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Similar documents
( s y s t e m ) ( s t r e s s ) (stress model) ( s y s t e m ) [ ] [ 5 ] C o x [ 3 ] 1 [ 1, 2 ] [ 6-8 ] [ 9 ] Tw Fam Med Res 2003 Vol.1 No.1 23

一位末期腎病

Microsoft Word - 體制外之生命教育初探:大學生追尋生命意義之敘事研究.doc

94 Complementary Therapy Polaski & Tatro, 1996/ CassilthDeng Dunwoody, Smyth, & Davidson, Dunwoody et al


自傷行為 67 難化 個人化及妄下結論等 皆是有系統的邏輯謬誤 吳 陳 4 羅 6 憂鬱患者的症狀困擾 自我情緒 人際及生活品質 若只靠個人意志是無法 自行恢復 通常需要藥物或心理治療才能恢復健康 而照顧憂鬱症患者 護理人員需維持溫暖 接納與尊 重的態度 利用治療性溝通技巧 引導表達感受 以 提高健

. 運 用 社 交 技 巧 訓 練 於 一 位 重 鬱 症 役 男 之 護 理 經 驗. 壹 前 言 憂 鬱 症 是 本 世 紀 四 大 重 要 疾 病 之 一, 其 後 遺 症 會 造 成 調 適 能 力 人 際 關 係 職 業 能 力 社 會 角 色 和 認 知 行 為 下 降, 增 加 社 會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政治哲學要跨出去!

壹、前言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附件1:

壹 前 言 孕 育 新 生 命 對 新 移 民 初 產 婦 女 而 言 不 僅 代 表 落 地 生 根 的 意 義, 同 時 滿 足 傳 宗 接 代 之 期 待, 隨 著 胎 兒 成 長, 母 親 與 胎 兒 逐 漸 建 立 親 密 的 依 附 關 係, 為 了 調 整 身 心 與 社 會 環 境

東吳大學

Microsoft Word - 出國報告[2].DOC0104.DOC


項, 且 持 續 兩 週 : 心 情 是 悲 傷 無 望 的 ; 對 平 日 熟 悉 的 活 動 缺 乏 興 趣 ; 食 慾 體 重 驟 增 或 驟 減 ; 失 眠 ; 失 去 活 力 及 感 到 勞 累 ; 精 神 運 動 性 活 動 遲 滯 ; 無 價 值 感 或 罪 惡 感 ; 專 注 力 決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且 放 棄 治 療 的 黃 金 時 期 ; 而 主 要 者 不 但 擔 心 況, 又 要 面 對 繁 重 工 作 時, 容 易 出 現 焦 慮 緊 張 歇 斯 底 里 等 情 緒, 導 致 整 個 家 庭 陷 入 低 落 狀 態, 因 此 引 發 筆 者 的 興 趣 希 望 藉 由 團 隊 的 合

62 互 動 性 裝 置 藝 術 對 幼 保 系 學 生 壓 力 情 緒 療 癒 影 響 之 案 例 探 究 62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根 據 財 團 法 人 董 氏 基 金 會 於 2008 年 1 對 大 學 生 主 觀 壓 力 來 源 與 憂 鬱 情 緒 相 關 性 研

<4D F736F F D20322EA764AC57C0732DA668B443C5E9B1D0BEC7A4E8AED7B9EFB0EAA470B4BCAFE0BBD9C3AABEC7A5CDAEC9B6A1B7A7A9C0BEC7B2DFA6A8AEC4A4A7BC76C5545FA7EF32>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doctors and patients. But it is insufficient jurisprudential basis and legitimacy crisis of legal forms through the form of mi

Microsoft Word - 01李惠玲ok.doc

謝 誌 終 於 完 成 碩 士 論 文, 可 以 開 始 書 寫 謝 誌, 在 撰 寫 論 文 的 過 程 中, 真 是 淚 水 與 汗 水 交 織 的 成 果, 身 為 一 個 有 全 職 工 作 的 研 究 生, 這 真 不 是 人 過 的 生 活, 除 了 體 力 上 的 勞 累, 更 沉 重

1 * 1 *

第一章 緒論

Microsoft Word doc

92南師學術研討會

. 弘 光 學 報 65 期. 壹 前 言 脊 髓 損 傷 (spinal cord injury) 是 人 生 遭 遇 的 一 項 重 大 災 難 事 件, 常 與 意 外 伴 隨 發 生 例 如 車 禍 高 處 跌 落 等 ( 周 陳 賴,2008), 台 灣 每 年 約 有 一 千 兩 百 人

<A448A4E5AAC0B77CBEC7B3F8B2C43132A8F7B2C434B4C15F E706466>

Microsoft Word - 從家長觀點來看融合-輔大.doc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3-4-Cover-1

56

护理10期.indd

Public Projects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Partial

<B3C6A5F7B3C6A5F7AB6534ADB67E312E636472>

3邢敏華-顧玉山--教育.indd


Love Taiwan through transcending Taiwan Social reform and relief operation by Inagaki Tobee during Japanese occupation Abstract Ruled under Japanese c

2008 3, (,1989, 135 ) 1869 (,1919) , ,,,, 20, (,1990) 1872,,,,,,1914, 1872,42 4,1918,,, 46,, 1872,,1880,40,, (,1998) 1914,,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致 謝 辭 寫 這 篇 致 謝 辭 的 心 情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夾 雜 著 欣 喜 與 不 捨, 更 是 充 滿 著 無 限 感 恩 走 到 這 一 個 階 段 的 過 程 受 到 許 多 人 的 協 助, 願 我 的 喜 悅 和 收 穫 能 與 您 們 分 享! 首 先 我 要 先 謝

,7 8,9 10,11 (1) (2) (3)

手指截肢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ADR ADR ADR : 2

:

完全性胸髓損傷個案復健過程照護經驗 護理探討如下 病患使用冷熱敷 按摩 經皮神經電 一 完全性胸髓損傷病患之生理病理變化 刺激或藥物等方式來緩解疼痛[2, 14] 教 完全性胸髓損傷會導致下半身肢體麻痺 導病患利用積極復健及專注於生活消 癱瘓 喪失受傷部位以下所有的運動及感覺功 遣等方式 來轉移對疼

一位白血病復發

靜 宜 中 文 學 報 第 五 期 整 本 愚 菴 小 集 在 四 庫 全 書 兩 閣 本 中 的 文 獻 存 佚, 不 僅 反 映 四 庫 全 書 的 版 本 差 異, 也 朗 現 潛 藏 在 清 代 官 方 修 書 歷 程 裡, 對 某 些 牽 動 政 治 敏 感 神 經 的 作 者 或 著 作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Training of Civil Service by Applying Learn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Case Study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Ci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inappropriate social behaviors) (specific emotional disturbance) (disorders of physical regulation) 1. : 2. : 3. : 4. : 5. : 6. : 7. : : 2

穨D03-02c-Annex.PDF

要, 理 想 糾 紛 解 決 方 式 以 公 會 協 助 處 理 與 委 託 保 險 公 司 幫 忙 和 解 ; (2) 研 究 發 現 糾 紛 案 件 中,40-50 歲 之 男 性 以 針 灸 或 推 拿 為 主 要 治 療 方 式 碩 士 與 博 士 年 資 年 每 診 人 數 越

6期

<4D F736F F D203035BA43A9CAB5C7B049BADCB177AACCAABAC0E7BE69B7D3C5402DB3AFBEE5AF5CA141B3AFA5C9B1D32E646F63>

第一章 緒論

金 鹏 等 体 育 锻 炼 缓 解 公 务 员 心 理 压 力 相 关 量 表 的 编 制 及 常 模 的 建 立 89 此, 本 文 从 探 索 性 研 究 入 手, 对 体 育 锻 炼 缓 解 公 务 员 心 理 压 力 展 开 研 究, 尝 试 编 制 一 个 基 于 本 土 化, 具 有 良

Microsoft Word - 第四組心得.doc

多 發 性 硬 化 症 復 發 患 者 照 護 經 驗 消 失, 疾 病 進 入 緩 解 期, 隨 著 病 程 反 覆 進 展, 當 髓 鞘 完 全 被 破 壞 時, 就 會 造 成 永 久 性 的 功 能 喪 失 [1] 其 真 正 的 致 病 原 因 不 明, 但 較 常 出 現 在 高 緯 度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劃 定 都 市 更 新 地 區 防 災 評 估 指 標 建 立 之 研 究 - 以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之 更 新 地 區 為 例 摘 要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台 灣 所 發 生 的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與 近 年 來 中 國 的 四 川 強 震 日 本 的 311 大 地 震, 皆 突

國立中山大學中山學術論文典藏.PDF

P2P的概念與貢獻

<4D F736F F D20ABCAADB1A142A5D8BFFDBB50A4A4AD5EBA4BAD6E2E646F63>

A B A 18 A a 2007b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各 機 關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考 察 ) 美 國 加 州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業 務 考 察 報 告 考 察 團 員 名 單 服 務 機 關 姓 名 職 稱 內 政 部 郭 彩 榕 組 長 基 隆 市 政 府 ( 社 會 處 ) 施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人 文 藝 術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ing outcomes of ability grouping practice for freshman English at a u

《課程與教學季刊》

Microsoft PowerPoint 頭肩頸穴位舒壓(meili講義)1206.pptx

, , 10, , %, % %; %, % %,2030,, 2., ,90%,

Microsoft Word - CCSA 第三屆論文研討會手冊

Microsoft Word - 2¦¿®¶¦ë.doc

20

(?a?x???O?B?J???{)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國立高雄大學數位論文典藏

從實驗教材到官方課程──小學社會科板橋模式教材與改編本教科書的發展

<4D F736F F D203037B942A5CE F6EC3F6C368B27ABDD7A9F3A440A6ECA668B56FA9CAB577A4C6AF67AF66A448ADBAA6B8B1B5A8FCC2F9ADABB94CC26FA6E5BCDFA4C0C2F7B34EA4A7B7D3C540B867C5E72DBCEFACFCA66DA141B35CACFCAA76A141C4ACB668ACC22DB

¯S±Ð¾Ç³ø37´Á

Microsoft Word 林宜芳 doc

P. C Evelyn. M. Duvall 2 quality of life cabana

Microsoft Word - 4羅筱芬.doc

66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報 : 數 理 科 技 類 Abstract This study adopts a quasi experiment method to utilize an instructional experiment via frog ecological lessons

模 式, 不 但 可 提 供 病 生 心 靈 的 人, 同 時 也 可 將 雙 親 納 入 照 對 象 住 院 嬰 幼 主 要 的 壓 力 源 有 分 離 焦 慮 失 去 控 制 身 的 損 傷 及 疼 痛 依 據 艾 瑞 克 森 的 發 展 論, 嬰 主 要 的 發 展 任 務 為 信 任 感 與

11.xps

我国原奶及乳制品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Vygotsky的中介讀寫教學模式

謝 辭 還 記 得 在 宜 蘭 迎 新 那 晚, 眾 人 在 天 燈 上 寫 下 自 己 的 心 願, 將 天 燈 點 燃 後 放 開, 任 其 冉 冉 升 空 天 燈 成 功 上 升 了, 願 望 就 會 實 現 了 嗎? 看 來 答 案 是 肯 定 的, 因 為 我 終 於 順 利 完 成 論

文 獻 查 證 在 生 理 層 面 影 響 與 理 5. (2010) 二 此 次 就 醫 過 程 與 治 療 三 排 泄 型 態 through(20mg) 三 顧 的 理 顧 / ,500ml (2008 Schilero e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劉 明 宗 博 士 鍾 肇 政 中 短 篇 小 說 女 性 形 象 析 論 研 究 生 : 吳 鳳 琳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六 月

中華管理評論國際學報‧第 卷‧第 期

03 年 8 月 Vol.5 No.8 支 气 管 哮 喘 ( 简 称 哮 喘 ) 是 儿 童 时 期 最 常 见 的 慢 性 呼 吸 道 疾 病 之 一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类 文 明 的 发 展 社 会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经 济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科 技 的 进 步, 环 境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 芬 蘭 幼 兒 呈 現 中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之 比 例 高 於 臺 灣 幼 兒 (5) 幼 兒 在 投 入 度 方 面 亦 達 顯 著 差 異 (χ²=185.35, p <.001), 芬 蘭 與 臺 灣 幼 兒 多 半 表 現 出 中 度 投 入 與 高 度

投影片 1

语篇中指代词的分布规律与心理机制*

Transcription:

