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NONGYEBU GONGBAO 2013 年 第 8 期 ( 总 第 119 期 ) 目 录 通 知 决 定 农 业 部 关 于 印 发 农 业 部 2013 年 度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4 农 业 部 关 于 加 强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建 设 加 快 构 建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的 意 见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主 办 主 编 陈 邦 勋 常 务 副 主 编 辛 燕 公 报 室 主 任 时 以 群 副 主 任 杨 启 荣 农 业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14 农 业 部 关 于 成 立 农 业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18 农 业 部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的 通 知 /19 农 业 部 关 于 公 布 第 三 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名 单 的 通 知 /22 农 业 部 关 于 认 定 国 家 级 杂 交 水 稻 和 杂 交 玉 米 种 子 生 产 基 地 的 通 知 /29 农 业 部 关 于 公 布 增 补 农 业 部 重 点 实 验 室 ( 企 业 ) 依 托 单 位 名 单 的 通 知 /30 农 业 部 关 于 开 展 全 国 农 业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评 选 表 彰 工 作 的 通 知 /32
农 业 部 关 于 印 发 2013 年 下 半 年 动 物 H7N9 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的 通 知 /35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办 公 厅 中 国 就 业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举 办 第 二 届 全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技 能 竞 赛 的 通 知 /37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远 洋 渔 船 船 名 登 记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42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清 理 整 治 违 规 渔 具 专 项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4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主 办 主 编 彭 小 元 常 务 副 主 编 李 文 学 技 术 规 范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小 麦 玉 米 水 稻 三 大 粮 食 作 物 区 域 大 配 方 与 施 肥 建 议 (2013) 的 通 知 /46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同 意 开 展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电 子 出 证 工 作 的 函 /57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动 物 检 疫 有 关 事 项 的 函 /57 公 告 通 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968 号 /5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970 号 /58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2013 年 上 半 年 各 地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产 品 经 营 违 规 行 为 查 处 情 况 的 通 报 /60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2013 年 上 半 年 农 机 事 故 情 况 的 通 报 /63 编 辑 农 业 部 公 报 室 出 版 地 址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农 展 馆 南 里 11 号 邮 编 100125 电 话 010-59192399 010-68259537 传 真 010-65001869 电 邮 nybgb@yahoo.com.cn ISSN1672 6065 刊 号 CN11 5150/D 印 刷 中 国 农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出 版 日 期 2013 年 8 月 20 日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NO.8,2013(VOL.119) CONTENTS Circulars and Decisions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n Policy Support to Boost Agriculture, Benefit Farmers and Increase Rural Prosperity for 2013 /4 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speeding up the establishment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for newtype professional farmers by taking advantages of Central Agricultural Broadcasting and Television School /11 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furthering supervision over providing subsidies for purchasing farm machinery /14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gricultural cyber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leadership group /18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carrying out mid-term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ver law popularization during the sixth Five-year Legal Knowledge Popularization and Education Work /19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releasing the third group of list of demonstration villages and townships for one village one product nationwide /22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approval of the national seed production bases for hybrid rice and maize /29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releasing the supplemental list of affiliated corporations /institutions for key laboratories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30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selection and awarding outstanding entities and individuals in agriculture nation wide /32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National Plan for Surveillance of H7N9 AI in the Second Half of 2013 /35 Joint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s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All Chin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and 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 on holding the Second National Skill Competition on Testing for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37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earnest implementation of registration for high-sea fishing vessel name /42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Action Plan for Special Rectification on Using Banned Fishing Gear /43 Technical standards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Recommendations for Soil Nutrient Analysis-based Fertilizer Application for Wheat, Rice and Maize for 2013 /46 Lette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approval for issuance of digital certificate of animal health /57 Lette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issues concerning animal quarantine /57 Announcements and notifications Announcement No.1968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58 Announcement No.1970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58 Notification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irregularities concerning providing subsidies for purchase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3 /60 Notification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farm machinery accidents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3 /63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中 AGRICULTURE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OF 业 部 THE 公 报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农 业 部 关 于 印 发 农 业 部 2013 年 度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农 财 发 2013 10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畜 牧 兽 医 农 机 渔 业 厅 ( 局 委 办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业 ( 财 务 农 机 水 利 ) 局, 黑 龙 江 省 农 垦 总 局 广 东 省 农 垦 总 局 : 为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推 进 政 府 绩 效 管 理 的 战 略 部 署, 进 一 步 推 动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经 研 究 决 定,2013 年 我 部 继 续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对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和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项 目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并 鼓 励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实 行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现 将 农 业 部 2013 年 度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意 见 和 建 议, 请 及 时 反 馈 农 业 部 相 关 司 局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1. 财 务 司 丁 祥 勇 电 话 :010-59192524 传 真 :010-59192556 邮 箱 :dingxiangyong@agri.gov.cn 2. 农 业 机 械 化 管 理 司 李 伟 电 话 :010-59193310 传 真 :010-59192876 邮 箱 :njhcyc@agri.gov.cn 3. 科 技 教 育 司 纪 绍 勤 电 话 :010-59192266 传 真 :010-59193003 邮 箱 :kjstgch@agri.gov.cn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31 日 农 业 部 2013 年 度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 进 一 步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着 力 提 高 政 策 项 目 绩 效, 切 实 推 动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到 位, 我 部 决 定 2013 年 继 续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对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同 时 鼓 励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组 织 开 展 绩 效 管 理, 延 伸 考 核 到 县 依 据 农 业 部 绩 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我 部 关 于 2013 年 度 绩 效 管 理 的 总 体 安 排, 制 订 本 方 案
