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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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荆 门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2015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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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 录 前 言...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1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2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3 第 1 章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因 子 及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环 境 功 能 区 区 划 第 2 章 现 有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现 有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源 汇 总 现 有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现 有 工 程 水 平 衡 分 析 现 有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的 合 理 有 效 性 分 析 现 有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现 有 工 程 总 量 控 制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口 设 置 现 有 工 程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办 法 第 3 章 改 扩 建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改 扩 建 工 程 分 析 改 扩 建 项 目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改 扩 建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汇 总 I

5 3.5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平 衡 分 析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与 现 有 工 程 的 依 托 关 系 以 新 带 老 三 本 帐 第 4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第 5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第 6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及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及 措 施 征 地 及 拆 迁 安 置 社 会 影 响 施 工 期 的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辊 道 窑 拆 迁 煤 气 发 生 炉 改 造 过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第 7 章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II

6 7.4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第 8 章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及 对 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环 境 风 险 敏 感 点 排 查 事 故 源 项 识 别 最 大 可 行 事 故 及 事 故 概 率 源 项 分 析 及 后 果 计 算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事 故 后 处 置 培 训 与 演 练 事 故 后 监 测 小 结 第 9 章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计 方 案 厂 区 硬 化 及 绿 化 要 求 污 染 防 治 投 资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第 10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方 法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评 分 III

7 10.4 其 他 定 额 指 标 的 对 比 进 一 步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第 11 章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确 定 原 则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总 量 削 减 途 径 第 12 章 产 业 政 策 和 厂 址 选 择 论 证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论 证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相 符 性 论 证 规 划 相 符 性 论 证 环 境 相 符 性 论 证 第 13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分 析 方 法 环 保 投 资 损 失 估 算 项 目 的 经 济 与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经 济 指 标 与 评 价 第 14 章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和 意 义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统 计 及 分 析 公 众 意 见 答 复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第 15 章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IV

8 15.3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第 16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与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结 论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结 论 污 染 物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结 论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影 响 结 论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结 论 公 众 调 查 结 论 总 结 论 建 议 附 件 : 1. 委 托 书 ; 2. 公 众 参 与 证 明 ; 3. 广 东 省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广 东 省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4.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站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明 环 报 书 号 ; 5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抛 光 砖 1100 万 m2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 明 环 工 业 验 号 ; 6. 排 污 许 可 证 ; 7.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 8. 营 业 执 照 及 ISO 认 证 等 文 件 ; 9. 用 地 证 明 : 佛 高 国 用 (2011) 第 号 ; 10. 煤 质 报 告 ; 11.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及 修 改 索 引 ; 12. 污 染 源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 13. 总 量 来 源 ; V

9 14. 煤 制 气 设 备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15. 审 批 登 记 表 VI

10 前 言 佛 山 陶 瓷 历 史 悠 久, 源 远 流 长, 自 古 便 被 誉 为 南 国 陶 都 经 过 改 革 开 放 30 年 的 迅 猛 发 展, 佛 山 陶 瓷 已 发 展 成 为 产 业 基 础 雄 厚, 产 业 体 系 完 善, 影 响 辐 射 面 广, 社 会 就 业 者 众, 享 誉 国 内 外, 极 具 历 史 文 化 底 蕴 和 地 方 特 色 优 势 的 传 统 支 柱 产 业 目 前, 佛 山 正 努 力 建 设 成 为 广 东 第 三 大 城 市, 对 陶 瓷 产 业 的 发 展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通 过 扶 优 扶 强 政 策, 努 力 建 设 和 发 展 有 实 力 的 陶 瓷 大 集 团, 并 在 此 前 提 下 提 出 要 全 力 建 设 三 大 世 界 级 产 业 基 地 之 一 : 全 球 陶 瓷 之 都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 下 简 称 贝 斯 特 公 司 )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瓷 质 抛 光 砖 的 建 材 企 业, 目 前 已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规 模 较 大 实 力 较 强 产 品 质 量 较 优 品 牌 信 誉 较 好 的 建 陶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目 前 该 企 业 位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 见 图 1 及 图 2), 占 地 面 积 43 万 平 方 米, 厂 房 面 积 40 万 平 方 米, 全 套 引 进 意 大 利 SACMI4600 至 8800 大 吨 位 萨 克 米 压 机 和 西 班 牙 SINCRO II 滚 筒 式 印 花 机 等 世 界 顶 尖 的 生 产 设 备, 现 可 年 生 产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贝 斯 特 公 司 目 前 已 获 得 中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3C 证 书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ISO9001 国 际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认 可 证 书 中 国 建 材 工 程 建 设 协 会 推 荐 产 品 中 国 III 型 环 境 标 志 证 书 国 家 A 类 绿 色 环 保 产 品 等 荣 誉 证 书 随 着 政 府 产 业 调 整 城 乡 一 体 化 进 程 加 快, 会 不 断 推 动 市 场 对 抛 光 砖 的 需 求 而 贝 斯 特 公 司 的 产 品, 以 其 品 质 获 得 了 消 费 者 的 喜 爱,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企 业 拟 在 原 厂 东 侧 相 邻 地 块 进 行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万 元, 总 占 地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的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后 该 企 业 年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至 1900 万 平 方 米 由 于 陶 瓷 产 业 的 发 展, 并 综 合 考 虑 目 前 节 能 减 排 的 趋 势, 企 业 将 同 时 对 现 有 工 程 的 辊 道 窑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改 用 加 宽 加 长 的 窑 炉 提 高 节 能 效 率, 并 对 现 有 的 传 统 工 艺 煤 气 站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改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制 备 空 气 煤 气 ( 该 技 术 经 佛 山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同 意 在 该 项 目 企 业 进 行 试 点 应 用, 该 技 术 经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组 织 权 威 专 家 鉴 定 其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 改 扩 建 后, 煤 气 发 生 炉 保 持 12 台 总 数 不 变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和 营 运 期 均 存 在 潜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1

11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2004 年 7 月 29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12 次 会 议 修 订 后 的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设 过 程 中 或 者 建 成 投 产 后 可 能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迁 建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及 区 域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贝 斯 特 公 司 于 2011 年 5 月 委 托 了 荆 门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环 评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到 项 目 选 址 地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并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项 目 资 料, 结 合 改 扩 建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和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 审 稿 2012 年 4 月 19 日, 由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运 输 和 城 市 管 理 局 主 持 召 开 项 目 报 告 书 评 审 会, 并 形 成 专 家 组 评 审 意 见 评 价 单 位 按 照 专 家 组 意 见 对 报 告 进 行 的 认 真 修 改 和 完 善, 形 成 修 改 稿 2013 年 1 月 23 日,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运 输 和 城 市 管 理 局 在 高 明 区 又 主 持 召 开 了 修 改 后 报 告 书 的 专 家 复 核 会, 并 形 成 专 家 复 核 意 见 2014 年 12 月 26 日,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在 高 明 区 主 持 召 开 了 修 改 后 报 告 书 的 第 二 次 专 家 复 核 会 评 价 单 位 根 据 复 核 意 见, 对 报 告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的 修 改 完 善, 形 成 本 稿 以 供 建 设 方 上 报 审 批 2

12 原 有 项 目 改 扩 建 项 目 图 例 : 项 目 位 置 比 例 1: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3

13 江 根 村 陈 村 榕 根 村 大 简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罗 格 村 大 气 监 测 布 点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原 厂 区 所 在 地 扩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2 项 目 卫 星 图 及 大 气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我 公 司 在 初 步 资 料 分 析 研 究 和 现 场 踏 勘 现 状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了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在 上 述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对 有 关 资 料 的 调 研 整 理 计 算 分 析, 依 据 相 关 法 规 标 准 和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本 报 告 书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评 的 工 作 程 序 见 下 图 1

14 图 3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流 程 图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陶 瓷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工 业 污 染 型, 鉴 于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比 较 单 一, 不 敏 感, 本 次 评 价 我 们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项 目 运 行 造 成 的 大 气 污 染 环 境 风 险 等 方 面 的 问 题 2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本 报 告 书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调 查 和 评 价,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排 污 负 荷 进 行 了 估 算, 预 测 了 建 设 项 目 外 排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程 度, 并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和 相 关 建 议 根 据 评 价 分 析,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影 响 环 境 的 污 染 因 素 按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处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厂 界 噪 声 等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固 废 零 排 放, 可 把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在 最 低 的 限 度 ; 同 时 经 过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和 落 实 风 险 措 施 后, 发 生 风 险 的 几 率 很 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不 至 于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管 理 规 定, 落 实 有 关 的 环 保 措 施, 尤 其 是 生 产 废 水 生 产 废 气 和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必 须 落 实,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须 经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验 收 后, 整 个 项 目 方 可 投 产 使 用 在 此 条 件 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从 环 保 角 度 而 言 是 可 行 的 3

16 第 1 章 总 则 1.1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九 号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6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4 月 修 正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10 月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根 据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等 十 二 部 法 律 的 决 定 (2013 年 6 月 29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 第 五 十 四 号 ), 2012 年 2 月 29 日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11 月 1 日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修 订 ;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1.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国 环 发 [2001]199 号 ); 12. 工 作 场 所 安 全 使 用 化 学 品 规 定 ( 交 通 部 化 学 工 业 部 劳 动 部 发 [1996]423 号 ); 13. 废 弃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办 法 (2005 年 10 月 1 日 ); 14.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1999 年 10 月 1 日 ); 15.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规 定 ( 国 发 号 ); 16.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98 号 ; 17.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国 土 资 发 号 ); 1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2000 年 第 284 号 ; 4

17 19.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16 号,2004 年 10 月 18 日 ;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7 号,2008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1.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贮 存 通 则 (GB ); 22.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05 号,2001 年 6 月 13 日 ; 23.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环 办 函 号 ; 24. 工 业 行 业 近 期 发 展 导 向, 国 经 贸 行 业 号,2002 年 9 月 28 日 ; 25.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2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 2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2009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 2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起 执 行 ); 2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08 年 10 月 1 日 起 正 式 执 行 ); 3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2009 年 3 月 1 日 执 行 ); 31.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实 施 ); 32. 环 发 [2006]28 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33. 国 发 [2007]15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3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修 订 35.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12 年 5 月 23 日 ; 36.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2011 年 2 月 16 日 国 务 院 第 144 次 常 务 会 议 修 订 ; 37.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2 版 ) 38. 关 于 实 施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5

18 39. 关 于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检 工 作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4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2009 年 12 月 26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修 正 41.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号 ; 42.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物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43.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20 号,2013 年 2 月 7 日 发 布 ) 44. 关 于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14 号,2013 年 2 月 27 日 发 布 );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和 政 策 1.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5 年 1 月 1 日 ; 2.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2012 年 7 月 26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修 正 ; 3.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2012 年 7 月 26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修 正 ; 4. 广 东 省 碧 水 工 程 计 划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办 (1997)29 号 文 ; 5.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办 (2000)7 号 文 ; 6.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7. 广 东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1997 年 11 月 13 日 ; 8.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处 理 行 政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35 号, 2009 年 3 月 ); 9. 广 东 省 实 施 (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1999 年 ; 10.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办 法 的 通 知, 粤 府 [2012]143 号 ; 11. 广 东 省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实 施 方 案 (2005 年 ); 12.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6

19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修 正 ); 13.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粤 府 号 ; 14.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管 理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意 见 粤 环 [2007]99 号 ; 15.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范 ( 试 行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粤 环 监 [2000]8 号,2000 年 9 月 11 日 ; 16.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2011 年 7 月 ; 17.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修 正 ); 18.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2004 年 9 月 24 日 省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 19.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2005 年 2 月 18 日 ; 20.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实 施 方 案,2005 年 2 月 3 日 ; 21. 广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修 正 ); 22. 广 东 省 高 危 废 物 名 录,2009 年 1 月 1 日 ; 23.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国 发 [2005] 第 40 号,2005 年 12 月 2 日 ; 24. 广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粤 府 [2011]47 号, 2011 年 4 月 19 日 ; 25. 广 东 省 污 染 源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导 则 ( 粤 环 号 ); 26.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方 案 ( 年 ), 粤 府 (2014)6 号 ; 27.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4 年 本 ), 粤 发 改 产 业 (2014) 210 号 ; 28. 关 于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粤 环 号 ; 29.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粤 环 号 ; 30.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 佛 山 市 政 府,2007 年 12 月 ); 31. 佛 山 市 实 施 <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 办 法 (1999 年 ); 32.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83 号 广 东 省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1 月 1 日 起 执 行 ); 7

20 33. 粤 环 [2008]69 号 文 关 于 实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管 理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前 置 审 批 制 度 的 通 知 ; 34.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34 号 ; 35.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调 整 提 升 工 作 的 通 知 ; 36.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评 价 指 导 方 案 ; 37.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扶 优 扶 强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佛 府 办 [2008]120 号 ; 38.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 39. 佛 山 市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 40.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 ) ; 41. 佛 山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实 施 意 见 ( 佛 府 [2010]19 号 ); 42. 印 发 佛 山 市 节 能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号 ); 43. 关 于 印 发 <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陶 瓷 印 染 人 造 革 合 成 革 行 业 污 染 整 治 实 施 方 案 > 的 通 知, 明 府 办 号 ; 44.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45. 广 东 省 主 要 耗 能 产 品 能 耗 限 额 ( 试 行 ) ; 46. 关 于 在 工 业 生 产 中 使 用 低 硫 份 燃 料 的 通 知 ( 佛 经 贸 号 ); 47.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鼓 励 类 )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工 交 号 ); 48.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工 交 号 ); 49. 印 发 <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意 见 和 佛 山 市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实 施 方 案 > 的 通 知,( 佛 府 办 号 ); 50.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标 准 GB21252; 51. 佛 山 市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规 划 纲 要 (2003 年 ); 52. 佛 山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53.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 佛 山 市 政 府,2007 年 12 月 ); 54.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2013]14 号 ; 55. 广 东 省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 ) 年, 粤 环 函 [2013]238 号 ; 56.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发 布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8

21 建 设 项 目 名 录 (2013 年 本 ) 的 通 知 ( 佛 环 [2013]81 号 ); 57. 关 于 印 发 < 佛 山 市 天 更 蓝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的 通 知, 佛 府 办 [2013]42 号 ; 58. 佛 山 市 实 施 <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 工 作 方 案 ( 年 ) ; 59.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的 配 套 环 保 政 策, 粤 环 号 ; 60. 广 东 省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规 定, 粤 府 号,1993 年 9 月 3 日 ; 61. 佛 山 市 陶 瓷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深 化 治 理 实 施 方 案,2014 年 环 评 工 作 技 术 规 范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08 年 8 月 15 日 修 订, 2008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HJ ; 9.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10.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11. 发 生 炉 煤 气 站 设 计 规 范 (GB ); 12.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环 发 号 ; 13.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管 理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粤 环 号 ; 14.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 15. 环 境 空 气 细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59 号 ; 16.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HJ ; 17.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HJ ; 18. 袋 式 除 尘 通 用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J ; 9

22 19. 普 通 柴 油 GB 其 它 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2004 年 5 月 ; 2. 广 东 省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3. 广 东 省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4.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抛 光 砖 1100 万 m 2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 明 环 工 业 验 号 ; 5.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站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明 环 报 书 号 ; 6. 用 地 证 明 7. 企 业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及 安 全 消 防 等 制 度 ; 8. 项 目 环 评 委 托 书 1.2 评 价 因 子 及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根 据 对 企 业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因 子 汇 总 见 表 表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污 染 源 类 别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去 向 生 活 污 水 SS COD Cr BOD 5 NH 3 -N 煤 气 发 生 站 * 挥 发 酚 ( 酚 水 ) CODcr 水 污 染 物 施 釉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COD 重 金 属 SS 自 建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地 面 冲 洗 水 SS 工 艺 废 水 ( 球 磨 抛 光 设 备 清 洗 ) SS 初 期 雨 水 SS 沉 淀 后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源 辊 道 窑 SO 2 粉 尘 NOx 氟 化 物 氨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10

23 熔 块 窑 SO 2 粉 尘 NOx 大 气 环 境 喷 雾 干 燥 塔 压 砖 煤 破 碎 煤 气 发 生 站 原 料 及 煤 堆 场 SO 2 粉 尘 氟 化 物 NOx 氨 粉 尘 粉 尘 恶 臭 (H 2 S) * 挥 发 酚 粉 尘 锅 炉 SO 2 NO x 烟 尘 噪 声 污 染 源 各 生 产 机 器 和 配 套 设 备 噪 声 厂 界 环 境 压 砖 烧 成 废 坯 料 废 砖 厂 内 回 用 或 外 卖 其 他 建 材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回 收 作 为 原 料 固 体 废 弃 物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灰 渣 外 卖 其 他 建 材 厂 * 煤 焦 油 * 酚 水 焚 烧 其 他 废 矿 物 油 等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原 料 化 工 料 包 装 包 装 物 供 应 商 回 收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处 理 注 : 带 * 号 的 污 染 物 为 现 有 工 程 有 产 生, 而 在 改 扩 建 后, 因 采 用 了 科 达 气 化 炉 制 造 空 气 煤 气, 则 改 扩 建 后 无 该 类 污 染 物 产 生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确 定 本 次 环 评 质 量 标 准 1.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当 地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项 目 段 水 评 价 指 标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标 准, 高 明 河 三 洲 桥 至 高 明 海 口 段 执 行 III 类 标 准,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执 行 IV 类 标 准, 各 评 价 指 标 摘 录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评 价 标 准 值 摘 录 单 位 :mg/l,ph 除 外 项 目 II 类 标 准 III 类 标 准 IV 类 标 IV 类 标 项 目 II 类 标 准 III 类 标 准 准 准 PH 总 磷 COD cr NH 3 -N BOD 挥 发 酚 DO LAS 石 油 类 氟 化 物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氰 化 物

24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实 际 排 放 情 况 和 当 地 环 境 空 气 特 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选 取 PM 10 PM 2.5 SO 2 NO 2 TSP 氟 化 物 H 2 S 酚 等, 各 因 子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表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摘 录 保 护 对 象 标 准 指 标 限 值 μg /m 3 车 间 外 及 居 民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PM 10 日 平 均 150 PM 2.5 日 均 值 75 SO 2 小 时 值 500 日 平 均 150 NO 2 小 时 值 200 日 平 均 80 NOx 小 时 值 250 日 平 均 100 氟 化 物 日 平 均 7 1 小 时 平 均 20 TSP 年 平 均 200 日 平 均 300 酚 20 氨 200 H 2 S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周 边 敏 感 点 居 民 点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2 类 标 准,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值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昼 65dB(A) 声 环 境 3 类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夜 昼 55dB(A) 60dB(A) 2 类 夜 50dB(A) 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佛 山 高 明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25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 摘 录 ) 单 位 : mg/l(ph 除 外 ) 项 目 ph 总 硬 度 总 大 肠 菌 群 数 ( 个 /l) Cu 六 价 铬 Ⅲ 类 6.5~ 项 目 硫 酸 盐 氟 化 物 总 镉 亚 硝 酸 盐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Ⅲ 类 项 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挥 发 酚 氯 化 物 总 铅 Ⅲ 类 项 目 氰 化 物 锌 镍 总 汞 硝 酸 盐 Ⅲ 类 排 放 标 准 1.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污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排 放, 回 用 水 执 行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 ),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表 工 业 回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直 流 冷 却 水 13 冷 却 用 水 敞 开 式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补 充 水 洗 涤 用 水 锅 炉 补 充 水 工 艺 与 产 品 用 水 1 ph 值 悬 浮 物 (SS)(mg/L) 浊 度 (NTU) 色 度 ( 度 )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mg/l)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Cr )(mg/l) 氨 氮 ( 以 N 计 /mg/l) 10 a a 当 敞 开 式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换 热 器 为 铜 质 时,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中 循 环 水 的 氨 氮 指 标 应 小 于 1m g/l 2.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辊 道 窑 干 燥 塔 废 气 执 行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4 年 第 83 号 ),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相 关 标 准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及 国 家 环 保 部 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 发 布 的 修 改 单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4 年 第 83 号 ), 新 修 改 单 主 要 将 原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为 1.7 修 改 为 含 氧 量 为 18%, 然 后 将 表 5 标 准 值 修 改 为 喷 雾 干 燥 塔 陶 瓷 窑 的 颗 粒 物 限 值 调 整 为 30 mg/m 3 二 氧 化 硫 限 值 调 整 为 50 mg/m 3 氮 氧 化 物 限 值 调 整 为 180 mg/m 3

26 根 据 新 修 改 的 标 准, 按 照 其 烟 气 基 准 含 氧 量 18%, 计 算 新 标 准 的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为 : a=21/(21-q)=21/(21-18)=7 再 将 修 改 后 标 准 浓 度 折 算 为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为 1.7 的 数 值 与 修 改 前 国 标 对 比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国 家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对 比 一 览 表 现 有 企 业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 生 产 工 序 原 料 制 备 干 燥 烧 成 烤 花 生 产 设 备 喷 雾 干 燥 塔 辊 道 窑 燃 料 类 型 水 煤 浆 油 气 标 准 旧 标 准 修 改 单 旧 标 准 修 改 单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 烟 气 黑 度 氟 化 物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新 建 企 业 (2010 年 10 月 1 日 起, 现 有 企 业 从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 生 产 工 序 原 料 制 备 干 燥 烧 成 烤 花 生 产 设 备 喷 雾 干 燥 塔 辊 道 窑 燃 料 类 型 水 煤 浆 油 气 标 准 旧 标 准 修 改 单 旧 标 准 修 改 单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 烟 气 黑 度 氟 化 物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可 见, 国 家 根 据 陶 瓷 产 业 烟 气 实 际 排 放 情 况, 对 国 家 标 准 进 行 了 修 改, 经 过 折 14

27 算 对 比 可 见, 其 在 相 同 的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下 的 排 放 浓 度 值 放 宽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陶 瓷 行 业 应 执 行 以 下 标 准 : 表 陶 瓷 行 业 ( 粤 环 号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生 产 工 序 原 料 制 备 干 燥 烧 成 烤 花 mg/m 3 监 控 位 置 生 产 设 备 喷 雾 干 燥 塔 辊 道 窑 燃 料 类 型 水 煤 浆 气 颗 粒 物 mg/m 二 氧 化 硫 mg/m 排 放 口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mg/m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1.7 根 据 修 改 后 的 国 家 标 准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相 关 标 准, 本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具 体 如 下 : 其 中 现 有 工 程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执 行 标 准 见 下 表 表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生 产 工 序 原 料 制 备 干 燥 烧 成 烤 花 mg/m 3 监 控 位 置 生 产 设 备 喷 雾 干 燥 塔 辊 道 窑 燃 料 类 型 水 煤 浆 气 颗 粒 物 mg/m 二 氧 化 硫 mg/m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mg/m 排 放 口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曼 黑 度, 级 ) 1 氟 化 物 mg/m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1.7 现 有 工 程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改 扩 建 工 程 执 行 标 准 见 下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 及 改 扩 建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生 产 工 序 原 料 制 备 干 燥 烧 成 烤 花 mg/m 3 监 控 位 置 生 产 设 备 喷 雾 干 燥 塔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15

28 燃 料 类 型 水 煤 浆 气 颗 粒 物 mg/m 二 氧 化 硫 mg/m 氮 氧 化 物 ( 以 NO 2 计 )mg/m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曼 黑 度, 级 ) 1 氟 化 物 mg/m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压 砖 堆 煤 场 粉 尘 有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 企 业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执 行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表 6 标 准 ; 煤 气 站 无 组 织 排 放 酚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 排 放 方 式 表 压 砖 及 堆 煤 场 粉 尘 煤 气 站 无 组 织 酚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高 度 (m)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排 放 速 率 限 值 (Kg/h) 排 放 标 准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集 中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无 组 织 酚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项 目 原 有 的 燃 煤 锅 炉 已 技 改, 更 改 为 燃 气 锅 炉, 建 议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及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A 区 标 准 之 严 者, 见 表 至 ; 适 用 区 域 表 广 东 省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mg/m 3 ) 在 用 锅 炉 执 行 日 期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锅 炉 执 行 日 期 烟 气 黑 度 ( 级 ) 2010 年 1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1 月 1 日 2010 年 10 月 1 日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全 部 区 域 氮 氧 化 物 表 国 家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排 放 限 值 污 染 物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前 2016 年 7 月 1 日 后 颗 粒 物

29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气 黑 度 -- 1 表 本 项 目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项 目 排 放 限 值 颗 粒 物 30 二 氧 化 硫 50 氮 氧 化 物 200 烟 气 黑 度 1 4 厂 址 边 界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 二 级 标 准, 即 厂 界 恶 臭 20( 无 量 纲 ) H 2 S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标 准 值 0.06mg/m 3 ;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标 准 值 1.5 mg/m 3 ; 表 本 项 目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项 目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要 求 臭 气 浓 度 无 组 织 厂 界 20( 无 量 纲 ) H 2 S 无 组 织 厂 界 0.06mg/m 3 20m 烟 囱 排 放 0.58kg/h 氨 无 组 织 厂 界 1.5 mg/m 3 20m 烟 囱 排 放 8.7kg/h 5 柴 油 发 电 机 执 行 非 道 路 移 动 机 械 用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第 三 四 阶 段 ) GB 阶 段 表 额 定 净 功 率 (Pmax) (KW) 本 项 目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CO (g/kwh) HC (g/kwh) NOx (g/kwh) HC+NOx (g/kwh) PM (g/kwh) 第 三 阶 段 > * 本 项 目 柴 油 发 电 机 1000kw 6 熔 块 窑 废 气 执 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中 非 金 属 焙 烧 炉 窑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熔 块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熔 块 窑 污 染 物 过 剩 系 数 颗 粒 物 mg/m 3 二 氧 化 硫 mg/m 3 氮 氧 化 物 mg/m 3 GB

30 * 熔 块 窑 近 期 将 燃 用 企 业 自 身 产 生 的 焦 油, 远 期 因 科 达 炉 逐 渐 替 代 传 统 煤 气 发 生 炉 不 产 生 焦 油 后, 燃 用 柴 油 7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 2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表 项 目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标 准 主 要 噪 声 源 昼 间 夜 间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施 工 过 程 生 产 及 辅 助 设 备 固 废 排 放 标 准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危 险 废 物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和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已 以 上 三 项 标 准 的 2013 年 修 改 单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5. 天 然 气 GB ; 6. 普 通 柴 油 GB 评 价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所 有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不 排 放,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2.3-93)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判 定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表 排 水 量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水 域 规 模 水 质 要 求 等 级 判 定 0t/d 中 等 小 河 II 三 级 18

31 1.3.2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粉 尘 和 SO 2 NO 2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粉 ( 烟 ) 尘,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的 规 定, 根 据 以 下 依 据 定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表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评 判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点 源 及 面 源 参 数 见 章 节 7.1 经 计 算, 煤 气 发 生 站 硫 化 氢 压 砖 及 煤 破 碎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熔 块 窑 ( 燃 焦 油 ) 的 氮 氧 化 物 的 占 标 率 大 于 10%,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23.25% 18% 21.4% 12.94%; 项 目 10%<Pmax 80%, 故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点 源 污 染 源 估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mg/m 3 占 标 率 % 距 离 m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Q1 喷 雾 塔 氨 烟 尘 氟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Q2 辊 道 窑 氨 烟 尘 氟 化 物 Q3 熔 块 窑 ( 燃 焦 油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32 Q3 熔 块 窑 ( 燃 柴 油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Q4 压 砖 粉 尘 Q5 破 碎 粉 尘 表 项 目 面 源 污 染 源 估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Mg 3 /m 占 标 率 % 距 离 m 煤 气 发 生 站 硫 化 氢 煤 堆 场 粉 尘 原 料 堆 场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煤 破 碎 粉 尘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评 导 则 ( 声 环 境 部 分 ) 中 有 关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基 本 原 则,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工 业 集 中 区, 声 环 境 规 划 属 3 类 区, 且 采 取 措 施 后 项 目 周 边 敏 感 点 受 项 目 影 响 噪 声 级 增 量 少 于 3 db(a), 其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因 此,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确 定 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本 次 改 扩 建 将 设 置 两 个 缓 冲 罐,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4000m 3 ; 现 有 工 程 有 缓 冲 罐 3 个,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6000m 3, 该 3 个 缓 冲 罐 不 拆 除 ; 即 改 扩 建 完 后, 项 目 总 体 的 煤 气 储 量 为 10000m 3, 按 其 密 度 为 1.3kg/m 3 计 算, 其 总 储 量 为 13t,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的 辨 别 方 法, 煤 气 (CO,CO 和 H 2 CH 4 的 混 合 物 等 ) 的 临 界 值 为 20t, 项 目 存 储 量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氨 水 (20%) 储 量 为 6t, 折 算 为 纯 氨 量 为 1.09t,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10t),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集 中 区, 不 属 于 敏 感 区 域,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将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20

33 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类 别 剧 毒 危 险 性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可 燃 易 燃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评 价 重 点 本 次 环 评 工 作 的 重 点 是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及 以 新 带 老 改 扩 建 工 程 和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 HJ ),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结 合 当 地 地 表 水 分 布 及 水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 项 目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 项 目 段 至 农 灌 渠 汇 入 高 明 河 处, 共 2500m; 高 明 河 : 农 灌 渠 汇 入 口 高 明 河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500m, 共 5000m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结 合 估 算 结 果 及 当 地 气 象 条 件,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主 导 风 向 为 主 轴, 边 长 为 5km 的 距 形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声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结 合 项 目 选 址 周 边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分 布, 将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定 位 项 目 厂 界 外 200m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属 二 级 评 价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分 析 评 价 范 围 为 距 离 源 点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地 21

34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下 游 约 2.5km 及 汇 入 高 明 河 后 的 4.5km 河 段 环 评 将 对 风 险 影 响 进 行 定 量 预 测, 说 明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重 点 提 出 风 险 防 范 减 缓 和 应 急 措 施 各 评 价 因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图 评 价 范 围 示 意 图 环 境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是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其 敏 感 因 素 和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和 图 项 目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22

35 编 号 1 2 明 城 镇 禄 堂 村 3 樟 村 罗 格 4 村 大 简 5 村 6 * 榕 根 村 古 柳 7 村 8 陈 村 江 根 村 岭 脚 村 长 身 岗 村 敏 感 点 与 项 目 相 对 方 位 -- 北 面 明 阳 村 委 会 明 南 村 委 会 明 阳 村 委 会 明 南 村 委 会 东 北 面 南 面 南 面 西 面 南 面 东 面 北 面 北 面 西 面 西 面 影 响 因 素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与 最 近 熔 块 窑 距 离 m 表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最 近 辊 道 窑 距 离 m 与 最 近 喷 雾 塔 距 离 m 与 最 近 煤 气 发 生 炉 距 离 m 与 项 目 边 界 距 离 m 功 能 影 响 人 数 ( 人 ) 居 民 点

36 元 坑 村 山 塘 口 村 白 庙 村 龙 潭 村 海 园 村 泥 湾 村 木 田 村 白 管 村 禾 仓 村 新 罗 里 井 山 村 明 阳 村 委 会 明 北 村 委 会 西 面 西 面 西 北 面 西 北 面 北 面 北 面 北 面 北 面 东 北 面 北 面 西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废 气 风 险 高 明 河 北 面 废 水 项 目 北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下 游 2.5km 24 农 灌 排 洪 渠 北 面 废 水 项 目 北 面 厂 界 外 侧 IV 类 水 质 * 榕 根 村 位 于 项 目 改 扩 建 项 目 选 址 内, 需 拆 迁 安 置, 目 前 搬 迁 安 置 完 毕, 安 置 地 点 位 于 项 目 南 面 道 路 对 面, 安 置 后 距 离 项 目 南 侧 厂 界 约 100m, 以 上 表 格 为 搬 迁 后 距 离 II 类 水 质

37 高 明 河 小 灌 渠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 敏 感 点 : 270m 374m 533m 57m 100m 387m 95m 图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示 意 图 25

38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区 划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号 ), 项 目 所 在 段 属 于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为 综 合 用 水, 水 质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II 类 ; 下 游 高 明 三 洲 桥 至 高 明 海 口 段, 水 质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III 类 项 目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为 当 地 农 村 污 水 排 渠 及 防 洪 渠, 主 要 功 能 为 农 灌 及 防 洪, 由 于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号 ) 及 当 地 水 功 能 区 划 未 对 其 进 行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按 其 水 体 功 能 应 执 行 IV 类 标 准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不 排 放, 不 设 置 污 水 排 放 口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功 能 区 划 图 见 图

39 高 明 河 II 类 水 体 东 侧 农 灌 渠 IV 类 水 体 ( 改 道 后 流 向 ) 项 目 用 地 边 界 东 侧 农 灌 渠 IV 类 水 体 ( 现 流 向 )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图 27

40 高 明 河 东 侧 农 灌 渠 IV 类 水 体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功 能 区 划 图 及 水 监 测 布 点 图 28

41 1.5.2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 佛 山 市 政 府,2007 年 12 月 ), 项 目 区 域 所 在 地 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2000 年 修 正 版 ) 中 二 级 标 准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明 环 报 书 号,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项 目 周 边 居 住 敏 感 点 应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项 目 所 属 的 各 类 功 能 区 区 划 范 围 如 表 所 列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复 函 ( 粤 办 函 号 ),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佛 山 高 明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表 项 目 选 址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编 号 项 目 功 能 属 性 及 执 行 标 准 1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 地 表 水 II 类 标 准, 综 合 用 水 高 明 河 三 洲 桥 至 高 明 海 口 段 : 地 表 水 III 类 标 准, 综 合 用 水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 地 表 水 IV 类 标 准, 农 业 用 水 2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执 行 III 类 标 准 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二 类 区, 二 类 4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3 类 区,3 类 周 边 敏 感 点 居 民 区 为 2 类 区, 执 行 2 类 标 准 5 是 否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否 6 是 否 风 景 名 胜 区 否 7 是 否 自 然 保 护 区 否 8 是 否 森 林 公 园 否 9 是 否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否 10 是 否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否 11 是 否 人 口 密 集 区 否 12 是 否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否 29

42 13 是 否 三 河 三 湖 两 控 区 酸 雨 控 制 区 14 是 否 水 库 库 区 否 15 是 否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水 范 围 否 16 是 否 属 于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否 30

43 第 2 章 现 有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2.1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现 有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项 目 名 称 :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2.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J 非 金 属 矿 采 选 及 制 品 制 造 -14 陶 瓷 制 品 3. 建 设 地 点 :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4. 项 目 投 资 : 总 投 资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5. 占 地 面 积 : 43 万 m 2, 厂 房 面 积 40 万 m 2, 绿 化 面 积 5000 m 2 6. 劳 动 定 员 与 制 度 : 职 工 人 数 2300 人, 厂 内 食 宿, 年 工 作 320 天, 部 分 三 班 制 7. 经 济 产 值 : 年 总 产 值 5.5 亿 元 8. 建 设 情 况 : 已 投 产 企 业 建 设 历 程 介 绍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0 年, 是 一 家 专 业 开 发 设 计 生 产 销 售 各 类 高 档 抛 光 砖 的 建 陶 企 业 该 企 业 现 有 工 程 已 于 2004 年 5 月 委 托 了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编 制 了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模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并 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 获 得 了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模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明 环 报 书 号 ) 2005 年 10 月 28 日 经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同 意 投 入 试 生 产 2006 年 现 有 工 程 通 过 了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验 收, 并 取 得 关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抛 光 砖 1100 万 m 2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 ( 明 环 工 业 验 号 ),2011 年 获 得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运 输 和 城 市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广 东 省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编 号 目 前 贝 斯 特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抛 光 砖, 百 特 陶 瓷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见 附 件 该 企 业 是 佛 山 市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验 收 陶 瓷 卫 浴 企 业 之 一 31

44 表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一 览 表 环 保 手 续 类 型 办 理 时 间 办 理 结 果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编 制 报 告 书 环 保 审 批 明 环 报 书 号 试 生 产 同 意 试 生 产 环 保 验 收 2006 明 环 工 业 验 号 排 污 许 可 其 他 -- 生 产 至 今, 未 出 现 环 保 投 诉 存 在 问 题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根 据 监 测 报 告, 辊 道 窑 的 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二 氧 化 硫 超 标 排 放 ( 详 见 报 告 内 分 析 )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主 要 产 品 为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抛 光 砖 是 通 体 砖 坯 体 的 表 面 经 过 打 磨 而 成 的 一 种 光 亮 的 砖, 坚 硬 耐 磨, 美 观 大 方 项 目 现 有 规 格 包 括 , 总 产 量 1100 万 平 方 米 表 项 目 产 品 明 细 一 览 表 产 品 型 号 单 位 产 量 万 m2/a 合 计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为 43 万 m 2, 厂 房 面 积 40 万 m 2, 主 要 建 筑 物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仓 库 球 磨 车 间 喷 雾 塔 窑 炉 生 产 车 间 抛 光 线 宿 舍 ABCD 四 栋 办 公 室 等, 32

45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绿 化 面 积 5000 m 2 项 目 现 有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见 图 现 有 工 程 平 面 布 局 : 生 产 区 设 于 厂 区 西 侧, 其 中 煤 气 发 生 站 位 于 最 西 边, 往 东 分 别 为 砖 坯 制 造 车 间 ( 球 磨 过 筛 除 铁 均 化 喷 雾 干 燥 陈 腐 ) 成 型 压 砖 车 间 辊 道 窑 烧 成 车 间 抛 光 磨 边 车 间 宿 舍 及 办 公 楼 设 置 于 最 东 面, 距 离 煤 气 发 生 站 1300m, 距 离 主 要 粉 尘 排 放 源 ( 球 磨 及 喷 雾 干 燥 压 砖 车 间 )670m 可 见, 目 前 宿 舍 及 办 公 楼 上 风 向 无 大 气 污 染 源 分 布, 且 与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距 离 符 合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外 环 境 最 近 敏 感 点 是 樟 村, 距 离 厂 界 95m, 但 距 离 现 有 的 煤 气 站 距 离 为 190m, 大 于 煤 气 发 生 站 100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 也 大 于 原 料 仓 煤 仓 粉 尘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项 目 北 面 为 工 业 空 地 及 山 地 ; 东 面 为 本 期 改 扩 建 用 地 ; 南 面 为 合 和 大 道, 宽 80m, 路 对 面 为 罗 格 村, 距 离 57m; 樟 村, 距 离 约 95m; 西 面 为 发 展 工 业 用 地, 分 布 有 岭 脚 村 (270m) 大 简 村 (387m) 长 身 岗 村 (533m), 元 坑 村 (724m) 等 现 有 工 程 四 至 现 状 见 图 及 图 项 目 东 面 工 业 用 地 南 面 合 和 大 道 及 厂 区 大 门 33

46 西 面 空 地 及 村 委 北 面 工 业 空 地 及 山 地 图 现 有 工 程 四 至 现 状 图 34

47 35

48 374m 533m 270m 95m 57m 100m 387m 图 项 目 四 至 图 36

49 2.1.6 现 有 工 程 组 成 项 目 工 程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等 各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见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组 成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及 规 格 12 台 (8 用 4 备 ) 喷 雾 干 燥 塔 ( 已 批 12 台, 目 前 建 设 7 设 计 能 力 (m 2 /a) 年 运 行 天 数 主 体 工 程 台 喷 雾 塔 ) 18 条 辊 道 窑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320 (150m, 已 批 18 条, 但 目 前 建 设 了 14 条 ) 辅 助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煤 气 发 生 站 仓 库 原 料 运 输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12 台 ),Φ3.4M 原 料 储 备 区 1 座 ; 煤 仓 1 座 ; 泥 仓 5 座 原 料 供 应 商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运 输 公 司 承 运 供 水 由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供 给, 管 径 DN100 公 用 工 程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回 用, 实 现 零 排 放 三 级 负 荷, 由 市 政 供 电 部 门 提 供 地 埋 电 源 接 入, 年 用 电 量 700 供 电 万 kwh 设 5 台 100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提 供 备 用 电, 年 运 行 120h 污 水 处 理 池 喷 雾 塔 烟 尘 处 理 辊 道 窑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不 排 放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环 保 工 程 压 砖 布 袋 除 尘 燃 气 锅 炉 --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备 注 : 煤 气 发 生 站 固 废 暂 存 库 消 防 除 尘 + 电 捕 焦 油 + 电 捕 轻 油 收 集 暂 存 固 体 废 物 灭 火 器 消 防 栓 消 防 水 池 等 37

50 1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同 意 建 设 12 台 喷 雾 塔, 为 8 用 4 备, 但 后 来 实 际 建 设 后, 根 据 产 品 要 求 对 设 备 进 行 了 更 新 和 整 合, 到 目 前 建 设 有 7 台 喷 雾 塔, 属 于 已 批 已 建 设 备 工 程, 有 另 5 台 属 于 已 批 未 建 设 备 工 程 2 原 环 评 批 复 同 意 建 设 18 条 辊 道 窑, 但 后 来 实 际 建 设 后, 根 据 产 品 要 求 对 设 备 进 行 了 更 新 和 整 合, 到 目 前 建 设 有 14 条 辊 道 窑, 属 于 已 批 已 建 设 备 工 程, 有 另 4 条 属 于 已 批 未 建 设 备 工 程 3 目 前 厂 内 无 未 批 已 建 工 程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水 电 能 源 消 耗 1. 原 料 用 量 及 来 源 表 主 要 原 材 料 用 量 及 来 源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 吨 ) 来 源 运 输 及 贮 存 方 式 1 瓷 砂 原 料 仓 2 瓷 泥 原 料 仓 表 主 要 化 工 料 用 量 及 来 源 序 号 类 型 名 称 年 用 量 ( 吨 ) 来 源 运 输 及 贮 存 方 式 1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550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2 三 聚 磷 酸 钠 687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3 坯 体 水 玻 璃 82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4 锆 英 砂 ( 硅 酸 锆 ) 412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5 氧 化 铝 27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6 柠 檬 酸 钠 110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7 柠 檬 酸 铵 5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8 EDTA 82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9 醋 酸 铜 5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渗 花 砖 釉 料 10 醋 酸 镍 82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1 醋 酸 钴 27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2 铬 酸 钾 5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3 氟 锆 酸 铵 82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4 桔 黄 19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5 桔 红 2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6 镨 黄 38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坯 体 色 料 17 金 砂 红 6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8 钒 兰 25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19 玉 黄 13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20 脱 硫 脱 硫 剂 590 专 用 车, 原 料 仓 2. 原 材 料 成 份 分 析 项 目 化 工 料 包 括 胚 体 渗 花 砖 釉 料 坯 体 色 料 脱 硫 四 大 类, 坯 料 为 陶 瓷 原 材 料, 釉 料 和 色 料 用 于 陶 瓷 上 釉, 脱 硫 剂 主 要 用 于 陶 瓷 废 气 脱 硫 处 理 其 具 体 的 化 学 物 理 性 质 如 下 : 38

51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 是 纤 维 素 的 羧 甲 基 团 取 代 产 物 无 毒 无 味 的 白 色 絮 状 粉 末, 性 能 稳 定, 易 溶 于 水, 其 水 溶 液 为 中 性 或 碱 性 透 明 粘 稠 液 体, 可 溶 于 其 它 水 溶 性 胶 及 树 脂, 不 溶 于 乙 醇 等 有 机 溶 剂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可 形 成 高 粘 度 的 胶 体 溶 液 有 粘 着 增 稠 流 动 乳 化 分 散 赋 形 保 水 保 护 胶 体 薄 膜 成 型 耐 酸 耐 盐 悬 浊 等 特 性, 且 生 理 无 害, 因 此 在 食 品 医 药 日 化 石 油 造 纸 纺 织 建 筑 等 领 域 生 产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用 于 陶 瓷 工 业 中 可 做 毛 坯 的 胶 粘 剂 可 塑 剂 釉 药 的 悬 浮 剂 固 色 剂 等 三 聚 磷 酸 钠 : 分 子 式 :Na 5P 3O 10, 分 子 量 : 白 色 粉 末, 熔 点 622, 易 溶 于 水, 对 钙 镁 等 金 属 离 子 有 显 著 的 螯 合 能 力, 能 软 化 硬 水, 使 悬 浮 液 变 成 溶 液, 有 弱 碱 性, 无 腐 蚀 性, 是 一 种 无 机 物 表 面 活 性 剂, 对 润 滑 油 和 脂 肪 有 强 烈 的 乳 化 作 用, 密 度 通 常 分 为 低 密 度 g/cm 3, 中 密 度 g/cm 3, 高 密 度 g/cm 3 主 要 作 为 分 散 剂 使 用 水 玻 璃 : 为 无 色 或 略 带 色 透 明 或 半 透 明 的 稠 状 液 体, 能 溶 于 水, 遇 酸 分 解, 其 无 水 物 为 无 定 型 的 玻 璃 状 物 质, 无 嗅 无 味, 不 燃 不 爆, 有 碱 性 碳 酸 钾 为 单 斜 晶 体, 白 色 粉 末 状, 细 颗 料 状 结 晶 或 圆 型 小 球 其 熔 点 为 891, 易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酸 醇 和 醚, 有 很 强 的 吸 湿 性, 易 结 块 状 可 用 于 油 墨 电 缆 照 像 药 品 聚 脂 炸 药 制 革 陶 瓷 建 材 水 晶 及 医 药 的 生 产 锆 英 砂 (ZrSiO 4): 化 学 成 分 ZrO 2 >65% SiO 2 <33.5% TiO 2 <0.14% Fe 2 O 3 <0.07% P 2 O 5 <0.5% Al 2 O 3 <1%; 主 要 用 于 熔 模 铸 造 ( 精 密 铸 造 ) 业 中 的 铸 型 涂 料 及 陶 芯 锆 英 粉 在 陶 瓷 工 业 中 既 作 为 主 体 材 料, 也 用 于 上 釉, 使 制 成 的 陶 瓷 器 增 加 耐 磨 性 和 表 面 光 洁 度 锆 英 粉 在 许 多 化 学 工 业 中 具 有 专 门 的 用 途, 包 括 化 妆 品 水 泥 食 品 防 腐 制 革 纤 维 ( 用 于 制 造 阻 燃 纤 维 ) 锆 英 粉 的 折 射 率 高 , 化 学 稳 定 性 能, 是 一 种 优 质 价 廉 的 乳 浊 剂, 被 广 泛 用 于 各 种 建 筑 陶 瓷 卫 生 陶 瓷 日 用 陶 瓷 一 级 工 艺 品 陶 瓷 等 的 生 产 中, 在 陶 瓷 釉 料 的 加 工 生 产 中, 使 用 范 围 广, 应 用 量 大 锆 英 粉 之 所 以 在 陶 瓷 生 产 中 得 以 广 泛 应 用, 还 因 为 其 化 学 稳 定 性 好, 因 而 不 受 陶 瓷 烧 成 气 氛 的 影 响, 且 能 显 著 改 善 陶 瓷 的 坯 釉 结 合 性 能, 提 高 陶 瓷 釉 面 硬 度 锆 英 粉 的 熔 点 高 :2500 摄 氏 度, 所 以 在 耐 火 材 料 玻 璃 窑 炉 锆 捣 打 料 浇 注 料 喷 涂 料 中 也 被 广 泛 应 用 纯 锆 砂 并 没 有 放 射 性, 锆 也 不 是 放 射 性 核 素, 但 由 于 锆 砂 共 生 的 独 居 石 矿 物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稀 土 和 放 射 性 元 素 磷 酸 盐, 导 致 锆 砂 含 有 少 量 的 放 射 性, 但 通 过 选 矿 水 39

52 平 的 提 高 改 进 和 后 续 精 加 工 工 艺, 锆 砂 放 射 性 比 活 度 不 断 下 降 我 国 锆 砂 主 要 来 源 于 海 南 和 两 广, 本 项 目 主 要 来 源 于 广 州 根 据 国 际 辐 射 防 护 协 会 (IRPA) 和 国 际 原 子 能 机 构 (IAEA) 规 定, 放 射 性 比 活 度 超 过 1bq/kg 的 物 质 称 之 为 放 射 性 物 质, 当 放 射 性 比 活 度 小 于 10bq/kg 时 享 有 豁 免, 其 运 输 通 关 堆 放 不 受 限 止 根 据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色 釉 料 标 准 JC/T 及 建 筑 材 料 放 射 性 核 素 限 量 GB , 建 筑 用 材 料 放 射 性 要 求 为 Ira 1.0 和 Ir 1.3 的 A 类, 不 受 限 制, 本 项 目 添 加 量 很 少, 仅 占 了 原 材 料 的 0.1%, 产 品 Ira0.59 和 Ir0.95, 符 合 要 求 项 目 放 射 性 的 检 验 报 告 见 如 下 检 测 文 件 40

53 41

54 氧 化 铝 : 化 学 式 Al 2O 3 氧 化 铝, 刚 玉 型 晶 体 接 近 于 原 子 晶 体, 其 它 晶 型 的 基 本 上 是 离 子 晶 体, 熔 点 为 2050, 沸 点 为 3000, 真 密 度 为 3.6g/cm 流 动 性 好, 难 溶 于 水, 能 溶 解 在 熔 融 的 冰 晶 石 中 它 是 铝 电 解 生 产 中 的 主 要 原 料 有 四 种 同 素 异 构 体 β- 氧 化 铝 δ- 氧 化 铝 γ- 氧 化 铝 α- 氧 化 铝, 主 要 有 α 型 和 γ 型 两 种 变 42

55 体, 工 业 上 可 从 铝 土 矿 中 提 取 α 型 氧 化 铝 的 晶 格 中, 氧 离 子 为 六 方 紧 密 堆 积,Al3+ 对 称 地 分 布 在 氧 离 子 围 成 的 八 面 体 配 位 中 心, 晶 格 能 很 大, 故 熔 点 沸 点 很 高 α 型 氧 化 铝 不 溶 于 水 和 酸, 工 业 上 也 称 铝 氧, 是 制 金 属 铝 的 基 本 原 料 ; 也 用 于 制 各 种 耐 火 砖 耐 火 坩 埚 耐 火 管 耐 高 温 实 验 仪 器 ; 还 可 作 研 磨 剂 阻 燃 剂 填 充 料 等 ; 高 纯 的 α 型 氧 化 铝 还 是 生 产 人 造 刚 玉 人 造 红 宝 石 和 蓝 宝 石 的 原 料 ; 还 用 于 生 产 现 代 大 规 模 集 成 电 路 的 板 基 γ 型 氧 化 铝 是 氢 氧 化 铝 在 的 低 温 环 境 下 脱 水 制 得, 工 业 上 也 叫 活 性 氧 化 铝 铝 胶 其 结 构 中 氧 离 子 近 似 为 立 方 面 心 紧 密 堆 积, Al3+ 不 规 则 地 分 布 在 由 氧 离 子 围 成 的 八 面 体 和 四 面 体 空 隙 之 中 γ 型 氧 化 铝 不 溶 于 水, 能 溶 于 强 酸 或 强 碱 溶 液, 将 它 加 热 至 1200 就 全 部 转 化 为 α 型 氧 化 铝 γ 型 氧 化 铝 是 一 种 多 孔 性 物 质, 每 克 的 内 表 面 积 高 达 数 百 平 方 米, 活 性 高 吸 附 能 力 强 工 业 品 常 为 无 色 或 微 带 粉 红 的 圆 柱 型 颗 粒, 耐 压 性 好 在 石 油 炼 制 和 石 油 化 工 中 是 常 用 的 吸 附 剂 催 化 剂 和 催 化 剂 载 体 ; 在 工 业 上 是 变 压 器 油 透 平 油 的 脱 酸 剂, 还 用 于 色 层 分 析 ; 在 实 验 室 是 中 性 强 干 燥 剂, 其 干 燥 能 力 不 亚 于 五 氧 化 二 磷, 使 用 后 在 175 以 下 加 热 6-8h 还 能 再 生 重 复 使 用 柠 檬 酸 钠 :C 6H 5O 7Na 3 2H 2O;294.10, 无 色 或 白 色 结 晶 颗 粒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嗅 味 咸 凉 易 溶 于 水 难 溶 于 乙 醇, 过 热 分 解, 在 潮 湿 空 气 中 微 有 潮 解 性, 在 热 空 气 中 微 有 风 化 相 对 密 度 1.19, 熔 点 150 ( 此 温 度 时 失 去 结 晶 水 ), 溶 液 ph 值 约 为 8 柠 檬 酸 铵 :C 6H 5O 7 (NH 4) 3, 分 子 量 , 白 无 色 晶 体, 易 潮 解 溶 于 水 和 酸, 不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和 丙 酮 水 溶 液 呈 酸 性 反 应, 加 热 至 熔 点 即 分 解, 低 毒 柠 檬 酸 铵 主 要 用 于 化 工 分 析, 工 业 水 处 理, 金 属 清 洗 ( 石 油 管 道 清 洗 ), 陶 瓷 分 散 剂 助 渗 剂, 洗 涤 剂 原 料 及 土 壤 改 良 剂 组 分 等 EDTA: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EDTA),C 10H 16N 2O 8, 分 子 量 , 白 色 粉 末, 能 溶 于 氢 氧 化 钠 碳 酸 钠 及 氨 溶 液 中, 能 溶 于 160 分 沸 水, 微 溶 于 冷 水, 溶 于 乙 醇 丙 酮 及 部 分 有 机 溶 剂 可 提 高 染 料 上 色 率 和 印 染 纺 织 品 的 色 调 和 白 度 醋 酸 铜 :Cu 2(OAc) 4(H 2O) 2, 暗 绿 色 单 斜 结 晶, 熔 点 115,240 时 脱 去 结 晶 水, 溶 于 水 和 乙 醇, 微 溶 于 乙 醚 和 甘 油 用 作 分 析 试 剂, 色 谱 分 析 试 剂 还 用 作 有 机 合 成 催 化 剂 陶 瓷 着 色 及 农 药 等 醋 酸 镍 :Ni(CH 3COO) 2 4H 2O,248.71, 可 溶 的 绿 色 结 晶 体 或 粉 末, 溶 于 水 和 乙 醇, 主 要 用 作 催 化 剂, 也 用 作 制 取 油 漆 涂 料 的 干 燥 剂 印 染 剂, 玻 璃 钢 固 化 促 进 剂 和 隐 显 43

56 墨 水 等 储 存 注 意 事 项 :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防 止 阳 光 直 射 包 装 密 封 应 与 氧 化 剂 碱 类 食 用 化 学 品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储 区 应 备 有 合 适 的 材 料 收 容 泄 漏 物 醋 酸 钴 : 深 红 色 单 斜 棱 柱 状 结 晶 微 带 乙 酸 气 味 热 至 140 成 无 水 物 溶 于 水 乙 醇 稀 酸 和 乙 酸 戊 酯 等 0.2mol 溶 液 的 ph 为 6.8 相 对 密 度 (d18.74)1.705 折 光 率 主 要 用 作 液 相 氧 化 催 化 剂, 例 如 用 于 对 苯 二 甲 酸 的 制 备 ; 用 作 油 漆 清 漆 的 干 燥 剂 ; 铝 表 面 处 理 剂 的 添 加 剂 ; 陶 瓷 的 颜 料 ; 麦 芽 酒 腈 饮 料 的 泡 沫 稳 定 剂 也 用 于 Salen 化 合 物 的 合 成 铬 酸 钾 :K 2CrO 4, 黄 色 斜 方 晶 体,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水 溶 解 性 :640 g/l (20 ºC), 用 于 金 属 防 锈 剂, 铬 酸 盐 的 制 造 用 作 氧 化 剂, 印 染 的 媒 染 剂 用 于 墨 水 颜 料 搪 瓷 金 属 防 腐 等 氟 锆 酸 铵 ::(NH 4) 2ZRF 6, 分 子 量 , 加 在 铬 酸 溶 液 中 可 提 高 锌 铅 等 金 属 的 抗 腐 蚀 性, 用 于 陶 瓷 和 玻 璃 的 生 产 等 桔 黄 :1- 苯 基 偶 氮 -2- 萘 酚 -6,8- 二 磺 酸 钠,C 16H 10N 2Na 2O 7S 2,452.37, 黄 红 色 粉 末 或 结 晶 性 小 片, 溶 于 水 和 乙 醇, 不 溶 于 乙 醚 和 氯 仿 ; 水 溶 液 为 橙 黄 色, 乙 醇 溶 液 为 橙 色, 盐 酸 对 水 溶 液 无 变 化, 遇 氢 氧 化 钠 呈 黄 红 色, 遇 氯 化 钙 生 成 结 晶 性 钙 盐 ; 最 大 吸 收 波 长 475nm 桔 红 : 着 色 力 强, 细 度 325 目 小 于 0.3, 可 广 泛 用 于 通 体 外 墙 砖, 通 体 仿 古 砖, 微 粉 抛 光 砖 等 方 面 镨 黄 :Zr-Si-Pr, 最 高 烧 成 温 度 1300, 适 合 各 种 釉 尤 适 合 于 含 锆 釉 黄 色 粉 末 ;105 挥 发 份 0.4%, 水 溶 物 0.4% 金 砂 红 : 是 化 学 成 分 为 二 氧 化 硅 的 石 英 矿 物, 摩 氏 硬 度 多 在 6 左 右, 这 种 棕 红 色 半 透 明 到 不 透 明 的 苏 打 石 玻 璃, 里 面 夹 杂 一 些 4 角 或 6 角 的 铜 粉 沫, 起 金 色 反 射 作 用, 看 上 去 就 象 点 点 金 砂 钒 兰 :Zr-Si-V, 最 高 烧 成 温 度 为 1250, 适 合 用 于 各 种 釉 中 钒 锆 蓝 色 调 正, 纯 度 高, 有 极 强 的 发 色 能 力, 适 用 于 大 部 分 基 础 釉 具 有 易 分 散 ; 具 有 良 好 的 热 稳 定 性 ; 主 要 用 于 陶 瓷 色 釉 釉 下 彩 搪 瓷 搪 瓷 贴 花 纸 建 筑 珐 琅 板 永 久 性 色 标 和 远 红 外 材 料 粉 末 涂 料 等 目 前 陶 瓷 行 业 色 釉 使 用 色 料 部 分 含 有 镉 铬 钴 镍 等 重 金 属 44

57 表 企 业 色 釉 成 分 组 成 一 览 表 脱 硫 剂 :Fe₂O₃, 稳 定, 溶 于 盐 酸 稀 硫 酸 生 成 +3 价 铁 盐, 难 溶 于 水, 不 与 水 反 应 溶 于 酸, 与 酸 反 应 不 与 NaOH 反 应 红 棕 色 粉 末, 密 度 :5.24 g/cm&sup3, 熔 点 :1565, 存 在 形 式 : 矿 物 : 赤 铁 矿 赭 石 3. 水 电 及 能 源 消 耗 项 目 生 产 使 用 煤 气 发 生 炉 提 供 的 煤 气, 使 用 洁 净 煤 表 能 源 及 水 消 耗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来 源 及 运 输 1 新 鲜 水 m 3 /a 明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2 电 700 万 kwh/a 市 政 电 网 3 煤 90000t/a ( 煤 粉 13500t/a, 块 煤 76500t/a) 外 购 4 普 通 柴 油 180t/a 外 购 5 天 然 气 7680m 3 项 目 煤 用 于 制 备 水 煤 气 和 喷 雾 塔 燃 料, 天 然 气 为 应 急 锅 炉 燃 料 外 购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项 目 用 煤 来 自 内 蒙 古 根 据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 高 明 ) 环 境 监 测 气 / 声 ( 验 ) 字 (2006) 第 046 号 监 测 报 告,2006 年 2 月 13 日 及 14 日 的 煤 质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用 煤 含 硫 率 分 别 为 0.67% 0.69%; 根 据 佛 山 市 陶 瓷 研 究 所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煤 质 检 测 报 告, 检 测 日 期 为 2011 年 7 月 7 日 2012 年 3 月 8 日, 其 用 煤 含 硫 量 为 0.2% 0.29%; 根 据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 高 明 )2011 年 第 二 季 度 监 测 报 告, 项 目 用 煤 含 硫 率 分 别 为 0.89%; 可 见, 项 目 用 煤 大 部 分 时 段 符 合 珠 江 45

58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 粤 府 号 ) 燃 煤 及 燃 油 含 硫 量 控 制 在 0.8% 以 内 及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但 2011 年 第 二 季 度 已 超 过 0.7% 的 要 求 表 项 目 用 煤 含 硫 率 序 号 检 测 日 期 含 硫 率 检 测 单 位 年 2 月 13 日 0.67%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年 2 月 14 日 0.69%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年 7 月 7 日 0.2% 佛 山 市 陶 瓷 研 究 所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年 3 月 8 日 0.29% 佛 山 市 陶 瓷 研 究 所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年 第 二 季 度 0.89%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本 评 价 现 有 工 程 取 对 应 的 季 度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中 高 明 环 境 监 测 站 检 测 值 含 硫 率 值 0.89% 进 行 核 算 ( 见 监 测 报 告 ), 为 落 实 改 扩 建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来 源, 使 得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总 的 SO 2 排 放 量 不 超 过 已 批 复 的 总 量, 达 到 增 产 不 增 污 的 目 的, 改 扩 建 后 将 采 用 含 硫 率 低 于 0.7% 的 低 硫 煤, 环 评 取 值 0.69% 计 算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炉 使 用 块 煤, 喷 雾 干 燥 塔 使 用 煤 粉, 即 项 目 用 煤 购 入 后, 进 行 筛 分, 分 为 煤 粉 和 块 煤, 煤 粉 供 应 喷 雾 干 燥 塔, 块 煤 供 应 煤 气 发 生 炉, 年 总 用 煤 9 万 吨, 一 般 煤 粉 量 为 总 用 煤 量 的 15%, 即 煤 粉 用 量 为 13500t/a, 块 煤 76500t/a 项 目 轻 柴 油 用 于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目 前 柴 油 根 据 普 通 柴 油 GB ,2013 年 6 月 30 日 之 前 柴 油 其 含 硫 量 为 0.2%,2013 年 7 月 1 日 后 不 大 于 0.035%, 故 本 评 价 采 用 0.035% 进 行 核 算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46

