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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第一章绪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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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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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签章页)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益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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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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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會次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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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业2000年年度报告.PDF

質 詢 及 答 覆 教 育 部 門 質 詢 第 1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7 日 質 詢 對 象 : 教 育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李 建 昌 黃 向 羣 許 淑 華 計 3 位 時 間 54 分 鐘 速 記 錄 98 年 5 月 7 日

郭 生 白 : 我 因 为 我 做 到 了, 我 才 知 道 我 过 去 是 没 有 做 到 的 我 70 岁 以 后, 重 新 整 理 伤 寒 论 我 开 始 发 觉, 过 去 也 是 错 的 今 天 我 想 对 于 伤 寒 论 是 真 正 地 明 白 了 所 以 我 要 把 这 一 部 殿 堂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2 頁, 共 23 頁 自 己 做 自 己 的 醫 生 一 人 吃 五 穀 雜 糧 維 生, 色 身 難 免 會 生 病 請 問 大 師,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了 醫 藥 以 外, 如 何 治 療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港澳類八十九年第二季報告(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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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第三章第一節第二節.doc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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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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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办教育信息

(7月专刊)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6年第11期_s_.docx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九 十 八 年 警 佐 班 第 二 十 九 期 ( 第 二 類 ) 入 學 考 試 憲 法 題 解 壹 單 一 選 擇 題 : (B) 總 統 依 憲 法 之 規 定, 行 使 締 結 條 約 之 權 關 於 憲 法 所 稱 之 條 約,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 ) : A A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 LTD. XI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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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 言 近 年 來, 台 灣 面 對 一 波 波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事 件, 從 2008 年 三 聚 氰 胺 毒 奶 粉 事 件 2011 年 塑 化 劑 風 波 肉 毒 桿 菌, 至 2014 年 黑 心 油 品 等 重 大 事 件, 都 與 國 人 的 飲 食 及 身 體 健 康 息

Microsoft Word 招股说明书.doc

重 要 声 明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兴 业 证 券 )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均 来 源 于 发 行 人 2016 年 3 月 对 外 公 布 的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等 相 关 公 开 信 息

标题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4 办 公 室 工 作 实 务 ( 第 3 版 ) 第 1 单 元 单 位 组 织 的 有 效 运 作 离 不 开 办 公 室 工 作 情 景 案 例 左 景 被 宏 达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录 用 为 秘 书, 试 用 期 间, 只 能 在 办 公 室 打 杂, 有 时 工 作 稍 有 差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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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概 况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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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本 章 摘 要 務 必 向 合 格 商 譽 佳 的 供 應 商 選 購 材 料 供 應 商 也 必 須 於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的 食 品 業 者 登 錄 平 台 上 登 錄 必 要 資 料, 此 外, 供 應 商 必 須 定 期 接 受 檢 查, 且 遵 守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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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 GROUP HOLDINGS LIMITED 932 % 96,174 97, % 74,000 74, % EBIT 1 9,709 13, % 7,432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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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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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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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洲 千 金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荷 塘 区 金 钩 山 路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封 卷 稿 ) 主 承 销 商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

Transcription: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LTD.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 每 股 面 值 : 3,700 万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2009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4,700 万 股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时, 获 得 的 本 次 发 行 前 国 有 股 东 转 持 的 370 万 股,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社 保 基 金 会 将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8 月 28 日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的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包 括 亚 洲 在 内 的 全 球 许 多 国 家 均 出 现 过 禽 流 感 等 禽 类 疾 病 禽 流 感, 尤 其 是 H5N1 病 毒, 可 在 家 禽 之 间 传 播 并 有 可 能 感 染 人 类, 为 控 制 疫 情 的 广 泛 传 播, 疫 区 及 其 规 定 区 域 内 家 禽 将 被 销 毁 研 究 证 明, 人 类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并 不 易 感, 但 公 众 的 恐 慌 心 理 可 能 造 成 禽 流 感 期 间 鸡 鸭 等 禽 肉 产 品 的 销 量 下 降 本 公 司 以 种 禽 孵 化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为 主 营 业 务, 如 果 我 国 再 次 大 范 围 暴 发 禽 流 感,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包 括 产 品 出 口 业 务 都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禽 流 感 期 间, 尽 管 公 司 及 所 在 地 区 未 出 现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整 个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以 及 饲 料 行 业 都 受 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们 对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动 物 疫 病 认 识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全 球 疫 病 防 控 体 系 的 逐 渐 完 善, 禽 流 感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影 响 已 经 减 小 此 外, 由 于 本 公 司 从 事 禽 类 孵 化 养 殖 以 及 饲 料 加 工 业 务, 如 果 发 生 诸 如 恶 劣 气 候 变 化 虫 灾 等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农 业 大 量 减 产 可 能 导 致 粮 食 价 格 的 大 幅 上 涨, 禽 类 养 殖 成 本 可 能 大 幅 增 加 ; 突 发 性 的 暴 雨 暴 雪 等 恶 劣 气 候 将 为 道 路 运 输 带 来 不 便, 饲 料 禽 苗 成 禽 产 成 品 及 其 他 养 殖 必 需 品 的 供 应 和 输 出 不 能 及 时 跟 上, 不 仅 会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也 可 能 影 响 禽 类 生 长 产 品 销 售 等,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恶 劣 天 气 还 可 能 对 养 殖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将 可 能 影 响 业 务 并 形 成 资 产 损 失 在 目 前 我 国 农 业 保 险 制 度 尚 未 完 善, 农 业 保 险 在 区 域 和 保 险 标 的 覆 盖 面 较 小 的 情 况 下, 尽 管 在 发 生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及 疫 情 时 财 政 部 门 通 常 通 过 多 渠 道 多 方 式 补 贴 来 尽 可 能 减 少 受 灾 户 的 损 失, 或 者 通 过 参 加 部 分 综 合 性 商 业 保 险 来 抵 冲 可 能 的 损 失, 但 由 于 农 业 保 险 制 度 尚 不 健 全, 如 果 发 生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将 可 能 使 发 行 人 遭 受 相 应 的 经 济 损 失 二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冻 鸭 鸭 苗 鸭 毛 以 及 熟 食 为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报 告 期 其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1-1-4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90% 以 上, 上 述 产 品 价 格 的 变 动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近 年 来, 在 消 费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我 国 食 品 行 业 总 体 上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势 头, 但 由 于 受 SARS 禽 流 感 等 疫 情 或 其 他 自 然 灾 害 行 业 内 替 代 品 供 求 关 系 养 殖 成 本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肉 鸭 产 业 各 环 节 产 品 的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受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禽 流 感 疫 情 影 响, 整 个 肉 禽 市 场 一 度 萎 缩, 包 括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以 及 鸭 苗 在 内 的 禽 类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直 至 2006 年 二 季 度 才 开 始 出 现 回 升 ; 进 入 2007 年 以 来, 随 着 大 范 围 禽 流 感 疫 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加 之 世 界 范 围 的 通 胀 影 响, 行 业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带 动 了 肉 类 食 品 价 格 的 快 速 上 涨,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制 品 禽 苗 的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均 呈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上 涨 态 势 ; 由 于 肉 禽 孵 化 养 殖 加 工 过 程 固 有 的 规 律 性 和 快 速 销 售 的 特 点, 公 司 禽 苗 的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公 司 2007 年 鸭 苗 的 单 位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达 101.66%,2008 年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7 年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43.51%,2009 年 1-6 月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止 跌 回 升,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下 降 33.2%,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小 幅 上 涨, 涨 幅 为 4.24%; 此 外, 受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消 费 习 惯 以 及 新 型 替 代 品 大 量 涌 现 的 影 响, 鸭 毛 市 场 价 格 自 2006 年 4 季 度 开 始 呈 现 大 幅 下 降 趋 势, 本 公 司 2007 年 鸭 毛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6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35.68%,2008 年 鸭 毛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49.84%,2009 年 1-6 月 鸭 毛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全 年 下 降 31.8% 三 主 要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是 禽 类 养 殖 饲 料 的 主 要 原 料, 饲 料 成 本 约 占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65-70%, 约 占 商 品 代 鸭 苗 生 产 成 本 的 55-65%, 敏 感 性 分 析 显 示,2008 年 度, 假 定 其 他 因 素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如 果 本 公 司 综 合 饲 料 价 格 上 升 5%, 公 司 毛 利 润 将 由 12,943.23 万 元 下 降 到 10,459.52 万 元, 下 降 19.19%, 净 利 润 将 由 5,007 万 元 下 降 到 2,523.3 万 元, 降 幅 为 49.6% 饲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影 响 到 公 司 产 品 的 成 本, 但 由 于 本 公 司 最 主 要 产 品 冻 鸭 产 品 为 大 众 消 费 类 食 品, 其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较 强, 以 冻 鸭 产 品 为 例, 公 司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等 饲 料 原 料 2008 年 综 合 采 购 价 格 较 2007 年 上 涨 了 11.38%, 而 同 期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上 涨 了 7.65% 与 其 他 畜 类 产 品 相 比, 肉 禽 较 强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平 滑 了 公 司 由 于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从 长 期 来 看, 1-1-5

尽 管 农 产 品 价 格 将 处 于 稳 步 攀 升 态 势, 但 在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特 别 是 国 内 消 费 需 求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公 司 较 强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有 望 得 以 延 续 但 公 司 的 另 一 主 要 产 品 鸭 苗 产 品 由 于 其 即 时 销 售 特 性, 售 价 主 要 受 供 求 关 系 影 响,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较 弱, 因 此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上 涨 对 其 盈 利 水 平 将 构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四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渠 道 单 一 的 风 险 樱 桃 谷 肉 鸭 由 于 其 高 蛋 白 低 脂 肪 肉 质 鲜 嫩, 且 生 长 速 度 快, 饲 料 转 化 率 高 抗 病 力 强 等 优 点, 已 成 为 世 界 肉 鸭 市 场 的 主 流 品 种, 约 占 世 界 白 羽 肉 鸭 市 场 份 额 的 60%, 中 国 白 羽 肉 鸭 产 业 中 约 70% 以 上 为 樱 桃 谷 鸭 发 行 人 作 为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和 禽 肉 制 品 生 产 销 售 一 体 化 企 业, 其 种 鸭 目 前 也 像 世 界 上 其 他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一 样, 全 部 从 樱 桃 谷 鸭 原 种 的 唯 一 拥 有 方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 包 括 其 独 资 公 司 ) 引 进, 从 而 一 定 程 度 上 存 在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渠 道 单 一 的 风 险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肉 鸭 生 产 和 消 费 国 家, 肉 鸭 产 品 除 供 应 国 内 市 场 外 已 经 大 量 出 口 到 欧 盟 东 南 亚 及 日 本 韩 国 和 中 国 台 湾 香 港 地 区, 尽 管 在 众 多 的 外 国 北 京 鸭 品 种 ( 系 ) 中, 樱 桃 谷 肉 鸭 在 市 场 上 占 有 相 当 大 的 优 势, 但 我 国 巨 大 的 肉 鸭 生 产 和 消 费 市 场 前 景 对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极 具 吸 引 力, 加 之 发 行 人 作 为 樱 桃 谷 农 场 最 早 一 批 也 是 目 前 国 内 综 合 实 力 最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也 依 赖 发 行 人 巩 固 和 扩 大 其 在 中 国 乃 至 世 界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鉴 于 此, 为 保 证 发 行 人 祖 代 种 鸭 的 供 应, 扩 大 樱 桃 谷 鸭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承 诺 :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保 障 发 行 人 对 樱 桃 谷 SM3 种 鸭 数 量 和 技 术 的 持 续 需 求 发 行 人 已 与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合 作 多 年, 合 作 基 础 良 好, 过 往 经 营 记 录 中 从 未 出 现 过 中 断 祖 代 种 鸭 供 应 的 情 形 五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近 几 年 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部 分 资 本 性 支 出 造 成 的 营 运 资 金 缺 口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来 补 充, 且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增 加,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50,886.4 万 元,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均 较 低,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3.05% 1-1-6

72.93% 74.79% 和 83.40%,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62 0.53 0.58 和 0.69,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34 0.28 0.35 和 0.51 尽 管 固 定 资 产 的 投 资 提 高 了 本 公 司 屠 宰 加 工 及 肉 食 制 品 的 产 能,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但 短 期 借 款 的 快 速 增 长 使 公 司 的 负 债 结 构 不 尽 合 理, 存 在 一 定 的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1-1-7

目 录 发 行 人 声 明...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4 一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的 风 险...4 二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4 三 主 要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5 四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渠 道 单 一 的 风 险...6 五 短 期 偿 债 风 险...6 第 一 节 释 义...13 第 二 节 概 览...17 一 发 行 人 简 介...17 二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19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22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5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25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7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27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28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关 系...30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30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31 一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的 风 险...31 二 市 场 风 险...32 三 业 务 经 营 风 险...35 四 财 务 风 险...37 五 非 经 常 损 益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38 六 管 理 风 险...39 七 环 保 政 策 变 化 引 致 的 风 险...39 1-1-8

八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风 险...39 九 汇 率 波 动 的 风 险...40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41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资 料...41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43 三 本 公 司 股 本 变 化 及 资 产 重 组 情 况...55 四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及 设 立 后 历 次 验 资 情 况...59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及 进 行 审 计 的 情 况...60 六 发 行 人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情 况...61 七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66 八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68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及 其 他 持 股 情 况...69 十 发 起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70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76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76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76 三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竞 争 地 位...99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102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136 六 特 许 经 营 权...152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情 况...153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情 况...156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161 一 同 业 竞 争...161 二 关 联 交 易...162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179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179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1-1-9

...185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185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的 薪 酬 情 况...185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186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188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协 议 签 订 情 况...188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履 行 情 况...188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188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内 的 变 动 情 况...188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190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190 二 公 司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情 况...200 三 公 司 近 三 年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200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201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203 一 会 计 报 表...203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213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的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213 四 主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215 五 非 经 常 损 益 明 细 表...227 六 主 要 资 产 情 况...228 七 主 要 债 项...231 1-1-10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236 九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情 况...237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237 十 一 备 考 利 润 表...239 十 二 主 要 财 务 比 率...240 十 三 历 次 资 产 评 估...241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242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243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243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258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296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298 五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300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306 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306 二 制 定 发 展 计 划 的 基 本 假 设 条 件...309 三 实 施 发 展 计 划 的 主 要 困 难...309 四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310 五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310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311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基 本 情 况...311 二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安 排 和 备 案 情 况...311 三 在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312 四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334 五 在 山 东 省 单 县 建 设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343 六 在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建 设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350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359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360 1-1-11

一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实 际 分 配 情 况...360 二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和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362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363 一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363 二 重 大 合 同...364 三 发 行 人 重 要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368 四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大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368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369 一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370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371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372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373 五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374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 一 )...375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 二 )...376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377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377 二 查 阅 地 点...377 1-1-12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以 下 涵 义 : 发 行 人 本 公 司 公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司 或 股 份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控 指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股 东 或 总 公 司 康 源 公 司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兽 药 公 司 杭 州 新 元 亨 公 司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种 鸭 公 司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庆 宇 药 业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淮 滨 分 公 司 徐 州 分 公 司 丰 城 分 公 司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指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指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指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指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上 海 庆 宇 药 业 潢 川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菏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指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淮 滨 分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徐 州 分 公 司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丰 城 分 公 司 指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1-1-13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保 荐 人 或 主 承 销 商 发 行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指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北 京 市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指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12 月 更 名 为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报 告 期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指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指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金 地 评 估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元 A 股 本 次 发 行 指 人 民 币 元 指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指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行 为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畜 牧 业 协 会 樱 桃 谷 鸭 指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指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 Chery Vally Farms Limited) 选 育 出 的 以 公 司 所 在 地 地 名 樱 桃 谷 命 名 的 鸭 祖 代 鸭 指 基 于 专 一 的 父 系 和 母 系 种 鸭 组 合 而 成 用 于 生 产 父 母 代 种 鸭 的 种 鸭 父 母 代 鸭 指 由 祖 代 种 鸭 所 产 专 一 的 父 系 和 母 系 种 鸭 用 于 生 产 商 品 代 鸭 的 种 鸭 商 品 代 鸭 指 由 父 母 代 种 鸭 杂 交 而 来 用 于 商 品 加 工 的 鸭 SM3 指 三 种 类 型 商 品 鸭 组 成 的 系 列 产 品 ; 分 为 SM3 中 型 1-1-14

大 型 和 特 大 型, 各 自 有 不 同 的 生 长 特 性,SM3 系 列 的 所 有 产 品 在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水 平 上, 种 鸭 强 壮 而 多 产 ; 商 品 代 具 有 体 质 强 壮 生 长 速 度 快 饲 料 报 酬 率 高 等 特 点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ARBOR ACRES) 指 美 国 爱 拔 益 加 育 种 公 司 培 育 的 四 系 配 套 白 羽 肉 鸡 80 年 代 引 入 我 国, 是 我 国 肉 鸡 业 中 使 用 较 普 遍 的 肉 鸡 品 种 之 一, 具 有 适 应 性 强, 生 长 速 度 快, 饲 料 利 用 率 高 和 经 济 效 益 好 等 特 点 L/C 指 Letter of Credit( 信 用 证 ), 国 际 贸 易 付 款 方 式 的 一 种, 即 银 行 开 立 的 有 条 件 的 承 诺 付 款 的 书 面 文 件 一 般 是 开 证 银 行 根 据 买 方 的 要 求 和 指 示 向 卖 方 开 立 一 定 金 额 的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凭 规 定 的 单 据 承 诺 付 款 的 书 面 文 件 由 于 信 用 证 是 银 行 开 立 的, 出 口 企 业 采 用 该 方 式 结 算 面 临 的 付 款 风 险 较 小 TT( 或 T/T) 指 Telegraphic Transfer( 电 汇 ), 国 际 贸 易 中 较 常 用 的 一 种 汇 付 方 式, 是 汇 出 行 应 汇 款 人 的 申 请, 拍 发 加 押 电 报 或 电 传 (Tested Cable/Telex) 或 者 通 过 SWIFT( 环 球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网 络 ) 给 国 外 汇 入 行, 指 示 其 解 付 一 定 金 额 给 收 款 人 的 一 种 汇 款 结 算 方 式 电 汇 分 为 前 T/T 和 后 T/T, 前 TT 一 般 指 交 货 前 全 款 电 汇, 后 TT 一 般 是 先 装 货, 然 后 见 提 单 传 真 件 全 款 TT, 或 收 到 提 单 或 提 货 后 再 全 款 TT 前 TT 对 进 口 商 不 利, 而 后 T/T 对 出 口 方 不 利 ISO9001 指 ISO9000 族 标 准 是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 于 1987 年 颁 布 的 在 全 世 界 范 围 内 通 用 的 关 于 质 量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证 方 面 的 系 列 标 准 ISO9001 是 ISO9000 族 标 准 所 包 括 的 一 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核 心 标 准 之 一, 用 于 证 实 1-1-15

组 织 具 有 提 供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和 适 用 法 规 要 求 的 产 品 的 能 力, 目 的 在 于 增 进 顾 客 满 意 ISO14001 指 ISO14000 系 列 标 准 是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TC207 负 责 起 草 的 一 份 国 际 标 准 ISO14000 是 一 个 系 列 的 环 境 管 理 标 准, 旨 在 指 导 各 类 组 织 ( 企 业 公 司 ) 取 得 表 现 正 确 的 环 境 行 为 该 系 列 标 准 共 分 七 个 系 列, 其 编 号 为 ISO14001-14100 SBR 工 艺 指 序 批 式 活 性 污 泥 法 的 简 称, 也 称 间 歇 式 活 性 污 泥 法, 是 一 种 污 水 处 理 的 工 艺 方 法 HACCP 指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危 害 分 析 及 关 键 点 的 控 制 HACCP 认 证 是 一 种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识 别 食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节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控 制 措 施 防 止 危 害 的 发 生 通 过 对 加 工 过 程 的 每 一 步 进 行 监 视 和 控 制, 从 而 降 低 危 害 发 生 的 概 率 GAP 指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良 好 农 业 操 作 规 范 它 是 应 用 现 有 的 知 识 来 处 理 农 场 生 产 和 生 产 后 过 程 的 环 境 经 济 和 社 会 可 持 续 性, 从 而 获 得 安 全 而 健 康 的 食 物 和 非 食 用 农 产 品 的 体 系 我 国 良 好 农 业 规 范 标 准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发 布,2006 年 5 月 1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QS 指 (Quality Safe) 质 量 安 全 带 有 QS 标 志 的 产 品 表 示 该 产 品 已 经 过 国 家 的 批 准, 可 以 进 入 市 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经 过 强 制 性 的 质 量 安 全 检 验, 产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在 最 小 销 售 单 元 的 食 品 包 装 上 标 注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并 加 印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市 场 准 入 标 志 ( QS 标 志 ) 后 才 能 出 厂 销 售 1-1-16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enan Huaying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住 所 :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注 册 资 本 : 11,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曹 家 富 成 立 日 期 : 经 营 范 围 : 2002 年 1 月 30 日 禽 业 养 殖 加 工 及 制 品 销 售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需 要 前 置 审 批 的 除 外 ) 货 运 经 营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饲 料 生 产 销 售 ; 父 母 代 樱 桃 谷 鸭 种 蛋 的 生 产 经 营 包 装 装 潢 其 他 印 刷 品 印 刷 ( 凭 证 ) ( 以 上 范 围 中 凡 涉 及 专 项 许 可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和 有 关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邮 政 编 码 : 465150 电 话 : 0376-3119977 传 真 : 0376-3931030 互 联 网 网 址 : http://www.hua-ying.com/ 电 子 信 箱 : huaying@hua-ying.com 本 公 司 是 2002 年 1 月 21 日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股 批 字 [2002]01 号 文 批 准, 由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联 合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1-1-17

年 1 月 30 日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本 总 额 为 8,000 万 元, 其 中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以 经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出 资 60,868,309.28 元,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4,8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0%,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以 现 金 出 资 20,289,436.43 元 15,217,077.32 元 4,565,123.19 元 和 507,235.91 元,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分 别 折 合 为 1,6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1,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360 万 股 法 人 股 和 40 万 股 法 人 股, 分 别 占 总 股 本 的 20% 15% 4.5% 和 0.5% 上 述 出 资 经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金 已 全 部 到 位 2002 年 1 月 14 日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以 豫 财 企 [2002] 第 6 号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对 发 行 人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予 以 确 认 发 行 人 于 2002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并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在 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4100001005922 2003 年 5 月 20 日, 经 公 司 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公 积 金 每 10 股 转 增 2.5 股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红 股 1.25 股 共 增 加 资 本 金 3,000 万 元,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取 得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 财 企 [2003]58 号 文 件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变 动 的 批 复 和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股 批 字 [2003]22 号 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的 批 复 批 准, 目 前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总 额 为 11,000 万 元 本 公 司 是 目 前 全 国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和 禽 肉 制 品 生 产 销 售 一 体 化 企 业, 是 农 业 产 业 化 国 家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中 国 食 品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和 中 国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50 强 企 业 本 公 司 以 种 禽 养 殖 孵 化 禽 苗 销 售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饲 料 加 工 为 主 营 业 务,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华 英 牌 樱 桃 谷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产 品 获 得 全 国 质 量 信 得 过 食 品 称 号 并 取 得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认 证 2004 年 7 月, 本 公 司 系 列 熟 食 制 品 取 得 QS 标 志 认 证 ;2005 年 9 月 华 英 牌 速 冻 调 理 禽 肉 熟 食 产 品 被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2005 年 9 月,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肉 食 制 品 饲 料 羽 绒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服 务 取 得 ISO9001:2000 认 证 2005 年 10 月, 本 公 司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取 得 HACCP 认 证 1-1-18

2005 年 11 月 华 英 牌 肉 类 产 品 荣 获 2005 年 度 全 国 三 绿 工 程 畅 销 品 牌 称 号 2006 年 华 英 牌 鸭 肉 产 品 被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农 产 品, 华 英 商 标 被 评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2007 年, 本 公 司 通 过 GAP 试 点 企 业 一 级 认 证 2007 年 12 月 29 日, 本 公 司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中 心 获 得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 编 号 为 :CNAS L3291) 2008 年 1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ISO14001 认 证 二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4,4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69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5%;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2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1,65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5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其 持 股 未 超 过 5% 根 据 发 行 人 各 股 东 出 具 的 承 诺, 上 述 股 东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无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股 东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一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4,4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0% 该 公 司 系 依 据 河 南 省 信 阳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信 政 [1991] 函 字 第 20 号 批 复, 利 用 英 国 政 府 贷 款 兴 建 樱 桃 谷 鸭 综 合 项 目 而 设 立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总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973 万 元, 于 1992 年 5 月 12 日 在 潢 川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手 续,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号 为 17708125 1996 年 12 月, 经 河 南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批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出 资 5,170 万 元 联 合 其 他 几 家 法 人 公 司, 共 同 组 建 了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1997 年 10 月,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7 月,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该 次 合 并 完 成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5,073 万 元 2002 年 7 月 31 日 经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批 准, 通 过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5,000 万 元,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0,073 万 元 ; 1-1-19

2007 年 9 月 24 日, 经 潢 政 复 [2007]17 号 文 批 准,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以 货 币 资 金 投 入 5,100 万 元,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5,173 万 元,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于 2007 年 9 月 27 日 在 潢 川 县 工 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1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中 文 名 称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住 所 : 潢 川 县 城 关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注 册 资 本 : 15,173 万 元 法 人 代 表 : 经 营 范 围 : 秦 金 恒 主 营 : 塑 编 汽 车 配 件 零 售 实 业 投 资 彩 印 ( 仅 限 于 下 属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兼 营 : 经 营 本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2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目 前 未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除 控 股 本 公 司 外 还 控 股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并 参 股 庆 宇 药 业 公 司 和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0,708.8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1,962.96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797.91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53,152.9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3,551.08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03.98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经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3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20

图 2-1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100%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41% 40% 25.96 河 河 上 南 南 海 华 华 英 英 庆 房 农 宇 地 业 产 发 药 展 开 业 股 发 份 潢 有 有 限 限 川 责 公 有 任 司 限 公 司 公 司 9.97%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为 本 公 司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根 据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的 授 权,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能, 并 承 担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责 任 ( 二 )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2,69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5%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1 月 30 日, 目 前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200 万 元, 其 中 曹 正 启 出 资 人 民 币 2,08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65%, 庄 贵 阳 出 资 人 民 币 1,12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正 启 该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转 让 和 贸 易 业 务 等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康 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7,781.3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650.2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194.35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康 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8,251.9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155.91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505.71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1-1-21

( 三 )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2,2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 月,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66,879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农 业 及 涉 农 产 业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业 务 该 公 司 是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的 不 具 有 金 融 职 能 的 省 属 国 有 独 资 政 策 性 投 资 机 构, 由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管 理 并 全 额 持 有 其 资 本 金, 实 行 企 业 化 管 理,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471,036.7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6,091.87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521.02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为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5,895.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9,775.96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1,420.66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为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 四 )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1,65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0 月 9 日,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洪 润 江,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粮 油 及 制 品 轻 工 业 品 等 进 出 口 易 货 贸 易 粮 食 收 购 业 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448.2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3.28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42.68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423.0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89.55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26.27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五 联 方 圆 审 字 [2009]07022 号 审 计 报 告,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合 并 财 务 报 告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22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81,731,712.88 384,993,685.96 372,442,419.37 472,916,034.25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28,830,078.82 816,340,011.13 666,310,834.62 541,728,764.90 资 产 总 计 1,310,561,791.70 1,201,333,697.09 1,038,753,253.99 1,014,644,799.15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6,875,266.83 726,830,936.38 632,281,644.83 671,368,527.65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6,893,952.00 126,923,008.00 108,961,990.00 115,000,000.00 负 债 合 计 943,769,218.83 853,753,944.38 741,243,634.83 786,368,527.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90,985,547.32 271,489,381.38 224,691,036.70 151,253,978.0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75,807,025.55 76,090,371.33 72,818,582.46 77,022,293.41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66,792,572.87 347,579,752.71 297,509,619.16 228,276,271.50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310,561,791.70 1,201,333,697.09 1,038,753,253.99 1,014,644,799.15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26,154,016.89 962,526,252.25 944,879,907.68 641,720,270.15 营 业 总 成 本 412,970,239.47 926,902,338.82 881,707,570.65 632,486,471.64 营 业 利 润 13,183,777.42 35,622,542.74 63,172,337.03 9,233,798.51 利 润 总 额 19,483,908.66 51,093,765.85 86,930,058.87 15,756,136.80 净 利 润 19,212,820.16 50,070,133.55 84,957,868.69 14,989,153.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9,496,165.94 46,798,344.68 85,466,060.43 14,034,059.23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9,212,820.16 50,070,133.55 84,957,868.69 14,989,153.2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8,002,485.41 41,906,172.49 69,320,955.24 12,674,335.82 1-1-23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50,828,446.34-175,354,972.24-151,888,362.88-97,357,665.38 25,189,464.70 28,968,767.91 46,806,487.13-18,328,980.29 62,426,048.33 2,107,456.51-22,887,659.05 22,375,785.56 151,337,163.54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流 动 比 率 0.62 0.53 0.58 0.69 速 动 比 率 0.34 0.28 0.35 0.51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72.01% 71.07% 71.36% 77.5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73.05% 72.93% 74.79% 83.4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6.16 12.71 11.82 8.35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1.82 5.02 5.53 4.3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87,309,468.04 177,121,597.03 192,224,137.54 96,667,358.32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4.34 4.01 4.50 2.54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80 1.35 0.75 1.2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57 0.02-0.21 0.20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0.03% 0.04% 0.01% 0.01% 1-1-24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70% 17.24% 38.04% 9.2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19% 15.44% 30.85% 8.38%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93% 18.86% 45.47% 9.8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40% 16.89% 36.88% 8.89%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8 0.43 0.78 0.1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6 0.38 0.63 0.12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8 0.43 0.78 0.1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6 0.38 0.63 0.12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3 发 行 股 数 :3,700 万 股 ; 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16 元 / 股 ( 按 2009 年 1-6 月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5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2.65 元 / 股 ( 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7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8 承 销 方 式 : 由 主 承 销 商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后, 将 分 别 用 于 以 下 4 个 项 目 : (1) 增 资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并 由 其 实 施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1-1-25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26,617 万 元 ; (2) 在 丰 城 建 设 年 产 1,0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2,931 万 元 ; (3) 增 资 荷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并 由 其 实 施 建 设 年 产 2,0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696 万 元 ; (4) 在 潢 川 建 设 900 万 只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12,196 万 元 上 述 项 目 合 计 总 投 资 为 47,440 万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超 过 项 目 总 投 资 部 分 将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以 上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1-1-2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3,7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17%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不 再 进 行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情 况 直 接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5 发 行 市 盈 率 :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2009 年 1-6 月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2.65 元 / 股 ( 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7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 元 / 股 ( 按 2008 年 底 净 资 产 和 拟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8 发 行 市 净 率 : **( 以 公 司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9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10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11 承 销 方 式 : 由 主 承 销 商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12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净 额 为 ** 万 元 13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1-1-27

发 行 费 用 明 细 金 额 或 标 准 承 销 费 : 保 荐 费 : 审 计 费 : 律 师 费 : 路 演 推 介 及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1 发 行 人 :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曹 家 富 住 所 :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办 公 地 址 :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电 话 : 0376-3119896 传 真 : 0376-3119896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邮 箱 : 联 系 人 : www.hua-ying.com zq@hua-ying.com 李 远 平 熊 信 波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浩 明 住 所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17 层 电 话 : 010-68561122 传 真 : 010-68561021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其 他 项 目 组 成 员 : 程 刚 李 洪 志 张 广 新 张 曙 华 孙 馨 蕊 任 顺 英 陈 曦 3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彭 雪 峰 1-1-28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12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12 层 电 话 : 010-58137799 传 真 : 010-58137788 经 办 律 师 : 郭 耀 黎 丘 远 良 4 审 计 机 构 :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焦 点 住 所 : 北 京 市 崇 文 门 门 外 大 街 9 号 新 世 界 正 仁 大 厦 805 号 办 公 地 址 :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胜 利 路 10 号 电 话 : 0971-6157077 传 真 : 0971-6105348 注 册 会 计 师 : 阎 立 社 江 波 5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中 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池 生 住 所 : 北 京 海 淀 区 阜 城 路 67 号 银 都 大 厦 6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海 淀 区 阜 城 路 67 号 银 都 大 厦 6 层 电 话 : 010-51716866 传 真 : 010-88415997 资 产 评 估 师 : 罗 林 华 丁 云 6 验 资 机 构 :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焦 点 住 所 : 北 京 市 崇 文 门 门 外 大 街 9 号 新 世 界 正 仁 大 厦 805 号 办 公 地 址 :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胜 利 路 10 号 电 话 : 0971-6157077 传 真 : 0971-6105348 注 册 会 计 师 : 仲 成 贵 金 惠 琴 7 土 地 评 估 机 构 : 河 南 金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马 成 合 1-1-29

住 所 :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农 业 路 6 号 院 11 号 楼 3 层 办 公 地 址 :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农 业 路 6 号 院 11 号 楼 3 层 电 话 : 0371-63582337 传 真 : 0371-63582337 注 册 评 估 师 : 高 国 强 李 冰 8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0755-25938000 传 真 : 0755-25988122 9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名 称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陆 家 嘴 支 行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电 话 : 021-68419171 传 真 : 021-68419668 户 名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关 系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1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 2009 年 月 日 至 2009 年 月 日 2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2009 年 月 日 3 网 上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2009 年 月 日 4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2009 年 月 日 1-1-30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并 不 表 明 风 险 依 排 列 次 序 发 生 一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的 风 险 近 年 来, 包 括 亚 洲 在 内 的 全 球 许 多 国 家 均 出 现 过 禽 流 感 等 禽 类 疾 病 禽 流 感, 尤 其 是 H5N1 病 毒, 可 在 家 禽 之 间 传 播 并 有 可 能 感 染 人 类, 为 控 制 疫 情 的 广 泛 传 播, 疫 区 及 其 规 定 区 域 内 家 禽 将 被 销 毁 研 究 证 明, 人 类 对 禽 流 感 病 毒 并 不 易 感, 但 公 众 的 恐 慌 心 理 可 能 造 成 禽 流 感 期 间 鸡 鸭 等 禽 肉 产 品 的 销 量 下 降 本 公 司 以 种 禽 孵 化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为 主 营 业 务, 如 果 我 国 再 次 大 范 围 暴 发 禽 流 感,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包 括 产 品 出 口 业 务 都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禽 流 感 期 间, 尽 管 公 司 及 所 在 地 区 未 出 现 禽 流 感 疫 情, 但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整 个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以 及 饲 料 行 业 都 受 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们 对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动 物 疫 病 认 识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全 球 疫 病 防 控 体 系 的 逐 渐 完 善, 禽 流 感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影 响 已 经 减 小 此 外, 由 于 本 公 司 从 事 禽 类 孵 化 养 殖 以 及 饲 料 加 工 业 务, 如 果 发 生 诸 如 恶 劣 气 候 变 化 虫 灾 等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农 业 大 量 减 产 可 能 导 致 粮 食 价 格 的 大 幅 上 涨, 禽 类 养 殖 成 本 可 能 大 幅 增 加 ; 突 发 性 的 暴 雨 暴 雪 等 恶 劣 气 候 将 为 道 路 运 输 带 来 不 便, 饲 料 禽 苗 成 禽 产 成 品 及 其 他 养 殖 必 须 品 的 供 应 和 输 出 不 能 及 时 跟 上, 不 仅 会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也 可 能 影 响 禽 类 生 长 产 品 销 售 等,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恶 劣 天 气 还 可 能 对 养 殖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将 可 能 影 响 业 务 并 形 成 资 产 损 失 在 目 前 我 国 农 业 保 险 制 度 尚 未 完 善, 农 业 保 险 在 区 域 和 保 险 标 的 覆 盖 面 较 小 的 情 况 下, 尽 管 在 发 生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及 疫 情 时 财 政 部 门 通 常 通 过 多 渠 道 多 方 式 补 贴 来 尽 可 能 减 少 受 灾 户 的 损 失, 或 者 通 过 参 加 部 分 综 合 性 商 业 保 险 来 抵 冲 可 能 的 损 失, 但 由 于 农 业 保 险 制 度 尚 不 健 全, 短 期 内 如 果 发 生 禽 类 疫 情 及 其 他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将 可 能 使 发 行 人 遭 受 相 应 的 经 济 损 失 1-1-31

二 市 场 风 险 ( 一 )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冻 鸭 鸭 苗 鸭 毛 以 及 熟 食 为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报 告 期 其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90% 以 上,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本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2.03% 65.50% 62.79% 和 61.42%; 鸭 苗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7.17% 12.37% 15.06% 和 13.30%; 熟 食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69% 10.25% 7.46% 和 8.06%; 鸭 毛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49% 3.46% 7.03% 和 10.73% 上 述 产 品 价 格 的 变 动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近 年 来, 在 消 费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我 国 食 品 行 业 总 体 上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势 头, 但 由 于 受 SARS 禽 流 感 等 疫 情 或 其 他 自 然 灾 害 行 业 内 替 代 品 供 求 关 系 养 殖 成 本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肉 鸭 产 业 各 环 节 产 品 的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季 度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图 4-1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受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禽 流 感 疫 情 影 响, 整 个 肉 禽 市 场 一 度 萎 缩, 包 括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以 及 鸭 苗 在 内 的 禽 类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直 至 2006 年 二 季 度 才 开 始 出 现 回 升 ;2005 年 -2006 年 2 季 度, 本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制 品 因 需 求 刚 性,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幅 度 相 对 较 小,2006 年 2 季 度 以 后 特 别 是 进 入 2007 年 1-1-32

以 来, 随 着 大 范 围 禽 流 感 疫 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加 之 世 界 范 围 的 通 胀 影 响, 行 业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带 动 了 肉 类 食 品 价 格 的 快 速 上 涨,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2007 年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20.61%, 熟 食 制 品 的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21.78%, 消 费 升 级 的 带 动 和 出 口 优 势 使 得 熟 食 制 品 价 格 的 上 涨 速 率 高 于 冻 鸭 产 品 价 格 的 上 涨 速 率,2008 年, 公 司 冻 鸭 及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在 2007 年 的 基 础 上 继 续 保 持 上 升 趋 势, 其 中 :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上 升 7.65%, 熟 食 制 品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上 升 19.86% 2008 年 下 半 年 爆 发 的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以 及 大 宗 农 产 品 价 格 的 大 幅 回 落, 使 得 禽 肉 产 品 价 格 有 所 下 降,2009 年 1-6 月 本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分 别 下 降 7.19% 和 13.02%; 熟 食 因 其 为 深 加 工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下 降 0.47%,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上 升 6.86% 由 于 肉 禽 自 孵 化 养 殖 加 工 到 肉 禽 食 品 上 市 具 有 数 月 的 时 间 间 隔, 终 端 销 售 情 况 将 影 响 养 殖 的 积 极 性 和 禽 苗 的 价 格, 此 外, 种 禽 苗 经 育 雏 育 成 后 所 产 种 蛋 一 般 4 天 内 需 进 入 孵 化 阶 段, 最 长 不 超 过 7 天, 而 孵 化 出 的 禽 苗 须 在 48 小 时 内 送 达 最 终 客 户, 快 速 销 售 的 特 点 也 使 得 禽 苗 的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受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禽 流 感 疫 情 影 响,2005 年 -2006 年 2 季 度 本 公 司 鸭 苗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其 后, 随 着 肉 类 食 品 价 格 的 稳 步 上 涨 和 养 殖 积 极 性 的 提 高, 禽 苗 需 求 快 速 扩 张, 禽 苗 价 格 大 幅 攀 升, 公 司 2007 年 鸭 苗 的 单 位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达 101.66%; 2008 年, 受 供 求 关 系 以 及 雪 灾 等 因 素 影 响, 本 公 司 鸭 苗 价 格 大 幅 回 落,2008 年 本 公 司 鸭 苗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为 3.21 元 / 只,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43.51% 2009 年 1-6 月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有 所 回 升, 上 涨 4.24% 由 于 受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消 费 习 惯 以 及 新 型 替 代 品 大 量 涌 现 的 影 响, 鸭 毛 市 场 价 格 自 2006 年 4 季 度 开 始 呈 现 大 幅 下 降 趋 势, 本 公 司 2007 年 鸭 毛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6 年 下 降 35.68%,2008 年 鸭 毛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为 10,620.77 元 / 吨,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49.84%,2009 年 1-6 月 鸭 毛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下 降 15.47% 尽 管 2008 年 3 季 度 以 来 鸭 毛 价 格 的 降 幅 在 趋 缓, 但 在 鸭 毛 应 用 领 域 不 能 进 一 步 拓 展 的 情 况 下, 预 计 短 期 内 价 格 很 难 回 升 至 过 去 的 高 位 水 平 敏 感 性 分 析 显 示, 假 定 其 他 因 素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如 果 冻 鸭 平 均 价 格 1-1-33

下 跌 5%,2008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将 由 13.45% 下 降 到 10.54%, 合 并 净 利 润 将 从 5,007 万 元 下 降 为 1,880 万 元, 降 幅 为 62.45%; 如 果 鸭 苗 价 格 下 跌 5%, 公 司 2008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将 由 13.45% 下 降 到 12.91%, 合 并 净 利 润 从 5,007 万 元 降 为 4,417 万 元, 降 幅 为 11.79% 由 于 目 前 上 述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约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90% 以 上, 未 来 如 果 本 公 司 上 述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波 动, 将 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 二 ) 熟 食 产 品 市 场 拓 展 风 险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75% 以 上 来 源 于 冻 鸭 产 品 及 鸭 苗 销 售,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06% 7.46% 10.25% 9.69%, 呈 稳 步 上 升 态 势, 熟 食 所 贡 献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润 占 公 司 全 部 产 品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44% 3.84% 10.48% 8.2%,2008 年 其 贡 献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2007 年 上 升 近 7 个 百 分 点, 由 于 熟 食 制 品 的 销 售 终 端 主 要 集 中 在 超 市, 不 能 完 全 借 用 目 前 公 司 的 冻 品 销 售 渠 道 随 着 樱 桃 谷 熟 食 二 期 工 程 于 2007 年 5 月 的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的 加 工 能 力 进 一 步 扩 大, 如 果 熟 食 市 场 拓 展 不 能 取 得 成 效, 公 司 将 有 可 能 无 法 发 挥 熟 食 制 品 生 产 的 规 模 效 应, 不 能 有 效 地 降 低 单 位 固 定 成 本, 提 高 熟 食 产 品 的 毛 利 水 平,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第 三 方 经 销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冻 鸭 等 主 要 产 品 大 部 分 通 过 经 销 商 进 行 销 售,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公 司 向 经 销 商 销 售 冻 鸭 产 品 的 金 额 占 公 司 当 年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9.87% 53.2% 60.8% 和 63.7% 公 司 每 年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经 销 合 同 书, 并 约 定 经 销 商 只 能 在 公 司 指 定 区 域 内 销 售 本 公 司 指 定 产 品, 经 销 商 与 公 司 仅 为 买 卖 关 系, 尽 管 公 司 每 年 初 与 其 签 订 为 期 一 年 的 销 售 合 同, 但 由 于 经 销 商 并 不 受 雇 于 本 公 司, 合 同 到 期 后 经 销 商 无 义 务 继 续 采 购 公 司 产 品 本 公 司 多 年 来 已 与 各 地 经 销 商 建 立 起 了 长 期 稳 固 的 合 作 关 系, 但 如 果 出 现 个 别 经 销 商 与 本 公 司 中 断 经 销 关 系, 可 能 会 对 本 公 司 在 该 地 区 销 售 产 生 短 期 影 响, 鉴 于 公 司 产 品 在 上 述 地 区 多 年 经 营 积 累 形 成 的 品 牌 优 势, 预 计 该 影 响 将 会 很 快 消 除 1-1-34

三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 一 ) 主 要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是 禽 类 养 殖 饲 料 的 主 要 原 料, 饲 料 成 本 约 占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65-70%, 约 占 商 品 代 鸭 苗 生 产 成 本 的 55-65%, 敏 感 性 分 析 显 示,2008 年 度, 假 定 其 他 因 素 均 不 发 生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如 果 本 公 司 综 合 饲 料 价 格 上 升 5%, 公 司 毛 利 润 将 由 12,943.23 万 元 下 降 到 10,459.52 万 元, 下 降 19.19%, 净 利 润 将 由 5,007 万 元 下 降 到 2,523.3 万 元, 降 幅 为 49.6% 进 入 2007 年 以 来, 由 于 受 国 际 原 油 价 格 大 幅 上 涨, 发 达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生 物 能 源 而 大 量 采 用 玉 米 生 产 乙 醇 汽 油 以 及 美 元 大 幅 贬 值 国 际 期 货 市 场 上 农 产 品 期 货 过 度 投 机 等 多 重 因 素 影 响,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等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度 上 涨, 2007 年 与 2006 年 相 比, 本 公 司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分 别 上 涨 了 17.91% 21.93% 和 6.69%; 进 入 2008 年, 世 界 农 产 品 价 格 持 续 上 涨, 为 稳 定 国 内 市 场 抑 制 通 胀, 国 家 通 过 补 贴 等 多 种 手 段 增 加 市 场 有 效 供 给,2008 年 下 半 年, 由 美 国 次 贷 危 机 引 发 的 全 球 金 融 海 啸 致 使 包 括 农 产 品 在 内 的 国 际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下 滑, 受 2008 年 上 半 年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高 的 影 响,2008 年 全 年 与 2007 年 度 相 比, 本 公 司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仍 然 分 别 上 涨 了 5.95% 34.94% 和 4.31% 2009 年 1-6 月 玉 米 和 豆 粕 价 格 小 幅 回 升, 本 公 司 玉 米 豆 粕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较 2008 年 全 年 分 别 下 降 11.58% 和 15.18%, 小 麦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涨 6.59% 饲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影 响 到 公 司 产 品 的 成 本, 但 由 于 本 公 司 最 主 要 产 品 冻 鸭 产 品 为 大 众 消 费 类 食 品, 其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较 强, 以 冻 鸭 产 品 为 例, 公 司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等 饲 料 原 料 2008 年 综 合 采 购 价 格 较 2007 年 上 涨 了 11.38%, 而 同 期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上 涨 了 7.65% 与 其 他 畜 类 产 品 相 比, 肉 禽 较 强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平 滑 了 公 司 由 于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从 长 期 来 看, 尽 管 农 产 品 价 格 将 处 于 稳 步 攀 升 态 势, 但 在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特 别 是 国 内 消 费 需 求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公 司 较 强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有 望 得 以 延 续 但 公 司 的 另 一 主 要 产 品 鸭 苗 产 品 由 于 其 即 时 销 售 特 性, 售 价 主 要 受 供 求 关 系 影 响,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较 弱, 因 此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上 涨 对 其 盈 利 水 平 将 构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1-1-35

( 二 )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渠 道 单 一 的 风 险 与 肉 鸡 品 种 相 比, 肉 鸭 品 种 比 较 单 一, 目 前 最 有 影 响 力 的 国 外 肉 鸭 品 种 或 配 套 系 为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培 育 的 北 京 鸭 配 套 系 ( 樱 桃 谷 鸭 ) 樱 桃 谷 肉 鸭 由 于 其 高 蛋 白 低 脂 肪 肉 质 鲜 嫩, 且 生 长 速 度 快, 饲 料 转 化 率 高 抗 病 力 强 等 优 点, 已 成 为 世 界 肉 鸭 市 场 的 主 流 品 种, 约 占 世 界 白 羽 肉 鸭 市 场 份 额 的 60%, 中 国 白 羽 肉 鸭 产 业 中 约 70% 以 上 为 樱 桃 谷 鸭 发 行 人 作 为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和 禽 肉 制 品 生 产 销 售 一 体 化 企 业, 其 种 鸭 目 前 也 像 世 界 上 其 他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一 样, 全 部 从 樱 桃 谷 鸭 原 种 的 唯 一 拥 有 方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 包 括 其 独 资 公 司 ) 引 进, 从 而 一 定 程 度 上 存 在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渠 道 单 一 的 风 险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肉 鸭 生 产 和 消 费 国 家, 肉 鸭 产 品 除 供 应 国 内 市 场 外 已 经 大 量 出 口 到 欧 盟 东 南 亚 及 日 本 南 韩 和 中 国 台 湾 香 港 地 区, 尽 管 在 众 多 的 外 国 北 京 鸭 品 种 ( 系 ) 中, 樱 桃 谷 肉 鸭 在 市 场 上 占 有 相 当 大 的 优 势, 但 我 国 巨 大 的 肉 鸭 生 产 和 消 费 市 场 前 景 对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极 具 吸 引 力, 加 之 发 行 人 作 为 樱 桃 谷 农 场 最 早 一 批 也 是 目 前 国 内 综 合 实 力 最 强 的 合 作 伙 伴,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也 依 赖 发 行 人 巩 固 和 扩 大 其 在 中 国 乃 至 世 界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为 保 证 发 行 人 祖 代 种 鸭 的 供 应, 扩 大 樱 桃 谷 鸭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承 诺 :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保 障 发 行 人 对 樱 桃 谷 SM3 种 鸭 数 量 和 技 术 的 持 续 需 求 截 至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与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合 作 多 年, 合 作 基 础 良 好, 过 往 经 营 记 录 中 从 未 出 现 过 中 断 祖 代 种 鸭 供 应 的 情 形 ( 三 ) 卫 生 检 疫 及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禽 类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和 熟 食 制 品 的 生 产, 公 司 所 产 禽 类 冻 品 及 熟 食 制 品 除 供 应 国 内 市 场 外 还 部 分 出 口, 随 着 全 球 对 食 品 安 全 的 日 趋 重 视, 各 国 对 食 品 卫 生 及 动 植 物 检 疫 检 验 的 标 准 亦 越 来 越 严 格, 如 果 公 司 养 殖 场 不 能 达 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的 相 关 要 求, 公 司 养 殖 场 将 不 得 予 以 出 口 备 案, 所 生 产 的 产 品 不 得 用 以 出 口, 或 者 如 果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检 验 不 符 合 进 口 国 的 要 求, 将 不 得 用 以 出 口, 从 而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出 口 业 务 ; 如 果 公 司 供 应 国 内 市 场 的 熟 食 产 品 达 不 到 我 国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市 场 准 入 QS 标 志 认 证, 公 司 产 品 将 不 得 在 我 国 市 场 销 1-1-36

售 ; 公 司 徐 州 分 公 司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所 需 鸭 源 中 部 分 来 自 于 向 社 会 养 殖 户 外 购, 若 该 等 养 殖 户 使 用 不 合 格 饲 料 未 按 标 准 要 求 使 用 注 射 用 药 疫 苗 或 者 当 地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监 管 不 到 位 等, 将 可 能 导 致 上 述 分 支 机 构 产 品 不 达 标 食 品 卫 生 及 动 植 物 检 验 检 疫 标 准 的 提 高, 对 公 司 加 强 禽 类 养 殖 防 病 防 疫 加 强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此 外, 公 司 采 取 公 司 + 基 地 + 农 户 的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屠 宰 加 工 所 用 樱 桃 谷 鸭 一 部 分 来 自 于 公 司 自 有 养 殖 场, 其 余 来 自 合 同 养 殖 户 及 向 社 会 养 殖 户 外 购, 2008 年 公 司 本 部 及 外 地 分 子 公 司 的 屠 宰 鸭 中 来 自 于 基 地 养 殖 的 比 例 约 为 25%, 来 自 于 合 同 养 殖 户 的 比 例 约 为 70%, 外 购 的 比 例 约 为 25%, 公 司 与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每 年 订 立 养 殖 合 同, 并 约 定 合 同 养 殖 户 必 须 使 用 本 公 司 所 产 禽 苗 饲 料, 防 病 防 疫 用 药 由 本 公 司 统 一 提 供, 并 须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的 标 准 程 序 饲 养, 成 禽 由 本 公 司 统 一 回 购 如 果 合 同 养 殖 户 未 按 标 准 程 序 饲 养, 未 按 要 求 注 射 用 药 疫 苗, 或 者 使 用 公 司 禁 用 药 物 添 加 剂, 其 养 殖 禽 类 可 能 受 到 来 自 其 他 食 物 污 水 化 学 残 留 物 等 的 污 染, 这 将 增 加 公 司 卫 生 检 验 检 疫 工 作 的 负 担 由 于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社 会 养 殖 服 务 监 督 管 理 防 病 防 疫 体 系,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未 出 现 合 同 养 殖 户 违 规 养 殖 的 情 况 四 财 务 风 险 ( 一 )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近 几 年 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部 分 资 本 性 支 出 造 成 的 营 运 资 金 缺 口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来 补 充, 且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增 加,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50,886.4 万 元,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均 较 低,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3.05% 72.93% 74.79% 和 83.40%,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62 0.53 0.58 和 0.69,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34 0.28 0.35 和 0.51 尽 管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提 高 了 本 公 司 屠 宰 加 工 及 肉 食 制 品 的 产 能,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但 短 期 借 款 的 快 速 增 长 使 公 司 的 负 债 结 构 不 尽 合 理, 存 在 一 定 的 短 期 偿 债 风 险 1-1-37

( 二 )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大 幅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分 别 为 6.19% 17.24% 38.04% 和 9.28%,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且 项 目 产 生 效 益 尚 需 一 定 时 间, 预 计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在 生 产 经 营 环 境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因 此, 本 公 司 存 在 短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 三 ) 或 有 事 项 带 来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为 河 南 省 淇 县 永 达 食 业 有 限 公 司 ( 该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河 南 永 达 清 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也 为 本 公 司 相 同 金 额 的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 在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为 2008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09 年 9 月 24 日 履 行 期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18 日 与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约 定 双 方 互 相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5,000 万 元, 担 保 期 限 为 一 年,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未 在 此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下 借 款, 本 公 司 尚 未 承 担 相 应 担 保 责 任 如 果 未 来 被 担 保 对 象 不 能 及 时 偿 还 贷 款, 将 可 能 给 公 司 带 来 财 务 损 失 五 非 经 常 损 益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别 为 149.37 万 元 489.22 万 元 1,614.51 万 元 和 135.97 万 元, 其 中 2007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禽 流 感 贴 息 及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形 成 的 收 益, 上 述 非 经 常 损 益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77% 9.77% 18.89% 和 9.69% 如 果 扣 除 上 述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800.25 万 元 4,190.67 万 元 6,932.10 万 元 和 1,267.43 万 元 1-1-38

六 管 理 风 险 本 公 司 集 祖 代 父 母 代 禽 苗 孵 化 养 殖,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禽 肉 制 品 生 产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为 一 体, 尽 管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大 大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和 禽 类 疫 病 的 防 控 能 力, 但 行 业 属 性 和 公 司 + 基 地 + 农 户 这 一 经 营 模 式 决 定 了 公 司 养 殖 场 区 分 散, 而 为 提 高 防 病 防 疫 卫 生 安 全 能 力, 公 司 必 须 建 立 整 套 防 病 防 疫 食 品 卫 生 环 境 保 护 体 系 目 前 公 司 所 属 的 1 个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场 5 个 父 母 代 种 鸭 场 16 个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3 个 饲 料 厂 3 个 禽 类 加 工 厂 3 个 分 公 司 7 个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泛 分 布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淮 阳 县 和 淮 滨 县 所 属 多 个 乡 镇 以 及 江 苏 徐 州 江 西 丰 城 山 东 菏 泽 地 区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新 增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养 殖 加 工 能 力 3,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孵 化 能 力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能 力 产 业 链 长 生 产 环 节 多 跨 地 区 经 营 等 将 有 可 能 加 大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难 度 七 环 保 政 策 变 化 引 致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禽 类 养 殖 过 程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废 水 及 粪 便, 禽 类 屠 宰 加 工 及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废 水 及 少 量 固 体 污 染 物, 公 司 养 殖 场 区 和 禽 类 加 工 厂 主 要 集 中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淮 阳 县 和 淮 滨 县, 该 等 地 区 属 淮 河 流 域, 为 国 家 重 点 环 境 保 护 治 理 地 区 目 前, 公 司 养 殖 场 区 均 建 有 沉 淀 池 氧 化 塘 以 处 理 养 殖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禽 类 加 工 厂 则 建 有 污 水 处 理 中 心, 使 用 SBR 工 艺 处 理 屠 宰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公 司 污 水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环 保 部 门 规 定 的 标 准 随 着 人 们 环 保 意 识 的 不 断 提 高, 如 果 国 家 将 来 对 现 有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修 订 或 者 提 高 现 行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公 司 将 因 增 建 环 保 设 施 支 付 运 营 费 用 等 而 相 应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八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主 要 用 于 投 资 26,617 万 元 在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2,931 万 元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5,696 万 元 在 山 东 省 单 县 建 设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12,196 万 元 在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建 1-1-39

设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 上 述 拟 投 资 项 目 均 已 经 过 可 行 性 论 证, 效 益 良 好 但 由 于 上 述 建 设 项 目 涉 及 众 多 因 素, 在 未 来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受 到 环 保 土 地 政 策 的 变 化 等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的 影 响 ; 肉 禽 市 场 的 大 幅 波 动 人 力 资 源 紧 张 市 场 开 拓 等 也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因 此 上 述 项 目 存 在 无 法 按 期 完 成 或 完 成 后 达 不 到 预 期 效 益 的 风 险 九 汇 率 波 动 的 风 险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出 口 收 入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21% 4.17% 3.63% 和 4.17%, 控 股 子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出 口 收 入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9.27% 60.94% 44.18% 和 31.25% 近 年 来, 由 于 人 民 币 升 值 幅 度 较 大,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提 升 幅 度 未 能 冲 抵 人 民 币 的 升 值 幅 度, 造 成 产 品 的 毛 利 水 平 降 低, 对 公 司 损 益 产 生 影 响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产 品 出 口 数 量 增 加, 如 果 未 来 人 民 币 仍 大 幅 升 值, 一 方 面 将 可 能 影 响 本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价 格 竞 争 力, 另 一 方 面 将 影 响 到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的 利 润 水 平 此 外, 由 于 结 算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由 于 人 民 币 升 值 造 成 的 汇 兑 损 失 累 计 为 20.38 万 元, 对 公 司 损 益 影 响 较 小, 随 着 未 来 公 司 出 口 数 量 的 增 加, 汇 兑 损 失 将 对 公 司 损 益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1-1-40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资 料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enan Huaying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住 所 :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注 册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11,000 万 元 曹 家 富 成 立 日 期 : 2002 年 1 月 30 日 经 营 范 围 : 禽 业 养 殖 加 工 及 制 品 销 售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需 要 前 置 审 批 的 除 外 ) 货 运 经 营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饲 料 生 产 销 售 ; 父 母 代 樱 桃 谷 鸭 种 蛋 的 生 产 经 营 包 装 装 潢 其 他 印 刷 品 印 刷 ( 凭 证 ) ( 以 上 范 围 中 凡 涉 及 专 项 许 可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和 有 关 批 准 文 件 经 营 ) 邮 政 编 码 : 465150 电 话 : 0376-3119977 传 真 : 0376-3931030 互 联 网 网 址 : http://www.hua-ying.com/ 电 子 信 箱 : huaying@hua-ying.com 本 公 司 是 2002 年 1 月 21 日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股 批 字 [2002]01 号 文 批 准, 由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联 合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本 总 额 为 8,000 万 元, 其 中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以 经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出 资 60,868,309.28 元,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4,8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0%,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以 现 金 出 资 20,289,436.43 元 15,217,077.32 元 4,565,123.19 元 和 507,235.91 元,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分 别 折 合 为 1,600 1-1-41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1,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360 万 股 法 人 股 和 40 万 股 法 人 股, 分 别 占 总 股 本 的 20% 15% 4.5% 和 0.5% 上 述 出 资 经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金 已 全 部 到 位 2002 年 1 月 14 日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以 豫 财 企 [2002] 第 6 号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对 发 行 人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予 以 确 认 发 行 人 于 2002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并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在 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 豫 工 商 企 4100001005922 2003 年 5 月 20 日, 经 公 司 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公 积 金 每 10 股 转 增 2.5 股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红 股 1.25 股 共 增 加 资 本 金 3,000 万 元,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取 得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 财 企 [2003]58 号 文 件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变 动 的 批 复 和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股 批 字 [2003]22 号 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的 批 复 批 准, 目 前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总 额 为 11,000 万 元 本 公 司 是 目 前 全 国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和 禽 类 制 品 生 产 销 售 一 体 化 企 业, 是 农 业 产 业 化 国 家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中 国 食 品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和 中 国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50 强 企 业 本 公 司 以 种 禽 养 殖 孵 化 禽 苗 销 售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饲 料 加 工 为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生 产 的 华 英 牌 樱 桃 谷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产 品 获 得 全 国 质 量 信 得 过 食 品 称 号 ( 证 书 编 号 : 中 食 协 [ 质 信 ]16-273 号 ) 并 取 得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认 证 ( 证 书 编 号 :WNCR-HA04-10064) 2004 年 7 月, 本 公 司 系 列 熟 食 制 品 取 得 QS 标 志 认 证 (2006 年 1 月 换 证 证 书 编 号 为 QS4100 0401 2601);2005 年 9 月 华 英 牌 速 冻 调 理 禽 肉 熟 食 产 品 被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 证 书 编 号 :05-004-08-027) 2005 年 9 月,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肉 食 制 品 饲 料 羽 绒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服 务 取 得 ISO9001:2000 认 证 ( 证 书 号 :0105Q12465R2L/4100) 2005 年 10 月, 本 公 司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取 得 HACCP 认 证 ( 证 书 号 :CQC05H1017R1L/4100) 2005 年 11 月 华 英 牌 肉 类 产 品 荣 获 2005 年 度 全 国 三 绿 工 程 畅 销 品 牌 称 号 2006 年 华 英 牌 鸭 肉 产 品 被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农 产 品 华 英 商 标 被 评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2007 年 12 月 29 日, 本 公 司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中 心 获 得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1-1-42

认 可 证 书 ( 编 号 为 :CNAS L3291) 2007 年 9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GAP 试 点 企 业 一 级 认 证 2008 年 1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ISO14001 认 证 ( 证 书 编 号 :00108E20032R0S/4100)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本 公 司 是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2002]01 号 文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批 准, 由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发 起 人,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8,000 万 元 ( 二 ) 发 起 人 情 况 1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主 发 起 人, 该 公 司 系 依 据 河 南 省 信 阳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信 政 [1991] 函 字 第 20 号 批 复, 利 用 英 国 政 府 贷 款 兴 建 樱 桃 谷 鸭 综 合 项 目 而 设 立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973 万 元, 于 1992 年 5 月 12 日 在 潢 川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手 续,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号 为 17708125 1996 年 12 月, 经 河 南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批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出 资 5,170 万 元 联 合 其 他 几 家 法 人 公 司, 共 同 组 建 了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1997 年 10 月,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10 月 28 日,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豫 股 批 字 [2001] 第 40 号 关 于 同 意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批 复 批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吸 收 合 并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10 月 30 日, 河 南 华 英 禽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履 行 了 工 商 登 记 注 销 手 续 本 次 合 并 完 成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5,073 万 元, 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 在 潢 川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1-1-43

本 公 司 设 立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已 形 成 年 屠 宰 加 工 樱 桃 谷 鸭 2,500 万 只 肉 鸡 600 万 只, 加 工 冻 鸭 肉 制 品 6 万 吨 熟 食 1,000 吨 羽 绒 2,000 吨, 生 产 饲 料 26 万 吨 大 输 液 2,000 万 瓶 的 生 产 能 力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 图 5-1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2001 年 末 组 织 结 构 图 总 经 理 总 经 办 行 政 部 财 务 部 生 产 部 技 术 部 质 管 部 发 展 部 基 建 办 招 标 办 证 券 部 企 管 部 审 计 部 供 应 部 经 营 部 直 属 养 殖 生 产 单 位 分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禽 苗 部 3 个 父 母 代 鸭 养 殖 场 养 殖 中 心 禽 类 加 工 厂 饲 料 厂 彩 印 厂 羽 绒 厂 包 装 品 厂 车 队 99.8% 66.67% 99.98% 87.7% 河 南 肉 省 河 食 潢 南 分 川 河 河 华 公 华 南 南 英 司 英 华 省 集 房 英 华 团 地 种 英 淮 产 鸭 药 滨 开 有 业 肉 发 限 有 鸡 有 公 限 有 限 司 公 限 司 责 公 任 司 公 司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及 屠 宰 加 工 及 其 制 品 生 产 羽 绒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等 业 务 的 相 关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评 估 值 投 入 发 行 人, 根 据 中 审 评 报 字 [2001] 第 10031 号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投 资 组 建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总 公 司 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6,086.83 万 元 出 资,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4,8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占 设 立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0% 1-1-44

2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之 一,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 月,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庞 学 孟, 主 要 从 事 农 副 产 品 加 工 业, 乡 镇 企 业 投 资, 租 赁, 承 包 投 资 和 委 托 业 务 该 公 司 是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的 不 具 有 金 融 职 能 的 省 属 国 有 独 资 政 策 性 投 资 机 构, 由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管 理 并 全 额 持 有 其 资 本 金, 实 行 企 业 化 管 理,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以 现 金 2,028.94 万 元 投 入 发 行 人,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1,6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设 立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3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系 辽 宁 省 粮 食 局 所 属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0 月 9 日,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谢 文 用,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粮 油 及 制 品 食 品 ( 食 盐 批 发 除 外 ) 饲 料 轻 工 业 品 等 的 进 出 口 易 货 贸 易 及 转 口 服 务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以 现 金 1,521.71 万 元 投 入 发 行 人,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1,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占 设 立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 4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1 月 30 日, 该 公 司 设 立 时, 康 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00 万 元,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金 富, 股 东 为 陈 金 富 周 敏 刚 赵 春 海 等 二 十 人,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转 让 和 贸 易 业 务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康 源 公 司 以 现 金 456.51 万 元 投 入 发 行 人,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360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设 立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5% 5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9 月 18 日,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杭 州 元 亨 兽 药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其 中 曹 龙 根 出 资 人 民 币 2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曹 扬 出 资 人 民 币 12.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5%, 曹 伟 英 出 资 人 民 币 12.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龙 根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批 发 零 售 和 加 工 配 合 饲 料 预 混 合 饲 料 兽 药 业 务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以 现 金 50.72 万 元 投 入 发 行 人, 按 1: 1-1-45

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40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设 立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 三 ) 发 行 人 改 制 及 设 立 情 况 2002 年 1 月 30 日,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股 批 字 [2002]01 号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批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联 合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发 起 人,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本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8,000 万 元 人 民 币, 股 东 共 投 入 净 资 产 和 现 金 折 合 人 民 币 101,447,182.13 元, 按 1:0.7885877 的 比 例 折 股, 总 股 本 为 8,000 万 股 其 中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60,868,309.28 元 出 资, 折 合 4,8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60%,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以 现 金 出 资 20,289,436.43 元, 折 合 1,6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20%,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以 现 金 出 资 15,217,077.32 元, 折 合 1,2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15%,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现 金 出 资 4,565,123.19 元, 折 合 36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4.5%, 为 法 人 股 ;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以 现 金 出 资 507,235.91 元, 折 合 4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0.5%, 为 法 人 股 经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金 已 全 部 到 位 2002 年 1 月 14 日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出 具 豫 财 企 [2002] 第 6 号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对 发 行 人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予 以 确 认 发 行 人 于 2002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并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在 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4100001005922 表 5-1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本 结 构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 SS 注 SS 注 SS 注 4,800 60.00 1,600 20.00 1,200 15.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0 4.50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40 0.50 总 股 本 8,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1-1-46

主 要 业 务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主 发 起 人, 截 至 本 公 司 设 立 前, 总 公 司 设 有 总 经 办 行 政 部 财 务 部 生 产 部 技 术 部 质 管 部 发 展 部 基 建 办 招 标 办 证 券 部 企 管 部 审 计 部 等 14 个 职 能 部 门, 下 设 与 祖 代 鸭 和 父 母 代 鸭 的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代 鸭 的 养 殖 加 工 和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羽 绒 加 工 肉 鸡 加 工 饲 料 生 产 药 业 生 产 包 装 品 生 产 房 屋 开 发 等 业 务 相 关 的 16 个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本 公 司 设 立 前, 总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59,697.84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52,170.6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527.22 万 元 总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祖 代 鸭 父 母 代 鸭 和 商 品 鸭 的 养 殖 孵 化 ; 商 品 鸭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及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羽 绒 加 工 饲 料 药 品 和 包 装 品 的 生 产 ; 房 屋 开 发 等 业 务 ( 五 )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公 司 设 立 时, 主 发 起 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投 入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经 中 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评 估, 并 以 评 估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按 照 中 审 评 报 字 [2001] 第 10031 号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投 资 组 建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待 摊 费 用 以 核 实 调 整 后 的 账 面 值 作 为 评 估 价 值 ; 存 货 采 用 现 行 市 价 法 和 重 置 成 本 法 ;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机 器 设 备 和 在 建 工 程 的 评 估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法 ; 对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成 本 逼 近 法 作 为 评 估 方 法 ; 对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票 据 预 收 账 款 长 期 借 款 以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作 为 评 估 值 ; 应 付 工 资 应 付 福 利 费 和 预 提 费 用 以 核 实 后 基 准 日 的 余 额 为 评 估 值 总 公 司 投 入 资 产 经 评 估 后 的 流 动 资 产 为 122,610,580.78 元, 固 定 资 产 为 154,006,810.16 元, 无 形 资 产 为 22,515,600.00 元, 资 产 总 额 为 315,304,041.49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54,435,732.21 元, 其 中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总 面 积 为 221,087.4 平 方 米 的 十 宗 土 地 使 用 权,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对 该 十 宗 土 地 出 具 了 豫 土 宗 估 (2001)-040-1 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总 公 司 投 入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具 体 如 下 表 : 1-1-47

表 5-2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序 号 资 产 名 称 账 面 净 值 评 估 值 增 值 率 (%) 一 流 动 资 产 133,655,336.59 122,610,580.78-8.26 货 币 资 金 16,230,278.14 16,230,278.14 0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37,149,373.43 37,630,296.35 1.29 预 付 账 款 3,125,919.09 3,125,919.09 0 应 收 补 贴 款 578,547.56 578,547.56 0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5,496,096.41 5,551,612.54 1.01 存 货 70,174,527.89 59,132,791.70-15.73 待 摊 费 用 900,594.07 361,135.40-59.90 二 固 定 资 产 146,065,384.26 154,006,810.16 5.44 在 建 工 程 36,179,197.35 36,179,197.35 0 建 筑 物 64,700,850.89 76,799,712.00 18.70 设 备 44,802,752.21 40,645,317.00-9.28 三 无 形 资 产 8,068,562.65 22,515,600.00 179.05 四 递 延 资 产 16,243,550.55 16,171,050.55-0.45 五 资 产 总 计 304,032,834.05 315,304,041.49 3.71 六 流 动 负 债 183,074,489.60 183,026,772.21-0.03 七 长 期 负 债 71,436,680.00 71,408,960.00-0.04 八 净 资 产 49,521,664.45 60,868,309.28 22.91 表 5-3 主 要 负 债 评 估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序 号 负 债 名 称 账 面 净 值 评 估 值 增 值 率 (%) 一 流 动 负 债 183,074,489.6 183,026,772.21-0.03 短 期 借 款 69,109,900.00 69,109,900.00 - 应 付 票 据 33,000,000.00 33,000,000.00 - 应 付 账 款 48,869,485.22 48,869,485.22 - 预 收 账 款 9,315,849.88 9,315,849.88 - 其 他 应 付 款 7,525,536.41 7,525,536.41 - 应 付 工 资 2,914,655.53 2,914,655.53 - 应 付 福 利 费 2,260,622.05 2,260,622.05 - 预 提 费 用 2,251,440.51 2,203,723.12-2.1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7,827,000.00 7,827,000.00 - 二 长 期 负 债 71,436,680.00 71,436,680.00-0.04 三 负 债 合 计 254,511,169.6 254,435,732.21-0.03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经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 财 企 [2001] 第 208 号 文 关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审 核 的 函 予 以 确 认 1-1-48

本 公 司 其 他 发 起 人 均 以 现 金 资 产 投 入, 并 据 以 确 定 入 账 价 值 主 要 业 务 ( 六 ) 发 行 人 成 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保 留 了 潢 川 县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集 团 淮 滨 肉 鸡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省 华 英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肉 食 分 公 司 彩 印 厂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和 权 益 以 及 办 公 楼 等 经 营 性 资 产 发 行 人 成 立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35,427.00 万 元, 总 负 债 27,974.05 万 元, 净 资 产 7,452.96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祖 代 鸭 和 种 鸡 孵 化 熟 食 加 工 房 屋 开 发 包 装 品 和 药 业 生 产 等 业 务 ( 七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其 父 母 代 种 鸭 场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禽 类 加 工 厂 羽 绒 厂 饲 料 厂 汽 车 队 等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投 入 发 行 人,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房 屋 建 筑 物 包 括 种 鸭 场 孵 化 厂 房 加 工 厂 房 饲 料 厂 厂 房 ;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包 括 孵 化 机 200 台 出 雏 机 33 台 ; 饲 料 加 工 系 列 设 备 ;3 条 1,000 只 / 小 时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1 条 2,000 只 / 小 时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 主 要 车 辆 包 括 轿 车 3 辆 保 温 运 输 车 13 辆 ; 在 建 工 程 有 4,000 只 / 小 时 屠 宰 加 工 厂 在 建 项 目 种 鸭 三 场 在 建 项 目 羽 绒 厂 在 建 项 目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主 要 从 事 父 母 代 种 鸭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羽 绒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等 业 务 ( 八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投 入 发 行 人 的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及 屠 宰 加 工 羽 绒 加 工 和 饲 料 生 产 等 业 务 与 总 公 司 原 有 的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本 质 变 化, 本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的 详 细 内 容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公 司 改 制 后, 由 于 总 公 司 保 留 了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和 熟 食 加 工 肉 鸡 养 殖 加 工 等 业 务, 本 公 司 在 父 母 代 种 鸭 的 购 进 熟 食 加 工 饲 料 供 应 和 商 标 使 用 权 方 面 与 总 公 司 存 在 不 可 避 免 的 业 1-1-49

务 联 系 ( 九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1 商 标 发 行 人 成 立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共 拥 有 与 家 禽 产 品 相 关 的 五 个 注 册 商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5-4 公 司 成 立 时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拥 有 注 册 商 标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证 号 类 别 有 效 期 限 注 册 地 1 1362256 40 2 903447 29 3 898543 31 4 901967 22 5 1498337 29 2000 年 2 月 7 日 至 2010 年 2 月 6 日 199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06 年 11 月 20 日 199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06 年 11 月 13 日 199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06 年 11 月 20 日 2000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27 日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该 五 个 商 标 未 进 入 股 份 公 司, 由 总 公 司 许 可 发 行 人 使 用 2002 年 4 月,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了 注 册 商 标 转 让 合 同, 总 公 司 无 偿 将 该 五 个 商 标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03 年 5 月 14 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该 五 个 商 标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本 公 司 2006 年 9 月 26 日, 经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第 903447 号 商 标 续 展 注 册,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 ; 第 901967 号 商 标 续 展 注 册,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 ; 第 898543 号 商 标 续 展 注 册,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3 日 2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肉 食 分 公 司 资 产 2004 年 4 月 16 日, 经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十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200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受 让 总 公 司 肉 食 分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的 决 定,2004 年 6 月 21 日 总 公 司 1-1-50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根 据 潢 川 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潢 誉 会 评 报 字 [2004] 第 34 号 评 估 报 告 评 估 结 果, 总 公 司 将 其 所 属 肉 食 分 公 司 全 部 从 事 熟 食 生 产 的 机 器 设 备 以 评 估 值 7,579,379.43 元 转 给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涉 及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截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6.3% 3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购 买 的 安 达 汽 车 维 修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厂 房 及 附 属 设 施 2002 年 3 月 27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经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批 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其 购 买 的 安 达 汽 车 维 修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7,200 平 方 米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 厂 房 及 附 属 设 施 以 账 面 净 值 3,554,624.5 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涉 及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7.18% 4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办 公 楼 及 相 应 土 地 使 用 权 2004 年 4 月 16 日, 经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九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200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总 公 司 将 位 于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建 筑 面 积 5,632.2 平 方 米 的 办 公 楼 及 潢 城 国 用 [1997] 字 第 01637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04 年 9 月 27 日 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办 公 楼 转 让 合 同, 根 据 潢 川 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潢 誉 会 评 报 字 [2004] 第 68 号 评 估 报 告 评 估 结 果, 该 办 公 楼 及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评 估 值 16,515,543.46 元 为 转 让 价 格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经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予 以 确 认 发 行 人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涉 及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截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13.72% 5 总 公 司 从 事 祖 代 鸭 生 产 的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等 资 产 种 鸭 公 司 设 立 时, 种 鸭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等 系 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租 赁 而 来 并 签 订 生 产 设 施 使 用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费 为 每 年 72 万 元, 租 赁 期 限 为 12 年 2006 年 6 月, 经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四 次 董 事 会 和 200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其 所 有 并 租 赁 给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部 房 屋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等 资 产 转 让 给 本 公 司,2006 年 12 月 19 日, 潢 川 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上 述 资 产 以 2006 年 12 月 17 日 为 1-1-51

基 准 日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潢 誉 会 评 报 字 [2006] 第 6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该 等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556.13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718.28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29.16%,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于 2006 年 12 月 20 日 出 具 潢 财 统 [2006]2 号 关 于 核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申 请 的 通 知 对 该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确 认 2006 年 12 月 25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上 述 资 产 协 议 转 让 价 款 为 718.28 万 元 发 行 人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涉 及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截 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5.27% 鉴 于 上 述 资 产 已 转 让 给 本 公 司,2007 年 1-6 月 种 鸭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租 用 该 项 资 产 并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租 赁 费 38 万 元 6 种 鸭 公 司 全 部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完 善 发 行 人 产 业 链,2007 年 6 月, 经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六 次 董 事 会 和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种 鸭 公 司 将 其 全 部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存 货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孵 化 设 备 等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全 部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07 年 7 月 10 日, 潢 川 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上 述 资 产 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 为 基 准 日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潢 誉 会 评 报 字 [2007] 第 6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该 等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942.99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932.24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1.14%,2007 年 7 月 25 日,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出 具 潢 财 国 [2007]54 号 关 于 核 准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的 通 知 对 该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2007 年 7 月 26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上 述 资 产 协 议 转 让 价 款 为 941.99 万 元 发 行 人 该 次 资 产 收 购 涉 及 金 额 占 发 行 人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6.14% 资 产 转 让 完 成 后,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已 不 再 从 事 任 何 业 务, 祖 代 种 鸭 的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全 部 由 本 公 司 承 接 7 总 公 司 持 有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99.98% 股 权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9 年 10 月 19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其 99.98% 的 股 权, 自 然 人 冯 海 洋 持 有 其 0.02%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肉 鸡 孵 化 养 殖 加 工 销 售 及 相 应 的 饲 料 生 产 为 避 免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提 高 肉 鸡 业 务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2007 年 6 月 18 日, 经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决 议 和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淮 滨 1-1-52

天 宇 公 司 99.98% 的 股 权 通 过 产 权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方 式 转 让 2007 年 3 月 20 日,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五 联 方 圆 青 审 字 [2007] 第 266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总 资 产 7,559.1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408.16 万 元,2006 年 度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419.24 万 元 ;2007 年 4 月 5 日, 北 京 中 科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为 基 准 日 对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中 科 华 评 报 字 [2007] 第 029 号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2,729.45 万 元,2007 年 4 月 15 日,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出 具 潢 财 国 [2007] 第 5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的 通 知 对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核 准 2007 年 7 月 25 日, 经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潢 政 复 [2007] 第 13 号 文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转 让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的 批 复 和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国 资 文 [2007] 第 40 号 关 于 同 意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转 让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的 批 复 批 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99.98% 的 股 权 以 评 估 值 2,728.90 万 元 的 价 格 在 河 南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挂 牌 转 让 经 发 行 人 第 二 届 第 六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通 过 公 开 竞 价, 以 2,758.9 万 元 取 得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99.98% 的 股 权,2007 年 8 月 23 日,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签 订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2007 年 8 月 24 日, 河 南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豫 产 交 鉴 [2007]47 号 股 权 交 易 成 交 鉴 证 书 2007 年 9 月 2 日,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在 淮 滨 县 工 商 局 履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截 至 2006 年 末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占 本 公 司 当 年 末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37% 和 15.70%,2006 年 度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当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7.78% 2007 年 9 月 12 日,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设 立 淮 滨 天 宇 分 公 司 2007 年 11 月 16 日,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在 淮 滨 县 工 商 管 理 局 履 行 了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清 算 注 销 后, 其 资 产 和 业 务 全 部 转 入 淮 滨 分 公 司 ( 十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根 据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本 公 司 的 注 1-1-53

册 资 本 已 由 发 起 人 足 额 缴 纳, 并 相 继 完 成 了 土 地 房 屋 运 输 工 具 等 有 关 资 产 的 产 权 过 户 目 前 本 公 司 全 面 合 法 地 拥 有 其 全 部 资 产 ( 十 一 ) 发 行 人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目 前 在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实 现 了 分 开 1 业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目 前 设 有 负 责 生 产 计 划 制 定 与 监 督 落 实 的 生 产 部 ; 负 责 质 量 管 理 和 标 准 化 管 理 的 质 管 部 ; 负 责 原 辅 料 招 标 采 购 的 采 供 部 ; 负 责 国 内 外 销 售 的 营 销 部 和 进 出 口 业 务 部 等 职 能 部 门, 目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仅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包 装 品 生 产 业 务, 包 括 禽 类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及 饲 料 生 产 业 务 已 全 部 纳 入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拥 有 与 禽 类 生 产 有 关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体 系, 产 业 链 条 独 立 完 整, 具 备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2 资 产 独 立 本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自 己 的 商 标 专 利 技 术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屋 产 权, 具 有 明 晰 的 产 权 关 系, 本 公 司 有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3 人 员 独 立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已 经 随 同 资 产 进 入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和 地 方 政 府 规 定 的 劳 动 用 工 制 度, 公 司 与 职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在 员 工 的 社 会 保 障 工 薪 报 酬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完 全 独 立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选 举 或 聘 任 产 生 公 司 董 事 长 以 及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推 荐 董 事 候 选 人 均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进 行, 不 存 在 干 预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已 经 作 出 的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1-1-54

4 机 构 独 立 目 前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办 公 机 构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干 预 本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建 立 了 完 整 独 立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职 能 体 系, 各 部 门 之 间 职 责 分 明 相 互 协 调, 已 成 为 完 全 独 立 运 行 的 机 构 体 系 5 财 务 独 立 发 行 人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人 员, 目 前 已 建 立 起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独 立 地 在 银 行 开 户, 基 本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天 驹 分 理 处, 账 号 为 754101040001566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或 人 士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缴 纳 义 务,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分 别 为 豫 国 税 字 413024735505325 号 和 豫 地 税 41302473550532-000815 号 三 本 公 司 股 本 变 化 及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2002 年 设 立 时 股 本 情 况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股 本 形 成 情 况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2002 年 1 月 14 日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豫 财 企 [2002] 第 6 号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和 2002 年 1 月 21 日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批 文 豫 股 批 字 [2002] 第 1 号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对 本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予 以 确 认 表 5-5 公 司 设 立 时 股 权 结 构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SS 注 SS 注 SS 注 4,800 60.00 1,600 20.00 1,200 15.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0 4.50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40 0.50 合 计 8,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1-1-55

( 二 ) 发 行 人 2003 年 股 权 变 更 情 况 2002 年 9 月 10 日, 经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该 公 司 于 2003 年 1 月 15 日 解 散 2003 年 1 月 27 日,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在 杭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江 干 分 局 办 理 了 注 销 手 续, 根 据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补 充 清 算 报 告, 原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40 万 股 股 份 无 偿 转 入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于 2003 年 8 月 30 日 在 河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 该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其 中 曹 伟 英 出 资 人 民 币 2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曹 扬 出 资 人 民 币 2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曹 龙 根 出 资 人 民 币 1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0%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伟 英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预 混 剂 散 剂 兽 药 预 混 合 饲 料 等 加 工 业 务 表 5-6 本 次 股 权 变 更 后 本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SS 注 SS 注 SS 注 4,800 60.00 1,600 20.00 1,200 15.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0 4.50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40 0.50 合 计 8,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 三 ) 发 行 人 2003 年 增 加 股 本 情 况 2003 年 5 月 20 日, 根 据 发 行 人 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8,0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红 股 1.25 股, 共 派 发 红 股 1,000 万 股 ; 以 资 本 公 积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5 股, 共 转 增 2,000 万 股, 变 更 后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1,000 万 元, 变 更 前 后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保 持 不 变 2003 年 6 月 14 日,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五 联 验 字 [2003] 第 3003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股 本 变 更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1-1-56