一 绩 效 考 核 的 总 体 思 路 和 原 则 ( 一 ) 总 体 思 路 通 过 实 施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建 立 以 结 果 为 导 向 的 监 测 与 评 价 体 系, 及 时 掌 握 资 金 使 用 政 策 落 实 进 展 情 况, 客 观 评 价 实 施 成 效 绩 效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等 情 况, 查 找 问 题, 分 析 原 因,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提 出 下 一 步 推 进 政 策 落 实 完 善 项 目 运 行 机 制 的 建 议, 持 续 提 高 政 策 落 实 效 果 ( 二 ) 基 本 原 则 一 是 科 学 规 范 客 观 公 正 按 照 公 平 公 开 公 正 的 要 求, 科 学 制 定 评 估 方 法 量 化 考 核 内 容 和 标 准, 采 用 规 范 的 评 估 程 序 和 方 法, 全 面 准 确 客 观 地 衡 量 工 作 绩 效 二 是 稳 步 推 进 简 便 易 行 选 择 能 够 衡 量 政 策 绩 效 的 关 键 指 标, 指 标 具 有 权 威 性 获 取 方 便, 评 估 方 法 和 程 序 务 实 简 化 三 是 定 量 定 性 综 合 评 价 对 评 估 指 标 尽 量 量 化, 不 能 量 化 的 定 性 指 标 明 确 评 估 标 准, 同 时 对 每 个 指 标 赋 予 相 应 的 权 重, 从 而 实 现 对 政 策 项 目 绩 效 综 合 评 价 四 是 分 级 考 评 层 层 推 进 政 策 落 实 在 基 层 项 目 执 行 主 要 在 县 级, 在 做 好 对 省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的 同 时, 鼓 励 省 级 对 县 级 开 展 绩 效 管 理, 逐 步 形 成 一 级 抓 一 级 层 层 抓 落 实 的 工 作 新 格 局 二 绩 效 考 核 内 容 与 指 标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包 括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和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两 项 内 容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主 要 评 估 省 级 制 度 建 设 重 点 工 作 执 行 实 施 实 施 效 果 等 内 容 省 级 指 标 共 设 立 4 个 一 级 指 标,13 个 二 级 指 标, 同 时 实 行 附 加 分 扣 分 项 及 一 票 否 决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主 要 评 估 省 级 组 织 管 理 实 施 管 理 等 内 容 省 级 指 标 共 设 立 2 个 一 级 指 标,8 个 二 级 指 标, 同 时 实 行 附 加 分 扣 分 项 及 一 票 否 决 对 省 级 的 具 体 评 估 考 核 内 容 与 指 标 详 见 附 件 1 附 件 3 为 便 于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直 属 垦 区 ( 以 下 简 称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 做 好 对 县 级 的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我 部 制 定 了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详 见 附 件 2 附 件 4) 供 各 省 参 考,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可 在 此 基 础 上 自 行 研 究 制 定 具 体 考 核 指 标 及 内 容 三 绩 效 考 核 方 法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按 照 省 级 自 评 部 级 核 查 和 综 合 评 估 等 几 个 步 骤 实 施 ( 一 ) 省 级 自 评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照 我 部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的 内 容 和 具 体 指 标, 对 省 级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自 评 打 分, 形 成 省 级 自 评 报 告, 分 别 报 送 我 部 农 机 化 司 科 教 司 ( 二 ) 查 验 核 实 我 部 相 关 司 局 成 立 评 估 小 组, 对 省 级 自 评 报 告 和 自 评 得 分 进 行 查 验 核 实, 采 取 两 种 方 式 : 一 是 资 料 审 查 对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的 绩 效 自 评 报 告 进 行 逐 一 核 实, 并 对 每 一 项 指 标 进 行 初 步 打 分, 必 要 时 要 求 省 里 补 充 相 关 材 料 二 是 实 地 考 核 组 成 考 核 组 对 各 省 相 关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实 地 考 核, 通 过 对 所 辖 部 分 县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随 机 抽 查,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省 级 工 作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修 正 初 步 打 分, 形 成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报 考 核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考 核 结 果 与 省 级 自 评 分 差 异 较 大 的, 将 进 一 步 与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沟 通 确 认, 确 保 结 果 客 观 可 靠 ( 三 ) 综 合 评 估 评 估 小 组 根 据 查 验 核 实 情 况 和 日 常 工 作 的 实 际 表 现 情 况, 形 成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综 合 评 价 报 告, 结 合 各 省 绩 效 考 核 得 分 情 况, 评 出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较 差 四 个 档 次
( 四 ) 其 他 实 行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到 县 的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应 在 省 级 自 评 前 完 成 对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考 核 工 作 一 是 在 工 作 部 署 上 要 及 时 下 发 绩 效 管 理 延 伸 到 县 的 工 作 方 案, 细 化 考 核 指 标, 明 确 考 核 步 骤 考 核 方 法 考 核 要 求 结 果 运 用 等 ; 二 是 在 工 作 方 式 上 要 强 化 工 作 指 导 和 调 度, 督 促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做 好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各 项 工 作 ; 三 是 在 考 核 方 法 上 可 按 照 县 级 自 评 查 验 核 实 综 合 评 价 等 步 骤, 对 各 县 绩 效 管 理 情 况 分 别 打 分, 并 形 成 全 省 县 级 综 合 评 价 报 告 ; 四 是 在 结 果 运 用 上 要 将 对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于 今 后 的 资 金 安 排 四 进 度 安 排 评 估 考 核 工 作 按 照 统 一 要 求 统 一 方 法 统 一 步 骤 的 原 则 进 行,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 2014 年 1 月 15 日 前,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完 成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和 省 级 自 评 工 作, 向 我 部 相 关 司 局 报 送 材 料 2014 年 2 月 28 日 前, 我 部 相 关 司 局 组 织 资 料 审 查 和 实 地 考 核 2014 年 3 月 21 日 前, 我 部 完 成 综 合 评 价 报 告 五 结 果 运 用 我 部 将 依 据 考 核 结 果, 分 析 存 在 问 题 和 原 因,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建 议,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与 下 一 年 度 项 目 资 金 安 排 挂 钩 对 评 估 结 果 为 优 秀 档 次 的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在 全 国 农 业 厅 局 长 会 议 上 予 以 表 扬, 并 以 部 函 的 形 式 通 报 相 关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六 保 障 措 施 一 是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我 部 已 成 立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相 关 工 作 由 部 财 务 司 牵 头 协 调, 部 农 机 化 司 科 教 司 具 体 负 责 实 施, 部 绩 效 办 驻 部 监 察 局 参 与 督 促, 协 同 推 进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有 效 开 展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应 成 立 工 作 机 构, 明 确 责 任 处 室 和 牵 头 部 门,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强 化 组 织 协 调,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二 是 鼓 励 延 伸 到 县 鼓 励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指 标 和 工 作 方 案, 组 织 落 实 绩 效 管 理 延 伸 到 县 的 各 项 工 作, 加 强 检 查 督 导, 认 真 组 织 对 县 级 的 绩 效 考 核, 切 实 保 证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整 体 推 进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抓 紧 做 好 政 策 落 实 工 作, 完 成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各 项 工 作 三 是 开 展 培 训 宣 传 我 部 将 举 办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省 级 培 训 班, 解 读 2013 年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评 估 方 法 与 标 准, 安 排 部 署 相 关 工 作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也 要 相 应 加 强 对 县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业 务 的 培 训, 同 时 注 意 总 结 宣 传 各 地 的 好 做 法 好 经 验 好 典 型, 努 力 营 造 上 下 联 动 齐 抓 共 管 的 良 好 氛 围 四 是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各 省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主 动 将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纳 入 本 部 门 的 重 点 工 作 和 目 标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我 部 将 继 续 加 大 监 督 检 查 力 度, 适 时 组 织 开 展 工 作 督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责 成 有 关 部 门 限 期 整 改, 确 保 政 策 项 目 落 实 到 位 取 得 实 效 附 件 :1.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省 级 ) 2.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县 级 参 考 ) 3.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省 级 ) 4.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县 级 参 考 )
附 件 1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省 级 ) 被 考 核 单 位 :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考 核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省 级 自 评 部 级 考 核 制 度 建 设 (10 分 ) 1. 建 立 健 全 制 度 10 制 定 全 省 绩 效 管 理 补 贴 系 统 补 贴 经 销 商 责 任 追 究 等 方 面 管 理 制 度 和 补 贴 产 品 分 类 分 档 及 补 贴 额 测 算 办 法 并 全 面 印 发 的 得 10 分, 每 缺 一 项 扣 2 分 2. 补 贴 机 具 补 贴 额 补 贴 经 销 商 确 定 管 理 9 按 规 定 确 定 管 理 补 贴 机 具 补 贴 额 和 补 贴 经 销 商 的 得 9 分, 未 按 规 定 确 定 的 每 项 扣 3 分 重 点 工 作 (70 分 ) 执 行 实 施 (10 分 ) 3. 信 息 公 开 13 4.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9 5. 宏 观 引 导 7 6. 监 督 检 查 12 7. 投 诉 处 理 6 8. 补 贴 系 统 应 用 6 9. 工 作 经 费 保 障 2 10. 全 价 购 机 试 点 6 11. 实 施 结 算 进 度 8 12. 材 料 上 报 2 按 规 定 开 通 省 级 补 贴 专 栏 并 向 中 国 农 机 化 信 息 网 提 交 地 址 链 接 的 得 2 分 ; 按 要 求 公 开 信 息 的 得 5 分, 内 容 缺 项 或 公 开 不 及 时 的 每 次 扣 0.2 分 / 项, 扣 完 为 止 ;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按 季 度 组 织 信 息 公 开 抽 查 并 通 报 结 果 的 得 6 分, 每 缺 一 次 扣 2 分, 扣 完 为 止 制 定 印 发 全 省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建 设 方 案 的 得 1 分, 层 层 签 订 工 作 责 任 书 的 得 3 分, 深 入 开 展 全 省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反 腐 倡 廉 警 示 教 育 活 动 的 得 3 分, 全 面 印 发 警 示 教 育 资 料 的 得 2 分 制 定 全 省 中 长 期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规 划 的 得 3 分 ; 减 少 补 贴 品 目 或 选 择 薄 弱 环 节 机 具 品 目 在 省 域 内 满 足 所 有 农 民 申 购 需 求 的 得 4 分 制 定 全 省 监 督 检 查 方 案 并 突 出 督 导 重 点 工 作 和 关 键 措 施 落 实 的 得 3 分 ; 年 度 内 至 少 组 织 开 展 两 次 大 范 围 监 督 检 查 的 得 5 分, 缺 少 1 次 扣 2.5 分 ;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对 补 贴 机 具 按 规 定 比 例 组 织 核 查 的 得 4 分, 否 则 按 比 例 扣 分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及 时 有 效 组 织 调 查 处 理 群 众 投 诉 并 上 报 的 得 6 分, 未 及 时 有 效 调 查 处 理 并 上 报 的 每 次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按 规 定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统 一 使 用 全 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管 理 软 件 系 统 的 得 6 分, 否 则 按 比 例 扣 分 省 级 安 排 资 金 保 障 全 省 必 要 工 作 经 费 的 得 2 分, 安 排 省 本 级 的 得 1 分, 安 排 省 级 以 下 的 得 1 分 2013 年 继 续 巩 固 完 善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实 行 全 价 购 机 县 级 结 算 直 补 到 卡 资 金 兑 付 方 式 的 省 份 2012 年 已 经 在 全 省 部 分 市 县 开 展 全 价 购 机 县 级 结 算 直 补 到 卡 试 点 2013 年 继 续 扩 大 试 点 范 围 的 尚 未 开 展 该 试 点 的 省 2013 年 选 择 部 分 市 县 开 展 试 点 的, 得 6 分, 否 则 不 得 分 全 省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结 算 进 度 满 分 8 分, 实 施 进 度 3 分, 结 算 进 度 5 分, 具 体 按 农 业 部 评 分 标 准 打 分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按 要 求 上 报 材 料 的 得 2 分, 报 送 数 量 不 完 整 不 及 时 或 存 在 明 显 错 误 的, 每 发 生 一 项 扣 0.1 分, 扣 完 为 止 实 施 效 果 (10 分 ) 13. 提 升 耕 种 收 综 合 机 械 化 水 平 10 完 成 农 业 部 下 达 的 耕 种 收 综 合 机 械 化 水 平 预 期 目 标 的 得 10 分, 每 不 足 0.5 个 百 分 点 扣 2 分, 扣 完 为 止 附 加 分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5 制 定 全 省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指 标 和 工 作 方 案 的 加 1 分 ; 全 省 范 围 内 组 织 开 展 绩 效 管 理 并 延 伸 到 县 加 2 分 ; 形 成 全 省 县 级 打 分 汇 总 表 的 加 1 分, 形 成 全 省 综 合 评 价 报 告 的 加 1 分