59 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分 类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或 能 力 数 量 生 产 设 备 辅 助 设 备 污 染 防 治 装 置 工 艺 湿 式 球 磨 机 喷 雾 干 燥 塔 ( 已 批 12 台,8 用 4 备, 目 前 建 设 在 用 7 台 ) 自 动 压 砖 机 30T 18 38T 型 3(2 用 1 备 ) 3200 型 3(2 用 1 备 ) 4000 型 6(4 用 2 备 ) 5000 型 T T T 11 印 花 机 ( 西 班 牙 ) 4 ( 美 嘉 ) 8 辊 道 窑 150m 14( 已 批 18 条, 但 目 前 建 设 在 用 14 条 ) 抛 光 机 12 打 蜡 机 8 布 料 系 统 28 套 煤 气 发 生 站 两 段 式 12 锅 炉 DSLII-1.25 型,4t/h 1 (2014 年 拆 除 )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12V1000kw 5 台 辊 道 窑 废 气 处 理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 煤 气 ) 14 压 砖 粉 尘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1 喷 雾 塔 废 气 处 理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4 污 水 处 理 5000m 3 /d 现 有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1.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球 磨 : 陶 瓷 原 料 按 配 方 过 磅 投 放, 并 加 入 水 及 稀 释 剂 ( 电 解 质 ), 通 过 球 石 与 原 料 水 的 摩 擦 及 机 体 滚 筒 的 离 心 力, 将 原 料 球 磨 成 均 匀 的 浆 料 过 筛 除 铁 : 浆 料 由 气 动 隔 膜 泵 送 到 高 位 浆 池 经 振 动 筛 过 筛, 同 时 采 用 高 斯 的 除 铁 器, 对 球 磨 的 浆 料 进 行 过 筛 除 铁, 以 防 止 由 于 除 铁 不 干 净 导 致 烧 成 的 产 品 出 现 黑 点, 保 证 产 品 中 优 等 品 的 高 比 例 均 化 : 指 浆 料 均 化, 即 设 置 均 化 浆 池, 每 个 均 化 浆 池 的 浆 料 为 分 批 次 生 产, 待 先 行 试 验 后, 即 物 料 烧 成 后 颜 色 收 缩 率 成 份 烧 结 温 度 以 及 浆 料 的 筛 余 量 水 份 流 动 性 等 指 标 合 格 后 才 可 流 入 下 一 个 工 序, 这 样 多 个 浆 池 循 环 使 用, 以 确 保 每 47

60 一 批 流 入 下 一 工 序 的 物 料 质 量 稳 定 喷 雾 干 燥 制 粉 : 将 加 工 好 的 泥 浆, 在 高 压 力 作 用 下, 送 入 热 空 气 的 干 燥 塔 内 雾 化 成 细 滴, 使 雾 滴 与 热 空 气 进 行 换 热 传 质, 瞬 时 完 成 干 燥 而 成 颗 粒 状 粉 料, 该 工 艺 采 用 喷 雾 干 燥 器, 其 工 艺 包 括 雾 化 器 干 燥 器 热 风 系 统 废 气 排 放 和 除 尘 系 统 粉 料 输 送 1 雾 化 器 将 输 入 的 料 浆 雾 化 成 细 微 的 液 滴, 以 便 干 燥 2 干 燥 塔 功 能 为 容 纳 雾 化 后 的 料 浆 液 滴 与 热 风 交 汇, 通 过 雾 滴 与 热 空 气 的 混 合, 完 成 干 燥 过 程 3 热 风 系 统 包 括 空 气 加 热 器 ( 热 风 炉 ) 调 温 冷 风 机 分 风 器 热 风 管 道 等, 主 要 为 喷 雾 干 燥 塔 提 供 热 风, 作 为 干 燥 介 质 项 目 采 用 的 热 风 炉, 其 操 作 简 单, 燃 烧 效 率 高, 同 时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酚 水 及 煤 焦 油 等 污 染 物,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但 造 价 稍 高, 结 构 复 杂 4 废 气 排 放 和 除 尘 系 统 包 括 除 尘 器 排 风 机 废 气 烟 囱 脱 硫 机 等 主 要 是 为 了 回 收 废 气 中 的 粉 料, 并 且 对 废 气 进 行 处 理, 保 护 环 境 干 燥 废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粉 尘 及 二 氧 化 硫, 粉 尘 采 用 旋 风 分 离 除 尘 脱 硫 采 用 碱 液 ( 脱 硫 剂 ) 喷 淋 脱 硫 5 粉 料 输 送 陈 腐 : 将 粉 料 保 持 一 定 温 度 和 湿 度, 在 储 粉 仓 储 存 一 段 时 间, 以 利 于 坯 料 的 氧 化 和 水 解 反 应 的 进 行, 从 而 改 善 其 性 能, 其 主 要 作 用 是 : 1 通 过 毛 细 管 的 作 用 使 泥 料 中 水 分 更 加 均 匀 分 布 ; 2 粘 土 颗 粒 充 分 水 化 和 进 行 离 子 交 换, 从 而 提 高 可 塑 性 ; 3 增 加 腐 植 酸 物 质 的 含 量, 改 善 泥 料 的 粘 性, 提 高 成 型 性 能 ; 4 发 生 一 些 氧 化 与 还 原 反 应 使 泥 料 松 散 而 均 匀 ; 5 提 高 坯 体 的 强 度, 减 少 烧 成 变 形 机 会, 促 使 粘 度 降 低, 改 善 流 动 性 和 空 浆 性 成 型 压 砖 : 将 含 有 一 定 水 分 的 颗 粒 状 粉 料 装 填 在 模 型 内, 通 过 施 加 一 定 压 力 而 形 成 坯 体 的 工 艺 操 作, 本 项 目 采 用 自 动 液 压 压 砖 机, 将 粉 料 在 300kg/cm 2 的 压 力 下 48

61 压 制 成 各 种 规 格 的 砖 坯 辊 道 干 燥 窑 ( 素 烧 ): 即 未 施 釉 的 陶 瓷 生 坯 烧 成 过 程, 其 目 的 是 提 高 坯 体 的 强 度 以 利 于 装 饰 等 加 工 过 程, 减 少 损 耗, 一 般 温 度 控 制 在 200 左 右, 使 得 可 挥 发 的 有 机 物 质 及 水 份 大 部 分 都 挥 发 掉, 部 分 盐 类 分 解, 防 止 在 釉 烧 过 程 中 挥 发 份 的 挥 发 导 致 桔 釉 针 孔 起 泡 溶 洞 等 缺 陷 素 烧 主 要 为 提 高 坯 体 强 度, 降 低 施 釉 的 破 损, 保 证 吸 釉 均 匀 及 平 面 光 滑 素 烧 干 燥 过 程 主 要 利 用 窑 炉 余 热 花 釉 印 花 : 采 用 自 动 淋 釉 线, 通 过 溢 流 或 下 落 的 方 法 使 釉 浆 形 成 釉 浆 薄 膜, 坯 体 从 釉 膜 下 通 过, 在 坯 体 表 面 粘 附 上 一 层 釉, 其 釉 膜 的 产 生 具 有 可 调 性 和 均 匀 性, 可 很 好 地 解 决 薄 釉 釉 珠 釉 缕 流 泪 等 一 系 列 的 缺 陷, 使 产 品 釉 面 遮 盖 能 力 达 到 工 艺 要 求, 保 证 釉 层 足 够 厚 度, 釉 面 平 整 光 滑,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和 档 次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下 设 置 盛 釉 器, 回 收 多 余 的 釉 水, 可 实 现 釉 水 的 干 净 循 环 使 用, 有 效 地 杜 绝 了 浪 费 釉 水 的 现 象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正 常 生 产 无 需 清 洗, 只 有 在 转 产 时, 才 需 清 洁 釉 料 设 备, 故 一 般 正 常 不 产 生 清 洗 废 水 辊 道 窑 烧 成 ( 釉 烧 ): 窑 头 干 燥 阶 段 : 室 温 -350, 利 用 窑 头 预 热 区 的 热 烟 气 对 坯 体 进 行 加 热, 此 阶 段 的 反 应 主 要 是 排 除 坯 体 的 吸 附 水, 不 发 生 化 学 变 化, 只 是 体 积 收 缩 气 孔 率 增 加 等 物 理 变 化, 该 阶 段 主 要 要 避 免 急 速 升 温, 同 时 保 持 负 压 状 态 预 热 区 : , 利 用 窑 头 预 热 区 的 热 烟 气 对 坯 体 进 行 加 热, 该 阶 段 坯 体 中 水 份 开 始 排 除 挥 发, 结 晶 水 被 排 除,573 发 生 石 英 晶 型 转 变, 此 阶 段 需 严 格 控 温, 防 治 产 生 裂 纹 氧 化 分 解 区 : , 热 能 来 源 于 底 枪 燃 烧 的 高 温 气 体 和 高 温 区 热 气 体, 坯 体 中 的 有 机 物 碳 酸 盐 主 要 在 该 阶 段 进 行 分 解 和 氧 化, 坯 体 表 面 出 现 液 相, 颗 粒 重 排 填 充 间 隙, 致 密 性 提 高, 气 孔 率 降 低 工 段 要 保 证 有 较 长 的 时 间 及 充 足 的 氧 化 气 氛, 使 坯 体 得 到 充 分 分 解 和 氧 化, 防 止 黑 心 发 蓝 针 孔 变 形 气 泡 阴 阳 色 等 缺 陷 高 温 区 : 最 高 烧 成 温 度, 坯 体 中 液 相 大 量 出 现, 并 填 充 到 石 英 骨 架 中, 坯 体 气 孔 率 下 降, 强 度 增 加, 从 而 达 到 烧 结, 体 积 收 缩, 该 工 段 要 防 止 过 烧 急 冷 区 : 止 火 温 度 -650, 使 处 于 高 温 状 态 的 坯 体 快 速 冷 却 至 石 英 晶 型 的 转 换 点 573 附 近, 已 形 成 一 过 渡 区, 保 证 其 不 会 因 收 缩 应 力 而 风 裂 49

62 缓 冷 区 : , 坯 体 开 始 出 现 黑 色, 禁 止 向 坯 体 直 接 打 冷 风, 应 使 热 空 气 缓 慢 流 经 坯 体 表 面, 大 道 自 然 缓 慢 降 温 的 目 的, 以 防 止 开 裂 强 冷 区 :450 - 出 窑 温 度, 坯 体 完 全 固 化, 快 速 冷 却, 需 保 持 零 压 或 微 负 压 操 作 ( 窑 炉 余 热 抽 走 点 ) 辊 道 窑 是 当 前 陶 瓷 工 业 中 优 质 高 产 低 能 耗 的 先 进 窑 炉, 在 陶 瓷 生 产 领 域 广 泛 应 用 磨 边 刮 平 抛 光 : 利 用 抛 光 机 械 的 各 种 磨 头 的 高 速 旋 转, 对 陶 瓷 制 品 的 表 面 进 行 加 工 过 程 包 括 : 刮 平 磨 削 粗 磨 中 磨 细 磨 抛 光 磨 边 和 倒 边 角 等 工 序, 除 刮 平 磨 削 使 用 金 刚 石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各 种 细 度 的 碳 化 硅 粉 抛 光 时 需 要 在 工 作 面 冲 水 冷 却, 以 带 走 工 作 面 产 生 的 大 量 热 量, 防 止 制 品 爆 裂, 同 时 清 除 砖 面 磨 屑 抛 光 后 还 需 进 行 烘 干, 表 面 涂 蜡 以 增 强 其 抗 污 能 力, 提 高 制 品 的 光 泽 度 原 料 装 卸 及 堆 场 :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长 石 瓷 土 石 英 色 料 等 主 要 由 汽 车 运 输 进 厂, 存 放 在 原 料 堆 棚 中, 硬 质 原 料 使 用 时 经 颚 式 破 碎 机 锤 式 破 碎 机 破 碎 后 存 于 室 内 料 库, 粘 土 和 瓷 土 经 检 选 后 使 用 装 载 车 将 各 种 原 料 按 配 比 倒 入 喂 料 机 料 斗 内, 由 电 子 称 称 量 后 均 匀 喂 入 皮 带 输 送 机 2. 工 艺 流 程 图 50

63 原 料 仓 降 尘 保 湿 坯 料 制 备 原 料 采 购 及 检 验 称 重 配 料 水 添 加 剂 球 石 球 磨 W1 球 磨 废 水 过 筛 除 铁 S1 杂 质 ( 铁 ) W2 过 筛 设 备 清 洗 水 均 化 (24h) 焦 油 / 酚 水 等 煤 粉 喷 雾 干 燥 制 粉 旋 风 除 尘 脱 硫 塔 ( 干 式 ) Q1 粉 尘 SO2 氟 化 物 陈 腐 Q5 烟 尘 SO2 NOx 密 封 皮 带 输 送 成 型 压 砖 ( 干 压 法 ) 350kg/cm2 Q2 无 组 织 粉 尘 Q3 粉 尘 应 急 燃 气 锅 炉 氧 化 塔 脱 硫 辊 道 干 燥 窑 调 釉 花 釉 印 花 碱 喷 淋 Q4 粉 尘 SO2 氟 化 物 蒸 汽 煤 气 辊 道 窑 烧 成 (1100,60min) 水 雾 脱 硫 磨 边 刮 平 抛 光 W3 抛 光 废 水 煤 堆 场 块 煤 脱 硫 燃 烧 剂 软 水 煤 气 发 生 炉 夹 套 蒸 汽 检 验 硬 水 软 水 处 理 入 库 水 S2 焦 油 / 酚 水 等 图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3. 设 备 流 程 图 51

64 4. 厂 区 内 工 艺 设 备 现 状 图 陶 瓷 生 产 设 备 流 程 图 52

65 原 料 预 混 球 磨 干 燥 塔 均 化 压 砖 窑 炉 ( 烧 成 ) 打 磨 抛 光 53

66 2.3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项 目 工 艺 热 源 由 煤 气 燃 烧 提 供, 故 现 有 工 程 在 厂 区 西 面 设 有 一 煤 气 发 生 站, 总 占 地 面 积 约 26000m 2, 包 括 煤 仓 锅 炉 房 污 水 处 理 池 造 气 楼 缓 冲 罐 (3 个, 1# 缓 冲 罐 2000m 3,2# 缓 冲 罐 2000m 3,3# 缓 冲 罐 2000m 3 ) 酚 水 池 等 现 有 工 程 煤 气 发 生 站 平 面 图 见 图 项 目 采 用 Φ3.4M 两 段 炉 冷 净 化 煤 气 工 艺, 其 工 艺 说 明 如 下 : 块 煤 在 发 生 炉 内 自 上 而 下 移 动 的 过 程 中 与 由 下 而 上 的 逆 向 气 化 剂 ( 空 气 + 水 蒸 汽 ) 相 接 触, 在 高 温 下 通 过 传 热 和 介 质, 进 行 一 系 列 物 理 化 学 反 应, 生 成 CO H 2 CH 4 CmHn H 2 S 等 可 燃 气 体 和 CO 2 N 2 O 2 H 2 O 等 不 可 燃 气 体, 再 经 过 净 化 和 冷 却 装 置 处 理, 生 成 洁 净 的 煤 气 根 据 两 段 式 煤 气 炉 气 化 原 理 可 知, 炉 内 料 层 分 为 两 段, 上 段 为 干 馏 段, 所 产 生 的 煤 气 称 干 馏 煤 气, 其 特 点 是 温 度 低 (120 度 ) 不 含 尘, 含 焦 油 量 大, 热 值 高, 净 化 时 首 先 要 经 过 电 捕 焦 油 器 捕 掉 焦 油 下 段 为 气 化 段, 所 产 生 的 煤 气 为 气 化 煤 气, 也 称 底 部 煤 气, 其 特 点 为 温 度 高 ( 度 ) 不 含 焦 油, 但 含 尘 量 大, 净 化 时 首 先 要 经 过 旋 风 除 尘 器, 然 后 经 过 热 交 换 器 和 风 冷 器 降 温 上 下 部 煤 气 都 经 过 间 冷 器, 将 煤 气 中 的 80% 轻 质 油 以 及 冷 凝 液 ( 酚 水 ) 除 掉, 再 经 过 二 级 电 捕 器 捕 掉 轻 油 和 脱 硫 塔 处 理 经 过 以 上 处 理 的 煤 气 便 是 无 尘 无 焦 油 的 净 化 冷 煤 气 其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酚 水 喷 雾 塔 焚 烧 合 格 煤 焦 油 分 离 器 焦 油 上 段 煤 气 电 捕 焦 油 器 间 冷 器 电 捕 轻 油 器 脱 硫 塔 煤 气 增 压 机 鼓 风 机 Φ3.4M 两 段 炉 下 段 煤 气 旋 风 除 尘 器 软 水 热 交 换 器 风 冷 器 送 生 产 车 间 煤 渣 烟 尘 蒸 汽 图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54

67 图 煤 气 发 生 站 设 备 流 程 图 图 煤 气 发 生 站 建 设 现 状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日 运 行 24 小 时, 不 停 机, 年 正 常 维 修 停 机 周 期 为 一 年 一 次 ; 按 吨 煤 产 气 量 (3333 m 3 /t) 计 算,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产 气 量 约 m 3 /a 煤 气 发 生 站 产 生 的 焦 油 酚 水 最 终 于 喷 雾 干 燥 塔 作 为 燃 料 燃 烧 55

68 图 现 有 工 程 煤 气 发 生 站 平 面 图 56

69 2.4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源 汇 总 根 据 以 上 工 程 分 析, 可 见 项 目 主 要 的 污 染 源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分 类 污 染 来 源 污 染 种 类 主 要 污 染 物 球 磨 球 磨 废 水 ( 球 磨 机 清 洗 ) SS 过 筛 除 铁 清 洗 除 铁 器 SS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装 置 喷 淋 水 SS PH 煤 气 发 生 站 酚 水 挥 发 酚 COD 废 水 淋 釉 淋 釉 废 水 COD 重 金 属 抛 光 磨 边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SS 地 面 冲 洗 地 面 冲 洗 水 SS 初 期 雨 水 - SS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COD SS 动 植 物 油 喷 雾 干 燥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粉 尘 SO 2 氟 化 物 NO x 烧 成 辊 道 窑 SO 2 烟 尘 NO x 氟 化 物 煤 气 发 生 站 锅 炉 SO 2 烟 尘 NO x 废 气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粉 尘 压 砖 成 型 压 砖 粉 尘 煤 堆 场 及 料 仓 -- 粉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气 恶 臭 ( 硫 化 氢 酚 )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SO 2 烟 尘 NO x 林 格 曼 黑 度 噪 声 生 产 设 备 设 备 噪 声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渣 焦 油 酚 水 固 体 废 弃 物 生 产 线 残 次 品 球 磨 等 设 备 废 润 滑 油 等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征 求 意 见 稿 ) 编 制 说 明, 氟 化 物 为 陶 瓷 行 业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其 主 要 来 源 于 原 料 瓷 砂 瓷 泥, 因 为 瓷 砂 瓷 泥 的 原 料 为 粘 土 长 石 等, 其 本 身 就 含 有 了 氟 陶 瓷 生 产 过 程 中, 氟 在 高 温 条 件 下 形 成 氟 化 物, 随 烟 气 一 同 排 出 故 最 终 颁 布 的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对 陶 瓷 企 业 排 放 的 氟 化 物 提 出 要 求 同 时, 经 项 目 烟 气 监 测 结 果 及 其 他 陶 瓷 企 业 废 气 监 测 显 示, 其 废 气 中 均 含 有 氟 化 物 57

70 2.5 现 有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废 气 源 分 析 目 前 项 目 日 常 生 产 主 要 有 7 台 喷 雾 塔 及 14 条 辊 道 窑 生 产 线, 现 根 据 日 常 监 测 报 告 及 物 料 衡 算, 对 现 有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进 行 核 算 1.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G2-5 干 燥 塔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及 氮 氧 化 物 由 于 喷 雾 干 燥 塔 燃 用 煤 粉 和 焦 油 酚 水, 故 烟 气 需 进 一 步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项 目 原 采 用 旋 风 除 尘 器 + 脱 硫 剂 处 理, 每 一 台 喷 雾 塔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共 7 个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 完 成 验 收 2010 年 贝 斯 特 公 司 对 其 进 行 了 技 改, 采 用 旋 风 除 尘 器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设 施 处 理 烟 气, 并 将 原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进 行 了 部 分 合 并, 目 前 共 有 4 个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由 于 项 目 于 2006 年 验 收 后 进 行 了 技 改, 故 本 次 评 价 根 据 高 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2011 年 第 二 季 度 对 其 烟 气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 不 采 用 2006 年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数 据, 目 前 喷 雾 塔 的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监 测 口 表 现 有 工 程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 平 均 值 ) 阶 段 烟 尘 Mg/m 3 二 氧 化 硫 Mg/m 3 氮 氧 化 物 Mg/m 3 氟 化 物 Mg/m 3 林 格 曼 黑 度 ( 级 ) 1 号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G2 处 理 后 号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G3 处 理 后 号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G4 处 理 后 号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G5 处 理 后 排 放 标 准 前 后 * 年 工 作 320d, 日 工 作 18h 根 据 喷 雾 塔 烟 气 监 测, 项 目 各 排 放 口 的 平 均 烟 气 量 为 15000m 3 /h, 共 四 个 排 放 口, 年 排 放 的 烟 气 量 为 m 3 /a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工 程 师 实 用 手 册, 煤 在 燃 烧 时 需 要 混 合 空 气 燃 烧, 每 燃 烧 1t 的 煤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按 以 下 计 算 : Vy=(1.12a+0.05)Qgd/1000 Qgd 煤 的 低 热 值, kcal/kg a 空 气 过 剩 系 数,a=1.7 58

71 计 算 得 Vy 为 1.32 万 m 3, 因 此, 煤 在 标 准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的 情 况 下, 燃 烧 1t 的 煤 将 产 生 1.32 万 m 3 烟 气, 年 耗 费 煤 粉 13500t/a, 计 算 可 得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煤 燃 烧 产 生 烟 气 量 为 m 3 /a 项 目 喷 雾 塔 同 时 采 用 煤 气 发 生 站 焦 油, 使 用 焦 油 3825t/a, 其 烟 气 量 计 算 如 下 : 对 于 液 体 燃 料, 有 V 0=0.85 Q/ 式 中 :V 0-- 理 论 空 气 量,m 3 /kg;q 燃 料 低 位 发 热 值, 为 8360kcal/kg(35mj/kg) Vy=1.11Q/1000 (α-1)v 0 上 式 中 Vy 烟 气 量,m 3 /kg; α 过 剩 空 气 系 数, 选 1.7 计 算 得 V 0 为 9.1m 3 /kg;vy 为 59.1m 3 /kg 因 此, 焦 油 在 标 准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的 情 况 下, 燃 烧 1t 的 焦 油 将 产 生 59100m 3 烟 气, 计 算 可 得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焦 油 燃 烧 产 生 烟 气 量 为 m 3 /a 另 外, 项 目 酚 水 也 将 在 喷 雾 干 燥 塔 焚 烧 处 理, 热 值 需 达 到 450kcal, 用 量 为 7650t/a,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按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为 m 3 /a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过 剩 空 气 系 数 为 / ( ) =1.1, 经 折 算 后, 项 目 喷 雾 塔 的 烟 尘 浓 度 为 mg/m 3,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为 mg/m 3,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为 mg/m 3, 氟 化 物 浓 度 为 mg/m 3,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喷 雾 塔 废 气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是 可 完 全 符 合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执 行 标 准 的,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但 二 氧 化 硫 不 能 符 合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执 行 的 更 严 格 标 准 根 据 以 上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项 目 4 个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年 共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82.71t/a, 氮 氧 化 物 44.1t/a, 氟 化 物 1.73t/a, 粉 尘 20.19t/a 2. 辊 道 窑 烟 气 G6-19 项 目 辊 道 窑 燃 用 水 煤 气, 水 煤 气 在 供 应 工 艺 烧 成 前 已 经 过 脱 焦 和 除 尘, 其 含 硫 率 降 低 并 达 标 后 方 进 入 烧 成 工 艺, 故 其 烟 气 中 的 烟 尘 及 二 氧 化 硫 相 对 较 低 原 辊 道 窑 烟 气 仅 采 用 脱 硫 剂 处 理, 贝 斯 特 企 业 为 进 一 步 削 减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2010 年 末 进 行 了 技 改, 增 加 脱 硫 塔 处 理 烟 气, 排 放 口 的 设 置 不 变, 一 条 窑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现 有 14 个 辊 道 窑 烟 气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根 据 高 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2011 年 第 二 季 度 对 59

72 其 烟 气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结 果, 其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现 有 工 程 辊 道 窑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口 阶 段 烟 尘 Mg/m 3 二 氧 化 硫 Mg/m 3 氮 氧 化 物 Mg/m 3 氟 化 物 Mg/m 3 林 格 曼 黑 度 ( 级 ) 1 号 辊 道 窑 G6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7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8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9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0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1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2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3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4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5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6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7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8 处 理 后 号 辊 道 窑 G19 处 理 后 排 放 标 准 前 后 * 年 工 作 320d, 日 工 作 24h 根 据 辊 道 窑 烟 气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14 个 排 放 口 监 测 的 烟 气 量 为 m 3 /h( 一 个 排 气 筒 平 均 约 12000m 3 /h), 年 排 放 的 烟 气 量 为 m 3 /a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工 程 师 实 用 手 册, 煤 气 在 燃 烧 时 需 要 混 合 空 气 燃 烧, 每 燃 烧 1m 3 的 煤 气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按 以 下 计 算 : Vy=0.725 (Q/4182) (a-1) Vo Vo 理 论 烟 气 量,m 3,Vo=0.875 (Q/4182) Q 煤 气 的 低 热 值, 10454kj/m 3 a 空 气 过 剩 系 数,a=1.7 计 算 得 Vo 为 2.2 m 3,,Vy 为 4.4 m 3, 因 此, 煤 气 在 标 准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的 情 况 下, 60

73 燃 烧 1 m 3 的 煤 气 将 产 生 4.4m 3 烟 气, 计 算 可 得 项 目 产 生 烟 气 量 为 m 3 /a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过 剩 空 气 系 数 为 / =1.15, 经 过 折 算 后, 项 目 辊 道 窑 的 烟 尘 浓 度 为 mg/m 3,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为 mg/m 3,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为 mg/m 3, 氟 化 物 浓 度 为 mg/m 3, 可 见,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值 将 超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标 准 排 放, 需 要 在 本 次 改 扩 建 中 进 一 步 提 高 去 除 效 率,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项 目 目 前 14 条 辊 道 窑 年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t/a, 氮 氧 化 物 t/a, 氟 化 物 5.98t/a, 烟 尘 49.17t/a 3. 压 砖 粉 尘 G26 压 砖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压 砖 粉 尘, 目 前 贝 斯 特 公 司 未 对 压 砖 过 程 的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统 一 治 理, 呈 现 无 组 织 排 放 现 状, 但 该 类 粉 尘 经 自 由 沉 降 后, 根 据 监 测, 对 厂 界 大 气 环 境 未 造 成 污 染, 目 前 边 界 PM 10 TSP 监 测 值 均 可 达 标 ( 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但 为 了 提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提 高 室 内 操 作 环 境 质 量, 同 时 保 障 工 人 职 业 卫 生 健 康 安 全, 建 议 在 本 次 改 扩 建 中 增 加 该 工 艺 粉 尘 治 理 设 施, 拟 采 取 旋 风 布 袋 除 尘 4. 煤 气 发 生 站 废 气 项 目 设 置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生 产 水 煤 气, 煤 气 发 生 炉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口 探 火 孔 阀 门 风 机 焦 油 池 酚 水 池 中 的 挥 发 成 分 会 有 轻 微 的 渗 漏 或 逸 散, 有 机 气 体 成 分 很 复 杂, 一 般 为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萘 蒽 等 小 分 子 芳 烃 及 芳 香 族 含 氧 化 合 物, 其 中 硫 化 氢 和 挥 发 酚 占 绝 大 部 分 目 前 贝 斯 特 公 司 已 在 阀 门 法 兰 风 机 等 的 接 口 处 加 强 安 装 精 度, 加 装 优 质 防 渗 垫 ; 探 火 口 采 用 高 压 蒸 汽 探 封 ; 酚 水 池 和 焦 油 池 采 用 全 密 封 且 设 置 活 动 式 水 封 操 作 孔, 根 据 太 原 重 型 机 械 集 团 机 械 企 业 公 司 多 年 的 安 装 运 行 经 验, 恶 臭 气 体 单 套 煤 气 炉 硫 化 氢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速 率 为 0.003kg/h 挥 发 酚 为 0.002kg/h, 根 据 本 次 评 价 委 托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未 对 厂 界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厂 界 恶 臭 可 达 标 项 目 12 台 发 生 炉, 则 硫 化 氢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276t/a 挥 发 酚 为 0.184t/a 5. 锅 炉 废 气 G1 项 目 原 设 置 了 一 台 锅 炉, 型 号 DZL AII 锅 炉, 为 4 吨 锅 炉, 燃 煤, 烟 气 61

74 采 用 水 磨 麻 石 除 尘 器 处 理 2010 年 末, 贝 斯 特 企 业 对 锅 炉 进 行 了 技 改, 该 锅 炉 更 改 为 燃 气 锅 炉, 原 有 的 25m 高 烟 囱 及 麻 石 水 磨 除 尘 设 施 拆 除, 目 前 设 一 排 放 烟 囱 高 度 为 8m, 该 技 改 已 通 过 环 评 批 复, 但 暂 未 验 收 项 目 锅 炉 为 应 急 锅 炉, 以 在 发 生 站 发 生 故 障 停 车 检 修 及 开 机 前 时 提 供 蒸 汽, 进 行 吹 扫 管 道,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使 用 由 于 该 锅 炉 为 应 急 锅 炉, 目 前 正 常 情 况 下 停 机, 故 无 法 进 行 监 测 根 据 锅 炉 技 改 报 告 表, 锅 炉 燃 气, 为 外 购 的 天 然 气, 吨 蒸 汽 耗 气 量 为 80m 3, 年 耗 气 量 为 7680m 3 根 据 污 染 源 普 查 燃 气 排 污 系 数 及 天 然 气 GB 二 类 气 规 定 : 烟 尘 10g/ 万 m 3, 二 氧 化 硫 400mg/m 3, 氮 氧 化 物 100kg/ 万 m 3 根 据 计 算, 液 化 气 应 急 锅 炉 其 烟 气 无 需 治 理 即 可 达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及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A 区 标 准 之 严 者 排 放,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现 有 工 程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口 阶 段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DZL AII 锅 炉 排 放 口 排 放 量 t/a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G20 项 目 员 工 厂 内 食 宿, 厨 房 燃 用 清 洁 能 源 液 化 石 油 气, 设 置 5 个 炉 头 按 每 个 灶 头 废 气 排 放 量 2000m 3 /h, 油 烟 含 量 约 20mg/m 3, 一 天 使 用 3 个 小 时, 计 算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m 3 /d, 油 烟 产 生 量 约 0.6kg/d 采 用 高 效 静 电 油 烟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油 烟 处 理 效 率 约 90%,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7. 煤 场 及 原 料 堆 场 无 组 织 粉 尘 项 目 原 料 堆 场 及 贮 煤 场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主 要 为 堆 取 料 机 作 业 时 所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表 面 起 尘 量 项 目 堆 场 的 自 然 风 力 起 尘 量 按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 Q=2.1 (U 10 -U 0 ) 3 P e-1.023w 式 中 :Q 起 尘 量,kg/a; P 贮 量,t/a; W 物 料 表 面 含 水 率 与 自 然 含 水 率 之 差 ; 本 项 目 洒 水 抑 尘, 假 设 自 然 含 水 率 8%, 洒 水 后 表 面 含 水 率 为 13% U 0 起 尘 风 速, 取 3.0m/s; U 10 距 地 面 10m 高 度 处 风 速,m/s, 取 3.3m/s; 62

75 粗 尘 由 于 重 力 作 用, 很 快 落 地, 通 常 不 超 过 几 米 ; 而 细 尘 可 随 气 流 输 送 扩 散, 影 响 范 围 相 对 较 大, 约 占 总 尘 量 的 4.7%, 是 贮 料 场 粉 尘 污 染 的 主 要 因 素 经 计 算, 项 目 堆 场 露 天 总 起 尘 量 为 27.39t/a, 经 采 用 室 内 存 储 并 洒 水 保 湿 后 扬 尘 为 1.29t/a, 其 中 煤 堆 场 扬 尘 为 0.23t/a, 原 料 堆 场 扬 尘 为 1.06t/a 8.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G27 由 于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炉 烧 块 煤, 喷 雾 塔 烧 煤 粉, 故 煤 需 破 碎 筛 分, 产 生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收 集 处 理, 收 集 的 煤 粉 作 为 喷 雾 塔 的 煤 粉 进 炉 燃 烧, 处 理 后 15m 达 标 排 放, 具 体 见 下 表 表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种 类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15m 污 染 物 粉 尘 产 生 浓 度 Mg/m * 年 工 作 约 1200h, 除 尘 效 率 98% 产 生 量 t/a 36 (30kg/h) 治 理 措 施 布 袋 除 尘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排 放 量 t/a 0.72 (0.6 kg/h) 9.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尾 气 G21-25 项 目 共 设 置 了 5 台 100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分 别 设 置 在 1#-5# 发 电 机 房 中 ( 见 项 目 平 面 图 及 排 放 口 分 布 图 标 识 ), 燃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在 正 常 供 电 情 况 下 不 使 用, 仅 在 市 政 用 电 停 电 情 况 下 应 急 备 用, 平 时 仅 进 行 日 常 维 护, 年 运 行 时 间 约 120h, 按 发 电 机 组 额 定 功 率 下 燃 油 消 耗 率 为 300g/kwh, 则 柴 油 发 电 机 的 年 耗 油 量 为 180t/a, 尾 气 碱 喷 淋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表 现 有 工 程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烟 气 产 生 情 况 SO2 NOx 烟 尘 发 电 机 耗 油 量 产 生 总 功 率 (t/a) 速 率 (kg/h) 产 生 产 生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速 率 速 率 (t/a) (mg/m 3 ) (t/a)(mg/m 3 ) (t/a)(mg/m 3 ) (kg/h) (kg/h) 1 台 kw 排 气 量 m 3 /a(3600m³/h) 项 目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尾 气 无 需 经 过 末 端 处 理, 即 可 15m 高 达 标 排 放 表 现 有 工 程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发 电 机 耗 油 量 SO2 NOx 烟 尘 63

76 总 功 率 (t/a)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排 放 排 放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排 放 浓 度 速 率 速 率 (t/a) (mg/m 3 ) (t/a)(mg/m 3 ) (t/a)(mg/m 3 ) (kg/h) (kg/h) 1 台 kw 排 气 量 m 3 /a(3600m³/h) 5 台 排 放 量 排 气 量 m 3 /a 10. 大 气 污 染 负 荷 汇 总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监 测 数 据, 核 算 项 目 现 有 大 气 污 染 负 荷 总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表 废 气 种 类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辊 道 窑 废 气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原 料 场 扬 尘 煤 堆 场 扬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锅 炉 备 用 发 电 机 油 烟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有 组 织 8m 有 组 织 15m 有 组 织 15m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M 3 /h 平 均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粉 尘 SO 脱 硫 剂 NO x 旋 风 除 尘 氟 化 物 旋 流 板 林 格 曼 脱 硫 除 尘 1 -- 黑 度 0 -- 粉 尘 SO NO X 脱 硫 剂 氟 化 物 脱 硫 塔 林 格 曼 黑 度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粉 尘 4.7 kg/h kg/h 粉 尘 0.12 kg/h kg/h 1.06 粉 尘 0.03 kg/h kg/h 0.23 硫 化 氢 0.036kg/h kg/h 挥 发 酚 0.024kg/h kg/h 烟 尘 SO NOx 烟 尘 SO 碱 喷 淋 M /h NOx 油 烟 油 烟 净 化 器

77 11. 硫 平 衡 根 据 项 目 用 煤 量 煤 含 硫 率 监 测 报 告 结 果 对 项 目 目 前 工 程 硫 平 衡 核 算 如 下 : 含 硫 率 0.89% s: s: S: 煤 粉 喷 雾 干 燥 塔 燃 烧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62.63%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02:82.71 含 硫 率 0.89% s:801 原 煤 含 硫 率 0.89% s: 块 煤 含 硫 率 0.38% s: 焦 油 3825 煤 气 发 生 炉 煤 灰 / 渣 S:24.03 粗 水 煤 气 S: 脱 硫 剂 吸 附 S:69.3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69.44% 净 水 煤 气 S: S: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 扬 尘 0.23 煤 渣 无 组 织 H2S S:0.26 脱 硫 剂 吸 附 S: s:0.002 s: 燃 气 7680m3 燃 气 锅 炉 s: (200mg/m3)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 柴 油 180t 含 硫 率 0.035% s:0.063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S:0.063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0.126 单 位 :t/a 图 现 有 工 程 硫 平 衡 图 单 位 :t/a 注 : 取 S 转 化 为 气 态 SO2 的 系 数 为 0.8, 即 20% 的 硫 进 入 煤 渣 ; 由 于 国 家 标 准 煤 焦 油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YB/T 内 未 规 定 煤 焦 油 的 含 硫 标 准, 而 煤 焦 油 的 含 硫 率 根 据 煤 质 及 工 艺 的 不 同 等, 导 致 其 含 硫 率 不 一 样, 故 本 评 价 根 据 资 料 ( 参 照 煤 焦 油 加 氢 脱 硫 工 艺 研 究, 西 北 大 学 化 工 学 院 李 冬 李 稳 宏 等 ), 煤 焦 油 是 一 种 密 度 大 馏 分 重 但 硫 含 量 相 对 较 低 的 劣 质 油, 当 未 加 氢 脱 硫 前, 其 S 含 量 为 0.38% 项 目 现 有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的 去 除 率 按 燃 料 含 硫 量 和 监 测 结 果 的 排 放 量 计 算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1. 生 产 废 水 1 球 磨 废 水 : 主 要 来 源 于 球 磨 工 艺, 球 磨 机 约 1 个 月 要 更 换 润 滑 油, 同 时 对 球 磨 机 进 行 全 面 清 洗, 产 生 清 洗 水, 约 10t/ 台 次,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SS 石 油 类, 经 沉 淀 除 油 后 回 用, 年 产 量 为 5508t/a 2 过 筛 除 铁 废 水 : 主 要 来 源 于 过 筛 除 铁 工 艺, 在 除 铁 过 程 中, 除 铁 器 磁 源 表 面 65

78 会 吸 附 一 定 的 磁 性 杂 质, 当 到 达 一 定 量 时 吸 附 力 会 大 大 减 弱, 此 时 必 需 对 其 磁 源 进 行 清 洗, 产 生 清 洗 废 水,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年 产 生 量 为 1.35 万 t/a 3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喷 淋 水 : 来 源 于 喷 雾 干 燥 塔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SS,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排 放, 仅 补 充 损 耗 水, 循 环 水 量 1600t 4 淋 釉 废 水 ( 釉 水 ): 素 烧 后 的 坯 料 需 淋 釉, 让 其 渗 入 坯 体, 然 后 釉 烧, 故 产 生 少 量 的 淋 釉 废 水 ( 釉 水 ) 项 目 采 用 的 是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下 设 置 盛 釉 器, 回 收 多 余 的 釉 水, 可 实 现 釉 水 的 干 净 循 环 使 用, 有 效 地 杜 绝 了 浪 费 釉 水 的 现 象 釉 水 含 有 釉 料, 故 将 含 有 少 量 的 镍 铬 铅 镉 等 重 金 属, 属 于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项 目 经 设 置 单 独 的 盛 釉 器 可 使 其 实 现 在 线 回 用, 以 减 少 釉 料 的 损 失, 循 环 量 40t 根 据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委 托 监 测 报 告, 项 目 淋 釉 水 中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见 下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废 水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总 汞 总 镉 总 铬 总 砷 总 铅 总 镍 未 检 未 检 浓 度 mg/l 出 出 从 上 可 见, 多 余 的 釉 水 主 要 含 有 釉 料 中 的 各 种 重 金 属 离 子, 以 铬 镉 铅 镍 为 主, 目 前 釉 水 经 盛 釉 器 单 独 收 集 后 在 线 回 用, 不 排 放, 实 现 零 排 放 5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 项 目 抛 光 磨 边 均 为 湿 法, 以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同 时 提 高 产 品 的 光 亮 度, 抛 光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该 工 艺 大 多 使 用 回 用 水, 其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为 t/a 6 项 目 燃 煤 锅 炉 技 改 后 燃 气, 原 有 麻 石 水 磨 除 尘 器 已 拆 除, 不 再 产 生 锅 炉 的 喷 淋 水 项 目 备 用 发 电 机 5 台, 采 用 普 通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尾 气 无 需 喷 淋 即 可 达 标 排 放, 不 产 生 喷 淋 废 水 7 煤 气 发 生 站 酚 水 :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气 需 进 行 洗 涤, 以 减 少 其 硫 及 有 害 物 质 的 含 量, 按 吨 煤 产 生 酚 水 0.1t 计 算,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产 生 酚 水 7650t/a, 用 于 喷 雾 塔 燃 烧 处 理, 不 作 为 废 水 排 放 8 项 目 需 增 加 辊 道 窑 后 续 碱 喷 淋 装 置, 以 确 保 氟 化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其 喷 淋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加 碱 并 更 换 喷 淋 水, 其 循 环 水 量 为 70t, 每 两 个 月 更 换 一 次 用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66

79 9 地 面 清 洗 水 项 目 车 间 需 定 期 清 洗 防 尘, 清 洗 周 期 为 每 月 两 次, 用 水 量 为 210t/ 次, 年 用 水 量 为 5040t/a, 产 生 废 水 4536t/a,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根 据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委 托 监 测, 项 目 工 业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浓 度 见 下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表 污 水 产 生 量 (t/a) 工 业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污 染 物 去 除 量 (t/a) 回 用 水 中 含 量 (t/a) 处 理 后 回 用 水 质 浓 度 (mg/l) COD BOD SS PH ~9 达 标 污 水 回 用 量 (t/a) 工 业 污 水 * 根 据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征 求 意 见 稿 ) 编 制 说 明, 收 集 了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辖 区 内 陶 瓷 企 业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前 和 处 理 后 的 监 测 结 果, 各 陶 瓷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中 SS 的 产 生 浓 度 范 围 为 mg/L, 而 根 据 高 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项 目 工 业 废 水 入 口 的 SS 检 测 结 果,SS 浓 度 范 围 在 209mg/L 左 右, 在 各 企 业 检 测 结 果 的 合 理 值 范 围 内, 故 报 告 引 用 其 检 测 结 果 最 大 值 进 行 了 核 算 2. 生 活 给 排 水 现 有 工 程 共 聘 用 员 工 2300 人, 厂 内 住 宿, 根 据 建 设 方 的 统 计 资 料, 项 目 员 工 生 活 日 用 水 量 为 483t/d, 排 水 按 0.9 计 算, 则 日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434.7t/d 表 项 目 现 有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污 水 产 生 量 (t/a)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污 染 物 去 除 量 (t/a) 回 用 量 (t/a) 处 理 后 水 质 浓 度 (mg/l) COD BOD SS NH 3 -N PH 6~9 6~9 达 标 污 水 回 用 量 (t/a) 生 活 污 水 初 期 雨 水 根 据 佛 山 市 暴 雨 公 式 计 算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量 如 下 : 67

80 ( LgP) Q= (t+10.01) Q 暴 雨 强 度 ( 升 / 秒 公 顷 ) P 重 现 期, 取 一 年 t 降 雨 历 时 ( 分 钟 ), 取 10min 经 计 算, 暴 雨 强 度 为 335.2L/S ha, 根 据 项 目 厂 内 装 卸 区 及 道 路 面 积, 则 产 生 1609t/ 次 该 类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经 沉 淀 过 滤 后 可 排 放 噪 声 源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见 下 表 表 产 噪 设 备 情 况 车 间 噪 声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产 生 声 级 db(a) 消 声 措 施 原 料 车 间 球 磨 机 95 喷 雾 塔 85 窑 炉 生 产 线 压 砖 机 90 厂 房 及 围 墙 隔 声 干 燥 机 85 抛 光 线 抛 光 线 80 机 电 车 间 空 气 压 缩 机 90 减 振 垫 发 电 机 房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95 设 备 房 消 声 隔 声 煤 气 站 煤 气 发 生 炉 泵 85 消 声 器 减 振 垫 等 -- 风 机 80 项 目 的 固 定 高 噪 声 源 采 用 减 震 垫 消 声 器 等 消 声 措 施, 并 结 合 厂 房 及 围 墙 隔 声, 经 距 离 削 减 后, 其 边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具 体 见 高 明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企 业 边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单 位 :db(a) 监 测 时 间 时 段 东 北 西 南 2008 年 8 月 8 日 昼 间 固 废 源 分 析 1. 生 产 固 废 68

81 生 产 固 废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 1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 主 要 包 括 废 砖 坯 及 烧 成 残 次 品, 其 中 废 砖 坯 可 回 用 生 产 做 原 料, 残 次 品 在 回 收 后 ( 切 割 成 小 规 格 产 品 ) 其 余 则 给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根 据 现 有 工 程 统 计, 残 次 品 及 边 角 废 料 产 生 量 为 2500t/a 2 酚 水 : 酚 水 来 源 于 煤 气 站 净 化 煤 气 过 程 中 的 洗 涤 水 冷 凝 水, 是 含 有 各 种 化 合 物 ( 酚 氨 氰 化 物 硫 化 物 ) 油 类 焦 油 及 机 械 杂 质 的 废 水 由 于 酚 水 含 有 的 污 染 物 种 类 较 多, 故 其 直 接 排 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而 生 化 处 理 的 难 度 也 大, 对 污 水 水 质 的 控 制 相 当 严 格, 导 致 运 营 成 本 很 高 酚 水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是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中 所 列 的 HW39 含 酚 废 物 现 有 工 程 对 酚 水 进 行 再 利 用, 在 干 燥 喷 雾 塔 最 终 焚 烧 变 成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项 目 酚 水 产 生 量 为 7650t/a 3 焦 油 : 焦 油 产 生 于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电 捕 焦, 产 生 的 焦 油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是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中 所 列 的 HW11 精 ( 蒸 ) 馏 残 渣, 产 生 量 约 为 3825t/a( 约 为 1 吨 煤 产 生 0.05t 的 焦 油 ) 现 有 工 程 将 焦 油 作 为 喷 雾 塔 热 风 炉 燃 料 燃 烧, 最 终 转 变 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4 煤 灰 渣 : 项 目 煤 在 燃 烧 及 煤 制 气 过 程 中 产 生 灰 渣, 一 般 煤 气 发 生 炉 的 煤 渣 量 一 般 是 用 煤 量 的 15-20%, 本 项 目 取 20% 计 算, 其 产 生 量 为 18000t/a, 外 卖 建 材 厂 作 为 原 料 5 污 水 站 污 泥 : 现 有 工 程 设 置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分 布 在 三 个 区 域, 产 生 的 污 泥 主 要 为 原 料, 湿 重 1.5 万 t/a, 集 中 收 集 作 为 生 产 原 料 6 废 包 装 桶 : 为 项 目 化 工 料 及 彩 釉 的 包 装 袋 及 桶, 因 粘 附 有 化 工 物 料, 故 由 物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7 项 目 球 磨 机 等 设 备 需 定 期 更 换 润 滑 油, 产 生 废 机 油,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08 废 矿 物 油,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产 生 量 约 为 1080t/a 8 脱 硫 渣 ( 废 脱 硫 剂 ): 项 目 脱 硫 产 生 脱 硫 渣 1400t/a,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9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采 用 产 生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根 据 水 处 理 量, 其 年 产 生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约 5t/a,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13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0 废 釉 料 ( 釉 水 ): 项 目 淋 釉 线 采 用 的 是 全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釉 水 按 需 配 置 及 时 添 加, 且 系 统 下 部 设 置 盛 釉 器, 釉 水 可 实 现 在 线 回 用, 故 正 常 生 产 都 不 产 生 废 釉 料 ( 釉 水 ) 但 是 当 大 型 的 转 产 时, 可 能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多 余 釉 料, 以 及 在 清 洁 釉 料 设 备 69

82 时 产 生 少 量 的 清 洗 废 水,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12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预 计 一 次 转 产 产 生 的 废 釉 料 为 0.3t/ 次 11 布 袋 除 尘 灰 : 项 目 煤 破 碎 筛 分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其 捕 集 的 粉 尘 为 煤 粉, 可 作 为 科 达 煤 气 炉 的 燃 料 ; 压 砖 粉 尘 可 做 为 陶 瓷 原 料 ; 年 产 生 量 为 35.28t/a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交 给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目 前 已 签 订 了 回 收 协 议, 并 执 行 三 联 单 制 度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佛 山 市 已 领 取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广 东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企 业, 项 目 危 废 处 理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2. 生 活 固 废 项 目 有 员 工 2300 人, 在 内 食 宿,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2.3t/d,736t/a,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表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名 称 编 号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贮 存 方 法 处 理 处 置 量 (t/a) 排 放 量 (t/a)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专 用 场 贮 存 酚 水 HW 热 风 炉 燃 料 燃 烧 酚 水 池 焦 油 HW 热 风 炉 燃 料 燃 烧 专 用 场 贮 存 煤 灰 渣 外 卖 建 材 厂 专 用 场 贮 存 污 水 站 污 泥 ( 湿 ) 回 收 作 为 原 料 专 用 场 贮 存 废 包 装 桶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专 用 场 贮 存 50 0 废 矿 物 油 HW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脱 硫 渣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HW13 5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5 0 废 釉 料 ( 釉 水 ) HW12 0.3t/ 次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0.3t/ 次 0 布 袋 除 尘 灰 喷 雾 塔 或 科 达 炉 燃 烧 专 用 场 贮 存

83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部 门 安 全 填 埋 垃 圾 桶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废 水 污 染 种 类 综 合 废 水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水 量 COD BOD SS NH3-N 粉 ( 烟 ) 尘 废 气 有 组 织 SO 工 业 废 气 NO 氟 化 物 粉 尘 无 组 织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生 活 源 有 组 织 油 烟 生 产 固 废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厂 界 噪 声 噪 声 生 产 噪 声 db(a) -- 65dB(A) 按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如 下 :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污 染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水 量 COD 废 水 废 气 综 合 废 水 工 业 废 气 BOD SS NH 3 -N 粉 ( 烟 ) 尘 SO NO

84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生 活 源 油 烟 生 产 固 废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噪 声 生 产 噪 声 2.6 现 有 工 程 水 平 衡 分 析 db(a)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水 平 衡 见 下 图 厂 界 噪 声 65dB(A) 72

85 彩 釉 制 备 6880 淋 釉 4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6120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新 鲜 水 硬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煤 制 气 酚 水 喷 雾 塔 燃 烧 水 煤 气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地 面 冲 洗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回 用 t/ 次 初 期 雨 水 沉 淀 雨 水 管 网 1609t/ 次 图 现 有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73

86 彩 釉 制 备 21.5 淋 釉 4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19.1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新 鲜 水 重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煤 制 气 酚 水 喷 雾 塔 燃 烧 水 煤 气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地 面 冲 洗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回 用 t/ 次 初 期 雨 水 沉 淀 雨 水 管 网 1609t/ 次 图 现 有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t/d) 2.7 现 有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的 合 理 有 效 性 分 析 从 以 上 工 程 分 析 可 见, 项 目 的 环 保 措 施 存 在 如 下 问 题 : 74

87 2.7.1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项 目 目 前 将 所 有 的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无 污 水 排 放, 符 合 佛 山 市 要 求 陶 瓷 企 业 实 现 工 业 废 水 零 排 放 的 要 求 现 有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1 锅 炉 废 气 治 理 首 先 : 目 前 项 目 的 燃 煤 锅 炉 已 于 2010 年 末 进 行 技 改, 将 原 有 的 4t 燃 煤 锅 炉 更 换 为 燃 气 锅 炉, 废 气 经 8m 高 烟 囱 排 放, 原 25m 高 烟 囱 拆 除 根 据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要 求 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前 淘 汰 所 有 4 蒸 吨 / 小 时 以 下 ( 含 4 蒸 吨 / 小 时 ) 的 燃 煤 锅 炉, 故 现 有 技 改 锅 炉 符 合 要 求 * 后 由 于 政 策 改 变, 该 锅 炉 于 2014 年 初 拆 除 2 辊 道 窑 废 气 治 理 由 于 辊 道 窑 燃 用 水 煤 气, 而 水 煤 气 在 煤 气 工 段 既 已 经 过 了 脱 硫 剂 ( 燃 烧 时 添 加 ) + 水 雾 脱 硫 + 脱 硫 塔 脱 硫, 降 低 了 煤 气 的 含 硫 率 后 方 进 入 工 艺 燃 烧, 故 辊 道 窑 末 端 未 再 增 加 脱 硫 设 施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目 前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监 测, 经 过 折 算 后, 二 氧 化 硫 的 浓 度 为 mg/m 3, 但 工 程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浓 度 要 求 (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1.7) 为 206 mg/m 3, 氟 化 物 为 12mg/m 3, 烟 尘 为 124mg/m 3, 可 见,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值 超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标 准 排 放, 需 要 在 本 次 改 扩 建 中 进 一 步 提 高 二 氧 化 硫 的 去 除 效 率,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对 二 氧 化 硫 的 核 算 首 先 参 考 其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同 时, 综 合 项 目 用 煤 已 建 脱 硫 设 施 的 原 理 及 基 本 去 除 率 能 源 利 用 分 配, 对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进 行 了 综 合 的 衡 算, 具 体 如 下 : 1 项 目 用 煤 根 据 建 设 方 的 统 计, 其 目 前 用 煤 量 约 吨, 煤 质 经 检 测 其 最 高 含 硫 率 为 0.89%, 故 项 目 煤 含 硫 量 总 额 为 801t/a, 折 算 为 二 氧 化 硫 为 1602t/a, 去 除 煤 渣 中 硫 化 物 后, 进 入 废 气 中 的 二 氧 化 硫 约 t/a 根 据 企 业 统 计, 现 有 工 程 用 煤 量 约 9 万 t/a, 按 照 折 标 系 数, 其 单 位 产 品 煤 耗 75

88 在 286.7tgce/t, 基 本 符 合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GB , 其 统 计 的 用 煤 量 基 本 合 理 2 根 据 监 测 值 计 算 的 二 氧 化 硫 根 据 项 目 例 行 的 监 测 数 据,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约 82.71t/a, 辊 道 窑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t/a, 共 t/a 项 目 目 前 喷 雾 塔 采 用 了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及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设 施, 辊 道 窑 则 在 煤 气 产 生 段 采 用 了 脱 硫 剂 + 水 雾 脱 硫 + 脱 硫 塔 设 施 目 前, 该 类 治 理 措 施 已 在 各 大 陶 瓷 企 业 中 普 遍 应 用, 其 基 本 的 脱 硫 率 可 达 到 80% 以 上 但 根 据 项 目 的 监 测 数 据 计 算, 其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2.63%, 辊 道 窑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9.44% 可 见 项 目 各 脱 硫 设 施 未 达 到 正 常 的 脱 硫 率, 建 设 方 应 该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的 投 放 比 例, 以 及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饱 和 的 脱 硫 剂, 使 得 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达 到 其 设 计 参 数,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同 时,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应 该 使 用 低 硫 煤, 降 低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总 量 3 氟 化 物 的 去 除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现 有 工 程 目 前 氟 化 物 去 除 率 约 50%, 建 议 在 改 扩 建 中 进 行 提 高 去 除 效 率, 根 据 氟 化 物 酸 性 特 征, 其 污 染 处 理 一 般 采 用 碱 液 吸 收 处 理, 由 于 目 前 企 业 已 经 投 放 脱 硫 剂 等 碱 性 物 质, 故 其 改 进 措 施 可 从 以 下 三 方 面 进 行 :1 可 考 虑 增 加 加 碱 量, 其 与 二 氧 化 硫 的 去 除 基 本 同 理, 提 高 氟 化 物 的 去 除 率 ;2 对 现 有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如 增 加 内 喷 头 数 量, 增 加 废 气 与 碱 液 的 接 触 面 积, 以 提 高 去 除 率 ;3 末 端 增 加 一 级 碱 液 处 理 设 施, 不 但 可 以 去 除 氟 化 物, 也 可 进 一 步 脱 硫 4 粉 尘 的 去 除 项 目 辊 道 窑 末 端 采 用 湿 法 碱 喷 淋 处 理, 也 可 同 步 去 除 尾 气 中 的 烟 尘, 使 其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降 低, 提 高 粉 尘 去 除 率, 目 前 为 98%, 进 一 步 减 少 粉 尘 排 放 量 3 喷 雾 塔 废 气 治 理 目 前 喷 雾 塔 废 气 在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措 施 下, 可 满 足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要 求, 但 不 能 符 合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执 行 的 更 严 格 标 准, 主 要 是 二 氧 化 硫 超 标 根 据 项 目 硫 平 衡 核 算, 项 目 喷 雾 塔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仅 62.63%, 项 目 应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的 投 放 比 例, 以 及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饱 和 的 脱 硫 剂, 使 得 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达 到 其 设 计 参 数,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同 时,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76

89 的 排 放 量, 应 该 使 用 低 硫 煤, 降 低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总 量 4 压 砖 废 气 治 理 目 前 压 砖 废 气 主 要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虽 然 对 厂 界 的 大 气 环 境 没 有 明 显 的 不 良 影 响, 但 是 为 了 提 高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并 保 障 职 工 职 业 健 康, 建 议 该 工 段 增 加 布 袋 除 尘 设 施 5 堆 场 无 组 织 粉 尘 治 理 项 目 堆 场 已 建 设 封 闭 式 仓 储 车 间, 并 洒 水 保 湿 减 少 扬 尘, 经 现 状 监 测, 目 前 边 界 PM 10 已 达 标, 说 明 措 施 有 效 且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6 发 电 机 尾 气 治 理 项 目 设 置 了 五 台 100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使 用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其 含 硫 率 已 经 很 低, 无 需 进 一 步 处 理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7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治 理 项 目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采 用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的 排 气 筒 经 15m 排 放 口 排 放 8 项 目 大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整 改 措 施 汇 总 1 采 用 低 硫 煤, 根 据 项 目 用 煤 的 几 次 煤 质 报 告, 用 煤 的 含 硫 量 为 %, 建 议 项 目 采 用 含 硫 率 为 0.69% 的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中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2 建 议 辊 道 窑 增 加 后 续 碱 液 喷 淋 装 置, 降 低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确 保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达 标, 并 进 一 步 减 少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3 在 压 砖 工 序 增 加 布 袋 收 尘 装 置, 将 压 砖 粉 尘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粉 尘 去 除 率 达 98% 4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的 投 放 比 例, 以 及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饱 和 的 脱 硫 剂, 使 得 喷 雾 塔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达 到 其 设 计 参 数, 二 氧 化 硫 能 达 标 排 放,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现 有 噪 声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根 据 监 测, 目 前 边 界 噪 声 可 完 全 达 标, 说 明 现 有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77

90 2.7.4 现 有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分 析 项 目 现 有 固 废 均 得 到 了 合 理 有 效 的 处 置, 无 需 整 改 2.8 现 有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贝 斯 特 企 业 与 2006 年 开 始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围 绕 节 能 降 耗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的 措 施, 2009 年 委 托 了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编 制 了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报 告, 经 审 核,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各 项 标 准 的 分 值 已 经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的 要 求,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标 准, 并 顺 利 通 过 了 清 洁 生 产 验 收 根 据 上 述 工 程 分 析, 可 见 按 照 2009 年 的 各 项 政 策,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废 气 均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锅 炉 燃 煤 亦 符 合 当 时 的 产 业 政 策, 与 项 目 2009 年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结 论 基 本 一 致 随 着 国 家 对 陶 瓷 产 业 的 调 控, 目 前 对 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且 佛 山 市 政 府 也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产 业 整 改 措 施 指 导 意 见, 提 高 了 陶 瓷 产 业 的 门 槛 和 要 求 另 外, 随 着 工 业 技 术 的 提 高 及 节 能 减 排 的 执 行, 广 东 省 珠 三 角 对 现 有 的 锅 炉 也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故 贝 斯 特 企 业 根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要 求, 不 断 地 对 喷 雾 塔 辊 道 窑 锅 炉 的 烟 气 治 理 进 行 了 升 级 改 造, 及 时 更 新 设 备, 不 断 采 取 措 施 使 总 体 工 程 符 合 最 新 的 政 策 要 求, 经 确 保 治 理 工 程 脱 硫 效 率 后, 项 目 可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2.9 现 有 工 程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高 明 区 总 量 分 配 计 划, 贝 斯 特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指 标 计 划 如 下 : 表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计 划 指 标 年 份 SO 2 总 量 指 标 t/a 年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370t/a, 根 据 上 述 工 程 分 析 核 算,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总 的 排 放 量 为 t/a, 超 过 总 量 指 标,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主 要 是 因 为 项 目 目 前 用 煤 的 含 硫 量 偏 高 ( 根 据 监 测 报 告 目 前 用 煤 含 硫 率 为 0.89%), 且 已 建 设 的 各 项 脱 硫 治 理 工 程 措 施 未 达 到 应 有 的 脱 硫 率, 建 设 方 应 该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的 投 放 比 例, 以 及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饱 和 的 脱 硫 剂, 并 使 用 低 硫 煤, 使 得 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达 到 其 设 计 参 数,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78

91 2.10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口 设 置 废 气 排 放 口 : 现 有 工 程 目 前 共 26 个 排 放 口, 经 整 改 后 增 加 一 个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整 改 后 现 有 工 程 将 共 有 27 个 排 放 口 目 前 现 有 的 26 个 排 放 口 是 :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口 1 个, 高 度 8m; 辊 道 窑 烟 气 排 放 口 14 个, 高 度 20m; 喷 雾 塔 烟 气 排 放 口 4 个, 高 度 20m; 备 用 发 电 机 排 放 口 5 个, 高 度 15m; 油 烟 排 放 口 1 个, 高 度 15m; 共 25 个 排 放 口 ;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放 口 1 个, 高 度 15m 整 改 后 增 加 的 排 放 口 是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具 体 见 下 表 废 水 排 放 口 : 废 水 全 部 回 用, 不 设 置 排 放 口 项 目 各 废 气 排 放 口 参 数 见 表 表 项 目 现 有 各 废 气 排 放 口 参 数 一 览 表 排 气 筒 编 号 位 置 高 度 m 内 径 m 烟 气 量 m 3 /h 烟 温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m 3 /s m/s G1 G2 G3 G4 G5 G6 G7 G8 G9 G10 G11 G12 G13 G14 G15 燃 气 锅 炉 排 放 口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92 G N E G N E G N E G N E G20 油 烟 N E G N E G N E G23 备 用 发 电 机 N E G N E G N E G26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N E G27 煤 破 碎 筛 分 N E *G26 是 整 改 后, 增 加 的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项 目 现 有 排 放 口 分 布 见 图 及 图 标 示 80

