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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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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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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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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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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申 请 核 查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核 查 范 围 内 企 业 概 况 核 查 范 围 内 企 业 毗 邻 情 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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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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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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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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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3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3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评 价 原 则... 6 2.2 编 制 依 据... 6 2.3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11 2.4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20 2.5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5 3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28 3.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28 3.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原 辅 料 能 源 消 耗... 44 3.3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97 4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167 4.1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167 4.2 项 目 所 在 地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171 4.3 与 区 域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178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79 5.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79 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82 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84 5.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85 5.5 土 壤 环 境 现 在 调 查 及 评 价... 188 5.6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189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190 6.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0 6.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3 i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7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39 7.1 评 价 目 的... 239 7.2 评 价 内 容... 239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41 8.1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241 8.2 风 险 识 别... 241 8.3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及 保 护 目 标... 244 8.4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源 项 分 析... 247 8.5 风 险 值 计 算 及 分 析... 260 8.6 风 险 管 理... 262 8.7 风 险 评 价 的 结 论 及 建 议... 280 9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论 证... 281 9.1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281 9.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294 9.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306 9.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307 9.5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308 9.6 环 保 措 施 及 环 保 投 资... 313 10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与 循 环 经 济... 315 10.1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315 10.2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容... 315 10.3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322 10.4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及 建 议... 322 11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324 11.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计 算 的 原 则... 324 11.2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324 11.3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324 11.4 总 量 平 衡 方 案... 324 12 选 址 论 证... 326 12.1 选 址 方 案... 326 12.2 与 规 划 相 容 性... 326 ii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2.3 外 部 建 设 条 件 可 行 性... 326 12.4 环 境 可 行 性... 327 12.5 环 境 承 载 力 可 行 性... 327 12.6 公 众 支 持 度... 328 12.7 结 论... 328 13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330 13.1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330 13.2 社 会 损 益 分 析... 330 13.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330 13.4 结 论... 331 14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332 14.1 环 境 管 理... 332 14.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333 14.3 环 境 监 理... 335 14.4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338 14.5 三 同 时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340 15 公 众 参 与... 342 15.1 调 查 目 的... 347 15.2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的 组 成... 347 15.3 征 求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方 式... 347 15.4 结 果 及 分 析... 354 15.5 信 息 反 馈... 355 15.6 公 参 四 性 分 析... 355 15.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355 16 结 论 和 建 议... 357 16.1 结 论... 357 16.2 建 议... 360 iii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附 件 : 附 件 1: 环 评 委 托 书 ; 附 件 2: 建 设 项 目 备 案 表 ; 附 件 3: 关 于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98 吨 普 仑 司 特 无 水 物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的 预 审 申 请, 滁 环 (2014)241 号 ; 附 件 4: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98 吨 普 仑 司 特 无 水 物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环 保 预 审 的 复 函, 皖 环 函 (2014)1011 号 ; 附 件 5: 关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人 民 政 府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滁 环 (2013)90 号 ; 附 件 6: 关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创 业 咨 询 服 务 中 心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环 评 (2011)140 号 ; 附 件 7: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选 字 第 2015008 号 ; 附 件 8: 土 地 征 用 协 议 ; 附 件 9: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分 局 - 地 块 规 划 调 整 证 明 ; 附 件 10: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附 件 11: 污 水 接 管 协 议 ; 附 件 12: 天 然 气 供 应 协 议 ; 附 件 13: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 附 集 中 区 地 下 水 监 测 报 告 ); 附 件 14: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承 诺 书 ; 附 件 15: 标 准 确 认 函 ; 附 件 16: 建 设 单 位 确 认 函 iv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 前 言 1.1 任 务 由 来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0 月,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是 一 家 从 事 医 药 中 间 体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企 业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详 见 附 件 10) 企 业 拟 投 资 29978.6 万 元, 新 征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约 135319m 2 的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从 事 医 药 中 间 体 产 品 的 生 产 活 动,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 新 建 4 个 1 # -4 # 综 合 车 间 (2F-4F) 2 个 1 # -2 # 精 制 车 间 1 个 预 留 车 间 (4F) 4 个 1 # -4 # 原 料 仓 库 (1F) 2 个 1 # -2 # 成 品 仓 库 (1F) 1 个 五 金 配 件 仓 库 (1F) 1 幢 办 公 楼 (4F) 1 幢 综 合 楼 (4F) 1 个 锅 炉 房 (1F) 1 个 控 制 室 (1F) 1 个 变 电 间 (1F) 1 个 循 环 水 站 (1F) 1 个 空 压 制 氮 房 (1F) 建 设 项 目 为 年 产 198t 生 物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包 括 年 产 20t 普 伦 司 特 中 间 体 10t 扎 托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10t 伊 托 比 利 中 间 体 10t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中 间 体 20t 法 莫 替 丁 中 间 体 30t 洛 索 洛 芬 钠 中 间 体 30t 白 藜 芦 醇 中 间 体 3t 尼 洛 替 尼 中 间 体 15t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丁 中 间 体 30t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中 间 体 10t 阿 扎 那 韦 中 间 体 及 10t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中 间 体 ( 本 项 目 所 有 中 间 体 产 品 均 为 该 药 物 产 品 的 粗 品, 具 有 相 同 的 产 品 结 构 分 子 式 ) 建 设 项 目 预 计 2017 年 12 月 建 成 投 产 普 仑 司 特 无 水 物 是 由 日 本 小 野 公 司 开 发, 并 于 九 十 年 代 中 期 上 市 的 新 型 抗 哮 喘 药,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广 泛 注 重 的 三 个 白 三 烯 受 体 拮 抗 剂 (LTRAs) 之 一 此 外 普 仑 司 特 还 具 有 抗 炎 症 作 用, 能 做 为 治 疗 过 敏 性 鼻 炎 的 药 物 扎 托 布 洛 芬 系 由 日 本 Chemiphar 公 司 开 发, 于 1993 年 在 日 本 首 次 上 市 的 一 种 强 效 非 甾 体 抗 炎 镇 痛 解 热 药 本 品 选 择 性 作 用 于 炎 症 部 位, 而 对 其 它 器 官 如 胃 和 肾 无 作 用, 与 同 类 药 物 如 萘 普 生 布 洛 芬 相 比, 具 有 高 效 胃 副 作 用 小 等 特 点, 因 而 在 日 本 临 床 上 颇 受 好 评, 有 消 炎 镇 痛 解 热 作 用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itopride hydrochloride)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胃 肠 动 力 药, 由 日 本 北 陆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研 制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是 通 过 拮 抗 D2 受 体 和 抗 胆 碱 酶 的 方 式 发 挥 药 效, 与 现 有 的 促 胃 肠 动 力 药 作 用 方 式 不 同, 可 望 替 代 不 良 反 应 较 强 的 西 沙 必 利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为 选 择 性 5- 羟 色 胺 4(5-HT4) 受 体 激 动 药, 能 促 进 乙 酰 胆 碱 的 释 放, 刺 激 胃 肠 道 而 发 挥 促 动 力 作 用, 从 而 改 善 功 能 性 消 化 不 良 患 者 的 胃 肠 道 症 状, 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但 不 影 响 胃 酸 的 分 泌 本 药 与 大 脑 神 经 细 胞 突 触 膜 上 的 多 巴 胺 D2 受 体 肾 上 腺 素 α1 受 体 5-HT1 及 5-HT2 受 体 无 亲 和 力, 故 不 会 引 起 锥 体 外 系 综 合 征 及 心 血 管 不 良 反 应 法 莫 替 丁 是 日 本 山 之 内 制 药 公 司 开 发 的 第 三 代 组 胺 H2 受 体 阻 滞 药, 于 1985 年 7 月 日 本 首 次 上 市, 随 后 美 国 默 克 公 司 也 获 得 生 产 许 可, 并 在 瑞 士 德 国 以 商 品 名 Pipcitine Pepdnl 出 售 洛 索 洛 芬 钠 是 日 本 三 共 公 司 研 发 的 非 甾 体 类 消 炎 镇 痛 药, 具 有 显 著 的 镇 痛 抗 炎 症 及 解 热 作 用, 尤 其 镇 痛 作 用 很 强 本 品 为 前 体 药 物, 经 消 化 道 吸 收 后 转 化 为 活 性 代 谢 物 而 发 挥 作 用 下 述 疾 患 及 症 状 的 消 炎 和 镇 痛 :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骨 性 关 节 炎 腰 痛 症 肩 关 节 周 围 炎 颈 肩 腕 综 合 征 手 术 后, 外 伤 后 及 拔 牙 后 的 镇 痛 和 消 炎 下 述 疾 患 的 解 热 和 镇 痛 : 急 性 上 呼 吸 道 炎 ( 包 括 伴 有 急 性 支 气 管 炎 的 急 性 上 呼 吸 道 炎 ) 尼 洛 替 尼 是 由 瑞 士 诺 华 制 药 公 司 研 发 的 高 选 择 性 口 服 酪 氨 酸 激 酶 抑 制 剂, 其 单 盐 酸 盐 一 水 合 物 于 2007 年 10 月 获 美 国 FDA 批 准 上 市, 商 品 名 Tasigna,I 临 床 用 于 治 疗 甲 磺 酸 伊 马 替 尼 (imatinib mesylate) 无 效 的 慢 性 粒 细 胞 白 血 病 本 品 可 通 过 靶 向 作 用 选 择 性 抑 制 由 酪 氨 酸 酶 及 其 编 码 基 因 突 变 引 起 的 费 城 染 色 体 阳 性 慢 性 粒 细 胞 白 血 病, 患 者 耐 受 性 好, 选 择 性 强, 疗 效 显 著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由 三 菱 化 学 株 式 会 社 ( 现 在 的 田 边 三 菱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 于 1981 年 合 成, 经 过 临 床 前 试 验, 临 床 试 验 验 证 后 成 为 慢 性 动 脉 闭 塞 症 及 改 善 血 管 微 循 环 的 治 疗 用 药, 于 1993 年 获 得 批 准 生 产, 属 于 5 ht2 受 体 拮 抗 剂 5- 羟 色 胺 (5 ht) 具 有 多 种 生 理 活 性, 在 血 液 循 环 系 统 中, 当 血 管 内 皮 受 损, 血 小 板 粘 附 聚 集 于 受 损 部 位 并 释 放 出 5- 羟 色 胺,5- 羟 色 胺 经 血 小 板 及 血 管 平 滑 肌 细 胞 上 5-ht2 受 体 介 导, 会 进 一 步 增 强 受 损 部 位 的 血 小 板 聚 集, 并 促 进 受 损 部 位 的 血 管 收 缩, 同 时 5- 羟 色 胺 可 以 促 进 血 管 平 滑 肌 增 生, 引 起 周 围 循 环 衰 竭 尤 其 是 动 脉 硬 化 症 的 患 者, 已 知 这 类 患 者 的 血 小 板 及 平 滑 肌 细 胞 对 5- 羟 色 胺 的 感 受 性 呈 亢 进 状 态 目 前, 市 场 对 以 上 中 间 体 产 品 均 有 较 大 需 求,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所 辐 射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都 有 积 极 地 意 义,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开 发 建 设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为 生 物 医 药 中 间 体, 属 于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厂 区 范 围 内 及 附 近 均 为 化 工 集 中 区 工 业 用 地, 多 为 工 业 企 业,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旅 游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以 及 其 他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各 项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完 善, 能 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的 需 求 目 前, 本 项 目 已 向 滁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预 审 申 请, 并 得 到 滁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预 审 审 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批 意 见, 同 意 建 设 该 项 目 ( 滁 环 [2014]241 号 )( 详 见 附 件 3); 同 时 得 到 了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的 预 审 复 函, 同 意 建 设 该 项 目 ( 皖 环 函 [2014]1011 号 )( 详 见 附 件 4) 1.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产 品 均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属 于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该 地 块 属 于 精 细 化 工 用 地, 符 合 集 中 区 用 地 规 划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供 水 供 电 等 设 施 齐 备,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尾 水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排 入 高 邮 湖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环 保 设 施 满 足 本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环 保 规 划 的 要 求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的 总 体 规 划 用 地 规 划 和 环 保 规 划 的 要 求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1) 本 项 目 有 与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和 准 入 条 件 的 相 符 性 ; (2)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噪 声 等 环 境 要 素 的 污 染, 以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能 否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后 是 否 会 改 变 当 地 的 大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和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3) 是 否 需 要 设 置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以 及 涉 及 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是 否 存 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4)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等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及 程 序 见 图 1.4-1 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一 次 公 示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有 重 大 变 化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建 设 项 目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工 程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二 次 公 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1.4-1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基 本 合 理,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采 用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量 在 可 控 制 的 范 围 内 平 衡,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虽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但 在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贯 彻 落 实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情 况 下, 其 风 险 值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因 此,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前 提 下,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讲, 本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等 法 规, 在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为 此,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编 制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认 真 研 究 该 项 目 的 有 关 材 料, 并 进 行 实 地 踏 勘 和 调 研, 收 集 和 核 实 了 有 关 材 料,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 请 当 地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为 本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总 则 2.1 评 价 原 则 按 照 以 人 为 本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和 科 学 发 展 的 要 求,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1) 依 法 评 价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应 贯 彻 执 行 我 国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政 策,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与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政 策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和 技 术 政 策 等 有 关 政 策 及 相 关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并 关 注 国 家 或 地 方 在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政 策 规 划 及 相 关 主 题 功 能 区 划 等 方 面 的 新 动 向 (2) 早 期 介 入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尽 早 介 入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中, 重 点 关 注 选 址 工 艺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3) 完 整 性 原 则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内 容 及 其 特 征 对 工 程 内 容 影 响 时 段 影 响 因 子 和 作 用 因 子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突 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4) 广 泛 参 与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应 广 泛 吸 收 相 关 学 科 和 行 业 的 专 家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及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的 意 见 2.2 编 制 依 据 2.2.1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1989 年 12 月 26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2014 年 4 月 24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国 家 主 席 [2002]77 号 令,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15 年 8 月 29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第 二 次 修 订 ; (4)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5 17 号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国 家 主 席 [1996]77 号 令,1997 年 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年 6 月 修 订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1991 年 6 月 29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通 过 2010 年 12 月 25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修 订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8 月 29 日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1998] 第 253 号,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0)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591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1) 关 于 印 发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工 信 部 规 2011 514 号 ; (12)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第 1 号,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3)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发 改 委 第 9 号 令 ) 及 (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21 号 ); (14)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2006 年 3 月 18 日 起 施 行 ); (1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 (16)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办 公 厅 ); (17)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12 年 5 月 23 日 ); (18)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7]15 号,2007.5.23 ; (19)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20)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的 决 定 ( 国 家 主 席 第 54 号 令,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1)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号 ); (22)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42 号 ); (2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 26 号 ); (24)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3]104 号,2013 年 11 月 ); (25)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3]103 号,2013 年 11 月 14 日 ); (2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15 年 6 月 1 日 ); (27) 关 于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入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4]30 号 ); (28)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29) 关 于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12]54 号 ) 2.2.2 地 方 法 规 及 政 策 依 据 (1) 安 徽 省 节 约 能 源 条 例, 皖 政 2007 67 号,2006 年 4 月 21 日 ; (2)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2007 年 9 月 21 日 ; (3) 安 徽 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2003 年 10 月 ); (4)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环 监 [2006]46 号 ; (5) 关 于 印 发 < 安 徽 省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的 通 知, 皖 经 产 业 [2007]240 号,2007 年 10 月 11 日 ; (6) 印 发 关 于 <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规 范 化 的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环 保 局 环 评 [2006]113 号 ; (7)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污 染 源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法 函 [2005]114 号,2005 年 3 月 17 日 ; (8)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从 业 行 为 管 理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2007]135 号 ; 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9)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安 徽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2010] 24 号 ),2010 年 11 月 1 日 ; (10)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皖 政 办 [2011] 27 号,2011 年 4 月 12 日 ; (11)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污 染 减 排 工 作 的 通 知, 皖 政 2008 84 号,2008 年 12 月 5 日 ; (12) 安 徽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政 办 (2011)27 号 ); (13) 安 徽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促 进 我 省 化 工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 皖 政 办 (2012)57 号 ); (14)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评 函 (2012)946 号 ); (15)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环 建 函 (2012)329 号 ); (1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2007]52 号 ); (17)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发 布 <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目 录 (2015 年 本 )> 的 通 知 ( 皖 环 发 [2015]36 号 ); (18)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环 发 [2013]91 号,2013 年 10 月 18 日 ); (19)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环 发 [2014]4 号 ); (20)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2015 年 月 1 日 实 施 ; (21) 关 于 印 发 天 长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天 政 办 [2014]39 号 ); (22)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新 型 化 工 基 地 发 展 纲 要 (2013 2020 年 ) 的 通 知 ; (23) 安 徽 省 淮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1993 年 9 月 14 日 安 徽 省 第 八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1993 年 9 月 14 日 公 布 施 行 ); 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4)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暂 行 办 法,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厅,2011 年 12 月 2.2.3 技 术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环 境 保 护 部,2011 年 9 月 1 日 发 布,2012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环 境 保 护 部,2008 年 12 月 31 日 发 布,2009 年 4 月 1 日 实 施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1993 年 9 月 18 日 批 准,1994 年 4 月 1 日 实 施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2.4-2009), 环 境 保 护 部,2009 年 12 月 23 日 ;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2004 年 12 月 11 日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环 境 保 护 部,2011 年 6 月 1 日 ;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环 境 (HJ19-2011), 环 境 保 护 部 ; (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611-2011), 环 境 保 护 部 ; (9)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2009 年 12 月 01 日 实 施 ; (10)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230-2010); (11)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及 标 志 (GB13690-2009); (12)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通 则 (GB15603-1995); (13)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安 监 管 危 化 学 [2004]43 号 ); (14)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1190-2009) (15)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50483-2009); (16)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防 火 设 计 规 范 (GB50160-2008); (17)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GB/T 50934-2013); (19)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防 渗 设 计 通 则 (Q/SY1303-2010) 2.2.4 相 关 规 划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规 划 (2012~2020 年 ) 1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2.5 项 目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2)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它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2.3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2.3.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在 了 解 和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及 环 境 现 状 的 基 础 上, 分 析 和 列 出 建 设 项 目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行 为, 以 及 可 能 受 上 述 行 为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及 相 关 参 数 影 响 识 别 应 明 确 建 设 项 目 在 生 产 运 行 服 务 期 满 后 等 不 同 阶 段 的 各 种 行 为 与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间 的 作 用 效 应 关 系 影 响 性 质 影 响 范 围 影 响 程 度 等, 定 性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个 环 境 要 素 可 能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与 生 态 影 响, 包 括 有 利 与 不 利 影 响 长 期 与 短 期 影 响 可 逆 与 不 可 逆 影 响 直 接 与 间 接 影 响 累 计 与 非 累 计 影 响 等 对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形 成 制 约 的 关 键 环 境 因 素 或 偶 见, 应 作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点 内 容 详 见 2.3-1 1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3-1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工 程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工 程 引 起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影 响 程 度 工 程 作 用 因 素 土 壤 空 气 陆 生 环 境 人 群 就 业 水 文 水 质 声 环 境 景 观 文 物 侵 蚀 污 染 环 境 生 态 卫 生 健 康 机 会 科 技 与 经 济 发 展 基 础 开 挖 汽 车 运 输 施 工 机 械 运 转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建 筑 剩 余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Δ Δ 废 气 排 放 Δ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设 备 运 转 产 生 噪 声 Δ 风 险 事 故 项 目 总 体 影 响 Δ Δ Δ Δ 图 例 : 无 影 响 ; 负 面 影 响 Δ 轻 微 影 响 较 大 影 响 有 重 大 影 响 可 能 ; 正 面 影 响 通 过 表 2.3-1 可 以 看 出,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且 多 为 短 期 影 响, 施 工 结 束 后 很 快 恢 复 原 有 状 态 在 运 营 期 的 各 种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资 源 的 影 响 是 长 期 的, 且 影 响 程 度 大 小 有 所 不 同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及 社 会 经 济 等 方 面 据 此 可 以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时 段 为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在 评 价 时 段 内,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主 要 为 废 气, 其 次 是 固 体 废 物 地 表 水 及 噪 声 等 根 据 工 程 特 征 及 其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和 相 应 的 排 污 特 征, 对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加 以 识 别, 识 别 结 果 详 见 表 2.3-2 1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3-2 项 目 污 染 因 子 施 工 期 大 气 水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生 产 期 运 输 储 存 生 产 单 元 生 活 排 放 颗 粒 物 -2S -1S -1S -2S 0 SO2 0 0 0-2S 0 NOX 0 0 0-2S 0 油 烟 0 0 0 0-1S HCL 0 0-1S -1S 0 硫 酸 雾 0 0 0-2S 0 乙 醇 0 0-1S -1S 0 二 氯 甲 烷 0 0-1S -1S 0 甲 醇 0 0-1S -1S 0 甲 苯 0 0-1S -1S 0 DMF 0 0-1S -1S 0 叔 丁 醇 0 0 0-1S 0 乙 酸 0 0 0-1S 0 溴 化 氢 0 0 0-1S 0 三 乙 胺 0 0 0-1S 0 乙 酸 乙 酯 0 0 0-1S 0 氯 乙 烷 0 0 0-1S 0 二 甲 基 亚 砜 0 0 0-1S 0 乙 醛 0 0 0-1S 0 丙 酮 0 0 0-1S 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 0 0-1S 0 四 氢 呋 喃 0 0 0-1S 0 二 甲 胺 0 0 0-1S 0 环 氧 氯 丙 烷 0 0 0-1S 0 COD -2S 0 0-2S -1S SS -2S 0 0-2S -1S 氨 氮 -2S 0 0-2S -1S 总 磷 -2S 0 0-2S -1S 动 植 物 油 -2S 0 0 0-2S 盐 分 0 0 0-2S 0 硫 化 物 0 0 0-1S 0 氟 化 物 0 0 0-1S 0 甲 苯 0 0 0-1S 0 总 锌 0 0 0-1S 0 噪 声 噪 声 -2S -1S 0-2S 0 固 废 固 废 -2S 0-1S -2S -1S 说 明 : + - 分 别 表 示 有 利 不 利 影 响 ; S 表 示 短 期 影 响 ; 0 至 2 数 值 分 别 表 示 无 影 响 轻 微 影 响 中 等 影 响 1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3.2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征 及 排 污 特 点, 确 定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2.3-2 表 2.3-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表 项 目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SO2 NO2 PM10 甲 苯 甲 大 气 醇 二 氯 甲 烷 DMF HCL 环 境 硫 化 氢 氨 地 表 水 ph CODCr SS 氨 氮 总 环 境 磷 氯 化 物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硬 地 下 水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环 境 物 石 油 类 控 制 因 子 :SO2 NOx VOCs SO2 NO2 PM10 甲 苯 甲 醇 考 核 因 子 :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溴 化 HCL 硫 酸 雾 VOCs 氢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甲 苯 乙 酸 三 乙 胺 等 控 制 因 子 :COD 氨 氮 考 核 因 子 :SS 总 磷 盐 分 甲 苯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总 锌 动 植 物 油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土 壤 ph 汞 砷 镉 铬 铅 铜 镍 固 废 固 废 排 放 量 2.3.3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天 长 市 大 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该 地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为 二 类 区 ; 声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为 3 类 区 ;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排 入 高 邮 湖, 根 据 安 徽 省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铜 龙 河 水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为 Ⅳ 类 高 邮 湖 水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为 Ⅲ 类 2.3.3.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2.3-3 1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3-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mg/n m3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0.06 SO2 24 小 时 平 均 0.15 1 小 时 平 均 0.50 年 平 均 0.04 NO2 24 小 时 平 均 0.08 PM10 TSP NOX 1 小 时 平 均 0.12 年 平 均 0.10 24 小 时 平 均 0.15 年 平 均 0.20 24 小 时 平 均 0.30 年 平 均 0.05 24 小 时 平 均 0.10 1 小 时 平 均 0.25 丙 酮 一 次 0.8 甲 醇 一 次 3 日 均 1 氨 一 次 0.2 HCL 一 次 0.05 日 均 0.015 硫 酸 一 次 0.30 日 平 均 0.10 乙 醇 最 大 一 次 5.0 日 平 均 5.0 乙 酸 乙 酯 最 大 一 次 0.1 日 平 均 0.1 甲 苯 最 大 一 次 0.6 日 平 均 0.6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最 大 一 次 0.03 日 平 均 0.03 乙 酸 最 大 一 次 0.01 日 平 均 0.01 四 氢 呋 喃 最 大 一 次 0.2 昼 夜 平 均 0.2 乙 醛 最 大 一 次 0.01 日 平 均 0.01 环 氧 氯 丙 烷 最 大 一 次 0.2 昼 夜 平 均 0.2 三 乙 胺 最 大 一 次 0.14 昼 夜 平 均 0.14 二 甲 胺 最 大 一 次 0.005 昼 夜 平 均 0.00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 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参 照 执 行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1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二 氯 甲 烷 最 大 一 次 0.33 参 照 执 行 以 车 间 浓 度 限 值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1 溴 化 氢 最 大 一 次 0.17 0.008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相 关 公 式 计 算 值 最 大 一 次 1.80 参 照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VOCs 昼 夜 平 均 0.6 (GB/T18883-2002) 标 准 TVOC 限 值 注 :1 一 次 浓 度 参 照 车 间 浓 度 限 值 并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相 关 公 式 计 算 : lncm=0.607lnc 车 间 -3.166( 无 机 化 合 物 ) lncm=0.470lnc 车 间 -3.595( 有 机 化 合 物 ) lncm=0.702lnc 车 间 -1.933( 氯 烃 类 )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2.1-2007) 中 短 时 间 允 许 接 触 浓 度 溴 化 氢 10mg/m3 二 氯 甲 烷 200mg/ m3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安 徽 省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铜 龙 河 水 质 目 前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1 中 的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高 邮 湖 目 前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1 中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 氯 化 物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2 中 相 关 标 准 ),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2.3-4 表 2.3-4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Ⅲ 类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Ⅳ 类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单 位 1 ph 6~9 6~9 无 量 纲 2 COD 20 30 mg/l 3 氨 氮 1.0 1.5 mg/l 4 总 磷 0.05 0.3 mg/l 5 氟 化 物 1.0 1.5 mg/l 6 硫 化 物 0.2 0.5 mg/l 7 甲 苯 0.7 0.7 mg/l 8 LAS 0.3 0.3 mg/l 9 锌 1.0 2.0 mg/l 10 氯 化 物 250 250 mg/l 11 SS 30 60 mg/l 标 准 来 源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2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3 类 区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详 见 表 2.3-5 表 2.3-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L Aeq (db)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 55 (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的 Ⅲ 级 标 准 要 求, 主 要 指 标 1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见 表 2.3-6 项 目 表 2.3-6 地 下 水 质 量 指 标 类 别 标 准 值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硬 度 ( 以 CaCO3 计 ) 氨 氮 氟 化 物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锌 单 位 :mg/l,ph 值 除 外 Ⅲ 类 标 准 6.5~8.5 3.0mg/L 450mg/L 0.2mg/L 1.0mg/L 250mg/L 250mg/L 20mg/L 1.0mg/L 总 大 肠 菌 群 100 个 /L (4)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2.3-7 表 2.3-7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kg 项 目 二 级 ph<6.5 ph 6.5-7.5 ph>7.5 镉 0.30 0.30 0.60 汞 0.30 0.50 1.0 铜 ( 农 田 ) 50 100 100 砷 ( 水 田 ) 30 25 20 砷 ( 旱 地 ) 40 30 25 镍 40 50 60 锌 200 250 300 铅 250 300 350 铬 ( 旱 田 ) 150 200 250 2.3.3.3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详 见 表 2.3-8 1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3) 表 2.3-8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执 行 标 准 一 览 表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排 气 筒 (m) 二 级 标 准 (kg/h)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监 控 点 浓 度 (mg/m3) 颗 粒 物 120 15 3.5 1.0 硫 酸 雾 45 15 1.5 1.20 HCl 100 15 0.26 0.20 甲 苯 40 15 3.1 2.4 甲 醇 190 15 5.1 12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VOCs [1] 40 15 1.5 2.0 锅 炉 类 别 排 气 筒 高 度 (m) 燃 气 锅 炉 15 注 :[1]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标 准 来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标 准 参 照 执 行 天 津 市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表 2 中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和 表 5 中 其 他 行 业 厂 界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mg/m 3 ) 标 准 来 源 SO2 50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NOx 200 排 放 标 准 颗 粒 物 20 (GB13271-2014) 表 烟 气 黑 度 1 2 标 准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设 置 食 堂 一 座, 设 有 2 个 基 准 灶 头, 油 烟 排 放 必 须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小 型 规 模 要 求, 具 体 见 表 2.3-9 表 2.3-9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基 准 灶 头 数 1,<3 3,<6 6 对 应 灶 头 总 功 率 (10 8 J/h) 1.67,<5.00 500,<10 10 对 应 排 气 罩 灶 面 总 投 影 面 积 (m 3 ) 1.1,<3.3 3.3,<6.6 6.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0 2.0 2.0 净 化 设 备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60 75 85 (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全 厂 排 水 体 制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的 原 则,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内 ;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后, 达 接 管 要 求 接 管 进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中 新 建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其 中 甲 苯 1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氟 化 物 和 动 植 物 油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2.3-10 表 2.3-10 废 水 接 管 标 准 ( 单 位 :mg/l, 除 ph 外 )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标 准 来 源 1 ph 6~9 2 COD 120 3 SS 50 4 氨 氮 25 5 总 磷 1.0 6 总 锌 0.5 7 硫 化 物 1.0 8 甲 苯 0.5 9 氟 化 物 20 10 动 植 物 油 100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达 标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排 入 高 邮 湖 具 体 限 值 见 表 2.3-11 表 2.3-11 污 水 厂 尾 水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mg/l, 除 ph 外 )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排 放 标 准 来 源 1 ph 6~9 2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50 3 悬 浮 物 (SS) 10 4 总 氮 ( 以 N 计 ) 15 5 氨 氮 ( 以 N 计 ) 5(8)*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6 总 磷 ( 以 P 计 ) 0.5 (GB18918-2002) 7 色 度 ( 稀 释 倍 数 ) 30 8 动 植 物 油 1 9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 个 /L) 1000 10 总 锌 1.0 (3) 噪 声 本 项 目 厂 界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区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2.3-12 表 2.3-12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标 准 值 db(a) 夜 间 3 类 65 55 标 准 来 源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GB12523-2011), 具 体 见 表 2.3-13 表 2.3-13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夜 间 噪 声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得 高 于 15dB(A) (4)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般 固 废 的 暂 存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的 规 定 要 求 ( 环 保 部 公 告, 公 告 2013 年 36 号 ); 危 险 废 物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 环 保 部 公 告, 公 告 2013 年 36 号 ) 以 及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HJ2025-2012)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暂 存 场 所 设 置 2.4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2.4.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地 形 特 点 和 环 境 区 划 功 能,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所 规 定 的 方 法, 确 定 本 次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颗 粒 物 SO 2 NO 2 HCl 硫 酸 雾 甲 醇 甲 苯 VOCs 等,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选 择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然 后 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进 行 分 级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参 数 见 表 2.4-1 2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4-1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参 数 ( 有 组 织 )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Pmax(%) D10% 颗 粒 物 1.06 未 出 现 P1 排 气 筒 HCL 5.77 未 出 现 甲 醇 0.17 未 出 现 VOCs 0.03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99 未 出 现 P2 排 气 筒 HCL 0 未 出 现 甲 醇 0 未 出 现 VOCs 1.07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63 未 出 现 P3 排 气 筒 HCL 2.22 未 出 现 VOCs 0.58 未 出 现 P4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0.24 未 出 现 VOCs 0.31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34 未 出 现 HCL 0.15 未 出 现 P5 排 气 筒 甲 醇 0.07 未 出 现 甲 苯 0.24 未 出 现 VOCs 1.41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2.35 未 出 现 HCL 0.64 未 出 现 P6 排 气 筒 硫 酸 雾 0.33 未 出 现 甲 醇 0.49 未 出 现 甲 苯 0.38 未 出 现 VOCs 1.01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1.66 未 出 现 P7 排 气 筒 SO2 0.47 未 出 现 NO2 2.66 未 出 现 2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4-2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参 数 ( 无 组 织 )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Pmax(%) D10% 颗 粒 物 0.13 未 出 现 1# 合 成 车 间 HCL 4.61 未 出 现 甲 醇 0.03 未 出 现 VOCs 0.24 未 出 现 1# 精 制 车 间 VOCs 0.43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02 未 出 现 2# 合 成 车 间 HCL 1.10 未 出 现 VOCs 0.04 未 出 现 2# 精 制 车 间 VOCs 0.23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02 未 出 现 3# 合 成 车 间 HCL 0.05 未 出 现 甲 醇 0.24 未 出 现 VOCs 0.52 未 出 现 颗 粒 物 0.22 未 出 现 HCL 0.20 未 出 现 4# 合 成 车 间 甲 醇 0.28 未 出 现 甲 苯 0.50 未 出 现 硫 酸 雾 0.33 未 出 现 VOCs 0.68 未 出 现 HCL 0.32 未 出 现 储 罐 区 甲 醇 0.01 未 出 现 甲 苯 0.01 未 出 现 VOCs 0.03 未 出 现 HCL 0.01 未 出 现 污 水 站 甲 醇 0.01 未 出 现 甲 苯 0.01 未 出 现 VOCs 0.01 未 出 现 由 表 2.4-1 表 2.4-2 可 看 出, 厂 界 外 各 个 污 染 源 的 Pmax<10%, 且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高 能 耗 项 目,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二 类 地 区, 区 域 内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的 划 分 原 则,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2.4-3 表 2.4-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二 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依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2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厂 区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及 清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6499m 3 /a( 约 155.0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氨 氮 总 磷 盐 分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甲 苯 总 锌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水 复 杂 程 度 属 于 简 单 ; 纳 污 河 流 为 铜 龙 河, 属 于 小 型 河 流,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地 表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别 依 据,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3)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位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 2008) 中 的 3 类 地 区, 且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在 3dB(A) 以 内,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4)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分 类,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的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情 况 见 表 2.4-4 2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表 2.4-4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判 据 一 览 表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含 水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建 设 项 目 污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复 带 防 污 性 能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水 排 放 量 杂 程 度 弱 - 强 易 - 不 易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复 杂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小 复 杂 大 - 中 复 杂 - 简 单 弱 较 敏 感 小 复 杂 - 中 等 中 大 复 杂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大 复 杂 - 中 等 不 易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大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易 小 复 杂 中 不 敏 感 大 复 杂 大 复 杂 - 中 等 中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强 易 较 敏 感 大 复 杂 除 了 一 级 和 三 级 以 外 的 其 它 组 合 中 简 单 弱 不 易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中 强 易 不 敏 感 小 简 单 中 不 易 易 中 不 易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中 小 中 小 大 中 -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简 单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大 中 小 中 小 大 中 - 小 大 中 -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不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2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本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属 中 等 ;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属 中 等 ; 本 项 目 周 边 无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及 其 他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属 不 敏 感 ; 全 厂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86m 3 /d, 污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根 据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5)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230-2010), 并 参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对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GB18218-2009), 本 项 目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并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的 判 别 依 据 和 方 法,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为 一 级, 见 表 2.4-5 表 2.4-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表 剧 毒 危 险 性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可 燃 易 燃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2.4.2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产 品 均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属 于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及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确 定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为 评 价 重 点, 同 时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评 价 区 域 内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2.5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5.1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当 地 气 象 条 件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确 定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5-1 评 价 范 围 见 图 3.1-1 2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5-1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范 围 大 气 以 项 目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范 围 地 表 水 铜 龙 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1000m 共 计 1.5km 范 围 河 段 噪 声 项 目 厂 界 向 外 200m 范 围 风 险 评 价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以 项 目 风 险 源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范 围 内,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考 虑 铜 龙 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1000m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 以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中 心,20km 2 的 范 围 内 总 量 平 衡 范 围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范 围 内 平 衡,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在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平 衡 2.5.2 环 境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无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濒 危 动 植 物, 厂 址 区 域 无 国 家 级 省 级 和 市 级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详 见 表 2.5-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见 附 图 2.5-1 2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2.5-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敏 感 点 方 位 距 离 (m) 规 模 环 境 功 能 于 庄 小 河 东 北 1100 小 河 地 表 GB3838-2002 Ⅳ 类 铜 龙 河 东 北 2700 小 河 水 高 邮 湖 东 12100 中 型 GB3838-2002 Ⅲ 类 于 庄 村 东 1700 529 户 1584 人 胡 田 庄 东 1400 63 户 226 人 瘦 田 庄 东 2500 83 户 292 人 八 面 村 东 南 2000 582 户 2250 人 小 刁 庄 西 1700 68 户 239 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大 气 铁 亭 村 西 南 1200 315 户 1100 人 准 (GB3095-2012) 环 境 铜 南 村 北 2000 698 户 2444 人 二 级 标 准 大 溪 庄 北 2400 38 户 163 人 竹 庄 北 1100 62 户 217 人 熊 三 庄 西 北 2200 113 户 395 人 四 里 村 西 北 2300 213 户 820 人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声 环 标 准 厂 界 / 200 / 境 (GB3096-2008)3 类 生 态 区 域 及 周 边 生 态 系 环 境 统 / / / /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 自 来 水 厂 井 ) 一 级 保 护 区 2600m( 取 水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30m 范 围 内 ) 2600m( 以 取 水 / 东 北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30m 以 外 有 明 水 口 ( 自 来 水 厂 井 ) 显 水 位 降 落 漏 二 级 保 护 区 斗 区 60m 范 围 / 地 下 水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内 ) 1700m( 取 水 井 GB/T14848-93 Ⅲ 类 水 口 ( 于 庄 村 井 ) 一 为 中 心 半 径 / 级 保 护 区 30m 范 围 内 ) 1700m( 以 取 水 东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30m 以 外 有 明 水 口 ( 于 庄 村 井 ) 二 显 水 位 降 落 漏 级 保 护 区 斗 区 60m 范 围 / 内 ) 土 壤 区 域 及 周 边 土 壤 / / / GB15618-1995 二 级 2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3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3.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本 报 告 为 公 示 本, 部 分 原 料 需 要 保 密 用 * 替 代, 原 辅 料 表 中 部 分 原 料 出 于 保 密 原 因 未 能 列 出 3.1.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98 吨 普 伦 司 特 无 水 物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 行 业 类 别 :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 建 设 单 位 :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规 模 : 年 产 198 吨 普 伦 司 特 无 水 物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 建 设 地 点 :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 中 心 经 纬 度 为 : E119 13 23,N32 57 36,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3.1-1; 占 地 面 积 : 项 目 总 占 地 135319m 2 ; 投 资 总 额 :29978.6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292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4.3%; 投 产 日 期 :2017 年 12 月 3.1.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及 产 品 方 案 1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3.1-1,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见 表 3.1-2 工 程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表 3.1-1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规 模 备 注 1# 合 成 车 间 共 设 2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包 括 : 包 含 普 仑 司 特 生 产 线 1 条 扎 托 布 洛 芬 生 产 线 1 条 共 设 3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包 括 : 包 含 法 莫 替 丁 生 产 线 1 2# 合 成 车 间 条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生 产 线 1 条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生 产 线 1 条 3# 合 成 车 间 共 设 3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包 括 : 包 含 白 藜 芦 醇 生 产 线 1 条 洛 索 洛 芬 钠 生 产 线 1 条 尼 洛 替 尼 生 产 线 1 条 共 设 4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包 括 :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生 产 线 4# 合 成 车 间 1 条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生 产 线 1 条 阿 扎 那 韦 生 产 线 1 条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生 产 线 一 条 1# 精 制 车 间 (GMP 共 设 2 条 精 制 线, 其 中 包 括 : 包 含 普 仑 司 特 精 制 线 1 车 间 ) 条 扎 托 布 洛 芬 精 制 线 1 条 2# 精 制 车 间 (GMP 共 设 2 条 精 制 线, 其 中 包 括 : 包 含 法 莫 替 丁 精 制 线 1 车 间 ) 条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精 制 线 1 条 1080m 2 1080m 2 1314m 2 1314m 2 900m 2 900m 2 4F 新 建 4F 新 建 3F 新 建 4F 新 建 2F 新 建 2F 新 建 28

预 留 车 间 - 1080m 2 4F 新 建 29

其 中 车 间 辅 助 用 房 仓 储 其 他 表 3.1-2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m 2 135319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m 2 26494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48904 1# 合 成 车 间 (4F) m 2 1080 2# 合 成 车 间 (4F) m 2 1080 3# 合 成 车 间 (3F) m 2 1314 4# 合 成 车 间 (4F) m 2 1314 1# 精 制 车 间 (2F) m 2 900 2# 精 制 车 间 (2F) m 2 900 预 留 车 间 (4F) m 2 1080 办 公 楼 (4F) m 2 765 综 合 楼 (4F) m 2 675 循 环 水 站 (1F) m 2 144 控 制 房 (1F) m 2 330 锅 炉 房 (1F) m 2 216 变 电 房 (1F) m 2 288 空 压 制 氮 房 (1F) m 2 128 1# 原 料 仓 库 ( 甲 类 ) (1F) m 2 720 2# 原 料 仓 库 ( 甲 类 ) (1F) m 2 720 3# 原 料 仓 库 ( 乙 类 ) (1F) m 2 1176 4# 原 料 仓 库 ( 丙 类 ) (1F) m 2 2352 1# 成 品 仓 库 ( 丙 类 ) (1F) m 2 3360 2# 成 品 仓 库 ( 丙 类 ) (1F) m 2 3920 五 金 配 件 仓 库 ( 丙 类 ) (1F) m 2 4032 绿 化 m 2 16238 储 罐 区 m 2 6000 容 积 率 - 1.85 建 筑 密 度 % 19.6 绿 地 率 % 12.0 2 产 品 方 案 及 用 途 1) 产 品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3.1-3 30

工 程 名 称 ( 车 间 生 产 装 置 或 生 产 线 ) 1# 综 合 车 间 1# 精 制 车 间 2# 综 合 车 间 2# 精 制 车 间 3# 综 合 车 间 4# 综 合 车 间 表 3.1-3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表 产 品 名 称 及 规 格 设 计 能 力 (t/a) 年 运 行 时 数 (h/a) 普 仑 司 特 生 产 线 1 条 普 仑 司 特 99.2% 20 4800 扎 托 布 洛 芬 生 产 线 1 条 扎 托 布 洛 芬 99.0% 10 3600 法 莫 替 丁 生 产 线 1 条 法 莫 替 丁 98.0% 20 2400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生 产 线 1 条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99.7% 10 3900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生 产 线 1 条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98.0% 10 5250 白 藜 芦 醇 生 产 线 1 条 白 藜 芦 醇 99.0% 30 5200 洛 索 洛 芬 钠 生 产 线 1 条 洛 索 洛 芬 钠 99.0% 30 3640 尼 洛 替 尼 生 产 线 1 条 尼 洛 替 尼 99.0% 3 2400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生 产 线 1 条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97.0% 15 2400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生 产 线 1 条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99.0% 30 1700 2) 产 品 规 格 及 用 途 (1) 普 仑 司 特 中 间 体 阿 扎 那 韦 生 产 线 1 条 阿 扎 那 韦 98.0% 10 3450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生 产 线 1 条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98.5% 10 1560 普 仑 司 特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4 表 3.1-4 普 仑 司 特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哌 鲁 卡 特 普 兰 流 卡 斯 特 2 分 子 式 C27H23N5O4 3 分 子 量 481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在 含 量 测 定 项 下 记 录 的 图 谱 中, 供 试 品 溶 液 主 峰 的 保 留 时 间 应 与 对 照 品 溶 液 主 峰 的 保 留 时 间 一 致 7 纯 度 符 合 规 定 8 熔 点 129-131 9 干 燥 失 重 0.45% 10 炽 灼 残 渣 0.2% 11 含 量 99.2%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普 仑 司 特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2) 扎 多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扎 多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5 31

表 3.1-5 扎 多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布 洛 芬 2 分 子 式 C17H14O3S 3 分 子 量 298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淡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未, 无 臭, 无 味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135-139 9 干 燥 失 重 0.5% 10 炽 灼 残 渣 0.1% 11 含 量 99.0%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扎 托 布 洛 芬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3) 法 莫 替 丁 中 间 体 法 莫 替 丁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6 表 3.1-6 法 莫 替 丁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法 莫 替 丁 2 分 子 式 C8H15N7O2S3 3 分 子 量 337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的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在 266nm±2nm 处 有 最 大 吸 收, 吸 收 度 为 0.45~0.48, 红 外 吸 收 图 谱 应 与 对 照 图 谱 一 致 7 纯 度 符 合 规 定 8 熔 点 160~165 9 干 燥 失 重 0.5% 10 炽 灼 残 渣 0.1% 11 含 量 98%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法 莫 替 丁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0kg/ 袋 (4)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中 间 体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7 32

表 3.1-7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2 分 子 式 C27H40O13N3F 3 分 子 量 633 4 结 构 式 Cl H 2 N CONH OC 2 H 5 O N CH 2 F HO CH 2 COOH C CHOOH CH 2 COOH 2H2O 5 性 状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水 分 5.0-6.5%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9.0%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中 间 体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8 表 3.1-8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2 分 子 式 C20H27ClN2O4 3 分 子 量 394 4 结 构 式 HCl 5 性 状 白 色 固 体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干 燥 失 重 1.0%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8.0%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6) 白 藜 芦 醇 中 间 体 白 藜 芦 醇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9 33

表 3.1-9 白 藜 芦 醇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3,4',5- 三 羟 基 芪 2 分 子 式 C14H12O3 3 分 子 量 228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无 色 针 状 结 晶, 易 溶 于 乙 醚, 氯 仿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261-263 C / 501.8-505.4 F 9 干 燥 失 重 0.3%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9.0%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白 藜 芦 醇 原 料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7) 洛 索 洛 芬 钠 中 间 体 洛 索 洛 芬 钠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0 表 3.1-10 洛 索 洛 芬 钠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2-[4-(2- 氧 代 环 戊 烷 -1- 基 甲 基 ) 苯 基 ] 丙 酸 钠 2 分 子 式 C15H15O3Na 3 分 子 量 254 O 4 结 构 式 CH 2 CH COONa CH 3 5 性 状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水 分 11.0-13.0%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9.9%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非 甾 体 类 消 炎 镇 痛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8) 尼 洛 替 尼 中 间 体 尼 洛 替 尼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1 34

表 3.1-11 尼 洛 替 尼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尼 洛 替 尼 2 分 子 式 C24H21F3N6O 3 分 子 量 466 O 4 结 构 式 CH 2 CH COONa CH 3 5 性 状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高 效 液 相, 熔 点 7 纯 度 企 业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水 分 11.0-13.0%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9.9%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非 甾 体 类 消 炎 镇 痛 药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中 间 体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2 表 3.1-12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2,3,4,5- 四 甲 基 -2- 环 戊 烯 酮 2 分 子 式 C9H14O 3 分 子 量 138.21 4 结 构 式 O 5 性 状 无 色 至 淡 黄 色 液 体 6 鉴 别 无 7 纯 度 不 得 少 于 97% 8 沸 点 100 C30 mm Hg(lit.) 9 干 燥 失 重 无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7%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药 物 中 间 体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50kg/ 桶 (10)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中 间 体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3 35

表 3.1-13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4,6 二 苯 甲 酰 间 苯 二 酚 2 分 子 式 C20H14O4 3 分 子 量 318.32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淡 黄 色 粉 末 状 6 鉴 别 无 7 纯 度 供 应 商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干 燥 失 重 无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9%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药 物 中 间 体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11) 阿 扎 那 韦 中 间 体 阿 扎 那 韦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4 表 3.1-14 阿 扎 那 韦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1S)-1-(2R)- 环 氧 乙 基 -2- 苯 乙 基 氨 基 甲 酸 叔 丁 酯 2 分 子 式 C15H21NO3 3 分 子 量 263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与 工 作 标 准 品 对 比, 液 相 图 谱 主 峰 保 留 时 间 应 一 致 7 纯 度 供 应 商 标 准 8 熔 点 无 9 干 燥 失 重 0.5% 10 炽 灼 残 渣 无 11 含 量 98.0%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药 物 中 间 体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12)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中 间 体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中 间 体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1-15 36

表 3.1-15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中 间 体 规 格 及 用 途 序 号 项 目 控 制 标 准 1 别 名 沙 格 雷 酯 2 分 子 式 C24H31NO6Cl 3 分 子 量 465.5 4 结 构 式 5 性 状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6 鉴 别 与 工 作 标 准 品 对 比, 液 相 图 谱 主 峰 保 留 时 间 应 一 致 7 纯 度 供 应 商 标 准 8 熔 点 151-157 9 干 燥 失 重 0.5% 10 炽 灼 残 渣 0.2% 11 含 量 98.5% 12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治 疗 慢 性 动 脉 闭 塞 症 药 物 13 产 品 包 装 规 格 25kg/ 桶 3.1.3 公 辅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1 公 用 工 程 1 供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依 托 厂 区 已 铺 设 供 水 管 网, 水 源 为 市 政 自 来 水, 供 水 压 力 约 0.2MPa, 由 市 政 给 水 干 管 接 入 两 条 DN150 给 水 管 进 入 厂 区 全 厂 分 为 生 产 和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绿 化 给 水 系 统 室 外 消 火 栓 给 水 系 统 室 内 消 火 栓 给 水 系 统 及 自 动 喷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130435m 3 /a(521.741m 3 /d) 2 排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清 下 水 均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站 采 用 先 通 过 隔 油 + 中 和 絮 凝 沉 淀 + 蒸 发 对 生 产 线 工 艺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连 同 其 他 废 水 采 用 Fe/C 微 电 解 +Fenton 氧 化 +UASB 生 化 + 水 解 酸 化 + 接 触 氧 化 的 工 艺 对 废 水 进 行 再 处 理 的 工 艺,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污 水 接 管 意 向 协 议 详 见 附 件 11) 3 软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2 台 蒸 汽 锅 炉 分 别 自 带 2 套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设 计 制 备 能 力 为 5t/h 软 水 制 备 工 艺 见 图 3.2-2 37

自 来 水 原 水 箱 原 水 泵 软 水 制 备 器 给 水 泵 使 用 图 3.1-2 软 水 制 备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制 备 工 艺 : 将 自 来 水 送 入 原 水 箱 中, 通 过 原 水 泵 送 入 软 水 制 备 器, 即 可 得 到 软 水 软 水 制 备 器 : 软 水 制 备 采 用 钠 离 子 软 水 工 艺, 该 工 艺 是 将 组 成 水 质 硬 度 成 分 的 钙 镁 离 子 与 阳 离 子 交 换 剂 中 的 钠 离 子 进 行 交 换, 水 中 钙 镁 离 子 被 钠 离 子 所 取 代, 从 而 获 得 水 质 软 化 的 效 果 其 基 本 反 应 式 如 下 : 2RNa+Ca 2+ R2Ca+2Na + 2RNa+Mg 2+ R2Mg+2Na + 当 运 行 一 段 时 间 后, 阳 树 脂 中 的 Na + 被 取 代 完, 就 失 去 了 交 换 Ca 2+ Mg 2+ 的 能 力, 即 树 脂 失 效 了 这 时, 需 要 对 树 脂 进 行 再 生 处 理, 以 恢 复 其 交 换 能 力 其 反 应 式 如 下 : R2Ca+2NaCl 2RNa+CaCl 2 R2Mg+2NaCl 2RNa+MgCl 2 再 生 剂 为 氯 化 钠, 采 用 工 业 粗 海 盐, 用 量 为 10t/a 4 供 电 系 统 本 项 目 的 电 源 引 自 市 政 110kV 变 电 站,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110/10KV 降 压 站, 厂 区 内 供 配 电 电 压 等 级 为 10kV 车 间 内 设 10/0.4kV 成 套 站 各 建 筑 物 内 变 配 电 间 低 压 侧 出 线 配 电 电 压 均 为 380/220V, 三 相 四 线 制, 接 地 采 用 TN-S 系 统 用 电 量 为 480 万 kwh/a 5 压 缩 空 气 本 项 目 拟 配 置 容 量 5m 3 /min 的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2 台, 额 定 供 气 压 力 为 0.8MPa, 一 开 一 备 空 压 机 布 置 在 动 力 车 间 厂 房 内,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储 气 罐 除 油 及 冷 冻 干 燥 装 置 除 尘 装 置 及 管 道 阀 门 等 装 置 压 缩 空 气 供 应 量 能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需 要 压 缩 空 气 输 气 管 布 置 : 在 车 间 外 的 输 气 管 埋 地, 在 车 间 内 管 网 沿 墙 柱 架 设, 确 实 需 要 的 情 况 下, 供 气 管 道 可 与 其 它 车 间 压 缩 空 气 管 道 互 通 6 氮 气 制 备 弃 水 本 项 目 正 常 生 产 时 氮 气 需 求 量 约 为 40Nm 3 /min; 要 求 压 力 稳 定, 压 力 在 0.8MPa 左 右, 干 燥 无 油 ; 本 项 目 拟 配 置 容 量 20Nm 3 /min 的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3 台, 额 定 供 气 压 力 38

为 0.8MPa, 二 开 一 备 制 氮 机 布 置 在 动 力 车 间 厂 房 内,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储 气 罐 除 油 及 冷 冻 干 燥 装 置 除 尘 装 置 及 管 道 阀 门 等 装 置 压 缩 空 气 供 应 量 能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需 要 7 车 间 通 风 系 统 本 项 目 各 生 产 车 间 均 配 置 通 风 系 统, 定 期 换 气, 换 气 次 数 一 般 10 次 /h,gmp 车 间 的 换 气 次 数 大 于 15~25 次 /h 8 锅 炉 本 项 目 厂 区 配 置 2 台 蒸 汽 制 备 量 为 4t/h 的 蒸 汽 锅 炉 作 为 厂 区 间 接 热 源, 均 以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9 天 然 气 本 项 目 蒸 汽 锅 炉 用 天 然 气 用 量 约 600 万 Nm 3 /a, 由 园 区 天 然 气 管 道 提 供,( 天 然 气 供 应 意 向 协 议 详 见 附 件 12) 2 贮 运 工 程 本 项 目 设 计 全 年 运 输 总 量 约 1380 吨, 其 中 : 全 年 原 辅 料 运 入 量 约 1180 吨, 全 年 成 品 运 出 量 约 200 吨 货 物 运 输 通 过 余 庄 路 等 联 运 至 全 国 公 路 网 运 输 车 辆 委 托 社 会 运 输 公 司 承 担 拟 建 项 目 外 部 运 输 基 本 为 陆 路 运 输, 采 用 槽 罐 车 汽 车 等 运 输 工 具 ; 厂 内 运 输 主 要 通 过 叉 车 运 输 各 车 间 所 用 主 要 溶 剂 贮 存 于 罐 区 内, 贮 罐 型 式 固 定 顶 立 式 贮 罐, 溶 剂 贮 罐 设 置 在 甲 类 罐 组 内, 槽 罐 车 物 料 磁 力 泵 输 送 至 储 罐 内 ; 储 罐 中 物 料 装 桶, 经 叉 车 运 输 至 各 车 间 的 投 料 区 其 它 固 体 原 料 等 储 存 于 其 他 原 料 仓 库 内 拟 建 项 目 共 设 储 罐 6 只 储 罐, 布 置 在 专 门 的 储 罐 区 内, 罐 区 贮 运 设 备 一 览 表 见 表 3.1-16 其 他 原 料 储 存 情 况 见 表 3.1-17, 项 目 产 品 仓 储 情 况 见 表 3.1-18 序 号 表 3.1-16 罐 区 储 存 情 况 一 览 表 最 大 储 贮 罐 名 称 类 型 规 格 存 量 数 量 材 质 储 存 条 件 1 DMF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32m 3 Φ2400 6200 24t 1 只 不 锈 钢 常 温 常 压 2 甲 苯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32m 3 Φ2400 6200 22t 1 只 不 锈 钢 常 温 常 压 3 甲 醇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32m 3 Φ2400 6200 22t 1 只 不 锈 钢 常 温 常 压 4 乙 醇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32m 3 Φ2400 6200 22t 1 只 不 锈 钢 常 温 常 压 5 盐 酸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16m 3 Φ2400 3400 16t 1 只 碳 钢 常 温 常 压 6 液 碱 贮 罐 立 式, 拱 顶 V=16m 3 Φ2400 3400 16t 1 只 玻 璃 钢 常 温 常 压 39

表 3.1-17 其 他 原 料 储 存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贮 存 设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包 装 形 式 最 大 储 存 量 t 1 乙 酸 乙 酯 液 体 200L/ 桶 4.5 1# 原 料 仓 库 2 叔 丁 醇 钠 固 体 100kg/ 袋 10.0 ( 甲 类 ) 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固 体 50kg/ 桶 2.0 4 3- 戊 酮 液 体 200L/ 桶 2.2 5 乙 醛 液 体 200L/ 桶 3.0 6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液 体 200L/ 桶 3.0 2# 原 料 仓 库 7 环 氧 氯 丙 烷 液 体 200L/ 桶 0.8 ( 甲 类 ) 8 四 氢 呋 喃 液 体 200L/ 桶 2.3 9 二 甲 胺 液 体 200L/ 桶 0.6 10 丙 酮 液 体 200L/ 桶 0.7 11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液 体 200L/ 桶 6.3 12 三 乙 胺 液 体 200L/ 桶 4.3 13 98% 硫 酸 液 体 200L/ 桶 3.5 3# 原 料 仓 库 14 溴 素 液 体 50KG/ 罐 0.6 ( 乙 类 ) 15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液 体 200L/ 桶 0.5 16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液 体 200L/ 桶 5.0 17 氯 化 氢 气 瓶 气 体 5kg/ 瓶 0.05 18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液 体 200L/ 桶 2.0 19 氢 氧 化 钾 固 体 50kg/ 桶 3.3 20 三 氯 化 铝 固 体 50kg/ 袋 2.3 21 活 性 炭 固 体 5kg/ 袋 0.5 22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固 体 50kg/ 桶 5.0 23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液 体 200L/ 桶 1.0 24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液 体 200L/ 桶 0.1 25 甲 基 咪 唑 固 体 50kg/ 桶 0.2 26 碳 酸 钾 固 体 50kg/ 桶 2.0 27 4- 甲 基 -3-(4- 吡 嗪 -2- 基 - 嘧 啶 基 -2- 氨 基 ) 苯 甲 酸 甲 酯 (ETB-4) 固 体 50kg/ 桶 0.5 28 二 氯 甲 烷 液 体 200L/ 桶 6.7 29 双 盐 固 体 50kg/ 桶 1.0 30 侧 链 固 体 50kg/ 桶 1.0 31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固 体 50kg/ 桶 1.0 32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固 体 50kg/ 桶 1.0 4# 原 料 仓 库 33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固 体 50kg/ 桶 1.0 ( 丙 类 ) 34 柠 檬 酸 固 体 50kg/ 桶 2.5 35 3.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固 体 50kg/ 桶 2.0 36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固 体 50kg/ 桶 2.0 37 间 苯 二 酚 固 体 50kg/ 桶 1.7 38 苯 甲 酰 氯 液 体 200L/ 桶 2.4 39 氯 化 锌 固 体 25kg/ 桶 0.2 40 氢 氧 化 钾 固 体 50kg/ 桶 3.3 41 5- 丙 酰 基 -2- 苯 硫 基 苯 乙 酸 甲 酯 固 体 100kg/ 袋 5.0 42 多 聚 磷 酸 液 体 200L/ 桶 2.5 43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固 体 50kg/ 桶 2.5 44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固 体 50kg/ 桶 2.5 45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固 体 50kg/ 桶 5.0 46 硫 酸 氢 钠 固 体 50kg/ 桶 0.4 47 丁 二 酸 酐 液 体 200L/ 桶 0.2 48 异 亚 丙 基 -3-(t- 丁 氧 基 羰 基 ) 氨 基 -4- 苯 基 丁 烷 (BOC 中 间 体 ) 液 体 200L/ 桶 8.0 40

表 3.1-18 产 品 仓 储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贮 存 设 施 产 品 名 称 包 装 形 式 最 大 储 存 量 t 运 输 方 式 1 洛 索 洛 芬 钠 25kg 桶 装 1.5 汽 车 2 法 莫 替 丁 25kg 桶 装 1.0 汽 车 3 1# 成 品 仓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25kg 桶 装 0.5 汽 车 4 库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25kg 桶 装 0.5 汽 车 5 扎 托 布 洛 芬 25kg 桶 装 0.5 汽 车 6 普 仑 司 特 25kg 桶 装 1.0 汽 车 7 白 藜 芦 醇 25kg 桶 装 1.5 汽 车 8 尼 洛 替 尼 25kg 桶 装 0.15 汽 车 9 2# 成 品 仓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25kg 桶 装 1.5 汽 车 10 库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200L 桶 装 0.75 汽 车 11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25kg 桶 装 0.5 汽 车 12 阿 扎 那 韦 25kg 桶 装 0.5 汽 车 拟 建 项 目 物 料 运 输 均 委 托 社 会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进 行 运 输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预 计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增 加 车 流 量 小 于 5 辆 / 周 根 据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的 道 路 建 设 情 况, 区 内 主 要 道 路 大 多 按 照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设 计, 能 适 应 年 平 均 昼 夜 交 通 量 5000~25000 辆, 本 项 目 的 车 流 量 增 加 量 占 比 很 小, 对 集 中 区 道 路 交 通 压 力 贡 献 很 小 集 中 区 建 设 时 已 按 照 最 大 车 流 量 评 估 道 路 交 通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不 改 变 周 边 环 境 功 能, 本 项 目 车 流 量 仅 占 道 路 最 大 车 流 量 中 很 小 一 部 分, 项 目 汽 车 运 输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噪 声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边 环 境 功 能 建 设 项 目 公 辅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3.1-19 工 程 类 别 辅 助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表 3.1-2 公 辅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内 容 工 程 规 模 备 注 办 公 楼 用 于 办 公 765m 2 4F 新 建 综 合 楼 用 于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675m 2 4F 新 建 循 环 水 站 冷 却 塔 循 环 量 125t/h 1F 新 建 控 制 房 用 于 放 置 生 产 线 综 合 控 制 设 备 330m 2 1F 新 建 锅 炉 房 配 设 两 台 4t/h 的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216m 2 1F 新 建 变 电 房 110/10KV 降 压 站 288m 2 1F 新 建 空 压 制 氮 房 用 于 放 置 空 压 机 及 制 氮 机 128m 2 1F 新 建 1# 原 料 仓 库 ( 甲 类 ) 2# 原 料 仓 库 ( 甲 类 ) 3# 原 料 仓 库 ( 乙 类 ) 4# 原 料 仓 库 ( 丙 类 ) 1# 成 品 仓 库 ( 丙 类 ) 用 于 危 险 原 料 存 储, 汽 车 运 输 720m 2 1F 新 建 用 于 危 险 原 料 存 储, 汽 车 运 输 720m 2 1F 新 建 用 于 一 般 原 料 存 储, 汽 车 运 输 1176m 2 1F 新 建 用 于 一 般 原 料 存 储, 汽 车 运 输 2352m 2 1F 新 建 用 于 储 存 4 种 产 品, 包 括 : 普 仑 司 特 扎 托 布 洛 芬 法 莫 替 丁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3360m 2 1F 新 建 41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风 险 2# 成 品 仓 库 ( 丙 类 ) 五 金 配 件 仓 库 ( 丙 类 ) 储 罐 区 供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供 电 系 统 用 于 储 存 8 种 产 品, 包 括 :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白 藜 芦 醇 洛 索 洛 芬 钠 尼 洛 替 尼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阿 扎 那 韦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3920m 2 1F 新 建 用 于 放 置 设 备 维 修 工 具 4032m 2 1F 新 建 配 有 1 个 32m 3 甲 醇 储 罐 1 个 16m 3 盐 酸 储 罐 1 个 32m 3 乙 醇 储 罐 1 个 32m 3 DMF 储 罐 1 个 32m 3 甲 苯 储 罐 1 个 16m 3 液 碱 储 罐, 设 置 490m 2 围 堰, 长 35m 宽 14m 高 0.6m 厂 区 生 产 和 生 活 主 干 管 径 为 DN150, 消 防 用 水 管 环 状 布 置, 管 径 DN250, 均 埋 地 敷 设 厂 区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系 统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厂 区 设 110/10KV 降 压 站, 车 间 内 设 10/0.4kV 成 套 站 6000m 2 共 设 6 个 储 罐 新 鲜 水 用 水 量 为 130435m 3 /a -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6499m 3 /a - 用 电 量 为 480 万 kwh/a 天 然 气 由 园 区 管 网 提 供 用 天 然 气 量 600 万 Nm 3 /a -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蒸 汽 锅 炉 自 配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两 套 单 套 制 备 能 力 为 5t/h 新 建 压 缩 空 气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2 台 单 台 压 缩 空 气 制 备 能 力 5m 3 /min 车 间 通 风 装 置 各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各 1 套 车 间 通 风 新 建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16238m 2 废 气 废 水 1# 合 成 车 间 1# 精 制 车 间 2# 合 成 车 间 绿 化 率 12.0% 新 建 新 建 新 建 布 袋 除 尘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布 袋 除 尘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布 袋 除 尘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2# 精 制 车 间 布 袋 除 尘 + 二 级 水 喷 淋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3# 合 成 车 间 4# 合 成 车 间 布 袋 除 尘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布 袋 除 尘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新 建 天 然 气 锅 炉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通 过 15m 高 P7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新 建 食 堂 油 烟 油 烟 净 化 器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雨 水 排 放 口 和 污 水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设 置 截 止 阀 处 理 效 率 为 60%, 处 理 后 通 过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能 力 为 300m 3 /d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新 建 新 建 新 建 雨 污 分 流 管 网 建 设 雨 污 分 流 新 建 COD 在 线 监 测 仪 污 水 排 口 水 质 监 测 新 建 固 废 一 个 危 险 固 废 堆 场 100m 2 噪 声 高 噪 声 设 备 应 采 取 厂 房 隔 声 设 备 减 振 和 消 声 等 措 施 - 地 下 水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厂 区 分 区 防 渗 生 产 车 间 储 罐 区 污 水 站 区 域 重 点 防 渗 消 防 水 池 容 积 为 600m 3 事 故 池 容 积 为 1200m 3 储 罐 区 围 堰 面 积 约 490m 2 新 建 - 新 建 新 建 新 建 42

3.1.4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劳 动 定 员 : 建 设 项 目 全 厂 配 置 员 工 150 人 工 作 制 度 : 建 设 项 目 工 作 制 度 实 行 三 班 制, 每 班 8h, 全 年 工 作 250 天 3.1.5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余 庄 路 北 侧 地 块, 占 地 面 积 约 135319m 2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整 体 呈 矩 形, 厂 区 中 西 部 区 域 为 生 产 车 间 区 域 及 辅 助 车 间 区 域, 四 周 区 域 为 污 水 处 理 区 域 存 储 区 域 及 办 公 区 域 中 西 部 区 域 自 西 向 东, 依 次 为 3 # 合 成 车 间 锅 炉 房 循 环 水 房 变 电 间 控 制 室 4 # 合 成 车 间 2 # 合 成 车 间 2 # 精 制 车 间 预 留 车 间 1 # 合 成 车 间 1 # 精 制 车 间 四 周 区 域 自 西 向 东 顺 时 针 布 置, 依 次 为 : 污 水 站 ( 事 故 池 ) 储 罐 区 1 # -4 # 原 料 仓 库 综 合 楼 办 公 楼 1 # -2 # 成 品 车 间 五 金 配 件 车 间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3.1-2 本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的 功 能 布 局 明 确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南 风, 办 公 区 布 置 在 东 南 角 上 风 向 位 置, 布 局 合 理 ; 项 目 高 噪 声 集 中 于 厂 区 中 部, 能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四 周 的 影 响, 布 局 合 理 ; 事 故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紧 靠 在 储 罐 区 西 侧, 发 生 事 故 时 能 第 一 时 间 予 以 经 济 应 对 处 理, 布 局 合 理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基 本 符 合 总 平 面 布 置 规 范 的 相 关 要 求, 总 平 面 布 置 是 合 理 的 3.1.6 厂 界 周 围 状 况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周 围 均 为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或 工 业 企 业 项 目 东 侧 为 规 划 用 地, 北 侧 为 小 河 ; 南 侧 隔 余 庄 路 为 凯 林 化 工 ; 西 侧 为 规 划 用 地 厂 区 所 在 地 交 通 条 件 便 利, 远 离 居 民 住 宅 区 集 中 区, 适 合 建 设 精 细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项 目 周 边 概 况 详 见 图 3.1-3 3.1.7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生 产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约 20 个 月,2016 年 4 月 开 始 前 期 准 备,2017 年 12 月 建 成 进 行 试 43

3.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原 辅 料 能 源 消 耗 本 报 告 为 公 示 本, 部 分 原 料 需 要 保 密 用 * 替 代, 原 辅 料 表 中 部 分 原 料 出 于 保 密 原 因 未 能 列 出 3.2.1 普 仑 司 特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回 收 DMF * 投 料 G1-1 缩 合 1 G1-2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3 水 冷 却 结 晶 G1-4 回 收 DMF 抽 滤 G1-5 W1-1 盐 酸 成 盐 G1-6 抽 滤 G1-7 W1-2 水 水 洗 G1-8 W1-3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 三 乙 胺 水 * G1-9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10 水 水 洗 G1-11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过 滤 G1-12 W1-4 回 收 乙 醇 乙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G1-13 过 滤 G1-14 S1-1 冷 却 结 晶 G1-15 过 滤 G1-16 蒸 馏 冷 凝 G1-17 S1-2 回 收 乙 醇 烘 干 G1-18 N 粉 碎 G1-19 N 图 例 G- 废 气 W- 废 水 S- 固 废 N- 噪 声 产 品 图 3.2-1 普 仑 司 特 工 艺 流 程 44

45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在 干 燥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内 *, 在 常 温 下 加 入 水 进 行 搅 拌 并 过 滤, 得 普 仑 司 特 粗 品 ; 将 普 仑 司 特 粗 品 投 入 乙 醇 溶 液 中 进 行 搅 拌, 并 加 入 活 性 炭 进 行 脱 色, 脱 色 后 的 粗 品 降 温 进 行 冷 冻 结 晶, 抽 滤 得 普 仑 司 特 中 间 体 50 烘 干 10h 后 粉 碎 得 成 品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普 仑 司 特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缩 合 反 应 精 制 脱 色 过 滤 冷 却 结 晶 冷 凝 等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 1-1 ~G 1-17 )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 1-18 ) 和 噪 声 (N) 产 生 ; 投 料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 1-1 G 1-19 ) 和 噪 声 (N) 产 生 ; 抽 滤 水 洗 过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 1-1 ~ W 1-4 ) 产 生 ; 过 滤 蒸 馏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 1-1 ) 蒸 馏 残 留 (S 1-2 )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H H 3 COCHN DMF COCH 3 + 叔 丁 醇 钠 H 3 COCHN OH O O N HN N N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中 间 体 A HCl 70 三 乙 胺 NH 2 HCl O O 中 间 体 B (CH 2 ) 4 O N N N N + O C NH O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N N 1/2H 2 O O O Cl N N O 产 品 ( 普 仑 司 特 ) 46

反 应 方 程 式 : 缩 合 1: C 10 H 11 O 3 N + C 4 H 6 N 4 O 2 DMF 叔 丁 醇 钠 C 12 H 11 O 4 N 5 + C 2 H 5 OH 3- 甲 酰 胺 基 -2-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中 间 体 A 乙 醇 羟 基 苯 乙 酮 193 142 289 46 成 盐 : C 12 H 11 O 4 N 5 + HCL 70 C 10 H 8 O 2 N 5 Cl + CH 3 COOH 中 间 体 A 盐 酸 中 间 体 B 乙 酸 289 36.5 265.5 60 缩 合 2( 收 率 92%): C 10 H 8 O 2 N 5 Cl + C 17 H 17 O 2 Cl + 1/2H 2 O C 27 H 23 N 5 O 4 + 2HCl 中 间 体 B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水 普 仑 司 特 盐 酸 副 反 应 : 265.5 288.5 18 490 36.5 HCl + C 6 H 15 N C 6 H 15 N HCl 盐 酸 三 乙 胺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36.5 101 137.5 三 乙 胺 DMF 47

3.2.2 扎 托 布 洛 芬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投 料 G2-1 水 * * 水 洗 G2-2 S2-1 * 二 级 冷 凝 G2-3 L2-2 氢 氧 化 钠 成 盐 G2-4 盐 酸 酸 化 G2-5 多 聚 磷 酸 环 化 G2-6 水 冷 却 结 晶 G2-7 过 滤 G2-8 W2-1 回 收 醋 酸 乙 酯 * 精 致 脱 色 G2-9 过 滤 G2-10 S2-3 冷 却 结 晶 G2-11 G2-12 甩 滤 蒸 馏 冷 凝 G2-13 S2-4 烘 干 G2-13 N 回 收 醋 酸 乙 酯 粉 碎 G2-14 N 产 品 图 3.2-2 扎 托 布 洛 芬 工 艺 流 程 图 例 G- 废 气 W- 废 水 S- 固 废 N- 噪 声 48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在 干 燥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内, 真 空 泵 抽 入 甲 醇,*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将 上 部 得 到 中 间 体 C 投 入 反 应 釜 内,*, 反 应 5 小 时, 降 温 至 40, 倒 入 冰 水 中 析 出 产 品, 过 滤 得 到 扎 多 布 洛 芬 粗 品 ; 将 粗 品 投 入 醋 酸 乙 酯 内 升 温 溶 清, 加 活 性 炭 脱 色 30 分 钟, 冷 却 至 0 保 温 2 小 时 后 过 滤, 过 滤 得 扎 托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65 连 续 烘 15 小 时 后 粉 碎 得 成 品 扎 托 布 洛 芬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缩 合 反 应 精 制 脱 色 过 滤 冷 却 结 晶 冷 凝 等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2-2~G2-13)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2-13) 和 噪 声 (N) 产 生 ; 投 料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2-1 G2-14) 和 噪 声 (N) 产 生 ; 过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2-1) 产 生 ; 过 滤 蒸 馏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2-3 S2-4) 水 洗 蒸 馏 残 液 (S2-1 S2-2)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 S COOCH 3 + Br 2 + CH(OC 2 H 5 ) 3 甲 醇 50 S Br COOCH C 3 2 H 5 O OC 2 H 5 中 间 体 A NaOH S HCL S 多 聚 磷 酸 COONa COONa COOH COOH 中 间 体 B 中 间 体 C 产 品 ( 扎 托 布 洛 芬 ) 49

反 应 方 程 式 : 溴 化 : C 18 H 18 O 3 S + Br 2 + CH(OC 2 H 5 ) 3 甲 醇 C 22 H 27 O 4 SBr + HBr + C 3 H 6 O 2 50 * *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中 间 体 A 溴 化 氢 丙 酸 314 160 148 467 81 74 成 盐 : C 22 H 27 O 4 SBr + 2NaOH C 17 H 14 O 4 SNa 2 + CH 3 OH + C 2 H 6 O + C 2 H 6 Br 中 间 体 A 氢 氧 化 钠 中 间 体 B 甲 醇 乙 醇 溴 乙 烷 467 40 360 32 46 109 酸 化 : C 17 H 14 O 4 SNa 2 + 2HCl C 17 H 16 O 4 S + 2NaCl 中 间 体 B 盐 酸 中 间 体 C 氯 化 钠 360 36.5 316 58.5 环 化 ( 收 率 :93%): 多 聚 磷 酸 C 17 H 16 O 4 S C 17 H 14 O 3 S + H 2 O 中 间 体 C 产 品 ( 扎 托 布 洛 芬 ) 水 316 298 18 NaOH + HCl NaCl + H 2 O 氢 氧 化 钠 氯 化 氢 氯 化 钠 水 40 36.5 58.5 18 50

3.2.3 法 莫 替 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双 盐 侧 链 乙 醇 水 投 料 回 收 乙 醇 液 碱 缩 合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3-1 纯 水 水 洗 甩 滤 W3-1 N 回 收 乙 醇 回 用 乙 醇 乙 醇 活 性 炭 纯 水 精 致 脱 色 G3-2 压 滤 G3-3 S3-1 冷 却 结 晶 G3-4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3-5 甩 滤 W3-2 N 回 收 乙 醇 烘 干 粉 碎 产 品 G3-6 N G3-7 N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2-3 法 莫 替 丁 工 艺 流 程 51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按 原 料 配 比 的 投 料 量 配 备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称 量, 于 缩 合 反 应 锅 中 分 别 真 空 泵 投 入 乙 醇 水, 开 搅 拌, 再 投 双 盐 及 侧 链, 投 毕, 盐 水 冷 却 至 5 以 下 滴 加 液 碱, 温 度 控 制 51 以 下, 约 3 小 时 滴 毕, 测 PH 值 为 9~10 结 束 滴 碱 结 束, 缓 慢 升 温, 料 液 温 度 在 20 ~30 时, 计 时 保 温 反 应 10 小 时 在 升 温 与 保 温 过 程 中, 复 测 PH 必 须 控 制 在 9~10 之 间, 否 则 要 加 补 液 碱, 当 料 液 有 粗 品 析 出 后, 间 隔 30 分 钟 测 PH 值 必 须 保 持 PH9~10, 否 则 补 加 液 碱 保 温 结 束, 冷 却 5 以 下 时, 保 温 结 晶 1 小 时 保 温 结 束, 甩 滤, 并 用 纯 水 分 二 次 漂 洗 结 晶 物, 甩 干, 得 湿 品 约 130 kg, 回 收 乙 醇 将 粗 品 投 入 70% 的 乙 醇 中, 蒸 气 升 温 65 溶 清, 加 入 活 性 炭, 继 续 升 温 至 78, 保 持 回 流 脱 色 30 分 钟, 压 滤, 冷 却 至 5 左 右, 搅 拌 结 晶 8 小 时 结 晶 结 束 后, 甩 滤, 得 产 品,60 烘 干 30 小 时 得 成 品, 收 率 90.2%, 粉 碎 包 装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法 莫 替 丁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缩 合 反 应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压 滤 过 程 冷 却 结 晶 过 程 冷 凝 过 程 会 有 乙 醇 不 凝 气 (G3-1 G3-2 G3-3 G3-4 G3-5)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乙 醇 水 蒸 汽 (G3-6)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3-7)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碱 洗 水 洗 甩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3-1 W3-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3-1)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双 盐 侧 链 产 品 ( 法 莫 替 丁 ) 52

反 应 方 程 式 : 缩 合 : C 6 H 12 C l2 N 6 S 2 + C 3 H 8 ClN 3 O 2 S HCl+ H 2 O C 8 H 15 N 7 O 2 S 3 + CO(NH 2 ) 2 +4HCL 双 盐 侧 链 水 产 品 ( 法 莫 替 丁 ) 碳 酰 二 胺 氯 化 氢 303 222 18 337 60 36.5 HCL + NaOH NaCl + H 2 O 氯 化 氢 氢 氧 化 钠 氯 化 钠 水 36.5 40 58.5 18 53

3.2.4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投 料 G4-1 碱 液 缩 合 1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 萃 取 G4-2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4-3 水 水 洗 甩 滤 W4-1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 三 乙 胺 盐 水 缩 合 2 G4-4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4-5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10% 碱 水 碱 洗 W4-2 水 水 洗 甩 滤 W4-3 回 用 乙 醇 * 缩 合 3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4-6 回 用 乙 醇 甩 滤 W4-4 回 用 乙 醇 乙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G4-7 压 滤 G4-8 S4-1 冷 却 结 晶 G4-9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4-10 回 用 乙 醇 烘 干 粉 碎 产 品 G4-11 G4-12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2-4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工 艺 流 程 54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于 500L 清 洁 干 燥 搪 瓷 反 应 釜 投 入 *, 有 机 层 在 40 下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得 中 间 体 B 在 干 燥 的 1000L 反 应 釜 内 投 入 中 间 体 B,E73KG, 抽 入 500KG 二 氯 甲 烷, 搅 拌 下, 投 入 三 乙 胺 41KG,, 盐 水 降 温 至 10, 反 应 20h, 用 10% 的 碱 水 200KG, 洗 涤 后, 分 出 有 机 层 再 加 入 100KG 自 来 水 洗 涤 30 分 钟, 分 出 有 机 层 40 下 回 收 至 尽 二 氯 甲 烷 ( 干 燥 后, 套 用, 约 480KG), 水 层 集 中 排 至 污 水 站 处 理 往 回 收 后 的 残 渣 内 抽 入 95% 乙 醇, 升 温 至 80 回 流 5h 后,* 冷 却 至 10, 过 滤 得 白 色 固 体 枸 缘 酸 莫 沙 必 利 粗 品, 将 粗 品 溶 于 乙 醇 中 升 温 至 65 溶 清, 加 入 碳 脱 色 5h, 过 滤 除 去 碳, 冷 却 至 0 保 温 20h, 抽 滤 得 成 品,75 烘 干 24h, 得 成 品 200KG, 纯 度 99% 以 上, 收 率 93%, 粉 碎, 包 装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4-1) 产 生 ; 缩 合 压 滤 精 制 冷 凝 过 程 会 有 二 氯 甲 烷 乙 醇 不 凝 气 (G4-2 G4-3 G4-4 G4-5 G4-6 G4-7)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乙 醇 水 蒸 汽 (G4-4 G4-8)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4-9)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碱 洗 水 洗 甩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4-1 W4-2 W4-3 W4-4)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4-1) 和 噪 声 (N) 产 生 55

反 应 原 理 : O C O HN CH 2 CH CH 2 C O CH 2 NHCH 2 CH 2 OH H 2 NH 2 C O H2SO4 + + C 8 H 16 O 2 F *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中 间 体 A 异 丁 酸 丁 酯 N CH 2 F H 2 NH 2 C O N CH 2 F + Cl H 2 N COOH OC 2 H 5 Cl H 2 N CONH OC 2 H 5 O N CH 2 F 中 间 体 A * 中 间 体 B O Cl H 2 N CONH OC 2 H 5 N CH 2 F 柠 檬 酸 + C 6 H 8 O 7 + H 2 O Cl H 2 N CONH OC 2 H 5 O N CH 2 F CH 2 COOH HO C CHOOH CH 2 COOH 2H2O 中 间 体 B * 产 品 (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 反 应 方 程 式 : * 缩 合 1: H2SO4 C 11 H 9 NO 3 + C 9 H 10 NOF C 12 H 17 FN 2 O + C 8 H 16 O 2 203 166 225 144 缩 合 2: H2SO4 C 12 H 17 FN 2 O + C 9 H 10 ClNO 3 + C 6 H 15 N C 21 H 26 O 4 N 3 F+ C 6 H 15 N HCl * NaOH 225 215.5 101 405 136.5 H 2 SO 4 + 2NaOH Na 2 SO 4 + 2H 2 O 硫 酸 氢 氧 化 钠 硫 酸 钠 水 98 40 142 18 缩 合 3: 乙 醇 C 21 H 26 O 4 N 3 F + C 6 H 8 O 7 + 2H 2 O C 27 H4 0 O 13 N 3 F H2SO4 中 间 体 B 柠 檬 酸 水 产 品 (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 405 192 18 633 3.2.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56

2) * 投 料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 缩 合 G5-1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5-2 盐 酸 环 合 G5-3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回 用 乙 醇 乙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G5-4 压 滤 G5-5 S5-1 N 冷 却 结 晶 G5-6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5-7 甩 滤 W5-1 N 回 用 乙 醇 烘 干 G5-8 N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粉 碎 G5-9 N 产 品 图 3.2-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工 艺 流 程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57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中 投 入 纯 度 为 * 滤 后, 用 盐 水 间 接 降 温 至 5-10 保 温 结 晶 20h, 摔 滤, 得 到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精 品, 烘 干, 粉 碎 得 到 成 品, 乙 醇 母 液 回 收 套 用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合 成 反 应 工 段 会 有 二 氯 甲 烷 HCL 不 凝 气 (G5-1) 产 生 ; 精 制 工 段 会 有 乙 醇 HCL 不 凝 气 (G5-4)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5-1) 及 乙 醇 HCL 不 凝 气 (G5-5) 产 生 ; 烘 干 过 程 有 烘 干 废 气 (G5-8)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有 粉 尘 (G5-9)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H 3 CO CH2Cl2 + + + HCL H 3 CO 4-[2 一 (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3,4 一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伊 托 必 利 氯 化 氢 O Cl HCl HCl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产 品 反 应 方 程 式 : 缩 合 : C 9 H 9 ClO 3 + C 11 H 18 N 20 C 20 H 26 N 2 O 4 + HCl 200.5 194 358 36.5 环 合 : C 20 H 26 N 2 O 4 + HCl C 20 H 27 ClN 2 O 4 伊 托 必 利 盐 酸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358 36.5 394.5 58

3.2.6 白 藜 芦 醇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 G6-1 回 用 DMSO * *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6-2 冰 水 水 洗 甩 滤 回 用 甲 苯 W6-1 N 回 用 DMSO 甲 苯 三 氯 化 铝 水 解 G6-3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6-4 回 用 甲 苯 水 乙 醇 活 性 炭 水 洗 甩 滤 精 致 脱 色 回 用 乙 醇 W6-2 N G6-5 压 滤 G6-6 S6-1 N 冷 却 结 晶 G6-7 过 滤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6-8 回 用 乙 醇 烘 干 G6-9 N 粉 碎 产 品 图 3.2-6 G6-10 N 白 藜 芦 醇 工 艺 流 程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59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 减 压 回 收 DMSO 后, 抽 入 冰 水, 搅 拌 30 分 钟, 过 滤, 冰 水 洗 涤 后 得 中 间 体 2.80 进 烘 24h, 得 中 间 体 2,680KG 在 干 燥 洁 净 的 2000L 反 应 釜 内, 抽 入 甲 苯, 搅 拌 下 投 入, 中 间 体 B, 氯 化 铝 水, 氮 气 保 护 状 态 下 升 温 至 110, 保 持 回 流 2h, 反 应 结 束 回 收 甲 苯, 降 温 至 50, 加 入 水, 搅 拌 2h 过 滤 得 湿 品 白 藜 芦 醇 粗 品 粗 品 投 入 乙 醇 中 升 温 溶 清 加 活 性 炭 脱 色 30 分 钟, 压 滤, 得 液 体 降 温 至 0 得 白 藜 芦 醇 精 品,60 烘 干, 得 产 品 205KG 纯 度 大 于 99.5% 白 藜 芦 醇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缩 合 水 解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压 滤 过 程 冷 却 结 晶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6-1 G6-2 G6-3 G6-4 G6-5 G6-7 G6-8)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乙 醇 甲 苯 (G6-9)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6-10)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碱 洗 水 洗 甩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6-1 W6-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6-1) 乙 醇 (G6-6)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 O Cl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O O O OC 2 H 5 P OC2H5 + CHO OCH 3 DMSO KOH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中 间 体 A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O AlCl3 OCH3 O 三 乙 胺 / 甲 苯 中 间 体 B 产 品 ( 白 藜 芦 醇 ) 60

化 学 反 应 式 : 缩 合 1: 60 C 9 H 11 ClO 2 + C 6 H 15 O 3 P C 13 H 21 O 5 P + C 2 H 5 Cl * 186.5 166 288 64.5 缩 合 2: C 13 H 21 O 5 P + C 8 H 8 O 2 DMSO KOH C 17 H 18 O 3 + C 4 H 11 O 4 P 中 间 体 A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中 间 体 B 中 间 体 C 288 136 270 154 水 解 : C 17 H 18 O 3 + 3H 2 O AlCl3 C 14 H 12 O 3 + 3CH 4 O 三 乙 胺 / 甲 苯 中 间 体 B 水 产 品 ( 白 藜 芦 醇 ) 甲 醇 270 18 228 32 61

