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5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编 制 依 据... 6 2."

Transcription

1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i

2 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及 保 护 目 标 相 关 规 划 和 条 例 规 定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原 材 料 和 公 用 工 程 规 格 及 消 耗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物 料 平 衡 蒸 汽 平 衡 与 水 平 衡 源 强 分 析 非 正 常 工 况 污 染 源 核 算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ii

3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正 面 影 响 分 析 负 面 影 响 及 对 策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风 险 识 别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事 故 类 型 及 源 项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突 发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及 评 述 固 废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及 评 述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绿 化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清 洁 生 产 产 业 政 策 和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iii

4 9.3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小 结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目 的 方 式 原 则 及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调 查 现 场 张 贴 公 告 调 查 媒 体 发 布 及 网 上 公 示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反 馈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结 论 与 建 议 结 论 建 议 和 要 求 iv

5 附 件 附 件 1 备 案 通 知 书 ; 附 件 2 咨 询 表 ; 附 件 3 委 托 书 附 件 4 环 评 报 告 书 合 同 ( 泰 兴 长 园 华 盛 化 工 项 目 ); 附 件 5 声 明 ; 附 件 6 项 目 的 规 划 选 址 图 附 件 7 供 热 协 议 ( 华 盛 - 恒 瑞 ); 附 件 8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环 评 批 复 及 运 转 情 况 的 说 明 附 件 9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协 议 ; 附 件 10 关 于 对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文 件, 苏 环 管 [2003]238 号 ); 附 件 11 关 于 对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文 件, 苏 环 管 [2008]104 号 ); 附 件 12 天 然 气 供 应 协 议 ( 华 盛 - 新 奥 ); 附 件 13 危 废 处 置 协 议 及 处 置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 附 件 14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样 表 ( 样 表 ); 附 件 1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泰 兴 监 测 站 ); 附 件 1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力 维 ); 附 件 17 江 苏 力 维 环 境 检 测 公 司 的 检 测 能 力 附 表 附 件 18 相 关 专 利 的 证 明 文 件 ( 摘 录 ); 附 件 19 环 评 评 审 会 会 议 纪 要 ; 附 件 20 公 司 在 张 家 港 的 企 业 废 气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v

6 1 前 言 1.1 任 务 由 来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是 长 园 集 团 (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代 码 ) 旗 下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的 子 公 司,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位 于 江 苏 省 张 家 港 扬 子 江 国 际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内, 是 一 家 具 有 国 际 领 先 地 位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以 科 学 和 技 术 见 长, 为 新 型 绿 色 能 源 市 场 提 供 创 新 的 电 子 化 学 品 高 新 技 术 材 料 及 服 务 主 要 生 产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技 术 规 模 产 能 均 处 于 全 球 领 先 地 位 目 前 随 着 电 动 汽 车 快 速 发 展, 锂 离 子 电 池 需 求 量 迅 速 增 长,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需 求 量 也 快 速 增 长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现 有 1800 吨 / 年 装 置 已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要, 现 有 的 张 家 港 厂 区 也 没 有 空 间 扩 建 改 造 ; 通 过 调 研, 拟 在 江 苏 省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成 立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5800 吨 / 年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其 中 3000 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2500 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300 吨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符 合 企 业 的 发 展 战 略, 可 增 强 企 业 创 效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253 号 令 ) 等 文 件 的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在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项 目 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取 得 泰 州 市 发 改 委 的 立 项 文 件 ( 参 见 附 件 1); 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 取 得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的 前 期 工 作 意 见, 要 求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参 见 附 件 2) 为 此,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参 见 附 件 3 附 件 4 我 公 司 在 接 受 委 托 后,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开 展 了 现 场 踏 勘 调 研 有 关 资 料 收 集 等 工 作, 并 与 建 设 单 位 进 一 步 沟 通, 核 实 了 项 目 的 大 气 水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及 各 污 染 源 的 治 理 措 施 的 可 达 性 ; 对 照 各 项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要 求, 分 析 了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了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报 告 书 中 采 用 的 工 艺 技 术 资 料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参 数 等 均 由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对 其 负 全 部 责 任 ; 声 明 参 见 附 件 5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7 1.2 项 目 特 点 企 业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在 生 产 工 艺 上 不 断 追 求 创 新 项 目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依 托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该 路 线 在 国 内 外 是 首 创, 其 完 全 弥 补 了 国 际 上 主 流 技 术 路 线 的 高 危 险 性 高 毒 性 以 及 以 爆 炸 和 难 操 作 等 缺 点, 并 将 收 率 从 原 来 的 60% 提 高 到 90% 左 右 该 工 艺 避 免 直 接 使 用 氟 单 质, 对 装 置 安 全 性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项 目 所 用 的 溶 剂 碳 酸 二 甲 酯 为 目 前 上 国 际 上 公 认 的 绿 色 化 工 原 料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近 十 多 年 来 自 主 开 发 了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系 列 产 品, 通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改 进,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产 量 不 断 的 提 高,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51%,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70% 是 比 亚 迪 公 司 国 泰 华 荣 公 司 以 及 韩 国 的 LG 化 学 韩 国 PANAX 日 本 宇 部 兴 产 和 三 菱 化 学 等 国 内 外 著 名 锂 电 池 材 料 厂 商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公 司 先 后 申 请 并 获 得 授 权 的 发 明 专 利 有 23 件, 其 中, 国 际 发 明 专 利 4 件, 国 内 发 明 专 利 19 件 2008 年 被 认 定 为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张 家 港 市 首 批 创 新 试 点 20 家 企 业 之 一,2009 年 获 得 江 苏 省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专 项 资 金 其 核 心 创 新 技 术,2012 年 获 得 中 国 轻 工 联 合 会 科 技 发 明 一 等 奖,2013 年 获 得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二 等 奖 ; 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两 个 产 品 的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的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项 目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采 用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氯 气 反 应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以 碳 酸 脂 类 为 溶 剂, 在 胺 类 缚 酸 剂 存 在 下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并 因 此 开 发 了 连 续 循 环 光 催 化 技 术, 使 得 该 产 品 品 质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项 目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工 艺 为 国 内 首 创, 自 主 研 发, 采 用 两 次 合 成 工 艺, 均 为 常 温 常 压, 反 应 温 和, 所 使 用 的 氟 化 钾 可 以 充 分 回 用, 减 少 废 盐 的 产 生 企 业 拟 建 项 目 自 动 化 控 制 程 度 高, 设 备 先 进 结 合 装 置 工 艺 流 程 布 局, 拟 采 用 分 系 统 集 中 控 制 或 就 地 检 测 方 案, 在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或 区 域 分 设 操 作 控 制 室, 对 主 要 监 测 点 控 制 点 进 行 集 中 监 控, 以 便 隔 离 操 作 和 生 产 管 理 其 余 检 测 点 为 现 场 就 地 仪 表 对 氯 化 工 段 中 氯 气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采 用 DOS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氯 化 釜 内 的 温 度 和 压 力 与 通 氯 阀 实 现 自 动 连 锁 控 制 ; 合 成 工 段 中 涉 及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的 中 和 和 氟 化 岗 位 设 置 自 动 化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在 选 址 设 计 建 设 营 运 等 方 面 均 充 分 贯 彻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项 目 选 址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充 分 利 用 园 区 的 基 础 设 施, 并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阶 段 从 原 料 的 利 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8 和 产 品 的 生 产 上 纳 入 园 区 的 产 业 链 拟 建 项 目 循 环 经 济 充 分 结 合 区 域 特 性, 将 厂 区 内 的 小 循 环 和 区 域 大 循 环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自 来 水 ( 循 环 水 系 统 的 补 充 水 及 生 活 水 ) 接 自 工 业 园 区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生 产 设 备 的 冷 却 水 均 循 环 使 用, 有 效 节 约 了 水 资 源 拟 建 项 目 依 托 园 区 或 本 地 区 其 它 公 司 供 应 的 天 然 气, 可 与 本 地 区 的 相 关 企 业 形 成 产 业 链 拟 建 项 目 在 产 品 和 工 艺 的 选 择 设 计 中 均 考 虑 了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原 材 料 氟 化 钾 碳 酸 二 乙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等 回 收 后, 重 复 再 利 用 氯 化 釜 精 馏 塔 换 热 器 等 用 热 设 备, 蒸 汽 冷 凝 水 可 收 集 下 来, 利 用 其 较 高 的 温 度, 作 为 脱 溶 工 序 的 热 源, 以 及 部 分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保 温 热 源, 温 度 降 下 来 后, 作 为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水 源 符 合 物 料 综 合 利 用 的 理 念 排 出 的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能 达 标 排 放, 排 出 的 废 水 经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予 处 理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部 分 利 用 厂 区 新 建 焚 烧 炉 处 置, 其 他 全 部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并 从 产 生 收 集 储 存 运 输 处 置 等 全 方 位 对 所 产 生 的 危 废 进 行 管 理, 做 到 固 废 零 排 放, 环 境 保 护 从 根 本 上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保 证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本 次 环 评 采 用 的 技 术 路 线 见 图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化 工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的 产 排 污 点 位 及 特 征 因 子 均 较 多 ; (2) 针 对 本 次 建 设 项 目, 全 厂 生 产 工 艺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的 要 求 ; (3) 本 项 目 从 天 然 气 蒸 汽 供 应 到 废 水 接 管 危 废 处 置 均 需 依 托 区 域 内 的 基 础 设 施 力 ; (4) 该 项 目 生 产 中 采 用 氯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亚 砜 等 危 险 品,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是 否 可 接 受 ; (5) 项 目 建 设 是 否 取 得 相 关 公 众 的 支 持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9 图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

10 1.5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调 查 和 分 析, 依 据 监 测 资 料 和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综 合 评 价 后 认 为 :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生 产 过 程 中 采 用 了 清 洁 的 生 产 工 艺, 所 采 用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能 保 证 各 种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在 选 址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并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和 管 理 要 求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前 提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本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同 时,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建 设 运 行 全 过 程 中 还 必 须 满 足 消 防 安 全 职 业 卫 生 等 相 关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规 范 化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行 管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

11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9 号 ), 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通 过,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10 届 第 87 号 ),2008 年 2 月 28 日 修 订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9 届 第 32 号 ), 2000 年 4 月 29 日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8 届 第 77 号 ), 1996 年 10 月 29 日 颁 布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10 届 第 31 号 ), 2004 年 12 月 29 日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9 届 第 77 号 ), 2002 年 10 月 28 日 颁 布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11 届 第 54 号 ), 2012 年 2 月 29 日 颁 布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11 届 第 4 号 ), 2008 年 8 月 29 日 颁 布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10 届 第 77 号 ),2007 年 10 月 28 日 修 订 ;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令 [2015] 第 33 号 ), 2015 年 3 月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 环 保 部 令 [2009] 第 5 号 ); (1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7]15 号 ),2007 年 5 月 23 日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

12 (14)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03]100 号 ), 2003 年 12 月 17 日 ; (15)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5]22 号 ), 2005 年 7 月 2 日 ; (16)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591 号 ), 2011 年 3 月 2 日 颁 布,2011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7)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环 保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2008 年 修 订 ); (18)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19) 国 家 重 点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导 向 目 录 ( 第 三 批 )( 国 家 经 贸 委,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6 年 第 86 号 ), 2006 年 11 月 ; (20)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2011 年 第 9 号 令 ), ; (21)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 (2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2012 年 7 月 ; (2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24) 十 二 五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25)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指 导 目 录 (2010 年 本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产 业 [2010] 第 122 号 ), ; (26)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130 号, ; (27)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 ; (28)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部 令 第 35 号,2015 年 7 月 13 日 ; (29)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3 号 ); (30) 关 于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入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4 ]30 号 ); (31) 环 保 部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

13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4]197 号 ); (32)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指 导 性 文 件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3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简 称 水 十 条 ), 国 发 号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1)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修 正 ),2004 年 12 月 17 日 通 过,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2)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决 定,2012.1; (3) 江 苏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2009 年 9 月 23 日 ; (4) 江 苏 省 长 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2012 年 1 月 12 日 实 施 ; (5)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2003.3; (6) 江 苏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 (7) 江 苏 省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省 政 府 (94)49 号 令 ; (8)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 苏 政 发 [2006]92 号 ), ; (9) 中 共 江 苏 省 委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生 态 省 建 设, 全 面 提 升 生 态 文 明 水 平 的 意 见,2010 年 11 月 18 日 ; (10)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控 [1997]122 号 ); (11) 江 苏 省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苏 环 规 [2011]1 号 ); (12)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安 监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09]49 号 ), ; (13) 中 共 江 苏 省 委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坚 持 环 保 优 先 促 进 科 学 发 展 的 意 见 ( 苏 政 发 [2006]16 号 ); (14)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苏 政 发 [2007]63 号 ), ; (15)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优 化 升 级 的 实 施 意 见 ( 苏 政 发 [2009]69 号 ), ; (16)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环 管 [2006]98 号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

14 ; (17)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规 划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中 公 众 参 与 听 证 制 度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2011]173 号 ); (18) 省 环 保 厅 转 发 环 保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同 意 将 江 苏 省 列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试 点 省 份 函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1]250 号 ), ; (19)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区 域 平 衡 方 案 审 核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1]71 号 ), ; (20)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2012]4 号 ), ; (21) 关 于 苏 环 规 [2012]4 号 的 有 关 说 明,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 (22)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 ; (23)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 苏 经 信 产 业 [2013]183 号 ), ; (24)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江 苏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2 月 1 日 通 过, 自 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6)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2013.8; (27)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2012 年 7 月 ; (28)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29) 关 于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12]54 号 ); (30) 关 于 印 发 进 一 步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环 委 办 [2012]23 号 ); (31)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 (32)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深 入 开 展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0]9 号 ); (3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1]108 号 ),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

15 (34)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 (35)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政 发 [2014]1 号 ); (36) 关 于 印 发 省 环 保 厅 落 实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重 点 工 作 分 工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 2014 ]53 号 ); (38)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实 施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工 作 规 程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 365 号 ); (39) 关 于 印 发 我 省 化 工 企 业 和 化 工 园 ( 集 中 ) 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整 治 工 作 绩 效 评 估 办 法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197 号 ); (40) 关 于 落 实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入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 ]104 号 ); (41)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3 号 ); (42)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148 号 ) ; (43)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2015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苏 大 气 办 [2015]3 号 ; (44)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方 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 (45)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泰 州 市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14 年 2 月 24 日 ; (46) 泰 州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本 ) ; (47) 泰 州 市 地 表 水 水 域 功 能 类 别 划 分, 泰 政 复 [2003]45 号 ; (48)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泰 州 市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泰 政 规 [2014]1 号 ), 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14 年 2 月 24 日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

16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 (8) 江 苏 省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内 容 编 制 要 求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2005 年 ); (9)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10)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规 范 (HJ/T ) 及 修 改 公 告 ; (11)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1)199 号 ); (12)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设 施 运 行 监 督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 施 行 ) (HJ ); (13)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危 险 废 物 和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原 则 ( 试 行 ) ( 环 发 号 ); (14)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5)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我 省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行 业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环 规 [2014]6 号 ; (16) 关 于 发 布 < 重 点 行 业 二 噁 英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等 5 份 指 导 性 文 件 的 公 告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5 年 第 90 号 ) 相 关 规 划 项 目 资 料 (1)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江 苏 泰 兴 长 园 华 盛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15 年 5 月 ; (2)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设 计 方 案 ; (3)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委 托 书 ; (4) 项 目 方 提 供 的 其 它 有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2.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本 评 价 采 用 实 地 考 察 与 类 比 相 似 工 程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确 定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各 种 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

17 境 影 响 因 素,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影 响 因 子 建 设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废 气 排 放 废 水 排 放 噪 声 固 废 车 辆 交 通 地 表 水 质 量 地 下 水 质 量 空 气 质 量 土 壤 质 量 声 环 境 水 生 生 物 陆 域 动 物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公 众 健 康 社 会 经 济 景 观 为 重 大 影 响 ; 一 般 影 响 ; 为 轻 微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依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大 小 等, 筛 选 本 项 目 的 各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SO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氨 2 NO 2 PM 10 HCl Cl 大 气 环 境 氟 化 物 二 噁 英 TVOC 三 乙 胺 2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SO 2 NO x 烟 尘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VOCs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5 地 表 水 COD COD 氨 氮 NH3-N 总 磷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地 下 水 环 境 ph 总 硬 度 挥 发 酚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大 肠 菌 群 氟 化 物 总 磷 / /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 土 壤 环 境 ph 铜 铅 镉 铬 汞 砷 / / 固 体 废 物 / 工 业 固 废 的 种 类 产 生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量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置 状 况 放 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

18 2.3 评 价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⑴ 质 量 标 准 SO 2 NO 2 PM 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HCl Cl 2 氟 化 物 氨 硫 化 氢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表 1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 三 乙 胺 执 行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依 据 相 关 公 式 计 算 所 得 ;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因 子 参 照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T )TVOC 限 值 ; 二 噁 英 参 照 日 本 环 境 空 气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mg/nm 3 )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mg/m 3 ) 小 时 ( 一 次 ) 日 平 均 年 平 均 标 准 来 源 SO NO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PM HCl / Cl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表 1, 氟 化 物 /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氨 0.2 / / 硫 化 氢 0.01 / / 乙 腈 / / 备 注 (1) 二 氯 甲 烷 / / 备 注 (1) 三 乙 胺 /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TVOC* 0.6 / /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二 噁 英 0.6pgTEQ/m 3 / / 参 照 日 本 环 境 空 气 标 准 注 :(1) 按 照 公 式 计 算 获 得, 公 式 如 下 : ln C m = ln C生 ( 有 机 化 合 物 ) 式 中 :C m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一 次 值,mg/m 3 ;C 生 - 生 产 车 间 容 许 浓 度 限 值,mg/m 3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车 间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分 别 为 3mg/m 3 ( 中 国 ) 50mg/m 3 ( 前 苏 联 ) (2) 国 内 外 暂 无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因 子 的 质 量 标 准 及 车 间 空 气 卫 生 标 准, 且 目 前 省 内 无 该 因 子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能 力, 因 此 环 境 标 准 参 照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T ) TVOC 指 标 执 行 ⑵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中 HCl Cl 2 SO 2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二 氯 甲 烷 三 乙 胺 乙 腈 执 行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

19 方 法 推 算 标 准 ; 氨 H 2 S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焚 烧 炉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的 表 3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其 他 特 征 污 染 物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等 参 照 执 行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中 表 2 石 油 炼 制 与 石 油 化 学 行 业 VOCs 排 放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最 高 允 许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气 筒 高 度 (m) 二 级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 标 准 出 处 HCl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Cl SO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氟 化 物 ug/m 3 二 氯 甲 烷 *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三 乙 胺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乙 腈 术 方 法 推 算 标 准 氨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15 准 ( GB ) H 2 S / SO / / NOx 500 / /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烟 尘 80 / / 控 制 标 准 HCl 70 / / (GB ) 中 的 表 3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HF 7.0 / / 0.5 二 噁 英 (TEQng/m 3 ) 35 / / VOCs( 含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炔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氨 (DB12/ ) 基 磺 酰 氯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亚 胺 ) 注 : 对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未 列 物 质 的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进 行 估 算,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单 一 排 气 筒 允 许 排 放 率 : Q = CmRKe 式 中 :Q 排 气 筒 允 许 排 放 率,kg/h;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Nm 3 ; R 排 放 系 数 ; Ke 地 区 性 经 济 技 术 系 数, 取 值 为 0.5~1.5 对 于 25m 和 35m 高 的 排 气 筒, 式 中 Cm 取 值 见 表 中 所 示,R 取 值 参 照 GB/T 分 别 为 17 和 46, 本 项 目 Ke 取 值 为 0.85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以 4 倍 Cm 制 定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1)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长 江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标 准, 如 泰 运 河 通 江 河 执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

20 行 IV 类 标 准 ( 见 表 2.3-3)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 项 目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氨 氮 总 磷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浓 度 II 6~ 限 值 IV 6~ 依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⑵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过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以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标 准 作 为 接 管 控 制 标 准 ; 根 据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评 批 复 意 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见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单 位 :mg/l 项 目 ph COD SS 氨 氮 挥 发 酚 磷 酸 盐 ( 以 P 计 )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浓 度 一 级 限 值 三 级 / 依 据 GB 表 4 一 级 三 级 标 准 接 管 标 准 依 据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控 制 标 准 项 目 ph COD SS 氨 氮 挥 酚 总 磷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一 级 A 标 准 (8)* 依 据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一 级 A 标 准 注 : 括 号 外 数 值 为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 括 号 内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地 下 水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评 价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值 ( 单 位 :mg/l) 类 别 标 准 值 Ⅰ Ⅱ Ⅲ Ⅳ Ⅴ 项 目 ph 6.5~ ~ ~ ~6.5,8.5~9 <5.5,>9 总 硬 度 ( 以 CaCO 3 计 ) >550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 氨 氮 >0.5 氯 化 物 >350 硫 酸 盐 >350 总 大 肠 菌 群 >1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

21 2.3.5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⑴ 质 量 标 准 厂 区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等 效 声 级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⑵ 排 放 标 准 厂 区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等 效 声 级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噪 声 限 值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等 效 声 级 :db(a)) 噪 声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土 壤 评 价 标 准 土 壤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具 体 见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kg) 级 别 ph 镉 汞 砷 ( 旱 地 ) 铜 ( 农 田 等 ) 铅 铬 ( 旱 地 ) 锌 镍 二 噁 英 < 二 1.0* 级 ng/kg > * 二 噁 英 国 内 无 标 准, 参 照 日 本 标 准, 土 壤 中 二 噁 英 类 的 含 量 低 于 1.0*10 3 ng/kg 固 体 废 弃 物 贮 存 标 准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危 险 固 废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2.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t/a, 经 厂 区 污 水 预 处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 *

22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出 水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长 江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本 工 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由 于 该 项 目 污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外 环 境,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做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环 评 结 果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关 于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别 判 据 的 规 定 见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表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判 据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 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三 级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包 括 氯 化 尾 气 (G1-1) VC 合 成 尾 气 及 VC 过 滤 尾 气 (G1-2 G1-3) VC 精 馏 气 体 (G1-4) FEC 氟 化 尾 气 及 过 滤 尾 气 (G2-1 G2-2) FEC 精 馏 尾 气 (G2-3) 亚 胺 及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3-1 G3-2)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G3-3)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4) 焚 烧 炉 尾 气 G5,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HCl Cl2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二 氧 化 硫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氨 等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是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和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测 算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并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估 算 各 类 废 气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排 放 源 P1 排 气 筒 P2 排 气 筒 P3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Pi 值 Di 值 计 算 结 果 表 下 风 向 最 大 最 大 浓 度 处 距 源 评 价 标 准 Pi 值 浓 度 [μg/m 3 ] 中 心 的 距 离 [m] [μg/m 3 ] (%) Di 值 (m) 推 荐 评 推 荐 评 价 价 等 级 范 围 [km 2 ] HCl 三 Cl 三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三 乙 胺 三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三 乙 胺 三 P4 排 气 筒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P5 排 气 筒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

23 排 放 源 P6 排 气 筒 P7 排 气 筒 P8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名 称 下 风 向 最 大 最 大 浓 度 处 距 源 浓 度 [μg/m 3 ] 中 心 的 距 离 [m] 评 价 标 准 [μg/m 3 ] Pi 值 (%) Di 值 (m) 推 荐 评 推 荐 评 价 价 等 级 范 围 [km 2 ] HCl 三 SO 三 二 氯 甲 烷 三 乙 腈 三 氨 三 硫 化 氢 三 SO 三 NOx 二 P9 排 气 筒 烟 尘 三 HCl 二 S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装 置 区 S2 氯 化 精 馏 车 间 S3S4 储 罐 区 S5 盐 酸 储 罐 区 S6 污 水 处 理 站 HF 三 二 噁 英 三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三 乙 胺 三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三 乙 胺 三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三 乙 胺 二 HCl 二 NH 三 H 2 S 三 S7 氨 水 罐 区 NH 三 S8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NH 三 H 2 S 二 所 有 污 染 物 二 从 上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中,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10% P max <80%,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占 标 率 超 过 10% 浓 度 对 应 最 远 距 离 出 现 在 厂 界 外,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方 法,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 规 定 的 3 类 地 区 ( 工 业 区 ), 附 近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建 成 后 环 境 噪 声 变 化 不 明 显,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

24 HJ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由 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长 江 冲 积 平 原, 土 壤 系 长 江 冲 积 母 岩 逐 渐 发 育 而 成, 表 层 为 亚 粘 土, 厚 约 1-2 米, 第 二 层 为 淤 积 亚 粘 土, 厚 约 2-3 米, 第 三 层 为 粉 沙 土, 厚 约 15 米 根 据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结 果, 本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基 础 之 下 第 一 岩 土 层 渗 透 系 数 为 0.05~ 0.1m/d, 介 于 10-4 cm/s~10-7 cm/s 之 间,Mb 1.0m,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表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为 中 ;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下 水 上 下 联 系 紧 密,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级 为 中 ; 项 目 场 地 不 在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同 时 不 是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因 此 本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不 敏 感 ;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1000 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为 小 ;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类 型 大 于 2,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排 入 长 江, 预 测 因 子 主 要 为 COD,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分 级 为 中 等 项 目 各 要 素 具 体 判 定 依 据 详 见 表 至 表 表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分 级 包 气 带 岩 土 的 渗 透 性 能 强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0.5m Mb<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中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弱 岩 ( 土 ) 层 不 满 足 上 述 强 和 中 条 件 注 : 表 中 岩 ( 土 ) 层 是 指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基 础 之 下 第 一 岩 ( 土 ) 层 ; 包 气 带 岩 ( 土 ) 的 渗 透 系 数 是 指 包 气 带 岩 土 饱 水 时 的 垂 向 渗 透 系 数 表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级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所 处 位 置 与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潜 水 含 水 层 且 包 气 带 岩 性 ( 如 粗 砂 砾 石 等 ) 渗 透 性 强 的 地 区 ; 地 下 水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易 密 切 地 区 ; 不 利 于 地 下 水 中 污 染 物 稀 释 自 净 的 地 区 中 多 含 水 层 系 统 且 层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密 切 的 地 区 不 易 以 上 情 形 之 外 的 其 他 地 区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 敏 感 除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以 较 敏 感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如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分 布 区 以 及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等 其 他 未 列 入 上 述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a 不 敏 感 上 述 地 区 之 外 的 其 它 地 区 a 环 境 敏 感 区 是 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所 界 定 的 涉 及 地 下 水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分 级 大 表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m 3 /d)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

25 中 小 1000~ 表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分 级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级 别 污 染 物 类 型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 个 ) 复 杂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中 等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简 单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表 I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水 级 别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水 量 质 复 杂 程 度 弱 - 强 易 - 不 易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复 杂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小 复 杂 大 - 中 复 杂 - 简 单 弱 较 敏 感 小 复 杂 - 中 等 中 大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一 级 大 复 杂 - 中 等 不 易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大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易 小 复 杂 中 不 敏 感 大 复 杂 大 复 杂 - 中 等 中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强 易 较 敏 感 大 复 杂 二 级 除 了 一 级 和 三 级 以 外 的 其 他 组 合 中 简 单 弱 不 易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小 简 单 中 简 单 中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中 中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不 易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三 级 较 敏 感 小 简 单 易 小 复 杂 - 简 单 强 中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中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不 易 较 敏 感 大 中 等 - 简 单 大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中 等 - 简 单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

26 评 价 级 别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水 量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不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I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情 况 见 表 2.4-9,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级 别 应 依 据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并 考 虑 环 境 的 敏 感 程 度, 按 表 进 行 划 分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划 分 标 准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7.2 章 节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结 果, 本 项 目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不 属 于 导 则 规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但 项 目 存 在 可 燃 易 燃 物 质, 并 且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 故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级 等 级 为 一 级 2.5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2.6 评 价 范 围 及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范 围 ⑴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 以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范 围 具 体 见 图 ⑵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口 上 下 游 5 公 里, 全 长 10 公 里 江 段 ⑶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 拟 建 项 目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⑷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6km 范 围 内 的 矩 形 区 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

27 ⑸ 区 域 主 要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 大 气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和 水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为 区 域 内 排 污 大 户 ⑹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 以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范 围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控 制 要 求 见 表 及 图 类 别 大 气 保 护 对 象 名 称 表 项 目 周 边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项 目 拟 建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规 模 地 方 位 距 离 (m) 滨 江 镇 殷 石 村 SW 1600 约 20 户 滨 江 镇 过 船 村 * E 500 约 300 人 滨 江 镇 老 镇 区 居 民 SSW 1400 约 9 户 滨 江 镇 老 镇 区 商 户 SSW 1400 约 30 户 滨 江 镇 蒋 港 村 NNE 2000 约 2300 人 滨 江 镇 龙 港 村 NNE 5000 约 1200 人 滨 江 镇 仁 寿 村 NEE 1500 约 450 人 滨 江 镇 石 桥 村 ESE 1500 约 3600 人 滨 江 镇 长 沟 村 NE 2500 约 1800 人 印 桥 小 区 ESE 2000 约 3000 人 滨 江 镇 中 港 村 ESE 2000 约 15 人 滨 江 镇 蒋 榨 村 S 3600 约 2600 人 滨 江 镇 卫 生 院 S 3000 约 30 人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ESE 3000 约 200 人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声 环 境 厂 界 / / / 3 类 区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名 称 天 星 洲 生 态 湿 地 保 护 区 长 江 ( 开 发 区 水 厂 距 污 水 N 1500 大 河 取 水 口 ) 处 理 厂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长 江 ( 泰 州 水 厂 取 排 口 的 (GB )II 类 N 大 河 水 口 ) 距 离 如 泰 运 河 S 880 小 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马 甸 水 产 养 殖 场 NNE 2100 渔 业 (GB )III 类 通 江 河 S 10 小 河 区 域 内 可 供 利 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 / 的 地 下 水 资 源 (GB/T )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最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面 积 (km 2 ) 近 距 离 位 于 本 项 目 西 南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侧 11.5km, 位 于 污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水 处 理 排 口 下 游 保 护 天 星 洲 南 部 km 长 江 滩 地 如 泰 运 河 位 于 本 项 目 南 侧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

28 类 别 保 护 对 象 名 称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方 位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距 离 (m) 规 模 环 境 质 量 清 水 通 道 880m 如 泰 运 河 及 维 护 区 两 岸 100 米 范 围 注 : 过 船 村 位 于 本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原 有 2 户 居 民 ( 现 已 拆 迁 ), 其 余 住 户 位 于 500m 范 围 之 外 ; 开 发 区 内 的 各 主 要 村 庄 大 部 分 都 已 经 拆 迁, 拆 迁 户 基 本 上 都 安 置 在 石 桥 花 园 印 桥 小 区 尤 湾 小 区 等 拆 迁 安 置 区 内 2.7 相 关 规 划 和 条 例 规 定 泰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 摘 要 ) 第 8 条 综 合 目 标 至 2020 年, 综 合 实 力 显 著 提 升 人 民 生 活 显 著 改 变 经 济 质 量 显 著 提 高 科 教 发 展 显 著 进 步 文 化 实 力 显 著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显 著 改 善, 基 本 实 现 现 代 化 ; 至 2030 年, 总 体 达 到 发 达 国 家 或 地 区 当 前 发 展 水 平, 建 成 经 济 繁 荣 社 会 文 明 生 活 幸 福 环 境 优 美 的 和 谐 新 泰 兴 第 24 条 产 业 发 展 定 位 江 苏 省 现 代 农 业 示 范 区, 以 精 细 化 工 新 材 料 与 装 备 制 造 为 特 色 的 沿 江 制 造 业 基 地, 以 商 贸 物 流 与 旅 游 为 主 导 的 现 代 服 务 业 集 聚 区 第 26 条 产 业 布 局 引 导 1 第 一 产 业 以 构 筑 现 代 化 农 业 体 系 为 导 向, 围 绕 区 域 优 势 农 业 资 源 分 布, 促 进 现 代 农 业 园 区 建 设, 打 造 两 区 多 基 地 的 农 业 布 局 两 区 为 南 部 现 代 农 业 产 业 区 和 北 部 生 态 农 业 产 业 区 ; 多 基 地 为 以 花 卉 苗 木 生 态 养 殖 特 色 林 业 等 为 主 的 多 个 农 业 产 业 基 地, 包 括 宣 堡 花 卉 苗 木 基 地 广 陵 现 代 农 业 基 地 珊 瑚 生 态 养 殖 基 地 虹 桥 高 效 农 业 基 地 2 第 二 产 业 加 快 发 展 减 速 机 制 造 电 子 电 气 油 脂 加 工 医 药 及 包 装 材 料 乐 器 制 造 牛 仔 布 织 造 及 服 装 加 工 等 六 大 特 色 产 业 集 群 ; 积 极 培 育 壮 大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节 能 环 保 设 备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等 新 兴 产 业 推 动 二 产 进 一 步 向 一 区 四 园 集 中, 打 造 专 业 化 的 特 色 产 业 园 一 区, 即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及 其 紧 密 关 联 的 城 区 科 技 工 业 园 区 ; 四 园, 即 城 东 工 业 园 虹 桥 工 业 园 黄 桥 工 业 园 和 泰 兴 农 产 品 加 工 园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 结 合 现 有 化 工 企 业, 分 北 中 南 三 片, 分 别 建 设 橡 胶 新 材 料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

29 产 业 基 地 日 化 产 业 基 地 和 化 工 新 材 料 产 业 基 地 积 极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加 快 新 材 料 产 业 发 展 和 新 能 源 产 业 龙 头 型 重 大 项 目 开 发 3 第 三 产 业 结 合 泰 兴 现 有 的 服 务 业 发 展 载 体, 形 成 一 主 两 副 多 节 点 的 服 务 业 空 间 布 局 一 主 两 副 即 中 心 城 区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黄 桥 综 合 服 务 副 中 心 虹 桥 综 合 服 务 副 中 心 ; 多 节 点 包 括 苏 中 沿 江 化 工 物 流 园 虹 桥 金 属 材 料 物 流 园 泰 兴 火 车 站 综 合 物 流 园 泰 兴 农 产 品 加 工 园 区 物 流 园 天 星 港 仓 储 物 流 园 等 各 类 物 流 基 地, 以 及 宣 堡 虹 桥 新 街 等 三 个 旅 游 服 务 基 地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项 目 属 于 精 细 化 工, 符 合 泰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3~2030) 对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的 要 求 参 见 附 件 江 苏 省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关 情 况 介 绍 规 划 范 围 和 产 业 定 位 江 苏 省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位 于 泰 兴 市 区 以 西 约 7km 处, 规 划 总 面 积 为 16.90km 2, 规 划 范 围 为 : 北 起 北 二 环 西 延 线 南 至 洋 思 港 西 以 长 江 为 界 东 至 朝 阳 路 开 发 区 作 为 泰 兴 市 的 沿 江 工 业 组 团, 依 江 而 建, 以 港 口 为 依 托, 以 化 工 为 主 导, 以 发 展 氯 碱 化 工 医 药 染 化 及 其 中 间 体 的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为 主 体, 拟 建 成 集 生 产 科 研 营 销 金 融 及 各 类 服 务 行 业 相 配 套 的 化 工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见 图 具 体 产 业 定 位 为 : ⑴ 园 区 根 据 现 有 企 业 及 生 产 状 况, 将 重 点 发 展 氯 碱 系 列 苯 胺 系 列 和 氢 系 列 产 品 及 其 相 关 产 业 ⑵ 园 区 还 有 意 向 MDI/TDI 聚 氨 酯 深 加 工 氟 化 工 方 向 发 展 ⑶ 在 现 有 产 业 基 础 上, 园 区 将 继 续 扩 大 染 料 化 工 和 涂 料 化 工 的 产 业 优 势 和 生 产 规 模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划 分 环 境 空 气 : 根 据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评 中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开 发 区 及 其 周 边 地 区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类 区, 执 行 GB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 长 江 泰 兴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Ⅱ 类 标 准 ; 如 泰 运 河 自 长 江 口 至 泰 兴 镇 杨 园 段 ( 包 括 园 区 段 ) 为 Ⅳ 类 水 质 功 能 区, 执 行 GB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 洋 思 港 段 港 河 团 结 港 均 为 Ⅲ 类 水 质 功 能 区 噪 声 : 根 据 园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园 区 内 除 居 民 用 地 为 2 类 区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4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

30 米 范 围 内 为 4 类 区 外, 其 它 均 为 3 类 区,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为 工 业 区,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区 标 准 公 用 工 程 和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经 过 多 年 建 设,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基 础 配 套 设 施 已 逐 步 完 善 : (1) 供 电 由 国 电 网 直 接 供 电, 区 内 设 两 座 110KV 变 电 所, 西 郊 变 电 所 ( 位 于 延 龄 路 西 首 ) 和 沿 江 变 电 所 ( 位 于 开 发 区 星 港 路 和 滨 江 路 口 交 叉 西 北 侧 ) (2) 供 热 园 区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蒸 汽 管 网 分 布 参 见 图 目 前 南 片 区 现 有 卡 万 塔 热 电 厂 (6 炉 4 机 ), 蒸 汽 供 应 能 力 321 吨 / 小 时 该 热 电 厂 集 中 供 应 如 泰 运 河 南 岸 企 业 蒸 汽, 主 次 蒸 汽 管 线 已 遍 布 园 区 内 的 工 业 地 带 主 管 线 以 热 电 厂 为 中 心, 西 至 煤 运 码 头, 沿 通 江 路 东 至 朝 阳 路, 北 至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氨 乙 酸 有 限 公 司, 沿 新 港 路 南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如 泰 运 河 以 北 工 业 区 由 新 浦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厂 集 中 供 热 ( 该 公 司 现 有 1 台 60MW 发 电 机 组 配 3 台 22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 目 前, 北 区 蒸 汽 管 网 根 据 项 目 实 施 需 求 进 行 延 伸 现 开 发 区 成 立 了 泰 兴 市 恒 瑞 供 热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由 其 统 一 调 配 园 区 内 的 热 源 本 项 目 的 蒸 汽 使 用 协 议 参 见 附 件 7 (3) 供 水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园 区 生 活 用 水 规 划 由 泰 兴 市 第 三 自 来 水 厂 供 给, 三 水 厂 设 计 供 水 能 力 20 万 t/d, 水 源 自 长 江 随 着 泰 州 市 区 域 供 水 规 划 的 落 实, 泰 兴 三 水 厂 取 水 口 已 与 泰 州 三 水 厂 取 水 口 合 并, 位 于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境 内, 距 离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口 上 游 约 18 公 里, 取 水 能 力 40 万 t/d 开 发 区 沿 江 水 厂 主 要 供 应 园 区 企 业 工 业 用 水, 供 水 能 力 5 万 t/d, 取 水 口 位 于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约 1.4km 处 位 置 见 水 系 图 (4) 污 水 处 理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园 区 西 南, 洋 思 港 北 长 江 岸 边, 服 务 范 围 为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工 业 企 业 及 泰 兴 主 城 区 滨 江 镇 生 活 污 水 1999 年 投 资 近 1 亿 元 人 民 币, 建 设 一 期 工 程 处 理 规 模 为 3 万 m 3 /d 的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装 置, 原 采 用 A 2 /O+PACT 工 艺, 2008 年 采 用 MP-MBR 工 艺 进 行 提 标 改 造, 目 前 改 造 已 经 完 成 并 通 过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

31 运 行 正 常, 接 纳 处 理 2 万 m 3 /d 工 业 废 水 和 1 万 m 3 /d 生 活 污 水 园 区 内 各 企 业 的 工 业 废 水, 经 自 行 处 理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尾 水 排 入 长 江 ( 排 污 口 位 置 见 图 2.7-4) 目 前,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扩 建 工 程 (7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5 万 吨 / 日 泰 兴 城 区 生 活 污 水 +2 万 吨 / 日 园 区 工 业 废 水 ) 正 在 实 施, 首 期 工 程 4 万 吨 / 天 处 理 装 置 已 经 投 入 试 运 行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分 布 参 见 图 本 项 目 的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协 议 参 见 附 件 9 (5) 环 境 卫 生 及 固 废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全 部 袋 装 化,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定 时 定 点 收 集, 统 一 处 置 各 企 业 工 业 固 废 自 行 按 规 范 分 类 收 集, 分 别 处 置 尽 可 能 通 过 社 会 化 协 作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不 能 再 利 用 的 部 分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目 前,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的 福 昌 公 司 设 计 工 业 固 废 处 置 能 力 为 20000t/a, 现 一 期 二 期 工 程 均 已 建 成, 并 分 别 于 2005 年 和 2010 年 底 通 过 了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经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固 废 管 理 中 心 核 准 可 接 纳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的 危 险 废 物 种 类 包 括 HW02~HW04 HW06 HW08 HW09 HW11-HW13 HW35 HW38-42 HW45 HW49 等 17 种, 核 定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9600 吨 / 年, 主 要 为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及 周 边 企 业 配 套 服 务 (6) 港 口 码 头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所 在 沿 江 岸 线 长 度 计 6.6km, 江 堤 全 部 为 块 石 砌 岸 填 土 结 构, 其 中 从 洋 思 港 ~ 团 结 港 岸 线 为 5.1km, 已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约 4.1km, 从 南 向 北 现 已 布 置 有 9 个 码 头 (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3-5)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水 陆 交 通 均 十 分 方 便, 黄 金 水 道 长 江 移 境 而 过, 可 直 达 上 海 南 京 武 汉 等 地 至 目 前,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自 洋 思 港 至 团 结 港 间 从 南 向 北 现 已 布 置 有 9 个 码 头,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沿 江 岸 线 主 要 码 头 分 布 设 施 名 称 规 模 地 理 位 置 * 装 卸 品 种 联 成 公 用 液 体 化 工 码 头 2 万 吨 级 上 游 1150m 乙 二 醇 丙 三 醇 辛 醇 壬 醇 苯 邻 二 甲 苯 苯 乙 烯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壬 酯 氯 乙 烯 环 氧 氯 丙 烷 三 木 化 工 码 头 2 万 吨 级 上 游 850m 液 体 化 学 品 泰 州 港 过 船 港 区 通 用 码 头 3.5 万 吨 级 上 游 500m 煤 等 新 浦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2# 化 工 码 头 4 万 吨 级 上 游 250m 乙 烯 EDC VCM 等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6

32 新 浦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1# 化 工 码 头 1 万 吨 级 下 游 250m 液 碱 苯 苯 胺 乙 酸 等 过 船 港 万 吨 级 杂 货 码 头 1 万 吨 级 下 游 1250m 砂 石 建 材 等 泰 兴 卡 万 塔 沿 江 热 电 公 司 煤 码 头 800 吨 级 下 游 1450m 煤 建 材 码 头 500 吨 级 下 游 2250m 建 材 液 化 气 码 头 3000 吨 级 下 游 3250m 液 化 气 * 注 : 指 与 如 泰 运 河 河 口 的 相 对 位 置 (7) 道 路 交 通 开 发 区 内 道 路 规 划 分 区 内 景 观 主 干 道 区 内 交 通 性 主 干 道 次 干 道 和 支 路 四 个 层 次, 路 网 间 距 一 般 在 米 之 间, 以 适 应 化 工 企 业 用 地 特 点 目 前 区 内 方 格 网 状 的 道 路 系 统 已 基 本 成 形, 如 泰 运 河 以 南 设 置 一 横 一 纵 两 条 主 干 道 ( 通 江 路 和 滨 江 路 ) 和 三 横 两 纵 四 条 次 干 道 ( 横 为 通 园 路 棋 东 路 疏 港 路, 纵 为 中 港 路 新 港 路 ); 如 泰 运 河 以 北 在 闸 北 路 以 西 已 建 成 两 横 一 纵 干 道 南 北 将 通 过 滨 江 大 桥 贯 通, 开 发 区 内 路 网 可 沟 通 各 功 能 区 和 泰 兴 市 城 区 及 省 内 外 各 地 (8) 消 防 现 状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消 防 工 作 由 开 发 区 安 全 科 专 职 消 防 队 和 泰 兴 市 消 防 大 队 ( 位 于 泰 兴 市 市 区, 距 开 发 区 6 公 里 ) 负 责 开 发 区 专 职 消 防 队 有 专 职 消 防 员 20 名, 拥 有 消 防 应 急 车 辆 总 计 4 辆 园 区 已 建 工 业 区 为 一 级 封 闭 工 业 区, 区 内 无 明 火 点 园 区 各 个 厂 区 内 均 有 消 防 栓, 沿 园 区 道 路 建 筑 密 集 地 和 居 民 区 设 有 消 防 栓, 有 开 发 区 自 来 水 厂 提 供 供 水 和 加 压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点 原 环 评 (2003 年 ) 批 复 结 论 及 批 复 要 点 2003 年 12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对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作 出 批 复 ( 参 见 附 件 10), 总 结 论 为 : 化 工 园 区 建 设 符 合 泰 兴 市 总 体 规 划,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园 区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完 备, 污 染 控 制 规 划 可 行, 清 洁 生 产 及 进 区 项 目 控 制 条 件 明 确, 污 染 物 排 放 能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各 功 能 区 的 环 境 目 标 可 以 实 现 环 评 批 复 要 点 如 下 : 1 要 以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和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指 导 园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按 ISO14000 标 准 体 系 对 园 区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2 关 于 园 区 的 总 体 布 局 园 区 内 不 设 生 活 区, 区 内 现 有 居 住 区 和 民 宅 要 根 据 园 区 开 发 建 设 计 划 和 进 度 及 时 迁 出, 并 做 好 安 置 工 作 区 内 行 政 区 商 服 区 与 化 工 生 产 区 之 间 要 设 置 绿 化 隔 离 带, 其 中 防 护 林 宽 度 不 小 于 50 米 隔 离 带 内 不 得 批 准 建 设 居 民 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7

33 宅 区 学 校 卫 生 院 等 敏 感 建 筑 物 园 区 与 泰 兴 主 城 区 要 保 持 4 公 里 以 上 的 间 隔 3 关 于 园 区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园 区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要 及 时 扩 建 和 完 善 热 电 厂 及 其 供 热 管 网, 区 内 企 业 所 有 蒸 汽 应 由 园 区 热 电 厂 提 供, 原 则 上 不 得 自 建 锅 炉 区 内 已 建 的 燃 煤 锅 炉 要 限 期 拆 除 因 生 产 工 艺 必 须 建 的 导 热 油 炉 高 压 蒸 汽 锅 炉, 所 用 燃 料 必 须 为 低 硫 燃 料 油 或 燃 料 气 等 清 洁 燃 料 园 区 必 须 实 现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清 净 下 水 应 专 设 管 网 以 供 园 区 内 低 水 质 要 求 的 用 水 加 快 污 水 截 流 管 网 建 设, 尽 快 将 泰 兴 主 城 区 生 活 污 水 接 入 泰 兴 精 细 化 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在 园 区 内 重 点 绿 化 区 段 和 服 务 区 应 建 设 中 水 道, 将 净 下 水 和 污 水 厂 达 标 尾 水 用 于 园 区 内 的 低 等 级 用 水, 以 节 约 用 水 和 减 少 废 水 排 放 量 园 区 内 各 相 关 企 业 要 按 国 家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要 求 建 设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设 施, 危 废 收 集 贮 存 要 达 到 国 家 GB 标 准 要 求 要 积 极 鼓 励 工 业 固 废 在 园 区 内 的 综 合 利 用, 同 时 防 止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园 区 内 设 危 废 集 中 处 置 设 施 要 符 合 泰 州 市 危 废 处 置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4 关 于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在 园 区 重 点 部 位 设 立 先 进 的 监 控 和 报 警 设 施, 建 立 安 全 防 范 和 应 急 体 系, 制 定 严 格 的 区 域 性 的 应 急 预 案 并 定 期 演 练, 防 止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或 当 事 故 发 生 时 将 灾 害 降 至 最 小 5 关 于 园 区 内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按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要 求, 具 体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规 划 区 内 绿 化 覆 盖 率 不 低 于 35%, 绿 化 系 统 注 重 发 挥 其 生 态 效 应, 在 树 种 选 择 上 应 考 虑 发 挥 净 化 功 能 和 对 污 染 物 的 生 物 监 视 监 测 功 能 6 关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区 内 污 染 物 排 放 严 格 控 制 在 泰 州 市 环 保 局 和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下 达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内 企 业 排 放 的 非 常 规 污 染 物 根 据 各 项 目 环 评 及 其 批 准 的 排 放 量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通 过 总 量 控 制 手 段 保 证 区 内 外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相 应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标 准 要 求 7 关 于 园 区 的 环 境 管 理 进 一 步 完 善 园 区 内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作 为 精 细 化 工 园 区, 应 适 当 提 高 入 区 项 目 环 保 门 槛, 凡 属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污 染 严 重 或 排 放 三 致 物 质 的 项 目 禁 止 入 区 根 据 监 控 监 测 结 果 调 整 或 加 强 管 理 对 策 措 施 回 顾 性 评 价 (2008 年 ) 批 复 要 点 自 2003 年 12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以 苏 环 管 [2003]238 号 文 批 复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 以 下 简 称 开 发 区 ) 区 域 环 评 ( 参 见 附 件 11) 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进 一 步 加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8

34 强 了 开 发 区 环 境 管 理, 注 重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增 长 并 重, 但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也 存 在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水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园 区 个 别 企 业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企 业 废 水 偷 排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严 重 等 问 题, 曾 被 省 环 委 会 列 为 全 省 十 个 挂 牌 督 办 的 重 点 环 节 问 题 之 一, 要 求 管 委 会 针 对 出 现 问 题 立 即 进 行 整 治 通 过 对 园 区 开 发 的 回 顾 性 评 价, 开 发 区 仍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 1 区 内 现 有 较 早 建 成 的 2 家 印 染 企 业 3 家 电 镀 企 业, 与 开 发 区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及 定 位 不 符 ; 部 分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较 落 后 2 开 发 区 规 划 布 局 不 尽 合 理 ( 原 规 划 区 内 有 居 住 用 地 ), 在 建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和 开 发 区 安 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居 民 尚 未 搬 迁 完 毕 3 区 域 部 分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指 标 有 超 标 现 象, 达 不 到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4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工 艺 改 造 后 尾 水 尚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原 规 划 应 接 管 的 泰 兴 城 区 部 分 污 水 尚 未 实 现 接 管,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尚 未 接 管 部 分 企 业 自 备 燃 煤 炉 窑 规 划 的 生 态 防 护 林 带 建 设 尚 未 达 到 规 划 和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滞 后 于 开 发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5 开 发 区 位 于 长 江 岸 边, 上 下 游 分 布 的 取 水 口 制 约 开 发 区 的 排 水 规 模, 存 在 水 环 境 风 险 问 题 批 复 要 求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需 进 行 的 整 改 有 : 1 严 格 入 区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门 槛, 以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引 导 入 区 企 业 建 设, 建 成 生 态 型 工 业 园 区 ; 开 发 区 后 续 开 发 和 建 设 中 应 加 强 现 有 产 业 链 延 伸, 构 建 完 善 开 发 区 主 导 产 业 链, 鼓 励 和 优 先 发 展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和 环 保 设 施 先 进 及 污 染 低 技 术 含 量 高 节 能 节 约 资 源 的 项 目 区 内 现 有 不 符 合 产 业 定 位 的 企 业, 不 得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改 扩 建, 并 适 时 予 以 搬 迁 园 区 现 有 生 产 工 艺 落 后 的 企 业 应 在 2008 年 底 前 全 面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改 造,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 组 织 开 展 对 区 域 内 重 点 企 业 的 强 制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实 现 节 污 减 排 要 按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和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指 导 园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将 开 发 区 建 成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2 合 理 规 划 开 发 区 布 局, 完 善 开 发 区 规 划 控 制 开 发 区 工 业 用 地 开 发 规 模, 开 发 区 防 护 林 带 建 设 应 与 开 发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同 步 实 施, 加 快 公 共 设 施 绿 地 等 开 发 进 度 开 发 区 边 界 500 米 安 全 卫 生 防 护 隔 离 带 内 不 得 建 设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目 前 尚 处 于 开 发 区 安 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及 在 建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的 居 民 点 等 敏 感 目 标 须 立 即 搬 迁, 妥 善 安 置, 确 保 不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9

35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扰 民 纠 纷 园 区 南 侧 洋 思 小 区 不 得 扩 建, 其 周 围 500 米 范 围 内 不 得 新 建 化 工 企 业 ; 区 内 中 港 小 区 应 逐 步 搬 迁 至 园 区 外 应 加 快 建 成 居 民 小 区 与 化 工 建 成 区 之 间 的 绿 化 防 护 林 带 建 设 优 化 长 江 岸 线 利 用, 优 先 发 展 公 用 码 头, 提 高 岸 线 集 约 利 用 水 平 3 加 快 和 优 化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园 区 实 行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应 在 2008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工 艺 改 造 及 泰 兴 城 区 1 万 吨 / 日 生 活 污 水 截 污 接 管 工 作,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尾 水 稳 定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应 加 快 建 设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并 科 学 规 划 合 理 论 证 其 规 模 和 排 放 去 向 园 区 只 允 许 设 置 一 个 污 水 排 放 口, 区 内 工 业 废 水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排 放, 均 须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接 入 区 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等 未 接 管 的 企 业 须 在 2008 年 底 前 实 现 接 管 加 快 建 设 中 水 管 网,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的 回 用 率 不 得 低 于 25% 完 善 园 区 的 供 热 管 网 建 设, 确 保 集 中 供 热 覆 盖 全 区,2009 年 底 前 完 成 区 内 企 业 燃 煤 炉 窑 的 改 造 淘 汰 工 作 4 加 强 区 域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针 对 区 域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应 加 强 区 域 环 境 特 别 是 内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尽 快 使 园 区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落 实 绿 化 隔 离 带 沿 河 沿 路 绿 化 带 生 态 防 护 林 带 公 共 绿 地 等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规 划, 建 成 具 有 较 强 生 态 净 化 功 能 和 污 染 监 测 指 示 功 能 的 绿 化 系 统 园 区 道 路 及 河 流 两 侧 污 水 处 理 厂 周 围 工 业 区 与 居 住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之 前 应 加 快 建 成 足 够 宽 度 的 绿 化 隔 离 带 5 加 强 园 区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落 实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园 区 环 保 分 局 应 加 强 园 区 的 日 常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按 照 报 告 书 所 列 方 案 和 措 施 落 实 环 境 监 测 监 控 计 划, 除 对 园 区 内 企 业 进 行 监 督 性 监 测 外, 还 应 对 园 区 内 外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跟 踪 监 控 必 须 高 度 重 视 并 切 实 加 强 园 区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园 区 及 入 区 企 业 均 应 制 订 并 落 实 各 类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排 放 工 业 废 水 的 企 业 均 应 设 置 足 够 容 量 的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严 禁 污 水 超 标 排 放 园 区 内 各 企 业 须 按 规 范 要 求 建 设 贮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装 置, 杜 绝 泄 露 物 料 进 入 环 境, 配 备 必 须 的 事 故 应 急 设 备 物 资, 并 定 期 组 织 实 战 演 练, 最 大 限 度 地 防 止 和 减 轻 事 故 的 危 害, 确 保 园 区 及 周 边 的 环 境 安 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36 园 区 整 改 现 状 及 存 在 问 题 针 对 园 区 环 评 及 回 顾 性 评 价 和 相 关 批 复 的 要 求, 泰 兴 精 细 化 工 园 区 在 近 年 来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中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准 入 条 件 引 进 企 业, 严 格 执 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 和 江 苏 省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通 过 对 清 污 分 流 不 彻 底 有 偷 排 行 为 或 者 嫌 疑 的 企 业 强 制 实 施 封 闭 式 管 理 改 造, 在 重 点 区 域 实 施 清 下 水 专 用 明 管 改 造, 关 停 部 分 废 气 污 染 严 重 且 长 期 得 不 到 彻 底 解 决 的 企 业, 对 重 点 敏 感 区 域 内 进 区 早 规 模 小 工 艺 设 备 落 后 的 企 业 强 制 实 施 转 型 升 级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规 范 园 区 内 企 业 的 管 理 但 仍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主 要 为 :(1) 园 区 未 征 用 地 块 内 和 园 区 边 界 500 米 范 围 以 内 尚 有 过 船 老 镇 区 过 船 村 殷 石 村 褚 港 村 中 港 小 区 中 港 村 蒋 榨 村 洋 思 小 区 和 蒋 港 村 等 居 民, 拆 迁 安 置 压 力 较 大 ( 到 本 次 环 评 开 始 时 为 止, 已 经 完 成 了 褚 港 村 殷 石 村 中 港 小 区 洋 思 村 的 拆 迁 ; 完 成 了 过 船 村 的 绝 大 部 分 拆 迁, 完 成 了 蒋 榨 村 蒋 港 村 的 大 部 分 拆 迁 ) ( 2) 泰 兴 精 细 化 工 园 区 整 体 发 展 滞 后, 工 业 用 地 公 共 绿 化 用 地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管 理 服 务 用 地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均 未 达 到 2010 年 规 划 的 目 标 中 国 精 细 化 工 ( 泰 兴 ) 开 发 园 区 已 经 委 托 南 京 国 环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完 成 跟 踪 评 价, 现 已 经 在 实 施 过 程 之 中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的 是 根 据 全 省 生 态 环 境 调 查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在 分 析 生 态 特 征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与 生 态 敏 感 性 空 间 分 异 规 律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不 同 地 域 单 元 的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提 出 全 省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名 录 范 围 及 保 护 措 施 该 规 划 对 于 指 导 全 省 产 业 合 理 布 局 资 源 有 序 开 发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2013 年 8 月 ) 划 定 范 围, 泰 兴 市 重 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共 有 九 个, 距 离 本 项 目 最 近 的 红 线 区 域 为 : 如 泰 运 河 清 水 通 道 维 护 区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其 名 称 主 导 功 能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及 面 积 见 表 和 图 地 区 泰 兴 市 表 泰 兴 市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汇 总 表 ( 摘 要 ) 主 导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面 积 ( 平 方 公 里 ) 生 态 功 能 二 级 管 控 区 总 面 积 红 线 区 域 名 称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保 护 一 级 管 控 区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天 星 洲 南 部 长 江 滩 地 如 泰 运 河 清 水 通 道 维 如 泰 运 河 及 两 岸 各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护 区 100 米 范 围 本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如 泰 运 河 以 北 约 880m,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1

37 所 列 举 的 如 泰 运 河 清 水 通 道 维 护 区 如 泰 运 河 及 两 岸 各 100 米 范 围 ; 本 项 目 距 离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11.5km, 不 在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的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 综 上 分 析, 项 目 拟 建 地 不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所 列 举 的 管 控 区 范 围 之 内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2

38 3 工 程 分 析 3.1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拟 建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 建 设 地 点 :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 投 资 总 额 : 拟 建 项 目 总 投 资 :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6000 万 元 ; 占 地 面 积 :130 亩 ; 工 作 时 数 : 拟 建 项 目 核 定 年 工 作 日 为 300 天, 每 天 运 行 24 小 时, 四 班 三 运 转, 年 运 行 时 数 为 7200 小 时 ; 职 工 人 数 : 拟 建 项 目 定 员 211 人 ; 拟 建 成 日 期 :2017 年 6 月 拟 建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及 产 品 方 案 拟 建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包 括 3 套 生 产 装 置 ( 公 称 生 产 能 力 ):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规 模 为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VC)3000 吨 / 年,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FEC)2500 吨 / 年,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KFSI) 300 吨 / 年 各 装 置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和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3.1-1; 序 号 表 拟 建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与 产 品 方 案 装 置 名 称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t/a)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吨 / 年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副 产 品 :30% 盐 酸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车 间 副 产 品 :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 氯 化 钠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 年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副 产 品 :30% 盐 酸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车 间 副 产 品 :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 氯 化 钾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吨 / 年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副 产 品 :30% 盐 酸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车 间 副 产 品 : 亚 硫 酸 钠 副 产 品 : 氯 化 钾 产 品 去 向 运 行 时 数 (h/a) 外 售 72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3

39 一 关 于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及 生 产 线 设 置 的 补 充 说 明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的 生 产 主 要 由 氯 化 合 成 离 心 和 精 馏 系 统 组 成, 氯 化 合 成 和 离 心 属 于 间 歇 化 操 作, 精 馏 系 统 为 连 续 化 操 作, 它 包 含 脱 溶 蒸 发 脱 轻 和 精 馏 (1) 氯 化 工 序 设 置 四 套 氯 化 反 应 装 置 每 套 装 置 由 一 台 10 立 方 米 的 搪 玻 璃 釜 作 为 一 级 氯 化 反 应 器, 一 台 3 立 方 米 的 搪 玻 璃 釜 作 为 二 级 氯 化 反 应 器, 每 台 反 应 器 配 置 了 外 循 环 换 热 设 备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36 小 时,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8.9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套 生 产 200 批,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1780 吨 四 套 氯 化 装 置 共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7120 吨 年 产 3000 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需 要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年 产 2500 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需 要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合 计 吨 因 此, 四 套 氯 化 反 应 装 置 可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2)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工 序 设 置 了 20m 3 合 成 釜 6 台, 每 台 设 置 了 釜 外 换 热 器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18 小 时,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1.3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台 生 产 400 批,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520 吨 六 台 20m 3 合 成 釜 共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3120 吨, 完 全 能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3) 离 心 过 滤 工 序 设 置 了 共 计 16 台 φ1.8m 的 离 心 机, 其 中 12 台 用 于 离 心 过 滤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另 4 台 用 于 过 滤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氯 化 钾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离 心 机 能 够 有 效 分 离 滤 液 滤 饼, 并 设 置 了 活 性 炭 用 于 吸 附 离 心 过 程 产 生 的 尾 气, 设 备 为 定 制 成 套 装 置, 完 全 能 够 满 足 设 计 需 求, 由 供 应 厂 家 负 责 检 维 修 (4) 氟 化 工 序 设 置 20m 3 合 成 釜 4 台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24 小 时,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2.2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台 生 产 300 批,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660 吨 四 台 20 m 3 合 成 釜 共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2640 吨, 完 全 能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5)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序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各 步 均 为 间 歇 化 生 产 亚 胺 合 成 为 48 小 时 一 批, 每 批 产 亚 胺 1 吨, 设 置 两 套 亚 胺 合 成 装 置 亚 胺 精 馏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脱 色 重 结 晶 均 为 每 天 一 批, 各 步 的 每 批 物 料 上 下 衔 接, 一 批 接 一 批, 最 后, 每 天 出 产 品 1 吨, 年 生 产 日 以 300 天 计 算, 共 计 生 产 300 吨 (6) 蒸 馏 工 序 采 用 连 续 化 蒸 馏 技 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各 一 套 蒸 馏 装 置 每 一 套 蒸 馏 装 置 均 由 四 座 蒸 馏 塔 串 联 组 成, 分 别 为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和 精 馏 塔 全 厂 物 料 流 向 总 图 ( 不 含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 图 示 如 下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4

40 二 拟 建 项 目 各 装 置 的 产 品 规 格 分 见 表 3.1-2~4 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纯 度 ( 扣 除 BHT) % 水 分 30ppm 色 度 10 游 离 氯 5ppm 有 机 氯 10ppm 硫 酸 盐 ( 以 SO 4 计 ) 10ppm BHT 70~110( 或 由 供 需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金 属 离 子 ( 钾 钙 钠 铁 铅 ) 1ppm 执 行 标 准 GB/T 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纯 度 99.95% 水 分 30ppm 色 度 10 游 离 氯 5ppm HF 30ppm 金 属 离 子 ( 钾 钙 钠 铁 铅 ) 2ppm 执 行 标 准 HG/T 表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纯 度 99% 不 溶 物 100ppm 游 离 氯 20ppm 水 分 200ppm 游 离 酸 ( 以 HF 计 ) 100ppm Na 50ppm 溶 解 色 度 (EC:DMC:EMC=1:1:1) 30 执 行 标 准 Q/320582HSC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5