93 图 现 有 工 程 排 污 口 分 布 图 81

94 2.11 现 有 工 程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办 法 现 有 工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1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值 超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标 准 排 放 2 项 目 喷 雾 塔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值 超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标 准 排 放 3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2.63%, 辊 道 窑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9.44%, 各 脱 硫 设 施 未 达 到 正 常 的 脱 硫 率 4 项 目 2011 年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370t/a,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二 氧 化 硫 总 的 排 放 量 为 t/a, 超 过 总 量 指 标,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5 根 据 佛 山 市 2014 年 陶 瓷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综 合 整 治 方 案, 企 业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前 应 全 面 完 成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和 监 控 系 统, 故 现 有 工 程 应 安 装 烟 气 在 线 监 测 和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解 决 办 法 1 采 用 低 硫 煤, 根 据 项 目 用 煤 的 几 次 煤 质 报 告, 用 煤 的 含 硫 量 为 %, 建 议 项 目 采 用 含 硫 量 低 于 0.69% 的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中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故 项 目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燃 煤 含 硫 量 按 0.69% 核 算 2 建 议 辊 道 窑 增 加 后 续 碱 液 喷 淋 装 置, 再 降 低 二 氧 化 硫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确 保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达 标, 并 进 一 步 减 少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3 通 过 采 用 低 硫 煤, 以 及 脱 硫 剂 的 投 加 量 及 及 时 更 换, 确 保 项 目 喷 雾 塔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使 得 喷 雾 塔 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达 标 排 放 4 现 有 的 所 有 有 组 织 排 放 口 应 建 设 在 线 监 测 和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82

95 第 3 章 改 扩 建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3.1 改 扩 建 工 程 分 析 改 扩 建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项 目 名 称 :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2. 建 设 性 质 : 改 扩 建,J 非 金 属 矿 采 选 及 制 品 制 造 -14 陶 瓷 制 品 3. 建 设 地 点 :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 企 业 现 有 厂 区 东 面 工 业 用 地 ) 4. 项 目 投 资 : 总 投 资 万 元 人 民 币 ;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260 万 元 5. 占 地 面 积 : m 2, 建 筑 面 积 m 2, 其 中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面 积 m 2,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89772m 2 6. 劳 动 定 员 与 制 度 : 职 工 人 数 500 人, 厂 内 食 宿, 年 工 作 320 天, 部 分 3 班 24 小 时 7. 经 济 产 值 : 年 总 产 值 约 2.8 亿 元 8. 法 人 代 表 : 陈 ** 9. 建 设 计 划 :2015 年 2016 年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改 扩 建 工 程 主 要 产 品 为 高 档 大 规 格 抛 光 砖, 规 格 包 括 , 总 产 量 800 万 平 方 米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产 品 明 细 一 览 表 产 品 型 号 单 位 产 量 万 m2/a 合 计

96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产 品 产 量 变 化 一 览 表 产 品 型 号 单 位 扩 建 前 产 量 改 扩 建 产 量 总 体 项 目 产 量 万 m2/a 合 计 项 目 手 续 本 次 项 目 已 获 得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项 目 备 案 证, 编 号 为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新 建 有 仓 库 公 园 厂 房, 生 产 厂 房 建 筑 面 积 m 2,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89772m 2, 其 中 仓 库 设 置 在 新 增 用 地 西 面, 靠 近 现 有 项 目 的 办 公 及 宿 舍 区, 北 面 为 仓 库 及 生 产 厂 房 ; 用 地 内 原 有 的 榕 根 村 已 经 搬 迁 安 置, 安 置 点 在 南 面 合 和 大 道 对 面, 距 离 项 目 南 面 边 界 约 100m, 目 前 已 搬 迁 完 毕 改 扩 建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项 目 西 面 为 企 业 现 有 厂 区, 北 面 为 山 地, 东 面 为 农 田 空 地, 南 面 为 合 和 大 道 及 安 置 后 的 榕 根 村, 东 南 面 为 润 滑 油 生 产 企 业 毅 杰 化 工 榕 根 村 搬 迁 后, 距 离 项 目 厂 区 边 界 约 100m, 距 离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最 近 距 离 约 为 690m 84

97 85

98 3.1.5 改 扩 建 工 程 组 成 改 扩 建 工 程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等, 各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见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组 成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及 规 格 设 计 能 力 (m 2 /a) 年 运 行 天 数 主 体 工 程 4 台 喷 雾 塔 4 条 辊 道 窑 6 台 熔 块 窑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 厂 房 D 及 喷 雾 球 磨 车 间 熔 块 车 间 ) 800 万 320 辅 助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煤 气 发 生 站 仓 库 原 料 运 输 科 达 气 化 炉,6 台 ( 在 改 扩 建 用 地 上 新 建 煤 气 发 生 站, 设 置 科 达 气 化 炉 6 台, 用 以 替 代 原 12 台 传 统 两 段 式 气 化 炉 中 的 6 台, 剩 下 6 台 将 在 现 有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内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逐 步 替 换 为 6 台 科 达 气 化 炉 ) 原 料 仓 2 座 仓 库 A 仓 库 B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运 输 公 司 承 运 供 水 由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供 给, 管 径 DN100 公 用 工 程 排 供 水 电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回 用 三 级 负 荷, 由 市 政 供 电 部 门 提 供 地 埋 电 源 接 入, 年 用 电 量 120 万 kwh 不 设 置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依 托 现 有 的 5 台 1000kw 备 有 柴 油 发 电 机 污 水 处 理 池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不 排 放 喷 雾 塔 烟 尘 处 理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SNCR 脱 硝 ( 尿 素 ) 辊 道 窑 湿 法 脱 硫 +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 氨 水 ) 环 保 工 程 熔 块 窑 脱 硫 塔 ( 双 碱 法 ) 压 砖 布 袋 除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固 废 暂 存 库 除 尘 + 湿 法 脱 硫 收 集 暂 存 固 体 废 物 86

99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消 防 灭 火 器 消 防 栓 消 防 水 池 事 故 池 等 技 术 改 造 内 容 : 1 采 用 先 进 的 科 达 煤 气 炉, 替 代 原 有 的 两 段 式 煤 气 炉, 具 体 为 在 改 扩 建 的 场 地 新 设 煤 气 发 生 站, 设 置 6 台 科 达 煤 气 炉 替 代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中 的 6 台 两 段 式 煤 气 炉 为 保 证 现 有 工 程 的 正 常 生 产, 将 先 新 建 6 台 科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运 行 正 常 后, 逐 步 替 代 12 台 之 中 的 6 台, 另 外 剩 余 的 6 台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再 逐 步 更 换 为 先 进 的 科 达 煤 气 炉, 旧 炉 被 替 换 或 更 换 的 具 体 计 划 为 : 2015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6 年 5 月 停 炉 2 台,2016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3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10 月 停 炉 2 台,2018 年 7 月 停 炉 1 台,2018 年 11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5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12 月 停 炉 2 台 表 煤 气 炉 拆 除 及 替 代 计 划 一 览 表 改 扩 建 新 建 现 有 12 台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建 设 及 替 代 计 划 全 厂 年 份 6 台 科 达 炉 新 建 炉 计 划 旧 炉 拆 除 计 划 煤 气 炉 建 设 计 划 建 设 内 容 累 计 ( 台 ) 拆 除 内 容 累 计 ( 台 ) 合 计 ( 台 ) 2015 年 11 月 年 12 月 拆 除 1 台 年 5 月 建 设 1 台 1 拆 除 2 台 年 12 月 拆 除 1 台 年 3 月 建 设 1 台 2 拆 除 1 台 年 10 月 建 设 1 台 3 拆 除 2 台 年 7 月 拆 除 1 台 年 11 月 建 设 1 台 4 拆 除 1 台 年 5 月 建 设 1 台 5 拆 除 1 台 年 12 月 建 设 1 台 6 拆 除 2 台 在 辊 道 窑 喷 雾 塔 脱 硫 除 尘 后, 设 置 SNCR 脱 硝 设 施, 采 用 氨 水 作 为 还 原 剂, 对 烟 气 进 一 步 脱 氮 处 理,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水 电 能 源 消 耗 1. 原 材 料 消 耗 87

100 表 主 要 原 材 料 用 量 及 来 源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 吨 ) 来 源 运 输 及 贮 存 方 式 1 瓷 砂 原 料 仓 2 瓷 泥 原 料 仓 序 号 1 类 型 表 主 要 化 工 料 用 量 年 用 量 原 年 用 量 改 扩 建 后 年 总 用 量 名 称 ( 吨 ) ( 吨 ) ( 吨 )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三 聚 磷 酸 钠 坯 体 水 玻 璃 锆 SiO2( 硅 酸 锆 ) 氧 化 铝 柠 檬 酸 钠 柠 檬 酸 铵 EDTA 渗 花 砖 釉 醋 酸 铜 料 醋 酸 镍 醋 酸 钴 铬 酸 钾 氟 锆 酸 铵 桔 黄 桔 红 镨 黄 坯 体 色 料 17 金 砂 红 钒 兰 玉 黄 脱 硫 脱 硫 剂 脱 硝 氨 水 (20%) 脱 硝 尿 素 项 目 脱 硝 采 用 20% 的 氨 水, 氨 水 属 于 可 燃 性 液 体, 火 灾 等 级 分 类 为 戊, 含 有 的 氨 为 毒 性 气 体, 项 目 氨 水 (20%) 储 量 为 6t, 有 供 应 商 直 接 送 货 上 门, 并 进 入 注 入 到 项 目 内 设 置 的 储 罐 内,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氨 水 存 储 情 况 物 料 名 称 日 常 最 大 存 储 量 储 存 方 式 运 输 方 式 氨 水 (20%) 6t 储 罐 2. 水 电 及 能 源 消 耗 项 目 生 产 使 用 煤 气 发 生 炉 提 供 的 煤 气, 使 用 洁 净 煤 专 业 工 业 化 工 品 供 应 商 提 供, 公 路 运 输 88

101 表 能 源 及 水 消 耗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来 源 及 运 输 1 新 鲜 水 m 3 /a 明 城 镇 自 来 水 厂 2 电 120 万 kwh/a 市 政 电 网 3 煤 65000t/a 外 购 4 焦 油 t/a 5 柴 油 4881 外 购 说 明 :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使 用 煤 粉, 生 产 水 煤 气 供 应 工 艺 辊 道 窑 燃 烧 ; 喷 雾 干 燥 塔 燃 用 煤 粉 ; 熔 块 窑 近 期 使 用 焦 油 作 为 燃 料, 在 科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均 替 代 完 毕 后, 由 于 企 业 不 再 产 生 焦 油, 熔 块 窑 改 用 柴 油 为 燃 料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分 类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或 能 力 数 量 球 磨 机 60T 24 台 干 燥 喷 雾 塔 6000 型 4 台 不 锈 钢 粉 料 箱 70T 100 个 生 产 设 备 工 艺 压 砖 机 4800T T 16 台 多 次 布 料 系 统 台 宽 体 窑 炉 280M 4 条 抛 光 机 48T 4 条 熔 块 窑 炉 25M² 6 台 辅 助 设 备 污 染 防 治 装 置 煤 气 发 生 站 科 达 气 化 炉, 型 号 KJFL10 6 台 供 电 系 统 2500KVA 6 套 污 水 处 理 依 托 原 污 水 处 理 站 1 套 喷 雾 烟 尘 处 理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 脱 硫 剂 +SNCR 脱 硝 设 施 ( 尿 素 ) 1 套 辊 道 窑 烟 气 处 理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设 施 ( 氨 水 ) 1 套 熔 块 窑 烟 气 处 理 脱 硫 塔 1 套 压 砖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1 套 煤 气 发 生 站 除 尘 + 电 捕 焦 + 电 捕 轻 1 套 89

102 3.2 改 扩 建 项 目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改 扩 建 前 相 同, 主 要 的 变 化 在 于 增 加 了 熔 块 的 生 产, 以 及 煤 气 发 生 站 采 用 新 技 术 后 的 变 化, 见 下 图 原 料 仓 降 尘 保 湿 坯 料 制 备 原 料 采 购 及 检 验 称 重 配 料 水 添 加 剂 球 石 球 磨 W1 球 磨 废 水 过 筛 除 铁 S1 杂 质 ( 铁 ) W2 过 筛 设 备 清 洗 水 均 化 (24h) 煤 粉 喷 雾 干 燥 制 粉 旋 风 除 尘 脱 硫 塔 ( 干 式 ) SNCR 脱 硝 Q1 粉 尘 SO2 氟 化 物 陈 腐 密 封 皮 带 输 送 Q2 无 组 织 粉 尘 Q6 粉 尘 成 型 压 砖 ( 干 压 法 ) 350kg/cm2 Q3 粉 尘 煤 堆 场 破 碎 筛 分 氧 化 塔 脱 硫 调 釉 辊 道 干 燥 窑 花 釉 印 花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Q4 粉 尘 SO2 氟 化 物 氮 气 吹 扫 煤 气 湿 法 脱 硫 辊 道 窑 烧 成 (1100,60min) 磨 边 刮 平 抛 光 W3 抛 光 废 水 煤 粉 脱 硫 燃 烧 剂 软 水 煤 气 发 生 炉 夹 套 蒸 汽 检 验 硬 水 软 水 处 理 入 库 水 Q5 粉 尘 SO2 Nox 双 碱 法 处 理 熔 块 原 料 熔 块 窑 水 淬 熔 块 调 釉 焦 油 / 柴 油 图 改 扩 建 项 目 陶 瓷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90

103 另 外,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将 自 行 生 产 陶 瓷 熔 块, 就 是 釉 料 制 浆 前, 先 将 部 分 原 料 熔 制 成 玻 璃 状 物 质 并 水 淬 成 小 块 ( 熔 块 ), 再 与 其 余 原 料 混 合 球 磨 成 釉 浆 其 工 序 分 两 步, 第 一 步 制 熔 块, 第 二 步 将 熔 块 与 粘 土 等 生 料 配 合, 再 经 球 磨 过 筛 吸 铁, 制 成 釉 浆 制 备 熔 块 时, 先 将 各 种 原 料 按 配 方 比 例 准 确 称 量, 混 合 均 匀, 再 置 于 窑 中, 以 1600 度 的 高 温 进 行 熔 炼, 至 完 全 熔 融 后, 再 倾 入 冷 水 中 急 冷, 使 之 成 为 松 脆 的 小 块, 以 利 于 粉 碎 熔 块 的 作 用 有 :1. 使 可 溶 性 的 原 料 变 为 不 可 溶 ;2. 使 有 毒 性 的 原 料 变 为 没 有 毒 性 ;3. 减 少 釉 烧 时 分 解 化 合 反 应 ;4. 作 为 助 熔 剂 降 低 陶 瓷 的 烧 结 温 度, 使 陶 瓷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5. 提 高 釉 料 质 量, 提 高 产 品 的 性 能 该 工 艺 分 布 于 熔 块 车 间,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窑 炉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3.3 改 扩 建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选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型 号 KJFL10 科 达 newpower 清 洁 煤 气 化 技 术 是 从 循 环 流 化 床 气 化 (GFBG) 技 术 发 展 而 来 的, 流 化 床 气 化 技 术 是 将 固 体 的 煤 颗 粒 在 炉 床 内 经 气 体 流 化 后 进 行 气 化 在 流 化 床 气 化 炉 中, 气 化 剂 ( 空 气 水 蒸 气 混 合 物 ) 以 较 大 的 速 度 通 过 炉 床, 煤 颗 粒 间 的 空 隙 增 大, 床 层 膨 胀, 高 度 增 加, 煤 颗 粒 被 气 流 全 部 托 起, 颗 粒 运 动 剧 烈, 但 仍 然 逗 留 在 床 层 内 而 不 被 流 体 带 出, 床 层 的 这 种 状 态 叫 固 体 流 态 化, 当 煤 颗 粒 在 流 化 床 气 化 炉 体 内 及 炉 体 外 分 离 器 之 间 循 环 运 动 时 即 称 为 循 环 流 化 床 气 化 该 技 术 已 获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具 有 完 全 的 自 主 产 权 原 煤 经 过 破 碎 筛 分 处 理 达 到 10mm 以 下, 经 皮 带 运 输 至 发 生 炉 煤 斗, 由 两 台 螺 旋 输 送 机 送 入 气 化 炉 底 部 锥 体 段, 经 高 温 换 热 器 后 达 到 750 左 右 的 气 化 剂 ( 空 气 和 水 蒸 气 ) 反 应 其 以 750 左 右 混 合 空 气 和 水 蒸 气 作 为 气 化 剂, 与 煤 粉 高 温 反 应 制 得 煤 气, 该 类 煤 气 成 为 空 气 煤 气 煤 气 炉 顶 部 压 力 为 15kpa, 温 度 950 左 右, 煤 气 从 炉 顶 直 接 进 入 旋 风 分 离 器, 分 离 下 的 飞 灰 从 返 料 管 返 回 炉 膛 煤 气 再 经 过 二 级 旋 风 分 离 器 除 尘 处 理 后 干 式 除 尘, 温 度 控 制 在 250 至 280 之 间 含 尘 量 达 标 后, 为 满 足 脱 硫 工 艺 要 求, 采 用 热 管 换 热 器 对 煤 气 进 行 降 温, 温 度 降 至 40 以 下, 然 后 湿 法 脱 硫 由 于 气 化 炉 内 氧 化 还 原 反 应 温 度 高 于 950, 煤 气 中 的 挥 发 分 受 热 迅 速 分 解, 焦 油 重 质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裂 解 完 全, 因 而 煤 气 中 不 含 焦 油 及 油 渣, 后 续 的 净 化 系 统 流 程 简 单, 污 染 少 除 尘 方 面 采 用 干 式 布 袋 除 尘 工 艺, 无 需 水 洗, 不 产 生 酚 水, 技 术 可 控 制 煤 气 含 尘 量 20mg/m 3 以 下, 脱 硫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工 艺, 深 度 脱 硫 后 煤 91

104 气 中 硫 含 量 控 制 在 15mg/m 3, 见 下 图 该 系 统 包 括 : 煤 气 化 炉 煤 气 脱 硫 系 统 煤 气 平 衡 罐 及 煤 气 加 压 系 统 软 水 及 循 环 水 处 理 系 统 粉 煤 输 送 及 加 工 系 统 储 煤 场 图 新 建 煤 气 发 生 站 工 艺 流 程 图 专 利 证 书 92

105 图 科 达 气 化 炉 装 备 示 意 图 该 工 艺 与 传 统 的 固 定 床 设 备 比 较, 其 气 化 过 程 没 有 焦 油 酚 水 等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结 构 简 单, 设 备 故 障 率 低, 维 修 方 便, 可 大 大 降 低 煤 气 污 染 物 处 理 成 本 其 具 有 以 上 优 点 的 技 术 原 理 如 下 : 1 传 统 固 定 床 采 用 块 煤 作 为 原 料, 煤 块 的 芯 部 由 于 无 法 与 氧 气 接 触 不 能 发 生 反 应, 导 致 部 分 煤 不 能 正 常 使 用, 煤 气 转 化 率 低 并 且 在 气 化 过 程 中, 由 于 块 煤 受 热 不 均, 产 生 较 大 量 的 焦 油 与 酚 等 污 染 物 ; 而 流 化 床 技 术 煤 粉 与 氧 气 充 分 接 触, 气 化 温 度 高, 床 层 温 度 分 布 均 匀, 可 使 挥 发 分 在 高 温 下 完 全 裂 解, 从 而 杜 绝 了 焦 油 和 酚 氰 类 物 质 的 产 生 ; 2 传 统 煤 气 化 工 艺 不 配 置 气 气 换 热 器, 导 致 煤 气 显 热 浪 费, 为 提 高 煤 气 的 显 热 利 用 率, 使 煤 气 和 气 化 剂 直 接 热 交 换, 本 技 术 采 用 高 效 的 高 温 耐 磨 气 气 换 热 器, 工 作 温 度 可 达 到 1000 以 上, 使 用 过 程 不 出 现 堵 管 穿 管 现 象, 可 将 气 化 剂 ( 水 + 空 气 ) 预 热 到 750 以 上, 充 分 利 用 煤 气 显 热, 提 高 气 化 效 率, 目 前 气 气 换 热 器 为 专 利 产 品, 技 术 在 国 内 外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3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前 工 段 的 水 煤 气 经 加 压 风 机 之 前 进 入 脱 硫 塔 底 部, 自 下 而 上 流 动, 与 喷 淋 下 来 的 脱 硫 液 逆 流 接 触, 煤 气 中 的 硫 化 氢 被 吸 收, 煤 气 由 塔 顶 引 出, 然 后 进 入 捕 滴 气 装 置, 然 后 进 入 平 衡 罐 中 供 工 艺 燃 烧 4 与 传 统 的 气 化 炉 比 较, 柯 达 炉 煤 种 适 应 能 力 强, 适 用 于 褐 煤 烟 煤 无 烟 煤 既 可 用 优 质 煤, 也 可 烧 各 种 劣 质 煤, 如 高 灰 份 煤 高 硫 煤 高 灰 高 硫 煤 等 ; 不 93

106 烧 大 块 的 煤 只 烧 小 颗 粒 或 者 粉 煤 ( 降 低 粉 煤 处 理 系 统 设 备 投 资 成 本 ), 具 有 高 燃 烧 效 率, 高 热 利 用 效 率, 高 脱 硫 除 尘 能 力 4 焦 油 为 混 合 物, 由 于 炉 内 温 度 达 到 焦 油 裂 解 温 度, 其 分 解 反 应 原 理 如 下 : CmHn+mH 2 O mco+(m+n/2)h 2 焦 油 的 分 解 产 物 提 高 了 煤 气 中 的 有 效 气 体 量, 增 加 了 煤 气 的 热 值 式 如 下 : 5 分 类 有 机 物 在 炉 内 温 度 下 发 生 氧 化 反 应, 最 终 生 成 CO 2 和 H 2 O, 其 反 应 通 ArOH+O 2 CO 2+H 2O 6 由 于 科 达 气 化 炉 是 利 用 混 合 空 气 和 水 蒸 气 作 为 气 化 剂, 与 煤 粉 高 温 反 应 制 得 煤 气, 故 也 叫 空 气 煤 气, 故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水 ( 生 成 水 和 冷 凝 水 ) 均 可 作 为 气 化 剂 返 回 炉 内 反 应, 故 可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煤 气 生 产 过 程 中 无 废 水 产 生 可 见, 由 于 粗 煤 气 不 含 酚 类 物 质, 且 采 用 干 式 布 袋 滤 尘 器, 无 需 水 洗, 所 以 没 有 酚 水 污 染, 而 煤 气 本 身 所 带 的 热 量 通 过 节 能 设 备 ( 气 气 换 热 器 ) 回 收, 煤 气 不 经 水 洗 冷 却, 故 不 产 生 冷 却 水 科 达 newpower 清 洁 煤 气 与 传 统 固 定 床 煤 气 的 比 较 见 下 表 ( 表 中 数 据 为 5 台 10km 3 /h 煤 气 化 系 统 年 运 行 8000h 为 基 准 ) 表 科 达 炉 与 二 段 炉 煤 气 排 放 对 比 一 览 表 炉 型 煤 气 热 值 kcal/nm 3 焦 油 排 放 t/a 酚 水 排 放 万 t/a 硫 排 放 t/a 粉 尘 排 放 t/a 科 达 炉 两 段 式 固 定 床 项 目 应 用 该 技 术 经 佛 山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同 意 试 点 应 用, 且 该 技 术 经 广 东 省 经 94

107 贸 委 组 织 权 威 专 家 鉴 定 其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3.4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汇 总 根 据 以 上 工 程 分 析, 可 见 改 扩 建 项 目 主 要 的 污 染 源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分 类 污 染 来 源 污 染 种 类 主 要 污 染 物 球 磨 球 磨 废 水 ( 球 磨 机 清 洗 ) SS 过 筛 除 铁 清 洗 除 铁 器 SS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装 置 喷 淋 水 SS PH 废 水 淋 釉 淋 釉 废 水 COD 重 金 属 抛 光 磨 边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SS 地 面 冲 洗 地 面 冲 洗 水 SS 初 期 雨 水 - SS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COD SS 动 植 物 油 喷 雾 干 燥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粉 尘 SO 2 氟 化 物 NO x 氨 熔 块 车 间 窑 炉 粉 尘 SO 2 NO x SO 2 烟 尘 NO x 烧 成 辊 道 窑 废 气 氟 化 物 氨 压 砖 成 型 压 砖 粉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气 H 2 S 煤 堆 场 煤 粉 破 碎 加 工 粉 尘 粉 尘 粉 尘 噪 声 生 产 设 备 设 备 噪 声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渣 仓 库 废 包 装 物 料 固 体 废 弃 物 生 产 线 残 次 品 球 磨 等 设 备 废 润 滑 油 等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与 现 有 工 程 对 比, 改 扩 建 工 程 由 于 采 用 了 科 达 气 化 炉 工 艺, 其 相 较 现 有 传 统 的 煤 气 化 工 艺, 生 产 中 无 酚 水 焦 油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可 减 少 固 废 的 产 生 量, 也 无 需 建 设 酚 水 焦 油 池 但 由 于 喷 雾 干 燥 塔 及 辊 道 窑 都 将 建 设 SNCR 脱 硝 装 置, 分 别 采 用 尿 素 及 20% 氨 水 作 为 脱 硝 剂, 故 产 生 少 量 逃 逸 氨 95

108 3.5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废 气 源 分 析 根 据 类 比 改 扩 建 前 现 有 工 程 的 监 测 数 据, 并 结 合 物 料 平 衡 ( 硫 平 衡 ), 对 改 扩 建 项 目 废 气 进 行 估 算,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下 表 1.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改 扩 建 项 目 喷 雾 塔 使 用 煤 粉 作 为 燃 料, 共 配 置 4 台 喷 雾 塔,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项 目 喷 雾 塔 废 气 采 用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 脱 硫 剂 +SNCR( 尿 素 )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脱 硝, 脱 硫 率 可 达 到 80%, 粉 尘 去 除 率 取 98%, 氟 化 物 的 去 除 率 取 85%, 通 常 大 型 锅 炉 的 脱 硝 效 率 为 40-60%, 保 守 起 见, 本 评 价 取 值 40%, 一 般 则 喷 雾 干 燥 塔 的 污 染 负 荷 见 下 表 废 气 种 类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20m 2. 辊 道 窑 烟 气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1.7 产 生 浓 产 生 排 放 浓 排 放 污 染 风 量 度 量 治 理 措 施 度 量 物 Mg/m 3 t/a M 3 /h Mg/m 3 t/a 粉 尘 SO NO x 脱 硫 剂 + 旋 风 氟 化 除 尘 + 旋 流 板 物 SNCR 脱 硝 林 格 曼 黑 度 改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4 条 辊 道 窑, 采 用 新 建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供 应 的 空 气 煤 气 作 为 燃 料, 共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辊 道 窑 采 用 脱 硫 后 的 空 气 煤 气 作 为 燃 料, 后 续 增 加 碱 液 喷 淋 进 行 进 一 步 处 理, 以 确 保 二 氧 化 硫 的 达 标 排 放 通 过 煤 气 脱 硫 加 尾 气 末 端 碱 液 喷 淋 处 理, 确 保 辊 道 窑 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80%, 氟 化 物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85%, 并 设 置 SNCR 脱 硝 设 施 (20% 氨 水 ), 项 目 氨 水 通 过 雾 化 喷 射 系 统 喷 入 辊 道 窑 内, 脱 硝 效 率 取 值 40%, 则 改 扩 建 项 目 辊 道 窑 污 染 负 荷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辊 道 窑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1.7 废 排 放 污 染 产 生 浓 产 生 量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排 放 浓 排 放 96

109 气 种 类 辊 道 窑 废 气 形 式 物 度 Mg/m 3 t/a M 3 /h 度 Mg/m 3 有 组 织 20m 3. 压 砖 粉 尘 量 t/a 粉 尘 SO NO x 脱 硫 剂 + 脱 氟 化 硫 塔 + 碱 喷 物 淋 SNCR 脱 林 格 硝 曼 黑 度 0 0 项 目 目 前 压 砖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状 况, 为 了 提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同 时 保 障 员 工 职 业 健 康, 改 扩 建 工 程 设 置 该 工 段 的 布 袋 收 尘 装 置, 其 除 尘 效 率 取 98%, 粉 尘 集 气 罩 收 集 率 取 95% 根 据 类 比 新 兴 建 兴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线 压 砖 机 收 尘 装 置 粉 尘 监 测 结 果, 压 砖 机 粉 尘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本 报 告 取 468 mg/m 3 进 行 核 算, 一 台 压 砖 机 风 量 为 5000 m 3 计 算, 则 项 目 扩 建 工 程 的 压 砖 粉 尘 污 染 负 荷 如 下 表 所 示 项 目 改 扩 建 工 程 设 一 个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16 台 压 砖 机 粉 尘 经 分 别 收 集 后, 统 一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后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表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种 类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15m 无 组 织 污 染 物 粉 尘 粉 尘 4. 堆 场 扬 尘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布 袋 除 尘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kg/h kg/h 根 据 项 目 原 料 量 及 煤 用 量, 经 计 算, 项 目 堆 场 露 天 总 起 尘 量 为 19.89t/a, 经 采 用 室 内 存 储 并 洒 水 保 湿 后 扬 尘 为 0.93t/a, 其 中 煤 堆 场 扬 尘 为 0.16t/a, 原 料 堆 场 扬 尘 为 0.77t/a 5. 锅 炉 废 气 改 扩 建 工 程 煤 气 发 生 站 不 设 置 应 急 锅 炉,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应 急 采 用 氮 气 吹 扫, 故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无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97

110 6.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改 扩 建 工 程 不 增 加 备 用 发 电 机, 其 应 急 用 电 依 托 于 现 有 的 5 台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7. 煤 气 发 生 站 废 气 项 目 将 在 改 扩 建 区 域 西 北 面 新 建 一 煤 气 发 生 站, 采 用 科 达 煤 气 炉, 其 温 度 高 酚 类 裂 解 完 全, 故 无 酚 水 焦 油 排 放, 不 产 生 挥 发 酚 根 据 类 比, 每 套 硫 化 氢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速 率 为 0.003kg/h 改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6 台 煤 气 发 生 炉, 故 排 放 硫 化 氢 为 0.018kg/h, 即 硫 化 氢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138t/a 8. 熔 块 车 间 窑 炉 废 气 改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熔 块 生 产 线, 设 置 熔 块 窑 炉 6 台, 采 用 焦 油 作 为 燃 料, 在 科 达 煤 气 炉 均 改 造 完 毕 后, 改 用 柴 油, 熔 块 窑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排 放 口 高 度 20m 当 采 用 焦 油 为 燃 料 时, 尾 气 采 用 双 碱 法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去 除 尘 率 98%, 脱 硫 率 85% 本 次 评 价 类 比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对 佛 山 高 明 顺 成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熔 块 炉 的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改 扩 建 项 目 熔 块 炉 污 染 负 荷 顺 成 陶 瓷 公 司 熔 块 窑 燃 用 焦 油, 具 有 可 比 性 该 企 业 熔 块 窑 烟 气 经 处 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平 均 浓 度 约 为 87.6mg/m 3, 根 据 类 比, 项 目 熔 块 窑 污 染 负 荷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熔 块 窑 焦 油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种 类 熔 块 窑 废 气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20m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污 染 物 Mg/m 3 量 t/a 烟 尘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SO 2 NO x 双 碱 法 脱 林 格 曼 硫 1 黑 度 1 当 科 达 炉 全 部 建 设 完 毕 后, 将 改 用 柴 油 为 燃 料, 其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按 柴 油 理 论 值 计 算, 具 体 的 计 算 公 式 见 章 节 2.5.1,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熔 块 窑 燃 柴 油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种 类 熔 块 窑 废 气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20m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治 理 风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Mg/m 3 量 t/a 措 施 M 3 /h Mg/m 3 量 t/a 烟 尘 SO NO x 林 格 曼 黑 度

111 从 上 分 析 可 见, 项 目 熔 块 窑 在 更 换 柴 油 为 燃 料 后, 明 显 可 降 低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的 产 生 量, 废 气 无 需 治 理 即 可 达 到 工 业 窑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标 准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可 减 少 3.382t/a 故 项 目 应 在 科 达 炉 建 成 后, 项 目 内 部 不 再 产 生 焦 油 后, 立 即 改 用 柴 油 9.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改 扩 建 工 程 由 于 煤 气 发 生 站 及 喷 雾 干 燥 塔 均 采 用 煤 粉 作 为 原 料, 而 采 购 的 煤 煤 粉 比 例 约 15%, 其 余 块 煤 需 进 一 步 破 碎 筛 分 才 能 使 用 项 目 设 置 煤 粉 破 碎 加 工 场, 破 碎 系 统 均 设 置 在 封 闭 的 钢 结 构 厂 房 内, 避 免 粉 尘 外 逸, 使 用 自 动 上 料 机 和 螺 旋 提 升 机 自 动 进 料, 入 料 过 程 封 闭, 以 减 少 粉 尘 排 放 ; 对 破 碎 和 筛 分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 除 尘 效 率 98%),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后 达 标 15m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的 煤 尘 直 接 可 作 为 煤 粉 进 入 煤 气 发 生 炉 制 造 煤 气 项 目 煤 破 碎 筛 分 的 粉 尘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废 气 种 类 煤 破 碎 筛 分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15m 无 组 织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粉 尘 粉 尘 * 年 工 作 320 天, 每 天 8h 10. 氨 气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布 袋 除 尘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kg/h kg/h 6.74 改 扩 建 工 程 新 增 废 气 主 要 为 SNCR 脱 硝 设 施 产 生 的 少 量 逃 逸 氨, 来 源 于 后 续 烟 气 处 理 装 置 后 仍 然 未 完 全 反 应 的 氨 气, 故 产 生 一 定 的 氨 脱 逸 量 本 次 评 价 参 考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硝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HJ ) 分 析 氨 脱 逸 量 根 据 HJ , 脱 硝 系 统 氨 逃 逸 质 量 浓 度 应 控 制 在 8mg/m 3 以 下 据 此, 计 算 本 项 目 的 氨 脱 逸 量 为 : 喷 雾 塔 脱 硝 装 置 逃 逸 量 为 0.32kg/h, 辊 道 窑 脱 销 装 置 逃 逸 量 为 0.88kg/h 11. 改 扩 建 项 目 硫 平 衡 根 据 与 建 设 方 的 沟 通 协 调, 为 落 实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来 源,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实 现 增 产 不 增 污,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将 采 用 低 硫 煤 根 据 项 目 用 煤 的 几 次 煤 质 报 告, 用 煤 的 含 硫 量 为 %, 建 议 项 目 采 用 0.69% 的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99

112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同 时, 对 采 取 的 脱 硫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维 护 和 严 格 管 理, 确 保 各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达 到 正 常 的 除 尘 效 率 和 脱 硫 率 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改 扩 建 项 目 总 体 硫 平 衡 见 下 图 : 含 硫 率 0.69% s: s: S: 煤 粉 喷 雾 干 燥 塔 燃 烧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80%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02: 含 硫 率 0.69% s:448.5 原 煤 含 硫 率 0.69% s: 煤 粉 煤 灰 / 渣 S: S:0.13 无 组 织 硫 化 氢 煤 气 发 生 炉 粗 水 煤 气 S: 脱 硫 剂 吸 附 S: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80% 净 水 煤 气 S: S: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 扬 尘 2.72 s:0.019 煤 渣 s: 脱 硫 剂 吸 附 S: 科 达 炉 建 设 完 后 转 化 含 硫 率 0.38% s: 焦 油 含 硫 率 0.035% s:1.708 柴 油 4881 s: 熔 块 窑 燃 烧 s:1.708 熔 块 窑 燃 烧 双 碱 法 脱 硫 脱 硫 率 85% 脱 硫 剂 吸 附 S: s:1.708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3.416 S:3.399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6.798 单 位 :t/a 图 改 扩 建 项 目 硫 平 衡 图 单 位 t/a 注 : 取 S 转 化 为 气 态 SO2 的 系 数 为 0.8, 即 20% 的 硫 进 入 煤 渣 ; 根 据 资 料 ( 参 照 煤 焦 油 加 氢 脱 硫 工 艺 研 究, 西 北 大 学 化 工 学 院 李 冬 李 稳 宏 等 ), 煤 焦 油 是 一 种 密 度 大 馏 分 重 但 硫 含 量 相 对 较 低 的 劣 质 油, 当 未 加 氢 脱 硫 前, 其 S 含 量 为 0.38% 改 扩 建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的 去 除 率 按 措 施 理 论 去 除 效 率 80-85% 计 算 改 扩 建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负 荷 总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表 废 气 种 类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粉 尘 SO 脱 硫 剂 + 旋 风 NOx 除 尘 + 旋 流 板 氟 化 物 SNCR 脱 硝 氨

113 林 格 曼 黑 度 辊 道 窑 废 气 熔 块 窑 废 气 ( 燃 焦 油 ) * 熔 块 窑 废 气 ( 改 柴 油 后 ) 压 砖 粉 尘 破 碎 粉 尘 煤 堆 场 扬 尘 原 料 堆 场 扬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粉 尘 SO NOx 脱 硫 剂 + 布 袋 氟 化 物 除 尘 + 碱 喷 淋 氨 SNCR 脱 硝 林 格 曼 -- 0 黑 度 0 -- 粉 尘 SO 脱 硫 剂 + 布 袋 NOx 除 尘 + 双 碱 法 林 格 曼 黑 度 粉 尘 SO NOx 林 格 曼 黑 度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粉 尘 1.97kg/h kg/h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粉 尘 2.6kg/h kg/h 6.74 粉 尘 粉 尘 kg/h kg/h 0.16 专 用 堆 场, 洒 水 保 湿 kg/h kg/h 硫 化 氢 0.018kg/h kg/h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1. 生 产 废 水 1 球 磨 废 水 : 主 要 来 源 于 球 磨 工 艺, 球 磨 机 约 1 个 月 要 更 换 润 滑 油, 同 时 对 球 磨 机 进 行 全 面 清 洗, 产 生 清 洗 水 约 4006t/a 2 过 筛 除 铁 废 水 : 主 要 来 源 于 过 筛 除 铁 工 艺, 在 除 铁 过 程 中, 除 铁 器 磁 源 表 面 会 吸 附 一 定 的 磁 性 杂 质, 当 到 达 一 定 量 时 吸 附 力 会 大 大 减 弱, 此 时 必 需 对 其 磁 源 进 行 清 洗, 产 生 清 洗 废 水,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年 产 生 量 为 9820t/a 3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喷 淋 水 : 来 源 于 喷 雾 干 燥 塔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SS,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排 放, 仅 补 充 损 耗 水, 循 环 水 量 800t 101

114 4 淋 釉 废 水 ( 釉 水 ): 素 烧 后 的 坯 料 需 淋 釉, 让 其 渗 入 坯 体, 然 后 釉 烧, 故 产 生 少 量 的 淋 釉 废 水 ( 釉 水 ), 项 目 采 用 的 是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下 设 置 盛 釉 器, 回 收 多 余 的 釉 水, 可 实 现 釉 水 的 干 净 循 环 使 用, 有 效 地 杜 绝 了 浪 费 釉 水 的 现 象 釉 水 含 有 釉 料, 故 将 含 有 少 量 的 镍 铬 铅 镉 等 重 金 属, 属 于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项 目 经 设 置 单 独 的 盛 釉 器 可 使 其 实 现 在 线 回 用, 以 减 少 釉 料 的 损 失, 循 环 量 20t 5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 项 目 抛 光 磨 边 均 为 湿 法, 以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同 时 提 高 产 品 的 光 亮 度, 抛 光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该 类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为 t/a 6 熔 块 窑 水 淬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水 量 300t, 按 损 失 量 为 10%, 每 日 需 补 充 损 失 水, 则 年 耗 水 量 9600t 6 地 面 清 洗 水 项 目 车 间 需 定 期 清 洗 防 尘, 清 洗 周 期 为 每 月 两 次, 用 水 量 为 159t/ 次, 年 用 水 量 为 3816t/a, 产 生 废 水 t/a,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委 托 监 测, 项 目 工 业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浓 度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工 程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表 污 水 产 生 量 (t/a) 工 业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污 染 物 去 除 量 (t/a) 回 用 量 (t/a) 处 理 后 水 质 浓 度 (mg/l) COD BOD SS PH ~9 达 标 污 水 回 用 量 (t/d) 工 业 污 水 生 活 给 排 水 改 扩 建 工 程 共 聘 用 员 工 500 人, 厂 内 住 宿 根 据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用 水 系 数 为 0.21t/d 人, 则 项 目 员 工 生 活 日 用 水 量 为 105t/d, 排 水 按 0.9 计 算, 则 日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94.5t/d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污 水 产 生 量 (t/a)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污 染 物 去 除 量 (t/a) 回 用 量 (t/a) 处 理 后 水 质 浓 度 (mg/l) 达 标 污 水 回 用 量 (t/d) 102

115 COD 生 活 污 水 BOD SS NH 3 -N PH 6~9 6~9 生 活 污 水 初 期 雨 水 根 据 佛 山 市 暴 雨 公 式 计 算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量 如 下 : ( LgP) Q= (t+10.01) Q 暴 雨 强 度 ( 升 / 秒 公 顷 ) P 重 现 期, 取 一 年 t 降 雨 历 时 ( 分 钟 ), 取 10min 经 计 算, 暴 雨 强 度 为 335.2L/S ha, 根 据 项 目 厂 内 装 卸 区 及 道 路 面 积, 则 产 生 1219t/ 次 该 类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经 沉 淀 过 滤 后 可 排 放 噪 声 源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见 下 表 表 产 噪 设 备 情 况 车 间 噪 声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产 生 声 级 db(a) 消 声 措 施 原 料 车 间 球 磨 机 95 喷 雾 塔 85 窑 炉 生 产 线 压 砖 机 90 厂 房 及 围 墙 隔 声 干 燥 机 85 抛 光 线 抛 光 线 80 机 电 车 间 空 气 压 缩 机 90 减 振 垫 煤 气 站 煤 气 发 生 炉 泵 85 消 声 器 减 振 垫 等 -- 风 机

116 3.5.4 固 废 源 分 析 1. 生 产 固 废 生 产 固 废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 1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 主 要 包 括 废 砖 坯 及 烧 成 残 次 品, 其 中 废 砖 坯 可 回 用 生 产, 残 次 品 则 给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根 据 现 有 工 程 统 计, 残 次 品 及 边 角 废 料 产 生 量 为 454.5t/a 2 酚 水 焦 油 : 改 扩 建 工 程 选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型 号 KJFL10, 其 以 700 左 右 混 合 空 气 和 水 蒸 气 作 为 气 化 剂, 与 煤 粉 高 温 反 应 制 得 煤 气, 该 类 煤 气 成 为 空 气 煤 气 由 于 气 化 炉 内 氧 化 还 原 反 应 温 度 高 于 900, 煤 气 中 的 挥 发 分 受 热 迅 速 分 解, 焦 油 重 质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裂 解 完 全, 因 而 煤 气 中 不 含 焦 油 及 油 渣, 无 酚 水 和 焦 油 产 生 3 改 扩 建 项 目 产 生 脱 硫 剂 渣 1020t/a,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煤 灰 渣 : 项 目 煤 在 燃 烧 及 煤 制 气 过 程 中 产 生 灰 渣, 一 般 煤 气 发 生 炉 的 煤 渣 量 一 般 是 用 煤 量 的 15-20%, 其 产 生 量 为 13000t/a, 外 卖 建 材 厂 作 为 原 料 5 污 水 站 污 泥 :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泥 产 生 量 为 t/a, 产 生 的 污 泥 主 要 为 原 料, 集 中 收 集 作 为 生 产 原 料 6 废 包 装 桶 : 为 项 目 化 工 料 及 彩 釉 的 包 装 袋 及 桶, 因 粘 附 有 化 工 物 料, 故 由 物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7 项 目 球 磨 机 等 设 备 需 定 期 更 换 润 滑 油, 产 生 废 机 油,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08 废 矿 物 油,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产 生 量 约 为 200t/a 8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采 用 产 生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根 据 水 处 理 量, 其 年 产 生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约 1.7t/a,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13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9 废 釉 料 ( 釉 水 ): 项 目 淋 釉 线 采 用 的 是 全 自 动 淋 釉 系 统, 釉 水 按 需 配 置 及 时 添 加, 且 系 统 下 部 设 置 盛 釉 器, 釉 水 可 实 现 在 线 回 用, 故 正 常 生 产 都 不 产 生 废 釉 料 ( 釉 水 ) 但 是 当 大 型 的 转 产 时, 可 能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多 余 釉 料, 以 及 在 清 洁 釉 料 设 备 时 产 生 少 量 的 清 洗 废 水,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12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预 计 一 次 转 产 产 生 的 废 釉 料 为 0.3t/ 次 10 布 袋 除 尘 灰 : 项 目 煤 破 碎 筛 分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其 捕 集 的 粉 尘 为 煤 粉, 可 作 为 喷 雾 塔 及 改 扩 建 工 程 中 科 达 煤 气 炉 的 燃 料, 年 产 生 量 为 t/a 104

117 3. 生 活 固 废 项 目 有 员 工 500 人, 在 内 食 宿,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0.5t/d,160t/a,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表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名 称 编 号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贮 存 方 法 处 理 处 置 量 (t/a) 排 放 量 (t/a)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专 用 场 贮 存 酚 水 HW 焦 油 HW 煤 灰 渣 外 卖 建 材 厂 专 用 场 贮 存 污 水 站 污 泥 ( 湿 ) 回 用 作 为 原 料 专 用 场 贮 存 废 包 装 桶 HW06 10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专 用 场 贮 存 10 0 废 矿 物 油 HW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脱 硫 剂 渣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HW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废 釉 料 ( 釉 水 ) HW12 0.3t/ 次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专 用 场 贮 存 0.3t/ 次 0 布 袋 除 尘 灰 生 活 垃 圾 科 达 炉 燃 烧 或 返 回 生 产 作 为 原 料 环 卫 部 门 安 全 填 埋 专 用 场 贮 存 垃 圾 桶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下 两 个 表 内 汇 总, 按 熔 块 窑 已 经 改 为 燃 烧 柴 油 进 行 合 计, 具 体 如 下 :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废 水 污 染 种 类 综 合 废 水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水 量 COD BOD

118 废 气 工 业 废 气 有 组 织 SS NH3-N 粉 尘 SO NO 氨 氟 化 物 无 组 织 粉 尘 硫 化 氢 生 产 固 废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噪 声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噪 声 -- db(a) 65dB(A) 按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如 下 :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污 染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水 量 COD 废 水 废 气 综 合 废 水 工 业 废 气 BOD SS NH 3 -N 粉 尘 SO NOx 氟 化 物 氨 硫 化 氢 生 产 固 废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噪 声 生 产 噪 声 改 扩 建 项 目 排 污 口 设 置 db(a) -- 厂 界 噪 声 65dB(A) 改 扩 建 项 目 设 置 喷 雾 塔 排 气 筒 1 个, 排 放 口 高 度 为 20m; 辊 道 窑 排 气 筒 1 个, 高 度 为 20m; 熔 块 窑 排 气 筒 1 个, 高 度 为 20m;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1 个,15m; 煤 破 106

119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放 口 1 个,15m; 各 排 放 口 应 设 立 标 识 牌 预 留 采 样 监 测 孔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各 废 气 排 放 口 参 数 一 览 表 Q1 Q2 Q3 Q4 Q5 排 气 筒 编 号 位 置 高 度 m 内 径 m 烟 气 量 m 3 /h 烟 温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喷 雾 干 燥 塔 N E 辊 道 窑 N E 熔 块 窑 燃 焦 油 N 燃 柴 油 E 压 砖 N E 煤 破 碎 筛 分 N E 传 统 的 辊 道 窑 一 条 窑 设 置 两 个 排 放 口, 分 别 设 置 在 窑 头 和 窑 尾, 该 类 传 统 设 置 m 3 /s m/s 一 般 对 余 热 利 用 率 较 低, 热 量 的 损 失 量 很 大 目 前 辊 道 窑 排 烟 系 统 的 设 计 都 考 虑 了 节 能 减 排, 设 计 上 都 将 采 用 集 中 排 烟 方 式, 在 窑 前 段 预 热 带 每 节 窑 顶 窑 低 均 设 置 排 烟 口, 烟 气 经 圆 管 引 出 后 汇 总 到 上 下 排 烟 管, 最 后 汇 总 到 窑 顶 排 烟 总 管 为 了 保 证 通 风 排 烟 及 时, 同 时 设 置 备 用 风 机, 烟 道 设 置 过 滤 网 以 防 止 烟 温 过 高 损 害 风 机 根 据 佛 山 欧 神 诺 陶 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 条 辊 道 窑 设 置 2 个 排 放 口,10 台 喷 雾 塔 设 置 4 个 排 放 口 ) 佛 山 顺 成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 技 改 两 条 辊 道 窑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 以 及 贝 斯 特 企 业 ( 原 7 台 喷 雾 塔 设 置 4 个 排 放 口 ) 的 生 产 实 践, 都 对 多 条 辊 道 窑 多 台 喷 雾 塔 的 排 放 口 进 行 了 合 并, 且 项 目 同 类 型 设 备 放 置 于 同 一 车 间, 所 以 项 目 4 条 辊 道 窑 4 台 喷 雾 塔 各 设 置 一 个 排 放 口 是 可 行 的 3.6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平 衡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改 扩 建 项 目 水 平 衡 见 下 图

120 彩 釉 制 备 淋 釉 2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4451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重 水 新 鲜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煤 制 气 煤 气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35 熔 块 窑 水 淬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回 用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地 面 清 洗 水 t/ 次 初 期 雨 水 沉 砂 雨 水 管 网 图 改 扩 建 工 程 年 水 平 衡 图 t/a 108

121 彩 釉 制 备 14.7 淋 釉 2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13.9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重 水 新 鲜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煤 制 气 水 煤 气 喷 雾 塔 燃 烧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熔 块 窑 水 淬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5 回 用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地 面 清 洗 水 t/ 次 初 期 雨 水 沉 砂 雨 水 管 网 图 改 扩 建 工 程 日 水 平 衡 图 t/d 109

122 3.7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彩 釉 制 备 淋 釉 6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重 水 新 鲜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员 工 生 活 煤 制 气 水 煤 气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熔 块 窑 水 淬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回 用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地 面 冲 洗 初 期 雨 水 2828t/ 次 沉 砂 雨 水 管 网 单 位 :t/a 110

123 彩 釉 制 备 36.2 淋 釉 60 盛 釉 池 回 收 水 蒸 气 损 耗 水 蒸 气 损 耗 球 磨 浆 料 含 水 喷 雾 干 燥 粉 料 含 水 烧 成 33 球 磨 机 清 洗 除 铁 设 备 清 洗 重 水 新 鲜 水 离 子 交 换 软 水 煤 制 气 水 煤 气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站 污 泥 抛 光 磨 边 辊 道 窑 喷 淋 熔 块 窑 水 淬 煤 场 抑 尘 / 地 面 浇 洒 回 用 喷 雾 干 燥 脱 硫 除 尘 地 面 清 洗 初 期 雨 水 2828t/ 吃 沉 砂 雨 水 管 网 单 位 :t/d 图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3.8 与 现 有 工 程 的 依 托 关 系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建 设 办 公 楼 宿 舍 楼 员 工 食 堂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均 依 托 于 原 111

124 有 的 设 施 项 目 依 托 原 有 的 污 水 站, 工 业 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SS, 采 用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工 业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生 化 处 理 及 消 毒 过 滤 后 回 用,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无 需 改 变, 目 前 污 水 站 容 量 也 可 容 纳 新 增 的 污 水 量, 不 需 扩 容, 仅 需 建 设 煤 气 发 生 站 配 套 的 冷 却 水 池 工 业 废 水 预 处 理 池 及 收 集 回 用 管 网 项 目 改 扩 建 需 新 设 一 个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气 发 生 站 正 常 情 况 使 用 水 夹 套 蒸 汽 作 为 气 化 剂, 一 般 自 产 蒸 汽 即 可 满 足 产 气 要 求 但 当 开 车 停 车 或 检 修 故 障 时, 为 了 安 全 需 要 采 用 蒸 汽 进 行 吹 扫, 吹 扫 的 蒸 汽 由 煤 气 发 生 站 配 套 的 锅 炉 提 供 由 于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新 增 锅 炉, 而 现 有 工 程 的 锅 炉 距 离 改 扩 建 的 煤 气 站 距 离 较 远, 故 改 扩 建 煤 气 站 其 安 全 应 急 采 用 氮 气 进 行 吹 扫, 故 无 需 对 现 有 的 锅 炉 进 行 技 改 同 时, 目 前 已 在 现 有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进 行 了 改 造, 其 开 车 停 车 或 检 修 故 障 时, 将 采 用 煤 气 发 生 站 自 产 的 蒸 汽 进 行 吹 扫, 无 需 设 置 应 急 锅 炉, 故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的 锅 炉 也 已 在 近 期 被 拆 除 项 目 改 扩 建 无 需 增 加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项 目 备 用 电 依 托 现 有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项 目 将 在 改 扩 建 场 地 内 新 设 一 个 煤 气 发 生 站, 该 煤 气 站 的 建 设 将 替 代 原 旧 煤 气 站 的 6 台 煤 气 发 生 炉, 并 逐 渐 将 旧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另 外 6 台 两 段 式 煤 气 炉 替 换 成 科 达 煤 气 炉, 日 后, 整 体 厂 区 12 台 科 达 煤 气 炉 将 供 应 厂 区 内 总 体 生 产 用 气 3.9 以 新 带 老 本 次 改 扩 建, 需 对 现 有 工 程 部 分 设 施 进 行 技 改, 主 要 包 括 : 1 拟 对 现 有 的 辊 道 窑 炉 进 行 技 改, 即 淘 汰 原 有 的 14 条 辊 道 窑, 而 采 用 宽 体 窑 炉, 即 采 用 加 长 加 宽 窑 炉 达 到 提 高 效 率 降 低 能 耗 的 目 的, 其 节 能 的 原 理 如 下 : 1 根 据 流 体 动 力 学 传 热 学, 燃 料 及 燃 料 学 的 基 本 原 理, 将 原 来 内 宽 2.4m 左 右 的 辊 道 窑 拓 宽 至 3.1m, 改 变 烧 成 带 预 热 带 和 冷 却 带 三 带 的 比 例 窑 内 拱 顶 的 结 构 和 挡 火 板 挡 火 墙 结 构 和 高 度, 使 辊 道 窑 横 截 面 积 的 热 容 值 增 大, 有 效 地 解 决 窑 炉 温 差 问 题, 由 于 窑 内 温 度 均 匀 性 好, 使 单 位 时 间 内 进 砖 量 增 大, 缩 短 烧 成 时 间, 大 幅 度 提 高 陶 瓷 的 产 量 2 采 用 新 型 烧 嘴 使 烧 嘴 出 口 速 度 更 快, 火 焰 喷 射 距 离 更 远, 燃 气 与 空 气 混 合 好, 而 且 燃 烧 强 度 高, 大 大 地 降 低 窑 内 同 水 平 截 面 温 差, 使 窑 内 温 度 均 匀 112

125 3 增 加 余 热 回 收 系 统 结 构 的 改 进, 能 充 分 地 利 用 急 冷 缓 和 窑 头 预 热 带 等 区 域 的 余 热, 将 余 热 引 到 干 燥 器 或 喷 雾 干 燥 塔 等 设 备 作 为 热 源, 降 低 窑 炉 的 烟 气 排 放 温 度, 节 能 降 耗 类 比 中 国 科 学 院 广 州 能 源 研 究 所 佛 山 高 明 顺 成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辊 道 窑 炉 改 建 及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节 能 量 审 核 报 告 的 审 核 结 论, 项 目 窑 炉 进 行 节 能 改 造 后, 可 节 能 16000t 标 准 煤, 其 中 节 煤 15200t 标 准 煤, 节 电 800t 标 准 煤 由 于 窑 炉 改 造 后, 可 节 约 总 体 耗 煤 量, 故 可 总 体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及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项 目 窑 炉 改 造 计 划 在 三 年 内 实 施 完 成, 改 造 后, 窑 炉 现 有 的 14 个 排 放 口 进 行 整 合, 改 为 4 个 排 放 口 排 放, 高 度 仍 然 为 20m, 窑 后 采 用 旋 流 板 塔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脱 硫 采 用 氢 氧 化 钠 和 石 灰 双 碱 法, 共 4 套 设 施, 风 量 各 约 50000m 3 /h 2 项 目 目 前 喷 雾 塔 采 用 了 脱 硫 剂 炉 内 燃 烧 + 旋 风 除 尘 及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设 施, 辊 道 窑 则 在 煤 气 产 生 段 采 用 了 脱 硫 剂 炉 内 燃 烧 + 水 雾 脱 硫 + 脱 硫 塔 设 施 目 前, 该 类 治 理 措 施 已 在 各 大 陶 瓷 企 业 中 普 遍 应 用, 其 基 本 的 脱 硫 率 可 达 到 80% 以 上 但 根 据 现 有 工 程 的 监 测 数 据 计 算, 其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2.63%, 辊 道 窑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的 脱 硫 率 为 69.44% 可 见 项 目 各 脱 硫 设 施 未 达 到 正 常 的 脱 硫 率, 建 设 方 应 该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的 投 放 比 例, 以 及 及 时 更 换 吸 附 饱 和 的 脱 硫 剂, 使 得 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达 到 其 设 计 参 数,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通 过 工 程 维 护, 可 确 保 治 理 措 施 达 到 正 常 的 去 除 率, 从 而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3 辊 道 窑 的 废 气 治 理 采 用 脱 硫 剂 炉 内 燃 烧 + 水 雾 脱 硫 + 脱 硫 塔 设 施, 在 加 强 设 备 运 营 期 的 维 护 和 管 养, 保 证 脱 硫 剂 的 添 加 量 情 况 下, 可 确 保 脱 硫 率 达 到 80% 要 求, 但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并 确 保 烟 气 工 程 处 理 率, 建 议 增 加 末 端 的 碱 喷 淋 设 施, 使 得 氟 化 物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85% 4 根 据 与 建 设 方 的 沟 通 协 调, 为 落 实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来 源,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实 现 增 产 不 增 污,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将 采 用 低 硫 煤 根 据 项 目 用 煤 的 几 次 煤 质 报 告, 用 煤 的 含 硫 量 为 %, 建 议 项 目 采 用 含 硫 率 为 0.69% 的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第 二 阶 段 (2013 年 年 ) 空 气 质 量 持 续 改 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中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降 低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总 量 5 由 于 煤 制 气 工 艺 的 发 展, 对 现 有 的 煤 气 站 进 行 技 改, 计 划 在 5 年 内 实 施 完 113

126 毕, 采 用 最 先 进 的 空 气 煤 气 工 艺, 即 选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型 号 KJFL10, 其 以 700 左 右 混 合 空 气 和 水 蒸 气 作 为 气 化 剂, 与 煤 粉 高 温 反 应 制 得 煤 气, 该 类 煤 气 成 为 空 气 煤 气 由 于 气 化 炉 内 氧 化 还 原 反 应 温 度 高 于 900, 煤 气 中 的 挥 发 分 受 热 迅 速 分 解, 焦 油 重 质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裂 解 完 全, 因 而 煤 气 中 不 含 焦 油 及 油 渣, 后 续 的 净 化 系 统 流 程 简 单, 污 染 少 除 尘 方 面 采 用 干 式 布 袋 除 尘 工 艺, 无 需 水 洗, 不 产 生 酚 水, 技 术 可 控 制 煤 气 含 尘 量 20mg/m 3 以 下, 脱 硫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工 艺, 深 度 脱 硫 后 煤 气 中 硫 含 量 控 制 在 15mg/m 3,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经 过 采 用 先 进 的 煤 制 气 工 艺, 现 有 工 程 无 酚 水 焦 油 的 产 生, 也 可 大 大 减 少 挥 发 酚 的 大 气 污 染 6 在 现 有 的 辊 道 窑 喷 雾 塔 烟 气 处 理 基 础 上, 增 加 SNCR 脱 硝 设 施, 其 中 喷 雾 塔 采 用 尿 素, 辊 道 窑 采 用 20% 的 氨 水, 其 脱 硝 效 率 取 保 守 值 40%, 减 少 现 有 工 程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但 脱 硝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逃 逸 氨 废 气 目 前 现 有 工 程 喷 雾 塔 的 SNCR 脱 硝 装 置 ( 尿 素 ) 已 安 装 完 毕, 辊 道 窑 的 SNCR 脱 硝 装 置 (20% 氨 水 ) 在 调 试 中 7 经 与 建 设 方 核 实, 项 目 原 有 的 应 急 锅 炉 未 经 验 收 就 已 拆 除, 其 煤 气 发 生 站 应 急 需 使 用 的 蒸 汽, 改 由 煤 气 发 生 炉 自 产 的 蒸 汽 进 行 提 供, 以 确 保 生 产 安 全, 故 原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源 消 除 根 据 以 上 7 条 整 改 措 施,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经 整 改 和 技 术 改 造 后, 可 大 大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粉 尘 和 氟 化 物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具 体 见 下 表 所 示 废 气 种 类 排 放 形 式 表 整 改 后 二 氧 化 硫 及 氟 化 物 挥 发 酚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M 3 /h 平 均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喷 雾 SO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有 组 干 燥 NO x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织 废 气 氨 SNCR 脱 硝 SO NO x 辊 道 有 组 氨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 碱 窑 织 粉 尘 喷 淋 +SNCR 脱 硝 废 气 氟 化 物 有 组 烟 尘 锅 炉 织 SO m NOx 煤 气 无 组 挥 发

