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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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1 号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信 息 公 示 版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2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 潍 坊 市 新 华 路 7 号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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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编 制 主 持 人 职 ( 执 ) 业 资 登 记 ( 注 册 证 ) 姓 名 专 业 类 别 格 证 书 编 号 编 号 张 中 文 B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本 人 签 名 序 号 姓 名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 注 册 证 ) 编 号 编 制 内 容 本 人 签 名 总 论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情 况 1 张 中 文 B 王 姗 姗 B 环 保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3 宋 晓 倩 B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其 他 参 与 编 制 人 员 : 张 真 真 ( 环 评 岗 字 第 B 号 ) 审 核 人 : 审 定 人 : 委 托 监 测 单 位 :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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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前 言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成 立 于 2013 年,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是 一 家 新 建 民 营 企 业 根 据 企 业 建 设 计 划, 拟 建 设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该 项 目 已 在 高 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备 案, 备 案 号 企 业 计 划 采 用 循 序 渐 进 的 发 展 方 式, 分 两 期 进 行 建 设, 一 期 工 程 主 要 外 购 半 成 品 粉 末 原 料 进 行 造 粒 筛 分 包 装 加 工 ; 二 期 工 程 自 产 半 成 品 粉 末 原 料, 同 时 依 托 一 期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的 生 产 一 期 工 程 编 制 了 环 评 报 告 表, 并 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由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批 复, 批 复 文 号 ( 高 环 审 [2014]115 号 ), 目 前 一 期 工 程 基 本 建 设 完 成, 尚 未 投 产 在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的 同 时, 企 业 违 规 开 始 了 二 期 项 目 的 建 设, 高 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 对 企 业 二 期 项 目 的 违 规 建 设 情 况 下 达 了 限 期 整 改 通 知 书 ( 高 环 限 改 字 号 ), 接 到 通 知 后 企 业 停 止 了 二 期 项 目 的 建 设, 并 积 极 补 办 环 评 手 续 根 据 关 于 贯 彻 鲁 政 字 号 文 件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号 ) 和 关 于 贯 彻 鲁 环 办 号 文 件 做 好 环 保 违 规 建 设 项 目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的 通 知 ( 潍 环 发 号 ) 文 件 要 求, 本 项 目 属 于 停 止 建 设 类 项 目, 应 限 期 补 办 环 评 手 续 一 期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属 于 二 期 项 目 的 后 续 加 工 处 理, 两 期 工 程 联 系 紧 密, 二 期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对 一 期 项 目 的 所 有 车 间 和 仓 库 进 行 改 造 利 用,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将 一 期 工 程 的 建 设 内 容 和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作 为 一 个 统 一 的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62%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新 购 置 反 应 器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机 造 粒 机 制 冷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127 台 套,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吨 ;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吨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吨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 吨,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环 保 政 策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及 当 地 规 划 的 要 求, 亦 符 合 企 业 自 身 的 发 展 需 要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及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特 点,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工 作 重 点 :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通 过 物 料 平 衡 与 类 比 调 查, 估 算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预 测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以 及 环 境 风 险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i

9 达 标 排 放 的 原 则, 提 出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为 此, 投 资 方 委 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公 司 对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状 况 进 行 了 实 地 调 查, 收 集 了 有 关 资 料, 对 该 厂 工 程 概 况 进 行 了 调 查 分 析, 并 征 询 了 有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监 测,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完 成 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由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类 污 染 物 在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属 可 接 受 范 围,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后, 各 污 染 因 子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降 低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的 环 境 功 能,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在 报 告 书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和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的 热 情 指 导 和 大 力 支 持, 也 得 到 了 建 设 单 位 的 积 极 配 合, 在 此 我 们 表 示 衷 心 感 谢! 项 目 组 ii

10 目 录 1 总 论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与 指 导 思 想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等 级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概 况 年 产 1000 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工 程 分 析 年 产 2000 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工 程 分 析 年 产 1000 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工 程 分 析 年 产 1000 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工 程 分 析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工 程 分 析 公 用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排 放 情 况 非 正 常 工 况 分 析 全 厂 污 染 汇 总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概 况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污 染 气 象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水 文 地 质 现 状 调 查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I

11 7.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风 险 管 理 及 防 范 措 施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监 测 预 案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小 结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论 证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固 废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概 况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及 建 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及 对 象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标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案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的 内 容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政 策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II

12 17.2 厂 区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等 级 及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厂 区 绿 化 的 意 义 特 点 本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结 论 与 建 议 结 论 措 施 及 建 议 附 件 : 附 件 1 项 目 环 评 委 托 书 附 件 2 项 目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的 批 复 附 件 3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附 件 4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确 认 书 附 件 5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材 料 附 件 6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附 件 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表 附 件 8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的 说 明 附 件 9 村 庄 公 示 证 明 附 件 10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核 查 结 果 证 明 附 件 11 项 目 园 区 区 域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附 件 12 一 期 工 程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附 件 13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企 业 标 准 附 件 14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销 售 协 议 附 件 15 限 期 整 改 通 知 书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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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 总 论 1 总 论 1.1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8 第 253 号 令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国 家 环 保 部 发 改 委 1 号 令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第 33 号 令 );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35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 环 境 保 护 部 第 5 号 令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 发 改 委 令 2013 第 21 号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号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发 [2015]4 号 );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安 委 办 号 );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关 于 开 展 涉 及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和 整 改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 工 信 部 节 [2010]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 1. 总 论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重 点 环 境 管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管 理 计 划 ( 环 办 号 ); 关 于 当 前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重 点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关 于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贯 彻 落 实 <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环 境 空 气 细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59 号 ); 关 于 印 发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104 号 );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性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4]10 号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5]17 号 ); 关 于 加 强 企 业 环 境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发 [2015]161 号 );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方 案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5]162 号 );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事 中 事 后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5]163 号 )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办 法 (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办 法 (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

16 1. 总 论 山 东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山 东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山 东 省 节 约 用 水 办 法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60 号 );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4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号 );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发 号 );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号 );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号 ); 关 于 从 严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鲁 政 发 号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号 文 件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函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等 有 关 环 境 监 管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号 );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建 立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联 动 机 制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号 );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性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转 发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管 和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的 通 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 1. 总 论 知 ( 鲁 环 评 函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2013~2020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和 < 山 东 省 2013~2020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2013~2015 年 )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土 壤 环 境 保 护 和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 鲁 环 发 号 ); 关 于 贯 彻 鲁 政 字 号 文 件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化 工 企 业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函 号 ); 关 于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监 管 遏 制 非 法 排 放 倾 倒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势 头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函 [2015]18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安 全 环 保 节 能 管 理 加 快 全 省 化 工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2015]231 号 ); 潍 坊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规 定 (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2001 年 4 月 10 日 号 文 发 布 ); 潍 坊 市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划 分 方 案 ;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工 作 的 通 知 ( 潍 政 发 号 );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严 格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的 通 知 ( 潍 政 办 字 号 ); 关 于 调 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权 限 的 通 知 ( 潍 环 函 号 ); 关 于 建 立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的 实 施 意 见 ( 潍 政 发 号 );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潍 坊 市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潍 政 发 号 ); 潍 坊 市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潍 政 办 发 号 );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和 <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的 通 知 ( 潍 环 评 函 号 );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潍 总 量 控 制 字 号 );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潍 政 办 字 号 ); 关 于 实 施 三 八 六 环 保 行 动 加 快 生 态 美 丽 潍 坊 建 设 的 意 见 ( 潍 发 号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4

18 1. 总 论 潍 坊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促 进 全 市 化 工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 潍 政 办 发 [2014]17 号 );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建 立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联 动 机 制 的 通 知 ( 潍 环 发 号 ); 潍 坊 市 按 行 业 环 保 先 进 标 准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潍 环 发 号 ); 潍 坊 市 化 工 项 目 环 保 准 入 指 导 意 见 ( 潍 环 发 号 ); 关 于 贯 彻 鲁 环 办 号 文 件 做 好 环 保 违 规 建 设 项 目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的 通 知 ( 潍 环 发 号 ; 关 于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潍 政 办 字 号 ) 规 划 依 据 中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山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全 国 生 态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物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安 全 生 产 十 二 五 规 划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潍 坊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年 ) ;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技 术 导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影 响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化 学 品 分 类 和 危 险 性 公 示 通 则 (GB ) 1-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 1. 总 论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通 则 (GB ); 易 燃 易 爆 性 商 品 储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GB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 ); 化 学 品 分 类 警 示 标 签 和 警 示 性 说 明 (GB );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其 他 支 持 文 件 项 目 环 评 委 托 书 项 目 环 境 执 行 标 准 的 批 复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确 认 书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回 执 环 评 公 示 意 见 反 馈 及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情 况 项 目 所 在 园 区 区 域 环 评 的 批 复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技 术 材 料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

20 1. 总 论 1.2 评 价 目 的 与 指 导 思 想 评 价 目 的 1 论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省 和 地 市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及 规 划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发 展 状 况, 对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进 行 论 述 2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污 染 产 生 环 节 及 污 染 治 理 情 况 的 系 统 分 析, 确 定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和 达 标 情 况, 分 析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各 类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进 行 监 测, 摸 清 工 程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并 结 合 本 项 目 特 点, 确 定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和 保 护 目 标 ; 在 工 程 分 析 和 污 染 源 实 际 调 查 与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预 测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论 证 本 项 目 选 址 是 否 可 行, 论 证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的 可 行 性 和 经 济 上 的 合 理 性, 并 提 出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及 减 轻 和 防 治 污 染 的 建 议, 为 本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指 导 思 想 l 在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抓 住 影 响 环 境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和 环 节, 有 重 点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评 价 ; 2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从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消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等 方 面 分 析 项 目 的 清 洁 水 平, 提 出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建 议, 以 满 足 当 地 政 府 下 达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具 体 要 求 和 建 议 ; 3 充 分 体 现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发 展 协 调 一 致 的 原 则, 落 实 环 保 投 资, 完 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改 善 当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与 环 境 保 护 的 双 赢 ; 4 评 价 方 法 力 求 科 学 严 谨, 分 析 论 证 要 客 观 公 正, 体 现 环 境 治 理 与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精 神, 从 多 方 面 多 层 次 论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评 价 结 论 达 到 源 于 工 程 服 务 于 工 程 并 指 导 工 程 的 目 的 1-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 1. 总 论 1.3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及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特 点,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工 作 重 点 : 对 拟 建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通 过 物 料 平 衡 与 类 比 调 查, 估 算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预 测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以 及 环 境 风 险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原 则, 提 出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通 过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回 答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1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行 业 的 相 关 规 划 和 产 业 技 术 政 策 ; 2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的 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 3 项 目 污 染 物 是 否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并 且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 4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1 大 气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评 价 级 别 计 算 方 法 : P i = C C i oi 100% 式 中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o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 其 判 定 依 据 详 见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表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分 别 计 算 各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的 下 风 向 轴 线 浓 度 以 及 相 应 浓 度 占 标 率, 计 算 结 果 详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