41 三 拟 建 项 目 的 副 产 品 规 格 及 执 行 质 量 标 准 参 见 表 3.1-5~8 表 次 氯 酸 钠 规 格 项 目 规 格 及 指 标 Aa Bb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有 效 氯 ( 以 Cl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游 离 碱 ( 以 NaOH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铁 ( 以 Fe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重 金 属 ( 以 Pb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砷 ( 以 As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执 行 标 准 :GB Aa 型 适 用 于 消 毒 杀 菌 及 水 处 理 等 Bb 型 仅 适 用 于 一 般 工 业 用 本 项 目 次 氯 酸 钠 有 效 氯 ( 以 Cl 计 ) 的 质 量 分 数 5, 满 足 Aa/BbⅢ 类 表 氯 化 钠 工 业 盐 规 格 指 标 工 业 盐 优 级 一 级 二 级 氯 化 钠 (%) 水 分 (%) 水 不 溶 物 (%) 钙 镁 离 子 (%) 硫 酸 根 离 子 (%) 执 行 标 准 :GB/T 本 项 目 副 产 品 氯 化 钠 盐 符 合 GB/T 二 级 标 准 表 副 产 盐 酸 规 格 规 格 项 目 Ⅰ Ⅱ Ⅲ 指 标 总 酸 度 % 重 金 属 % 执 行 标 准 :HG/T 本 项 目 副 产 盐 酸 符 合 HG/T 质 量 标 准 ( 含 Ⅱ 类 ) 规 格 以 上 注 : 生 产 商 应 用 户 要 求 提 供 可 能 存 在 主 要 杂 质 的 信 息, 必 要 时 提 供 杂 质 含 量 数 据 表 工 业 氯 化 钾 规 格 项 目 指 标 优 级 一 级 二 级 外 观 白 色 或 暗 白 色 晶 体, 味 咸 涩, 易 溶 于 水 氯 化 钾,g/100g 氯 化 钠,g/100g 钙 镁 离 子 总 量,g/100g 硫 酸 根,g/100g 水 不 容 物,g/100g 水 分,g/100g 执 行 标 准 :GB/T 本 项 目 副 产 品 符 合 工 业 氯 化 钾 GB/T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 含 二 级 ) 以 上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6

42 表 工 业 亚 硫 酸 钠 规 格 指 标 工 业 盐 优 级 一 级 合 格 亚 硫 酸 钠 含 量 (%) Fe 含 量 (%) 水 不 溶 物 游 离 碱 ( 以 NaCO 3 计 )(%) 硫 酸 盐 ( 以 Na 2 SO 4 计 )(%) 氯 化 物 ( 以 NaCL 计 )(%) 执 行 标 准 :HG/T 本 项 目 的 副 产 亚 硫 酸 钠 符 合 HG/T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品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 的 要 求, 其 中 要 求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要 加 强 副 产 物 的 环 境 管 理, 对 新 建 项 目 要 防 止 将 副 产 物 以 副 产 品 的 名 义 逃 避 监 管, 核 准 制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国 家 标 准 地 方 标 准 或 强 制 执 行 的 行 业 标 准 作 为 评 判 副 产 品 的 证 明 材 料 为 了 保 证 这 五 个 副 产 品 的 质 量, 江 苏 华 盛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生 产 中, 不 断 的 技 术 改 进, 摸 索 出 一 套 具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技 术 诀 窍 在 副 产 盐 酸 和 次 氯 酸 钠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因 为 碳 酸 乙 烯 酯 的 常 沸 点 244,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常 沸 点 282, 所 以 将 氯 化 温 度 控 制 在 70 左 右, 这 样, 这 些 有 机 物 料 在 氯 化 尾 气 中 的 蒸 汽 分 压 就 十 分 的 低 为 了 防 止 氯 化 反 应 的 雾 沫 夹 带, 该 公 司 将 氯 化 反 应 釜 装 料 系 数 小 于 0.6, 使 反 应 釜 液 体 上 方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分 离 尾 气 中 夹 带 的 雾 沫 ; 尽 管 如 此, 该 公 司 还 在 盐 酸 吸 收 塔 前, 设 置 了 除 沫 器, 确 保 副 产 盐 酸 和 次 氯 酸 钠 的 品 质 符 合 行 业 标 准 在 生 产 副 产 氯 化 钠 和 副 产 氯 化 钾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利 用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有 机 物 料 均 与 水 共 沸 的 特 点, 将 氯 化 钠 水 溶 液 和 氯 化 钾 水 溶 液 分 别 进 各 自 的 共 沸 蒸 馏 塔, 再 进 各 自 的 MVR 蒸 发 装 置, 使 其 中 极 其 微 量 的 有 机 物 料 与 水 共 沸, 使 氯 化 钠 以 及 氯 化 钾 与 有 机 物 料 得 到 有 效 的 分 离, 保 证 了 副 产 氯 化 钠 和 副 产 氯 化 钾 的 产 品 质 量 综 上 所 述, 华 盛 化 工 本 项 目 的 副 产 品 能 够 达 到 相 应 的 标 准, 符 合 283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可 按 副 产 品 进 行 销 售 拟 建 项 目 公 辅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拟 建 项 目 公 辅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7

43 表 拟 建 项 目 公 辅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建 设 内 容 或 消 耗 指 标 备 注 贮 运 工 程 储 罐 区 占 地 面 积 :1,410m 2 建 设 12 台 储 罐 储 罐 规 格 种 类 详 见 节 储 罐 区 丙 类 甲 类 仓 库 各 一 座 建 筑 面 积 :3,470m 2 储 存 产 品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KFSI) 副 产 品 氯 化 钠 氯 化 钾 原 料 氟 化 钾 等 物 料 新 鲜 水 新 鲜 水 需 求 量 :249,696 t/a 建 生 产 生 活 等 给 水 管 网, 水 源 分 别 引 自 园 区 管 网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循 环 冷 冻 水 系 统 排 水 需 求 量 ( 循 环 量 ):2,500m 3 /h -15 ~-10 冷 冻 盐 水 :78m 3 /h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冷 冻 站 废 水 产 生 量 :13,880m 3 /a 清 下 水 产 生 量 :45,000 m 3 /a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为 2,500m 3 /h( 循 环 量 )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站 清 ( 雨 ) 污 分 流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经 本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往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清 下 水 和 后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公 辅 工 程 供 电 工 艺 压 缩 与 仪 表 空 气 用 电 负 荷 约 为 :4,500kWh/h 0.7MPa,3m 3 /min 氮 气 0.60MPa(G): 150Nm 3 /h 天 然 气 3.5MPa(G): 18,0000m 3 /a 设 置 一 20KV 变 配 电 室, 设 置 2500KVA 变 压 器 2 台 400KVA 变 压 器 1 台, 给 厂 区 内 各 个 单 体 提 供 动 力 和 照 明 电 源 建 设 1 座 空 压 站, 选 用 低 噪 音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GA22-7.5), 共 一 台 氮 气 储 气 罐 :30m 3,0.6MPa, 纯 度 要 求 99%, 氮 气 由 外 部 供 应 天 然 气 由 中 石 油 专 线 送 至 界 区 内, 天 然 气 接 入 压 力 为 3.5MPa, 设 计 流 量 为 25Nm 3 /h 界 区 内 不 设 天 然 气 调 压 站, 调 压 站 由 供 气 单 位 负 责 建 设, 建 在 界 区 外, 将 3.5MPa 天 然 气 减 压 至 MPa 供 焚 烧 炉 使 用 环 保 工 程 蒸 汽 0.6MPa 蒸 汽 :57,600t/a 消 防 稳 高 压 消 防 水 系 统 配 置 消 防 器 材 详 见 节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12,517.6m 2 本 项 目 所 需 蒸 汽 将 用 园 区 公 用 热 电 站 的 蒸 汽, 此 外 焚 烧 炉 配 套 余 热 锅 炉 副 产 少 量 蒸 汽 绿 化 率 约 为 14.7%( 全 厂 占 地 面 积 ) 废 水 处 理 废 水 产 生 量 :13880m 3 /a 计 处 理 能 力 为 80m 3 /d 的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废 气 处 理 焚 烧 炉 装 置 氯 化 尾 气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工 艺 废 气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工 艺 废 气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艺 废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SNCR+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 布 袋 除 尘 器 + 碱 水 洗 涤 1 套 三 级 水 吸 收 + 一 级 碱 吸 收 1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其 中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采 用 一 级 碱 吸 收 ;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采 用 三 级 水 吸 收 化 学 法 洗 涤 除 臭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设 施 1 座 900m 3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池 满 足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需 求 固 废 堆 场 2 个 固 废 堆 场, 面 积 分 别 m m 2 在 焚 烧 炉 前 设 置 了 固 废 暂 存 场 地 在 丙 类 仓 库 西 北 角 设 作 为 暂 存 对 外 委 托 填 埋 的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和 焚 烧 炉 灰 渣 的 场 地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8

44 3.1.4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公 用 工 程 区 行 政 服 务 区 四 个 功 能 区 其 中 生 产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北 侧, 布 置 有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厂 房 氯 化 和 精 馏 厂 房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厂 房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锂 厂 房 固 废 库 房 ; 仓 储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南 侧, 布 置 有 : 丙 类 仓 库 甲 类 仓 库 溶 剂 罐 区 酸 碱 罐 区, 方 便 原 料 及 产 品 的 输 送 ; 公 用 工 程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中 东 部, 布 置 有 : 公 用 工 程 房 循 环 水 池 ; 三 废 处 理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西 南 侧, 布 置 有 : 焚 烧 炉 事 故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区 ; 行 政 服 务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东 南 角, 布 置 有 : 办 公 楼 生 产 辅 房 等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详 见 图 厂 界 周 围 情 况 拟 建 场 地 南 面 为 过 船 西 路, 路 南 为 通 江 河 道 ; 北 面 大 伟 助 剂 公 司 用 地 ; 东 面 为 沿 江 大 道 ; 西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 西 北 面 为 联 成 塑 胶 公 司 用 地 厂 区 周 边 状 况 见 图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生 产 原 理 采 用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液 氯 反 应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以 碳 酸 二 甲 酯 为 溶 剂, 在 三 乙 胺 缚 酸 剂 存 在 下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然 后 经 过 精 馏 提 纯 工 艺 得 到 电 子 级 别 的 产 品 一 氯 化 反 应 : 在 氯 气 过 量 条 件 下, 以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氯 化 反 应 主 反 应 转 化 率 为 87%;9.5% 碳 酸 乙 烯 酯 深 度 氯 化 反 应 生 成 副 产 物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剩 余 3.5% 碳 酸 乙 烯 酯 未 完 全 反 应 ; 碳 酸 乙 烯 酯 原 料 中 的 少 量 乙 二 醇 ( 二 乙 二 醇 ) 杂 质 不 参 加 反 应 氯 化 反 应 方 程 式 :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氯 化 副 反 应 : 生 成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O O O O + 2Cl 2 O O + 2HCl Cl Cl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9

45 二 合 成 反 应 : 生 成 产 品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O O O O + N(CH 2 CH 3 ) 3 O O + (CH 2 CH 3 ) 3 N HCl Cl 中 和 主 要 副 反 应 : (1)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与 三 乙 胺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乙 炔 酯 O O O O + 2N(CH 2 CH 3 ) 3 O O + 2(CH 2 CH 3 ) 3 N HCl Cl Cl (2)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合 生 成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简 称 聚 烯 酯 ) * * n O O O O O O n (3) 碳 酸 乙 炔 酯 聚 合 生 成 聚 碳 酸 乙 炔 酯 ( 简 称 聚 炔 酯 ) * * n O O O O O O n 工 艺 流 程 与 说 明 拟 建 项 目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包 括 : 氯 化 反 应 合 成 反 应 过 滤 减 压 蒸 馏 4 个 工 艺 流 程,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0

46 各 单 元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如 下 : 一 氯 化 反 应 将 一 定 量 的 碳 酸 乙 烯 酯 (50 保 温 槽 罐 车 液 态 保 存 ) 由 计 量 泵 打 入 两 级 氯 化 釜 内, 保 持 釜 内 密 闭 微 负 压 (0.08~0.05MPa), 氯 化 初 始 通 过 夹 套 通 水 蒸 汽 加 热 反 应 釜 至 将 液 氯 经 过 液 氯 汽 化 器 热 水 汽 化, 经 过 氯 气 稳 压 阀 控 制 氯 气 压 强, 通 过 调 节 阀 控 制 氯 气 流 量, 氯 气 从 一 级 氯 化 反 应 釜 底 部 通 过 微 孔 鼓 泡 装 置 鼓 泡 通 入 一 级 氯 化 釜, 一 级 氯 化 釜 上 方 的 气 体 从 二 级 氯 化 反 应 釜 底 部 通 过 微 孔 鼓 泡 装 置 鼓 泡 通 入 二 级 氯 化 釜, 在 紫 外 光 的 催 化 作 用 下 氯 气 和 碳 酸 乙 烯 酯 发 生 光 氯 化 反 应 氯 化 反 应 为 放 热 反 应, 所 以, 通 入 氯 气 后, 关 闭 夹 套 的 水 蒸 气 阀 门, 打 开 夹 套 冷 却 水 阀 门, 并 开 启 外 置 循 环 泵 和 外 置 换 热 器, 及 时 移 走 反 应 热, 控 制 氯 化 温 度 在 范 围 内 主 反 应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氯 化 氢 气 体, 少 量 氯 气 和 碳 酸 乙 烯 酯 发 生 副 反 应 生 成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反 应 混 合 液 放 料 进 入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储 槽 从 二 级 氯 化 釜 上 方 出 来 的 尾 气 G 1-1 ( 氯 化 氢 气 体 和 少 量 未 反 应 的 氯 气 ) 进 入 除 沫 器 后, 进 入 三 级 串 联 水 降 膜 吸 收 塔 吸 收 氯 化 氢 气 体, 制 备 成 30% 浓 度 的 盐 酸 从 第 三 级 水 降 膜 吸 收 塔 出 来 的 尾 气 ( 主 要 成 分 是 氯 气 ) 进 入 稀 烧 碱 降 膜 塔, 与 15% 氢 氧 化 钠 反 应, 制 备 成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为 了 保 证 副 产 盐 酸 和 次 氯 酸 钠 的 产 品 质 量, 将 氯 化 温 度 控 制 在 60-70, 由 于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等 有 机 物 料 沸 点 都 在 244 以 上, 远 远 高 于 70, 这 样, 它 们 在 氯 化 尾 气 中 的 蒸 汽 分 压 就 十 分 的 低 为 了 防 止 氯 化 反 应 的 雾 沫 夹 带, 将 氯 化 反 应 釜 装 料 系 数 小 于 0.6, 使 反 应 釜 液 体 上 方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分 离 尾 气 中 夹 带 的 雾 沫 ; 尽 管 如 此, 还 在 盐 酸 吸 收 塔 前, 设 置 了 除 沫 器, 确 保 副 产 盐 酸 和 次 氯 酸 钠 的 品 质 符 合 行 业 标 准 为 了 保 持 氯 化 釜 内 微 负 压, 在 氢 氧 化 钠 碱 吸 收 制 次 氯 酸 钠 的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一 台 引 风 机, 该 引 风 机 流 量 为 5000 m 3 /h, 出 口 接 入 1# 排 气 筒 (P1) 排 空 氯 化 反 应, 以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87.01% 二 合 成 反 应 将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混 合 液 通 过 计 量 槽 计 量 后 放 至 中 和 釜 中, 将 一 定 量 的 溶 剂 碳 酸 二 甲 酯 和 三 乙 胺 ( 包 括 回 收 的 三 乙 胺 ) 从 储 罐 由 泵 打 入 各 自 的 计 量 槽, 计 量 后 依 次 放 入 中 和 釜 中, 由 蒸 汽 通 过 夹 套 加 热 反 应 釜 至 下 反 应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三 乙 胺 缚 酸 剂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液 态 ) 和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 固 态 ) 在 此 反 应 中, 主 要 副 反 应 有 :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与 三 乙 胺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乙 炔 酯 ; 碳 酸 乙 炔 酯 聚 合, 生 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1

47 聚 碳 酸 乙 炔 酯 ( 简 称 聚 炔 酯 ); 少 量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合, 生 成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简 称 聚 VC) 中 和 釜 上 方 设 置 冷 凝 器, 从 中 和 釜 挥 发 的 有 机 溶 剂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回 流 入 中 和 釜 里, 冷 凝 器 尾 气 出 口 管 极 少 量 不 凝 气 体 G 1-2 ( 主 要 成 分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等 ) 由 管 道 经 引 风 机 去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接 近 吸 附 饱 和 的 废 活 性 炭 S 1-1 定 期 更 换 出 来, 去 焚 烧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顶 的 尾 气 经 过 2# 排 气 筒 (P2) 达 标 排 空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以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85.85% 三 过 滤 中 和 釜 反 应 完 后 生 成 的 物 质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 溶 剂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产 品 ) 混 合 液 及 固 体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的 混 合 物, 经 过 过 滤 分 离 得 到 的 碳 酸 二 甲 酯 ( 溶 剂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产 品 ) 混 合 液 由 泵 打 入 精 馏 装 置 ; 过 滤 装 置 设 置 吸 风 罩, 所 吸 气 体 G 1-3 合 并 G 1-2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经 过 2# 排 气 筒 (P 2 ) 排 空 废 活 性 炭 残 渣 S 1-2 经 焚 烧 处 理 过 滤 出 来 的 固 体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经 蒸 汽 加 热 干 燥, 回 收 溶 剂, 然 后 加 水 溶 解, 用 30% 烧 碱 中 和, 分 层, 上 层 油 层 主 要 是 三 乙 胺, 通 过 精 馏 回 收 三 乙 胺 在 回 收 三 乙 胺 的 精 馏 过 程 中, 塔 釜 产 生 的 废 渣 S 1-3 ( 主 要 为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乙 炔 酯 等 ) 去 焚 烧 处 理 水 层 中 主 要 含 氯 化 钠, 以 及 少 量 的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和 极 少 量 的 其 他 有 机 物 质, 利 用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等 有 机 物 质 均 与 水 共 沸 的 特 点, 将 氯 化 钠 水 溶 液 进 共 沸 蒸 馏 塔, 再 进 MVR 蒸 发 装 置, 使 其 中 极 其 微 量 的 有 机 物 质 与 水 共 沸, 使 氯 化 钠 与 有 机 物 质 得 到 有 效 的 分 离, 保 证 副 产 氯 化 钠 的 产 品 质 量 MVR 热 泵 蒸 发 节 能 装 置 的 凝 结 水 大 部 分 循 环 使 用, 少 部 分 废 水 W 1-1 (COD ) 去 生 化 处 理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过 滤 洗 涤 的 平 均 收 率 为 97.78%,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脱 溶 蒸 发 脱 轻 精 馏 的 收 率 为 93.74%;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的 平 均 总 收 率 ( 以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 为 68.47% 机 械 式 蒸 汽 再 压 缩 的 英 文 简 称 (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 即 MVR, 和 传 统 的 多 效 蒸 发 相 比, 是 一 种 高 效 节 能 的 技 术 MVR 蒸 发 器 是 国 际 上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末 开 发 出 来 的 新 型 高 效 蒸 发 设 备 其 工 作 原 理 是 蒸 发 器 产 生 的 二 次 蒸 汽 经 机 械 式 热 能 压 缩 机 ( 类 似 于 鼓 风 机 ) 作 用 后, 温 度 提 升 5~8, 返 回 用 于 蒸 发 器 的 加 热 热 源, 新 鲜 蒸 汽 仅 用 于 补 充 热 损 失 和 补 充 进 出 料 热 焓, 从 而 大 幅 度 减 低 蒸 发 器 对 外 来 新 鲜 蒸 汽 的 消 耗 原 来 要 废 弃 的 蒸 汽 就 得 到 了 充 分 的 利 用, 回 收 了 潜 热, 又 提 高 了 热 效 率, 生 蒸 汽 的 经 济 性 相 当 于 多 效 蒸 发 的 30 效, 减 少 了 对 外 部 加 热 及 冷 却 资 源 的 需 求, 降 低 能 耗, 减 少 污 染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2

48 具 体 工 作 原 理 见 图 图 MVR 工 作 原 理 图 四 减 压 蒸 馏 将 收 集 到 的 碳 酸 二 甲 酯 ( 溶 剂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产 品 ) 混 合 液 经 泵 控 制 流 量 连 续 地 进 入 精 馏 装 置 中 精 馏 装 置 由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精 馏 塔 和 除 焦 釜 串 联 组 成 脱 溶 塔 的 塔 顶 出 碳 酸 二 甲 酯 溶 剂, 该 溶 剂 循 环 到 合 成 反 应 装 置 使 用, 回 收 率 达 到 99.9% 脱 溶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蒸 发 塔, 蒸 发 塔 顶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脱 溶 塔 底, 蒸 发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脱 轻 塔, 脱 轻 塔 顶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蒸 发 塔 底, 脱 轻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精 馏 塔, 精 馏 塔 的 顶 部 出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产 品 精 馏 塔 底 的 物 料 定 期 进 入 除 焦 釜, 经 过 进 一 步 蒸 发, 收 集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为 主 的 物 料, 返 回 到 精 馏 塔, 除 焦 釜 内 富 集 的 残 渣 S 1-5 ( 主 要 成 分 为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乙 炔 酯 等 副 反 应 产 物 ) 去 焚 烧 处 理 精 馏 装 置 中 的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精 馏 塔 和 除 焦 釜 顶 部 的 气 体 物 料 均 经 两 级 冷 凝 后 绝 大 部 分 物 料 得 到 收 集, 每 台 第 二 冷 凝 器 后 的 尾 气 管 接 入 干 式 真 空 泵, 每 台 真 空 泵 后 再 接 第 三 冷 凝 器, 进 一 步 收 集 物 料, 确 保 冷 凝 回 收 率 大 于 90%, 每 台 第 三 冷 凝 器 后 的 尾 气 出 口 管 极 其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体 G 1-4 (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和 少 量 产 品 ) 由 管 道 经 引 风 机 去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接 近 吸 附 饱 和 的 废 活 性 炭 S 1-4 定 期 更 换 出 来, 去 焚 烧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顶 的 尾 气 经 过 3# 排 气 筒 (P 3 ) 达 标 排 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3

49 冷 凝 步 骤 高 回 收 效 率 的 可 达 性 及 测 算 依 据 2015 年 9 月 23 日, 无 锡 市 中 证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来 华 盛 公 司 检 测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塔 顶 通 -15 冷 冻 介 质 的 冷 凝 器 的 尾 气,TVOC 平 均 在 2.2mg/NM 3 之 间 每 台 冷 凝 器 尾 气 流 量 为 60NM 3 / 时 该 冷 凝 器 被 冷 凝 下 来 的 碳 酸 乙 烯 酯 为 2 公 斤 / 时 所 以, 理 论 上 冷 凝 回 收 率 可 达 :( / ) 100%= %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张 家 港 公 司 ) 目 前 使 用 的 W 型 往 复 式 真 空 泵, 噪 音 大, 电 耗 高, 故 障 频 发, 抽 到 真 空 泵 里 的 介 质 被 润 滑 油 污 染, 难 回 收, 经 检 测, 真 空 泵 出 口 TVOC 高 达 2000mg/m 3 以 上 为 了 达 标 排 放, 需 要 设 置 三 级 串 联 吸 附 装 置, 生 产 成 本 高 公 司 通 过 调 查 比 选, 在 2015 年 四 月 份, 选 用 了 英 国 DEdwards 公 司 的 一 台 干 式 真 空 泵, 在 现 有 的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装 置 上 试 验, 发 现 该 真 空 泵 具 有 许 多 技 术 优 点 : 效 率 高, 非 常 低 的 电 力 及 其 它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 无 污 水 污 油 排 放, 无 污 染, 对 环 境 友 好 ; 工 艺 介 质 可 以 在 真 空 泵 出 口 处 直 接 回 收 公 司 从 真 空 泵 出 口 安 装 了 冷 凝 器, 每 小 时 可 回 收 2 公 斤 物 料 从 冷 凝 器 尾 气 管 口 检 测 TVOC 仅 为 2.2mg/ M3, 差 不 多 是 原 来 的 千 分 之 一 因 此, 在 本 项 目 中, 公 司 将 使 用 英 国 DEdwards 公 司 干 式 真 空 泵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原 理 目 前 国 际 上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主 要 采 用 氟 气 直 接 取 代 法, 其 主 要 缺 点 是 高 危 高 毒, 难 操 作 华 盛 公 司 针 对 该 工 艺 路 线 中 的 众 多 缺 点, 依 托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制 备 方 法, 此 路 线 由 氯 化 和 氟 化 取 代 2 个 主 要 步 骤 组 成 一 氯 化 反 应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液 氯 在 紫 外 线 的 催 化 作 用 下 发 生 氯 化 反 应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其 反 应 如 下 : O O O O + Cl 2 O O + HCl Cl 副 反 应 : 生 成 双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O O O O + 2Cl 2 O O + 2HCl Cl Cl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4

50 二 氟 化 反 应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以 碳 酸 二 乙 酯 溶 剂 和 略 微 过 量 的 氟 化 钾 作 为 氟 化 剂, 发 生 取 代 反 应 生 成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产 品, 其 反 应 如 下 : O O O O + KF O O + KCl 副 反 应 : 生 产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O Cl O F O O + 2KF O O + 2KCl 工 艺 流 程 与 说 明 Cl Cl F F 拟 建 项 目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包 括 : 氯 化 反 应 氟 化 反 应 过 滤 减 压 蒸 馏 4 个 工 艺 流 程,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各 单 元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如 下 一 氯 化 反 应 此 步 反 应 与 第 一 个 产 品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共 用 一 个 反 应 装 置, 反 应 过 程 同 上 通 过 两 条 不 同 的 管 道 将 物 料 分 别 投 放 到 各 自 的 合 成 釜 中 去, 进 行 下 一 步 反 应 氯 化 反 应 的 平 均 收 率 同 上, 即 87.01% 二 氟 化 反 应 将 稍 许 过 量 的 氟 化 钾 投 到 氟 化 釜 里, 并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碳 酸 二 乙 酯 溶 剂, 开 搅 拌 加 热, 利 用 碳 酸 二 乙 酯 与 水 共 沸 的 特 点, 将 氟 化 钾 中 少 量 的 水 与 碳 酸 二 乙 酯 共 沸 汽 化, 经 过 氟 化 釜 上 方 的 冷 凝 器 冷 凝, 利 用 碳 酸 二 乙 酯 与 水 不 溶 的 特 点, 静 置 分 层, 下 层 为 水 层 W 2-1, 去 生 化 处 理 上 层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返 回 氟 化 釜 里 套 用 共 沸 除 水 后, 将 一 定 量 的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投 入 氟 化 釜, 通 过 蒸 汽 和 夹 套 水 冷 却 调 节 反 应 釜 温 度 在 反 应 至 取 代 完 全 氟 化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物 挥 发 气 体, 经 反 应 釜 上 方 的 冷 凝 器 冷 凝 回 流 入 反 应 釜, 冷 凝 器 尾 气 出 口 管 处 设 置 了 通 -15 冷 冻 介 质 的 冷 凝 器, 进 一 步 回 收 物 料, 不 凝 气 体 G 2-1 ( 其 主 要 成 分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 进 入 洗 碱 吸 收 塔, 中 和 去 除 微 量 的 氟 化 氢 酸 性 气 体, 产 生 的 废 水 W 2-2 去 生 化 处 理, 洗 碱 吸 收 塔 顶 的 尾 气 由 管 道 经 引 风 机 去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接 近 吸 附 饱 和 的 废 活 性 炭 S 2-1 定 期 更 换 出 来, 去 焚 烧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顶 的 尾 气 经 过 4# 排 气 筒 (P 4 ) 达 标 排 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5

51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以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95.85% 三 过 滤 氟 化 釜 反 应 完 后 生 成 的 物 质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 溶 剂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产 品 ) 混 合 液 及 固 体 氯 化 钾 少 许 过 量 的 氟 化 钾 的 混 合 物, 经 过 过 滤 分 离 得 到 的 碳 酸 二 乙 酯 ( 溶 剂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产 品 ) 混 合 液 由 泵 打 入 精 馏 装 置 过 滤 装 置 设 置 吸 风 罩, 所 吸 气 体 G 2-2 合 并 G 2-1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经 过 4# 排 气 筒 (P 4 ) 排 空 废 活 性 炭 残 渣 S 2-2 去 焚 烧 处 理 过 滤 出 来 的 氯 化 钾 与 剩 余 的 氟 化 钾 滤 饼 进 入 副 产 品 处 理 工 序 蒸 汽 加 热 干 燥 回 收 溶 剂 碳 酸 二 乙 酯, 再 加 水 溶 解, 用 活 性 炭 脱 色, 生 成 的 废 活 性 炭 残 渣 S 2-3 去 焚 烧 处 理 经 活 性 炭 脱 色 后 的 氯 化 钾 水 溶 液 主 要 含 氯 化 钾 少 量 氟 化 钾 以 及 很 少 量 的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有 机 物 质 利 用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有 机 物 质 与 水 共 沸 的 特 点, 将 氯 化 钾 水 溶 液 进 共 沸 蒸 馏 塔, 再 进 MVR 蒸 发 装 置, 使 其 中 极 其 微 量 的 有 机 物 质 与 水 共 沸, 使 氯 化 钾 与 有 机 物 质 得 到 有 效 的 分 离, 保 证 副 产 氯 化 钾 的 产 品 质 量 利 用 氯 化 钾 与 氟 化 钾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的 不 同, 重 结 晶 分 离 出 纯 度 达 95% 以 上 的 氯 化 钾 ;50% 的 氟 化 钾 和 氯 化 钾 混 合 盐, 该 混 合 盐 投 入 到 氟 化 釜 循 环 使 用 MVR 热 泵 蒸 发 节 能 装 置 的 凝 结 水 大 部 分 循 环 使 用, 少 部 分 废 水 W 2-3 (COD ) 去 生 化 处 理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过 滤 洗 涤 的 平 均 收 率 为 99.42% 四 减 压 蒸 馏 将 收 集 到 的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产 品 ) 碳 酸 二 乙 酯 ( 溶 剂 ) 混 合 液 由 泵 控 制 流 量 连 续 地 进 入 精 馏 装 置 中 精 馏 装 置 也 由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精 馏 塔 和 除 焦 釜 串 联 组 成 脱 溶 塔 的 塔 顶 出 碳 酸 二 乙 酯 溶 剂, 该 溶 剂 循 环 到 氟 化 反 应 装 置 使 用, 碳 酸 二 乙 酯 的 沸 点 比 碳 酸 二 甲 酯 高 30 度, 冷 凝 回 收 率 也 达 到 99.9% 左 右 脱 溶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蒸 发 塔, 蒸 发 塔 顶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脱 溶 塔 底, 蒸 发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脱 轻 塔, 脱 轻 塔 顶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蒸 发 塔 底, 脱 轻 塔 底 的 物 料 连 续 地 进 入 精 馏 塔, 精 馏 塔 的 顶 部 设 置 通 -15 冷 冻 介 质 的 冷 凝 器, 进 一 步 回 收 物 料, 出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产 品 精 馏 塔 底 的 物 料 定 期 进 入 除 焦 釜, 经 过 进 一 步 蒸 发, 收 集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为 主 的 物 料, 返 回 到 精 馏 塔, 除 焦 釜 内 富 集 的 残 渣 S 2-4 ( 主 要 成 分 为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等 副 反 应 产 物 ) 去 焚 烧 处 理 精 馏 装 置 中 的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精 馏 塔 和 除 焦 釜 顶 部 的 气 体 物 料 均 经 两 级 冷 凝 后 绝 大 部 分 物 料 得 到 收 集, 每 台 第 二 冷 凝 器 后 的 尾 气 管 接 入 干 式 真 空 泵, 每 台 干 式 真 空 泵 后 再 接 第 三 冷 凝 器, 进 一 步 收 集 物 料, 每 台 第 三 冷 凝 器 后 的 尾 气 出 口 管 极 其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体 G 2-3 (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和 少 量 产 品 ) 进 入 洗 碱 吸 收 塔, 中 和 去 除 微 量 的 氟 化 氢 酸 性 气 体, 产 生 的 废 水 W 2-4 去 生 化 处 理, 洗 碱 吸 收 塔 顶 的 尾 气 由 管 道 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6

52 引 风 机 去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接 近 吸 附 饱 和 的 废 活 性 炭 S 2-5 定 期 更 换 出 来, 去 焚 烧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顶 的 尾 气 经 过 5 # 排 气 筒 (P 5 ) 达 标 排 空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脱 溶 蒸 发 脱 轻 精 馏 的 收 率 为 95.41%;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的 平 均 总 收 率 ( 以 碳 酸 乙 烯 酯 计 ) 为 79.11%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生 产 原 理 本 项 目 采 用 氨 基 磺 酸 二 氯 亚 砜 和 氯 磺 酸 合 成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酸 (HClSI) 粗 品, 经 过 精 馏 提 纯 得 到 高 纯 度 的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酸 在 乙 腈 溶 剂 体 系 内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酸 与 过 量 的 氯 化 钾 进 行 反 应, 过 滤 出 剩 余 的 氯 化 钾, 滤 液 为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的 乙 腈 溶 液, 再 与 氟 化 钾 反 应, 生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KFSI), 经 过 过 滤 脱 乙 腈 溶 剂 二 氯 甲 烷 重 结 晶 后 洗 涤, 真 空 下 干 燥 得 到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盐 产 品 该 过 程 主 要 反 应 方 程 式 为 : 一 生 成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HClSO 3 + NH 3 SO 3 + 2SOCl 2 = (ClSO 2 ) 2 NH + 3HCl + 2SO 2 二 生 成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ClSO 2 ) 2 NH + KCl = (ClSO 2 ) 2 NK + HCl 三 生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CLSO 2)2 NK + 2KF= (FSO 2 ) 2 NK + 2KCl 主 要 副 反 应 有 : (1) 氨 基 磺 酸 与 二 氯 亚 砜 反 应, 生 成 氨 基 磺 酰 氯 : NH 3 SO 3 + SOCl 2 = NH 2 SO 2 Cl + HCl + SO 2 (2) 部 分 氨 基 磺 酰 氯 继 续 与 二 氯 亚 砜 反 应, 生 成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NH 2 SO 2 Cl + SOCl 2 = OSNSO 2 Cl + 2 HCl 工 艺 流 程 与 说 明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7

53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各 步 均 为 间 歇 化 生 产 亚 胺 合 成 为 48 小 时 一 批, 每 批 产 亚 胺 1 吨, 设 置 两 套 亚 胺 合 成 装 置 亚 胺 精 馏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脱 色 重 结 晶 均 为 每 天 一 批, 各 步 的 每 批 物 料 上 下 衔 接, 一 批 接 一 批, 最 后, 每 天 出 产 品 1 吨, 年 生 产 日 以 300 天 计 算, 共 计 生 产 300 吨 各 单 元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如 下 一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合 成 在 干 燥 氮 气 保 护 下 向 反 应 釜 内 依 次 投 入 一 定 比 例 的 氯 磺 酸 氨 基 磺 酸 二 氯 亚 砜, 蒸 汽 夹 套 加 热, 搅 拌 升 温 回 流 反 应, 温 度 升 至 120~130 后 保 温 反 应 20 小 时, 生 成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在 此 反 应 过 程 中, 也 有 部 分 氨 基 磺 酸 与 二 氯 亚 砜 反 应, 生 成 中 间 过 渡 副 产 物 氨 基 磺 酰 氯 和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主 要 是 氯 化 氢 二 氧 化 硫 及 少 量 挥 发 的 二 氯 亚 砜 气 体, 经 三 级 水 吸 收, 制 成 30% 的 副 产 盐 酸 ; 盐 酸 吸 收 塔 的 尾 气 经 30% 烧 碱 水 溶 液 吸 收 后, 生 成 亚 硫 酸 钠 水 溶 液 通 过 MVR 蒸 发 装 置, 得 到 副 产 品 亚 硫 酸 钠 ; 蒸 发 冷 凝 水 一 部 分 回 用 于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吸 收, 一 部 分 回 用 于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吸 收, 一 部 分 回 用 于 干 滤 饼 的 溶 解 脱 色 工 段, 余 水 W 3-1 去 厂 内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为 了 保 持 亚 胺 合 成 釜 内 微 负 压, 在 氢 氧 化 钠 碱 吸 收 尾 气 的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一 台 引 风 机, 该 引 风 机 流 量 为 5000 m 3 /h, 出 口 接 入 25 米 高 6 # 排 气 筒 (P 6 ) 排 空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的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粗 品 转 移 至 精 馏 塔 釜 内, 高 真 空 至 绝 压 0.2kPa 精 馏, 收 集 118~150 馏 份, 即 为 高 纯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精 馏 釜 残 S 3-1 ( 主 要 为 氨 基 磺 酰 氯 和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 送 厂 区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合 成, 以 氯 磺 酸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98.92% 二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将 高 纯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与 乙 腈 按 1:1( 重 量 比 ) 配 成 溶 液 备 用 先 向 反 应 釜 内 投 入 过 量 的 氯 化 钾 和 乙 腈 ( 除 起 始 开 车 的 第 一 批 氯 化 钾 需 补 充 外, 第 二 批 起 就 使 用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产 生 的 氯 化 钾 副 产 品 ), 在 搅 拌 下 滴 加 先 前 配 制 好 的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乙 腈 溶 液 该 反 应 为 微 量 的 放 热 反 应, 控 制 滴 加 速 度, 保 持 一 定 的 回 流 量 滴 加 完 毕 在 回 流 温 度 下 搅 拌 继 续 反 应 12 个 小 时, 生 成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2 为 HCl 气 体, 由 管 道 接 入 三 级 水 喷 淋 吸 收 装 置, 制 成 30% 的 盐 酸 副 产 品 为 了 保 持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釜 内 微 负 压, 在 盐 酸 吸 收 尾 气 的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一 台 引 风 机, 该 引 风 机 流 量 为 5000 m 3 /h, 出 口 接 入 25 米 高 6# 排 气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8

54 筒 (P 6 ) 排 空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物 经 冷 却 过 滤 乙 腈 洗 涤, 滤 液 转 移 至 下 一 步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工 序 滤 饼 为 剩 余 的 氯 化 钾, 经 干 燥 回 收 乙 腈 溶 剂 后, 以 套 用 的 蒸 发 冷 凝 水 溶 解 后 用 活 性 炭 脱 色, 进 一 步 去 除 乙 腈 和 杂 质 含 有 极 少 量 乙 腈 的 氯 化 钾 盐 水 溶 液 经 MVR 蒸 发 后, 即 可 制 得 得 到 氯 化 钾 副 产 品 由 于 乙 腈 极 易 挥 发, 将 随 蒸 发 冷 凝 水 被 带 出, 蒸 发 冷 凝 水 大 部 分 回 溶 解 脱 色 工 序 循 环 套 用, 余 水 W 3-2 去 厂 内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在 活 性 炭 脱 色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碳 S 3-2 送 厂 内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三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将 上 一 步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乙 腈 溶 液 投 入 合 成 釜 内, 投 入 稍 许 过 量 的 氟 化 钾, 并 搅 拌, 反 应 釜 夹 套 水 蒸 汽 升 温 至 乙 腈 回 流, 保 温 反 应 16 小 时, 生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和 氯 化 钾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物 经 冷 却 过 滤 乙 腈 洗 涤, 滤 液 转 移 至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制 工 序 滤 饼 主 要 为 氯 化 钾 和 剩 余 的 氟 化 钾, 作 为 上 一 步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反 应 的 原 料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以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91.70%;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以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计, 平 均 收 率 为 94.49% 四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制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物 经 过 滤 后 的 滤 液, 转 移 至 浓 缩 釜 内, 常 压 下 热 水 浴 加 热 至 82 浓 缩 回 收 乙 腈 溶 剂 直 至 釜 内 大 部 分 盐 析 出 呈 高 浓 度 糊 状 时, 浓 缩 结 束 搅 拌 下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二 氯 甲 烷 并 降 至 室 温, 进 行 重 结 晶 过 滤 滤 液 经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精 馏 塔 进 行 下 一 步 乙 腈 回 收 工 序, 滤 饼 即 为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粗 品 在 60~65 减 压 干 燥 24 小 时 完 毕 降 至 室 温, 氮 气 下 进 行 成 品 包 装 上 述 过 程 均 在 过 滤 洗 涤 干 燥 三 合 一 的 设 备 内 进 行, 釜 内 产 生 的 含 有 机 物 挥 发 废 气 ( 其 主 要 成 分 有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等 ) 先 经 冷 凝 回 收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至 下 一 步 回 收 溶 剂 工 序 进 行 常 压 精 馏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合 并 再 经 一 级 -15 深 度 冷 凝 回 收 溶 剂, 尾 气 由 管 道 经 引 风 机 送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接 近 吸 附 饱 和 的 废 活 性 炭 S 3-4 定 期 更 换 出 来, 去 焚 烧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顶 的 尾 气 G 3-3 经 过 7# 排 气 筒 (P 7 ) 达 标 排 空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脱 溶 重 结 晶 过 滤 干 燥 的 平 均 收 率 为 98.03%;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平 均 总 收 率 ( 以 氯 磺 酸 计 )84.03% 五 回 收 溶 剂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制 过 程 中 过 滤 得 到 的 滤 液, 经 常 压 精 馏 二 级 冷 凝, 分 离 出 二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9

55 氯 甲 烷 回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制 工 序 套 用, 二 氯 甲 烷 冷 凝 回 收 效 率 为 93%, 分 离 出 乙 腈 回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工 序 套 用, 乙 腈 冷 凝 回 收 效 率 为 91% 精 馏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体 如 上 所 述, 与 干 燥 尾 气 尾 气 合 并 处 理 产 生 的 精 馏 残 液 S 3-3 也 送 厂 内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废 液 一 体 化 焚 烧 炉 厂 区 拟 建 设 了 1 套 废 液 一 体 化 焚 烧 处 理 系 统, 拟 对 上 述 装 置 产 生 的 TEA 精 馏 残 渣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馏 残 渣 废 活 性 炭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等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焚 烧 炉 建 设 必 要 性 : 1 项 目 中 产 生 的 精 馏 残 渣, 在 常 温 下 为 不 成 形 的 固 态, 粘 度 大, 难 以 直 接 进 入 炉 膛 燃 烧 如 果 委 托 焚 烧 处 理, 要 加 有 机 溶 剂 溶 解, 既 增 加 处 理 量, 又 要 消 耗 资 源 厂 内 处 理 的 优 势 一 方 面 是 精 馏 残 渣 保 温 到 九 十 度 左 右, 在 液 态 下 用 管 道 密 闭 直 接 送 到 炉 膛 处 理 ; 另 一 方 面 焚 烧 炉 制 造 商 根 据 精 馏 残 渣 的 特 点, 特 制 了 输 送 装 置 和 喷 枪, 有 利 于 进 入 炉 膛 完 全 燃 烧 2 建 设 单 位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中, 含 有 氯 离 子 和 氟 离 子, 燃 烧 中 产 生 氯 化 氢 和 氟 化 氢 为 了 防 腐, 焚 烧 炉 设 备 厂 家 选 择 了 耐 腐 蚀 的 蒙 耐 尔 合 金 材 料, 并 设 置 了 中 和 装 置, 有 效 的 处 理 了 酸 性 气 体, 避 免 了 对 焚 烧 设 备 的 腐 蚀 3 建 设 单 位 通 过 拟 建 一 体 化 焚 烧 炉, 对 产 生 的 废 物 可 得 到 及 时 处 理, 不 需 要 包 装 转 运, 减 少 了 厂 外 运 输 过 程 中 危 废 的 二 次 污 染 几 率, 降 低 了 厂 外 运 输 过 程 的 环 境 风 险 项 目 固 废 即 产 即 运 即 产 即 清, 从 而 使 固 废 得 以 及 时 处 置 待 焚 烧 处 理 物 料 产 生 量 与 组 成 上 述 拟 焚 烧 固 废 的 产 生 量 与 组 成 分 见 表 工 艺 流 程 与 说 明 一 焚 烧 处 理 系 统 概 况 针 对 拟 处 理 废 液, 本 着 简 单 可 靠 运 行 成 本 低 的 原 则, 拟 采 用 燃 烧 装 置 回 转 窑 二 次 燃 烧 室 ( 含 SNCR) 半 干 急 冷 塔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布 袋 除 尘 器 冷 却 塔 洗 涤 塔 排 风 机 送 风 机 烟 道 及 烟 囱 焚 烧 和 烟 气 处 理 工 艺, 主 要 工 艺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3.2-2;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0

56 表 拟 建 项 目 拟 焚 烧 固 废 成 份 与 流 量 (t/a) 流 量 组 分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VC)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聚 VC) 聚 炔 酯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TEAHCl) 碳 酸 乙 烯 酯 (EC) 杂 质 活 性 炭 碳 酸 二 乙 酯 (DEC)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FEC)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DFEC) 氯 胺 钾 氟 胺 钾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氨 基 磺 酰 氯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亚 胺 污 泥 总 流 量 C 3 H 2 O 3 (C 3 H 2 O 3 )n (C 3 O 3 ) n C 6 H 15 NHC l C 3 H 4 O 3 / / C 5 H 10 O 3 C 3 H 3 FO 3 C 3 H 2 F 2 O 3 (ClSO 2 ) 2 NK (FSO 2 ) 2 NK C 2 H 3 N Cl 2 CH 2 C 6 H 15 N C 3 H 6 O 3 ClH 2 NO 2 S OSNSO 2 Cl R 2 C=NR / 危 废 名 称 废 活 性 炭 S 废 活 性 炭 S TEA 精 馏 残 渣 S 废 活 性 炭 S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S 废 活 性 炭 S 废 活 性 炭 S 废 活 性 炭 S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S 废 活 性 炭 S 亚 胺 精 馏 残 渣 S 废 活 性 炭 S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馏 残 渣 S 废 活 性 炭 S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S 4 ( 含 水 率 60%) 罐 区 仓 库 和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小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1

57 表 拟 建 项 目 焚 烧 炉 主 要 设 计 技 术 参 数 技 术 指 标 技 术 参 数 焚 烧 处 理 设 计 规 模 450kg/h 年 运 行 时 间 7,200 h/a 焚 烧 炉 膛 烟 气 温 度 1,100 烟 气 在 炉 膛 停 留 时 间 >2s 焚 烧 炉 出 口 烟 气 中 氧 含 量 (vol%) 6%~10%( 干 气 ) 焚 毁 去 除 率 99.99% 烟 气 排 放 参 数 温 度 : 常 温 ; 烟 囱 参 数 :Φ700mm 35m 图 拟 建 项 目 焚 烧 处 理 系 统 和 烟 气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2

58 主 要 装 置 本 焚 烧 系 统 的 主 要 装 置 有 : 回 转 窑 回 转 窑 燃 烧 补 氧 风 机 回 转 窑 冷 却 风 机 回 转 窑 燃 烧 器 二 次 燃 烧 室 +SNCR 脱 硝 半 干 急 冷 塔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装 置 干 式 除 酸 及 二 噁 英 吸 收 装 置 布 袋 除 尘 器 排 风 机 冷 却 塔 喷 淋 洗 涤 塔 氨 水 槽 废 液 槽 热 水 槽 烟 道 及 烟 囱 控 制 系 统 一 次 远 传 仪 表 等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回 转 窑 在 天 燃 气 燃 烧 器 作 用 下 提 升 至 一 定 温 度, 污 泥 滤 饼 及 活 性 炭 通 过 收 集 桶 由 叉 车 转 运 输 至 暂 存 间 内, 然 后 通 过 升 降 投 料 送 入 料 斗, 再 经 过 液 压 推 送 装 置 推 入 窑 内 ; 精 馏 残 渣 通 过 管 道 运 输, 雾 化 送 入 炉 内 ; 固 废 仓 库 的 废 气 通 过 管 道 通 过 引 风 机 直 接 引 入 炉 内 ; 废 弃 物 在 回 转 窑 内 自 动 干 燥 搅 拌 翻 动, 在 自 身 热 值 以 及 辅 助 燃 料 的 助 燃 下, 废 弃 物 根 据 燃 烧 三 T 原 则 ( 温 度 时 间 涡 流 ) 在 炉 内 干 燥 热 解 高 温 燃 烧 产 生 的 灰 渣 随 着 窑 体 转 动 落 入 出 灰 装 置, 收 集 后 暂 存, 委 外 处 置 二 燃 室 设 置 了 二 次 燃 烧 器, 辅 助 燃 料 为 天 燃 气 及 低 粘 度 废 溶 剂, 对 回 转 窑 产 生 的 烟 气 中 未 燃 尽 的 有 害 物 质 做 进 一 步 销 毁, 并 保 障 充 足 的 燃 烧 空 气, 根 据 三 T 原 则 在 炉 内 经 高 温 热 解 燃 烧 ; 二 次 室 温 度 1100 度, 滞 留 时 间 2 秒, 使 烟 气 充 分 燃 烧, 有 害 物 质 焚 毁 99.99%, 燃 烧 效 率 达 到 99.9% 以 上 在 二 次 燃 烧 室 出 口 处 设 脱 硝 区, 脱 硝 区 温 度 在 1000 度 左 右, 以 达 到 最 佳 脱 硝 效 率, 通 过 多 点 喷 氨 水, 使 氨 水 与 烟 气 混 合 均 匀, 将 烟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通 过 非 催 化 氧 化 还 原 为 氮 气 完 全 燃 烧 后 产 生 的 烟 气 进 入 烟 气 急 冷 塔, 冷 却 水 及 碱 液 加 入 碱 液 配 置 槽, 搅 拌 混 合 均 匀, 碱 液 配 置 槽 液 位 与 冷 却 水 流 量 联 锁, 配 置 好 的 冷 却 碱 液 调 节 好 流 量 压 力, 被 雾 化 器 雾 化 成 雾 滴 的 大 量 冷 却 液 喷 洒 于 塔 内 各 个 角 度, 与 烟 气 充 分 接 触, 迅 速 将 烟 气 温 度 降 低 至 200 同 时, 碱 液 与 烟 气 中 的 HF SOx HCl 等 酸 性 气 体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达 成 除 污 染 物 质 的 目 的 烟 气 进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前, 在 鲁 氏 风 机 高 压 风 的 作 用 下, 喷 入 处 理 后 的 高 比 表 面 积 的 Ca(OH) 2 和 活 性 炭, 在 混 合 室 内 充 分 和 烟 气 混 合, 吸 收 烟 气 中 残 留 的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再 进 入 高 效 袋 式 收 尘 器, 提 高 除 尘 效 率, 急 冷 塔 碱 液 与 酸 性 气 体 中 和 反 应 产 生 的 灰 渣 在 此 取 出 随 后 烟 气 进 入 冷 却 塔, 在 高 强 度 喷 淋 冷 却 下 烟 气 温 度 降 至 85 度 左 右, 随 即 烟 气 进 入 喷 淋 洗 涤 塔, 循 环 泵 将 洗 涤 液 经 洗 涤 塔 内 的 雾 化 喷 嘴 送 入 塔 内, 溶 液 被 雾 化 器 雾 化 成 雾 滴, 均 匀 喷 洒 于 塔 内, 烟 气 与 洗 涤 液 相 互 接 触, 烟 气 中 残 留 的 粉 尘 物 质 吸 收 去 除 最 后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烟 气 进 入 9 # 排 气 筒 (P 9 ) 排 入 大 气 中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3

59 3.3 原 材 料 和 公 用 工 程 规 格 及 消 耗 原 材 料 规 格 及 消 耗 拟 建 项 目 各 装 置 使 用 的 原 料 的 规 格 分 见 表 3.3-1~11 表 碳 酸 乙 烯 酯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 液 体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无 漂 油, 无 异 物 纯 度 99.7% 色 度 (Pt-Co) 10 水 分 200ppm 乙 二 醇 + 二 乙 二 醇 400ppm 组 分 含 量 水 分 表 液 氯 规 格 指 标 99.6% 400ppm 组 分 外 观 纯 度 水 分 色 度 甲 醇 + 乙 醇 表 碳 酸 二 甲 酯 规 格 指 标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无 异 物 99.8% 200ppm ppm 组 分 纯 度 水 分 外 观 表 三 乙 胺 规 格 指 标 99.5% 1000ppm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无 异 物 组 分 外 观 色 谱 纯 度 色 度 (Pt-Co) 水 分 乙 二 醇 表 碳 酸 二 乙 酯 规 格 指 标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无 异 物 99.95% ppm 100ppm 表 氟 化 钾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白 色 粉 末, 无 明 显 结 块 含 量 99% 水 分 6 月 1 日 至 9 月 10 日 0.3%, 其 余 时 间 0.2% 游 离 酸 0.05% 硫 酸 盐 0.1% 氟 硅 酸 盐 0.05%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4

60 表 氯 磺 酸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无 明 显 浑 浊 液 体 含 量 98% 硫 酸 含 量 2% 灰 分 0.03% 色 度 10 铁 含 量 0.01% 铜 含 量 0.003% 表 氨 基 磺 酸 规 格 组 分 外 观 含 量 硫 酸 盐 水 不 溶 物 干 燥 失 重 铁 含 量 重 金 属 ( 以 Pb 计 ) 指 标 无 色 或 白 色 晶 体 99.5% 0.05% 0.02% 0.1% 0.005% 0.001% 表 二 氯 亚 砜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无 色 至 淡 黄 色 透 明 有 刺 激 性 臭 味 液 体 色 度 1# 密 度 (20 ) g/cm3 沸 程 (75-80 ) 的 体 积 分 数 99.0% 表 二 氯 甲 烷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无 色 澄 清 无 悬 浮 物 无 机 械 杂 质 液 体 含 量 ( 不 含 稳 定 剂 ) 99.9% 酸 ( 以 HCl 计 ) 含 量 % 色 度 10 水 分 100ppm 蒸 发 残 渣 % 表 氟 化 钾 规 格 组 分 指 标 外 观 白 色 粉 末, 无 明 显 结 块 含 量 99% 水 分 6 月 1 日 至 9 月 10 日 0.3%, 其 余 时 间 0.2% 游 离 酸 0.05% 硫 酸 盐 0.1% 氟 硅 酸 盐 0.05%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5

61 表 产 品 主 要 原 辅 料 能 源 消 耗 表 产 品 原 料 名 称 单 位 消 耗 来 源 包 装 方 式 运 输 来 源 碳 酸 乙 烯 酯 t/a 外 购 储 罐 Tank 罐 车 运 液 氯 t/a 外 购 储 槽 汽 车 运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三 乙 胺 t/a / ( 套 用 )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运 碳 酸 二 甲 酯 t/a 20.05/ ( 套 用 ) 外 购 储 罐 Tank 罐 车 运 水 t/a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30% 液 碱 t/a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运 活 性 炭 t/a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碳 酸 乙 烯 酯 t/a 外 购 储 罐 Tank 罐 车 运 液 氯 t/a 外 购 储 槽 汽 车 运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钾 t/a /84.60( 套 用 )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碳 酸 二 乙 酯 t/a 15.10/ ( 套 用 ) 外 购 储 罐 Tank 罐 车 运 水 t/a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30% 液 碱 t/a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运 活 性 炭 t/a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氨 基 磺 酸 t/a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二 氯 亚 砜 t/a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盐 氯 磺 酸 t/a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氟 化 钾 t/a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乙 腈 t/a 1.77/ ( 套 用 )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二 氯 甲 烷 t/a 4.83/595.17( 套 用 )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30% 烧 碱 t/a 外 购 储 罐 槽 车 活 性 炭 t/a 外 购 袋 装 集 装 箱 车 运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全 厂 公 用 工 程 消 耗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用 量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年 消 耗 量 1 蒸 汽 t 工 业 电 万 Kwh 自 来 水 万 m 循 环 水 万 m 天 然 气 万 Nm 氮 气 万 Nm 压 缩 空 气 万 Nm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6

62 3.3.3 储 运 方 案 储 罐 区 储 罐 建 设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建 设 储 罐 区, 用 于 周 转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料 和 副 产 品 等 罐 区 储 罐 建 设 情 况 见 表 序 号 表 拟 建 项 目 罐 区 储 罐 建 设 情 况 储 存 物 料 储 罐 名 称 储 罐 类 型 台 数 容 积 (m 3 ) 规 格 尺 寸 (m) 正 常 储 存 量 (t) 一 溶 剂 罐 区 1 EC ( 碳 酸 乙 烯 酯 ) EC 储 罐 拱 顶 罐 Ø DEC (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DEC 储 罐 拱 顶 罐 Ø DMC ( 碳 酸 二 甲 酯 ) DMC 储 罐 拱 顶 罐 Ø 三 乙 胺 三 乙 胺 储 罐 拱 顶 罐 Ø 乙 腈 乙 腈 储 罐 拱 顶 罐 1 30 Ø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甲 烷 储 罐 拱 顶 罐 1 30 Ø 二 酸 碱 罐 区 7 液 碱 液 碱 储 罐 固 定 顶 罐 Ø 盐 酸 盐 酸 储 罐 固 定 顶 罐 Ø 次 氯 酸 钠 次 氯 酸 钠 储 罐 固 定 顶 罐 Ø 氯 磺 酸 氯 磺 酸 储 罐 拱 顶 罐 1 30 Ø 氯 化 亚 砜 氯 化 亚 砜 储 罐 拱 顶 罐 1 30 Ø 三 中 间 罐 区 合 成 液 ( 主 要 是 含 有 碳 54 合 成 液 储 罐 酸 二 甲 酯 溶 剂 的 碳 酸 亚 ( 中 间 罐 ) 乙 烯 酯 溶 液 ) 拱 顶 罐 Ø 合 成 液 ( 主 要 是 含 有 碳 70 合 成 液 储 罐 酸 二 乙 酯 的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 中 间 罐 ) 酯 溶 液 ) 拱 顶 罐 Ø 四 液 氯 气 化 区 14 液 氯 液 氯 储 槽 卧 式 椭 圆 封 头 罐 2 40 Ø 五 焚 烧 炉 储 罐 区 15 20% 氨 水 氨 水 储 罐 拱 顶 罐 1 20 Ø 本 项 目 溶 剂 罐 区 储 罐 氯 磺 酸 和 氯 化 亚 砜 储 罐 氮 封, 其 它 罐 主 要 是 盐 酸 副 产 品 储 罐 因 无 法 采 用 氮 封 装 置, 因 而 在 罐 顶 装 有 真 空 管, 保 持 负 压, 管 子 与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连 接, 盐 酸 进 出 物 料 所 产 生 的 酸 气 被 吸 收 处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7

63 装 卸 设 施 拟 建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槽 车 装 卸 车 区, 用 于 将 槽 车 运 入 的 外 购 原 料 卸 入 储 罐 区 原 料 储 罐 ; 并 将 储 罐 区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装 车 外 售 为 减 少 装 卸 过 程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储 罐 装 卸 设 置 气 相 平 衡 管 ; 对 装 卸 车 辆 要 求 做 好 进 出 料 口 的 密 封 措 施 液 氯 运 输 方 式 : 液 氯 槽 车 到 达 指 定 位 置 后 停 车 歇 火 拉 紧 手 闸 固 定 好 车 辆 前 后 轮 胎, 连 接 进 料 鹤 管 在 管 道 连 接 处 用 氮 气 ( 试 压 压 力 为 0.7Mpa) 试 漏, 确 定 无 泄 漏 后 开 始 卸 料 开 始 液 氯 罐 车 自 身 压 力 大 于 液 氯 储 槽 内 压 力 ( 确 保 罐 车 压 力 大 于 液 氯 储 槽 压 力, 一 般 压 差 控 制 在 0.15~0.2Mpa 范 围 内 ), 靠 自 流 将 液 氯 输 送 到 液 氯 储 槽, 但 两 者 压 差 过 小 时, 通 过 液 氯 气 化 产 生 的 氯 气 对 液 氯 罐 车 进 行 打 压 (0.05Mpa 打 压 压 力 0.65Mpa) 卸 料 结 束 后, 关 闭 罐 车 卸 料 阀, 液 氯 储 槽 进 料 阀 然 后 尾 气 抽 真 空 处 理, 在 确 保 管 道 内 无 残 余 液 氯 时, 拆 开 卸 料 阀 液 氯 储 槽 为 两 开 一 备, 备 用 的 为 应 急 储 槽, 一 旦 出 现 储 槽 泄 漏 时 进 行 倒 槽 处 理 液 氯 储 槽 内 的 液 氯 通 过 液 下 泵 将 液 氯 送 入 (40 ~45 水 ) 液 氯 气 化 器 气 化 液 氯, 随 后 氯 气 经 缓 冲 罐 送 入 氯 化 工 序 槽 车 卸 料 储 槽 进 料 液 下 泵 氮 气 密 封 设 备 排 污 设 备 检 修 等 含 氯 废 气 全 部 排 入 废 氯 气 缓 冲 罐, 废 气 经 废 气 吸 收 塔 用 配 好 的 15% 的 碱 液 循 环 吸 收 后, 由 塔 顶 风 机 抽 出 排 出 大 气 碱 吸 收 后 生 成 次 氯 酸 钠, 打 入 次 氯 酸 钠 储 罐 备 用 其 它 物 料 储 存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丙 类 仓 库 及 甲 类 仓 库 各 一 座, 用 于 储 存 产 品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KFSI) 氯 化 钠 氯 化 钾 和 氟 化 钾 等 物 料, 仓 库 建 筑 总 面 积 为 3470m 2 产 品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VC)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FEC) 均 在 精 馏 车 间 直 接 进 行 槽 车 罐 装 外 运 在 焚 烧 炉 前 设 置 长 18 米, 宽 12 米, 高 6 米 的 固 废 暂 存 库 暂 存 库 为 砖 混 结 构, 地 面 采 用 防 渗 处 理 焚 烧 炉 送 风 机 进 口 通 过 固 废 暂 存 库 墙 体 设 置 在 库 内, 将 固 废 暂 存 库 内 的 气 体 通 过 送 风 机 送 入 焚 烧 炉 内 焚 烧 3.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中 间 品 及 产 品 物 理 性 质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8

64 表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理 化 特 性 名 称 分 子 式 理 化 特 性 及 危 规 号 爆 炸 燃 烧 性 毒 性 毒 理 碳 酸 乙 烯 酯 C 3 H 4 O 3 氯 Cl 2 三 乙 胺 C 6 H 15 N 碳 酸 二 甲 酯 C 3 H 6 O 3 碳 酸 二 乙 酯 C 5 H 10 O 3 液 碱 盐 酸 氟 化 钾 NaOH HCl KF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35 ), 35 以 下 为 白 色 结 晶 固 体 溶 解 性 : 与 水 可 互 溶 分 子 量 88.1 熔 点 :35.3, 沸 点 :243. 危 规 号 : 无 分 子 量 70.91, 黄 绿 色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的 气 体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碱 液 熔 点 :-101 沸 点 : -34.5, 危 规 号 :23002 分 子 量 :101.19, 无 色 油 状 液 体, 有 强 烈 氨 臭 熔 点 : ; 沸 点 : 饱 和 蒸 汽 压 (Kpa):8.80(20 )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危 规 号 :32168 分 子 量 90.1, 熔 点 :0.5, 沸 点 :90 饱 和 蒸 汽 压 (Kpa):6.27/20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危 规 号 :32157 分 子 量 , 熔 点 :-43, 沸 点 :125.8 饱 和 蒸 汽 压 (Kpa): 1.33(23.8 ) 不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危 规 号 :33608 纯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晶 体, 相 对 密 度 熔 点 沸 点 1390 分 子 量 危 规 号 分 子 量 : 36.46,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的 酸 味 熔 点 ( ): ( 纯 ) 沸 点 ( ): 108.6(20%). 危 规 号 分 子 量 :58.1,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立 方 结 晶, 易 潮 解 熔 点 :858, 沸 点 :1528,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微 溶 于 醇 危 规 号 :61513 闪 点 ( ):( 开 口 ) :152 爆 炸 极 限 (%):3.6~16.1 危 险 特 性 : 本 品 不 燃 烧, 可 助 燃 一 般 可 燃 物 大 都 能 在 氯 气 中 燃 烧, 闪 点 ( ): -6.7, 引 燃 温 度 ( ): 249 危 险 特 性 : 易 燃 易 爆, 其 蒸 汽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闪 点 ( ): 19, 易 燃 易 爆 闪 点 ( ): 25, 易 燃 易 爆 本 品 不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灼 伤 本 品 不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灼 伤 不 燃 急 性 毒 性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 无 资 料 急 性 毒 性 : LC mg/m3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急 性 毒 性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570mg/kg ( 兔 经 皮 ) LC mg/m3,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LD 50 :13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6000 mg/kg( 小 鼠 经 口 ) LC50: 无 资 料 LD50:157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 无 资 料 LD50: 无 资 料,LC50: 无 资 料, 粉 尘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 皮 肤 和 眼 直 接 接 触 可 引 起 灼 伤 ; LD50: 无 资 料,LC50: 无 资 料,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急 性 毒 性 :LD50 :400mg/kg( 大 鼠 经 口 );470mg/kg ( 兔 经 皮 )LC50 : 9400mg/m3 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9