表 5-7 股 份 公 司 股 本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出 资 比 例 (%) SS 注 SS 注 SS 注 6,600 60.00 2,200 20.00 1,650 15.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95 4.50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55 0.50 合 计 11,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 四 ) 发 行 人 2006 年 股 权 变 更 情 况 1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0% 国 有 股 权 2006 年 10 月, 经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决 议 和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潢 政 复 [2006] 第 12 号 文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对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的 批 复 同 意, 总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通 过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公 开 挂 牌 竞 价 方 式 转 让 2006 年 10 月 30 日, 潢 川 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截 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潢 誉 会 审 字 [2006] 第 57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总 资 产 103,537.67 万 元, 净 资 产 14,443.61 万 元 2006 年 11 月 3 日, 河 南 联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6 年 9 月 30 日 为 基 准 日 对 本 公 司 资 产 状 况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豫 联 会 评 报 字 [2006] 第 128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截 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16,387.11 万 元, 即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1.4897 元, 上 述 评 估 结 果 经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潢 财 统 [2006] 第 1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申 请 的 通 知 予 以 核 准 2006 年 11 月 17 日, 经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信 国 资 文 [2006] 第 84 号 文 关 于 转 让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国 有 股 权 的 请 示 的 批 复 批 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在 河 南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公 开 挂 牌 转 让, 转 让 价 格 为 2,949.68 万 元 挂 牌 期 间, 只 有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参 与 竞 拍,2006 年 12 月 18 日 总 公 司 与 康 源 公 司 签 订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1-1-57

2,200 万 股 国 有 法 人 股 以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转 让 给 康 源 公 司, 转 让 价 款 为 2,970 万 元 2006 年 12 月 26 日, 河 南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豫 产 交 鉴 [2006] 第 61 号 股 权 交 易 成 交 鉴 证 书 康 源 公 司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支 付 完 毕,2007 年 6 月 18 日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豫 国 资 产 权 [2007] 第 29 号 文 关 于 确 认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的 批 复 对 上 述 股 权 变 动 予 以 确 认 2007 年 9 月 26 日, 发 行 人 在 河 南 省 工 商 局 履 行 了 工 商 备 案 登 记 手 续 2 发 行 人 律 师 对 上 述 国 有 股 权 转 让 的 意 见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发 行 人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程 序 符 合 我 国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是 合 法 有 效 的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总 公 司 持 有 发 行 人 40% 的 股 权, 仍 然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管 理 层 亦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发 行 人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不 构 成 发 行 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并 上 市 的 法 律 障 碍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表 5-8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SS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注 4,400 40.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695 24.50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SS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SS 注 注 2,200 20.00 1,650 15.00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55 0.50 合 计 11,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 五 ) 发 行 人 资 产 重 组 和 资 产 收 购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为 避 免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性, 完 善 产 业 链, 提 升 市 场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先 后 收 购 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肉 食 分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总 公 司 办 公 楼 及 相 应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总 公 司 及 种 鸭 公 司 从 事 祖 代 鸭 孵 化 养 殖 的 全 部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以 及 总 公 司 持 有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99.98% 股 权, 上 述 股 权 收 购 和 资 产 购 买 完 成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和 包 装 品 生 产 业 务, 禽 类 孵 1-1-58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肉 食 制 品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已 全 部 纳 入 本 公 司 具 体 详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 六 ) 发 行 人 律 师 关 于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演 变 情 况 的 核 查 意 见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设 置 股 本 结 构 合 法 有 效, 产 权 界 定 和 确 认 不 存 在 纠 纷 及 风 险 发 行 人 历 次 股 权 变 动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 七 ) 保 荐 人 关 于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演 变 情 况 的 核 查 意 见 发 行 人 是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主 要 发 起 人 用 以 出 资 的 资 产 业 经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评 估, 评 估 结 果 得 到 有 权 部 门 的 确 认, 其 中 国 有 资 产 折 股 比 例 不 低 于 1:0.65, 有 权 部 门 已 对 发 行 人 国 有 股 权 管 理 方 案 予 以 确 认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和 设 立 以 来 历 次 股 本 演 变 均 履 行 了 相 关 的 法 定 程 序, 不 存 在 导 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管 理 层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的 情 形 四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及 设 立 后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时 的 验 资 2002 年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时, 由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该 所 出 具 了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8,000 万 元, 超 出 部 分 21,447,182.13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以 净 资 产 出 资 60,868,309.28 元, 其 他 四 名 股 东 以 货 币 出 资 40,578,872.85 元 ( 二 ) 增 加 股 本 时 的 验 资 2003 年 公 司 增 加 股 本 时, 由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截 至 2003 年 5 月 31 日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出 具 了 五 联 验 字 [2003] 第 300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03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2,000 1-1-59

万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1,000 万 元, 合 计 3,000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转 增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1,000 万 元 五 发 行 人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及 进 行 审 计 的 情 况 ( 一 ) 资 产 评 估 1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公 司 设 立 时, 中 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总 公 司 截 至 2001 年 10 月 31 日 投 入 拟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部 分 经 营 性 净 资 产 ( 不 含 土 地 )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中 审 评 报 字 [2001] 第 10031 号 评 估 报 告,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以 豫 财 企 [2001] 第 208 号 文 关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审 核 的 函 对 本 次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确 认 2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本 公 司 设 立 时,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委 托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对 以 无 形 资 产 形 式 纳 入 股 份 公 司 资 产 的 十 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豫 土 宗 估 (2001)-040-1 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上 述 十 宗 土 地 总 面 积 为 221,087.4 平 方 米, 土 地 总 价 为 2,251.56 万 元 总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土 地 作 为 出 资 资 产 投 入 本 公 司 ( 二 ) 审 计 公 司 成 立 后, 聘 请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和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审 计 机 构, 先 后 出 具 了 本 公 司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和 2006 年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并 就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进 行 了 审 计, 对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母 公 司 和 合 并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母 公 司 及 合 并 的 利 润 及 利 润 分 配 表 母 公 司 及 合 并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其 附 注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的 审 计 意 见 1-1-60

1-1-61 六 发 行 人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如 下 : 图 5-2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图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办 企 划 部 审 计 部 财 务 部 证 券 部 采 供 部 行 政 部 生 产 部 技 术 部 质 管 部 基 建 办 招 标 比 价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部 进 出 口 业 务 部 物 流 服 务 部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场 5 个 父 母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场 16 个 商 品 鸭 养 殖 基 地 农 户 养 殖 服 务 中 心 饲 料 一 二 三 厂 禽 类 加 工 一 二 三 厂 华 英 淮 滨 分 公 司 华 英 徐 州 分 公 司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荷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直 属 养 殖 生 产 单 位 100% 72.71% 100% 50% 100% 51% 41% 营 销 部 华 英 丰 城 种 鸭 分 公 司 ( 二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的 运 行 情 况 表 5-9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及 其 职 能 序 号 部 门 职 能 1 总 经 办 全 面 负 责 办 公 室 日 常 事 务 ; 负 责 公 司 综 合 性 文 字 材 料 的 起 草 和 把 关 工 作 ; 围 绕 总 经 理 的 日 常 工 作 做 好 文 秘 信 息 会 议 组 织 沟 通 协 调 等 工 作 ; 统 一 管 理 公 司 印 章, 严 格 使 用 程 序 ; 负 责 股 份 公 司 形 象 宣 传 会 务 参 展 品 牌 传 播 与 产 品 宣 传 等

2 企 划 部 3 审 计 部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负 责 项 目 选 项 立 项 论 证 申 报 等 工 作 公 司 机 构 调 整 业 务 目 标 编 制 与 考 核 ; 制 订 和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本 公 司 网 站 建 设 网 络 管 理 和 硬 件 维 护 工 作 根 据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负 责 公 司 各 单 位 经 济 审 计 责 任 人 离 任 审 计 工 程 项 目 审 计 专 项 经 费 审 计 以 及 其 他 事 项 的 审 计 4 财 务 部 5 证 券 部 6 人 力 资 源 部 7 行 政 部 8 生 产 部 9 技 术 部 10 质 管 部 11 基 建 办 12 招 标 比 价 中 心 13 采 供 部 14 进 出 口 业 务 部 15 物 流 服 务 部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管 理 税 收 申 报 缴 纳 资 产 管 理 与 计 量 等 工 作 ; 制 订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负 责 公 司 全 面 的 经 济 核 算 工 作, 定 期 编 写 企 业 财 务 报 告, 利 用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进 行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 组 织 编 制 财 务 预 算 收 支 信 贷 计 划 及 其 实 施, 配 合 做 好 贷 前 调 查 和 贷 后 检 查 工 作 ; 进 行 成 本 费 用 预 测, 计 划 控 制,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提 高 使 用 效 率, 降 低 财 务 费 用 制 订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计 划 ;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准 备 工 作 ; 与 中 介 机 构 监 管 部 门 进 行 沟 通 联 络, 负 责 公 司 上 市 工 作 的 推 进 以 及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等 制 订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 进 行 岗 位 设 置 与 人 员 调 配 ; 构 建 合 理 的 薪 酬 福 利 体 系 ; 招 聘 储 备 人 才 ; 制 订 员 工 培 训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推 进 实 施 绩 效 管 理 ;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负 责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 公 司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严 格 公 司 档 案 的 存 取 纪 律 ; 负 责 公 司 安 全 保 卫 环 境 卫 生 等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计 划 的 制 订 与 实 施 ; 做 好 设 备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环 保 节 能 降 耗 仓 储 管 理 等 工 作 完 善 公 司 兽 医 管 理 体 系, 负 责 种 鸭 养 殖 过 程 的 监 督 管 理 养 殖 疫 病 的 预 防 诊 断 治 疗 ; 引 进 应 用 饲 料 及 养 殖 新 技 术 ; 研 制 和 生 产 饲 料 预 混 料 ; 审 核 监 督 饲 料 配 方 的 调 整, 确 保 公 司 养 殖 环 节 的 安 全 与 效 益 完 善 实 施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标 准 化 管 理 ; 组 织 出 口 卫 生 注 册 及 标 识 标 志 质 量 体 系 的 认 证 ; 实 施 质 量 监 督 与 管 理 ; 处 理 质 量 投 诉 和 质 量 纠 纷 组 织 实 施 基 建 项 目 ; 办 理 土 地 征 用 租 用 手 续 ; 基 建 维 修 与 技 改 ; 监 督 在 建 工 程 的 进 度 及 质 量, 配 合 工 程 项 目 的 预 决 算 工 作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建 筑 材 料 机 物 料 煤 药 品 辅 助 材 料 等 物 资 的 招 标, 对 采 供 部 物 资 采 购 进 行 复 核, 并 对 招 标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复 核 统 管 原 辅 料 采 购 工 作 ; 负 责 机 物 料 燃 料 包 装 品 等 物 资 的 供 应 ; 加 强 对 物 资 的 管 理, 确 保 库 存 储 备 合 理 占 用, 降 低 库 存 储 备 资 金 占 用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进 出 口 贸 易 工 作 ; 做 好 售 前 售 中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对 客 户 所 反 映 的 问 题 应 及 时 给 予 答 复 和 解 决, 并 向 有 关 部 门 反 馈 ; 积 极 开 发 具 有 潜 力 的 国 际 市 场 负 责 合 同 运 输 户 的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成 鸭 回 收 冻 鸭 等 产 品 的 运 输 饲 料 供 应, 合 理 调 度 运 输 车 辆, 保 证 公 司 运 输 安 全, 确 保 运 输 服 务 质 量 ;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办 公 车 辆 的 调 度 1-1-62

16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17 营 销 部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的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按 照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能 力 认 可 准 则 要 求 建 设 完 善 检 验 中 心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配 合 完 成 公 司 其 他 质 量 体 系 的 建 设 工 作 负 责 国 内 的 冻 品 销 售 鸭 苗 销 售 饲 料 销 售 ; 负 责 公 司 及 外 地 子 公 司 鸭 产 品 的 调 度 和 库 存 管 理 价 格 的 统 一 协 调 ; 每 月 按 时 向 生 产 部 门 提 供 产 品 加 工 方 向, 确 保 加 工 品 种 适 销 对 路 及 时 向 加 工 厂 反 馈 反 季 节 备 货 产 品 及 加 工 方 向 信 息 负 责 公 司 营 销 政 策 执 行, 配 合 公 司 宣 传 部 门 做 好 营 销 策 划 和 落 实 工 作 ( 三 ) 发 行 人 分 公 司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有 3 家 分 公 司 7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无 参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分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发 行 人 分 公 司 情 况 (1) 淮 滨 分 公 司 淮 滨 分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12 日, 工 商 注 册 号 为 411527300000476, 负 责 人 为 阮 安 华, 原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销 后, 其 资 产 和 业 务 全 部 纳 入 该 公 司, 目 前 该 分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及 相 关 配 套 饲 料 的 生 产 业 务 (2) 徐 州 分 公 司 徐 州 分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0 月 29 日, 工 商 注 册 号 为 320322000011870, 负 责 人 为 曹 鹏, 目 前 该 分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肉 鸭 屠 宰 加 工 业 务 (3) 丰 城 分 公 司 丰 城 种 鸭 分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 工 商 注 册 号 为 360981220000127, 负 责 人 为 李 茂 青, 目 前 该 分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2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1)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50%,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50%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10 1-1-63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017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为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家 富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高 低 温 肉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业 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6,326,630.88 元, 净 资 产 为 96,372,533.87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5,856,137.59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8,545,228.40 元, 净 资 产 为 96,521,274.03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148,740.16 元 (2)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独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1 月 19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为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家 富 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鸡 养 殖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126,001,991.63 元, 净 资 产 12,060,844.14 元,2008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为 2,060,844.14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128,921,801.74 元, 净 资 产 5,824,128.22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6,236,715.92 元 (3)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72.71%, 自 然 人 蔡 士 杰 持 股 比 例 为 27.29%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11 月 11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219.88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为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家 富,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商 品 鸭 屠 宰 加 工 原 毛 的 加 工 及 销 售 业 务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41,084,328.79 元, 净 资 产 为 6,423,971.54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5,366,964.35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39,273,770.38 元, 净 资 产 1,693,864.49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4,730,107.05 元 (4) 菏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菏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29 日, 经 2009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将 菏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伍 拾 万 元 增 加 到 壹 仟 万 元 山 东 法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2 日 出 具 鲁 法 会 验 字 (2009) 第 89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1-1-64

2009 年 6 月 2 日 止,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收 到 发 行 人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950 万 元, 以 货 币 出 资, 变 更 后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为 山 东 省 菏 泽 市 单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鹏 该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商 品 鸭 屠 宰 加 工 与 销 售 业 务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17,405,175.33 元, 净 资 产 为 -851,342.12 元,2008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为 -937,186.43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29,959,598.54 元, 净 资 产 7,240,502.35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1,408,155.53 元 (5)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51%, 美 国 合 隆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49%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5 月 26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416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为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家 富 该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羽 毛 羽 绒 的 收 购 加 工 及 销 售, 羽 绒 制 品 床 上 用 品 服 装 寝 具 玩 具 的 加 工 制 作 及 销 售 2007 年 7 月 1 日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与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将 其 厂 房 和 配 套 设 施 出 租 给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租 赁 期 为 2007 年 7 月 至 2009 年 9 月, 租 金 为 每 年 525 万 元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50,166,077.68 元, 净 资 产 为 47,955,343.14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554,984.26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51,428,441.74 元, 净 资 产 49,265,515.03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1,310,171.89 元 (6)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41%, 香 港 文 华 贸 易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4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9%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成 立 于 2002 年 6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25 万 美 元, 注 册 地 为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闵 群 该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羽 毛 羽 绒 及 羽 绒 相 关 制 品 的 加 工 及 制 作 2007 年 7 月 1 日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与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将 其 厂 房 和 配 套 设 施 出 租 给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租 赁 期 为 2007 年 7 月 1 日 至 2009 年 7 月 1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165 万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1-1-65

有 限 公 司 与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将 其 厂 房 和 配 套 设 施 出 租 给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租 赁 期 为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租 金 为 每 年 165 万 元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12,842,841.63 元, 净 资 产 为 4,502,185.18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43,088.75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12,542,579.63 元, 净 资 产 4,995,653.18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493,468.00 元 (7)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独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2 年 7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为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家 富 该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熟 食 制 品 畜 禽 产 品 速 冻 食 品 的 零 售 业 务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4,663,736.03 元, 净 资 产 为 3,527,118.01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43,217.05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资 产 为 4,089,025.10 元, 净 资 产 3,500,337.02 元,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26,780.99 元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均 经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七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发 行 人 2006 年 末 -2009 年 6 月 30 日 员 工 总 数 分 别 为 827 人 1,090 人 1,089 人 和 1,033 人 本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员 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 按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划 分 表 5-10 员 工 专 业 情 况 表 类 别 人 数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548 53.05% 销 售 人 员 69 6.68%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156 15.1% 管 理 人 员 156 15.1% 财 务 人 员 48 4.65% 后 勤 服 务 人 员 56 5.42% 合 计 1,033 100.00% 1-1-66

2 按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划 分 表 5-11 员 工 受 教 育 情 况 表 类 别 人 数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研 究 生 学 历 以 上 2 0.19% 本 科 学 历 70 6.78% 大 专 416 40.27% 大 专 以 下 学 历 545 52.76% 合 计 1,033 100.00% 3 按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划 分 表 5-12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情 况 表 类 别 人 数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30 岁 以 下 385 37.27% 31-40 岁 478 46.27% 41-50 岁 162 15.68% 51 岁 以 上 8 0.78% 合 计 1,033 100.00% 4 按 员 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划 分 表 5-13 员 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情 况 表 类 别 人 数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高 级 职 称 4 0.39% 中 级 职 称 29 2.81% 初 级 职 称 22 2.12% 其 他 978 94.68% 合 计 1,033 100.00% ( 二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及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和 国 家 及 地 方 政 府 的 有 关 规 定, 与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员 工 按 照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享 受 权 利 和 承 担 义 务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等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并 足 额 缴 纳 了 员 工 的 各 项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1-1-67

根 据 河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财 政 厅 豫 劳 社 养 老 [2005]24 号 文, 发 行 人 按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29%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其 中 单 位 21%, 职 工 个 人 8% 按 照 国 家 及 河 南 省 有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根 据 职 工 月 工 资 的 2% 职 工 个 人 根 据 月 工 资 的 1% 缴 纳 失 业 保 险 按 照 信 阳 市 职 工 工 伤 保 险 暂 行 办 法, 发 行 人 按 上 年 度 单 位 全 部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总 额 的 1.2%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 按 照 信 阳 市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暂 行 办 法, 发 行 人 按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6%, 职 工 个 人 按 其 工 资 收 入 的 2% 缴 纳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按 照 信 阳 市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实 施 意 见, 发 行 人 按 职 工 工 资 的 1%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八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拟 发 行 的 股 份 及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结 构 本 次 拟 发 行 3,700 万 股 社 会 公 众 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表 : 表 5-14 发 行 前 后 股 权 结 构 表 股 份 类 别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 国 有 股 8,250 75.00 8,250 56.12 法 人 股 2,750 25.00 2,750 18.71 社 会 公 众 股 - - 3,700 25.17 总 股 本 11,000 100.00 14,700 100.00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规 定,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时,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和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合 计 持 有 的 公 司 370 万 国 有 股 ( 或 者 按 实 际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的 10%) 转 由 社 保 基 金 会 持 有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共 有 五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请 见 下 表 : 1-1-68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SS 表 5-15 前 五 名 股 东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注 4,400 40.0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695 24.50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SS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SS 注 注 2,200 20.00 1,650 15.00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55 0.50 合 计 11,000 100.00 注 :SS 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即 国 有 股 东 ( 三 )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及 其 简 况 本 公 司 股 权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的 情 况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规 定, 社 保 基 金 会 获 得 的 股 份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九 发 行 人 内 部 职 工 股 及 其 他 持 股 情 况 本 公 司 无 内 部 职 工 股, 亦 不 存 在 原 工 会 持 股 或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情 况 1-1-69

十 发 起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一 )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是 2002 年 1 月 21 日 经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2002]01 号 文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批 准, 由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发 起 人, 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8,000 万 元 有 关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情 况 见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二 )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4,4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0%;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69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5%;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2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1,65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5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其 持 股 未 超 过 5% 根 据 发 行 人 各 股 东 出 具 的 承 诺, 上 述 股 东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无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股 东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1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4,4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0% 该 公 司 系 依 据 河 南 省 信 阳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信 政 [1991] 函 字 第 20 号 批 复, 利 用 英 国 政 府 贷 款 兴 建 樱 桃 谷 鸭 综 合 项 目 而 设 立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总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973 万 元, 于 1992 年 5 月 12 日 在 潢 川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手 续,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号 为 17708125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历 史 沿 革 请 况 详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二 ) 发 起 人 情 况 1-1-70

(1)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中 文 名 称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住 所 潢 川 县 城 关 跃 进 路 注 册 资 本 15,173 万 元 法 人 代 表 秦 金 恒 经 营 范 围 塑 编 汽 车 配 件 零 售 实 业 投 资 彩 印 ( 仅 限 于 下 属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2)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目 前 未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除 控 股 本 公 司 外 还 控 股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并 参 股 庆 宇 药 业 公 司 和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0,708.8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1,962.96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797.91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53,152.9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3,551.08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03.98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经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3)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71

图 5-3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100%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1% 40% 25.96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庆 宇 药 业 潢 川 有 限 公 司 9.97%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为 本 公 司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根 据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的 授 权, 履 行 出 资 人 职 能, 并 承 担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责 任 2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2,69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4.5%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1 月 30 日,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3,200 万 元, 其 中 曹 正 启 持 股 比 例 为 65%, 庄 贵 阳 持 股 比 例 为 35%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正 启 该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转 让 和 贸 易 业 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康 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7,781.3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6,650.2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194.35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康 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8,251.9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155.91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505.71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1-1-72

3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2,20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 月,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66,879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农 业 及 涉 农 产 业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业 务 该 公 司 是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授 权 经 营 的 不 具 有 金 融 职 能 的 省 属 国 有 独 资 政 策 性 投 资 机 构, 由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管 理 并 全 额 持 有 其 资 本 金, 实 行 企 业 化 管 理,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471,036.7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6,091.87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521.02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为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5,895.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9,775.96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1,420.66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为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4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1,650 万 股 国 有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1992 年 10 月 9 日,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洪 润 江,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粮 油 及 制 品 轻 工 业 品 等 进 出 口 易 货 贸 易 粮 食 收 购 业 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448.2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3.28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42.68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423.0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89.55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26.27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5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55 万 股 法 人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其 中 曹 伟 英 出 资 人 民 币 2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曹 扬 出 资 人 民 币 2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曹 龙 根 出 资 人 民 币 1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0%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曹 伟 英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预 混 剂 散 剂 兽 药 预 混 合 饲 料 等 加 工 业 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66.4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2.19 万 元,200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0.56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1-1-73

30 日,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73.4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9.88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7.68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三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除 本 公 司 外,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控 股 公 司 只 有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一 家, 其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1999 年 3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人 民 币,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杨 志 明, 住 所 为 潢 川 县 城 关 跃 进 东 路, 其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 三 级 ) 物 业 管 理 和 建 材 销 售 总 公 司 持 有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1% 的 股 权,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33.5% 的 股 权, 自 然 人 杨 志 明 持 有 25.5% 的 股 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3,927.8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814.77 万 元,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438.79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5,601.7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378.68 万 元,2009 年 1-6 净 利 润 为 -436.09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经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 四 ) 主 要 股 东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承 诺 : 截 至 承 诺 签 署 日,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形, 与 发 行 人 其 他 四 名 股 东 无 关 联 关 系 ; 亦 没 有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者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被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将 遵 守 公 司 法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在 经 营 业 务 中 不 利 用 对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损 害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并 且 今 后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进 行 或 参 与 进 行 与 本 公 司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活 动 如 果 在 今 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发 生 无 法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该 关 联 交 易 必 须 按 正 常 的 商 业 条 件 进 行, 遵 照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不 发 生 侵 害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和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均 分 别 出 具 承 诺 书,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1-1-74

的 股 份 目 前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 亦 没 有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者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被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迄 今 为 止, 本 公 司 未 发 现 公 司 股 东 有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1-1-75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为 : 种 禽 养 殖 孵 化 禽 苗 销 售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高 低 温 熟 食 制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饲 料 加 工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建 立 了 集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鸡 的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代 鸭 和 鸡 的 养 殖, 禽 类 产 品 及 其 制 品 的 加 工 与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发 行 人 自 成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未 曾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二 ) 主 要 产 品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 冷 冻 及 生 鲜 鸭 肉 鸡 肉 产 品 ; 熟 食 制 品 ; 父 母 代 及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苗 ; 鸡 苗 ; 羽 毛 羽 绒 及 饲 料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本 公 司 属 畜 禽 养 殖 及 屠 宰 和 肉 类 加 工 行 业, 农 业 部 对 畜 禽 养 殖 饲 料 生 产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归 属 商 务 部 管 理 卫 生 部 和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制 定 行 业 技 术 质 量 标 准 卫 生 标 准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禽 业 分 会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是 行 业 的 自 律 性 组 织, 主 要 工 作 是 研 究 行 业 的 发 展 动 态 和 趋 势, 参 与 指 导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技 术 改 造 等 本 公 司 为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禽 业 分 会 理 事 会 员 单 位 ;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会 员 单 位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及 肉 制 品 加 工 主 要 涉 及 的 法 律 法 规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肉 与 肉 制 品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禽 肉 加 工 还 需 符 合 鲜 ( 冻 ) 禽 肉 卫 生 标 准 熟 肉 制 1-1-76

品 卫 生 标 准 熟 肉 制 品 企 业 生 产 卫 生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禽 类 进 出 口 需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境 动 植 物 检 疫 法 和 出 口 禽 肉 及 其 制 品 检 验 检 疫 要 求 的 规 定 ( 二 ) 行 业 特 许 经 营 情 况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对 生 产 肉 类 食 品 等 工 业 产 品 的 企 业 实 施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法 实 施 条 例 规 定, 对 进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实 施 卫 生 注 册 登 记 管 理, 获 得 卫 生 注 册 登 记 的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方 可 生 产 加 工 储 存 出 口 食 品 符 合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管 理 条 例 的 企 业 经 国 务 院 辖 下 农 业 管 理 部 门 及 各 省 自 治 区 及 直 辖 市 政 府 饲 料 管 理 部 门 的 审 查 之 后 可 申 请 办 理 工 商 登 记 经 国 务 院 辖 下 相 关 农 业 管 理 部 门 或 饲 料 管 理 部 门 审 查 后 可 取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书 卫 生 部 制 定 的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从 事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应 当 向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申 报, 并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卫 生 许 可 证 申 请 手 续 ; 经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后 方 可 从 事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并 承 担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的 食 品 卫 生 责 任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者 发 放 卫 生 许 可 证 ( 三 )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 禽 业 发 展 概 况 (1) 世 界 禽 业 发 展 概 况 1995 年 至 2007 年 间 世 界 禽 肉 产 量 从 5,460 万 吨 增 长 至 8,677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94% 根 据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的 统 计, 全 球 禽 肉 生 产 主 要 集 中 在 少 数 国 家, 以 2007 年 为 例, 世 界 前 十 大 禽 肉 生 产 国 共 计 生 产 禽 肉 5,570.61 万 吨, 占 当 年 世 界 总 产 量 的 65.31%, 其 中 中 国 和 美 国 禽 肉 产 量 合 计 占 世 界 总 产 量 的 41.09% 1995 年 至 2005 年 世 界 人 均 禽 肉 消 费 量 一 直 保 持 增 长, 人 均 日 消 费 量 已 从 1995 年 的 25.63 克 增 加 至 33.93 克, 增 长 约 32% 1-1-77

图 6-1 1995 年 -2007 年 世 界 禽 肉 产 量 万 吨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表 6-1 2007 年 世 界 10 大 禽 肉 生 产 国 国 家 产 量 ( 万 吨 ) 占 世 界 比 例 % 美 国 1,948.09 22.45% 中 国 1,603.39 18.48% 巴 西 890.75 10.27% 墨 西 哥 254.30 2.93% 印 度 227.28 2.62% 俄 联 邦 176.90 2.04% 英 国 152.31 1.76% 法 国 147.29 1.70% 印 度 尼 西 亚 144.37 1.66% 伊 朗 135.62 1.56% 合 计 5,680.29 65.46%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1-1-78

图 6-2 1995 年 -2005 年 世 界 禽 肉 人 均 日 消 费 数 量 日 / 人 均 ( 克 ) 40 35 30 25.63 25 27.31 29.22 31.27 32.68 33.93 20 15 10 5 0 1995 1997 1999 2001 2003 2005 时 间 资 料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2) 我 国 禽 业 发 展 概 况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上 仅 次 于 美 国 的 第 二 大 禽 肉 生 产 国, 禽 肉 产 品 产 量 稳 步 增 长, 占 世 界 总 产 量 的 比 重 由 1990 年 的 9.12% 上 升 到 2007 年 的 18.48% 禽 肉 产 量 占 国 内 肉 类 总 产 量 的 比 重 由 1990 年 的 12.29% 上 升 到 2007 年 的 17.7% 2005 年, 受 到 动 物 疫 病 冲 击, 全 国 禽 肉 产 量 仍 达 到 1,464 万 吨, 比 上 年 增 加 112.8 万 吨 2008 年 上 半 年 全 国 禽 肉 产 量 达 到 785 万 吨,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8.2% 从 禽 肉 产 品 结 构 来 看, 传 统 禽 肉 仍 以 鸡 肉 为 主,2007 年 我 国 鸡 肉 产 量 占 禽 肉 总 产 量 67.71%, 鸭 肉 产 量 占 禽 肉 总 产 量 的 17.13% 鸡 肉 产 量 由 1990 年 的 266.32 万 吨 增 长 到 2007 年 的 1,085.68 万 吨, 增 长 了 3 倍, 鸭 肉 产 量 由 1990 年 的 59.96 万 吨 增 长 到 2007 年 的 274.61 万 吨, 增 长 了 3.58 倍, 该 增 长 幅 度 远 高 于 肉 类 同 期 1.9 倍 的 增 长 幅 度 1-1-79

图 6-3 我 国 鸡 肉 鸭 肉 产 量 分 别 占 全 球 鸡 肉 鸭 肉 总 产 量 的 百 分 比 走 势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图 6-4 我 国 禽 肉 产 量 增 长 百 分 比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从 消 费 方 面 来 看, 根 据 联 合 国 粮 食 和 农 业 组 织 的 统 计, 我 国 自 1996 年 以 来 禽 肉 的 消 费 量 一 直 略 高 于 供 应 量, 尽 管 2003 年 至 2005 年 国 内 遭 遇 非 典 以 及 禽 流 感, 对 禽 肉 产 量 及 消 费 量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此 期 间 禽 肉 消 费 量 仍 保 持 年 均 2.8% 的 1-1-80

增 长 率, 并 且 我 国 虽 然 作 为 世 界 第 二 大 禽 肉 生 产 国, 出 口 量 仅 占 总 产 量 的 3%, 禽 肉 消 费 绝 大 部 分 在 我 国 国 内, 市 场 容 量 稳 步 扩 大 2 市 场 供 需 状 况 及 变 动 的 原 因 (1) 市 场 供 需 状 况 1998 年 至 2007 年 间 我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2.8%,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极 大 地 提 升 了 民 众 的 购 买 力, 人 们 对 健 康 营 养 的 高 品 质 食 品 需 求 稳 步 增 长 禽 肉 尤 其 是 鸡 肉 和 鸭 肉 是 具 有 高 蛋 白 质 低 脂 肪 低 胆 固 醇 低 热 量 的 健 康 肉 类, 发 达 国 家 对 高 脂 肪 高 胆 固 醇 含 量 的 红 肉 ( 主 要 是 猪 肉 牛 肉 ) 消 费 已 加 以 节 制, 换 之 以 健 康 的 白 肉 ( 主 要 是 鸡 肉 鸭 肉 ), 在 国 内, 随 着 营 养 健 康 消 费 观 念 越 来 越 深 入 人 心, 禽 肉 的 消 费 也 保 持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稳 步 提 升 的 消 费 需 求 极 大 地 带 动 了 我 国 禽 肉 生 产 图 6-5 1990 年 和 2005 年 中 国 肉 类 消 费 结 构 对 比 图 90% 60% 79% 63% 1990 2005 30% 0% 19% 13% 11% 4% 5% 7% 禽 肉 猪 肉 牛 肉 其 他 肉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1-1-81

图 6-6 我 国 禽 肉 产 量 及 消 费 量 万 吨 1600 1200 800 40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禽 肉 消 费 量 禽 肉 产 量 年 (2) 市 场 供 需 变 动 分 析 尽 管 由 于 2003 年 和 2004-2005 年 禽 流 感 的 影 响, 我 国 肉 禽 行 业 受 到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但 整 体 上 仍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速 度, 随 着 经 济 的 增 长 及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禽 肉 产 品 的 产 量 及 消 费 量 将 呈 现 稳 步 增 长 2000 年 以 来, 世 界 人 均 猪 肉 消 费 量 增 长 了 10%, 牛 肉 消 费 量 增 长 了 5%, 禽 肉 消 费 量 增 长 了 17%, 尽 管 禽 肉 绝 对 消 费 量 仍 小 于 猪 肉, 但 与 猪 肉 消 费 量 的 差 距 正 逐 步 缩 小 我 国 禽 肉 消 费 在 国 内 肉 类 消 费 中 的 比 重 接 近 20%, 人 均 年 消 费 量 为 10.9 千 克, 仍 低 于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而 美 国 的 人 均 禽 肉 年 消 费 量 已 达 到 52 千 克, 巴 西 达 到 45 千 克, 占 本 国 肉 类 消 费 量 的 50% 另 外, 根 据 世 界 银 行 和 联 合 国 粮 农 组 织 的 调 查 分 析, 一 个 国 家 的 人 均 收 入 低 于 5,000 美 元 时, 收 入 的 增 加 和 肉 类 消 费 的 增 长 呈 现 强 烈 的 正 相 关 我 国 的 人 均 GDP 刚 刚 超 过 2,000 美 元, 农 村 人 口 的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还 很 低, 禽 肉 消 费 还 有 很 大 潜 力, 禽 肉 生 产 加 工 具 有 很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1-1-82

图 6-7 我 国 禽 肉 人 均 占 有 量 公 斤 / 人 11.5 11 10.9 10.5 10 9.8 9.8 10.2 10.4 9.5 9.4 9 8.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肉 类 年 鉴 2006(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 图 6-8 中 国 同 世 界 其 它 国 家 年 禽 肉 消 费 比 较 千 克 60 40 20 0 各 国 禽 肉 人 均 消 费 中 国 世 界 巴 西 美 国 禽 肉 消 费 量 占 该 国 肉 类 消 费 量 比 例 80% 62% 60% 33% 35% 40% 19% 20% 0% 中 国 世 界 巴 西 美 国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畜 牧 业 信 息 网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从 行 业 内 主 要 产 品 来 看,1990 年 以 来 我 国 鸡 肉 和 鸭 肉 产 量 占 禽 肉 总 产 量 的 80% 以 上 1996 年 至 2008 年, 中 国 鸡 肉 产 量 从 618 万 吨 增 加 到 1,265 万 吨,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5.32%, 鸡 肉 年 人 均 消 费 量 从 1996 年 的 5.4 千 克 发 展 到 2008 年 的 9.66 千 克, 增 长 78.89%% 以 目 前 世 界 主 要 国 家 地 区 来 说, 美 国 的 鸡 肉 年 人 均 消 费 量 44.8 千 克, 澳 大 利 亚 35.2 千 克, 英 国 26.4 千 克, 日 本 14.8 千 克, 同 为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巴 西, 人 均 消 费 量 也 达 到 34.7 千 克, 都 远 远 高 于 我 国 人 均 8 千 克 的 水 平 尽 管 我 国 的 年 人 均 鸡 肉 消 费 量 呈 不 断 上 升 趋 势, 但 要 达 到 世 界 平 均 10.7 千 克 / 1-1-83

人 的 消 费 水 平, 年 鸡 肉 消 费 量 还 有 1,050 万 吨 的 增 长 空 间 ( 按 中 国 人 口 信 息 网 公 布 的 2005 年 中 国 人 口 数 量 计 算 ), 相 当 于 国 内 目 前 的 产 量 还 要 翻 一 倍 才 能 满 足 需 求 的 增 长, 鸡 肉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1999 年 以 后, 受 国 内 需 求 拉 动, 中 国 鸡 肉 进 口 量 始 终 大 于 出 口, 并 且 自 2004 年 起, 净 进 口 量 每 年 快 速 增 长,2004 年 至 2007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70.47% 一 方 面 原 因 是 随 着 国 内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对 其 产 品 的 需 求 不 断 扩 大 ; 另 一 方 面 原 因 是 我 国 与 其 他 国 家 对 鸡 肉 消 费 有 很 强 的 互 补 性, 我 国 对 鸡 翅 鸡 肫 和 鸡 爪 等 其 他 国 家 价 格 较 低 的 产 品 有 很 大 需 求 图 6-9 1990-2007 年 中 国 鸡 肉 进 出 口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及 中 国 海 关 统 计 数 据 图 6-10 1990-2007 我 国 鸡 肉 进 出 口 额 占 年 鸡 肉 总 产 量 的 百 分 比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网 站 及 中 国 海 关 统 计 1-1-84

我 国 鸭 肉 产 品 尽 管 在 市 场 容 量 上 小 于 鸡 肉 产 品, 但 其 增 长 速 度 略 高 于 鸡 肉 产 品, 我 国 鸭 的 屠 宰 量 及 存 栏 量 自 1998 年 以 来 保 持 着 持 续 增 长 的 态 势, 鸭 存 栏 量 除 2003 年 因 SARS 影 响 有 所 下 降 外, 一 直 持 续 增 加, 并 且 尽 管 于 2004-2005 年 遭 遇 禽 流 感, 但 存 栏 量 数 目 依 然 不 断 增 加, 显 示 需 求 推 动 依 然 旺 盛 图 6-11 我 国 鸭 屠 宰 量 及 年 末 存 栏 量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注 : 屠 宰 量 多 于 存 栏 量 原 因 在 于 : 一 年 内 可 饲 养 4-6 批 鸭, 且 年 内 饲 养 的 鸭 并 非 一 定 于 该 年 屠 宰, 亦 非 所 有 活 鸭 也 于 年 末 日 存 栏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肉 鸭 生 产 和 消 费 国 家, 中 国 白 羽 肉 鸭 产 业 中 约 70% 以 上 为 樱 桃 谷 鸭, 根 据 FAO 的 数 据 统 计 :2005 年 我 国 鸭 存 栏 量 超 过 7.25 亿 只, 占 世 界 总 存 栏 量 的 72% 左 右, 我 国 2005 年 鸭 肉 鸭 绒 初 级 产 品 的 年 总 产 值 已 经 达 到 500 亿 元, 除 供 应 国 内 市 场 外 已 经 大 量 出 口 到 欧 盟 东 南 亚 及 日 本 南 韩 和 中 国 台 湾 香 港 地 区 1998 年 以 来 在 我 国 鸭 肉 出 口 数 量 大 幅 增 加 的 同 时, 进 口 数 量 持 续 降 低 1-1-85

图 6-12 近 十 年 我 国 鸭 肉 进 口 和 出 口 数 量 走 势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图 6-13 我 国 鸭 肉 出 口 占 当 年 产 量 比 例 数 据 来 源 :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3 我 国 禽 业 竞 争 情 况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是 我 国 传 统 行 业, 是 畜 牧 业 的 支 柱 产 业,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已 由 家 庭 副 业 式 的 散 养 方 式 发 展 到 规 模 化 集 约 化 为 主 的 养 殖 屠 宰 方 式,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虽 然 我 国 目 前 的 鸡 肉 产 量 仅 占 肉 类 总 产 量 的 13.4%, 但 肉 鸡 产 业 的 集 团 化 产 业 化 程 度 相 对 于 其 他 肉 类 产 业 还 是 较 高 的, 根 据 肉 类 协 会 编 制 的 2005 年 中 国 1-1-86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50 强 企 业, 鸡 肉 企 业 占 30% 2005-2006 年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中, 肉 类 制 品 24 个, 其 中 禽 肉 产 品 12 个, 占 肉 类 产 品 的 50% 表 6-2 2008 年 全 国 十 大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名 单 序 号 1 山 东 六 和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 大 成 东 北 亚 公 司 3 诸 城 外 贸 有 限 公 司 4 山 东 凤 翔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 河 南 大 用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6 青 岛 九 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福 建 圣 农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8 山 东 莱 阳 春 雪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9 北 京 大 发 正 大 有 限 公 司 10 河 南 淇 县 永 达 食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名 称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肉 禽 网 2007 年 国 内 鸭 存 栏 量 达 到 7.37 亿 只, 屠 宰 量 已 经 达 到 20.89 亿 只, 市 场 出 现 了 竞 争 态 势, 涌 现 出 大 批 具 有 较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龙 头 企 业, 有 些 年 屠 宰 能 力 超 过 1,000 万 只, 形 成 了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制 品 生 产 的 完 整 产 业 链, 产 品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得 到 大 力 拓 展 近 年 来, 我 国 对 食 品 加 工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管 逐 渐 加 强, 对 动 物 疫 病 防 疫 产 品 质 量 卫 生 的 要 求 日 益 严 格, 促 使 行 业 规 范 化 和 集 约 化, 个 体 养 殖 屠 宰 户 和 小 型 企 业 将 因 此 逐 渐 减 少 表 6-3 2008 年 全 国 十 大 肉 鸭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名 单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1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山 东 中 澳 农 工 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 山 东 六 和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 江 西 煌 上 煌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 内 蒙 古 塞 飞 亚 集 团 公 司 6 山 东 华 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7 兖 州 绿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8 北 京 金 星 鸭 业 中 心 9 四 川 绵 樱 鸭 业 有 限 公 司 10 江 苏 高 邮 鸭 集 团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肉 禽 网 近 几 年 我 国 禽 肉 产 品 中 初 级 产 品 产 量 逐 年 增 加, 而 深 加 工 的 生 产 和 市 场 开 拓 1-1-87

能 力 相 对 滞 后, 产 品 结 构 比 较 单 一 等 因 素 加 剧 了 初 级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4 行 业 内 的 主 要 企 业 及 其 市 场 份 额 详 见 本 节 三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5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1) 市 场 准 入 和 食 品 安 全 禽 类 养 殖 及 加 工 行 业 受 到 国 家 重 点 监 管, 养 殖 及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均 需 要 获 得 国 家 许 可 证 书 及 执 照 方 可 经 营, 并 须 接 受 监 督 检 查 肉 类 产 品 的 质 量 安 全 问 题 越 来 越 突 出, 特 别 是 我 国 加 入 WTO 以 来, 禽 肉 产 品 出 口 大 量 增 加, 对 产 品 质 量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政 府 对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高 度 重 视, 不 断 加 强 监 控 措 施 标 准 化 规 模 化 养 殖 场 及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在 质 量 安 全 控 制 方 面 比 散 养 户 及 小 型 加 工 企 业 具 有 优 势, 在 禽 类 养 殖 及 肉 类 制 品 加 工 过 程 中 能 对 疫 病 及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进 行 有 效 的 检 测 及 技 术 控 制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均 发 生 在 一 些 小 规 模 养 殖 散 户, 不 仅 养 殖 设 施 和 条 件 不 完 善, 而 且 用 药 不 规 范 建 设 规 模 化 规 范 化 的 养 殖 场 及 加 工 企 业 是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2) 产 业 的 规 模 化 和 资 金 需 求 培 育 壮 大 龙 头 企 业, 提 高 我 国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整 体 素 质 和 效 益, 带 动 我 国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和 提 高 农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是 我 国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农 业 生 产 企 业 参 与 国 际 农 业 竞 争 的 需 要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走 产 业 化 规 模 化 经 营 模 式 需 充 足 的 劳 动 力 及 大 量 的 资 金 作 保 证 (3) 市 场 销 售 渠 道 的 建 立 食 品 加 工 行 业 面 对 的 是 众 多 的 商 户 和 消 费 者, 单 一 消 费 主 体 占 公 司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重 较 小, 企 业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后 需 要 畅 通 的 销 售 渠 道 来 支 撑, 销 售 畅 通 不 仅 需 要 生 产 适 销 对 路 的 产 品, 更 需 要 完 善 的 销 售 策 略 和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受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的 影 响, 新 建 企 业 生 产 的 产 品 为 居 民 所 接 受 需 经 历 较 长 的 时 间 国 内 大 多 数 规 模 化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在 销 售 渠 道 的 建 立 上 均 投 入 了 大 量 资 金, 经 历 了 较 长 的 时 间 1-1-88

6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变 动 情 况 (1)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变 动 原 因 肉 禽 行 业 的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为 两 部 分, 一 部 分 是 禽 类 的 孵 化 和 养 殖, 另 一 部 分 是 屠 宰 和 肉 制 品 加 工, 孵 化 和 养 殖 部 分 的 利 润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屠 宰 和 肉 制 品 加 工 的 利 润 水 平 相 对 较 低 近 年 来, 行 业 的 利 润 水 平 一 直 呈 现 波 动 的 态 势,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2003 年 2004-2005 年 东 南 亚 地 区 暴 发 的 两 次 大 规 模 禽 流 感 疫 情 影 响 了 国 内 禽 肉 产 品 价 格, 致 使 鸡 肉 鸭 肉 价 格 一 直 持 续 低 位 运 行 并 在 2006 年 第 二 季 度 达 到 谷 底 2006 年 下 半 年, 禽 流 感 过 后 人 们 对 禽 肉 产 品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加, 但 供 给 相 对 不 足, 禽 肉 产 品 价 格 开 始 逐 渐 回 升 进 入 2007 年 后, 受 到 饲 料 主 要 原 料 玉 米 豆 粕 价 格 上 涨 以 及 猪 肉 价 格 上 涨 带 动 相 关 替 代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的 影 响, 禽 肉 产 品 的 价 格 持 续 上 升 ( 详 见 图 6-14 和 图 6-15)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经 营 业 绩 较 上 年 有 了 较 大 改 善 2008 年, 豆 粕 和 玉 米 的 价 格 呈 现 先 扬 后 抑 的 走 势, 在 2008 年 7 月 豆 粕 和 玉 米 价 格 达 到 峰 值, 分 别 较 年 初 上 涨 19.28% 和 2.86% 在 这 之 后, 随 着 全 球 经 济 泡 沫 的 破 灭, 豆 粕 和 玉 米 的 价 格 也 逐 渐 回 归 理 性, 价 格 在 2008 年 末 降 到 了 2007 年 中 旬 的 水 平, 受 到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影 响, 冻 鸡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自 2008 年 9 月 份 开 始 下 降,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自 2008 年 底 开 始 下 降 行 业 内 企 业 利 润 水 平 有 所 波 动, 但 是 管 理 水 平 高 规 模 化 程 度 高 客 户 稳 定 的 企 业 利 润 水 平 有 所 上 升 图 6-14 2006 年 -2009 年 国 内 玉 米 及 豆 粕 月 度 价 格 走 势 1-1-89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畜 牧 业 信 息 网 (2)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变 动 趋 势 影 响 肉 禽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两 方 面 : 一 是 禽 流 感 的 影 响 ; 二 是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的 大 幅 波 动 我 国 肉 禽 行 业 除 受 2003 年 SARS 2004 年 2005-2006 年 禽 流 感 影 响 利 润 水 平 出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外, 近 年 来, 整 个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总 体 上 保 持 了 稳 步 攀 升 态 势,2007 年 以 来, 世 界 粮 食 价 格 的 大 幅 上 涨 逐 步 向 肉 禽 产 成 品 价 格 传 导, 大 幅 推 高 了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未 来, 随 着 人 们 对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动 物 疫 病 认 识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全 球 疫 病 防 控 体 系 的 逐 渐 完 善, 预 计 禽 流 感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影 响 将 逐 步 减 小 2007 年 开 始, 面 对 国 际 粮 食 价 格 不 断 走 高 的 压 力, 我 国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来 稳 定 农 产 品 价 格,2007 年 12 月 20 日 起, 我 国 取 消 了 小 麦 稻 谷 大 米 玉 米 大 豆 等 原 粮 及 其 制 粉 的 出 口 退 税, 加 大 了 拍 卖 力 度, 连 续 三 周 每 周 拍 卖 国 储 玉 米 50 万 吨, 这 些 措 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对 主 要 农 产 品 价 格 的 上 升 起 到 了 抑 制 作 用 进 入 2008 年, 世 界 农 产 品 价 格 持 续 上 涨, 为 稳 定 国 内 市 场 抑 制 通 胀, 国 家 通 过 补 贴 等 多 种 手 段 增 加 市 场 有 效 供 给, 特 别 是 2008 年 下 半 年, 由 美 国 次 贷 危 机 引 发 的 全 球 金 融 海 啸 致 使 包 括 农 产 品 在 内 的 国 际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下 滑, 尽 管 如 此,2008 年 全 年 与 2007 年 度 相 比, 玉 米 小 麦 豆 粕 等 饲 料 原 料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仍 然 有 较 大 程 度 的 上 涨 鉴 于 禽 肉 产 品 为 大 众 消 费 类 食 品, 料 肉 转 化 周 期 较 短,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较 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平 滑 了 因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带 来 的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从 长 期 来 看, 尽 管 农 产 品 价 格 将 处 于 稳 步 攀 升 态 势, 但 在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特 别 是 国 内 消 费 需 求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行 业 较 强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有 望 得 以 延 续 ( 四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政 策 支 持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高 度 重 视 畜 牧 业 发 展 十 六 届 四 中 全 会 提 出 了 两 个 趋 向 1-1-90

重 要 论 断, 号 召 实 行 工 业 反 哺 农 业, 对 农 业 和 畜 牧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不 断 加 大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也 把 畜 牧 业 作 为 农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农 民 增 收 的 重 要 政 策, 不 断 加 大 支 持 力 度 全 国 畜 牧 业 发 展 第 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明 确, 加 大 对 畜 牧 业 的 扶 持 力 度, 加 快 畜 牧 业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优 化 结 构, 改 善 品 质, 提 高 效 益, 构 建 现 代 畜 牧 业 产 业 体 系, 稳 定 提 高 畜 牧 业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走 高 产 优 质 高 效 生 态 安 全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道 路, 努 力 保 障 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和 生 态 环 境 安 全 主 要 任 务 是 : 加 快 畜 牧 业 发 展 步 伐, 保 证 畜 产 品 有 效 供 给 ; 加 强 畜 产 品 质 量 监 管, 提 高 畜 产 品 安 全 水 平 ; 提 高 畜 牧 业 效 益, 促 进 农 民 收 入 稳 定 增 长 2007 年 1 月 26 日, 国 务 院 出 台 了 关 于 促 进 畜 牧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到 十 一 五 末, 畜 牧 业 生 产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科 技 实 力 和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畜 牧 业 科 技 进 步 贡 献 率 由 目 前 的 50% 上 升 到 55% 以 上, 畜 牧 业 产 值 占 农 业 总 产 值 比 重 由 目 前 的 34% 上 升 到 38% 以 上 ; 良 种 繁 育 动 物 疫 病 防 控 饲 草 饲 料 生 产 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草 原 生 态 保 护 等 体 系 进 一 步 完 善 ; 规 模 化 标 准 化 产 业 化 程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畜 牧 业 生 产 初 步 实 现 向 技 术 集 约 型 资 源 高 效 利 用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转 变 为 促 进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调 整,1999 年, 国 土 资 源 部 与 农 业 部 曾 联 合 下 发 关 于 搞 好 农 用 地 管 理 促 进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调 整 工 作 的 通 知, 明 确 了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调 整 包 括 养 殖 业 用 地 有 关 政 策, 在 促 进 和 保 障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方 面,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2007 年 9 月 24 日, 国 土 资 源 部 农 业 部 联 合 发 布 关 于 促 进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有 关 用 地 政 策 的 通 知, 明 确 要 求 各 地 为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做 好 服 务 (2) 税 收 优 惠 和 财 政 补 贴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在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我 国 对 该 行 业 一 直 高 度 重 视 并 给 予 税 收 扶 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定, 从 事 禽 类 饲 养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免 征 增 值 税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饲 料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规 定 对 混 合 饲 料 配 合 饲 料 等 通 知 所 列 范 围 的 饲 料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1997 年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关 于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征 收 企 业 所 1-1-91

得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规 定 从 1996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对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取 得 的 所 得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00 年 开 始, 对 国 家 认 定 的 重 点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给 予 税 收 优 惠, 主 要 有 : 对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取 得 的 所 得, 比 照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7]49 号 ) 规 定,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为 了 鼓 励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加 快 技 术 开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的 办 法, 按 照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技 术 进 步 有 关 财 务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工 字 [1996]41 号 )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企 业 技 术 进 步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补 充 通 知 ( 国 税 发 [1996]152 号 ) 规 定 执 行 ;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所 需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的 所 得 税 抵 免 政 策, 按 照 财 政 都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技 术 改 造 国 产 设 备 投 资 抵 免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9]290 号 ) 执 行 为 应 对 2004 年 来 暴 发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保 持 和 促 进 家 禽 业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于 2004 年 特 别 发 布 关 于 扶 持 家 禽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措 施, 对 禽 业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扶 持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对 家 禽 加 工 企 业 ( 含 冷 库 ) 应 交 纳 的 增 值 税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对 家 禽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 含 冷 库 ) 免 征 2004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收 的 增 值 税 所 得 税 按 现 行 财 政 体 制 负 担 经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对 上 述 企 业 可 适 当 减 免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房 屋 税 和 车 船 使 用 税 对 禽 肉 加 工 产 品 出 口 后 的 应 退 税 款, 及 时 足 额 退 给 企 业 等 (3)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提 高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居 民 购 买 能 力 持 续 提 高 是 国 内 食 品 饮 料 消 费 品 消 费 增 长 的 强 大 动 力 2007 年 人 均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达 到 18,934 元, 同 比 增 长 率 约 为 17.13%, 同 期 城 镇 家 庭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达 到 13.786 元, 同 比 增 长 约 17.23% 2005 年 城 镇 家 庭 用 于 食 品 方 面 的 人 均 消 费 约 为 2,914 元, 其 中 肉 禽 制 品 消 费 支 出 占 食 品 支 出 的 20%, 近 十 年 我 国 城 镇 居 民 肉 禽 制 品 消 费 支 出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约 为 3.4% 我 国 居 民 家 庭 恩 格 尔 系 数 也 逐 年 降 低, 由 1990 年 的 54.2% 下 降 到 了 2007 年 的 36.3%, 创 下 新 的 低 点 数 据, 恩 格 尔 系 数 的 持 续 下 降 显 示 我 国 居 民 购 买 力 水 平 有 所 上 升, 并 且 对 食 品 等 基 本 生 活 品 的 敏 感 程 度 下 降 因 此 国 内 食 品 饮 料 的 消 1-1-92

费 存 在 进 一 步 向 具 有 更 高 营 养 价 值 更 安 全 更 便 利 更 高 档 的 高 附 加 值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发 展 的 空 间 图 6-15 1997-2007 年 我 国 城 镇 家 庭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及 人 均 GDP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4) 居 民 消 费 需 求 结 构 变 化 据 联 合 国 粮 农 组 织 统 计, 我 国 肉 类 人 均 占 有 量 为 50 公 斤, 超 过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38.9 公 斤, 但 与 发 达 国 家 人 均 占 有 量 78 公 斤 相 比 差 距 较 大 目 前 全 国 居 民 人 均 动 物 性 蛋 白 摄 入 远 远 低 于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水 平, 特 别 是 占 全 国 人 口 总 数 57% 的 农 村 人 口 畜 产 品 消 费 水 平 更 低 十 五 以 来, 我 国 每 年 新 增 人 口 1,500 万 人, 将 为 肉 类 产 品 带 来 新 的 需 求 市 场 肉 类 食 品 需 求 将 加 快 由 城 乡 二 元 化 结 构 向 全 面 商 品 化 转 变, 在 广 大 农 村 将 会 出 现 日 益 广 阔 的 消 费 市 场 城 镇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城 镇 人 口 迅 速 增 长, 对 肉 类 的 需 求 量 亦 将 不 断 增 长 另 外,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膳 食 结 构 的 改 善, 追 求 安 全 健 康 营 养 日 渐 成 为 食 品 消 费 的 主 流, 禽 肉 产 品 因 其 高 蛋 白 质 低 脂 肪 低 胆 固 醇 低 热 量 营 养 价 值 高 深 受 消 费 者 喜 爱 根 据 我 国 肉 类 协 会 的 分 析 预 测, 未 来 五 年,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经 济 结 构 的 调 整, 与 国 际 市 场 的 接 轨, 生 活 水 平 向 小 康 过 渡, 禽 肉 产 品 有 着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优 质 禽 肉 作 为 我 国 人 民 喜 爱 的 传 统 肉 类 消 费 品 在 今 后 较 长 时 期 内 的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中 仍 将 趋 紧 1-1-93

2 不 利 因 素 (1) 疫 病 防 控 问 题 依 然 突 出 我 国 以 及 周 边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动 物 疫 情 比 较 复 杂, 禽 流 感 等 一 些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时 有 发 生, 由 活 禽 流 通 引 发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的 风 险 不 断 加 大 我 国 畜 牧 业 疫 病 的 防 疫 和 检 疫 相 对 薄 弱, 兽 医 管 理 体 制 尚 未 完 全 理 顺, 一 些 地 区 基 层 动 物 防 疫 队 伍 不 够 稳 定, 兽 医 基 础 设 施 较 差, 一 旦 发 生 重 大 禽 类 疫 情, 将 对 生 产 和 流 通 产 生 严 重 的 影 响 近 几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对 疫 病 防 控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疫 病 防 控 能 力 的 加 强, 大 规 模 大 范 围 暴 发 禽 流 感 的 概 率 降 低 同 时 随 着 近 年 来 全 民 对 禽 流 感 问 题 认 识 的 深 入, 对 禽 流 感 的 恐 慌 心 理 程 度 减 弱 因 此 尽 管 这 个 行 业 的 疫 病 防 控 问 题 较 为 突 出, 但 对 该 行 业 的 负 面 影 响 在 缩 小 (2)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难 度 加 大 肉 类 卫 生 质 量 状 况 是 制 约 我 国 肉 类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环 节 之 一, 长 期 影 响 我 国 肉 类 的 出 口, 也 不 利 于 稳 定 和 扩 大 国 内 消 费 肉 类 卫 生 质 量 控 制 是 一 个 从 饲 料 供 给 畜 禽 养 殖 屠 宰 分 割 精 深 加 工 产 品 物 流 直 到 消 费 者 餐 桌 的 链 条 式 过 程, 每 一 个 环 节 都 有 可 能 发 生 卫 生 质 量 问 题, 控 制 难 度 很 大 饲 养 环 节 存 在 过 量 使 用 兽 药 和 促 长 剂 等 情 况, 造 成 药 物 残 留 ; 屠 宰 和 肉 制 品 加 工 环 节 存 在 加 工 过 程 微 生 物 污 染 滥 用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品 质 低 劣 的 香 辛 料 辅 料 等 造 成 的 投 入 品 污 染 ; 而 在 市 场 流 通 过 程 中 还 存 在 假 冒 伪 劣 二 次 污 染 冷 链 中 断 等 问 题 除 了 一 部 分 先 进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可 以 全 过 程 保 障 肉 制 品 卫 生 质 量 外, 相 当 多 的 企 业 在 卫 生 质 量 控 制 上 或 多 或 少 都 存 在 隐 患 国 家 对 肉 类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不 完 善, 监 管 手 段 比 较 薄 弱, 投 入 短 缺, 市 场 主 体 的 准 入 机 制 尚 未 完 全 建 立, 缺 乏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畜 禽 产 品 质 量 追 溯 制 度, 执 法 环 节 也 有 不 规 范 之 处 (3) 禽 肉 产 品 出 口 仍 受 阻 作 为 全 球 肉 类 产 量 最 多 生 产 增 长 最 快 的 国 家, 我 国 肉 类 的 出 口 贸 易 却 与 巨 大 的 产 量 不 符 我 国 肉 类 总 产 量 已 占 全 球 的 31.78%, 而 出 口 尚 不 足 全 球 出 口 量 的 10% 1-1-94

( 五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经 营 模 式 区 域 性 特 征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1) 养 殖 技 术 我 国 是 禽 肉 生 产 和 消 费 的 传 统 国 家, 禽 类 养 殖 技 术 发 展 至 今 已 较 为 成 熟 完 善 目 前 我 国 商 品 肉 鸭 主 要 饲 养 方 式 有 : 水 面 养 殖 地 面 养 殖 网 上 养 殖 地 面 与 网 上 养 殖 相 结 合 ( 育 雏 在 网 上, 育 成 在 地 面 ) 等 几 种 商 品 肉 鸡 主 要 饲 养 方 式 为 地 面 养 殖 及 网 上 养 殖 以 上 饲 养 方 式 中 以 网 上 养 殖 最 为 先 进, 相 比 地 面 养 殖, 网 上 养 殖 的 主 要 优 点 在 于 : 卫 生 条 件 相 对 地 面 养 殖 好, 禽 体 与 粪 便 接 触 机 会 小, 发 病 率 低, 因 而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的 用 药 量 少, 禽 体 生 长 速 度 快 且 均 匀 度 高 ; 粪 便 收 集 处 理 相 对 容 易,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 养 殖 密 度 较 大, 提 高 了 劳 动 效 率, 节 约 了 养 殖 用 地 本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网 上 养 殖 方 式, 其 中 肉 鸭 的 网 上 养 殖 占 公 司 养 殖 面 积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肉 鸡 则 全 部 为 网 上 养 殖 (2) 肉 类 加 工 技 术 近 年 来 我 国 肉 类 加 工 技 术 装 备 和 生 产 工 艺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一 批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引 进 了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生 产 装 备 和 工 艺 技 术,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进 口 的 斩 拌 机 自 动 灌 肠 机 连 续 包 装 机 盐 水 注 射 机 烟 熏 炉 封 口 打 卡 机 等 肉 类 深 加 工 关 键 设 备 总 数 达 到 了 近 万 台 在 引 进 硬 件 装 备 的 同 时, 还 引 进 了 一 些 肉 类 加 工 前 沿 技 术 和 质 量 控 制 方 法, 如 腌 制 技 术 乳 化 技 术 栅 栏 技 术 和 危 害 分 析 关 键 控 制 点 (HACCP) 技 术 等, 缩 小 了 我 国 肉 制 品 加 工 技 术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差 距 ( 资 料 来 源 于 肉 类 加 工 业 现 状 和 竞 争 力 研 究 ) 肉 制 品 深 加 工 装 备 和 工 艺 技 术 的 引 进, 也 带 动 了 屠 宰 加 工 设 备 和 先 进 屠 宰 工 艺 的 引 进 据 2003 年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的 不 完 全 统 计, 我 国 引 进 的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加 工 生 产 线 约 200 条, 禽 类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占 半 数 以 上 这 些 引 进 的 先 进 生 产 线 主 要 来 自 德 国 荷 兰 丹 麦 西 班 牙 法 国 等 欧 盟 肉 类 发 达 国 家 本 公 司 屠 宰 及 肉 制 品 加 工 主 要 设 备 中 大 部 分 为 近 年 自 国 外 进 口 的 先 进 设 备,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已 达 到 欧 盟 标 准 1-1-95

2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1) 单 一 屠 宰 加 工 模 式 这 种 模 式 是 国 内 小 型 禽 肉 加 工 企 业 的 主 要 模 式 采 用 该 模 式 的 企 业 多 数 规 模 较 小, 主 要 是 从 养 殖 场 或 散 户 批 量 收 购 活 禽, 进 行 屠 宰 加 工 后 再 进 行 销 售 这 类 企 业 一 般 是 当 地 收 购 当 地 销 售, 地 域 性 较 强, 企 业 资 金 实 力 不 强, 利 润 水 平 较 低, 不 能 有 效 地 控 制 禽 肉 品 质, 没 有 品 牌 效 应, 很 难 解 决 禽 肉 产 品 的 跨 期 存 储 及 远 距 离 销 售 问 题 (2) 公 司 + 基 地 + 农 户 模 式 这 种 模 式 是 以 大 型 的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为 中 心, 通 过 其 市 场 影 响 力 发 展 区 域 性 养 殖 基 地, 带 动 养 殖 农 户 加 入 产 业 链 条, 并 负 责 为 农 户 提 供 禽 苗 饲 料 及 养 殖 防 疫 技 术 服 务 禽 苗 交 予 养 殖 农 户 饲 养, 而 公 司 不 需 要 向 养 殖 环 节 进 行 过 多 投 入, 有 效 降 低 了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更 可 专 注 于 新 产 品 开 发 品 牌 及 销 售 网 络 建 设 上 目 前,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大 型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主 要 采 取 这 种 模 式 3 区 域 特 征 我 国 禽 业 生 产 经 营 存 在 一 定 的 区 域 性, 不 同 区 域 所 经 营 的 品 种 存 在 差 异 我 国 禽 业 的 发 展 存 在 区 域 不 平 衡, 不 同 省 份 之 间 由 于 起 步 时 间 不 同 生 活 环 境 原 料 来 源 距 离 终 端 市 场 不 同, 在 产 业 化 发 展 水 平 规 模 等 有 较 大 差 异 目 前 已 形 成 了 禽 类 养 殖 生 产 的 五 大 主 要 产 销 中 心, 一 是 以 浙 江 江 苏 河 南 为 主 要 种 禽 繁 殖 区 域, 其 禽 苗 销 售 市 场 为 全 国 各 地 的 禽 类 养 殖 区 ; 二 是 以 江 苏 山 东 四 川 广 东 广 西 为 主 要 养 殖 区 域, 其 生 产 的 活 禽 产 品 主 要 来 供 应 当 地 市 场 ; 三 是 以 山 东 江 苏 河 南 为 主 要 生 产 区 域, 其 鲜 冻 禽 类 产 品 的 主 要 销 售 市 场 为 东 北 华 北 及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 四 是 以 四 川 江 西 广 东 为 主 要 生 产 区 域, 其 鲜 冻 禽 类 产 品 的 主 要 市 场 为 西 南 地 区 ; 五 是 以 内 蒙 古 东 北 三 省 为 主 要 生 产 区 域, 其 鲜 冻 禽 类 产 品 的 主 要 市 场 为 西 北 和 东 北 地 区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统 计, 我 国 肉 鸭 生 产 区 域 布 局 的 调 整, 正 在 向 资 源 成 本 优 势 地 区 集 中, 屠 宰 禽 类 2,000 万 只 / 年 以 上 的 企 业 主 要 分 布 在 河 南 山 东 江 苏 广 东 四 川 等 省 份 肉 鸭 消 费 区 域 性 较 强, 目 前 多 集 中 在 上 海 江 苏 湖 南 湖 1-1-96

北 北 京 浙 江 广 东 等 地 区 ( 六 ) 上 下 游 情 况 禽 类 养 殖 及 屠 宰 加 工 行 业 的 上 游 是 粮 食 产 业, 主 要 粮 食 产 品 如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等 的 价 格 产 量 对 禽 类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都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 同 时 禽 类 养 殖 的 发 展 以 及 禽 类 产 品 的 需 求 扩 张 也 能 促 进 上 游 粮 食 产 业 的 生 产 积 极 性, 有 利 于 稳 定 粮 食 产 品 价 格 生 鲜 冷 冻 禽 类 产 品 以 及 禽 肉 深 加 工 产 品 最 终 销 售 给 广 大 消 费 者, 本 公 司 提 供 上 百 种 鲜 冻 和 深 加 工 鸭 肉 鸡 肉 制 品 给 国 内 及 国 外 的 消 费 客 户 图 6-16 禽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玉 米 小 麦 豆 粕 饲 料 生 产 禽 类 繁 育 及 养 殖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生 鲜 冻 产 品 及 副 产 品 销 售 肉 类 深 加 工 产 品 销 售 消 费 者 上 游 行 业 下 游 行 业 ( 七 ) 主 要 进 口 国 及 地 区 对 我 国 禽 肉 出 口 的 影 响 1 主 要 进 口 国 贸 易 政 策 (1) 韩 国 我 国 出 口 韩 国 的 鸭 肉 鸡 肉 制 品 采 取 注 册 许 可 制 度, 韩 国 农 林 部 对 我 国 禽 类 屠 宰 和 肉 制 品 加 工 企 业 进 行 现 场 检 测 审 核 合 格 后, 批 准 其 成 为 对 韩 出 口 注 册 企 业, 只 有 注 册 企 业 生 产 的 鸡 肉 鸭 肉 才 可 以 向 韩 国 出 口 (2) 日 本 与 出 口 韩 国 近 似, 我 国 出 口 日 本 的 鸭 肉 鸡 肉 制 品 也 采 取 注 册 制 度, 日 本 农 林 水 产 省 及 厚 生 省 对 我 国 禽 肉 热 加 工 企 业 进 行 现 场 审 核 后, 批 准 其 成 为 对 日 出 口 1-1-97

注 册 企 业 只 有 注 册 企 业 生 产 的 鸭 肉 鸡 肉 才 可 向 日 本 出 口 (3) 香 港 地 区 香 港 食 物 环 境 卫 生 署 对 由 中 国 大 陆 供 应 的 冰 鲜 冷 藏 禽 肉 的 食 品 质 量 检 疫 检 验 进 行 监 管 所 有 供 港 的 冰 鲜 冷 藏 禽 肉 及 活 禽, 必 须 来 自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注 册 的 饲 养 场 2 贸 易 摩 擦 对 我 国 禽 肉 出 口 的 影 响 国 外 官 方 检 验 检 疫 机 构 对 进 口 鸭 肉 鸡 肉 产 品 的 安 全 卫 生 健 康 比 较 关 注, 检 验 检 疫 要 求 比 较 高 禽 肉 进 口 国 从 保 护 本 国 利 益 出 发, 实 施 技 术 贸 易 壁 垒 提 高 卫 生 检 验 检 疫 条 件 以 提 高 进 口 产 品 的 准 入 门 槛, 对 我 国 禽 肉 出 口 造 成 影 响 日 本 为 加 强 食 品 中 农 业 化 学 品 残 留 管 理 而 采 取 的 一 项 新 举 措, 于 2006 年 5 月 29 日 起 执 行 肯 定 列 表 制 度, 在 该 制 度 下, 日 本 对 所 有 农 业 化 学 品 ( 个 别 豁 免 物 质 除 外 ) 在 所 有 食 品 中 的 残 留 均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限 量 要 求, 对 我 国 出 口 日 本 的 鸡 肉 鸭 肉 质 量 安 全 检 疫 愈 加 严 格 日 本 韩 国 自 2003 年 开 始 以 疫 病 为 由 中 止 了 我 国 对 其 鸭 肉 及 鸡 肉 生 鲜 冷 冻 制 品 的 出 口, 至 今 尚 未 恢 复 欧 盟 市 场 自 1999 年 开 始 以 药 物 残 留 为 由 停 止 进 口 我 国 鸭 肉 和 鸡 肉 我 国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农 产 品 贸 易 摩 擦 问 题, 加 强 与 主 要 进 口 国 的 沟 通, 积 极 应 对 农 产 品 出 口 技 术 贸 易 壁 垒, 并 逐 步 健 全 完 善 我 国 国 内 防 疫 体 系 检 验 手 段, 缩 小 与 发 达 国 家 的 差 距, 这 些 举 措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我 国 禽 肉 的 出 口 出 口 产 品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应 建 立 自 控 体 系, 从 企 业 卫 生 质 量 管 理 设 备 设 施 建 设 屠 宰 检 验, 原 料 来 源 控 制 方 面 建 立 企 业 食 品 生 产 的 安 全 体 系 同 时 应 积 极 申 请 对 国 外 卫 生 注 册, 取 得 该 国 市 场 的 准 入 凭 证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HACCP 食 品 安 全 体 系 认 证 及 GAP 试 点 企 业 一 级 认 证 资 格, 从 孵 化 饲 料 养 殖 到 屠 宰 热 加 工 形 成 了 一 条 龙 安 全 体 系 模 式, 统 一 监 控 产 品 质 量, 为 生 产 优 质 安 全 放 心 的 食 品 提 供 了 可 靠 保 障, 并 为 打 破 发 达 国 家 设 置 的 贸 易 壁 垒, 实 现 顺 利 安 全 出 口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目 前, 公 司 已 取 得 日 本 韩 国 卫 生 注 册 资 格, 向 其 出 口 熟 食 鸭 肉 和 鸡 肉 制 品, 并 向 香 港 等 地 出 口 冻 鸭 生 鲜 品 及 熟 食 制 品 1-1-98

3 主 要 产 品 进 口 国 产 品 竞 争 格 局 根 据 香 港 政 府 统 计 处 统 计, 香 港 主 要 从 中 国 内 地 巴 西 美 国 进 口 冷 冻 禽 肉, 2006 年 香 港 从 中 国 大 陆 进 口 冷 冻 禽 肉 12,270 吨, 占 香 港 当 年 进 口 量 的 73%, 从 巴 西 进 口 冷 冻 禽 肉 3,664 吨, 占 香 港 当 年 进 口 量 的 20%, 从 美 国 进 口 禽 肉 566 吨, 占 香 港 当 年 进 口 量 的 3% 韩 国 国 内 热 加 工 家 禽 肉 制 品 需 求 主 要 依 靠 本 国 生 产 及 我 国 进 口,2006 年 我 国 向 韩 国 出 口 约 1.27 万 吨 的 热 加 工 禽 肉 制 品 日 本 国 内 禽 肉 需 求 基 本 依 赖 国 外 进 口 来 满 足, 根 据 日 本 政 府 公 布 的 相 关 数 据, 中 国 和 泰 国 是 其 主 要 的 家 禽 肉 制 品 供 应 国, 两 国 对 日 家 禽 肉 制 品 出 口 量 占 日 本 进 口 总 量 的 98% 由 于 亚 洲 地 区 各 主 要 国 家 频 繁 暴 发 疫 病, 我 国 和 泰 国 对 日 禽 肉 出 口 均 受 到 影 响, 日 本 停 止 从 中 国 和 泰 国 进 口 冰 鲜 冷 冻 禽 肉, 日 本 市 场 同 类 产 品 出 现 短 缺 状 况, 目 前 我 国 对 日 出 口 为 热 加 工 家 禽 肉 制 品 2006 年 我 国 向 日 本 出 口 约 20.61 万 吨 禽 肉 熟 制 品 三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我 国 目 前 大 型 肉 鸭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尤 其 是 加 工 生 产 鸭 分 割 产 品 的 企 业 大 多 采 用 樱 桃 谷 鸭 本 公 司 是 目 前 全 国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企 业, 是 农 业 产 业 化 国 家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中 国 食 品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和 中 国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50 强 企 业 ( 二 )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统 计 显 示,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我 国 大 型 养 鸭 核 心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加 工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等 位 居 全 国 首 位 截 至 2008 年 底, 行 业 内 主 要 生 产 企 业 情 况 详 见 表 6-3 ( 三 ) 发 行 人 市 场 占 有 率 情 况 根 据 国 家 商 务 部 中 国 食 品 土 畜 进 出 口 商 会 提 供 的 数 据 显 示, 发 行 人 在 我 国 樱 1-1-99

桃 谷 鸭 一 体 化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中 产 品 销 售 市 场 占 有 率 居 首 位 表 6-4 年 全 国 樱 桃 谷 鸭 一 体 化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市 场 占 有 率 一 览 表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市 场 占 有 率 1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2 山 东 乐 港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 3 内 蒙 古 塞 飞 亚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4 山 东 潍 坊 金 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5% 5 山 东 中 澳 农 工 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 6 山 东 新 昌 肉 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 ( 四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1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1) 规 模 优 势 我 国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及 加 工 企 业 众 多, 普 遍 小 而 散, 形 不 成 规 模 效 应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目 前 已 形 成 集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鸡 的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代 鸭 和 鸡 的 养 殖, 禽 肉 产 品 及 其 制 品 的 加 工 与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为 一 体 的 禽 类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是 全 国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及 国 内 最 大 的 鸭 产 品 加 工 企 业, 年 设 计 屠 宰 能 力 达 7,000 万 只, 在 成 本 控 制 抗 风 险 能 力 等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竞 争 优 势 (2) 品 牌 优 势 作 为 中 国 禽 类 养 殖 及 加 工 的 开 拓 先 锋, 公 司 在 国 内 禽 肉 产 品 生 产 行 业 已 有 十 多 年 的 经 营 历 史, 公 司 生 产 的 华 英 牌 产 品 在 整 个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华 英 商 标 于 2006 年 被 评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于 2005 年 荣 获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 公 司 冻 鸭 冻 鸡 系 列 产 品 于 2006 年 被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农 产 品 河 南 出 口 名 牌 产 品 和 国 家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于 2005 年 度 被 评 为 全 国 三 绿 工 程 畅 销 品 牌 以 上 荣 誉 的 获 得 是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和 企 业 信 誉 得 到 社 会 及 公 众 认 可 的 集 中 展 示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完 善 和 健 全, 公 司 的 品 牌 优 势 将 会 更 加 突 出 1-1-100

(3) 质 量 优 势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将 质 量 控 制 视 为 企 业 生 命 线, 积 极 引 进 借 鉴 吸 收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管 理 经 验 和 管 理 方 法, 在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饲 料 生 产 等 各 个 环 节 实 行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建 立 了 三 级 兽 医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完 善 了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公 司 多 年 来 制 定 了 600 余 项 企 业 质 量 标 准, 公 司 于 2000 年 被 授 予 全 国 质 量 管 理 先 进 企 业, 于 2004 年 被 授 予 全 国 食 品 安 全 示 范 单 位, 于 2005 年 荣 获 国 家 AAA 级 标 准 化 良 好 行 为 企 业, 公 司 禽 类 加 工 厂 质 量 控 制 小 组 于 2005 年 被 授 予 全 国 优 秀 质 量 管 理 小 组 公 司 已 通 过 了 ISO9000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HACCP 认 证 GAP 认 证 和 ISO14001 环 境 体 系 认 证, 取 得 了 由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S)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并 通 过 国 家 级 禽 流 感 病 毒 检 测 能 力 验 证 公 司 产 品 于 2002 年 12 月 被 授 予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2007 年 被 农 业 部 认 定 为 全 国 农 产 品 加 工 业 出 口 示 范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已 取 得 日 本 韩 国 卫 生 注 册 资 格, 向 其 出 口 熟 食 鸭 肉 和 鸡 肉 制 品, 并 向 香 港 等 地 区 出 口 冻 鸭 及 熟 食 制 品 公 司 严 格 质 量 控 制 使 公 司 产 品 受 到 国 内 外 客 户 的 高 度 认 同, 随 着 全 球 对 食 品 安 全 关 注 程 度 的 日 益 加 深, 质 量 优 势 将 极 大 提 升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4) 营 销 网 络 优 势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市 场 开 拓, 在 国 内 冻 品 市 场 和 冻 肉 出 口 市 场 上 已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声 誉, 目 前 已 建 成 覆 盖 河 南 全 省 及 华 东 华 中 华 南 等 地 的 全 国 性 销 售 网 络, 市 场 感 知 力 敏 锐, 反 应 速 度 快 经 过 多 年 的 实 践, 公 司 建 立 了 行 之 有 效 的 营 销 策 略, 富 有 成 效 的 销 售 管 理 控 制 流 程, 进 一 步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销 售 回 款 管 理 能 力 凭 借 完 善 的 业 务 流 程, 优 越 稳 定 的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产 品 受 到 国 内 众 多 鸭 类 产 品 使 用 企 业 的 青 睐, 多 年 来, 为 双 汇 全 聚 德 上 海 立 丰 等 知 名 企 业 供 应 鸭 类 产 品 ; 另 外, 公 司 具 有 自 营 出 口 权, 已 经 建 立 了 一 支 富 有 国 际 贸 易 经 验 的 外 销 队 伍, 他 们 精 通 外 语 国 际 贸 易, 熟 知 国 外 市 场, 了 解 加 工 工 艺, 与 国 外 客 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贸 易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已 成 为 香 港 冻 品 主 要 出 口 企 业, 出 口 量 约 占 内 地 出 口 香 港 冻 品 鸭 的 80%;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熟 食 加 工 厂 对 日 本 韩 国 的 成 功 注 册, 禽 肉 熟 食 制 品 又 成 为 出 口 的 主 导 产 品, 其 中 鸭 肉 熟 食 制 品 约 占 我 国 对 韩 国 出 口 鸭 肉 产 品 比 例 的 60%( 资 料 来 源 : 瀚 闻 咨 询 www.sinoimex.com) 1-1-101

(5) 产 业 链 优 势 公 司 已 形 成 集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制 品 生 产 和 饲 料 加 工 为 一 体 的 完 整 产 业 链, 产 业 链 的 完 整 保 证 了 生 产 的 连 续 性 稳 定 性, 提 高 了 产 品 质 量 和 成 本 的 可 控 性, 增 强 了 企 业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此 外, 公 司 还 可 根 据 短 期 市 场 需 求 结 构 的 波 动 变 化 调 节 鸭 苗 冻 品 及 熟 食 等 产 业 链 上 各 类 产 品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数 量, 使 公 司 获 得 最 佳 收 益 2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 资 金 劣 势 本 公 司 近 年 发 展 较 快, 发 展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银 行 贷 款 及 自 身 积 累, 故 公 司 报 告 期 负 债 率 较 高, 特 别 是 有 息 负 债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数 量 随 着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进 入 加 息 周 期, 国 内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利 率 不 断 上 调, 加 之 部 分 银 行 对 公 司 的 贷 款 利 率 执 行 在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的 标 准, 增 加 了 本 公 司 的 利 息 费 用 支 出, 对 业 绩 造 成 了 较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会 降 低, 各 贷 款 银 行 对 本 公 司 的 利 息 率 可 能 会 相 应 调 整, 从 而 降 低 公 司 利 息 支 出, 在 其 他 条 件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将 得 到 改 善 (2) 人 才 引 进 劣 势 公 司 总 部 地 处 河 南 东 南 部, 经 济 发 展 相 对 落 后, 由 此 给 公 司 高 端 管 理 技 术 营 销 等 人 才 的 引 进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种 禽 养 殖 孵 化 禽 苗 销 售 商 品 禽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高 低 温 熟 食 制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饲 料 加 工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建 立 了 集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鸡 的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代 鸭 和 鸡 的 养 殖, 禽 类 产 品 及 其 制 品 的 加 工 与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完 整 的 产 业 链 1-1-102

( 一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及 主 要 销 售 对 象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 冷 冻 及 生 鲜 鸭 肉 鸡 肉 产 品 ; 熟 食 制 品 ; 父 母 代 及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苗 鸡 苗 ; 羽 毛 羽 绒 及 饲 料 其 中 冷 冻 及 生 鲜 鸭 肉 鸡 肉 产 品 90% 以 上 销 售 给 各 地 经 销 商 和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出 口 约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4% 左 右 ; 熟 食 制 品 主 要 销 售 给 国 外 经 销 商,2006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出 口 比 例 分 别 为 31.25% 44.18% 60.94% 59.27%, 国 内 销 售 部 分 主 要 客 户 为 超 市 餐 饮 企 业 及 经 销 商 ; 外 销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主 要 销 售 给 外 埠 种 鸭 场 ; 商 品 鸭 苗 除 供 应 本 公 司 基 地 养 殖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外, 主 要 销 售 给 各 地 经 销 商, 再 由 经 销 商 出 售 给 个 体 养 殖 户 ; 公 司 所 产 饲 料 主 要 供 应 本 公 司 养 殖 场 基 地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少 量 外 销 ( 二 )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饲 料 加 工 生 产 流 程 图 6-17 饲 料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检 验 接 收 清 理 储 存 添 加 搅 拌 从 合 格 的 供 货 商 处 取 得 原 料, 并 根 据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去 除 原 料 中 所 含 杂 质, 并 将 处 理 后 的 原 料 输 送 到 不 同 料 仓, 以 备 生 产 根 据 饲 料 成 分 要 求 添 加 辅 料, 并 搅 拌 使 之 充 分 混 合 制 成 颗 粒 将 混 合 好 的 原 料 调 质, 制 成 饲 料 颗 粒 包 装 入 库 成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包 装 入 库, 等 待 销 售 2 冰 鲜 及 冷 冻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1-1-103

图 6-18 鸭 产 品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活 屠 鸭 宰 从 公 司 的 示 范 养 殖 场 和 签 约 养 殖 户 取 得 活 鸭, 并 对 其 进 行 检 疫, 检 验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质 量 标 准 对 活 鸭 进 行 屠 宰 分 割 加 工 称 重 分 级 根 据 生 产 加 工 计 划, 按 分 割 鸭 整 鸭 副 产 品 挑 选 分 开, 根 据 各 自 的 作 业 指 导 书 要 求 进 行 分 割 分 级 对 加 工 处 理 后 的 鸭 肉 称 重 分 级, 按 产 品 要 求 包 装 生 鲜 肉 生 鲜 肉 制 品 销 售 冷 冻 冷 藏 配 送 销 售 对 包 装 好 的 产 品 进 行 速 冻 处 理,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成 品 转 入 冷 藏 库 贮 存 产 品 销 售 运 输 采 用 保 温 车, 保 温 车 要 符 合 冷 冻 产 品 的 卫 生 保 温 要 求 3 鸭 苗 孵 化 工 艺 流 程 图 6-19 商 品 代 鸭 苗 孵 化 工 艺 流 程 父 母 代 雏 鸭 取 得 合 格 的 父 母 代 雏 鸭 育 雏 育 成 育 雏 期 (1-4 周 龄 ), 育 成 期 (5-22 周 龄 ) 饲 养 产 蛋 产 蛋 期 种 鸭 按 照 种 鸭 产 蛋 期 饲 养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饲 养 检 验 消 毒 孵 化 出 雏 鸭 苗 销 售 收 集 后 的 种 蛋 及 时 送 往 孵 化 车 间, 进 行 严 格 的 种 蛋 挑 选, 经 挑 选 后 的 种 蛋 在 孵 化 前 或 贮 存 前 进 行 消 毒 按 照 种 蛋 孵 化 要 求 进 行 孵 化 26 天 后 转 入 出 雏 器 至 28 天 出 雏, 出 雏 后 对 雏 鸭 进 行 鉴 别 挑 选 出 售 合 格 的 成 品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雏 鸭 给 其 他 养 殖 企 业 或 农 户 送 至 公 司 养 殖 场 养 殖 合 格 的 成 品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雏 鸭 被 送 至 公 司 各 养 殖 场 养 殖 或 售 予 农 户 1-1-104