亞 洲 家 庭 暴 力 與 性 侵 害 期 刊 1 第 一 卷 第 一 期,2005,1-26 頁 [ 研 究 論 文 ]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蘇 昭 月 [ 義 守 大 學 護 理 系 講 師 ] 陳 筱 萍 [ 高 雄 市 立 凱 旋 醫 院 臨 床 心 理 科 資 深 臨 床 心 理 師 ] 周 煌 智 [ 高 雄 市 立 凱 旋 醫 院 代 醫 療 副 院 長 ] [ 義 守 大 學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 吳 慈 恩 [ 長 榮 大 學 講 師 ] 黃 志 中 [ 阮 綜 合 醫 院 家 庭 醫 學 科 主 任 ]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藉 由 探 索 婚 姻 施 暴 者 的 個 人 生 命 故 事, 來 瞭 解 其 成 長 歷 程 及 婚 姻 經 驗 研 究 對 象 為 某 家 暴 中 心 及 法 院 轉 介 之 8 位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 並 以 質 性 研 究 的 敘 說 探 究 做 為 研 究 方 法 採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大 綱, 經 個 案 書 面 同 意 後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過 程 並 以 錄 音 方 式 記 錄 資 料, 將 蒐 集 的 訪 談 內 容 資 料 加 以 逐 字 譯, 然 後 採 敘 說 分 析 取 向 來 建 構 文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大 部 份 施 暴 者 建 構 出 的 原 生 家 庭 裡, 父 親 扮 演 著 威 嚴 的 角 色, 對 個 案 管 教 大 都 採 嚴 厲 的 打 罵 方 式, 而 個 案 的 求 學 成 績 表 現 及 人 際 互 動 大 多 不 盡 理 想, 甚 至 有 些 個 案 曾 經 是 打 架 吸 毒 殺 人 未 遂 的 問 題 青 年 ; 對 於 挫 折 及 壓 力 的 因 應 經 驗, 大 都 不 會 採 取 溝 通 方 式, 而 是 使 用 壓 抑 逃 避 喝 酒 或 是 吵 架 等 非 建 設 性 的 方 式 在 婚 姻 互 動 方 面, 發 現 施 暴 者 與 妻 子 常 為 經 濟 爭 吵, 溝 通 模 式 都 以 吵 架 爭 執 呈 現, 導 致 最 後 演 變 為 暴 力 相 向 而 性 生 活 不 協 調 亦 是 影 響 婚 姻 關 係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研 究 結 果 亦 發 現 許 多 施 暴 者 雖 然 對 配 偶 有 負 向 的 評 價 歸 因, 但 卻 不 願 意 接 受 離 婚, 反 而 期 待 能 重 修 舊 好, 並 且 有 的 個 案 也 願 意 學 習 溝 通 技 巧 來 改 善 彼 此 的 關 係 ; 同 時, 在 婚 姻 衝 突 中, 經 濟 問 題 亦 佔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力 基 於 以 上 的 發 現, 在 對 施 暴 者 的 協 助 計 劃 裡 可 將 溝 通 的 技 巧 與 工 作 的 協 助 列 入 考 慮 的 面 向 之 一 關 鍵 詞 : 成 長 歷 程 施 暴 者 敘 說 探 究 婚 姻 經 驗

2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一 前 言 家 庭 與 每 個 人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而 家 庭 成 員 間 的 關 係 型 態 會 影 響 一 個 人 的 成 長 與 發 展, 其 中 又 以 暴 力 型 態 的 關 係, 影 響 最 為 深 遠! 長 久 以 來, 我 們 一 直 存 有 法 不 入 家 門 家 庭 暴 力 是 家 務 事 以 及 清 官 難 斷 家 務 事 的 傳 統 禮 教 觀 念, 因 此 往 往 家 庭 暴 力 事 件 發 生 後, 親 友 們 在 家 庭 價 值 優 先 或 家 醜 不 可 外 揚 下 對 被 害 人 進 行 道 德 勸 說, 希 望 家 和 萬 事 興, 使 得 表 面 的 和 樂 掩 飾 了 底 下 暗 潮 洶 湧, 甚 至 是 驚 濤 駭 浪 的 家 庭 暴 力 家 庭 暴 力 小 則 言 語 肢 體 衝 突, 大 則 讓 人 怵 目 驚 心, 甚 至 於 有 受 暴 者 在 長 期 被 虐 後, 會 殺 害 施 暴 者 以 求 解 脫 的 狀 況, 例 如 : 著 名 的 鄧 XX 之 殺 夫 案! 在 華 人 社 會 裡, 受 到 好 面 子 與 家 醜 不 可 外 揚 的 心 結 影 響 下, 婦 女 請 求 援 助 的 比 例 偏 低, 然 而 家 庭 暴 力 的 黑 數, 卻 有 可 能 是 所 有 犯 罪 紀 錄 最 高 的 ; 因 此, 這 樣 一 個 實 質 威 脅 個 人 生 命 安 全 的 問 題, 實 在 不 容 我 們 再 姑 息 忽 視 ( 林 佩 謹 1998) 一 般 而 言, 子 女 是 受 虐 婦 女 忍 耐 暴 力 的 理 由 之 一, 也 是 她 們 離 家 求 助 的 動 力 離 家 後 的 婦 女 得 面 對 施 虐 者 的 追 蹤 糾 纏 騷 擾 官 司 獨 立 撫 養 小 孩 及 經 濟 壓 力 等 因 素, 肩 上 包 袱 更 是 沉 重 ; 因 此 儘 管 已 離 家 離 婚, 她 們 還 是 需 要 許 多 支 持 與 協 助 ( 林 芬 菲 1998) 在 家 庭 暴 力 事 件 中, 往 往 可 以 看 到 受 害 者 與 施 暴 者 間 互 相 交 錯 的 關 係, 施 暴 者 可 能 同 時 施 暴 於 婚 姻 的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而 婚 姻 中 的 受 暴 者 可 能 同 時 是 對 於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施 暴 者, 對 於 這 樣 的 例 子, 如 何 分 別 處 理 兩 種 狀 況 不 同 的 受 害 人, 是 第 一 線 的 工 作 人 員 要 注 意 的, 否 則 往 往 會 忽 略 了 部 分 需 要 被 幫 助 的 人 由 生 涯 發 展 的 觀 點 來 看, 婚 姻 生 活 在 多 數 成 人 的 生 活 中, 佔 有 相 當 大 的 比 重, 人 們 不 但 由 婚 姻 關 係 取 得 生 理 與 經 濟 需 求 的 滿 足, 也 藉 此 滿 足 夫 妻 雙 方 情 感 需 求 國 內 較 早 期 的 專 業 相 關 人 員, 對 於 家 庭 暴 力 的 協 助, 較 著 重 在 被 害 人 的 諮 商 輔 導, 但 近 年 來 家 庭 暴 力 事 件 層 出 不 窮, 相 關 議 題 也 常 常 在 媒 體 出 現, 為 什 麼 夫 妻 會 從 結 婚 的 憧 憬 期 待 演 變 成 為 家 庭 暴 力, 而 去 傷 害 自 己 最 親 密 的 人? 僅 將 大 部 份 的 諮 商 重 點 放 在 被 害 人 的 協 助 與 輔 導 是 否 有 所 缺 失 或 治 標 不 治 本? 因 此 國 內 從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實 施 後, 相 關 的 研 究 及 實 務 工 作 者 也 投 下 了 較 多 的 關 注 在 施 暴 者 的 身 上, 希 望 由 施 暴 者 的 角 度 得 到 更 多 的 訊 息, 來 了 解 家 庭 暴 力 背 後 的 相 關 面 貌, 其 過 程 包 括 了 解 觸 動 暴 力 的 主 因, 與 使 用 暴 力 的 動 機 及 結 果, 讓 加 害 人 正 視 暴 力 問 題, 並 同 意 終 止 使 用 暴 力, 且 因 沒 有 懲 罰 的 鮮 明 立 場,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3 可 以 降 低 男 性 加 害 人 的 防 衛, 進 而 透 過 深 入 的 訪 談, 推 判 出 其 內 心 脆 弱 之 處, 讓 加 害 人 感 覺 有 被 了 解, 進 而 催 化 他 的 動 機 去 了 解 自 己 和 受 害 者 的 感 受, 為 選 擇 暴 力 方 式 負 責 ( 陳 韺,2003) 因 此, 本 研 究 想 要 從 施 暴 者 的 視 角, 藉 由 個 案 主 觀 的 經 驗 敘 說 與 建 構, 探 討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來 瞭 解 施 暴 者 的 潛 在 危 險 因 素, 並 希 望 根 據 研 究 發 現 提 出 建 議, 讓 施 暴 者 也 能 得 到 適 當 的 心 理 輔 導 與 治 療, 以 及 提 供 給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的 參 考 二 文 獻 探 討 ( 一 )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在 婦 女 團 體 努 力 下,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了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1998), 並 於 同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由 總 統 明 令 公 佈, 隔 年 正 式 實 施, 使 得 台 灣 成 為 亞 洲 地 區 第 一 個 擁 有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律 規 範 的 國 家 現 行 民 法 對 家 的 成 員, 嚴 格 限 於 以 永 久 共 同 生 活 為 目 的 而 同 居 之 親 屬 團 體, 惟 參 考 先 進 國 家 之 法 律 與 我 國 實 務 工 作 發 現 : 家 庭 暴 力 除 夫 妻 家 長 與 子 女 間 外, 亦 常 發 生 於 仳 離 配 偶 未 婚 同 居 及 事 實 上 同 居 之 血 親 與 婚 姻 之 間 因 此,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將 保 護 對 象 擴 大 為 家 庭 成 員, 並 定 義 家 庭 成 員 為 : 1. 配 偶 或 前 配 偶 ;2. 現 有 或 曾 有 事 實 之 夫 妻 關 係, 家 長 家 屬 或 家 屬 關 係 者 ;3. 現 為 或 曾 為 直 系 血 親 或 直 系 姻 親 ;4. 現 為 或 曾 為 四 親 等 以 內 之 旁 系 血 親 或 旁 系 姻 親 根 據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 (2003) 從 民 國 88 年 6 月 至 92 年 底 止 統 計 指 出 : 家 庭 暴 力 諮 詢 案 件 高 達 406,819 件, 通 報 案 件 152,204 件, 而 成 案 的 案 件 亦 有 91,286 件, 而 最 後 核 定 保 護 令 則 高 達 38,190 件 顯 示 家 庭 暴 力 在 台 灣 社 會 是 一 個 非 常 嚴 重 的 現 象 ( 二 ) 家 庭 暴 力 的 性 質 與 種 類 婚 姻 暴 力 是 家 庭 暴 力 的 一 種, 而 婚 姻 暴 力 則 佔 家 庭 暴 力 的 九 成 以 上 ( 陳 高 德,2003) 家 庭 暴 力 具 有 與 一 般 暴 力 犯 罪 十 分 不 同 之 特 性 與 模 式, 家 庭 暴 力 常 在 於 情 感 與 空 間 上 均 極 為 親 密 之 配 偶 間 發 生, 而 且 通 常 一 旦 發 生 就 會 重 覆 出 現, 是 一 種 長 期 持 續 的 模 式, 而 使 受 害 者 在 心 理 反 應, 認 知 和 行 為 上 受 到 影 響 ; 再 加 上 社 會 文 化 與 法 律 等 結 構 制 度 的 影 響, 使 受 害 者 更 不 易 脫 離 與 加 害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 劉 宏 恩,1996) 同 時, 家 庭 暴 力 的 問 題 是 普 遍 存 在 每 一 個 社 會 群 體 之 中, 並 不 因 社 會 階 級 種 族 差 異 的 影 響 而 有 任 何 不 同 (Gelles &Cornell,1983) 然 而,