扣 分 项 及 一 票 否 决 出 现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出 现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合 计 105 经 农 业 部 在 延 伸 绩 效 考 核 中 发 现 省 级 有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的, 一 次 扣 20 分 经 公 安 检 察 纪 检 监 察 审 计 财 政 监 督 机 构 等 查 处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并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实 行 一 票 否 决, 总 体 评 分 为 零 附 件 2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县 级 参 考 ) 被 考 核 单 位 :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考 核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县 级 自 评 省 级 考 核 制 度 建 设 (10 分 ) 1.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10 建 立 并 印 发 全 县 补 贴 系 统 责 任 追 究 等 方 面 制 度 的 得 10 分, 每 缺 一 项 制 度 扣 5 分 2.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10 成 立 县 政 府 领 导 牵 头, 相 关 部 门 参 加 的 县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得 3 分 ; 补 贴 资 金 分 配 重 点 推 广 机 具 种 类 等 按 要 求 研 究 确 定 的 得 5 分 ; 邀 请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全 程 参 与 的 得 2 分 3. 工 作 经 费 保 障 5 县 级 安 排 资 金 保 障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经 费 的 得 5 分, 否 则 不 得 分 重 点 工 作 4. 加 强 信 息 公 开 12 按 规 定 开 通 县 级 补 贴 专 栏 并 向 省 级 农 业 ( 农 机 化 ) 信 息 网 提 交 地 址 链 接 的 得 2 分, 按 要 求 公 开 信 息 的 得 5 分, 内 容 缺 项 或 公 开 不 及 时 的 每 次 扣 0.2 分 / 项, 扣 完 为 止 ; 年 度 补 贴 工 作 结 束 后 按 规 定 公 告 的 得 3 分 ; 把 享 受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资 金 情 况 作 为 村 务 公 开 的 内 容 的 得 2 分 5.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11 制 定 印 发 本 县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建 设 方 案 的 得 2 分, 签 订 工 作 责 任 书 的 得 2 分, 全 县 深 入 开 展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反 腐 倡 廉 警 示 教 育 活 动 的 得 4 分, 全 面 印 发 警 示 教 育 资 料 的 得 3 分 (65 分 ) 6. 发 挥 补 贴 引 导 5 按 规 定 确 定 补 贴 对 象 的 得 2 分, 按 要 求 对 薄 弱 环 节 机 具 品 目 进 行 重 点 补 贴 的 得 3 分 7. 补 贴 机 具 核 实 12 按 要 求 组 织 核 查 和 抽 查 的 得 12 分, 否 则 按 比 例 扣 分 8. 处 理 农 民 投 诉 5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及 时 有 效 调 查 处 理 群 众 投 诉 并 上 报 的 得 5 分, 未 及 时 有 效 调 查 处 理 并 上 报 的 每 次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9. 使 用 补 贴 系 统 5 按 规 定 使 用 全 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管 理 软 件 系 统 的 得 5 分, 否 则 不 得 分 执 行 实 施 10. 加 快 实 施 结 算 8 全 县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结 算 进 度 满 分 8 分, 具 体 按 省 级 评 分 标 准 打 分 (15 分 ) 11. 档 案 管 理 与 材 料 上 报 7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妥 善 保 存 补 贴 机 具 档 案, 重 点 机 具 做 到 一 机 一 档 的 得 5 分, 每 缺 一 件 档 案 的 扣 0.2 分, 扣 完 为 止 ; 按 要 求 上 报 材 料 的 得 2 分, 报 送 数 量 不 完 整 不 及 时 或 存 在 明 显 错 误 的, 每 发 生 一 项 扣 0.1 分 实 施 效 果 (10 分 ) 12. 提 升 耕 种 收 综 合 机 械 化 水 平 10 完 成 上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下 达 的 耕 种 收 综 合 机 械 化 水 平 预 期 目 标 的 得 10 分, 每 不 足 0.5 个 百 分 点 扣 2 分, 扣 完 为 止
扣 分 项 及 一 票 否 决 出 现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出 现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经 农 业 部 或 省 级 在 延 伸 绩 效 考 核 中 发 现 县 级 有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的, 一 次 扣 20 分 经 公 安 检 察 纪 检 监 察 审 计 财 政 监 督 机 构 等 查 处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并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实 行 一 票 否 决, 总 体 评 分 为 零 合 计 100 附 件 3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省 级 ) 被 考 核 单 位 :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考 核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省 级 自 评 部 级 考 核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30 分 ) 1. 领 导 重 视 15 2. 部 门 协 作 15 主 要 领 导 批 示 或 参 与 农 技 推 广 工 作 按 省 部 级 厅 局 级 正 副 职 以 及 肯 定 性 批 示 ( 参 与 ) 和 圈 阅 从 高 往 低 打 分, 每 档 1 分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财 政 部 门 成 立 工 作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 农 口 部 门 分 设 的 要 联 合 成 立 ), 牵 头 厅 局 要 发 挥 统 筹 作 用 根 据 统 筹 和 协 作 情 况 打 分, 成 立 工 作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得 10 分, 协 作 良 好 的 得 5 分 3. 中 央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15 中 央 资 金 到 省 后, 晚 于 1 个 月 下 达 到 县 的 扣 2 分, 以 后 每 晚 半 个 月 扣 1 分 ; 全 省 100% 项 目 县 资 金 管 理 规 范 ( 专 款 专 用 使 用 合 规 监 管 到 位 等 情 况 ) 每 有 1 个 县 出 现 资 金 管 理 问 题, 扣 1 分, 扣 完 为 止 4. 农 技 推 广 创 新 做 法 10 省 级 在 农 技 推 广 体 制 机 制 队 伍 建 设 奖 励 激 励 服 务 方 式 和 手 段 现 代 化 等 方 面 有 重 大 创 新 ( 含 试 点 ) 做 法 的, 每 一 项 创 新 点 加 1 分, 得 满 为 止 实 施 管 理 情 况 (70 分 ) 5. 信 息 宣 传 13 多 渠 道 宣 传 农 技 推 广 工 作 区 分 媒 体 层 次 和 报 道 内 容, 其 中 中 央 主 要 媒 体 1 篇 综 合 性 报 道 得 3 分 简 讯 类 得 2 分 ; 省 级 主 要 媒 体 上 1 篇 综 合 性 报 道 得 2 分, 简 讯 得 1 分 ; 被 农 业 部 信 息 或 司 局 简 报 采 纳 1 篇 得 0.5 分, 得 满 为 止 6. 材 料 报 送 情 况 10 项 目 方 案 阶 段 性 及 总 结 等 材 料 及 时 报 送 的 得 10 分, 每 份 材 料 晚 于 一 周 报 送 的 扣 0.5 分 7.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12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年 度 内 至 少 组 织 开 展 两 次 大 范 围 监 督 检 查 的 得 12 分, 缺 少 1 次 扣 6 分 每 次 检 查 范 围 按 实 施 面 100% 计, 每 低 10 个 百 分 点 扣 0.5 分 8. 投 诉 曝 光 负 面 报 道 情 况 10 省 级 无 投 诉 曝 光 负 面 报 道 情 况 的 得 10 分, 有 投 诉 事 件 并 核 查 属 实 的, 每 次 扣 1 分 ; 媒 体 曝 光 和 负 面 报 道 属 实 的 每 次 扣 2 分, 扣 完 为 止 附 加 分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5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基 层 农 技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项 目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指 标 和 工 作 方 案 的 加 1 分, 全 省 范 围 内 组 织 开 展 绩 效 管 理 并 延 伸 到 县 的 加 2 分, 形 成 全 省 县 级 打 分 汇 总 表 的 加 1 分, 形 成 全 省 综 合 评 价 报 告 的 加 1 分
扣 分 项 及 一 票 否 决 出 现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出 现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经 农 业 部 在 延 伸 绩 效 考 核 中 发 现 省 级 有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的, 一 次 扣 20 分 经 公 安 检 察 纪 检 监 察 审 计 财 政 监 督 机 构 等 查 处 省 级 农 业 主 管 部 门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并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实 行 一 票 否 决, 总 体 评 分 为 零 合 计 105 附 件 4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 基 层 农 技 推 广 体 系 改 革 与 建 设 补 助 )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指 标 体 系 ( 县 级 参 考 ) 被 考 核 单 位 :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考 核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县 级 自 评 省 级 考 核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30 分 ) 体 制 机 制 建 设 情 况 (20 分 ) 1. 领 导 重 视 6 2. 部 门 协 作 2 3. 规 范 管 理 12 4.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5 5. 信 息 宣 传 5 6. 农 技 推 广 管 理 体 制 7. 农 技 推 广 队 伍 建 设 8. 农 技 推 广 运 行 机 制 建 设 5 10 5 县 级 领 导 批 示 或 参 与 农 技 推 广 工 作, 按 县 级 主 要 领 导 ( 书 记 县 长 ) 副 县 级 领 导 以 及 肯 定 性 批 示 ( 参 与 ) 和 圈 阅 从 高 往 低 打 分, 每 档 1 分 成 立 领 导 小 组, 牵 头 局 要 发 挥 牵 头 和 统 筹 作 用 根 据 统 筹 和 协 作 情 况 打 分, 成 立 领 导 小 组 且 协 作 良 好 的 得 2 分 项 目 县 3 牌 2 册 1 网 齐 全 ( 技 术 指 导 员 胸 牌 科 技 示 范 户 门 牌 示 范 基 地 标 牌 以 及 科 技 示 范 户 手 册 技 术 指 导 员 手 册 配 备 齐 全, 推 广 体 系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和 项 目 县 数 据 信 息 实 现 网 上 填 报 ) 得 12 分, 每 缺 少 一 项 扣 2 分 资 金 管 理 规 范 ( 专 款 专 用 合 理 合 规 及 时 兑 付 资 金, 年 度 资 金 使 用 符 合 时 间 进 度 要 求 财 务 核 算 设 置 明 细 账 核 算 清 晰 等 情 况 ) 得 5 分, 每 缺 少 一 项 扣 1 分 多 渠 道 宣 传 农 技 推 广 工 作 区 分 省 市 县 三 级 媒 体 层 次 和 报 道 内 容 分 别 计 分, 得 满 为 止 ( 省 级 及 以 上 媒 体 综 合 性 报 道 每 篇 1 分, 一 般 性 报 道 0.5 分 ; 市 级 媒 体 综 合 性 报 道 每 篇 0.5 分, 一 般 性 报 道 0.2 分, 县 级 媒 体 综 合 性 报 道 每 篇 0.2 分, 一 般 性 报 道 0.1 分 ) 明 确 县 级 农 业 部 门 和 乡 镇 政 府 对 乡 镇 推 广 机 构 的 管 理 和 指 导 职 责 得 5 分, 每 降 1 个 百 分 点 扣 0.1 分, 扣 完 为 止 全 县 100% 的 乡 镇 基 层 农 技 人 员 到 位 得 5 分, 每 降 一 个 百 分 点 扣 0.1 分, 扣 完 为 止 ; 全 县 推 广 机 构 专 业 农 业 技 术 人 员 占 总 编 制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80% 得 5 分, 每 降 1 个 百 分 点 扣 0.1 分, 扣 完 为 止 全 县 100% 的 乡 镇 建 立 人 员 聘 用 制 度 推 广 责 任 制 度 农 技 推 广 考 评 制 度 农 技 人 员 培 训 制 度 多 元 化 推 广 制 度 并 实 现 制 度 上 墙,5 项 制 度 得 5 分, 每 降 一 个 百 分 点 扣 0.1 分, 扣 完 为 止 10
农 业 部 关 于 加 强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建 设 加 快 构 建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的 意 见 农 科 教 发 2013 7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农 村 工 作 ) 厅 ( 局 委 办 ): 2012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提 出 大 力 培 育 新 型 职 业 农 民,2013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强 调 着 力 加 强 农 业 职 业 教 育 和 职 业 培 训,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特 别 是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任 务 更 加 紧 迫 而 繁 重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 以 下 简 称 农 广 校 ) 是 公 益 性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专 门 机 构, 经 过 30 多 年 的 改 革 和 发 展, 基 本 形 成 了 中 央 省 市 县 四 级 建 制 农 广 校 和 乡 村 教 学 点 五 级 办 学 体 系, 在 我 国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中 发 挥 着 主 渠 道 作 用 为 全 面 提 高 新 阶 段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能 力, 现 就 加 快 构 建 以 农 广 校 为 基 础 依 托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大 力 培 育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是 关 系 长 远 关 系 根 本 的 基 础 性 战 略 性 重 大 工 程 ( 一 ) 培 育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意 义 重 大 随 着 我 国 农 村 劳 动 力 特 别 是 青 壮 年 劳 动 力 持 续 大 量 转 移, 农 户 兼 业 化 村 庄 空 心 化 人 口 老 龄 化 趋 势 明 显, 农 村 新 生 劳 动 力 离 农 意 愿 强 烈 和 务 农 经 历 缺 失 加 剧 农 业 后 继 乏 人, 谁 来 种 地 地 如 何 种 已 成 为 现 实 而 紧 迫 的 重 大 问 题 大 力 培 育 以 农 业 为 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专 业 技 能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农 业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是 培 养 和 稳 定 现 代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者 队 伍 的 必 由 之 路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作 为 新 型 生 产 经 营 主 体 和 现 代 农 业 从 业 者, 是 构 建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的 