22 1. 总 论 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表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Ci(μg/m 3 ) Coi(mg/m 3 ) Pi(%) 出 现 距 离 (m)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有 组 织 烟 尘 max 氯 粉 尘 氯 无 组 织 溴 max 粉 尘 由 表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预 测 因 子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10%, 按 照 导 则 中 表 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2 地 表 水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的 有 关 规 定,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排 放 水 量 水 质 复 杂 情 况 纳 污 河 流 规 模 及 水 质 要 求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为 生 产 生 活 混 合 废 水, 外 排 废 水 量 为 2731m 3 /a( 最 大 日 排 放 量 为 9.1m 3 ), 生 活 污 水 与 其 他 废 水 混 合,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进 水 要 求, 排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污 河 流 为 北 胶 新 河, 河 流 规 模 为 小, 水 质 要 求 为 Ⅴ 类 水, 污 水 复 杂 程 度 为 中 等, 按 照 导 则 中 表 2 地 面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判 据 确 定 本 次 地 表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3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的 有 关 规 定, 将 建 设 项 目 分 为 三 类, 本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项 目, 结 合 所 在 区 域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及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指 标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各 指 标 分 级 划 分 依 据 详 见 表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含 水 层 污 染 特 征 为 不 易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敏 感,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为 小, 排 放 水 质 中 等, 按 照 导 则 中 表 6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确 定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各 指 标 分 级 划 分 依 据 评 价 指 标 本 项 目 情 况 分 级 地 层 1 层 为 素 填 土 厚 度 0.9~1.20m, 平 均 1.05m, 渗 透 系 数 在 10-7 ~10-4 cm/s 包 气 带 之 间 ;2 层 为 粉 质 粘 土 厚 度 3.1~3.1m, 平 均 3.1m, 渗 透 系 数 在 中 防 污 性 能 ~10-6 cm/s 之 间,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中 等, 属 中 性 压 缩 土 含 水 层 易 地 层 包 气 带 隔 水 性 能 较 好 外,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补 给 来 源 主 要 为 大 气 降 水, 不 易 污 染 特 征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不 密 切 1-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 1. 总 论 续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各 指 标 分 级 划 分 依 据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不 属 于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区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范 围 不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外 排 的 废 水 为 生 产 生 活 混 合 废 水, 废 水 量 为 2731m 3 /a 小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废 水 中 污 染 因 子 为 CODcr BOD 氨 氮, 生 活 污 水 与 其 他 废 水 混 合,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中 等 4 声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有 关 规 定,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般 分 为 三 级, 一 级 为 详 细 评 价, 二 级 为 一 般 性 评 价, 三 级 为 简 要 评 价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适 用 于 GB3096 规 定 的 0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以 及 对 噪 声 有 特 别 限 一 级 值 要 求 的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或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5dB(A) 以 上 [ 不 含 5dB(A)], 或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显 著 增 多 时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 规 定 的 1 类 2 类 地 区, 或 项 目 建 设 前 二 级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3dB(A)~5dB(A) 以 上 [ 含 5dB(A)], 或 受 噪 声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增 加 较 多 增 多 时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 规 定 的 3 类 4 类 地 区, 或 项 目 建 设 前 三 级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在 3dB(A) 以 下 [ 不 含 3dB(A)], 且 或 噪 声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时 在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时, 如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两 个 以 上 级 别 的 划 分 原 则 时, 按 较 高 级 别 的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功 能 区, 项 目 建 成 后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增 加 值 小 于 3dB, 按 照 导 则 中 5.2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确 定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5 环 境 风 险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推 荐 的 环 境 风 险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项 目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一 级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本 项 目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源, 所 用 原 料 氯 为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按 照 导 则 中 表 1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确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6 各 环 境 因 素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0

24 1. 总 论 环 境 现 状 项 目 所 排 污 染 物 量 污 染 物 种 类 等 特 点,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汇 总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表 专 题 等 级 的 判 据 评 价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max( 溴 )=3.43%<10% 三 级 地 表 水 本 项 目 污 水 量 为 9.1m 3 /d, 水 量 较 小, 污 水 复 杂 程 度 为 中 等, 纳 污 河 流 北 胶 新 河 属 于 小 河, 水 域 功 能 为 Ⅴ 类 三 级 地 下 水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项 目,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含 水 层 污 染 特 征 为 不 易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敏 感,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为 小, 排 放 水 质 中 等 三 级 噪 声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2 类 功 能 区, 项 目 建 成 后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增 加 值 小 于 3dB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本 项 目 存 在 重 大 风 险 源, 所 用 原 料 氯 为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级 1-1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 1. 总 论 1.4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识 别 1 施 工 期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为 14 个 月,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名 称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环 境 空 气 厂 房 建 设 设 备 安 装 建 材 运 输 扬 尘 施 工 车 辆 尾 气 炊 事 燃 具 使 用 NOx SO 2 水 环 境 清 洗 车 辆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CODcr BOD 5 SS 声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作 业 噪 声 噪 声 生 态 环 境 土 地 平 整 挖 掘 及 工 程 占 地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土 石 方 建 材 堆 存 占 压 土 地 等 由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有 : 建 筑 施 工 建 材 运 输 等 造 成 扬 尘 NOx SO 2, 会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作 业 等 产 生 噪 声, 会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较 长, 施 工 人 员 及 清 洗 车 辆 时 产 生 废 水, 会 污 染 周 围 水 体 由 于 项 目 在 场 地 区 内 施 工, 施 工 场 址 远 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期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结 束 后 上 述 影 响 随 即 消 失 2 运 营 期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期 有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产 生, 并 存 在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运 营 期 各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见 表 1-4-2,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见 表 装 置 名 称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装 置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装 置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装 置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装 置 表 各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常 规 因 子 特 征 因 子 常 规 因 子 特 征 常 规 因 子 因 子 特 征 因 子 燃 气 热 风 炉 粉 尘 氯 粉 尘 氯 粉 尘 氯 粉 尘 氯 SO 2 NO X 烟 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2

26 1. 总 论 表 项 目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因 子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风 险 环 境 空 气 有 影 响 影 响 小 有 影 响 地 表 水 影 响 小 有 影 响 地 下 水 影 响 小 影 响 小 有 影 响 声 环 境 有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车 间 废 气 及 公 用 设 施 废 气,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为 粉 尘 氯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公 用 工 程 排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为 :ph CODcr BOD 5 氨 氮 等 ;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根 据 工 程 的 排 污 特 点 及 所 处 环 境 特 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见 表 表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表 专 题 主 要 污 染 源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影 响 预 测 因 子 环 境 生 产 废 气 氯 粉 尘 SO 2 NO x SO 2 NO 2 PM 10 NO x 溴 氯 空 气 公 用 设 施 废 气 烟 尘 地 表 水 生 活 污 水 ph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公 用 工 程 排 水 硫 酸 盐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粪 大 肠 菌 群 氯 溴 影 响 分 析 ph 值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地 下 水 废 水 固 废 下 渗 挥 发 性 酚 类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影 响 分 析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噪 声 设 备 运 行 Leq(A) Leq(A) 1-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7 1. 总 论 1.5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当 地 气 象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工 程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和 各 环 境 因 素 评 价 等 级, 结 合 厂 址 周 围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居 民 区 的 分 布,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确 定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范 围,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评 价 范 围 示 意 图 见 图 表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以 项 目 厂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范 围 内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地 表 水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汇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3000m 北 胶 新 河 地 下 水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20-50km 2 范 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范 围 内 评 价 范 围 内 浅 层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项 目 厂 界 外 200m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环 境 风 险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范 围 内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北 胶 新 河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见 表 近 距 离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卫 星 示 意 图 见 图 表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情 况 表 项 目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规 模 方 位 (m) ( 人 数 ) 户 数 执 行 标 准 新 兴 庄 1130 E 仁 和 社 区 1200 NE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梁 家 村 1795 NE (GB ) 二 级 ; 地 下 水 仁 和 学 校 1560 NE 2000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旗 台 村 1370 SE GB/T Ⅲ 类 柳 树 屋 子 1500 SSW 北 胶 新 河 1100 NE 小 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小 辛 河 2000 E 小 河 (GB ) Ⅴ 类 小 康 河 400 W 小 河 地 表 水 高 密 市 城 北 水 2560 NE 库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峡 山 水 库 至 城 (GB ) Ⅱ 类 30 S 北 水 库 输 水 渠 声 环 境 200m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新 兴 庄 1130 E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风 险 仁 和 社 区 1200 NE 则 (HJ/T ) 梁 家 村 1795 NE 仁 和 学 校 1560 NE 2000 旗 台 村 1370 SE 柳 树 屋 子 1500 SSW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4

28 1. 总 论 顺 北 3860 NNE 安 河 庄 2750 NNE 顺 南 3420 NNE 翻 身 庄 2860 SSE 任 家 屋 子 5000 N 赵 家 屋 子 3860 N 王 屋 5000 N 瓦 店 屋 子 5000 N 隋 家 屯 5000 NE 栾 家 官 庄 5000 E 张 家 官 庄 5000 E 王 家 官 庄 5000 E 杜 家 官 庄 5000 E 爱 国 村 2860 SE 曙 光 村 5000 SE 北 栾 家 庄 4630 SE 晾 家 埠 4190 SSW 大 屯 3090 SSW 小 屯 3420 SSW 东 辛 庄 2530 WSW 西 辛 庄 2860 WSW 莳 家 庄 3090 NW 张 家 小 庄 4910 W 窦 富 台 子 5000 WNW 尤 家 集 5000 NW 范 家 庄 5070 NW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9 1. 总 论 1.6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常 规 污 染 物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氯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的 居 住 区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溴 参 考 氯 的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2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的 纳 污 河 流 为 北 胶 新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Ⅴ 类 标 准 3 拟 建 项 目 区 浅 层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4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该 区 域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工 艺 废 气 氯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粉 尘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标 准 限 值 及 表 3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燃 气 加 热 炉 废 气 执 行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标 准 限 值 2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和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进 水 要 求 3 运 营 期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施 工 期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规 定 4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储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要 求 根 据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的 批 复 文 件,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详 见 表 和 表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和 表 表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一 览 表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分 级 或 分 类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环 境 空 气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标 准 地 表 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Ⅴ 类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Ⅲ 类 噪 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2 类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6

30 1. 总 论 表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览 表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分 级 或 分 类 表 2 中 二 级 及 无 组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织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废 气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及 表 3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排 放 限 值 废 水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噪 声 建 设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2 类 固 废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表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编 号 污 染 因 子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mg/m 3 ) 采 用 标 准 日 平 均 SO 2 1 小 时 平 均 0.50 日 平 均 NO 2 (GB ) 1 小 时 平 均 0.20 二 级 日 平 均 NO x 1 小 时 平 均 PM 10 日 平 均 氯 一 次 值 0.1 TJ 溴 一 次 值 0.1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准 值 (mg/l) 标 准 来 源 1 ph 6~9 2 CODcr 40 3 BOD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15 5 硫 酸 盐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0.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Ⅴ 类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准 值 (mg/l) 1 ph 6.5~8.5 2 总 硬 度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250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表 1 中 Ⅲ 类 标 准 1-1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 1. 总 论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准 值 (mg/l) 7 硝 酸 盐 氮 20 8 亚 硝 酸 盐 氮 挥 发 酚 总 大 肠 菌 群 数 3.0 续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表 1 中 Ⅲ 类 标 准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适 用 区 域 采 用 标 准 居 住 商 业 工 业 混 杂, 需 要 维 护 住 宅 安 静 的 区 域 (GB )2 类 表 工 艺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控 ( 边 界 ) 浓 度 (mg/m 3 高 度 (m) 二 级 (kg/h) ) 限 值 (mg/m 3 ) 氯 二 氧 化 硫 / / 氮 氧 化 物 / / 烟 尘 / / 粉 尘 / 1.0 执 行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DB37/ ) 中 表 2 级 表 3 排 放 限 值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CJ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厂 水 质 要 求 1 ph 6~ COD 500mg/L 500mg/L 3 SS 400mg/L 400mg/L 4 氨 氮 45mg/L 45mg/L 表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适 用 区 域 ( 范 围 ) 采 用 标 准 运 营 期 (GB )2 类 施 工 期 (GB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8