4 熟 食 加 工 图 6-20 熟 食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 三 )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集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鸡 的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代 鸭 和 鸡 的 养 殖, 禽 类 产 品 及 其 制 品 的 加 工 与 销 售 以 及 饲 料 生 产 销 售 的 一 体 化 业 务 模 式, 该 模 式 有 效 地 控 制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了 经 营 效 率, 确 保 了 各 个 环 节 的 生 产 供 应 从 饲 料 源 头 开 始, 到 鸭 产 品 销 售 为 止 各 个 阶 段 进 行 有 效 的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控, 确 保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品 质 与 安 全, 发 行 人 拥 有 完 善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体 系, 该 等 业 务 模 式 贯 穿 于 发 行 人 整 体 业 务 流 程 之 中, 发 行 人 整 体 业 务 流 程 见 图 6-21 1-1-105

图 6-21 业 务 流 程 图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采 购 祖 代 鸭 苗 祖 代 鸭 场 : 祖 代 鸭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孵 化 销 售 父 母 代 鸭 苗 采 购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种 雏 鸡 饲 料 厂 供 给 供 给 父 母 代 鸭 苗 种 鸡 场 和 种 鸭 场 : 父 母 代 鸡 和 鸭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孵 化 销 售 饲 料 销 售 商 品 代 鸭 苗 投 放 商 品 代 鸡 苗 和 鸭 苗 基 地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 商 品 代 鸡 和 商 品 代 鸭 育 雏 育 成 回 购 成 鸡 和 成 鸭 销 售 鸭 毛 外 购 毛 鸡 和 成 鸭 加 工 厂 : 屠 宰 加 工 成 冻 鸡 和 冻 鸭 产 品 提 供 生 销 售 冻 鸡 和 鲜 冻 品 冻 鸭 产 品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 将 冻 鸡 和 冻 鸭 产 品 加 工 销 售 熟 食 产 品 制 成 熟 食 产 品 注 : 上 述 红 框 中 的 养 殖 环 节 并 非 发 行 人 自 身 的 生 产 环 节, 而 是 交 给 养 殖 户 养 殖 1 祖 代 种 鸭 购 进 养 殖,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孵 化 销 售 环 节 (1) 业 务 流 程 发 行 人 自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购 入 祖 代 鸭 鸭 苗, 在 公 司 祖 代 鸭 场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孵 化 出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一 部 分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按 市 场 价 格 对 外 销 售, 其 余 内 部 供 应 给 公 司 种 鸭 场 留 种, 用 以 繁 育 商 品 代 鸭 苗 该 环 节 所 需 饲 料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饲 料 厂 提 供 1-1-106

(2) 祖 代 种 鸭 采 购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2007 年 7 月 之 前, 公 司 从 种 鸭 公 司 采 购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鸭 苗, 种 鸭 公 司 自 2005 年 5 月 开 始 不 再 直 接 从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祖 代 种 鸭 苗, 转 而 直 接 从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在 国 内 的 独 资 公 司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2007 年 7 月, 种 鸭 公 司 将 全 部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出 售 给 本 公 司, 自 此, 公 司 自 行 从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采 购 樱 桃 谷 祖 代 种 鸭 苗 并 繁 育 父 母 代 种 鸭 目 前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祖 代 种 鸭 苗 的 唯 一 供 货 商, 发 行 人 购 买 祖 代 鸭 苗 均 采 用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进 行 款 项 结 算,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和 2007 年, 发 行 人 自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祖 代 鸭 苗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660 万 元 1,145 万 元 和 782.23 万 元 (3) 父 母 代 鸭 苗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祖 代 鸭 苗 从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购 进 后, 由 公 司 祖 代 种 鸭 场 负 责 养 殖 并 孵 化 成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孵 化 成 的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大 部 分 供 给 本 公 司 种 鸭 场 继 续 养 殖 再 孵 化 成 商 品 代 鸭 苗, 另 一 部 分 对 外 销 售 给 其 他 种 鸭 场 发 行 人 现 有 祖 代 鸭 养 殖 场 1 个,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的 养 殖 孵 化 产 能 为 200 万 只 / 年 祖 代 种 鸭 苗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的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如 下 : 1 祖 代 种 鸭 ( 及 父 母 代 种 鸭 和 种 鸡 ) 作 为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其 成 本 构 成 按 照 祖 代 种 鸭 产 蛋 前 的 育 成 成 本 确 定, 自 26 周 ( 通 常 第 26 周 进 入 产 蛋 期 ) 开 始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折 旧 政 策 如 下 : 表 6-5 种 鸭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期 限 预 计 残 值 折 旧 方 法 祖 代 种 鸭 77 周 20 元 / 只 自 26 周 起 对 应 计 折 旧 额 ( 原 值 - 父 母 代 种 鸭 76 周 20 元 / 只 残 值 )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父 母 代 种 鸡 69 周 15 元 / 只 2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的 主 要 成 本 构 成 为 上 述 祖 代 种 鸭 的 折 旧 加 上 自 祖 代 种 鸭 产 蛋 期 开 始 消 耗 的 成 本 以 及 父 母 代 鸭 苗 孵 化 的 成 本 等 (4) 父 母 代 鸭 苗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1-1-107

本 公 司 父 母 代 鸭 苗 大 部 分 供 给 本 公 司 种 鸭 场 继 续 养 殖 再 孵 化 成 商 品 代 鸭 苗, 外 销 部 分 采 用 直 销 + 经 销 的 复 合 销 售 模 式, 一 部 分 直 接 销 售 给 法 人 客 户 和 个 体 种 鸭 养 殖 户, 另 一 部 分 则 销 售 给 各 地 经 销 商, 再 由 其 销 售 给 最 终 用 户,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上 述 客 户 销 售 鸭 苗 的 金 额 和 比 例 如 下 : 表 6-6 报 告 期 父 母 代 鸭 苗 销 售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名 称 父 母 代 鸭 苗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经 销 商 74.47 15.41% 法 人 客 户 393.57 81.44% 自 然 人 15.22 3.15% 合 计 483.27 100.00% 经 销 商 144.45 11.50% 法 人 客 户 1,081.86 86.13% 自 然 人 29.77 2.37% 合 计 1,256.08 100.00% 经 销 商 538.42 37.09% 法 人 客 户 798.56 55.02% 自 然 人 114.54 7.89% 合 计 1,451.52 100.00% 经 销 商 - - 法 人 客 户 - - 自 然 人 - - 合 计 - - 公 司 父 母 代 鸭 苗 外 销 部 分 主 要 是 直 接 销 售 给 法 人 客 户,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和 2007 年, 发 行 人 销 售 给 法 人 客 户 的 父 母 代 鸭 苗 分 别 占 当 期 父 母 代 鸭 苗 销 售 额 的 81.44% 86.13% 和 55.02%,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的 父 母 代 鸭 苗 分 别 占 当 期 父 母 代 鸭 苗 销 售 额 的 15.41% 11.5% 和 37.09% 父 母 代 鸭 苗 外 销 部 分 全 部 采 用 先 款 后 货 的 结 算 方 式, 对 于 法 人 客 户, 均 通 过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对 于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直 接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的, 单 笔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客 户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出 纳 人 员 收 款 并 向 客 户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公 司 直 接 现 金 ( 款 ) 销 售 的, 收 款 人 员 必 须 在 当 日 17 点 之 前 将 款 项 全 部 送 存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留 余 额 1-1-108

财 务 部 门 在 收 款 后 由 禽 苗 销 售 部 向 种 鸭 场 开 出 销 售 通 知 单, 种 鸭 场 业 务 部 门 凭 销 售 通 知 单 开 具 父 母 代 鸭 苗 销 售 发 货 单, 发 货 单 一 式 五 联 ( 分 别 为 存 根 联 记 账 联 提 货 联 客 户 留 存 联 出 门 证, 存 根 联 作 为 开 票 人 缴 销 凭 据 记 账 联 作 为 财 务 记 账 依 据 提 货 联 作 为 客 户 提 货 依 据 客 户 留 存 联 作 为 客 户 留 存 出 门 证 作 为 货 物 出 场 检 验 凭 据 ), 祖 代 鸭 场 凭 提 货 联 向 客 户 发 货, 财 务 部 门 根 据 种 鸭 场 加 盖 货 已 发 的 发 货 单 提 货 联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一 式 两 联, 记 账 联 作 为 财 务 记 账 依 据, 发 票 联 客 户 留 存 财 务 部 门 以 银 行 进 账 单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记 账 联 ( 发 货 单 记 账 联 作 为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附 件 ) 确 认 鸭 苗 销 售 收 入, 同 时 结 转 产 品 销 售 成 本 和 减 记 库 存 商 品 内 部 留 种 的 父 母 代 鸭 苗 按 成 本 对 种 鸭 场 转 移 2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商 品 代 鸭 苗 孵 化 销 售 及 供 应 环 节 (1) 业 务 流 程 留 种 父 母 代 鸭 苗 在 发 行 人 种 鸭 场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孵 化 出 商 品 代 鸭 苗 一 部 分 商 品 代 鸭 苗 对 外 销 售 给 其 他 养 殖 企 业 和 个 人 ( 统 称 为 外 销 ), 其 余 供 应 给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进 行 养 殖 ( 统 称 为 自 用 ) (2) 父 母 代 种 鸭 采 购 模 式 2007 年 7 月 之 前, 发 行 人 自 种 鸭 公 司 采 购 父 母 代 种 鸭 鸭 苗 2007 年 7 月 以 后, 发 行 人 直 接 从 樱 桃 谷 农 场 ( 香 河 )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祖 代 种 鸭 苗 并 自 行 繁 育 父 母 代 种 鸭 (3) 商 品 代 鸭 苗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留 种 父 母 代 鸭 苗 在 发 行 人 种 鸭 场 ( 父 母 代 种 鸭 的 养 殖 孵 化 场 )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孵 化 出 商 品 代 鸭 苗, 发 行 人 现 有 种 鸭 场 5 个, 商 品 鸭 苗 的 养 殖 孵 化 产 能 为 6,500 万 只 / 年 商 品 代 鸭 苗 的 成 本 为 父 母 代 种 鸭 的 折 旧 成 本 加 上 自 父 母 代 种 鸭 产 蛋 期 开 始 消 耗 的 成 本 以 及 商 品 代 鸭 苗 孵 化 的 成 本 等 (4) 商 品 鸭 养 殖 模 式 1-1-109

发 行 人 商 品 鸭 养 殖 分 为 三 部 分 : 一 部 分 为 发 行 人 建 设 的 养 殖 基 地 养 殖,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建 成 使 用 的 商 品 鸭 养 殖 基 地 包 括 16 个 出 口 备 案 养 殖 场, 所 有 出 口 产 品 鸭 源 必 须 来 源 于 此 发 行 人 将 这 些 养 殖 场 提 供 给 养 殖 户, 与 养 殖 户 签 订 合 同 按 核 定 价 格 向 养 殖 户 提 供 饲 料 鸭 苗 等, 养 殖 户 按 照 标 准 化 养 殖 程 序 进 行 饲 养, 由 发 行 人 按 事 先 约 定 价 格 回 购 商 品 成 鸭 公 司 制 订 了 出 口 鸭 源 管 理 规 定 出 口 备 案 场 养 殖 管 理 规 定 等 制 度, 为 每 个 养 殖 场 配 备 一 名 专 职 兽 医, 进 行 监 督 和 服 务, 并 要 求 各 养 殖 场 记 录 养 殖 日 志 所 有 备 案 场 的 用 药 和 疫 苗 必 须 在 公 司 内 部 统 一 协 调 购 置, 以 保 证 出 口 产 品 鸭 源 的 品 质 发 行 人 将 该 模 式 称 为 基 地 养 殖 第 二 部 分 为 养 殖 户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合 同, 并 在 发 行 人 指 导 下 自 行 建 设 养 殖 场, 后 续 程 序 与 基 地 养 殖 户 基 本 相 同, 即 自 发 行 人 处 购 买 饲 料 鸭 苗 后 饲 养, 商 品 成 鸭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公 司 社 会 养 殖 中 心 负 责 从 鸭 苗 投 放 饲 料 供 应 饲 养 管 理 到 成 鸭 回 收 整 个 养 殖 过 程 所 有 工 作 及 服 务 公 司 制 定 了 社 会 养 殖 制 度 汇 编 饲 料 配 方 管 理 规 定 商 品 鸭 养 殖 管 理 规 定 养 殖 用 药 管 理 规 定 疫 病 控 制 管 理 规 定 兽 医 卫 生 防 疫 手 册 药 残 控 制 管 理 手 册 等 相 关 规 定 和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有 力 的 保 证 了 商 品 鸭 品 质 和 安 全 发 行 人 将 该 模 式 称 为 合 同 养 殖 户 养 殖 第 三 部 分 为 向 社 会 养 殖 户 外 购, 发 行 人 徐 州 分 公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和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向 公 司 总 部 按 市 场 价 格 购 买 商 品 代 鸭 苗 销 售 给 当 地 养 殖 户, 同 时 给 予 该 等 养 殖 户 是 否 将 成 鸭 售 予 公 司 的 选 择 权, 予 以 回 售 的 公 司 按 核 定 价 格 进 行 收 购 以 上 三 部 分 实 质 上 均 为 养 殖 农 户 进 行 商 品 鸭 养 殖, 而 非 发 行 人 自 聘 员 工 养 殖 商 品 鸭 但 由 于 前 两 种 模 式 均 与 养 殖 户 签 订 了 购 回 协 议, 因 此 在 会 计 处 理 上 不 作 为 对 外 销 售 处 理, 第 三 种 模 式 包 括 了 鸭 苗 销 售 和 成 鸭 收 购 两 部 分, 在 会 计 处 理 上 作 为 产 品 销 售 和 原 料 采 购 处 理 (5) 商 品 代 鸭 苗 的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发 行 人 商 品 代 鸭 苗 部 分 供 养 殖 基 地 和 合 同 养 殖 户 自 用, 另 一 部 分 对 外 销 售,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商 品 鸭 苗 自 用 外 销 情 况 如 下 : 1-1-110

表 6-7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商 品 鸭 苗 自 用 外 销 数 量 及 比 例 单 位 : 万 只 品 种 供 基 地 养 殖 自 用 户 鸭 苗 供 合 同 养 殖 户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6 月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750 14.10% 750 15.01% 787.23 13.30% 365.48 9.59% 1,558 29.31% 1,875 37.53% 1,552.38 26.23% 773.71 20.30% 外 销 鸭 苗 3,009 56.59% 2,371 47.46% 3,579.13 60.47% 2,672.92 70.12% 鸭 苗 合 计 5,317 100.00% 4,996 100.00% 5,918.74 100.00% 3,812.11 100.00% 本 公 司 外 销 商 品 代 鸭 苗 采 用 直 销 + 经 销 的 复 合 销 售 模 式, 外 销 商 品 代 鸭 苗 主 要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向 经 销 商 法 人 客 户 和 自 然 人 商 品 代 鸭 苗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表 6-8 报 告 期 商 品 代 鸭 苗 销 售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名 称 商 品 代 鸭 苗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经 销 商 ( 个 人 ) 2,788.59 41.22% 法 人 客 户 2,990.19 44.20% 自 然 人 986.36 14.58% 合 计 6,765.15 100.00% 经 销 商 ( 个 人 ) 6,271.98 59.43% 法 人 客 户 2,854.74 27.05% 自 然 人 1,426.84 13.52% 合 计 10,553.55 100.00% 经 销 商 7,317.28 57.68% 法 人 客 户 3,578.15 28.21% 自 然 人 1,789.54 14.11% 合 计 12,684.97 100.00% 经 销 商 5,511.35 64.91% 法 人 客 户 2,132.78 25.12% 自 然 人 846.23 9.97% 合 计 8,490.35 100.00%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发 行 人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的 商 品 代 鸭 苗 分 别 占 当 期 商 品 代 鸭 苗 销 售 额 的 41.22% 59.43% 57.68% 和 64.91%, 直 接 销 售 给 法 人 客 户 和 养 殖 户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4.2% 40.57% 42.32% 和 35.09% 1-1-111

在 长 期 的 合 作 过 程 中, 公 司 现 已 与 多 位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外 销 鸭 苗 前 十 名 客 户 情 况 详 见 ( 五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及 产 销 情 况 2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商 品 代 鸭 苗 的 款 项 结 算 方 式 如 下 : 1 提 供 给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的 商 品 代 鸭 苗 由 于 公 司 与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是 合 同 关 系, 养 殖 合 同 约 定, 养 殖 户 必 须 全 现 金 购 买 鸭 苗 饲 料, 对 暂 时 确 无 能 力 达 到 全 现 金 购 买 的, 由 其 他 有 担 保 能 力 的 养 殖 户 提 供 担 保, 养 殖 风 险 和 报 酬 均 由 养 殖 户 承 担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养 殖 户 在 签 约 时 须 在 发 行 人 的 养 殖 结 算 中 心 设 立 账 户, 养 殖 户 购 买 鸭 苗 饲 料 疫 苗 及 发 行 人 回 购 成 鸭 均 通 过 该 账 户 进 行 结 算 为 保 证 成 鸭 的 购 回, 在 向 养 殖 户 提 供 的 商 品 鸭 苗 及 饲 料 价 格 通 常 高 于 外 销 的 价 格, 该 部 分 高 出 的 价 格 将 在 回 购 成 鸭 时 退 回 因 发 行 人 对 合 格 成 鸭 负 有 按 约 定 价 格 无 条 件 回 收 的 义 务, 该 部 分 鸭 苗 销 售 在 会 计 上 不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现 有 基 地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分 为 两 大 类, 一 类 是 现 金 养 殖 户, 即 养 殖 户 需 在 养 殖 结 算 户 中 支 付 与 鸭 苗 饲 料 等 生 产 资 料 货 值 相 当 的 款 项, 公 司 将 养 殖 户 存 放 于 结 算 户 中 的 资 金 作 为 生 产 资 料 的 预 收 款 处 理, 公 司 向 养 殖 户 提 供 鸭 苗 饲 料 时 冲 减 该 预 收 款, 养 殖 户 交 售 成 鸭 时 公 司 应 该 支 付 给 养 殖 户 的 款 项 并 不 直 接 支 付, 而 是 仍 然 作 为 预 收 款 处 理, 投 放 下 一 批 鸭 苗 饲 料 时 再 冲 减 该 预 收 款, 依 此 循 环 滚 动 使 用, 通 过 成 鸭 结 算, 对 于 实 现 效 益 的, 将 余 款 支 付 给 养 殖 户 作 为 其 养 殖 利 润, 对 于 少 量 养 殖 效 益 不 佳 甚 至 亏 损 的, 养 殖 户 存 放 于 公 司 的 款 项 不 足 购 买 鸭 苗 饲 料 款 项 金 额 时, 则 由 养 殖 户 补 足 另 一 类 是 非 现 金 养 殖 户, 公 司 为 鼓 励 和 带 动 周 围 农 户 参 与 养 殖, 允 许 部 分 基 地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赊 购 生 产 资 料, 但 必 须 由 已 签 约 的 现 金 养 殖 户 作 担 保, 担 保 规 模 不 超 过 该 现 金 养 殖 户 在 其 结 算 户 中 的 预 收 款 额 经 过 多 年 积 累, 公 司 已 与 一 批 养 殖 户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同 关 系, 且 通 过 多 年 合 作 养 殖 户 的 资 金 实 力 不 断 增 强, 目 前 现 金 养 殖 户 比 例 已 达 85% 以 上, 公 司 与 养 殖 户 之 间 的 款 项 支 付 均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付 每 批 养 殖 户 育 成 的 合 格 商 品 鸭 由 公 司 回 购 后, 结 算 中 心 即 与 养 殖 户 办 理 货 款 结 算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非 现 金 养 殖 户 与 公 司 结 账 时, 公 司 直 接 将 回 购 成 鸭 的 应 付 账 款 抵 销 养 殖 户 赊 购 生 产 资 料 的 款 项 后 产 生 余 款 的 20% 扣 除, 作 为 其 下 一 批 次 购 买 生 产 资 料 的 现 金 款 项, 以 此 逐 渐 降 低 非 现 金 养 殖 户 带 来 的 结 算 风 险 1-1-112

公 司 与 养 殖 户 签 订 的 饲 养 合 同 中 规 定 养 殖 户 必 须 将 合 格 的 商 品 成 鸭 出 售 给 本 公 司, 否 则 需 向 公 司 支 付 违 约 金 ; 公 司 向 养 殖 户 销 售 鸭 苗 及 饲 料 回 购 商 品 成 鸭 在 定 价 政 策 上 将 养 殖 户 的 合 理 利 润 锁 定 在 一 定 区 间 内, 这 些 举 措 既 能 保 证 养 殖 户 获 得 一 定 的 利 润, 又 能 鼓 励 养 殖 户 履 行 其 销 售 合 约 中 的 承 诺, 同 时 保 证 公 司 商 品 成 鸭 的 稳 定 供 应 2 外 销 商 品 代 鸭 苗 商 品 代 鸭 苗 外 销 部 分 全 部 采 用 先 款 后 货 的 结 算 方 式, 对 于 法 人 客 户, 均 通 过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对 于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直 接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的, 单 笔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客 户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出 纳 人 员 收 款 并 向 客 户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公 司 直 接 现 金 ( 款 ) 销 售 的, 收 款 人 员 必 须 在 当 日 17 点 之 前 将 款 项 全 部 送 存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留 余 额 外 销 商 品 代 鸭 苗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和 流 程 与 外 销 父 母 代 鸭 苗 相 同 父 母 代 种 鸡 养 殖, 商 品 代 鸡 苗 孵 化 销 售 等 业 务 流 程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等 同 商 品 代 鸭 苗 3 饲 料 原 料 供 应 饲 料 加 工 销 售 环 节 (1) 业 务 流 程 发 行 人 饲 料 厂 购 进 原 料 进 行 加 工, 根 据 鸭 生 长 不 同 阶 段 所 需, 生 产 不 同 品 种 的 饲 料 成 品 饲 料 大 部 分 供 应 给 公 司 种 鸭 养 殖 场 基 地 养 殖 户 合 同 养 殖 户, 其 余 饲 料 ( 如 猪 饲 料 ) 对 外 销 至 其 他 养 殖 企 业 或 农 户 (2) 饲 料 原 料 的 采 购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公 司 饲 料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料 玉 米 小 麦 豆 粕 以 及 生 产 用 煤 的 采 购 均 纳 入 公 司 统 一 采 购 管 理 体 系 中 公 司 专 设 招 标 比 价 部 门, 负 责 各 种 物 料 价 格 质 量 等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物 料 合 格 供 应 商 档 案 的 建 立, 对 生 产 部 门 提 交 的 采 购 计 划 进 行 审 核 后, 组 织 招 标 比 价 会 以 确 定 价 格 质 量 及 供 应 商 等 既 能 减 少 中 间 环 节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又 能 保 证 所 购 原 材 料 的 品 质, 有 效 降 低 了 市 场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拥 有 完 善 的 采 购 控 制 程 序, 制 定 了 物 料 采 购 计 划 管 理 规 定 招 标 比 价 管 理 规 定 公 司 物 料 管 理 规 定 等 制 度, 这 些 制 度 的 执 行 保 证 了 公 司 采 1-1-113

购 物 料 的 品 质 价 格 和 供 应 期 限 在 原 材 料 采 购 数 量 上, 公 司 坚 持 按 库 存 数 量 及 物 料 耗 用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采 购,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满 足 实 际 需 求 为 前 提, 防 止 过 量 或 低 量 采 购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及 结 算 程 序 : 原 料 采 购 供 应 部 根 据 公 司 下 达 的 饲 料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和 饲 料 配 方 制 定 原 料 采 购 计 划, 招 标 采 购 中 心 根 据 原 料 采 购 计 划 进 行 招 标, 并 按 照 招 标 约 定 的 价 格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原 料 进 厂 后 由 饲 料 厂 质 管 部 门 进 行 检 验, 出 具 原 料 质 量 检 验 单, 结 算 人 员 根 据 检 验 单 磅 码 单 入 库 单 合 同 价 格 对 采 购 的 原 料 进 行 结 算, 财 务 根 据 结 算 单 原 料 发 票 为 依 据 确 认 原 料 采 购 成 本 和 应 付 原 料 款, 采 购 供 应 部 根 据 采 购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方 式 时 间 下 达 付 款 通 知 单, 财 务 部 根 据 付 款 结 算 单 对 供 应 商 支 付 货 款, 发 行 人 饲 料 厂 采 购 饲 料 原 料 采 用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进 行 货 款 结 算 (3) 饲 料 的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公 司 所 产 饲 料 大 部 分 供 应 本 公 司 祖 代 和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场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其 余 饲 料 ( 如 猪 饲 料 ) 等 外 销 发 行 人 现 有 饲 料 厂 3 个, 饲 料 产 能 为 39 万 吨 / 年 饲 料 的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等, 原 料 耗 用 按 照 配 方 比 例 分 配 到 各 品 种 产 品 作 为 直 接 材 料, 除 原 材 料 以 外 的 生 产 成 本 按 照 各 品 种 饲 料 的 产 成 品 重 量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4) 饲 料 的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公 司 生 产 的 饲 料 大 部 分 供 应 给 公 司 养 殖 基 地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其 余 小 部 分 饲 料 ( 如 猪 饲 料 ) 销 售 给 其 他 养 殖 企 业 或 养 殖 户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向 经 销 商 和 个 体 养 殖 户 销 售 饲 料 的 金 额 和 比 例 如 下 : 1-1-114

表 6-9 报 告 期 饲 料 销 售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名 称 饲 料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经 销 商 ( 个 人 ) 190.44 79.38% 自 然 人 49.47 20.62% 合 计 239.91 100.00% 经 销 商 ( 个 人 ) 526.43 76.82% 自 然 人 158.85 23.18% 合 计 685.28 100.00% 经 销 商 1,052.02 74.89% 自 然 人 352.67 25.11% 合 计 1,404.69 100.00% 经 销 商 488.05 78.09% 自 然 人 136.97 21.91% 合 计 625.02 100.00% 公 司 外 销 饲 料 大 部 分 销 售 给 各 地 经 销 商, 无 法 人 客 户,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公 司 销 售 给 经 销 商 的 饲 料 分 别 占 当 期 饲 料 销 售 额 的 79.38% 76.82% 74.89% 和 78.09% 饲 料 的 款 项 结 算 方 式 为 : 1 供 给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的 饲 料 按 照 核 定 价 格 通 过 发 行 人 结 算 中 心 进 行 货 款 结 算, 结 算 流 程 与 向 养 殖 户 供 给 商 品 鸭 苗 相 同 2 外 销 饲 料 全 部 采 用 先 款 后 货 的 结 算 方 式, 对 于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直 接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的, 单 笔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客 户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出 纳 人 员 收 款 并 向 客 户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公 司 直 接 现 金 ( 款 ) 销 售 的, 收 款 人 员 必 须 在 当 日 17 点 之 前 将 款 项 全 部 送 存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留 余 额 外 销 饲 料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和 流 程 与 外 销 鸭 苗 相 同 4 成 鸭 收 购 屠 宰 加 工 鸭 产 品 销 售 ; 原 毛 加 工 销 售 环 节 (1) 业 务 流 程 发 行 人 加 工 厂 按 照 核 定 价 格 回 购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育 成 的 合 格 商 品 成 鸭, 屠 宰 加 工 制 成 冻 品 及 生 鲜 制 品 ; 发 行 人 徐 州 分 公 司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丰 城 1-1-115

华 英 公 司 则 对 外 采 购 成 鸭 用 以 加 工 制 成 冻 鸭 产 品 ( 目 前 其 均 未 发 展 合 同 养 殖 户 或 建 基 地 ) 由 于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分 别 自 2005 年 3 月 2006 年 6 月 开 始 将 生 产 经 营 性 固 定 资 产 整 体 对 外 租 赁 经 营, 因 此 发 行 人 在 加 工 冻 鸭 时 直 接 将 鸭 原 毛 销 售 给 羽 绒 加 工 企 业 或 个 人 (2) 成 鸭 采 购 及 款 项 结 算 发 行 人 生 产 冻 鸭 产 品 的 成 鸭 来 源 分 为 三 类 : 一 类 来 自 于 基 地 养 殖 户 养 殖 ; 二 是 来 源 于 合 同 养 殖 户 养 殖, 发 行 人 位 于 河 南 潢 川 禽 类 加 工 厂 所 需 成 鸭 均 来 自 于 基 地 养 殖 或 合 同 养 殖 户 养 殖 ; 三 是 发 行 人 徐 州 分 公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及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禽 类 加 工 厂 所 需 成 鸭 均 为 外 购 成 鸭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冻 鸭 产 品 原 料 来 源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 表 6-10 发 行 人 冻 鸭 产 品 原 料 的 来 源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吨 品 种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6 月 重 量 比 例 重 量 比 例 重 量 比 例 重 量 比 例 成 鸭 基 地 17,967 27.25% 17,256 21.72% 18,736 23.19% 9,210 24.28% 签 约 农 户 徐 州 丰 外 城 购 单 县 小 计 成 鸭 原 料 合 计 37,329 56.61% 43,131 54.28% 42,528 52.64% 19,314 50.92% 7,865 11.93% 9,451 11.89% 9,232 11.43% 4,728 12.46% 2,238 3.39% 4,446 5.60% 2,828 3.50% 174 0.46% 541 0.82% 5,178 6.52% 7,472 9.25% 4,508 11.88% 10,643 16.14% 19,076 24.01% 19,532 24.17% 9,409 24.80% 65,940 100.00% 79,462 100.00% 80,796 100.00% 37,934 100.00%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育 成 的 合 格 商 品 鸭 按 核 定 价 格 ( 由 向 养 殖 户 提 供 商 品 鸭 苗 及 饲 料 的 价 格 加 上 养 殖 户 合 理 毛 利 构 成 )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后, 结 算 中 心 与 养 殖 户 办 理 货 款 结 算,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养 殖 经 验 的 积 累, 已 经 掌 握 了 不 同 日 龄 成 鸭 的 料 肉 比 及 单 只 体 重 指 标, 并 通 过 定 期 对 理 论 指 标 与 实 际 养 殖 水 平 进 行 对 比 测 试, 公 司 根 据 向 养 殖 户 供 应 鸭 苗 饲 料 价 格 和 养 殖 技 术 指 标 及 设 定 的 养 殖 户 的 毛 利, 确 定 向 农 户 收 购 成 鸭 的 收 购 成 本 养 殖 户 交 售 成 鸭 时 公 司 应 该 支 付 给 养 殖 户 的 款 项 并 不 直 接 支 付, 而 是 仍 然 作 为 预 收 款 处 理, 该 部 分 鸭 源 款 项 结 算 流 程 1-1-116

见 本 节 商 品 代 鸭 苗 的 款 项 结 算 方 式 相 关 内 容 1 回 购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成 鸭 结 算 流 程 公 司 加 工 厂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结 合 各 养 殖 户 鸭 源 日 龄 结 构, 提 前 安 排 成 鸭 调 运 计 划, 成 鸭 收 购 过 程 由 收 购 人 员 检 验 人 员 及 养 殖 户 共 同 完 成, 收 购 人 员 和 检 验 人 员 填 制 磅 码 单 和 检 验 单, 加 工 厂 结 算 人 员 根 据 成 鸭 收 购 磅 码 单 检 验 单 和 收 购 价 格 对 成 鸭 进 行 结 算, 再 由 财 务 人 员 开 具 收 购 发 票, 收 购 发 票 一 式 五 联 ( 存 根 联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记 账 联 仓 库 存 查 联 ), 其 中 收 购 发 票 联 连 同 磅 码 单 检 验 单 成 鸭 结 算 表 一 同 转 养 殖 结 算 中 心 用 于 与 养 殖 户 结 算, 养 殖 结 算 中 心 将 养 殖 户 交 售 成 鸭 款 总 额 扣 除 投 入 的 鸭 苗 饲 料 及 其 他 需 要 扣 除 的 项 目 后, 将 养 殖 余 款 支 付 养 殖 户 2 外 购 成 鸭 结 算 流 程 发 行 人 分 子 公 司 外 购 成 鸭 流 程 与 回 购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成 鸭 流 程 基 本 一 致, 结 算 人 员 根 据 成 鸭 收 购 磅 码 单 检 验 单 等 对 成 鸭 进 行 结 算, 出 具 收 购 结 算 表, 结 算 表 一 式 三 联 ( 存 根 联 客 户 留 存 联 结 算 联 ), 再 由 财 务 人 员 开 具 收 购 发 票, 收 购 发 票 一 式 五 联 ( 存 根 联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记 账 联 仓 库 存 查 联 ), 发 行 人 依 据 结 算 表 收 购 发 票 确 认 外 购 成 鸭 采 购 成 本 (3) 鸭 产 品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发 行 人 及 其 分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自 行 组 织 生 产, 公 司 现 有 3 个 禽 类 加 工 厂,3 家 分 公 司 和 7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见 本 节 ( 五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及 产 销 情 况 肉 鸭 产 品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如 下 : 1 对 于 向 基 地 养 殖 户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回 购 成 鸭 进 行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人 的 商 品 鸭 苗 成 本 饲 料 成 本 等 加 上 养 殖 户 毛 利 进 行 核 算 而 外 购 的 成 鸭 的 成 本 按 照 实 际 采 购 价 格 计 入 成 本 冻 鸭 产 品 的 成 本 按 原 材 料 成 本 加 上 制 造 费 用 人 工 费 用 等 归 集 而 成, 再 扣 除 鸭 毛 的 生 产 成 本 计 算 2 由 于 无 法 精 确 计 算 鸭 毛 成 本,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按 照 冻 鸭 生 环 节 产 生 的 总 成 本 的 约 9.5% 分 摊 作 为 鸭 毛 的 成 本 (4)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1-1-117

公 司 冻 品 采 取 经 销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方 式 销 售, 一 部 分 产 品 用 于 销 售 给 国 外 经 销 商 或 直 接 用 户, 一 部 分 用 于 内 销, 对 于 国 内 向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发 行 人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签 定 经 销 合 同 ( 合 同 一 般 一 年 一 签 ), 约 定 经 销 商 必 须 支 付 一 定 金 额 的 保 证 金, 双 方 货 款 支 付 本 着 先 付 款 后 发 货 的 原 则, 按 旬 与 经 销 商 结 算, 但 对 于 少 数 赊 购 货 物 的 经 销 商, 其 赊 购 比 例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在 公 司 核 定 的 商 业 信 用 额 度 内, 如 果 逾 期 未 能 回 款, 将 对 其 收 取 惩 罚 性 资 金 占 用 费, 并 直 接 自 经 销 商 缴 纳 的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以 规 避 经 销 商 回 款 风 险 公 司 在 全 国 培 育 了 区 域 经 销 商, 公 司 向 经 销 商 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由 公 司 每 月 召 开 产 品 定 价 会 综 合 上 月 销 售 情 况 及 当 前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订 立 销 售 目 标 并 对 其 月 度 及 年 度 的 销 售 进 行 考 核, 经 销 商 若 未 能 完 成 当 月 销 售 目 标, 未 完 成 部 分 公 司 每 吨 收 取 一 定 金 额 的 违 约 罚 金, 未 能 完 成 的 销 售 目 标 合 并 计 入 经 销 商 下 月 的 销 售 目 标 ; 对 于 超 额 完 成 当 月 销 售 目 标 的 经 销 商, 超 额 部 分 公 司 每 吨 给 予 一 定 金 额 的 返 利, 或 将 超 额 部 分 抵 扣 次 月 销 售 目 标 另 外, 公 司 还 向 各 地 肉 类 加 工 企 业 大 中 型 超 市 和 食 品 配 送 企 业 如 双 汇 集 团 全 聚 德 上 海 立 丰 联 华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欧 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东 方 友 谊 食 品 配 送 公 司 ( 北 京 市 西 南 郊 食 品 冷 冻 厂 为 其 隶 属 单 位 ) 等 直 接 销 售 冻 品 和 生 鲜 鸭 产 品 表 6-11 报 告 期 冻 鸭 销 售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名 称 冻 鸭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经 销 商 13,058.17 49.87% 法 人 客 户 11,821.93 45.15% 自 然 人 201.61 0.77% 出 口 1,101.96 4.21% 合 计 26,183.67 100.00% 经 销 商 33,270.27 53.20% 法 人 客 户 26,154.42 41.82% 自 然 人 506.56 0.81% 出 口 2,606.86 4.17% 合 计 62,538.11 100.00% 经 销 商 35,833.44 60.80% 法 人 客 户 20,413.46 34.64% 自 然 人 547.85 0.93% 出 口 2,141.82 3.63% 1-1-118

2006 年 合 计 58,936.57 100.00% 经 销 商 24,983.50 63.70% 法 人 客 户 12,197.42 31.10% 自 然 人 405.68 1.03% 出 口 1,633.97 4.17% 合 计 39,220.57 100.00% 公 司 冻 品 出 口 部 分 主 要 采 取 信 用 证 (L/C) 方 式 结 算, 也 有 少 量 采 用 电 汇 (TT) 方 式 结 算, 国 内 销 售 则 主 要 采 用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客 户 或 使 用 现 金 支 付 货 款 的 客 户 则 采 用 现 款 结 算 方 式, 付 款 金 额 低 于 5 万 元 的 直 接 到 财 务 部 以 现 金 交 款, 金 额 超 过 5 万 元 且 缴 款 日 期 在 银 行 正 常 工 作 日 内 的, 由 购 货 人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存 入 公 司 账 户 ; 客 户 欲 以 现 金 付 款 且 金 额 超 过 5 万 元 的, 如 不 在 银 行 正 常 工 作 日, 销 售 人 员 应 当 通 知 客 户 提 前 缴 款, 或 者 通 过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支 付 货 款 财 务 部 收 款 后, 开 票 部 门 根 据 业 务 部 门 的 产 品 订 货 单 向 仓 储 部 门 下 达 装 车 通 知 单, 仓 储 部 门 根 据 装 车 通 知 单 组 织 装 货 并 填 写 产 品 出 库 码 单, 并 过 磅, 开 票 部 门 根 据 产 品 码 单 过 磅 单 据 开 具 产 品 销 售 出 库 单, 出 库 单 一 式 五 联 ( 分 别 为 存 根 联 记 账 联 提 货 联 客 户 留 存 联 出 门 证, 存 根 联 作 为 开 票 人 缴 销 凭 据 记 账 联 作 为 财 务 记 账 依 据 提 货 联 作 为 客 户 提 货 依 据 客 户 留 存 联 作 为 客 户 留 存 出 门 证 作 为 货 物 出 场 检 验 凭 据 ), 财 务 部 门 根 据 发 货 单 提 货 联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财 务 部 门 以 银 行 进 账 单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记 账 联 ( 发 货 单 记 账 联 作 为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附 件 ) 确 认 冻 品 销 售 收 入, 同 时 结 转 产 品 销 售 成 本 和 减 记 库 存 商 品 鸭 毛 采 取 直 销 的 方 式 销 售, 发 行 人 将 按 照 每 公 斤 鸭 出 鸭 毛 系 数 确 定 鸭 原 毛 的 重 量, 根 据 市 场 价 格 通 常 每 月 调 整 一 次, 款 项 每 旬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结 算 一 次 毛 鸡 收 购 屠 宰 加 工 肉 鸡 产 品 销 售 等 业 务 流 程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等 与 肉 鸭 产 品 相 同 5 熟 食 加 工 销 售 环 节 (1) 业 务 流 程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从 发 行 人 加 工 厂 采 购 生 鲜 品 或 冻 品 进 行 深 加 工, 一 部 分 深 加 工 产 品 如 低 温 速 冻 熟 食 产 品 出 口 至 日 本 韩 国 等 地, 其 他 深 加 工 产 品 在 国 内 销 售 1-1-119

(2) 熟 食 产 品 原 料 采 购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发 行 人 熟 食 产 品 全 部 由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生 产, 其 原 料 全 部 来 源 于 发 行 人, 熟 食 公 司 向 发 行 人 加 工 厂 采 购 生 鲜 品 或 冻 品 的 价 格 参 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款 项 每 月 一 结 (3) 熟 食 产 品 生 产 模 式 及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全 部 由 控 股 子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自 行 组 织 生 产, 目 前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各 类 熟 食 制 品 产 能 为 21,000 吨 / 年 熟 食 产 品 的 成 本 中, 原 料 成 本 按 照 与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结 算 价 确 定 在 编 制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时, 由 于 合 并 抵 销, 使 得 合 并 报 表 反 映 的 熟 食 成 本 中 的 原 料 成 本 为 冻 鸭 产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4)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模 式 及 款 项 结 算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一 部 分 出 口 销 售 给 国 外 食 品 经 销 商, 一 部 分 销 售 给 国 内 超 市 餐 饮 企 业 社 区 连 锁 店 经 销 商 等 表 6-12 报 告 期 熟 食 销 售 情 况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名 称 熟 食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经 销 商 265.03 6.48% 法 人 客 户 1,246.17 30.47% 自 然 人 154.60 3.78% 出 口 2,424.18 59.27% 合 计 4,089.99 100.00% 经 销 商 598.86 6.12% 法 人 客 户 2,806.14 28.68% 自 然 人 416.85 4.26% 出 口 5,963.44 60.94% 合 计 9,785.29 100.00% 经 销 商 664.32 9.49% 法 人 客 户 2,853.47 40.76% 自 然 人 389.68 5.57% 出 口 3,092.70 44.18% 合 计 7,000.17 100.00% 经 销 商 405.80 7.88% 1-1-120

法 人 客 户 2,880.38 55.93% 自 然 人 254.16 4.94% 出 口 1,609.37 31.25% 合 计 5,149.71 100.00% 樱 桃 谷 公 司 与 国 外 食 品 经 销 商 签 订 出 口 合 同,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采 取 信 用 证 (L/C) 方 式 付 款 或 电 汇 (TT) 方 式 进 行 货 款 结 算, 销 售 给 国 内 超 市 餐 饮 企 业 社 区 连 锁 店 经 销 商 等 采 用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客 户 或 使 用 现 金 支 付 货 款 的 客 户 其 支 付 原 则 和 流 程 与 冻 品 相 同 6 现 金 结 算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发 行 人 父 母 代 商 品 代 鸭 苗 饲 料 冻 品 熟 食 等 产 品 的 销 售 全 部 采 用 直 销 + 经 销 的 复 合 销 售 模 式, 冻 品 和 熟 食 除 国 内 销 售 外 亦 用 于 出 口, 出 口 部 分 主 要 采 用 信 用 证 (L/C) 方 式 结 算, 少 量 采 用 T/T 方 式 结 算 ; 发 行 人 国 内 销 售 客 户 群 体 分 为 经 销 商 法 人 客 户 和 自 然 人 三 类 ; 发 行 人 大 宗 饲 料 原 料 均 自 法 人 客 户 采 购, 冻 品 生 产 所 需 成 鸭 毛 鸡 均 自 基 地 养 殖 户 和 合 同 养 殖 户 以 及 向 社 会 养 殖 户 外 购, 极 少 量 零 星 物 料 自 农 户 采 购 根 据 发 行 人 原 销 售 与 收 款 采 购 与 付 款 等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对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的 销 售 回 款 以 及 外 购 成 鸭 ( 鸡 ) 养 殖 余 款 等 款 项 支 付, 部 分 通 过 单 位 专 用 个 人 银 行 卡 进 行, 相 关 资 金 收 付 已 纳 入 发 行 人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为 进 一 步 严 格 资 金 收 支, 积 极 采 用 现 行 网 上 银 行 结 算 手 段, 公 司 根 据 会 计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在 原 销 售 与 收 款 采 购 与 付 款 等 管 理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制 订 了 资 金 收 付 管 理 制 度, 对 资 金 收 付 款 的 流 程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管 控, 严 格 执 行 现 金 收 支 两 条 线 和 现 金 收 付 内 控 制 度 (1) 销 售 货 款 结 算 发 行 人 国 内 销 售 客 户 群 体 分 为 经 销 商 法 人 客 户 和 自 然 人 三 类, 对 于 法 人 客 户 的 款 项 全 部 以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对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的 销 售 回 款, 根 据 发 行 人 2003 年 6 月 发 布 的 销 售 与 收 款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采 取 以 下 两 种 方 式 :1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已 经 签 订 购 销 协 议 的, 如 果 交 易 日 期 处 于 银 行 有 效 工 作 日, 则 要 求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将 货 款 直 接 转 入 或 存 入 公 司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如 果 交 易 日 期 不 在 银 行 有 效 工 作 日, 货 款 不 能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的, 则 要 求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将 货 款 存 入 公 司 专 用 个 人 银 行 卡 户, 待 银 行 工 作 日 转 1-1-121

入 公 司 账 户 2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事 先 未 签 订 购 销 协 议,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的 经 销 商 或 自 然 人 客 户, 如 果 交 易 日 处 于 银 行 有 效 工 作 日 内, 则 由 购 货 人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如 果 交 易 日 不 在 银 行 有 效 工 作 日 内, 则 由 出 纳 人 员 收 款 并 向 购 货 人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5 万 元 的 则 由 出 纳 和 会 计 一 起 缴 存 公 司 专 用 个 人 银 行 卡 户, 低 于 5 万 元 则 交 存 公 司 财 务 部 保 险 柜 2008 年 12 月 30 日 发 行 人 下 发 了 关 于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收 付 管 理 制 度 的 通 知 ( 华 英 文 [2008]90 号 ), 自 2009 年 1 月 16 日 起 将 非 工 作 日 的 收 付 采 取 网 银 方 式 解 决, 而 不 再 通 过 个 人 专 用 银 行 卡 进 行 过 渡 根 据 发 行 人 现 行 资 金 收 付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现 行 销 售 回 款 按 以 下 原 则 进 行 : 1 公 司 直 销 法 人 客 户 回 款 采 取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直 接 转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 2 冻 品 经 销 商 回 款 以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直 接 转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在 法 定 公 休 日 回 款 的, 须 用 经 销 商 个 人 账 户 以 电 汇 方 式 汇 入 公 司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已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 如 经 销 商 个 人 账 户 已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可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直 接 划 转 到 公 司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3 公 司 销 售 鸭 苗 鸡 苗 饲 料 等 采 取 先 款 后 货 原 则, 对 法 人 客 户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销 售 回 款 采 取 以 下 方 式 : 法 人 客 户 以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将 款 项 转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经 销 售 单 位 和 财 务 部 门 查 询 款 项 到 账 无 误 后 方 可 发 货 对 于 经 销 商 和 自 然 人 客 户 必 须 将 货 款 存 入 公 司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 已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 经 查 询 无 误 后 方 可 发 货 对 于 少 量 带 现 金 提 货 的, 单 笔 超 过 五 万 元 的 由 客 户 和 出 纳 人 员 一 起 将 款 项 存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凭 缴 款 单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和 发 货 通 知 单, 凭 发 货 通 知 单 发 货 ; 不 超 过 五 万 元 由 出 纳 人 员 收 款 并 向 客 户 开 具 收 款 凭 据 和 发 货 通 知 单, 凭 发 货 通 知 单 发 货 当 日 17 点 前 出 纳 和 会 计 一 起 将 所 收 款 项 全 部 缴 存 公 司 银 行 指 定 账 户 ( 已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 并 于 当 日 下 班 前 查 询 核 对, 日 清 日 结 4 公 司 直 接 现 金 ( 款 ) 销 售 的, 收 款 人 员 必 须 在 当 日 17 点 之 前 将 款 项 全 部 送 存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不 留 余 额, 单 次 或 累 计 收 款 超 过 五 万 元 时 须 立 即 送 存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并 于 当 日 下 班 前 将 缴 款 单 送 达 财 务 部 门 和 销 售 人 员 开 具 的 销 售 发 票 ( 或 1-1-122

产 品 发 货 单 ) 进 行 核 对, 做 到 日 清 日 结 对 于 以 上 各 种 情 形 的 回 款, 一 律 按 要 求 回 到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或 公 司 指 定 账 户, 严 禁 通 过 收 款 人 或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个 人 银 行 卡 回 款 (2) 采 购 付 款 结 算 发 行 人 采 购 主 要 包 括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向 养 殖 户 外 购 成 鸭 ( 毛 鸡 ) 及 向 养 殖 户 支 付 养 殖 余 款, 发 行 人 向 法 人 单 位 采 购 大 宗 饲 料 原 料 全 部 以 银 行 汇 款 或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结 算, 外 购 成 鸭 ( 毛 鸡 ) 及 向 养 殖 户 支 付 养 殖 余 款 根 据 发 行 人 2003 年 6 月 发 布 的 采 购 与 付 款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均 以 现 金 支 票 方 式 付 款,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外 购 成 鸭 ( 毛 鸡 ) 养 殖 余 款 等 款 项 支 付, 部 分 通 过 单 位 专 用 个 人 银 行 卡 进 行 2008 年 12 月 30 日 发 行 人 下 发 了 关 于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收 付 管 理 制 度 的 通 知 ( 华 英 文 [2008]90 号 ), 自 2009 年 1 月 16 日 起 将 非 工 作 日 的 收 付 采 取 网 银 方 式 解 决, 而 不 再 通 过 个 人 专 用 银 行 卡 进 行 过 渡 根 据 发 行 人 现 行 资 金 收 付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现 行 采 购 付 款 按 以 下 原 则 进 行 : 1 大 宗 原 料 和 机 物 料 采 购 根 据 合 同 发 票 及 验 收 入 库 单 经 审 核 后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付 款 需 要 预 付 款 的, 按 专 项 借 款 处 理, 在 限 期 内 由 借 款 人 依 据 发 票 和 验 收 入 库 单 经 审 核 后 销 账 ; 2 零 星 物 料 采 购 根 据 发 票 和 验 收 入 库 单 经 审 核 后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付 款 ; 3 向 农 户 或 个 人 采 购 原 料 ( 包 括 向 农 户 收 购 活 鸭 鸡 ) 或 零 星 物 料 支 付 养 殖 余 款 均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付 款, 需 要 以 现 金 支 付 的, 必 须 为 限 额 (1 万 元 ) 以 下, 根 据 发 票 和 验 收 入 库 单 经 审 核 后 开 出 现 金 支 票 或 以 现 金 支 付, 并 须 经 本 人 签 收 ; 4 由 于 法 定 公 休 日 银 行 对 公 业 务 不 能 办 理, 因 此 采 供 部 门 或 收 购 部 门 按 照 库 存 管 理 要 求, 需 提 前 做 好 备 料 工 作 法 定 节 假 日 超 过 五 天 的, 为 保 证 不 影 响 正 常 业 务, 经 审 批 后 采 供 部 门 或 收 购 部 门 可 以 专 项 借 款 方 式 预 借 不 超 过 50 万 元, 用 于 应 急 支 出, 在 节 假 日 结 束 的 次 日 根 据 有 关 票 据 经 审 核 后 销 账 (3) 网 上 银 行 管 理 1 公 司 银 行 基 本 户 和 一 般 结 算 户 均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业 务, 设 专 人 管 理, 并 指 定 销 售 单 位 在 法 定 公 休 日 期 间 汇 款 账 户 2 网 上 银 行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授 权 管 理, 转 款 密 码 至 少 有 两 个, 分 别 由 两 人 掌 握, 对 外 转 款 时 必 须 由 两 人 同 时 在 场 对 外 转 款 自 动 手 机 信 息 通 知 须 包 括 财 务 负 责 人 1-1-123

和 出 纳 3 销 售 单 位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须 安 装 网 上 银 行 查 询 终 端, 仅 授 权 查 询 功 能, 以 便 及 时 查 询 网 上 银 行 收 支 情 况 4 每 天 17 点 前 须 将 当 日 网 上 银 行 全 部 交 易 单 据 打 印 整 理 出 来, 分 别 转 出 纳 和 主 管 会 计 进 行 核 对 和 账 务 处 理 5 财 务 部 门 在 法 定 公 休 日 须 安 排 专 人 值 班, 负 责 及 时 查 询 网 上 银 行 收 支 情 况, 并 通 知 有 关 销 售 单 位 ( 五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及 产 销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1) 冻 鸭 产 品 表 6-13 报 告 期 冻 鸭 产 品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产 销 率 ( 吨 ) ( 吨 ) ( 吨 ) ( 元 ) ( 元 / 吨 ) 2009 年 1-6 月 138,880 35,648 33,708 94.56% 261,836,749.86 7,767.79 2008 年 138,880 76,238 72,210 94.71% 625,381,106.86 8,660.59 2007 年 138,880 75,304 73,259 97.28% 589,365,709.78 8,044.97 2006 年 138,880 65,940 58,801 89.20% 392,205,692.81 6,670.00 注 :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为 吨, 产 能 计 算 依 据 如 下 : 发 行 人 实 际 宰 杀 能 力 5,600 万 只 成 鸭 ( 设 计 能 力 年 宰 杀 商 品 成 鸭 7,000 万 只 80%) 单 只 鸭 胴 体 重 量 2.5 kg 出 品 率 99.28%/1000 单 只 鸭 胴 体 重 量 2.5 kg 是 根 据 发 行 人 历 年 宰 杀 商 品 鸭 实 际 平 均 体 重 推 算 而 来 (2) 熟 食 产 品 表 6-14 报 告 期 熟 食 产 品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产 销 率 ( 吨 ) ( 吨 ) ( 吨 ) ( 元 ) ( 元 / 吨 ) 2009 年 1-6 月 21,000 2,732.00 2,468 90.34% 40,899,888.49 16,572 2008 年 21,000 6,411.21 6,101 95.16% 97,852,931.08 16,039 2007 年 21,000 5,554.01 5,231 94.18% 70,001,671.84 13,381 2006 年 15,000 5,547.59 4,687 84.49% 51,497,106.40 10,988 1-1-124

(3) 鸭 苗 表 6-15 报 告 期 鸭 苗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品 种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外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外 销 率 ( 万 只 ) ( 万 只 ) ( 万 只 ) ( 万 元 ) ( 元 / 只 ) 2009 年 商 品 代 6,500 3,812.11 2,672.92 70.12% 6,765.15 2.53 1-6 月 父 母 代 200 90.42 30.83 34.10% 483.27 15.68 2008 年 商 品 代 6,500 5,918.74 3,579.13 60.47% 10,553.55 2.95 父 母 代 200 175.23 94.87 54.14% 1,256.08 13.24 2007 年 商 品 代 6,500 4,995.87 2,371.24 47.46% 12,684.98 5.35 父 母 代 200 179.29 113.00 63.03% 1,451.52 12.85 2006 年 商 品 代 5,500 5,317.06 3,008.82 56.59% 8,490.35 2.82 注 : 公 司 每 年 生 产 的 商 品 鸭 苗 一 部 分 由 公 司 养 殖 场 养 殖 及 公 司 合 同 养 殖 户 养 殖 后 收 回 成 鸭, 另 一 部 分 由 公 司 销 售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农 户 并 不 再 收 回 成 鸭, 上 表 所 示 产 量 为 公 司 每 年 生 产 商 品 鸭 苗 总 量, 外 销 量 则 为 每 年 销 售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农 户 并 不 再 回 收 成 鸭 部 分 的 商 品 鸭 苗 数 量 鸭 苗 单 位 为 万 只, 发 行 人 鸭 苗 产 能 是 指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孵 化 机 的 孵 化 能 力 (4) 鸭 毛 表 6-16 报 告 期 鸭 毛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销 量 ( 吨 ) 产 销 率 ( 吨 ) ( 吨 ) ( 元 ) ( 元 / 吨 ) 2009 年 1-6 月 6,000 1,443 1,449 100.42% 10,493,961.24 7,243 2008 年 6,000 3,081 3,107 100.84% 32,998,722.72 10,622 2007 年 6,000 3,115 3,115 100.00% 65,962,526.61 21,176 2006 年 6,000 2,586 2,081 80.47% 68,511,538.12 32,930 (5) 鸭 绒 表 6-17 报 告 期 鸭 绒 产 销 情 况 表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年 度 产 销 率 ( 吨 ) ( 吨 ) ( 吨 ) ( 元 ) ( 元 / 吨 ) 2006 年 2,500 741 741 100% 35,133,298.03 47,441 注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自 2005 年 3 月 起,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自 2006 年 6 月 起, 将 生 产 经 营 性 固 定 资 产 整 体 对 外 租 赁 经 营, 本 公 司 2007 年 及 2008 年 均 无 鸭 绒 的 加 工 和 销 售 业 务 1-1-125

(6) 饲 料 表 6-18 报 告 期 饲 料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实 际 产 能 外 销 产 量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产 销 率 ( 吨 ) ( 吨 ) ( 吨 ) ( 元 ) ( 元 / 吨 ) 2009 年 1-6 月 390,000 1,246 1,240 99.52% 2,399,149.00 1,934 2008 年 390,000 3,544 3,513 99.13% 6,852,775.62 1,951 2007 年 390,000 8,346 8,289 99.32% 14,046,910.41 1,695 2006 年 330,000 3,662 3,670 100.22% 6,250,183.01 1,703 注 : 发 行 人 饲 料 产 品 大 部 分 供 应 自 有 养 殖 场 及 合 同 养 殖 户, 另 有 小 部 分 产 品 对 外 销 售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农 户 以 上 产 量 为 公 司 外 销 部 分 实 际 产 量 (7) 冻 鸡 产 品 表 6-19 报 告 期 冻 鸡 产 品 产 销 情 况 表 年 度 销 售 价 实 际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产 销 率 格 ( 元 / ( 吨 ) ( 吨 ) ( 吨 ) ( 元 ) 吨 ) 2009 年 1-6 月 76,200 3,972.14 3,591 90.40% 29,951,716.97 8,341 2008 年 9,000 5,763.15 5,932 102.93% 56,711,167.42 9,561 2007 年 9,000 6,107 5,808 95.10% 52,717,117.67 9,077 2006 年 - - 10-82,391.20 8,425 注 : 公 司 2005 及 2006 年 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控 制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购 买 冻 鸡 产 品 再 进 行 销 售, 公 司 不 自 行 生 产 鸡 产 品, 也 无 鸡 孵 化 及 养 殖 业 务 自 2007 年 8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从 事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和 商 品 鸡 屠 宰 加 工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的 所 有 股 权, 鉴 于 合 并 前 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企 业 均 实 施 最 终 控 制, 故 该 收 购 事 项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吸 收 合 并,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纳 入 公 司 当 期 合 并 报 表 计 算 冻 鸡 产 品 产 能 计 算 依 据 与 冻 鸭 产 品 相 似, 全 年 产 能 9,000 吨 = 全 年 可 宰 杀 商 品 成 鸡 700 万 只 单 只 鸡 胴 体 体 重 1.36 kg 出 品 率 94.8%/1000 本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冻 鸡 产 能 增 加 4,000 万 只 / 年 (67,200 吨 / 年 ), 主 要 系 截 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 淮 阳 鸡 系 列 加 工 项 目 中 屠 宰 加 工 厂 已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但 是 由 于 其 他 配 套 工 程 养 殖 场 及 孵 化 厂 等 均 未 建 成, 体 系 尚 未 形 成, 因 此 实 际 的 屠 宰 量 小 (8) 鸡 苗 表 6-20 报 告 期 鸡 苗 产 销 情 况 表 产 能 产 量 外 销 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价 格 年 度 外 销 率 ( 万 只 ) ( 万 只 ) ( 万 只 ) ( 元 ) ( 元 / 只 ) 2009 年 1-6 月 1,000 432.26 167.36 38.72% 2,409,368.00 1.44 1-1-126

2008 年 1,000 1,095.44 646.46 59.01% 14,882,119.5 2.3 2007 年 1,000 690 174 25.22% 5,757,545.00 3.30 2006 年 - - - - - - 注 :2007 年 之 前 公 司 没 有 种 鸡 及 商 品 鸡 养 殖 孵 化 业 务,2007 年 8 月 公 司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股 权, 以 上 鸡 苗 全 部 由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生 产, 生 产 的 鸡 苗 一 部 分 由 合 同 养 殖 户 养 殖 后 公 司 收 回 成 鸡 进 行 屠 宰 加 工, 另 一 部 分 销 售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农 户 并 不 再 收 回 成 鸡, 上 表 所 示 产 量 为 淮 滨 分 公 司 每 年 生 产 商 品 鸡 苗 总 量, 外 销 量 则 为 每 年 销 售 给 其 他 企 业 或 农 户 并 不 再 回 收 成 鸡 部 分 的 商 品 鸡 苗 数 量 以 上 产 能 不 包 含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现 有 种 鸡 场 的 鸡 苗 产 能, 原 因 为 截 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项 目 孵 化 机 尚 未 安 装 完 毕, 完 整 的 产 能 并 未 形 成 2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1)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占 比 表 6-21 报 告 期 各 主 要 产 品 向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表 2009 年 1-6 月 产 品 向 前 5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额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比 ( 不 含 税 ) 万 元 例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冻 鸭 产 品 5,977.54 22.83% 14.16% 熟 食 1,550.32 37.91% 3.67% 鸭 苗 2,783.45 38.40% 6.59% 鸡 苗 233.53 96.93% 0.55% 饲 料 132.01 55.02% 0.31% 鸭 毛 1,047.04 99.78% 2.48% 冻 鸡 2,162.08 72.19% 5.12% 2008 年 产 品 向 前 5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额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比 ( 不 含 税 ) 万 元 例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冻 鸭 产 品 13,656.62 21.84% 14.30% 熟 食 3,178.56 32.48% 3.33% 鸭 苗 4,872.07 41.26% 5.10% 鸡 苗 936.76 62.95% 0.98% 饲 料 344.22 50.23% 0.36% 鸭 毛 3,142.43 95.23% 3.29% 冻 鸡 4,730.36 83.41% 4.95% 2007 年 产 品 向 前 5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额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比 ( 不 含 税 ) 万 元 例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冻 鸭 产 品 11,838.47 20.09% 12.61% 1-1-127

熟 食 2,599.23 37.13% 2.77% 鸭 苗 7,929.00 56.08% 8.45% 饲 料 854.13 60.80% 0.37% 鸭 毛 6,082.18 93.47% 6.57% 冻 鸡 3,144.00 60.25% 0.90% 2006 年 产 品 向 前 5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万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占 发 行 人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冻 鸭 产 品 8,396.25 21.40% 13.14% 熟 食 2,205.33 42.82% 3.45% 鸭 苗 2,465.00 29.04% 3.86% 饲 料 359.79 57.60% 0.56% 鸭 毛 6,851.15 100.00% 10.73% 鸭 绒 2,905.58 82.70% 4.55% (2) 冻 鸭 产 品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表 6-22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武 汉 琦 强 华 英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7,612,549.48 6.73% 2 上 海 日 永 食 品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16,072,116.76 6.14% 3 北 京 市 东 方 友 谊 食 品 配 送 公 司 10,345,369.50 3.95% 4 联 华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232,640.83 3.14% 5 宋 成 福 7,512,727.10 2.87% 6 陈 翔 6,972,607.86 2.66% 7 任 传 鑫 6,889,193.24 2.63% 8 陈 兵 亮 5,793,222.27 2.21% 9 重 庆 永 辉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5,576,515.21 2.13% 10 欧 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562,914.07 2.12% 合 计 90,569,856.32 35.48% 表 6-23 2008 年 冻 鸭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武 汉 琦 强 华 英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37,406,449.54 5.98% 2 上 海 日 永 食 品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31,709,872.47 5.07% 3 陈 兵 亮 24,457,675.61 3.91% 4 南 京 桂 花 鸭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1,897,920.10 3.50% 5 董 为 民 21,094,314.60 3.37% 1-1-128

6 联 华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392,567.02 3.26% 7 北 京 市 东 方 友 谊 食 品 配 送 公 司 19,932,154.17 3.19% 8 河 南 双 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696,336.42 2.99% 9 欧 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8,147,141.77 2.90% 10 南 京 刘 臻 峰 17,487,257.53 2.80% 合 计 231,221,689.23 36.97% 表 6-24 2007 年 冻 鸭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武 汉 琦 强 华 英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29,545,866.63 5.01% 2 陈 兵 亮 27,819,043.42 4.72% 3 北 京 市 西 南 郊 食 品 冷 冻 厂 21,325,023.32 3.62% 4 董 为 民 20,308,139.04 3.45% 5 宋 成 福 19,386,591.85 3.29% 6 南 京 桂 花 鸭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7,122,265.05 2.91% 7 欧 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5,956,179.33 2.71% 8 联 华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615,822.58 2.65% 9 香 港 五 丰 冻 品 水 产 有 限 公 司 13,670,832.23 2.32% 10 河 南 双 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970,850.50 2.20% 合 计 193,720,613.95 32.88% 表 6-25 2006 年 冻 鸭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宋 成 福 19,214,308.18 4.90% 2 北 京 市 西 南 郊 食 品 冷 冻 厂 16,906,268.04 4.31% 3 陈 兵 亮 16,880,651.40 4.30% 4 董 为 民 16,204,022.89 4.13% 5 河 南 双 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757,248.98 3.76% 6 香 港 五 丰 冻 品 水 产 有 限 公 司 12,117,001.72 3.09% 7 刘 臻 峰 10,985,540.75 2.80% 8 联 华 超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820,358.57 2.76% 9 欧 尚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748,715.26 2.74% 10 武 汉 琦 强 华 英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0,119,504.24 2.58% 合 计 138,753,620.03 35.37% (3) 鸭 苗 产 品 的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1-1-129

表 6-26 2009 年 1-6 月 商 品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山 东 六 和 集 团 公 司 8,123,520.00 12.01% 2 山 东 时 华 集 团 公 司 5,811,200.00 8.59% 3 山 东 众 城 鸭 业 集 团 公 司 4,583,040.00 6.77% 4 山 东 永 强 鸭 业 公 司 3,909,632.00 5.78% 5 马 彦 庆 3,340,800.00 4.94% 6 湖 北 永 惠 食 品 公 司 3,006,760.00 4.44% 7 山 东 临 沂 太 和 有 限 公 司 2,505,600.00 3.70% 8 田 守 竹 2,496,008.00 3.69% 9 郭 太 昌 2,456,408.00 3.63% 10 孙 颖 2,336,240.00 3.45% 合 计 38,569,208.00 57.00% 表 6-27 2008 年 商 品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山 东 曹 县 六 和 集 团 公 司 17,196,860.00 16.29% 2 刘 佃 宝 10,463,020.00 9.91% 3 李 亚 平 7,871,020.00 7.46% 4 马 彦 庆 7,006,001.00 6.64% 5 乔 丕 应 6,183,770.00 5.86% 6 山 东 龙 盛 公 司 6,095,000.00 5.78% 7 安 徽 淮 北 六 和 集 团 公 司 5,258,500.00 4.98% 8 林 化 举 4,322,110.00 4.10% 9 田 守 竹 4,112,800.00 3.90% 10 刘 兴 3,676,560.00 3.48% 合 计 72,185,641.00 68.40% 表 6-28 2007 年 商 品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刘 佃 宝 30,680,000.00 21.70% 2 山 东 万 香 斋 食 品 公 司 24,370,000.00 17.24% 3 马 彦 庆 8,390,000.00 5.93% 4 赵 光 亮 8,050,000.00 5.69% 5 王 传 军 7,800,000.00 5.52% 1-1-130

6 田 守 竹 6,600,000.00 4.67% 7 晁 玉 铜 3,080,000.00 2.18% 8 谢 有 春 2,900,000.00 2.05% 9 吕 义 本 1,830,000.00 1.29% 10 姚 西 成 1,560,000.00 1.10% 合 计 95,260,000.00 67.37% 表 6-29 2006 年 商 品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刘 佃 宝 12,330,000.00 14.52% 2 马 彦 庆 4,090,000.00 4.82% 3 山 东 天 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3,410,000.00 4.02% 4 山 东 万 香 斋 食 品 公 司 2,740,000.00 3.23% 5 赵 光 亮 2,080,000.00 2.45% 6 王 传 军 1,380,000.00 1.63% 7 山 东 六 和 集 团 平 邑 分 公 司 1,350,000.00 1.59% 8 田 守 竹 1,240,000.00 1.46% 9 李 亚 平 1,110,000.00 1.31% 10 山 东 元 丰 食 品 公 司 540,000.00 0.64% 合 计 30,270,000.00 35.67% 表 6-30 2009 年 1-6 月 父 母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中 澳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66,104.00 11.71% 2 生 源 有 限 公 司 528,399.20 10.93% 3 徐 州 海 阔 有 限 公 司 424,608.80 8.79% 4 新 蔡 天 龙 有 限 公 司 283,024.00 5.86% 5 武 汉 春 江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264,196.80 5.47% 6 衢 州 梅 林 正 和 食 品 公 司 235,893.28 4.88% 7 福 建 华 融 有 限 公 司 207,586.40 4.30% 8 湖 南 双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0,407.52 3.32% 9 山 东 青 州 大 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155,689.52 3.22% 10 哈 尔 滨 兴 润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141,536.08 2.93% 合 计 2,967,445.60 61.41% 1-1-131

表 6-31 2008 年 父 母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生 源 有 限 公 司 1,618,000.00 12.88% 2 山 东 永 大 公 司 1,480,100.00 11.78% 3 中 澳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70,500.00 9.32% 4 天 成 饲 料 公 司 1,116,300.00 8.89% 5 新 昌 肉 食 公 司 958,000.00 7.63% 6 合 肥 市 益 农 养 殖 有 限 公 司 935,600.00 7.45% 7 广 东 天 龙 食 品 公 司 845,700.00 6.73% 8 安 徽 华 大 集 团 793,100.00 6.31% 9 青 岛 市 平 渡 幸 福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696,100.00 5.54% 10 武 汉 春 江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533,300.00 4.25% 合 计 10,146,700.00 80.78% 表 6-32 2007 年 父 母 代 鸭 苗 前 十 名 销 售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不 含 税 ) 元 占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广 西 桂 柳 家 禽 有 限 公 司 2,455,271.75 16.92% 2 山 东 永 大 公 司 2,268,000.00 15.63% 3 金 红 鑫 1,939,091.44 13.36% 4 内 蒙 蒙 鹅 鹅 业 有 限 公 司 1,699,372.25 11.71% 5 申 奥 集 团 公 司 1,291,349.28 8.90% 6 张 海 平 1,096,019.14 7.55% 7 山 东 鑫 昌 肉 食 有 限 公 司 960,071.25 6.61% 8 段 其 合 768,133.97 5.29% 9 赵 春 明 657,282.30 4.53% 10 郑 文 鹏 392,320.62 2.70% 合 计 13,526,912.00 93.19%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公 司 当 期 销 售 总 额 50% 的 情 况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向 自 然 人 蔡 士 杰 及 其 控 制 的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公 司 销 售 鸭 毛 金 额 占 各 期 鸭 毛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0.02% 72.89% 74.87% 和 79.86%, 主 要 系 发 行 人 所 产 原 毛 大 部 分 集 中 在 潢 川 本 地, 从 原 毛 价 格 及 运 输 成 本 角 度 就 近 销 售 更 为 有 利, 华 隆 羽 绒 年 加 工 原 毛 生 产 能 力 为 4,000 吨, 承 担 了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绝 大 部 分 的 原 毛 加 工 量 自 然 人 蔡 士 杰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1-132

( 六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价 格 变 动 等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本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有 玉 米 豆 粕 小 麦 等 农 产 品 ; 能 源 主 要 为 煤 和 电 力 所 需 原 材 料 可 从 市 场 自 由 采 购, 农 产 品 主 要 从 产 粮 大 省 河 南 及 辽 宁 进 行 采 购, 煤 炭 主 要 从 河 南 平 顶 山 采 购, 电 力 可 由 当 地 电 力 供 应 部 门 稳 定 取 得 2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变 动 表 6-33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表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原 料 采 购 量 ( 吨 ) 单 价 ( 元 / 吨 ) 采 购 量 ( 吨 ) 单 价 ( 元 / 吨 ) 采 购 量 ( 吨 ) 单 价 ( 元 / 吨 ) 采 购 量 ( 吨 ) 单 价 ( 元 / 吨 ) 玉 米 60,630 1,542 80,042 1,744 86,986 1,646 109,980 1,396 豆 粕 14,412 3,246 26,804 3,827 49,316 2,836 39,258 2,326 小 麦 231 1,650 72,926 1,548 35,425 1,484 21,958 1,391 3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在 生 产 成 本 中 的 构 成 情 况 玉 米 小 麦 豆 粕 等 是 公 司 生 产 禽 类 产 品 饲 料 最 主 要 的 原 料, 占 到 饲 料 综 合 成 本 的 80%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饲 料 在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中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表 6-34 冻 鸭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表 年 份 鸭 苗 商 品 鸭 养 殖 消 耗 饲 料 养 殖 包 装 物 燃 动 力 人 工 费 制 造 合 计 2006 年 9.03% 64.65% 7.56% 4.40% 3.48% 7.37% 3.52% 100.00% 2007 年 9.35% 66.95% 7.82% 3.64% 2.78% 5.83% 3.63% 100.00% 2008 年 9.28% 68.96% 6.95% 3.47% 3.78% 4.38% 3.18% 100.00% 2009 年 1-6 月 8.05% 66.86% 7.69% 3.98% 4.55% 4.98% 3.89% 100.00% 1-1-133

表 6-35 鸭 苗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表 年 份 父 母 代 种 鸭 消 耗 的 饲 料 种 鸭 摊 销 制 造 费 用 燃 动 力 直 接 工 资 合 计 2006 年 56.23% 21.14% 10.44% 9.36% 2.82% 100.00% 2007 年 57.34% 22.86% 9.48% 7.13% 3.19% 100.00% 2008 年 62.68% 19.15% 7.08% 8.12% 2.97% 100.00% 2009 年 1-6 月 61.78% 18.25% 7.54% 8.98% 3.45% 100.00% 4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表 6-36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及 比 例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采 购 金 额 ( 元 ) 75,530,792.98 200,470,551.75 163,769,924.49 143,196,308.38 占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32.22% 34.40% 38.94% 41.47%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公 司 当 期 原 材 料 采 购 总 额 50% 或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或 客 户 中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权 益 或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合 同 约 定 承 诺 等 ( 七 ) 环 保 情 况 1 发 行 人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有 : 鸭 舍 地 面 冲 洗 水 屠 宰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洗 涤 水 及 各 种 冲 洗 废 水 ; 鸭 粪 蛋 壳 死 鸭 和 其 他 废 弃 物 ; 锅 炉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排 出 的 废 渣 ; 鼓 风 机 空 压 机 制 冷 机 组 等 电 动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 屠 宰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少 量 废 气 2 防 治 措 施 (1) 养 殖 场 环 保 治 理 方 案 养 殖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1-134

图 6-23 养 殖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养 殖 废 水 三 级 沉 淀 池 氧 化 塘 达 标 排 放 收 集 堆 肥 场 无 害 化 处 理 农 家 肥 花 木 蔬 菜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理 : 蛋 壳 被 填 埋, 产 生 的 鸭 粪 集 中 堆 放, 经 发 酵 无 害 化 处 理, 定 期 外 运, 用 做 农 田 肥 料 花 木 种 植 炉 渣 集 中 堆 放 外 运, 做 建 筑 材 料 或 填 坑 铺 路, 做 到 综 合 利 用 (2) 屠 宰 加 工 厂 环 保 治 理 方 案 加 工 厂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 公 司 各 加 工 厂 均 配 套 建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在 总 排 污 口 安 装 有 废 水 流 量 计 COD 及 NH3 在 线 自 动 监 测 仪, 便 于 日 常 监 测 管 理, 同 时 积 极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工 作 加 大 废 水 的 回 收 利 用,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本 方 案 以 格 栅 为 预 处 理,SBR 反 应 池 为 最 终 处 理, 污 泥 经 浓 缩 压 榨 一 体 化 污 泥 脱 水 机 后 外 运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的 核 心 是 SBR 反 应 池, 其 特 点 是 除 具 有 去 除 有 机 物 的 基 本 作 用 外, 还 兼 有 除 磷 脱 氮 作 用,SBR 工 艺 对 有 机 物 浓 度 去 除 率 可 达 95% 以 上 图 6-24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废 水 粗 格 栅 细 格 栅 调 水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加 药 细 格 栅 SBR 反 应 池 消 毒 池 排 放 或 转 做 绿 化 用 水 污 泥 浓 缩 池 带 式 压 缩 机 脱 水 后 用 作 肥 料 噪 声 处 理 : 选 用 国 内 外 高 效 低 耗 低 噪 声 系 列 设 备, 对 噪 声 大 的 设 备 安 装 减 震 基 础, 加 设 消 声 罩 和 消 声 器, 车 间 设 置 隔 音 值 班 室 废 气 处 理 : 选 用 选 用 多 管 旋 风 及 麻 石 水 膜 高 效 除 尘 器 除 尘, 除 尘 后 的 烟 气 再 经 30m-45m 高 的 烟 囱 高 空 排 放 1-1-135

3 公 司 环 保 评 价 公 司 污 染 物 符 合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457-92) 禽 类 加 工 一 级 标 准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596-2001),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0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90)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机 器 设 备 原 值 为 247,804,820.16 元, 账 面 价 值 为 162,905,592.50 元 表 6-37 主 要 孵 化 及 养 殖 设 备 情 况 表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 年 ) 原 值 ( 元 ) 账 面 价 值 ( 元 ) 成 新 率 分 布 情 况 孵 化 出 雏 机 6 15 90,161.45 56,565.58 62.74%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62 9 1,473,435.91 813,973.19 55.24%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64 10 1,375,729.11 669,267.73 48.65%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114 13 1,842,968.00 1,239,416.00 67.25%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106 15 2,368,246.06 1,859,816.14 78.53%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111 19 1,207,492.00 1,075,993.42 89.11% 股 份 公 司 种 鸭 场 孵 化 出 雏 机 35 15 1,081,600.00 654,489 60.51% 淮 滨 分 公 司 表 6-38 主 要 屠 宰 加 工 设 备 情 况 表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 年 ) 原 值 ( 元 ) 账 面 价 值 ( 元 ) 成 新 率 分 布 情 况 屠 宰 生 产 线 1 条 6 11,362,900 3,433,219 30.00% 淮 滨 分 公 司 加 工 一 厂 生 产 线 1 条 10 2,040,256.98 678,645.91 33.18%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加 工 二 厂 生 产 线 1 条 12 8,854,750 4,331,000.37 48.82%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加 工 三 厂 生 产 线 1 条 18 11,270,015.91 8,347,166.36 74.01%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1-1-136

加 工 一 厂 制 冷 设 备 1 套 10 1,686,523.27 882,954.35 52.22%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加 工 二 厂 制 冷 设 备 1 套 12 777,576 484,492.70 62.20%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加 工 三 厂 制 冷 设 备 1 套 18 5,814,870.59 5,242,754.57 90.09% 股 份 公 司 加 工 厂 屠 宰 生 产 线 1 条 6.5 122,493 68,931 55.94% 徐 州 分 公 司 制 冷 设 备 1 条 6.5 202,497.13 113,953 55.94% 徐 州 分 公 司 屠 宰 生 产 线 1 条 6.5 1,580,000 1,211,484 76.21% 丰 城 分 公 司 制 冷 设 备 1 条 6.5 355,880 272,875.23 76.21% 丰 城 分 公 司 表 6-39 主 要 熟 食 加 工 设 备 情 况 表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 年 ) 原 值 ( 元 ) 账 面 价 值 ( 元 ) 成 新 率 分 布 情 况 烧 烤 隧 道 1 台 13.5 1,248,102.99 996,594.33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烟 熏 炉 4 台 13.5 2,204,005.01 1,759,869.88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不 锈 钢 全 自 动 杀 菌 炉 1 套 13.5 1,087,179.48 967,174.68 88.8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真 空 灌 肠 机 1 台 13.5 760,000 606,850.32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双 螺 旋 速 冻 机 2 台 13.5 1,640,000 1,381,185.91 84.10%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制 冷 机 组 1 套 13.5 908,598.29 808,305.60 88.8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不 锈 钢 制 品 1 套 13.5 1,595,930 1,274,329.68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电 加 热 油 炸 机 2 台 13.5 695,300 555,188.17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锅 炉 和 辅 机 1 套 13.5 691,000 551,754.63 79.74%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3 台 13.5 516,000 434,568.30 84.10%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2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账 面 价 值 为 419,185,701.07 元, 综 合 成 新 率 为 83.9%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目 前 有 厂 房 办 公 及 综 合 用 房 产 共 计 82 处,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拥 有 如 下 房 屋 产 权 : 表 6-40 公 司 房 屋 产 权 列 表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码 房 屋 座 落 面 积 ( 平 方 米 ) 所 属 单 位 1 潢 城 房 自 字 0546-01 号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3,658.84 股 份 公 司 2 潢 城 房 自 字 0546-02 号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951.78 股 份 公 司 3 潢 城 房 自 字 0547-01 号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4,239.45 股 份 公 司 1-1-137

4 潢 城 房 自 字 0547-02 号 5 潢 城 房 自 字 0549-01 号 6 潢 城 房 自 字 0549-02 号 7 潢 城 房 自 字 0549-03 号 8 潢 城 房 自 字 0549-04 号 9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1 号 10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2 号 11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3 号 12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4 号 13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5 号 14 潢 城 房 自 字 0554-06 号 15 潢 城 房 自 字 0559 号 16 潢 城 房 自 字 0592 号 17 潢 城 房 自 字 0593 号 18 潢 城 房 自 字 0653 号 19 潢 城 房 自 字 0764 号 20 潢 城 房 自 字 0765 号 21 潢 城 房 自 字 0826 号 22 潢 城 房 自 字 0880-01 号 23 潢 城 房 自 字 0880-02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中 山 街 跃 进 东 路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凡 庄 崔 小 店 312 国 道 南 侧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五 里 周 庄 312 国 道 南 侧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284.45 股 份 公 司 3,232.1 股 份 公 司 4,942.59 股 份 公 司 5,248.32 股 份 公 司 1,057.98 股 份 公 司 263.74 股 份 公 司 1,408.54 股 份 公 司 1,351.72 股 份 公 司 1,974.36 股 份 公 司 2,921.46 股 份 公 司 2,253.84 股 份 公 司 5,632.2 股 份 公 司 2,747.9 股 份 公 司 5,751.69 股 份 公 司 1,392.97 股 份 公 司 5,087.61 股 份 公 司 13,779.23 股 份 公 司 8,388.21 股 份 公 司 2,363.46 股 份 公 司 3,999.47 股 份 公 司 1-1-138

24 潢 城 房 自 字 0880-03 号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西 关 街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27.37 股 份 公 司 25 潢 城 房 自 字 0932 号 潢 川 县 春 申 路 春 申 工 业 区 21,734.03 股 份 公 司 26 潢 城 房 自 字 0951 号 潢 川 魏 岗 邬 桥 种 鸭 四 场 4,551.5 股 份 公 司 27 潢 城 房 自 字 0952 号 潢 川 何 店 种 鸭 二 场 3,115.12 股 份 公 司 28 淮 房 字 第 00015272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951.69 股 份 公 司 29 淮 房 字 第 00015291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23.02 股 份 公 司 30 淮 房 字 第 00015288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14.38 股 份 公 司 31 淮 房 字 第 00015290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714.6 股 份 公 司 32 淮 房 字 第 00015289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98.03 股 份 公 司 33 淮 房 字 第 00015285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96.74 股 份 公 司 34 淮 房 字 第 00015284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638 股 份 公 司 35 淮 房 字 第 00015292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80 股 份 公 司 36 淮 房 字 第 00015287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335.6 股 份 公 司 37 淮 房 字 第 00015283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78.98 股 份 公 司 38 淮 房 字 第 00015281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326.7 股 份 公 司 39 淮 房 字 第 00015277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2,292 股 份 公 司 40 淮 房 字 第 00015282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714 股 份 公 司 41 淮 房 字 第 00015280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349.75 股 份 公 司 42 淮 房 字 第 00015279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672 股 份 公 司 43 淮 房 字 第 00015286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1,000.5 股 份 公 司 44 淮 房 字 第 00015294 号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1,066.34 股 份 公 司 45 淮 房 字 第 00015293 号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223.73 股 份 公 司 46 淮 房 字 第 00015296 号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5,820 股 份 公 司 47 淮 房 字 第 00015295 号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5,820 股 份 公 司 48 淮 房 字 第 00015276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630 股 份 公 司 49 淮 房 字 第 00015275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289.05 股 份 公 司 50 淮 房 字 第 00015274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87.96 股 份 公 司 51 淮 房 字 第 00015273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76.21 股 份 公 司 52 淮 房 字 第 00015278 号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88 号 593.86 股 份 公 司 1-1-139