3.2.7 洛 索 洛 芬 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回 用 DMF 投 料 缩 合 1 二 级 冷 凝 G7-1 20% 碱 水 成 盐 G7-2 回 用 DMF 20% 盐 酸 酸 化 G7-3 甩 滤 W7-1 N 98% 硫 酸 脱 羧 G7-4 20% 碱 水 冰 水 成 盐 乙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回 用 乙 醇 G7-5 压 滤 G7-6 S7-1 N 冷 却 结 晶 G7-7 过 滤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7-8 烘 干 G7-9 N 产 品 图 3.2-7 洛 索 洛 芬 钠 工 艺 流 程 回 用 乙 醇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62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 往 剩 余 物 内 抽 入 碱 水, 升 温 至 105 回 流 4h, 冷 却 至 20, 保 温 2h, 生 成 中 间 体 B; 用 盐 酸 调 节 ph 值, 滤 出 固 体 中 间 体 C;*, 倒 入 冰 水 中, 用 液 碱 调 ph 值, 滤 出 粗 品 ; 加 入 约 无 水 乙 醇, 升 温 至 65 溶 清, 加 入 活 性 炭, 脱 色 30 分 钟, 压 滤 后 降 温 至 -2 保 温 2 小 时, 过 滤 得 湿 精 品,50 减 压 烘 干 24h 得 成 品, 纯 度 大 于 99%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洛 索 洛 芬 钠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缩 合 反 应 脱 羧 反 应 冷 凝 压 滤 冷 却 结 晶 过 程 有 不 凝 气 (G7-1 G7-2 G7-3 G7-4 G7-5 G7-6 G7-7 G7-8)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7-9)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甩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7-1 W7-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7-1)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ClH 2 C H C COOCH 3 CH 3 + O COOCH3 DMF 三 乙 胺 O COOCH 3 CH 2 CH COOCH 3 CH 3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甲 基 羰 基 环 戊 酮 中 间 体 A O NaOH H + CH 2 CH COONa CH 3 产 品 ( 洛 索 洛 芬 钠 ) 化 学 反 应 式 : 缩 合 1: C 11 H 13 ClO 2 + DMF 三 乙 胺 C 7 H 10 O 3 130 C 18 H 22 O 5 + HCl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羰 基 环 戊 酮 中 间 体 A 氯 化 氢 甲 基 丁 酸 211.5 142 297 36.5 成 盐 : C 18 H 22 O 5 + 2NaOH 105 C 16 H 16 O 5 Na 2 + 2CH 3 OH 中 间 体 A 氢 氧 化 钠 中 间 体 B 甲 醇 297 40 334 32 63

酸 化 : C 16 H 16 O 5 Na 2 + 2HCl C 16 H 18 O 5 + 2NaCl 中 间 体 B 氯 化 氢 中 间 体 C 氯 化 钠 334 36.5 290 58.5 脱 羧 : C 16 H 18 O 5 H2SO4 100 C 15 H 18 O 3 + CO 2 中 间 体 C 中 间 体 D 二 氧 化 碳 290 246 44 成 盐 : C 15 H 18 O 3 + NaOH C 15 H 18 O 3 Na + H 2 O 中 间 体 D 氢 氧 化 钠 产 品 ( 洛 索 洛 芬 钠 ) 水 246 40 268 18 其 他 反 应 : HCl + C 6 H 15 N C 6 H 15 N HCl 氯 化 氢 三 乙 胺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36.5 101 137.5 HCl + NaOH NaCl + H 2 O 氯 化 氢 氢 氧 化 钠 氯 化 钠 水 36.5 40 58.5 18 H 2 SO 4 + 2NaOH Na 2 SO 4 + 2H 2 O 硫 酸 氢 氧 化 钠 硫 酸 钠 水 98 40 142 18 64

3.2.8 尼 洛 替 尼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投 料 G8-1 回 用 DMF DMF 缩 合 1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8-2 回 用 DMF 水 水 洗 甩 滤 1 W8-1 N 烘 干 G8-3 N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 缩 合 2 蒸 馏 G8-4 水 水 洗 甩 滤 2 W8-2 N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回 用 乙 醇 乙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G8-5 压 滤 G8-6 S8-1 N 冷 却 结 晶 G8-7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8-8 烘 干 粉 碎 G8-9 N G8-10 N 回 用 乙 醇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产 品 图 3.2-8 尼 洛 替 尼 工 艺 流 程 65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中 投 入 纯 度 为 *, 并 加 入 水, 搅 拌 2h, 水 洗 并 通 过 离 心 机 密 闭 甩 滤 得 到 中 间 体, 烘 干 得 中 间 体 ; 向 中 间 体 反 应 釜 内 继 续 泵 入 纯 度 为 99%ETB-4(4- 甲 基 -3- (4- 吡 嗪 -2- 基 - 嘧 啶 基 -2- 氨 基 ) 苯 甲 酸 乙 酯 ) 纯 度 为 99% 二 氯 甲 烷, 升 温 回 流 40h, 回 流 结 束,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加 入 水 搅 拌 2h, 并 通 过 离 心 机 密 闭 甩 滤 得 粗 品 ; 向 粗 品 反 应 釜 内 再 泵 入 乙 醇, 通 过 蒸 汽 间 接 加 热 反 应 釜 升 温 至 70 后, 投 入 活 性 炭, 精 制 脱 色 后, 通 过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间 接 冷 却 至 40 进 行 压 滤 后, 再 经 过 循 环 盐 水 间 接 冷 却 结 晶, 乙 醇 母 液 提 纯 回 收 套 用 ; 最 终 对 产 品 进 行 烘 干, 粉 碎 得 到 产 品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尼 洛 替 尼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8-1) 产 生 ; 缩 合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冷 去 结 晶 过 程 会 有 DMF 二 氯 甲 烷 乙 醇 不 凝 气 (G8-2 G8-4 G8-5 G8-6 G8-7 G8-8)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乙 醇 水 蒸 汽 (G8-3 G8-9)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8-10)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碱 洗 水 洗 甩 滤 过 程 有 废 水 (W8-1 W8-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8-1)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Br N DMF + N + N N N NH CF 3 H 2 N K2CO3 N H * 中 间 体 ETB-4 H 2 N CF 3 COOC 2 H 5 产 品 ( 尼 洛 替 尼 ) 66

化 学 反 应 式 : 缩 合 1: C 7 H 5 BrF 3 N + C 4 H 6 N 2 + K 2 CO 3 DMF 130 C 11 H 10 N 3 F 3 + KBr + KHCO 3 * 中 间 体 溴 化 钾 碳 酸 氢 钾 240 82 138 241 119 100 缩 合 2( 收 率 95%): C 11 H 10 N 3 F 3 + C 15 H 17 N 3 O 2 C 24 H 21 F 3 N 6 O + C 2 H 5 OH 中 间 体 ETB-4 产 品 ( 尼 洛 替 尼 ) 乙 醇 241 287 466 62 3.2.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67

* 投 料 G9-1 * 缩 合 回 收 乙 醛 甲 醇 G9-2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9-3 回 收 乙 醛 甲 醇 稀 盐 酸 洗 涤 萃 取 G9-4 W9-1 浓 硫 酸 酸 化 减 压 蒸 馏 G9-5 S9-1 N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产 品 图 3.2-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工 艺 流 程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减 压 蒸 馏 甲 醇 至 尽 ( 回 收 甲 醇 循 环 套 用 ); 蒸 馏 结 束 粗 品 经 循 环 水 降 温 至 20, 用 5% 的 稀 盐 酸 分 三 次 洗 涤 有 机 液, 分 去 水 层 后, 有 机 层 抽 入 98% 浓 硫 酸, 缓 慢 升 温 至 120 保 持 脱 水 2h, 机 械 泵 减 压 蒸 出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9-1) 产 生 ; 缩 合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萃 取 酸 化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9-2~G9-5) 产 生 ; 减 压 蒸 馏 过 程 有 废 渣 (S9-1) 和 噪 声 (N)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K O O O CH3OH HCL + 2 + KOH O O 68

3- 戊 酮 乙 醛 氢 氧 化 钾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H2SO4 O 产 品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 反 应 方 程 式 : 缩 合 : C 5 H 10 O + 2CH 3 CHO + KOH CH3OH C 9 H 15 0 2 K + 2H 2 O *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水 86 44 56 194 18 C 9 H 15 0 2 K + HCl KCl + C 9 H 16 O 2 * 氯 化 氢 氯 化 钾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194 36.5 74.5 156 酸 化 : C 9 H 16 O 2 硫 酸 C 9 H 14 O + H 2 O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产 品 (2,3,4,5- 水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 156 138 18 69

3.2.10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回 收 甲 苯 投 料 G10-1 水 * 缩 合 水 洗 G10-2 L10-1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0-3 回 收 甲 苯 纯 水 水 洗 2 次 G10-4 W10-1 离 心 G10-5 W10-2 回 收 甲 醇 甲 醇 活 性 炭 精 致 脱 色 G10-6 压 滤 G10-7 S10-1 冷 却 结 晶 G10-8 G10-9 过 滤 蒸 馏 冷 凝 G10-10 S10-2 回 收 甲 醇 烘 干 G10-11 粉 碎 产 品 G10-12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2-10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工 艺 流 程 70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 升 温 至 108 回 流 85h 得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粗 品, 期 间 生 成 HCl 气 体 通 进 吸 收 塔 处 理 后, 作 为 固 废 处 置 ; 反 应 结 束 后 110 蒸 馏 甲 苯 至 尽 ( 回 收 甲 苯 循 环 套 用 ); 在 反 应 釜 内 加 入 纯 水 常 温 搅 拌 30 分 钟, 过 滤 得 到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粗 品, 离 心 机 甩 干 后, 投 入 甲 醇 中 常 温 (20 ) 搅 拌 2h 后, 加 活 性 炭 脱 色 30 分 钟 后, 冷 却 至 0 保 温 2h 后 过 滤, 粗 品 进 烘 箱 60 连 续 烘 25h 后 粉 碎 得 成 品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10-1) 产 生 ; 缩 合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冷 去 结 晶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10-2~G10-8)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10-11)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10-1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水 洗 离 心 过 程 有 废 水 (W10-1 W10-2) 和 噪 声 (N) 产 生 ; 压 滤 蒸 馏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10-1) 蒸 馏 残 渣 (S10-2) 和 蒸 馏 残 液 (L10-1)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HO O Cl OH + 2 ZnCl 2 + 2HCl 甲 苯 间 苯 二 酚 苯 甲 酰 氯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氯 化 氢 化 学 反 应 式 : 缩 合 ( 收 率 95%): ZnCl2 C 6 H 6 O 2 + 2C 7 H 5 ClO C 20 H 14 O 4 + 2HCl 间 二 甲 苯 苯 甲 酰 氯 甲 苯 4,6- 二 苯 甲 酰 氯 化 氢 基 间 苯 二 酚 110 70.5 318 36.5 71

3.2.11 阿 扎 那 韦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 投 料 G11-1 * G11-4 还 原 G11-2 * 投 料 调 PH G11-3 甲 醇 过 滤 G11-5 洗 涤 G11-6 S11-1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1-7 L11-1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甲 烷 萃 取 G11-8 W11-1 * 干 燥 G11-9 S11-2 N 活 性 炭 甲 苯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1-10 回 收 甲 苯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精 致 脱 色 G11-11 压 滤 G11-12 S11-3 N 冷 却 结 晶 G11-13 G11-14 过 滤 蒸 馏 冷 凝 G11-15 S11-4 烘 干 G11-16 N 回 收 甲 苯 粉 碎 G11-17 N 产 品 图 3.2-11 阿 扎 那 韦 工 艺 流 程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72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在 干 燥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内, 真 空 抽 入 甲 醇 水,*, 并 抽 入 二 氯 甲 烷 进 行 萃 取, 静 止 分 掉 水 层 后, 有 机 层 加 入 无 水 硫 酸 钠 干 燥 30 分 钟, 干 燥 结 束 过 滤, 滤 饼 送 危 废 处 理 滤 液 减 压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至 尽 (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套 用 ), 回 收 结 束 后 抽 入 甲 苯 搅 拌 2h, 缓 慢 降 温 至 0-5, 回 收 甲 苯 至 尽 ( 回 收 甲 苯 套 用 ) 保 温 1h 后 离 心 甩 干 得 粗 品, 水 浴 45-50 真 空 干 燥 20h, 粉 碎 得 产 品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阿 扎 那 韦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11-1 G11-4) 产 生 ; 缩 合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冷 却 结 晶 等 过 程 会 不 凝 气 (G11-2 G11-3 G11-5~ G11-8 G11-10~G11-15)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11-9 G11-16)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11-17) 和 噪 声 (N) 产 生 ; 萃 取 过 程 有 废 水 (W11-1) 产 生 ; 压 滤 蒸 馏 冷 凝 过 程 有 废 活 性 炭 (S11-3) 蒸 馏 残 渣 (S11-4) 蒸 馏 残 液 (L11-1)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 Boc O NH NaHSO4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HO Boc OH NH + O H 3 C C CH 3 BOC 中 间 体 产 品 ( 阿 扎 那 韦 ) 丙 酮 反 应 方 程 式 : 还 原 : 催 化 剂,H + C 18 H 27 NO 4 + H 2 O C 15 H 23 NO 4 + C 3 H 6 O BOC 中 间 体 水 产 品 ( 阿 扎 那 韦 ) 丙 酮 321 18 281 58 73

3.2.12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工 艺 流 程 图 二 * * 回 收 * G12-1 * G12-2 * * G12-3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蒸 馏 2 二 级 冷 凝 G12-4 水 洗 涤 G12-5 W12-1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环 氧 氯 丙 烷 四 氢 呋 喃 二 甲 胺 缩 合 G12-6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减 压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G12-7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萃 取 G12-8 W12-2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水 水 洗 G12-9 W12-3 丁 二 酸 酐 HCL( 气 体 ) 成 盐 G12-10 水 萃 取 G12-11 L12-1 丙 酮 冷 却 结 晶 G12-12 过 滤 G12-13 W12-4 烘 干 粉 碎 G12-14 G12-15 图 例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产 品 图 3.2-12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工 艺 流 程 74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在 干 燥 洁 净 的 反 应 釜 内,* 往 物 料 中 加 入 水 洗 涤 两 次, 得 油 状 中 间 体 A; 加 入 四 氢 呋 喃 40% 二 甲 胺, 升 温 至 30 搅 拌 40h, 减 压 蒸 出 四 氢 呋 喃, 加 入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进 行 萃 取, 分 去 水 层, 有 机 层 用 水 洗 涤 3 次 得 到 中 间 体 B; 抽 入 丁 二 酸 酐 升 温 回 流 4h, 反 应 结 束, 通 入 HCl 气 体 调 节 至 PH:1-2, 保 持 半 小 时 不 变 后, 加 入 纯 水 进 行 搅 拌 后 静 置 分 去 有 机 层, 往 水 层 滴 加 丙 酮, 盐 水 降 温 至 5 保 温 2h 过 滤,50 烘 干 20h, 粉 碎 得 产 品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水 冷 + 一 级 冷 冻 盐 水 深 度 冷 却 进 行 冷 凝, 冷 凝 效 率 90%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有 粉 尘 (G12-1) 产 生 ; 取 代 缩 合 反 应 冷 凝 过 程 精 制 脱 色 过 程 冷 却 结 晶 等 过 程 会 有 不 凝 气 (G12-2~G12-13) 产 生, 烘 干 工 段 会 有 烘 干 废 气 (G12-14) 和 噪 声 (N) 产 生 ; 粉 碎 过 程 会 有 粉 尘 (G12-15) 和 噪 声 (N) 产 生 ; 水 洗 萃 取 过 程 有 废 水 (W12-1~W12-4) 产 生 ; 成 盐 萃 取 过 程 有 废 液 (S12-1) 产 生 反 应 原 理 : OH + Cl O CH2Cl2 O O * OCH 3 OCH 3 H THF + N +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HCl * 丁 二 酸 酐 产 品 (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 75

反 应 方 程 式 : 取 代 : C 15 H 16 O 2 + C 3 H 5 ClO C 18 H 19 O 3 + HCl 2-[2-(3- 甲 基 苯 环 氧 氯 丙 烷 中 间 体 A 氯 化 氢 基 ) 乙 基 ] 苯 酚 228 92.5 284 36.5 缩 合 : C 18 H 19 O 3 + C 2 H 7 N THF C 20 H 26 O 3 N 中 间 体 A 二 甲 胺 中 间 体 B 284 45 329 成 盐 ( 收 率 9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C 20 H 26 O 3 N + C 4 H 4 O 3 + HCl C 24 H 31 NO 6 Cl HCl 中 间 体 B 丁 二 酸 酐 氯 化 氢 产 品 (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 329 100 36.5 465.5 其 他 反 应 : NaOH + HCl NaCl + H 2 O 氢 氧 化 钠 氯 化 氢 氯 化 钠 水 40 36.5 58.5 18 76

3.2.1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消 耗 见 表 3.2-1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产 品 及 中 间 产 品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见 表 3.2-3 表 3.2-1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表 产 品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20t/a 普 仑 司 特 10t/a 扎 托 布 洛 芬 20t/a 法 莫 替 丁 10t/a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吨 产 品 耗 量 (kg/t) 年 耗 量 (t/a) 原 料 来 源 运 输 * 水 / 6040.0 120.800 集 中 区 管 网 盐 酸 18% 800.0 16.000 中 国 汽 运 二 氯 甲 烷 99% 72.0 1.440 中 国 汽 运 三 乙 胺 99% 240.0 4.800 中 国 汽 运 乙 醇 30% 217.9 4.358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20.0 0.4 中 国 汽 运 甲 醇 99% 3200.0 32.000 中 国 汽 运 * 溴 素 99% 648.0 6.480 中 国 汽 运 氢 氧 化 钠 18% 4000.0 40.000 中 国 汽 运 盐 酸 20% 3600.0 36.000 中 国 汽 运 多 聚 磷 酸 99% 2800.0 28.000 中 国 汽 运 水 / 5540.0 55.400 集 中 区 管 网 醋 酸 乙 酯 99% 220.5 2.205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20.0 0.200 中 国 汽 运 双 盐 99% 1009.0 20.180 中 国 汽 运 乙 醇 30% 180.6 3.611 中 国 汽 运 液 碱 % 1250.0 25.000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25.0 0.500 中 国 汽 运 纯 水 / 1475.0 29.500 自 制 - 水 / 59.4 1.187 集 中 区 管 网 * * * 三 乙 胺 99% 84.8 1.696 中 国 汽 运 柠 檬 酸 99% 158.0 3.159 中 国 汽 运 硫 酸 98% 275.0 5.500 中 国 汽 运 碱 水 15% 1500.0 30.000 中 国 汽 运 碱 水 10% 500.0 10.000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5.0 0.100 中 国 汽 运 乙 醇 95% 68.4 1.368 中 国 汽 运 二 氯 甲 烷 99% 151.5 3.030 中 国 汽 运 水 / 529.3 10.586 集 中 区 管 网 10t/a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盐 酸 10% 944.1 9.441 中 国 汽 运 乙 醇 30% 162.0 1.620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13.5 0.135 中 国 汽 运 77

产 品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吨 产 品 耗 量 (kg/t) 年 耗 量 (t/a) 原 料 来 源 运 输 30t/a 白 藜 芦 醇 甲 苯 99% 148.5 4.454 中 国 汽 运 三 氯 化 铝 99% 490.0 14.700 中 国 汽 运 乙 醇 50% 221.8 6.653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24.5 0.735 中 国 汽 运 冰 水 / 3920.0 117.600 自 制 - 水 / 4900.0 147.000 集 中 区 管 网 30t/a 洛 索 洛 芬 钠 乙 醇 / 71.2 2.137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11.7 0.350 中 国 汽 运 冰 水 / 2333.3 70 自 制 - 3t/a 尼 洛 替 尼 ETB-4 4- 甲 基 -3-(4- 吡 嗪 -2- 基 - 嘧 啶 基 -2- 氨 基 ) 苯 甲 酸 乙 酯 99% 641 1.923 中 国 汽 运 水 / 6666.7 20.000 集 中 区 管 网 15t/a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30t/a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甲 醇 99% 30.3 0.455 中 国 汽 运 稀 盐 酸 5% 1200 18.000 中 国 汽 运 浓 硫 酸 98% 120 1.800 中 国 汽 运 间 苯 二 酚 99% 662 19.86 中 国 汽 运 甲 苯 99% 819.3 24.58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111.7 3.35 中 国 汽 运 78

产 品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吨 产 品 耗 年 耗 量 量 (kg/t) (t/a) 原 料 来 源 运 输 水 / 2182.3 65.47 集 中 区 管 网 异 亚 丙 基 -3-(t- 丁 氧 基 羰 基 ) 氨 基 -4- 苯 基 丁 烷 (BOC 中 间 体 ) 99% 1242 12.420 中 国 汽 运 10t/a 阿 扎 那 韦 甲 醇 99% 5175 51.750 中 国 汽 运 水 / 2070 20.700 集 中 区 管 网 硫 酸 氢 钠 99% 241.5 2.415 中 国 汽 运 10t/a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甲 苯 99% 177.1 1.771 中 国 汽 运 活 性 炭 / 34.5 0.345 中 国 汽 运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99% 560 5.600 中 国 汽 运 环 氧 氯 丙 烷 99% 236.2 2.362 中 国 汽 运 二 氯 甲 烷 99% 26.9 0.269 中 国 汽 运 氢 氧 化 钠 99% 140 1.400 中 国 汽 运 水 / 3000 30.000 集 中 区 管 网 丙 酮 99% 600 6.000 中 国 汽 运 表 3.2-2 建 设 项 目 用 水 能 耗 表 原 料 名 称 年 耗 量 原 料 来 源 水 130435m 3 /a 市 政 供 水 电 480 万 KWh 市 政 供 电 蒸 汽 48000t/a 厂 区 自 制 79

表 3.2-3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原 辅 料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普 仑 司 特 / 别 名 : 哌 鲁 卡 特 普 兰 流 卡 斯 特,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481, 熔 点 129~131 ; 用 途 :1 白 三 烯 (LT) 受 体 拮 抗 作 用 ;2 抑 制 气 管 收 缩 作 用 ; 3 抑 制 气 管 的 过 敏 性 ;4 抑 制 气 管 的 血 管 通 透 性 及 粘 膜 水 肿 ( 抗 炎 作 / 用 );5 改 善 肺 功 能 扎 托 布 洛 芬 / 淡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未, 无 臭, 无 味, 分 子 量 298, 熔 点 135~139 ; 用 途 : 用 于 消 炎 止 痛 药 物 扎 托 布 洛 芬 的 生 产 / 法 莫 替 丁 /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的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337, 熔 点 160~165 ; 用 途 : 本 品 为 组 胺 H2 受 体 拮 抗 剂, 用 于 治 疗 消 化 道 溃 疡 /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633; 用 途 : 用 于 生 产 消 化 道 症 状 的 慢 性 胃 炎 及 胃 酸 反 流 药 品 / 盐 酸 依 托 必 利 / 白 色 固 体, 分 子 量 394; 用 途 : 本 品 通 过 拮 抗 D2 受 体 和 抗 胆 碱 酶 的 方 式 发 挥 药 效, 与 现 有 的 促 胃 肠 动 力 药 作 用 方 式 不 同, 可 望 替 代 不 良 反 应 / 较 强 的 西 沙 必 利 白 黎 芦 醇 / 别 名 :3,4',5- 三 羟 基 芪, 分 子 量 228, 熔 点 261~263 ; 用 途 : 肿 瘤 的 化 学 预 防 剂, 也 能 降 低 血 小 板 聚 集, 预 防 治 疗 动 脉 粥 样 硬 化, 预 防 心 / 血 管 疾 病 洛 索 洛 芬 钠 / 别 名 :2-[4-(2- 氧 代 环 戊 烷 -1- 基 甲 基 ) 苯 基 ] 丙 酸 钠, 分 子 量 254; 用 途 : 用 于 生 产 非 甾 体 类 消 炎 镇 痛 药 / 尼 洛 替 尼 /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466, 熔 点 235~236 ; 用 途 : 一 种 强 效 精 准 的 第 二 代 络 氨 酸 激 酶 抑 制 剂 /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 无 色 至 淡 黄 色 液 体, 分 子 量 138, 沸 点 100 ; 用 途 : 药 物 中 间 体 /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 淡 黄 色 粉 末 状, 分 子 量 318; 用 途 : 药 物 中 间 体 / 阿 扎 那 韦 /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82001 别 名 :(1S)-1-(2R)- 环 氧 乙 基 -2- 苯 乙 基 氨 基 甲 酸 叔 丁 酯,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263; 用 途 : 药 物 中 间 体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分 子 量 466, 熔 点 129~131 ; 用 途 : 用 于 生 产 治 疗 慢 性 动 脉 闭 塞 症 的 药 物 分 子 量 40, 白 色 不 透 明 固 体, 易 潮 解, 熔 点 318.4, 沸 点 1390,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甘 油, 不 溶 于 丙 酮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不 会 燃 烧 / / 80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叔 丁 醇 钠 7580-67-8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22-51-0 溴 素 7726-95-6 多 聚 磷 酸 8017-16-1 乙 酸 乙 酯 141-78-6 柠 檬 酸 77-92-9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或 带 蓝 灰 色 的 半 透 明 结 晶 体 或 粉 末, 极 易 潮 解 分 子 量 144 熔 点 :680 沸 点 :850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2 溶 解 性 : 溶 于 苯 甲 苯, 溶 于 醚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辛 辣 的 气 味 分 子 量 92 熔 点 :-61 沸 点 :145.9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9 蒸 汽 压 (kpa):1.33(40.5 )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红 棕 色 发 烟 液 体 分 子 量 160 熔 点 :-7.2 沸 点 :58.78 相 对 密 度 ( 水 =1)3.119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氯 仿 四 氯 化 碳 煤 油 及 二 硫 化 碳 等 多 种 有 机 溶 剂 ; 也 溶 于 盐 酸 氢 溴 酸 和 溴 化 合 物 溶 液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粘 稠 状 液 体, 易 潮 解, 不 结 晶 分 子 量 338 沸 点 :856 相 对 密 度 ( 水 =1)2.1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易 挥 发 分 子 量 88 熔 点 ( ):-83.6 沸 点 ( ):77.2 相 对 密 度 ( 水 =1)0.9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酮 醚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结 晶 粉 末, 无 臭 分 子 量 192 熔 点 :153 沸 点 :175 相 对 密 度 ( 水 =1)1.665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乙 醇 丙 酮, 不 溶 于 乙 醚 苯, 微 溶 于 氯 仿 LD50:77.5mg/kg( 大 鼠 经 口 ) 在 潮 湿 空 气 中 能 自 燃 ; 加 热 或 接 触 水 或 酸 类 能 发 生 放 热 反 应, 也 能 引 起 燃 烧 ; 能 与 氧 化 剂 剧 烈 反 应, 密 集 的 粉 尘 遇 热 或 氧 化 剂 接 触 即 行 爆 炸 ; 粉 尘 对 眼 睛 鼻 皮 肤 和 呼 吸 系 统 有 强 刺 激 作 用 ; 遇 湿 气 或 水 分 生 成 氢 氧 化 锂 腐 蚀 性 很 强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闪 点 :30, 燃 点 :180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0.7%-25.1%( 体 积 ) LC50:4908mg/m 3 ( 小 鼠 吸 入,0.15h) 具 有 强 氧 化 性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有 机 物 ( 如 糖 纤 维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与 还 原 剂 强 烈 反 应 腐 蚀 性 极 强 LD50:1530mg/kg( 大 鼠 经 口 ) 不 燃, 有 腐 蚀 性 受 热 分 解 产 生 剧 毒 的 氧 化 磷 烟 气 LD50:5620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mg/kg( 兔 经 口 ) LC50:1600ppm 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闪 点 :-4, 燃 点 :426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2.0%-11%( 体 积 ) 无 毒 可 燃 粉 体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81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93-07-2 外 观 与 性 状 : 针 状 或 棱 柱 状 结 晶 无 气 味 分 子 量 181 无 毒 熔 点 :180 不 燃 溶 解 性 : 溶 于 乙 醚 苯 和 二 硫 化 碳, 微 溶 于 乙 醇,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20059-73-8 分 子 量 194 无 毒 不 燃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7306-46-9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122-52-1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67-68-5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123-11-5 三 氯 化 铝 7446-70-0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黏 稠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或 结 晶 体 具 弱 碱 性, 几 乎 无 臭, 稍 带 苦 味 分 子 量 187 熔 点 :50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具 有 特 殊 的 气 味 分 子 量 166 沸 点 :156.6 相 对 密 度 ( 水 =1)0.963 蒸 汽 压 (kpa):1.60(49 )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苯 丙 酮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黏 稠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或 结 晶 体 具 弱 碱 性, 几 乎 无 臭, 稍 带 苦 味 分 子 量 133 熔 点 :18.45 沸 点 :189 相 对 密 度 ( 水 =1)1.1 蒸 汽 压 (kpa):0.049(20 )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乙 二 醇 丙 酮 苯 烃 类 氯 化 物 乙 二 醇 的 酯 等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至 淡 黄 色 液 体, 具 有 类 似 山 楂 的 气 味 分 子 量 136 熔 点 :2.5 沸 点 :248 相 对 密 度 ( 水 =1)1.12 溶 解 性 : 难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丙 酮 氯 仿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晶 体 或 白 色 而 微 带 浅 黄 色 的 结 晶 性 粉 末 有 强 盐 酸 气 味 分 子 量 133 熔 点 :190 沸 点 :178 相 对 密 度 ( 水 =1)2.48 蒸 汽 压 (kpa):0.13(100 )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醇 氯 仿 四 氯 化 碳, 微 溶 于 苯 LD50:470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可 燃 受 热 分 解 有 毒 氯 化 物 烟 雾 无 毒 闪 点 :54 易 燃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闪 点 :95, 燃 点 :300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2.6%-28.5%( 体 积 ) LD50:1510mg/kg( 大 鼠 经 口 ) 可 燃, 有 毒, 具 刺 激 性 LD50:3730mg/kg( 大 鼠 经 口 ) 不 燃, 遇 水 反 应 发 热 放 出 有 毒 的 腐 蚀 性 气 体 82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外 观 与 性 状 : 黄 色 黏 稠 透 明 液 体 4- 甲 基 咪 唑 822-36-6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醇 及 一 般 溶 剂 中, 难 溶 于 醚 分 子 量 82 LD50:751mg/kg( 大 鼠 经 口 ) 熔 点 :46 不 燃 碳 酸 钾 584-08-7 3- 戊 酮 96-22-0 乙 醛 75-07-0 间 苯 二 酚 108-46-3 苯 甲 酰 氯 98-88-4 氯 化 锌 7646-85-7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粉 末 或 颗 粒 分 子 量 138 熔 点 :891 沸 点 :334 相 对 密 度 ( 水 =1)2.43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丙 酮 气 味 分 子 量 86 熔 点 :-42 沸 点 :102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1 蒸 气 压 (kpa):3.49(20 )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混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溶 于 丙 酮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臭 味, 易 挥 发 分 子 量 44 熔 点 :-121 沸 点 :20.8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8 蒸 气 压 (kpa):98.64(25 ) 溶 解 性 : 可 与 水 和 乙 醇 等 一 些 有 机 物 质 互 溶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或 类 白 色 的 针 状 结 晶 或 粉 末 分 子 量 熔 点 :110.7 沸 点 :276.5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7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乙 醚, 溶 于 氯 仿 四 氯 化 碳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分 子 量 :141 熔 点 :-1 沸 点 :19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2 溶 解 性 : 溶 于 乙 醚 氯 仿 和 苯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六 方 晶 系 粒 状 结 晶 或 粉 末 无 气 味 分 子 量 :136 熔 点 :290 沸 点 :732 相 对 密 度 ( 水 =1)2.907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丙 酮 LD50:1870mg/kg( 大 鼠 经 口 ) 不 燃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闪 点 :13, 燃 点 :452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6%-3%( 体 积 ) LD50:193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37000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闪 点 :-39, 燃 点 :140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4.0%-57.0%( 体 积 ) LD50:301mg/kg( 大 鼠 经 口 ) 闪 点 :127, 燃 点 :608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4%-9.8%( 体 积 ) LD50:190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1870mg/m 3 ( 大 鼠 吸 入,2h) 闪 点 :72.2, 燃 点 :185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2%-4.9%( 体 积 ) LD50:35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1960mg/m 3 ( 大 鼠 吸 入,4h) 不 燃 83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硫 酸 氢 钠 7681-38-1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结 晶, 无 气 味 分 子 量 :120 无 毒 熔 点 :315 不 燃 相 对 密 度 ( 水 =1)2.435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液 氨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246-240-1 碳 酸 氢 钠 144-55-8 无 水 硫 酸 钠 15124-09-1 环 氧 氯 丙 烷 106-89-8 四 氢 呋 喃 109-99-9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气 体, 高 浓 度 的 带 有 氨 味, 低 浓 度 的 有 烂 鱼 味 分 子 量 :218 熔 点 :22, 沸 点 :56 相 对 密 度 ( 水 =1)0.949 溶 解 性 : 四 氢 呋 喃 正 己 烷 苯 和 三 氯 甲 烷 等 有 机 溶 剂, 微 溶 于 水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粉 末 或 单 斜 晶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味 咸 分 子 量 :84 熔 点 :270, 沸 点 :1404 相 对 密 度 ( 水 =1)2.68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无 臭 有 苦 味 的 结 晶 或 粉 末, 有 吸 湿 性 分 子 量 :142 熔 点 :884 相 对 密 度 ( 水 =1)2.159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乙 醇, 溶 于 水, 溶 于 甘 油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似 氯 仿 气 味, 易 挥 发, 不 稳 定 分 子 量 :93 熔 点 :-57, 沸 点 :117.9 相 对 密 度 ( 水 =1)1.18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醇 醚 四 氯 化 碳 苯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乙 醚 气 味 分 子 量 :72 熔 点 :-108.5, 沸 点 :66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9 蒸 气 压 (kpa):15.2(15 )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乙 醚 丙 酮 苯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无 毒 不 燃 无 毒 不 燃 无 毒 不 燃 LD50:9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1902mg/m 3 ( 大 鼠 吸 入,4h)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温 能 引 起 分 解 爆 炸 和 燃 烧 若 遇 高 热 可 发 生 剧 烈 分 解, 引 起 容 器 破 裂 或 爆 炸 事 故 LD50:2816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6174mg/m 3 ( 大 鼠 吸 入,3h) 闪 点 :-20 燃 点 :230 易 燃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5%-12.4%( 体 积 ) 84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气 体, 高 浓 度 的 带 有 氨 味, 低 浓 度 的 有 烂 鱼 味 分 子 量 :45 LD50:698mg/kg( 大 鼠 经 口 ) 二 甲 胺 124-40-3 熔 点 :-92.2, 沸 点 :6.9 LC50:8354mg/m 3 ( 大 鼠 吸 入,6h) 相 对 密 度 ( 水 =1)0.68 闪 点 :-17.8, 燃 点 :400 蒸 气 压 (kpa):202.65(25 )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2.8%-14.4%( 体 积 )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1634-04-4 丁 二 酸 酐 108-30-5 氯 化 氢 ( 气 体 ) 7647-01-0 丙 酮 67-64-1 二 氯 甲 烷 75-09-2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醚 样 气 味 分 子 量 :88 熔 点 :-108, 沸 点 :55.2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4 蒸 气 压 (kpa):27/25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针 状 或 粒 状 结 晶, 稍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分 子 量 :100 熔 点 :119.6, 沸 点 :261 密 度 1.572g/cm 3 溶 解 性 : 溶 于 乙 醇 三 氯 甲 烷 和 四 氯 化 碳, 微 溶 于 水 和 乙 醚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的 气 体 分 子 量 :36 熔 点 ( ):-114.2 沸 点 ( ):-85.0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易 流 动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极 易 挥 发 分 子 量 :58 熔 点 ( ):94 沸 点 ( ):56.2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91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氯 仿 油 类 烃 类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易 挥 发 液 体, 具 有 类 似 醚 的 刺 激 性 气 味 分 子 量 :85 熔 点 ( ):-97, 沸 点 ( ):39.8 相 对 密 度 ( 水 =1)1.32 蒸 气 压 (kpa):30.55/10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酚 醛 酮 冰 醋 酸 磷 酸 三 乙 酯 乙 酰 乙 酸 乙 酯 环 己 胺 LD50:4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41000mg/m 3 ( 大 鼠 吸 入,4h) 闪 点 :-34~-28, 燃 点 :375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8%( 体 积 ) / LC50:4600mg/m 3 大 鼠 吸 入,1h) 不 燃, 具 强 刺 激 性 LD50:58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118846mg/kg( 大 鼠 吸 入,6h) 闪 点 :18, 燃 点 :375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2.5%-12.8%( 体 积 ) LD50:1600~2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5056000mg/m3 ( 小 鼠 吸 入,8h) 遇 明 火 高 热 可 燃 受 热 分 解 能 发 出 剧 毒 的 光 气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85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活 性 炭 64365-11-3 外 观 与 性 状 : 黑 色 粉 末 或 颗 粒 两 种 分 子 量 :12 无 毒 熔 点 ( ):3500 沸 点 ( ):4000 可 燃 相 对 密 度 ( 水 =1)1.8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和 任 何 溶 剂 三 乙 胺 121-44-8 甲 醇 67-56-1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68-12-2 甲 苯 108-88-3 氢 氧 化 钠 1310-73-2 硫 酸 7664-93-9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油 状 液 体, 有 强 烈 氨 臭 分 子 量 101 熔 点 ( ):-114.8 沸 点 ( ): 89.5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26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分 子 量 32 熔 点 ( ):-97.8 沸 点 ( ):64.8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918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淡 的 氨 气 味 的 液 体 分 子 量 73 熔 点 ( ):-61 沸 点 ( ):152.8 相 对 密 度 ( 水 =1)0.9445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类 似 苯 的 芳 香 气 味 分 子 量 92 熔 点 ( ):-94.9, 沸 点 ( ):110.6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7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苯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不 透 明 固 体, 易 潮 解 分 子 量 40 熔 点 ( ):318.4 沸 点 ( ):1390 相 对 密 度 ( 水 =1)2.13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甘 油, 不 溶 于 丙 酮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无 臭 分 子 量 98 熔 点 ( ):10.5, 沸 点 ( ):33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8305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LD50:460mg/kg( 大 鼠 经 口 ) 闪 点 :-7, 燃 点 :249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2%-8.0%( 体 积 ) LD50:5628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82776mg/m3( 小 鼠 吸 入,4h) 闪 点 :11 易 燃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5.5%-44.0%( 体 积 ) LD50:280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14928mg/m 3 ( 大 鼠 吸 入 6h) 闪 点 :57.78, 燃 点 :445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2.2%-15.2%( 体 积 ) LD50:5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12124 mg/kg( 兔 经 皮 ) LC50:20003mg/m3,8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闪 点 :4, 燃 点 :535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1.2%-7.0%( 体 积 ) 不 燃, 遇 水 和 水 蒸 气 大 量 放 热, 形 成 腐 蚀 性 溶 液 ;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510mg/m 3 ( 大 鼠 吸 入 2h) 不 燃, 具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和 氧 化 性 86

名 称 分 子 式 CAS 号 理 化 特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燃 烧 爆 炸 性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有 酒 香 LD50:7060 mg/kg( 兔 经 口 ) 分 子 量 46 LC50:37620 mg/m 3 ( 大 鼠 吸 入 10h) 乙 醇 64-17-5 熔 点 ( ):-114.1, 沸 点 ( ):78.3 闪 点 :12, 燃 点 :363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89 爆 炸 极 限 ( 空 气 中 )3.3%-19.0%( 体 积 )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醚 氯 仿 甘 油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氢 氧 化 钾 1310-58-3 盐 酸 7647-01-0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晶 体, 易 潮 解 分 子 量 56 熔 点 ( ) :360.4, 沸 点 ( ):1320 相 对 密 度 ( 水 =1)2.044 溶 解 性 : 溶 于 乙 醇, 微 溶 于 醚 外 观 与 性 状 :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的 酸 味 分 子 量 36.5 熔 点 ( ):-35, 沸 点 ( ):5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6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LD50:273mg/kg( 大 鼠 经 口 ) 不 燃,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LD50:900mg/kg( 兔 经 口 ) 不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灼 伤 87

3.2.14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表 3.2-4 普 仑 司 特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高 位 计 量 罐 V=1000L 13 1# 合 成 车 间 2 废 水 罐 V=5m 3 2 1# 合 成 车 间 3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6 1# 合 成 车 间 4 甲 醇 回 收 罐 V=2m 3 1 1# 合 成 车 间 5 DMF 回 收 罐 V=3m 3 1 1# 合 成 车 间 6 离 心 废 水 回 收 罐 V=5m 3 1 1# 合 成 车 间 7 乙 醇 回 收 罐 V=2m 3 3 1# 合 成 车 间 8 二 氯 甲 烷 回 收 罐 V=2m 3 1 1# 合 成 车 间 9 合 成 釜 V=3000L 3 1# 合 成 车 间 10 结 晶 釜 V=5000L/V=3000L 4 1# 合 成 车 间 11 回 收 釜 V=2000L 3 1# 合 成 车 间 12 精 制 釜 V=3000L 2 1# 合 成 车 间 13 中 和 结 晶 釜 V=5000L/V=3000L 2 1# 合 成 车 间 14 合 成 蒸 馏 釜 V=3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5 调 酸 釜 V=2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6 水 解 釜 V=5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7 氯 化 釜 V=1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8 萃 取 釜 V=3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9 结 晶 压 滤 泵 流 量 :Q=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20 废 水 泵 流 量 :Q=5m 3 /h 4 1# 合 成 车 间 21 真 空 泵 WLW-150B 5 1# 合 成 车 间 22 真 空 泵 主 泵 + 二 级 罗 茨 1 1# 合 成 车 间 23 物 料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6 1# 合 成 车 间 24 转 釜 泵 流 量 :Q=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25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7 1# 合 成 车 间 26 板 框 压 滤 机 F=10m 2 1 1# 合 成 车 间 27 碳 棒 过 滤 器 外 形 尺 寸 :DN500 1000 3 1# 合 成 车 间 28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2 1# 合 成 车 间 29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2 1# 合 成 车 间 30 冷 凝 器 F=16m 2 /FN=16m 2 8 1# 合 成 车 间 31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2/F=25m 2 14 1# 合 成 车 间 32 再 冷 器 F=10m 2 3 1# 合 成 车 间 33 溶 解 脱 色 釜 V=2000L 2 1# 精 制 车 间 34 结 晶 釜 V=2000L 2 1# 精 制 车 间 35 回 收 釜 V=2000L 2 1# 精 制 车 间 36 冷 凝 器 FN=10m2/16m 2 4 1# 精 制 车 间 37 脱 色 过 滤 器 Φ400 1200( 筒 体 高 ) 1 1# 精 制 车 间 38 高 位 槽 V=0.5m 3 1 1# 精 制 车 间 39 母 液 收 集 槽 V=0.5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0 回 收 罐 V=1m 3 2 1# 精 制 车 间 41 真 空 缓 冲 罐 V=1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2 冷 凝 水 回 收 罐 V=8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3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1 1# 精 制 车 间 44 双 锥 干 燥 机 容 积 :350L 2 1# 精 制 车 间 45 粉 碎 机 工 作 效 率 :100-250KG/h 1 1# 精 制 车 间 46 混 合 机 混 合 重 量 :120-180KG/lot 1 1# 精 制 车 间 47 粗 品 溶 液 过 滤 泵 流 量 :Q=5.5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48 回 收 泵 流 量 :Q=5.5m 3 /h 2 1# 精 制 车 间 49 罗 茨 真 空 泵 抽 气 速 度 :Q=108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50 热 水 泵 流 量 :Q=10.4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88

表 3.2-5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扎 托 布 洛 芬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高 位 计 量 罐 V=500L/1000L 7 1# 合 成 车 间 2 接 收 槽 V=2m3/5m 3 4 1# 合 成 车 间 3 回 收 罐 V=3m3/V=5m 3 3 1# 合 成 车 间 4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3 1# 合 成 车 间 5 合 成 釜 V=2000L 2 1# 合 成 车 间 6 水 解 釜 V=5000L 2 1# 合 成 车 间 7 精 制 釜 V=2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8 结 晶 釜 V=2000L 2 1# 合 成 车 间 9 甲 苯 回 收 釜 V=2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10 物 料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3 1# 合 成 车 间 11 废 水 泵 流 量 :Q=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12 真 空 泵 WLW-150B 3 1# 合 成 车 间 13 多 聚 磷 酸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1 1# 合 成 车 间 14 废 水 泵 流 量 :Q=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15 热 水 泵 流 量 :Q=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16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4 1# 合 成 车 间 17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2 1# 合 成 车 间 18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F=25m 2 2 1# 合 成 车 间 19 再 冷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2 1# 合 成 车 间 20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2 1# 合 成 车 间 21 冷 凝 器 FN=16m 2 2 1# 合 成 车 间 22 尾 气 吸 收 塔 填 料 塔 2 1# 合 成 车 间 23 引 风 机 抽 气 量 Q:2000m3/h 2 1# 合 成 车 间 24 循 环 泵 流 量 :Q=5m3/h 2 1# 合 成 车 间 25 盐 水 溶 液 配 制 釜 V=2000L 1 1# 合 成 车 间 26 盐 水 配 制 泵 流 量 Q=15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27 冷 冻 盐 水 输 送 泵 流 量 Q=50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28 冷 冻 盐 水 循 环 泵 流 量 Q=50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29 热 水 泵 流 量 Q=12m 3 /h 1 1# 合 成 车 间 30 水 冷 螺 杆 盐 水 机 组 外 形 尺 寸 :2900 1000 1800 1 1# 合 成 车 间 31 冷 冻 盐 水 储 罐 外 形 尺 寸 :6000 3500 3000 1 1# 合 成 车 间 32 热 水 槽 Φ2600 4000 V=20m 3 1 1# 合 成 车 间 33 板 式 换 热 器 F=30m 2 1 1# 合 成 车 间 34 脱 色 釜 V=2000L 1 1# 精 制 车 间 35 结 晶 釜 V=2000L 1 1# 精 制 车 间 36 回 收 釜 V=2000L 1 1# 精 制 车 间 37 冷 凝 器 FN=10m2/16m 2 2 1# 精 制 车 间 38 脱 色 过 滤 器 Φ400 1200( 筒 体 高 ) 1 1# 精 制 车 间 39 回 收 罐 V=1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0 母 液 收 集 槽 V=0.5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1 真 空 缓 冲 罐 V=1m 3 1 1# 精 制 车 间 42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1 1# 精 制 车 间 43 双 锥 干 燥 机 容 积 :350L 1 1# 精 制 车 间 44 粉 碎 机 工 作 效 率 :100-250KG/h 1 1# 精 制 车 间 45 混 合 机 混 合 重 量 :120-180KG/lot 1 1# 精 制 车 间 46 粗 品 溶 液 过 滤 泵 流 量 :Q=5.5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47 回 收 泵 流 量 :Q=5.5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48 罗 茨 真 空 泵 抽 气 速 度 :Q=108m 3 /h 1 1# 精 制 车 间 89

表 3.2-6 法 莫 替 丁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高 位 计 量 罐 V=1000L 2 2# 合 成 车 间 2 离 心 母 液 槽 V=2m 3 1 2# 合 成 车 间 3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1 2# 合 成 车 间 4 接 收 槽 V=2m 3 1 2# 合 成 车 间 5 凝 水 回 收 槽 V=2m 3 1 2# 合 成 车 间 6 合 成 釜 V=2000L 3 2# 合 成 车 间 7 水 洗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8 蒸 馏 回 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9 离 心 母 液 转 料 泵 Q=7.2 m 3 /h, H=25 m 1 2# 合 成 车 间 10 真 空 泵 WLW-150B 1 2# 合 成 车 间 11 热 水 泵 流 量 :Q=5m 3 /h 1 2# 合 成 车 间 12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3 2# 合 成 车 间 13 冷 凝 器 F=16m 2 2 2# 合 成 车 间 14 乙 醇 回 收 再 冷 器 F=10m 2 1 2# 合 成 车 间 15 尾 气 吸 收 塔 填 料 塔 2 2# 合 成 车 间 16 引 风 机 抽 气 量 Q:2000m 3 /h 2 2# 合 成 车 间 17 循 环 泵 流 量 :Q=5m3/h 2 2# 合 成 车 间 18 盐 水 溶 液 配 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9 盐 水 配 制 泵 流 量 Q=15m 3 /h 1 2# 合 成 车 间 20 冷 冻 盐 水 输 送 泵 流 量 Q=50m 3 /h 1 2# 合 成 车 间 21 冷 冻 盐 水 循 环 泵 流 量 Q=50m 3 /h 1 2# 合 成 车 间 22 热 水 泵 流 量 Q=12m 3 /h 1 2# 合 成 车 间 23 水 冷 螺 杆 盐 水 机 组 外 形 尺 寸 :2900 1000 1800 1 2# 合 成 车 间 24 冷 冻 盐 水 储 罐 外 形 尺 寸 :6000 3500 3000 1 2# 合 成 车 间 25 热 水 槽 Φ2600 4000 V=20m 3 1 2# 合 成 车 间 26 板 式 换 热 器 F=30m 2 2 2# 合 成 车 间 27 溶 解 脱 色 釜 V=2000L 1 2# 精 制 车 间 28 结 晶 釜 V=2000L 2 2# 精 制 车 间 29 乙 醇 回 收 釜 V=2000L 2 2# 精 制 车 间 30 冷 凝 器 FN=16m 2 2 2# 精 制 车 间 31 冷 却 器 FN=10m 2 2 2# 精 制 车 间 32 脱 色 过 滤 器 Φ400 1200( 筒 体 高 ) 1 2# 精 制 车 间 33 乙 醇 回 收 罐 V=1m 3 2 2# 精 制 车 间 34 母 液 收 集 槽 V=0.5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5 真 空 缓 冲 罐 V=1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6 冷 凝 水 回 收 罐 V=8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7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1 2# 精 制 车 间 38 双 锥 干 燥 机 容 积 :350L 2 2# 精 制 车 间 39 粉 碎 机 工 作 效 率 :100-250KG/h 1 2# 精 制 车 间 40 混 合 机 混 合 重 量 :120-180KG/lot 1 2# 精 制 车 间 41 粗 品 溶 液 过 滤 泵 流 量 :Q=5.5m 3 /h 1 2# 精 制 车 间 42 乙 醇 回 收 泵 流 量 :Q=5.5m 3 /h 2 2# 精 制 车 间 43 罗 茨 真 空 泵 抽 气 速 度 :Q=108m 3 /h 1 2# 精 制 车 间 90

表 3.2-7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高 位 计 量 罐 V=500L/1000L 10 2# 合 成 车 间 2 接 收 槽 V=2m 3 1 2# 合 成 车 间 3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4 2# 合 成 车 间 4 母 液 收 集 罐 V=2m 3 1 2# 合 成 车 间 5 回 收 罐 V=2m 3 2 2# 合 成 车 间 6 合 成 釜 V=1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7 调 碱 釜 V=5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8 萃 取 釜 V=5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9 脱 水 釜 V=3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0 合 成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1 精 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2 结 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3 回 收 釜 V=2000L 2 2# 合 成 车 间 14 合 成 釜 V=3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5 物 料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6 2# 合 成 车 间 16 转 釜 泵 Q=7.2 m 3 /h, H=20 m 1 2# 合 成 车 间 17 真 空 泵 WLW-150B 12 2# 合 成 车 间 18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5 2# 合 成 车 间 19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5 2# 合 成 车 间 20 冷 凝 器 F=16m 2 4 2# 合 成 车 间 21 再 冷 器 F=10m 2 2 2# 合 成 车 间 22 碳 棒 过 滤 器 外 形 尺 寸 :DN500 1000 2 2# 合 成 车 间 23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2# 合 成 车 间 24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2# 合 成 车 间 25 溶 解 脱 色 釜 V=2000L 1 2# 精 制 车 间 26 结 晶 釜 V=2000L 1 2# 精 制 车 间 27 乙 醇 回 收 釜 V=2000L 1 2# 精 制 车 间 28 冷 凝 器 FN=16m 2 1 2# 精 制 车 间 29 冷 却 器 FN=10m 2 1 2# 精 制 车 间 30 脱 色 过 滤 器 Φ400 1200( 筒 体 高 ) 1 2# 精 制 车 间 31 乙 醇 回 收 罐 V=1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2 母 液 收 集 槽 V=0.5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3 真 空 缓 冲 罐 V=1m 3 1 2# 精 制 车 间 34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1 2# 精 制 车 间 35 双 锥 干 燥 机 容 积 :350L 1 2# 精 制 车 间 36 粉 碎 机 工 作 效 率 :100-250KG/h 1 2# 精 制 车 间 37 混 合 机 混 合 重 量 :120-180KG/lot 1 2# 精 制 车 间 38 粗 品 溶 液 过 滤 泵 流 量 :Q=5.5m 3 /h 1 2# 精 制 车 间 39 乙 醇 回 收 泵 流 量 :Q=5.5m 3 /h 1 2# 精 制 车 间 40 罗 茨 真 空 泵 抽 气 速 度 :Q=108m 3 /h 1 2# 精 制 车 间 91

表 3.2-8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高 位 计 量 罐 V=1000L 3 2# 合 成 车 间 2 物 料 接 收 槽 V=2m 3 2 2# 合 成 车 间 3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2 2# 合 成 车 间 4 合 成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5 蒸 馏 中 和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6 结 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7 乙 醇 回 收 釜 V=2000L 1 2# 合 成 车 间 8 物 料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2 2# 合 成 车 间 9 真 空 泵 WLW-150B 6 2# 合 成 车 间 10 乙 醇 回 收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1 2# 合 成 车 间 11 碳 棒 过 滤 器 外 形 尺 寸 :DN500 1000 2 2# 合 成 车 间 12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2 2# 合 成 车 间 13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2# 合 成 车 间 14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2/ F=25m 2 5 2# 合 成 车 间 15 再 冷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1 2# 合 成 车 间 16 高 位 计 量 罐 V=1000L 3 2# 合 成 车 间 表 3.2-9 白 藜 芦 醇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合 成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3 3# 合 成 车 间 2 蒸 馏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3 打 浆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4 回 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5 水 解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5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6 脱 色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7 结 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8 计 量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13 3# 合 成 车 间 9 回 收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4 3# 合 成 车 间 10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2/F=25m 2 9 3# 合 成 车 间 11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4 3# 合 成 车 间 12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4 3# 合 成 车 间 13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3# 合 成 车 间 14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3# 合 成 车 间 15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3# 合 成 车 间 16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3# 合 成 车 间 92

表 3.2-10 洛 索 洛 芬 钠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合 成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2 碱 水 配 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1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3 水 解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4 结 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5 脱 色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6 乙 醇 回 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7 计 量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5 3# 合 成 车 间 8 回 收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2 3# 合 成 车 间 9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 2 /F=25m 2 5 3# 合 成 车 间 10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2 3# 合 成 车 间 11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2 3# 合 成 车 间 12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3# 合 成 车 间 13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3# 合 成 车 间 14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3# 合 成 车 间 15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3# 合 成 车 间 表 3.2-11 尼 洛 替 尼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合 成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1500L 2 3# 合 成 车 间 2 水 解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3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3 脱 色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4 结 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5 回 收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6 蒸 馏 釜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2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7 计 量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8 3# 合 成 车 间 8 回 收 罐 立 式 椭 圆 双 封, 腿 式 支 座,V=1m 3 3 3# 合 成 车 间 9 冷 凝 器 圆 块 孔 式 石 墨 换 热 器 F=15m2/ F=25m 2 6 3# 合 成 车 间 10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4 3# 合 成 车 间 11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3 3# 合 成 车 间 12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3# 合 成 车 间 13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3# 合 成 车 间 14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3# 合 成 车 间 15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3# 合 成 车 间 93

表 3.2-12 3 # 合 成 车 间 公 用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氮 气 缓 冲 罐 V=3000L,Ф1400 1600 1 3# 合 成 车 间 2 污 水 罐 立 式 开 式 反 应 釜 V=5000L 2 3# 合 成 车 间 3 热 水 槽 V=1000L,φ1000 1400 3 3# 合 成 车 间 4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16 3# 合 成 车 间 5 冷 冻 盐 水 储 罐 外 形 尺 寸 :8400 2500 3000 1 3# 合 成 车 间 6 污 水 泵 流 量 :Q=12.5m 3 /h 2 3# 合 成 车 间 7 热 水 泵 清 水 泵 3 3# 合 成 车 间 8 真 空 泵 无 油 耐 腐 蚀 立 式 真 空 泵 13 3# 合 成 车 间 9 真 空 泵 水 冲 式 真 空 泵 3 3# 合 成 车 间 10 水 洗 泵 离 心 泵 1 3# 合 成 车 间 11 碱 洗 泵 离 心 泵 1 3# 合 成 车 间 12 盐 水 配 制 泵 流 量 Q=15m 3 /h 1 3# 合 成 车 间 13 冷 冻 盐 水 输 送 泵 流 量 Q=50m 3 /h 2 3# 合 成 车 间 14 冷 冻 盐 水 循 环 泵 流 量 Q=50m 3 /h 2 3# 合 成 车 间 15 盐 水 溶 液 配 制 釜 V=2000L 1 3# 合 成 车 间 16 水 冷 螺 杆 盐 水 机 组 外 形 尺 寸 :3100 1800 1800 1 3# 合 成 车 间 17 水 洗 塔 φ1800,h=7m 1 3# 合 成 车 间 18 碱 洗 塔 φ1800,h=7m 1 3# 合 成 车 间 19 有 机 吸 附 塔 φ1200,h=6m 1 3# 合 成 车 间 20 高 排 塔 φ600,h=14m 1 3# 合 成 车 间 21 5t 电 动 葫 芦 最 大 起 重 量 :5t 1 3# 合 成 车 间 22 2t 电 动 葫 芦 最 大 起 重 量 :2t 2 3# 合 成 车 间 23 引 风 机 离 心 式 2 3# 合 成 车 间 24 脱 离 子 水 装 置 制 备 能 力 :5t/h 1 3# 合 成 车 间 表 3.2-13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合 成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2 4# 合 成 车 间 2 酸 化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1 4# 合 成 车 间 3 萃 取 釜 V=2000L,DN1300/ 外 径 D1450 3 4# 合 成 车 间 4 精 馏 釜 V=1000L,DN1200/ 外 径 D1300 2 4# 合 成 车 间 5 高 位 槽 V=500L,Ф800 1000 2 4# 合 成 车 间 6 计 量 槽 V=500L,Ф800 1000 7 4# 合 成 车 间 7 接 收 槽 V=500L,Ф800 1000 5 4# 合 成 车 间 8 石 墨 冷 凝 器 换 热 面 积 F=10m 2 10 4# 合 成 车 间 9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2 4# 合 成 车 间 94

表 3.2-14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合 成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1 4# 合 成 车 间 2 水 解 釜 V=5000L,DN1750/ 外 径 D1900 1 4# 合 成 车 间 3 浓 缩 釜 V=5000L,DN1750/ 外 径 D1900 1 4# 合 成 车 间 4 蒸 馏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2 4# 合 成 车 间 5 打 浆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1 4# 合 成 车 间 6 滴 加 槽 V=500L,Ф800 1000 1 4# 合 成 车 间 7 计 量 槽 V=500L,Ф800 1000 5 4# 合 成 车 间 8 接 收 槽 V=500L,Ф800 1000 2 4# 合 成 车 间 9 石 墨 冷 凝 器 换 热 面 积 F=10m 2 5 4# 合 成 车 间 10 压 滤 缸 V=200L φ600 800 1 4# 合 成 车 间 11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2 4# 合 成 车 间 12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1 4# 合 成 车 间 13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4# 合 成 车 间 14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4# 合 成 车 间 15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4# 合 成 车 间 16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4# 合 成 车 间 表 3.2-15 阿 扎 那 韦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萃 取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4 4# 合 成 车 间 2 配 制 釜 V=1000L, DN1200/ 外 径 D1300/V=2000L, DN1300/ 外 径 4# 合 成 车 间 4 D1450/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3 合 成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V=5000L,DN1750/ 外 径 D1900 3 4# 合 成 车 间 4 蒸 馏 釜 V=3000L, DN1600/ 外 径 D1750/V=1500L, DN1300/ 外 径 4# 合 成 车 间 8 D1450/V=1500L,DN1300/ 外 径 D1450 5 计 量 槽 V=1000L,Ф1000 1400/V=500L,Ф800 1000 18 4# 合 成 车 间 6 高 位 槽 V=1000L,Ф1000 1400/V=500L,Ф800 1000 2 4# 合 成 车 间 7 接 收 槽 V=500L,Ф800 1000 11 4# 合 成 车 间 8 石 墨 冷 凝 器 换 热 面 积 F=10m 2 11 4# 合 成 车 间 9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6 4# 合 成 车 间 10 料 液 输 送 泵 离 心 泵 2 4# 合 成 车 间 11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4 4# 合 成 车 间 12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4# 合 成 车 间 13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4# 合 成 车 间 14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4# 合 成 车 间 15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4# 合 成 车 间 95

表 3.2-16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配 制 釜 V=1000L,DN1200/ 外 径 D1300 1 4# 合 成 车 间 2 合 成 釜 V=2000L,DN1300/ 外 径 D1450 2 4# 合 成 车 间 3 萃 取 釜 V=3000L,DN1600/ 外 径 D1750 3 4# 合 成 车 间 4 结 晶 釜 V=2000L,DN1300/ 外 径 D1450 1 4# 合 成 车 间 5 计 量 槽 V=500L,Ф800 1000 4 4# 合 成 车 间 6 高 位 槽 V=1000L,Ф1000 1400 4 4# 合 成 车 间 7 接 收 槽 V=500L,Ф800 1000 2 4# 合 成 车 间 8 石 墨 冷 凝 器 换 热 面 积 F=10m 2 4 4# 合 成 车 间 9 离 心 机 转 速 :1200r/min; 分 离 因 数 :805 1 4# 合 成 车 间 10 气 动 隔 膜 泵 流 量 :0-12m 3 /h, 扬 程 :0-35m 3 4# 合 成 车 间 11 热 风 循 环 干 燥 箱 干 燥 能 力 :240KG/ 批, 1 4# 合 成 车 间 12 双 锥 干 燥 机 总 容 积 :1500L 1 4# 合 成 车 间 13 粉 碎 机 生 产 能 力 :60~150kg/h 1 4# 合 成 车 间 14 颗 粒 机 外 形 尺 寸 :1000 800 1300 1 4# 合 成 车 间 表 3.2-17 4 # 合 成 车 间 公 用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分 布 位 置 1 盐 酸 中 间 槽 V=3000L,Ф1400 1600 1 4# 合 成 车 间 2 氮 气 缓 冲 罐 V=3000L,Ф1400 1600 1 4# 合 成 车 间 3 污 水 槽 V=5000L,Ф1600 2000 2 4# 合 成 车 间 4 热 水 槽 V=2000L,φ1200 1400/V=1000L,φ1000 1400 4 4# 合 成 车 间 5 真 空 缓 冲 罐 V=0.75m 3 16 4# 合 成 车 间 6 吸 收 罐 立 式 平 底 平 盖,V=2m 3 2 4# 合 成 车 间 7 冷 冻 盐 水 储 罐 外 形 尺 寸 :8400 2500 3000 1 4# 合 成 车 间 8 盐 酸 泵 离 心 泵 1 4# 合 成 车 间 9 污 水 泵 流 量 :Q=12.5m 3 /h 2 4# 合 成 车 间 10 热 水 泵 清 水 泵 4 4# 合 成 车 间 11 真 空 泵 无 油 耐 腐 蚀 立 式 真 空 泵 13 4# 合 成 车 间 12 真 空 泵 水 冲 式 真 空 泵 3 4# 合 成 车 间 13 HCl 吸 收 泵 离 心 泵 4 4# 合 成 车 间 14 水 洗 泵 离 心 泵 1 4# 合 成 车 间 15 碱 洗 泵 离 心 泵 1 4# 合 成 车 间 16 盐 水 配 制 泵 流 量 Q=15m 3 /h 1 4# 合 成 车 间 17 冷 冻 盐 水 输 送 泵 流 量 Q=50m 3 /h 2 4# 合 成 车 间 18 冷 冻 盐 水 循 环 泵 流 量 Q=50m 3 /h 2 4# 合 成 车 间 19 盐 水 溶 液 配 制 釜 V=2000L 1 4# 合 成 车 间 20 水 冷 螺 杆 盐 水 机 组 外 形 尺 寸 :3100 1800 1800 1 4# 合 成 车 间 21 盐 酸 一 级 降 膜 吸 收 器 列 管 式 降 膜 吸 收 器 1 4# 合 成 车 间 22 盐 酸 二 级 降 膜 吸 收 器 列 管 式 降 膜 吸 收 器 1 4# 合 成 车 间 23 水 洗 塔 φ1800,h=7m 1 4# 合 成 车 间 24 碱 洗 塔 φ1800,h=7m 1 4# 合 成 车 间 25 有 机 吸 附 塔 φ1200,h=6m 1 4# 合 成 车 间 26 高 排 塔 φ600,h=14m 1 4# 合 成 车 间 27 5t 电 动 葫 芦 最 大 起 重 量 :5t 1 4# 合 成 车 间 28 2t 电 动 葫 芦 最 大 起 重 量 :2t 2 4# 合 成 车 间 29 引 风 机 离 心 式 2 4# 合 成 车 间 96

3.3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3.3.1 物 料 平 衡 本 项 目 产 品 产 能 核 算 情 况 见 表 3.3-1 表 3.3-1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产 能 核 算 产 品 名 称 工 序 设 备 数 量 单 台 釜 生 产 年 生 产 时 数 年 最 大 产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单 批 产 量 kg 时 间 h h t 申 报 产 量 t 核 算 结 论 普 仑 司 特 缩 合 3000L 釜 3 台 60 80 250.00 4800 20 20 符 合 申 报 扎 托 布 洛 芬 缩 合 2000L 釜 2 台 90 40 250.00 3600 10 10 符 合 申 报 法 莫 替 丁 缩 合 2000L 釜 3 台 39 100 200.00 3900 20 20 符 合 申 报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缩 合 1000L 釜 1 台 105 50 200.00 5250 10 10 符 合 申 报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缩 合 2000L 釜 1 台 89 27 370.37 2400 10 10 符 合 申 报 白 藜 芦 醇 缩 合 3000L 釜 3 台 35 147 204.08 5200 30 30 符 合 申 报 洛 索 洛 芬 钠 缩 合 3000L 釜 1 台 52 70 428.57 3640 30 30 符 合 申 报 尼 洛 替 尼 缩 合 1500L 釜 2 台 96 25 120.00 2400 3 3 符 合 申 报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缩 合 3000L 釜 2 台 80 30 500.00 2400 15 15 符 合 申 报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缩 合 2000L 釜 1 台 85 20 1500.00 1700 30 30 符 合 申 报 阿 扎 那 韦 缩 合 3000L 釜 3 台 50 69 145.00 3450 10 10 符 合 申 报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缩 合 2000L 釜 2 台 78 20 500.00 1560 10 10 符 合 申 报 97

3.3.1.1 普 仑 司 特 物 料 平 衡 普 仑 司 特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1,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20( 纯 品 118.8 杂 质 1.2)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100( 纯 品 99 杂 质 1) DMF15( 纯 品 14.85 杂 质 0.15) 叔 丁 醇 钠 250( 纯 品 247.5 杂 质 2.5) 回 用 DMF 485.15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7.61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98.01 DMF 500 杂 质 4.8 叔 丁 醇 钠 245.03 485 投 料 965.45 4.7 G1-1: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99 杂 质 0.05 叔 丁 醇 钠 2.47 缩 合 反 应 29.72 G1-2: DMF 5.00 乙 醇 24.72 中 间 体 A 172.59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2.35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13.21 DMF 495 杂 质 4.8 叔 丁 醇 钠 245.03 乙 醇 2.75 935.73 G1-3: DMF4.9 乙 醇 2.75 中 间 体 A 172.59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2.35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13.21 DMF 4.95 杂 质 4.8 叔 丁 醇 钠 245.03 442.93 蒸 馏 492.8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DMF 485.15 水 800 冷 却 结 晶 1.94 G1-4: DMF 0.05 叔 丁 醇 1.89 中 间 体 A 172.59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2.35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13.21 DMF 4.9 杂 质 4.8 氢 氧 化 钠 102.1 叔 丁 醇 186.98 水 754.06 1240.99 1.92 G1-5: DMF 0.05 叔 丁 醇 1.87 中 间 体 A 170.86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8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6.6 DMF 0.05 杂 质 2.4 氢 氧 化 钠 1.02 叔 丁 醇 1.87 水 7.54 191.52 抽 滤 1047.55 W1-1: 中 间 体 A 1.73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8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6.6 DMF 2.4 杂 质 4.8 氢 氧 化 钠 101.08 叔 丁 醇 183.25 水 746.52 18% 盐 酸 200( 纯 品 36 水 164) 200 成 盐 64.86 G1-6:DMF 0.01 水 51.46 氯 化 氢 11.54 叔 丁 醇 1.5 乙 酸 0.35 中 间 体 B 156.97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8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6.6 DMF 0.04 杂 质 2.4 氢 氧 化 钠 1.02 叔 丁 醇 1.87 水 120.08 氯 化 氢 2.88 乙 酸 35.12 326.66 0.66 G1-7: DMF 0.01 叔 丁 醇 0.01 氯 化 氢 0.29 乙 酸 0.35 中 间 体 B 155.4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5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3.3 杂 质 2.38 叔 丁 醇 0.03 水 1.2 乙 酸 0.35 163.24 抽 滤 162.76 0.02 W1-2: 中 间 体 B 1.57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5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3.3 DMF 0.03 杂 质 0.02 氢 氧 化 钠 1.02 叔 丁 醇 0.34 水 118.88 氯 化 氢 2.6 乙 酸 34.42 G1-8: 乙 酸 0.01 叔 丁 醇 0.01 水 100 100 中 间 体 B 153.84 杂 质 2.26 水 1.01 157.11 水 洗 106.11 W1-3: 中 间 体 B 1.55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5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3.3 杂 质 0.12 叔 丁 醇 0.02 水 100.19 乙 酸 0.34 见 下 页 98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70( 纯 品 168.3 杂 质 1.7) 二 氯 甲 烷 18( 纯 品 17.82 杂 质 0.18) 三 乙 胺 60( 纯 品 59.4 杂 质 0.6) 水 10 258 接 上 页 缩 合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582.18 28.03 G1-9: 氯 化 氢 21.15 三 乙 胺 0.88 二 氯 甲 烷 6 普 仑 司 特 283.92 二 氯 甲 烷 594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13 杂 质 4.74 水 5.79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79.67 969.26 G1-10: 二 氯 甲 烷 5.88 蒸 馏 588.06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582.18 普 仑 司 特 283.92 二 氯 甲 烷 5.94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13 杂 质 4.74 水 5.79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79.67 381.2 水 600 600 水 洗 0.06 G1-11: 二 氯 甲 烷 0.06 普 仑 司 特 283.92 二 氯 甲 烷 5.94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13 杂 质 4.74 水 605.79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79.67 981.14 0.06 G1-12: 二 氯 甲 烷 0.06 普 仑 司 特 269.73 二 氯 甲 烷 2.91 杂 质 2.37 水 6.06 281.07 过 滤 700.01 W1-4: 普 仑 司 特 14.2 二 氯 甲 烷 2.91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13 杂 质 2.37 水 599.73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79.67 回 用 乙 醇 645.79 乙 醇 54.48( 纯 品 54.21 杂 质 0.27) 活 性 炭 5 59.48 精 制 7.03 G1-13: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7.0 普 仑 司 特 269.73 二 氯 甲 烷 2.88 杂 质 2.64 水 6.06 乙 醇 693 活 性 炭 5 979.31 6.96 G1-14: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93 过 滤 17.72 S1-1: 普 仑 司 特 2.70 二 氯 甲 烷 0.03 杂 质 0.03 水 3.03 乙 醇 6.93 活 性 炭 5 普 仑 司 特 267.03 二 氯 甲 烷 2.82 杂 质 2.61 水 3.03 乙 醇 679.14 954.63 6.82 冷 却 结 晶 G1-15: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79 普 仑 司 特 267.03 二 氯 甲 烷 2.79 杂 质 2.61 水 3.03 乙 醇 672.35 947.81 6.76 G1-16: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73 过 滤 670.24 蒸 馏 658.12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乙 醇 645.79 普 仑 司 特 261.69 二 氯 甲 烷 0.02 杂 质 2.35 水 0.03 乙 醇 6.72 270.81 12.12 S1-2: 普 仑 司 特 5.34 乙 醇 6.52 杂 质 0.26 12.33 G1-17: 二 氯 甲 烷 2.74 乙 醇 6.59 水 3.0 烘 干 6.77 G1-18: 二 氯 甲 烷 0.02 水 0.03 乙 醇 6.72 普 仑 司 特 261.69 杂 质 2.35 264.04 粉 碎 14.04 G1-19: 普 仑 司 特 12.94 杂 质 1.1 普 仑 司 特 248.75 杂 质 1.25 250 成 品 图 3.3-1 普 仑 司 特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99

表 3.3-1 普 仑 司 特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20 118.8 1.2 / 普 仑 司 特 248.75 产 品 250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100 99 1 / 杂 质 1.25 DMF 15 14.85 0.15 /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9 叔 丁 醇 钠 250 247.5 2.5 /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99 G1-1 4.7 水 1510 / / 1510 杂 质 0.05 18% 盐 酸 200 36 / 164 叔 丁 醇 钠 2.47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70 168.3 1.7 / DMF 5.00 G1-2 29.72 二 氯 甲 烷 18 17.82 0.18 / 乙 醇 24.72 三 乙 胺 60 59.4 0.6 / DMF 4.9 G1-3 7.65 乙 醇 54.48 54.21 0.27 / 乙 醇 2.75 活 性 炭 5 5 / / DMF 0.05 G1-4 1.94 叔 丁 醇 1.89 G1-5 1.92 DMF 0.05 叔 丁 醇 1.87 DMF 0.01 HCL 11.54 G1-6 64.86 水 51.46 叔 丁 醇 1.5 乙 酸 0.35 DMF 0.01 G1-7 0.66 叔 丁 醇 0.01 HCL 0.29 乙 酸 0.35 乙 酸 0.01 G1-8 0.02 废 气 叔 丁 醇 0.01 HCL 21.15 G1-9 28.03 三 乙 胺 0.88 二 氯 甲 烷 6 G1-10 5.88 二 氯 甲 烷 5.88 G1-11 0.06 二 氯 甲 烷 0.06 G1-12 0.06 二 氯 甲 烷 0.06 G1-13 7.03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7.0 G1-14 6.96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93 G1-15 6.82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79 G1-16 6.76 二 氯 甲 烷 0.03 乙 醇 6.73 二 氯 甲 烷 2.74 G1-17 12.33 乙 醇 6.59 水 3.0 二 氯 甲 烷 0.02 G1-18 6.78 水 0.03 乙 醇 6.72 G1-19 14.04 普 仑 司 特 12.94 杂 质 1.1 中 间 体 A 1.73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1.18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6.6 W1-1 1047.55 DMF 2.4 杂 质 4.8 氢 氧 化 钠 101.08 叔 丁 醇 183.25 水 746.52 中 间 体 B 1.57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5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3.3 DMF 0.03 废 水 杂 质 0.02 W1-2 162.76 氢 氧 化 钠 1.02 叔 丁 醇 0.34 水 118.88 乙 酸 34.42 HCL 2.59 中 间 体 B 1.55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59 W1-3 106.11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3.3 杂 质 0.12 叔 丁 醇 0.02 水 100.19 100

乙 酸 0.34 普 仑 司 特 14.2 二 氯 甲 烷 2.91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13 W1-4 700.1 杂 质 2.37 水 599.73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79.67 普 仑 司 特 2.70 二 氯 甲 烷 0.03 杂 质 0.03 S1-1 17.72 水 3.03 固 废 乙 醇 6.93 活 性 炭 5 普 仑 司 特 5.34 S1-2 12.12 乙 醇 6.52 杂 质 0.26 合 计 2502.48 2502.48 合 计 2502.48 2502.48 101

表 3.3-2 普 仑 司 特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9.600 9.504 0.096 / 酮 产 品 20.000 普 仑 司 特 19.900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8.000 7.920 0.080 / 杂 质 0.100 DMF 1.200 1.188 0.012 /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095 叔 丁 醇 钠 20.000 19.800 0.200 /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079 G1-1 0.376 水 120.800 / / 120.800 杂 质 0.004 18% 盐 酸 16.000 2.880 / 13.120 叔 丁 醇 钠 0.198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13.600 13.464 0.136 / DMF 0.400 G1-2 2.378 二 氯 甲 烷 1.440 1.426 0.014 / 乙 醇 1.978 三 乙 胺 4.800 4.752 0.048 / DMF 0.392 G1-3 0.612 乙 醇 4.358 4.337 0.022 / 乙 醇 0.220 活 性 炭 0.400 0.400 / / DMF 0.004 G1-4 0.155 叔 丁 醇 0.151 G1-5 0.154 DMF 0.004 叔 丁 醇 0.150 DMF 0.001 HCL 0.923 G1-6 5.189 水 4.117 叔 丁 醇 0.120 乙 酸 0.028 DMF 0.001 G1-7 0.053 叔 丁 醇 0.001 HCL 0.023 乙 酸 0.028 乙 酸 0.001 G1-8 0.002 废 气 叔 丁 醇 0.001 HCL 1.692 G1-9 2.242 三 乙 胺 0.070 二 氯 甲 烷 0.480 G1-10 0.470 二 氯 甲 烷 0.470 G1-11 0.005 二 氯 甲 烷 0.005 G1-12 0.005 二 氯 甲 烷 0.005 G1-13 0.562 二 氯 甲 烷 0.002 乙 醇 0.560 G1-14 0.556 二 氯 甲 烷 0.002 乙 醇 0.554 G1-15 0.545 二 氯 甲 烷 0.002 乙 醇 0.543 G1-16 0.540 二 氯 甲 烷 0.002 乙 醇 0.538 二 氯 甲 烷 0.219 G1-17 0.986 乙 醇 0.527 水 0.240 二 氯 甲 烷 0.002 G1-18 0.542 水 0.002 乙 醇 0.538 G1-19 1.123 普 仑 司 特 1.035 杂 质 0.088 中 间 体 A 0.138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094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528 W1-1 83.804 DMF 0.192 杂 质 0.384 氢 氧 化 钠 8.086 叔 丁 醇 14.660 水 59.722 中 间 体 B 0.126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047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264 废 水 DMF 0.002 W1-2 13.021 杂 质 0.002 氢 氧 化 钠 0.082 叔 丁 醇 0.027 水 9.510 乙 酸 2.754 氯 化 氢 0.207 中 间 体 B 0.124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0.047 W1-3 8.489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0.264 杂 质 0.010 叔 丁 醇 0.002 102

水 8.015 乙 酸 0.027 普 仑 司 特 1.136 二 氯 甲 烷 0.233 对 苯 丁 氧 基 苯 甲 酰 氯 0.090 W1-4 56.003 杂 质 0.190 水 47.980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6.374 普 仑 司 特 0.216 二 氯 甲 烷 0.002 杂 质 0.002 S1-1 1.416 水 0.242 固 废 乙 醇 0.554 活 性 炭 0.400 普 仑 司 特 0.427 S1-2 0.970 乙 醇 0.522 杂 质 0.021 合 计 200.198 200.198 合 计 200.198 200.198 103

3.3.1.2 扎 托 布 洛 芬 物 料 平 衡 扎 托 布 洛 芬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2,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3,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4 苯 硫 物 300( 纯 品 297 杂 质 3) 甲 醇 800( 纯 品 792 杂 质 8) 1100 投 料 3.0 G2-1: 苯 硫 物 2.97 杂 质 0.03 苯 硫 物 294.03 甲 醇 792 杂 质 10.97 1097 水 185 G2-2: 甲 醇 0.79 溴 化 氢 0.74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40( 纯 品 138.6 杂 质 1.4) 溴 素 162( 纯 品 160.38 杂 质 1.62) 302 溴 化 153.53 水 洗 337 L2-1: 溴 化 氢 73.59 水 185 甲 醇 78.41 PBPPM 428.55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712.8 溴 素 13.55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13.99 丙 酸 67.92 1245.48 G2-3: 甲 醇 7.06 蒸 馏 719.22 冷 凝 回 收 712.16 L2-2: 甲 醇 698.61 溴 素 13.55 PBPPM 428.55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7.13 溴 素 13.55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13.99 丙 酸 67.92 526.26 18% 氢 氧 化 钠 1000( 纯 品 180 水 820)1000 成 盐 9.41 G2-4: 甲 醇 0.36 乙 醇 0.84 水 8.2 PBPP 330.36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36.1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13.99 丙 酸 67.92 水 811.80 氢 氧 化 钠 69.88 乙 醇 83.58 溴 化 钠 94.52 1516.82 900 4.84 20% 盐 酸 900( 纯 品 180 水 720) 酸 化 G2-5: HCL3.64 甲 醇 0.36 乙 醇 0.84 CPTP 289.98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35.77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13.99 丙 酸 67.92 水 1566.26 氯 化 钠 219.37 乙 醇 82.75 溴 化 钠 94.52 氯 化 氢 32.79 2412.01 多 聚 磷 酸 700( 纯 品 693 杂 质 7) 扎 托 布 洛 芬 273.47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0.36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20.99 丙 酸 67.92 水 158.29 氯 化 钠 219.37 乙 醇 0.83 溴 化 钠 94.52 氯 化 氢 0.33 多 聚 磷 酸 693 700 1537.72 环 化 6.78 G2-6:HCL32.46 甲 醇 35.41 乙 醇 81.92 水 1424.50 水 1200 1200 冷 却 结 晶 0.03 G2-7:HCL0.01 甲 醇 0.01 乙 醇 0.01 扎 托 布 洛 芬 273.47 苯 硫 物 5.88 甲 醇 0.36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2.78 杂 质 20.99 丙 酸 67.92 水 1358.29 氯 化 钠 219.37 乙 醇 0.83 溴 化 钠 94.52 氯 化 氢 0.33 多 聚 磷 酸 693 2737.7 见 下 页 104

接 上 页 扎 托 布 洛 芬 270.73 苯 硫 物 2.94 甲 醇 0.01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0.5 丙 酸 0.68 水 13.58 过 滤 氯 化 钠 2.19 乙 醇 0.03 溴 化 钠 0.95 氯 化 氢 0.01 多 聚 磷 酸 3.46 306.47 0.03 2431.19 G2-8: HCL0.01 甲 醇 0.01 乙 醇 0.01 W2-1: 扎 托 布 洛 芬 2.73 苯 硫 物 2.94 甲 醇 0.3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0.5 丙 酸 67.24 水 1344.7 氯 化 钠 217.17 乙 醇 0.78 溴 化 钠 93.58 HCL 0.3 多 聚 磷 酸 689.54 回 用 醋 酸 乙 酯 345.43 醋 酸 乙 酯 55.12( 纯 品 54.57 杂 质 0.55) 活 性 炭 5 170 扎 托 布 洛 芬 270.73 苯 硫 物 2.94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0.5 丙 酸 0.68 水 13.58 氯 化 钠 2.19 溴 化 钠 0.95 多 聚 磷 酸 3.46 活 性 炭 5 醋 酸 乙 酯 396 707.97 精 制 脱 色 4.05 0.4 G2-9: 醋 酸 乙 酯 4 甲 醇 0.01 乙 醇 0.03 HCL 0.01 G2-10: 醋 酸 乙 酯 0.4 扎 托 布 洛 芬 265.30 苯 硫 物 2.91 杂 质 9.94 醋 酸 乙 酯 391.64 669.81 过 滤 37.76 S2-1: 扎 托 布 洛 芬 5.41 苯 硫 物 0.0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1 丙 酸 0.68 水 13.58 氯 化 钠 2.19 溴 化 钠 0.95 多 聚 磷 酸 3.46 活 性 炭 5 醋 酸 乙 酯 3.96 冷 却 结 晶 3.91 G2-11: 醋 酸 乙 酯 3.91 扎 托 布 洛 芬 265.30 苯 硫 物 2.91 杂 质 9.94 醋 酸 乙 酯 387.73 665.90 3.88 G2-12: 醋 酸 乙 酯 3.88 G2-13: 醋 酸 乙 酯 3.52 扎 托 布 洛 芬 262.66 杂 质 1.99 醋 酸 乙 酯 31.37 296.02 过 滤 366 17.05 蒸 馏 348.95 冷 凝 回 收 S2-2: 扎 托 布 洛 芬 2.66 苯 硫 物 2.91 杂 质 7.95 醋 酸 乙 酯 3.53 回 收 醋 酸 乙 酯 345.43 31.37 烘 干 G2-14: 醋 酸 乙 酯 31.37 扎 托 布 洛 芬 262.66 杂 质 1.99 264.65 14.65 粉 碎 G2-15: 扎 托 布 洛 芬 13.91 杂 质 0.74 扎 托 布 洛 芬 248.75 杂 质 1.25 250 成 品 图 3.3-2 扎 托 布 洛 芬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05

表 3.3-3 扎 托 布 洛 芬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苯 硫 物 300 297 3 / 扎 托 布 洛 芬 248.75 产 品 250 甲 醇 800 792 8 / 杂 质 1.25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40 138.6 1.4 / 苯 硫 物 2.97 G2-1 3.00 溴 素 162 160.38 1.62 / 杂 质 0.03 18% 氢 氧 化 钠 1000 180 / 820 甲 醇 0.79 G2-2 1.53 20% 盐 酸 900 180 / 720 溴 化 氢 0.74 多 聚 磷 酸 700 693 7 0 G2-3 7.06 甲 醇 7.06 水 1385 / / 1385 甲 醇 0.36 醋 酸 乙 酯 55.12 54.57 0.55 / G2-4 9.40 乙 醇 0.84 活 性 炭 5 5 / / 水 8.2 HCL 3.64 G2-5 4.84 甲 醇 0.36 乙 醇 0.84 HCL 32.46 甲 醇 35.41 G2-6 1574.29 乙 醇 81.92 水 1424.50 HCL 0.01 废 气 G2-7 0.03 甲 醇 0.01 乙 醇 0.01 HCL 0.01 G2-8 0.03 甲 醇 0.01 乙 醇 0.01 醋 酸 乙 酯 4 甲 醇 0.01 G2-9 4.05 乙 醇 0.03 HCL 0.01 G2-10 0.4 醋 酸 乙 酯 0.4 G2-11 3.91 醋 酸 乙 酯 3.91 G2-12 3.88 醋 酸 乙 酯 3.88 G2-13 3.52 醋 酸 乙 酯 3.52 G2-14 31.37 醋 酸 乙 酯 31.37 扎 托 布 洛 芬 13.91 G2-15 14.65 杂 质 0.74 扎 托 布 洛 芬 2.73 苯 硫 物 2.94 甲 醇 0.3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0.5 丙 酸 67.24 废 水 W2-1 2431.20 水 1344.7 氯 化 钠 217.17 乙 醇 0.78 溴 化 钠 93.58 HCL 0.3 多 聚 磷 酸 689.54 扎 托 布 洛 芬 5.41 苯 硫 物 0.0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1.39 杂 质 1.1 丙 酸 0.68 S2-1 37.76 水 13.58 氯 化 钠 2.19 溴 化 钠 0.95 多 聚 磷 酸 3.46 固 废 扎 托 布 洛 芬 2.66 S2-2 17.05 醋 酸 乙 酯 3.53 溴 化 氢 73.59 L2-1 337 水 185 甲 醇 78.41 L2-2 712.16 合 计 5447.12 5447.12 合 计 5447.12 5447.12 活 性 炭 苯 硫 物 甲 醇 5 2.91 698.61 醋 酸 乙 酯 杂 质 溴 素 3.96 7.95 13.55 106

表 3.3-4 扎 托 布 洛 芬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苯 硫 物 12.000 11.880 0.120 / 扎 托 布 洛 芬 9.950 产 品 10.000 甲 醇 32.000 31.680 0.320 / 杂 质 0.050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5.600 5.544 0.056 / 苯 硫 物 0.119 G2-1 0.12 溴 素 6.480 6.415 0.065 / 杂 质 0.001 18% 氢 氧 化 钠 40.000 7.200 / 32.800 甲 醇 0.032 G2-2 0.062 20% 盐 酸 36.000 7.200 / 28.800 溴 化 氢 0.030 多 聚 磷 酸 28.000 27.720 0.280 / G2-3 0.282 甲 醇 0.282 水 55.400 / / 55.400 甲 醇 0.014 醋 酸 乙 酯 2.205 2.183 0.022 / G2-4 0.376 乙 醇 0.034 活 性 炭 0.200 0.200 / / 水 0.328 HCL 0.146 G2-5 0.194 甲 醇 0.014 乙 醇 0.034 HCL 1.298 甲 醇 1.416 G2-6 62.971 乙 醇 3.277 水 56.980 HCL 0.0004 废 气 G2-7 0.001 甲 醇 0.0003 乙 醇 0.0003 HCL 0.0004 G2-8 0.001 甲 醇 0.0003 乙 醇 0.0003 醋 酸 乙 酯 0.160 甲 醇 0.0004 G2-9 0.162 乙 醇 0.0012 HCL 0.0004 G2-10 0.016 醋 酸 乙 酯 0.016 G2-11 0.156 醋 酸 乙 酯 0.156 G2-12 0.155 醋 酸 乙 酯 0.155 G2-13 0.141 醋 酸 乙 酯 0.141 G2-14 1.255 醋 酸 乙 酯 1.255 扎 托 布 洛 芬 0.556 G2-15 0.586 杂 质 0.030 扎 托 布 洛 芬 0.109 苯 硫 物 0.118 甲 醇 0.013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0.056 杂 质 0.420 丙 酸 2.690 废 水 W2-1 97.249 水 53.788 氯 化 钠 8.687 乙 醇 0.031 溴 化 钠 3.743 HCL 0.012 多 聚 磷 酸 27.582 扎 托 布 洛 芬 0.216 苯 硫 物 0.001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0.056 杂 质 0.044 丙 酸 0.027 S2-1 1.509 水 0.543 氯 化 钠 0.088 溴 化 钠 0.038 多 聚 磷 酸 0.138 固 废 扎 托 布 洛 芬 0.106 S2-2 0.681 醋 酸 乙 酯 0.141 溴 化 氢 2.944 L2-1 13.480 水 7.400 甲 醇 3.136 L2-2 28.486 合 计 217.885 217.885 合 计 217.885 217.885 活 性 炭 苯 硫 物 甲 醇 0.200 0.116 27.944 醋 酸 乙 酯 杂 质 溴 素 0.158 0.318 0.542 107