32 2. 工 程 分 析 2 工 程 分 析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成 立 于 2013 年,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是 一 家 新 建 民 营 企 业 根 据 企 业 建 设 计 划, 拟 建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企 业 采 用 循 序 渐 进 的 发 展 方 式, 分 两 期 建 设, 一 期 工 程 主 要 对 半 成 品 粉 末 原 料 进 行 造 粒 筛 分 包 装 加 工, 该 项 目 编 制 了 环 评 报 告 表, 并 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由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批 复, 批 复 文 号 ( 高 环 审 [2014]115 号 ) 如 今 发 展 条 件 成 熟, 拟 建 设 二 期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生 产 新 上 项 目 属 于 备 案 制, 已 在 高 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备 案, 备 案 号 项 目 概 况 现 有 工 程 介 绍 1 一 期 现 有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一 期 工 程 建 筑 面 积 3490 m2, 主 要 建 设 生 产 加 工 车 间 1 座,1 座 原 料 库 成 品 库 及 配 套 的 分 析 室 包 材 库 更 衣 室 等 主 要 购 置 造 粒 机 压 片 机 筛 分 器 生 产 设 备, 形 成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能 力, 其 中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t/a,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t/a,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t/a,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t/a 2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影 响 一 期 现 有 工 程 主 要 为 半 成 品 加 工, 外 购 的 半 成 品 原 料 采 用 吨 袋 包 装, 生 产 过 程 中 采 用 密 封 供 料, 输 送 给 造 粒 机 或 压 片 机, 进 行 造 粒 或 压 片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为 物 理 加 工 过 程, 工 序 简 单,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为 筛 分 产 生 的 粉 尘, 该 粉 尘 通 过 负 压 收 集 进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过 滤 后, 尘 渣 返 回 系 统 继 续 使 用 现 有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 筛 分 产 生 的 粉 尘 负 压 收 集 进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 尘 渣 回 用 于 造 粒 工 序 ; 原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 吨 袋 ) 由 厂 家 回 收 现 有 工 程 车 间 建 设 基 本 完 成, 未 运 行, 企 业 确 保 主 体 工 程 与 环 保 工 程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该 现 有 工 程 对 周 围 影 响 较 小 3 二 期 建 设 拟 对 一 期 建 筑 利 用 情 况 拟 建 二 期 将 对 一 期 的 车 间 及 仓 库 等 进 行 改 造 利 用, 将 生 产 加 工 车 间 转 变 为 1#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将 原 料 库 转 变 为 1#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的 原 料 库, 成 品 库 2-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3 2. 工 程 分 析 转 变 为 为 1#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的 成 品 库 拟 建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孙 富 振 项 目 联 系 人 : 王 茂 君 ( ) 建 设 规 模 :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t/a;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t/a;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t/a,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t/a;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行 业 类 别 :C26 化 学 原 料 和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建 设 地 点 :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定 员 班 制 : 劳 动 定 员 80 人, 年 工 作 时 间 300 天, 采 用 三 班 工 作 制, 每 班 工 作 8 小 时 项 目 投 资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万 元 建 设 内 容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62%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新 购 置 反 应 器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机 造 粒 机 制 冷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127 台 套,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吨 ;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吨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吨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 吨,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建 设 时 限 : 二 期 工 程 根 据 公 司 南 侧 饮 用 水 输 水 明 渠 改 造 建 设 进 度 建 设, 计 划 2017 年 3 月 份 投 产 项 目 建 设 的 背 景 净 水 剂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及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系 列 产 品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公 认 的 在 所 有 水 处 理 药 剂 中 最 先 进 杀 菌 力 最 强 的 新 一 代 氧 化 型 绿 色 环 保 广 谱 杀 菌 药 剂 在 2002 年 版 的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中 被 列 为 新 型 高 效 消 毒 杀 菌 剂, 由 于 其 绿 色 环 保, 无 毒 低 味, 安 全 广 谱, 使 用 量 小, 杀 菌 力 极 强, 稳 定 性 极 高, 不 受 PH 值 影 响 及 水 体 条 件 限 制, 且 缓 慢 释 放 卤 源, 有 效 性 周 期 长, 正 迅 速 取 代 常 规 氯 制 剂, 成 为 最 理 想 的 消 毒 杀 菌 产 品 在 发 达 国 家 已 推 广 应 用 于 : 工 业 循 环 水 冷 却 水 杀 菌 灭 藻 ; 游 泳 池 及 饮 用 水 的 杀 菌 消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

34 2. 工 程 分 析 毒 ; 医 院 宾 馆 及 公 共 场 所 的 环 境 消 毒 ; 水 产 养 殖 业 水 体 消 毒 ; 此 外, 本 品 还 作 为 优 良 的 工 业 用 溴 化 剂, 广 泛 用 于 有 机 化 学 品 的 合 成 目 前 全 世 界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及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系 列 产 品 的 产 量 约 为 3 万 吨, 其 中 50% 左 右 的 产 量 均 用 于 卫 生 防 疫 消 毒 和 水 产 养 殖 方 面 该 系 列 产 品 最 早 由 美 国 开 发 于 80 年 代, 由 美 国 大 海 公 司 相 继 开 发 与 生 产 卤 化 海 因 系 列 衍 生 物, 作 为 水 处 理 工 程 ( 消 毒 杀 菌 灭 藻 ) 及 游 泳 池 消 毒 等,1990 年 产 量 即 达 2000 吨, 其 后 约 以 年 增 长 率 10-15% 的 速 度 增 加, 年 超 过 万 吨, 其 发 展 迅 速, 开 发 较 快, 但 仍 不 能 满 足 需 求, 每 年 有 近 8 万 吨 产 品 缺 口, 需 用 其 它 产 品 代 替 应 用 目 前 德 国 西 班 牙 以 色 列 也 有 小 规 模 卤 化 海 因 生 产 但 由 于 产 量 小 根 本 不 能 满 足 国 内 需 求 我 国 对 溴 氯 海 因 的 生 产 开 发 现 在 处 于 开 发 阶 段, 国 内 虽 有 此 类 产 品 的 研 制 生 产, 其 规 模 只 限 于 中 试 状 态, 由 于 原 料 溴 素 供 应 限 制, 无 法 进 行 大 规 模 生 产 而 我 们 当 地 溴 素 资 源 丰 富, 完 全 可 满 足 该 项 目 发 展 的 实 际 需 要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国 外 该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不 断 拓 展, 应 用 领 域 不 断 扩 大, 生 产 品 种 已 形 成 多 元 化, 同 时, 促 进 了 该 项 目 的 发 展 特 别 在 卫 生 防 疫 水 产 养 殖 工 业 循 环 水 杀 菌 灭 藻 剂 等 方 面, 使 其 需 求 量 每 年 都 大 幅 度 增 加, 年 增 长 率 为 12% 左 右 美 国 是 世 界 上 消 费 该 系 列 产 品 最 多 的 国 家, 年 消 耗 约 为 6 万 吨 左 右 美 国 的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系 列 产 品 的 市 场 有 较 大 的 进 口 需 求, 获 得 EPA 登 记 后, 可 向 美 国 出 口 约 3 万 吨 我 国 从 80 年 代 开 始 进 行 溴 氯 海 因 产 品 的 研 制 和 试 制,90 年 代 中 期 投 入 工 业 化 生 产, 但 是 技 术 落 后, 成 本 高, 产 量 低, 发 展 困 难 产 品 的 销 路 以 出 口 为 主 目 前 国 内 的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及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系 列 产 品 市 场 还 是 属 于 起 步 阶 段, 但 年 销 售 量 的 增 长 很 快, 达 到 了 30% 随 着 我 国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医 疗 卫 生 保 健 事 业 也 越 来 越 受 到 重 视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及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系 作 为 本 世 纪 末 和 21 世 纪 初 的 一 种 高 效 消 毒 杀 菌 剂 将 得 到 广 泛 的 应 用, 市 场 前 景 极 为 广 阔 产 品 方 案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1000 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本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详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5 2. 工 程 分 析 表 产 品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年 产 量 粉 剂 量 颗 粒 量 片 剂 量 执 行 标 准 1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t GB/T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t GB/T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t HG/T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t HG/T 次 氯 酸 钠 t Q/JX J 合 计 t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本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49560m 2, 包 括 3 座 生 产 车 间 3 座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7 座 仓 库 1 座 技 术 中 心 1 座 综 合 楼 储 罐 区 及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组 成 一 览 表 类 别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及 规 模 1# 生 产 车 间 为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3F, m2, 布 设 反 应 器 过 滤 水 洗 干 燥 热 风 炉 等 生 产 设 备 2# 生 产 车 间 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车 间,58 12,3F,2088 m2, 布 设 反 应 器 过 滤 水 洗 干 燥 热 风 炉 等 生 产 设 备 该 车 间 西 南 侧 布 置 次 氯 酸 钠 车 间, 利 用 净 水 剂 产 品 的 母 液 进 行 生 产 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车 间,58 12,3F,2088 m2, 布 设 反 应 器 主 体 3# 生 产 车 间 过 滤 水 洗 干 燥 热 风 炉 等 生 产 设 备 工 程 为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1#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1090 m2, 布 设 造 粒 筛 分 压 片 包 装 等 生 产 设 备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1421 m2, 布 设 造 粒 筛 分 包 装 等 生 产 设 备 3#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1073 m2, 布 设 造 粒 筛 分 包 装 等 生 产 设 备 1# 成 品 库 为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产 品 储 存 车 间,500 m2 2# 成 品 库 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产 品 储 存 车 间,58 16=928 m2 3# 成 品 库 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储 存 车 间, =555 m2 为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原 料 储 存 车 间,950 1# 原 料 库 辅 助 m2 工 程 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原 料 储 存 车 间, =1176 2# 原 料 库 m2 3# 原 料 库 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原 料 储 存 车 间, =333 m2 辅 助 材 料 库 为 项 目 的 辅 助 材 料 储 存 车 间,48 16=768 m2 罐 区 设 置 液 氯 储 罐 2 个, 溴 素 储 罐 4 个, 液 碱 储 罐 2 个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

36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项 目 组 成 一 览 表 类 别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及 规 模 辅 助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综 合 楼 1 栋, 面 积 为 m 2 技 术 中 心 1 栋, 面 积 为 1280m 2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主 要 包 括 维 修 室 制 冷 室 配 电 室 控 制 室 等 各 产 品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2# 生 产 车 间 的 粉 尘 废 气 排 气 筒 P2 排 放 ; 各 产 品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经 液 碱 吸 收 废 气 治 理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1# 生 产 车 间 的 氯 气 尾 气 排 气 筒 P1 排 放 ;3 个 生 产 车 间 的 热 风 炉 各 布 设 一 根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排 放 的 排 气 筒 P3-P5 废 水 治 理 生 活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等 收 集 后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固 废 治 理 建 设 一 般 固 废 仓 库,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噪 声 治 理 主 要 通 过 设 备 安 装 减 震 车 间 隔 声 等 措 施 供 水 系 统 由 高 密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设 生 活 生 产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排 水 系 统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生 活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纳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供 气 系 统 项 目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由 市 政 燃 气 管 线 接 入 供 电 系 统 由 高 密 市 供 电 公 司 供 给, 厂 内 建 设 变 配 电 室 项 目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详 见 表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汇 总 表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生 产 规 模 t 二 溴 海 因 t 1000 溴 氯 海 因 t 2000 其 中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t 1000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t 1000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 利 用 母 液 生 产 二 建 筑 指 标 1 规 划 占 地 面 积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m 生 产 车 间 (3 座 ) m F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 座 ) m F 成 品 库 (3 座 ) m F 其 原 辅 材 料 库 (4 座 ) m F 技 术 中 心 m F 中 综 合 楼 m F 维 修 车 间 m F 变 配 电 室 m F 控 制 室 m F 3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7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汇 总 表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3.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万 元 建 设 期 借 款 利 息 企 业 自 筹 万 元 贷 款 万 元 新 购 置 生 产 设 备 台 / 套 127 三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1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正 常 年 3 增 值 税 万 元 正 常 年 4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万 元 正 常 年 5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正 常 年 6 所 得 税 万 元 正 常 年 7 税 后 利 润 万 元 正 常 年 8 项 目 总 投 资 收 益 率 % 正 常 年 9 项 目 资 本 金 投 资 净 利 润 率 % 9.80 正 常 年 10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11 财 务 净 现 值 12 投 资 回 收 期 13 总 投 资 收 益 率 % 7.97 % 所 得 税 前 % 所 得 税 后 万 元 9550 所 得 税 前 万 元 5937 所 得 税 后 年 5.34 所 得 税 前 年 6.21 所 得 税 后 14 年 均 偿 债 备 付 率 1.38 偿 债 期 内 15 盈 亏 平 衡 点 % 正 常 年 原 辅 材 料 中 间 体 及 产 品 储 运 1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见 表 表 原 辅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表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质 量 标 准 含 量 其 他 主 要 含 量 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Q/QYG % 水 分 0.5% 2 溴 素 QB % Cl %; 不 挥 发 物 0.05% 3 液 氯 GB/T % 水 分 0.015% 4 工 业 用 氢 氧 化 钠 GB/ % NaCO 3 0.2% 水 分 0.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