53 潢 城 房 自 字 0884 号 潢 川 县 何 店 工 业 区 8,016.29 华 隆 羽 绒 54 潢 城 房 自 字 第 0920 号 潢 川 县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22,049.23 樱 桃 谷 食 品 55 赣 丰 房 权 证 剑 南 街 办 字 第 2005000071 号 丰 城 市 剑 南 街 办 剑 南 路 108 号 2,716.07 丰 城 华 英 56 赣 丰 房 权 证 剑 南 街 办 字 第 2005000070 号 丰 城 市 剑 南 街 办 剑 南 路 108 号 5,888.23 丰 城 华 英 57 潢 城 房 自 字 第 0548-01 号 58 潢 城 房 自 字 第 0548-02 号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潢 川 县 城 关 镇 春 申 路 何 店 工 业 区 4,136.03 港 华 羽 绒 267.25 港 华 羽 绒 59 60 赣 丰 房 权 证 湖 塘 乡 字 第 2008001871 号 赣 丰 房 权 证 湖 塘 乡 字 第 2008001870 号 丰 城 市 湖 塘 乡 杨 家 庄 132.54 股 份 公 司 丰 城 市 湖 塘 乡 杨 家 庄 3,562.69 股 份 公 司 61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1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63 股 份 公 司 62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2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方 店 村 203.52 股 份 公 司 63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3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1,027.21 股 份 公 司 64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4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牛 岗 村 218.61 股 份 公 司 65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5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辛 店 牛 岗 杨 围 孜 村 156.03 股 份 公 司 66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6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杨 围 孜 村 204.83 股 份 公 司 67 潢 魏 房 自 字 第 0007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344.25 股 份 公 司 68 潢 桃 房 自 字 第 0002 号 潢 川 县 桃 林 镇 全 集 村 389.94 股 份 公 司 69 潢 桃 房 自 字 第 0003-2-1 号 潢 川 县 桃 林 镇 全 集 段 营 村 民 组 1,145.08 股 份 公 司 70 潢 桃 房 自 字 第 0003-2-2 号 潢 川 县 桃 林 镇 全 集 段 营 村 民 组 224.24 股 份 公 司 71 潢 隆 房 自 字 第 0001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方 店 村 320.02 股 份 公 司 72 潢 隆 房 自 字 第 0002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63 股 份 公 司 73 潢 白 房 自 字 第 0001 号 潢 川 县 白 店 乡 龚 营 村 85.27 股 份 公 司 74 潢 黄 房 自 字 第 0001 号 潢 川 县 黄 岗 镇 史 寨 村 257.45 股 份 公 司 75 潢 付 房 自 字 第 0001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赵 楼 村 民 组 377.08 股 份 公 司 1-1-140

76 潢 付 房 自 字 第 0002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刘 楼 村 前 后 湾 店 组 232.65 股 份 公 司 77 潢 付 房 自 字 第 0003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周 围 孜 村 1,352.69 股 份 公 司 78 潢 付 房 自 字 第 0004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凡 村 崔 小 店 1,358.1 股 份 公 司 79 潢 付 房 自 字 第 0006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292.48 股 份 公 司 80 淮 房 权 证 淮 房 字 第 400139 号 曹 河 乡 何 楼 村 北 乡 间 公 路 东 侧 489.4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81 淮 房 权 证 淮 房 字 第 400140 号 白 楼 乡 五 谷 台 村 周 商 公 路 东 侧 495.32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82 淮 房 权 证 淮 房 字 第 400146 号 淮 阳 南 环 南 工 业 六 路 西 腾 飞 路 北 24,872.37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3 固 定 资 产 租 赁 情 况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与 自 然 人 蔡 士 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蔡 士 杰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5 年 3 月 1 日 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租 赁 费 用 以 蔡 士 杰 自 股 份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数 量 为 依 据, 蔡 士 杰 自 股 份 公 司 本 部 购 买 的 原 毛 按 照 每 吨 2,0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港 华 羽 绒, 自 股 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按 照 每 吨 1,0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港 华 羽 绒 租 赁 费 以 现 金 支 付, 按 季 度 缴 纳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与 自 然 人 王 培 奎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王 培 奎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6 年 7 月 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 租 赁 费 用 以 王 培 奎 自 股 份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数 量 为 依 据, 王 培 奎 自 股 份 公 司 本 部 购 买 的 原 毛 按 照 每 吨 2,0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港 华 羽 绒, 自 股 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按 照 每 吨 1,0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港 华 羽 绒 租 赁 费 以 现 金 支 付, 按 季 度 缴 纳 (3)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与 自 然 人 蔡 士 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华 隆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蔡 士 杰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9 月, 租 赁 费 用 以 蔡 士 杰 自 股 份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数 量 为 依 据, 蔡 士 杰 自 股 份 公 司 本 部 购 买 的 原 毛 其 中 800 吨 按 照 每 吨 2,000 元 的 标 准, 其 余 按 照 每 吨 2,2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华 隆 羽 绒 ; 自 股 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购 买 的 原 毛 按 照 每 吨 1,000 元 的 标 准 作 为 租 赁 费 支 付 给 华 隆 羽 绒 租 赁 费 按 季 度 缴 纳 (4)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与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文 华 羽 1-1-141

绒 )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华 隆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文 华 羽 绒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年 租 金 人 民 币 525 万 元, 此 期 间 发 生 的 厂 房 设 备 维 修 费 用 由 文 华 羽 绒 承 担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7 年 7 月 至 2009 年 9 月 (5)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与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晟 羽 绒 )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华 晟 羽 绒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年 租 金 人 民 币 165 万 元, 此 期 间 发 生 的 厂 房 设 备 维 修 费 用 由 华 晟 羽 绒 承 担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7 年 7 月 至 2009 年 7 月 (6)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与 华 晟 羽 绒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华 晟 羽 绒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年 租 金 人 民 币 165 万 元, 此 期 间 发 生 的 厂 房 设 备 维 修 费 用 由 华 晟 羽 绒 承 担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 二 )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商 标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技 术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94,664,406.84 元,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价 值 为 94,538,634.89 元 1 土 地 使 用 权 (1)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表 6-41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表 序 使 用 权 面 积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号 ( 平 方 米 ) 使 用 期 限 1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28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9,596.60 2051 年 11 月 22 日 2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29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48,951 2051 年 11 月 22 日 3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0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6,381.50 2047 年 12 月 5 日 4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1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7,162.20 2047 年 12 月 5 日 5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2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33,830 2051 年 11 月 22 日 6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3 号 付 店 何 店 村 41,885 2051 年 11 月 22 日 7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4 号 付 店 镇 凡 村 崔 小 店 村 民 组 10,000 2051 年 5 月 24 日 8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5 号 城 关 镇 五 里 村 周 庄 村 民 组 20,000 2051 年 5 月 24 日 1-1-142

9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7 号 西 关 五 里 村 16,401.10 2045 年 11 月 30 日 10 潢 城 国 用 (2008) 第 06030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6,880 2051 年 11 月 23 日 11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6 号 西 关 春 申 路 7,200 2047 年 2 月 28 日 12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574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20,365.40 2047 年 12 月 17 日 13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575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1,843.80 2052 年 7 月 28 日 14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576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9,533 2047 年 12 月 25 日 15 潢 城 国 用 (2004) 第 04468 号 312 国 道 南 侧 7,861 2054 年 2 月 25 日 16 潢 城 国 用 (2004) 第 04469 号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冯 堂 村 民 组 1,934 2054 年 5 月 8 日 17 潢 城 国 用 (2004) 第 04470 号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杨 营 村 民 组 8,488 2054 年 5 月 8 日 18 潢 城 国 用 (2006) 第 05213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87,412.50 2056 年 3 月 9 日 19 潢 城 国 用 (2006) 第 05214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6,593.50 2056 年 3 月 9 日 20 潢 国 用 (2008) 第 05884 号 中 山 街 跃 进 道 南 侧 3,789 2047 年 1 月 6 日 注 : 以 上 前 十 宗 土 地 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在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作 价 投 入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从 而 取 得 了 该 十 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2) 发 行 人 分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表 6-42 淮 滨 分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列 表 序 号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使 用 权 面 积 使 用 期 限 ( 平 方 米 ) 1 淮 国 用 (07) 第 0246 号 乌 龙 大 道 西 侧 49,073.23 2051 年 10 月 23 日 2 淮 国 用 (07) 第 0247 号 乌 龙 大 道 西 侧 6,331.64 2051 年 10 月 23 日 3 淮 国 用 (07) 第 0248 号 乌 龙 大 道 东 侧 9,671.79 2051 年 10 月 23 日 表 6-43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表 序 使 用 权 面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使 用 期 限 号 积 ( 平 方 米 ) 1 丰 国 用 2005 第 41379189 号 丰 城 市 新 105 国 道 54,179.75 2055 年 3 月 28 日 表 6-44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列 表 序 号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使 用 期 限 1-1-143

1 潢 国 用 2007 第 05458 号 何 店 镇 何 村 与 城 关 镇 奚 店 村 交 界 处 81,101.00 2056 年 8 月 11 日 表 6-45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列 表 序 号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使 用 期 限 1 潢 国 用 2008 第 06031 号 何 店 工 业 区 10,767.90 2051 年 11 月 23 日 表 6-46 樱 桃 谷 熟 食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列 表 序 号 土 地 证 号 码 座 落 位 置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使 用 期 限 1 潢 国 用 2007 第 05449 号 潢 光 路 西 侧 18,581.07 2056 年 8 月 22 日 2 潢 国 用 2007 第 05450 号 潢 光 路 西 侧 100,409.53 2056 年 8 月 22 日 表 6-47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列 表 序 土 地 证 号 码 号 1 淮 国 用 2007 第 209 号 2 淮 国 用 2007 第 208 号 座 落 位 置 淮 阳 县 新 建 路 东 腾 飞 路 北 七 里 河 南 淮 阳 县 南 环 路 南 工 业 六 路 西 腾 飞 路 北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使 用 期 限 22,085.0 2057 年 12 月 21 日 120,000.0 2057 年 12 月 21 日 (3)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租 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管 理 办 法 河 南 省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以 租 赁 方 式 取 得 了 农 户 承 包 经 营 的 22 宗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合 计 1,773.0929 亩, 发 行 人 已 依 照 前 述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分 别 与 有 关 村 民 委 员 会 签 署 了 河 南 省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出 租 合 同, 相 关 村 民 委 员 会 已 取 得 承 包 土 地 农 户 的 书 面 授 权, 具 备 签 署 河 南 省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出 租 合 同 的 主 体 资 格, 该 等 合 同 亦 在 相 关 乡 ( 镇 ) 政 府 备 案 1-1-144

发 行 人 现 已 在 租 赁 的 22 宗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上 建 设 了 21 个 养 殖 场, 依 据 关 于 促 进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有 关 用 地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已 就 租 赁 上 述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进 行 规 模 化 养 殖 在 潢 川 县 畜 牧 局 和 淮 滨 县 畜 牧 局 办 理 了 备 案 手 续, 并 同 时 在 潢 川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和 淮 滨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办 理 了 用 地 备 案 手 续 发 行 人 对 于 养 殖 场 内 生 产 设 施 及 绿 化 隔 离 带 用 地 占 用 耕 地 的 情 况 已 签 订 了 复 耕 保 证 书, 保 证 在 租 赁 期 满 后 负 责 恢 复 该 等 耕 地 的 种 植 条 件 表 6-48 发 行 人 养 殖 场 租 赁 农 用 地 列 表 序 号 名 称 位 置 租 地 面 积 ( 亩 ) 使 用 期 限 1 养 殖 示 范 一 场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宋 大 营 村 民 组 175.137 2027 年 12 月 19 日 2 桃 林 养 殖 场 桃 林 乡 全 集 村 段 营 村 民 组 114.54 2027 年 12 月 19 日 3 隆 古 养 殖 场 隆 古 乡 方 店 村 宋 庄 村 民 组 51.727 2027 年 12 月 19 日 4 隆 华 养 殖 场 隆 古 乡 方 店 村 余 庄 村 民 组 38.617 2027 年 12 月 19 日 5 白 店 养 殖 场 白 店 乡 龚 营 村 西 大 庄 村 民 组 35.123 2027 年 12 月 19 日 6 黄 岗 养 殖 场 黄 岗 乡 史 寨 村 大 张 营 村 民 组 96.058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7 魏 岗 邬 桥 场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易 营 村 民 组 29.313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8 桃 林 全 集 场 桃 林 乡 全 集 村 张 营 村 民 组 95.157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9 冯 楼 养 殖 场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冯 楼 村 民 组 ( 西 ) 29.577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0 杨 围 孜 东 场 牛 岗 镇 杨 围 孜 村 王 楼 村 民 组 50.449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1 桃 华 养 殖 一 场 魏 岗 乡 辛 店 村 仙 井 村 民 组 48.796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2 桃 华 养 殖 二 场 牛 岗 镇 牛 岗 村 后 赵 营 村 民 组 37.948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3 桃 华 养 殖 三 场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冯 楼 村 民 组 ( 东 ) 23.357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4 付 店 刘 楼 场 付 店 镇 刘 楼 村 湾 店 村 民 组 109.753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5 付 店 新 胜 场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白 凹 村 民 组 52.368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6 付 店 尤 店 场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赵 楼 村 民 组 107.870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7 祖 代 鸭 场 18 种 鸭 二 场 付 店 镇 周 围 孜 村 付 老 店 村 民 组 付 店 镇 樊 村 北 围 孜 何 店 村 南 何 店 新 胜 村 崔 店 村 民 组 94.734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20.1385 2027 年 12 月 19 日 1-1-145

19 种 鸭 三 场 付 店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曹 大 店 村 民 组 101.4162 2027 年 12 月 19 日 种 鸭 三 场 付 店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村 民 组 107.4292 2027 年 12 月 19 日 20 种 鸭 四 场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杨 营 村 民 组 195.868 2027 年 12 月 19 日 21 种 鸡 场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民 组 57.714 2027 年 12 月 19 日 合 计 1,773.0929 注 : 发 行 人 种 鸭 一 场 五 场 养 殖 用 地 全 部 使 用 国 有 出 让 土 地 ( 土 地 证 号 分 别 为 :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3 号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2 号 ); 种 鸭 二 场 养 殖 用 地 中 永 久 性 建 筑 部 分 全 部 使 用 国 有 出 让 土 地 ( 土 地 证 号 :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4468 号 ); 种 鸭 三 场 养 殖 用 地 中 永 久 性 建 筑 部 分 除 使 用 了 国 有 出 让 土 地 ( 土 地 证 号 :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4 号 ) 外, 仍 占 用 农 用 地, 所 涉 2 宗 农 用 地 上 的 永 久 性 建 筑 部 分 需 办 理 农 用 地 转 用 手 续 ; 种 鸭 四 场 养 殖 用 地 中 永 久 性 建 筑 部 分 全 部 使 用 国 有 出 让 土 地 ( 土 地 证 号 : 潢 城 国 用 (2002) 第 03434 号 ) 根 据 畜 牧 法 及 国 土 资 发 220 号 文 的 有 关 规 定, 上 述 21 个 养 殖 场 养 殖 用 地 中 永 久 性 建 筑 部 分 涉 及 20 宗 农 用 地 转 为 建 设 用 地 的 情 况 ( 其 中, 发 行 人 位 于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种 鸡 场 内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所 占 用 土 地 已 经 是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 (4)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农 业 部 关 于 促 进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有 关 用 地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发 [2007]220 号 ) 的 规 定, 规 模 化 养 殖 管 理 和 生 活 用 房 疫 病 防 控 设 施 饲 料 储 藏 用 房 硬 化 道 路 等 附 属 设 施, 属 于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其 用 地 比 照 农 村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管 理, 需 依 法 办 理 农 用 地 转 用 审 批 手 续 发 行 人 位 于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种 鸡 场 内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所 占 用 土 地 原 来 即 为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该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系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于 2002 年 3 月 根 据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信 政 土 [2002]2 号 关 于 淮 滨 县 2001 年 度 第 一 二 批 乡 镇 建 设 用 地 的 批 复 取 得,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持 有 淮 滨 县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证 发 行 人 位 于 潢 川 县 境 内 养 殖 场 中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所 占 用 农 用 地 共 19 宗 需 办 理 农 用 地 转 为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2007 年 12 月,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潢 川 县 2007 年 度 第 一 批 乡 镇 建 设 农 用 地 转 为 建 设 用 地 的 批 复 ( 信 政 土 [2007]195 号 ) 和 信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潢 川 县 2007 年 度 第 二 批 乡 镇 建 设 农 用 地 转 为 建 设 用 地 的 批 复 ( 信 政 土 [2008]4 号 ), 分 批 批 准 发 行 人 养 殖 场 中 永 久 性 建 ( 构 ) 筑 物 所 占 用 19 宗 农 用 地 转 为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1-1-146

依 据 河 南 省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管 理 若 干 意 见 的 规 定, 经 19 宗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所 在 地 的 村 民 委 员 会 村 民 会 议 2/3 以 上 村 民 代 表 同 意 后, 发 行 人 与 上 述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所 在 地 的 村 民 委 员 会 分 别 签 署 了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期 限 为 20 年, 经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潢 政 土 [2007]63 号 文 和 潢 政 土 [2008]5 号 文, 淮 滨 县 人 民 政 府 淮 政 土 [2007]90 号 文 批 准, 发 行 人 租 赁 潢 川 县 淮 滨 县 相 关 村 集 体 的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发 行 人 现 已 取 得 了 前 述 20 宗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的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证, 具 体 如 下 : 表 6-49 发 行 人 取 得 的 农 村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列 表 集 体 建 设 用 序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书 号 座 落 地 使 用 权 面 号 积 ( 平 方 米 ) 1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4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民 组 2,507.7 2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0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赵 楼 村 民 组 1,531 3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2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刘 楼 村 前 后 湾 店 民 组 1,031.4 4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3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冯 楼 村 民 组 686.2 5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1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民 组 677.9 6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2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方 店 村 宋 庄 村 民 组 1,461.7 7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6 号 潢 川 县 隆 古 乡 方 店 村 余 庄 民 组 921.5 8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8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民 组 4,662.3 9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1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邬 桥 村 民 组 2,631.3 10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5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辛 店 牛 岗 杨 围 孜 村 民 组 1,295.7 11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7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杨 围 孜 村 王 楼 村 民 组 847.4 12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5 号 潢 川 县 魏 岗 乡 牛 岗 村 民 组 1,368.1 13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9 号 潢 川 县 桃 林 镇 全 集 段 营 村 民 组 4,200.2 14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14 号 潢 川 县 桃 林 铺 镇 全 集 村 张 营 村 民 组 1,894.6 15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3 号 潢 川 县 黄 寺 岗 镇 史 寨 村 民 组 1,700.5 16 潢 集 用 (2007) 第 05520 号 潢 川 县 白 店 乡 龚 营 村 民 组 917.9 17 潢 集 用 (2008) 第 05527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曹 大 店 村 民 组 8,761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村 民 组 18 潢 集 用 (2008) 第 05528 号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周 围 孜 村 邵 小 庄 组 付 店 村 付 老 店 民 组 8,844 19 淮 集 用 (2008) 第 021201 号 淮 滨 县 台 头 乡 韩 营 村 民 组 2,725.46 20 丰 集 用 (2008) 第 025 号 丰 城 市 湖 塘 乡 杨 家 庄 13,121 合 计 61,786.86 注 : 上 表 第 17 项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书 共 涉 及 两 宗 土 地, 两 宗 土 地 合 发 一 个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该 两 宗 土 地 为 公 司 种 鸭 场 用 地, 分 别 位 于 付 店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曹 大 店 村 民 组 和 付 店 1-1-147

镇 樊 村 崔 小 店 村 民 组, 公 司 已 与 该 两 宗 地 所 在 村 民 委 员 会 签 订 了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租 赁 合 同 2 商 标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尚 在 有 效 期 的 商 标 共 32 项, 上 述 商 标 不 存 在 产 权 纠 纷 或 潜 在 产 权 纠 纷 的 情 况 表 6-50 股 份 公 司 拥 有 注 册 商 标 列 表 序 号 注 册 证 号 商 标 内 容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有 效 期 限 注 册 地 ( 商 标 使 用 地 ) 原 有 效 期 自 199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06 年 1 901967 第 22 类 原 绒 毛 ( 鸭 鹅 ) 11 月 20 日, 经 核 准 续 展 后,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 中 国 原 有 效 期 自 1996 年 2 898543 第 31 类 猪 饲 料, 鸭 饲 料, 鸡 饲 料, 鹅 饲 料, 鱼 饲 料, 动 物 饲 料 11 月 14 日 至 2006 年 11 月 13 日, 经 核 准 续 展 后,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3 日 中 国 原 有 效 期 自 199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06 年 3 903447 第 29 类 分 割 鸭, 分 割 鸡, 分 割 鹅 11 月 20 日, 经 核 准 续 展 后, 有 效 期 自 200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 中 国 4 1498337 第 29 类 腌 腊 肉, 香 肠, 2000 年 12 月 28 日 至 腌 肉, 火 腿, 咸 肉, 板 鸭, 2010 年 12 月 27 日 肉 脯 中 国 5 1362256 第 40 类 动 物 屠 宰, 牲 畜 屠 宰, 剥 制 加 工 2000 年 2 月 7 日 至 2010 年 2 月 6 日 中 国 6 3593372 第 29 类 分 割 鸭 ( 加 工 过 的 ); 分 割 鸡 ( 加 工 过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的 ); 分 割 鹅 ( 加 工 过 的 ) 2015 年 1 月 13 日 ( 商 品 截 止 ) 中 国 1-1-148

7 3593373 第 29 类 分 割 鸭 ( 加 工 过 的 ); 分 割 鸡 ( 加 工 过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的 ); 分 割 鹅 ( 加 工 过 的 ) 2015 年 1 月 13 日 ( 商 品 截 止 ) 中 国 8 3593374 第 22 类 原 绒 毛 ( 鸭. 鹅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6 月 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9 3593375 10 3593376 11 3593377 12 3593378 第 29 类 腌 腊 肉 ; 香 肠 ;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腌 肉 ; 火 腿 ; 咸 肉 ; 板 鸭 ; 2015 年 1 月 13 日 肉 脯 ( 商 品 截 止 ) 第 31 类 猪 饲 料 ; 鸭 饲 料 ; 鸡 饲 料 ; 鹅 饲 料 ; 鱼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饲 料 ; 动 物 饲 料 ( 商 品 截 2015 年 1 月 13 日 止 ) 第 31 类 猪 饲 料 ; 鸭 饲 料 ; 鸡 饲 料 ; 鹅 饲 料 ; 鱼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饲 料 ; 动 物 饲 料 ( 商 品 截 2015 年 1 月 13 日 止 ) 第 29 类 腌 腊 肉 ; 香 肠 ;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腌 肉 ; 火 腿 ; 咸 肉 ; 板 鸭 ; 2015 年 1 月 13 日 肉 脯 ( 商 品 截 止 )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13 3593379 第 22 类 原 绒 毛 ( 鸭. 鹅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6 月 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14 3593380 第 22 类 原 绒 毛 ( 鸭. 鹅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6 月 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6 日 中 国 15 3593381 16 3593382 17 3593383 第 29 类 分 割 鸭 ( 加 工 过 的 ); 分 割 鸡 ( 加 工 过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的 ); 分 割 鹅 ( 加 工 过 的 ) 2015 年 1 月 13 日 ( 商 品 截 止 ) 第 31 类 猪 饲 料 ; 鸭 饲 料 ; 鸡 饲 料 ; 鹅 饲 料 ; 鱼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饲 料 动 物 饲 料 ( 商 品 截 2015 年 1 月 13 日 止 ) 第 29 类 腌 腊 肉 ; 香 肠 ; 2005 年 1 月 14 日 至 腌 肉 ; 火 腿 ; 咸 肉 ; 板 鸭 ; 2015 年 1 月 13 日 肉 脯 ( 商 品 截 止 ) 中 国 中 国 中 国 18 3602604 第 29 类 死 家 禽 ; 冷 冻 2005 年 1 月 21 日 至 鸡 ; 冷 冻 鸭 ( 商 品 截 止 ) 2015 年 1 月 20 日 中 国 1-1-149

19 3619984 第 39 类 货 运 ; 运 输 ; 货 物 发 运 ; 运 输 经 纪 ; 货 物 贮 存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5 月 14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中 国 20 3619985 第 40 类 纸 张 加 工 ; 书 籍 装 订 ; 纸 张 处 理 ; 层 压 板 加 工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4 月 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中 国 21 3619986 第 29 类 腌 腊 肉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 中 国 第 31 类 燕 麦 ; 小 麦 ; 22 3619989 玉 米 ; 未 加 工 的 稻 ; 豆 ( 未 加 工 的 ); 芝 麻 ; 谷 ( 谷 类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 中 国 第 35 类 室 外 广 告 ; 广 告 传 播 ; 货 物 展 出 ; 广 告 23 3619990 宣 传 本 的 出 版 ; 广 告 ; 广 告 宣 传 ; 电 视 广 告 ; 广 告 代 理 ; 广 告 设 计 ; 广 告 策 划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4 月 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中 国 第 35 类 室 外 广 告 ; 广 告 传 播 ; 货 物 展 出 ; 广 告 24 3622117 宣 传 本 的 出 版 ; 广 告 ; 广 告 宣 传 ; 电 视 广 告 ; 广 告 代 理 ; 广 告 设 计 ; 广 告 策 划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4 月 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中 国 25 3622121 第 40 类 纸 张 加 工 ; 书 籍 装 订 ; 纸 张 处 理 ; 层 压 板 加 工 ( 商 品 截 止 ) 2005 年 4 月 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6 日 中 国 26 3622122 27 3622124 28 0597547 29 30026612 0 第 39 类 货 运 ; 运 输 ; 2005 年 5 月 14 日 至 货 物 发 运 ; 输 经 纪 ; 货 物 2015 年 5 月 13 日 贮 存 ( 商 品 截 止 ) 第 29 类 腌 腊 肉 ( 商 品 2005 年 3 月 21 日 至 截 止 ) 2015 年 3 月 20 日 第 29 类 鸡 肉 鸭 肉 野 鸡 肉 猪 肉 马 肉 牛 2004 年 10 月 29 日 至 肉 羊 肉 人 造 肉 火 鸡 2014 年 10 月 29 日 肉 野 兔 肉 香 肠 火 腿 第 29 类 肝 酱 肉 死 2004 年 12 月 16 日 至 家 禽 香 肠 猪 肉 火 腿 2014 年 12 月 16 日 肉 罐 头 油 炸 丸 子 中 国 中 国 韩 国 香 港 1-1-150

30 864370 31 4793067 第 29 类 分 割 鸭 头 鸭 翅 鸭 腿, 鸭 胸 ; 分 割 鸡, 包 括 鸡 头 鸡 翅 鸡 腿, 2004 年 10 月 29 日 至 鸡 胸 ; 分 割 鹅 头, 鹅 翅 2014 年 10 月 29 日 鹅 腿 鹅 胸 ; 腌 腊 肉, 香 肠, 腌 肉, 火 腿, 咸 肉, 板 鸭, 肉 脯 第 29 类 猪 肉 死 家 禽 其 他 肉 类, 香 肠, 火 腿 2004 年 8 月 26 日 至 肉 罐 头, 其 他 经 过 加 工 的 2014 年 8 月 6 日 肉 类 产 品, 食 用 油 质, 蛋, 经 过 加 工 的 蛋 32 4986439 第 29 类 肉 肉 制 品 2006 年 1 月 10 日 注 册 定 期 检 验 注 册 于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国 际 局 ( 日 内 瓦 ), 使 用 于 马 德 里 协 定 书 和 议 定 书 国 家 日 本 日 本 注 : 以 上 32 项 商 标 所 有 权 人 均 为 股 份 公 司 其 中 第 1-5 项 商 标 为 发 起 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无 偿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的 商 标, 其 他 为 公 司 设 立 后 取 得 的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于 2002 年 4 月 签 订 了 注 册 商 标 转 让 合 同, 总 公 司 无 偿 将 其 拥 有 该 五 个 商 标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03 年 5 月 14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该 五 个 商 标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本 公 司 3 专 利 发 行 人 目 前 已 拥 有 3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和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已 取 得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证 书 和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6-51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专 利 权 专 利 类 型 外 观 设 计 外 观 设 计 外 观 设 计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专 利 权 证 书 号 专 利 号 专 利 申 请 日 专 利 权 人 名 称 期 限 标 贴 第 364502 号 ZL 033587051 2003 年 9 月 8 日 股 份 公 司 十 年 酱 鸭 包 装 袋 第 587860 号 ZL200630099853.1 2006 年 1 月 17 日 股 份 公 司 十 年 盐 水 鸭 包 装 袋 第 587667 号 ZL200630099852.7 2006 年 1 月 17 日 股 份 公 司 十 年 双 门 互 锁 电 控 汽 烤 第 1245058 号 ZL 2008 2 0149238.0 2008 年 9 月 16 日 股 份 公 司 十 年 炉 1-1-151

实 用 新 型 禽 类 清 洗 加 药 预 冷 第 1245059 号 ZL 2008 2 0149239.5 2008 年 9 月 16 日 股 份 公 司 十 年 新 装 置 六 特 许 经 营 权 ( 一 )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合 格 证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由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颁 发 的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审 查 合 格 证, 审 查 合 格 证 号 : 豫 饲 审 字 (2007)15006 号,2008 年 9 月 经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审 查 合 格 2008 年 4 月, 淮 滨 分 公 司 取 得 由 河 南 省 畜 牧 局 颁 发 的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审 查 合 格 证, 审 查 合 格 证 号 : 豫 饲 审 字 (2008)15009 号 ( 二 ) 卫 生 许 可 证 表 6-52 发 行 人 拥 有 卫 生 许 可 证 情 况 表 序 证 件 名 称 证 件 编 号 单 位 名 称 有 效 期 号 1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2 卫 生 许 可 证 3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4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5 卫 生 许 可 证 6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7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豫 卫 食 证 字 (2007) 第 411526-001246 号 本 公 司 2007/12/15-2011/12/15 淮 卫 食 字 (2007) 第 0166 号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2007/2/8-2009/8/7 赣 卫 食 证 字 (2007) 第 360981-123015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2007/3/1-2011/2/28 潢 卫 食 证 字 (2007) 第 411526-001247 号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2007/12/15-2011/12/15 鲁 卫 食 字 (26) 号 第 371722000118 号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2006/9/28-2010/9/27 豫 卫 食 证 字 (2007) 第 0188 号 淮 滨 分 公 司 2007/9/15-2011/9/14 苏 卫 食 证 字 (2007) 第 徐 州 分 公 司 2007/10/11-2011/10/10 320322-010110 号 ( 三 )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1-1-152

表 6-53 发 行 人 拥 有 动 物 防 疫 证 情 况 表 序 号 证 件 名 称 证 件 编 号 单 位 名 称 颁 发 日 期 1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潢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9011-14, 本 公 司 种 鸭 孵 化 2009002 号 场 2009/4/10 2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潢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9015-16, 本 公 司 禽 类 加 工 2009004 号 厂 2009/4/10 3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 周 淮 ) 动 防 ( 合 ) 字 第 08001 号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2008/7/6 4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赣 丰 动 防 ( 合 ) 字 第 090010 号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2009/4/28 5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潢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9037 号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2009/4/10 6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鲁 单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81120 号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2008/7/18 7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动 防 ( 合 ) 字 第 0138 号 淮 滨 分 公 司 2008/9/4 8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苏 沛 动 防 ( 合 ) 字 第 08051 号 徐 州 分 公 司 2008/12/26 9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潢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9006 号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2009/4/10 10 动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豫 潢 动 防 ( 合 ) 字 第 2009047 号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2009/4/10 注 : 动 物 防 疫 证 一 年 一 检, 每 年 换 发 新 证 ( 四 )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已 取 得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疫 检 验 总 局 颁 发 的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QS4100 0401 2601, 有 效 期 至 2009 年 6 月 3 日 ( 五 ) 进 出 口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公 司 已 取 得 由 河 南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颁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 豫 外 经 贸 登 函 [2002]9 号, 批 准 日 期 为 2002 年 5 月 21 日 七 发 行 人 主 要 生 产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下 设 技 术 中 心, 有 研 发 人 员 60 人, 其 中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55 人, 拥 有 高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人 数 为 12 人, 是 河 南 省 认 定 的 省 级 家 禽 安 全 饲 养 及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获 得 中 国 肉 业 博 览 会 荣 誉 及 全 国 食 品 工 艺 科 技 进 步 优 秀 企 业, 被 1-1-153

评 为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中 国 农 业 知 名 品 牌, 樱 桃 谷 祖 代 鸭 引 种 研 究 与 推 广 科 技 成 果 奖 技 术 中 心 下 设 禽 病 预 测 防 控 中 心, 饲 料 科 研 中 心 综 合 开 发 中 心 熟 食 研 发 中 心 新 产 品 检 测 中 心 电 子 信 息 中 心 ( 一 )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1 冻 鸭 产 品 本 公 司 对 冻 鸭 产 品 的 原 料 鸭 采 取 公 司 + 基 地 + 农 户 的 养 殖 模 式 确 保 原 料 鸭 的 品 质 稳 定 性, 原 料 鸭 的 养 殖 全 部 采 取 五 统 一 模 式, 即 统 一 配 送 雏 苗 统 一 配 送 饲 料 统 一 养 殖 技 术 标 准 统 一 疫 病 防 治 统 一 调 度 屠 宰, 全 程 严 格 执 行 标 准 化 工 厂 养 殖 公 司 所 有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均 采 用 人 工 挂 鸭 机 械 宰 杀 浸 烫 脱 羽 摘 除 处 理 内 脏 自 动 清 洗 鸭 体 降 温 分 级 分 割 包 装 的 机 械 化 生 产 模 式 多 年 来, 本 公 司 注 重 对 固 定 客 户 和 主 流 市 场 产 品 需 求 特 性 的 探 究, 并 在 养 殖 模 式 饲 料 配 方 生 长 周 期 和 屠 宰 加 工 工 艺 上 进 行 研 发 从 而 形 成 一 些 独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并 在 产 品 上 得 以 充 分 体 现, 产 品 品 种 齐 全 规 格 整 齐 外 观 鲜 亮, 肉 质 鲜 嫩, 熟 制 出 品 率 高, 适 宜 各 种 西 式 和 中 式 风 味 鸭 肉 制 品 的 加 工 华 英 牌 高 品 质 鸭 肉 于 2006 年 6 月 被 河 南 省 商 务 厅 认 定 为 河 南 出 口 名 牌 2006 年 7 月 被 授 予 国 家 无 公 害 农 产 品,2006 年 10 月 被 农 业 部 认 定 为 中 国 名 牌 农 产 品 等 荣 誉 称 号 2 熟 食 及 调 理 产 品 利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独 特 配 方 加 工 的 特 撰 龟 谷 烤 鸭 东 一 卷 肉 壮 元 肉 棒 火 腿, 盐 水 鸭 等 达 到 了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被 授 予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樱 桃 谷 低 温 烟 熏 胸 肉 产 品 属 国 内 首 创, 其 加 工 技 术 列 国 家 星 火 计 划 重 点 项 目 3 商 品 鸭 苗 本 公 司 鸭 源 品 种 系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SM3 品 种, 该 品 种 具 有 生 长 速 度 快 饲 料 报 酬 高 抗 病 力 强 适 应 性 好 出 栏 率 高 等 优 势, 受 到 国 内 养 鸭 界 的 认 可 本 公 司 所 出 鸭 苗 皆 系 从 樱 桃 谷 农 场 引 进 的 祖 代 种 鸭 繁 育 衍 生 ( 内 用 和 外 售 的 父 母 代 种 鸭 和 父 母 代 繁 育 的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 具 有 品 种 纯 正 健 康 无 疫 遗 传 性 能 稳 定 出 栏 整 齐 的 优 点, 得 到 养 殖 用 户 的 认 可 1-1-154

4 饲 料 产 品 本 公 司 根 据 樱 桃 谷 鸭 生 产 性 能 特 点, 自 主 研 发 出 种 鸭 和 商 品 鸭 饲 料 配 方, 获 得 科 技 进 步 奖, 达 到 了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成 为 发 挥 樱 桃 谷 鸭 生 产 性 能 的 基 础, 故 受 到 用 户 的 认 可,2006 年 10 月 荣 获 中 国 饲 料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2006 年 11 月 荣 获 河 南 省 饲 料 行 业 综 合 实 力 十 强 企 业 目 前, 以 上 产 品 均 已 处 于 大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 二 ) 报 告 期 主 要 研 发 成 果 1 2006 年 2 月, 本 公 司 优 化 饲 料 产 品 水 分 制 粒 装 置 技 术 取 得 成 功 并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申 请 专 利, 申 请 公 开 号 为 CN101019685A, 该 装 置 技 术 主 要 是 通 过 改 进 现 有 工 艺, 既 保 证 饲 料 中 的 微 量 元 素 和 营 养 平 衡, 又 能 保 证 制 粒 所 需 的 饲 料 成 品 水 份 2 2006 年 9 月, 本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樱 桃 谷 鸭 低 温 烟 熏 胸 肉 产 品 加 工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列 入 国 家 级 星 火 计 划 ( 批 准 文 号 : 国 科 发 计 字 [2006]377 号 ), 该 技 术 主 要 解 决 了 对 日 韩 出 口 的 低 温 烟 熏 胸 肉 的 加 工 工 艺 问 题, 目 前 利 用 该 技 术 所 产 产 品 已 获 得 日 韩 认 可 ( 三 ) 报 告 期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情 况 公 司 2006 年 研 发 费 用 为 4,265,412.00 元, 研 发 支 出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0.7%; 公 司 2007 年 研 发 费 用 为 7,230,512 元, 研 发 支 出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0.8%; 公 司 2008 年 研 发 费 用 为 7,432,578.75 元, 研 发 支 出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0.78%;2009 年 上 半 年 发 生 研 发 费 用 3,246,589.67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422,118,185.43 元 的 0.77% ( 四 ) 技 术 中 心 主 要 的 研 究 开 发 方 向 与 近 期 目 标 1 针 对 雏 鸭 生 长 快, 消 化 吸 收 好, 但 抗 病 力 弱 的 特 点, 对 雏 鸭 料 营 养 配 方 工 艺 的 研 究 开 发, 雏 鸭 料 营 养 配 方 的 研 制 和 实 验, 解 决 雏 鸭 营 养 合 理 搭 配, 提 高 消 化 能 和 饲 料 利 用 率, 减 少 雏 鸭 期 疾 病 促 进 雏 鸭 快 速 增 长 2 樱 桃 谷 肉 鸭 饲 料 氨 基 酸 平 衡 模 式 研 究 1-1-155

3 家 禽 疫 病 的 防 治 攻 关, 家 禽 常 见 病 的 研 究 开 发, 保 证 家 禽 饲 养 安 全, 今 后 重 点 解 决 鸭 浆 膜 炎 和 大 肠 杆 菌 病 毒 变 异 问 题 4 家 禽 制 冷 工 艺 的 研 究, 通 过 调 整 制 冷 压 缩 机 配 比, 将 配 合 系 统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利 用 高 压 机 组 推 低 压 机 组 连 动 原 理, 提 高 制 冷 压 缩 机 运 行 效 率, 从 而 将 耗 电 量 降 低 到 20-30% 八 发 行 人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大 众 消 费 类 食 品,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食 品 安 全, 积 极 引 进 借 鉴 吸 收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控 制 标 准 管 理 经 验 和 管 理 方 法, 消 除 食 品 安 全 隐 患,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2004 年 7 月, 本 公 司 系 列 熟 食 制 品 取 得 QS 标 志 认 证 ; 2005 年 9 月,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肉 食 制 品 饲 料 羽 绒 及 其 制 品 的 生 产 和 服 务 取 得 ISO9001:2000 认 证 ;2005 年 10 月, 公 司 鲜 冻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取 得 HACCP 认 证 ;2007 年 9 月, 公 司 通 过 GAP 试 点 企 业 一 级 认 证 ;2008 年 1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ISO14001 认 证 公 司 按 照 ISO/IEC17025 标 准 建 立 实 验 室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完 善 了 软 硬 件 设 施, 配 备 了 荧 光 RT-PCR 检 测 仪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酶 标 仪 等 检 验 检 测 设 备, 能 够 开 展 微 生 物 疫 病 药 物 残 留 和 理 化 等 40 个 食 品 类 项 目 的 检 测 14 个 饲 料 类 项 目 的 检 测 4 个 饮 用 水 项 目 和 2 个 动 植 物 油 项 目 的 检 测, 取 得 了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颁 发 的 实 验 室 认 可 证 书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以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质 管 部 和 技 术 部 以 及 各 生 产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主 体 的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控 制 小 组, 完 善 了 日 常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反 馈 机 制 和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应 急 处 置 机 制, 以 国 家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标 准 出 口 检 验 检 疫 标 准 为 基 础, 按 照 GAP HACCP 和 ISO9001 等 认 证 标 准 的 要 求, 从 饲 料 生 产 禽 类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熟 食 生 产 等 各 生 产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确 保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达 标 ( 一 )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标 准 和 过 程 1 饲 料 生 产 环 节 控 制 本 公 司 禽 类 养 殖 所 需 饲 料 全 部 来 源 于 本 公 司 饲 料 加 工 厂, 饲 料 安 全 是 公 司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控 制 的 源 头 1-1-156

禽 类 饲 料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玉 米 小 麦 等 能 量 类 物 质 和 豆 粕 鱼 粉 等 蛋 白 类 物 质, 其 中 玉 米 中 的 黄 曲 霉 毒 素 B1 可 使 禽 类 食 用 后 致 病, 而 豆 粕 鱼 粉 等 蛋 白 类 物 质 中 可 能 含 有 其 它 化 学 添 加 剂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管 理 条 例 农 药 管 理 条 例 以 及 饲 料 卫 生 标 准 (GB13078-2001) 要 求 组 织 生 产, 在 玉 米 小 麦 采 购 前, 公 司 采 购 部 和 质 量 部 联 合 到 粮 食 产 区 采 样, 对 黄 曲 霉 毒 素 和 农 药 残 留 进 行 检 测, 以 确 定 合 格 饲 料 原 料 供 应 区 域, 原 料 入 厂 前 质 检 员 审 核 原 料 产 区 及 检 测 报 告 并 对 所 含 水 分 杂 质 等 级 等 进 行 快 速 测 定, 抽 样 检 测 黄 曲 霉 毒 素 等 的 含 量 ; 为 保 证 豆 粕 鱼 粉 等 蛋 白 类 物 质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优 先 从 邦 基 (Bunge) 山 东 口 福 等 国 际 国 内 知 名 企 业 采 购 豆 粕, 严 格 审 核 其 产 品 质 量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鱼 粉 采 购 实 行 定 厂 供 应, 公 司 每 季 度 对 鱼 粉 抽 样, 送 农 业 部 ( 河 南 ) 农 产 品 检 测 中 心 进 行 重 金 属 兽 药 残 留 检 测, 以 确 保 鱼 粉 质 量 2007 年 3 月 美 国 宠 物 食 品 污 染 事 件 后, 公 司 根 据 出 口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的 安 排, 组 织 三 聚 氰 胺 检 测 培 训, 并 实 施 三 聚 氰 胺 自 检 自 控 ;2008 年 9 月, 三 鹿 问 题 奶 粉 事 件 以 后, 公 司 对 采 购 的 全 部 蛋 白 类 物 质 进 行 了 三 聚 氰 胺 检 测, 并 实 施 批 批 检 验 制 度, 检 测 结 果 表 明, 公 司 采 购 的 蛋 白 类 物 质 三 聚 氰 胺 均 未 检 出, 此 外, 公 司 要 求 鱼 粉 供 应 商 必 须 提 供 权 威 部 门 出 具 的 三 聚 氰 胺 检 测 报 告 方 可 接 受 其 产 品 公 司 实 行 生 产 记 录 和 留 样 观 察 制 度, 采 取 自 检 与 送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确 保 饲 料 质 量 安 全, 上 述 检 测 情 况 记 载 于 生 产 记 录 中, 做 到 出 厂 饲 料 批 批 有 记 录 批 批 有 留 样 2 养 殖 环 节 控 制 公 司 建 有 1 个 祖 代 鸭 养 殖 场 5 个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场 和 16 个 出 口 备 案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动 物 防 疫 和 药 残 控 制 是 养 殖 环 节 的 核 心 内 容 公 司 根 据 动 物 防 疫 法 河 南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种 鸭 养 殖 和 商 品 鸭 养 殖 实 施 强 制 性 100% 免 疫, 在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农 办 牧 [2002]74 号 ) 农 产 品 安 全 质 量 无 公 害 畜 禽 肉 安 全 要 求 农 产 品 安 全 质 量 无 公 害 畜 禽 肉 产 地 环 境 要 求 (GB 18406.3-2006) 畜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范 (GB 16549) 等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基 础 上 制 订 了 兽 医 卫 生 防 疫 手 册 和 兽 医 体 系 管 理 手 册, 以 种 禽 无 特 定 疫 病 发 生 商 品 鸭 无 一 类 禽 病 感 染 为 防 疫 目 标, 建 立 了 由 兽 医 总 监 部 门 兽 医 基 层 兽 医 组 成 的 三 级 兽 医 管 理 体 系 和 疫 情 预 警 制 度, 目 前 公 司 81 人 通 过 了 河 南 省 出 入 境 检 1-1-157

验 检 疫 局 出 口 肉 类 企 业 兽 医 培 训, 每 个 养 殖 场 屠 宰 加 工 厂 各 生 产 线 均 配 备 驻 厂 ( 场 ) 兽 医, 驻 场 兽 医 每 天 巡 检 鸭 舍, 发 现 可 疑 鸭 只 即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检 疫, 养 殖 场 病 死 鸭 废 弃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为 控 制 传 染 源 传 染 途 径 和 易 感 鸭 群, 公 司 实 施 全 进 全 出 的 养 殖 模 式, 每 批 次 间 歇 养 殖 场 实 行 全 面 消 毒 防 疫, 为 保 证 屠 宰 前 鸭 源 无 疫 病, 每 批 鸭 源 出 栏 前 1-3 天 公 司 检 验 中 心 按 照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抽 样 检 验, 加 工 厂 根 据 检 验 中 心 和 驻 场 兽 医 出 具 的 合 格 证 明 予 以 接 受 ; 严 格 落 实 消 毒 防 疫 计 划, 进 出 场 人 员 和 车 辆 全 部 实 施 有 效 消 毒 近 年 来, 公 司 未 发 生 禽 流 感 等 一 类 疫 病 感 染 情 况 公 司 根 据 兽 药 管 理 条 例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的 禁 用 药 物 名 单 允 许 使 用 药 物 名 单 农 业 部 发 布 的 食 品 动 物 禁 用 的 兽 药 及 其 他 化 合 物 清 单 以 及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明 令 禁 用 或 重 点 监 控 的 兽 药 及 其 他 化 合 物 清 单 制 订 了 药 残 控 制 管 理 手 册, 严 格 实 施 五 统 一 养 殖 管 理 模 式, 统 一 雏 苗 投 放 统 一 饲 料 供 应 统 一 防 疫 消 毒 统 一 用 药 以 及 统 一 屠 宰 加 工, 从 源 头 和 养 殖 过 程 控 制 疫 病 及 药 残, 公 司 养 殖 用 药 全 部 由 公 司 统 一 购 进, 药 品 中 心 负 责 采 购 药 物 的 质 量 把 关 工 作, 禁 止 采 购 违 禁 药 品 伪 劣 药 品 或 成 分 不 明 的 药 品, 并 负 责 开 具 用 药 处 方 审 核 驻 场 兽 医 用 药 处 方 以 及 用 药 的 建 档 和 管 理 工 作, 每 批 鸭 源 用 药 情 况 均 由 驻 场 兽 医 记 录 于 养 殖 档 案, 鸭 源 出 栏 前 14 天 必 须 停 药, 停 药 7 日 后 检 验 中 心 对 鸭 源 进 行 药 残 抽 样 检 测 养 殖 场 用 料 情 况 用 药 情 况 消 毒 情 况 均 记 载 于 养 殖 档 案 并 由 驻 场 兽 医 签 字 确 认, 以 保 证 每 批 鸭 源 药 残 控 制 的 可 追 溯 性 3 屠 宰 加 工 环 节 控 制 公 司 按 照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食 品 等 产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特 别 规 定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的 通 知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组 织 生 产, 依 据 鲜 冻 禽 产 品 (GB16869) 屠 宰 和 肉 类 加 工 厂 企 业 卫 生 注 册 管 理 规 范 (GB/T 20094)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注 册 管 理 规 定 和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要 求 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按 照 HACCP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规 定 及 其 应 用 准 则 并 参 考 欧 盟 指 令 (92/116/EEC), 制 定 了 以 技 术 标 准 为 主 体, 工 作 标 准 操 作 标 准 为 支 撑, 管 理 标 准 为 保 障 的 企 业 标 准 体 系 屠 宰 前, 每 批 鸭 源 必 须 由 驻 场 兽 医 和 质 检 员 查 验 畜 牧 兽 医 检 疫 部 门 签 发 的 动 物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运 载 工 具 消 毒 证 明 以 及 养 殖 场 供 宰 1-1-158

鸭 饲 养 评 估 表, 按 批 观 察 鸭 群 健 康 状 况, 对 可 疑 鸭 只 逐 只 剖 检, 并 作 宰 前 兽 医 检 验 记 录, 健 康 鸭 群 签 发 准 宰 证, 次 品 鸭 途 亡 鸭 全 部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生 产 用 水 每 年 由 县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对 水 质 全 项 目 进 行 不 少 于 2 次 检 测, 公 司 检 验 中 心 每 月 对 车 间 末 梢 水 检 测 一 次 每 周 对 余 氯 抽 检 一 次 为 防 止 屠 宰 过 程 中 的 交 叉 污 染, 公 司 制 订 了 屠 宰 作 业 指 导 书 等 一 系 列 操 作 规 定, 净 膛 过 程 中 拉 破 的 消 化 器 官 病 变 鸭 酮 体 内 脏 隔 离 由 驻 厂 兽 医 进 行 同 步 检 疫 后 整 体 去 除 ; 为 防 止 外 部 污 染, 清 洁 剂 和 消 毒 剂 必 须 有 省 级 卫 生 部 门 备 案 和 国 家 卫 生 部 门 批 准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批 号, 操 作 中 质 检 员 每 两 小 时 对 清 洗 槽 中 有 效 氯 浓 度 进 行 监 控, 确 保 浓 度 达 标 消 毒 药 物 有 效 且 残 留 量 少 ; 分 割 后 由 质 检 员 抽 样 送 检 验 中 心 进 行 药 残 检 测 ; 每 包 冻 品 均 经 金 属 探 测 ; 每 批 成 品 入 库 后, 公 司 检 验 中 心 抽 样 进 行 微 生 物 和 理 化 项 目 检 测 出 口 产 品 由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派 出 的 驻 厂 兽 医 对 上 述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出 口 报 检 前 由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抽 样 送 省 级 检 疫 机 构 进 行 药 残 检 测 公 司 冻 品 主 要 出 口 香 港 地 区, 产 品 除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外 也 符 合 香 港 地 区 进 口 食 品 标 准 4 熟 食 生 产 环 节 控 制 公 司 依 据 食 品 卫 生 法 熟 肉 制 品 卫 生 标 准 (GB2726) 出 口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注 册 管 理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参 考 日 韩 欧 盟 等 进 口 国 标 准 制 订 了 酱 卤 肉 熏 烤 制 品 淹 腊 制 品 等 产 品 企 业 标 准, 并 在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备 案, 按 HACCP 体 系 和 GMP 的 要 求, 制 订 并 完 善 了 熟 食 生 产 卫 生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确 保 原 料 辅 料 来 源 加 工 过 程 包 装 储 运 等 环 节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鸭 肉 原 料 全 部 来 源 于 公 司 屠 宰 加 工 厂 并 少 量 对 外 采 购 鸡 肉 等 原 料, 其 中 鸭 肉 原 料 须 提 供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外 部 采 购 原 料 必 须 提 供 权 威 部 门 出 具 的 动 物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运 载 工 具 消 毒 证 明 以 及 产 品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辅 料 主 要 包 括 淀 粉 白 砂 糖 胡 椒 等, 公 司 所 采 购 辅 料 均 要 求 供 货 方 提 供 检 测 报 告, 每 批 次 由 本 公 司 抽 样 送 检, 其 中 农 副 产 品 主 要 检 测 农 药 残 留 食 品 类 检 测 苯 甲 酸 等 项 目 蛋 白 类 主 要 检 测 三 聚 氰 胺 ; 公 司 严 格 按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卫 生 标 准 (GB2760-2007) 的 要 求 采 购 和 使 用 食 品 添 加 剂, 严 格 将 不 合 格 产 品 挡 在 厂 外 ; 预 混 过 程 中 根 据 配 方 要 求 使 用 辅 料 和 添 加 剂, 添 加 剂 的 使 用 采 取 双 人 双 锁 控 制, 以 保 证 其 用 量 安 全 ; 热 加 工 阶 段 控 制 温 度 和 加 工 时 间 以 保 证 杀 灭 微 生 物 和 病 菌 ; 为 保 证 熟 食 内 包 装 重 金 属 含 量 达 标, 公 司 在 采 1-1-159

购 包 装 物 时 要 求 供 货 方 提 供 官 方 检 验 报 告 和 资 质 证 明 (QS 认 证 ); 包 装 完 成 后 公 司 检 验 中 心 每 批 次 抽 样 进 行 微 生 物 理 化 添 加 剂 含 量 等 项 目 检 测, 熟 食 产 品 小 包 装 经 金 属 探 测 后 入 库 上 述 过 程 均 记 载 于 生 产 纪 录 并 由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派 出 的 驻 厂 兽 医 对 上 述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主 要 出 口 日 本 韩 国 香 港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产 品 除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外 也 符 合 进 口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标 准 ( 二 )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纠 纷 情 况 公 司 按 照 分 级 管 理 层 层 负 责 的 原 则, 落 实 质 量 管 理 和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制 ; 按 照 良 好 农 业 操 作 规 范 (GAP) 标 准 建 立 出 口 备 案 养 殖 场, 在 养 殖 源 头 及 养 殖 环 境 方 面 给 予 了 保 证 ; 公 司 把 IS09001 HACCP 管 理 体 系 贯 穿 于 养 殖 加 工 包 装 储 存 运 输 等 各 个 环 节, 通 过 执 行 产 品 标 识 和 可 追 溯 性 控 制 程 序 和 产 品 回 收 管 理 规 定, 使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具 有 可 追 溯 性 ; 公 司 于 2005 年 7 月 荣 获 国 家 AAA 级 标 准 化 良 好 行 为 企 业,2005 年 8 月 通 过 省 级 农 业 标 准 化 示 范 区 项 目 验 收 公 司 于 2000 年 9 月 被 授 予 全 国 质 量 管 理 先 进 企 业 2004 年 被 授 予 全 国 食 品 安 全 示 范 单 位 公 司 产 品 于 2002 年 12 月 被 授 予 无 公 害 农 产 品,2005 年 9 月 被 授 予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检 验 检 疫 食 品 安 全 卫 生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产 品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食 品 安 全 的 要 求, 公 司 采 取 自 检 与 送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和 食 品 安 全,2008 年 公 司 在 实 验 室 自 检 的 基 础 上 共 送 检 206 个 农 兽 药 残 留 检 测 样 ( 其 中 饲 料 原 料 和 成 品 样 3 个 冻 禽 肉 样 91 个 熟 食 和 辅 料 样 112 个 ) 和 88 个 三 聚 氰 胺 检 测 样 ( 其 中, 饲 料 原 料 和 成 品 样 9 个 冻 禽 肉 样 27 个 熟 食 和 辅 料 样 52 个 ), 所 检 控 项 目 均 未 检 出 近 年 来, 公 司 未 发 生 因 食 品 安 全 和 产 品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而 导 致 的 纠 纷 1-1-160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1 控 股 股 东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1)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控 股 股 东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2002 年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控 股 股 东 将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商 品 鸭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等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投 入 发 行 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保 留 了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与 商 品 鸡 屠 宰 加 工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房 地 产 开 发 药 业 生 产 彩 印 等 相 关 资 产 尽 管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保 留 了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与 商 品 鸡 屠 宰 加 工 业 务 以 及 肉 食 制 品 加 工 业 务, 但 从 产 品 种 类 养 殖 过 程 屠 宰 或 加 工 设 备 面 对 的 客 户 群 体 等 方 面 来 看, 总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集 团 淮 滨 肉 鸡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但 存 在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2) 发 行 人 设 立 后 为 杜 绝 控 股 股 东 与 发 行 人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杜 绝 控 股 股 东 与 发 行 人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性, 发 行 人 设 立 后, 控 股 股 东 保 留 的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与 屠 宰 加 工 业 务 及 肉 食 制 品 加 工 等 相 关 资 产 和 业 务 相 继 全 部 投 入 发 行 人,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至 此,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已 将 与 禽 类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肉 食 制 品 生 产 相 关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全 部 投 入 股 份 公 司,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了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性 2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1)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于 1998 年 6 月 23 日 至 2008 年 6 月 22 日 期 间 持 有 河 南 华 英 1-1-161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66.67%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原 主 要 从 事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本 公 司 当 时 并 不 从 事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而 是 通 过 向 该 公 司 采 购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进 行 养 殖 孵 化 2006 年 12 月, 总 公 司 将 其 租 予 种 鸭 公 司 的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等 资 产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2007 年 1-6 月, 种 鸭 公 司 通 过 租 赁 上 述 已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等 资 产 进 行 经 营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租 赁 费 ;2007 年 7 月, 种 鸭 公 司 将 其 自 有 的 全 部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存 货 和 固 定 资 产 等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自 此, 该 公 司 已 不 再 从 事 任 何 业 务, 祖 代 种 鸭 的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全 部 由 本 公 司 承 继 2008 年 6 月 20 日, 经 种 鸭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于 经 营 期 限 (2008 年 6 月 22 日 ) 届 满 后 予 以 解 散,2008 年 9 月 24 日 华 英 种 鸭 公 司 注 销 (2)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总 公 司 持 有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1%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该 等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从 事 的 禽 类 养 殖 孵 化 屠 宰 加 工 肉 食 制 品 加 工 等 业 务 无 相 同 或 相 似 之 处 综 上 所 述,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就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向 本 公 司 作 出 承 诺 : 在 经 营 业 务 中 不 利 用 对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地 位 从 事 任 何 损 害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并 且 今 后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进 行 或 参 与 进 行 与 本 公 司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活 动 二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的 规 定, 本 披 露 的 关 联 方 主 要 包 括 : 控 股 股 东 和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除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企 业 以 外 的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方 关 系 的 有 关 情 况 如 下 : 1-1-162

1 控 股 股 东 表 7-1 控 股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表 经 济 法 定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 营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性 质 代 表 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潢 川 县 城 关 跃 进 东 实 业 投 资 彩 印 控 股 股 东 国 有 秦 金 恒 司 路 308 号 2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表 7-2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情 况 表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 营 业 务 潢 川 县 何 店 工 业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转 让 康 源 公 司 区 和 贸 易 郑 州 金 水 区 经 三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农 业 及 涉 农 产 业 投 资 路 25 号 沈 阳 市 皇 姑 区 宁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粮 油 及 制 品 等 山 东 29 号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持 本 公 司 24.5% 持 本 公 司 20% 股 份 持 本 公 司 15% 法 定 代 表 人 曹 正 启 庞 学 孟 洪 润 江 3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表 7-3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主 营 业 务 关 联 关 系 法 定 代 表 人 河 南 省 淮 滨 天 肉 鸡 孵 化 养 殖 淮 滨 县 乌 龙 大 道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加 工 销 售 及 相 应 北 段 司 的 饲 料 生 产 种 鸭 公 司 潢 川 跃 进 东 路 生 产 销 售 父 母 代 308 号 种 鸭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潢 川 县 城 关 跃 进 房 地 产 开 发 物 业 司 东 路 管 理 建 材 销 售 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阮 安 华 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黄 琳 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杨 志 明 ( 二 ) 报 告 期 内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采 购 包 装 物 2005 年 2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签 订 生 产 服 务 协 议, 协 议 1-1-163

约 定, 由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内 膜 袋 编 织 袋 等 生 产 辅 助 方 面 的 某 些 服 务 或 供 应, 具 体 价 格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或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第 十 一 次 董 事 会 及 200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生 产 服 务 协 议 2008 年 2 月 13 日 发 行 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包 装 袋 购 买 协 议, 该 协 议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每 年 向 本 公 司 供 应 总 计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内 膜 袋 和 编 织 袋, 产 品 价 格 以 当 地 市 场 价 格 为 标 准 确 定, 协 议 有 效 期 限 为 三 年 发 行 人 产 品 包 装 所 用 内 膜 袋 编 织 袋 均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进 行, 每 年 采 供 部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提 出 采 购 计 划 并 在 公 司 网 站 上 发 布 招 标 信 息, 招 标 比 价 中 心 根 据 投 标 情 况 确 定 中 标 单 位 2009 年 发 行 人 受 让 总 公 司 彩 印 厂 生 产 用 固 定 资 产 ( 详 见 本 章 ( 三 ) 报 告 期 内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2 资 产 转 让 (3) 收 购 彩 印 厂 固 定 资 产 的 描 述 )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彩 印 业 务 对 外 承 包, 因 此 2009 年 1-6 月 发 行 人 未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采 购 包 装 物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表 7-4 报 告 期 内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采 购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实 际 采 购 金 额 ( 元 ) - 3,059,239.48 3,295,287.92 3,146,593.37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 0.37% 0.50% 0.57%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例 - 5.46% 7.18% 18.10% 2 向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采 购 饲 料 原 料 2004 年 1 月 5 日, 本 公 司 与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签 订 供 货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供 应 玉 米, 玉 米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保 证 其 向 本 公 司 供 应 玉 米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市 场 价 格, 亦 不 高 于 其 向 第 三 方 供 应 玉 米 的 价 格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期 满 可 以 续 签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九 次 董 事 会 和 200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采 购 玉 米 事 宜 2006 年 度 本 公 司 向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采 购 玉 米 共 计 817.1 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164

表 7-5 报 告 期 向 辽 宁 边 贸 公 司 采 购 原 料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实 际 采 购 金 额 ( 元 ) - - - 1,115,836.06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 - - 0.02%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例 - - - 0.49% 2006 年 2 月, 本 公 司 玉 米 采 购 均 价 ( 不 含 运 费 ) 为 1,245.61 元 / 吨, 较 同 期 饲 料 用 玉 米 均 价 低 1.92% 3 向 种 鸭 公 司 销 售 饲 料 2004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种 鸭 饲 料 供 应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本 公 司 向 种 鸭 公 司 供 应 种 鸭 饲 料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四 年,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期 满 可 以 续 签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九 次 董 事 会 和 200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供 应 种 鸭 饲 料 协 议 由 于 本 公 司 所 产 祖 代 种 鸭 养 殖 饲 料 无 对 外 销 售, 本 公 司 销 售 给 种 鸭 公 司 的 饲 料 以 成 本 价 加 上 约 5% 的 利 润 确 定 销 售 价 格, 并 根 据 祖 代 种 鸭 饲 料 配 方 及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的 变 化 适 时 调 整 各 饲 料 品 种 的 销 售 价 格 目 前, 由 于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已 注 销 所 以 2008 年 不 再 产 生 对 种 鸭 公 司 的 饲 料 销 售 表 7-6 报 告 期 向 种 鸭 公 司 销 售 饲 料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实 际 销 售 金 额 ( 元 ) - - 1,442,020.00 2,574,340.00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 0.15% 0.40%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例 - - 12.81% 41.18% 4 向 种 鸭 公 司 采 购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2005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种 鸭 供 应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由 种 鸭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供 应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期 满 可 以 续 签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十 一 次 董 事 会 及 200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采 购 种 鸭 事 宜 种 鸭 公 司 祖 代 鸭 养 殖 孵 化 业 务 已 于 2007 年 7 月 全 部 由 本 公 司 承 接, 故 发 行 人 2008 年 以 来 没 有 向 种 鸭 公 司 采 购 种 鸭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向 种 1-1-165

鸭 公 司 采 购 父 母 代 种 鸭 苗 情 况 如 下 : 表 7-7 报 告 期 采 购 种 鸭 情 况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实 际 采 购 金 额 ( 元 ) - - 3,913,279.00 3,287,881.12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 - 0.50% 0.59%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例 - - 100.00% 100.00%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价 与 种 鸭 公 司 外 销 鸭 苗 的 价 格 无 异 5 向 控 股 股 东 所 属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采 购 鸡 产 品 2004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鸡 产 品 供 应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供 应 鸡 产 品 由 本 公 司 进 行 销 售, 产 品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期 满 可 以 续 签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九 次 董 事 会 和 200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供 应 协 议 表 7-8 报 告 期 鸡 产 品 采 购 情 况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实 际 采 购 金 额 ( 元 ) - - - 80,798.20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 - - 0.01%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例 - - - 100.00% 发 行 人 向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采 购 冻 鸡 产 品 的 价 格 参 考 该 公 司 向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销 售 产 品 的 价 格 而 定 6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房 屋 租 赁 200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与 总 公 司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将 办 公 楼 一 层 东 侧 的 三 间 办 公 室 ( 包 括 一 个 套 间 ) 租 赁 给 总 公 司 使 用, 租 金 依 据 房 屋 折 旧 加 合 理 利 润 确 定, 每 年 租 金 为 人 民 币 三 万 元 ( 含 水 电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 租 赁 期 限 为 5 年,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算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房 屋 租 赁 证, 出 租 上 述 房 屋 合 法 有 效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十 一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租 赁 事 宜 1-1-166

7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租 赁 生 产 车 间 2009 年 4 月 1 日, 本 公 司 与 总 公 司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本 公 司 自 2009 年 4 月 1 日 起 租 赁 总 公 司 原 彩 印 厂 生 产 车 间, 年 租 赁 费 3 万 元, 租 赁 期 限 20 年, 每 年 3 月 底 前 以 现 款 付 清 上 一 年 度 租 赁 费 ( 三 ) 报 告 期 内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1)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资 金 往 来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主 要 发 起 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已 将 其 全 部 与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商 品 鸭 养 殖 屠 宰 加 工 熟 食 制 品 生 产 羽 绒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等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的 资 产 投 入 发 行 人, 而 将 种 鸡 孵 化 及 肉 鸡 加 工 房 地 产 开 发 以 及 制 药 等 业 务 涉 及 的 相 关 资 产 及 负 债 留 在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受 2003 年 SARS 2004 和 2005 年 禽 流 感 等 疫 情 的 影 响 和 肉 鸡 相 关 资 产 规 模 较 小 的 限 制, 总 公 司 肉 鸡 业 务 经 营 困 难 ; 总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起 步 较 晚 ; 而 制 药 业 务 因 品 种 单 一 投 资 大 跨 行 业 经 营 无 经 验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影 响 长 期 处 于 亏 损 状 态 由 于 上 述 原 因, 总 公 司 过 去 几 年 经 营 困 难, 产 生 现 金 流 的 能 力 较 差,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其 到 期 负 债 无 法 通 过 自 身 运 转 进 行 偿 还, 故 发 生 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资 金 占 用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的 资 金 占 用 及 还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 表 7-9 报 告 期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资 金 占 用 及 还 款 情 况 表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 万 元 ) 本 期 增 加 ( 万 元 ) 本 期 还 款 ( 万 元 ) 期 末 余 额 ( 万 元 ) 2006 年 度 15,820.19 580.06 8,412.23 7,988.02 2007 年 度 7,988.02 0.00 7,988.02 0.00 2008 年 度 0.00 0.00 0.00 0.00 2009 年 1-6 月 0.00 0.00 0.00 0.00 为 彻 底 解 决 大 股 东 的 资 金 占 用 问 题,2006 年, 潢 川 县 政 府 通 过 财 政 拨 款 的 方 式 向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拨 付 7,000 万 元, 其 中 :5,000 万 元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2,000 万 元 作 为 发 展 基 金 该 笔 资 金 大 部 分 由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用 以 偿 还 欠 本 1-1-167

公 司 的 款 项 ;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通 过 产 权 交 易 所 挂 牌 转 让 了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0%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收 入 2,970 万 元 也 用 于 偿 还 对 本 公 司 的 欠 款 ;2006-2007 年,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将 其 租 赁 给 种 鸭 公 司 使 用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和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的 股 权 评 估 作 价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转 让 收 入 用 以 支 付 所 欠 本 公 司 的 款 项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资 金 占 用 已 全 部 偿 还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资 产 转 让 事 项 在 解 决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占 款 的 同 时, 亦 减 少 了 本 公 司 与 大 股 东 之 间 的 绝 大 部 分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2007 年 9 月, 经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潢 川 县 财 政 局 对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增 资 5,100 万 元,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藉 此 偿 还 了 一 部 分 银 行 贷 款, 有 效 地 改 善 了 自 身 的 财 务 结 构,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从 2006 年 末 的 85.79% 降 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26.16%, 短 期 借 款 由 2006 年 末 的 5,890 万 元 减 少 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1,400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由 2006 年 末 的 3,800 万 元 减 少 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零, 其 债 务 负 担 大 量 减 轻, 偿 债 风 险 显 著 降 低 此 外,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发 展 实 际, 调 整 了 业 务 结 构, 逐 步 退 出 自 身 不 熟 悉 的 制 药 业 务 领 域, 放 弃 对 原 控 股 子 公 司 庆 宇 药 业 公 司 的 增 资, 目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其 股 权 已 降 为 25.96%, 该 公 司 成 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5.75%, 负 债 总 额 为 3,561 万 元,2008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05.88 万 元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6.16%, 负 债 总 额 为 3,674.89 万 元,2009 年 1-6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102.93 万 元 ( 以 上 为 母 公 司 报 表 数 据 ) 目 前,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本 部 已 不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鉴 于 公 司 本 部 不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成 本 费 用 不 高, 且 公 司 目 前 并 没 有 其 他 投 资 计 划, 公 司 未 来 资 金 需 求 不 会 显 著 增 加 此 外,2008 年 6 月,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本 部 获 得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计 2,220 万 元, 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自 主 经 营 提 供 了 进 一 步 的 保 障 随 着 发 行 人 经 营 环 境 的 改 善 以 及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逐 步 达 产,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盈 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其 回 报 股 东 的 能 力 也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作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分 红 可 获 得 更 多 的 投 资 回 报 2007 年 12 月 2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多 次 占 用 本 公 司 资 金 的 情 况 出 具 说 明 并 承 诺 :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起,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将 遵 守 公 司 法 1-1-168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2007 年 12 月 22 日, 本 公 司 其 他 四 家 股 东 对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多 次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金 的 情 况 共 同 研 究 后 作 出 决 定 : 鉴 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已 具 有 较 好 的 盈 利 能 力, 目 前 所 有 占 款 已 全 部 归 还 并 对 以 后 不 再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金 或 资 产 作 出 了 承 诺,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共 同 承 诺 现 在 及 将 来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追 究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此 前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金 的 责 任, 同 时, 提 议 修 改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第 39 条, 采 取 占 用 即 冻 结 措 施, 即 发 现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侵 占 公 司 资 金 或 资 产 时, 发 行 人 应 立 即 申 请 司 法 冻 结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权, 凡 不 能 以 现 金 清 偿 的, 通 过 变 现 其 股 权 偿 还 所 侵 占 资 金 或 资 产, 如 发 行 人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其 他 四 家 股 东 的 任 何 一 家 均 有 权 申 请 上 述 司 法 程 序, 以 此 进 一 步 约 束 控 股 股 东 的 行 为 为 严 格 保 护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利 益, 规 避 未 来 资 金 占 用 等 类 似 交 易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修 订, 特 别 修 订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39 条, 增 加 该 条 款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侵 占 公 司 资 产, 公 司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采 用 占 用 即 冻 结 的 机 制, 即 发 现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侵 占 公 司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时, 应 立 即 申 请 司 法 程 序 冻 结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凡 不 能 以 现 金 清 偿 的, 通 过 法 律 程 序 变 现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偿 还 公 司 被 侵 占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同 时, 经 发 行 人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与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与 控 制 制 度 等 制 度 和 规 则, 目 前,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各 司 其 职,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显 著 改 善 ; 另 外, 发 行 人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会 计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包 括 资 金 运 用 财 务 核 算 等 具 体 管 理 规 章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其 内 控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一 步 增 强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发 行 人 各 会 计 期 间 末 均 出 具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随 着 总 公 司 自 身 财 务 状 况 的 改 善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增 强, 加 之 上 述 约 束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行 为 长 效 机 制 的 建 立, 总 公 司 占 用 发 行 人 资 金 或 资 产 行 为 的 根 源 得 以 消 除 1-1-169

(2)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种 鸭 公 司 康 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发 生 了 少 量 的 资 金 往 来,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末 2007 年 末 及 2006 年 末 与 关 联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余 额 为 : 表 7-10 与 关 联 公 司 的 资 金 往 来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2009-6-30 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项 目 关 联 方 名 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 - - - - - 100 0.68 款 种 鸭 公 司 - - - - - - - 其 他 应 付 康 源 公 司 * 201.45 3.34 251.45 5.93 450 8.8 - - 款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 - - - 105 2.05 - - 注 : 本 公 司 2007 年 对 康 源 公 司 的 欠 款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对 康 源 公 司 的 临 时 性 借 款, 截 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 已 偿 还 248.55 万 元 2 资 产 转 让 (1) 收 购 种 鸭 公 司 资 产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完 善 公 司 产 业 链, 发 行 人 于 2006 年 12 月 收 购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所 有 并 租 赁 给 种 鸭 公 司 从 事 种 鸭 孵 化 养 殖 的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于 2007 年 7 月 收 购 种 鸭 公 司 全 部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股 权 为 避 免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提 高 公 司 肉 鸡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经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8 月 收 购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持 有 的 河 南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99.98% 的 股 权,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3) 收 购 彩 印 厂 固 定 资 产 经 过 发 行 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2009 年 4 月 1 日, 发 行 人 1-1-170

与 总 公 司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根 据 该 协 议, 本 公 司 按 账 面 净 值 298,747.59 元 受 让 总 公 司 彩 印 厂 生 产 用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以 现 金 支 付 上 述 转 让 款 3 借 款 担 保 (1) 以 前 年 度 签 订 的 报 告 期 内 仍 然 有 效 的 担 保 2004 年 9 月 27 日,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天 驹 分 理 处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4 第 009001 号 ),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及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自 2004 年 9 月 27 日 至 2007 年 9 月 27 日 在 该 行 形 成 的 债 务 的 最 高 余 额 708.09 元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尚 未 结 清 的 借 款 在 2007 年 4 月 20 日 之 后 由 合 同 编 号 为 41906200700000150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2004 年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天 驹 分 理 处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4 第 002 号 ),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共 同 为 本 公 司 及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自 2004 年 3 月 31 日 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 在 该 行 形 成 的 债 务 的 最 高 余 额 16,979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7 年 3 月 底 偿 还 完 毕 2004 年 11 月, 本 公 司 与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招 待 所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天 驹 分 理 处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4 第 003 号 ),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人 民 政 府 招 待 所 共 同 为 本 公 司 及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自 2004 年 11 月 至 2007 年 11 月 在 该 行 形 成 的 债 务 的 最 高 余 额 7,68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7 年 11 月 底 偿 还 完 毕 2005 年 8 月 17 日,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5 年 抵 字 001 号 ),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和 樱 桃 谷 食 品 共 同 为 本 公 司 自 2004 年 9 月 5 日 至 2008 年 8 月 17 日 在 中 国 银 行 不 超 过 5,700 万 元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尚 未 结 清 的 借 款 在 2007 年 10 月 4 日 由 本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签 订 的 合 同 编 号 为 2007 年 高 抵 字 005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2005 年 5 月 12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文 化 路 支 行 签 1-1-171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76092005280025),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5 年 5 月 12 日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在 该 行 形 成 的 不 超 过 4,500 万 元 债 务 整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6 年 年 底 偿 还 完 毕 2005 年 3 月 18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天 驹 分 理 处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农 银 高 抵 字 2005 第 001 号 ),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5 年 3 月 18 日 至 2007 年 3 月 18 日 在 该 行 不 超 过 1,200 万 元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7 年 3 月 底 偿 还 完 毕 2005 年 1 月 24 日,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签 订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5 年 1 月 24 日 至 2006 年 1 月 24 日 在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借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6 年 1 月 底 偿 还 完 毕 2005 年 9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签 订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5 年 9 月 19 日 至 2006 年 9 月 19 日 在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借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担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已 于 2006 年 9 月 底 偿 还 完 毕 (2) 2006 年 担 保 2006 年 5 月 25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6 年 高 抵 字 002),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6 年 5 月 25 日 至 2009 年 5 月 25 日 向 工 商 银 行 潢 川 支 行 在 最 高 贷 款 余 额 人 民 币 333 万 元 内 提 供 担 保 2006 年 12 月 27 日, 本 公 司 与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总 公 司 签 订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对 总 公 司 向 信 阳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营 业 部 的 3,000 万 元 借 款 提 供 保 证, 借 款 期 限 为 2006 年 12 月 28 日 起 至 2007 年 12 月 8 日, 保 证 期 间 为 2007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8 日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三 次 董 事 会 和 200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均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保 证 担 保 借 款 事 宜 2006 年 7 月 20 日,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06 年 高 抵 字 005),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共 同 为 本 公 司 自 2005 年 7 月 16 日 至 2009 年 7 月 16 日 向 中 国 银 行 潢 川 支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7,000 万 元 贷 款 提 供 担 1-1-172

保 该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尚 未 结 清 的 借 款 在 2007 年 10 月 4 日 由 本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签 订 的 合 同 编 号 为 2007 年 高 抵 字 005 号 的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2006 年 11 月 15 日,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淮 滨 县 支 行 签 订 两 份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作 为 保 证 人 对 河 南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淮 滨 县 支 行 分 别 为 160 万 元 和 270 万 元 的 借 款 提 供 保 证, 借 款 期 限 为 2006 年 11 月 15 日 起 至 2007 年 10 月 15 日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第 三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保 证 事 宜 该 担 保 合 同 项 下 的 借 款 已 按 期 全 部 偿 还 (3) 2007 年 担 保 2007 年 4 月 20 日, 本 公 司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和 本 公 司 作 为 共 同 抵 押 人 为 本 公 司 自 2007 年 4 月 20 日 至 2010 年 4 月 20 日 在 农 行 形 成 的 债 务 最 高 余 额 24,100 万 元 整 提 供 担 保 该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合 同 编 号 为 2004 第 002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2004 第 003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农 银 高 抵 字 2005 第 001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项 下 尚 未 结 清 的 债 务 由 该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2007 年 5 月 20 日,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与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自 2006 年 5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在 浦 发 银 行 形 成 的 不 超 过 4,500 万 元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该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合 同 编 号 为 76092004280032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为 76092005280025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项 下 尚 未 结 清 的 债 务 由 该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4) 2008 年 担 保 2008 年 9 月 12 日,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金 成 支 行 签 订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房 地 产 公 司 作 为 抵 押 人 以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自 2008 年 9 月 12 日 与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金 成 支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13107208121013 的 人 民 币 短 期 贷 款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1-1-173

2008 年 9 月 27 日,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与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支 行 ( 以 下 简 称 农 发 行 ) 签 订 抵 押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以 自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发 行 人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41152601-2008 年 ( 潢 川 )0017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项 下 发 行 人 的 借 款 行 为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1,580 万 元, 期 限 自 2008 年 9 月 28 日 至 2010 年 9 月 27 日 2008 年 9 月 27 日,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抵 押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以 自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发 行 人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41152601-2008 年 ( 潢 川 )0017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项 下 发 行 人 的 借 款 行 为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1,000 万 元, 期 限 自 2008 年 9 月 28 日 至 2012 年 9 月 27 日 2008 年 9 月 27 日,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抵 押 合 同 双 方 约 定,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以 自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发 行 人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41152601-2008 年 ( 潢 川 )0017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项 下 发 行 人 的 借 款 行 为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1,050 万 元, 期 限 自 2008 年 9 月 28 日 至 2011 年 9 月 27 日 2008 年 9 月 27 日,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抵 押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华 英 地 产 公 司 以 自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发 行 人 与 农 发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41152601-2008 年 ( 潢 川 )0017 号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项 下 发 行 人 的 借 款 行 为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1,270 万 元, 期 限 自 2008 年 9 月 28 日 至 2013 年 9 月 27 日 4 委 托 贷 款 2005 年 11 月 24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05 银 委 贷 字 第 200592 号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将 自 有 资 金 委 托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向 发 行 人 发 放 贷 款, 并 按 约 定 的 期 限 收 回 本 金 和 收 取 利 息, 贷 款 金 额 为 2,0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利 率 为 6.39% 借 款 期 限 自 2005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06 年 8 月 24 日 2006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06) 信 银 郑 委 贷 字 第 006018 号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将 自 有 资 金 委 托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向 发 行 人 发 放 贷 款, 并 按 约 定 的 期 限 收 回 本 金 和 收 取 利 息, 贷 款 金 额 为 2,0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利 率 为 7.2% 借 款 期 限 自 2006 年 8 月 30 日 至 2007 年 5 月 29 日 1-1-174

2007 年 7 月 2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07) 信 银 郑 委 贷 字 第 007011 号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将 自 有 资 金 委 托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向 发 行 人 发 放 贷 款, 并 按 约 定 的 期 限 收 回 本 金 和 收 取 利 息, 贷 款 金 额 为 2,0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利 率 为 8.4% 借 款 期 限 自 2007 年 7 月 2 日 至 2008 年 4 月 2 日 2008 年 4 月 28 日,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08) 信 银 郑 委 贷 字 第 008003 号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将 自 有 资 金 委 托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向 发 行 人 发 放 贷 款, 并 按 约 定 的 期 限 收 回 本 金 和 收 取 利 息, 贷 款 金 额 为 2,000 万 元, 委 托 贷 款 利 率 为 8.4% 借 款 期 限 自 2008 年 4 月 28 日 至 2009 年 2 月 27 日 2009 年 3 月 25 日, 本 公 司 与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2009370 流 字 第 004 号 委 托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分 行 接 受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委 托 向 发 行 人 发 放 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委 托 贷 款, 委 借 款 利 率 为 年 率 7.2%, 借 款 期 限 为 十 个 月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第 七 次 董 事 会 2003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第 三 届 第 七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以 及 2007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上 述 委 托 借 款 事 宜 由 于 上 述 委 托 贷 款 本 公 司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支 付 的 利 息 如 下 :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名 称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669,333.33 1,587,271.18 1,438,666.67 1,327,160.14 ( 四 ) 关 联 交 易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属 正 常 经 营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当 年 损 益 状 况 的 影 响 较 小 ( 占 公 司 当 期 成 本 或 收 入 的 比 重 详 见 本 节 二 关 联 交 易 ( 二 ) 近 三 年 及 最 近 一 期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企 业 的 资 金 往 来 主 要 为 关 联 方 占 用 本 公 司 的 资 金, 该 占 用 造 成 了 本 公 司 的 对 外 有 息 负 债 增 大, 降 低 了 本 公 司 当 期 的 损 益, 如 果 按 照 当 期 的 本 公 司 贷 款 平 均 利 率 测 算,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关 联 公 司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金 1-1-175

占 用 使 得 2006 及 2007 年 的 财 务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约 406 万 元 和 79 万 元 公 司 收 购 种 鸭 公 司 资 产 及 淮 滨 天 宇 股 权 的 交 易 由 于 采 取 与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负 债 相 抵 的 方 式 进 行, 使 得 本 公 司 当 期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增 加, 其 他 应 收 款 减 少 对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影 响 较 小 而 种 鸭 公 司 种 鸡 孵 化 与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业 务 的 注 入 相 应 提 高 了 公 司 当 期 的 业 绩,2007 年 1-12 月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业 务 的 并 入 使 本 公 司 增 加 当 期 利 润 约 561 万 元, 种 鸭 业 务 7-12 月 份 为 公 司 增 加 利 润 约 43 万 元 ( 五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1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原 则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二 十 五 条 规 定,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载 明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前,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自 行 回 避 并 放 弃 表 决 权 ; 关 联 股 东 未 自 行 回 避 的, 任 何 其 他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有 权 请 求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2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0.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方 可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高 于 3,0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5% 以 上 的, 须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低 于 3,0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5% 以 下 的, 授 权 董 事 会 决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就 同 一 标 的 或 者 公 司 与 同 一 关 联 人 在 连 续 12 个 月 内 达 成 的 关 联 交 易 累 计 金 额 达 到 本 条 规 定 金 额 的, 须 按 本 条 1-1-176

执 行 3 关 联 交 易 的 回 避 制 度 安 排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三 十 四 条 规 定,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拟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时,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其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的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前,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自 行 回 避 并 放 弃 表 决 权 ; 关 联 股 东 未 自 行 回 避 的, 任 何 其 他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有 权 请 求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 六 )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除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发 生 的 资 金 往 来 关 联 交 易 外,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发 生 的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均 已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和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发 表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报 告 期 关 联 董 事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时 进 行 了 回 避 表 决, 所 审 议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没 有 损 害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利 益, 对 公 司 的 全 体 股 东 是 平 等 的, 符 合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的 最 大 利 益 ( 七 ) 已 采 取 或 拟 采 取 的 减 少 或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针 对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已 采 取 或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降 低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第 一, 公 司 已 于 2006 及 2007 年 收 购 种 鸭 公 司 和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全 部 种 鸭 经 营 资 产, 自 此, 种 鸭 公 司 不 再 经 营 祖 代 鸭 业 务, 种 鸭 公 司 经 营 期 限 于 2008 年 6 月 到 期, 该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24 日 解 散, 该 关 联 交 易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已 不 再 与 种 鸭 公 司 发 生 饲 料 销 售 和 种 鸭 采 购 交 易 ; 第 二, 通 过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并 将 之 纳 入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体 系, 消 除 了 与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为 严 格 保 护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利 益, 规 避 未 来 资 金 占 用 等 类 似 交 易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作 出 承 诺 :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日 起,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1-1-177

