 瓶 颈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量 大, 虽 然 公 司 目 前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但 依 靠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难 以 满 足 规 模 不 断 扩 张 对 资 金 的 需 要 募 集 资 金 如 不 能 按 期 到 位,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融 资 成 本 投 资 计 划 市 场 拓 展 计 划 和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使 公 司 失 去 快 速 发 展 的 机 会 ( 三 ) 管 理 能 力 近 年 来,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和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未 来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竞 争 将 会 更 加 激 烈,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能 否 同 步 提 高 将 影 响 公 司 战 略 与 发 展 计 划 能 否 顺 利 实 施 ( 四 )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这 一 融 资 平 台, 根 据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目 标, 切 实 做 好 直 接 融 资 规 划, 使 其 最 大 限 度 地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公 司 将 健 全 人 才 储 备 机 制, 与 各 人 才 市 场 建 立 长 期 人 力 资 源 共 享 机 制, 全 面 实 施 人 才 战 略 规 划, 强 化 与 行 业 协 会 和 大 专 院 校 的 合 作, 打 造 公 司 阶 梯 型 人 才 培 训 体 系, 为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提 供 人 才 保 障 ( 五 ) 规 划 实 施 及 目 标 实 现 的 报 告 措 施 若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能 够 得 以 成 功 实 施, 公 司 将 在 上 市 后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四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建 立 在 本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基 础 之 上, 面 向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和 市 场 需 求 而 制 定 的, 实 现 了 现 有 业 务 领 域 的 拓 展 和 水 平 的 提 升 现 有 业 务 是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为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现 提 供 了 重 要 保 证,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则 充 分 考 虑 了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发 展 情 况, 使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和 发 展 规 划 形 成 良 性 互 动, 将 有 助 于 从 整 体 上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实 现 产 品 的 技 术 升 级, 提 高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进 一 步 提 升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323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经 公 司 2014 年 3 月 24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4 月 9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400 万 股, 其 中,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确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后 社 会 公 众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公 司 将 根 据 市 场 和 询 价 情 况 确 定 最 终 筹 集 资 金 数 量, 所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将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及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本 次 发 行 后, 募 集 资 金 将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期 ( 年 ) 计 划 投 资 总 募 集 资 金 投 额 ( 万 元 ) 入 额 ( 万 元 ) 核 准 情 况 1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7 号 2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5 1, ,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6 号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12, , 合 计 40, , 对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部 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可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先 期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如 果 本 次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量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如 果 本 次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量 超 过 上 述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并 由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以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限 ) 公 司 已 建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确 保 该 制 度 的 有 效 实 施 专 户 不 得 存 放 非 募 集 资 金 或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及 时 与 保 荐

324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并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规 定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已 进 行 谨 慎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项 目 核 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核 准 部 门 核 准 文 号 1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发 展 规 划 局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7 号 2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发 展 规 划 局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6 号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全 部 围 绕 主 营 业 务 进 行 1 投 资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旨 在 扩 大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生 产 规 模 技 术 水 平 和 自 动 化 程 度,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提 升 公 司 在 玩 具 行 业 特 别 是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进 一 步 巩 固 市 场 地 位 通 过 该 项 目 实 施, 公 司 的 业 务 承 接 能 力 将 大 大 增 强, 在 承 接 玩 具 订 单 时 选 择 性 更 大, 时 间 范 围 更 长, 销 售 能 力 不 再 受 限 于 生 产 能 力, 实 现 生 产 销 售 的 同 步 增 长 2 投 资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旨 在 加 强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非 金 属 模 具 新 工 艺 新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能 力, 提 升 研 发 水 平 ; 进 一 步 研 究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与 声 光 电 的 融 合, 将 更 多 的 科 技 文 化 教 育 理 念 与 元 素 融 入 产 品, 提 升 产 品 附 加 值 ; 促 进 教 育 教 具 的 研 究, 实 现 玩 具 的 教 育 功 能 ; 促 进 积 木 动 漫 与 游 戏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品 牌 衍 生 品 ; 提 升 产 品 竞 争 力 与 品 牌 知 名 度 影 响 力, 塑 造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公 司 目 前 已 有 一 批 具 有 市 场 前 景 的 工 艺 技 术 成 果, 本 项 目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这 些 成 果 产 业 化, 从 而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旨 在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以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规 模 扩 张 的 需 要 随 着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和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陆 续 建 成, 公 司 产 能 和 研 发 实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加 上 玩 具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公 司 未 来 年 销 售 额 有 望 大 幅 增 长, 在 此 背 景 下,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有 利 于 公 司 发 展 主 营 业 务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325 ( 一 )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1 本 项 目 产 品 介 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有 关 产 品 的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一 ) 主 营 业 务 和 产 品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扩 大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规 模 是 公 司 做 大 做 强 的 迫 切 需 求 1 国 家 政 策 支 持 根 据 国 家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 学 前 教 育 对 幼 儿 身 心 健 康 习 惯 养 成 智 力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遵 循 幼 儿 身 心 发 展 规 律, 坚 持 科 学 保 教 方 法, 保 障 幼 儿 快 乐 健 康 成 长 积 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到 2020 年, 普 及 学 前 一 年 教 育, 基 本 普 及 学 前 两 年 教 育,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普 及 学 前 三 年 教 育 重 视 0 至 3 岁 婴 幼 儿 教 育 为 促 进 学 前 教 育 事 业 科 学 发 展,2010 年 11 月 21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发 [2010]41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该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 学 前 教 育 是 终 身 学 习 的 开 端, 是 国 民 教 育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重 要 的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遵 循 幼 儿 身 心 发 展 规 律, 面 向 全 体 幼 儿, 关 注 个 体 差 异, 坚 持 以 游 戏 为 基 本 活 动, 保 教 结 合, 寓 教 于 乐, 促 进 幼 儿 健 康 成 长 加 强 对 幼 儿 园 玩 教 具 幼 儿 图 书 的 配 备 与 指 导, 为 儿 童 创 设 丰 富 多 彩 的 教 育 环 境, 防 止 和 纠 正 幼 儿 园 教 育 小 学 化 倾 向 根 据 国 务 院 中 国 儿 童 发 展 纲 要 ( 年 ) : 未 来 十 年, 是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关 键 时 期, 儿 童 发 展 面 临 前 所 未 有 的 机 遇, 该 发 展 纲 要 明 确 提 出 未 来 十 年 的 主 要 目 标 之 一 为 儿 童 提 供 丰 富 健 康 向 上 的 文 化 产 品 2 地 区 发 展 规 划 支 持 根 据 广 东 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 各 地 要 加 大 农 村 学 前 教 育 投 入,, 并 不 断 改 善 农 村 幼 儿 园 办 园 条 件, 充 实 教 具 学 具 玩 具 科 学 制 订 幼 儿 园 玩 具 教 具 图 书 配 备 和 幼 儿 膳 食 营 养 标 准