127 发 生 站 织 酚 则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采 用 含 硫 率 0.69% 的 煤 等 整 改 措 施 后, 现 有 工 程 的 硫 平 衡 如 下 图 所 示 : 含 硫 率 0.69% s:93.15 s: S: S: 煤 粉 喷 雾 干 燥 塔 燃 烧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80%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02: 含 硫 率 0.69% s: 原 煤 焦 油 3825 含 硫 率 0.38% s: 煤 灰 / 渣 S:18.9 废 脱 硫 剂 吸 附 S: 含 硫 率 0.69% s:429.1 煤 粉 无 组 织 硫 化 氢 S:0.26 煤 气 发 生 炉 粗 水 煤 气 S: 脱 硫 塔 脱 硫 率 80% 净 水 煤 气 S: S: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 扬 尘 0.23 煤 渣 脱 硫 剂 吸 附 S: s:0.002 s:85.82 柴 油 180t 含 硫 率 0.035% s:0.063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S:0.063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SO2:0.126 单 位 :t/a 图 现 有 工 程 整 改 后 硫 平 衡 图 单 位 :t/a 注 : 取 S 转 化 为 气 态 SO2 的 系 数 为 0.8, 即 20% 的 硫 进 入 煤 渣 ; 项 目 现 有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采 取 措 施 后 的 去 除 率 按 理 论 值 80% 进 行 计 算 4 压 砖 废 气 改 无 组 织 排 放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布 袋 收 尘 器 的 除 尘 效 率 需 达 到 98% 根 据 类 比 新 兴 建 兴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线 压 砖 机 收 尘 装 置 粉 尘 监 测 结 果, 压 砖 机 粉 尘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核 算 结 果 如 下 : 表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种 类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15m 污 染 物 粉 尘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布 袋 除 尘 风 量 m 3 /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128 无 组 织 根 据 以 上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现 有 工 程 整 改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状 技 改 后 排 放 增 减 量 (t/a)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粉 尘 SO 2 NO x 废 气 氟 化 物 氨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油 烟 具 体 的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现 有 工 程 整 改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废 气 种 类 排 放 形 式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风 量 M 3 /h 平 均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粉 尘 SO NO x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喷 雾 氨 有 组 尘 干 燥 氟 化 织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废 气 物 尘 +SNCR 脱 硝 林 格 曼 黑 度 粉 尘 SO NO X 辊 道 氨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有 组 窑 氟 化 碱 喷 淋 +SNCR 织 废 气 物 脱 硝 林 格 曼 黑 度 压 砖 有 组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129 粉 尘 原 料 场 扬 尘 煤 堆 场 扬 尘 煤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锅 炉 备 用 发 电 机 油 烟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有 组 织 8m 有 组 织 15m 有 组 织 15m 0.23kg/h kg/h 粉 尘 0.12 kg/h kg/h 1.06 粉 尘 0.03 kg/h kg/h 0.23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硫 化 氢 0.036kg/h kg/h 烟 尘 SO NOx 烟 尘 SO 碱 喷 淋 M /h NOx 油 烟 油 烟 净 化 器 可 见,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后, 项 目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的 产 生 量, 同 时, 通 过 治 理 措 施 的 维 护 稳 定 达 标, 大 大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硫 和 粉 尘 氟 化 物 挥 发 酚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经 整 改, 年 可 减 少 排 放 粉 尘 t/a, 二 氧 化 硫 t/a, 氟 化 物 4.19t/a, 挥 发 酚 0.184t/a, 氮 氧 化 物 t/a 但 由 于 采 用 了 SNCR 脱 硝 装 置, 故 产 生 逃 逸 氨 量, 年 排 放 逃 逸 氨 15.98t/a 由 于 本 次 整 改 同 时 会 对 现 有 的 14 条 辊 道 窑 进 行 节 能 改 造, 改 造 后 现 有 的 14 个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将 被 整 合 为 4 个 排 放 口, 则 整 改 后, 现 有 工 程 的 排 污 口 如 下 表 所 示 排 气 筒 编 号 表 项 目 现 有 各 废 气 排 放 口 参 数 一 览 表 位 置 高 度 m 117 内 径 m 烟 气 量 m 3 /h 烟 温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m 3 /s m/s G1 燃 气 锅 炉 排 放 口 N ( 目 前 已 拆 除 ) E G N E G N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E G N E G N

130 G6 G7 G8 G9 G10 G11 G12 G13 G14 G15 G16 G17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油 烟 备 用 发 电 机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煤 破 碎 筛 分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变 更 清 单 设 备 名 称 球 磨 机 喷 雾 干 燥 塔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现 有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总 体 工 程 型 号 数 量 型 号 数 数 型 号 量 量 数 量 30T 18 60T T 型 3(2 用 1 备 ) 6000 型 型 3(2 用 1 备 ) 型 6(4 用 2 备 ) 型 1 1 压 砖 机 辊 道 窑 4600T T T T ( 已 批 18 条, 150m 但 目 前 建 设 了 14 条 ) 280m 4 280m

131 熔 块 窑 25m 煤 气 发 生 站 两 段 式 12 科 达 6 科 达 6 12 锅 炉 4t/h 1 0( 已 拆 除 ) 备 用 发 电 机 1000kw

132 3.10 三 本 帐 表 三 本 帐 一 览 表 污 染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总 体 工 程 现 有 工 程 整 改 后 排 放 量 (t/a)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以 新 带 老 (t/a)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t/a) 水 量 增 减 量 (t/a) COD 废 水 BOD SS 氨 氮 粉 尘 SO NOx 废 气 氨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油 烟 固 废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133 第 4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中 南 部, 珠 江 三 角 西 北 翼, 佛 山 市 西 部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 东 经 东 北 濒 临 西 江, 与 三 水 南 海 两 区 隔 江 相 望, 东 南 与 鹤 山 市 为 邻, 西 北 与 高 要 市 接 壤, 西 南 与 新 兴 市 相 连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地 质 和 地 形 地 貌 高 明 区 境 内 西 南 部 和 中 北 部 部 分 为 低 山 丘 陵 及 台 地, 东 部 及 东 北 部 是 广 阔 的 冲 积 平 原, 形 成 一 个 西 南 北 三 面 环 山 西 南 向 东 北 倾 斜 的 狭 长 地 形 西 南 部 地 势 较 高, 中 部 北 部 属 于 低 山 丘 陵 地 区, 主 要 是 在 侏 罗 纪 晚 期 的 地 壳 运 动 即 燕 山 运 动 期 间, 有 大 量 花 岗 岩 侵 入 形 成 低 丘 台 地, 属 侵 蚀 地 貌 境 内 西 江 冲 积 平 原 属 河 积 地 貌, 是 由 河 流 沉 积 物 形 成 高 明 有 杨 梅 - 长 埔 断 裂 带 东 西 向 通 过, 还 有 高 明 - 海 陵 断 裂 带 以 东 北 西 南 向 通 过, 根 据 1979 年 国 家 地 震 局 所 编 制 的 地 震 烈 度 区 划 图, 本 区 划 入 六 度 烈 度 区 洪 水 灾 害 为 本 地 区 的 主 要 自 然 灾 害 高 明 区 的 中 北 部 为 典 型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冲 积 平 原 高 明 河 流 经 北 界, 杨 梅 河 流 经 西 界, 河 涌 纵 横, 属 围 田 区 多 为 冲 积 水 稻 土 水 域 面 积 约 13.5 平 方 公 里, 占 总 面 积 25% 东 南 为 低 丘 陵 地 带, 面 积 9.15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镇 总 面 积 17% 山 脉 发 自 茶 山, 最 高 峰 北 架 尖 海 拔 267 米, 一 般 丘 陵 海 拔 100 米 气 候 与 气 象 高 明 区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充 沛, 冬 天 可 见 霜, 不 见 雪, 属 于 亚 热 带 气 候, 靠 近 南 海, 受 海 洋 影 响 大, 有 显 著 的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特 征, 春 季 多 雨 潮 湿 ; 夏 季 炎 热 时 有 暴 雨 ; 秋 季 晴 多 云 气 候 干 爽 ; 冬 季 较 暖 光 线 充 足 雨 量 充 足 据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气 象 站 - 鹤 山 市 气 象 站 近 20 年 ( 年 ) 的 气 象 统 计 资 料, 当 地 气 象 特 征 具 体 如 下 121

134 表 当 地 近 20 年 的 主 要 气 候 资 料 统 计 结 果 表 项 目 最 大 风 速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 年 平 均 风 速 数 值 21.7m/s, 出 现 在 1993 年 6 月 28 日 1.8 m/s 年 平 均 气 温 22.4 极 端 最 高 最 低 气 温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9.6, 出 现 在 2005 年 7 月 19 日 ;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5, 出 现 在 1991 年 12 月 29 日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8% 年 均 降 水 量 年 降 水 量 极 大 值 极 小 值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河 流 水 文 特 征 (1) 高 明 河 1799mm 年 降 水 量 极 大 值 :2417mm, 出 现 在 2006 年 ; 极 小 值 : 年 降 水 量 极 小 值 :1161.2mm, 出 现 在 2004 年 1730h 高 明 区 河 流 主 要 有 横 贯 全 区 东 西 的 高 明 河 ( 又 名 沧 江 河, 古 称 仓 步 水 ) 高 明 河 穿 越 高 明 城 区, 最 后 汇 入 西 江 高 明 河 发 源 于 境 内 西 部 合 水 镇 的 老 香 山 托 盘 顶, 自 西 向 东 纵 贯 高 明 区, 全 长 82.4 公 里, 流 经 合 水 更 楼 新 圩 明 城 人 和 西 安 三 洲 及 荷 城, 于 海 口 塔 侧 注 入 西 江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其 主 要 支 流 有 更 楼 河, 更 楼 河 发 源 于 更 楼 鬼 顶 岗, 全 长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于 白 石 桥 附 近 汇 入 高 明 河 (2) 西 江 西 江 发 源 于 云 南 省 曲 靖 市 马 雄 山, 流 经 沾 益 天 峨 来 宾 桂 平 梧 州 肇 庆 思 贤 滘 甘 竹 高 明 鹤 山 江 门, 至 珠 海 企 人 石, 经 磨 刀 门 流 入 南 海, 全 长 2214km 根 据 高 明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高 明 河 水 污 染 控 制 与 水 源 保 护 规 划, 高 明 河 水 体 目 前 具 有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源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灌 溉 景 观 等 功 能, 目 前 干 流 水 质 达 到 国 家 地 面 水 Ⅱ~Ⅲ 类 标 准 根 据 高 明 河 水 污 染 控 制 与 水 源 保 护 规 划 内 高 明 河 历 年 降 雨 资 料, 得 出 90% 保 证 率 年 降 水 量 为 mm, 由 径 流 系 数 计 算 得 高 明 河 90% 保 证 率 下 最 枯 月 平 均 流 量 为 6.147m 3 /s 122

135 4.2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行 政 管 辖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地 处 广 东 省 中 部,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翼 下 辖 一 街 三 镇, 全 区 总 面 积 960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约 30 万 高 明 区 东 北 隔 西 江 与 南 海 区 三 水 区 相 望, 南 与 鹤 山 市 相 邻, 西 南 与 新 兴 市 相 连, 西 北 与 高 要 市 接 壤 明 城 镇 地 处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部, 是 高 明 区 中 心 腹 地, 全 镇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下 辖 1 个 居 委 会 11 个 村 委 会 150 条 自 然 村, 总 人 口 多 人, 户 籍 人 口 人, 是 国 家 小 城 镇 经 济 综 合 开 发 示 范 镇, 也 是 著 名 侨 乡 本 项 目 行 政 归 属 于 明 城 镇 明 南 村 委 会, 该 村 委 会 共 有 自 然 村 数 13 个, 包 括 : 榕 根 罗 格 古 柳 樟 树 龙 尾 鹿 洞 格 岗 山 塘 口 元 坑 桂 坑 长 身 岗 岭 脚 大 简, 共 有 460 户, 人 口 约 2061 人 社 会 经 济 初 步 核 算,2013 年 高 明 区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GDP)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12.5% 其 中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4%;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4.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5.1% 在 第 三 产 业 中,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长 13.9%,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增 长 5.8%,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增 长 5.6%, 金 融 业 增 长 12.1%, 房 地 产 业 增 长 7.1%, 其 他 服 务 业 增 长 2.8% 三 次 产 业 比 重 为 3.0:77.8:19.2 实 现 现 代 服 务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9%; 实 现 民 营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3.5% 按 常 住 人 口 计 算, 全 区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达 到 元, 同 比 增 长 12.0% 2013 年 实 现 进 出 口 总 值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3.4% 其 中, 出 口 总 值 亿 美 元, 增 长 13.3%; 进 口 总 值 4.07 亿 美 元, 增 长 13.9% 进 出 口 差 额 ( 出 口 减 进 口 )14.58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70 亿 美 元 2013 年 合 同 利 用 外 资 金 额 2.03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5 %;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1.48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下 降 13.4% 农 业 全 年 实 现 农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1.8% 其 中 : 123

136 种 植 业 产 值 10.4 亿 元, 下 降 1.0%; 林 业 产 值 0.8 亿 元, 增 长 5.0%; 牧 业 产 值 12.4 亿 元, 增 长 3.0%; 渔 业 产 值 7.8 亿 元, 增 长 3.0%; 农 林 服 务 业 产 值 1.6 亿 元, 增 长 2.0% 全 年 农 作 物 总 播 种 面 积 万 亩, 其 中 : 粮 食 作 物 面 积 万 亩 ; 粮 食 总 产 量 5.54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1.5%; 蔬 菜 产 量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2.4%; 水 果 产 量 0.94 万 吨, 同 比 下 降 14.5% 全 年 肉 类 总 产 量 5.13 万 吨, 下 降 1.4% 其 中 : 猪 肉 产 量 3.11 万 吨, 增 长 4.0% 全 年 水 产 品 产 量 5.80 万 吨, 增 长 3.4% 为 提 高 农 业 质 量,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高 明 区 对 具 有 开 发 价 值 和 区 场 潜 力 的 名 优 特 稀 新 农 产 品 实 施 重 点 扶 持 和 优 先 培 育, 着 力 打 造 高 明 的 农 业 名 牌 全 区 共 创 出 了 4 个 农 业 品 牌 : 合 水 粉 葛 通 过 了 国 家 绿 色 食 品 证 书 认 证 ; 更 楼 鸿 基 农 场 的 龙 眼 继 获 得 国 家 绿 色 食 品 证 书 认 证 后, 再 获 得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中 华 ( 华 南 ) 绿 色 环 保 产 品 证 书 认 证 ; 万 丰 粮 油 食 品 公 司 与 省 农 科 院 水 稻 研 究 所 合 作 生 产 的 高 绿 牌 大 米 获 得 国 家 绿 色 产 品 证 书 认 证, 成 为 佛 山 区 首 个 获 得 该 项 认 证 的 优 质 米 品 牌 ; 荷 城 区 荷 馥 生 态 农 业 示 范 园 获 得 中 华 ( 华 南 ) 绿 色 环 保 食 品 奖 这 些 名 牌 的 创 立 和 推 出, 提 高 了 高 明 区 农 产 品 的 知 名 度 和 区 场 竞 争 力, 同 时, 也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依 照 一 镇 一 主 业, 一 村 一 主 品 的 原 则, 高 明 调 整 优 化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扩 种 蔬 菜 花 卉 等 高 值 作 物, 绿 色 食 品 和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基 地 建 设 有 新 发 展, 有 更 合 粉 葛 等 6 个 产 品 通 过 了 国 家 绿 色 食 品 证 书 认 证 ;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有 新 突 破, 是 全 省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投 入 资 金 最 多 的 县 ( 区 ) 之 一 工 业 2013 年 实 现 工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5.7%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15.8% 其 中 :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9.28 亿 元, 增 长 11.7%; 集 体 企 业 8.35 亿 元, 增 长 13.9%; 股 份 制 企 业 亿 元, 增 长 34.0%; 外 商 及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亿 元, 增 长 25.3% 民 营 企 业 亿 元, 增 长 12.2% 分 轻 重 工 业 看, 轻 工 业 亿 元, 增 长 26.2%; 重 工 业 亿 元, 增 长 16.5% 轻 重 工 业 之 比 为 41.5: 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3.6%; 实 现 利 润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3.8% 124

137 4.2.5 文 化 历 史 古 耶 贝 丘 遗 址 入 选 2006 年 度 中 国 十 大 考 古 新 发 现, 建 成 高 明 历 史 文 化 名 人 馆, 区 档 案 馆 晋 升 为 省 一 级 档 案 馆, 成 功 举 办 第 二 届 读 书 节 和 佛 山 旅 游 文 化 节 高 明 篇 等 系 列 活 动 建 成 一 批 十 好 和 谐 文 明 村 ( 居 ) 和 生 态 文 明 村 全 面 完 成 有 线 电 视 村 村 通 工 程 群 众 性 体 育 活 动 蓬 勃 开 展, 竞 技 体 育 获 得 一 批 全 国 省 级 体 育 奖 项 武 装 双 拥 优 抚 安 置 和 征 兵 工 作 扎 实 开 展 人 民 生 活 和 社 会 保 障 2013 年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2.0%;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5% 年 末 全 区 参 加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人 数 为 人 ; 参 加 失 业 保 险 人 数 为 人 ;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人 数 为 人 ;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人 数 为 人 ; 参 加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人 数 为 人 年 末 享 受 救 济 人 数 7141 人, 其 中 城 镇 643 人, 农 村 6498 人 接 收 社 会 捐 款 万 元, 受 益 2509 人 次 全 区 共 有 敬 老 院 5 间, 床 位 数 410 张, 入 住 人 数 143 人 ; 社 会 福 利 院 1 间, 床 位 数 180 张, 收 养 人 数 82 人 125

138 第 5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调 查 对 象 的 确 定 项 目 污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不 排 放, 污 水 仅 在 事 故 排 放 方 可 能 进 入 地 表 水 当 地 地 表 水 主 要 为 项 目 东 侧 的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北 面 的 高 明 河, 如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污 水 先 进 入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然 后 流 经 2500m 后 方 进 入 高 明 河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号 ),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为 综 合 用 水, 水 质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II 类 ; 下 游 高 明 三 洲 桥 至 高 明 海 口 段, 水 质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III 类 省 政 府 及 当 地 政 府 未 对 项 目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功 能 进 行 区 划, 根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其 应 执 行 IV 类 标 准 调 查 断 面 及 指 标 1. 调 查 断 面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调 查 6 个 断 面, 断 面 布 设 详 见 图 表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断 面 编 号 所 属 河 段 断 面 具 体 位 置 执 行 标 准 卫 星 定 位 1# 项 目 选 址 下 游 500m 农 灌 排 洪 渠 2# 汇 入 高 明 河 前 500m 3# 农 灌 排 洪 渠 汇 入 口 前 500m 4# 农 灌 排 洪 渠 汇 入 口 后 500m 高 明 河 5# 汇 入 口 后 2500m 6# 汇 入 口 后 4500m IV II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126

139 2. 调 查 指 标 调 查 指 标 包 括 ph COD cr BOD 5 DO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氟 化 物 挥 发 酚 总 铬 硫 化 物 镍 镉 铅 氰 化 物 共 16 项 3.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时 间 为 2014 年 10 月 21 日 ~10 月 23 日, 共 三 日, 监 测 单 位 为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编 著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见 表 表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检 测 项 目 方 法 依 据 分 析 方 法 仪 器 设 备 及 编 号 检 出 限 ph 值 GB/T 玻 璃 电 极 法 ph 计 YQ-072 溶 解 氧 GB/T 碘 量 法 0.2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总 磷 HJ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0.5mg/L GB/T GB/T GB/T 重 铬 酸 盐 法 10mg/L 重 量 法 电 子 天 平 YQ mg/L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氨 氮 HJ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石 油 类 HJ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122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122 红 外 分 光 测 油 仪 YQ mg/L 0.025mg/L 0.01mg/L 氟 化 物 GB/T 离 子 选 择 电 极 法 离 子 计 YQ mg/L 挥 发 酚 HJ 硫 化 物 GB/T 氰 化 物 HJ 镍 GB/T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异 烟 酸 - 吡 唑 啉 酮 分 光 光 度 法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镉 GB/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122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122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122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YQ-001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YQ mg/L 0.005mg/L 0.004mg/L 0.005mg/L 0.001mg/L 127

140 检 测 项 目 方 法 依 据 分 析 方 法 仪 器 设 备 及 编 号 检 出 限 铅 GB/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铬 CJ/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YQ-185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YQ mg/L 0.005mg/L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根 据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高 明 河 项 目 段 水 评 价 指 标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标 准, 东 面 农 灌 排 洪 渠 执 行 IV 类 标 准, 详 见 表 按 照 导 则 规 范, 采 用 单 项 评 价 标 准 指 数 法 评 价, 其 计 算 公 式 : S ij =C ij /C si S ij 单 项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浓 度,(mg/L); C si 评 价 因 子 i 的 评 价 标 准 (mg/l) 2.pH 值 单 因 子 指 数 按 下 式 计 算 : S S ph 7.0 ph j j ph, j ph ph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DO f LL 7.0 j S, ph ph j j > 7.0 ph 7.0 DO j DO, j f s DOf DOs UL DO DO DO S DO, j 10 9 DO j s DOf DO s DO f 468/(31.6 T) 式 中 : C, -i, j 点 污 染 物 浓 度,mg/L; i j Csi - 水 质 参 数 i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mg/L; DOs- 溶 解 氧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mg/L; DOj- j 点 的 溶 解 氧,mg/L; DO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mg/L; 128

141 ph j- j 点 的 ph 值 ; ph sd -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 su -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水 质 参 数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限 值, 不 能 满 足 水 质 功 能 要 求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越 大, 说 明 该 水 质 参 数 超 标 越 严 重 统 计 结 果 及 评 价 1. 统 计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断 面 监 测 日 期 PH DO BOD 5 COD cr 悬 浮 物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1# 2# 3# 4# 5# 6# 断 面 1# 2# 3# 10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监 测 日 期 氟 化 物 挥 发 酚 总 铬 硫 化 物 氰 化 物 镍 镉 铅 10 月 21 日 0.52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56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47 < <0.005 < <0.001 < 月 21 日 0.84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86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75 < <0.005 < <0.001 < 月 21 日 0.30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34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33 < <0.005 < <0.001 <

142 4# 5# 6# 10 月 21 日 0.50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43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47 < <0.005 <0.004 <0.005 <0.001 < 月 21 日 0.54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51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50 < <0.005 < <0.001 < 月 21 日 0.75 < <0.005 < <0.001 < 月 22 日 0.66 < <0.005 < <0.001 < 月 23 日 0.75 < <0.005 < <0.001 <0.010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5.1-4, 标 准 指 数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断 面 监 测 日 期 PH DO BOD 5 COD cr 悬 浮 物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1# 2# 3# 4# 5# 6# 监 测 指 标 1# 2# 3# 4# 5# 10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月 23 日 监 测 日 期 氟 化 物 挥 发 酚 总 铬 硫 化 物 氰 化 物 镍 镉 铅 10 月 21 日 0.52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5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56 未 检 出 0.18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3 日 0.47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1 日 0.84 未 检 出 0.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4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86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3 日 0.75 未 检 出 0.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1 日 0.3 未 检 出 0.18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34 未 检 出 0.14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3 日 0.33 未 检 出 0.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5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1 日 0.5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43 未 检 出 0.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3 日 0.47 未 检 出 0.14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1 日 0.54 未 检 出 0.18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51 未 检 出 0.18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30

143 6# 10 月 23 日 0.5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1 日 0.75 未 检 出 0.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2 日 0.66 未 检 出 0.16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4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 月 23 日 0.75 未 检 出 0.18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3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从 以 上 监 测 结 果 可 见,6 个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项 目 均 有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主 要 超 标 项 目 均 为 COD DO BOD 5 氨 氮 总 磷 和 石 油 类 1# 断 面 COD 氨 氮 总 磷 超 标 ;2# 断 面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超 标 3# 断 面 的 DO BOD COD 总 磷 石 油 类 超 标 ;4# 断 面 DO BOD COD 总 磷 石 油 类 超 标 ;5# 断 面 DO BOD COD 总 磷 石 油 类 超 标 ;6# 断 面 DO BOD COD 总 磷 氨 氮 超 标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东 侧 的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水 质 已 受 到 污 染, 其 中 农 灌 排 洪 渠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四 项 指 标 已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受 沿 线 生 活 源 污 水 污 染 ;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DO COD BOD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超 标, 水 质 已 不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标 准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现 状 调 查 监 测 方 案 为 掌 握 评 价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本 次 评 价 委 托 进 行 了 一 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单 位 为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监 测 布 点 (1) 根 据 当 地 气 象 特 征 及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周 边 敏 感 点 分 部 特 征, 本 次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如 下 表 所 示, 见 图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点 名 称 表 大 气 监 测 布 点 相 对 原 厂 区 方 位 及 距 离 相 对 扩 建 项 目 方 位 及 距 离 卫 星 定 位 1 樟 村 南 面 130m 西 面 1140m N E 2 罗 格 村 南 面 90m 西 南 面 530m N E 3 大 简 村 西 面 470m 西 面 2100m N E 4 榕 根 村 东 面 420m 改 扩 建 项 目 选 址 内 N 131

144 5 古 柳 村 东 面 1000m 东 面 620m 6 陈 村 北 面 1400m 北 面 1700m 7 江 根 村 北 面 1000m 西 北 面 950m E N E N E N E 2. 调 查 项 目 调 查 项 目 为 SO 2 NO 2 PM 10 PM 2.5 TSP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酚 恶 臭 浓 度 3.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监 测 时 间 为 2014 年 11 月 1 日 -11 月 7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 监 测 单 位 为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SO 2 NO 2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酚 恶 臭 浓 度 小 时 值 每 天 监 测 4 次 (2:00;8: 00;14:00;20:00);SO 2 NO 2 日 均 值 每 天 采 样 18h 以 上 ;TSP PM 2.5 PM 10 每 天 每 天 采 样 20h 以 上 采 样 分 析 及 评 价 方 法 1.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环 境 空 气 采 样 及 分 析 过 程 按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规 定 进 行, 各 项 目 具 体 选 定 的 分 析 方 法 和 最 低 检 出 限 如 表 所 示 表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方 法 依 据 分 析 方 法 仪 器 设 备 最 低 检 出 限 二 氧 化 硫 HJ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二 氧 化 氮 HJ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PM10 HJ 重 量 法 PM2.5 HJ 重 量 法 TSP GB/T 重 量 法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091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091 电 子 天 平 YQ 电 子 天 平 YQ 电 子 天 平 YQ 小 时 值 :0.007mg/m³ 日 均 值 :0.005mg/m³ 小 时 值 :0.005mg/m³ 日 均 值 :0.003mg/m³ 0.010mg/m³ 0.010mg/m³ 0.001mg/m³ 氟 化 物 HJ 离 子 选 择 电 极 法 离 子 计 YQ µg/m 3 硫 化 氢 GB/T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 mg/m³ 臭 气 浓 度 GB/T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10( 无 量 纲 ) 酚 GB/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法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YQ mg/m³ 132

145 2. 评 价 方 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单 项 大 气 污 染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 C Pi S i i 式 中 : P i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大 气 质 量 指 数 ; C i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值,mg/m 3 ; S i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标 准 值,mg/m 3 ;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标 准 对 评 价 区 域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详 见 表 结 果 统 计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 浓 度 :mg/m 3 ) 监 测 项 目 1# 2# 3# 4# 评 价 标 准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SO 2 NO 2 PM2.5 PM 10 TSP 氟 化 物 小 时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小 时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μg/m 3 133

146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 < < < 硫 化 氢 酚 恶 臭 污 染 指 数 未 检 出 -0.8 未 检 出 -0.7 未 检 出 -0.6 未 检 出 -0.7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0.007 <0.007 <0.007 <0.007 污 染 指 数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监 测 项 目 5# 6# 7# 评 价 标 准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SO 2 NO 2 PM2.5 PM 10 TSP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小 时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小 时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0 0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 < < 污 染 指 数 未 检 出 -0.6 未 检 出 -0.6 未 检 出 -0.7 超 标 率 % μg/m 酚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0.007 <0.007 <

147 污 染 指 数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恶 臭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附 近 各 监 测 指 标 的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均 远 小 于 1, 这 表 明 本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附 近 大 气 环 境 SO 2 NO 2 PM 10 PM2.5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TSP 酚 恶 臭 的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附 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5.3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了 实 测 为 较 全 面 掌 握 项 目 选 址 周 围 噪 声 现 状, 本 次 评 价 对 选 址 边 界 周 围 现 状 噪 声 进 行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基 本 情 况 1. 监 测 布 点 在 厂 界 东 南 西 北 共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详 见 图 及 表 # 5# 1# 4# 3# 2# 声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声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图 135

148 表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表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名 称 卫 星 定 位 监 测 布 点 1 东 面 2 东 南 面 3 西 南 面 4 西 面 5 西 北 面 6 东 北 面 N E N E N E N E N E N E 2. 监 测 方 法 及 频 率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委 托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频 率 为 一 期 连 续 监 测 2 天, 监 测 时 段 为 昼 间 (6:00-22:00) 和 夜 间 (22:00-06:00), 其 中 昼 夜 各 1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4 年 11 月 3-4 日 3.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声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 db(a)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1# 2# 3# 4# 5# 6# 昼 间 夜 间 执 行 标 准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监 测 表 明, 本 项 目 各 监 测 点 的 昼 夜 环 境 噪 声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的 要 求, 可 见 本 项 目 136

149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5.4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现 状 调 查 监 测 方 案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在 项 目 选 址 附 近 设 置 3 个 地 下 水 采 样 点, 监 测 布 点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监 测 布 点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表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名 称 相 对 改 扩 建 项 目 方 位 卫 星 定 位 监 测 项 目 1 榕 根 村 项 目 用 地 内 2 古 柳 村 东 南 向 3 罗 格 村 南 侧 N E N E N E 委 托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监 测 共 监 测 ph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硝 酸 盐 Cu Zn 挥 发 性 酚 类 氨 氮 氟 化 物 氰 化 物 镉 铬 铅 镍 共 15 项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监 测 1 天, 每 天 采 集 1 次 水 样 监 测 时 间 2014 年 11 月 5 日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样 品 的 分 析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水 和 废 水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分 析, 水 样 的 采 集 保 存 分 析 的 原 则 和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各 采 样 点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50 采 样 点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ph 值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mg/l) 表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检 测 项 目 硫 酸 盐 (mg/l) 硝 酸 盐 (mg/l) 挥 发 酚 (mg/l) 氨 氮 (mg/l) 氟 化 物 (mg/l) 1# < # < # < 标 准 采 样 点 6.5~ 8.5 氰 化 物 (mg/l) 铜 (mg/l) 锌 (mg/l) 镉 (mg/l) 铅 (mg/l) 铬 (mg/l) 镍 (mg/l) 氰 化 物 (mg/l) 1# <0.002 <0.050 <0.010 < <0.003 <0.004 <0.005 < # <0.002 <0.050 <0.010 < <0.003 <0.004 <0.005 < # <0.002 <0.050 <0.010 < <0.003 <0.004 <0.005 <0.002 标 准 注 : 单 位 除 ph 值 为 ( 无 量 纲 ), 其 余 均 为 mg/l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按 地 下 水 水 质 标 准 (GB/T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GB/T 的 Ⅲ 类 标 准 是 以 人 体 健 康 准 值 为 依 据, 主 要 适 用 于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及 工 农 业 用 水 根 据 评 价 范 围 内 地 下 水 的 功 能, 可 选 用 GB/T 的 Ⅲ 类 标 准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地 下 水 水 质 进 行 评 价 2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所 有 监 测 点 的 各 类 监 测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良 好 138

151 第 6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及 对 策 措 施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6.1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为 规 划 的 工 业 园 内, 目 前 场 地 基 本 已 平 整, 故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有 大 型 的 挖 土 填 土 作 业, 其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 基 础 开 挖 运 输 车 辆 和 施 工 机 械 等 产 生 扬 尘 ; 建 筑 材 料 ( 水 泥 石 灰 砂 石 料 ) 的 运 输 装 卸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产 生 扬 尘 ;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等 (1) 开 挖 基 础 时, 若 土 壤 含 水 率 较 低, 空 气 湿 度 较 小, 日 照 强 烈, 则 在 施 工 过 程 因 土 壤 被 扰 动 而 较 易 产 生 扬 尘, 其 起 尘 量 视 施 工 场 地 情 况 不 同 而 不 同 (2) 车 辆 运 输 土 方 过 程 中, 若 没 有 防 护 措 施 则 会 导 致 土 方 漏 洒 及 出 现 风 吹 扬 尘 ; 漏 洒 在 运 输 路 线 上 的 土 覆 盖 路 面, 晒 干 后 又 因 车 辆 的 作 用 和 风 吹 再 次 扬 尘 ; 粉 状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装 卸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也 会 产 生 扬 尘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源 属 于 流 动 性 间 歇 性 大 气 污 染 源, 一 般 来 说 此 类 污 染 源 的 排 放 量 较 小, 影 响 范 围 不 大 (3) 施 工 机 械 及 车 辆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由 其 所 采 用 燃 料 及 设 备 决 定, 如 果 采 用 清 洁 型 燃 料, 在 车 辆 及 机 械 设 备 排 气 口 加 装 废 气 过 滤 器, 同 时 保 持 车 辆 及 有 关 设 备 化 油 器 空 气 滤 清 器 等 部 位 的 清 洁, 废 气 的 影 响 基 本 可 以 控 制 施 工 期 扬 尘 是 施 工 活 动 危 害 环 境 的 主 要 因 素, 其 危 害 性 是 不 容 忽 视 的 悬 浮 于 空 气 中 的 扬 尘 被 施 工 人 员 和 影 响 范 围 内 人 群 吸 入, 另 外 扬 尘 可 能 携 带 大 量 的 病 菌 病 毒, 将 严 重 影 响 人 群 的 身 心 健 康 根 据 有 关 调 查, 施 工 工 地 的 扬 尘 主 要 是 由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与 道 路 路 面 情 况 及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有 关, 约 占 总 扬 尘 量 的 60% 在 完 全 干 旱 情 况 下, 可 以 按 公 式 计 算 : Q=0.123(V/5)(W/6.8)0.85(P/0.5)0.75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行 驶 速 度,km/h; W: 汽 车 载 重 量, 吨 ;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139

152 表 为 一 辆 10 吨 的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1km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情 况 下 的 扬 尘 量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则 扬 尘 量 越 大 因 此, 限 制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表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的 汽 车 扬 尘 (kg/ 辆.km) 车 速 清 洁 度 0.1 Kg/m Kg/m Kg/m Kg/m Kg/m Kg/m 2 5(km/h) (km/h) (km/h) (km/h)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在 自 然 风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扬 尘 所 影 响 的 范 围 在 100m 以 内 故 项 目 南 面 的 榕 根 村 正 好 在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边 缘, 项 目 必 须 做 好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抑 制 扬 尘 的 一 个 简 洁 有 效 的 措 施 是 洒 水 如 果 施 工 阶 段 对 汽 车 行 驶 路 面 勤 洒 水 ( 每 天 4~5 次 ), 可 以 使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量 减 少 70% 左 右, 可 以 收 到 很 好 的 降 尘 效 果 洒 水 的 试 验 资 料 如 表 当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频 率 为 每 天 4~5 次 时, 扬 尘 污 染 距 离 可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类 表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洒 水 降 尘 的 试 验 结 果 距 路 边 距 离 (m) TSP 浓 度 不 洒 水 (mg/m 3 ) 洒 水 道 路 施 工 阶 段 扬 尘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来 源 就 是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由 于 施 工 需 要, 一 些 建 筑 材 料 需 要 露 天 堆 放, 一 些 施 工 作 业 点 表 层 土 壤 需 要 人 工 开 挖 且 临 时 堆 放, 在 气 候 干 燥 又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扬 尘, 其 扬 尘 的 产 生 量 可 按 照 堆 场 起 尘 的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Q=2.1(V 50 V 0)3e 1.023w 式 中 :Q: 起 尘 量,kg/ 吨. 年 ; 140

153 V 50: 距 离 地 面 50m 处 风 速,m/s; V 0: 起 尘 风 速 m/s; W: 尘 粒 的 含 水 率,% 起 尘 风 速 与 粒 径 含 水 率 有 关, 因 此, 减 少 露 天 堆 放 和 保 证 一 定 的 含 水 率, 以 及 减 少 裸 露 地 面 是 减 少 风 力 起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粉 尘 在 空 气 中 的 扩 散 稀 释 与 风 速 等 气 象 条 件 有 关, 也 与 粉 尘 的 沉 降 速 度 有 关 不 同 粉 尘 的 沉 降 速 度 见 表 表 不 同 粉 尘 的 沉 降 速 度 粉 尘 粒 径 (um) 沉 降 速 度 粉 尘 粒 径 沉 降 速 度 粉 尘 粒 径 沉 降 速 度 由 上 表 可 知, 粉 尘 沉 降 速 度 随 着 粒 径 的 增 大 而 迅 速 增 大 当 粒 径 为 250um 时 沉 降 速 度 为 1.005m/s,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当 尘 粒 大 于 250un 时, 主 要 影 响 范 围 在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近 距 离 范 围 内, 而 真 正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是 一 些 微 小 粒 径 的 颗 粒 因 此, 在 施 工 期 应 对 运 输 的 道 路 及 时 清 扫 和 浇 水, 并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配 备 工 地 细 致 防 护 网,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浇 筑, 采 用 封 闭 车 辆 运 输, 以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占 地 内 榕 根 村 已 拆 迁 安 置 在 本 项 目 厂 界 南 面, 距 离 边 界 约 100m, 受 本 项 目 施 工 扬 尘 影 响 较 大, 故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需 做 好 施 工 场 地 的 围 避, 并 定 期 洒 水 减 少 扬 尘, 物 料 的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远 离 该 居 住 区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控 制 措 施 1. 开 挖 基 础 作 业 时, 应 经 常 洒 水 使 作 业 面 土 壤 保 持 较 高 的 湿 度 ; 对 施 工 场 地 内 裸 露 的 地 面, 应 经 常 洒 水 防 止 扬 尘 2.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多 余 土 方 应 尽 量 用 于 填 方, 并 注 意 填 方 后 要 随 时 压 实 洒 水 防 止 扬 尘 3. 开 挖 基 础 作 业 时, 土 方 应 随 挖 随 装 车 运 走, 不 在 施 工 场 地 堆 存, 以 免 风 吹 141

154 扬 尘 4. 运 土 及 运 粉 状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车 辆 应 采 用 加 盖 专 用 车 辆 或 者 配 置 防 洒 落 装 置, 车 辆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散 落 ; 设 置 车 辆 清 洗 平 台, 装 卸 场 地 在 车 辆 装 卸 前 后 将 先 冲 洗 干 净, 减 少 车 轮 底 盘 等 携 带 泥 土 散 落 路 面 5. 在 施 工 场 地 边 界 建 设 临 时 围 墙, 整 个 施 工 场 地 只 设 一 个 大 门 在 大 门 入 口 设 临 时 洗 车 场, 车 辆 出 施 工 场 地 前 必 须 将 车 辆 冲 洗 干 净, 然 后 再 驶 出 大 门 6. 对 运 输 过 程 中 散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要 及 时 清 扫, 以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7.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禁 焚 烧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工 地 食 堂 应 尽 量 使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或 电 灶 具, 避 免 使 用 燃 油 灶 具 8. 粉 状 建 材 应 设 临 时 工 棚 或 仓 库 储 存, 不 得 露 天 堆 放 9. 使 用 预 搅 拌 混 凝 土 10 对 施 工 场 地 内 松 散 干 涸 的 表 土, 也 应 经 常 洒 水 防 治 粉 尘 ; 回 填 土 方 时, 在 表 层 土 质 干 燥 时 应 适 当 洒 水, 防 止 粉 尘 飞 扬 ; 弃 置 的 余 泥 渣 土 建 筑 垃 圾 不 得 堆 放 在 项 目 南 侧, 应 远 离 南 侧 的 榕 根 村, 建 议 临 时 堆 放 点 设 置 于 东 北 侧, 同 时 洒 水 保 湿 降 低 扬 尘 量 11 对 项 目 南 侧 的 道 路 进 行 洒 水 保 湿, 同 时 做 好 道 路 清 扫, 减 少 车 辆 行 驶 带 起 尘 量, 以 免 对 南 侧 的 榕 根 村 等 村 民 生 活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6.2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运 输 车 辆 泵 电 锯 等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状 况 见 表 表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单 位 :db(a) 设 备 名 称 距 设 备 10m 处 A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距 设 备 10m 处 A 声 级 装 载 机 85 电 锯 84 各 种 泵 83 运 输 车 辆 85 由 表 可 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较 高,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各 种 机 械 同 时 工 作, 噪 声 叠 加, 噪 声 级 将 更 高, 辐 射 范 围 更 大 142

155 6.2.2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见 表 由 于 本 工 程 非 特 殊 工 程, 不 需 特 殊 的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属 于 中 低 频 噪 声, 因 此 在 预 测 其 影 响 时 可 只 考 虑 其 扩 散 衰 减, 即 预 测 模 型 可 选 用 : L 2 L1 lg 2/ 20 1 式 中 : L 1 L 2 分 别 为 距 声 源 γ 1 γ 2 处 的 等 效 A 声 级 (db(a)); γ 1 γ 2 为 接 受 点 距 声 源 的 距 离 (m) 由 上 式 可 推 算 出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增 加 而 衰 减 的 量 L: L L 2 L1 lg 2/ 20 由 上 式 可 计 算 出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衰 减 的 结 果, 见 表 表 为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后 的 情 况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土 石 方 施 工 设 备 表 施 工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关 系 表 距 离 (m) LdB(A) 表 施 工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衰 减 值 距 离 (m) 泵 影 响 值 db(a) 装 载 机 影 响 值 db(a) 电 锯 影 响 值 db(a) 由 表 可 知, 白 天 施 工 机 械 超 标 范 围 一 般 在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100m 以 内, 夜 间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限 值 影 响 范 围 为 周 围 300m 左 右, 会 对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143

156 项 目 改 扩 建 址 边 界 300m 以 内 的 敏 感 点 包 括 榕 根 村 古 柳 村, 故 需 对 项 目 南 面 施 工 边 界 进 行 围 避, 并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于 西 北 面 靠 山 侧, 避 免 其 施 工 噪 声 对 其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为 了 避 免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的 超 标, 应 采 取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 1. 在 施 工 开 始 前, 建 设 单 位 要 制 定 包 括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在 内 的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方 案, 并 上 报 至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2.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系 列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3. 合 理 布 置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设 备, 大 于 80dB(A) 的 施 工 设 备 最 好 将 其 布 置 在 施 工 场 地 的 西 北 侧, 远 离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4. 在 有 市 电 供 给 的 情 况 下 禁 止 使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5. 在 施 工 场 地 边 界 建 设 临 时 围 墙, 围 墙 必 须 为 大 于 24cm 的 砖 质 墙 6. 对 较 高 噪 声 值 的 固 定 设 备, 应 建 设 隔 声 间 或 声 屏 障 7. 文 明 施 工, 夜 间 施 工 需 经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6.3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是 来 自 暴 雨 的 地 表 径 流, 基 础 开 挖 排 泄 的 地 下 水, 施 工 废 水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其 中 :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泥 浆 水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车 辆 和 机 械 设 备 洗 涤 水 等 生 活 污 水 包 括 施 工 人 员 的 盥 洗 水 工 地 食 堂 餐 饮 污 水 厕 所 冲 洗 水 等 由 于 施 工 活 动 的 周 期 一 般 不 会 太 长, 故 施 工 污 水 的 环 境 污 染 往 往 不 被 人 们 所 重 视, 其 实 施 工 污 水 类 别 较 多, 某 些 水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可 能 还 比 较 高, 处 置 不 当 会 对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的 水 环 境 产 生 短 时 间 的 不 良 影 响, 如 : 1. 施 工 场 地 的 暴 雨 地 表 径 流 开 挖 基 础 可 能 排 泄 的 地 下 水 等, 将 会 携 带 大 量 的 泥 沙, 随 意 排 放 将 会 使 纳 污 水 体 悬 浮 物 出 现 短 时 间 的 超 标 2.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 空 压 机 发 电 机 水 泵 ) 冷 却 排 水, 可 能 会 含 有 热, 直 接 排 放 将 使 纳 污 水 体 受 到 物 理 污 染 3. 施 工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的 洗 涤 水 含 有 较 高 的 石 油 类 悬 浮 物 等, 直 接 排 放 将 144

157 会 使 纳 污 水 体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4. 若 设 工 地 食 堂 则 会 产 生 数 量 较 多 的 餐 饮 污 水, 其 中 的 动 植 物 油 是 主 要 污 染 物 ; 盥 洗 水 厕 所 冲 洗 水 则 含 有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BOD NH 3 -N 等, 直 接 排 放 将 对 纳 污 水 体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此 外, 施 工 污 水 不 合 理 排 放 导 致 横 溢, 将 会 影 响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的 视 觉 景 观 及 产 生 臭 气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砂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场 地 保 湿 及 车 辆 冲 洗, 不 排 放 ;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及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农 灌 渠, 由 于 施 工 期 短, 水 量 小, 不 会 对 当 地 地 表 水 造 成 明 显 的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建 设 导 流 沟 在 施 工 场 地 建 设 临 时 导 流 沟, 将 暴 雨 径 流 引 至 雨 水 管 网 排 放, 避 免 雨 水 横 流 2. 建 设 蓄 水 池 在 施 工 场 地 建 设 临 时 蓄 水 池, 将 开 挖 基 础 产 生 的 地 下 排 水 收 集 储 存, 并 回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裸 地 和 土 方 的 洒 水 抑 尘 3. 设 置 循 环 水 池 在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循 环 水 池, 将 设 备 冷 却 水 降 温 后 循 环 使 用, 以 节 约 用 水 4. 车 辆 设 备 冲 洗 水 循 环 使 用 设 置 沉 淀 池, 将 设 备 车 辆 洗 涤 水 处 理 后 尽 量 循 环 使 用, 禁 止 废 水 直 接 外 排 5. 设 置 隔 油 隔 渣 池 工 地 食 堂 应 设 置 隔 油 隔 渣 池, 对 餐 饮 污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后, 再 与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6. 设 置 三 级 化 粪 池 在 施 工 人 员 驻 地 建 设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厕 所 粪 便 污 水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地 做 好 施 工 污 水 的 防 治, 加 之 施 工 活 动 周 期 较 短, 因 此 不 会 导 致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污 染 145

158 6.4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及 措 施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垃 圾 成 分 较 复 杂, 主 要 有 : 废 弃 的 沙 石 砖 瓦 木 块 废 瓷 砖 塑 料 废 混 凝 土 废 金 属 油 漆 油 墨 包 装 物 碎 玻 璃 等 根 据 建 筑 行 业 统 计 资 料,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定 额 约 为 0.03t/m 2, 则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总 产 生 量 约 为 t, 需 要 及 时 清 运 进 行 填 埋 或 加 以 回 收 利 用, 以 防 长 期 堆 放 产 生 扬 尘 和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拆 迁 建 筑 废 物 : 包 括 废 钢 筋 废 门 窗 废 木 板 废 木 件 废 塑 料 等, 还 有 其 他 弃 渣 如 伐 树 等 生 活 垃 圾 则 包 括 残 剩 食 物 塑 料 废 纸 各 种 玻 璃 瓶 动 物 骨 刺 皮 壳 等 这 些 固 废 处 置 不 当 将 会 影 响 景 观, 污 染 土 壤 和 水 体, 生 活 垃 圾 还 会 散 发 恶 臭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措 施 1. 根 据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39 号,2005 年 3 月 23 日 ) 有 关 规 定,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要 重 视 和 加 强 建 筑 垃 圾 的 管 理,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防 治 其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2. 按 照 广 东 省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实 现 垃 圾 的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3. 施 工 活 动 开 始 前, 施 工 单 位 要 向 当 地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的 请 示 报 告, 经 批 准 后 将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到 指 定 地 点 合 理 处 置 4. 对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暂 存, 能 够 回 收 利 用 的 尽 量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以 节 约 宝 贵 的 资 源 5. 对 建 筑 垃 圾 要 进 行 收 集 并 固 定 地 点 集 中 暂 存, 尽 量 缩 短 暂 存 的 时 间, 争 取 日 产 日 清 同 时 要 做 好 建 筑 垃 圾 暂 存 点 的 防 护 工 作, 避 免 风 吹 雨 淋 散 失 或 流 失 6. 在 建 筑 工 地 设 置 防 雨 的 生 活 垃 圾 周 转 储 存 容 器, 所 有 生 活 垃 圾 必 须 集 中 投 入 到 垃 圾 箱 中, 最 终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和 统 一 集 中 处 置 一 般 情 况 下,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过 程 会 对 施 工 场 地 及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其 消 除 其 不 良 影 响 146

159 6.5 征 地 及 拆 迁 安 置 社 会 影 响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有 一 自 然 村 : 榕 根 村,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的 规 划, 其 目 前 位 于 项 目 规 划 用 地 范 围 内 根 据 初 步 的 计 划, 当 地 政 府 拟 在 改 扩 建 项 目 南 侧 和 合 大 道 对 面 150m 距 离 处 安 排 榕 根 村 回 迁 地 由 于 项 目 改 扩 建 需 要 对 榕 根 村 进 行 整 体 拆 迁, 同 时, 项 目 的 施 工 将 涉 及 部 分 临 时 占 地 土 石 方 运 输 等, 故 将 对 目 前 榕 根 村 村 民 的 生 活 工 作 带 来 暂 时 性 的 不 便, 故 项 目 必 需 尽 快 落 实 拆 迁 安 置 的 计 划 及 赔 偿 标 准, 尽 量 减 少 负 面 的 社 会 影 响 目 前, 建 设 方 的 具 体 拆 迁 安 置 计 划 尚 未 出 来, 拟 由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协 调 完 成, 应 完 全 按 照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相 关 标 准 进 行 赔 偿, 并 就 近 回 迁 1 对 居 民 而 言,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其 房 屋, 其 生 活 肯 定 会 受 到 影 响, 但 只 要 给 予 合 理 补 偿, 安 置 好 拆 迁 户, 使 其 所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在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社 会 影 响 2 项 目 征 用 土 地, 根 据 当 地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项 目 征 用 的 土 地 为 产 业 用 地, 项 目 征 地 符 合 规 划 目 前 项 目 新 增 用 地 基 本 平 整, 但 建 设 方 必 需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落 实 土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补 助 标 准 征 用 土 地 的, 按 照 被 征 用 土 地 的 原 用 途 给 予 补 偿 项 目 涉 及 的 征 地 拆 迁 赔 偿 应 按 照 广 东 省 征 地 管 理 规 定 粤 府 [1993]94 号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地 区 分 类 表 执 行, 赔 偿 标 准 按 三 类 地 区 执 行, 具 体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单 位 : 万 元 / 公 顷 地 区 类 别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养 殖 水 面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四 类 五 类 六 类 七 类 八 类 九 类 十 类

160 6.6 施 工 期 的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基 础 施 工 过 程 中, 目 前 随 着 建 筑 向 高 层 和 综 合 使 用 功 能 方 向 发 展, 建 筑 物 的 基 础 埋 置 深 度 也 越 来 越 深, 在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向 深 度 发 展 过 程 中 难 以 避 免 遇 到 地 下 水 由 于 地 下 水 的 毛 细 作 用 渗 透 作 用 和 侵 蚀 作 用, 均 会 对 工 程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故 在 施 工 中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目 前 的 通 用 方 法 为 降 水 和 隔 水, 其 中 降 水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大 于 隔 水 工 程 而 具 体 到 本 项 目, 由 于 项 目 主 要 建 筑 基 本 为 单 层 的 厂 房 仓 库, 其 基 础 埋 置 深 度 较 小, 无 需 采 取 降 水 及 隔 水 等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大 的 工 程 措 施, 故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只 要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6.7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SL204-98), 项 目 建 设 应 积 极 合 理 地 配 置 各 种 水 土 保 持 防 护 措 施, 将 因 开 发 建 设 活 动 带 来 的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减 少 到 最 小 程 度 项 目 总 体 占 地 面 积 较 大, 总 占 地 面 积 m2, 目 前 用 地 为 平 整 建 设 用 地, 所 在 区 域 内 没 有 明 显 的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属 于 容 许 侵 蚀 范 畴, 侵 蚀 模 数 约 400t/(km 2 a) 左 右, 属 于 广 东 省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监 督 区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受 降 雨 地 形 岩 性 土 壤 植 被 人 为 活 动 等 因 子 影 响 其 中 降 雨 及 其 产 生 的 径 流 是 水 土 流 失 的 直 接 动 力, 土 壤 则 为 侵 蚀 的 对 象, 岩 性 地 形 植 被 和 人 为 活 动 直 接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的 程 度 本 项 目 因 工 程 挖 填 等 人 为 活 动, 破 坏 了 原 有 的 土 层 结 构 及 表 面 植 被, 使 原 来 相 对 稳 定 的 表 土 层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扰 动 和 破 坏, 在 降 雨 及 其 径 流 的 作 用 下, 产 生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类 比 法 确 定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根 据 广 东 省 流 域 平 均 侵 蚀 模 型 分 布, 佛 山 市 侵 蚀 模 数 为 t/km 2 a, 根 据 施 工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破 土 施 工 时 间 12 个 月, 经 计 算, 建 设 期 地 表 开 挖 扰 动 增 加 的 水 土 流 量 为 172.4t 施 工 期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较 大, 是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重 点, 故 施 工 期 需 采 取 施 工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及 施 工 结 束 后 的 生 态 恢 复 等 措 施 : 挖 方 开 挖 的 可 利 用 土 方 应 及 时 作 为 填 方 土 料, 避 免 随 处 弃 土 ; 排 水 导 流 沟 及 护 坡 等 防 护 措 施 也 要 及 时 施 工 ; 不 能 利 用 的 挖 方 应 妥 善 处 理, 加 强 管 理, 并 尽 可 能 及 时 运 往 指 定 的 地 方 ; 场 地 周 围 布 置 排 水 沟, 拦 截 附 近 来 水 及 施 工 区 内 降 雨 或 生 产 排 水, 将 其 排 入 附 近 沟 道 中 ; 边 施 工 边 尽 快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减 少 流 失 量, 并 采 取 绿 化 措 施 改 善 用 地 生 态 环 境 148

161 6.8 辊 道 窑 拆 迁 煤 气 发 生 炉 改 造 过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计 划 6 年 内 对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炉 进 行 改 造 ( 具 体 替 换 改 造 计 划 见 P59 页 ),3 年 内 对 现 有 的 辊 道 窑 进 行 改 造, 在 该 类 改 造 过 程 中, 主 要 将 产 生 淘 汰 的 设 备 拆 除 的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噪 声, 项 目 改 造 过 程 应 合 理 处 理 以 上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淘 汰 的 设 备 主 要 为 现 有 的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目 前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尚 不 属 于 国 家 强 制 淘 汰 的 设 备, 但 贝 斯 特 企 业 将 根 据 国 家 的 规 定, 对 企 业 淘 汰 的 设 备 进 行 合 理 处 理, 主 要 是 按 规 定 以 予 封 存, 不 得 随 意 弃 之 不 理 或 乱 拆 零 部 件, 严 禁 在 不 符 合 生 产 条 件 下 继 续 使 用, 或 随 意 流 入 其 他 施 工 现 场 由 于 企 业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将 与 煤 气 站 专 业 设 计 单 位 及 设 备 供 应 商 合 作 建 设, 故 旧 的 煤 气 发 生 炉 拟 交 由 专 业 的 设 备 供 应 商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不 会 随 意 弃 置 和 拆 卸, 在 此 前 提 下, 对 周 边 环 境 无 不 良 的 环 境 影 响 辊 道 窑 的 结 构 主 要 为 耐 火 砖 ( 轻 质 砖 ) 保 温 陶 瓷 纤 维 棉, 其 基 础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施 工, 外 体 有 钢 架 结 构 由 于 辊 道 窑 其 附 属 设 备 的 风 机 风 管 气 管 等 属 于 可 回 收 设 备, 可 回 收 利 用 则 回 收 利 用, 无 法 回 收 利 用 由 辊 道 窑 设 备 施 工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故 其 拆 除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建 筑 垃 圾, 按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合 理 弃 置, 则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6.9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施 工 承 包 商 在 进 行 工 程 承 包 时, 应 将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列 入 承 包 内 容, 并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制 定 相 应 的 环 保 防 治 措 施 和 工 程 计 划 设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培 训 工 作 人 员, 以 正 确 的 工 作 方 法, 控 制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 必 要 时, 还 需 在 监 测 和 检 查 工 程 施 工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实 施 缓 解 措 施 方 面 进 行 培 训, 以 确 保 项 目 施 工 各 项 环 保 控 制 措 施 的 落 实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有 责 任 配 合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机 构, 对 施 工 过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和 监 理, 以 保 证 施 工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得 以 完 善 和 持 续 执 行, 使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范 围 的 环 境 质 量 得 到 充 分 有 效 保 证 149

162 第 7 章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7.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设 特 征,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工 艺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和 粉 ( 烟 ) 尘 氟 化 物 以 及 煤 气 发 生 站 恶 臭 脱 销 装 置 产 生 的 氨,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分 别 对 其 进 行 估 算 定 级, 并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再 做 进 一 步 的 分 析 预 测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本 次 评 价 将 进 行 改 扩 建 项 目 正 常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的 影 响 预 测, 以 及 整 体 项 目 正 常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的 影 响 预 测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参 数 1 改 扩 建 工 程 污 染 源 参 数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和 污 染 源 特 征, 确 定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计 算 参 数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点 源 正 常 排 放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点 源 编 号 Q1 喷 雾 塔 Q2 辊 道 窑 Q3 熔 块 窑 Q4 压 砖 Q5 破 碎 坐 标 烟 囱 几 何 高 度 m 烟 囱 出 口 内 径 m 出 口 烟 气 温 度 烟 气 流 量 m 3 /s 烟 ( 粉 ) 尘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kg/h)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835, 氨 氟 化 物 1223, , , ,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指 所 有 污 染 源 未 采 取 治 理 措 施, 直 接 排 放 ; 非 正 常 排 放 取 各 处 理 设 施 的 去 除 率 为 60%( 氮 氧 化 物 取 10%) 进 行 计 算, 则 事 故 及 非 正 常 排 放 参 数 见 下 表 150

163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点 源 事 故 及 非 正 常 排 放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点 源 编 号 事 故 源 强 (kg/h) 非 正 常 源 强 (kg/h) 烟 ( 粉 )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烟 ( 粉 )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Q1 喷 雾 塔 Q2 辊 道 窑 Q3 熔 块 窑 Q4 压 砖 Q5 破 碎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面 源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面 源 面 源 高 度 m 面 积 m 2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kg/h) 硫 化 氢 挥 发 酚 粉 尘 煤 气 发 生 站 煤 堆 场 原 料 堆 场 点 源 编 号 压 砖 煤 破 碎 现 有 工 程 污 染 源 参 数 现 有 工 程 的 污 染 源 参 数 如 下 : 坐 标 表 现 有 项 目 点 源 正 常 排 放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烟 囱 几 何 高 度 m 烟 囱 出 口 内 径 m 出 口 烟 气 温 度 烟 气 流 量 m 3 /s 烟 ( 粉 ) 尘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kg/h)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G2 喷 雾 塔 -111, G3 喷 雾 塔 -100, G4 喷 雾 塔 -43, G5 喷 雾 塔 -36, G6 辊 道 窑 196, G7 辊 道 窑 221, G8 辊 道 窑 114, G9 辊 道 窑 253, G10 压 砖 -14, G11 煤 破 碎 表 现 有 项 目 点 源 事 故 及 非 正 常 排 放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氟 化 物 点 源 编 号 事 故 源 强 (kg/h) 非 正 常 源 强 (kg/h) 烟 ( 粉 )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烟 ( 粉 )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151

164 G2 喷 雾 塔 G3 喷 雾 塔 G4 喷 雾 塔 G5 喷 雾 塔 G6 辊 道 窑 G7 辊 道 窑 G8 辊 道 窑 G9 辊 道 窑 G10 压 砖 G11 煤 破 碎 削 减 的 污 染 源 参 数 由 于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部 分 污 染 源 可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故 需 对 预 测 背 景 值 进 行 削 减 预 测 矫 正,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现 有 项 目 点 源 污 染 物 削 减 情 况 参 数 调 查 结 果 削 减 源 强 (kg/h) 点 源 编 号 烟 ( 粉 )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G2 喷 雾 塔 G3 喷 雾 塔 G4 喷 雾 塔 G5 喷 雾 塔 G6 辊 道 窑 G7 辊 道 窑 G8 辊 道 窑 G9 辊 道 窑 G10 压 砖 其 他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不 考 虑 二 氧 化 硫 的 转 换, 日 均 和 年 均 半 衰 期 为 4h; 小 时 和 日 均 值 按 NO 2 /NO x 为 0.9, 年 均 值 设 NO 2 /NO x 为 气 象 特 征 调 查 年 以 上 主 要 气 候 资 料 统 计 佛 山 市 有 佛 山 南 海 佛 山 顺 德 和 佛 山 三 水 三 个 气 象 观 测 站, 项 目 选 用 顺 德 气 象 站 近 20 年 的 气 象 资 料, 年, 顺 德 站 为 国 家 一 级 气 象 站 ( 区 站 号 :59480, 海 拔 高 度 : 152