公 司 将 遵 守 公 司 法 及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同 时,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2008 年 第 1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修 订, 特 别 修 订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39 条, 增 加 该 条 款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侵 占 公 司 资 产, 公 司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采 用 占 用 即 冻 结 的 机 制, 即 发 现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侵 占 公 司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时, 应 立 即 申 请 司 法 程 序 冻 结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凡 不 能 以 现 金 清 偿 的, 通 过 法 律 程 序 变 现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偿 还 公 司 被 侵 占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同 时, 经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与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与 控 制 制 度 等 制 度 和 规 则, 目 前,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各 司 其 职,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显 著 改 善 ; 另 外, 发 行 人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会 计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包 括 资 金 运 用 财 务 核 算 等 具 体 管 理 规 章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其 内 控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一 步 增 强 1-1-178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曹 家 富 先 生, 中 国 籍,1952 年 出 生, 中 共 党 员,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潢 川 县 仁 和 乡 乡 长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先 后 荣 获 河 南 省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农 业 科 技 先 进 工 作 者 中 国 食 品 工 业 20 大 杰 出 企 业 家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中 国 肉 类 十 大 科 技 人 物 和 中 国 肉 类 工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人 物 等 30 多 项 荣 誉 称 号, 为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现 任 信 阳 市 人 大 常 委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家 禽 分 会 会 长,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长 缪 文 全 女 士, 中 国 籍,1968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农 艺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部 经 理 河 南 金 渠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河 南 联 创 投 资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谢 文 用 先 生, 中 国 籍,1958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辽 宁 省 粮 食 局 计 划 统 计 处 副 主 任 科 员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发 展 公 司 经 营 部 经 理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发 展 公 司 业 务 二 部 经 理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发 展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辽 宁 省 粮 油 食 品 边 贸 公 司 总 经 理 辽 宁 省 粮 食 集 团 副 总 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曹 龙 根 先 生, 中 国 籍,1941 年 生, 大 专 学 历 曾 就 职 于 浙 江 农 业 大 学 兽 医 系 从 事 教 学 和 畜 禽 疾 病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浙 江 农 业 大 学 饲 料 研 究 所 从 事 动 物 营 养 与 饲 料 科 学 研 究 工 作,1993 年 5 月 在 浙 江 农 业 大 学 饲 料 研 究 所 创 立 杭 州 元 亨 饲 料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及 杭 州 元 亨 动 物 营 养 与 疾 病 研 究 所, 任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曹 正 启 先 生, 中 国 籍,1958 年 出 生 曾 任 潢 川 县 仁 和 乡 镇 企 业 服 务 公 司 经 理 仁 和 镇 化 工 厂 厂 长, 现 任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董 事 闵 群 女 士, 中 国 籍,1970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会 计 师 曾 任 淮 滨 三 和 集 团 总 经 办 主 任, 华 英 公 司 企 管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1-179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董 事 许 万 根 先 生, 中 国 籍,1965 年 出 生, 博 士 学 位,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农 科 院 畜 牧 所 从 事 动 物 营 养 研 究,1995 年 -1996 年 在 美 国 澳 大 利 亚 和 日 本 从 事 学 术 访 问 和 动 物 营 养 研 究,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现 任 北 京 旭 农 国 际 营 养 饲 料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动 物 营 养 研 究 会 理 事 中 国 农 业 计 算 机 分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饲 料 信 息 中 心 副 主 任 国 际 饲 料 信 息 网 中 国 区 执 行 主 席,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尹 效 华 先 生, 中 国 籍,1953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副 教 授, 硕 士 生 导 师 曾 就 职 于 安 阳 钢 铁 公 司 等 单 位 ; 现 任 职 于 郑 州 大 学 商 学 院 从 事 产 业 经 济 宏 观 经 济 管 理 研 究 工 作, 为 河 南 太 龙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郑 州 三 全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河 南 省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协 会 副 主 任 河 南 省 经 济 新 闻 学 会 副 会 长 河 南 省 工 商 联 执 委 河 南 省 经 济 学 会 副 秘 书 长,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守 伟 先 生, 中 国 籍,1961 年 出 生,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就 职 于 北 京 纺 织 科 研 所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第 五 设 计 研 究 院 等 单 位, 先 后 获 得 北 京 市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科 学 技 术 专 家 北 京 市 优 秀 青 年 企 业 家 北 京 市 劳 动 模 范 首 都 劳 动 奖 章 等 荣 誉 称 号,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 现 任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肉 类 食 品 综 合 研 究 中 心 所 长 国 家 肉 类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杨 志 明 先 生, 中 国 籍,196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潢 川 县 计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部 门 经 理, 现 任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任 海 侠 女 士, 中 国 籍,1976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就 职 于 深 圳 三 九 医 药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大 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现 就 职 于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部, 本 公 司 监 事 许 小 梁 先 生, 中 国 籍,1967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财 务 专 业 中 级 职 称 曾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审 计 部 经 理, 为 本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1-180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曹 家 富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简 历 同 上 ) 梁 振 国 先 生, 中 国 籍,1956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潢 川 县 土 畜 产 进 出 口 公 司 经 理 华 英 公 司 营 销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董 事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总 经 理 闵 群 女 士,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董 事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简 历 同 上 ) 李 远 平 先 生, 中 国 籍,1967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土 地 估 价 师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曾 任 河 南 联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一 部 主 任 副 所 长,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王 新 民 先 生, 中 国 籍,1957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予 先 生, 中 国 籍,1959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曾 任 潢 川 县 第 二 麻 纺 织 厂 副 厂 长,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李 世 良 先 生, 中 国 籍,1971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经 济 师 曾 任 河 南 日 馨 超 市 总 经 理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发 展 业 务 部 经 理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文 化 路 支 行 副 行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胡 文 先 先 生, 中 国 籍,1956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洛 阳 春 都 集 团 质 量 保 证 部 部 长 洛 阳 春 都 集 团 德 克 食 品 公 司 总 经 理 河 南 大 用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技 术 总 监,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胡 志 兵 先 生, 中 国 籍,1964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畜 牧 医 师 曾 任 种 鸭 公 司 经 理 行 政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家 明 先 生, 中 国 籍,1964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本 公 司 饲 料 厂 厂 长 生 产 部 经 理 营 销 部 经 理 技 术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胡 奎 先 生, 中 国 籍,1974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本 公 司 连 锁 经 营 公 司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刘 明 金 先 生, 中 国 籍,196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曾 任 本 公 司 审 计 部 经 理 财 务 部 经 理 职 工 监 事, 现 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1-1-181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张 予 先 生 ( 简 历 同 上 ) 胡 文 先 先 生, 中 国 籍,1956 年 出 生, 大 专 文 化, 曾 就 职 于 洛 阳 春 都 集 团 河 南 大 用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988 年 获 得 畜 牧 兽 医 师 职 称,2004 年 获 得 肉 制 品 加 工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QMS 审 核 员 先 后 发 表 畜 牧 兽 医 青 贮 饲 料 肉 制 品 加 工 质 量 管 理 肉 制 品 最 终 检 验 等 方 面 专 业 论 文 十 余 篇, 曾 获 中 国 质 量 协 会 优 秀 论 文 三 等 奖 1999 年 在 洛 阳 春 都 集 团 带 领 攻 关 小 组 攻 破 低 温 肉 制 品 常 温 保 存 的 难 关, 99 火 腿 野 餐 火 腿 等 六 个 新 产 品 获 河 南 省 科 技 发 明 奖, 被 洛 阳 市 授 予 科 技 发 展 带 头 人 称 号, 并 获 省 级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2000 年 以 来 研 发 成 功 了 以 金 甲 鸡 柳 为 代 表 的 60 余 个 速 冻 油 炸 熏 烤 蒸 煮 烧 烤 类 肉 制 品, 其 中 鸡 柳 等 产 品 已 畅 销 全 国 2003 年 金 甲 鸡 柳 被 评 为 河 南 名 吃 2004 年 被 评 为 河 南 名 牌 产 品 ;2003 年 利 用 超 微 细 技 术 和 禽 骨 研 发 成 功 了 禽 肉 泥,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类 肉 制 品, 拓 宽 了 禽 骨 综 合 利 用 的 渠 道 ;2005 年 9 月 连 同 2004 年 研 发 成 功 的 40 余 个 出 口 速 冻 调 理 禽 肉 熟 制 品 被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2005 年 9 月 在 第 五 届 中 国 肉 类 科 技 大 会 上 被 中 国 肉 类 科 技 学 会 推 荐 为 第 二 届 中 国 肉 类 科 技 十 大 佳 杰 出 人 物 候 选 人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夏 知 金 先 生, 中 国 籍,1954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曾 就 职 于 潢 川 县 汽 车 配 件 厂 饲 料 厂 曾 参 与 省 轻 工 厅 设 备 项 目 攻 关 工 作, 荣 获 省 轻 工 厅 设 备 科 技 成 果 二 等 奖 现 任 公 司 饲 料 厂 总 工 程 师 郑 先 文 先 生, 中 国 籍,1963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曾 参 于 过 HACCP 体 系 在 冻 鸭 产 品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应 用 课 题 研 究, 获 信 阳 市 政 府 科 技 奖, 参 与 过 国 家 提 高 鸭 体 外 观 质 量 和 减 少 鸭 体 发 黄 率 等 QC 攻 关 课 题, 分 别 荣 获 国 家 优 秀 QC 小 组 成 果 奖 河 南 省 优 秀 QC 小 组 一 等 奖,HACPP 在 樱 桃 谷 冻 鸭 产 品 加 工 中 的 应 用 获 国 家 优 秀 QC 小 组 成 果 二 等 奖 现 任 加 工 厂 设 备 副 厂 长 曾 新 先 生, 中 国 籍,1966 年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药 剂 师 工 程 师 曾 任 潢 川 县 人 民 医 院 药 剂 科 主 任 参 与 了 国 家 提 高 鸭 体 外 观 质 量 减 少 鸭 体 发 黄 率 降 低 产 品 包 装 成 本, 等 QC 攻 关 课 题, 分 别 荣 获 国 家 优 秀 QC 小 组 成 果 奖 河 南 省 优 秀 QC 小 组 一 等 奖 现 任 质 管 部 经 理 杜 道 虎 先 生, 中 国 籍,196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曾 就 职 于 潢 川 县 农 业 局, 1-1-182

多 年 主 持 商 品 鸭 养 殖 管 理 工 作 所 发 表 的 研 究 课 题 多 次 获 得 市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省 科 研 课 题 二 等 奖, 其 中 提 高 种 鸭 产 蛋 率 等 专 项 课 题 被 省 科 技 局 评 为 课 题 攻 关 一 等 奖 现 任 种 鸭 养 殖 一 场 场 长 居 为 堂 先 生, 中 国 籍,1972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1996 年 获 信 阳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1998 年 出 版 樱 桃 谷 鸭 饲 养 技 术 手 册 ( 河 南 新 农 村 技 术 出 版 社 ); 1999 年 获 樱 桃 谷 鸭 快 速 脱 羽 技 术 省 级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6 年 获 省 饲 料 工 业 协 会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在 中 国 水 禽 杂 志 发 表 樱 桃 谷 鸭 夏 季 饲 养 关 键 技 术 论 文 现 任 农 户 养 殖 服 务 中 心 经 理 李 庆 芳 女 士, 中 国 籍,1968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畜 牧 师, 参 与 了 建 立 无 特 定 疫 病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场 的 研 究, 并 获 县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参 与 了 樱 桃 谷 鸭 商 品 代 公 母 分 开 饲 养 技 术 研 究, 并 获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多 次 参 与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CNAS) 组 织 的 禽 流 感 病 毒 荧 光 PCR 的 检 测 能 力 验 证 活 动, 是 CNAS 认 可 实 验 室 的 授 权 签 字 人 之 一, 现 任 技 术 部 副 经 理 解 德 明 先 生, 中 国 籍,1980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获 得 农 学 经 济 学 学 士 学 位 在 职 期 间 负 责 饲 料 外 销 品 种 开 发, 配 方 设 计, 产 品 包 装 设 计, 宣 传 资 料 设 计 以 及 推 广 开 发 等 工 作 为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拓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创 造 了 可 观 的 经 济 效 益, 利 用 其 精 通 动 物 生 理 的 特 点 和 疾 病 的 防 治 的 专 业 知 识, 多 次 为 客 户 进 行 技 术 推 广 和 技 术 讲 座 现 任 销 售 部 副 经 理 张 浩 先 生, 中 国 籍,1978 年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畜 牧 师 工 程 师 曾 参 与 本 公 司 ISO9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HACCP 体 系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工 作, 获 得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CIQ) 认 可 兽 医 证 现 任 质 管 部 副 经 理 ( 五 )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02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产 生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九 名 成 员, 选 举 曹 家 富 先 生 缪 文 全 女 士 谢 文 用 先 生 曹 龙 根 先 生 梁 振 国 先 生 闵 群 女 士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叶 金 鹏 先 生 阎 新 建 先 生 杜 海 波 先 生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1-1-183

2003 年 4 月 16 日, 本 公 司 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更 换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许 万 根 先 生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阎 新 建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5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200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由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的 曹 家 富 先 生 缪 文 全 女 士 谢 文 用 先 生 曹 龙 根 先 生 梁 振 国 先 生 闵 群 女 士 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叶 金 鹏 先 生 许 万 根 先 生 杜 海 波 先 生 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08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由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的 曹 家 富 先 生 缪 文 全 女 士 谢 文 用 先 生 曹 龙 根 先 生 曹 正 启 先 生 闵 群 女 士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尹 效 华 先 生 许 万 根 先 生 王 守 伟 先 生 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02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由 控 股 股 东 推 荐 的 王 新 民 先 生 杨 炳 先 生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刘 明 金 先 生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03 年 5 月 20 日, 本 公 司 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更 换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由 控 股 股 东 推 荐 的 陈 金 富 先 生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2005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200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由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的 陈 金 富 先 生 任 海 侠 女 士 为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刘 明 金 为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07 年 7 月 10 日,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刘 明 金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监 事, 经 职 工 代 表 选 举, 推 荐 许 小 梁 先 生 出 任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08 年 1 月 22 日, 本 公 司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河 南 1-1-184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由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的 陈 金 富 先 生 任 海 侠 女 士 为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许 小 梁 为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09 年 5 月 22 日, 本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提 名 先 生 杨 志 明 先 生 为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候 选 人 议 案, 鉴 于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陈 金 富 先 生 因 病 去 世, 同 意 杨 志 明 先 生 为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曹 正 启 持 有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5%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3,2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转 让 和 贸 易 业 务 该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24.5% 的 股 份 董 事 曹 龙 根 持 有 杭 州 新 元 亨 动 物 兽 药 有 限 公 司 2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从 事 预 混 剂 散 剂 兽 药 预 混 合 饲 料 等 加 工 业 务 该 公 司 目 前 持 有 本 公 司 0.5% 的 股 份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以 上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的 薪 酬 情 况 1-1-185

表 8-1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表 姓 名 本 公 司 任 职 2008 年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收 入 津 贴 曹 家 富 董 事 长 148,000 缪 文 全 副 董 事 长 不 领 薪 谢 文 用 董 事 不 领 薪 曹 龙 根 董 事 不 领 薪 曹 正 启 董 事 不 领 薪 闵 群 董 事 108,000 王 守 伟 独 立 董 事 10,000 许 万 根 独 立 董 事 10,000 尹 效 华 独 立 董 事 10,000 陈 金 富 监 事 不 领 薪 任 海 侠 监 事 不 领 薪 许 小 梁 监 事 44,000 李 远 平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128,000 梁 振 国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116,000 王 新 民 副 总 经 理 108,000 张 予 副 总 经 理 108,000 李 世 良 副 总 经 理 108,000 胡 文 先 副 总 经 理 108,000 胡 志 兵 副 总 经 理 108,000 张 家 明 副 总 经 理 108,000 胡 奎 副 总 经 理 97,200 刘 明 金 财 务 负 责 人 108,000 杨 炳 河 生 产 部 副 经 理 36,800 夏 知 金 饲 料 厂 总 工 程 师 25,300 郑 先 文 加 工 厂 设 备 副 厂 长 44,800 曾 新 质 管 部 经 理 46,000 杜 道 虎 种 鸭 养 殖 一 场 场 长 46,000 居 为 堂 农 户 养 殖 服 务 中 心 经 理 56,000 李 庆 芳 技 术 部 副 经 理 25,300 解 德 明 营 销 部 副 经 理 44,000 张 浩 质 管 部 副 经 理 兼 品 管 中 心 主 任 24,200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1-1-186

表 8-2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表 姓 名 本 公 司 任 职 在 关 联 方 任 职 在 非 关 联 方 任 职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曹 家 富 董 事 长 总 经 司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华 英 商 业 中 国 畜 牧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家 禽 分 理 连 锁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会 会 长 事 长 缪 文 全 副 董 事 长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投 河 南 金 渠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河 南 联 资 管 理 部 经 理 创 投 资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曹 正 启 董 事 潢 川 县 康 源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闵 群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华 隆 羽 董 事 副 总 经 绒 公 司 董 事 港 华 羽 绒 的 法 定 理 代 表 人 尹 效 华 独 立 董 事 无 许 万 根 独 立 董 事 无 王 守 伟 独 立 董 事 无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杨 志 明 监 事 副 总 经 理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无 郑 州 大 学 商 学 院 副 院 长 ; 河 南 太 龙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三 全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河 南 省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协 会 副 主 任 ; 河 南 省 经 济 新 闻 学 会 副 会 长 ; 河 南 省 工 商 联 执 委 ; 河 南 省 经 济 学 会 副 秘 书 长 北 京 旭 农 国 际 营 养 饲 料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动 物 营 养 研 究 会 理 事 中 国 农 业 计 算 机 分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饲 料 信 息 中 心 副 主 任 国 际 饲 料 信 息 网 中 国 区 执 行 主 席 中 国 肉 类 食 品 综 合 研 究 中 心 所 长 国 家 肉 类 加 工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中 国 肉 类 协 会 副 会 长 任 海 侠 监 事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部 常 务 副 总 经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董 事 陈 州 华 英 梁 振 国 无 理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予 副 总 经 理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董 事 无 胡 奎 总 经 理 助 理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总 经 理 无 1-1-187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协 议 签 订 情 况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薪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均 签 有 劳 动 合 同 合 同 中 详 细 规 定 了 上 述 人 员 应 对 公 司 履 行 的 义 务,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良 好 除 劳 动 合 同 外, 本 公 司 未 与 上 述 人 员 签 订 借 款 协 议 担 保 协 议 等 其 他 协 议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履 行 情 况 公 司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007 年 初 与 公 司 签 定 了 劳 动 合 同, 该 合 同 中 对 竞 业 禁 止 作 出 了 规 定 如 下 : 本 合 同 期 满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后, 乙 方 ( 指 个 人 ) 三 年 内 不 能 到 经 营 同 类 业 务 且 有 竞 争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内 任 职, 或 者 自 己 生 产 经 营 与 原 单 位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同 类 产 品 或 业 务 否 则, 乙 方 赔 付 给 甲 方 ( 指 本 公 司 ) 违 约 金 3-10 万 元, 并 保 留 对 其 接 收 单 位 依 法 索 赔 的 权 利 截 至 目 前, 该 等 承 诺 得 到 了 切 实 履 行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三 年 内 的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五 )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1-188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五 )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2006 年 6 月 16 日, 发 行 人 二 届 三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解 除 和 聘 任 高 管 人 员 的 议 案, 同 意 马 克 彬 先 生 辞 去 股 份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务, 解 聘 滕 金 峰 先 生 总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解 聘 孟 鸿 先 生 总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聘 任 张 家 明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聘 任 李 远 平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06 年 9 月 28 日, 发 行 人 二 届 四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聘 任 高 管 人 员 的 议 案, 聘 任 李 世 良 先 生 胡 文 先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7 年 5 月 16 日, 发 行 人 二 届 五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聘 任 高 管 人 员 的 议 案, 聘 任 胡 志 兵 张 家 明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胡 奎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07 年 9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二 届 八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同 意 李 远 平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的 职 务, 聘 任 刘 明 金 为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2008 年 1 月 22 日, 发 行 人 三 届 一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决 议, 聘 任 曹 家 富 先 生 为 总 经 理, 梁 振 国 先 生 闵 群 女 士 王 新 民 先 生 李 远 平 先 生 张 予 先 生 李 世 良 先 生 胡 文 先 先 生 胡 志 兵 先 生 和 张 家 明 先 生 为 副 总 经 理, 胡 奎 先 生 为 总 经 理 助 理 ; 刘 明 金 先 生 为 财 务 总 监, 李 远 平 先 生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2009 年 4 月 28 日, 发 行 人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同 意 聘 任 梁 振 国 闵 群 担 任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王 新 民 张 予 胡 志 兵 李 世 良 胡 文 先 张 家 明 胡 奎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李 远 平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刘 明 金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聘 任 汪 开 江 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1-1-189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有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于 2002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对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权 责 和 运 行 作 出 了 具 体 规 定 此 后,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修 改 并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条 例 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前, 公 司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与 控 制 制 度 及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与 规 则 等 进 行 了 修 订, 第 三 届 第 一 次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公 司 现 已 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经 营 管 理 和 重 大 经 营 事 项 的 决 策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能 够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各 项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范 运 作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1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章 程 ) 第 32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1)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2)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3)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4)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5)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6)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7)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1-1-190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第 37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1)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2)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3)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4)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5)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第 39 条 规 定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员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利 益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侵 占 公 司 资 产, 公 司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采 用 占 用 即 冻 结 的 机 制, 即 发 现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侵 占 公 司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时, 应 立 即 申 请 司 法 程 序 冻 结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凡 不 能 以 现 金 清 偿 的, 通 过 法 律 程 序 变 现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偿 还 公 司 被 侵 占 的 资 金 或 资 产 2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40 条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3)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4)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告 ;(5)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7)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做 出 决 议 ;(8)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做 出 决 议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做 出 决 议 ;(10) 修 改 本 章 程 ;(11)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做 出 决 议 ;(12) 审 议 批 准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13)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1-1-191

(14)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15)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16)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不 得 通 过 授 权 的 形 式 由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机 构 和 个 人 代 为 行 使 3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举 行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内 容 应 该 与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不 相 抵 触,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范 围, 有 明 确 的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公 告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除 前 款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召 集 人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公 告 后, 不 得 修 改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已 列 明 的 提 案 或 增 加 新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本 规 则 第 十 九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所 有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均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和 召 集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拒 绝 并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行 使 表 决 权 股 东 可 以 亲 自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也 可 以 委 托 代 理 人 代 为 出 席 和 表 决, 两 者 具 有 同 样 法 律 效 力 股 东 大 会 对 表 决 通 过 的 事 项 应 形 成 会 议 决 议,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4 股 东 大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根 据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其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对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议 并 作 出 相 关 决 议, 目 前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1-1-192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1 董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设 董 事 长 一 人, 副 董 事 长 一 人 2 董 事 会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107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4)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5)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6)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10)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12)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13)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14)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5) 听 取 公 司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经 理 的 工 作 ;(1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超 过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的 事 项,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每 年 召 开 两 次 定 期 会 议,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代 表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1/3 以 上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会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提 议,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 包 括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下 同 )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通 知 方 式 为 : 专 人 送 达 传 真 邮 资 已 付 的 特 快 专 递 或 挂 号 邮 件 等 书 面 方 式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3 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1-1-193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方 为 有 效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由 董 事 本 人 出 席, 董 事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的,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委 托 书 中 应 载 明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代 理 事 项 授 权 范 围 和 有 效 期 限, 并 由 委 托 人 签 名 方 为 有 效 代 为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应 当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董 事 的 权 利 董 事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亦 未 委 托 代 表 出 席 的, 视 为 放 弃 在 该 次 会 议 上 的 投 票 权 4 董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董 事 会,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了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9 人 ; 公 司 三 届 一 次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董 事 长 一 人 副 董 事 长 一 人 公 司 于 2008 年 2 月 18 日 召 开 了 三 届 二 次 董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2007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和 2008 年 财 务 预 算 ( 草 案 ) 2007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草 案 ) 等 进 行 了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会 议, 对 董 事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决 议 目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1 监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依 法 设 立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两 名 由 股 东 代 表 出 任,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和 罢 免 ; 一 名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出 任, 由 公 司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和 罢 免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和 副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1-1-194

2 监 事 会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第 144 条 规 定,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1)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2)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5)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6)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7)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8)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3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每 6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定 期 会 议 监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监 事 会 召 开 的 通 知 方 式 为 : 专 人 送 达 传 真 特 快 专 递 或 挂 号 邮 件 等 书 面 方 式, 并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监 事 临 时 会 议 通 知 应 当 在 会 议 召 开 3 日 前 通 知 全 体 监 事 监 事 会 会 议 议 题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决 定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议 题 由 提 议 者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在 书 面 提 议 中 提 出 提 议 者 在 书 面 提 议 中 提 出 的 议 题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属 于 监 事 会 职 权 范 围 的, 监 事 会 主 席 应 当 将 其 作 为 会 议 议 题 提 交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不 得 拒 绝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监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制 监 事 会 做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的 过 半 数 表 决 通 过 方 可 为 有 效 4 监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至 少 每 6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监 事 会,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 召 开 2008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换 届 议 案, 选 举 了 公 司 2 名 监 事,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1 名 监 事, 共 同 组 成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公 司 三 届 一 次 监 事 会 选 举 监 事 会 主 1-1-195

席 1 名 公 司 监 事 会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会 议, 对 监 事 会 职 权 范 围 的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决 议, 目 前 监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情 况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对 内 部 董 事 及 经 理 层 的 约 束 和 监 督 机 制,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及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利 益, 促 进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3 名, 占 董 事 总 人 数 的 比 例 达 到 1/3 2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于 2002 年 5 月 18 日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引 入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公 司 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 召 开 的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进 行 了 修 订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1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又 称 为 独 立 外 部 董 事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是 指 在 公 司 不 担 任 除 独 立 董 事 外 的 任 何 其 他 职 务, 并 与 其 所 受 聘 的 公 司 及 其 主 要 股 东 不 存 在 可 能 妨 碍 其 进 行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的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2 条 规 定,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1)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2) 具 有 本 制 度 第 三 条 的 要 求 和 独 立 性 ;(3) 具 备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则 ;(4)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5)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5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选 举 和 更 换 应 当 依 法 规 范 地 进 行 :(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决 定 (2)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名 人 在 提 名 前 应 当 征 得 被 提 名 人 的 同 意 提 名 人 应 当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学 历 职 称 详 细 的 工 作 经 历 全 部 兼 职 等 情 况, 并 对 其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发 表 意 见, 被 提 名 人 应 当 就 其 本 人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客 观 判 断 的 关 系 发 表 声 明 (3)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时 提 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详 细 资 料, 保 证 股 东 在 投 票 时 已 经 对 候 选 人 有 足 够 的 了 解 (4) 独 立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与 该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1-1-196

之 日 起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六 年 (5) 独 立 董 事 连 续 3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由 董 事 会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予 以 撤 换 除 出 现 上 述 情 况 及 公 司 法 中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董 事 的 情 形 外,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前 不 得 无 故 被 免 职 提 前 免 职 的, 公 司 应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理 由, 被 免 职 的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的 免 职 理 由 不 当 的, 可 以 股 东 大 会 上 作 出 声 明 (6)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前 可 以 提 前 辞 职 独 立 董 事 辞 职 应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对 任 何 与 其 辞 职 有 关 或 其 认 为 有 必 要 引 起 公 司 股 东 和 债 权 人 注 意 的 情 况 进 行 说 明 如 因 独 立 董 事 辞 职 导 致 公 司 董 事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所 占 的 比 例 低 于 法 定 最 低 要 求 时, 该 独 立 董 事 的 辞 职 报 告 应 当 在 下 任 独 立 董 事 填 补 其 缺 额 后 生 效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5 条 规 定,(1) 为 了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还 应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2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4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5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2)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3) 如 果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薪 酬 审 计 提 名 等 委 员 会 的,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在 委 员 会 成 员 中 占 有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比 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5 条 规 定,(1)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有 权 对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1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3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对 公 司 现 有 或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4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5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 同 意 ;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 7 条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与 勤 勉 义 务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尤 其 要 关 注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害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独 1-1-197

立 履 行 职 责,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3 独 立 董 事 情 况 2002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叶 金 鹏 阎 新 建 杜 海 波 为 独 立 董 事 2003 年 5 月 20 日,200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更 换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成 员 的 议 案, 同 意 阎 新 建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一 职, 选 举 许 万 根 为 新 的 独 立 董 事 ;2005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200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选 举 叶 金 鹏 许 万 根 杜 海 波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8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王 守 伟 许 万 根 尹 效 华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均 占 全 体 董 事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目 前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职 权,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文 件 保 管 以 及 公 司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办 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等 事 宜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条 例 第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遵 守 公 司 章 程, 承 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有 关 法 律 责 任, 对 公 司 负 有 诚 信 和 勤 勉 义 务, 不 得 利 用 职 权 为 自 己 或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条 例 第 三 条 规 定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任 职 资 格 (1)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是 具 有 从 事 秘 书 管 理 股 权 事 务 等 工 作 经 验 的 自 然 人 (2)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掌 握 财 务 税 收 法 律 金 融 企 业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具 有 良 好 的 个 人 品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能 够 忠 诚 地 履 行 职 责, 并 具 有 良 好 的 处 理 公 共 事 务 的 能 力 公 司 聘 任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律 师 不 得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3)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具 备 履 行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财 务 管 理 法 律 等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个 人 品 质, 并 取 得 深 1-1-198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颁 发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人 士 不 得 担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a)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七 条 规 定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b) 最 近 三 年 受 到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行 政 处 罚 ;(c) 最 近 三 年 受 到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者 三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d) 本 公 司 现 任 监 事 ;(e)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其 他 情 形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条 例 第 四 条 规 定 :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1) 负 责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其 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2)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督 促 公 司 制 定 并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的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办 理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的 披 露 工 作 ;(3)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4)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准 备 和 提 交 有 关 会 议 文 件 和 资 料 ;(5)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6) 负 责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关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促 使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知 情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保 守 秘 密, 并 在 内 幕 信 息 泄 露 时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同 时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7)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名 册,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等 ;(8)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和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上 市 协 议 中 关 于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内 容 ;(9) 促 使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在 董 事 会 拟 作 出 的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其 他 规 定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时, 应 当 提 醒 与 会 董 事, 并 提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就 此 发 表 意 见 ; 如 果 董 事 会 坚 持 作 出 上 述 决 议,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将 有 关 监 事 和 其 个 人 的 意 见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同 时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10) 公 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 六 )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 四 十 条 规 定, 董 事 会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决 议, 设 立 战 略 审 计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专 门 委 员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1-1-199

成, 其 中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1)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2)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3)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4)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5)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审 计 委 员 会 中 至 少 应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是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1) 研 究 董 事 经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提 出 建 议 ;(2)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3)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经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1) 研 究 董 事 与 经 理 人 员 考 核 的 标 准,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2)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2008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制 定 了 战 略 决 策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审 计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提 名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并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同 意 战 略 审 计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尹 效 华 任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任 ; 独 立 董 事 王 守 伟 任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 独 立 董 事 许 万 根 任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任, 其 中 审 计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三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过 半 数 二 公 司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没 有 发 生 违 反 工 商 税 收 土 地 环 保 海 关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行 为 三 公 司 近 三 年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或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违 规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实 际 控 制 人 占 用 资 金 等 情 况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内 容 1-1-200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 一 ) 管 理 层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为 建 立 健 全 符 合 内 控 要 求 的 组 织 架 构, 强 化 本 公 司 内 部 涉 及 会 计 工 作 的 各 项 经 济 业 务 及 相 关 岗 位 的 控 制, 严 格 约 束 本 公 司 内 部 涉 及 会 计 控 制 的 所 有 人 员, 确 保 本 公 司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得 到 切 实 有 效 的 执 行, 规 范 本 公 司 会 计 行 为, 促 进 本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和 经 营 业 绩 的 提 高,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结 合 自 身 发 展 目 标 经 营 方 式 等 具 体 情 况, 建 立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决 策 机 制 和 管 理 制 度, 能 较 正 确 地 及 时 地 有 效 地 对 待 和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及 财 务 风 险, 重 视 公 司 的 管 理 及 会 计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本 公 司 已 经 形 成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组 成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以 及 提 名 委 员 会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负 责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的 制 定 ; 公 司 在 监 事 会 中 引 入 了 职 工 监 事 ; 公 司 由 总 经 理 全 面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管 理 工 作, 聘 用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具 备 一 定 的 学 历 和 管 理 经 验, 各 部 门 权 责 分 明, 能 够 确 保 相 关 控 制 措 施 有 效 执 行 和 相 关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的 贯 彻 实 施 公 司 已 建 立 和 实 施 了 较 科 学 的 聘 用 培 训 考 核 奖 惩 晋 升 和 淘 汰 等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制 度, 能 适 时 地 根 据 外 部 环 境 的 行 动 及 变 化 不 断 提 高 控 制 意 识, 强 化 和 改 进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政 策 及 程 序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适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会 计 政 策, 通 过 采 用 财 务 管 理 电 算 化 软 件 按 业 务 流 程 设 置 相 应 的 权 限 以 形 成 符 合 内 控 要 求 的 会 计 监 控 体 系 ; 同 时,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较 为 明 确 的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和 会 计 报 告 的 处 理 程 序 银 行 存 款 的 结 算 程 序 以 及 收 付 款 审 批 权 限 及 审 批 流 程 筹 资 业 务 的 管 理 制 度 采 购 与 付 款 业 务 流 程 实 物 资 产 管 理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预 算 控 制 制 度 和 财 务 分 析 体 系 催 款 回 笼 经 济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程 序 及 工 程 项 目 决 策 程 序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的 责 任 制 度 担 保 决 策 程 序 和 责 任 制 度 以 及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等, 使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不 断 趋 于 完 整 随 着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完 善 和 补 充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就 整 体 而 言 体 现 了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1-1-201

及 有 效 性, 并 确 信 本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对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的 会 计 报 表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审 核 意 见 2009 年 7 月 18 日,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五 联 方 圆 核 字 [2009]07025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 河 南 华 英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建 立 的 与 会 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1-1-202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会 计 报 表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58,331,163.54 95,905,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00,000.00 300,000.00 应 收 账 款 65,165,867.14 73,127,645.23 78,359,534.99 69,673,217.46 预 付 账 款 23,754,240.84 23,619,800.48 36,490,895.74 23,798,599.53 其 他 应 收 款 14,710,184.74 11,173,779.22 19,766,224.98 143,020,818.60 存 货 219,470,256.62 180,867,345.82 151,022,104.96 126,732,080.9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81,731,712.88 384,993,685.96 372,442,419.37 472,916,034.25 非 流 动 资 产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46,551,410.66 47,367,870.96 48,819,954.94 35,498,426.36 固 定 资 产 594,160,830.44 517,067,452.86 467,680,418.21 396,564,920.64 在 建 工 程 23,942,122.77 95,722,077.69 17,059,174.17 20,351,092.53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69,131,488.26 60,157,811.44 40,528,610.86 24,160,476.06 无 形 资 产 94,664,406.84 95,715,243.32 91,063,071.45 64,834,405.9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1,135,614.26 319,443.3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79,819.85 309,554.86 23,990.73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28,830,078.82 816,340,011.13 666,310,834.62 541,728,764.90 资 产 合 计 1,310,561,791.70 1,201,333,697.09 1,038,753,253.99 1,014,644,799.15 1-1-203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508,864,000.00 464,464,000.00 423,470,000.00 302,503,200.00 应 付 票 据 10,500,000.00 7,000,000.00 23,950,000.00 154,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159,322,332.09 140,993,342.45 82,321,487.37 78,578,336.01 预 收 账 款 25,509,894.49 24,745,620.75 30,032,038.05 34,315,563.1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3,873,937.11 10,510,477.42 11,506,395.70 15,770,625.60 应 交 税 费 -9,543,801.56-10,286,183.05-7,940,813.05-1,556,067.95 应 付 股 利 - - - 2,475,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60,348,904.70 42,403,678.81 51,142,536.76 84,781,870.8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8,000,000.00 47,000,000.00 17,800,000.00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6,875,266.83 726,830,936.38 632,281,644.83 671,368,527.65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27,800,000.00 87,000,000.00 75,000,000.00 95,000,000.00 长 期 应 付 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20,800,000.00 20,000,000.0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4,093,952.00 14,923,008.00 13,161,990.00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6,893,952.00 126,923,008.00 108,961,990.00 115,000,000.00 负 债 合 计 943,769,218.83 853,753,944.38 741,243,634.83 786,368,527.65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22,827,285.06 22,827,285.06 22,827,285.06 28,256,286.88 盈 余 公 积 22,917,953.75 22,917,953.75 18,425,476.09 9,556,288.82 未 分 配 利 润 135,240,308.51 115,744,142.57 73,438,275.55 3,441,402.39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90,985,547.32 271,489,381.38 224,691,036.70 151,253,978.0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75,807,025.55 76,090,371.33 72,818,582.46 77,022,293.41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66,792,572.87 347,579,752.71 297,509,619.16 228,276,271.50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310,561,791.70 1,201,333,697.09 1,038,753,253.99 1,014,644,799.15 1-1-204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47,761,345.25 83,431,871.75 81,893,139.15 105,691,250.13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300,000.00 300,000.00 应 收 账 款 43,540,477.03 46,321,574.84 54,781,714.87 50,990,275.94 预 付 账 款 15,537,604.97 16,986,278.00 31,229,756.98 15,523,449.59 其 他 应 收 款 105,568,854.29 103,948,085.07 56,691,238.99 149,321,872.22 存 货 182,784,620.24 145,501,902.73 119,717,768.67 106,038,039.3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95,492,901.78 396,489,712.39 344,313,618.66 427,564,887.19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1,099,391.31 91,599,391.31 91,599,391.31 80,005,972.50 固 定 资 产 396,830,851.54 395,666,477.58 360,705,962.58 322,952,647.40 在 建 工 程 2,404,500.00 2,404,500.00 6,655,566.46 372,700.00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62,409,524.55 57,275,938.80 37,692,113.87 24,160,476.06 无 形 资 产 56,336,639.69 56,971,956.07 54,995,881.39 43,788,504.58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19,080,907.09 603,918,263.76 551,648,915.61 471,280,300.54 资 产 合 计 1,114,573,808.87 1,000,407,976.15 895,962,534.27 898,845,187.73 1-1-205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486,870,000.00 445,470,000.00 423,470,000.00 302,503,200.00 应 付 票 据 10,500,000.00 7,000,000.00 23,950,000.00 154,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103,973,928.02 82,697,555.69 66,229,276.13 71,614,031.55 预 收 账 款 19,180,947.44 22,270,203.40 27,351,562.97 27,894,431.4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1,103,172.22 9,175,913.95 9,907,663.72 14,655,237.27 应 交 税 费 -9,898,219.66-9,618,070.55-5,898,104.93-1,347,076.08 应 付 股 利 - - - 2,475,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46,712,384.31 28,604,141.70 29,468,681.06 82,329,779.1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8,000,000.00 47,000,000.00 17,800,000.00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76,442,212.33 632,599,744.19 592,279,078.95 654,624,603.3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27,800,000.00 87,000,000.00 75,000,000.00 95,000,000.00 长 期 应 付 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2,800,000.00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37,800,000.00 97,000,000.00 77,800,000.00 95,000,000.00 负 债 合 计 814,242,212.33 729,599,744.19 670,079,078.95 749,624,603.33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5,898,172.76 15,898,172.76 15,898,172.76 21,327,174.58 盈 余 公 积 22,917,953.75 22,917,953.75 18,425,476.09 9,556,288.82 未 分 配 利 润 151,515,470.03 121,992,105.45 81,559,806.47 8,337,121.0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00,331,596.54 270,808,231.96 225,883,455.32 149,220,584.40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114,573,808.87 1,000,407,976.15 895,962,534.27 898,845,187.73 1-1-206

( 二 ) 利 润 表 1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总 收 入 426,154,016.89 962,526,252.25 944,879,907.68 641,720,270.1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426,154,016.89 962,526,252.25 944,879,907.68 641,720,270.15 营 业 总 成 本 412,970,239.47 926,902,338.82 881,707,570.65 632,486,471.64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363,547,516.99 833,093,952.01 781,714,119.79 553,690,099.0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79,790.00 399,115.18 572,605.46 162,442.15 销 售 费 用 8,052,460.68 15,926,735.12 17,629,840.21 16,179,479.17 管 理 费 用 17,908,297.73 32,254,014.14 37,256,130.37 25,897,645.50 财 务 费 用 20,557,908.49 43,059,240.52 39,873,786.16 36,431,567.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724,265.58 2,169,281.85 4,661,088.66 125,238.3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 - - 投 资 收 益 - -1,370.69 - - 汇 兑 收 益 - -351,043.16 141,285.04 203,880.98 营 业 利 润 13,183,777.42 35,622,542.74 63,172,337.03 9,233,798.5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655,413.55 15,748,287.64 29,409,367.32 7,036,716.4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55,282.31 277,064.53 5,651,645.48 514,378.12 利 润 总 额 19,483,908.66 51,093,765.85 86,930,058.87 15,756,136.8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71,088.50 1,023,632.30 1,972,190.18 766,983.59 净 利 润 19,212,820.16 50,070,133.55 84,957,868.69 14,989,153.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9,496,165.94 46,798,344.68 85,466,060.43 14,034,059.23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283,345.78 3,271,788.87-508,191.74 955,093.98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18 0.43 0.78 0.1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18 0.43 0.78 0.13 1-1-207

2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362,740,970.92 810,437,547.62 818,688,889.83 568,009,463.30 减 : 营 业 成 本 301,052,769.53 699,342,298.53 666,331,176.32 490,688,672.4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40,000.00 297,962.36 - 销 售 费 用 5,779,087.16 11,626,348.16 12,585,761.18 10,113,373.50 管 理 费 用 13,095,899.74 24,783,082.66 28,878,793.77 20,038,557.91 财 务 费 用 18,460,917.61 42,580,543.22 39,881,849.60 36,602,836.9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4,639.85-1,371,406.64 3,391,310.28 209,595.32 投 资 收 益 -1,370.69 892,350.01 614,261.08 营 业 利 润 24,217,657.03 33,435,311.00 68,214,386.33 10,970,688.2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489,707.55 11,700,885.64 27,762,747.57 5,758,065.93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84,000.00 211,420.00 5,651,645.48 407,317.21 利 润 总 额 29,523,364.58 44,924,776.64 90,325,488.42 16,321,437.0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633,615.68 766,983.59 净 利 润 29,523,364.58 44,924,776.64 88,691,872.74 15,554,453.4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27 0.41 0.81 0.14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27 0.41 0.81 0.14 1-1-208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1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491,986,581.40 1,079,710,840.18 995,529,353.99 758,966,901.7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650,000.00 4,427,279.11 2,691,120.82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773,723.91 33,731,923.74 75,740,839.26 80,711,853.2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2,760,305.31 1,114,092,763.92 1,075,697,472.36 842,369,875.80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51,381,224.83 841,913,559.00 866,007,849.68 551,253,835.83 39,549,438.05 75,940,613.08 68,851,767.32 60,238,017.2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280,384.16 4,232,857.71 8,280,162.62 6,181,576.8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484,228.30 43,512,073.29 50,363,476.04 86,634,014.7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4,695,275.34 965,599,103.08 993,503,255.66 704,307,444.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298,629.31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9,700,000.00-2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998,629.31-20,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0,828,446.34 184,753,601.55 151,888,362.88 97,377,665.38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600,000.00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0,828,446.34 185,353,601.55 151,888,362.88 97,377,665.38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828,446.34-175,354,972.24-151,888,362.88-97,357,665.3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16,886,794.5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16,886,794.5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331,470,000.00 533,464,000.00 461,470,000.00 371,203,200.00 1-1-209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31,470,000.00 533,464,000.00 461,470,000.00 388,089,994.5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85,270,000.00 451,270,000.00 367,003,200.00 363,507,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010,535.30 46,231,232.09 47,660,312.87 42,911,974.79 - - 1,877,634.68 608,995.94-6,994,000.00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6,280,535.30 504,495,232.09 414,663,512.87 406,418,974.7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189,464.70 28,968,767.91 46,806,487.13-18,328,980.2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426,048.33 2,107,456.51-22,887,659.05 22,375,785.5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87,315,532.19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1,337,163.54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2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9,212,820.16 50,070,133.55 84,957,868.69 14,989,153.21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724,265.58 2,169,281.85 4,661,088.66 125,238.3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46,453,877.68 79,179,933.10 60,392,021.21 41,215,563.60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摊 销 1,269,109.52 2,700,772.05 2,232,236.71 1,709,392.28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损 失 - - 4,702,709.98 20,018.21 财 务 费 用 20,102,572.18 44,147,126.03 43,392,543.72 33,620,734.83 投 资 损 失 - 1,370.69 - - 存 货 的 减 少 -40,803,098.58-32,376,631.84-19,224,744.39-6,343,194.0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3,918,638.09-35,352,953.45 30,748,214.08 37,816,661.37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35,186,845.34 37,954,628.86-129,667,721.96 14,908,863.4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情 况 现 金 的 年 末 余 额 151,337,163.54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减 : 现 金 的 年 初 余 额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87,315,532.19 1-1-21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净 增 加 额 62,426,048.33 2,107,456.51-22,887,659.05 22,375,785.56 3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99,535,146.00 873,013,971.15 857,370,872.08 649,740,376.1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 3,388,928.39 1,069,455.2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516,868.47 23,683,690.59 87,772,234.38 75,771,414.3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10,052,014.47 896,697,661.74 948,532,034.85 726,581,245.6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74,550,414.17 676,971,657.04 801,049,413.17 474,050,648.2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0,014,048.83 60,366,219.98 56,065,280.12 52,207,239.3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58,897.55 3,070,272.74 6,696,061.10 4,359,039.1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111,460.07 72,912,649.00 58,042,715.65 70,654,545.2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0,934,820.62 813,320,798.76 921,853,470.04 601,271,472.0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9,117,193.85 83,376,862.98 26,678,564.81 125,309,773.6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298,629.31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 733,850.01 553,209.08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9,700,000.00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998,629.31 733,850.01 553,209.0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8,308,581.32 109,088,385.31 90,053,147.61 51,131,211.81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9,500,000.00 600,000.00 10,000,000.00 17,386,8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7,808,581.32 109,688,385.31 100,053,147.61 68,518,011.8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808,581.32-99,689,756.00-99,319,297.60-67,964,802.7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321,470,000.00 514,470,000.00 461,470,000.00 371,203,2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21,470,000.00 514,470,000.00 461,470,000.00 371,203,2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78,270,000.00 451,270,000.00 367,003,200.00 363,507,000.00 1-1-211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0,179,139.03 45,348,374.38 45,624,178.19 42,302,978.8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98,449,139.03 496,618,374.38 412,627,378.19 405,809,978.8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3,020,860.97 17,851,625.62 48,842,621.81-34,606,778.8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4,329,473.50 1,538,732.60-23,798,110.98 22,738,192.07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3,431,871.75 81,893,139.15 105,691,250.13 82,953,058.06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47,761,345.25 83,431,871.75 81,893,139.15 105,691,250.13 4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29,523,364.58 44,924,776.64 88,691,872.74 15,554,453.41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34,639.85-1,371,406.64 3,391,310.28 209,595.32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41,908,921.82 71,556,359.49 54,213,903.77 37,249,513.09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摊 销 605,716.38 1,486,179.90 1,177,405.00 866,657.36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损 失 ( 减 : 收 益 ) - - 4,729,655.33 - 财 务 费 用 20,179,139.03 43,347,468.32 43,392,543.72 33,620,734.83 投 资 损 失 ( 减 : 收 益 ) - 1,370.69-892,350.01-614,261.08 存 货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37,282,717.51-25,784,134.06-8,767,547.68-4,910,687.4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2,474,361.77-22,352,247.13 16,010,473.90 31,048,880.53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 减 少 ) 31,573,767.93-28,431,504.23-175,268,702.24 12,284,887.6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9,117,193.85 83,376,862.98 26,678,564.81 125,309,773.6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情 况 现 金 的 年 末 余 额 147,761,345.25 83,431,871.75 81,893,139.15 105,691,250.13 减 : 现 金 的 年 初 余 额 83,431,871.75 81,893,139.15 105,691,250.13 82,953,058.0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净 增 加 额 64,329,473.50 1,538,732.60-23,798,110.98 22,738,192.07 1-1-212

二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本 公 司 聘 请 的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出 具 了 五 联 方 圆 审 字 [2009]07022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认 为 : 河 南 华 英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河 南 华 英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的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2006 年 度 执 行 原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以 按 原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以 2007 年 1 月 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为 基 础, 并 分 析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五 条 至 第 十 九 条 以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对 利 润 表 和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影 响 后, 按 照 追 溯 调 整 的 原 则 并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将 本 附 注 所 列 示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应 用 于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的 会 计 信 息 编 制 而 成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本 公 司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如 果 本 公 司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拥 有 高 于 50% 的 表 决 权 资 本, 或 者 虽 然 拥 有 的 表 决 权 资 本 不 足 50% 但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实 质 性 控 制, 本 公 司 均 将 此 等 被 投 资 单 位 作 为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1-1-213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年 初 数 或 上 年 数 ;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起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转 让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自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进 行 调 整, 以 确 保 其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适 用 的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保 持 一 致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的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采 用 权 益 结 合 法 本 公 司 参 与 合 并 所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的 资 产 负 债 的 入 账 价 值 或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以 合 并 日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或 者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账 面 所 有 者 权 益 享 有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确 认 的 资 产 负 债 的 入 账 价 值 或 确 认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付 出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应 当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和 留 存 收 益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的 控 股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应 该 按 照 合 并 后 主 体 在 以 前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的 原 则, 将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全 部 纳 入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在 编 制 比 较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同 的 原 则 对 比 较 报 表 有 关 项 目 的 期 初 数 进 行 调 整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将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由 成 本 法 调 整 为 权 益 法 本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以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的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内 部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损 益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予 以 抵 销 3 合 并 范 围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8 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中 新 增 2 家 子 公 司, 具 体 原 因 和 相 关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2006 年 度 单 位 : 元 子 公 司 名 称 纳 入 合 并 原 因 当 年 末 净 资 产 纳 入 合 并 当 年 的 净 利 润 菏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新 设 -835,255.77-1,335,255.77 1-1-214

(2)2007 年 度 单 位 : 元 子 公 司 名 称 纳 入 合 并 原 因 当 年 末 净 资 产 纳 入 合 并 当 年 的 净 利 润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新 设 10,000,000.00 0.00 2007 年 度 本 公 司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各 股 东 所 持 全 部 股 权, 并 注 销 其 法 人 资 格, 设 立 为 分 公 司 华 英 总 公 司 持 有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99.98% 的 股 权, 是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故 该 收 购 事 项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吸 收 合 并 本 公 司 以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入 账 价 值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具 体 方 法 本 公 司 的 收 入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实 现 的 收 入, 并 以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进 行 计 量,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1 本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2 本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二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本 公 司 涉 及 的 金 融 资 产 只 有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本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和 长 期 应 收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本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各 项 应 收 债 权, 按 从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但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合 同 1-1-215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 通 常 期 限 在 3 年 以 上 ), 按 应 收 债 权 的 现 值 计 量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本 公 司 收 回 或 处 置 应 收 款 项 时, 按 取 得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2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本 公 司 的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两 种 类 型 如 果 本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果 本 公 司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本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果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获 得 了 新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了 新 金 融 负 债 的, 本 公 司 在 转 移 日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并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扣 除 金 融 负 债 后 的 净 额 作 为 上 述 对 价 的 组 成 部 分 本 公 司 与 金 融 资 产 转 入 方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的 ( 包 括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并 将 所 收 取 的 现 金 流 量 交 付 给 指 定 的 资 金 保 管 机 构 等 ), 本 公 司 将 就 该 服 务 合 同 确 认 一 项 服 务 资 产 或 服 务 负 债 服 务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作 为 上 述 对 价 的 组 成 部 分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本 公 司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 在 此 种 情 况 下, 所 保 留 的 服 务 资 产 应 当 视 同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1-1-216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应 当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对 该 累 计 额 进 行 分 摊 后 确 定 如 果 本 公 司 仍 保 留 与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则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该 金 融 资 产 与 确 认 的 相 关 金 融 负 债 不 得 相 互 抵 销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收 入 和 该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费 用 3 主 要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1)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应 当 用 于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2)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企 业 应 当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3)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应 当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4) 采 用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确 定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应 当 使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特 征 在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没 有 标 明 利 率 的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和 应 付 款 项 的 现 值 与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相 差 很 小 的, 可 以 按 照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计 量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 本 公 司 将 因 债 务 人 破 产 依 据 法 律 清 偿 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债 务 人 死 亡 既 无 遗 产 可 供 清 偿 又 无 义 务 承 担 人 而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债 务 人 逾 期 三 年 未 能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经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批 准 列 作 坏 账 处 理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坏 账 1-1-217

(2) 坏 账 损 失 核 算 方 法 : 本 公 司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3)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 公 司 根 据 以 往 坏 账 损 失 发 生 额 及 其 比 例 债 务 单 位 的 实 际 财 务 状 况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等 相 关 信 息 合 理 的 估 计 (4)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及 计 提 比 例 本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及 个 别 认 定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按 照 以 下 比 例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账 龄 计 提 基 数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和 5 1-2 年 10 经 单 独 减 值 测 试 后 未 发 生 减 值 2-3 年 20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之 3-5 年 50 和 5 年 以 上 100 对 于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无 法 收 回 的 款 项 以 及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履 行 其 偿 债 义 务, 且 有 明 显 特 征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的 款 项,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予 以 核 销 ( 三 ) 存 货 的 核 算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在 产 品 产 成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本 公 司 存 货 的 取 得 按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 领 用 和 发 出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及 产 成 品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核 算 ; 低 值 易 耗 品 于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核 算 3 期 末 存 货 计 价 原 则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期 末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量 (1)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应 当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应 当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1-1-218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本 公 司 按 以 下 方 法 确 定 期 末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 1 产 成 品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2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在 产 品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以 合 同 约 定 价 格 或 市 场 价 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核 算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后 续 计 量 和 收 益 确 认 方 法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果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将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将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已 经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在 减 值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前 不 予 转 回 ( 五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核 算 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种 类 和 计 量 模 式 本 公 司 将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者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作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主 要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1-1-219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本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采 用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对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后 续 支 出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成 本, 不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后 续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的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 六 )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本 公 司 将 符 合 定 义 的 有 形 资 产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本 公 司 将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及 附 属 设 施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等 五 类 3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本 公 司 在 取 得 固 定 资 产 时 按 照 成 本 入 账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之 外 的 全 部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及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20-40 3% 2.43-4.85 构 筑 物 及 附 属 设 施 15-28 3% 3.46-6.47 机 器 设 备 5-20 3% 4.85-19.40 1-1-220

运 输 设 备 8-12 3% 8.08-12.13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5-10 3% 9.7-19.40 5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的 处 理 固 定 资 产 的 后 续 支 出 是 指 固 定 资 产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日 常 修 理 费 用 大 修 理 费 用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等 满 足 确 认 条 件 的 后 续 支 出 应 当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 不 满 足 确 认 条 件 的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七 ) 生 物 资 产 的 核 算 1 生 物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分 类 生 物 资 产 是 指 有 生 命 的 动 物 和 植 物 本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生 物 资 产 分 为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和 公 益 性 生 物 资 产 2 生 物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和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取 得 的 生 物 资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生 物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3 生 物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对 公 益 性 生 物 资 产 不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及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期 限 预 计 残 值 折 旧 方 法 祖 代 种 鸭 77 周 20 元 / 只 父 母 代 种 鸭 76 周 20 元 / 只 父 母 代 种 鸡 69 周 15 元 / 只 自 26 周 起 对 应 计 折 旧 额 ( 原 值 - 残 值 )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 八 ) 无 形 资 产 的 核 算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本 公 司 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两 1-1-221

部 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本 公 司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本 公 司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本 公 司 有 确 凿 证 据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 (4) 本 公 司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方 法 和 期 限 本 公 司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平 均 摊 销 ( 九 ) 其 他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果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将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将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已 经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在 减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前 不 予 转 回 2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在 会 计 期 末,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若 存 在 工 程 项 目 在 性 能 或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且 给 企 业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或 长 期 停 建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开 工 的 在 建 工 程, 或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则 对 在 建 工 程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已 经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在 减 值 的 在 建 工 程 处 置 前 不 予 转 回 1-1-222

3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当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由 于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病 虫 害 动 物 疫 病 侵 袭 或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等 原 因, 使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或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本 公 司 按 照 可 变 现 净 值 或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生 物 资 产 跌 价 准 备 或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影 响 本 公 司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的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时, 本 公 司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将 减 记 的 金 额 转 回, 同 时 将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一 经 计 提, 不 得 转 回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当 有 迹 象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果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将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将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已 经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在 减 值 的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前 不 予 转 回 ( 十 ) 借 款 费 用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当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且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本 公 司 将 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则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应 当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 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后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应 当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223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时, 本 公 司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扣 除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差 额 作 为 专 门 借 款 利 息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时, 本 公 司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如 果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本 公 司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对 每 期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进 行 调 整 ( 十 一 ) 政 府 补 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只 有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以 及 能 够 收 到 时, 本 公 司 才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货 币 性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收 到 的 非 货 币 性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在 收 到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则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本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224

( 十 二 ) 税 项 及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1 主 要 税 项 本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饲 料 禽 苗 销 售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 冻 鸭 产 品 冻 鸡 产 品 和 鸭 毛 按 销 售 收 入 13%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鸭 绒 和 熟 食 产 品 按 销 售 收 入 17%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缴 纳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33%,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2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国 办 发 [2005]56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扶 持 家 禽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 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对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家 禽 加 工 企 业 和 冷 藏 冷 冻 企 业 加 工 销 售 禽 肉 产 品,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并 免 征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根 据 国 办 发 明 电 (2006)26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延 长 扶 持 家 禽 业 发 展 政 策 实 施 期 限 的 通 知, 对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家 禽 加 工 企 业 和 冷 藏 冷 冻 企 业 加 工 销 售 禽 肉 产 品,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并 免 征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的 政 策 延 长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不 再 享 受 该 项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农 业 部 农 经 发 [2003]1 号 农 经 发 [2005]7 号 农 经 发 [2007]8 号 文 件 规 定, 本 公 司 审 定 为 农 业 产 业 化 国 家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根 据 农 经 发 [2000]8 号 关 于 扶 持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对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取 得 的 所 得, 比 照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7]49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所 加 工 销 售 的 禽 类 产 品 和 禽 苗 销 售 所 得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家 禽 饲 养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相 关 业 务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1-1-225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为 生 产 性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二 免 三 减 半 的 政 策 根 据 国 发 [2007]39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规 定, 继 续 享 受 至 期 满 2009 年 度 是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第 二 年, 是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三 年, 是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二 年 ( 十 三 ) 报 告 期 内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内 容 理 由 及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金 额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内 容 理 由 及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金 额 本 公 司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以 财 会 [2006]3 号 文 发 布 的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关 于 做 好 与 新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6]136 号 )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规 范 问 答 第 7 号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过 渡 期 间 比 较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编 制 和 披 露 ( 证 监 会 计 字 [2007]10 号 ) 以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 财 会 [2007]14 号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 财 会 [2008]11 号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 财 会 [2009]8 号 )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对 与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的 企 业 合 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所 得 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等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对 其 他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进 行 处 理 上 述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对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累 积 影 响 数 为 4,208,475.39 元, 影 响 2007 年 初 股 东 权 益 减 少 4,208,475.39 元, 其 中 :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9,705,812.30 元, 留 存 收 益 增 加 5,497,336.91 元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内 容 理 由 及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金 额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批 准,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提 高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表 : 1-1-226

账 龄 变 更 前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比 例 变 更 后 坏 账 备 提 取 比 例 一 年 以 内 ( 含 一 年 ) 1% 5% 一 至 二 年 ( 含 二 年 ) 5% 10% 二 至 三 年 ( 含 三 年 ) 15% 20% 三 至 四 年 ( 含 四 年 ) 50% 50% 四 至 五 年 ( 含 五 年 ) 50% 50% 五 年 以 上 50% 100%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对 本 公 司 2007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形 成 的 影 响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原 比 例 计 提 变 更 影 响 额 变 更 后 比 例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元 ) 715,415.47 3,945,673.19 4,661,088.66 五 非 经 常 损 益 明 细 表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规 范 问 答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07 年 修 订 ) 和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本 公 司 分 别 确 定 的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金 额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1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4,691,034.98-71,525.49 2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不 含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 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5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6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1,897,556.00 4,825,522.00 21,852,894.20 2,370,396.24 7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8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1-227

10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11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1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3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14 除 同 本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5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1,370.69 16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17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18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19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2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21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336,471.96 763,937.11-207,050.08-333,776.48 税 前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561,084.04 5,588,088.42 16,954,809.14 1,965,094.27 减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33,331.25 147,884.31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527,752.79 5,440,204.11 16,954,809.14 1,965,094.27 减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4,072.26 548,031.92 809,703.95 605,370.86 1,493,680.53 4,892,172.19 16,145,105.19 1,359,723.41 六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货 币 资 金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158,331,163.54 元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现 金 299,912.40 1,852,326.29 银 行 存 款 140,417,614.14 79,482,611.00 1-1-228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7,613,637.00 14,570,177.92 合 计 158,331,163.54 95,905,115.21 本 期 末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中,10,500,000.00 元 为 票 据 保 证 金 ;6,994,000.00 元 为 定 期 存 款, 该 定 期 存 款 为 子 公 司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提 供 质 押 保 证 ( 二 ) 应 收 账 款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为 65,165,867.14 元 账 龄 2009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单 位 : 元 1 年 以 内 58,486,752.70 70.81 2,923,685.42 1-2 年 2,591,921.54 3.14 258,712.15 2-3 年 7,793,525.54 9.43 1,558,705.11 3-4 年 590,608.99 0.71 295,304.50 4-5 年 12,239,035.11 14.82 11,499,569.56 5 年 以 上 904,136.24 1.09 904,136.24 合 计 82,605,980.12 100 17,440,112.98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应 收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的 款 项 ( 三 ) 存 货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存 货 的 净 额 为 219,470,256.62 元,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1 原 材 料 37,388,816.37 38,265,170.42 2 在 产 品 16,395,936.75 7,820,702.76 3 库 存 商 品 161,730,129.01 2,291,488.49 130,503,523.84 2,531,390.98 4 包 装 物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6,246,862.98 6,809,339.78 合 计 221,761,745.11 2,291,488.49 183,398,736.80 2,531,390.98 1-1-229

( 四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房 屋 建 筑 物 419,185,701.07 67,493,434.25 351,692,266.82 构 筑 物 及 附 属 设 施 91,461,666.81 18,686,753.71 72,774,913.10 机 器 设 备 247,804,820.16 84,899,227.66 162,905,592.50 运 输 设 备 1,645,413.65 1,019,355.13 626,058.52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10,371,878.89 4,209,879.39 6,161,999.50 合 计 770,469,480.58 176,308,650.14 594,160,830.44 ( 五 ) 对 外 投 资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母 公 司 报 表 反 映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额 和 期 末 投 资 额 情 况 如 下 : 被 投 资 单 位 初 始 投 资 额 ( 元 ) 期 末 投 资 额 ( 元 ) 投 资 比 例 核 算 方 法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公 司 4,593,418.81 4,593,418.81 100% 成 本 法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41,465,018.49 41,465,018.49 50% 成 本 法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13,212,868.00 13,212,868.00 72.71% 成 本 法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4,305,000.00 4,305,000.00 41% 成 本 法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17,523,086.01 17,523,086.01 51% 成 本 法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500,000.00 10,000,000.00 100% 成 本 法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 成 本 法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将 上 述 全 部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本 公 司 拥 有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50% 的 表 决 权, 拥 有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41% 的 表 决 权,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上 述 两 公 司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实 施 直 接 控 制, 均 具 有 实 际 的 控 制 权, 故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在 编 制 母 公 司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七 家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成 本 法 核 算, 期 末 编 制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时 根 据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1-1-230

( 六 ) 无 形 资 产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无 形 资 产 均 按 账 面 值 入 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2009 年 6 月 30 日 一 原 价 合 计 103,938,068.87 24,000.00 103,962,068.87 土 地 使 用 权 103,769,668.87 103,769,668.87 软 件 168,400.00 24,000.00 192,400.00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8,222,825.55 1,074,836.48 9,297,662.03 土 地 使 用 权 8,176,597.52 1,054,436.46 9,231,033.98 软 件 46,228.03 20,400.02 66,628.05 三 账 面 价 值 95,715,243.32 94,664,406.84 土 地 使 用 权 95,593,071.35 94,538,634.89 软 件 122,171.97 125,771.95 七 主 要 债 项 ( 一 ) 短 期 借 款 本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2009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明 细 如 下 : 借 款 方 式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单 位 : 元 贷 款 单 位 贷 款 金 额 贷 款 利 率 贷 款 期 限 抵 押 物 / 质 押 物 价 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3,000,000 8.964% 2008.08.15 2009.08.14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5,000,000 8.964% 2008.08.25 2009.08.24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8.964% 2008.07.11 2009.07.10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5,000,000 8.964% 2008.09.02 2009.09.01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2,300,000 8.640% 2008.09.24 2009.09.23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3,500,000 8.316% 2008.10.21 2009.10.20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8,000,000 7.992% 2008.10.30 2009.10.29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7,000,000 7.992% 2008.11.19 2009.11.18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评 估 价 值 42,301.88 万 元 1-1-231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质 押 质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6.372% 2009.03.17 2010.03.16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6.372% 2009.03.19 2010.03.18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6.372% 2009.04.10 2010.04.09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6.372% 2009.04.17 2010.04.16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6.372% 2009.04.20 2010.04.19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4,000,000 6.372% 2009.05.06 2010.05.05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0,000,000 6.372% 2009.05.27 2010.05.26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7,000,000 6.372% 2009.05.30 2010.05.29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9,770,000 6.372% 2009.06.10 2010.06.09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 6.372% 2009.06.24 2010.06.23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 6.372% 2009.06.26 2010.06.25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9,400,000 8.964% 2008.09.05 2009.09.04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6,900,000 6.372% 2009.05.12 2010.05.11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7,000,000 7.470% 2008.08.15 2009.08.14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2,000,000 7.200% 2008.09.27 2009.09.26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 7.470% 2008.08.27 2009.08.26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 7.200% 2008.09.27 2009.09.26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000,000 5.310% 2009.01.09 2010.01.08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9,000,000 5.310% 2009.02.10 2010.02.10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4,000,000 6.660% 2008.11.17 2009.11.16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6,000,000 5.580% 2008.12.10 2009.12.09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8,000,000 5.841% 2009.05.05 2010.05.04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 4.860% 2009.04.28 2009.10.27 库 存 原 材 料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 4.860% 2009.06.19 2009.11.18 应 收 债 权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5,000,000 7.470% 2008.09.09 2009.09.08 10,000,000 5.841% 2009.05.20 2010.05.17 15,000,000 5.841% 2009.05.20 2010.05.19 20,000,000 6.930% 2008.10.20 2009.10.14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5,750.07 万 元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7,801.6 万 元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14,572.52 万 元 设 定 抵 押 物 价 值 1,515.18 万 元 房 地 产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抵 押 物 评 估 价 值 7,460.93 万 元 设 定 抵 押 物 价 值 11,112 万 元 抵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18,000,000 6.930% 2008.10.24 2009.10.21 1-1-232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质 押 抵 押 保 证 保 证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广 发 银 行 郑 州 金 成 支 行 5,000,000 6.930% 2008.10.29 2009.10.21 5,000,000 4.860% 2009.03.31 2009.09.29 25,000,000 7.470% 2008.09.12 2009.09.11 农 行 丰 城 市 支 行 7,000,000 8.5905% 2009.06.25 2010.06.24 中 国 银 行 周 口 分 行 单 县 农 村 信 用 联 社 招 商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淮 阳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合 计 508,864,000 抵 押 物 金 额 2,914.82 万 元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2,194.66 万 元 6,994,000 8.3925% 2008.07.04 2009.07.03 定 期 存 单 金 额 699.4 万 元 3,000,000 10.620% 2009.01.20 2009.12.17 抵 押 物 价 值 519.74 万 元 20,000,000 7.200% 2009.03.25 2010.01.24 5,000,000 11.520% 2008.10.09 2009.10.09 河 南 永 达 清 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期 限 2009.03.25 2010.01.24 周 口 市 中 小 企 业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期 限 2008.10.09 2009.10.09 上 述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的 短 期 借 款 4,000 万 元 除 最 高 额 抵 押 外, 华 英 总 公 司 提 供 了 4,5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上 述 广 发 银 行 郑 州 金 成 支 行 的 短 期 借 款 2,500 万 元, 由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同 时 由 灵 宝 阿 姆 斯 果 汁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上 述 农 行 丰 城 市 支 行 借 款 700 万 元 由 本 公 司 提 供 了 最 高 额 为 1,000 万 元 的 保 证, 担 保 期 间 为 2008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1 年 6 月 19 日 ( 二 ) 应 付 票 据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付 票 据 的 余 额 为 10,500,000.00 元 应 付 票 据 中 无 应 付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的 款 项 ( 三 ) 应 付 账 款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付 账 款 的 余 额 为 159,322,332.09 元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的 款 项 本 公 司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中, 逾 期 1 年 以 上 未 偿 还 的 款 项 为 7,022,466.63 元, 未 偿 还 的 原 因 为 发 票 未 收 到 未 进 行 结 算 1-1-233

( 四 ) 预 收 账 款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预 收 账 款 的 余 额 为 25,509,894.49 元 预 收 款 项 中 包 括 预 收 商 品 鸭 养 殖 户 鸭 苗 饲 料 款 11,275,779.63 元, 预 收 销 货 款 14,234,114.86 元 预 收 款 项 中 无 预 收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的 款 项 ( 五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余 额 为 13,873,937.11 元,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发 生 额 本 期 支 付 额 2009 年 6 月 30 日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8,336,270.22 41,409,803.38 36,968,292.09 12,777,781.51 2 职 工 福 利 费 1,625,517.63 1,625,517.63 3 社 会 保 险 费 650,762.95 1,386,851.53 941,458.88 1,096,155.60 (1) 医 疗 保 险 费 88,383.97 656,351.63 464,393.68 280,341.92 (2)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504,296.63 577,386.65 390,000.00 691,683.28 (3) 失 业 保 险 费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4) 工 伤 保 险 费 39,778.86 20,873.28 20,217.38 40,434.76 (5) 生 育 保 险 费 18,303.49 32,239.97 16,847.82 33,695.64 4 住 房 公 积 金 200,000.00 200,000.00 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1,523,444.25 1,523,444.25 合 计 10,510,477.42 44,622,172.54 41,258,712.85 13,873,937.11 ( 六 ) 应 交 税 费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交 税 费 的 余 额 为 -9,543,801.56 元 单 位 : 元 税 费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 增 值 税 -13,182,014.07-13,723,539.43 2. 营 业 税 945,877.44 773,377.44 3. 企 业 所 得 税 2,487,397.79 2,542,772.93 1-1-234

4. 个 人 所 得 税 13,432.08 11,291.41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875.00 68.368.50 6. 房 产 税 190,105.20 7. 教 育 费 附 加 525.00 41,546.10 合 计 -9,543,801.56-10,286,183.05 ( 七 ) 长 期 借 款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127,800,000.00 元 单 位 : 元 借 款 类 别 借 款 额 借 款 期 限 借 款 利 率 信 用 借 款 8,000,000.00 2006.09.05 2010.09.04 6.480% 担 保 借 款 47,000,000.00 2009.06.30 2014.06.27 6.336% 抵 押 借 款 9,000,000.00 2008.03.31 2013.03.31 7.740% 抵 押 借 款 10,000,000.00 2008.06.21 2013.06.12 7.740% 抵 押 借 款 49,000,000.00 2008.09.28 2013.09.27 7.560% 抵 押 借 款 4,800,000.00 2009.04.12 2014.04.12 11.880% 合 计 127,800,000.00 上 述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担 保 借 款 由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抵 押 及 质 押 借 款 说 明 借 款 方 式 贷 款 单 位 贷 款 金 额 ( 元 ) 抵 押 物 / 质 押 物 价 值 抵 押 借 款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9,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10,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支 行 49,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潢 川 县 西 关 信 用 社 4,800,000.00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0,897.53 平 方 米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价 值 8,563.94 万 元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合 计 72,800,000.00 ( 八 ) 长 期 应 付 款 本 公 司 2009 年 6 月 30 日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余 额 为 25,000,000.00 元 单 位 : 元 1-1-235

项 目 期 限 初 始 金 额 2009-6-30 2008-12-31 江 西 丰 城 市 政 府 借 款 自 2007 年 起 10 年 内 清 偿 20,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江 西 丰 城 市 政 府 借 款 自 2009 年 起 10 年 内 清 偿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 计 30,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上 述 长 期 应 付 款 中, 有 2,000 万 元 系 本 公 司 设 立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时, 由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政 府 提 供 给 本 公 司 的 资 金, 本 金 2,000 万 元, 不 支 付 利 息, 约 定 本 金 分 10 年 自 2006 年 起 偿 还, 实 际 2007 年 偿 还 第 一 期 200 万 元 ;2008 年 偿 还 第 二 期 的 200 万 元 及 第 三 期 的 100 万 元 有 1,000 万 元 系 本 公 司 在 江 西 丰 城 市 建 设 种 鸭 养 殖 项 目, 由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政 府 先 期 垫 付 的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不 支 付 利 息, 自 2009 年 起 分 10 年 偿 还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22,827,285.06 22,827,285.06 22,827,285.06 28,256,286.88 盈 余 公 积 22,917,953.75 22,917,953.75 18,425,476.09 9,556,288.82 其 中 :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2,917,953.75 22,917,953.75 18,425,476.09 9,556,288.82 未 分 配 利 润 135,240,308.51 115,744,142.57 73,438,275.55 3,441,402.3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290,985,547.32 271,489,381.38 224,691,036.70 151,253,978.0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75,807,025.55 76,090,371.33 72,818,582.46 77,022,293.41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66,792,572.87 347,579,752.71 297,509,619.16 228,276,271.50 股 本 溢 价 1,447,182.13 元, 系 本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时 产 生 的 股 本 溢 价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21,380,102.93 元, 其 中 : 权 益 法 核 算 股 权 投 资 准 备 9,705,812.30 元, 原 制 度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11,674,290.63 元 自 2006 年 度 起 不 再 提 取 法 定 公 益 金, 并 将 以 前 年 度 所 计 提 的 法 定 公 益 金 的 余 额 2,666,947.83 元 转 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007 年 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减 少 系 本 公 司 2007 年 取 得 淮 滨 天 宇 所 持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40% 的 股 权,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1-236

减 少 九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2,760,305.31 1,114,092,763.92 1,075,697,472.36 842,369,875.8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4,695,275.34 965,599,103.08 993,503,255.66 704,307,444.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998,629.31-2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0,828,446.34 185,353,601.55 151,888,362.88 97,377,665.38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828,446.34-175,354,972.24-151,888,362.88-97,357,665.3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31,470,000.00 533,464,000.00 461,470,000.00 388,089,994.5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6,280,535.30 504,495,232.09 414,663,512.87 406,418,974.7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189,464.70 28,968,767.91 46,806,487.13-18,328,980.2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426,048.33 2,107,456.51-22,887,659.05 22,375,785.5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87,315,532.19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1,337,163.54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本 公 司 2008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为 88,911,115.21 元,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95,905,115.21 元, 两 者 的 差 额 为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质 押 借 款 提 供 的 质 押 保 证 699.4 万 元 的 定 期 存 款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截 止 2009 年 7 月 18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说 明 之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1-1-237

( 二 )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为 河 南 省 淇 县 永 达 食 业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信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为 2008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09 年 9 月 24 日 履 行 期 满 之 日 起 二 年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18 日 与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约 定 双 方 互 相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金 额 为 5,000 万 元, 担 保 期 限 为 一 年,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未 在 此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下 借 款, 本 公 司 未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除 上 述 或 有 事 项 外,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 司 无 需 说 明 之 重 大 或 有 及 承 诺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经 在 产 权 交 易 机 构 公 开 挂 牌 出 让,2007 年 本 公 司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各 股 东 所 持 该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 并 注 销 其 法 人 资 格, 设 立 为 分 公 司 收 购 前, 华 英 总 公 司 持 有 淮 滨 天 宇 99.98% 的 股 权, 是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合 并 前 后 华 英 总 公 司 对 发 行 人 均 实 施 最 终 控 制, 故 该 收 购 事 项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吸 收 合 并 对 淮 滨 天 宇 的 合 并 日 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由 于 淮 滨 天 宇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合 并 时 直 接 以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淮 滨 天 宇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所 收 购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入 账 价 值 (1) 被 合 并 方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住 所 : 河 南 省 淮 滨 县 ; 注 册 资 本 :6,390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 阮 安 华 ; 业 务 性 质 :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销 售 合 并 发 生 上 一 会 计 期 末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合 并 日 2007 年 1 月 1 日 淮 滨 天 宇 资 产 总 额 73,380,246.65 元, 负 债 总 额 51,510,248.47 元, 净 资 产 21,869,998.18 元 1-1-238

(2) 合 并 时 支 付 对 价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支 付 的 收 购 对 价 为 27,299,000.00 元, 其 中 包 括 : 抵 顶 华 英 总 公 司 所 欠 本 公 司 债 务 27,289,000.00 元 ; 抵 顶 少 数 股 东 所 欠 本 公 司 债 务 10,000.00 元 本 公 司 将 所 支 付 对 价 与 淮 滨 天 宇 的 净 资 产 之 间 的 差 额 5,429,001.82 元 冲 减 了 资 本 公 积 由 于 上 述 企 业 合 并 原 因, 本 公 司 2007 年 度 取 得 淮 滨 天 宇 所 持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40% 的 股 权, 自 此 本 公 司 持 有 河 南 华 英 商 业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2 租 赁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各 类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除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以 外 ) 如 下 : 单 位 : 元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资 产 类 别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1. 机 器 设 备 5,519,051.57 5,930,907.54 2.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21,861.23 33,419.48 合 计 5,540,912.80 5,964,327.02 十 一 备 考 利 润 表 本 公 司 的 2006-2007 年 度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系 假 定 本 公 司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依 据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发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应 用 指 南, 以 2006 年 1 月 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为 基 础, 将 编 制 2006-2007 年 度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全 面 应 用 于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的 会 计 信 息 编 制 而 成 本 公 司 2006 2007 年 度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的 管 理 费 用 与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存 在 差 异, 主 要 原 因 为 冲 销 职 工 福 利 费 结 余 计 入 当 期 所 致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944,879,907.68 641,720,270.1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944,879,907.68 641,720,270.15 1-1-239

二 营 业 成 本 881,797,431.21 634,708,447.89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781,714,119.79 553,690,099.0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72,605.46 162,442.15 销 售 费 用 17,629,840.21 16,179,479.17 管 理 费 用 37,345,990.93 28,119,621.75 财 务 费 用 39,873,786.16 36,431,567.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4,661,088.66 125,238.34 投 资 收 益 - - 三 营 业 利 润 63,082,476.47 7,011,822.26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9,409,367.32 7,036,716.4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651,645.48 514,378.1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285,646.88-71,525.49 四 利 润 总 额 86,840,198.31 13,534,160.5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972,190.18 766,983.59 五 净 利 润 84,868,008.13 12,767,176.9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5,376,199.87 11,812,082.98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508,191.74 955,093.98 六 每 股 收 益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78 0.11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78 0.11 十 二 主 要 财 务 比 率 ( 一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流 动 比 率 0.62 0.53 0.58 0.69 速 动 比 率 0.34 0.28 0.35 0.51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73.05% 72.93% 74.79% 83.4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6.16 12.71 11.82 8.35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1.82 5.02 5.53 4.3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87,309,468.04 177,121,597.03 192,224,137.54 96,667,358.32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4.34 4.01 4.50 2.54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80 1.35 0.75 1.2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57 0.02-0.21 0.20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0.03% 0.04% 0.01% 0.01% 1-1-240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和 披 露 (2007 年 修 订 ), 本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全 面 摊 薄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70% 17.24% 38.04% 9.28%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19% 15.44% 30.85% 8.38% 加 权 平 均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93% 18.86% 45.47% 9.85%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6.40% 16.89% 36.88% 8.89%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8 0.43 0.78 0.13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6 0.38 0.63 0.1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未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8 0.43 0.78 0.13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0.16 0.38 0.63 0.12 十 三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公 司 设 立 时, 中 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总 公 司 截 至 2001 年 10 月 31 日 投 入 拟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部 分 经 营 性 净 资 产 ( 不 含 土 地 )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中 审 评 报 字 (2001) 第 10031 号 评 估 报 告,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以 豫 财 企 (2001) 第 208 号 文 关 于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审 核 的 函 对 本 次 评 估 结 果 予 以 确 认 本 次 评 估 结 果 为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投 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提 供 了 作 价 依 据 资 产 评 估 的 账 面 值 评 估 值 及 增 减 情 况 详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五 )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评 估 价 值 比 账 面 价 值 增 长 179.05%, 其 依 据 是 河 南 省 潢 川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委 托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对 以 无 形 资 产 形 式 纳 入 股 份 公 司 资 产 的 十 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具 的 豫 土 宗 估 (2001)-040-1 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该 报 告 运 用 成 本 逼 近 法 对 十 宗 总 面 积 为 221,087.4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进 行 估 价, 土 地 总 价 为 2,251.56 万 元 1-1-241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时 的 验 资 2002 年 公 司 发 起 设 立 时, 由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该 所 出 具 了 五 联 青 验 字 (2001) 第 8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8,000 万 元, 超 出 部 分 21,447,182.13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以 净 资 产 出 资 60,868,309.28 元, 其 他 四 名 股 东 以 货 币 出 资 40,578,872.85 元 ( 二 ) 增 加 股 本 时 的 验 资 2003 年 公 司 增 加 股 本 时, 由 五 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截 至 2003 年 5 月 31 日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出 具 了 五 联 验 字 (2003) 第 300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截 至 2003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2,000 万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1,000 万 元, 合 计 3,000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转 增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1,000 万 元 1-1-242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以 下 的 讨 论 分 析 应 结 合 本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附 注 和 本 披 露 的 其 他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并 阅 读 本 节 的 讨 论 分 析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未 经 特 别 说 明 的 均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为 依 据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1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化 表 11-1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流 动 资 产 48,173.17 36.76 38,499.37 32.05 37,244.24 35.85 47,291.60 46.61 非 流 动 资 产 82,883.01 63.24 81,634.00 67.95 66,631.08 64.15 54,172.88 53.39 资 产 总 计 131,056.18 100 120,133.37 100 103,875.33 100 101,464.48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业 链 条 不 断 完 善,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资 产 总 额 逐 年 上 涨, 资 产 总 额 的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8.4% 从 资 产 构 成 来 看,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低, 符 合 公 司 一 体 化 完 整 产 业 链 的 经 营 特 点 2006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61% 35.85% 32.05% 和 36.76%,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呈 下 降 趋 势 ;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3.39% 64.15% 67.95% 和 63.24%,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较 大, 同 时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呈 上 升 趋 势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较 大 且 近 几 年 持 续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以 及 收 购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部 分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投 建 了 河 南 华 英 商 品 鸭 加 工 五 期 项 目 江 西 丰 城 商 品 鸭 综 合 加 工 项 目 樱 桃 谷 熟 食 加 工 一 二 期 项 目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一 期 二 期 项 1-1-243

目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丰 城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等, 收 购 了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的 种 鸭 资 产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的 股 权 和 彩 印 厂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相 应 增 长 较 快 上 述 投 资 增 加 了 公 司 的 产 能, 完 善 了 产 品 结 构 2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及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呈 上 升 趋 势,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存 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表 11-2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15,833.12 32.87 9,590.51 24.91 8,680.37 23.31 10,969.13 23.19 应 收 账 款 6,516.59 13.53 7,312.76 18.99 7,835.95 21.04 6,967.32 14.73 预 付 账 款 2,375.42 4.93 2,361.98 6.14 3,649.09 9.80 2,379.86 5.03 其 他 应 收 款 1,471.02 3.05 1,117.38 2.90 1,976.62 5.30 14,302.08 30.24 存 货 21,947.03 45.56 18,086.73 46.98 15,102.21 40.55 12,673.21 26.8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8,173.17 100 38,499.37 100 37,244.24 100 47,291.60 100 (1) 货 币 资 金 2007 年 末,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比 2006 年 末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减 少, 主 要 是 由 于 应 付 票 据 的 大 幅 减 少, 使 得 票 据 保 证 金 规 模 减 小, 造 成 2007 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额 减 少 所 致 2008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中 包 含 699.4 万 元 的 定 期 存 款 为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质 押 借 款 提 供 的 质 押 保 证 2009 年 6 月 30 日, 货 币 资 金 期 末 余 额 较 2008 年 末 增 长 6,242.6 万 元, 主 要 系 银 行 存 款 新 增 6,093.5 万 元 所 致 货 币 资 金 的 具 体 变 化 情 况 见 本 节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1-1-244