326 2011 年 2 月, 汕 头 市 人 民 政 府 发 布 汕 头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年 ), 提 出 要 重 点 发 展 工 艺 玩 具 礼 品 这 一 传 统 优 势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为 智 能 玩 具 多 功 能 玩 具 个 性 化 玩 具 动 漫 玩 具 礼 品 动 画 制 作 设 计 玩 具 产 品 影 视 制 作 发 行 人 作 为 广 东 省 益 智 玩 具 主 要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策 的 出 台,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做 强 做 大 提 供 了 发 展 机 遇,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正 是 契 合 这 一 发 展 机 遇 的 必 要 选 择 通 过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的 生 产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在 玩 具 行 业 特 别 是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巩 固 市 场 地 位, 打 破 国 外 益 智 玩 具 品 牌 对 中 国 高 端 市 场 的 垄 断 (2) 公 司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急 需 解 决 产 能 不 足 的 瓶 颈 随 着 公 司 近 年 来 的 高 速 发 展, 生 产 场 地 和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的 问 题 逐 渐 显 现 公 司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的 关 键 设 备 为 注 塑 机,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注 塑 机 产 能 利 用 率 分 别 为 97.00% % 和 95.21%, 益 智 玩 具 产 销 率 分 别 为 99.45% % %, 产 品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由 于 产 能 受 限 而 导 致 的 供 需 失 衡, 影 响 公 司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能 力 为 了 满 足 未 来 客 户 的 订 单 需 求, 保 证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产 品 结 构 区 域 结 构 及 季 节 性 结 构 合 理 稳 健, 有 必 要 尽 快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及 提 高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解 决 产 能 不 足 的 瓶 颈 (3) 提 升 业 务 承 接 能 力,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在 益 智 玩 具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和 推 动 下, 伴 随 着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长 家 庭 对 小 孩 启 智 的 不 断 重 视, 我 国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容 量 不 断 扩 大 ; 但 是, 同 行 业 竞 争 也 进 一 步 加 剧, 与 国 内 同 行 业 企 业 相 比, 尽 管 本 公 司 在 模 具 技 术 玩 具 研 发 设 计 产 品 质 量 品 牌 和 人 才 等 方 面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但 国 外 知 名 品 牌 如 乐 高 较 高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以 及 新 竞 争 者 的 陆 续 进 入, 都 会 对 本 公 司 未 来 成 长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业 务 承 接 能 力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能 否 继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鉴 于 公 司 现 有 的 关 键 生 产 设 备 制 造 能 力 已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迫 切 需 要 进 一 步 扩 大 生 产 能 力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自 动 化 程 度 和 生 产 效 率 将 大 幅 提 升, 业 务 承 接 能 力 将

327 得 到 增 强 未 来 在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需 求 的 拉 动 下, 国 内 外 积 木 市 场 需 求 仍 将 持 续 增 长, 为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行 业 中 的 市 场 地 位, 公 司 需 尽 快 实 施 本 项 目 以 扩 充 产 能, 解 决 产 能 瓶 颈 对 公 司 发 展 的 制 约 (4)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推 动 积 木 玩 具 的 国 产 化 进 程 中 国 是 一 个 玩 具 生 产 大 国, 但 并 不 是 一 个 玩 具 生 产 强 国, 缺 乏 规 模 大 的 玩 具 生 产 商 缺 乏 玩 具 开 发 人 才 缺 乏 知 名 品 牌 是 主 要 原 因 尽 管 中 国 玩 具 的 出 口 量 很 大, 但 这 些 玩 具 基 本 上 是 以 OEM 的 形 式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属 于 来 料 加 工 或 来 样 加 工, 即 为 国 外 品 牌 代 工 具 体 就 积 木 市 场 而 言, 市 场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在 未 来 市 场 竞 争 中 将 出 现 强 者 恒 强 弱 者 出 局 的 局 面, 竞 争 形 势 将 有 利 于 抗 风 险 能 力 强 管 理 优 秀 的 大 企 业 比 如 国 际 玩 具 巨 头 丹 麦 乐 高 凭 借 其 强 大 的 综 合 运 作 能 力 占 领 了 行 业 的 高 端 市 场, 乐 高 积 木 尽 管 销 售 价 格 数 倍 于 国 内 品 牌, 但 仍 受 到 目 标 消 费 者 的 追 捧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公 司 提 高 自 动 化 程 度 和 生 产 效 率,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优 化 现 有 工 艺, 以 质 优 价 美 的 产 品 继 续 扩 大 国 内 市 场 业 务, 并 同 时 致 力 于 开 发 国 际 市 场, 力 求 打 造 中 国 积 木 玩 具 第 一 品 牌, 提 升 我 国 积 木 玩 具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5) 与 教 育 产 业 的 结 合 公 司 与 多 家 国 内 学 龄 前 孩 童 教 育 的 权 威 机 构 合 作 开 发 了 学 龄 前 创 新 教 育 教 程 与 教 育 教 具 的 研 发 项 目, 在 广 东 省 杭 州 市 北 京 市 选 择 一 批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的 幼 儿 园 开 展 关 于 积 木 构 建 活 动 与 儿 童 教 育 方 面 的 合 作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公 司 教 育 包 新 营 销 方 式 计 划 的 顺 利 实 施,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3 项 目 产 能 消 化 的 可 行 性 (1)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大 国 际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十 分 庞 大, 主 要 市 场 包 括 欧 美 中 东 地 区 及 部 分 亚 洲 国 家, 其 中 欧 美 日 本 的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规 模 大 且 相 对 稳 定, 在 全 球 玩 具 市 场 份 额 中 比 重 较 大, 发 展 中 国 家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近 几 年 增 速 较 快 由 于 近 几 年 亚 洲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益 智 玩 具 消 费 不 断 增 长, 日 本 韩 国 台 湾 香 港 印 度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特 别 是 中 国 大 陆,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根 据 NPD 集

328 团 统 计,2010 年 14 岁 以 下 儿 童 人 均 玩 具 消 费, 美 国 为 284 美 元, 日 本 为 312 美 元, 而 中 国 仅 为 23 美 元, 我 国 市 场 需 求 量 有 巨 大 潜 力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2013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 2013 年 末, 中 国 人 口 0-14 岁 ( 含 不 满 15 周 岁 ) 有 22,329 万 人, 幼 儿 园 在 园 幼 儿 3,894.7 万 人, 普 通 小 学 在 校 生 9,360.5 万 人, 初 中 在 校 生 4,440.1 万 人, 高 中 在 校 生 2,435.9 万 人 受 中 华 传 统 文 化 影 响, 家 长 非 常 重 视 孩 子 的 教 育 和 智 力 开 发 由 于 益 智 玩 具 在 设 计 中 注 重 遵 循 科 学 原 理 安 全 性 创 新 性 和 突 出 功 能 性 的 原 则, 经 常 玩 益 智 玩 具 的 人 的 平 均 智 商 和 大 脑 开 放 性 思 维 能 力 比 不 玩 的 人 高, 而 老 年 痴 呆 发 病 率 比 不 玩 的 人 低 目 前, 益 智 玩 具 已 成 为 最 受 中 国 家 长 和 儿 童 喜 欢 的 玩 具 之 一, 根 据 2012 年 5 月 慧 聪 网 搜 索 风 云 榜 数 据 显 示, 益 智 玩 具 以 34% 的 关 注 度 名 列 榜 首 同 时, 国 家 还 鼓 励 玩 具 进 教 室, 譬 如 在 小 学 教 育 大 纲 中 设 置 益 智 玩 具 教 育 课 程, 设 立 专 门 的 益 智 玩 具 教 室, 以 玩 具 为 载 体 为 教 育 工 具, 辅 助 书 本 来 完 成 教 学 目 标 此 外, 高 年 级 学 生 和 成 年 人 也 存 在 调 剂 生 活 情 趣 减 轻 精 神 压 力 的 需 求, 也 是 益 智 玩 具 的 潜 在 消 费 者 作 为 益 智 玩 具 中 的 经 典, 积 木 因 其 能 满 足 想 象 力 和 任 意 组 合 搭 建 的 结 构 特 性 而 经 久 不 衰, 能 很 好 的 锻 炼 认 知 动 手 创 造 能 力, 是 益 智 玩 具 选 购 者 的 首 选 玩 具 之 一 目 前 国 内 已 有 教 育 机 构 开 设 了 积 木 教 学 课 程, 而 国 际 航 模 机 器 人 大 学 生 比 赛 要 求 必 须 用 拼 插 类 器 材, 也 为 积 木 奠 定 了 不 可 替 代 的 地 位 根 据 Euromonitor 的 数 据, 随 着 玩 教 结 合 的 教 育 模 式 推 广 人 民 消 费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消 费 观 念 的 改 善, 积 木 玩 具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预 计 中 国 积 木 市 场 销 售 额 每 年 将 保 持 17% 的 增 长 率 综 上 所 述, 益 智 玩 具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巨 大, 公 司 实 施 本 募 投 项 目 具 备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2) 产 能 消 化 测 算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19, , , % 在 2013 年 的 基 础 上, 若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每 年 保 持 20% 的 增 长, 则 2014 年 年,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