3.3.1.3 法 莫 替 丁 物 料 平 衡 法 莫 替 丁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3,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5,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6, 法 莫 替 丁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3.3-7 双 盐 201.80( 纯 品 199.78 杂 质 2.02) 侧 链 147.86( 纯 品 146.38 杂 质 1.48) 乙 醇 36.11( 纯 品 34.3 水 1.8) 水 11.87 双 盐 199.78 侧 链 146.38 乙 醇 3.5 杂 质 3.49 水 12.05 365.19 投 料 回 用 乙 醇 329 碱 液 250( 纯 品 100 水 150) 双 盐 19.98 侧 链 14.64 粗 品 199.98 碳 酰 二 胺 35.60 氯 化 钠 138.86 氢 氧 化 钠 5.05 乙 醇 0.16 杂 质 3.49 水 194.09 250 611.86 缩 合 乙 醇 332.33 蒸 馏 冷 凝 G3-13.33( 乙 醇 3.33) 回 用 乙 醇 329 100 纯 水 100 水 洗 甩 滤 W3-1 473.00( 双 盐 19.78 侧 链 14.49 碳 酰 二 胺 3.56 双 盐 0.20 侧 链 0.15 粗 品 199.98 氯 化 钠 137.47 氢 氧 化 钠 5.00 乙 醇 0.15 杂 质 1.40 238.86 碳 酰 二 胺 32.04 氯 化 钠 1.39 氢 氧 化 钠 水 291.15) 0.05 乙 醇 0.02 杂 质 2.09 水 2.94 回 用 乙 醇 487 乙 醇 32.43( 纯 品 30.81 水 1.62) 活 性 炭 5 纯 水 195 双 盐 0.20 侧 链 0.15 碳 酰 二 胺 32.04 氯 化 钠 1.39 氢 氧 化 钠 0.05 乙 醇 516.83 活 性 炭 5 杂 质 2.09 水 199.56 232.43 精 制 脱 色 957.29 G3-2 1.00( 乙 醇 1.00) 粗 品 199.98 乙 醇 510.66 杂 质 2.09 水 199.56 压 滤 912.29 G3-3 1.00( 乙 醇 1.00) S3-1 44.01( 双 盐 0.20 侧 链 0.15 活 性 炭 5 碳 酰 二 胺 32.04 氯 化 钠 1.39 氢 氧 化 钠 0.05 乙 醇 5.18) 冷 却 结 晶 G3-4 1.00( 乙 醇 1.00) 粗 品 199.98 乙 醇 509.66 杂 质 2.09 水 199.56 911.29 492.10 蒸 馏 冷 凝 G3-5 5.10( 乙 醇 5.10) 粗 品 199.98 乙 醇 17.56 杂 质 2.09 水 199.56 419.20 乙 醇 492.10 回 用 乙 醇 487 甩 滤 W3-2 214.78( 乙 醇 17.21 水 197.57) 粗 品 199.98 乙 醇 0.35 杂 质 2.09 水 2.00 204.42 烘 干 G3-6 2.35( 乙 醇 0.35 水 2.00) 产 品 199.98 杂 质 2.09 202.07 G3-7 粉 碎 2.07( 产 品 1.98 杂 质 0.09) 200 产 品 200( 产 品 198 杂 质 2)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3-3 法 莫 替 丁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08

表 3.3-5 法 莫 替 丁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双 盐 201.80 199.78 2.02 / 产 品 198 产 品 200 侧 链 147.85 146.38 1.47 / 杂 质 2 乙 醇 36.11 34.31 / 1.8 G3-1 3.33 乙 醇 3.33 液 碱 250 100 / 150 G3-2 1.0 乙 醇 1.00 活 性 炭 5 5 / / G3-3 1.0 乙 醇 1.00 纯 水 295 / / 295 G3-4 1.0 乙 醇 1.00 水 11.87 / / 11.87 废 气 G3-5 5.10 乙 醇 5.10 乙 醇 0.35 G3-6 2.35 水 蒸 气 2.00 产 品 1.98 G3-7 2.07 杂 质 0.09 双 盐 19.78 侧 链 14.49 碳 酰 二 胺 3.56 氯 化 钠 137.47 W3-1 473.0 氢 氧 化 钠 5.00 废 水 乙 醇 0.15 杂 质 1.40 水 291.15 乙 醇 17.21 W3-2 214.78 水 197.57 双 盐 0.20 侧 链 0.15 碳 酰 二 胺 32.04 固 废 S3-1 44.0 氯 化 钠 1.39 氢 氧 化 钠 0.05 乙 醇 5.17 活 性 炭 5.00 合 计 947.63 合 计 947.63 表 3.3-6 法 莫 替 丁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双 盐 20.180 19.978 0.202 / 产 品 19.800 产 品 20.0 侧 链 14.785 14.638 0.147 / 杂 质 0.200 乙 醇 3.611 3.431 / 0.180 G3-1 0.333 乙 醇 0.333 液 碱 25.000 10.000 / 15.000 G3-2 0.10 乙 醇 0.100 活 性 炭 0.500 0.500 / / G3-3 0.10 乙 醇 0.100 纯 水 29.500 / / 29.500 G3-4 0.10 乙 醇 0.100 水 1.187 / / 1.187 废 气 G3-5 0.510 乙 醇 0.510 乙 醇 0.035 G3-6 0.235 水 蒸 气 0.200 产 品 0.198 G3-7 0.207 杂 质 0.009 双 盐 1.978 侧 链 1.449 碳 酰 二 胺 0.356 氯 化 钠 13.747 W3-1 47.30 氢 氧 化 钠 0.500 废 水 乙 醇 0.015 杂 质 0.140 水 29.115 乙 醇 1.721 W3-2 21.478 水 19.757 双 盐 0.020 侧 链 0.015 碳 酰 二 胺 3.204 固 废 S3-1 4.40 氯 化 钠 0.139 氢 氧 化 钠 0.005 乙 醇 0.517 活 性 炭 0.500 合 计 947.63 合 计 947.63 表 3.3-7 法 莫 替 丁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1 反 应 生 成 水 4.273 反 应 消 耗 水 1.068 2 原 料 带 入 水 15.180 G3-6 含 水 0.200 3 新 鲜 水 1.187 W3-1 含 水 29.115 4 纯 水 29.500 W3-2 含 水 19.757 合 计 50.140 合 计 50.140 109

3.3.1.4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物 料 平 衡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4,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8,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9,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3.3-1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68.84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56.29 硫 酸 107.8 杂 质 3.46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600( 纯 品 90 水 51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38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13 中 间 体 A74.78 异 丁 酸 丁 酯 47.86 硫 酸 钠 156.2 氢 氧 化 钠 2 杂 质 3.46 水 549.6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70.24( 纯 品 69.54 杂 质 0.7)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56.86( 纯 品 56.29 杂 质 0.57) 硫 酸 110( 纯 品 107.8 杂 质 2.2) 237.10 600 236.40 836.40 投 料 缩 合 1 G4-1 0.7(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69 杂 质 0.01)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65 二 氯 甲 烷 30.3( 纯 品 30 杂 质 0.3) 30.3 萃 取 G4-2 4.90( 二 氯 甲 烷 4.9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38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13 中 间 体 A74.78 异 丁 酸 丁 酯 47.86 硫 酸 钠 156.2 氢 氧 化 钠 2 二 氯 甲 烷 20.15 杂 质 3.76 水 549.60 水 10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36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11 中 间 体 A74.78 异 丁 酸 丁 酯 47.38 二 氯 甲 烷 19.95 杂 质 3.73 100 1326.75 856.85 148.31 蒸 馏 水 洗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65 二 氯 甲 烷 469.9 冷 凝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65 G4-3 4.90( 二 氯 甲 烷 4.90) W1-1 808.54(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01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01 异 丁 酸 丁 酯 0.48 硫 酸 钠 156.20 氢 氧 化 钠 2.00 二 氯 甲 烷 0.2 杂 质 0.04 水 649.60) 二 氯 甲 烷 30.3( 纯 品 30 杂 质 0.3)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72.34( 纯 品 71.62 杂 质 0.72) 三 乙 胺 33.91(( 纯 品 33.57 杂 质 0.34)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36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11 中 间 体 A1.50 异 丁 酸 丁 酯 47.38 中 间 体 B131.91 中 间 体 C 44.46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二 氯 甲 烷 1.43 三 乙 胺 0.67 二 氯 甲 烷 509.80 杂 质 5.09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36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11 中 间 体 A1.50 异 丁 酸 丁 酯 47.38 中 间 体 B131.91 中 间 体 C 44.46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二 氯 甲 烷 1.43 三 乙 胺 0.67 二 氯 甲 烷 39.70 杂 质 5.09 136.55 缩 合 2 744.71 蒸 馏 274.61 G4-4 5.15( 二 氯 甲 烷 5.15) 二 氯 甲 烷 469.9 冷 凝 G4-5 5.1( 二 氯 甲 烷 5.1)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65 氢 氧 化 钠 200( 纯 品 20 杂 质 18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14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11 中 间 体 A0.15 异 丁 酸 丁 酯 4.74 中 间 体 B131.91 中 间 体 C 4.45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二 氯 甲 烷 0.14 三 乙 胺 0.07 二 氯 甲 烷 3.97 氢 氧 化 钠 2 杂 质 2.54 水 18 200 168.21 碱 洗 W4-2 306.40(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23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00 异 丁 酸 丁 酯 42.64 中 间 体 A 1.35 中 间 体 C 40.01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二 氯 甲 烷 1.29 三 乙 胺 0.60 二 氯 甲 烷 35.73 氢 氧 化 钠 18.00 杂 质 2.54 水 162) 中 间 体 B131.91 杂 质 2 水 11.80 水 100 100 145.71 水 洗 W4-3 122.51(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14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11 中 间 体 A0.15 异 丁 酸 丁 酯 4.74 中 间 体 C 4.45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二 氯 甲 烷 0.14 三 乙 胺 0.07 二 氯 甲 烷 3.97 氢 氧 化 钠 2 杂 质 0.54 水 106.20) 回 用 乙 醇 268 柠 檬 酸 260( 纯 品 257.4 杂 质 2.6) 乙 醇 17.89( 纯 品 17 水 0.89) 水 11.61 粗 品 199.98 中 间 体 B3.96 柠 檬 酸 1.88 乙 醇 14.15 杂 质 2.63 水 13.04 92.04 270.85 缩 合 3 乙 醇 270.85 235.64 冷 凝 G4-6 2.85( 乙 醇 2.85) 回 用 乙 醇 268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N- 噪 声 见 下 页 110

接 上 页 235.51 甩 滤 W4-4 28.82( 中 间 体 B 0.04 柠 檬 酸 1.86 乙 醇 14.01 水 12.91) 粗 品 199.98 中 间 体 B 3.92 柠 檬 酸 0.02 乙 醇 0.14 杂 质 2.63 水 0.13 206.82 回 用 乙 醇 447 乙 醇 9.47( 纯 品 9 杂 质 0.47) 活 性 炭 2 粗 品 199.98 中 间 体 B3.92 柠 檬 酸 0.02 乙 醇 455.14 活 性 炭 2 杂 质 2.63 水 0.60 11.47 精 制 脱 色 664.29 G4-7 1.00( 乙 醇 1.00) 粗 品 199.98 乙 醇 454.14 杂 质 2.63 水 0.60 657.35 压 滤 G4-8 1.00( 乙 醇 1.00) S4-1 5.94( 活 性 炭 2 中 间 体 B3.92 柠 檬 酸 0.02) 冷 却 结 晶 G4-9 1.00( 乙 醇 1.00) 粗 品 199.98 乙 醇 453.14 杂 质 2.63 水 0.60 656.35 粗 品 199.98 乙 醇 1.61 杂 质 2.63 水 0.60 204.82 蒸 馏 451.53 乙 醇 451.53 冷 凝 G4-10 4.53( 乙 醇 4.53) 回 用 乙 醇 447 产 品 199.98 杂 质 2.63 202.61 烘 干 G4-11 2.21( 乙 醇 1.61 水 0.60) G4-12 粉 碎 2.61( 产 品 1.98 杂 质 0.63) 200 产 品 200( 产 品 198 杂 质 2)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N- 噪 声 图 3.3-4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11

表 3.3-8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70.24 69.54 0.70 / 甲 酰 亚 胺 产 品 200 产 品 198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56.86 56.29 0.57 / 杂 质 2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72.34 71.62 0.72 / 苯 甲 酸 G4-1 0.70 胺 0.69 三 乙 胺 33.91 33.57 0.34 / 杂 质 0.01 柠 檬 酸 63.17 62.53 0.63 / G4-2 4.95 二 氯 甲 烷 4.95 98% 硫 酸 110 107.80 2.20 / G4-3 4.9 二 氯 甲 烷 4.90 15% 碱 水 600 90 / 510 G4-4 5.15 二 氯 甲 烷 5.15 10% 碱 水 200 20 / 180 G4-5 5.10 二 氯 甲 烷 5.10 活 性 炭 2 2 / / G4-6 2.85 乙 醇 2.85 废 气 95% 乙 醇 27.36 26 / 1.36 G4-7 1.00 乙 醇 1.00 二 氯 甲 烷 60.60 60 0.60 / G4-8 1.00 乙 醇 1.00 水 211.73 / / 211.73 G4-9 1.00 乙 醇 1.00 G4-10 4.53 乙 醇 4.53 G4-11 2.21 乙 醇 1.61 水 蒸 气 0.60 G4-12 2.61 产 品 1.98 杂 质 0.63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01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01 异 丁 酸 丁 酯 0.48 W4-1 808.54 硫 酸 钠 156.20 NAOH 2.00 二 氯 甲 烷 0.20 杂 质 0.04 水 649.6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1.23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1.00 异 丁 酸 丁 酯 42.64 中 间 体 41.36 W4-2 306.39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1.29 三 乙 胺 0.60 二 氯 甲 烷 35.73 废 水 NAOH 18.00 杂 质 2.54 水 162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14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11 异 丁 酸 丁 酯 4.74 中 间 体 4.60 W4-3 122.51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0.14 三 乙 胺 0.07 二 氯 甲 烷 3.97 NAOH 2.00 杂 质 0.54 水 106.20 中 间 体 0.04 W4-4 28.82 柠 檬 酸 1.86 乙 醇 14.01 水 12.91 活 性 炭 2 固 废 S4-1 5.94 中 间 体 B 3.92 柠 檬 酸 0.02 合 计 1508.20 合 计 1508.20 112

表 3.3-9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3.512 3.477 0.035 / 产 品 9.900 二 甲 酰 亚 胺 产 品 10.000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2.843 2.815 0.029 / 杂 质 0.100 醇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3.617 3.581 0.036 / 基 苯 甲 酸 G4-1 0.036 亚 胺 0.035 三 乙 胺 1.696 1.679 0.017 / 杂 质 0.001 柠 檬 酸 3.159 3.127 0.032 / G4-2 0.248 二 氯 甲 烷 0.248 98% 硫 酸 5.500 5.390 0.110 / G4-3 0.245 二 氯 甲 烷 0.245 15% 碱 水 30.000 4.500 / 25.500 废 气 G4-4 0.258 二 氯 甲 烷 0.258 10% 碱 水 10.000 1.000 / 9.000 G4-5 0.255 二 氯 甲 烷 0.255 活 性 炭 0.100 0.100 / / G4-6 0.143 乙 醇 0.143 95% 乙 醇 1.368 1.300 / 0.068 G4-7 0.050 乙 醇 0.050 二 氯 甲 烷 3.030 3.000 0.030 / G4-8 0.050 乙 醇 0.050 水 10.586 / / 10.586 G4-9 0.050 乙 醇 0.050 G4-10 0.227 乙 醇 0.227 G4-11 0.111 乙 醇 0.081 水 蒸 气 0.030 G4-12 0.111 产 品 0.099 杂 质 0.032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001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001 异 丁 酸 丁 酯 0.024 W4-1 40.428 硫 酸 钠 7.810 NAOH 0.100 二 氯 甲 烷 0.010 杂 质 0.002 水 32.48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062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050 异 丁 酸 丁 酯 2.132 中 间 体 2.068 W4-2 15.321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0.065 三 乙 胺 0.030 二 氯 甲 烷 1.787 废 水 NAOH 0.900 杂 质 0.127 水 8.100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0.007 2-[(4- 氟 苯 基 ) 氨 基 ] 乙 醇 0.006 异 丁 酸 丁 酯 0.237 中 间 体 0.230 W4-3 6.127 4- 乙 酰 氨 基 -5 氯 -2- 乙 氧 基 苯 甲 酸 0.007 三 乙 胺 0.004 二 氯 甲 烷 0.199 NAOH 0.100 杂 质 0.027 水 5.310 中 间 体 0.002 W4-4 1.442 柠 檬 酸 0.093 乙 醇 0.701 水 0.646 活 性 炭 0.100 固 废 S4-1 0.297 中 间 体 B 0.196 柠 檬 酸 0.001 合 计 75.410 合 计 75.410 表 3.3-10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序 号 入 方 (t/a) 出 方 (t/a)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1 反 应 生 成 水 1.98 反 应 消 耗 水 0.569 2 原 料 带 入 水 34.570 G4-11 含 水 0.030 3 新 鲜 水 10.585 W4-1 含 水 32.480 W4-2 含 水 8.100 W4-3 含 水 5.310 W4-4 含 水 0.646 合 计 47.135 合 计 47.135 113

3.3.1.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5,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1,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2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197.98( 纯 品 196.00 杂 质 1.98) 二 氯 甲 烷 52.93( 纯 品 52.67 杂 质 0.26) 250.91 投 料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74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191.56( 纯 品 189.64 杂 质 1.92)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3.92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3.79 中 间 体 342.96 二 氯 甲 烷 521.40 杂 质 4.16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3.92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3.79 中 间 体 342.96 二 氯 甲 烷 5.69 杂 质 4.16 191.56 876.23 724.91 360.52 缩 合 蒸 馏 G5-1 40.23 ( 二 氯 甲 烷 5.27 HCL34.97) 二 氯 甲 烷 515.71 冷 凝 G5-2 41.71( 二 氯 甲 烷 41.71)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474 盐 酸 343.05( 纯 品 34.3 水 308.75) 343.05 环 合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3.92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3.79 中 间 体 6.86 706.07 回 用 乙 醇 540 粗 品 370.37 二 氯 甲 烷 2.28 杂 质 4.16 水 314 70 乙 醇 60( 纯 品 59.7 杂 质 0.3) 活 性 炭 5 408.05 精 致 脱 色 G5-3 4.11( 二 氯 甲 烷 3.41 HCL0.70) G5-4 3.28( 乙 醇 1.00 二 氯 甲 烷 2.28)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3.92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3.79 中 间 体 6.86 产 品 370.37 乙 醇 598.40 活 性 炭 5 杂 质 4.16 水 315.30 产 品 370.37 乙 醇 597.40 杂 质 4.16 水 315.30 产 品 370.37 乙 醇 596.40 杂 质 4.16 水 315.30 1307.80 压 滤 1287.23 冷 却 结 晶 1286.23 G5-5 1.00( 乙 醇 1.00) S5-1 7.26( 活 性 炭 5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0.95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苄 胺 0.92 水 0.39) G5-6 1.00( 乙 醇 1.00) 乙 醇 574.47 产 品 370.37 乙 醇 21.93 杂 质 4.16 水 315.30 711.76 蒸 馏 冷 凝 回 用 乙 醇 540 G5-7 34.47( 乙 醇 34.47) 甩 滤 W5-1 331.88( 乙 醇 19.74 水 312.15) 产 品 370.37 乙 醇 2.19 杂 质 4.16 水 3.15 379.87 烘 干 G5-8 5.35( 乙 醇 2.19 水 蒸 气 3.15) 产 品 370.37 杂 质 4.16 374.53 粉 碎 产 品 370.37( 产 品 366.67 杂 质 3.70) G5-9 4.16( 产 品 3.70 杂 质 0.46) 图 例 G- 废 气 W- 废 水 S- 固 废 N- 噪 声 图 3.3-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工 艺 流 程 图 (kg/ 批 ) 114

表 3.3-11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197.98 196.00 1.98 /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366.67 产 品 370.37 二 氯 甲 烷 191.56 189.64 1.92 / 杂 质 3.7 4-[2-( 二 甲 氨 基 ) 52.93 52.67 0.26 / 二 氯 甲 烷 5.27 乙 氧 基 ] 苄 胺 G5-1 40.23 盐 酸 349.67 34.97 / 314.70 HCL 34.97 乙 醇 60 59.4 / 0.6 G5-2 41.71 二 氯 甲 烷 41.71 活 性 炭 5.00 5.00 / / 二 氯 甲 烷 3.41 G5-3 4.11 HCL 0.70 乙 醇 1.00 G5-4 3.28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2.28 G5-5 1.00 乙 醇 1.00 G5-6 1.00 乙 醇 1.00 G5-7 34.47 乙 醇 34.47 乙 醇 2.19 G5-8 5.35 水 蒸 气 3.15 产 品 3.70 G5-9 4.16 杂 质 0.46 乙 醇 19.74 废 水 W5-1 331.89 水 312.15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3.92 3.79 中 间 体 6.86 活 性 炭 5.00 合 计 857.14 合 计 857.14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固 废 S5-1 19.57 苄 胺 表 3.3-12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5.345 5.292 0.054 /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9.900 产 品 10.000 二 氯 甲 烷 5.172 5.120 0.052 / 杂 质 0.100 4-[2-( 二 甲 氨 基 ) 1.429 1.422 0.007 / 二 氯 甲 烷 0.142 乙 氧 基 ] 苄 胺 G5-1 1.086 盐 酸 9.441 0.944 / 8.497 HCL 0.944 乙 醇 1.620 1.604 / 0.016 G5-2 1.126 二 氯 甲 烷 1.126 活 性 炭 0.135 0.135 / / 二 氯 甲 烷 0.092 G5-3 0.111 HCL 0.019 乙 醇 0.027 G5-4 0.089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0.062 G5-5 0.027 乙 醇 0.027 G5-6 0.027 乙 醇 0.027 G5-7 0.931 乙 醇 0.931 乙 醇 0.059 G5-8 0.144 水 蒸 气 0.085 产 品 0.100 G5-9 0.112 杂 质 0.012 乙 醇 0.533 废 水 W5-1 8.961 水 8.428 3 4- 二 甲 氧 基 苯 甲 酸 0.106 0.102 中 间 体 0.185 活 性 炭 0.135 合 计 23.143 合 计 23.143 4-[2-( 二 甲 氨 基 ) 乙 氧 基 ] 固 废 S5-1 0.528 苄 胺 115

3.3.1.6 白 藜 芦 醇 物 料 平 衡 白 藜 芦 醇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6,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3,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4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166.16( 纯 品 164.50 杂 质 1.66) 投 料 166.16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186.68( 纯 品 184.81 186.68 杂 质 1.87) 缩 合 1 中 间 体 A 276.83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4.93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5.54 杂 质 3.53 中 间 体 A 5.81 中 间 体 B 10.07 中 间 体 C 100.51 粗 品 204.08 二 甲 基 亚 枫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2.75 氯 化 铝 99 甲 苯 25.05 杂 质 5.21 水 59.67 水 900 中 间 体 A 0.58 中 间 体 B 1.01 中 间 体 C 1.01 粗 品 204.08 甲 苯 2.51 杂 质 2.61 水 9.59 206.29 900 290.84 523.65 缩 合 2 G6-1 62.00( 氯 乙 烷 62.00) 回 用 二 甲 基 亚 枫 372 二 甲 基 亚 枫 24.24( 纯 品 24 杂 质 0.24) 蒸 馏 氢 氧 化 钾 50( 纯 品 49.5 杂 质 0.5) 496.13 中 间 体 A 8.30 中 间 体 B 251.74 中 间 体 C 二 甲 基 亚 枫 372 143.59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4.93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5.54 二 甲 基 亚 枫 23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3.92 氢 氧 化 钾 49.5 杂 质 5.59 冰 水 800 800 水 洗 甩 滤 1 中 间 体 A 5.81 中 间 体 B 251.74 中 间 体 C 384.23 100.51 二 甲 基 亚 枫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回 用 甲 苯 465 醛 2.75 杂 质 3.91 水 8 230.30 甲 苯 30.3( 纯 品 30 杂 质 0.3) 氯 化 水 解 G6-3 85.93( 甲 醇 85.93) 铝 100( 纯 品 99 杂 质 1) 水 100 中 间 体 A 5.81 中 间 体 B 10.07 中 间 体 C 993.60 100.51 粗 品 204.08 二 甲 基 亚 枫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2.75 氯 化 铝 99 甲 苯 495 496.95 杂 质 5.21 水 59.67 蒸 馏 冷 凝 372 G6-2 1.00( 二 甲 基 亚 枫 ) W6-1 911.39( 中 间 体 A 2.49 中 间 体 C 43.08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4.93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5.54 二 甲 基 亚 枫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1.18 氢 氧 化 钾 49.5 杂 质 1.68 水 792) 甲 苯 469.95 冷 凝 回 用 二 甲 基 亚 枫 372 G6-4 4.95( 甲 苯 4.95) 回 用 甲 苯 465 水 洗 甩 滤 2 W6-2 1202.26( 中 间 体 A 5.23 中 间 体 B 9.06 中 间 体 C 99.5 221.39 二 甲 基 亚 枫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2.75 氯 化 铝 99.00 甲 苯 22.54 杂 质 2.61 水 950.07) 回 用 乙 醇 670 乙 醇 45.26( 纯 品 43 水 2.26) 活 性 炭 5 50.26 精 制 脱 色 G6-5 7.13( 乙 醇 7.13) 中 间 体 A 0.58 中 间 体 B 1.01 中 间 体 C 1.01 粗 品 204.08 乙 醇 705.87 活 性 炭 5 甲 苯 2.51 杂 质 2.61 水 11.85 粗 品 204.08 乙 醇 704.87 甲 苯 1.26 杂 质 2.61 水 11.85 934.52 压 滤 924.67 G6-6 1.00( 乙 醇 1.00) S6-1 8.85( 活 性 炭 5 中 间 体 A 0.58 中 间 体 B 1.01 中 间 体 C 1.01 甲 苯 1.26) 冷 却 结 晶 G6-7 1.00( 乙 醇 1.00) 粗 品 204.08 乙 醇 703.87 甲 苯 1.26 杂 质 2.61 水 11.85 923.67 过 滤 蒸 馏 678.30 冷 凝 G6-8 8.30( 乙 醇 7.04 甲 苯 1.26) 乙 醇 677.04 甲 苯 1.26 回 用 乙 醇 670 粗 品 204.08 乙 醇 26.83 杂 质 2.61 水 11.85 245.37 烘 干 G6-9 39.68( 乙 醇 27.82 水 蒸 气 11.85) 产 品 204.04 杂 质 2.61 206.69 粉 碎 G6-10 2.61( 产 品 2.04 杂 质 0.57)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产 品 204.08( 产 品 202.04 杂 质 2.04) ) 图 3.3-6 白 藜 芦 醇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16

表 3.3-13 白 藜 芦 醇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186.68 184.81 1.87 0 产 品 202.04 产 品 204.08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166.16 164.50 1.66 0 杂 质 2.04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24.24 24 0.24 0 G6-1 62.00 氯 乙 烷 62.00 氢 氧 化 钾 50 49.5 0.5 0 G6-2 1.00 二 甲 基 亚 砜 1.0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132.05 130.73 1.32 0 G6-3 85.93 甲 醇 85.93 甲 苯 30.30 30.00 0.30 0 G6-4 4.95 甲 苯 4.95 三 氯 化 铝 100 99 1 0 G6-5 7.13 乙 醇 7.13 乙 醇 45.26 43 0 2.26 G6-6 1.00 乙 醇 1.00 活 性 炭 5 5 0 0 废 气 G6-7 1.00 乙 醇 1.00 冰 水 800 0 0 800 甲 苯 1.26 G6-8 8.30 水 1000 0 0 1000 乙 醇 7.04 乙 醇 26.83 G6-9 38.69 水 11.86 产 品 2.04 G6-10 2.61 杂 质 0.57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4.93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5.54 中 间 体 A 2.49 中 间 体 C 43.08 W6-1 911.90 二 甲 基 亚 砜 11.50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1.18 氢 氧 化 钾 49.5 杂 质 1.68 水 792 废 水 中 间 体 A 5.23 中 间 体 B 9.06 中 间 体 C 99.50 二 甲 基 亚 砜 11.50 W6-2 1202.25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2.75 氯 化 铝 99.00 甲 苯 22.54 杂 质 2.61 水 950.06 中 间 体 2.6 固 废 S6-1 8.85 甲 苯 1.25 活 性 炭 5.00 合 计 2539.69 合 计 2539.69 117

表 3.3-14 白 藜 芦 醇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27.442 27.167 0.275 / 产 品 29.700 产 品 30.000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24.426 24.182 0.244 / 杂 质 0.300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3.563 3.528 0.035 / G6-1 9.114 氯 乙 烷 9.114 氢 氧 化 钾 7.350 7.277 0.074 / G6-2 0.147 二 甲 基 亚 砜 0.147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19.411 19.217 0.194 / G6-3 12.632 甲 醇 12.632 甲 苯 4.454 4.410 0.044 / G6-4 0.728 甲 苯 0.728 三 氯 化 铝 14.700 14.553 0.147 / G6-5 1.048 乙 醇 1.048 乙 醇 6.653 6.321 / 0.332 G6-6 0.147 乙 醇 0.147 活 性 炭 0.735 0.735 / / 废 气 G6-7 0.147 乙 醇 0.147 冰 水 117.600 / / 117.600 甲 苯 0.185 G6-8 1.220 水 147.000 / / 147.000 乙 醇 1.035 乙 醇 3.944 G6-9 5.687 水 1.743 产 品 0.3 G6-10 0.384 杂 质 0.084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0.725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0.814 中 间 体 A 0.366 中 间 体 C 6.333 W6-1 134.049 二 甲 基 亚 砜 1.691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0.173 氢 氧 化 钾 7.277 杂 质 0.247 水 116.424 废 水 中 间 体 A 0.769 中 间 体 B 1.332 中 间 体 C 14.627 二 甲 基 亚 砜 1.691 W6-2 176.731 对 甲 氧 基 苯 甲 醛 0.404 氯 化 铝 14.553 甲 苯 3.313 杂 质 0.384 水 139.659 中 间 体 0.382 固 废 S6-1 1.301 甲 苯 0.184 活 性 炭 0.735 合 计 177.263 合 计 177.263 118

3.3.1.7 洛 索 洛 芬 钠 物 料 平 衡 洛 索 洛 芬 钠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7,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5,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6, 洛 索 洛 芬 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3.3-17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376.18( 纯 品 372.41 杂 质 3.77)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251.37( 纯 品 248.86 杂 质 2.51) DMF33.33( 纯 品 33 杂 质 0.33) 三 乙 胺 227( 纯 品 224.73 杂 质 2.27) 627.55 627.55 投 料 260.33 缩 合 1 回 用 DMF 521 527.17 中 间 体 A 529.44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DMF526.54 HCL0.61 881.73 18.62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2.44 DMF27.46 三 乙 胺 58.26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226.64 杂 质 8.88 碱 水 665.96( 纯 品 133.19 水 532.77) 665.96 成 盐 G7-21.04( 甲 醇 1.04)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18.62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2.44 中 间 体 A 10.59 中 间 体 B 1546.65 544.96 甲 醇 103.38 DMF27.46 氢 氧 化 钠 2.66 三 乙 胺 58.26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226.64 杂 质 8.88 水 532.77 盐 酸 607.69( 纯 品 121.54 水 486.15) 607.69 酸 化 G7-30.60(HCL 0.60) 冷 凝 回 用 DMF 521 G7-16.15(DMF5.54 HCL0.61)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18.62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2.44 中 间 体 A 10.59 中 间 体 B 5.45 中 间 体 C 468.44 甲 醇 103.38 DMF27.46 氯 化 钠 192.89 三 乙 胺 58.26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226.64 盐 酸 0.60 杂 质 8.88 水 1020.75 中 间 体 C 468.44 杂 质 8.88 水 1.02 2153.75 478.33 甩 滤 W7-1 1675.42(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18.62 中 间 体 A 10.59 中 间 体 B 5.45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2.44 DMF27.46 氯 化 钠 192.89 三 乙 胺 58.26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226.64 盐 酸 0.60 水 1019.10) 硫 酸 100( 纯 品 98 水 2) 100.00 G7-4 70.36(CO2 脱 羧 70.36) 中 间 体 C 4.68 中 间 体 D393.39 硫 酸 98.00 杂 质 8.88 水 3.02 碱 水 719.83( 纯 品 143.97 水 575.86) 冰 水 1000 中 间 体 C 4.68 中 间 体 D 3.93 粗 品 424.28 硫 酸 钠 142.00 氢 氧 化 钠 0.64 杂 质 8.88 水 1643.38 中 间 体 C 4.68 中 间 体 D 3.93 粗 品 424.28 杂 质 8.88 水 1.64 1719.83 507.97 2227.80 443.42 成 盐 甩 滤 W7-2 1784.38( 硫 酸 钠 142.00 氢 氧 化 钠 0.64 水 1641.74) 回 用 乙 醇 437 乙 醇 30.53( 纯 品 29 水 1.53) 活 性 炭 5 35.53 精 制 脱 色 G7-5 2.66( 乙 醇 2.66) 中 间 体 C 4.68 中 间 体 D 3.93 产 品 424.28 乙 醇 463.34 活 性 炭 5 杂 质 8.88 水 3.17 产 品 424.28 乙 醇 462.34 杂 质 4.29 水 3.17 913.29 压 滤 893.09 G7-6 1.00( 乙 醇 1.00) S7-1 18.20( 活 性 炭 5 中 间 体 C 4.68 中 间 体 D 3.93 杂 质 4.59) 产 品 424.28 乙 醇 461.34 杂 质 4.29 水 3.17 产 品 424.28 乙 醇 19.71 杂 质 4.29 水 3.17 冷 却 结 晶 G7-7 1.00( 乙 醇 1.00) 893.09 441.63 441.63 过 滤 蒸 馏 451.45 乙 醇 441.63 乙 醇 441.63 冷 凝 G7-8 4.63 ( 乙 醇 4.63) 回 用 乙 醇 437 烘 干 产 品 428.57( 产 品 424.28 杂 质 4.29) G1-9 22.88( 乙 醇 19.71 水 蒸 气 3.17)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3-7 洛 索 洛 芬 钠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19

表 3.3-15 洛 索 洛 芬 钠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376.18 372.41 3.77 0 丁 酸 产 品 428.57 产 品 424.28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251.37 248.86 2.51 0 杂 质 4.29 DMF 33.33 33.00 0.33 0 DMF 5.54 G7-1 6.15 三 乙 胺 227.00 224.73 2.27 0 HCL 0.61 20% 碱 水 1385.79 277.16 0 1108.63 G7-2 1.04 甲 醇 1.04 20% 盐 酸 607.69 121.54 0 486.15 G7-3 0.60 HCL 0.60 98% 硫 酸 100.00 98.00 0 2.00 G7-4 70.36 CO2 70.36 乙 醇 30.53 29.00 0 1.53 废 气 G7-5 2.66 乙 醇 2.66 活 性 炭 5.00 5.00 0 0 G7-6 1.00 乙 醇 1.00 冰 水 1000.00 0 0 1000.00 G7-7 1.00 乙 醇 1.00 G7-8 4.63 乙 醇 4.63 G7-9 22.88 乙 醇 19.71 水 蒸 气 3.17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18.62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2.44 中 间 体 A 10.59 中 间 体 B 5.45 甲 醇 103.38 W7-1 1675.42 DMF 27.46 废 水 氯 化 钠 192.89 三 乙 胺 58.26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226.64 盐 酸 0.60 水 1019.09 硫 酸 钠 142.00 W7-2 1784.38 氢 氧 化 钠 0.64 水 1641.74 中 间 体 C 4.68 固 废 S7-1 18.20 中 间 体 D 3.93 活 性 炭 5.00 杂 质 4.59 合 计 4016.89 合 计 4016.89 表 3.3-16 洛 索 洛 芬 钠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26.332 26.069 0.263 0 丁 酸 产 品 30.000 产 品 29.700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17.596 17.420 0.176 0 杂 质 0.300 DMF 2.333 2.310 0.023 0 DMF 0.388 G7-1 0.431 三 乙 胺 15.890 15.731 0.159 0 HCL 0.043 20% 碱 水 97.005 19.401 0 77.604 G7-2 0.073 甲 醇 0.073 20% 盐 酸 42.538 8.508 0 34.030 G7-3 0.042 HCL 0.042 98% 硫 酸 7.000 6.860 0 0.140 G7-4 4.925 CO2 4.925 乙 醇 2.137 2.030 0 0.107 废 气 G7-5 0.186 乙 醇 0.186 活 性 炭 0.350 0.350 0 0 G7-6 0.070 乙 醇 0.070 冰 水 70 0 0 70 G7-7 0.070 乙 醇 0.070 G7-8 0.324 乙 醇 0.324 G7-9 1.602 乙 醇 1.380 水 蒸 气 0.222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1.303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0.871 中 间 体 A 0.741 中 间 体 B 0.382 甲 醇 7.237 W7-1 117.277 DMF 1.922 废 水 氯 化 钠 13.502 三 乙 胺 4.078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15.865 盐 酸 0.042 水 71.334 硫 酸 钠 9.940 W7-2 124.907 氢 氧 化 钠 0.045 水 114.922 中 间 体 C 0.328 固 废 S7-1 1.274 中 间 体 D 0.275 活 性 炭 0.350 杂 质 0.321 合 计 281.181 合 计 281.181 120

表 3.3-17 洛 索 洛 芬 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序 号 入 方 (t/a) 出 方 (t/a)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1 反 应 生 成 水 4.596 G7-9 含 水 0.222 2 原 料 带 入 水 111.882 W7-1 含 水 71.334 3 冰 水 70.000 W7-2 含 水 114.922 合 计 186.478 合 计 186.478 121

3.3.1.8 尼 洛 替 尼 物 料 平 衡 尼 洛 替 尼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8,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8,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9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65.62( 纯 品 64.96 杂 质 0.66) 4- 甲 基 咪 唑 22.42( 纯 品 22.19 杂 质 0.22) 碳 酸 钾 37.73( 纯 品 37.35 杂 质 0.38) 125.76 G8-1 投 料 1.26(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65 4- 甲 基 咪 唑 0.22 碳 酸 钾 0.37 杂 质 0.01)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64.31 4- 甲 基 咪 124.50 回 用 DMF279 唑 21.96 碳 酸 钾 36.98 杂 质 1.25 DMF18.18( 纯 品 18 杂 质 0.18) 18.18 缩 合 1 冷 凝 G8-2 2.97 (DMF 2.97)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65 4- 甲 基 咪 DMF281.97 唑 0.21 碳 酸 钾 0.37 中 间 体 63.93 溴 139.71 回 用 DMF279 化 钾 31.57 碳 酸 氢 钾 26.53 DMF15.03 杂 质 1.43 水 400 400 水 洗 甩 滤 1 W8-1 462.99(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65 4- 甲 基 咪 唑 0.22 碳 酸 钾 0.37 溴 化 钾 31.57 碳 酸 氢 钾 26.53 DMF7.52 杂 质 中 间 体 63.93 DMF7.52 杂 质 1.28 水 76.73 0.14 水 396.00) 4.00 281.97 蒸 馏 烘 干 G8-3 11.52(DMF7.52 水 蒸 气 4.00) 中 间 体 63.93 DMF7.52 杂 质 1.28 水 4.00 65.21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372 G8-4 4.12( 二 氯 甲 烷 3.96 乙 醇 0.16) ETB76.90( 纯 品 76.13 杂 质 0.77) 二 氯 甲 烷 23.80( 纯 品 23.56 杂 质 0.24) 136.55 缩 合 2 376.12 蒸 馏 冷 凝 中 间 体 1.92 ETB2.28 粗 品 119.90 二 氯 甲 烷 19.60 乙 醇 15.79 杂 质 2.29 161.79 二 氯 甲 烷 375.96 乙 醇 0.16 400 水 400 水 洗 甩 滤 2 W8-2 432.32( 中 间 体 0.19 ETB2.28 二 氯 甲 烷 19.60 乙 醇 14.21 水 396.00) 中 间 体 1.73 粗 品 119.90 乙 醇 1.58 129.50 回 用 乙 醇 357 杂 质 2.29 水 4.00 乙 醇 24.21( 纯 品 23 水 1.21) 活 性 炭 5 29.21 精 制 脱 色 G8-5 4.00( 乙 醇 4.00)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372 中 间 体 1.73 产 品 119.90 乙 醇 380.58 活 性 炭 5 杂 质 2.29 水 5.21 产 品 119.90 乙 醇 375.77 杂 质 1.38 水 5.21 514.71 502.26 压 滤 G8-6 1.00( 乙 醇 1.00) S8-1 11.45( 活 性 炭 5 中 间 体 1.73 乙 醇 2.82 杂 质 0.91) 冷 却 结 晶 G8-7 1.00( 乙 醇 1.00) 产 品 119.90 乙 醇 374.77 杂 质 1.36 水 5.21 产 品 119.90 乙 醇 7.50 杂 质 1.38 水 5.21 501.26 133.99 蒸 馏 368.27 乙 醇 368.27 冷 凝 G8-8 11.27( 乙 醇 11.27) 回 用 乙 醇 357 烘 干 G8-7 12.71( 乙 醇 7.50 水 蒸 气 5.21) 产 品 119.90 杂 质 1.38 121.26 120 粉 碎 G8-8 1.28( 产 品 1.1 杂 质 0.18)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产 品 120( 产 品 118.80 杂 质 1.20) 图 3.3-8 尼 洛 替 尼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22

表 3.3-18 尼 洛 替 尼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65.62 64.96 0.66 / 产 品 118.80 产 品 120 4- 甲 基 咪 唑 22.42 22.19 0.23 / 杂 质 1.20 碳 酸 钾 37.73 37.35 0.38 /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65 DMF 18.18 18 0.18 / 4- 甲 基 咪 唑 0.23 G8-1 1.26 ETB-4 76.90 76.13 0.77 / 碳 酸 钾 0.37 二 氯 甲 烷 23.80 23.56 0.24 / 杂 质 0.01 95% 乙 醇 24.21 23 / 1.21 G8-2 2.97 DMF 2.97 活 性 炭 5 5 / / DMF 7.52 G8-3 11.52 水 800 / / 800 水 蒸 气 4.00 二 氯 甲 烷 3.96 G8-4 4.12 废 气 乙 醇 0.16 G8-5 1.00 乙 醇 1.00 G8-6 1.00 乙 醇 1.00 G8-7 1.00 乙 醇 1.00 G8-8 11.27 乙 醇 3.78 G8-9 12.71 乙 醇 7.50 水 蒸 气 5.21 G8-10 1.28 产 品 1.1 杂 质 0.18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65 4- 甲 基 咪 唑 0.22 碳 酸 钾 0.37 W8-1 462.99 溴 化 钾 31.57 碳 酸 氢 钾 26.53 DMF 7.51 废 水 杂 质 0.14 水 396.00 中 间 体 0.19 ETB 2.28 W8-2 431.28 二 氯 甲 烷 19.60 乙 醇 14.21 水 395.00 中 间 体 1.73 固 废 S8-1 11.45 乙 醇 3.81 活 性 炭 5.00 杂 质 0.92 合 计 1073.86 合 计 1073.86 123

表 3.3-19 尼 洛 替 尼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1.641 1.624 0.017 / 产 品 2.970 产 品 3.000 4- 甲 基 咪 唑 0.561 0.555 0.006 / 杂 质 0.030 碳 酸 钾 0.943 0.934 0.010 /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016 DMF 0.455 0.450 0.005 / 4- 甲 基 咪 唑 0.006 G8-1 0.032 ETB-4 1.923 1.903 0.019 / 碳 酸 钾 0.009 二 氯 甲 烷 0.595 0.589 0.006 / 杂 质 0.000 95% 乙 醇 0.605 0.575 / 0.030 G8-2 0.074 DMF 0.074 活 性 炭 0.125 0.125 / / DMF 0.188 G8-3 0.288 水 20.000 / / 20.000 水 蒸 气 0.100 二 氯 甲 烷 0.099 G8-4 0.103 废 气 乙 醇 0.004 G8-5 0.025 乙 醇 0.025 G8-6 0.025 乙 醇 0.025 G8-7 0.025 乙 醇 0.025 G8-8 0.282 乙 醇 0.282 G8-9 0.318 乙 醇 0.188 水 蒸 气 0.130 G8-10 0.033 产 品 0.028 杂 质 0.005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0.016 4- 甲 基 咪 唑 0.006 碳 酸 钾 0.009 W8-1 11.575 溴 化 钾 0.789 碳 酸 氢 钾 0.663 DMF 0.187 废 水 杂 质 0.004 水 9.900 中 间 体 0.005 ETB 0.057 W8-2 10.782 二 氯 甲 烷 0.490 乙 醇 0.355 水 9.875 中 间 体 0.043 固 废 S8-1 0.286 乙 醇 0.095 活 性 炭 0.125 杂 质 0.023 合 计 26.847 合 计 26.847 124

3.3.1.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物 料 平 衡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9,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19,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0,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3.3-21 3- 戊 酮 345( 纯 品 341.55 杂 质 3.45) 氢 氧 化 钾 225( 纯 品 222.75 杂 质 2.25) 570 3- 戊 酮 341.55 氢 氧 化 钾 220.52 杂 质 5.68 乙 醛 354.55( 纯 品 351 杂 质 3.55) 甲 醇 15.15( 纯 品 15 杂 质 0.15) 567.75 投 料 693 2.25 369.7 10 缩 合 G9-1: 氢 氧 化 钾 2.23 杂 质 0.02 回 用 乙 醛 149 甲 醇 485 水 59 G9-2: 乙 醛 5.0 甲 醇 5.0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755.07 3- 戊 酮 6.83 氢 氧 化 钾 2.56 乙 醛 152.5 甲 醇 495 杂 质 9.38 水 199.11 1620.45 蒸 馏 700.75 G9-3: 乙 醛 1.97 甲 醇 5.05 水 0.73 冷 凝 回 收 乙 醛 149 甲 醇 485 水 59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755.07 3- 戊 酮 6.83 氢 氧 化 钾 2.56 乙 醛 1.53 甲 醇 4.95 杂 质 9.38 水 139.38 919.70 0.13 G9-4:HCL0.06 乙 醛 0.02 甲 醇 0.05 5% 的 稀 盐 酸 600(HCl 150 水 450) 600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601.1 乙 醛 0.15 甲 醇 0.49 KCl 2.94 杂 质 4.69 水 5.9 洗 涤 萃 取 612.33 907.24 W9-1: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6.07 3- 戊 酮 6.83 KCl 293.37 乙 醛 1.36 甲 醇 4.41 杂 质 4.69 水 584.3 HCL 6.21 98% 的 浓 硫 酸 60(H2SO4 58.8 水 1.2) 60 酸 化 133.83 G9-5: 硫 酸 雾 58.8 水 74.39 乙 醛 0.15 甲 醇 0.49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515.84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11.9 杂 质 4.69 538.5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495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3.5 杂 质 1.5 500 减 压 蒸 馏 成 品 38.50 图 3.3-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S9-1: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20.84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14.47 杂 质 3.19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125

表 3.3-1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 戊 酮 345 341.55 3.45 /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495 氢 氧 化 钾 225 222.75 2.25 / 产 品 500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3.5 3.5 乙 醛 354.55 351 3.55 / 杂 质 1.5 1.5 甲 醇 15.15 15 0.15 / 氢 氧 化 钾 2.23 G9-1 2.25 5% 的 稀 盐 酸 600 150 / 450 杂 质 0.02 98% 的 浓 硫 酸 60 58.8 / 1.2 乙 醛 5.0 G9-2 10 甲 醇 5.0 乙 醛 1.97 G9-3 7.75 甲 醇 5.05 水 0.73 HCL 0.06 废 气 G9-4 0.13 乙 醛 0.02 甲 醇 0.05 硫 酸 雾 58.8 水 74.39 G9-5 133.83 乙 醛 0.15 甲 醇 0.49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20.84 G9-6 38.50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14.47 杂 质 3.19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6.07 3- 戊 酮 6.83 KCl 293.37 废 水 W9-1 907.24 杂 质 4.69 水 584.3 HCL 6.21 合 计 1599.7 1599.7 合 计 1599.7 1599.7 乙 醛 1.36 甲 醇 4.41 表 3.3-20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3- 戊 酮 10.350 10.247 0.104 /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14.850 氢 氧 化 钾 6.750 6.683 0.068 / 产 品 15.000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3.5 0.105 乙 醛 10.637 10.530 0.107 / 杂 质 1.5 0.045 甲 醇 0.455 0.450 0.005 / 氢 氧 化 钾 0.067 G9-1 0.068 5% 的 稀 盐 酸 18.000 4.500 / 13.500 杂 质 0.001 98% 的 浓 硫 酸 1.800 1.764 / 0.036 乙 醛 0.150 G9-2 0.300 甲 醇 0.150 乙 醛 0.059 G9-3 0.233 甲 醇 0.152 水 0.022 HCL 0.002 废 气 G9-4 0.004 乙 醛 0.001 甲 醇 0.002 硫 酸 雾 1.764 水 2.232 G9-5 4.015 乙 醛 0.005 甲 醇 0.014 2,3,4,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0.625 G9-6 1.155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0.434 杂 质 0.096 四 甲 基 吡 喃 酮 钾 0.182 3- 戊 酮 0.205 KCl 8.801 废 水 W9-1 27.217 杂 质 0.141 水 17.529 盐 酸 0.186 合 计 47.991 47.991 合 计 47.991 47.991 乙 醛 0.041 甲 醇 0.132 表 3.3-21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序 号 入 方 (t/a) 出 方 (t/a)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1 反 应 生 成 水 6.247 G9-3 含 水 0.022 2 原 料 带 入 水 13.536 G9-5 含 水 2.232 W9-1 含 水 17.529 合 计 19.783 合 计 19.783 126

3.3.1.10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物 料 平 衡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10,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2,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3 间 苯 二 酚 550( 纯 品 544.5 杂 质 5.5) 甲 苯 18( 纯 品 17.82 杂 质 0.18) 回 用 甲 苯 582.18 582.18 618 投 料 5.51 G10-1: 间 苯 二 酚 5.45 杂 质 0.06 间 苯 二 酚 539.05 甲 苯 600 杂 质 5.62 1144.67 水 480 G10-2: 甲 苯 6.0 HCL 3.50 苯 甲 酰 氯 1380( 纯 品 1390 356.23 缩 合 1366.2 杂 质 13.8) 氯 化 锌 10 氯 化 锌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2178.45 1527.19 间 苯 二 酚 10.78 甲 苯 594 苯 甲 酰 氯 16.7 氯 化 锌 10 杂 质 19.43 氯 化 氢 0.35 588.41 蒸 馏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27.19 间 苯 二 酚 10.78 甲 苯 5.94 苯 甲 酰 氯 16.7 氯 化 锌 10 1590.04 0.1 杂 质 19.42 氯 化 氢 0.37 水 洗 826.73 G10-3: HCL 0.35 甲 苯 5.88 G10-4: 甲 苯 0.06 HCL0.04 L10-1: 盐 酸 346.73 水 480 冷 凝 回 收 甲 苯 582.18 纯 水 2100 2100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9.55 水 20.98 甲 苯 2.91 杂 质 17.48 氯 化 氢 0.41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1.95 杂 质 17.31 水 0.21 水 洗 2 次 1561.36 离 心 1529.47 2128.58 0.05 31.84 W10-1: 水 2076.88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7.64 间 苯 二 酚 10.78 甲 苯 2.97 苯 甲 酸 14.5 氯 化 锌 10 杂 质 1.94 HCL 3.87 G10-5: 甲 苯 0.03 HCL 0.02 W10-1: 水 20.77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7.6 甲 苯 2.88 杂 质 0.18 HCL 0.41 回 用 甲 醇 1862.25 甲 醇 139.14( 纯 品 137.75 杂 质 1.39) 活 性 炭 5 2003.39 精 制 脱 色 20.0 G10-6: 甲 醇 20.0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1.95 杂 质 18.69 甲 醇 1980 水 0.21 活 性 炭 5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0.44 杂 质 18.68 甲 醇 1958.22 3515.86 过 滤 3487.34 冷 却 结 晶 19.8 8.72 19.58 G10-7: 甲 醇 19.8 S10-1: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 杂 质 0.01 甲 醇 1.98 活 性 炭 5 水 0.21 G10-8: 甲 醇 19.58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0.44 杂 质 18.68 甲 醇 1938.64 3453.3 19.39 G10-9: 甲 醇 19.39 G10-10: 甲 醇 19.0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08.93 杂 质 14.94 甲 醇 19.19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08.93 杂 质 14.94 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492.5 杂 质 7.5 1543.06 1523.86 1500 过 滤 烘 干 成 品 1905.30 19.19 24.02 蒸 馏 1909.65 S10-2:2,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 甲 醇 18.81 杂 质 3.74 G10-11: 甲 醇 19.19 冷 凝 回 收 23.87 粉 碎 G10-12: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6.43 杂 质 7.44 图 3.3-10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回 收 甲 醇 1862.25 127

表 3.3-22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物 料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名 称 名 称 间 苯 二 酚 550 544.5 5.5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492.5 产 品 1500 甲 苯 18 17.82 0.18 杂 质 7.5 苯 甲 酰 氯 1380 1366.2 13.8 间 苯 二 酚 5.45 G10-1 5.51 氯 化 锌 10 10 杂 质 0.06 纯 水 2100 2100 甲 苯 6.0 G10-2 9.5 甲 醇 139.14 137.75 1.39 HCL 3.5 活 性 炭 5 5 HCL 0.35 G10-3 6.23 水 480 480 甲 苯 5.88 甲 苯 0.06 G10-4 0.1 HCL 0.04 甲 苯 0.03 废 气 G10-5 0.05 HCL 0.02 G10-6 20 甲 醇 20 G10-7 19.8 甲 醇 19.8 G10-8 19.58 甲 醇 19.58 G10-9 19.39 甲 醇 19.39 G10-10 19.0 甲 醇 19.0 G10-11 19.19 甲 醇 19.19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6.43 G10-12 23.87 杂 质 7.44 水 2076.88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7.64 间 苯 二 酚 10.78 甲 苯 2.97 W10-1 2128.58 苯 甲 酸 14.5 氯 化 锌 10 废 水 杂 质 1.94 盐 酸 3.87 水 20.77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7.6 W10-2 31.83 甲 苯 2.88 杂 质 0.18 盐 酸 0.41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 杂 质 0.01 S10-1 8.72 甲 醇 1.98 活 性 炭 5 水 0.21 固 废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1.51 S10-2 24.02 甲 醇 18.81 杂 质 3.74 盐 酸 346.73 L10-1 826.73 水 480 合 计 4682.14 4682.14 合 计 4682.14 4682.14 128

表 3.3-23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物 料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名 称 名 称 间 苯 二 酚 11.000 10.890 0.110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29.850 产 品 30.000 甲 苯 0.360 0.356 0.004 杂 质 0.150 苯 甲 酰 氯 27.600 27.324 0.276 间 苯 二 酚 0.109 G10-1 0.110 氯 化 锌 0.200 0.200 0.000 杂 质 0.001 纯 水 42.000 0.000 0.000 42.000 甲 苯 0.120 G10-2 0.190 甲 醇 2.783 2.755 0.028 HCL 0.070 活 性 炭 0.100 0.100 HCL 0.007 G10-3 0.125 水 9.600 9.600 甲 苯 0.118 甲 苯 0.001 G10-4 0.002 HCL 0.001 甲 苯 0.001 废 气 G10-5 0.001 HCL 0.000 G10-6 0.400 甲 醇 0.400 G10-7 0.396 甲 醇 0.396 G10-8 0.392 甲 醇 0.392 G10-9 0.388 甲 醇 0.388 G10-10 0.380 甲 醇 0.380 G10-11 0.384 甲 醇 0.384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0.329 G10-12 0.477 杂 质 0.149 水 41.538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0.153 间 苯 二 酚 0.216 甲 苯 0.059 W10-1 42.572 苯 甲 酸 0.290 氯 化 锌 0.200 废 水 杂 质 0.039 盐 酸 0.077 水 0.415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0.152 W10-2 0.637 甲 苯 0.058 杂 质 0.004 盐 酸 0.008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0.030 杂 质 0.000 S10-1 0.174 甲 醇 0.040 活 性 炭 0.100 水 0.004 固 废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0.030 S10-2 0.480 甲 醇 0.375 杂 质 0.075 盐 酸 6.935 L10-1 16.535 水 9.600 合 计 93.643 93.643 合 计 93.643 93.643 129

3.3.1.11 阿 扎 那 韦 物 料 平 衡 阿 扎 那 韦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11,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4,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5 BOC 中 间 体 180( 纯 品 176. 杂 质 1.8) 甲 醇 700( 纯 品 693 杂 质 7) 水 200 硫 酸 氢 钠 35( 纯 品 34.65 杂 质 0.35) 1115 BOC 中 间 体 176.42 甲 醇 693 水 200 杂 质 9.13 硫 酸 氢 钠 34.3 1112.85 投 料 2.15 G11-1:BOC 中 间 体 1.78 硫 酸 氢 钠 0.35 杂 质 0.02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5( 纯 品 12.38 杂 质 0.12) 12.5 还 原 反 应 7.24 G11-2: 甲 醇 6.93 丙 酮 0.31 阿 扎 那 韦 151.35 甲 醇 686.07 水 190.31 BOC 中 间 体 3.53 硫 酸 氢 钠 34.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38 杂 质 9.25 丙 酮 30.93 1118.11 碳 酸 氢 钠 55( 纯 品 54.54 杂 质 0.55) 投 料 54.45 调 PH 7.17 G11-3: 甲 醇 6.86 丙 酮 0.31 G11-4: 碳 酸 氢 钠 0.54 杂 质 0.01 G11-5: 甲 醇 6.79 丙 酮 0.31 阿 扎 那 韦 151.35 甲 醇 679.21 水 190.31 BOC 中 间 体 3.53 硫 酸 氢 钠 34.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38 杂 质 9.79 丙 酮 30.62 1165.39 过 滤 7.1 128.63 阿 扎 那 韦 7.57 甲 醇 6.72 水 1.9 BOC 中 间 体 1.76 硫 酸 氢 钠 34.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38 杂 质 9.79 丙 酮 0.3 碳 酸 氢 钠 53.91 G11-6: 甲 醇 0.56 丙 酮 阿 扎 那 韦 143.78 甲 醇 665.7 水 188.40 BOC 中 间 体 1.76 丙 酮 30.01 1029.66 甲 醇 50( 纯 品 49.5 杂 质 0.5) 64.82 洗 涤 阿 扎 那 韦 6.81 甲 醇 50.04 水 1.71 BOC 中 间 体 0.88 杂 质 5.14 丙 酮 0.23 S11-1: 阿 扎 那 韦 0.76 甲 醇 5.62 水 0.19 BOC 中 间 体 113.250.88 硫 酸 氢 钠 34.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38 杂 质 5.15 丙 酮 0.06 碳 酸 氢 钠 53.91 G11-7: 甲 醇 7.09 丙 酮 0.3 水 0.57 阿 扎 那 韦 150.59 甲 醇 7.16 水 133.08 BOC 中 间 体 2.65 杂 质 蒸 馏 5.15 丙 酮 0.3 298.93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753.11 795.55 8.08 冷 凝 回 收 L11-1787.59( 甲 醇 701.49 丙 酮 29.64 水 56.46) G11-8: 二 氯 甲 烷 8.0 甲 醇 0.07 丙 酮 0.01 二 氯 甲 烷 47.36( 纯 品 46.89 杂 质 0.47) 水 100 萃 取 253.40 W11-1: 阿 扎 那 韦 0.72 甲 醇 7.09 水 231.92 BOC 中 间 体 2.65 杂 质 2.81 丙 酮 0.29 二 氯 甲 烷 7.92 阿 扎 那 韦 149.87 二 氯 甲 烷 784.08 杂 质 2.81 水 1.16 937.92 7.84 G11-9: 二 氯 甲 烷 7.84 无 水 硫 酸 钠 25 干 燥 34.77 S11-2: 阿 扎 那 韦 0.75 水 1.17 杂 质 0.01 二 氯 甲 烷 7.84 无 水 硫 酸 钠 25 阿 扎 那 韦 149.12 二 氯 甲 烷 768.4 杂 质 2.79 920.31 G11-10: 二 氯 甲 烷 7.60 蒸 馏 760.71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753.11 阿 扎 那 韦 149.12 二 氯 甲 烷 7.69 杂 质 2.79 159.6 接 下 页 130

接 上 页 回 用 甲 苯 327.87 甲 苯 25.67( 纯 品 25.41 杂 质 0.25) 活 性 炭 5 27.35 精 制 脱 色 3.58 G11-11: 甲 苯 3.5 二 氯 甲 烷 0.08 阿 扎 那 韦 149.12 二 氯 甲 烷 7.6 杂 质 3.06 甲 苯 346.5 活 性 炭 5 阿 扎 那 韦 148.37 二 氯 甲 烷 7.44 杂 质 3.04 甲 苯 341.32 511.28 过 滤 500.17 冷 却 结 晶 3.55 7.57 3.48 G11-12: 甲 苯 3.47 二 氯 甲 烷 0.08 S11-3: 阿 扎 那 韦 0.75 二 氯 甲 烷 0.08 杂 质 0.02 甲 苯 1.72 活 性 炭 5 G11-13: 甲 苯 3.41 二 氯 甲 烷 0.07 阿 扎 那 韦 148.37 二 氯 甲 烷 7.37 杂 质 3.04 甲 苯 337.91 496.69 过 滤 3.45 341.33 G11-14: 甲 苯 3.38 二 氯 甲 烷 0.07 蒸 馏 335.05 10.46 冷 凝 回 收 G11-15: 甲 苯 3.31 二 氯 甲 烷 7.15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324.59 阿 扎 那 韦 146.89 二 氯 甲 烷 0.15 杂 质 1.52 甲 苯 3.35 151.91 6.28 S11-4: 阿 扎 那 韦 1.48 杂 质 1.52 甲 苯 3.28 烘 干 3.5 G11-16: 甲 苯 3.35 二 氯 甲 烷 0.15 阿 扎 那 韦 146.89 杂 质 1.5 148.41 3.41 粉 碎 G11-17: 阿 扎 那 韦 3.34 杂 质 0.07 阿 扎 那 韦 143.55 杂 质 1.45 145 成 品 图 3.3-11 阿 扎 那 韦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131

表 3.3-24 阿 扎 那 韦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BOC 中 间 体 180 176 1.8 阿 扎 那 韦 143.55 产 品 145 甲 醇 750 742.5 7.5 杂 质 1.45 水 300 300 BOC 中 间 体 1.78 硫 酸 氢 钠 35 34.65 0.35 G11-1 2.15 硫 酸 氢 钠 0.35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5 12.38 0.12 杂 质 0.02 碳 酸 氢 钠 55 54.54 0.55 甲 醇 6.93 G11-2 7.24 二 氯 甲 烷 47.36 46.89 0.47 丙 酮 0.31 无 水 硫 酸 钠 25 25 甲 醇 6.86 G11-3 7.17 甲 苯 25.67 25.41 0.25 丙 酮 0.31 活 性 炭 5 5 碳 酸 氢 钠 0.54 G11-4 0.55 杂 质 0.01 G11-5 7.1 甲 醇 6.79 丙 酮 0.31 G11-6 0.57 甲 醇 0.56 丙 酮 0.01 甲 醇 7.09 G11-7 7.96 丙 酮 0.3 水 0.57 二 氯 甲 烷 8.0 废 气 G11-8 8.08 甲 醇 0.07 丙 酮 0.01 G11-9 7.84 二 氯 甲 烷 7.84 G11-10 7.6 二 氯 甲 烷 7.6 G11-11 3.58 甲 苯 3.5 二 氯 甲 烷 0.08 G11-12 3.55 甲 苯 3.47 二 氯 甲 烷 0.08 G11-13 3.48 甲 苯 3.41 二 氯 甲 烷 0.07 G11-14 3.45 甲 苯 3.38 二 氯 甲 烷 0.07 G11-15 10.46 甲 苯 3.31 二 氯 甲 烷 7.15 G11-16 3.5 甲 苯 3.35 二 氯 甲 烷 0.15 G11-17 3.41 阿 扎 那 韦 3.34 杂 质 0.07 阿 扎 那 韦 0.72 甲 醇 7.09 水 231.91 废 水 W11-1 253.39 BOC 中 间 体 2.65 杂 质 2.81 丙 酮 0.29 二 氯 甲 烷 7.92 阿 扎 那 韦 0.76 甲 醇 5.62 水 0.19 BOC 中 间 体 0.88 S11-1 113.25 硫 酸 氢 钠 34.3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12.38 杂 质 5.15 丙 酮 0.06 碳 酸 氢 钠 53.91 阿 扎 那 韦 0.75 水 1.17 S11-2 34.77 杂 质 0.01 固 废 无 水 硫 酸 钠 25 二 氯 甲 烷 7.84 阿 扎 那 韦 0.75 二 氯 甲 烷 0.08 S11-3 7.57 杂 质 0.02 甲 苯 1.72 活 性 炭 5 阿 扎 那 韦 1.48 S11-4 6.28 杂 质 1.52 甲 苯 3.28 甲 醇 701.49 L11-1 787.59 丙 酮 29.64 水 56.46 合 计 1435.53 1435.53 合 计 1435.53 1435.53 132

表 3.3-25 阿 扎 那 韦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BOC 中 间 体 12.420 12.144 0.124 阿 扎 那 韦 9.905 产 品 10.005 甲 醇 51.750 51.233 0.518 杂 质 0.100 水 20.700 20.700 BOC 中 间 体 0.123 硫 酸 氢 钠 2.415 2.391 0.024 G11-1 0.148 硫 酸 氢 钠 0.024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0.863 0.854 0.008 杂 质 0.001 碳 酸 氢 钠 3.795 3.763 0.038 甲 醇 0.478 G11-2 0.500 二 氯 甲 烷 3.268 3.235 0.032 丙 酮 0.021 无 水 硫 酸 钠 1.725 1.725 甲 醇 0.473 G11-3 0.495 甲 苯 1.771 1.753 0.017 丙 酮 0.021 活 性 炭 0.345 0.345 碳 酸 氢 钠 0.037 G11-4 0.038 杂 质 0.001 G11-5 0.490 甲 醇 0.469 丙 酮 0.021 G11-6 0.039 甲 醇 0.039 丙 酮 0.001 甲 醇 0.489 G11-7 0.549 丙 酮 0.021 水 0.039 二 氯 甲 烷 0.552 废 气 G11-8 0.558 甲 醇 0.005 丙 酮 0.001 G11-9 0.541 二 氯 甲 烷 0.541 G11-10 0.524 二 氯 甲 烷 0.524 G11-11 0.247 甲 苯 0.242 二 氯 甲 烷 0.006 G11-12 0.245 甲 苯 0.239 二 氯 甲 烷 0.006 G11-13 0.240 甲 苯 0.235 二 氯 甲 烷 0.005 G11-14 0.238 甲 苯 0.233 二 氯 甲 烷 0.005 G11-15 0.722 甲 苯 0.228 二 氯 甲 烷 0.493 G11-16 0.242 甲 苯 0.231 二 氯 甲 烷 0.010 G11-17 0.235 阿 扎 那 韦 0.230 杂 质 0.005 阿 扎 那 韦 0.050 甲 醇 0.489 水 16.001 废 水 W11-1 17.484 BOC 中 间 体 0.183 杂 质 0.194 丙 酮 0.020 二 氯 甲 烷 0.546 阿 扎 那 韦 0.052 甲 醇 0.388 水 0.013 BOC 中 间 体 0.061 S11-1 7.814 硫 酸 氢 钠 2.367 二 碳 酸 二 叔 丁 酯 0.854 杂 质 0.355 丙 酮 0.004 碳 酸 氢 钠 3.720 阿 扎 那 韦 0.052 水 0.081 S11-2 2.399 杂 质 0.001 固 废 无 水 硫 酸 钠 1.725 二 氯 甲 烷 0.541 阿 扎 那 韦 0.052 二 氯 甲 烷 0.006 S11-3 0.522 杂 质 0.001 甲 苯 0.119 活 性 炭 0.345 阿 扎 那 韦 0.102 S11-4 0.433 杂 质 0.105 甲 苯 0.226 甲 醇 48.403 L11-1 54.344 丙 酮 2.045 水 3.896 合 计 99.052 99.052 合 计 99.052 99.052 133

3.3.1.12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3.3-12,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6,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3.3-27,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3.3-2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280( 纯 品 277.2 杂 质 2.8) 环 氧 氯 丙 烷 118.08( 纯 品 116.9 杂 质 1.18) 二 氯 甲 烷 13.43( 纯 品 13.3 杂 质 0.13) 氢 氧 化 钠 70( 纯 品 69.3 杂 质 0.7) 回 用 二 氯 甲 烷 1186.7 环 氧 氯 丙 烷 333.1 1519.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176.42 环 氧 氯 丙 烷 693 二 氯 甲 烷 1200 杂 质 9.25 2000.30 投 料 481.51 1.01 G12-1: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28 氢 氧 化 钠 0.69 杂 质 0.04 取 代 反 应 12.43 G12-2: 二 氯 甲 烷 12.00 氯 化 氢 0.43 中 间 体 A 338.04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54 环 氧 氯 丙 烷 338.04 二 氯 甲 烷 1188 氯 化 钠 68.93 水 21.21 氢 氧 化 钠 21.47 杂 质 4.78 1987.87 G12-3: 二 氯 甲 烷 1.18 蒸 馏 1 1176.12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1174.94 中 间 体 A 338.04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54 环 氧 氯 丙 烷 339.9 二 氯 甲 烷 11.88 氯 化 钠 68.93 水 21.21 氢 氧 化 钠 21.47 杂 质 4.78 811.75 G12-4: 二 氯 甲 烷 0.12 环 氧 氯 丙 烷 3.4 蒸 馏 2 348.38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11.78 环 氧 氯 丙 烷 345 中 间 体 A 338.04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54 环 氧 氯 丙 烷 3.4 氯 化 钠 68.93 水 21.21 氢 氧 化 钠 21.47 杂 质 4.62 463.37 0.03 G12-5: 环 氧 氯 丙 烷 0.03 水 200 中 间 体 A 334.66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6 氯 化 钠 0.69 水 2.21 氢 氧 化 钠 0.21 杂 质 0.24 338.07 洗 涤 325.27 W12-1: 中 间 体 A 3.3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48 环 氧 氯 丙 烷 3.36 氯 化 钠 68.24 水 219 氢 氧 化 钠 21.26 杂 质 4.54 回 用 四 氢 呋 喃 485.15 四 氢 呋 喃 15( 纯 品 14.85 杂 质 0.15) 50% 二 甲 胺 110( 纯 品 55 水 55) 125 6.78 缩 合 G12-6: 二 甲 胺 1.78 四 氢 呋 喃 5.0 中 间 体 B 387.69 二 甲 胺 0.20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6 氯 化 钠 0.69 水 57.21 氢 氧 化 钠 0.21 杂 质 0.39 四 氢 呋 喃 495.0 941.44 G12-7: 四 氢 呋 喃 4.9 中 间 体 B 387.69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6 二 甲 胺 0.20 氯 化 钠 0.69 水 57.21 氢 氧 化 钠 0.21 杂 质 0.39 四 氢 呋 喃 4.95 451.39 减 压 蒸 馏 490.05 5.02 冷 凝 回 收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485.15 G12-8: 二 甲 胺 0.0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500( 纯 品 495 杂 质 5) 500 萃 取 64.31 中 间 体 B 383.81 氯 化 钠 0.07 水 5.72 氢 氧 化 钠 0.02 杂 质 2.69 四 氢 呋 喃 4.6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1 882.06 见 下 页 W12-2: 中 间 体 B 3.8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6 二 甲 胺 0.18 氯 化 钠 0.62 水 51.49 氢 氧 化 钠 0.19 杂 质 2.69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 四 氢 呋 喃 0.25 134

接 上 页 4.9 G12-9: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水 600 600 中 间 体 B 3379.97 水 6.06 杂 质 1.34 四 氢 呋 喃 4.56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5.4 867.33 水 洗 609.84 W12-3: 中 间 体 B 3.84 氯 化 钠 0.07 水 599.66 氢 氧 化 钠 0.02 杂 质 2.69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丁 二 酸 酐 120( 纯 品 118.8 杂 质 1.2) 氯 化 氢 ( 气 体 )50 170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7.62 丁 二 酸 酐 3.31 四 氢 呋 喃 4.5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0.64 杂 质 2.54 水 6.06 氯 化 氢 1.57 1026.25 成 盐 11.08 4.76 G12-10: 氯 化 氢 6.28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5 G12-11: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1 水 700 700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2.24 四 氢 呋 喃 0.04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66 杂 质 2.29 水 699 1238.23 萃 取 483.26 L12-1: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8 丁 二 酸 酐 3.31 四 氢 呋 喃 4.4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61.28 杂 质 0.25 水 7.06 氯 化 氢 1.57 丙 酮 300( 纯 品 297 杂 质 3) 300 冷 却 结 晶 3.03 G12-12: 丙 酮 2.97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四 氢 呋 喃 0.01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2.24 四 氢 呋 喃 0.0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66 杂 质 5.29 水 699 丙 酮 294.03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26.9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4 杂 质 5.24 水 6.99 丙 酮 2.94 1535.2 542.13 过 滤 3.00 990.07 G12-13: 丙 酮 2.94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四 氢 呋 喃 0.01 W12-4: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2 四 氢 呋 喃 0.0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52 杂 质 0.02 水 692.01 丙 酮 288.15 9.97 烘 干 G12-14: 水 6.99 丙 酮 2.94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4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26.92 杂 质 5.24 532.16 32.16 粉 碎 G12-15: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29.42 杂 质 2.74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497.5 杂 质 2.5 500 成 品 图 例 : G- 废 气 S- 固 废 W- 废 水 N- 噪 声 图 3.3-12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物 料 平 衡 图 (kg/ 批 ) 135

表 3.3-26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kg/ 批 ) 出 方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280 277.2 2.8 /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497.5 产 品 500 环 氧 氯 丙 烷 118.08 116.9 1.18 / 杂 质 2.5 二 氯 甲 烷 13.43 13.3 0.13 /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28 氢 氧 化 钠 70 69.3 0.7 / G12-1 1.01 氢 氧 化 钠 0.69 水 1500 / / 1500 杂 质 0.04 四 氢 呋 喃 15 14.85 / 0.15 二 氯 甲 烷 12.00 G12-2 12.43 50% 二 甲 胺 110 55 / 55 HCL 0.44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500 495 5 / G12-3 1.18 二 氯 甲 烷 1.18 丁 二 酸 酐 120 118.8 / 1.2 二 氯 甲 烷 0.12 G12-4 3.52 氯 化 氢 ( 气 体 ) 50 50 / / 环 氧 氯 丙 烷 3.4 丙 酮 300 297 3 / G12-5 0.03 环 氧 氯 丙 烷 0.03 G12-6 6.78 二 甲 胺 1.78 四 氢 呋 喃 5.0 G12-7 4.9 四 氢 呋 喃 4.9 二 甲 胺 0.02 G12-8 5.0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 四 氢 呋 喃 0.05 四 氢 呋 喃 0.05 G12-9 4.9 废 气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HCL 6.28 G12-10 11.08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5 G12-11 4.76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1 丙 酮 2.97 G12-12 3.03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四 氢 呋 喃 0.01 丙 酮 2.94 G12-13 3.0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四 氢 呋 喃 0.01 水 6.99 G12-14 9.97 丙 酮 2.94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4 G12-15 32.16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29.42 杂 质 2.74 中 间 体 A 3.3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48 环 氧 氯 丙 烷 3.36 W12-1 325.27 氯 化 钠 68.24 水 219 氢 氧 化 钠 21.26 杂 质 4.54 中 间 体 B 3.88 -[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6 二 甲 胺 0.18 氯 化 钠 0.62 W12-2 64.31 水 51.49 氢 氧 化 钠 0.19 杂 质 2.69 废 水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 四 氢 呋 喃 0.25 中 间 体 B 3.84 氯 化 钠 0.07 水 599.66 W12-3 609.84 氢 氧 化 钠 0.02 杂 质 1.35 四 氢 呋 喃 0.0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2 四 氢 呋 喃 0.02 W12-4 990.07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52 杂 质 0.03 水 692.01 酮 288.15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5.38 丁 二 酸 酐 3.31 四 氢 呋 喃 4.42 固 废 L12-1 483.26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61.27 杂 质 0.25 水 7.06 盐 酸 1.57 合 计 3052.47 3052.47 合 计 136

表 3.3-27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全 年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方 (t/a) 出 方 (t/a)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折 纯 量 杂 质 水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组 分 数 量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5.600 5.544 0.056 /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9.950 产 品 10.000 环 氧 氯 丙 烷 2.362 2.338 0.024 / 杂 质 0.050 二 氯 甲 烷 0.269 0.266 0.003 /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06 氢 氧 化 钠 1.400 1.386 0.014 / G12-1 0.020 氢 氧 化 钠 0.014 水 30.000 / / 30.000 杂 质 0.001 四 氢 呋 喃 0.300 0.297 / 0.003 二 氯 甲 烷 0.240 G12-2 0.249 50% 二 甲 胺 2.200 1.100 / 1.100 HCL 0.009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10.000 9.900 0.100 / G12-3 0.024 二 氯 甲 烷 0.024 丁 二 酸 酐 2.400 2.376 / 0.024 二 氯 甲 烷 0.002 G12-4 0.070 氯 化 氢 ( 气 体 ) 1.000 1.000 / / 环 氧 氯 丙 烷 0.068 丙 酮 6.000 5.940 0.060 / G12-5 0.001 环 氧 氯 丙 烷 0.001 G12-6 0.136 二 甲 胺 0.036 四 氢 呋 喃 0.100 G12-7 0.098 四 氢 呋 喃 0.098 二 甲 胺 0.000 G12-8 0.10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9 四 氢 呋 喃 0.001 四 氢 呋 喃 0.001 G12-9 0.098 废 气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7 HCL 0.126 G12-10 0.222 四 氢 呋 喃 0.00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5 G12-11 0.095 四 氢 呋 喃 0.00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4 丙 酮 0.059 G12-12 0.06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01 四 氢 呋 喃 0.0002 丙 酮 0.059 G12-13 0.06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01 四 氢 呋 喃 0.0002 水 0.140 G12-14 0.199 丙 酮 0.059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01 G12-15 0.643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0.588 杂 质 0.055 中 间 体 A 0.068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110 环 氧 氯 丙 烷 0.067 W12-1 6.505 氯 化 钠 1.365 水 4.380 氢 氧 化 钠 0.425 杂 质 0.091 中 间 体 B 0.078 -[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0.001 二 甲 胺 0.004 氯 化 钠 0.012 W12-2 1.286 水 1.030 氢 氧 化 钠 0.004 杂 质 0.054 废 水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9 四 氢 呋 喃 0.005 中 间 体 B 0.077 氯 化 钠 0.001 水 11.993 W12-3 12.197 氢 氧 化 钠 0.000 杂 质 0.027 四 氢 呋 喃 0.001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7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0.106 四 氢 呋 喃 0.000 W12-4 19.802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90 杂 质 0.001 水 13.841 酮 5.763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0.108 丁 二 酸 酐 0.066 四 氢 呋 喃 0.088 固 废 L12-1 9.665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9.226 杂 质 0.005 水 0.141 盐 酸 0.031 合 计 61.531 61.531 合 计 61.531 61.531 137

表 3.3-28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序 号 入 方 (t/a) 出 方 (t/a)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1 反 应 生 成 水 0.398 G12-14 含 水 0.140 2 原 料 带 入 水 1.127 W12-1 含 水 4.380 3 新 鲜 水 30.000 W12-2 含 水 1.030 W12-3 含 水 11.993 W12-4 含 水 13.841 L12-1 含 水 0.141 合 计 31.525 合 计 31.525 138

3.3.2 单 项 平 衡 1) 二 氯 甲 烷 单 项 平 衡 产 品 普 仑 司 特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尼 洛 替 尼 阿 扎 那 韦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本 项 目 二 氯 甲 烷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29 物 料 名 称 入 方 表 3.3-29 二 氯 甲 烷 单 项 平 衡 表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17.82 1.426 G1-9 含 二 氯 甲 烷 6 0.480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582.18 46.574 G1-10 含 二 氯 甲 烷 5.88 0.471 G1-11 含 二 氯 甲 烷 0.06 0.005 G1-12 含 二 氯 甲 烷 0.06 0.005 G1-13 含 二 氯 甲 烷 0.03 0.002 G1-14 含 二 氯 甲 烷 0.03 0.002 G1-15 含 二 氯 甲 烷 0.03 0.002 G1-16 含 二 氯 甲 烷 0.03 0.002 G1-17 含 二 氯 甲 烷 2.74 0.219 G1-18 含 二 氯 甲 烷 0.02 0.002 W1-4 含 二 氯 甲 烷 2.91 0.234 S1-1 含 二 氯 甲 烷 0.03 0.002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582.18 46.574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60.00 3.000 G4-2 含 二 氯 甲 烷 4.95 0.248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930.00 46.500 G4-3 含 二 氯 甲 烷 4.90 0.245 出 方 G4-4 含 二 氯 甲 烷 5.15 0.258 G4-5 含 二 氯 甲 烷 5.10 0.255 W4-1 含 二 氯 甲 烷 0.20 0.010 W4-2 含 二 氯 甲 烷 35.73 1.786 W4-3 含 二 氯 甲 烷 3.97 0.198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930 46.500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189.64 5.120 G5-1 含 二 氯 甲 烷 5.27 0.142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474.00 12.798 G5-2 含 二 氯 甲 烷 41.71 1.126 G5-3 含 二 氯 甲 烷 3.41 0.092 G5-4 含 二 氯 甲 烷 2.28 0.062 进 入 产 品 136.97 3.698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474 12.798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23.56 0.589 G8-4 含 二 氯 甲 烷 3.96 0.099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372.00 9.300 W8-2 含 二 氯 甲 烷 19.60 0.490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372 9.300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46.89 3.235 G11-8 含 二 氯 甲 烷 8.00 0.552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753.11 51.965 G11-9 含 二 氯 甲 烷 7.84 0.541 G11-10 含 二 氯 甲 烷 7.60 0.524 G11-11 含 二 氯 甲 烷 0.08 0.006 G11-12 含 二 氯 甲 烷 0.08 0.006 G11-13 含 二 氯 甲 烷 0.07 0.005 G11-14 含 二 氯 甲 烷 0.07 0.005 G11-15 含 二 氯 甲 烷 7.15 0.493 G11-16 含 二 氯 甲 烷 0.15 0.010 W11-1 含 二 氯 甲 烷 7.92 0.546 S11-2 含 二 氯 甲 烷 7.84 0.541 S11-3 含 二 氯 甲 烷 0.08 0.006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753.11 51.965 二 氯 甲 烷 ( 折 纯 ) 13.3 0.266 G12-2 含 二 氯 甲 烷 12.00 0.240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1186.7 23.734 G12-3 含 二 氯 甲 烷 1.18 0.024 二 氯 甲 烷 ( 总 折 纯 ) 351.21 13.636 二 氯 甲 烷 ( 总 循 环 ) 4297.99 190.871 二 氯 甲 烷 ( 回 收 率 ) 93.3% G12-4 含 二 氯 甲 烷 0.12 0.002 二 氯 甲 烷 ( 循 环 ) 1186.70 23.734 合 计 4649.2 204.507 合 计 4649.2 204.507 139

2) 乙 醇 单 项 平 衡 本 项 目 乙 醇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0 产 品 普 仑 司 特 法 莫 替 丁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白 藜 芦 醇 洛 索 洛 芬 钠 尼 洛 替 尼 物 料 名 称 入 方 表 3.3-30 乙 醇 单 项 平 衡 表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乙 醇 ( 折 纯 ) 54.21 4.337 G1-2 含 乙 醇 24.72 1.978 乙 醇 ( 循 环 ) 645.79 51.663 G1-3 含 乙 醇 2.75 0.220 反 应 生 成 乙 醇 ( 折 纯 ) 27.47 2.197 G1-13 含 乙 醇 7.00 0.560 G1-14 含 乙 醇 6.93 0.554 G1-15 含 乙 醇 6.79 0.543 G1-16 含 乙 醇 6.73 0.538 G1-17 含 乙 醇 6.59 0.527 G1-18 含 乙 醇 6.72 0.538 S1-1 含 乙 醇 6.93 0.554 S1-2 含 乙 醇 6.52 0.522 乙 醇 ( 循 环 ) 645.79 51.663 乙 醇 ( 折 纯 ) 34.31 3.431 G3-1 含 乙 醇 3.33 0.333 乙 醇 ( 循 环 ) 816.00 81.600 G3-2 含 乙 醇 1.00 0.100 G3-3 含 乙 醇 1.00 0.100 G3-4 含 乙 醇 1.00 0.100 G3-5 含 乙 醇 5.10 0.510 G3-6 含 乙 醇 0.35 0.035 W3-1 含 乙 醇 0.15 0.015 W3-2 含 乙 醇 17.21 1.721 S3-1 含 乙 醇 5.17 0.517 乙 醇 ( 循 环 ) 816.00 81.600 乙 醇 ( 折 纯 ) 26.00 3.000 G4-6 含 乙 醇 2.85 0.143 乙 醇 ( 循 环 ) 715.00 46.500 G4-7 含 乙 醇 1.00 0.050 G4-8 含 乙 醇 1.00 0.050 G4-9 含 乙 醇 1.00 0.050 G4-10 含 乙 醇 4.53 0.227 G4-11 含 乙 醇 1.61 0.081 W4-4 含 乙 醇 14.01 0.701 乙 醇 ( 循 环 ) 715.00 46.500 乙 醇 ( 折 纯 ) 59.40 1.604 G5-4 含 乙 醇 1.00 0.027 乙 醇 ( 循 环 ) 540.00 14.580 G5-5 含 乙 醇 1.00 0.027 G5-6 含 乙 醇 1.00 0.027 G5-7 含 乙 醇 34.47 0.931 G5-8 含 乙 醇 2.19 0.059 W5-1 含 乙 醇 19.74 0.533 乙 醇 ( 循 环 ) 540.00 14.580 乙 醇 ( 折 纯 ) 43.00 6.321 G6-5 含 乙 醇 7.13 1.048 乙 醇 ( 循 环 ) 670.00 98.490 G6-6 含 乙 醇 1.00 0.147 G6-7 含 乙 醇 1.00 0.147 G6-8 含 乙 醇 7.04 1.035 G6-9 含 乙 醇 26.83 3.944 乙 醇 ( 循 环 ) 670.00 98.490 乙 醇 ( 折 纯 ) 29.00 2.030 G7-5 含 乙 醇 2.66 0.186 乙 醇 ( 循 环 ) 437.00 30.590 G7-6 含 乙 醇 1.00 0.070 G7-7 含 乙 醇 1.00 0.070 G7-8 含 乙 醇 4.63 0.324 G7-9 含 乙 醇 19.71 1.380 乙 醇 ( 循 环 ) 437 30.590 乙 醇 ( 折 纯 ) 23.00 0.575 G8-4 含 乙 醇 0.16 0.004 乙 醇 ( 循 环 ) 357.00 8.925 G8-5 含 乙 醇 1.00 0.025 反 应 生 成 乙 醇 ( 折 纯 ) 9.49 0.424 G8-6 含 乙 醇 1.00 0.025 G8-7 含 乙 醇 1.00 0.025 乙 醇 ( 总 折 纯 ) 305.88 23.919 乙 醇 ( 总 循 环 ) 4180.79 332.348 乙 醇 ( 回 收 率 ) 93.3% 出 方 G8-8 含 乙 醇 3.78 0.282 G8-9 含 乙 醇 7.50 0.188 W8-2 含 乙 醇 14.21 0.355 S8-1 含 乙 醇 3.81 0.095 乙 醇 ( 循 环 ) 357.00 8.925 合 计 4486.67 356.267 合 计 4486.67 356.267 140