4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不 論 暴 力 的 對 象 為 何 ( 男 打 女 或 女 打 男 ), 女 性 大 多 是 家 庭 暴 力 的 受 害 者 家 暴 法 於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公 布 之 前, 對 於 婚 姻 暴 力 的 定 義 是 以 身 體 虐 待 為 主 要 條 件, 受 害 者 大 部 份 需 具 有 醫 院 的 驗 傷 證 明 單 隨 著 家 暴 法 立 法 過 程 的 討 論, 婚 姻 暴 力 的 定 義 重 點 逐 漸 自 身 體 虐 待 擴 及 其 他 形 式 暴 力, 在 法 中 清 楚 包 括 身 體 虐 待 精 神 虐 待 性 虐 待 經 濟 虐 待 和 言 語 虐 待 婚 姻 暴 力 經 常 不 是 以 單 一 形 式 呈 現, 而 是 多 重 形 式 的 虐 待 類 型 存 在 的 情 況 ( 黃 志 中,2001), 亦 即 家 庭 暴 力 行 為 並 非 偶 發 事 件, 而 是 有 其 背 景 條 件 及 觸 發 關 鍵 交 互 影 響 ( 李 宜 靜,2001) 在 虐 待 事 件 中, 以 親 密 性 高 的 伴 侶 或 是 配 偶 所 發 生 的 暴 力 事 件 最 為 常 見 ; 約 有 40% 至 50% 被 肉 體 上 施 予 暴 力 的 孕 期 婦 女, 通 常 是 因 為 配 偶 的 性 需 求 無 法 被 滿 足 而 被 毆 打, 而 大 部 分 的 受 虐 婦 女 忍 受 暴 力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為 了 小 孩 (Campbell, 2001) ( 三 ) 家 庭 暴 力 的 相 關 理 論 家 庭 暴 力 加 害 人 指 配 偶 或 前 配 偶 間 故 意 實 施 家 庭 暴 力 行 為 而 成 立 法 律 所 規 定 之 犯 罪, 且 被 法 院 判 決 觸 犯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者 (Healey, Smith, &O Sullivan, 1998) 就 實 務 運 用 上 區 分 為 三 大 面 向, 包 括 社 會 及 文 化 理 論 層 面 (Social and cultural theories) 家 庭 為 基 礎 之 理 論 層 面 (Family-based theories) 及 個 人 為 基 礎 之 理 論 層 面 (Individual-based theories)( 林 明 傑,2000) 社 會 及 文 化 理 論 者 認 為 暴 力 源 於 強 調 男 尊 女 卑 的 社 會 價 值, 姑 息 男 性 施 暴, 父 權 社 會 結 構 將 增 強 男 女 不 平 權, 家 庭 暴 力 為 行 為 報 償 與 付 出 間 的 權 衡 因 此, 要 進 行 干 預 就 必 須 在 制 度 面 落 實 兩 性 平 權, 強 調 由 父 權 走 向 兩 性 平 權 家 庭 為 基 礎 之 理 論 層 面 者 則 認 為 每 個 人 以 自 己 的 定 義 強 加 他 人 身 上, 家 暴 為 社 會 定 義 的 問 題, 是 社 會 實 體 之 一 環 因 此, 要 解 決 家 暴 問 題, 除 了 需 要 對 個 人 再 教 育 外, 也 需 要 發 展 對 社 會 整 體 的 問 題 解 決 的 策 略, 而 非 單 純 的 處 理 個 人 問 題 個 人 為 基 礎 之 理 論 層 面 者 則 認 為 暴 力 源 於 施 暴 者 異 於 常 人 的 人 格 特 質, 如 精 神 異 常 酒 精 與 藥 癮 之 濫 用, 他 們 需 要 的 是 處 理 精 神 疾 病 與 自 身 的 缺 憾 ( 四 )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危 險 因 子 及 處 置 然 而, 不 管 是 上 述 的 任 何 理 論, 都 無 法 解 釋 所 有 的 家 庭 暴 力 發 生 原 因, 因 此, 需 要 進 一 步 的 分 類 及 分 析 各 類 型 的 家 庭 暴 力 以 探 究 施 暴 者 的 危 險 因 子, 進 而 做 有 效 的 處 置 在 綜 合 許 多 國 內 外 的 學 者 的 發 現 後,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危 險 因 素 計 有 : 1. 精 神 出 現 問 題 無 法 控 制 自 己 的 情 緒 及 行 為 ;2. 酗 酒 及 吸 毒 習 慣 ;3. 外 遇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5 行 為 ;4. 嗜 賭 習 慣 ;5. 自 卑 心 理 或 大 男 人 主 義 心 態 ;6. 失 業 與 經 濟 問 題 等 都 可 能 是 促 發 與 持 續 家 庭 暴 力 的 原 因 (Gelles, Cornell,1983; Dutton, 1988; 湯 琇 雅, 1992;Bennett, Tolman, Rogalski & Srinivasaraghavan, 1994; 周 月 清,1994;Mckenry, Julian& Gavazzi, 1995; 陳 若 璋,1988; 鄭 秀 津,2002;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與 黃 志 中,2004) 陳 筱 萍 等 人 (2004) 即 發 現 施 暴 者 會 因 失 業 而 具 有 低 自 尊, 因 沒 有 經 濟 來 源 常 向 配 偶 索 錢, 要 錢 不 成 而 施 暴 他 們 得 不 到 需 求 的 滿 足, 以 拳 頭 方 式 爭 回 來! 大 部 分 個 案 的 精 神 病 理 所 呈 現 的 是 以 衝 動 性 認 知 偏 差 與 不 當 飲 酒 居 多 李 宜 靜 (2001) 指 出 影 響 家 庭 暴 力 的 再 現 或 未 來 婚 姻 發 展 的 因 素 包 括 有 : 1. 施 暴 者 對 被 害 人 的 看 法 : 倘 若 施 暴 者 對 妻 子 的 行 為 意 圖 做 負 向 的 歸 因 時, 會 增 加 其 攻 擊 的 危 險 性 ;2. 施 暴 後 的 感 覺 和 想 法 : 婚 姻 衝 突 或 暴 力 是 一 互 動 的 過 程, 在 過 程 中 的 每 一 個 反 應 都 可 能 是 下 一 個 刺 激, 繼 而 引 發 下 一 個 反 應, 因 此, 夫 妻 雙 方 都 可 能 是 一 個 刺 激 或 反 應 的 製 造 者, 也 有 可 能 為 這 個 衝 突 事 件 增 添 加 燃 料, 加 速 或 增 加 衝 突 的 強 度 而 引 發 暴 力 ;3. 犯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的 結 果 : 雖 然 多 數 的 受 訪 者 在 被 裁 定 違 反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的 衝 擊 後, 或 因 孩 子 的 影 響 或 因 對 妻 子 的 情 感 或 因 想 維 繫 婚 姻 的 及 家 庭 的 完 整 性, 他 們 願 為 未 來 婚 姻 生 涯 發 展 新 的 婚 姻 衝 突 的 因 應 模 式, 但 也 有 受 訪 者 認 為 是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的 判 決 不 公 而 憤 憤 不 平, 可 能 影 響 其 正 向 面 對 婚 姻 衝 突 的 態 度 國 內 外 多 項 研 究 指 出, 有 暴 力 傾 向 者, 若 未 接 受 根 本 治 療, 幾 乎 都 會 再 施 暴 力, 且 暴 力 行 為 會 更 頻 繁 及 更 嚴 重 亦 即 對 家 庭 暴 力 的 施 暴 者, 若 未 能 提 供 有 效 的 處 遇 計 畫, 這 些 施 暴 者 可 能 都 將 是 其 家 庭 與 社 會 安 全 的 不 定 時 炸 彈, 只 是 不 知 其 引 爆 時 間 而 已, 對 於 評 估 家 庭 暴 力 加 害 人 的 處 遇 計 畫 之 前, 危 險 評 估 (risk assessment) 是 最 重 要 的 前 置 作 業 之 一 (Kyriacou, Anglin, Taliaferro 等 人,1999; 周 煌 智,2002) 危 險 評 估 不 僅 能 夠 給 家 庭 暴 力 加 害 人 下 診 斷 外, 並 根 據 評 估 的 結 果, 為 家 庭 暴 力 加 害 人 擬 定 最 合 適 的 治 療 目 標, 而 完 整 性 的 評 估 則 包 括 個 人 成 長 的 學 習 經 驗 創 傷 經 驗 家 庭 婚 姻 關 係 與 家 庭 暴 力 經 過 因 應 策 略 與 歷 程, 因 此, 本 研 究 也 將 從 這 幾 個 層 面 來 探 討 加 害 人 ( 五 )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在 婚 姻 暴 力 中, 施 暴 者 會 以 暴 力 之 偏 差 行 為 來 解 決 或 因 應 問 題, 其 中 源 由 與 原 生 家 庭 有 不 可 分 的 關 連 虐 待 的 父 母 有 三 個 因 素 常 被 討 論 : 1. 父 母 在 兒 童 期 遭 受 過 虐 待 ( 代 間 傳 遞 );2. 呈 現 成 人 不 期 待 的 行 為 而 增 加 虐 待 的 危 險 (risk):

6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虐 待 的 父 母 對 一 般 兒 童 發 展 有 非 現 實 的 知 覺, 當 他 們 孩 子 不 是 他 所 預 期 的 行 為, 則 反 應 虐 待 的 方 式 ;3. 隔 離 和 疏 遠 的 家 庭 易 變 成 虐 待 : 與 朋 友 鄰 居 或 親 戚 疏 離, 而 沒 有 支 持 和 協 助 被 虐 者 成 長 至 成 人 時, 其 虐 待 子 女 比 率 高 於 未 被 虐 待 者, 因 此, 早 年 受 虐 的 兒 童 接 受 治 療 是 必 要, 以 免 暴 力 的 循 環 (Siegel, Welsh & Senna, 2002) 陳 正 元 和 陳 怡 君 (2001) 指 出 : 施 暴 者 是 暴 力 的 目 睹 者, 成 年 子 女 在 個 人 成 長 經 驗 中 或 透 過 觀 察 學 習 而 以 暴 力 方 式 回 應 壓 力 情 境 互 動 關 係 因 素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從 以 上 的 資 料 發 現 施 暴 者 早 年 成 長 經 驗 會 影 響 他 以 後 對 待 家 人 和 子 女 的 態 度 ( 六 )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婚 姻 關 係 在 美 國, 每 分 鐘 有 四 個 女 人 被 他 的 先 生 男 朋 友 或 前 夫 打 家 庭 暴 力 的 受 傷 比 車 禍 強 劫 和 強 暴 還 多 女 人 施 暴 在 婚 姻 中 僅 約 5% ( Young and Long,1997) 以 家 庭 系 統 理 論 觀 點 相 信 家 庭 有 自 己 的 生 命, 家 庭 包 括 行 為 溝 通 與 結 構 的 型 態 ; 同 時 與 家 庭 外 的 世 界 息 息 想 關 Minuchin 認 為 家 庭 是 一 個 藉 由 互 動 模 式 運 作 的 系 統, 並 從 互 動 中 規 範 家 庭 成 員 的 行 為 ( 引 自 郭 麗 安 潘 才 學, 2001) 評 估 家 庭 系 統 來 自 三 個 面 向 : 界 限 (boundary) 聯 盟 (alignment) 與 權 力 (power) 家 庭 暴 力 事 件 的 發 生 是 家 庭 系 統 失 功 能 的 表 現, 失 功 能 的 家 庭 可 能 界 限 糾 纏 不 清 或 疏 離 僵 化 次 系 統 過 度 聯 盟 對 抗 權 力 分 配 不 均 等 另 家 庭 暴 力 發 生 之 場 景 通 常 多 有 外 人 在 場, 暴 力 行 為 之 發 動 與 男 性 的 面 子 尊 嚴 多 有 關 聯 動 手 不 脫 警 告 教 訓 或 反 擊 之 意 涵, 意 圖 在 阻 止 施 暴 者 的 地 位 繼 續 滑 落 ( 郭 麗 安 潘 才 學,2001) 若 從 Satir 的 觀 點 來 分 析 則 是 家 庭 規 則 太 嚴 謹 溝 通 型 態 不 清 楚 及 不 誠 實 成 員 間 的 低 自 尊, 以 及 與 社 區 的 連 結 力 弱 等 ( 引 自 陳 正 元 陳 怡 君,2001) 陳 秉 華 等 人 (2003) 研 究 指 出 婚 姻 / 家 庭 系 統 觀 中, 普 通 帶 有 性 別 不 平 等 的 意 識 之 外, 且 也 以 家 庭 系 統 的 觀 點 來 解 讀 婚 暴 問 題, 其 中 緊 密 糾 結 的 家 族 關 係 婚 姻 中 不 良 的 互 動 模 式 從 原 生 家 庭 帶 給 個 人 的 負 面 影 響 夫 妻 共 生 共 依 附 的 關 係 都 是 常 被 研 究 個 案 時 所 提 到 的 歸 因 在 鄭 秀 津 (2002) 研 究 分 析 婚 姻 暴 力 加 害 人 的 生 態 系 統, 訪 談 五 位 接 受 保 護 管 束 的 婚 姻 暴 力 加 害 人, 結 果 發 現 可 歸 納 如 下 : 1. 加 害 人 有 輕 度 的 心 理 病 癥 ( 焦 慮 緊 張 神 經 質 憂 鬱 );2. 加 害 人 的 原 生 家 庭 有 諸 多 管 教 上 偏 差 的 問 題 ;3. 加 害 人 的 現 在 家 庭 大 多 演 變 為 不 健 全 的 破 碎 家 庭 ( 離 婚 或 分 居 );4. 加 害 人 對 自 己 是 正 面 的 評 價, 對 妻 子 有 較 多 負 面 的 歸 因 ; 並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7 且 有 賭 博 喝 酒 ( 酒 癮 ) 的 不 良 嗜 好 無 適 當 的 支 持 系 統, 較 無 法 控 制 情 緒 及 衝 突 不 善 與 人 做 適 當 溝 通, 欠 缺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 5. 婚 姻 衝 突 的 原 因 包 括 有 : 金 錢 問 題 個 性 問 題 性 生 活 問 題 外 遇 問 題 教 養 問 題 不 良 習 慣 問 題 喝 酒 賭 博 等 ; 因 為 婚 姻 是 一 個 親 近 互 動 密 切 且 複 雜 的 關 係 綜 合 上 述 的 文 獻 探 討, 發 現 早 期 的 家 庭 系 統 結 構 暴 力 經 驗 成 長 歷 程 以 及 個 體 對 挫 折 壓 力 的 應 付 模 式, 均 有 可 能 對 日 後 的 婚 姻 關 係 及 家 庭 暴 力 造 成 影 響 ; 目 前 國 內 對 此 領 域 已 有 較 多 的 關 注 與 探 索, 但 相 關 研 究 及 發 表 的 論 文 仍 然 不 多, 大 部 份 的 文 獻 來 自 國 外, 既 然 個 人 是 生 活 在 家 庭 及 社 會 脈 絡 之 中, 基 於 民 族 文 化 及 社 會 變 遷 的 考 量, 因 此 需 要 對 國 內 的 家 庭 暴 力 建 立 本 土 化 的 了 解 故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1. 探 討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如 何 詮 譯 自 己 的 成 長 歷 程? 以 及 原 生 家 庭 生 活 經 驗 對 婚 姻 生 活 的 影 響? 2. 探 討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對 家 庭 衝 突 的 看 法 與 知 覺? 3. 華 人 文 化 脈 絡 ( 如 角 色 權 力 家 庭 關 係 社 會 認 同 等 ) 因 素 對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詮 釋 其 暴 力 行 為 的 影 響? 4. 嘗 試 建 立 某 些 台 灣 華 人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之 暴 力 行 為 發 生 的 背 景 脈 絡 三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及 婚 姻 經 驗, 因 此 選 擇 以 詮 釋 學 的 觀 點, 採 用 敘 說 探 究 (narrative inquiry) 的 研 究 設 計, 以 深 度 訪 談 (in-depth interview) 的 方 式 來 了 解 被 研 究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婚 姻 經 驗 及 內 在 世 界 豐 富 的 訊 息 ; 訪 談 是 一 種 交 談 行 動, 是 受 訪 者 與 訪 談 者 共 同 建 構 意 義 的 過 程, 受 訪 者 並 不 是 將 已 經 存 在 腦 中 的 記 憶 如 實 的 呈 現, 而 是 用 一 種 認 為 訪 談 員 可 以 理 解 的 敘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去 重 構 他 的 經 驗 和 歷 史 敘 說 探 究 並 不 是 在 揭 露 實 際 上 的 過 去 (historical truth), 而 是 在 建 構 經 驗 上 的 真 實 (experiential truth); 因 此, 本 研 究 希 望 透 過 個 案 本 身 的 視 角, 對 其 生 活 事 件 的 體 驗 與 詮 釋 以 及 對 婚 姻 生 活 的 知 覺 與 因 應, 整 理 出 可 被 理 解 的 背 景 脈 絡 ( 一 ) 研 究 對 象 Bender ( 引 自 Wilson 1996) 提 到 八 至 十 二 個 人 的 深 度 訪 談 通 常 可 以 提 供 飽 和 的 質 性 研 究 觀 點, 因 此, 為 了 能 整 體 而 深 入 的 了 解 研 究 對 象 的 主 觀 經 驗 和 看 法,