65 表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理 化 特 性 ( 续 ) 名 称 分 子 式 理 化 特 性 及 危 规 号 爆 炸 燃 烧 性 毒 性 毒 理 次 氯 酸 钠 NaClO 沸 点 ( ):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83501 闪 点 ( ): 无 意 义 LD50:8500 mg/kg( 小 鼠 经 口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C 3 H 2 O 3 C 3 H 3 O 3 F 二 氯 甲 烷 CH 2 CL 2 双 氟 磺 酰 亚 胺 钾 二 氯 亚 砜 SOCL 2 氯 磺 酸 乙 腈 分 子 量 :86.05, 本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或 白 色 固 体 密 度 熔 点 C 沸 点 162 C 危 规 号 无 资 料 分 子 量 :106,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沸 点 ( ): 249 密 度 1.4 g/ml 危 规 号 : 无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稳 定, 分 子 量 :84.94, 沸 点 :39.8, 熔 点 :-96.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33;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2.93 闪 点 73 C, 可 燃 闪 点 120, 可 燃 爆 炸 下 限 :5.8% F 2 NO 4 S 2 K 熔 点 :102, CAS: CLSO 3 H C 2 H 3 N 急 性 毒 性 : 无 资 料 急 性 毒 性 : 无 资 料 LD50: mg/kg LC50:5056.2mg/m 3 分 子 量 :118.97,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沸 点 ( ):78.8 密 度 g/ml 闪 点 >112, 可 燃 LC:500mg/kg( 大 鼠 吸 入 ); 分 子 量 :116.52,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半 油 状 液 体, 沸 点 ( ): 151, CAS No.: 闪 点 ( ): 无 意 义 LC50 大 白 鼠 38.5mg/ m 3,4 小 时 LD50: 2730 mg/kg( 大 鼠 经 口 );1250 分 子 量 :41.5,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沸 点 ( ): 82 闪 点 56, 易 燃 mg/kg( 大 鼠 经 皮 ) 密 度 0.79 g/ml CAS: LC50:12663 mg/m 3 天 然 气 -- 密 度 kg/Nm 3, 燃 点 650 爆 炸 极 限 :5-15% -- 氨 基 磺 酸 NH 2 SO 3 H 白 色 粉 末, 分 子 量 :97.9, CAS: 闪 点 ( ): 无 意 义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0

66 3.5 公 用 工 程 给 排 水 给 水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直 接 由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接 入 ; 厂 区 给 水 工 程 分 为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生 产 给 水 系 统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四 个 系 统 (1) 水 源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供 水 接 自 园 区 自 来 水 供 水 管 网, 目 前,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已 建 成 500mm 管 径 的 自 来 水 供 水 管 道 (2)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生 活 用 水 系 统 主 要 为 装 置 区 的 洗 手 池 洗 眼 器 卫 生 间 以 及 少 量 冲 洗 地 坪 用 水, 生 活 水 质 满 足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GB , 供 水 压 力 不 小 于 0.30MPa 厂 区 拟 建 独 立 生 活 给 水 供 水 管 网, 由 界 区 外 园 区 给 水 管 网 直 接 引 入, 通 过 厂 区 建 设 的 枝 状 生 活 给 水 供 水 管 网, 供 应 各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生 活 设 施 等 各 用 水 单 元 的 生 活 卫 生 用 水 (3) 生 产 给 水 系 统 生 产 给 水 系 统 主 要 用 于 满 足 工 艺 装 置 生 产 用 水 循 环 水 站 补 充 水 等, 由 园 区 自 来 水 供 水 管 线 送 至 厂 区 外 1 米 处, 厂 区 给 水 管 网 设 计 为 枝 状, 分 送 至 各 用 水 点 (4)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消 防 给 水 由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拟 建 项 目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包 括 消 防 水 池 消 防 水 泵 及 枝 状 消 防 水 管 网, 主 要 供 应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的 消 防 用 水 (5)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循 环 水 系 统 分 两 套 系 统, 每 套 系 统 循 环 水 量 Q=1250m 3 /h, 进 水 温 度 t 1 =37, 出 水 温 度 t 2 =32, t=5 循 环 水 系 统 一 供 水 压 力 0.6MPa, 循 环 冷 却 水 泵 三 台, 二 用 一 备,P=160kW; 循 环 水 系 统 二 供 水 压 力 0.5MPa, 循 环 冷 却 水 泵 三 台, 二 用 一 备,P=110kW; 循 环 水 补 充 水 量 25m 3 /h 循 环 冷 却 水 排 水 作 为 清 下 水, 汇 同 厂 区 其 它 清 下 水 和 后 期 雨 水, 经 监 测 合 格 后, 通 过 厂 区 清 下 水 排 口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1

67 排 水 全 厂 排 水 系 统 分 为 生 产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与 雨 水 三 个 排 水 系 统 其 中, 生 产 污 水 主 要 指 尾 气 吸 收 废 水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污 水 初 期 污 染 雨 水 等, 经 污 水 管 网 汇 集 至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室 外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排 水 形 式, 厂 区 雨 水 干 管 汇 集 各 支 管 雨 水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厂 区 新 建 一 座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池 ( 容 积 900m 3 ), 以 便 厂 区 发 生 事 故 时, 消 防 废 水 经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池, 经 分 析 后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供 电 本 项 目 采 用 2 路 10KV 供 电, 电 源 引 自 园 区 变 电 站, 采 用 高 压 电 缆 埋 地 引 入 本 项 目 预 计 设 备 计 算 容 量 为 4500KW, 采 取 在 负 荷 中 心 设 置 一 10KV 变 配 电 室, 设 置 2500KVA 10/0.4KV 变 压 器 2 台,400KVA 10/2KV 变 压 器 1 台, 给 厂 区 内 各 个 单 体 提 供 动 力 和 照 明 电 源 另 外, 在 生 产 设 备 中 有 400KW 要 求 按 二 级 负 荷 设 计, 消 防 用 电 有 55KW 要 求 按 一 级 负 荷 设 计 从 园 区 引 来 的 双 电 源 供 电 ( 一 路 电 源 2900KVA, 另 一 路 电 源 2500KVA, 互 为 备 用 电 源 ), 可 满 足 生 产 二 级 和 消 防 一 级 的 供 电 负 荷 等 级 的 要 求 压 缩 空 气 本 项 目 压 缩 空 气 用 量 及 质 量 要 求 如 下 : 工 艺 吹 扫 自 控 仪 表 用 压 缩 空 气 :0.7MPa, 3m 3 /min 本 项 目 工 艺 吹 扫 自 控 仪 表 及 工 艺 用 压 缩 空 气 选 用 低 噪 音 螺 杆 空 气 压 缩 机, 型 号 为 GA22-7.5, 额 定 排 气 量 为 3.4m 3 /min, 额 定 排 气 压 力 为 0.75MPa, 共 一 台 氮 气 供 应 拟 建 项 目 储 罐 区 ( 氮 封 ) 和 工 艺 过 程 氮 气 需 求 量 约 为 150Nm 3 /h, 氮 气 储 气 罐 :30m 3, 0.6MPa, 纯 度 要 求 99%, 氮 气 由 外 部 供 应, 最 大 流 量 为 230Nm 3 /h, 工 作 压 力 为 MPa 拟 在 厂 区 配 套 一 个 30m 3 氮 气 储 罐, 两 个 150 Nm 3 /h 的 氮 气 汽 化 器, 及 两 只 调 压 阀 氮 气 供 应 采 取 外 包 形 式, 设 备 以 及 安 装 和 管 理 维 修 都 由 供 气 单 位 负 责, 使 用 单 位 负 责 日 常 使 用 和 管 理 天 燃 气 供 应 作 为 拟 建 项 目 焚 烧 炉 的 燃 料, 需 消 耗 天 然 气 Nm 3 /a 拟 建 项 目 天 然 气 由 泰 兴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专 线 送 至 界 区 内, 天 然 气 接 入 压 力 为 3.5MPa, 设 计 流 量 为 25Nm 3 /h 本 项 目 将 设 置 减 压 调 节 阀, 将 0.4MPa 天 然 气 减 压 至 MPa 供 焚 烧 炉 使 用 本 项 目 的 天 然 气 供 应 协 议 见 附 件 12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2

68 天 然 气 输 送 方 式 为 : 天 然 气 由 泰 兴 新 奥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沿 江 大 道 西 侧 管 网 提 供 入 厂 区, 天 然 气 管 网 压 力 为 0.3 兆 帕, 厂 区 内 设 调 压 装 置, 经 调 压 后 作 为 燃 料 送 入 焚 烧 炉 内 供 热 及 冷 凝 液 回 收 本 项 目 蒸 汽 年 消 耗 量 吨, 所 需 蒸 汽 将 用 园 区 公 用 热 电 站 的 蒸 汽 产 生 的 蒸 汽 冷 凝 水 用 作 冷 却 塔 的 补 充 用 水, 不 外 排 表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工 序 耗 蒸 汽 设 备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使 用 蒸 汽 流 量 (t/h) 备 注 一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工 序 1 液 氯 气 化 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脱 溶 蒸 发 器 用 70 度 热 水 加 热 3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闪 蒸 换 热 器 用 90 度 热 水 加 热 4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脱 轻 塔 再 沸 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塔 再 沸 器 小 计 3.23 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工 序 1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釜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脱 溶 蒸 发 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闪 蒸 换 热 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脱 轻 塔 再 沸 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塔 再 沸 器 小 计 三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序 1 氟 化 釜 脱 溶 釜 溶 剂 分 离 塔 再 沸 器 产 品 干 燥 器 小 计 四 回 收 三 乙 胺 和 氯 化 钾 工 序 1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干 燥 器 氯 化 钠 盐 水 气 提 塔 再 沸 器 甲 醇 塔 再 沸 器 三 乙 胺 精 馏 塔 再 沸 器 碳 酸 二 甲 酯 脱 水 塔 再 沸 器 碳 酸 二 甲 酯 精 馏 塔 再 沸 器 碳 酸 二 乙 酯 脱 水 塔 再 沸 器 碳 酸 二 乙 酯 精 馏 塔 再 沸 器 三 套 MVR 热 泵 蒸 发 除 盐 装 置 小 计 合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3

69 3.5.7 制 冷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过 程 需 要 -5 的 低 温 冷 水 约 为 t/a 本 项 目 选 用 水 冷 螺 杆 式 冷 水 机 组, 设 备 型 号 为 CUW240D5YZ, 额 定 制 冷 量 为 465kw 电 动 机 功 率 为 180kw; 压 缩 机 : 进 口 半 封 闭 压 缩 机 ; 冷 冻 水 温 :-15/-10 ; 冷 冻 水 量 :91m 3 /h; 外 形 尺 寸 : 3070mm 1580 mm 2064 mm; 制 冷 剂 工 质 : R22; 载 冷 剂 :35%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本 工 程 使 用 -15 的 25% 乙 二 醇 溶 液 循 环 量 为 3000t/h 使 用 的 乙 二 醇 溶 液 水 箱 容 积 为 85m 3, 在 系 统 运 行 中, 管 道 内 和 水 箱 内 的 乙 二 醇 溶 液 一 次 性 注 满, 且 水 箱 高 液 位 报 警 和 水 箱 回 水 管 上 的 电 动 控 制 阀 联 锁, 不 会 造 成 乙 二 醇 溶 液 溢 出 水 箱, 因 此 乙 二 醇 溶 液 的 用 量 也 是 维 持 在 一 恒 定 的 存 量 本 设 计 冷 冻 水 泵 选 用 IS ,Q=60-120m 3 /h,h=32m, 电 机 功 率 为 15kw, 共 二 台 ; 一 开 一 备 ; 集 水 箱 1 只 : V=10m 3,L B H= 序 号 一 表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工 序 耗 冷 冻 盐 水 设 备 使 用 冷 冻 盐 水 流 量 设 备 名 称 ( 吨 / 时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工 序 折 算 冷 冻 能 量 ( 万 大 卡 / 时 )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脱 溶 尾 冷 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闪 蒸 尾 冷 器 10 5 二 小 计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工 序 1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脱 溶 尾 冷 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闪 蒸 尾 冷 器 10 5 三 小 计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序 1 脱 溶 尾 冷 器 溶 剂 分 离 塔 尾 冷 器 产 品 干 燥 尾 冷 器 6 3 回 收 三 乙 胺 和 氯 化 钾 工 序 1 三 乙 胺 精 馏 塔 尾 冷 器 碳 酸 二 甲 酯 精 馏 塔 尾 冷 器 10 5 小 计 合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4

70 3.6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工 艺 设 备 见 表 表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材 质 数 量 采 购 / 制 造 来 源 一 54(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合 成 车 间 1 54 合 成 釜 20M 3 搪 玻 璃 6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括 板 薄 膜 蒸 发 器 25M 2 钛 6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3 离 心 机 Φ1.8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盘 式 干 燥 器 200 M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板 框 压 滤 机 100 M 2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回 收 溶 剂 塔 Φ0.4X2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回 收 溶 剂 塔 Φ0.6X2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列 管 式 换 热 器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块 孔 式 换 热 器 石 墨 1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0 热 水 槽 10 M 3 碳 钢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1 真 空 泵 干 式 组 合 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2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抽 屉 式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3 风 机 离 心 式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4 输 送 泵 组 合 件 20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二 70(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合 成 车 间 1 70 合 成 釜 20M 3 碳 钢 4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离 心 机 Φ1.8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3 盘 式 干 燥 器 200 M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板 框 压 滤 机 60 M 2 塑 料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回 收 溶 剂 塔 Φ0.4X20 米 石 墨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MVR 蒸 发 器 钛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块 孔 式 换 热 器 石 墨 2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热 水 槽 10 M 3 碳 钢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真 空 泵 干 式 组 合 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尾 气 吸 收 塔 填 料 塔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0 风 机 离 心 式 塑 料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1 输 送 泵 组 合 件 20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2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抽 屉 式 塑 料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5

71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材 质 数 量 采 购 / 制 造 来 源 三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车 间 1 反 应 釜 5M 3 搪 玻 璃 7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蒸 发 器 10 M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3 蒸 发 器 5 M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脱 溶 塔 Φ0.4X1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亚 胺 精 馏 塔 Φ0.6X10 米 搪 玻 璃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三 和 一 设 备 Φ1.8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列 管 式 换 热 器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块 孔 式 换 热 器 石 墨 1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热 水 槽 10 M 3 碳 钢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0 真 空 泵 干 式 组 合 件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1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抽 屉 式 塑 料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2 尾 气 吸 收 塔 填 料 塔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3 风 机 离 心 式 塑 料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4 输 送 泵 组 合 件 1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四 氯 化 和 精 馏 车 间 1 液 氯 汽 化 器 40 M 2 16MnR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一 级 氯 化 釜 10 M 3 3 二 级 氯 化 釜 3M 3 搪 玻 璃 4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搪 玻 璃 4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列 管 式 换 热 器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块 孔 式 换 热 器 石 墨 20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热 水 槽 10 M 3 碳 钢 4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真 空 泵 干 式 组 合 件 1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尾 气 吸 收 塔 填 料 塔 塑 料 8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抽 屉 式 塑 料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0 风 机 离 心 式 塑 料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1 输 送 泵 组 合 件 30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脱 溶 塔 Φ2.3X3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脱 溶 塔 Φ2.3X3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4 蒸 发 塔 Φ1.2X30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5 脱 轻 塔 Φ1.2X42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6 精 馏 塔 Φ1.6X42 米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6

72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材 质 数 量 采 购 / 制 造 来 源 五 公 用 工 程 车 间 1 凉 水 塔 1000 吨 / 时 玻 璃 钢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循 环 水 泵 钢 制 8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3 消 防 水 泵 钢 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4 消 防 稳 压 水 泵 钢 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冷 冻 机 组 组 合 件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冷 水 机 组 组 合 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空 压 机 组 组 合 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氮 气 装 置 组 合 件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高 压 变 压 器 组 合 件 3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六 焚 烧 炉 1 回 转 窑 30m 3 Q235B,2520 特 制 耐 火 材 料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2 回 转 窑 燃 烧 补 氧 风 机 15KW 碳 钢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3 回 转 窑 冷 却 风 机 5.5KW 碳 钢 1 4 回 转 窑 燃 烧 器 5.5KW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5 二 次 燃 烧 室 +SNCR 脱 硝 30m 3 +15m 3 Q235B,2520 内 衬 特 制 耐 火 材 料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6 二 次 室 燃 烧 器 7.5KW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7 半 干 急 冷 塔 Q235B,316L 防 腐 浇 注 材 料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8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装 置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9 布 袋 除 尘 器 600m 2 壳 体 :Q235B, 防 腐 涂 料 ; 龙 骨 架 : 碳 钢 有 机 硅 喷 涂 滤 袋 :PTFE 覆 PTFE 膜 滤 袋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0 冷 却 塔 Q235B,FRP, 耐 酸 砖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1 喷 淋 洗 涤 塔 FRP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2 烟 囱 35M Q235B,FRP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3 排 风 机 90KW FRP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4 控 制 柜 MCC&PLC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5 氨 水 槽 30m 3 SUS304L 1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16 废 液 槽 10m 3 2 国 内 采 购 / 制 造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7

73 3.7 物 料 平 衡 由 于 本 项 目 为 分 批 次 生 产, 氯 化 工 序 每 年 每 套 300 批 次,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每 年 每 套 400 批 次, 氟 化 工 序 每 年 每 套 300 批 次,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序 共 一 套 装 置, 每 年 300 批 次, 各 套 工 序 批 次 设 置 不 一, 将 产 品 批 次 设 置 说 明 如 下 : (1) 液 氯 储 存 装 置 本 项 目 年 使 用 液 氯 吨, 采 用 储 槽 来 周 转 储 存 液 氯 共 设 置 三 台 40m 3 液 氯 储 槽, 正 常 使 用 两 台, 另 一 台 为 防 发 生 意 外 时 应 急 使 用, 使 用 专 用 泵 来 密 闭 输 送 液 氯, 装 置 的 本 质 安 全 度 将 得 到 提 高, 工 人 劳 动 强 度 将 大 幅 度 降 低 (2) 氯 化 工 序 设 置 四 套 氯 化 反 应 装 置 每 套 装 置 由 一 台 10 立 方 米 的 搪 玻 璃 釜 作 为 一 级 氯 化 反 应 器, 一 台 3 立 方 米 的 搪 玻 璃 釜 作 为 二 级 氯 化 反 应 器, 每 台 反 应 器 配 置 了 外 循 环 换 热 设 备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24 小 时,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8.9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套 生 产 300 批,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2670 吨 四 套 氯 化 装 置 共 可 生 产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年 产 3000 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需 要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年 产 2500 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需 要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吨, 合 计 吨 因 此, 四 套 氯 化 反 应 装 置 可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3)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工 序 设 置 了 20m 3 合 成 釜 6 台, 每 台 设 置 了 釜 外 换 热 器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18 小 时,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1.3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台 生 产 400 批,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520 吨 六 台 20m 3 合 成 釜 共 可 生 产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3120 吨, 完 全 能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4) 氟 化 工 序 设 置 20m 3 合 成 釜 4 台 每 套 每 批 生 产 时 间 24 小 时,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2.2 吨 年 生 产 时 间 7200 小 时, 全 年 每 台 生 产 300 批,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660 吨 四 台 20 M3 合 成 釜 共 可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2640 吨, 完 全 能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5)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序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各 步 均 为 间 歇 化 生 产 亚 胺 合 成 为 48 小 时 一 批, 每 批 产 亚 胺 1 吨, 设 置 两 套 亚 胺 合 成 装 置 亚 胺 精 馏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脱 色 重 结 晶 均 为 每 天 一 批, 各 步 的 每 批 物 料 上 下 衔 接, 一 批 接 一 批, 最 后,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8

74 每 天 出 产 品 1 吨, 年 生 产 日 以 300 天 计 算, 共 计 生 产 300 吨 (5) 蒸 馏 工 序 采 用 连 续 化 蒸 馏 技 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各 一 套 蒸 馏 装 置 每 一 套 蒸 馏 装 置 均 由 四 座 蒸 馏 塔 串 联 组 成, 分 别 为 脱 溶 塔 蒸 发 塔 脱 轻 塔 和 精 馏 塔 由 于 各 工 序 批 次 设 置 不 一, 导 致 每 一 批 次 上 下 物 料 量 不 一 致, 因 此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的 资 料, 按 照 年 用 量 来 核 算 物 料 平 衡,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和 图 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物 料 平 衡 表 ( 单 位 : 吨 / 年 ) 入 方 出 方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产 品 废 气 废 水 1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固 废 ( 废 液 ) 2 氯 气 % 盐 酸 三 乙 胺 次 氯 酸 钠 碳 酸 二 甲 酯 氯 化 钠 水 VC 氯 化 尾 气 (G 1-1 ) % 烧 碱 VC 合 成 尾 气 (G 1-2 ) 活 性 炭 VC 过 滤 尾 气 (G 1-3 ) 滤 饼 干 燥 尾 气 (G 1-4 ) MVR 冷 凝 尾 气 (G 1-5 ) 氯 化 钠 干 燥 尾 气 (G 1-6 ) VC 精 馏 尾 气 (G 1-7 ) VC 蒸 发 废 水 (W 1-1 ) 废 活 性 炭 (S 1-1 ) 废 活 性 炭 (S 1-1 ) TEA 精 馏 残 渣 (S 1-2 ) 废 活 性 炭 (S 1-1 ) VC 精 馏 残 渣 (S 1-3 ) 合 计 总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9

75 3.7.2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序 号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和 图 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物 料 平 衡 表 ( 单 位 : 吨 / 年 )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产 品 废 气 废 水 1 碳 酸 乙 烯 酯 % 盐 酸 固 废 ( 废 液 ) 2 氯 气 次 氯 酸 钠 % 烧 碱 氯 化 钾 水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 产 品 ) 氟 化 钾 FEC 氯 化 尾 气 (G 1-1 ) 碳 酸 二 乙 酯 FEC 氟 化 尾 气 (G 2-1 ) 活 性 炭 FEC 过 滤 尾 气 (G 2-2 ) 滤 饼 干 燥 尾 气 (G 2-3 ) MVR 冷 凝 尾 气 (G 2-4 )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2-5 ) FEC 精 馏 尾 气 (G 2-6 ) FEC 氟 化 分 层 废 水 (W 2-1 ) FEC 氟 化 碱 吸 收 废 水 (W 2-2 ) 14 FEC 蒸 发 废 水 (W 2-3 ) FEC 精 馏 碱 吸 收 废 水 (W 2-4 ) 16 废 活 性 炭 (S 2-1 ) 废 活 性 炭 (S 2-2 ) 废 活 性 炭 (S 2-3 ) FEC 精 馏 残 渣 (S 2-4 ) 废 活 性 炭 (S 2-5 ) 合 计 总 计 注 :G1-1 与 G1-1 为 同 一 股 气, 源 自 同 一 个 反 应 发 生 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0

76 3.7.3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根 据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涉 及 的 主 副 化 学 反 应 方 程 式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结 合 前 述 工 艺 过 程 分 析, 通 过 计 算 得 出 生 产 过 程 物 料 平 衡 关 系 见 表 和 图 序 号 表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总 体 物 料 平 衡 表 ( 单 位 :t/a)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物 料 名 称 产 品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1 氨 基 磺 酸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二 氯 亚 砜 % 盐 酸 氯 磺 酸 氯 化 钾 氟 化 钾 亚 硫 酸 钠 乙 腈 1.86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二 氯 甲 烷 4.83 亚 硫 酸 钠 干 燥 尾 气 (G 3-2 ) % 烧 碱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3 ) 活 性 炭 氯 胺 钾 滤 饼 干 燥 尾 气 (G 3-4 ) MVR 冷 凝 尾 气 (G 3-5 )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3-6 ) 脱 溶 冷 凝 尾 气 (G 3-7 ) 吸 附 后 尾 气 (G 3-8 )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吸 收 废 水 (W 3-1 ) 氯 化 钾 精 制 废 水 (W 3-2 ) 亚 胺 精 馏 残 渣 (S 3-1 ) 废 活 性 碳 (S 3-2 )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残 渣 (S 3-3 ) 废 活 性 碳 (S 3-4 ) 合 计 总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1

77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2

78 3.7.4 单 项 平 衡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要 使 用 一 定 量 的 溶 剂,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溶 剂 有 碳 酸 二 甲 酯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溶 剂 有 碳 酸 二 乙 酯 ;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溶 剂 有 乙 腈 和 二 氯 甲 烷 上 述 溶 剂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参 与 反 应, 除 进 入 三 废 导 致 损 耗 外, 大 部 分 通 过 蒸 馏 二 级 冷 凝 回 用 于 生 产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高 效 的 螺 旋 板 式 冷 凝 器, 两 级 冷 凝 器 分 别 采 用 循 环 冷 却 水 和 冷 冻 盐 水 为 冷 却 介 质, 冷 冻 盐 水 的 冷 冻 温 度 低, 进 水 温 度 为 -15, 出 水 温 度 为 -10, 冷 凝 效 果 较 好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通 过 采 用 足 够 的 换 热 面 积 可 确 保 溶 剂 的 冷 凝 回 收 效 果 大 致 为 : 碳 酸 二 甲 酯 99.9%, 碳 酸 二 乙 酯 99.8%, 乙 腈 91%, 二 氯 甲 烷 93% 拟 建 项 目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的 单 项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3.7-4~3.7-7 全 厂 的 氯 平 衡, 参 见 图 3.7-9; 全 厂 的 氟 平 衡, 参 见 图 蒸 汽 平 衡 与 水 平 衡 拟 建 项 目 蒸 汽 平 衡 见 图 拟 建 项 目 水 平 衡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3

79 Ô -Á ÏÉ Õ¼ îº Ë ½ øè ë ±² úæ Ñ ÎË á VCÂÈ» Î ²ÆøÎ üêõ Öà ½ øè ë ±² úæ ΠÈË áä Æ Ó É ú³ ÉË Ô -Á ÏÉ Õ¼ îº Ë » ØÊ ÕÈ ýò Ò Ö Ã MVRÕ ô Ö Ã ½ øè ë ÏË W Ó É ú³ ÉË Ô -Á ÏÉ Õ¼ îº Ë ½ øè ë ±² úæ  Ȼ Ä Æ ½ øè ëî ²ÆøG1-4º ÍG ½ øè ë ±² úæ Ñ ÎË á FECÂÈ» Î ²ÆøÎ üêõ Öà ½ øè ë ±² úæ ΠÈË áä Æ Ó É ú³ ÉË Ô-ÁÏÉÕ¼îº Ë F EC ú» Ö Ã ÀäÄý+ Ö² ã ¼ îî üê Õ ½ øè ë ÏË W ½ øè ë ÏË W Â˱ýÈܽâÍ ÑÉ«Öà MVRÕ ô Ö Ã ½ øè ë ÏË W Ô-ÁÏÉÕ¼îº Ë 0.19 ½ øè ë ±² úæ  Ȼ ¼ Ø ½ øè ëå Å ÕÎ ²ÆøG2-3º ÍG F EC¾ «Á óî ²Æ ø¼ îî üê Õ Ö Ã ½ øè ë ÏË W Ó É ú³ ÉË Ô -Á ÏÉ Õ¼ îº Ë ½ øè ë ±² úñ ÎË á Ñ Ç º ϳ ÉÎ ²Æ øë Î üê Õ Ö Ã ¼ îî üê Õ Ö MVRÕ Ã ô Ö ½ à øè ë ÏË W Ó ë þâ ÈÑ Çí Ó º ÄË Ó É ú³ ÉË ½ øè ëî ²ÆøG Â È ¼ ØÎ ²Æ øî üê Õ Ö Ã ½ øè ë ±² úæ Ñ ÎË á ÂÈ» ¼ØÂ˱ýÍ ÑÉ«Öà MVRÕ ô Ö Ã ½ øè ë ÏË W ½ øè ë ±² úæ  Ȼ ¼ Ø ½ øè ëî ²ÆøG3-4º ÍG Ë ðº Ä32760 ÙÉÕ ÖÃ Ë ðº Ä µøãæ³ åï ÏË W W ³ õæ ÚÓ êë Ë ðº Ä W É ú» îî ÛË W ʵÑéÊÒ ÏË W Õ ôæûà ää ýë Ë ðº Ä Ñ -» À äè Ë Ç åï ÂË W ½ øè ëô Ç øó êë ¹ ÜÍ ø ³ ÇøÎ ÛË ÀíÕ¾ Ë ðº Ä Â Ì» Ó ÃË ÔÀ Ë Í ¼3-2. Ä 8 â½ Ï î Ä Ó ÃË Æ ½º âí ¼( t / a ) È Ô ÇøÎ ÛË Àí³ 图 拟 建 项 目 用 水 平 衡 图 (t/a)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4

80 3.9 源 强 分 析 依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有 关 技 术 资 料 以 及 前 述 工 艺 过 程 分 析 和 物 料 平 衡 水 平 衡 计 算, 得 出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强 数 据 汇 总 如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氯 化 废 气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工 艺 废 气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工 艺 废 气 4 种 工 艺 废 气 (1) 氯 化 废 气 : 项 目 2 种 产 品 前 道 工 艺 氯 化 工 序 完 全 一 样, 在 一 个 氯 化 车 间 内 进 行 项 目 采 用 氯 气 和 碳 酸 乙 烯 酯 氯 化 生 成 中 间 体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HCl 气 体, 反 应 产 生 的 HCl 和 少 量 的 过 量 氯 气 从 反 应 釜 的 呼 吸 口 通 过 密 闭 的 管 道 经 三 级 水 吸 收, 制 成 30% 副 产 盐 酸, 再 经 碱 吸 收, 制 成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再 由 引 风 机 抽 出 产 生 氯 化 废 气 ; 废 气 通 过 2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 P 1 ) 排 空 根 据 企 业 物 料 平 衡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G 1-1 (HCl 0.01t/a Cl t/a) G1-1 (HC0.01t/a + Cl t/a) (2)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工 艺 废 气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在 中 和 工 段 采 用 三 乙 胺 作 为 缚 酸 剂 加 热 反 应 (60-70 ), 少 量 有 机 物 挥 发 经 反 应 釜 呼 吸 孔 排 出 产 生 废 气 G 1-2, 产 生 量 约 为 三 乙 胺 0.01 t/a 碳 酸 二 甲 酯 0.02 t/a;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过 滤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尾 气 G 1-3,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含 有 少 量 三 乙 胺, 产 生 量 约 为 三 乙 胺 0.01 t/a 碳 酸 二 甲 酯 0.13 t/a; 回 收 溶 剂 干 燥 塔 出 来 的 尾 气 G 1-4,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吨 和 三 乙 胺 吨 ;G 1-5 G 1-6 分 别 为 MVR 和 盐 干 燥 的 尾 气, 主 要 是 水 蒸 气 微 量 碳 酸 二 甲 酯 和 三 乙 胺 废 气 G 1-2 G 1-3 G 1-4 G 1-5 G 1-6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2 ) 排 空 精 馏 过 程 中 少 量 不 凝 气 体 G 1-7, 主 要 成 分 为 碳 酸 二 甲 酯 含 有 少 量 三 乙 胺, 产 生 量 约 为 三 乙 胺 0.01 t/a 碳 酸 二 甲 酯 0.15 t/a;g 1-7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3 ) 排 空 (3)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工 艺 废 气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反 应 过 程 中 有 不 凝 气 体 G 2-1,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其 产 生 量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0.01 t/a;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过 滤 过 程 有 少 量 尾 气 G 2-2, 主 要 成 分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0.01 t/a; 回 收 溶 剂 干 燥 塔 出 来 的 尾 气 G 2-3, 主 要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吨 ;G 2-4 G 2-5 分 别 为 MVR 和 盐 干 燥 的 尾 气, 主 要 是 水 蒸 气 和 微 量 碳 酸 二 乙 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5

81 废 气 G 2-1 G 2-2 G 2-3 G 2-4 G 2-5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4 ) 排 空 精 馏 过 程 中 少 量 不 凝 气 体 G 2-6, 主 要 成 分 为 碳 酸 二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0.01 t/a;g 2-6 单 独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5) 排 空 (4)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工 艺 废 气 亚 胺 合 成 过 程 中 有 酸 性 气 体 产 生, 主 要 是 氯 化 氢 二 氧 化 硫 及 少 量 挥 发 的 二 氯 亚 砜 气 体, 经 三 级 水 吸 收, 一 级 碱 吸 收, 其 尾 气 G 3-1 中, 氯 化 氢 0.01 t/a, 二 氧 化 硫 0.11 t/a 亚 硫 酸 钠 干 燥 尾 气 G 3-2, 主 要 是 水 蒸 气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氯 胺 钾 合 成 产 生 HCl 气 体, 经 水 吸 收 后, 尾 气 G 3-3 中,HCl 0.01 t/a 溶 剂 干 燥 尾 气 G 3-4, 主 要 是 微 量 乙 腈 ;G 3-5 G 3-6 为 MVR 和 氯 化 钾 盐 干 燥 尾 气, 主 要 水 蒸 气 和 微 量 乙 腈 废 气 G 3-1 G 3-2 G 3-3 G 3-4 G 3-5 G 3-6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6 ) 排 空 脱 溶 干 燥 尾 气 G 3-7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G 3-8 合 并 经 一 级 -15 深 度 冷 凝 回 收 溶 剂, 尾 气 再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排 出 的 废 气 G 3-7 G 3-8 中, 二 氯 甲 烷 0.01 t/a, 乙 腈 0.01 t/a 废 气 G 3-7 G 3-8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7 ) 排 空 此 外,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气 体 处 理 装 置 排 放 废 气 G 4 与 焚 烧 装 置 排 放 尾 气 G 5 均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气 G 4 通 过 1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8 ) 排 空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气 G 5 通 过 3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9 ) 排 空 在 焚 烧 炉 实 际 运 行 时, 由 于 焚 烧 废 物 成 分 热 值 等 参 数 波 动 较 大, 废 气 中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也 存 在 较 大 的 波 动, 为 保 守 起 见, 本 项 目 在 估 算 废 气 源 强 项 目 时 主 要 参 照 排 放 标 准, 适 当 考 虑 同 类 型 设 备 的 验 收 数 据 拟 建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汇 总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6

82 表 拟 建 项 目 有 组 织 工 艺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源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产 生 状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污 染 物 名 称 (%) 浓 度 mg/m 3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高 度 (m) 内 径 (mm) 温 度 ( )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放 方 式 (h/a) 氯 化 尾 气 (G 1-1 ) 5000 HCl 三 级 水 吸 收 HCl Cl 一 级 碱 吸 收 Cl 常 温 P m 3 /h 7200 VC 合 成 尾 气 (G 1-2 ) VC 干 燥 尾 气 (G 1-4 ) 5000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VC 过 滤 尾 气 (G 1-3 ) 氯 化 钠 MVR 蒸 发 尾 气 (G 1-5 )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水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活 性 炭 吸 附 96 三 乙 胺 / 常 温 P m 3 /h 7200 氯 化 钠 干 燥 尾 气 (G 1-6 ) 水 碳 酸 二 甲 酯 水 / / 三 乙 胺 VC 精 馏 气 体 (G 1-7 ) 5000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活 性 炭 吸 附 三 乙 胺 三 乙 胺 / 常 温 P m 3 /h 7200 FEC 氟 化 尾 气 (G 2-1 ) 5000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化 氢 水 烧 碱 吸 收 + 活 性 炭 吸 附 碳 酸 二 乙 酯 FEC 过 滤 尾 气 (G 2-2 ) 碳 酸 二 乙 酯 活 性 炭 吸 附 FEC 干 燥 尾 气 (G 2-3 ) 碳 酸 二 乙 酯 氯 化 钾 MVR 蒸 发 尾 气 (G 2-4 )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2-5 ) 碳 酸 二 乙 酯 水 碳 酸 二 乙 酯 水 冷 凝 活 性 炭 吸 附 95 氟 化 氢 4.1E E 水 / / 常 温 P m 3 /h 7200 FEC 精 馏 尾 气 (G 2-6 ) 5000 碳 酸 二 乙 酯 烧 碱 吸 收 + 活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化 氢 性 炭 吸 附 95 氟 化 氢 常 温 P m 3 /h 72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7

83 污 染 源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产 生 状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污 染 物 名 称 (%) 浓 度 mg/m 3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高 度 (m) 内 径 (mm) 温 度 ( )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放 方 式 (h/a)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5000 HCl HCl SO 三 级 水 吸 收 + 一 级 碱 吸 收 SO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亚 砜 / 亚 硫 酸 钠 蒸 发 尾 气 (G 3-2 ) 水 直 接 排 空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3 ) HCl 三 级 水 吸 收 干 燥 尾 气 (G 3-4 )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100 水 / / 常 温 P m 3 /h 7200 MVR 蒸 发 尾 气 (G 3-5 ) 5000 水 直 接 排 空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3-6 ) 水 直 接 排 空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80 乙 腈 E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G 3-7 G 3-8 ) 5000 二 氯 甲 烷 深 度 冷 凝 + 活 95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性 炭 吸 附 95 乙 腈 常 温 P m 3 /h 7200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4 ) 6910 氨 化 学 法 洗 涤 除 95 氨 / 4.9 硫 化 氢 臭 99.5 硫 化 氢 / 常 温 P m 3 /h 7200 SO SO / 焚 烧 炉 焚 烧 尾 气 G NOx 烟 尘 HCl HF 高 温 焚 烧 + 急 冷 + 活 性 炭 吸 收 + SNCR+ 消 石 灰 吸 收 + 碱 吸 收 NOx 烟 尘 HCl HF / / / / * 二 噁 英 (TEQng/m 3 ) mgteq/h gteq/a 注 明 : 共 用 厂 内 焚 烧 的 危 废 处 置 量 为 t/a(405.9kg/h), 具 体 组 分 情 况 详 见 表 二 噁 英 TEQng/m 3 mgteq/h gteq/a 0.5 (TEQng/m 3 ) / 常 温 P m 3 /h 72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8

84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1) 生 产 装 置 区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上 是 在 设 备 管 道 阀 门 法 兰 储 罐 等 连 接 而 成 的 密 闭 环 境 中 进 行 的 在 四 个 生 产 车 间, 中 间 体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分 别 集 中 通 过 各 自 车 间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再 排 空 在 VC 合 成 离 心 机 FEC 合 成 离 心 机 双 氟 代 三 合 一 过 滤 机 的 滤 饼 包 装 区 设 置 吸 风 罩, 通 入 各 自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排 空 (2) 储 罐 区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储 罐 区, 包 括 溶 剂 罐 区 和 酸 碱 罐 区 用 于 储 存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原 料 以 及 副 产 品 等 储 罐 区 建 设 情 况 见 节 在 原 料 储 罐 区, 对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乙 烯 酯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六 个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集 中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后 再 排 空 对 副 产 盐 酸 次 氯 酸 钠 氯 磺 酸 氯 化 亚 砜 四 个 酸 性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通 过 水 封 后 再 排 空 拟 建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槽 车 装 卸 车 区, 用 于 将 槽 车 运 入 的 外 购 原 料 卸 入 储 罐 区 原 料 储 罐 ; 并 将 储 罐 区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装 车 外 售 为 减 少 装 卸 过 程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储 罐 装 卸 设 置 气 相 平 衡 管 ; 对 装 卸 车 辆 要 求 做 好 进 出 料 口 的 密 封 措 施 ; 储 罐 区 其 它 无 组 织 排 放 气 还 包 括 各 储 罐 少 量 小 呼 吸 排 放 气, 以 及 泵 法 兰 等 连 接 部 位 少 量 泄 漏 本 项 目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依 据 石 油 库 设 计 节 能 导 则 进 行 计 算, 其 中 盐 酸 储 罐 为 固 定 顶 罐, 根 据 经 验 系 数 0.001% 进 行 计 算 项 目 焚 烧 炉 烟 气 脱 硝 使 用 20% 氨 水, 设 1 个 20m 3 氨 水 储 槽, 年 氨 水 用 量 约 144t/a (20kg/h), 参 照 同 类 项 目 经 验, 物 料 的 损 失 量 约 0.01%, 估 算 项 目 氨 水 储 存 过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0.014t/a (3) 污 水 处 理 站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厌 氧 + 好 氧 工 艺 对 本 项 目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拟 建 项 目 拟 对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高 浓 度 废 水 调 节 池 UASB 缺 氧 池 污 泥 池 处 理 单 元 五 个 装 置 加 盖,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管 道 依 次 通 入 酸 液 吸 收 塔 碱 液 吸 收 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去 除 氨 硫 化 氢 气 体, 净 化 后 排 空 其 中 废 气 收 集 率 约 99%, 无 组 织 按 其 产 生 量 1% 衡 算 (4)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本 项 目 固 废 暂 存 库 应 为 保 持 微 负 压 状 态, 废 气 经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炉 前 料 坑 有 排 气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9

85 设 施 与 焚 烧 装 置 联 通, 通 过 排 气 扇 将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气 体 引 焚 烧 系 统 进 行 焚 烧, 减 少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根 据 国 内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设 施 实 际 运 行 资 料, 考 虑 到 车 辆 人 员 进 出 仓 库 车 间 可 能 造 成 少 量 恶 臭 物 质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向 环 境 空 气 逸 散,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成 分 为 H 2 S NH 3 等 依 据 上 述 分 析, 结 合 建 设 单 位 通 过 类 比 已 有 装 置 提 供 的 资 料, 并 通 过 相 应 的 计 算,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状 况 序 号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小 时 排 放 量 年 排 放 量 面 源 面 积 面 源 高 度 (kg/h) (t/a) (m 2 ) (m)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DMC 装 置 区 三 乙 胺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装 置 区 DEC DMC 氯 化 精 馏 车 间 三 乙 胺 DEC EC 储 罐 EC DEC 储 罐 DEC DMC 储 罐 DMC 三 乙 胺 储 罐 三 乙 胺 盐 酸 储 罐 HCl 污 水 处 理 站 H 2 S NH 氨 水 罐 区 NH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H 2 S NH 废 水 产 生 与 处 理 情 况 ( 一 ) 废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1 工 艺 废 水 :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蒸 发 废 水 (W 1-1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分 层 废 水 (W 2-1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2-2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蒸 发 废 水 (W 2-3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2-4 )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3-1 ) 氯 化 钾 精 制 废 水 (W 3-2 ) 网 2 焚 烧 炉 装 置 废 水 (W 4 ): 废 水 量 为 720t/a, 废 水 中 主 要 成 分 为 盐 3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 5 ): 本 项 目 的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为 450t/a 4 初 期 雨 水 (W 6 ): 本 项 目 的 初 期 雨 水 为 1500t/a 5 生 活 污 水 (W 7 ): 本 项 目 的 生 活 污 水 为 5355t/a 6 实 验 室 废 水 (W 8 ): 本 项 目 的 实 验 室 废 水 为 30t/a 7 清 净 下 水 (W 9 ): 拟 建 项 目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作 为 清 下 水 排 放, 接 入 雨 水 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0

86 本 项 目 各 类 废 水 水 质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各 废 水 产 生 源 强 汇 总 来 源 编 号 废 水 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m 3 污 染 物 名 称 /a)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COD VC 蒸 发 废 水 W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氯 化 钠 COD FEC 氟 化 分 层 废 水 W 碳 酸 二 乙 酯 HF COD FEC 氟 化 尾 气 碱 吸 收 W 碳 酸 二 乙 酯 废 水 NaF COD 碳 酸 二 乙 酯 FEC 蒸 发 废 水 W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KCl KF COD FEC 精 馏 尾 气 碱 吸 收 W 碳 酸 二 乙 酯 废 水 NaF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吸 收 废 水 W COD 氯 化 钾 精 制 废 水 W COD 乙 腈 焚 烧 炉 废 水 W NaF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 COD SS 初 期 雨 水 W COD SS COD 生 活 污 水 W SS 氨 氮 TP 实 验 室 废 水 W 8 30 COD SS COD SS 氨 氮 TP NaF 合 计 废 水 量 盐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乙 腈 清 下 水 W COD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1

87 SS ( 二 )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简 要 分 析 由 3.5 节, 拟 建 项 目 厂 内 建 设 完 善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排 水 系 统,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经 管 道 排 入 长 江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废 水 预 处 理 工 艺 为 调 节 水 解 +EGSB+A/O 的 联 合 处 理 工 艺 经 处 理 前 后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废 水 污 染 物 处 理 削 减 及 排 放 状 况 类 型 废 水 量 (m 3 /a) 污 染 物 产 生 状 况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ph 6~9 - 治 理 措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浓 度 排 放 量 (t/a) (mg/l) 接 管 标 准 (mg/l) 6~9-6~9 排 放 去 向 COD 综 合 废 水 SS 氨 氮 焚 烧 炉 废 水 720t/a 经 蒸 发 浓 缩 处 理 ; 其 余 废 水 t/a 经 调 节 水 解 +EGSB+A/O 处 理 TP F 三 乙 胺 /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 / 乙 腈 /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最 终 符 合 接 管 标 准 的 t/a 废 水 由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最 终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噪 声 产 生 与 处 理 情 况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空 压 机 各 类 泵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冷 冻 盐 水 系 统 风 机 等 将 采 用 封 闭 隔 声 减 振 室 内 装 吸 声 材 料 等 综 合 措 施, 再 加 上 厂 房 屏 蔽 距 离 衰 减 绿 化 等 综 合 措 施, 控 制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2

88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表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台 ( 套 ) 数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声 级 值 db(a) 1 离 心 机 ~90 2 真 空 泵 物 料 输 送 泵 等 机 泵 3 空 压 机 循 环 水 系 统 ( 冷 却 塔 + 循 环 泵 ) 冷 冻 水 系 统 ( 冷 冻 机 + 循 环 泵 ) 治 理 措 施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厂 房 隔 声 降 噪 效 果 db(a)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厂 房 隔 声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循 环 水 泵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 冷 冻 机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机 组 安 装 在 室 内 6 风 机 ~90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厂 房 隔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和 物 料 衡 算, 对 照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副 产 物 部 分 属 于 副 产 物, 部 分 作 为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处 理, 具 体 见 表 拟 建 项 目 需 要 建 设 1 条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生 产 线 1 条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线 1 条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生 产 线 以 及 配 套 的 公 辅 工 程, 经 分 析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为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人 的 生 活 垃 圾, 其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属 性 产 生 工 序 形 态 1 建 筑 垃 圾 2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车 间 建 设 及 设 备 安 装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估 算 产 生 量 ( 吨 ) 固 / / / 20 / 固 / / / 5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3

89 表 拟 建 项 目 副 产 物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号 副 产 物 名 称 产 生 装 置 产 生 设 备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预 测 产 生 量 种 类 判 断 * (t/a) 固 体 废 物 副 产 品 判 定 依 据 1 30% 盐 酸 尾 气 吸 收 塔 液 30% 盐 酸 次 氯 酸 钠 尾 气 吸 收 塔 固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钠 水 氯 化 钠 MVR 蒸 发 器 固 氯 化 钠 废 活 性 炭 (S 1-1 ) VC 合 成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活 性 炭 废 活 性 炭 (S 1-2 ) VC 过 滤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活 性 炭 三 乙 胺 精 馏 残 渣 (S 1-3 ) 7 废 活 性 炭 (S 1-4 ) 8 产 品 精 馏 残 渣 (S 1-5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装 置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装 置 三 乙 胺 精 馏 塔 固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炔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VC 精 馏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活 性 炭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产 品 精 馏 塔 固 酯 聚 炔 酯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碳 酸 乙 烯 酯 尾 气 吸 收 塔 液 30% 盐 酸 % 盐 酸 10 次 氯 酸 钠 尾 气 吸 收 塔 固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钠 水 氯 化 钾 MVR 蒸 发 器 固 氯 化 钾 废 活 性 炭 (S 2-1 ) FEC 合 成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碳 酸 二 乙 酯 活 性 炭 废 活 性 炭 (S 2-2 ) FEC 过 滤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碳 酸 二 乙 酯 活 性 炭 废 活 性 炭 (S 2-3 ) 15 产 品 精 馏 残 渣 (S 2-4 ) 16 废 活 性 炭 (S 2-2 ) 溶 解 脱 色 活 性 炭 吸 附 器 精 馏 塔 FEC 精 馏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固 固 活 性 炭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固 碳 酸 二 乙 酯 活 性 炭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4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90 表 拟 建 项 目 副 产 物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表 ( 续 ) 序 号 副 产 物 名 称 产 生 装 置 产 生 设 备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预 测 产 生 量 (t/a) 种 类 判 断 * 固 体 废 物 副 产 品 判 定 依 据 17 30% 盐 酸 尾 气 吸 收 塔 液 30% 盐 酸 氯 化 钾 MVR 蒸 发 器 固 氯 化 钾 亚 硫 酸 钠 MVR 蒸 发 器 固 Na 2 SO 亚 胺 精 馏 残 渣 (S 3-1 ) 20 废 活 性 炭 (S 3-2 ) 21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残 渣 (S 3-3 ) 22 废 活 性 炭 (S 3-4 )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亚 胺 精 馏 塔 溶 解 脱 色 活 性 炭 吸 附 器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塔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尾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液 固 液 氨 基 磺 酰 氯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亚 胺 硫 酸 根 铁 离 子 氯 胺 钾 氟 胺 钾 乙 腈 活 性 炭 乙 腈 氟 氨 钾 硫 酸 根 铁 离 子 液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活 性 炭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23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固 / 焚 烧 炉 灰 渣 焚 烧 装 置 焚 烧 炉 固 灰 渣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焚 烧 炉 废 气 处 理 焚 烧 炉 固 NaF NaCl 硫 酸 钠 等 7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5

91 根 据 表 将 固 废 按 照 类 型 进 行 分 类 汇 总,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副 产 物 中 30% 盐 酸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氯 化 钾 和 亚 硫 酸 钠 为 副 产 品,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有 废 活 性 炭 (S1) 精 馏 残 渣 (S2)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3) 焚 烧 炉 灰 渣 (S4)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5) 和 生 活 垃 圾 (S6) 等 营 运 期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3.9-8,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废 活 性 炭 (S 1 ) 精 馏 残 渣 (S 2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 3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生 活 垃 圾 (S 6 ) 属 性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产 生 工 序 S 1-1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产 生 量 (t/a) 8.94 S S S 2-1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3.5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有 机 溶 剂 HW06 S 2-2 固 5.39 腈 二 氯 甲 烷 活 性 废 物 S 2-3 炭 S S S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S 1-3 固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炔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S 1-5 S 2-4 S 3-1 S 3-3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焚 烧 炉 焚 烧 炉 固 固 固 固 固 固 固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聚 炔 酯 三 乙 胺 盐 酸 盐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双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乙 烯 酯 氨 基 磺 酰 氯 亚 硫 酰 亚 胺 磺 酰 氯 亚 胺 硫 酸 根 铁 离 子 乙 腈 氟 氨 钾 硫 酸 根 铁 离 子 乙 腈 氟 氨 钾 硫 酸 根 铁 离 子 灰 渣 NaF NaCl 硫 酸 钠 等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废 有 机 溶 剂 焚 烧 处 置 残 渣 其 他 废 物 HW HW HW HW / 固 / / / 63.3 合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6

92 序 号 表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评 价 表 固 废 名 称 属 性 产 生 工 序 废 活 性 炭 (S 1 ) 精 馏 残 渣 (S 2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 S 3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生 活 垃 圾 (S 6 )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S 1-1 S 1-2 S 1-4 S 2-1 S 2-2 S 2-3 S 2-5 S 3-2 S 3-4 S 1-3 S 1-5 S 2-4 S 3-1 S 3-3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焚 烧 炉 焚 烧 炉 废 物 类 别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其 他 废 物 其 他 废 物 其 他 废 物 废 物 代 码 HW HW HW HW HW 产 生 量 (t/a)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焚 烧 处 理 焚 烧 处 理 90 焚 烧 处 理 200 填 埋 70 填 埋 利 用 处 置 单 位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 一 般 固 废 / / / 63.3 环 卫 清 运 环 卫 部 门 合 计 * 本 项 目 的 危 废 处 置 协 议 参 见 附 件 非 正 常 工 况 非 正 常 生 产 与 事 故 状 况 是 指 开 车 停 车 机 械 故 障 设 备 管 道 不 正 常 泄 漏 及 设 备 检 修 时 的 物 料 流 失 等 因 素 所 排 放 的 废 水 废 气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虽 然 本 项 目 对 此 有 完 善 的 预 防 和 控 制 措 施, 但 在 生 产 中 仍 须 高 度 重 视 参 考 同 类 项 目,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到 的 非 正 常 生 产 工 况, 主 要 为 废 气 吸 附 装 置 失 效, 导 致 去 除 效 率 降 至 50%, 考 虑 故 障 排 查 及 维 修 平 均 耗 时 等 因 素, 估 算 该 非 正 常 工 况 持 续 时 间 为 1h,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7

93 表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源 强 污 染 源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产 生 状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污 染 物 名 称 (%) 浓 度 mg/m 3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高 度 (m) 内 径 (mm) 温 度 ( )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放 方 式 (h/a) 氯 化 尾 气 (G 1-1 ) 5000 HCl 三 级 水 吸 收 + 50 HCl Cl 一 级 碱 吸 收 50 Cl 常 温 P m 3 /h 7200 VC 合 成 尾 气 (G 1-2 ) VC 干 燥 尾 气 (G 1-4 ) 5000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E VC 过 滤 尾 气 (G 1-3) 氯 化 钠 MVR 蒸 发 尾 气 (G 1-5 )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水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活 性 炭 吸 附 50 三 乙 胺 E-04 / 常 温 P m 3 /h 7200 氯 化 钠 干 燥 尾 气 (G 1-6 ) 水 碳 酸 二 甲 酯 水 / / 三 乙 胺 VC 精 馏 气 体 (G 1-7 ) 5000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E 活 性 炭 吸 附 三 乙 胺 三 乙 胺 E-05 / 常 温 P m 3 /h 7200 FEC 氟 化 尾 气 (G 2-1) 5000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化 氢 水 烧 碱 吸 收 + 活 性 炭 吸 附 50 碳 酸 二 乙 酯 E FEC 过 滤 尾 气 (G 2-2 ) 碳 酸 二 乙 酯 活 性 炭 吸 附 FEC 干 燥 尾 气 (G 2-3 ) 碳 酸 二 乙 酯 氯 化 钾 MVR 蒸 发 尾 气 (G 2-4 )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2-5 ) 碳 酸 二 乙 酯 水 碳 酸 二 乙 酯 水 冷 凝 活 性 炭 吸 附 50 氟 化 氢 2.9E E E 水 / / 常 温 P m 3 /h 7200 FEC 精 馏 尾 气 (G 2-6 ) 5000 碳 酸 二 乙 酯 烧 碱 吸 收 + 活 50 碳 酸 二 乙 酯 E 氟 化 氢 性 炭 吸 附 50 氟 化 氢 E 常 温 P m 3 /h 7200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5000 HCl 三 级 水 吸 收 + 50 HCl E SO 一 级 碱 吸 收 50 SO E 常 温 P m 3 /h 72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8

94 污 染 源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产 生 状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污 染 物 名 称 (%) 浓 度 mg/m 3 排 放 状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高 度 (m) 内 径 (mm) 温 度 ( )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放 方 式 (h/a)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亚 砜 / 亚 硫 酸 钠 蒸 发 尾 气 (G 3-2 ) 水 直 接 排 空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3 ) HCl 三 级 水 吸 收 干 燥 尾 气 (G 3-4 )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5000 水 直 接 排 空 MVR 蒸 发 尾 气 (G 3-5 )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100 水 / /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3-6 ) 水 直 接 排 空 乙 腈 冷 凝 排 空 50 乙 腈 E-05 /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G ) 5000 二 氯 甲 烷 深 度 冷 凝 + 活 50 二 氯 甲 烷 / 乙 腈 性 炭 吸 附 50 乙 腈 E-05 / 常 温 P m 3 /h 7200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4 ) 6910 氨 化 学 法 洗 涤 除 50 氨 E-05 / 4.9 硫 化 氢 臭 50 硫 化 氢 E-05 / 常 温 P m 3 /h 7200 SO SO E / 焚 烧 炉 焚 烧 尾 气 G NOx 烟 尘 HCl HF 高 温 焚 烧 + 急 冷 + 活 性 炭 吸 收 + SNCR+ 消 石 灰 吸 收 + 碱 吸 收 NOx 烟 尘 HCl HF E E E E / / / / 二 噁 英 (TEQng/m 3 ) 4.99*10-3 mgteq/h gteq/a 50 二 噁 英 TEQng /m 3 mgteq/h 2.5E-06 gteq/a 0.5 (TEQng/m 3 ) / 常 温 P m 3 /h 72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9

95 3.11 污 染 源 核 算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核 算 情 况 见 表 废 水 表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核 算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 废 水 为 接 管 量 ) 废 水 量 COD SS 氨 氮 TP F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乙 腈 SO 烟 尘 NOx HCl Cl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废 气 碳 酸 二 乙 酯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氨 硫 化 氢 HF 二 噁 英 (gteq/a) 工 业 固 废 *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注 :1 二 噁 英 的 单 位 为 gteq/a, 其 余 各 因 子 的 单 位 为 t/a;2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废 为 t/a, 焚 烧 炉 焚 烧 产 生 飞 灰 200t/a,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70t/a( 来 自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发 浓 缩 ); 合 计 全 厂 工 业 固 废 t/a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0

9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泰 兴 市 位 于 泰 州 市 南 部, 东 邻 如 皋, 西 濒 长 江, 南 界 靖 江, 北 邻 姜 堰, 东 北 与 海 安 接 壤, 西 北 与 高 港 毗 邻 全 市 东 西 长 40.2 公 里, 南 北 宽 40.5 公 里,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至 , 北 纬 至 , 其 中 陆 地 平 方 公 里, 占 总 面 积 的 81.50%, 水 域 平 方 公 里 ( 含 长 江 水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 占 总 面 积 的 18.50% 江 苏 省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作 为 泰 兴 市 的 沿 江 工 业 组 团, 位 于 泰 兴 市 区 西 侧 7 公 里, 依 江 而 建, 以 港 口 为 依 托, 以 化 工 为 主 导 根 据 规 划 将 设 置 四 横 三 纵 七 条 主 干 道, 与 主 城 区 道 路 网 衔 接, 加 强 开 发 区 与 主 城 区 的 联 系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北 部, 用 地 为 开 发 区 工 业 用 地, 见 图 地 形 地 貌 本 地 区 位 于 苏 中 平 原 南 部, 为 长 江 冲 积 平 原 的 河 漫 滩 地, 属 第 四 纪 全 新 统 冲 积 层, 具 有 典 型 三 角 洲 河 相 冲 淤 地 貌 特 点, 江 滩 浅 平, 江 流 曲 缓 地 势 开 阔 平 坦, 略 呈 东 北 向 西 南 倾 斜, 一 般 高 程 3.5 米 左 右 沿 江 筑 有 填 土 大 堤, 堤 顶 高 程 一 般 7.3 米, 堤 外 芦 苇 丛 生, 堤 内 为 农 田 土 壤 系 长 江 冲 积 母 岩 逐 渐 发 育 而 成, 表 层 为 亚 粘 土, 厚 约 1-2 米, 第 二 层 为 淤 积 亚 粘 土, 厚 约 2-3 米, 第 三 层 为 粉 沙 土, 厚 约 15 米 本 地 区 地 震 烈 度 为 6 度 区 内 无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的 采 空 区 崩 塌 滑 坡 泥 石 流 冻 土 等 特 殊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条 件 取 邻 近 万 吨 级 码 头 地 质 勘 察 资 料 : 地 质 层 参 数 见 表 表 该 区 地 质 层 参 数 土 层 代 号 土 层 名 称 桩 侧 极 限 阻 力 f(kpa) 桩 端 极 限 阻 力 R(KPa) II1 浮 淤 / / II2 粘 土 35 / II3 淤 泥 质 亚 粘 土 20 / II4 粉 砂 II5 粉 细 砂 II6 淤 泥 质 亚 粘 土 25 / II7 亚 粘 土 41 / II8 粉 砂 58 / II9 亚 粘 土 ( 夹 砂 ) 24 / III 细 砂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1

97 该 区 地 表 以 下 54 米 内 的 土 层 按 其 成 因 类 型 物 理 力 学 指 标 的 异 同 分 为 I II III 三 个 工 程 地 质 层, 细 分 为 11 个 工 程 地 质 ( 亚 ) 层 :I 层 为 人 工 填 土 ( 河 堤, 勘 察 孔 未 揭 露 );II 层 为 冲 淤 积 成 因, 软 弱 粘 性 土 为 主, 局 部 分 布 砂 性 土 ;III 层 为 冲 积 成 因, 分 布 较 稳 定 的 砂 性 土, 厚 度 较 大 水 系 水 文 本 地 区 属 长 江 水 系, 水 资 源 丰 富, 河 流 纵 横 交 错, 水 网 密 布 ; 项 目 所 在 地 濒 临 长 江 本 长 江 段 呈 NNW SSE 走 向, 岸 段 顺 直 微 凸 本 江 段 距 入 海 口 约 200Km, 距 上 游 感 潮 界 点 大 通 水 文 站 约 360Km, 河 川 迳 流 受 潮 汐 影 响, 每 日 有 2 个 高 潮 2 个 低 潮, 平 均 涨 潮 历 时 3 小 时 50 分, 落 潮 历 时 8 小 时 35 分 据 大 通 水 文 站 资 料, 长 江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29600m 3 /s,10 年 一 遇 最 枯 流 量 7419m3/s, 历 年 最 大 流 量 92600m 3 /s, 历 年 最 小 流 量 4620m 3 /s 多 年 平 均 年 内 分 配 情 况 为 :7~9 月 为 流 量 最 大 的 月 份, 三 个 月 的 迳 流 占 全 年 的 40%,12~2 月 是 流 量 最 小 的 月 分, 三 个 月 的 迳 流 量 占 全 年 的 10% 项 目 拟 建 地 所 在 江 段 距 长 江 入 海 口 约 200km, 距 上 游 感 潮 界 点 大 通 水 文 站 约 360 km 长 江 在 河 川 径 流 和 潮 汐 共 同 作 用 下 水 文 情 势 复 杂, 从 涨 落 潮 的 历 时 及 潮 量 对 比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落 潮 流 比 涨 潮 流 要 强 得 多, 所 以 江 中 的 污 染 物 质 主 要 是 随 水 流 向 下 游 运 动 的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也 应 注 意 到, 涨 潮 历 时 ( 非 洪 水 期 ) 要 超 过 2 小 时, 因 此, 污 染 物 将 随 涨 潮 溯 江 而 上, 影 响 排 放 口 上 游 的 水 质 据 实 测 资 料, 15 米 等 深 线 处 的 测 点 最 大 落 潮 流 速 约 1.6m/s, 垂 线 平 均 最 大 落 潮 流 速 为 1.0m/s 本 江 段 日 平 均 水 温 在 20 以 下 有 203 天, 在 25 以 下 有 267 天 历 年 最 炎 热 季 节 (6~9 月 ) 频 率 为 10% 的 日 平 均 水 温 为 29.8 各 月 平 均 水 温 见 表 表 各 月 平 均 水 温 月 份 全 年 水 温 开 发 区 主 要 内 河 均 呈 东 西 走 向, 自 北 向 南 分 别 有 团 结 港 河 通 江 河 如 泰 运 河 ( 过 船 港 ) 和 段 港 河, 其 中 较 大 河 流 是 如 泰 运 河 如 泰 运 河 ( 本 区 的 别 称 过 船 港 ): 由 过 船 港 老 龙 河 分 黄 河 3 条 河 流 改 造 拓 浚 连 接 而 成 西 至 江 口, 东 至 如 泰 界 河 沈 巷, 历 史 上 系 境 内 通 江 八 大 港 之 一, 在 泰 兴 境 内 全 长 45Km, 入 河 河 口 宽 50~65m, 是 贯 穿 全 市 东 西 的 引 排 航 河 道 河 水 水 位 流 向 流 速 受 节 制 闸 控 制, 全 年 引 水 日 数 占 18.9%, 排 水 日 数 占 3.7%,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2