(2) 应 收 账 款 表 11-3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5,848.68 70.81 6,309.26 69.69 7,263.88 75.02 5,399.68 73.09 1-2 年 259.19 3.14 1,066.45 11.78 462.89 4.78 513.69 6.95 2-3 年 779.35 9.43 167.34 1.85 235.51 2.43 1,133.37 15.34 3-4 年 59.06 0.71 220.04 2.43 1,326.52 13.7 341.04 4.62 4-5 年 1,223.90 14.82 1,290.78 14.26 393.66 4.07 - - 5 年 以 上 90.41 1.09 - - - - - - 合 计 8,260.60 100 9,053.88 100 9,682.46 100 7,387.78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 原 值 ) 所 占 的 比 重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为 2003-2004 年 形 成 的 应 收 账 款 1,079 万 元 未 能 收 回 所 致, 该 款 项 形 成 的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中 对 坏 账 准 备 的 分 析,2007 年 公 司 按 照 个 别 认 定 法 对 该 笔 款 项 全 额 计 提 了 减 值 准 备 扣 除 该 款 项 的 影 响, 公 司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中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为 85.59% 84.43% 79.11% 81.44%, 结 构 较 为 合 理 2006-2008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 原 值 )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1.51% 10.25% 和 9.41%,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逐 年 下 降,2009 年 6 月 30 日 应 收 账 款 ( 原 值 )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为 19.38%, 较 2008 年 同 期 比 重 下 降 4.19 个 百 分 点, 体 现 了 公 司 稳 健 的 销 售 收 款 政 策 公 司 对 冻 鸭 冻 鸡 产 品 的 销 售 采 取 区 域 经 销 制, 公 司 每 年 初 与 各 地 区 经 销 商 签 订 经 销 合 同 书, 约 定 采 取 先 付 款 后 发 货 的 原 则 进 行 销 售, 如 经 销 商 要 进 行 短 期 赊 购, 公 司 将 向 经 销 商 按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报 告 期 以 来 公 司 逐 步 收 紧 了 对 经 销 商 的 赊 销 政 策, 该 部 分 的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呈 现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除 特 殊 时 期 ( 比 如 前 几 年 的 禽 流 感 时 期 ) 存 在 少 部 分 赊 销 外, 公 司 的 鸭 苗 饲 料 的 销 售 主 要 采 取 先 款 后 货 政 策 1-1-245

(3) 其 他 应 收 款 表 11-4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220.98 75.52 1,017.98 83.89 1,931.26 90.95 10,929.64 74.22 1-2 年 233.40 14.44 95.27 7.85 59.17 2.79 3,487.35 23.68 2-3 年 97.16 6.01 40.63 3.35 58.75 2.77 116.28 0.79 3-4 年 58.30 3.61 53.20 4.38 74.34 3.5 193.28 1.31 4-5 年 6.43 0.40 6.43 0.53 - - - - 5 年 以 上 0.39 0.02 - - - - - - 合 计 1,616.66 100 1,213.51 100 2,123.52 100 14,726.56 100 2007 年 末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较 2006 年 末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加 大 清 收 欠 款 力 度, 大 额 收 回 应 收 款 项, 特 别 是 收 回 了 大 股 东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欠 款 2007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 原 值 )2,124 万 元, 其 中 970 万 元 为 尚 未 收 回 的 资 产 转 让 款, 本 公 司 在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后, 因 单 体 养 殖 场 规 模 过 大 与 加 工 能 力 不 匹 配 等 原 因, 本 公 司 将 淮 滨 天 宇 下 属 的 两 家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出 售,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收 回 该 笔 款 项, 按 照 资 产 转 让 协 议, 该 笔 款 项 拟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的 五 个 月 内 收 回, 每 月 收 回 资 产 转 让 款 的 20%, 截 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协 议 收 回 剩 余 款 项 2008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 原 值 )1,213.51 万 元, 其 中 272 万 元 为 本 公 司 支 付 给 养 殖 户 的 建 场 备 用 金, 以 扩 大 养 殖 规 模, 满 足 屠 宰 加 工 环 节 的 需 求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 原 值 ) 较 2008 年 末 增 加 403.15 万 元, 主 要 是 新 增 业 务 借 支 和 备 用 金 (4) 存 货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包 装 物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报 告 期 内 各 项 目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1-1-246

表 11-5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净 额 分 类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原 材 料 3,738.88 17.04 3,826.52 21.16 3,095.74 20.5 1,457.50 11.07 在 产 品 1,639.59 7.47 782.07 4.32 941.32 6.23 676.53 5.14 库 存 商 品 15,943.86 72.65 12,797.21 70.75 10,366.28 68.64 10,680.99 81.14 包 装 物 及 低 值 易 耗 品 624.69 2.85 680.93 3.76 698.88 4.63 349.40 2.65 存 货 合 计 21,947.03 100.00 18,086.73 100 15,102.21 100 13,164.43 100 本 公 司 属 于 不 间 断 生 产 运 输 销 售 企 业, 必 须 保 持 一 定 的 原 辅 料 储 备 和 库 存 商 品 储 备,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为 饲 料 冻 鸭 冻 鸡 熟 食 和 高 低 温 肉 制 品, 其 中 冻 品 须 经 过 加 工 冷 藏 商 检 销 售 等 几 个 环 节, 产 销 周 期 一 般 在 一 个 月 左 右, 在 库 商 品 会 形 成 期 末 存 货, 由 于 本 公 司 冻 品 销 售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最 大, 因 此 期 末 存 货 中 库 存 商 品 的 比 重 较 高 2006 年 末 库 存 商 品 的 比 例 为 81.14%,2007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所 占 比 例 降 为 68.64%, 主 要 两 方 面 原 因, 一 是 由 于 2007 年 销 售 形 势 转 好, 产 销 周 期 缩 短, 库 存 商 品 量 降 低 ; 二 是 由 于 2007 年 以 来, 商 品 鸭 生 产 所 需 的 玉 米 豆 粕 和 小 麦 价 格 上 涨, 供 应 紧 张, 公 司 为 预 防 价 格 上 涨 及 供 应 紧 张 给 生 产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增 加 了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使 得 该 期 末 产 成 品 饲 料 的 库 存 量 增 加 2008 年 库 存 商 品 的 比 例 为 70.75%, 较 上 一 年 略 有 上 升, 主 要 原 因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2008 年 上 半 年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的 快 速 上 涨 使 得 冻 鸭 成 本 有 所 上 升,2008 年 冻 鸭 单 位 成 本 较 上 一 年 上 升 2.17%, 冻 鸭 产 品 在 库 存 商 品 中 占 比 最 高, 从 而 使 得 期 末 库 存 商 品 比 重 上 升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本 公 司 熟 食 销 售 渠 道 的 拓 展, 熟 食 产 销 量 增 长 较 快, 再 加 上 2008 年 熟 食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较 2007 年 上 涨 13.84%, 基 于 以 上 两 方 面 原 因,2008 年 期 末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和 占 比 均 有 所 上 升 2009 年 6 月 30 日 在 产 品 余 额 较 2008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857.57 万 元, 主 要 是 随 着 公 司 商 品 鸭 苗 外 销 增 长 的 拉 动 和 丰 城 分 公 司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种 鸭 场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在 孵 种 蛋 增 加 896.66 万 元 所 致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较 2008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3,146.65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发 行 人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对 冻 鸭 产 品 销 量 进 行 适 当 调 节 所 致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存 货 控 制 水 平 较 好, 符 合 本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的 经 营 特 点 和 市 场 形 势 的 变 化 规 律 1-1-247

3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变 化 表 11-6 报 告 期 内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4,655.14 5.62 4,736.79 5.8 4,882.00 7.33 3,549.84 6.55 固 定 资 产 59,416.08 71.69 51,706.75 63.34 46,768.04 70.19 39,656.49 73.20 在 建 工 程 2,394.21 2.89 9,572.21 11.73 1,705.92 2.56 2,035.11 3.76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6,913.15 8.34 6,015.78 7.37 4,052.86 6.08 2,416.05 4.46 无 形 资 产 9,466.44 11.42 9,571.52 11.72 9,106.31 13.67 6,483.44 11.9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 113.58 0.17 31.94 0.06 递 延 税 款 资 产 37.98 0.05 30.96 0.0379 2.40 0.00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2,883.00 100 81,634.00 100 66,631.08 100 54,172.88 100 (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和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将 整 体 资 产 租 赁 给 他 方 经 营, 该 企 业 资 产 中 土 地 和 房 产 自 实 施 租 赁 经 营 起 转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核 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2005 年 3 月 港 华 羽 绒 开 始 实 行 租 赁 经 营,2006 年 6 月 华 隆 羽 绒 开 始 实 行 租 赁 经 营 且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一 期 工 程 于 2005 年 建 成 投 产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二 期 工 程 于 2006 年 建 成 投 产 使 得 本 公 司 2006 年 与 2007 年 末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科 目 的 金 额 逐 年 增 加 上 述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均 为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全 部 用 于 为 本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提 供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2) 固 定 资 产 和 在 建 工 程 为 实 施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完 善 战 略 和 规 模 化 战 略, 公 司 先 后 投 资 了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收 购 了 种 鸭 公 司 的 全 部 经 营 性 资 产, 收 购 了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投 建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项 目 和 丰 城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逐 年 上 升 2006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达 到 73.20%, 主 要 是 由 于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二 期 在 建 工 程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2007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净 1-1-248

额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为 70.19%, 相 比 上 年 增 加 7,112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相 应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所 致 2008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相 比 上 一 年 增 加 4,938.70 万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种 鸭 场 及 孵 化 车 间 改 扩 建 工 程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及 丰 城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等 在 建 工 程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2009 年 6 月 30 日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相 比 2008 年 末 增 加 7,709.33 万 元, 主 要 是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在 建 工 程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净 额 为 2,394.21 万 元, 较 2008 年 末 减 少 7,178 万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构 成 中, 房 屋 建 筑 物 账 面 净 额 为 35,169.23 万 元, 占 比 最 高, 为 59.19%, 机 器 设 备 账 面 净 额 为 16,290.56 万 元, 占 比 为 27.42%, 机 器 设 备 成 新 度 为 65.74% 构 筑 物 及 附 属 设 施 账 面 净 额 为 7,277.49 万 元, 占 比 为 12.25%, 上 述 固 定 资 产 结 构 符 合 本 行 业 和 本 公 司 一 体 化 完 整 产 业 链 的 业 务 特 点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和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将 生 产 性 固 定 资 产 整 体 对 外 租 赁 经 营,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租 赁 设 备 的 账 面 原 值 为 899.75 万 元, 账 面 净 值 为 554.09 万 元 (3)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本 公 司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主 要 为 祖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鸭 和 种 鸡 2007 年 本 公 司 收 购 了 进 行 种 鸡 养 殖 和 鸡 产 品 加 工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使 得 当 年 增 加 父 母 代 种 鸡 资 产 净 值 725 万 元 2006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账 面 净 额 从 2,416.05 万 元 增 加 至 6,913.15 万 元 主 要 是 一 方 面 随 着 公 司 养 殖 规 模 和 加 工 规 模 的 扩 大,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需 要, 增 加 存 栏 祖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鸭 和 种 鸡 数 量 ; 另 一 方 面 2007 年 以 来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上 涨 增 加 了 存 栏 祖 代 种 鸭 父 母 代 种 鸭 和 种 鸡 育 成 期 的 养 殖 成 本 (4) 无 形 资 产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3.69 万 元 为 外 购 软 件 外, 其 他 均 为 受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 第 一, 收 购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增 加 了 本 公 司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增 加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215 万 元 ; 第 二, 为 配 合 本 1-1-249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加 工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在 项 目 的 实 施 地 河 南 周 口 市 淮 阳 县 购 置 了 屠 宰 加 工 场 综 合 用 地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增 加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458 万 元 无 形 资 产 的 具 体 项 目 见 本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六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表 11-7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21,188,046.18 20,903,870.87 19,934,086.60 8,449,337.03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17,440,112.98 17,411,151.86 18,465,078.25 4,204,602.97 其 他 应 收 款 1,456,444.71 961,328.03 1,469,008.35 4,244,734.06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291,488.49 2,531,390.98-4,912,181.68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对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进 行 了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该 项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使 2007 年 末 的 坏 账 准 备 增 加 了 395 万 元 本 公 司 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采 取 账 龄 分 析 法 和 个 别 认 定 法 相 结 合,2007 年 末, 应 收 款 项 中 1,079 万 元 按 照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该 款 项 系 应 收 养 殖 户 的 欠 款 受 2003 年 SARS 和 2004 年 禽 流 感 影 响, 鸭 苗 外 销 受 阻, 一 部 分 外 销 鸭 苗 采 用 了 赊 销 方 式, 共 向 客 户 赊 销 鸭 苗 641 万 元, 由 于 大 环 境 影 响, 客 户 养 殖 受 损, 造 成 2007 年 末 仍 有 491 万 元 欠 款 无 法 收 回 ; 另 一 部 分 也 采 用 赊 销 的 形 式 转 为 向 合 同 养 殖 户 内 部 投 放, 共 计 向 合 同 养 殖 户 赊 销 鸭 苗 441 万 元, 饲 料 542 万 元, 防 疫 药 品 83 万 元, 由 于 部 分 农 户 缺 乏 养 殖 经 验, 超 计 划 接 收 加 大 了 养 殖 密 度, 成 活 率 及 质 量 大 幅 下 降, 使 得 最 终 在 商 品 鸭 产 出 上 造 成 损 失, 经 过 近 几 年 的 清 收, 目 前 有 588 万 元 尚 未 收 回 经 董 事 会 讨 论, 至 2007 年 末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原 因 造 成 的 1,079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全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除 以 上 按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提 的 应 收 账 款 外, 应 收 账 款 的 期 限 结 构 合 理, 坏 账 准 备 的 提 取 情 况 符 合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特 点, 公 司 均 按 照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足 额 提 取 了 坏 账 准 备 2008 年 本 公 司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使 得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出 119.95 1-1-250

万 元 公 司 每 年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内 部 财 务 制 度 的 规 定 对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006 年 末,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成 本 以 及 存 货 的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对 期 末 部 分 鸭 产 品 提 取 了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91 万 元,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 号 存 货 第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企 业 应 当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应 当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2007 年 受 国 内 物 价 上 涨 的 影 响, 公 司 库 存 的 鸭 产 品 价 格 大 幅 度 上 涨,2006 年 末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故 将 2006 年 末 计 提 的 491 万 元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由 于 采 购 的 毛 鸭 成 本 较 高 使 得 库 存 的 鸭 产 品 成 本 较 市 场 价 格 高, 本 公 司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 号 存 货 规 定,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6 月 30 日 对 该 存 货 计 提 了 跌 价 准 备 240.45 万 元 和 229.15 万 元 因 受 羽 绒 制 品 价 格 下 降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库 存 毛 片 成 本 较 市 场 价 格 偏 高,2008 年 末 本 公 司 对 其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12.69 万 元 ( 二 ) 负 债 的 构 成 情 况 1 负 债 结 构 表 11-8 报 告 期 内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687.53 82.32 72,683.09 85.13 63,228.16 85.30 67,136.85 85.38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689.40 17.68 12,692.30 14.87 10,896.20 14.70 11,500.00 14.62 负 债 合 计 94,376.92 100 85,375.39 100 74,124.36 100 78,636.85 100 报 告 期 内 来, 公 司 负 债 以 流 动 负 债 为 主, 以 补 充 快 速 增 长 造 成 的 流 动 资 金 缺 口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2.32% 85.13% 85.3% 和 85.38%, 流 动 负 债 比 重 逐 年 下 降 非 流 动 负 债 所 占 比 重 较 小 1-1-251

2 流 动 负 债 表 11-9 报 告 期 内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短 期 借 款 50,886.40 65.50 46,446.40 63.9 42,347.00 66.97 30,250.32 45.06 应 付 票 据 1,050.00 1.35 700.00 0.96 2,395.00 3.79 15,450.00 23.01 应 付 账 款 15,932.23 20.51 14,099.33 19.4 8,232.15 13.02 7,857.83 11.7 预 收 账 款 2,550.99 3.28 2,474.56 3.4 3,003.20 4.75 3,431.56 5.1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387.39 1.79 1,051.05 1.45 1,150.64 1.82 1,577.06 2.35 应 交 税 费 -954.38-1.23-1,028.62-1.42-794.08-1.26-155.61-0.23 应 付 股 利 - - - - - - 247.50 0.37 其 他 应 付 款 6,034.89 7.77 4,240.37 5.83 5,114.25 8.09 8,478.19 12.6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800.00 1.03 4,700.00 6.47 1,780.00 2.82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687.53 100 72,683.09 100 63,228.16 100 67,136.85 100 (1) 短 期 借 款 公 司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6 月 30 日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30,250 万 元 42,347 万 元 46,446.4 万 元 和 50,886.4 万 元, 短 期 借 款 规 模 逐 年 上 升, 短 期 借 款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64 1.14 1.21 和 1.06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1)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以 扩 大 产 品 产 能 增 加 产 量 为 目 的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支 出 增 长 较 快,2006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分 别 支 出 9,738 万 元 15,235 万 元 20,186 万 元 4,140 万 元, 共 计 支 出 49,299 万 元, 其 中,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报 告 期 共 支 出 17,169 万 元, 该 支 出 除 靠 企 业 自 我 积 累 及 少 部 分 长 期 借 款 外, 公 司 的 部 分 短 期 借 款 也 用 于 进 行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投 资 从 而 一 方 面 使 得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上 升,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对 短 期 借 款 的 需 求 增 加 使 得 短 期 负 债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上 升 ;(2) 由 于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加 上 饲 料 原 料 的 涨 价, 使 得 公 司 对 短 期 营 运 资 金 的 需 求 明 显 增 加,2006 年 末 -2009 年 6 月 30 日 存 货 净 值 分 别 为 12,673 万 元 15,102 万 元 18,086.73 万 元 和 21,947.03 万 元, 逐 年 上 升 ;(3) 2007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幅 较 大 还 有 一 个 特 殊 1-1-252

的 原 因 是 由 于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过 快 使 得 2007 年 以 来 原 料 供 应 紧 张, 形 成 卖 方 市 场 格 局, 供 应 商 要 求 现 金 支 付 的 比 例 大 幅 上 升 等 原 因 使 得 公 司 大 量 减 少 了 应 付 票 据 的 使 用, 替 代 性 地 使 用 短 期 借 款, 从 而 使 得 短 期 借 款 快 速 增 加 ;(4)2007 年 以 来 发 行 人 加 大 了 应 收 款 项 的 清 理, 使 得 应 收 款 项 呈 下 降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21,269.4 万 元 9,812.58 万 元 8,430.14 万 元 7,987.61 万 元, 而 同 期 的 短 期 借 款 在 逐 年 上 升, 这 也 成 为 短 期 借 款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呈 增 加 趋 势 的 原 因 (2) 应 付 票 据 2007 年 末 和 2008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降 幅 较 大,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13,055 万 元 和 1,695 万 元, 下 降 幅 度 分 别 为 为 84.50% 和 70.77%, 主 要 原 因 有 三 : 第 一, 由 于 2007 年 以 来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上 涨 过 快, 特 别 是 下 半 年 以 来 原 料 供 应 紧 张, 形 成 卖 方 市 场 格 局, 供 应 商 要 求 现 金 支 付 的 比 例 大 幅 上 升 ; 第 二, 作 为 原 材 料 采 购 的 支 付 手 段, 票 据 支 付 的 成 本 较 现 金 支 付 要 高, 大 约 每 吨 多 支 出 30 元 ; 第 三,2007 年 随 着 市 场 状 况 转 好,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显 著 提 升, 现 金 支 付 能 力 增 强 (3) 应 付 账 款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15,932.23 万 元, 较 2008 年 末 余 额 增 加 1,832.9 万 元, 主 要 是 应 付 原 料 采 购 款 应 付 成 鸭 收 购 款 应 付 工 程 款 增 加 所 致, 应 付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逾 期 1 年 以 上 未 偿 还 的 款 项 为 702.25 元, 未 偿 还 的 原 因 为 发 票 未 收 到 未 进 行 结 算 (4) 预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公 司 的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由 两 部 分 组 成 : 一 部 分 为 合 同 养 殖 户 在 结 算 中 心 账 上 长 期 留 存 的 但 暂 未 购 买 鸭 苗 饲 料 的 资 金 ; 另 一 部 分 为 经 销 商 根 据 经 销 合 同 书 先 付 款 暂 未 提 货 所 形 成 的 期 末 余 额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2,550.99 万 元, 较 2008 年 末 增 加 3.09% (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06 年 末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余 额 为 1,577 万 元 1,151 1-1-253

万 元 1,051.05 万 元 1,387.39 万 元, 均 为 应 付 而 尚 未 支 付 的 职 工 工 资 职 工 福 利 或 尚 未 到 缴 纳 期 的 社 会 保 障 养 老 保 险 和 公 积 金 等 (6)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均 保 持 较 高 余 额,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部 分 为 公 司 向 经 销 商 收 取 的 购 货 保 证 金,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还 加 强 了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清 理 工 作, 使 得 该 款 项 呈 下 降 趋 势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款 项 为 6,034.89 万 元, 主 要 是 向 经 销 商 收 取 的 购 货 保 证 金 和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3 非 流 动 负 债 表 11-10 报 告 期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长 期 借 款 12,780.00 76.58 8,700.00 68.55 7,500 68.83 9,500 82.61 长 期 应 付 款 2,500.00 14.98 2,500.00 19.70 2,080 19.09 2,000 17.39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409.40 8.44 1,492.30 11.75 1,316 12.08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689.40 100 12,692.30 100 10,896 100 11,500 100 (1) 长 期 应 付 款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一 部 分 系 本 公 司 设 立 子 公 司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时, 由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政 府 提 供 本 公 司 的 资 金, 本 金 2,000 万 元, 不 支 付 利 息, 自 建 成 满 一 年 后 开 始 本 金 分 10 年 偿 还,2007 年 已 偿 还 第 一 期 200 万 元, 2008 年 已 偿 还 了 第 二 期 的 200 万 元 及 第 三 期 的 100 万 元 ; 另 一 部 分 1,000 万 元 系 本 公 司 在 江 西 丰 城 市 建 设 种 鸭 养 殖 项 目, 由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政 府 先 期 垫 付 的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 截 至 2007 年 末 到 账 280 万 元,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末 共 计 到 账 1,000 万 元 ), 不 支 付 利 息, 自 2009 年 起 分 10 年 偿 还 1-1-254

(2)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于 2007 年 收 到 淮 阳 县 政 府 拨 付 的 专 项 财 政 补 贴 1,316 万 元, 系 与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008 年 1-6 月 收 到 淮 阳 县 政 府 拨 付 的 种 鸡 繁 育 专 项 补 贴 3,419,130.00 元, 上 述 款 项 共 计 16,581,120.00 元 上 述 政 府 补 助 系 与 商 品 肉 鸡 养 殖 繁 育 及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作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项 目 开 始 生 产 经 营 起, 按 10 年 平 均 分 摊 转 入 当 期 损 益,2009 年 1-6 月 分 摊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829,056.00 元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表 11-11 报 告 期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指 标 2009 年 6 月 30 日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度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度 2006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0.62 0.53 0.58 0.69 速 动 比 率 0.34 0.28 0.35 0.51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72.01% 71.07% 71.36% 77.5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73.05% 72.93% 74.79% 83.40%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元 ) 87,309,468.04 177,121,597.03 192,224,137.54 96,667,358.32 利 息 费 用 ( 元 ) 20,102,572.18 44,147,126.03 42,669,820.75 37,986,265.64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4.34 4.01 4.50 2.54 净 利 润 ( 元 ) 19,496,165.94 50,070,133.55 84,957,868.69 14,989,153.2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 2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公 司 整 体 债 务 水 平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2006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7.50% 71.36% 71.07% 72.01%,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提 高, 留 存 收 益 增 大, 使 得 股 东 权 益 增 加,2007 年 末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1-1-255

益 较 2006 年 末 增 加 48.55%; 二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应 收 应 付 项 目 进 行 了 清 理, 特 别 是 其 他 应 收 应 付 项 目 大 幅 减 少,2007 和 2008 年 末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下 降 了 86.18% 和 43.47%,2007 和 2008 年 末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下 降 了 39.68% 和 17.09%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尽 管 公 司 报 告 期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但 目 前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仍 然 偏 高, 进 一 步 扩 大 规 模 将 带 来 一 定 的 财 务 风 险, 如 果 本 次 成 功 发 行,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得 到 较 大 程 度 的 改 善 公 司 2006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69 0.58 0.53 0.62, 变 化 的 原 因 之 一 是 由 于 2007 年 度 其 他 应 收 款 ( 原 值 ) 减 少 了 12,603 万 元 ; 原 因 之 二 是 为 保 持 市 场 占 有 率 及 发 挥 规 模 效 应,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盈 余 主 要 用 于 收 购 和 新 建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扩 大 种 鸭 等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的 养 殖 规 模, 而 营 运 资 金 缺 口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解 决 ; 原 因 之 三 是 2008 年 本 公 司 投 建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项 目, 期 末 增 加 应 付 工 程 款 5,867.19 万 元 因 此 造 成 2006 年 至 2008 年 流 动 比 率 逐 年 降 低 2009 年 6 月 30 日 流 动 比 率 较 2008 年 末 有 所 上 升 主 要 系 新 增 银 行 存 款 所 致 公 司 2006 年 末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的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51 0.35 0.28 0.34 造 成 2007 年 和 2008 年 速 动 比 率 同 比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的 原 因 一 方 面 与 流 动 比 率 下 降 原 因 相 同,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2007 年 原 材 料 期 末 余 额 较 上 一 年 增 加 112.4%;2007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一 直 持 续 到 2008 年 第 二 季 度 的 农 产 品 价 格 的 上 涨, 使 得 2008 年 原 材 料 期 末 余 额 继 续 增 长, 较 2007 年 增 加 23.61%, 随 着 生 产 链 条 的 延 伸, 较 高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使 得 2008 库 存 商 品 期 末 余 额 较 上 一 年 增 长 23.45%, 综 上 原 因, 本 公 司 2007 年 末 和 2008 年 末 速 动 比 率 连 续 下 降 由 于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良 好,2008 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上 年 增 长 80.66%,2009 年 1-6 月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2008 年 同 期 增 长 30.02%, 公 司 具 备 短 期 债 务 偿 还 能 力, 公 司 整 体 债 务 水 平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2)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正 常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3,806 万 元 8,219 万 元 14,849.37 万 元 8,806.50 万 元, 除 了 2007 年 外, 其 他 各 期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大 大 高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1-1-256

主 要 是 公 司 的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比 较 有 效, 货 款 回 笼 比 较 及 时, 现 金 流 充 沛 稳 定, 经 营 获 取 的 利 润 有 很 好 的 现 金 流 支 持 2007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略 低 于 该 年 度 净 利 润, 主 要 原 因 是 : 一 方 面 公 司 原 材 料 购 进 增 大,2007 年 末 存 货 比 2006 年 末 增 加 了 2,429 万 元,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在 2007 年 改 变 了 经 营 性 支 付 的 方 式, 在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环 节 大 量 采 用 现 金 来 替 代 票 据 支 付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二 ) 负 债 的 构 成 情 况 2 流 动 负 债 (2) 应 付 票 据 ),2007 年 末 的 应 付 票 据 相 比 2006 年 末 大 幅 减 少 13,055 万 元 根 据 公 司 报 告 期 业 绩 增 长 情 况 以 及 目 前 的 业 务 经 营 和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本 公 司 目 前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基 本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及 时 偿 还 债 务 的 需 求 (3)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近 年 来 生 产 量 销 售 量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销 售 价 格 上 涨 的 同 时 保 持 了 营 业 收 入 的 稳 步 增 长 特 别 是 2007 年, 伴 随 行 业 经 营 形 势 的 好 转,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盈 利 水 平 大 幅 提 升 2006 年 度 至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分 别 为 0.13 元 0.78 元 0.43 元 0.18 元,2007 年 度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达 到 38.04%, 显 示 出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4) 公 司 具 有 较 高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公 司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的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报 告 期 分 别 为 9,667 万 元 19,224 万 元 17,712.16 万 元 8,992.71 万 元,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2.54 4.5 4.01 和 4.34 良 好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为 公 司 的 债 务 偿 还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 四 )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分 析 1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表 11-12 报 告 期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指 标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6.16 12.71 11.82 8.35 1-1-257

存 货 周 转 率 1.82 5.02 5.53 4.39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0.34 0.86 0.92 0.65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1.19 2.98 3.59 3.11 2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逐 年 上 升, 保 持 了 较 高 水 平 2007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上 年 相 比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2008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2007 年 继 续 增 长, 2009 年 1-6 月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2008 年 同 期 增 长 0.64,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政 策 的 逐 年 收 紧 所 致, 公 司 与 区 域 经 销 商 签 订 协 议 约 定 先 款 后 货 方 式, 通 过 对 临 时 赊 销 的 经 销 商 按 照 赊 销 的 一 定 比 例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的 方 式 来 提 高 其 使 用 现 款 提 货 的 积 极 性, 对 降 低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2007 年 本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上 年 相 比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2007 年 食 品 行 业 景 气 度 整 体 回 升, 需 求 增 加, 公 司 存 货 的 周 转 速 度 加 快 2008 年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2007 年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2008 年 本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较 上 一 年 增 长 19.17% 得 益 于 食 品 价 格 的 快 速 增 长 及 市 场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2007 年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47.24%, 同 期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2.38% 和 30.33%, 本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和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相 比 2006 年 均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增 长 2008 年 本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较 2007 年 下 降 6.62%, 主 要 是 由 于 2007 年 和 2008 年 本 公 司 改 扩 建 种 鸭 场 和 孵 化 车 间, 投 建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生 产 加 工 项 目 和 丰 城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使 得 非 流 动 资 产 平 均 增 幅 达 20% 以 上, 从 而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了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2008 年 本 公 司 净 资 产 周 转 率 较 2007 年 下 降 16.97%, 主 要 是 由 于 近 两 年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增 长 较 快 所 致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及 构 成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按 产 品 表 11-13 报 告 期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表 1-1-258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冻 鸭 产 品 26,183.67 62.03 62,538.11 65.50 58,936.57 62.79 39,220.57 61.42 鸭 苗 7,248.41 17.17 11,809.63 12.37 14,136.49 15.06 8,490.35 13.30 熟 食 4,089.99 9.69 9,785.29 10.25 7,000.17 7.46 5,149.71 8.06 鸭 毛 1,049.40 2.49 3,299.87 3.46 6,596.25 7.03 6,851.15 10.73 冻 鸡 产 品 2,995.17 7.10 5,671.12 5.94 5,217.37 5.56 8.24 0.01 鸡 苗 240.94 0.57 1,488.21 1.56 575.75 0.60 - - 饲 料 239.91 0.57 685.28 0.72 1,404.69 1.50 625.02 0.98 种 鸡 蛋 164.32 0.38 202.20 0.20 - - - - 鸭 绒 - - - - - - 3,513.33 5.50 合 计 42,211.82 100 95,479.71 100 93,867.30 100 63,858.37 100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呈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从 产 品 构 成 来 看,2006 年 度 至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最 高, 分 别 为 61.42% 62.79% 65.50% 和 62.03% 冻 鸭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2007 年 较 2006 年 增 长 19,716 万 元, 增 长 比 率 为 50.27%, 主 要 是 由 于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数 量 较 大 的 增 长 所 致 ; 鸭 苗 产 品 2007 年 销 售 收 入 较 2006 年 增 长 5,646 万 元, 增 长 比 率 达 66.50%, 鸭 苗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2007 年 出 现 大 幅 增 长, 平 均 单 位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加 101.77%, 同 时 使 得 鸭 苗 销 售 收 入 的 占 比 提 高 2007 年 没 有 鸭 绒 销 售 收 入, 主 要 是 由 于 该 年 度 内 列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两 家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公 司 和 华 隆 羽 绒 公 司 将 全 部 经 营 资 产 对 外 租 赁 经 营, 公 司 不 再 从 事 鸭 绒 的 生 产 业 务 2007 年 冻 鸡 和 鸡 苗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也 大 幅 度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本 公 司 2007 年 收 购 了 从 事 种 鸡 养 殖 孵 化 和 商 品 鸡 屠 宰 加 工 的 淮 滨 天 宇 公 司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各 产 品 所 占 比 重 与 上 年 度 相 比 略 有 变 化, 主 要 为 : 第 一,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较 2007 年 增 加 3,601.54 万 元, 占 比 提 高 2.71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该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7.65% 所 致 ; 第 二, 鸭 苗 收 入 较 2007 年 减 少 2,326.86 万 元, 占 比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鸭 苗 的 平 均 售 价 较 上 年 下 降 43.51%, 但 由 于 鸭 苗 销 量 上 升, 因 此 综 合 而 言, 占 比 略 有 下 降 ; 第 三,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较 2007 年 增 加 2,785 万 元, 占 比 提 高 2.79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熟 食 产 品 出 口 形 势 1-1-259

趋 好 的 同 时 熟 食 国 内 市 场 推 广 也 开 始 取 得 成 效, 销 量 和 平 均 售 价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16.63% 和 19.86%; 第 四, 鸭 毛 收 入 占 比 下 降 的 最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鸭 毛 平 均 售 价 较 上 年 下 降 49.84%; 第 五, 饲 料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719.41 万 元, 占 比 下 降 0.78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2008 年 种 鸭 饲 养 规 模 增 加 导 致 自 用 饲 料 量 增 加 7,425 吨 所 致 2008 年 公 司 销 售 的 产 品 中 增 加 了 种 鸡 蛋,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中 的 种 鸡 场 已 建 成 开 始 运 营, 但 孵 化 设 备 尚 未 安 装, 因 此 直 接 卖 种 鸡 蛋 给 拥 有 孵 化 设 备 的 企 业 所 致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减 少 4,045.44 万 元 和 7,010.63 万 元, 其 中,(1) 冻 鸭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减 少 2,864.66 万 元 和 7,306.1 万 元, 主 要 系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跌 使 得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均 有 下 降, 而 销 量 同 比 也 略 有 下 跌 ; (2) 熟 食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减 少 630.55 万 元 和 974.77 万 元, 主 要 系 销 售 数 量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均 有 下 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略 有 下 降 所 致 冻 鸭 和 熟 食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的 原 因 一 方 面 是 玉 米 豆 粕 等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2008 年 同 期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使 得 冻 鸭 和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出 现 下 降 ; 另 一 方 面 是 受 到 2009 年 4 月 爆 发 的 甲 型 H1N1 流 感 的 间 接 影 响, 国 内 冻 鸭 和 熟 食 的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数 量 较 2008 年 同 期 均 有 所 下 降 (3) 鸭 苗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增 长 675.9 万 元 和 2,011.29 万 元, 主 要 系 鸭 苗 销 售 数 量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均 有 较 大 增 长, 销 售 价 格 止 跌 回 升,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有 所 增 长 所 致 ;(4) 冻 鸡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增 长 224.22 万 元 和 95 万 元, 主 要 系 冻 鸡 销 售 数 量 增 长 所 致 2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按 业 务 表 11-14 报 告 期 营 业 收 入 业 务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同 比 变 化 环 比 变 化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率 率 主 营 业 务 42,211.82-8.75% -14.24% 95,479.71 1.72% 93,867.30 46.99% 63,858.37 其 他 业 务 403.58-1.55% 11.18% 772.92 24.52% 620.70 97.89% 313.65 合 计 42,615.40-8.68% -14.06% 96,252.63 1.87% 94,487.99 47.24% 64,172.03 1-1-260

2006 年 至 2008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逐 期 增 长,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3.45% 尤 其 是 2007 年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度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销 售 量 和 销 售 价 格 均 出 现 增 长, 尤 其 是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增 长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所 占 比 重 较 小, 但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是 租 赁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租 赁 收 入 为 302 万 元 553 万 元 700 万 元 345 万 元, 系 由 于 羽 绒 产 品 与 鸭 产 品 的 目 标 客 户 截 然 不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专 注 发 展 鸭 产 品 业 务, 对 港 华 羽 绒 和 华 隆 羽 绒 两 家 子 公 司 采 取 了 对 外 租 赁 资 产 的 形 式 经 营 3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按 地 区 表 11-15 报 告 期 营 业 收 入 地 区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国 内 38,685.68 91.65 86,909.41 91.02 88,632.77 94.42 60,615.03 94.92 出 口 3,526.14 8.35 8,570.30 8.98 5,234.52 5.58 3,243.34 5.08 合 计 42,211.82 100 95,479.71 100 93,867.30 100 63,858.37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在 国 内 销 售, 出 口 所 占 比 例 较 小, 但 有 明 显 的 上 升 趋 势, 特 别 是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的 熟 食 出 口 所 占 比 重 增 长 明 显, 2006 年 度 至 2009 年 1-6 月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熟 食 制 品 出 口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1.25% 44.18% 60.94% 59.27%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出 口 销 售 收 入 3,526.14 万 元, 较 2008 年 同 期 上 涨 3.41%,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下 降 31.67%, 主 要 系 熟 食 出 口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较 快 所 致, 熟 食 出 口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2009 年 以 来 韩 元 贬 值 较 为 严 重, 公 司 本 着 培 育 韩 国 市 场, 从 长 远 利 益 出 发, 让 利 于 韩 国 客 户 的 原 则, 对 出 口 韩 国 熟 食 产 品 给 予 了 价 格 优 惠 熟 食 产 品 出 口 销 售 数 量 受 到 出 口 国 家 经 济 形 势 以 及 疫 病 疫 情 的 影 响,2008 年 下 半 年 爆 发 的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以 及 2009 年 4 月 份 爆 发 的 甲 型 H1N1 流 感 疫 情, 对 出 口 国 对 中 国 禽 肉 制 品 的 消 费 造 成 一 定 打 击 详 细 原 因 请 见 本 节 ( 三 )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2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的 分 析 1-1-261

4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及 趋 势 (1)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量 变 化 表 11-16 报 告 期 主 要 产 品 销 量 变 化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销 售 数 量 同 比 变 环 比 变 销 售 数 量 销 售 数 量 销 售 数 量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 吨 ) 化 率 化 率 ( 吨 ) ( 吨 ) ( 吨 ) 冻 鸭 产 品 33,708-2.88% -10.12% 72,210-1.43% 73,259 24.59% 58,802 鸭 苗 ( 只 ) 27,037,481 65.11% 32.77% 36,740,037 47.89% 24,842,357-17.43% 30,088,156 熟 食 2,468-12.94% -24.43% 6,101 16.63% 5,231 11.62% 4,687 鸭 毛 1,449-10.34% -2.83% 3,107-0.26% 3,115 49.69% 2,081 冻 鸡 产 品 3,591 26.62% 15.98% 5,932 2.13% 5,808 57980.00% 10 鸡 苗 ( 只 ) 1,673,572-13.21% -63.11% 6,464,645 271.53% 1,740,000 - - 饲 料 1,240-45.65% -1.71% 3,544-57.24% 8,289 125.86% 3,670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量 增 长 较 快,2007 年 度 占 收 入 69.82% 的 冻 鸭 及 鸭 毛 产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较 上 年 度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对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起 了 较 大 的 作 用 2006 年 至 2008 年 本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稳 步 增 长, 是 本 公 司 近 年 来 为 拓 宽 国 内 熟 食 销 售 渠 道 采 取 的 一 系 列 措 施 的 成 果 由 于 本 公 司 种 鸭 养 殖 规 模 的 扩 大 使 得 2008 年 鸭 苗 销 售 数 量 较 上 一 年 增 长 迅 速 2008 年 冻 鸭 销 售 数 量 较 上 一 年 下 降 1.43%,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以 往 用 于 销 售 的 鸭 油 产 品 2008 年 用 于 公 司 饲 料 厂 生 产 饲 料 ; 另 一 方 面 2008 年 度 本 公 司 用 于 生 产 熟 食 产 品 的 冻 鸭 产 品 有 所 增 加 2008 年 饲 料 销 售 数 量 下 降 57.24% 主 要 是 由 于 饲 料 自 用 比 例 上 升, 导 致 外 销 数 量 下 降 2008 年 鸡 苗 销 售 数 量 较 上 年 增 长 271.53%,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年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生 产 加 工 项 目 通 过 租 赁 孵 化 设 备 孵 化 种 鸡 蛋 并 向 外 销 售 鸡 苗 产 生 的 收 入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和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同 比 和 环 比 均 有 所 下 降 ; 鸭 苗 和 冻 鸡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同 比 和 环 比 增 长 较 快 ; 养 殖 自 用 饲 料 的 增 长 使 得 外 销 饲 料 数 量 有 所 下 降 (2)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快 速 增 长 表 11-17 报 告 期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表 1-1-262

单 位 : 元 / 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同 比 变 化 环 比 变 化 销 售 单 价 销 售 单 价 增 长 率 销 售 单 价 增 长 率 销 售 单 价 率 率 冻 鸭 产 品 7,767.71-7.19% -13.02% 8,660.59 7.65% 8,044.97 20.61% 6,670.00 鸭 苗 ( 元 / 只 ) 2.68-33.20% 4.24% 3.21-43.51% 5.69 101.66% 2.82 熟 食 16,572.01-0.47% 6.86% 16,038.83 19.86% 13,381.44 21.78% 10,988.16 冻 鸡 产 品 8,341.10-14.63% -10.96% 9,560.21 6.42% 8,983.07 9.03% 8,239.12 鸡 苗 ( 元 / 只 ) 1.44-48.64% -31.09% 2.30-30.45% 3.31 - - 鸭 毛 7,243.01-42.12% -15.47% 10,620.77-49.84% 21,175.77-35.68% 32,922.41 饲 料 1,934.24-4.05% 8.36% 1,933.63 14.10% 1,694.64-0.49% 1,703.05 2007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有 着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冻 鸭 熟 食 及 鸭 苗 的 单 价 都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对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起 到 了 最 主 要 的 推 动 作 用, 这 与 2007 年 国 内 食 品 的 大 幅 涨 价 有 关 但 鸭 毛 的 销 售 价 格 大 幅 下 跌, 这 与 近 几 年 天 气 转 暖,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改 变, 替 代 性 纺 织 品 多 样 化 有 关 2008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中,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产 品 饲 料 及 冻 鸡 产 品 的 单 位 售 价 均 在 增 长, 特 别 是 熟 食 产 品 的 平 均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上 升 19.86%, 这 主 要 源 于 日 本 2007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对 进 口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要 求 提 高, 使 得 合 格 的 出 口 商 数 量 减 少, 公 司 对 日 本 出 口 熟 食 数 量 增 加, 公 司 的 价 格 谈 判 能 力 增 强 所 致 饲 料 2008 年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增 长 14.1%, 主 要 是 由 于 2008 上 半 年 饲 料 原 料 成 本 继 续 上 涨, 玉 米 豆 粕 价 格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3% 和 73% 2008 年 公 司 鸭 苗 和 鸭 毛 产 品 的 价 格 下 降 幅 度 较 大,2008 年 鸭 苗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由 于 2007 年 鸭 苗 价 格 暴 涨 使 得 行 业 内 种 鸭 养 殖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使 得 短 期 内 供 求 关 系 发 生 改 变, 二 是 由 于 雪 灾 天 气 使 得 养 殖 户 的 养 殖 热 情 下 降 及 运 输 不 畅 等 因 素 影 响 了 公 司 年 初 的 鸭 苗 价 格 而 鸭 毛 价 格 在 2008 年 度 还 继 续 延 续 2007 年 的 跌 势, 下 跌 了 49.84% 受 养 殖 原 材 料 成 本 下 降 和 甲 型 H1N1 型 流 感 的 间 接 影 响,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和 冻 鸡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同 比 和 环 比 均 出 现 下 降 作 为 深 加 工 产 品, 在 熟 食 国 内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上 升 84.72% 的 带 动 下,2009 年 1-6 月 熟 食 总 体 的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环 比 上 升 6.86% 鸭 苗 和 鸡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环 比 下 降 幅 度 均 小 于 同 比 下 降 幅 度, 其 中 鸭 苗 2009 年 1-6 月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长 1-1-263

6.86%, 呈 现 止 跌 回 升 的 趋 势 2009 年 1-6 月 饲 料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有 所 下 降,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有 所 上 升, 主 要 系 构 成 饲 料 主 要 原 料 的 玉 米 豆 粕 和 小 麦 平 均 价 格 波 动 所 致 (3) 未 来 变 动 趋 势 报 告 期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产 品 结 构 和 业 务 结 构 变 化 情 况 如 上 所 述 公 司 未 来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受 到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市 场 供 求 原 材 料 价 格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管 理 层 认 为, 虽 然 当 前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但 是 由 于 需 求 的 刚 性 特 点 以 及 消 费 升 级 的 趋 势, 食 品 加 工 行 业 的 价 格 水 平 和 销 售 规 模 仍 将 维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预 计 未 来 销 售 收 入 总 体 将 呈 现 增 长 态 势, 但 不 排 除 可 能 出 现 由 于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幅 度 短 期 内 不 能 弥 补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速 度 鸭 苗 等 产 品 由 于 短 期 内 的 供 求 关 系 影 响 引 发 价 格 波 动 恶 劣 天 气 原 因 和 重 大 疫 情 等 因 素 在 某 一 时 期 内 对 业 绩 的 上 升 产 生 不 均 衡 波 动 影 响 根 据 未 来 三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本 公 司 将 致 力 于 完 善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鸭 苗 鸡 苗 和 冻 鸭 冻 鸡 的 生 产 加 工 能 力, 增 强 公 司 产 品 的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公 司 将 利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建 设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鸡 产 品 加 工 项 目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单 县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河 南 9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鸭 养 殖 项 目, 随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将 会 进 一 步 增 长, 同 时 鸡 产 品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将 会 提 高 ( 二 )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1 主 要 利 润 来 源 (1)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产 品 表 11-18 报 告 期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产 品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冻 鸭 产 品 4,526.8 75.60 9,248.65 74.41 6,022.69 37.82 1,057.99 12.46 鸭 苗 2,675.5 44.68 3,585.11 28.84 8,167.63 51.3 3,836.12 45.16 1-1-264

熟 食 491.1 8.20 1,302.95 10.48 611.45 3.84 717.21 8.44 鸭 毛 -1,224.0-20.44-2,294.05-18.46 254.3 1.6 2,790.66 32.85 冻 鸡 产 品 -378.5-6.32 241.97 1.95 642.26 4.03-0.84-0.01 鸡 苗 -64.3-1.07 249.98 2.01 176.53 1.11 - - 鸭 绒 - - - - - - 71 0.84 饲 料 19.0 0.32 50.7 0.41 47.87 0.3 21.96 0.26 种 鸡 蛋 -57.7-0.96 44.16 0.36 - - - - 合 计 5,987.8 100 12,429.48 100 15,922.74 100 8,494.10 100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中 毛 利 贡 献 较 大 的 有 冻 鸭 产 品 和 鸭 苗 产 品, 熟 食 毛 利 贡 献 率 呈 增 长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冻 鸭 产 品 的 毛 利 逐 年 快 速 上 升,2007 年 2008 年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469.26% 53.56%, 主 要 是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数 量 逐 年 稳 步 上 升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较 2008 年 同 期 上 升 11.65%,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下 降 12.85%,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所 致 2008 年 以 来 鸭 毛 价 格 下 跌 引 起 了 毛 利 下 滑, 按 照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一 惯 采 取 的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 即 按 照 冻 鸭 和 鸭 毛 总 成 本 的 9.5% 作 为 鸭 毛 的 成 本 ), 该 期 间 鸭 毛 毛 利 为 负, 由 于 鸭 毛 为 冻 鸭 的 副 产 品, 可 以 将 之 与 冻 鸭 产 品 合 并 计 算 其 共 同 毛 利 水 平, 按 此 模 拟 测 算,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与 鸭 毛 的 合 并 毛 利 贡 献 率 为 :45.31% 39.42% 55.95% 55.16%,2008 年 冻 鸭 和 鸭 毛 的 合 并 毛 利 比 2007 年 两 者 的 合 并 毛 利 增 加 677.61 万 元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和 鸭 毛 的 合 并 毛 利 较 2008 年 同 期 增 加 288.25 万 元, 因 此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的 增 长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弥 补 了 鸭 毛 毛 利 的 下 降 2007 年 鸭 苗 产 品 的 毛 利 贡 献 从 上 年 度 的 45.16% 上 升 到 了 51.30%, 这 与 当 年 的 鸭 苗 产 品 价 格 的 大 幅 上 涨 有 关 2008 年 由 于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的 较 上 年 下 跌 43.51%, 导 致 当 期 鸭 苗 毛 利 较 上 年 下 降 56.11%,2009 年 1-6 月 鸭 苗 毛 利 贡 献 率 从 2008 年 度 的 28.84% 上 升 至 44.68%, 主 要 系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有 所 上 升, 同 时 养 殖 成 本 随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下 降 而 有 所 下 降 所 致 2008 年 熟 食 产 品 的 毛 利 占 比 增 长 较 快, 当 期 期 毛 利 较 上 年 增 加 113.09%, 主 要 由 于 2008 年 本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和 销 售 价 格 分 别 比 2007 年 增 长 16.63% 和 19.86% 2009 年 1-6 月 熟 食 产 品 毛 利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下 降 9.24% 和 35.54%, 主 要 系 销 售 数 量 下 降 所 致 2008 年 冻 鸡 产 品 毛 利 较 上 年 下 降 62.33%, 一 方 面 由 于 冻 鸡 产 品 成 本 中 饲 料 1-1-265

成 本 的 上 升,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年 初 恶 劣 天 气 的 影 响, 淮 滨 分 公 司 种 鸡 成 活 率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暂 时 性 的 下 降, 导 致 冻 鸡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分 摊 种 鸡 成 本 上 升, 从 而 使 得 冻 鸡 产 品 毛 利 有 所 下 降 2009 年 1-6 月 冻 鸡 产 品 毛 利 为 -378.5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冻 鸡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同 期 下 降 14.63%,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下 降 10.96%, 同 时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的 屠 宰 加 工 厂 刚 刚 投 入 使 用, 但 种 鸡 与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配 套 工 程 尚 未 建 成, 养 殖 规 模 没 有 匹 配, 当 期 加 工 厂 屠 宰 规 模 小, 分 摊 的 固 定 成 本 较 多, 本 期 冻 鸡 平 均 成 本 高 于 销 售 价 格 所 致 (2)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业 务 表 11-19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业 务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5,987.83 95.64 12,429.48 96.03 15,922.74 97.59 8,494.10 96.49 其 他 业 务 272.82 4.36 513.75 3.97 393.84 2.41 308.92 3.51 合 计 6,260.65 100 12,943.23 100 16,316.58 100 8,803.02 100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占 比 均 超 过 95%, 较 为 稳 定 2007 年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上 年 增 长 87.46%, 主 要 系 禽 流 感 不 利 影 响 消 除 之 后,2007 年 鸭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数 量 增 长 较 快 所 致 2008 年 本 公 司 毛 利 较 上 年 下 降 21.94%,2009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13.24%,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长 8.32% 主 要 原 因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1)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产 品 的 分 析 其 他 业 务 产 生 的 毛 利 在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及 2008 年 度 均 有 所 增 长, 与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的 变 化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变 化 有 关, 见 本 节 前 面 的 分 析 (3)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地 区 表 11-20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按 地 区 构 成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1-266

国 内 5,268.3 87.98 10,331.56 83.12 14,881.43 93.46 8,071.25 95.02 出 口 719.52 12.02 2,097.92 16.88 1,041.31 6.54 422.85 4.98 合 计 5,987.83 100.00 12,429.48 100 15,922.74 100 8,494.10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占 比 呈 现 显 著 上 升 趋 势, 公 司 冻 鸭 和 熟 食 产 品 出 口 较 高 的 毛 利 带 动 了 公 司 整 体 毛 利 的 增 长, 是 公 司 新 的 一 个 利 润 增 长 点 2009 年 1-6 月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同 比 减 少 118.84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熟 食 出 口 销 售 的 单 位 成 本 同 比 上 升 23.64%, 使 得 熟 食 出 口 毛 利 同 比 减 少 149.18 万 元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出 口 业 务 毛 利 环 比 减 少 540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熟 食 出 口 销 售 价 格 和 销 售 数 量 环 比 分 别 下 降 21.9% 和 19.01%, 使 得 熟 食 出 口 毛 利 环 比 减 少 689 万 元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变 化 的 因 素 分 析 表 11-2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数 量 单 位 价 格 及 成 本 表 品 种 年 度 销 售 金 额 ( 元 ) 销 量 ( 吨 ) 单 位 售 价 ( 元 / 吨 )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单 位 毛 利 ( 元 / 吨 ) 毛 利 率 2006 392,205,693 58,801 6,670.00 6,490.07 179.93 2.70% 冻 鸭 2007 589,365,710 73,259 8,044.97 7,222.86 822.11 10.22% 2008 625,381,107 72,210 8,660.59 7,379.79 1,280.80 14.79% 2009 年 1-6 月 261,836,750 33,708 7,767.71 6,424.77 1,342.94 17.29% 2006 84,903,524 30,088,156 2.82 1.55 1.27 45.18% 鸭 苗 ( 只 ) 2007 141,364,911 24,842,357 5.69 2.40 3.29 57.78% 2008 118,096,306 36,740,037 3.21 2.24 0.98 30.36% 2009 年 1-6 月 72,484,120 27,037,481 2.68 1.69 0.99 36.91% 2006 51,497,106 4,687 10,988.16 9,457.82 1,530.34 13.93% 熟 食 2007 70,001,672 5,231 13,381.44 12,212.59 1,168.85 8.73% 2008 97,852,931 6,101 16,038.83 13,903.19 2,135.64 13.32% 2009 年 1-6 月 40,899,888 2,468 16,572.01 14,582.31 1,989.71 12.01% 鸭 毛 2006 68,511,538 2,081 32,922.41 19,512.21 13,410.20 40.73% 2007 65,962,527 3,115 21,175.77 20,359.39 816.38 3.86% 1-1-267

2008 32,998,723 3,107 10,620.77 18,004.25-7,383.49-69.52% 2009 年 1-6 月 10,493,961 1,449 7,243.01 15,690.96-8,447.96-116.64% 2006 82,391 10 8,239.12 8,079.82 159.30 1.93% 冻 鸡 2007 52,173,679 5,808 8,983.07 7,877.25 1,105.82 12.31% 2008 56,711,167 5,932 9,560.21 9,152.31 407.90 4.27% 2009 年 1-6 月 29,951,717 3,591 8,341.10 9,395.29-1,054.19-12.64% 2006 - - - - - - 鸡 苗 ( 只 ) 2007 5,757,545 1,740,000 3.30 2.29 1.01 30.66% 2008 14,882,120 6,464,645 2.30 1.92 0.39 16.80% 2009 年 1-6 月 2,409,368 1,673,572 1.44 1.82-0.38-26.70% 2006 6,250,183 3,670 1,703.05 1,645.93 57.12 3.35% 饲 料 2007 14,046,910 8,289 1,694.64 1,636.89 57.75 3.41% 2008 6,852,776 3,544 1,933.63 1,790.56 143.06 7.40% 2009 年 1-6 月 2,399,149 1,240 1,934.24 1,781.38 152.86 7.90% 报 告 期, 影 响 公 司 毛 利 变 化 的 产 品 主 要 有 冻 鸭 鸭 苗 鸭 毛 及 熟 食 由 上 表 可 知,2007 年 度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毛 利 较 上 年 上 涨 356.91%, 主 要 原 因 是 该 产 品 的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20.61%, 而 单 位 成 本 只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11.29%, 且 该 产 品 的 销 量 也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24.59% 2007 年 度 鸭 苗 产 品 的 单 位 毛 利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163.02%,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涨 了 101.79%, 而 单 位 成 本 只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53.04% 综 上 而 言,2007 年 公 司 总 体 毛 利 较 上 年 大 幅 上 涨 的 最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售 价 的 涨 幅 大 于 单 位 成 本 的 上 升 ;(2) 冻 鸭 产 品 的 销 量 较 上 年 明 显 增 加 ;(3) 鸭 苗 产 品 的 单 位 售 价 的 涨 幅 大 大 高 于 单 位 成 本 的 涨 幅 2008 年 度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毛 利 较 上 年 上 涨 55.79%, 主 要 原 因 是 该 产 品 的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7.65%, 而 单 位 成 本 只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2.17%, 且 2008 年 销 量 保 持 稳 定 2008 年 度 熟 食 单 位 毛 利 较 上 年 上 涨 82.71%, 主 要 原 因 是 该 产 品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年 上 涨 了 19.86%, 而 单 位 成 本 只 上 涨 了 13.84% 但 是 2008 年 度 鸭 苗 单 位 毛 利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70.34%, 主 要 是 由 单 位 售 价 下 降 43.51% 导 致 的, 由 于 2007 年 鸭 苗 价 格 暴 涨 使 得 行 业 内 种 鸭 养 殖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使 得 短 期 内 鸭 苗 供 求 关 系 发 生 改 变, 再 加 上 2008 年 初 雪 灾 天 气 使 得 养 殖 户 的 养 殖 热 情 下 降 及 运 输 不 畅 等 因 1-1-268

素 影 响 了 公 司 年 平 均 鸭 苗 价 格 2008 年 度 鸭 毛 价 格 下 跌 近 50%, 同 时 鸭 毛 的 毛 利 率 跌 至 -69.52%, 主 要 由 于 近 几 年 全 球 天 气 转 暖, 居 民 消 费 习 惯 改 变, 替 代 性 纺 织 品 多 样 化 等 原 因 导 致 鸭 毛 价 格 下 降 综 上 而 言,2008 年 公 司 总 体 毛 利 较 上 年 下 降 21%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鸭 苗 和 鸭 毛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所 致 但 是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潢 川 900 万 只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的 建 成, 本 公 司 将 具 备 更 大 的 能 力 抵 御 鸭 苗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的 风 险,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的 稳 定 性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的 单 位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涨 4.85%, 主 要 系 冻 鸭 单 位 成 本 较 2008 年 下 降 12.94%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熟 食 的 单 位 毛 利 较 2008 年 减 少 6.83%, 主 要 系 作 为 熟 食 原 料 的 冻 鸭 产 品 受 2008 年 原 材 料 上 涨 的 影 响 成 本 上 升, 再 加 上 本 期 熟 食 产 品 结 构 的 影 响 使 得 本 期 熟 食 单 位 成 本 较 2008 年 上 涨 4.88% 2009 年 1-6 月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全 年 下 降 16.6%, 同 时 在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和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成 本 努 力 的 双 重 作 用 下, 鸭 苗 单 位 成 本 较 2008 年 下 降 24.45%, 使 得 本 期 鸭 苗 单 位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升 1.41% 冻 鸡 产 品 2009 年 1-6 月 平 均 单 位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降 12.75%, 使 得 单 位 毛 利 下 降 较 快 综 上 而 言, 冻 鸭 产 品 和 鸭 苗 2009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13.24%, 主 要 系 鸭 苗 价 格 和 冻 鸡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长 8.32%, 主 要 系 公 司 为 应 对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的 形 势, 进 一 步 提 高 生 产 管 理 水 平, 努 力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使 得 冻 鸭 和 鸭 苗 成 本 有 显 著 下 降 所 致 综 上 所 述,2009 年 1-6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变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冻 鸭 产 品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增 加 472.43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单 位 毛 利 增 加 174.8 元 / 吨 使 得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增 加 589.22 万 元 ; 冻 鸭 产 品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减 少 667.48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销 售 数 量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减 少 3,793.65 吨 使 得 冻 鸭 毛 利 减 少 509.46 万 元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的 下 降 主 要 是 因 为 发 行 人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主 动 调 节 所 致 (2) 鸭 苗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84.24 万 元, 其 中 销 售 数 量 的 增 长 增 加 鸭 苗 毛 利 1,055 万 元, 但 是 单 位 毛 利 下 降 减 少 鸭 苗 毛 利 1,139 万 元 ; 鸭 苗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加 1,850.13 万 元, 其 中 销 售 数 量 的 增 长 增 加 了 鸭 苗 毛 利 660 万 元, 鸭 苗 单 位 毛 利 的 增 长 增 加 了 鸭 苗 毛 利 1,189.81 万 元 1-1-269

(3) 鸭 毛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1-6 月 减 少 184.4 万 元, 主 要 系 2009 年 1-6 月 鸭 毛 价 格 同 比 下 降 42.12% 所 致 ; 较 2008 年 7-12 月 增 加 30.29 万 元, 主 要 系 销 售 数 量 减 少 使 得 本 期 鸭 毛 毛 利 增 加 35.62 万 元 (4) 熟 食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49.99 万 元, 其 中 销 售 数 量 的 下 降 减 少 熟 食 毛 利 73 万 元, 单 位 毛 利 的 上 升 增 加 了 熟 食 毛 利 23 万 元 ; 熟 食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减 少 270 万 元, 其 中 销 售 数 量 的 下 降 减 少 了 熟 食 毛 利 159 万 元, 单 位 毛 利 的 下 降 减 少 了 熟 食 毛 利 111 万 元 (5) 冻 鸡 产 品 2009 年 1-6 月 毛 利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772 万 元,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减 少 226 万 元, 主 要 系 冻 鸡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带 动 单 位 毛 利 下 降 较 快 所 致 ( 三 )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1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报 告 期 内, 冻 鸭 产 品 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较 大, 其 中,2006 年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为 61.42%,2007 年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为 62.79%,2008 年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为 65.5%,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为 62.03% 由 于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该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较 大 2007 年 以 来,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增 加 以 及 行 业 内 供 求 形 势 的 变 化 带 动 了 食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快 速 上 涨, 以 公 司 生 产 的 冻 鸭 产 品 为 例,2006 年 平 均 单 位 价 格 为 6,670 元 / 吨,2007 年 的 单 位 价 格 为 8,045 元 / 吨,2007 年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20.61%,2008 年 平 均 单 位 价 格 为 8,660.59 元 / 吨,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7.65%, 产 品 价 格 的 快 速 增 长 带 动 了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和 经 营 业 绩 的 增 长 ; 公 司 的 另 一 产 品 鸭 苗 的 平 均 单 位 售 价 在 2007 年 中 较 上 年 大 幅 增 长, 增 长 率 达 101.66%, 而 2008 年 鸭 苗 的 平 均 售 价 较 上 年 下 跌, 跌 幅 达 43.51%, 下 跌 的 主 要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及 构 成 分 析 4 营 业 收 入 的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及 趋 势 (2)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快 速 增 长 中 的 相 关 描 述 2006 年 本 公 司 冻 鸭 及 相 关 产 品 ( 除 鸭 毛 外 ) 的 单 位 价 格 较 上 年 下 滑, 这 与 我 国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的 禽 流 感 疫 情 有 关, 受 该 疫 情 影 响, 整 个 禽 肉 市 场 1-1-270

一 度 萎 缩, 售 价 下 降, 鸭 产 品 的 价 格 一 路 走 低, 直 至 2006 年 二 季 度 开 始 回 升 ( 禽 肉 价 格 走 势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三 )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7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原 因 ) 报 告 期 内 冻 鸭 的 副 产 品 鸭 毛 的 销 售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主 要 受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消 费 习 惯 以 及 新 型 替 代 品 大 量 涌 现 的 影 响, 鸭 毛 市 场 价 格 自 2006 年 4 季 度 开 始 呈 现 大 幅 下 降 趋 势, 公 司 2007 年 度 鸭 毛 的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6 年 下 降 35.68%, 2008 年 平 均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较 2007 年 全 年 的 平 均 售 价 下 降 49.84%,2009 年 1-6 月 鸭 毛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下 降 15.47% 尽 管 2008 年 3 季 度 以 来 鸭 毛 价 格 的 降 幅 在 趋 缓, 但 在 鸭 毛 应 用 领 域 不 能 进 一 步 拓 展 的 情 况 下, 预 计 短 期 内 价 格 很 难 回 升 至 过 去 的 高 位 水 平 图 11-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平 均 单 位 售 价 图 2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图 11-2 报 告 期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图 1-1-271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数 量 与 公 司 产 品 的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销 率 有 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呈 上 涨 态 势, 特 别 是 2007 年 公 司 销 售 的 冻 鸭 产 品 的 数 量 较 上 年 增 长 24.59% 2007 年 外 销 鸭 苗 数 量 较 上 年 减 少 的 原 因 之 一 是 由 于 受 雨 季 恶 劣 天 气 的 影 响, 种 鸭 的 产 蛋 率 下 降, 产 量 较 上 年 减 少 ; 原 因 之 二 是 2007 年 公 司 扩 大 养 殖 规 模, 自 养 鸭 苗 有 所 增 加 2008 年 随 着 熟 食 销 售 渠 道 的 逐 渐 拓 展,2008 年 熟 食 销 售 数 量 较 上 年 增 加 16.63%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一 方 面 将 提 高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另 一 方 面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单 位 产 品 的 固 定 成 本, 提 高 毛 利 水 平 公 司 出 口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还 受 到 出 口 国 家 经 济 形 势 以 及 疫 病 的 影 响,2008 年 下 半 年 爆 发 的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以 及 2009 年 4 月 份 爆 发 的 甲 型 H1N1 流 感 疫 情, 对 中 国 禽 肉 制 品 的 出 口 造 成 一 定 打 击 以 鸡 肉 制 品 出 口 日 本 为 例,2009 年 1-4 月 我 国 出 口 日 本 的 鸡 肉 制 品 均 显 著 少 于 2008 年 同 期,2009 年 5 月 出 口 数 量 与 2008 年 同 期 持 平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出 口 数 量 较 2008 年 同 期 减 少 20.1%, 给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图 11-3 2006 年 -2009 年 鸡 肉 制 品 出 口 日 本 数 量 月 度 变 化 图 1-1-272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3 产 品 结 构 的 变 化 公 司 目 前 的 产 品 包 括 冻 鸭 熟 食 鸭 苗 鸡 苗 鸭 毛 饲 料 和 冻 鸡 产 品 2007 年, 国 内 食 品 及 肉 类 产 品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度 上 涨, 从 而 也 带 动 了 鸭 苗 价 格 的 上 涨, 公 司 冻 鸭 冻 鸡 鸭 苗 等 产 品 价 格 均 出 现 大 幅 度 增 长, 尽 管 各 类 产 品 的 价 格 均 出 现 上 涨, 但 不 同 产 品 的 价 格 变 化 幅 度 和 在 主 营 业 务 中 的 比 重 不 同,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贡 献 也 不 同 以 2007 年 为 例, 受 冻 鸭 产 品 价 格 涨 价 和 养 殖 户 养 殖 热 情 高 涨 的 影 响, 鸭 苗 的 售 价 较 上 年 大 幅 上 升,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平 均 达 57.78%;2008 年 受 鸭 苗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本 公 司 鸭 苗 价 格 较 2007 年 下 降 43.51%, 该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也 下 降 到 30.36%, 鸭 苗 产 品 在 产 品 结 构 中 的 比 例 变 化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较 大 公 司 未 来 的 获 利 能 力 不 仅 仅 受 到 产 品 价 格 变 化 的 影 响, 同 时 受 到 产 品 结 构 变 化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因 其 完 整 的 养 殖 产 业 链, 进 行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的 余 地 大, 公 司 可 以 在 禽 苗 价 格 大 幅 上 涨 时 增 加 禽 苗 的 外 销 比 例, 而 在 禽 苗 价 格 下 降 时 扩 大 养 殖 规 模, 增 加 冻 品 产 量 4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华 英 禽 业 总 公 司 自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初 开 始 引 进 英 国 樱 桃 谷 鸭,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延 续 控 股 股 东 的 樱 桃 谷 鸭 相 关 业 务, 公 司 在 国 内 有 着 很 高 的 知 名 度, 销 售 网 络 健 全, 运 转 良 好, 鸭 产 品 近 几 年 的 销 量 和 产 销 率 持 续 保 持 了 较 1-1-273

高 水 平,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鸡 产 品 的 市 场 容 量 虽 然 相 对 鸭 产 品 要 大 得 多, 但 公 司 经 营 该 产 品 的 时 间 较 短, 规 模 较 小,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投 产, 肉 鸡 养 殖 加 工 能 力 将 有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在 该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将 决 定 鸡 产 品 的 销 量 水 平, 销 量 的 高 低 直 接 影 响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的 大 小 由 于 鸡 产 品 和 鸭 产 品 面 对 的 市 场 客 户 和 销 售 区 域 具 有 同 质 性,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华 英 品 牌 在 市 场 的 知 名 度 和 现 有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开 拓 鸡 产 品 市 场, 管 理 层 预 计, 在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不 发 生 巨 大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该 产 品 将 有 良 好 的 销 售 业 绩 公 司 另 一 主 要 产 品 熟 食 产 品 目 前 的 销 售 区 域 主 要 为 国 内 及 韩 国 和 日 本, 该 产 品 将 主 要 销 往 超 市 餐 饮 企 业 和 经 销 商, 不 能 完 全 借 用 目 前 公 司 的 冻 品 销 售 渠 道 随 着 樱 桃 谷 熟 食 二 期 工 程 于 2007 年 的 建 成 投 产, 熟 食 产 品 的 加 工 能 力 进 一 步 扩 大, 如 果 熟 食 市 场 拓 展 能 够 取 得 成 效, 规 模 效 应 的 发 挥 将 有 效 地 降 低 单 位 固 定 成 本 从 而 提 高 熟 食 产 品 的 毛 利 水 平, 也 将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2008 年, 熟 食 产 品 的 国 内 及 出 口 的 销 量 较 上 年 同 期 有 显 著 提 升, 销 售 单 价 也 比 2007 年 全 年 平 均 水 平 上 涨 19.86% 5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玉 米 小 麦 豆 粕 等 是 公 司 生 产 禽 类 产 品 饲 料 必 需 也 是 最 主 要 的 原 料, 占 到 饲 料 综 合 成 本 的 80% 左 右, 粮 食 类 原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将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的 鸭 产 品 的 成 本 变 化, 公 司 生 产 加 工 的 每 公 斤 冻 鸭 肉 所 耗 用 的 饲 料 约 为 2.8 公 斤, 饲 料 成 本 约 占 公 司 销 售 的 冻 鸭 生 产 成 本 的 65-70%, 粮 食 类 原 料 价 格 波 动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表 11-22 报 告 期 公 司 采 购 的 主 要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原 料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采 购 量 单 价 采 购 量 单 价 采 购 量 单 价 采 购 量 单 价 ( 吨 ) ( 元 / 吨 ) ( 吨 ) ( 元 / 吨 ) ( 吨 ) ( 元 / 吨 ) ( 吨 ) ( 元 / 吨 ) 玉 米 60,630 1,542 80,042 1,744 86,986 1,646 109,980 1,396 豆 粕 14,412 3,246 26,804 3,827 49,316 2,836 39,258 2,326 小 麦 231 1,650 72,926 1,548 35,425 1,484 21,958 1,391 1-1-274

6 成 本 费 用 的 控 制 能 力 表 11-23 报 告 期 冻 鸭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表 年 份 鸭 苗 商 品 鸭 养 殖 消 耗 饲 料 养 殖 费 用 包 装 物 燃 动 力 人 工 费 制 造 费 用 合 计 2006 年 9.03% 64.65% 7.56% 4.40% 3.48% 7.37% 3.52% 100% 2007 年 9.35% 66.95% 7.82% 3.64% 2.78% 5.83% 3.63% 100% 2008 年 9.28% 68.96% 6.95% 3.47% 3.78% 4.38% 3.18% 100% 2009 年 1-6 月 8.05% 66.86% 7.69% 3.98% 4.55% 4.98% 3.89% 100% 表 11-24 报 告 期 熟 食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表 年 份 主 要 原 料 制 造 费 用 人 工 费 燃 动 力 包 装 物 合 计 2006 年 56.84% 16.71% 5.33% 7.42% 13.70% 100% 2007 年 57.75% 20.30% 4.58% 6.37% 11.01% 100% 2008 年 58.13% 15.85% 6.26% 5.81% 13.95% 100% 2009 年 1-6 月 57.15% 16.23% 6.36% 6.11% 14.15% 100% 表 11-25 报 告 期 鸭 苗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表 年 份 父 母 代 种 鸭 消 耗 的 饲 料 种 鸭 摊 销 制 造 费 用 燃 动 力 直 接 工 资 合 计 2006 年 56.23% 21.14% 10.44% 9.36% 2.82% 100% 2007 年 57.34% 22.86% 9.48% 7.13% 3.19% 100% 2008 年 62.68% 19.15% 7.08% 8.12% 2.97% 100% 2009 年 1-6 月 61.78% 18.25% 7.54% 8.98% 3.45% 100% 冻 鸭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鸭 苗 及 饲 料 是 主 要 的 构 成 部 分, 报 告 期 内 该 部 分 成 本 平 均 占 到 总 成 本 的 75% 左 右, 该 成 本 的 高 低 主 要 取 决 于 粮 食 价 格 的 涨 跌, 制 造 费 用 主 要 为 折 旧 费, 取 决 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成 本 的 高 低 以 及 产 量 的 高 低 熟 食 产 品 的 成 本 中 主 要 原 料 及 制 造 费 用 占 到 较 大 的 比 例, 主 要 原 料 的 价 格 取 决 于 冻 品 产 品 的 成 本, 最 终 仍 取 决 于 饲 料 原 料 的 价 格, 制 造 费 用 能 否 有 效 降 低 还 取 决 于 产 量 和 销 量 是 否 能 够 增 加 鸭 苗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种 鸭 的 摊 销 及 种 鸭 消 耗 的 饲 料 约 占 到 75%, 制 造 费 用 占 10% 左 右,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的 涨 跌 及 生 产 规 模 的 大 小 均 决 定 着 鸭 苗 单 位 1-1-275

成 本 的 高 低 表 11-26 报 告 期 内 期 间 费 用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金 额 占 比 % 销 售 费 用 805.25 1.89 1,592.67 1.65 1,762.98 1.87 1,617.95 2.52 管 理 费 用 1,790.83 4.20 3,225.40 3.35 3,725.61 3.94 2,589.76 4.04 财 务 费 用 2,055.79 4.82 4,305.92 4.47 3,987.38 4.22 3,643.16 5.68 营 业 收 入 42,615.40 100 96,252.63 100 94,487.99 100 64,172.03 100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不 仅 仅 受 到 原 材 料 价 格 及 利 用 效 率 的 影 响, 还 受 到 公 司 经 营 过 程 中 期 间 费 用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保 持 公 司 鸭 产 品 的 行 业 龙 头 优 势, 大 量 地 使 用 银 行 借 款 发 展 生 产,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受 近 年 来 各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提 高 的 影 响, 支 付 了 较 高 的 利 息 费 用, 影 响 了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盈 利 能 力 2008 年 下 半 年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为 了 刺 激 经 济, 我 国 央 行 年 内 五 次 降 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如 果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到 位 后,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降 低 利 息 支 出,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的 熟 食 制 品 为 直 接 快 速 消 费 品, 在 进 一 步 开 拓 熟 食 国 内 市 场 的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地 将 采 取 加 大 广 告 投 入 等 措 施, 该 投 入 在 短 期 内 会 摊 薄 公 司 的 利 润 水 平, 但 长 期 而 言 将 增 加 熟 食 制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并 提 高 毛 利, 从 而 增 强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1-1-276

( 四 ) 利 润 表 项 目 变 化 分 析 1 利 润 表 表 11-27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简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 元 ) 同 比 变 化 率 环 比 变 化 率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426,154,016.89-8.68% -14.06% 962,526,252.25 1.87% 944,879,907.68 47.24% 641,720,270.15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412,970,239.47-6.99% -14.48% 926,902,338.82 5.13% 881,707,570.65 39.40% 632,486,471.64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363,547,516.99-7.90% -17.07% 833,093,952.01 6.57% 781,714,119.79 41.18% 553,690,099.0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79,790.00-18.87% 1.29% 399,115.18-30.30% 572,605.46 252.50% 162,442.15 销 售 费 用 8,052,460.68 33.07% -18.46% 15,926,735.12-9.66% 17,629,840.21 8.96% 16,179,479.17 管 理 费 用 17,908,297.73-14.19% 57.32% 32,254,014.14-13.43% 37,256,130.37 43.86% 25,897,645.50 财 务 费 用 20,557,908.49-5.15% -3.86% 43,059,240.52 7.99% 39,873,786.16 9.45% 36,431,567.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724,265.58 496.27% 59.09% 2,169,281.85-53.46% 4,661,088.66 3621.77% 125,238.34 三 营 业 利 润 13,183,777.42-41.83% 1.73% 35,622,542.74-43.61% 63,172,337.03 584.14% 9,233,798.5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6,655,413.55-23.07% -6.22% 15,748,287.64-46.45% 29,409,367.32 317.94% 7,036,716.4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55,282.31 59.09% 561.06% 277,064.53-95.10% 5,651,645.48 998.73% 514,378.12 四 利 润 总 额 19,483,908.66-37.33% -2.59% 51,093,765.85-41.22% 86,930,058.87 451.72% 15,756,136.8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71,088.50 23.67% -66.30% 1,023,632.30-48.10% 1,972,190.18 157.14% 766,983.59 五 净 利 润 19,212,820.16-37.77% 0.08% 50,070,133.55-41.06% 84,957,868.69 466.80% 14,989,153.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9,496,165.94-31.54% 6.42% 46,798,344.68-45.24% 85,466,060.43 508.99% 14,034,059.2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8,002,485.41-29.78% 10.65% 41,906,172.49-39.55% 69,320,955.24 446.94% 12,674,335.82 1-1-277

2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表 各 项 目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产 品 构 成 变 化 情 况 见 本 节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一 方 面 的 得 益 于 销 售 数 量 的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得 益 于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2)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表 11-28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成 本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 吨 产 品 种 类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单 位 成 本 增 长 率 单 位 成 本 增 长 率 单 位 成 本 增 长 率 单 位 成 本 冻 鸭 6,424.77-12.94% 7,379.79 2.17% 7,222.86 11.29% 6,490.07 熟 食 14,582.31 4.88% 13,903.19 13.84% 12,212.59 29.13% 9,457.82 外 销 鸭 苗 ( 元 / 只 ) 外 销 鸡 苗 ( 元 / 只 ) 1.69-24.45% 2.24-0.06% 2.24 55.33% 1.57 1.82-4.77% 1.92-16.36% 2.29 - - 鸭 毛 15,690.96-12.85% 18,004.25-11.57% 20,359.39 4.34% 19,512.21 外 销 饲 料 1,781.38-0.51% 1,790.56 9.39% 1,636.89-0.38% 1,643.21 冻 鸡 产 品 9,395.29 2.65% 9,152.31 16.19% 7,877.25-13.24% 9,079.82 2007 年 销 售 的 冻 鸭 熟 食 和 鸭 苗 的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呈 现 快 速 上 升, 主 要 原 因 是 : 第 一, 受 近 年 来 食 品 类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的 影 响, 公 司 鸭 养 殖 所 耗 用 的 玉 米 小 麦 和 豆 粕 价 格 出 现 一 定 的 上 涨, 以 占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最 大 的 冻 鸭 产 品 为 例, 公 司 每 吨 鸭 肉 平 均 所 耗 用 的 饲 料 为 2.8 吨, 报 告 期 内 原 料 价 格 的 上 涨 提 高 了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 第 二, 公 司 目 前 屠 宰 厂 的 年 加 工 能 力 达 到 7,000 万 只, 而 公 司 自 有 养 殖 场 和 合 同 养 殖 户 的 年 养 殖 能 力 尚 未 达 到 屠 宰 厂 的 加 工 能 力, 规 模 效 应 没 有 充 分 发 挥 ; 第 三, 随 着 近 年 来 物 价 水 平 的 上 涨, 公 司 与 生 产 加 工 相 关 的 各 项 支 出 相 应 增 加, 推 动 了 产 品 成 本 的 上 升 1-1-278

2008 年 冻 鸭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较 上 年 略 有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商 品 鸭 养 殖 过 程 中 消 耗 的 饲 料 成 本 上 升 转 移 所 致 ; 熟 食 产 品 由 于 结 构 品 种 的 调 整, 主 要 是 高 成 本 产 品 的 比 例 上 升 使 得 熟 食 产 品 的 单 位 销 售 成 本 上 升 ; 冻 鸡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较 上 年 上 升 16.19%, 主 要 由 于 淮 滨 分 公 司 本 年 冻 鸡 产 品 分 摊 的 种 鸡 养 殖 成 本 上 升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受 玉 米 豆 粕 等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的 影 响 和 公 司 养 殖 过 程 中 出 雏 率 健 雏 率 的 提 高, 冻 鸭 产 品 鸭 苗 和 鸡 苗 单 位 成 本 较 2008 年 均 有 显 著 下 降, 降 幅 分 别 为 12.94% 24.45% 4.77% 冻 鸡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较 2008 年 上 升 2.65% 主 要 系 淮 滨 分 公 司 收 购 成 鸡 价 格 较 高 使 得 冻 鸡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较 高 所 致 (3) 销 售 费 用 分 析 表 11-29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 元 )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运 输 费 1,798,145.58 5,078,706.77-21.74% 6,489,535.34 19.10% 5,449,028.06 广 告 宣 传 费 367,082.60 1,138,038.95-13.25% 1,311,819.36-7.62% 1,419,961.75 工 资 910,484.76 1,167,361.13 68.56% 692,561.22-49.99% 1,384,803.79 业 务 费 442,201.00 827,035.96-14.54% 967,693.79 1.23% 955,932.77 差 旅 费 272,882.99 719,464.12 11.25% 646,694.06 29.07% 501,045.32 办 公 费 194,085.39 422,612.04-65.59% 1,228,338.48-1.90% 1,252,127.25 冷 藏 费 - - - 36,595.00-97.52% 1,475,314.93 检 疫 费 128,299.00 94,428.60-62.93% 254,701.00 66.22% 153,228.00 包 装 费 60,129.33 275,261.85 6.13% 259,358.71-21.52% 330,467.52 出 口 业 务 费 用 229,409.03 388,816.14 8.97% 356,824.00 364.34% 76,844.80 折 旧 费 158,634.06 327,069.61 35.63% 241,148.41 64.76% 146,364.66 佣 金 77,487.64 374,714.82-37.85% 602,964.29-35.81% 939,397.89 销 售 返 利 2,882,007.00 3,434,916.14 61.60% 2,125,513.99 733.69% 254,951.09 包 装 改 版 设 计 费 - - - 324,000.00 - - 进 场 费 及 降 价 损 失 - 159,059.00-78.65% 745,173.36 96.33% 379,546.95 其 他 费 用 531,612.30 1,519,249.99 12.79% 1,346,919.20-7.77% 1,460,464.39 合 计 8,052,460.68 15,926,735.12-9.66% 17,629,840.21 8.96% 16,179,479.17 1-1-279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变 化 较 小 2009 年 1-6 月 销 售 费 用 金 额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增 加 33.07%,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减 少 18.46% 2007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项 下 变 化 较 大 的 有 运 输 费 工 资 费 用 出 口 业 务 费 用 销 售 返 利 检 疫 费 以 上 各 项 目 的 变 化 主 要 是 由 于 : 第 一, 根 据 公 司 目 标 市 场 和 本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在 主 要 目 标 市 场, 通 过 与 经 销 商 签 订 经 销 合 同 书, 由 经 销 商 负 责 目 标 市 场 的 开 发, 对 超 额 完 成 预 定 销 售 数 量 计 划 及 采 用 现 金 采 购 方 式 的 经 销 商 给 予 一 定 的 返 还 奖 励, 销 售 费 用 中 销 售 返 利 的 比 例 较 高,2007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销 售 返 利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2.06% 21.57% 35.79% 第 二, 公 司 进 行 销 售 机 制 改 革, 适 度 精 简 了 销 售 机 构 和 销 售 队 伍, 减 少 了 销 售 机 构 的 重 复 设 置, 在 不 同 地 区 和 目 标 市 场 建 立 本 公 司 产 品 总 经 销 制, 不 再 设 置 自 己 的 销 售 办 事 处, 公 司 销 售 机 构 改 革 降 低 了 2007 年 度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支 出 ;2008 年 以 来 本 公 司 销 售 区 域 进 一 步 扩 大, 尤 其 是 熟 食 销 售 着 力 拓 宽 销 售 渠 道, 扩 大 了 熟 食 销 售 队 伍, 相 应 工 资 费 用 有 所 上 升 第 三, 近 两 年, 本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和 冻 鸭 产 品 ( 主 要 销 往 香 港 ) 外 销 的 比 重 逐 年 增 加,2007 年 和 2008 年 外 销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58% 和 8.98%, 出 口 数 量 也 在 增 加, 从 而 提 高 了 出 口 业 务 佣 金 第 四, 公 司 产 品 的 直 销 部 分 及 各 类 产 品 的 国 外 销 售 等 主 要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运 输 费 用, 近 年 来 高 油 价 及 销 量 的 增 加 提 升 了 公 司 产 品 运 往 各 区 域 目 标 市 场 的 运 输 成 本, 运 输 成 本 在 公 司 营 业 费 用 中 的 占 比 最 大,2007 年 运 输 费 用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例 为 36.81%;2008 年 本 公 司 对 运 输 商 采 取 公 开 招 标 的 方 式 进 行 选 择, 并 且 随 着 2008 年 下 半 年 国 际 石 油 价 格 的 快 速 下 跌, 国 内 汽 油 价 格 也 随 之 下 降, 因 此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全 年 运 输 成 本 第 五,2007 年 12 月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检 验 检 测 技 术 中 心 通 过 中 国 合 格 评 定 国 家 认 可 委 员 会 认 定, 多 项 检 测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自 有 的 检 验 检 疫 中 心 自 行 检 验, 需 要 由 政 府 检 验 部 门 检 测 的 项 目 有 所 减 少, 相 应 检 疫 费 用 较 上 年 下 降 62.93% (4) 管 理 费 用 分 析 1-1-280