38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原 辅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情 况 表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质 量 标 准 含 量 其 他 主 要 含 量 NaCl 0.5% 5 工 业 碳 酸 钠 GB/T % 硫 酸 盐 0.03% 水 不 溶 物 0.04% 6 氰 尿 酸 Q/JX J % 水 分 0.5% 硫 酸 盐 0.2%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的 用 途 规 格 状 态 消 耗 量 生 产 场 所 最 大 使 用 量 贮 存 场 所 最 大 贮 存 量 见 表 表 原 辅 材 料 及 产 品 规 格 及 储 存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年 用 量 储 存 储 存 包 装 规 格 状 态 (t/a) 量 (t) 周 期 (d) 一 原 辅 材 料 1.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袋 装 99.5% 固 体 液 碱 储 罐 30% 液 体 溴 素 储 罐 99.7% 液 体 液 氯 储 罐 99.8% 液 体 纯 碱 ( 碳 酸 钠 ) 袋 装 99.5% 固 体 氰 尿 酸 袋 装 99% 固 体 22 6 二 产 品 2.1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袋 装 2.2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袋 装 2.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 袋 装 2.4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袋 装 三 副 产 品 3.1 次 氯 酸 钠 槽 车 2 储 存 方 式 根 据 物 料 的 不 同 性 质, 分 区 存 储 具 体 存 储 如 下 : 有 效 溴 54.7% 固 有 效 溴 31-35% 固 33 5 有 效 氯 90% 固 有 效 氯 55% 固 有 效 氯 5.0% 液 (1) 成 品 仓 库 : 主 要 设 置 3 个 成 品 库, 其 中 1# 成 品 库 储 存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成 品,2# 成 品 库 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储 存 车 间,3# 成 品 库 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2) 原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仓 库 : 主 要 储 存 袋 装 的 固 体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5,5 二 甲 基 海 因 碳 酸 钠 氰 尿 酸 等, 不 同 物 料 之 间 分 区 存 放 2-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9 2. 工 程 分 析 储 罐 4 个 (3) 罐 区 : 主 要 包 括 液 碱 储 罐 2 个 ; 液 氯 储 罐 2 个 (1 个 为 事 故 备 用 储 罐 ); 溴 素 3 运 输 及 输 送 方 式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均 以 公 路 运 输 为 主 运 输 方 式 : 原 辅 材 料 及 产 品 的 运 输 主 要 依 靠 社 会 运 输 力 量, 其 中 凡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委 托 具 有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进 行 运 输 厂 内 设 置 专 门 的 原 料 仓 库 和 成 品 仓 库, 并 设 置 原 料 贮 罐 区 储 罐 存 储 情 况 见 表 本 项 目 物 料 运 输 情 况 见 表 表 储 罐 存 储 情 况 一 览 表 原 料 名 称 储 罐 容 积 储 罐 充 装 储 存 储 存 条 件 材 质 m 3 台 数 型 式 规 格 尺 寸 m 系 数 量 t 30% 液 碱 Q235 常 温 Φ 立 式 溴 搪 玻 璃 常 温 20 4 Φ 卧 式 液 氯 Q345 高 压 35 2 Φ 卧 式 原 料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通 过 计 量 泵 将 物 料 从 储 罐 或 包 装 桶 输 送 至 反 应 釜 或 高 位 罐, 其 它 桶 装 袋 装 物 料 厂 内 采 用 叉 车 运 输 序 号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全 厂 运 输 情 况 运 入 量 运 出 量 物 料 名 称 用 途 数 量 (t/a)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用 途 数 量 (t/a) 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原 料 二 溴 海 因 产 品 % 液 碱 原 料 溴 氯 海 因 产 品 溴 素 原 料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液 氯 原 料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产 品 纯 碱 ( 碳 酸 钠 ) 原 料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氰 尿 酸 原 料 合 计 原 料 合 计 产 品 工 作 制 度 及 定 员 根 据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和 生 产 特 点, 采 用 三 班 工 作 制, 每 班 工 作 8 小 时, 年 运 营 天 数 300 天 项 目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以 及 生 产 规 模 要 求, 劳 动 定 员 80 人,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10 人 技 术 人 员 10 人 生 产 人 员 60 人 平 面 布 置 1 总 平 面 布 置 原 则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8

40 2. 工 程 分 析 (1) 根 据 企 业 性 质 生 产 规 模 工 艺 流 程, 结 合 场 地 自 然 条 件 因 地 制 宜 进 行 布 置 符 合 园 区 建 筑 工 程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要 求 ; 力 求 分 区 明 确, 运 输 便 捷, 方 便 生 产, 确 保 安 全, 有 利 管 理 (2) 防 火 间 距 满 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和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的 有 关 规 定 (3) 节 约 用 地, 在 进 行 合 理 经 济 布 置 的 同 时 充 分 考 虑 今 后 企 业 的 发 展 和 预 留 并 满 足 消 防 安 全 卫 生 的 要 求 2 总 图 布 置 方 案 该 项 目 规 划 占 地 面 积 为 m2(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厂 区 东 北 角 布 置 罐 区, 自 西 向 东 依 次 布 置 液 碱 储 罐 液 氯 储 罐 溴 素 储 罐 储 罐 区 南 侧 自 北 向 南 依 次 布 置 1#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产 品 的 生 产 车 间,1# 成 品 库 原 料 库,1#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储 罐 区 西 侧, 厂 区 中 部 自 北 向 南 依 次 布 置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产 品 生 产 车 间,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尿 酸 生 产 车 间,3#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及 2# 成 品 库 厂 区 西 北 部 主 要 布 置 消 防 水 池 事 故 水 池, 南 侧 为 附 属 设 施 包 括 循 环 水 池 监 控 室 变 配 电 室 制 冷 机 组 再 往 南 布 置 2# 原 料 库,3# 原 料 库 及 成 品 库, 辅 助 材 料 库 及 技 术 中 心 厂 区 南 部 主 要 布 置 生 活 区, 主 要 包 括 东 南 处 的 综 合 楼 项 目 区 主 导 风 向 为 南 南 东, 综 合 楼 位 于 主 导 风 向 上 风 向 厂 区 充 分 利 用 空 地 道 路 两 侧 等 地, 生 活 区 周 围 空 闲 地 设 花 木 草 坪 等 项 目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 2. 工 程 分 析 2.2 年 产 1000 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工 程 分 析 产 品 概 况 产 量 : 每 批 出 产 品 555.6kg, 每 天 生 产 6 批, 年 生 产 300 天, 共 生 产 1800 批, 年 设 计 产 量 为 1000t 英 文 名 :1,3-Dibromo-5,5-dimethyl hydantoin 化 学 名 :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分 子 式 :C 5 H 6 N 2 O 2 Br 2 分 子 量 :285.8 化 学 结 构 式 : H 3 C H 3 C C C O Br N N Br C O 性 状 : 白 色 或 微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片 剂 用 途 : 杀 菌 消 毒 剂 国 家 标 准 :GB/T 含 水 量 0.5% 溴 含 量 : 54.7% 包 装 方 式 :25Kg/ 袋, 或 50 Kg/ 桶 生 产 设 备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 水 计 量 罐 1200L 1 套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2 液 碱 计 量 罐 600L 4 套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3 溴 素 计 量 罐 150L 4 套 钢 衬 四 氟 中 和 工 段 4 溶 解 罐 5000L 1 套 PE 中 和 工 段 5 溴 化 中 和 釜 5000L 4 套 PE 中 和 工 段 6 吸 收 液 储 罐 5000L 2 套 钢 衬 搪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7 液 体 循 环 泵 FP 台 四 氟 泵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8 氯 化 反 应 罐 5000L 2 套 钢 衬 搪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9 气 液 分 离 器 3000L 2 套 PE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0 吸 收 塔 Ф 套 PP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1 引 风 机 C 2 台 pp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2 液 体 流 量 计 DN50 2 件 有 机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3 氯 气 流 量 计 DN80 2 件 95#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0

42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4 离 心 机 GK1250-NA 2 台 钢 衬 Ti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5 干 燥 机 套 钢 衬 Ti 干 燥 工 段 16 筛 分 机 Ф 套 钛 材 干 燥 工 段 17 旋 风 分 离 器 10# 分 离 器 2 台 铝 材 干 燥 工 段 18 干 燥 除 尘 器 台 铝 材 干 燥 工 段 19 鼓 风 机 C 1 台 钢 衬 胶 干 燥 工 段 20 造 粒 机 Ⅲ 型 套 钢 衬 Ti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21 压 片 机 旋 转 式 2 套 衬 Ti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22 造 粒 压 片 除 尘 器 套 铝 材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生 产 原 料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到 的 原 料 见 表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原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状 态 年 耗 (t) 批 耗 (kg/ 批 ) 单 耗 (t/t) 包 装 方 式 二 甲 基 海 因 99.5% 固 袋 装 2 液 碱 30% 液 储 罐 3 溴 素 99.7% 液 储 罐 4 液 氯 99.8% 液 储 罐 5 水 100% 液 合 计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1 反 应 原 理 (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液 碱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9.9%) C 5 H 8 N 2 O 2 + 2NaOH C 5 H 6 N 2 O 2 Na 2 + 2H 2 O 5,5 二 甲 基 海 因 + 2 液 碱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2 水 H 3 C H 3 C C H 3 C C O C H 3 C C O H N N H + 2NaOH Na N N Na + 2H2 O C C O O 2-1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3 2. 工 程 分 析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5,5 二 甲 基 海 因 30% 液 碱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水 分 子 式 C 5 H 8 N 2 O 2 2NaOH C 5 H 6 N 2 O 2 Na 2 2H 2 O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2)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溴 素 氯 气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7.6%) C 5 H 6 N 2 O 2 Na 2 + Br 2 + Cl 2 C 5 H 6 N 2 O 2 Br 2 + 2NaCl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溴 素 + 氯 气 H 3 C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2 氯 化 钠 H 3 C H 3 C C C O + Br 2 + Cl 2 Na N C N Na C H 3 Br C C O N C N Br + 2NaCl O O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素 氯 气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氯 化 钠 分 子 式 C 5 H 6 N 2 O 2 Na 2 Br 2 Cl 2 C 5 H 6 N 2 O 2 Br 2 2 NaCl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以 5,5 二 甲 基 海 因 液 碱 溴 氯 为 主 要 原 料 首 先 在 中 和 反 应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首 批 加 入 500L, 用 于 溶 解 原 料, 开 启 搅 拌 加 入 5,5 二 甲 基 海 因, 再 按 一 定 配 比 加 入 30% 液 碱 5,5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成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水, 贮 存 于 高 位 槽 中 首 批 反 应 在 氯 化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2m³), 启 动 氯 化 釜 搅 拌, 同 时 以 转 子 流 量 计 控 制 通 氯 溴 流 量 和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溶 液 流 量 氯 化 釜 通 入 的 氯 气, 少 量 挥 发 出 来 经 进 入 二 级 吸 收 塔 一 级 吸 收 塔 的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溶 液 吸 收 后, 再 进 入 溴 化 氯 化 釜 反 应 氯 气 尾 气 G1-1 经 引 风 机 引 至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最 终 由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溴 化 氯 化 反 应 后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2

44 2. 工 程 分 析 得 到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氯 化 钠 及 水 的 混 合 溶 液, 该 溶 液 经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得 到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等 的 水 溶 液, 暂 存 于 母 液 储 槽, 用 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制 备 滤 饼 经 过 水 洗, 得 到 氯 化 钠 水 溶 液, 暂 存 于 洗 水 储 槽, 最 终 回 用 于 下 批 中 和 反 应 器 用 于 溶 解 原 料 滤 饼 ( 含 水 约 15%) 经 流 化 床 干 燥, 得 到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粉 状 产 品 ( 含 水 约 1%)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1-2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旋 风 除 尘 器 及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排 气 筒 P2 排 放 部 分 粉 状 产 品 经 造 粒 筛 分 后 得 到 粒 状 产 品 ( 含 水 约 1%) 筛 分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废 气 G1-3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排 气 筒 P2 排 放 部 分 粒 状 产 品 经 压 片 后 得 到 片 状 产 品 ( 含 水 约 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物 料 平 衡 表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物 料 平 衡 表 ( 年 产 1800 批 )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去 向 5,5 二 甲 基 海 因 粉 状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产 品 水 分 氯 颗 粒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液 碱 产 品 水 分 产 品 水 片 剂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产 品 水 分 氯 化 钠 水 制 备 次 氯 酸 母 液 杂 质 钠 产 品 回 收 次 氯 酸 氯 化 氢 洗 水 氯 化 钠 回 用 于 中 和 水 反 应 釜 废 气 G1-1 氯 气 废 气 处 理 G1-2 粉 尘 装 置 G1-3 粉 尘 其 他 水 蒸 气 散 入 大 气 合 计 合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5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G1-1=0.25(Cl 2 ) 5,5 二 甲 基 海 因 253.6; 30% 液 碱 526; 水 500 二 级 吸 收 塔 中 和 反 应 器 5,5 二 甲 基 海 因 杂 质 1.1;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母 液 ( 水 ; NaCl ; 杂 质 1.1;HClO 12.2;HCl 8.5) 洗 水 565.3( 水 ; NaCl 6.93) 一 级 吸 收 塔 溴 化 氯 化 Cl 反 应 器 Br 杂 质 1.1;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 NaCl ; HClO 12.2;HCl 8.5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87.85;NaCl6.93 水 洗 水 570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粉 状 产 品 ( 二 溴 海 因 110; 水 1.1) 流 化 床 干 燥 废 气 G1-2=12.63( 粉 尘 ); 水 蒸 气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4.5 造 粒 粒 状 产 品 ( 二 溴 海 因 165; 水 1.7) 筛 分 废 气 G1-3=1.11( 粉 尘 )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275; 水 2.8 片 状 产 品 ( 二 溴 海 因 275; 水 2.8) 压 片 图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 带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kg/ 批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4