基 本 细 胞, 是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的 基 本 支 撑, 是 推 动 城 乡 发 展 一 体 化 的 基 本 力 量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要 把 培 育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作 为 重 要 职 责 和 基 本 任 务, 贯 穿 于 现 代 农 业 建 设 全 过 程, 持 续 提 供 人 力 资 源 支 撑 和 人 才 保 障 ( 二 ) 教 育 培 训 面 临 长 期 繁 重 任 务 培 育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是 系 统 工 程, 要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农 民 主 体 需 求 导 向 综 合 配 套 原 则, 建 立 完 善 教 育 培 训 认 定 管 理 和 政 策 扶 持 相 互 衔 接 配 套 的 制 度 体 系, 大 力 培 养 综 合 素 质 高 生 产 经 营 能 力 强 适 应 现 代 农 业 发 展 要 求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在 我 国 这 样 的 农 业 大 国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需 要 培 养 数 以 亿 计 涵 盖 农 业 产 前 产 中 产 后, 包 括 生 产 经 营 型 专 业 技 能 型 和 社 会 服 务 型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需 要 加 强 农 业 后 继 者 培 养 和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经 常 性 培 训, 任 务 十 分 繁 重, 必 须 长 期 坚 持 ( 三 ) 加 强 体 系 建 设 要 求 十 分 迫 切 面 对 规 模 大 层 次 高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战 略 任 务, 我 国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特 别 是 优 质 资 源 明 显 不 足, 存 在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不 健 全 主 体 比 较 脆 弱 社 会 资 源 分 散 等 问 题 ; 教 育 培 训 机 制 不 完 善, 缺 乏 有 效 激 励 和 硬 约 束, 规 范 化 标 准 化 制 度 化 建 设 滞 后, 存 在 低 水 平 简 单 重 复 问 题 ; 教 育 培 训 条 件 不 配 套, 基 本 建 设 长 期 欠 账, 存 在 培 训 缺 场 所 教 学 缺 设 施 下 乡 11
缺 工 具 实 习 缺 基 地 等 问 题, 迫 切 要 求 加 强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建 设 二 加 快 构 建 以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为 基 础 依 托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 四 ) 加 强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主 体 建 设 各 级 农 广 校 是 我 国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是 公 益 性 农 业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是 农 业 部 门 开 展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的 主 力 军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要 积 极 争 取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支 持, 把 加 强 农 广 校 建 设 纳 入 农 业 社 会 化 服 务 体 系 统 筹 推 进, 进 一 步 巩 固 农 广 校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主 体 地 位, 改 善 公 益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公 共 服 务 条 件, 使 其 更 好 地 履 行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农 业 技 术 传 播 和 科 学 普 及 等 公 共 服 务 职 能, 为 构 建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提 供 基 础 依 托 ( 五 ) 保 持 和 稳 定 系 统 办 学 特 色 各 级 农 广 校 是 以 资 源 共 享 为 纽 带 不 可 分 割 的 有 机 整 体, 具 有 系 统 办 学 的 鲜 明 特 色 和 独 特 优 势 在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和 事 业 单 位 分 类 改 革 中, 要 加 强 对 农 广 校 的 组 织 领 导 和 业 务 指 导, 加 强 与 相 关 部 门 沟 通 协 调, 强 化 公 益 性 事 业 单 位 性 质, 保 持 农 广 校 由 农 业 部 门 主 管 的 体 制 不 变 公 益 性 事 业 单 位 的 性 质 不 变 独 立 设 置 的 办 学 格 局 不 变, 稳 定 办 学 队 伍, 强 化 办 学 特 色, 发 挥 办 学 优 势 ( 六 ) 构 建 一 主 多 元 体 系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行 业 管 理 产 业 导 向 需 求 牵 引 原 则, 聚 合 优 势 资 源, 形 成 以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农 民 科 技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等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专 门 机 构 为 主 体, 以 农 业 科 研 院 所 农 业 院 校 和 农 技 推 广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他 社 会 力 量 为 补 充, 以 农 业 园 区 农 业 企 业 和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为 基 地, 满 足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多 层 次 多 形 式 广 覆 盖 经 常 性 制 度 化 教 育 培 训 需 求 的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 七 ) 建 立 完 善 多 元 参 与 协 作 机 制 充 分 发 挥 各 种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作 用, 鼓 励 和 支 持 相 关 机 构 积 极 参 与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形 成 大 联 合 大 协 作 大 教 育 大 培 训 格 局 进 一 步 强 化 农 业 科 研 院 所 农 业 院 校 社 会 服 务 功 能, 鼓 励 结 合 科 研 教 学 和 推 广 服 务 开 展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创 新 农 业 推 广 服 务 方 式, 支 持 农 技 推 广 服 务 机 构 把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融 入 试 验 示 范 成 果 转 化 和 技 术 推 广 中, 提 高 广 大 农 民 的 技 术 承 接 和 应 用 能 力 促 进 农 业 园 区 和 农 业 企 业 发 挥 产 业 化 经 营 优 势, 完 善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设 施 条 件, 建 立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现 场 教 学 和 实 训 基 地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集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对 象 内 容 和 需 求 于 一 体, 是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的 有 效 结 合 点, 要 加 大 对 专 业 合 作 社 参 与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的 扶 持 力 度, 组 织 农 民 参 加 教 育 培 训 三 以 进 一 步 增 强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能 力 为 核 心 加 强 各 级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建 设 ( 八 ) 进 一 步 明 确 职 责 任 务 适 应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改 革 发 展 要 求, 明 确 和 落 实 农 广 校 职 责 任 务, 大 力 培 养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继 续 巩 固 农 广 校 学 历 教 育, 积 极 支 持 农 广 校 发 展 农 民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实 行 农 学 结 合 弹 性 学 制, 采 取 送 教 下 乡 教 育 模 式, 加 强 教 学 班 ( 点 ) 建 设, 实 施 规 范 办 学, 深 入 推 进 百 万 中 专 生 计 划, 扩 大 人 才 培 养 规 模,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规 范 开 展 中 专 后 继 续 教 育 和 合 作 高 等 教 育 结 合 实 施 双 证 制, 深 化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积 极 支 持 农 广 校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传 媒 广 泛 开 展 农 民 普 及 培 训, 紧 密 结 合 农 时 季 节 和 关 键 环 节 大 力 开 展 12
农 业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重 点 抓 好 一 年 一 度 的 冬 春 大 培 训 重 点 承 担 好 阳 光 工 程 等 国 家 和 各 级 农 民 培 训 项 目 任 务, 积 极 承 担 农 技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带 头 人 大 学 生 村 官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负 责 人 农 业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等 培 训 任 务, 深 入 开 展 绿 色 证 书 培 训 ( 九 ) 加 强 办 学 队 伍 建 设 积 极 争 取 有 关 部 门 支 持, 落 实 人 员 编 制, 建 立 与 职 能 任 务 和 办 学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农 广 校 专 职 办 学 队 伍 选 齐 配 强 校 级 班 子, 选 配 具 有 农 科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专 业 人 员 充 实 专 职 教 师 队 伍, 完 善 专 职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办 法, 改 善 专 职 教 师 待 遇, 提 高 收 入 水 平 探 索 建 立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导 师 团 和 绩 效 考 核 激 励 制 度, 吸 引 农 业 科 研 院 所 农 业 院 校 农 技 推 广 机 构 专 家 教 授 和 技 术 人 员 农 业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优 秀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担 任 兼 职 教 师, 建 立 数 量 充 足 结 构 合 理 素 质 优 良 的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实 施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工 程, 以 提 升 能 力 为 核 心 对 各 级 校 长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专 兼 职 教 师 开 展 轮 训 ( 十 ) 切 实 改 善 设 施 条 件 根 据 农 广 校 办 学 特 色 和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需 求, 积 极 推 进 空 中 课 堂 固 定 课 堂 流 动 课 堂 田 间 课 堂 一 体 化 建 设 加 强 农 广 校 建 设 战 略 研 究, 编 制 专 项 建 设 规 划, 明 确 建 设 布 局 和 建 设 内 容, 研 究 制 定 各 级 农 广 校 设 置 标 准, 积 极 争 取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支 持, 提 升 办 学 条 件 和 教 育 培 训 水 平 ( 十 一 ) 继 续 加 强 农 民 科 技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建 设 依 托 农 广 校 建 立 的 农 民 科 技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中 心 ), 是 保 障 和 服 务 各 级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的 职 能 机 构 各 地 要 继 续 完 善 中 心 建 制, 加 强 中 心 职 能 建 设, 在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领 导 下, 承 担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统 筹 规 划 综 合 协 调 和 指 导 服 务 职 能, 使 其 成 为 当 地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的 研 究 中 心 指 导 中 心 服 务 中 心 和 宣 传 中 心 四 努 力 形 成 重 视 支 持 和 办 好 用 好 农 业 广 播 电 视 学 校 的 长 效 机 制 ( 十 二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农 广 校 由 农 业 教 育 组 织 人 社 财 政 发 展 改 革 广 电 共 青 团 妇 联 等 多 部 门 联 合 举 办, 要 进 一 步 健 全 联 合 办 学 领 导 体 制 机 制,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农 广 校 建 设 发 展 和 作 用 发 挥 等 重 大 问 题 各 级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要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把 农 广 校 各 项 工 作 纳 入 当 地 农 业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列 入 农 业 部 门 工 作 计 划 摆 上 议 事 日 程, 建 立 抓 落 实 的 绩 效 考 核 责 任 机 制 ( 十 三 ) 落 实 经 费 保 障 积 极 争 取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支 持, 根 据 农 广 校 公 益 性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内 容 项 目 及 涵 盖 人 群 核 定 工 作 经 费 并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涉 及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和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的 工 程 项 目, 要 充 分 发 挥 农 广 校 的 教 育 培 训 能 力 和 主 体 作 用, 予 以 优 先 安 排 重 点 支 持 要 积 极 争 取 将 农 广 校 农 民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全 面 纳 入 免 学 费 及 国 家 助 学 政 策, 加 快 培 养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 十 四 ) 营 造 发 展 氛 围 加 强 对 农 民 教 育 培 训 基 础 性 公 共 性 社 会 性 和 重 大 战 略 意 义 的 宣 传, 形 成 领 导 重 视 政 府 支 持 社 会 关 注 的 氛 围 ; 加 强 对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典 型 特 别 是 科 技 致 富 创 业 兴 业 学 用 典 型 的 宣 传, 形 成 教 育 有 用 培 训 有 效 学 习 有 为 的 氛 围 ; 加 强 对 农 广 校 教 育 培 训 特 色 优 势 和 办 学 成 果 的 宣 传, 形 成 办 好 用 好 发 展 好 农 广 校 的 氛 围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10 日 13