表 11-30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 元 )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元 ) 工 资 5,358,089.13 8,503,596.95-13.34% 9,812,981.59 34.94% 7,272,105.78 办 公 费 545,471.62 2,139,678.73-48.37% 4,144,157.38 26.51% 3,275,653.78 折 旧 费 1,006,532.41 1,723,699.50-21.19% 2,187,214.67-1.27% 2,215,276.50 业 务 费 3,288,531.39 5,049,723.85 13.50% 4,449,070.16-4.25% 4,646,340.56 通 讯 费 266,994.93 701,254.01 14.25% 613,813.30-4.33% 641,576.82 差 旅 费 1,275,427.01 2,690,382.42 12.79% 2,385,231.58 50.68% 1,583,006.47 税 金 261,066.33 1,242,437.43 655.28% 296,901.92 445.47% 54,430.28 租 赁 费 161,353.34 226,666.66-83.98% 1,414,879.74 323.92% 333,757.52 运 输 支 出 1,029,955.77 2,013,834.79-18.21% 2,462,236.17 47.55% 1,668,706.33 保 险 费 1,260,086.24 570,367.29-42.15% 985,992.49 104.57% 481,982.99 劳 动 保 险 费 1,394,731.68 1,039,388.86-43.10% 1,826,791.23 33.93% 1,364,033.58 水 电 费 218,752.44 480,008.56-49.15% 944,035.53 445.38% 173,096.67 咨 询 费 2,101,004.94 2,252,676.80 260.09% 625,595.00 144.64% 255,720.00 修 理 费 22,623.00 198,235.91-18.22% 242,408.87-32.56% 359,470.10 绿 化 费 240 5,500.00-98.89% 495,962.51 190.01% 171,016.00 职 工 福 利 费 1,625,517.63 2,276,391.50-1.03% 2,300,193.60 99.21% 1,154,642.73 存 货 盘 盈 -2,977,327.51-6,655,621.26 10.62% -6,016,716.46 25.60% -4,790,500.0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98,883.85 2,149,168.77-3.72% 2,232,236.71 30.59% 1,709,392.28 检 验 费 453,519.48 1,734,055.94-8.57% 1,896,594.97 39.40% 1,360,493.96 审 计. 评 估. 验 资 费 726,600.00 1,189,950.00-26.71% 1,623,650.00 107.10% 784,000.00 代 理 费 185,000.00 178,200.00 50.87% 118,112.80-66.47% 352,211.00 其 他 -1,294,755.95 2,544,417.43 14.88% 2,214,786.61 166.45% 831,232.15 合 计 17,908,297.73 32,254,014.14-13.43% 37,256,130.37 43.86% 25,897,645.50 2007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相 比 2006 年 度 增 加 1,136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43.86%, 主 要 是 工 资 费 用 交 通 费 用 租 赁 费 用 等 增 加 所 致 2007 年 本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工 资 费 用 为 981 万 元, 相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254 万 元, 增 长 比 例 为 34.94%; 审 计 评 估 验 资 费 为 162 万 元, 增 长 比 例 为 107.10%; 职 工 福 利 费 增 加 52 万 元, 增 长 幅 度 为 45.28%; 差 旅 费 税 金 租 赁 费 水 电 费 和 绿 化 费 费 等 相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较 快 1-1-281

以 上 各 项 目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第 一,2007 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度 增 长,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水 平 略 有 上 升, 加 上 规 模 扩 大 带 来 的 管 理 人 员 的 增 加, 使 得 公 司 非 生 产 人 员 工 资 支 出 增 加 ; 第 二,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相 应 的 办 公 业 务 及 差 旅 费 用 等 相 应 增 加 ; 第 三, 由 于 进 行 了 几 项 资 产 转 让 及 上 市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使 得 当 期 的 审 计 评 估 验 资 等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较 往 年 高 2008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相 比 上 年 下 降 13.43%, 主 要 是 工 资 费 用 办 公 费 折 旧 费 租 赁 费 税 金 绿 化 费 水 电 费 等 费 用 下 降 所 致 本 公 司 2008 年 工 资 费 用 为 850 万 元, 较 上 年 下 降 13.34%; 办 公 费 用 为 214.97 万 元, 较 上 年 下 降 48.37%; 租 赁 费 为 22.67 万 元, 较 上 年 下 降 83.98%; 绿 化 费 为 0.55 万 元, 较 上 年 下 降 近 99%; 水 电 费 为 48 万 元, 较 上 年 下 降 49.15% 以 上 各 项 目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第 一 本 公 司 将 基 层 生 产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工 资 计 入 产 品 成 本 核 算, 使 得 管 理 费 用 下 降 ; 第 二 本 公 司 将 部 分 车 辆 出 售, 从 而 降 低 了 车 辆 折 旧 费 用 ; 第 三 本 年 公 司 加 强 科 学 管 理,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开 支, 提 高 管 理 效 率 ; 第 四 2008 年 税 金 费 用 较 上 年 增 加 94.55 万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土 地 使 用 税 税 率 由 原 来 1.5 元 /m2 提 高 到 6.0 元 /m2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管 理 费 用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减 少 14.19%,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长 57.32% 其 中 工 资 分 别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和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加 35.4% 和 17.85%, 主 要 系 本 期 陈 州 华 英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增 加 以 及 本 期 公 司 引 进 较 高 学 历 的 人 员 所 致 由 于 2008 年 保 险 公 司 对 因 雪 灾 造 成 的 损 失 给 予 理 赔, 冲 减 当 期 保 险 费, 使 得 本 期 保 险 费 较 2008 年 有 所 增 加 (5) 财 务 费 用 分 析 表 11-31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费 用 明 细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20,102,572.18 44,147,126.03 42,669,820.75 37,986,265.64 减 : 利 息 收 入 70,152.74 1,586,595.70 3,120,755.36 1,926,815.29 手 续 费 327,517.30 147,667.03 466,005.81 575,998.09 减 : 汇 兑 收 益 -197,971.75-351,043.16 141,285.04 203,880.98 合 计 20,557,908.49 43,059,240.52 39,873,786.16 36,431,567.46 1-1-282

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利 息 支 出 分 别 比 上 一 年 利 息 支 出 相 应 增 加 468 万 元 和 147.73 万 元,2007 年 较 上 年 上 升 较 快,2008 年 增 幅 放 缓, 主 要 由 于 : 第 一, 2007 年 以 来, 发 行 人 为 适 应 生 产 产 能 扩 大 和 农 产 品 价 格 上 涨 导 致 卖 方 市 场 格 局 的 出 现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发 行 人 短 期 借 款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 第 二,2007 年 度 至 2008 年 上 半 年,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多 次 提 高 基 准 利 率, 而 公 司 各 大 贷 款 行 相 应 提 高 对 公 司 各 项 贷 款 的 利 率 第 三,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各 大 贷 款 行 对 本 公 司 的 贷 款 利 率 通 常 执 行 在 基 准 利 率 基 础 上 上 浮 一 定 比 例, 从 而 使 得 本 公 司 的 利 息 支 出 增 大 第 四,2008 年 下 半 年 随 着 我 国 央 行 五 次 降 息, 公 司 新 的 贷 款 享 受 较 低 的 贷 款 利 率, 从 而 缓 解 了 2008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的 利 息 支 出 压 力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汇 兑 损 失 分 别 为 35.1 万 元 和 19.8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的 不 断 升 值,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出 口 熟 食 主 要 以 美 元 和 港 币 为 主, 所 以 造 成 汇 兑 损 失 的 产 生 (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表 11-3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明 细 表 单 位 : 元 费 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559,649.20-362,109.13 9,573,270.34 755,238.34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2,164,616.38 2,531,390.98-4,912,181.68-630,000.00 合 计 2,724,265.58 2,169,281.85 4,661,088.66 125,238.34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全 部 为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金 额 及 账 龄 结 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变 化 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2007 年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转 回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除 因 应 收 款 项 所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的 变 化 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所 导 致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外, 未 发 生 因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所 导 致 的 资 产 减 少 1-1-283

(7) 营 业 外 收 支 表 11-33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外 收 支 明 细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1.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6,636,603.20 14,707,286.00 28,655,806.90 6,927,640.26 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收 益 - - 594,611.90-3. 罚 款 收 入 8,650.00 13,721.64 31,024.84 51,460.00 4 捐 赠 - 1,000,000.00 - - 5. 其 他 10,160.35 27,280.00 127,923.68 57,616.15 合 计 6,655,413.55 15,748,287.64 29,409,367.32 7,036,716.41 营 业 外 支 出 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损 失 - - 5,285,646.88 71,525.49 2. 捐 赠 支 出 134,000.00 211,420.00 198,400.00 234,000.00 3 滞 纳 金 109,589.75 - - - 4. 其 他 111,692.56 65,644.53 167,598.60 208,852.63 合 计 355,282.31 277,064.53 5,651,645.48 514,378.12 2007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为 2,941 万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为 565 万 元,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2,376 万 元,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27.33% 其 中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为 2,866 万 元, 主 要 为 财 政 贴 息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和 政 府 补 助 2007 年 的 营 业 外 支 出 中, 由 于 2007 年 夏 季 的 持 续 暴 雨 造 成 公 司 部 分 鸭 舍 受 损, 处 置 后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净 损 失 529 万 元 2008 年,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为 1,574.83 万 元, 其 中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为 1,470.73 万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为 27.71 万 元,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为 1,547.12 万 元,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为 30.28%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为 665.54 万 元, 其 中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为 663.66 万 元, 营 业 外 支 出 为 35.53 万 元,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为 630.01 万 元,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为 32.34% 1-1-284

表 11-34 报 告 期 内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清 真 贷 款 贴 息 4,739,047.20 9,881,764.00 6,802,912.70 4,557,244.02 禽 流 感 贴 息 12,346,600.00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 返 还 650,000.00 4,075,642.20 1,563,405.73 肉 鸡 养 殖 加 工 系 列 化 生 产 贴 息 2,000,000.00 畜 牧 业 重 点 县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940,000.00 外 经 贸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800,000.00 祖 代 鸭 孵 化 场 项 目 拨 款 1,400,000.00 中 英 熟 食 项 目 税 收 优 惠 补 助 260,000.00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加 工 技 术 开 发 300,000.00 农 轻 纺 产 品 贸 易 促 进 资 金 1,370,000.00 畜 牧 业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补 助 300,000.00 出 口 企 业 奖 励 344,700.00 193,810.00 肉 鸡 综 合 加 工 项 目 专 项 补 贴 829,056.00 1,658,112.00 富 民 强 县 专 项 行 动 项 目 经 费 300,000.00 养 殖 小 区 补 助 267,300.00 农 业 技 术 体 系 建 设 补 助 300,000.00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86,500.00 农 业 产 业 化 补 助 70,000.00 其 他 补 助 53,600.00 290,652.00 546,990.51 合 计 6,636,603.20 14,707,286.00 28,655,806.90 6,927,640.26 根 据 银 发 [1997]437 号 关 于 民 族 贸 易 和 民 族 用 品 生 产 贷 款 继 续 实 行 优 惠 利 率 的 通 知 和 银 发 [2003]8 号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民 族 贸 易 和 民 族 用 品 生 产 贷 款 利 率 事 宜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为 少 数 民 族 特 需 用 品 定 点 生 产 企 业, 按 规 定 可 取 得 清 真 贷 款 贴 息, 该 项 贴 息 属 于 五 年 计 划 中 对 少 数 民 族 特 需 用 品 定 点 生 产 企 业 的 补 贴, 属 于 经 常 性 收 益, 本 公 司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分 别 取 得 民 族 贸 易 贷 款 贴 息 4,557,244.02 元 6,802,912.70 元 9,881,764.00 元 4,739,047.20 元 ; 根 据 国 办 发 [2005]56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扶 持 家 禽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豫 政 办 (2005)105 号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扶 持 家 1-1-285

禽 业 发 展 的 通 知, 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 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对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家 禽 加 工 企 业 和 冷 藏 冷 冻 企 业 加 工 销 售 禽 肉 产 品,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并 免 征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 对 国 家 重 点 家 禽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和 省 定 重 点 家 禽 养 殖 企 业 的 贷 款, 按 现 行 一 年 期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利 率 的 一 半 给 予 贴 息 根 据 国 办 发 明 电 (2006)26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延 长 扶 持 家 禽 业 发 展 政 策 实 施 期 限 的 通 知, 对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家 禽 加 工 企 业 和 冷 藏 冷 冻 企 业 加 工 销 售 禽 肉 产 品, 实 行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并 将 免 征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 对 国 家 重 点 家 禽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和 省 定 重 点 家 禽 养 殖 企 业 的 贷 款, 按 现 行 一 年 期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利 率 的 一 半 给 予 贴 息 的 政 策 延 长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9 月, 本 公 司 和 子 公 司 樱 桃 谷 食 品 公 司 收 到 潢 川 县 政 府 出 口 企 业 奖 励 资 金 344,700.00 元 ; 本 公 司 收 到 樱 桃 谷 鸭 标 准 化 养 殖 小 区 补 助 资 金 267,300.00 元 ; 收 到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86,500.00 元 ; 收 到 单 县 拨 付 农 业 产 业 化 补 助 资 金 70,000.00 元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收 到 淮 阳 县 政 府 拨 付 的 专 项 财 政 补 贴 16,581,120.00 元, 系 与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作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项 目 开 始 生 产 经 营 起, 按 10 年 平 均 分 摊 转 入 当 期 损 益,2009 年 1-6 月 分 摊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829,056.00 元 (8) 所 得 税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为 77 万 元 197 万 元 102.36 万 元 27.11 万 元 根 据 农 业 部 农 经 发 [2003]1 号 农 经 发 [2005]7 号 农 经 发 [2007]8 号 文 件 规 定, 本 公 司 审 定 为 农 业 产 业 化 国 家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根 据 农 经 发 [2000]8 号 关 于 扶 持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对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取 得 的 所 得, 比 照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7]49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所 加 工 销 售 的 禽 类 产 品 和 禽 苗 销 售 所 得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2007 年 3 月 16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家 禽 饲 养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相 关 业 务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从 事 农 林 牧 渔 业 项 目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1-1-286

税 函 2008 850 号 ) 规 定 农 林 牧 渔 业 项 目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各 地 可 直 接 贯 彻 执 行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发 布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范 围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49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禽 类 产 品 初 加 工 属 于 享 受 优 惠 政 策 的 范 围 根 据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为 生 产 性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二 免 三 减 半 的 政 策 根 据 国 发 [2007]39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规 定, 继 续 享 受 至 期 满 2009 年 度 是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第 二 年, 是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三 年, 是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二 年 3 利 润 波 动 分 析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498.92 万 元 8,495.79 万 元 5,007.01 万 元 和 1,921.28 万 元, 变 化 率 分 别 为 466.8% 和 -41.06%,2009 年 1-6 月 同 比 和 环 比 变 化 率 分 别 为 -37.77% 和 0.0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267.43 万 元 6,932.1 万 元 4,190.62 万 元 和 1,800.25 万 元, 2006 年 -2008 年 变 化 率 分 别 为 446.94% 和 -39.55%,2009 年 1-6 月 同 比 和 环 比 变 化 率 分 别 为 -29.78% 和 10.65% 公 司 业 绩 波 动 的 宏 观 主 要 原 因 为 :2006 年 受 到 禽 流 感 的 影 响, 整 个 肉 禽 市 场 一 度 萎 缩, 包 括 冻 鸭 产 品 熟 食 以 及 鸭 苗 在 内 的 禽 类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直 至 2006 年 二 季 度 才 开 始 出 现 回 升 ; 进 入 2007 年 以 来, 随 着 大 范 围 禽 流 感 疫 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国 内 禽 肉 行 业 经 历 暴 发 式 增 长, 直 至 2008 年 上 半 年 达 到 顶 峰, 同 期 公 司 业 绩 也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2008 年 下 半 年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带 来 的 禽 肉 行 业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大 幅 下 降, 使 得 2009 年 以 来 禽 肉 产 品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公 司 收 入 有 所 下 降 从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来 看, 冻 鸭 和 熟 食 产 品 多 年 以 来 价 格 和 销 量 一 直 较 为 稳 定, 并 且 盈 利 能 力 逐 年 增 强 鸭 苗 由 于 其 快 速 消 费 的 特 点,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但 其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并 且 随 着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抵 抗 鸭 苗 价 格 波 动 的 能 力 将 逐 渐 1-1-287

增 强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环 比 增 长 10.65%, 呈 现 止 跌 回 升 的 形 势 其 中 冻 鸭 产 品 和 鸭 苗 的 毛 利 增 长 明 显, 对 公 司 利 润 回 升 起 主 要 作 用 由 于 本 期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鸡 屠 宰 加 工 项 目 养 殖 规 模 尚 未 匹 配 使 得 冻 鸡 产 品 成 本 较 高, 公 司 毛 利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但 随 着 规 模 效 应 的 显 现 毛 利 将 回 升 响 ( 五 )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或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化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1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及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1) 冻 鸭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为 方 便 进 行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对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我 们 做 出 如 下 假 设 : 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为 基 准 ; 假 设 除 冻 鸭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外, 其 他 产 品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不 发 生 变 化 ;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冻 鸭 加 工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表 11-35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变 化 对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冻 鸭 价 格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变 化 金 额 变 化 金 额 ( 元 ) 比 例 ( 元 ) 比 例 ( 元 ) 变 化 比 例 -10% 66,894,189.55-48.32% 104,229,216.91-36.12% 48,809,601.85-44.55% -5% 98,163,244.90-24.16% 133,697,502.40-18.06% 68,419,886.49-22.28% 毛 利 0% 129,432,300.24 0.00% 163,165,787.89 0.00% 88,030,171.13 0.00% 5% 160,701,355.58 24.16% 192,634,073.38 18.06% 107,640,455.77 22.28% 10% 191,970,410.93 48.32% 222,102,358.87 36.12% 127,250,740.41 44.55% -10% -11,444,344.84-122.40% 27,993,487.89-67.80% -23,464,432.48-248.92%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5% 19,824,710.51-61.2% 57,461,773.38-33.9% -3,854,147.84-124.46% 0% 51,093,765.85 0.00% 86,930,058.87 0.00% 15,756,136.80 0.00% 5% 82,362,821.19 61.2% 116,398,344.36 33.9% 35,366,421.44 124.46% 10% 113,631,876.54 122.40% 145,866,629.85 67.80% 54,976,706.08 248.92% 1-1-288

-10% -12,467,977.14-124.90% 26,021,297.71-69.37% -24,231,416.07-261.66% 合 并 净 利 润 -5% 18,801,078.21-62.45% 55,489,583.20-34.69% -4,621,131.43-130.83% 0% 50,070,133.55 0.00% 84,957,868.69 0.00% 14,989,153.21 0.00% 5% 81,339,188.89 62.45% 114,426,154.18 34.69% 14,989,153.21 130.83% 10% 112,608,244.24 124.90% 143,894,439.67 69.37% 54,209,722.49 261.66% (2) 鸭 苗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在 进 行 鸭 苗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对 经 营 业 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时, 除 鸭 苗 价 格 变 化 其 他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不 变 外, 其 余 假 设 与 鸭 苗 价 格 对 经 营 业 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时 相 同 表 11-36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变 化 对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鸭 苗 价 格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变 化 金 额 变 化 金 额 ( 元 ) 比 例 ( 元 ) 比 例 ( 元 ) 变 化 比 例 -10% 117,622,669.68-9.12% 149,029,296.78-8.66% 79,539,818.78-9.64% -5% 123,527,484.96-4.56% 156,097,542.34-4.33% 83,784,994.96-4.82% 毛 利 0% 129,432,300.24 0.00% 163,165,787.89 0.00% 88,030,171.13 0.00% 5% 135,337,115.52 4.56% 170,234,033.44 4.33% 92,275,347.31 4.82% 10% 141,241,930.80 9.12% 177,302,279.00 8.66% 96,520,523.48 9.64% -10% 39,284,135.29-23.11% 72,793,567.76-16.26% 7,265,784.45-53.89%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5% 45,188,950.57-11.55% 79,861,813.32-8.13% 11,510,960.63-26.94% 0% 51,093,765.85 0.00% 86,930,058.87 0.00% 15,756,136.80 0.00% 5% 56,998,581.13 11.55% 93,998,304.42 8.13% 20,001,312.98 26.94% 10% 62,903,396.41 23.11% 101,066,549.98 16.26% 24,246,489.15 53.89% -10% 38,260,502.99-23.59% 70,821,377.58-16.64% 6,498,800.86-56.64% 合 并 净 利 润 -5% 44,165,318.27-11.79% 77,889,623.14-8.32% 10,743,977.04-28.32% 0% 50,070,133.55 0.00% 84,957,868.69 0.00% 14,989,153.21 0.00% 5% 55,974,948.83 11.79% 92,026,114.24 8.32% 19,234,329.39 28.32% 10% 61,879,764.11 23.59% 99,094,359.80 16.64% 23,479,505.56 56.64% 1-1-289

(3)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的 比 较 分 析 从 上 面 两 个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 第 一, 冻 鸭 和 鸭 苗 的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十 分 敏 感 ; 第 二, 因 冻 鸭 产 品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在 冻 鸭 和 鸭 苗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同 样 幅 度 的 情 况 下, 冻 鸭 价 格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更 强 如 当 冻 鸭 平 均 价 格 下 跌 5% 时, 公 司 2008 年 合 并 净 利 润 从 5,007 万 元 变 为 1,880 万 元, 降 幅 为 62.45%; 当 鸭 苗 产 品 价 格 降 低 5% 时, 公 司 2008 年 合 并 净 利 润 从 5,007 万 元 降 为 4,417 万 元, 降 幅 为 11.79% 2 主 要 产 品 原 材 料 价 格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为 方 便 进 行 冻 鸭 及 熟 食 产 品 的 养 殖 所 需 粮 食 类 原 料 价 格 变 化 对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我 们 做 出 如 下 假 设 : 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为 基 准 ; 根 据 公 司 鸭 养 殖 所 需 原 料 统 计, 以 每 公 斤 冻 鸭 ( 或 熟 食 ) 产 品 约 需 2.8 公 斤 饲 料 为 准, 饲 料 价 格 以 公 司 生 产 的 自 用 及 外 销 饲 料 的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计 算, 冻 鸭 及 熟 食 的 销 售 量 以 当 年 的 实 际 销 售 量 为 依 据 测 算 ; 假 设 所 有 原 料 价 格 同 时 涨 跌, 且 幅 度 相 同 ; 假 设 除 冻 鸭 产 品 生 产 所 需 原 料 采 购 平 均 价 格 变 动 外, 利 润 表 其 他 项 目 如 销 售 价 格 销 售 量 收 入 其 他 成 本 费 用 等 不 发 生 变 化 ; 假 定 冻 鸭 产 品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仍 延 续 免 征 所 得 税 表 11-37 鸭 产 品 生 产 原 料 价 格 变 化 对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鸭 品 原 料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 元 ) 比 例 金 额 ( 元 ) 比 例 金 额 ( 元 ) 比 例 -10% 179,106,565.08 38.38% 207,762,801.22 27.33% 119,586,195.86 35.85% -5% 154,269,432.66 19.19% 185,464,294.55 13.67% 103,808,183.49 17.92% 毛 利 0% 129,432,300.24 0.00% 163,165,787.89 0.00% 88,030,171.13 0.00% 5% 104,595,167.82-19.19% 140,867,281.23-13.67% 72,252,158.77-17.92% 10% 79,758,035.40-38.38% 118,568,774.56-27.33% 56,474,146.40-35.85%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10% 100,768,030.69 97.22% 131,527,072.20 51.30% 47,312,161.53 200.28% -5% 75,930,898.27 48.61% 109,228,565.53 25.65% 31,534,149.17 100.14% 0% 51,093,765.85 0.00% 86,930,058.87 0.00% 15,756,136.80 0.00% 5% 26,256,633.43-48.61% 64,631,552.21-25.65% -21,875.56-100.14% 1-1-290

10% 1,419,501.01-97.22% 42,333,045.54-51.30% -15,799,887.93-200.28% -10% 99,744,398.39 99.21% 129,554,882.02 52.49% 46,545,177.94 210.53% 合 并 净 利 润 -5% 74,907,265.97 49.60% 107,256,375.35 26.25% 30,767,165.58 105.26% 0% 50,070,133.55 0.00% 84,957,868.69 0.00% 14,989,153.21 0.00% 5% 25,233,001.13-49.60% 62,659,362.03-26.25% -788,859.15-105.26% 10% 395,868.71-99.21% 40,360,855.36-52.49% -16,566,871.52-210.53%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公 司 综 合 饲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大 以 2008 年 度 为 例, 当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饲 料 价 格 下 降 5% 时, 公 司 毛 利 增 长 19.19%, 利 润 总 额 增 长 48.61%,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49.6% ( 六 )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分 析 1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表 11-38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同 比 变 化 率 环 比 变 化 率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14.19% -4.89% 26.36% 13.45% 17.27% 13.72% 其 中 : 冻 鸭 17.29% 23.87% 11.47% 14.79% 10.22% 2.70% 熟 食 12.01% 4.75% -20.18% 13.32% 8.73% 13.93% 鸭 苗 36.91% -12.09% 134.2% 30.36% 57.78% 45.18% 鸭 毛 -116.64% -126.86% -18.80% -69.52% 3.86% 40.73% 冻 鸡 -12.64% -188.88% 141.05% 4.27% 12.31% 1.93% 鸡 苗 -26.70% -200.46% -337.89% 16.80% 30.66% - 饲 料 7.90% 91.61% -43.89% 7.40% 3.41% 3.35% 本 公 司 鸭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在 2006 年 出 现 大 幅 度 下 滑, 是 由 于 禽 类 行 业 受 到 禽 流 感 影 响 导 致 短 期 内 需 求 大 幅 下 降, 禽 类 加 工 行 业 供 求 及 价 格 变 化 分 析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2007 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相 比 2006 年 全 年 增 加 了 3.55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由 于 2007 年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大 幅 度 增 长 所 致,2007 年 冻 鸭 的 销 售 均 价 为 8,044.97 元 / 吨, 相 比 去 年 全 年 增 幅 达 20.61%, 冻 鸭 的 毛 利 率 从 2006 年 度 的 2.70% 1-1-291

上 升 到 2007 年 度 的 10.22%, 另 一 主 要 产 品 鸭 苗 的 毛 利 率 从 2006 年 度 的 45.18% 上 升 到 57.78%,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鸭 苗 单 位 售 价 上 涨 所 致,2007 年 每 只 鸭 苗 的 平 均 售 价 由 2006 年 的 2.82 元 / 只 上 涨 到 5.69 元 / 只 ( 其 中 :2007 年 商 品 鸭 苗 平 均 售 价 为 5.35 元 / 只, 父 母 代 鸭 苗 的 平 均 售 价 为 12.85 元 / 只 ), 涨 幅 达 101.66% 2008 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07 年 下 降 了 3.82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有 三 : 第 一, 鸭 苗 价 格 的 下 跌 使 得 毛 利 率 从 2007 年 的 57.78% 下 降 到 2008 年 的 30.36%; 第 二, 由 于 鸭 毛 售 价 的 大 幅 下 跌 使 得 鸭 毛 的 毛 利 率 从 2007 年 的 3.86% 下 降 到 2008 年 的 -69.52%( 这 与 鸭 毛 的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有 关 ), 但 如 果 将 冻 鸭 与 鸭 毛 合 并 计 算 毛 利 率,2008 年 度 及 2007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10.56% 和 9.58%,2008 年 较 上 年 度 还 略 有 上 升, 即 冻 鸭 毛 利 率 的 上 升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弥 补 了 鸭 毛 毛 利 率 的 下 降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 第 三, 由 于 饲 料 成 本 上 升 以 及 分 摊 的 养 殖 种 鸡 成 本 上 升, 淮 滨 分 公 司 2008 年 冻 鸡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07 年 有 所 下 降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上 升 0.74 个 百 分 点, 尤 其 是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增 长 2.96 个 百 分 点, 增 长 率 为 26.36% 主 要 原 因 有 二 : 第 一 冻 鸭 产 品 平 均 成 本 的 下 降 幅 度 大 于 销 售 价 格 的 下 降, 使 得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全 年 上 升 2.5 个 百 分 点, 同 时, 本 期 冻 鸭 与 鸭 毛 合 并 计 算 的 毛 利 率 为 12.13%, 较 2008 年 合 并 毛 利 率 有 较 显 著 的 增 长, 因 此 冻 鸭 产 品 对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增 长 起 重 要 的 作 用 ; 第 二 在 鸭 苗 成 本 下 降 的 带 动 下, 鸭 苗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也 呈 现 较 快 增 长, 上 升 了 6.55 个 百 分 点, 并 且 扭 转 了 鸭 苗 2008 年 下 半 年 毛 利 率 下 降 的 趋 势,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毛 利 率 增 长 134.2% 2009 年 1-6 月 冻 鸡 毛 利 率 为 负, 主 要 是 淮 阳 鸡 系 列 加 工 项 目 的 加 工 厂 投 入 使 用, 但 是 由 于 养 殖 场 未 能 配 套 提 供 充 足 的 原 料 鸡, 使 得 本 期 加 工 厂 有 限 的 产 量 承 担 较 大 的 折 旧 费 用, 冻 鸡 毛 利 率 下 降 2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1)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鸭 苗 产 品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为 方 便 进 行 分 析, 我 们 做 出 如 下 假 设 : 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为 基 准 ; 假 设 除 冻 鸭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外, 其 他 产 品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不 发 生 变 化 1-1-292

表 11-39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冻 鸭 销 售 均 价 变 化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10% 7.43% 11.76% 8.10% -5% 10.54% 14.61% 11.26% 综 合 毛 利 率 0 13.45% 17.27% 13.72% 5% 16.17% 19.77% 16.18% 10% 18.73% 22.13% 18.69% -10% 5.32% 0.24% -7.3% -5% 10.3% 5.49% -2.3%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率 0 14.79% 10.22% 2.70% 5% 18.85% 14.49% 7.7% 10% 22.54% 18.38% 12.54% (2)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冻 鸭 产 品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为 方 便 进 行 分 析, 我 们 做 出 如 下 假 设 : 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为 基 准 ; 假 设 除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外, 其 他 产 品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不 发 生 变 化 表 11-40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鸭 苗 销 售 均 价 变 化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10% 12.37% 16.01% 12.56% -5% 12.91% 16.64% 13.14% 综 合 毛 利 率 0% 13.45% 17.27% 13.72% 5% 13.97% 17.88% 14.28% 10% 14.50% 18.49% 14.84% -10% 22.62% 53.09% 39.09% -5% 26.69% 55.55% 42.3% 鸭 苗 产 品 毛 利 率 0% 30.36% 57.78% 45.18% 5% 33.67% 59.79% 47.79% 10% 36.69% 61.62% 50.17% 从 以 上 两 表 可 以 看 出, 在 产 品 销 售 均 价 变 动 同 样 幅 度 情 况 下,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1-1-293

变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比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要 大 当 冻 鸭 销 售 价 格 降 低 5% 时,2006 年 2007 年 和 2008 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由 13.72% 17.27% 和 13.45% 分 别 变 为 11.26% 14.61% 和 10.54%; 当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降 低 5% 时,2006 年 2007 年 和 2008 年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由 13.72% 17.27% 和 13.45% 分 别 变 为 13.14% 16.64% 和 12.91% 3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为 方 便 进 行 分 析, 我 们 做 出 如 下 假 设 : 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为 基 准 ; 假 设 只 有 饲 料 采 购 价 格 变 化, 除 此 之 外, 产 品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不 发 生 变 化 表 11-41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对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情 况 表 项 目 饲 料 原 料 均 价 变 化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20% 23.77% 26.71% 23.55% -10% 18.61% 21.99% 18.64% 综 合 毛 利 率 0% 13.45% 17.27% 13.72% 10% 8.29% 12.55% 8.80% 20% 3.13% 7.83% 3.88%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影 响 较 大 当 全 年 平 均 原 料 采 购 价 格 降 低 10% 时,2006 年 2007 年 和 2008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由 13.72% 17.27% 和 13.45% 分 别 变 为 18.64% 21.99% 和 18.61% ( 七 ) 非 经 常 损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1-294

表 11-42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损 益 情 况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收 益 : 1 财 政 贴 息 ( 不 含 民 贸 贴 息 ) 14,986,600.00 2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 返 还 650,000.00 4,075,634.20 1,860,634.74 3 其 他 政 府 补 助 1,897,556.00 4,175,522.00 2,790,660.00 509,761.50 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收 益 594,611.90 5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18,810.35 1,041,001.64 158,948.52 109,076.15 小 计 1,916,366.35 5,866,523.64 22,606,454.62 2,479,472.39 非 经 常 性 损 失 : 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损 失 5,285,646.88 71,525.49 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投 资 损 失 1,370.69 3 其 他 营 业 外 支 出 355,282.31 277,064.53 365,998.60 442,852.63 小 计 355,282.31 278,435.22 5,651,645.48 514,378.12 税 前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561,084.04 5,588,088.42 16,954,809.14 1,965,094.27 减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33,331.25 147,884.31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527,752.79 5,440,204.11 16,954,809.14 1,965,094.27 减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税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4,072.26 548,031.92 809,703.95 605,370.86 1,493,680.53 4,892,172.19 16,145,105.19 1,359,723.41 2006 年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净 利 润 的 总 体 影 响 较 小,2007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较 大, 考 虑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18.89% 2007 年 度,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来 自 于 禽 流 感 贴 息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及 财 政 补 助,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已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到 期, 财 政 补 助 将 受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等 因 素 影 响 2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有 七 家, 具 体 见 本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其 中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分 别 为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持 有 的 1-1-295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50% 股 权 江 西 丰 城 华 英 禽 业 公 司 的 27.29% 股 权 多 方 持 有 的 潢 川 县 港 华 羽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59% 股 权 以 及 河 南 华 隆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49% 股 权, 上 述 几 家 子 公 司 在 2007 年 的 经 营 效 益 欠 佳, 合 并 计 算 的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为 -508,191.74 元, 其 绝 对 额 占 合 并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较 小 2008 年, 由 于 食 品 价 格 上 涨 以 及 本 公 司 加 大 对 熟 食 市 场 的 开 拓,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实 现 了 盈 利, 加 上 港 华 羽 绒 及 华 隆 羽 绒 的 盈 利, 使 得 本 公 司 合 并 计 算 的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为 327.18 万 元 2009 年 1-6 月, 由 于 熟 食 出 口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使 得 河 南 华 英 樱 桃 谷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有 所 下 降 ; 加 上 丰 城 华 英 公 司 收 购 成 鸭 成 本 较 高, 冻 鸭 产 品 产 量 较 低, 本 期 亏 损 473 万 元 公 司 合 并 计 算 的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为 -28.33 万 元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表 表 11-43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简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2,760,305.31 1,114,092,763.92 1,075,697,472.36 842,369,875.8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4,695,275.34 965,599,103.08 993,503,255.66 704,307,444.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8,065,029.97 148,493,660.84 82,194,216.70 138,062,431.23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998,629.31-2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0,828,446.34 185,353,601.55 151,888,362.88 97,377,665.38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828,446.34-175,354,972.24-151,888,362.88-97,357,665.3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31,470,000.00 533,464,000.00 461,470,000.00 388,089,994.5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6,280,535.30 504,495,232.09 414,663,512.87 406,418,974.7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189,464.70 28,968,767.91 46,806,487.13-18,328,980.2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426,048.33 2,107,456.51-22,887,659.05 22,375,785.5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87,315,532.19 1-1-296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51,337,163.54 88,911,115.21 86,803,658.70 109,691,317.75 ( 二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为 销 售 鸭 产 品 及 其 他 相 关 产 品 所 收 到 的 货 款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销 售 产 品 收 到 的 款 项 分 别 是 75,897 万 元 99,553 万 元 107,971 万 元 49,198.66 万 元, 均 高 于 各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采 取 了 更 稳 健 的 销 售 政 策, 使 得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2007 年 和 2008 年 销 售 的 现 金 回 款 与 上 年 相 比, 同 比 分 别 增 加 23,656 万 元 和 8,418.15 万 元, 主 要 是 由 于 随 近 两 年 冻 鸭 及 2007 年 鸭 苗 产 品 价 格 的 大 幅 度 增 长,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加 所 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购 买 原 材 料 支 付 职 工 薪 酬 以 及 缴 纳 税 金 等 其 中 :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购 买 原 材 料 所 支 付 的 款 项 分 别 为 55,125 万 元 86,601 万 元 84,191 万 元 35,138.12 万 元,2007 年 支 付 款 项 同 比 上 升 31,476 万 元, 支 付 款 项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为 玉 米 豆 粕 和 小 麦 等 粮 食 类 原 料 价 格 大 幅 度 增 长,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增 加 了 粮 食 的 采 购 量 以 应 对 供 应 紧 张 的 局 面, 而 本 公 司 又 大 幅 减 少 了 票 据 支 付 的 使 用 转 而 使 用 现 金 进 行 采 购 所 致 ; 另 一 原 因 为 丰 城 淮 滨 荷 泽 徐 州 等 经 营 地 收 购 成 鸭 的 价 格 上 涨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6,024 万 元 6,885 万 元 7,594 万 元 3,954.94 万 元,2007 年 和 2008 年 支 付 款 项 同 比 分 别 上 升 861 万 元 和 709 万 元,2009 年 1-6 月 支 付 款 项 较 2008 年 上 半 年 增 加 265.59 万 元, 较 2008 年 下 半 年 增 加 50.14 万 元, 支 付 现 金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增 长, 薪 酬 水 平 提 高, 同 时 随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职 工 工 资 福 利 的 增 加 所 致 公 司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分 别 为 618 万 元 828 万 元 423 万 元 128.04 万 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支 付 的 税 费 较 低,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属 于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初 级 农 业 产 品 加 工 享 有 税 收 优 惠, 暂 免 征 收 所 得 税 ; 饲 料 禽 苗 销 售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 冻 鸭 产 品 冻 鸡 产 品 和 鸭 毛 按 销 售 收 入 13%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 鸭 绒 和 熟 食 产 品 按 销 售 收 入 17%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2008 年 鸭 毛 销 售 收 入 下 降 导 致 本 期 鸭 毛 销 售 增 值 税 费 1-1-297

用 减 少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分 别 为 13,806 万 元 8,219 万 元 14,849 万 元 8,806.50 万 元 2006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大 大 超 过 当 期 的 净 利 润, 表 明 公 司 通 过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的 能 力 较 强, 销 售 回 款 较 好, 非 付 现 成 本 占 比 较 高 但 2007 年 度 的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略 低 于 2006 年 度,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在 2007 年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中, 大 量 减 少 应 付 票 据 的 使 用, 而 转 用 现 金 支 付 所 致 ( 三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本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的 投 资 活 动 流 动 现 金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 四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2006 年 至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833 万 元 4,681 万 元 2,896 万 元 2,518.95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和 现 金 流 出 量 均 保 持 较 高 的 金 额 由 于 公 司 不 断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仅 仅 依 靠 经 营 效 益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难 以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扩 大 的 需 要,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增 加 了 银 行 借 款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和 2006 年 公 司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4,140 万 元 20,186 万 元 15,235 万 元 9,738 万 元, 具 体 的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表 : 1-1-298

表 11-4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表 工 程 及 其 他 项 目 预 算 数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支 出 2007 年 支 出 2006 年 支 出 合 计 单 位 : 万 元 累 计 支 出 占 预 算 比 例 河 南 华 英 商 品 鸭 加 工 五 期 工 程 7,205 405 1,514 1,762 3,681 97% 江 西 丰 城 商 品 鸭 综 合 加 工 项 目 2,600 124 277 266 667 100%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一 期 工 程 2,500 88 985 1,073 95%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二 期 工 程 2,000 160 503 663 89% 樱 桃 谷 熟 食 加 工 一 期 工 程 4,500 143 1,576 1,719 97% 樱 桃 谷 熟 食 加 工 二 期 工 程 3,200 381 2,307 152 2,840 100% 樱 桃 谷 食 堂 及 宿 舍 楼 460 48 339 46 433 90% 河 南 华 英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工 程 7,800 623 2,051 1,142 3,816 98% 河 南 华 英 种 鸭 场 及 孵 化 车 间 扩 建 工 程 2,246 927 585 357 1,869 92% 河 南 华 英 饲 料 厂 技 改 工 程 400 181 65 246 92%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荷 泽 2,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17,838 123 8,193 2,921 11,237 63% 2,253 1,558 191 1,749 78% 5,976 272 674 946 16% 生 物 资 产 种 鸭 和 种 鸡 3,675 6,214 4,427 2,853 17,169 零 星 工 程 项 目 22 736 9 767 零 星 购 建 房 屋 及 机 器 设 备 12 335 77 424 合 计 52,602 4,140 20,186 15,235 9,738 49,299 注 : 以 上 数 据 为 各 项 目 各 年 的 现 金 实 际 支 付 数, 有 些 项 目 已 建 成 投 产 并 转 固, 但 工 程 款 等 资 金 在 以 后 年 度 陆 续 支 付 上 述 项 目 中, 河 南 华 英 商 品 鸭 加 工 五 期 工 程 2003 年 7 月 开 工,2005 年 5 月 建 成 投 产,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的 冻 鸭 产 品 的 加 工 能 力 增 加 了 2,000 万 只 / 年 ; 江 西 丰 城 商 品 鸭 综 合 加 工 项 目 于 2004 年 初 开 工,2004 年 底 建 成 投 产,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的 冻 鸭 产 品 加 工 能 力 增 加 了 500 万 只 / 年 ;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一 期 工 程 于 2004 年 9 月 开 工,2005 年 建 成 投 产 ; 华 隆 羽 绒 加 工 二 期 工 程 于 2005 年 3 月 开 工,2006 年 3 月 建 成 投 产 报 告 期 内, 樱 桃 谷 熟 食 加 工 一 期 工 程 于 2005 年 3 月 开 工,2006 年 1 月 建 成 投 产, 建 成 后 公 司 熟 食 实 际 产 能 新 增 10,000 吨 ; 樱 桃 谷 熟 食 加 工 二 1-1-299

期 工 程 于 2006 年 5 月 开 工,2007 年 5 月 建 成 投 产, 建 成 后 公 司 熟 食 实 际 产 能 新 增 6,000 吨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中,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已 共 计 支 出 11,237 万 元, 约 占 预 算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的 70%;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已 共 计 支 出 1,749 万 元, 占 预 算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的 78%; 菏 泽 2,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共 支 出 946 万 元, 占 预 算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的 30% ( 二 ) 未 来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除 现 有 在 建 工 程 及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外, 暂 时 无 其 他 确 定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参 见 本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五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影 响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有 利 因 素 分 析 1 消 费 者 物 价 指 数 波 动 的 影 响 2007 年, 我 国 消 费 者 物 价 指 数 (CPI) 持 续 上 涨, 本 行 业 产 品 价 格 也 有 较 大 上 涨, 公 司 生 产 的 冻 鸭 鸭 苗 等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在 2007 年 内 的 涨 幅 较 大, 鸭 苗 的 平 均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年 上 涨 101.77%, 冻 鸭 产 品 的 平 均 单 位 售 价 较 上 年 上 涨 20.61% 这 无 疑 增 加 公 司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但 由 于 饲 料 成 本 约 占 到 公 司 冻 鸭 产 品 的 65%-70%, 饲 料 原 料 价 格 在 2007 年 中 也 在 不 断 上 涨, 特 别 是 下 半 年 以 来 饲 料 原 料 上 涨 加 速, 部 分 抵 销 了 产 品 售 价 上 升 带 来 的 盈 利 增 长 但 总 体 而 言,2007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上 年 仍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上 升 1-1-300

公 司 管 理 层 分 析 认 为, 在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特 别 是 国 内 消 费 需 求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将 取 得 较 好 的 盈 利 水 平 即 如 果 消 费 者 物 价 指 数 处 于 上 升 期, 通 常 本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也 将 随 之 上 升, 而 处 于 下 降 期 时, 由 于 冻 鸭 产 品 较 好 的 成 本 转 嫁 能 力 使 得 其 毛 利 率 水 平 影 响 不 大, 但 对 鸭 苗 产 品 的 影 响 较 大 ( 其 主 要 受 供 求 关 系 影 响, 同 期 内 冻 品 价 格 对 鸭 苗 产 品 需 求 的 影 响 是 较 大 的 ) 2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近 几 年, 本 公 司 抓 住 政 策 和 市 场 机 遇, 通 过 扩 大 投 资 规 模, 完 善 产 业 链, 增 加 产 品 品 种, 扩 大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目 前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规 模 最 大 的 樱 桃 谷 鸭 孵 化 养 殖 屠 宰 及 禽 肉 制 品 生 产 销 售 一 体 化 企 业, 规 模 和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公 司 已 拥 有 下 属 7 家 子 公 司 和 3 家 分 公 司, 形 成 年 7,000 万 只 鸭 屠 宰 加 工 能 力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冻 品 加 工 鸭 苗 孵 化 能 力 的 增 加, 公 司 提 高 了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规 模, 特 别 是 2007 年 随 着 整 个 行 业 回 暖,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大 幅 上 升,2007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冻 鸭 的 销 售 规 模 较 上 年 上 涨 24.59% 在 现 有 产 能 的 基 础 上 规 模 的 扩 大 首 先 带 来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加, 其 次 使 得 单 位 固 定 成 本 下 降 上 述 因 素 构 成 了 2007 年 度 公 司 产 品 盈 利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2008 年 公 司 通 过 增 加 合 同 农 户 养 殖 量 等 方 式 扩 大 养 殖 规 模, 提 高 冻 品 产 量 和 熟 食 产 品 产 销 量, 从 而 降 低 鸭 苗 价 格 下 降 对 公 司 总 体 盈 利 能 力 的 不 利 影 响, 提 高 冻 品 和 熟 食 产 品 对 盈 利 的 贡 献 率 ; 通 过 种 鸭 场 的 扩 建 来 提 高 鸭 苗 孵 化 规 模, 增 加 鸭 苗 的 销 售 量 ; 同 时 加 大 熟 食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提 高 了 熟 食 产 品 的 国 内 和 出 1-1-301

口 销 量, 提 升 了 熟 食 产 品 销 售 对 本 公 司 毛 利 的 贡 献 率 公 司 管 理 层 制 订 了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目 标, 计 划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达 到 20 亿 元 的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公 司 将 按 照 已 制 订 的 发 展 目 标,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逐 步 扩 大 市 场 规 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新 增 冻 鸡 品 种 以 发 挥 规 模 效 应, 同 时 也 将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的 冻 鸭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规 模 3 熟 食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和 毛 利 水 平 稳 步 提 高 公 司 随 着 2006 年 1 月 熟 食 一 期 工 程 2007 年 5 月 熟 食 二 期 的 建 成 投 产, 熟 食 销 售 规 模 也 在 稳 步 上 升 但 公 司 经 营 熟 食 的 时 间 不 长, 该 产 品 的 销 售 渠 道 与 冻 鸭 产 品 不 完 全 相 同, 市 场 还 有 待 开 发, 因 此 2006-2007 年 本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的 国 内 销 售 规 模 的 上 涨 幅 度 较 慢 但 该 产 品 为 冻 鸭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随 着 市 场 消 费 升 级 该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也 将 大 大 提 升, 如 果 该 产 品 的 规 模 效 应 能 得 以 发 挥, 毛 利 率 水 平 将 大 大 超 过 初 加 工 产 品 2006-2007 年,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毛 利 占 比 均 较 低, 毛 利 不 高 ( 如 下 表 ) 毛 利 率 不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报 告 期 内 新 工 程 建 成 投 产 但 产 能 未 得 以 充 分 利 用 推 高 了 单 位 成 本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饲 料 原 料 的 上 涨 推 高 了 熟 食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的 成 本, 因 此 虽 然 熟 食 的 单 位 售 价 也 在 上 涨, 但 售 价 涨 幅 不 足 以 抵 补 成 本 上 升 的 幅 度 2008 年, 本 公 司 对 熟 食 产 品 在 渠 道 建 设 和 销 售 队 伍 培 育 方 面 加 大 力 度, 并 且 由 于 日 本 2007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对 进 口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要 求 的 提 高, 使 得 我 国 合 格 的 出 口 商 数 量 减 少, 公 司 对 日 本 出 口 熟 食 数 量 增 加, 公 司 的 价 格 谈 判 能 力 增 强, 上 述 措 施 于 2008 年 开 始 呈 现 效 果, 熟 食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由 2007 年 的 8.73% 提 高 到 2008 年 的 13.32%, 营 业 收 入 及 毛 利 占 比 分 别 为 10.25% 和 10.48% 预 计 未 来 2-3 年 公 司 的 熟 食 产 品 的 销 量 及 毛 利 率 都 将 显 著 提 高 表 11-45 熟 食 产 品 的 盈 利 情 况 表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单 位 售 价 ( 元 / 吨 ) 16,572.01 16,038.83 13,381.44 10,988.16 1-1-302

单 位 成 本 ( 元 / 吨 ) 14,582.31 13,903.19 12,212.59 9,457.82 毛 利 率 12.01% 13.32% 8.73% 13.93%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9.69% 10.25% 7.46% 8.06% 毛 利 占 比 8.20% 10.48% 3.84% 8.44% 4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的 影 响 我 国 本 着 大 力 扶 持 农 产 品 加 工 业 发 展 的 原 则, 通 过 对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补 贴 及 税 收 优 惠 积 极 支 持 农 产 品 加 工 业 发 展, 提 高 行 业 的 规 模 化 和 集 约 化 程 度 1996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对 国 有 农 口 企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取 得 的 所 得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00 年 开 始, 对 国 家 认 定 的 重 点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从 事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和 农 林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取 得 的 所 得, 暂 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据 此,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除 了 饲 料 羽 绒 和 熟 食 对 外 销 售 收 入 所 得 征 收 所 得 税 外,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均 不 征 收 所 得 税 2008 年 起 新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该 法 明 确 规 定 对 企 业 从 事 农 林 牧 渔 业 项 目 的 所 得 可 以 免 征 减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此 外, 我 国 各 级 政 府 为 鼓 励 当 地 农 业 发 展, 提 高 农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对 农 业 加 工 企 业 还 给 予 一 系 列 的 其 他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我 国 的 增 值 税 的 相 关 法 规 还 规 定 对 农 业 生 产 者 从 事 养 殖 业 和 饲 料 产 品 销 售 给 予 免 征 增 值 税 的 政 策, 据 此, 本 公 司 饲 料 禽 苗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享 有 因 被 认 定 为 重 点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而 免 征 部 分 产 品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给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带 来 较 大 影 响 根 据 新 税 法, 该 项 政 策 在 未 来 仍 可 延 续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还 取 得 了 专 项 的 清 真 贴 息 禽 流 感 贴 息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其 他 财 政 补 贴 等 多 项 政 府 补 助,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6 月 对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分 别 为 693 万 元 2,866 万 元 1,471 万 元 663.66 万 元 ( 增 加 了 利 润 ), 对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较 大, 除 清 真 贴 息 外, 其 他 的 政 府 补 助 均 为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未 来 很 难 预 计 是 否 能 发 生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上 述 政 府 补 助 一 方 面 提 升 了 公 司 业 绩, 另 一 方 面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善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该 政 策 的 不 确 定 性 并 不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经 营 发 展 1-1-303

5 募 集 资 金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投 向 淮 阳 4,000 万 只 鸡 / 年 加 工 项 目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单 县 2,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潢 川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鸭 养 殖 项 目, 随 着 上 述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本 公 司 年 生 产 规 模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对 冻 鸭 产 品 而 言, 目 前 扩 大 规 模 的 主 要 瓶 颈 在 于 养 殖 环 节,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鸭 养 殖 基 地 的 建 成 将 快 速 提 升 该 产 品 的 规 模 ;3,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雏 鸭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使 本 公 司 的 鸭 苗 产 量 大 大 提 高 ;4,000 万 只 鸡 / 年 加 工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将 大 大 提 高 鸡 产 品 的 生 产 规 模, 并 可 利 用 现 有 的 鸭 冻 品 销 售 渠 道 快 速 增 加 鸡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虽 然 在 短 期 内 将 摊 薄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但 项 目 建 成 并 达 产 后 将 大 大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 二 ) 影 响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不 利 因 素 分 析 1 公 司 发 展 中 面 临 的 资 金 瓶 颈 公 司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6 月 30 日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7.50% 71.36% 71.07% 72.01%, 母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83.40% 74.79% 72.93% 73.05%, 虽 然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但 仍 然 较 高 公 司 近 年 发 展 较 快,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和 自 我 积 累, 有 息 负 债 上 升 快, 财 务 风 险 高, 利 息 费 用 支 出 大, 资 金 短 缺 已 成 为 公 司 发 展 的 瓶 颈 如 果 本 次 能 够 实 现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取 得 募 集 资 金, 本 公 司 一 方 面 将 顺 利 实 现 规 模 扩 张,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 另 一 方 面 也 将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假 设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达 到 47,440 万 元, 静 态 测 算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下 降 到 52.87% 2 动 物 疫 情 的 暴 发 对 公 司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分 析 我 国 2004 年 2005-2006 年 暴 发 了 大 规 模 禽 流 感 疫 情, 引 发 了 民 众 的 恐 慌 心 理, 对 本 行 业 造 成 了 较 大 的 冲 击 尽 管 本 公 司 的 禽 类 未 发 生 禽 流 感, 但 本 公 司 2005 2006 年 产 品 的 市 场 销 售 受 到 影 响, 产 品 积 压, 价 格 下 降, 从 而 导 致 收 入 下 降, 业 绩 下 滑 近 几 年, 随 着 人 们 对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动 物 疫 病 认 识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疫 病 防 控 体 系 的 逐 渐 完 善, 禽 流 感 对 整 个 行 业 的 影 响 已 经 越 来 越 小 对 行 业 内 1-1-304

的 重 点 企 业 而 言, 禽 流 感 疫 情 的 暴 发 使 得 人 们 对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视 程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消 费 者 对 于 市 场 认 可 度 高 的 规 模 化 养 殖 加 工 产 品 的 信 任 程 度 增 强, 同 时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也 加 大 了 对 禽 类 规 模 化 养 殖 企 业 的 扶 持 力 度 并 提 高 了 食 品 行 业 的 市 场 准 入 标 准, 给 规 模 化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带 来 了 前 所 未 有 的 发 展 机 遇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未 来 我 国 再 暴 发 禽 流 感 疫 情 时, 影 响 面 将 缩 小 而 本 公 司 一 向 注 重 质 量 控 制, 防 疫 体 系 完 善, 饲 养 的 禽 类 发 生 禽 流 感 的 可 能 性 非 常 小 因 此 预 计 即 便 未 来 我 国 再 次 暴 发 大 规 模 禽 流 感 时 对 本 公 司 业 绩 的 影 响 将 小 于 以 往 1-1-305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二 十 一 世 纪,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进 入 一 个 新 的 历 史 发 展 时 期 我 国 作 为 一 个 肉 类 食 品 生 产 和 消 费 大 国, 肉 类 产 量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并 且 继 续 保 持 着 快 速 发 展 的 势 头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快 速 的 增 长,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步 伐 的 加 快 和 城 镇 化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的 发 展 将 日 益 加 快,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处 于 难 得 的 战 略 发 展 期,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和 上 市 为 契 机, 以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为 导 向,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巩 固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禽 肉 行 业 的 引 领 地 位, 实 现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快 速 的 发 展,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价 值, 实 现 投 资 者 利 益 最 大 化 ( 一 )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以 肉 禽 的 孵 化 养 殖 加 工 为 主 业, 并 在 做 大 做 强 主 业 的 基 础 上, 围 绕 主 业 不 断 扩 充 和 延 伸 横 向 与 纵 向 的 产 业 链 条 公 司 将 抓 住 我 国 肉 类 加 工 行 业 发 展 的 历 史 机 遇, 通 过 不 断 加 强 品 牌 建 设, 完 善 销 售 网 络, 提 升 技 术 水 平,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延 伸 产 业 链 条,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巩 固 公 司 行 业 龙 头 地 位, 将 公 司 打 造 成 为 在 国 际 和 国 内 市 场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具 有 较 强 盈 利 能 力 的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 二 ) 经 营 目 标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在 未 来 的 三 年 内, 公 司 将 充 分 发 挥 在 品 牌 营 销 规 模 产 业 链 完 整 产 品 研 发 等 方 面 优 势, 在 稳 步 提 升 公 司 肉 鸭 肉 鸡 系 列 产 品 现 有 生 产 规 模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加 大 高 端 产 品 的 研 发 力 度,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和 积 极 开 拓 国 内 国 外 市 场,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预 计 到 2011 年, 公 司 将 达 到 年 生 产 商 品 代 雏 鸭 9,500 万 只, 生 产 加 工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5,600 万 只, 生 产 加 工 商 品 鸡 3,900 万 只, 鸭 原 毛 6,000 吨 加 工 生 产 熟 食 2 万 吨 ;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20 亿 元 以 上 1-1-306

( 三 ) 主 要 经 营 理 念 公 司 将 坚 持 做 大 做 强 主 业, 提 高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赢 利 能 力 的 战 略 方 针, 秉 承 开 拓 进 取, 团 结 拼 搏, 竞 争 向 上 的 企 业 精 神, 以 经 营 目 标 为 主 线, 以 效 益 为 中 心, 以 强 化 管 理 为 保 证, 以 市 场 开 拓 为 先 导, 充 分 发 挥 品 牌 优 势, 引 导 消 费 需 求, 提 升 公 司 形 象, 扎 实 工 作, 务 实 创 新, 确 保 企 业 经 营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四 )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公 司 将 围 绕 总 体 战 略 发 展 布 局, 坚 持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结 合 自 身 技 术 优 势 和 品 牌 优 势, 通 过 市 场 调 查,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逐 步 调 整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品 结 构, 加 大 对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积 极 拓 展 高 中 端 市 场, 不 断 满 足 人 们 对 健 康 安 全 美 味 的 禽 肉 及 其 相 关 食 品 需 求 具 体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 1 精 致 分 割 鸡 肉 鸭 肉 系 列 产 品 ; 2 精 致 白 条 鸡 白 条 鸭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 3 高 低 温 熟 食 加 工 系 列 产 品 ; ( 五 ) 技 术 开 发 和 创 新 计 划 公 司 将 通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创 新, 提 高 产 品 科 技 含 量, 增 加 产 品 附 加 值,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承 担 技 术 开 发 和 创 新 计 划 的 实 施 工 作, 进 行 饲 料 生 产 禽 苗 孵 化 疫 病 防 控 屠 宰 加 工 冷 藏 包 装 熟 食 制 品 等 相 关 领 域 的 研 究 和 技 术 推 广 工 作 并 加 强 与 英 国 樱 桃 谷 农 场 荷 兰 施 托 克 公 司 梅 恩 公 司 德 国 费 斯 曼 公 司 等 境 外 企 业 研 究 机 构 的 合 作, 加 大 与 中 国 农 大 中 国 农 科 院 饲 料 所 河 南 农 业 大 学 河 南 省 农 科 院 等 科 研 院 校 的 合 作 力 度 充 分 利 用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的 人 才 和 技 术 优 势, 通 过 合 作 研 究 和 共 同 开 发, 在 公 司 发 展 的 关 键 技 术 环 节 上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 六 ) 市 场 开 发 和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计 划 1 公 司 将 通 过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根 据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开 发 新 产 品, 通 过 市 场 策 划 宣 传 等 手 段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形 象, 打 造 强 势 品 牌 2 国 内 市 场, 公 司 在 继 续 巩 固 和 发 展 与 经 销 商 和 直 销 客 户 建 立 的 稳 固 关 系 1-1-307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营 销 网 络,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3 公 司 计 划 把 鸡 产 品 和 熟 食 产 品 的 销 售 同 鸭 产 品 的 销 售 渠 道 进 行 整 合, 充 分 利 用 华 英 鸭 产 品 的 营 销 网 络 和 品 牌 效 应, 迅 速 打 开 鸡 产 品 和 熟 食 产 品 的 市 场, 并 借 此 优 化 和 丰 富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完 善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 七 )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形 成 了 禽 类 养 殖 孵 化 屠 宰 加 工 熟 食 加 工 饲 料 加 工 环 境 保 护 市 场 营 销 财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企 业 管 理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团 队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根 据 现 有 业 务 经 营 规 模 和 未 来 投 资 项 目 逐 步 达 产 的 需 要, 开 展 全 员 教 育 与 培 训,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完 善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优 化 人 才 配 置, 按 照 培 养 与 引 进 相 结 合 的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战 略, 构 建 起 与 本 公 司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技 术 团 队 和 管 理 团 队, 为 实 现 公 司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打 下 坚 实 的 人 才 基 础 ( 八 ) 再 融 资 计 划 本 公 司 力 求 以 最 优 的 筹 资 组 合 及 最 低 的 筹 资 成 本,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筹 措 更 多 资 金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结 合 公 司 发 展 状 况 和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决 定 再 融 资 的 具 体 时 间, 公 司 目 前 无 再 融 资 的 具 体 计 划 ( 九 ) 收 购 兼 并 及 对 外 扩 充 计 划 公 司 将 紧 紧 围 绕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这 一 主 导 产 业, 积 极 稳 步 地 发 展 与 之 相 关 的 产 业, 重 点 向 能 实 现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集 约 化 规 模 化 的 地 区 发 展 根 据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利 用 鸭 业 龙 头 的 优 势 地 位, 在 未 来 的 几 年 里, 积 极 寻 求 具 有 产 业 原 料 政 策 等 优 势 的 新 项 目 区 域, 在 时 机 与 条 件 成 熟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适 度 的 收 购 兼 并 或 者 自 筹 资 金 投 建 新 的 禽 类 养 殖 加 工 项 目,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规 模 优 势 目 前 公 司 暂 无 具 体 的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和 对 外 扩 张 计 划 ( 十 ) 深 化 改 革 和 组 织 结 构 调 整 计 划 公 司 按 照 创 世 界 名 牌 求 最 佳 效 益 的 指 导 思 想, 深 化 企 业 改 革, 以 提 升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为 着 力 点, 紧 跟 国 家 农 业 产 业 化 政 策, 通 过 外 延 扩 张, 以 规 模 创 效 益 以 品 牌 促 发 展, 实 现 企 业 与 自 然 和 谐 相 处 并 推 动 社 会 的 不 断 进 步 公 司 在 继 续 强 化 风 险 控 制 激 励 与 约 束 执 行 力 贯 彻 的 基 础 上 设 立 了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进 1-1-308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并 通 过 建 立 健 全 内 控 机 制, 有 效 规 避 风 险 ; 通 过 深 化 改 革 和 更 新 理 念,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和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对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公 正 客 观 评 价 目 标 责 任 人 业 绩 ; 公 司 为 顺 应 市 场 经 济 变 化, 本 着 精 简 高 效 的 原 则, 已 进 行 过 多 次 优 化 组 织 机 构 的 重 组 和 调 整, 以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 十 一 ) 国 际 化 经 营 计 划 1 在 继 续 巩 固 和 扩 大 现 有 市 场 与 产 品 基 础 上, 加 大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积 极 开 发 适 销 对 路 的 新 产 品 以 满 足 国 际 市 场 多 元 化 的 需 求 ; 2 积 极 参 加 由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大 型 展 会, 与 国 际 同 行 业 组 织 和 知 名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和 产 品 的 国 际 知 名 度 ; 3 利 用 国 家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政 策, 保 障 出 口 业 务 安 全 操 作, 运 用 灵 活 的 结 算 方 式, 大 力 开 发 海 外 市 场, 扩 大 出 口 量 二 制 定 发 展 计 划 的 基 本 假 设 条 件 1 国 内 政 治 经 济 形 势 稳 定, 宏 观 经 济 整 体 保 持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国 家 对 农 业 的 支 持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2 没 有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现 象 发 生 ; 3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 4 本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无 重 大 变 化, 适 用 的 各 种 税 收 税 率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5 本 公 司 能 合 理 预 期 的 风 险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且 不 发 生 其 他 足 以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根 本 性 影 响 的 风 险 ; 6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重 大 决 策 等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和 影 响 三 实 施 发 展 计 划 的 主 要 困 难 1 为 实 现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公 司 需 要 大 量 资 金 投 入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资 金 不 足 是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重 大 障 碍 2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和 产 业 链 条 的 不 断 延 伸, 对 公 司 的 制 度 建 立 运 营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3 公 司 现 有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人 才 储 备 相 对 有 限, 可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制 约 业 1-1-309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四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并 上 市 将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的 资 金 瓶 颈, 大 大 改 善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 从 而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规 模 化 产 业 化 优 势, 巩 固 公 司 行 业 龙 头 地 位,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使 公 司 业 务 目 标 能 更 快 更 好 的 实 现 ; 公 司 成 功 上 市 后, 来 自 监 管 部 门 和 公 众 的 监 督 将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公 司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为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有 利 于 公 司 业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社 会 影 响 力, 有 利 于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促 进 公 司 的 业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五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所 定 的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在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管 理 水 平 研 发 实 力 竞 争 优 劣 势 等 内 在 因 素, 和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等 外 部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的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紧 紧 围 绕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展 开, 致 力 于 将 公 司 发 展 成 为 在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具 有 较 强 盈 利 能 力 的 大 型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1-1-310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及 2008 年 第 二 次 和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依 序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1) 增 资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并 由 其 实 施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26,617 万 元 ;(2) 在 丰 城 建 设 年 产 1,0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2,931 万 元 ;(3) 增 资 荷 泽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并 由 其 实 施 建 设 年 产 2,0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696 万 元 ;(4) 在 潢 川 建 设 900 万 只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12,196 万 元 上 述 四 个 项 目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为 47,440 万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按 以 上 项 目 排 列 顺 序 安 排 实 施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3,700 万 股,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需 要, 资 金 缺 口 通 过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若 募 集 资 金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后 有 剩 余, 剩 余 资 金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二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安 排 和 备 案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运 用 计 划 和 轻 重 缓 急 程 度 按 以 下 顺 序 排 列 表 13-1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建 设 期 备 案 文 号 ( 万 元 ) 1 淮 阳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豫 周 市 域 工 26,617 一 年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2007]00213 2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2,931 一 年 丰 发 改 字 [2007]82 号 3 单 县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5,696 一 年 0717060012 4 潢 川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豫 信 潢 县 工 12,196 一 年 殖 场 项 目 [2007]00025 1-1-311

三 在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 一 ) 市 场 前 景 及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鸡 肉 高 蛋 白 低 脂 肪 低 热 量 和 低 胆 固 醇 的 营 养 特 点, 使 其 成 为 世 界 上 增 长 速 度 最 快 供 应 充 足 物 美 价 廉 的 优 质 肉 类 随 着 健 康 的 饮 食 习 惯 越 来 越 深 入 人 心, 在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对 高 脂 肪 高 胆 固 醇 含 量 的 红 肉 消 费 日 益 减 少, 换 之 以 一 高 三 低 的 白 肉, 鸡 肉 成 为 最 受 欢 迎 的 肉 类 食 品 在 我 国, 随 着 安 全 健 康 的 消 费 观 念 越 来 越 深 入 人 心, 鸡 肉 消 费 必 将 保 持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1 我 国 鸡 肉 市 场 前 景 及 行 业 内 竞 争 情 况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肉 鸡 行 业 的 规 模 化 养 殖 集 中 度 较 高, 公 司 目 前 肉 鸡 业 务 规 模 较 小, 需 要 扩 大 产 能 实 现 规 模 效 应 2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肉 鸡 项 目 无 法 提 供 符 合 出 口 标 准 的 肉 鸡 原 料, 出 口 市 场 对 肉 鸡 熟 食 需 求 量 不 断 增 加, 为 增 加 肉 鸡 熟 食 产 品 的 出 口, 公 司 急 需 建 立 符 合 出 口 备 案 要 求 的 养 殖 基 地 3 鸡 产 品 和 鸭 产 品 面 对 的 市 场 客 户 和 销 售 区 域 具 有 同 质 性, 公 司 扩 大 鸡 产 品 产 量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华 英 牌 鸭 系 列 产 品 在 市 场 的 知 名 度 和 现 有 市 场 销 售 网 络, 摊 薄 销 售 成 本, 提 高 收 益 3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具 有 家 禽 养 殖 加 工 和 质 量 控 制 的 成 功 经 验 和 模 式 鸡 和 鸭 同 属 于 家 禽, 养 殖 和 加 工 业 务 基 本 相 同, 生 产 技 术 和 业 务 模 式 相 似 度 较 高, 可 复 制 性 强 鸡 与 鸭 在 养 殖 和 加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个 别 差 异 如 下 : 1-1-312

在 养 殖 加 工 方 面 鸡 相 对 于 鸭 的 优 势 :1 鸡 的 孵 化 天 数 是 21 天, 孵 化 时 间 比 鸭 少 一 周 ;2 鸡 蛋 体 积 小 于 鸭 蛋, 孵 化 空 间 利 用 率 高 ;3 爱 拔 益 加 鸡 的 出 雏 率 高 于 樱 桃 谷 鸭 ;4 由 于 鸡 个 体 小, 集 约 化 养 殖 中 鸡 的 养 殖 密 度 高 于 鸭, 单 位 养 殖 面 积 产 出 率 高 ;5 屠 宰 加 工 工 艺 中, 鸡 脱 毛 工 艺 简 单, 一 道 工 序 就 可 以 脱 净 毛 ;6 鸡 个 体 均 匀 度 高, 适 合 自 动 掏 脏, 而 鸭 需 要 人 工 掏 脏 在 养 殖 加 工 方 面 鸡 相 对 于 鸭 的 劣 势 :1 鸡 抗 疫 病 能 力 低 于 鸭, 养 殖 过 程 中 需 要 更 复 杂 的 防 疫 体 系 ;2 鸡 耐 粗 食 能 力 不 如 鸭, 需 要 营 养 浓 度 更 高 更 精 细 的 饲 料 ;3 鸡 抗 热 应 激 能 力 较 鸭 略 差, 对 禽 舍 温 度 通 风 条 件 要 求 较 高 公 司 有 多 年 肉 鸡 肉 鸭 的 繁 育 养 殖 和 加 工 经 验, 具 有 完 备 的 疫 病 检 疫 和 防 疫 体 系,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经 验 丰 富 的 兽 医 队 伍, 因 此 公 司 有 能 力 有 效 控 制 鸡 疫 病 风 险 ; 公 司 已 有 多 年 的 鸡 饲 料 生 产 经 验, 有 成 熟 的 饲 料 配 方, 先 进 的 加 工 工 艺 与 设 备, 有 能 力 保 质 保 量 地 为 肉 鸡 的 养 殖 提 供 饲 料 ; 公 司 在 募 投 项 目 鸡 舍 设 计 中 已 专 门 设 计 了 通 风 换 气 系 统,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鸡 在 规 模 化 养 殖 中 对 环 境 温 度 和 通 风 条 件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将 从 荷 兰 进 口 先 进 的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能 够 在 原 料 质 量 保 证 的 基 础 上 生 产 加 工 出 高 品 质 的 鸡 肉 产 品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政 府 有 关 兽 医 卫 生 食 品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农 业 部 的 要 求 去 实 施,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质 量 管 理 和 卫 生 安 全 体 系, 并 有 专 门 的 部 门 负 责 管 理 和 监 督 实 施, 保 证 产 品 的 卫 生 安 全 (2) 具 有 一 定 的 品 牌 依 托 优 势 公 司 熟 食 产 品 于 2005 年 荣 获 中 国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 华 英 牌 商 标 于 2006 年 被 命 名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 华 英 冻 鸭 冻 鸡 系 列 产 品 于 2006 年 被 评 为 中 国 名 牌 农 产 品 河 南 出 口 名 牌 产 品 和 国 家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以 上 荣 誉 的 获 得, 是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和 企 业 信 誉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认 可 的 集 中 展 示 本 项 目 肉 鸡 产 品 可 以 依 托 公 司 的 品 牌 优 势, 取 得 较 好 的 销 售 业 绩 (3) 具 有 较 健 全 的 销 售 网 络 公 司 通 过 10 多 年 的 努 力, 华 英 鸭 产 品 已 经 在 国 内 建 立 起 一 个 覆 盖 面 广 反 应 敏 捷 的 销 售 网 络, 形 成 了 批 发 配 送 超 市 销 售 大 型 食 品 深 加 工 企 业 直 供 等 全 1-1-313

方 位 立 体 交 叉 的 产 品 销 售 网 络 鸡 肉 与 鸭 肉 可 以 共 用 销 售 渠 道, 因 此 公 司 肉 鸡 养 殖 规 模 扩 大 以 后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销 售 网 络, 降 低 销 售 费 用, 实 现 鸡 肉 产 品 的 顺 利 销 售 (4) 具 有 多 年 的 外 销 经 验 2004 年 后, 随 着 公 司 熟 食 加 工 厂 对 日 本 韩 国 的 成 功 注 册, 禽 肉 熟 食 制 品 又 成 为 出 口 的 主 导 产 品 公 司 是 日 本 政 府 认 可 的 中 国 35 家 熟 食 加 工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唯 一 一 家 对 日 本 注 册 的 鸭 加 工 企 业, 产 品 受 到 国 外 进 口 商 和 用 户 的 一 致 好 评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一 支 富 有 国 际 贸 易 经 验 的 外 销 队 伍, 他 们 精 通 外 语 国 际 贸 易, 熟 知 国 外 市 场, 了 解 加 工 工 艺, 与 国 外 客 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贸 易 合 作 关 系 这 都 为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品 迅 速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5) 具 有 富 足 的 鸡 肉 熟 食 产 品 加 工 能 力 公 司 熟 食 加 工 基 地 年 加 工 能 力 2.1 万 吨, 是 公 司 与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合 资 兴 建 的 完 全 按 照 欧 美 先 进 国 家 熟 食 加 工 要 求 建 造 的 现 代 化 熟 食 加 工 企 业 所 属 车 间 均 为 国 家 认 监 委 注 册 的 出 口 车 间, 符 合 欧 盟 日 本 等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进 口 食 品 卫 生 要 求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可 为 公 司 熟 食 加 工, 特 别 是 出 口 提 供 充 足 的 鲜 冻 鸡 产 品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仅 为 熟 食 加 工 厂 扩 大 规 模 提 高 产 量 提 供 可 靠 的 原 料 保 障, 同 时 熟 食 加 工 基 地 也 为 本 项 目 鸡 肉 产 品 提 供 稳 定 的 销 售 渠 道 和 产 品 转 化 平 台, 有 助 于 发 挥 公 司 产 业 链 完 整 的 优 势 (6) 成 本 优 势 鸡 饲 料 所 需 主 要 原 料 为 玉 米 和 豆 粕 河 南 省 是 中 国 产 粮 第 一 大 省,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河 南 省 周 口 市 是 河 南 省 的 重 要 粮 食 产 区 根 据 河 南 省 统 计 局 统 计,2005 年 周 口 市 的 玉 米 产 量 1,103,041 万 吨, 在 河 南 省 名 列 第 三 ; 大 豆 产 量 为 268,847 万 吨, 名 列 河 南 省 第 一 根 据 公 司 的 养 殖 经 验, 饲 料 成 本 占 鸡 肉 产 品 成 本 的 60% 以 上, 玉 米 和 豆 粕 两 种 原 材 料 的 成 本 占 鸡 饲 料 成 本 的 70% 左 右 因 此, 本 项 目 将 具 有 明 显 的 成 本 优 势 1-1-314

( 二 )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和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为 年 产 4,000 万 只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 简 称 A.A 肉 鸡 ) 系 列 养 殖 加 工 综 合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年 产 中 装 鸡 及 鸡 腿 鸡 翅 鸡 肫 等 冻 鸡 产 品 67,200 吨 项 目 将 建 设 8 个 规 模 为 5 万 套 的 种 鸡 场,2 个 年 孵 化 商 品 雏 鸡 2,410 万 羽 的 孵 化 场,12 个 5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鸡 养 殖 场,1 个 年 屠 宰 加 工 4,000 万 只 / 年 的 屠 宰 加 工 厂,1 个 年 产 18 万 吨 的 饲 料 厂 该 项 目 商 品 鸡 养 殖 采 用 基 地 + 农 户 的 养 殖 模 式, 屠 宰 厂 年 实 际 屠 宰 量 3,200 万 只 肉 鸡 中 的 600 万 只 由 本 项 目 配 套 的 商 品 代 示 范 养 鸡 场 养 殖, 其 余 2,600 万 只 肉 鸡 由 合 同 养 殖 户 饲 养, 育 成 后 公 司 回 购 出 栏 的 肉 鸡 由 屠 宰 加 工 厂 屠 宰 加 工 成 肉 鸡 系 列 产 品 饲 料 厂 年 产 18 万 吨 鸡 系 列 配 合 饲 料 中 的 5 万 吨 由 项 目 建 设 的 种 鸡 场 示 范 养 鸡 场 自 用, 其 余 13 万 吨 供 应 合 同 养 殖 户 ( 三 )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为 26,617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为 17,838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为 8,779 万 元, 拟 全 部 使 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表 13-2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建 筑 设 备 合 计 一 第 一 部 分 : 工 程 费 用 9,348 7,030 16,378 1.1 种 鸡 养 殖 场 1,862 1,345 3,207 1.2 商 品 鸡 养 殖 1,673 1,063 2,736 1.3 孵 化 厂 660 487 1,147 1.4 饲 料 厂 1,183 649 1,832 1.5 屠 宰 加 工 厂 3,265 3,047 6,312 1.6 前 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等 费 405 190 595 1.7 预 备 费 300 250 550 二 第 二 部 分 : 土 地 费 用 1,460 2.1 土 地 使 用 权 取 得 费 1,460 三 第 三 部 分 : 流 动 资 金 8,779 总 计 26,617 1-1-315

( 四 ) 建 设 方 案 1 种 鸡 场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5 万 套 / 年 种 鸡 场 8 个,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1,861.7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1,344.88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表 13-3 陈 州 项 目 8 个 种 鸡 场 土 建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建 筑 面 积 单 价 合 同 造 价 项 目 名 称 号 (m2) ( 元 /m2) ( 万 元 ) 1 种 鸡 舍 土 建 工 程 9,672 93 90 2 种 鸡 舍 钢 屋 面 工 程 9,672 84 81.2 3 行 政 房 门 岗 房 污 水 处 理 池 土 建 工 程 575 231.13 13.29 4 行 政 房 门 岗 房 饲 料 房 钢 屋 面 工 程 540 90 4.9 5 道 路 排 水 网 床 饲 料 房 工 程 24.82 6 场 区 围 墙 工 程 平 整 绿 化 及 其 他 杂 项 18.5 7 每 个 场 造 价 小 计 232.71 合 计 1,861.7 表 13-4 陈 州 项 目 8 个 种 鸡 养 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盘 式 料 红 16 26.85 429.6 2 供 水 系 统 含 主 材 12 14 168 3 供 配 电 系 统 含 主 材 8 15 120 4 乳 头 式 饮 水 线 8 12.75 102 5 湿 帘 系 统 8 9 72 6 主 供 料 系 统 8 8.1 64.8 7 环 境 控 制 系 统 8 8.1 64.8 8 蛋 盘 蛋 娄 周 转 库 及 工 器 具 8 7.5 60 9 通 风 系 统 和 供 暖 系 统 16 6.58 105.28 10 监 控 系 统 8 3 24 11 淋 浴 设 施 消 毒 设 施 8 2.4 19.2 12 蛋 库 空 间 8 1.5 12 13 高 压 冲 洗 机 8 1.2 9.6 14 机 械 格 栅 水 下 搅 拌 器 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8 11.7 93.6 合 计 1,344.88 1-1-316

2 孵 化 场 建 设 方 案 项 目 拟 建 2,410 万 羽 / 年 孵 化 场 2 个,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659.9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486.7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表 13-5 陈 州 项 目 2 个 孵 化 场 土 建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单 价 ( 元 /m2) 投 资 额 ( 万 元 ) 1 孵 化 车 间 土 建 工 程 5,600 600 336 2 孵 化 车 钢 屋 面 工 程 5,600 240 134 3 孵 化 车 间 吊 顶 工 程 3,600 160 57.6 4 场 区 道 路 排 水 工 程 4,100 200 82 5 场 区 围 墙 电 动 伸 缩 门 15.3 6 场 区 平 整 绿 化 及 其 他 杂 项 25 7 门 岗 房 工 程 40 2,500 10 合 计 659.9 表 13-6 陈 州 项 目 2 个 孵 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巷 道 式 孵 化 机 18 13.4 241.2 2 轴 流 风 机 14 4 56 3 孵 化 环 境 处 理 系 统 2 23.4 46.8 4 生 产 配 套 设 备 设 施 45 45 5 汽 运 费 28.6 28.6 6 空 压 机 20.69 20.69 7 大 风 机 4 3.71 14.84 8 备 用 蛋 车 16 0.72 11.52 9 水 电 安 装 含 主 材 8 0.62 4.96 10 发 电 机 组 低 压 配 电 柜 8.6 11 湿 帘 2 2 4 12 水 过 滤 软 化 装 置 水 加 压 装 置 4 0.785 3.14 13 出 雏 盘 180 0.0075 1.35 合 计 486.7 3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12 个 5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1,672.8 万 元, 1-1-317

设 备 投 资 约 1,063.2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表 13-7 陈 州 项 目 12 个 5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总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单 方 造 价 ( 元 /m2) 金 额 ( 万 元 ) 1 商 品 鸡 舍 5,670 180 102.1 2 行 政 用 房 100 360 3.6 3 仓 库 100 320 3.2 4 门 卫 消 毒 房 20 750 1.5 5 机 房 配 电 发 电 房 等 100 300 3 6 围 墙 620M 135 元 /M 8.4 7 场 区 砼 道 路 碎 石 砖 渣 路 1,460 66 9.7 8 场 区 排 水 沟 污 水 处 理 池 7.9 10 单 场 造 价 小 计 139.4 合 计 1,672.8 表 13-8 陈 州 项 目 12 个 50 万 只 / 年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肉 鸡 自 动 料 线 12 11.58 138.96 2 自 动 饮 水 线 全 套 供 水 系 统 24 6.96 167.04 3 环 境 控 制 系 统 12 6.33 75.96 4 通 风 系 统 12 5.77 69.24 5 湿 帘 系 统 12 4.42 53.04 6 主 料 箱 12 2.92 35.04 7 雏 鸡 用 具 12 2.5 30 8 高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12 7.5 90 9 厂 区 供 水 供 电 供 暖 系 统 24 10 183.96 10 清 洗 消 毒 吊 挂 等 设 施 24 2.5 60 11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12 13.33 159.96 合 计 1,063.2 4 屠 宰 加 工 厂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1 个 年 屠 宰 加 工 4,000 万 只 / 年 的 屠 宰 加 工 厂,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3,265.2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3,046.58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1-1-318

表 13-9 陈 州 项 目 加 工 厂 土 建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 2 ) 单 价 ( 元 /m2) 投 资 额 ( 万 元 ) 1 加 工 车 间 机 房 配 电 18,600 960 1785.6 2 加 工 车 间 及 办 公 楼 周 围 道 路 水 沟 16,000 129.39 207 3 加 工 车 间 网 架 工 程 10,000 326 326 4 加 工 车 间 墙 板 吊 顶 9,600 198.33 190.4 5 冷 库 钢 屋 面 工 程 5,050 257.43 130 6 冷 库 聚 氨 脂 现 场 喷 涂 12,000 75 90 7 场 区 围 墙 1,560m 219.23 34.2 8 餐 厅 650 800 52 9 倒 班 楼 3,500 657.14 230 10 污 水 处 理 站 泵 房 清 水 池 180 11 锅 炉 房 门 面 房 伸 缩 门 20 12 场 地 平 整 及 绿 化 20 合 计 3,265.2 表 13-10 陈 州 项 目 加 工 厂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总 价 设 备 来 源 1 屠 宰 加 工 设 备 998.17 进 口 2 加 工 设 备 安 装 18.38 爱 斯 克 公 司 3 水 电 暖 安 装 工 程 376.2 南 通 公 司 4 制 冷 ( 主 机 辅 机 ) 235.8 武 冷 公 司 5 制 冷 系 统 安 装 324 6 冷 风 机 108 上 虞 专 用 制 冷 公 司 7 蒸 发 冷 凝 器 72 洛 阳 隆 华 公 司 8 制 冰 机 空 压 机 54.98 格 兰 特 公 司 9 冷 库 门 39.6 华 鑫 公 司 10 成 品 库 货 架 垫 板 叉 车 90 南 京 麦 瑞 公 司 11 升 降 平 台 21.15 威 龙 公 司 12 电 子 秤 冻 盒 等 9 托 利 多 公 司 13 次 氯 酸 钠 发 生 器 9 宜 兴 环 发 公 司 14 变 ( 配 ) 电 设 备 设 施 126 武 汉 远 东 公 司 信 阳 华 仪 公 司 15 泵 房 恒 压 供 水 系 统 18 上 海 凯 旋 泵 业 16 水 井 及 厂 区 外 管 网 54 淮 阳 工 程 公 司 17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170.1 武 汉 中 航 公 司 18 空 调 设 备 16.2 华 鑫 公 司 19 通 风 风 道 冻 结 间 风 道 61.2 1-1-319