8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本 研 究 採 取 可 提 供 豐 富 資 料 的 小 樣 本 與 深 入 訪 談 的 研 究 設 計, 透 過 研 究 者 與 家 暴 中 心 合 作, 由 高 雄 地 方 法 院 轉 介 的 個 案 中, 依 其 參 與 研 究 的 意 願, 共 有 八 位 參 與 者, 經 其 簽 寫 書 面 同 意 書 後, 接 受 訪 談 及 錄 音 ( 二 ) 研 究 工 具 1.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大 綱 訪 談 前 先 設 計 出 半 結 構 訪 談 大 綱, 讓 研 究 者 有 脈 絡 依 循 來 探 索 施 暴 者 在 原 生 家 庭 的 成 長 歷 程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婚 姻 生 活 婚 姻 衝 突 及 因 應 方 法 ; 但 訪 談 過 程 可 依 個 案 個 別 性 及 提 供 的 訊 息 特 色 與 方 式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訪 談 大 綱 A 原 生 家 庭 (1) 請 你 談 談 從 你 有 印 象 開 始, 你 過 去 的 成 長 背 景 和 記 憶 深 刻 的 事 件, 包 括 快 樂 和 痛 苦 的 經 驗 (2) 請 你 談 談 你 父 母 的 婚 姻 狀 況 及 互 動 情 形 (3) 請 你 談 談 父 母 對 你 的 管 教 方 式 與 影 響 (4) 請 你 談 談 你 覺 得 在 與 家 人 相 處 互 動 經 驗 中, 最 讓 你 感 到 困 擾 的 部 分 是 什 麼? 你 如 何 因 應? B 現 在 家 庭 (1) 請 你 談 談 你 的 婚 姻 生 活? (2) 在 你 的 婚 姻 生 活 裡, 哪 些 方 面 最 需 要 彼 此 互 相 調 適? (3) 你 覺 得 你 在 家 人 ( 太 太 小 孩 ) 心 目 中 的 角 色 與 形 象 是 什 麼? (4) 你 如 何 處 理 家 人 ( 太 太 小 孩 ) 間 的 衝 突? (5) 你 對 家 人 之 間 發 生 衝 突 ( 肢 體 上 言 語 上 ) 的 看 法 是 什 麼? 2. 研 究 者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研 究 工 具 的 一 部 份, 透 過 研 究 者 本 身 的 個 人 專 業 經 驗 與 學 習, 不 斷 於 文 獻 閱 讀 與 資 料 分 析 間 的 意 義 追 尋 與 討 論, 增 進 理 論 觸 覺 的 敏 感 度, 以 建 立 足 以 理 解 與 詮 釋 個 案 建 構 故 事 的 專 業 能 力 ; 研 究 人 員 的 背 景 資 料 為 資 深 長 期 從 事 家 暴 防 治 的 醫 師 臨 床 心 理 師 及 從 事 心 理 諮 商 教 育 的 大 學 教 師 ( 三 ) 研 究 步 驟 研 究 步 驟 的 設 定 是 為 了 避 免 產 生 遺 漏, 進 而 提 高 研 究 之 完 整 性 及 正 確 性 1. 首 先 先 收 集 相 關 文 獻, 利 用 網 路 圖 書 館 及 相 關 單 位 收 集 有 關 家 庭 暴 力 的 資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9 料, 並 對 目 前 學 者 對 家 庭 與 婚 姻 暴 力 所 做 研 究 做 了 解, 並 擬 定 訪 談 大 綱 2. 訪 談 過 程 以 全 程 錄 音 方 式 記 錄 資 料, 以 避 免 資 料 遺 漏 與 失 真 3. 訪 談 後 隨 即 對 整 個 訪 談 過 程 做 進 一 步 的 省 思, 並 寫 下 重 點 摘 要, 作 為 資 料 分 析 與 討 論 的 參 考 4. 將 錄 音 帶 內 容 包 括 訪 談 中 非 語 言 訊 息, 逐 字 謄 寫, 形 成 訪 談 的 現 場 文 本 5. 進 行 文 本 資 料 的 分 析 與 理 解 6. 歸 納 出 綜 合 性 的 結 論, 並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四 ) 資 料 分 析 與 處 理 本 研 究 的 資 料 分 析 主 要 根 據 Lieblich (1998) 提 出 的 故 事 敘 述 資 料 分 析 架 構 的 分 類 - 內 容 (category-content) 及 完 整 - 內 容 (holism-content) 為 主 要 取 向, 重 視 各 階 段 的 內 容 主 題, 也 重 視 故 事 的 完 整 性 分 析 步 驟 如 下 : 1. 將 訪 談 文 本 反 覆 閱 讀, 體 會 故 事 的 情 節 發 展 與 內 涵 2. 訪 談 文 本 先 以 分 類 - 內 容 方 式 進 行 分 析 ; 將 8 位 個 案 的 訪 談 文 本 分 別 從 不 同 的 生 命 發 展 階 段 或 生 活 經 驗 主 題 進 行 分 析, 理 解 故 事 建 構 的 方 式 與 意 義 3. 接 著 以 完 整 - 內 容 方 式 對 整 個 故 事 內 容 進 行 統 整, 將 個 案 成 長 經 驗 與 婚 姻 生 活, 以 生 命 主 題 開 展 方 式 作 摘 要 式 的 彙 整, 完 成 個 案 內 分 析 4. 進 行 跨 個 案 比 較, 統 整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以 及 婚 姻 生 活, 觀 察 並 歸 納 出 生 命 開 展 的 形 式 與 脈 絡 5. 對 於 分 析 發 展 出 的 現 象 進 行 詮 釋 與 討 論 四 研 究 發 現 ( 一 ) 個 案 資 料 : 個 案 的 基 本 資 料 整 理 如 下 : 編 號 年 齡 性 別 婚 姻 教 育 程 度 職 業 家 暴 類 型 個 案 1 44 男 已 婚 高 中 職 肄 工 婚 姻 暴 力 個 案 2 55 男 已 婚 高 中 臨 時 工 婚 姻 暴 力 個 案 3 73 男 已 婚 高 中 無 婚 姻 暴 力 個 案 4 43 男 已 婚 專 科 工 婚 姻 暴 力 兒 童 虐 待 個 案 5 43 男 已 婚 國 中 無 婚 姻 暴 力