46 2.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水 平 衡 分 析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新 鲜 水 物 料 含 水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物 料 含 水 母 液 含 水 因 生 产 反 应 生 成 水 洗 水 含 水 (6 批 / 天 ) 反 应 用 水 损 耗 回 用 水 小 计 氯 平 衡 分 析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氯 母 液 含 量 因 生 产 洗 水 含 量 (6 批 / 天 ) 废 气 含 量 小 计 污 染 源 强 1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和 表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表 工 序 编 号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源 强 批 操 作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 批 h kg/h 去 向 氯 化 反 应 G1-1 氯 气 干 燥 G1-2 粉 尘 筛 分 G1-3 粉 尘 注 :1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2 除 尘 处 理 后 P2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表 最 大 产 生 速 率 日 最 大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h kg/d t/a 处 理 措 施 氯 气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P2 排 放 2 固 废 污 染 源 源 强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7 2. 工 程 分 析 表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源 强 表 工 序 主 要 成 分 批 产 生 量 日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 批 kg/d t/a 废 物 性 质 干 燥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筛 分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合 计 去 向 外 售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6

48 2. 工 程 分 析 2.3 年 产 2000 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工 程 分 析 产 品 概 况 产 量 : 每 批 出 产 品 kg, 每 天 生 产 6 批, 年 生 产 300 天, 共 生 产 1800 批, 年 设 计 产 量 为 2000t 英 文 名 :1-bromo-3-chloro-5,5-dimethyl hydantoin 化 学 名 :1- 溴 -3- 氯 -5,5- 二 甲 基 海 因 分 子 式 :C 5 H 6 N 2 O 2 BrCl 分 子 量 :241.4 化 学 结 构 式 : H 3 C H 3 C C C O Br N N Cl C O 性 状 : 白 色 或 微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片 剂 用 途 : 杀 菌 消 毒 剂 国 家 标 准 :GB/T 纯 度 : 98.0% 溴 含 量 :31-35% 氯 含 量 :13-17% 包 装 方 式 :25Kg/ 袋, 或 50 Kg/ 桶 生 产 设 备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 水 计 量 罐 1200L 1 套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2 液 碱 计 量 罐 600L 4 套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3 溴 素 计 量 罐 150L 4 套 钢 衬 四 氟 中 和 工 段 4 溶 解 罐 5000L 1 套 PE 中 和 工 段 5 溴 化 中 和 釜 5000L 4 套 PE 中 和 工 段 6 吸 收 液 储 罐 5000L 2 套 钢 衬 搪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7 液 体 循 环 泵 FP 台 四 氟 泵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8 氯 化 反 应 罐 5000L 2 套 钢 衬 搪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9 气 液 分 离 器 3000L 2 套 PE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0 吸 收 塔 Ф 套 PP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2-1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9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设 备 表 11 引 风 机 C 2 台 pp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2 液 体 流 量 计 DN50 2 件 有 机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3 氯 气 流 量 计 DN80 2 件 95# 玻 璃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4 离 心 机 GK1250-NA 2 台 钢 衬 Ti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5 母 液 水 储 槽 个 水 泥 玻 璃 钢 衬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6 洗 水 液 储 槽 个 水 泥 玻 璃 钢 衬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7 尾 气 排 放 筒 Ф 套 玻 璃 钢 溴 化 氯 化 工 段 18 干 燥 机 套 钢 衬 Ti 干 燥 工 段 19 筛 分 机 Ф 套 钛 材 干 燥 工 段 20 旋 风 分 离 器 10# 分 离 器 2 台 铝 材 干 燥 工 段 21 干 燥 除 尘 器 台 铝 材 干 燥 工 段 22 鼓 风 机 C 1 台 钢 衬 胶 干 燥 工 段 23 燃 烧 炉 天 然 气 热 风 炉 1 套 G20 干 燥 工 段 24 造 粒 机 Ⅲ 型 套 钢 衬 Ti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25 压 片 机 旋 转 式 2 套 衬 Ti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26 造 粒 压 片 除 尘 器 套 铝 材 制 粒 压 片 工 段 27 液 碱 储 罐 100m 3 2 个 Q235 原 料 储 存 区 28 液 碱 打 料 泵 25m 3 2 台 四 氟 泵 原 料 储 存 区 29 液 碱 池 1m 3 1 个 专 混 衬 瓷 瓦 原 料 储 存 区 30 溴 素 储 罐 20m 3 4 个 搪 玻 璃 原 料 储 存 区 31 溴 素 打 料 泵 10m 3 /h 2 台 四 氟 泵 原 料 储 存 区 32 空 气 缓 冲 罐 0.5m 3 1 台 Q235 原 料 储 存 区 33 空 气 压 缩 机 10L/S 1 台 Q235 原 料 储 存 区 34 溴 素 卸 车 罐 5m 3 2 个 搪 玻 璃 原 料 储 存 区 35 加 压 罐 5m 3 1 套 铸 钢 原 料 储 存 区 36 液 氯 储 罐 35m 3 2 套 Q345 原 料 储 存 区 37 液 氯 气 化 器 6m 3 4 套 Q345 原 料 储 存 区 38 氯 气 缓 冲 罐 0.9m 3 4 套 Q345 原 料 储 存 区 39 应 急 吸 收 塔 Ф 套 PE 原 料 储 存 区 40 应 急 吸 收 池 个 砖 混 原 料 储 存 区 生 产 原 料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到 的 原 料 见 表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原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状 态 年 耗 (t) 批 耗 (kg/ 批 ) 单 耗 (t/t) 包 装 方 式 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99.5% 固 袋 装 2 溴 99.7% 液 储 罐 3 氯 99.8% 液 储 罐 4 液 碱 30% 液 储 罐 5 水 100% 液 合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8

50 2.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1 反 应 原 理 (1) 5,5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液 碱 反 应 ( 转 化 率 99.6%, 摩 尔 收 率 99.9%) C 5 H 8 N 2 O 2 + 2NaOH C 5 H 6 N 2 O 2 Na 2 + 2H 2 O 5,5 二 甲 基 海 因 + 2 液 碱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2 水 H 3 C H 3 C C H 3 C C O C H 3 C C O H N C O N H + 2NaOH Na N C O N Na + 2H2 O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5,5 二 甲 基 海 因 30% 液 碱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水 分 子 式 C 5 H 8 N 2 O 2 2NaOH C 5 H 6 N 2 O 2 Na 2 2H 2 O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2)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溴 素 氯 气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8.3%) 2C 5 H 6 N 2 O 2 Na 2 + Br Cl 2 2C 5 H 6 N 2 O 2 BrCl + 4NaCl 2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溴 素 + 3 氯 气 2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 4 氯 化 钠 H 3 C H 3 C H 3 C C C O + Br 2 + Cl Na N C O N Na C H 3 Br C C O N N Cl C O + 4NaCl 2-1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1 2. 工 程 分 析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素 氯 气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氯 化 钠 分 子 式 2C 5 H 6 N 2 O 2 Na 2 Br 2 3Cl 2 2C 5 H 6 N 2 O 2 BrCl 4 NaCl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以 5,5 二 甲 基 海 因 液 碱 溴 氯 为 主 要 原 料 首 先 在 中 和 反 应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首 批 加 入 1000L, 用 于 溶 解 原 料, 开 启 搅 拌 加 入 5,5 二 甲 基 海 因, 再 按 一 定 配 比 加 入 30% 液 碱 5,5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成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与 水, 贮 存 于 高 位 槽 中 首 批 反 应 在 溴 化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2m³), 启 动 溴 化 釜 搅 拌, 同 时 以 转 子 流 量 计 控 制 通 溴 流 量 和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溶 液 流 量, 反 应 完 成 后 转 入 氯 化 釜 氯 化 釜 通 入 的 氯 气, 少 量 挥 发 出 来 经 进 入 二 级 吸 收 塔 一 级 吸 收 塔 的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溶 液 吸 收 后, 再 进 入 溴 化 氯 化 釜 反 应 氯 气 尾 气 G2-1 经 引 风 机 引 至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最 终 经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氯 化 溴 化 反 应 后 得 到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氯 化 钠 及 水 的 混 合 溶 液, 该 溶 液 经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得 到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钠 等 的 水 溶 液, 暂 存 于 母 液 储 槽, 用 于 制 备 次 氯 酸 钠 产 品 滤 饼 经 过 水 洗, 得 到 氯 化 钠 水 溶 液, 暂 存 于 洗 水 储 槽, 最 终 回 用 于 下 批 中 和 反 应 器 滤 饼 经 流 化 床 干 燥, 得 到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粉 状 产 品 ( 含 水 1%)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2-2,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旋 风 除 尘 器 及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排 气 筒 P2 排 放 部 分 粉 状 产 品 经 造 粒 筛 分 后 得 到 粒 状 产 品 ( 含 水 1%) 筛 分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废 气 G2-3,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排 气 筒 P2 排 放 部 分 粒 状 产 品 经 压 片 后 得 到 片 状 产 品 ( 含 水 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0

52 2. 工 程 分 析 3 物 料 平 衡 表 投 入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物 料 平 衡 表 ( 年 产 1800 批 )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去 向 5,5 二 甲 基 海 因 粉 状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产 品 水 分 氯 颗 粒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 液 碱 产 品 水 分 产 品 水 片 剂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产 品 水 分 氯 化 钠 水 制 备 次 氯 酸 母 液 杂 质 钠 产 品 回 收 HClO HCl 洗 水 氯 化 钠 回 用 于 中 和 水 反 应 釜 废 气 G2-1 氯 气 废 气 处 理 G2-2 粉 尘 装 置 G2-3 粉 尘 其 他 水 蒸 气 散 入 大 气 合 计 合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3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G1-1=0.50(Cl 2 ) 5,5 二 甲 基 海 因 ; 30% 液 碱 ; 水 1000 二 级 吸 收 塔 中 和 反 应 器 5,5 二 甲 基 海 因 杂 质 2.38; 二 钠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母 液 ( 水 ;NaCl ; 杂 质 2.38; HClO 26.5; HCl 18.4) 洗 水 ( 水 ; NaCl 16.27) 一 级 吸 收 塔 溴 化 氯 化 Cl 反 应 器 Br 杂 质 2.38;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NaCl 542.2;HClO 26.5;HCl 27.5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NaCl 水 洗 水 1120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 水 200 粉 状 产 品 ( 溴 氯 海 因 220; 水 2.2) 流 化 床 干 燥 废 气 G2-2=16.5( 粉 尘 ); 水 蒸 气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882.2; 水 9.0 造 粒 粒 状 产 品 ( 溴 氯 海 因 330; 水 3.4) 筛 分 废 气 G2-3=2.2( 粉 尘 )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550; 水 5.6 片 状 产 品 ( 溴 氯 海 因 550; 水 5.6) 压 片 图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 带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kg/ 批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2

54 2.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水 平 衡 分 析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新 鲜 水 物 料 含 水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物 料 含 水 母 液 含 水 因 生 产 反 应 生 成 水 洗 水 含 水 (6 批 / 天 ) 反 应 用 水 损 耗 回 用 水 小 计 氯 平 衡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氯 产 品 含 量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母 液 含 量 因 生 产 洗 水 含 量 (6 批 / 天 ) 废 气 含 量 小 计 污 染 源 强 1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和 表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表 工 序 编 号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源 强 批 操 作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 批 h kg/h 去 向 氯 化 反 应 G2-1 氯 气 干 燥 G2-2 粉 尘 筛 分 G2-3 粉 尘 注 :1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2 除 尘 处 理 后 后 P2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表 最 大 产 生 速 率 日 最 大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h kg/d t/a 处 理 措 施 氯 气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P2 排 放 2 固 废 污 染 源 源 强 2-2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5 2. 工 程 分 析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表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源 强 表 工 序 主 要 成 分 批 产 生 量 日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 批 kg/d t/a 废 物 性 质 干 燥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筛 分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合 计 去 向 外 售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4