165 2.14m,22 51 N, E) 高 明 区 位 于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区, 日 照 充 足 雨 量 充 沛 气 候 温 和 而 湿 润 厚 因 靠 近 南 海 受 海 洋 影 响 大, 有 显 著 的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特 征, 春 季 多 雨 潮 湿, 夏 季 炎 热, 时 有 风 暴 ; 秋 季 晴 多 气 爽 ; 冬 季 较 暖 (1) 该 地 区 近 20 年 气 候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所 示 表 顺 德 气 象 站 近 20 年 的 主 要 气 候 资 料 统 计 表 项 目 数 值 年 平 均 风 速 (m/s) 2.3 最 大 风 速 (m/s)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14.3 相 应 风 向 :NE 出 现 时 间 :2003 年 9 月 3 日 年 平 均 气 温 ( ) 23.0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38.7 出 现 时 间 :2004 年 7 月 1 日 2005 年 7 月 19 日 2008 年 7 月 28 日 2.7 出 现 时 间 :1996 年 2 月 21 日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74.9 年 均 降 水 量 (mm) 年 降 水 量 极 值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最 大 值 :2403.3mm 出 现 时 间 :2008 年 最 小 值 :71.9mm 出 现 时 间 :2002 年 年 平 均 降 水 日 数 (h) ( 日 降 水 量 0.1mm)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 多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见 图 7.1-1, 具 体 见 下 表 风 向 图 风 向 玫 瑰 图 表 顺 德 累 年 各 风 向 频 率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风 频 (%) S 最 多 风 向 153

166 常 年 月 平 均 气 温 根 据 气 象 观 测 站 ( ) 的 气 象 观 测 数 据 到 该 地 区 近 年 平 均 气 温 的 月 变 化, 由 表 可 知, 该 地 区 20 年 平 均 温 度 在 7 月 和 8 月 份 最 高 为 29.4, 全 年 平 均 温 度 为 23 表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温 度 ( ) 常 年 地 面 风 特 征 图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1 风 速 根 据 气 象 观 测 站 ( ) 的 气 象 观 测 数 据 到 该 地 区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由 表 可 知, 该 地 区 20 年 月 平 均 风 速 在 m/s,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3m/s 表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风 速 (m/s) 风 频 小 风 和 静 风 天 气 是 最 不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输 送 和 稀 释 的 气 象 条 件, 这 会 造 成 严 重 的 大 气 污 染 因 此, 一 般 情 况 下 小 风 出 现 得 越 少 越 好, 这 样 有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运 输 从 风 频 玫 瑰 图 看 出, 当 地 的 小 风 频 率 全 年 为 5.0%, 相 对 较 大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分 析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调 查 调 查 顺 德 气 象 站 的 地 面 气 观 测 站 2013 年 的 连 续 一 年 的 常 规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154

167 调 查 项 目 包 括 :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 风 向 ( 以 角 度 或 按 16 个 方 位 表 示 ) 风 速 (m/s) 干 球 温 度 (oc) 低 云 量 [ 十 分 制 ] 总 云 量 [ 十 分 制 ] 等 常 规 高 空 气 象 探 测 资 料 调 查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2013 年 连 续 一 年 的 逐 日 每 日 2 次 ( 北 京 时 间 0 12 点 ) 的 距 离 地 面 1500m 高 度 以 下 的 高 空 气 象 资 料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1)HJ 导 则 附 表 1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2013 年 出 现 的 月 平 均 最 高 气 温 为 29.2, 出 现 在 6 月 份, 最 低 气 温 14.6, 出 现 在 12 月 份 全 年 平 均 温 度 为 图 顺 德 2013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图 2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2013 年 的 气 象 资 料 进 行 分 析, 全 年 越 平 均 风 速 最 高 为 6 月 2.20m/s, 月 平 均 风 速 最 低 为 4 月 份 1.62m/s,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1.84m/s 表 顺 德 2013 年 各 月 平 均 风 速 155

168 4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图 顺 德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图 表 顺 德 2013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m/s) 5 各 时 段 的 主 导 风 图 顺 德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图 156

169 表 各 时 段 主 导 风 变 化 (m/s) 时 段 风 向 风 速 m/s 频 率 (%) 一 月 N 二 月 N 三 月 S 四 月 SE 五 月 S 六 月 S 七 月 S 八 月 S 九 月 ESE 十 月 NE 十 一 月 N 十 二 月 N 全 年 N 春 季 S 夏 季 S 秋 季 NE 冬 季 N

170 图 年 风 速 玫 瑰 图 6 风 向 风 频 统 计 项 目 顺 德 气 象 站 2013 年 的 气 象 资 料, 绘 制 出 2013 年 各 月 份 的 平 均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年 平 均 主 导 风 向 为 北 风 (N), 所 占 比 例 为 12.0%, 静 风 频 率 占 0.14%, 具 体 见 表

171 图 年 风 频 玫 瑰 图 159

172 年 平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统 计 单 位 :% 160

173 6 大 气 稳 定 度 表 大 气 稳 定 度 频 率 (%) 各 季 变 化 模 式 的 选 取 选 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附 录 A.1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各 点 源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以 确 定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估 算 结 果, 确 定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进 一 步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附 录 A 的 A.2 进 一 步 预 测 模 式 AERMOD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1) 地 形 高 程 : 考 虑 地 形 高 程 影 响 (2) 预 测 点 离 地 高 : 不 考 虑 ( 预 测 点 在 地 面 上 ) (3) 烟 囱 出 口 下 洗 : 不 考 虑 (4) 计 算 总 沉 积 : 计 算 (5) 计 算 干 沉 积 : 不 计 算 (6) 计 算 湿 沉 积 : 不 计 算 (7) 面 源 计 算 考 虑 干 去 除 损 耗 : 否 (8) 使 用 AERMOD 的 BETA 选 项 : 否 (9)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 否 (10) 考 虑 城 市 效 应 : 否 (11) 作 为 平 坦 地 形 源 处 理 的 源 个 数 : 0 (12) 考 虑 NO2 化 学 反 应 : 是 (13) 考 虑 全 部 源 速 度 优 化 : 是 (14) 考 虑 扩 散 过 程 的 衰 减 : 否 (15) 考 虑 浓 度 的 背 景 值 叠 加 : 是 161

174 图 项 目 地 形 数 据 估 算 结 果 及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1 点 源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D10% 预 测 分 别 对 点 源 的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进 行 估 算, 结 果 如 下 表 项 目 点 源 污 染 源 估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mg/m 3 占 标 率 % 距 离 m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Q1 喷 雾 塔 氨 烟 尘 氟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Q2 辊 道 窑 氨 烟 尘 氟 化 物 Q3 熔 块 窑 ( 燃 焦 油 ) Q3 熔 块 窑 ( 燃 柴 油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175 烟 尘 Q4 压 砖 粉 尘 Q5 破 碎 粉 尘 面 源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D10% 预 测 表 项 目 面 源 污 染 源 估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Mg 3 /m 占 标 率 % 距 离 m 煤 气 发 生 站 硫 化 氢 煤 堆 场 粉 尘 原 料 堆 场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煤 破 碎 粉 尘 预 测 范 围 根 据 估 算 结 果,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结 合 评 价 区 主 导 风 向 地 形 以 及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区 位 置 确 定 本 项 目 预 测 范 围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80%>Pmax>10%,D10%<5km, 根 据 HJ , 本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因 而 确 定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5km 的 正 方 形 区 域 正 常 排 放 定 量 预 测 及 评 价 (1)SO2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统 计 及 图 表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小 时 值 预 测 结 果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176 榕 根 村 988, 图 二 氧 化 硫 期 间 平 均 值 预 测 图 164

177 图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图 165

178 图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预 测 图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二 氧 化 硫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24.5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处 (2)NO 2 浓 度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下 表 及 图 表 NO 2 最 大 小 时 值 预 测 结 果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179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NO 2 小 时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167

180 图 NO 2 日 均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值 分 布 168

181 图 NO 2 全 时 段 平 均 值 分 布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氮 氧 化 物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30.70%, 出 现 在 网 格 -700,600 (3)PM10 浓 度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及 图 表 PM10 最 大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182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PM10 日 均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值 分 布 170

183 图 PM10 年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分 布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PM10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日 均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36.67%,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处 敏 感 点 (4) 氟 化 物 浓 度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及 图 坐 标 表 氟 化 物 最 大 小 时 值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 171

184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氟 化 物 落 地 浓 度 小 时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172

185 图 氟 化 物 落 地 浓 度 日 均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173

186 图 氟 化 物 落 地 浓 度 全 时 段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氟 化 物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11.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5)H 2 S 浓 度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及 图 表 各 敏 感 点 H 2 S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187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H 2 S 落 地 浓 度 小 时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175

188 图 H 2 S 最 大 值 日 均 值 分 布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敏 感 点 硫 化 氢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叠 加 后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95.80% (5) 氨 浓 度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及 图 表 各 敏 感 点 氨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89 图 氨 落 地 浓 度 小 时 值 最 大 值 分 布 177

190 图 氨 最 大 值 日 均 值 分 布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敏 感 点 氨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2.85%, 出 现 在 网 格 1700, 非 正 常 排 放 定 量 预 测 及 评 价 项 目 为 二 级 评 价, 故 定 量 预 测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同 时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其 污 染 物 去 除 率 未 达 到 正 常 效 果,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和 粉 尘 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1 二 氧 化 硫 表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1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非 正 常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二 氧 化 硫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其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49.12% 2 二 氧 化 氮 表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2 图 非 正 常 排 放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氮 氧 化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其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7.33% 3 粉 尘 (TSP) 表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3 图 非 正 常 排 放 粉 尘 最 大 值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粉 尘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9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887.8%, 榕 根 村 将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4 氟 化 物 表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氟 化 物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4 图 非 正 常 排 放 氟 化 物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氟 化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0.45% 事 故 排 放 定 量 预 测 及 评 价 项 目 为 二 级 评 价, 故 定 量 预 测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同 时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其 污 染 物 直 接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和 粉 尘 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1 二 氧 化 硫 表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195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图 事 故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时, 二 氧 化 硫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其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122.8% 2 二 氧 化 氮 表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6 图 事 故 排 放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时, 氮 氧 化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其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9.54% 3 粉 尘 (TSP) 表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7 图 事 故 排 放 粉 尘 最 大 值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时, 粉 尘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9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 同 时 古 柳 岗 根 榕 根 村 也 都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4 氟 化 物 表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氟 化 物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坐 标 浓 度 贡 献 值 mg/m 3 背 景 值 mg/m 3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228, 古 柳 村 1,679, 樟 村 -463, 陈 村 -8,601, 江 根 4,391, 岭 脚 -1,322, 长 生 岗 -1,587, 大 简 -1412, 榕 根 村 988,

198 图 事 故 排 放 氟 化 物 最 大 值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时, 氟 化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的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明 显 增 大,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76.17% 全 厂 区 非 正 常 排 放 定 量 预 测 及 评 价 根 据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本 次 评 价 将 定 量 预 测 项 目 全 厂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排 放 时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改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榕 根 村 表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186

199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改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榕 根 村 表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榕 根 村 从 上 可 见, 当 整 体 工 程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49.85%,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 即 当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粉 尘 将 超 标, 长 生 岗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非 正 常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整 体 工 程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按 照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有 的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熔 块 窑 排 放 口 煤 破 碎 粉 尘 排 放 口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同 时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当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粉 尘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部 分 近 距 离 村 落 粉 尘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超 标 但 整 体 工 程 以 上 排 放 口 同 时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可 能 性 几 率 较 低, 其 实 际 事 故 排 放 的 影 响 相 对 预 测 结 果 会 小 一 些, 但 建 设 方 仍 需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非 正 常 排 放 187

200 全 厂 区 事 故 排 放 定 量 预 测 及 评 价 根 据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本 次 评 价 将 定 量 预 测 项 目 全 厂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时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表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改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现 有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榕 根 村 表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改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现 有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榕 根 村 表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浓 度 贡 献 大 值 预 测 敏 感 点 现 有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改 扩 建 工 程 贡 献 值 mg/m 3 现 有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值 mg/m 3 总 体 预 测 值 mg/m 3 标 准 值 mg/m 3 占 标 率 % 罗 格 村 古 柳 村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长 生 岗 大 简

201 榕 根 村 从 上 可 见, 当 整 体 工 程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时,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98.76%,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超 标 ;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超 标 即 当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古 柳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大 简 粉 尘 均 将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 长 生 岗 岭 脚 罗 格 村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 故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事 故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事 故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整 体 工 程 的 事 故 排 放 是 按 照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有 的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熔 块 窑 排 放 口 破 碎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同 时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 当 事 故 排 放 时, 粉 尘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近 距 离 基 本 所 有 村 落 粉 尘 浓 度 超 标, 长 生 岗 岭 脚 罗 格 村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但 整 体 工 程 以 上 所 有 排 放 口 同 时 事 故 排 放 的 可 能 性 几 率 很 低, 其 实 际 事 故 排 放 的 影 响 相 对 预 测 结 果 会 小 一 些, 但 建 设 方 仍 需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各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出 的 距 离 以 污 染 源 中 心 点 为 起 点 的 控 制 距 离, 并 结 合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确 定 控 制 距 离 范 围, 超 出 厂 界 以 外 的 范 围, 即 为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是 煤 气 发 生 站 产 生 的 H 2 S, 堆 场 的 粉 尘, 根 据 软 件 计 算, 项 目 边 界 无 超 标 点,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各 类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下 式 计 算 : Q C c m 1 ( B L A c 0.25r 2 ) 0.50 L 式 中 :C 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N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根 据 该 生 产 单 D 189

202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元 面 积 S(m 2 ) 计 算,r=(S/π) 1/2 ; Q 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 无 因 次,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2.3m/s)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根 据 气 象 资 料 及 污 染 源 查 取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采 用 下 表 所 示 数 据 5 年 平 均 风 速, m/s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L <L 2000 L>2000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2 400* > <2 0.01* > <2 1.85* > <2 0.78* > 注 :1)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分 为 三 类 : Ⅰ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量, 大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者 Ⅱ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小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或 虽 无 排 放 同 种 大 气 污 染 物 之 排 气 筒 共 存, 但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允 许 浓 度 指 标 是 按 急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者 Ⅲ 类 : 无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物 质 的 排 气 筒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且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容 许 浓 度 是 按 慢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者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及 相 关 参 数, 计 算 各 污 染 源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为 煤 气 发 生 站 H 2 S 堆 场 的 粉 尘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污 染 物 名 称 Qc Cm 生 产 单 元 面 源 排 放 (kg/h) (mg/m 3 ) 面 积 (m 2 ) 高 度 (m) L(m) H 2 S

203 煤 堆 场 原 料 堆 场 对 照 项 目 的 具 体 条 件,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面 积 风 速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的 改 扩 建 工 程 硫 化 氢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64.2m, 取 100 米 煤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1.2m, 取 50m; 原 料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25.1m, 取 50m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村 落 为 搬 迁 后 的 榕 根 村, 距 离 项 目 厂 区 边 界 约 100m, 但 距 离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最 近 距 离 约 为 690m, 距 离 堆 场 160m, 可 见,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可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建 议 在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半 径 100m 包 络 线 范 围 煤 堆 场 及 原 料 堆 场 边 界 50m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不 再 建 设 居 住 及 办 公 区 图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图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根 据 估 算, 熔 块 窑 燃 焦 油 时 氮 氧 化 物 占 标 率 大 于 10%, 煤 气 发 生 站 硫 化 氢 压 砖 及 煤 破 碎 的 粉 尘 占 标 率 大 于 10%,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23.25% 18% 21.4%; 项 目 10% <Pmax 80%, 故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经 定 量 预 测, 改 扩 建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时, 各 类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24.5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处 ; 二 氧 化 氮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30.70%, 出 现 在 网 格 -700,600; PM10 最 大 日 均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36.67%; 氟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191

204 11.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硫 化 氢 叠 加 后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95.80%; 敏 感 点 氨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2.85%, 出 现 在 网 格 1700,-200; 可 见, 项 目 各 类 污 染 物 正 常 排 放 下 对 大 气 无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当 改 扩 建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破 碎 和 压 砖 粉 尘 同 时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各 敏 感 点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TSP 的 贡 献 值 均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其 中,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49.12%; 二 氧 化 氮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7.33%; 粉 尘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 9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887.8%, 即 TSP 将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 氟 化 物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0.45% 故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非 正 常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当 改 扩 建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破 碎 和 压 砖 粉 尘 同 时 事 故 排 放 时, 各 敏 感 点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TSP 的 贡 献 值 均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其 中,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122.8%; 二 氧 化 氮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9.54%; 粉 尘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 同 时 古 柳 岗 根 榕 根 村 也 都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 氟 化 物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76.17% 故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49.85%,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 即 当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粉 尘 将 超 标, 长 生 岗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非 正 常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当 整 体 工 程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时,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98.76%,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超 标 ;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超 标 即 当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古 柳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大 简 粉 尘 均 将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 192

205 长 生 岗 岭 脚 罗 格 村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 故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事 故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事 故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整 体 工 程 的 事 故 排 放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按 照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有 的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熔 块 窑 排 放 口 破 碎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同 时 出 现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进 行 预 测 但 整 体 工 程 以 上 排 放 口 同 时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可 能 性 几 率 较 低, 实 际 正 常 运 营 的 影 响 相 对 全 体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会 小 一 些, 但 建 设 方 仍 需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超 标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面 积 风 速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的 改 扩 建 工 程 硫 化 氢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64.2m, 取 100 米 煤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1.2m, 取 50m; 原 料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25.1m, 取 50m 建 议 在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半 径 100m 包 络 线 范 围 煤 堆 场 及 原 料 堆 场 边 界 50m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不 再 建 设 居 住 及 办 公 区 项 目 周 边 敏 感 点 距 污 染 源 均 大 于 100m 以 上,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根 据 计 算,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产 生 的 H2S 挥 发 酚 边 界 无 超 标 点,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7.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排 污 情 况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所 有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回 用, 无 污 水 排 放 ;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有 新 增 污 水 也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回 用, 故 总 体 工 程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无 污 水 排 放, 不 会 对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水 质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对 项 目 的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对 下 游 II 类 水 体 的 影 响 进 行 定 量 预 测, 对 项 目 污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提 出 要 求 预 测 源 强 分 别 预 测 改 扩 建 项 目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总 体 工 程 事 故 排 放 对 农 灌 排 洪 渠 高 明 河 水 质 的 影 响, 主 要 预 测 COD cr 的 贡 献 值, 并 进 行 叠 加 达 标 分 析 评 价 表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污 染 物 水 量 t/s COD cr mg/l 193

206 扩 建 项 目 总 体 工 程 纳 污 段 水 文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宽 1.5m, 深 0.6m, 流 速 0.07m/s 根 据 基 于 水 环 境 容 量 计 算 的 高 明 河 水 环 境 规 划 研 究, 高 明 河 全 长 82.4km, 流 域 面 积 共 1033km 2, 其 中 水 面 面 积 18.8km 2, 平 均 坡 降 ,90% 保 证 率 下 最 枯 月 和 50% 保 证 率 下 最 枯 月 的 平 均 流 量 分 别 为 6.147m 3 /s 和 9.61m 3 /s, 平 均 水 面 宽 40m, 水 深 0.7m, 平 均 流 速 0.22m/s 预 测 范 围 项 目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 项 目 段 至 农 灌 渠 汇 入 高 明 河 处, 共 2500m; 高 明 河 : 农 灌 渠 汇 入 口 高 明 河 下 游 4500m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河 道 的 水 文 特 征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2.3-93) 要 求, 在 本 报 告 预 测 水 域 中, 农 灌 排 洪 渠 段 采 用 充 分 混 合 模 式 : 1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充 分 混 合 段 采 用 河 流 完 全 混 合 模 式 : c ( cpqp chqh ) /( Qp Qh ) 2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充 分 混 合 采 用 S-P 模 式 : c c exp K 0 1 x 86400u 式 中 : c 排 放 口 下 游 x 完 全 混 合 后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mg/l; x 计 算 点 离 排 放 口 的 距 离,m; K 1 耗 氧 系 数,l/d; u 河 水 流 速,m/s; c p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mg/l; Q p 污 水 流 量,m 3 /s; 194

207 c h 河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 指 未 混 合 前 ),mg/l; Q h 河 水 流 量,m 3 /s 高 明 河 段 采 用 二 维 水 质 预 测 模 式 稳 态 混 合 累 积 流 量 模 式 计 算 中 不 考 虑 河 流 的 本 底 浓 度, 也 不 考 虑 与 其 它 污 染 源 的 叠 加 弯 曲 河 流 稳 态 混 合 累 积 流 量 模 式 ( 岸 边 排 放 ): c( x, q) exp K 1 x c 86400u h 2 c pqp q exp M x 4M q q exp x 2Q h 4M q q x 2 x-- 预 测 点 离 排 放 点 的 距 离,m; y-- 预 测 点 离 排 放 口 的 横 向 距 离 ( 不 是 离 岸 距 离 ),m; K1-- 河 流 中 污 染 物 降 解 系 数,1/d; c-- 预 测 点 (x,y) 处 污 染 物 的 浓 度,mg/l; a-- 污 水 排 放 口 离 河 岸 距 离 (0 a B),m cp--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mg/l; Qp-- 污 水 流 量,m 3 /s; ch-- 河 流 上 游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 本 底 浓 度 ),mg/l; H-- 河 流 平 均 水 深,m; My-- 河 流 横 向 混 合 ( 弥 散 ) 系 数,m 2 /s; u-- 河 流 流 速,m/s; Qh-- 河 流 流 量,m 3 /s; π-- 圆 周 率 结 果 分 析 一 改 扩 建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1 预 测 结 果 表 COD cr 在 农 灌 排 洪 渠 的 分 布 X(m) c(mg/l) 表 COD cr 在 高 明 河 的 分 布 X\c/Y

208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从 上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项 目 改 扩 建 工 程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其 污 水 对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的 COD cr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167.4mg/L, 经 2500m 的 距 离 衰 减 和 混 合 稀 释 后, 在 汇 入 高 明 河 处 浓 度 为 97.8mg/L, 然 后 在 高 明 河 二 维 扩 散 及 衰 减,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mg/L, 到 下 游 4500m 处 浓 度 贡 献 值 为 mg/l 由 于 目 前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COD cr 已 经 超 标, 故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将 加 重 其 污 染 程 度,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二 总 体 工 程 预 测 结 果 1 预 测 结 果 表 COD cr 在 农 灌 排 洪 渠 的 分 布 X(m) c(mg/l) 表 COD cr 在 高 明 河 的 分 布 X\c/Y

209 2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从 上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项 目 总 体 工 程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其 污 水 对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的 COD cr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mg/L, 经 2500m 的 距 离 衰 减 和 混 合 稀 释 后, 在 汇 入 高 明 河 处 浓 度 为 152.2mg/L, 然 后 在 高 明 河 二 维 扩 散 及 衰 减,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mg/l, 到 下 游 4500m 处 浓 度 贡 献 值 为 mg/l 由 于 目 前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COD cr 已 经 超 标, 故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将 加 重 其 污 染 程 度,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据 上 述 分 析 知, 项 目 正 常 无 污 水 排 放, 对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水 质 无 不 良 影 响 事 故 排 放 时, 由 于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COD cr 已 经 超 标, 故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将 加 重 其 污 染 程 度,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7.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预 测 源 强 及 范 围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种 泵 风 机 球 磨 机 干 燥 塔 压 砖 机 干 燥 机 压 缩 机 等, 源 强 为 80-95dB(A) 预 测 范 围 为 厂 界 外 1m 包 络 线 范 围, 预 测 点 与 现 状 监 测 点 相 同, 见 图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模 式 的 选 取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公 式 选 择 点 源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项 目 声 源 产 生 的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变 化 规 律 1. 对 室 外 噪 声 源 主 要 考 虑 噪 声 的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及 环 境 因 素 衰 减 : l l 20lg( r / r ) l p 0 0 l a( r r ) 0 式 中 :L p 距 离 声 源 r 米 处 的 声 压 级 ; r 预 测 点 与 声 源 的 距 离 ; r 0 距 离 声 源 r 0 米 处 的 距 离 ; a 空 气 衰 减 系 数 ; 197

210 L 各 种 因 素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 包 括 声 屏 障 空 气 吸 收 等 ) 2. 对 室 内 噪 声 源 采 用 室 内 声 源 噪 声 模 式 并 换 算 成 等 效 的 室 外 声 源 : L L 1 w Q 4 10lg 2 4 r 1 R L l ( TL 6) 10lg S w n 式 中 :L n 室 内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声 压 级 ; L w 室 外 靠 近 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声 压 级 ; L e 声 源 的 声 压 级 ; r 声 源 与 室 内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距 离 ; R 房 间 常 数 ; Q 方 向 性 因 子 ; TL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传 输 损 失 ; S 透 声 面 积 (m 2 ) 3. 对 两 个 以 上 多 个 声 源 同 时 存 在 时, 多 点 源 叠 加 计 算 总 源 强, 采 用 如 下 公 式 : Leq 10log li 式 中 :L eq 预 测 点 的 总 等 效 声 级,dB(A); L i 第 i 个 声 源 对 预 测 点 的 声 级 影 响,dB(A);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设 备 的 布 置, 利 用 上 述 噪 声 预 测 公 式, 预 测 点 的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的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7.3-3( 本 底 值 取 两 天 现 状 监 测 之 最 大 值 ) 表 项 目 噪 声 源 明 细 车 间 噪 声 设 备 名 称 坐 标 噪 声 产 生 声 级 db(a) 消 声 措 施 原 料 车 间 窑 炉 生 产 线 抛 光 线 球 磨 机 P1:2098,216 P2:2107,178 P3:2156,190 P4:2146, 喷 雾 塔 2106, P1:2162,333 压 砖 机 P2:2197,341 P3:2212, P4:2175,272 抛 光 线 P1:2303,540 P2:2319, 厂 房 及 围 墙 隔 声 198

21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煤 气 站 评 价 点 背 景 值 P3:2528,511 P4:2512,586 P1:1319,404 煤 气 发 生 炉 P2:1481,434 P3:1498, 消 声 器 减 振 垫 等 P4:1337, 厂 界 昼 夜 间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昼 间 预 测 值 预 测 叠 加 值 夜 间 评 价 结 果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预 测 叠 加 值 评 价 结 果 1# 达 标 达 标 2# 达 标 达 标 3# 达 标 达 标 4# 达 标 达 标 5# 达 标 达 标 6# 达 标 达 标 图 案 分 布 图 声 级 >75.0 面 积 9.26E E E E E E E04 最 大 值 : E+01 最 小 值 : E+01 平 均 值 : E+01 高 宽 : cm 比 例 尺 : 1: 7,350 标 志 图 例 污 染 源 1-- 压 砖 机 2-- 喷 雾 塔 3-- 球 磨 机 4-- 煤 气 发 生 站 5-- 抛 光 图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等 值 线 图 由 于 项 目 周 边 分 布 有 居 民 点, 故 项 目 夜 间 仅 辊 道 窑 煤 气 发 生 站 进 行 作 业, 而 高 噪 声 设 备 如 球 磨 机 压 砖 等 不 能 在 休 息 时 间 进 行 作 业, 故 夜 间 声 源 较 之 昼 间 较 少, 其 声 环 境 影 响 等 值 线 图 见 下 图 199

212 40.0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案 分 布 图 声 级 >65.0 面 积 1.42E E E E E E E04 最 大 值 : E+01 最 小 值 : E+01 平 均 值 : E+01 高 宽 : cm 比 例 尺 : 1: 7, 标 志 图 例 污 染 源 1-- 压 砖 机 2-- 喷 雾 塔 3-- 球 磨 机 4-- 煤 气 发 生 站 5-- 抛 光 图 夜 间 噪 声 预 测 等 值 线 图 由 表 图 可 知,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影 响 不 大,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夜 间 不 作 业, 迭 加 本 底 后 厂 界 噪 声 能 达 标 7.4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弃 物 性 质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包 括 污 泥 脱 硫 剂 渣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煤 灰 渣 废 包 装 桶 废 矿 物 油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废 釉 料 ( 釉 水 ) 布 袋 除 尘 灰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其 有 害 性 辨 识 见 表 废 物 名 称 形 态 表 项 目 固 废 有 害 性 辨 识 类 别 编 号 有 害 成 分 急 性 毒 性 易 燃 性 化 学 反 应 性 腐 蚀 性 浸 出 性 污 泥 半 固 态 N N N N Y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固 态 N N N N Y 煤 灰 渣 固 态 N N N N N 废 包 装 桶 固 态 HW06 釉 料 Y N N N Y 废 矿 物 油 液 态 HW08 石 油 类 N N N N Y 脱 硫 剂 渣 固 态 -- 硫 N N N Y Y 生 活 垃 圾 固 态 N N N N Y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固 态 HW13 有 机 树 脂 N N N N Y 废 釉 料 ( 釉 水 ) 液 态 HW12 重 金 属 Y N N N Y 布 袋 除 尘 灰 固 态 N N N N N 200

213 7.4.2 固 废 和 废 液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各 类 固 废 如 收 集 贮 放 运 输 处 置 等 环 节 的 不 严 格 或 不 妥 善, 会 造 成 土 壤 地 下 水 污 染, 其 主 要 可 能 途 径 有 : 1. 废 物 产 生 后, 不 能 完 全 收 集 而 流 失 于 环 境 中 ; 2. 贮 放 容 器 使 用 材 质 不 当, 耐 蚀 性 能 差, 容 器 受 蚀 后 造 成 废 液 渗 漏 ; 3. 废 物 临 时 堆 放 地 无 防 雨 防 风 防 渗 设 施, 雨 水 洗 淋 后 污 染 物 随 渗 滤 液 进 入 土 壤 和 地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大 风 时 也 可 造 成 风 蚀 流 失 ; 4. 因 管 理 不 善 而 造 成 人 为 流 失 继 而 污 染 环 境 ; 5. 废 物 得 不 到 及 时 处 置, 在 处 置 场 所 因 各 种 因 素 造 成 流 失 ; 6. 废 物 处 置 工 艺 不 合 理,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被 转 移 而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如 不 受 控 制, 在 上 述 所 列 污 染 途 径 情 况 下, 可 能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危 害 影 响 主 要 有 : 1. 污 染 水 体, 对 人 畜 产 生 毒 害 作 用, 破 坏 水 生 环 境, 并 进 而 污 染 地 下 水 体 ; 2. 由 于 土 壤 污 染 和 酸 化, 而 对 地 面 树 木 花 草 的 生 长 发 育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3. 土 壤 受 污 染 后, 由 于 污 染 物 在 雨 水 淋 滤 下 转 移 至 地 下 水 层, 致 使 地 下 水 ( 特 别 是 潜 层 水 ) 污 染 ; 4. 生 活 垃 圾 的 杂 乱 堆 积 影 响 人 们 居 住 环 境 的 卫 生 状 况, 对 人 们 的 健 康 构 成 威 胁 因 此, 项 目 必 须 确 保 固 体 废 物 尤 其 是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和 管 理 目 前, 贝 斯 特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方 式 如 下 : 污 泥 : 由 于 污 泥 成 分 主 要 为 沉 淀 池 内 的 各 种 悬 浮 物, 为 陶 瓷 砂 粘 土 等, 回 收 作 为 原 料 ;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 废 砖 坯 可 回 用 生 产, 残 次 品 则 给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 煤 灰 渣 : 外 卖 建 材 厂 作 为 原 料 ; 废 包 装 桶 : 物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 废 矿 物 油 :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 脱 硫 剂 渣 :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 废 釉 料 ( 釉 水 ):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 布 袋 除 尘 灰 : 回 收 作 为 燃 料 生 活 垃 圾 : 环 卫 清 运, 日 产 日 清 201

214 项 目 目 前 已 和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资 质 单 位 签 订 了 危 险 废 物 的 回 收 协 议, 并 执 行 了 三 联 单 转 移 制 度, 见 附 件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佛 山 市 已 领 取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广 东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企 业, 项 目 固 废 处 理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在 落 实 以 上 处 置 方 式 前 提 下, 其 对 环 境 无 不 良 影 响 7.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文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以 地 下 水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及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的 建 设 项 目 需 对 地 下 水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采 用 地 下 水 作 为 水 源, 其 营 运 期 无 地 下 作 业, 其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可 能 性 主 要 为 项 目 污 水 池 的 少 量 渗 漏, 故 项 目 需 做 好 污 水 池 及 管 道 的 防 渗 防 漏 项 目 地 下 水 文 图 见 图 项 目 地 下 水 文 图 项 目 地 块 为 块 状 岩 类 裂 隙 水, 水 量 贫 乏, 枯 季 平 均 地 下 径 流 模 数 小 于 5L/s km 2, 常 见 泉 流 量 L/S 202

215 7.5.2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1)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采 用 地 下 水 作 为 水 源, 其 营 运 期 无 地 下 作 业, 根 据 分 析,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污 染 的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项 目 污 水 的 少 量 渗 漏, 主 要 淋 釉 废 水 含 有 重 金 属 铬 镉 镍 等, 其 对 人 体 毒 性 较 大 ( 现 有 工 程 及 改 扩 建 工 程 采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后, 无 焦 油 和 酚 水 产 生 ) (2)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分 析 可 能 发 生 污 染 的 途 径 主 要 为 项 目 中 各 种 产 生 污 染 设 施 的 区 域 通 过 跑 冒 滴 漏 等 途 径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进 入 包 气 带, 进 而 迁 移 扩 散 进 入 地 下 水, 污 染 了 地 下 水 淋 釉 废 水 含 有 重 金 属, 废 水 如 不 经 处 理 直 排 入 环 境 中, 污 染 物 一 旦 进 入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通 过 各 种 孔 隙 裂 隙 井 孔 坑 洞 等 通 道 把 下 部 含 水 层 同 地 面 污 染 源 或 已 被 污 染 的 浅 层 含 水 层 联 系 起 来, 造 成 下 部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的 污 染, 随 着 地 下 水 的 运 动, 更 进 一 步 形 成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污 染 的 扩 散, 被 植 物 吸 收 后 可 能 对 植 物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进 而 对 人 群 产 生 影 响 评 价 区 内 无 凹 谷 需 要 大 量 填 土, 正 常 情 况 下 其 污 水 渗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但 工 程 仍 须 加 强 防 治 措 施, 做 好 分 区 防 治 工 作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地 下 水 防 渗 工 程 措 施 本 项 目 根 据 上 述 污 染 区 域 的 特 点 分 别 采 取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采 用 源 头 控 制 末 端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从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入 渗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全 阶 段 进 行 控 制 即 : 表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装 置 名 称 防 渗 区 域 防 治 措 施 底 部 水 池 四 周 1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管 道 2 危 废 暂 存 场 所 化 工 料 仓 储 区 地 面 参 照 危 险 废 物 安 全 填 埋 处 置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 国 家 环 保 局,2004 年 4 月 30 日 )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进 行 防 渗 设 计 3 淋 釉 池 池 体 目 前, 防 渗 防 漏 一 般 采 用 HDPE 土 工 膜, 该 种 土 工 膜 具 有 以 下 优 点 : 1 极 好 的 抗 化 学 性 能 : 耐 高 低 温, 耐 沥 青, 油 及 焦 油, 耐 酸 碱 盐 等 80 多 种 强 酸 强 碱 化 学 介 质 腐 蚀 ; 203

216 2 突 出 的 耐 环 境 应 力 开 裂 能 力 : 断 裂 延 伸 率 700%, 可 有 效 克 服 基 面 的 不 均 匀 沉 降 ; 3 极 好 的 抗 紫 外 线 性 能 : 优 秀 的 抗 老 化 抗 紫 外 线 抗 分 解 能 力, 可 裸 露 使 用, 材 料 使 用 寿 命 达 年 ; 4 稳 定 的 低 温 垂 化 性 能 : 低 于 77 ~-90 的 脆 化 点 ; 5 抗 植 物 根 系 : 优 异 抗 穿 刺 能 力, 可 以 抵 抗 大 部 分 植 物 根 系 ; 6 环 保 无 毒 性 : 采 用 环 保 无 毒 的 材 料, 防 渗 原 理 是 普 通 物 理 变 化, 不 产 生 任 何 有 害 物 质 ; 7 完 善 的 施 工 质 量 技 术 保 障 体 系 : 有 多 种 规 格 多 种 铺 设 形 式 满 足 不 同 工 程 防 渗 要 求, 采 用 热 熔 焊 接, 焊 缝 强 度 高 HDPE 防 渗 膜 作 为 一 种 新 型 材 料, 具 有 优 异 的 防 渗 性 能, 稳 定 性 能, 已 被 广 泛 用 于 环 保 环 卫 固 废 垃 圾 填 埋 工 业 化 工 污 水 池 水 利 工 程 的 堤 坝 水 库 的 防 渗, 渠 道 蓄 水 池 人 工 湖 游 泳 池 建 筑 屋 面 地 下 基 础 各 种 环 境 工 程 等 方 面 作 为 防 渗 防 水 防 腐 防 潮 材 料 使 用 故 项 目 需 做 好 主 要 毒 害 性 污 水 池 危 废 堆 放 场 的 防 渗 防 漏 工 作, 采 用 HDPE 防 渗 膜 对 淋 釉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化 工 料 存 储 区 危 废 堆 放 场 进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在 做 好 以 上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可 截 断 污 染 物 进 入 土 壤 地 下 水 的 途 径, 加 上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本 身 地 层 渗 透 系 数 较 小, 污 染 物 向 下 迁 移 扩 散 的 可 能 不 大, 从 而 进 一 步 降 低 项 目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几 率 (2) 管 理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遵 循 执 行 环 保 措 施, 保 障 项 目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通 过 完 善 的 管 理 措 施 和 监 测 措 施, 保 障 各 种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项 目 设 置 有 完 善 的 应 急 措 施 (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 具 备 完 善 的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能 力, 预 防 或 者 减 少 风 险 事 故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一 次 污 染 二 次 污 染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影 响 项 目 通 过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降 低 污 染 物 进 入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的 可 能, 截 断 其 进 入 地 下 水 的 途 径, 并 加 强 管 理 保 证 各 种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加 上 项 目 所 在 地 包 气 带 本 身 具 有 一 定 的 防 污 性 能, 因 此, 在 严 格 执 行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204

217 205

218 第 8 章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的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8.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及 对 象 评 价 内 容 包 括 风 险 识 别 及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源 项, 后 果 计 算 及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管 理 及 减 缓 风 险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等 环 境 风 险 可 表 示 为 对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及 其 后 果 的 函 数 : R=f(p,c) 其 中 :R 为 环 境 风 险 ; P 为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 C 为 事 故 发 生 的 后 果 环 境 风 险 具 有 两 个 特 点, 即 不 确 定 性 和 危 害 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包 括 三 方 面 的 内 容, 即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估 算 和 环 境 风 险 对 策 和 管 理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是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首 要 工 作, 其 目 的 是 找 出 风 险 之 所 以 存 在 和 引 起 风 险 的 主 要 因 素 环 境 风 险 估 算 是 指 对 环 境 风 险 的 大 小 以 及 事 故 的 后 果 进 行 量 测, 包 括 事 故 出 现 概 率 的 大 小 和 后 果 严 重 程 度 的 估 计 环 境 风 险 决 策 和 管 理 是 指 根 据 风 险 分 析 评 估 的 结 果, 结 合 风 险 事 故 承 受 者 的 承 受 能 力, 确 定 风 险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并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减 少 风 险 的 措 施 和 行 动, 如 工 程 措 施 等 等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评 判 环 境 风 险 的 概 率 及 其 后 果 可 接 受 性 的 过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最 终 目 的 是 取 得 什 么 样 的 风 险 是 社 会 和 环 境 可 以 接 受 的, 从 环 境 风 险 角 度 给 相 关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性 意 见 本 项 目 仓 库 主 要 存 储 陶 瓷 原 料 及 煤, 不 属 于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但 由 于 项 目 燃 料 使 206

219 用 煤 制 气, 故 设 置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其 生 产 的 煤 气 为 本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物 质 因 此,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对 象 选 定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8.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如 下 表 : 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 一 二 级 ) 类 别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的 辨 别 方 法, 煤 气 (CO,CO 和 H 2 CH 4 的 混 合 物 等 ) 的 临 界 值 为 20t, 属 于 毒 性 气 体 项 目 脱 硝 采 用 20% 的 氨 水, 氨 水 属 于 可 燃 性 液 体, 火 灾 等 级 分 类 为 戊, 含 有 的 氨 为 毒 性 气 体, 项 目 氨 水 (20%) 储 量 为 6t, 折 算 为 纯 氨 量 为 1.09t,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10t); 本 次 改 扩 建 将 设 置 两 个 缓 冲 罐,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4000m 3 ; 现 有 工 程 有 缓 冲 罐 3 个,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6000m 3 ; 即 改 扩 建 完 后, 项 目 总 体 的 煤 气 储 量 为 10000m 3, 按 其 密 度 为 1.3kg/m 3 计 算, 其 总 储 量 为 13t,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 本 项 目 煤 气 氨 水 均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因 此, 拟 定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为 二 级 8.3 环 境 风 险 敏 感 点 排 查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属 二 级 评 价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分 析 评 价 范 围 为 距 离 源 点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东 侧 农 灌 排 洪 渠 下 游 约 2.5km 及 汇 入 高 明 河 后 的 4.5km 河 段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风 险 排 查 的 要 求, 对 3 公 里 范 围 内 保 护 敏 感 点 做 了 调 查, 见 表 8.3-1, 详 细 可 见 表

220 表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排 查 敏 感 点 与 项 目 与 项 目 边 界 影 响 人 数 影 响 因 素 功 能 相 对 方 位 最 近 距 离 m ( 人 ) 明 城 镇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禄 堂 村 东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樟 村 南 面 废 气 风 险 罗 格 村 南 面 废 气 风 险 大 简 村 西 面 废 气 风 险 榕 根 村 改 扩 建 项 目 选 址 改 扩 建 项 目 废 气 风 险 内, 搬 迁 后 距 离 选 址 内 边 界 100m 180 古 柳 村 东 面 废 气 风 险 陈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江 根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居 岭 脚 村 西 面 废 气 风 险 民 长 身 岗 村 西 面 废 气 风 险 点 元 坑 村 西 面 废 气 风 险 山 塘 口 村 西 面 废 气 风 险 白 庙 村 西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龙 潭 村 西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海 园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泥 湾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木 田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白 管 村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禾 仓 村 东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新 罗 里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井 山 村 西 北 面 废 气 风 险 事 故 源 项 识 别 风 险 物 质 识 别 依 据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及 标 志 (GB )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08 版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年 版 )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性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 ), 对 本 项 目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进 行 辨 识 表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指 标 分 级 Ⅰ( 极 度 危 害 ) Ⅱ( 高 度 危 害 ) Ⅲ( 中 毒 危 害 ) Ⅳ( 轻 度 危 害 ) 吸 入 LC 50 (mg/m 3 ) < >20000 毒 理 性 经 皮 LD 50 (mg/kg) < >2500 经 口 LD 50 (mg/kg) < >5000 致 癌 性 人 体 致 癌 物 可 疑 人 体 致 癌 实 验 动 物 致 癌 无 致 癌 性 208

221 表 储 存 物 品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仓 库 类 别 项 别 甲 乙 丙 2 丁 戊 储 存 物 品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特 征 闪 点 小 于 28 的 液 体 爆 炸 下 限 小 于 10% 的 气 体, 以 及 受 到 水 或 空 气 中 水 蒸 汽 的 作 用, 能 产 生 爆 炸 下 限 小 于 10% 气 体 的 固 体 物 质 常 温 下 能 自 行 分 解 或 在 空 气 中 氧 化 能 导 致 迅 速 自 燃 或 爆 炸 的 物 质 常 温 下 受 到 水 或 空 气 中 水 蒸 汽 的 作 用, 能 产 生 可 燃 气 体 并 引 起 燃 烧 或 爆 炸 的 物 质 遇 酸 受 热 撞 击 摩 擦 以 及 遇 有 机 物 或 硫 磺 等 易 燃 的 无 机 物, 极 易 引 起 燃 烧 或 爆 炸 的 强 氧 化 剂 受 撞 击 摩 擦 或 与 氧 化 剂 有 机 物 接 触 时 能 引 起 燃 烧 或 爆 炸 的 物 质 闪 点 大 于 等 于 28, 但 小 于 60 的 液 体 爆 炸 下 限 大 于 等 于 10% 的 气 体 不 属 于 甲 类 的 氧 化 剂 不 属 于 甲 类 的 化 学 易 燃 危 险 固 体 助 燃 气 体 常 温 下 与 空 气 接 触 能 缓 慢 氧 化, 积 热 不 散 引 起 自 燃 的 物 品 闪 点 大 于 等 于 60 的 液 体 可 燃 固 体 难 燃 烧 物 品 不 燃 烧 物 品 表 本 项 目 物 料 的 危 险 分 类 序 号 危 险 品 名 称 危 险 特 性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毒 性 危 险 分 类 1 煤 气 毒 性 气 体 甲 III 级 2 氨 毒 性 气 体 戊 III 级 因 此, 确 定 煤 气 为 本 项 目 泄 漏 评 价 因 子, 火 灾 爆 炸 类 风 险 因 子, 风 险 类 型 主 要 为 泄 漏 事 故 火 灾 爆 炸 伴 生 污 染 事 故 项 目 煤 气 为 空 气 煤 气, 其 主 要 的 物 质 组 成 为 氢 气 硫 化 氢 和 一 氧 化 碳, 这 三 种 物 质 的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如 下 1. 氢 气 性 质 (H 2 ) 国 标 编 号 CAS 号 中 文 名 称 氢 ( 压 缩 的 ) 英 文 名 称 hydrogen 别 名 氢 气 分 子 式 H 2 外 观 与 无 色 无 味 气 体 209

222 性 状 分 子 量 2.01 蒸 汽 压 13.33kPa/ 闪 点 :<-50 熔 点 沸 点 : 溶 解 性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水 =1)0.07(-252 );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0.07 危 险 标 记 4( 易 燃 气 体 ) 稳 定 性 主 要 用 途 稳 定 用 于 合 成 氨 和 甲 醇 等, 石 油 精 制, 有 机 物 氢 化 及 火 箭 燃 料 健 康 危 害 : 本 品 在 生 理 学 上 是 惰 性 气 体, 仅 在 高 浓 度 时, 由 于 空 气 中 氧 分 压 降 低 才 引 起 窒 息 在 很 高 的 分 压 下, 氢 气 可 呈 现 出 麻 醉 作 用 危 险 特 性 :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热 或 明 火 即 会 发 生 爆 炸 气 体 比 空 气 轻, 在 室 内 使 用 和 储 存 时, 漏 气 上 升 滞 留 屋 顶 不 易 排 出, 遇 火 星 会 引 起 爆 炸 氢 气 与 氟 氯 溴 等 卤 素 会 剧 烈 反 应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水 1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如 有 可 能, 将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空 旷 地 方 或 装 设 适 当 喷 头 烧 掉,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2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别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佩 带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别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一 般 作 业 防 护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避 免 高 浓 度 吸 入 进 入 罐 限 制 性 空 间 或 其 它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3 急 救 措 施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2 一 氧 化 碳 的 性 质 (CO) 210

223 国 标 编 号 CAS 号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别 名 分 子 式 一 氧 化 碳 carbon monoxide CO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分 子 量 蒸 气 压 309kPa/-180 闪 点 :<-50 熔 点 沸 点 : 溶 解 性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9;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0.97 危 险 标 记 4( 易 燃 气 体 ) 稳 定 性 主 要 用 途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苯 等 多 种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主 要 用 于 化 学 合 成, 如 合 成 甲 醇 光 气 等, 用 作 精 炼 金 属 的 还 原 剂 健 康 危 害 : 一 氧 化 碳 在 血 中 与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而 造 成 组 织 缺 氧 毒 性 : 一 氧 化 碳 在 血 中 与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而 造 成 组 织 缺 氧 急 性 中 毒 : 轻 度 中 毒 者 出 现 头 痛 头 晕 耳 鸣 心 悸 恶 心 呕 吐 无 力 中 度 中 毒 者 除 上 述 症 状 外, 还 有 面 色 潮 红 口 唇 樱 红 脉 快 烦 躁 步 态 不 稳 意 识 模 糊, 可 有 昏 迷 重 度 患 者 昏 迷 不 醒 瞳 孔 缩 小 肌 张 力 增 加, 频 繁 抽 搐 大 小 便 失 禁 等 深 度 中 毒 可 致 死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反 复 吸 入 一 定 量 的 一 氧 化 碳 可 致 神 经 和 心 血 管 系 统 损 害 急 性 毒 性 :LC502069mg/m 3,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性 : 大 鼠 吸 入 0.047~0.053mg/L,4~8 小 时 / 天,30 天, 出 现 生 长 缓 慢, 血 红 蛋 白 及 红 细 胞 数 增 高, 肝 脏 的 琥 珀 酸 脱 氢 酶 及 细 胞 色 素 氧 化 酶 的 活 性 受 到 破 坏 猴 吸 入 0.11mg/L, 经 3~6 个 月 引 起 心 肌 损 伤 生 殖 毒 性 : 大 鼠 吸 入 最 低 中 毒 浓 度 (TCL0):150ppm(24 小 时, 孕 1~22 天 ), 引 起 心 血 管 ( 循 环 ) 系 统 异 常 小 鼠 吸 入 最 低 中 毒 浓 度 (TCL0):125ppm(24 小 时, 孕 7~ 18 天 ), 致 胚 胎 毒 性 危 险 特 性 : 是 一 种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1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隔 离 150m,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211

224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空 旷 地 方 或 装 设 适 当 喷 头 烧 掉 也 可 以 用 管 路 导 至 炉 中 凹 地 焚 之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2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佩 带 自 吸 过 渡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带 空 气 呼 吸 器 一 氧 化 碳 过 滤 式 自 救 器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别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安 全 防 护 眼 睛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一 般 作 业 防 护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实 行 就 业 前 和 定 期 的 体 验 避 免 高 浓 度 吸 入 进 入 罐 限 制 性 空 间 或 其 它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3 急 救 措 施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呼 吸 心 跳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和 胸 外 心 脏 按 压 术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3 硫 化 氢 的 性 质 (H 2 S) 国 标 编 号 CAS 号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硫 化 氢 别 名 氢 硫 酸 分 子 式 hydrogen sulfide H 2 S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色 有 恶 臭 气 体 分 子 量 蒸 汽 压 kPa/25.5 闪 点 :<-50 熔 点 沸 点 :-60.4 溶 解 性 溶 于 水 乙 醇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1.19 稳 定 性 稳 定 危 险 标 记 4( 易 燃 气 体 ) 主 要 用 途 用 于 化 学 分 析 如 鉴 定 金 属 离 子 健 康 危 害 : 本 品 是 强 烈 的 神 经 毒 物, 对 粘 膜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急 性 毒 性 :LC50618mg/m 3 ( 大 鼠 吸 入 ) 212

225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性 : 家 兔 吸 入 0.01mg/L,2 小 时 / 天,3 个 月, 引 起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机 能 改 变, 气 管 支 气 管 粘 膜 刺 激 症 状, 大 脑 皮 层 出 现 病 理 改 变 小 鼠 长 期 接 触 低 浓 度 硫 化 氟, 有 小 气 道 损 害 危 险 特 性 : 易 燃,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浓 硝 酸 发 烟 硫 酸 或 其 它 强 氧 化 剂 剧 烈 反 应, 发 生 爆 炸 气 体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起 回 燃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氧 化 硫 1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小 泄 漏 时 隔 离 150m, 大 泄 漏 时 隔 离 300m,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从 上 风 处 进 入 现 场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残 余 气 或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水 洗 塔 或 与 塔 相 连 的 通 风 橱 内 或 使 其 通 过 三 氯 化 铁 水 溶 液, 管 路 装 止 回 装 置 以 防 溶 液 吸 回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2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佩 带 过 渡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带 氧 气 呼 吸 器 或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防 化 学 品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及 时 换 洗 工 作 服 作 业 人 员 应 学 会 自 救 互 救 进 入 罐 限 制 性 空 间 或 其 它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3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4 灭 火 方 法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213

226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4 氨 水 的 性 质 (NH 4 OH) 214

227 8.4.2 风 险 过 程 及 类 型 识 别 1 国 内 外 事 故 统 计 (1) 1985 年 9 月 2 日 13 时, 秦 皇 岛 某 工 厂 煤 气 发 生 炉 煤 气 爆 炸, 死 亡 8 人, 经 济 损 失 10 万 余 元 当 日 11 时, 该 厂 煤 气 发 生 炉 操 作 工 发 现 下 煤 机 不 下 煤, 认 为 是 下 煤 机 有 故 障, 操 作 工 立 即 排 除, 但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没 能 解 决, 找 来 维 修 工 进 行 修 理 这 时 熔 窑 反 映 煤 气 供 应 不 足, 此 时 车 间 主 任 技 术 员 也 赶 到 现 场 进 行 处 理 在 处 理 下 煤 机 问 题 期 间, 于 13 时 发 生 了 爆 炸 事 故, 造 成 了 170 平 方 米 二 层 楼 厂 房 全 部 倒 塌, 使 在 场 工 作 的 8 名 职 工 全 部 遇 难 死 亡, 并 伤 及 过 路 行 人 2 名 其 中 一 块 46 千 克 的 异 型 耐 火 砖 飞 出 96 米, 报 废 了 一 台 改 装 的 培 德 炉 风 机 2 台 水 泵 一 台 及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等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1 煤 气 发 生 炉 蒸 汽 套 上 的 内 侧 约 有 5 米 长 的 焊 缝 撕 裂, 水 套 内 壁 12 厘 米 厚 钢 板 向 里 翻 卷 严 重, 爆 炸 后 视 其 出 口 温 度 为 870 度, 说 明 水 套 内 严 重 缺 水, 造 成 水 套 内 壁 铜 板 过 热, 材 质 失 稳, 给 水 温 度 相 差 很 大, 钢 板 先 接 触 水 的 部 位 遇 冷 急 剧 收 缩 而 龟 裂, 在 夹 套 内 蒸 汽 急 聚 膨 胀 压 力 作 用 下, 使 龟 裂 处 撕 开 大 的 破 口 造 成 爆 炸 而 后 夹 套 剩 余 的 水 和 汽 涌 向 炉 内 遇 到 炽 热 的 燃 烧 层, 产 生 了 高 压 蒸 汽 和 水 煤 气, 与 炉 内 炭 火 形 成 二 次 爆 炸 事 故 造 成 如 此 严 重 损 失, 主 要 在 于 第 二 次 爆 炸 2 当 下 煤 机 卡 煤 事 故 长 达 二 小 时 多, 较 长 时 间 没 能 妥 善 处 理 这 对 煤 气 出 口 温 度 高 达 870 度, 这 说 明 炉 膛 内 不 仅 煤 已 完 全 燃 烧, 连 同 产 生 的 煤 气 也 在 炉 膛 内 燃 烧, 这 就 增 大 了 夹 套 中 水 的 蒸 发 量, 因 此 爆 炸 前 操 作 者 突 然 发 现 夹 套 缺 水, 盲 目 向 夹 套 注 水, 终 于 酿 成 事 故 发 生 防 止 同 类 事 故 的 措 施 :1 煤 气 生 产 工 艺 性 严 格 要 求 操 作 者 应 具 备 一 定 的 操 作 技 术 水 平, 上 岗 前 进 行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规 程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合 格 方 准 上 岗 2 煤 气 发 生 炉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和 使 用 都 应 严 格 审 查 3 夹 套 上 的 附 属 设 备, 蒸 汽 汇 集 是 属 水 气 分 离 器, 附 属 零 件 要 齐 全, 此 外 还 应 安 装 一 套 自 动 报 警 装 置, 利 用 声 音 报 警 提 醒 操 作 工 4 水 套 压 力 不 能 超 过 设 计 额 定 压 力, 安 装 自 动 泄 压 装 置 (2) 2003 年 10 月 22 日 早 晨 7 时 50 分 左 右, 河 北 省 沙 河 市 大 光 明 玻 璃 厂 一 个 直 径 约 3 米 的 煤 气 发 生 炉 发 生 爆 炸, 根 据 初 步 统 计 结 果 :8 人 死 亡,3 人 受 伤, 其 中 7 人 为 当 场 死 亡,1 人 被 送 往 医 院 后 经 抢 救 无 效 死 亡 由 于 爆 炸 发 生 于 早 晨 7 时 50 分 左 右, 正 值 交 接 班 的 时 间, 故 厂 内 人 员 较 多, 当 时 上 班 人 员 有 160 人, 下 班 人 员 45 人, 厂 内 共 有 200 余 人, 其 中 煤 气 炉 爆 炸 的 二 车 间 共 有 上 下 班 人 员 33 人 事 故 发 生 时, 零 点 班 的 4 名 工 人 与 8 点 班 的 1 名 工 人 在 煤 气 发 生 炉, 正 验 收 煤 气 炉 的 火 215

228 层 煤 层 渣 层 时, 煤 气 发 生 炉 突 然 爆 炸 (3) 2004 年 3 月 29 日 23 时 55 分 常 熟 华 新 特 殊 钢 有 限 公 司 一 台 在 用 煤 气 发 生 炉 水 夹 套 发 生 严 重 爆 炸 事 故, 造 成 煤 气 发 生 炉 操 作 工 一 人 当 场 死 亡 (4) 2006 年 1 月 20 日 上 午, 江 西 五 江 保 温 瓶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因 1 号 煤 气 发 生 炉 发 生 故 障 停 炉 导 致 2 号 压 送 机 管 道 排 污 阀 堵 塞, 该 厂 煤 气 压 送 岗 位 操 作 工 严 重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独 自 一 人 擅 自 违 章 进 行 处 理, 导 致 吸 入 高 浓 度 煤 气, 立 即 晕 倒 在 现 场, 二 十 分 钟 后 被 巡 检 人 员 发 现, 虽 经 抢 救 终 因 中 毒 太 深, 抢 救 无 产 效 死 亡 2 事 故 类 型 从 上 分 析 可 见, 本 项 目 发 生 事 故 风 险 的 过 程 主 要 包 括 煤 气 输 送 贮 存 和 生 产 使 用 过 程, 其 风 险 类 型 识 别 如 下 : 1. 输 送 过 程 煤 气 经 净 化 回 收 存 储 到 设 备, 需 要 通 过 很 长 的 管 路, 为 了 克 服 设 备 及 管 道 助 理 并 保 持 足 够 的 剩 余 压 力, 要 求 输 送 系 统 设 置 鼓 风 机 及 水 封, 保 证 煤 气 的 流 量 和 安 全 流 速, 防 止 静 电 积 聚 引 起 爆 炸 2. 贮 存 过 程 煤 气 在 储 存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泄 漏,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将 可 能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另 外, 如 少 量 泄 漏, 由 于 其 含 有 CO 气 体, 其 逸 散 将 导 致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CO 浓 度 超 标, 造 成 CO 中 毒 现 象 3. 生 产 过 程 项 目 煤 气 生 产 过 程 中, 如 操 作 不 当 或 设 备 失 灵, 会 导 致 煤 气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进 而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4. 维 护 检 修 过 程 当 煤 气 站 设 备 进 行 检 修 或 大 修 时, 在 停 炉 及 开 炉 前 均 需 要 进 行 吹 扫 如 吹 扫 不 当, 炉 内 煤 气 和 管 内 煤 气 将 与 空 气 混 合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导 致 爆 炸 8.5 最 大 可 行 事 故 及 事 故 概 率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根 据 对 国 内 外 煤 气 爆 炸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其 事 故 的 主 要 事 故 原 因 有 : 1. 煤 气 点 火 时, 违 规 先 送 煤 气 后 给 火 种 ; 216

229 2. 送 煤 气 时, 烧 嘴 不 严 或 未 关, 点 火 前 煤 气 已 经 进 入 炉 膛 ; 3. 连 续 点 火 不 着, 但 未 查 明 原 因, 连 续 点 火 导 致 爆 炸 ; 4. 动 火 作 业 前 未 处 理 干 净 煤 气 ; 5. 管 道 未 吹 扫, 盲 目 动 火 ; 6. 残 余 煤 气 处 理 不 及 时 ; 7. 煤 气 泄 漏 处 理 方 法 不 当 ; 8. 强 制 送 风 发 生 突 然 停 电, 煤 气 管 道 与 空 气 管 道 未 实 行 安 全 连 锁, 煤 气 窜 入 风 管 道 内,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 可 见, 煤 气 泄 漏 及 爆 炸 事 故 原 因 综 合 有 两 点, 一 为 违 规 操 作, 二 为 设 备 失 灵, 其 导 致 的 事 故 有 两 种, 一 为 泄 漏 事 故, 二 为 爆 炸 事 故 事 故 概 率 从 煤 气 输 送 和 使 用 环 节 进 行 类 比 调 查 表 明, 燃 气 事 故 和 燃 气 用 量 的 增 加 成 正 比, 且 在 年 代 英 国, 煤 气 年 用 量 为 kj 时, 爆 炸 事 故 数 近 200 次, 主 要 为 锅 炉 使 用 燃 气 导 致 的 爆 炸 本 项 目 现 有 的 锅 炉 为 备 用, 改 扩 建 项 目 又 不 新 增 锅 炉, 因 此 其 发 生 爆 炸 的 概 率 很 小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以 及 佛 山 地 区 目 前 运 营 的 陶 瓷 行 业 爆 炸 概 率 类 比 分 析,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单 元 基 本 事 件 发 生 概 率 (1/ 年 ) 如 表 表 各 单 元 基 本 事 件 发 生 概 率 (1/ 年 ) 事 件 名 称 概 率 事 件 名 称 概 率 停 电 后 通 煤 气 鼓 风 机 故 障 先 通 煤 气 排 送 机 工 作 后 点 火 剩 余 煤 气 压 力 过 高 明 火 升 降 器 失 效 先 通 电 经 估 算, 项 目 混 合 煤 气 爆 炸 的 概 率 为 源 项 分 析 及 后 果 计 算 泄 漏 1 源 项 计 算 217