10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兒 童 虐 待 個 案 6 35 男 已 婚 專 科 無 婚 姻 暴 力 兒 童 虐 待 個 案 7 39 男 已 婚 研 究 所 無 兒 童 虐 待 個 案 8 44 男 已 婚 小 學 肄 ( 不 識 字 ) 工 兒 童 虐 待 性 侵 害 ( 二 ) 個 案 的 生 命 故 事 : 此 部 份 是 經 過 敘 事 分 析 後 以 主 題 式 的 摘 要 來 呈 現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生 命 開 展 歷 程 及 生 活 與 婚 姻 經 驗 個 案 1: (1) 打 架 翹 課 的 叛 逆 青 春 期 : 個 案 小 時 候 和 父 母 住 在 眷 村, 個 性 樂 觀, 跟 弟 妹 朋 友 相 處 融 洽, 現 仍 有 來 往 中 學 時 成 績 不 佳, 因 打 架 傷 人 被 告 殺 人 未 遂, 以 賠 錢 了 事 ; 高 中 也 因 翹 課 打 架 而 換 了 三 所 高 中 (2) 子 欲 養 而 親 不 在 : 個 案 與 父 親 感 情 不 錯, 還 來 不 及 孝 順 時, 父 親 就 在 九 年 前 因 癌 症 去 世, 是 個 案 心 中 最 感 遺 憾 的 一 件 事 (3) 婆 媳 問 題, 壓 力 無 法 排 解 : 剛 結 婚 的 時 候, 溝 通 婆 媳 之 間 的 問 題 讓 個 案 覺 得 很 煩 有 壓 力, 沒 有 辦 法 排 解, 常 因 此 責 怪 自 己 情 緒 不 好 時 就 跑 出 去 外 面 吼 一 吼, 要 不 然 就 去 唱 歌 (4) 對 子 女 管 教 採 打 罵 方 式, 女 兒 至 今 仍 懷 恨 在 心 : 在 教 育 小 孩 上, 個 案 認 為 因 大 女 兒 在 國 中 曾 被 他 打 過, 到 現 在 還 在 記 恨, 當 然 與 妻 子 較 親 密 (5) 工 作 不 穩 定 有 酗 酒 習 慣 : 個 案 之 前 曾 開 機 車 行, 因 經 濟 不 景 氣, 曾 換 了 一 些 工 作, 經 濟 狀 況 不 佳 在 做 冷 凍 的 時 候, 個 案 有 酗 酒 習 慣, 個 案 曾 答 應 妻 子 如 果 態 度 改 變 就 戒 掉, 但 是 停 了 兩 三 天 後, 妻 子 的 態 度 還 是 沒 有 改 善, 於 是 就 繼 續 喝 (6) 變 調 的 婚 姻 組 曲 與 精 神 症 狀 的 影 響 : 個 案 當 兵 前 與 太 太 在 工 廠 相 識, 當 初 覺 得 太 太 很 單 純, 結 婚 至 今 已 二 十 三 年, 感 情 好 的 時 候 每 天 都 與 太 太 發 生 性 行 為 ; 然 而 近 年 來, 個 案 因 精 神 恍 惚 情 緒 不 穩, 曾 在 精 神 科 醫 院 接 受 治 療 及 住 院, 確 立 診 斷 為 精 神 分 裂 症 去 年 開 始 認 為 妻 子 常 常 跟 別 的 男 人 出 去, 懷 疑 妻 子 有 外 遇 ( 忌 妒 妄 想 ) 案 妻 去 年 開 始 與 其 分 房, 表 示 因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11 為 害 怕 個 案 強 迫 與 其 發 生 性 行 為 (7) 結 婚 是 一 輩 子 的 事, 不 想 離 婚 : 個 案 曾 與 妻 子 溝 通, 但 其 妻 不 領 情, 個 案 認 為 結 婚 是 一 輩 子 的 事, 為 了 孩 子 不 想 離 婚 個 案 2: (1) 孤 獨 的 童 年 生 病 的 父 親 及 操 勞 的 母 親 : 個 案 為 家 中 唯 一 的 男 生, 小 時 後 與 爸 媽 及 三 個 姊 姊 同 住, 因 父 親 有 氣 喘 毛 病, 所 以 種 田 的 工 作 大 多 是 母 親 在 做 ; 小 學 時 因 三 個 姊 姊 都 出 嫁, 母 親 又 忙 於 家 計, 顯 得 很 孤 獨 (2) 白 天 工 作 晚 上 兼 差, 經 濟 壓 力 大 : 個 案 年 輕 時 擺 夜 市 做 生 意, 後 來 因 為 經 濟 變 不 景 氣, 生 意 也 連 帶 受 影 響 白 天 上 班 晚 上 還 要 兼 差, 經 濟 收 入 不 穩 定, 認 為 太 太 因 經 濟 垮 掉 的 原 因, 而 看 不 起 他 這 個 男 人 (3) 性 生 活 隨 經 濟 走 下 坡 : 個 案 表 示 比 較 年 輕 的 時 候, 差 不 多 兩 三 天 做 愛 一 次, 但 自 從 經 濟 垮 下 後, 太 太 與 其 性 生 活 減 少, 常 用 身 體 不 舒 服 來 拒 絕, 個 案 說 要 兩 人 一 起 去 看 醫 師, 妻 子 也 不 願 配 合, 讓 他 覺 得 不 能 諒 解 (4) 喜 歡 與 中 高 成 就 的 人 有 所 關 聯, 但 卻 感 覺 被 輕 視 : 個 案 提 及 與 其 在 一 起 的 一 些 同 學 學 長 都 是 高 學 歷 的, 例 如 校 長 啦.. 商 專 的 教 授.. 國 小 的 老 師.. 銀 行 的 襄 理 等 ; 並 表 示 三 個 孩 子 都 受 了 高 等 教 育, 大 女 兒 的 男 朋 友 也 是 大 學 的 博 士 生 ; 但 卻 表 示 因 工 作 收 入 不 穩 定, 所 賺 的 錢 不 多, 因 此 遭 到 他 人 的 輕 視, 連 女 兒 的 博 士 男 友, 到 家 裏 也 不 會 叫 他 一 聲 阿 伯 ; 但 個 案 卻 又 認 為 學 歷 對 他 來 說 沒 什 麼 作 用 (5) 自 覺 自 己 大 嗓 門 是 來 自 遺 傳, 不 易 改 變 : 個 案 表 示 自 己 管 教 孩 子 會 大 聲 一 點 而 已, 也 不 是 會 打 老 婆 的 人, 只 是 會 脫 口 而 出 罵 三 字 經, 可 能 從 小 父 親 跟 自 己 講 話 的 聲 音 較 大, 所 以 一 發 脾 氣 起 來 嗓 門 就 很 大 自 認 為 是 因 遺 傳 導 致, 所 以 脾 氣 暴 躁 已 經 好 幾 年 無 法 改 善 了 個 案 3: (1) 獨 居 老 人 的 期 盼 : 個 案 獨 自 居 住, 未 與 兒 子 及 媳 婦 同 住, 經 由 左 鄰 右 舍 及 朋 友 幫 忙 介 紹 認 識 大 陸 女 子, 個 案 希 望 娶 來 做 伴 及 幫 忙 照 顧 自 己 的 生 活 起 居 (2) 如 父 女 般 的 老 夫 少 妻 : 個 案 係 73 歳 的 退 休 老 兵, 因 本 身 罹 患 關 節 炎

12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胃 潰 瘍, 希 望 有 個 老 伴 能 夠 照 顧 他 的 生 活 起 居 經 友 人 介 紹 與 42 歳 大 陸 妻 子, 書 信 聯 絡 一 年 多, 才 結 婚 但 因 雙 方 年 齡 差 距 懸 殊, 個 案 將 妻 子 當 成 女 兒 看 待 ; 名 義 上 是 老 婆, 事 實 上 兩 人 分 房 睡, 無 性 生 活 (3) 妻 子 婚 前 無 悔 婚 後 卻 原 形 畢 露 : 個 案 表 示 當 初 兩 人 通 信 時, 太 太 說 什 麼 條 件 都 不 要, 什 麼 錢 都 不 要, 於 是 就 帶 了 一 萬 五 千 塊 的 美 金 去 把 她 娶 回 來, 但 現 在 她 卻 一 直 要 錢 ; 並 曾 說 經 過 半 年 了, 這 老 不 死 的, 你 沒 有 錢 了, 我 還 在 你 身 邊 幹 什 麼, 你 留 著 幹 什 麼 因 此, 個 案 認 為 妻 子 與 其 結 婚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騙 取 他 的 錢 (4) 變 調 的 異 國 婚 姻, 增 添 晚 景 的 悽 涼 : 個 案 患 有 關 節 炎 走 路 很 慢, 手 指 頭 也 都 腫 起 來 了, 洗 衣 服 都 沒 辦 法 洗, 又 有 胃 潰 瘍, 不 適 合 吃 辣, 但 因 太 太 是 湖 南 人, 喜 歡 吃 辣 椒, 明 知 其 有 胃 病, 卻 每 道 菜 都 放 辣 椒, 個 案 感 覺 其 妻 並 沒 有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給 予 協 助 或 遷 就, 為 此, 兩 人 時 有 衝 突 ; 個 案 感 嘆 的 說 : 你 說 傷 不 傷 心 啊! 年 紀 這 麼 大, 好 好 的 日 子 不 過, 搞 成 這 樣 個 案 4: (1) 生 於 重 男 輕 女 的 傳 統 家 庭 : 個 案 生 於 重 男 輕 女 的 務 農 家 庭, 有 三 個 姐 姐 一 個 妹 妹, 個 案 甚 得 母 親 寵 愛 及 姊 妹 照 顧, 覺 得 女 人 就 是 要 聽 話, 男 人 是 強 者 (2) 上 課 遲 到 被 記 過 的 無 奈 : 個 案 成 績 中 上, 有 要 好 的 同 學, 至 今 仍 有 連 絡, 讀 專 科 時 曾 因 遲 到 被 記 過, 在 心 中 留 下 陰 影 (3) 愛 怨 糾 葛 的 夫 妻 生 活 : 退 伍 後, 因 堂 哥 的 介 紹, 在 認 識 太 太 不 到 半 年 就 結 婚 了 ; 婚 後 性 生 活 還 不 錯, 平 均 約 二 天 一 次, 後 因 工 作 不 穩 定, 和 太 太 常 常 為 了 錢 和 女 人 而 吵 架 (4) 對 懷 疑 自 己 外 遇 的 太 太 感 到 無 奈 : 才 結 完 婚 後, 個 案 太 太 就 會 去 公 司 查 打 卡 鐘, 晚 一 點 回 來, 就 說 個 案 跟 會 計 在 開 房 間, 跟 人 家 在 外 同 居, 在 外 面 有 女 人 ; 連 載 兒 子 去 補 習, 太 太 都 不 相 信 (5) 經 濟 的 壓 力 與 無 奈 : 個 案 上 班 時 間 大 都 是 晚 上, 做 完 後 回 到 家 都 天 亮 了, 而 且 因 為 最 近 景 氣 差, 平 均 一 個 月 二 萬 多 元, 偶 而 還 會 失 業 太 太 在 開 服 飾 店, 心 情 會 因 生 意 好 壞 變 化 大 (6) 心 事 放 心 頭, 喝 酒 解 憂 愁 : 個 案 小 時 受 男 人 是 強 者 之 影 響, 長 大 成 人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13 後, 養 成 了 有 心 事 就 悶 在 心 中, 無 法 對 人 訴 說, 只 好 跑 去 喝 酒 (7) 緊 張 的 三 角 關 係 : 個 案 管 教 孩 子 都 是 用 體 罰 或 罰 跪 的, 而 當 個 案 在 管 教 小 孩 時, 太 太 會 在 旁 冷 嘲 熱 諷, 例 如 別 人 的 爸 爸 都 有 能 力 去 給 孩 子 讀 大 學, 有 車 可 以 開 ; 在 大 兒 子 考 上 大 學 後, 因 為 家 距 離 學 校 只 有 半 個 小 時 車 程, 孩 子 都 晚 上 九 十 點 才 回 到 家, 而 與 兒 子 有 衝 突, 扯 課 本 摔 電 腦 之 後, 大 兒 子 回 家 看 到 我 就 閃, 無 法 溝 通 (8) 對 太 太 仍 然 有 愛 不 願 離 婚 : 與 太 太 爭 吵 時, 有 時 候 個 案 會 忍 有 時 候 會 跟 太 太 道 歉, 表 示 因 為 還 愛 太 太, 希 望 藉 由 學 習 溝 通 來 增 進 婚 姻 幸 福, 而 且 小 孩 子 都 大 了, 不 想 離 婚 個 案 5: (1) 兒 時 常 被 體 罰, 早 期 失 親 : 個 案 排 行 老 么, 家 中 有 七 個 兄 弟 姐 妹 小 時 父 親 管 教 嚴 厲, 做 錯 事 情 會 被 父 親 拿 藤 條 掃 帚 打, 曾 因 天 氣 熱 沒 穿 衣 褲, 躺 在 大 理 石 的 沙 發 上, 被 父 親 用 水 桶 盛 水 淋 個 案 十 二 歲 時 父 親 過 世, 其 長 兄 兼 代 父 職, 管 教 亦 很 嚴 厲, 做 錯 事 會 被 打 得 很 嚴 重 (2) 酒 藥 癮 的 遺 毒 : 國 小 成 績 平 平, 國 中 時 因 好 奇 曾 帶 禁 藥 到 學 校 和 同 學 一 起 吸 食, 曾 被 送 往 少 年 隊 管 教 ; 國 中 肄 業 後 亦 染 上 酒 癮, 個 案 因 酗 酒 發 生 幾 次 車 禍, 撞 到 頭 部, 之 後 常 有 頭 暈 的 症 狀, 至 今 仍 常 有 喝 酒 的 習 慣 (3) 奉 子 成 婚, 酒 後 施 暴 : 個 案 沒 想 到 要 結 婚, 在 三 十 七 八 歲 因 與 太 太 交 往 三 個 月 後, 太 太 懷 孕 只 好 結 婚 婚 後 常 在 喝 酒 後 打 罵 妻 子 小 孩, 對 於 妻 子 的 勸 說 覺 得 是 嘮 叨, 對 於 小 孩 子 的 吵 鬧 亦 無 法 忍 受, 曾 將 兒 子 打 到 受 傷 住 院, 由 社 會 局 將 小 孩 安 排 住 進 中 途 之 家 三 個 月 (4) 找 不 到 合 適 工 作, 太 太 碎 碎 唸, 影 響 情 緒 : 婚 後 工 作 斷 斷 續 續, 雖 有 找 工 作, 但 常 因 不 適 合 而 離 職, 須 向 朋 友 借 錢 度 日, 覺 得 壓 力 很 大 ; 最 近 一 年 因 失 業, 而 太 太 又 會 碎 碎 唸, 性 生 活 也 減 少, 甚 至 沒 有, 因 此 更 加 煩 躁, 情 緒 不 容 易 控 制, 而 動 手 毆 打 太 太 個 案 6: (1) 處 在 不 整 合 家 庭, 常 被 父 親 毒 打 : 個 案 母 親 是 再 嫁, 但 當 在 幼 稚 園 時, 個 案 母 親 即 離 開 家 裡, 認 為 母 親 只 關 心 前 夫 的 孩 子, 對 其 漠 不 關 心, 且 常