98 引 排 双 向 流 日 数 占 28.5% 境 内 各 河 道 均 由 节 制 闸 调 节 水 位, 水 流 流 向 和 流 速 受 节 制 闸 控 制 团 结 港 河 : 长 2.4 公 里, 底 宽 16 米, 河 底 高 程 1.5 米 通 江 河 : 长 1.65 公 里, 底 宽 3 米, 河 底 高 程 0.5 米 段 港 河 : 长 8.2 公 里, 底 宽 4-5 米, 河 底 高 程 米 主 要 长 江 支 流 情 况 见 表 和 图 表 主 要 河 道 情 况 一 览 表 河 流 设 施 相 对 位 置 与 本 项 目 厂 址 最 近 距 离 底 宽 ( 米 ) 河 底 高 程 ( 米 ) 团 结 港 河 厂 址 北 侧 距 离 北 厂 界 20 米 过 船 港 河 厂 址 南 侧 距 离 南 厂 界 900 米 段 港 河 厂 址 南 侧 距 离 南 厂 界 2500 米 洋 思 港 厂 址 南 侧 距 离 南 厂 界 4000 米 气 象 本 地 区 属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充 沛 气 候 温 和 无 霜 期 长 根 据 20 年 泰 兴 市 气 象 站 气 象 统 计 数 据 表 明 : 本 区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14.9, 年 均 降 水 量 mm, 年 均 蒸 发 量 mm,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0% 全 年 盛 行 偏 东 风, 风 速 约 在 2.2~3.9m/s, 年 均 风 速 3.1m/s 各 气 象 要 素 均 值 见 表 4.1-4, 各 风 向 频 率 见 表 4.1-5, 风 玫 瑰 见 图 表 年 泰 兴 市 地 区 风 向 频 率 及 平 均 风 速 风 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频 率 (%) 风 速 (m/s) 风 向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频 率 (%) 风 速 (m/s) 图 年 泰 兴 市 地 区 风 玫 瑰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3

99 表 泰 兴 近 期 20 年 泰 兴 地 区 气 象 要 素 均 值 气 象 参 数 数 值 气 压 (Pa) 常 年 平 均 气 压 气 温 ( )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14.9 极 端 最 高 / 最 低 气 温 39.1/-11.3 相 对 湿 度 (%) 常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0 常 年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降 雨 量 (mm) 历 年 最 大 / 最 小 降 雨 量 /462.1 历 年 最 大 日 降 雨 量 历 年 平 均 降 雨 日 数 80~100 天 蒸 发 量 (mm) 常 年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常 年 最 大 年 蒸 发 量 日 照 常 年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r 常 年 平 均 日 照 百 分 数 44% 雷 暴 (d) 常 年 年 平 均 雷 暴 日 数 28.9 常 年 年 最 多 雷 暴 日 数 45 积 雪 (cm) 常 年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16 风 速 (m/s) 常 年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3.1 常 年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ESE 风 向 常 年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ESE SSE 常 年 冬 季 主 导 风 向 NNE NNW 生 态 (1) 土 壤 泰 兴 市 境 内 主 要 土 壤 类 型 为 发 育 长 江 冲 积 母 岩 的 小 粉 浆 土 和 夜 潮 土, 局 部 有 少 量 砂 浆 土 和 淤 泥 土 (2) 植 被 境 内 植 被 属 常 绿 阔 叶 与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带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有 农 田 作 物 经 济 林 防 护 林 等 ; 次 生 植 被 常 见 于 农 田 隙 地 和 抛 荒 地, 以 白 茅 海 浮 草 西 伯 利 亚 蓼 等 为 主, 其 次 是 画 眉 草 狗 尾 草 苜 蓿 蒲 公 英 等 此 外 还 有 分 布 在 水 域 环 境 中 的 水 生 植 被 ; 包 括 芦 苇 菖 蒲 等 挺 水 植 物, 黑 藻 狐 尾 藻 等 沉 水 水 生 植 被 和 凤 尾 莲 浮 萍 等 漂 浮 植 物 (3) 动 植 物 现 有 植 物 资 源 中, 林 木 资 源 主 要 是 人 工 植 造 的 农 田 林 网 和 四 旁 种 植 的 树 木 主 要 有 杨 树 槐 树 榆 树 柳 树 泡 桐 水 杉 柏 树 以 及 苹 果 桃 桑 等 一 些 果 树 品 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4

100 农 作 物 主 要 有 水 稻 小 麦 棉 花 豆 类 薯 类 以 及 油 料 和 蔬 菜 等 品 种 ; 野 生 植 物 品 种 较 少, 主 要 有 白 茅 海 浮 草 黑 三 棱 等 现 有 动 物 资 源 中, 人 工 养 殖 的 动 物 品 种 主 要 有 鲫 鱼 鲤 鱼 等 鱼 类 ; 虾 蟹 等 甲 壳 类 动 物 ; 牛 猪 鸡 鸭 等 家 禽 ; 野 生 动 物 品 种 有 狗 獾 刺 猬 蛇 黄 鼠 狼 等 动 物 ; 麻 雀 白 头 翁 等 鸟 类 ; 虾 蟹 甲 鱼 等 甲 壳 类 动 物 ; 蚯 蚓 水 蛭 等 环 节 类 昆 虫 ; 蚂 蚁 蝗 虫 蜜 蜂 等 节 肢 类 动 物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泰 兴 市 1992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撤 县 设 泰 兴 市 ( 县 级 ),1996 年 8 月 由 新 设 的 地 级 泰 州 市 代 管 全 市 总 面 积 km2, 总 人 口 万 2010 年 3 月 25 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调 整 泰 兴 市 部 分 镇 行 政 区 划, 具 体 为 : 将 泰 兴 市 横 垛 镇 与 古 溪 镇 合 并 设 立 新 的 古 溪 镇 ; 将 泰 兴 市 溪 桥 镇 刘 陈 镇 与 黄 桥 镇 合 并 设 立 新 的 黄 桥 镇 ; 将 泰 兴 市 马 甸 镇 与 滨 江 镇 合 并 设 立 新 的 滨 江 镇, 将 泰 兴 镇 向 阳 张 庄 郭 庄 三 联 4 个 村 划 归 滨 江 镇 管 辖 ; 将 泰 兴 市 蒋 华 镇 与 七 圩 镇 合 并 设 立 虹 桥 镇 2011 年 3 月 22 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撤 销 泰 兴 镇, 设 立 济 川 街 道 截 止 到 2015 年 11 月, 泰 兴 市 辖 1 个 街 道 办 事 处 14 个 镇 和 1 个 乡 经 济 状 况 根 据 2014 年 泰 兴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2014 年 泰 兴 全 市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11.9%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3.3%;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2.2%;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2.9%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较 好, 实 现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6.4%;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占 列 统 工 业 产 值 比 重 达 42.2%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稳 步 推 进, 年 末 城 镇 化 率 达 55.9%, 比 上 年 提 高 1.2 个 百 分 点 连 续 14 届 跻 身 全 国 县 域 经 济 基 本 竞 争 力 百 强 县 ( 市 ) 行 列 交 通 运 输 公 路 : 京 沪 高 速 宁 通 高 速 宁 靖 盐 高 速 在 此 交 汇, 共 有 5 个 出 入 口, 可 方 便 快 捷 到 达 全 国 各 地 铁 路 : 新 长 铁 路 穿 越 泰 兴 腹 地 20 公 里, 与 国 家 铁 路 主 干 线 陇 海 线 京 沪 线 交 叉 相 连, 并 在 境 内 设 有 现 代 化 货 运 编 组 站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5

101 航 空 : 距 上 海 虹 桥 机 场 南 京 禄 口 机 场 不 到 2 小 时 车 程, 距 扬 州 泰 州 机 场 无 锡 机 场 常 州 机 场 1 小 时 车 程 水 运 :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港 口 为 国 家 一 类 开 放 港 口, 可 直 接 停 泊 外 籍 船 只, 港 口 为 天 然 良 港, 枯 水 期 水 深 15 米, 丰 水 期 水 深 20 多 米,24.2 公 里 的 长 江 岸 线 已 建 成 通 用 化 工 建 材 液 化 气 油 品 等 多 座 码 头, 其 中 通 用 码 头 最 大 停 靠 能 力 为 5 万 吨, 可 开 展 集 装 箱 和 散 货 的 装 卸 业 务 ; 万 吨 级 的 专 用 液 体 化 学 品 码 头, 已 核 准 接 卸 多 种 化 工 原 料 文 化 卫 生 教 育 2014 年 申 报 各 类 科 技 计 划 170 项,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级 火 炬 计 划 5 项 国 家 级 星 火 计 划 6 项, 新 建 省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3 家 省 级 企 业 研 究 生 工 作 站 2 家 新 增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0 家 省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6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65 个 全 年 专 利 申 请 受 理 量 4951 件,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2005 件 获 得 认 定 的 省 级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47 家, 市 级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项 目 3 个 经 济 开 发 区 获 批 中 国 产 学 研 合 作 示 范 基 地 全 年 研 发 经 费 占 GDP 比 重 达 2.3% 全 市 共 有 普 通 中 学 46 所, 在 校 学 生 4.64 万 人 ; 小 学 43 所, 在 校 学 生 5.14 万 人 ; 幼 儿 园 53 所, 在 园 幼 儿 2.37 万 人 全 市 小 学 入 学 率 巩 固 率 升 学 率 均 达 100%, 初 中 入 学 率 巩 固 率 升 学 率 分 别 为 100.3% 99.9% 97.8%, 学 前 三 年 入 园 率 达 98.4% 新 创 建 省 市 优 质 幼 儿 园 4 所, 泰 州 级 以 上 优 质 园 占 比 81.8% 新 增 泰 州 市 数 字 化 学 校 12 所, 全 市 中 小 学 校 园 网 覆 盖 率 100% 全 市 中 考 四 星 级 高 中 录 取 线 泰 州 最 高 高 考 本 二 进 线 率 较 上 年 提 升 5.8 个 百 分 点, 达 48.4% 职 业 学 校 高 考 进 线 率 连 续 19 年 蝉 联 泰 州 第 一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6

102 4.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⑴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因 子 综 合 考 虑 本 地 区 风 频 特 征, 结 合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状 况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同 时 考 虑 近 期 对 该 地 区 开 展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等 因 素, 本 次 环 评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在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共 设 置 6 个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具 体 位 置 见 表 4.3-1,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见 附 图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及 监 测 项 目 一 览 表 测 点 编 号 测 点 名 称 方 位 距 离 (Km) 监 测 项 目 所 在 环 境 功 能 G1 蒋 港 村 N 2 居 住 区 G2 仁 寿 村 ENE 5 居 住 区 G3 翻 身 村 SE 6 SO 2 NO 2 居 住 区 PM 10 氨 GB G4 鸣 翔 化 工 S 1.5 气 HCl 工 业 区 二 类 区 G5 Cl 2 氟 化 物 过 船 村 E 0.45 ( 项 目 所 在 地 ) 居 住 区 G6 新 浦 化 工 SW 1.5 工 业 区 * 注 : 省 内 暂 无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能 力, 因 此 现 状 监 测 中 选 择 TVOC 作 为 它 们 的 参 照 因 子 (2) 监 测 项 目 :SO 2 NO 2 PM 10 氨 气 氯 化 氢 硫 化 氢 氟 化 物, 同 时 观 测 记 录 风 向 风 速 气 压 气 温 等 常 规 气 象 要 素 ;G1 G5 补 充 监 测 二 噁 英 TVOC 二 氯 甲 烷 三 乙 胺 以 及 乙 腈 (3)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 引 用 开 发 区 大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 月 27-2 月 2 日,2015 年 4 月 7 日 -4 月 13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 经 审 核 后 确 保 数 据 有 效 准 确 ; 其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均 按 照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 4 ) 监 测 及 分 析 方 法 : 按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和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5) 同 步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实 测 项 目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情 况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7

103 表 气 象 参 数 监 测 结 果 ⑸ 监 测 结 果 泰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2015 年 1 月 27-2 月 2 日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3-3( 历 史 引 用 数 据 ); 江 苏 力 维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 月 27-2 月 2 日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3-4( 历 史 引 用 数 据 ); 江 苏 力 维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 月 27-2 月 2 日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3-5( 现 场 实 测 数 据 ) 泰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出 具 的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15; 江 苏 力 维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8

104 公 司 出 具 的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16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9

105 监 测 点 位 1# 蒋 港 村 2# 仁 寿 村 3# 翻 身 村 4# 鸣 翔 化 工 5# 过 船 村 6# 新 浦 化 工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m 3 )( 泰 兴 监 测 站 ) 监 测 项 目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一 次 日 均 达 标 范 围 (mg/m 3 ) (mg/m 3 ) Pi 一 次 Pi 日 均 指 标 指 标 情 况 SO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SO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SO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SO 2 ND ND ND ND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ND ND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SO 2 ND ND ND ND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SO 达 标 NO 达 标 PM / / 0.15 达 标 氨 气 / / 0.2 / 达 标 氯 化 氢 / / 达 标 氯 气 ND / / / 0.01 / 达 标 氟 化 物 ND / / / 达 标 说 明 : 未 检 出 用 ND 表 示, 氯 气 检 出 限 为 0.03 mg/m 3 氟 化 物 检 出 限 为 mg/m 3 和 mg/m 3 HCl 检 出 限 为 mg/m 3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106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pgteq/m 3 )( 力 维 检 测 公 司 )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日 均 达 标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范 围 (pgteq/m 3 ) (mg/m 3 一 次 指 标 ) Pi 一 次 Pi 日 均 指 标 情 况 0.6 过 船 村 二 噁 英 ND / 0 / pgteq/m 3 / 达 标 说 明 : 二 噁 英 的 检 出 限 为 ~0.0022pgTEQ/m 3 ; 评 审 会 后 对 此 因 子 进 行 的 补 充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5# 过 船 村 ( 项 目 所 在 地 )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m 3 )( 力 维 检 测 公 司 ) 监 测 项 目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mg/m 3 )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Pi 一 次 Pi 日 均 一 次 指 标 日 均 指 标 达 标 情 况 二 氯 甲 烷 ND / 0 / / 达 标 三 乙 胺 ND / 0 / 0.14 / 达 标 TVOC / / 0.6 / 达 标 乙 腈 ND / 0 / / 达 标 说 明 : 未 检 出 用 ND 表 示, 二 氯 甲 烷 检 出 限 为 mg/m 3 三 乙 胺 检 出 限 为 0.02 mg/m 3 乙 腈 检 出 限 为 0.10mg/m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⑴ 评 价 标 准 本 次 评 价 全 部 点 位 的 SO 2 NO 2 PM 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氯 气 氯 化 氢 氟 化 物 氨 硫 化 氢 和 乙 腈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TVOC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目 前 国 内 尚 无 三 乙 胺 和 二 噁 英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分 别 执 行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中 的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和 相 关 日 本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⑵ 评 价 方 法 大 气 质 量 现 状 采 用 单 项 标 准 指 数 法, 即 : I ij =C ij /C sj 式 中 :I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监 测 值,mg/m 3 ; C S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m 3 ; ⑶ 评 价 结 果 由 表 监 测 结 果 可 见 : 各 监 测 点 位 的 各 项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1

107 4.3.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断 面 在 长 江 的 评 价 江 段 设 置 3 个 监 测 断 面, 分 断 面 分 别 位 于 开 发 区 水 厂 取 水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 米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2000 米 处 ; 在 如 泰 运 河 过 船 闸 通 江 河 的 闸 内 分 别 设 置 1 个 断 面 监 测 站 位 断 面 和 监 测 因 子 如 表 和 图 所 示 表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断 面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离 岸 距 离 监 测 项 目 W 1-1 W 1-2 开 发 区 水 厂 取 水 口 200 米 江 中,750 米 长 江 ( 评 价 断 面 ) W 2-1 W 2-2 W 3-1 W 3-2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 米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2000 米 200 米 江 中,750 米 200 米 江 中,750 米 如 泰 运 河 W 4 过 船 闸 内 100 米 /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NH 3 -N 总 磷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通 江 河 W 5 通 江 河 闸 内 100 米 / (2) 监 测 项 目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NH 3 -N 总 磷 氟 化 物 石 油 类 (3) 监 测 时 间 : 引 用 开 发 区 环 境 监 测 数 据,2015 年 1 月 29 日 ~1 月 31 日 进 行 监 测, 每 天 两 次 (4)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5) 监 测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按 照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长 江 的 水 质 功 能 区 划 标 准 为 II 类 ; 通 江 河 如 泰 运 河 的 水 质 功 能 区 划 标 准 为 III 类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2

108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ph 无 量 纲 ; 其 余 为 mg/l) 统 计 指 标 断 面 编 号 监 测 项 目 PH 氨 氮 TP COD 硫 化 物 石 油 类 BOD 5 挥 发 酚 浓 度 范 围 <10 ND ND W 1-1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ND W 1-2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W 2-1 W 2-2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ND W 3-1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W 3-2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ND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Ⅱ 类 水 标 准 限 值 浓 度 范 围 ND W 4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浓 度 范 围 <10 ND W 5 超 标 率 % 平 均 值 / 污 染 指 数 / III 类 水 标 准 限 值 注 : ND 表 示 未 达 到 检 出 限, COD 检 出 限 为 10mg/L, 硫 化 物 检 出 限 0.005mg/L, 石 油 类 检 出 限 0.010mg/l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3

109 (2)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模 式, 在 各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中, 对 某 一 水 质 参 数 的 现 状 浓 度 采 用 多 次 监 测 的 平 均 浓 度 值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为 : S ij =C ij /C sj 式 中 :S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监 测 平 均 浓 度 值,mg/L; C S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值,mg/L; 其 中 溶 解 氧 为 : S DO, j = DO DO f f DO DO j s DO j DO s DO SDO, j = 10 9 DO j s DO j <DO s 468 DO f = T ph 为 : S ph, j 7. 0 ph 7 ph =. 0 j Sd ph j 7.0 S ph, j 式 中 :S phj : 为 水 质 参 数 ph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 ph ph j Su ph j >7.0 ph j : 为 j 点 的 ph 值 ; ph su :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ph sd :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S DOj : 为 水 质 参 数 DO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DO f : 为 该 水 温 的 饱 和 溶 解 氧 值,mg/L,DO f =468/(31.6+T); DO j : 为 实 测 溶 解 氧 值,mg/L; DO s : 为 溶 解 氧 的 标 准 值,mg/L; T j : 为 在 j 点 水 温,t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4

110 (3) 评 价 结 果 由 表 4.3-6, 长 江 ( 评 价 段 ) 各 断 面 污 染 物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II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如 泰 运 河 及 通 江 河 各 断 面 污 染 物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1) 采 样 点 布 设 本 次 环 评 设 3 个 监 测 点, 分 别 为 蒋 港 村 磷 肥 厂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见 图 4.1-1, 采 样 深 度 为 井 水 位 以 下 1.0m 之 内 (2)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因 子 :ph 氨 氮 总 硬 度 挥 发 酚 总 氰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汞 总 砷 总 铜 总 铅 总 镉 (3) 监 测 方 法 与 结 果 监 测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具 体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表 ( 单 位 :mg/l) 硬 度 ph 氨 氮 总 汞 总 砷 总 铜 总 铅 总 镉 挥 发 酚 总 氰 化 物 1# 蒋 港 村 ND ND ND 六 价 铬 2# 磷 肥 厂 ND ND ND 3#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ND ND ND III 类 标 准 注 : 未 检 出 采 用 ND 表 示, 总 汞 0.01μg/L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下 水 水 质 良 好, 所 监 测 的 污 染 物 指 标 标 准 指 数 Ii 均 低 于 1, 符 合 GB/T Ⅲ 类 水 标 准 要 求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⑴ 测 点 布 置 根 据 声 源 的 位 置, 在 厂 界 外 布 设 8 个 现 状 测 点, 测 点 位 置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5

111 ⑵ 监 测 时 间 频 次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和 12 月 25 日,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每 天 昼 夜 各 一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Ld(A) 和 Ln(A) ⑶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方 法 按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⑴ 评 价 方 法 用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标 准 对 比 对 评 价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⑵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噪 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的 3 类 标 准 ⑶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日 期 昼 间 db(a) 达 标 情 况 夜 间 db(a) 达 标 情 况 Z 达 标 48.2 达 标 达 标 48.9 达 标 Z 达 标 49.2 达 标 达 标 48.4 达 标 Z 达 标 48.6 达 标 达 标 47.3 达 标 Z 达 标 48.8 达 标 达 标 47.8 达 标 Z 达 标 48.2 达 标 达 标 45.8 达 标 Z 达 标 47.4 达 标 达 标 45.3 达 标 Z 达 标 46.3 达 标 达 标 47.0 达 标 Z 达 标 46.7 达 标 达 标 47.3 达 标 3 类 标 准 检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 12 月 24 日 晴, 风 速 1.4m/s;12 月 25 日 晴, 风 速 1.0m/s 由 表 表 明, 厂 界 各 监 测 点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6

112 4.3.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 监 测 点 位 与 监 测 因 子 本 次 环 评 设 1 个 监 测 点, 位 于 联 成 塑 胶 公 司 地 块 点 位 图 见 附 图 (2) 监 测 项 目 :ph 铜 铅 镉 铬 汞 砷 (3) 监 测 时 间 :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 月 29 日 (4)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 按 有 关 规 范 执 行 (5)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污 染 指 数 法 对 土 壤 进 行 评 价 : 式 中 :Pi 污 染 指 数 ; Pi=Ci/Si Ci 土 壤 质 量 参 数 的 实 测 值,mg/kg; Si 土 壤 质 量 参 数 的 标 准 值,mg/kg (6)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kg)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ph 铜 铅 镉 铬 汞 砷 1# 联 成 塑 胶 公 司 Pi 标 准 限 值 6.5~ ( 农 田 ) ( 旱 地 ) ( 旱 地 ) 对 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评 价 区 土 壤 ph 为 6.92, 土 壤 中 各 主 要 指 标 等 标 指 数 Pi 均 小 于 1, 土 壤 质 量 现 状 符 合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7

113 4.4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评 价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重 点 企 业 的 大 气 水 污 染 源 进 行 调 查, 通 过 实 际 调 查, 对 该 地 区 的 各 污 染 源 源 强 排 放 的 污 染 因 子 及 排 放 特 性 进 行 核 实 和 汇 总, 并 采 用 等 标 负 荷 法, 筛 选 出 区 域 内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主 要 污 染 物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大 气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水 污 染 调 查 范 围 为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的 排 污 大 户 废 气 污 染 源 调 查 (1) 废 气 排 放 量 据 调 查 统 计,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现 有 已 建 化 工 企 业 120 家, 已 批 在 建 化 工 企 业 108 家, 其 中 现 有 主 要 废 气 排 放 源 41 家 目 前 评 价 区 域 内 企 业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和 各 类 化 学 性 工 艺 废 气,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状 况 见 表 (2) 评 价 方 法 区 域 废 气 污 染 源 采 用 污 染 物 等 标 负 荷 法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a) 废 气 中 某 污 染 物 i 的 等 标 负 荷 P i Qi Pi = C0 i 式 中 :Q i 废 气 中 某 污 染 物 i 的 绝 对 排 放 量 (t/a) C 0i 某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mg/m 3 ) (b) 某 污 染 源 ( 企 业 ) 的 等 标 负 荷 P n (c) 评 价 区 内 总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P P n = P = j i= k n= Pi 1 (i=1,2,,j) Pn 1 (n=1,2,,k) (d) 某 污 染 物 在 污 染 源 或 评 价 区 内 的 污 染 负 荷 比 K i Pi Ki = 100 Pn % (e) 某 污 染 源 在 评 价 区 内 的 污 染 负 荷 比 K n K n Pn = 100 P % 大 气 污 染 源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及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比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8

114 表 评 价 区 域 内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状 况 ( 含 已 建 在 建 拟 建 )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烟 尘 粉 尘 二 氧 氮 氧 非 甲 烷 乙 酸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乙 烯 氨 硫 酸 雾 H 化 硫 化 物 总 烃 2 S 氯 化 氢 甲 醇 苯 胺 氟 化 物 苯 光 气 氯 气 甲 醛 氯 苯 三 乙 胺 乙 酯 乙 醛 苯 酐 丙 烯 氯 乙 烯 苯 酚 硝 基 苯 异 丙 醇 HF 1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施 美 康 药 物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宏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玺 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顺 丰 化 工 染 整 有 限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聚 硫 橡 胶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斯 比 凯 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富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万 得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协 联 众 达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先 尼 科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先 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康 鹏 专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汇 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沃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裕 廊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广 域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原 森 然 化 工 ) 华 龙 热 镀 泰 兴 市 金 缘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8 泰 兴 市 振 华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飞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中 丹 化 工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申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隆 盛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南 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兴 安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臻 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爱 森 ( 中 国 ) 絮 凝 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恒 盛 五 金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凯 力 克 钴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红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盛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明 凌 ( 泰 兴 )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汤 臣 压 克 力 厂 江 苏 磐 希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诺 菲 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诺 旺 特 特 种 化 学 品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卡 万 塔 热 电 厂 泰 兴 市 彩 之 源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油 脂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9

115 55 泰 兴 市 永 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56 泰 兴 市 远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57 阿 尔 贝 尔 化 工 仓 储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安 力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延 龄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1 泰 兴 市 兴 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2 泰 兴 市 锦 泰 化 工 厂 泰 兴 市 新 欣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玉 华 金 龙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生 力 格 科 技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沈 洋 热 镀 锌 有 限 公 司 67 玉 峰 泰 兴 市 玉 峰 燃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68 泰 兴 市 新 兴 塑 料 化 工 厂 69 泰 兴 康 达 医 药 厂 70 江 苏 泰 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71 泰 兴 市 鸣 翔 化 工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梅 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中 丹 集 团 未 来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75 泰 兴 市 远 东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盛 嘉 树 脂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东 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五 联 染 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三 木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天 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81 江 苏 泰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旭 鹏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瑞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科 教 精 细 化 工 厂 泰 兴 市 超 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丰 泽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华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中 能 远 东 硅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开 广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百 色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拟 建 企 业 93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94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5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97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0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索 尔 维 生 物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双 乐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超 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4 泰 兴 麦 特 隆 特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阿 贝 尔 化 学 ( 江 苏 ) 有 限 公 司 106 泰 兴 梅 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丹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总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0

116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烟 尘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乙 烯 氨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已 建 企 业 废 气 污 染 物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硫 酸 雾 H 2 S 氯 化 氢 甲 醇 苯 胺 氟 化 物 苯 光 气 氯 气 甲 醛 氯 苯 三 乙 胺 乙 酸 乙 酯 乙 醛 苯 酐 丙 烯 氯 乙 烯 苯 酚 硝 基 苯 异 丙 醇 HF 1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 6 2 江 苏 江 神 药 物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3 泰 兴 市 宏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5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 6 泰 兴 市 玺 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9 7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 江 苏 顺 丰 化 工 染 整 有 限 公 司 % 9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泰 兴 公 司 % 10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聚 硫 橡 胶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 11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12 泰 兴 斯 比 凯 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13 泰 州 联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4 泰 兴 锦 富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15 万 得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16 泰 兴 协 联 众 达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17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8 先 尼 科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19 泰 兴 先 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0 泰 兴 市 康 鹏 专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21 江 苏 汇 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2 泰 兴 市 沃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3 泰 兴 市 裕 廊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4 泰 兴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5 江 苏 广 域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26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27 华 龙 热 镀 % 28 泰 兴 市 金 缘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9 泰 兴 市 振 华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 30 泰 兴 市 飞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1 江 苏 中 丹 化 工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32 泰 兴 市 申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3 泰 兴 市 隆 盛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7 35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6 泰 兴 市 南 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7 泰 州 联 成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38 泰 兴 市 兴 安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9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 40 泰 兴 市 臻 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1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3 42 爱 森 ( 中 国 ) 絮 凝 剂 有 限 公 司 % 43 泰 兴 市 恒 盛 五 金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4 江 苏 凯 力 克 钴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5 泰 兴 市 红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6 江 苏 盛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1 等 标 污 排 序 染 负 荷

117 47 明 凌 ( 泰 兴 )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 48 泰 兴 市 汤 臣 压 克 力 厂 % 49 江 苏 磐 希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50 泰 兴 诺 菲 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51 诺 旺 特 特 种 化 学 品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2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 8 53 泰 兴 卡 万 塔 热 电 厂 % 1 54 泰 兴 市 彩 之 源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55 华 东 油 脂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6 泰 兴 市 永 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57 泰 兴 市 远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58 阿 尔 贝 尔 化 工 仓 储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4 59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2 60 安 力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61 泰 州 延 龄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 62 泰 兴 市 兴 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3 泰 兴 市 锦 泰 化 工 厂 % 64 泰 兴 市 新 欣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5 玉 华 金 龙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66 江 苏 生 力 格 科 技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67 泰 兴 市 沈 洋 热 镀 锌 有 限 公 司 % 68 玉 峰 泰 兴 市 玉 峰 燃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69 泰 兴 市 新 兴 塑 料 化 工 厂 % 70 泰 兴 康 达 医 药 厂 % 71 江 苏 泰 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2 泰 兴 市 天 弓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73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5 泰 兴 市 梅 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6 江 苏 中 丹 集 团 未 来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7 泰 兴 市 远 东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8 盛 嘉 树 脂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79 泰 兴 市 东 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0 泰 兴 市 五 联 染 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1 江 苏 三 木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5 82 江 苏 天 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3 江 苏 泰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4 泰 兴 市 旭 鹏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5 江 苏 瑞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6 泰 兴 市 科 教 精 细 化 工 厂 % 87 泰 兴 市 超 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8 泰 兴 市 丰 泽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9 泰 兴 锦 华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90 泰 兴 中 能 远 东 硅 业 有 限 公 司 % 91 南 京 开 广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92 泰 兴 市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93 泰 兴 市 百 色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污 染 物 污 染 负 荷 5.16% 7.88% 24.10% 33.00% 0.85% 1.99% 6.52% 0.96% 0.15% 0.14% 3.23% 8.50% 0.11% 0.07% 0.70% 0.13% 0.00% 0.39% 0.40% 0.05% 0.46% 0.29% 3.35% 0.70% 0.05% 0.21% 0.15% 0.37% 0.06% 0.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2

118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部 分 企 业 因 工 艺 需 要 自 备 导 热 油 炉 高 压 蒸 汽 锅 炉 和 加 热 炉 窑, 燃 料 利 用 煤 机 制 木 炭 沼 气 燃 料 油 天 然 气 等 因 能 源 消 耗 而 产 生 废 气 的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区 内 的 集 中 供 热 设 施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物 中 以 SO 2 烟 尘 排 放 量 最 大, 另 外 有 氯 化 氢 NO 2 氯 气 苯 系 物 苯 胺 类 丙 烯 酸 硫 酸 雾 氯 苯 氨 硫 化 氢 氯 甲 烷 等 多 种 化 学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 废 气 经 各 企 业 收 集 自 行 处 理 后, 虽 基 本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单 项 指 标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标 ), 但 由 于 区 内 企 业 集 中, 多 种 易 挥 发 化 学 物 质 产 生 的 气 味 叠 加, 在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区 内 大 气 环 境 中 异 味 物 质 有 时 达 到 嗅 觉 阈 值 分 析 表 明, 对 评 价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的 大 小 主 要 取 决 于 工 艺 技 术 及 设 备 的 先 进 程 度 密 封 程 度 及 操 作 管 理 水 平 等, 各 企 业 主 要 从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优 化 等 方 面 加 以 改 进, 同 时 加 强 员 工 技 能 培 训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从 源 头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主 要 废 水 污 染 源 调 查 评 价 区 内 现 排 放 废 水 的 企 业 有 近 108 家, 其 中 主 要 废 水 污 染 源 100 家, 各 企 业 废 水 均 自 行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最 终 符 合 一 级 标 准 排 入 长 江 表 中 统 计 废 水 总 量 为 万 吨 / 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D 吨 / 年 SS 为 吨 / 年 氨 氮 吨 / 年 苯 胺 类 2.58 吨 / 年 硝 基 苯 类 2.75 吨 / 年 挥 发 酚 吨 / 年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区 工 业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等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因 污 水 量 大 污 染 因 子 多,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比 达 到 13.93%, 居 首 位,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氨 氮 SS 苯 胺 类 硝 基 苯 类 ; 第 二 位 是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污 染 负 荷 占 区 域 重 点 源 污 染 总 负 荷 的 10.72%, 首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其 次 为 SS 氨 氮 ; 其 它 依 次 是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硫 胶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万 得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等 ; 排 序 在 前 10 家 的 主 要 废 水 排 放 源 污 染 负 荷 累 计 占 区 域 污 染 总 负 荷 的 85% 以 上 区 域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挥 酚 硝 基 苯 类 苯 胺 类 等 氨 氮 ; 以 上 四 项 指 标 污 染 负 荷 累 计 为 90%; 是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引 起 地 表 水 质 变 化 的 主 要 因 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3

119 表 开 发 区 企 业 废 水 污 染 源 (t/a)( 包 括 已 建 在 建 和 拟 建 )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废 水 量 t/a SS COD 氨 氮 石 油 类 总 磷 苯 胺 类 BOD5 甲 苯 挥 发 酚 硝 基 苯 氟 化 物 丙 烯 腈 S- 总 铜 锌 总 铬 1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江 神 药 物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宏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玺 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顺 丰 化 工 染 整 有 限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聚 硫 橡 胶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斯 比 凯 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富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万 得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协 联 众 达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先 尼 科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先 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康 鹏 专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汇 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沃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裕 廊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广 域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原 森 然 化 工 ) 华 龙 热 镀 锌 27 泰 兴 市 金 缘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振 华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飞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中 丹 化 工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申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隆 盛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南 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兴 安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臻 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爱 森 ( 中 国 ) 絮 凝 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恒 盛 五 金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凯 力 克 钴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红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盛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明 凌 ( 泰 兴 )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汤 臣 压 克 力 厂 江 苏 磐 希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诺 菲 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诺 旺 特 特 种 化 学 品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4

120 51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彩 之 源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油 脂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远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阿 尔 贝 尔 化 工 仓 储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苯 ) 57 安 力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锦 泰 化 工 厂 泰 兴 市 新 欣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玉 华 金 龙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生 力 格 科 技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玉 峰 泰 兴 市 玉 峰 燃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泰 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天 弓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瑞 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梅 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中 丹 集 团 未 来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远 东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盛 嘉 树 脂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东 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五 联 染 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三 木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天 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泰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旭 鹏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科 教 精 细 化 工 厂 泰 兴 市 丰 泽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华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中 能 远 东 硅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开 广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百 色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拟 建 89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索 尔 维 生 物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双 乐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超 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麦 特 隆 特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阿 贝 尔 化 学 ( 江 苏 ) 有 限 公 司 97 泰 兴 梅 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丹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原 森 然 化 工 ) 合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5

121 表 开 发 区 企 业 已 建 企 业 废 水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序 号 企 业 SS COD 氨 氮 石 油 类 总 磷 苯 胺 类 BOD5 甲 苯 挥 发 酚 硝 基 苯 氟 化 物 丙 烯 腈 S- 总 铜 锌 总 铬 1 江 苏 常 隆 农 化 有 限 公 司 % 1 2 江 苏 江 神 药 物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3 泰 兴 市 宏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 泰 兴 市 锦 鸡 染 料 有 限 公 司 % 2 5 泰 兴 市 玺 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 江 苏 顺 丰 化 工 染 整 有 限 公 司 % 8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氯 乙 酸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 13 9 阿 克 苏 诺 贝 尔 聚 硫 橡 胶 化 工 ( 泰 兴 ) 公 司 %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7 11 泰 兴 斯 比 凯 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泰 州 联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3 泰 兴 锦 富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14 万 得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 15 泰 兴 协 联 众 达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16 泰 州 百 力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17 先 尼 科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18 泰 兴 先 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19 泰 兴 市 康 鹏 专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20 江 苏 汇 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1 泰 兴 市 沃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2 泰 兴 市 裕 廊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3 泰 兴 富 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4 江 苏 广 域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25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原 森 然 化 工 ) % 26 华 龙 热 镀 % 27 泰 兴 市 金 缘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8 泰 兴 市 振 华 油 脂 有 限 公 司 % 8 29 泰 兴 市 飞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0 江 苏 中 丹 化 工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31 泰 兴 市 申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2 泰 兴 市 隆 盛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3 泰 州 联 成 塑 胶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34 江 苏 三 蝶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5 泰 兴 市 南 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6 泰 州 联 成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37 泰 兴 市 兴 安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8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 39 泰 兴 市 臻 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 40 泰 兴 市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爱 森 ( 中 国 ) 絮 凝 剂 有 限 公 司 % 泰 兴 市 恒 盛 五 金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3 江 苏 凯 力 克 钴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4 泰 兴 市 红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等 标 污 染 污 染 负 荷 排 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6

122 45 江 苏 盛 泰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46 明 凌 ( 泰 兴 )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 47 泰 兴 市 汤 臣 压 克 力 厂 % 48 江 苏 磐 希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9 泰 兴 诺 菲 斯 特 种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 50 诺 旺 特 特 种 化 学 品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1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 52 泰 兴 市 彩 之 源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53 华 东 油 脂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4 泰 兴 市 远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55 阿 尔 贝 尔 化 工 仓 储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6 新 浦 化 学 工 业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6 57 安 力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58 泰 兴 市 锦 泰 化 工 厂 % 59 泰 兴 市 新 欣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0 玉 华 金 龙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61 江 苏 生 力 格 科 技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62 玉 峰 泰 兴 市 玉 峰 燃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63 江 苏 泰 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4 泰 兴 市 天 弓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 65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6 江 苏 瑞 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7 泰 兴 市 梅 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8 江 苏 中 丹 集 团 未 来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69 泰 兴 市 远 东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0 盛 嘉 树 脂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 71 泰 兴 市 东 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2 泰 兴 市 五 联 染 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3 江 苏 三 木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74 江 苏 天 脉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5 江 苏 泰 特 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6 泰 兴 市 旭 鹏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77 泰 兴 市 科 教 精 细 化 工 厂 % 78 泰 兴 市 丰 泽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泰 兴 锦 华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0 泰 兴 中 能 远 东 硅 业 有 限 公 司 % 81 南 京 开 广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82 泰 兴 市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4 83 泰 兴 市 百 色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污 染 物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2.45% 7.63% 17.64% 5.86% 6.35% 1.60% 0.54% 0.04% 37.96% 19.11% 0.20% 0.13% 0.11% 0.00% 0.02% 0.36% 0.13% 根 据 工 业 污 染 源 调 查 技 术 要 求, 某 污 染 物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为 单 位 时 间 排 放 的 含 某 污 染 物 废 水 的 等 标 体 积, 计 算 式 为 :Pi = (C i /C oi ) Q i 10-6 式 中 :Pi 某 污 染 物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m 3 /a); C i 某 污 染 物 的 在 废 水 中 的 实 测 浓 度 (mg/l); C oi 某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浓 度 (mg/l); Q i 含 某 污 染 物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m 3 /a); 某 污 染 源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P n ) 为 所 排 各 个 污 染 物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的 总 和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7

123 4.4.3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调 查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企 业 工 业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企 业 名 称 新 浦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表 主 要 工 业 企 业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固 废 ( 液 )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方 式 备 注 类 别 硝 基 苯 苯 有 转 移 联 单, 接 分 别 由 协 作 企 业 收 购, 胺 氯 苯 精 5730 t/a 受 单 位 经 环 保 回 收 处 理 ( 蒸 ) 馏 残 渣 审 批, 有 资 质 VCM 精 馏 残 渣 高 沸 分 低 沸 分 =4400 t/a 本 公 司 焚 烧 炉 处 理 经 过 环 评 和 环 保 审 批 煤 灰 渣 9.6 万 吨 制 砖 综 合 利 用 盐 泥 吨 制 砖 或 铺 路 综 合 利 用 干 污 泥 9000 吨 干 污 泥 酒 糟 干 制 饲 料 基 本 上 全 部 利 泰 兴 金 江 化 学 工 业 酒 糟 干 物 质 2 万 吨 或 送 给 农 民 作 农 肥 ; 用 有 极 少 量 堆 有 限 公 司 煤 灰 渣 吨 煤 灰 渣 制 砖 存 卡 万 塔 沿 江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煤 灰 渣 5.4 万 吨 售 给 砖 瓦 厂 制 砖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爱 森 ( 中 国 ) 絮 凝 剂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远 东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玺 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催 化 剂 废 油 废 絮 凝 剂 等 精 馏 残 渣 污 泥 污 泥 废 活 性 炭 等 ( 危 废 ) 吨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泰 兴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焚 烧 处 置 1816 吨 远 东 公 司 浓 度 约 70% 的 废 硫 酸 外 售 给 协 作 单 位 再 利 用, 其 它 委 托 福 昌 180 公 司 焚 烧 处 理 相 关 手 续 齐 备,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相 关 手 续 齐 备,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硫 铁 矿 渣 10 万 吨 / 年 硫 铁 矿 渣 磷 石 膏 外 售 江 苏 瑞 和 化 肥 有 限 公 司 磷 石 膏 22 万 吨 / 年 给 水 泥 厂 作 添 加 剂 缓 凝 剂 ;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煤 渣 灰 渣 1850 吨 / 年 煤 渣 灰 渣 售 给 砖 厂 利 用 阿 克 苏 氯 乙 酸 ( 泰 兴 ) 公 司 污 泥 180 吨 / 年 委 托 福 昌 公 司 处 理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污 泥 120 吨 / 年 委 托 福 昌 公 司 处 理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煤 渣 240 吨 / 年 售 给 砖 厂 制 砖 综 合 利 用 泰 兴 市 臻 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污 泥 50 吨 / 年 福 昌 公 司 处 理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炉 渣 800 吨 / 年 售 给 砖 厂 制 砖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江 苏 瑞 星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扬 子 医 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高 浓 度 工 艺 废 液, 精 馏 残 渣 1200 吨 480 吨 废 活 性 碳 284 吨 委 托 处 置 自 备 碳 化 炉 焚 烧 处 理 经 过 论 证 审 批,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有 固 废 转 移 联 单, 堆 放 有 接 受 处 理 资 质,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8

124 企 业 名 称 泰 兴 市 锦 富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表 主 要 工 业 企 业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 续 ) 产 生 量 固 废 ( 液 ) 类 别 处 置 方 式 (t/a) 含 铬 污 泥 精 馏 残 渣 ( 危 废 ) 24 吨 30 吨 备 注 泰 兴 康 鹏 专 用 化 学 品 有 公 司 精 ( 蒸 ) 馏 残 渣 ( 危 废 ) 150 吨 泰 兴 市 沃 特 尔 化 工 厂 精 ( 蒸 ) 馏 残 渣 ( 危 废 ) 850 吨 泰 兴 市 延 康 精 细 化 工 厂 精 ( 蒸 ) 馏 残 渣 ( 危 废 ) 15 吨 泰 兴 市 江 神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精 馏 残 液 ( 危 废 ) 200 吨 泰 兴 市 宏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精 馏 残 渣 ( 危 废 ) 吨 污 泥 工 艺 滤 渣 ( 危 废 ) 242 吨 泰 兴 市 锦 鸡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煤 灰 渣 1800 吨 双 键 化 工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精 馏 釜 残 工 艺 滤 渣 48 吨 泰 州 市 百 力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精 馏 釜 残 工 艺 滤 渣 52 吨 由 各 公 司 自 行 按 规 范 要 求 收 集 暂 存, 定 期 送 有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含 铬 污 泥 由 福 昌 公 司 代 为 处 置 ( 与 焚 烧 残 渣 一 起 委 托 )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江 苏 凯 力 克 金 属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酸 浸 过 滤 废 渣 吨 堆 场 防 渗 漏 处 理, 委 中 和 除 铁 废 渣 2500 吨 托 协 作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控 制 标 钙 镁 渣 2700 吨 准 安 全 填 埋 处 理 焚 烧 残 渣 ( 不 可 利 用 危 废 ) 55 吨 定 期 外 送 张 家 港 市 格 锐 工 业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水 泥 固 化 填 埋 处 理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符 合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要 求 目 前 区 域 内 的 各 企 业 工 业 固 废 由 各 公 司 自 行 按 规 定 收 集 回 收 暂 存 通 过 社 会 化 协 作 综 合 利 用 或 外 协 处 置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煤 渣 灰 渣 盐 泥 矿 渣 等 ) 通 过 社 会 化 协 作 综 合 利 用 率 在 99% 以 上, 极 少 部 分 因 管 理 不 善 处 置 途 径 不 太 稳 定, 而 出 现 短 期 堆 渣 现 象 ( 最 后 多 用 于 铺 路 ); 绝 大 部 分 危 废 也 得 到 规 范 化 处 置, 一 些 企 业 的 固 废 ( 液 ) 因 含 特 定 组 分, 具 有 回 收 利 用 价 值, 被 其 他 企 业 回 收 再 生 处 理 或 利 用 作 下 游 产 品 的 原 料 各 企 业 的 固 废 基 本 能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存 放, 分 别 处 置 一 般 固 废 设 堆 场 或 库 房 等 暂 存 空 间, 危 废 多 装 桶 或 装 袋 ( 双 层 防 漏 ), 暂 存 设 施 基 本 符 合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要 求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9

125 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5.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作 业 包 括 土 建 工 程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及 运 转 等 在 此 过 程 中, 各 项 施 工 运 输 活 动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产 生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其 中 以 施 工 噪 声 和 施 工 粉 尘 最 为 突 出 本 章 将 对 这 些 污 染 及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防 治 对 策 拟 建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作 业 设 备 和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以 及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粉 尘 粉 尘 污 染 来 自 土 方 的 挖 掘 堆 放 清 运 回 填 和 场 地 平 整 等 过 程 ;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白 灰 砂 子 以 及 土 方 等 在 其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等 过 程 ; 搅 拌 车 辆 及 运 输 车 辆 的 往 来 ; 施 工 垃 圾 堆 放 和 清 运 等 对 施 工 废 气 的 控 制 措 施 包 括 : (1) 对 施 工 现 场 实 行 合 理 化 管 理, 使 砂 石 料 统 一 堆 放, 水 泥 应 设 专 门 库 房 堆 放, 并 尽 量 减 少 搬 运 环 节, 搬 运 时 做 到 轻 举 轻 放, 防 止 包 装 袋 破 裂 (2) 开 挖 钻 孔 和 拆 迁 过 程 中, 应 洒 水 使 作 业 面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开 挖 的 泥 土 和 建 筑 垃 圾 要 及 时 运 走, 防 止 长 期 堆 放 使 表 面 干 燥 起 尘 (3) 填 土 方 时, 在 表 层 土 质 干 燥 时 应 适 当 洒 水, 防 止 粉 尘 飞 扬, 加 强 回 填 土 方 堆 放 场 的 管 理, 要 制 定 土 方 表 面 压 实 定 期 喷 水 覆 盖 等 措 施, 必 要 时 种 植 速 生 植 被 减 少 裸 土 的 面 积 (4) 尽 量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如 必 须 进 行 现 场 搅 拌 砂 浆 混 凝 土 时, 应 做 到 不 洒 不 漏 不 剩 不 倒, 而 且 混 凝 土 搅 拌 应 设 置 在 棚 内, 并 有 喷 雾 降 尘 措 施 (5) 施 工 现 场 设 围 栏 或 部 分 围 栏,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的 扩 散 范 围 (6) 风 速 过 大 时, 停 止 施 工, 并 对 堆 存 的 砂 粉 等 建 筑 材 料 采 取 遮 盖 措 施 (7) 对 排 烟 大 的 施 工 机 械 安 装 消 烟 装 置, 减 轻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8) 运 输 车 辆 不 应 装 载 过 满, 采 取 遮 盖 密 闭 措 施, 减 少 沿 途 抛 洒, 并 及 时 清 扫 散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和 建 筑 材 料, 冲 洗 轮 胎, 定 时 洒 水 压 尘 ; 对 主 要 运 输 道 路 上 的 路 基 进 行 夯 实 硬 化 处 理, 尽 量 保 持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的 整 洁 平 整, 并 对 道 路 施 工 场 地 定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 规 划 好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路 线 与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繁 华 区 交 通 集 中 区 和 居 民 住 宅 区 等 敏 感 区 行 驶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0

126 5.1.2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防 治 对 策 拟 建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机 械 设 备 的 冷 却 和 洗 涤 水 施 工 现 场 清 洗 水 建 材 清 洗 水 混 凝 土 养 护 废 水 及 设 备 水 压 试 验 废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含 有 油 污 和 泥 沙 不 得 直 接 排 放, 需 进 行 隔 渣 沉 淀 等 预 处 理 后 送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此 外, 施 工 用 料 的 堆 放 应 远 离 水 源 和 其 它 水 体, 选 择 暴 雨 径 流 难 以 冲 刷 的 地 方 若 用 料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应 在 堆 放 场 四 周 挖 明 沟, 沉 沙 井 设 挡 墙 等, 防 止 随 暴 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影 响 水 质 各 类 材 料 应 备 有 防 雨 遮 雨 设 施 ; 尽 量 减 少 物 料 流 失 散 落 和 溢 流 现 象, 减 少 废 水 产 生 量 (2)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含 有 细 菌 病 原 体 等, 不 能 随 意 直 排, 建 议 建 造 集 水 池 砂 池 排 水 沟 等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对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后 送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防 治 对 策 噪 声 是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污 染 因 子, 施 工 过 程 的 运 输 车 辆 及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如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等 都 是 噪 声 源 表 总 结 了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状 况 施 工 设 备 名 称 表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距 设 备 10m 处 平 均 A 声 级 db(a) 打 桩 机 105 挖 掘 机 82 推 土 机 76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84 起 重 机 82 压 路 机 82 电 锯 84 装 载 机 84 平 土 机 84 建 筑 施 工 期 间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 db(a) 昼 间 夜 间 为 了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1

127 (1)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噪 声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严 禁 夜 间 进 行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2)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工 具, 如 以 液 压 工 具 代 替 气 压 工 具, 同 时 尽 可 能 采 用 施 工 噪 声 低 的 施 工 方 法 (3)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掩 蔽 物 (4) 混 凝 土 需 要 连 续 浇 灌 作 业 前, 应 做 好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将 搅 拌 机 运 行 时 间 压 到 最 低 限 度 除 上 述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还 将 会 引 起 公 路 沿 线 噪 声 级 的 增 加 因 此, 应 加 强 对 运 输 车 辆 的 管 理, 尽 量 压 缩 工 区 汽 车 数 量 和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汽 车 鸣 笛 设 备 调 试 尽 量 在 白 天 进 行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和 防 治 对 策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垃 圾 包 括, 土 地 开 挖 管 道 敷 设 材 料 运 输 基 础 工 程 房 屋 建 筑 等 施 工 作 业 所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如 砂 石 石 灰 混 凝 土 废 砖 土 石 方 等 施 工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运, 并 采 取 集 中 收 集 分 类 处 理 尽 量 回 用 的 原 则, 如 废 土 石 方 可 回 用 铺 路 或 绿 化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如 不 及 时 清 运 处 理, 会 腐 烂 变 质, 滋 生 蚊 虫 苍 蝇, 产 生 恶 臭, 传 染 疾 病,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作 业 人 员 的 健 康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生 活 垃 圾 专 门 收 集, 并 定 期 交 由 环 卫 部 处 置, 严 禁 乱 堆 乱 扔, 防 止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5.2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泰 兴 市 气 象 站 位 于 泰 兴 城 区 东 南 郊, 经 度 : E; 纬 度 :32 09 N, 海 拔 高 度 : 2.6 米, 距 离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约 10 公 里 本 次 评 价 调 查 收 集 了 最 近 的 泰 兴 气 象 站 主 要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 近 20 年 ) 和 2013 年 的 常 规 地 面 气 象 数 据 ( 风 向 风 速 等 ) 项 目 拟 建 地 气 象 特 征 项 目 所 在 地 气 象 特 征 泰 兴 地 处 温 带 与 亚 热 带 交 界 处, 属 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温 和 湿 润, 四 季 分 明, 雨 水 充 沛, 日 照 充 足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南 偏 东,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3.1 米 / 秒, 年 平 均 日 照 小 时, 年 平 均 气 温 14.9, 夏 季 有 梅 雨 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2

128 表 最 近 20 年 气 候 统 计 数 据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m/s) 3.1 最 大 风 速 (m/s) 16.3 年 平 均 气 温 ( ) 14.9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39.1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0 年 均 降 水 量 (mm) 最 大 年 降 水 量 (mm) 最 小 年 降 水 量 (mm)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 域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根 据 泰 兴 气 象 站 2013 年 的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如 下 : ⑴ 气 温 所 在 区 域 2013 年 平 均 气 温 16.5 各 月 平 均 气 温 统 计 见 表 和 图 表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一 览 表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温 度 ( ) ⑵ 风 速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图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温 度 ( ) 所 在 区 域 近 2013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25m/s 2013 年 各 月 平 均 风 速 统 计 见 表 和 图 表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风 速 (m/s)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3

129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图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图 风 速 (m/s) 2013 年 所 在 区 域 各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详 见 表 和 图 5.2-3~5.2-6 表 年 各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小 时 h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小 时 h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⑶ 风 频 图 各 季 平 均 风 速 日 变 化 曲 线 图 所 在 区 域 2013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E~SE, 主 导 风 向 角 风 频 之 和 约 为 30%,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和 季 变 化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5.2-5~5.2-6 风 玫 瑰 图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4

130 风 向 风 频 % 表 年 均 风 频 月 变 化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1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表 年 均 风 频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风 向 风 频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年 平 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5

131 图 年 季 风 向 玫 瑰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6

132 预 测 模 型 本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导 则 选 用 AERMOD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预 测 因 子 为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NH 3 H 2 S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预 测 条 件 1 气 象 条 件 选 取 泰 兴 气 象 站 距 离 项 目 拟 建 地 不 超 过 20 公 里, 且 气 象 站 所 处 位 置 与 评 价 范 围 地 理 特 征 一 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二 级 评 价 地 面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可 以 采 用 该 站 近 3 年 内 至 少 连 续 1 年 的 气 象 数 据, 本 次 采 用 泰 兴 气 象 站 2013 年 全 年 资 料 逐 日 逐 次 进 行 计 算 2 计 算 参 数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参 数 见 表 表 排 放 同 类 大 气 污 染 物 项 目 的 已 建 未 投 产 在 建 或 拟 建 项 目 为 :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索 尔 维 生 物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泰 州 双 乐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泰 兴 麦 特 隆 特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泰 兴 梅 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泰 兴 市 丹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由 于 各 项 目 距 离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均 超 过 500 米, 因 此 仅 选 取 其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 叠 加 因 子 选 取 特 征 因 子 ) 进 行 预 测 叠 加 计 算, 排 放 源 参 数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7

133 点 源 编 号 点 源 名 称 X 坐 标 Y 坐 标 表 项 目 点 源 排 放 参 数 排 气 筒 底 部 海 排 气 筒 高 排 气 筒 内 拔 高 度 度 径 烟 气 出 口 流 速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符 号 Code Name P X P Y H O H D V T Cond Q 单 位 m m m m m m 3 /s K / g/s 数 据 HCl: P 1 氯 化 尾 气 (G 1-1 ) 正 常 Cl 2 : VC 合 成 尾 气 (G P 1-2 ) 碳 酸 二 甲 酯 : 正 常 VC 过 滤 尾 气 (G 1-3 ) 三 乙 胺 : 碳 酸 二 甲 酯 : P 3 VC 精 馏 气 体 (G 1-4 ) 正 常 三 乙 胺 : FEC 氟 化 尾 气 (G P 2-1 ) 4 FEC 过 滤 尾 气 (G 2-2 ) 正 常 碳 酸 二 乙 酯 : P 5 FEC 精 馏 尾 气 (G 2-3 ) 正 常 碳 酸 二 乙 酯 : P 6 P 7 P 8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2 ) 正 常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尾 气 (G 3-3 ) 正 常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4 ) 正 常 P 9 焚 烧 炉 尾 气 G 正 常 * 本 表 X Y 坐 标 使 用 通 用 横 轴 墨 卡 托 投 影 坐 标 HCl: SO 2 :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NH 3 : H 2 S: SO 2 : NO 2 : PM 10 : HCl: HF: 二 噁 英 :4E-1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8

134 点 源 编 号 点 源 名 称 X 坐 标 Y 坐 标 表 评 价 区 域 内 排 放 同 类 大 气 污 染 物 点 源 排 放 参 数 排 气 筒 底 部 海 拔 高 度 排 气 筒 高 度 排 气 筒 内 径 烟 气 出 口 速 度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符 号 Code Name P X P Y H O H D V T Cond Q 单 位 m m m m m m/s K g/s 数 据 P 001 数 据 P 002 数 据 P 003 数 据 P 004 泰 兴 市 正 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索 尔 维 生 物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泰 州 双 乐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泰 兴 麦 特 隆 特 用 化 学 品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数 据 P 005 泰 兴 梅 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数 据 P 006 泰 兴 市 丹 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数 据 P 007 泰 兴 锦 汇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数 据 P 008 江 苏 博 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 本 表 X Y 坐 标 使 用 通 用 横 轴 墨 卡 托 投 影 坐 标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正 常 HCl: Cl 2 : HCl: Cl 2 : NH 3 : HCl: Cl 2 : NH 3 : HCl: HF: HCl: HF: 正 常 NH 3 : 正 常 正 常 HCl: Cl 2 : NH 3 : HCl: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9

135 表 项 目 面 源 排 放 参 数 面 源 编 号 面 源 名 称 X 坐 标 面 源 起 始 点 Y 坐 标 海 拔 高 度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度 与 正 北 夹 角 面 源 初 始 排 放 高 度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符 号 Code Name X S Y S H O L 1 L W Arc H Cond Q 单 位 m m m m m m g/(s.m 2 ) S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装 置 区 正 常 S 2 氯 化 精 馏 车 间 正 常 碳 酸 二 甲 酯 :1.47E-8 三 乙 胺 :4.41E-8 碳 酸 二 甲 酯 :8.82E-8 三 乙 胺 :4.41E-8 S 3 DMC 储 罐 正 常 碳 酸 二 甲 酯 :3.64E-5 数 据 S 4 三 乙 胺 储 罐 正 常 三 乙 胺 :1.71E-5 S 5 盐 酸 储 罐 正 常 HCl:5.13E-6 S 6 污 水 处 理 站 正 常 NH 3 :2.04E-7 H 2 S:3.06E-7 S 7 氨 水 罐 区 正 常 NH E-5 S 8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正 常 * 本 表 X Y 坐 标 使 用 通 用 横 轴 墨 卡 托 投 影 坐 标, 坐 标 指 示 位 置 为 面 源 区 域 东 南 角 NH 3 :4.82E-6 H 2 S:1.93E-6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0

136 正 常 工 况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⑴ 主 要 排 放 污 染 物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采 用 泰 兴 2013 年 全 年 气 象 资 料 逐 时 逐 日 计 算 本 项 目 所 有 排 放 源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在 评 价 区 域 及 保 护 目 标 贡 献 值 评 价 范 围 最 大 环 境 影 响 及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NH 3 氟 化 物 H 2 S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在 评 价 区 域 小 时 日 平 均 或 年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及 叠 加 本 底 浓 度 平 均 值 后 均 达 标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氟 化 物 预 测 内 容 表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最 大 预 测 平 均 监 测 浓 度 值 (ug/m 3 ) 浓 度 值 (mg/m 3 ) 叠 加 浓 度 值 (mg/m 3 ) 占 标 率 (%) 达 标 情 况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 0 0 达 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1

137 评 价 范 围 SO 2 NO 2 HCl Cl 2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对 应 的 浓 度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见 图 5.2-5~ 图 ;SO 2 NO 2 PM 10 日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对 应 的 浓 度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见 图 ~ 图 ;SO 2 NO 2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对 应 的 浓 度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见 图 ~ 图 保 护 目 标 最 终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NH 3 H 2 S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小 时 或 日 均 或 年 均 浓 度 最 大 影 响 贡 献 值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叠 加 区 域 现 状 监 测 浓 度 最 大 值 后,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氟 化 物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噁 英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仍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殷 石 村 表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预 测 内 容 本 项 目 最 大 最 大 监 测 叠 加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达 标 预 测 浓 度 值 浓 度 值 (ug/m 3 ) (mg/m 3 (mg/m 3 ) (%) 情 况 )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SO 2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NO 2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PM 10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HCl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Cl 2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0 / 0 0 达 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2

138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过 船 村 蒋 港 村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最 大 预 最 大 监 测 叠 加 浓 度 值 预 测 内 容 测 浓 度 值 浓 度 值 (ug/m 3 ) (mg/m 3 (mg/m 3 ) ) 占 标 率 (%) 达 标 情 况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S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N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PM 10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HCl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Cl 2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0 / 0 0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S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N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PM 10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HCl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Cl 2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0 / 0 0 达 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3

139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仁 寿 村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表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最 大 预 最 大 监 测 叠 加 浓 度 值 预 测 内 容 测 浓 度 值 浓 度 值 (ug/m 3 ) (mg/m 3 (mg/m 3 ) ) 占 标 率 (%) 达 标 情 况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S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NO 2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PM 10 日 平 均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HCl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Cl 2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0 / 0 0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SO 2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NO 2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PM 10 日 平 均 / 达 标 年 平 均 / 达 标 HCl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Cl 2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日 平 均 / 达 标 NH 3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H 2 S 小 时 平 均 达 标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 达 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4

140 二 噁 英 小 时 平 均 0 / 0 0 达 标 注 : 各 保 护 目 标 本 底 浓 度 取 监 测 期 间 最 大 值 二 噁 英 单 位 :pgteq/m 3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5

141 图 评 价 区 域 S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6

142 图 评 价 区 域 HCl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Cl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7

143 图 评 价 区 域 氟 化 物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NH 3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8

144 图 评 价 区 域 H 2 S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碳 酸 二 甲 酯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9

145 图 评 价 区 域 碳 酸 二 乙 酯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三 乙 胺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0

146 图 评 价 区 域 乙 腈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二 氯 甲 烷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1

147 图 评 价 区 域 SO 2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环 NO 2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2

148 图 评 价 区 域 PM 1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HCl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3

149 图 评 价 区 域 环 Cl 2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氟 化 物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4

150 图 评 价 区 域 SO 2 年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图 评 价 区 域 NO 2 年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5

151 图 评 价 区 域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分 布 图 恶 臭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臭 气 浓 度 与 臭 气 强 度 是 表 征 异 味 污 染 对 人 的 嗅 觉 刺 激 程 度 的 两 种 常 用 指 标 臭 气 浓 度 是 指 用 无 臭 的 清 洁 空 气 稀 释 异 味 样 品 直 至 样 品 无 味 时 所 需 的 稀 释 倍 数, 我 国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对 混 合 异 味 物 质 的 臭 气 浓 度 排 放 阈 值 进 行 了 限 定 ; 臭 气 强 度 是 指 异 味 气 体 在 未 经 稀 释 的 情 况 下 对 人 体 嗅 觉 器 官 的 刺 激 程 度, 通 常 以 数 字 的 形 式 表 示, 可 以 简 单 直 观 地 反 映 异 味 污 染 的 程 度 因 国 家 地 区 的 不 同, 臭 气 强 度 的 分 级 方 法 也 有 所 不 同, 日 本 采 用 的 是 六 级 分 级 制, 欧 洲 等 国 家 采 用 的 是 七 级 分 级 制, 美 国 采 用 的 是 八 级 分 级 制 本 项 目 借 鉴 日 本 的 分 级 方 法, 采 用 六 级 臭 气 强 度 评 价, 具 体 见 表 级 别 0 未 闻 到 任 何 气 味, 无 任 何 反 映 表 六 级 臭 气 强 度 评 价 法 嗅 觉 感 觉 1 勉 强 闻 到 有 气 味, 不 易 辨 认 异 味 性 质 ( 检 知 阈 值 ), 无 所 谓 2 能 闻 到 有 异 味, 能 辨 认 异 味 性 质 ( 确 认 阈 值 ), 但 感 到 很 正 常 3 很 容 易 闻 到 气 味, 有 所 不 快, 但 不 反 感 4 有 很 强 的 异 味, 很 反 感, 想 离 开 5 有 极 强 的 异 味, 无 法 忍 受, 立 即 逃 跑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6