农 业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农 机 发 2013 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机 ( 农 业 农 牧 ) 局 ( 厅 委 办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业 局, 黑 龙 江 省 农 垦 总 局 广 东 省 农 垦 总 局 :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是 党 的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的 重 要 内 容 政 策 实 施 10 年 来,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与 财 政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一 手 抓 政 策 实 施, 一 手 抓 监 督 管 理, 采 取 了 层 层 签 订 责 任 书 加 强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建 设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公 开 开 展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等 行 之 有 效 的 措 施, 确 保 政 策 效 果 的 发 挥, 取 得 了 利 农 利 工 利 国 利 民 一 举 多 得 的 好 效 果, 为 实 现 粮 食 生 产 九 连 增 农 民 增 收 九 连 快 做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总 体 上 看, 落 实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的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操 作 基 本 规 范, 成 效 十 分 显 著 但 在 具 体 实 施 中, 少 数 地 方 也 出 现 了 一 些 违 法 违 规 问 题, 有 的 地 方 落 实 规 定 要 求 不 全 面 监 管 不 到 位, 个 别 地 方 工 作 人 员 法 纪 意 识 淡 漠 违 规 向 企 业 收 取 费 用, 有 的 企 业 骗 取 套 取 补 贴 资 金, 有 的 产 品 质 量 不 稳 定 售 后 服 务 不 到 位 尤 其 是 在 农 财 两 部 反 复 强 调 纪 律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少 数 地 方 个 别 工 作 人 员 仍 然 置 若 罔 闻 有 禁 不 止, 甚 至 违 法 违 纪 如 任 其 蔓 延, 必 将 严 重 影 响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效 果, 影 响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形 象, 进 而 影 响 农 机 化 发 展 大 局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补 贴 政 策 科 学 高 效 规 范 廉 洁 实 施,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深 刻 认 识 重 大 意 义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是 中 央 一 项 重 要 的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也 是 促 进 农 机 化 发 展 建 设 现 代 农 业 的 有 效 调 控 手 段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提 高 我 国 农 业 机 械 装 备 水 平 和 应 用 水 平, 振 兴 农 机 工 业, 事 关 我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和 农 机 工 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 有 利 于 推 动 农 业 技 术 集 成 节 本 增 效 和 规 模 经 营, 提 高 农 业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事 关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和 主 要 农 产 品 有 效 供 给 ; 有 利 于 改 善 农 业 生 产 和 农 村 生 活 条 件, 加 快 农 业 现 代 化 进 程, 事 关 四 化 同 步 推 进 大 局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作 为 一 项 选 择 性 政 策, 组 织 实 施 具 有 特 殊 性 复 杂 性 和 艰 巨 性, 特 别 是 随 着 补 贴 资 金 规 模 的 大 幅 增 加, 政 策 实 施 涉 及 面 越 来 越 广, 监 管 难 度 不 断 加 大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监 管 工 作, 对 于 规 范 管 理 阳 光 操 作 廉 洁 实 施,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和 干 部 安 全 都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落 实 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是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的 重 要 职 责, 也 是 一 项 政 治 责 任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既 要 有 勇 气 推 进, 又 要 有 智 慧 把 握 要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的 决 策 部 署, 从 政 治 和 全 局 高 度 14
深 刻 认 识 实 施 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的 极 端 重 要 性 和 重 大 意 义, 牢 固 树 立 责 任 意 识 和 大 局 意 识, 切 实 增 强 使 命 感 和 责 任 感 要 以 对 党 和 人 民 高 度 负 责 的 精 神, 持 之 以 恒 抓 监 管, 坚 定 不 移 抓 落 实, 切 实 把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这 项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全 面 落 实 到 位 二 全 面 履 行 监 管 职 责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对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实 行 常 态 化 监 管, 以 监 管 促 规 范 以 监 管 促 落 实 以 监 管 促 廉 政, 确 保 党 的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政 策 落 到 实 处 补 贴 实 惠 兑 现 到 农 民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做 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监 管 的 组 织 协 调 和 业 务 指 导, 制 定 监 管 督 查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扎 实 推 进 市 县 级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重 中 之 重 是 督 促 基 层 全 面 落 实 农 财 两 部 的 各 项 规 定 ; 要 组 织 开 展 补 贴 产 品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调 查 摸 底, 按 规 定 科 学 合 理 地 确 定 和 调 整 补 贴 额 ; 加 强 对 补 贴 产 品 经 营 行 为 的 监 管, 按 规 定 查 处 违 规 产 销 企 业 ; 依 法 加 强 补 贴 机 具 的 质 量 监 督, 了 解 补 贴 机 具 的 质 量 状 况 和 农 民 的 反 映 ; 建 立 健 全 投 诉 举 报 制 度, 组 织 调 查 处 理 农 民 投 诉, 不 定 期 组 织 明 查 暗 访, 认 真 处 理 发 现 的 问 题, 并 及 时 上 报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重 大 违 规 违 纪 案 件 被 公 安 检 察 审 计 纪 检 监 察 及 财 政 监 督 机 构 等 查 处 的, 须 在 得 知 案 件 调 查 情 况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上 报 农 业 部, 不 得 漏 报 瞒 报 迟 报 农 机 鉴 定 机 构 要 规 范 鉴 定 行 为, 严 把 鉴 定 质 量 关 地 市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县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方 案 审 核 补 贴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补 贴 机 具 抽 查 核 实 等 工 作, 并 督 促 县 级 抓 好 监 管 工 作 落 实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在 县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领 导 下, 制 定 监 督 检 查 方 案, 结 合 实 际 采 取 措 施, 将 监 督 检 查 各 项 要 求 落 实 到 位 ; 要 加 强 农 民 实 际 购 机 情 况 核 查 公 示, 防 止 套 补 骗 补 ; 对 补 贴 额 较 高 和 供 需 矛 盾 突 出 的 重 点 机 具 要 组 织 逐 台 核 实, 做 到 见 人 见 机 见 票 和 人 机 合 影 签 字 确 认, 并 建 立 谁 核 查 谁 签 字 谁 负 责 的 责 任 追 究 制 ; 要 及 时 整 理 妥 善 保 管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档 案 资 料, 为 案 件 调 查 和 有 关 部 门 检 查 提 供 必 要 的 资 料 ; 要 认 真 调 查 处 理 群 众 投 诉 ; 要 按 规 定 加 强 县 域 内 农 机 经 销 企 业 的 日 常 监 督, 发 现 企 业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要 及 时 上 报 三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规 定 经 过 多 年 的 创 新 完 善, 我 国 已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包 括 : 一 是 农 财 两 部 农 业 机 械 购 置 补 贴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年 度 实 施 指 导 意 见 和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监 督 检 查 信 息 公 开 补 贴 产 品 经 营 行 为 管 理 等 实 施 办 法 ; 二 是 以 补 贴 产 品 推 广 目 录 制 补 贴 经 销 商 生 产 企 业 自 主 选 择 制 管 理 过 程 监 督 制 受 益 对 象 公 示 制 实 施 成 效 考 核 制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原 则 规 定 ; 三 是 以 三 个 严 禁 四 个 禁 止 八 个 不 得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纪 律 要 求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管 理 制 度 基 本 涵 盖 了 补 贴 实 施 的 全 过 程, 涉 及 各 实 施 主 体, 规 范 各 操 作 环 节, 约 束 各 方 行 为, 是 指 导 政 策 实 施 的 主 要 依 据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严 格 执 行 制 度 规 定 不 走 样, 切 实 把 农 财 两 部 的 各 项 规 定 和 纪 律 要 求 真 正 落 到 实 处 要 进 一 步 增 强 学 习 和 遵 守 管 理 制 度 的 主 动 性, 自 觉 树 立 和 维 护 管 理 制 度 的 权 威 性, 做 到 按 办 法 办 15
事, 按 规 定 操 作, 按 纪 律 执 行, 绝 不 允 许 违 背 程 序 违 反 纪 律, 绝 不 允 许 随 意 而 为 擅 自 变 通, 绝 不 允 许 有 令 不 行 有 禁 不 止, 绝 不 允 许 搞 上 有 政 策 下 有 对 策, 坚 决 杜 绝 以 本 地 区 情 况 特 殊 为 名, 在 贯 彻 执 行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决 策 部 署 和 农 财 两 部 管 理 制 度 上 打 折 扣 做 选 择 搞 变 通 四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公 开 推 进 信 息 公 开 是 坚 持 依 法 行 政 强 化 为 民 服 务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阳 光 操 作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地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信 息 公 开 力 度, 坚 持 全 面 全 程 深 入 公 开, 自 觉 接 受 农 民 企 业 及 社 会 各 界 监 督, 形 成 全 社 会 共 同 关 注 关 心 和 支 持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的 良 好 局 面 要 及 时 主 动 通 过 广 播 电 视 报 纸 网 络 宣 传 册 明 白 纸 挂 图 等 形 式, 将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到 村, 宣 传 到 户 到 人 要 在 巩 固 已 有 公 开 渠 道 的 基 础 上 拓 展 创 新, 重 点 推 进 部 省 市 县 四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建 设, 科 学 设 置 补 贴 专 栏 的 子 栏 目, 做 到 内 容 完 整 标 题 规 范 查 找 方 便, 确 保 2013 年 年 底 前 各 级 补 贴 专 栏 全 部 建 设 完 成 要 充 分 发 挥 补 贴 专 栏 的 权 威 平 台 作 用, 省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在 同 级 补 贴 专 栏 公 开 补 贴 实 施 方 案 补 贴 额 一 览 表 支 持 推 广 目 录 补 贴 经 销 商 名 单 操 作 程 序 投 诉 举 报 电 话 资 金 规 模 等 内 容, 至 少 每 半 月 公 布 一 次 各 县 ( 市 区 ) 补 贴 资 金 使 用 进 度 在 年 度 补 贴 工 作 结 束 后, 督 促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以 公 告 的 形 式 将 享 受 补 贴 的 农 户 信 息 和 县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报 告 在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和 补 贴 专 栏 上 公 布, 并 确 保 5 年 内 能 够 随 时 查 阅 五 严 惩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重 拳 打 击 各 类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做 到 严 厉 查 处, 决 不 姑 息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各 地 补 贴 实 施 情 况 的 督 导 检 查, 对 问 题 较 大 的 县 市 要 在 全 省 农 机 财 政 系 统 进 行 通 报, 并 抄 送 相 关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建 议 对 相 关 责 任 人 按 规 定 给 予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 情 节 严 重 涉 嫌 犯 罪 的, 积 极 配 合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依 法 依 规 严 厉 打 击 有 组 织 有 预 谋 倒 卖 补 贴 机 具 骗 取 补 贴 资 金 的 行 为 要 落 实 重 大 案 件 政 府 行 政 问 责 制 度, 所 辖 行 政 区 域 内 发 生 严 重 违 法 违 规 案 件 的,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要 针 对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过 程 中 暴 露 出 的 问 题 和 案 件, 逐 项 工 作 逐 个 环 节 逐 个 岗 位 地 查 找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容 易 产 生 腐 败 行 为 的 风 险 点, 着 力 构 建 制 约 有 效 实 施 便 捷 的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廉 政 风 险 防 控 机 制 要 按 照 农 业 部 及 省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关 于 补 贴 产 品 生 产 及 经 销 企 业 监 督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对 参 与 违 法 违 规 操 作 的 经 销 商, 及 时 列 入 黑 名 单 并 予 公 布, 被 列 入 黑 名 单 的 经 销 商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永 久 不 得 参 与 补 贴 产 品 经 销 活 动 对 参 与 违 法 违 规 操 作 的 生 产 企 业 要 及 时 取 消 其 产 品 的 补 贴 资 格 产 销 企 业 非 法 侵 占 的 补 贴 资 金 应 足 额 退 回 财 政 部 门 对 存 在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农 民 投 诉 集 中 的 机 具 及 其 生 产 企 业, 应 按 管 理 权 限 和 程 序 取 消 其 补 贴 资 格 对 违 规 违 纪 性 质 恶 劣 的 生 产 或 经 销 企 业, 建 议 工 商 部 门 吊 销 其 营 业 执 照 ; 情 节 严 重 涉 嫌 犯 罪 的, 积 极 配 合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16