14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因 金 錢 與 父 親 吵 架, 之 後 就 離 家 出 走, 留 下 個 案 與 父 親 二 人, 父 親 因 為 心 情 不 好 常 喝 酒, 並 且 打 個 案, 都 是 跪 著 被 打 一 二 個 小 時, 直 到 個 案 讀 軍 校 才 停 止 (2) 對 母 親 的 離 棄 不 諒 解 : 個 案 對 於 母 親 在 他 未 滿 五 歲 時, 即 離 家 不 是 很 諒 解, 尤 其 到 父 親 去 世 時, 母 親 最 後 都 不 願 意 去 摸 摸 父 親, 甚 至 離 父 親 很 遠, 個 案 替 父 親 感 到 悲 傷 (3) 太 太 重 視 與 前 夫 生 的 小 孩, 個 案 覺 得 被 忽 略 : 個 案 與 其 妻 在 網 路 上 認 識 三 個 月 後 同 居, 其 妻 帶 來 與 前 夫 生 的 三 個 小 孩, 故 一 家 人 生 活 困 苦, 夫 妻 常 為 工 作 不 穩 定 及 金 錢 爭 吵, 個 案 希 望 其 妻 能 溫 柔 對 待, 但 總 覺 得 其 妻 對 孩 子 較 重 視, 而 忽 略 他, 個 案 比 喻 她 的 三 個 孩 子 是 寶, 而 自 己 是 草 (4) 以 嚴 厲 處 罰 方 式 管 教 小 孩 : 個 案 表 示 因 兒 時 經 驗 的 影 響, 因 常 常 被 父 母 親 打 到 他 們 爽, 現 在 管 教 三 個 小 孩 會 用 一 些 比 較 強 制 嚴 厲 方 式 來 處 理 (5) 爭 吵 後 的 施 暴, 太 太 小 孩 都 遭 殃 : 個 案 與 其 妻 爭 吵 後, 個 案 動 手 扯 傷 小 孩, 並 且 殺 傷 打 傷 其 妻, 其 妻 申 請 保 護 令, 社 工 人 員 並 安 置 小 孩 (6) 性 生 活 不 受 保 護 令 影 響 : 案 妻 申 請 保 護 令 後, 兩 人 仍 維 持 性 關 係, 一 週 大 概 最 少 有 兩 次, 有 時 候 為 了 要 製 造 羅 曼 蒂 克 的 氣 氛, 還 去 賓 館, 個 案 表 示 兩 個 人 在 一 塊 很 正 常, 沒 有 說 誰 會 比 較 重 視, 誰 會 比 較 不 重 視 (7) 個 案 不 想 離 婚, 對 婚 姻 仍 有 期 待 : 個 案 不 想 離 婚, 表 示 仍 然 愛 著 其 妻 並 且 也 願 意 改, 且 會 避 開 衝 突, 亦 希 望 太 太 也 能 改 變 對 其 的 態 度, 尤 其 是 脾 氣 ; 而 個 案 更 渴 望 溫 柔 的 對 待, 希 望 能 再 一 同 生 活 個 案 7: (1) 與 兄 弟 姊 妹 相 處 和 睦, 幼 年 時 期 偶 會 被 父 母 打 : 個 案 與 兄 弟 姊 妹 相 處 融 洽, 爸 爸 平 時 蠻 疼 愛 個 案, 但 因 忙 於 事 業, 工 作 壓 力 比 較 大 一 點, 如 果 睡 覺 被 小 孩 子 吵 醒 才 會 打 小 孩 ; 媽 媽 只 有 打 過 個 案 一 次, 因 為 偷 爸 爸 的 錢, 個 案 知 道 他 是 做 錯 事 才 被 打 (2) 求 學 時 期 的 挫 折 : 個 案 求 學 時 有 一 些 好 朋 友, 高 中 由 於 化 學 成 績 不 好, 被 老 師 要 求 轉 組, 個 案 認 為 這 是 求 學 當 中 最 大 的 挫 折 (3) 高 攀 且 不 被 祝 福 的 婚 姻 : 個 案 與 太 太 於 研 究 所 新 生 聯 誼 時 認 識, 婚 前 時 因 其 妻 條 件 較 好, 且 家 世 較 富 裕, 曾 遭 受 家 人 反 對, 婚 後 其 妻 個 性 較 剛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15 強, 兩 人 常 為 日 常 生 活 的 瑣 事 爭 吵, 但 個 案 自 覺 條 件 比 不 上 其 妻 而 顯 得 自 卑 (4) 糖 尿 病 帶 走 性 生 活 的 歡 愉 : 個 案 表 示 未 罹 患 糖 尿 病 之 前, 性 生 活 算 是 蠻 協 調 的, 三 年 前 因 糖 尿 病 以 致 性 生 活 無 法 滿 足 太 太 的 需 求, 進 而 造 成 自 卑 心 理, 更 覺 女 兒 搶 走 他 在 太 太 心 中 的 地 位 (5) 夫 妻 理 念 不 同, 個 案 管 教 小 孩 嚴 厲 : 個 案 與 其 妻 在 管 教 方 面 理 念 不 同, 個 案 對 孩 子 管 教 嚴 厲 並 且 會 動 手 打 孩 子, 因 此 與 太 太 衝 突 不 斷, 表 示 自 己 期 待 無 小 孩 的 兩 人 世 界 個 案 8: (1) 兒 時 被 父 親 嚴 重 施 暴 : 個 案 曾 經 由 母 親 轉 述 因 小 時 候 愛 哭 鬧, 被 父 親 從 二 樓 摔 下, 但 未 摔 死, 且 因 常 生 病 要 花 錢 而 引 起 父 親 不 高 興 而 打 他, 至 今 仍 認 為 父 親 對 他 從 沒 好 過 (2) 幼 年 多 病, 學 業 中 斷, 工 作 挫 折 多 : 因 個 案 常 生 病 所 以 只 唸 到 小 學 二 年 級, 不 識 幾 個 字, 十 幾 歲 開 始 打 零 工 賺 取 生 活 費, 認 為 對 他 不 好 的 人 很 多, 打 零 工 的 朋 友 偶 會 邀 約, 但 個 案 都 拒 絕 ; 曾 得 過 腦 膜 炎 及 發 生 車 禍, 記 憶 力 較 差 (3) 近 年 來 性 生 活 減 少 : 個 案 30 歲 經 由 鄰 居 的 介 紹 認 識 太 太, 婚 後 育 有 一 男 一 女, 每 星 期 做 愛 約 2-3 次, 感 情 普 通, 會 互 相 禮 讓, 上 班 心 情 不 好 會 跟 老 婆 說 近 一 年 來 個 案 太 太 有 心 臟 病 和 高 血 壓, 所 以 性 行 為 變 為 一 個 月 3-4 次 (4) 工 作 不 穩 定, 岳 母 索 求 無 度, 個 案 倍 感 經 濟 壓 力 沉 重 : 個 案 目 前 打 零 供 養 家, 加 上 小 孩 學 費, 有 時 須 向 老 闆 借 錢, 經 濟 負 擔 重 ; 而 其 岳 母 會 吸 毒 賭 博 喝 酒 常 常 至 個 案 工 作 場 所 要 錢, 索 求 無 度, 導 致 個 案 不 滿 (5) 性 侵 害 女 兒 的 疑 雲 : 個 案 此 次 被 控 性 侵 害 自 己 的 女 兒, 而 個 案 表 示 大 女 兒 智 能 不 足,8 歳 才 會 說 話, 平 時 考 試 考 不 好 才 會 打 屁 股 及 手 心 一 二 下, 照 顧 都 來 不 及 了, 怎 麼 可 能 對 她 性 侵 害, 認 為 女 兒 頭 腦 不 好, 說 話 前 後 不 一 致, 且 女 兒 一 定 沒 有 說, 那 是 社 工 說 的 (6) 將 性 侵 害 歸 因 他 人 : 個 案 認 為 女 兒 常 趴 趴 走, 且 認 定 是 村 的 對 女 兒 性 侵 害, 曾 報 警 也 有 去 醫 院 做 過 鑑 定

16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五 討 論 從 以 上 八 位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故 事, 共 歸 納 出 46 個 生 命 主 題, 從 結 果 也 發 現 個 案 成 長 背 景 與 生 活 經 驗 是 豐 富 而 獨 特 的, 但 是 獨 特 的 個 別 生 命 歷 程 中, 仍 然 呈 現 某 些 共 同 的 經 驗 與 脈 絡,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八 位 個 案 的 生 命 故 事 作 整 合, 從 原 生 家 庭 的 成 長 歷 程 及 婚 姻 經 驗 兩 大 方 面 進 行 跨 個 案 的 主 題 比 較 與 討 論 ( 一 ) 成 長 歷 程 1. 早 期 成 長 背 景 與 父 母 管 教 方 式 從 上 述 資 料 統 整 可 發 現, 施 暴 者 的 兒 時 成 長 經 驗, 大 都 是 與 兄 弟 姊 妹 相 處 並 沒 有 明 顯 的 問 題 ; 有 六 位 個 案 的 父 親 在 家 庭 裡 扮 演 著 權 威 者 與 施 暴 者 的 角 色, 對 個 案 管 教 大 都 採 嚴 厲 的 打 罵 方 式, 個 案 8 甚 至 有 被 父 親 從 二 樓 摔 下 的 經 驗 ; 這 與 McRae (1998) 認 為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大 部 分 來 自 於 暴 力 家 庭 Gelles 與 Cornell (1983) 認 為 造 成 家 庭 或 婚 姻 暴 力 的 主 要 來 源 之 一 : 曾 被 暴 力 虐 待 或 在 有 暴 力 行 為 家 庭 長 大 的 人, 以 後 也 容 易 有 家 庭 暴 力 行 為 以 及 Siegel, Welsh & Senna(2002) 認 為 暴 力 會 有 代 間 傳 遞, 即 被 虐 兒 未 來 較 有 可 能 成 為 家 庭 暴 力 的 加 害 人 是 一 致 的 雖 然 從 本 研 究 施 暴 者 的 身 上 發 現 大 都 有 兒 時 受 虐 的 經 驗, 但 後 來 家 庭 暴 力 的 發 展 類 型, 只 有 個 案 8 是 唯 一 的 兒 童 虐 待 及 性 侵 害 者, 其 餘 皆 為 婚 姻 暴 力 及 ( 或 ) 兒 童 虐 待 ; 在 個 案 8 的 成 長 經 驗 受 到 較 嚴 重 的 暴 力 ( 被 父 親 從 二 樓 摔 下 ), 且 比 其 他 個 案 有 較 多 的 挫 折 ( 身 體 健 康 學 業 及 工 作 ), 至 訪 談 時 仍 認 為 父 親 從 來 沒 對 他 好 過 所 以 雖 然 從 原 生 家 庭 的 受 虐 經 驗, 可 發 現 發 展 成 為 日 後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脈 絡, 但 在 這 樣 的 脈 絡 裡, 本 研 究 也 察 覺 受 虐 的 嚴 重 程 度 與 在 原 生 家 庭 負 向 經 驗 的 多 寡, 可 能 與 暴 力 的 類 型 及 對 象 有 相 關 性 2. 求 學 交 友 及 人 際 關 係 在 求 學 過 程 方 面, 個 案 的 成 績 表 現 除 了 個 案 4 為 中 上 外, 大 多 不 盡 理 想, 個 案 1 5 7 因 貪 玩 交 到 壞 朋 友 染 上 毒 癮 或 因 能 力 及 經 濟 因 素 因 而 輟 學 或 延 畢 ; 陳 筱 萍 等 人 (2004) 亦 提 及 三 成 的 施 暴 者 在 青 少 年 時 期 的 人 際 關 係 是 不 佳 的 看 法 有 一 致 性 教 育 程 度 只 有 個 案 5 及 個 案 8 為 國 中 以 下, 其 餘 均 為 高 中 以 上, 個 案 7 甚 至 是 唸 到 研 究 所 ; 所 以 本 研 究 發 現 教 育 程 度 在 家 庭 暴 力 發 展 的 脈 絡 裡, 並 不 是 很 重 要 的 影 響 因 素, 但 教 育 課 程 的 內 容 設 計 ( 例 如 性 別 議 題 家 庭 婚 姻 及 親 子 關 係.. 等 ) 倒 是 可 以 作 為 未 來 考 量 與 研 究 的 方 向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17 3. 挫 折 創 傷 經 驗 與 壓 力 因 應 行 為 : 大 部 分 個 案 的 共 同 創 傷 經 驗 來 自 於 父 親 權 威 的 家 庭, 從 小 在 被 打 罵 的 環 境 下 成 長, 也 間 接 的 影 響 到 學 業 成 就 及 人 際 互 動, 甚 至 有 些 個 案 曾 經 是 打 架 吸 毒 殺 人 未 遂 的 問 題 青 年 ; 嚴 重 的 家 庭 暴 力, 甚 至 如 個 案 8 曾 被 父 親 從 二 樓 摔 下, 也 常 讓 個 案 產 生 低 自 尊 的 心 理, 進 而 當 他 覺 得 其 自 尊 心 受 到 挑 戰 時, 就 容 易 產 生 暴 力 行 為 (Dutton, 1988; 鄭 秀 津,2002; 陳 高 德,2003; 陳 筱 萍 等, 2004); 例 如 : 個 案 2,3,4, 與 7 本 研 究 也 發 現 : 施 暴 個 案 大 都 對 於 問 題 及 壓 力 的 因 應 不 會 採 取 溝 通 方 式, 而 是 使 用 壓 抑 逃 避 喝 酒 或 是 吵 架 等 非 建 設 性 的 方 式 這 些 發 現 與 國 內 外 許 多 學 者 的 研 究 結 果 是 一 致 的 (Gelles & Cornell, 1983;Dutton, 1988; 陳 筱 萍 等, 2004) 本 研 究 亦 發 現 施 暴 者 在 其 成 長 經 驗 中 大 都 受 到 父 親 的 壓 迫, 較 少 有 溝 通 或 言 語 表 達 的 學 習, 而 八 位 個 案 中 有 五 位 個 案 是 屬 於 兒 童 虐 待, 顯 示 在 原 生 家 庭 受 打 罵 壓 迫 的 成 長 背 景, 對 於 施 暴 者 的 認 知 學 習 及 對 小 孩 的 教 養 態 度 具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這 個 發 現 也 與 Siegel, Welsh & Senna(2002) 及 鄭 秀 津 (2002) 的 發 現 是 一 致 的, 因 此 對 於 暴 力 的 代 間 傳 遞 應 值 得 投 入 更 多 的 關 注 與 預 防! 4. 藥 物 及 酒 精 使 用 與 精 神 症 狀 對 於 暴 力 的 影 響 有 三 位 施 暴 者 會 有 酗 酒 及 / 或 吸 毒 的 行 為 ( 個 案 1,4,5), 並 且 造 成 其 社 會 職 業 的 功 能 影 響, 以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導 致 家 庭 暴 力 行 為 國 內 多 位 學 者 探 討 台 灣 受 虐 婦 女 的 受 虐 原 因 時 指 出 酗 酒 及 吸 毒 習 慣 都 可 能 是 促 發 與 持 續 婚 姻 暴 力 的 原 因 ( 陳 若 璋,1988; 周 月 清,1993; 鄭 秀 津,2002; 陳 筱 萍 等, 2004); 國 外 的 研 究 更 支 持 大 量 喝 酒 / 酒 精 濫 用 和 暴 力 有 明 顯 的 相 關 甚 至 將 喝 酒 的 嚴 重 度, 當 作 婚 姻 暴 力 的 預 測 指 標 (Dutton, 1988;Bennett, Tolman, Rogalski & Srinivasaraghavan, 1994;Mckenry, Julian& Gavazzi, 1995) 在 虐 待 和 疏 忽 的 家 庭 遭 受 嚴 重 的 壓 力, 他 們 常 常 轉 而 使 用 藥 物 或 酒 精 兒 童 保 護 服 務 (child protection service, CPS) 的 專 家 提 出 物 質 濫 用 是 虐 待 兒 童 最 常 見 的 原 因 (63%) 根 據 研 究 發 現 父 母 酗 酒 與 兒 童 虐 待 有 高 相 關 (Wang&Daro; 引 自 Siegel, Welsh& Senna,2002) 除 了 個 案 1 因 有 妄 想 症, 以 致 於 常 常 會 對 妻 子 採 取 行 動 控 制 的 方 式 ; 其 他 施 暴 者 的 精 神 病 理 則 呈 現 衝 動 性 與 認 知 偏 差 居 多, 這 與 陳 筱 萍 等 人 ( 2004) 發 現 : 大 部 分 施 暴 者 的 精 神 病 理 所 呈 現 的 是 以 衝 動 性 認 知 偏 差 與 不 當 飲 酒 居 多, 對 於 嫉 妒 意 念 / 妄 想 並 不 高 及 Dutton(1988) 的 發 現 是 一 致 的 因 此, 在 處 理 施 暴 者 的 問 題 時,