152 臭 气 强 度 与 异 味 物 质 浓 度 近 似 满 足 韦 伯 定 律 : Y = k lg( 22.4 X / Mr) + α 式 中 : Y 臭 气 强 度 的 平 均 值 X 异 味 物 质 的 质 量 浓 度,mg/m 3 Mr 异 味 物 质 的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k,α 常 数 日 本 恶 臭 防 止 法 中 规 定 了 8 种 异 味 污 染 物 的 质 量 浓 度 与 臭 气 强 度 的 关 系, 如 表 所 示, 异 味 污 染 超 过 2.5 级, 即 可 认 为 大 气 受 到 异 味 污 染 臭 气 强 度 / 级 表 臭 气 强 度 与 异 味 污 染 物 质 量 浓 度 的 关 系 * 异 味 污 染 物 质 量 浓 度 / (mg/m 3 ) 氨 硫 化 氢 三 甲 胺 甲 硫 醇 甲 硫 醚 二 甲 二 硫 二 硫 化 碳 苯 乙 烯 * 近 藤 利 明, 产 业 公 害 ( 日 ),1987,23(6), 9~14 建 设 项 目 不 可 避 免 会 有 少 量 异 味 恶 臭 物 质 排 放 本 项 目 在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和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 含 氨 水 储 罐 区 ) 会 产 生 三 乙 胺 氨 气 和 硫 化 氢 等 恶 臭 气 体 相 关 恶 臭 物 质 的 嗅 阈 值 见 表 表 恶 臭 物 质 机 器 嗅 阈 值 单 位 :10-6,V/V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恶 臭 阈 值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恶 臭 阈 值 1 三 乙 胺 二 氧 化 硫 硫 化 氢 氨 酯 类 物 质 0.87 *: 本 项 目 酯 类 物 质 的 嗅 阈 值, 参 照 醋 酸 乙 酯 的 嗅 阈 值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下 风 向 H 2 S NH 3 等 异 味 物 质 的 最 大 预 测 浓 度 值 分 别 为 mg/m 3, 臭 气 强 度 分 别 为 2 和 2, 异 味 污 染 均 未 超 过 2.5 级, 所 以 大 气 未 受 到 恶 臭 异 味 污 染 此 外, 根 据 前 面 预 测 结 果, 在 报 告 给 定 的 预 测 条 件 下, 三 乙 胺 异 味 物 质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叠 加 环 境 现 状 本 底 值 后 也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其 中 三 乙 胺 的 预 测 浓 度 值 为 0.063mg/m 3, 臭 气 阈 值 为 mg/m 3, 所 以 大 气 未 受 到 恶 臭 异 味 污 染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7

153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1)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保 护 人 群 健 康, 减 少 正 常 排 放 条 件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居 住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在 项 目 厂 界 以 外 设 置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各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计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小 时 排 放 量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度 面 源 高 度 小 时 标 准 计 算 结 果 (kg/h) (m) (m) (m) (mg/m 3 ) (m) S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不 需 设 置 合 成 装 置 区 三 乙 胺 不 需 设 置 S 2 氯 化 精 馏 车 间 碳 酸 二 甲 酯 不 需 设 置 三 乙 胺 不 需 设 置 S 3 S 4 储 罐 区 碳 酸 二 甲 酯 不 需 设 置 三 乙 胺 不 需 设 置 S 5 盐 酸 储 罐 区 HCl 不 需 设 置 S 6 污 水 处 理 站 H 2 S 不 需 设 置 NH 不 需 设 置 S 7 氨 水 罐 区 NH 不 需 设 置 S 8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H 2 S 不 需 设 置 NH 不 需 设 置 根 据 计 算,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2)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 选 自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Q C C m = 1 A C D ( BL γ ) L 式 中 :C m :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Q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 Kg/h;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γ: 有 害 气 体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A B C D: 计 算 系 数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行 过 程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装 置 区 和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等 废 气 主 要 以 三 乙 胺 HCl DMC 等 为 主, 泰 兴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8

154 为 2.25m/s, 经 过 计 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计 算 结 果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小 时 排 放 量 面 源 面 积 标 准 限 值 计 算 结 果 需 设 置 的 卫 生 (kg/h) (m 2 ) (mg/m 3 ) (m) 防 护 距 离 (m) S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合 成 装 置 区 三 乙 胺 S 2 氯 化 精 馏 车 间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S 3 S 4 储 罐 区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S 5 盐 酸 储 罐 区 HCl S 6 污 水 处 理 站 H 2 S NH S 7 氨 水 罐 区 NH S 8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H 2 S NH 环 境 保 护 部 2013 年 第 36 号 公 告 要 求 : 应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确 定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贮 存 设 施 的 位 置 及 其 与 周 围 人 群 的 距 离, 在 对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贮 存 设 施 场 址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时, 应 重 点 考 虑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贮 存 设 施 可 能 产 生 的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大 气 污 染 物 ( 含 恶 臭 物 质 ) 的 产 生 与 扩 散 以 及 可 能 的 事 故 风 险 等 因 素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取 H 2 S NH 3 作 为 计 算 因 子, 并 计 算 其 事 故 ( 固 废 暂 存 库 引 风 机 故 障 ) 时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根 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及 计 算 结 果, 考 虑 级 差, 要 求 项 目 分 别 在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外 围 设 置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外 围 设 置 2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以 焚 烧 炉 周 边 500m 的 范 围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具 体 示 意 图 参 见 图 据 调 查, 本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要 求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禁 止 在 防 护 距 离 内 建 设 新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物 小 结 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采 用 泰 兴 2013 年 全 年 气 象 资 料 逐 时 逐 日 计 算 本 项 目 所 有 排 放 源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在 评 价 区 域 及 保 护 目 标 贡 献 值 项 目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域 最 大 贡 献 值 和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NH 3 H 2 S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小 时 或 日 均 或 年 均 浓 度 最 大 影 响 贡 献 值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叠 加 区 域 现 状 监 测 浓 度 最 大 值 后,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9

155 乙 腈 二 噁 英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仍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⑵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分 别 在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外 围 设 置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外 围 设 置 2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据 调 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要 求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禁 止 在 防 护 距 离 内 建 设 新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物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厂 内 建 设 完 善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排 水 系 统,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排 入 长 江 本 报 告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作 预 测,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对 周 边 水 体 的 影 响 分 析 引 用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论 评 价 江 段 的 水 文 特 征 一 般 认 为 长 江 下 游 的 洪 季 潮 流 界 为 江 阴, 非 洪 水 季 节 潮 流 界 将 上 移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江 段 距 江 阴 约 50 km, 潮 汐 作 用 较 为 明 显 据 本 项 目 附 近 的 过 船 闸 水 文 站 1960~1994 年 35 年 水 文 统 计 资 料, 该 江 段 的 潮 位 ( 黄 海 基 面, 下 同 ) 特 征 如 下 : 历 年 最 高 潮 位 :5.17 m 平 均 高 潮 位 :4.41 m 涨 潮 最 大 潮 差 :2.41 m 历 年 最 低 位 :-0.77 m 平 均 低 潮 位 :-0.49 m 落 潮 最 大 潮 差 :2.56 m 据 1993 年 3 月 11 日 对 距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上 游 约 60km 处 邗 江 县 罗 港 断 面 长 江 潮 流 过 程 的 实 测 资 料, 有 关 征 值 如 下 : 涨 潮 流 历 时 :3 小 时 25 分 涨 潮 流 平 均 流 量 :3610m 3 /s 落 潮 流 历 时 :9 小 时 24 分 落 潮 流 平 均 流 量 :17500 m 3 /s 潮 流 期 :12 小 时 39 分 潮 流 期 平 均 流 量 :11800 m 3 /s 本 江 段 在 河 川 迳 流 和 潮 汐 共 同 作 用 下 水 流 运 动 十 分 复 杂 但 是 从 涨 落 潮 的 历 时 及 潮 量 对 比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落 潮 流 比 涨 潮 流 要 强 得 多, 江 中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随 水 流 向 下 游 运 动 但 涨 潮 历 时 要 超 过 2 小 时, 污 染 物 将 随 水 流 溯 江 而 上, 影 响 上 游 江 段 水 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0

156 废 水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量 为 t/a, 废 水 中 COD SS 氨 氮 等 指 标 浓 度 可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三 级 标 准 和 相 应 污 染 物 标 准 要 求, 并 被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至 符 合 GB 一 级 A 标 准 排 放 由 此 估 算 得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 见 表 , 本 项 目 废 水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负 荷 的 0.13% 表 废 水 污 染 源 排 放 参 数 污 染 源 废 水 量 (m 3 /h) COD 排 放 量 (g/s)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尾 水 (GB 一 级 A 标 ) 本 工 程 的 废 水 量 (GB 一 级 A 标 )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已 于 2008 年 经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予 以 审 批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引 用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结 论, 并 对 本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评 价 江 段 污 染 负 荷 变 化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正 常 排 放 时,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COD 对 上 游 最 大 影 响 距 离 和 最 大 超 II 类 水 质 标 准 距 离 分 别 为 830m 和 270m, 对 下 游 最 大 影 响 距 离 和 最 大 超 II 类 水 质 标 准 距 离 分 别 为 1670m 和 520m; 氨 氮 达 标 排 放 对 上 游 水 域 的 最 大 影 响 距 离 分 别 为 90m 160m 和 400m, 对 下 游 最 多 影 响 距 离 为 分 别 为 170m 350m 和 780m 表 各 种 计 算 方 案 下 浓 度 包 络 线 特 征 值 统 计 表 潮 型 排 放 预 测 因 子 类 别 等 值 线 特 征 值 (m) 上 游 下 游 最 大 宽 度 大 潮 正 常 排 放 COD 影 响 范 围 超 标 范 围 事 故 排 放 COD 影 响 范 围 超 标 范 围 小 潮 正 常 排 放 COD 影 响 范 围 超 标 范 围 事 故 排 放 COD 影 响 范 围 超 标 范 围 其 中 正 常 排 放 和 事 故 排 放 时 COD 浓 度 值 影 响 范 围 为 其 浓 度 的 增 加 值 达 0.332mg/l 的 区 域 ;COD 浓 度 值 超 II 类 水 质 标 准 范 围 为 叠 加 本 底 浓 度 后 COD 浓 度 达 15mg/l 以 上 的 区 域 ( 见 上 表 ) 开 发 区 水 厂 取 水 口 是 本 评 价 的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它 位 于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上 游 约 14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1

157 米 处, 在 涨 潮 时 可 受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影 响 据 计 算,COD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为 0.24mg/l, 本 项 目 废 水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剩 余 设 计 负 荷 的 0.53%, 影 响 程 度 较 小 根 据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至 GB 一 级 A 标 准 后 对 本 江 段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对 开 发 区 水 厂 取 水 口 水 质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噪 声 源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的 噪 声 源 情 况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生 产 设 备 以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备 的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其 噪 声 排 放 状 况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源 及 噪 声 排 放 状 况 单 位 :db(a)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台 ( 套 ) 数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声 级 值 db(a) 1 离 心 机 ~90 6 真 空 泵 物 料 输 送 泵 等 机 泵 空 压 机 循 环 水 系 统 ( 冷 却 塔 + 循 环 泵 ) 冷 冻 水 系 统 ( 冷 冻 机 + 循 环 泵 ) 治 理 措 施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厂 房 隔 声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座 减 震 加 固 厂 房 隔 声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循 环 水 泵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 冷 冻 机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基 础 减 震 加 减 震 垫, 机 组 安 装 在 室 内 降 噪 效 果 db(a) 10 风 机 ~90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厂 房 隔 声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声 源 的 特 性 和 环 境 特 征, 应 用 相 应 的 计 算 模 式 计 算 各 声 源 对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声 级 值, 并 且 与 现 状 相 叠 加,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化 (1)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声 环 境 评 价 导 则 的 规 定, 选 用 预 测 模 式, 应 用 过 程 中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作 必 要 简 1 单 个 室 外 的 点 声 源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2

158 式 中 :Lw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dB; Dc 指 向 性 校 正,dB; 它 描 述 点 声 源 的 等 效 连 续 声 压 级 与 产 生 声 功 率 级 的 全 向 点 声 源 在 规 定 方 向 的 级 的 偏 差 程 度 指 向 性 校 正 等 于 点 声 源 的 指 向 性 指 数 D I 加 上 计 到 小 于 4π 球 面 度 (sr) 立 体 角 内 的 声 传 播 指 数 D Ω 对 辐 射 到 自 由 空 间 的 全 向 点 声 源,Dc=0dB A 倍 频 带 衰 减,dB; A div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dB; A atm 大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dB; A gr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dB; Abar 声 屏 障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dB; Amisc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dB 2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等 效 声 级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Ai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T 预 测 计 算 的 时 间 段,s; t i i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6 预 测 点 的 预 测 等 效 声 级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eqb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值,dB(A) 3 点 声 源 的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式 中 :L p(r)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距 离 声 源 点 r 处 值,dB(A); Lp(ro)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值,dB(A); 如 果 已 知 点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Lw 或 A 声 功 率 级 (LAW), 且 声 源 处 于 自 由 声 场, 则 上 述 公 式 等 效 为 下 列 公 式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3

159 (2) 预 测 结 果 应 用 上 述 预 测 模 式 计 算 厂 界 处 的 噪 声 排 放 声 级, 并 且 与 噪 声 现 状 值 相 叠 加, 预 测 其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的 各 测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db(a))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测 点 背 景 值 新 增 值 预 测 值 评 价 结 果 背 景 值 新 增 值 预 测 值 评 价 结 果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Z 达 标 达 标 由 表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界 所 有 测 点 昼 夜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均 能 够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地 质 条 件 拟 建 项 目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冲 积 平 原, 第 四 系 松 散 层 厚 度 较 大,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2011 年 ~2020 年 ) ( 苏 国 土 资 函 [2012]223 号 ), 属 地 质 灾 害 易 发 区 评 估 区 地 貌 属 长 江 三 角 洲 冲 积 平 原, 次 级 地 貌 单 元 为 新 长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区 内 地 形 平 坦, 地 面 高 程 一 般 在 2.5~3.5m, 向 长 江 方 向 微 倾, 近 地 表 广 泛 分 布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粉 砂 等 项 目 场 地 北 侧 紧 邻 大 伟 化 工 南 侧 紧 邻 过 船 西 路 路 西 侧 为 空 地 (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 西 北 侧 为 联 成 塑 胶 公 司 东 侧 为 沿 江 大 道 目 前 场 地 现 状 基 本 为 农 田 另 有 河 流 水 塘 及 个 别 家 舍 等 根 据 同 一 地 貌 单 元 场 地 西 侧 约 800 m 的 索 尔 维 生 物 化 学 ( 泰 兴 )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0 万 吨 环 氧 氯 丙 烷 项 目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资 料,50.00m 以 浅 土 体 可 划 分 为 8 个 工 程 地 质 层, 各 土 层 的 主 要 特 征 如 下 : 1 素 填 土 : 灰 黄 - 灰 褐 色, 松 散, 含 有 机 质 及 植 物 根 等, 由 粉 土 粉 质 粘 土 等 组 成, 表 部 为 耕 土 厚 度 0.60~2.40m 厚 度 平 均 值 1.09m, 层 底 标 高 -0.34~2.38m, 层 底 埋 深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4

160 0.60~2.90m 2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夹 粉 砂 : 灰 - 灰 褐 色, 流 塑 - 软 塑, 饱 和,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稍 有 光 滑, 中 等 偏 低 干 强 度, 中 等 偏 低 韧 性 ; 所 夹 薄 层 粉 砂, 厚 度 10-30cm, 饱 和, 松 散,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有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具 水 平 层 理 等 特 征 厚 度 0.90~3.90m, 平 均 值 2.72m, 层 底 标 高 -2.08~0.30m, 层 底 埋 深 2.50~4.70m 3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夹 粉 砂 : 灰 - 灰 褐 色, 流 塑 - 软 塑, 饱 和,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稍 有 光 滑, 中 等 偏 低 干 强 度, 中 等 偏 低 韧 性 ; 所 夹 粉 砂, 厚 度 20-40cm, 饱 和, 松 散,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有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具 水 平 层 理 等 特 征 厚 度 2.20~8.30m 厚 度 平 均 值 5.05m, 层 底 标 高 ~-3.94m, 层 底 埋 深 6.50~12.50m 4 粉 砂 : 灰 色,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主 要 为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良 好, 次 圆 状, 粘 粒 含 量 低, 饱 和, 稍 密 - 中 密 厚 度 5.00~12.10m 厚 度 平 均 值 9.40m, 层 底 标 高 ~-11.43m, 层 底 埋 深 14.40~20.30m 4-1 粉 砂 夹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 灰 色,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主 要 为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良 好, 次 圆 状, 粘 粒 含 量 低, 饱 和, 松 散 - 稍 密, 所 夹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灰 褐 色, 流 塑 - 软 塑, 饱 和,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稍 有 光 滑, 中 等 偏 低 干 强 度, 中 等 偏 低 韧 性 厚 度 0.50~1.90m 厚 度 平 均 值 1.08m, 层 底 标 高 ~-15.95m, 层 底 埋 深 18.60~ 21.50m 5 粉 细 砂 : 灰 色,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主 要 为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不 良, 次 圆 状, 粘 粒 含 量 低, 饱 和, 中 密, 厚 度 2.00~10.90m 厚 度 平 均 值 6.99m, 层 底 标 高 ~ m, 层 底 埋 深 22.20~30.20m 6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 灰 - 灰 褐 色, 流 塑 - 软 塑, 饱 和,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稍 有 光 滑, 中 等 偏 低 干 强 度, 中 等 偏 低 韧 性 厚 度 1.50~5.90m 厚 度 平 均 值 3.10m, 层 底 标 高 ~ m, 层 底 埋 深 26.00~30.90m 7 粉 砂 : 灰 色,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主 要 为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不 良, 次 圆 状, 粘 粒 含 量 低, 饱 和, 稍 密 - 中 密 厚 度 1.20~15.70m 厚 度 平 均 值 4.22m, 层 底 标 高 ~-22.72m, 层 底 埋 深 25.20~41.80m 8-1 淤 泥 质 粉 质 粘 土 夹 粉 砂 : 灰 - 灰 褐 色, 流 塑 - 软 塑, 饱 和,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稍 有 光 滑, 中 等 偏 低 干 强 度, 中 等 偏 低 韧 性 ; 所 夹 粉 砂, 厚 度 20-40cm, 饱 和, 松 散,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有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无 层 理 厚 度 1.00~13.30m 厚 度 平 均 值 5.28m,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5

161 层 底 标 高 ~-29.60m, 层 底 埋 深 32.30~43.50m 8 粉 细 砂 : 灰 色, 组 成 矿 物 成 份 主 要 为 石 英 长 石 等, 具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不 良, 次 圆 状, 粘 粒 含 量 低, 饱 和, 密 实, 局 部 中 密 厚 度 0.90~24.00m 厚 度 平 均 值 12.49m 各 土 层 物 理 力 学 性 质 指 标 见 表 类 别 层 号 含 水 量 (%) 表 评 价 区 岩 土 层 理 化 性 质 一 览 表 孔 隙 比 (e) 液 性 指 数 I L 塑 性 指 数 I p 压 缩 系 数 a (Mpa -1 ) 承 载 力 特 征 值 (f ak )(kpa)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⑴ 地 下 水 类 型 根 据 地 下 水 的 赋 存 埋 藏 条 件, 区 域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松 散 土 层 孔 隙 潜 水 及 I 承 压 水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2~7 层 粉 土 粉 砂 中 ;I 承 压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9 层 粉 细 砂 中,8 层 粉 质 粘 土 夹 粉 土 为 两 者 的 隔 水 层 ⑵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根 据 项 目 区 域 位 置, 孔 隙 潜 水 补 给 来 源 一 般 为 大 气 降 水 邻 近 地 段 地 表 水 ( 通 江 河 河 如 泰 运 河 河 ) 侧 向 补 给 ⑶ 地 下 水 水 质 根 据 区 域 所 取 孔 隙 潜 水 水 质 分 析 结 果, 水 质 类 型 为 C1 SO 4 -Na Mg 型 PH 值 为 6.50~6.60,[C1 - ] 含 量 为 mg/L,[HCO 3 - ] 含 量 为 250.2~307.5mg/L,[SO 4 2- ] 含 量 为 ~4485.0mg/L, [Na + ] 含 量 为 ~ mg/L, [Ca 2+ ] 含 量 为 500.0~700.0mg/L,[NH 4 + ] 含 量 为 0.40mg/L, 矿 化 度 为 18000~56000rng/L 区 域 供 水 及 地 下 水 现 状 1 区 域 供 水 现 状 开 发 区 供 水 系 统 主 要 由 市 政 公 用 供 水 系 统 组 成, 供 水 管 网 基 本 覆 盖 全 区 2 区 域 浅 层 地 下 水 现 状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6

162 根 据 地 下 水 赋 存 条 件 水 理 性 质 及 水 力 特 征 等, 评 估 区 一 带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自 上 而 下 可 划 分 为 4 个 含 水 层 组, 即 孔 隙 潜 水 含 水 层 组 和 第 I Ⅱ Ⅲ 承 压 含 水 层 组 (1) 潜 水 含 水 层 组 含 水 层 岩 性 主 要 为 全 新 统 灰 灰 黄 色 粉 土 粉 砂 粉 细 砂 水 位 埋 深 1~2m, 单 井 涌 水 量 大 于 300m 3 /d 水 化 学 类 型 主 要 为 HCO3-Ca Na 型 潜 水 多 为 民 井 开 采, 用 于 洗 涤 (2) 第 Ⅰ 承 压 含 水 层 组 由 上 更 新 统 灰 浅 黄 色 中 粗 砂 组 成, 局 部 含 砾 顶 板 埋 深 40~50m, 含 水 砂 层 厚 度 一 般 大 于 40m, 单 井 涌 水 量 一 般 大 于 3000m 3 /d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 Cl-Ca Na 型, 矿 化 度 1~3g/l 该 层 水 为 区 内 的 主 采 层, 评 估 区 一 带 目 前 水 位 埋 深 小 于 5m (3) 第 Ⅱ 承 压 含 水 层 组 由 中 更 新 统 灰 灰 黄 色 细 砂 中 砂 含 砾 中 粗 砂 组 成, 顶 板 埋 深 100m 左 右, 含 水 砂 层 厚 大 于 40m, 单 井 涌 水 量 大 于 3000m 3 /d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 -Ca Na 型, 矿 化 度 1~ 3g/l 左 右 评 估 区 一 带 目 前 水 位 埋 深 小 于 5m (4) 第 Ⅲ 承 压 含 水 层 组 由 下 更 新 统 灰 白 色 细 砂 粉 细 砂 组 成, 含 水 层 顶 板 埋 深 160~180m, 厚 度 20~40m, 单 井 涌 水 量 在 1000~2000m 3 /d 水 化 学 类 型 为 HCO 3 -Ca Na 型, 矿 化 度 <1g/l( 图 2-7) 评 估 区 水 位 埋 深 小 于 5m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的 达 标 尾 水 排 放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均 通 过 厂 内 清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并 监 测 合 格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应 采 取 如 下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厂 区 全 部 地 面 应 采 取 地 坪 硬 化 防 渗 措 施, 抗 渗 等 级 大 于 P6, 杜 绝 淋 滤 水 渗 入 地 下 (2) 储 罐 区 四 周 设 置 围 堰, 采 用 防 渗 地 坪 砼 保 护 层 厚 度 基 础 为 40mm (3) 危 废 堆 场 地 面 基 础 及 内 墙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 其 中 内 墙 防 渗 层 做 到 0.5m 高 ), 使 用 防 水 混 凝 土, 地 面 做 防 滑 处 理 地 面 设 地 沟 和 集 水 池, 使 渗 沥 液 能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污 水 调 节 池 ; 地 面 地 沟 及 集 水 池 均 作 环 氧 树 脂 防 腐 处 理 ; 地 沟 均 设 漏 水 耐 腐 蚀 钢 盖 板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7

163 ( 考 虑 过 车 ), 并 在 穿 墙 处 做 防 渗 处 理 (4) 厂 区 贮 水 池 均 应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并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防 水 涂 料 防 水 砂 浆 等 的 性 能 指 标 及 施 工 应 满 足 地 下 工 程 防 水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5) 废 水 输 送 排 放 管 道 采 用 明 管, 做 好 日 常 检 查 维 修 工 作 (6) 设 置 环 保 监 测 系 统 ( 如 地 下 水 监 控 井 ), 在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定 期 测 定 地 下 水 中 各 种 污 染 组 分 的 含 量,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防 止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周 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总 体 可 行, 正 常 情 况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及 其 分 类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有 废 活 性 炭 (S 1 ) 精 馏 残 渣 (S 2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 3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和 生 活 垃 圾 (S 6 ) 等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表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产 生 量 利 用 处 置 方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属 性 产 生 工 序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t/a) 式 S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1-1 S 1-2 S 1-4 有 机 溶 剂 废 HW06 1 S (S 2-1 S 2-2 S 焚 烧 处 理 1 ) 物 物 S 2-5 S 3-2 S 精 馏 残 渣 (S 2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 3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生 活 垃 圾 (S 6 )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S 1-3 S 1-5 S 2-4 有 机 溶 剂 废 S 3-1 S 3-3 物 废 水 处 理 焚 烧 炉 焚 烧 炉 废 有 机 溶 剂 焚 烧 处 置 残 渣 其 他 废 物 HW 焚 烧 处 理 HW42 90 焚 烧 HW HW 填 埋 70 填 埋 利 用 处 置 单 位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 / / 63.3 环 卫 清 运 环 卫 部 门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为 t/a, 其 中 危 险 固 废 产 生 量 为 t/a( 危 废 焚 烧 后, 产 生 飞 灰 200t/a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70t/a); 一 般 固 废 产 生 量 为 63.3t/a 具 体 分 类 如 下 : (1) 危 险 固 废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S 1 ) 精 馏 残 渣 (S 2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 3 ) 均 送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委 托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8

164 置 有 限 公 司 填 埋 处 置 (2)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主 要 是 生 活 垃 圾 (S 6 )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其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严 格 按 照 上 述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要 求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人 体 不 会 造 成 影 响, 亦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通 过 以 上 方 法 处 理 处 置 后, 将 不 会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但 必 须 指 出 的 是,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前 在 厂 内 的 堆 放 贮 存 场 所 应 按 照 国 家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有 关 要 求 设 置, 避 免 其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处 置 和 利 用,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减 至 最 小 程 度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9

165 6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正 面 影 响 分 析 江 苏 华 盛 依 托 先 进 的 管 理 经 验 和 科 学 技 术, 锂 电 池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产 品 已 占 据 市 场 主 导 地 位 锂 离 子 电 池 具 有 比 能 量 高 比 功 率 大 使 用 寿 命 长 工 作 范 围 宽 等 特 点, 已 经 应 广 泛 应 用 于 纯 电 动 汽 车 (EV) 及 混 合 电 动 汽 车 (HEV)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中 3C 应 用 领 域 分 布 式 发 电 及 微 网 型 储 能 领 域, 或 在 上 述 领 域 逐 步 替 代 其 他 形 式 的 电 池, 所 占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增 长 在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解 液 中 添 加 少 量 添 加 剂 可 有 效 提 高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比 热 容 及 循 环 稳 定 性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需 求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锂 电 池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需 求 量 也 快 速 增 长 长 园 华 盛 化 工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财 务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长 园 华 盛 化 工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经 济 的 发 展 及 企 业 产 品 结 构 的 调 整, 同 时 为 该 公 司 提 供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提 升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创 造 了 条 件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要 一 批 建 筑 施 工 队 伍 和 大 量 建 筑 工 人, 能 够 为 当 地 富 余 劳 动 力 提 供 合 适 的 就 业 机 会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可 提 供 一 定 的 就 业 岗 位, 对 缓 解 当 地 社 会 就 业 压 力 有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员 工 进 入 企 业 后 不 仅 拥 有 可 观 稳 定 的 收 入, 而 且 通 过 企 业 的 教 育 与 培 训 可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技 术 人 才 的 研 发 能 力, 提 高 加 工 操 作 人 员 的 操 作 技 能, 使 其 拥 有 更 多 的 上 升 空 间, 为 今 后 收 入 的 进 一 步 增 长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与 此 同 时, 项 目 建 设 利 于 产 业 链 中 的 上 下 游 企 业 携 手 共 进, 利 于 配 套 的 第 三 产 业 的 互 动, 将 间 接 提 供 更 广 泛 的 就 业 机 会 因 而, 无 论 从 当 前 与 长 远 看, 项 目 对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就 业 和 收 入 均 有 积 极 作 用 项 目 建 成 后 能 够 为 当 地 居 民 提 供 优 质 的 就 业 岗 位, 提 高 当 地 的 劳 动 力 素 质, 从 而 增 加 他 们 的 劳 动 收 入 ; 项 目 运 营 后 缴 纳 的 税 收, 反 哺 开 发 区 内 各 项 配 套 设 施 和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对 加 快 区 域 建 设 有 实 质 性 的 奉 献 项 目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期 内, 虽 然 会 增 加 一 部 分 流 动 人 口, 但 是 由 于 厂 区 远 离 居 民 区, 所 以 对 居 民 区 的 安 全 不 会 造 成 影 响, 对 社 会 安 全 造 成 的 影 响 也 很 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0

166 项 目 在 建 设 与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当 地 的 供 水 供 电 交 通 通 讯 污 水 处 理 等 基 础 设 施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营, 将 促 进 当 地 交 通 物 流 通 讯 信 息 餐 饮 等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促 进 城 市 化 进 程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当 地 社 会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具 有 明 显 的 推 动 和 示 范 作 用,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6.2 负 面 影 响 及 对 策 本 项 目 为 化 工 项 目, 而 环 境 问 题 是 化 工 企 业 面 临 的 一 个 重 要 问 题, 也 是 公 众 最 为 关 心 的 问 题, 尤 其 是 在 生 产 及 储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毒 有 害 的 化 学 物 质, 一 旦 泄 露, 将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对 当 地 的 居 民 造 成 伤 害 本 项 目 建 设 选 址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的 化 工 区 内 从 外 部 环 境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来 说, 本 项 目 远 离 居 民 区, 因 此 不 直 接 影 响 人 们 的 居 住 生 活 环 境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废 固 等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治 理 后, 排 放 的 废 气 废 水 废 固 将 符 合 国 家 各 项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另 外, 项 目 的 征 地 范 围 内, 居 民 拆 迁 已 完 成 该 项 目 的 稳 评 报 告 中, 基 础 组 织 的 意 见 是 :1 泰 兴 市 滨 江 镇 承 诺, 如 果 项 目 建 设 期 或 运 营 期 发 生 涉 稳 事 件, 滨 江 镇 将 协 调 指 导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处 置 工 作 ;2 泰 兴 市 滨 江 镇 过 船 村 承 诺,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船 村 表 态 完 全 支 持, 并 配 合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保 障 绝 不 出 现 因 拆 迁 征 地 引 起 的 社 会 不 稳 定 事 件 发 生 项 目 稳 评 单 位 的 意 见 是 :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的 建 设, 项 目 风 险 在 经 过 有 效 的 防 险 措 施 后,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低, 满 足 合 法 性 合 理 性 可 行 性 可 控 性 的 要 求 ; 本 项 目 通 过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降 低 风 险 措 施 后, 评 估 该 项 目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为 低 风 险, 可 以 实 施 项 目 稳 评 通 过 了 泰 兴 市 维 稳 办 的 备 案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当 地 社 会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具 有 明 显 的 推 动 和 示 范 作 用,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同 时 长 园 华 盛 化 工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在 采 取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可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项 目 建 设 的 负 面 社 会 影 响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1

167 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88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拟 通 过 本 项 目 中 物 质 危 险 性 分 析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划 分 评 价 等 级, 识 别 项 目 中 的 潜 在 危 险 源 并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7.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评 价 目 的 通 过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对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发 生 的 可 预 测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或 突 发 事 件 产 生 的 新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评 价 重 点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的 重 点 为 预 测 和 防 护 事 故 引 起 的 对 厂 界 外 人 群 的 伤 害 环 境 质 量 的 恶 化 及 对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与 安 全 评 价 的 主 要 区 别 为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关 注 点 是 事 故 对 厂 ( 场 ) 界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基 于 环 境 风 险 与 安 全 风 险 一 般 具 有 相 同 的 事 故 源, 故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可 利 用 安 全 评 价 数 据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可 与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预 案 一 并 考 虑 7.2 风 险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对 象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所 涉 及 物 质 受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其 中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包 括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及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等 ;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包 括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燃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三 废 污 染 物 火 灾 和 爆 炸 等 伴 生 / 次 生 的 危 险 物 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2

168 7.2.1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识 别 本 项 目 包 括 氯 化 合 成 和 精 馏 等 主 要 装 置 区, 有 各 类 反 应 釜 和 蒸 馏 装 置 各 装 置 反 应 过 程 中 的 温 度 压 力 工 作 介 质 等 工 艺 参 数 见 表 表 工 艺 系 统 及 主 要 参 数 一 览 表 工 序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材 质 工 作 压 力 工 作 温 度 工 作 介 质 精 馏 精 馏 釜 2~8m 3 氯 化 工 段 氯 化 釜 10 m 3 不 锈 钢 常 压 或 者 负 压 60~180 搪 瓷 负 压 60~70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乙 胺 氯 气 碳 酸 乙 烯 酯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氯 硅 酸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氯 磺 酸 氨 基 磺 酸 二 氯 亚 砜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生 产 合 成 釜 20 m 3 搪 瓷 常 压 60~70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合 成 釜 20m 3 搪 瓷 常 压 90~120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釜 3~8 m 3 搪 瓷 常 压 60~130 由 表 中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 项 目 所 有 生 产 设 备 工 作 环 境 均 为 常 压 或 负 压, 其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性 较 小 根 据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的 危 险 性 及 数 量 进 行 比 较, 筛 选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乙 胺 作 为 发 生 泄 漏 和 火 灾 爆 炸 的 风 险 物 质 若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物 料 燃 烧 后 主 要 产 物 为 CO CO 2 等 气 体, 短 时 间 内, 会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鉴 于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评 价 在 安 全 评 价 范 畴 之 内,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价 储 罐 区 和 液 氯 库 物 质 发 生 泄 漏 对 环 境 构 成 的 风 险 重 大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对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和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对 液 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等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在 生 产 场 所 和 储 存 场 所 临 界 量 的 规 定 列 于 表 中 公 司 其 它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均 不 属 于 上 述 辨 识 标 准 中 的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表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临 界 量 标 准 名 称 贮 存 场 所,t 储 存 量,q 临 界 量,Q q/q 液 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合 计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3

169 某 评 价 项 目 功 能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的 数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规 定 的 临 界 量, 则 该 功 能 单 元 被 视 作 重 大 危 险 源 当 该 单 元 存 在 一 种 以 上 危 险 物 质 时, 有 下 列 公 式 : q 1 /Q 1 + q 2 /Q 2 + q n /Q n 1 式 中 : q 1 q 2 q 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 Q 2 Q 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临 界 量,t 如 果 该 单 元 的 多 种 并 存 危 险 物 质 满 足 上 式, 则 也 属 重 大 危 险 源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q 1 /Q 1 + q 2 /Q 2 + q n /Q n 为 大 于 1 因 此, 本 项 目 构 成 了 重 大 危 险 源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识 别 经 调 研, 本 项 目 5km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见 表 7.2-3,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距 项 目 的 相 对 位 置 见 图 类 别 大 气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保 护 对 象 名 称 与 项 目 拟 建 与 项 目 拟 建 地 地 方 位 距 离 (m) 规 模 滨 江 镇 殷 石 村 SW 1600 约 20 户 滨 江 镇 过 船 村 * E 500 约 300 人 滨 江 镇 老 镇 区 居 民 SSW 1400 约 9 户 滨 江 镇 老 镇 区 商 户 SSW 1400 约 30 户 滨 江 镇 蒋 港 村 NNE 2000 约 2300 人 滨 江 镇 龙 港 村 NNE 5000 约 1200 人 滨 江 镇 仁 寿 村 NEE 1500 约 450 人 滨 江 镇 石 桥 村 ESE 1500 约 3600 人 滨 江 镇 长 沟 村 NE 2500 约 1800 人 印 桥 小 区 ESE 2000 约 3000 人 滨 江 镇 中 港 村 ESE 2000 约 15 人 滨 江 镇 蒋 榨 村 S 3600 约 2600 人 滨 江 镇 卫 生 院 S 3000 约 30 人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ESE 3000 约 200 人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7.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级 别 应 依 据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并 考 虑 环 境 的 敏 感 程 度, 按 表 进 行 划 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4

170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划 分 标 准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7.2 章 节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结 果, 本 项 目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不 属 于 导 则 规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但 项 目 存 在 可 燃 易 燃 物 质, 并 且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故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级 等 级 为 一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一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源 点, 半 径 5 公 里 的 范 围 7.4 事 故 类 型 及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调 查 统 计 我 国 石 化 企 业 十 多 万 家, 生 产 化 工 产 品 五 万 多 种, 其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是 危 险 化 学 品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截 至 2010 年 底, 全 国 共 有 危 险 品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2.2 万 家, 生 产 7700 多 个 危 险 化 学 品 品 种, 重 大 事 故 时 有 发 生 2006~2010 年 全 国 共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490 起, 造 成 879 人 死 亡, 其 中 较 大 事 故 70 起, 死 亡 310 人 ; 重 大 事 故 5 起, 死 亡 96 人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可 分 为 灼 伤 火 灾 容 器 爆 炸 其 它 爆 炸 中 毒 与 窒 息 和 其 它 事 故, 各 类 事 故 中 爆 炸 事 故 ( 包 括 容 器 爆 炸 和 其 它 爆 炸 ) 中 毒 与 窒 息 事 故 较 多, 分 别 为 227 起 和 168 起,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47% 和 34%, 分 别 造 成 519 人 和 234 人 死 亡, 占 事 故 死 亡 人 数 的 59% 和 27%, 是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主 要 类 别 一 起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发 生, 其 原 因 往 往 是 复 杂 的 2006~2010 事 故 发 生 环 节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生 产 环 节 事 故 最 多, 死 亡 人 数 也 最 多, 分 别 占 事 故 总 数 和 总 死 亡 人 数 的 81% 和 83%, 这 与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流 程 长,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复 杂, 原 料 半 成 品 副 产 品 产 品 及 废 弃 物 大 部 分 具 有 危 险 特 性 有 关 事 故 原 因 可 分 为 管 理 原 因 人 的 失 误 ( 包 括 违 章 行 为 ) 设 备 设 施 的 缺 陷 环 境 方 面 的 原 因 ( 地 形 人 群 天 气 状 况 ) 等, 在 各 种 原 因 中 因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或 劳 动 纪 律 造 成 的 事 故 最 多,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35%, 导 致 的 人 员 伤 亡 最 为 严 重, 占 总 死 亡 人 数 的 35%; 其 次 为 因 设 备 设 施 工 具 附 件 有 缺 陷 造 成 的 事 故, 事 故 数 和 死 亡 人 数 分 别 占 总 数 的 16% 和 13%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5

171 根 据 世 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近 30 年 100 起 特 大 型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汇 编 (11 版 ) 统 计 国 外 发 生 的 损 失 超 过 1000 万 美 元 的 特 大 型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按 所 发 生 装 置 分 类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在 世 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中, 罐 区 事 故 最 高, 另 外 在 烃 类 的 加 工 及 输 送 的 装 置 事 故 发 生 率 也 比 较 高 对 这 些 装 置 和 设 施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应 进 行 重 点 防 范 表 起 特 大 事 故 按 装 置 统 计 比 例 表 装 置 类 别 罐 区 聚 乙 烯 等 塑 料 乙 烯 加 工 天 然 气 输 送 加 氢 催 化 气 分 乙 烯 烷 基 化 事 故 比 率 (%) 装 置 类 别 油 船 焦 化 溶 剂 脱 沥 青 蒸 馏 电 厂 合 成 氨 橡 胶 事 故 比 率 (%) 通 过 国 内 石 化 行 业 近 二 十 年 来 发 生 的 生 产 事 故 进 行 筛 选 调 查 和 统 计, 发 生 较 大 事 故 共 计 1019 例 其 中 与 储 运 系 统 有 关 的 共 计 90 例, 占 被 调 查 事 故 总 数 的 8.83% 事 故 调 查 和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表 国 内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储 运 系 统 事 故 调 查 统 计 表 事 故 影 响 人 身 伤 亡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跑 料 设 备 损 坏 案 例 数 17 例 21 例 47 例 5 例 比 例 18.9% 23.3% 52.2% 5.6% 事 故 原 因 违 章 / 误 操 作 设 备 设 计 案 例 数 76 例 11 例 3 例 比 例 84.4% 12.2% 3.4% 在 储 运 系 统 发 生 的 事 故 案 例 中,17 例 为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21 例 为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其 中 7 例 有 人 员 伤 亡 );47 例 为 泄 漏 跑 料 事 故 ;5 例 为 设 备 损 坏 事 故 从 事 故 类 型 来 看, 储 罐 泄 漏 跑 料 事 故 在 储 运 系 统 中 发 生 次 数 最 多 从 导 致 事 故 的 原 因 看, 有 76 例 是 由 于 违 章 或 误 操 作 造 成 的,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84.4% 这 些 违 章 或 误 操 作 的 直 接 原 因 是 生 产 管 理 混 乱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薄 弱 操 作 纪 律 松 懈 等 其 余 事 故 主 要 原 因 为 设 备 老 化 设 备 材 质 不 符 或 罐 区 和 罐 体 设 计 上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并 且 操 作 工 人 在 安 全 检 查 或 日 常 巡 检 过 程 中 未 能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造 成 的 近 几 年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842 起 各 类 事 故 类 型 统 计 分 析 结 果 详 见 表 7.4-3, 其 中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的 事 故 占 一 半 以 上, 其 次 是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和 生 产 事 故, 这 些 事 故 造 成 了 相 当 大 的 经 济 损 失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6

172 表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各 类 事 故 类 型 及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事 故 类 型 次 数 所 占 比 例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 人 身 事 故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设 备 事 故 生 产 事 故 交 通 事 故 总 计 针 对 近 几 年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116 次 主 要 事 故 的 原 因 统 计 分 析 结 果 详 见 表 7.4-4, 可 见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大 都 与 人 有 关, 包 括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操 作 违 反 纪 律, 技 术 素 质 差 设 备 管 理 不 善 或 者 有 缺 陷 等, 其 中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更 是 占 主 要 原 因 的 一 半 以 上, 因 此 降 低 事 故 发 生 的 几 率, 除 了 提 高 设 备 水 平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外, 还 需 要 完 善 公 司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并 通 过 培 训 增 强 员 工 的 环 境 安 全 意 识 表 国 内 主 要 化 工 事 故 原 因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主 要 事 故 原 因 出 现 次 数 所 占 百 分 比 (%) 1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设 备 缺 陷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缺 乏 不 懂 技 术 操 作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指 挥 失 误 设 计 缺 陷 缺 乏 现 场 检 查 原 料 质 量 控 制 不 严 格 操 作 失 灵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缺 陷 没 有 安 全 规 程 合 计 注 : 数 据 引 自 全 国 化 工 事 故 案 例 集 潜 在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事 件 树 分 析 为 进 一 步 分 析 企 业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危 险 事 故 及 其 源 项, 采 用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出 版 的 工 业 危 险 评 价 指 南 推 荐 的 事 件 树 方 法, 对 企 业 潜 在 的 危 害 事 故 进 行 分 析 针 对 危 险 单 元, 绘 制 了 两 个 相 应 的 事 件 树, 如 图 和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7

173 图 储 罐 系 统 事 件 树 示 意 图 图 反 应 系 统 事 件 树 示 意 图 事 件 树 分 析 表 明, 罐 槽 等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对 燃 爆 性 物 料 可 能 引 发 燃 爆 危 害 事 故, 而 对 有 毒 性 气 体, 则 造 成 毒 性 物 质 的 扩 散 污 染 事 故 ; 反 应 系 统 失 常 ( 设 备 破 裂 或 温 控 异 常 ) 也 有 可 能 引 发 爆 炸 燃 烧 和 有 毒 物 质 扩 散 污 染 环 境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源 项 主 要 事 故 类 型 及 其 概 率 的 确 定 本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及 其 发 生 频 率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8

174 表 主 要 事 故 类 型 及 其 概 率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可 能 的 事 故 事 故 后 果 发 生 频 率 估 计 1 容 器 物 理 爆 炸 物 料 泄 漏, 人 员 伤 亡, 后 果 十 分 严 重 次 / 年 2 容 器 化 学 爆 炸 物 料 泄 漏, 人 员 伤 亡, 后 果 十 分 严 重 次 / 年 3 设 备 腐 蚀 物 料 泄 漏, 后 果 较 严 重 10 次 / 年 4 泄 漏 中 毒 人 员 损 伤, 死 亡, 后 果 严 重 次 / 年 5 储 存 装 置 破 裂 突 爆 物 料 泄 漏, 后 果 严 重 10-4 次 / 年 6 冷 凝 回 收 系 统 故 障 尾 气 超 标 排 放, 后 果 较 严 重 0.1 次 / 年 7 降 膜 吸 收 塔 故 障 尾 气 超 标 排 放, 后 果 较 严 重 10-3 年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项 目 储 存 物 料 中 液 氯 毒 性 最 大, 如 其 阀 门 泄 漏 导 致 液 氯 外 泄, 其 发 生 的 影 响 也 最 大, 因 此 本 次 选 取 液 氯 泄 漏 作 为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查 表 可 知 其 发 生 概 率 为 次 / 年 泄 漏 量 其 采 用 液 氯 储 槽 储 存, 液 氯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迅 速 蒸 发 为 气 体, 液 氯 储 槽 裂 口 面 积 取 m 2,( 10mm 圆 形 裂 口 ) 则 其 泄 漏 速 度 为 2.22kg/s 7.5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可 知, 对 于 瞬 时 或 短 时 间 故 障, 采 取 下 述 变 天 条 件 下 多 烟 团 模 式 : C i w ' 2 i 2 i ( 2Q H e ( x xw ) ( y yw ) x, y,0, t w ) = exp( ) exp{ 3 / (2π ) σ σ σ 2σ 2σ 2σ 2 式 中 : C i w τ, eff y, eff z, eff x, eff ( x, y,0, t w ) 第 i 个 烟 团 在 tw 时 刻 在 点 (x,y,0) 产 生 的 地 面 浓 度 ; ' Q 烟 团 排 放 量 (mg), Q ' =Q t;q 为 释 放 率 (mg s-1), t 为 时 段 长 度 (s); σ τ, eff σ y, effσ z, eff x, eff y, eff 烟 团 在 w 时 段 沿 x y 和 z 方 向 的 等 效 扩 散 参 数 (m); i i x w 和 y w 第 w 时 段 结 束 时 第 i 烟 团 质 心 的 x 和 y 坐 标 各 个 烟 团 对 某 个 关 心 点 t 小 时 的 浓 度 贡 献,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C( x, y,0, z) = C 式 中 n 为 需 要 跟 踪 的 烟 团 数, 可 由 n i= 1 C ( x, y,0) i n n+ 1( x, y,0, t) f t i= 1 Ci ( x, y,0, ) 确 定, 这 里 假 设 每 30s 释 放 一 个 沿 团, 事 故 期 间 (30min) 共 释 放 15 个 烟 团 f 为 小 于 1 的 系 数 2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69

175 7.5.2 气 象 条 件 的 选 取 气 象 条 件 的 选 取 依 据 全 年 最 大 出 现 概 率 原 则 有 风 时 大 气 稳 定 度 取 D 类, 静 小 风 时 稳 定 度 取 F 类 ; 有 风 时 选 取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3.1m/s, 静 小 风 时 选 取 风 速 0.5m/s 预 测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及 分 析 见 表 表 事 故 状 况 下 液 氯 影 响 预 测 表 有 风,D 稳 定 度 静 小 风,E 稳 定 度 下 下 风 向 距 离,m 最 大 浓 度 及 出 现 时 刻 最 大 浓 度 及 出 现 时 刻 Min mg/nm3 min mg/nm 经 查 资 料 和 类 比 调 查, 液 氯 的 不 同 危 害 程 度 对 应 的 浓 度 阈 值 见 表 表 液 氯 的 不 同 危 害 对 应 的 浓 度 阈 值 液 氯 半 致 死 浓 度 工 作 场 所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浓 度 (mg/m 3 ) 由 表 可 知 当 液 氯 储 槽 发 生 泄 露 后,30 米 内 可 能 超 过 其 半 致 死 浓 度, 可 能 会 威 胁 到 人 的 生 命, 受 此 影 响 的 主 要 为 操 作 工 人, 影 响 人 数 约 为 5 人 风 险 值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风 险 值 ( 死 亡 / 年 )= 半 致 死 区 内 人 口 数 50%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出 现 不 利 气 象 的 概 率 由 表 可 见, 一 旦 发 生 上 述 液 氯 泄 漏 事 故, 风 险 值 见 表 7.5-3,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风 险 值 为 表 风 险 值 测 算 半 致 死 区 范 围 伤 亡 情 况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不 利 气 象 的 概 率 出 现 概 率 风 险 值 30 米 小 于 5 人 % 6.2% 目 前 化 工 行 业 的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为 /a 本 项 目 风 险 值 为 /a, 小 于 /a,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确 定,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0

176 7.6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对 照 江 苏 省 环 境 安 全 企 业 建 设 标 准 ( 试 行 ), 企 业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落 实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如 下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总 平 面 布 置 尽 量 因 地 制 宜, 使 装 置 和 设 施 紧 凑 布 置, 少 占 地, 节 约 投 资 ; 满 足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卫 生 等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为 生 产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 合 理 划 分 街 区, 力 求 工 艺 流 程 顺 畅, 工 艺 管 线 短 捷, 方 便 生 产 管 理 按 生 产 装 置 和 建 筑 物 的 类 别 和 耐 火 等 级 严 格 进 行 防 火 分 区, 满 足 防 火 间 距 和 安 全 疏 散 的 要 求 生 产 装 置 周 围 设 有 环 行 消 防 通 道, 满 足 消 防 车 通 行 需 要 消 防 措 施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内 建 有 完 善 的 消 防 措 施, 厂 区 工 业 用 水 水 源 由 位 于 沿 江 大 道 工 业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引 入, 给 水 引 水 管 管 径 为 DN150, 供 水 压 力 0.35MPa; 生 活 用 水 由 位 于 沿 江 大 道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引 入, 水 质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给 水 引 水 管 管 径 为 DN50, 供 水 压 力 0.25MPa 工 业 给 水 管 网 设 计 为 枝 状, 分 送 至 各 用 水 点, 供 消 防 循 环 水 池 补 充 水 生 产 用 水 消 防 水 池, 采 用 半 地 上 式 消 防 水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540m 3 项 目 设 计 消 防 水 量 为 35L/s, 其 容 积 基 本 满 足 4h 内 的 消 防 水 量 装 置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涉 及 生 产 装 置 物 料 多 为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属 于 防 火 防 爆 关 键 装 置 装 置 生 产 出 现 不 正 常 情 况, 如 误 操 作 设 备 故 障 仪 表 失 灵 公 用 系 统 故 障 等, 都 会 造 成 装 置 处 于 危 险 状 态 因 此, 装 置 除 实 现 DCS 计 算 器 集 散 控 制 外, 还 设 置 了 独 立 的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ESD), 对 主 要 工 艺 装 置 的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集 中 监 控 和 管 理 正 常 操 作 控 制 和 监 视 在 DCS 中 实 现, 非 正 常 和 事 故 状 态 下 启 动 ESD 紧 急 停 车 程 式, 从 而 确 保 关 键 设 备 或 生 产 装 置 处 于 安 全 状 态 下 罐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储 罐 区 防 火 堤 设 计 应 符 合 储 罐 区 防 火 堤 设 计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同 时 应 落 实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化 学 品 罐 区 安 全 管 理 的 通 知 ( 安 监 总 管 三 [2014]68 号 ) 和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计 管 理 的 通 知 ( 安 监 总 管 三 [2013]76 号 ) 文 中 可 燃 液 体 储 罐 按 单 罐 单 堤 设 置 防 火 堤 或 防 火 隔 堤 的 要 求 (2) 储 罐 的 抗 震 设 计 应 符 合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1

177 (3) 储 罐 区 防 腐 设 计 应 符 合 工 业 建 筑 防 腐 蚀 设 计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储 罐 管 道 输 送 泵 均 应 根 据 物 料 的 性 质 选 用 适 宜 的 防 腐 材 质 储 罐 外 壁 须 进 行 必 要 的 防 腐 处 理 定 期 进 行 壁 厚 测 试, 防 止 腐 蚀 穿 孔 造 成 突 发 泄 漏 事 故 ; (4) 储 罐 必 须 罐 体 完 好, 不 渗 不 漏, 罐 座 正 立 坚 固 ; (5) 严 格 把 好 储 罐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关, 确 保 储 罐 的 材 质 焊 接 安 装 质 量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6) 储 罐 灌 装 系 数 应 严 格 控 制 在 设 计 规 定 值 下, 不 得 超 装 储 罐 顶 部 设 置 液 位 远 传 装 置, 防 止 液 位 失 真 溢 罐 发 生 ; (7) 可 燃 液 体 储 罐 应 设 置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液 位 计 温 度 计, 贮 罐 的 安 全 设 施 要 齐 全, 氮 封 完 好 所 有 储 罐 的 金 属 本 体 管 道 泵 机 均 应 可 靠 接 地, 运 输 车 辆 卸 料 区 应 设 置 等 电 位 静 电 接 地 端 子, 确 保 运 输 车 辆 先 接 地 后 卸 料 建 议 罐 区 入 口 处 设 人 体 静 电 导 除 装 置, 罐 区 地 面 应 采 用 能 导 除 静 电 的 不 发 火 地 面, 罐 区 应 采 取 防 雷 击 保 护 设 计 措 施 ; (8) 储 罐 系 统 运 行 时, 不 准 敲 击, 不 准 带 压 修 理 和 紧 固, 不 得 超 压 ; 管 道 阀 门 和 水 封 装 置 冻 结 时, 只 能 用 热 水 或 蒸 汽 加 热 解 冻, 严 禁 使 用 明 火 烘 烤 ; 物 料 运 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由 于 公 司 大 部 分 原 料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的 特 性,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具 有 较 大 的 危 险 性, 因 此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小 心 谨 慎, 尽 量 委 托 有 运 输 资 质 和 经 验 的 运 输 单 位 承 担, 确 保 安 全 为 此 应 采 取 如 下 运 输 管 理 措 施 : ⑴ 合 理 规 划 运 输 时 间, 避 免 在 车 流 和 人 流 高 峰 时 间 运 输 ⑵ 特 殊 物 料 ( 如 液 氯 ) 的 装 运 应 做 到 定 车 定 人 定 车 就 是 要 使 用 危 险 品 专 用 运 输 车 辆, 定 人 就 是 应 有 经 过 培 训 的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驾 驶 装 卸 等 工 作, 从 人 员 上 保 障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⑶ 各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明 显 位 置 应 有 按 规 定 的 危 险 物 品 标 志 ⑷ 在 各 物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一 旦 发 生 意 外, 在 采 取 紧 急 处 理 的 同 时, 迅 速 报 告 公 安 机 关 和 环 保 等 有 关 部 门, 必 要 时 疏 散 群 众, 防 止 事 态 进 一 步 扩 大, 并 积 极 协 助 公 安 交 通 和 消 防 人 员 抢 救 伤 者 和 物 资, 使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⑸ 应 对 各 运 输 车 辆 定 期 维 护 和 检 修, 防 患 于 未 然, 保 持 车 辆 在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态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2

178 7.6.6 废 气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设 施 有 连 锁 控 制 装 置, 当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断 电 或 者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时, 其 所 在 生 产 装 置 将 不 能 开 启, 或 者 执 行 应 急 停 车 程 序, 避 免 废 气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 同 时 吸 收 液 将 自 动 在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中 沉 降 形 成 液 封, 将 未 处 理 的 废 气 封 闭 在 废 气 管 道 中 避 免 和 减 轻 事 故 废 气 的 排 放 同 时 企 业 尽 可 能 为 关 键 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和 氯 气 应 急 喷 淋 吸 收 系 统 配 备 可 靠 的 双 回 路 供 电, 确 保 应 急 状 态 下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可 靠 和 稳 定 液 氯 储 槽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在 液 氯 储 槽 区 中 安 装 漏 氯 报 警 仪, 同 时 在 液 氯 集 中 存 放 区 中 加 装 氯 气 吸 收 装 置, 防 止 液 氯 储 槽 中 出 现 泄 漏 造 成 系 列 的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当 有 氯 气 泄 漏 时, 安 装 在 氯 库 中 的 漏 氯 报 警 仪 开 始 报 警, 并 将 漏 氯 信 号 传 递 到 DQ-S(D) 型 泄 氯 吸 收 安 全 装 置, 装 置 自 动 运 行 ; 本 装 置 由 串 联 的 双 塔 组 成, 具 有 多 级 吸 收 功 能, 能 确 保 将 泄 漏 出 来 的 氯 气 及 时 吸 收, 并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此 外, 建 设 单 位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应 满 足 以 下 液 氯 储 槽 使 用 规 定 : 液 氯 贮 槽 计 量 槽 等 压 力 容 器 的 制 造 验 收 和 检 验 应 符 合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的 规 定 ; 检 修 应 符 合 化 工 中 低 压 容 器 维 护 检 修 规 程 的 规 定 ; 使 用 液 氯 罐 车, 必 须 执 行 化 学 工 业 部 颁 发 的 液 化 气 体 铁 路 罐 车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有 关 规 定 ; 运 输 液 氯, 必 须 执 行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严 格 执 行 氯 气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时 排 除 泄 漏 和 设 备 隐 患, 保 证 系 统 处 于 正 常 状 态 ; 氯 气 泄 漏 时, 现 场 负 责 人 应 立 即 组 织 抢 修, 撤 离 无 关 人 员, 抢 救 中 毒 者 抢 修 救 护 人 员 必 须 佩 带 有 效 防 护 面 具 ; 抢 修 中 应 利 用 现 场 机 械 通 风 设 施 和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等, 降 低 氯 气 污 染 程 度 ; 当 液 氯 储 槽 发 生 泄 漏 时, 外 场 立 即 开 启 应 急 风 机, 穿 着 防 化 服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的 抢 险 人 员 进 入 液 氯 贮 槽 区 内 将 抽 空 软 管 接 至 泄 漏 处, 抽 空 泄 漏 的 氯 气 立 即 关 进 氯 阀 平 衡 阀, 利 用 真 空 槽 进 行 倒 槽 作 业 观 察 泄 漏 管 道 渗 漏 情 况, 用 浸 水 的 纱 头 放 在 泄 漏 处, 利 用 液 氯 气 化 吸 收 热 量, 让 其 结 成 冰, 延 缓 泄 漏 对 较 明 显 的 漏 点 可 用 抱 箍 或 竹 签 堵 漏 防 护 用 品 应 定 期 检 查, 定 期 更 换 ; 生 产 使 用 贮 存 岗 位 必 须 配 备 两 套 以 上 的 隔 离 式 面 具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每 人 配 备 一 套 过 滤 式 面 具, 并 定 期 检 查, 以 防 失 效 ; 生 产 使 用 贮 存 现 场 应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药 品, 吸 氯 者 应 迅 速 撤 离 现 场, 严 重 时 及 时 送 医 院 治 疗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3

179 7.6.8 防 止 事 故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体 系 及 措 施 一 防 止 事 故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体 系 防 止 事 故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体 系 主 要 包 括 : 建 立 环 境 安 全 保 障 系 统 ; 建 立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特 征 污 染 的 常 规 监 测 系 统, 该 监 测 系 统 与 各 装 置 监 测 联 网, 且 同 时 具 有 事 故 监 测 报 警 功 能 ; 建 立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自 动 监 测 报 警 和 控 制 系 统 ; 配 备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设 施 和 人 员 ; 配 备 事 故 救 护 器 材 和 物 质 二 防 止 事 故 次 生 / 伴 生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部 分 化 学 品 ( 如 二 氯 亚 砜 等 ) 在 泄 漏 和 火 灾 爆 炸 过 程 中 遇 水 或 热 会 有 伴 生 和 次 生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导 致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伴 生 次 生 危 害 针 对 伴 生 次 生 危 害, 应 制 定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三 防 止 事 故 气 态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措 施 依 靠 各 装 置 就 地 防 止 事 故 气 态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 调 动 全 部 资 源 从 区 域 防 止 事 故 气 态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四 防 止 事 故 液 态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措 施 1 防 止 事 故 污 水 向 环 境 转 移 防 范 体 系 及 措 施 从 项 目 总 体 出 发, 建 立 完 善 的 生 产 废 水 清 净 下 水 雨 水 ( 初 后 期 )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等 切 换 排 放 系 统, 分 三 级 把 关, 防 止 事 故 污 水 向 环 境 转 移 一 级 : 装 置 和 贮 罐 相 关 地 面 均 要 求 设 立 围 堰, 围 堰 高 度 不 低 于 30cm; 对 装 置 或 贮 罐 相 关 地 面 围 堰 周 围 设 立 排 水 沟, 在 排 口 设 立 正 常 排 放 和 事 故 排 放 切 换 闸 门, 将 含 污 染 物 的 事 故 消 防 水 切 换 至 事 故 应 急 池 二 级 : 装 置 区 设 立 生 产 废 水 清 净 下 水 雨 水 ( 初 期 后 期 及 其 切 换 ) 和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系 统, 污 - 污 分 流 和 事 故 切 换 系 统 ; 对 该 消 防 水 含 物 料 浓 度 高 的 进 行 回 收 物 料, 并 作 相 应 的 处 理 三 级 : 设 事 故 应 急 池, 作 为 装 置 事 故 消 防 水 排 水 的 把 关 设 施 事 故 应 急 池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逐 步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防 止 冲 击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尾 水 设 监 流 池 和 设 回 流 阀, 当 处 理 尾 水 不 合 格 时 回 流 至 调 节 池, 进 行 再 处 理,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通 过 以 上 把 关 设 施, 建 立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接 受 系 统 : 围 堰 池 装 置 事 故 池 事 故 应 急 池 事 故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4

180 2 事 故 应 急 池 的 容 积 根 据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 ), 以 及 中 国 石 化 安 环 [2006]10 号 关 于 印 发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点 ( 试 行 ) 的 通 知 及 水 体 污 染 防 控 紧 急 措 施 设 计 导 则, 来 确 定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容 量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 ), 则 进 一 步 以 企 业 标 准 的 方 式 明 确 规 定 了 应 急 事 故 池 容 积 的 确 定 方 法 其 计 算 方 法 一 致,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V 总 = (V 1 + V 2 - V 3 )max + V 4 + V 5 注 :( V 1 + V 2 - V 3 )max 是 指 对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不 同 罐 组 或 装 置 分 别 计 算 V 1 + V 2 - V 3, 取 其 中 最 大 值 V 1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个 罐 组 或 一 套 装 置 的 物 料 量 注 : 储 存 相 同 物 料 的 罐 组 按 一 个 最 大 储 罐 计, 装 置 物 料 量 按 存 留 最 大 物 料 量 的 一 台 反 应 器 或 中 间 储 罐 计 ; V 2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消 防 水 量,m 3 ;V 2 = Q 消 t 消 Q 消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同 时 使 用 的 消 防 设 施 给 水 流 量,m 3 /h; t 消 消 防 设 施 对 应 的 设 计 消 防 历 时, 取 4h; V 3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他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m 3 ; V 5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m 3 ; V 5 =10qF q 降 雨 强 度,mm; 按 平 均 日 降 雨 量 ;q=q/n Q 年 平 均 降 雨 量,mm; n 年 平 均 降 雨 日 数 F 必 须 进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雨 水 汇 水 面 积,ha;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个 罐 组 或 一 套 装 置 的 物 料 量 V 1 约 为 150m 3 ; 一 次 消 防 废 水 量 V 2 约 为 504m 3 ; 本 项 目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他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 V 3 约 为 50m 3 ; 本 项 目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 V 4 约 为 50m 3 ; 本 项 目 装 置 区 面 积 为 6.9ha, 项 目 所 在 地 降 雨 强 度 为 11.5mm, 因 此 本 项 目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 V 5 约 为 132.4m 3 ; 根 据 上 述 计 算, 本 项 目 所 需 事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5