56 2. 工 程 分 析 2.4 年 产 1000 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工 程 分 析 产 品 概 况 产 量 : 每 批 出 产 品 555.6kg, 每 天 生 产 6 批, 年 生 产 300 天, 共 生 产 1800 批, 年 设 计 产 量 为 1000t 化 学 名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中 文 别 名 : 优 氯 净 英 文 名 称 :1,3,5-Triazine-2,4,6-(1H,3H,5H)-trione, 1,3-dichloro-, sodium salt, dehydrate dichloroisocyanurate de sodium dihydrate 分 子 式 :C 3 Cl 3 NaN 3 O 3 2H 2 O 分 子 量 : 化 学 结 构 式 : O C Cl N N Cl O C C O N Na 性 状 : 白 色 或 微 黄 色 结 晶 性 粒 剂 用 途 : 杀 菌 消 毒 剂 质 量 标 准 :HG/T 有 效 氯 :55%~57% 包 装 方 式 :25Kg/ 袋, 或 50 Kg/ 桶 生 产 设 备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到 的 原 料 见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 水 计 量 罐 台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2 碱 计 量 罐 台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3 中 和 罐 6000L 2 台 不 锈 钢 中 和 工 段 4 压 滤 机 40m 2 2 台 PP 中 和 工 段 5 循 环 水 槽 4000 L 1 台 碳 钢 中 和 工 段 6 喷 射 泵 RPP 套 PP 铸 铁 中 和 工 段 7 水 循 环 泵 80FP 套 高 分 子 合 金 中 和 工 段 8 钠 盐 打 料 泵 80FSB 台 四 氟 合 金 中 和 工 段 9 钠 盐 计 量 罐 6000L 2 台 PP 氯 化 工 段 2-2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7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设 备 表 10 氯 化 反 应 釜 6000 L 2 台 钛 材 氯 化 工 段 11 气 液 分 离 器 2000L 2 台 衬 搪 瓷 氯 化 工 段 12 吸 收 釜 5000 L 2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3 钠 盐 循 环 泵 40FSB 台 四 氟 合 金 氯 化 工 段 14 风 机 C 2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5 吸 收 塔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6 离 心 机 GK-1250NB 2 台 钛 合 金 氯 化 工 段 17 母 液 储 槽 50m 3 1 个 砖 混 防 腐 氯 化 工 段 18 洗 水 储 槽 50m 3 1 个 砖 混 防 腐 氯 化 工 段 19 转 鼓 反 应 器 套 衬 钛 合 金 中 和 工 段 20 打 散 机 DY 套 钛 材 中 和 工 段 21 混 合 器 3m 3 1 套 衬 钛 中 和 工 段 22 燃 烧 炉 天 然 气 热 风 炉 1 套 G20 干 燥 工 段 22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套 钛 合 金 干 燥 工 段 23 旋 风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干 燥 工 段 24 布 袋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干 燥 工 段 25 引 风 机 C 3 台 钢 衬 胶 干 燥 工 段 26 提 升 机 DT-12 2 台 钛 制 品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7 造 粒 机 III 2 台 钛 合 金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8 筛 分 机 台 钛 合 金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30 筛 分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生 产 原 料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原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状 态 年 耗 (t) 批 耗 (kg/ 批 ) 单 耗 (t/t) 包 装 方 式 1 氰 尿 酸 99% 固 袋 装 2 液 碱 30% 液 储 罐 3 液 氯 99.8% 液 储 罐 4 碳 酸 钠 99.5% 固 袋 装 5 水 100% 液 合 计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1 反 应 原 理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以 氰 尿 酸 液 碱 氯 气 和 碳 酸 钠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成 盐 氯 化 中 和 反 应 后 得 到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其 反 应 原 理 为 : (1) 成 盐 反 应 ( 转 化 率 99.0%, 摩 尔 收 率 99.9%) 氰 尿 酸 与 氢 氧 化 钠 反 应 生 成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和 水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6

58 2. 工 程 分 析 氰 尿 酸 + 2 氢 氧 化 钠 C 3 H 3 N 3 O NaOH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 水 C 3 Na 2 HN 3 O 3 + H 2 O O O C C O NH C NH C O + 2NaOH Na O N C N C Na O + 2H 2 O NH N H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氰 尿 酸 30% 液 碱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水 分 子 式 C 3 H 3 N 3 O 3 2NaOH C 3 Na 2 HN 3 O 3 2H 2 O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2) 氯 化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9.9%)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与 氯 反 应 生 成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和 氯 化 钠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 2 氯 C 3 Na 2 HN 3 O Cl 2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 氯 化 钠 C 3 Cl 2 HN 3 O 3 + NaCl O O C C Na N N Na + 2Cl Cl N N Cl 2 O C C O + 2NaCl O C C O N N H H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氯 气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氯 化 钠 分 子 式 C 3 Na 2 HN 3 O 3 2Cl 2 C 3 Cl 2 HN 3 O 3 2NaCl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9 2. 工 程 分 析 (3) 中 和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8.6%)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与 碳 酸 钠 反 应 生 成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 碳 酸 钠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 二 氧 化 碳 + 水 2C 3 Cl 2 HN 3 O 3 + Na 2 CO 3 C 3 Cl 2 NaN 3 O 3 + CO 2 + H 2 O O O C 2 Cl N N Cl O C C O + Na 2 CO 3 2 Cl O N C C N C Cl O + CO 2 + H 2 O N H N Na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2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碳 酸 钠 2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二 氧 化 碳 水 分 子 式 2C 3 Cl 2 HN 3 O 3 Na 2 CO 3 2C 3 Cl 2 NaN 3 O 3 CO 2 H 2 O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以 氰 尿 酸 液 碱 氯 气 和 碳 酸 钠 为 主 要 原 料 先 在 成 盐 反 应 器 中 加 入 定 量 的 水, 开 启 搅 拌 加 入 异 氰 尿 酸, 再 按 一 定 配 比 加 入 30% 液 碱 氰 尿 酸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成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贮 存 于 高 位 槽 中 首 批 反 应 在 氯 化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2m³), 启 动 氯 化 釜 搅 拌, 同 时 以 转 子 流 量 计 控 制 通 氯 流 量 和 异 氰 尿 酸 二 钠 盐 溶 液 流 量 氯 化 釜 通 入 的 氯 气, 先 与 依 次 经 二 级 吸 收 塔 一 级 吸 收 塔 的 异 氰 尿 酸 二 钠 盐 溶 液 反 应 后, 再 进 入 氯 化 釜 继 续 反 应 氯 气 尾 气 G3-1 经 引 风 机 引 至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最 终 经 P1 排 气 筒 排 放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与 氯 气 充 分 反 应 后 生 成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及 氯 化 钠 的 固 液 混 合 体, 经 过 离 心 过 滤 水 洗 后 得 到 含 水 约 25% 的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湿 品 离 心 过 滤 得 到 的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等 的 溶 液, 暂 存 于 母 液 储 槽, 用 于 制 备 次 氯 酸 钠 产 品 水 洗 得 到 的 含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回 用 于 成 盐 反 应 釜, 作 为 工 艺 用 水 使 用 在 中 和 反 应 器 中 经 加 入 碳 酸 钠 和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湿 品 充 分 反 应 得 到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湿 品, 送 至 干 燥 器 低 温 烘 干, 得 到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粉 状 成 品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3-2 经 干 燥 设 备 自 带 的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8

60 2. 工 程 分 析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经 排 气 筒 P2 排 放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粉 状 成 品 经 造 粒 机 造 粒 筛 分 后 得 到 粒 状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筛 分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3-3,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排 气 筒 P2 排 放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排 污 环 节 见 图 物 料 平 衡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物 料 平 衡 表 ( 年 产 1800 批 )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去 向 氰 尿 酸 颗 粒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 液 碱 产 品 水 分 产 品 液 氯 氯 化 钠 碳 酸 钠 水 制 备 次 氯 酸 水 母 液 杂 质 钠 产 品 回 收 HClO HCl 洗 水 氯 化 钠 回 用 于 成 盐 水 反 应 釜 废 气 G3-1 氯 气 废 气 处 理 G3-2 粉 尘 装 置 G3-3 粉 尘 其 他 水 蒸 气 二 氧 化 碳 散 入 大 气 合 计 合 计 工 艺 水 平 衡 分 析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新 鲜 水 物 料 含 水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物 料 含 水 母 液 含 水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反 应 生 成 水 洗 水 含 水 (6 批 / 天 ) 反 应 用 水 损 耗 回 用 水 小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1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G3-1=1.33(Cl 2 ) 氰 尿 酸 286.7;30% 液 碱 587; 水 850 二 级 吸 收 塔 成 盐 反 应 器 氰 尿 酸 杂 质 2.83; 异 氰 尿 酸 氢 二 钠 盐 380.7; 水 一 级 吸 收 塔 氯 化 反 应 器 Cl 母 液 ( 水 ; NaCl 249.7; 杂 质 2.83; HClO 14.9;HCl 10.3) 洗 水 ( 水 565;NaCl 7.77) 杂 质 2.83;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435.7; 水 ;NaCl ;HClO14.9;HCl 10.3 离 心 过 滤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435.7; 水 ;NaCl 7.77 水 洗 水 440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435.7; 水 二 氧 化 碳 48.4 中 和 反 应 器 Na 2 CO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484.1; 水 干 燥 废 气 G3-2=5.67( 粉 尘 ); 水 蒸 气 造 粒 颗 粒 产 品 555.6(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 水 78.13)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 水 筛 分 废 气 G3-3=0.96( 粉 尘 ) 图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 带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kg/ 批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0

62 2. 工 程 分 析 氯 平 衡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投 入 产 出 工 艺 名 称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氯 产 品 含 量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母 液 含 量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洗 水 含 量 (6 批 / 天 ) 废 气 含 量 小 计 污 染 源 强 1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装 置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和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表 工 序 编 号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源 强 批 操 作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 批 h kg/h 去 向 氯 化 反 应 G3-1 氯 气 干 燥 G3-2 粉 尘 筛 分 G3-3 粉 尘 注 :1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2 除 尘 处 理 后 后 P2 排 气 筒 排 放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最 大 产 生 速 率 日 最 大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h kg/d t/a 处 理 措 施 氯 气 液 碱 吸 收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P2 排 放 2 固 废 污 染 源 源 强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源 强 表 工 序 主 要 成 分 批 产 生 量 日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 批 kg/d t/a 废 物 性 质 干 燥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筛 分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合 计 去 向 外 售 2-3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3 2. 工 程 分 析 2.5 年 产 1000 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工 程 分 析 产 品 概 况 产 量 : 每 批 出 产 品 555.6kg, 每 天 生 产 6 批, 年 生 产 300 天, 共 生 产 1800 批, 年 设 计 产 量 为 1000t 化 学 名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中 文 别 名 : 强 氯 精, 三 氯 乙 氰 尿 酸 英 文 名 称 :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 (TCCA) 分 子 式 :C 3 N 3 O 3 Cl 3 分 子 量 : 化 学 结 构 式 : Cl N O C N Cl O C C O N Cl 性 状 : 白 色 结 晶 片 剂 粒 剂 用 途 : 杀 菌 消 毒 剂 国 家 标 准 :HG/T 有 效 氯 含 量 :90% 包 装 方 式 :25Kg/ 袋, 或 50 Kg/ 桶 生 产 设 备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到 的 原 料 见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 水 计 量 罐 台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2 碱 计 量 罐 台 钢 衬 PE 中 和 工 段 3 中 和 罐 6000L 2 台 不 锈 钢 中 和 工 段 4 真 空 过 滤 罐 6000L 2 台 PP 中 和 工 段 5 循 环 水 槽 4000 L 2 台 碳 钢 中 和 工 段 6 喷 射 泵 RPP 套 PP 铸 铁 中 和 工 段 7 水 循 环 泵 80FP 套 高 分 子 合 金 中 和 工 段 8 钠 盐 打 料 泵 80FSB 台 四 氟 合 金 中 和 工 段 9 钠 盐 计 量 罐 6000L 2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0 氯 化 反 应 釜 6000 L 4 台 钛 材 氯 化 工 段 11 气 液 分 离 器 2000L 2 台 衬 搪 瓷 氯 化 工 段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2