20 不 锈 钢 车 盘 工 作 台 地 沟 盖 108 山 东 同 鑫 不 锈 钢 设 备 公 司 21 锅 炉 及 安 装 38.7 武 汉 天 元 22 监 控 设 备 9 惠 普 公 司 23 汽 车 衡 9 24 餐 厅 倒 班 楼 办 公 楼 水 电 及 配 套 设 施 27 25 厂 区 其 他 设 施 53.1 合 计 3,046.58 5 饲 料 厂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1 个 年 产 18 万 吨 的 饲 料 厂,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1,183.4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648.62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表 13-11 陈 州 项 目 饲 料 厂 土 建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单 价 投 资 额 (M2) ( 元 /m2) ( 万 元 ) 1 主 车 间 工 程 2,070 1,200 248.4 2 圆 筒 仓 工 程 100 3 原 料 库 土 建 工 程 3,500 342.86 120 4 原 料 库 钢 屋 面 工 程 3,500 285.71 100 5 成 品 库 土 建 工 程 1,728 405 70 6 成 品 库 钢 屋 面 工 程 1,728 290 50 7 锅 炉 房 工 程 25 8 办 公 楼 倒 班 楼 餐 厅 门 岗 房 工 程 190 9 场 区 道 路 排 水 工 程 12,000 150 180 10 场 区 铁 艺 围 墙 不 锈 钢 电 动 伸 缩 门 40 11 场 区 平 整 绿 化 60 合 计 1,183.4 表 13-12 陈 州 项 目 饲 料 厂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总 价 ( 万 元 ) 1 机 械 设 备 ( 成 套 ) 356.66 2 主 车 间 控 制 系 统 63.6 3 计 算 机 控 制 系 统 13 4 MCC 系 统 16 1-1-320

5 PLC 系 统 15.8 6 KVV 动 力 电 缆 等 12 7 电 缆 桥 架 6 8 提 升 机 测 速 开 关 0.8 9 通 风 除 尘 系 统 2.5 10 机 架 平 台 溜 管 等 14.8 11 标 准 件 密 封 材 料 2.5 12 气 动 元 件 及 压 缩 空 气 附 件 2.75 14 锅 炉 管 道 等 安 装 费 73 15 供 水 系 统 供 电 系 统 64.21 17 厂 区 大 门 5 合 计 648.62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选 择 项 目 包 含 种 鸡 场 孵 化 场 养 鸡 场 屠 宰 加 工 厂 和 饲 料 加 工 厂 完 整 的 肉 鸡 生 产 和 加 工 一 体 化 产 业 链, 其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 图 13-1 肉 鸡 项 目 生 产 加 工 流 程 图 种 雏 鸡 600 万 只 / 年 雏 鸡 示 范 养 殖 场 种 鸡 场 种 蛋 孵 化 厂 屠 宰 加 工 2,600 万 只 / 年 雏 鸡 签 约 养 殖 户 饲 料 饲 料 饲 料 饲 料 加 工 市 场 销 售 1-1-321

1 父 母 代 种 鸡 场 技 术 方 案 (1) 质 量 标 准 目 前,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的 父 母 代 种 鸡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表 13-13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的 父 母 代 种 鸡 性 能 指 标 项 目 性 能 高 峰 期 日 均 产 蛋 率 87% 5-10% 产 蛋 率 的 周 龄 ( 周 ) 25 全 期 平 均 存 活 率 90%-91% 入 舍 母 鸡 66 周 龄 产 蛋 数 ( 枚 ) 193 入 舍 母 鸡 每 只 产 种 蛋 数 ( 枚 ) 185 入 舍 母 鸡 每 只 产 雏 鸡 数 ( 枚 ) 159 5%-10% 产 蛋 率 时 的 体 重 ( 千 克 ) 2.83-3.06 产 蛋 结 束 时 体 重 ( 千 克 ) 3.54-3.85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和 工 艺 流 程 父 母 代 种 鸡 养 殖 技 术 方 案 采 用 三 段 养 殖, 即 育 雏 育 成 和 产 蛋 三 个 阶 段 采 用 一 次 性 全 进 全 出 饲 养 工 艺, 全 封 闭 鸡 舍 纵 向 通 风 自 动 给 料 给 水 自 动 控 湿 控 温 饲 养 方 式 采 用 漏 逢 地 板 网 上 饲 养 种 鸡 饲 养 技 术 属 于 成 熟 技 术, 其 核 心 技 术 表 现 在 鸡 舍 的 建 设, 种 鸡 的 饲 养 与 繁 殖, 疫 病 的 防 治 和 饲 料 的 调 配 选 择 只 要 按 规 范 工 艺 对 种 鸡 进 行 饲 养 与 繁 殖, 就 可 以 保 质 保 量 的 生 产 出 合 格 种 蛋 1-1-322

图 13-2 种 鸡 养 殖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雏 鸡 引 进 优 质 的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父 母 代 雏 鸡 鉴 别 免 疫 进 入 育 雏 舍 前 对 父 母 代 雏 鸡 进 行 消 毒 和 免 疫 育 雏 育 成 产 蛋 送 孵 化 场 对 合 格 雏 鸡 进 行 育 雏 饲 养 对 育 雏 结 束 的 鸡 群 进 行 筛 选, 对 合 格 的 健 雏 鸡 进 行 育 成 饲 养 进 入 产 蛋 期 的 鸡 逐 步 过 渡 到 自 由 采 食 饲 养 开 产 后 必 须 及 时 采 集 种 蛋, 提 高 种 蛋 合 格 率 将 合 格 的 种 蛋 送 往 孵 化 场 孵 化 (3)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所 需 种 雏 鸡 从 北 京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育 种 公 司 购 买,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2 孵 化 技 术 方 案 (1) 质 量 标 准 表 13-14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孵 化 技 术 参 数 项 目 标 准 孵 化 率 84% 健 雏 率 97% 孵 化 时 间 ( 天 ) 18 出 雏 时 间 ( 天 ) 3-5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孵 化 采 用 巷 道 式 孵 化 设 备 机 械 孵 化 生 产 技 术 方 案, 其 生 产 设 备 及 技 术 已 在 国 内 多 家 企 业 使 用, 成 熟 可 靠 1-1-323

图 13-3 孵 化 工 艺 流 程 图 种 蛋 在 种 鸡 养 殖 场 采 集 的 种 蛋 及 时 送 到 孵 化 车 间 检 蛋 熏 蛋 对 种 蛋 进 行 严 格 的 挑 选, 剔 除 不 合 格 蛋, 保 证 雏 鸡 的 健 康 及 孵 化 率 经 捡 选 后 的 种 蛋 应 在 孵 化 前 或 贮 存 前 进 行 熏 蒸 消 毒 20~30 分 钟 孵 化 出 雏 对 种 蛋 进 行 孵 化 18 天 时 转 入 出 雏 器 出 雏, 出 雏 后 对 雏 鸡 进 行 鉴 别 及 检 选, 进 行 人 工 助 产 和 雏 鸡 免 疫 送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合 格 的 成 品 雏 鸡 送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3)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孵 化 场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种 蛋, 根 据 设 计 方 案, 种 鸡 场 每 年 可 以 向 孵 化 场 提 供 种 蛋 5,846 万 枚, 可 充 分 满 足 孵 化 场 年 孵 化 4,820 万 只 商 品 代 雏 鸡 的 需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3 商 品 代 肉 鸡 养 殖 场 技 术 方 案 (1) 质 量 标 准 目 前,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的 商 品 代 肉 鸡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表 13-15 爱 拔 益 加 肉 鸡 的 商 品 代 肉 鸡 性 能 指 标 项 目 35 日 龄 42 日 龄 49 日 龄 体 重 ( 克 ) 1,770 2,360 2,940 成 活 率 97% 96.5% 95.8% 饲 料 利 用 率 1.56 1.73 1.90 胸 肉 产 肉 率 - 16.1% 16.8% 1-1-324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和 工 艺 流 程 商 品 代 肉 鸡 养 殖 技 术 采 用 一 段 式 全 进 全 出 饲 养 工 艺, 半 开 放 式 鸡 舍 饲 养 方 式 采 用 漏 逢 地 板 网 上 饲 养, 整 个 生 长 期 采 用 自 由 采 食 和 自 由 饮 水 饲 养 商 品 代 肉 鸡 饲 养 技 术 属 于 成 熟 技 术, 其 核 心 技 术 表 现 在 鸡 舍 的 建 设, 肉 鸡 的 饲 养, 疫 病 的 防 治 和 饲 料 的 调 配 选 择 只 要 按 规 范 工 艺 对 商 品 代 肉 鸡 进 行 饲 养, 就 可 以 按 质 量 标 准 培 育 出 符 合 要 求 的 商 品 代 肉 鸡 图 13-4 商 品 鸡 饲 养 流 程 图 商 品 代 雏 鸡 育 雏 育 成 从 公 司 孵 化 场 取 得 健 康 的 商 品 代 雏 鸡, 进 入 育 雏 舍 前 对 雏 鸡 进 行 免 疫 和 消 毒 进 入 育 雏 舍 育 雏 采 用 自 由 采 食 和 自 由 饮 水 饲 养, 充 分 发 挥 肉 鸡 的 生 长 特 性 检 疫 称 重 对 出 栏 的 肉 鸡 进 行 检 疫 称 重 屠 宰 加 工 厂 检 疫 合 格 的 肉 鸡 直 接 送 至 加 工 厂 进 行 屠 宰 加 工 (3)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商 品 代 养 鸡 场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商 品 代 雏 鸡, 所 需 667 万 只 雏 鸡 可 全 部 由 孵 化 场 提 供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4 屠 宰 加 工 厂 技 术 方 案 (1) 质 量 标 准 内 销 产 品 执 行 企 业 标 准, 标 准 号 Q/HYR001-1999; 出 口 产 品 应 符 合 出 口 国 的 要 求 产 品 卫 生 标 准 执 行 冻 鸡 肉 卫 生 标 准 (GB2710-1996) ; 工 厂 管 理 执 行 国 家 标 准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12694-99) 1-1-325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和 工 艺 流 程 屠 宰 加 工 生 产 线 采 用 人 工 挂 鸡, 自 动 宰 杀 浸 烫 沥 血 脱 羽 机 械 摘 除 内 脏 机 械 处 理 内 脏 自 动 冲 洗 鸡 体 预 冷 称 重 分 级 自 动 分 割 包 装 的 自 动 机 械 化 生 产 方 法 肉 鸡 流 水 线 屠 宰 加 工 技 术 在 世 界 上 属 于 成 熟 技 术 其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屠 宰 车 间 及 设 备 的 规 范 设 计 和 成 套 配 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流 程 和 质 量 标 准, 就 可 以 生 产 出 合 格 的 鸡 肉 制 品 图 13-5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活 屠 鸡 宰 从 公 司 的 示 范 养 殖 场 和 合 同 养 殖 户 取 得 活 鸡, 并 对 其 进 行 检 疫, 检 验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质 量 标 准 对 活 鸡 进 行 屠 宰 分 割 加 工 称 重 包 装 根 据 生 产 加 工 计 划, 按 分 割 鸡 整 鸡 副 产 品 挑 选 分 开, 根 据 各 自 的 作 业 指 导 书 要 求 进 行 分 割 分 级 对 加 工 处 理 后 的 鸡 肉 称 重, 按 产 品 要 求 包 装 冷 冻 冷 藏 配 送 销 售 对 包 装 好 的 产 品 进 行 速 冻 处 理,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成 品 转 入 冷 藏 库 贮 存 产 品 销 售 运 输 采 用 保 温 车, 保 温 车 要 符 合 冷 冻 产 品 的 卫 生 保 温 要 求 (3)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屠 宰 加 工 厂 年 加 工 能 力 为 4,000 万 只 活 鸡, 实 际 产 能 约 为 3,200 万 只, 初 期 600 万 只 由 公 司 自 建 商 品 代 养 鸡 场 提 供, 其 余 2,600 万 只 由 公 司 的 合 同 养 殖 户 提 供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5 饲 料 加 工 厂 技 术 方 案 (1) 质 量 标 准 目 前, 鸡 饲 料 的 生 产 与 加 工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公 司 饲 料 的 生 产 执 行 1-1-326

公 司 制 定 的 企 业 标 准, 标 准 号 Q/411526BAHY001-2000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主 车 间 工 艺 设 计 采 用 先 粉 碎 后 配 料, 间 歇 混 合, 微 机 控 制 制 粒 冷 却 分 级 打 包 等 完 整 的 生 产 工 艺 该 工 艺 适 用 于 生 产 各 种 家 禽 养 殖 用 的 配 合 饲 料 和 浓 缩 饲 料, 具 有 噪 声 低 电 耗 少 室 内 粉 尘 浓 度 低 等 特 点 本 工 艺 融 合 了 目 前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工 艺 流 程, 同 时 又 充 分 考 虑 到 国 内 的 原 料 状 况, 同 时 具 有 先 进 性 和 实 用 性 本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来 源 于 主 设 备 提 供 商 江 苏 牧 羊 集 团 和 广 州 天 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图 13-6 饲 料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检 验 接 收 清 理 储 存 粉 碎 配 料 从 合 格 的 供 货 商 处 取 得 原 料, 并 根 据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去 除 原 料 中 所 含 杂 质, 并 将 处 理 后 的 原 料 输 送 到 不 同 料 仓, 以 备 生 产 对 粉 碎 的 原 料 和 辅 料 进 行 配 比 添 加 搅 拌 根 据 饲 料 成 分 要 求 添 加 辅 料, 并 搅 拌 使 之 充 分 混 合 制 成 颗 粒 将 混 和 好 的 原 料 调 质, 制 成 饲 料 颗 粒 包 装 入 库 成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包 装 入 库, 等 待 销 售 (3)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饲 料 加 工 厂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玉 米 豆 粕,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口 地 区 是 我 国 玉 米 的 主 产 区, 原 材 料 供 应 充 足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1-1-327

( 六 ) 项 目 的 竣 工 时 间 1 项 目 进 度 安 排 由 于 本 项 目 涉 及 种 鸡 养 殖 商 品 代 鸡 苗 孵 化 及 养 殖 成 鸡 屠 宰 加 工 及 饲 料 生 产 多 个 环 节,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及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要 求, 本 公 司 拟 同 时 进 行 种 鸡 场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加 工 厂 及 饲 料 厂 的 土 建 工 程, 由 于 公 司 现 有 饲 料 厂 能 暂 时 满 足 本 项 目 前 期 种 鸡 养 殖 所 需 饲 料, 本 项 目 饲 料 厂 土 建 工 程 安 排 在 土 建 工 程 后 期 开 始 ; 然 后 进 行 相 应 设 备 的 购 买 和 安 装 工 作, 计 划 建 设 期 一 年 流 动 资 金 需 要 逐 年 投 入 2 产 品 销 售 方 式 及 营 销 措 施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终 端 产 品 为 鸡 肉 产 品, 由 于 鸡 肉 和 鸭 肉 产 品 所 面 对 的 客 户 群 基 本 相 同, 公 司 未 来 将 利 用 现 有 的 销 售 网 络 及 销 售 渠 道 进 行 销 售 ( 七 )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种 鸡 场 孵 化 场 和 商 品 代 养 鸡 场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养 鸡 场 及 孵 化 场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3,500 立 方 米, 主 要 包 括 地 面 冲 洗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鸡 粪 病 死 鸡 炉 渣 和 其 它 废 弃 物 种 鸡 场 还 有 未 孵 化 出 的 死 蛋 孵 化 后 的 蛋 壳 少 量 脱 落 的 羽 毛 和 鸡 粪 等, 鸡 粪 年 产 出 量 21,800 吨 左 右 商 品 鸡 场 鸡 粪 年 出 量 218,765 吨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池 处 理 后, 可 以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场 区 下 水 道 1-1-328

图 13-7 养 殖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废 水 沉 淀 池 氧 化 塘 达 标 排 放 产 生 的 鸡 粪 集 中 堆 放, 定 期 外 运, 做 为 农 田 肥 料 炉 渣 集 中 堆 放 外 运, 作 建 筑 材 料 或 填 坑 铺 路 2 屠 宰 加 工 厂 和 饲 料 加 工 厂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洗 涤 水 及 各 种 冲 洗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约 500 立 方 米, 生 活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30 立 方 米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排 出 的 废 渣, 年 排 放 约 4,200 吨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鼓 风 机 空 压 机 制 冷 机 组 等 电 动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强 度 在 85 分 贝 左 右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蒸 汽 冷 却 水 制 冷 设 备 冷 却 水 回 收 利 用,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 生 产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所 排 工 业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标 准,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20 毫 克 / 升,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80 毫 克 / 升 图 13-8 加 工 废 水 处 理 工 业 流 程 生 产 废 水 粗 格 栅 细 格 栅 调 水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加 药 细 格 栅 SBR 反 应 池 消 毒 池 排 放 或 转 做 绿 化 用 水 污 泥 浓 缩 池 带 式 压 缩 机 脱 水 后 用 作 肥 料 1-1-329

利 用 屠 宰 厂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渣 废 料 制 造 有 机 肥 料 和 饲 料 ; 饲 料 加 工 厂 产 生 的 下 脚 料 送 往 养 殖 场 做 饲 料 炉 渣 集 中 堆 放 外 运, 作 建 筑 材 料 或 填 坑 铺 路 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投 入 根 据 前 述 主 要 污 染 物 不 同 的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种 鸡 场 孵 化 场 商 品 代 养 殖 场 饲 料 厂 及 加 工 厂 拟 投 建 环 保 设 施 及 设 备 投 入 详 见 本 项 目 ( 四 ) 建 设 方 案 4 环 境 影 响 批 复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河 南 省 环 保 局 豫 环 评 [2007]232 号 批 复,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 八 ) 项 目 的 土 地 本 项 目 孵 化 场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厂 和 饲 料 加 工 厂 选 址 在 淮 阳 县 新 规 划 的 工 业 园 区 内, 使 用 公 司 现 有 建 设 用 地 ( 土 地 证 号 分 别 为 淮 国 用 2007 第 208 号 和 淮 国 用 209 号 ), 厂 址 位 于 淮 阳 县 城 南 南 环 路 6 号, 厂 区 地 势 平 坦, 地 下 水 资 源 丰 富, 道 路 和 电 力 等 各 种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齐 全, 交 通 便 利, 适 宜 本 项 目 建 设 此 外,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已 就 种 鸡 及 商 品 鸡 养 殖 用 地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村 民 签 订 了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出 租 合 同, 具 体 的 租 赁 地 情 况 如 下 表 : 表 13-16 淮 阳 县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20 宗 租 赁 土 地 列 表 序 号 位 置 租 地 面 积 ( 亩 ) 使 用 期 限 1 城 关 回 族 镇 贾 庄 村 53.55 2007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 白 楼 乡 五 谷 台 村 45.817 2007 年 6 月 1 日 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3 白 楼 乡 大 郝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4 白 楼 乡 沙 窝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5 白 楼 乡 于 庄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6 白 楼 乡 庞 庄 45.2 不 超 过 20 年 7 临 蔡 镇 许 庙 45.2 不 超 过 20 年 8 临 蔡 镇 小 孔 楼 45.2 不 超 过 20 年 9 安 岭 镇 刘 坊 店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0 安 岭 镇 大 程 楼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1-330

11 安 岭 镇 柏 树 坟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2 安 岭 镇 湾 张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3 菖 店 乡 秦 阁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4 葛 店 乡 徐 寨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5 葛 店 乡 葛 店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6 葛 店 乡 朱 庄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7 鲁 台 镇 周 楼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8 鲁 台 镇 鲁 集 村 受 秀 楼 东 村 民 组 委 托 45.2 不 超 过 20 年 19 豆 门 乡 马 楼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20 豆 门 乡 武 湾 村 45.2 不 超 过 20 年 ( 九 )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本 项 目 由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实 施, 具 体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投 产 后 的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该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六 ( 三 ) 发 行 人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用 以 增 加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鉴 于 增 资 前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 十 )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为 了 项 目 能 尽 快 实 施, 取 得 市 场 竞 争 中 的 先 发 优 势, 公 司 已 利 用 自 筹 资 金 开 始 项 目 建 设 目 前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顺 利, 截 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项 目 已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8,067.98 万 元, 在 建 工 程 1,596.53 万 元, 支 付 土 地 出 让 金 1,457.76 万 元 等, 合 计 占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预 算 比 例 的 62.35%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建 成 2 个 种 鸡 养 殖 场, 建 设 成 本 669.04 万 元, 购 入 养 殖 设 备 12 套, 设 备 成 本 449.08 万 元 ; 已 建 成 屠 宰 加 工 厂, 建 设 成 本 3,189.58 万 元, 已 购 入 屠 宰 加 工 成 套 设 备 一 套, 设 备 成 本 3,160.84 万 元 ; 在 建 3 个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建 造 成 本 497.88 万 元 ; 在 建 孵 化 厂 1 个, 建 造 成 本 已 投 入 452.19 万 元 ; 在 建 饲 料 厂 1 个, 建 造 成 本 已 投 入 310.2 万 元 后 续 还 需 建 设 6 个 种 鸡 场 9 个 商 品 鸡 养 殖 场 1 个 孵 化 场, 并 安 装 相 应 设 备 1-1-331

( 十 一 ) 项 目 完 成 前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产 能 情 况 1 公 司 肉 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情 况 本 公 司 2007 年 购 买 了 淮 滨 天 宇 禽 业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 并 将 之 注 销 后 设 立 了 淮 滨 分 公 司,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肉 鸡 屠 宰 及 加 工 业 务, 现 有 屠 宰 能 力 9,000 吨 / 年, 2008 年 公 司 的 肉 鸡 产 量 为 5,763 吨, 销 量 为 5,932 吨, 产 销 率 为 102.93%, 销 售 收 入 为 5,671 万 元 2009 年 1-6 月, 淮 滨 分 公 司 冻 鸡 销 量 为 3,024.06 吨, 销 售 收 入 为 2,520.12 万 元 2 项 目 完 成 后 前 后 固 定 资 产 和 产 能 变 动 情 况 目 前 发 行 人 淮 滨 分 公 司 现 有 屠 宰 肉 鸡 产 能 为 9,000 吨 / 年,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为 6,582 万 元 ; 该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6,378 万 元, 肉 鸡 屠 宰 加 工 产 能 为 67,200 吨 / 年 与 本 募 投 项 目 的 比 较 如 下 表 : 表 13-17 项 目 完 成 前 后 固 定 资 产 和 产 能 情 况 表 项 目 现 有 业 务 募 投 项 目 增 长 倍 数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 万 元 ) 6,582 16,378 1.48 鸡 产 品 实 际 产 能 ( 吨 ) 9,000 67,200 10.2 该 项 目 达 产 后, 固 定 资 产 较 现 有 业 务 增 长 1.48 倍, 而 年 屠 宰 肉 鸡 能 力 增 长 10.2 倍 ( 十 二 )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本 项 目 经 济 计 算 期 为 15 年 ( 包 括 建 设 期 1 年 ), 假 设 项 目 投 资 第 二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50%, 第 三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80%, 第 四 年 起 满 负 荷 运 行 根 据 本 公 司 淮 滨 分 公 司 2007 年 第 二 季 度 开 始 至 2008 年 底 冻 鸡 产 品 月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平 稳 且 与 行 业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相 符, 再 综 合 考 虑 未 来 国 内 居 民 肉 类 消 费 结 构 将 趋 于 优 1-1-332

化 和 消 费 升 级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以 淮 滨 分 公 司 2007 年 第 二 季 度 开 始 至 2008 年 底 鸡 产 品 月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的 均 值 8,891 元 / 吨 为 该 项 目 鸡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 税 后 ) 相 对 于 其 他 肉 类, 禽 肉 生 产 加 工 业 务 能 快 速 地 将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转 移 至 禽 肉 制 品 价 格 上, 从 而 维 持 一 个 相 对 稳 定 的 毛 利 空 间, 因 此 在 假 设 原 材 料 价 格 在 计 算 期 内 保 持 不 变 的 前 提 下, 鸡 系 列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在 计 算 期 内 也 维 持 不 变, 项 目 完 全 达 产 后 预 计 每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9,747 万 元 表 13-18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表 序 号 产 品 产 量 价 格 销 售 收 入 1 鸡 产 品 67,200 吨 8,891 元 / 吨 59,747 万 元 2 淘 汰 蛋 915 万 枚 0.12 元 / 枚 109 万 元 3 鸡 肠 鸡 毛 等 416 万 元 合 计 60,272 万 元 注 : 鸡 产 品 增 值 税 适 用 税 率 为 13% 2 销 售 成 本 及 费 用 估 算 表 13-19 销 售 成 本 和 费 用 估 算 表 产 量 健 雏 3,400 万 只 ; 鸡 产 品 67,200 吨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成 本 52,692.95 固 定 成 本 945.3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6.90 管 理 费 用 1,369.31 销 售 费 用 384.70 合 计 55,429.25 该 项 目 变 动 成 本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饲 料 成 本, 基 于 上 述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的 分 析, 该 项 目 测 算 假 设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维 持 2008 年 平 均 价 格 不 变 固 定 成 本 890.61 万 元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摊 销, 根 据 本 公 司 现 行 的 会 计 政 策, 假 设 房 屋 建 筑 物 与 机 器 设 备 无 残 值, 使 用 年 限 采 用 公 司 现 有 会 计 政 策 中 对 应 类 别 使 用 年 限 的 均 值, 房 屋 建 筑 物 使 用 年 限 为 30 年, 机 器 设 备 使 用 年 限 为 15 1-1-333

年, 土 地 使 用 权 摊 销 年 限 为 50 年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形 成 房 屋 建 筑 物 9,348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7,030 万 元, 土 地 使 用 权 1,460 万 元, 新 增 年 折 旧 780.27 万 元, 年 土 地 使 用 权 摊 销 29.2 万 元, 土 地 租 赁 费 54.78 万 元 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60,272 万 元, 成 本 费 用 合 计 55,429.25 万 元, 本 项 目 属 于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务,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均 税 后 利 润 4,843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15.96%,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含 建 设 期 )6.50 年,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19.33%, 盈 亏 平 衡 点 35.62% ( 盈 亏 平 衡 点 分 析 是 对 全 部 销 售 收 入 等 于 全 部 成 本 时 产 量 与 产 能 的 关 系 ) 本 项 目 盈 亏 平 衡 点 为 35.62% 即 产 量 达 到 产 能 的 35.62% 即 可 保 本 四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一 ) 项 目 实 施 的 市 场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1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售 情 况 本 公 司 种 鸭 一 场 2006 年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使 得 公 司 当 年 新 增 孵 化 能 力 500 万 只 ; 2007 年 种 鸭 三 场 扩 建 后 新 增 孵 化 能 力 1,000 万 只, 截 止 2008 年 底 公 司 商 品 鸭 苗 孵 化 能 力 达 到 6,500 万 只 / 年 2008 年 本 公 司 商 品 鸭 苗 销 售 数 量 为 3,579.13 万 只, 外 销 率 达 60.47% 2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鸭 苗 市 场 前 景 根 据 联 合 国 粮 食 与 农 业 组 织 的 统 计, 我 国 鸭 肉 产 量 增 长 迅 速, 从 1985 年 到 2005 年 间 鸭 肉 产 量 增 长 5.86 倍, 是 世 界 肉 鸭 生 产 第 一 大 国 我 国 自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初 开 始 从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引 进 樱 桃 谷 鸭, 樱 桃 谷 鸭 以 其 高 蛋 白 低 脂 肪 肉 质 鲜 嫩 以 及 饲 料 转 化 率 高 等 特 点 迅 速 受 到 养 殖 企 业 及 养 殖 户 的 青 睐, 农 业 部 统 计 数 据 表 明 樱 桃 谷 鸭 目 前 已 占 我 国 规 模 化 肉 鸭 加 工 生 产 的 80% 以 上 在 目 前 消 费 者 1-1-334

对 食 品 质 量 和 安 全 控 制 越 来 越 严 格 的 前 提 下, 肉 鸭 的 规 模 化 养 殖 和 屠 宰 是 行 业 发 展 的 趋 势, 且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和 饮 食 结 构 不 断 改 善, 肉 鸭 产 品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将 带 动 对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苗 需 求 的 稳 定 增 长 本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早 引 入 樱 桃 谷 鸭 的 公 司 之 一,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和 经 验 积 累,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集 繁 育 养 殖 加 工 于 一 体 的 樱 桃 谷 鸭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总 结 出 一 套 完 整 的 樱 桃 谷 鸭 繁 育 技 术 和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产 蛋 率 出 雏 率 健 雏 率 等 指 标 均 达 到 行 业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的 商 品 代 鸭 苗 以 其 过 硬 的 质 量 得 到 了 养 殖 单 位 的 认 可, 成 为 市 场 上 供 不 应 求 的 产 品 综 上 所 述,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苗 未 来 的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本 公 司 将 凭 借 自 身 的 规 模 优 势 技 术 优 势 和 品 牌 优 势 在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苗 市 场 不 断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3 项 目 达 产 后 商 品 鸭 苗 产 能 及 产 量 本 项 目 商 品 鸭 苗 孵 化 能 力 为 1,000 万 只 / 年 ( 计 算 包 括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和 在 山 东 省 单 县 建 设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公 司 商 品 鸭 苗 孵 化 能 力 将 达 到 9,500 万 只 / 年, 市 场 占 有 率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江 西 丰 城 地 区 和 山 东 单 县 地 区 养 鸭 传 统 悠 久, 商 品 鸭 苗 需 求 量 大 的 背 景 下,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扩 大 本 公 司 在 该 地 区 商 品 鸭 苗 市 场 份 额 4 市 场 竞 争 情 况 目 前 除 本 公 司 外, 国 内 市 场 主 要 生 产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苗 的 企 业 还 包 括 : 广 西 桂 柳 家 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六 合 集 团 山 东 乐 港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众 诚 鸭 业 集 团 山 东 博 大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等 上 述 企 业 中, 广 西 桂 柳 家 禽 有 限 公 司 和 苏 州 众 诚 鸭 业 集 团 是 单 一 樱 桃 谷 鸭 苗 生 产 销 售 企 业, 其 余 企 业 均 为 一 体 化 鸭 养 殖 加 工 企 业 详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三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1-335

( 二 ) 建 设 规 模 和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是 年 产 1,0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的 养 殖 生 产 项 目, 主 要 由 1 个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场 和 1 种 蛋 孵 化 车 间 组 成 本 项 目 拟 在 江 西 丰 城 建 设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场 每 年 生 产 种 蛋 1,344.49 万 枚, 由 孵 化 厂 孵 化 成 商 品 代 雏 鸭, 年 生 产 商 品 代 雏 鸭 1,000 万 只 项 目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孵 化 车 间 种 鸭 养 殖 车 间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生 活 设 施 等 土 建 工 程 及 配 套 的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 三 ) 投 资 概 算 该 项 目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为 2,931 万 元, 其 中 建 筑 投 资 为 1,600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653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为 678 万 元, 拟 全 部 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表 13-20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合 计 土 建 工 程 1,320 1 建 筑 投 资 前 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等 费 200 1,600 预 备 费 80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513 2 设 备 投 资 前 期 规 划 设 计 管 理 等 费 100 653 预 备 费 40 3 流 动 资 金 678 总 计 2,931 ( 四 ) 建 设 方 案 1 种 鸭 场 和 孵 化 场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种 鸭 养 殖 场 1 个 孵 化 场 1 个,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1,320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513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1-1-336

表 13-21 丰 城 种 鸭 养 殖 场 土 建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单 价 ( 元 ) 投 资 ( 万 元 ) 1 鸭 舍 20,800 230 478.4 2 孵 化 车 间 土 建 吊 顶 3,680 1,100 404.8 3 办 公 室 职 工 住 宿 815 900 73.4 4 食 堂 仓 库 门 岗 房 400 1,500 60 5 收 蛋 配 电 更 衣 600 800 48 6 道 路 及 路 基 3,000 200 60 7 围 墙 1,750 250 43.8 8 水 沟 污 水 处 理 池 1,200 180 21.6 9 平 整 场 地 绿 化 杂 项 130 合 计 1,320 表 13-22 丰 城 种 鸭 养 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总 价 ( 万 元 ) 1 盘 式 料 线 18.6 2 饮 水 线 9.6 3 供 料 系 统 6 4 供 配 电 系 统 含 主 材 16 5 供 水 系 统 含 主 材 18 6 通 风 系 统 9 7 环 境 控 制 系 统 9 8 供 暖 系 统 6.3 9 温 帘 系 统 3 10 蛋 库 空 调 1.2 11 淋 浴 消 毒 设 施 高 压 冲 洗 机 2.8 12 场 区 大 门 5 13 蛋 盘 蛋 周 转 车 6 14 机 械 格 栅 水 下 搅 拌 器 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8 合 计 128.5 表 13-23 丰 城 种 鸭 孵 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1 智 能 型 孵 化 机 100 2.2 220 2 蛋 车 36 0.72 25.9 3 水 过 滤 软 化 装 置 水 加 压 装 置 6 0.785 4.7 1-1-337

4 出 雏 盘 360 0.0075 2.7 5 绒 毛 收 集 静 压 系 统 3 2.5 7.5 6 孵 化 厅 环 境 处 理 系 统 1 21 21 7 汽 运 费 7 0.85 5.95 8 水 电 安 装 ( 含 主 材 ) 32.1 32.1 9 生 产 配 套 设 备 设 施 21 21 10 发 电 机 组 变 压 器 低 压 柜 5 4.24 21.2 11 轴 流 风 机 4 2 8 12 大 风 机 湿 帘 空 压 机 7 0.62 4.35 13 监 控 系 统 1 3.5 3.5 14 场 区 大 门 2 2.5 5 15 消 毒 设 施 1 1.6 1.6 合 计 384.5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选 择 1 质 量 标 准 目 前 樱 桃 谷 鸭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公 司 根 据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提 供 的 SM3 型 樱 桃 谷 鸭 技 术 指 标 制 定 了 企 业 质 量 标 准 种 鸭 外 貌 特 征 : 雏 鸭 绒 毛 呈 淡 黄 色, 成 年 鸭 全 身 羽 毛 白 色, 少 数 有 零 星 黑 色 杂 羽, 啄 橙 黄 色, 少 数 呈 肉 红 色, 胫 蹼 桔 红 色 体 躯 呈 长 方 块 形 ; 公 鸭 头 大, 颈 粗 短, 脚 较 短, 体 躯 倾 斜 度 小, 几 乎 与 地 平 行, 有 2-4 根 白 色 性 指 羽 生 产 性 能 : 第 25 周 开 始 产 蛋, 产 蛋 周 期 为 50 周, 每 只 母 鸭 产 蛋 296 只 成 品 雏 鸭 外 貌 特 征 : 雏 鸭 体 质 健 壮, 精 神 活 泼, 体 重 适 中, 蛋 黄 吸 收 良 好, 绒 毛 长 短 适 中, 整 洁, 色 素 正 常, 无 畸 形, 弯 缘 拖 黄 钌 脐 大 肚 等 异 常 现 象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的 养 殖 采 用 三 段 养 殖 工 艺, 即 育 雏 育 成 和 产 蛋 三 个 阶 段 育 雏 育 成 期 采 用 限 制 饲 养, 产 蛋 期 采 用 自 由 采 食 饲 养 工 艺 ; 育 雏 采 用 混 合 式, 育 成 种 鸭 采 用 地 面 平 养 方 式 饲 养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饲 养 属 于 成 熟 技 术, 经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近 半 个 世 纪 的 繁 育 科 研 发 展 而 来, 并 结 合 了 公 司 十 多 年 在 中 国 繁 育 樱 桃 谷 鸭 的 丰 富 经 验 1-1-338

孵 化 采 用 机 械 孵 化 中 央 集 群 控 制, 该 技 术 方 案 成 熟 可 靠, 在 国 内 及 本 企 业 已 采 用 多 年, 成 熟 可 靠 图 13-9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父 母 代 雏 鸭 从 公 司 祖 代 种 鸭 场 取 得 合 格 的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雏 鸭 育 雏 育 成 对 雏 鸭 进 行 育 雏 育 成 饲 养 产 蛋 检 验 消 毒 产 蛋 期 种 鸭 按 照 种 鸭 产 短 期 饲 养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饲 养 收 集 后 的 种 蛋 及 时 送 往 孵 化 车 间, 进 行 严 格 的 种 蛋 挑 选, 经 挑 选 后 的 种 蛋 应 在 孵 化 前 或 贮 存 前 进 行 消 毒 孵 化 出 雏 按 照 种 蛋 孵 化 要 求 进 行 孵 化,26 天 时 转 入 出 雏 器 出 雏, 并 对 雏 鸭 进 行 鉴 别 挑 选 送 商 品 代 养 殖 场 合 格 的 成 品 雏 鸭 送 商 品 代 鸭 养 殖 场 或 出 售 3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本 项 目 的 设 备 选 择 在 满 足 工 艺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立 足 选 用 国 产 设 备 拟 采 用 电 子 机 械 工 业 部 41 所 生 产 的 模 糊 型 微 电 脑 孵 化 及 出 雏 机, 该 设 备 采 用 微 电 脑 高 精 度 控 制, 其 温 度 分 辨 率 达 0.01, 湿 度 分 辨 率 达 1%RH, 配 有 两 套 控 制 装 置, 当 主 控 制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时, 可 立 即 启 动 备 用 控 制 装 置, 可 实 现 计 算 机 联 网, 实 现 群 控, 进 行 自 动 孵 化, 提 高 操 作 质 量, 便 于 管 理 ( 六 ) 主 要 原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年 产 1,000 万 只 商 品 代 雏 鸭 需 要 雄 性 和 雌 性 父 母 代 雏 鸭 共 计 58,969 只, 由 公 司 祖 代 鸭 场 提 供, 质 量 与 数 量 可 以 得 到 保 证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1-1-339

( 七 ) 项 目 的 竣 工 时 间 及 营 销 措 施 等 1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即 从 项 目 资 金 到 位 至 试 生 产 约 需 一 年 时 间 2 产 品 营 销 措 施 本 项 目 在 江 西 丰 城 投 建, 由 公 司 的 孵 化 场 生 产 出 的 合 格 雏 鸭 拟 全 部 用 于 外 销 ( 八 )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种 鸭 场 与 孵 化 场 的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为 100-125 立 方 米, 主 要 为 鸭 养 殖 运 动 场 洗 浴 用 水 鸭 舍 地 面 冲 洗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鸭 粪 病 死 鸭 和 其 它 废 弃 物, 种 鸭 场 鸭 粪 产 出 量 1,100 吨 / 年 左 右 未 孵 化 出 的 死 蛋 孵 化 后 的 蛋 壳 少 量 脱 落 的 羽 毛 等 200 吨 / 年, 锅 炉 产 生 的 废 渣 60 万 吨 / 年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鼓 风 机 空 压 机 制 冷 机 组 的 电 动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强 度 在 85 分 贝 左 右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种 鸭 戏 水, 洗 浴 水 定 期 排 放, 并 经 过 滤 沉 淀 加 药 消 毒 后, 重 新 使 用 排 放 的 其 他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池 处 理 后, 可 以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图 13-10 养 殖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废 水 沉 淀 池 氧 化 塘 达 标 排 放 产 生 的 鸭 粪 集 中 堆 放, 定 期 外 运, 做 为 农 田 肥 料 炉 渣 集 中 堆 放 外 运, 作 建 1-1-340

筑 材 料 或 填 坑 铺 路 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投 入 根 据 前 述 主 要 污 染 物 不 同 的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种 鸭 场 和 孵 化 场 拟 投 建 环 保 设 施 及 设 备 投 入 详 见 本 项 目 ( 四 ) 建 设 方 案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批 准 情 况 2007 年 9 月 7 日, 项 目 已 取 得 宜 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宜 环 督 字 [2007]141 号 批 复,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 九 ) 项 目 的 土 地 项 目 计 划 选 址 在 江 西 丰 城, 建 设 种 鸭 场 及 孵 化 场 各 一 座,2007 年 12 月 发 行 人 与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湖 塘 乡 杨 家 庄 村 民 委 员 会 签 订 了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出 租 合 同, 发 行 人 租 赁 其 农 用 地 164 亩, 租 赁 期 限 不 超 过 20 年, 年 租 赁 费 为 600 元 / 亩, 自 出 租 方 交 付 土 地 之 日 起 至 2027 年 12 月 19 日 2008 年 7 月 18 日,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上 述 用 地 中 19.68 亩 的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证 ( 丰 集 用 [2008] 第 025 号 ) ( 十 )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该 项 目 实 施 由 公 司 基 建 部 负 责 实 施,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生 产 筹 备 直 至 验 收 完 工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由 丰 城 种 鸭 分 公 司 进 行 运 作 ( 十 一 )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公 司 已 利 用 自 筹 资 金 开 始 项 目 建 设, 目 前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顺 利,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项 目 建 设 已 经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1,937.30 万 元, 占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预 算 的 87.59% 目 前, 种 鸭 场 已 建 成 并 开 始 种 鸭 养 殖, 建 造 成 本 1,800 万 元 ; 购 买 设 备 投 入 202 万 元, 尚 需 购 买 少 量 设 备 1-1-341

( 十 二 ) 项 目 财 务 测 算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本 项 目 经 济 计 算 期 为 15 年 ( 包 括 建 设 期 1 年 ), 假 设 项 目 投 资 第 二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70%, 第 三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90%, 第 四 年 起 满 负 荷 运 行 本 项 目 属 于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业 务,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规 定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增 值 税 根 据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商 品 鸭 苗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并 综 合 考 虑 未 来 商 品 鸭 苗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状 况 等 因 素, 本 公 司 假 设 该 项 目 商 品 鸭 苗 销 售 价 格 为 2.8 元 / 只, 在 计 算 期 内 保 持 不 变 的 原 因 详 见 三 在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预 计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965 万 元 表 13-24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表 序 号 产 品 产 量 价 格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 鸭 苗 1,000 万 只 2.8 元 / 只 2,800 2 淘 汰 蛋 340 万 枚 0.3 元 / 枚 102 3 淘 汰 鸭 4.2 万 只 15 元 / 只 63 合 计 2,965 2 销 售 成 本 及 费 用 估 算 表 13-25 销 售 成 本 和 费 用 估 算 表 产 量 商 品 鸭 苗 1,000 万 只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成 本 2,123 固 定 成 本 213 管 理 费 用 10 销 售 费 用 10 合 计 2,357 该 项 目 变 动 成 本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饲 料 成 本, 基 于 上 述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1-1-342

的 分 析, 该 项 目 测 算 假 设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维 持 2008 年 平 均 价 格 不 变 固 定 成 本 218 万 元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土 地 租 赁 费 及 修 理 费 等, 该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使 用 年 限 为 20 年, 机 器 设 备 使 用 年 限 为 15 年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形 成 房 屋 建 筑 物 1,600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653 万 元, 新 增 年 折 旧 124 万 元, 年 土 地 租 赁 费 为 10 万 元 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2,965 万 元, 成 本 费 用 合 计 2,357 万 元, 税 后 利 润 608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18.68%( 以 计 算 期 内 年 均 利 润 为 依 据 ),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含 建 设 期 )5.42 年,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23.52%, 盈 亏 平 衡 点 27.72% 五 在 山 东 省 单 县 建 设 2,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一 )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及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产 量, 项 目 达 产 后 产 能 产 量,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鸭 苗 市 场 前 景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情 况 见 本 本 节 四 在 江 西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2 单 县 2,000 万 只 / 年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根 据 2005 年 肉 类 年 鉴 提 供 数 据, 山 东 省 市 养 鸭 第 一 大 省, 鸭 存 栏 量 和 屠 宰 量 居 国 内 第 一 位 单 县 地 处 山 东 河 南 安 徽 和 江 苏 四 省 交 界, 交 通 便 利 养 殖 资 源 丰 富 鸭 养 殖 业 发 达 根 据 公 司 销 售 统 计,2007 年 山 东 省 销 售 鸭 苗 数 量 占 公 司 外 销 鸭 苗 数 量 的 50% 以 上, 是 公 司 商 品 鸭 苗 的 主 要 销 售 市 场, 因 此 公 司 计 划 在 山 东 单 县 建 设 年 2,000 万 只 商 品 鸭 苗 生 产 项 目 1-1-343

( 二 ) 建 设 规 模 和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是 年 产 2,000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的 养 殖 生 产 项 目, 主 要 由 1 个 父 母 代 种 鸭 养 殖 场 和 1 种 蛋 孵 化 车 间 组 成 本 项 目 拟 在 山 东 单 县 建 设 樱 桃 谷 父 母 代 种 鸭 场 每 年 生 产 种 蛋 2,688.97 万 枚, 由 孵 化 厂 孵 化 成 商 品 代 雏 鸭, 年 生 产 商 品 代 雏 鸭 2,000 万 只 项 目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孵 化 车 间 种 鸭 养 殖 车 间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生 活 设 施 等 土 建 工 程 及 配 套 的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 三 )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为 5,696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为 4,386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为 1,310 万 元, 拟 全 部 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表 13-26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情 况 表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合 计 ( 万 元 ) 土 建 工 程 2,640 1 建 筑 投 资 前 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等 费 350 3,150 预 备 费 160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1,026 2 设 备 投 资 前 期 规 划 设 计 管 理 等 费 140 1,236 预 备 费 70 3 流 动 资 金 1,310 总 计 5,696 ( 四 ) 建 设 方 案 1 种 鸭 场 和 孵 化 场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种 鸭 养 殖 场 1 个 孵 化 场 1 个,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2,640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1,026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1-1-344

表 13-27 菏 泽 项 目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单 价 ( 元 ) 投 资 ( 万 元 ) 1 鸭 舍 40,050 240 961.2 2 孵 化 车 间 土 建 吊 顶 6,930 1200 831.2 3 食 堂 仓 库 门 岗 房 400 1225 49 4 收 蛋 配 电 更 衣 800 850 68 5 办 公 楼 4,295 950 408 6 道 路 4,500 280 126 7 围 墙 2,300 320 73.6 8 水 沟 污 水 处 理 池 1,500 200 30 9 平 整 场 地 绿 化 48 10 杂 项 ( 护 坡 等 ) 45 合 计 2,640 表 13-28 菏 泽 项 目 养 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养 殖 设 备 设 施 总 价 ( 万 元 ) 1 母 鸭 盘 式 料 线 62 2 公 鸭 盘 式 料 线 12 3 饮 水 系 统 13.6 4 主 供 料 系 统 7.8 5 通 风 系 统 32 6 湿 帘 8 7 供 配 电 系 统 21 8 供 水 系 统 18 9 供 暖 系 统 9.6 10 淋 浴 消 毒 设 施 2.1 11 高 压 泵 1.2 12 场 区 大 门 6 13 蛋 盘 蛋 类 周 转 车 8.6 14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38 15 次 氯 酸 纳 发 生 器 3.2 养 殖 场 合 计 243.1 表 13-29 菏 泽 项 目 孵 化 厂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价 ( 万 元 ) 1 智 能 型 孵 化 机 150 2.6 390 2 水 过 滤 软 化 装 置 4 0.82 3.28 1-1-345

3 水 加 压 装 置 4 0.75 3 4 蛋 车 80 0.72 57.6 5 出 雏 盘 520 0.0075 3.9 6 绒 毛 收 集 静 压 系 统 4 2.5 10 7 孵 化 厅 环 境 处 理 系 统 1 36 36 8 汽 运 费 12 0.85 10.2 9 水 电 安 装 ( 含 主 材 ) 75 75 10 水 产 配 套 设 备 设 施 48.98 48.98 11 高 压 机 1 1.2 1.2 12 发 电 机 组 1 13 13 13 变 压 器 1 6.9 6.9 14 低 压 配 电 6 3.6 21.6 15 轴 流 风 机 21 2 42 16 大 风 机 10 3.72 37.22 17 湿 帘 6 0.5 3 18 监 控 系 统 1 3.9 3.9 19 场 区 大 门 2 3 6 20 消 毒 设 施 1 10.12 10.12 孵 化 厂 合 计 782.9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选 择 1 质 量 标 准 参 见 本 节 四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1 质 量 标 准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参 见 本 节 四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3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参 见 本 节 四 丰 城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3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1-1-346

( 六 )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本 项 目 父 母 代 种 鸭 场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种 雏 鸭, 为 保 证 孵 化 场 年 产 2,000 万 只 商 品 代 雏 鸭 的 设 计 能 力, 本 项 目 每 年 从 公 司 祖 代 鸭 场 购 进 雄 性 和 雌 性 父 母 代 雏 鸭 共 计 194,257 只, 其 质 量 与 数 量 可 以 得 到 保 证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 七 ) 项 目 的 竣 工 时 间 及 营 销 措 施 等 1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即 从 项 目 资 金 到 位 至 试 生 产 约 为 一 年 2 产 品 营 销 措 施 本 项 目 生 产 出 的 合 格 雏 鸭 拟 全 部 外 销 ( 八 )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该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介 绍 详 见 四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种 鸭 场 与 孵 化 场 的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为 160-200 立 方 米, 种 鸭 场 鸭 粪 年 产 出 量 2,200 吨 / 年 左 右 未 孵 化 出 的 死 蛋 孵 化 后 的 蛋 壳 少 量 脱 落 的 羽 毛 等 400 吨 / 年, 锅 炉 产 生 的 废 渣 120 万 吨 / 年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详 见 四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1-1-347

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投 入 根 据 前 述 主 要 污 染 物 不 同 的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种 鸭 场 和 孵 化 场 拟 投 建 环 保 设 施 及 设 备 投 入 详 见 本 项 目 ( 四 ) 建 设 方 案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批 准 情 况 建 设 该 项 目 已 取 得 山 东 省 单 县 环 保 局 单 环 评 [2007]162 号 批 复, 从 环 保 角 度 同 意 ( 九 ) 项 目 的 土 地 本 项 目 孵 化 场 选 址 在 单 县,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已 就 本 项 目 用 地 事 宜 与 山 东 省 单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了 单 地 租 合 字 [2008] 第 129 号 国 有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书, 发 行 人 租 用 位 于 单 县 园 艺 场 国 有 存 量 土 地 199.80 亩, 年 租 金 15.72 万 元, 租 赁 期 限 为 20 年, 自 2008 年 3 月 11 日 起 至 2028 年 3 月 10 日 止 ( 十 )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单 位 是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菏 泽 华 英 公 司,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投 产 后 的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该 公 司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六 ( 三 ) 发 行 人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由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运 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用 以 增 加 荷 泽 华 英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鉴 于 增 资 前 本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权,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 十 一 )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该 项 目 建 设 期 一 年, 公 司 已 利 用 自 筹 资 金 开 始 项 目 建 设, 目 前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顺 利,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该 项 目 建 设 已 经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845.49 万 元, 在 建 工 程 100.99 万 元, 占 该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预 算 的 21.58% 现 已 建 成 种 鸭 养 殖 鸭 场 的 其 中 一 个 养 殖 车 间, 开 始 引 进 种 鸭 苗 并 开 始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场 土 建 工 程 正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建 造 成 本 845.5 万 元 ; 购 买 设 备 投 入 14.595 万 元 未 来 还 需 建 1-1-348

设 种 鸭 养 殖 场 另 外 一 个 养 殖 车 间, 完 成 孵 化 场 建 设, 并 安 装 相 应 设 备 ( 十 二 ) 项 目 财 务 测 算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本 项 目 经 济 计 算 期 为 15 年 ( 包 括 建 设 期 1 年 ), 项 目 投 资 第 二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70%, 第 三 年 负 荷 为 设 计 规 模 的 90%, 第 四 年 起 满 负 荷 运 行 本 项 目 免 交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关 于 价 格 的 假 设 详 见 四 在 江 西 省 丰 城 市 建 设 1,000 万 只 / 年 樱 桃 谷 商 品 雏 鸭 生 产 项 目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预 计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年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930 万 元 表 13-30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表 序 号 产 品 产 量 价 格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 鸭 苗 2,000 万 只 2.8 元 / 只 5,600 2 淘 汰 蛋 680 万 枚 0.3 元 / 枚 204 3 淘 汰 鸭 8.4 万 只 15 元 / 只 126 合 计 5,930 2 销 售 成 本 及 费 用 估 算 表 13-31 销 售 成 本 和 费 用 估 算 表 产 量 商 品 鸭 苗 2,000 万 只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销 售 成 本 变 动 成 本 4,245 固 定 成 本 415.62 管 理 费 用 20 销 售 费 用 20 合 计 4,700.42 该 项 目 变 动 成 本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饲 料 成 本, 基 于 上 述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的 分 析, 该 项 目 测 算 假 设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维 持 2008 年 平 均 价 格 不 变 固 定 成 本 1-1-349

470 万 元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土 地 租 赁 费 及 修 理 费 等, 该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使 用 年 限 为 20 年, 机 器 设 备 使 用 年 限 为 15 年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形 成 房 屋 建 筑 物 3,150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1,236 万 元, 新 增 年 折 旧 240 万 元, 年 土 地 租 赁 费 为 15.72 万 元 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5,930.14 万 元, 成 本 费 用 合 计 4,700.42 万 元, 税 后 利 润 1,229.72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19.44%( 以 计 算 期 内 年 均 利 润 为 依 据 ),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含 建 设 期 )5.28 年,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24.47%, 盈 亏 平 衡 点 27.03% 六 在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建 设 900 万 只 / 年 商 品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 ( 一 )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及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售 情 况 目 前 本 公 司 自 有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年 养 殖 能 力 为 800 万 只,2008 年 商 品 成 鸭 产 量 为 763 万 只, 产 能 利 用 率 为 95.38%, 加 工 厂 商 品 鸭 加 工 能 力 为 138,880 吨 / 年, 2008 年 屠 宰 加 工 商 品 成 鸭 为 80,796 吨, 其 中 25% 来 自 公 司 自 有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外 销 冻 鸭 产 品 72,210 吨, 熟 食 加 工 自 用 4,558 吨, 产 销 量 为 94.7% 2 樱 桃 谷 鸭 市 场 前 景 随 着 我 国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鸭 肉 在 肉 类 消 费 结 构 中 占 比 不 断 增 加, 鸭 肉 消 费 需 求 不 断 扩 大, 市 场 前 景 可 观 公 司 生 产 的 樱 桃 谷 鸭 系 列 产 品, 以 其 过 硬 的 质 量 和 齐 全 的 品 种 获 得 了 市 场 的 认 可,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销 售 业 绩 详 细 情 况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1-350

3 项 目 达 产 后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目 前 公 司 的 养 殖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商 品 鸭 屠 宰 加 工 能 力,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能 力 不 足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扩 大 产 能, 实 现 规 模 效 应 的 主 要 瓶 颈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国 内 及 出 口 市 场 对 高 端 鸭 肉 和 熟 食 产 品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加, 公 司 现 有 的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出 口 备 案 养 殖 场 的 养 殖 能 力 将 不 能 满 足 需 求 的 增 长, 扩 大 养 殖 能 力, 特 别 是 扩 大 符 合 出 口 标 准 的 高 标 准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能 力 已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迫 切 需 要 因 此, 公 司 计 划 在 河 南 潢 川 建 设 30 个 年 产 30 万 只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场 项 目 该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公 司 每 年 将 增 加 900 万 只 ( 相 当 于 22,338 吨 ) 商 品 成 鸭 用 于 屠 宰 加 工 3 行 业 内 竞 争 情 况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三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 二 ) 建 设 规 模 和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为 年 出 栏 90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成 鸭, 由 30 个 30 万 只 高 标 准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养 殖 基 地 组 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出 栏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成 鸭 900 万 只, 每 只 3 千 克 左 右 ( 三 )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为 12,196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为 8,591 万 元 ( 建 筑 投 资 5,702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2,889 万 元 ) 流 动 资 金 为 3,605 万 元, 拟 全 部 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表 13-3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情 况 表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合 计 土 建 工 程 5,284 1 建 筑 投 资 前 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等 费 208 5,702 预 备 费 210 2 设 备 投 资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2,649 2,889 前 期 规 划 设 计 管 理 等 费 100 1-1-351

预 备 费 140 3 流 动 资 金 3,605 总 计 12,196 ( 四 )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拟 建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30 个,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约 5,283.9 万 元, 设 备 投 资 约 2,649 万 元, 投 资 概 算 如 下 : 表 13-33 潢 川 项 目 30 个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土 建 工 程 投 资 预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2) 单 价 ( 元 ) 投 资 ( 万 元 ) 1 成 鸭 舍 8,085.5 108.2 87.50 2 育 雏 舍 2,502.53 139.23 34.80 3 砖 水 沟 120m 317.56 3.80 4 围 墙 732m 111.85 8.20 5 办 公 室 仓 库 300 460.11 13.80 6 砼 道 路 1,600 119.79 19.20 7 方 管 大 门 28 m2 160 0.40 8 平 整 场 地 9,400 1.5 1.30 9 沉 淀 池 400 178 7.13 10 30 万 只 养 殖 场 单 体 造 价 176.13 总 造 价 176.13 万 元 / 场 *30 个 5,283.90 表 13-34 潢 川 项 目 30 个 养 殖 场 设 备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总 价 ( 万 元 ) 1 自 动 饮 水 线 261 2 通 风 系 统 178 3 环 境 控 制 系 统 462 4 湿 帘 系 统 159 5 主 料 线 105 6 供 暖 系 统 192 7 高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240 8 水 井 无 塔 供 水 系 统 180 9 鸭 舍 及 场 区 水 电 设 施 450 10 雏 鸭 用 具 60 11 清 洗 消 毒 柜 60 12 吊 挂 等 附 设 施 90 1-1-352

13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212 合 计 2,649 ( 五 ) 项 目 技 术 方 案 及 设 备 选 择 1 质 量 标 准 目 前 樱 桃 谷 鸭 尚 无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公 司 根 据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提 供 的 SM3 型 樱 桃 谷 鸭 技 术 指 标 制 定 了 企 业 质 量 标 准 雏 鸭 绒 毛 呈 淡 黄 色, 成 鸭 全 身 羽 毛 白 色, 少 数 有 零 星 黑 色 杂 羽, 啄 橙 黄 色, 少 数 呈 肉 红 色, 胫 蹼 桔 红 色 体 躯 呈 长 方 块 形 ; 公 鸭 头 大, 颈 粗 短, 脚 较 短, 体 躯 倾 斜 度 小, 几 乎 与 地 平 行, 有 2-4 根 白 色 性 指 羽 产 肉 性 能 : 商 品 代 定 型 标 准 为 47 日 龄 活 重 3.09 公 斤, 肉 料 比 1 2.81;L2 型 商 品 代 49 日 龄 体 重 3.12 公 斤 ; 肉 料 比 1 2.89; 半 净 膛 屠 宰 率 85.55%, 全 净 膛 率 ( 带 头 脚 )79.11%, 去 头 脚 的 全 净 膛 率 71.81% 2 产 品 的 生 产 方 法 技 术 选 择 及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的 养 殖 采 用 目 前 比 较 先 进 的 三 阶 段 段 养 殖 工 艺, 具 体 饲 养 方 式 为 : 雏 鸭 为 网 上 保 温 养 殖 与 地 面 垫 料 混 合 式 饲 养 方 式 ; 生 长 鸭 和 育 肥 鸭 采 用 半 舍 饲 养 方 式, 养 殖 期 配 备 浴 场 和 陆 地 活 动 场 SM3 型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饲 养 技 术 属 于 成 熟 技 术, 其 技 术 经 英 国 樱 桃 谷 公 司 近 半 个 世 纪 的 科 研 繁 育 发 展 而 来, 并 结 合 公 司 十 多 年 在 中 国 繁 育 樱 桃 谷 鸭 的 丰 富 经 验 核 心 技 术 体 现 在 要 发 挥 樱 桃 谷 鸭 最 好 的 性 能, 需 要 采 用 高 标 准 的 管 理 和 饲 养 方 法 只 要 严 格 按 照 管 理 及 饲 养 的 规 程 操 作, 就 能 生 产 出 合 格 的 商 品 代 樱 桃 谷 鸭 1-1-353

图 13-1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商 品 代 雏 鸭 育 雏 从 公 司 孵 化 场 取 得 健 康 的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雏 鸭, 进 入 育 雏 舍 前 对 雏 鸭 进 行 免 疫 和 消 毒 根 据 雏 鸭 的 性 别 对 雏 鸭 进 行 分 组 饲 养, 为 雏 鸭 提 供 适 宜 生 长 的 温 度 饮 水 饲 料 光 照 和 适 当 的 运 动 育 成 育 肥 检 疫 称 重 育 成 期 采 用 自 由 采 食, 适 当 添 加 沙 砾, 以 助 鸭 对 饲 料 的 消 化, 并 提 供 充 足 的 饮 水 和 适 宜 的 光 照, 保 证 鸭 群 生 长 期 的 需 要 鸭 群 长 至 40 日 龄 时 转 入 育 肥 舍, 要 适 量 减 少 鸭 的 运 动 量, 降 低 体 能 消 耗, 节 约 饲 料, 缩 短 育 肥 期 对 出 栏 的 鸭 群 进 行 检 疫 称 重 屠 宰 加 工 厂 检 疫 合 格 的 鸭 群 直 接 送 至 公 司 的 加 工 厂 进 行 屠 宰 加 工 3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养 殖 消 毒 设 备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设 备 ( 六 )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辅 助 材 料 及 燃 料 的 供 应 情 况 养 殖 场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樱 桃 谷 商 品 代 雏 鸭, 年 需 要 量 1,085 万 只 雏 鸭 ; 鸭 用 饲 料 72,900 吨 雏 鸭 由 公 司 现 有 的 五 个 年 孵 化 能 力 为 6,500 万 只 的 父 母 代 种 鸭 及 孵 化 场 供 应, 饲 料 由 公 司 三 个 饲 料 厂 提 供 供 应 保 障, 药 品 辅 料 为 市 场 常 见 商 品, 当 地 即 可 采 购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电 燃 料 供 应 充 足 ( 七 ) 项 目 的 竣 工 时 间 及 营 销 措 施 等 1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建 设 期 为 一 年, 即 从 项 目 资 金 到 位 至 试 生 产 约 为 一 年 1-1-354

2 产 品 营 销 措 施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将 全 部 送 公 司 加 工 厂, 屠 宰 加 工 成 冻 鸭 或 分 割 鸭 产 品 出 售 ( 八 )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1 主 要 污 染 源 与 污 染 物 养 殖 场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25 立 方 米, 主 要 包 括 鸭 舍 冲 洗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育 雏 和 种 鸭 生 长 过 程 中 会 有 部 分 死 禽, 另 外 种 鸭 每 天 要 排 放 鸭 粪 和 脱 落 掉 下 的 羽 毛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年 排 放 量 约 50 吨 左 右 锅 炉 燃 煤 产 生 的 炉 渣, 年 总 排 放 渣 量 3,000 吨 ( 每 个 场 100 吨 ) 2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冲 洗 厕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必 须 经 化 粪 池 沉 淀 腐 化 分 解 后 方 能 排 入 厂 区 下 水 道 内 ; 食 堂 厨 房 废 水 排 出 口, 要 经 格 栅 过 滤, 并 经 隔 油 池 除 油 后 方 能 排 入 厂 区 下 水 道 内 图 13-13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流 程 废 水 沉 淀 池 氧 化 塘 达 标 排 放 对 于 鸭 舍 内 的 鸭 粪 要 及 时 打 扫 收 集 集 中 堆 放, 然 后 用 运 粪 车 送 往 有 机 复 合 肥 厂 做 肥 料 对 病 禽 死 禽 尸 体 及 时 收 集 进 行 焚 烧, 以 免 污 染 周 围 环 境 和 疾 病 的 传 播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炉 渣 集 中 堆 放 后, 外 运 做 建 房 铺 路 用,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投 入 根 据 前 述 主 要 污 染 物 不 同 的 综 合 治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拟 投 建 环 保 设 施 及 设 备 投 入 详 见 本 项 目 ( 四 ) 建 设 方 案 1-1-355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批 准 情 况 该 项 目 已 取 得 信 阳 市 环 保 局 信 环 审 [2007]27 号 批 复, 同 意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 九 ) 项 目 的 土 地 本 项 目 拟 建 的 30 个 30 万 只 樱 桃 谷 商 品 鸭 养 殖 场 选 址 在 信 阳 市 潢 川 县 付 店 镇 和 隆 古 乡 的 30 个 自 然 村,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与 拟 建 场 地 的 30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分 别 签 订 了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出 租 合 同, 涉 及 土 地 约 900 亩, 租 赁 期 限 不 超 过 20 年, 自 土 地 交 付 之 日 起 至 2027 年 12 月 19 日 止 表 13-35 项 目 租 赁 用 地 基 本 情 况 表 序 号 位 置 面 积 ( 亩 ) 使 用 期 限 1 付 店 镇 刘 楼 村 前 湾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小 耿 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3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刘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4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何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5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洛 井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6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尤 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7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尤 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8 付 店 镇 尤 店 村 郑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9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竹 园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0 付 店 镇 新 胜 村 中 心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1 付 店 镇 十 里 棚 村 冯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2 付 店 镇 十 里 棚 村 东 黄 湾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3 付 店 镇 十 里 棚 村 西 黄 湾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4 隆 古 乡 高 稻 场 村 袁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5 隆 古 乡 高 稻 场 村 陈 坎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6 隆 古 乡 高 稻 场 村 张 寨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7 隆 古 乡 高 稻 场 村 曾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8 隆 古 乡 高 稻 场 村 张 楼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9 隆 古 乡 中 心 村 新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0 隆 古 乡 中 心 村 大 殷 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1 隆 古 乡 谢 围 村 夹 道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2 隆 古 乡 谢 围 村 王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3 隆 古 乡 谢 围 村 邱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4 隆 古 乡 徐 庄 村 冯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1-1-356

25 隆 古 乡 徐 庄 村 沈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6 隆 古 乡 徐 庄 村 后 徐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7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吴 店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8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余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29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疯 庄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30 隆 古 乡 冯 楼 村 张 大 营 村 民 组 30 不 超 过 20 年 ( 十 )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该 项 目 实 施 由 公 司 基 建 部 门 负 责 实 施,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生 产 筹 备 直 至 验 收 完 工, 项 目 完 工 后 将 专 设 出 口 养 殖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运 行 ( 十 一 )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该 项 目 正 在 进 行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目 前 已 选 定 养 殖 场 址, 并 与 当 地 村 民 组 签 订 了 租 赁 合 同, 截 至 目 前 项 目 尚 未 开 工 建 设 ( 十 二 ) 项 目 财 务 测 算 本 项 目 生 产 出 的 商 品 代 成 鸭 并 不 直 接 面 对 市 场 销 售, 而 是 由 发 行 人 加 工 厂 屠 宰 加 工 成 鸭 产 品 出 售 因 此,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财 务 评 价 时, 以 发 行 人 由 于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新 增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作 为 核 算 本 项 目 效 益 的 依 据 本 项 目 以 每 年 900 万 只 毛 鸭 加 工 成 鸭 产 品 和 鸭 毛 后 实 现 的 收 入 作 为 销 售 收 入 本 项 目 的 成 本 分 为 养 殖 环 节 和 加 工 环 节 两 部 分 进 行 测 算 在 养 殖 环 节, 成 本 包 括 原 材 料 成 本, 养 殖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成 本 费 用, 还 包 括 本 项 目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成 本 ; 在 加 工 环 节, 由 于 目 前 发 行 人 现 有 产 能 可 以 满 足 新 增 年 加 工 900 万 只 商 品 鸭 的 需 要, 并 不 需 要 新 添 置 固 定 资 产, 所 以 在 计 算 加 工 成 本 时 只 考 虑 变 动 成 本, 而 不 考 虑 加 工 环 节 的 固 定 成 本, 这 样 更 能 准 确 反 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实 现 的 效 益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本 项 目 经 济 计 算 期 为 15 年 ( 包 括 建 设 期 1 年 ), 项 目 投 资 第 二 年 负 荷 为 设 1-1-357

计 规 模 的 70%, 第 三 年 起 满 负 荷 运 行 本 项 目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3%, 免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冻 鸭 产 品 和 鸭 毛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水 平 及 其 变 动 趋 势, 本 项 目 假 设 鸭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 税 后 ) 为 8,451 元 / 吨, 并 且 在 计 算 期 内 保 持 不 变, 原 因 详 见 三 在 河 南 省 淮 阳 县 建 设 4,000 万 只 / 年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预 计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年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9,701 万 元 表 13-36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表 序 号 产 品 产 量 价 格 销 售 收 入 1 鸭 产 品 22,338 吨 8,451 元 / 吨 18,879 万 元 2 鸭 毛 893 吨 9,204 元 / 吨 822 万 元 合 计 19,701 万 元 注 : 鸭 产 品 和 鸭 毛 价 格 为 去 增 值 税 后 价 格, 适 用 税 率 13% 2 销 售 成 本 及 费 用 估 算 表 13-37 销 售 成 本 和 费 用 估 算 表 产 量 商 品 成 鸭 900 万 只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营 业 成 本 变 动 成 本 16,532 固 定 成 本 53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6 合 计 17,090 该 项 目 变 动 成 本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饲 料 成 本, 基 于 上 述 1 销 售 收 入 估 算 的 分 析, 该 项 目 测 算 假 设 饲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维 持 2008 年 平 均 价 格 不 变 固 定 成 本 539 万 元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土 地 租 赁 费 及 修 理 费 等, 该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使 用 年 限 为 20 年, 机 器 设 备 使 用 年 限 为 15 年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形 成 房 屋 建 筑 物 5,702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2,889 万 元, 新 增 年 折 旧 478 万 元, 年 土 地 租 赁 费 为 54 万 元 1-1-358

3 项 目 盈 利 能 力 本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每 年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19,701 万 元, 成 本 费 用 合 计 17,090 万 元, 本 项 目 按 规 定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后 利 润 2,611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19.46% ( 以 计 算 期 内 年 均 利 润 为 依 据 ),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前, 含 建 设 期 )5.27 年,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24.65%, 盈 亏 平 衡 点 16.92%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合 并 净 资 产 将 比 2009 年 6 月 30 日 增 加 47,440 万 元, 静 态 测 算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下 降 至 52.87%, 资 本 结 构 将 更 加 合 理 稳 健, 有 利 于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及 财 务 费 用 2 本 次 四 个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一 方 面 淮 阳 商 品 肉 鸡 系 列 加 工 项 目 将 充 分 利 用 本 公 司 现 有 养 殖 生 产 加 工 的 经 验 和 销 售 渠 道 的 基 础,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本 公 司 每 年 将 增 加 3,000 万 只 商 品 鸭 苗 产 量 和 900 万 只 商 品 成 鸭, 而 报 告 期 内 鸭 苗 平 均 毛 利 率 为 42.56%, 冻 鸭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持 续 上 升,2009 年 1-6 月 冻 鸭 产 品 毛 利 率 为 17.29%, 上 述 产 品 销 售 和 加 工 规 模 的 增 加 将 实 现 规 模 效 益,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3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在 短 期 内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可 能 会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但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效 益 的 逐 步 实 现,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将 较 大 增 加,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也 将 逐 年 提 高 1-1-359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实 际 分 配 情 况 ( 一 ) 股 利 分 配 的 一 般 政 策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条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第 一 百 五 十 五 条 规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每 一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在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的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议 案 后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所 提 交 的 分 配 议 案 中 对 以 现 金 方 式 的 分 红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但 当 公 司 年 度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董 事 会 可 以 对 所 提 交 的 分 配 议 案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不 受 本 条 百 分 之 十 现 金 分 红 下 限 的 限 制 : 1 以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基 础 计 算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低 于 6%( 以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者 为 准 );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70%; 3 当 年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低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二 ) 利 润 分 配 的 顺 序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交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4)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1-1-360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 三 )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分 配 股 利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如 下 : 1 2006 年 11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0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11,000 万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5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1,650 万 元, 分 配 后 余 额 1,772,376.29 元 结 转 下 年 2 2007 年 7 月 18 日, 经 公 司 2007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11,000 万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6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660 万 元, 分 配 后 余 额 39,549,076.77 元 结 转 下 年 ( 四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一 贯 遵 循 发 展 与 股 东 回 报 并 举 的 原 则 制 定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在 不 影 响 业 务 发 展 与 投 资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给 股 东 适 当 回 报, 以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与 发 行 前 将 保 持 一 致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1-1-361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二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和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2007 年 9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2007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关 于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1-1-362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为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公 司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等 的 相 关 要 求, 遵 循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充 分 性 和 及 时 性 原 则, 认 真 做 好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公 司 制 订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并 设 立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作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负 责 部 门, 主 要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如 下 : ( 一 )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主 要 内 容 1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必 须 保 证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露, 并 就 其 保 证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2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得 泄 露 内 幕 消 息, 不 得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或 配 合 他 人 操 纵 证 券 交 易 价 格 ;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在 公 司 的 信 息 公 开 披 露 前 应 当 将 该 信 息 的 知 情 者 控 制 在 最 小 范 围 内 3 公 司 应 当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包 括 定 期 报 告 和 临 时 报 告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和 季 度 报 告 为 定 期 报 告, 其 他 报 告 为 临 时 报 告 4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必 须 在 第 一 时 间 报 送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并 在 公 司 章 程 指 定 的 全 国 性 报 刊 上 公 告, 同 时 将 其 置 备 于 公 司 住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供 社 会 公 众 查 阅 按 照 规 定 应 当 上 网 披 露 的, 还 应 当 在 指 定 网 站 披 露 公 司 不 得 以 新 闻 发 布 或 答 记 者 同 等 形 式 代 替 公 司 的 正 式 公 告 公 司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应 当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要 求 将 有 关 公 告 和 相 关 备 查 文 件 提 交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二 ) 信 息 披 露 的 主 要 人 员 和 机 构 1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负 责 人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2 公 司 设 有 专 门 的 部 门 证 券 部 具 体 负 责 对 投 资 者 的 接 待 和 答 复 工 作, 主 管 人 员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远 平 电 话 :0376-3119896 1-1-363

传 真 :0376-3119896 电 子 邮 件 :zq@hua-ying.com 网 址 :www.hua-ying.com 二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签 署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或 者 虽 未 达 到 该 标 准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正 在 履 行 或 即 将 履 行 的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所 有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借 款 合 同 明 细 如 下 : 表 15-1 借 款 合 同 明 细 借 款 方 式 贷 款 单 位 贷 款 金 额 贷 款 利 率 贷 款 期 限 抵 押 物 / 质 押 物 价 值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3,000,000.00 8.9640% 2008.08.15 2009.08.14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5,000,000.00 8.9640% 2008.08.25 2009.08.24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8.9640% 2008.07.11 2009.07.10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5,000,000.00 8.9640% 2008.09.02 2009.09.01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2,300,000.00 8.6400% 2008.09.24 2009.09.23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8,000,000.00 7.9920% 2008.10.30 2009.10.29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7,000,000.00 7.9920% 2008.11.19 2009.11.18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6.3720% 2009.03.17 2010.03.16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6.3720% 2009.03.19 2010.03.18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6.3720% 2009.04.10 2010.04.09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6.3720% 2009.04.17 2010.04.16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评 估 价 值 42,301.88 万 元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6.3720% 2009.04.20 2010.04.19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4,000,000.00 6.3720% 2009.05.06 2010.05.05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0,000,000.00 6.3720% 2009.05.27 2010.05.26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27,000,000.00 6.3720% 2009.05.30 2010.05.29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9,770,000.00 6.3720% 2009.06.10 2010.06.09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00 6.3720% 2009.06.24 2010.06.23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00 6.3720% 2009.06.26 2010.06.25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9,400,000.00 8.9640% 2008.09.05 2009.09.04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资 产 评 估 价 1-1-364

抵 押 农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6,900,000.00 6.3720% 2009.05.12 2010.05.11 值 5,750.07 万 元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7,000,000.00 7.4700% 2008.08.15 2009.08.14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2,000,000.00 7.2000% 2008.09.27 2009.09.26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00 7.4700% 2008.08.27 2009.08.26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7801.6 万 元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00 7.2000% 2008.09.27 2009.09.26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9,000,000.00 5.3100% 2009.02.10 2010.02.10 抵 押 中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6,000,000.00 5.5800% 2008.12.10 2009.12.09 抵 押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8,000,000.00 5.8410% 2009.05.05 2010.05.04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14572.52 万 元 设 定 抵 押 物 价 值 1515.18 万 元 质 押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10,000,000.00 4.8600% 2009.04.28 2010.10.27 库 存 原 材 料 质 押 工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5,000,000.00 4.8600% 2009.06.19 2009.11.18 应 收 债 权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抵 押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浦 发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县 支 行 广 发 银 行 郑 州 金 成 支 行 15,000,000.00 7.4700% 2008.09.09 2009.09.08 10,000,000.00 5.8410% 2009.05.20 2010.05.17 15,000,000.00 5.8410% 2009.05.20 2010.05.19 20,000,000.00 6.9300% 2008.10.20 2009.10.14 18,000,000.00 6.9300% 2008.10.24 2009.10.21 5,000,000.00 6.9300% 2008.10.29 2009.10.21 5,000,000.00 4.8600% 2009.03.31 2009.09.29 25,000,000.00 7.4700% 2008.09.12 2009.09.11 抵 押 农 行 丰 城 市 支 行 7,000,000.00 8.5905% 2009.06.25 201.06.24 质 押 保 证 保 证 中 国 银 行 周 口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淮 阳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房 地 产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抵 押 物 评 估 价 值 7,460.93 万 元 设 定 抵 押 物 价 值 11,112 万 元 抵 押 物 金 额 2,914.82 万 元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中 抵 押 物 作 价 2,194.66 万 元 6,994,000.00 8.3925% 2008.07.04 2009.07.03 定 期 存 单 金 额 699.4 万 元 20,000,000.00 7.20% 2009.03.25 2010.01.24 5,000,000.00 11.52% 2008.10.09 2009.10.09 河 南 永 达 清 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期 限 2009.03.25 2010.01.24 周 口 市 中 小 企 业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期 限 2008.10.09 2009.10.09 信 用 2006.09.05 2010.09.04 借 款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13,000,000.00 6.480% 信 用 借 款 担 保 借 款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50,000,000.00 6.336% 2009.06.30 2014.06.27 担 保 借 款 抵 押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河 南 省 9,000,000.00 7.740% 2008.03.31 2013.03.31 借 款 分 行 河 南 陈 州 华 英 禽 业 有 抵 押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河 南 省 限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提 10,000,000.00 7.740% 2008.06.21 2013.06.12 借 款 分 行 供 抵 押 担 保 抵 押 借 款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潢 川 支 行 合 计 627,364,000 49,000,000.00 7.560% 2008.09.28 2013.09.27 河 南 华 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0,897.53 平 方 米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价 值 8563.94 万 元 1-1-365

除 以 上 银 行 借 款 合 同 外, 本 公 司 尚 有 如 下 借 款 合 同 正 在 履 行 : 1 2004 年 1 月 27 日, 公 司 与 江 西 丰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签 订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向 江 西 丰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借 款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用 以 建 设 屠 宰 加 工 厂, 该 笔 借 款 不 支 付 利 息, 本 金 自 建 成 投 产 满 一 周 年 开 始 分 10 年 偿 还, 每 年 偿 还 借 款 总 额 的 10%,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已 偿 还 三 期 共 500 万 元 2 2007 年 2 月 21 日, 公 司 与 江 西 丰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签 订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向 江 西 丰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借 款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用 以 建 设 种 鸭 养 殖 孵 化 场, 该 笔 借 款 共 分 三 次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 划 付 280 万 元 于 2008 年 2 月 29 日 前 划 付 520 万 元 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 前 划 付 300 万 元 给 本 公 司 该 笔 借 款 不 支 付 利 息, 本 金 自 2009 年 起 分 10 年 偿 还, 每 年 偿 还 借 款 总 额 的 10%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已 收 到 江 西 丰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1,000 万 元 借 款 ( 二 )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省 淇 县 永 达 食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永 达 食 业 ) 河 南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008018), 本 公 司 为 永 达 食 业 在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保 证, 该 笔 借 款 为 农 业 开 发 公 司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与 永 达 食 业 的 委 托 借 款 保 证 期 限 为 2008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09 年 9 月 24 日 履 行 期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 三 ) 重 大 销 售 合 同 1 原 毛 供 应 协 议 : 本 公 司 与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原 毛 供 应 协 议, 按 照 协 议 规 定 : 本 公 司 向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每 年 提 供 1,600 吨 原 毛, 价 格 根 据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按 月 付 款 结 算,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2007 年 9 月 30 日 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 2 本 公 司 与 河 南 双 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1 日 签 订 框 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本 公 司 向 河 南 双 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符 合 合 同 要 求 质 量 标 准 的 禽 类 产 品, 具 体 品 种 数 量 规 格 含 税 单 价 含 税 金 额 交 货 时 间 及 地 点 均 以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每 笔 订 单 为 准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10 1-1-366

年 6 月 30 日 ( 四 ) 资 产 租 赁 合 同 1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隆 羽 绒 与 潢 川 文 华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文 华 羽 绒 )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华 隆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文 华 羽 绒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年 租 金 人 民 币 525 万 元, 此 期 间 发 生 的 厂 房 设 备 维 修 费 用 由 文 华 羽 绒 承 担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7 年 9 月 至 2009 年 9 月 2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港 华 羽 绒 与 潢 川 华 晟 羽 绒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晟 羽 绒 )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港 华 羽 绒 将 其 厂 房 及 设 备 出 租 给 华 晟 羽 绒 用 于 加 工 原 毛, 年 租 金 人 民 币 165 万 元, 此 期 间 发 生 的 厂 房 设 备 维 修 费 用 由 华 晟 羽 绒 承 担 上 述 资 产 租 赁 期 限 为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 五 ) 经 销 合 同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与 19 个 经 销 商 签 订 了 2009 年 度 经 销 合 同 书, 分 别 授 予 各 经 销 商 在 江 苏 等 26 个 地 区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经 销 权 经 销 商 不 得 在 指 定 区 域 以 外 进 行 华 英 产 品 的 销 售, 也 不 得 制 造 或 经 销 与 本 公 司 指 定 产 品 相 同 相 似 或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产 品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经 销 商 须 支 付 给 公 司 一 定 金 额 的 保 证 金, 公 司 对 经 销 商 订 立 销 售 目 标 并 对 其 月 度 及 年 度 的 销 售 进 行 考 核, 经 销 商 若 未 能 完 成 当 月 销 售 目 标, 未 完 成 部 分 公 司 每 吨 收 取 一 定 金 额 的 违 约 罚 金, 未 能 完 成 的 销 售 目 标 合 并 计 入 经 销 商 下 月 的 销 售 目 标 ; 对 于 超 额 完 成 当 月 销 售 目 标 的 经 销 商, 超 额 部 分 公 司 每 吨 给 予 一 定 金 额 的 返 利, 或 将 超 额 部 分 抵 扣 次 月 销 售 目 标 双 方 本 着 先 付 款 再 发 货 原 则, 产 品 价 格 由 公 司 统 一 确 定, 以 发 货 时 定 价 为 准, 但 对 于 不 能 实 行 现 金 购 货 的 经 销 商, 公 司 根 据 其 实 际 购 货 数 量 收 取 一 定 比 例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经 销 商 每 月 分 旬 按 比 例 付 款, 如 果 逾 期 未 能 付 款, 还 将 对 其 加 收 惩 罚 性 资 金 占 用 费, 并 直 接 自 经 销 商 缴 纳 的 保 证 金 中 扣 除 经 销 合 同 年 初 签 订, 合 同 有 效 期 一 年 ( 六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本 公 司 与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18 日 签 订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约 定 互 保 金 额 为 5,000 万 元, 互 保 期 限 为 一 年, 互 保 债 权 人 只 限 1-1-367

于 金 融 机 构, 在 5,000 万 元 最 高 担 保 限 额 内,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因 为 对 方 使 用 金 额 不 对 等 而 不 提 供 担 保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安 钢 集 团 信 阳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未 在 此 融 资 互 相 担 保 协 议 下 借 款, 本 公 司 未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三 发 行 人 重 要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未 发 生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大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发 生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1-1-368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1-1-369

一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本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特 此 承 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曹 家 富 缪 文 全 谢 文 用 曹 龙 根 曹 正 启 闵 群 尹 效 华 许 万 根 王 守 伟 陈 金 富 任 海 侠 许 小 梁 梁 振 国 李 远 平 王 新 民 张 予 李 世 良 胡 文 先 胡 志 兵 张 家 明 胡 奎 刘 明 金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0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主 办 人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1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郭 耀 黎 丘 远 良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彭 雪 峰 北 京 市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372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核 报 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核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阎 立 社 江 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焦 点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3

五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阎 立 社 江 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焦 点 北 京 五 联 方 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4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 一 )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中 审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丁 云 罗 林 华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杨 池 生 中 审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375

六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 二 )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河 南 省 大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了 复 核,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高 国 强 李 冰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马 成 合 河 南 金 地 地 价 评 估 咨 询 公 司 年 月 日 1-1-376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投 资 者 可 以 查 阅 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有 关 的 所 有 正 式 法 律 文 件, 该 等 文 件 也 在 指 定 网 站 上 披 露, 具 体 如 下 :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2 发 行 保 荐 书 3 财 务 报 告 及 审 计 报 告 4 内 部 控 制 审 核 报 告 5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6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7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8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以 上 各 种 备 查 文 件 将 在 巨 潮 网 (www.cninfo.com.cn) 披 露, 同 时 存 放 在 公 司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办 公 地 点, 投 资 者 可 在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的 承 销 期 内 查 阅 1 发 行 人 : 河 南 华 英 农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河 南 省 潢 川 县 跃 进 东 路 308 号 电 话 :0376-3119896 联 系 人 : 李 远 平 熊 信 波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六 号 光 大 大 厦 十 七 层 电 话 :010-68561122 联 系 人 : 张 广 新 孙 馨 蕊 任 顺 英 陈 曦 1-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