18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並 不 能 單 純 的 以 有 無 精 神 疾 病 或 達 到 酒 藥 癮 診 斷 作 為 是 否 需 要 治 療 的 標 準, 而 必 須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其 精 神 行 為 或 情 緒 障 礙 所 導 致 暴 力 的 因 果 關 係 ( 二 ) 婚 姻 經 驗 1. 婚 姻 關 係 的 互 動 國 內 外 探 討 家 庭 暴 力 問 題 的 學 者 指 出 : 夫 妻 雙 方 的 不 良 溝 通 方 式 常 是 導 致 家 庭 暴 力 的 原 因 之 一 (Dutton, 1988; 郭 麗 安 潘 才 學,2001; 陳 筱 萍 等,2004); 從 上 述 資 料 統 整 可 發 現 八 位 個 案 在 婚 前 認 識 經 過 方 面 : 有 七 位 皆 由 友 人 介 紹 聯 誼 或 網 路 認 識 半 年 內 就 結 婚, 婚 前 對 彼 此 沒 有 太 多 的 認 識 與 了 解, 以 致 於 日 後 常 因 溝 通 不 良 而 爭 吵 在 性 生 活 方 面, 本 研 究 中 的 個 案 倒 沒 有 因 為 文 化 因 素 及 民 風 保 守, 而 輕 描 淡 寫 或 是 避 而 不 談, 反 而 願 意 表 達 對 性 生 活 的 需 求 與 感 覺 ;8 位 個 案 中 除 了 個 案 6 在 太 太 申 請 保 護 令 之 後, 仍 然 彼 此 維 持 正 常 的 性 生 活, 一 週 大 概 最 少 有 兩 次, 有 時 候 為 了 要 製 造 羅 曼 蒂 克 的 氣 氛, 還 去 賓 館 ; 其 餘 個 案 除 了 個 案 3 沒 有 性 生 活 外, 大 多 性 生 活 不 協 調 ; 從 基 本 資 料 發 現 個 案 6 在 本 研 究 中 為 年 紀 最 輕 (39 歳 ), 而 個 案 3 為 年 紀 最 大 (73 歳 ), 個 案 7 患 有 糖 尿 病, 個 案 8 的 太 太 有 心 臟 病 及 高 血 壓 ; 從 上 述 結 果 發 現, 年 紀 大 小 與 家 庭 暴 力 的 發 生 無 直 接 相 關, 但 可 能 與 性 生 活 有 關, 而 夫 妻 的 身 體 健 康 狀 況 亦 是 一 個 影 響 性 生 活 的 考 量 因 素 2. 工 作 與 經 濟 狀 況 : 在 工 作 經 濟 狀 況 方 面 : 本 研 究 除 了 個 案 3 並 無 經 濟 問 題 之 外, 其 餘 個 案 皆 有 工 作 不 穩 定 經 濟 壓 力 大 向 他 人 借 貸 過 日 子 之 情 形 與 妻 子 婚 後 常 因 金 錢 爭 吵, 甚 至 有 些 個 案 的 日 常 生 活 是 靠 借 貸 來 過 日 子, 在 外 工 作 不 得 意, 回 家 後 在 太 太 和 小 孩 的 一 些 言 語 刺 激 下, 個 案 就 會 以 不 成 熟 的 方 式 例 如 : 打 罵 來 解 決 這 顯 示 施 暴 者 的 不 良 的 經 濟 狀 況 與 家 庭 暴 力 是 有 相 關 的 (Gelles & Cornell,1983; 陳 若 璋,1988; 陳 筱 萍 等,2004) 在 美 國, 當 家 庭 經 濟 每 年 少 於 15000 美 元, 則 有 較 多 的 虐 待 和 受 傷 情 形 多 於 40% 的 CPS 工 作 人 員 指 出 : 他 們 的 個 案 大 都 是 貧 窮, 或 沒 有 工 作 經 濟 衰 退, 而 有 很 大 的 經 濟 壓 力 (Siegel, Welsh& Senna, 2002) 本 研 究 也 發 現 施 暴 者 的 工 作 與 經 濟 困 境, 在 暴 力 發 展 的 脈 絡 裡 佔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在 對 施 暴 者 的 協 助 計 劃 裡 可 將 工 作 的 協 助 列 入 考 慮 的 面 向 之 一 3. 施 暴 者 對 暴 力 歸 因 : 國 內 有 許 多 學 者 發 現 加 害 人 對 配 偶 普 遍 持 有 負 面 之 看 法, 對 家 庭 暴 力 行 為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19 常 採 用 外 在 歸 因, 或 認 為 是 施 暴 者 的 配 偶, 而 非 施 暴 者 本 身, 應 為 其 受 害 行 為 負 責 (Dutton, 1988; 郭 麗 安 潘 才 學,2001; 鄭 秀 津,2002; 陳 筱 萍 等, 2004) 在 本 研 究 裡 亦 發 現, 大 多 數 的 個 案 對 於 其 暴 力 歸 因 常 採 外 在 歸 因, 認 為 配 偶 或 他 人 應 為 其 暴 力 行 為 負 責 ; 例 如 : 個 案 1 認 為 妻 子 有 外 遇 ; 個 案 2 及 7 覺 得 妻 子 與 其 性 生 活 減 少 又 不 願 與 之 一 起 看 醫 師 ; 個 案 3 則 認 為 妻 子 婚 前 騙 他 ; 個 案 4 5 6 則 認 為 妻 子 常 會 對 其 嘮 叨 或 干 涉 管 教 小 孩 ; 個 案 8 則 將 性 侵 害 女 兒 歸 因 於 他 人 所 為 ; 所 以 本 研 究 中 的 施 暴 者 可 能 有 自 以 為 是 或 是 不 當 使 用 外 射 心 理 防 衛 機 轉 的 人 格 特 質 4 子 女 教 養 與 婚 姻 衝 突 : 對 子 女 教 養 方 面 :8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中, 有 7 位 施 暴 者 皆 用 體 罰 方 式 管 教 小 孩, 且 常 會 認 為 妻 子 常 扮 演 嘮 叨 與 干 涉 的 角 色, 甚 至 認 為 子 女 搶 走 妻 子 對 他 的 愛 ( 個 案 6 及 7) 從 研 究 發 現 繼 父 母 對 其 他 人 的 子 女 較 少 有 情 感 的 依 附, 而 原 生 父 母 必 須 在 子 女 和 新 配 偶 間 做 一 選 擇, 有 時 甚 至 為 虐 待 的 共 謀 (Siegel,Welsh& Senna,2002) 其 中 個 案 6 是 繼 父, 覺 得 其 妻 對 孩 子 較 重 視, 而 忽 略 他, 個 案 比 喻 她 的 三 個 孩 子 是 寶, 而 自 己 是 草, 對 孩 子 採 取 嚴 厲 的 管 教 方 式 對 未 來 婚 姻 的 期 待 方 面 : 大 部 分 的 個 案 皆 不 想 離 婚, 希 望 此 段 婚 姻 能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5. 對 婚 姻 的 看 法 與 期 待 : 8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除 了 個 案 2 3 7 無 特 別 提 及 對 婚 姻 的 期 待 外, 個 案 1 4 5 6 8 均 明 確 表 示 不 想 離 婚 有 關 於 本 研 究 的 施 暴 者 對 於 4. 子 女 教 養 與 婚 姻 衝 突 5. 對 婚 姻 看 法 與 期 待 以 上 的 這 兩 個 部 分 與 許 多 學 者 所 做 的 報 告 是 類 似 的 (Dutton,1988;Gelles & Cornell,1983; 鄭 秀 津,2002; 陳 筱 萍 等,2004) 另 外, 本 研 究 的 發 現 則 是 施 暴 者 希 望 此 段 婚 姻 能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的 動 力 與 原 因 有 :(1) 受 限 於 傳 統 的 家 族 觀 念 認 為 結 婚 是 一 輩 子 的 事 (2) 為 了 小 孩 (3) 對 太 太 仍 然 有 愛 以 及 (4) 也 希 望 能 透 過 學 習 溝 通 來 改 善 彼 此 的 關 係 ; 這 樣 的 發 現 顯 示 這 些 施 暴 者 雖 然 對 家 庭 暴 力 的 發 生, 對 配 偶 持 有 負 向 的 評 價 與 歸 因, 但 對 婚 姻 的 繼 續 維 持 卻 是 有 正 向 的 期 待 與 改 變 的 動 機