64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2 吸 收 釜 5000 L 4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3 钠 盐 循 环 泵 40FSB 台 四 氟 合 金 氯 化 工 段 14 风 机 C 4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5 吸 收 塔 台 pp 氯 化 工 段 16 离 心 机 GK-1250NB 2 台 钛 合 金 氯 化 工 段 17 洗 水 储 槽 100m 3 1 个 砖 混 防 腐 氯 化 工 段 18 母 液 储 槽 100m 3 1 个 砖 混 防 腐 氯 化 工 段 19 排 气 筒 套 玻 璃 钢 氯 化 工 段 20 燃 烧 炉 天 然 气 热 风 炉 1 套 G20 干 燥 工 段 21 流 化 床 台 钛 合 金 干 燥 工 段 22 旋 风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干 燥 工 段 22 布 袋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干 燥 工 段 23 引 风 机 C 4 台 钢 衬 胶 干 燥 工 段 24 提 升 机 DT-12 2 台 钛 材 制 品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5 造 粒 机 III 2 台 钛 合 金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6 筛 分 机 台 钛 合 金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7 压 片 机 ZP-80 2 台 钛 合 金 碳 钢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28 压 片 造 粒 除 尘 器 台 铝 制 品 造 粒 压 片 工 段 生 产 原 料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原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状 态 年 耗 (t) 批 耗 (kg/ 批 ) 单 耗 (t/t) 包 装 方 式 1 氰 尿 酸 99% 固 袋 装 2 液 碱 30% 液 储 罐 3 液 氯 99.9% 液 储 罐 4 水 100% 液 合 计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1 反 应 原 理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以 氰 尿 酸 液 碱 氯 气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成 盐 氯 化 反 应 后 得 到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其 反 应 原 理 为 : (1) 成 盐 反 应 ( 转 化 率 99.0%, 摩 尔 收 率 99.9%) 氰 尿 酸 与 氢 氧 化 钠 反 应 生 成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和 水 氰 尿 酸 + 3 氢 氧 化 钠 C 3 H 3 N 3 O NaOH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 水 C 3 Na 3 N 3 O 3 + H 2 O 2-3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5 2. 工 程 分 析 O O C C O NH C NH C O + 3NaOH Na O N C N C Na O + 3H 2 O NH N Na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氰 尿 酸 30% 液 碱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水 分 子 式 C 3 H 3 N 3 O 3 3NaOH C 3 Na 3 N 3 O 3 3H 2 O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2) 氯 化 反 应 ( 转 化 率 99.9%, 摩 尔 收 率 97.8%)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与 液 氯 反 应 生 成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和 氯 化 钠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 3 液 氯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 3 氯 化 钠 C 3 Na 3 N 3 O 3 + 3Cl 2 C 3 Cl 3 N 3 O 3 + 3NaCl O O C C Na O N C N C Na O + 3Cl 2 Cl O N C N C Cl O + 3NaCl N N Na Cl 投 入 与 产 出 表 投 入 量 (kg/ 批 ) 产 出 量 (kg/ 批 ) 物 料 名 称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氯 气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氯 化 钠 分 子 式 C 3 Na 3 N 3 O 3 3Cl 2 C 3 Cl 3 N 3 O 3 3NaCl 分 子 量 批 投 料 量 理 论 反 应 及 生 成 量 反 应 量 和 生 成 量 进 入 三 废 量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4

66 2. 工 程 分 析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以 氰 尿 酸 液 碱 和 氯 气 为 主 要 原 料 先 在 成 盐 反 应 器 中 加 入 定 量 的 水, 开 启 搅 拌 加 入 异 氰 尿 酸, 再 按 一 定 配 比 加 入 30% 液 碱 氰 尿 酸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成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贮 存 于 高 位 槽 中 首 批 反 应 在 氯 化 釜 中 加 入 定 量 水 (2m 3 ), 启 动 氯 化 釜 搅 拌, 同 时 以 转 子 流 量 计 控 制 通 氯 流 量 和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溶 液 流 量 氯 化 釜 通 入 的 氯 气, 先 与 依 次 经 二 级 吸 收 塔 一 级 吸 收 塔 的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溶 液 反 应 后, 再 进 入 氯 化 釜 继 续 反 应 氯 气 尾 气 G4-1 经 引 风 机 引 至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最 终 由 P1 排 气 筒 排 放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与 氯 气 充 分 反 应 后 生 成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及 氯 化 钠 的 固 液 混 合 体, 经 过 离 心 过 滤 水 洗 后 得 到 含 水 约 15% 的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湿 品 离 心 过 滤 得 到 的 氯 化 钠 次 氯 酸 等 的 溶 液, 暂 存 于 母 液 储 槽, 用 于 制 备 次 氯 酸 钠 产 品 水 洗 得 到 的 含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回 用 于 成 盐 反 应 釜, 作 为 工 艺 用 水 使 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湿 品 经 干 燥 后 得 到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粉 状 成 品,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4-2 经 干 燥 设 备 自 带 的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经 排 气 筒 P2 排 放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粉 状 成 品 经 造 粒 机 造 粒 筛 分 后 得 到 粒 状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筛 分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G4-3, 经 1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排 气 筒 P2 排 放 部 分 粒 状 产 品 经 过 压 片 机 后, 得 到 片 状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7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G4-1=1.09(Cl 2 ) 氰 尿 酸 317.4;30% 液 碱 974; 水 950 二 级 吸 收 塔 成 盐 反 应 器 氰 尿 酸 杂 质 3.2; 异 氰 尿 酸 三 钠 盐 474.9; 水 一 级 吸 收 塔 氯 化 反 应 器 Cl 母 液 ( 水 1406; NaCl 414.5; 杂 质 3.2; HClO 20.6;HCl 14.3) 洗 水 ( 水 850;NaCl 12.91) 杂 质 3.2;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566.2; 水 ; NaCl ;HClO 20.6;HCl 14.3 离 心 过 滤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566.2; 水 350.2;NaCl 水 洗 水 600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566.2; 水 流 化 床 干 燥 废 气 G4-2=11.15( 粉 尘 ); 水 蒸 气 98.6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566.2; 水 1.6 造 粒 粒 状 产 品 277.8(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277; 水 0.8) 筛 分 废 气 G4-3=1.05( 粉 尘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277; 水 0.8 片 状 产 品 277.8(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277; 水 0.8) 压 片 图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 带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kg/ 批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6

68 2. 工 程 分 析 3 物 料 平 衡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物 料 平 衡 表 ( 年 产 1800 批 )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去 向 氰 尿 酸 颗 粒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 液 碱 产 品 水 液 氯 片 状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产 品 水 产 品 水 氯 化 钠 水 制 备 次 氯 酸 母 液 杂 质 钠 产 品 回 收 HClO HCl 洗 水 氯 化 钠 回 用 于 成 盐 水 反 应 釜 废 气 G4-1 氯 气 废 气 处 理 G4-2 粉 尘 装 置 G4-3 粉 尘 其 他 水 蒸 气 散 入 大 气 合 计 合 计 工 艺 水 平 衡 分 析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d 新 鲜 水 物 料 含 水 物 料 含 水 母 液 含 水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反 应 生 成 水 洗 水 含 水 生 产 (6 批 / 天 ) 反 应 用 水 损 耗 回 用 水 小 计 氯 平 衡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见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艺 氯 元 素 平 衡 表 工 艺 名 称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氯 产 品 含 量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母 液 含 量 生 产 (6 批 / 天 ) 洗 水 含 量 废 气 含 量 小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9 2.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源 强 1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装 置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和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表 工 序 编 号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源 强 批 操 作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 批 h kg/h 去 向 氯 化 反 应 G4-1 氯 气 干 燥 G4-2 粉 尘 筛 分 G4-3 粉 尘 注 :1 液 碱 吸 收 处 理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2 除 尘 处 理 后 后 P2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装 置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表 最 大 产 生 速 率 日 最 大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h kg/d t/a 处 理 措 施 氯 气 液 碱 吸 收 后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P2 排 放 2 固 废 污 染 源 源 强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表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废 源 强 表 工 序 主 要 成 分 批 产 生 量 日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kg/ 批 kg/d t/a 废 物 性 质 干 燥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筛 分 工 序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合 计 去 向 外 售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8

70 2. 工 程 分 析 2.6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工 程 分 析 母 液 来 源 本 项 目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会 产 生 母 液, 且 各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洗 水 中 的 水 回 用 于 生 产, 洗 水 中 的 盐 分 等 最 终 进 入 母 液, 母 液 来 源 及 成 分 详 见 表 表 母 液 产 生 情 况 表 序 号 母 液 来 源 产 生 量 (kg/ 批 ) 成 分 及 含 量 (kg/ 批 ) 1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水 ;NaCl ; 杂 质 11.1; HClO 12.2;HCl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水 ;NaCl 542.2; 杂 质 22.38; HClO 26.5;HCl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水 ;NaCl ; 杂 质 32.83; HClO 14.9;HCl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水 1406;NaCl ; 杂 质 43.2; HClO 20.6;HCl 合 计 水 ;NaCl ; 硫 酸 盐 3.03 HClO 74.2;HCl 51.5 备 注 : 根 据 原 料 质 量 标 准, 确 定 杂 质 1 主 要 为 水 ; 杂 质 2 主 要 为 水 ; 杂 质 3 主 要 为 水 及 硫 酸 盐 ; 杂 质 4 主 要 为 水 及 硫 酸 盐 生 产 设 备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见 表 表 次 氯 酸 钠 主 要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主 要 材 质 备 注 1 母 液 泵 80FSB 台 氟 合 金 计 量 工 段 2 母 液 高 位 槽 个 钢 衬 PE 计 量 工 段 3 液 碱 高 位 槽 个 钢 衬 PE 计 量 工 段 4 次 氯 酸 钠 反 应 釜 6000L 4 套 PE 氯 化 工 段 5 次 氯 酸 钠 储 罐 50m 3 2 个 钢 衬 PE 储 存 工 段 6 次 氯 酸 钠 泵 80FSB 台 氟 合 金 储 存 工 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1 次 氯 酸 钠 生 产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生 产 工 序 主 要 包 括 两 步 工 序, 首 先 母 液 中 加 入 过 量 的 30% 液 碱, 中 和 母 液 中 的 次 氯 酸 及 氯 化 氢, 再 通 入 氯 气, 中 和 过 量 的 液 碱, 主 要 反 应 包 括 : 1 HClO + NaOH = NaClO + H 2 O 2-3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1 2. 工 程 分 析 2 HCl + NaOH = NaCl + H 2 O 3 Cl 2 + 2NaOH = NaClO + NaCl + H 2 O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表 物 料 平 衡 表 母 液 投 入 产 出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物 料 名 称 kg/ 批 t/a 去 向 水 水 NaCl NaCl HClO NaClO 产 品 HCl 硫 酸 盐 硫 酸 盐 % 液 碱 氯 合 计 合 计 根 据 上 表, 次 氯 酸 钠 溶 液 为 kg/ 批, 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 2 氯 气 尾 气 吸 收 溶 液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经 10% 的 液 碱 吸 收 后, 产 生 含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产 量 为 38.54kg/ 批,69.4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8.2%, 该 部 分 水 溶 液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可 得 到 次 氯 酸 钠 溶 液 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 作 为 次 氯 酸 钠 漂 白 剂 一 同 外 售 2.7 公 用 工 程 供 水 1 水 源 项 目 用 水 由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厂 区 给 水 管 网 为 环 状 布 置, 厂 区 内 用 水 管 道 采 用 镀 锌 钢 管, 供 水 主 管 为 DN100, 压 力 0.4MPa 2 供 水 方 案 该 项 目 的 供 水 分 为 生 产 和 生 活 消 防 三 个 系 统 生 产 用 水 主 要 用 于 各 产 品 的 工 艺 用 水 及 循 环 水 冷 却 水 等 ; 生 活 用 水 主 要 用 于 职 工 的 卫 生 洗 涤 生 活 饮 用 及 化 验 分 析 等 生 产 生 活 给 水 合 一 来 自 界 区 外 的 给 水 管 网 生 活 生 产 给 水 管 采 用 镀 锌 钢 管, 丝 扣 连 接 ; 循 环 水 管 消 防 水 管 采 用 螺 旋 缝 焊 接 钢 管, 焊 接 连 接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包 括 消 火 栓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和 泡 沫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由 消 防 水 池 消 防 水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0