230 气 体 从 设 备 的 裂 口 泄 漏 时, 其 泄 漏 速 度 与 空 气 的 流 动 状 态 有 关, 因 此, 首 先 需 要 判 断 泄 漏 时 气 体 流 动 属 于 亚 音 速 流 动 还 是 音 速 流 动, 前 者 称 为 次 临 界 流, 后 者 称 为 临 界 流 气 体 流 动 属 于 亚 音 速 流 动 : 气 体 流 动 属 于 音 速 流 动 : ( ) P P ( ) P P 1 上 述 两 式 中 P O, P 的 意 义 同 前 ; C 为 比 热 比, 即 定 压 比 热 C C 气 体 呈 亚 音 速 流 动 时, 泄 漏 速 度 Q0 为 : YC A P ( ) 气 体 呈 音 速 流 动 时, 泄 漏 速 度 Q0 为 : C 上 诉 两 式 中, d 长 方 形 时 取 0.90; P V P 定 容 比 热 CV 之 比 Q d (4-5) YC A R ( ) T( ) Q d (4-6) 1 1 气 体 泄 漏 系 数, 当 裂 口 形 状 为 圆 形 时 取 1.00; 三 角 形 时 取 0.95; Y- 气 体 膨 胀 因 子, 对 于 亚 音 速 流 动, 对 于 音 速 流 动,Y=1 泄 漏 液 体 密 度,kg/m 3 ; R 气 体 常 数,J/ mol k ; T 气 体 温 度,K P P0 Y ( )( ) ( ) [1 ( ) ] (4-7) 1 2 P P 煤 气 站 煤 气 流 动 属 于 亚 音 速 流 动 状 态, 假 设 发 生 大 型 泄 露 事 故, 泄 露 孔 径 为 120mm,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得 出, 计 算 得 出 煤 气 的 泄 露 速 率 为 kg/s, 煤 气 中 CO 取 30%, 则 CO 的 泄 露 速 率 为 kg/s 煤 气 中 硫 化 氢 的 含 量 为 6-30g/m 3, 煤 0 218

231 气 密 度 为 1.3kg/m 3, 即 硫 化 氢 的 含 量 为 %, 为 保 守 起 见, 本 评 价 取 2.3% 进 行 风 险 预 测, 即 硫 化 氢 泄 露 速 率 为 kg/s 2 风 险 计 算 (1)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规 定, 采 用 多 烟 团 模 式 : C x, y, o 式 中 : C x y. o 2Q exp 2 x y z 2 x xo 3/ x. -- 下 风 向 地 面 x, y exp 2 2 y y o z 2 exp o 2 y 2 z 2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3); x, y, z --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 o o o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 σ X σ y σ z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常 取 σ X =σ y C 对 于 瞬 时 或 短 时 间 事 故, 可 采 用 下 述 变 天 条 件 下 多 烟 团 模 式 : 2Q H ( x x ) ( y y ) 2 i 2 i 2 i e w w w x, y, o, tw exp( )exp 3/ ,,, x, eff 2 x, eff 2 x eff y eff z eff y, eff 式 中 : i C x, y, o, t -- 第 i 个 烟 团 在 t w 时 刻 ( 即 第 w 时 段 ) 在 点 (x,y,0) 产 生 的 地 w w 面 浓 度 ; Q -- 烟 团 排 放 量 (mg), Q Q t ; Q 为 释 放 率 (mg.s -1 ), t 为 时 段 长 度 (s); x,eff y, eff 可 由 下 式 估 算 : 式 中 : z, eff -- 烟 团 在 w 时 段 沿 x y 和 z 方 向 的 等 效 扩 散 参 数 (m), w k j, eff j, k ( j x, y, z) j, k j, k ( tk ) j, k ( tk 1) 219

232 i i x w 和 yw -- 第 w 时 段 结 束 时 第 i 烟 团 质 心 的 x 和 y 坐 标, 由 下 述 两 式 计 算 : x i w w 1 ux, w ( t tw 1) ux, k ( tk tk 1) k 1 y i w w 1 u y, w ( t tw 1) u y, k ( tk tk 1) k 1 各 个 烟 团 对 某 个 关 心 点 t 小 时 的 浓 度 贡 献, 按 下 式 计 算 : n C( x, y,0, t) Ci ( x, y,0, t) i 1 式 中 n 为 需 要 跟 踪 的 烟 团 数, 可 由 下 式 确 定 : n Cn 1( x, y,0, t) f Ci( x, y,0, t) 式 中,f 为 小 于 1 的 系 数, 可 根 据 计 算 要 求 确 定 (2) 预 测 结 果 响 程 度 i 1 预 测 项 目 煤 气 站 泄 露 持 续 30min, 在 10min 发 现 泄 露, 对 周 边 区 域 的 影 表 硫 化 氢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mg/m 3 距 离 m 静 小 风 年 均 风 速 表 一 氧 化 碳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mg/m 3 距 离 m 静 小 风 年 均 风 速 经 预 测 得 出 煤 气 站 发 生 泄 漏 时, 静 小 风 下 H 2 S 下 风 向 650m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一 次 浓 度 值 0.01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但 任 何 距 离 均 可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10 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 年 均 风 速 下 H 2 S 220

233 下 风 向 1300m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一 次 浓 度 值 0.01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但 任 何 距 离 均 可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10 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 可 见, 项 目 煤 气 站 故 障 事 故 泄 露 时, 将 导 致 硫 化 氢 浓 度 短 时 近 距 离 超 过 居 民 区 质 量 标 准, 但 可 符 合 车 间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其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经 预 测 得 出 煤 气 站 发 生 泄 漏 时, 静 小 风 下 CO 下 风 向 400m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一 次 浓 度 值 3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下 风 向 150m 距 离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30 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 年 均 风 速 下 CO 下 风 向 1200m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一 次 浓 度 值 3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下 风 向 400m 距 离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30 mg/m 3 的 标 准 限 值 ; 可 见, 项 目 煤 气 站 故 障 事 故 泄 露 时, 将 导 致 一 氧 化 碳 浓 度 短 时 近 距 离 ( 最 大 达 1.2km) 超 过 居 民 区 质 量 标 准, 短 时 近 距 离 ( 最 大 达 400m) 超 过 车 间 质 量 标 准, 而 改 扩 建 煤 气 站 下 风 向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 榕 根 村 ) 为 690m, 大 于 400m, 故 其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煤 气 发 生 装 置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泄 漏 的 CO 硫 化 氢 气 体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即 风 险 水 平 可 以 接 受 火 灾 爆 炸 项 目 采 用 当 前 先 进 的 科 达 气 化 炉 制 造 煤 气, 全 厂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60070Nm 3 /h 煤 气 站 设 有 平 衡 调 压 柜, 即 产 即 用 在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一 般 不 易 发 生 火 灾, 只 有 在 操 作 失 误 违 反 规 程 管 理 不 当 及 其 它 非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或 意 外 事 故 状 态 下, 才 可 能 由 各 种 因 素 导 致 火 灾 发 生 煤 气 与 空 气 的 混 合 气 体 产 生 爆 炸 必 须 具 备 三 个 条 件, 即 爆 炸 三 要 素 : 一 是 煤 气 在 空 气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浓 度, 即 在 爆 炸 上 下 限 之 间 ; 二 是 有 火 源 存 在 或 混 合 气 体 达 到 着 火 温 度 ; 三 是 在 密 闭 容 器 中 有 一 定 时 间 发 生 炉 煤 气 的 爆 炸 极 限 分 别 为 20.7~ 67.5% 由 于 煤 气 爆 炸 时 产 生 的 冲 击 力 很 大, 产 生 的 压 力 约 为 7.5 绝 对 大 气 压, 因 而 其 破 坏 性 和 危 害 性 也 很 大 煤 气 爆 炸 可 使 煤 气 设 施 窑 炉 厂 房 等 遭 到 严 重 破 坏, 同 221

234 时 可 使 人 受 伤 致 残 或 死 亡 因 此 要 采 取 一 切 安 全 措 施 严 防 煤 气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1 源 项 计 算 煤 气 站 每 台 小 时 产 气 约 为 5006 标 立 方 米, 假 定 煤 气 发 生 站 平 衡 调 压 柜 或 某 处 管 道 发 生 破 裂, 到 发 现 并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泄 漏 的 时 间 为 10 分 钟, 则 泄 漏 量 834 标 立 方 米 设 834 标 立 方 米 煤 气 泄 漏 后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2 火 灾 爆 炸 后 果 计 算 蒸 气 云 爆 炸 是 指 可 燃 气 体 或 蒸 气 与 空 气 的 云 状 混 合 物 在 开 阔 地 上 空 遇 到 点 火 源 引 发 的 爆 炸 蒸 气 云 爆 炸 的 发 生 需 要 具 备 一 定 的 条 件, 包 括 液 化 气 体 与 周 围 空 气 预 混 比 例 延 迟 点 火 局 限 空 间 等 蒸 气 云 爆 炸 发 生 后 的 破 坏 作 用 包 括 爆 炸 冲 击 波 爆 炸 火 球 热 辐 射 对 周 围 人 员 建 筑 物 储 罐 等 设 备 的 伤 害 及 破 坏 现 采 用 TNT 当 量 计 算 蒸 气 云 爆 炸 威 力, 其 公 式 为 : 经 过 计 算 : W TNT =152 ( 取 A 为 中 值 7%,Q TNT 为 4.69MJ/kg, 燃 气 的 燃 烧 热 为 11.72MJ/m 3 ) 爆 炸 危 害 级 别 对 应 的 距 离 见 表 表 爆 炸 事 故 预 测 表 单 位 :m 危 害 级 别 死 亡 半 径 R1 重 伤 区 半 径 R2 轻 伤 区 半 径 R3 财 产 损 失 半 径 R4 222

235 范 围 结 果 分 析 由 表 并 结 合 气 化 站 平 面 布 置 可 知, 煤 气 站 平 衡 调 压 柜 距 离 厂 区 宿 舍 和 办 公 室 大 于 95.3m, 爆 炸 不 会 对 宿 舍 和 办 公 室 敏 感 点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煤 气 爆 炸 燃 烧 的 产 物 是 CO 2, 对 环 境 不 构 成 明 显 影 响 风 险 事 故 的 伴 生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2005 年 吉 林 石 化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企 业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或 者 泄 漏 等 事 故 时, 消 防 废 水 是 一 个 不 容 忽 视 的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由 于 消 防 水 在 灭 火 时 产 生, 产 生 时 间 短, 产 生 量 巨 大, 不 易 控 制 和 导 向, 一 般 进 入 火 灾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后 直 接 进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后 进 入 外 界 水 体 环 境, 从 而 使 带 有 污 染 物 的 消 防 废 水 对 外 界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的 污 染 事 故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低 倍 数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 ), 考 虑 甲 类 区 火 灾 扑 救 时 间 较 长, 火 灾 扑 救 时 间 按 3h 计 算, 水 枪 用 量 为 15L/s, 则 2 支 水 枪 产 生 的 一 次 最 大 消 防 废 水 量 约 324m 3 项 目 设 计 需 在 厂 区 建 设 一 个 消 防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350m 3, 可 容 纳 本 项 目 一 次 最 大 消 防 废 水 量, 并 应 完 善 环 形 集 水 沟 的 建 设, 在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处 设 置 雨 水 隔 断 阀 门 8.7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我 国 在 安 全 生 产 上 一 贯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安 全 第 一 的 方 针, 工 作 重 点 应 放 在 预 防 上 在 事 故 救 援 上 实 行 企 业 自 救 为 主 社 会 救 援 为 辅 的 原 则 事 故 的 应 急 计 划 是 根 据 工 程 风 险 源 风 险 分 析, 制 定 的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和 减 少 事 故 发 生 的 损 失 的 计 划 因 此 制 定 本 项 目 的 事 故 应 急 计 划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现 有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的 主 要 危 险 源 为 现 有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共 有 三 个 缓 冲 罐, 总 容 积 6000m 3, 企 业 已 于 2004 年 5 月 委 托 了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编 制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 告 书 中 已 设 置 了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章 节 贝 斯 特 企 业 也 十 分 重 视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的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 223

236 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应 急 预 案,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煤 气 站 应 急 预 案 ; 4.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2,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组 织 与 机 构 保 障 措 施 为 了 提 高 突 发 事 件 的 预 警 和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保 障 发 生 事 故 后, 参 与 救 援 的 人 员 都 有 具 体 分 工, 并 能 够 迅 速 准 确 高 效 地 展 开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和 社 会 影 响,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组 建 了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组 织, 具 体 如 下 : (1)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组 织 机 构 1) 总 指 挥 : 法 人 代 表 陈 ** 2) 副 总 指 挥 : 副 总 经 理 : 潘 ** 刘 ** 后 勤 部 经 理 : 霍 ** 3)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 陈 ** 周 ** 霍 ** 陈 ** 陈 ** 莫 ** 叶 ** 田 ** 曾 ** 钟 ** 大 堂 经 理 4) 指 挥 部 成 员 : 杨 ** 宁 ** 莫 ** 李 ** 鲁 ** 谢 ** 冯 ** 全 ** 李 ** 冯 ** 赖 ** 詹 ** 刘 ** 杨 ** 陈 ** 何 ** 余 * 海 吴 ** 文 * 皱 ** 范 ** 姚 ** 何 ** 闫 ** 张 ** 甘 ** 麦 ** 魏 * 陈 ** 李 ** 许 ** 吴 ** 夏 ** 陈 ** (2) 煤 气 站 管 理 机 构 为 了 对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源 进 行 更 全 面 的 管 理, 确 保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贝 斯 特 企 业 单 独 对 煤 气 站 成 立 了 专 门 的 管 理 机 构, 其 架 构 如 下 : 1) 负 责 人 : 霍 ** 陈 * 2) 主 任 : 全 ** 3) 副 主 任 : 宁 ** 陈 ** 4) 工 艺 负 责 人 : 黄 ** ** 5) 班 长 : 谭 ** 田 ** 江 ** 杨 ** 袁 ** 夏 ** 黎 ** 224

237 (3) 各 安 全 生 产 部 门 的 职 责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制 定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对 各 安 全 生 产 部 门 的 职 责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具 体 如 下 : 第 一 责 任 人 职 责 : 对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领 导 责 任 ; 颁 发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配 备 ; 批 准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经 费, 确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落 实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有 效 实 施 ; 制 定 企 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直 接 责 任 人 职 责 : 制 定 保 证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具 体 措 施 听 取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的 工 作 汇 报 ;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定 期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并 对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整 改 验 收 ; 组 织 制 定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和 定 期 演 练, 向 上 一 级 责 任 人 汇 报 及 负 责 (4) 指 挥 部 分 工 1) 设 备 部 为 发 生 环 保 应 急 事 件 时 的 现 场 处 理 部 门 ; 2) 后 勤 部 负 责 外 部 联 络 工 作 ; 3) 保 安 负 责 疏 散 相 关 受 影 响 部 门 人 员 ; 4) 销 售 部 负 责 与 客 户 沟 通 因 环 保 时 间 的 交 期 影 响 (5) 各 部 门 职 责 办 公 室 :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并 监 督 检 查 ; 组 织 各 部 门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的 学 习 ; 制 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组 织 重 大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参 加 项 目 工 程 三 同 时 审 查 ; 参 加 各 级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 按 事 故 四 不 放 过 的 要 求 调 查 处 理 事 故, 并 资 料 存 档 备 案 财 务 部 : 完 善 改 造 和 维 护 安 全 防 护 设 备 设 施 支 出 ;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和 设 备 ; 监 督 劳 动 及 防 护 用 品 的 采 购 及 发 放 ; 落 实 及 保 障 安 全 教 育 经 费 ;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的 整 改 及 监 控 采 购 部 : 供 应 质 量 合 格 的 安 全 技 术 设 施 设 备 及 材 料 ; 做 好 仓 库 和 危 险 品 的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仓 库 运 输 车 辆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环 保 办 : 贯 彻 执 行 及 宣 传 环 保 法 规 政 策 及 技 术 知 识 ; 修 订 企 业 环 保 制 度 措 施 ; 制 定 三 废 综 合 治 理 和 噪 声 等 污 染 物 的 防 治 措 施 ; 贯 彻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 污 染 事 故 的 调 查 统 计 和 上 报 工 作 ; 环 境 监 测 保 卫 办 : 审 定 企 业 重 点 消 防 部 委, 明 确 责 任, 分 类 管 理, 搞 好 控 制, 建 立 义 务 消 防 队, 配 置 消 防 器 材 并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 企 业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员 工 消 防 教 育 及 训 练 ;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及 仓 库 安 全 管 理 ; 防 火 宣 传 教 育 ; 执 行 防 火 制 度 ; 重 大 225

238 事 故 现 场 的 保 卫 工 作 生 产 部 : 贯 彻 国 家 安 全 卫 生 政 策 法 规 ; 指 挥 生 产, 制 止 违 规 生 产 ; 组 织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措 施 计 划 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支 持 督 促 有 关 人 员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组 织 新 员 工 的 三 级 安 全 生 产 和 技 术 教 育 ; 果 断 处 理 事 故, 并 做 好 记 录 ; 对 事 故 伤 亡 进 行 调 查 工 作, 并 进 行 处 理 ; 搞 好 生 产 调 度, 杜 绝 或 减 少 非 计 划 停 车 及 跑 冒 漏 事 故 ; 对 违 章 作 业 及 违 章 指 挥 行 为 进 行 纠 正 设 备 部 : 对 机 电 动 力 设 备 等 事 故 进 行 调 查 分 析 处 理 统 计 上 报 ; 协 同 安 全 部 门 参 加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和 组 织 本 专 业 性 检 查 ; 对 锅 炉 受 压 容 器 电 气 设 备 安 全 附 件 进 行 测 试 和 记 录 (6) 架 构 图 (7) 报 警 与 相 应 流 程 报 告 建 议 报 警 相 应 流 程 如 图 8.7-1, 贝 斯 特 公 司 可 根 据 情 况 修 正 226

239 事 故 现 场 接 警 向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报 告 信 息 反 馈 否 成 立 现 场 指 挥 部 信 息 开 通 ( 新 闻 报 道 组 ) 应 急 资 源 调 配 办 公 室 行 政 部 申 请 救 援 (119,120) 判 断 是 否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是 启 动 预 案 救 援 抢 险 行 动 人 员 救 助 ( 保 卫 部 ) 工 程 抢 险 ( 设 备 部 ) 警 戒 与 交 通 管 制 ( 保 卫 部 ) 医 疗 救 护 ( 医 疗 室 ) 人 群 疏 散 ( 保 卫 部 ) 否 控 制 事 态? 现 场 监 测 ( 技 术 部 ) 解 除 警 戒 是 专 家 支 持 ( 专 家 组 ) 善 后 处 理 后 期 处 置 事 故 调 查 结 束 应 急 救 援 行 动 关 闭 预 案 总 结 图 报 警 与 相 应 流 程 图 227

240 8.7.3 物 资 保 障 措 施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配 备 各 应 急 救 援 物 质, 包 括 : 煤 气 站 : 担 架 1 副 医 用 氧 气 瓶 2 套 小 药 箱 2 个 安 全 带 6 条 防 毒 面 具 6 套 安 全 膜 6 顶 消 防 水 带 4 条 灭 火 器 10 个 沙 包 120 个 雨 衣 4 套 雨 伞 5 把 水 鞋 4 对 消 防 服 3 套 绝 缘 水 鞋 2 对 绝 缘 手 套 2 对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1 三 级 预 警 响 应 程 序 事 故 险 情 出 现 后, 首 先 按 报 警 及 汇 报 程 序 进 行 ; 值 班 调 度 首 先 负 责 现 场 只 会, 按 照 应 急 抢 险 的 原 则 指 挥 现 场 人 员 迅 速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各 事 故 应 急 小 组 统 一 听 从 调 度 指 挥 ; 划 定 事 故 现 场 隔 离 区 范 围, 划 隔 离 带, 限 制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 应 急 负 责 人 立 刻 赶 至 现 场, 现 场 指 挥 应 急 行 动, 根 据 事 故 现 场 情 况 调 动 事 故 应 急 抢 险 队 伍 资 源 ; 如 事 故 升 级 到 二 级 险 情, 向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汇 报, 请 示 启 动 二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 当 事 故 险 情 消 除, 现 场 情 况 稳 定, 无 安 全 隐 患 情 况 下,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终 止 三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2 二 级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事 故 险 情 出 现 后, 首 先 按 报 警 及 汇 报 程 序 进 行, 请 示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现 场 总 指 挥 启 动 二 级 应 急 预 案 ; 现 场 人 员 按 照 应 急 抢 险 原 则, 迅 速 进 行 事 故 处 置 和 初 起 火 灾 扑 救,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负 责 人 为 现 场 指 挥 人, 接 到 汇 报 迅 速 赶 至 现 场, 实 施 二 级 应 急 预 案 或 制 定 抢 险 措 施 ; 各 应 急 小 组 在 指 挥 人 尚 未 到 达 前, 由 应 急 值 班 调 度 指 挥 人 员 采 取 三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进 行 抢 险 ;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人 与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保 持 联 络 通 畅, 根 据 事 故 的 发 展, 保 证 人 力 物 力 抢 险 物 资 的 紧 急 调 配 ; 当 事 故 险 情 消 除, 现 场 状 况 稳 定, 无 安 全 隐 患 情 况 下, 现 场 总 指 挥 根 据 事 故 现 228

241 场 情 况 批 准 终 止 二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3 一 级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事 故 险 情 出 现 后, 首 先 按 报 警 及 汇 报 程 序 进 行 ; 应 急 救 援 现 场 总 指 挥 和 领 导 在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负 责 人 未 到 场 前, 立 即 指 挥 本 企 业 人 员 采 取 二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在 企 业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负 责 人 到 达 现 场 后, 协 助 企 业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负 责 人 指 挥 ; 应 急 救 援 现 场 总 指 挥 和 领 导 在 接 到 汇 报 后, 必 须 迅 速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指 挥 二 级 应 急 行 动 预 案 ; 企 业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总 指 挥 立 即 赶 至 现 场 指 挥 抢 险 工 作, 负 责 全 面 指 挥 抢 险 工 作, 并 立 即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事 故 现 场 情 况, 调 度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气 象 环 保 交 通 等 信 息, 及 时 上 报 总 指 挥 供 其 决 策, 根 据 险 情 事 态 的 发 展, 决 定 是 否 下 达 紧 急 疏 散 命 令 和 启 动 一 级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向 政 府 军 队 消 防 公 安 安 全 部 门 周 边 企 业 请 求 社 会 援 助 ; 启 动 一 级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后, 所 有 应 急 救 援 负 责 人 和 救 援 队 伍 应 急 物 资 和 设 备, 统 一 接 受 政 府 的 指 挥 和 调 动, 协 助 政 府 部 门 工 作,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和 现 场 信 息 ; 当 事 故 消 除 并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现 场 状 况 稳 定 无 安 全 隐 患 情 况 下, 由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根 据 事 故 现 场 情 况 批 准 一 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行 动 终 止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一 操 作 的 防 范 措 施 1 除 特 别 规 定 外, 任 何 煤 气 设 备 均 必 须 保 持 正 压 操 作, 在 设 备 停 止 生 产 而 保 压 又 有 困 难 时, 则 应 可 靠 地 切 断 煤 气 来 源, 并 将 内 部 煤 气 吹 扫 干 净 2 吹 扫 和 置 换 煤 气 设 施 内 部 的 煤 气, 应 用 蒸 汽 氮 气 或 烟 气 为 置 换 介 质, 吹 扫 或 引 气 过 程 中, 不 应 在 煤 气 设 施 上 栓 拉 电 焊 线, 煤 气 设 施 周 围 40m 内 严 禁 火 源 3 煤 气 设 施 内 部 气 体 置 换 是 否 达 到 预 订 要 求, 应 按 预 订 目 的, 根 据 含 氧 量 和 一 氧 化 碳 分 析 或 爆 发 试 验 确 定 4 炉 子 点 火 时, 炉 内 燃 烧 系 统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负 压, 点 火 程 序 必 须 是 先 点 燃 火 种 后 给 煤 气, 不 应 先 给 煤 气 后 点 火, 凡 送 煤 气 前 已 烘 炉 的 炉 子, 其 炉 膛 温 度 超 过 1073k 时, 可 不 点 火 直 接 送 煤 气, 但 应 严 密 监 视 其 是 否 燃 烧 5 送 煤 气 时 不 着 火 或 者 着 火 后 又 熄 灭, 应 立 即 关 闭 煤 气 阀 门, 查 清 原 因, 排 净 229

242 炉 内 混 合 气 体 后, 再 按 规 定 程 序 重 新 点 火 6 凡 强 制 送 风 的 炉 子, 点 火 时 应 先 开 鼓 风 机 但 不 送 风, 待 点 火 送 煤 气 燃 着 后, 再 逐 步 增 大 供 风 量 和 没 气 量, 停 煤 气 时, 应 先 关 闭 所 有 的 烧 嘴, 然 后 停 鼓 风 机 7 固 定 层 间 歇 式 水 煤 气 发 生 系 统 若 设 有 燃 烧 室, 当 燃 烧 室 温 度 在 773k 以 上, 且 有 上 涨 趋 势 时, 才 能 使 用 二 次 空 气 8 直 立 连 续 式 炭 化 炉 操 作 时 必 需 防 治 炉 内 煤 料 空 悬, 严 禁 同 一 孔 炭 化 炉 同 时 捣 炉 和 放 焦, 炉 底 要 保 持 正 压 9 煤 气 系 统 的 各 种 塔 漆 及 管 道 在 停 产 通 蒸 汽 吹 扫 煤 气 合 格 后, 不 应 关 闭 放 散 管, 开 工 时, 若 有 蒸 汽 置 换 空 气 合 格 后, 可 送 入 煤 气, 待 检 验 煤 气 合 格 后, 才 能 关 闭 放 散 管, 但 不 应 在 设 备 内 存 在 蒸 汽 时 骤 然 喷 水, 以 免 形 成 真 空 压 损 设 备 10 送 煤 气 后, 应 检 查 所 有 连 接 部 位 和 隔 断 装 置 是 否 泄 漏 煤 气 11 各 类 离 心 式 或 轴 流 式 煤 气 风 机 均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喘 震 措 施 除 应 选 用 符 合 工 艺 要 求 性 能 优 良 的 风 机 外, 还 应 定 期 对 其 动 静 叶 片 及 防 喘 振 系 统 进 行 检 查, 确 保 处 于 正 常 状 态 煤 气 风 机 在 启 动 停 止 倒 机 操 作 及 运 行 中, 不 应 处 于 或 进 入 喘 震 工 况 12 在 发 生 炉 煤 气 爆 炸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切 断 煤 气, 并 迅 速 打 开 吹 扫 蒸 汽 阀 门, 向 其 内 通 入 蒸 汽 进 行 气 体 置 换, 直 至 内 部 残 余 气 体 赶 尽 为 止 由 于 有 时 爆 炸 时 同 时 发 生 着 火,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煤 气, 需 根 据 煤 气 着 火 事 故 的 处 理 办 法 进 行 处 理 在 处 理 爆 炸 事 故 时, 可 能 会 因 炸 碎 防 爆 膜 后 吸 入 空 气 又 产 生 第 二 次 爆 炸, 故 在 未 通 入 蒸 汽 吹 扫 前, 人 员 不 能 接 近 防 爆 孔 以 及 站 立 在 防 爆 孔 的 正 前 方 二 检 修 的 防 范 措 施 1 煤 气 设 施 停 煤 气 检 修 时, 应 可 靠 地 切 断 煤 气 来 源 并 将 内 部 煤 气 吹 净, 长 期 检 修 或 停 用 的 煤 气 设 施, 应 打 开 上 下 人 孔, 放 散 管 等, 保 持 设 施 内 部 的 自 然 通 风 2 进 入 煤 气 设 施 内 工 作 时, 应 检 测 一 氧 化 碳 及 氧 气 含 量 经 监 测 合 格 后, 允 许 进 入 煤 气 设 施 内 工 作 时, 应 携 带 一 氧 化 碳 及 氧 气 监 测 装 置, 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设 专 职 监 护 人 一 氧 化 碳 含 量 不 超 过 30mg/m 3 时, 可 较 长 时 间 工 作 ; 一 氧 化 碳 含 量 不 超 过 50mg/m 3 时, 入 内 连 续 工 作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1h; 不 超 过 100 mg/m 3 时, 入 内 连 续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0.5h ; 在 不 超 过 200mg/m 3 时, 入 内 连 续 工 作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15min-20min 工 作 人 员 每 次 进 入 设 施 内 部 工 作 的 时 间 间 隔 至 少 在 2h 以 上 230

243 3 进 入 煤 气 设 备 内 部 工 作 时, 安 全 分 析 取 样 时 间 不 应 早 于 动 火 或 进 塔 前 0.5h, 检 修 动 火 工 作 中 每 两 小 时 应 重 新 分 析 工 作 中 断 后 恢 复 工 作 前 0.5h, 也 应 重 新 分 析, 取 样 应 有 代 表 性, 防 止 死 角 当 煤 气 比 重 大 于 空 气 时, 取 中 下 部 各 一 气 样 ; 煤 气 比 重 小 于 空 气 时, 取 中 上 部 一 气 样 4 打 开 煤 气 加 压 机 脱 硫 净 化 和 贮 存 等 煤 气 系 统 的 设 备 和 管 道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硫 化 物 等 自 燃 的 措 施 5 带 煤 气 作 业 或 在 煤 气 设 备 上 动 火, 应 有 作 业 方 案 和 安 全 措 施, 并 应 取 得 煤 气 防 护 站 或 安 全 主 管 部 门 的 书 面 批 准 6 带 煤 气 作 业 如 带 煤 气 抽 堵 盲 板 带 煤 气 接 管 高 炉 换 探 料 尺 操 作 插 板 等 危 险 工 作, 不 应 在 雷 雨 天 进 行, 不 宜 在 夜 间 进 行 ; 作 业 时, 应 有 煤 气 防 护 站 人 员 在 场 监 护 ; 操 作 人 员 应 佩 戴 呼 吸 器 或 通 风 式 防 毒 面 具, 并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工 作 场 所 应 备 有 必 要 的 联 系 信 号 煤 气 及 风 向 标 志 等 ; 距 工 作 场 所 40m 内, 不 应 有 火 源 并 应 采 取 防 止 着 火 的 措 施, 与 工 作 无 关 人 员 应 离 开 作 业 点 40m 以 外 ; 应 使 用 不 发 火 星 的 工 具, 如 铜 制 工 具 或 涂 有 很 厚 一 层 润 滑 油 脂 的 铁 制 工 具, 距 作 业 点 10m 以 外 才 可 安 装 投 光 器 ; 不 应 在 具 有 高 温 源 的 炉 窑 等 建 / 构 筑 物 内 进 行 带 煤 气 作 业 7 在 煤 气 设 备 上 动 火,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在 运 行 中 的 煤 气 设 备 上 动 火, 设 备 内 煤 气 应 保 持 正 压, 动 火 部 位 应 可 靠 接 地, 在 动 火 部 位 附 近 应 装 压 力 表 或 与 附 近 仪 表 室 联 系 ; 在 停 产 的 煤 气 设 备 上 动 火, 用 可 燃 气 体 测 定 仪 测 定 合 格, 并 经 取 样 分 析, 其 含 氧 量 接 近 作 业 环 境 空 气 中 的 含 氧 量 ; 将 煤 气 设 备 内 易 燃 物 清 扫 干 净 或 通 过 蒸 汽, 确 认 在 动 火 全 过 程 中 不 形 成 保 障 性 混 合 气 体 8 进 入 煤 气 设 备 内 部 工 作 时, 所 有 照 明 电 压 不 得 超 过 12V 9 加 压 机 或 抽 气 机 前 的 煤 气 设 施 应 定 期 检 验 壁 厚, 若 壁 厚 小 于 安 全 限 度, 应 采 取 措 施 后, 才 能 继 续 使 用 10 在 检 修 向 煤 气 中 喷 水 的 管 道 及 设 备 时, 应 防 止 水 放 空 后 煤 气 倒 流 三 其 他 防 范 措 施 1 煤 气 设 施 必 须 在 正 压 状 态 下 运 行, 严 禁 在 负 压 状 态 进 行 ; 2 煤 气 站 生 产 现 场 不 得 抽 烟 和 生 明 火, 不 得 存 放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231

244 3 经 检 查, 确 认 设 备 及 各 处 水 封 安 全 装 置 仪 表 标 示 控 制 阀 门 等 完 好, 水 电 蒸 汽 煤 供 应 正 常, 方 可 投 入 生 产 ; 4 送 气 前 必 须 用 蒸 汽 或 惰 性 气 体 对 煤 气 设 备 和 管 网 进 行 吹 扫 ; 5 发 生 炉 水 套 用 水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6 发 生 炉 生 产 的 煤 气 经 化 验 含 氧 量 <0.5% 时, 方 可 送 入 网 络 ; 7 严 禁 用 汽 油 煤 油 等 易 燃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燃 料 来 点 炉 ; 8 各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上 班 时 必 须 穿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坚 守 岗 位,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并 记 录 ; 9 不 得 接 用 临 时 电 源 线 ; 10 全 站 停 电 时, 除 接 停 电 事 故 规 程 处 理 外, 应 注 意 保 持 站 内 正 压, 严 防 煤 气 倒 流 或 空 气 进 入 煤 气 系 统 而 引 起 爆 炸 ; 11 全 站 停 电 时, 应 密 切 注 意 各 处 水 位, 并 及 时 处 理, 当 水 封 保 持 不 了 或 发 现 设 备 温 度 过 高 时, 应 及 时 停 炉 四 氨 水 污 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保 护 系 统 检 查, 截 至 阀 安 全 阀 等 应 处 于 良 好 技 术 状 态, 以 备 随 时 利 用 2 加 强 日 常 维 护 与 管 理, 定 期 检 漏 和 测 量 管 壁 厚 度 为 使 检 漏 工 作 制 度 化, 应 确 定 巡 查 检 漏 的 周 期, 设 立 事 故 急 修 班 组, 日 夜 值 班 3 保 证 通 讯 设 备 状 态 良 好, 发 生 事 故 及 时 通 知 停 止 送 料 4 加 强 维 护 保 养, 所 有 管 线 阀 件 都 应 固 定 牢 靠 连 接 紧 密 严 密 不 漏 5 根 据 工 作 环 境 的 特 点, 工 作 人 员 配 置 各 种 必 须 的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如 安 全 帽 防 护 工 作 服 防 护 手 套 防 护 鞋 靴 等 6 应 特 别 注 意 防 止 野 蛮 施 工 对 储 罐 的 破 坏 在 建 设 单 位 领 取 施 工 证 时, 均 应 经 有 关 部 门 查 明 附 近 有 无 管 线, 并 提 出 相 应 要 求 后 方 可 施 工, 并 建 立 相 关 的 责 任 制 度 7 储 罐 进 行 切 割 和 焊 接 动 明 火 时, 应 有 切 实 可 行 的 安 全 措 施 8 储 罐 放 空 时, 应 根 据 放 空 气 量 多 少 和 时 间 长 短 划 定 安 全 区 域, 区 内 禁 止 烟 火, 断 绝 交 通 人 和 动 物 必 须 清 场 撤 离, 告 知 附 近 居 民 作 好 防 护 准 备 9 在 氨 水 罐 上 方 安 装 顶 棚, 防 止 阳 光 曝 晒, 保 持 罐 区 的 阴 凉 通 风,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氨 水 储 罐 和 输 送 管 线 应 严 加 密 闭, 避 免 与 酸 类 金 属 粉 末 接 触 10 氨 水 罐 区 配 备 砂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以 便 于 吸 收 小 量 泄 露 的 氨 水 232

245 11 氨 水 罐 区 地 表 采 用 防 渗 材 料 处 理, 铺 设 防 渗 及 防 扩 散 的 材 料 12 配 备 事 故 排 水 系 统 : 设 置 高 压 水 枪 和 水 炮 及 消 防 应 急 泵, 将 泄 露 的 氨 水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事 故 水 池, 待 事 故 结 束 后, 废 水 处 理 合 格 后 外 排 13 在 氨 水 储 罐 20m 以 内, 严 禁 堆 放 易 燃 可 燃 物 品 14 氨 水 储 罐 应 设 喷 淋 措 施 15 加 强 职 工 安 全 环 保 教 育, 增 强 操 作 人 员 的 责 任 心, 防 止 和 减 少 因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的 事 故 ; 加 强 防 火 安 全 教 育, 配 备 足 够 的 消 防 设 施, 落 实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建 立 健 全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和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落 实 安 全 责 任 主 要 包 括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动 火 管 理 制 度 防 爆 设 备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各 种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危 险 源 点 的 管 理 制 度 各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等 环 保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1. 废 气 废 水 等 环 保 措 施 必 须 确 保 日 常 运 行, 如 发 现 人 为 原 因 不 开 启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责 任 人 应 受 行 政 和 经 济 处 罚, 并 承 担 事 故 排 放 责 任 若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因 故 不 能 运 行, 则 生 产 必 须 停 止 2. 为 确 保 处 理 效 率, 在 车 间 设 备 检 修 期 间, 环 保 处 理 系 统 也 应 同 时 进 行 检 修, 日 常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进 行 维 护 风 险 处 理 应 急 措 施 为 预 防 事 故 风 险 和 风 险 应 急 处 理 后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污 染 影 响, 必 须 采 取 积 极 主 动 的 防 范 措 施 根 据 中 国 石 化 关 于 印 发 <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点 >( 试 行 ) 的 通 知 及 设 计 导 则 水 体 污 染 防 控 紧 急 措 施 设 计 导 则 要 求 : 石 化 企 业 应 设 置 能 够 储 存 事 故 排 水 的 储 存 设 施, 储 存 设 施 包 括 事 故 池 事 故 罐 防 火 堤 内 或 围 堰 内 区 域 等 ; 罐 区 防 火 堤 内 容 积 可 作 为 事 故 排 水 储 存 有 效 容 积 ; 在 现 有 储 存 设 施 不 能 满 足 事 故 排 水 储 存 容 量 要 求 时, 应 设 置 事 故 池 ; 应 根 据 防 火 堤 围 堰 内 储 罐 正 常 运 行 时 污 水 废 水 及 事 故 时 受 污 染 排 水 和 不 受 污 染 排 水 的 去 向, 设 置 排 水 切 换 设 施 本 项 目 不 是 化 工 企 业, 是 建 材 企 业, 但 由 于 建 设 了 煤 气 发 生 站, 属 于 项 目 内 的 233

246 主 要 风 险 区,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低 倍 数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 ), 项 目 建 设 一 个 消 防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350m 3, 可 容 纳 本 项 目 一 次 最 大 消 防 废 水 量 项 目 将 按 照 水 体 污 染 防 控 紧 急 措 施 设 计 导 则 要 求, 设 置 管 道 排 水 切 换 阀 门, 一 旦 发 生 污 水 泄 漏, 则 马 上 关 闭 阀 门, 确 保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在 厂 区 不 外 排 平 面 布 局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根 据 发 生 炉 煤 气 站 设 计 规 范 工 业 企 业 煤 气 安 全 规 程 要 求, 从 项 目 煤 气 站 的 平 面 布 局 分 析 其 设 计 是 否 符 合 煤 气 站 安 全 要 求, 具 体 如 下 : 表 平 面 布 局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分 析 设 计 规 范 要 求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发 生 炉 之 间 的 中 心 距 离 应 大 于 10m 煤 气 柜 与 建 筑 物 防 火 间 距 : 煤 气 柜 之 间 25m, 煤 气 柜 与 主 体 楼 煤 堆 场 防 火 距 离 25m, 与 民 用 建 筑 防 火 距 离 为 20m 按 规 范 设 计, 符 合 要 求 (GB ) 8.8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企 业 应 按 照 企 业 自 救 为 主 社 会 救 援 为 辅 的 原 则, 紧 急 自 救, 同 时 根 据 事 故 程 度, 第 一 时 间 联 系 相 关 救 援 部 门 采 取 下 述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的 影 响 煤 气 中 毒 或 窒 息 1 处 理 措 施 事 故 目 击 者 立 即 报 告 医 疗 救 援 组 专 职 消 防 组 和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小 组 值 班 室, 报 告 人 员 中 毒 和 气 体 扩 散 情 况 ; 联 合 附 近 岗 位 未 中 毒 人 员, 穿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后, 迅 速 将 中 毒 昏 迷 人 员 转 移 至 毒 源 上 风 向 的 安 全 区 域 或 空 气 无 污 染 地 带 ; 组 织 员 工 往 上 风 向 撤 离 ; 切 忌 单 独 行 动 ; 尽 快 实 行 心 肺 复 苏 患 者 从 毒 物 现 场 救 出 后, 如 有 心 脏 呼 吸 停 止, 应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或 心 脏 挤 压, 并 给 氧 ; 应 用 特 效 解 毒 药 物 或 其 它 支 持 性 治 疗 与 卫 生 急 救 部 门 建 立 联 系, 配 备 相 关 有 234

247 毒 化 学 品 的 解 毒 药 物, 积 极 进 行 支 持 性 治 疗, 维 持 生 命 体 征 ; 2 注 意 事 项 救 护 人 员 和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前, 应 首 先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应 当 穿 防 护 用 品 佩 戴 防 护 面 具 或 空 气 呼 吸 器 施 救 过 程 中, 患 者 应 仰 卧 地 上, 或 硬 板 床 ; 为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迅 速 清 除 口 腔 异 物, 如 呕 吐 物, 假 牙 等 ; 手 托 病 人 头 部 上 仰, 颈 下 垫 枕, 以 减 少 口 咽 部 气 道 弯 曲 度 ; 被 动 呼 吸 以 采 用 口 对 口 人 工 呼 吸 为 主 ; 被 动 循 环 指 胸 外 心 脏 按 压 煤 气 火 灾 爆 炸 1. 先 控 制 后 消 灭 针 对 火 灾 的 火 势 发 展 蔓 延 快 和 燃 烧 面 积 大 等 特 点, 积 极 采 取 统 一 指 挥 以 快 制 快 ; 堵 截 火 势 防 止 蔓 延 ; 重 点 突 破 排 除 险 情 ; 分 割 包 围 速 战 速 决 的 灭 火 战 术 2. 扑 救 人 员 应 占 领 上 风 或 侧 风 阵 地 3. 进 行 火 情 侦 察 火 灾 扑 救 火 场 疏 散 人 员 应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个 体 防 护 措 施, 如 佩 戴 防 护 面 具 和 空 气 呼 吸 器, 穿 戴 专 用 防 护 服 等 4. 应 迅 速 查 明 燃 烧 范 围 燃 烧 物 品 及 其 周 围 物 品 的 品 名 和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火 势 蔓 延 的 主 要 途 径, 燃 烧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燃 烧 产 物 是 否 含 有 毒 气 体 等 内 容 5. 正 确 选 择 最 适 和 的 灭 火 剂 和 灭 火 方 法 火 势 较 大 时, 应 先 堵 截 火 势 蔓 延, 扑 灭 外 围 火 点 以 控 制 燃 烧 范 围, 然 后 逐 步 扑 灭 火 势 6. 对 有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爆 裂 喷 溅 等 特 别 危 险 需 紧 急 撤 退 的 情 况, 应 按 照 统 一 的 撤 退 信 号 和 撤 退 方 法 及 时 撤 退 7. 火 灾 扑 灭 后, 仍 然 要 派 人 监 护 现 场, 消 灭 余 火 8.9 事 故 后 处 置 善 后 处 置 利 用 救 灾 资 金 对 损 坏 的 设 备 仪 表 管 线 等 进 行 维 修, 积 极 开 展 灾 后 重 建 工 作 对 抢 险 救 援 人 员 进 行 健 康 监 护 或 体 检, 积 极 对 事 故 过 程 中 的 死 伤 人 员 进 行 医 院 治 疗 或 发 放 抚 恤 金 235

248 8.9.2 应 急 结 束 如 果 所 有 火 灾 均 已 扑 灭, 且 没 有 重 新 点 燃 的 危 险 ; 成 功 堵 漏, 所 有 泄 漏 物 均 已 得 到 收 集 隔 离 洗 消 ; 可 燃 和 有 毒 气 体 的 浓 度 均 已 降 到 安 全 水 平, 并 且 符 合 我 国 相 关 环 保 标 准 的 要 求 ; 伤 亡 人 员 均 得 到 及 时 救 护 处 置 ; 危 险 建 筑 物 残 部 得 到 处 理, 无 坍 塌 倾 倒 危 险 ; 或 其 他 应 该 满 足 的 条 件 时, 由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小 组 宣 布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结 束 事 故 调 查 与 总 结 由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所 发 生 事 故 的 危 害 和 影 响, 组 建 事 故 调 查 组, 彻 底 查 清 事 故 原 因, 明 确 事 故 责 任,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并 根 据 引 发 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和 间 接 原 因,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和 措 施, 形 成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8.10 培 训 与 演 练 为 提 高 救 援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抢 险 救 援 队 伍 的 整 体 应 急 能 力, 贝 斯 特 企 业 应 经 常 或 定 期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培 训 和 演 练 培 训 和 演 练 的 基 本 任 务 是 锻 炼 和 提 高 队 伍 在 突 发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包 括 抢 险 堵 源 及 时 营 救 伤 员 正 确 指 导 和 帮 助 员 工 防 护 或 撤 离 有 效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开 展 现 场 急 救 和 伤 员 转 送 等 应 急 救 援 技 能 和 应 急 反 应 综 合 素 质, 有 效 降 低 事 故 危 害,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预 案 培 训 和 演 练 的 指 导 思 想 为 : 加 强 基 础 突 出 重 点 逐 步 提 高 8.11 事 故 后 监 测 事 故 后 大 气 污 染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布 点 : 按 照 事 故 实 际 情 况, 大 气 监 测 布 点 应 设 在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点 和 敏 感 点, 如 罗 格 榕 根 村 等 监 测 项 目 :CO H 2 S 监 测 频 次 : 事 故 监 测 频 次 为 实 时 监 测, 没 有 条 件 的 做 到 隔 1 小 时 取 样 分 析, 密 切 注 意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变 化 监 测 方 法 :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236

249 事 故 时 水 污 染 源 监 测 方 案 根 据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类 型, 事 故 时 对 周 边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消 防 废 水 监 测 布 点 : 消 防 废 水 向 外 界 水 环 境 的 泄 漏 口 泄 漏 口 上 下 游 及 水 域 敏 感 点 布 设 监 测 断 面, 严 格 掌 握 污 染 带 的 运 移 规 律 以 及 时 空 变 化 监 测 项 目 :COD Cr, 在 消 防 废 水 的 泄 漏 口 还 应 监 测 废 水 的 排 放 总 量 监 测 频 次 : 每 个 监 测 断 面 应 每 隔 半 小 时 或 者 一 小 时 取 样 分 析, 在 敏 感 点 应 根 据 事 故 事 态 的 严 重 程 度 适 当 加 密 监 测 频 次, 控 制 污 染 物, 从 而 绘 制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布 等 值 线 图, 掌 握 污 染 带 扩 散 范 围 和 扩 散 方 向 监 测 方 法 :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污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8.12 小 结 根 据 项 目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风 险 分 别 有 : 煤 气 (1) 泄 漏 (2) 火 灾 (3) 爆 炸 氨 水 泄 漏 等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经 建 立 了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及 预 警 机 制, 并 制 订 了 各 种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其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的 原 则, 在 认 真 落 实 的 前 提 下, 可 将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控 制 在 一 个 比 较 小 的 范 围 内 项 目 在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提 出 各 项 措 施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总 体 上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机 率 很 小 ; 经 估 算, 其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在 可 控 范 围 237

250 第 9 章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9.1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的 主 要 废 气 包 括 喷 雾 塔 烟 气 辊 道 窑 烟 气 压 砖 粉 尘 煤 破 碎 粉 尘 堆 场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以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和 粉 尘 为 主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脱 硫 方 面, 首 先 以 煤 气 的 净 化 和 脱 硫 为 主, 然 后 喷 雾 干 燥 塔 因 使 用 煤 粉, 故 再 通 过 末 端 脱 硫 除 尘 设 施 处 理 烟 气 ; 辊 道 窑 因 使 用 净 化 后 的 空 气 煤 气, 末 端 不 再 脱 硫 除 尘 根 据 现 有 工 程 的 运 行 效 果, 本 次 评 价 对 其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提 出 了 整 改 措 施, 具 体 包 括 辊 道 窑 后 加 碱 喷 淋 脱 硫 措 施, 并 采 用 低 含 硫 率 的 燃 煤, 以 及 辊 道 窑 及 喷 雾 塔 末 端 均 增 加 SNCR 脱 硝 处 理 设 施, 具 体 见 如 下 介 绍 煤 气 净 化 工 艺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煤 气 在 进 入 辊 道 窑 燃 烧 之 前 需 要 脱 去 其 中 的 硫 化 氢 项 目 综 合 采 用 干 湿 法 脱 硫, 采 用 脱 硫 剂 + 水 雾 脱 硫 及 干 法 直 立 式 脱 硫 塔 其 中 脱 硫 塔 内 分 4 层 脱 硫 剂 床 层 装 填, 脱 硫 塔 高 7.5m,, 直 径 3.6m, 具 有 脱 硫 效 果 好 产 生 污 染 小 占 地 小 阻 损 小 不 需 要 动 力 等 优 点 脱 硫 剂 采 用 氧 化 铁 脱 硫 剂, 该 脱 硫 剂 具 有 比 较 高 的 饱 和 硫 容 (50-60%), 净 化 原 理 为 : 1 脱 硫 剂 燃 烧 脱 硫 将 脱 硫 剂 ( 纯 碱 ) 溶 解 于 水 后 以 一 定 得 比 例 加 入 煤 料 中 搅 拌 均 匀, 当 料 浆 以 细 小 液 滴 形 式 喷 入 煤 气 发 生 炉, 碱 液 与 二 氧 化 硫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而 将 二 氧 化 硫 从 废 气 中 脱 除 纯 碱 的 脱 硫 化 学 机 理 如 下 : Na 2 CO 3 + SO 2 Na 2 SO 3 + CO 2 4Na 2 SO 3 + 2O 2 3Na 2 SO 4 + Na 2 S 由 于 液 滴 很 细, 两 相 传 热 传 质 面 积 很 大, 在 高 温 碱 性 条 件 下, 上 述 反 应 瞬 间 完 成, 反 应 产 物 Na 2 SO 3 在 高 温 有 氧 条 件 下, 迅 速 氧 化 为 Na 2 SO 4 和 还 原 成 Na 2 S,Na 2 SO 4 和 Na 2 S 比 较 稳 定, 熔 点 分 别 为 884 和 1180, 一 般 条 件 下 不 发 生 分 解 Na 2 S 在 氧 化 条 件 下, 最 终 变 成 硫 酸 钠, 部 分 成 为 硫 化 氢, 故 煤 气 中 的 硫 以 硫 化 氢 的 形 式 存 在, 需 通 过 后 续 的 脱 硫 塔 进 行 脱 硫 2 水 雾 脱 硫 238

251 洗 涤 塔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气 体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由 塔 体 塔 板 再 沸 器 和 冷 凝 器 组 成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再 沸 器 一 般 用 蒸 汽 加 热, 冷 凝 器 用 循 环 水 导 热 在 使 用 前 应 建 立 平 衡, 即 通 入 较 纯 的 产 物 组 分 用 蒸 汽 和 冷 凝 水 调 节 其 蒸 发 量 和 回 流 量, 使 其 能 在 塔 板 上 积 累 一 定 厚 度 液 体, 当 混 合 气 体 组 分 通 入 时 就 能 迅 速 起 到 洗 涤 作 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要 控 制 好 一 个 液 位, 两 个 温 度 和 两 个 压 差 等 几 个 要 点 混 合 气 体 通 入 洗 涤 塔 后, 部 分 气 体 会 冷 凝 成 液 体 而 留 在 塔 釜, 调 节 再 沸 器 的 温 度 使 液 体 向 上 蒸 发, 再 调 节 冷 凝 器 使 液 体 回 流 至 塔 板, 形 成 一 个 平 衡 调 节 塔 顶 温 度 时 应 防 止 温 度 过 高 而 使 杂 质 汽 化 或 升 华 为 气 体 而 不 能 起 洗 涤 作 用, 但 冷 凝 温 度 也 不 宜 过 低, 防 止 产 物 液 体 在 冷 凝 器 积 液 影 响 使 用 在 注 意 以 上 要 点 的 同 时 还 需 注 意 用 再 沸 器 调 节 洗 涤 塔 的 液 位, 为 防 止 塔 釜 液 中 杂 质 浓 度 过 高 产 生 沉 淀, 应 使 其 缓 慢 上 涨 先 洗 涤 塔 处 理, 主 要 是 净 化 煤 气 中 的 部 分 有 机 硫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通 过 净 化 降 温, 可 保 障 后 续 脱 硫 的 质 量, 减 小 后 续 脱 硫 的 阻 力,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减 少 赌 塔 的 发 生 3 氧 化 铁 脱 硫 塔 (1) 常 温 下, 氧 化 亚 铁 (FeO) 和 氧 化 铁 (Fe 2 O 3 ) 的 水 合 物 具 有 净 化 作 用, 它 与 硫 化 氢 发 生 下 列 反 应 : Fe 2 O 3 H 2 O+3H 2 S=Fe 2 S 3 H 2 O+3H 2 O FeO H 2 O + H 2 S =FeS+2H 2 O (2) 在 有 氧 存 在 时, 生 成 的 硫 化 铁 发 生 氧 化 反 应, 析 出 硫 磺, 该 反 应 称 为 再 生 反 应 如 下 : Fe 2 S 3 H 2 O+3/2O 2 =Fe 2 O 3 H 2 O+3S 2FeS+3/2O 2 +H 2 O= Fe 2 O 3 H 2 O+2S 干 法 脱 硫 还 需 要 脱 硫 剂 再 生 当 硫 化 氢 在 脱 硫 剂 表 面 生 成 元 素 硫 并 积 存 后, 脱 硫 效 果 会 下 降 ; 通 常 采 用 定 期 塔 内 再 生 方 法, 提 高 脱 硫 剂 的 脱 硫 效 率 由 于 干 法 脱 硫 属 于 间 歇 再 生, 为 了 不 影 响 连 续 生 产, 脱 硫 塔 设 置 为 二 用 一 备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氧 化 铁 脱 硫 剂, 实 质 为 铁 炭 复 合 脱 硫 剂, 可 用 于 天 然 气 焦 炉 煤 气 水 煤 气 油 田 气 沼 气 H2 CO 2 化 学 合 成 气 ( 如 : 甲 醇 醋 酸 DMF 氨 聚 丙 烯 ) 等 气 体 中 的 硫 化 物 的 脱 除, 具 有 设 备 简 单, 操 作 方 便, 净 化 度 高, 床 层 阻 力 小, 适 应 性 强 的 优 点, 但 系 统 脱 硫 效 率 和 脱 硫 剂 的 饱 和 硫 容 有 关, 系 统 运 行 时 间 越 长, 饱 和 硫 容 就 越 低, 脱 硫 效 率 也 随 之 降 低 干 法 脱 硫 在 国 内 煤 气 脱 硫 中 应 用 较 为 普 遍, 为 成 熟 的 工 艺, 相 对 与 湿 法 脱 硫, 239

252 其 占 地 面 积 小, 运 行 费 用 低, 经 济 可 行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采 用 燃 煤 掺 和 脱 硫 剂 一 同 燃 烧 + 洗 涤 塔 水 雾 脱 硫 + 氧 化 铁 脱 硫 塔 的 措 施, 可 大 大 降 低 水 煤 气 中 的 含 硫 量, 确 保 后 续 用 气 燃 烧 的 达 标 排 放 该 工 程 在 现 有 工 程 中 已 经 实 施, 也 在 各 大 陶 瓷 厂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应 用, 其 正 常 运 行 情 况 下 脱 硫 效 率 可 达 到 80 % 以 上 项 目 煤 气 脱 硫 设 施 需 投 资 250 万 元, 占 本 次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的 1.075%,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范 围 内, 经 济 上 可 行 喷 雾 干 燥 塔 烟 气 处 理 工 艺 (SNCR 部 分 属 于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陶 瓷 厂 采 用 喷 雾 干 燥 法 对 原 料 进 行 干 燥, 喷 雾 干 燥 塔 采 用 煤 粉 作 为 燃 料, 故 其 废 气 中 主 要 含 有 烟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1 现 有 处 理 工 艺 介 绍 针 对 该 废 气 特 征, 项 目 目 前 采 用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进 行 治 理, 其 原 理 如 下 : 旋 风 除 尘 器 原 理 : 利 用 旋 转 气 流 产 生 的 离 心 力 将 尘 粒 从 含 尘 气 流 中 分 离 出 来 的 除 尘 装 置, 具 有 结 构 简 单 体 积 较 小 造 价 低 阻 力 中 等, 除 尘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80%-90%, 操 作 弹 性 较 大, 性 能 稳 定, 不 受 含 尘 气 体 的 浓 度 温 度 限 制 对 于 粉 尘 的 物 理 性 质 无 特 殊 要 求 由 于 国 家 对 陶 瓷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要 求 越 来 越 严 格, 根 据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要 求,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现 有 工 程 需 执 行 更 严 格 的 排 放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为 : 颗 粒 物 100 mg/m 3, 二 氧 化 硫 206 mg/m 3, 氮 氧 化 物 240 mg/m 3, 故 贝 斯 特 企 业 2010 年 进 行 技 改, 增 加 了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措 施 旋 流 板 净 化 塔 : 气 体 由 塔 底 从 切 向 进 入, 在 塔 板 叶 片 的 导 向 作 用 螺 旋 上 升, 液 体 从 盲 板 分 配 到 各 个 叶 片 上 形 成 薄 膜 层, 同 时 被 气 流 喷 洒 成 流 水 液 滴 液 滴 随 气 流 运 动 的 同 时 被 离 心 力 甩 至 塔 壁, 形 成 沿 壁 旋 转 的 液 环, 并 受 重 力 作 用 而 沿 壁 下 流 至 环 形 的 集 液 槽, 再 通 过 溢 流 装 置 流 到 下 一 块 塔 板 的 盲 板 上 逐 板 下 流 的 液 体 在 塔 板 上 被 气 体 喷 成 雾 滴 状, 使 气 液 间 有 很 大 的 接 触 面 积 液 滴 在 气 流 的 带 动 下 旋 转, 产 生 的 离 心 力 强 化 气 液 间 的 接 触, 当 液 体 在 旋 流 板 上 被 喷 洒 于 气 体 中 时 粘 附 其 中 的 尘 粒, 然 后 被 甩 至 塔 壁, 带 着 尘 粒 下 流, 由 于 塔 内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气 液 接 触 条 件, 气 体 240

253 中 的 酸 性 气 体 也 可 被 加 碱 的 碱 性 液 体 吸 收 旋 流 板 净 化 塔 具 有 脱 硫 除 尘 两 种 功 能, 可 以 进 一 步 去 除 颗 粒 物, 经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实 践 证 明, 其 除 尘 吸 收 性 能 好,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经 过 二 次 脱 硫 除 尘,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可 确 保 达 到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新 建 要 求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下 图 : 纯 碱 脱 硫 剂 热 风 炉 循 环 喷 淋 陶 瓷 料 浆 喷 雾 干 燥 塔 旋 风 除 尘 器 旋 流 板 净 化 塔 引 风 机 高 空 排 放 渣 水 沉 淀 池 清 渣 外 运 图 喷 雾 干 燥 塔 现 有 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即 采 用 以 上 工 艺 治 理 喷 雾 干 燥 塔 废 气, 经 过 实 践 证 明 其 处 理 效 果 良 好 经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监 测, 废 气 经 该 工 艺 处 理 后, 完 全 符 合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及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 粤 环 发 号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后 执 行 标 准 故 改 扩 建 工 程 喷 雾 塔 废 气 治 理 仍 采 用 该 工 艺, 但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贝 斯 特 企 业 在 喷 雾 塔 烟 气 处 理 末 端 再 增 加 SNCR 脱 硝 装 置, 介 绍 如 下 SNCR 脱 硝 装 置 介 绍 : 即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SNCR) 对 烟 气 进 行 脱 硝 处 理, 并 采 用 氨 水 作 为 还 原 剂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SNCR) 技 术 是 目 前 主 要 的 烟 气 脱 硝 技 术 之 一 在 炉 膛 这 一 狭 窄 的 温 度 范 围 内 无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尿 素 作 为 氨 基 还 原 剂 可 选 择 性 地 还 原 烟 气 中 的 NO x, 基 本 上 不 与 烟 气 中 的 O 2 作 用, 其 原 理 如 下 : 2NO+2CO(NH 2 ) 2 +2O 2 3N 2 +4H 2 O+2CO 2 与 SCR 技 术 相 比,SNCR 技 术 没 有 SCR 技 术 所 用 的 昂 贵 的 脱 硝 催 化 剂, 其 技 术 优 势 在 于 投 资 和 运 行 成 本 少,SO 2 /SO 3 转 化 率 小, 其 脱 硝 效 率 一 般 在 40-60% 左 右 241

254 SNCR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尿 素 调 配 加 热 及 存 储 系 统 在 线 稀 释 计 量 系 统 喷 射 系 统 和 电 气 控 制 系 统 四 部 份 调 配 好 的 尿 素 存 放 在 存 储 系 统 中, 然 后 由 在 线 稀 释 系 统 根 据 喷 雾 塔 运 行 情 况 和 NOx 排 放 浓 度 情 况 在 线 稀 释 成 所 需 的 喷 射 量, 送 入 喷 射 系 统 尿 素 在 炉 窑 内 分 解 出 氮, 与 烟 气 中 的 NOx 在 适 温 下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还 原 成 氮 气 和 水, 从 而 脱 除 烟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其 详 细 的 流 程 图 见 下 图 : 图 喷 雾 塔 SNCR 脱 硝 ( 尿 素 ) 工 艺 流 程 图 故 经 技 术 改 造 后, 项 目 喷 雾 塔 的 末 端 治 理 流 程 图 见 下 图 : 242

255 纯 碱 脱 硫 剂 热 风 炉 循 环 喷 淋 尿 氨 水 素 陶 瓷 料 浆 喷 雾 干 燥 塔 旋 风 除 尘 器 旋 流 板 净 化 塔 SNCR 脱 硝 高 空 排 放 渣 水 沉 淀 池 清 渣 外 运 图 改 造 后 喷 雾 干 燥 塔 烟 气 治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塔 除 尘 设 施 需 新 增 加 投 资 约 400 万 元, 占 本 次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的 1.72%,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范 围 内, 经 济 上 可 行 辊 道 窑 烟 气 治 理 工 艺 (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辊 道 烧 成 窑 中 煤 气 燃 烧 过 程 中 会 释 放 大 量 的 废 气,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及 少 量 的 烟 尘 氟 化 物 辊 道 烧 成 窑 这 些 废 气 不 外 排, 直 接 引 入 辊 道 干 燥 窑 利 用 其 余 热 对 坯 体 进 行 干 燥, 经 利 用 后 的 气 体 通 过 20m 高 的 烟 囱 排 放 由 于 水 煤 气 在 使 用 前 已 经 经 过 了 净 化, 见 章 节 的 介 绍, 根 据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值 超 标, 故 需 采 取 整 改 措 施, 采 用 碱 喷 淋 进 一 步 使 得 各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并 采 用 SNCR(20% 氨 水 ) 进 一 步 去 除 烟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项 目 废 气 中 的 氟 化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陶 瓷 原 料 的 瓷 砂 瓷 泥, 当 前 国 内 外 有 关 含 氟 化 物 废 气 治 理 回 收 技 术 分 为 干 法 和 湿 法 两 类 湿 法 吸 收 回 收 法 是 采 用 水 或 碱 性 溶 液 为 吸 收 剂, 废 气 中 的 氟 化 物 被 吸 收 后 生 成 氟 化 物 水 溶 液 其 原 理 见 下 图 : 243