3)DMF 醋 酸 乙 酯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乙 醛 单 项 平 衡 本 项 目 DMF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1, 醋 酸 乙 酯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2,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3, 乙 醛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4 产 品 普 仑 司 特 洛 索 洛 芬 钠 表 3.3-31 DMF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DMF( 折 纯 ) 14.85 1.188 G1-2 含 DMF 5.00 0.400 DMF( 循 环 ) 485.15 38.812 G1-3 含 DMF 4.90 0.392 G1-4 含 DMF 0.05 0.004 G1-5 含 DMF 0.05 0.004 G1-6 含 DMF 0.01 0.001 G1-7 含 DMF 0.01 0.001 W1-1 含 DMF 2.4 0.192 W1-2 含 DMF 0.03 0.002 进 入 产 品 2.4 0.192 DMF( 循 环 ) 485.15 38.812 DMF( 折 纯 ) 33.00 2.310 G7-1 含 DMF 5.54 0.388 DMF( 循 环 ) 521.00 36.470 W7-1 含 DMF 27.46 1.922 DMF( 循 环 ) 521.00 36.470 DMF( 折 纯 ) 18.00 0.450 G8-2 含 DMF 2.97 0.074 尼 洛 DMF( 循 环 ) 279.00 6.975 G8-3 含 DMF 7.52 0.188 替 尼 W8-1 含 DMF 7.51 0.188 DMF( 循 环 ) 279.00 6.975 DMF( 总 折 纯 ) 65.85 3.948 DMF( 总 循 环 ) 1285.15 82.257 DMF( 回 收 率 ) 95.4% 合 计 1351.00 86.205 合 计 1351.00 86.205 产 品 扎 托 布 洛 芬 表 3.3-32 乙 酸 乙 酯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乙 酸 乙 酯 ( 折 纯 ) 54.57 2.183 G2-9 含 乙 酸 乙 酯 4.00 0.160 乙 酸 乙 酯 ( 循 环 ) 345.43 13.817 G2-10 含 乙 酸 乙 酯 0.40 0.016 G2-11 含 乙 酸 乙 酯 3.91 0.156 G2-12 含 乙 酸 乙 酯 3.88 0.155 G2-13 含 乙 酸 乙 酯 3.52 0.141 G2-14 含 乙 酸 乙 酯 31.37 1.255 S2-1 含 乙 酸 乙 酯 3.96 0.158 S2-2 含 乙 酸 乙 酯 3.53 0.141 乙 酸 乙 酯 ( 循 环 ) 345.43 13.817 乙 酸 乙 酯 ( 总 折 纯 ) 54.57 2.183 乙 酸 乙 酯 ( 总 循 环 ) 345.43 13.817 乙 酸 乙 酯 ( 回 收 率 ) 86.4% 合 计 400.00 16.000 合 计 400.00 16.000 141

表 3.3-33 二 甲 基 亚 砜 (DMSO)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产 品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DMSO( 折 纯 ) 24.00 3.528 G6-2 含 DMSO 1.00 0.147 白 藜 DMSO( 循 环 ) 372.00 54.684 W6-1 含 DMSO 11.50 1.691 芦 醇 W6-2 含 DMSO 11.50 1.691 DMSO( 循 环 ) 372.00 54.684 DMSO( 总 折 纯 ) 24.00 3.528 DMSO( 总 循 环 ) 372.00 54.684 DMSO( 回 收 率 ) 93.9% 合 计 396.00 58.212 合 计 396.00 58.212 产 品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入 方 表 3.3-34 乙 醛 单 项 平 衡 表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乙 醛 ( 折 纯 ) 351.00 10.530 G9-2 含 乙 醛 5.0 0.150 乙 醛 ( 循 环 ) 149.00 4.47 G9-3 含 乙 醛 1.97 0.059 G9-4 含 乙 醛 0.02 0.001 G9-5 含 乙 醛 0.15 0.005 W9-1 含 乙 醛 1.36 0.041 反 应 消 耗 342.5 10.274 乙 醛 ( 循 环 ) 149.00 4.47 乙 醛 ( 总 折 纯 ) 351.00 10.530 乙 醛 ( 总 循 环 ) 149.00 4.47 乙 醛 ( 回 收 率 ) 29.8% 合 计 500.00 15.000 合 计 500.00 15.000 4) 甲 苯 甲 醇 单 项 平 衡 本 项 目 甲 苯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5, 甲 醇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6 142

产 品 白 藜 芦 醇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阿 扎 那 韦 物 料 名 称 入 方 表 3.3-35 甲 苯 单 项 平 衡 表 出 方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甲 苯 ( 折 纯 ) 30.00 4.410 G6-4 含 甲 苯 4.95 0.728 甲 苯 ( 循 环 ) 465.00 38.812 G6-8 含 甲 苯 1.26 0.185 W6-2 含 甲 苯 22.54 3.313 S6-1 含 甲 苯 1.25 0.184 DMF( 循 环 ) 465.00 38.812 甲 苯 ( 折 纯 ) 17.82 0.356 G10-2 含 甲 苯 6.0 0.120 甲 苯 ( 循 环 ) 582.18 11.644 G10-3 含 甲 苯 5.88 0.118 G10-4 含 甲 苯 0.06 0.001 G10-5 含 甲 苯 0.03 0.001 W10-1 含 甲 苯 2.97 0.059 W10-2 含 甲 苯 2.88 0.058 甲 苯 ( 循 环 ) 582.18 11.644 甲 苯 ( 折 纯 ) 25.41 1.753 G11-11 含 甲 苯 3.5 0.242 甲 苯 ( 循 环 ) 327.87 22.623 G11-12 含 甲 苯 3.47 0.239 甲 苯 ( 总 折 纯 ) 73.23 6.519 甲 苯 ( 总 循 环 ) 1375.05 73.079 甲 苯 ( 回 收 率 ) 91.8% G11-13 含 甲 苯 3.41 0.235 G11-14 含 甲 苯 3.38 0.233 G11-15 含 甲 苯 3.31 0.228 G11-16 含 甲 苯 3.35 0.231 S11-3 含 甲 苯 1.72 0.119 S11-4 含 甲 苯 3.28 0.226 甲 苯 ( 循 环 ) 327.87 22.623 合 计 1448.28 79.598 合 计 1448.28 79.598 143

产 品 扎 托 布 洛 芬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表 3.3-36 甲 醇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甲 醇 ( 折 纯 ) 297.00 11.880 G2-2 含 甲 醇 0.79 0.032 反 应 生 成 524.36 20.972 G2-3 含 甲 醇 7.06 0.282 G2-4 含 甲 醇 0.36 0.014 G2-5 含 甲 醇 0.36 0.014 G2-6 含 甲 醇 35.41 1.416 G2-7 含 甲 醇 0.01 0.0003 G2-8 含 甲 醇 0.01 0.0003 G2-9 含 甲 醇 0.01 0.0004 W2-1 含 甲 醇 0.33 0.013 L2-1 含 甲 醇 78.41 3.136 L2-2 含 甲 醇 698.61 27.944 甲 醇 ( 折 纯 ) 15.00 0.450 G9-2 含 甲 醇 5.00 0.150 甲 醇 ( 循 环 ) 485.00 14.550 G9-3 含 甲 醇 5.05 0.152 G9-4 含 甲 醇 0.05 0.002 G9-5 含 甲 醇 0.49 0.014 W9-1 含 甲 醇 4.41 0.132 甲 醇 ( 循 环 ) 485.00 14.550 甲 醇 ( 折 纯 ) 137.75 2.755 G10-6 含 甲 醇 20.00 0.400 甲 醇 ( 循 环 ) 1862.25 37.245 G10-7 含 甲 醇 19.80 0.396 G10-8 含 甲 醇 19.58 0.392 G10-9 含 甲 醇 19.39 0.388 G10-10 含 甲 醇 19.00 0.380 G10-11 含 甲 醇 19.19 0.384 S10-1 含 甲 醇 1.98 0.040 S10-2 含 甲 醇 18.81 0.375 甲 醇 ( 循 环 ) 1862.25 37.245 甲 醇 ( 折 纯 ) 742.50 51.233 G11-2 含 甲 醇 6.93 0.478 G11-3 含 甲 醇 6.86 0.473 G11-5 含 甲 醇 6.79 0.469 G11-6 含 甲 醇 0.56 0.039 阿 扎 G11-7 含 甲 醇 7.09 0.489 那 韦 G11-8 含 甲 醇 0.07 0.005 W11-1 含 甲 醇 7.09 0.489 S11-1 含 甲 醇 5.62 0.388 L11-1 含 甲 醇 701.49 48.403 甲 醇 ( 总 折 纯 ) 1716.61 87.290 甲 醇 ( 总 循 环 ) 2347.25 51.795 甲 醇 ( 回 收 率 ) 37.2% 合 计 4063.86 139.085 合 计 4063.86 139.085 5) 环 氧 氯 丙 烷 四 氢 呋 喃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单 项 平 衡 本 项 目 环 氧 氯 丙 烷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7, 四 氢 呋 喃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8,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单 项 平 衡 见 表 3.3-39 144

产 品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表 3.3-37 环 氧 氯 丙 烷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环 氧 氯 丙 烷 ( 折 纯 ) 116.9 2.338 G12-4 含 环 氧 氯 丙 烷 3.4 0.068 环 氧 氯 丙 烷 ( 循 环 ) 333.1 6.662 G12-5 含 环 氧 氯 丙 烷 0.03 0.001 W12-1 含 环 氧 氯 丙 烷 3.36 0.067 反 应 消 耗 110.11 2.202 环 氧 氯 丙 烷 ( 循 环 ) 333.1 6.662 环 氧 氯 丙 烷 ( 回 收 率 ) 74.0% 合 计 450.00 9.000 合 计 450.00 9.000 表 3.3-38 四 氢 呋 喃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产 品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四 氢 呋 喃 ( 折 纯 ) 14.85 0.297 G12-6 含 四 氢 呋 喃 5.0 0.100 四 氢 呋 喃 ( 循 环 ) 485.15 9.703 G12-7 含 四 氢 呋 喃 4.9 0.098 G12-8 含 四 氢 呋 喃 0.05 0.001 G12-9 含 四 氢 呋 喃 0.05 0.001 G12-10 含 四 氢 呋 喃 0.05 0.001 盐 酸 G12-11 含 四 氢 呋 喃 0.05 0.001 沙 格 G12-12 含 四 氢 呋 喃 0.01 0.0002 雷 酯 G12-13 含 四 氢 呋 喃 0.01 0.0002 W12-2 含 四 氢 呋 喃 0.25 0.005 W12-3 含 四 氢 呋 喃 0.05 0.001 W12-4 含 四 氢 呋 喃 0.02 0.001 L12-1 含 四 氢 呋 喃 4.42 0.088 四 氢 呋 喃 ( 循 环 ) 485.15 9.703 四 氢 呋 喃 ( 回 收 率 ) 97.0% 合 计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产 品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表 3.3-39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单 项 平 衡 表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折 纯 量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kg/ 批 t/a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00 9.900 G12-8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 折 纯 ) 4.95 0.099 G12-9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0.097 G12-10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5 0.095 G12-11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71 0.094 G12-12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0.001 G12-13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5 0.001 G12-14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4 0.001 W12-2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95 0.099 W12-3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85 0.097 W12-4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52 0.090 L12-1 含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461.27 9.226 合 计 495.00 9.900 合 计 495.00 9.900 145

3.3.3 水 汽 平 衡 本 项 目 用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3.3-13 全 厂 新 鲜 水 用 量 约 130435m 3 /a(521.741m 3 /d), 重 复 用 水 量 8834000m 3 /a(35336m 3 /d),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为 98.5% 146

22.5 7.5 5 4.5 18 生 活 用 水 0.8 6.7 食 堂 用 水 0.5 设 备 冲 洗 用 水 18 6.7 4.5 8.21 10.26 喷 淋 塔 用 水 2.05 循 环 水 量 1641 18.75 15 冷 却 塔 补 充 用 水 循 环 水 量 3000 3.75 521.741 自 来 水 45 36 冷 冻 机 用 水 循 环 水 量 6000 9 4.2 42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42 蒸 汽 冷 凝 水 37.8 191.714 锅 炉 用 水 191.714 生 产 加 热 191.714 149.714 雨 水 管 网 240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用 水 48 反 应 生 成 水 0.876 物 料 自 带 水 0.909 0.054 进 入 产 品 1.621 0.286 生 产 线 用 水 3.371 进 入 废 水 3.446 0.004 进 入 固 废 损 耗 120 0.266 0.12 0.146 进 入 废 气 150 水 环 泵 用 水 循 环 水 量 24000 30.12 初 期 雨 水 20.83 21.11 蒸 发 耗 损 或 进 入 土 壤 21.11 绿 化 用 水 184.196 厂 内 污 水 站 184.196 图 3.3-13 建 设 项 目 水 汽 平 衡 图 (m 3 /d)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147

3.3.4 污 染 源 强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3.3.4.1 大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排 放 情 况 1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1) 工 艺 废 气 根 据 物 料 平 衡, 建 设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3-40 表 3.3-40 建 设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所 在 车 间 产 品 名 称 废 气 编 号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集 气 罩 捕 集 效 率 (%) 排 放 去 向 排 放 时 间 (h) 1# 合 成 车 间 1# 精 制 车 间 普 仑 司 特 扎 托 布 洛 芬 普 仑 司 特 扎 托 布 洛 芬 G1-1 投 料 G1-2 冷 凝 不 凝 气 G1-3 冷 凝 不 凝 气 G1-4 冷 凝 不 凝 气 G1-5 冷 凝 不 凝 气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叔 丁 醇 钠 杂 质 1125.0 4.50 0.090 90 20 DMF 15.625 0.125 0.400 99 3200 乙 醇 77.5 0.62 1.978 99 3200 DMF 15 0.12 0.392 100 3200 乙 醇 8.625 0.069 0.220 100 3200 DMF 0.163 0.0013 0.004 99 3200 叔 丁 醇 5.875 0.047 0.151 99 3200 DMF 0.163 0.0013 0.004 99 3200 叔 丁 醇 5.875 0.047 0.150 99 3200 DMF 0.039 0.00031 0.001 99 3200 G1-6 冷 凝 不 凝 气 HCL 36.25 0.29 0.923 99 3200 叔 丁 醇 4.75 0.038 0.120 99 3200 乙 酸 1.1 0.0088 0.028 99 3200 DMF 0.039 0.00031 0.001 100 3200 G1-7 冷 凝 不 凝 气 叔 丁 醇 0.039 0.00031 0.001 100 3200 HCL 0.9 0.0072 0.023 100 3200 乙 酸 1.1 0.0088 0.028 100 3200 G1-8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0.039 0.00031 0.001 100 3200 叔 丁 醇 0.039 0.00031 0.001 100 3200 G1-9 冷 凝 不 凝 气 HCL 三 乙 胺 二 氯 甲 烷 66.25 2.75 18.75 0.53 0.022 0.15 1.692 0.070 0.480 99 99 99 15m 高 P1 排 气 筒 3200 3200 3200 G1-10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18.75 0.15 0.470 100 3200 G1-11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0.2 0.0016 0.005 100 3200 G1-12 过 滤 二 氯 甲 烷 0.2 0.0016 0.005 90 3200 G2-1 投 料 苯 硫 物 杂 质 3000 12.00 0.12 90 10 G2-2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2.25 0.018 0.032 99 1800 溴 化 氢 2.125 0.017 0.030 99 1800 G2-3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20 0.16 0.282 100 1800 G2-4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0.975 0.0078 0.014 99 1800 乙 醇 2.375 0.019 0.034 99 1800 HCL 10.125 0.081 0.146 99 1800 G2-5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0.975 0.0078 0.014 99 1800 乙 醇 2.375 0.019 0.034 99 1800 HCL 90 0.72 1.298 99 1800 G2-6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98.75 0.79 1.416 99 1800 乙 醇 227.5 1.82 3.277 99 1800 HCL 0.028 0.00022 0.0004 100 1800 G2-7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0.021 0.00017 0.0003 100 1800 乙 醇 0.021 0.00017 0.0003 100 1800 HCL 0.028 0.00022 0.0004 90 1800 G2-8 过 滤 甲 醇 0.021 0.00017 0.0003 90 1800 乙 醇 0.021 0.00017 0.0003 90 1800 G1-13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0.163 0.0013 0.002 99 1600 乙 醇 43.750 0.35 0.560 99 1600 G1-14 过 滤 二 氯 甲 烷 0.163 0.0013 0.002 90 1600 乙 醇 43.750 0.35 0.554 90 1600 G1-15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0.163 0.0013 0.002 99 1600 乙 醇 42.500 0.34 0.543 99 1600 G1-16 过 滤 二 氯 甲 烷 0.163 0.0013 0.002 90 1600 乙 醇 42.500 0.34 0.538 90 1600 G1-17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0.163 0.0013 0.002 100 1600 乙 醇 42.500 0.34 0.538 100 1600 G1-18 烘 干 乙 醇 85.0 0.68 0.538 100 15m 高 800 二 氯 甲 烷 0.325 0.0026 0.002 100 P2 排 气 800 G1-19 粉 碎 普 仑 司 特 杂 质 1755.0 7.02 1.123 100 筒 160 乙 酸 乙 酯 36.25 0.29 0.160 99 1800 G2-9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0.09 0.00072 0.0004 99 1800 乙 醇 0.275 0.0022 0.0012 99 1800 HCL 0.09 0.00072 0.0004 99 1800 G2-10 过 滤 乙 酸 乙 酯 3.625 0.029 0.016 90 1800 G2-11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35 0.28 0.156 99 1800 G2-12 过 滤 乙 酸 乙 酯 35 0.28 0.155 90 1800 G2-13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31.25 0.25 0.141 100 1800 G2-14 烘 干 乙 酸 乙 酯 261.25 2.09 1.255 100 600 G2-15 粉 碎 扎 托 布 洛 芬 杂 质 1832.5 7.33 0.586 100 80 148

续 表 3.3-40 车 间 产 品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速 率 产 生 量 集 气 罩 捕 集 效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编 号 (mg/m 3 ) (kg/h) (t/a) 率 (%) 排 放 去 向 排 放 时 间 法 莫 替 丁 G3-1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92.5 0.37 0.333 100 900 G4-1 投 料 N-(2,3- 环 氧 丙 烷 ) 邻 苯 二 甲 酰 亚 胺 杂 875.0 3.5 0.035 90 10 质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G4-2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22.1 0.089 0.248 99 2800 G4-3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21.9 0.088 0.245 100 2800 G4-4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23.0 0.092 0.258 99 2800 G4-5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22.8 0.091 0.255 100 2800 G4-6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2.8 0.051 0.143 100 2800 二 氯 甲 烷 14.8 0.059 0.142 99 2400 2# 合 成 车 间 G5-1 冷 凝 不 凝 气 15m 高 P3 排 气 HCL 97.5 0.39 0.944 99 2400 筒 G5-2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17.5 0.47 1.126 100 2400 G5-3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9.5 0.038 0.092 99 2400 HCL 2.0 0.008 0.019 99 2400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G5-4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8 0.011 0.027 99 2400 二 氯 甲 烷 6.5 0.026 0.062 99 2400 G5-5 压 滤 乙 醇 2.8 0.011 0.027 90 2400 G5-6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8 0.011 0.027 99 2400 G5-7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97.5 0.39 0.931 100 2400 G5-8 烘 干 乙 醇 92.5 0.025 0.059 100 2400 G5-9 粉 碎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杂 质 560 2.24 0.112 100 50 G3-2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7.5 0.11 0.100 99 900 G3-3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7.5 0.11 0.100 90 900 法 莫 替 丁 G3-4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7.5 0.11 0.100 99 900 G3-5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42.5 0.57 0.510 90 900 G3-6 烘 干 乙 醇 3.0 0.012 0.035 100 3000 G3-7 粉 碎 法 莫 替 丁 杂 质 260.0 1.04 0.207 100 200 2# 精 制 车 间 15m 高 P4 排 气 G4-7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5.1 0.020 0.050 99 2450 筒 G4-8 压 滤 乙 醇 5.1 0.020 0.050 90 2450 G4-9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5.1 0.020 0.050 99 2450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G4-10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23.2 0.093 0.227 100 2450 G4-11 烘 干 乙 醇 8.3 0.033 0.081 100 2450 G4-12 粉 碎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杂 质 277.5 1.11 0.111 100 100 G6-1 冷 凝 不 凝 气 氯 乙 烷 253.333 3.04 9.114 99 2200 G6-2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甲 基 亚 砜 5.583 0.067 0.147 100 2200 G6-3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478.333 5.74 12.632 99 2200 G6-4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27.50 0.33 0.728 100 2200 G6-5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40.0 0.48 1.048 99 2200 白 藜 芦 醇 G6-6 压 滤 乙 醇 5.583 0.067 0.147 90 2200 G6-7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5.583 0.067 0.147 99 2200 G6-8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7.0 0.084 0.185 100 2200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39.167 0.47 1.035 100 2200 G6-9 烘 干 乙 醇 109.167 1.31 3.944 100 3000 G6-10 粉 碎 白 藜 芦 醇 杂 质 320.0 1.28 0.384 100 300 G7-1 冷 凝 不 凝 气 DMF 16.667 0.20 0.388 100 1960 HCL 1.833 0.022 0.043 100 1960 G7-2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3.083 0.037 0.073 99 1960 G7-3 冷 凝 不 凝 气 HCL 1.750 0.021 0.042 99 1960 洛 索 洛 芬 钠 G7-5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7.917 0.095 0.186 99 1960 3# 合 成 车 间 15m 高 P5 排 气 G7-6 压 滤 乙 醇 3.0 0.036 0.070 90 1960 筒 G7-7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3.0 0.036 0.070 99 1960 G7-8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4.167 0.17 0.324 100 1960 G7-9 烘 干 乙 醇 68.333 0.82 1.380 100 1680 G8-1 投 料 3-A 氨 基 -5- 溴 三 氟 甲 苯 4- 甲 基 咪 唑 碳 800.0 3.2 0.032 90 10 酸 钾 杂 质 G8-2 冷 凝 不 凝 气 DMF 3.250 0.039 0.074 100 1900 G8-3 烘 干 DMF 8.250 0.099 0.188 100 1900 二 氯 甲 烷 4.333 0.052 0.099 100 1900 G8-4 冷 凝 不 凝 气 尼 洛 替 尼 乙 醇 0.175 0.0021 0.004 100 1900 G8-5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083 0.013 0.025 99 1900 G8-6 压 滤 乙 醇 1.083 0.013 0.025 90 1900 G8-7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1.083 0.013 0.025 99 1900 G8-8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醇 46.667 0.56 0.282 100 500 G8-9 烘 干 乙 醇 156.667 1.88 0.188 100 100 G8-10 粉 碎 尼 洛 替 尼 杂 质 165.0 0.66 0.033 100 50 G9-1 投 料 氢 氧 化 钾 杂 质 1700.0 6.8 0.068 90 10 G9-2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醛 3.50 0.063 0.150 99 2400 甲 醇 3.50 0.063 0.150 99 2400 乙 醛 1.389 0.025 0.059 100 2400 G9-3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3.50 0.063 0.152 100 2400 15m 高 P6 排 气 4# 合 成 车 间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HCL 0.046 0.00083 0.002 99 2400 筒 G9-4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醛 0.023 0.00042 0.001 99 2400 甲 醇 0.046 0.00083 0.002 99 2400 硫 酸 雾 41.111 0.74 1.764 99 2400 G9-5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醛 0.117 0.0021 0.005 99 2400 甲 醇 0.350 0.0063 0.015 99 2400 149

续 表 3.3-40 车 间 产 品 废 气 编 号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集 气 罩 捕 集 效 率 (%) 排 放 去 向 排 放 时 间 4# 合 成 车 间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阿 扎 那 韦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G10-1 投 料 间 苯 二 酚 杂 质 2750.0 11.00 0.110 90 10 G10-2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3.944 0.071 0.120 99 1700 HCL 2.278 0.041 0.070 99 1700 G10-3 冷 凝 不 凝 气 HCL 0.228 0.0041 0.007 100 1700 甲 苯 3.833 0.069 0.118 100 1700 G10-4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0.033 0.00059 0.001 99 1700 HCL 0.033 0.00059 0.001 99 1700 G10-5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0.033 0.00059 0.001 100 1700 HCL 0.033 0.00059 0.001 100 1700 G10-6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13.333 0.24 0.400 99 1700 G10-7 过 滤 甲 醇 12.778 0.23 0.396 90 1700 G10-8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12.778 0.23 0.392 99 1700 G10-9 过 滤 甲 醇 12.778 0.23 0.388 90 1700 G10-10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12.222 0.22 0.380 100 1700 G10-11 烘 干 甲 醇 42.778 0.77 0.384 100 500 G10-12 粉 碎 4,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杂 质 1192.5 4.77 0.477 100 20 G11-1 投 料 BOC 中 间 体 硫 酸 氢 钠 杂 质 1850.0 7.40 0.148 90 20 G11-2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33.333 0.60 0.478 99 2070 丙 酮 1.444 0.026 0.021 99 2070 G11-3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32.778 0.59 0.473 99 2070 丙 酮 1.444 0.026 0.021 99 2070 G11-4 投 料 碳 酸 氢 钠 杂 质 950.0 3.80 0.038 90 10 G11-5 过 滤 甲 醇 12.778 0.23 0.469 90 2070 丙 酮 0.556 0.010 0.021 90 2070 G11-6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1.056 0.019 0.039 90 2070 丙 酮 0.027 0.00048 0.001 90 2070 G11-7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13.333 0.24 0.489 100 2070 丙 酮 0.556 0.010 0.021 100 2070 二 氯 甲 烷 15.000 0.27 0.552 99 2070 G11-8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0.133 0.0024 0.005 99 2070 丙 酮 0.027 0.00048 0.001 99 2070 G11-9 烘 干 二 氯 甲 烷 14.444 0.26 0.541 100 2070 G11-10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13.889 0.25 0.524 100 2070 G11-11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6.667 0.12 0.242 99 2070 二 氯 甲 烷 0.161 0.0029 0.006 99 2070 G11-12 过 滤 甲 苯 6.667 0.12 0.239 90 2070 二 氯 甲 烷 0.161 0.0029 0.006 90 15m 高 P6 排 2070 G11-13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6.111 0.11 0.235 99 气 筒 2070 二 氯 甲 烷 0.133 0.0024 0.005 99 2070 G11-14 过 滤 甲 苯 6.111 0.11 0.233 90 2070 二 氯 甲 烷 0.133 0.0024 0.005 90 2070 G11-15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6.111 0.11 0.228 100 2070 二 氯 甲 烷 13.333 0.24 0.493 100 2070 G11-16 烘 干 甲 苯 9.444 0.17 0.231 100 1380 二 氯 甲 烷 0.406 0.0073 0.010 100 1380 G11-17 粉 碎 阿 扎 那 韦 杂 质 420.0 1.68 0.235 100 140 G12-1 投 料 2-[2-(3-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 苯 酚 氢 氧 化 钠 杂 质 1000.0 4.00 0.020 90 5 G12-2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18.333 0.33 0.240 99 1160 HCL 0.667 0.012 0.009 99 1160 G12-3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1.833 0.033 0.024 100 1160 G12-4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0.150 0.0027 0.002 100 1160 环 氧 氯 丙 烷 5.278 0.095 0.068 100 1160 G12-5 冷 凝 不 凝 气 环 氧 氯 丙 烷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G12-6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甲 胺 2.667 0.048 0.036 99 1160 四 氢 呋 喃 7.778 0.14 0.100 99 1160 G12-7 冷 凝 不 凝 气 四 氢 呋 喃 7.222 0.13 0.098 100 1160 二 甲 胺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G12-8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7.222 0.13 0.098 99 1160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G12-9 冷 凝 不 凝 气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7.222 0.13 0.097 99 1160 HCL 9.444 0.17 0.126 99 1160 G12-10 冷 凝 不 凝 气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7.222 0.13 0.095 99 1160 G12-11 冷 凝 不 凝 气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7.222 0.13 0.094 99 1160 丙 酮 4.333 0.078 0.058 99 1160 G12-12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9 1160 丙 酮 4.333 0.078 0.058 90 1160 G12-13 过 滤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78 0.0014 0.001 90 1160 四 氢 呋 喃 0.078 0.0014 0.001 90 1160 G12-14 烘 干 丙 酮 5.111 0.092 0.059 100 400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0.089 0.0016 0.001 100 400 G12-15 粉 碎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杂 质 2010.0 8.04 0.643 100 80 150

(2)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本 项 目 配 设 两 台 4t/h 的 蒸 汽 锅 炉,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两 台 蒸 汽 锅 炉 天 然 气 年 用 量 约 600 万 Nm 3 /a, 引 用 环 境 保 护 实 用 数 据 手 册 胡 明 操 主 编 中 数 据, 燃 烧 1Nm 3 管 道 天 然 气 产 生 10.244Nm 3 的 烟 气 计, 则 本 项 目 产 生 烟 气 量 约 6146 万 m 3 /a, 天 然 气 燃 烧 时 排 放 的 烟 气 中 各 污 染 物 的 源 强 见 表 3.3-41 表 3.3-41 燃 气 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系 数 和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SO2 NO2 烟 尘 排 放 系 数 (kg/10000m 3 ) 0.38 6.3 2.4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7 61.5 17.2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排 放 量 (t/a) 0.23 3.78 1.44 (3) 食 堂 油 烟 本 项 目 设 有 小 型 食 堂 1 个, 设 2 个 灶 头, 为 厂 区 员 工 提 供 餐 饮, 每 天 供 应 150 人 三 餐, 人 均 食 用 油 用 量 以 5kg/a 计 算, 则 食 用 油 使 用 量 为 0.75t/a, 油 烟 产 生 量 按 使 用 量 的 5% 计, 食 堂 操 作 按 6h/d 计, 则 油 烟 产 生 量 为 0.038t/a, 产 生 浓 度 为 4.2mg/m 3, 处 理 风 量 6000m 3 /h 项 目 食 堂 安 装 静 电 油 烟 净 化 器, 油 烟 净 化 效 果 以 60% 计, 则 项 目 厨 房 油 烟 排 放 量 为 0.015t/a, 排 放 浓 度 为 1.7mg/m 3, 食 堂 油 烟 经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由 排 气 筒 高 于 食 堂 屋 顶 排 放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42 151

表 3.3-42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车 间 产 品 废 气 编 号 产 生 状 况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放 源 参 数 排 气 量 治 理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速 率 年 产 量 去 除 率 (%) 浓 度 速 率 年 排 量 浓 度 速 率 高 度 直 径 温 度 (m 3 /h) 措 施 编 号 规 律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m) (m) ( ) G1-1 G2-1 4000 颗 粒 物 3712.5 14.85 0.19 布 袋 除 尘 99 37.1 0.15 0.0019 120 3.5 DMF 62.5 0.25 0.80 90 3.125 0.025 0.08 - - 乙 醇 637.5 2.55 5.49 95 15.938 0.26 0.55 - - HCL 407.5 1.63 4.04 95 10.188 0.082 0.20 - - 1 # 合 普 仑 司 特 二 氯 甲 烷 75.0 0.30 0.96 90 3.75 0.030 0.096 - - 成 车 G1-2~G1-12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扎 托 布 洛 芬 8000 乙 酸 4.5 0.018 0.057 90 0.225 0.0018 0.0057 - - 间 G2-2~G2-8 活 性 炭 吸 附 溴 化 氢 4.25 0.017 0.030 95 0.106 0.00085 0.003 - - P1 15 0.4 常 温 间 歇 三 乙 胺 5.5 0.022 0.069 90 0.275 0.0022 0.0069 - - 甲 醇 245.0 0.98 1.74 90 6.125 0.098 0.174 190 5.1 VOCs 515 4.12 9.116 90 29.438 0.013 0.913 40 1.5 G1-19 G2-15 4000 颗 粒 物 3587.5 14.35 1.71 布 袋 除 尘 99 35.9 0.14 0.017 120 3.5 乙 醇 582.5 2.33 3.15 95 14.563 0.23 0.32 - - 1 # 精 二 氯 甲 烷 2.2 0.0088 0.012 90 0.2 0.00088 0.0012 - - 普 仑 司 特 制 车 G1-13~G1-18 醋 酸 乙 酯 795.0 3.18 1.86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99 79.5 0.318 0.19 - - 扎 托 布 洛 芬 8000 间 G2-9~G2-14 甲 醇 0.2 0.00071 0.00040 活 性 炭 吸 附 90 0.02 0.000071 0.00004 190 5.1 P2 15 0.4 常 温 间 歇 HCL 0.2 0.00071 0.00040 95 0.01 3.55E-05 0.00002 100 0.26 VOCs 689.95 5.520 5.022 90 18.658 0.549 0.511 40 1.5 G4-1 G5-9 4000 颗 粒 物 1435.0 5.74 0.14 布 袋 除 尘 99 14.35 0.057 0.0014 120 3.5 2 # 合 法 莫 替 丁 乙 醇 335.0 1.34 2.67 95 16.75 0.13 0.27 - - 成 车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G3-1 G4-2~G4-6 二 氯 甲 烷 120.0 0.48 1.29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90 12.0 0.048 0.13 - - P3 15 0.4 常 温 间 歇 4000 间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G5-1~G5-8 HCL 100.0 0.40 0.95 活 性 炭 吸 附 95 5.0 0.02 0.048 100 0.26 VOCs 455 1.82 3.96 90 28.75 0.178 0.4 40 1.5 2 # 精 颗 粒 物 537.5 2.15 0.32 99 5.4 0.022 0.0032 120 3.5 法 莫 替 丁 G3-2~G3-7 G4-7~ 布 袋 除 尘 + 水 喷 制 车 4000 乙 醇 257.5 1.03 1.23 90 25.8 0.10 0.12 - -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G4-12 淋 间 VOCs 257.5 1.03 1.23 90 25.8 0.10 0.12 40 1.5 P4 15 0.4 常 温 间 歇 G6-10 G8-1 G8-10 4000 颗 粒 物 1205.0 4.82 0.45 布 袋 除 尘 99 12.0 0.048 0.0045 120 3.5 乙 醇 500.833 6.01 8.86 95 25.042 0.60 0.89 - - 甲 醇 34.167 0.41 12.58 90 3.417 0.041 1.26 190 5.1 3 # 合 白 藜 芦 醇 二 氯 甲 烷 4.333 0.052 0.099 90 0.433 0.0052 0.0099 - - 成 车 洛 索 洛 芬 钠 G6-1~G6-9 G7-1~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12000 甲 苯 34.167 0.41 0.91 90 3.417 0.041 0.091 40 3.1 间 尼 洛 替 尼 G7-9 G8-2~G8-9 活 性 炭 吸 附 DMF 28.333 0.34 0.65 90 2.833 0.034 0.065 - - P5 15 0.6 常 温 间 歇 HCL 3.6 0.043 0.085 95 0.18 0.0022 0.0043 100 0.26 VOCs 601.833 7.222 23.099 90 35.142 0.721 2.316 40 1.5 G9-1 G10-1 G10-12 G11-1 G11-4 G11-17 4000 颗 粒 物 11047.5 44.19 1.70 布 袋 除 尘 99 110.0 0.44 0.017 120 3.5 G12-1 G12-15 乙 醛 5 0.090 0.21 90 0.5 0.0090 0.021 - - 甲 醇 202.778 3.65 4.46 90 20.278 0.37 0.45 190 5.1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4 # 合 丙 酮 17.222 0.31 0.25 90 1.722 0.031 0.025 - -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成 车 G9-2~G9-5 二 氯 甲 烷 77.778 1.40 2.40 90 7.778 0.14 0.24 - - P6 15 0.6 常 温 间 歇 二 酚 阿 扎 那 韦 间 G10-2~G10-11 甲 苯 47.778 0.86 1.59 90 4.778 0.086 0.16 40 3.1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G11-2 G11-3 18000 四 氢 呋 喃 15.556 0.28 0.20 90 1.556 0.028 0.020 - - 活 性 炭 吸 附 G11-4~G11-16 二 甲 胺 2.733 0.049 0.037 90 0.273 0.0049 0.0037 - - G12-2~G12-14 环 氧 氯 丙 烷 5.333 0.096 0.069 90 0.533 0.0096 0.0069 - - HCL 12.778 0.23 0.21 95 0.639 0.012 0.011 100 0.26 硫 酸 雾 40.556 0.73 1.75 95 2.028 0.037 0.088 45 1.5 VOCs 374.178 6.735 9.216 10 37.418 0.679 0.927 40 1.5 152

续 表 3.3-42 位 置 产 品 废 气 编 号 产 生 状 况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放 源 参 数 排 气 量 治 理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速 率 年 产 量 去 除 率 (%) 浓 度 速 率 年 排 量 浓 度 速 率 高 度 直 径 温 度 (m 3 /h) 措 施 编 号 规 律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m) (m) ( ) 烟 尘 17.2 0.24 1.44-17.2 0.24 1.44 20 - 锅 炉 房 -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10243 SO2 2.7 0.038 0.23 - - 2.7 0.038 0.23 50 - P7 25 0.6 100 连 续 NO2 61.5 0.63 3.78-61.5 0.63 3.78 200 - 食 堂 - 食 堂 油 烟 6000 油 烟 4.2 0.025 0.038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60 1.7 0.01 0.015 2.0 - 烟 道 - - - 间 歇 注 *: 本 项 目 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153

2 无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贮 罐 区 贮 槽 呼 吸 损 失 生 产 车 间 投 料 输 送 反 应 等 过 程 的 无 组 织 挥 发 废 气 1 大 呼 吸 过 程 本 项 目 物 料 储 罐 输 入 输 出 时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气 相 管 与 液 相 管 分 别 与 储 罐 相 连, 输 出 输 入 时 形 成 闭 路 循 环,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计 算 储 罐 区 大 呼 吸 过 程 2 小 呼 吸 过 程 小 呼 吸 排 放 是 由 于 温 度 和 大 气 压 力 的 变 化 引 起 蒸 气 的 膨 胀 和 收 缩 而 产 生 的 蒸 气 排 出, 它 出 现 在 罐 内 液 面 无 任 何 变 化 的 情 况, 是 非 人 为 干 扰 的 自 然 排 放 方 式 固 定 顶 罐 的 呼 吸 排 放 可 用 下 式 估 算 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L B = 0.191 M (P/(100910-P)) 0.68 D 1.73 H 0.51 T 0.45 F P C K C 式 中 :L B 固 定 顶 罐 的 呼 吸 排 放 量 (kg/a); M 储 罐 内 蒸 气 的 分 子 量 ; P 在 大 量 液 体 状 态 下, 真 实 的 蒸 气 压 力 (Pa); D 罐 的 直 径 (m); H 平 均 蒸 气 空 间 高 度 (m); T 一 天 之 内 的 平 均 温 度 差 ( ), 取 12 ; F P 涂 层 因 子 ( 无 量 纲 ), 根 据 油 漆 状 况 取 值 在 1-1.5 之 间 ; C 用 于 小 直 径 罐 的 调 节 因 子 ( 无 量 纲 ); 直 径 在 0-9m 之 间 的 罐 体,C = 1-0.0123(D-9) 2 ; 罐 径 大 于 9m 的 C = 1; K C 产 品 因 子 ( 石 油 原 油 K C 取 0.65, 其 他 的 液 体 取 1.0) 溶 剂 储 罐 小 呼 吸 排 放 计 算 参 数 见 表 3.3-43 表 3.3-43 储 罐 小 呼 吸 计 算 参 数 取 值 表 项 目 DMF 甲 苯 甲 醇 乙 醇 盐 酸 M 73 92 32 46 36.5 P 351 4890 1245 5800 30660 D 2.4 2.4 2.4 2.4 2.4 H 1 1 1 1 1 T 12 12 12 12 12 Fp 1.25 1.25 1.25 1.25 1.25 C 0.464 0.464 0.464 0.464 0.464 Kc 1.0 1.0 1.0 1.0 1.0 154

储 存 区 危 险 品 仓 库 桶 装 原 料 在 储 存 过 程 也 会 有 少 量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产 生, 生 产 车 间 临 时 储 罐 及 投 料 输 送 也 有 无 组 织 挥 发 废 气, 废 气 产 生 量 根 据 最 大 储 存 量 情 况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统 计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44 155

表 3.3-44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染 源 位 置 产 生 量 (t/a) 面 源 面 积 (m 2 ) 面 源 高 度 (m) 1 颗 粒 物 0.021 2 DMF 0.0041 3 乙 醇 0.053 4 HCL 0.041 5 二 氯 甲 烷 0.0053 1# 合 成 车 间 6 乙 酸 0.00028 1080 10 7 溴 化 氢 0.00030 8 三 乙 胺 0.00070 9 甲 醇 0.015 10 VOCs 0.07838 11 乙 醇 0.12 12 二 氯 甲 烷 0.00044 1# 精 制 车 间 13 乙 酸 乙 酯 0.020 900 10 14 VOCs 0.14044 15 颗 粒 物 0.0035 16 乙 醇 0.0032 17 二 氯 甲 烷 2# 合 成 车 间 0.0080 1080 10 18 HCL 0.0096 19 VOCs 0.0112 20 乙 醇 2# 精 制 车 间 0.069 900 10 21 颗 粒 物 0.0032 22 乙 醇 0.039 23 甲 醇 3# 合 成 车 间 0.13 1314 10 24 HCL 0.00042 25 VOCs 0.169 26 颗 粒 物 0.038 27 甲 醇 0.15 28 丙 酮 0.0090 29 乙 醛 0.0016 30 甲 苯 0.053 31 二 甲 胺 0.00037 4# 合 成 车 间 32 二 氯 甲 烷 0.0091 1314 10 33 四 氢 呋 喃 0.0012 34 环 氧 氯 丙 烷 0.00001 35 HCL 0.0020 36 硫 酸 雾 0.018 37 VOCs 0.22428 38 DMF 0.001 39 甲 苯 0.002 40 甲 醇 0.002 储 罐 区 41 乙 醇 0.015 6000 8.5 42 HCL 0.005 43 VOCs 0.02 44 甲 苯 0.0001 45 HCL 0.0002 46 乙 醇 污 水 站 0.0001 8190 2 47 甲 醇 0.0001 48 VOCs 0.0003 注 : 本 项 目 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156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见 表 3.3-44 表 3.3-44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t/a)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SO2 0.23 0 0.23 NOX 3.78 0 3.78 颗 粒 物 5.95 4.46 1.49 油 烟 0.038 0.023 0.015 HCL 20.36 18.32 2.04 硫 酸 雾 1.75 1.662 0.088 溴 化 氢 0.03 0.027 0.003 乙 醇 21.46 19.31 2.15 二 氯 甲 烷 4.76 4.28 0.48 甲 醇 18.78 16.90 1.88 甲 苯 2.50 2.25 0.25 DMF 1.45 1.31 0.15 乙 酸 0.057 0.0513 0.0057 三 乙 胺 0.069 0.0621 0.0069 乙 酸 乙 酯 1.86 1.67 0.19 乙 醛 0.21 0.189 0.021 丙 酮 0.25 0.225 0.025 四 氢 呋 喃 0.2 0.18 0.02 二 甲 胺 0.037 0.0333 0.0037 环 氧 氯 丙 烷 0.069 0.0621 0.0069 VOCs 51.643 46.456 5.187 颗 粒 物 0.066 0 0.066 HCL 0.058 0 0.058 硫 酸 雾 0.018 0 0.018 乙 醇 0.30 0 0.30 二 氯 甲 烷 0.023 0 0.023 甲 醇 0.30 0 0.30 甲 苯 0.055 0 0.055 DMF 0.0051 0 0.0051 乙 酸 0.00028 0 0.00028 溴 化 氢 0.0003 0 0.0003 三 乙 胺 0.0007 0 0.0007 乙 酸 乙 酯 0.02 0 0.02 丙 酮 0.009 0 0.009 乙 醛 0.0016 0 0.0016 二 甲 胺 0.00037 0 0.00037 四 氢 呋 喃 0.0012 0 0.0012 环 氧 氯 丙 烷 0.00001 0 0.00001 注 : 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3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VOCs 0.644 0 0.644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开 停 车 检 修 等 工 况 条 件 下,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没 有 达 到 稳 定 运 行 状 态, 该 条 件 下 属 于 非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该 条 件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条 件 进 行 核 算 污 染 源 强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全 厂 共 设 7 根 高 度 为 15m 高 (P1~P7) 排 气 筒, 其 中 P7 排 气 筒 排 放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为 直 接 排 放 口 ( 不 作 非 正 常 源 强 考 虑 ); 本 项 目 涉 及 排 15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气 筒 较 多,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估 算 情 况 以 及 各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非 正 常 排 放 状 况 主 要 考 虑 P1 排 气 筒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处 理 效 率 降 到 0 的 情 况, 则 非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下 废 气 排 放 源 强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45 表 3.3-45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源 名 称 排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速 率 (kg/h) 颗 粒 物 14.85 DMF 1.00 乙 醇 4.56 HCL 2.10 二 氯 甲 烷 0.059 P1 排 气 筒 4000 叔 丁 醇 0.43 乙 酸 0.028 溴 化 氢 0.017 三 乙 胺 0.035 甲 醇 0.97 VOCs 4.12 3.3.4.2 水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排 放 情 况 (1) 生 活 用 水 本 项 目 全 厂 职 工 150 人, 工 作 实 行 三 班 24 小 时 工 作 制, 全 年 工 作 250 天 根 据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5-2009),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为 40-60L/( 人 班 ), 本 次 报 告 取 值 50L/( 人 班 ), 则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5625m 3 /a(22.5m 3 /d) 产 污 系 数 按 照 0.8 计 算, 则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4500m 3 /a(18m 3 /d),cod 400mg/L SS 200mg/L 氨 氮 25mg/L 总 磷 4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2) 食 堂 用 水 本 项 目 设 员 工 食 堂 一 个, 供 90 人 就 餐,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食 堂 用 水 约 1875m 3 /a (7.5 m 3 /d), 产 污 系 数 按 照 0.9 计 算, 则 食 堂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1675m 3 /a(6.7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400mg/L SS 200mg/L 氨 氮 25mg/L 总 磷 4mg/L 动 植 物 油 160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3) 设 备 冲 洗 用 水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每 生 产 一 批 将 冲 洗 一 次,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数 据, 设 备 冲 洗 用 水 量 约 1500 m 3 /a(5m 3 /d), 产 污 系 数 按 照 0.9 计 算, 则 本 项 目 产 生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约 1125m 3 /a (4.5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600mg/L SS 1000mg/L 氨 氮 0.5mg/L 总 磷 80mg/L 盐 分 5000mg/L 甲 苯 1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15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喷 淋 塔 用 水 本 项 目 配 设 6 套 单 套 循 环 量 为 11.4m 3 /h 的 喷 淋 塔 装 置 ( 包 含 碱 液 喷 淋 塔 ), 用 于 处 理 生 产 车 间 不 凝 气 中 的 酸 性 物 质, 循 环 量 约 410400 m 3 /a(1640.6m 3 /d), 补 水 量 约 2565m 3 /a(10.26m 3 /d), 损 耗 约 2052m 3 /a(8.21m 3 /d), 排 水 量 约 513m 3 /a(2.0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3000mg/L SS 1000mg/L 甲 苯 50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5) 冷 却 塔 补 水 本 项 目 配 设 一 台 循 环 量 为 125 m 3 /h 的 冷 却 塔, 循 环 量 约 750000m 3 /a(3000m 3 /d),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为 4688m 3 /a (18.75m 3 /d), 损 耗 量 约 3750m 3 /a (15m 3 /d), 定 期 排 水 量 为 938m 3 /a(3.7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50mg/L SS 50mg/L 盐 分 5000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6) 冷 冻 机 补 水 本 项 目 配 设 6 台 单 台 循 环 量 为 50m 3 /h 的 冷 冻 机, 循 环 量 约 1500000 m 3 /a (6000m 3 /d),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为 11250m 3 /a(45m 3 /d), 损 耗 量 约 9000m 3 /a(36m 3 /d) 定 期 排 水 量 为 2250m 3 /a(9m 3 /d),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50mg/L SS50mg/L 盐 分 5000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7)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需 要 定 时 进 行 冲 洗, 冲 洗 频 次 基 本 为 1 天 一 次,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量 为 12600m 3 /a(42m 3 /d), 这 部 分 水 全 部 来 自 车 间 蒸 汽 冷 凝 水, 损 耗 按 0.1 计, 则 产 生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11340m 3 /a(37.8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600mg/L BOD 5 400mg/L SS 1000mg/L 总 氮 0.1mg/L 总 磷 0.5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8) 蒸 汽 锅 炉 用 水 本 项 目 配 设 两 台 4m 3 /h 的 蒸 汽 锅 炉, 年 蒸 汽 最 大 用 量 约 48000 m 3 /a(192m 3 /d) 作 为 厂 区 间 接 热 源, 锅 炉 自 带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制 备 率 按 80% 计, 则 锅 炉 用 水 约 60000m 3 /a (240m 3 /d), 软 水 制 备 排 水 约 12000m 3 /a(48m 3 /a),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50mg/L SS50mg/L 盐 分 1000mg/L,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9) 工 艺 废 水 本 项 目 各 类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有 工 艺 废 水 产 生, 产 生 量 约 861m 3 /a(3.446t/d), 主 要 污 染 物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3.2-36 (10) 水 环 泵 用 水 本 项 目 配 设 水 环 泵 20 台, 水 环 泵 单 台 水 流 量 为 50m 3 /h, 则 本 项 目 水 环 泵 最 大 总 15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循 环 水 量 为 6000000 m 3 /a(24000m 3 /d),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约 37500m 3 /a(150m 3 /d), 损 耗 量 约 30000 m 3 /a(120m 3 /d), 另 外, 生 产 过 程 中 减 压 烘 干 工 序 水 环 泵 抽 出 的 水 蒸 气 约 30 m 3 /a(0.12 m 3 /d) 进 入 水 环 泵 废 水 中, 则 本 项 目 水 环 泵 废 水 量 为 7530m 3 /a(30.12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600mg/L SS 800mg/L 甲 苯 10mg/L (11) 初 期 雨 水 依 据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快 速 设 计 手 册 -2- 排 水 工 程 中 相 关 要 求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时 间 t 为 10min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 q = ( + 0.671lg P) ( t + 13.3) 0. 80 2989.3 1 Q=Ψfq 式 中 : q 按 设 计 降 雨 重 现 期 与 历 时 所 算 出 的 降 雨 强 度 (L/s.10 4 m 2 ), 计 算 得 q 为 289L/s.10 4 m 2 ; P 重 现 期 为 2; F 设 计 汇 水 面 积 (10 4 m 2 ), 本 项 目 库 区 及 生 产 装 置 区 面 积 约 3 万 m 2 Ψ 径 流 系 数 ( 取 0.75) 计 算 得 Q=434m 3 / 次, 间 歇 降 雨 频 次 按 12 次 / 年 计, 则 建 设 项 目 初 污 染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量 为 5208m 3 /a(20.83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600mg/L SS 1000mg/L (12) 绿 化 用 水 本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约 16238m 2, 绿 化 用 水 按 1.3L/m 2 d 计, 则 绿 化 用 水 量 约 为 5277 m 3 /a(21.11m 3 /d)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3-46, 各 工 艺 废 水 汇 总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本 项 目 全 厂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47 16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3.3-46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状 况 废 水 来 源 废 水 量 (m 3 /a)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COD 143531.3 17.974 普 仑 司 特 W1-1~ SS 4679.5 0.586 125.227 W1-4 氨 氮 2747.0 0.344 盐 83903.6 10.507 COD 56666.9 3.048 SS 12028.7 0.647 扎 托 布 洛 芬 W2-1 53.788 总 磷 102123.2 5.493 盐 231092.4 12.430 硫 化 物 446.2 0.024 法 莫 替 丁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W3-1 W3-2 W4-1 ~W4-4 48.872 46.536 COD 148449.0 7.255 SS 72986.6 3.567 氨 氮 24553.9 1.200 盐 291516.6 14.247 硫 化 物 12829.4 0.627 COD 180870.7 8.417 SS 6081.3 0.283 氨 氮 6661.5 0.310 盐 167827.1 7.810 氟 化 物 171.9 0.008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W5-1 8.428 COD 126483.2 1.066 COD 125771.7 32.208 白 藜 芦 醇 SS 2464.0 0.631 W6-1 256.083 总 磷 17459.2 4.471 W6-2 盐 56829.2 14.553 甲 苯 12937.2 3.313 洛 索 洛 芬 钠 尼 洛 替 尼 W7-1 W7-2 W8-1 W8-2 186.256 19.77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W9-1 27.217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W10-1 W10-2 41.953 阿 扎 那 韦 W11-1 16.001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W12-1 ~W12-4 31.244 COD 86305.9 16.075 SS 6995.7 1.303 氨 氮 14217.0 2.648 盐 211279.1 39.352 COD 2977497.0 58.880 SS 7079.6 0.140 氨 氮 29481.7 0.583 盐 2956764.0 58.470 氟 化 物 10063.2 0.199 COD 20575.4 0.560 SS 5180.6 0.141 盐 323364.1 8.801 COD 22120.0 0.928 SS 1025.0 0.043 盐 4767.2 0.200 甲 苯 2788.8 0.117 总 锌 4767.2 0.200 COD 80495.0 1.288 SS 12124.2 0.194 氨 氮 812.4 0.013 COD 210152.3 6.566 SS 5537.1 0.173 氨 氮 64.0 0.002 盐 44104.5 1.378 16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来 源 废 水 量 m 3 /a 工 艺 废 水 ( 浓 水 )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喷 淋 塔 废 水 水 环 泵 初 期 雨 水 生 活 污 水 食 堂 废 水 锅 炉 排 水 冷 却 塔 排 水 冷 冻 机 排 水 清 下 水 861.5 (3.446m 3 /d) 9450 (37.8m 3 /d) 1125 (4.5m 3 /d) 512.5 (2.05m 3 /d) 7530 (30.12 m 3 /d) 5207.5 (20.83 m 3 /d) 4500 (18m 3 /d) 1675 (6.7m 3 /d) 12000 (48m 3 /d) 937.5 (3.75m 3 /d) 2250 (9m 3 /d) 37429 (149.714m 3 /d) 表 3.3-47 本 项 目 全 厂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1]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汇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污 染 物 名 称 名 称 浓 度 产 生 量 名 称 浓 度 产 生 量 浓 度 排 放 量 (mg/l) (t/a) (mg/l) (t/a) (mg/l) (t/a) COD 179071 154.27 废 水 量 - 861.5 SS 8950 7.71 COD 179071 154.27 氨 氮 5920 5.10 SS 8950 7.71 总 磷 11909 10.26 氨 氮 5920 5.10 经 预 隔 油 + 中 和 絮 盐 分 78642 67.75 总 磷 11909 10.26 凝 沉 淀 + 蒸 发 预 处 硫 化 物 255 0.22 盐 分 78642 67.75 理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氟 化 物 987 0.85 硫 化 物 255 0.22 处 理 站 甲 苯 3981 3.43 氟 化 物 987 0.85 甲 苯 3981 3.43 总 锌 232 0.20 总 锌 232 0.20 COD 600 5.67 SS 1000 9.45 氨 氮 0.1 0.00095 总 磷 0.5 0.0047 COD 600 0.67 SS 1000 1.13 氨 氮 0.5 0.00056 总 磷 80 0.090 盐 分 5000 5.63 甲 苯 1 0.0011 水 量 - 46449 COD 3000 1.54 COD 118.1 5.49 SS 1000 0.51 SS 38.0 1.77 甲 苯 50 0.026 氨 氮 3.3 0.15 COD 600 4.52 总 磷 0.9 0.42 SS 800 6.02 废 水 量 - 45637.5 盐 分 235.3 10.93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甲 苯 10 0.075 COD 420 19.18 甲 苯 0.5 0.02 站, 采 用 工 艺 Fe/C COD 600 3.12 SS 542 24.74 动 植 物 油 5.0 0.23 微 电 解 +Fenton 氧 SS 1000 5.21 氨 氮 3.3 0.15 化 +UASB 生 化 + 水 解 COD 400 1.80 总 磷 2.6 0.12 酸 化 + 接 触 氧 化 + 臭 SS 200 0.90 盐 分 480 20.82 氧 氧 化 + 曝 气 生 物 滤 氨 氮 25 0.11 甲 苯 2.3 0.10 池 总 磷 4 0.018 动 植 物 油 6.2 0.27 COD 400 0.67 SS 200 0.34 氨 氮 25 0.042 总 磷 4 0.0067 动 植 物 油 160 0.27 COD 50 0.60 SS 50 0.60 盐 分 1000 12.00 COD 50 0.47 SS 50 0.47 盐 分 1000 0.94 COD 50 0.11 SS 50 0.11 盐 分 1000 2.25 COD 30 1.12 COD 30 1.12 COD 30 1.12 - - SS 30 1.12 SS 30 1.12 SS 30 1.12 - 注 : 上 表 中 各 类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为 本 项 目 完 成 后 全 厂 污 水 站 尾 水 中 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mg/l) 120 50 25 1.0-0.5 100 排 放 方 式 与 去 向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雨 水 管 网 162 天 津 市 气 象 科 学 研 究 所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见 表 3.3-48 表 3.3-48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t/a)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废 水 量 46499 0 46499 COD 173.45 167.96 5.49 SS 32.45 30.68 1.77 氨 氮 5.25 5.1 0.15 总 磷 10.38 9.96 0.42 盐 分 88.57 77.64 10.93 硫 化 物 0.22 0.22 0 氟 化 物 0.85 0.85 0 甲 苯 3.53 3.51 0.02 总 锌 0.2 0.2 0 动 植 物 油 0.27 0.04 0.23 3.3.4.3 噪 声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为 泵 类 离 心 机 干 燥 机 烘 箱 粉 碎 机 冷 水 机 组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设 备 风 机 等,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情 况 见 表 3.3-49 163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表 3.3-49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情 况 厂 界 坐 标 治 理 前 源 强 [db(a)] 所 在 车 间 名 称 距 最 近 厂 界 位 置 (m)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后 源 强 [db(a)] 1 泵 类 34 (240,122) 85 隔 声 消 声 60 2 离 心 机 11 (245,117) 85 隔 声 减 震 60 3 双 锥 干 燥 机 2 (250,112) 80 1# 合 成 南 厂 界 车 间 140m 隔 声 减 震 20 4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4 (255,107) 80 隔 声 减 震 20 5 引 风 机 2 (260,102)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6 离 心 机 2 (250,158) 85 隔 声 减 震 25 7 双 锥 干 燥 机 3 (245,153) 80 1# 精 制 南 厂 界 隔 声 减 震 20 8 粉 碎 机 2 (240,147) 95 车 间 100m 隔 声 减 震 减 震 30 9 泵 类 8 (255,150) 85 隔 声 消 声 25 10 泵 类 37 (163,122) 85 隔 声 消 声 25 11 离 心 机 10 (168,117) 85 隔 声 减 震 25 12 双 锥 干 燥 机 2 (173,112) 80 2# 合 成 西 厂 界 车 间 160m 隔 声 减 震 20 13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1 (178,107) 80 隔 声 减 震 20 14 引 风 机 2 (183,102)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15 泵 类 6 (163,158) 85 隔 声 消 声 25 16 离 心 机 2 (168,153) 85 2# 精 制 西 厂 界 隔 声 减 震 25 17 双 锥 干 燥 机 3 (173,148) 80 车 间 160m 隔 声 减 震 20 18 粉 碎 机 2 (178,143) 95 隔 声 减 震 减 震 65 19 离 心 机 10 (18,214) 85 隔 声 减 震 25 20 泵 类 37 (31,201) 85 隔 声 消 声 25 21 粉 碎 机 3 (25,206) 95 3# 合 成 隔 声 减 震 减 震 30 西 厂 界 20m 22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2 (35,207) 80 车 间 隔 声 减 震 20 23 双 锥 干 燥 机 2 (20,205) 80 隔 声 减 震 20 24 引 风 机 2 (18,214)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25 离 心 机 8 (123,214) 85 隔 声 减 震 25 26 泵 类 46 (121,210) 85 隔 声 消 声 25 27 粉 碎 机 3 (114,205) 95 4# 合 成 西 厂 界 隔 声 减 震 减 震 65 28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3 (120,203) 80 车 间 128m 隔 声 减 震 20 29 双 锥 干 燥 机 3 (112,210) 80 隔 声 减 震 20 30 引 风 机 2 (111,201)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31 空 压 机 3 (69,86) 90 空 压 房 西 厂 界 78m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60 32 冷 水 机 组 4 (26,90) 80 隔 声 消 声 60 冷 却 站 西 厂 界 30m 33 冷 却 塔 11 (31,80) 65 消 声 50 34 锅 炉 风 机 2 (11,110) 90 锅 炉 房 西 厂 界 10m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60 注 :(1) 以 厂 区 西 南 角 为 坐 标 原 点 ; (2) 泵 类 声 压 级 参 考 环 境 工 程 手 册 - 环 境 噪 声 控 制 卷 中 泵 噪 声, 一 般 约 在 85dB(A); 干 燥 机 离 心 机 粉 碎 机 空 压 机 锅 炉 风 机 引 风 机 噪 声 源 强 参 考 噪 声 控 制 工 程 ( 高 红 武 主 编 ) 中 电 动 机 压 级 (75-107dB(A)) 粉 碎 机 压 级 (91-105dB(A)) 空 压 机 声 压 级 (73-116dB(A)) 引 风 机 噪 声 源 强 为 75-118dB(A) 164

3.3.4.4 固 废 源 强 及 处 置 情 况 根 据 物 料 平 衡, 本 项 目 工 艺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表 见 3.3-50; 建 设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3.3-51 表 3.3-50 本 项 目 工 艺 固 废 产 生 状 况 序 号 产 品 固 废 名 称 产 生 工 段 产 生 量 (t/a) 性 状 属 性 判 别 1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1.416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普 仑 司 特 2 蒸 馏 残 渣 蒸 馏 0.970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3 蒸 馏 残 渣 蒸 馏 0.681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4 扎 托 布 洛 芬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1.509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5 蒸 馏 残 液 水 洗 蒸 馏 41.966 液 态 危 险 固 废 6 法 莫 替 丁 蒸 馏 残 渣 脱 色 过 滤 4.400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7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0.297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8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0.528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9 白 藜 芦 醇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1.301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0 洛 索 洛 芬 钠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1.274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1 尼 洛 替 尼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0.286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2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0.174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3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蒸 馏 残 渣 蒸 馏 0.480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4 蒸 馏 残 液 蒸 馏 16.535 液 态 危 险 固 废 15 蒸 馏 残 渣 蒸 馏 7.814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6 蒸 馏 残 渣 蒸 馏 2.399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7 阿 扎 那 韦 废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滤 0.522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序 号 18 蒸 馏 残 渣 蒸 发 0.433 半 固 态 危 险 固 废 19 蒸 馏 残 液 蒸 馏 54.344 液 态 危 险 固 废 20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萃 取 残 液 萃 取 9.665 液 态 危 险 固 废 合 计 147.00 - - 表 3.3-51 名 称 分 类 编 号 性 状 1 蒸 ( 精 ) 馏 残 渣 2 工 艺 废 活 性 炭 3 废 活 性 炭 4 5 6 沾 染 废 油 的 手 套 抹 布 废 水 处 理 隔 油 装 置 废 油 废 水 处 理 蒸 发 装 置 残 留 7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HW02 271-001-02 HW02 271-003-02 HW49 900-039-49 HW49 900-041-49 HW02 271-004-02 HW02 271-001-02 HW49 802-006-49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含 水 率 (%) 产 生 量 (t/a) 综 合 利 用 方 式 及 其 数 量 (t/a) 处 理 或 处 置 方 式 (t/a) 液 态 90 139.69 - 委 托 处 置 139.69 半 固 态 80 7.31 - 委 托 处 置 7.31 固 态 - 62.5 - 委 托 处 置 62.5 固 态 - 2.0 - 委 托 处 置 2.0 液 态 90 1.7 - 委 托 处 置 1.7 半 固 态 50 67.75 - 委 托 处 置 67.75 半 固 态 50 18.37 - 委 托 处 置 18.37 8 生 活 垃 圾 99 固 态 - 37.5 - 环 卫 清 运 37.5 165