181 故 应 急 池 的 容 积 为 786.4m 3 本 项 目 拟 建 设 事 故 应 急 池 的 容 积 为 900m 3 3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接 受 和 处 理 系 统 制 定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防 控 措 施 预 案, 形 成 完 善 的 防 控 体 系 ; 结 合 全 厂 总 平 面 布 局 场 地 竖 向 道 路 及 排 水 系 统 现 状, 合 理 划 分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系 统 ; 合 理 设 置 事 故 废 水 截 流 系 统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 事 故 排 水 利 用 污 水 系 统 收 集, 排 放 采 用 密 闭 形 式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排 水 能 力 应 按 事 故 排 水 流 量 进 行 较 核 事 故 排 水 流 量 包 括 物 料 泄 漏 流 量 消 防 水 流 量 清 净 污 水 流 量 雨 水 流 量 等 事 故 排 水 储 存 : 设 置 能 够 储 存 事 故 排 水 的 储 存 设 施 储 存 设 施 包 括 事 故 池 事 故 罐 防 火 堤 内 或 围 堰 内 区 域 等 事 故 排 水 处 置 : 根 据 事 故 时 产 生 不 同 的 环 境 危 害 物 质, 制 定 合 理 的 后 处 理 措 施 7.7 突 发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90) 环 管 字 057 号 文 的 要 求, 通 过 对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评 价, 要 求 企 业 委 托 专 业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根 据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情 况 编 制 有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以 指 导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下 的 有 效 应 急 预 案 的 编 制 需 按 照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指 南 ( 环 办 [2010]10 号 ) 要 求 进 行, 相 关 内 容 阐 述 如 下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级 别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上 级 政 府 部 门 要 求 以 及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应 包 括 综 合 性 应 急 预 案 和 危 险 废 弃 物 单 项 应 急 预 案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严 重 性 和 紧 急 程 度, 依 据 其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程 度, 波 及 范 围 影 响 大 小, 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由 高 到 低 的 划 分 为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 级 )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 级 )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I 级 ) 三 个 级 别 (1)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 级, 即 园 区 级 ) 此 类 事 件 影 响 范 围 大 很 难 控 制, 后 果 严 重 且 难 以 预 料, 所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可 波 及 临 近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及 界 区 外 更 远 地 区, 需 在 厂 区 周 边 区 域 进 行 必 要 的 人 员 撤 离, 需 要 调 动 园 区 及 周 边 企 业 甚 至 地 区 或 市 级 力 量 进 行 救 援 (2)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 级, 即 厂 区 级 ) 此 类 事 件 的 影 响 可 波 及 公 司 内 部 其 他 装 置 或 公 用 设 施, 会 造 成 比 较 大 的 危 险 或 对 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6

182 命 环 境 和 财 产 有 潜 在 的 威 胁, 需 在 事 件 周 边 区 域 进 行 必 要 的 人 员 撤 离 事 件 也 可 能 会 传 播 并 影 响 到 厂 外, 但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必 要 时 可 能 需 要 调 动 园 区 或 周 边 企 业 的 力 量 (3)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I 级, 即 装 置 级 ) 此 类 事 件 的 影 响 局 限 在 公 司 内 部 某 一 个 应 急 计 划 区 ( 装 置 区 ) 之 内, 可 被 现 场 的 操 作 者 遏 制 和 控 制 在 该 区 域 内, 不 会 对 生 命 环 境 和 财 产 造 成 直 接 的 威 胁, 不 需 要 人 员 从 相 关 的 建 筑 物 或 紧 靠 的 室 外 区 域 撤 离 事 件 可 能 需 要 投 入 整 个 公 司 的 力 量 来 控 制, 但 影 响 不 会 扩 大 到 厂 区 之 外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公 司 需 成 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一 般 如 图 所 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信 息 流 向 见 图 总 指 挥 应 急 专 家 副 总 指 挥 警 戒 保 卫 组 抢 险 抢 险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环 境 保 护 组 事 后 恢 复 组 公 共 关 系 组 图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7

183 园 区 应 急 响 应 中 心 企 业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专 家 组 现 场 指 挥 信 息 流 各 应 急 小 组 命 令 流 图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指 挥 机 构 的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 (1) 日 常 工 作 指 挥 机 构 的 日 常 工 作 由 公 司 总 指 挥 负 责 环 境 保 护 组 承 担, 其 主 要 职 责 有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当 地 政 府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关 于 环 境 安 全 的 方 针 政 策 及 规 定 ; 组 织 制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组 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负 责 应 急 防 范 设 施 设 备 ( 如 堵 漏 器 材 应 急 监 测 仪 器 防 护 器 材 救 援 器 材 和 应 急 交 通 工 具 等 ) 的 配 置 ; 以 及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特 别 是 处 理 泄 漏 物 消 解 和 吸 收 污 染 物 的 化 学 品 物 资 的 储 备 ; 检 查 督 促 做 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督 促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及 时 消 除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跑 冒 滴 漏 ; 负 责 组 织 预 案 的 审 批 与 更 新 ; 负 责 组 织 外 部 评 审 ;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实 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的 培 训, 依 据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演 练, 向 周 边 企 业 居 民 点 提 供 公 司 有 关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特 性 救 援 知 识 等 宣 传 材 料 (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时 的 应 急 工 作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8

184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的 主 要 工 作 为 : 批 准 本 预 案 的 启 动 与 终 止 确 定 副 总 指 挥 人 员 协 调 事 件 现 场 有 关 工 作 负 责 应 急 队 伍 的 调 动 和 资 源 配 置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信 息 的 上 报 及 可 能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通 报 工 作 负 责 应 急 状 态 下 请 求 外 部 救 援 力 量 的 决 策 接 受 上 级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机 构 的 指 令 和 调 动, 协 助 事 件 的 处 理 ;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对 环 境 进 行 修 复 事 件 调 查 经 验 教 训 总 结 展 负 责 保 护 事 件 现 场 及 相 关 数 据 (3)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主 要 职 责 全 面 指 挥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应 急 响 应, 指 导 应 急 行 动, 密 切 注 意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发 负 责 下 达 公 司 预 警 和 预 警 解 除 指 令, 下 达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启 动 和 终 止 指 令 定 期 和 副 总 指 挥 沟 通, 持 续 和 指 挥 机 构 成 员 及 专 家 组 针 对 现 场 应 急 计 划 进 行 商 讨, 确 定 现 场 应 急 计 划 执 行 是 否 有 效 及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更 改, 如 对 其 他 工 艺 的 影 响 事 件 等 级 的 降 低 室 内 掩 蔽 等 向 政 府 报 告 或 请 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接 受 上 级 的 指 令 和 调 动 负 责 向 地 方 政 府 应 急 救 援 部 门 请 求 支 援, 向 协 助 应 急 单 位 请 求 增 派 应 急 力 量 实 时 调 整 现 场 救 援 力 量 ( 救 援 人 员 和 救 援 物 资 ) 组 成, 保 证 救 援 工 作 正 常 进 行 指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新 闻 发 言 人, 审 定 应 急 信 息 发 布 材 料 (4) 应 急 救 援 副 总 指 挥 主 要 职 责 接 受 总 指 挥 的 指 令, 负 责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工 作 协 助 总 指 挥, 评 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展 和 制 定 应 急 处 置 对 策 核 实 应 急 终 止 条 件, 请 示 总 指 挥 是 否 应 急 终 止 当 总 指 挥 不 在 公 司 时, 代 理 总 指 挥 指 导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分 级 响 应 机 制 针 对 不 同 级 别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应 急 响 应, 分 级 响 应 机 制 如 下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9

185 (1)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 级, 园 区 级 ) 全 面 报 警, 指 挥 机 构 发 出 紧 急 动 员 令, 协 调 一 切 人 员 和 器 材 设 备 药 品 等 急 救 物 资, 积 极 有 效 的 投 入 抢 修 抢 救 工 作, 首 先 保 证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 迅 速 向 园 区 以 至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迅 速 向 周 边 地 区 各 单 位 和 社 区 发 出 警 报, 向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直 接 请 求 支 援 (2)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 级, 厂 区 级 ) 由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负 责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并 向 园 区 管 委 会 报 告 由 公 司 总 指 挥 和 副 总 指 挥 全 权 负 责 指 挥 ; 必 要 时 园 区 管 委 会 派 出 专 人 进 行 现 场 指 挥, 组 织 疏 散 撤 离 和 防 救 工 作,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配 合 开 展 工 作 (3)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III 级, 装 置 级 ) 由 公 司 相 关 负 责 部 门 负 责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并 向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报 告 整 个 事 件 由 公 司 副 总 指 挥 各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全 权 负 责 处 置 操 作 : 主 要 由 副 总 指 挥 各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负 责 组 织 处 理, 并 向 公 司 总 指 挥 汇 报 在 积 极 组 织 抢 修 的 同 时, 应 根 据 风 向, 对 厂 区 范 围 内 主 要 受 影 响 部 门 及 时 联 系, 做 好 预 防 措 施 并 派 专 人 到 受 影 响 区 域 进 行 观 察 和 组 织 疏 导 临 时 撤 离 分 级 应 急 响 应 流 程 见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0

186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确 定 预 警 级 别 启 动 相 应 响 应 级 别 的 应 急 预 案 通 知 工 程 抢 险 警 戒 疏 散 应 急 机 构 交 通 管 制 医 疗 救 护 应 急 行 动 污 染 控 制 现 场 监 测 新 闻 发 布 事 态 控 制 Y 应 急 恢 复 N 扩 大 应 急 现 场 清 理 解 除 警 戒 应 急 终 止 善 后 处 理 事 故 调 查 应 急 响 应 措 施 图 分 级 应 急 响 应 流 程 图 现 场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响 应 原 则 (1)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事 件 所 在 区 域 的 操 作 人 员 应 立 即 组 织 抢 救, 防 止 事 件 蔓 延 扩 大, 尽 一 切 可 能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 在 抢 救 的 同 时 应 当 保 护 事 件 现 场 (2) 指 挥 机 构 在 接 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后, 公 司 副 总 指 挥 及 各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组 长 立 即 赶 赴 现 场, 与 此 同 时 指 挥 机 构 立 即 通 知 警 戒 保 卫 组 抢 险 救 援 组 环 境 保 护 组 和 后 勤 保 障 组 组 长 赶 赴 现 场 (3) 副 总 指 挥 听 从 总 指 挥 的 安 排, 并 实 时 向 总 指 挥 报 告, 直 至 被 上 级 或 园 区 救 援 部 门 接 管 副 总 指 挥 负 责 根 据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决 定 : 紧 急 救 护 切 断 物 料 装 置 停 车 请 求 外 部 援 助 与 外 界 保 持 联 系 疏 散 撤 离 现 场 人 员 实 行 局 部 交 通 管 制 保 护 事 件 现 场 等 (4) 所 有 人 员 都 应 无 条 件 听 从 副 总 指 挥 的 指 挥 安 排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1

187 危 险 区 的 隔 离 为 了 避 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影 响 的 扩 大, 有 利 于 事 件 的 应 急 救 援, 应 设 立 警 戒 区 域, 实 行 交 通 保 障 和 管 制 根 据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情 况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情 况, 由 警 戒 保 卫 组 负 责 确 定 警 戒 区 域 警 戒 区 域 划 分 为 危 险 区 和 安 全 区, 用 警 戒 绳 进 行 隔 离, 由 保 安 人 员 设 岗 负 责 警 戒, 严 格 控 制 危 险 区 人 员 和 车 辆 的 进 出, 所 有 进 出 的 人 员 和 车 辆 需 进 行 登 记,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入 内 通 常 情 况 少 量 不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泄 漏, 事 故 点 50~100 米 内 为 隔 离 区 ; 大 量 不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泄 漏, 事 故 点 150~200 米 内 为 隔 离 区 ; 少 量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泄 漏, 事 故 点 100~150 米 内 为 隔 离 区 ; 大 量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泄 漏, 事 故 点 200~300 米 内 为 隔 离 区 现 场 人 员 清 点 撤 离 的 方 式 及 安 置 地 点 应 急 总 指 挥 下 达 紧 急 撤 离 指 令 后, 除 应 急 响 应 人 员 外,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应 在 警 戒 保 卫 组 的 引 导 下, 按 照 既 定 的 紧 急 撤 离 路 线 就 近 撤 离 到 安 全 集 合 点, 由 警 戒 保 卫 组 人 员 负 责 清 点 人 数, 并 经 警 戒 保 卫 组 长 汇 总 后 上 报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在 警 戒 保 卫 组 人 员 未 达 现 场 的 情 况 下, 无 关 人 员 根 据 平 时 演 练 和 培 训, 按 照 既 定 的 紧 急 撤 离 路 线 自 行 撤 离 安 全 集 合 点 无 警 戒 保 卫 组 人 员 时, 警 戒 保 卫 组 组 长 指 定 专 人 进 行 人 数 的 清 点 直 到 警 戒 保 卫 组 人 员 到 达 现 场 组 织 无 关 人 员 撤 离 时 需 正 确 了 解 和 辩 识 现 场 危 险 情 况, 避 免 进 入 危 险 区 ; 如 处 于 泄 漏 源 下 风 向 时 应 向 其 侧 面 方 向 撤 离, 处 于 泄 漏 源 侧 面 时 应 向 其 上 风 方 向 撤 离 应 急 人 员 进 入 撤 离 事 件 现 场 的 条 件 方 法 当 现 场 出 现 大 量 泄 漏, 应 急 人 员 应 与 泄 漏 点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先 由 中 控 室 开 启 雨 淋 系 统, 并 关 闭 相 关 紧 急 切 断 阀, 应 急 人 员 方 可 从 上 风 向 快 速 进 入 事 件 现 场 进 入 现 场 的 应 急 人 员 需 配 带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器 具, 如 呼 吸 面 罩 和 防 化 服 等, 其 行 动 需 听 从 副 总 指 挥 和 各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组 长 的 要 求 当 应 急 总 指 挥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指 令 后, 应 急 人 员 方 可 携 带 应 急 设 施 有 序 撤 离 现 场 人 员 的 救 援 方 式 及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后, 在 外 部 医 疗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之 前, 现 场 和 周 围 人 员 应 正 确 判 断 事 件 现 场 的 各 种 情 况, 及 时 开 展 自 救 和 互 救 行 动 ; 将 伤 员 迅 速 转 移 到 安 全 区 域 抢 险 救 援 组 赶 到 事 件 现 场 后, 应 首 先 查 明 是 否 有 人 困 在 危 险 区 内, 以 最 快 速 度 抢 救 人 员, 然 后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组 织 应 急 处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2

188 保 持 安 全 通 道 的 畅 通,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在 路 口 导 引 救 护 车 和 医 疗 人 员 进 入 准 备 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调 度 及 物 资 保 障 供 应 程 序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有 权 调 动 公 司 内 所 有 应 急 队 伍 和 应 急 物 资 公 司 值 班 室 值 班 人 员 根 据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人 员 电 话 通 知 应 急 指 挥 人 员 到 应 急 响 应 控 制 中 心 集 合 各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组 长 电 话 联 系 小 组 成 员 到 公 司 特 定 地 点 集 合 后 勤 保 障 组 根 据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的 指 示 准 备 应 急 所 需 的 物 资, 若 物 资 物 资 缺 乏, 联 系 邻 近 企 业 资 源 调 配 使 用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 污 染 源 切 断 措 施 立 即 停 止 事 发 现 场 危 险 区 内 所 有 的 动 火 作 业, 注 意 避 免 过 猛 过 急 敲 打 等 不 规 范 的 动 作, 防 止 电 器 开 停 可 能 引 发 的 火 种 若 泄 漏 量 不 大, 有 产 生 液 体 喷 射 或 飞 溅, 人 能 近 前 时, 则 由 现 场 的 工 艺 人 员 做 好 必 要 防 护 的 情 况 下, 迅 速 果 断 切 断 一 切 物 料 的 控 制 阀 门, 阻 止 所 有 的 来 源, 而 后 关 紧 所 有 阀 门 或 控 制 住 泄 漏 后 进 行 善 后 处 理 若 泄 漏 量 很 大, 泄 漏 物 料 为 易 挥 发 物 质 物 质, 扩 散 蔓 延 很 快, 人 不 可 近 前, 则 应 由 专 门 的 工 程 抢 险 人 员 在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的 前 提 下, 迅 速 查 明 泄 漏 源 点, 切 断 源 头, 尽 最 大 努 力 切 断 相 连 的 有 关 阀 门 采 取 关 闭 根 部 阀 门, 堵 塞 等 措 施, 以 防 其 他 连 接 管 线 或 别 的 物 料 继 续 串 入 (2) 堵 漏 疏 转 措 施 因 泄 漏 导 致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后, 在 对 泄 漏 装 置 及 周 边 设 备 进 行 全 方 位 冷 却 的 同 时, 需 设 法 对 泄 漏 部 位 进 行 堵 漏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的 情 况 下, 利 用 专 用 的 铁 箍 和 密 封 用 带 捆 绑 紧 固 进 行 堵 漏, 不 能 控 制 泄 漏 的 情 况 下, 采 取 疏 转 的 方 法 将 罐 内 剩 余 物 料 转 入 其 他 容 器 或 储 罐 抢 险 救 援 组 在 进 行 堵 漏 疏 转 作 业 时 需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及 防 火 防 爆 事 项 若 公 司 难 以 自 行 堵 漏 或 通 过 疏 散 控 制 泄 漏 源 的 情 况 下, 由 公 司 指 挥 机 构 联 系 外 部 的 特 种 救 援 单 位 进 行 堵 漏 (3) 污 染 物 扩 散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在 厂 内 设 有 1 个 900m 3 的 应 急 池, 可 有 效 收 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消 防 废 水, 避 免 消 防 废 水 向 外 环 境 扩 散 而 污 染 外 部 水 体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3

189 发 生 大 量 泄 漏 时 需 停 止 任 何 排 水 作 业 并 关 闭 雨 水 排 入 外 环 境 的 阀 门 对 收 集 的 雨 水 进 行 取 样 分 析, 若 污 染 则 污 染 雨 水 作 为 事 故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不 外 排 公 司 在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所 在 储 罐 区 建 立 罐 区 围 堰, 泄 漏 的 物 料 可 在 围 堰 内 收 容, 不 会 扩 散 到 围 堰 外 对 于 火 灾 次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采 用 消 防 水 带 向 其 喷 射 雾 状 水, 稀 释 气 体 的 同 时 尽 可 能 加 速 气 体 向 高 空 安 全 地 扩 散 (4) 减 少 与 消 除 污 染 物 措 施 少 量 物 质 泄 漏 时, 根 据 物 质 的 性 质 选 择 吸 附 材 料 进 行 吸 收 ; 大 量 泄 漏 时, 根 据 物 质 的 性 质 采 用 防 爆 泵 或 耐 腐 蚀 泵 将 其 转 移 至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进 行 后 续 处 置 (5) 次 生 或 衍 生 污 染 的 消 除 措 施 消 防 废 水 事 故 废 水 经 应 急 池 收 集 后, 分 批 送 厂 内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接 管 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泄 漏 应 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吸 收 废 料 作 为 危 险 固 废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 堵 漏 和 封 堵 设 备 经 充 分 清 洗 后 重 复 使 用, 清 洗 废 水 收 集 后 作 为 事 故 废 水 处 理, 不 得 排 入 外 环 境 (6)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应 急 措 施 对 公 司 污 水 排 口 的 水 质 进 行 取 样 检 测, 禁 止 事 故 废 水 未 事 先 通 知 直 接 从 污 水 排 口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急 物 资 及 保 障 措 施 公 司 需 按 要 求 配 备 足 量 的 应 急 物 资, 应 急 物 资 的 种 类 通 常 包 括 急 救 物 资 个 人 防 护 器 材 消 防 器 材 环 境 监 测 设 备 应 急 通 讯 设 备 和 泄 漏 控 制 器 材 等 应 急 物 资 由 后 勤 保 障 组 负 责 日 常 的 管 理 维 护 和 保 养, 需 明 确 具 体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急 物 资 做 到 分 类 存 放 挂 牌 管 理 建 立 台 账 动 态 更 新 应 急 物 资 至 少 每 月 保 养 维 护 一 次, 并 做 好 登 记, 发 现 应 急 物 资 损 坏 破 损 以 及 功 能 达 不 到 要 求 的, 要 及 时 更 换, 确 保 应 急 物 资 的 种 类 数 量 满 足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需 求 应 急 物 资 由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统 一 调 配,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未 经 同 意 不 得 挪 用 应 急 物 资 的 调 拨 和 使 用 权 限 与 程 序 如 下 : (1) 应 急 物 资 的 调 配 和 使 用 权 限 当 有 以 下 情 况 发 生 时, 可 以 对 应 急 物 资 进 行 调 配 和 使 用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4

190 a. 公 司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需 要 启 动 相 应 响 应 级 别 的 应 急 预 案, 调 拨 和 使 用 应 急 物 资 进 行 抢 险 救 援 时 b. 接 到 园 区 管 委 会 或 园 区 环 保 局 要 求, 需 要 调 拨 应 急 物 资 协 助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抢 险 救 援 时 c.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认 为 需 要 调 配 和 使 用 应 急 物 资 时 (2) 应 急 物 资 的 调 配 和 使 用 程 序 a. 由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下 达 调 拨 和 使 用 应 急 物 资 的 命 令, 后 勤 保 障 组 负 责 人 安 排 专 人 将 所 需 的 应 急 物 资 出 库, 并 按 指 定 时 间 送 到 指 定 地 点 b. 应 急 物 资 出 库 后,10 天 内 应 补 齐 所 消 耗 的 应 急 物 资 公 司 内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不 能 满 足 应 急 需 要 时, 可 向 当 地 政 府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周 边 社 会 救 援 机 构 协 议 的 应 急 物 资 承 包 商 区 域 联 防 单 位 请 求 援 助, 调 拨 物 资 事 后 处 理 现 场 保 护 为 了 准 确 地 查 明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原 因 和 责 任, 在 采 取 恢 复 措 施 前 应 按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对 事 件 现 场 进 行 保 护 (1) 发 生 伤 亡 的 事 件 现 场 发 生 伤 亡 重 大 伤 亡 时, 公 司 应 迅 速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抢 救 伤 员, 防 止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扩 大, 并 认 真 保 护 事 件 现 场 在 调 查 组 未 进 入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前,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派 专 人 看 护 现 场, 任 何 人 不 得 擅 自 移 动 和 取 走 现 场 物 件 因 抢 救 人 员 和 国 家 财 产, 必 须 移 动 现 场 部 分 物 件 时, 必 须 设 置 标 志, 绘 制 事 件 现 场 图, 进 行 摄 影 或 录 像 并 详 细 说 明 清 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要 经 调 查 组 同 意 后 方 可 进 行 (2) 火 灾 的 事 件 现 场 火 灾 扑 灭 后,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当 立 即 安 排 对 火 灾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进 行 保 护, 接 受 调 查 组 调 查, 如 实 提 供 火 灾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情 况, 协 助 公 安 消 防 机 构 调 查 火 灾 原 因, 核 定 火 灾 损 失, 查 明 火 灾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责 任 未 经 公 安 消 防 机 构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清 理 火 灾 现 场 现 场 洗 消 在 撤 除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恢 复 正 常 生 产 秩 序 之 前,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该 组 织 对 事 件 现 场 进 行 洗 消, 但 发 生 伤 亡 的 事 件 现 场 和 火 灾 事 件 现 场 的 洗 消 工 作 必 须 得 到 调 查 组 的 同 意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5

191 方 可 进 行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现 场 的 洗 消 包 括 四 个 方 面 : (1) 大 气 污 染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可 能 对 周 围 区 域 的 大 气 造 成 污 染, 为 防 止 人 员 因 吸 入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影 响 身 体 健 康, 在 事 件 现 场 警 戒 撤 除 之 前,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该 对 大 气 的 质 量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监 测 分 析 该 项 工 作 由 应 环 境 保 护 组 负 责 落 实, 联 系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和 职 防 部 门 进 行 专 业 检 测 (2) 地 表 水 污 染 为 防 止 地 表 水 污 染 的 发 生,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及 时 与 相 关 监 测 单 位 联 系, 加 强 雨 水 / 清 下 水 的 排 放 口 的 监 测 工 作 (3)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污 染 若 泄 漏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已 经 污 染 了 局 部 土 壤, 应 对 被 污 染 的 土 壤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并 对 污 染 地 区 的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进 行 采 样 分 析, 根 据 分 析 结 果 决 定 进 一 步 的 处 理 对 策 (4) 事 件 损 毁 设 施 的 整 理 如 果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对 周 围 生 产 生 活 设 施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损 坏, 环 境 保 护 组 应 对 损 坏 的 设 施 进 行 必 要 的 整 理 或 隔 离, 防 止 出 现 意 外 伤 亡 事 件 损 毁 设 施 的 整 理 由 资 产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维 修 部 门 配 合 进 行 区 域 联 动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成 立 了 以 管 委 会 主 任 和 市 环 保 局 局 长 为 总 指 挥 管 委 会 副 主 任 为 副 总 指 挥,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党 政 办 公 室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消 防 中 队 社 会 事 业 办 规 划 建 设 办 财 政 办 等 相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的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该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下 设 : 应 急 处 置 办 公 室 环 境 应 急 监 察 组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组 环 境 应 急 互 助 队 环 境 安 全 专 家 咨 询 组 信 息 发 布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等 设 置 了 24 小 时 值 班 电 话 : 环 保 投 诉 举 报 值 班 电 话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还 配 备 应 急 指 挥 车 ( 装 载 有 卫 星 通 讯 系 统 车 载 摄 像 仪 ), 应 急 监 测 车 载 仪 器 设 备 应 急 通 讯 器 材 调 查 取 证 工 具 消 防 设 备 应 急 电 源 照 明 等 ; 设 置 了 应 急 材 料 仓 库, 储 备 常 用 的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应 急 材 料, 包 括 中 和 酸 碱 废 水 用 的 酸 碱 试 剂 污 水 处 理 用 的 吸 油 棉 颗 粒 活 性 炭 粉 末 活 性 炭 漂 白 粉 砂 土 等 当 企 业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且 难 以 控 制 影 响 到 厂 外 环 境 时, 需 要 向 园 区 应 急 指 挥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6

192 中 心 请 求 支 援, 由 园 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协 调 指 挥 外 部 应 急 救 援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企 业 进 行 应 急, 园 区 及 周 边 主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与 咨 询 机 构 见 下 表 表 园 区 及 周 边 主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及 咨 询 机 构 序 号 联 系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1 公 安 报 警 消 防 报 警 医 疗 急 救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泰 兴 市 安 监 局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应 急 中 心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环 监 大 队 泰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泰 兴 市 开 发 区 派 出 所 泰 兴 市 人 民 医 院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如 下 : (1)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液 氯 储 槽 泄 漏 事 故, 其 发 生 概 率 为 次 / 年 根 据 风 险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当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液 氯 储 槽 发 生 泄 露 后,30 米 内 可 能 超 过 其 半 致 死 浓 度, 可 能 会 威 胁 到 人 的 生 命, 受 此 影 响 的 主 要 为 操 作 工 人,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值 为 ( 死 亡 / 年 ), 小 于 目 前 化 工 行 业 的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为 /a, 属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2)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和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与 演 练 需 严 格 按 照 江 苏 省 环 境 安 全 企 业 建 设 标 准 ( 试 行 ) 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指 南 ( 环 办 [2010]10 号 ) 要 求 执 行 综 上 所 述, 在 采 取 一 系 列 总 图 布 置 及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消 防 措 施 监 控 预 警 措 施 装 置 区 和 罐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同 时,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处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7

193 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拟 建 项 目 对 三 废 治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为 : 首 先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资 源 能 源 的 利 用 率, 尽 可 能 消 除 或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 其 次, 对 必 须 排 放 的 三 废, 则 在 采 取 稳 妥 可 靠 适 宜 的 治 理 措 施, 保 证 达 标 排 放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采 取 能 够 对 三 废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的 处 理 措 施 8.1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由 节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内 容 介 绍, 拟 建 项 目 各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G 1-1 ), 合 成 不 凝 气 (G 1-2 ), 过 滤 尾 气 (G 1-3 G 2-2 ), 溶 剂 回 收 干 燥 尾 气 (G 1-4 G 2-3 G 3-4 ), MVR 和 盐 干 燥 尾 气 (G 1-5 G 1-6 G 2-4 G 2-5 G 3-2 G 3-5 G 3-6 ), 精 馏 不 凝 气 (G 1-7 G 2-6 ), 氟 化 不 凝 气 (G 2-1 ),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3 ),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不 凝 气 (G 3-7 G 3-8 ),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4 ) 和 焚 烧 炉 尾 气 吸 收 排 放 尾 气 (G 5 ) 拟 建 项 目 根 据 上 述 各 股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特 性, 分 别 选 择 了 相 应 适 宜 的 废 气 处 理 方 法, 以 使 处 理 后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兼 顾 源 头 控 制 和 综 合 利 用, 也 即 在 保 证 达 标 排 放 的 同 时, 尽 量 对 三 废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简 介 依 据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物 性 及 其 浓 度, 对 废 气 进 行 处 理 的 基 本 方 法 包 括 冷 凝 吸 收 吸 附 直 接 燃 烧 ( 也 即 高 温 焚 烧 ) 催 化 燃 烧 (1) 冷 凝 法 冷 凝 法 可 用 于 回 收 高 浓 度 和 冷 凝 温 度 较 高 的 有 机 物 蒸 汽, 以 及 汞 砷 磷 等 无 机 物, 通 常 用 于 高 浓 度 废 气 的 一 级 处 理 (2) 吸 收 法 吸 收 法 包 括 物 理 吸 收 和 化 学 吸 收 两 大 类, 是 采 用 溶 剂 吸 收 净 化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处 理 方 法, 可 用 于 净 化 含 有 SO 2 NOx HF HCl Cl 2 CO 2 等 酸 性 物 质,NH 3 NaOH Na 2 CO 3 等 碱 性 物 质, 粉 尘 以 及 多 种 有 机 成 份 等 污 染 物 的 废 气 ; 当 吸 收 剂 化 学 危 害 性 较 小 产 生 的 吸 收 液 较 易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处 理, 特 别 是 吸 收 剂 可 再 生 循 环 利 用 时, 该 法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越 性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8

194 (3) 吸 附 法 吸 附 法 主 要 是 采 用 活 性 炭 分 子 筛 活 性 氧 化 铝 等 物 质 净 化 废 气 中 低 浓 度 污 染 物 质, 并 可 用 于 选 择 性 浓 缩 回 收 废 气 中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组 分 及 其 它 污 染 物 (4) 直 接 燃 烧 法 ( 或 称 高 温 焚 烧 法 ) 直 接 燃 烧 法 ( 或 称 高 温 焚 烧 法 ) 通 常 用 于 净 化 含 有 有 机 可 燃 污 染 物 并 且 有 机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 也 即 具 有 较 高 热 值, 一 般 情 况 下 可 维 持 燃 烧 温 度 ) 的 连 续 排 放 废 气, 其 基 本 原 理 为 将 有 机 化 合 物 在 高 温 条 件 下 ( 大 于 800 ) 氧 化, 转 化 为 CO 2 和 水, 从 而 达 到 净 化 的 目 的, 同 时 还 可 回 收 利 用 污 染 物 燃 烧 产 生 的 能 量 (5) 催 化 燃 烧 法 催 化 燃 烧 法 是 将 含 有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废 气 在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在 相 对 较 低 温 度 下 (220~400 ) 将 废 气 中 有 机 物 氧 化 为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的 废 气 处 理 方 法 该 法 主 要 适 应 于 有 机 污 染 物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热 值 较 小 ( 但 一 般 也 要 求 能 维 持 催 化 反 应 的 温 度 ) 连 续 排 放 的 废 气 需 说 明 : 当 焚 烧 不 会 产 生 严 重 的 二 次 污 染 时, 直 接 燃 烧 法 和 催 化 燃 烧 法 具 有 去 除 效 率 高 不 会 产 生 废 水 和 固 废 等 二 次 污 染 物 的 优 点, 是 最 为 有 效 可 靠 的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G 1-1 G 1-1 ) 的 治 理 措 施 本 次 拟 建 的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G 1-1 G 1-1 ) 处 理 装 置 采 用 3 级 水 喷 淋 ( 降 膜 )+1 级 碱 液 喷 淋 ( 填 料 塔 ) 的 设 计 项 目 设 备 密 闭 性 好,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系 统 内 部 和 空 气 完 全 隔 绝, 由 反 应 釜 外 接 的 真 空 装 置 来 维 持 微 负 压 状 态,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由 引 风 机 从 反 应 釜 抽 出 后 接 入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其 结 构 示 意 图 如 图 图 氯 化 尾 气 吸 收 原 理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9

195 项 目 氯 化 废 气 处 理 采 用 串 联 的 4 塔 结 构, 并 利 用 HCl 和 Cl 2 在 水 中 不 同 的 溶 解 度 来 分 离 前 3 塔 为 降 膜 吸 收 塔, 采 用 清 水 喷 淋 吸 收 HCl, 后 1 塔 为 填 料 塔, 采 用 液 碱 吸 收 Cl 2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由 风 机 导 入 降 膜 吸 收 塔 内, 降 膜 吸 收 塔 采 用 3 级 降 膜 吸 收, 其 中 前 两 级 采 用 稀 盐 酸 吸 收, 第 三 级 采 用 清 水 吸 收, 并 通 过 装 置 的 自 动 控 制 调 节 喷 淋 用 水, 以 达 到 最 优 效 果, 最 终 一 级 降 膜 吸 收 得 到 吸 收 液 为 30% 的 盐 酸, 二 级 吸 收 塔 可 以 得 到 5% 盐 酸 整 个 过 程 有 装 置 自 动 控 制 喷 淋 量 的 用 量 已 达 到 最 好 的 吸 收 效 果 ; 氯 气 在 强 酸 条 件 下 不 被 水 吸 收 极 少 量 未 吸 附 的 HCl 和 Cl 2 进 入 后 续 的 填 料 塔 进 行 碱 液 喷 淋 吸 收, 碱 液 喷 淋 塔 由 填 料 段 喷 淋 段 和 除 雾 段 3 段 组 成, 废 气 从 塔 体 下 方 进 气 口 沿 切 向 进 入 净 化 塔, 在 通 风 机 的 动 力 作 用 下, 迅 速 充 满 进 气 段 空 间, 然 后 均 匀 地 通 过 均 流 段 上 升 到 填 料 吸 收 段 在 填 料 的 表 面 上, 气 相 中 Cl 2 与 液 相 中 液 碱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反 应 生 成 次 氯 酸 钠, 并 流 入 下 部 贮 液 槽 未 完 全 吸 收 的 废 气 继 续 上 升 进 入 喷 淋 段 在 喷 淋 段 中 吸 收 液 从 均 布 的 喷 嘴 高 速 喷 出, 形 成 无 数 细 小 雾 滴, 与 气 体 充 分 混 合 接 触, 继 续 吸 收, 塔 体 的 最 上 部 是 除 雾 段, 气 体 中 所 夹 的 吸 收 液 雾 滴 在 这 里 被 清 除 下 来, 经 过 处 理 后 的 洁 净 空 气 从 净 化 塔 上 端 排 气 管 排 入 大 气 该 装 置 自 动 化 程 度 较 高, 设 计 为 连 续 式 自 动 操 作, 其 自 动 检 测 吸 收 液 ph, 当 ph 高 于 或 者 低 于 最 佳 设 计 值 是 则 自 动 添 加 液 碱 或 者 清 水 以 确 保 其 具 有 良 好 的 吸 收 效 率 同 类 装 置 在 华 盛 现 有 厂 区 已 经 投 入 使 用 ( 目 前 采 用 3 塔 结 构,2 级 降 膜 +1 级 填 料 碱 液 喷 淋 ), 从 目 前 使 用 效 果 来 看 该 装 置 运 行 稳 定, 对 HCl 去 除 率 在 99.95% 以 上, 对 Cl 2 去 除 效 率 在 99.9% 以 上 本 次 根 据 副 产 品 的 要 求 和 产 品 产 能 上 进 行 了 升 级, 采 用 4 塔 结 构,3 级 降 膜 吸 收 +1 级 填 料 塔 碱 液 喷 淋, 对 HCl 和 Cl 2 有 了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该 装 置 运 行 更 为 可 靠 稳 定 其 对 HCl 设 计 去 除 效 率 在 99.9% 以 上, 对 Cl 2 设 计 去 除 效 率 在 99.9% 以 上, 尾 气 经 2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P 1 ) 排 放 合 成 不 凝 气 (G 1-2 ) 过 滤 尾 气 (G 1-3 ) 溶 剂 回 收 干 燥 尾 气 (G 1-4 G 2-3 G 3-4 ) MVR 和 盐 干 燥 尾 气 (G 1-5 G 1-6 G 2-4 G 2-5 G 3-2 G 3-5 G 3-6 ) 精 馏 不 凝 气 (G 1-7 ) 过 滤 尾 气 (G 2-2 )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不 凝 气 (G 3-7 G 3-8 ) 的 治 理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装 置 合 成 不 凝 气 (G 1-2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装 置 过 滤 尾 气 (G 1-3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不 凝 气 (G 1-7 ) MVR 和 盐 干 燥 尾 气 (G 1-5 G 1-6 G 2-4 G 2-5 G 3-2 G 3-5 G 3-6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装 置 过 滤 尾 气 (G 2-2 )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不 凝 气 (G 3-7 G 3-8 ) 十 二 股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0

196 二 氯 乙 烷 和 乙 腈 其 中 三 乙 胺 微 溶 于 水, 碳 酸 二 甲 酯 难 溶 于 水, 碳 酸 二 乙 酯 不 溶 于 水, 二 氯 甲 烷 微 溶 于 水 这 些 物 料 的 浓 度 较 低, 拟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方 法 进 行 处 置 活 性 炭 为 有 多 孔 结 构 和 对 气 体 蒸 汽 或 胶 态 固 体 有 强 大 吸 附 性 能 的 碳, 能 较 好 地 吸 附 臭 味 中 的 有 机 物 质 每 克 活 性 炭 的 总 表 面 积 可 达 800~2000m 2 其 比 重 约 1.9~2.1, 表 观 比 重 约 1.08~0.45, 含 炭 量 10~98%, 可 用 于 糖 液 油 脂 甘 油 醇 类 药 剂 等 的 脱 色 净 化, 溶 剂 的 回 收, 气 体 的 吸 收 分 离 和 提 纯, 化 学 合 成 的 催 化 剂 和 催 化 剂 载 体 等 活 性 炭 吸 附 气 体, 主 要 是 利 用 活 性 炭 的 吸 附 作 用, 因 为 吸 附 反 应 是 放 热 的 反 应, 因 此, 随 着 反 应 体 系 温 度 的 升 高, 活 性 炭 的 吸 附 容 量 就 会 随 之 逐 渐 降 低 企 业 拟 采 用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为 多 级 抽 屉 结 构, 每 级 设 计 填 充 量 为 400 公 斤 由 工 人 定 期 检 查, 如 发 现 最 后 一 级 活 性 炭 出 现 明 显 异 味, 则 说 明 第 1 级 已 吸 收 饱 和, 需 要 更 换 活 性 炭 更 换 采 用 梯 级 更 换, 即 将 原 第 2 级 吸 附 装 置 作 为 新 的 1 级, 逐 级 依 次 向 前 更 替, 新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罐 作 为 最 后 一 级, 以 此 来 保 证 活 性 炭 的 充 分 利 用 和 吸 附 效 率 根 据 目 前 张 家 港 华 盛 公 司 采 用 的 溧 阳 恒 源 活 性 碳 有 限 公 司 的 直 径 4.2mm 木 质 活 性 炭, 可 以 四 - 五 个 月 换 一 次, 用 并 联 双 活 性 炭 塔 切 换 吸 附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可 以 确 保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和 碳 酸 二 乙 酯 的 总 吸 附 去 除 效 率 在 95% 以 上, 可 以 保 证 废 气 稳 定 达 标, 因 此 经 过 以 上 处 理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制 定 标 准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气, 按 照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的 要 求 实 施 归 并, 具 体 为 : 废 气 G 1-2 G 1-3 G 1-4 G 1-5 G 1-6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2 ) 排 空 ; 精 馏 不 凝 气 (G 1-7 ) 单 独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3 ) 排 空 ; 废 气 G 2-1 G 2-2 G 2-3 G 2-4 G 2-5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4 ) 排 空 ;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不 凝 气 (G ) 独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7 ) 排 空 反 应 不 凝 气 (G 2-1 ) 精 馏 不 凝 气 (G 2-3 ) 的 处 置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中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装 置 反 应 不 凝 气 (G 2-1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不 凝 气 (G 2-3 ) 两 股 废 气 含 有 的 极 少 量 的 氟 化 氢 和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化 氢 为 强 腐 蚀 性 的 酸 性 气 体, 碳 酸 二 乙 酯 不 容 于 水, 拟 采 用 烧 碱 中 和 氟 化 氢 气 体, 氟 化 氢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100%, 接 着 再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方 法 吸 附 碳 酸 二 乙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95% 以 上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气, 按 照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的 要 求 实 施 归 并, 具 体 为 : 反 应 不 凝 气 (G 2-1 ) 和 过 滤 尾 气 (G 2-2 ) 等 废 气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4 ) 排 空 ; 精 馏 不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1

197 凝 气 (G 2-6 ) 单 独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5 ) 排 空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合 成 尾 气 (G 3-2 ) 处 置 措 施 1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主 要 成 分 是 酸 洗 气 体 HCl 和 SO 2, 此 外 还 含 有 部 分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亚 砜 遇 水 中 分 解 为 亚 硫 酸 和 盐 酸 SO 2 HCl 为 酸 性 物 质, 易 与 碱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拟 采 取 一 级 碱 吸 收 装 置 进 行 处 理,SO 2 HCl 和 二 氯 亚 砜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9.9%, 经 处 理 后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能 够 达 标 2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2 )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主 要 成 分 是 酸 洗 气 体 HCl,HCl 易 溶 于 水, 拟 采 取 三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进 行 处 理,HCl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9%, 经 处 理 后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能 够 达 标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气, 按 照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的 要 求 实 施 归 并, 具 体 为 : 治 理 达 标 后 的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 和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2 ) 合 并 通 过 25 米 高 的 废 气 排 气 筒 (P 6 ) 排 空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4 ) 处 置 措 施 公 司 拟 采 用 化 学 洗 涤 法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进 行 处 理,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治 理, 除 臭 设 计 共 考 虑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高 浓 度 废 水 调 节 池 UASB 缺 氧 池 污 泥 池 处 理 单 元 五 个 除 臭 部 分, 处 理 臭 气 量 按 照 按 单 位 面 积 50m 3 /(m 2 h) 计 算, 处 理 风 量 约 为 :( ) 50=5315m 3 /h, 取 管 网 及 密 闭 系 统 漏 风 系 数 为 1.3, 则 处 理 气 量 为 6910m 3 /h 在 主 要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区 域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高 浓 度 废 水 调 节 池 UASB 缺 氧 池 污 泥 池 处 理 单 元 五 个 除 臭 部 分, 进 行 加 密 封 罩 密 封, 把 臭 气 源 局 部 或 整 体 密 闭, 使 臭 气 扩 散 被 限 制 在 密 闭 空 间 内, 并 使 罩 内 始 终 保 持 一 定 负 压, 防 止 污 染 物 外 逸 ; 使 臭 气 经 收 集 管 道 系 统 输 送 到 恶 臭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去 除 废 气 臭 味, 最 终 经 风 机 排 放 其 除 臭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污 水 站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风 机 引 至 酸 碱 喷 淋 塔 废 气 通 过 酸 液 喷 淋 塔 时 可 去 除 废 气 中 的 氨 等 碱 性 气 体, 通 过 碱 性 喷 淋 塔 时 可 去 除 废 气 中 的 硫 化 氢 等 酸 性 气 体 喷 淋 塔 处 理 后 的 气 体 进 入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经 活 性 炭 过 滤 吸 附, 去 除 废 气 中 的 低 浓 度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净 化 后 的 气 体 通 过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P 8 ) 排 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2

198 图 化 学 法 洗 涤 除 臭 工 艺 相 应 的 工 艺 设 备 清 单 见 表 表 污 水 厂 臭 气 处 理 装 置 工 艺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1 酸 液 喷 淋 塔 Φ ,FRP( 玻 璃 钢 ) 台 1 2 碱 液 喷 淋 塔 Φ ,FRP( 玻 璃 钢 ) 台 1 3 风 机 2500m3/h,1.2KPa,2.2Kw; 防 爆 电 机 台 1 4 水 泵 12.5m3/h,5m,0.55Kw, 不 锈 钢 台 1 5 水 泵 12.5m3/h,5m,0.55Kw, 碳 钢 台 1 6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Φ ,FRP( 玻 璃 钢 ) 台 1 7 酸 碱 液 储 存 罐 L2 W1 H1m,FRP( 玻 璃 钢 ) 台 1 8 管 道 阀 门 填 料 等 套 1 该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稳 定, 具 有 较 高 的 抗 冲 击 能 力 和 可 靠 性, 投 资 和 运 行 费 用 相 对 合 理, 处 理 后 的 各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到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根 据 方 案 厂 家 提 供 资 料, 该 工 程 已 经 成 功 应 用 于 多 个 恶 臭 治 理 措 施, 如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上 海 氯 碱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江 苏 兄 弟 维 生 素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华 兰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高 化 学 ( 江 苏 )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废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等,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因 此 该 组 合 工 艺 是 可 行 的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3

199 焚 烧 炉 尾 气 处 置 措 施 本 焚 烧 系 统 主 要 由 燃 烧 装 置 回 转 窑 二 次 燃 烧 室 ( 含 SNCR) 半 干 急 冷 塔 碱 液 配 置 槽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布 袋 除 尘 器 冷 却 塔 洗 涤 塔 排 风 机 送 风 机 烟 道 及 烟 囱 控 制 系 统 一 次 远 传 仪 表 组 成 烟 气 进 入 冷 却 塔, 在 高 强 度 喷 淋 冷 却 下 烟 气 温 度 降 至 85 左 右, 随 即 烟 气 进 入 喷 淋 洗 涤 塔, 循 环 泵 将 洗 涤 液 经 洗 涤 塔 内 的 雾 化 喷 嘴 送 入 塔 内, 溶 液 被 雾 化 器 雾 化 成 雾 滴, 均 匀 喷 洒 于 塔 内, 烟 气 与 洗 涤 液 相 互 接 触, 烟 气 中 残 留 的 粉 尘 物 质 吸 收 去 除, 最 后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烟 气 (G 5 ) 通 过 排 风 机 进 入 烟 囱 (P 9 ) 排 入 大 气 中 1 脱 硝 回 转 窑 燃 烧 器 采 用 标 准 型 低 氮 燃 烧 器, 二 次 室 燃 烧 器 采 用 非 标 燃 烧 器, 适 合 的 燃 烧 用 的 空 气, 以 一 定 的 旋 流 强 度 送 入, 一 方 面 保 证 废 液 燃 尽 ; 另 一 方 面 在 火 焰 周 围 形 成 氧 化 性 气 氛, 降 低 了 火 焰 温 度, 避 免 局 部 高 温 区 的 生 成, 降 低 了 NO X 的 浓 度, 也 对 防 止 结 焦 及 高 温 腐 蚀 非 常 有 利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脱 硝 :SNCR 脱 硝 区 燃 烧 后 段, 将 还 原 剂 氨 水 喷 入 1000 度 左 右 的 炉 膛 区 域, 在 高 温 下, 还 原 剂 迅 速 与 烟 气 中 的 NO X 进 行 还 原 反 应 生 成 氮 气 和 水 ; 原 理 如 下 : 4NH 3 + 4NO+ O 2 4N 2 +6H 2 O 4NH 3 + 2NO+ 2O 2 3N 2 +6H 2 O 8NH 3 + 6NO 2 7N 2 +12H 2 O 为 提 高 脱 硝 率,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温 度 最 佳 温 度 区 度, 当 温 度 超 过 此 温 度, 氨 容 易 直 接 被 氧 气 氧 化, 当 温 度 低 于 此 温 度, 氨 则 不 完 全 反 应, 或 造 成 氨 的 逃 逸 (2) 停 留 时 间 增 加 停 留 时 间, 还 原 反 应 进 行 的 比 较 完 全,NO X 脱 除 效 率 提 高, 本 项 目 脱 硝 停 留 时 间 设 计 在 1S 以 上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4

200 (3) 混 合 程 度 要 取 得 更 好 的 还 原 效 果, 还 原 剂 必 须 与 烟 气 分 散 和 混 合 均 匀, 由 于 氨 很 容 易 挥 发, 分 散 的 很 快, 选 用 高 效 雾 化 装 置, 在 压 缩 空 气 作 用 下 粒 径 小, 比 表 面 积 大, 角 度 合 理 使 还 原 剂 均 匀 分 布, 同 时 多 区 域 多 角 度 布 置 雾 化 器, 提 高 还 原 剂 和 烟 气 的 混 合 程 度, 提 高 脱 硝 效 率 (3)NH 3 /NO X 化 学 计 量 比 脱 除 1mol 的 NO X 需 要 消 耗 1mol 的 氨, 由 于 受 反 应 速 率 的 影 响, 要 提 高 脱 除 效 率 实 际 所 需 要 的 化 学 计 量 比 比 理 论 量 要 大 些, 但 逃 逸 的 氨 又 会 带 来 新 的 排 放 问 题, 本 方 案 控 制 计 量 比 低 于 1.05, 使 氨 的 利 用 率 达 到 95% 以 上, 并 在 脱 硝 适 合 的 温 度 范 围 内 提 高 脱 硝 区 温 度, 在 高 温 下, 可 发 生 氨 的 分 解 反 应 : 4NH 3 +3O 2 =2N 2 +6H 2 O 碱 洗 塔 对 氮 氧 化 物 的 吸 收 :NO 2 +NO+2NaOH=2NaNO 2 +H 2 O 2NO 2 +2NaOH=NaNO 3 +NaNO 2 +H 2 O 2 半 干 急 冷 塔 急 冷 塔 主 体 为 立 式 圆 筒 体, 外 胆 材 质 为 钢 板, 为 了 保 证 喷 入 塔 内 的 浆 液 完 全 蒸 发 防 止 浆 液 粘 壁 及 防 止 腐 蚀, 内 部 内 衬 防 腐 耐 高 温 浇 注 料, 延 长 设 备 的 使 用 寿 命 急 冷 塔 上 端 为 烟 气 入 口, 四 支 冷 却 液 雾 化 喷 枪 均 匀 布 置 在 上 锥 体 上 ; 使 用 的 耐 火 材 料 致 密 度 高, 能 经 受 高 温 烟 气 的 冲 刷, 在 高 温 下 热 线 性 变 形 小, 抵 抗 烟 气 中 的 酸 性 和 冷 却 液 的 碱 性, 内 层 轻 质 浇 筑 料 可 在 炉 内 保 温 蓄 热, 加 快 冷 却 液 的 汽 化, 具 有 吸 湿 性 采 用 的 冷 却 液 雾 化 喷 枪 是 靠 压 缩 空 气 完 成 雾 化 的, 其 结 构 为 内 部 混 合 式, 碱 液 与 压 缩 空 气 在 内 部 强 烈 混 合 后 从 喷 嘴 喷 出, 从 而 使 急 冷 液 雾 化 为 细 小 的 颗 粒, 与 烟 气 进 行 接 触 吸 收, 在 大 量 的 冷 却 碱 液 的 作 用 下 1 秒 内 急 速 降 低 至 200 度, 避 开 二 噁 英 生 成 段 为 降 低 露 点 腐 蚀, 急 冷 塔 严 格 控 制 下 段 温 度, 并 设 有 保 温 装 置, 确 保 温 度 在 露 点 温 度 以 上 3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除 酸 本 系 统 在 布 袋 除 尘 器 之 前 设 有 干 式 除 酸 及 二 噁 英 吸 收 装 置, 消 石 灰 和 活 性 炭 的 量 由 星 形 卸 料 装 置 根 据 酸 性 气 体 含 量 变 频 控 制 喷 射 量, 经 鲁 氏 风 机 的 高 风 压 低 风 量 喷 入 文 丘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5

201 里 反 应 器 中, 使 之 吸 收 烟 气 中 残 留 的 SOx HCl NOx 及 二 噁 英 等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在 低 温 (200 ) 下 二 噁 英 类 物 质 极 易 被 炭 石 灰 中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炭 石 灰 投 加 后 在 塔 中 同 烟 气 混 合, 进 行 初 步 吸 附, 然 后 混 合 均 匀 的 烟 气 进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活 性 炭 颗 粒 被 吸 附 到 滤 袋 表 面, 在 滤 袋 表 面 继 续 吸 附, 从 而 提 高 二 噁 英 类 物 质 的 去 除 效 率 4 布 袋 除 尘 器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脉 冲 式 高 效 袋 式 收 尘 器, 由 脉 冲 控 制 仪 设 定 清 灰 程 序 对 室 顶 脉 冲 阀 进 行 控 制, 收 尘 器 过 滤 含 尘 气 体 一 定 时 间 后 ( 或 阻 力 达 到 预 先 设 定 值 时 ), 脉 冲 清 灰 控 制 仪 就 发 出 信 号, 对 滤 袋 进 行 逐 步 脉 冲 清 灰 附 着 于 滤 袋 表 面 的 灰 尘 被 压 缩 空 气 冲 扫, 坠 入 灰 斗 布 袋 出 灰 吨 袋 收 集, 当 吨 袋 满 后 关 闭 出 灰 阀, 进 行 更 换 5 冷 却 塔 & 洗 涤 塔 烟 气 先 进 入 冷 却 塔, 降 低 烟 温 至 85 度, 再 进 入 喷 淋 洗 涤 塔 去 除 酸 性 气 体, 洗 涤 塔 循 环 液 中 加 入 氢 氧 化 钠,NaOH 加 药 泵 自 动 根 据 洗 涤 塔 底 部 洗 涤 液 PH 值 启 动, 使 酸 性 气 体 达 标 排 放 上 述 措 施, 使 得 焚 烧 过 程 满 足 烟 气 充 分 焚 烧 的 3T+1E 原 则, 即 保 证 足 够 的 温 度 (>1,100 ) 足 够 的 停 留 时 间 (>1,100 时 >2s) 足 够 的 扰 动 足 够 的 过 剩 氧 气 以 使 焚 烧 处 理 系 统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的 工 艺 技 术 要 求, 保 证 烟 气 中 的 有 机 物 充 分 分 解, 分 解 效 率 超 过 99.99%; 废 液 和 废 气 一 体 化 焚 烧 炉 处 理 后 的 烟 气 排 放 和 烟 囱 高 度 必 须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 净 化 后 的 气 体 通 过 3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P 9 ) 排 空 燃 烧 系 统 必 须 配 备 自 动 控 制 和 监 测 系 统, 在 线 显 示 运 行 工 况 和 尾 气 的 排 放 参 数, 并 能 够 自 动 反 馈, 对 有 关 的 主 要 工 艺 参 数 进 行 自 动 调 节 应 对 排 放 烟 气 中 的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污 染 因 子, 以 及 氧 CO CO 2 一 燃 室 和 二 燃 室 的 温 度 等 工 艺 指 标 实 行 在 线 监 测, 并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烟 气 黑 度 应 每 季 度 至 少 采 样 监 测 1 次 ; 二 噁 英 采 样 监 测 频 次 不 少 于 1 次 / 年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的 焚 烧 炉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参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6

202 8.1.2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的 措 施 : (1) 装 置 区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上 是 在 设 备 管 道 阀 门 法 兰 储 罐 等 连 接 而 成 的 密 闭 环 境 中 进 行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精 馏 不 凝 气 等 通 过 水 吸 收 塔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为 法 兰 等 连 接 部 位 极 少 量 泄 漏 和 采 取 上 述 控 制 措 施 后 的 呼 吸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设 备 先 进, 具 有 良 好 的 密 封 性 能 ;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的 各 种 泵 均 为 密 封 泵 ; 工 程 设 计 时 尽 量 减 少 法 兰 等 连 接 件 的 数 量 ; 在 项 目 投 运 后, 将 建 立 并 执 行 微 量 泄 漏 监 测 计 划 因 而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较 少 在 四 个 生 产 车 间, 中 间 体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分 别 集 中 通 过 各 自 车 间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再 排 空 在 VC 合 成 离 心 机 FEC 合 成 离 心 机 双 氟 代 三 合 一 过 滤 机 的 滤 饼 包 装 区 设 置 吸 风 罩, 通 入 各 自 的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排 空 (2) 储 罐 区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储 罐 区, 包 括 溶 剂 罐 区 和 酸 碱 罐 区 用 于 储 存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原 料 以 及 副 产 品 等 本 项 目 溶 剂 罐 区 储 罐 氯 磺 酸 和 氯 化 亚 砜 储 罐 氮 封, 其 它 罐 主 要 是 盐 酸 副 产 品 储 罐 因 无 法 采 用 氮 封 装 置, 因 而 在 罐 顶 装 有 真 空 管, 保 持 负 压, 管 子 与 氯 化 氢 吸 收 装 置 连 接, 盐 酸 进 出 物 料 所 产 生 的 酸 气 被 吸 收 处 理 拟 建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槽 车 装 卸 车 区, 用 于 将 槽 车 运 入 的 外 购 原 料 卸 入 储 罐 区 原 料 储 罐 ; 并 将 储 罐 区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装 车 外 售 为 减 少 装 卸 过 程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储 罐 装 卸 设 置 气 相 平 衡 管 ; 对 装 卸 车 辆 要 求 做 好 进 出 料 口 的 密 封 措 施 ; 储 罐 区 其 它 无 组 织 排 放 气 还 包 括 各 储 罐 少 量 小 呼 吸 排 放 气, 以 及 泵 法 兰 等 连 接 部 位 少 量 泄 漏 在 原 料 储 罐 区, 对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乙 烯 酯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六 个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集 中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后 再 排 空 对 副 产 盐 酸 次 氯 酸 钠 氯 磺 酸 氯 化 亚 砜 四 个 酸 性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呼 吸 阀, 排 空 管 道 通 过 水 封 后 再 排 空 (3) 污 水 处 理 站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厌 氧 + 好 氧 工 艺 对 本 项 目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拟 建 项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7

203 目 拟 对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高 浓 度 废 水 调 节 池 UASB 缺 氧 池 污 泥 池 处 理 单 元 五 个 装 置 加 盖,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管 道 依 次 通 入 酸 液 吸 收 塔 碱 液 吸 收 塔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去 除 氨 硫 化 氢 等 恶 臭 气 体, 净 化 后 排 空 此 外, 在 丙 类 固 体 仓 库 储 存 焚 烧 炉 产 生 的 固 废 及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的 区 域, 设 置 排 气 风 机, 收 集 送 入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吸 附 后 排 空 在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固 废 暂 存 库 保 持 微 负 压 状 态, 废 气 经 收 集 引 入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通 过 以 上 几 个 方 面 采 取 措 施, 提 高 了 生 产 装 置 密 闭 一 体 化 生 产 水 平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了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量 ; 以 及 避 免 或 减 少 了 厂 内 储 罐 区 和 生 产 装 置 区 中 间 储 罐 储 运 过 程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可 保 证 生 产 装 置 区 废 气 的 收 集 率 在 90% 以 上 符 合 苏 环 办 [2014]3 号 和 苏 环 办 [2013]197 号 中 关 于 企 业 应 采 用 连 续 化 自 动 化 密 闭 化 生 产 工 艺 替 代 间 歇 式 敞 开 式 生 产 工 艺, 减 少 物 料 与 外 界 接 触 频 率 以 及 规 范 液 体 物 料 储 存 沸 点 较 低 的 有 机 物 料 储 罐 需 设 置 保 温 并 配 置 氮 封 装 置, 装 卸 过 程 采 用 平 衡 管 技 术 等 的 规 定 同 类 企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对 比 本 项 目 在 张 家 港 的 企 业 废 气 治 理 后, 废 气 检 测 报 告 参 见 附 件 20 由 此 可 知,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由 于 设 备 工 艺 管 理 等 方 面 将 优 于 张 家 港 的 企 业,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也 能 确 保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废 气 收 集 及 排 气 筒 设 置 合 理 性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点 较 多, 在 生 产 线 相 应 废 气 产 生 点 均 设 有 废 气 收 集 设 施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着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要 求, 通 过 标 配 风 机, 准 确 控 制 废 气 处 理 量 此 外, 在 生 产 线 设 计 时, 应 进 行 详 细 风 量 风 管 压 力 余 量 及 阀 门 启 闭 计 算, 保 证 风 量 按 生 产 线 要 求 收 集 必 要 时, 应 在 生 产 线 设 置 小 型 风 机 正 压 排 风 至 主 风 管, 确 保 风 量 的 稳 定 性 排 气 筒 设 置 : 由 于 废 气 产 生 点 较 多, 不 适 合 将 单 股 废 气 单 独 处 理 排 放, 因 此 考 虑 在 废 气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收 集 及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尽 量 减 少 排 气 筒 的 设 置 本 项 目 共 设 9 根 排 气 筒, 分 别 排 放 氯 化 尾 气 合 成 尾 气 过 滤 尾 气 精 馏 尾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尾 气 和 焚 烧 炉 尾 气 本 项 目 焚 烧 炉 排 气 筒 高 度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表 1 标 准 ( 其 中 300< 焚 烧 量 <2000kg/h, 排 气 筒 最 低 允 许 高 度 35 米 ; 本 项 目 危 废 焚 烧 量 为 kg/h, 拟 排 气 筒 设 置 35 米 高 合 理 ) 综 合 分 析,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的 设 置 已 经 尽 可 能 考 虑 合 并 排 放 ( 见 表 8.1-4), 排 气 筒 设 置 合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8

204 排 气 筒 编 号 废 气 种 类 表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设 置 情 况 表 所 排 废 气 源 编 号 参 数 高 度 (m) 内 径 (mm) 排 放 温 度 ( ) P 1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G 1-1 G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尾 气 G 1-2 P 2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过 滤 尾 气 G 1-3 VC 干 燥 尾 气 G 1-4 氯 化 钠 MVR 蒸 发 尾 气 G 氯 化 钠 干 燥 尾 气 G 1-6 P 3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尾 气 G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尾 气 G 2-1 P 4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过 滤 尾 气 G 2-2 FEC 干 燥 尾 气 G 2-3 氯 化 钾 MVR 蒸 发 尾 气 G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2-5 P 5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尾 气 G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G 3-1 亚 硫 酸 钠 蒸 发 尾 气 G 3-2 P 6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G 3-2 干 燥 尾 气 G 3-4 MVR 蒸 发 尾 气 G 氯 化 钾 干 燥 尾 气 G 3-6 P 7 干 燥 尾 气 与 回 收 溶 剂 精 馏 精 馏 尾 气 G 3-7 G P 8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G P 9 焚 烧 装 置 排 放 尾 气 G 注 : 本 项 目 另 还 设 置 了 液 氯 仓 储 车 间 的 应 急 废 气 处 置 排 气 筒 8.2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及 评 述 厂 内 废 水 收 集 与 处 理 简 介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 1 工 艺 废 水 :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蒸 发 废 水 (W 1-1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分 层 废 水 (W 2-1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化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2-2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蒸 发 废 水 (W 2-3 )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2-4 )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碱 吸 收 废 水 (W 3-1 ) 氯 化 钾 精 制 废 水 (W 3-2 ) 2 焚 烧 炉 装 置 废 水 (W 4 ): 废 水 量 为 720t/a, 废 水 中 主 要 成 分 为 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9

205 3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 5 ): 本 项 目 的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为 450t/a 4 初 期 雨 水 (W 6 ): 本 项 目 的 初 期 雨 水 为 1500t/a 5 生 活 污 水 (W 7 ): 本 项 目 的 生 活 污 水 为 5355t/a 6 实 验 室 废 水 (W 8 ): 本 项 目 的 实 验 室 废 水 为 30t/a 拟 建 项 目 厂 内 建 设 生 产 废 水 ( 除 W 4 ) 和 生 活 废 水 收 集 与 排 放 系 统, 生 产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送 往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处 理, 监 测 满 足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往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排 放 长 江 焚 烧 炉 装 置 废 水 W 4 单 独 处 置 厂 内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及 其 可 靠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概 况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9-3,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规 模 按 80m 3 /d 进 行 设 计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工 艺 流 程 拟 建 项 目 拟 采 用 如 图 所 示 的 处 理 工 艺 对 本 项 目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图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工 艺 流 程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