329 项 目 假 定 未 来 复 合 增 长 率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20% 33, , , , 根 据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项 目 建 设 期 一 年 半, 建 成 后 第 一 年 达 产 60%, 第 二 年 达 产 80%, 第 三 年 100% 达 产 若 2013 年 下 半 年 ~2014 年 底 为 建 设 期,2017 年 100% 达 产 根 据 上 表, 如 公 司 益 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每 年 保 持 20% 的 增 长,2017 年 发 行 人 玩 具 产 品 收 入 将 较 2012 年 增 加 32, 万 元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为 32,000 万 元 因 此, 从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技 术 实 力 市 场 容 量 及 未 来 成 长 性 来 看, 本 项 目 的 产 能 消 化 是 有 较 好 保 障 的 (3) 营 销 措 施 1 巩 固 并 加 强 与 现 有 客 户 的 合 作 公 司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覆 盖 多 家 经 销 商 和 连 锁 零 售 商 经 销 商 渠 道 包 括 国 内 外 大 型 贸 易 公 司 专 业 贸 易 公 司 综 合 贸 易 公 司, 连 锁 零 售 商 渠 道 包 括 大 型 商 超 如 沃 9 尔 玛 卜 蜂 莲 花 及 最 大 的 玩 具 连 锁 专 卖 店 玩 具 反 斗 城 ( 根 据 玩 具 反 斗 城 官 网 所 示, 截 至 2013 年 8 月 13 日, 玩 具 反 斗 城 已 在 中 国 大 陆 开 设 41 家 分 店 ) 国 内 销 售 区 域 覆 盖 华 东 华 南 华 北 华 中 等 各 大 区 域, 以 及 网 络 销 售 ; 国 外 采 取 经 销 模 式, 由 经 销 商 在 当 地 进 行 产 品 推 广, 销 售 区 域 覆 盖 欧 美 东 南 亚 中 东 南 美 等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2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开 拓 国 内 销 售 渠 道 A 在 已 有 的 连 锁 零 售 商 销 售 渠 道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继 续 与 大 型 连 锁 零 售 商 合 作, 并 扩 大 直 营 销 售 模 式, 如 在 卜 蜂 莲 花 等 大 卖 场 及 学 校 周 边 设 立 邦 宝 积 木 体 验 店 邦 宝 专 柜, 提 升 邦 宝 积 木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逐 步 掌 控 销 售 终 端, 加 强 与 消 费 者 的 直 接 沟 通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第 一 家 邦 宝 积 木 体 验 店 在 汕 头 设 立, 市 场 反 映 良 好, 体 验 式 直 销 初 有 成 效 B 积 极 和 国 内 儿 童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洽 谈 合 作 事 宜, 利 用 积 木 特 有 的 启 发 智 力 寓 教 于 乐 优 势, 以 产 品 体 验 + 活 动 比 赛 + 品 牌 宣 传 + 产 品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运 作 模 式, 在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中 开 辟 新 的 销 售 渠 道 9 玩 具 反 斗 城 官 网 :

330 C 进 一 步 建 立 并 完 善 网 络 销 售 渠 道, 利 用 淘 宝 公 司 网 站 等 网 络 销 售 平 台 扩 大 产 品 销 售 根 据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2014 年 1 月 发 布 的 第 33 次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发 展 状 况 统 计 报 告,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底, 中 国 网 民 数 量 达 到 6.18 亿, 网 络 零 售 市 场 整 体 保 持 较 快 发 展 针 对 网 购 销 售 趋 势, 公 司 将 对 每 一 款 产 品 制 作 有 故 事 情 节 形 象 生 动 的 2D 3D 动 画 并 进 行 网 络 宣 传, 利 用 网 络 渠 道 提 高 销 售 额 3 进 一 步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国 外 积 木 市 场 主 要 被 乐 高 占 领, 但 公 司 产 品 具 有 高 性 价 比 优 势, 在 海 外 市 场 尤 其 是 经 济 发 展 较 快 的 新 兴 市 场 如 亚 洲 东 欧 南 美 非 洲 的 市 场 开 发 潜 力 较 大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参 加 国 际 知 名 玩 具 展 览 会 如 香 港 国 际 玩 具 展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交 易 会 德 国 纽 伦 堡 玩 具 展 等, 提 升 公 司 知 名 度, 吸 引 国 外 客 户, 打 开 产 品 销 路 在 加 大 原 销 售 区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开 发 北 美 市 场 ( 美 国 加 拿 大 等 ) 欧 洲 市 场 ( 英 国 法 国 德 国 等 ), 进 入 南 美 市 场 4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产 品 开 发 策 略 自 主 研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策 略 能 够 保 证 公 司 在 知 识 产 权 上 拥 有 自 主 权, 避 免 产 权 纠 纷, 为 产 品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奠 定 基 础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产 品 开 发 策 略 是 指 紧 跟 市 场 趋 势, 综 合 分 析 市 场 销 售 数 据 和 市 场 终 端 经 销 商 批 发 商 等 一 线 市 场 信 息, 积 极 组 织 研 发 人 员 参 加 国 内 国 外 大 型 展 会 与 现 场 考 察, 辅 以 从 互 联 网 玩 具 专 业 杂 志 影 视 文 化 作 品 中 获 取 的 有 效 信 息, 进 而 确 定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方 向 基 于 市 场 需 求 进 行 研 发 并 推 出 需 求 量 大 且 盈 利 能 力 强 的 产 品,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在 市 场 中 接 受 消 费 者 考 验, 不 断 更 新 换 代, 实 现 良 性 循 环 5 以 学 前 教 育 为 核 心 的 推 广 策 略 公 司 正 联 合 高 校 的 教 育 专 家 和 学 者, 利 用 塑 胶 积 木 的 教 育 功 能, 结 合 儿 童 心 理 发 展 和 行 为 特 点, 开 展 研 究 工 作 并 积 极 开 发 出 高 品 质 的 教 玩 具 产 品, 经 专 业 机 构 的 专 家 论 证 后 逐 步 向 幼 儿 园 推 广 百 年 大 计, 教 育 为 本, 而 学 前 教 育 期 是 儿 童 神 经 系 统 迅 速 发 展 的 关 键 期, 也 是 其 智 力 发 展 和 潜 能 开 发 的 重 要 时 期, 对 孩 子 的 学 校 教 育 和 终 身 教 育 起 着 决 定

331 性 作 用, 因 此 我 国 对 学 龄 前 儿 童 的 素 质 教 育 非 常 重 视,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当 前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0]41 号 ), 提 出 把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摆 在 更 加 重 要 的 位 置 等 十 项 意 见, 其 中 强 调 了 加 强 对 幼 儿 园 玩 教 具 的 配 备 与 指 导 ; 另 外 2012 年 10 月 我 国 教 育 部 发 布 了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3-6 岁 儿 童 学 习 与 发 展 指 南 的 通 知 ( 教 基 二 [2012]4 号 ), 指 出 了 鼓 励 和 支 持 幼 儿 用 积 木 纸 盒 拼 板 等 各 种 形 状 材 料 进 行 建 构 游 戏 或 制 作 活 动 我 国 的 学 前 教 育 市 场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根 据 教 育 部 2013 年 发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2012 年 末 我 国 幼 儿 园 总 数 约 万 所, 幼 儿 园 班 级 总 数 约 万 个, 另 外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2013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2013 年 末 幼 儿 园 在 园 幼 儿 达 3, 万 人, 随 着 二 胎 政 策 的 开 放, 该 数 字 在 未 来 的 几 年 中 还 会 继 续 增 长, 如 此 庞 大 的 群 体 正 孕 育 着 万 亿 级 的 消 费 市 场 因 此, 一 旦 公 司 教 育 类 积 木 产 品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开 发 成 功, 将 成 为 公 司 新 的 业 绩 增 长 点, 为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新 增 产 能 的 消 化 提 供 最 可 靠 的 保 障 在 上 述 产 品 开 发 策 略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公 司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和 未 来 新 开 拓 的 销 售 渠 道, 综 合 报 告 期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和 销 售 趋 势, 本 募 投 项 目 产 能 消 化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行 性 (4) 公 司 具 备 较 好 的 技 术 人 才 质 量 品 牌 条 件 公 司 在 玩 具 行 业 中 已 经 具 备 一 定 规 模 和 地 位, 是 国 内 积 木 玩 具 行 业 的 龙 头 企 业 之 一, 具 备 较 好 的 技 术 人 才 质 量 品 牌 基 础 1 专 利 技 术 和 高 素 质 人 才 基 础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广 东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广 东 省 优 势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示 范 企 业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被 认 定 为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广 东 省 版 权 兴 业 示 范 基 地 和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106 项 专 利 证 书,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7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77 项, 在 积 木 玩 具 领 域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因 此, 公 司 具 备 较 好 的 科 研 和 专 利 技 术 条 件 此 外, 公 司 在 发 展 进 程 中, 聚 集 了 一 批 专 业 领 域 涉 及 模 具 机 械 产 品 造 型 设