3.3.5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废 气 本 项 目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3-52 表 3.3-52 本 项 目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t/a) 类 别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废 水 固 废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注 :[1] 为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量 ; 本 项 目 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SO2 0.23 0 0.23 NOX 3.78 0 3.78 颗 粒 物 5.95 4.46 1.49 油 烟 0.038 0.023 0.015 HCL 20.36 18.32 2.04 硫 酸 雾 1.75 1.662 0.088 溴 化 氢 0.03 0.027 0.003 乙 醇 21.46 19.31 2.15 二 氯 甲 烷 4.76 4.28 0.48 甲 醇 18.78 16.90 1.88 甲 苯 2.50 2.25 0.25 DMF 1.45 1.31 0.15 乙 酸 0.057 0.0513 0.0057 三 乙 胺 0.069 0.0621 0.0069 乙 酸 乙 酯 1.86 1.67 0.19 乙 醛 0.21 0.189 0.021 丙 酮 0.25 0.225 0.025 四 氢 呋 喃 0.2 0.18 0.02 二 甲 胺 0.037 0.0333 0.0037 环 氧 氯 丙 烷 0.069 0.0621 0.0069 VOCs 51.643 46.456 5.187 颗 粒 物 0.066 0 0.066 HCL 0.058 0 0.058 硫 酸 雾 0.018 0 0.018 乙 醇 0.30 0 0.30 二 氯 甲 烷 0.023 0 0.023 甲 醇 0.30 0 0.30 甲 苯 0.055 0 0.055 DMF 0.0051 0 0.0051 乙 酸 0.00028 0 0.00028 溴 化 氢 0.0003 0 0.0003 三 乙 胺 0.0007 0 0.0007 乙 酸 乙 酯 0.02 0 0.02 丙 酮 0.009 0 0.009 乙 醛 0.0016 0 0.0016 二 甲 胺 0.00037 0 0.00037 四 氢 呋 喃 0.0012 0 0.0012 环 氧 氯 丙 烷 0.00001 0 0.00001 VOCs 0.644 0 0.644 废 水 量 46499 0 46499 [1] COD 173.45 151.5 5.49 [1] SS 32.45 20.69 1.77 [1] 氨 氮 5.25 5.08 0.15 [1] 总 磷 10.38 10.27 0.42 [1] 盐 分 88.57 77.63 10.93 [1] 硫 化 物 0.22 0.22 0 氟 化 物 0.85 0.85 0 甲 苯 3.53 3.507 0.02 [1] 总 锌 0.2 0.2 0 动 植 物 油 0.27 0.04 0.23 [1] 危 险 固 废 299.32 299.32 0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0 0 0 生 活 垃 圾 37.5 37.5 0 16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4.1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1.1 地 理 位 置 天 长 市 位 于 安 徽 省 的 东 部, 高 邮 湖 西 岸, 地 理 坐 标 介 于 东 经 118 39 19 ~ 119 13 23, 北 纬 32 27 36 ~32 57 36, 除 西 面 少 部 分 与 本 省 的 来 安 县 相 连 外, 其 余 均 为 江 苏 省 所 环 抱, 素 有 安 徽 东 大 门 之 称 东 南 南 西 南 分 别 与 江 苏 扬 州 市 仪 征 市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接 壤, 北 与 金 湖 县 盱 眙 县 毗 邻 境 内 东 西 宽 约 53km, 南 北 长 约 56km, 总 面 积 约 1770km 2, 属 于 半 岗 半 圩 丘 陵 地 区 天 长 市 交 通 优 势 明 显, 西 傍 京 沪 铁 路,205 国 道 宁 连 高 速 公 路 宁 淮 高 速 公 路 纵 贯 境 内, 市 区 距 扬 州 51 公 里, 南 京 75 公 里, 到 上 海 也 仅 3 个 小 时 左 右 的 路 程 ; 水 路 经 高 邮 湖 直 达 沿 江 沿 海 各 大 港 口 天 长 是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与 内 路 中 部 地 区 的 跳 板, 是 长 三 角 经 济 区 重 要 的 配 套 加 工 业 生 产 基 地 4.1.2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天 长 地 质 构 造 处 于 巨 型 多 字 型 构 造 体 系 内, 其 主 要 是 由 褶 皱 带 褶 皱 挤 压 性 和 扭 压 性 断 裂 或 挤 压 破 碎 带 所 构 成, 属 二 带 一 区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表 表 层 属 于 新 生 界 第 四 系 上 更 新 统 及 全 新 统 冲 积 物, 地 貌 上 层 一 级 阶 地 和 河 漫 滩 相 连, 地 形 略 有 起 伏 土 壤 为 浅 黄 黄 褐 色 黏 土 亚 黏 土, 含 铁 锰 和 钙 质 结 核, 下 部 基 岩 为 玄 武 岩, 膨 胀 土 分 布 较 广, 属 弱 中 级 市 域 地 势 由 西 南 向 东 北 逐 步 降 低, 成 簸 箕 形 倾 向 高 邮 湖, 基 本 属 于 半 岗 圩 丘 陵 地 区 西 南 边 境 分 布 着 草 庙 山 横 山 冶 山 等 低 丘 小 山, 最 高 处 海 拔 228.8m; 东 部 多 湖 荡, 有 白 荡 湖 牧 马 湖 高 邮 湖 以 及 沙 湖 沂 湖 洋 湖 等, 最 低 处 海 拔 3.5m 城 区 地 势 由 西 南 向 东 北 逐 步 降 低, 成 簸 箕 形 倾 向 高 邮 湖, 地 区 地 面 标 高 在 7~25m( 黄 海 高 程 ) 之 间, 局 部 地 区 低 于 7m 天 长 市 境 内 地 层 自 震 旦 系 到 第 四 系 均 有 发 育, 城 东 南 一 带 地 基 承 载 力 一 般 在 15t/m 2 左 右, 城 西 荭 草 湖 一 带 地 基 承 载 力 一 般 在 4t/m 2 左 右, 老 城 河 城 北 地 区 的 地 基 承 载 力 一 般 在 8t/m 2 左 右, 区 域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6 度 4.1.3 气 候 气 象 特 征 区 属 于 北 亚 热 带 与 温 暖 带 的 过 渡 地 带, 为 较 典 型 的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气 候 特 点 为 : 16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适 中, 日 照 充 足, 无 霜 期 长 气 温 : 天 长 站 年 平 均 气 温 14.9 月 平 均 气 温 以 1 月 最 低 (1.5 ),7 月 最 高 (27.5 ), 年 较 差 0.6 冬 季 和 夏 季 的 气 温 变 化 较 大, 相 对 温 度 逐 月 递 减 25% 左 右 秋 温 春 温,10 月 平 均 气 温 16.7,4 月 平 均 气 温 14.4, 前 者 ( 秋 温 ) 比 后 者 ( 春 四 季 温 ) 高 4.3 以 上, 这 是 因 为 秋 季 本 地 在 高 压 控 制 下 气 压 : 天 长 市 多 年 平 均 气 压 为 1014.5 毫 巴 (1957 2001) 各 月 气 压 最 高 出 现 在 12 月, 为 1024.9 毫 巴, 最 低 的 出 现 在 7 月, 为 1001.7 毫 巴, 年 较 差 为 1 毫 巴 左 右 气 压 的 季 节 变 化 不 大 冬 季 当 强 冷 空 气 侵 入 时, 气 压 明 显 升 高, 夏 季 当 受 太 平 洋 副 热 带 高 压 影 响 时, 气 压 急 剧 下 降 风 向 风 速 : 本 市 常 年 盛 行 风 向 为 ENE 和 ESE( 频 率 均 为 9%), 其 次 为 SE 冬 (1 月 ) 夏 (7 月 ) 春 (4 月 ) 秋 (10 月 ) 各 季 风 向 频 率 差 异 较 小, 冬 季 最 多 风 向 为 NE 和 NNE ( 频 率 分 别 为 9% 和 8%), 夏 季 最 多 风 向 为 ESE 和 SE( 频 率 分 别 为 12% 和 11%), 春 季 最 多 风 向 为 SE 和 ESE( 频 率 分 别 为 12% 和 11%), 秋 季 最 多 风 向 为 ESE 和 ENE( 频 率 分 别 为 10% 和 9%) 从 地 面 和 850 毫 巴 流 场 分 析, 冬 季 盛 行 东 北 季 风, 夏 季 盛 行 东 南 季 风, 这 与 年 月 盛 行 风 向 结 果 基 本 一 致 天 长 站 的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9 米 / 秒 春 季 各 月 风 速 较 大 ( 约 3.4 m/s), 秋 季 各 月 风 速 较 小 ( 约 2.6 m/s) 大 风 日 数 年 平 均 13.6 天, 多 出 现 在 4~8 月 风 速 17m/s, 即 风 力 8 级 以 上, 年 平 均 0.3 天 极 端 最 大 风 速 为 19m/s(1981 年 2 月 ) 降 水 量 : 雨 量 适 中, 旱 雨 季 分 明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048mm 旱 季 长 7 个 月 雨 季 5 个 月, 雨 季 降 水 量 占 年 降 水 量 的 68% 灾 害 性 天 气 较 频 繁 暴 雨 ( 日 降 水 量 >50 毫 米 ) 平 均 每 年 3.6 次, 日 最 大 暴 雨 量 258.4mm 1-2 月 多 寒 潮, 频 率 5 年 4 遇 日 照 : 天 长 多 年 平 均 日 照 日 数 为 2097 小 时, 夏 秋 季 日 照 时 数 较 多, 冬 春 季 较 少 日 照 百 分 率 ( 实 照 时 数 与 可 照 时 数 的 百 分 比 ) 以 冬 季 的 最 低 (38% 42%), 夏 季 的 最 高 (48% 62%) 冻 土 深 度 :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15cm 4.1.4 水 文 1 地 表 水 天 长 市 境 内 河 流 为 淮 河 入 江 水 系, 市 内 河 流 有 新 老 白 塔 河 铜 龙 河 杨 村 河 白 塔 河 川 桥 河 王 桥 河 等, 总 长 度 约 为 246.4km, 其 中 白 塔 河 川 桥 河 等 河 流 贯 穿 全 境, 流 向 高 邮 湖 高 邮 湖 常 年 水 位 5~5.5m, 蓄 水 5~6 亿 m 3, 汛 期 蓄 水 9.38 亿 m 3, 蓄 水 29.17 16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亿 m 3 天 长 市 东 面 为 淮 河 入 江 水 道 高 邮 湖, 境 内 有 多 条 河 流 贯 穿, 现 有 汇 水 面 积 2236.6km 2 ( 境 内 1770km 2 ),2004 年 份 地 表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5.8 亿 m 3 天 长 市 水 资 源 总 量 较 为 丰 富, 水 质 较 好, 为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充 实 的 资 源 条 件 天 长 市 正 常 年 降 水 量 18 亿 m 3 左 右 境 内 7 条 主 干 河 贯 穿 全 境, 共 长 246.4 km 引 水 流 量 43.5 m 3 /s 市 内 水 库 蓄 水 容 量 4.9 亿 m 3, 塘 坝 蓄 水 容 量 0.67 亿 m 3, 已 控 制 的 河 湖 蓄 水 容 量 0.23 亿 m 3 铜 龙 河 目 前 水 质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2 地 下 水 1) 地 下 水 类 型 与 含 水 层 的 划 分 根 据 地 下 水 赋 存 的 孔 隙 介 质 条 件,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有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碎 屑 岩 类 孔 隙 裂 隙 水 和 玄 武 岩 类 孔 洞 裂 隙 水 由 于 各 类 型 地 下 水 所 处 的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差 异 较 大, 其 富 水 程 度 有 很 大 不 同 (1)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1 浅 层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组 ( 底 板 埋 深 <50m)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地 下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中 下 更 系 统 的 中 粗 砂 砂 砾 的 孔 隙 中, 含 水 层 厚 度 10 45m, 砂 层 顶 板 埋 深 20-30m, 水 位 埋 深 <10m 沿 铜 城 一 带 单 井 涌 水 量 1000 3000m 3 /d, 水 质 类 型 为 HCO 3 Ca Mg 型, 矿 化 度 <1g/L 2 深 层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组 ( 底 板 埋 深 150-200m) 区 域 内 广 泛 分 布, 其 含 水 层 由 上 第 三 系 桂 五 组 花 果 山 组 含 砾 粗 砂 砂 砾 石 组 成, 在 铜 城 杨 村 以 西 与 上 第 三 系 玄 武 岩 呈 互 层 状 深 层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底 板 埋 深 150-200m, 一 般 厚 80 140m, 为 承 压 水, 水 位 埋 深 4-31m 单 井 涌 水 量 在 铜 城 一 带 为 1000-5000m 3 /d 水 质 为 HCO 3 -Ca Mg 型 或 HCO 3 -Ca Mg Na 型, 矿 化 度 <1g/L (2) 碎 屑 岩 类 裂 隙 孔 隙 水 区 域 内 广 泛 分 布, 含 水 层 由 下 第 三 系 和 白 垩 系 红 色 碎 屑 岩 组 成, 地 下 水 主 要 赋 存 在 风 化 网 状 裂 隙 中, 天 长 - 铜 城 一 带 顶 板 埋 深 为 200-400m, 其 余 地 区 一 般 为 200m 单 井 涌 水 量 <100m 3 /d 水 质 类 型 一 般 为 HCO 3 -Ca Na 或 HCO 3 -Ca Mg 型, 矿 化 度 <1g/L (3) 玄 武 岩 孔 洞 裂 隙 水 区 域 内 玄 武 岩 被 第 四 系 松 散 层 覆 盖, 玄 武 岩 类 孔 洞 裂 隙 含 水 赋 存 于 上 第 三 系 上 新 统 桂 五 组 中 的 原 生 气 孔 孔 洞 及 成 岩 裂 隙 次 生 风 化 裂 隙 和 构 造 裂 隙 中 16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区 域 内 北 东 向 断 裂 发 育, 使 玄 武 岩 层 构 造 裂 隙 发 育, 且 连 通 性 好, 有 利 于 地 下 水 的 富 集, 单 井 涌 水 量 可 达 1000 3000m 3 /d 水 位 埋 深 5 29m, 水 质 一 般 为 HCO 3 Ca 或 HCO 3 Ca Mg 型, 矿 化 度 0.5g/L 左 右 2) 地 下 水 的 补 径 排 条 件 (1)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浅 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主 要 为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深 层 孔 隙 水 还 接 受 邻 区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径 流 补 给, 地 下 水 的 流 向 与 地 表 水 流 向 一 致, 主 要 径 流 方 向 由 西 向 东 方 向 径 流, 地 下 水 排 泄 以 蒸 发 人 工 开 采 补 给 地 表 水 体 和 侧 向 径 流 为 主 (2) 碎 屑 岩 类 裂 隙 孔 隙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侧 向 径 流 和 上 部 含 水 层 的 越 流 补 给, 主 要 的 排 泄 方 式 为 侧 向 径 流 (3) 玄 武 岩 孔 洞 裂 隙 水 补 给 来 源 主 要 为 侧 向 径 流 补 给 ; 地 下 水 径 流 方 向 由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径 流 ; 地 下 水 排 泄 以 侧 向 径 流 为 主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集 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入 高 邮 湖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水 系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4.1-1 4.1.5 生 态 环 境 概 况 天 长 市 为 滁 州 市 辖 区 范 围 内 的 县 级 市, 滁 州 市 属 北 亚 热 带 落 叶 阔 叶 与 常 绿 阔 叶 混 交 林 地 带 的 江 淮 丘 陵 植 被 区,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以 落 叶 阔 叶 林 为 主, 本 区 热 量 雨 量 始 终, 利 于 植 物 生 长, 区 内 除 少 量 草 本 植 物 和 灌 木 等 自 然 植 被 外, 其 它 多 为 人 工 植 被,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16.9% 滁 州 市 有 乔 灌 木 树 种 85 科 187 属 414 种, 竹 类 2 属 17 种, 中 药 材 900 种, 区 内 以 侧 柏 杨 树 和 广 玉 兰 等 树 种 为 主, 其 中 广 玉 兰 为 滁 州 市 树, 它 不 仅 具 有 观 赏 和 经 济 价 值, 而 且 具 有 一 定 的 抗 毒 和 滞 尘 能 力, 是 空 气 环 境 污 染 区 理 想 种 植 植 物 全 市 珍 稀 树 种 有 琅 琊 榆 醉 翁 榆 滁 州 水 竹 珠 龙 油 桐 等 该 区 域 有 鸟 类 15 目 41 科 171 种, 爬 行 动 物 11 种, 两 栖 动 物 9 种, 兽 类 动 物 14 种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目 前 为 工 业 用 地, 周 围 无 珍 稀 动 植 物 资 源 4.1.6 矿 藏 资 源 天 长 境 内 地 下 矿 产 资 源 有 : 石 油 天 然 气 优 质 矿 泉 水 铁 矿 石 花 岗 岩 白 云 石 17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陶 土 等, 具 有 良 好 的 开 发 前 景, 其 中 拥 有 420 万 吨 的 石 油 储 量, 经 国 家 地 质 矿 产 部 鉴 定 的 含 锶 偏 硅 酸 游 离 CO 2 型 优 质 矿 泉 水 储 量 在 1 亿 吨 以 上, 居 全 省 之 首, 是 从 事 饮 料 酿 造 业 最 理 想 的 地 区 之 一,200 多 种 中 药 材 更 是 遍 布 全 市 乡 镇 4.2 项 目 所 在 地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4.2.1 天 长 市 环 境 概 况 根 据 2013 年 天 长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全 年 生 产 总 值 (GDP)2377514 万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12.0% 分 产 业 看,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299114 万 元, 增 长 3.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1600330 万 元, 增 长 14.2%;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478070 万 元, 增 长 9.7%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比 例 由 2012 年 的 13.1:66.7:20.2 调 整 为 12.6:67.3:20.1 其 中 工 业 增 加 值 占 GDP 的 比 重 为 63.4%, 比 上 年 提 高 0.8 个 百 分 点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37540 元 ( 折 合 6157 美 元 ), 比 上 年 增 加 4256 元 2013 年, 全 市 人 口 出 生 率 为 9.64, 死 亡 率 为 6.72, 自 然 增 长 率 2.92 年 末 全 市 户 籍 人 口 632049 人, 其 中 男 320480 人, 女 311569 人, 性 别 比 为 100:103 (1) 农 业 2013 年 天 长 市 粮 食 种 植 面 积 105828 公 顷, 比 上 年 增 加 515 公 顷 ; 油 料 种 植 面 积 6287 公 顷, 比 上 年 减 少 32 公 顷 ; 蔬 菜 种 植 面 积 6345 公 顷, 比 上 年 增 加 130 公 顷 全 年 粮 食 产 量 673383 吨, 下 降 0.4%; 油 料 产 量 14726 吨, 下 降 0.7% 全 年 造 林 面 积 8285 公 顷, 其 中 合 格 面 积 4338 公 顷 全 年 肉 类 总 产 量 33099 吨, 比 上 年 增 长 2.6%; 禽 蛋 产 量 22863 吨, 增 长 4.8%; 水 产 品 产 量 69000 吨, 增 长 4.5% 2013 年 年 末 全 市 农 业 机 械 总 动 力 113 万 千 瓦, 比 上 年 增 长 0.9% 农 用 拖 拉 机 64693 台, 减 少 6860 台 全 年 化 肥 施 用 量 ( 折 纯 )48612 吨, 比 上 年 增 长 0.3% 农 村 用 电 量 33305 万 千 瓦 小 时, 增 长 5.8% 有 效 灌 溉 面 积 80640 公 顷, 新 增 有 效 灌 溉 面 积 900 公 顷 (2) 工 业 和 建 筑 业 2013 年 天 长 市 281 家 规 模 工 业 企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1631384 万 元, 增 长 15.1% 按 经 济 类 型 分 : 集 体 企 业 增 加 值 15949 万 元, 增 长 126.2%; 股 份 制 企 业 增 加 值 1536262 万 元, 增 长 14.5%; 外 商 和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增 加 值 25615 万 元, 增 长 16.0%; 其 他 企 业 增 加 值 53558 万 元, 增 长 16.4% 按 轻 重 工 业 分 : 重 工 业 增 加 值 1221237 万 元, 增 长 15.3%; 轻 工 业 增 加 值 410147 万 元, 增 长 14.6%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产 量 中, 方 便 面 增 长 45.4%, 光 缆 增 长 31.9%, 电 子 元 件 增 长 29.5%, 阀 门 下 降 6.1%, 钢 材 下 降 5.0%, 单 晶 硅 下 降 17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51.5% 全 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761554 万 元, 增 长 16.9%; 实 现 利 税 总 额 1223029 万 元, 增 长 15.5%, 其 中 利 润 951984 万 元, 增 长 16.8% 2013 年 全 社 会 建 筑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91850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6% 资 质 内 建 筑 企 业 完 成 建 筑 业 总 产 值 268039 万 元, 增 长 25.9%, 实 现 利 税 总 额 26634 万 元, 增 长 174.7% 房 屋 建 筑 施 工 面 积 203.9 万 平 方 米, 下 降 0.1%; 房 屋 竣 工 面 积 80.3 万 平 方 米, 下 降 18.9% (3) 教 育 和 科 学 技 术 2013 年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1 所,2013 学 年 招 生 3393 人, 在 校 学 生 9341 人, 毕 业 生 3392 人 普 通 高 中 7 所, 招 生 3657 人, 在 校 学 生 11370 人, 毕 业 生 3984 人 普 通 初 中 32 所, 招 生 6819 人, 在 校 学 生 20200 人, 毕 业 生 7545 人 小 学 43 所 ( 其 中 : 含 12 个 教 学 点 ), 招 生 5020 人, 在 校 学 生 32472 人, 毕 业 生 6819 人 幼 儿 园 78 所, 招 生 4812 人, 在 校 学 生 14581 人, 毕 业 生 4948 人 高 中 阶 段 毛 入 学 率 为 88.2%, 初 中 学 龄 人 口 入 学 率 为 100%, 小 学 入 学 率 为 99.98% 2013 年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9526 人, 其 中 农 业 技 术 人 员 96 人 全 年 用 于 科 技 活 动 的 经 费 支 出 为 832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13.2%,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947 项, 比 上 年 增 加 370 项, 共 取 得 省 级 以 上 科 技 成 果 13 项 年 末 全 市 拥 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76 家, 共 实 现 总 产 值 428.7 亿 元 (4)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2013 年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艺 术 表 演 团 体 1 个, 文 化 馆 1 个, 博 物 馆 1 个, 公 共 图 书 馆 1 个, 公 共 图 书 藏 量 12 万 册 广 播 电 台 1 座, 电 视 台 1 座, 卫 星 收 转 站 4 座, 全 市 有 线 广 播 电 视 用 户 9.6 万 户, 其 中, 农 村 有 线 广 播 电 视 用 户 4.8 万 户 年 末 广 播 综 合 人 口 覆 盖 率 为 100.0%, 电 视 综 合 人 口 覆 盖 率 为 100.0%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卫 生 机 构 25 个 ( 不 含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诊 所 卫 生 所 室 ), 其 中 医 院 7 个 卫 生 院 14 个, 卫 生 监 督 所 1 个, 妇 幼 保 健 所 1 个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1 个 专 科 疾 病 防 治 所 1 个 医 院 卫 生 院 床 位 2993 张 全 市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 含 诊 所 卫 生 所 室 等 )2541 人, 其 中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1021 人 年 末 拥 有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站 )12 个, 各 类 诊 所 ( 卫 生 所 医 务 室 )97 个 乡 村 卫 生 室 121 个, 乡 村 医 生 521 人,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123 人 全 市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工 作 稳 步 推 进, 参 加 农 村 新 型 合 作 医 疗 的 农 民 497408 人, 参 保 率 达 100% 2013 年 组 织 举 办 体 育 单 项 比 赛 11 次 举 办 全 民 健 身 活 动 22 次, 其 中 千 人 以 上 的 体 育 健 身 活 动 2 次, 参 加 活 动 人 数 22600 人 全 年 获 得 省 级 比 赛 团 体 第 二 名 1 个, 团 体 17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名 1 个, 团 体 第 五 名 1 个, 团 体 第 六 名 1 个 ; 市 级 比 赛 金 牌 1 枚 银 牌 枚 3 枚 铜 牌 1 枚 2013 年 电 脑 体 育 彩 票 销 售 点 80 个, 体 育 彩 票 发 行 额 4600 万 元, 全 年 体 育 彩 票 公 益 金 提 取 252 万 元 4.2.2 铜 城 镇 环 境 概 况 铜 城 镇 位 于 天 长 市 最 北 部, 美 丽 的 高 邮 湖 畔, 地 处 皖 苏 两 省 三 县 市 ( 天 长 金 湖 盱 眙 ) 交 界 处, 省 道 S205 线 纵 贯 集 镇 南 北, 区 位 优 势 独 特, 交 通 便 捷 全 镇 镇 域 面 积 222.8 平 方 公 里, 耕 地 12 万 亩, 下 辖 15 个 村 8 个 社 区,506 个 村 民 小 组, 总 人 口 7.6 万, 集 镇 人 口 2.6 万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位 于 皖 苏 两 省 三 县 市 ( 天 长 金 湖 盱 眙 ) 交 界 处 的 铜 城 镇 的 南 部, 位 于 於 庄 路 南 天 铜 路 西 经 八 路 东 南 纬 六 路 北 的 范 围 内 规 划 面 积 约 4 平 方 公 里 以 绿 色 化 高 性 能 化 专 用 化 和 高 附 加 值 化 为 目 标, 以 催 化 过 程 强 化 精 细 加 工 等 关 键 技 术 为 突 破 口, 开 发 和 推 广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和 污 染 治 理 技 术, 积 极 发 展 医 药 化 工 农 药 涂 料 燃 料 颜 料 水 处 理 剂 化 工 助 剂 日 用 化 学 品 汽 车 化 学 品 电 子 化 学 品 等,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业 集 中 度, 增 加 品 种, 提 高 档 次 4.2.3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总 体 规 划 4.2.3.1 规 划 概 要 集 中 区 全 称 为 :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 以 下 简 称 集 中 区 ) 坚 持 高 起 点 高 标 准 高 水 平 的 超 前 意 识, 制 定 功 能 适 宜 环 境 优 雅, 各 组 成 部 分 有 机 联 系 的 科 学 规 划 近 期 与 远 期 相 结 合, 重 视 各 地 段 的 自 然 环 境 和 现 状 特 点, 对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项 目 实 现 近 期 控 制 用 地, 创 造 田 间 逐 步 实 施 的 方 针 完 善 道 路 网 络, 形 成 交 通 方 便 安 全 快 捷 的 城 镇 新 区 道 路 骨 架, 做 到 交 通 分 工 明 确, 街 坊 用 地 完 整, 与 镇 区 连 接 通 畅 集 中 区 总 体 规 划 图 见 图 4.2-1 (1) 集 中 区 规 划 目 标 : 1 加 速 发 展 的 要 求 铜 城 镇 位 于 天 长 市 最 北 部, 地 处 皖 苏 两 省 三 县 市 ( 天 长 金 湖 盱 眙 ) 交 界 处, 省 道 S205 线 纵 贯 集 镇 南 北, 区 位 优 势 独 特, 交 通 便 捷, 铜 城 镇 未 来 几 年 必 将 加 快 城 镇 化 步 伐, 采 取 不 断 聚 集 现 有 化 工 产 业 及 引 进 工 艺 更 先 进 的 化 工 产 业 带 动 铜 城 镇 经 济 结 构 的 优 化 和 城 镇 形 象 的 提 升 集 中 区 作 为 铜 城 镇 加 速 发 展 的 先 发 区 域, 承 担 着 以 工 业 聚 集 人 气, 工 业 兴 镇 的 重 要 功 能 17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塑 造 城 镇 形 象 特 色 的 要 求 铜 城 镇 有 着 丰 富 的 化 工 产 业 基 础 及 资 源,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是 展 现 城 镇 面 貌 的 重 要 载 体, 理 应 利 用 优 越 的 区 位 优 势, 延 续 城 镇 的 特 色 肌 理, 着 力 培 育 化 工 精 品 区 域, 带 动 城 镇 其 他 功 能 的 协 调 发 展, 全 力 打 造 一 个 全 新 的 现 代 化 卫 星 城 镇 3 目 标 定 位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是 铜 城 镇 实 施 工 业 强 镇 产 业 兴 镇 战 略 的 重 要 载 体, 镇 区 产 业 协 调 发 展 的 优 先 发 展 片 区, 也 是 镇 区 特 色 空 间 形 象 的 展 示 区 域 根 据 类 比 安 徽 东 至 香 隅 化 工 园 (06 年 2 月 经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省 级 开 发 区 ),3km 2 总 投 资 额 63.8 亿 元,10km 2 全 部 建 成 后 可 实 现 产 值 233 亿 元, 本 集 中 区 属 于 市 级 园 区, 因 此, 规 划 新 增 投 资 73.37 亿 元 ( 主 体 项 目 投 资 69.50 亿 元 + 基 础 及 公 辅 设 施 投 资 3.87 亿 元 ); 新 增 产 值 93.2 亿 元 本 项 目 位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基 本 符 合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及 用 地 规 划 要 求 (2) 集 中 区 规 划 期 和 规 划 范 围 1 规 划 年 限 规 划 年 限 为 2012~2020 年 2 规 划 用 地 范 围 集 中 区 地 处 于 皖 苏 两 省 三 县 市 ( 天 长 金 湖 盱 眙 ) 交 界 处 的 铜 城 镇 的 南 部, 用 地 符 合 铜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同 时 根 据 铜 城 镇 发 展 现 状 和 远 期 发 展 目 标, 集 中 区 用 地 适 当 的 向 南 有 所 突 破 集 中 区 位 于 余 庄 路 南 天 铜 路 西 经 八 路 东 南 纬 六 路 北 的 范 围 内, 规 划 面 积 约 4km 2 (3) 集 中 区 产 业 性 质 定 位 规 划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功 能 定 位 为 以 涂 料 项 目 为 特 色 的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集 中 区 以 树 脂 系 列 产 品 为 龙 头, 依 托 天 长 市 现 有 涂 料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的 同 时, 大 力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型 和 耐 久 性 涂 料, 如 水 性 涂 料 粉 末 涂 料 有 机 硅 有 机 氟 改 性 丙 烯 酸 酯 类 涂 料 重 防 腐 涂 料, 以 及 具 有 特 殊 功 能 的 专 用 涂 料 等, 同 时 整 合 周 边 塑 料 加 工 医 药 化 工 企 业 (4) 集 中 区 规 模 人 口 规 模 : 预 测 集 中 区 规 划 期 末 2020 年 人 口 数 约 为 1 万 人 用 地 规 模 : 集 中 区 工 业 用 地 属 于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占 地 面 积 为 3062728m 2, 约 占 集 中 区 建 设 用 地 的 76.56% 17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2.3.2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集 中 区 基 础 设 施 总 体 配 套 规 划 原 则 为 充 分 依 托 铜 城 镇 工 业 用 地 的 基 础 设 施, 如 自 来 水 厂 等, 从 而 节 省 投 资, 节 约 建 设 用 地, 满 足 客 户 对 公 用 工 程 及 服 务 的 要 求 基 础 设 施 一 体 化 范 围 是 为 集 中 区 配 套 的 公 用 工 程 及 辅 助 工 程 包 括 道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供 排 水 外 管 集 中 区 电 源 变 电 所 及 供 电 外 线 通 信 设 施 燃 气 输 送 项 目 等 (1) 给 水 集 中 区 供 水 设 施 采 取 集 中 与 分 散 相 结 合 的 供 水 方 式, 规 划 期 末, 集 中 区 供 水 普 及 率 达 到 100% 集 中 区 供 水 依 托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位 于 集 中 区 外, 纬 三 路 与 经 六 路 交 叉 口 东 南 侧, 距 离 集 中 区 约 1.5km, 现 供 水 能 力 2 万 m 3 /d, 水 源 取 自 城 镇 地 下 水 (2) 排 水 集 中 区 规 划 地 区 内 排 水 体 制 采 用 清 污 分 流 制 雨 污 分 流 制 清 净 下 水 规 划 : 工 业 企 业 的 清 净 下 水 同 雨 水 接 入 集 中 区 内 雨 水 管 网 系 统,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初 期 雨 水 规 划 : 各 个 企 业 初 期 雨 水 经 收 集 至 收 集 池,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能 排 入 水 体 于 庄 小 河, 进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进 入 高 邮 湖 生 活 污 水 规 划 : 工 业 企 业 职 工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管 道, 送 至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生 产 污 水 规 划 :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各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后, 接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管 网, 送 至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处 理,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达 标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排 入 高 邮 湖 集 中 区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见 图 4.2-2 (3) 供 电 集 中 区 包 括 二 座 35/10kV 变 电 所 一 座 35/10kV 变 电 所 位 于 树 脂 区 域, 该 变 电 所 满 足 稀 释 剂 树 脂 溶 剂 性 涂 料 乳 液 医 药 化 工 区 部 分 公 用 工 程 及 道 路 等 区 域 用 电 另 一 座 35/10kV 变 电 所 位 于 水 性 涂 料 区 域, 该 变 电 所 满 足 水 性 涂 料 粉 末 涂 料 高 固 体 分 涂 料 塑 料 厂 预 留 地 部 分 公 用 工 程 及 道 路 等 区 域 用 电 每 座 35/10kV 变 电 所 内 按 2x16MVA 主 变 压 器 设 计, 采 用 两 回 路 35kV 进 线 电 源 两 座 变 电 所 35kV 电 源 引 自 110kV 铜 城 变 电 所 17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3) 供 热 集 中 供 热 锅 炉 房 位 于 集 中 区 内 南 纬 三 路 以 南 经 八 路 以 东, 以 满 足 集 中 区 未 来 生 产 用 汽 要 求, 根 据 集 中 区 规 划 热 负 荷 总 量 及 供 汽 计 划, 建 设 两 台 20t/h 的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最 大 供 汽 能 力 为 40t/h, 本 锅 炉 房 由 锅 炉 房 软 水 处 理 站 烟 囱 等 组 成 (4) 工 业 固 废 全 面 实 现 生 活 垃 圾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目 标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和 收 集, 建 成 城 乡 一 体 化 发 展 要 求 的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运 和 无 害 化 处 置 系 统 集 中 区 依 托 铜 城 镇 规 划 的 46 处 垃 圾 收 集 点 及 垃 圾 中 转 站 集 中 分 类 收 集 后 的 固 废 运 至 天 长 市 规 划 的 垃 圾 填 埋 场 集 中 区 产 生 的 危 险 固 废 最 终 由 滁 州 市 超 越 新 兴 废 弃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理 4.2.3.3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现 状 集 中 区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和 建 设 情 况 见 表 4.2-1,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图 见 图 4.2-3 表 4.2-1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和 建 设 情 况 设 施 名 称 位 置 规 划 能 力 建 设 现 状 工 业 用 水 水 厂 区 内 3.5 万 m 3 /d 2.0 万 m 3 /d 生 活 用 水 水 厂 区 外 区 内 生 活 用 水 全 部 由 市 政 水 厂 供 给 供 水 管 网 已 覆 盖 整 个 集 中 区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区 内 2.0 万 m 3 /d 目 前 一 期 项 目 ( 处 理 能 力 1.0 万 m 3 /d) 正 在 建 设 中, 预 计 2016 年 5 月 建 成 试 运 营,2016 年 12 月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热 电 厂 区 内 2 台 20t/h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最 大 供 汽 能 力 40t/h 待 建 中 供 电 区 内 2 座 35/10KV 变 电 所 已 建 成 2 座 35/10KV 变 电 所 供 天 然 气 区 内 规 划 用 气 量 4680.9 万 m 3 /a 天 然 气 管 网 铺 设 中 固 废 区 内 46 处 垃 圾 收 集 点 及 垃 圾 中 转 站, 危 险 固 废 最 终 由 滁 州 市 超 越 新 兴 废 弃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理 待 建 中 (1) 给 水 集 中 区 供 水 依 托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铜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位 于 集 中 区 外, 纬 三 路 与 经 六 路 交 叉 口 东 南 侧, 距 离 集 中 区 约 1.5km, 现 供 水 能 力 2 万 m 3 /d, 水 源 取 自 城 镇 地 下 水, 设 置 主 干 管 管 径 为 DN700 DN600; 其 余 道 路 敷 设 给 水 支 管, 管 径 为 DN400 DN200 管 道 材 质 采 用 球 墨 铸 铁 管, 承 插 连 接 用 水 供 给 已 经 覆 盖 整 个 集 中 区 集 中 区 给 水 管 网 采 用 生 产 生 活 - 消 防 合 用 系 统 沿 主 干 道 敷 设 供 水 管 网, 成 环 状 布 置 管 道 沿 主 干 道 道 路 东 侧 南 侧 布 置, 管 道 埋 深 控 制 在 道 路 下 1.2 米 左 右, 主 干 管 管 径 为 DN700 DN600; 其 余 道 路 敷 设 给 水 支 管, 管 径 为 DN400 DN200 管 道 材 质 采 用 球 墨 铸 铁 管, 承 插 连 接 17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排 水 集 中 区 内 已 经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1 污 水 处 理 与 排 放 集 中 区 内 废 水 实 行 集 中 处 理 集 中 区 内 企 业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到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集 中 处 理 目 前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一 期 项 目 ( 处 理 能 力 为 1.0 万 m 3 /d) 正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根 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一 期 项 目 计 划 2016 年 5 月 建 成, 调 试 期 约 6 个 月, 预 计 2016 年 12 月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二 期 项 目 按 照 集 中 区 后 续 签 约 项 目 进 行 设 计 建 设 区 内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于 庄 小 河, 进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进 入 高 邮 湖 目 前 区 内 企 业 污 水 采 取 一 企 一 管 收 集, 各 家 企 业 废 水 经 各 自 的 专 用 管 网 接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集 中 处 理, 并 在 污 水 管 网 排 口 设 置 流 量 计 COD 在 线 监 测 仪, 监 测 仪 统 一 安 装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2 雨 水 排 放 集 中 区 内 各 企 业 雨 水 在 进 入 市 政 管 道 入 口 处 需 设 立 雨 水 溢 流 或 阀 门 控 制 装 置, 将 本 企 业 的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排 入 预 处 理 设 施, 经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能 排 入 水 体 ; 降 雨 后 期 没 有 污 染 的 雨 水 排 入 集 中 区 雨 水 管 道, 并 最 终 排 入 附 近 水 系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处 于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接 管 范 围 内 (3) 供 电 目 前 已 建 成 2 座 35/10KV 变 电 所, 分 别 位 于 树 脂 区 域 和 水 性 涂 料 区 域, 可 满 足 集 中 区 内 企 业 用 电 需 求 本 项 目 用 电 直 接 由 集 中 区 电 网 接 至 项 目 所 在 地 (4) 供 热 集 中 区 采 取 集 中 供 热 集 中 区 规 划 新 建 锅 炉 房, 集 中 供 热 锅 炉 房 位 于 集 中 区 内 南 纬 三 路 以 南 经 八 路 以 东, 以 满 足 集 中 区 未 来 生 产 用 汽 要 求, 根 据 集 中 区 规 划 热 负 荷 总 量 及 供 汽 计 划, 建 设 两 台 20t/h 的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最 大 供 汽 能 力 为 40t/h, 本 锅 炉 房 由 锅 炉 房 软 水 处 理 站 烟 囱 等 组 成 目 前 集 中 区 集 中 供 热 管 网 已 敷 设 至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所 在 地 17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3 与 区 域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品 均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属 于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位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 涂 料 地 块 ), 该 地 块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前 提 下, 基 本 符 合 集 中 区 用 地 规 划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供 水 供 电 等 设 施 齐 备,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环 保 设 施 满 足 本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基 本 符 合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环 保 规 划 的 要 求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基 本 符 合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的 总 体 规 划 用 地 规 划 和 环 保 规 划 的 要 求 17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本 次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由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 详 见 附 件 13) 5.1.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甲 苯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DMF HCL 硫 化 氢 氨 及 监 测 期 间 的 气 象 要 素 (2)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SO 2 N0 2 PM 10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给 出 至 少 20 个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值 或 采 样 时 间 ; 甲 苯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DMF HCL 硫 化 氢 氨 气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监 测 4 次 (3) 测 点 布 设 : 按 本 区 域 主 导 风 向, 考 虑 区 域 功 能, 设 置 3 个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选 择 项 目 所 在 地 东 北 侧 铜 城 镇 政 府 东 侧 的 陈 庄, 分 别 代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上 风 向 和 下 风 向, 监 测 数 据 可 代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风 向 和 下 风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因 此 监 测 点 位 具 有 代 表 性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监 测 项 目 见 图 3.1-1, 表 5.1-1 表 5.1-1 大 气 监 测 点 方 位 与 距 离 表 序 号 测 点 名 称 方 位 距 离 监 测 项 目 G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 - SO2 NO2 PM10 甲 苯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G2 铜 城 镇 政 府 NE 2100 DMF HCL 硫 化 氢 氨 气 及 监 测 期 间 的 G3 陈 庄 E 1300 气 象 要 素 (4)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5.1-2 大 气 表 5.1-2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检 测 分 析 方 法 SO2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482-2009) NO2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氮 的 测 定 Saltzman 法 (GB/T15435 1995) PM10 甲 苯 环 境 空 气 PM10 和 PM2.5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HJ618-2011) 环 境 空 气 苯 系 物 的 测 定 活 性 炭 吸 附 / 二 硫 化 碳 解 析 气 相 色 谱 法 HJ584-2010 甲 醇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甲 醇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 HJ/T 33-1999 DMF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有 毒 物 质 的 测 定 酰 胺 类 化 合 物 GBZ/T160.62-2004 HCL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离 子 色 谱 法 HJ549-2009 硫 化 氢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硫 化 氢 卫 生 检 验 标 准 方 法 亚 甲 蓝 光 度 法 GB/T1172-1989 (5) 监 测 数 据 来 源 17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为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报 告 B150105001A 号 中 的 环 评 监 测 数 据, 实 际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5 日 -1 月 11 日 ( 详 见 附 件 13)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资 料 见 表 5.1-3 日 期 2015-01-05 时 间 表 5.1-3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速 (m/s) 天 气 状 况 2:00-3:00 3.9 101.4 3.3 晴 8:00-9:00 8.8 101.3 3.3 晴 14:00-15:00 14.2 101.3 3.7 晴 20:00-21:00 10.5 101.4 4.2 晴 2:00-3:00-2.2 101.4 4.1 晴 2015-01-06 8:00-9:00 4.4 101.4 3.7 晴 14:00-15:00 7.1 101.3 3.4 晴 20:00-21:00 5.0 101.4 3.4 晴 2:00-3:00 0.4 101.4 4.0 晴 2015-01-07 8:00-9:00 4.8 101.4 4.1 晴 14:00-15:00 9.7 101.4 3.5 晴 20:00-21:00 5.3 101.4 4.0 晴 2:00-3:00 6.3 101.3 3.3 晴 2015-01-08 8:00-9:00 8.5 101.3 3.5 晴 14:00-15:00 12.7 101.3 2.3 晴 20:00-21:00 8.3 101.3 2.8 晴 2:00-3:00 6.6 101.3 3.2 晴 2015-01-09 8:00-9:00 8.2 101.3 4.2 晴 14:00-15:00 11.8 101.3 2.6 晴 20:00-21:00 8.4 101.3 3.5 晴 2:00-3:00 6.1 101.3 2.7 晴 2015-01-10 8:00-9:00 8.9 101.4 3.6 晴 14:00-15:00 11.6 101.4 3.2 晴 20:00-21:00 8.6 101.4 2.5 晴 2:00-3:00 7.0 101.4 3.3 晴 2015-01-11 8:00-9:00 8.6 101.4 2.1 晴 14:00-15:00 12.2 101.4 3.6 晴 20:00-21:00 8.9 101.4 2.7 晴 18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点 编 号 G1( 项 目 所 在 地 ) G2( 铜 城 镇 政 府 ) 大 气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1-4 名 称 表 5.1-4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单 位 :mg/m 3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SO2 - - - 0.009-0.013 0 0 NO2 - - - 0.067-0.074 0 0 PM10 - - - 0.045-0.074 0 0 甲 苯 ND 0 0 - - - DMF ND 0 0 - - - HCL ND 0 0 - - - 硫 化 氢 ND 0 0 - - - 氨 ND 0 0 - - - 甲 醇 ND 0 0 - - - 二 氯 甲 烷 ND 0 0 - - - SO2 - - - 0.013-0.018 0 0 NO2 - - - 0.081-0.111 0 0 PM10 - - - 0.070-0.089 0 0 甲 苯 ND 0 0 - - - DMF ND 0 0 - - - HCL ND 0 0 - - - 硫 化 氢 ND 0 0 - - - 氨 ND 0 0 - - - 甲 醇 ND 0 0 - - - 二 氯 甲 烷 ND 0 0 - - - SO2 - - - 0.009-0.014 0 0 NO2 - - - 0.071-0.097 0 0 PM10 - - - 0.064-0.078 0 0 甲 苯 ND 0 0 - - - G3( 陈 庄 ) DMF ND 0 0 - - - HCL ND 0 0 - - - 硫 化 氢 ND 0 0 - - - 氨 ND 0 0 - - - 甲 醇 ND 0 0 - - - 二 氯 甲 烷 ND 0 0 - - - 注 : 上 表 中 ND 表 示 检 测 结 果 低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或 者 未 被 检 出, 其 中 甲 苯 检 出 限 为 0.015mg/m 3 DMF 检 出 限 为 0.1mg/m 3 HCL 检 出 限 为 0.003mg/m 3 硫 化 氢 检 出 限 为 0.005mg/m 3 氨 检 出 限 为 0.25mg/m 3 甲 醇 检 出 限 为 2mg/m 3 二 氯 甲 烷 检 出 限 为 0.011mg/m 3 5.1.2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 I ij = C ij C si I 式 中 : ij i 指 标 j 测 点 指 数 ; 18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C ij i 指 标 j 测 点 监 测 值 (mg/m 3 ); 5.1-5 C si i 指 标 二 级 标 准 值 (mg/m 3 ) (2) 评 价 结 果 PM 10 以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作 C,SO 2 NO 2 以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作 C, 计 算 的 I 值 列 于 表 ij 表 5.1-5 空 气 质 量 指 标 现 状 指 数 值 测 点 号 测 点 名 称 ISO2 INO2 IPM10 G1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0.49 0.64 0.087 G2 铜 城 镇 政 府 0.59 0.93 0.12 G3 陈 庄 0.52 0.81 0.093 平 均 0.53 0.79 0.10 注 :G1~G3 采 样 点 甲 苯 DMF HCL 硫 化 氢 氨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均 未 检 出, 单 项 指 数 不 对 其 进 行 计 算 从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指 数 来 看, 各 监 测 点 的 污 染 物 I 值 均 小 于 1,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评 价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5.2.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LAS (1) 监 测 因 子 :ph COD Cr SS BOD 5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2)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1 次 (3) 断 面 布 设 : 根 据 本 项 目 拟 建 区 域 的 水 系 特 点, 同 时 考 虑 所 在 地 的 地 形 特 点, 本 项 目 共 布 设 4 个 监 测 断 面 本 次 评 价 监 测 点 布 设 见 表 5.2-1 和 图 4.1-1 表 5.2-1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一 览 表 水 体 名 称 断 面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铜 龙 河 W1 W2 W3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排 污 口 下 游 100m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m 余 庄 小 河 W4 排 污 口 雨 水 排 放 口 下 游 300m ij ph CODCr SS BOD5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LAS (4)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 采 样 方 法 参 照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有 关 章 节 进 行 分 析 方 法 见 下 表 18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5.2-2 地 表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1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T6920-1986) 2 化 学 需 氧 量 重 铬 酸 盐 法 (GB/T11914-1989) 3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比 色 法 (HJ535-2009) 4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稀 释 与 接 测 定 种 法 (HJ 505-2009) 5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1893-1989) 6 氯 化 物 气 相 色 谱 法 (HJ/T84-2001) 7 悬 浮 物 重 量 法 (GB11901-89) 8 甲 苯 气 相 色 谱 法 (GB11890-89) 9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7494-1987) (5) 数 据 来 源 根 据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B150105001 号 环 评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9 日 -1 月 11 日 水 域 名 称 铜 龙 河 于 庄 小 河 监 测 期 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 5.2-3 表 5.2-3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监 测 断 面 项 目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最 大 值 7.51 25.5 51 0.347 0.243 123 最 小 值 7.11 19.0 50.8 0.311 0.217 101 W1 平 均 值 7.26 22.7 50.6 0.333 0.229 114 超 标 率 (%) - - - - -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 - - - - - 最 大 值 7.03 27.0 54.2 0.461 0.300 136 最 小 值 6.97 21.0 45.0 0.438 0.252 117 W2 平 均 值 6.99 24.7 48.3 0.448 0.277 127 超 标 率 (%) - - - - -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 - - - - - 最 大 值 6.99 23.8 50.9 0.372 0.252 127 最 小 值 6.74 18.4 41.6 0.335 0.230 112 W3 平 均 值 6.85 21.3 45.7 0.359 0.240 120 超 标 率 (%) - - - - -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 - - - - - 最 大 值 7.51 26.5 53.0 0.444 2.261 128 最 小 值 7.17 21.7 42.9 0.414 0.265 120 W4 平 均 值 7.38 24.7 46.5 0.428 0.933 124 超 标 率 (%) - - - - 67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 - - - 7.54 - 标 准 值 6-9 30 60 1.5 0.3 250 注 :W1~W3 采 样 点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LAS 均 未 检 出, 单 项 指 数 不 对 其 进 行 计 算 5.2.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在 各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中, 对 某 18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一 水 质 参 数 的 现 状 浓 度 采 用 多 次 监 测 的 平 均 浓 度 值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S ij = C C ij i ph 值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为 : 7.0-pH SpH j = - 7.0 ph j sd ( ph 7.0 时 ) S ph j = ph -7.0 ph j su -7.0 ( ph >7.0 时 ) 式 中 : S ij i 因 子 在 j 断 面 的 单 项 标 准 指 数 ; C ij i 因 子 在 j 断 面 的 浓 度 (mg/l); C i i 因 子 的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mg/l); S phj ph 在 j 断 面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在 j 断 面 的 ph 值 ; ph sd ph 的 评 价 标 准 下 限 值 ; ph su ph 的 评 价 标 准 上 限 值 ; 2 评 价 结 果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2-4 表 5.2-4 各 断 面 水 质 指 标 单 项 指 数 值 河 流 断 面 ph CODCr 氨 氮 总 磷 SS 氯 化 物 W1 0.13 0.76 0.23 0.81 0.84 0.49 铜 龙 河 W2 0.010 0.82 0.31 1.00 0.81 0.54 W3 0.015 0.71 0.25 0.84 0.76 0.51 于 庄 小 河 W4 0.19 0.82 0.30 7.54 0.78 0.51 从 评 价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 铜 龙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中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于 庄 小 河 除 总 磷 偶 有 超 标 外, 其 余 污 染 物 因 子 ph COD SS 氨 氮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不 到 位,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所 致, 待 污 水 管 网 敷 设 到 位, 情 况 将 会 有 所 好 转 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 监 测 因 子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18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 由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 11 日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昼 间 和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3) 监 测 方 法 :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进 行 (4) 监 测 点 位 : 根 据 项 目 声 源 特 点 及 评 价 区 环 境 特 征, 在 项 目 东 南 西 北 厂 界 布 设 4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具 体 位 置 见 表 5.3-1 和 图 3.1-1 监 测 点 位 表 5.3-1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具 体 位 置 名 称 方 位 与 项 目 厂 界 距 离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要 求 N1 东 厂 界 E 1m N2 南 厂 界 S 1m N3 西 厂 界 W 1m N4 北 厂 界 N 1m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 月 10 日 2015 年 1 月 11 日 (5)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各 测 点 噪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列 于 表 5.3-2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昼 间 和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表 5.3-2 各 测 点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位 环 境 功 能 昼 间 达 标 状 况 夜 间 达 标 状 况 N1 50.1 达 标 41.7 达 标 N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4.5 达 标 47.0 达 标 (GB3096-2008) 中 的 3 N3 类 标 准 53.2 达 标 48.5 达 标 N4 43.8 达 标 46.7 达 标 N1 63.9 达 标 43.1 达 标 N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7.8 达 标 46.6 达 标 N3 (GB3096-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53.2 达 标 48.3 达 标 N4 40.6 达 标 45.4 达 标 由 表 5.3-2 知, 根 据 2015 年 1 月 10 日 11 日 两 天 的 监 测, 各 界 噪 声 昼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均 可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5.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5.4.1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因 子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石 油 类 (2) 监 测 频 次 及 方 法 : 采 样 一 次, 采 样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3) 监 测 点 设 置 : 在 周 边 敏 感 点 共 设 6 个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D1- D5 监 测 点 引 用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项 目 中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D6 为 铜 城 镇 政 府 均 在 地 下 水 18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范 围 内, 能 够 代 表 地 下 水 评 级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设 置 见 表 5.4-1 表 5.4-1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m) 监 测 项 目 D1 项 目 所 在 地 - - D2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ESE 650 D3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ES 1290 D4 项 目 中 地 下 水 监 测 ESS 2370 D5 点 位 S 2300 D6 铜 城 镇 政 府 NE 2100 引 用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项 目 中 地 下 水 监 测 项 目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石 油 类 (4) 数 据 来 源 :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D1- D5 引 用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项 目 中 地 下 水 监 测 数 据 ( 详 见 附 件 13);D6 根 据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B150105001 号 环 评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11 日 (5) 监 测 方 法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方 法 见 表 5.4-2 地 下 水 项 目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石 油 类 表 5.4-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方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5750.4-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5750.7-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5750.4-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5750.4-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5750.5-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5750.4-2006) 监 测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5.4-3 监 测 日 期 表 5.4-3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mg/l D1(-) D2 (ESE, 0.65km) D3 (ES, 1.29km) 监 测 点 位 D4 (ESS, 2.37km) D5 (S,2.3km) D6 (NE,2.km) ph 7.00 6.80 6.78 6.80 6.60 6.99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45 1.50 1.28 1.25 1.42 1.81 总 硬 度 2015 年 1 月 111 127 121 119 114 133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1 日 202 217 223 211 209 214 氯 化 物 20.3 22.6 19.7 21.5 20.8 21.0 石 油 类 ND ND ND ND ND ND 注 : 上 表 中 ND 表 示 检 测 结 果 低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或 者 未 被 检 出, 其 中 石 油 类 检 出 限 为 0.05mg/L 18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5.4.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按 照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1 水 质 因 子 指 数 Pi 计 算 式 为 : P C i i = C si 式 中 : P 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 ; C 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监 测 浓 度 值,mg/l; C Si 第 i 个 水 质 因 子 的 标 准 浓 度 值,mg/l 2pH 指 数 Pi 计 算 式 为 : P ph = P ph = 7.0-pH 7.0-pH sd ph-7.0 ph su -7.0 PH 7 时 PH>7 时 式 中 : P ph ph 的 标 准 指 数, 无 量 纲 ; (2) 评 价 结 果 ph ph 监 测 值 ; ph su 标 准 中 ph 的 上 限 值 ; ph Sd 标 准 中 ph 的 下 限 值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4-4 表 5.4-4 各 水 质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值 编 号 测 点 名 称 ph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溶 解 性 固 体 氯 化 物 D1 项 目 所 在 地 0.000 0.247 0.483 0.202 0.081 D2 0.400 0.278 0.500 0.217 0.090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D3 0.440 0.269 0.427 0.223 0.079 D4 工 园 集 中 区 规 划 项 目 0.400 0.264 0.416 0.211 0.086 D5 中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0.800 0.253 0.473 0.209 0.083 D6 铜 城 镇 政 府 0.002 0.296 0.603 0.214 0.084 注 :D1 D2 D3 D4 D5 D6 点 位 石 油 类 未 检 测 出, 不 对 其 进 行 评 价 由 表 5.4-4 可 知, 监 测 期 间, 地 下 水 各 监 测 点 位 所 监 测 项 目 中 的 各 因 子 浓 度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1993)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18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5.5 土 壤 环 境 现 在 调 查 及 评 价 5.5.1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因 子 :ph 汞 砷 镉 铬 铅 铜 镍 (2)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 江 苏 省 百 斯 特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9 日 实 测, 采 样 1 次 (3) 监 测 点 位 : 项 目 所 在 地, 表 层 -20cm (4) 监 测 方 法 : 监 测 方 法 见 表 5.5-1 表 5.5-1 土 壤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土 壤 项 目 ph 总 镉 总 铬 总 汞 总 砷 总 铅 总 铜 总 镍 监 测 方 法 ph 计 法 土 壤 ph 的 测 定 (NY/T1377-2007)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7141-1997)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491-2009) 原 子 荧 光 法 (GB/T22105.1-2008) 原 子 荧 光 法 (GB/T22105.2-2008)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7140-1997)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7138-1997)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7139-1997) 5.5.2 监 测 结 果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5-2 表 5.5-2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kg 监 测 点 位 ph 铜 镍 铅 镉 砷 汞 铬 项 目 所 在 地 6.77 23.3 31.7 37.6 0.136 7.40 0.384 68.3 5.5.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2)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污 染 指 数 法 对 土 壤 进 行 评 价 : P i =C i /S i 式 中 :P i 污 染 指 数 ; C i 土 壤 质 量 参 数 的 实 测 值,mg/kg; S i 土 壤 质 量 参 数 的 标 准 值,mg/kg (3) 评 价 结 果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5-3 18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5.5-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ph 铜 镍 铅 镉 砷 汞 铬 项 目 所 在 地 6.77 23.3 31.7 37.6 0.136 7.40 0.384 68.3 评 价 标 准 - 100 50 300 0.30 30 0.50 200 评 价 结 果 - 0.233 0.634 0.125 0.453 0.247 0.768 0.342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各 土 壤 监 测 因 子 均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中 表 1 的 二 级 标 准, 区 内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5.6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1)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中 SO 2 NO 2 PM 10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铜 龙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中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于 庄 小 河 除 偶 尔 总 磷 超 标 外, 其 他 污 染 物 因 子 ph COD SS 氨 氮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不 到 位,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所 致, 待 污 水 管 网 敷 设 到 位, 情 况 将 会 有 所 好 转 (3)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厂 区 边 界 各 噪 声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项 目 拟 建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4)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Ⅰ~Ⅱ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明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各 土 壤 监 测 因 子 均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中 表 1 的 二 级 标 准, 区 内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18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6.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 (1) 燃 烧 ( 燃 料 ) 废 气 施 工 过 程 中 燃 烧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此 外 还 有 施 工 队 伍 因 生 活 使 用 燃 料 而 排 放 的 废 气 等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 X CO 和 烃 类 物 等 (2) 粉 尘 及 扬 尘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粉 尘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 1 土 方 的 挖 掘 堆 放 清 运 土 方 回 填 和 场 地 平 整 等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 2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白 灰 砂 子 等 在 其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因 风 力 作 用 产 生 的 扬 尘 污 染 ; 3 施 工 车 辆 往 来 行 驶 造 成 地 面 扬 尘 ; 4 施 工 垃 圾 在 其 堆 放 和 清 运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扬 尘 上 述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扬 尘 ( 粉 尘 ) 将 会 造 成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其 中 又 以 粉 尘 的 危 害 较 为 严 重 施 工 期 间 的 粉 尘 污 染 主 要 决 定 于 施 工 作 业 方 式 材 料 的 堆 放 及 风 力 等 因 素, 其 中 受 风 力 因 素 的 影 响 最 大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下, 平 均 风 速 为 3.5m/s, 建 筑 工 地 内 TSP 浓 度 为 其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的 2~2.5 倍,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在 下 风 向 可 达 150m, 影 响 范 围 内 TSP 浓 度 平 均 值 可 达 0.49mg/m 3 当 有 围 栏 时, 同 等 条 件 下 其 影 响 距 离 可 缩 短 40% 当 风 速 大 于 5m/s,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下 风 向 部 分 区 域 的 TSP 浓 度 将 超 过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三 级 标 准, 而 且 随 着 风 速 增 大, 施 工 扬 尘 产 生 的 污 染 程 度 和 超 标 范 围 也 将 随 之 增 强 和 扩 大 由 于 当 地 的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减 轻 扬 尘 的 影 响 但 是 伴 随 着 土 方 的 挖 掘 装 卸 和 运 输 等 施 工 过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的 扬 尘, 将 对 附 近 的 大 气 环 境 和 居 民 生 活 带 来 不 利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合 理 可 行 的 控 制 措 施, 尽 量 减 轻 其 污 染 程 度, 缩 小 其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防 治 对 策 有 : 1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科 学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砂 石 料 应 统 一 堆 放, 水 泥 应 设 专 门 库 房 或 料 仓 堆 放, 尽 量 减 少 搬 运 环 节, 搬 运 时 轻 举 轻 放, 文 明 装 御, 防 止 包 装 袋 破 裂 散 包 2 开 挖 和 拆 迁 时, 对 作 业 面 适 当 喷 水, 使 其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以 减 少 扬 尘 量 而 且, 开 挖 的 泥 土 和 拆 迁 的 建 筑 材 料 和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运 走 3 谨 防 运 输 车 辆 装 载 过 满, 并 尽 量 采 取 遮 盖 密 闭 措 施, 减 少 其 沿 途 抛 洒, 并 及 时 清 扫 散 落 在 路 面 的 泥 土 和 灰 尘, 冲 洗 轮 胎 车 身, 定 时 洒 水 压 尘,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19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现 场 施 工 搅 拌 砂 浆 混 凝 土 时 应 尽 量 做 到 不 洒 不 漏 不 剩 不 倒 ;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应 设 置 在 棚 内, 搅 拌 时 要 有 喷 雾 降 尘 措 施 5 施 工 现 场 要 设 置 围 栏 或 设 置 部 分 围 栏,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扩 散 范 围, 尽 可 能 减 少 扬 尘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风 速 过 大 时 可 考 虑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并 对 堆 放 的 砂 石 等 建 筑 材 料 采 取 遮 盖 等 处 理 措 施 6.1.1 施 工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运 转 和 各 类 车 辆 的 运 行, 不 可 避 免 地 将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中 使 用 地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都 是 噪 声 的 主 要 来 源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状 况 列 于 表 6.1-1 中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的 污 染 程 度 预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6.1-2 所 示 表 6.1-1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 单 位 :db(a)) 施 工 设 备 名 称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卡 车 距 设 备 10 米 处 平 均 A 声 级 75 78 80 84 85 表 6.1-2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预 测 值 ( 单 位 :db(a)) 机 械 种 类 距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10m 20m 40m 80m 100m 160m 200m 打 桩 机 75 69 63 57 挖 掘 机 78 72 66 60 推 土 机 80 74 68 62 60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84 78 72 66 60 卡 车 85 79 73 67 61 59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现 场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很 高, 除 打 桩 机 外, 单 台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在 60~200m 内 ( 大 于 60dB(A)) 在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往 往 是 各 种 机 械 同 时 工 作, 各 种 噪 声 源 辐 射 的 相 互 迭 加,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将 会 更 大 为 了 减 轻 施 工 期 噪 声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采 取 以 下 控 制 措 施 : 1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高 强 度 的 噪 声 设 备 尽 量 错 开 使 用 时 间,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可 能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2 尽 可 能 使 用 液 压 工 具 代 替 气 压 工 具,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源 强 3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掩 蔽 物 4 尽 量 压 缩 工 区 汽 车 数 量 与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汽 车 鸣 笛 5 做 好 劳 动 保 护 工 作, 让 在 噪 声 源 附 近 操 作 的 作 业 人 员 配 戴 防 护 耳 塞 6.1.2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有 : (1) 生 产 废 水 19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包 括 开 挖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和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及 洗 涤 用 水 前 者 含 有 大 量 的 泥 砂, 后 者 则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油 污 (2) 生 活 污 水 它 是 由 于 施 工 队 伍 的 生 活 活 动 造 成 的, 包 括 食 堂 用 水 洗 涤 废 水 和 冲 厕 水 生 活 污 水 含 有 大 量 细 菌 和 病 原 体 (3) 施 工 现 场 清 洗 废 水 它 虽 然 无 有 毒 有 害 污 染 物 质, 但 其 中 可 能 会 含 有 较 多 的 泥 土 砂 石 和 一 定 的 油 污 施 工 中 上 述 废 水 量 不 大, 但 如 果 不 经 处 理 或 处 理 不 当, 同 样 会 危 害 环 境 因 此, 应 该 注 意, 施 工 期 废 水 不 应 任 意 直 接 排 放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建 造 集 水 池 沉 砂 池 排 水 沟 等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对 施 工 期 废 污 水, 应 分 类 收 集, 按 其 不 同 的 性 质, 作 相 应 的 处 理 后 排 放 6.1.3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生 活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运 出 场, 以 免 腐 烂 发 酵 滋 生 蚊 虫 苍 蝇, 产 生 恶 臭, 传 染 疾 病, 污 染 环 境, 影 响 公 共 卫 生 (2) 建 筑 垃 圾 可 在 施 工 现 场 定 点 临 时 堆 放, 定 期 外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填 埋,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3) 施 工 结 束 后, 要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拆 除 临 时 工 棚 等 临 时 建 筑 物,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必 须 送 到 指 定 地 点 处 置 6.1.4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在 施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详 细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并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要 有 专 人 负 责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应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处 置 方 法 环 境 管 理 要 做 到 贯 彻 国 家 的 环 保 法 规 标 准, 建 立 各 项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做 到 有 章 可 循, 科 学 管 理 综 上 所 述,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废 气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将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施 工 期 不 太 长 施 工 期 污 染 是 临 时 性 的,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此 类 污 染 源 即 可 消 除 只 要 施 工 单 位 认 真 搞 好 组 织 工 作, 文 明 施 工, 切 实 落 实 上 述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19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2.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2.1.1 基 本 气 象 参 数 (1) 气 候 特 征 天 长 市 地 处 亚 热 带 北 部, 属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特 点 为 : 四 季 分 明 阳 光 充 足 气 候 温 和 无 霜 期 长 雨 量 适 中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4.8,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041.1mm, 年 蒸 发 量 1397.4mm, 常 年 无 霜 期 219 天 (2) 风 速 天 长 市 全 年 以 E 风 最 多 ( 频 率 为 12.91%),S 风 最 少 ( 频 率 为 2.45%),NNE-SE 共 6 个 偏 东 方 位 的 风 向 出 现 频 率 较 高, 累 计 频 率 占 42.96%, 长 年 静 风 频 率 占 25.60% 冬 季 (1 月 )NW 风 速 最 大 (3.00 m/s), 春 季 (4 月 )WNW 风 速 最 大 (3.63 m/s), 夏 季 (7 月 )W 风 速 最 大 (2.81 m/s), 秋 季 (10 月 )W 风 速 最 大 (3.08 m/s) 各 月 平 均 风 速 没 有 明 显 差 异, 年 平 均 风 速 2.9 m/s (3) 风 向 和 风 频 天 长 市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见 表 6.2-1, 年 均 风 频 季 节 变 化 及 年 变 化 见 表 6.2-2 由 表 6.2-2 绘 出 年 季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 见 图 6.2-1) 19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 天 长 市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单 位 :% 风 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风 频 一 月 3.9 3.8 3.9 10 3.9 7.6 6.84 6.08 1.52 3.04 3.04 2.28 3.04 2.04 3.04 2.04 1.95 二 月 3.4 6.5 8 9 6.5 13 11.7 10.4 2.6 5.2 5.2 3.9 2.72 3.96 5.2 3.96 3.25 三 月 6.6 5.2 6.6 17 6.6 10.4 9.36 8.32 2.08 4.16 4.16 3.12 5.28 3.3 4.16 3.3 3.3 四 月 5.5 5.5 9.5 14 9.5 11 9.9 8.8 2.2 4.4 4.4 3.3 4.4 2.52 4.4 2.52 4.75 五 月 4.2 5.5 8.3 11 8.3 11 9.9 8.8 2.2 4.4 4.4 3.3 3.36 2.7 4.4 2.7 4.15 六 月 4.5 5.4 6.5 12 3.5 10.8 9.72 8.64 2.16 4.32 4.32 3.24 3.6 2.04 4.32 2.04 1.75 七 月 3.8 3.8 3.8 10 3.8 7.6 6.84 6.08 1.52 3.04 3.04 2.28 3.04 2.28 3.04 2.28 1.9 八 月 6.5 3.4 6.5 17 6.5 6.8 6.12 5.44 1.36 2.72 2.72 2.04 5.2 2.04 3.04 2.04 3.25 九 月 5.2 6.6 5.2 14 5.2 13.2 11.88 10.56 2.64 5.28 5.28 3.96 4.16 3.96 5.2 3.96 2.6 十 月 5.5 5.5 11 14 5.5 11 9.9 8.8 2.2 4.4 4.4 3.3 4.4 3.3 4.16 3.3 2.75 十 一 月 5.5 4.2 9.5 14 8.1 8.4 7.56 6.72 1.68 3.36 3.36 2.52 4.4 2.52 4.4 2.52 4.05 十 二 月 5.4 4.5 5.4 14 5.4 9 8.1 7.2 1.8 3.6 3.6 2.7 4.32 2.7 4.4 2.7 2.7 全 年 5 5 7 13 6 10 9 8 2 4 4 3 4 3 4 3 3 表 6.2-2 天 长 市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单 位 :% 全 年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风 向 风 频 春 季 3 3 8 18 4 9 12 9 2 2 2 2 5 2 4 1 1 夏 季 2 2 4 11 8 14 12 10 2 6 6 4 4 1 2 2 1 秋 季 8 7 8 13 5 9 7 4 2 4 4 2 4 4 3 3 4 冬 季 5 5 7 10 6 8 5 7 3 3 3 4 3 4 6 3 4 年 平 均 5 5 7 13 6 10 9 8 2 4 4 3 4 3 4 3 3 19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夏 春 WNW NW NNW C N 14 12 10 8 6 4 2 0 NNE NE ENE E 夏 WNW NW NNW C N 20 15 10 5 0 NNE NE ENE E 春 W ESE W ESE WSW SE WSW SE SW SSW S SSE SW SSW S SSE 春 季 夏 季 冬 秋 WNW NW NNW C N 10 9 8 7 6 5 4 3 2 1 0 NNE NE ENE E 冬 WNW NW NNW C N 14 12 10 8 6 4 2 0 NNE NE ENE E 秋 W ESE W ESE WSW SE WSW SE SW SSE SW SSE SSW S SSW S 秋 季 年 均 冬 季 NNW C N 14 12 10 NNE NE 8 NW 6 ENE 4 WNW 2 0 E 年 均 W ESE WSW SE SW SSE SSW S 图 6.2-1 年 区 域 年 季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由 表 6.2-1 所 示, 评 价 区 域 全 年 风 频 最 大 的 风 向 是 ENE 风 ( 风 频 为 13.97%),ESE 风 ( 风 频 为 10.75%), SE 风 ( 风 频 为 9.68%) 由 于 多 年 连 续 三 个 风 向 角 的 风 频 之 和 大 于 30%( 风 频 之 和 为 34.4%) 19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2.1.2 预 测 内 容 和 预 测 因 子 本 项 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影 响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对 项 目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苯 甲 醇 硫 酸 雾 VOCs SO 2 NO X 等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预 测 主 要 预 测 内 容 如 下 : a. 有 组 织 最 大 落 地 小 时 浓 度 及 其 距 离 ; b. 无 组 织 最 大 落 地 小 时 浓 度 及 其 距 离 ; c.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 d. 废 气 排 放 对 敏 感 目 标 的 贡 献 值 及 占 标 率 6.2.1.3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选 择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结 合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估 算 模 式 是 一 种 单 源 预 测 模 式, 可 计 算 点 源 面 源 和 体 源 等 污 染 源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以 及 建 筑 物 下 洗 和 熏 烟 等 特 殊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估 算 模 式 中 嵌 入 了 多 种 预 设 的 气 象 组 合 条 件, 包 括 一 些 最 不 利 的 气 象 条 件, 此 类 气 象 条 件 在 某 个 地 区 有 可 能 发 生, 也 有 可 能 不 发 生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大 于 进 一 步 预 测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6.2.1.4 污 染 物 源 强 1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污 染 源 强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详 见 表 6.2-3,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详 见 表 6.2-4 19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3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参 数 坐 标 烟 气 出 年 排 放 源 强 海 拔 高 度 高 度 内 径 烟 气 速 度 单 位 点 源 编 号 点 源 名 称 X 坐 标 Y 坐 标 口 温 度 小 时 排 放 工 况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甲 醇 甲 苯 VOCs SO2 NOX m m m m m m/s K h kg/h G1-1~G1-12 G2-1~G2-8 P1 排 气 筒 240 122 0 15 0.4 18.98 298 6000 连 续 0.15 0.082-0.098-0.013 - - 数 据 G1-13~G1-19 G2-9~ G2-15 G3-1 G4-1~G4-6 G5-1~G5-9 P2 排 气 筒 250 122 0 15 0.4 18.98 298 6000 连 续 0.14 3.55E-05-7.1E-05-0.549 - - P3 排 气 筒 163 158 0 15 0.4 9.49 298 6000 连 续 0.057 0.02 - - - 0.178 - - G3-2~G3-7 G4-7~G4-12 P4 排 气 筒 163 158 0 15 0.4 9.49 298 6000 连 续 0.022 - - - - 0.10 - - G6-1~G6-10 G7-1~ G7-9 G8-1~G8-10 G9-1~G9-5 G10-1~ G10-12 G11-1~G11-17 G12-1~G12-15 P5 排 气 筒 128 214 0 15 0.6 12.65 298 6000 连 续 0.048 0.0022-0.041 0.041 0.721 - - P6 排 气 筒 18 214 0 15 0.6 18.98 298 6000 连 续 0.44 0.012 0.037 0.37 0.086 0.679 - - - P7 排 气 筒 11 110 0 15 0.4 13.75 398 6000 连 续 0.24 - - - - - 0.038 0.63 注 : 以 厂 区 西 南 角 为 坐 标 原 点 表 6.2-4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参 数 面 源 起 始 点 面 源 面 源 面 源 初 始 排 放 高 年 排 放 小 源 强 面 源 名 称 海 拔 高 度 (m) 长 度 宽 度 度 时 排 放 X 坐 标 Y 坐 标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甲 醇 甲 苯 VOCs 工 况 m m m m m h kg/h 1# 合 成 车 间 240 122 0 60 18 10 6000 连 续 0.0035 0.0068-0.0025-0.013 1# 精 制 车 间 250 122 0 60 18 10 6000 连 续 - - - - - 0.023 2# 合 成 车 间 163 158 0 50 18 10 6000 连 续 0.00058 0.0016 - - - 0.002 2# 精 制 车 间 163 158 0 50 18 10 6000 连 续 - - - - - 0.012 3# 合 成 车 间 128 214 0 73 18 10 6000 连 续 0.0005 0.00007-0.022-0.028 4# 合 成 车 间 18 214 0 73 18 10 6000 连 续 0.006 0.0003 0.003 0.025 0.009 0.037 储 罐 区 190 276 0 100 60 8.5 6000 连 续 - 0.0008-0.0003 0.0003 0.003 污 水 站 0 255 0 117 70 2 6000 连 续 - 3.33E-05-1.67E-05 1.67E-05 0.00005 19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有 组 织 污 染 源 强 本 项 目 开 停 车 及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设 定 为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极 端 效 果 为 零, 根 据 源 强 分 析 情 况, 假 设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事 故 的 情 况 下, 持 续 时 间 为 10min, 排 放 源 强 如 表 6.2-5 污 染 源 名 称 P1 排 气 筒 表 6.2-5 废 气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及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 排 放 状 况 排 放 速 率 (kg/h) 颗 粒 物 3712.5 14.85 DMF 62.5 0.25 乙 醇 637.5 2.55 HCL 407.5 1.63 二 氯 甲 烷 75.0 0.30 乙 酸 4.5 0.018 溴 化 氢 4.25 0.017 三 乙 胺 5.5 0.022 甲 醇 245.0 0.98 VOCs 515 4.12 排 放 时 段 10min 6.2.1.5 预 测 结 果 1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1) 点 源 预 测 分 析 正 常 工 况 下,P1 P2 P3 P4 P5 P6 P7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染 物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具 体 分 别 详 见 表 6.2-6~ 表 5.2-12 19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6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1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颗 粒 物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P1 排 气 筒 HCL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3273 0.65 0.001789 3.58 200 0.00405 0.81 0.002214 4.43 300 0.004288 0.86 0.002344 4.69 400 0.004141 0.83 0.002264 4.53 500 0.004129 0.83 0.002257 4.51 600 0.004912 0.98 0.002685 5.37 700 0.005236 1.05 0.002862 5.72 800 0.003273 0.65 0.001789 3.58 900 0.005261 1.05 0.002876 5.75 1000 0.005113 1.02 0.002795 5.59 1100 0.004875 0.98 0.002665 5.33 1200 0.004595 0.92 0.002512 5.02 1300 0.004643 0.93 0.002538 5.08 1400 0.00463 0.93 0.002531 5.06 1500 0.004574 0.91 0.0025 5.00 1600 0.004487 0.90 0.002453 4.91 1700 0.00438 0.88 0.002394 4.79 1800 0.004259 0.85 0.002328 4.66 1900 0.004132 0.83 0.002259 4.52 2000 0.004 0.80 0.002187 4.37 2100 0.003868 0.77 0.002114 4.23 2200 0.003732 0.75 0.00204 4.08 2300 0.003601 0.72 0.001969 3.94 2400 0.003475 0.70 0.0019 3.80 2500 0.003355 0.67 0.001834 3.67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5277 1.06 0.002885 5.77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19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续 表 6.2-6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甲 醇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P1 排 气 筒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2138 0.65 0.0002836 3.58 200 0.002646 0.81 0.000351 4.43 300 0.002801 0.86 0.0003716 4.69 400 0.002705 0.83 0.0003589 4.53 500 0.002698 0.83 0.0003579 4.51 600 0.003209 0.98 0.0004257 5.37 700 0.003421 1.05 0.0004538 5.72 800 0.002138 0.65 0.0002836 3.58 900 0.003437 1.05 0.0004559 5.75 1000 0.00334 1.02 0.0004431 5.59 1100 0.003185 0.98 0.0004225 5.33 1200 0.003002 0.92 0.0003982 5.02 1300 0.003034 0.93 0.0004024 5.08 1400 0.003025 0.93 0.0004013 5.06 1500 0.002988 0.91 0.0003964 5.00 1600 0.002931 0.90 0.0003889 4.91 1700 0.002861 0.88 0.0003796 4.79 1800 0.002783 0.85 0.0003691 4.66 1900 0.002699 0.83 0.0003581 4.52 2000 0.002613 0.80 0.0003467 4.37 2100 0.002527 0.77 0.0003352 4.23 2200 0.002438 0.75 0.0003234 4.08 2300 0.002353 0.72 0.0003121 3.94 2400 0.002271 0.70 0.0003012 3.80 2500 0.002192 0.67 0.0002908 3.67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3448 0.17 0.0004574 0.03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7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2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颗 粒 物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P2 排 气 筒 HCl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3055 0.61 7.75E-07 0 200 0.00378 0.76 9.59E-07 0 300 0.004002 0.8 1.02E-06 0 400 0.003865 0.77 9.80E-07 0 500 0.003854 0.77 9.77E-07 0 600 0.004585 0.92 1.16E-06 0 700 0.004887 0.98 1.24E-06 0 800 0.003055 0.98 1.25E-06 0 900 0.00491 0.95 1.21E-06 0 1000 0.004772 0.91 1.15E-06 0 1100 0.00455 0.86 1.09E-06 0 1200 0.004288 0.87 1.10E-06 0 1300 0.004334 0.86 1.10E-06 0 1400 0.004322 0.85 1.08E-06 0 1500 0.004269 0.84 1.06E-06 0 1600 0.004188 0.82 1.04E-06 0 1700 0.004088 0.8 1.01E-06 0 1800 0.003975 0.77 9.78E-07 0 1900 0.003856 0.75 9.47E-07 0 2000 0.003733 0.72 9.15E-07 0 2100 0.00361 0.7 8.83E-07 0 2200 0.003483 0.67 8.52E-07 0 2300 0.003361 0.65 8.23E-07 0 2400 0.003244 0.63 7.94E-07 0 2500 0.003131 0.6 7.67E-07 0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4926 0.99 1.249E-6 0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续 表 6.2-7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甲 醇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P2 排 气 筒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1.55E-06 0 0.01198 0.67 200 1.92E-06 0 0.01482 0.82 300 2.03E-06 0 0.01569 0.87 400 1.96E-06 0 0.01516 0.84 500 1.96E-06 0 0.01511 0.84 600 2.33E-06 0 0.01798 1 700 2.48E-06 0 0.01916 1.06 800 2.49E-06 0 0.01925 1.07 900 2.42E-06 0 0.01871 1.04 1000 2.31E-06 0 0.01784 0.99 1100 2.18E-06 0 0.01682 0.93 1200 2.20E-06 0 0.01699 0.94 1300 2.19E-06 0 0.01695 0.94 1400 2.17E-06 0 0.01674 0.93 1500 2.12E-06 0 0.01642 0.91 1600 2.07E-06 0 0.01603 0.89 1700 2.02E-06 0 0.01559 0.87 1800 1.96E-06 0 0.01512 0.84 1900 1.89E-06 0 0.01464 0.81 2000 1.83E-06 0 0.01416 0.79 2100 1.77E-06 0 0.01366 0.76 2200 1.70E-06 0 0.01318 0.73 2300 1.65E-06 0 0.01272 0.71 2400 1.59E-06 0 0.01228 0.68 2500 1.53E-06 0 0.01186 0.66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2.498E-6 0 0.01932 1.07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8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3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P3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VOCs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2442 0.49 0.0008567 1.71 0.00801 0.44 200 0.00293 0.59 0.001028 2.06 0.009614 0.53 300 0.003086 0.62 0.001083 2.17 0.01012 0.56 400 0.00263 0.53 0.000923 1.85 0.00863 0.48 500 0.002797 0.56 0.0009813 1.96 0.009175 0.51 600 0.002944 0.59 0.001033 2.07 0.00966 0.54 700 0.002881 0.58 0.001011 2.02 0.009451 0.53 800 0.002719 0.54 0.0009542 1.91 0.008922 0.50 900 0.002578 0.52 0.0009045 1.81 0.008457 0.47 1000 0.002608 0.52 0.0009152 1.83 0.008557 0.48 1100 0.00257 0.51 0.0009018 1.80 0.008432 0.47 1200 0.002504 0.50 0.0008785 1.76 0.008214 0.46 1300 0.002421 0.48 0.0008493 1.70 0.007941 0.44 1400 0.002329 0.47 0.000817 1.63 0.007639 0.42 1500 0.002233 0.45 0.0007834 1.57 0.007325 0.41 1600 0.002137 0.43 0.0007497 1.50 0.00701 0.39 1700 0.002042 0.41 0.0007165 1.43 0.0067 0.37 1800 0.001951 0.39 0.0006844 1.37 0.006399 0.36 1900 0.001863 0.37 0.0006537 1.31 0.006112 0.34 2000 0.001779 0.36 0.0006244 1.25 0.005838 0.32 2100 0.001701 0.34 0.0005968 1.19 0.00558 0.31 2200 0.001627 0.33 0.0005709 1.14 0.005338 0.30 2300 0.001558 0.31 0.0005467 1.09 0.005111 0.28 2400 0.001493 0.30 0.0005239 1.05 0.004899 0.27 2500 0.001432 0.29 0.0005026 1.01 0.0047 0.26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317 0.63 0.001112 2.22 0.0104 0.58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262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9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4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P4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颗 粒 物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09424 0.19 0.004284 0.24 200 0.001131 0.23 0.005141 0.29 300 0.001191 0.24 0.005413 0.30 400 0.001015 0.20 0.004615 0.26 500 0.001079 0.22 0.004906 0.27 600 0.001136 0.23 0.005166 0.29 700 0.001112 0.22 0.005054 0.28 800 0.00105 0.21 0.004771 0.27 900 0.0009949 0.20 0.004522 0.25 1000 0.001007 0.20 0.004576 0.25 1100 0.000992 0.20 0.004509 0.25 1200 0.0009664 0.19 0.004393 0.24 1300 0.0009343 0.19 0.004247 0.24 1400 0.0008987 0.18 0.004085 0.23 1500 0.0008618 0.17 0.003917 0.22 1600 0.0008246 0.16 0.003748 0.21 1700 0.0007882 0.16 0.003583 0.20 1800 0.0007529 0.15 0.003422 0.19 1900 0.000719 0.14 0.003268 0.18 2000 0.0006868 0.14 0.003122 0.17 2100 0.0006564 0.13 0.002984 0.17 2200 0.000628 0.13 0.002854 0.16 2300 0.0006013 0.12 0.002733 0.15 2400 0.0005763 0.12 0.00262 0.15 2500 0.0005529 0.11 0.002513 0.14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1223 0.24 0.005561 0.31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262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0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5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P5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1048 0.21 4.80E-05 0.1 0.000895 0.04 200 0.001296 0.26 5.94E-05 0.12 0.001107 0.06 300 0.001372 0.27 6.29E-05 0.13 0.001172 0.06 400 0.001325 0.26 6.08E-05 0.12 0.001132 0.06 500 0.001322 0.26 6.06E-05 0.12 0.001129 0.06 600 0.001572 0.31 7.21E-05 0.14 0.001343 0.07 700 0.001676 0.34 7.68E-05 0.15 0.001431 0.07 800 0.001684 0.34 7.72E-05 0.15 0.001438 0.07 900 0.001636 0.33 7.50E-05 0.15 0.001398 0.07 1000 0.00156 0.31 7.15E-05 0.14 0.001333 0.07 1100 0.001471 0.29 6.74E-05 0.13 0.001256 0.06 1200 0.001486 0.3 6.81E-05 0.14 0.001269 0.06 1300 0.001482 0.3 6.79E-05 0.14 0.001266 0.06 1400 0.001464 0.29 6.71E-05 0.13 0.00125 0.06 1500 0.001436 0.29 6.58E-05 0.13 0.001227 0.06 1600 0.001402 0.28 6.42E-05 0.13 0.001197 0.06 1700 0.001363 0.27 6.25E-05 0.12 0.001164 0.06 1800 0.001322 0.26 6.06E-05 0.12 0.001129 0.06 1900 0.00128 0.26 5.87E-05 0.12 0.001093 0.05 2000 0.001238 0.25 5.67E-05 0.11 0.001057 0.05 2100 0.001194 0.24 5.47E-05 0.11 0.00102 0.05 2200 0.001152 0.23 5.28E-05 0.11 0.000984 0.05 2300 0.001112 0.22 5.10E-05 0.1 0.00095 0.05 2400 0.001074 0.21 4.92E-05 0.1 0.000917 0.05 2500 0.001037 0.21 4.75E-05 0.1 0.000886 0.04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1689 0.34 7.742E-5 0.15 0.001443 0.07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续 表 6.2-10 P5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甲 苯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0895 0.15 0.01574 0.87 200 0.001107 0.18 0.01947 1.08 300 0.001172 0.2 0.02062 1.15 400 0.001132 0.19 0.01991 1.11 500 0.001129 0.19 0.01985 1.1 600 0.001343 0.22 0.02362 1.31 700 0.001431 0.24 0.02517 1.4 800 0.001438 0.24 0.02529 1.4 900 0.001398 0.23 0.02458 1.37 1000 0.001333 0.22 0.02343 1.3 1100 0.001256 0.21 0.02209 1.23 1200 0.001269 0.21 0.02232 1.24 1300 0.001266 0.21 0.02226 1.24 1400 0.00125 0.21 0.02199 1.22 1500 0.001227 0.2 0.02157 1.2 1600 0.001197 0.2 0.02105 1.17 1700 0.001164 0.19 0.02048 1.14 1800 0.001129 0.19 0.01986 1.1 1900 0.001093 0.18 0.01923 1.07 2000 0.001057 0.18 0.01859 1.03 2100 0.00102 0.17 0.01794 1 2200 0.000984 0.16 0.01731 0.96 2300 0.00095 0.16 0.01671 0.93 2400 0.000917 0.15 0.01613 0.9 2500 0.000886 0.15 0.01557 0.86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1443 0.24 0.02537 1.41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759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1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6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P6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619 1.24 0.0001688 0.34 0.0005205 0.17 200 0.007863 1.57 0.0002144 0.43 0.0006612 0.22 300 0.008332 1.67 0.0002272 0.45 0.0007006 0.23 400 0.008098 1.62 0.0002208 0.44 0.0006809 0.23 500 0.007336 1.47 0.0002001 0.40 0.0006169 0.21 600 0.009552 1.91 0.0002605 0.52 0.0008033 0.27 700 0.01093 2.19 0.0002982 0.60 0.0009195 0.31 800 0.01159 2.32 0.0003162 0.63 0.0009749 0.32 900 0.01174 2.35 0.0003203 0.64 0.0009875 0.33 1000 0.01157 2.31 0.0003155 0.63 0.0009727 0.32 1100 0.01111 2.22 0.000303 0.61 0.0009342 0.31 1200 0.0106 2.12 0.0002892 0.58 0.0008916 0.30 1300 0.01013 2.03 0.0002763 0.55 0.000852 0.28 1400 0.01024 2.05 0.0002793 0.56 0.0008611 0.29 1500 0.01025 2.05 0.0002795 0.56 0.0008618 0.29 1600 0.01018 2.04 0.0002777 0.56 0.0008561 0.29 1700 0.01006 2.01 0.0002743 0.55 0.0008456 0.28 1800 0.00989 1.98 0.0002697 0.54 0.0008316 0.28 1900 0.009693 1.94 0.0002644 0.53 0.0008151 0.27 2000 0.009477 1.90 0.0002585 0.52 0.0007969 0.27 2100 0.009223 1.84 0.0002515 0.50 0.0007756 0.26 2200 0.00897 1.79 0.0002446 0.49 0.0007543 0.25 2300 0.00872 1.74 0.0002378 0.48 0.0007333 0.24 2400 0.008474 1.69 0.0002311 0.46 0.0007126 0.24 2500 0.008234 1.65 0.0002246 0.45 0.0006924 0.23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1175 2.35 0.0003203 0.64 0.0009877 0.33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888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续 表 6.2-11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P6 排 气 筒 甲 醇 甲 苯 VOCs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5205 0.26 0.00121 0.20 0.009552 0.53 200 0.006612 0.33 0.001537 0.26 0.01213 0.67 300 0.007006 0.35 0.001628 0.27 0.01286 0.71 400 0.006809 0.34 0.001583 0.26 0.0125 0.69 500 0.006169 0.31 0.001434 0.24 0.01132 0.63 600 0.008033 0.40 0.001867 0.31 0.01474 0.82 700 0.009195 0.46 0.002137 0.36 0.01687 0.94 800 0.009749 0.49 0.002266 0.38 0.01789 0.99 900 0.009875 0.49 0.002295 0.38 0.01812 1.01 1000 0.009727 0.49 0.002261 0.38 0.01785 0.99 1100 0.009342 0.47 0.002171 0.36 0.01714 0.95 1200 0.008916 0.45 0.002072 0.35 0.01636 0.91 1300 0.00852 0.43 0.00198 0.33 0.01563 0.87 1400 0.008611 0.43 0.002001 0.33 0.0158 0.88 1500 0.008618 0.43 0.002003 0.33 0.01582 0.88 1600 0.008561 0.43 0.00199 0.33 0.01571 0.87 1700 0.008456 0.42 0.001965 0.33 0.01552 0.86 1800 0.008316 0.42 0.001933 0.32 0.01526 0.85 1900 0.008151 0.41 0.001895 0.32 0.01496 0.83 2000 0.007969 0.40 0.001852 0.31 0.01462 0.81 2100 0.007756 0.39 0.001803 0.30 0.01423 0.79 2200 0.007543 0.38 0.001753 0.29 0.01384 0.77 2300 0.007333 0.37 0.001704 0.28 0.01346 0.75 2400 0.007126 0.36 0.001656 0.28 0.01308 0.73 2500 0.006924 0.35 0.001609 0.27 0.01271 0.71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9877 0.49 0.002296 0.38 0.01813 1.01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888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0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2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P7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P7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SO2 NOX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1204 1.34 0.001906 0.38 0.004144 1.73 200 0.01383 1.54 0.00219 0.44 0.00604 2.52 245 0.01497 1.66 0.00237 0.47 0.006393 2.66 300 0.01417 1.57 0.002244 0.45 0.00639 2.66 400 0.01276 1.42 0.002021 0.40 0.006191 2.58 500 0.01258 1.40 0.001991 0.40 0.005748 2.40 600 0.01145 1.27 0.001812 0.36 0.00537 2.24 700 0.01012 1.12 0.001603 0.32 0.005188 2.16 800 0.008876 0.99 0.001405 0.28 0.005032 2.10 900 0.00778 0.86 0.001232 0.25 0.004757 1.98 1000 0.006844 0.76 0.001084 0.22 0.004613 1.92 1100 0.0061 0.68 0.0009658 0.19 0.004375 1.82 1200 0.005474 0.61 0.0008666 0.17 0.004132 1.72 1300 0.004942 0.55 0.0007825 0.16 0.003894 1.62 1400 0.004488 0.50 0.0007106 0.14 0.0037 1.54 1500 0.004536 0.50 0.0007182 0.14 0.003588 1.50 1600 0.004569 0.51 0.0007235 0.14 0.003469 1.45 1700 0.00457 0.51 0.0007236 0.14 0.003347 1.39 1800 0.004545 0.51 0.0007196 0.14 0.003225 1.34 1900 0.004499 0.50 0.0007124 0.14 0.003103 1.29 2000 0.004438 0.49 0.0007027 0.14 0.003021 1.26 2100 0.00435 0.48 0.0006888 0.14 0.002986 1.24 2200 0.004259 0.47 0.0006743 0.13 0.002947 1.23 2300 0.004164 0.46 0.0006594 0.13 0.002977 1.24 2400 0.004069 0.45 0.0006443 0.13 0.003008 1.25 2500 0.003974 0.44 0.0006292 0.13 0.003031 1.26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1497 1.66 0.00237 0.47 0.006393 2.66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45 20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正 常 工 况 下,P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0.005277mg/m 3 0.002885mg/m 3 0.003448mg/m 3 0.0004574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1.06% 5.77% 0.17% 0.0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759m 处 ;P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0.004926mg/m 3 1.249E-6mg/m 3 2.498E-6mg/m 3 0.01932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99% 0.99% 0 0 1.07%,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759m 处 ;P3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317mg/m 3 0.001112mg/m 3 0.0104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0.63% 2.22% 0.58%,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62m 处 ;P4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1223mg/m 3 0.005561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0.24% 0.31%,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62m 处 ;P5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0.001689mg/m 3 7.742E-5mg/m 3 0.001443mg/m 3 0.001443mg/m 3 0.02537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34% 0.15% 0.07% 0.24% 1.41%,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759m 处 ;P6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甲 醇 甲 苯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0.01175mg/m 3 0.0003203mg/m 3 0.0009877mg/m 3 0.009877mg/m 3 0.002296mg/m 3 0.01813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2.35% 0.64% 0.33% 0.49% 0.38% 1.01%,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888m 处 ;P7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SO 2 NO X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1497mg/m 3 0.00237mg/m 3 0.006393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1.66% 0.47% 2.66%,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45m 处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低 于 标 准 的 10%,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面 源 预 测 分 析 正 常 工 况 下, 本 项 目 面 源 排 放 各 污 染 物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具 体 详 见 表 6.2-13~ 表 6.2-19 21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3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1# 合 成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1# 合 成 车 间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0.001179 0.13 0.00229 4.58 0.000842 0.03 0.004379 0.24 106 0.001185 0.13 0.002303 4.61 0.0008467 0.03 0.004403 0.24 200 0.001101 0.12 0.00214 4.28 0.0007868 0.03 0.004091 0.23 300 0.001036 0.12 0.002012 4.02 0.0007397 0.02 0.003846 0.21 400 0.001028 0.11 0.001997 3.99 0.0007342 0.02 0.003818 0.21 500 0.0009677 0.11 0.00188 3.76 0.0006912 0.02 0.003594 0.20 600 0.0008569 0.10 0.001665 3.33 0.0006121 0.02 0.003183 0.18 700 0.0007448 0.08 0.001447 2.89 0.000532 0.02 0.002767 0.15 800 0.0006481 0.07 0.001259 2.52 0.0004629 0.02 0.002407 0.13 900 0.0005676 0.06 0.001103 2.21 0.0004054 0.01 0.002108 0.12 1000 0.0005002 0.06 0.0009718 1.94 0.0003573 0.01 0.001858 0.10 1100 0.0004452 0.05 0.0008649 1.73 0.000318 0.01 0.001654 0.09 1200 0.0003993 0.04 0.0007757 1.55 0.0002852 0.01 0.001483 0.08 1300 0.0003605 0.04 0.0007004 1.40 0.0002575 0.01 0.001339 0.07 1400 0.0003273 0.04 0.0006359 1.27 0.0002338 0.01 0.001216 0.07 1500 0.0002985 0.03 0.0005799 1.16 0.0002132 0.01 0.001109 0.06 1600 0.0002736 0.03 0.0005315 1.06 0.0001954 0.01 0.001016 0.06 1700 0.0002518 0.03 0.0004893 0.98 0.0001799 0.01 0.0009354 0.05 1800 0.0002328 0.03 0.0004522 0.90 0.0001663 0.01 0.0008646 0.05 1900 0.000216 0.02 0.0004196 0.84 0.0001543 0.01 0.0008021 0.04 2000 0.0002011 0.02 0.0003907 0.78 0.0001436 0.00 0.0007469 0.04 2100 0.0001884 0.02 0.000366 0.73 0.0001346 0.00 0.0006997 0.04 2200 0.000177 0.02 0.0003439 0.69 0.0001264 0.00 0.0006574 0.04 2300 0.0001667 0.02 0.0003239 0.65 0.0001191 0.00 0.0006193 0.03 2400 0.0001574 0.02 0.0003059 0.61 0.0001125 0.00 0.0005848 0.03 2500 0.000149 0.02 0.0002895 0.58 0.0001064 0.00 0.0005534 0.03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1185 0.13 0.002303 4.61 0.0008467 0.03 0.004403 0.24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6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m) 21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4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1# 精 制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1# 精 制 车 间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7747 0.43 106 0.00779 0.43 200 0.007238 0.40 300 0.006805 0.38 400 0.006755 0.38 500 0.006359 0.35 600 0.005631 0.31 700 0.004895 0.27 800 0.004259 0.24 900 0.00373 0.21 1000 0.003287 0.18 1100 0.002926 0.16 1200 0.002624 0.15 1300 0.002369 0.13 1400 0.002151 0.12 1500 0.001961 0.11 1600 0.001798 0.10 1700 0.001655 0.09 1800 0.00153 0.08 1900 0.001419 0.08 2000 0.001321 0.07 2100 0.001238 0.07 2200 0.001163 0.06 2300 0.001096 0.06 2400 0.001035 0.06 2500 0.0009791 0.05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779 0.43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106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5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2# 合 成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2# 合 成 车 间 颗 粒 物 HCL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率 (%) (mg/m 3 )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01987 0.02 0.0005481 1.10 0.0006852 0.04 104 0.0001992 0.02 0.0005495 1.10 0.0006868 0.04 200 0.0001829 0.02 0.0005045 1.01 0.0006306 0.04 300 0.0001717 0.02 0.0004736 0.95 0.000592 0.03 400 0.0001705 0.02 0.0004703 0.94 0.0005879 0.03 500 0.0001604 0.02 0.0004425 0.88 0.0005531 0.03 600 0.000142 0.02 0.0003917 0.78 0.0004896 0.03 700 0.0001234 0.01 0.0003404 0.68 0.0004256 0.02 800 0.0001074 0.01 0.0002962 0.59 0.0003703 0.02 900 9.405E-5 0.01 0.0002595 0.52 0.0003243 0.02 1000 8.288E-5 0.01 0.0002286 0.46 0.0002858 0.02 1100 7.377E-5 0.01 0.0002035 0.41 0.0002544 0.01 1200 6.616E-5 0.01 0.0001825 0.36 0.0002281 0.01 1300 5.973E-5 0.01 0.0001648 0.33 0.000206 0.01 1400 5.423E-5 0.01 0.0001496 0.30 0.000187 0.01 1500 4.946E-5 0.01 0.0001364 0.27 0.0001705 0.01 1600 4.533E-5 0.01 0.000125 0.25 0.0001563 0.01 1700 4.173E-5 0.00 0.0001151 0.23 0.0001439 0.01 1800 3.857E-5 0.00 0.0001064 0.21 0.000133 0.01 1900 3.579E-5 0.00 9.872E-5 0.20 0.0001234 0.01 2000 3.332E-5 0.00 9.192E-5 0.18 0.0001149 0.01 2100 3.121E-5 0.00 8.611E-5 0.17 0.0001076 0.01 2200 2.933E-5 0.00 8.091E-5 0.16 0.0001011 0.01 2300 2.763E-5 0.00 7.622E-5 0.15 9.527E-5 0.01 2400 2.609E-5 0.00 7.197E-5 0.14 8.996E-5 0.00 2500 2.469E-5 0.00 6.811E-5 0.14 8.513E-5 0.00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01992 0.02 0.0005495 1.10 0.0006868 0.04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4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6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2# 精 制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2# 精 制 车 间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100 0.004111 0.23 104 0.004121 0.23 200 0.003784 0.21 300 0.003552 0.20 400 0.003527 0.20 500 0.003319 0.18 600 0.002938 0.16 700 0.002553 0.14 800 0.002222 0.12 900 0.001946 0.11 1000 0.001715 0.10 1100 0.001526 0.08 1200 0.001369 0.08 1300 0.001236 0.07 1400 0.001122 0.06 1500 0.001023 0.06 1600 0.0009378 0.05 1700 0.0008634 0.05 1800 0.000798 0.04 1900 0.0007404 0.04 2000 0.0006894 0.04 2100 0.0006458 0.04 2200 0.0006068 0.03 2300 0.0005716 0.03 2400 0.0005398 0.03 2500 0.0005108 0.03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4121 0.23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4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7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3# 合 成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3# 合 成 车 间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0.0001637 0.02 2.29E-05 0.05 0.007202 0.24 0.009166 0.51 109 0.0001659 0.02 2.32E-05 0.05 0.0073 0.24 0.009291 0.52 200 0.0001569 0.02 2.20E-05 0.04 0.006902 0.23 0.008785 0.49 300 0.0001478 0.02 2.07E-05 0.04 0.006503 0.22 0.008277 0.46 400 0.0001467 0.02 2.05E-05 0.04 0.006453 0.22 0.008213 0.46 500 0.0001382 0.02 1.94E-05 0.04 0.006081 0.20 0.007739 0.43 600 0.0001224 0.01 1.71E-05 0.03 0.005386 0.18 0.006855 0.38 700 0.0001064 0.01 1.49E-05 0.03 0.004683 0.16 0.00596 0.33 800 9.26E-5 0.01 1.30E-05 0.03 0.004074 0.14 0.005185 0.29 900 8.11E-5 0.01 1.14E-05 0.02 0.003568 0.12 0.004542 0.25 1000 7.147E-5 0.01 1.00E-05 0.02 0.003145 0.10 0.004002 0.22 1100 6.361E-5 0.01 8.91E-06 0.02 0.002799 0.09 0.003562 0.20 1200 5.705E-5 0.01 7.99E-06 0.02 0.00251 0.08 0.003195 0.18 1300 5.151E-5 0.01 7.21E-06 0.01 0.002266 0.08 0.002884 0.16 1400 4.676E-5 0.01 6.55E-06 0.01 0.002057 0.07 0.002619 0.15 1500 4.264E-5 0.00 5.97E-06 0.01 0.001876 0.06 0.002388 0.13 1600 3.908E-5 0.00 5.47E-06 0.01 0.00172 0.06 0.002189 0.12 1700 3.598E-5 0.00 5.04E-06 0.01 0.001583 0.05 0.002015 0.11 1800 3.326E-5 0.00 4.66E-06 0.01 0.001463 0.05 0.001862 0.10 1900 3.085E-5 0.00 4.32E-06 0.01 0.001358 0.05 0.001728 0.10 2000 2.873E-5 0.00 4.02E-06 0.01 0.001264 0.04 0.001609 0.09 2100 2.691E-5 0.00 3.77E-06 0.01 0.001184 0.04 0.001507 0.08 2200 2.529E-5 0.00 3.54E-06 0.01 0.001113 0.04 0.001416 0.08 2300 2.382E-5 0.00 3.34E-06 0.01 0.001048 0.03 0.001334 0.07 2400 2.249E-5 0.00 3.15E-06 0.01 0.0009897 0.03 0.00126 0.07 2500 2.128E-5 0.00 2.98E-06 0.01 0.0009365 0.03 0.001192 0.07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01659 0.02 2.32E-05 0.05 0.0073 0.24 0.009291 0.52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8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4# 合 成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4# 合 成 车 间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0.001964 0.22 9.82E-05 0.20 0.008184 0.27 0.01211 0.67 109 0.001991 0.22 9.96E-05 0.20 0.008296 0.28 0.01228 0.68 200 0.001882 0.21 9.41E-05 0.19 0.007844 0.26 0.01161 0.64 300 0.001774 0.20 8.87E-05 0.18 0.00739 0.25 0.01094 0.61 400 0.00176 0.20 8.80E-05 0.18 0.007333 0.24 0.01085 0.60 500 0.001658 0.18 8.29E-05 0.17 0.00691 0.23 0.01023 0.57 600 0.001469 0.16 7.35E-05 0.15 0.006121 0.20 0.009059 0.50 700 0.001277 0.14 6.39E-05 0.13 0.005321 0.18 0.007875 0.44 800 0.001111 0.12 5.56E-05 0.11 0.00463 0.15 0.006852 0.38 900 0.0009732 0.11 4.87E-05 0.10 0.004055 0.14 0.006002 0.33 1000 0.0008576 0.10 4.29E-05 0.09 0.003573 0.12 0.005289 0.29 1100 0.0007633 0.08 3.82E-05 0.08 0.00318 0.11 0.004707 0.26 1200 0.0006845 0.08 3.42E-05 0.07 0.002852 0.10 0.004221 0.23 1300 0.0006181 0.07 3.09E-05 0.06 0.002575 0.09 0.003811 0.21 1400 0.0005611 0.06 2.81E-05 0.06 0.002338 0.08 0.00346 0.19 1500 0.0005117 0.06 2.56E-05 0.05 0.002132 0.07 0.003156 0.18 1600 0.000469 0.05 2.35E-05 0.05 0.001954 0.07 0.002892 0.16 1700 0.0004317 0.05 2.16E-05 0.04 0.001799 0.06 0.002662 0.15 1800 0.0003991 0.04 2.00E-05 0.04 0.001663 0.06 0.002461 0.14 1900 0.0003702 0.04 1.85E-05 0.04 0.001543 0.05 0.002283 0.13 2000 0.0003448 0.04 1.72E-05 0.03 0.001437 0.05 0.002126 0.12 2100 0.0003229 0.04 1.62E-05 0.03 0.001346 0.04 0.001991 0.11 2200 0.0003034 0.03 1.52E-05 0.03 0.001264 0.04 0.001871 0.10 2300 0.0002858 0.03 1.43E-05 0.03 0.001191 0.04 0.001763 0.10 2400 0.0002699 0.03 1.35E-05 0.03 0.001125 0.04 0.001664 0.09 2500 0.0002554 0.03 1.28E-05 0.03 0.001064 0.04 0.001575 0.09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1991 0.22 9.96E-05 0.20 0.008296 0.28 0.01228 0.68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m) 21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续 表 6.2-18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硫 酸 雾 占 标 率 (%) 4# 合 成 车 间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m 3 ) 甲 苯 占 标 率 (%) 100 0.0009821 0.33 0.002946 0.49 109 0.0009955 0.33 0.002986 0.50 200 0.0009412 0.31 0.002824 0.47 300 0.0008868 0.30 0.002661 0.44 400 0.00088 0.29 0.00264 0.44 500 0.0008292 0.28 0.002487 0.41 600 0.0007345 0.24 0.002204 0.37 700 0.0006386 0.21 0.001916 0.32 800 0.0005556 0.19 0.001667 0.28 900 0.0004866 0.16 0.00146 0.24 1000 0.0004288 0.14 0.001286 0.21 1100 0.0003816 0.13 0.001145 0.19 1200 0.0003423 0.11 0.001027 0.17 1300 0.000309 0.10 0.0009271 0.15 1400 0.0002806 0.09 0.0008417 0.14 1500 0.0002559 0.09 0.0007676 0.13 1600 0.0002345 0.08 0.0007035 0.12 1700 0.0002159 0.07 0.0006476 0.11 1800 0.0001995 0.07 0.0005986 0.10 1900 0.0001851 0.06 0.0005554 0.09 2000 0.0001724 0.06 0.0005171 0.09 2100 0.0001615 0.05 0.0004844 0.08 2200 0.0001517 0.05 0.0004552 0.08 2300 0.0001429 0.05 0.0004288 0.07 2400 0.000135 0.05 0.0004049 0.07 2500 0.0001277 0.04 0.0003831 0.06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09955 0.33 0.002986 0.50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10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19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储 罐 区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0.0001434 0.29 5.38E-05 0.00 5.38E-05 0.01 0.0005378 0.03 200 0.0001596 0.32 5.99E-05 0.00 5.99E-05 0.01 0.0005987 0.03 216 0.0001609 0.32 6.04E-05 0.01 6.04E-05 0.01 0.0006036 0.03 300 0.0001602 0.32 6.01E-05 0.00 6.01E-05 0.01 0.0006009 0.03 400 0.0001471 0.29 5.52E-05 0.00 5.52E-05 0.01 0.0005515 0.03 500 0.000156 0.31 5.85E-05 0.00 5.85E-05 0.01 0.0005852 0.03 600 0.0001505 0.30 5.64E-05 0.00 5.64E-05 0.01 0.0005644 0.03 700 0.0001387 0.28 5.20E-05 0.00 5.20E-05 0.01 0.0005201 0.03 800 0.0001257 0.25 4.72E-05 0.00 4.72E-05 0.01 0.0004715 0.03 900 0.0001134 0.23 4.25E-05 0.00 4.25E-05 0.01 0.0004252 0.02 1000 0.0001022 0.20 3.83E-05 0.00 3.83E-05 0.01 0.0003834 0.02 1100 9.257E-5 0.19 3.47E-05 0.00 3.47E-05 0.01 0.0003471 0.02 1200 8.408E-5 0.17 3.15E-05 0.00 3.15E-05 0.01 0.0003153 0.02 1300 7.672E-5 0.15 2.88E-05 0.00 2.88E-05 0.00 0.0002877 0.02 1400 7.021E-5 0.14 2.63E-05 0.00 2.63E-05 0.00 0.0002633 0.01 1500 6.457E-5 0.13 2.42E-05 0.00 2.42E-05 0.00 0.0002421 0.01 1600 5.954E-5 0.12 2.23E-05 0.00 2.23E-05 0.00 0.0002233 0.01 1700 5.508E-5 0.11 2.07E-05 0.00 2.07E-05 0.00 0.0002065 0.01 1800 5.116E-5 0.10 1.92E-05 0.00 1.92E-05 0.00 0.0001918 0.01 1900 4.766E-5 0.10 1.79E-05 0.00 1.79E-05 0.00 0.0001787 0.01 2000 4.451E-5 0.09 1.67E-05 0.00 1.67E-05 0.00 0.0001669 0.01 2100 4.179E-5 0.08 1.57E-05 0.00 1.57E-05 0.00 0.0001567 0.01 2200 3.937E-5 0.08 1.48E-05 0.00 1.48E-05 0.00 0.0001476 0.01 2300 3.719E-5 0.07 1.39E-05 0.00 1.39E-05 0.00 0.0001394 0.01 2400 3.519E-5 0.07 1.32E-05 0.00 1.32E-05 0.00 0.000132 0.01 2500 3.334E-5 0.07 1.25E-05 0.00 1.25E-05 0.00 0.000125 0.01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0001609 0.32 6.04E-05 0.01 6.04E-05 0.01 0.0006036 0.03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216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m)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21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20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污 水 站 无 组 织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污 水 站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5.06E-06 0.01 2.54E-06 0.00 2.54E-06 0.00 7.60E-06 0.00 200 5.81E-06 0.01 2.91E-06 0.00 2.91E-06 0.00 8.72E-06 0.00 300 5.92E-06 0.01 2.97E-06 0.00 2.97E-06 0.00 8.89E-06 0.00 318 5.95E-06 0.01 2.98E-06 0.01 2.98E-06 0.01 8.93E-06 0.01 400 5.63E-06 0.01 2.82E-06 0.00 2.82E-06 0.00 8.45E-06 0.00 500 5.83E-06 0.01 2.92E-06 0.00 2.92E-06 0.00 8.75E-06 0.00 600 5.74E-06 0.01 2.88E-06 0.00 2.88E-06 0.00 8.61E-06 0.00 700 5.38E-06 0.01 2.70E-06 0.00 2.70E-06 0.00 8.07E-06 0.00 800 4.94E-06 0.01 2.48E-06 0.00 2.48E-06 0.00 7.41E-06 0.00 900 4.49E-06 0.01 2.25E-06 0.00 2.25E-06 0.00 6.75E-06 0.00 1000 4.08E-06 0.01 2.05E-06 0.00 2.05E-06 0.00 6.13E-06 0.00 1100 3.72E-06 0.01 1.87E-06 0.00 1.87E-06 0.00 5.58E-06 0.00 1200 3.40E-06 0.01 1.70E-06 0.00 1.70E-06 0.00 5.10E-06 0.00 1300 3.11E-06 0.01 1.56E-06 0.00 1.56E-06 0.00 4.67E-06 0.00 1400 2.85E-06 0.01 1.43E-06 0.00 1.43E-06 0.00 4.29E-06 0.00 1500 2.63E-06 0.01 1.32E-06 0.00 1.32E-06 0.00 3.95E-06 0.00 1600 2.43E-06 0.00 1.22E-06 0.00 1.22E-06 0.00 3.65E-06 0.00 1700 2.25E-06 0.00 1.13E-06 0.00 1.13E-06 0.00 3.38E-06 0.00 1800 2.10E-06 0.00 1.05E-06 0.00 1.05E-06 0.00 3.15E-06 0.00 1900 1.96E-06 0.00 9.81E-07 0.00 9.81E-07 0.00 2.94E-06 0.00 2000 1.83E-06 0.00 9.17E-07 0.00 9.17E-07 0.00 2.75E-06 0.00 2100 1.72E-06 0.00 8.62E-07 0.00 8.62E-07 0.00 2.58E-06 0.00 2200 1.62E-06 0.00 8.14E-07 0.00 8.14E-07 0.00 2.44E-06 0.00 2300 1.53E-06 0.00 7.68E-07 0.00 7.68E-07 0.00 2.30E-06 0.00 2400 1.45E-06 0.00 7.27E-07 0.00 7.27E-07 0.00 2.18E-06 0.00 2500 1.38E-06 0.00 6.90E-07 0.00 6.90E-07 0.00 2.07E-06 0.00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5.95E-06 0.01 2.98E-06 0.01 2.98E-06 0.01 8.93E-06 0.01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318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m) 21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正 常 工 况 下,1# 合 成 车 间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1185mg/m 3 0.002303mg/m 3 0.0008467mg/m 3 0.004403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13% 4.61% 0.03% 0.24%,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6m 处 ;1# 精 制 车 间 排 放 的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779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0.4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6m 处 ;2# 合 成 车 间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01992mg/m 3 0.0005495mg/m 3 0.0006868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02% 1.10% 0.04%,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4m 处 ;2# 精 制 车 间 排 放 的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4121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0.2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4m 处 ;3# 合 成 车 间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01659mg/m 3 2.32E-05mg/m 3 0.0073mg/m 3 0.009291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02% 0.05% 0.24% 0.52%,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9m 处 ;4# 合 成 车 间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VOCs 硫 酸 雾 甲 苯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1991mg/m 3 9.96E-05mg/m 3 0.008296mg/m 3 0.01228mg/m 3 0.0009955mg/m 3 0.002986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22% 0.20% 0.28% 0.68% 0.33% 0.50%,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09m 处 ; 储 罐 区 排 放 的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001609mg/m 3 6.04E-05mg/m 3 6.04E-05mg/m 3 0.0006036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32% 0.01% 0.01% 0.0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16m 处 ; 污 水 站 排 放 的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5.95E-06mg/m 3 2.98E-06mg/m 3 2.98E-06mg/m 3 8.93E-06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01% 0.01% 0.01% 0.01%,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318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低 于 标 准 的 10%,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非 正 常 工 况 下,P1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染 物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具 体 分 别 详 见 表 6.2-20 22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20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P1 排 气 筒 废 气 下 风 向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表 P1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向 距 离 D(m)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下 风 向 预 测 占 标 率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mg/m 3 ) 率 (%) 浓 度 (mg/m 3 ) (%) 100 0.324 64.80 0.03557 71.14 0.02138 1.07 0.08989 4.99 200 0.401 80.20 0.04401 88.02 0.02646 1.32 0.1112 6.18 300 0.4245 84.90 0.0466 93.20 0.02801 1.40 0.1178 6.54 400 0.4099 81.98 0.045 90.00 0.02705 1.35 0.1137 6.32 500 0.4088 81.76 0.04487 89.74 0.02698 1.35 0.1134 6.30 600 0.4863 97.26 0.05338 106.76 0.03209 1.60 0.1349 7.49 700 0.5183 103.66 0.0569 113.80 0.03421 1.71 0.1438 7.99 800 0.5208 104.16 0.05716 114.32 0.03437 1.72 0.1445 8.03 900 0.5061 101.22 0.05556 111.12 0.0334 1.67 0.1404 7.80 1000 0.4826 96.52 0.05297 105.94 0.03185 1.59 0.1339 7.44 1100 0.4549 90.98 0.04993 99.86 0.03002 1.50 0.1262 7.01 1200 0.4597 91.94 0.05046 100.92 0.03034 1.52 0.1275 7.08 1300 0.4584 91.68 0.05032 100.64 0.03025 1.51 0.1272 7.07 1400 0.4528 90.56 0.0497 99.40 0.02988 1.49 0.1256 6.98 1500 0.4442 88.84 0.04876 97.52 0.02931 1.47 0.1232 6.84 1600 0.4336 86.72 0.04759 95.18 0.02861 1.43 0.1203 6.68 1700 0.4217 84.34 0.04629 92.58 0.02783 1.39 0.117 6.50 1800 0.409 81.80 0.0449 89.80 0.02699 1.35 0.1135 6.31 1900 0.396 79.20 0.04347 86.94 0.02613 1.31 0.1099 6.11 2000 0.3829 76.58 0.04203 84.06 0.02527 1.26 0.1062 5.90 2100 0.3695 73.90 0.04055 81.10 0.02438 1.22 0.1025 5.69 2200 0.3565 71.30 0.03913 78.26 0.02353 1.18 0.09891 5.49 2300 0.3441 68.82 0.03777 75.54 0.02271 1.14 0.09546 5.30 2400 0.3321 66.42 0.03646 72.92 0.02192 1.10 0.09215 5.12 2500 0.3208 64.16 0.03521 70.42 0.02117 1.06 0.08899 4.94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0.5225 104.50 0.05735 114.70 0.03448 1.72 0.145 8.06 最 大 浓 度 距 源 的 距 离 (m) 759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10% 超 过 标 准 值 10%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未 超 过 标 准 值 10% (m) 22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非 正 常 工 况 下,P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0.5225mg/m 3 0.05735mg/m 3 0.03448mg/m 3 0.145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104.50% 114.70% 1.72% 8.06%,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759m 处 由 上 可 知,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各 污 染 物 下 风 向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明 显 比 正 常 排 放 时 要 大 得 多, 颗 粒 物 和 HCL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超 过 100%,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大 建 设 单 位 应 确 保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稳 定 运 行, 杜 绝 非 正 常 事 故 的 发 生, 确 保 各 种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气 排 放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合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调 查 和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选 取 最 近 的 北 侧 居 民 点 竹 庄 作 为 预 测 点, 叠 加 环 境 现 状 本 底 值,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6.2-21 22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物 质 类 颗 粒 物 敏 感 点 型 P1 排 气 筒 P2 排 气 筒 P3 排 气 筒 P4 排 气 筒 P5 排 气 筒 P6 排 气 筒 P7 排 气 筒 表 6.2-2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小 时 预 测 浓 度 1# 合 成 车 间 1# 精 制 车 间 0.004875 0.00455 0.00257 0.000992 0.001471 0.01111 0.0061 0.0004452-7.377E-5-6.361E-5 0.0007633 - - 0.089 0.122 0.9 达 标 SO2 - - - - - - 0.0009658 - - - - - - - - 0.018 0.019 0.5 达 标 NOX - - - - - - 0.004375 - - - - - - - - 0.111 0.115 0.2 达 标 HCL 竹 0.002665 1.09E-06 0.0009018-6.74E-05 0.000303-0.0008649-0.0002035-8.91E-06 3.82E-05 9.257E-5 3.72E-06-0.005 0.05 达 标 硫 酸 雾 庄 - - - - - 0.0009342 - - - - - - 0.0003816 - - - 0.001 0.30 达 标 甲 醇 0.003185 2.18E-06 - - 0.001256 0.009342-0.000318 - - - 0.002799 0.00318 3.47E-05 1.87E-06-0.020 3.0 达 标 甲 苯 - - - - 0.001256 0.002171 - - - - - - 0.001145 3.47E-05 1.87E-06-0.005 0.6 达 标 VOCs 0.0004225 0.01682 0.008432 0.004509 0.02209 0.01714-0.001654 0.00779 0.0002544 0.001526 0.003562 0.004707 0.0003471 5.58E-06-0.089 1.8 达 标 注 : 颗 粒 物 标 准 值 取 TSP 日 均 值 的 平 均 值 3, 本 项 目 VOCs 包 括 全 部 有 机 废 气 2# 合 成 车 间 2# 精 制 车 间 3# 合 成 车 间 4# 合 成 车 间 储 罐 区 污 水 站 现 状 监 测 值 * 影 响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达 标 情 况 22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排 放 颗 粒 物 SO 2 NOx HCL 硫 酸 雾 甲 苯 甲 醇 以 及 VOCs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浓 度 贡 献 值 均 较 小,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的 各 污 染 物 预 测 浓 度 仍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故 本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对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敏 感 点 大 气 功 能 类 别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废 气 经 处 理 达 设 计 指 标 正 常 排 放 时 在 各 种 气 象 条 件 下,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是 为 了 保 护 人 群 健 康, 减 少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居 住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在 项 目 厂 界 以 外 设 置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参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2.2-2008) 推 荐 的 大 气 环 境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各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2.2-2008), 本 次 环 评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估 算 其 大 气 环 境 控 制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控 制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2-22 22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22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1 小 时 浓 度 标 排 放 速 率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度 面 源 高 度 名 称 (mg/m 3 ) (kg/h) (m) (m) (m) 计 算 结 果 (m) 颗 粒 物 0.45 0.0035 无 超 标 点 1# 合 成 车 间 HCL 0.05 0.0068 无 超 标 点 60 18 10 甲 醇 3.0 0.0025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131 无 超 标 点 1# 精 制 车 间 VOCs 1.8 0.023 50 18 10 无 超 标 点 颗 粒 物 0.45 0.00058 无 超 标 点 2# 合 成 车 间 HCL 0.05 0.0016 60 18 10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019 无 超 标 点 2# 精 制 车 间 VOCs 1.8 0.0115 50 18 10 无 超 标 点 颗 粒 物 0.45 0.00053 无 超 标 点 3# 合 成 车 间 甲 醇 3.0 0.022 无 超 标 点 73 18 10 HCL 0.05 0.00007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28 无 超 标 点 颗 粒 物 0.45 0.0063 无 超 标 点 甲 醇 3.0 0.025 无 超 标 点 4# 合 成 车 间 甲 苯 0.6 0.0088 无 超 标 点 73 18 10 HCL 0.05 0.00033 无 超 标 点 硫 酸 雾 0.3 0.003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37 无 超 标 点 甲 苯 0.6 0.00033 无 超 标 点 储 罐 区 甲 醇 3.0 0.00033 无 超 标 点 100 60 8.5 HCL 0.05 0.00083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033 无 超 标 点 甲 苯 0.6 1.67E-05 无 超 标 点 厂 内 污 水 站 HCL 0.05 3.33E-05 无 超 标 点 117 70 2 甲 醇 3.0 1.67E-05 无 超 标 点 VOCs 1.8 0.00005 无 超 标 点 由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因 子 均 到 达 厂 界 无 组 织 浓 度 限 值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2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及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在 下 风 向 无 超 标 点,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4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设 置 按 照 工 程 分 析 核 算 的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3840-91), 各 类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下 式 计 算 : Q c 1 c 2 ) 0. 