六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实 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事 关 全 局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把 落 实 好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作 为 一 项 头 等 重 要 的 任 务,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周 密 部 署 安 排 要 与 财 政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优 势, 共 同 监 管, 形 成 合 力 要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制, 层 层 签 订 责 任 书, 明 确 职 责 任 务 和 要 求 各 单 位 行 政 一 把 手 是 落 实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要 负 总 责 ; 分 管 领 导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具 体 承 办 处 室 也 要 明 确 分 工, 责 任 落 实 到 人 要 在 补 贴 申 请 审 核 与 审 批 公 示 与 核 实 监 管 与 督 查 档 案 管 理 等 方 面, 建 立 谁 办 理 谁 负 责, 谁 核 实 谁 负 责 的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要 进 一 步 发 挥 地 市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的 作 用, 建 立 健 全 县 级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工 作 机 制, 强 化 县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内 部 约 束 机 制, 必 须 邀 请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全 程 参 与 监 管 要 科 学 制 定 中 长 期 规 划, 充 分 发 挥 补 贴 政 策 的 调 控 引 导 作 用 和 产 业 促 进 作 用 大 力 推 进 重 点 机 具 敞 开 补 贴 积 极 稳 妥 开 展 全 价 购 机 县 级 结 算 直 补 到 卡 等 操 作 试 点, 具 备 条 件 的 省 份 要 在 全 省 域 范 围 内 实 行 要 深 入 开 展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落 实 延 伸 绩 效 管 理, 制 定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办 法, 建 立 以 结 果 为 导 向 的 监 测 与 评 价 体 系, 并 将 考 核 结 果 与 补 贴 资 金 分 配 适 当 挂 钩 各 级 农 机 化 主 管 部 门 要 坚 决 贯 彻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的 决 策 部 署 和 农 财 两 部 的 各 项 规 定, 以 更 加 严 肃 的 态 度 更 加 严 明 的 纪 律 更 加 严 厉 的 要 求, 以 为 民 务 实 清 廉 的 良 好 作 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补 贴 政 策 科 学 高 效 规 范 廉 洁 实 施, 继 续 推 动 我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科 学 发 展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12 日 17
农 业 部 关 于 成 立 农 业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农 市 发 2013 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农 机 畜 牧 兽 医 农 垦 乡 镇 企 业 渔 业 厅 ( 局 委 办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业 局, 部 机 关 各 司 局 有 关 部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 为 全 面 加 强 对 农 业 信 息 化 工 作 的 领 导, 经 部 常 务 会 研 究 决 定, 成 立 农 业 部 农 业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 下 称 领 导 小 组 ) 现 通 知 如 下 : 一 领 导 小 组 组 成 组 长 : 余 欣 荣 部 党 组 副 书 记 副 部 长 副 组 长 : 陈 晓 华 部 党 组 成 员 副 部 长 毕 美 家 部 总 经 济 师 办 公 厅 主 任 成 员 : 曾 一 春 人 事 劳 动 司 司 长 张 合 成 市 场 与 经 济 信 息 司 司 长 钱 克 明 发 展 计 划 司 司 长 李 健 华 财 务 司 司 长 唐 珂 科 技 教 育 司 司 长 郭 作 玉 农 业 部 信 息 中 心 原 主 任 李 昌 健 农 业 部 信 息 中 心 主 任 二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置 及 人 员 组 成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市 场 与 经 济 信 息 司 主 任 由 张 合 成 同 志 兼 任, 副 主 任 由 郭 作 玉 同 志 农 业 部 信 息 中 心 主 任 市 场 与 经 济 信 息 司 分 管 副 司 长 担 任 领 导 小 组 组 成 单 位 信 息 化 牵 头 处 室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为 成 员, 其 他 机 关 司 局 设 联 络 员 ( 具 体 人 员 名 单 见 附 件 ) 附 件 : 农 业 部 农 业 信 息 化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成 员 名 单 ( 略 )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24 日 18
农 业 部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的 通 知 农 政 发 2013 3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农 机 畜 牧 兽 医 农 垦 乡 镇 企 业 渔 业 厅 ( 局 委 办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业 局, 部 内 有 关 司 局 直 属 单 位 : 今 年 是 六 五 普 法 第 三 年, 按 照 中 央 宣 传 部 司 法 部 和 全 国 普 法 办 公 室 的 部 署 要 求, 我 部 决 定 对 各 地 农 业 部 门 贯 彻 执 行 中 央 宣 传 部 司 法 部 关 于 在 公 民 中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和 农 业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指 导 思 想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深 入 贯 彻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全 面 检 查 各 地 农 业 部 门 六 五 普 法 以 来 的 工 作 情 况, 总 结 好 的 工 作 经 验 和 做 法, 查 找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进 一 步 推 动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的 贯 彻 落 实, 为 农 业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和 农 村 社 会 稳 定 营 造 良 好 法 治 环 境 二 主 要 内 容 检 查 督 导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的 贯 彻 执 行 情 况 重 点 检 查 宪 法 等 国 家 基 本 法 律 及 农 业 法 律 法 规 的 学 习 宣 传 情 况, 领 导 干 部 公 务 员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农 民 群 众 等 重 点 普 法 对 象 学 法 用 法 情 况, 法 律 六 进 主 题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农 村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情 况, 农 业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情 况, 法 制 宣 传 方 式 方 法 创 新 情 况, 组 织 领 导 和 机 构 建 设 情 况, 保 障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等 (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指 导 标 准 ) 省 级 农 业 部 门 可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具 体 检 查 督 导 标 准 或 考 核 评 估 办 法 三 工 作 要 求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是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确 保 六 五 普 法 工 作 有 序 有 效 开 展 的 重 要 环 节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要 将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纳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主 要 领 导 要 亲 自 抓, 法 制 机 构 要 加 强 指 导, 主 动 与 有 关 部 门 沟 通 协 调, 保 证 检 查 督 导 有 序 进 行 ( 二 ) 注 重 工 作 实 效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要 按 照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的 要 求, 求 真 务 实, 轻 车 简 从, 深 入 基 层 深 19
入 实 际 深 入 群 众, 掌 握 了 解 真 实 情 况, 总 结 工 作 成 绩 和 经 验, 分 析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和 下 一 步 深 入 贯 彻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的 意 见 建 议 ( 三 )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要 制 定 周 密 宣 传 计 划,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可 组 织 媒 体 开 辟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专 栏, 集 中 宣 传 农 业 部 门 六 五 普 法 取 得 的 突 出 成 效, 总 结 宣 传 一 批 在 检 查 督 导 中 发 现 的 普 法 先 进 经 验 和 典 型 要 结 合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积 极 组 织 开 展 深 化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为 实 现 伟 大 中 国 梦 营 造 良 好 法 治 环 境 主 题 活 动, 扩 大 主 题 活 动 的 社 会 影 响 各 省 农 业 部 门 部 有 关 司 局 和 直 属 单 位 按 照 本 通 知 要 求 组 织 自 查, 并 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 前 将 自 查 报 告 报 部 政 法 司 在 自 查 的 基 础 上, 部 里 将 组 织 检 查 督 导 组 赴 部 分 省 进 行 抽 查, 抽 查 主 要 采 取 实 地 考 察 听 取 汇 报 查 阅 档 案 材 料 召 开 座 谈 会 等 方 式 进 行 联 系 人 : 陶 逸 联 系 电 话 :010-59191429 59192784(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taoyizju@139.com 邮 寄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农 展 馆 南 里 11 号 农 业 部 政 法 司 执 法 监 督 处 邮 政 编 码 :100125 附 件 :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指 导 标 准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4 日 附 件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指 导 标 准 为 组 织 开 展 六 五 普 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根 据 中 央 宣 传 部 司 法 部 关 于 在 公 民 中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和 农 业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现 提 出 农 业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检 查 督 导 指 导 标 准 1. 领 导 体 制 完 善 建 立 健 全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领 导 体 制, 制 定 并 下 发 本 部 门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普 法 工 作 纳 入 部 门 年 度 工 作 议 程,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听 取 情 况 汇 报, 研 究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2. 工 作 机 制 健 全 建 立 完 善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机 构, 工 作 制 度 健 全, 有 相 应 的 工 作 人 员 和 必 要 的 办 公 设 备 认 真 做 好 本 部 门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实 施 的 组 织 协 调 指 导 和 检 查 工 作, 组 织 调 动 本 地 区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制 定 年 度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计 划, 及 时 总 结 推 广 典 型 经 验, 积 极 指 导 本 地 区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开 展 工 作 3. 普 法 重 点 任 务 落 实 突 出 学 习 宣 传 宪 法, 广 泛 宣 传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体 系 和 国 家 基 本 法 律, 深 入 开 展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宣 传 教 育, 深 入 学 习 宣 传 创 新 农 村 社 会 管 理 维 护 农 村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的 法 律 法 规 认 真 开 展 农 业 法 畜 牧 法 农 业 机 械 化 促 进 法 动 物 防 疫 法 草 原 法 渔 业 法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学 习 宣 传, 重 点 学 习 宣 传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以 及 种 子 农 药 肥 料 兽 药 饲 料 等 方 面 法 律 法 规 4. 重 点 对 象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成 效 明 显 认 真 贯 20