332 计 材 料 力 学 儿 童 心 理 学 色 彩 设 计 学 等 的 专 业 人 才,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人 才 基 础 同 时, 公 司 一 直 注 重 人 才 的 培 养, 通 过 与 汕 头 大 学 江 南 大 学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韩 山 师 范 学 院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杭 州 幼 儿 师 范 学 院 等 高 等 院 校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建 立 长 期 的 人 才 培 养 与 输 送 机 制, 加 强 人 才 梯 队 的 建 设, 不 断 提 升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2 产 品 质 量 和 品 牌 形 象 保 障 玩 具 尤 其 是 儿 童 玩 具 的 首 要 因 素 是 安 全 性, 其 次 才 是 娱 乐 性 和 教 育 性 等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视 产 品 质 量 为 企 业 的 生 命, 始 终 将 质 量 管 理 放 在 极 其 重 要 的 位 置 公 司 已 通 过 新 版 GB/T /ISO 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已 获 得 出 口 玩 具 质 量 许 可 ( 注 册 登 记 ) 证 书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ISO8124-1:2000;ISO8124-2:1994;ISO8124-3:1997) 广 东 省 采 用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认 可 证 书 计 量 体 系 合 格 证, 并 被 ICTI CARE Foundation 确 认 符 合 国 际 玩 具 业 协 会 商 业 行 为 守 则 之 管 理 系 统 (2009 年 版 ); 公 司 产 品 已 获 得 CCLC 颁 发 的 3C 证 书, 并 通 过 SGS 对 产 品 之 RoHS EN71 ASTM CPSIA FCC 甲 苯 含 量 镉 含 量 特 定 领 苯 二 甲 酸 盐 的 含 量 铅 含 量 等 的 检 测 玩 具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是 决 定 家 长 购 买 行 为 的 重 要 因 素 公 司 是 国 内 技 术 领 先 的 塑 胶 积 木 玩 具 制 造 商, 始 终 将 品 牌 建 设 作 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重 中 之 重, BanBao 邦 宝 等 商 标 不 仅 在 国 内 注 册, 还 在 主 要 玩 具 进 口 市 场 如 欧 盟 美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等 地 进 行 了 注 册 ; 邦 宝 还 被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邦 宝 牌 益 智 玩 具 被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评 价 中 心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综 上 所 述, 依 托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不 断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具 备 的 专 利 技 术 和 高 素 质 人 才 基 础 产 品 质 量 和 品 牌 形 象 保 障 等, 为 本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5) 项 目 实 施 地 玩 具 产 业 集 中 度 较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是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市 场 结 构 集 中 程 度 的 测 量 指 标, 用 来 衡 量 企 业 的 数 目 和 相 对 规 模 的 差 异, 是 市 场 势 力 的 重 要 量 化 指 标 提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能 够 充 分 发 挥 规 模 化 效 应, 体 现 企 业 的 规 模 优 势, 促 进 企 业 向 高 技 术 高 效 率 规 范 化 方

333 向 转 化, 进 而 促 进 整 个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位 于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广 东 省 是 我 国 最 重 要 的 玩 具 生 产 和 出 口 基 地 之 一,2013 年 广 东 省 玩 具 出 口 总 额 亿 美 元, 占 全 国 玩 具 出 口 总 额 的 64.67%, 较 高 的 产 业 集 中 度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搭 建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平 台 ( 数 据 来 源 : 中 外 玩 具 制 造 ) 此 外, 广 东 省 还 拥 有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交 易 会 ( 又 称 广 州 交 易 会 ) 广 州 国 际 玩 具 展 等 大 型 展 会,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了 国 际 性 的 专 业 的 高 规 格 的 客 户 沟 通 和 产 品 展 示 渠 道 同 时, 根 据 汕 头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年 ),2010 年, 汕 头 市 澄 海 区 已 成 为 中 国 玩 具 礼 品 城, 玩 博 会 成 为 汕 头 会 展 业 的 特 色 品 牌, 国 家 玩 具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也 落 户 汕 头, 五 年 期 间 汕 头 市 还 会 积 极 构 建 玩 具 礼 品 特 色 产 业 基 地 2013 年 1 月, 汕 头 市 澄 海 区 玩 具 基 地 被 商 务 部 认 定 为 国 家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专 业 型 示 范 基 地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具 有 明 显 的 区 域 优 势 4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26,23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23,917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313 万 元, 拟 全 部 使 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具 体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23, % 1 建 筑 工 程 费 6, % 2 土 地 ( 该 款 已 付 ) 1, % 3 设 备 及 工 器 具 购 置 费 12, %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1, % 5 预 备 费 2, %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 % 合 计 26, % 5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和 主 要 设 备 (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请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二 )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2) 主 要 设 备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平 均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一 工 模 车 间

334 1 数 控 车 床 台 放 电 加 工 机 ( 线 切 割 ) 台 综 合 加 工 机 ( 立 式 -85) 台 综 合 加 工 机 ( 立 式 -146) 台 综 合 加 工 机 ( 意 达 -50) 台 空 压 机 台 数 控 电 火 花 成 形 机 床 台 电 火 花 放 电 机 台 数 控 电 火 花 线 切 割 机 台 复 模 机 台 三 坐 标 测 量 机 台 起 重 机 台 铣 床 台 激 光 快 速 成 型 机 台 二 注 塑 车 间 1 注 塑 机 -120 台 , 注 塑 机 -108 台 , 注 塑 机 -300 台 注 塑 机 -425 台 注 塑 机 -550 台 破 碎 机 -400 台 破 碎 机 -500 台 破 碎 机 -600 台 自 动 上 料 破 碎 机 台 机 械 手 台 混 色 机 台 烘 干 机 (50KG) 台 烘 干 机 (200KG) 台 起 重 机 台 搬 运 车 台 冷 却 水 塔 台 冷 水 机 台 油 温 机 台 自 动 冲 剪 机 台 模 具 套 1, , 三 装 配 车 间 1 自 动 生 产 线 条 全 自 动 计 数 包 装 生 产 线 条 自 动 喷 码 机 台 超 声 波 塑 料 焊 接 机 台

335 5 超 声 波 塑 料 焊 接 机 台 超 声 波 塑 料 焊 接 机 台 电 瓶 叉 车 台 封 口 机 台 自 动 包 装 喷 码 线 条 自 动 封 箱 线 条 自 动 高 速 吸 塑 包 装 封 口 机 台 热 缩 机 台 四 移 印 车 间 1 双 色 移 印 机 台 单 色 迷 你 移 印 机 台 转 盘 4 色 移 印 机 台 热 转 印 机 台 五 仓 库 1 电 瓶 叉 车 台 货 架 个 10, 塑 料 地 板 托 盘 套 2, 六 生 产 管 理 部 1 生 产 计 划 管 理 软 件 套 模 具 管 理 软 件 套 模 具 技 术 软 件 套 无 码 识 别 软 件 套 合 计 10,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ABS 等 热 塑 性 树 脂 原 料 模 具 钢, 生 产 辅 料 为 色 粉 等, 其 余 为 包 装 材 料 如 彩 盒 装 配 图 等 主 要 原 辅 料 均 从 国 内 市 场 采 购, 市 场 供 应 渠 道 畅 通, 质 量 有 可 靠 保 证, 能 确 保 本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需 要 公 司 从 事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多 年, 与 各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原 材 料 供 应 保 障 情 况 良 好 本 项 目 所 需 能 源 主 要 为 电, 主 要 依 靠 当 地 公 用 部 门 供 应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不 需 要 耗 费 燃 料, 仅 应 急 柴 油 发 电 机 在 停 电 时 发 电 需 要 消 耗 一 定 量 的 柴 油 7 项 目 建 设 期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一 年 半, 达 产 期 三 年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表 如 下 :