5 C m ( BL A 式 中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mg/m 3 ) = + 0.25r L D Qc 大 气 污 染 物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 (kg/h)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22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r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 (m) L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m) A B C D 为 计 算 系 数, 根 据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来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查 取 各 参 数 取 值 见 表 6.2-23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注 :* 为 本 项 目 计 算 取 值 5 年 平 均 风 速,m/s 表 6.2-23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L 1000 1000<L 2000 L>2000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经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见 表 6.2-24 22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6.2-24 各 污 染 物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表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卫 生 防 护 排 放 速 率 面 源 面 计 算 参 数 距 离 (kg/h) 积 (m 2 ) Cm(mg/m 3 ) A B C D L(m) 提 级 值 颗 粒 物 0.0035 0.45 350 0.021 1.85 0.84 0.102 1# 合 成 车 间 HCL 0.0068 0.05 350 0.021 1.85 0.84 6.795 1080 甲 醇 0.0025 3.0 350 0.021 1.85 0.84 0.016 100 VOCs 0.0131 1.8 350 0.021 1.85 0.84 0.007 1# 精 制 车 间 0.023 900 1.8 350 0.021 1.85 0.84 0.001 100 2# 合 成 车 间 颗 粒 物 0.00058 0.45 350 0.021 1.85 0.84 0.012 1080 HCL 0.0016 0.05 350 0.021 1.85 0.84 1.252 100 2# 精 制 车 间 VOCs 0.0019 900 1.8 350 0.021 1.85 0.84 0.064 50 颗 粒 物 0.0115 1.8 350 0.021 1.85 0.84 0.010 3# 合 成 车 间 甲 醇 0.00053 0.45 350 0.021 1.85 0.84 0.193 1314 HCL 0.022 3.0 350 0.021 1.85 0.84 0.027 100 VOCs 0.00007 0.05 350 0.021 1.85 0.84 0.225 颗 粒 物 0.028 1.8 350 0.021 1.85 0.84 0.183 甲 醇 0.0063 0.45 350 0.021 1.85 0.84 0.225 4# 合 成 车 间 甲 苯 0.025 3.0 350 0.021 1.85 0.84 0.038 1314 HCL 0.0088 0.6 350 0.021 1.85 0.84 0.910 100 硫 酸 雾 0.00033 0.05 350 0.021 1.85 0.84 0.440 VOCs 0.003 0.3 350 0.021 1.85 0.84 0.358 甲 醇 0.037 1.8 350 0.021 1.85 0.84 0.057 储 罐 区 乙 醇 0.00033 0.6 350 0.021 1.85 0.84 0.004 6000 HCL 0.00033 3.0 350 0.021 1.85 0.84 0.001 100 VOCs 0.00083 0.05 350 0.021 1.85 0.84 0.207 甲 苯 0.0033 1.8 350 0.021 1.85 0.84 0.001 厂 内 HCL 1.67E-05 0.6 350 0.021 1.85 0.84 0.004 8190 污 水 站 甲 醇 3.33E-05 0.05 350 0.021 1.85 0.84 0.001 100 VOCs 1.67E-05 3.0 350 0.021 1.85 0.84 0.001 从 上 表 可 知,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计 算 以 及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3840-91) 中 7.3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极 差 为 50m; 超 过 100m, 但 小 于 或 等 于 1000m 时, 极 差 为 100m; 超 过 1000m 以 上, 极 差 为 200m 7.5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工 业 企 业, 按 Q C /C 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但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 C /C 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规 定, 计 算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设 置 为 以 厂 区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企 业 道 路 空 地, 无 居 民 点 以 及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点,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在 该 防 护 距 离 内 今 后 也 不 得 新 建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边 居 民 点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控 制 22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2.1.6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1)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正 常 工 况 下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10%, 厂 界 浓 度 不 超 标,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在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下 风 向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明 显 比 正 常 排 放 时 要 大 得 多, 颗 粒 物 和 HCL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超 过 100%,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大 建 设 单 位 应 确 保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稳 定 运 行, 杜 绝 非 正 常 事 故 的 发 生, 确 保 各 种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3)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贡 献 值 相 对 较 小, 均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的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4) 根 据 导 则 推 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各 大 气 污 染 物 到 达 厂 界 无 组 织 浓 度 限 值 均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没 有 超 出 厂 界 外 的 范 围,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5)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形 成 的 包 络 线, 目 前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企 业 道 路 空 地, 无 居 民 点 以 及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点,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控 制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正 常 工 况 下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地 区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明 显, 不 会 造 成 这 些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超 标 现 象 6.2.2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2.2.1 本 项 目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雨 水 清 下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就 近 排 入 水 体,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共 计 约 46499m 3 /a(186 m 3 /d),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中 新 建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后, 接 管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规 划 报 告 中 对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尾 水 1.61 万 m 3 /d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进 行 了 预 测, 其 结 论 为 :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时 对 铜 龙 河 下 游 水 质 的 影 响 如 下 : 考 虑 中 水 回 用 情 况 下 22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排 污 口 下 游 各 断 面 COD NH 3 -N 预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汇 入 高 邮 湖 处 COD NH 3 -N 预 测 值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 不 考 虑 中 水 回 用 情 况 下 下 游 各 断 面 COD 预 测 值 不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汇 入 高 邮 湖 处 COD 预 测 值 不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下 游 各 断 面 NH 3 -N 预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汇 入 高 邮 湖 处 NH 3 -N 预 测 值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对 铜 龙 河 下 游 水 质 的 影 响 如 下 : 排 污 口 下 游 各 断 面 NH 3 -N 预 测 值 均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汇 入 高 邮 湖 处 COD NH 3 -N 预 测 值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并 且 超 标 较 为 严 重 因 此,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不 考 虑 中 水 回 用 及 非 正 常 废 水 排 放 时, 会 对 铜 龙 河 及 高 邮 湖 水 质 造 成 较 大 的 污 染, 所 以 必 须 加 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管 理, 提 高 污 水 厂 尾 水 中 水 回 用 率 避 免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的 发 生 6.2.2.2 本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本 项 目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时, 将 非 正 常 排 污 或 事 故 废 水 排 入 事 故 池 中, 事 故 池 容 积 为 1200m 3 待 系 统 恢 复 正 常 运 作 时, 事 故 废 水 将 参 照 处 理 设 施 的 设 计 COD 浓 度, 以 不 超 过 进 水 COD 浓 度 的 5% 比 例, 渗 入 废 水 中 混 合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排 放 前 有 在 线 自 动 监 测 仪 进 行 监 控, 如 处 理 后 尾 水 不 能 达 标, 可 泵 送 回 到 调 节 池 重 新 处 理 ;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时 不 会 造 成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 进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不 会 影 响 到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运 行 清 下 水 及 雨 水 接 管 口 也 安 装 在 线 自 动 监 测 仪 进 行 监 控, 如 清 下 水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时, 将 及 时 切 断 外 排 引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各 个 构 筑 物 的 检 修 放 空 管 均 接 入 调 节 池 或 事 故 池, 确 保 在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进 行 检 修 时 也 不 会 将 超 标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外 环 境 如 短 时 间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无 法 修 复 调 节 池 和 事 故 水 池 均 存 满 废 水 时, 将 及 时 停 产,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超 标 废 水 接 入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上 述 各 项 措 施 能 够 防 止 超 标 废 水 排 入 厂 外, 可 有 效 防 止 超 标 废 水 外 排 而 给 当 地 水 22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事 故 6.2.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6.2.3.1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见 表 6.2-25 23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表 6.2-25 单 机 声 级 值 [db(a)]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所 在 车 间 名 称 距 最 近 厂 界 位 置 (m) 治 理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db(a)] 1 泵 类 34 85 隔 声 消 声 25 2 离 心 机 11 85 隔 声 消 声 25 3 双 锥 干 燥 机 2 80 1# 合 成 车 间 南 厂 界 140m 隔 声 减 震 20 4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4 85 隔 声 减 震 25 5 引 风 机 2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6 离 心 机 2 85 隔 声 消 声 25 7 双 锥 干 燥 机 3 80 隔 声 减 震 20 1# 精 制 车 间 南 厂 界 100m 8 粉 碎 机 2 95 隔 声 消 声 25 9 泵 类 8 85 隔 声 减 震 25 10 泵 类 37 85 隔 声 消 声 25 11 离 心 机 10 85 隔 声 消 声 25 12 双 锥 干 燥 机 2 80 2# 合 成 车 间 西 厂 界 160m 隔 声 减 震 25 13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1 85 隔 声 减 震 25 14 引 风 机 2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0 15 泵 类 6 85 隔 声 消 声 25 16 离 心 机 2 85 隔 声 消 声 25 2# 精 制 车 间 西 厂 界 160m 17 双 锥 干 燥 机 3 80 隔 声 减 震 20 18 粉 碎 机 2 95 隔 声 减 震 25 19 离 心 机 10 85 隔 声 消 声 25 20 泵 类 37 85 隔 声 消 声 25 21 粉 碎 机 3 95 隔 声 消 声 25 22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2 85 3# 合 成 车 间 西 厂 界 20m 隔 声 消 声 25 23 双 锥 干 燥 机 2 80 隔 声 消 声 20 24 引 风 机 2 90 25 离 心 机 8 85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27 粉 碎 机 3 95 隔 声 减 震 25 28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3 85 4# 合 成 车 间 西 厂 界 128m 隔 声 消 声 25 30 隔 声 消 声 25 26 泵 类 46 85 隔 声 消 声 25 29 双 锥 干 燥 机 3 80 隔 声 减 震 20 30 引 风 机 2 90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31 空 压 机 3 85 空 压 房 西 厂 界 78m 隔 声 消 声 25 32 冷 水 机 组 4 80 隔 声 消 声 20 冷 却 站 西 厂 界 30m 33 冷 却 塔 11 80 隔 声 15 34 锅 炉 风 机 2 85 锅 炉 房 西 厂 界 10m 隔 声 减 震 25 注 : 泵 类 声 压 级 参 考 环 境 工 程 手 册 - 环 境 噪 声 控 制 卷 中 泵 噪 声, 一 般 约 在 85dB(A); 干 燥 机 离 心 机 锅 炉 风 机 空 压 机 粉 碎 机 引 风 机 噪 声 源 强 参 考 噪 声 控 制 工 程 ( 高 红 武 主 编 ) 中 电 动 机 声 压 级 (75-107dB(A)) 鼓 风 机 声 压 级 (80-126dB(A)) 空 压 机 声 压 级 (73-116dB(A)) 粉 碎 机 声 压 级 (91-105dB(A)) 引 风 机 噪 声 源 强 为 75-118dB(A) 30 23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2.3.2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声 环 境 评 价 导 则 (HJ2.4-2009) 的 规 定, 选 取 预 测 模 式, 应 用 过 程 中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作 必 要 简 化,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1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计 算 方 法 如 图 所 示, 声 源 位 于 室 内, 室 内 声 源 可 采 用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法 进 行 计 算 设 靠 近 开 口 处 ( 或 窗 户 ) 室 内 室 外 某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 分 别 为 Lp1 和 Lp2 若 声 源 所 在 室 内 声 场 为 近 似 扩 散 声 场, 则 可 按 式 5-1 计 算 某 一 室 内 声 源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图 6.2-2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为 室 外 声 源 图 例 Q 4 = LP1 Lw+10lg( 2 4π r + R ) ( 式 5-1) 式 中 :Q 指 向 性 因 数 ; 通 常 对 无 指 向 性 声 源 : 当 声 源 放 在 房 间 中 心 时,Q =1; 当 放 在 一 面 墙 的 中 心 时,Q=2; 当 放 在 两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 =4; 当 放 在 三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8 R 房 间 常 数 ; S 为 房 间 内 表 面 面 积,m 2 ; α 为 平 均 吸 声 系 数 R = Sα /(1 α) r 声 源 到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某 点 处 的 距 离,m 然 后 按 式 8-2 计 算 出 所 有 室 内 声 源 在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i 倍 频 带 叠 加 声 压 级 : N 0.1L L P1i (T) = lg{ 10 Pij } ( 式 5-2) j = 1 式 中 : L P1i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内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L P1ij 室 内 j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dB; 23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N 室 内 声 源 总 数 在 室 内 近 似 为 扩 散 声 场 时, 按 式 8-3 计 算 出 靠 近 室 外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声 压 级 : L P2i (T)= L P1i (T)-(TL i +6) ( 式 5-3) 式 中 : L P2i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外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TL i 围 护 结 构 i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 然 后 按 下 式 将 室 外 声 源 的 声 压 级 和 透 过 面 积 换 算 成 等 效 的 室 外 声 源, 计 算 出 中 心 位 置 位 于 透 声 面 积 (S) 处 的 等 效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L W = L P2 ( T) +10lg s ( 式 5-4) 然 后 按 室 外 声 源 预 测 方 法 计 算 预 测 点 处 的 A 声 级 2 室 外 的 点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声 级 计 算 基 本 公 式 L A(r) =L Aref(r0) +D c -(A div +A bar +A atm +A gr +A misc ) 式 中 :L A(r) 距 离 声 源 r 处 A 声 级,dB(A); D c 指 向 性 校 正,dB(A), 取 0; A Aref(r0) 参 考 位 置 r 0 处 A 声 级,dB(A); A div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bar 遮 挡 物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atm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gr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量,dB(A) A misc 其 它 方 面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对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值 进 行 叠 加 计 算, 预 测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厂 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各 预 测 点 声 压 级 按 下 列 公 式 进 行 叠 加 : 式 中 :L 总 -- 预 测 点 总 的 A 声 级,dB(A); Li-- 第 i 个 声 源 到 预 测 点 处 的 声 压 级,dB(A); Lb-- 背 景 噪 声 值,dB(A); n -- 声 源 个 数 预 测 参 数 确 定 : L总 =10log 10 n i= 1 0.1 L eqi L eqn + 10 0.1 1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量 A div 23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选 用 半 自 由 声 场 无 指 向 性 点 声 源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基 本 模 式 计 算 : A div =20lg(r/r 0 )+8 2 遮 挡 物 衰 减 量 A ba 噪 声 源 辐 射 的 噪 声 由 室 内 传 播 至 室 外 遇 到 围 墙 或 建 筑 物 等 障 碍 物 时 引 起 的 能 量 衰 减 对 于 安 装 在 厂 房 内 的 设 备, 预 测 时 主 要 考 虑 厂 房 墙 壁 等 围 栏 结 构 产 生 的 衰 减 量 3 空 气 吸 收 衰 减 量 A atm 式 中 :a 为 温 度 湿 度 和 声 波 频 率 的 函 数 空 气 吸 收 衰 减 量 与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量 相 比 很 小, 本 次 预 测 计 算 中 忽 略 空 气 吸 收 衰 减 量 4 地 面 衰 减 量 A gr 本 次 评 价 忽 略 5 其 它 方 面 衰 减 量 A misc 6.2.3.3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高 噪 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四 周 厂 界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2-26 表 6.2-26 高 噪 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四 周 厂 界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关 心 点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现 状 值 * 63.9 43.1 47.8 47.0 53.2 48.5 43.8 46.7 贡 献 值 38.5 38.5 42.1 42.1 51.6 51.6 45.8 45.8 预 测 值 63.9 44.4 48.8 48.2 55.5 53.3 46.2 48.1 评 价 标 准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评 价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注 :* 噪 声 现 状 值 为 现 有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均 值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高 噪 声 设 备 经 厂 房 隔 声 和 距 离 衰 减 后, 对 东 南 西 北 厂 界 的 噪 声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昼 间 63.9dB(A) 夜 间 44.4dB(A) ; 昼 间 48.8dB(A) 夜 间 48.2dB(A) ; 昼 间 55.5dB(A) 夜 间 53.3dB(A) ; 昼 间 46.2dB(A) 夜 间 48.1dB(A), 噪 声 预 测 值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即 : 昼 间 噪 声 值 65dB(A), 夜 间 噪 声 值 55dB(A),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23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6.2.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随 着 工 业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固 体 废 物 无 论 产 生 量 或 类 别 都 不 断 增 多, 在 无 控 制 的 情 况 下,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危 害 程 度 也 益 加 显 示, 事 实 上, 环 境 要 素 中, 河 流 空 气 地 下 水 土 壤 的 污 染 相 当 一 部 分 是 由 于 固 体 废 物 而 造 成 的, 特 别 是 一 些 危 险 性 废 物, 其 潜 在 威 胁 更 大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蒸 ( 精 ) 馏 残 渣 和 废 液 (HW02) 工 艺 废 活 性 炭 (HW02) 废 气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HW49) 废 水 隔 油 装 置 废 油 (HW02) 废 水 蒸 发 装 置 残 留 (HW02) 污 水 站 污 泥 (HW49), 均 须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 目 前, 危 废 处 置 协 议 正 在 办 理 中, 企 业 须 在 试 生 产 前 到 相 关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备 案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清 运 处 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从 产 生 收 集 贮 存 转 运 处 置 等 各 个 环 节 都 可 能 因 管 理 不 善 而 进 入 环 境 因 此 必 须 从 各 个 环 节 进 行 全 方 位 管 理,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固 废 在 产 生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散 失, 并 采 用 有 效 处 置 的 方 案 和 技 术, 首 先 从 有 用 物 料 回 收 再 利 用 着 眼, 化 废 为 宝, 既 回 收 一 部 分 资 源, 又 减 轻 处 置 负 荷, 对 目 前 还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应 遵 循 无 害 化 处 置 原 则 进 行 有 效 处 置 本 项 目 拟 建 一 个 100m 2 规 范 化 设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地, 该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地 须 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进 行 设 置 本 项 目 强 化 废 物 产 生 收 集 贮 运 各 环 节 的 管 理, 杜 绝 固 废 在 厂 区 内 的 散 失 渗 漏, 避 免 影 响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做 好 固 体 废 物 在 厂 区 内 的 收 集 和 储 存 相 关 防 护 工 作, 收 集 后 进 行 有 效 处 置 建 立 完 善 的 规 章 制 度, 以 降 低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散 落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经 有 效 处 理 和 处 置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2.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增 加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内 容 ) 本 项 目 针 对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的 各 环 节, 按 照 考 虑 重 点, 辐 射 全 面 的 防 腐 防 渗 原 则, 一 般 区 域 采 用 水 泥 硬 化 地 面, 装 置 区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污 管 线 等 采 取 重 点 防 腐 防 渗, 防 渗 系 数 大 于 10-11 cm/s ( 一 ) 管 道 阀 门 防 渗 措 施 1 对 于 地 上 管 道 阀 门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2 生 产 污 水 和 污 染 雨 水 管 道 采 用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3 穿 过 污 水 池 ( 或 井 沟 ) 壁 的 管 道 和 预 埋 件, 预 先 设 置, 不 打 洞 23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对 工 艺 要 求 必 须 地 下 走 管 的 管 道 阀 门 设 专 用 混 凝 土 防 渗 管 沟, 防 水 混 凝 土 抗 渗 标 号 不 低 于 40, 防 渗 管 沟 厚 度 不 低 于 100mm, 管 沟 内 壁 涂 防 水 涂 料, 管 沟 上 设 活 动 观 察 顶 盖, 以 便 出 现 渗 漏 问 题 及 时 观 察 解 决 5 地 下 污 水 管 线 防 渗 设 计 见 图 6.2-3 图 6.2-3 地 下 污 水 管 线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 二 ) 罐 区 装 置 区 地 面 的 防 渗 措 施 1 环 墙 基 础 罐 底 板 下 采 用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应 与 环 墙 基 础 严 密 连 接 2 渗 漏 液 设 导 排 和 收 集 设 施, 收 集 液 集 中 处 理 3 储 罐 基 础 与 防 火 堤 间 区 域 采 用 复 合 或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与 防 火 堤 隔 堤 及 其 他 设 施 基 础 严 密 连 接 4 装 置 区 内 污 染 防 治 区 采 用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5 管 道 穿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处 应 严 密 封 闭 6 储 罐 区 内 罐 底 板 防 火 堤 内 地 坪 装 置 区 地 面 防 渗 结 构 见 图 6.2-4 图 6.2-5 和 图 6.2-6 23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6.2-4 环 墙 基 础 储 罐 罐 底 板 下 部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图 6.2-5 储 罐 区 防 火 堤 地 坪 防 渗 结 构 23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 三 )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图 6.2-6 装 置 区 地 坪 防 渗 结 构 选 择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以 及 全 厂 防 腐 防 渗 表, 见 表 6.2-27 表 6.2-27 全 厂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等 预 防 措 施 表 污 染 区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措 施 及 说 明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 罐 区 车 间 锅 炉 房 )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 水 池 体 池 壁 )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 排 污 管 道 )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 道 路 绿 化 用 地 )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天 然 材 料 防 渗 结 构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抗 渗 混 凝 土 ( 厚 度 不 小 于 150mm)+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涂 层 ( 厚 度 不 小 于 0.8mm) 结 构 型 式 防 渗 结 构 层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1.0 10-10 cm/s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抗 渗 混 凝 土 ( 厚 度 不 小 于 250mm)+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涂 层 结 构 型 式 ( 厚 度 不 小 于 1.0mm) 防 渗 结 构 层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1.0 10-12 cm/s 天 然 材 料 防 渗 层 饱 和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1.0 10-7 cm/s, 厚 度 不 小 于 2m 抗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 厚 度 不 小 于 100mm),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1.0 10-8 cm/s 由 污 染 途 径 及 对 应 措 施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对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影 响 的 各 项 途 径 均 进 行 有 效 预 防, 在 确 保 各 项 防 渗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并 加 强 维 护 和 厂 区 环 境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可 有 效 控 制 厂 区 内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下 渗 现 象,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23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7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 评 价 目 的 工 业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能 使 一 部 分 人 受 益, 而 使 另 一 部 分 人 受 损 通 过 进 行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社 会 环 境 所 带 来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针 对 不 利 因 素, 通 过 采 取 措 施 以 减 少 不 利 影 响 和 受 损 人 群, 也 可 以 进 一 步 明 确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有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维 持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可 持 续 性 发 展 7.2 评 价 内 容 7.2.1 景 观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处 于 人 类 开 发 活 动 范 围 内, 并 无 原 始 植 被 生 长 和 珍 贵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敏 感 程 度 较 低, 项 目 的 建 设 设 施 不 会 对 生 物 栖 息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7.2.2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正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当 地 物 流 能 流 量 增 加, 促 进 就 业 及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项 目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后 可 实 现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实 现 财 政 税 费 收 入 同 时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周 围 居 民 的 就 业, 改 善 周 围 居 民 的 经 济 条 件, 缓 解 就 业 压 力,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利 于 和 谐 社 会 的 创 建 随 着 天 长 市 建 设 的 快 速 推 进,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更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繁 荣 与 发 展 因 此, 该 项 目 投 产 后 既 可 以 为 企 业 带 来 明 显 的 经 济 效 益, 也 促 进 了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对 社 会 环 境 正 面 影 响 较 明 显 (2) 负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各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厂 界 外 均 未 达 到 10% 标 准 值 的 要 求,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通 过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并 最 终 汇 入 高 邮 湖, 对 于 庄 小 河 铜 龙 河 及 高 邮 湖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是 影 响 较 小 ;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不 会 对 外 界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负 面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23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7.2.3 对 人 群 健 康 基 础 设 施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SO 2 NO X 颗 粒 物 HCL 溴 化 氢 硫 酸 雾 及 各 类 挥 发 性 有 机 废 气 等,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最 近 场 界 监 控 点 浓 度 值 不 超 标, 且 预 测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无 超 标 点, 无 需 设 置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经 计 算, 确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以 厂 区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目 前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企 业 道 路 和 空 地, 无 敏 感 目 标 存 在, 但 仍 应 加 强 污 染 控 制 管 理,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存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但 概 率 很 低 虽 然 本 项 目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但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后 果 较 小,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通 过 加 强 防 措 施 及 配 备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可 以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少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对 环 境 和 人 身 的 伤 害 本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区 域 内 各 项 基 础 设 施 完 备, 且 环 保 设 置 配 置 到 位,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均 能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2.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个 人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被 调 查 人 群 中,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为 14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00%; 无 人 反 对 可 见 周 边 群 众 均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支 持 的 态 度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社 会 影 响 评 估, 该 项 目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中 的 关 于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要 求, 尽 可 能 降 低 本 项 目 的 负 面 影 响, 最 大 程 度 上 实 现 本 项 目 的 正 面 影 响, 达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共 存, 为 和 谐 社 会 的 建 立 添 砖 加 瓦 24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1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根 据 环 保 部 环 发 [2012]77 号 文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的 要 求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8.2 风 险 识 别 8.2.1 风 险 识 别 的 范 围 和 类 型 1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1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项 目 使 用 的 主 要 原 辅 料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等 2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指 拟 建 厂 区 内 部 的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主 要 有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设 备 三 废 处 理 设 施 等 8.2.2 风 险 识 别 (1)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所 用 化 学 品 情 况, 划 分 功 能 单 元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8.2-1 24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2-1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物 质 类 别 等 级 LD50( 大 鼠 经 口 )mg/kg LD50( 大 鼠 经 皮 ) LC50( 小 鼠 吸 入 4 小 时 ) mg/kg mg/l 1 <5 <1 <0.01 有 毒 物 质 2 5<LD50<25 10<LD50<50 0.1<LC50<0.5 3 25<LD50<200 40<LD50<400 0.5<LC50<2 1 可 燃 气 体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高 温 高 压 下 ) 可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注 :[1]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为 1 2 的 物 质 属 于 剧 毒 物 质 ; 符 合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3 的 属 于 一 般 毒 物 [2] 凡 符 合 表 中 易 燃 物 质 和 爆 炸 性 物 质 标 准 的 物 质, 均 视 为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物 质 24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7.2-2 建 设 项 目 所 用 物 质 及 产 品 风 险 识 别 表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1 盐 酸 有 毒 物 质 识 别 易 燃 物 质 识 别 爆 炸 物 质 识 别 IDLH MAC 半 致 死 剂 量 LD50:900mg/kg( 兔 经 口 ); LC50:3124ppm,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2 三 乙 胺 LD50:460mg/kg( 大 鼠 经 口 ) 3 乙 醇 4 甲 醇 LD50:7060 mg/kg( 兔 经 口 ) LC50:37620 mg/m 3 ( 大 鼠 吸 入 10h) LD50:5628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82776mg/m 3 ( 小 鼠 吸 入,4h) 原 甲 酸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5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三 乙 酯 入,0.5h) ( 小 鼠 吸 入, 6 溴 素 LC50:4908mg/m3 0.15h) 7 乙 酸 乙 酯 8 浓 硫 酸 9 甲 苯 10 3- 戊 酮 11 乙 醛 12 二 甲 胺 13 丙 酮 LD50:5620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mg/kg( 兔 经 口 ) LC50:1600ppm 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510mg/m 3 ( 大 鼠 吸 入 2h) LD50:5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12124 mg/kg( 兔 经 皮 ) LC50:20003mg/m 3,8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LD50:214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28139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LD50:193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37000mg/m 3 ( 大 鼠 吸 入,0.5h) 特 征 特 征 爆 炸 极 限 ( 体 积 ) mg/m 3 mg/m 3 识 别 界 定 - - 150 7.5 有 毒 闪 点 :-7, 沸 点 ( ): 89.5 闪 点 :12, 沸 点 ( ):78.3 闪 点 :11, 沸 点 ( ):64.8 闪 点 :30, 沸 点 :145.9 1.2%-8.0% 828 30 3.3%-19.0% 3300ppm 1000 5.5%-44.0% 33000 50 0.7%-25.1% - -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沸 点 :58.78-66 - 有 毒 闪 点 :-4, 沸 点 ( ):77.2 2.0%-11% 7320 300 沸 点 ( ):337-15 2 闪 点 :4, 沸 点 ( ):110.6 闪 点 :13, 沸 点 : 102 闪 点 :-39, 沸 点 :20.8 LD50:698mg/kg( 大 鼠 经 口 ) 闪 点 :-17.8, LC50:8354mg/m 3 ( 大 鼠 吸 入, 6h) 沸 点 :6.9 LD50:58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闪 点 :18, 沸 点 LC50:118846mg/kg( 大 鼠 吸 ( ):56.2 入,6h) 易 燃 液 体 氧 化 性 物 质 1.2%-7.0% 7700 50 有 毒 1.6%-3% - - 4.0%-57.0% 18000 45 2.8%-14.4% 3700 10 2.5%-12.8% 48000 -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二 甲 基 LD50:2800mg/kg( 大 鼠 经 口 ) 闪 点 :57.78, 易 燃 14 甲 酰 胺 LC50:14928mg/m 3 ( 大 鼠 吸 入 2.2%-15.2% - 10 沸 点 ( ):152.8 (DMF) 6h) 液 体 注 :IDLH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MAC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质 量 浓 度 24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生 产 系 统 风 险 识 别 生 产 系 统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等 1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识 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直 接 排 放, 对 河 流 造 成 严 重 的 影 响 ;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导 致 废 气 污 染 物 超 标 排 放, 污 染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2 生 产 装 置 风 险 识 别 各 生 产 装 置 如 发 生 设 备 不 合 格, 操 作 不 规 范 等 情 况, 可 能 会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8.3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及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附 录 A 表 2~ 表 4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指 标 有 两 种 情 况 :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单 元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q1/q1+ q2/q2+ q3/q3+ + qn/qn 1 式 中 q1,q2,q3,q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1,Q2,Q3,Q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根 据 生 产 场 所 和 存 储 单 元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最 大 存 储 量 及 临 界 量 进 行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具 体 见 表 8.3-1 24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 危 险 物 质 使 用 量 及 临 界 量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最 大 储 存 量 贮 存 场 所 临 界 量 (t)q (t)q q/q 1 盐 酸 16 50 0.32 2 三 乙 胺 4.3 1000 0.004 3 乙 醇 22 500 0.04 4 甲 醇 22 20 1.10 5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0.5 5000 0.0001 6 溴 素 0.6 100 0.01 7 醋 酸 乙 酯 4.5 500 0.01 8 浓 硫 酸 3.5 100 0.04 9 甲 苯 22 100 0.22 10 3- 戊 酮 2.2 1000 0.002 11 乙 醛 3 10 0.30 12 二 甲 胺 0.6 10 0.06 13 丙 酮 0.7 500 0.001 14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24 5000 0.005 辨 识 结 果 ( qn/qn>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qn/qn 2.11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前 面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结 果 ( 项 目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的 判 别 依 据 和 方 法, 确 定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表 8.3-2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表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导 则 规 定, 一 级 评 价 范 围 距 离 源 点 不 低 于 5km 范 围 评 价 对 项 目 周 围 5km 内 居 民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现 场 调 查, 识 别 的 敏 感 点 情 况 见 表 8.3-3 表 8.3-3 厂 址 周 围 5km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表 24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要 素 敏 感 点 方 位 距 离 (m) 规 模 环 境 功 能 于 庄 小 河 NE 1100 小 河 地 表 水 铜 龙 河 NE 2700 小 河 GB3838-2002 Ⅳ 类 高 邮 湖 E 12100 中 型 GB3838-2002 Ⅲ 类 于 庄 村 E 1700 529 户 1584 人 胡 田 庄 E 1400 63 户 226 人 瘦 田 庄 E 2500 83 户 292 人 埠 南 村 NE 3600 623 户 2180 人 癞 婆 娘 庄 E 3200 56 户 203 人 八 面 村 SE 2000 582 户 2250 人 小 刁 庄 W 1800 68 户 239 人 东 刘 庄 W 3100 85 户 296 人 大 马 庄 W 3300 128 户 453 人 界 牌 庄 W 3600 76 户 269 人 铁 亭 村 SW 1200 315 户 1100 人 铜 南 村 N 2000 698 户 2444 人 大 溪 庄 N 2400 38 户 163 人 竹 庄 N 1100 62 户 217 人 熊 三 庄 NW 2200 113 户 395 人 四 里 村 NW 2300 213 户 820 人 王 庄 NW 3600 40 户,240 人 大 气 环 境 北 园 村 E 3400 30 户,120 人 大 气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红 庙 E 4400 70 户,280 人 GB3095-2012 二 类 三 里 桥 E 5000 200 户,800 人 高 塘 庄 NW 4400 40 户,160 人 大 徐 庄 W 3000 50 户,200 人 九 里 桥 W 3200 50 户,200 人 双 坝 W 4400 45 户,180 人 学 田 庄 SWS 4600 30 户,120 人 上 钱 庄 SWS 4400 35 户,140 人 杨 庄 SES 3200 100 户,400 人 李 家 长 庄 SES 4800 80 户,320 人 姚 堂 庄 SEE 3200 40 户,160 人 联 营 NEE 4200 30 户,120 人 五 里 墩 NE 3900 60 户,240 人 柳 庄 NE 2800 30 户,120 人 大 黄 庄 NE 4300 50 户,200 人 花 园 庄 NEN 3900 80 户,320 人 阮 庄 NEN 3800 60 户,240 人 龙 须 村 NE 2900 120 户,480 人 24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4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源 项 分 析 由 于 环 境 事 故 源 的 组 成 系 统 十 分 复 杂, 计 算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不 仅 要 考 虑 众 多 基 本 成 因 事 件 的 发 生 概 率 及 其 逻 辑 关 系, 还 要 考 虑 人 为 干 扰 等 随 机 因 素 加 上 基 本 成 因 事 件 的 发 生 概 率 也 很 难 估 计, 运 用 上 述 两 种 方 法 时 常 面 临 费 时 费 力 可 靠 性 数 据 缺 乏 等 困 难 本 评 价 通 过 对 类 似 历 史 事 故 的 调 查 来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及 发 生 概 率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自 1949 年 以 来, 从 我 国 医 药 系 统 所 发 生 的 重 ( 特 ) 大 典 型 事 故 的 发 生 频 率 和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伤 亡 人 数 分 析, 应 优 先 考 虑 并 进 行 控 制 的 危 险 性 物 质 依 次 是 : 液 氯 液 氨 液 化 石 油 气 氯 乙 烯 从 这 些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应 用 的 范 围 来 看, 泄 漏 而 导 致 的 事 故 很 多 2007 年 上 午 8 时 30 分 左 右, 一 辆 载 有 160 桶 化 学 危 险 品 三 乙 胺 的 集 装 箱 车 在 成 渝 高 速 荣 昌 段 被 追 尾, 车 上 三 乙 胺 泄 漏, 造 成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2013 年 贵 阳 柏 丝 特 化 工 厂 发 生 泄 漏 燃 烧 事 故, 事 发 地 附 近 贵 州 师 范 大 学 白 云 校 区 学 生 在 内 的 2 万 余 人 已 全 部 疏 散, 受 伤 的 5 人 均 为 化 工 厂 职 工 事 故 发 生 在 柏 丝 特 化 工 厂 一 号 车 间, 泄 漏 的 主 要 化 工 原 料 为 甲 苯 和 甲 醇 因 为 导 致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因 素 很 多, 事 故 发 生 后 排 放 强 度 有 多 种 可 能, 导 致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确 定 性, 同 时 也 就 导 致 对 风 险 事 故 的 预 测 存 在 着 极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风 险 可 以 表 述 为 : 后 果 风 险 值 时 间 = 概 率 事 故 数 单 位 时 间 危 害 程 度 后 果 每 次 事 故 风 险 的 单 位 多 采 用 死 亡 / 年,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安 全 和 风 险 是 相 伴 而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频 率 不 可 能 为 零 通 常 事 故 危 害 所 导 致 的 风 险 水 平 可 分 为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下 表 8.4-1 列 出 了 一 些 机 构 和 研 究 者 推 荐 的 最 大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表 8.4-1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的 推 荐 值 24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机 构 / 研 究 者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a -1 ) 可 忽 略 水 平 (a -1 ) 备 注 瑞 典 环 境 保 护 局 1 10-6 / 化 学 污 染 物 荷 兰 建 设 和 环 境 部 1 10-6 1 10-8 化 学 污 染 物 英 国 皇 家 协 会 1 10-6 1 10-7 / IAEA / 5 10-7 辐 射 ICRP 5 10-5 / 辐 射 Miljostyrelsen( 丹 麦 ) 1 10-6 / 化 学 污 染 物 Gunnar Bengtsson 1 10-6 1 10-8 / Travis( 美 国 ) 1 10-6 / / 对 于 社 会 公 众 而 言 最 大 可 接 受 风 险 不 应 高 于 常 见 的 风 险 值 在 工 业 及 其 它 活 动 中,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参 见 下 表 一 般 而 言, 环 境 风 险 值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对 有 毒 有 害 工 业 以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值, 即 10-6 /a 为 背 景 值 ; 人 类 遭 受 火 灾 淹 死 中 毒 的 风 险 值 为 10-5 /a, 社 会 对 此 没 有 安 全 投 资, 仅 告 诫 人 们 小 心, 是 一 种 可 接 受 风 险 值 ; 当 风 险 值 达 10-4 /a, 则 必 须 投 资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10-3 /a 风 险 值 属 不 可 接 受 值,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否 则 就 放 弃 该 项 活 动 表 8.4-2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风 险 值 ( 死 亡 / 年 ) 危 险 性 可 接 受 程 度 操 作 危 险 性 特 别 高, 不 可 接 受, 10-3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人 的 自 然 死 亡 率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改 进 10-4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中 等 应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与 游 泳 事 故 和 煤 气 10-5 数 量 级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中 毒 事 故 属 同 一 量 级 10-6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地 震 和 天 灾 的 风 险 人 们 并 不 当 心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10-7 ~10-8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陨 石 坠 落 伤 人 没 人 愿 为 这 种 事 故 投 资 加 以 预 防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分 为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种 类 型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和 贮 存 单 元 这 三 种 风 险 类 型 均 有 可 能 出 现, 因 此 考 虑 由 此 造 成 的 污 染 物 事 故 排 放, 不 考 虑 自 然 灾 害 如 地 震 洪 水 台 风 等 引 起 的 事 故 风 险 项 目 主 要 潜 在 危 险 性 事 故 有 : 罐 区 甲 醇 盐 酸 等 泄 漏 污 染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8.4.1 泄 出 物 质 状 态 本 项 目 重 点 考 虑 危 险 性 较 大 储 存 量 较 多 的 甲 醇 三 乙 胺 泄 漏 事 故 泄 漏 建 设 项 目 危 险 物 质 甲 醇 设 置 1 个 32m 3 的 立 式 拱 顶 罐 三 乙 胺 为 200L 桶 装 贮 存 甲 醇 三 乙 胺 常 温 常 压 下 均 为 液 态, 当 发 生 泄 漏 时 物 料 以 液 体 形 式 泄 漏 到 地 面, 少 量 挥 发 到 大 气 中 24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4.2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阶 段 均 有 工 人 在 厂 内 工 作, 生 产 中 的 泄 漏 情 况, 可 以 很 快 发 现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考 虑 事 故 时 间 为 10min; 储 存 区 安 排 专 人 定 期 巡 检 在 日 常 维 护 妥 善, 设 备 工 作 正 常 的 情 况 下, 危 险 物 质 的 泄 漏 也 可 以 较 快 的 发 现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考 虑 事 故 泄 漏 时 间 为 10min 8.4.3 泄 出 物 质 向 环 境 转 移 的 方 式 途 径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大 多 数 化 学 品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而 需 使 用 泡 沫 干 粉 砂 土 等 作 为 灭 火 材 料 消 防 用 水 仅 为 雾 化 后 对 燃 烧 的 容 器 或 燃 烧 区 域 附 近 的 物 质 容 器 做 表 面 降 温 处 理, 绝 大 部 分 受 热 蒸 发, 故 污 染 物 基 本 不 会 进 入 水 体 少 量 的 消 防 水 经 厂 内 废 水 收 集 管 网 进 入 事 故 池 暂 存, 待 后 续 处 理 或 处 置 由 上 述 可 知, 本 项 目 泄 出 物 质 向 环 境 转 移 的 方 式 和 途 径 主 要 为 : 泄 漏 物 料 和 燃 烧 废 气 向 大 气 转 移 和 泄 漏 物 料 随 消 防 液 向 水 体 转 移 8.4.4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1) 甲 醇 三 乙 胺 泄 漏 量 和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1 泄 漏 量 计 算 泄 出 液 体 的 泄 漏 速 度 可 用 流 体 力 学 的 伯 努 利 方 程 计 算, 其 泄 漏 速 度 为 : 2( P P0 ) Q0 = Cd Aρ + 2gh ρ 式 中 :Q 0 - 液 体 泄 漏 速 度,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 A 裂 口 面 积,m 2 ; ρ 泄 漏 液 体 密 度,kg/m 3 ; P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Pa; P0 环 境 压 力,Pa; g 重 力 加 速 度,9.8m/s 2 ;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m, 液 体 泄 漏 情 况 见 表 8.3-6 表 8.3-6 液 体 泄 漏 量 计 算 参 数 符 号 含 义 单 位 甲 醇 三 乙 胺 C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无 量 纲 0.62 0.8 A 裂 口 面 积 m 2 1.4 10-4 3.1 10-5 24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ρ 泄 漏 液 体 密 度 kg/m 3 790 730 P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 Pa 101325 101325 P0 环 境 压 力 Pa 101325 101325 G 重 力 加 速 度 m/s 2 9.8 9.8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 m 6.2 0.7 Q 液 体 泄 漏 速 度 kg/s 3.83 0.52 泄 漏 时 间 s 600 600 泄 漏 量 kg 2298 312 2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本 项 目 泄 漏 物 质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为 液 态, 当 发 生 泄 漏 时, 物 料 以 液 体 形 式 泄 漏 到 地 面 形 成 液 池, 在 液 池 表 面 气 流 运 动 作 用 下 发 生 质 量 蒸 发 现 象, 从 而 扩 散 进 入 大 气 根 据 导 则 附 录 A.2, 液 体 质 量 蒸 发 速 率 可 以 由 下 式 计 算 得 出 : 2 n 4+ n PM s 2+ n 2+ n M W = a u r RTa 式 中 :M W 质 量 蒸 发 速 率,kg/s;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 P s 液 体 表 面 蒸 汽 压,Pa; M 物 质 摩 尔 质 量,g/moL; R 通 用 气 体 系 数,J/(moL k); T a 周 围 环 境 温 度,K; u 风 速,m/s; r 液 池 半 径,m 表 8.3-7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取 值 稳 定 度 条 件 n α 不 稳 定 (A,B) 0.2 3.846 10-3 中 性 (D) 0.25 4.685 10-3 稳 定 (E,F) 0.3 5.285 10-3 液 池 最 大 直 径 取 决 于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地 域 构 型 泄 漏 的 连 续 性 或 瞬 时 性 有 围 堰 时, 以 围 堰 最 大 等 效 半 径 为 液 池 半 径 ; 无 围 堰 时, 设 定 液 体 瞬 间 扩 散 到 最 小 厚 度 时, 推 算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25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甲 醇 储 罐 位 于 罐 区, 周 围 设 置 有 围 堰 设 施,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均 为 12.5m; 三 乙 胺 设 定 液 体 瞬 间 扩 散 到 最 小 厚 度 9mm, 建 设 项 目 三 乙 胺 泄 漏 后 的 液 池 半 径 为 1.8m 泄 漏 物 料 质 量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见 表 8.3-8 符 号 含 义 单 位 表 8.3-8 液 体 质 量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甲 醇 取 值 与 结 果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无 量 纲 - 盐 酸 PS 液 体 表 面 蒸 汽 压 Pa 21860.97 8800 M 物 质 摩 尔 质 量 kg/mol 0.03204 0.101 R 通 用 气 体 常 数 J/(mol k) 8.314 8.314 Ta 环 境 温 度 K 293 293 r 液 池 面 积 m 2 489.3 10 u 风 速 m/s 0.5 0.5 0.5 1.5 A-B 0.002 0.002 0.409 1.006 质 量 蒸 发 MW D kg/s 0.003 0.003 0.487 1.145 速 率 E-F 0.003 0.003 0.538 1.211 8.4.5 后 果 计 算 C 本 次 评 价 从 最 不 利 条 件 考 虑, 对 泄 漏 物 料 污 染 气 团 释 放 的 开 始 形 式 不 作 特 性 分 析, 而 直 接 将 其 设 定 为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的 初 始 源 强, 选 择 合 适 的 模 式 计 算 其 在 大 气 中 的 扩 散 污 染 气 团 在 大 气 中 的 扩 散 与 污 染 物 的 密 度 理 化 特 性 排 放 方 式 和 大 气 稳 定 度 风 速 和 表 面 粗 糙 度 等 因 素 密 切 相 关, 根 据 气 团 密 度 不 同, 一 般 可 选 用 对 稠 密 气 体 中 等 密 度 气 体 和 羽 状 烟 流 三 种 类 型 在 瞬 时 排 放 或 连 续 排 放 下 的 扩 散 模 式 根 据 泄 漏 物 料 的 特 点, 本 项 目 选 用 如 下 预 测 模 式 : C i a. 微 风 模 式 采 用 虚 拟 点 源 多 烟 团 模 式, 计 算 公 式 为 : ( x, y,0, t t ) 式 中 : [ x u( t t )] 2 2 2 2Q i i y H = ( ) e i exp exp exp 3 / 2 2 2 2 2π σ 2 x 2 y 2 xσ σ σ σ yσ z z C = n i= 1 C ( x, y,0, t ) i t i i ( x, y,0, t t i ) 第 i 个 烟 团 t 时 刻 在 点 ( x, y,0) 处 的 浓 度,mg/m 3 ; 25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Q i 第 i 个 烟 团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mg; u 风 速,m/s; t i 第 i 个 烟 团 释 放 的 时 刻 ; H e 有 效 源 高,m; σ xσ yσ z x,y,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m; n 烟 团 个 数 b. 静 风 模 式 采 用 世 界 银 行 贷 款 C-3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培 训 教 材 中 的 推 荐 模 式 : C i ( x, y,0) = ( ) 1/ 2π 2 2 e exp exp 3 2 * 2 2 x V σ 2σ y 2σ z z 式 中 : V * 评 价 水 平 散 布 速 率, 计 算 时 取 0.7m/s Q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选 小 风 风 速 条 件 下 ( 风 速 2.9m/s) 和 静 风 (0.5m/s) 条 件 下 预 测 甲 醇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时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并 分 析 在 各 自 不 利 风 向 下 对 厂 区 及 周 边 地 区 的 影 响 (1) 甲 醇 静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值 见 表 8.3-9 y H 表 8.3-9 静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mg/m 3 ) 25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下 风 向 距 离 (m) 0 100 200 5min 10min A-B C E F A-B C E F 69.350 6 41.003 7 12.879 4 13.631 7 24.329 8 14.976 1 25.389 6 75.206 8 33.362 8 5.4138 16.154 9 9.2688 71.275 2 43.208 9 15.160 9 300 4.7758 4.6575 4.1108 1.3615 6.9117 400 1.857 0.8557 0.1647 0.0597 3.6762 26.470 9 44.776 3 38.100 1 23.674 6 12.940 6 64.9212 34.109 8 171.503 4 148.695 1 84.292 6 93.916 1 79.8328 61.653 7 33.7071 29.148 9 500 0.6996 0.0948 0.0021 0.0008 2.1221 6.4915 11.4987 10.581 1 600 0.2444 0.0063 0 0 1.2777 2.988 3.1191 2.9745 700 0.0772 0.0002 0 0 0.7837 1.2503 0.6601 0.6433 800 0.0217 0 0 0 0.4825 0.4711 0.1073 0.1061 900 0.0054 0 0 0 0.2952 0.1585 0.0133 0.0132 1000 0.0012 0 0 0 0.1782 0.0473 0.0012 0.0012 1100 0.0002 0 0 0 0.1056 0.0125 0.0001 0.0001 1200 0 0 0 0 0.0612 0.0029 0 0 1300 0 0 0 0 0.0345 0.0006 0 0 1400 0 0 0 0 0.019 0.0001 0 0 1500 0 0 0 0 0.0101 0 0 0 1600 0 0 0 0 0.0052 0 0 0 1700 0 0 0 0 0.0026 0 0 0 1800 0 0 0 0 0.0013 0 0 0 1900 0 0 0 0 0.0006 0 0 0 2000 0 0 0 0 0.0003 0 0 0 2100 0 0 0 0 0.0001 0 0 0 2200 0 0 0 0 0 0 0 0 2300 0 0 0 0 0 0 0 0 2400 0 0 0 0 0 0 0 0 2500 0 0 0 0 0 0 0 0 2600 0 0 0 0 0 0 0 0 2700 0 0 0 0 0 0 0 0 2800 0 0 0 0 0 0 0 0 2900 0 0 0 0 0 0 0 0 3000 0 0 0 0 0 0 0 0 静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见 表 8.3-10 25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0 5min 静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10min 项 目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A-B D E F A-B D E F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80.068 24.3354 75.2071 16.404 82.078 45.2543 178.691 97.558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的 影 响 范 围 (m) / / / / / / / / 达 到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范 围 (m) 最 大 浓 度 影 响 距 离 (m) 60 / 160 / 60 / 350 280 / / / / / / / / 25.1 97.9 100.2 113.6 25.2 117.8 128.6 164.2 预 测 表 明, 在 静 风 条 件 下 泄 漏 时,E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178.691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28.6m 处, 其 浓 度 未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50mg/m 3, 未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33000mg/m 3 的 要 求,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83776mg/m 3 (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有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值 见 表 8.3-11 25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1 有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mg/m 3 ) 下 风 向 距 离 (m) 5min 10min A-B C-D E F A-B C-D E F 0 0 0 0 0 0 0 0 0 100 0.0509 0 182.9637 210.2453 0.0509 0 182.9637 210.2453 200 29.1424 0.192 922.126 1,149.56 29.1424 0.192 922.126 1,149.56 300 51.1996 8.5131 943.0343 1,214.32 51.1996 8.5131 943.0343 1,214.32 400 33.6869 27.0371 774.4563 1,007.48 33.687 27.0371 774.4563 1,007.48 500 21.9559 40.471 616.7925 805.4606 21.9968 40.471 616.7925 805.4606 600 3.5817 45.6573 495.1136 647.5313 3.7258 45.7129 495.1216 647.5316 700 2.0895 42.9156 383.9358 514.8005 2.5333 45.7049 403.9751 528.5772 800 1.1167 28.4777 133.3351 166.7138 1.8131 43.1581 335.2484 438.6499 900 0.5608 12.4371 10.9389 6.9472 1.3496 39.6449 282.5883 369.6579 1000 0.2745 4.0316 0.3373 0.0681 1.0351 35.949 241.5109 315.8097 1100 0.1343 1.0976 0.0071 0.0003 0.8125 32.545 207.7251 278.2703 1200 0.0664 0.2747 0.0001 0 0.6401 29.3927 182.1007 247.6249 1300 0.0335 0.067 0 0 0.4975 26.3198 160.6681 222.1265 1400 0.0173 0.0165 0 0 0.3772 22.714 135.7031 195.0323 1500 0.0092 0.0042 0 0 0.2778 18.0854 91.1527 135.3379 1600 0.005 0.0011 0 0 0.1991 12.8882 40.613 53.919 1700 0.0028 0.0003 0 0 0.1395 8.1788 11.7038 11.3367 1800 0.0016 0.0001 0 0 0.096 4.6794 2.3345 1.3799 1900 0.001 0 0 0 0.0653 2.4602 0.3514 0.1107 2000 0.0006 0 0 0 0.0441 1.2121 0.0431 0.0066 2100 0.0004 0 0 0 0.0296 0.5694 0.0046 0.0003 2200 0.0002 0 0 0 0.0199 0.2587 0.0005 0 2300 0.0001 0 0 0 0.0134 0.115 0 0 2400 0.0001 0 0 0 0.009 0.0505 0 0 2500 0.0001 0 0 0 0.0061 0.0221 0 0 有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见 表 8.3-12 25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2 有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项 目 5min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10min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A-B C-D E F A-B C-D E F 最 大 落 地 浓 (mg/m 3 )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的 影 响 范 围 (m) 54.893 45.8737 985.968 1255.948 54.893 46.1695 985.968 1255.948 / / / / / / / / 达 到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范 围 (m) 最 大 浓 度 影 响 距 离 (m) 305 / 860 890 310 / 1570 305 / / / / / / / / 300 624.1 247.5 254.9 300 646.7 247.5 254.9 预 测 表 明, 在 有 风 条 件 下 泄 漏 时,F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1255.948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54.9m 处, 其 浓 度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50mg/m 3, 未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33000mg/m 3 的 要 求,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83776mg/m 3 (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2) 三 乙 胺 静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值 见 表 8.3-13 25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3 静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mg/m 3 ) 下 风 向 距 离 (m) 5min 10min A-B C E F A-B C E F 0 3.4038 0.1137 13.1853 3.7874 3.6669 0.893 26.7516 15.1601 100 2.8739 0.1679 14.9812 4.839 3.1676 1.2489 34.5428 21.22 200 1.218 0.1151 2.8603 1.1967 1.514 1.233 17.0397 13.6121 300 0.4912 0.0397 0.1721 0.0824 0.7615 0.9232 6.2818 5.8185 400 0.1946 0.0074 0.0035 0.0018 0.4195 0.5675 1.9231 1.9159 500 0.0729 0.0008 0 0 0.2451 0.3002 0.479 0.4958 600 0.025 0 0 0 0.1478 0.1395 0.0944 0.0999 700 0.0077 0 0 0 0.0903 0.0572 0.0144 0.0155 800 0.0021 0 0 0 0.0552 0.0208 0.0017 0.0018 900 0.0005 0 0 0 0.0334 0.0067 0.0001 0.0002 1000 0.0001 0 0 0 0.02 0.0019 0 0 1100 0 0 0 0 0.0117 0.0005 0 0 1200 0 0 0 0 0.0067 0.0001 0 0 1300 0 0 0 0 0.0037 0 0 0 1400 0 0 0 0 0.002 0 0 0 1500 0 0 0 0 0.0011 0 0 0 1600 0 0 0 0 0.0005 0 0 0 1700 0 0 0 0 0.0003 0 0 0 1800 0 0 0 0 0.0001 0 0 0 1900 0 0 0 0 0.0001 0 0 0 2000 0 0 0 0 0 0 0 0 2100 0 0 0 0 0 0 0 0 2200 0 0 0 0 0 0 0 0 2300 0 0 0 0 0 0 0 0 2400 0 0 0 0 0 0 0 0 2500 0 0 0 0 0 0 0 0 静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见 表 8.3-14 25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4 5min 静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10min 项 目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A-B C E F A-B C E F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的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范 围 (m) 最 大 浓 度 影 响 距 离 (m) 3.796 0.168 18.893 5.4805 4.073 1.292 37.294 21.425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99.5 53.6 62.6 35.5 145 64.9 85 预 测 表 明, 在 静 风 条 件 下 泄 漏 时,F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21.4256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85m 处, 其 浓 度 未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30mg/m 3,, 未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828g/m 3 的 要 求,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6000mg/m( 3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有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值 见 表 8.3-15 25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3-15 有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下 风 向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mg/m 3 ) 下 风 向 距 离 (m) 5min 10min A-B C E F A-B C E F 0 0 0 0 0 0 0 0 0 100 0 0 525.9874 902.5031 0 0 525.9874 902.5031 200 0.1444 0 534.884 779.4184 0.1444 0 534.884 779.4184 300 1.8316 0.0009 358.0458 498.5639 1.8316 0.0009 358.0458 498.5639 400 4.4424 0.057 237.996 331.1139 4.4442 0.057 247.0547 337.0805 500 3.0467 0.3704 21.0358 19.6671 3.1344 0.3721 179.7322 242.4403 600 0.4834 0.8019 0.0843 0.0135 0.5872 0.9615 136.7093 183.065 700 0.2325 0.6523 0.0001 0 0.3998 1.6062 107.6963 143.4894 800 0.104 0.2614 0 0 0.2863 2.1333 83.7098 113.4609 900 0.0457 0.0721 0 0 0.2124 2.488 37.2078 49.4938 1000 0.0203 0.0169 0 0 0.1599 2.6749 5.386 4.5132 1100 0.0093 0.0037 0 0 0.1196 2.658 0.3316 0.1109 1200 0.0044 0.0008 0 0 0.0868 2.3 0.0118 0.0012 1300 0.0021 0.0002 0 0 0.0607 1.6517 0.0003 0 1400 0.0011 0 0 0 0.041 0.9855 0 0 1500 0.0006 0 0 0 0.027 0.5045 0 0 1600 0.0003 0 0 0 0.0175 0.2304 0 0 1700 0.0002 0 0 0 0.0112 0.0972 0 0 1800 0.0001 0 0 0 0.0071 0.039 0 0 1900 0.0001 0 0 0 0.0045 0.0151 0 0 2000 0 0 0 0 0.0029 0.0058 0 0 2100 0 0 0 0 0.0018 0.0022 0 0 2200 0 0 0 0 0.0012 0.0008 0 0 2300 0 0 0 0 0.0008 0.0003 0 0 2400 0 0 0 0 0.0005 0.0001 0 0 2500 0 0 0 0 0.0003 0.0001 0 0 有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见 表 8.3-16 25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表 8.3-16 有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5min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10min 大 气 稳 定 度 类 型 A-B C E F A-B C E F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5.997 0.83 621.35 981.536 5.997 2.702 621.35 981.536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的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影 响 范 围 (m) 达 到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范 围 (m) / / / / / / / / / / 480 490 / / 920 980 / / / 150 / / / 150 最 大 浓 度 影 响 距 离 (m) 300 626.5 138.3 121.5 300 1046.5 138.3 121.5 预 测 表 明, 在 有 风 条 件 下 泄 漏 时,F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981.536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21.5m 处, 其 浓 度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30mg/m 3,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828mg/m 3 的 要 求,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6000mg/m 3 (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8.4.6 危 险 物 质 在 水 体 中 的 扩 散 建 设 单 位 在 发 生 泄 漏 及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时, 将 所 有 废 水 废 液 妥 善 收 集, 引 入 事 故 池 暂 存, 待 事 故 结 束 后, 对 事 故 池 内 废 水 进 行 检 测 分 析, 根 据 水 质 情 况 拟 定 相 应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可 有 效 防 止 污 染 物 最 终 进 入 水 体 一 旦 发 生 污 染 物 泄 漏 燃 烧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相 应 水 泵, 将 雨 水 沟 废 水 排 入 事 故 池 内, 待 后 续 妥 善 处 理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在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应 急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防 止 其 扩 散 到 周 围 水 体, 并 可 以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8.5 风 险 值 计 算 及 分 析 风 险 值 是 风 险 评 价 表 征 量, 包 括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和 事 故 的 危 害 程 度 定 义 为 : 后 果 事 故 数 后 果 风 险 值 R = 概 率 P 危 害 程 度 C 时 间 单 位 时 间 每 次 事 故 即, 本 项 目 风 险 值 ( 死 亡 / 年 )= 死 亡 区 人 数 出 现 不 利 爆 炸 条 件 概 率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在 有 风 条 件 下 甲 醇 泄 漏 时,F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1255.948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254.9m 处, 其 浓 度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50mg/m 3, 未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33000mg/m 3 的 要 求,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83776mg/m 3 (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26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在 有 风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泄 漏 时,F 大 气 稳 定 度 下 最 大 值 为 981.536mg/m 3,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121.5m 处, 其 浓 度 超 过 工 作 场 所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30mg/m 3, 超 过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828mg/m 3 的 要 求 ( 范 围 约 150 米 ), 未 超 过 半 致 死 浓 度 6000mg/m 3 ( 大 鼠 吸 入 ) 的 要 求 原 料 仓 库 附 近 150 米 范 围 (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与 健 康 质 量 浓 度 范 围 ) 人 口 约 2 人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值 为 1.2 10-6 / 年, 风 险 值 =1.2 10-6 / 年 2 人 =2.4 10-6 人 次 / 年 <8.33 10-5 ( 参 考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出 版 社,2000,p423) 在 工 业 和 其 它 活 动 中,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列 于 表 8.4-1 表 8.4-1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序 号 风 险 水 平 (a -1 ) 危 险 性 可 接 受 程 度 1 10-3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特 别 高, 相 当 于 人 自 然 死 亡 率 不 可 接 受,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改 进 2 10-4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中 等 应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3 10-5 数 量 级 与 游 泳 事 故 和 煤 气 中 毒 事 故 属 同 一 量 级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意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4 10-6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地 震 和 天 灾 的 风 险 人 们 并 不 当 心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5 10-7 ~10-8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陨 石 坠 落 伤 人 没 有 人 愿 为 此 事 投 资 加 以 预 防 在 采 取 相 关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项 目 风 险 值 低 于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8.33 10-5 ( 参 考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出 版 社,2000,p423),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与 同 行 业 相 比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根 据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50483-2009),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应 考 虑 多 种 因 素 确 定 本 项 目 应 急 事 故 废 水 最 大 量 的 确 定 采 用 公 式 法 计 算, 具 体 算 法 如 下 : V 总 =(V1+V2+V3)max-V4-V5 注 : 计 算 应 急 事 故 废 水 量 时, 装 置 区 或 贮 罐 区 事 故 不 作 同 时 发 生 考 虑, 取 其 中 的 最 大 值 V1 最 大 一 个 容 量 的 设 备 或 贮 罐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最 大 储 量 的 设 施 为 罐 区 32m 3 V2 在 装 置 区 或 贮 罐 区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时 的 消 防 用 水 量, 包 括 扑 灭 火 26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灾 所 需 用 水 量 和 保 护 临 近 设 备 或 贮 罐 ( 最 少 三 个 ) 的 水 量 发 生 事 故 时 的 消 防 水 量,m 3 ; V2 = Q消 t消 Q 消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同 时 使 用 的 消 防 设 施 给 水 流 量,m 3 /h;( 按 照 40 L/S 计 ) t 消 消 防 设 施 对 应 的 设 计 消 防 历 时,h;( 本 项 目 事 故 持 续 时 间 假 定 为 1h) V3 当 地 的 最 大 降 雨 量 按 2 个 小 时 的 降 水 量 算, 汇 水 面 积 按 全 厂 罐 区 核 算 V4 装 置 或 罐 区 围 堤 内 净 空 容 量 围 堰 区 面 积 约 490m 2, 高 度 约 0.6m, 除 去 储 罐 占 地 面 积 约 27.1m 2, 则 一 旦 储 罐 发 生 事 故 时 罐 区 围 堰 内 可 容 纳 废 液 277.7m 3 V5 事 故 废 水 管 道 容 量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管 道 容 量,V5=0 通 过 以 上 基 础 数 据 可 计 算 得 本 项 目 全 厂 的 事 故 池 容 积 约 为 : V 总 =(V1+V2+V3)max-V4-V5 =(32+144+1248.5)-277.7 =1146.8m 3 根 据 上 述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全 厂 应 急 事 故 废 水 最 大 量 为 1146.8m 3 建 设 单 位 设 事 故 池 一 座, 并 在 污 水 接 管 口 安 装 截 留 阀, 事 故 池 容 积 约 为 1200m 3, 能 满 足 要 求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立 即 关 闭 污 水 接 管 口 截 留 阀, 将 污 水 引 入 该 事 故 池, 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恢 复 正 常 运 行 时, 再 将 事 故 池 中 的 污 水 引 入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接 管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防 止 未 经 处 理 的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外 环 境, 因 此 在 加 强 厂 区 管 理, 完 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础 上,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很 低, 可 以 使 事 故 造 成 的 后 果 影 响 控 制 在 很 小 范 围 内,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8.6 风 险 管 理 为 避 免 因 事 故 性 排 放 而 造 成 的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厂 方 应 根 据 环 发 [2012]77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通 过 本 报 告 中 有 关 污 染 事 故 的 影 响 分 析, 提 高 环 境 污 染 的 风 险 意 识,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的 管 理, 制 定 重 大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的 应 急 计 划 以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提 出 解 决 突 出 性 事 故 的 应 急 办 法 26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6.1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8.6.1.1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建 设 项 目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方 面, 应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所 有 建 构 筑 物 之 间 或 与 其 它 场 所 之 间 留 有 足 够 的 防 火 间 距 ; 并 且 按 功 能 划 分 厂 区, 包 括 仓 储 区 生 产 区 等 厂 区 道 路 实 行 人 货 流 分 开 ( 划 分 人 行 区 域 和 车 辆 行 驶 区 域 不 重 叠 ), 划 出 专 用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限 速 标 志 等 并 严 格 执 行 ;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中 配 套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救 援 通 道 应 急 疏 散 避 难 所 等 防 护 设 施 按 安 全 标 志 规 定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有 关 的 安 全 标 志 (2)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根 据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级 和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均 应 采 用 国 家 现 行 规 范 要 求 按 一 二 级 耐 火 等 级 设 计, 满 足 建 筑 防 火 要 求 凡 禁 火 区 均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牌 安 全 出 口 及 安 全 疏 散 距 离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 要 求 8.6.1.2 消 防 及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及 消 防 废 水 处 置 (1) 根 据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级 和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均 应 采 用 国 家 现 行 规 范 要 求 按 一 二 级 耐 火 等 级 设 计, 满 足 建 筑 防 火 要 求 (2) 消 防 水 采 用 独 立 的 稳 高 压 消 防 水 管 网, 消 防 水 管 道 沿 本 项 目 周 围 布 置, 在 管 道 上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配 置 消 火 栓 (3) 在 风 险 事 故 救 援 过 程 中, 将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应 立 即 调 整 项 目 与 雨 水 管 网 之 间 设 置 的 切 换 阀, 保 证 各 单 元 发 生 事 故 时, 消 防 废 水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进 入 项 目 的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应 急 事 故 池,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处 理 8.6.1.3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建 议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建 议 : 物 料 输 送 管 道 采 取 静 电 跨 接, 劳 防 佩 戴 齐 全, 需 要 高 温 的 反 应 装 置 安 装 超 温 报 警 装 置, 控 制 蒸 汽 压 力, 以 防 超 温 冲 料 26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6.1.4 物 料 储 存 装 卸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1) 仓 库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包 装 应 按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标 志 (GB190-1990) 的 要 求 ;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运 输 应 按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GBl2463-1990) 执 行 ; 应 按 化 学 危 险 品 标 签 编 写 导 则 (GB/T15258-1994) 编 写 危 险 化 学 品 标 签 ; 应 按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通 则 (GBl7916-1999) 贮 存 加 强 管 理 ; 应 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写 规 定 (GBl6483-1996) 编 写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 根 据 国 务 院 344 号 令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危 险 化 学 品 必 须 储 存 在 专 用 储 存 设 施 内, 并 由 专 人 管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出 入 库 必 须 进 行 检 查 登 记, 库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当 定 期 检 查 ; 危 险 化 学 品 专 用 储 存 设 备 和 安 全 设 施 应 当 定 期 检 测,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对 安 全 消 防 的 要 求 ;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委 托 有 危 险 品 运 输 资 质 单 位 运 送 ; 应 从 有 销 售 资 质 单 位 采 购 危 险 化 学 品 (1) 仓 库 应 保 持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有 良 好, 应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 库 区 应 设 置 醒 目 的 严 禁 烟 火 的 标 志 牌 ; 车 辆 出 入 库 要 戴 防 火 帽, 排 气 管 不 得 直 对 库 房 门 ; 搬 运 时 应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损 坏 摩 擦 和 撞 击 不 同 性 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物 料 应 分 区 存 放 互 为 禁 忌 物 料 应 分 开 存 放 (2) 仓 库 的 保 管 人 应 经 过 岗 前 培 训 和 定 期 培 训, 应 持 证 上 岗, 做 到 一 日 两 检, 并 做 好 检 查 记 录 及 做 到 帐 货 卡 相 符 ; 开 箱 开 桶 验 收 和 质 量 检 查 等 需 在 库 外 进 行 (3) 库 存 物 品 应 当 分 类 储 存 (4) 仓 库 内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消 防 技 术 规 范, 设 置 配 备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5) 消 防 器 材 应 当 设 置 在 明 显 和 便 于 取 用 的 地 点, 周 围 不 准 堆 放 物 品 和 杂 物 (6) 仓 库 的 消 防 设 施 器 材, 应 当 由 专 人 管 理, 负 责 检 查 维 修 保 养 更 换 和 添 置, 保 证 完 好 有 效, 严 禁 圈 占 埋 压 和 挪 用 (7) 在 物 料 存 放 处 应 设 置 物 料 标 牌 及 相 应 的 化 学 品 技 术 说 明 (8) 该 项 目 的 成 品 仓 库 内 同 时 储 存 不 同 的 医 药 产 品, 在 储 存 过 程 中, 两 者 应 分 开 存 放, 避 免 因 发 错 货 导 致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9) 易 燃 物 料 禁 止 露 天 存 放 装 卸 甲 乙 类 物 品 时,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穿 戴 易 产 生 静 电 的 工 作 服 帽 和 使 用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工 具, 严 防 震 动 撞 击 重 压 摩 擦 26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和 倒 置 对 易 产 生 静 电 的 装 卸 设 备 要 采 取 消 除 静 电 的 措 施 储 存 场 应 根 据 危 险 品 性 质 设 计 相 应 的 防 火 防 爆 防 腐 泄 压 通 风 调 节 温 度 防 潮 等 设 施 (10) 气 瓶 存 放 于 专 用 仓 库 空 实 瓶 分 开 存 放, 存 放 高 度 不 超 过 2 层 严 禁 明 火 避 免 阳 光 直 射 钢 瓶 存 放 时, 应 佩 戴 好 瓶 帽, 装 卸 时 应 严 格 按 照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严 防 撞 击 (11) 对 于 活 性 很 高 的 原 料, 储 存 过 程 中 应 与 氧 化 剂 酸 类 醇 类 卤 素 等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储 存 区 域 采 用 防 爆 型 照 明 通 风 设 施 应 良 好, 搬 运 过 程 中 禁 止 使 用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工 具 储 存 区 域 应 配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氢 化 钠 使 用 后 的 包 装 应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不 得 与 其 他 原 料 包 装 袋 混 放, 避 免 包 装 袋 内 的 残 余 物 料 与 其 它 原 料 发 生 反 应,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12) 储 罐 区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该 建 设 项 目 罐 区 主 要 储 存 甲 醇 等 易 燃 液 体 1) 室 外 易 燃 液 体 储 罐 应 设 有 防 日 晒 的 固 定 式 冷 却 水 喷 淋 系 统 或 其 他 保 温 设 施 2) 易 燃 罐 区 内 泵 房 处 应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仪 ; 泵 附 近 应 设 置 淋 洗 器 和 洗 眼 器 且 服 务 半 径 不 超 过 15m; 若 设 置 槽 车 装 卸, 应 设 静 电 接 地 装 置 3) 储 罐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础 有 可 能 继 续 下 沉, 其 进 出 口 管 道 应 采 用 金 属 软 管 连 接 或 其 他 柔 性 连 接 4) 车 辆 进 行 卸 料 作 业 前, 槽 车 应 先 静 止 一 段 时 间, 进 行 静 电 接 地 后 方 可 进 行 装 卸 作 业 装 卸 速 度 不 应 过 快, 装 卸 人 员 应 穿 戴 防 静 电 衣 服, 不 应 使 用 产 生 火 花 的 工 具 车 辆 应 戴 阻 火 器 5) 罐 区 宜 采 用 移 动 式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按 规 范 配 置 相 适 应 的 灭 火 器 材 8.6.1.5 废 水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事 故 排 放 是 指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时 导 致 污 染 物 达 不 到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或 没 有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就 直 接 排 放 出 去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排 放, 本 项 目 仅 考 虑 生 产 废 水 在 厂 内 得 不 到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其 产 生 的 影 响,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各 构 筑 物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事 故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 26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失 控 或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造 成 废 水 处 理 未 能 达 标 ; 2 厂 内 突 然 停 电,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不 能 正 常 工 作, 致 使 废 水 不 能 及 时 得 到 处 理 而 造 成 事 故 排 放 ; 3 管 理 操 作 人 员 的 疏 忽 失 职 等 4 由 于 长 时 间 的 水 流 冲 刷 及 构 筑 物 的 腐 蚀, 地 面 下 沉 等 原 因 是 导 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内 废 水 发 生 泄 漏 的 主 要 原 因 (2)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为 杜 绝 事 故 性 废 水 排 放,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来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 1 设 双 路 电 源 和 配 置 应 急 电 源, 以 备 停 电 时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能 够 正 常 工 作 ; 2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各 构 筑 物 发 生 泄 漏, 废 水 中 夹 带 高 浓 度 污 染 物 直 接 进 入 地 下 水 或 周 围 水 体, 对 周 围 水 体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 因 此, 建 议 对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各 构 筑 物 进 行 防 渗 防 漏 措 施, 并 定 期 对 以 上 构 筑 单 元 进 行 检 查, 确 保 不 发 生 泄 漏 后 而 引 起 的 水 体 污 染 情 况 8.6.1.6 固 废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需 委 外 处 置 的 固 废 应 分 类 收 集, 盛 放, 临 时 存 放 于 设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堆 场, 不 被 雨 淋 风 吹 专 车 运 送, 所 有 固 废 都 得 到 合 适 的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部 分 危 险 固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固 废 实 现 零 排 放 是 有 保 证 的,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为 避 免 危 废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建 议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 (1) 在 收 集 过 程 中 要 根 据 各 种 危 险 废 物 的 性 质 进 行 分 类 分 别 收 集 和 临 时 贮 存 (2) 避 免 在 露 天 堆 放 中 产 生 的 泄 漏 渗 透 蒸 发 雨 水 淋 溶 以 及 大 风 吹 扬 等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 各 种 危 险 废 物 要 有 单 独 的 贮 存 室 贮 存 罐, 并 贴 上 标 签 ;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顶 与 液 面 间 需 要 保 留 100mm 以 上 的 空 间, 容 器 及 容 器 的 材 质 要 满 足 相 应 强 度 要 求, 并 必 须 完 整 无 损 ; 尽 量 缩 短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区 内 的 储 存 时 间 (3) 运 输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不 同 的 危 险 废 物 要 单 独 运 输, 固 废 的 包 装 容 器 要 注 意 密 闭, 以 免 在 运 输 途 中 发 生 危 险 废 物 的 泄 漏, 从 而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26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8.6.1.7 事 故 环 境 污 染 阻 断 措 施 污 水 管 网 : 污 水 管 网 同 时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厂 区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相 连, 设 置 2 个 控 制 闸 阀 平 时 关 闭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闸 阀, 打 开 污 水 处 理 站 闸 阀, 正 常 工 况 污 水 流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事 故 状 态 时, 关 闭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闸 阀, 打 开 与 事 故 收 集 池 的 闸 阀, 控 制 事 故 废 水 流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厂 区 不 设 污 水 排 放 口, 达 标 废 水 通 过 泵 与 集 中 区 污 水 管 网 联 系 雨 水 管 网 :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和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相 连, 并 分 别 设 置 1 个 控 制 闸 阀 ; 雨 水 总 排 口 设 置 1 个 控 制 闸 阀 平 时 关 闭 总 排 口 和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控 制 闸 阀, 打 开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控 制 闸 阀, 控 制 初 期 雨 水 流 入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降 雨 15min 后, 关 闭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闸 阀, 打 开 雨 水 总 排 闸 阀, 后 期 雨 水 外 排 发 生 事 故 时, 关 闭 雨 水 总 排 闸 阀, 打 开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闸 阀, 杜 绝 事 故 情 况 下 泄 漏 物 料 或 事 故 废 水 经 雨 水 管 外 排 厂 区 建 设 有 1 个 1200m 3 事 故 应 急 池, 一 方 面 可 作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事 故 贮 池, 另 一 方 面, 在 风 险 事 故 情 况 下, 将 物 料 及 消 防 污 水 等 引 入 事 故 应 急 池, 逐 步 泵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保 证 事 故 状 态 下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厂 内 事 故 应 急 水 池 与 外 部 水 体 不 设 通 道, 杜 绝 高 浓 度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达 标 直 接 排 放 本 项 目 雨 水 排 放 口 污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截 止 阀,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应 立 即 关 闭 雨 水 排 放 截 止 阀, 将 雨 水 系 统 废 水 排 入 事 故 池 ; 同 时 检 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运 行 情 况, 如 事 故 对 整 个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不 造 成 任 何 影 响, 则 立 即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确 保 废 水 仍 能 达 标 排 放 ; 如 果 事 故 造 成 设 备 故 障 或 其 他 问 题, 导 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不 能 发 挥 正 常 的 处 理 功 能, 则 立 即 关 闭 排 水 总 阀, 所 有 废 水 送 至 事 故 池 暂 存, 并 立 即 组 织 抢 修 如 短 期 内 无 法 修 复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应 进 行 停 产 检 修 待 所 有 事 故 故 障 解 决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能 力 恢 复 出 水 监 控 池 内 经 检 测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后, 方 可 打 开 排 水 总 阀,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26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场 地 雨 水 事 故 时 截 止 阀 雨 水 管 网 事 故 池 生 产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时 截 止 阀 污 水 管 网 图 8.6-1 事 故 废 水 与 外 部 水 体 切 断 示 意 图 8.6.2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8.6.2.1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措 施 1) 甲 醇 一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二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用 清 水 或 1% 硫 代 硫 酸 钠 溶 液 洗 胃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干 粉 2) 三 乙 胺 一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从 上 风 处 进 入 现 场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26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喷 雾 状 水 或 泡 沫 冷 却 和 稀 释 蒸 汽 保 护 现 场 人 员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二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8.6.2.2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要 根 据 表 8.6-1 制 定 的 有 关 内 容 和 要 求 制 定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26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8.6-1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总 则 - 2 危 险 源 概 况 详 述 危 险 源 类 型 数 量 及 其 分 布 3 应 急 计 划 区 装 置 区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区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区 4 应 急 组 织 厂 指 挥 部 负 责 现 场 全 面 指 挥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事 故 控 制 救 援 善 后 处 理 5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及 应 急 相 应 程 序 规 定 事 故 的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分 类 相 应 程 序 6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厂 区 :(1) 生 产 装 置 区 防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主 要 为 消 防 器 材 ; (2) 原 料 及 产 品 储 存 区 防 火 灾 事 故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主 要 为 消 防 器 材 ; (3) 设 1 个 事 故 池 1200m 3 1 个 消 防 水 池 600m 3 (4) 有 维 修 车 间, 以 便 污 染 防 治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能 保 证 及 时 维 修 7 应 急 通 讯 通 知 和 交 通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下 通 讯 方 式 通 知 方 式 8 9 10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及 事 故 后 评 估 应 急 防 护 措 施 消 除 泄 漏 措 施 方 法 和 器 材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医 疗 救 护 与 公 众 健 康 11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与 恢 复 措 施 由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侦 察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事 故 现 场 : 控 制 事 故, 防 止 扩 大 蔓 延 及 连 锁 反 应 清 除 现 场 泄 漏 物, 降 低 危 害, 相 应 的 设 施 器 材 配 备 邻 近 区 域 : 控 制 防 火 区 域,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配 备 事 故 现 场 : 事 故 处 理 人 员 对 毒 物 的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规 定, 现 场 及 邻 近 装 置, 人 员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及 救 护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程 序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措 施 12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人 员 培 训 和 演 练 13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工 厂 邻 近 地 区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14 记 录 和 报 告 设 置 应 急 事 故 专 门 记 录, 建 立 档 案 和 专 门 报 告 制 度, 设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管 理 15 附 件 与 应 急 事 故 有 关 的 多 种 附 件 材 料 的 准 备 和 形 成 其 他 主 要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1) 盐 酸 一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清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二 操 作 事 项 密 闭 操 作, 注 意 通 风 操 作 尽 可 能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27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远 离 易 燃 可 燃 物 防 止 蒸 气 泄 漏 到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避 免 与 碱 类 胺 类 碱 金 属 接 触 搬 运 时 要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三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可 涂 抹 弱 碱 性 物 质 ( 如 碱 水 肥 皂 水 等 ),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大 量 水 漱 口, 吞 服 大 量 生 鸡 蛋 清 或 牛 奶 ( 禁 止 服 用 小 苏 打 等 药 品 ),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用 碱 性 物 质 如 碳 酸 氢 钠 碳 酸 钠 消 石 灰 等 中 和 也 可 用 大 量 水 扑 救 2) 二 甲 胺 一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用 工 业 覆 盖 层 或 吸 附 / 吸 收 剂 盖 住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下 水 道 等 地 方, 防 止 气 体 进 入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空 旷 地 方 或 装 设 适 当 喷 头 烧 掉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二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切 断 气 27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泄 漏 处 的 火 焰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3) 溴 素 一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正 压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穿 厂 商 特 别 推 荐 的 化 学 防 护 服 ( 完 全 隔 离 )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用 沙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收 集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二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10 分 钟 或 用 2%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冲 洗 若 有 灼 伤, 就 医 治 疗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输 氧 呼 吸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8.6-2 食 入 : 患 者 清 醒 时 立 即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立 即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水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1) 事 故 应 急 分 级 根 据 企 业 发 生 的 事 故 具 体 情 形 分 为 三 级 应 急 措 施, 详 细 分 类 和 应 急 措 施 见 表 表 8.6-2 事 故 应 急 分 级 一 览 表 等 级 一 级 警 报 二 级 警 报 三 级 警 报 其 他 负 责 人 总 经 理 车 间 主 任 担 当 人 应 急 范 围 全 公 司 车 间 相 关 部 门 其 他 细 火 灾 情 形 需 要 消 防 队 支 援, 有 向 厂 外 影 响 救 援 组 启 动, 可 在 5 分 钟 内 切 断 火 可 用 灭 火 器 分 / 由 现 扩 散 可 能 源, 无 扩 散 的 可 能 灭 火 场 管 理 伤 亡 死 亡 事 故 / 重 大 伤 亡 人 员 工 伤 轻 伤 者 执 行 环 境 事 故 环 保 设 备 运 行 中 断 涉 及 环 境 设 备 受 损 / 部 分 中 断 局 部 污 染 物 判 断 解 厂 区 以 外 / 舆 论 系 统 运 行 中 断 外 泄 决 停 电 事 故 全 厂 停 电 局 部 停 电 瞬 间 停 电 (2)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本 项 目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制 订 应 急 计 划, 使 各 部 门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能 有 步 骤 有 秩 序 地 采 取 各 项 应 急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了 汇 报 消 防 救 灾 医 疗 支 援 紧 急 措 施 通 讯 联 络 现 场 处 理 事 故 调 查 几 个 部 分, 全 厂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可 参 照 下 图 : 火 灾 发 生 监 控 人 员 紧 急 电 话 接 受 272 现 场 应 急 措 施 事 故 接 收 总 经 理 紧 急 通 知 安 环 科 科 长 情 况 转 南 播 京 市 博 环 车 环 间 保 主 有 任 限 公 司