256 图 湿 法 处 理 氟 化 物 废 气 工 艺 流 程 干 法 吸 收 回 收 法 是 采 用 CaO CaCO 3 等 固 相 吸 收 剂, 含 氟 化 物 废 气 与 固 体 吸 收 剂 接 触 时 产 生 CaF 2 AlF 3 或 Na 3 AlF 6 等 吸 收 产 物, 例 如 美 国 的 A-3978 法 加 拿 大 的 Alcan 法 法 国 的 Pechiney 法 等 都 是 较 为 先 进 的 干 法 吸 收 回 收 方 法 其 原 理 见 下 图 : 图 干 法 处 理 氟 化 物 废 气 工 艺 流 程 干 法 吸 收 的 优 点 是 处 理 流 程 简 单 基 建 费 用 和 运 行 费 用 较 低, 吸 收 产 物 可 直 接 作 为 生 产 原 料 使 用, 不 存 在 废 水 的 二 次 污 染 和 设 备 的 腐 蚀 问 题 考 虑 项 目 的 废 气 共 存 有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湿 法 吸 收 对 氟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都 具 有 一 定 的 吸 收 效 率, 同 时 也 可 去 除 废 气 中 的 烟 尘, 虽 然 相 比 干 法 而 言 湿 法 处 理 的 设 备 费 用 较 高, 但 综 合 考 虑 二 氧 化 硫 达 标 排 放 要 求, 本 评 价 建 议 采 用 碱 液 吸 收 湿 法 工 艺 进 行 处 理 窑 炉 尾 气 余 热 利 用 方 面, 公 司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改 造 窑 炉 墙 体, 减 少 窑 炉 体 内 温 度 散 失, 节 省 窑 炉 煤 气 的 使 用 ; 加 装 换 热 设 施 及 管 道 辅 助 设 备, 将 窑 炉 的 余 热 输 送 到 干 燥 窑 对 产 品 的 干 燥, 充 分 利 用 尾 气 余 热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贝 斯 特 企 业 在 辊 道 窑 烟 气 处 理 末 端 再 增 加 SNCR 脱 硝 ( 氨 水 20%) 装 置, 介 绍 如 下 SNCR 脱 硝 装 置 介 绍 : 即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SNCR) 对 烟 气 进 行 脱 硝 处 理, 并 采 用 氨 水 作 为 还 原 剂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SNCR) 技 术 是 目 前 主 要 的 烟 气 脱 硝 技 术 之 一 在 炉 膛 这 一 狭 窄 的 温 度 范 围 内 无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氨 水 作 为 氨 基 还 原 剂 可 选 择 性 地 还 原 烟 气 中 的 NO x, 基 本 上 不 与 烟 气 中 的 O 2 作 用, 其 原 理 如 下 : 4NO+4NH 3 +O 2 4N 2 +6H 2 O 2NO 2 +4NH 3 +O 2 3N 2 +6H 2 O 与 SCR 技 术 相 比,SNCR 技 术 没 有 SCR 技 术 所 用 的 昂 贵 的 脱 硝 催 化 剂, 其 技 244

257 术 优 势 在 于 投 资 和 运 行 成 本 少,SO 2 /SO 3 转 化 率 小, 其 脱 硝 效 率 一 般 在 40-60% 左 右 SNCR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氨 水 存 储 系 统 在 线 稀 释 计 量 系 统 喷 射 系 统 和 电 气 控 制 系 统 四 部 份 氨 水 根 据 工 况 通 过 PLC 电 控 模 块 控 制 泵 站 模 块 及 在 线 稀 释 计 量 分 配 模 块 将 适 当 的 氨 水 喷 入 炉 膛 温 度 窗 口 中, 氨 水 在 炉 窑 内 热 分 解 出 氮, 与 炉 窑 内 的 NOx 在 适 温 下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还 原 成 氮 气 和 水, 从 而 脱 除 烟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其 详 细 的 流 程 图 见 下 图 : 245

258 图 辊 道 窑 SNCR 脱 硝 工 艺 流 程 图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治 理 投 资 约 300 万 元, 占 本 次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的 1.29%,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范 围 内, 经 济 上 可 行 熔 块 窑 烟 气 治 理 工 艺 本 次 改 扩 建, 将 建 设 熔 块 窑 生 产 熔 块, 采 用 焦 油 作 为 燃 料 煤 焦 油 是 一 种 密 度 大 馏 分 重 但 硫 含 量 相 对 较 低 的 劣 质 油, 当 未 加 氢 脱 硫 前, 其 S 含 量 为 0.38% 故 煤 焦 油 直 接 燃 烧, 其 烟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和 烟 尘 项 目 采 用 拟 采 用 双 碱 法 处 理 熔 块 窑 废 气, 工 艺 如 下 : 采 用 双 碱 法 脱 硫 : 先 用 可 溶 性 的 钠 碱 吸 收 液 在 吸 收 塔 内 进 行 脱 硫, 然 后 再 用 石 灰 乳 或 石 灰 石 粉 对 钠 基 吸 收 液 进 行 再 生, 再 生 液 继 续 进 行 循 环 脱 硫 原 理 为 : 脱 硫 液 在 设 备 内 预 处 理 室 自 激 室 形 成 泡 沫 层, 气 液 得 到 充 分 接 触, 烟 气 得 到 初 湿 润 和 初 净 化 后 经 过 两 级 高 效 漩 流 装 置, 发 生 碰 撞 气 液 传 质 酸 碱 中 和 絮 凝 等 一 系 列 复 杂 效 应, 粉 尘 和 硫 化 物 一 并 除 去, 最 后 通 过 一 级 脱 水 装 置, 气 体 中 所 含 水 滴 被 除 去, 之 后 再 经 过 一 级 除 雾 器, 气 雾 被 除 去, 最 终 实 现 废 气 的 达 标 排 放 双 碱 法 有 如 下 优 点 : (1) 设 备 内 钠 基 清 液 作 为 吸 收 液, 大 大 降 低 了 结 垢 机 率 ; (2) 钠 基 吸 收 二 氧 化 硫 速 率 高, 在 较 低 的 液 气 比 下 可 得 到 较 高 的 脱 硫 率, 同 时 还 可 大 大 提 高 石 灰 的 利 用 率 (3) 脱 硫 液 循 环 使 用, 运 行 无 污 水 排 放, 没 有 二 次 污 染 该 工 艺 在 新 兴 建 兴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顺 成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实 践 证 明, 可 使 得 烟 气 达 标 排 放, 工 艺 可 行 246

259 项 目 熔 块 窑 烟 气 治 理 投 资 约 150 万 元, 占 本 次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的 0.64%,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范 围 内, 经 济 上 可 行 在 其 改 用 柴 油 为 燃 料 后, 末 端 治 理 措 施 可 拆 除 压 砖 粉 尘 治 理 工 艺 (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 压 砖 成 型 废 气 主 要 是 粉 尘 首 先, 手 动 摩 擦 压 砖 机 的 粉 尘 比 自 动 压 砖 机 的 粉 尘 更 大, 项 目 在 工 艺 设 计 上, 就 采 用 了 相 对 更 为 节 能 环 保 的 自 动 压 砖 机 自 动 压 砖 机 因 为 总 体 产 量 大, 风 量 大, 压 制 过 程 的 上 下 两 模 合 模 实 施 滚 压 时, 排 出 的 空 气 夹 带 微 细 物 料 以 模 框 为 中 心 向 四 周 喷 出, 形 成 含 尘 废 气 目 前 企 业 该 工 段 废 气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未 对 其 进 行 集 中 收 集 治 理 目 前 陶 瓷 行 业 及 耐 火 砖 行 业 对 于 压 砖 粉 尘, 大 部 分 企 业 没 有 进 行 治 理,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故 工 段 车 间 局 部 粉 尘 量 较 高, 工 人 需 佩 戴 防 尘 口 罩 进 行 作 业 虽 然 实 践 证 明, 压 砖 车 间 的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经 过 车 间 的 半 封 闭 及 自 由 沉 降, 其 对 厂 界 的 粉 尘 贡 献 量 不 大, 不 会 导 致 厂 界 粉 尘 超 标, 但 为 了 提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同 时 保 障 工 人 的 职 业 健 康, 建 议 在 压 砖 机 上 配 套 设 置 除 尘 系 统, 采 用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器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器 原 理 : 含 尘 气 体 由 除 尘 器 进 风 口 进 入 中, 下 箱 体, 通 过 滤 袋 进 入 上 箱 体 的 过 程 中 由 于 滤 袋 的 各 种 效 应 作 用, 将 粉 尘 气 体 分 离 开, 粉 尘 被 吸 咐 在 滤 袋 上, 而 气 体 穿 过 滤 袋 由 文 氏 管 进 入 上 箱 体, 从 出 风 口 排 出 含 尘 气 体 通 过 滤 袋 净 化 的 过 程 中, 随 着 时 间 增 加, 而 积 在 滤 袋 上 的 粉 尘 越 来 越 多, 因 而 使 滤 袋 的 阻 力 逐 渐 增 加, 通 过 滤 袋 的 气 体 量 逐 渐 减 少, 为 了 使 除 尘 器 能 正 常 工 作 所 以 要 把 阻 力 控 制 在 限 定 范 围 内 ( 一 般 为 毫 米 水 柱 ) 这 样 当 阻 力 升 到 限 定 范 围 的 时 候, 由 控 制 仪 发 出 指 令 按 顺 序 触 发 各 控 制 阀, 开 启 脉 冲 阀 气 包 内 的 压 缩 空 气 由 喷 吹 管 各 孔 经 文 氏 管 喷 射 到 各 对 应 的 滤 袋 内, 滤 袋 在 气 流 瞬 间 反 向 作 用 下 急 剧 膨 胀, 使 积 在 滤 袋 表 面 的 粉 尘 脱 落, 滤 袋 得 再 生 被 清 掉 的 粉 尘 落 入 灰 斗 经 排 灰 系 统 排 出 机 体, 由 于 积 在 滤 袋 上 的 粉 尘 定 期 清 除, 被 净 化 的 气 体 正 常 通 过, 保 证 除 尘 器 正 常 工 作 目 前 广 东 蒙 娜 丽 莎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陶 瓷 厂 等 企 业 已 实 施 对 压 砖 无 组 织 粉 尘 进 行 治 理, 工 程 实 践 其 去 除 率 均 可 达 到 98% 以 上, 大 大 减 少 了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器 投 资 约 75 万 元, 占 本 次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的 0.32%, 在 项 目 总 预 算 范 围 内, 经 济 上 可 行 247

260 9.1.6 煤 破 碎 粉 尘 治 理 项 目 设 置 煤 粉 破 碎 加 工 场, 破 碎 系 统 均 设 置 在 封 闭 的 钢 结 构 厂 房 内, 避 免 粉 尘 外 逸, 使 用 自 动 上 料 机 和 螺 旋 提 升 机 自 动 进 料, 入 料 过 程 封 闭, 以 减 少 粉 尘 排 放 ; 对 破 碎 和 筛 分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 除 尘 效 率 98%),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后 达 标 15m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的 煤 尘 直 接 可 作 为 煤 粉 进 入 煤 气 发 生 炉 制 造 煤 气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器 原 理 见 上 节 介 绍 堆 场 无 组 织 粉 尘 治 理 项 目 煤 堆 场 和 原 料 堆 场 均 采 用 室 内 堆 放, 为 半 开 敞 式 的 钢 架 仓 库, 非 露 天 堆 放, 可 避 免 大 风 季 节 大 量 无 组 织 粉 尘 排 放 另 外, 项 目 对 堆 场 堆 放 料 进 行 喷 水 保 湿, 可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量, 洒 水 保 湿 采 用 回 用 水 综 上 所 述, 污 染 物 经 上 述 措 施 治 理 后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很 小,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投 资 为 喷 雾 塔 废 气 治 理 400 万 元, 压 砖 粉 尘 治 理 75 万 元, 煤 破 碎 粉 尘 治 理 75 万 元, 煤 气 净 化 及 脱 硫 250 万 元, 辊 道 窑 烟 气 治 理 300 万 元, 熔 块 窑 烟 气 治 理 150 万 元, 共 1250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5.37%, 因 此, 经 济 及 技 术 上 都 是 可 行 的 248

261 9.1.8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汇 总 图 脱 硫 剂 ( 氧 化 铁 ) 煤 气 发 生 炉 洗 涤 塔 脱 硫 塔 清 洁 煤 气 尿 素 喷 雾 干 燥 塔 旋 风 除 尘 旋 流 板 净 化 塔 SNCR 脱 销 达 标 排 放 氨 水 雾 化 辊 道 窑 碱 喷 淋 达 标 排 放 熔 块 窑 双 碱 法 达 标 排 放 压 砖 粉 尘 脉 冲 袋 式 除 尘 达 标 排 放 煤 破 碎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器 达 标 排 放 图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汇 总 图 9.2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中 无 外 排 废 水 产 生, 各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混 凝 沉 降 处 理 后 回 用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球 磨 废 水 过 筛 除 铁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淋 釉 废 水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等 其 中 球 磨 废 水 过 筛 除 铁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抛 光 磨 边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均 为 SS, 水 质 简 单,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上 清 液 回 用 于 以 上 各 工 序, 水 质 不 影 响 工 艺 操 作 项 目 淋 釉 废 水 含 有 釉 料, 故 废 水 中 将 有 少 量 的 镍 铬 铅 镉 等 重 金 属, 属 于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设 置 单 独 的 污 水 处 理 回 用 装 置, 实 现 在 线 回 用, 以 减 少 釉 料 的 损 失, 无 需 排 放 项 目 工 业 废 水 的 处 理 设 施 经 现 有 工 程 实 践 证 明, 其 效 果 良 好, 可 大 大 减 少 项 目 249

262 的 取 水 量, 同 时 实 现 工 业 废 水 的 零 排 放, 有 利 于 保 护 当 地 水 体 环 境 质 量, 工 艺 可 行 项 目 改 扩 建 项 目 依 托 现 有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仅 需 在 新 厂 区 完 善 管 网 及 预 处 理 措 施, 其 投 资 约 8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34% 循 环 回 用 淋 釉 废 水 收 集 池 球 磨 废 水 抛 光 打 磨 废 水 过 筛 设 备 清 洗 水 沉 淀 池 清 水 池 回 用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图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生 活 污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到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 )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经 现 有 工 程 实 践 证 实 可 行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如 下 餐 饮 废 水 隔 油 隔 栅 粪 便 污 水 三 级 化 粪 池 格 栅 井 厌 氧 池 接 触 氧 化 池 沉 淀 池 回 用 管 道 生 活 废 水 污 泥 回 流 污 泥 贮 池 剩 余 污 泥 图 生 活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浮 渣 池 污 泥 脱 水 干 泥 外 运 地 埋 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是 一 种 1996 年 获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最 佳 实 用 推 广 技 术 的 地 埋 式 微 动 力 生 活 污 水 净 化 装 置 (96-A-W-001) 该 装 置 是 将 厌 氧 水 解, 特 种 滤 料 的 生 物 过 滤 接 触 氧 化 池 等 工 艺 组 合 而 成 的 上 流 式 厌 氧 生 物 过 滤, 接 触 氧 化 净 化 装 置 这 种 处 理 方 法 可 以 稳 定 地 将 废 水 处 理 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 ) 用 地 埋 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是 一 种 成 熟, 且 效 250

263 果 较 好 的 工 艺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主 要 用 于 瓷 泥 沙 的 搅 拌 用 水 和 抛 光 用 水, 水 质 要 求 不 高, 因 此 生 活 废 水 经 上 述 工 艺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是 完 全 可 行 的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依 托 于 原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无 需 再 新 建 9.3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球 磨 机 发 电 机 风 机 等 设 备 运 作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本 期 工 程 拟 采 取 从 声 源 上 控 制 从 传 播 途 径 上 控 制 以 及 从 总 平 面 布 置 上 控 制 等 综 合 措 施 对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加 以 控 制 一 是 项 目 在 平 面 布 置 上 优 化 设 计 采 用 闹 静 分 开 和 合 理 布 局 的 设 施 原 则, 尽 量 将 高 噪 声 源 远 离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和 厂 界 项 目 办 公 楼 远 离 泵 房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房, 设 计 合 理 二 是 采 取 声 学 控 制 措 施, 要 求 风 机 各 类 泵 空 压 机 均 建 有 良 好 隔 声 效 果 的 站 房, 避 免 露 天 布 置, 并 采 取 减 震 和 隔 声 处 理 三 是 在 车 间 厂 区 周 围 建 设 一 定 高 度 的 隔 声 屏 障, 如 围 墙, 减 少 对 车 间 外 或 厂 区 外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厂 区 周 边 种 植 一 定 的 乔 木 灌 木, 有 利 于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四 是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确 保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转 状 态, 杜 绝 因 设 备 不 正 常 运 转 时 产 生 的 高 噪 声 现 象, 如 水 泵 的 维 护, 风 机 的 接 管 等 本 次 改 扩 建, 拟 投 入 150 万 元 对 各 声 源 进 行 降 噪, 占 总 投 资 的 0.64% 对 各 类 噪 声 源 采 取 上 述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降 低 噪 声 源 强, 可 使 厂 界 达 标, 能 满 足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9.4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固 废 分 类 处 理 方 式 项 目 废 砖 坯 可 回 用 生 产 做 原 料, 残 次 品 在 回 收 后 ( 切 割 成 小 规 格 产 品 ) 其 余 则 给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用 ; 项 目 煤 在 燃 烧 及 煤 制 气 过 程 中 产 生 灰 渣, 外 卖 建 材 厂 作 为 原 料 现 有 工 程 设 置 的 污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污 泥 主 要 为 原 料, 集 中 收 集 作 为 生 产 原 料 项 目 化 工 料 及 彩 釉 的 包 装 袋 及 桶, 因 粘 附 有 化 工 物 料, 故 由 物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球 磨 机 等 设 备 需 定 期 更 换 润 滑 油, 产 生 废 机 油,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所 列 的 HW08 废 矿 物 油,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项 目 脱 硫 设 施 产 生 的 脱 硫 剂 渣 属 于 危 险 251

264 废 物, 交 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交 给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目 前 已 签 订 了 回 收 协 议, 并 执 行 三 联 单 制 度 佛 山 市 南 海 创 伟 化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佛 山 市 已 领 取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广 东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企 业, 项 目 危 废 处 理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以 上 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 方 式 均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周 期 见 表 表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贮 存 处 置 周 期 详 表 废 物 名 称 产 生 工 序 贮 存 方 法 处 置 方 法 及 周 期 废 机 油 HW08 设 备 保 养 专 用 场 贮 存, 分 类 收 集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根 据 实 际 脱 硫 剂 渣 脱 硫 专 用 场 贮 存, 分 类 收 集 情 况 决 定 周 期 废 包 装 桶 原 料 库 专 用 场 贮 存, 分 类 收 集 供 应 商 回 收 其 余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周 期 废 砖 坯 压 砖 分 类 收 集 回 用 作 为 原 料 残 次 品 烧 成 分 类 收 集 水 刀 切 割 回 用 或 其 他 建 材 厂 回 收 煤 渣 煤 气 发 生 站 分 类 收 集 建 材 厂 回 收 污 泥 污 水 处 理 专 用 容 器 回 收 作 为 原 料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软 水 制 备 分 类 收 集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废 釉 料 ( 釉 水 ) 转 产 淋 釉 设 施 清 洗 专 用 容 器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灰 除 尘 设 备 分 类 收 集 科 达 煤 气 炉 的 燃 料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桶 环 卫 清 运, 日 产 日 清 一 般 固 废 贮 存 介 绍 设 立 一 般 生 产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专 用 堆 放 场, 堆 场 应 有 防 渗 漏 防 雨 防 火 设 施, 并 远 离 敏 感 点, 不 得 露 天 设 置 固 废 堆 放 期 不 应 过 长, 原 则 上 日 产 日 清, 并 做 好 运 输 途 中 防 泄 漏 洒 落 措 施 252

265 9.4.3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介 绍 建 设 单 位 拟 建 设 一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暂 存 场 所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建 设, 危 险 废 物 的 贮 存 必 须 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的 要 求 进 行,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禁 止 将 相 互 反 应 的 危 险 废 物 在 同 一 容 器 内 混 装 ;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内 需 留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容 器 顶 部 距 液 面 之 间 的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100 mm; (2) 应 当 使 用 符 合 标 准 的 容 器 盛 装 危 险 废 物, 其 材 质 强 度 应 满 足 贮 存 要 求, 同 时, 选 用 的 材 质 必 须 不 能 与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化 学 反 应 (3)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的 地 面 与 群 脚 应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材 料 建 造, 同 时 材 料 不 能 与 废 物 产 生 化 学 反 应 贮 存 场 所 四 周 应 设 置 废 液 收 集 池, 以 便 收 集 贮 存 过 程 中 泄 露 的 液 体, 防 止 其 污 染 周 边 的 环 境 和 地 下 水 源, 该 泄 漏 的 液 体 做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 贮 存 车 间 ( 仓 库 ) 上 方 应 设 有 排 气 系 统, 以 保 证 贮 存 间 内 的 空 气 质 量 (4) 贮 存 场 所 所 有 电 器 均 应 采 用 防 爆 电 器, 易 燃 易 爆 炸 物 质 贮 存 场 所 应 配 备 足 够 的 消 防 设 施 及 设 置 自 动 强 排 风 系 统 (5) 应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作 好 危 险 废 物 的 出 入 库 管 理 记 录 和 标 识, 定 期 检 查 危 险 废 物 包 装 容 器 的 完 好 性, 发 现 破 损,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认 真 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进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及 贮 存 设 施 的 建 设 运 行 管 理,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的 贮 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地 控 制 项 目 危 废 转 移 联 单 见 报 告 附 件 9.5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对 主 要 的 毒 害 性 污 水 池 ( 主 要 是 施 釉 水 收 集 池 ) 做 好 防 渗 防 漏 工 作, 采 用 HDPE 防 渗 膜 进 行 防 渗 项 目 防 渗 安 排 资 金 100 万, 占 总 投 资 的 0.43%, 在 项 目 预 算 范 围 内 9.6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设 计 方 案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文 件 粤 环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污 染 源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导 则 的 通 知,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要 求 规 范 排 污 口 的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全 部 处 理 后 回 用, 厂 区 不 设 污 水 排 放 口 253

266 改 扩 建 项 目 设 置 喷 雾 塔 排 气 筒 1 个, 排 放 口 高 度 为 20m; 辊 道 窑 排 气 筒 1 个, 高 度 为 20m; 熔 块 窑 排 气 筒 1 个, 高 度 为 20m;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1 个, 高 度 为 15m; 煤 破 碎 粉 尘 排 放 口 1 个, 高 度 为 15m; 各 排 放 口 应 设 立 标 识 牌 预 留 采 样 监 测 孔 9.7 厂 区 硬 化 及 绿 化 要 求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规 范 应 对 厂 区 全 部 实 行 绿 化 或 硬 化 绿 化 树 种 应 根 据 生 产 性 质 和 自 然 条 件, 因 地 制 宜, 选 择 适 当 的 树 种, 给 生 产 厂 区 创 造 良 好 的 环 境 条 件, 既 要 符 合 经 济 美 观 实 用 的 原 则, 又 要 注 意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结 合, 既 可 以 美 化 生 产 区, 又 可 以 起 到 一 定 的 防 治 污 染 作 用, 如 生 活 区 的 园 林 绿 化, 厂 内 主 道 路 两 边 的 美 化 重 点 绿 化 地 段 应 该 是 产 生 高 噪 声 的 场 地 车 间 厂 房 附 近 绿 化 树 种 应 选 取 叶 冠 大 防 尘 效 果 好 防 尘 时 间 长 的 树 种, 并 要 形 成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的 立 体 防 尘 带, 绿 化 带 宽 度 应 尽 可 能 加 大 厂 区 道 路 两 旁 应 种 植 高 大 的 乔 木 与 灌 木 丛 办 公 区 应 选 择 树 形 美 观 装 饰 性 强 观 赏 价 值 高 的 乔 木 灌 木 作 骨 干, 适 当 配 置 花 坛 绿 篱 草 坪 9.8 污 染 防 治 投 资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保 治 理 费 用 概 算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表 治 理 项 目 工 程 名 称 数 量 投 资 ( 万 /a) 运 转 费 用 ( 万 /a) 喷 雾 塔 废 气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SNCR 脱 硝 ( 尿 素 ) 压 砖 煤 破 碎 废 气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辊 道 窑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20% 氨 水 ) 熔 块 窑 双 碱 法 煤 气 脱 硫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敷 设 管 网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固 废 地 下 水 危 废 暂 存 专 用 堆 场 一 般 固 废 堆 场 废 水 池 防 渗

267 风 险 事 故 池 事 故 池 绿 化 -- 绿 化 景 观 合 计 项 目 总 投 资 约 万 人 民 币, 年 产 值 万 元 人 民 币, 而 环 保 投 资 1660 万 元, 仅 占 总 投 资 的 7.1%; 运 转 费 用 117 万 元, 仅 占 总 产 值 的 0.42% 因 此, 具 有 较 强 的 经 济 可 行 性 9.9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表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序 号 验 收 类 别 包 含 设 施 内 容 监 控 指 标 与 标 准 要 求 验 收 标 准 采 样 口 1 废 水 2 工 艺 废 气 沉 淀 池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喷 雾 塔 排 气 筒 1 根 辊 道 窑 排 气 筒 1 根 熔 块 窑 排 气 筒 1 根 压 砖 粉 尘 排 气 筒 1 根 煤 破 碎 粉 尘 排 气 筒 1 根 厂 界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3 噪 声 厂 界 噪 声 4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专 用 堆 放 场 COD 60 mg/l 氨 氮 10 mg/l 20m, 粉 尘 100mg/m 3 二 氧 化 硫 206mg/m 3 氮 氧 化 物 240 mg/m 3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m, 粉 尘 50 mg/m 3 二 氧 化 硫 206 mg/m 3 氮 氧 化 物 400 mg/m 3 氟 化 物 12 mg/m 3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m, 粉 尘 50 mg/m 3 二 氧 化 硫 300 mg/m 3 氮 氧 化 物 400 mg/m 3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m, 粉 尘 120 mg/m 3 2.9kg/h 15m, 粉 尘 120 mg/m 3 2.9kg/h 粉 尘 1.0 mg/m 3 恶 臭 20( 无 量 纲 ) 昼 间 : 65dB(A) 夜 间 : 55dB(A) 交 给 有 资 质 回 收 处 理 公 司 处 置 50m 2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不 得 露 天 设 置 达 标 回 用 总 量 浓 度 达 标 总 量 浓 度 达 标 总 量 浓 度 达 标 总 量 浓 度 速 率 达 标 总 量 浓 度 速 率 达 标 DB44/ ( 第 二 时 段 ) 二 级 标 准 GB III 类 标 准 委 外 处 理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转 移 联 单 废 水 回 用 清 水 池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无 组 织 监 控 点 边 界 外 1m 5 风 险 事 故 池 具 备 具 备 -- 6 地 下 水 施 釉 池 具 备 具 备 -- 7 其 他 绿 化 种 花 种 草 种 树 / 无 裸 土 255

268 第 10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粤 环 号,2014 年 4 月 8 日 ), 珠 三 角 地 区 严 控 高 污 染 高 能 耗 项 目 不 再 新 建 扩 建 炼 化 炼 钢 炼 铁 水 泥 熟 料 ( 以 处 理 城 市 废 弃 物 为 目 的 的 项 目 及 依 法 设 立 定 点 基 地 内 已 规 划 建 设 的 生 产 线 除 外 ) 平 板 玻 璃 ( 特 殊 品 种 的 优 质 浮 法 玻 璃 项 目 除 外 ) 焦 炭 有 色 冶 炼 化 学 制 浆 等 项 目 严 格 控 制 制 浆 造 纸 印 染 电 镀 ( 含 配 套 电 镀 ) 鞣 革 铅 酸 蓄 电 池 陶 瓷 等 高 污 染 高 能 耗 项 目 建 设 各 地 可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实 施 行 业 限 批 等 更 严 格 的 环 境 准 入 标 准 制 浆 造 纸 印 染 电 镀 ( 含 配 套 电 镀 ) 鞣 革 铅 酸 蓄 电 池 陶 瓷 等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要 达 到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且 改 扩 建 项 目 要 实 现 增 产 减 污 因 此, 本 评 价 对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一 系 列 分 析 如 下 10.1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方 法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根 据 陶 瓷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评 价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同 时, 也 将 从 项 目 产 品 工 艺 末 端 治 理 及 改 扩 建 前 后 对 比 等 几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合 理 建 议 方 法 原 则 1. 从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全 过 程 考 虑 ; 2. 体 现 污 染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 3. 容 易 量 化 ; 4. 满 足 政 策 法 规 要 求 和 满 足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清 洁 生 产 概 况 清 洁 生 产 指 在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和 预 期 消 费 中, 既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把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减 至 最 小, 又 能 充 分 满 足 人 类 需 要, 使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最 大 化 的 一 种 生 产 模 式 对 生 产 而 言, 清 洁 生 产 包 括 节 约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淘 汰 有 毒 原 材 料 并 在 全 部 排 放 物 和 废 物 离 开 生 产 过 程 前 减 少 它 的 数 量 和 毒 性 256

269 对 产 品 而 言, 清 洁 生 产 策 略 旨 在 减 少 产 品 的 整 个 生 产 周 期 过 程 ( 包 括 从 原 料 提 炼 到 产 品 的 最 终 处 置 ) 中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影 响 清 洁 生 产 不 包 括 末 端 治 理 技 术 如 空 气 污 染 控 制 废 水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焚 烧 或 填 埋, 应 通 过 专 门 技 术 改 进 工 艺 技 术 和 改 变 管 理 态 度 来 实 现 总 之, 清 洁 生 产 是 进 步 的 要 求, 是 世 界 工 业 发 展 的 一 种 大 趋 势, 是 不 同 于 相 对 粗 放 的 传 统 工 业 生 产 模 式 的 一 种 方 式, 其 目 标 是 在 生 产 全 过 程 中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数 量 的 同 时, 要 求 污 染 物 最 大 限 度 地 实 现 资 源 化, 提 高 资 源 和 能 源 的 利 用 率,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减 少 或 消 除 污 染 概 括 地 说 就 是 : 低 消 耗 低 污 染 高 产 出, 是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与 环 境 效 益 相 统 一 的 工 业 生 产 基 本 模 式 它 从 根 本 上 改 变 物 流 的 过 程, 实 现 了 原 材 料 和 废 物 的 再 循 环 利 用, 这 是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要 条 件 它 强 调 了 技 术 与 生 产 逐 步 与 环 境 相 融 的 进 化 过 程 10.2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从 项 目 产 品 工 艺 末 端 治 理 及 改 扩 建 前 后 对 比 等 几 方 面, 对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具 体 如 下 产 品 项 目 产 品 为 建 筑 陶 瓷 砖, 其 由 于 装 饰 效 果 好, 性 价 比 高, 经 久 耐 用 等 优 良 特 点, 被 广 泛 应 用, 称 为 建 筑 空 间 表 面 装 饰 使 用 量 最 大 的 建 筑 材 料 根 据 建 筑 陶 瓷 的 分 类, 项 目 属 于 吸 水 率 0.5 的 资 质 玻 化 砖, 即 抛 光 砖 根 据 国 内 高 档 建 筑 陶 瓷 砖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抛 光 砖 是 建 陶 砖 类 的 成 熟 主 流 产 品, 根 据 国 外 建 筑 装 饰 发 展 趋 势, 釉 面 地 砖 将 逐 步 被 抛 光 砖 及 亚 光 砖 取 代 根 据 广 东 省 技 术 监 督 陶 瓷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站 检 验 报 告, 该 企 业 产 品 完 全 符 合 GB/T 标 准 中 附 录 G 及 GB 标 准 中 A 类 装 修 材 料 的 要 求, 产 品 属 于 优 等 品, 为 镁 质 超 白 砖, 且 无 放 射 性, 高 强 度 且 超 薄, 目 前 企 业 产 品 已 通 过 了 GB/T idt ISO14001:2004 认 证 ISO9001:2000 认 证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国 家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广 东 省 注 明 商 标 证 书 工 艺 清 洁 生 产 新 工 艺 能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生 产 环 境 友 好 的 陶 瓷 主 257

270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 1 全 湿 法 制 备 坯 料 : 全 湿 法 工 艺 优 点 为 : 少 粉 尘 污 染, 工 作 环 境 较 好 ; 改 粉 料 输 送 为 液 体 输 送, 降 低 劳 动 强 度 ; 制 得 的 粉 料 流 动 性 好, 利 于 压 制 成 型 ; 粉 料 水 分 均 匀 2 淋 釉 工 艺 : 淋 釉 工 艺 法 得 到 的 釉 面 平 整 光 滑, 烧 后 没 有 波 纹, 施 釉 浪 费 少, 没 有 空 气 污 染, 操 作 简 单, 设 备 简 单 且 易 于 清 洗 3 辊 道 窑 烧 成 工 艺 : 辊 道 窑 是 当 前 陶 瓷 工 业 中 优 质 高 产 低 能 耗 的 先 进 窑 炉, 适 合 建 筑 陶 瓷 的 低 温 快 速 烧 成 辊 道 窑 断 面 呈 扁 平 型, 制 品 一 般 为 单 层 焙 烧, 其 窑 内 基 本 不 存 在 上 下 温 差, 辊 上 下 还 能 同 时 加 热, 并 且 制 品 不 用 匣 钵, 传 热 速 率 快, 断 面 温 度 均 匀, 可 大 大 缩 短 烧 成 的 时 间, 热 耗 可 大 大 降 低 以 一 次 烧 成 釉 面 砖 为 例, 辊 道 窑 热 耗 为 kg/kg 产 品, 而 传 统 隧 道 窑 高 达 kg/kg 产 品 本 次 改 扩 建 的 辊 道 窑 将 采 用 加 长 加 宽 的 窑 炉, 且 现 有 的 辊 道 窑 也 更 换 为 加 长 加 宽 型 节 能 辊 道 窑, 其 相 比 一 般 的 辊 道 窑 可 达 到 提 高 效 率 降 低 能 耗 的 目 的 4 水 刀 磨 边 机 切 割 : 将 普 通 水 加 压 至 300mpa 的 工 作 压 力, 从 直 径 mm 的 红 宝 石 喷 嘴 以 超 音 速 将 混 有 磨 料 的 水 以 极 细 的 水 柱 喷 出, 实 现 对 被 加 工 物 料 的 打 磨 和 切 割, 可 杜 绝 粉 尘 的 产 生, 没 有 切 割 厚 度 的 限 制, 不 产 生 热 能, 不 会 燃 烧 或 产 生 热 效 应, 不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无 烟 尘, 有 利 于 保 护 环 境 ; 切 割 波 动 被 水 吸 收, 噪 音 低, 并 加 速 了 切 割 过 程 的 完 成, 其 加 工 过 程 清 洁 而 且 安 全 5 项 目 球 磨 前 的 配 料 采 用 湿 法, 可 杜 绝 配 料 及 混 料 过 程 大 量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排 放 从 本 项 目 工 艺 分 析 可 见,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设 备 项 目 生 产 使 用 了 目 前 陶 瓷 生 产 的 先 进 设 备, 具 体 如 下 : 1 煤 场 采 用 密 闭 式, 避 免 煤 尘 外 泄 2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炉 采 用 电 气 控 制 热 工 测 量 上 使 用 PLC 自 动 编 程, 以 达 到 煤 气 发 生 炉 和 煤 气 站 主 要 工 艺 参 数 操 作 自 动 化 3 辊 道 窑 采 用 加 长 加 宽 型 节 能 辊 道 窑 4 采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煤 制 气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酚 水 和 煤 焦 油, 减 少 危 险 废 物 的 产 生 258

271 末 端 治 理 陶 瓷 产 业 的 污 染 主 要 集 中 在 水 污 染 及 大 气 污 染, 与 传 统 的 陶 瓷 企 业 防 治 措 施 相 比, 项 目 的 先 进 性 体 现 详 见 表 表 末 端 治 理 对 比 表 污 染 源 传 统 及 一 般 企 业 采 取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采 取 措 施 废 水 治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治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原 料 混 合 及 破 碎 干 法, 大 量 粉 尘 湿 法, 减 少 粉 尘 喷 雾 塔 废 气 旋 风 除 尘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SNCR 脱 硝 ( 尿 素 ) 辊 道 窑 --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 氨 水 ) 熔 块 窑 废 气 碱 喷 淋 双 碱 法 压 砖 粉 尘 -- 旋 风 布 袋 除 尘 残 次 品 倾 倒 水 刀 切 割 成 小 规 模 产 品 或 其 他 拼 接 产 品 ; 外 卖 其 他 建 材 厂 改 扩 建 前 后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本 次 改 扩 建,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了 分 析 及 污 染 排 查, 对 于 可 进 一 步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工 段 进 行 改 造,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主 要 体 现 在 : 1 通 过 压 砖 工 艺 中 改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减 少 压 砖 粉 尘 的 排 放, 同 时 可 保 障 工 人 的 职 业 健 康 ; 2 辊 道 窑 废 气 治 理 确 保 脱 硫 剂 添 加 量, 加 强 设 施 维 护, 并 增 加 末 端 治 理 碱 喷 淋, 实 现 氟 化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进 一 步 减 少 工 艺 中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3 改 用 含 硫 率 为 6.9% 的 煤,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4 采 用 加 长 加 宽 型 辊 道 窑, 可 节 约 用 煤, 从 而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5 采 用 科 达 发 生 炉 生 产 空 气 煤 气, 可 减 少 焦 油 酚 水 的 产 生, 也 可 减 少 挥 发 酚 的 排 放 6 辊 道 窑 及 喷 雾 塔 烟 气 末 端 治 理 均 增 加 SNCR 脱 硝, 可 进 一 步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7 项 目 新 增 的 熔 块 窑 在 近 期 将 燃 用 现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传 统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产 生 的 焦 油, 但 由 于 该 煤 气 发 生 站 将 逐 步 改 造 成 科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故 企 业 自 身 产 生 的 焦 油 将 逐 渐 减 少, 直 至 不 产 生 焦 油 焦 油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内 危 险 废 259

272 物, 编 号 HW11, 故 熔 块 窑 燃 烧 焦 油 将 无 合 法 来 源, 必 须 逐 步 采 用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替 代 燃 料 后 可 大 大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根 据 核 算, 项 目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技 改 后, 可 减 少 粉 尘 t/a, 二 氧 化 硫 t/a, 氟 化 物 4.19t/a, 挥 发 酚 0.184t/a, 氮 氧 化 物 t/a, 可 进 一 步 提 高 其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节 能 措 施 干 法 制 粉 工 艺 : 喷 雾 干 燥 按 照 蒸 发 水 计 的 热 耗 (( ) 4.18kg) 远 低 于 压 滤 - 烘 干 工 艺 (( ) 4.18kg) 越 是 高 温 烧 成 其 能 源 消 耗 越 多, 项 目 采 用 低 温 快 烧 技 术, 烧 成 温 度 从 降 低 到 左 右, 烧 成 周 期 从 72 小 时 减 少 到 分 钟, 节 能 效 果 明 显, 节 能 潜 力 大 辊 道 窑 冷 却 带 余 热 回 收 得 到 洁 净 热 空 气, 可 直 接 用 于 助 燃 空 气 ( 可 节 省 6%-8% 燃 料 ) 或 者 用 于 坯 体 干 燥 和 喷 雾 干 燥 制 粉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本 次 评 价 选 择 新 兴 建 兴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清 洁 生 产 对 比 企 业, 具 体 如 下 表 表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同 行 业 对 比 指 标 单 位 新 兴 建 兴 现 有 工 程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废 水 量 t/ 万 m 2 产 品 CODcr( 产 生 量 ) t/ 万 m 2 产 品 粉 尘 量 t/ 万 m 2 产 品 二 氧 化 硫 t/ 万 m 2 产 品 原 材 料 利 用 率 % 根 据 对 比 可 见, 项 目 可 达 到 同 行 业 的 基 准 水 平, 对 比 结 果 可 支 持 前 体 系 综 合 论 证 结 果, 即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10.3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评 分 根 据 陶 瓷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对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260

273 评 价,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为 两 级 :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国 内 一 般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的 考 核 评 分 计 算 1) 定 量 评 价 二 级 指 标 的 单 项 评 价 指 数 计 算 对 指 标 数 值 越 高 ( 大 ) 越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指 标,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S i =S xi /S oi 对 指 标 数 值 越 低 ( 小 ) 越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指 标,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S i =S oi /S xi 式 中 : S i 第 i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单 项 评 价 指 数 如 采 用 手 工 计 算 时, 其 值 取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S xi 第 i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实 际 值 ( 考 核 年 度 实 际 达 到 值 ); S oi 第 i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评 价 基 准 值 本 指 标 体 系 各 二 级 指 标 的 单 项 评 价 指 数 的 正 常 值 一 般 在 1.0 左 右, 但 当 其 实 际 数 值 远 小 于 ( 或 远 大 于 ) 评 价 基 准 值 时, 计 算 得 出 的 S i 值 就 会 远 远 偏 离 正 常 值, 计 算 结 果 与 实 际 将 会 有 很 大 偏 差, 对 其 他 评 价 指 标 的 单 项 评 价 指 数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为 了 消 除 这 种 不 合 理 影 响, 应 对 此 进 行 修 正 处 理 修 正 的 方 法 是 : 当 S i >k/m 时 ( 其 中 k 为 该 类 一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值,m 为 该 类 一 级 指 标 中 实 际 参 与 考 核 的 二 级 指 标 的 项 目 数 ), 取 该 S i 值 为 k/m 2) 定 量 评 价 考 核 总 分 值 计 算 定 量 评 价 考 核 总 分 值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n 1 ( S i K i ) i 1 P 式 中 : P 1 定 量 评 价 考 核 总 分 值 ; n 参 与 定 量 评 价 考 核 的 二 级 指 标 项 目 总 数 ; S i 第 i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单 项 评 价 指 数 ; K i 第 i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权 重 值 若 某 项 一 级 指 标 中 实 际 参 与 定 量 评 价 考 核 的 二 级 指 标 项 目 数 少 于 该 一 级 指 标 所 含 全 部 二 级 指 标 项 目 数 ( 由 于 该 企 业 没 有 与 某 二 级 指 标 相 关 的 生 产 设 施 所 造 成 的 缺 项 ) 时, 在 计 算 中 应 将 这 类 一 级 指 标 所 属 各 二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值 均 予 以 相 应 修 正, 修 正 后 各 相 应 二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值 以 K i 表 示 : 261

274 K i K i A j 式 中 :A j 第 j 项 一 级 指 标 中, 各 二 级 指 标 权 重 值 的 修 正 系 数 A j =A 1 /A 2 A 1 为 第 j 项 一 级 指 标 的 权 重 值 ;A 2 为 实 际 参 与 考 核 的 属 于 该 一 级 指 标 的 各 二 级 指 标 权 重 值 之 和 如 由 于 企 业 未 统 计 该 项 指 标 值 而 造 成 缺 项, 则 该 项 考 核 分 值 为 零 3)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见 表 清 洁 生 产 定 量 指 标 及 权 重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值 二 级 指 标 单 位 权 重 值 评 价 基 准 值 本 项 目 综 合 能 耗 kgce/t 瓷 能 源 指 标 25 喷 雾 造 粒 能 耗 kgce/t 瓷 干 燥 工 序 能 耗 kgce/t 瓷 烧 成 工 序 能 耗 kgce/t 瓷 企 业 原 料 消 耗 t/t 瓷 资 源 指 标 22 企 业 吨 瓷 耗 新 水 t/t 瓷 工 业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 釉 浆 利 用 率 % A 类 A 类 生 产 技 术 10 放 射 性 水 平 6 B 类 - 特 征 指 标 C 类 - 产 品 合 格 率 % 废 瓷 利 用 率 % 废 坯 利 用 率 % 综 合 利 用 20 废 釉 浆 回 收 利 用 率 % 指 标 窑 炉 余 热 利 用 率 % 综 合 利 用 产 品 产 值 元 /t 瓷 外 排 废 水 量 m 3 /t 瓷 废 水 PH 值 / 1 6~9 6-9 CODcr mg/l 污 染 物 指 SS mg/l 标 SO 2 排 放 浓 度 mg/m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 昼 ) Leq[dB(A)]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 夜 ) Leq[dB(A)] 烟 ( 粉 ) 尘 浓 度 mg/m 合 计 100 / / 100 / 262

275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的 考 核 评 分 计 算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的 考 核 总 分 值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P 2 '' n F i i 1 式 中 :P 2 定 性 评 价 二 级 指 标 考 核 总 分 值 ; F i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中 第 i 项 二 级 指 标 的 得 分 值 ; n 参 与 考 核 的 定 性 评 价 二 级 指 标 的 项 目 总 数 表 清 洁 生 产 定 量 指 标 及 权 重 一 级 指 标 指 标 分 值 二 级 指 标 指 标 分 值 本 项 目 执 行 国 家 重 点 鼓 励 发 展 技 术 ( 含 陶 瓷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 的 符 合 性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建 立 及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贯 彻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符 合 性 省 级 以 上 工 程 ( 技 术 ) 中 心 中 试 基 地 4 0 改 善 燃 烧 系 统 综 合 利 用 ( 或 消 纳 ) 社 会 废 物 12 0 全 厂 性 污 水 处 理 ( 二 次 ) 及 回 用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通 过 认 证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7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7 7 老 污 染 源 限 期 治 理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6 6 计 算 P 2 为 84 分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情 况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的 考 核 评 分 计 算 为 了 综 合 考 核 陶 瓷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的 总 体 水 平, 在 对 该 企 业 进 行 定 量 和 定 性 评 价 考 核 评 分 的 基 础 上, 将 这 两 类 指 标 的 考 核 得 分 按 不 同 权 重 ( 以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为 主, 以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为 辅 ) 予 以 综 合, 得 出 该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和 相 对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是 描 述 和 评 价 被 考 核 企 业 在 考 核 年 度 内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水 平 的 一 项 综 合 指 标 国 内 大 中 型 陶 瓷 企 业 之 间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之 差 可 以 反 映 企 业 之 间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总 体 差 距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的 计 算 公 式 : P=0.7P P 2 式 中 :P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的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 263

276 P 1 P 2 分 别 为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中 各 二 级 指 标 考 核 总 分 值 和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中 各 二 级 指 标 考 核 总 分 值 根 据 目 前 我 国 陶 瓷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不 同 等 级 的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的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列 于 表 表 陶 瓷 行 业 不 同 等 级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等 级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日 用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干 压 陶 瓷 砖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P 80 P 80 P 80 清 洁 生 产 企 业 70 P<80 70 P<80 70 P<80 根 据 核 算 公 式,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综 合 指 数 为 86, 属 于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本 企 业 是 佛 山 市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验 收 陶 瓷 卫 浴 企 业 之 一 10.4 其 他 定 额 指 标 的 对 比 根 据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GB , 现 有 企 业 能 耗 限 额 准 入 值 为 : 综 合 能 耗 为 340kgce/t, 综 合 电 耗 为 400kwh/t; 新 建 的 企 业 : 综 合 能 耗 为 330kgce/t, 综 合 电 耗 为 380kwh/t 本 项 目 现 有 企 业 能 耗 限 额 先 进 值 为 : 综 合 能 耗 为 300kgce/t, 综 合 电 耗 为 320kwh/t 项 目 综 合 能 耗 215 kgce/t, 符 合 先 进 值 要 求 10.5 进 一 步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本 评 价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与 建 议, 见 表 表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改 进 方 面 提 高 措 施 达 到 目 标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采 用 国 际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生 产 设 备 利 用 替 代 无 毒 无 害 原 料, 如 铅 丹 ; 提 倡 节 能 降 耗 进 一 步 提 高 生 产 效 益 和 劳 动 生 产 率, 减 少 原 材 料 消 耗 和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原 材 料 无 毒 无 害 降 能 20%, 降 水 50% 264

277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本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量 较 大, 各 种 废 物 应 实 行 分 类 收 集, 有 利 于 最 大 限 度 地 回 收 利 用 落 实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环 保 要 求 ; 切 实 落 实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 积 极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增 加 效 益, 降 低 环 境 负 荷 成 为 行 业 样 板 项 目 在 切 实 落 实 这 些 措 施 和 建 议 后,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进 一 步 提 高, 会 创 造 更 好 的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效 益 10.6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循 环 经 济 是 与 传 统 经 济 活 动 的 资 源 消 费 产 品 废 物 排 放 开 放 ( 或 称 为 单 程 ) 型 物 质 流 动 模 式 相 对 应 的 资 源 消 费 产 品 再 生 资 源 闭 环 型 物 质 流 动 模 式 其 技 术 特 征 表 现 为 资 源 消 耗 的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和 资 源 再 生 化 其 核 心 是 提 高 生 态 环 境 的 利 用 效 率 循 环 经 济 的 技 术 主 体 要 求 在 传 统 工 业 经 济 的 线 性 技 术 范 式 基 础 上, 增 加 反 馈 机 制 一 是 在 微 观 层 次 上, 要 求 企 业 纵 向 延 长 生 产 链 条, 从 生 产 产 品 延 伸 到 废 旧 产 品 原 料 回 收 处 理 和 再 生 ; 二 是 横 向 技 术 体 系 拓 宽, 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循 环 经 济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征 之 一 是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的 资 源 和 能 源 消 耗 这 是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重 要 基 础, 也 是 污 染 排 放 减 量 化 的 前 提 循 环 经 济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征 之 二 是 延 长 和 拓 宽 生 产 技 术 链, 将 污 染 尽 可 能 的 在 生 产 企 业 内 进 行 处 理,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的 污 染 排 放 对 此, 企 业 通 过 对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进 行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以 减 少 污 染 排 放 循 环 经 济 的 技 术 特 征 之 三 是 对 生 产 和 生 活 用 过 的 废 旧 产 品 原 料 进 行 全 面 回 收, 可 以 重 复 利 用 的 废 弃 物 通 过 技 术 处 理 进 行 无 限 次 的 循 环 利 用 这 将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初 次 资 源 的 开 采, 最 大 限 度 的 利 用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造 成 污 染 的 废 弃 物 的 排 放 循 环 经 济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征 之 四 是 对 生 产 企 业 无 法 处 理 的 废 弃 物 集 中 回 收 处 理, 扩 大 环 保 产 业 和 再 生 产 业 的 规 模, 扩 大 就 业 而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和 生 产 中 将 自 觉 地 贯 彻 上 述 要 求,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点 : 1. 残 次 品 的 再 利 用, 如 利 用 水 刀 切 割 成 小 规 格 拼 接 产 品 ; 265

278 2. 危 险 废 物 通 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达 到 了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的 目 的 ; 3. 项 目 包 装 容 器 回 收 ; 4.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实 现 零 排 放 因 此, 本 项 目 将 在 生 产 中 切 实 贯 彻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10.7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本 项 目 属 于 佛 山 市 扶 优 扶 强 的 陶 瓷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佛 山 市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验 收 陶 瓷 卫 浴 企 业 之 一, 企 业 产 品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根 据 分 析, 项 目 产 品 已 获 得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通 过 对 现 有 工 程 的 技 改, 可 减 少 粉 尘 t/a, 二 氧 化 硫 t/a, 氟 化 物 4.19t/a, 挥 发 酚 0.184t/a, 氮 氧 化 物 t/a,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大 大 提 高, 据 评 价 已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要 求, 故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同 时 也 符 合 关 于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粤 环 号,2014 年 4 月 8 日 ) 精 神 266

279 第 11 章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1.1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确 定 原 则 在 确 定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时,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标 准 2. 各 污 染 源 所 排 污 染 物 其 贡 献 浓 度 与 环 境 背 景 值 叠 加 后, 应 符 合 即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采 取 有 效 的 管 理 措 施 和 技 术 措 施,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使 排 污 处 于 较 低 的 水 平 4. 各 污 染 源 所 排 放 污 染 物 以 采 取 治 理 措 施 后 实 际 所 能 达 到 的 排 放 水 平 为 基 准, 确 定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5.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1.2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和 评 价 区 实 际 情 况,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 废 水 :COD cr 氨 氮 ; 废 气 : 二 氧 化 硫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PM 10 固 废 : 生 产 固 废 11.3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项 目 污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实 现 零 排 放, 故 项 目 不 申 请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特 征,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PM 10 粉 尘 及 氟 化 物 根 据 达 标 排 放, 并 保 护 项 目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提 出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详 见 表

280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值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粉 尘 (PM 10)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建 后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扩 建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扩 建 前 后 项 目 排 放 增 减 量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总 量 指 标 (t/a) 目 前, 企 业 已 批 复 的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指 标 为 370t/a, 占 高 明 总 的 二 氧 化 硫 指 标 13000t 的 2.8% 但 为 了 提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努 力 做 到 增 产 不 增 污, 本 次 改 扩 建 后 建 设 方 将 采 用 含 硫 率 0.69% 的 煤, 相 比 目 前 采 用 的 含 硫 率 为 0.89% 的 煤, 可 大 大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量, 在 产 量 提 高 到 1.72 倍 的 基 础 上, 削 减 了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t/a, 大 大 减 少 了 单 位 产 品 的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其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为 主 流 成 熟 技 术, 可 确 保 项 目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可 达 工 业 固 废 总 量 控 制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零, 即 所 有 不 能 够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必 须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和 私 自 处 置 11.4 总 量 削 减 途 径 企 业 污 染 物 总 量 削 减 途 径 企 业 应 以 清 洁 生 产 一 级 标 准 来 建 设, 并 在 生 产 管 理 过 程 中 真 正 落 实, 是 削 减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的 根 本 方 法 采 用 含 硫 率 为 0.69% 的 煤,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建 议 在 该 区 域 实 现 管 道 天 然 气 供 应 后, 逐 渐 采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清 洁 能 源 代 替 现 有 的 水 煤 气 现 根 据 天 然 气 和 煤 的 热 值, 估 算 项 目 采 用 天 然 气 后, 项 目 煤 用 量 转 化 为 天 然 气 用 量 后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如 下 : 煤 热 值 : J/kg 天 然 气 热 值 : J/m 3 268

281 故 现 有 工 程 90000t/a 的 煤 用 量 折 算 为 天 然 气 用 量 为 m 3 /a, 改 扩 建 工 程 煤 用 量 折 算 为 天 然 气 用 量 为 m 3 /a 表 项 目 改 用 天 然 气 后 污 染 负 荷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总 体 工 程 用 煤 量 t/a 天 然 气 用 量 m 3 /a 二 氧 化 硫 t/a 氮 氧 化 物 t/a 注 : 污 染 物 系 数 按 照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第 十 分 册 ) 里 取 值 : 二 氧 化 硫 按 0.02Skg/ 万 m 3 气 计 算,S=200 氮 氧 化 物 按 18.71kg/ 万 m 3 气 计 算, 并 取 脱 硝 率 40% 可 见, 项 目 用 煤 改 为 用 气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大 大 削 减, 考 虑 项 目 尚 有 少 量 用 柴 油, 且 不 再 采 用 燃 煤 作 为 燃 料 后, 相 应 也 会 减 少 煤 破 碎 粉 尘 煤 堆 场 粉 尘 等, 故 对 全 面 煤 改 天 然 气 后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列 表 如 下 : 表 改 用 天 然 气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值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PM 10) 氟 化 物 现 有 工 程 (t/a) 改 扩 建 工 程 (t/a) 总 体 项 目 (t/a) 根 据 以 上 核 算 结 果, 对 项 目 改 造 前 后 的 单 位 产 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总 结 列 表 如 下 表 单 位 产 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对 比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PM 10) 氟 化 物 现 有 工 程 现 状 (t/ 万 m 2 ) 改 扩 建 工 程 (t/ 万 m 2 )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t/ 万 m 2 ) 改 用 天 然 气 后 总 体 工 程 (t/ 万 m 2 ) 从 上 表 可 见, 目 前 现 有 工 程 因 为 部 分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未 达 到 应 有 的 去 除 效 率, 且 269

282 用 煤 的 含 硫 率 偏 高, 导 致 单 位 产 品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较 高 经 整 改 后, 并 增 加 末 端 脱 硝 工 程 设 施, 单 位 产 品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指 标 降 低 了 t/ 万 m 2, 氮 氧 化 物 降 低 了 t/ 万 m 2, 粉 尘 降 低 了 t/ 万 m 2, 氟 化 物 降 低 了 t/ 万 m 2 当 区 域 实 现 天 然 气 供 应 后,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单 位 产 品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指 标 降 低 到 t/ 万 m 2, 氮 氧 化 物 降 低 到 t/ 万 m 2, 粉 尘 降 低 到 t/ 万 m 2, 氟 化 物 降 低 到 t/ 万 m 2 本 项 目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一 部 分 固 体 废 物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将 该 类 固 废 交 给 有 危 险 固 废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或 处 理, 不 得 擅 自 排 放 或 随 意 处 置 认 真 落 实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污 染 物 的 治 理 工 作, 使 各 污 染 物 完 全 达 标 排 放 区 域 污 染 物 总 量 削 减 途 径 对 区 域 污 染 物 总 量 的 削 减, 建 议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考 虑 : 1. 加 强 管 理 对 现 有 企 业 尤 其 是 工 业 废 物 排 放 大 户 加 强 环 境 方 面 的 管 理, 积 极 推 行 ISO14000 的 认 证 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提 倡 节 约 用 水, 采 用 各 种 措 施 ( 如 在 废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流 量 计 每 条 用 水 的 生 产 线 的 主 供 水 管 道 上 装 水 表 装 总 水 表 来 监 控 所 有 生 产 线 总 水 耗 ) 来 减 少 新 鲜 水 的 用 量 规 范 排 污 口 设 置, 加 强 各 排 污 口 的 监 督 管 理, 坚 决 制 止 多 排 偷 排 现 象 的 发 生 在 现 有 企 业 中 积 极 推 广 对 环 境 有 益 的 适 用 的 技 术 改 造, 采 用 各 种 手 段 实 行 中 水 回 用, 以 此 作 为 企 业 降 低 水 耗 的 手 段, 并 作 为 衡 量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指 标 2. 积 极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对 重 点 一 二 类 企 业 实 行 强 制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鼓 励 一 般 企 业 自 愿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3. 相 关 制 度 的 推 行 积 极 推 行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交 易 制 度, 以 此 作 为 平 衡 和 调 剂 区 域 内 各 排 污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手 段 270

283 第 12 章 产 业 政 策 和 厂 址 选 择 论 证 12.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论 证 行 业 产 业 政 策 分 析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产 品 主 要 是 建 筑 抛 光 砖, 规 模 800 万 平 方 米 /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9 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十 二 建 材 类 第 4 条 :150 万 平 方 米 / 年 及 以 上 厚 度 小 于 6 毫 米 的 陶 瓷 板 生 产 线 和 工 艺 装 备 技 术 开 发 应 用, 故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项 目 产 品 和 工 艺 均 不 属 于 广 东 省 淘 汰 类 70 万 平 方 米 / 年 以 下 的 中 低 档 建 筑 陶 瓷 砖 20 万 件 / 年 以 下 低 档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和 限 制 类 100 万 平 方 米 / 年 及 以 下 的 建 筑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则 为 允 许 类, 因 此, 改 扩 建 项 目 符 合 广 东 省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工 交 号 )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鼓 励 类 )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工 交 号 ),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的 100 万 平 方 米 / 年 及 以 下 的 建 筑 瓷 砖 生 产 线 ; 抛 光 量 低 于 0.43 立 方 米 / 千 瓦 时 的 陶 瓷 抛 光 生 产 线 ;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高 于 330kgce/t 或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电 耗 高 于 380kwh/t 的 瓷 质 砖 生 产 项 目 ; 也 不 属 于 淘 汰 类 的 70 万 平 方 米 / 年 以 下 的 中 低 档 建 筑 陶 瓷 砖, 故 项 目 符 合 佛 山 市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珠 三 角 地 区 严 格 控 制 新 建 扩 建 一 般 性 陶 瓷 企 业 淘 汰 年 生 产 能 力 在 70 万 平 方 米 以 下 的 中 低 档 建 筑 陶 瓷 砖 生 产 线 和 年 生 产 能 力 在 20 万 件 以 下 的 低 档 卫 生 陶 瓷 生 产 线 根 据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 佛 府 办 号 ), 佛 山 市 政 府 将 推 进 陶 瓷 产 业 的 调 整 提 升, 不 断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努 力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大 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促 进 陶 瓷 产 业 与 城 市 环 境 资 源 和 谐 发 展, 实 行 赶 走 污 染, 做 强 陶 都 近 期 目 标 为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特 种 陶 瓷 陶 瓷 化 工 色 釉 料 生 产 企 业 100%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能 耗 指 标 达 到 国 家 和 省 的 标 准 ; 全 市 范 围 内 不 再 新 建 扩 建 一 般 性 的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和 陶 瓷 化 工 色 釉 料 生 产 线 在 2+5 组 团 中 心 城 区 以 外 的 工 业 园 区, 在 确 保 符 合 当 地 城 市 和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以 及 相 关 环 保 清 洁 生 产 安 全 生 产 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271