336 8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1) 建 设 期 间 的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相 对 较 短,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太 大 影 响 :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 施 工 过 程 中 开 挖 及 运 输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行 走 车 道 所 带 来 的 扬 尘 ; 施 工 建 筑 材 料 ( 水 泥 石 灰 砂 石 料 )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砌 过 程 中 造 成 扬 尘 的 洒 落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运 转 产 生 的 废 气 2 水 环 境 影 响 : 施 工 期 会 产 生 一 定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来 自 暴 雨 的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浮 土 建 筑 砂 石 垃 圾 弃 土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 开 挖 断 面 含 水 地 层 的 排 水 ; 开 挖 和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等 3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如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会 产 生 相 应 的 机 械 噪 声 污 染 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 施 工 期 间 建 筑 工 地 会 产 生 地 表 开 挖 的 淤 泥 渣 土 施 工 剩 余 废 物 料 等 固 体 废 物 (2) 项 目 投 产 期 间 的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废 水 等 产 生, 但 对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污 染,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六 )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生 产 本 项 目 将 采 取 严 格 措 施 降 低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保 证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项 目 对 社 会 与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积 极 意 义, 项 目 的 建 设

337 是 可 行 的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经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复 的 汕 市 环 建 [2012]118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9 项 目 选 址 及 土 地 取 得 情 况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河 浦 纺 织 工 业 园, 该 选 址 地 势 平 坦, 地 质 条 件 优 良, 市 政 设 施 配 套 完 整, 交 通 便 利, 是 较 为 理 想 的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用 地 已 由 本 公 司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土 地 证 号 为 汕 国 用 (2012) 第 号 本 项 目 拟 用 地 面 积 42,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48, 平 方 米 10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及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作 为 实 施 主 体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半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项 目 已 完 成 了 可 行 性 论 证 立 项 环 评 和 能 评 等 前 期 工 作, 并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目 前 已 动 工 建 设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的 文 件 证 书 情 况 如 下 表 : 名 称 编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汕 市 环 建 [2012]118 号 项 目 批 复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7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13] 濠 发 规 地 字 第 038 号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市 ( 县 )[ 汕 濠 ] 地 准 字 第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汕 国 用 (2012) 第 号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2013] 濠 发 规 建 字 第 028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编 号 产 能 及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新 增 益 智 玩 具 产 能 3,200 万 套 / 年 益 智 玩 具 的 关 键 生 产 设 备 为 注 塑 机, 公 司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注 塑 机 产 能 利 用 率 分 别 为 97.00% % 95.21%, 益 智 玩 具 产 销 率 分 别 为 99.45% % %,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27, 万 元 24, 万 元 和 19, 万 元, 产 品 销 量 逐 年 增 长,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良 好 本 项 目 计 算 期 为 10 年, 不 包 括 一 年 半 建 设 期, 投 产 期 前 三 年 的 达 产 率 分 别 为 60% 80% 和 100%, 项 目 达 产 后 效 益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338 1 预 计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年 ) 32,000 2 预 计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年 ) 7, % 达 产 后 3 预 计 净 利 润 ( 万 元 / 年 ) 5,539 按 25% 税 率 预 计 4 毛 利 率 (%)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所 得 税 前 所 得 税 后 备 注 1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按 25% 税 率 预 计 2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 15,599 8,969 ic=13% 3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含 1.5 年 建 设 期 4 投 资 利 润 率 (%) 生 产 盈 亏 平 衡 点 (%) 在 谨 慎 性 原 则 下, 综 合 以 上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较 高, 投 资 回 收 期 较 短,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本 项 目 生 产 负 荷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的 40.10% 即 可 达 到 盈 亏 平 衡, 项 目 经 营 风 险 较 小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从 财 务 角 度 是 可 行 的, 财 务 风 险 较 小,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 二 )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1)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适 应 玩 具 行 业 技 术 门 槛 不 断 提 高 的 需 要 近 年 来, 玩 具 行 业 的 技 术 门 槛 不 断 提 高 首 先, 美 国 欧 盟 加 拿 大 俄 罗 斯 等 玩 具 消 费 大 国 不 断 出 台 新 的 玩 具 安 全 标 准 和 规 范, 对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检 测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日 益 严 厉 ; 其 次, 丹 麦 乐 高 八 十 年 的 积 木 生 产 经 验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使 得 其 他 积 木 玩 具 生 产 企 业 难 以 望 其 项 背, 为 了 与 其 争 夺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必 须 提 高 自 身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附 加 值 ; 再 者, 玩 具 市 场 的 产 品 种 类 众 多, 只 有 具 备 新 颖 性 趣 味 性 潮 流 性 和 个 性 化 的 玩 具 才 能 迎 合 消 费 者 心 理 并 引 领 市 场 潮 流, 这 需 要 企 业 具 有 强 大 的 自 主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 最 后, 模 具 作 为 工 业 之 母, 直 接 影 响 玩 具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品 质 量, 尤 其 是 拼 插 类 积 木 玩 具 更 是 依 赖 于 精 密 模 具, 随 着 人 们 日 益 丰 富 的 娱 乐 需 求 和 智 力 活 动 需 要, 玩 具 产 品 层 出 不 穷 的 创 意 的 实 现 对 模 具 技 术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玩 具 行 业 技 术 门 槛 的 提 高 使 得 技 术 创 新 成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生 存 发 展 的 主 导 因 素 之 一 为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占 据 有 利 地 位, 公 司 需 不 断 完 善 技 术 平 台 建 设, 持 续 提