彻 落 实 中 组 部 中 宣 部 司 法 部 国 资 委 全 国 普 法 办 等 部 门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用 法 工 作 的 意 见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民 学 法 用 法 工 作 的 意 见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学 法 用 法 工 作 的 意 见 等 文 件 精 神, 建 立 完 善 领 导 干 部 公 务 员 执 法 人 员 企 事 业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和 农 民 等 重 点 对 象 学 法 用 法 工 作 制 度 并 认 真 落 实 结 合 各 普 法 重 点 对 象 实 际, 加 强 分 类 指 导,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学 法 用 法 活 动 结 合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实 际, 确 定 本 部 门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重 点 对 象, 组 织 开 展 学 法 用 法 活 动 5. 围 绕 重 点 工 作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坚 持 围 绕 各 级 农 业 部 门 的 重 点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有 声 势 有 效 果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主 题 活 动, 充 分 发 挥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在 促 进 农 业 经 济 发 展 维 护 农 村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6. 法 律 六 进 活 动 扎 实 开 展 结 合 部 门 工 作 实 际, 重 点 组 织 开 展 法 律 进 机 关 进 乡 村 进 企 业 活 动,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和 措 施, 组 织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推 进 活 动, 加 强 工 作 考 核 和 交 流, 推 进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不 断 向 面 上 拓 展, 向 基 层 延 伸, 活 动 成 效 显 著 充 分 利 用 12 4 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开 展 以 学 习 宣 传 宪 法 为 核 心 的 集 中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利 用 有 关 农 业 法 律 的 颁 布 实 施 纪 念 日, 开 展 宣 传 月 宣 传 周 宣 传 日 等 形 式 多 样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7. 农 村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蓬 勃 开 展 充 分 利 用 农 村 公 共 场 所 和 公 共 资 源, 建 立 农 村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基 地 阵 地 充 分 利 用 各 种 途 径 和 平 台, 积 极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的 法 治 文 化 活 动, 鼓 励 创 作 和 推 广 满 足 农 民 群 众 需 求 的 法 治 文 化 产 品, 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与 农 民 群 众 文 化 生 活 相 结 合 8. 农 业 依 法 治 理 不 断 深 入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农 业 部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农 业 依 法 行 政 的 意 见, 健 全 依 法 行 政 制 度, 履 行 各 项 法 定 职 责 实 施 农 业 综 合 执 法, 扎 实 推 进 农 业 综 合 执 法 规 范 化 建 设, 扩 展 执 法 领 域, 增 加 执 法 投 入,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提 高 执 法 水 平, 促 进 农 业 法 律 法 规 有 效 实 施, 保 障 农 业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围 绕 农 业 管 理 的 重 点 领 域 和 群 众 关 注 的 社 会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开 展 专 项 依 法 治 理 活 动 9. 积 极 推 进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创 新 充 分 利 用 广 播 电 视 报 刊 网 络 等 媒 体 开 辟 法 制 宣 传 栏 目 ( 专 栏 专 版 和 网 页 ) 充 分 利 用 显 示 屏 手 机 报 政 务 微 博 等 现 代 传 媒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结 合 部 门 实 际, 积 极 利 用 自 身 优 势, 开 展 有 特 色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10. 加 强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保 障 建 设 普 法 经 费 纳 入 财 政 预 算, 专 款 专 用 加 强 农 业 部 门 普 法 办 事 机 构 建 设, 充 实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专 职 力 量, 定 期 开 展 法 制 宣 讲 活 动, 配 备 必 要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器 材 和 设 备 加 强 六 五 普 法 全 国 统 编 教 材 的 使 用, 积 极 编 写 发 放 各 种 普 法 资 料, 及 时 反 馈 信 息 上 报 各 类 报 表 及 年 度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情 况 总 结, 积 极 开 展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的 理 论 研 究 21
农 业 部 关 于 公 布 第 三 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名 单 的 通 知 农 经 发 2013 7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农 业 ( 农 牧 农 村 经 济 ) 厅 ( 委 办 局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农 业 局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支 持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2 10 号 ) 关 于 支 持 一 村 一 品 专 业 示 范 村 镇 建 设 的 精 神, 按 照 农 业 部 关 于 推 进 一 村 一 品 强 村 富 民 工 程 的 意 见 ( 农 经 发 2010 10 号 ) 和 农 业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认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 农 办 经 2013 11 号 ) 的 要 求, 在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及 计 划 单 列 市 推 荐 的 基 础 上, 经 审 核, 认 定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窦 店 镇 芦 村 等 328 个 村 镇 为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 名 单 附 后 ), 现 予 以 公 布 开 展 一 村 一 品 专 业 示 范 村 镇 建 设 是 深 入 实 施 一 村 一 品 强 村 富 民 工 程 的 重 要 举 措, 对 打 造 区 域 特 色 品 牌, 活 跃 农 村 经 济, 促 进 农 民 就 业 增 收, 推 动 城 乡 融 合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获 得 认 定 的 示 范 村 镇 要 以 此 为 契 机, 进 一 步 加 强 规 范 化 建 设, 强 化 示 范 作 用, 带 动 当 地 一 村 一 品 发 展 水 平 提 升 各 地 要 继 续 加 强 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的 业 务 指 导 和 服 务, 大 力 宣 传 推 介 示 范 村 镇 的 名 优 特 色 产 品, 推 广 示 范 村 镇 的 好 经 验 好 做 法, 充 分 发 挥 其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促 进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附 件 : 第 三 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名 单 附 件 第 三 批 全 国 一 村 一 品 示 范 村 镇 名 单 农 业 部 2013 年 7 月 31 日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窦 店 镇 芦 村 ( 燕 都 泰 华 蔬 菜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北 务 镇 仓 上 村 ( 绿 中 名 辣 椒 )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长 子 营 镇 河 津 营 村 ( 凤 河 源 生 菜 ) 北 京 市 怀 柔 区 庙 城 镇 王 史 山 村 ( 中 菌 食 用 菌 ) 北 京 市 平 谷 区 大 兴 庄 镇 西 柏 店 村 ( 柏 店 二 仙 食 用 菊 花 ) 北 京 市 密 云 县 太 师 屯 镇 太 师 庄 村 ( 太 师 庄 设 施 蔬 菜 ) 北 京 市 延 庆 县 旧 县 镇 大 柏 老 村 ( 生 鲜 牛 乳 ) 北 京 市 平 谷 区 夏 各 庄 镇 杨 各 庄 村 ( 元 昇 西 红 柿 ) 北 京 市 怀 柔 区 杨 宋 镇 梭 草 村 ( 梭 草 鲟 鱼 ) 天 津 市 武 清 区 大 良 镇 田 水 铺 村 ( 田 水 铺 青 萝 卜 ) 天 津 市 宁 河 县 七 里 海 镇 北 移 民 村 ( 七 里 海 河 22
蟹 ) 天 津 市 静 海 县 台 头 镇 义 和 村 ( 台 头 西 瓜 )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杨 家 泊 镇 付 庄 村 ( 杨 家 泊 对 虾 ) 河 北 省 故 城 县 建 国 镇 ( 兴 月 韭 菜 ) 河 北 省 献 县 高 官 乡 ( 献 王 金 丝 小 枣 ) 河 北 省 乐 亭 县 中 堡 镇 ( 青 健 设 施 果 菜 ) 河 北 省 平 泉 县 卧 龙 镇 ( 森 源 平 泉 香 菇 ) 河 北 省 武 邑 县 龙 店 乡 龙 店 村 ( 集 民 黄 瓜 ) 河 北 省 馆 陶 县 柴 堡 镇 东 苏 堡 村 ( 艾 格 兰 鸡 蛋 ) 河 北 省 威 县 洺 州 镇 邱 霍 寨 村 ( 威 华 葡 萄 ) 河 北 省 深 泽 县 铁 杆 镇 杜 社 村 ( 杜 社 紫 玉 葡 萄 ) 河 北 省 涿 鹿 县 五 堡 镇 杨 窑 村 ( 香 花 墚 葡 萄 ) 河 北 省 秦 青 龙 满 族 自 治 县 青 龙 镇 大 石 门 村 ( 燕 之 龙 板 栗 ) 河 北 省 清 苑 县 北 店 乡 牛 庄 村 ( 绿 龙 蔬 菜 ) 山 西 省 原 平 市 东 社 镇 ( 同 川 酥 梨 ) 山 西 省 文 水 县 孝 义 镇 北 武 度 村 ( 裕 丰 蔬 菜 ) 山 西 省 汾 阳 市 峪 道 河 镇 下 张 家 庄 村 ( 银 丰 核 桃 ) 山 西 省 汾 阳 市 杨 家 庄 镇 南 偏 城 村 ( 汾 州 核 桃 ) 山 西 省 清 徐 县 清 源 镇 平 泉 村 ( 清 徐 葡 萄 ) 山 西 省 盂 县 孙 家 庄 镇 西 盂 北 村 ( 盂 北 苹 果 ) 山 西 省 长 治 县 八 义 镇 南 窑 沟 村 ( 酿 酒 葡 萄 ) 山 西 省 沁 源 县 韩 洪 乡 旭 河 村 ( 旭 河 粉 条 粉 皮 ) 山 西 省 阳 城 县 次 营 镇 赛 村 ( 阳 城 蚕 桑 ) 山 西 省 应 县 金 城 镇 龙 泉 村 ( 龙 泉 胡 萝 卜 ) 山 西 省 灵 石 县 梁 家 焉 乡 泉 则 坪 村 ( 平 泉 核 桃 ) 山 西 省 左 权 县 拐 儿 镇 寺 坪 村 ( 左 权 绵 核 桃 ) 山 西 省 翼 城 县 唐 兴 镇 南 官 庄 村 ( 古 房 陵 苹 果 ) 山 西 省 曲 沃 县 史 村 镇 西 海 村 ( 磨 盘 岭 蔬 菜 ) 山 西 省 运 城 市 盐 湖 区 三 路 里 镇 杨 家 门 村 ( 冠 之 茹 食 用 菌 ) 山 西 省 运 城 市 盐 湖 区 泓 芝 驿 镇 王 过 村 ( 王 过 酥 梨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赤 峰 市 元 宝 山 区 美 丽 河 镇 ( 古 山 绿 源 西 红 柿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巴 彦 淖 尔 市 临 河 区 八 一 乡 联 丰 村 ( 优 质 甜 瓜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额 济 纳 旗 东 风 镇 额 很 查 干 嘎 查 ( 漠 洲 棉 花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丰 镇 市 巨 宝 庄 镇 巨 宝 庄 村 ( 丰 露 樱 桃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太 仆 寺 旗 千 斤 沟 镇 西 山 坡 村 ( 黑 土 洼 大 白 菜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通 辽 市 科 尔 沁 区 丰 田 镇 万 家 屯 村 ( 科 耳 黑 木 耳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阿 荣 旗 向 阳 峪 镇 松 塔 沟 村 ( 松 雪 柞 蚕 养 殖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扎 赉 特 旗 好 力 保 乡 水 田 村 ( 绰 尔 蒙 珠 大 米 ) 辽 宁 省 开 原 市 靠 山 镇 ( 象 牙 山 苗 木 花 卉 ) 辽 宁 省 灯 塔 市 柳 条 寨 镇 大 新 庄 村 ( 赵 铁 英 辽 峰 葡 萄 ) 辽 宁 省 辽 阳 县 黄 泥 洼 镇 ( 辽 富 茄 子 ) 辽 宁 省 桓 仁 满 族 自 治 县 五 里 甸 子 镇 老 黑 山 村 ( 鑫 婷 桓 仁 大 榛 子 ) 吉 林 省 榆 树 市 八 号 镇 北 沟 村 ( 棚 膜 蔬 菜 ) 吉 林 省 永 吉 县 岔 路 河 镇 下 坎 村 ( 牛 步 芦 笋 ) 吉 林 省 大 安 市 安 广 镇 永 庆 村 ( 东 北 沙 包 地 西 甜 瓜 ) 吉 林 省 洮 南 市 福 顺 镇 ( 福 茂 红 干 椒 ) 吉 林 省 抚 松 县 兴 参 镇 ( 辰 讴 人 参 ) 吉 林 省 临 江 市 大 栗 子 街 道 望 江 村 ( 望 江 无 核 蜜 汁 葡 萄 ) 吉 林 省 梨 树 县 小 城 子 镇 爱 德 村 ( 晧 月 肉 牛 ) 吉 林 省 东 辽 县 安 石 镇 朝 阳 村 ( 鴜 鹭 蟹 稻 米 ) 吉 林 省 安 图 县 明 月 镇 福 林 村 ( 山 野 菜 )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呼 兰 区 大 用 镇 沈 八 村 ( 禾 下 土 杂 粮 ) 23