206 废 水 处 理 的 工 艺 说 明 : 各 种 废 水 在 调 节 水 解 池 内 混 合 水 解 池 内 接 种 生 物 污 泥, 在 缺 氧 条 件 下 利 用 兼 氧 微 生 物 酶 反 应 的 水 解 酸 化 作 用, 将 废 水 中 的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和 稳 定 性 强 的 有 机 物 的 化 学 结 构 破 坏, 变 成 相 对 小 分 子 的 可 生 化 的 有 机 物, 部 分 有 机 物 降 解 为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将 三 乙 胺 转 化 为 易 降 解 的 含 氮 物 质, 降 低 废 水 COD 浓 度, 而 且 能 提 高 废 水 的 生 化 性 能, 为 后 续 反 应 创 造 更 好 的 条 件 调 节 水 解 池 出 水 由 泵 送 至 EGSB 反 应 器 ( 膨 胀 颗 粒 污 泥 床 ) 内 进 行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通 过 厌 氧 微 生 物 进 一 步 把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水 解 成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进 而 再 转 变 成 有 机 酸, 最 后 变 成 二 氧 化 碳 甲 烷 和 水, 达 到 降 低 废 水 COD 的 目 的 EGSB 出 水 COD 浓 度 已 大 为 降 低, 自 流 进 入 A/O 反 应 池, 通 过 向 池 内 通 入 空 气 进 行 曝 气, 利 用 池 内 活 性 污 泥 进 行 生 物 处 理, 使 生 化 出 水 的 COD 氨 氮 达 到 排 放 要 求 A/O 池 的 泥 水 混 合 液 自 流 进 二 沉 池, 在 二 沉 池 内 进 行 泥 水 分 离 二 沉 池 出 水 部 分 回 流 至 调 节 水 解 池, 其 余 的 接 市 政 管 网 二 沉 池 污 泥 自 流 至 A/O 池, 保 证 A/O 内 的 活 性 污 泥 浓 度, 少 量 剩 余 污 泥 自 流 到 污 泥 收 集 池 调 节 水 解 池 EGSB A/O 池 产 生 的 剩 余 活 性 污 泥 都 汇 集 到 污 泥 池, 由 泵 提 升 至 板 框 压 滤 机 进 行 污 泥 脱 水 处 理 污 泥 饼 进 行 焚 烧 处 置 各 构 筑 物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与 选 型 本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主 要 构 筑 物 有 : 废 水 收 集 池 调 节 水 解 池 EGSB 反 应 器 A/O 反 应 池 竖 流 沉 淀 池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废 气 吸 收 装 置 附 属 构 筑 物 等 各 构 筑 物 的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及 选 型 见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构 筑 物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一 览 表 序 号 主 要 构 筑 物 内 容 主 要 参 数 配 套 设 施 一 废 水 收 集 池 1 座 材 质 : 钢 筋 砼 结 构 形 式 : 半 地 下 式, 加 顶 盖 有 效 容 积 :90m³ 尺 寸 :L5 W3 H6.5m(-2.000~4.500) 型 式 : 自 吸 泵 型 号 :ZW 数 量 :2 台,1 用 1 备 运 行 工 况 流 量 :10m 3 /h 扬 程 :20m 功 率 :2.2kw 材 料 : 碳 钢 配 套 : 电 磁 流 量 计 1 台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

207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构 筑 物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一 览 表 ( 续 1) 序 号 主 要 构 筑 物 内 容 主 要 参 数 配 套 设 施 二 调 节 水 解 池 1 座 材 质 : 钢 筋 砼 结 构 形 式 : 半 地 下 式, 加 顶 盖 有 效 容 积 :390m³ 停 留 时 间 :90h 尺 寸 : L13 W5 H6.5m(-2.000~4.500m) 三 EGSB 反 应 器 1 台 结 构 : 筒 体 钢 结 构 防 腐, 布 水 装 置 三 相 分 离 器 沼 气 收 集 器 和 水 封 罐 等 成 套 结 构 EGSB 反 应 器 壁 上 设 置 不 同 高 度 的 污 泥 取 样 口, 随 时 对 厌 氧 污 泥 性 质 进 行 检 查 鉴 定, 确 保 厌 氧 系 统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在 不 同 的 高 度 上 设 置 排 泥 口, 可 以 灵 活 排 除 剩 余 污 泥 有 效 容 积 :380m³ 尺 寸 :Φ7 13m( m) 四 A/O 反 应 池 1 座 材 质 : 钢 筋 混 凝 土 形 式 : 半 地 下 式, 加 顶 盖 ; 包 括 搅 拌 器 曝 气 系 统 搅 拌 器 类 型 : 低 速 推 流 搅 拌 器 搅 拌 器 型 号 : QJB2.2/8-320/3-740/c 曝 气 形 式 : 采 用 微 孔 曝 气 器 曝 气 头 型 号 :HY-210 风 机 : 罗 茨 风 机 型 号 : CRB-80 有 效 容 积 :360m³ 尺 寸 : L10 W6 H6.5m(-2.000~4.500m) 搅 拌 器 设 计 参 数 : 功 率 :2.2kw 材 质 : 铸 铁 1 台 曝 气 系 统 设 计 参 数 : 所 需 空 气 压 力 :0.7MPa,180 套 风 机 设 计 参 数 : 风 量 :4.1m³/min 风 压 :0.70kg/cm 2 功 率 :11kw,2 台 (1 用 1 备 ) 泥 水 分 离 系 统 1 套 : 配 潜 水 搅 拌 机 : 类 型 : 低 速 推 流 搅 拌 器 型 号 : QJB2.2/8-320/3-740/c 功 率 :2.2kw; 材 质 : 铸 铁 数 量 :2 台 ; 配 提 升 泵 : 型 式 : 自 吸 泵 型 号 :ZW 数 量 :2 台,1 用 1 备 运 行 工 况 流 量 :10m 3 /h 扬 程 :20m 功 率 :2.2kw 材 料 : 碳 钢 配 套 : 电 磁 流 量 计 1 台 辅 助 设 备 : 循 环 泵 功 率 7.5kW 配 内 循 环 泵 : 型 式 : 自 吸 泵 型 号 :ZW ,2 台 运 行 工 况 : 流 量 :20m 3 /h 扬 程 :12m 功 率 :2.2kw, 材 料 : 碳 钢 提 升 泵 : 型 式 : 自 吸 泵 型 号 :ZW 数 量 :2 台,1 用 1 备 运 行 工 况 : 流 量 :20m 3 /h 扬 程 :12m 功 率 :2.2kw 材 料 : 碳 钢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2

208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构 筑 物 主 要 设 计 参 数 一 览 表 ( 续 2) 序 号 主 要 构 筑 物 内 容 主 要 参 数 配 套 设 施 五 竖 流 沉 淀 池 1 座 因 原 污 水 进 水 COD 较 高, 将 二 沉 池 出 水 按 照 与 进 水 适 当 比 例 回 流 至 调 节 水 解 池, 与 原 水 均 匀 混 合 后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二 沉 池 污 泥 自 流 回 到 A/O 反 应 池 中, 维 持 好 氧 池 的 污 泥 浓 度, 剩 余 污 泥 排 至 污 泥 池 中, 供 污 泥 系 统 处 理 尺 寸 :Φ5 7m(0.200~7.200m) 表 面 负 荷 :0.65m³/(m² h) 材 质 : 钢 结 构 六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1 台 材 质 : 钢 筋 混 凝 土 有 效 容 积 :100m³ 尺 寸 : L6 W3 H6.5m(-2.000~4.500m) 七 废 气 吸 收 装 置 1 套 八 废 气 吸 收 装 置, 主 要 用 于 收 集 和 吸 收 水 解 池 EGSB A/O 池 产 生 的 废 气, 防 止 废 气 扩 散 到 空 气 中,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尺 寸 :Ø mm 附 属 构 筑 物 新 建 操 作 房 一 座 包 括 化 验 处 理 量 :2000m 3 /h 功 率 :4kw 材 质 :FRP( 玻 璃 钢 ) 平 面 尺 寸 为 22 4m, 配 潜 水 搅 拌 机 : 型 号 : QJB2.2/8-320/3-740/c 功 率 :2.2kw 材 质 : 铸 铁 数 量 :1 台 配 提 升 泵 型 式 : 自 吸 泵 型 号 :ZW 数 量 :2 台,1 用 1 备 运 行 工 况 : 流 量 :20m 3 /h 扬 程 :12m 功 率 :2.2kw 材 料 : 碳 钢 配 污 泥 输 送 泵 型 式 : 压 滤 机 专 用 泵 型 号 :YL 数 量 :2 台 (1 用 1 备 ) 运 行 工 况 : 流 量 :6.3m 3 /h 扬 程 :50m 功 率 :7.5kw 材 料 : 碳 钢 配 板 框 压 滤 机 压 滤 机 设 计 参 数 : 型 号 :XMYZ230/870-U 滤 室 容 积 :0.45m 3 功 率 :3kw 数 量 :1 台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3

209 室 控 制 室 值 班 室 等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各 单 元 处 理 效 率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各 单 元 废 水 处 理 效 率 见 表 处 理 单 元 调 节 池 表 厂 内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各 单 元 废 水 处 理 效 率 表 ( 单 位 :mg/l) 项 目 COD SS 氨 氮 三 乙 胺 TP F -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EGSB 出 水 去 除 率 % 进 水 A/O 出 水 去 除 率 % 出 水 池 接 管 / 3 20 / / / / 标 准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经 厂 区 内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稳 定 达 到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焚 烧 炉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焚 烧 炉 洗 涤 塔 废 水 只 含 无 机 盐 物 质, 主 要 控 制 污 染 物 是 氟 化 物 氟 化 物 存 在 于 焚 烧 炉 洗 涤 塔 废 水 中, 氟 化 钠 浓 度 为 6500mg/L, 考 虑 使 用 蒸 发 浓 缩 焚 烧 炉 洗 涤 塔 废 水, 冷 凝 水 作 为 无 害 水 与 其 他 污 水 混 合, 浓 缩 结 晶 的 氟 化 钠 亚 硫 酸 钠 和 氯 化 钠 等 固 体 物 质, 作 为 危 废 专 门 处 置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W 4 废 水 收 集 罐 蒸 发 器 冷 凝 水 去 调 节 水 解 池 固 渣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焚 烧 炉 洗 涤 塔 废 水 W 4 单 独 收 集 在 焚 烧 炉 附 近 的 罐 内, 就 近 进 行 蒸 发 浓 缩, 冷 凝 水 进 入 污 水 站 的 收 集 池, 固 渣 ( 盐 渣 )70t/a 委 托 有 资 质 处 置 单 位 填 埋 处 置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4

210 8.2.3 废 水 接 入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基 本 情 况 1 处 理 能 力 和 服 务 范 围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 位 于 园 区 西 南 洋 思 港 北 长 江 岸 边 ) 一 期 工 程 处 理 规 模 为 3 万 t/d( 二 期 工 程 建 成 后 最 终 规 模 为 10 万 t/d),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1999 年 投 资 近 1 亿 元 人 民 币,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一 期 原 先 处 理 技 术 采 用 A 2 /O-PACT( 粉 末 活 性 炭 ), 目 前 已 实 施 工 艺 优 化 改 造,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好 氧 膜 分 离 (MP-MBR) 工 艺, 处 理 规 模 保 持 不 变 ( 仍 为 3.0 万 m 3 /d 的 处 理 规 模, 其 中 工 业 废 水 2 万 m 3 /d 生 活 污 水 1 万 m 3/ d), 改 造 方 案 由 中 国 市 政 工 程 华 北 设 计 研 究 院 进 行 设 计, 目 前 建 成 园 区 内 各 企 业 的 工 业 废 水, 经 各 自 处 理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长 江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服 务 范 围 主 要 为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该 开 发 区 位 于 泰 兴 市 区 以 西 约 7km 处, 总 面 积 16.90km 2 开 发 区 作 为 泰 兴 市 的 沿 江 工 业 组 团, 依 江 而 建, 以 港 口 为 依 托, 以 化 工 为 主 导, 以 发 展 氯 碱 化 工 医 药 染 化 及 其 中 间 体 的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为 主 体, 生 产 科 研 营 销 金 融 及 各 类 服 务 行 业 相 配 套 的 化 工 园 区 2 改 造 后 的 处 理 工 艺 和 适 用 水 质 由 于 所 处 理 的 污 水 由 工 业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两 种 组 成, 对 两 种 污 水 采 取 不 同 的 预 处 理 方 式 生 活 污 水 首 先 自 流 进 入 粗 格 栅 井, 经 过 粗 格 栅 去 除 漂 浮 杂 物, 然 后 流 入 提 升 泵 房, 通 过 泵 提 升 后 进 入 细 格 栅 与 沉 砂 池, 经 过 细 格 栅 去 除 细 小 漂 浮 物 并 在 沉 砂 池 中 去 除 泥 砂 后, 自 流 进 入 MP-MBR 池 好 氧 段 工 业 污 水 通 过 管 网 到 处 理 厂 后, 先 通 过 细 格 栅 以 去 除 漂 浮 杂 物, 然 后 进 入 调 节 池 进 行 水 质 调 节, 调 节 池 的 设 计 是 为 污 水 中 氨 氮 磷 等 波 动 大 而 考 虑 ; 调 节 后 污 水 进 入 絮 凝 池, 在 此 进 行 加 药 搅 拌 絮 凝 反 应, 絮 凝 反 应 后 进 入 沉 淀 池, 进 行 初 次 固 液 分 离 完 成 物 化 处 理 过 程, 实 现 悬 浮 物 P 的 初 步 去 除 ; 沉 淀 池 的 出 水 进 入 MP-MBR 的 水 解 酸 化 段 进 行 可 生 化 性 改 善 ; 经 水 解 酸 化 后, 污 水 进 入 MP-MBR 好 氧 段, 与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 或 独 立 ) 进 行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好 氧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进 入 MP-MBR 的 膜 分 离 段, 通 过 膜 的 隔 离 实 现 固 液 分 离, 产 出 达 标 水 系 统 好 氧 生 化 所 需 的 氧 气 由 鼓 风 机 房 配 备 的 鼓 风 机 提 供, 同 时 鼓 风 机 还 为 MBR 膜 吹 扫 提 供 充 足 空 气 系 统 产 生 的 污 泥, 由 污 泥 泵 提 升 输 送 至 污 泥 池, 然 后 进 入 带 预 浓 缩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5

211 的 带 式 脱 水 机 进 行 脱 水 减 容, 最 后 再 集 中 外 运 处 置 系 统 中 所 需 要 的 药 剂 则 由 加 药 间 提 供 同 时, 为 确 保 系 统 的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设 置 粉 末 活 性 炭 投 加 装 置, 在 系 统 受 到 较 为 严 重 冲 击 时, 可 在 好 氧 区 及 膜 分 离 区 投 加 粉 末 活 性 炭 在 改 善 污 泥 凝 聚 性 能 的 同 时, 吸 附 部 分 污 染 物 质, 提 高 系 统 的 处 理 能 力 及 抗 冲 击 能 力 废 水 处 理 的 设 计 方 向 为 化 工 废 水 印 染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环 评 批 复 及 运 转 情 况 的 说 明, 参 见 附 件 8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出 水 水 质 根 据 泰 州 市 环 保 局 对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提 标 改 造 工 程 的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以 及 竣 工 验 收 以 来 泰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该 厂 出 水 的 日 常 监 督 监 测 情 况 (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8.2-3),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基 本 符 合 GB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外 运 栅 渣 压 榨 机 栅 渣 压 榨 机 砂 水 分 离 器 外 运 生 活 污 水 粗 格 栅 提 升 细 格 栅 沉 砂 池 工 业 污 水 MP-MBR 消 毒 细 格 栅 调 节 池 絮 凝 沉 淀 水 解 酸 化 好 氧 + 膜 分 离 排 放 鼓 风 机 房 外 运 栅 渣 压 榨 机 加 药 间 污 泥 池 泥 饼 外 运 污 泥 脱 水 间 图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图 表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近 期 出 水 监 督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项 目 ph COD SS 氨 氮 磷 酸 盐 ( 以 P 计 ) 挥 发 酚 甲 苯 浓 度 范 围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平 均 值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6

212 超 标 率 % 0 10% 80% 10%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标 准 限 值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处 理 可 行 性 分 析 (1) 水 质 方 面 根 据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设 计 出 水 水 质 情 况 ( 见 表 8.2-2), 出 水 中 各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优 于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接 管 标 准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完 全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不 会 给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带 来 超 负 荷 运 作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的 废 水 由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组 成, 废 水 经 本 项 目 新 建 的 废 水 预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NH 3 -N 三 乙 胺 SS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等 ; 而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MP-MBR 工 艺, 该 工 艺 建 立 在 A 2 O 工 艺 的 原 理 上, 但 在 固 液 分 离 系 统 上, 通 过 高 性 能 的 截 流 污 泥 能 力, 可 使 活 性 污 泥 浓 度 达 到 5000~10000mg/l 左 右, 使 生 化 反 应 阶 段 具 有 丰 富 的 生 物 相, 强 化 生 化 降 解 能 力 特 别 是 由 于 污 泥 龄 长, 对 难 降 解 污 染 物 以 及 氮 磷 的 去 除 效 果 非 常 突 出 一 般 直 接 作 为 生 化 处 理 的 主 要 单 元, 替 代 传 统 的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出 水 水 质 好, 使 得 出 水 去 除 COD SS 氨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水 平 非 常 高 因 此 其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处 理 具 有 较 好 的 适 应 性, 可 有 效 降 低 废 水 中 相 应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减 少 对 长 江 水 质 的 污 染 (2) 水 量 方 面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3 万 吨 / 日, 其 中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能 力 2 万 吨 / 日 ; 目 前 二 期 工 程 已 经 启 动 实 施,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7 万 m 3 /d, 处 理 2 万 m 3 /d 工 业 废 水 +5 万 m 3 /d 生 活 污 水 二 期 工 程 分 期 建 设 进 度 : 二 期 工 程 实 施 分 期 建 设,2012 年 底 已 经 建 成 处 理 规 模 4 万 m 3 /d 处 理 能 力 装 置 并 已 经 试 运 行, 剩 余 处 理 规 模 3 万 m 3 /d 预 计 2016 年 建 成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接 管 量 情 况, 见 表 表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接 管 一 览 表 ( 单 位 : 万 t/d)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现 接 纳 量 在 建 项 目 量 余 量 备 注 一 期 工 程 二 期 工 程 工 业 废 水 2 生 活 污 水 1 工 业 废 水 4 生 活 污 水 3 工 业 废 水 1.3~1.5 生 活 污 水 0.4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 / / / 一 期 4 万 t/d 已 经 完 成, 本 项 目 废 水 届 时 亦 可 接 纳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7

213 由 上 表 可 知,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有 一 期 和 二 期 工 程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规 模 合 计 3 万 m 3 /d, 目 前 实 际 接 管 企 业 废 水 2.05 万 m 3 /d, 剩 余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0.95 万 m 3 /d,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量 合 计 约 为 50.56m 3 /d,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的 0.53%, 所 占 份 额 较 小,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完 全 有 能 力 接 纳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3) 管 网 建 设 方 面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规 划 服 务 范 围 为 开 发 区 内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泰 兴 城 区 ( 南 片 区 ) 生 活 污 水 和 少 量 工 业 废 水, 园 区 各 主 次 干 道 上 均 建 设 了 污 水 管 目 前, 距 离 本 项 目 最 近 的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至 项 目 西 侧 的 闸 北 路 ;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已 经 承 诺 近 期 将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南 侧 过 船 西 路 的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工 程, 并 确 保 在 本 项 目 投 产 前 铺 设 到 位, 确 保 本 项 目 的 污 水 接 管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已 与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签 订 了 污 水 委 托 处 理 协 议, 参 见 附 件 9; 确 保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后 的 委 托 处 理 综 上,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有 效 可 行, 出 水 可 实 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8.3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及 评 述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离 心 机 真 空 泵 物 料 输 送 泵 空 压 机 循 环 水 系 统 冷 冻 水 系 统 和 风 机 等, 噪 声 源 声 级 范 围 约 80~100dB(A), 主 要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治 理 : (1) 优 先 采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 (2) 做 隔 声 门 窗 和 加 隔 音 罩 密 闭 ; (3) 机 座 铺 设 防 震 吸 音 材 料, 以 减 少 噪 声 震 动 ; (4) 按 时 保 养 及 维 修 设 备 ; (5) 避 免 机 械 超 负 荷 运 转 处 理 ( 降 噪 ) 效 果 见 表 同 时, 针 对 厂 区 运 输 车 辆 所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采 取 限 制 超 载 定 期 保 养 车 辆 卸 料 放 缓 速 度, 避 免 货 物 击 地 厂 区 禁 按 喇 叭 等 措 施 以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另 外, 在 项 目 设 备 平 面 布 置 上, 尽 量 使 高 噪 设 备 远 离 厂 界, 并 在 厂 区 设 置 绿 化 带, 降 低 噪 声 设 备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8

214 8.4 固 废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及 评 述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与 处 理 方 式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有 废 活 性 炭 S 1 (S 1-1 S 1-2 S 1-4 S 2-1 S 2-2 S 2-3 S 2-5 S 3-2 S 3-4 ) 精 馏 残 渣 S 2 (S 1-3 S 1-4 S 2-4 S 3-1 S 3-3 )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S 3 ) 焚 烧 炉 灰 渣 (S 4 )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S 5 ) 和 生 活 垃 圾 (S 6 ) 详 见 表 按 照 固 体 废 物 申 报 指 南 和 国 家 危 险 固 废 名 录, 废 活 性 炭 精 馏 残 渣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和 焚 烧 炉 灰 渣 均 属 危 险 固 废, 危 废 代 码 和 编 号 详 见 表 上 述 各 类 固 废 的 处 置 方 式 为 : 废 活 性 炭 精 馏 残 渣 和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均 送 厂 内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 焚 烧 炉 灰 渣 委 托 泰 州 联 泰 环 保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可 靠 性 分 析 委 外 处 理 可 行 性 分 析 泰 州 联 泰 环 保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类 别 主 要 有 : 含 氰 废 物 (HW07) 表 面 处 理 废 物 (HW17) 焚 烧 处 理 残 渣 (HW18) 含 金 属 羰 基 化 合 物 废 物 (HW19) 含 铍 废 物 (HW20) 含 铬 废 物 (HW21) 含 铜 废 物 (HW22) 含 锌 废 物 (HW23) 含 砷 废 物 (HW24) 含 硒 废 物 (HW25) 含 镉 废 物 (HW26) 含 锑 废 物 (HW27) 含 碲 废 物 (HW28) 含 铊 废 物 (HW30) 含 铅 废 物 (HW31) 无 机 氟 化 物 废 物 (HW32) 无 机 氰 化 物 废 物 (HW33) 石 棉 废 物 (HW36) 含 镍 废 物 (HW46) 含 钡 废 物 (HW47) 其 他 废 物 (HW49) 共 21 项 江 苏 长 园 华 盛 与 泰 州 联 泰 环 保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针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已 签 订 了 处 置 协 议 ( 见 附 件 ) 泰 州 联 泰 环 保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从 处 理 能 力 和 处 理 范 围 上 都 能 够 接 纳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焚 烧 炉 灰 渣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并 承 诺 接 纳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的 危 废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实 行 从 产 生 收 集 运 输 贮 存 委 外 处 理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危 险 废 物 的 贮 存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执 行, 设 有 专 门 的 存 储 区 进 行 存 放, 存 储 区 地 面 围 墙 等 均 按 照 相 应 规 范 进 行 处 理, 以 防 止 浸 出 污 染 地 面 水 和 地 表 水 因 此, 以 上 几 种 固 体 废 弃 物 严 格 按 照 上 述 措 施 处 理 处 置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人 体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也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所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是 可 行 和 有 效 的 另 外, 环 评 单 位 要 求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以 进 一 步 减 少 或 消 除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9

215 影 响 : (1)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实 行 从 产 生 收 集 运 输 贮 存 委 外 处 理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加 强 固 体 废 弃 物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全 过 程 管 理 应 报 当 地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2) 固 体 废 弃 物 合 理 堆 放,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土 地 避 免 影 响 厂 区 内 环 境 ; (3) 生 活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避 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厂 内 焚 烧 处 理 可 行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TEA 精 馏 残 渣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精 馏 残 渣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精 馏 残 渣 废 活 性 炭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等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对 照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规 范 等 危 险 固 废 ( 废 液 ) 焚 烧 处 置 技 术 规 范, 拟 建 项 目 焚 烧 炉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如 下 : 通 过 引 风 机 使 焚 烧 炉 在 负 压 状 态 下 运 行, 避 免 了 有 害 气 体 的 逸 出 ; 配 备 了 自 动 控 制 和 监 测 系 统, 在 线 显 示 燃 烧 室 温 度 ( 控 制 在 1,100 以 上 ) 和 离 开 燃 烧 室 的 燃 烧 烟 气 中 的 氧 含 量 ( 控 制 在 6%mol) 左 右, 并 能 够 自 动 反 馈, 对 燃 烧 室 温 度 和 燃 烧 烟 气 的 氧 含 量 进 行 自 动 调 节 燃 烧 烟 气 在 燃 烧 室 内 大 于 1,100 的 条 件 下, 停 留 时 间 大 于 2 秒 ; 要 求 设 置 烟 气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对 烟 气 中 的 烟 尘 氮 氧 化 物 等 污 染 因 子, 以 及 氧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燃 烧 室 温 度 等 工 艺 指 标 实 行 在 线 监 测, 并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 烟 气 黑 度 应 每 季 度 至 少 采 样 监 测 1 次 ; 二 恶 英 采 样 检 测 频 次 不 少 于 1 次 / 年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 考 虑 到 拟 焚 烧 处 理 的 废 液 中 含 二 氯 甲 烷 氯 胺 钾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等 含 氯 物 质, 项 目 在 焚 烧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的 设 计 上 应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和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焚 烧 处 置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规 范 (HJ/T ) 要 求, 在 焚 烧 工 艺 流 程 的 设 计 上 采 取 如 下 控 制 二 噁 英 产 生 的 措 施 : 虽 然 配 置 余 热 锅 炉 回 收 利 用 燃 烧 烟 气 中 的 热 量, 但 热 能 的 利 用 避 开 200~500 的 温 度 区 间 ; 即 利 用 废 热 锅 炉 将 烟 气 温 度 降 至 不 低 于 500, 而 后 通 过 急 冷 处 理 装 置, 使 烟 气 温 度 在 1.0 秒 钟 内 降 到 200 以 下, 减 少 烟 气 在 200~500 温 区 的 滞 留 时 间 8.5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根 据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建 设 项 目 厂 区 的 排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0

216 水 体 制 必 须 实 施 清 污 分 流 制, 公 司 将 设 一 个 污 水 接 管 口 一 个 清 下 水 排 放 口 同 时 在 排 放 口 设 置 明 显 排 口 标 志 及 安 装 污 水 流 量 计, 并 设 置 采 样 点 定 期 监 测 本 次 环 评 对 原 可 研 设 计 的 分 散 排 放 的 排 气 筒 进 行 归 并, 最 终 设 置 9 个 有 组 织 的 废 气 排 放 口 8.6 绿 化 厂 区 绿 化 植 物 的 选 择 及 布 置 厂 区 绿 化 植 物 的 选 择 应 按 照 如 下 原 则 : 有 较 强 的 抗 污 染 能 力 ; 有 较 好 滞 尘 能 力 及 净 化 空 气 的 能 力 ; 耐 性 好 抗 性 强 含 油 脂 少 ; 不 妨 碍 环 境 卫 生 ; 适 应 性 强, 易 栽 易 管, 容 易 繁 殖 ; 选 择 经 济 实 用 易 成 活 木 苗 来 源 可 靠 及 产 地 较 近 的 乡 土 植 物 为 主 ; 在 必 要 地 点 可 栽 培 抗 性 弱 和 敏 感 性 强 的 生 物 监 测 植 物 ; 草 皮 应 选 择 适 应 性 强 耐 践 踏 耐 修 剪 生 长 期 长 植 株 低 矮 繁 殖 快 再 生 能 力 强 的 草 种 为 使 工 厂 具 有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满 足 安 全 卫 生 的 要 求, 结 合 工 厂 生 产 可 能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的 性 质 生 产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以 及 不 同 功 能 用 地 对 绿 化 设 计 的 要 求, 并 根 据 园 区 对 环 境 景 观 的 要 求, 充 分 利 用 厂 区 非 建 筑 用 地 及 零 星 空 地 道 路 两 侧 进 行 绿 化, 主 要 种 植 地 被 植 物 或 草 皮, 配 植 矮 小 乔 木 灌 木, 重 点 绿 化 地 段 为 厂 前 区 和 工 厂 主 要 出 入 口 拟 建 项 目 绿 化 面 积 为 m 2, 绿 化 率 约 为 14.5% 绿 化 注 意 事 项 (1) 厂 区 建 设 应 重 视 绿 化 工 作, 并 从 整 体 上 与 厂 貌 协 调, 注 意 绿 化 布 局 的 层 次 风 格 (2) 本 项 目 绿 化 选 用 适 合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的 树 种,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以 绿 化 为 主, 美 化 为 辅, 并 与 园 区 整 体 绿 化 相 协 调 相 统 一 绿 化 主 要 以 草 皮 为 主, 并 适 当 种 植 适 合 当 地 生 长 的 绿 篱 乔 木 灌 木 (3) 建 设 单 位 应 尽 可 能 加 大 绿 化 面 积, 在 绿 化 布 置 时 应 考 虑 厂 区 的 整 体 美 观 和 化 工 园 区 的 整 体 绿 化 要 求 8.7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源 头 上 控 制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进 行 分 区 防 渗 处 理 : 对 固 废 贮 存 场 污 水 收 集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以 及 污 水 排 水 管 道 等 特 殊 污 染 区, 采 取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1

217 最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即 首 先 对 地 基 之 上 的 土 壤 进 行 压 实 ; 而 后 覆 以 600g/m 2 长 丝 无 纺 土 工 布 ; 再 在 上 覆 2mm 厚 HDPE 防 渗 膜 ; 最 后 再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对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对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装 置 区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装 置 区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区 等 三 个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等 重 点 污 染 区, 则 同 样 先 对 地 基 之 上 的 土 壤 进 行 压 实 ; 而 后 采 用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对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 最 后 根 据 情 况, 贴 防 腐 地 砖 或 刷 防 腐 树 脂 进 行 防 腐 处 理 对 循 环 冷 却 水 站 供 配 电 站 空 压 站 机 维 修 间 等 普 通 装 置 区 ( 一 般 污 染 区 ), 则 采 用 先 对 地 基 之 上 的 土 壤 进 行 压 实 而 后 再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对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的 方 式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除 上 述 防 渗 处 理 外, 储 罐 区 内 各 罐 体 分 单 元 放 置, 各 单 元 均 设 置 高 度 不 低 于 1.0m 的 围 堰 ; 生 产 装 置 区 选 择 耐 腐 蚀 的 设 备 管 道 及 阀 门, 以 尽 可 能 避 免 废 液 的 跑 冒 滴 漏 ;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的 设 置 和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规 定 此 外, 还 需 加 强 管 理, 在 储 罐 区 及 生 产 区 需 设 置 安 全 报 警 装 置, 并 加 强 巡 检, 污 染 物 泄 漏 时 做 到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处 置, 采 取 有 效 的 堵 漏 作 业,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地 下 水 监 测 监 控 建 立 厂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控 体 系, 制 定 地 下 水 定 期 监 测 计 划, 并 纳 入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中 建 议 在 厂 内 危 废 暂 存 地 附 近 设 1 个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 ph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等 应 急 处 置 (1) 当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需 要 马 上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2) 当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时, 按 照 装 置 制 定 的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尽 快 上 报 主 管 领 导, 启 动 周 围 社 会 预 案, 密 切 关 注 地 下 水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3) 组 织 装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查 找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尽 量 将 紧 急 时 间 局 部 化, 如 可 能 应 予 以 消 除, 尽 量 缩 小 环 境 事 故 对 人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减 低 事 故 后 果 的 手 段, 包 括 切 断 生 产 装 置 或 设 施 (4)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处 理 对 事 故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制 止 事 故 的 扩 散, 扩 大, 并 制 定 防 止 类 似 事 件 发 生 的 措 施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2

218 (5) 如 果 本 公 司 力 量 不 足, 需 要 请 求 社 会 应 急 力 量 协 助 应 急 预 案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措 施 应 在 制 定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制 的 基 础 上, 与 其 它 应 急 预 案 相 协 调 制 定 企 业 园 区 和 泰 州 市 三 级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预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机 构 : 应 急 预 案 的 日 常 协 调 和 指 挥 机 构 ; 相 关 部 门 在 应 急 预 案 中 的 职 责 和 分 工 ;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确 定 和 潜 在 污 染 可 能 性 评 估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状 况 和 人 员, 装 备 情 况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的 训 练 和 演 习 ; 特 大 环 境 事 故 的 紧 急 处 置 措 施, 人 员 疏 散 措 施, 工 程 抢 险 措 施, 现 场 医 疗 急 救 措 施 特 大 环 境 事 故 的 社 会 支 持 和 援 助 ; 特 大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经 费 保 障 8.8 拟 建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5.88%, 分 项 投 资 及 三 同 时 环 保 措 施 验 收 内 容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效 果 进 度 废 水 废 水 预 处 理 站 380 达 到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固 废 焚 烧 装 置 (SNCR+ 半 干 急 冷 塔 +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 布 袋 除 尘 器 ) 1500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5 套 三 级 水 吸 收 + 一 级 碱 吸 收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套 一 级 碱 吸 收 装 置 80 废 气 1 套 三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80 罐 区 (1 个 ) 车 间 (4 个 车 间 中 间 达 标 排 放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罐 处 各 1 个 ) 仓 库 (1) 个 装 置 过 滤 单 元 (3 个 装 置 过 滤 单 元 各 设 1 个 ) 500 无 组 织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共 9 个 噪 声 隔 声 建 筑 减 震 等 设 施 300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标 准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地 下 水 厂 区 防 渗, 特 别 是 危 废 堆 场 的 防 渗 300 绿 化 厂 区 绿 化 和 隔 离 带 200 绿 化 率 14.5%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仪 器 和 化 验 室 300 满 足 日 常 监 测 需 要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排 污 口 规 达 到 排 污 口 废 气 排 口 废 水 接 管 口 180 范 化 建 设 规 划 化 要 求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清 污 分 流 确 保 污 水 全 部 收 集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雨 水 截 留 沟 300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管 网 建 设 并 到 达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3

219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清 下 水 缓 冲 池 及 在 线 监 测 仪 器 260 效 果 确 保 事 故 发 生 时 全 部 收 集 不 达 标 废 水 进 度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应 急 措 施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应 急 物 资 200 事 故 时 启 动, 能 控 制 和 处 理 事 故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900m 3 应 急 池 以 及 消 防 废 水 输 送 管 道 200 满 足 消 防 应 急 的 需 求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合 计 :6000 万 元 9 清 洁 生 产 产 业 政 策 和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9.1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是 全 球 最 重 要 的 锂 电 池 添 加 剂 供 应 商 之 一, 业 务 遍 及 东 南 亚 和 欧 洲 北 美, 覆 盖 全 球 90% 以 上 的 锂 电 池 电 解 液 工 厂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HSC) 已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VC 和 FEC 的 供 应 商 在 全 球 三 分 之 一 带 有 锂 电 池 的 终 端 产 品 中 都 使 用 其 产 品 本 次 企 业 拟 投 资 10.2 亿 元 人 民 币,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符 合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 1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项 目 第 十 九 项 轻 工 17 条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FEC) 等 电 解 质 与 添 加 剂 ; 2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的 鼓 励 类 第 十 七 项 轻 工 17 条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FEC) 等 电 解 质 与 添 加 剂 ; 3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泰 州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本 ) 中 的 鼓 励 类 第 十 项 目 石 化 化 工 8 条 全 氟 烯 醚 等 特 种 含 氟 单 体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含 氟 精 细 化 学 品 和 高 品 质 含 氟 无 机 盐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泰 州 市 发 改 委 的 备 案 通 知 书 ( 泰 发 改 备 [2015]577 号 ) 综 上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的 有 关 要 求 9.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原 料 的 清 洁 性 本 项 目 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中 和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来 代 替 原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4

220 有 的 氟 气 直 接 取 代 法 该 工 艺 避 免 直 接 使 用 氟 单 质, 对 装 置 安 全 性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项 目 所 用 的 溶 剂 碳 酸 二 甲 酯 为 目 前 上 国 际 上 公 认 的 绿 色 化 工 原 料, 其 闪 点 高 蒸 汽 压 低 和 空 气 中 爆 炸 下 限 高 等 特 点, 因 此 是 集 清 洁 性 和 安 全 性 于 一 身 的 绿 色 溶 剂 项 目 所 用 的 原 料 有 碳 酸 乙 烯 酯 液 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脂 碳 酸 二 乙 酯 氟 化 钾 氯 磺 酸 氨 基 磺 酸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等, 其 均 为 常 用 的 化 工 原 料, 具 有 一 定 的 毒 性, 特 别 是 液 氯 毒 性 较 强, 需 要 加 强 控 制 和 防 护 项 目 氯 化 釜 密 闭 反 应, 并 严 格 监 控 反 应 进 程 确 保 氯 气 反 应 完 全, 当 结 束 反 应 后 保 持 负 压 用 降 膜 吸 收 塔 拔 尽 产 物 氯 化 氢 气 体, 制 成 20~30% 的 盐 酸 水 溶 液 总 体 来 说, 本 项 目 非 常 注 意 有 毒 原 辅 材 料 的 控 制 和 防 护 工 艺 和 设 备 先 进 性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是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苏 州 市 先 锋 企 业, 建 立 了 省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列 入 张 家 港 市 首 批 试 点 创 新 企 业 20 家 之 一 承 担 了 2009 年 度 江 苏 省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 动 力 锂 电 池 防 爆 溶 剂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项 目 以 及 江 苏 省 中 小 型 企 业 创 新 资 金 - 企 业 家 项 目 同 时 还 承 担 了 苏 州 市 科 技 攻 关 成 果 转 化 以 及 张 家 港 市 科 技 攻 关 等 6 个 项 目 2011 年 公 司 再 次 通 过 江 苏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共 申 请 了 24 件 国 内 外 发 明 专 利, 含 4 件 国 际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11 件 发 明 专 利 ( 含 3 件 国 际 发 明 专 利 ) 其 依 托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制 备 方 法, 此 路 线 在 国 内 外 是 首 创, 完 全 弥 补 了 国 际 上 主 流 技 术 路 线 的 高 危 险 性 高 毒 性 以 及 易 爆 炸 和 难 操 作 等 缺 点 1 项 目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依 托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该 路 线 在 国 内 外 是 首 创, 其 完 全 弥 补 了 国 际 上 主 流 技 术 路 线 的 高 危 险 性 高 毒 性 以 及 以 爆 炸 和 难 操 作 等 缺 点, 并 将 收 率 从 原 来 的 60% 提 高 到 90% 左 右 2 项 目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采 用 碳 酸 乙 烯 酯 和 氯 气 反 应 生 成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以 碳 酸 脂 类 为 溶 剂, 在 胺 类 缚 酸 剂 存 在 下 反 应 生 成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并 因 此 开 发 了 连 续 循 环 光 催 化 技 术, 使 得 该 产 品 品 质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3 项 目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合 成 工 艺 为 国 内 首 创, 自 主 研 发, 采 用 两 次 合 成 工 艺, 均 为 常 温 常 压, 反 应 温 和, 所 使 用 的 氟 化 钾 可 以 充 分 回 用, 减 少 废 盐 的 产 生 4 本 项 目 各 生 产 装 置 所 用 物 料 中 有 许 多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和 腐 蚀 性 介 质, 为 保 证 生 产 安 全, 改 善 操 作 人 员 的 环 境 条 件, 结 合 装 置 工 艺 流 程 布 局, 拟 采 用 分 系 统 集 中 控 制 或 就 地 检 测 方 案, 在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或 区 域 分 设 操 作 控 制 室, 对 主 要 监 测 点 控 制 点 进 行 集 中 监 控, 以 便 隔 离 操 作 和 生 产 管 理 其 余 检 测 点 为 现 场 就 地 仪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5

221 (1) 氯 化 工 段 氯 化 工 段 主 要 的 危 险 介 质 为 氯 气, 氯 气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为 乙 类, 且 为 剧 毒 气 体, 因 此 对 氯 化 工 段 中 氯 气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采 用 DOS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氯 化 釜 内 的 温 度 和 压 力 与 通 氯 阀 实 现 自 动 连 锁 控 制 1 在 液 氯 储 槽 区 中 安 装 漏 氯 报 警 仪, 同 时 在 液 氯 集 中 存 放 区 中 加 装 液 氯 吸 收 装 置, 防 止 液 氯 储 槽 中 出 现 泄 漏 造 成 系 列 的 安 全 环 保 事 故 当 有 氯 气 泄 漏 时, 安 装 在 氯 库 中 的 漏 氯 报 警 仪 开 始 报 警, 并 将 漏 氯 信 号 传 递 到 DQ-S(D) 型 泄 氯 吸 收 安 全 装 置, 装 置 自 动 运 行 ; 本 装 置 由 串 联 的 双 塔 组 成, 具 有 多 级 吸 收 功 能, 能 确 保 将 泄 漏 出 来 的 氯 气 及 时 吸 收, 并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2 在 氯 化 工 段, 除 采 取 DCS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对 氯 化 釜 内 的 温 度 压 力 进 行 自 动 控 制 外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辅 助 的 KMM 智 能 系 统 来 保 证 氯 化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性 该 系 统 主 要 是 通 过 调 节 氯 气 回 流 量 的 大 小 ( 即 控 制 回 流 比 的 数 值 ) 来 完 成 工 艺 控 制 任 务,KMM 可 编 程 控 制 器 自 带 安 全 控 制 指 令, 设 置 了 安 全 控 制 程 序, 并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氯 气 管 的 流 量 压 力 温 度 等 重 要 参 数 进 行 监 控 和 记 录, 一 旦 出 现 流 量 压 力 温 度 异 常 情 况, 安 全 控 制 程 序 可 以 对 氯 气 总 管 中 的 流 量 和 压 力 等 参 数 进 行 自 动 调 节, 因 此 氯 化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性 得 到 保 障 3 在 液 氯 储 存 区 以 及 作 业 现 场 加 装 数 字 视 频 监 控, 数 据 传 输 与 当 地 安 全 部 门 对 接, 保 持 作 业 状 态, 时 刻 处 于 联 合 监 控 中 (2) 合 成 工 段 合 成 工 段 中 涉 及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的 中 和 和 氟 化 岗 位 设 置 自 动 化 控 制 1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产 品 的 缩 合 反 应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在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半 成 品 中, 滴 加 三 乙 胺, 由 缩 合 反 应 温 度 压 力 在 DCS 室 和 现 场 监 控 调 节 滴 加 速 度 2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的 缩 合 反 应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在 氟 化 钾 的 碳 酸 二 甲 酯 溶 剂 中 滴 加 氯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半 成 品 时, 滴 加 速 度 与 缩 合 反 应 温 度 压 力 进 行 连 锁 控 制, 在 DCS 室 和 现 场 监 控 3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的 合 成 反 应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在 氯 化 钾 中 滴 加 双 氯 代 磺 酰 亚 胺 乙 腈 溶 液 时, 滴 加 速 度 与 缩 合 反 应 温 度 压 力 进 行 连 锁 控 制, 在 DCS 室 和 现 场 监 控 此 外, 本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项 目, 因 此 应 严 格 参 照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苏 环 办 [2014]3 号 ) 中 生 产 设 备 及 过 程 控 制 要 求 本 项 目 均 采 用 自 动 化 密 闭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6

222 化 生 产, 减 少 物 料 与 外 界 接 触 频 率 ; 采 用 先 进 输 送 设 备, 采 用 屏 蔽 泵 隔 膜 泵 磁 力 泵 等 物 料 泵 替 换 现 有 水 喷 射 真 空 泵 输 送 液 态 物 料, 优 先 采 用 无 油 润 滑 往 复 式 真 空 泵 罗 茨 真 空 泵 液 环 泵 等 真 空 设 备, 有 机 物 浓 度 较 高 的 真 空 泵 前 后 需 安 装 多 级 冷 凝 回 收 装 置 ; 优 化 进 出 料 方 式, 反 应 釜 应 采 用 底 部 给 料 或 使 用 浸 入 管 给 料, 顶 部 添 加 液 体 应 采 用 导 管 贴 壁 给 料, 投 料 和 出 料 均 应 设 密 封 装 置 或 设 置 密 闭 区 域, 不 能 实 现 密 闭 的 应 采 用 负 压 排 气 并 收 集 至 尾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 采 用 先 进 离 心 压 滤 设 备, 除 特 殊 工 艺 要 求 外, 企 业 应 采 用 全 自 动 密 闭 离 心 机 多 功 能 一 体 式 压 滤 机 暗 流 式 板 框 压 滤 机 等 替 换 敞 开 式 离 心 机, 母 液 槽 尾 气 含 有 易 燃 及 有 毒 有 害 的 组 分 的 须 密 闭 收 集 处 理 综 上 工 艺 与 设 备 的 先 进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过 程 控 制 符 合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 苏 环 办 [2014]3 号 ) 的 要 求 因 此 企 业 拟 建 项 目 自 动 化 控 制 程 度 高, 设 备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分 析 因 锂 电 池 电 解 质 材 料 种 类 较 多 各 企 业 工 艺 路 线 差 别 较 大, 能 耗 和 产 污 也 完 全 不 同 ; 且 目 前 国 家 也 尚 未 出 台 锂 电 池 电 解 质 材 料 的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无 法 将 各 企 业 的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统 一 量 化 的 比 较,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中 将 企 业 本 次 拟 建 项 目 与 江 苏 华 盛 在 张 家 港 的 现 有 项 目 进 行 对 比, 确 定 其 先 进 性 表 项 目 产 品 能 耗 和 产 污 水 平 对 比 表 产 品 原 料 名 称 年 耗,T 单 耗,/ 吨 产 品 华 盛 一 期,/ 吨 产 品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原 辅 材 料 和 能 耗 产 污 碳 酸 乙 烯 酯 液 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甲 酯 电 ( 度 ) 蒸 汽 HCl kg 0.44 kg Cl kg 0.52 kg TVOC kg kg 碳 酸 乙 烯 酯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原 辅 材 料 和 能 耗 液 氯 氟 化 钾 碳 酸 二 乙 酯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7

223 电 ( 度 ) 蒸 汽 t HCl kg kg 产 污 Cl kg kg TVOC kg kg 由 表 对 比 可 知 江 苏 华 盛 张 家 港 项 目 和 本 次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原 料 溶 剂 电 能 蒸 汽 的 消 耗 较 张 家 港 项 目 均 有 减 少, 说 明 企 业 对 工 艺 条 件 的 掌 控 日 益 成 熟 并 有 所 改 进, 能 耗 利 效 率 更 高 ; 本 次 拟 建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较 张 家 港 项 目 有 较 大 的 削 减, 主 要 是 因 为 张 家 港 公 司 在 废 气 处 理 方 面 仅 采 用 了 水 吸 收 碱 吸 收 等 常 规 处 理 方 法, 而 本 次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了 MVR 蒸 发 多 级 冷 凝 活 性 炭 吸 附 等 更 为 有 效 的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因 此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水 平 得 到 了 极 大 的 提 高 对 比 江 苏 华 盛 张 家 港 项 目 环 评 相 关 结 论, 其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属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因 此 本 次 新 建 项 目 也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分 析 用 水 与 节 水 措 施 分 析 (1) 采 用 冷 却 塔 循 环 冷 却 方 式, 并 对 循 环 水 补 充 水 采 取 水 质 稳 定 处 理, 可 使 浓 缩 倍 数 达 4 倍 以 上, 循 环 率 可 达 到 98.85%, 大 大 减 少 了 冷 却 水 补 充 量 ; (2) 企 业 全 厂 采 取 以 上 节 水 措 施 后, 最 大 可 能 的 将 蒸 汽 冷 凝 水 回 用, 达 到 了 节 约 用 水 的 目 标 (3) 在 管 理 上 企 业 实 行 计 划 用 水, 提 倡 节 约 用 水, 生 活 设 施 所 采 用 的 卫 生 洁 具 均 采 用 节 水 型 ; 杜 绝 给 排 水 管 道 系 统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节 能 措 施 1. 生 产 工 艺 节 能 措 施 在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前 提 下, 为 降 低 能 耗 及 生 产 成 本, 该 项 目 采 用 以 下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 (1) 采 用 国 内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进 行 生 产, 生 产 过 程 中 除 产 生 少 量 的 废 气 外, 原 料 辅 助 材 料 均 进 入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其 中 部 分 原 材 料 如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等 回 收 后, 重 复 再 利 用, 从 而 降 低 了 物 耗, 符 合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理 念 (2) 氯 化 釜 精 馏 塔 换 热 器 等 用 热 设 备, 蒸 汽 冷 凝 水 可 收 集 下 来, 利 用 其 较 高 的 温 度, 作 为 脱 溶 工 序 的 热 源, 以 及 部 分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保 温 热 源, 温 度 降 下 来 后, 作 为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水 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8

224 (3)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采 用 DCS 集 散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重 要 参 数 进 行 集 中 显 示 和 计 量, 有 效 提 高 原 材 料 利 用 率, 准 确 控 制 各 环 节 参 数, 减 少 能 源 及 物 料 的 浪 费 (4) 采 用 先 进 的 MVR 热 泵 蒸 发 节 能 装 置, 分 离 出 副 产 品 氯 化 钠, 凝 结 水 循 环 使 用 (5) 对 精 馏 塔 采 用 连 续 精 馏 的 技 术, 即 采 用 降 低 回 流 量 的 方 式, 从 而 降 低 塔 底 再 沸 器 的 蒸 汽 用 量, 降 低 了 产 品 能 耗 (6)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工 艺 目 前 国 际 上 生 产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主 要 采 用 氟 气 直 接 取 代 法, 公 司 针 对 该 工 艺 路 线 中 的 众 多 缺 点, 依 托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的 制 备 方 法, 此 路 线 在 国 内 外 是 首 创, 降 低 了 产 品 能 耗 (7)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生 产 工 艺 采 用 母 液 套 用 技 术 减 少 了 原 料 消 耗, 达 到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要 求 (8) 为 了 提 高 水 的 重 复 利 用 率, 采 用 了 一 水 多 用 劣 水 再 用 的 方 式, 使 项 目 能 分 层 次 分 等 级 的 优 化 组 合 供 水, 使 有 限 的 水 资 源 在 使 用 的 全 过 程 中 发 挥 出 更 大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2. 设 备 节 能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设 备 选 型 以 高 效 节 能 为 标 准, 采 用 了 以 下 节 能 措 施 : (1) 采 用 电 力 电 容 器 进 行 集 中 动 态 无 功 补 偿, 提 高 功 率 因 数 至 0.93, 提 高 负 载 的 有 功 功 率 因 数, 减 少 无 功 功 率 (2) 生 产 装 置 选 型 时 选 择 在 生 产 实 践 中 有 成 熟 使 用 经 验 运 行 稳 定 可 靠 高 效 低 耗 的 生 产 设 备 定 制 设 备 所 选 择 的 设 备 厂 商 在 装 备 制 造 加 工 行 业 均 业 绩 优 良, 设 备 可 靠 性 好, 技 术 力 量 雄 厚, 备 品 备 件 供 应 及 时, 操 作 维 护 方 便 (3) 拟 建 项 目 对 于 负 荷 波 动 较 大 的 用 电 设 备 如 水 泵 风 机 等 设 备 安 装 变 频 器, 通 过 采 用 变 频 调 速 技 术 有 效 解 决 电 机 在 运 转 过 程 中 因 非 均 匀 负 载 电 流 而 产 生 的 损 耗, 节 约 了 用 电 量 (4)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及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等 公 辅 设 施 采 用 集 中 设 置, 可 根 据 项 目 整 体 生 产 负 荷 情 况 进 行 流 量 调 节, 避 免 独 立 配 置, 能 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能 耗 3. 总 图 布 置 节 能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总 图 布 置 中 采 取 的 节 能 措 施 为 : (1) 总 图 布 置 合 理,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减 少 生 产 周 转, 节 约 运 输 能 源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9

225 (2) 车 间 设 备 布 置 合 理 工 艺 流 程 顺 畅 生 产 区 域 按 功 能 区 划, 物 流 便 捷, 有 效 降 低 了 生 产 中 不 必 要 的 能 耗 和 费 用 ; (3) 公 用 动 力 设 施 布 置 在 负 荷 中 心, 减 少 线 耗 减 少 管 线 长 度, 减 少 能 源 损 失 4. 建 筑 照 明 节 能 措 施 (1) 外 墙 采 用 外 保 温 做 法, 选 用 30mm 厚 挤 塑 聚 苯 板 (XPS) 保 温 板 框 架 填 充 墙 采 用 200mm 厚 加 气 砼 砌 块 等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2) 需 要 保 温 措 施 的 屋 面 均 采 用 平 屋 面, 保 温 层 选 用 憎 水 珍 珠 岩 ( 平 均 厚 80mm) 找 坡 层,25mm 厚 挤 塑 聚 苯 板 (XPS) 保 温 板 (3) 外 铝 合 金 门 窗 采 用 节 能 铝 合 金 门 窗, 玻 璃 采 用 5+12A+5LOW-E 中 空 玻 璃 (4) 办 公 和 生 活 区 尽 可 能 利 用 余 热 余 能, 以 有 利 节 能 (5) 工 业 厂 房 尽 可 能 采 用 轻 钢 结 构 和 钢 结 构 厂 房 (6) 采 用 节 能 型 的 建 筑 设 备, 采 用 能 耗 低 的 外 循 环 水 冷 却 空 调 系 统, 软 启 动 补 偿 装 置, 变 速 调 频 电 机 (7) 加 强 建 筑 物 全 寿 命 节 能 建 筑 节 能 涵 盖 建 筑 物 的 整 个 生 命 周 期, 从 施 工 建 造 到 运 行 到 维 修 更 新 到 拆 除 到 废 弃 物 的 处 理 (8) 照 明 敷 设 : 室 外 采 用 ZR-VV22-1kV 铜 芯 铠 装 阻 燃 电 缆 沿 桥 架 或 直 埋 敷 设, 室 内 采 用 BV-500V 塑 料 电 线 穿 镀 锌 钢 管 明 敷, 其 余 场 所 采 用 BV-500V 塑 料 电 线 穿 镀 锌 钢 管 暗 敷 (9) 车 间 内 采 用 LED 节 能 灯 照 明, 集 中 控 制,LED 与 T5 荧 光 灯 相 比 ( 照 度 相 同 ) 每 盏 可 节 约 电 力 25%; 车 间 大 门 口 照 明 和 仓 库 等 辨 色 要 求 不 高 的 场 所 采 用 高 压 钠 灯, 对 于 这 类 场 所 照 明, 高 压 钠 灯 光 效 更 高, 寿 命 更 长, 价 格 更 低 ; 道 路 照 明 采 用 光 电 控 制, 减 少 电 能 浪 费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从 环 境 管 理 上,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对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送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所 产 生 固 废 部 分 利 用 厂 区 新 建 焚 烧 炉 处 置, 其 他 全 部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并 从 产 生 收 集 储 存 运 输 处 置 等 全 方 位 对 所 产 生 的 危 废 进 行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消 防 和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做 到 三 废 治 理 安 全 卫 生 等 保 障 措 施 与 工 程 建 设 同 时 进 行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属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0

226 9.3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在 选 址 设 计 建 设 营 运 等 方 面 均 充 分 贯 彻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项 目 选 址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充 分 利 用 园 区 的 基 础 设 施, 并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阶 段 从 原 料 的 利 用 和 产 品 的 生 产 上 纳 入 园 区 的 产 业 链 拟 建 项 目 循 环 经 济 充 分 结 合 区 域 特 性, 将 厂 区 内 的 小 循 环 和 区 域 大 循 环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厂 区 小 循 环 拟 建 项 目 在 产 品 和 工 艺 的 选 择 设 计 中 均 考 虑 了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原 材 料 氟 化 钾 碳 酸 二 乙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等 回 收 后, 重 复 再 利 用 氯 化 釜 精 馏 塔 换 热 器 等 用 热 设 备, 蒸 汽 冷 凝 水 可 收 集 下 来, 利 用 其 较 高 的 温 度, 作 为 脱 溶 工 序 的 热 源, 以 及 部 分 设 备 和 管 道 的 保 温 热 源, 温 度 降 下 来 后, 作 为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水 源 区 域 大 循 环 拟 建 项 目 依 托 园 区 或 本 地 区 其 它 公 司 供 应 的 天 然 气 蒸 汽, 拟 建 项 目 焚 烧 炉 产 生 的 飞 灰, 依 托 园 区 内 的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可 与 本 地 区 的 相 关 企 业 形 成 产 业 链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由 园 区 水 厂 提 供, 产 生 的 污 水 全 部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能 充 分 利 用 园 区 的 基 础 设 施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项 目 内 部 小 循 环 和 区 域 大 循 环, 资 源 实 现 最 大 程 度 的 利 用 和 三 废 排 放 最 小 化, 实 现 环 境 与 经 济 的 协 调 发 展 9.4 小 结 本 项 目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生 产 技 术 可 靠, 经 济 指 标 先 进, 产 品 质 量 高 ; 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可 认 为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水 平 基 本 可 达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1

227 10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0.1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 省 政 府 38 号 令 )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泰 州 市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泰 政 规 [2014]1 号 ) 等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取 得 排 污 指 标 后 方 可 进 行 生 产 以 本 项 目 投 入 运 行 后 最 终 排 入 环 境 中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为 基 础, 以 排 污 可 能 影 响 到 的 大 气 水 等 环 境 要 素 的 区 域 为 主 要 对 象,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和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并 对 污 染 物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⑴ 主 要 污 染 物 双 达 标 ; ⑵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在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下 进 一 步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⑶ 充 分 考 虑 环 境 现 状,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方 案, 保 证 区 域 的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⑷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控 制 在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内 10.2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并 结 合 江 苏 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⑴ 水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COD 氨 氮 ; ⑵ 大 气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SO 2 NO x 烟 尘 VOCs; ⑶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以 上 因 子 中,COD 氨 氮 SO 2 NO x 需 要 通 过 排 污 权 交 易 获 得 排 污 指 标, 烟 尘 VOCs 需 要 核 定 排 污 指 标, 明 确 平 衡 方 案 ; 10.3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是 针 对 工 程 分 析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和 分 析 的 结 果,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分 析 确 定 本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方 案, 为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2

228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削 减 量 (t/a) 产 生 量 (t/a) ( 接 管 量 / 外 排 量 ) 排 放 量 (t/a) ( 接 管 量 / 外 排 量 ) 废 水 量 COD / /0.76 SS / /0.15 氨 氮 / /0.08 TP / /0.01 F / /0.09 三 乙 胺 / /0.03 碳 酸 二 甲 酯 / /0.003 碳 酸 二 乙 酯 / /0.03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 /0.06 乙 腈 / /0.06 SO 烟 尘 NOx HCl Cl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二 氯 亚 砜 二 氯 甲 烷 乙 腈 氨 硫 化 氢 HF 二 噁 英 (gteq/a) 工 业 固 废 * 生 活 垃 圾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⑴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总 量 为 : 废 水 量 : t/a COD:3.03 t/a SS:1.52 t/a 氨 氮 : 0.08t/a TP:0.02t/a; 外 排 总 量 为 : 废 水 量 : t/a COD:0.76 t/a SS:0.15 t/a 氨 氮 :0.08 t/a TP:0.01t/a F t/a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3

229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到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尾 水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新 增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t/a,COD0.76t/a 氨 氮 0.08t/a 的 排 放 指 标, 建 议 通 过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获 得 ; 其 他 特 征 因 子 作 为 考 核 总 量 ⑵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SO t/a NOx 38.4t/a 烟 尘 2.88t/a HCl 3.37t/a Cl t/a, 三 乙 胺 t/a 二 氯 甲 烷 2.413t/a 乙 腈 t/a 氨 0.02 t/a 硫 化 氢 t/a HF 0.19t/a VOCs 2.86t/a 二 噁 英 gTEQ/a 新 增 SO 2 NOx 总 量 建 议 通 过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获 得, 其 他 特 征 因 子 作 为 考 核 总 量 根 据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148 号 ), 本 项 目 新 增 的 烟 粉 尘 2.88t/a VOCs2.86t/a 总 量 实 行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替 代 或 关 闭 类 项 目 1.5 倍 削 减 替 代 ⑶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排 放 总 量 拟 建 项 目 所 有 工 业 固 废 均 进 行 合 理 处 理 处 置, 实 现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零 排 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4

230 11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1.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为 10.5 亿 元 考 虑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18 个 月, 经 计 算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营 业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等 费 用 的 年 均 总 成 本 约 为 6.9 亿 元, 年 均 销 售 税 金 和 附 加 为 1600 万 元, 年 均 增 值 税 为 1.2 亿 元,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为 2.24 亿 元, 年 均 所 得 税 为 5600 万 元, 年 均 净 利 润 为 1.68 亿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为 16.47%, 投 资 利 税 率 为 35.29%, 所 得 税 前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6 年 ( 含 建 设 期 ), 所 得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8.07 年 ( 含 建 设 期 ),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的 盈 亏 平 衡 点 为 39.57% 本 项 目 的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详 见 附 表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各 项 内 部 收 益 率 均 高 于 设 定 的 相 应 基 准 收 益 率, 其 他 指 标 也 在 合 理 的 范 围 之 内, 项 目 有 较 好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偿 债 能 力, 资 本 可 获 得 较 高 回 报,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可 为 国 家 及 地 方 增 加 相 当 数 量 的 税 收, 其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11.2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可 带 来 以 下 社 会 效 益 : 1 可 满 足 市 场 对 本 项 目 产 品 的 需 求, 实 现 产 品 的 节 约 化 的 规 模 生 产, 有 助 于 树 立 企 业 的 品 牌 效 应 ; 2 扩 大 劳 动 就 业 机 会, 增 加 当 地 居 民 收 入, 并 促 进 当 地 工 业 发 展 ; 3 本 工 程 的 环 保 投 入, 既 是 本 项 目 必 不 可 少 的 生 产 条 件, 又 是 保 障 附 近 居 民 及 周 边 地 区 居 民 生 活 的 必 要 条 件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充 分 利 用 周 边 区 域 的 资 源 优 势,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增 加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财 政 税 收 及 当 地 人 的 就 业 机 会, 并 能 在 区 域 内 形 成 循 环 产 业 链,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11.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根 据 前 面 各 章 节 工 程 分 析 和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预 测 可 知,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将 对 其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5

231 须 投 入 足 够 的 资 金, 建 设 相 应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以 保 证 各 类 环 境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达 到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5.88%, 分 项 投 资 及 三 同 时 环 保 措 施 验 收 内 容 见 表 污 染 源 废 水 固 废 表 拟 建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效 果 ( 万 元 ) 废 水 预 处 理 站 ( 含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500m 3 ) 焚 烧 装 置 (SNCR+ 半 干 急 冷 塔 + 干 式 除 酸 及 二 噁 英 吸 收 装 置 + 布 袋 除 尘 器 ) 380 达 到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进 度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1500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废 气 5 套 三 级 水 吸 收 + 一 级 碱 吸 收 套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套 一 级 碱 吸 收 装 置 80 1 套 三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80 罐 区 (1 个 ) 车 间 (4 个 车 间 中 间 罐 处 各 1 个 ) 仓 库 (1) 个 装 置 过 滤 单 元 (3 个 装 置 过 滤 单 元 各 设 1 个 ) 无 组 织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共 9 个 500 噪 声 隔 声 建 筑 减 震 等 设 施 300 地 下 水 厂 区 防 渗 300 达 标 排 放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标 准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绿 化 厂 区 绿 化 和 隔 离 带 200 绿 化 率 14.5%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仪 器 和 化 验 室 300 满 足 日 常 监 测 需 要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清 污 分 流 管 网 建 设 应 急 措 施 废 气 排 口 废 水 接 管 口 180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雨 水 截 留 沟 300 清 下 水 缓 冲 池 及 在 线 监 测 仪 器 260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应 急 物 资 200 达 到 排 污 口 规 划 化 要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求 确 保 污 水 全 部 收 集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并 到 达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确 保 事 故 发 生 时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全 部 收 集 不 达 标 废 水 事 故 时 启 动, 能 控 制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和 处 理 事 故 900m 3 应 急 池 以 及 消 防 废 水 输 送 管 道 200 满 足 消 防 应 急 的 需 求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步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估 算 合 计 :6000 万 元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费 用 焚 烧 炉 焚 烧 运 行 费 用, 以 及 危 废 委 托 处 置 的 费 用 具 体 各 项 的 运 行 费 用, 参 见 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6