339 升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模 具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努 力 促 进 益 智 玩 具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及 产 业 化 应 用 (2)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是 行 业 发 展 的 趋 势 研 发 中 心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大 型 企 业 尤 其 是 具 备 竞 争 优 势 企 业 进 行 技 术 开 发 和 解 决 产 品 方 案 的 重 要 平 台 一 件 玩 具 产 品 从 构 想 到 转 化 为 工 业 规 模 生 产 的 过 程 中,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的 应 用, 新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质 量 检 测 标 准 制 定 等, 都 需 要 通 过 研 发 中 心 来 实 现 如 乐 高 除 了 在 丹 麦 总 部 设 立 最 大 的 研 发 中 心, 还 在 美 国 日 本 等 全 球 主 要 城 市 设 立 分 支 研 发 机 构, 乐 高 公 司 约 10% 的 员 工 都 在 从 事 研 发 工 作, 每 年 必 须 保 证 研 发 出 200~300 件 新 产 品 与 国 际 玩 具 巨 头 相 比, 我 国 玩 具 制 造 企 业 还 存 在 贴 牌 生 产 产 品 附 加 值 低 轻 研 发 重 模 仿 等 问 题 随 着 中 国 玩 具 出 口 量 的 逐 年 增 加 国 内 玩 具 市 场 蕴 藏 的 潜 力 逐 渐 增 大 国 家 对 文 娱 类 产 业 的 扶 持 和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保 护 的 不 断 规 范, 势 必 要 求 我 国 玩 具 产 品 在 功 能 技 术 外 观 造 型 玩 具 文 化 概 念 设 计 材 料 革 新 品 质 安 全 等 方 面 进 行 自 主 创 新 设 计, 拥 有 较 强 研 发 和 设 计 能 力 的 企 业 将 脱 颖 而 出 中 国 近 几 年 已 出 现 一 批 具 有 优 于 同 业 研 发 和 设 计 能 力 的 本 土 品 牌 企 业, 如 互 动 娱 乐 群 兴 玩 具 奥 飞 动 漫 邦 宝 股 份 等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缩 短 公 司 与 国 际 玩 具 巨 头 之 间 的 差 距, 提 升 公 司 的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发 展 民 族 品 牌, 促 进 我 国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的 发 展 (3)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巩 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需 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公 司 虽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形 成 多 层 次 高 起 点 的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但 随 着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市 场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目 前 公 司 的 技 术 人 才 专 用 检 测 设 备 研 发 场 地 已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研 发 需 要, 相 关 研 发 设 备 和 技 术 条 件 配 套 亟 需 稳 步 跟 进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对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未 来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持 续 增 强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支 撑 (4)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公 司 保 持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340 公 司 为 技 术 型 企 业, 设 备 和 技 术 的 创 新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体 现, 加 强 益 智 玩 具 新 产 品 和 模 具 新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才 能 保 证 公 司 可 持 续 创 新 发 展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增 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科 研 软 硬 件 设 施, 有 利 于 缩 短 新 产 品 研 发 周 期, 新 增 一 批 具 有 知 识 产 权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益 智 玩 具 和 精 密 模 具 相 关 核 心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或 国 际 同 步 水 平, 从 而 提 升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研 发 中 心 职 能 及 部 门 设 置 研 发 中 心 职 能 包 括 : 负 责 开 发 研 制 益 智 玩 具 新 产 品 ; 研 发 模 具 技 术 ; 引 进 和 消 化 先 进 技 术,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解 决 玩 具 行 业 的 高 端 技 术 问 题 ; 扩 展 产 品 类 型, 开 发 适 应 不 同 年 龄 段 消 费 群 玩 具 ; 加 强 玩 具 产 品 检 测 技 术, 提 高 产 品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 研 究 玩 具 安 全 环 保 新 材 料 的 应 用 ; 新 工 艺 流 程 或 加 工 技 术 应 用 ;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整 理 保 护 升 级 研 发 中 心 部 门 设 置 包 括 : 试 制 部 ( 含 试 验 生 产 车 间 和 开 发 实 验 室 ) 检 验 部 研 发 中 心 管 理 部 和 技 术 管 理 部 (2) 研 发 中 心 下 设 研 发 小 组 及 其 职 能 1 产 品 设 计 组 : 主 要 负 责 新 产 品 的 设 计 与 研 发 ; 展 示 场 景 的 设 计 搭 建 ; 新 零 件 的 设 计 与 试 用 评 估 ; 产 品 的 3D 建 模 配 色 与 渲 染 ; 产 品 说 明 书 设 计 与 制 作 ; 产 品 配 件 表 的 制 作 ; 产 品 开 发 成 本 价 格 评 估 建 议 控 制 2 工 艺 工 程 组 : 主 要 负 责 产 品 工 艺 作 业 / 流 程 研 究 试 验 与 制 定 ; 生 产 工 艺 改 善 方 案 与 作 业 指 导 书 制 定 ; 模 具 合 理 性 评 估 与 方 案 建 议 ; 研 发 新 品 或 零 件 的 手 板 制 作 开 模 合 理 性 建 议 ; 新 零 件 的 测 试 评 估 与 改 进 建 议 ; 零 件 协 配 性 测 试 数 据 收 集 与 判 定 标 准 3 平 面 设 计 组 : 主 要 负 责 产 品 的 外 包 装 设 计 ; 公 仔 表 情 与 服 装 移 印 设 计 ; 零 件 贴 标 与 图 案 设 计 ; 产 品 图 片 立 体 效 果 处 理 ; 展 览 展 示 设 计 ; 广 告 物 料 ( 海 报 画 册 喷 画 等 ) 设 计 ; 公 司 网 站 与 淘 宝 旗 舰 店 版 面 设 计 ; 产 品 拍 照 与 调 色

341 4 动 漫 制 作 组 : 主 要 负 责 产 品 的 2D/3D 动 画 故 事 策 划 ;2D/3D 动 画 脚 本 制 作 建 模 与 材 质 渲 染 ;2D/3D 动 画 后 期 剪 辑 配 音 与 配 乐 ; 原 创 动 画 故 事 / 人 物 角 色 的 策 划 设 定 与 制 作 ; 动 画 投 放 播 映 或 发 行 媒 介 的 选 定 建 议 与 方 案 制 作 5 教 育 研 究 组 : 主 要 负 责 产 品 开 发 适 合 年 龄 段 的 研 究 与 划 分 建 议 ; 产 品 的 适 合 年 龄 段 心 理 与 教 育 功 能 描 述 ; 产 品 教 育 教 材 的 方 向 研 究 与 编 写 ; 教 育 产 品 / 教 具 开 发 的 方 向 与 建 议 ; 教 育 实 验 平 台 的 实 验 教 导 数 据 收 集 实 验 分 析 与 改 进 建 议 6 电 子 / 软 件 组 : 主 要 负 责 产 品 电 子 / 软 件 的 设 计 研 发 程 序 编 写 试 验 与 评 估 ; 电 子 / 软 件 产 品 标 准 测 试 方 法 与 评 定 标 准 制 定 ; 电 子 / 软 件 产 品 作 业 指 导 书 制 定 ; 电 子 / 软 件 实 验 的 数 据 收 集 效 果 评 估 与 后 续 建 议 (3) 研 发 流 程

342 3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拟 以 自 有 用 地 进 行 建 设,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1,800 万 元, 全 部 为 建 设 投 资, 具 体 如 下 :

343 序 号 项 目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1 建 筑 工 程 费 % 2 土 地 ( 该 款 已 付 ) % 3 设 备 及 工 器 具 购 置 费 %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 5 预 备 费 % 建 设 投 资 合 计 1, % 4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根 据 研 发 实 际 需 要, 结 合 公 司 研 发 设 施 现 状, 本 项 目 需 新 增 与 公 司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研 发 设 备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备, 主 要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设 计 软 件 套 加 工 中 心 台 线 切 割 ( 慢 走 丝 ) 台 镜 面 火 花 机 台 注 塑 机 -120 台 注 塑 机 -108 台 注 塑 机 -300 台 注 塑 机 -425 台 注 塑 机 -550 台 双 螺 杆 挤 出 机 台 三 次 元 影 像 测 量 仪 台 塑 胶 原 料 水 分 测 定 仪 台 塑 胶 颗 粒 比 重 计 台 微 机 控 制 拉 力 试 验 机 台 频 谱 分 析 仪 台 恒 温 恒 湿 试 验 箱 台 模 拟 运 输 振 动 试 验 台 台 单 翼 跌 落 试 验 机 台 X-RAY 荧 光 光 谱 分 析 仪 台 合 计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从 开 始 施 工 到 建 成 运 作, 建 设 期 共 为 一 年 半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表 如 下 :

344 6 项 目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从 事 的 研 发 工 作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污 染 运 营 期 间,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注 塑 工 序, 同 时 注 塑 件 的 边 角 料 回 收 利 用 破 碎 时 会 产 生 轻 微 粉 尘 ;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为 设 备 运 行 时 的 噪 声 ;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注 塑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模 具 制 造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和 生 活 垃 圾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环 保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经 汕 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复 的 汕 市 环 建 [2012]119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7 项 目 选 址 及 土 地 取 得 情 况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濠 江 区 河 浦 纺 织 工 业 园, 项 目 用 地 已 由 本 公 司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土 地 证 号 为 汕 国 用 (2012) 第 号 本 项 目 拟 用 地 面 积 1,900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4,500 平 方 米 8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及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作 为 实 施 主 体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半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项 目 已 完 成 了 可 行 性 论 证 立 项 环 评 和 能 评 等 前 期 工 作, 并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目 前 已 动 工 建 设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的 文 件 证 书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汕 市 环 建 [2012]119 号 编 号