黑 龙 江 省 绥 滨 县 绥 滨 镇 向 日 村 ( 甜 瓜 ) 黑 龙 江 省 宝 清 县 夹 信 子 镇 夹 信 子 村 ( 饶 力 河 毛 葱 ) 黑 龙 江 省 望 奎 县 东 郊 乡 厢 兰 五 村 ( 龙 康 尔 万 寿 菊 ) 黑 龙 江 省 穆 棱 市 兴 源 镇 红 盛 村 ( 红 盛 白 瓜 ) 黑 龙 江 省 嫩 江 县 伊 拉 哈 镇 新 化 村 ( 香 菇 滑 子 蘑 ) 黑 龙 江 省 鸡 西 市 滴 道 区 滴 道 河 乡 王 家 村 ( 宏 滴 番 茄 ) 黑 龙 江 省 铁 力 市 双 丰 镇 朝 阳 村 ( 九 河 泉 绿 色 水 稻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大 团 镇 多 利 农 庄 ( 多 利 农 庄 有 机 绿 叶 菜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宣 桥 镇 新 安 村 ( 香 嘭 嘭 鲜 食 玉 米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永 丰 街 道 镇 盐 仓 村 ( 仓 桥 水 晶 梨 )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庄 行 镇 潘 垫 村 ( 南 美 白 对 虾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横 溪 街 道 新 杨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 绿 王 大 自 然 西 瓜 ) 江 苏 省 江 阴 市 璜 土 镇 ( 璜 土 葡 萄 ) 江 苏 省 徐 州 市 铜 山 区 三 堡 镇 徐 村 ( 康 华 食 用 菌 )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社 渚 镇 东 升 村 ( 胥 河 青 虾 ) 江 苏 省 常 熟 市 沙 家 浜 镇 ( 阳 澄 湖 大 闸 蟹 ) 江 苏 省 如 东 县 马 塘 镇 ( 精 丰 生 猪 ) 江 苏 省 灌 云 县 南 岗 乡 许 相 村 ( 万 惠 芦 蒿 ) 江 苏 省 洪 泽 县 西 顺 河 镇 ( 洪 泽 湖 大 闸 蟹 ) 江 苏 省 大 丰 市 大 中 镇 恒 北 村 ( 麋 鹿 早 酥 梨 ) 江 苏 省 泰 兴 市 黄 桥 镇 祁 巷 村 ( 祁 巷 蔬 菜 ) 江 苏 省 泗 洪 县 临 淮 镇 ( 佳 健 河 蟹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礼 嘉 镇 秦 巷 村 ( 科 丰 葡 萄 ) 江 苏 省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刘 桥 镇 长 岸 村 ( 嘉 安 荷 仁 豆 ) 江 苏 省 句 容 市 天 王 镇 戴 庄 村 ( 野 山 小 村 大 米 )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东 山 镇 碧 螺 村 ( 吴 侬 碧 螺 春 茶 ) 江 苏 省 泰 州 市 姜 堰 区 溱 潼 镇 ( 溱 湖 河 蟹 ) 江 苏 省 淮 安 市 淮 安 区 苏 嘴 镇 ( 苏 嘴 西 瓜 ) 江 苏 省 海 安 县 李 堡 镇 光 明 村 ( 绿 浪 蔬 菜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径 山 镇 ( 古 钟 径 山 茶 ) 浙 江 省 德 清 市 三 合 乡 塘 家 琪 村 ( 水 精 灵 青 虾 ) 浙 江 省 嘉 善 县 罗 星 街 道 马 家 桥 村 ( 银 嘉 膳 甜 瓜 ) 浙 江 省 婺 城 县 罗 店 镇 后 溪 村 ( 山 茶 花 ) 浙 江 省 缙 云 县 前 路 镇 南 弄 村 ( 南 隆 水 蜜 桃 ) 浙 江 省 衢 州 市 柯 城 区 石 梁 镇 ( 衢 州 椪 柑 ) 浙 江 省 临 海 市 上 盘 镇 劳 动 村 ( 碧 畅 西 兰 花 ) 浙 江 省 乐 清 市 仙 溪 镇 北 垟 村 ( 铁 皮 石 斛 ) 浙 江 省 普 陀 市 朱 家 尖 镇 莲 花 村 ( 渔 家 乐 ) 安 徽 省 肥 东 县 牌 坊 乡 牌 坊 民 族 村 ( 千 柳 杭 椒 ) 安 徽 省 砀 山 县 官 庄 坝 镇 岳 庄 坝 村 ( 御 乐 园 砀 山 梨 ) 安 徽 省 涡 阳 县 义 门 镇 ( 义 门 涡 阳 苔 干 ) 安 徽 省 阜 南 县 会 龙 镇 ( 会 龙 辣 椒 ) 安 徽 省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龙 岗 社 区 ( 天 长 龙 岗 芡 实 ) 安 徽 省 裕 安 县 顺 河 镇 王 滩 村 ( 华 园 顺 河 辣 椒 ) 安 徽 省 繁 昌 县 荻 港 镇 庆 大 村 ( 繁 园 葡 萄 ) 安 徽 省 铜 陵 市 老 洲 镇 光 辉 村 ( 老 洲 蔬 菜 ) 安 徽 省 和 县 历 阳 镇 太 平 村 ( 和 县 辣 椒 ) 安 徽 省 岳 西 县 姚 河 乡 梯 岭 村 ( 岳 西 翠 兰 ) 安 徽 省 泾 县 汀 溪 镇 ( 汀 溪 兰 香 茶 ) 安 徽 省 歙 县 深 渡 镇 ( 三 潭 枇 杷 ) 安 徽 省 广 德 县 东 亭 乡 沙 坝 村 ( 正 文 红 薯 ) 福 建 省 莆 田 市 涵 江 区 荻 芦 镇 ( 萩 芦 枇 杷 ) 福 建 省 德 化 县 龙 浔 镇 英 山 村 ( 芹 峰 德 化 淮 山 ) 福 建 省 清 流 县 嵩 溪 镇 青 山 村 ( 春 趣 花 卉 ) 福 建 省 尤 溪 县 洋 中 镇 后 楼 村 ( 天 峰 山 食 用 菌 ) 24
福 建 省 云 霄 县 下 河 乡 下 河 村 ( 下 河 杨 桃 ) 福 建 省 长 泰 县 马 洋 溪 生 态 旅 游 区 旺 亭 村 ( 旺 头 香 蕉 ) 福 建 省 霞 浦 县 崇 儒 乡 崇 儒 村 ( 崇 儒 畲 山 芙 蓉 李 ) 福 建 福 安 市 溪 柄 镇 溪 柄 村 ( 福 安 巨 峰 葡 萄 ) 福 建 省 福 鼎 市 店 下 镇 店 下 村 ( 鼎 逗 豆 蚕 豆 ) 福 建 省 漳 平 市 南 洋 乡 ( 漳 平 水 仙 茶 )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袁 渡 镇 青 围 村 ( 袁 渡 豇 豆 ) 江 西 省 大 余 县 黄 龙 镇 旱 田 村 ( 金 边 瑞 香 花 卉 ) 江 西 省 宁 都 县 会 同 镇 ( 惠 大 赣 南 脐 橙 ) 江 西 省 吉 安 县 横 江 镇 濠 云 村 ( 横 江 葡 萄 ) 江 西 省 吉 水 县 醪 桥 镇 黄 家 边 村 ( 井 冈 蜜 柚 ) 江 西 省 新 建 县 望 城 镇 小 桥 村 ( 小 桥 村 苗 木 ) 江 西 省 修 水 县 马 坳 乡 黄 溪 村 ( 井 岗 红 星 蚕 桑 ) 江 西 省 玉 山 县 临 湖 镇 ( 临 湖 大 蒜 ) 山 东 省 滕 州 市 界 河 镇 ( 滕 州 马 铃 薯 ) 山 东 省 安 丘 市 柘 山 镇 ( 柘 山 花 生 ) 山 东 省 武 城 县 老 城 镇 后 庄 村 ( 英 潮 武 城 辣 椒 ) 山 东 省 成 武 县 大 田 集 镇 ( 田 集 大 蒜 ) 山 东 省 蒙 阴 县 岱 崮 镇 ( 蒙 阴 蜜 桃 ) 山 东 省 章 丘 县 枣 园 街 道 万 新 村 ( 章 丘 大 葱 ) 山 东 省 鱼 台 县 张 黄 镇 于 梅 村 ( 鱼 台 毛 木 耳 ) 山 东 省 莱 芜 市 莱 城 区 羊 里 镇 ( 莱 芜 生 姜 )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淄 川 区 昆 仑 镇 马 棚 村 ( 卧 虎 山 椿 芽 ) 山 东 省 肥 城 市 汶 阳 镇 ( 瑞 菏 农 庄 绿 菜 花 ) 山 东 省 博 兴 县 店 子 镇 ( 博 绿 西 红 柿 ) 山 东 省 蓬 莱 市 村 里 集 镇 ( 艾 崮 红 苹 果 ) 山 东 省 莘 县 燕 店 镇 ( 王 公 香 瓜 ) 山 东 省 五 莲 县 许 孟 镇 ( 绿 发 西 葫 芦 ) 山 东 省 广 饶 县 稻 庄 镇 ( 鲁 野 草 莓 ) 山 东 省 荣 成 市 成 山 镇 西 霞 口 村 ( 西 霞 口 野 生 刺 参 ) 山 东 省 齐 河 县 宣 章 屯 镇 ( 晏 婴 蔬 菜 ) 山 东 省 巨 野 县 大 义 镇 吴 集 村 ( 添 口 福 大 棚 蔬 菜 ) 山 东 省 沂 南 县 双 堠 镇 埠 口 村 ( 绿 蒙 山 油 桃 ) 河 南 省 卫 辉 市 安 都 乡 庄 和 村 ( 卫 红 花 ) 河 南 省 临 颍 县 杜 曲 镇 龙 堂 村 ( 龙 云 蔬 菜 ) 河 南 省 正 阳 县 王 勿 桥 乡 黄 庄 村 ( 正 良 生 猪 )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卜 塔 集 镇 ( 潢 川 金 桂 ) 河 南 省 虞 城 县 店 集 乡 惠 楼 村 ( 惠 楼 山 药 ) 河 南 省 新 郑 市 龙 湖 镇 泰 山 村 ( 休 闲 农 业 ) 河 南 省 鲁 山 县 辛 集 乡 张 庄 村 ( 华 豫 仙 缘 葡 萄 ) 河 南 省 开 封 县 杜 良 乡 ( 杜 良 大 米 ) 河 南 省 项 城 市 丁 集 镇 索 庄 村 ( 项 宝 芹 菜 ) 河 南 省 内 黄 县 后 河 镇 ( 枣 相 情 红 枣 ) 河 南 省 鄢 陵 县 陈 化 店 镇 ( 鄢 陵 蜡 梅 ) 河 南 省 孟 州 市 河 雍 办 事 处 东 田 丈 村 ( 孟 香 蜜 桃 ) 河 南 省 浚 县 伾 山 街 道 办 事 处 西 杨 玘 屯 村 ( 浚 县 泥 咕 咕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新 洲 区 徐 古 镇 ( 徐 古 双 孢 菇 ) 湖 北 省 京 山 县 永 兴 镇 老 柳 河 村 ( 老 柳 河 龟 鳖 ) 湖 北 省 当 阳 市 两 河 镇 ( 长 坂 坡 大 蒜 ) 湖 北 省 广 水 市 长 岭 乡 红 寨 村 ( 白 玉 春 萝 卜 ) 湖 北 省 荆 州 市 荆 州 区 纪 南 镇 ( 海 子 湖 青 鱼 ) 湖 北 省 阳 新 县 兴 国 镇 宝 塔 村 ( 春 潮 湖 蒿 ) 湖 北 省 宣 恩 县 椒 园 镇 ( 伍 家 台 贡 茶 ) 湖 北 省 郧 县 胡 家 营 镇 土 地 沟 村 ( 桑 绿 蚕 丝 ) 湖 北 省 公 安 县 埠 河 镇 天 心 眼 村 ( 荆 楚 天 心 眼 葡 萄 ) 湖 北 省 宜 都 市 潘 家 湾 土 家 族 乡 ( 潘 家 湾 富 锌 茶 ) 湖 北 省 襄 阳 市 襄 城 区 欧 庙 镇 石 湾 村 ( 襄 麦 冬 ) 湖 北 省 洪 湖 市 乌 林 镇 赤 林 村 ( 洪 湖 世 元 中 华 鳖 ) 湖 北 省 嘉 鱼 县 高 铁 岭 镇 白 果 村 ( 嘉 博 枇 杷 ) 湖 南 省 浏 阳 市 淳 口 镇 狮 岩 村 ( 冠 湘 竹 木 ) 25
湖 南 省 汨 罗 市 桃 林 寺 镇 ( 蓉 泰 红 薯 ) 湖 南 省 双 峰 县 甘 棠 村 盐 井 村 ( 湘 玉 竹 中 药 材 ) 湖 南 省 靖 州 苗 族 侗 族 自 治 县 坳 上 镇 ( 靖 州 杨 梅 ) 湖 南 省 江 华 瑶 族 自 治 县 大 路 铺 镇 兰 下 村 ( 瑶 山 雪 梨 ) 湖 南 省 湘 西 自 治 州 龙 山 县 里 耶 镇 比 耳 村 ( 里 耶 脐 橙 ) 广 东 省 增 城 市 小 楼 镇 西 境 村 ( 增 城 菜 心 )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杨 和 镇 丽 堂 新 村 ( 丽 堂 蔬 菜 ) 广 东 省 乐 昌 市 九 峰 镇 上 廊 村 ( 九 峰 山 油 桃 ) 广 东 省 连 平 县 上 坪 镇 中 村 村 ( 鹰 嘴 蜜 桃 ) 广 东 省 蕉 岭 县 新 铺 镇 黄 坑 村 ( 黄 坑 茶 叶 ) 广 东 省 大 埔 县 枫 朗 镇 和 村 ( 梅 妃 蜜 柚 ) 广 东 省 兴 宁 市 径 南 镇 浊 水 村 ( 围 龙 春 乌 龙 茶 ) 广 东 省 阳 春 市 圭 岗 镇 上 垌 村 ( 蚕 桑 ) 广 东 省 郁 南 县 建 城 镇 便 民 村 ( 郁 南 无 核 黄 皮 ) 广 东 省 连 平 县 忠 信 镇 上 坣 村 ( 忠 信 花 灯 ) 广 东 省 东 源 县 顺 天 镇 ( 中 兴 绿 丰 柠 檬 ) 广 东 省 电 白 县 沙 琅 镇 ( 祥 寿 龟 鳖 ) 广 东 省 信 宜 市 钱 排 镇 ( 银 妃 三 华 李 ) 广 东 省 普 宁 市 高 埔 镇 ( 普 宁 青 梅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三 江 侗 族 自 治 县 丹 洲 镇 丹 洲 村 ( 休 闲 农 业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灌 阳 县 新 街 镇 江 口 村 ( 灌 阳 雪 梨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富 川 瑶 族 自 治 县 葛 坡 镇 马 槽 村 ( 富 川 脐 橙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藤 县 和 平 镇 ( 锦 健 粉 葛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北 海 市 银 海 区 福 成 镇 宁 海 村 ( 北 甜 一 号 哈 密 瓜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玉 林 市 玉 州 区 仁 东 镇 大 鹏 村 ( 仁 东 香 蒜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昭 平 县 走 马 乡 福 行 村 ( 将 军 红 茶 叶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天 峨 县 八 腊 瑶 族 乡 五 福 村 ( 龙 滩 珍 珠 李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田 阳 县 田 州 镇 东 江 村 ( 桂 佳 芒 果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忻 城 县 马 泗 乡 马 泗 村 ( 马 泗 果 蔬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容 县 容 州 镇 木 井 村 ( 铁 皮 石 斛 )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广 阳 镇 回 龙 桥 村 ( 广 迥 枇 杷 )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渭 沱 镇 七 星 村 ( 涪 江 绿 蔬 菜 ) 重 庆 市 城 口 县 河 鱼 乡 平 溪 村 ( 城 口 山 地 鸡 )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统 景 镇 印 盒 村 ( 歪 嘴 李 ) 重 庆 市 彭 水 县 郁 山 镇 ( 郁 山 晶 丝 苕 粉 ) 重 庆 市 万 盛 经 开 区 青 年 镇 ( 滴 翠 剑 名 ) 重 庆 市 武 隆 县 双 河 乡 ( 武 隆 高 山 蔬 菜 ) 四 川 省 金 堂 县 官 仓 镇 ( 官 仓 蔬 菜 ) 四 川 省 自 贡 市 贡 井 区 白 庙 镇 ( 李 必 祥 血 橙 ) 四 川 省 泸 县 太 伏 镇 ( 蜀 冠 龙 眼 ) 四 川 省 广 汉 市 兴 隆 镇 ( 欣 竺 灵 蔬 菜 ) 四 川 省 隆 昌 县 响 石 镇 群 乐 村 ( 古 宇 湖 水 产 养 殖 ) 四 川 省 沐 川 县 富 和 乡 ( 旭 峰 猕 猴 桃 ) 四 川 省 南 充 市 顺 庆 区 委 芦 溪 镇 猫 儿 沟 村 ( 寸 金 黄 瓜 ) 四 川 省 高 县 羊 田 乡 ( 华 早 茶 叶 ) 四 川 省 南 江 县 杨 坝 镇 罐 坝 村 ( 南 江 黄 羊 ) 四 川 省 汉 源 县 双 溪 乡 镇 ( 白 凤 桃 ) 四 川 省 丹 棱 县 双 桥 镇 梅 湾 村 ( 丹 棱 橘 橙 ) 四 川 省 九 龙 县 乌 拉 溪 镇 偏 桥 村 ( 绿 之 源 九 龙 花 椒 ) 四 川 省 松 潘 县 山 巴 乡 上 磨 村 ( 休 闲 农 业 ) 四 川 省 宁 南 县 新 村 乡 碧 窝 村 ( 南 丝 路 蚕 茧 ) 贵 州 省 清 镇 市 红 枫 湖 镇 大 冲 村 ( 黔 山 番 茄 ) 贵 州 省 石 阡 县 五 德 镇 团 结 村 ( 源 优 态 水 蜜 桃 ) 贵 州 省 安 龙 县 德 卧 镇 白 水 河 村 ( 安 龙 金 银 花 ) 26
贵 州 省 赤 水 市 长 期 镇 五 七 村 ( 金 钗 石 斛 ) 贵 州 省 桐 梓 县 大 河 镇 七 二 村 ( 休 闲 农 业 ) 贵 州 省 安 顺 市 西 秀 区 旧 州 镇 罗 官 村 ( 正 维 茶 叶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白 云 区 牛 场 布 依 族 乡 蓬 莱 村 ( 休 闲 农 业 ) 贵 州 省 瓮 安 县 猴 场 镇 金 竹 村 ( 猴 场 番 茄 ) 贵 州 省 绥 阳 县 小 关 乡 银 花 村 ( 小 关 金 银 花 ) 贵 州 省 三 都 水 族 自 治 县 交 梨 乡 前 进 村 ( 交 梨 山 野 葡 萄 ) 贵 州 省 罗 甸 县 沫 阳 镇 访 里 村 ( 黔 甸 蔬 菜 ) 云 南 省 保 山 市 隆 阳 区 潞 江 镇 登 高 村 ( 登 高 坝 冬 早 蔬 菜 ) 云 南 省 宾 川 县 金 牛 镇 ( 宾 川 红 提 葡 萄 ) 云 南 省 弥 勒 市 东 风 农 场 管 理 局 ( 弥 勒 葡 萄 )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茨 营 乡 茨 营 村 委 会 ( 茨 营 河 蔬 菜 ) 云 南 省 丘 北 县 树 皮 乡 树 皮 村 ( 丘 北 辣 椒 ) 云 南 省 华 宁 县 华 溪 镇 ( 华 宁 柑 桔 ) 云 南 省 昭 通 市 昭 阳 区 洒 渔 镇 ( 昭 福 苹 果 ) 云 南 省 凤 庆 县 凤 山 镇 安 石 村 ( 中 国 滇 红 第 一 村 茶 叶 ) 云 南 省 景 洪 市 大 渡 岗 乡 ( 大 渡 岗 普 洱 茶 ) 西 藏 自 治 区 曲 水 县 才 纳 乡 才 纳 村 ( 朗 杰 岗 青 稞 ) 西 藏 自 治 区 朗 县 洞 嘎 镇 滚 村 ( 郎 敦 红 辣 椒 ) 西 藏 自 治 区 察 隅 县 下 察 隅 镇 ( 察 隅 香 米 ) 陕 西 省 蒲 城 县 龙 池 镇 ( 富 秦 文 俊 西 甜 瓜 ) 陕 西 省 三 原 县 鲁 桥 镇 ( 鲁 桥 蔬 菜 ) 陕 西 省 洛 川 县 旧 县 镇 ( 洛 川 苹 果 ) 陕 西 省 定 边 县 白 泥 井 镇 ( 白 泥 井 蔬 菜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灞 桥 区 狄 寨 街 道 办 事 处 ( 灞 桥 葡 萄 ) 陕 西 省 凤 县 平 木 镇 ( 秦 岭 部 落 蔬 菜 ) 陕 西 省 蓝 田 县 华 胥 镇 阿 氏 村 ( 娲 氏 大 杏 ) 陕 西 省 扶 风 县 天 度 镇 永 平 村 ( 乔 山 红 苹 果 ) 陕 西 省 铜 川 市 耀 州 区 石 柱 镇 马 咀 村 ( 锦 阳 湖 果 蔬 ) 陕 西 省 渭 南 市 临 渭 区 官 道 镇 武 赵 村 ( 渭 乐 天 冬 枣 ) 陕 西 省 汉 中 市 汉 台 区 铺 镇 镇 狮 子 村 ( 天 之 源 蔬 菜 ) 陕 西 省 洛 南 县 城 关 镇 尖 角 村 ( 尖 角 蔬 菜 ) 陕 西 省 杨 凌 示 范 区 杨 陵 街 道 办 事 处 崔 东 沟 村 ( 东 沟 圣 果 猕 猴 桃 ) 陕 西 省 平 利 县 长 安 镇 高 峰 村 ( 女 娲 绿 茶 ) 陕 西 省 韩 城 市 昝 村 镇 史 带 村 ( 临 河 蔬 菜 ) 陕 西 省 兴 平 市 西 吴 街 道 办 来 祁 寨 村 ( 汉 茂 油 桃 ) 陕 西 省 安 塞 县 建 华 镇 桥 坪 村 ( 大 棚 茄 子 ) 甘 肃 省 玉 门 市 赤 金 镇 ( 沁 馨 韭 菜 ) 甘 肃 省 静 宁 县 李 店 镇 常 坪 村 ( 静 宁 苹 果 ) 甘 肃 省 临 洮 县 洮 阳 镇 兴 荣 村 ( 胡 萝 卜 ) 甘 肃 省 张 掖 市 甘 州 区 乌 江 镇 天 乐 村 ( 祁 沅 春 蔬 菜 制 种 ) 甘 肃 省 景 泰 县 草 窝 滩 镇 西 和 村 ( 黄 河 石 林 枸 杞 ) 甘 肃 省 康 县 阳 坝 镇 宋 沟 村 ( 茗 芝 翠 竹 ) 甘 肃 省 临 夏 县 先 锋 乡 丁 韩 村 ( 蔬 菜 ) 甘 肃 省 玛 曲 县 阿 万 仓 镇 贡 赛 村 ( 牦 牛 ) 青 海 省 大 通 县 新 庄 镇 新 庄 村 ( 老 爷 山 黄 瓜 ) 青 海 省 湟 中 县 鲁 沙 尔 镇 下 重 台 村 ( 瑞 青 蔬 菜 ) 青 海 省 湟 中 县 拦 隆 口 镇 下 鲁 尔 村 ( 蒜 苗 ) 青 海 省 互 助 县 台 子 乡 多 士 代 村 ( 互 助 八 眉 猪 ) 青 海 省 互 助 县 松 多 乡 马 营 村 ( 葱 花 土 鸡 ) 青 海 省 乐 都 县 高 庙 镇 旱 地 湾 村 ( 旱 地 湾 韭 菜 ) 青 海 省 乐 都 县 雨 润 镇 深 沟 村 ( 乐 都 紫 皮 大 蒜 ) 青 海 省 贵 德 县 河 东 乡 王 屯 村 ( 牛 羊 育 肥 ) 青 海 省 都 兰 县 香 日 德 镇 乐 盛 村 ( 马 铃 薯 ) 青 海 省 格 尔 木 市 大 格 勒 乡 ( 亿 林 枸 杞 ) 青 海 省 门 源 县 北 山 乡 沙 沟 脑 村 ( 垯 美 门 源 菜 籽 油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