图 8.6-2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1 紧 急 汇 报 事 故 发 生 后, 按 照 事 故 发 生 的 情 形 ( 分 级 ), 事 故 目 击 者 应 当 立 即 通 知 监 控 室, 并 使 用 紧 急 电 话 通 知 相 关 部 门, 如 果 目 击 者 同 时 也 是 监 控 室 或 管 理 人 员, 应 同 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包 括 切 断 水 电 气 的 供 应 等 27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监 控 室 得 到 ( 或 直 接 目 击 监 视 到 ) 应 立 即 接 受 事 故 情 况, 并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等 级 向 安 环 科 科 长 和 车 间 主 任 报 告, 严 重 的 情 况 直 接 向 总 经 理 报 告 同 时 紧 急 通 知 现 场 周 围 人 员 采 取 措 施 或 积 极 疏 散, 并 把 情 况 通 过 广 播 短 信 等 发 布 给 应 急 措 施 处 理 人 员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应 立 即 上 报 相 关 部 门, 启 动 社 会 救 援 系 统, 就 近 地 区 调 拨 到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协 助 处 理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立 即 通 知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局 自 来 水 公 司 等 市 政 部 门, 协 同 事 故 救 援 与 监 控 2 消 防 救 灾 和 医 疗 支 援 接 到 指 挥 部 的 指 令 后, 消 防 救 灾 队 和 车 间 救 援 组 紧 急 出 动 故 现 场 的 消 防 和 救 护 工 作, 后 者 负 责 立 即 把 伤 员 送 最 近 的 医 院 采 取 进 一 步 紧 急 措 施, 必 要 情 况 下 通 知 相 关 人 员 3 紧 急 措 施 接 受 指 挥 部 的 指 令, 车 间 紧 急 措 施 组 立 即 出 动, 首 先 停 止 生 产 工 艺, 然 后 断 气 断 电 以 及 需 要 隔 断 的 其 他 供 应 系 统, 并 立 即 疏 散 事 故 周 围 人 群, 初 步 建 立 泄 漏 隔 离 圈, 采 取 防 止 泄 漏 扩 散 的 措 施, 然 后 在 消 防 部 门 赶 到 后 配 合 和 引 导 消 防 部 门 对 事 故 现 场 采 取 消 防 措 施, 并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恢 复 生 产 线, 清 理 泄 漏 废 液, 配 合 调 查 部 门 进 行 调 查 工 作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时 候 可 通 知 现 场 人 员 从 最 近 的 出 口 紧 急 撤 离 紧 急 措 施 组 的 职 责 见 表 8.6-3 表 8.6-3 车 间 紧 急 措 施 组 职 责 一 览 表 应 变 组 织 现 场 指 挥 者 抢 救 小 组 消 防 小 组 抢 修 小 组 职 责 指 挥 灾 变 现 场 的 消 防 器 材 人 员 设 备 文 件 资 料 的 抢 救 处 置, 并 将 灾 情 及 时 传 报 厂 领 导 ; 负 责 厂 内 及 厂 区 支 援 救 灾 人 员 工 作 任 务 的 分 配 调 度 ; 掌 握 控 制 救 灾 器 材, 设 备 及 人 力 的 使 用 及 其 供 应 支 持 状 况 ; 督 导 执 行 灾 后 各 项 复 建, 处 理 工 作 及 救 灾 器 材 设 备 的 整 理 复 归 调 查 事 故 发 生 原 因 及 检 讨 防 范 改 善 对 策 并 提 报 具 体 改 善 计 划 协 助 紧 急 停 车 作 业 及 抢 救 受 伤 人 员 ; 支 持 抢 修 : 工 具 备 品 器 材 ; 支 援 救 灾 的 紧 急 电 源 照 明 ; 抢 救 重 要 的 设 备, 财 物 使 用 适 当 的 消 防 灭 火 器 材, 设 法 切 断 泄 漏 源 ; 转 移 泄 漏 区 周 围 设 备, 物 品, 以 阻 止 泄 漏 扩 散 蔓 延 ; 引 导 消 防 人 员 消 防 救 灾, 并 协 助 抢 救 受 伤 人 员 异 常 设 备 抢 修, 协 助 停 车 及 开 车 作 业 4 通 讯 联 络 建 立 厂 车 间 ( 部 ) 班 组 三 级 报 警 网, 保 证 通 讯 信 息 畅 通 无 阻 在 制 订 的 预 案 中 应 明 确 各 组 负 责 人 及 联 络 电 话, 对 外 联 络 中 枢 以 及 社 会 上 各 救 援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如 救 护 总 站 消 防 队 电 话 等 通 讯 联 络 决 定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通 讯 联 络 不 仅 在 白 天 和 正 常 工 作 日 快 速 畅 通, 而 且 要 做 到 在 深 夜 和 节 假 日 都 能 快 速 27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联 络 5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A 监 测 的 方 式 方 法 由 公 司 委 托 专 门 机 构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现 场 应 急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B 抢 险 救 援 方 式 方 法 抢 险 抢 修 队 到 达 现 场 后, 根 据 指 挥 部 下 达 的 抢 修 指 令, 迅 速 进 行 抢 修 设 备, 控 制 事 故 以 及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医 疗 救 护 队 到 达 现 场 后, 与 消 防 车 队 配 合, 就 立 即 救 护 伤 员, 对 伤 员 进 行 医 疗 处 置 或 输 氧 急 救, 重 伤 员 应 及 时 转 送 医 院 抢 救 治 安 队 到 达 现 场 后, 迅 速 组 织 救 援 伤 员 撤 离, 组 织 安 保 人 员 在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设 岗 划 分 禁 区 或 加 强 警 戒 和 巡 逻 检 查, 严 禁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禁 区 消 防 队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赶 往 事 故 现 场, 根 据 当 时 风 向, 消 防 车 应 停 留 上 风 方 向, 或 停 在 禁 区 外, 消 防 人 员 佩 戴 好 防 护 器 具, 进 入 禁 区, 查 明 有 无 中 毒 人 员, 以 最 快 速 度 将 中 毒 者 脱 离 现 场, 协 助 事 故 发 生 部 门 迅 速 切 断 事 故 源 C 控 制 事 故 扩 大 的 措 施 发 生 事 故 的 部 门 就 迅 速 查 明 事 故 发 生 源 点 泄 漏 部 位 和 原 因, 凡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而 能 消 除 事 故 的, 则 以 自 救 为 主 如 泄 漏 的 部 位 自 己 不 能 控 制 的, 应 向 指 挥 部 报 告 并 提 出 堵 漏 或 抢 修 的 具 体 措 施 指 挥 部 成 员 到 达 现 场 后, 根 据 事 故 状 况 及 危 害 程 度 作 出 相 应 的 应 急 决 定, 并 命 令 各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队 立 即 开 展 抢 救 抢 险 如 事 故 扩 大 时, 应 请 求 救 援, 由 治 安 队 命 令 在 发 生 事 故 的 部 门 和 一 定 区 域 内 停 止 一 切 作 业, 所 有 电 气 设 备 和 照 明 保 持 原 来 状 态, 机 动 车 辆 撤 离 或 就 地 熄 火 停 驶 生 产 部 安 保 部 到 达 现 场 后, 会 同 发 生 事 故 的 部 门 在 查 明 液 体 外 泄 部 位 和 范 围 后, 视 能 否 控 制, 作 出 局 部 或 全 部 停 车 的 决 定 若 需 紧 急 停 车, 则 按 紧 急 停 车 的 程 序 迅 速 进 行 抢 险 抢 修 队 到 达 现 场 后,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泄 漏 部 位, 采 取 相 应 的 堵 漏 措 施, 在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的 基 础 上, 以 最 开 的 速 度 及 时 堵 漏 排 险, 减 少 泄 漏, 消 除 危 险 源 D 事 故 可 能 扩 大 后 的 应 急 措 施 27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如 果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指 挥 部 成 员 通 知 自 己 所 在 部 门, 按 专 业 对 口 迅 速 向 主 管 部 门 和 公 安 安 监 消 防 环 保 卫 生 等 上 级 领 导 机 关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由 指 挥 部 下 达 紧 急 安 全 疏 散 命 令 一 旦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本 单 位 抢 险 抢 修 力 量 不 足 或 有 可 能 危 及 社 会 安 全 时, 由 指 挥 部 立 即 向 上 级 和 友 邻 单 位 通 报, 必 要 时 请 求 社 会 力 量 帮 助 社 会 援 助 队 伍 进 入 厂 区 时, 由 安 保 部 人 员 联 络 引 导 并 告 知 注 意 事 项 E 应 急 检 测 防 护 措 施 清 除 泄 漏 措 施 和 器 材 针 对 不 同 物 料 事 故 现 场 将 采 取 不 同 的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针 对 物 料 泄 漏 废 弃 物 排 放 失 控 的 部 分 和 原 因, 用 提 前 准 备 好 的 沙 袋 消 防 等 设 施, 进 行 覆 盖 拦 截 引 流 等 措 施, 启 动 相 应 的 水 泵 围 栏 并 对 雨 水 沟 污 水 沟 进 行 相 应 的 切 换, 防 止 污 染 范 围 进 一 步 扩 大 ; 同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回 收 吸 附 等 措 施 清 除 污 染 物, 降 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事 故 处 理 过 程 中, 要 重 点 保 护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正 常 运 行, 一 旦 泄 露 物 料 进 入 污 水 系 统, 经 物 料 切 入 事 故 池 进 一 步 调 节, 以 防 受 到 污 染 物 的 冲 击, 造 成 超 标 排 放 另 外, 正 准 备 备 用 防 化 服 面 罩 以 及 手 套 应 急 灯 等 相 关 的 救 生 装 置 若 干, 以 应 付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处 理 需 要 同 时 为 了 有 效 的 环 境 保 护, 建 议 对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设 COD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对 污 水 进 行 自 动 监 控, 对 其 他 国 家 要 求 监 控 的 指 标 进 行 定 时 取 样 分 析, 以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6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当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时, 由 指 挥 部 实 施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计 划 事 故 区 域 所 有 员 工 必 须 执 行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命 令 指 挥 部 治 安 组 应 立 即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设 立 警 戒 区 域, 指 导 警 戒 区 内 的 员 工 有 序 的 离 开 警 戒 区 域 内 的 各 班 班 长 应 清 点 撤 离 人 员, 检 查 确 认 区 域 内 确 无 任 何 人 滞 留 后, 向 治 安 组 汇 报 撤 离 人 数, 进 行 最 好 撤 离 当 员 工 接 到 紧 急 撤 离 命 令 后, 应 对 生 产 装 置 进 行 紧 急 停 车, 并 对 物 料 进 行 安 全 处 置 危 险 后, 方 可 撤 离 岗 位 到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集 合 员 工 在 撤 离 过 程 中, 应 佩 戴 好 岗 位 上 所 配 备 的 防 毒 面 具, 在 无 防 毒 面 具 的 情 况 下, 不 能 剧 烈 跑 步 和 碰 撞 容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铁 器 或 石 块, 应 憋 住 呼 吸, 用 湿 毛 巾 捂 住 口 鼻 部 位, 缓 缓 朝 逆 风 方 向 或 指 定 的 集 中 地 点 走 去 B 周 边 事 故 影 响 区 的 单 位 社 区 及 非 事 故 现 场 人 员 紧 急 疏 散 的 方 式 方 法 27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通 讯 治 安 组 负 责 向 周 边 事 故 影 响 区 的 单 位 社 区 通 报 事 故 情 况 及 影 响, 说 明 疏 散 的 有 关 事 项 及 方 向 ; 本 单 位 非 事 故 现 场 的 人 员 应 根 据 预 案 演 练 时 的 要 求 有 序 疏 散, 并 做 好 互 救 工 作 ;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时, 可 能 危 及 周 边 区 域 的 单 位 社 区 安 全 时, 指 挥 部 应 与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配 合 政 府 引 导 人 员 迅 速 疏 散 至 安 全 的 地 方 C 浓 度 超 过 IDLH 范 围 的 应 急 救 助 疏 散 撤 离 措 施 应 急 救 助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干 粉 砂 土 疏 散 撤 离 措 施 当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时, 由 应 急 指 挥 部 实 施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计 划 事 故 区 域 所 有 员 工 必 须 执 行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命 令 员 工 在 撤 离 过 程, 应 佩 戴 好 防 毒 面 具, 在 无 防 毒 面 具 的 情 况 下, 应 憋 住 呼 吸, 用 湿 毛 巾 捂 住 口 鼻, 朝 逆 风 方 向 或 者 指 定 的 集 中 地 点 走 去 疏 散 集 中 点 由 指 挥 部 根 据 当 时 气 象 条 件 确 定, 总 的 原 则 是 处 于 当 时 上 风 向 图 8.6-3 初 始 隔 离 和 防 护 区 示 意 图 D 人 员 在 撤 离 前 后 的 疏 散 后 的 报 告 事 故 抢 救 完 毕, 抢 救 人 员 在 撤 离 前, 应 向 总 指 挥 报 告 完 成 抢 救 的 情 况, 取 得 同 意 后 撤 离 ; 抢 救 人 员 在 撤 离 后, 还 应 向 总 指 挥 报 告 所 处 位 置, 请 示 新 工 作 27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7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当 泄 漏 源 已 有 效 控 制, 泄 漏 化 学 品 的 现 场 处 置 已 经 完 成, 现 场 监 测 符 合 要 求, 中 毒 人 员 已 得 到 救 治, 化 学 品 泄 漏 区 基 本 恢 复 正 常 秩 序, 由 指 挥 部 宣 布 公 司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工 作 结 束, 并 进 行 事 故 现 场 的 善 后 处 理, 对 厂 区 进 行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涉 及 周 边 社 区 及 人 员 疏 散 的, 由 指 挥 部 向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后, 由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确 认 后, 宣 布 解 除 危 险 8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A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培 训 对 应 急 救 援 各 专 业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由 公 司 安 保 部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 B 员 工 应 急 响 应 培 训 员 工 应 急 响 应 的 培 训, 由 公 司, 部 门 结 合 每 年 组 织 的 安 全 技 术 的 培 训 考 核 一 并 进 行 C 演 练 计 划 a 组 织 指 挥 演 练 由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 b 单 项 演 练 由 安 保 部 每 季 组 织 一 次 ; c 综 合 演 练 由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每 年 组 织 一 次 9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工 厂 邻 近 地 区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让 公 众 做 到 心 中 有 数, 防 患 于 未 然,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附 近 的 群 众 能 以 最 快 速 度 撤 离 出 危 险 区 域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目 前 地 方 政 府 尚 未 有 专 门 的 地 方 性 统 一 的 应 急 预 案, 因 此 对 社 区 或 周 边 人 员 应 急 响 应 知 识 的 宣 传 暂 时 由 公 司 宣 传 部 门 以 发 放 宣 传 品 的 形 式 进 行,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等 到 地 方 性 的 应 急 预 案 出 台 后 企 业 可 以 与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将 本 企 业 的 应 急 预 案 和 地 方 性 总 的 应 急 预 案 相 衔 接, 结 合 公 众 所 处 位 置, 由 政 府 统 一 进 行 公 众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和 信 息 传 递 8.6.2.3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后, 应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或 具 有 环 境 监 测 资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在 应 急 监 测 过 程 中, 必 须 根 据 风 险 事 故 的 类 型 风 险 物 质 的 性 质 可 能 造 成 的 事 故 风 险 及 污 染 的 物 质 ( 包 括 次 生 / 伴 生 风 险 产 生 27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的 污 染 物 ) 等 因 素 确 定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和 监 测 周 期 本 次 环 评 过 程 中 提 出 该 项 目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后 可 能 需 要 监 测 的 因 子, 但 在 实 际 操 作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等 因 素 确 定 最 终 的 监 测 因 子, 具 体 的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如 下 :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建 议 采 取 的 大 气 风 险 监 测 方 案 见 表 8.6-4 表 8.6-4 大 气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甲 醇 三 乙 胺 盐 酸 乙 醇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溴 素 醋 酸 乙 厂 界 监 控 点 周 酯 浓 硫 酸 甲 苯 3- 戊 酮 乙 醛 二 甲 胺 丙 酮 二 甲 基 1 次 / 小 时 边 敏 感 目 标 甲 酰 胺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建 议 采 取 的 地 表 水 风 险 监 测 方 案 见 表 8.6-5 表 8.6-5 地 表 水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河 流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项 目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ph CODCr SS BOD5 甲 醇 三 乙 胺 墩 子 原 甲 酸 三 乙 酯 溴 素 醋 酸 乙 酯 甲 水 库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m 苯 3- 戊 酮 乙 醛 二 甲 胺 丙 酮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监 测 频 率 1 次 / 小 时 8.6.2.4 与 开 发 区 及 社 会 区 域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公 共 应 急 预 案 的 衔 接 1)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衔 接 厂 内 消 防 站 消 防 车 辆 与 园 区 消 防 站 配 套 建 设 ; 厂 内 采 用 电 话 报 警, 火 灾 报 警 信 号 报 送 至 厂 内 消 防 站, 必 要 时 报 送 至 园 区 消 防 站 2)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衔 接 (1)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的 衔 接 当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项 目 综 合 协 调 小 组 应 及 时 承 担 起 与 当 地 区 域 或 各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的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的 联 系 工 作, 及 时 将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及 最 新 进 展 向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并 将 上 级 指 挥 机 构 的 命 令 及 时 向 建 设 项 目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汇 报 ; 编 制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报 告, 并 将 报 告 向 上 级 部 门 汇 报 (2)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的 衔 接 一 般 污 染 事 故 : 在 污 染 事 故 现 场 处 置 妥 当 后, 经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研 究 确 定 后,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和 园 区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报 告 处 理 结 果 27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较 大 或 严 重 污 染 事 故 :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在 接 到 事 故 报 警 后, 及 时 向 园 区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天 长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报 告, 并 请 求 支 援 ; 园 区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进 行 紧 急 动 员, 适 时 启 动 区 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迅 速 调 集 救 援 力 量, 指 挥 各 园 区 成 员 单 位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应 急 预 案 组 成 各 个 应 急 行 动 小 组, 按 照 各 自 的 职 责 和 现 场 救 援 具 体 方 案 开 展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厂 内 应 急 小 组 听 从 园 区 现 场 指 挥 部 的 领 导 现 场 指 挥 部 同 时 将 有 关 进 展 情 况 向 当 地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汇 报 ; 污 染 事 故 基 本 控 制 稳 定 后,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将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迅 速 调 集 后 援 力 量 展 开 事 故 处 置 工 作 现 场 应 急 处 理 结 束 当 污 染 事 故 有 进 一 步 扩 大 发 展 趋 势, 或 因 事 故 衍 生 问 题 造 成 重 大 社 会 不 稳 定 事 态,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将 根 据 事 态 发 展, 及 时 调 整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同 时 向 天 长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和 省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请 求 援 助 (3)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的 衔 接 1 单 位 互 助 体 系 : 建 设 单 位 和 周 边 企 业 居 民 区 等 建 立 良 好 的 应 急 互 助 关 系, 在 重 大 事 故 发 生 后, 相 互 支 援 2 公 共 援 助 力 量 : 厂 区 还 可 以 联 系 当 地 公 共 消 防 队 医 院 公 安 交 通 安 监 局 以 及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请 求 救 援 力 量 设 备 的 支 持 3 专 家 援 助 : 建 设 项 目 建 立 风 险 事 故 救 援 安 全 专 家 库,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以 联 系 获 取 救 援 支 持 (4)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的 衔 接 建 设 单 位 在 开 展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的 同 时, 还 应 积 极 配 合 园 区 开 展 的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及 时 与 园 区 应 急 组 织 取 得 联 系 8.7 风 险 评 价 的 结 论 及 建 议 本 项 目 从 事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生 产, 存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但 概 率 很 低, 且 由 于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后 果 较 小,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通 过 加 强 防 措 施 及 配 备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可 以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少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对 环 境 和 人 身 的 伤 害 在 采 取 相 关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项 目 风 险 值 低 于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8.33 10-5,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与 同 行 业 相 比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28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9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论 证 9.1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9.1.1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气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及 食 堂 油 烟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各 车 间 产 生 的 废 气 性 质, 可 将 工 艺 废 气 分 为 三 类 : 粉 尘 有 机 废 气 以 及 酸 性 废 气 其 中 粉 尘 拟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进 行 处 理, 有 机 废 气 和 酸 性 废 气 拟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或 水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进 行 处 理 建 设 项 目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理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9.1-1 28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9.1-1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理 措 施 车 间 名 称 废 气 编 号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治 理 措 施 废 气 收 集 情 况 排 放 方 式 G1-1 G2-1 投 料 颗 粒 物 布 袋 除 尘 集 气 罩 ( 收 集 效 率 90%) DMF 乙 醇 HCL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15m 高 P1 排 气 筒, 连 1# 合 成 车 间 G1-2~G1-12 过 滤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叔 丁 碱 液 喷 淋 塔 + 二 级 活 性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续 排 放 G2-2~G2-8 冷 凝 不 凝 气 醇 乙 酸 溴 化 氢 炭 吸 附 装 置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三 乙 胺 甲 醇 G1-19 G2-15 粉 碎 颗 粒 物 布 袋 除 尘 集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15m 高 P2 排 气 筒, 连 1# 精 制 车 间 G1-13~G1-18 过 滤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碱 液 喷 淋 塔 + 二 级 活 性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续 排 放 G2-9~G2-14 烘 干 冷 凝 不 凝 气 炭 吸 附 装 置 HCL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2# 合 成 车 间 集 气 罩 ( 收 集 效 率 90%) 集 G4-1 G5-9 投 料 粉 碎 颗 粒 物 布 袋 除 尘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15m 高 P3 排 气 筒, 连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G3-1 G4-2~G4-6 投 料 过 滤 反 应 釜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碱 液 喷 淋 塔 + 二 级 活 性 续 排 放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G5-1~G5-8 不 凝 气 冷 凝 不 凝 气 HCL 炭 吸 附 装 置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2# 精 制 车 间 压 滤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G3-2~G3-7 15m 高 P4 排 气 筒, 连 烘 干 粉 碎 冷 凝 不 颗 粒 物 乙 醇 布 袋 除 尘 + 水 喷 淋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G4-7~G4-12 续 排 放 凝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G6-10 G8-1 G8-10 投 料 粉 碎 颗 粒 物 布 袋 除 尘 集 气 罩 ( 收 集 效 率 90%) 集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乙 醇 二 甲 基 亚 15m 高 P5 排 气 筒, 连 3# 合 成 车 间 G6-1~G6-9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压 滤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砜 甲 醇 二 氯 甲 碱 液 喷 淋 塔 + 二 级 活 性 续 排 放 G7-1~G7-9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烘 干 冷 凝 不 凝 气 烷 甲 苯 DMF 炭 吸 附 装 置 G8-2~G8-9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HCL G9-1 G10-1 G10-12 G11-1 集 气 罩 ( 收 集 效 率 90%) 集 投 料 粉 碎 颗 粒 物 布 袋 除 尘 G11-4 G11-17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G12-1 G12-15 乙 醛 丙 酮 甲 15m 高 P6 排 气 筒, 连 4# 合 成 车 间 G9-2~G9-5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续 排 放 G10-2~G10-11 集 气 罩 ( 冷 凝 器 不 凝 气 收 集 压 滤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基 叔 丁 基 醚 甲 碱 液 喷 淋 塔 + 二 级 活 性 G11-2 G11-3 效 率 99%, 其 余 90%) 集 气 烘 干 冷 凝 不 凝 气 苯 四 氢 呋 喃 二 炭 吸 附 装 置 G11-4~G11-16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甲 胺 环 氧 氯 丙 G12-2~G12-14 烷 硫 酸 雾 HCL - 蒸 汽 加 热 锅 炉 烟 尘 SO2 NO2 - 集 气 管 ( 收 集 效 率 100%) 15m 高 P7 排 气 筒, 连 续 排 放 - 食 堂 油 烟 静 电 式 油 烟 净 化 器 灶 头 上 方 集 气 罩 食 堂 烟 道, 间 歇 排 放 28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9.1.1.1 工 艺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1) 车 间 拟 采 取 废 气 处 理 方 案 及 废 气 捕 集 方 式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内, 每 条 生 产 线 每 个 反 应 釜 上 方 均 配 套 设 置 一 个 集 气 罩, 对 投 料 破 碎 冷 凝 及 开 釜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分 质 处 理 投 料 破 碎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处 理 处 理 ; 其 他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及 酸 性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水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六 套 喷 淋 塔 ( 五 套 碱 液 一 套 水 喷 淋 )+ 六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6 根 15m 高 排 气 筒 (P1~P6) 项 目 粉 状 原 料 投 料 粉 碎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和 开 釜 反 应 釜 内 散 发 出 来 的 极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经 反 应 釜 上 方 设 置 的 集 气 罩 收 集, 收 集 效 率 能 够 达 到 90% 以 上, 本 次 环 评 以 90% 计 ; 冷 凝 器 的 排 气 口 加 长 伸 入 集 气 罩 内, 不 凝 气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99% 以 上, 本 次 环 评 按 99% 计 本 项 目 主 要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包 括 1 # ~4 # 综 合 车 间 1 # ~2 # 精 制 车 间 生 产 线 不 凝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投 料 及 粉 碎 粉 尘 1 1 # 合 成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根 据 生 产 线 的 布 置 情 况,1 # 合 成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配 套 15m 高 P1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DMF 乙 醇 HCL 二 氯 甲 烷 叔 丁 醇 乙 酸 溴 化 氢 三 乙 胺 甲 醇,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可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处 理,HCL 溴 化 氢 为 酸 性 气 体, 能 被 碱 液 吸 收,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可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因 此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起 经 15m 高 P1 排 气 筒 排 放 2 1 # 精 制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1 # 精 制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配 套 15m 高 P2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HCL,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可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处 理,HCL 为 酸 性 气 体, 能 被 碱 液 吸 收,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可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因 此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起 经 15m 高 P2 排 气 筒 排 放 3 2 # 合 成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28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 合 成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配 套 15m 高 P3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HCL,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可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HCL 为 酸 性 气 体, 能 被 碱 液 吸 收,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可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因 此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起 经 15m 高 P3 排 气 筒 排 放 4 2 # 精 制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2 # 精 制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15m 高 P4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乙 醇,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预 处 理, 乙 醇 能 被 水 吸 收, 因 此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 水 喷 淋 处 理 工 艺 5 3 # 合 成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3 # 合 成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配 套 15m 高 P5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乙 醇 氯 乙 烷 二 甲 基 亚 砜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苯 DMF HCL,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可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处 理,HCL 为 酸 性 气 体, 能 被 碱 液 吸 收,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可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因 此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起 经 15m 高 P5 排 气 筒 排 放 6 4 # 合 成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4 # 合 成 车 间 生 产 线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或 通 过 与 设 备 相 连 的 管 道 收 集 进 入 车 间 配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配 套 15m 高 P6 排 气 筒 排 放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 粉 尘 ( 颗 粒 物 ) 乙 醛 甲 醇 丙 酮 二 氯 甲 烷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甲 苯 四 氢 呋 喃 二 甲 胺 环 氧 氯 丙 烷 HCL 硫 酸 雾, 其 中 粉 尘 ( 颗 粒 物 ) 可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处 理,HCL 硫 酸 雾 为 酸 性 气 体, 能 被 碱 液 吸 收,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可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因 此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起 经 15m 高 P6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见 图 9.1-1 28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1# 合 成 车 间 其 他 废 气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1# 精 制 车 间 其 他 废 气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P2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2# 合 成 车 间 其 他 废 气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P3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乙 醇 2# 精 制 车 间 布 袋 除 尘 + 二 级 水 喷 淋 15m 高 P4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3# 合 成 车 间 其 他 废 气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P5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4# 合 成 车 间 其 他 废 气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P6 排 气 筒 排 放 图 9.1-1 建 设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示 意 图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1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本 项 目 粉 碎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 颗 粒 物 ), 经 收 集 效 率 为 90% 的 集 气 罩 收 集, 并 由 处 理 效 率 为 99% 的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后 排 放 布 袋 除 尘 器 是 指 含 尘 烟 气 孔 通 过 过 滤 层 时, 气 流 中 的 尘 粒 被 滤 层 阻 截 捕 集 下 来, 从 而 实 现 气 固 分 离 的 设 备 它 适 用 于 捕 集 细 小 干 燥 非 纤 维 性 粉 尘 滤 袋 采 用 纺 织 的 滤 布 或 非 纺 织 的 毡 制 成, 利 用 纤 维 织 物 的 过 滤 作 用 对 含 尘 气 体 进 行 过 滤, 当 含 尘 气 体 进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后, 颗 粒 大 比 重 大 的 粉 尘, 由 于 重 力 的 作 用 沉 降 下 来, 落 入 灰 斗, 含 有 较 细 小 粉 尘 的 气 体 在 通 过 滤 料 时, 粉 尘 被 阻 留, 使 气 体 28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得 到 净 化 本 项 目 使 用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参 数 见 表 9.1-2 表 9.1-2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过 滤 面 积,m 2 24 过 滤 风 速,m/min 1.0-1.5 滤 袋 数 量, 条 32 入 口 气 体 温 度, 120 设 备 阻 力,Pa 1200 入 口 粉 尘 浓 度,g/m 3 <200 气 液 比,L/m 3 3 2 碱 液 喷 淋 工 艺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喷 淋 塔 ( 碱 液 喷 淋 塔 水 喷 淋 塔 ) 是 一 种 效 率 高 压 力 损 失 较 低 的 吸 收 设 备, 该 净 化 装 置 由 吸 收 液 贮 槽 自 动 加 药 泵 和 主 体 部 分 组 成 其 工 作 原 理 为, 在 主 体 部 分 中 装 有 填 料, 废 气 通 过 引 风 机 作 用 在 管 箱 中 上 升, 采 用 的 吸 收 液 从 喷 淋 装 置 分 配 到 填 料 上 形 成 薄 膜 层, 产 生 较 大 的 气 液 接 触 面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在 填 料 表 面 被 传 质 吸 收, 随 着 填 料 层 逐 级 下 降, 最 后 进 入 气 液 分 离 箱, 未 吸 收 气 体 进 入 下 一 级, 液 体 由 管 道 排 入 净 化 液 贮 槽, 贮 槽 中 采 用 ph 值 显 示 控 制 自 动 加 药 泵 配 置 吸 收 液, 吸 收 液 可 循 环 使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具 有 耐 腐 蚀 性 能 优 异 传 质 性 能 良 好 不 易 结 垢 和 安 装 维 护 简 便 等 特 点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的 酸 性 废 气 HCL 溴 化 氢 硫 酸 雾 等, 需 通 过 碱 液 吸 收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喷 淋 装 置 结 构 见 图 9.1-2 图 9.1-2 喷 淋 装 置 结 构 示 意 图 表 9.1-3 喷 淋 装 置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28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备 注 设 计 风 量,m 3 /h 4000/8000/12000/18000 - 操 作 压 力,kPa 101.3 常 压 操 作 温 度, 20 常 温 流 速,m 3 /h <1.5 - 压 降,Pa 680 - 塔 径,mm Φ1200/1500/1800/2000 - 塔 高,mm 3500 - 气 液 比,L/m 3 3 - 液 体 密 度,kg/m 3 1000 水 喷 头 数 量 各 10 只 - 各 配 循 环 水 泵 一 台 3 活 性 炭 吸 附 系 统 活 性 炭 吸 附 是 一 种 常 用 的 吸 附 方 法, 吸 附 法 主 要 利 用 高 孔 隙 率 高 比 表 面 积 的 吸 附 剂, 藉 由 物 理 性 吸 附 ( 可 逆 反 应 ) 或 化 学 性 键 结 ( 不 可 逆 反 应 ) 作 用, 将 有 机 气 体 分 子 自 废 气 中 分 离, 以 达 成 净 化 废 气 的 目 的 由 于 一 般 多 采 用 物 理 性 吸 附, 随 操 作 时 间 之 增 加, 吸 附 剂 将 逐 渐 趋 于 饱 和 现 象, 此 时 则 须 进 行 脱 附 再 生 或 吸 附 剂 更 换 工 作 因 活 性 炭 表 面 有 大 量 微 孔, 其 中 绝 大 部 分 孔 径 小 于 500A(1A=10-10m), 单 位 材 料 微 孔 的 总 内 表 面 积 称 比 表 面 积, 比 表 面 积 可 高 达 700~2300m 2 /g, 常 被 用 来 作 为 吸 附 有 机 废 气 的 吸 附 剂 空 气 中 的 有 害 气 体 称 吸 附 质, 活 性 炭 为 吸 附 剂, 由 于 分 子 间 的 引 力, 吸 附 质 粘 到 微 孔 内 表 面, 从 而 使 空 气 得 到 净 化 活 性 炭 材 料 分 颗 粒 炭 纤 维 炭, 传 统 的 颗 粒 活 性 炭 有 煤 质 炭 木 质 炭 椰 壳 炭 骨 炭 纤 维 活 性 炭 由 含 碳 有 机 纤 维 制 成, 它 比 颗 粒 活 性 炭 孔 径 小 (<50A) 吸 附 容 量 大 吸 附 快 再 生 快 在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活 性 炭 活 性 炭 常 被 用 来 吸 附 烷 烃 烯 烃 芳 香 烃 酮 醛 氯 代 烃 酯 以 及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 一 般 情 况 下, 一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有 机 物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75% 以 上,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有 机 物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90% 以 上 考 虑 到 各 有 机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前 可 能 带 入 的 水 汽, 对 吸 附 效 果 本 身 会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在 进 入 吸 附 装 置 前 采 用 干 燥 装 置 将 水 汽 干 燥 后 再 进 行 吸 附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见 表 9.1-4 28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9.1-4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名 称 技 术 参 数 设 计 风 量 (Nm 3 /h) 4000/8000/12000/18000 设 备 阻 力 (Pa) 600-1000 2000 1580 1800/2600 1580 1800/3000 1580 外 形 尺 寸 (mm) 1800/3500 1580 1800 操 作 吸 附 量 0.3g/g 吸 苯 率 300mg/g 孔 体 积 0.63m 3 /mg 比 表 面 积 (m 2 /g) 1000-1500 滤 层 (g/m 2 ) 33-330 松 密 度 (g/cm 3 ) 1-10 (3) 达 标 可 行 性 1 # 合 成 车 间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碱 液 喷 淋 和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去 除 效 率,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HCl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5% 计, 其 余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一 起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1 排 气 筒 排 放 1 # 精 制 车 间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碱 液 喷 淋 和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去 除 效 率,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HCl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5% 计, 其 余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一 起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2 排 气 筒 排 放 2 # 合 成 车 间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碱 液 喷 淋 和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去 除 效 率, 对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HCl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5% 计, 其 余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一 起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3 排 气 筒 排 放 2 # 精 制 车 间 经 布 袋 除 尘 + 水 喷 淋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和 水 喷 淋 的 去 除 效 率, 对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乙 醇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4 排 气 筒 排 放 3 # 合 成 车 间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碱 液 喷 淋 和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去 除 效 率, 对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HCl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5% 计, 其 余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一 起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5 排 气 筒 排 放 4 # 合 成 车 间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其 他 废 气 经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布 袋 除 尘 碱 液 喷 淋 和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去 除 效 率, 对 颗 粒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9% 计, 对 HCl 288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硫 酸 雾 的 去 除 效 率 以 95% 计, 其 余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以 90% 计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一 起 通 过 一 根 15m 高 P6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处 理 后,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可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考 虑 到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易 饱 和 造 成 吸 附 效 率 降 低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应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装 置 内 的 活 性 炭, 本 项 目 单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每 级 活 性 炭 装 置 的 填 充 量 约 0.6t, 第 一 级 1 个 月 更 换 一 次, 第 二 级 约 2 个 月 更 换 一 次 必 须 切 实 使 用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在 活 性 炭 装 置 前 后 安 装 VOC 浓 度 监 控 装 置, 如 发 生 活 性 炭 处 理 效 率 降 低 或 饱 和 的 情 况 时 效 率 降 低,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更 换 活 性 炭, 以 确 保 不 发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扰 民 的 情 况 由 于 废 气 中 有 一 定 量 的 易 燃 易 爆 有 机 废 气, 当 其 浓 度 在 空 气 中 达 到 一 定 值 时 具 有 一 定 的 危 险 性, 为 确 保 生 产 车 间 和 治 理 设 施 的 安 全,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应 安 装 防 火 调 节 阀, 选 用 FVD 型 自 动 防 火 调 节 阀, 安 装 在 风 管 上, 平 时 常 开, 当 风 温 大 于 70 时 依 靠 熔 断 器 自 动 迅 速 关 闭, 阀 门 关 闭 后 当 工 况 正 常 时 可 手 动 复 位 开 启 (4)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1 电 费 本 项 目 各 类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正 常 运 行 年 运 行 电 费 约 为 20 万 元 2 水 费 本 项 目 喷 淋 塔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约 为 2565t/a, 水 费 按 4.05 元 /t 计, 则 年 耗 水 费 约 为 :2565 4.05=10388 元 3 投 加 药 剂 使 用 成 本 本 项 目 碱 液 喷 淋 塔 需 要 定 时 投 加 氢 氧 化 钠 药 剂, 年 投 加 量 成 本 约 为 3600 元 本 项 目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需 要 定 期 更 换 活 性 炭, 年 更 换 成 本 约 为 9600 元 4 工 资 福 利 本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设 置 2 名 操 作 人 员, 职 工 工 资 福 利 按 每 年 6 万 元 计 5 其 它 费 用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有 时 也 会 包 括 少 量 的 非 常 规 开 支, 如 设 备 维 修 费 监 测 费 用 等, 本 次 环 评 按 照 15000 元 计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年 运 行 成 本 约 为 30 万 元, 运 行 成 本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在 经 济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89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在 技 术 经 济 上 均 可 行, 能 够 满 足 相 关 要 求, 具 有 可 行 性 9.1.1.2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配 置 两 台 4t/h 的 蒸 汽 锅 炉 作 为 厂 区 热 源, 锅 炉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可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天 然 气 燃 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锅 炉 房 一 根 15m 高 P7 排 气 筒 直 接 达 标 排 放,P7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浓 度 为 烟 尘 17.2mg/m 3 SO 2 2.7mg/m 3 NO X 61.5mg/m 3 均 可 达 到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14) 表 2 燃 气 锅 炉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9.1.1.3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厂 区 内 食 堂 燃 料 选 用 液 化 气, 是 一 种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可 达 标 排 放 在 食 物 烹 饪 加 工 过 程 中 将 挥 发 出 油 脂 有 机 质 及 热 分 解 或 裂 解 产 物, 从 而 产 生 油 烟 废 气, 本 项 目 食 堂 油 烟 产 生 浓 度 4.2mg/m 3, 食 堂 油 烟 采 用 油 烟 净 化 器 净 化 后 通 过 排 烟 管 道 至 屋 顶 排 放, 油 烟 由 风 机 吸 入 静 电 油 烟 净 化 器, 其 中 部 分 较 大 的 油 雾 滴 油 污 颗 粒 在 均 流 板 上 由 于 机 械 碰 撞 阻 留 而 被 捕 集 当 气 流 进 入 高 压 静 电 场 时, 在 高 压 电 场 的 作 用 下, 油 烟 气 体 电 离, 油 雾 荷 电, 大 部 分 得 以 降 解 炭 化 ; 少 部 分 微 小 油 粒 在 吸 附 电 场 的 电 场 力 及 气 流 作 用 下 向 电 场 的 正 负 极 板 运 动 被 收 集 在 极 板 上 并 在 自 身 重 力 的 作 用 下 流 到 集 油 盘, 经 排 油 通 道 排 出, 余 下 的 微 米 级 油 雾 被 电 场 降 解 成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最 终 排 出 洁 净 空 气 ; 同 时 在 高 压 发 生 器 的 作 用 下, 电 场 内 的 空 气 产 生 臭 氧, 除 去 了 烟 气 中 大 部 分 的 气 味 本 项 目 油 烟 净 化 器 对 油 烟 的 处 理 效 率 达 60% 以 上, 处 理 后 的 油 烟 可 通 过 屋 顶 的 排 放 管 道 进 行 排 放, 其 排 放 浓 度 为 1.7mg/m 3, 可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18483-2001) 表 2 中 小 型 规 模 排 放 标 准 和 处 理 效 率 的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很 小 9.1.1.4 非 正 常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主 要 是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或 处 理 效 率 降 低 时 废 气 排 放 量 突 然 增 大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以 下 处 理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 290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 提 高 设 备 自 动 控 制 水 平, 生 产 线 上 尽 量 采 用 自 动 监 控 报 警 装 置 ; 并 加 强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管 理, 防 止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饱 和 而 造 成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情 况 (2) 加 强 生 产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制 定 预 案 或 应 急 措 施,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及 时 妥 善 处 理 (3) 开 车 过 程 中, 应 先 运 行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后 运 行 生 产 装 置 (4) 停 车 过 程 中, 应 先 停 止 生 产 装 置, 后 停 止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在 确 保 废 气 有 效 处 理 后 再 停 止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5) 检 修 过 程 中, 应 与 停 车 的 操 作 规 程 一 致, 先 停 止 生 产 装 置, 后 停 止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确 保 废 气 送 至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排 放 (6) 停 电 过 程 中, 应 立 即 手 动 关 闭 原 料 的 进 料 阀, 停 止 向 反 应 釜 中 供 应 原 料 ; 立 即 启 用 备 用 电 源, 在 备 用 电 源 启 用 后, 应 先 将 废 气 送 至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排 放, 然 后 再 运 行 反 应 装 置 (7) 严 格 控 制 碱 液 喷 淋 塔 ph 值, 确 保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正 常 运 行 (8) 及 时 更 换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内 的 活 性 炭, 保 证 吸 附 效 率 通 过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处 理 后, 本 项 目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废 气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控 制 9.1.2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项 目 储 罐 区 各 储 罐 小 呼 吸, 生 产 车 间 内 集 气 罩 未 捕 集 到 的 废 气, 厂 内 污 水 站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极 少 量 废 气 9.1.2.1 罐 区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罐 区 废 气 主 要 由 于 各 储 罐 在 放 料 加 料 过 程 中 的 小 呼 吸 产 生, 对 该 废 气 一 方 面 可 加 装 呼 吸 阀, 同 时 对 甲 苯 甲 醇 等 易 挥 发 有 机 溶 剂 储 罐 加 装 冷 凝 器 或 采 取 氮 封 措 施, 加 强 物 料 的 回 收, 减 少 物 料 的 挥 发 建 议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减 少 储 罐 在 放 料 加 料 过 程 中 的 小 呼 吸 产 生 的 废 气 (1) 选 用 双 管 式 原 料 输 送 方 式 即 槽 车 有 两 条 管 与 储 罐 连 通, 一 条 是 槽 车 往 储 罐 输 送 物 料 的 管 道, 另 一 条 是 储 罐 顶 部 与 槽 车 连 通 的 管 道, 大 呼 吸 蒸 气 会 通 过 与 储 罐 顶 部 连 通 的 管 道 送 入 槽 车, 从 而 降 低 甚 至 避 免 大 呼 吸 损 耗 (2) 储 罐 外 表 选 择 浅 色 涂 层 浅 色 涂 层 可 反 射 阳 光, 从 而 减 少 储 罐 对 太 阳 热 量 的 吸 收, 降 低 储 罐 内 液 体 原 料 的 温 度, 减 少 储 罐 内 原 料 因 吸 热 而 向 气 体 转 化 如 白 漆 的 涂 层 系 数 为 1.02, 铅 漆 的 涂 层 系 数 为 1.39, 根 据 小 呼 吸 的 计 算 公 式 可 291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知, 在 其 他 条 件 相 同 的 状 况 下, 采 用 白 漆 作 为 表 面 涂 料 的 储 罐 每 年 排 放 的 有 机 废 气 量, 可 比 采 用 铅 漆 作 为 表 面 涂 料 的 储 罐 减 少 接 近 40% (3) 对 储 罐 设 置 呼 吸 阀, 使 罐 内 保 持 微 正 压, 储 罐 的 排 气 采 用 低 温 水 冷 凝 后 排 空, 以 减 少 物 料 的 挥 发 损 失 (4) 储 罐 内 设 置 低 温 水 降 温 盘 管, 在 夏 季 气 温 高 时 为 储 罐 降 温, 减 少 夏 季 气 体 的 挥 发 损 失 量 9.1.2.2 生 产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应 加 强 生 产 车 间 的 生 产 管 理 和 设 备 维 修, 及 时 修 更 换 破 损 的 管 道 机 泵 阀 门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减 少 和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和 事 故 性 排 放, 同 时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具 体 控 制 对 策 : 1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输 送 应 用 管 道 输 送 ; 2 各 反 应 釜 与 单 元 设 备 的 真 空 泵 尾 气 放 空 管 应 连 通, 集 中 进 入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 3 加 强 管 道 阀 门 的 密 封 检 修 ; 4 对 于 一 些 有 可 能 导 致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的 情 况, 如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失 效 而 导 致 反 应 釜 内 物 料 大 量 挥 发 物 料 桶 的 泄 漏 等, 厂 家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以 保 障 安 全 和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 5 此 外 还 应 加 强 操 作 工 的 培 训 和 管 理, 以 减 少 人 为 造 成 的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内 设 备 及 管 道 不 严 密 散 发 的 有 机 废 气, 生 产 车 间 内 集 气 罩 未 捕 集 到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甲 苯 甲 醇 丙 酮 乙 醇 等 有 机 物 和 粉 尘 建 议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在 设 计 时 将 生 产 车 间 进 行 密 闭, 增 加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装 置 并 合 理 设 置 通 风 管 道, 将 废 气 引 入 各 车 间 配 设 的 15m 高 的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以 减 少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9.1.2.3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种 植 树 木, 加 强 绿 化, 以 减 轻 恶 臭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污 染, 同 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污 泥 处 理 设 施 尽 量 建 在 室 内, 储 泥 池 平 时 应 注 意 加 盖, 防 止 臭 气 外 逸 今 后 根 据 污 水 站 建 成 后 恶 臭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必 要 时 应 考 虑 对 各 恶 臭 源 构 筑 物 进 行 加 盖 生 物 脱 臭 除 臭 措 施 292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后 应 加 强 管 理, 控 制 污 泥 发 酵 ; 污 泥 脱 水 后 要 及 时 清 运, 清 运 污 泥 应 尽 量 使 用 全 封 闭 的 环 保 车 辆 ; 应 定 时 清 洗 污 泥 脱 水 机 ; 隔 栅 所 截 留 的 固 废 要 及 时 清 运 各 种 处 理 池 停 产 修 理 时, 池 底 积 泥 会 暴 露 出 来 散 发 臭 气, 应 采 取 及 时 清 除 积 泥 的 措 施 来 防 止 臭 气 的 影 响 3 在 污 水 厂 内 附 属 建 筑 物 区 污 泥 生 产 区 周 围 均 设 置 绿 化 隔 离 带 9.1.2.4 其 它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为 了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量,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无 组 织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居 民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严 格 按 照 投 料 配 比 进 行 生 产, 采 用 密 闭 工 艺,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易 挥 发 物 质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 (2) 储 罐 进 料 口 由 平 衡 压 力 管 与 运 输 罐 车 连 通, 尽 可 能 在 密 闭 系 统 内 完 成 装 卸 作 业, 减 少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 (3) 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定 期 储 罐 进 行 检 查 检 验, 减 少 装 置 的 跑 冒 滴 漏 ; (4) 对 输 送 管 道 定 期 检 修, 加 强 管 道 接 口 处 的 密 封 ; (5) 加 强 人 员 培 训, 增 强 事 故 防 范 意 识 ; (6) 在 保 证 厂 区 原 料 供 应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减 少 原 料 的 最 大 储 存 量 ; (7) 物 料 储 存 的 铁 桶 塑 料 桶 等 应 密 封 储 存, 在 每 次 取 用 完 成 后, 特 别 是 物 料 用 完 后, 储 存 容 器 应 立 即 密 封 储 存, 防 止 储 存 物 料 和 储 存 容 器 内 的 残 存 物 料 挥 发 产 生 无 组 织 的 废 气 ; (8)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设 置 绿 化 隔 离 带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减 少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气 体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9) 合 理 设 计 车 间 反 应 釜 上 方 的 集 气 罩, 最 大 程 度 的 收 集 无 组 织 废 气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各 污 染 物 质 的 周 围 外 界 最 高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相 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无 组 织 废 气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9.1.3 VOCs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2013 年 5 月 24 日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的 公 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中 要 求 加 强 对 VOCs 污 染 物 的 防 治, 结 合 本 项 目, 本 评 价 提 出 以 下 VOCs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293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 含 VOCs 原 料 使 用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废 气 收 集 措 施, 提 高 废 气 收 集 效 率, 减 少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与 逸 散, 并 对 收 集 后 的 废 气 进 行 回 收 或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2) 对 压 缩 机 阀 门 法 兰 等 易 发 生 泄 漏 的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制 定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计 划, 定 期 检 测, 及 时 修 复, 防 止 或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3) 对 储 罐 区 不 同 种 类 的 原 料 储 存 采 取 不 同 类 型 的 储 罐, 以 减 少 VOCs 的 挥 发 (4) 建 议 企 业 自 行 开 展 VOCs 监 测, 并 向 地 方 环 保 局 报 送 监 测 结 果, 公 司 监 理 VOCs 的 台 账 和 管 理 制 度 (5) 企 业 应 建 立 健 全 VOCs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维 护 规 程 和 台 帐 等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并 根 据 工 艺 要 求 定 期 对 各 类 设 备 电 气 自 控 仪 表 等 进 行 检 修 维 护, 确 保 设 施 的 稳 定 运 行 (6) 为 了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以 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等 有 关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加 强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减 少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9.1.4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设 备 经 济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投 资 情 况 见 表 9.1-5 表 9.1-5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投 资 一 览 表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数 量 投 资 ( 万 元 ) 1 车 间 通 风 系 统 6 套 20 2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6 套 120 3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6 套 120 4 喷 淋 塔 装 置 6 套 120 5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1 套 2 合 计 / 382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总 投 资 382 万 元, 占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的 1.3%, 比 例 较 小, 属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从 经 济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通 过 以 上 废 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处 理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类 废 气 均 能 够 达 到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在 经 济 和 技 术 上 可 行 9.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清 下 水 均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均 经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厂 294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达 标 排 入 铜 龙 河 9.2.1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9.2.1.1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工 艺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有 工 艺 废 水 地 面 及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水 环 泵 废 水 喷 淋 塔 废 水 锅 炉 排 水 冷 却 塔 排 水 生 活 污 水 初 期 雨 水 等, 合 计 产 生 量 约 46499m 3 /a (186m 3 /d),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具 有 水 量 小, 污 染 物 浓 度 高 的 特 点, 因 此 对 工 艺 废 水 采 用 隔 油 + 中 和 絮 凝 沉 淀 + 蒸 发 预 处 理, 而 后 连 同 其 他 废 水 一 并 采 用 Fe/C 微 电 解 +Fenton 氧 化 +UASB 生 化 + 水 解 酸 化 + 接 触 氧 化 进 行 再 处 理 的 工 艺 污 水 站 设 计 水 量 为 300m 3 /d 针 对 工 艺 浓 水 的 污 染 物 特 点, 采 用 中 和 絮 凝 沉 淀 + 蒸 发 工 艺, 可 去 除 废 水 中 绝 大 部 分 的 总 磷 盐 分, 出 水 再 混 合 其 他 废 水 进 入 综 合 调 节 池,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蒸 发 系 统 工 作 原 理 是 用 加 热 的 方 法, 使 废 水 中 水 分 汽 化, 水 蒸 气 经 过 冷 凝 器 冷 却 液 化, 收 集 至 冷 凝 水 槽 待 回 用 ; 而 水 中 盐 分 和 其 他 不 溶 物 存 留 在 固 体 或 浓 液 中, 最 后 以 固 废 的 形 式 外 运 处 置, 从 而 达 到 去 除 盐 分 和 杂 质 的 目 的 蒸 发 过 程 进 行 的 必 要 条 件 是 不 断 地 向 溶 液 供 给 热 能 和 不 断 地 去 除 所 产 生 的 溶 剂 蒸 气, 连 续 的 蒸 发 操 作 可 视 为 恒 温 传 热 废 水 经 过 蒸 馏, 溶 解 盐 分 和 不 溶 物 大 部 分 转 化 为 固 态 结 晶 或 少 量 浓 液, 均 作 为 固 废 由 业 主 外 协 处 置 其 他 废 水 经 分 类 集 水 池 收 集 后, 进 入 综 合 调 节 池 均 质 均 量, 后 采 用 Fe/C 微 电 解 +Fenton 氧 化 +UASB 生 化 + 水 解 酸 化 + 接 触 氧 化 进 行 处 理, 去 除 大 部 分 COD 氨 氮 总 磷 及 其 他 有 机 成 分, 出 水 达 标 排 放 Fe/C 微 电 解 又 称 内 电 解 法, 即 可 单 独 用 于 处 理 有 机 废 水, 又 可 与 其 他 方 法 连 用, 是 基 于 金 属 材 料 ( 铁 铝 等 ) 的 电 化 学 腐 蚀 原 理, 将 铁 屑 或 者 铁 屑 碳 粒 浸 泡 在 电 解 质 溶 液 中 形 成 无 数 微 小 的 腐 蚀 原 电 池 来 处 理 废 水 Fenton 氧 化 利 用 H 2 O 2 在 Fe 2+ 的 催 化 作 用 下 分 解 产 生 OH, 其 氧 化 电 位 达 到 2.8V, 是 除 元 素 氟 外 最 强 的 无 机 氧 化 剂, 它 通 过 电 子 转 移 等 途 径 将 有 机 物 氧 化 分 解 成 小 分 子 同 时 Fe 2+ 被 氧 化 成 Fe 3+ 产 生 混 凝 沉 淀, 去 除 大 量 有 机 物 水 解 酸 化 池 和 接 触 氧 化 池 内 存 在 不 同 的 优 势 菌 种, 拥 有 不 同 的 处 理 功 能 水 解 酸 化 池 ( 也 称 为 厌 氧 水 解 池 ) 内 溶 解 氧 含 量 较 低, 适 合 水 解 产 酸 菌 的 生 长 295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水 解 产 酸 菌 将 水 中 难 降 解 的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转 化 为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以 利 于 后 续 的 好 氧 微 生 物 进 行 降 解, 同 时 通 过 污 泥 回 流 维 持 生 物 处 理 池 内 一 定 的 微 生 物 浓 度, 保 证 生 物 处 理 效 率, 并 部 分 利 用 污 泥 中 的 营 养 元 素, 从 而 减 少 营 养 投 入, 削 减 剩 余 污 泥 的 产 量 接 触 氧 化 池 内 设 有 填 料, 池 内 曝 气, 部 分 好 氧 微 生 物 以 生 物 膜 的 形 式 固 着 生 长 在 填 料 表 面, 部 分 则 是 絮 状 悬 浮 生 长 于 水 中, 其 兼 有 活 性 污 泥 法 和 生 物 膜 法 二 者 的 特 点, 对 有 机 物 污 染 物 的 去 除 率 高, 池 体 占 地 面 积 小, 可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有 机 污 染 物 同 时, 采 用 污 泥 回 流 的 方 式, 即 厌 氧 好 氧 交 替 反 应, 对 氨 氮 总 磷 具 有 很 好 的 去 除 效 果 臭 氧 作 为 一 种 强 氧 化 剂, 也 是 一 种 有 效 的 消 毒 剂 通 过 臭 氧 氧 化 可 以 使 难 降 解 的 高 分 子 有 机 物 得 到 氧 化 降 解 ; 通 过 诱 导 微 粒 脱 稳 作 用, 诱 导 水 中 的 胶 体 脱 稳 ; 杀 灭 水 中 的 病 毒 细 菌 与 致 病 微 生 物 水 中 的 COD 经 臭 氧 氧 化 后, 部 分 直 接 得 到 去 除, 部 分 被 氧 化 改 性, 转 化 成 为 可 生 物 降 解 的 COD, 可 被 后 续 的 深 度 生 物 处 理 的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去 除 废 水 经 臭 氧 氧 化 后, 可 生 化 性 大 大 提 高, 可 进 一 步 去 除 废 水 COD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基 本 的 形 式 是 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工 艺 与 给 水 过 滤 工 艺 相 结 合 的 一 种 好 氧 膜 法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即 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与 过 滤 结 合 在 一 起, 不 设 沉 淀 池, 通 过 反 冲 洗 再 生 实 现 滤 池 的 周 期 运 行, 可 以 保 持 接 触 氧 化 的 高 效 性, 同 时 又 可 以 获 得 良 好 的 出 水 水 质 最 初 是 应 用 在 污 水 处 理 的 三 级 处 理 上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的 优 点 : a. 填 料 的 颗 粒 细 小, 提 供 了 大 的 比 表 面 积, 使 滤 池 单 位 体 积 内 保 持 较 高 生 物 量, 同 时 由 于 填 料 上 的 生 物 膜 较 薄, 其 活 性 相 对 较 高, 因 此 有 机 物 容 积 负 荷 和 去 除 率 都 较 高 ; b. 该 工 艺 的 处 理 装 置 结 构 紧 凑, 生 化 反 应 和 过 滤 在 一 个 单 元 中 进 行, 不 需 要 二 沉 池, 从 而 有 利 于 发 展 高 效 快 速 的 处 理 工 艺, 同 时 节 省 了 占 地 面 积 ; c. 气 水 相 对 运 动, 气 泡 接 触 面 积 增 大, 增 加 气 水 与 生 物 膜 的 接 触 时 间, 从 而 提 高 处 理 效 果 在 处 理 水 水 质 相 同 的 状 态 下, 填 料 的 容 积 负 荷 高, 还 可 使 生 物 膜 处 于 对 数 生 长 期 ; d.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具 有 多 种 净 化 功 能, 除 了 用 于 有 机 物 去 除 外, 还 能 够 去 除 氨 氮 等 296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e.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在 采 用 上 向 流 或 下 向 流 方 式 运 行 时 均 有 一 定 的 过 滤 作 用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2-1 其 他 废 水 冷 凝 槽 水 综 合 调 节 池 工 艺 废 水 ph 调 节 池 隔 油 池 外 运 处 置 Fe/C 微 电 解 酸 CaCl 2 PAC PAM 反 应 池 板 框 压 滤 机 1 Fenton 氧 化 池 沉 淀 池 1 UASB 生 化 池 中 间 水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蒸 发 系 统 污 泥 浓 缩 池 接 触 氧 化 池 风 机 结 晶 / 浓 液 冷 凝 水 槽 板 框 压 滤 机 2 沉 淀 池 2 外 运 处 置 去 综 合 调 节 池 外 运 处 置 臭 氧 接 触 池 中 间 水 池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监 控 水 池 图 9.2-1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达 标 排 放 297 南 京 市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工 艺 说 明 : (1) 集 水 池 : 收 集 工 艺 废 水, 并 均 质 均 量 (2) 反 应 池 : 投 加 酸 氯 化 钙, 调 节 ph 值, 氨 氮 与 酸 反 应 生 成 盐, 磷 酸 根 离 子 与 氯 化 钙 反 应 生 成 磷 酸 钙 沉 淀, 同 时 投 加 助 凝 剂, 使 生 成 的 絮 状 物 悬 浮 物 凝 聚 体 吸 附 联 结 成 较 大 的 矾 花, 采 用 机 械 搅 拌 (3) 板 框 压 滤 机 1: 将 反 应 池 内 混 合 物 打 入 板 框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从 而 去 除 磷 酸 盐 氟 化 物 和 SS, 上 清 液 至 中 间 水 池 (4) 中 间 水 池 : 收 集 板 框 压 滤 机 1 出 水 (5) 蒸 发 系 统 : 用 加 热 的 方 法, 使 废 水 中 水 分 汽 化, 水 蒸 气 经 过 冷 凝 器 冷 却 液 化, 收 集 至 冷 凝 水 槽 待 回 用 ; 而 水 中 盐 分 和 其 他 不 溶 物 存 留 在 固 体 或 浓 液 中, 最 后 以 固 废 的 形 式 外 运 处 置, 从 而 达 到 去 除 盐 分 和 杂 质 的 目 的 蒸 发 设 备 包 括 加 热 器 分 离 器 冷 凝 器 进 料 泵 真 空 泵 等 (6) 冷 凝 水 槽 : 收 集 蒸 发 系 统 冷 凝 液, 待 回 用 (7) 综 合 调 节 池 : 收 集 工 艺 废 水 和 其 他 废 水, 进 行 水 质 和 水 量 调 节 (8)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 微 电 解 法 是 由 颗 粒 铁 屑 和 颗 粒 炭 为 电 极 组 成 数 目 众 多 原 电 池, 铁 作 为 阳 极, 炭 作 为 阴 极, 并 发 生 如 下 电 极 反 应 : 阳 极 (Fe): Fe-2e Fe 2+ E 0 (Fe 2+ /Fe)=-0.44 V (1) 阴 极 (C) : 在 酸 性 条 件 下 : 2H + +2e H 2 E 0 (H + /H 2 )=-0.00 V (2) O 2 +4H + +4e 2H 2 O( 酸 性 溶 液 中 ) E 0 (O 2 /H 2 O)=1.22V (3) 微 电 解 过 程 中, 电 极 反 应 产 物 具 有 高 的 化 学 活 性, 其 中 新 生 态 的 Fe 2+ 能 与 废 水 中 许 多 污 染 物 组 分 发 生 氧 化 还 原 作 用, 使 大 分 子 物 质 分 解 为 小 分 子 的 中 间 体, 使 某 些 难 生 化 降 解 的 化 学 物 质 转 化 为 易 生 化 降 解 的 物 质, 提 高 废 水 的 可 生 化 性 (9) 氧 化 池 : 投 加 H 2 O 2, 与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内 生 成 Fe 2+ 组 成 的 混 合 体 系, 它 通 过 催 化 分 解 H 2 O 2 产 生 OH 氧 化 有 机 物 分 子, 进 一 步 将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降 解 成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或 矿 化 为 CO 2 和 H 2 O 等 无 机 物 (10) 絮 凝 沉 淀 池 1: 在 反 应 池 内 设 有 ph 自 动 控 制 设 备 投 加 碱 和 助 凝 剂 的 加 药 设 备 利 用 ph 自 动 控 制 仪 控 制 碱 的 注 入 量, 自 动 调 整 至 适 当 ph 范 围, 以 达 到 最 佳 反 应 条 件 ; 通 过 加 入 助 凝 剂, 使 废 水 中 的 铁 离 子 和 有 机 大 分 子 凝 聚 成 较 大 颗 粒, 并 沉 淀 于 池 底, 从 而 去 除 各 污 染 物 29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1) UASB 生 化 池 : 即 升 流 式 厌 氧 污 泥 床, 集 生 物 反 应 和 沉 淀 于 一 体, 主 要 有 进 水 配 水 系 统 反 应 区 三 相 分 离 器 气 室 及 处 理 水 排 出 系 统 组 成, 是 一 种 结 构 简 单 处 理 效 率 很 高 的 新 型 厌 氧 反 应 器 其 工 作 原 理 如 下 : 污 水 从 反 应 器 的 底 部 向 上 通 过 包 含 颗 粒 污 泥 或 絮 状 污 泥 的 污 泥 床, 反 应 发 生 在 废 水 与 污 泥 颗 粒 的 接 触 过 程 UASB 反 应 器 中 微 生 物 的 浓 度 较 高, 容 积 负 荷 也 较 高 与 其 他 处 理 工 艺 相 比,UASB 出 水 COD 和 SS 浓 度 都 较 低, 满 足 了 后 续 达 标 处 理 的 要 求, 使 之 规 模 缩 小, 节 省 工 程 投 资, 节 约 运 行 费 用 (12) 水 解 酸 化 池 : 水 解 酸 化 池 内 设 填 料, 废 水 中 的 兼 氧 微 生 物 附 着 在 填 料 上 生 长, 吸 附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对 其 进 行 降 解 在 水 解 酸 化 工 艺 中, 水 解 细 菌 将 水 中 溶 解 油 脂 类 蛋 白 质 离 子 活 性 剂 助 剂 等 复 杂 有 机 物 水 解 为 简 单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同 时 在 产 酸 菌 的 作 用 下 将 大 分 子 物 质 难 于 生 物 降 解 物 质 转 化 为 易 于 生 物 降 解 的 小 分 子 物 质 经 过 水 解 酸 化 处 理, 废 水 的 B/C 值 得 到 提 高, 有 利 于 后 续 好 氧 生 化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提 高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去 除 率 (13) 接 触 氧 化 池 : 池 内 设 置 填 料, 部 分 好 氧 微 生 物 以 生 物 膜 的 形 式 固 着 生 长 在 填 料 表 面, 部 分 微 生 物 则 以 絮 状 悬 浮 生 长 于 水 中 接 触 氧 化 池 内 的 微 生 物 在 有 氧 条 件 下, 利 用 自 身 的 酶 将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有 机 污 染 物 分 解,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完 成 较 为 彻 底 的 降 解 (14) 沉 淀 池 2: 采 用 竖 流 式 沉 淀 池, 将 反 应 生 成 的 泥 渣 沉 淀 至 池 底, 从 而 去 除 絮 凝 物, 上 清 液 流 至 监 控 水 池 沉 淀 池 底 部 的 污 泥 一 部 分 经 污 泥 泵 回 流 至 接 触 氧 化 池, 剩 余 污 泥 进 入 污 泥 浓 缩 池 进 行 浓 缩 处 理 (15) 臭 氧 接 触 池 : 使 臭 氧 气 体 扩 散 到 处 理 水 中, 并 使 之 与 水 全 面 接 触, 完 成 反 应 水 中 的 COD 经 臭 氧 氧 化 后, 部 分 直 接 得 到 去 除, 部 分 被 氧 化 改 性, 转 化 成 为 可 生 物 降 解 的 COD, 可 被 后 续 的 深 度 生 物 处 理 的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去 除 废 水 经 臭 氧 氧 化 后, 可 生 化 性 大 大 提 高, 可 进 一 步 去 除 废 水 COD (16) 中 间 水 池 : 收 集 臭 氧 接 触 池 产 水, 并 为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供 水 (17)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 池 内 设 置 填 料, 好 氧 微 生 物 以 生 物 膜 的 形 式 固 着 生 长 在 填 料 表 面 池 内 的 微 生 物 在 有 氧 条 件 下, 利 用 自 身 的 酶 将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有 机 污 染 物 分 解,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完 成 较 为 彻 底 的 降 解 (18) 监 控 水 池 : 监 控 出 水 水 质, 确 保 出 水 达 标 排 放 若 监 控 水 池 出 水 不 达 标, 则 由 不 合 格 废 水 提 升 泵 提 升 至 调 节 池 继 续 进 行 处 理 29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9) 污 泥 浓 缩 池 : 通 过 重 力 作 用 使 污 泥 部 分 水 分 与 污 泥 分 离 上 清 液 返 回 至 调 节 池 中 继 续 处 理 (20) 污 泥 脱 水 : 利 用 污 泥 泵 将 污 泥 打 入 板 框 压 滤 机 压 滤, 压 滤 后 的 泥 饼 外 运, 滤 液 则 回 流 至 调 节 池 继 续 处 理 序 号 废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见 表 9.2-1, 主 要 构 筑 物 见 表 9.2-2 设 备 名 称 表 9.2-1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设 备 清 单 1 提 升 泵 ( 隔 油 池 中 间 水 池 ) Q=2 m 3 / h 台 4 2 用 2 备 2 计 量 泵 Q=100L/h 台 8 4 用 4 备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3 搅 拌 机 - 台 2-4 板 框 压 滤 机 1 S=10m 2 备 注 套 1-5 溶 药 一 体 化 系 统 3000L/5000L 套 8-6 冷 凝 器 S=20m 2 7 冷 凝 水 槽 V=5m 3 套 1 - 套 1-8 提 升 泵 ( 综 合 调 节 池 ) Q=10m 3 / h 台 2-9 加 硫 酸 系 统 ( 带 计 量 系 统 ) Q=100L/h 台 2 1 用 1 备 10 布 气 系 统 - 套 1-11 铁 碳 特 种 填 料 8m 3 套 1-12 加 H2O2 系 统 ( 带 计 量 系 统 ) - 台 2 1 用 1 备 13 加 硫 酸 亚 铁 系 统 ( 带 计 量 系 统 ) - 台 2 1 用 1 备 14 加 NaOH 系 统 ( 带 计 量 系 统 ) - 台 2 1 用 1 备 15 污 泥 泵 Q=5m 3 /h Q=10m 3 /h 台 4 2 用 2 备 16 内 循 环 泵 Q=30m 3 /h 台 1-17 沉 淀 池 中 心 配 水 系 统 - 套 2-18 沉 淀 池 斜 管 填 料 Φ80 m 3 33-19 臭 氧 发 生 器 200g/h 台 2 1 用 1 备 20 臭 氧 接 触 池 布 气 系 统 - 套 1-21 臭 氧 接 触 池 填 料 15m³ 套 1-22 提 升 泵 ( 中 间 水 池 ) Q=15m 3 / h,h=25m 台 2 1 用 1 备 23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填 料 90m³ 套 1-24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布 水 系 统 - 套 1-25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布 气 系 统 - 套 1-26 反 洗 水 泵 Q=900m 3 / h,h=25m 台 2 1 用 1 备 27 鼓 风 机 Q=9.5m³/min, P=58.8KPa 台 2 1 用 1 备 28 反 洗 风 机 Q=24m³/min, P=58.8KPa 台 2 1 用 1 备 30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9.2-2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构 筑 物 表 序 号 构 筑 物 名 称 规 格 ( 长 宽 高 )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隔 油 池 3.0m*1.0m*2.2m 座 1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2 反 应 池 5m 3 3 中 间 水 池 5m 3 座 1 PE( 危 化 品 级 ) 座 1 PE( 危 化 品 级 ) 4 综 合 调 节 池 6.0m*10.0m*5.5m 座 2 钢 砼 结 构 + 玻 璃 钢 防 腐 5 PH 调 节 池 2.0m*2.0m*3.5m 座 2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6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2.0m*2.0m*3.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7 Fenton 氧 化 池 2.0m*2.0m*3.5m 套 2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8 沉 淀 池 1 4.0m*4.0m*4.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9 UASB 池 Φ5.0m 7.5m(H) 套 1 钢 砼 结 构 + 加 盖 10 水 解 酸 化 池 7.0m*6.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11 接 触 氧 化 池 10.0m*6.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12 沉 淀 池 2 4.0m*4.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13 臭 氧 接 触 池 3.0m*2.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 加 盖 14 中 间 水 池 1.0m*1.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15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6.0m*6.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 防 腐 16 监 控 水 池 5.0m*4.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17 污 泥 浓 缩 池 4.0m*4.0m*5.5m 座 1 钢 砼 结 构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工 序 设 计 去 除 效 果 见 表 9.2-3 30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隔 油 中 和 + 沉 淀 蒸 发 系 统 综 合 调 节 池 Fe/C 微 电 解 +Fenton 氧 化 池 生 化 + 沉 淀 臭 氧 + 曝 气 处 理 单 元 COD (mg/l) SS (mg/l) 氨 氮 (mg/l) 表 9.2-3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去 除 效 果 表 总 磷 (mg/l) 盐 分 (mg/l) 硫 化 物 (mg/l) 氟 化 物 (mg/l) 甲 苯 (mg/l) 总 锌 (mg/l) 进 水 179071 8950 5920 11909 78642 255 987 3981 232 - 出 水 179071 8950 5920 11909 78642 255 987 1991 232 - 去 除 率 - - - - - - - 50% - - 进 水 179071 8950 5920 11909 78642 255 987 1991 232 - 出 水 125350 179 296 2382 62914 204 494 1593 186 - 去 除 率 30% 98% 95% 80% 20% 20% 50% 20% 20% - 进 水 125350 179 296 2382 62914 204 494 1593 186 - 出 水 62675 18 59 24 0 0 0 637 0 - 去 除 率 50% 90% 80% 99% 100% 100% 100% 60% 100% - 进 水 1573.7 532.4 4.3 3.0 447.8 - - 14.0-5.8 出 水 1573.7 532.4 4.3 3.0 447.8 - - 14.0-5.8 去 除 率 0 0 0 0 0 - - 0-0 进 水 1573.7 532.4 4.3 3.0 447.8 - - 14.0-5.8 出 水 944.2 505.8 4.1 2.9 470.5 - - 4.2-5.5 去 除 率 40% 5% 5% 5% - - - 70% - 5% 进 水 944.2 505.8 4.1 2.9 470.5 - - 4.2-5.5 出 水 472.1 252.9 3.7 2.3 235.3 - - 0.5-5.0 去 除 率 50% 50% 10% 20% 50% - - 88% - 10% 进 水 472.1 252.9 3.7 2.3 235.3 - - 0.5-5.0 出 水 118.1 38.0 3.3 0.9 - - - - - - 去 除 率 75% 85% 10% 60% - - - - - - 标 准 120 50 25 1.0-1.0 20 0.5 0.5 100 动 植 物 油 (mg/l) 备 注 工 艺 废 水 3.446m 3 /d 与 其 他 废 水 混 合 186m 3 /d 30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站 工 艺 段 根 据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去 除 效 果,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效 果 见 表 9.2-4 CODCr (mg/l) SS (mg/l) 表 9.2-4 本 项 目 污 水 站 水 处 理 效 果 表 氨 氮 (mg/l) 总 磷 (mg/l) 盐 分 (mg/l) 硫 化 物 (mg/l) 氟 化 物 (mg/l) 甲 苯 (mg/l) 总 锌 (mg/l) 动 植 物 油 (mg/l) 进 水 3730.2 697.9 112.9 223.2 1904.8 4.7 18.3 75.9 4.3 5.8 出 水 118.1 38.0 3.3 0.9 235.3 0 0 0.5 0 5.0 总 去 除 率 96.8% 94.6% 97.1% 99.6% 87.6% 100% 100% 88.4% 100% 13.9% 9.2.1.2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1)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划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天 铜 路 西 侧 于 庄 路 南 侧,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2 万 m 3 /d, 为 节 约 用 水,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设 置 中 水 回 用 单 元, 总 处 理 量 为 0.68 万 m 3 /d 污 水 处 理 厂 共 分 两 期 建 设, 一 期 项 目 ( 处 理 能 力 为 1.0 万 m 3 /d) 正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根 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一 期 项 目 预 计 2016 年 5 月 建 成, 调 试 期 约 6 个 月, 计 划 2016 年 12 月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二 期 项 目 按 照 集 中 区 后 续 签 约 项 目 进 行 设 计 建 设 区 内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于 庄 小 河, 进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进 入 高 邮 湖 (2) 污 水 管 网 集 中 区 内 污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各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支 管 汇 入 相 关 的 主 次 干 管, 由 主 次 干 管 输 入 集 中 区 东 北 侧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 职 工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管 道, 送 至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道 的 管 径 为 Φ400~Φ600 污 水 管 道 随 道 路 一 次 性 铺 设 到 位, 管 道 覆 土 不 小 于 0.7 米 规 划 地 下 污 水 管 道 原 则 上 敷 设 采 用 管 顶 平 接 的 方 式 地 下 污 水 管 道 遵 循 重 力 自 流 的 原 则 布 置 (3) 中 水 回 用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回 用 于 铜 城 镇 镇 区 及 集 中 区 绿 化 道 路 洒 水 景 观 用 水 及 集 中 区 医 药 化 工 树 脂 生 产 等 企 业 的 循 环 冷 却 用 水 等 中 水 管 网 沿 区 内 道 路 敷 设, 负 责 向 各 中 水 用 户 单 位 提 供 中 水 区 内 各 企 业 也 要 建 设 本 企 业 内 部 的 中 水 系 统, 使 其 与 规 划 的 中 水 管 网 相 连 接 (4) 设 计 接 管 标 准 与 出 水 水 质 要 求 30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接 管 标 准 与 出 水 水 质 见 表 9.2-5 表 12.3-6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与 出 水 水 质 序 号 项 目 接 管 标 准 限 制 出 水 水 质 要 求 1 PH 6~9 6~9 2 COD 500mg/l 50mg/l 3 BOD5 300 mg/l 10mg/l 4 SS 400 mg/l 10mg/l 5 石 油 类 30 mg/l 1mg/l 6 铜 2.0 mg/l 0.5mg/l 7 色 度 -- 30 倍 8 挥 发 酚 2.0 mg/l 0.5 mg/l 9 总 磷 -- 0.5mg/l 10 苯 0.5 0.1mg/l 11 甲 苯 0.5 0.1mg/l 12 二 甲 苯 1.0 0.4mg/l 13 铅 1.0 0.1mg/l 14 氟 化 物 20 -- 15 氯 化 物 * 600 -- 16 氨 氮 * 15 5 mg/l 17 硫 化 物 2.0 mg/l 1.0 mg/l 18 其 它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注 : 氯 化 物 参 考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_343-2010) 中 的 B 等 级 要 求 ; 氨 氮 接 管 标 准 参 考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5) 设 计 处 理 工 艺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改 进 型 三 槽 式 氧 化 沟 法 进 行 处 理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2-2 进 水 粗 格 栅 进 水 泵 房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砂 池 消 毒 池 接 触 池 改 进 型 三 槽 氧 化 沟 杀 菌 剂 清 水 池 加 氯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回 用 水 污 泥 浓 缩 池 外 排 砂 滤 池 自 动 清 洗 过 滤 器 污 泥 匀 质 池 污 泥 处 理 出 水 回 用 脱 水 机 房 泥 饼 外 运 图 9.2-2 污 水 处 304理 厂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工 艺 流 程 简 介 : 接 管 废 水 首 先 通 过 机 械 格 栅, 格 栅 采 用 平 行 的 金 属 栅 条 制 成 的 框 架, 倾 斜 于 废 水 流 经 渠 道 中, 来 截 留 去 除 废 水 中 比 较 大 悬 浮 物 或 漂 浮 物, 防 止 其 后 处 理 构 筑 物 的 管 道 或 水 泵 堵 塞 经 过 格 栅 的 废 水 自 流 进 入 集 水 井, 由 集 水 井 进 入 沉 砂 池, 沉 砂 池 的 作 用 主 要 是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比 重 较 大 的 无 机 颗 粒, 如 泥 沙 等, 沉 砂 池 的 设 置, 还 可 以 减 轻 水 泵 和 管 道 的 磨 损, 防 止 后 续 处 理 构 筑 物 管 道 的 堵 塞, 缩 小 污 泥 处 理 构 筑 物 的 负 荷, 提 高 污 泥 有 机 组 分 的 含 量, 提 高 污 泥 可 生 化 性, 本 工 艺 中 拟 采 用 平 流 式 沉 砂 池, 该 池 具 有 构 造 简 单, 维 护 方 便 等 特 点, 排 砂 方 式 采 用 机 械 排 砂, 可 以 减 小 操 作 工 作 量,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废 水 经 过 沉 砂 池 一 定 时 间 的 停 留 后 进 入 调 节 池, 从 而 调 节 水 量 和 均 匀 水 质 控 制 ph 值 在 6~9 调 节 池 内 敷 设 穿 孔 管, 进 行 空 气 搅 拌, 起 到 预 曝 气 作 用, 提 高 可 生 化 性, 防 止 污 泥 沉 降 废 水 经 过 调 节 池 调 节 后, 由 提 升 泵 提 升 至 初 沉 池 气 浮 池 出 水 进 入 消 毒 池, 利 用 药 剂 的 强 氧 化 作 用 氧 化 水 体 中 的 有 毒 物 质, 净 化 水 体, 处 理 后 水 体 进 入 清 水 池, 提 升 计 量 外 排 整 个 运 行 过 程 自 动 控 制, 操 作 简 单 9.2.1.3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1) 水 质 建 设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中 新 建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要 求, 满 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要 求,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冲 击 负 荷 小 从 水 质 上 来 说,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2) 水 量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项 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为 1m 3 /d, 本 项 目 废 水 共 计 46499m 3 /a( 即 186m 3 /d), 占 污 水 厂 设 计 处 理 总 量 比 例 很 小, 因 此 从 水 量 来 说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进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3) 管 网 配 套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的 同 时, 将 尽 快 实 施 集 中 区 内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的 建 30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设,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使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建 设 与 管 网 的 建 设 同 步 运 行, 管 网 的 建 设 与 集 中 区 的 开 发 同 步 进 行, 以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根 据 计 划,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项 目 预 计 2016 年 5 月 建 成, 调 试 期 约 6 个 月, 计 划 2016 年 12 月 正 式 投 入 运 营 根 据 建 设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约 20 个 月,2016 年 4 月 开 始 前 期 准 备,2017 年 12 月 建 成 进 行 试 生 产 届 时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经 建 成 并 正 常 运 行, 因 此 从 管 网 配 套 来 讲,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进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9.2.1.4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建 的 污 水 站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及 厂 区 清 污 分 流 管 网 铺 设 投 资 约 835 万 元, 按 10 年 使 用 寿 命 计, 年 折 旧 成 本 84 万 元 拟 建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废 水 量 186m 3 /d, 每 立 方 废 水 处 理 成 本 15.2 元 ( 包 括 能 耗 药 耗 ), 人 员 工 资 及 管 理 费 计 为 20 万 元 /a, 年 运 行 成 本 合 计 约 90.7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可 实 现 工 业 产 值 约 6000 万 元, 废 水 处 理 费 用 占 总 产 值 的 1.5% 因 此, 公 司 采 用 的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在 经 济 上 是 可 行 的 综 上, 从 环 境 角 度 及 技 术 可 行 性 等 方 面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9.2.2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按 照 安 徽 省 污 染 源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本 项 目 不 得 自 行 设 置 排 放 口, 不 允 许 随 意 排 入 附 近 地 标 水 域 排 放 口 应 按 有 关 要 求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安 装 流 量 计, 预 留 有 采 样 监 测 的 位 置 9.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高 噪 声 设 备 主 要 为 泵 类 离 心 机 粉 碎 机 冷 冻 机 组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风 机 等, 设 备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采 取 措 施 本 项 目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数 量 较 多, 这 些 噪 声 源 经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处 理 并 通 过 建 筑 物 门 窗 墙 壁 及 绿 化 带 的 吸 收 屏 蔽 及 阻 挡 作 用, 将 会 大 幅 度 地 衰 减 具 体 的 降 噪 措 施 有 : (1) 从 声 源 上 控 制 泵 类 离 心 机 粉 碎 机 冷 冻 机 组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风 机 等 高 噪 设 备 选 择 低 噪 声 和 符 合 国 家 噪 声 标 准 的 设 备, 在 订 购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时 向 生 产 厂 家 提 出 明 确 的 限 噪 要 求, 在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阶 段 严 格 把 关, 提 高 安 装 精 度 (2) 建 筑 设 计 时, 控 制 厂 房 的 窗 户 面 积, 并 设 隔 声 门 窗, 减 少 噪 声 对 外 辐 射 对 于 主 要 产 生 噪 声 的 车 间 厂 房 的 顶 部 和 四 周 墙 面 上 装 饰 吸 声 材 料, 如 多 孔 材 料 柔 30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性 材 料 膜 状 与 板 状 材 料 (3) 采 取 各 类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 为 防 止 振 动 产 生 的 噪 声 污 染, 本 项 目 泵 类 离 心 机 粉 碎 机 冷 冻 机 组 空 压 机 冷 却 塔 风 机 等 设 置 单 独 基 础, 并 加 设 减 振 垫 隔 声 罩 减 少 噪 音 影 响 (4) 在 风 机 吸 风 口 建 议 安 装 复 合 片 式 消 声 器 (5)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是 降 低 噪 声 对 环 境 污 染 的 有 效 措 施, 绿 化 的 重 点 地 带 是 : 高 噪 声 源 车 间 的 周 围, 厂 区 各 向 边 界 环 境, 厂 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树 种 选 择 吸 声 效 果 较 好 的 冷 杉 松 树 和 阔 叶 树 类 (6) 空 压 机 房 墙 壁 加 装 吸 声 材 料 (7) 强 化 生 产 管 理 : 确 保 各 类 防 治 措 施 有 效 运 行, 各 设 备 均 保 持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防 止 突 发 噪 声 采 取 以 上 降 噪 措 施 后 并 经 过 距 离 衰 减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确 保 达 标, 建 设 单 位 采 用 的 工 业 布 局 和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9.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蒸 ( 精 ) 馏 残 渣 废 液 (HW02) 工 艺 废 活 性 炭 (HW02) 废 气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HW49) 废 水 隔 油 装 置 废 油 (HW02) 废 水 蒸 发 装 置 残 留 (HW02),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HW49),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 危 废 协 议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中, 待 试 生 产 前 至 环 保 局 备 案 )( 处 置 承 诺 书 见 附 件 14),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清 运 处 置 本 项 目 新 建 一 个 100m 2 危 险 固 废 堆 场, 暂 存 场 地 的 设 置 应 参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设 置, 要 求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1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必 须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15562-1995)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2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周 围 应 设 置 围 墙 或 其 它 防 护 栅 栏 ; 3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应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 4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内 清 理 出 来 的 泄 漏 物, 一 律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由 上 可 知, 本 项 目 所 有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处 理 及 处 置, 避 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可 行 30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9.5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9.5.1 防 治 原 则 针 对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按 照 源 头 控 制 末 端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从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入 渗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全 阶 段 进 行 控 制 1 源 头 控 制 主 要 包 括 在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污 水 储 存 及 处 理 构 筑 物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防 止 和 降 低 污 染 物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 管 线 敷 设 尽 量 采 用 可 视 化 原 则, 即 管 道 尽 可 能 地 上 敷 设, 做 到 污 染 物 早 发 现 早 处 理, 减 少 由 于 埋 地 管 道 泄 漏 而 造 成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2 末 端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厂 内 污 染 区 地 面 的 防 渗 措 施 和 泄 漏 渗 漏 污 染 物 收 集 措 施, 即 在 污 染 区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防 止 洒 落 地 面 的 污 染 物 渗 入 地 下, 并 把 滞 留 在 地 面 的 污 染 物 收 集 起 来, 集 中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 末 端 控 制 采 取 分 区 防 渗 原 则 3 污 染 监 控 体 系 实 施 覆 盖 生 产 区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系 统, 包 括 建 立 完 善 的 监 测 制 度 配 备 先 进 的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科 学 合 理 设 置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及 时 发 现 污 染 及 时 控 制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在 厂 区 设 置 1 个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位 于 污 水 处 理 区 与 生 产 车 间 之 间 4 应 急 响 应 措 施 包 括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并 使 污 染 得 到 治 理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 ( 一 ) 管 道 阀 门 防 渗 措 施 1 对 于 地 上 管 道 阀 门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2 生 产 污 水 和 污 染 雨 水 管 道 采 用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3 穿 过 污 水 池 ( 或 井 沟 ) 壁 的 管 道 和 预 埋 件, 预 先 设 置, 不 打 洞 4 对 工 艺 要 求 必 须 地 下 走 管 的 管 道 阀 门 设 专 用 混 凝 土 防 渗 管 沟, 防 水 混 凝 土 抗 渗 标 号 不 低 于 40, 防 渗 管 沟 厚 度 不 低 于 100mm, 管 沟 内 壁 涂 防 水 涂 料, 管 沟 上 设 活 动 观 察 顶 盖, 以 便 出 现 渗 漏 问 题 及 时 观 察 解 决 5 地 下 污 水 管 线 防 渗 设 计 见 图 9.5-1 30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9.5-1 地 下 污 水 管 线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图 ( 二 ) 灌 区 装 置 区 地 面 的 防 渗 措 施 1 环 墙 基 础 罐 底 板 下 采 用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应 与 环 墙 基 础 严 密 链 接 2 渗 漏 液 设 导 排 和 收 集 设 施, 收 集 液 集 中 处 理 3 储 罐 基 础 与 防 火 堤 间 区 域 采 用 复 合 或 柔 性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与 防 火 堤 隔 堤 及 其 他 设 施 基 础 严 密 连 接 4 装 置 区 内 污 染 防 治 区 采 用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5 管 道 穿 柔 性 防 渗 材 料 处 应 严 密 封 闭 6 储 罐 区 内 罐 底 板 防 渗 结 构 图 见 图 9.5-2 30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9.5-2 环 墙 基 础 储 罐 罐 底 板 下 部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9.5.2 分 区 防 渗 治 理 措 施 全 厂 防 渗 设 计 为 :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层 渗 透 系 数 不 宜 大 于 1.0 10-10 cm/s,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150mm;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层 渗 透 系 数 不 宜 大 于 1. 0 10-8 cm/s,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100mm 装 置 区 内 污 染 防 治 区 宜 采 用 刚 性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或 复 合 防 渗 结 构 型 式 抗 渗 混 凝 土 表 层 的 防 渗 涂 层 宜 采 用 无 机 防 渗 涂 层 材 料 污 染 防 治 区 内 的 检 修 作 业 区 面 层 宜 采 用 防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面 层 全 厂 防 腐 防 渗 等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预 防 措 施 见 表 9.5-1 31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9.5-1 全 厂 防 腐 防 渗 等 预 防 措 施 序 号 区 域 名 称 措 施 1 2 3 重 点 区 域 一 般 区 域 生 产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水 池 其 他 区 域 地 面 防 渗 方 案 自 上 而 下 :1 聚 氯 乙 烯 薄 膜 保 护 层 2 聚 氯 乙 烯 薄 膜 350mm 厚 水 泥 面 随 打 随 抹 光 ;450mm 厚 C15 砼 垫 层 随 打 随 抹 光 ;550mm 厚 C15 混 凝 土 随 打 随 抹 光 ;650mm 厚 级 配 沙 石 垫 层 ;73:7 水 泥 土 夯 实 水 池 的 底 面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防 渗 :1 花 岗 岩 面 层 ;2100mm 厚 C15 混 凝 土 ;380mm 厚 级 配 沙 石 垫 层 ;43 7 水 泥 土 夯 实 侧 面 采 用 玻 璃 钢 防 腐 防 渗 地 面 防 渗 方 案 自 上 而 下 :140mm 厚 细 石 砼 ;2 水 泥 砂 浆 结 合 层 一 道 ;3100mm 厚 C15 混 凝 土 随 打 随 抹 光 ;450mm 厚 级 配 砂 石 垫 层 ;53 7 水 泥 土 夯 实 分 区 防 渗 图 见 图 9.5-3,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地 坪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见 图 9.5-4,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见 图 9.5-5 防 渗 防 腐 施 工 管 理 : (1) 为 解 决 渗 漏 问 题, 结 合 实 际 现 场 情 况 选 用 水 泥 土 搅 拌 压 实 防 渗 措 施, 即 利 用 常 规 标 号 水 泥 与 天 然 土 壤 进 行 拌 和, 然 后 利 用 压 路 机 进 行 碾 压, 在 地 表 形 成 一 层 不 透 水 盖 层, 达 到 地 基 防 渗 之 功 效 施 工 程 序 : 水 泥 : 土 混 合 比 例 量 为 3:7, 将 厂 区 地 表 天 然 土 壤 搅 拌 均 匀, 然 后 分 层 利 用 压 路 机 碾 压 或 夯 实 水 泥 土 结 构 致 密, 其 渗 透 系 数 可 小 于 1 10-9 ~1 10-11 cm/s( 地 基 处 理 手 册 第 二 版 ), 防 渗 效 果 甚 佳, 再 加 上 其 他 防 渗 措 施, 整 个 厂 区 各 部 分 防 渗 系 数 均 能 够 达 到 1 10-11 cm/s 水 泥 土 施 工 过 程 中 特 别 加 强 含 水 量 施 工 缝 密 实 度 的 质 量 控 制, 在 回 填 时 注 意 按 规 范 施 工 配 比, 错 层 设 置, 加 强 养 护 管 理, 及 时 取 样 检 验 压 路 机 碾 压 或 夯 实 密 实 度, 若 有 问 题 及 时 整 改 (2) 混 凝 土 地 面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确 保 混 凝 土 的 抗 渗 性 能 抗 侵 蚀 性 能 (3) 玻 璃 钢 严 格 按 规 范 施 工, 以 保 证 玻 璃 钢 无 气 泡 等 影 响 质 量 问 题 (4) 铺 砌 花 岗 岩 先 保 证 料 石 表 面 清 洁, 铺 砌 时 注 意 料 石 间 缝 隙 树 脂 胶 泥 的 饱 满 ; 每 一 步 工 序 严 格 按 规 范 设 计 施 工, 同 时 加 强 中 间 的 检 查 验 收, 确 保 施 工 质 量 在 装 置 投 产 后, 加 强 现 场 巡 查, 特 别 是 在 卫 生 清 理 下 雨 地 面 水 量 较 大 时, 重 点 检 查 有 无 渗 漏 情 况 ( 如 地 面 有 气 泡 现 象 ) 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分 析 原 因, 找 到 泄 漏 点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尽 快 修 补, 确 保 防 腐 防 渗 层 的 完 整 性 31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9.5-4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地 坪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图 图 9.5-5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典 型 防 渗 结 构 图 为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厂 区 建 设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以 下 几 点 建 议 : 1 对 于 不 承 受 太 大 重 量 的 硬 化 地 面, 比 如 道 路 两 侧 的 人 行 道 等, 硬 化 时 尽 量 采 用 透 水 砖, 以 尽 量 增 加 地 下 水 涵 养 ; 2 靠 近 硬 化 地 面 的 绿 化 区 的 高 度 应 尽 量 低 于 硬 化 地 面, 以 便 收 集 硬 化 地 面 的 降 水, 在 硬 化 地 面 和 绿 化 区 之 间 有 割 断 的 地 方, 每 隔 一 定 距 离 留 设 的 通 水 孔, 以 利 于 硬 化 面 和 绿 化 区 之 间 水 的 流 动 ; 3 确 保 厂 区 污 水 站 废 水 处 理 效 率, 以 保 证 废 水 通 过 管 道 达 标 接 入 区 域 污 水 处 理 厂 ; 4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应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加 强 管 理, 污 水 输 送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避 免 无 防 渗 措 施 的 明 渠 输 送 5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等 分 类 收 集, 及 时 清 运 临 时 堆 积 点 或 转 运 站 设 置 31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专 用 建 ( 构 ) 筑 物, 配 备 清 洗 和 消 毒 器 械, 加 设 冲 洗 水 排 放 防 渗 管 道, 杜 绝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浸 出 液 下 渗 ; 6 输 送 管 道 的 防 渗 工 程 比 较 可 靠, 一 般 不 会 发 生 渗 漏 现 象, 但 也 可 能 由 于 防 渗 层 破 裂 管 道 破 裂 造 成 事 故 性 渗 漏, 因 此, 在 加 强 防 渗 层 本 身 的 设 计 与 建 设 外, 应 考 虑 对 异 常 情 况 下 所 造 成 的 渗 漏 问 题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监 控 措 施, 这 样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渗 漏 问 题, 并 采 取 一 定 的 补 救 措 施 ; 7 埋 地 铺 设 的 管 道 阀 门 设 专 用 防 渗 管 沟, 管 沟 上 设 活 动 观 察 顶 盖, 以 便 出 现 渗 漏 时 及 时 观 察 解 决, 管 沟 与 污 水 集 水 井 相 连, 并 设 计 合 理 排 放 坡 度, 便 于 废 水 排 至 集 水 井, 然 后 由 污 水 站 统 一 处 理 ; 8 加 强 水 资 源 管 理, 严 禁 私 自 打 井 和 开 采 地 下 水, 区 内 各 生 产 生 活 单 元 使 用 节 水 器 9.6 环 保 措 施 及 环 保 投 资 本 项 目 用 于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投 资 约 1292 万 元, 约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的 4.3%, 主 要 环 保 设 施 有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噪 声 治 理 设 施 危 险 废 物 堆 场 等, 各 设 施 的 建 设 投 资 及 处 理 效 果 见 表 9.6-1 31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9.6-1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及 处 理 效 果 一 览 表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 建 设 数 量 规 模 处 理 能 力 等 ) 处 理 效 果 执 行 标 准 或 拟 达 要 求 投 资 ( 万 元 )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HCL 溴 化 氢 1# 合 成 车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去 除 效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间 风 量 8000m 3 /h) 15m 高 P1 排 气 筒 效 率 90%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精 制 车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HCL 去 除 效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间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90% 风 量 8000m 3 /h) 15m 高 P2 排 气 筒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2# 合 成 车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HCL 去 除 效 颗 粒 物 HCL VOCs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间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90% 风 量 4000m 3 /h) 15m 高 P3 排 气 筒 380 2# 精 制 车 1 套 布 袋 除 尘 +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 乙 醇 去 除 效 废 气 颗 粒 物 VOCs 间 4000m 3 /h) 15m 高 P4 排 气 筒 率 90%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3# 合 成 车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甲 苯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HCL 去 除 效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间 VOCs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效 率 90% 风 量 12000m 3 /h) 15m 高 P5 排 气 筒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颗 粒 物 去 除 效 率 99%,HCL 硫 酸 雾 4# 合 成 车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甲 苯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去 除 效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间 VOCs 风 量 18000m 3 /h) 15m 高 P6 排 气 筒 效 率 90% 锅 炉 房 颗 粒 物 SO2 NO2 15m 高 P7 排 气 筒 ( 设 计 风 量 10243m 3 /h) 直 排 食 堂 油 烟 油 烟 净 化 器 去 除 效 率 60% 4 生 产 车 间 - 车 间 通 风 - 20 废 水 生 活 污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COD SS 氨 氮 总 磷 盐 厂 区 污 水 站 (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300m 3 /d)( 含 水 生 产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通 过 于 庄 小 分 甲 苯 动 植 物 油 防 渗 层 ) 废 水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排 入 高 邮 湖 800 噪 声 生 产 加 工 等 效 声 级 设 备 减 振 底 座 厂 房 隔 声 等 降 噪 20-25dB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20 固 废 生 产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固 废 一 个 危 险 固 废 堆 场 100m 2 ( 含 防 渗 层 ) 加 工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10 地 下 水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20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16238m 2 绿 化 率 12.0% 3 风 险 防 范 储 罐 区 围 堰 490m 2 消 防 水 池 600m 3 事 故 池 1200m 3 事 故 发 生 后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5 环 境 管 理 ( 机 构 监 测 能 力 等 ) - 清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 流 量 计 在 线 监 测 雨 水 排 放 口 污 水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设 置 截 止 阀,COD 在 线 监 测 仪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30 仪 等 )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SO2 0.023t/a NOx 3.78t/a VOCs 5.187t/a, 需 向 环 保 局 进 行 申 请, 总 量 平 衡 具 体 方 案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总 量 范 围 内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区 域 解 决 问 题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 以 设 建 设 项 目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建 设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此 范 施 或 厂 界 设 置, 敏 感 保 护 围 内 无 居 民 医 院 学 校 等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可 满 足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设 置 要 求 目 标 等 ) 合 计 1292 完 成 时 间 与 建 设 项 目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31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0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与 循 环 经 济 清 洁 生 产 即 选 用 清 洁 的 原 料 采 用 清 洁 的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出 清 洁 的 产 品, 把 污 染 控 制 的 重 点 从 末 端 治 理 转 向 于 全 过 程 控 制, 使 污 染 物 的 发 生 量 排 放 量 最 小 量 化 对 企 业 来 说,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可 以 达 到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的 目 的, 是 环 境 保 护 和 实 现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由 之 路 良 好 的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可 以 使 企 业 节 约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经 营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从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要 求 能 源 资 源 利 用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和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本 次 拟 针 对 本 项 目 从 以 上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10.1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中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限 制 用 地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不 属 于 安 徽 省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中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亦 不 属 于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淘 汰 和 限 制 的 产 业 因 此,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建 设 项 目 各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收 集 系 统 进 入 相 应 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去 除 效 率 90%, 处 理 达 标 经 各 自 配 套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符 合 安 徽 省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及 滁 州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滁 政 [2014]21 号 ) 的 要 求 10.2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容 清 洁 生 产 是 把 工 业 污 染 控 制 的 重 点 从 原 来 的 末 端 治 理 转 移 到 全 过 程 的 污 染 控 制, 从 而 使 污 染 物 的 发 生 量 排 放 量 最 小 化 对 企 业 而 言, 实 行 清 洁 生 产 也 是 保 证 末 端 治 理 经 济 有 效 的 基 础, 是 保 护 环 境 实 现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由 之 路, 其 实 质 是 既 追 求 经 济 效 益, 又 重 视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目 前 我 国 已 正 式 颁 布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从 而 使 清 洁 生 产 走 上 法 制 化 轨 道 本 评 价 在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进 一 步 的 清 洁 生 产 改 进 建 议 31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0.2.1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的 先 进 性 10.2.1.1 工 艺 路 线 来 源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是 生 产 医 药 中 间 体, 其 生 产 工 艺 均 为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生 产 工 艺, 工 艺 技 术 达 到 了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均 符 合 企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经 处 理 后 可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检 测 手 段 齐 全,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完 善 其 工 艺 技 术 来 源 是 可 靠 的 先 进 的 10.2.1.2 技 术 特 点 和 先 进 性 建 设 项 目 均 采 用 目 前 比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生 产, 公 司 在 选 择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时 均 选 择 生 产 工 艺 条 件 参 数 严 格 科 学, 产 品 得 率 及 产 品 质 量 等 指 标 较 高 的 成 熟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原 料 配 制 以 及 生 产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物 料 通 过 管 道 计 量 滴 加 控 制, 在 提 高 了 原 料 利 用 率 的 同 时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普 仑 司 特 的 合 成 方 法 有 有 以 2- 羟 基 -3- 氨 基 苯 乙 酮 为 原 料 与 正 丁 基 锂 六 甲 基 二 硅 基 胺 作 用 缩 合 环 合 后 制 备 该 路 线 中 用 到 正 丁 基 锂 等 危 险 试 剂, 危 险 性 大, 收 率 较 低 项 目 以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四 氮 唑 甲 酸 乙 酯 等 为 主 原 料 经 过 缩 合 蒸 馏 冷 却 结 晶 等 步 骤 制 得 产 品, 生 产 稳 定 可 靠 洛 索 洛 芬 钠 的 合 成 路 线 主 要 有 : 路 线 一 由 2-(-4- 氯 甲 基 苯 基 ) 丙 酸 乙 酯 与 4- 环 戊 烯 基 吗 啉 反 应 生 成 ; 路 线 二 采 用 2-(-4- 氯 甲 基 苯 基 ) 丙 酸 乙 酯 与 2- 乙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缩 合, 再 经 水 解 得 到 产 物 路 线 一 的 起 始 原 料 4- 环 戊 烯 基 吗 啉 不 易 得 到, 使 其 应 用 受 到 限 制 ; 路 线 二 在 烷 基 化 过 程 使 用 到 了 PEG, 条 件 较 高, 产 率 也 较 低 项 目 采 用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等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缩 合 成 盐 酸 化 甩 滤 脱 羧 成 盐 脱 色 压 滤 结 晶 过 滤 等 步 骤 制 得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运 行 稳 定 白 藜 芦 醇 国 内 研 究 较 多 的 是 Wittig 和 Wittig-Horner 工 艺, 但 其 反 应 步 骤 较 多 及 收 率 较 低 的 问 题 一 直 没 有 得 到 很 好 的 解 决 利 用 碳 负 离 子 与 羰 基 化 合 物 的 缩 合 反 应 合 成 白 藜 芦 醇 的 路 线 也 存 在 此 类 问 题 项 目 采 用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3,4- 二 甲 氧 基 苄 氯 二 甲 基 亚 砜 两 次 缩 合, 再 经 过 水 洗 甩 滤 水 解 蒸 馏 脱 色 压 滤 等 步 骤 制 得 产 品, 路 线 简 洁, 操 作 简 单, 产 品 纯 度 较 高 项 目 其 他 产 品 亦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中 对 生 产 工 艺 的 要 求 此 外,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性 能 可 靠 技 术 先 进 运 行 平 稳 操 作 简 易 的 生 产 设 31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备, 在 设 备 选 购 上 立 足 于 先 进 高 效 节 能 环 保, 主 要 设 备 均 选 用 当 今 国 内 外 先 进 水 平 设 备 项 目 采 用 冷 凝 器 对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溶 剂 回 收 利 用, 提 高 了 原 料 利 用 率, 减 少 了 废 气 产 生 10.2.1.3 设 备 先 进 性 和 可 靠 性 建 设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成 熟 的 生 产 设 备, 提 高 设 备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加 强 管 理, 主 要 体 现 在 : (1)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配 套 建 设 自 控 装 置 和 安 全 联 锁 紧 急 停 车 装 置, 可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反 应 温 度 时 间 进 行 精 确 的 控 制, 提 高 原 料 的 利 用 率 和 产 品 的 得 率,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并 在 设 备 物 料 等 发 生 故 障 或 突 发 事 故 事, 紧 急 制 动 停 车 (2) 冷 凝 回 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选 用 了 大 量 的 冷 凝 器, 对 蒸 馏 精 馏 等 工 段 产 生 的 溶 剂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提 高 了 溶 剂 的 利 用 率,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与 排 放 10.2.1.4 危 险 性 物 料 的 限 制 或 替 代 本 项 目 生 产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等, 无 国 内 外 优 先 控 制 污 染 物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料 中 部 分 甲 苯 等 为 有 毒 物 质, 三 乙 胺 等 属 于 易 燃 物 质, 但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该 物 质 为 必 备 的 反 应 物 质,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通 过 严 格 控 制 物 料 的 管 道 输 送 速 度 输 送 温 度 和 反 应 釜 温 度 压 力 等 情 况 降 低 其 风 险 10.2.2 资 源 与 能 源 利 用 10.2.2.1 原 料 单 耗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原 料 单 耗 见 表 3.2-1 普 仑 司 特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10.0 扎 托 布 洛 芬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21.8 法 莫 替 丁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4.7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7.5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2.3 白 藜 芦 醇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12.4 洛 索 洛 芬 钠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9.4 尼 洛 替 尼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8.9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3.2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7.7 阿 扎 那 韦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9.9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产 品 投 入 产 出 比 为 6.2 10.2.2.2 综 合 能 耗 单 耗 建 设 项 目 各 产 品 能 耗 单 耗 见 表 3.2-1 表 3.2-2; 本 项 目 总 用 电 量 为 480 万 kw/a 31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总 新 鲜 水 用 量 130435/a 总 蒸 汽 用 量 为 48000t/a 各 能 耗 品 种 消 耗 总 量 及 比 例 见 表 10.2-1 表 10.2-1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能 耗 结 构 序 号 耗 能 介 质 单 位 年 耗 量 当 量 折 标 煤 系 数 折 标 煤 量 t 比 例 1 电 万 kwh 480.0 1.229 589.9 11.5% 2 水 万 m 3 13.0 0.067 0.9 0.0% 3 蒸 汽 吨 48000.0 0.0945 4536.0 88.5% 总 计 - - - - 5126.8 - 建 设 项 目 蒸 汽 和 电 为 主 要 能 耗 因 子 10.2.2.3 水 资 源 单 耗 建 设 项 目 各 产 品 水 资 源 单 耗 见 表 3.2-2, 其 中 新 鲜 水 用 量 130435/a, 重 复 用 水 量 8834000t/a,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为 98.5% 10.2.2.4 物 耗 能 耗 对 比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因 尚 无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的 相 关 评 价 指 标, 故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指 标 对 比 法 说 明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选 择 部 分 指 标 与 上 海 谱 振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瀚 香 生 物 科 技 等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与 其 对 比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10.2-2~ 表 10.2-5 物 料 及 能 耗 项 目 原 料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表 10.2-2 普 仑 司 特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分 析 各 项 目 本 项 目 瀚 香 生 物 科 技 3- 甲 酰 胺 基 -2- 羟 基 苯 乙 酮 单 耗 (t/t) 0.48 0.50 盐 酸 单 耗 (t/t) 0.80 0.83 耗 新 鲜 水 量 (t/t) 6.04 6.05 耗 电 量 (kwh/t) 1.00 1.01 废 气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82 0.85 废 水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8.07 8.08 表 10.2-3 白 藜 芦 醇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分 析 物 料 及 能 耗 项 目 原 料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各 项 目 本 项 目 上 海 谱 振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亚 磷 酸 三 乙 酯 单 耗 (t/t) 0.81 0.82 二 甲 基 亚 砜 单 耗 (t/t) 0.12 0.16 耗 新 鲜 水 量 (t/t) 4.9 4.96 耗 电 量 (kwh/t) 0.33 0.34 废 气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1.04 1.05 废 水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10.36 10.372 固 废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04 0.05 31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物 料 及 能 耗 项 目 原 料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物 料 及 能 耗 项 目 表 10.2-4 洛 索 洛 芬 钠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分 析 各 项 目 武 汉 丰 竹 林 化 学 科 技 本 项 目 公 司 2- 对 氯 苯 基 -3- 甲 基 丁 酸 单 耗 (t/t) 0.88 0.91 甲 氧 羰 基 环 戊 酮 单 耗 (t/t) 0.59 0.61 三 乙 胺 单 耗 (t/t) 0.53 0.541 耗 新 鲜 水 量 (t/t) 2.33 2.35 耗 电 量 (kwh/t) 0.20 0.22 废 气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26 0.26 废 水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8.07 8.09 固 废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04 0.05 表 10.2-5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分 析 原 料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各 项 目 苏 州 郎 行 生 物 科 技 有 本 项 目 限 公 司 3- 戊 酮 单 耗 (t/t) 0.69 0.715 乙 醛 单 耗 (t/t) 0.71 0.72 耗 新 鲜 水 量 (t/t) 0 0 耗 电 量 (kwh/t) 0.67 0.69 废 气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39 0.41 废 水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1.81 1.815 固 废 产 生 量 (t/t 产 品 ) 0 0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与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相 比,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以 及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处 于 同 行 业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0.2.3 产 品 清 洁 性 分 析 10.2.3.1 产 品 安 全 使 用 分 析 项 目 产 品 的 理 化 性 质 见 表 3.2-3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产 品 规 格 均 较 高, 均 可 达 到 97% 以 上, 纯 度 相 对 较 高, 其 毒 性 相 对 较 低, 危 险 性 相 对 较 小, 在 生 产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对 人 体 健 康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属 于 较 清 洁 的 产 品 10.2.3.2 包 装 环 保 性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的 产 品 主 要 采 用 采 用 25kg 桶 装, 其 包 装 方 式 简 单 在 产 品 销 售 服 务 过 程 中, 产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均 能 重 复 利 用, 环 保 性 较 好 10.2.4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建 设 项 目 各 生 产 线 所 用 的 溶 剂 DMF 等 均 回 收 后 重 复 利 用 建 设 项 目 有 机 溶 剂 及 各 类 物 料 的 重 复 利 用 情 况 见 表 10.2-6 31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0.2-6 建 设 项 目 有 机 溶 剂 及 各 类 物 料 的 重 复 利 用 情 况 表 产 品 物 料 名 称 年 补 充 用 量 (t/a) 普 仑 司 特 年 循 环 量 (t/a) 年 总 用 量 (t/a) 重 复 利 用 率 DMF 15 485.15 500.15 97.0% 乙 醇 54.48 645.79 700.27 92.2% 扎 托 布 洛 芬 醋 酸 乙 酯 55.12 345.43 400.55 86.2% 法 莫 替 丁 乙 醇 32.43 487 519.43 93.8%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盐 酸 伊 托 必 利 二 氯 甲 烷 30.3*2 465*2 990.6 93.9% 乙 醇 =17.89+11.47 =268+447 744.36 96.1% 二 氯 甲 烷 52.93 474 526.93 90.0% 乙 醇 60 540 600 90.0% 二 甲 基 亚 砜 24.24 372 396.24 93.9% 白 藜 芦 醇 甲 苯 30.3 465 495.3 93.9% 乙 醇 45.26 670 715.26 93.7% 洛 索 洛 芬 钠 DMF 33.33 521 554.33 94.0% 乙 醇 30.53 437 467.53 93.5% DMF 18.18 279 297.18 93.9% 尼 洛 替 尼 二 氯 甲 烷 23.80 372 395.8 94.0% 乙 醇 24.21 357 381.21 93.6%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乙 醛 354.55 149 503.55 29.6%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阿 扎 那 韦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甲 苯 18 582.18 600.18 97.0% 甲 醇 139.14 1862.25 2001.39 93.0% 二 氯 甲 烷 47.36 753.11 800.47 94.1% 甲 苯 25.67 327.87 353.54 92.7% 二 氯 甲 烷 13.43 1186.7 1200.13 98.9% 四 氢 呋 喃 15 485.15 500.15 97.0% 10.2.5 环 境 管 理 10.2.5.