284 允 许 适 度 发 展 高 新 科 技 高 端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和 特 种 陶 瓷 陶 瓷 化 工 色 釉 料 等 对 在 2+5 组 团 中 心 城 区 以 外, 符 合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评 价 方 案 等 相 关 方 面 要 求 允 许 保 留 的 企 业, 要 推 动 其 在 现 有 规 模 中 通 过 技 术 改 造 等 向 高 端 进 行 优 化 提 升 根 据 广 东 省 建 材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指 导 意 见 : 佛 山 市 将 建 设 为 省 先 进 陶 瓷 基 地 适 度 发 展 高 端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特 种 陶 瓷 陶 瓷 化 工 色 釉 料 等 ; 不 再 新 建 扩 建 一 般 性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和 陶 瓷 化 工 色 釉 料 生 产 线 ; 大 力 开 发 技 术 领 先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陶 瓷 技 术 装 备, 提 高 整 线 整 厂 成 套 供 应 能 力 根 据 调 查, 贝 斯 特 企 业 目 前 已 通 过 了 市 级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及 验 收, 并 通 过 了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其 生 产 规 模 大 企 业 知 名 度 高, 在 国 家 及 省 市 质 量 监 督 检 测 机 构 的 历 次 抽 检 中 产 品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 尺 寸 偏 差 平 整 度 吸 水 率 强 度 等 ) 均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并 接 近 欧 洲 标 准, 先 后 获 得 了 产 品 质 量 国 家 免 检 中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CCC) 证 书 中 国 III 型 环 境 标 志 证 书 国 家 A 类 绿 色 环 保 产 品 等 荣 誉 证 书 产 品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目 前 该 企 业 为 佛 山 市 扶 优 扶 强 的 陶 瓷 企 业 之 一, 因 此, 项 目 不 属 于 严 格 控 制 的 一 般 性 陶 瓷 生 产 企 业, 其 建 设 符 合 广 东 省 及 当 地 的 产 业 规 划 因 此, 改 扩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产 业 政 策 设 备 产 业 政 策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节 能 中 长 期 专 项 规 划 : 节 能 的 重 点 领 域 和 重 点 工 程 及 陶 瓷 工 业 中 陶 瓷 行 业 重 点 支 持 现 有 陶 瓷 企 业 发 展 新 型 工 艺 技 术,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大 幅 度 增 加 高 科 技 高 档 次 和 高 附 价 值 的 三 高 产 品 比 重 ; 改 变 燃 料 结 构, 采 用 洁 净 气 体 燃 料 无 匣 钵 烧 成 工 艺 支 持 采 用 大 吨 位 球 磨 机 喷 雾 干 燥 全 自 动 液 压 砖 机 辊 道 窑 快 速 烧 成 半 成 品 的 快 速 干 燥 和 智 能 模 糊 控 制 等 技 术 和 设 备, 逐 步 淘 汰 隧 道 窑 ; 推 广 高 中 压 注 浆 成 型 技 术, 采 用 宽 断 面 轻 质 节 能 窑 炉, 推 广 燃 料 气 体 化 ; 加 快 原 料 - 粉 料 - 釉 料 - 制 成 品 等 工 序 专 业 化 生 产 步 伐 和 提 高 微 机 自 控 技 术 水 平 ; 研 究 开 发 干 法 制 粉,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陶 瓷 企 业 使 用 低 质 原 料 废 渣 作 坯 体 材 料 根 据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关 于 组 织 实 施 资 源 节 约 与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示 范 工 程 的 通 知 ( 国 经 贸 资 源 [2002]880 号 ) 文 件, 以 水 煤 浆 煤 炭 气 化 等 洁 净 煤 和 天 然 气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重 点 用 油 行 业 替 代 燃 料 油 技 术 为 资 源 节 约 与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示 范 工 程 重 点 领 域 和 重 点 技 术 另 外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发 布 < 燃 煤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2]26 号 ) 鼓 励 煤 炭 气 化 液 化, 鼓 励 发 展 先 进 煤 气 化 技 272

285 术 用 于 城 市 民 用 煤 气 和 工 业 燃 气 项 目 采 用 科 达 KJFL10 型 煤 气 化 炉, 该 技 术 经 佛 山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同 意, 在 该 项 目 企 业 进 行 试 点 应 用, 见 附 件 : 佛 山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关 于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试 点 应 用 清 洁 燃 煤 气 化 技 术 与 装 备 的 复 函 佛 经 信 函 号 该 设 备 由 广 东 科 达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目 前 已 通 过 了 广 东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鉴 定 验 收 ( 粤 经 贸 技 鉴 字 号 ), 鉴 定 结 果 认 为 该 设 备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了 安 全 节 能 环 保 要 求, 与 国 内 外 现 有 粉 煤 气 化 装 置 相 比, 明 显 具 有 流 程 简 单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投 资 低 运 行 成 本 低 等 特 点,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该 产 品 也 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 获 得 了 安 徽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安 徽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认 定 证 书, 科 高 号 2010 年 12 月 24 日, 经 马 鞍 山 市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所 检 验 (2010 物 0061), 符 合 Q/MKD 标 准 2010 年 5 月 26 日, 获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颁 发 的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相 比 传 统 的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其 粗 煤 气 不 含 酚 类 物 质, 且 采 用 干 式 布 袋 滤 尘 器, 无 需 水 洗, 所 以 没 有 酚 水 污 染, 而 煤 气 本 身 所 带 的 热 量 通 过 节 能 设 备 ( 气 气 换 热 器 ) 回 收, 煤 气 不 经 水 洗 冷 却, 故 不 产 生 冷 却 水, 同 时 炉 内 温 度 达 到 焦 油 裂 解 温 度, 故 不 产 生 焦 油 可 见, 项 目 采 用 的 煤 制 气 设 备 属 于 国 家 认 可 的 先 进 设 备,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佛 山 市 煤 制 气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方 案 ( 佛 府 办 号 ) 及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煤 制 气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 明 府 办 号 ), 当 地 政 府 对 煤 制 气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明 确 的 控 制 要 求,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在 选 址 选 型 污 染 治 理 等 方 面 均 符 合 其 要 求 可 见, 本 改 扩 建 项 目 采 用 的 设 备 及 煤 气 发 生 炉 均 符 合 国 家 当 地 政 府 环 保 节 能 相 关 要 求 12.2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相 符 性 论 证 项 目 选 址 高 明 和 合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见 图 , 可 见 项 目 用 地 为 规 划 的 建 设 用 地,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项 目 已 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 获 得 佛 山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批 复 同 意 使 用 该 用 地, 用 地 类 型 为 工 业 用 地, 佛 高 国 用 (2011) 第 号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合 法, 符 合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273

286 本 项 目 图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12.3 规 划 相 符 性 论 证 与 佛 山 市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佛 山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1 月 30 日 审 议 批 准 ), 以 高 新 技 术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和 现 代 管 理 技 术 改 造 提 升 家 用 电 器 陶 瓷 建 材 纺 织 服 装 有 色 金 属 及 制 品 家 具 食 品 饮 料 等 优 势 传 统 产 业, 培 育 形 成 更 多 的 龙 头 企 业 名 牌 产 品 和 驰 名 商 标, 鼓 励 制 造 企 业 创 新 发 展 思 路, 274

287 加 快 发 展 高 技 术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并 率 先 形 成 集 群,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发 展 特 种 功 能 陶 瓷 薄 板 陶 瓷 节 能 家 电 低 碳 纺 织 产 品 优 质 金 属 材 料 环 保 家 具 等 创 新 产 品, 项 目 属 于 建 筑 陶 瓷 生 产 类,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佛 山 市 产 业 规 划 与 高 明 区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明 府 字 号 ), 引 领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加 快 实 施 名 牌 带 动 战 略, 以 骨 干 企 业 和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为 重 点, 集 中 力 量 培 育 一 批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自 主 核 心 技 术 的 驰 ( 著 ) 名 商 标 和 名 牌 产 品, 促 进 企 业 产 品 结 构 和 全 区 产 业 结 构 的 优 化 升 级 根 据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工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 ) 借 佛 山 市 开 展 陶 瓷 产 业 调 整 提 升 工 作 的 东 风, 加 快 建 设 佛 山 新 材 料 产 业 示 范 园, 使 其 成 为 佛 山 市 建 设 世 界 级 现 代 陶 瓷 产 业 的 重 要 载 体 在 工 作 推 进 中 要 控 制 总 量 淘 汰 落 后 优 化 结 构 提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三 是 加 快 引 进 和 发 展 电 子 信 息 材 料 高 分 子 材 料 纳 米 材 料 光 电 子 材 料 生 物 医 用 材 料 高 性 能 金 属 材 料 高 性 能 陶 瓷 材 料 以 及 其 它 新 材 料 研 发 设 计 与 生 产, 开 发 多 功 能 智 能 仿 生 等 复 合 材 料 项 目 属 于 陶 瓷 建 材 类, 因 此, 符 合 高 明 区 产 业 规 划 12.4 环 境 相 符 性 论 证 与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第 十 八 条, 在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经 济 区 范 围 内 禁 止 建 设 小 型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印 染 燃 料 炼 油 农 药 和 其 它 污 染 严 重 的 企 业 从 建 设 项 目 的 行 业 性 质 和 规 模 看,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该 条 例 限 制 的 范 围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一 五 规 划, 在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从 事 可 能 污 染 水 源 水 质 的 活 动, 禁 止 建 设 与 供 水 设 施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项 目, 限 期 拆 除 已 设 置 的 排 污 口 ; 禁 止 在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建 设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项 目 和 设 立 装 卸 垃 圾 油 类 及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的 码 头 项 目 所 在 地 排 水 的 受 纳 水 体 为 东 侧 农 灌 及 排 洪 渠, 其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IV 类, 不 属 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且 项 目 通 过 自 建 污 水 站 处 理 污 水 后 达 标 回 用, 可 实 现 污 水 零 排 放, 因 此, 项 目 符 合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一 五 规 划 及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275

288 与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一 五 规 划 : 重 点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的 水 质 保 护, 保 护 全 区 工 业, 农 业 和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及 水 质 区 镇 ( 街 道 ) 要 对 辖 区 内 的 各 饮 用 水 源 区 制 定 严 格 的 保 护 措 施 对 威 胁 饮 用 水 源 的 重 点 污 染 源 必 须 优 先 予 以 整 治 搬 迁 或 关 闭 按 照 市 的 要 求 调 整 西 江 饮 用 水 源 及 保 护 范 围 完 善 西 部 各 镇 的 饮 用 水 源, 加 强 对 原 有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项 目 选 址 地 表 水 为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为 综 合 用 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Ⅱ 类 地 表 水, 但 不 属 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因 此 符 合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与 当 地 区 域 环 境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污 染 物 只 要 切 实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就 能 够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另 一 方 面,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经 过 监 测,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符 合 环 境 控 制 质 量 标 准 (GB ,2000 年 修 正 版 ) 二 级 标 准, 噪 声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说 明 区 域 大 气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尚 有 较 大 的 环 境 容 量 地 表 水 高 明 河 项 目 段 已 不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水 质 标 准, 但 项 目 通 过 末 端 治 理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完 善, 可 实 现 污 水 零 排 放, 对 高 明 河 项 目 段 水 质 无 不 良 影 响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与 当 地 环 境 区 划 是 相 符 的 276

289 第 13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国 内 目 前 尚 无 统 一 标 准 此 外, 拟 建 项 目 所 排 污 染 物 作 用 于 自 然 环 境 而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其 过 程 和 机 理 是 十 分 复 杂 的, 其 中 有 许 多 不 确 定 因 素 而 且, 许 多 因 环 境 污 染 而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和 由 于 污 染 防 治 而 带 来 的 环 境 收 益, 较 难 计 量 或 是 很 难 准 确 以 货 币 形 式 来 表 达 为 此, 本 报 告 在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中, 对 于 可 计 量 部 分 给 予 定 量 表 达, 其 它 则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方 法 予 以 估 算, 或 者 给 予 忽 略 因 此, 本 章 节 分 析 的 结 果, 只 能 反 映 一 种 趋 势, 谨 供 参 考 13.1 分 析 方 法 以 资 料 分 析 为 主, 在 详 细 了 解 项 目 的 工 程 概 况 和 污 染 物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的 基 础 上, 运 用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方 法 对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估 算 和 分 析 评 价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是 最 常 用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方 法 和 政 策 方 法 利 用 该 方 法 对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分 析 将 有 利 于 正 确 分 析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费 用 是 总 投 资 的 一 部 分, 而 效 益 包 括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即 : 费 用 = 生 产 成 本 + 社 会 代 价 + 环 境 损 害 效 益 = 经 济 效 益 + 社 会 效 益 + 环 境 效 益 13.2 环 保 投 资 本 项 目 拟 投 入 资 金 用 于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及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总 额 约 1660 万, 年 运 转 费 用 约 117 万 废 气 表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治 理 项 目 工 程 名 称 数 量 投 资 ( 万 /a) 运 转 费 用 ( 万 /a) 喷 雾 塔 废 气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 旋 流 板 脱 硫 +SNCR 脱 硝 压 砖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煤 破 碎 布 袋 除 尘 辊 道 窑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熔 块 窑 双 碱 法 煤 气 脱 硫 脱 硫 剂 + 脱 硫 塔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敷 设 管 网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固 废 危 废 暂 存 专 用 堆 场 一 般 固 废 堆 场

290 地 下 水 废 水 池 防 渗 风 险 事 故 池 事 故 池 绿 化 -- 绿 化 景 观 合 计 损 失 估 算 资 源 和 能 源 流 失 的 损 失 项 目 流 失 的 资 源 和 能 源 主 要 是 水 资 源 和 煤, 具 体 计 算 见 下 表 : 表 项 目 资 源 和 能 源 流 失 损 失 估 算 序 号 项 目 流 失 量 (t/a) 单 价 ( 元 /t) 价 值 ( 万 元 /a) 1 水 煤 合 计 / /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将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损 失, 主 要 包 括 对 公 共 设 施 建 筑 物 水 生 生 物 等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此 类 损 失 很 难 计 算, 但 根 据 国 内 环 保 科 研 机 构 对 各 类 企 业 进 行 调 查 统 计 的 结 果, 此 部 分 约 为 资 源 和 能 源 流 失 损 失 的 25% 经 类 比 估 算,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损 失 约 为 万 元 / 年 (RE 值 ) 污 染 物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损 害 本 项 目 所 有 污 染 源 均 达 标 排 放, 但 是 仍 有 可 能 对 评 价 区 内 人 群 健 康 带 来 一 些 影 响, 而 这 种 影 响 是 污 染 物 多 年 对 人 体 作 用 而 累 积 产 生 的, 此 类 损 失 也 难 以 估 算 经 类 比 调 查, 此 类 损 失 约 为 2 倍 RE 值, 其 损 失 为 万 元 / 年 13.4 项 目 的 经 济 与 社 会 效 益 项 目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人 民 币, 年 总 产 值 万 元,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2.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带 动 当 地 建 筑 建 材 安 装 等 产 业 的 发 展 ; 项 目 投 产 278

291 后, 将 带 动 当 地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3. 解 决 当 地 就 业 13.5 环 境 经 济 指 标 与 评 价 1. 环 保 费 用 与 项 目 总 产 值 的 比 较 本 处 所 指 的 环 保 费 用 有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和 环 保 费 用 组 成 其 中, 环 保 年 费 用 包 括 三 废 处 理 设 施 运 转 费 折 旧 费 绿 化 费 排 污 及 超 标 排 污 费 污 染 事 故 赔 偿 费 环 保 管 理 费 ( 公 关 及 业 务 活 动 费 ) 等 根 据 运 转 费 用 估 算 和 建 设 方 经 验, 项 目 投 产 后 环 保 年 费 用 约 为 117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年 平 均 销 售 收 入 可 达 万 元 项 目 环 保 费 用 与 年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 HZ=(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 环 保 年 费 用 )/ 年 销 售 收 入 =( )/28000=6.35% 2. 环 保 费 用 与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HJ=(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 环 保 年 费 用 )/ 项 目 总 投 资 =( )/23300=7.63% 3. 环 保 费 用 与 污 染 损 失 的 比 例 本 评 价 的 污 染 损 失 是 指 拟 建 项 目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当 地 环 境 所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按 照 经 验, 污 染 损 失 一 般 大 于 污 染 防 治 投 资 为 4~5 倍, 本 评 价 取 5 倍 计 算 在 不 采 取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时,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约 为 8300 万 元 /a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后,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降 为 万 元 /a 减 少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为 上 述 两 者 之 差, 即 万 元 /a 环 保 费 用 与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的 比 例 为 : HS=(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 环 保 年 费 用 )/ 减 少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 )/ =24.8% 4.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的 环 境 效 益 ES=( 减 少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 环 保 年 费 用 )/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 )/1660= 环 保 年 费 用 的 环 境 效 益 279

292 Ei= 减 少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 环 保 年 费 用 = /117= 综 合 分 析 1HJ 比 较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新 建 工 业 企 业 环 保 投 资 以 5~6% 为 宜, 而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的 7.63%, 说 明 企 业 非 常 重 视 环 保 投 资 2HS 值 分 析 关 于 HS 值, 我 国 环 境 污 染 较 严 重 的 企 业 大 约 为 22.7%~43.5% 之 间 拟 建 项 目 HS 值 为 24.8%, 较 为 合 理 3 环 保 投 资 的 总 经 济 效 益 拟 建 项 目 ES 值 为 4.2, 这 意 味 着 每 1 万 元 的 环 保 投 资, 每 年 将 减 少 4.2 万 元 的 环 保 经 济 损 失, 环 保 投 资 是 合 算 的 4Ei 值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Ei 值 为 61.2, 亦 即 1 元 的 环 保 年 费 用 可 得 到 61.2 元 的 收 益, 可 以 说 明 其 环 保 年 费 用 的 效 用 280

293 第 14 章 公 众 参 与 14.1 目 的 和 意 义 公 众 参 与 (public participation)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重 要 的 内 容, 包 括 任 何 社 会 团 体 在 内 的 公 众 都 可 直 接 参 与 环 境 保 护 活 动, 而 且 随 着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日 益 深 入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的 各 个 方 面, 可 以 预 见 公 众 参 与 在 环 评 中 的 作 用 将 会 越 来 越 大 在 中 国 21 世 纪 议 程 ( 中 国 21 世 纪 人 口 环 境 与 发 展 白 皮 书 ) 第 二 十 章 团 体 及 公 众 参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中 明 确 指 出 : 团 体 及 公 众 既 需 要 参 与 有 关 环 境 与 发 展 的 决 策 过 程, 特 别 是 参 与 那 些 可 能 影 响 到 他 们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社 区 决 策, 也 需 要 参 与 对 决 策 执 行 的 监 督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五 条 指 出 : 国 家 鼓 励 有 关 单 位 专 家 和 公 众 以 适 当 方 式 参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8 年 11 月 29 日 令 发 布 实 施 ) 第 15 条 也 作 出 了 原 则 性 的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征 求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有 关 单 位 和 居 民 的 意 见, 从 而 明 确 规 定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程 序 中 公 众 的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这 种 方 式, 将 建 设 项 目 的 有 关 情 况 告 知 给 公 众, 征 求 公 众 的 意 见, 为 建 设 项 目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解 决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问 题, 为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决 策 提 供 参 考 意 见 另 外,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这 种 方 式, 可 以 起 到 公 众 企 业 政 府 之 间 良 好 的 沟 通, 对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间 相 互 协 调 发 展,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14.2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范 围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根 据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特 点,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的 居 民 为 主 要 的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如 榕 根 村 罗 格 岭 脚 村 大 简 村 等 调 查 方 式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两 种 方 式, 第 一 种 是 以 发 放 调 查 表 和 周 边 村 委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告 文 件 的 方 式 进 行, 第 二 种 以 网 上 公 示 形 式 进 行 第 一 种 方 式, 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 在 项 目 选 址 附 近 居 民 点 进 行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意 281

294 见 征 询 调 查 的 公 告, 在 村 委 公 告 栏 中 张 贴 告 示, 告 知 公 众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共 公 示 了 10 个 工 作 日 ; 由 于 编 制 期 间, 建 设 方 调 整 了 扩 建 规 模, 故 于 2012 年 5 月 2 日 重 新 进 行 了 张 贴 告 示 公 示, 共 公 示 了 10 个 工 作 日 第 二 种 方 式, 将 本 项 目 信 息 上 传 到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站 ( 网 址 :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时 间 为 2011 年 6 月 7 日 年 6 月 20 日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时 间 为 2011 年 7 月 23 日 年 8 月 6 日 由 于 编 制 期 间, 建 设 方 调 整 了 扩 建 规 模, 故 重 新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简 本 公 示, 更 改 生 产 规 模 后 公 示 地 址 为 建 设 方 企 业 网 站 ), 公 示 时 间 为 2012 年 5 月 12 日 -5 月 25 日 在 公 众 对 项 目 有 了 一 定 了 解 后, 采 用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的 形 式 进 行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2012 年 5 月 26 日 发 放, 填 写 后 当 日 收 回 ), 并 对 调 查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汇 总 调 查 的 公 众 范 围 主 要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调 查 区 域 覆 盖 评 价 区 内 政 府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周 边 村 民 调 查 表 内 容 见 下 表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扩 建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姓 名 : 性 别 : 职 业 : 文 化 程 度 : 年 龄 : 居 住 地 ( 或 所 属 企 业 ): 联 系 电 话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项 目 名 称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建 设 地 点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沧 江 工 业 园 ( 明 城 园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 产 品 工 艺 球 磨 过 筛 除 铁 喷 雾 干 燥 压 砖 烧 成 抛 光 检 验 生 产 废 水 来 源 于 球 磨 废 水 抛 光 废 水 过 筛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淋 釉 废 水 生 活 主 要 环 境 问 污 水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等 废 气 机 械 运 行 产 生 题 的 噪 声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 经 处 理 后 的 污 废 水 全 部 回 用, 不 排 放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采 用 旋 风 除 尘 及 脱 硫 塔 处 理 ; 烧 成 采 用 脱 硫 剂 脱 硫 ; 采 用 密 封 物 料 输 送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排 放 ; 煤 气 采 用 脱 硫 剂 + 洗 涤 塔 + 脱 硫 塔 进 行 净 化 噪 声 处 理 措 施 : 项 目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对 设 备 基 础 进 行 减 振 防 噪 处 理 ; 对 于 噪 音 声 源 强 度 高 的 设 备, 进 行 吸 音 隔 声 处 理, 加 装 消 声 设 备 固 废 处 理 措 施 : 生 活 垃 圾 生 产 固 废 等 分 类 收 集 和 储 存, 减 少 排 放, 妥 善 处 置 请 在 选 定 的 项 目 上 打 1 您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附 近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2 您 觉 得 本 地 区 最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很 满 意 比 较 满 意 还 能 接 受 不 满 意 水 污 染 废 气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固 废 污 染 3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会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固 体 废 弃 物 风 险 282

295 带 来 哪 些 环 境 问 题? 4 您 认 为 企 业 能 否 解 决 自 身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问 题? 5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是 否 有 益? 6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选 址 是 否 合 适? 7 您 认 为 企 业 目 前 的 防 治 措 施 是 否 合 理 有 效 8 您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不 支 持 原 因 支 持 的 条 件 9 您 对 生 产 企 业 有 什 么 要 求? 10 您 有 什 么 其 它 要 求 和 建 议? 完 全 能 够 基 本 能 够 不 能 不 知 道 有 益 微 小 没 有 不 知 道 完 全 合 适 基 本 合 适 不 合 适 不 知 道 合 理 不 合 理 不 清 楚 支 持 不 支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无 所 谓 调 查 问 卷 及 公 示 图 片 现 场 公 示 图 片 及 网 上 公 示 材 料 截 屏 见 图 图

296 图 现 场 公 示 照 片 284

297 图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截 屏 285

298 14.3 调 查 统 计 及 分 析 图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截 屏 调 查 情 况 统 计 在 环 评 信 息 现 场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公 众 对 此 项 目 提 出 异 议 及 反 对 意 见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发 出 问 卷 80 份, 收 回 问 卷 78 份,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97.5%, 均 为 项 目 周 边 村 民, 参 与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总 结 如 下 : 表 公 众 参 与 人 员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职 业 文 化 程 度 年 龄 联 系 方 式 所 属 村 镇 / 单 位 1 李 ** 女 农 民 初 中 古 柳 村 2 梁 ** 男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3 夏 ** 女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4 温 ** 男 农 民 高 中 *** 古 柳 村 5 梁 ** 女 工 人 初 中 *** 古 柳 村 286

299 6 杨 ** 男 农 民 中 专 *** 古 柳 村 7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8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9 杨 ** 男 农 民 高 中 *** 古 柳 村 10 杨 ** 女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1 伍 ** 女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2 林 ** 女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3 吴 ** 男 -- 高 中 *** 古 柳 村 14 吴 ** 女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5 谢 ** 男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6 余 ** 男 农 民 初 中 *** 古 柳 村 17 * 宝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18 杨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19 杨 * 芬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0 余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1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2 谢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3 蔡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4 刘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5 余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6 杨 ** 男 农 民 高 中 *** 罗 格 村 27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28 杨 ** 男 个 体 户 初 中 *** 罗 格 村 29 黄 惠 * 女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30 杨 ** 男 农 民 高 中 *** 罗 格 村 31 杨 ** 女 工 人 高 中 *** 罗 格 村 32 杨 ** 男 个 体 户 初 中 *** 罗 格 村 33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34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35 杨 ** 男 农 民 高 中 *** 罗 格 村 36 李 ** 女 工 人 初 中 *** 罗 格 村 37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罗 格 村 38 杨 ** 男 个 体 户 高 中 *** 罗 格 村 39 杨 ** 男 工 人 中 专 *** 罗 格 村 40 杨 ** 女 工 人 初 中 *** 罗 格 村 41 杨 * 男 工 人 高 中 *** 罗 格 村 42 杨 ** 男 工 人 高 中 *** 罗 格 村 43 陈 ** 女 村 干 部 大 专 *** 明 南 村 44 李 ** 女 -- 大 专 *** 榕 根 村 45 刘 ** 女 农 民 初 中 榕 根 村 46 * 月 荣 女 农 民 初 中 48 - 榕 根 村 47 陈 ** 女 主 管 中 专 *** 榕 根 村 48 严 ** 女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49 余 ** 女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287

300 50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51 余 ** 男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52 杨 ** 男 工 人 初 中 *** 榕 根 村 53 杨 ** 男 工 人 初 中 *** 榕 根 村 54 梁 ** 女 农 民 小 学 *** 榕 根 村 55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56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57 杨 ** 男 个 体 户 初 中 *** 榕 根 村 58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榕 根 村 59 杨 ** 男 个 体 户 初 中 *** 榕 根 村 60 钟 ** 女 工 人 初 中 *** 榕 根 村 61 温 ** 女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2 欧 ** 女 农 民 初 中 樟 村 63 * 志 孙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4 陈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5 吴 ** 女 农 民 初 中 樟 村 66 梁 ** 女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7 李 ** 女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8 邓 * 女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69 杨 ** 男 务 农 初 中 *** 樟 村 70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1 杨 ** 男 农 民 高 中 *** 樟 村 72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3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4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5 林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6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7 杨 ** 男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78 谢 ** 女 农 民 初 中 *** 樟 村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单 位 调 查 发 出 问 卷 4 份, 收 回 问 卷 4 份,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100% 参 与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 单 位 代 表 ) 情 况 表 序 号 单 位 单 位 代 表 人 联 系 方 式 答 复 情 况 1 佛 山 市 鸿 成 润 滑 油 有 限 公 司 李 ** 88930*** 同 意 建 设 2 佛 山 市 欧 朗 板 业 有 限 公 司 霍 ** 88933*** 同 意 建 设 3 高 明 蓝 益 胶 黏 剂 有 限 公 司 林 ** 88832*** 同 意 建 设 4 明 南 村 委 会 吴 ** *** 同 意 建 设 注 : 榕 根 村 为 自 然 村, 行 政 隶 属 于 明 南 村 委 会 288

301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排 洪 渠 工 程 由 明 城 水 利 所 规 划 设 计, 并 由 明 城 建 设 部 门 投 标 施 工, 明 城 水 利 所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不 属 于 项 目 建 设 方 施 工 范 围, 详 见 附 件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水 利 所 出 具 的 证 明 本 次 评 价, 在 榕 根 樟 村 罗 格 古 柳 等 进 行 了 公 示 根 据 调 查 统 计, 公 众 参 与 均 为 当 地 居 民, 占 100%, 其 中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占 100%,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情 况 比 较 熟 悉 ; 调 查 单 位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行 政 村 村 委 会 及 周 边 企 业, 占 100%; 项 目 调 查 人 员 组 成 均 满 足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管 理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意 见 ( 粤 环 [2007]99 号 )70% 的 要 求 ; 本 次 评 价 所 调 查 的 群 众 均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程 度, 他 们 对 情 况 的 反 映 比 较 客 观 透 彻 ;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成 果 是 有 代 表 性 的, 可 信 的, 详 见 附 件 在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及 第 二 次 简 本 公 示 的 共 20 个 工 作 日 中, 建 设 单 位 和 评 价 单 位 均 未 收 到 任 何 反 对 方 面 的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分 析 综 合 各 方 面 的 意 见,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如 下 : 表 公 众 调 查 参 与 人 员 文 化 程 度 一 览 表 文 化 程 度 初 中 及 以 下 中 专 / 高 中 大 专 大 学 以 上 不 详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79.5% 18% 2.5% 0 0 表 公 众 调 查 参 与 人 员 职 业 状 况 一 览 表 职 业 农 民 工 人 个 体 户 不 详 人 数 比 例 75.6% 15.4% 6.4% 2.6% 表 公 众 调 查 参 与 人 员 年 龄 结 构 一 览 表 年 龄 段 < >55 不 详 人 数 比 例 7.7% 50% 32% 9% 1.3% 289

302 表 公 众 参 与 统 计 结 果 您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附 近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您 觉 得 本 地 区 最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会 带 来 哪 些 环 境 问 题? 您 认 为 企 业 能 否 解 决 自 身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问 题?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是 否 有 益?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选 址 是 否 合 适? 您 认 为 企 业 目 前 的 防 治 措 施 是 否 合 理 有 效 您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不 支 持 原 因 支 持 的 条 件 您 对 生 产 企 业 有 什 么 要 求? 您 有 什 么 其 它 要 求 和 建 议? 很 满 意 比 较 满 意 还 能 接 受 不 满 意 64(82.1%)14(17.9%) 水 污 染 废 气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固 废 污 染 74(94.9%)78(100%)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固 体 废 弃 物 风 险 73(93.6%)75(96.2%) 76(97.4%) 完 全 能 够 基 本 能 够 不 能 不 知 道 74(94.9%) 4(5.1%) 有 益 微 小 没 有 不 知 道 76(97.4%) 2(2.6%) 完 全 合 适 基 本 合 适 不 合 适 不 知 道 67(85.9%)10(12.8%) 1(1.3%) 合 理 不 合 理 不 清 楚 73(93.6%) 5(6.4%) 支 持 不 支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无 所 谓 76(97.4%) 2(2.6%) 无 无 解 决 就 业,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带 旺 本 地 经 济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降 低 对 村 的 影 响 加 强 环 保 意 识, 切 实 考 虑 周 边 环 境 优 先 考 虑 接 收 当 地 辖 区 村 民 就 业 备 注 : 有 些 为 多 选, 均 统 计 在 内 185.9% 的 调 查 对 象 认 为 项 目 选 址 完 全 合 适,12.8% 认 为 基 本 合 适, 无 人 认 为 不 合 适 2 在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及 有 关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信 息 后,97.4% 的 调 查 对 象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2.6% 的 调 查 对 象 表 示 无 所 谓, 无 人 反 对 3 公 众 认 为 该 项 目 会 带 来 大 气 (96.2%) 废 水 (93.6%) 声 (97.4%)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问 题, 说 明 公 众 具 有 较 强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497.4% 的 调 查 对 象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建 设 会 产 生 有 利 影 响, 290

303 2.6% 认 为 影 响 微 小 5 被 调 查 的 4 家 单 位 均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其 中 明 南 村 委 会 提 出 建 议,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沟 通,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 佛 山 市 欧 朗 板 业 有 限 公 司 提 出 建 议, 加 强 环 保 治 理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所 在 地 政 府 和 公 众 是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希 望 地 方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也 承 诺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和 建 成 后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消 除 或 减 缓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4.4 公 众 意 见 答 复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应 基 本 为 大 部 分 公 众 所 认 同, 调 查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表 示 支 持, 但 普 遍 都 希 望 : 项 目 在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间 解 决 好 污 染 问 题, 加 强 管 理, 并 能 解 决 周 边 村 民 的 就 业 问 题, 提 高 村 民 经 济 收 入 评 价 认 为 大 部 分 群 众 的 建 议 合 理, 予 以 采 纳, 并 应 引 起 建 设 方 的 足 够 重 视, 无 群 众 反 对 项 目 建 设 有 鉴 于 此, 为 了 确 保 本 项 目 在 建 成 后 被 当 地 群 众 接 受, 防 止 环 境 纠 纷 的 产 生, 建 设 单 位 对 公 众 的 意 见 做 如 下 回 应 : (1) 在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做 出 承 诺 和 保 证, 确 保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经 过 处 理 排 放 时 的 各 项 指 标 应 达 到 国 家 和 省 市 标 准, 降 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 (2)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杜 绝 一 切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3)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及 时 向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验 收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正 式 投 产, 切 实 做 到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艺 同 时 运 行 ; (4) 建 设 期 间 和 建 成 后, 切 实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的 管 理,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率 (5) 优 先 录 取 周 边 村 民, 解 决 就 业 14.5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项 目 建 设 方 明 确 表 示 采 用 成 熟 可 靠 的 工 艺 来 处 理 项 目 生 产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保 证 各 种 污 染 物 的 最 好 治 理 效 果 和 最 低 排 放 浓 度, 保 证 不 扰 民, 不 对 居 住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 在 建 设 期 间 及 建 成 后, 与 周 围 群 众 进 行 广 泛 深 入 的 宣 传, 虚 心 听 取 意 见, 保 持 畅 通 的 沟 通 与 交 流 环 评 报 告 认 为 项 目 在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要 求 后, 是 完 全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的 影 291

304 响 很 小, 经 过 前 面 分 析 和 预 测,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本 报 告 对 公 众 提 出 的 建 议 已 经 落 实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各 个 章 节 中 292

305 第 15 章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而 行 之 有 效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制 度 是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15.1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环 境 管 理 的 基 本 任 务 对 于 项 目 来 说, 环 境 管 理 的 基 本 任 务 是 :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避 免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质 量 的 损 害 为 了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就 需 要 加 强 计 划 生 产 技 术 质 量 设 备 劳 动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把 环 境 管 理 渗 透 到 整 个 企 业 管 理 中, 将 环 境 管 理 融 合 在 一 起, 以 减 少 从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排 出 的 污 染 物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对 企 业 的 生 产 环 节 配 备 各 种 计 量 及 自 动 化 监 控 设 备, 对 生 产 的 时 间 温 度 压 力 均 实 现 自 动 化 控 制 ; 另 外,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建 立 企 业 环 保 监 测 档 案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厂 内 成 立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小 组 及 环 保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由 副 总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有 2 3 名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成 立 了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组 织 机 构, 煤 气 站 专 门 管 理 机 构, 各 机 构 成 员 组 成 见 章 节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的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环 境 污 染 保 护 法 和 标 准 ; 2. 组 织 制 定 和 修 改 企 业 的 环 境 污 染 保 护 管 理 体 制 规 章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 ; 3.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标 准 ; 4. 检 查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计 划 ; 5. 建 立 资 料 库, 管 理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及 资 料 的 收 集 与 存 档 ; 6.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制 定 定 期 维 修 机 器 设 备 制 度 ; 293

306 7. 监 督 三 同 时 的 执 行 情 况, 尤 其 重 视 污 染 处 理 措 施 的 运 行 效 果 ; 8. 积 极 配 合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 9. 定 期 组 织 宣 传 学 习 环 境 保 护 科 普 知 识, 提 高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的 防 范 能 力 ; 10. 污 水 站 原 料 车 间 煤 气 站 等 环 保 设 备 运 行 部 门 的 自 我 检 查 及 巡 查 环 境 保 护 规 章 制 度 和 措 施 制 定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和 定 期 监 测 制 度 ; 按 国 家 规 定 制 定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理 处 置 和 转 移 制 度 ; 制 定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处 理 制 度 ; 制 定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防 护 制 度 等 ; 以 及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等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制 定 了 以 下 规 章 制 度 : 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应 急 预 案,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煤 气 站 应 急 预 案 ; 4.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2,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理 的 主 要 内 容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督 主 要 内 容 防 治 对 象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理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噪 声 水 施 工 场 地 硬 化,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建 筑 垃 圾 及 多 余 弃 土 及 时 清 运 施 工 场 地 车 辆 出 入 口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及 沉 淀 设 施 对 工 地 及 进 出 口 定 期 洒 水 抑 尘 清 扫, 保 持 工 地 整 齐 干 净 禁 止 焚 烧 熔 化 沥 青 建 筑 工 地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围 挡 施 工 单 位 开 工 15 日 前, 携 带 施 工 资 料 等 到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建 设 施 工 环 保 审 批 表,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施 工 禁 止 在 12:00-14:00 22:00-6:00 进 行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应 设 临 时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如 化 粪 池 等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施 工 单 位 环 保 措 施 上 墙, 落 实 到 人, 做 好 施 工 场 地 环 境 管 理 和 保 洁 工 作 建 设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及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监 理 部 门 对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294

307 水 土 流 失 建 筑 及 生 活 垃 圾 避 免 在 雨 季 进 行 基 础 开 挖 施 工 建 设 挡 土 墙 沉 砂 池 边 坡 修 护 弃 方 及 时 清 运 避 免 暴 雨 季 节 大 面 积 开 挖 破 土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及 多 余 弃 土 及 时 清 运, 不 能 长 期 堆 存, 作 到 日 产 日 清, 车 辆 用 毡 布 遮 盖, 防 止 沿 途 散 落 渣 土 清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填 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如 下 : (1) 监 测 时 段 与 点 位 包 括 整 个 施 工 全 过 程, 重 点 考 虑 特 殊 气 象 条 件 的 施 工 日 监 测 点 位 为 施 工 涉 及 到 的 所 有 场 地, 重 点 监 测 施 工 场 地 (2) 监 测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为 TSP; 噪 声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为 LeqdB(A); 此 外 还 有 生 活 垃 圾 交 通 运 输 情 况 等 (3) 监 测 方 式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工 作 可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进 行 15.3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机 构 的 建 立 建 立 企 业 环 保 监 测 机 构, 配 备 专 业 环 保 技 术 人 员, 配 置 必 备 的 仪 器 设 备, 具 有 定 期 自 行 监 测 的 能 力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1) 定 期 监 测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量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和 行 业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确 保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在 允 许 的 环 境 容 量 内 ; 建 设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 (2) 分 析 所 排 污 染 物 的 变 化 规 律 和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为 控 制 污 染 提 供 依 据, 加 强 污 染 物 处 理 装 置 的 日 常 维 护 使 用, 提 高 科 学 管 理 水 平 ; (3) 协 助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风 险 事 故 的 监 测 分 析 和 报 告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为 了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状 况, 建 设 单 位 295

308 应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主 要 污 染 源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根 据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佛 山 市 陶 瓷 行 业 玻 璃 制 造 行 业 铝 型 材 行 业 和 VOCs 排 放 企 业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佛 环 委 办 号, ) 要 求 :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前, 陶 瓷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须 按 照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 HJ/T ) 和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 试 行 ) (HJ/T ) 的 规 范 要 求, 安 装 烟 气 在 线 监 测 和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故 项 目 所 有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排 放 口 均 应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和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监 测 计 划 表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类 型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单 位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每 季 一 次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氟 化 物 氨 熔 块 窑 排 放 口 每 季 一 次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和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每 季 一 次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粉 尘 氟 化 物 氨 煤 破 碎 排 放 口 每 季 一 次 粉 尘 日 常 监 测 压 砖 排 放 口 每 季 一 次 粉 尘 企 业 环 保 场 界 每 季 一 次 粉 尘 臭 气 浓 度 酚 监 测 机 构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口 每 年 一 次 油 烟 废 水 回 用 池 每 半 年 一 次 水 量 COD 氨 氮 项 目 边 界 噪 声 每 半 年 一 次 项 目 边 界 噪 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监 测 站 废 水 排 放 口 实 时 水 量 COD 废 气 排 放 口 事 故 监 测 实 时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氟 化 物 H2S 氮 氧 化 物 场 界 实 时 粉 尘 臭 气 浓 度 敏 感 点 实 时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296

309 第 16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16.1 项 目 概 况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合 和 大 道 罗 格 村 旁, 目 前 占 地 面 积 43 万 平 方 米, 厂 房 面 积 40 万 平 方 米, 可 年 生 产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经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项 目 备 案, 企 业 拟 在 原 厂 东 侧 相 邻 地 块 进 行 改 扩 建, 总 投 资 万 元, 总 占 地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的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后 该 企 业 年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至 1900 万 平 方 米 本 次 改 扩 建 的 同 时, 将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即 取 消 现 有 的 14 条 辊 道 窑, 代 之 以 4 条 加 宽 加 长 型 辊 道 窑, 计 划 三 年 内 实 施 ; 并 对 现 有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进 行 改 造, 采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生 产 空 气 煤 气 ( 该 技 术 经 佛 山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同 意 在 该 项 目 企 业 进 行 试 点 应 用, 该 技 术 经 广 东 省 经 贸 委 组 织 权 威 专 家 鉴 定 其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 计 划 五 年 内 实 施 (2015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6 年 5 月 停 炉 2 台,2016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3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10 月 停 炉 2 台,2018 年 7 月 停 炉 1 台,2018 年 11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5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12 月 停 炉 2 台 ); 现 有 辊 道 窑 及 喷 雾 塔 末 端 烟 气 治 理 增 加 SNCR 脱 硝 装 置, 进 一 步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16.2 项 目 与 国 家 政 策 法 规 的 相 符 性 结 论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佛 山 市 陶 瓷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 佛 府 办 号 ), 故 符 合 国 家 及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产 业 政 策 改 扩 建 项 目 采 用 的 设 备 及 水 煤 气 发 生 炉 均 符 合 广 东 省 节 能 中 长 期 专 项 规 划 关 于 组 织 实 施 资 源 节 约 与 环 境 保 护 重 大 示 范 工 程 的 通 知 及 佛 山 市 煤 制 气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方 案, 故 符 合 国 家 当 地 政 府 环 保 节 能 相 关 要 求 项 目 采 用 的 科 达 KJFL10 型 煤 气 化 炉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了 安 全 节 能 环 保 要 求, 与 国 内 外 现 有 粉 煤 气 化 装 置 相 比, 明 显 具 有 流 程 简 单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投 资 低 运 行 成 本 低 等 特 点,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综 合 技 术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领 先, 获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颁 发 的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297

310 项 目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选 址 符 合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符 合 佛 山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明 府 字 号 ) 改 扩 建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一 五 规 划 及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一 五 规 划 及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6.3 现 有 工 程 分 析 结 论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总 用 地 面 积 为 43 万 m 2, 厂 房 面 积 40 万 m 2, 主 要 建 筑 物 有 煤 气 发 生 站 仓 库 球 磨 车 间 喷 雾 塔 窑 炉 生 产 车 间 抛 光 线 宿 舍 ABCD 四 栋 办 公 室 等,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总 投 资 万 元 人 民 币, 目 前 可 年 生 产 高 档 大 规 格 瓷 质 抛 光 砖 1100 万 平 方 米 现 有 工 程 已 严 格 执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并 通 过 了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各 类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运 行 正 常, 污 染 治 理 工 艺 合 理 有 效, 经 核 算, 项 目 各 类 污 染 物 均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排 污 口 设 置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建 议 对 压 砖 粉 尘 统 一 收 集 后 布 袋 除 尘 达 标 排 放, 改 变 目 前 无 组 织 排 放 现 状, 以 利 于 保 护 工 人 职 业 健 康 及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另 外, 虽 然 现 有 工 程 辊 道 窑 烟 气 氟 化 物 2012 年 前 可 达 标 排 放, 但 由 于 国 家 要 求 现 有 工 程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执 行 更 严 格 标 准, 即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浓 度 要 求 为 206 mg/m 3, 可 见, 项 目 辊 道 窑 烟 气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后 其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值 超 过 了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标 准 故 辊 道 窑 需 要 在 改 扩 建 中 进 一 步 提 高 各 污 染 物 的 去 除 效 率, 实 现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浓 度 均 达 标, 根 据 污 染 物 的 特 征, 建 议 考 虑 增 加 末 端 碱 液 喷 淋 装 置, 该 治 理 措 施 可 一 并 减 少 烟 尘 氟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同 时, 本 次 改 扩 建 的 同 时, 现 有 工 程 将 进 行 辊 道 窑 的 节 能 技 改, 即 取 消 现 有 的 14 条 辊 道 窑, 代 之 以 4 条 加 宽 加 长 型 辊 道 窑, 计 划 三 年 内 实 施 完 毕 ; 并 对 现 有 的 煤 气 发 生 站 进 行 改 造, 采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生 产 空 气 煤 气, 比 较 传 统 的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其 工 艺 不 产 生 酚 水 和 焦 油 这 两 种 危 险 废 物, 无 需 对 酚 水 和 焦 油 进 行 后 处 理, 故 可 防 治 酚 水 对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的 污 染 工 程 将 同 时 采 用 0.69% 的 低 硫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从 源 头 减 少 二 298

311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 同 时, 对 现 有 的 辊 道 窑 喷 雾 塔 烟 气 末 端 治 理 增 加 SNCR 脱 硝 装 置, 进 一 步 减 少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通 过 整 改 和 技 改 措 施, 现 有 工 程 年 可 减 少 粉 尘 t/a, 二 氧 化 硫 t/a, 氟 化 物 4.19t/a, 挥 发 酚 0.184t/a, 氮 氧 化 物 t/a 16.4 污 染 物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废 气 改 扩 建 项 目 废 气 包 括 辊 道 窑 烟 气 熔 块 窑 烟 气 喷 雾 塔 废 气 压 砖 废 气 煤 破 碎 废 气 煤 气 发 生 站 废 气, 其 大 气 污 染 物 包 括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 恶 臭 ) 氨 根 据 核 算, 改 扩 建 项 目 年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t/a, 氮 氧 化 物 t/a 粉 尘 t/a 氟 化 物 2.90t/a 硫 化 氢 0.138t/a 氨 8.6t/a; 总 体 工 程 年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t/a, 氮 氧 化 物 t/a 粉 尘 t/a 氟 化 物 6.42t/a 硫 化 氢 0.414t/a 氨 24.58t/a 改 扩 建 项 目 需 设 置 排 气 筒 5 根, 其 中 喷 雾 塔 废 气 排 气 筒 1 根, 高 20m; 辊 道 窑 废 气 排 气 筒 1 根, 高 20m; 熔 块 窑 废 气 排 气 筒 1 根, 高 20m; 压 砖 粉 尘 废 气 排 气 筒 1 根, 高 15m; 煤 破 碎 废 气 排 气 筒 1 根, 高 15m 本 次 改 扩 建 一 并 拆 除 了 原 有 的 燃 气 锅 炉 排 放 口 1. 项 目 喷 雾 塔 废 气 经 脱 硫 剂 + 旋 风 除 尘 器 + 旋 流 板 脱 硫 除 尘 器 +SNCR 脱 硝 ( 尿 素 ) 处 理 后, 通 过 20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尾 气 执 行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扩 建 标 准, 即 二 氧 化 硫 206 mg/m 3, 氮 氧 化 物 240 mg/m 3, 颗 粒 物 100mg/m 3,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项 目 煤 气 经 脱 硫 后 进 入 工 艺 燃 烧, 辊 道 窑 烟 气 采 用 碱 喷 淋 +SNCR 脱 硝 (20% 氨 水 ) 进 行 末 端 处 理, 尾 气 通 过 20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执 行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以 及 关 于 印 发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2011 年 度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扩 建 标 准, 即 二 氧 化 硫 206 mg/m 3, 氮 氧 化 物 400 mg/m 3, 颗 粒 物 50 mg/m 3, 氟 化 物 12 mg/m 3,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熔 块 窑 近 阶 段 使 用 厂 内 旧 煤 气 发 生 炉 产 生 的 焦 油 作 为 燃 料, 烟 气 采 用 双 碱 299

312 法 处 理, 尾 气 通 过 20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中 非 金 属 焙 烧 炉 窑 标 准 之 严 者, 即 二 氧 化 硫 850mg/m 3, 颗 粒 物 200 mg/m 3 由 于 厂 内 现 有 的 传 统 两 段 式 煤 气 发 生 炉 将 在 五 年 内 逐 步 被 科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替 代, 而 新 型 的 科 达 煤 气 发 生 炉 不 产 生 焦 油, 故 熔 块 窑 的 燃 料 将 逐 步 替 换 为 柴 油, 尾 气 仍 通 过 20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中 非 金 属 焙 烧 炉 窑 标 准 之 严 者, 即 二 氧 化 硫 850mg/m 3, 颗 粒 物 200 mg/m 3 4. 压 砖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尾 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即 粉 尘 120 mg/m 3, 速 率 2.9kg/h 5. 煤 破 碎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尾 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即 粉 尘 120 mg/m 3, 速 率 2.9kg/h 6. 企 业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边 界 粉 尘 执 行 陶 瓷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即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mg/m 3 7. 改 扩 建 后, 项 目 需 采 用 含 硫 率 为 0.69% 及 以 下 的 低 硫 煤, 以 符 合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2000 年 ) 燃 煤 含 硫 率 按 要 求 小 于 0.7% 的 要 求,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并 在 区 域 实 现 管 道 天 然 气 供 应 后, 逐 步 采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等 清 洁 能 源 替 代 燃 煤 8. 工 程 将 采 用 科 达 气 化 炉, 型 号 KJFL10, 生 产 空 气 煤 气, 相 比 传 统 两 段 式 气 化 炉 生 产 水 煤 气, 其 工 艺 温 度 高, 挥 发 分 受 热 迅 速 分 解, 焦 油 重 质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裂 解 完 全, 因 而 煤 气 中 不 含 焦 油 及 油 渣, 后 续 的 净 化 系 统 流 程 简 单, 污 染 少, 不 产 生 挥 发 酚 废 气 酚 水 和 焦 油 9. 项 目 将 在 改 扩 建 场 地 内 新 设 一 个 煤 气 发 生 站, 该 煤 气 站 的 建 设 将 替 代 原 旧 煤 气 站 的 6 台 煤 气 发 生 炉, 并 逐 渐 将 旧 煤 气 发 生 站 的 另 外 6 台 两 段 式 煤 气 炉 替 换 成 科 达 煤 气 炉, 日 后, 整 体 厂 区 12 台 科 达 煤 气 炉 将 供 应 厂 区 内 总 体 生 产 用 气 旧 炉 被 替 换 或 更 换 的 具 体 计 划 为 : 2015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6 年 5 月 停 炉 2 台,2016 年 12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3 月 停 炉 1 台,2017 年 10 月 停 炉 2 台,2018 年 7 月 停 炉 1 台,2018 年 11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5 月 停 炉 1 台,2019 年 12 月 停 炉 2 台 300

313 废 水 项 目 工 艺 大 量 使 用 回 用 水 以 减 少 新 鲜 用 水 量, 改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生 废 水 t/a, 其 中 工 业 废 水 t/a, 生 活 污 水 30240t/a, 经 现 有 的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不 排 放, 实 现 厂 区 零 排 放 噪 声 噪 声 产 生 设 备 主 要 是 生 产 和 辅 助 生 产 设 备 产 生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各 种 泵 风 机 球 磨 机 压 砖 机 等, 最 大 噪 声 量 90 分 贝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建 隔 声 房 隔 声 墙, 加 装 减 振 垫, 绿 化 等 措 施 综 合 治 理,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煤 灰 渣 污 水 站 污 泥 废 包 装 桶 废 润 滑 油, 生 活 固 体 废 物 为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改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生 边 角 废 料 及 残 次 品 454.5t/a, 可 外 卖 或 回 用 ; 煤 灰 渣 13000t/a, 可 外 卖 建 材 厂 ; 污 水 站 污 泥 t/a, 回 收 作 为 原 料 ; 废 包 装 桶 10t/a,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处 理 ; 废 矿 物 油 200t/a,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脱 硫 剂 渣 1020t/a,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1.7t/a,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废 釉 料 ( 釉 水 )0.3t/ 次,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布 袋 除 尘 灰 t/a, 作 为 科 达 炉 燃 烧 或 返 回 生 产 作 为 原 料 ;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160t/a, 由 环 卫 清 运 经 以 上 处 理 方 式,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可 实 现 零 排 放 风 险 分 析 结 论 本 次 改 扩 建 将 设 置 两 个 缓 冲 罐,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4000m 3 ; 现 有 工 程 有 缓 冲 罐 3 个 将 予 以 保 留, 容 积 分 别 为 2000m 3, 总 容 积 量 为 6000m 3 ; 即 改 扩 建 完 后, 项 目 总 体 的 煤 气 储 量 为 10000m 3, 按 其 密 度 为 1.3kg/m 3 计 算, 其 总 储 量 为 13t,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氨 水 (20%) 储 量 为 6t, 折 算 为 纯 氨 量 为 1.09t, 未 超 过 临 界 值 (10t),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项 目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风 险 分 别 有 : 煤 气 (1) 泄 漏 (2) 火 灾 (3) 301

314 爆 炸 氨 水 泄 漏 等 目 前 贝 斯 特 企 业 已 经 建 立 了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及 预 警 机 制, 并 制 订 了 各 种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其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的 原 则, 在 认 真 落 实 的 前 提 下, 可 将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控 制 在 一 个 比 较 小 的 范 围 内, 经 计 算, 其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在 可 控 范 围 16.5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结 论 项 目 污 水 实 现 零 排 放, 各 类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合 理 有 效 处 置, 实 现 零 排 放, 故 无 需 申 请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指 标 为 0t/a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见 表 表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值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氟 化 物 粉 尘 (PM10)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建 后 现 有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扩 建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排 放 量 (t/a) 改 扩 建 前 后 项 目 排 放 增 减 量 改 扩 建 后 总 体 工 程 总 量 指 标 (t/a) 16.6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影 响 结 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与 影 响 分 析 1. 现 状 质 量 本 项 目 附 近 各 监 测 指 标 的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均 远 小 于 1, 这 表 明 本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附 近 大 气 环 境 SO 2 NO 2 PM 10 PM2.5 氟 化 物 硫 化 氢 TSP 酚 恶 臭 的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附 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2. 改 扩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根 据 估 算, 熔 块 窑 燃 焦 油 时 氮 氧 化 物 占 标 率 大 于 10%, 煤 气 发 生 站 硫 化 氢 压 砖 及 煤 破 碎 的 粉 尘 占 标 率 大 于 10%,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23.25% 18% 21.4%; 项 目 10% <Pmax 80%, 故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302

315 经 定 量 预 测, 改 扩 建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时, 各 类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24.5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处 ; 二 氧 化 氮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30.70%, 出 现 在 网 格 -700,600; PM10 最 大 日 均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36.67%; 氟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11.4%, 出 现 在 网 格 300,700; 硫 化 氢 叠 加 后 最 大 小 时 值 占 标 率 为 95.80%; 敏 感 点 氨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为 2.85%, 出 现 在 网 格 1700,-200; 可 见, 项 目 各 类 污 染 物 正 常 排 放 下 对 大 气 无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当 改 扩 建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破 碎 和 压 砖 粉 尘 同 时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各 敏 感 点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TSP 的 贡 献 值 均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其 中,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49.12%; 二 氧 化 氮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7.33%; 粉 尘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 9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887.8%, 即 TSP 将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 氟 化 物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0.45% 故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非 正 常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当 改 扩 建 项 目 辊 道 窑 和 喷 雾 塔 熔 块 窑 破 碎 和 压 砖 粉 尘 同 时 事 故 排 放 时, 各 敏 感 点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TSP 的 贡 献 值 均 明 显 增 大,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占 标 率 也 明 显 增 大 其 中, 二 氧 化 硫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122.8%; 二 氧 化 氮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7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39.54%; 粉 尘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200, 6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 同 时 古 柳 岗 根 榕 根 村 也 都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 氟 化 物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增 加 值 出 现 在 网 格 点 (300,700), 增 加 值 占 标 率 为 76.17% 故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各 敏 感 点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49.85%,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各 敏 感 点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 即 当 全 厂 非 正 常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粉 尘 将 超 标, 长 生 岗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非 正 常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303

316 当 整 体 工 程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时, 二 氧 化 硫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98.76%,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 氮 氧 化 物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长 生 岗, 超 标 ; 粉 尘 贡 献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 出 现 在 榕 根 村, 超 标 即 当 全 厂 事 故 排 放, 周 边 区 域 罗 格 榕 根 村 古 柳 樟 村 陈 村 江 根 岭 脚 大 简 粉 尘 均 将 超 标, 影 响 范 围 大 ; 长 生 岗 岭 脚 罗 格 村 氮 氧 化 物 超 标 ; 故 需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事 故 排 放 建 设 方 需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全 厂 区 的 事 故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整 体 工 程 的 事 故 排 放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按 照 现 有 工 程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有 的 喷 雾 塔 排 放 口 辊 道 窑 排 放 口 熔 块 窑 排 放 口 破 碎 粉 尘 压 砖 粉 尘 排 放 口 同 时 出 现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进 行 预 测 但 整 体 工 程 以 上 排 放 口 同 时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可 能 性 几 率 较 低, 实 际 正 常 运 营 的 影 响 相 对 全 体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会 小 一 些, 但 建 设 方 仍 需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维 护, 杜 绝 超 标 事 故 非 正 常 排 放, 一 旦 出 现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失 灵, 需 停 止 生 产, 关 闭 排 放 源,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面 积 风 速 排 放 量, 计 算 得 出 的 改 扩 建 工 程 硫 化 氢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64.2m, 取 100 米 煤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1.2m, 取 50m; 原 料 堆 场 粉 尘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25.1m, 取 50m 项 目 周 边 敏 感 点 距 污 染 源 均 大 于 100m 以 上,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建 议 在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半 径 100m 包 络 线 范 围 煤 堆 场 及 原 料 堆 场 边 界 50m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不 再 建 设 居 住 及 办 公 区 根 据 计 算, 项 目 煤 气 发 生 站 产 生 的 H2S 挥 发 酚 边 界 无 超 标 点,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地 表 水 质 量 与 影 响 分 析 1. 现 状 质 量 项 目 东 侧 的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水 质 已 受 到 污 染, 其 中 农 灌 排 洪 渠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四 项 指 标 已 超 过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标 准, 受 沿 线 生 活 源 污 水 污 染 ; 高 明 河 明 城 敬 老 院 至 高 明 三 洲 新 桥 段 DO COD BOD 总 磷 氨 氮 石 油 类 超 标, 水 质 已 不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标 准 2. 改 扩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项 目 正 常 无 污 水 排 放, 对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水 质 无 不 良 影 响 事 故 排 放 时, 304

317 由 于 农 灌 排 洪 渠 及 高 明 河 COD cr 已 经 超 标, 故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将 加 重 其 污 染 程 度, 项 目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声 环 境 质 量 与 影 响 分 析 1. 现 状 质 量 经 监 测, 区 域 昼 夜 声 环 境 皆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声 环 境 状 况 良 好 2. 改 扩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项 目 投 产 后 不 会 对 厂 界 周 围 声 环 境 构 成 污 染 影 响 16.7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结 论 评 价 从 原 料 产 品 设 备 工 艺 能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等 方 面 对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并 与 同 行 进 行 对 比, 结 合 百 分 制 指 标 权 重 评 分 根 据 分 析, 本 项 目 属 于 佛 山 市 扶 优 扶 强 的 陶 瓷 企 业 之 一, 也 是 佛 山 市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验 收 陶 瓷 卫 浴 企 业 之 一, 企 业 产 品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根 据 分 析, 项 目 产 品 已 获 得 国 际 标 准 产 品 标 志 证 书, 通 过 对 现 有 工 程 的 技 改, 年 可 减 少 排 放 粉 尘 t/a, 二 氧 化 硫 t/a, 氟 化 物 4.19t/a, 挥 发 酚 0.184t/a, 氮 氧 化 物 t/a,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大 大 提 高, 据 评 价 已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要 求, 故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同 时 也 符 合 关 于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粤 环 号,2014 年 4 月 8 日 ) 精 神 16.8 公 众 调 查 结 论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在 罗 格 古 柳 樟 村 大 简 榕 根 岭 脚 村 进 行 了 项 目 建 设 张 贴 公 示, 并 发 出 调 查 问 卷 80 份, 收 回 问 卷 78 份,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97.5%, 均 为 项 目 评 价 区 居 民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占 100% 同 时, 在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站 企 业 网 站 先 后 共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公 示 期 间 均 未 收 到 个 人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反 对 意 见 可 见, 项 目 所 在 地 政 府 和 公 众 是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希 望 地 方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16.9 总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影 响 环 305

318 境 的 污 染 因 素 按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处 理 措 施 后,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厂 界 噪 声 等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固 废 零 排 放, 可 把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在 最 低 的 限 度 ; 同 时 经 过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和 落 实 风 险 措 施 后, 发 生 风 险 的 几 率 很 小, 则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不 至 于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管 理 规 定, 落 实 有 关 的 环 保 措 施, 尤 其 是 生 产 废 水 生 产 废 气 和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必 须 落 实,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须 经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验 收 后, 整 个 项 目 方 可 投 产 使 用 在 此 条 件 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从 环 保 角 度 而 言 是 可 行 的 建 议 1. 选 用 最 先 进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优 化 厂 区 布 局, 严 格 按 陶 瓷 企 业 的 有 关 建 设 规 范 和 标 准 建 厂 2. 加 强 生 产 工 作 的 日 常 管 理,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的 水 平, 不 断 改 进 各 种 节 能 节 水 措 施 3.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切 实 加 强 对 生 产 工 人 的 劳 动 保 护 4. 重 视 操 作 工 人 的 培 训, 提 高 工 人 素 质, 严 格 操 作 规 程 以 防 止 发 生 泄 漏 爆 炸 事 故,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5. 建 议 安 全 生 产 公 安 消 防 劳 动 卫 生 环 保 等 主 管 部 门 加 大 对 此 类 项 目 的 管 理 和 执 法 力 度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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