345 项 目 批 复 汕 濠 发 规 预 [2012]26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13] 濠 发 规 地 字 第 038 号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市 ( 县 )[ 汕 濠 ] 地 准 字 第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汕 国 用 (2012) 第 号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2013] 濠 发 规 建 字 第 028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编 号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作 为 产 品 研 发 和 技 术 保 障 类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与 生 产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但 是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有 力 弥 补 公 司 在 人 才 技 术 设 备 等 方 面 的 不 足 项 目 投 入 运 作 以 后, 将 对 本 公 司 提 高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加 强 产 品 的 概 念 设 计 加 速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增 强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等 做 出 有 力 保 障 和 巨 大 贡 献, 进 而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增 强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实 现 股 东 价 值 最 大 化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分 析 1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拓 展 积 木 教 玩 具 市 场 的 需 要 我 国 的 学 前 教 育 市 场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根 据 教 育 部 2013 年 发 布 的 统 计 数 据, 2012 年 末 我 国 幼 儿 园 总 数 约 万 所, 幼 儿 园 班 级 总 数 约 万 个, 另 外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2013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2013 年 末 幼 儿 园 在 园 幼 儿 达 3, 万 人, 随 着 二 胎 政 策 的 开 放, 该 数 字 在 未 来 的 几 年 中 还 会 继 续 增 长, 如 此 庞 大 的 群 体 正 孕 育 着 万 亿 级 的 消 费 市 场 为 了 拓 展 积 木 教 玩 具 市 场, 公 司 自 2010 年 开 始 筹 划 积 木 教 育 产 品 的 研 发, 目 前 已 经 取 得 实 质 性 的 成 果, 积 木 教 玩 具 产 品 的 开 发 正 稳 步 推 进, 与 之 配 套 的 教 材 正 在 编 写 设 计 中, 整 个 邦 宝 积 木 教 育 包 产 品 已 初 具 雏 形, 下 一 步 将 尽 快 开 发 出 产 品 并 向 幼 儿 园 推 广 积 木 教 玩 具 产 品 是 公 司 筹 划 多 年 的 新 产 品, 有 望 为 公 司 带 来 难 得 的 市 场 机 遇 和 可 观 的 利 润, 但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推 广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支 持, 因 此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积 木 教 玩 具 产 品 得 以 顺 利 推 向 市 场 的 需 要 2 资 金 和 产 能 瓶 颈 解 决 后 可 放 宽 信 用 政 策 促 进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346 2013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高 达 276 次 / 年, 远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水 平, 如 奥 飞 动 漫 群 兴 玩 具 高 乐 股 份 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5.96 次 / 年 6.87 次 / 年 3.02 次 /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公 司 运 营 能 力 较 强, 销 售 回 款 良 好, 但 另 一 方 面 反 映 了 公 司 采 取 了 偏 紧 的 信 用 政 策, 不 利 于 产 品 的 销 售 和 市 场 份 额 的 扩 张 当 公 司 产 能 瓶 颈 得 到 有 效 解 决,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后, 公 司 将 适 当 放 宽 信 用 政 策, 促 进 销 售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3 主 营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对 流 动 资 金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达 2.78 亿 元, 随 着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预 计 可 增 加 产 能 3,200 万 套 / 年, 达 产 后 预 计 每 年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3.2 亿 元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对 流 动 资 金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根 据 2013 年 度 销 售 百 分 比 测 算,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新 增 3.2 亿 元 营 业 收 入 需 要 增 加 存 货 余 额 5,000 万 元 左 右, 增 加 预 付 款 项 460 万 元 左 右, 增 加 销 售 费 用 约 1,200 万 元 左 右, 增 加 管 理 费 用 2,100 万 元 左 右, 假 设 未 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保 持 在 12 次 / 年 的 水 平, 将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4,870 万 元 左 右, 合 计 需 要 增 加 流 动 资 金 13,630 万 元 左 右, 结 合 公 司 未 来 拓 展 积 木 教 玩 具 市 场 的 资 金 需 求 以 及 当 年 产 生 净 利 润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下,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为 12,800 万 元 四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变 化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之 生 产 基 地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23,850 万 元, 主 要 为 厂 房 建 设 生 产 设 备 购 置 及 模 具 制 造 ; 募 投 项 目 之 研 发 中 心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1,778 万 元, 主 要 为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研 发 设 备 等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 1 适 应 益 智 玩 具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和 工 艺 不 断 提 高 的 需 要 近 年 来, 随 着 学 前 教 育 的 战 略 地 位 不 断 提 升,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继 出 台 重 要 规 划 或 政 策 对 教 玩 具 进 行 规 范 由 于 玩 具 关 系 到 儿 童 身 心 健 康, 主 要 玩 具 消 费 国 相 继 出 台 玩 具 类 产 品 认 证 及 标 准, 对 玩 具 制 造 商 的 技 术 和 工 艺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公 司 作 为 生 产 益 智 玩 具 的 规 范 企 业, 严 格 执 行 国 内 外 相 关 认 证 及 标 准, 产 品 得 到 国 内 外

347 客 户 的 认 可, 销 售 订 单 逐 年 增 长, 新 产 品 开 发 需 求 日 益 迫 切 目 前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设 备 的 制 造 能 力 和 生 产 场 地 已 无 法 满 足 订 单 需 求, 现 有 的 研 发 设 备 和 研 发 场 地 也 逐 渐 无 法 满 足 研 发 需 求, 公 司 亟 需 进 行 设 备 厂 房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不 断 提 高 生 产 和 研 发 技 术 条 件 2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生 产 能 力 的 需 要 公 司 作 为 益 智 玩 具 制 造 商, 凭 借 模 具 技 术 新 产 品 研 发 产 品 质 量 等 优 势, 能 够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提 供 高 品 质 高 性 价 比 产 品 随 着 公 司 市 场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生 产 场 地 和 设 备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的 问 题 逐 渐 凸 现 为 了 满 足 客 户 的 订 单 需 求, 公 司 需 要 扩 张 产 能, 需 要 较 大 规 模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近 几 年 尽 管 公 司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设 备 采 购 和 改 良 生 产 工 艺 改 造 等 方 式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产 量, 但 现 有 生 产 能 力 和 技 术 条 件 已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进 一 步 快 速 发 展 的 要 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生 产 能 力 和 研 发 能 力 提 高 自 动 化 程 度 和 生 产 效 率,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3 大 力 发 展 和 巩 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需 要 玩 具 行 业 技 术 门 槛 的 提 高 使 得 技 术 创 新 成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生 存 发 展 的 主 导 因 素 之 一 发 行 人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塑 料 积 木 科 普 教 玩 具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广 东 省 科 普 教 玩 具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虽 已 形 成 多 层 次 高 起 点 的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但 现 有 研 发 条 件 已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科 研 需 要, 相 关 研 发 设 备 和 技 术 条 件 亟 需 稳 步 跟 进, 从 而 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未 来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持 续 增 强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支 撑 4 募 投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不 会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产 之 后, 公 司 折 旧 费 用 将 会 增 加,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固 定 资 产 年 折 旧 额 项 目 号 原 值 建 成 后 第 1~5 年 建 成 后 第 6~10 年 1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3,850 2,280 1,522 2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合 计 25,628 2,411 1,653 项 目 100% 达 产 年 销 售 收 入 32,000 项 目 100% 达 产 年 利 润 总 额 7,