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废 气 建 设 项 目 各 车 间 废 气 通 过 收 集 系 统 进 入 相 应 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经 各 自 配 套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2) 废 水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进 入 污 水 站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达 三 级 标 准 后 接 管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噪 声 32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泵 类 离 心 机 等, 其 源 强 约 为 80-90dB(A), 采 用 了 相 应 的 隔 声 减 振 设 施, 降 噪 效 果 较 好,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4) 固 废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蒸 发 残 液 等 危 险 废 物 均 委 托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清 运 处 置 建 设 项 目 各 项 固 废 均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污 染 物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0.2.5.2 节 能 措 施 项 目 采 用 自 动 化 操 作 工 艺, 生 产 效 率 与 能 耗 都 大 大 提 高, 建 设 单 位 在 建 设 时 将 吸 收 和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工 艺, 在 建 设 和 以 后 的 管 理 过 程 中, 还 将 采 取 以 下 几 方 面 节 能 措 施 : (1) 选 用 节 能 设 备 选 用 节 能 型 装 机 设 备, 减 少 设 备 的 单 位 耗 电 量 在 生 产 装 置 的 选 择 中, 通 过 合 理 选 用 电 机 设 备, 提 高 电 机 设 备 使 用 效 率, 杜 绝 大 马 拉 小 车 的 现 象 使 用 蒸 汽 的 设 备 均 采 用 优 质 节 能 型 疏 水 器, 以 减 少 在 疏 水 过 程 中 蒸 汽 的 损 耗 所 有 的 物 料 输 送 泵 均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机 泵 选 择 优 良 的 保 温 保 冷 材 料, 减 少 设 备 运 行 中 热 冷 损 失, 使 耗 能 进 一 步 降 低 (2)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进 一 步 实 施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科 学 进 行 反 应 物 料 的 配 比 合 成 工 艺 中 采 用 低 能 耗 流 程 及 循 环 套 用 工 艺, 尽 量 提 高 热 能 的 单 位 利 用 率 (3) 实 施 循 环 回 用 生 产 区 内 除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外, 其 余 用 水 如 冷 却 水 等 均 采 用 循 环 水, 以 减 少 生 产 用 水 的 新 增 量 采 用 热 能 的 多 级 利 用, 将 高 温 物 的 降 温 与 低 温 物 的 加 温 进 行 热 互 换, 以 提 高 热 能 的 利 用 率 (4) 加 强 节 能 管 理 建 设 单 位 建 立 节 能 减 排 专 职 管 理 部 门, 加 大 节 能 降 耗 宣 传 力 度, 使 每 个 员 工 都 认 识 到 节 约 能 源 的 重 要 性, 在 生 产 操 作 过 程 中 自 觉 节 约 能 源 并 加 强 能 源 管 理 工 作, 将 能 源 考 核 纳 入 生 产 车 间 经 济 责 任 制 度 中 32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0.3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10.3.1 水 重 复 使 用 水 平 1 供 水 系 统 采 取 防 渗 防 漏 措 施,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2 项 目 部 分 蒸 汽 冷 凝 水 回 用 于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全 厂 新 鲜 水 用 量 约 130435m 3 /a ( 521.741m 3 /a ), 重 复 用 水 量 8834000m 3 /a (35336m 3 /a),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为 98.5% 3 本 项 目 各 种 固 体 废 物 去 向 明 确 :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清 运, 危 险 废 物 等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所 有 固 废 均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因 此, 本 项 目 从 原 辅 材 料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等 方 面 来 看, 均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要 求, 循 环 经 济 得 到 了 较 好 的 体 现 10.3.2 资 源 能 源 减 量 化 建 设 项 目 各 生 产 线 所 用 的 溶 剂 DMF 乙 醇 等 均 回 收 后 重 复 利 用 10.3.3 与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协 调 性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引 入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不 仅 能 为 地 方 创 造 一 定 的 就 业 机 会, 还 能 培 养 一 批 掌 握 先 进 管 理 经 验 和 现 代 化 化 工 技 术 的 优 秀 人 才 10.4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及 建 议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同 时, 本 项 目 在 节 能 污 染 控 制 等 方 面 体 现 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为 了 更 好 的 推 进 企 业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提 出 如 下 建 议 : 1 推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是 企 业 行 之 有 效 的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能 够 核 对 企 业 单 元 操 作 中 原 料 产 品 水 耗 等 因 素, 从 而 确 定 污 染 物 的 来 源 数 量 和 种 类, 进 而 制 定 污 染 削 减 目 标, 提 出 相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还 能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最 终 提 高 企 业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经 济 效 益 2 清 洁 生 产 时 全 过 程 的 污 染 控 制, 各 生 产 人 员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保 意 识, 同 时 由 企 业 领 导 直 接 负 责 全 厂 的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并 定 期 考 核, 将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覆 盖 到 全 厂 各 车 间 工 段 3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岗 位 责 任 制, 加 强 生 产 中 的 现 场 管 理,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和 设 备 维 修, 及 时 检 修 更 换 破 损 的 管 道 机 泵 阀 门 和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尽 量 减 少 和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32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切 实 做 好 生 产 区 雨 污 分 流, 防 止 废 水 渗 入 地 下 水 和 清 净 水 系 统, 堆 场 地 面 应 作 成 水 泥 地 面, 以 便 收 集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并 应 有 管 道 和 厂 内 污 水 管 网 连 接 32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1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1.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计 算 的 原 则 我 国 目 前 实 行 的 是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目 标 控 制, 即 区 域 排 污 量 在 一 定 时 期 内 不 得 突 破 分 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总 量 控 制 应 以 区 域 总 量 不 突 破 为 前 提,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及 控 制 途 径 分 析,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各 类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以 确 保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能 得 到 实 现, 达 到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三 统 一, 促 进 本 区 域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11.2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1) 控 制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使 其 满 足 区 域 控 制 目 标, 以 保 证 环 境 质 量 不 致 进 一 步 恶 化 (2) 通 过 达 标 排 放,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提 高 治 理 深 度 等 办 法, 尽 可 能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3)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为 企 业 的 排 污 总 量 指 标 申 报 和 环 保 部 门 开 展 总 量 控 制 工 作 提 供 依 据 11.3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确 定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 (1) 大 气 :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SO 2 NOx VOCs;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溴 化 氢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甲 苯 乙 酸 三 乙 胺 等 (2) 水 :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COD 氨 氮 ;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 废 水 量 SS 总 磷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总 锌 甲 苯 盐 分 动 植 物 油 (3) 固 废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 固 废 排 放 量 11.4 总 量 平 衡 方 案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SO 2 0.023t/a NOx 3.78t/a VOCs 5.187t/a, 32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需 向 环 保 局 进 行 申 请,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总 量 范 围 内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32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2 选 址 论 证 12.1 选 址 方 案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天 长 市 交 通 优 势 明 显, 西 傍 京 沪 铁 路,205 国 道 宁 连 高 速 公 路 宁 淮 高 速 公 路 纵 贯 境 内, 市 区 距 扬 州 51 公 里, 南 京 75 公 里, 到 上 海 也 仅 3 个 小 时 左 右 的 路 程 ; 水 路 经 高 邮 湖 直 达 沿 江 沿 海 各 大 港 口 天 长 是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与 内 路 中 部 地 区 的 跳 板, 是 长 三 角 经 济 区 重 要 的 配 套 加 工 业 生 产 基 地 12.2 与 规 划 相 容 性 本 项 目 拟 建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所 在 地 块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铜 城 镇 的 总 体 发 展 方 向,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功 能 定 位 为 以 涂 料 项 目 为 特 色 的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集 中 区 以 树 脂 系 列 产 品 为 龙 头, 依 托 天 长 市 现 有 涂 料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的 同 时, 大 力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型 和 耐 久 性 涂 料, 如 水 性 涂 料 粉 末 涂 料 有 机 硅 有 机 氟 改 性 丙 烯 酸 酯 类 涂 料 重 防 腐 涂 料, 以 及 具 有 特 殊 功 能 的 专 用 涂 料 等, 同 时 整 合 周 边 塑 料 加 工 医 药 化 工 企 业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生 产 加 工, 符 合 铜 城 镇 产 业 定 位 项 目 建 成 后, 本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经 厂 内 处 理 后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符 合 环 保 规 划 要 求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选 字 第 2015008 号 ), 本 项 目 符 合 城 乡 规 划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98 吨 普 仑 司 特 无 水 物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预 审 申 请 ( 滁 环 [2014]241 号 ), 本 项 目 在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建 设, 该 化 工 集 中 区 由 滁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且 规 划 环 评 已 通 过 滁 州 市 环 保 局 审 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正 在 建 设 中 天 长 市 国 土 部 门 已 同 意 项 目 选 址,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符 合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用 地 规 划 及 环 保 规 划, 与 相 关 规 划 是 相 容 的 12.3 外 部 建 设 条 件 可 行 性 1 资 源 : 项 目 所 需 原 辅 材 料 都 可 以 由 国 内 采 购, 因 此, 项 目 所 需 要 的 原 材 料 来 源 有 保 障, 可 以 满 足 生 产 总 量 的 需 求 2 交 通 : 铜 城 镇 位 于 天 长 市 最 北 部, 地 处 皖 苏 两 省 三 县 市 ( 天 长 金 湖 盱 眙 ) 32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交 界 处, 北 枕 淮 河, 南 临 长 江, 西 依 京 沪 高 铁, 东 连 沪 苏 杭, 省 道 205 线 ( 淮 扬 公 路 ) 纵 贯 集 镇 南 北, 区 位 优 势 独 特, 交 通 便 捷 3 基 础 设 施 : 项 目 所 在 地 配 套 有 完 善 的 给 排 水 供 电 供 热 设 施, 均 能 够 满 足 企 业 发 展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外 部 条 件 较 优 越,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需 求 12.4 环 境 可 行 性 1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天 长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及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满 足 各 自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2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时 预 测 数 据 可 见, 本 项 目 不 会 对 敏 感 点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及 总 图 布 置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由 估 算 模 式 可 知, 经 相 应 措 施 处 理 后 项 目 废 气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最 终 环 境 影 响 也 符 合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需 设 置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目 前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主 要 为 集 中 区 企 业 道 路, 无 居 民 点 以 及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点,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接 管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达 标 排 入 铜 龙 河,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较 小 距 离 衰 减 后 各 噪 声 源 对 各 测 点 的 总 影 响 值 比 较 小, 在 项 目 噪 声 源 影 响 下, 四 个 厂 界 的 昼 夜 间 噪 声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12.5 环 境 承 载 力 可 行 性 (1)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中 SO 2 NO 2 PM 10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由 估 算 模 式 可 知, 经 相 应 措 施 处 理 后 项 目 废 气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最 终 环 境 影 响 也 符 合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需 设 置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目 前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主 要 为 集 中 区 企 业 道 路, 无 居 民 点 以 及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点,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32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铜 龙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中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于 庄 小 河 除 偶 尔 总 磷 超 标 外, 其 他 污 染 物 因 子 ph COD SS 氨 氮 氯 化 物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不 到 位,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所 致, 待 污 水 管 网 敷 设 到 位, 情 况 将 会 有 所 好 转 随 着 区 域 管 网 的 建 设 以 及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建 成 运 行,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接 管 至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满 足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于 庄 小 河, 进 入 铜 龙 河, 最 终 进 入 高 邮 湖, 对 纳 污 水 体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不 会 降 低 现 有 水 体 水 质 功 能 级 别 (3)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厂 区 边 界 各 噪 声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项 目 拟 建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拟 建 项 目 实 施 后, 经 预 测, 各 向 厂 界 噪 声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区 要 求 项 目 正 常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在 环 境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12.6 公 众 支 持 度 本 次 环 评 通 过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较 广 泛 地 征 询 了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受 影 响 的 单 位 和 居 民 的 意 见, 被 调 查 公 众 支 持 的 14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00%, 无 人 反 对 说 明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是 抱 着 支 持 和 认 可 的 态 度 同 时, 公 众 也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加 大 治 污 力 度,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12.7 结 论 厂 址 方 案 论 证 分 析 汇 总 表 见 表 12.6-1 32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2.6-1 厂 址 方 案 论 证 分 析 汇 总 表 序 号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结 果 1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2 选 址 合 理 性 符 合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选 址 可 行 3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由 环 境 预 测 影 响 评 价, 不 会 改 变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4 地 处 环 境 非 敏 感 区 地 处 非 敏 感 区 5 资 源 条 件 适 合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6 发 展 余 地 根 据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对 企 业 发 展 有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7 环 境 承 载 能 力 不 降 低 现 有 空 气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不 降 低 现 有 水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不 降 低 现 有 声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8 对 外 交 通 厂 区 南 侧 为 道 路, 满 足 项 目 运 输 需 要 9 生 产 运 行 管 理 水 电 等 满 足 企 业 生 产 需 要 10 水 电 供 应 条 件 市 政 管 网 供 水 供 电 可 满 足 生 产 建 设 需 求 11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较 完 善 12 对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的 影 响 无 13 公 众 意 见 无 反 对 14 结 论 本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厂 址 位 置 合 理, 本 项 目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外 部 建 设 条 件 优 越 经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均 能 达 到 国 家 的 有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不 会 导 致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的 改 变,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大 部 分 公 众 的 赞 同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32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3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3.1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约 3 亿 元, 主 要 生 产 医 药 中 间 体 产 品 项 目 达 产 后 预 计 年 营 业 利 润 约 为 6000 万 元, 年 销 售 利 润 达 10%,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5 年 本 项 目 的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均 较 好, 在 生 产 经 营 上 具 有 较 高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对 各 因 素 变 化 具 有 较 强 的 承 受 能 力, 从 经 济 角 度 看, 本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项 目 建 成 后 能 促 进 当 地 产 业 结 构 的 合 理 调 整, 寻 找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增 加 财 政 税 源, 壮 大 地 方 经 济 13.2 社 会 损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首 先,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会 提 供 一 些 零 散 暂 时 的 就 业 机 会 ; 其 次,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为 当 地 提 供 就 业 机 会, 预 计 为 当 地 提 供 岗 位 230 个, 能 够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提 高 地 税 收 入 同 时, 本 项 目 满 足 当 地 船 用 灯 具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需 求, 带 动 地 方 特 色 工 业 的 发 展, 将 给 后 续 相 关 相 关 行 业 降 低 制 造 成 本, 从 而 在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获 得 更 多 有 事, 具 有 更 强 的 竞 争 力, 在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虽 然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后, 采 用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和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使 得 区 域 内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控 制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仅 企 业 能 获 得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而 且 产 生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13.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13.3.1 环 保 投 资 及 运 行 费 用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固 定 总 投 资 1292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4.3% 环 保 设 施 基 本 能 满 足 有 关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的 需 要, 投 资 合 理, 环 保 措 施 可 以 达 到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因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三 废 治 理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为 设 备 运 行 电 费 以 及 人 工 费, 全 年 约 需 120 万 元, 占 项 目 年 利 润 总 额 ( 税 后 ) 的 2.0%, 不 会 对 项 目 运 营 造 成 经 济 负 担 本 项 目 在 污 染 治 理 和 控 制 方 面 有 较 大 的 投 入, 通 过 设 施 建 设 和 日 常 运 行, 可 保 证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对 预 防 和 杜 绝 可 能 产 生 的 潜 在 事 故 污 染 影 响 也 能 发 挥 明 显 的 作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入 比 较 合 理, 污 染 物 经 过 各 项 设 施 处 理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比 较 小 33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3.3.2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主 要 是 体 现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贯 彻 总 量 控 制 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原 则, 达 到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等 污 染 治 理 及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达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污 染 和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的 环 境 效 益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项 目 排 放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在 落 实 报 告 书 提 出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后, 对 周 边 的 大 气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 2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接 管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经 于 庄 小 河 排 入 铜 龙 河, 对 纳 污 水 体 铜 龙 河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3 生 产 期 间 厂 区 噪 声 对 厂 界 和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 4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各 项 固 废 均 能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和 利 用,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5 厂 区 采 取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后,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较 小 ;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采 用 相 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环 境 效 益 较 显 著 13.4 结 论 结 合 本 工 程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环 保 投 入 和 环 境 效 益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得 出, 项 目 在 创 造 良 好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同 时, 经 采 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能 够 将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损 失 降 到 可 接 受 程 度 因 此, 本 项 目 可 以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与 环 保 效 益 的 相 统 一 33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4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14.1 环 境 管 理 14.1.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内 部 应 设 置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与 事 故 应 急 的 组 织 机 构, 该 机 构 应 设 置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设 置 1-2 专 业 安 全 环 保 人 员 成 立 一 个 管 理 机 构, 专 门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的 安 全 环 境 管 理, 并 纳 入 公 司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与 事 故 应 急 的 组 织 机 构 的 领 导 之 下, 该 机 构 的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1)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的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标 准 ; (2)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并 监 督 检 查 其 执 行 情 况 ; (3) 针 对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 (4) 负 责 开 展 日 常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原 始 记 录, 分 析 掌 握 污 染 动 态 以 及 三 废 的 综 合 处 置 情 况 ; (5) 建 立 环 保 档 案, 做 好 环 保 资 料 的 统 计 整 理 工 作, 及 时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上 报 环 保 工 作 报 表 以 及 提 供 相 应 的 技 术 数 据, 及 时 做 好 公 司 的 排 污 申 报 工 作 ; (6) 监 督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及 自 动 报 警 装 置 等 运 行 维 护 和 管 理 工 作 ; (7) 检 查 落 实 安 全 消 防 措 施, 开 展 环 保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对 从 事 与 环 保 工 作 有 关 的 特 殊 岗 位 ( 如 承 担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与 维 护 ) 的 员 工 的 技 能 进 行 定 期 培 训 和 考 核 ; (8) 负 责 处 理 各 类 污 染 事 故 和 突 发 紧 急 事 件, 组 织 抢 救 和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 (9) 负 责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作 的 开 展 和 维 持, 配 合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对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该 机 构 负 责 环 保 事 务 的 人 员 建 议 配 置 管 理 人 员 1~2 名, 监 测 技 术 人 员 1~2 名 这 些 人 员 应 有 一 定 的 环 保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组 织 协 调 处 理 能 力 和 较 强 的 责 任 心 对 有 资 质 要 求 的 特 殊 岗 位 从 业 人 员 必 须 做 到 持 证 上 岗 14.1.2 工 作 计 划 和 方 案 1 报 告 制 度 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第 二 十 条 和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建 设 单 位 应 向 负 责 审 批 的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该 项 目 需 配 套 建 设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33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方 可 正 式 投 入 生 产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严 格 执 行 月 报 制 度 即 每 月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以 及 污 染 事 故 污 染 纠 纷 等 情 况 企 业 排 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改 变 或 生 产 运 行 计 划 改 变 等 都 必 须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经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实 施 2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制 度 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必 须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一 起 纳 入 企 业 的 日 常 管 理 中, 要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制 定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管 理 台 帐 3 奖 惩 制 度 企 业 应 设 环 境 保 护 奖 惩 制 度, 对 爱 护 环 保 设 施, 节 能 降 耗 改 善 环 境 者 给 予 奖 励 ; 对 不 按 环 保 要 求 管 理, 造 成 环 保 设 施 损 坏 环 境 污 染 和 资 源 能 源 浪 费 者 予 以 重 罚 14.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4.2.1 监 测 机 构 的 建 立 项 目 应 在 企 业 内 部 成 立 一 个 专 职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配 备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2 人 左 右, 具 备 环 境 监 测 知 识 和 能 力, 持 有 相 关 证 书 14.2.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为 有 效 地 了 解 企 业 的 排 污 情 况 和 环 境 现 状, 保 证 公 司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达 到 有 关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应 对 公 司 各 排 污 环 节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实 施 定 期 监 测 为 此, 应 根 据 公 司 的 实 际 排 污 状 况, 制 定 并 实 施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计 划 应 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点 设 置 以 及 人 员 职 责 等 要 素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1) 生 产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 大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按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等 规 定 的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对 各 种 空 气 污 染 源 进 行 日 常 例 行 监 测, 全 厂 空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次 见 表 14.2-1 33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4.2-1 全 厂 大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类 型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厂 界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颗 粒 物 HCL 硫 酸 雾 甲 醇 甲 苯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P1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P2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有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P3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P4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2) 水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P5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P6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HCL 甲 醇 甲 苯 VOCs 每 半 年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4 次 根 据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要 求, 对 厂 区 排 污 口 的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进 行 监 测, 在 厂 区 污 水 排 放 口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采 样 点, 在 排 放 口 排 放 口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有 关 废 水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次 见 表 14.2-2 表 14.2-2 废 水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废 水 排 污 口 雨 水 排 放 口 COD SS 氨 氮 总 磷 盐 分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甲 苯 总 锌 动 植 物 油 每 季 度 1 次 每 次 2 天 COD SS 氨 氮 总 磷 盐 分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甲 苯 每 天 两 次 总 锌 动 植 物 油 (3) 噪 声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定 期 监 测 厂 界 四 周 噪 声, 并 在 噪 声 监 测 点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以 技 术 可 靠 性 和 测 试 权 威 性 为 前 提,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委 托 有 监 测 能 力 和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噪 声 监 测 频 次 见 表 14.2-3 表 14.2-3 废 水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厂 界 四 周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每 季 度 1 次, 每 次 2 天, 每 天 昼 夜 各 1 次 (4) 地 下 水 监 测 计 划 建 设 单 位 应 定 期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下 水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频 率 为 每 年 一 次 或 者 根 据 实 际 进 行 调 整 33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4.2-4 地 下 水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项 目 所 在 地 以 及 地 下 ph 锌 镍 氨 氮 硝 酸 盐 氟 化 物 亚 硝 每 年 监 测 1 次 水 流 向 上 下 游 酸 盐 锰 2) 监 测 资 料 的 统 计 汇 总 对 获 得 的 监 测 结 果 应 及 时 进 行 统 计 汇 总, 编 制 环 境 监 测 报 表, 并 报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和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采 取 纠 正 或 预 防 措 施, 以 防 止 可 能 伴 随 的 环 境 污 染 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本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中 各 监 测 因 子 的 监 测 分 析 方 案 应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进 行 14.3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办 [2012]5 号 文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环 建 函 [2012]329 号 文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等 文 件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委 托 一 家 有 资 质 单 位 对 环 保 工 程 施 工 期 进 行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批 复 工 程 设 计 等 文 件 的 有 关 要 求, 制 定 施 工 期 和 试 生 产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施 工 合 同 环 境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和 监 理 合 同 中 要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的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和 目 标 任 务 环 境 监 理 文 件 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重 要 依 据 环 境 监 理 主 要 包 括 两 方 面 内 容 : (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1 设 计 文 件 监 理 : 主 要 是 监 理 设 计 文 件 中 建 设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平 面 布 置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等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环 评 批 复 的 一 致 性 ; 2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监 理 : 监 督 检 查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批 复 的 要 求 建 设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设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的 施 工 进 度 与 主 体 工 程 的 进 度 是 否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要 求 ; 监 理 重 要 隐 蔽 工 程 ( 如 管 线 防 腐 防 渗 工 程 等 ) 的 建 设 落 实 情 况 3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监 理 : 主 要 是 监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建 设 规 模 厂 址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平 面 布 置 等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环 评 批 复 的 一 致 性 ; 33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4 施 工 期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 监 督 检 查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按 计 划 开 展 环 境 监 测 且 各 种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要 求 的 落 实 情 况, 避 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外 界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2) 试 生 产 期 环 境 监 理 : 主 要 对 项 目 试 生 产 期 间 环 保 三 同 时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14.3.1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独 立 于 建 设 单 位 和 承 建 单 位, 经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业 务 的 单 位 14.3.2 环 境 监 理 遵 循 基 本 原 则 (1) 早 期 介 入 环 境 监 理 应 体 现 事 前 控 制 和 主 动 控 制 要 求, 按 早 期 介 入 的 原 则, 在 工 程 设 计 招 标 管 理 及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阶 段 即 应 介 入 (2) 完 整 性 原 则 考 虑 到 项 目 立 项 文 件 环 评 文 件 工 程 建 设 的 整 体 性, 以 及 各 工 程 内 容 间 的 相 关 性, 环 境 监 理 应 按 照 整 体 工 程 整 体 监 理 的 原 则 委 托 监 理 (3) 全 面 监 理 原 则 环 境 监 理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达 标 监 理 环 保 设 施 监 理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监 理 和 环 境 管 理 监 理 等 各 方 面, 监 理 内 容 包 括 了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因 此,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应 针 对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实 施 全 面 监 理 (4) 适 时 调 整 原 则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会 因 为 各 种 因 素 影 响, 导 致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时 序 甚 至 设 计 的 变 更, 因 此, 建 立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施 工 需 要, 适 时 调 整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方 案 和 内 容 14.3.3 环 境 监 理 实 施 计 划 (1) 设 计 阶 段 监 理 单 位 联 合 建 设 单 位 安 徽 省 及 滁 州 山 市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设 计 单 位 在 项 目 设 计 中 需 要 落 实 的 已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2) 招 标 阶 段 监 理 单 位 联 合 建 设 单 位 安 徽 省 及 滁 州 山 市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中 应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内 容, 中 标 后 的 合 同 应 有 实 施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的 条 款 33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3) 施 工 阶 段 目 前 建 设 项 目 主 体 土 建 工 程 基 本 完 成, 施 工 期 主 要 为 设 备 安 装 及 少 量 的 土 建 工 程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监 理 单 位 必 须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制 度, 联 合 安 徽 省 及 滁 州 市 环 保 部 门 负 责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及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落 实 工 作, 具 体 如 下 : 1 负 责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高 其 环 保 意 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2 在 施 工 中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控 制 水 土 流 失 3 重 视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设 专 人 负 责 落 实 施 工 阶 段 的 生 态 保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接 受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的 环 保 检 查, 并 协 助 地 方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4 控 制 施 工 期 间 的 扬 尘 噪 声 污 染 状 况 5 监 督 落 实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设 计 和 实 施,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A 环 保 设 施 资 金 的 筹 措 落 实 及 使 用 情 况 ; B 施 工 中 的 环 保 工 程 项 目 是 否 与 经 批 准 的 环 保 工 程 设 计 相 符 合 ; C 环 保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和 施 工 质 量 情 况 ; D 施 工 中 排 放 三 废 处 理 情 况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 E 对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的 施 工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应 及 时 向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提 出, 并 作 出 书 面 意 见 送 达 公 司 ; F 在 对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检 查 前, 应 通 知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主 管 人 员 参 加 ; G 及 时 将 执 行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建 议 向 上 级 和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以 便 及 时 予 以 修 改 补 充 完 善 ; H: 当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全 面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地 貌 景 观 复 土 的 恢 复 情 况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详 见 表 14.3-1 33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4.3-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编 号 类 型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废 气 洒 水 抑 尘 定 期 对 进 场 道 路 和 施 工 道 路 洒 水 抑 尘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地 下 水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合 理 安 排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施 工 阶 段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及 多 余 弃 土 渣 及 时 清 运 施 工 人 员 尽 量 不 在 工 地 上 居 住,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已 建 好 的 厕 所 及 污 水 管 道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高 噪 声 设 备 错 开 使 用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及 多 余 弃 土 渣 及 时 清 运 工 艺 废 气 经 布 袋 除 尘 + 碱 液 / 水 喷 淋 处 理 装 置 + 二 级 工 艺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颗 粒 物 去 除 率 99%, HCL 溴 化 氢 硫 酸 雾 去 除 效 率 95%,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90% 燃 烧 废 气 密 闭 收 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去 除 率 60%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车 间 通 风 工 艺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厂 区 各 类 废 水 降 噪 措 施 生 活 垃 圾 蒸 精 馏 残 渣 废 活 性 炭 污 泥 储 罐 区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设 备 加 装 减 振 垫 引 风 机 加 消 声 器, 厂 房 隔 音 绿 化 等 由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厂 区 设 储 罐 区, 储 罐 区 周 边 设 围 堰, 围 堰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 危 废 暂 存 场 基 础 防 渗 为 至 少 1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或 2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mm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按 要 求 对 厂 区 进 行 分 区 防 渗,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区 域 储 罐 区 危 废 暂 存 场 地 面 事 故 池 污 水 站 区 域 应 进 行 重 点 防 渗 风 险 措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事 故 池 1200m 3, 消 防 水 池 600m 3, 储 罐 区 设 围 堰 环 境 管 理 14.4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1 建 设 项 目 从 立 项 到 试 生 产 各 阶 段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制 度 2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手 续 及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资 料 是 否 健 全 3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全 部 建 设 以 及 运 行 记 录 4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实 施 效 果 5 排 污 口 是 否 规 范 6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是 否 存 在 扰 民 现 在 按 照 关 于 开 展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1999]24 号 ),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应 遵 循 便 于 采 集 样 品, 便 于 计 量 监 测, 便 于 日 常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排 污 口 施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在 各 排 污 口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点 源 竖 立 33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标 志 牌, 建 立 管 理 档 案 (1) 废 水 排 放 口 必 须 设 置 便 于 采 样 的 采 样 井, 安 装 废 水 流 量 计, 并 在 附 近 树 立 废 水 排 口 图 形 标 志 牌 (2) 废 气 排 放 口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高 度 和 按 照 污 染 源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要 求, 设 置 直 径 不 大 于 75mm 的 采 样 口 如 无 法 满 足 要 求 的, 其 采 样 口 与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共 同 确 认 (3) 对 于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应 设 置 专 用 贮 存 堆 放 场 地 对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设 置 专 用 储 存 容 器, 并 须 有 防 挥 发 防 流 失 防 漏 防 渗 措 施 各 类 固 休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均 应 设 置 醒 目 的 标 志 牌 (4) 标 示 牌 的 设 置 应 按 关 于 印 发 排 放 口 标 志 牌 技 术 规 格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3]95 号 )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实 施, 统 计 所 有 排 污 口 的 名 称 位 置 数 量, 以 及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名 称 数 量 等 内 容 上 报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以 便 进 行 验 收 和 排 污 口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图 形 符 号 分 为 提 示 图 形 和 警 告 图 形 符 号 两 种, 分 别 按 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的 形 状 及 颜 色 见 表 14.4-1,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符 号 见 表 14.4-2 表 14.4-1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的 形 状 及 颜 色 表 标 志 名 称 形 状 背 景 颜 色 图 形 颜 色 警 告 标 志 三 角 形 边 框 黄 色 黑 色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33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表 14.4-2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符 号 一 览 表 序 号 提 示 图 形 符 号 警 告 图 形 符 号 名 称 功 能 1 废 水 排 放 口 表 示 污 水 向 水 体 排 放 2 废 气 排 放 口 表 示 废 气 向 大 气 环 境 排 放 3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表 示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4 噪 声 排 放 源 表 示 噪 声 向 外 环 境 排 放 5 危 险 废 物 表 示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14.5 三 同 时 验 收 监 测 计 划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定, 本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而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建 设 三 同 时 验 收 是 严 格 控 制 新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遏 制 环 境 恶 化 趋 势 的 有 力 措 施 本 项 目 应 在 试 生 产 阶 段 申 请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三 同 时 验 收,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为 : (1) 建 设 单 位 向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试 生 产 (2) 建 设 单 位 请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3) 建 设 单 位 向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三 同 时 验 收, 三 同 时 验 收 清 单 见 表 14.5-1 34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污 染 源 废 气 验 收 内 容 1# 合 成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8000m 3 /h) 15m 高 P1 排 气 筒 1# 精 制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8000m 3 /h) 15m 高 P2 排 气 筒 2# 合 成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5m 高 P3 排 气 筒 2# 精 制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5m 高 P4 排 气 筒 3# 合 成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12000m 3 /h) 15m 高 P5 排 气 筒 4# 合 成 车 间 :1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4000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设 计 风 量 18000m 3 /h) 15m 高 P6 排 气 筒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15m 高 P7 排 气 筒 ( 设 计 风 量 10243m 3 /h) 处 理 效 率 60% 的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1 套 ( 设 计 风 量 3000m 3 /h) 表 14.5-1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380 4 效 果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VOCs 参 照 执 行 天 津 市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表 2 中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和 表 5 中 其 他 行 业 厂 界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71-2014) 表 2 燃 气 锅 炉 标 准 食 堂 油 烟 满 足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GB18483-2001 表 2 中 小 型 规 模 相 应 限 值 车 间 通 风 系 统 20 满 足 要 求 污 水 处 理 站 (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300m 3 /d)( 含 800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防 渗 层 )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管 网 建 设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废 水 雨 水 排 放 口 和 污 水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并 30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设 置 截 止 阀 COD 在 线 监 测 仪 设 置 最 新 设 施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堆 场 100m 2 10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噪 声 厂 房 隔 声 设 备 减 振 隔 声 罩 20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地 下 水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20 -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16238m 2 3 绿 化 率 12.0% 环 境 风 险 预 消 防 水 池 600m 3 事 故 池 1200m 3 围 堰 5 事 故 发 生 后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防 490m 2 合 计 1292 建 设 进 度 与 建 设 项 目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34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5 公 众 参 与 根 据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以 及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134 号 ), 本 项 目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依 照 暂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 -2014 年 10 月 28 日 以 张 贴 公 告 信 息 的 方 式 向 公 众 公 示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第 八 条 所 要 求 的 几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公 示 了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以 及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等, 第 一 次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见 图 15-1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又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 向 公 众 进 行 了 二 次 公 示, 向 公 众 公 示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第 九 条 所 要 求 的 几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公 示 了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以 及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主 要 事 项 形 式 和 时 间 等, 第 二 次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见 图 15-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在 天 长 市 政 府 网 站 上 (http://www.tianchang.gov.cn/)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基 本 信 息 以 及 项 目 建 成 后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了 一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截 屏 见 图 15-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又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在 天 长 市 日 报 ( 周 边 快 讯 ) 向 公 众 公 示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第 九 条 所 要 求 的 几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了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以 及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主 要 事 项 形 式 和 时 间 等,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建 设 项 目 二 次 报 刊 公 示 截 屏 见 图 15-4 34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15-1 第 一 次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 新 城 嘉 园 宣 传 栏 ) 34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15-2 第 二 次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34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15-3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照 片 34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图 15-4 第 二 次 报 刊 公 示 照 片 34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5.1 调 查 目 的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 (1) 维 护 公 众 合 法 的 环 境 权 益,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2) 更 全 面 地 了 解 环 境 背 景 信 息, 发 现 潜 在 环 境 问 题,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科 学 性 和 针 对 性 (3)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提 出 经 济 有 效 并 切 实 可 行 的 减 缓 不 利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4) 平 衡 各 方 面 利 益, 化 解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可 能 带 来 的 社 会 矛 盾 (5) 推 动 政 府 决 策 的 民 主 化 和 科 学 化 15.2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的 组 成 根 据 确 定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的 标 准,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组 成 为 : (1)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内 受 直 接 和 间 接 影 响 的 单 位 企 业 等 ; (2)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内 受 直 接 和 间 接 影 响 的 居 民 委 员 会 村 民 委 员 会 和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组 织 ; (3)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内 与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社 会 团 体 等 ; (4) 关 注 项 目 的 单 位, 如 有 关 政 府 组 织 和 相 关 领 域 研 究 机 构 15.3 征 求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方 式 本 报 告 调 查 形 式 以 填 写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为 主, 以 张 贴 公 示 为 辅,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见 表 14.3-1 15.3.1 调 查 内 容 (1)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 包 括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等 ) 状 况 是 否 满 意 ; (2)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状 况 及 反 应 ; (3)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及 影 响 的 看 法 ; (4)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后,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 (5)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及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本 项 目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15.3.2 调 查 对 象 (1) 个 人 本 次 共 发 放 个 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50 份, 回 收 146 份, 回 收 率 达 97%; 被 调 查 人 34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统 计 见 表 14.3-2 被 调 查 企 业 情 况 表 被 调 查 对 象 统 计 : 按 性 别 分 : 男 性 135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92%; 女 性 11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8% 按 文 化 程 度 分 : 初 中 及 以 下 139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95%; 中 专 大 专 及 高 中 7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5% 按 年 龄 分 : 30 50 岁 ( 不 包 含 30 50 岁 )43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9%;50 岁 以 上 ( 包 含 50 岁 )103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71% 按 职 业 分 : 教 师 1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 农 民 10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70%; 经 商 个 体 9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6%; 工 人 ( 职 工 )34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1%; 未 填 写 3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 表 15.3-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34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被 调 查 人 姓 名 年 龄 职 业 单 位 地 址 安 徽 省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工 业 园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性 别 联 系 电 话 文 化 程 度 被 调 查 单 位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家 庭 住 址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29978.6 万 元, 在 铜 城 镇 工 业 园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征 地 135147.3 平 方 米, 新 建 办 公 大 楼 生 产 车 间 GMP 仓 库 及 公 辅 用 房 共 计 58084 平 方 米, 产 品 规 模 为 年 产 20t 普 仑 司 特 10t 扎 托 布 洛 芬 10t 伊 托 必 利 10t 法 莫 替 丁 等 十 二 种 医 药 中 间 体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投 入 运 行 后 将 产 生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建 设 单 位 将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其 产 生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进 行 治 理, 并 达 标 排 放 (1) 废 气 : 建 设 项 目 蒸 馏 冷 凝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直 接 通 过 废 气 管 道 通 向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通 过 二 级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 供 热 锅 炉 采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废 气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直 接 高 空 排 放 ;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经 车 间 通 风 装 置 及 厂 区 自 然 通 风 后 排 放 (2) 废 水 : 建 设 项 目 执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清 下 水 经 收 集 后 排 入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雨 水 管 网 ; 建 设 项 目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的 食 堂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的 生 活 污 水 与 工 艺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等 一 起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接 管 至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铜 龙 河 (3) 噪 声 : 主 要 为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等 相 应 措 施 后, 可 使 项 目 厂 界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4) 固 废 : 各 项 固 废 都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不 满 意 的 原 因 :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很 了 解 了 解 基 本 了 解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较 小 一 般 较 大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支 持 原 因 是 无 所 谓 条 件 是 什 么? 反 对 反 对 的 理 由 是 什 么? 您 对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要 求? 签 字 ( 盖 章 ) 表 15.3-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统 计 表 34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 庭 住 址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所 持 态 度 1 张 如 生 男 71 铜 城 余 庄 牌 坊 小 学 务 农 13866919435 支 持 2 刁 先 明 男 61 铜 城 余 庄 牌 坊 小 学 无 业 18755005311 支 持 3 刘 文 凤 男 54 铜 城 余 庄 牌 坊 小 学 务 农 13622556337 支 持 4 朱 明 忠 男 48 铜 城 余 庄 牌 坊 小 学 务 农 13637016104 支 持 5 华 宏 有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5805508619 支 持 6 胡 文 俊 男 52 铜 南 小 学 大 专 教 师 15155046063 支 持 7 梁 胜 国 男 56 余 庄 侉 桥 小 学 务 农 15155048452 支 持 8 朱 明 香 女 40 铜 城 余 庄 初 中 务 农 13955003973 支 持 9 毕 宏 兰 女 50 铜 城 余 庄 侉 桥 小 学 务 农 18726210887 支 持 10 王 俊 儒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企 业 经 理 13955041988 支 持 11 叶 春 富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3855019329 支 持 12 姜 云 龙 男 4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务 农 13035031591 支 持 13 刘 春 云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3955090668 支 持 14 徐 俊 仁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粮 商 13866943393 支 持 15 吴 长 华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3965643594 支 持 16 李 宝 松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农 机 手 13955077579 支 持 17 李 保 涛 男 5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小 学 务 农 18255092070 支 持 18 吴 松 民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销 售 经 理 15855060899 支 持 19 卢 春 福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窑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3855008181 支 持 20 卢 春 海 男 4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窑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3885504085 支 持 21 陈 家 山 男 3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3770937486 支 持 22 张 道 林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窑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8755090980 支 持 23 张 道 生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组 小 学 务 农 13637017822 支 持 24 陈 从 海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和 平 初 中 务 农 13026022868 支 持 25 陈 从 祥 男 46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和 平 初 中 务 农 15056322468 支 持 26 赵 龙 琴 女 4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和 平 小 学 务 农 15856659655 支 持 27 张 树 明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和 平 初 中 务 农 13965980625 支 持 28 刘 七 桃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沟 西 小 学 务 农 15855008150 支 持 29 张 道 文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沟 西 初 中 务 农 13155082288 支 持 30 王 俊 保 男 46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埂 南 小 学 务 农 13625504620 支 持 31 华 福 友 男 3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初 中 经 理 15955041710 支 持 32 华 福 俊 男 4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高 中 经 理 13605506338 支 持 33 徐 海 东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初 中 务 农 13637027379 支 持 34 吴 月 余 男 5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小 学 务 农 13637029615 支 持 35 徐 海 义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小 学 务 农 13965986379 支 持 36 徐 海 建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初 中 务 农 13955073608 支 持 续 表 15.3-2 35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 庭 住 址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所 持 态 度 37 华 福 荫 男 5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高 中 工 人 13855097583 支 持 38 徐 吉 华 男 7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18226667542 支 持 39 李 文 余 男 7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13625508797 支 持 40 叶 秀 明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工 人 15855092150 支 持 41 徐 建 国 男 4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初 中 务 农 13965976605 支 持 42 陆 家 晨 男 5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3359004709 支 持 43 陆 家 贵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初 中 包 工 头 13083311788 支 持 44 陆 云 山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初 中 务 农 18949776997 支 持 45 陆 家 富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3909600234 支 持 46 张 道 斌 男 4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3093329734 支 持 47 房 正 银 男 5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5212086795 支 持 48 范 铜 山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5855084804 支 持 49 吴 长 和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和 平 初 中 务 农 13955047323 支 持 50 陆 北 松 男 3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初 中 企 业 经 理 13955047708 支 持 51 马 永 华 男 6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企 业 员 工 13685508122 支 持 52 汤 长 明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包 工 头 15955004749 支 持 53 王 新 帮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包 工 头 15855080029 支 持 54 陈 华 书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灯 塘 小 学 务 农 15155026544 支 持 55 汪 杰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经 理 13505557319 支 持 56 吴 长 风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务 农 18655090478 支 持 57 王 云 国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栗 树 初 中 务 农 18755097284 支 持 58 吴 祖 亚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栗 树 小 学 务 农 15212085771 支 持 59 胡 文 忠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栗 树 小 学 务 农 13955098647 支 持 60 杨 树 山 男 3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侉 桥 初 中 挖 掘 机 主 13516407043 支 持 61 陈 从 文 男 7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侉 桥 小 学 18726212170 支 持 62 王 汉 顶 男 6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三 坝 小 学 务 农 13955045547 支 持 63 贡 发 霞 女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初 中 务 农 15955088075 支 持 64 王 建 余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初 中 工 人 13865812113 支 持 65 张 树 宏 男 4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5955089995 支 持 66 朱 明 龙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516407103 支 持 67 陈 家 连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965987304 支 持 68 刘 楏 河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3511901672 支 持 69 郁 祖 香 女 6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沟 西 小 学 务 农 18712028329 支 持 70 徐 传 燕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务 农 18755098266 支 持 71 董 正 国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三 坝 小 学 务 农 15055024636 支 持 72 郁 学 和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姚 庄 组 大 专 务 农 13637019385 支 持 续 表 15.3-2 351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 庭 住 址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所 持 态 度 73 历 伐 桃 男 6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小 学 务 农 13093311963 支 持 74 王 俊 书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埂 南 组 初 中 务 农 13955049798 支 持 75 戴 连 生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栗 树 初 中 务 农 13155049975 支 持 76 杨 陲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侉 桥 高 中 务 农 13965987589 支 持 77 杨 胜 昌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侉 桥 小 学 务 农 18225809775 支 持 78 徐 延 高 男 66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小 学 务 农 18155098621 支 持 79 华 福 俊 男 5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初 中 瓦 工 工 头 13955049201 支 持 80 植 梅 英 女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灯 塘 小 学 务 农 13909602214 支 持 81 李 金 国 男 4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灯 塘 初 中 务 农 13637023406 支 持 82 黄 梅 生 女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灯 塘 初 中 务 农 15055009917 支 持 83 张 安 礼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小 学 务 农 15240003245 支 持 84 陈 可 富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三 坝 初 中 务 农 15855088410 支 持 85 朱 明 山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三 坝 小 学 务 农 13866929109 支 持 86 茆 开 彬 男 4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初 中 司 机 13865989066 支 持 87 吴 长 龙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务 农 13155049907 支 持 88 董 正 银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三 坝 初 中 瓦 匠 13855056344 支 持 89 王 永 林 男 6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务 农 15155048997 支 持 90 历 步 勇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新 庄 小 学 务 农 13637026359 支 持 91 卢 春 禄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新 庄 小 学 务 农 13955046020 支 持 92 杨 立 新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新 庄 小 学 务 农 18755097732 支 持 93 查 素 梅 女 4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小 学 务 农 13965989066 支 持 94 陈 梓 海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司 机 13675503546 支 持 95 杨 楏 斌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小 学 工 人 15155048835 支 持 96 王 楏 才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工 人 15956081479 支 持 97 单 忠 华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初 中 务 农 15955048945 支 持 98 单 忠 明 男 4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初 中 工 人 15955048945 支 持 99 叶 长 松 男 4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铜 南 初 中 经 商 13955074479 支 持 100 吴 成 余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牌 坊 初 中 电 站 站 长 13965644954 支 持 101 王 念 高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小 学 务 农 15056111261 支 持 102 万 正 富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小 学 务 农 18225806156 支 持 103 刁 德 凤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于 庄 小 学 务 农 13865824965 支 持 104 李 春 凤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于 庄 小 学 务 农 13037021549 支 持 105 陆 家 龙 男 4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初 中 包 工 头 13956324747 支 持 106 李 怀 保 男 4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城 管 队 员 13955098317 支 持 107 姜 云 虎 男 4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3035031591 支 持 108 倪 正 祥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务 农 13956309155 支 持 注 : 空 白 为 公 参 表 中 未 填 写 续 表 15.3-2 352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家 庭 住 址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所 持 态 度 109 贡 发 明 男 5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初 中 务 农 13956287208 支 持 110 贡 发 华 男 7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小 学 务 农 15855067209 支 持 111 王 龙 远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陈 庄 小 学 务 农 18755043263 支 持 112 王 学 忠 男 5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栗 树 小 学 务 农 13955045400 支 持 113 马 永 春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企 业 老 板 13705506578 支 持 114 马 永 来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小 学 销 售 经 理 13955076596 支 持 115 卢 春 安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窑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5855049863 支 持 116 王 义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牌 坊 初 中 饭 店 经 理 13855073693 支 持 117 钱 永 驹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初 中 务 农 18755042779 支 持 118 徐 成 华 男 4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初 中 工 人 18755098621 支 持 119 王 新 华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花 园 高 中 务 农 13637017254 支 持 120 李 金 传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721010279 支 持 121 李 金 龙 男 6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5855007569 支 持 122 吕 克 俭 男 6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866943364 支 持 123 朱 明 传 男 5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8714806685 支 持 124 陈 家 余 男 4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瓦 匠 13855095175 支 持 125 黄 金 贝 男 52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经 商 13955092527 支 持 126 张 树 龙 男 5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初 中 工 人 15956087046 支 持 127 于 怀 银 男 6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5155078086 支 持 128 曾 忠 银 女 4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516408493 支 持 129 徐 成 国 男 46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天 工 集 团 初 中 工 人 13516408568 支 持 130 黄 金 桃 男 49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工 人 13605507102 支 持 131 程 玉 龙 男 6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侉 桥 小 学 务 农 18225807061 支 持 132 李 振 萍 女 4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高 庄 初 中 务 农 13965984748 支 持 133 王 娟 女 3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务 农 13625507630 支 持 134 陆 连 城 男 65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湖 田 小 学 务 农 13955041342 支 持 135 花 银 富 男 7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新 庄 小 学 务 农 18255096946 支 持 136 朱 明 江 男 6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小 学 务 农 13721014058 支 持 137 黄 金 宝 男 56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初 中 务 农 13037033116 支 持 138 朱 明 虎 男 48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初 中 经 商 13865852143 支 持 139 周 玉 祥 男 41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长 庄 初 中 务 农 13955097045 支 持 140 叶 秀 华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初 中 务 农 13637022354 支 持 141 孙 道 友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四 里 初 中 司 机 13955079925 支 持 142 孙 铭 文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四 里 小 学 工 人 15955042544 支 持 143 叶 秀 华 男 6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墩 塘 初 中 务 农 13637022354 支 持 144 孙 道 友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四 里 初 中 司 机 13955079925 支 持 145 孙 铭 文 男 53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四 里 小 学 工 人 15955042544 支 持 146 孙 铭 武 男 4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四 里 小 学 务 农 13637016601 支 持 147 董 学 明 男 54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初 中 务 农 13956283039 支 持 148 朱 学 林 男 67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东 塘 组 小 学 务 农 15178455414 支 持 149 于 怀 同 男 50 铜 城 镇 余 庄 村 新 庄 中 专 务 农 13866931754 支 持 注 : 空 白 为 公 参 表 中 未 填 写 353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5.4 结 果 及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收 集, 除 了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同 时 进 行 张 贴 公 示 本 着 侧 重 考 虑 直 接 受 影 响 公 众 意 见 和 保 护 弱 势 群 体 的 原 则,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众 意 见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和 政 策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以 及 社 会 文 化 经 济 条 件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对 各 主 要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以 及 如 何 采 纳 做 出 判 断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5.4-1 1. 你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2. 你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该 公 司 的 拟 建 项 目 3. 你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4. 你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表 15.4-1 个 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内 容 与 结 果 统 计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77 53 69 47 0 0 很 了 解 了 解 了 解 基 本 情 况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31 21 95 65 20 14 较 小 一 般 较 大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115 79 31 21 0 0 支 持 无 所 谓 反 对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146 100 0 0 0 0 被 调 查 的 人 员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看 法 和 建 议, 综 合 起 来 可 归 纳 如 下 : (1)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 很 满 意 的 77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53%; 较 满 意 的 69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7%; 没 有 人 不 满 意 (2) 对 项 目 了 解 情 况 : 很 了 解 的 31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1%; 了 解 的 95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65%; 了 解 基 本 情 况 的 20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4% (3)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危 害 程 度 : 认 为 危 害 程 度 较 小 的 115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79%; 危 害 一 般 的 31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1%; 没 有 人 认 为 该 项 目 危 害 较 大 (4)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所 持 态 度 :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为 14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00%; 无 人 反 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调 查 人 员 对 均 建 设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并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较 小 或 一 般, 对 于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人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及 今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54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5.5 信 息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公 众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看 法 和 建 议, 做 出 承 诺, 将 全 部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做 好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在 送 审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前, 将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的 信 息 及 时 反 馈 给 了 公 众 在 送 审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前 的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反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书 面 意 见 15.6 公 参 四 性 分 析 对 照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以 及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文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本 项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应 做 到 程 序 合 法 性 形 式 有 效 性 对 象 代 表 性 结 果 真 实 性 (1)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本 项 目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文 件 的 规 定, 接 受 委 托 后 的 七 天 内 开 始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公 示 起 始 时 间 2014 年 10 月 15 日, 报 告 书 基 本 完 成 时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2) 形 式 有 效 性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公 示 方 式 为 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新 城 嘉 园 宣 传 板 上 进 行 现 场 公 示, 符 合 暂 行 办 法 提 出 的 公 示 要 求 ; 通 过 发 放 调 查 表 来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人 群 对 项 目 的 支 持 态 度 和 意 见, 均 为 暂 行 办 法 提 出 的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公 参 形 式 是 有 效 的 (3) 对 象 的 代 表 性 公 众 发 放 的 调 查 表 发 放 150 份, 回 收 146 份, 所 有 调 查 人 均 位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符 合 代 表 性 的 原 则 (4) 结 果 的 真 实 性 本 项 目 由 建 设 单 位 派 出 专 门 人 员,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至 3 月 19 日 对 居 住 或 工 作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的 居 民 发 放 调 查 表 进 行 调 查 调 查 表 回 收 后, 环 评 单 位 对 部 分 电 话 进 行 了 抽 查 回 访,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调 查 结 果 是 真 实 可 靠 的 15.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被 调 查 公 众 支 持 的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00%, 无 人 反 对 调 查 人 员 对 均 建 设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并 认 为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较 小 或 一 般, 对 355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于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人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及 今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56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6 结 论 和 建 议 16.1 结 论 16.1.1 项 目 概 况 安 徽 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0 月,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是 一 家 从 事 医 药 中 间 体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企 业 企 业 拟 投 资 29978.6 万 元, 新 征 位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余 庄 路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约 135319m 2 的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从 事 医 药 中 间 体 产 品 的 生 产 活 动, 主 要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为 : 新 建 4 个 1 # -4 # 综 合 车 间 (2F-4F) 2 个 1 # -2 # 精 制 车 间 1 个 预 留 车 间 (4F) 4 个 1 # -4 # 原 料 仓 库 (1F) 2 个 1 # -2 # 成 品 仓 库 (1F) 1 个 五 金 配 件 仓 库 (1F) 1 幢 办 公 楼 (4F) 1 幢 综 合 楼 (4F) 1 个 锅 炉 房 (1F) 1 个 控 制 室 (1F) 1 个 变 电 间 (1F) 1 个 循 环 水 站 (1F) 1 个 空 压 制 氮 房 (1F) 本 项 目 为 年 产 198 吨 生 物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包 括 年 产 20t 普 伦 司 特 中 间 体 10t 扎 托 布 洛 芬 中 间 体 10t 伊 托 比 利 中 间 体 10t 枸 橼 酸 莫 沙 必 利 中 间 体 20t 法 莫 替 丁 中 间 体 30t 洛 索 洛 芬 钠 中 间 体 30t 白 藜 芦 醇 中 间 体 3t 尼 洛 替 尼 中 间 体 15t 四 甲 基 环 戊 烯 酮 丁 中 间 体 30t 二 苯 甲 酰 基 间 苯 二 酚 中 间 体 10t 阿 扎 那 韦 中 间 体 及 10t 盐 酸 沙 格 雷 酯 中 间 体 建 设 项 目 预 计 2017 年 12 月 建 成 投 产 16.1.2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其 中 的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限 制 用 地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不 属 于 安 徽 省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中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亦 不 属 于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淘 汰 和 限 制 的 产 业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16.1.3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拟 建 于 安 徽 滁 州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内, 所 在 地 块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铜 城 镇 的 总 体 发 展 方 向,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功 能 定 位 为 以 涂 料 项 目 为 特 色 的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集 中 区 以 树 脂 系 列 产 品 为 龙 头, 依 托 天 长 市 现 有 涂 料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的 同 时, 大 力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型 和 耐 久 性 涂 料, 如 水 性 涂 料 粉 末 涂 料 有 机 硅 有 机 氟 改 性 丙 烯 酸 酯 类 涂 料 重 防 腐 涂 料, 以 及 具 有 特 殊 功 能 的 专 用 涂 料 等, 357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同 时 整 合 周 边 塑 料 加 工 医 药 化 工 企 业,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生 产 加 工, 符 合 铜 城 镇 产 业 定 位 项 目 建 成 后, 本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经 厂 内 处 理 后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符 合 环 保 规 划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用 地 规 划 及 环 保 规 划, 与 相 关 规 划 是 相 容 的 16.1.4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可 行 性 (1) 废 气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气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及 食 堂 油 烟, 经 相 应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可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6) 表 2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及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计 算 的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厂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标 准 要 求 ;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最 近 场 界 监 控 点 浓 度 值 不 超 标, 且 预 测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无 超 标 点, 因 此 不 需 要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在 此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集 中 区 企 业 道 路, 无 居 民 医 院 学 校 等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可 满 足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设 置 要 求 (2) 废 水 本 项 目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清 下 水 均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集 中 区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噪 声 预 测 表 明,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为 各 类 高 噪 声 设 备 应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和 基 础 固 定 等 措 施 进 行 降 噪, 各 厂 界 噪 声 均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可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各 类 固 废 经 分 类 收 集 后, 均 将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对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358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6.1.5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SO 2 0.023t/a NOx 3.78t/a VOCs 5.187t/a, 需 向 环 保 局 进 行 申 请,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精 细 化 工 集 中 区 总 量 范 围 内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纳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16.1.6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和 功 能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天 长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及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满 足 各 自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由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时 预 测 数 据 可 见, 本 项 目 不 会 对 敏 感 点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该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及 总 图 布 置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由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经 相 应 措 施 处 理 后 项 目 废 气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最 终 环 境 影 响 也 符 合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需 设 置 为 以 厂 界 为 执 行 边 界 的 100m 范 围 目 前,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主 要 为 集 中 区 企 业 道 路, 无 居 民 点 以 及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点,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排 入 天 长 市 铜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达 标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较 小 距 离 衰 减 后 各 噪 声 源 对 各 测 点 的 总 影 响 值 比 较 小, 在 项 目 噪 声 源 影 响 下, 四 个 厂 界 昼 夜 间 及 最 近 敏 感 目 标 的 噪 声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16.1.7 清 洁 生 产 及 循 环 经 济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原 辅 材 料 较 清 洁 ; 工 艺 成 熟 ; 设 备 先 进 ; 物 耗 能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低 ; 资 源 消 耗 程 度 以 及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均 处 于 同 行 业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6.1.8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已 经 得 到 大 多 数 公 众 (100%) 的 支 持, 无 人 反 对 调 查 人 员 对 均 建 设 项 目 有 一 定 的 了 解, 并 认 为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较 小 或 一 般, 对 于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人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及 今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59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16.1.9 风 险 评 价 通 过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设 立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建 立, 可 以 较 为 有 效 的 最 大 限 度 防 治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和 有 效 处 置, 结 合 企 业 在 运 营 期 间 不 断 完 善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可 以 控 制 在 较 低 的 水 平,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及 危 害 将 低 于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水 平, 本 项 目 的 事 故 风 险 值 处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16.1.10 总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基 本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 选 址 基 本 恰 当, 布 局 基 本 合 理 ;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达 到 国 内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采 取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量 在 可 控 制 的 范 围 内 平 衡, 周 围 居 民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本 项 目 虽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但 在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立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情 况 下, 其 风 险 值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因 此,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前 提 下,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讲,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6.2 建 议 1 企 业 应 当 实 行 环 保 目 标 厂 长 经 理 负 责 制, 项 目 法 人 应 对 项 目 环 保 工 作 总 负 责, 把 企 业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列 入 生 产 管 理 中 去, 并 且 在 生 产 中 加 以 检 查 和 落 实 2 企 业 应 制 定 专 人 分 管 环 保 工 作, 并 建 立 专 门 的 环 保 机 构, 同 时 检 查, 监 督 企 业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保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3 加 强 企 业 体 系 管 理,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提 高 员 工 的 素 质 和 能 力, 提 高 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4 加 强 企 业 管 理 的 同 时, 应 注 意 对 职 工 环 境 保 护 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的 环 保 意 识, 做 到 环 境 保 护, 人 人 有 责, 积 极 探 索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5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美 化 环 境, 绿 化 点 有 建 筑 物 周 边 道 路 两 旁 厂 界 厂 门 口 等, 重 点 为 办 公 区 绿 化 隔 离 带 与 厂 界 绿 化 绿 化 在 美 化 厂 区 环 境 的 同 时, 还 可 起 防 污 滞 尘 减 噪 功 能 安 全 防 护 和 绿 化 景 观 的 作 用 6 制 定 各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时 按 照 规 程 操 作, 防 止 生 产 事 故 和 环 境 事 故 的 发 生 360 南 京 博 环 环 保 有 限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