232 表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项 目 运 行 费 用 ( 万 元 /a) 环 境 效 益 1 废 水 处 理 运 行 费 用 ( 污 水 处 理 站 ) 16 处 理 废 水 t/a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处 理 运 行 费 用 4 处 理 废 水 720t/a 2 废 气 治 理 费 用 5 各 类 废 气 治 理 达 标 排 放 3 焚 烧 炉 焚 烧 运 行 费 用 焚 烧 处 置 t/a 危 废 4 危 废 委 托 处 置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合 计 委 托 填 埋 焚 烧 炉 飞 灰 200t/a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馏 残 渣 70t/a 拟 建 项 目 各 装 置 均 选 用 较 为 先 进 成 熟 的 生 产 工 艺,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了 废 气 的 产 生 拟 建 项 目 依 据 排 放 的 废 气 的 特 点, 选 择 了 采 用 适 宜 的 方 法 进 行 处 置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氯 化 反 应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采 用 3 级 水 喷 淋 +1 级 碱 液 喷 淋 处 理, 最 终 通 过 25 米 高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装 置 产 生 中 和 不 凝 气 过 滤 尾 气 和 精 馏 不 凝 气 3 股 有 机 物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含 有 少 量 的 三 乙 胺 和 碳 酸 二 甲 酯, 拟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吸 附, 三 乙 胺 和 碳 酸 二 甲 酯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5%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2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装 置 产 生 的 反 应 不 凝 气 和 精 馏 不 凝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少 量 的 氟 化 氢 和 碳 酸 二 乙 酯,2 股 有 机 物 废 气 拟 通 过 碱 吸 收, 再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吸 附, 氟 化 氢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100%, 碳 酸 二 乙 酯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5%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2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钾 装 置 产 生 的 亚 胺 合 成 尾 气 拟 采 用 3 级 水 喷 淋 +1 级 碱 液 喷 淋 处 理, 二 氯 亚 砜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100%,SO 2 和 HCl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9.9%, 经 处 理 后 尾 气 通 过 2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 氯 胺 钾 合 成 尾 气 主 要 成 分 是 酸 洗 气 体 HCl,HCl 易 溶 于 水, 拟 采 取 三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进 行 处 理,HCl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9%, 经 处 理 后 尾 气 通 过 2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不 凝 气 和 氟 胺 钾 精 制 不 凝 气 两 股 尾 气 中 主 要 成 分 是 二 氯 甲 烷 和 乙 腈, 拟 经 过 深 度 冷 凝 后, 再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吸 附, 二 氯 甲 烷 和 乙 腈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95%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2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焚 烧 炉 尾 气 通 过 SNCR + 半 干 急 冷 塔 + 消 石 灰 活 性 炭 喷 射 + 布 袋 除 尘 器 烟 气 处 理 工 艺 后, 达 到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的 表 3 焚 烧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后, 通 过 35 米 高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废 水 处 理 方 面,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7

233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排 入 长 江 清 下 水 通 过 厂 内 清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并 监 测 合 格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固 废 处 理 方 面, 精 馏 残 渣 废 活 性 炭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由 厂 区 自 建 焚 烧 炉 处 置, 产 生 的 焚 烧 炉 废 渣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填 埋 处 置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清 运 项 目 噪 声 处 理 主 要 是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先 进 设 备, 生 产 厂 房 封 闭, 关 键 部 位 加 胶 垫 以 减 少 振 动 并 设 吸 收 板 或 隔 音 板 以 减 少 噪 声, 这 样 明 显 减 少 噪 声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改 善 了 工 作 环 境 通 过 以 上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施 的 运 行, 本 项 目 对 各 类 可 能 发 生 污 染 物 的 环 节 进 行 环 保 治 理, 通 过 环 保 设 施 的 实 施, 可 达 到 各 类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通 过 环 保 资 金 的 投 入, 加 强 污 染 防 治, 各 类 污 染 物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有 利 于 统 一 管 理, 并 可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可 能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对 减 轻 当 地 环 保 压 力 有 积 极 贡 献 总 之, 本 项 目 实 现 了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保 效 益 的 统 一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8

234 12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拟 建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的 同 时, 定 期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以 便 及 时 了 解 工 程 在 不 同 时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消 除 不 利 因 素, 减 轻 环 境 污 染, 以 实 现 预 定 的 各 项 环 保 目 标 12.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建 立 一 个 由 3~5 名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同 时 要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根 据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控 [1997]122 号 ) 规 定,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废 气 排 放 筒 应 设 置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采 样 口 和 采 样 监 测 平 台, 并 在 排 气 筒 附 近 地 面 醒 目 处 设 置 环 保 图 形 标 志 牌, 标 明 排 气 筒 高 度 出 口 内 径 排 放 污 染 物 种 类 等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在 本 公 司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总 排 口 标 明 主 要 污 染 物 名 称 废 水 排 放 量 等, 并 在 适 当 位 置 设 立 环 保 图 形 标 志 牌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所, 必 须 有 防 火 防 腐 蚀 防 流 失 防 渗 等 措 施, 并 应 设 置 标 志 牌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1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对 施 工 队 伍 实 行 环 保 职 责 管 理, 将 施 工 期 中 的 环 保 要 求 纳 入 承 包 合 同 之 中, 并 对 施 工 过 程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2 报 告 制 度 定 期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以 及 污 染 事 故 污 染 纠 纷 等 情 况, 建 立 环 保 档 案, 便 于 政 府 环 保 部 门 和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及 时 了 解 污 染 动 态, 以 利 于 采 取 相 应 的 对 策 措 施 企 业 排 污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改 变 必 须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并 请 有 审 批 权 限 的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3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制 度 为 确 保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必 须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一 起 纳 入 企 业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中, 要 建 立 健 全 岗 位 责 任 制, 制 定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管 理 台 帐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9

235 4 制 定 环 保 奖 惩 制 度 对 爱 护 环 保 设 施 节 能 降 耗 改 善 环 境 者 奖 励, 对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人 为 造 成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损 坏 污 染 环 境 能 源 和 资 源 浪 费 者 处 以 重 罚 12.2 环 境 监 测 监 控 计 划 依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印 发 <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自 行 监 测 及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和 <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污 染 源 监 督 性 监 测 及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81 号 ) 文 件 的 精 神, 制 定 本 企 业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 污 染 源 监 测 生 产 运 行 期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表 污 染 源 监 测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名 测 点 监 测 位 置 称 及 编 号 数 污 染 物 名 称 监 测 频 率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口 1 水 温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每 季 度 监 测 1 次 清 下 水 清 下 水 排 口 1 水 温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VC 工 艺 废 气 吸 收 塔 排 气 筒 2 HCl 氯 气 VOCs 三 乙 胺 FEC 工 艺 废 气 吸 收 塔 排 气 筒 1 VOCs KFSI 工 艺 废 气 吸 收 塔 排 气 筒 2 HCl SO 2 VOCs 乙 腈 每 半 年 监 测 1 次 废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气 筒 1 氨 硫 化 氢 焚 烧 炉 装 置 1 SO 2 NOx 烟 尘 二 噁 英 无 组 织 排 放 上 风 向 下 风 向 厂 界 噪 声 厂 界 噪 声 4 厂 界 声 环 境 每 半 年 一 次 地 下 水 危 废 堆 场 附 近 1 ph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每 年 一 次 注 : 目 前 碳 酸 二 甲 酯 碳 酸 二 乙 酯 三 乙 胺 二 氯 亚 砜 均 暂 无 法 监 测, 因 此 暂 按 TVOC 列 入 监 测 计 划 中, 待 上 述 物 质 可 以 监 测 时 实 施 在 公 司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安 装 流 量 计 和 COD 等 主 要 因 子 的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并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并 且 在 公 司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及 清 下 水 排 口 安 排 人 工 检 测, 每 季 度 监 测 1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水 温 ph COD SS 氨 氮 总 磷 等, 同 时 测 量 污 水 流 量 排 放 的 工 艺 废 气 具 体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 同 时 监 测 烟 气 量, 每 半 年 监 测 1 次 2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监 控 3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TVOC 三 乙 胺 乙 腈 每 季 度 监 测 1 次 每 年 监 测 1 次 每 半 年 一 次 大 气 质 量 监 测 : 在 厂 界 外 设 3 个 点, 分 别 为 上 风 向 1 个 和 下 风 向 厂 界 2 个, 每 年 测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0

236 两 次, 每 次 连 续 测 二 天, 每 天 4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TVOC 三 乙 胺 乙 腈 等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 在 厂 界 附 近 布 设 4 个 点, 每 半 年 监 测 1 天 ( 昼 夜 各 1 次 ), 监 测 因 子 为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Leq(A)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 建 立 厂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控 体 系, 包 括 建 立 地 下 水 监 控 制 度 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监 测 计 划 配 备 必 要 的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建 议 危 废 堆 场 附 近 设 1 个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 地 下 水 水 位 ph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等 日 常 做 好 监 测 井 的 管 理 和 维 护 工 作 3 事 故 监 测 计 划 废 水 事 故 监 测 计 划 : 本 项 目 废 水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进 入 事 故 池, 不 外 排, 待 生 产 设 施 恢 复 正 常 后 逐 步 补 充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因 此 本 项 目 事 故 监 测 计 划 同 正 常 排 放 监 测 计 划 废 气 事 故 监 测 计 划 :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时,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措 施, 并 联 系 当 地 主 管 环 保 部 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展 开 跟 踪 监 测,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风 向 和 保 护 目 标 的 位 置 设 立 监 测 点, 监 测 因 子 为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测 频 次 应 进 行 连 续 监 测, 待 其 浓 度 降 低 至 控 制 浓 度 范 围 内 后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4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泄 漏 检 测 计 划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流 经 以 下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时, 应 进 行 泄 漏 检 测 与 控 制 : (1) 泵 ;(2) 压 缩 机 ;(3) 阀 门 ;(4) 开 口 阀 或 开 口 管 线 ;(5) 法 兰 及 其 他 连 接 件 ;(6) 泄 压 设 备 ;(7) 取 样 连 接 系 统 ;(8) 其 他 密 封 设 备 泄 漏 检 测 周 期 如 下 : (1) 泵 压 缩 机 阀 门 开 口 阀 或 开 口 管 线 气 体 / 蒸 汽 泄 压 设 备 取 样 连 接 系 统 每 3 个 月 检 测 一 次 (2) 法 兰 及 其 他 连 接 件 其 他 密 封 设 备 每 6 个 月 检 测 一 次 (3) 对 于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流 经 的 初 次 开 工 开 始 运 转 的 设 备 和 管 线 组 件, 应 在 开 工 后 30 日 内 对 其 进 行 第 一 次 检 测 挥 发 性 有 机 液 体 流 经 的 设 备 和 管 线 组 件 每 周 应 进 行 日 视 观 察, 检 查 其 密 封 处 是 否 出 现 滴 液 迹 象 若 企 业 不 具 备 污 染 监 测 及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条 件,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以 报 表 形 式 上 报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1

237 12.3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转 发 环 保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同 意 将 江 苏 省 列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试 点 省 份 函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1]250 号 ), 实 施 环 境 监 理 制 度, 是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律 法 规 的 重 要 延 伸, 是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重 要 保 证, 是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全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的 重 要 措 施, 是 防 止 生 态 破 坏 和 环 境 污 染 的 重 要 手 段 通 知 规 定 了 我 省 以 下 建 设 项 目 应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 (1) 轨 道 交 通 公 路 机 场 港 口 码 头 管 道 水 利 工 程 等 生 态 类 项 目 ; (2) 化 工 农 药 医 药 造 纸 电 镀 印 染 酿 造 钢 铁 建 材 等 重 污 染 工 业 类 项 目 ; (3)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项 目 ; (4) 总 投 资 1 亿 美 元 ( 或 8 亿 人 民 币 ) 以 上 或 环 保 投 资 1000 万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投 资 项 目 ; (5)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批 复 中 要 求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的 项 目 本 项 目 为 化 工 项 目, 且 环 保 投 资 为 6000 万 元 ( 超 过 了 1000 万 元 ), 属 于 我 省 应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范 围 因 此,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有 相 应 环 境 监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从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及 试 生 产 阶 段, 全 面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 主 要 如 下 : ⑴ 设 计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受 委 托 的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应 依 据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及 批 复 对 设 计 文 件 中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审 核 环 保 设 计 中 采 用 的 治 理 技 术 措 施 污 染 物 最 终 处 置 方 法 和 去 向 清 洁 生 产 等 内 容 ; 审 核 施 工 方 案 生 产 规 模 工 艺 路 线 污 染 特 征 排 放 特 点 及 各 污 染 控 制 节 点 等 与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及 批 复 文 件 的 符 合 性 等 ⑵ 施 工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主 要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及 达 标 情 况 1 水 环 境 与 生 态 环 境 a. 工 程 水 质 监 测 计 划 是 否 落 实 ; b.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及 洗 涤 用 水 和 施 工 现 场 清 洗 建 材 清 洗 混 凝 土 养 护 设 备 水 压 试 验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是 否 按 要 求 进 行 了 隔 渣 沉 淀 预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下 水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2

238 道 ; c. 生 活 污 水 是 否 按 要 求 排 放 2 环 境 空 气 a. 是 否 对 施 工 现 场 实 行 合 理 化 管 理, 使 砂 石 料 统 一 堆 放, 是 否 设 有 专 门 堆 放 水 泥 的 库 房, 是 否 对 散 料 堆 场 采 用 了 水 喷 淋 防 尘 措 施 ; b. 是 否 对 汽 车 运 输 砂 土 水 泥 碎 石 等 易 起 尘 的 物 料 加 盖 蓬 布, 卸 车 时 是 否 尽 量 减 少 落 差, 减 少 扬 尘 ; c. 是 否 对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面 土 堆 及 运 输 道 路 应 定 期 清 扫 洒 水, 保 持 车 辆 出 入 口 路 面 清 洁 湿 润 ; d. 是 否 及 时 清 运 开 挖 的 泥 土 和 建 筑 垃 圾 ; e. 是 否 对 烟 大 的 施 工 机 械 安 装 消 烟 装 置 ; f. 是 否 首 选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因 需 要 必 须 进 行 现 场 搅 拌 砂 浆 混 凝 土 时, 是 否 做 到 不 洒 不 漏 不 剩 不 倒 ; 混 凝 土 搅 拌 是 否 设 置 在 棚 内, 搅 拌 时 是 否 有 喷 雾 降 尘 措 施 ; g. 施 工 现 场 是 否 设 围 栏 或 部 分 围 栏, 以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扩 散 范 围 ; h. 当 风 速 过 大 时, 是 否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并 对 堆 存 的 砂 粉 等 建 筑 材 料 采 取 遮 盖 措 施 ; 3 声 环 境 a. 高 噪 声 设 备 附 近 是 否 加 设 可 移 动 的 简 单 围 幛 b. 是 否 夜 间 不 进 行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c. 在 夜 间 超 标 施 工 是 否 向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获 准 后 在 指 定 日 期 内 进 行 施 工 d. 是 否 采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工 具, 并 尽 可 能 采 用 施 工 噪 声 低 的 施 工 方 法 ; e. 是 否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掩 蔽 物 ; 4 固 体 废 物 各 种 固 体 废 物 是 否 均 进 行 收 集 并 及 时 清 运, 按 相 关 规 定 委 外 处 理, 或 运 至 相 应 处 理 场 处 理 严 禁 乱 堆 乱 扔, 防 止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⑶ 试 生 产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主 要 监 督 检 查 污 染 源 治 理 及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环 境 风 险 与 应 急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实 施 效 果 情 况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3

239 13 公 众 参 与 13.1 调 查 目 的 方 式 原 则 及 内 容 调 查 目 的 方 式 及 原 则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了 解 公 众 尤 其 是 该 项 目 周 围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所 持 的 态 度 和 观 点 及 对 周 围 环 境 所 持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同 时 补 充 环 境 监 测 评 价 和 预 测 难 以 发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既 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民 主 化 和 公 众 化, 又 为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公 众 参 与 是 多 方 面 的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采 取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随 访 网 上 公 示 的 形 式, 调 查 以 代 表 性 和 随 机 性 相 结 合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中 选 择 与 公 众 关 系 最 密 切 及 敏 感 的 问 题, 为 方 便 公 众, 回 答 问 题 多 用 选 择 打 的 方 式 进 行, 必 要 的 加 以 文 字 说 明 调 查 表 格 详 见 附 件 调 查 内 容 (1) 公 众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 包 括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等 ) 的 反 映 (2) 公 众 对 拟 建 项 目 了 解 程 度 及 反 映 (3) 公 众 对 在 该 地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4) 公 众 了 解 拟 建 项 目 概 况 后, 对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意 见 (5) 公 众 对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等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13.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调 查 调 查 对 象 被 调 查 的 对 象 为 生 活 工 作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边 和 泰 兴 市 滨 江 镇 的 人 群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共 发 放 调 查 表 200 份, 收 回 200 份, 回 收 率 100% 填 写 调 查 表 的 公 众 人 员 结 构 见 表 接 受 调 查 人 员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结 构 表 项 目 人 数 比 例 (%) 项 目 人 数 比 例 (%) 18~ 男 ~ 性 别 年 龄 36~ ~ 女 ~ 以 上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4

240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你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2 你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该 公 司 拟 建 的 项 目 3 你 是 从 何 种 渠 道 了 解 该 项 目 的 信 息 4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那 种 效 益 最 显 著 5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是 否 对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有 促 进 作 用 表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内 容 统 计 表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未 填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 (%) (%) (%) (%)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清 楚 未 填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 (%) (%) (%) (%) 报 纸 电 视 广 播 标 牌 宣 传 民 间 信 息 未 填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 (%) (%) (%) (%)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不 知 道 未 填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 (%) (%) (%) (%) 有 没 有 一 般 说 不 清 未 填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人 数 比 例 (%) 您 是 否 对 有 没 有 不 知 道 未 填 项 目 的 污 染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控 制 和 治 理 (%) (%) (%) (%) 有 信 心 坚 决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反 对 无 所 谓 7 你 对 该 项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目 的 建 设 持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人 数 (%) (%) (%) (%) 何 种 态 度 公 众 意 见 分 析 / / ⑴ 公 众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满 意 程 度 15.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表 示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很 满 意,84.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表 示 对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满 意 ⑵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27.5% 被 调 查 公 众 都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很 清 楚,71.5% 被 调 查 公 众 都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知 道 一 点 12.5% 的 公 众 是 通 过 报 纸 对 本 项 目 有 所 了 解,25.5% 通 过 电 视 广 播 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5

241 解 本 项 目,31.5% 通 过 标 牌 宣 传 了 解 本 项 目,30.5% 通 过 民 间 信 息 了 解 本 项 目 通 过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进 一 步 扩 大 了 项 目 的 透 明 度 ⑶ 对 项 目 的 污 染 控 制 和 治 理,98.9% 的 公 众 表 示 有 信 心 ⑷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支 持 程 度 有 35.5% 的 公 众 表 示 坚 决 支 持 建 设 该 项 目,40.0% 的 公 众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成 建 设 该 项 目, 无 人 表 示 反 对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的 公 众 的 主 要 要 求 为 项 目 需 高 标 准 做 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尽 量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和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要 求 审 批 部 门 严 格 审 批, 加 强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总 体 上 来 看,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支 持 的 建 设 单 位 接 受 了 公 众 提 出 的 条 件, 将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并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接 受 环 保 部 门 和 公 众 的 日 常 监 督 ⑸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和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此 次 调 查 显 示, 有 较 多 的 公 众 提 出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应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从 严 把 关, 严 格 审 批 ; 要 对 该 项 目 减 少 排 污 和 加 强 环 保 设 施 的 监 管 ; 在 环 保 治 理 上 要 有 经 济 上 的 保 证 ;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认 真 治 理 三 废,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 起 点 要 高, 要 求 要 严 ; 该 项 目 投 产 后, 环 保 部 门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加 强 管 理 13.3 现 场 张 贴 公 告 调 查 按 照 规 定, 项 目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并 进 行 了 现 场 张 贴, 详 情 请 见 下 图 图 为 第 一 次 公 示 现 场 张 贴 情 况, 图 为 第 二 次 公 示 现 场 张 贴 情 况 13.4 媒 体 发 布 及 网 上 公 示 调 查 建 设 单 位 分 别 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 及 2015 年 12 月 7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在 泰 兴 环 境 信 息 网 ) 上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介 绍 了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以 及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等, 并 就 此 征 询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及 建 议 目 前 尚 未 收 到 公 众 对 公 示 的 反 馈 意 见 公 示 的 详 细 内 容 见 图 和 图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6

242 13.5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1) 合 法 性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第 二 十 一 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和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在 评 价 期 间, 按 有 关 法 律 规 章 和 江 苏 省 有 关 要 求 展 开 了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整 个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合 法 合 规 (2) 代 表 性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针 对 性 和 随 机 性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进 行, 采 用 了 两 次 网 络 公 示 向 被 调 查 对 象 填 写 发 放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等 形 式 征 求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涵 盖 了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居 民 周 边 企 业 代 表 及 村 委 会 办 事 处 等 地 方 部 门 ;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人 员 共 计 发 放 了 200 份 调 查 表, 收 回 有 效 表 格 190 份, 回 收 率 达 95% 被 调 查 的 对 象 主 要 来 自 过 船 村 殷 石 村 老 镇 区 蒋 港 村 龙 港 村 仁 寿 村 石 桥 村 长 沟 村 印 桥 小 区 ( 石 桥 花 园 尤 湾 小 区 等 拆 迁 安 置 区 ) 中 港 村 蒋 榨 村 以 及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等 54.7% 被 调 查 公 众 都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很 清 楚,42.7% 被 调 查 公 众 都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知 道 一 点 同 时, 通 过 此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及 网 站 公 示, 进 一 步 扩 大 了 工 程 的 影 响 力 与 透 明 度, 将 引 起 更 多 公 众 的 广 泛 关 注 因 此,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具 有 代 表 性 (3) 有 效 性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的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选 择 上, 考 虑 了 不 同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等 因 素, 调 查 对 象 具 有 代 表 性 ;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程 序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调 查 方 法 有 效 ; 网 络 公 示 及 现 场 公 示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内 容 对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等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的 关 键 信 息 向 公 众 均 作 了 公 示, 调 查 内 容 具 有 科 学 性 ; 评 价 中 对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采 取 了 规 范 的 统 计 方 法, 方 法 有 效 ;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后 7 日 内 在 泰 兴 市 环 保 局 的 网 站 公 告 了 项 目 开 展 环 评 的 信 息, 并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向 公 众 公 告 了 项 目 的 环 评 信 息 及 环 评 简 本, 并 在 二 次 公 示 完 成 后 向 公 众 发 放 调 查 表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具 有 时 效 性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7

243 (4) 真 实 性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所 有 信 息 是 真 实 的,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公 示 材 料 及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内 容 客 观 地 反 应 了 建 设 项 目 的 信 息, 调 查 对 象 均 为 现 场 填 写 调 查 表 因 此, 各 类 信 息 真 实 有 效, 符 合 真 实 性 要 求 13.6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反 馈 被 调 查 者 ( 包 括 有 条 件 赞 成 者 )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环 保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概 括 起 来,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条 : 1 企 业 应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所 有 企 业 三 废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达 标 排 放 2 希 望 企 业 多 搞 绿 化, 改 善 环 境, 注 意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不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3 要 求 环 保 部 门 对 进 园 企 业 的 环 保 设 施 严 格 把 关, 对 设 施 运 行 和 维 护 实 行 跟 踪 检 查, 严 格 监 督 严 格 管 理, 加 强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定 期 监 测, 并 及 时 向 公 众 通 报 相 关 环 境 信 息 编 制 单 位 和 企 业 沟 通 后, 均 同 意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严 格 按 照 公 众 意 见 实 施 13.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本 项 目 得 到 了 较 多 公 众 的 了 解 与 支 持,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37% 的 人 表 示 坚 决 支 持,51% 的 公 众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人 表 示 反 对 公 众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标 准,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减 轻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8

244 14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14.1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区 位 优 势 泰 兴 市 位 于 江 苏 省 中 部, 长 江 下 游 北 岸 ; 东 接 如 皋 市, 南 接 靖 江 市, 西 濒 长 江, 北 邻 泰 州 市 姜 堰 区, 东 北 与 南 通 市 海 安 县 接 壤, 西 北 与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毗 连 水 路 陆 路 交 通 运 输 十 分 便 利 本 次 扩 建 项 目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北 片 区, 沿 江 大 道 西 侧 的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范 围 内 ; 江 苏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距 泰 兴 城 区 8 公 里, 依 长 江 而 建, 项 目 所 处 位 置 交 通 便 利,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沿 江 岸 线 由 南 至 北 ( 洋 思 港 至 如 泰 运 河 间 ) 现 已 建 成 五 座 码 头, 可 以 极 大 满 足 项 目 部 分 原 料 运 输 需 要 区 内 已 有 的 生 产 企 业 可 以 就 近 供 给 本 项 目 部 分 原 材 料 需 求 因 此, 选 址 于 此 不 仅 可 获 得 稳 定 的 原 料 来 源, 缩 短 产 品 销 售 和 运 输 距 离, 而 且 可 降 低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和 运 输 成 本,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和 准 入 条 件 相 符 性 分 析 对 照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环 保 厅 等 部 门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各 级 各 类 开 发 区 环 境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意 见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07]115 号 ) 关 于 加 强 苏 北 地 区 新 建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意 见 ( 苏 政 办 发 [2007]122 号 )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促 进 苏 北 地 区 产 业 优 化 的 意 见 ( 苏 环 委 [2007]19 号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1]108 号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 等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分 析 如 下 : (1) 本 项 目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定 位 为 精 细 化 工 园 区, 是 经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确 认 的 省 级 化 工 园 区, 产 业 规 划 批 复 和 区 域 环 评 均 经 过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审 批 ( 苏 环 管 [2003]238 号 文 ), 参 见 附 件 10;2008 年 完 成 了 回 顾 性 评 价 及 报 批 ( 苏 环 管 [2008]104 号 文 ), 参 见 附 件 11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完 善,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和 污 水 固 废 集 中 处 理, 符 合 苏 政 办 发 [2007]122 号 和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相 关 要 求 ;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现 有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及 运 行 状 况 符 合 苏 政 办 发 [2007]115 号 文 中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各 级 各 类 开 发 区 环 境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意 见 相 关 要 求 对 照 区 域 环 评 批 文 和 回 顾 性 评 价 批 文 要 求,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至 目 前 为 止 已 完 成 了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 现 出 水 达 GB 一 级 A 标 准 排 放 ),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的 建 设,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达 到 100%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9

245 (2) 对 照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1]108) 号 ): 化 工 区 新 建 和 改 扩 建 化 工 项 目 实 施 严 格 的 行 业 准 入 管 理, 新 建 ( 含 异 地 搬 迁 ) 化 工 项 目 投 资 额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 不 含 土 地 费 用 不 得 分 期 投 入 ) 严 禁 新 上 感 官 差 毒 性 强 治 理 难 度 大 的 化 工 项 目 实 施 技 术 创 新 和 技 术 改 造, 分 阶 段 淘 汰 落 后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和 产 品 对 污 染 严 重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实 行 限 期 治 理, 逾 期 未 治 理 或 治 理 达 不 到 规 定 要 求 的, 坚 决 依 法 关 闭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0.2 亿 元 人 民 币,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其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产 品 不 属 于 落 后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和 产 品, 也 不 属 于 感 官 差 毒 性 强 治 理 难 度 大 的 项 目 ; 因 此 符 合 上 述 文 件 要 求 (3) 项 目 采 用 的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成 熟 先 进, 各 类 污 染 物 经 治 理 后 可 实 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 项 目 通 过 加 强 物 料 的 综 合 利 用, 降 低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能 耗, 减 少 单 位 产 品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外 排, 最 终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可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获 得, 总 量 来 源 明 确, 符 合 苏 环 办 [2011]71 号 文 关 于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4) 对 照 苏 政 办 发 [2006]121 号 文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和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文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中 禁 止 建 设 排 放 致 癌 致 畸 致 突 变 物 质 和 恶 臭 气 体 的 化 工 项 目 条 款, 本 项 目 通 过 采 用 成 熟 先 进 的 工 艺 封 闭 性 能 良 好 的 设 备, 配 套 有 与 生 产 设 施 相 适 应 的 废 气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落 实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可 实 现 各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表 明 :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会 降 低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不 会 产 生 致 癌 致 畸 致 突 变 物 质 和 恶 臭 影 响,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违 反 上 述 两 文 件 规 定 与 区 域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建 于 江 苏 省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对 照 开 发 区 区 域 规 划 要 求 分 析 : 1 项 目 引 进 规 划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总 面 积 为 16.90km 2, 基 本 定 位 为 精 细 化 工 区 本 项 目 的 产 业 定 位 符 合 开 发 区 项 目 引 进 要 求 2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本 项 目 拟 建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精 细 化 工 区 内, 参 见 图 2.7-1;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区 域 用 地 规 划 3 环 保 规 划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0

246 (1) 污 水 处 理 : 本 项 目 各 类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内 拟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装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送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其 水 质 水 量 均 可 被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因 此 符 合 园 区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规 划 (2) 固 废 处 置 :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经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焚 烧 炉 产 生 的 飞 灰 委 托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处 理, 其 处 置 符 合 园 区 固 废 集 中 无 害 化 处 理 要 求 (3) 供 热 : 本 项 目 由 开 发 区 供 热 管 网 集 中 供 热, 符 合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规 划 4 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评 价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评 价 的 批 复 ( 见 附 件 11), 对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项 目 审 批 和 管 理 提 出 如 下 要 求 : ( 一 ) 严 格 入 区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门 槛, 以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引 导 入 区 企 业 建 设, 建 成 生 态 工 业 园 区 ;( 二 ) 合 理 规 划 开 发 区 布 局, 完 善 开 发 区 规 划 ;( 三 ) 加 快 和 优 化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 四 ) 加 强 区 域 环 境 整 治,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 五 ) 加 强 园 区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落 实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符 合 园 区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及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符 合 入 区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门 槛, 符 合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评 价 批 文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不 存 在 制 约 因 素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区 域 规 划 要 求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2013 年 8 月 ) 划 定 范 围, 泰 兴 市 重 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共 有 九 个, 距 离 本 项 目 最 近 的 红 线 区 域 为 : 如 泰 运 河 清 水 通 道 维 护 区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其 名 称 主 导 功 能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及 面 积 参 见 表 和 图 本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如 泰 运 河 以 北 约 880m,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所 列 举 的 如 泰 运 河 清 水 通 道 维 护 区 如 泰 运 河 及 两 岸 各 100 米 范 围 ; 本 项 目 距 离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11.5km, 不 在 天 星 洲 重 要 湿 地 的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 综 上 分 析, 项 目 拟 建 地 不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所 列 举 的 管 控 区 范 围 之 内 ; 本 项 目 拟 建 选 址 符 合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的 要 求 与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相 符 性 分 析 依 据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4.1 焚 烧 厂 选 址 原 则 : 1 各 类 焚 烧 厂 不 允 许 建 设 在 GHZB1 中 规 定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I 类 II 类 功 能 区 和 GB3095 中 规 定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类 功 能 区, 即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其 它 需 要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集 中 式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厂 不 允 许 建 设 在 人 口 密 集 的 居 住 区 商 业 区 和 文 化 区 2 各 类 焚 烧 厂 不 允 许 建 设 在 居 民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上 风 向 地 区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1

247 对 照 以 上 选 址 原 则, 本 项 目 选 址 为 : 1 项 目 焚 烧 炉 选 址 所 在 地 区 的 地 表 水 ( 通 江 河 ) 环 境 质 量 为 III 类,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为 GB3095 中 规 定 的 二 类 功 能 区 ; 2 项 目 焚 烧 炉 选 址 位 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项 目 周 边 500 米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居 住, 且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居 民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地 区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焚 烧 炉 选 址,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14.2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1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的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没 有 超 标 现 象 长 江 ( 评 价 段 ) 各 断 面 污 染 物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II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如 泰 运 河 及 通 江 河 各 断 面 污 染 物 指 标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V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地 下 水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III 类 标 准 项 目 厂 址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达 到 相 应 功 能 区 标 准 要 求 土 壤 测 点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2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经 排 入 长 江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51.34m 3 /d), 本 项 目 废 水 仅 占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余 量 的 0.54%; 故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排 放 并 不 会 显 著 影 响 到 纳 污 江 段 的 水 质 新 增 的 清 下 水 均 通 过 厂 内 清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并 监 测 合 格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通 过 有 效 的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处 理 后 均 可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预 测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公 司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如 下 : 分 别 在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外 围 设 置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外 围 设 置 2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噪 声 治 理 主 要 是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同 时 对 产 生 噪 声 的 厂 房 采 用 隔 声 降 噪 材 料 和 厂 界 绿 化 带 降 噪, 可 明 显 减 少 噪 声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并 且 改 善 了 工 作 环 境 根 据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不 会 出 现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本 项 目 固 废 均 可 做 到 全 部 妥 善 处 置, 不 外 排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2

248 3 公 众 参 与 本 项 目 得 到 了 较 多 公 众 的 了 解 与 支 持,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28.9% 的 人 表 示 坚 决 支 持, 56.7% 的 公 众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人 表 示 反 对 公 众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标 准,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减 轻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产 业 定 位 一 致,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广 大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支 持 的 因 此,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得 以 落 实, 并 且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14.3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在 满 足 相 应 规 范 要 求 的 原 则 上, 根 据 厂 区 建 设 用 地 情 况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本 项 目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公 用 工 程 区 行 政 服 务 区 四 个 功 能 区 块 其 中 生 产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北 侧, 布 置 有 : 碳 酸 亚 乙 烯 酯 合 成 厂 房 氯 化 和 精 馏 厂 房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合 成 厂 房 双 氟 代 磺 酰 亚 胺 锂 厂 房 固 废 库 房 ; 仓 储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南 侧, 布 置 有 : 丙 类 仓 库 甲 类 仓 库 溶 剂 罐 区 酸 碱 罐 区, 方 便 原 料 及 产 品 的 输 送 ; 公 用 工 程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中 东 部, 布 置 有 : 公 用 工 程 房 循 环 水 池 ; 三 废 处 理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西 南 侧, 布 置 有 : 焚 烧 炉 事 故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区 ; 行 政 服 务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的 东 南 角, 布 置 有 : 办 公 楼 生 产 辅 房 等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时, 将 工 艺 联 系 密 切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相 近 的 建 构 筑 物 设 在 同 一 分 区 内, 各 功 能 分 区 之 间 用 道 路 分 隔 开 来, 又 均 与 主 干 道 相 通 从 厂 平 布 置 图 看, 厂 平 布 置 根 据 功 能 分 区 布 置, 各 功 能 区 之 间 设 有 环 形 通 道, 有 利 于 安 全 疏 散 和 消 防, 分 区 及 布 置 比 较 合 理, 物 流 路 线 顺 畅, 工 艺 管 线 相 对 较 短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具 有 甲 类 火 灾 危 险 性 的 物 质, 生 产 装 置 生 产 厂 房 的 设 置 建 设 应 满 足 规 范 的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设 计 中 按 规 范 划 分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在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选 用 防 爆 型 电 气 仪 表 及 通 信 设 备 同 时, 根 据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评 的 相 关 要 求, 开 发 区 边 界 500 米 安 全 卫 士 防 护 隔 离 带 内 不 得 建 设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即 位 于 开 发 区 北 部 的 的 东 边 界 上, 项 目 东 厂 界 与 最 近 的 过 船 村 零 星 居 民 点 ( 正 在 拆 迁 中 ) 之 间 的 距 离 为 580 米, 符 合 开 发 区 规 划 的 要 求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该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较 为 合 理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3

249 15 结 论 与 建 议 15.1 结 论 环 评 单 位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各 项 文 件 精 神, 坚 持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等 评 价 原 则, 对 本 项 目 及 其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了 调 查 分 析, 并 依 据 其 监 测 资 料 进 行 了 预 测 和 综 合 分 析 评 价, 现 总 结 如 下 : 项 目 概 况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HSC) 是 全 球 最 重 要 的 锂 电 池 添 加 剂 供 应 商 之 一, 业 务 遍 及 东 南 亚 和 欧 洲 北 美, 覆 盖 全 球 90% 以 上 的 锂 电 池 电 解 液 工 厂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江 苏 华 盛 精 化 工 (HSC) 已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VC 和 FEC 的 供 应 商 在 全 球 三 分 之 一 带 有 锂 电 池 的 终 端 产 品 中 都 使 用 其 产 品 为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在 调 整 企 业 产 品 结 构 的 同 时, 为 该 公 司 提 供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提 升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 江 苏 华 盛 拟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成 立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10.2 亿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6000 万 元, 约 占 总 投 资 的 5.88%, 预 计 于 2017 年 6 月 建 成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泰 州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本 ) 的 鼓 励 类 项 目 泰 州 市 发 改 委 已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备 案, 备 案 号 ( 泰 发 改 备 [2015]577 号 )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相 容 性 本 项 目 为 长 园 华 盛 拟 在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设 立 的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环 保 厅 等 部 门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各 级 各 类 开 发 区 环 境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意 见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07]115 号 ) 关 于 加 强 苏 北 地 区 新 建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意 见 ( 苏 政 办 发 [2007]122 号 )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促 进 苏 北 地 区 产 业 优 化 的 意 见 ( 苏 环 委 [2007]19 号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1]108 号 )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 等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4

250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泰 兴 开 发 区 的 产 业 规 划 环 保 规 划 和 区 域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与 泰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产 业 定 位 一 致,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本 项 目 在 氟 代 碳 酸 乙 烯 酯 生 产 过 程 中 和 浙 江 大 学 共 同 研 发 的 卤 素 置 换 法 来 代 替 原 有 的 氟 气 直 接 取 代 法, 避 免 直 接 使 用 氟 单 质, 对 装 置 安 全 性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项 目 所 用 的 溶 剂 碳 酸 二 甲 酯 为 目 前 上 国 际 上 公 认 的 绿 色 化 工 原 料 企 业 对 工 艺 条 件 的 掌 控 日 益 成 熟 并 有 所 改 进, 能 耗 利 效 率 更 高 ; 本 次 拟 建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较 张 家 港 的 现 有 项 目 有 较 大 的 削 减, 主 要 是 本 次 采 用 了 MVR 蒸 发 多 级 冷 凝 水 喷 淋 + 活 性 碳 吸 附 等 更 为 有 效 的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因 此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水 平 得 到 了 进 一 步 的 提 高 拟 建 项 目 依 托 开 发 区 内 其 它 公 司 供 应 的 天 然 气 蒸 汽, 可 与 本 地 区 的 相 关 企 业 形 成 产 业 链 生 产 用 水 由 开 发 区 水 厂 提 供, 产 生 的 污 水 排 入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通 过 项 目 内 部 小 循 环 和 区 域 大 循 环, 资 源 实 现 最 大 程 度 的 利 用 和 三 废 排 放 最 小 化, 实 现 环 境 与 经 济 的 协 调 发 展 因 此, 本 项 目 生 产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水 平 基 本 可 达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稳 定 达 标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经 排 排 入 长 江 新 增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脱 盐 水 系 统 排 水 均 通 过 厂 内 清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并 监 测 合 格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通 过 有 效 的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处 理 后 均 可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预 测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公 司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如 下 : 分 别 在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和 污 水 处 理 区 外 围 设 置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焚 烧 炉 装 置 区 外 围 设 置 2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本 项 目 噪 声 治 理 主 要 是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同 时 对 产 生 噪 声 的 厂 房 采 用 隔 声 降 噪 材 料 和 厂 界 绿 化 带 降 噪, 可 明 显 减 少 噪 声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并 且 改 善 了 工 作 环 境 根 据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不 会 出 现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精 馏 残 渣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均 送 厂 内 固 废 焚 烧 炉 焚 烧 处 理 ; 焚 烧 炉 灰 渣 焚 烧 炉 废 水 蒸 发 残 渣 委 托 泰 州 联 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 生 活 垃 圾 则 委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5

251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固 废 可 以 做 到 零 排 放 通 过 以 上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施 的 运 行, 本 项 目 对 各 类 可 能 发 生 污 染 物 的 环 节 进 行 环 保 治 理, 通 过 环 保 设 施 的 实 施, 可 达 到 各 类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总 量 为 : 废 水 量 : t/a COD:3.03 t/a SS:1.52 t/a 氨 氮 : 0.08t/a TP:0.02t/a; 外 排 总 量 为 : 废 水 量 : t/a COD:0.76 t/a SS:0.15 t/a 氨 氮 :0.08 t/a TP:0.01t/a F t/a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到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尾 水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入 长 江 新 增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t/a,COD0.76t/a 氨 氮 0.08t/a 的 排 放 指 标, 建 议 通 过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获 得 ; 其 他 特 征 因 子 作 为 考 核 总 量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SO t/a NOx 38.4t/a 烟 尘 2.88t/a HCl 3.37t/a Cl t/a, 三 乙 胺 t/a 二 氯 甲 烷 2.413t/a 乙 腈 t/a 氨 0.02 t/a 硫 化 氢 t/a HF 0.19t/a VOCs 2.86t/a 二 噁 英 gTEQ/a 新 增 SO 2 NOx 总 量 建 议 通 过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获 得, 其 他 特 征 因 子 作 为 考 核 总 量 根 据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148 号 ), 本 项 目 新 增 的 烟 粉 尘 2.88t/a VOCs2.86t/a 总 量 实 行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替 代 或 关 闭 类 项 目 1.5 倍 削 减 替 代 拟 建 项 目 所 有 工 业 固 废 均 进 行 合 理 处 理 处 置, 实 现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零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可 以 接 受 (1)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液 氯 储 槽 泄 漏 事 故, 其 发 生 概 率 为 次 / 年 根 据 风 险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当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液 氯 储 槽 发 生 泄 露 后,30 米 内 可 能 超 过 其 半 致 死 浓 度, 可 能 会 威 胁 到 人 的 生 命, 受 此 影 响 的 主 要 为 操 作 工 人,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值 为 ( 死 亡 / 年 ), 小 于 目 前 化 工 行 业 的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为 /a, 属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2)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和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与 演 练 需 严 格 按 照 江 苏 省 环 境 安 全 企 业 建 设 标 准 ( 试 行 ) 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指 南 ( 环 办 [2010]10 号 ) 要 求 执 行 在 采 取 一 系 列 总 图 布 置 及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消 防 措 施 监 控 预 警 措 施 装 置 区 和 罐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同 时,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前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6

252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处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环 境 管 理 与 公 众 参 与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600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5.88% 通 过 各 种 环 保 投 资, 可 将 项 目 本 身 的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较 低 水 平,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本 项 目 将 确 立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目 标, 建 立 一 整 套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设 立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环 保 工 作, 确 立 各 层 次 的 环 境 目 标 责 任 制 制 定 和 实 施 污 染 源 与 环 境 质 量 监 控 计 划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本 项 目 得 到 了 较 多 公 众 的 了 解 与 支 持,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37% 的 人 表 示 坚 决 支 持,51% 的 公 众 表 示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人 表 示 反 对 公 众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标 准,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减 轻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 采 用 泰 兴 2013 年 全 年 气 象 资 料 逐 时 逐 日 计 算 本 项 目 所 有 排 放 源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在 评 价 区 域 及 保 护 目 标 贡 献 值 项 目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域 最 大 贡 献 值 和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NH 3 H 2 S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氯 甲 烷 二 噁 英 小 时 或 日 均 或 年 均 浓 度 最 大 影 响 贡 献 值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叠 加 区 域 现 状 监 测 浓 度 最 大 值 后,SO 2 NO 2 PM 10 HCl Cl 2 碳 酸 二 甲 酯 三 乙 胺 碳 酸 二 乙 酯 乙 腈 二 噁 英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仍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以 焚 烧 炉 装 置 为 生 产 单 元, 在 其 外 围 设 置 5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据 调 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要 求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禁 止 在 防 护 距 离 内 建 设 新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物 (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股 生 产 废 水 收 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经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并 经 监 测 满 足 接 管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往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至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尾 水 排 入 长 江 焚 烧 炉 废 水 采 用 蒸 馏 的 办 法 处 理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拟 接 管 水 量 为 2.11t/h, 仅 占 泰 兴 市 滨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负 荷 的 0.13%, 故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排 放 并 不 会 显 著 影 响 到 纳 污 江 段 的 水 质 新 增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脱 盐 水 系 统 排 水 均 通 过 厂 内 清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并 监 测 合 格 后,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7

253 (3)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的 各 噪 声 设 备 均 得 到 了 较 好 的 控 制, 经 预 测, 厂 区 的 噪 声 设 备 在 厂 界 均 能 达 标 排 放 与 本 底 值 叠 加 后, 噪 声 值 虽 有 小 幅 上 升, 但 基 本 上 能 维 持 现 状, 并 在 标 准 限 值 之 内 因 此 车 间 噪 声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且 厂 界 附 近 无 居 民 区, 不 会 出 现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贯 彻 分 区 防 治 的 理 念, 在 设 计 上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管 线 等 均 考 虑 采 取 防 渗 处 理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构 筑 物 危 废 堆 场 均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采 用 水 泥 沙 浆 层 厚 环 氧 玻 璃 钢 隔 离 层, 厚 高 分 子 复 合 防 水 卷 材 两 道 防 水 抗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层 厚 环 氧 沙 浆 面 层 等 多 重 方 式 防 渗 管 道 施 工 应 严 格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接 口 严 密 平 顺, 填 料 密 实, 避 免 发 生 破 损 污 染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总 体 可 行, 正 常 情 况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5)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各 种 固 废 采 取 妥 善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后 不 外 排,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总 结 论 :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调 查 和 分 析, 依 据 监 测 资 料 和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综 合 评 价 后 认 为,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生 产 过 程 中 采 用 了 清 洁 的 生 产 工 艺, 所 采 用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能 保 证 各 种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在 选 址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并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和 管 理 要 求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前 提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本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同 时,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建 设 运 行 全 过 程 中 还 必 须 满 足 消 防 安 全 职 业 卫 生 等 相 关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规 范 化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行 管 理 15.2 建 议 和 要 求 1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文 件 的 精 神,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2 加 强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确 保 周 边 居 民 安 全 3 加 强 生 产 设 施 及 防 治 措 施 运 行, 定 期 对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进 行 保 养 检 修,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4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业 主 要 加 强 对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的 日 常 维 护 和 维 修 工 作, 确 保 各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5 落 实 各 项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污 染 控 制 要 求, 制 定 并 执 行 泄 漏 检 测 计 划, 定 期 检 查 管 道 和 阀 门, 如 有 泄 漏,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4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A8C5FAB8E5A3A8B9ABCABEB0E6A3A932303134303832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A8C5FAB8E5A3A8B9ABCABEB0E6A3A932303134303832362E646F63>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80 万 只 / 年 废 包 装 桶 再 生 利 用 项 目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本 环 评 报 告 全 本 ( 公 示 版 ) 内 容 由 北 京 中 咨 华 宇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张 家 港 南

More information

苏州奥村阀门有限公司

苏州奥村阀门有限公司 斯 澳 生 物 科 技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无 污 染 基 因 工 程 疫 苗 的 研 发 和 制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斯 澳 生 物 科 技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斯 澳 生 物 科 技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无 污 染 基 因 工 程 疫 苗 的 研 发 和 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报告报批全文公示版0119

Microsoft Word - 报告报批全文公示版0119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对 苯 二 甲 酸 精 制 提 纯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2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More information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904 号 崇 左 红 狮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10 万 吨 / 年 工 业 废 物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崇 左 红 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宇 宏 环 保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前 言 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B0BAC9FACEEFD6CAB4F3B8C4BAF3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EDB0BAC9FACEEFD6CAB4F3B8C4BAF3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海 安 理 昂 生 物 质 发 电 2 75t/h 次 高 温 次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套 2 15MW 抽 凝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重 新 报 批 全 本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持 证 编 制 单

More information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09 号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二 月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More information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More information

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More information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简 本 1 规 划 概 况 1.1 任 务 由 来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 以 下 简 称 为 加 工 区 ) 位 于 大 豫 镇 域 东 南 部,2010 年 7 月 通 过 了 如 东 县 发 改 委 立 项 批 复 ( 东 发 改 委 投 [2010]82 号 ),2011 年 1 月 国 家

More information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More information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000 吨 氧 化 铁 黄 4000 吨 氧 化 铁 黑 无 机 颜 料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评 级 目 的... 2 1.4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2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6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1.7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7 2.1 编 制 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润众制药(报批公示版).doc

Microsoft Word - 润众制药(报批公示版).doc 连 云 港 润 众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工 程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连 云 港 润 众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七 月 连 云 港 润 众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工 程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江 苏 智 盛 环 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5C7C5C8C8B5E7A3A8B9ABCABEB1BECDF8C9CF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5C7C5C8C8B5E7A3A8B9ABCABEB1BECDF8C9CFA3A92E646F63> ( 公 示 版 ) 益 海 ( 连 云 港 ) 精 细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 公 示 版 ) 2015 年 4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分 析... 2 1.2.1 是 板 桥 工 业 园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 1.2.2 是 贯 彻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提 高 能

More information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4 1.5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4 1.5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世 行 贷 款 河 北 清 洁 供 热 示 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河 北 省 政 府 外 债 项 目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9 月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3F4D1F4B0D9CDA820C8ABCEC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3F4D1F4B0D9CDA820C8ABCEC42E646F63>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特 点... 1 1.2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1.3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路 和 评 价 重 点... 3 1.4 主 要 结 论... 4 2 总 则... 8 2.1 评 价 依 据... 8 2.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3 2.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7 2.4 评 价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广 东 垦 区 红 十 月 农 场 医 院 门 诊 住 院 楼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红 十 月 农 场 评 价 单 位 : 广 州 环 发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五 年 九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4 1.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D6BDF031323030CDF2C3D7C6ABB9E2C6ACBEEDB2C4A3A8C8ABCEC4B9ABCABEA3A931302E3230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0D6BDF031323030CDF2C3D7C6ABB9E2C6ACBEEDB2C4A3A8C8ABCEC4B9ABCABEA3A931302E32302E646F63>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十 月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乐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6 1 1.1 1.1.1 1.2 6 71566m 2 42989m 2 2005 2009[2009]0057 60000 1.2 1.2.1 1 1989 12 26 2 2 2002 10 28 32008 2 42000 3 20 5 2000 4 29 6 2000 4 1.3.2 12005 1 22004 7 3 [2000]8 4 [1997]29 1.3.3 1 [2000]1015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2 1.3 产 业 政 策...5 1.4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6 1.5 评 价 标 准...12 1.6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2 1.3 产 业 政 策...5 1.4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6 1.5 评 价 标 准...12 1.6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6 月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2

More information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四 川 会 东 大 梁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66 万 吨 / 年 铅 锌 矿 采 选 扩 建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VI 1 总 则... 1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对 象... 4 1.4 评 价 时 段...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More information

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33 号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3.098 万 吨 化 妆 品 原 材 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研 究 设 计 院 2015 年 8 月 项 目 名 称 : 四 会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0 台 新 能 源 专 用 车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 环 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FA1CDC1B1A8B8E6A3A8C8ABCEC4A3A9>

<4D F736F F D20CFA1CDC1B1A8B8E6A3A8C8ABCEC4A3A9> 档 案 号 :0339-29/B-2010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二 一 四 年 五 月 此 资 质 证 书 仅 用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More information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More information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 济 大 学 ( 环 评 机 构 ) 受 上 海 汉 钟 精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完 成 了 年 产 12000 台 环 保 节 能 变 频 智 能 空 调 冷 库 压 缩 机,1000 台 变 频 永 磁 无 刷 空 压 机 组, 330 台 余 热 回 收 膨 胀 机 离 心 热 泵 机 组 变 频 离 心 空 压 机 及 15000 台 涡 旋 压 缩

More information

<453A5C CB6F7B4C5D6A4CAE9CAB9D3C3C7E9BFF65CD0ADD7F7B5A5CEBB5CC0EEBFADD0FD5CB5DACAAEC8CBC3F1D2BDD4BAD0C2BDA8BCB1D5EFC1D9CAB1B8A8D6FAD3C3B7BF5CB5DACAAEC8CBC3F1D2BDD4BAD0C2BDA8BCB1D5EFC1D9CAB1B8A8D6FAD3C3B7BF2DD7EED6D5B0E6283

<453A5C CB6F7B4C5D6A4CAE9CAB9D3C3C7E9BFF65CD0ADD7F7B5A5CEBB5CC0EEBFADD0FD5CB5DACAAEC8CBC3F1D2BDD4BAD0C2BDA8BCB1D5EFC1D9CAB1B8A8D6FAD3C3B7BF5CB5DACAAEC8CBC3F1D2BDD4BAD0C2BDA8BCB1D5EFC1D9CAB1B8A8D6FAD3C3B7BF2DD7EED6D5B0E628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名 称, 公 路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E2C3E65FB4F8CFC3B4F3BBD5B1EA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E2C3E65FB4F8CFC3B4F3BBD5B1EA5F2E646F63>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4 1.2 编 制 依 据...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戴尔乐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底盘项目报批稿发送打印

Microsoft Word - 戴尔乐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底盘项目报批稿发送打印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59 号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戴 尔 乐 专 用 汽 车 新 能 源 汽 车 及 底 盘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久 力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六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2E5344574D2D323031363032313453565C4465736B746F705CD5B9C7F8C9E8BCC65CD5C5BCD2B8DBB9E3BACDD2BDD4BAB9ABCABEB8E52E646F6378>

<433A5C55736572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2E5344574D2D323031363032313453565C4465736B746F705CD5B9C7F8C9E8BCC65CD5C5BCD2B8DBB9E3BACDD2BDD4BAB9ABCABEB8E52E646F6378>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扩 建 住 院 楼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前 言 1.1 项 目 概 况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张 家 港 市 金 港 镇 天 台 南 路, 创 建 于 198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封面

Microsoft Word - ……封面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攀 枝 花 旺 能 环 保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第 一 章 总 论 1.1 建 设 项 目 由 来 我 国 正 处 于 城 镇 化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城 镇 居 民 数 量 快 速 增 长, 城 市 化 的 比 例 大 幅 度 提 高, 随 之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激 增 因 此, 十 二 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南京蓝星脂肪醇简本

Microsoft Word - 南京蓝星脂肪醇简本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7 号 南 京 蓝 星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4 万 吨 / 年 THF 转 产 9 万 吨 / 年 脂 肪 醇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本 简 本 仅 供 公 示 查 阅 ) 南 京 蓝 星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5 月 目 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F2B1BE5FC8FDD2BBB6AFC1A6312E3135>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F2B1BE5FC8FDD2BBB6AFC1A6312E3135> 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发 动 机 ( 道 路 用 ) 制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6 号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More information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江 苏 鹏 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鹏 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淮 安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More information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历 下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济 南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支 队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则... 7 1.1 评 价 目 的... 7 1.2 编 制 依 据... 7 1.2.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7 1.2.2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及 相 关 规 划... 9 1.2.3 技 术 性 依 据... 9 1.2.4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依 据... 10 1.3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More information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1 号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信 息 公 示 版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A4BDADCFC2D3CEB0B2C7ECBAD3B6CEBABDB5C0D5FBD6CEB6FEC6DAB9A4B3CCB1A8B8E6CAE9D0DE5FC8ABB1BE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A4BDADCFC2D3CEB0B2C7ECBAD3B6CEBABDB5C0D5FBD6CEB6FEC6DAB9A4B3CCB1A8B8E6CAE9D0DE5FC8ABB1BE5F2E646F63>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3 号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长 江 航 道 局 评 价 单 位 : 二 一 五 年 六 月 项 目 名 称 :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评 价 单 位 : 项 目 负 责 人 : 前 言 前 言 长 江 下 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FC9A3C2B7D2D4C4CFA1A2D3F9C7C5B8DBD2D4CEF7B5D8BFE9CFEEC4BFA3A8B1A8C5FA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FC9A3C2B7D2D4C4CFA1A2D3F9C7C5B8DBD2D4CEF7B5D8BFE9CFEEC4BFA3A8B1A8C5FAA3A92E646F63>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蚕 桑 路 以 南 御 桥 港 以 西 地 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二 O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主 要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More information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 州 市 兴 丰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二 场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 示 简 本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O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项 目 背 景... 1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1.1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2 1.2 选 址 选 择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3 1.2.1

More information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红 旗 河 ( 反 修 河 ~ 波 庄 河 段 ) 整 治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水 务 局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4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目 前 言... - 1-1 总 论... - 2-1.1 编 制 目 的... - 2-1.2 编 制 依 据... - 2-1.3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 3-1.3.1 评 价 内 容... - 3-1.3.2 评 价 重 点... - 4-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4-1.5 评 价 标 准... - 4-1.5.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4-1.5.1.1

More information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配 套 工 程 河 西 干 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1 2 3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环 评 资 质 等 级 : 乙 级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5 号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7 月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804 号 内 蒙 古 健 翔 碳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吨 碳 纤 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内 蒙 古 健 翔 碳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宁 夏 智 诚 安 环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前 言...- 1-1 总 则...- 5-1.1 评

More information

法 人 代 表 院 长 项 目 名 称 :5 万 吨 / 年 弹 性 体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项 目 编 号 :HPS20150026

法 人 代 表 院 长 项 目 名 称 :5 万 吨 / 年 弹 性 体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项 目 编 号 :HPS20150026 编 号 :HPS20150026 宁 波 金 海 晨 光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弹 性 体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Ningbo Municipal Research&Design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二 O 一 五 年 五 月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NJUAE-103-15197 100 150 1906 2015 9 1... 1 1.1... 1 1.2... 2 1.3... 2 1.4... 3 1.5... 4 2... 5 2.1... 5 2.2... 10 2.3... 11 2.4... 12 2.5... 18 2.6... 19 2.7... 19 2.8... 25 2.9... 26 3... 27 3.1... 27

More information

黄海生物制药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公示版)

黄海生物制药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公示版) 前 目 言... IV 1 总 论... 1 1.1 评 价 目 的... 1 1.2 编 制 依 据... 1 1.3 评 价 原 则... 3 1.4 评 价 标 准...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9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10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5 2 现 有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油 库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深 圳 市 宗 兴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1 月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FD8C9FABBEEC0ACBBF8B7D9C9D5B7A2B5E72DB1A8B8E6CAE9CBCDC9F33131313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AD9CFD8C9FABBEEC0ACBBF8B7D9C9D5B7A2B5E72DB1A8B8E6CAE9CBCDC9F331313137> 目 录 前 言... 1 1 评 价 任 务 由 来... 1 2 项 目 特 点... 1 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1 总 则... 4 1.1 评 价 目 的 及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4 1.2 编 制 依 据... 4 1.3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6494C30313236305FC9EABCCEBAFEB8DFCBD9B9ABC2B72D2DB1A8C5FAB8E5D3E0E1B0C9F3B2E9323031352E312E31352DB8C4A3A8BDD3CADCD0DEB6A9A3A92D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6494C30313236305FC9EABCCEBAFEB8DFCBD9B9ABC2B72D2DB1A8C5FAB8E5D3E0E1B0C9F3B2E9323031352E312E31352DB8C4A3A8BDD3CADCD0DEB6A9A3A92DC8ABB1BEB9ABCABE2E646F63>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文 本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杭 州 前 言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是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路 民 用 机 场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十 二 五 预 备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之 一, 是 湖 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江阴垃圾三期报告(报批稿)全本公示版20151207.doc

Microsoft Word - 江阴垃圾三期报告(报批稿)全本公示版20151207.doc 目 录 1 前 言... 1 2 总 则... 4 2.1 编 制 依 据... 4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9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工 作 重 点... 16 2.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2 2.5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规 划 功 能 区 划... 24 3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29 3.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4A6B6FBC9FACEEFBBB7C6C0B1A8B8E6CAE92DB9ABCABEB1BE2E646F63>

<4D F736F F D20C4A6B6FBC9FACEEFBBB7C6C0B1A8B8E6CAE92DB9ABCABEB1BE2E646F6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目 录 1. 总 则...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和 原 则...3 1.3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蓬莱安诺葡萄酒环评报告书--送审稿.pdf.doc

Microsoft Word - 蓬莱安诺葡萄酒环评报告书--送审稿.pdf.doc 蓬 莱 安 诺 葡 萄 酒 庄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葡 萄 酒 300 吨 综 合 型 酒 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19 号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烟 台 前 言 蓬 莱 市 旅 游 局 发 展 规 划 中 指 出 蓬 莱 市 将 借 助 葡 萄 与 葡 萄 酒 产 业 资 源, 积 极 发 展 葡 萄 酒 文 化 展 葡 萄 酒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3C2A1B9E3B3A1B6FEC6DAA3A8C8ABB1BEB9ABCAB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3C2A1B9E3B3A1B6FEC6DAA3A8C8ABB1BEB9ABCABEA3A92E646F63> 无 锡 恒 隆 广 场 ( 二 期 )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本 公 示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恒 颖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三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概 述...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 1.3 项 目 特 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4CFBEA9BDF0C1FABFCDB3B5B0E1C7A8B8C4D4ECCFEEC4BFBBB7C6C0B1A8B8E62D2DC8ABCEC4B9ABCABEB0E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4CFBEA9BDF0C1FABFCDB3B5B0E1C7A8B8C4D4ECCFEEC4BFBBB7C6C0B1A8B8E62D2DC8ABCEC4B9ABCABEB0E6>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及 特 点...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3 1.3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1.4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编 制 依 据... 6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1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More informatio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水 处 理 及 净 水 设 备 饮 水 机 及 相 关 配 件 4500 万 套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碧 然 德 净 水 设 备 ( 江 苏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More information

china

china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本 ) 项 目 名 称 : 新 津 县 杨 柳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成 都 市 新 津 县 工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   总论 陕 西 盛 华 冶 化 有 限 公 司 30000 吨 金 属 钙 ( 一 期 15000 吨 金 属 钙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前 言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金 属 钙 是 一 种 活 泼 的 轻 有 色 金 属, 在 工 业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广 泛,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其 应 用 范 围 与 应 用 领 域 在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FACAA4C1FABCB9CCDDCCEFB7E7BEB0C3FBCAA4C7F8B4F3D1ADBBB7B9ABC2B7B9A4B3CC2020202020B1A8C5FAB8E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FACAA4C1FABCB9CCDDCCEFB7E7BEB0C3FBCAA4C7F8B4F3D1ADBBB7B9ABC2B7B9A4B3CC2020202020B1A8C5FAB8E52E646F63>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920 号 L-2014070 龙 胜 龙 脊 梯 田 风 景 名 胜 区 大 循 环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可 公 示 版 ) 项 目 业 主 : 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编 制 单 位 : 二 一 四 年 10 月 龙 胜 龙 脊 梯 田 风 景 名 胜 区 大 循 环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B7C6C0B1A8B8E6CAE9D7CAD6CA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B7C6C0B1A8B8E6CAE9D7CAD6CA312E646F63> 天 锰 新 材 料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主 持 人 职 ( 执 ) 业 资 登 记 ( 注 册 证 ) 姓 名 专 业 类 别 格 证 书 编 号 编 号 肖 骏 0008882 B31060080400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类 本 人

More information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恩施市中医医院过渡性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 2016 年 6 月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1 章 总 论...2 1.1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2 1.2 编 制 依 据...3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5 1.4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0C6BDBABDD4CBCAE0C5A6CBAEB5E7D5BEC0A9BBFAB9A4B3CC2020B1A8B8E6D5FDCEC420B1A8C5FAB8E E352E323320D2BBB4CED0A3BACB5B30305D>

<4D F736F F D20B9F0C6BDBABDD4CBCAE0C5A6CBAEB5E7D5BEC0A9BBFAB9A4B3CC2020B1A8B8E6D5FDCEC420B1A8C5FAB8E E352E323320D2BBB4CED0A3BACB5B30305D> 附 图 :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2 工 程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3 施 工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4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7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8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附 图 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 目录及封面1.doc

Microsoft Word - 0 目录及封面1.doc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报 告 为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