348 项 目 建 成 后 第 1~5 年 建 成 后 第 6~10 年 年 折 旧 总 额 占 项 目 达 产 年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7.53% 5.17% 年 折 旧 总 额 占 项 目 达 产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32.64% 22.38% 注 : 上 表 中 销 售 收 入 及 利 润 数 据 为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预 测 数 据,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不 直 接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根 据 上 表 数 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后 第 1~5 年 将 新 增 折 旧 2,411 万 元 / 年 第 6~10 年 将 新 增 折 旧 1,653 万 元 / 年 如 市 场 环 境 不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则 根 据 益 智 玩 具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100% 达 产 后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和 利 润 总 额 计 算, 项 目 建 成 后 第 1~5 年 新 增 折 旧 费 用 占 达 产 后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和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53% 和 32.64%, 第 6~10 年 分 别 为 5.17% 和 22.38%, 不 会 出 现 因 折 旧 费 用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大 幅 下 降 的 情 况, 但 是 如 果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没 有 如 期 产 生 效 益, 则 新 增 折 旧 费 用 将 会 对 公 司 利 润 形 成 一 定 压 力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体 现 了 公 司 经 营 战 略 的 发 展 方 向, 是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在 所 属 行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优 化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和 股 东 权 益 将 增 加,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均 较 发 行 前 有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实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有 所 降 低, 资 本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进 而 降 低 本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3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短 期 内 难 以 发 挥 效 益, 将 使 公 司 全 面 摊 薄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但 随 着 项 目 的 陆 续 投 产,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与 利 润 水 平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盈 利 能 力 和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会 相 应 提 高 长 远 来 看,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后 对 公 司 未 来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提 高 有 着 重 大 意 义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将 使 公 司 的 自 有 资 本 规 模 增 大, 同 时 增 强 公 司 的 间 接 融 资 能 力, 巩 固 竞 争 优 势, 提 高 公 司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4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引 进 较 大 比 例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有 利 于 优 化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349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第 一 百 五 十 九 条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第 一 百 六 十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不 得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第 一 百 六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第 一 百 六 十 二 条 : 根 据 公 司 当 年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可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二 公 司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350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需 要,2010 年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2012 年 2 月 3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 将 2011 年 税 后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1,000 万 元 按 股 东 持 有 股 权 比 例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其 中 邦 领 贸 易 510 万 元, 邦 领 国 际 490 万 元 2013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 以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72,0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1.8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296 万 元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 以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72,0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2.1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512 万 元 2014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 以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72,0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3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160 万 元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调 整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将 按 发 行 后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四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发 行 人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规 定, 公 司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 ( 一 )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将 积 极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351 ( 二 ) 利 润 分 配 的 方 式 :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其 中,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的 分 配 顺 序 现 金 分 红 优 于 股 票 分 配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且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其 中, 公 司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时 须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且 现 金 流 充 裕,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三 )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并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制 定 以 下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当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 四 )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情 况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 五 )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年 度 的 盈 利 情 况 及 现 金 流 状 况, 在 保 证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和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及 股 权 结 构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注 重 股 本 扩 张 与 业 绩 增 长 保 持 同 步,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采 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六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352 ( 七 )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拟 定,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独 立 发 表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 八 )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 九 )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邀 请 中 小 股 东 参 会 等 ),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分 红 预 案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以 所 持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通 过 ( 十 )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拟 定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管 理 层 需 就 此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详 细 的 情 况 说 明, 包 括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现 场 或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审 议 批 准, 并 由 董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情 况 说 明 ( 十 一 )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并 应 对 年 度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就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和 意 见 ( 十 二 )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若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应 在 年 报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353 ( 十 三 )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或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由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 十 四 )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股 利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制 定 了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及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对 未 来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规 划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七 发 行 人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354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发 行 人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发 行 人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严 格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及 时 公 告 应 予 披 露 的 重 要 事 项, 确 保 披 露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地 获 取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公 司 专 门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工 作 的 部 门 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欣 明, 联 系 电 话 为 , 传 真 为 , 电 子 邮 箱 为 二 重 大 合 同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合 同 是 指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或 虽 未 达 到 前 述 标 准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如 下 : ( 一 )2013 年 11 月 1 日,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高 抵 字 第 BB001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公 司 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工 业 用 地 整 宗 及 厂 房 A B C D 幢 全 幢 为 抵 押 物,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担 保 的 最 高 债 权 额 为 人 民 币 3500 万 元, 被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发 生 期 间 为 2013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 同 日,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订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BB001 号, 合 同 约 定 在 上 述 抵 押 合 同 担 保 下, 取 得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3500 万 元, 有 效 期 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1 日 在 该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约 定 的 授 信 额 度 范 围 内,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署 了 商 业 票 据 协 议 及 借 款 合 同,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2014 年 4 月 3 日,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订 了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电 子 商 业 汇 票 业 务 服 务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民 生 银 行 为 公 司 提 供 商 业 汇 票 业 务 服 务, 协 议 另 就 商 业 汇 票 业 务 操 作 的 认 定 票 据 查 询 信 息 支 付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等

355 内 容 进 行 了 约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已 根 据 此 协 议 在 民 生 银 行 开 具 了 500 万 元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014 年 5 月 29 日,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订 了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公 借 贷 字 BB001-2 号 ), 合 同 约 定 民 生 银 行 为 公 司 提 供 1,000 万 元 的 贷 款, 期 限 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9 日 2014 年 6 月 16 日, 公 司 与 民 生 银 行 签 订 了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公 借 贷 字 第 BB001-3 号 ), 合 同 约 定 民 生 银 行 为 公 司 提 供 1,500 万 元 的 贷 款, 期 限 自 2014 年 6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16 日 ( 二 )2013 年 12 月 2 日, 公 司 与 南 滨 建 筑 签 订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由 南 滨 建 筑 位 于 汕 头 市 台 商 投 资 区 濠 江 片 区 D03 单 元 东 南 侧 地 块 的 办 公 楼 厂 房 A 厂 房 B 门 房 垃 圾 房,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51,931 平 方 米 公 司 另 就 工 程 质 量 与 安 全 风 险 因 素 验 收 条 件 付 款 方 式 等 细 则 与 南 滨 建 筑 一 一 约 定, 该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101,784,760 元 ( 三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与 国 金 证 券 重 新 签 订 了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保 荐 协 议, 约 定 由 国 金 证 券 担 任 发 行 人 股 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保 荐 机 构 协 议 另 就 保 荐 的 工 作 范 围, 发 行 人 与 保 荐 机 构 的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声 明, 承 诺, 保 荐 期 间, 保 荐 费 用 和 支 付 方 式, 违 约 责 任 和 争 议 解 决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约 定 ( 四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与 国 金 证 券 重 新 签 订 了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作 为 发 行 人 ) 与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作 为 主 承 销 商 ) 关 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社 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1.00 元 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之 承 销 协 议, 约 定 由 国 金 证 券 承 销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协 议 另 就 发 行 数 量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方 式, 承 销 方 式, 承 销 期, 双 方 义 务, 承 销 费 用 费 用 支 付, 违 约 责 任 及 争 议 解 决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约 定 三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356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未 涉 及 任 何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没 有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357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吴 锭 辉 吴 锭 延 林 怡 史 纪 传 盛 姚 明 安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丘 杰 洪 泽 光 陈 进 喜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吴 锭 辉 李 欣 明 李 旭 林 姜 小 红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章 ) 年 月 日

358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保 荐 人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保 荐 代 表 人 : 宋 乐 真 巫 海 彤 项 目 协 办 人 : 付 焱 鑫 法 定 代 表 人 : 冉 云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章 ) 年 月 日

359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签 名 ): 王 贤 安 沈 宏 山 王 雨 微 刘 信 昆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签 名 ): 王 丽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公 章 ) 年 月 日

360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声 明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公 司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签 名 ): 季 丰 姜 纯 友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梁 春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章 ) 年 月 日

361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公 司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公 司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李 巨 林 李 辉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冬 梅 北 京 国 友 大 正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公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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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签 名 ): 常 明 李 彦 峰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梁 春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章 ) 年 月 日

365 七 复 核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复 核 验 资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号 )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复 核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签 名 ): 常 明 李 彦 峰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梁 春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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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第 十 七 节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附 录 和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四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五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八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和 时 间 ( 一 ) 发 行 人 : 广 东 邦 宝 益 智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汕 头 市 潮 汕 路 金 园 工 业 城 片 区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李 欣 明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芳 甸 路 1088 号 紫 竹 国 际 大 厦 23 楼 电 话 :(021) 传 真 :(021) 联 系 人 : 宋 乐 真 ( 三 ) 查 阅 时 间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期 内 工 作 日 :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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