20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六 結 論 及 建 議 根 據 上 述 八 位 個 案 生 命 故 事 的 研 究 結 果 及 討 論, 整 理 出 以 下 幾 點 綜 合 性 的 結 論, 進 而 提 出 建 議 ( 一 ) 結 論 1. 本 研 究 個 案 在 其 原 生 家 庭 的 成 長 歷 程, 父 親 大 都 採 取 嚴 厲 的 打 罵 管 教 方 式, 顯 示 原 生 家 庭 父 母 的 管 教, 可 能 讓 子 女 產 生 潛 移 默 化 的 學 習, 尤 其 是 對 同 性 父 母 行 為 的 仿 同, 並 且 有 暴 力 代 間 傳 遞 之 現 象 2. 大 部 份 個 案 缺 乏 壓 力 因 應 及 問 題 解 決 能 力, 遇 到 挫 折 壓 力 時, 不 會 尋 求 正 常 管 道 解 決, 且 缺 乏 溝 通 的 能 力, 大 部 份 以 喝 酒 及 酗 酒 來 壓 抑 及 逃 避, 且 容 易 因 酒 後 導 致 失 控 的 暴 力 行 為 3. 本 研 究 中 的 個 案 大 都 工 作 不 穩 定, 經 濟 能 力 欠 佳, 常 因 金 錢 問 題 和 另 一 半 起 衝 突, 顯 示 經 濟 問 題 在 婚 姻 衝 突 中, 亦 佔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力 因 此, 在 對 施 暴 者 的 協 助 計 劃 裡 可 將 工 作 的 協 助 列 入 考 慮 的 面 向 之 一 4. 本 研 究 的 八 位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僅 有 一 位 在 婚 姻 衝 突 發 生 後 仍 和 其 伴 侶 維 持 正 常 的 性 生 活, 顯 示 大 部 份 家 庭 暴 力 者 的 性 生 活 會 受 到 影 響 而 變 差, 但 有 性 生 活 時 並 不 能 作 為 免 除 衝 突 或 暴 力 發 生 的 保 證 5. 大 部 份 施 暴 者 雖 然 將 暴 力 發 生 的 原 因 歸 咎 於 另 一 半, 對 配 偶 有 負 向 的 評 價 歸 因, 但 大 部 份 都 不 願 意 和 另 一 半 離 婚, 對 婚 姻 仍 有 期 待, 有 的 個 案 也 願 意 學 習 溝 通 改 善 彼 此 的 關 係 ( 二 ) 建 議 1. 對 教 育 機 構 及 相 關 輔 導 單 位 人 員, 提 供 及 早 發 現 受 家 暴 孩 子 的 專 業 與 敏 感 度 訓 練, 以 便 在 其 成 長 經 驗 中 能 及 早 介 入 協 助 與 輔 導, 重 構 家 庭 暴 力 經 驗 對 他 們 的 意 義, 減 少 暴 力 代 間 傳 遞 的 隱 憂 2. 建 議 學 校 課 程 規 劃 積 極 考 慮 將 家 庭 與 婚 姻 議 題 編 列 為 必 修 學 分 ; 社 區 亦 應 介 入 婚 前 輔 導 的 諮 詢 與 服 務, 以 及 婚 姻 生 活 的 調 適 與 衝 突 處 理 3. 研 究 發 現 部 份 施 暴 者 有 喝 酒 及 酗 酒 之 不 良 習 慣, 因 此 在 強 制 接 受 治 療 及 輔 導 時, 除 了 考 慮 處 遇 計 劃 的 整 體 性 亦 應 關 注 個 別 性, 將 戒 酒 教 育 團 體 依 個 案 需 要, 納 入 輔 導 計 劃 4. 本 研 究 發 現 經 濟 困 境 與 工 作 的 不 穩 定, 的 確 是 婚 姻 衝 突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Gesten & Jason(1987) 以 及 Heller(1990) 提 到 在 減 少 對 兒 童 及 配 偶 虐 待 的 同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21 時, 也 要 建 立 這 些 高 危 險 群 的 能 力 ; 所 以 在 賦 能 (empowerment) 的 理 念 下, 可 考 慮 整 合 社 會 資 源, 提 供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就 業 輔 導 與 協 助, 降 低 經 濟 挫 折 的 無 力 感, 進 而 減 少 因 經 濟 困 境 而 引 起 的 婚 姻 衝 突 5. 大 部 份 施 暴 者, 不 願 離 婚, 對 婚 姻 仍 存 有 期 待, 這 是 對 諮 商 輔 導 專 業 人 員 很 重 要 的 一 個 提 醒, 除 了 受 制 於 傳 統 文 化 脈 絡 影 響, 也 有 可 能 反 應 施 暴 者 內 心 的 害 怕 孤 獨 與 被 拋 棄, 治 療 者 可 運 用 同 理 以 及 個 案 對 婚 姻 家 庭 維 繫 的 重 視 與 期 許, 協 助 個 案 增 進 與 學 習 如 何 與 家 人 互 動 溝 通 的 意 願 與 技 巧 5. 由 於 敘 說 探 究 並 不 是 在 揭 露 實 際 上 的 過 去, 而 是 在 建 構 經 驗 上 的 真 實 ; 這 就 如 同 將 兩 手 分 別 放 在 冰 水 與 熱 水 後, 再 同 時 放 入 溫 水 中, 雖 然 同 樣 是 溫 水, 卻 有 不 同 的 感 覺 本 研 究 也 是 希 望 透 過 個 案 本 身 對 其 生 活 事 件 以 及 婚 姻 生 活 的 經 驗 建 構, 整 理 出 可 被 理 解 的 背 景 脈 絡, 但 這 同 時 也 讓 我 們 考 量 到 從 受 暴 者 的 視 角, 家 庭 暴 力 的 面 貌 又 是 如 何? 在 未 來 的 研 究 裡, 建 議 可 同 時 對 加 害 人 與 被 害 人 進 行 訪 談, 從 個 別 的 經 驗 裏, 協 助 建 構 出 可 促 進 溝 通 與 相 互 理 解 的 線 索, 作 為 諮 商 與 輔 導 的 參 考 參 考 書 目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 (1998)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 (2003):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中 心 服 務 案 件 累 計 表 內 政 部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委 員 會 網 站, 摘 自 http://www.moi.gov.tw/div6/cnt/ violence 李 宜 靜 (2001): 家 庭 暴 力 加 害 人 心 理 經 驗 之 研 究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高 雄 :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研 究 所 周 月 清 (1993):< 臺 灣 受 虐 婦 女 社 會 支 持 探 討 之 研 究 > 婦 女 與 兩 性 學 刊, 第 五 期, 頁 69-108 周 煌 智 (2002):< 性 侵 害 犯 罪 加 害 人 裁 判 前 鑑 定 家 庭 暴 力 相 對 人 審 前 鑑 定 與 涉 案 之 精 神 病 犯 精 神 鑑 定 比 較 > 刑 事 法 雜 誌,46 卷 5 期, 頁 33-58 林 芬 菲 (1998): 婚 姻 暴 力 受 虐 婦 女 的 正 式 機 構 求 助 歷 程 探 討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台 北 : 私 立 東 吳 大 學 社 會 林 佩 謹 (1998):< 女 性 主 義 社 會 工 作 的 實 施 與 婚 姻 暴 力 防 治 > 社 區 發 展 季 刊, 84 期, 頁 86-94 林 明 傑 (2000):< 美 加 家 庭 暴 力 犯 之 治 療 方 案 與 技 術 暨 其 危 險 評 估 之 探 討 > 律 師

22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雜 誌,225 期, 頁 52-60 黃 志 中 (2001):< 台 灣 家 庭 暴 力 相 對 人 之 鑑 定 與 治 療 模 式 > 台 灣 司 法 精 神 醫 學 新 世 紀 之 突 破 研 討 會, 高 雄 : 高 雄 市 立 凱 旋 醫 院 郭 麗 安 潘 才 學 (2001):< 婚 姻 暴 力 的 脈 絡 研 究 從 家 暴 違 法 者 的 眼 光 > 家 庭 暴 力 與 性 侵 害 學 術 論 文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頁 120-156 陳 正 元 陳 怡 君 (2001): < 從 家 庭 關 係 探 討 老 年 婦 女 受 虐 問 題 > 社 區 發 展 季 刊 94:158-169 陳 秉 華 林 佩 儀 洪 莉 竹 (2003):< 婚 暴 受 害 婦 女 的 諮 商 模 式 的 初 步 建 構 > 性 別 暴 力 與 權 力 研 究 會,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性 別 教 育 研 究 所, 頁 39-59 陳 韺 (2003): < 創 造 雙 贏 的 婚 暴 複 式 療 法 初 探 婚 姻 治 療 與 個 別 治 療 的 合 併 使 用 > 性 別 暴 力 與 權 力 研 討 會,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性 別 教 育 研 究 所, 頁 27-37 陳 若 璋 (1988):< 婚 姻 暴 力 引 發 因 素 及 被 毆 打 婦 女 的 研 究 > 婦 女 研 究 暑 期 研 習 會 論 文 集, 頁 103-112 陳 高 德 (2003): 台 灣 家 庭 暴 力 之 男 性 加 害 人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台 北 :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醫 學 研 究 所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2004):< 裁 定 前 鑑 定 家 庭 暴 力 相 對 人 特 徵 與 施 暴 的 心 理 社 會 歸 因 > 中 華 心 理 輔 導 學 報,16 卷, 頁 147-178 湯 琇 雅 (1992): 婚 姻 暴 力 中 婦 女 受 虐 狀 況 與 其 因 應 過 程 之 初 探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台 北 : 東 吳 大 學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劉 宏 恩 (1996): 心 理 學 取 向 之 法 律 研 究 以 住 宅 搜 索 子 女 監 護 及 婚 姻 暴 力 問 題 為 例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台 北 : 台 灣 大 學 鄭 秀 津 (2002): 婚 姻 暴 力 加 害 人 之 生 態 系 統 分 析 -- 以 嘉 義 地 區 受 保 護 管 束 者 為 例 未 發 表 的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犯 罪 防 治 研 究 所 Bennett, L.W., Tolman, R.M., Rogalski, C.J.,& Srinivasaraghavan, J.(1994). Domestic abuse by male alcohol and drug addicts. Violence and Victims, 9, 359-368. Campbell, J.C.(2001). Abuse during pregnancy: a quintessential threat to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so when do we start to act? CMAJ.JAMC, 164(11), 1578-1579. Dutton,D.G. (1988). The domestic assault of women :Psychological and criminal justice perspectives. Boston, MASS: Allyn and Bacon. Gelles,R.J.& Cornell,C.p. (1983).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on family violence.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23 Toronto:Lexington Books. Healey, K., Smith., C.,& O Sullivan, C.(1998). Battener intervention: Program approaches and criminal justices strategie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s. Kyriacou, D.N., Anglin, D., Taliaferro, E., et al.(1999). Risk factors for injury to women from domestic violence against women.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41, 1892-1898. Lieblich A., Tuval-Mashiach, R. & Zilber, T.(1998). Narrative Research:Reading,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London:Sage Mckenry, P.C., Julian, T.W., & Gavazzi, S.M.(1995). Toward a biophysical model of domestic violence.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57, 307-320. McRae, S.(1998). Familial abuse:a multifaceted problem.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 158, 867-868. Siegel, L. J., Welsh, B. C., &Senna, J. J.(2002). Juvenile Delinquency:Theory, practice, and law. New York:Wadsworth Publishing Wilson, S. R. (1996). East Asian International Students Stressors and Coping Behaviour. EDD thesis, Boston: Boston University. Young,M.E.& Long,L.L.( 1997).Counseling and Therapy for Couples. Thomson

24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 Applying Narrative Inquiry to Explore the Growing Process and Marital Experience in Domestic Assailants Chao-Yueh Su MS [Department of Nursing, I-Shou university] Sheau-Ping Chen MS [Kai-Suan Psychiatric Hospital] Frank Huang-Chih Chou MD, MS, PhD [Kai-Suan Psychiatric Hospital] [Department of Nursing, I-Shou university] Grace Wu PhD [Chang Jung Christian University] Joh-Jong Huang MD, MS [Yuan s General Hospital]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attempted to explore the growing process and marital experiences of domestic assailants by their life stories. Eight subjects were referred from the Domestic Violence and Sexual Assault Prevention Center and the court for this study. After obtaining informed consent, the in-depth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with subjects, and they were encouraged to express their life stories by the semi-structure guide format after obtaining informed consent. In the process of interview, the whole interviewing content would be recorded and analyzed by a narrative analysis method. The findings revealed that most subjects were beaten and scolded by their fathers who were authority characteristics, and they performed poor in the areas of academic achievement and social interaction. Some of them even committed problems with fight, murder and drug addicted. The experience of coping with frustration and stress, most subjects acted in the ways of suppressing, avoiding, alcohol using or quarreling rather than positive communicating. The results also found subjects always quarreled with their wives because of economic reason, and turned out to physical violence. In addition, the unsatisfied sexual life was the important factor to the outcome. However, We found that many domestic assailants had negative evaluation toward their partners, but couldn t accept divorce, and even preferred to reconciliation. Some domestic assailants would like to learn communication skills to improve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partners. Another, financial problem is an important

運 用 敘 說 探 究 探 索 家 庭 暴 力 施 暴 者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婚 姻 經 驗 25 factor in the marital conflict. We suggest that communication skill training and help them how to get job should be considered in the treatment strategy and the helping program. Key Words: growing process, domestic assailant, narrative inquiry, marital experience

26 蘇 昭 月 陳 筱 萍 周 煌 智 吳 慈 恩 黃 志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