72 2. 工 程 分 析 泵 和 厂 区 环 状 DN100 消 防 管 网, 以 及 按 规 范 设 置 的 室 外 消 火 栓 等 构 成, 自 来 水 作 补 充 3 用 水 量 估 算 该 项 目 用 水 主 要 是 生 活 生 产 和 消 防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根 据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 生 产 用 水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设 计, 该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包 括 工 艺 用 水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及 设 备 清 洗 和 循 环 冷 却 水 补 充 水 ; 消 防 用 水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 项 目 其 他 用 水 主 要 为 道 路 广 场 喷 洒 用 水 和 绿 化 用 水 ( 水 量 按 生 活 用 水 的 15% 考 虑 ) 具 体 用 水 情 况 如 下 : (1) 生 活 用 水 :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及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项 目 定 员 80 人, 按 50L/ 人 日 计, 本 项 目 年 新 鲜 水 用 量 为 4m 3 /d,1200t/a (2) 工 艺 用 水 :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设 计, 该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日 用 水 量 18.69m 3 /d, 年 用 水 量 为 5607t/a, 采 用 新 鲜 自 来 水 (3) 氯 气 尾 气 吸 收 用 水 : 氯 气 尾 气 碱 液 吸 收 时 吸 收 时, 稀 释 液 碱 用 水 量, 日 用 水 量 0.14m 3 /d, 年 用 水 量 为 42.5t/a, 采 用 新 鲜 自 来 水 (4) 真 空 泵 补 充 水 : 本 项 目 真 空 泵 用 水 循 环 利 用, 定 期 排 放, 补 充 水 量 为 1000t/a (5)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水 : 本 项 目 设 备 地 面 用 水 量 约 为 3.2m 3 /d,960t/a (6) 循 环 冷 却 水 : 本 项 目 循 环 冷 却 水 量 为 90m 3 /h, 补 充 量 约 为 2m 3 /d,600t/a, 补 充 水 采 用 自 来 水 (7) 绿 化 用 水 及 其 他 用 水 : 绿 化 用 水 及 其 他 用 水 约 为 200t/a 综 上, 本 项 目 全 年 用 水 量 约 为 t/a 排 水 项 目 排 水 系 统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污 污 分 流 制 ;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分 类 分 质 收 集, 生 产 母 液 进 行 次 氯 酸 钠 生 产, 不 外 排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水 等 纳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2731m 3 /a (1) 生 活 污 水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5% 计, 为 3.4m 3 /d,1020t/a,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2) 生 产 废 水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母 液 进 行 次 氯 酸 钠 生 产, 不 外 排 废 水 (3)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2-4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3 2. 工 程 分 析 真 空 泵 3 天 左 右 排 水 一 次, 排 水 量 为 600 t/a (4)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水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水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90% 计, 为 886t/a (5) 循 环 排 污 水 及 蒸 汽 冷 凝 水 本 项 目 循 环 排 污 水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75t/d, 年 产 生 量 约 为 225t/a, 该 股 废 水 为 含 盐 度 废 水 (6) 初 期 雨 水 本 项 目 厂 区 排 水 系 统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结 合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及 化 工 项 目 生 产 实 践,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收 集 每 次 降 雨 前 10 分 钟 的 雨 水, 收 集 范 围 为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物 料 储 存 区 的 雨 水, 收 集 的 雨 水 经 切 换 阀 门 输 送 到 事 故 水 池 暂 存 初 期 雨 水 量 计 算 主 要 根 据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进 行, 雨 水 流 量 公 式 为 : Q=q Φ F 式 中 :Q 雨 水 设 计 流 量 (L/S); q 设 计 暴 雨 强 度 (L/S hm 2,hm 2 为 1 万 m 2 ); Φ 径 流 系 数, 取 0.9; F 汇 水 面 积 (hm 2 ), 装 卸 区 罐 区 占 地 面 积 0.056hm 2 潍 坊 市 建 设 局 提 供 的 潍 坊 市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为 : ( lg P) q = 0.87 ( t ) 式 中 :P 设 计 重 现 期, 单 位 : 年 ; t 降 雨 历 时, 单 位 : 分 钟 ; 计 算 得 : 潍 坊 在 重 现 期 1 年 降 雨 历 时 10 分 钟 情 况 下 的 暴 雨 强 度 q 1,20 =178L/S hm 2,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每 次 需 要 收 集 的 前 10 分 钟 的 初 期 雨 水 水 量 为 Q=5.4m 3 全 厂 水 平 衡 见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2

74 2. 工 程 分 析 物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792 产 品 三 废 及 损 耗 母 液 含 水 1630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洗 水 回 用 900 物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1857 产 品 三 废 及 损 耗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洗 水 回 用 1800 母 液 含 水 3497 物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915 产 品 三 废 及 损 耗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洗 水 回 用 1017 母 液 含 水 物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1464 产 品 三 废 及 损 耗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洗 水 回 用 1530 母 液 含 水 其 他 物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次 氯 酸 钠 400 次 氯 酸 钠 产 品 带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办 公 生 活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高 密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绿 化 浇 洒 新 鲜 水 图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t/a) 2-4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5 2. 工 程 分 析 供 电 系 统 主 要 依 托 原 有 的 供 电 设 施, 并 根 据 需 要 新 建 变 电 站, 由 园 区 供 电 管 网 供 给 园 区 电 网 富 余 供 电 能 力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用 电 需 求 项 目 总 用 电 负 荷 为 kW, 合 计 项 目 年 耗 电 量 万 kwh 供 气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干 燥 脱 水 工 序 需 要 天 然 气 热 风 炉, 市 政 燃 气 管 线 已 接 入 项 目 区,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类 比 类 似 生 产 项 目 每 处 理 1 吨 产 品 耗 天 然 气 13.6Nm 3, 经 估 算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6.8 万 Nm 3, 其 中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及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4.08 万 Nm 3,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1.36 万 Nm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1.36 万 Nm 制 冷 系 统 新 增 18 万 大 卡 /h 制 冷 机 组 一 套, 供 全 厂 工 艺 用 冷 采 用 氟 利 昂 制 冷 机 组, 使 用 混 合 工 质 制 冷 剂 HCFC-22, 不 在 中 国 受 控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清 单 (2010 年 9 月 27 日, 环 保 部 发 改 委 工 信 部 联 合 发 布 ) 之 列, 属 于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制 冷 剂 的 替 代 物 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4

76 2. 工 程 分 析 2.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1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收 集 方 式 及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表 全 厂 废 水 分 类 收 集 方 案 及 废 水 浓 度 统 计 项 目 名 称 水 量 ph CODcr BOD 5 NH 3 -N t/d t/a - mg/l mg/l mg/l W1 生 活 污 水 ~ W2 设 备 地 面 清 洗 水 ~ W3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 W4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 合 计 去 向 园 区 污 水 厂 本 项 目 需 收 集 的 初 期 雨 水 水 量 为 5.4m 3 / 次, 收 集 的 雨 水 在 事 故 水 池 暂 存, 最 终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2 处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比 较 简 单, 生 活 污 水 先 经 化 粪 池 稳 定 处 理, 车 间 地 面 冲 洗 水 先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汇 同 其 他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并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再 进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为 650m 3, 可 以 容 纳 收 集 的 初 期 雨 水 水 量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最 终 进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本 项 目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表 厂 区 排 污 口 混 合 水 质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名 称 废 水 量 (m 3 /a) 指 标 水 质 (mg/l) ph COD Cr BOD 5 氨 氮 厂 区 混 合 污 水 2731 浓 度 (mg/l) 质 量 (t/a) 排 放 城 市 下 水 道 2731 标 准 (mg/l) 浓 度 (mg/l) 质 量 (t/a) 情 排 入 污 标 准 (mg/l) 况 水 处 理 2731 浓 度 (mg/l) 厂 质 量 (t/a)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7 2. 工 程 分 析 续 表 厂 区 排 污 口 混 合 水 质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量 名 称 (m 3 /a) 排 入 北 2731 胶 新 河 3 达 标 分 析 (1) 厂 区 混 合 污 水 指 标 水 质 (mg/l) ph COD Cr BOD 5 氨 氮 标 准 (mg/l) 浓 度 (mg/l) 质 量 (t/a) 根 据 表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要 求, 项 目 周 围 污 水 管 网 配 套 完 善, 产 生 的 废 水 可 以 顺 利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2)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西 北 部 该 工 程 采 用 BOT 模 式, 由 重 庆 康 达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并 运 营 管 理 厂 区 占 地 亩, 近 期 建 设 规 模 为 10 万 m 3 /d, 远 期 建 设 规 模 15 万 m 3 /d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池 + 改 良 型 氧 化 沟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根 据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2015 年 12 月 1 日 至 23 日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该 污 水 厂 COD 日 均 排 放 浓 度 在 26.1mg/L~48.5 mg/l, 氨 氮 日 均 排 放 浓 度 在 0.52 mg/l~ 1.16mg/L 说 明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水 质 能 够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的 要 求 (COD 50mg/L, 氨 氮 5mg/L) 表 诸 城 银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近 期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一 览 表 监 测 日 期 COD 平 均 值 氨 氮 平 均 值 mg/l mg/l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6

78 2. 工 程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2731m 3 /a,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按 CODcr 420mg/L NH 3 -N 3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CODcr 1.15t/a,NH 3 -N 0.09t/a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CODcr 排 放 浓 度 按 50mg/L 计 算,NH 3 -N 排 放 浓 度 按 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的 CODcr 为 0.14t/a NH 3 -N 为 0.01t/a 2-4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9 2. 工 程 分 析 螺 旋 输 送 机 格 渣 外 运 螺 旋 输 送 机 压 榨 污 水 进 水 管 粗 格 栅 污 水 提 升 泵 细 格 栅 流 量 计 消 毒 池 排 至 水 体 砂 外 运 砂 水 分 离 器 气 提 砂 聚 合 氧 化 铝 加 药 间 碱 剂 二 沉 池 改 良 氧 化 沟 厌 氧 选 择 池 水 解 酸 化 螺 旋 沉 淀 池 污 泥 泵 站 流 量 计 酸 性 剩 余 污 泥 好 氧 剩 余 污 泥 贮 泥 池 高 分 子 絮 凝 剂 一 体 化 污 泥 浓 缩 脱 水 机 流 量 计 泥 饼 外 运 图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8

80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1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是 氯 气 尾 气 产 品 干 燥 及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 无 组 织 废 气 包 括 罐 区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及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2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情 况 (1) 生 产 工 艺 有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工 序 有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产 品 工 序 编 号 主 要 成 分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产 生 源 强 批 操 作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 批 h kg/h 氯 化 反 应 G1-1 氯 气 干 燥 工 序 G1-2 粉 尘 筛 分 工 序 G1-3 粉 尘 氯 化 反 应 G2-1 氯 气 干 燥 工 序 G2-2 粉 尘 筛 分 工 序 G2-3 粉 尘 氯 化 反 应 G3-1 氯 气 氯 异 氰 尿 干 燥 工 序 G3-2 粉 尘 酸 钠 筛 分 工 序 G3-3 粉 尘 氯 化 反 应 G4-1 氯 气 三 氯 异 氰 干 燥 G4-2 粉 尘 尿 酸 筛 分 G4-3 粉 尘 拟 建 项 目 氯 化 反 应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集 中 汇 集 到 液 碱 吸 收 塔 处 理, 经 P1 排 气 筒 排 放 干 燥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各 自 自 带 的 除 尘 器 系 统 处 理 后, 汇 集 至 P2 排 气 筒 排 放 (2)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干 燥 脱 水 工 序 需 要 天 然 气 热 风 炉, 类 比 类 似 生 产 项 目, 每 处 理 1 吨 产 品 耗 天 然 气 13.6Nm 3, 经 估 算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6.8 万 Nm 3, 其 中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及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4.08 万 Nm 3,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1.36 万 Nm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车 间 全 年 用 天 然 气 量 为 1.36 万 Nm 3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第 十 册 ) 的 电 力 热 力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中 的 燃 气 排 污 废 气 经 验 系 数, 对 该 项 目 燃 气 废 气 进 行 估 算 计 算 方 法 为 : 燃 烧 1 万 Nm 3 天 然 气 约 产 生 Nm 3 的 烟 气, 每 燃 烧 1KNm 3 天 燃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为 NOx1.87kg SO 2 0.4kg 烟 尘 排 放 因 子 (kg/km 3 ) 参 照 社 会 区 域 类 环 境 影 响 2-4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81 2. 工 程 分 析 评 价 (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出 版 社,2007 年 ) 中 标 准, 采 用 0.13 kg/km 3 根 据 上 述 计 算 原 则, 确 定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及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产 生 的 废 气 量 为 万 m 3 /a,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产 生 量 为 16.3kg/a;NOx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产 生 量 为 76.3kg/a; 烟 尘 产 生 浓 度 为 9.5mg/m 3, 产 生 量 为 5.3kg/a, 经 P3 排 气 筒 排 放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产 生 的 废 气 量 为 万 m 3 /a,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产 生 量 为 5.4kg/a;NOx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产 生 量 为 25.4kg/a; 烟 尘 产 生 浓 度 为 9.5mg/m 3, 产 生 量 为 1.8kg/a, 经 P4 排 气 筒 排 放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产 生 的 废 气 量 为 万 m 3 /a,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产 生 量 为 5.4kg/a;NOx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产 生 量 为 25.4kg/a; 烟 尘 产 生 浓 度 为 9.5mg/m 3, 产 生 量 为 1.8kg/a, 经 P5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源 强 汇 总 表 污 染 物 情 况 最 大 产 生 速 率 年 产 生 量 kg/h t/a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P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废 气 氯 气 处 理 后 汇 集 到 P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废 气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P3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P4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P5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3) 储 罐 无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使 用 各 类 物 料 在 贮 存 输 送 投 料 等 过 程 中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废 气 排 放, 废 气 的 发 生 主 要 为 输 送 投 料 过 程 储 罐 主 要 排 放 是 呼 吸 损 失 ( 小 呼 吸 ) 和 工 作 损 失 ( 大 呼 吸 ) 呼 吸 损 失 是 由 于 温 度 和 大 气 压 力 的 变 化, 它 引 起 蒸 气 的 膨 胀 和 收 缩 而 产 生 的 蒸 气 排 出, 它 出 现 在 罐 内 无 任 何 液 面 变 化 的 情 况, 也 称 小 呼 吸 由 装 料 和 卸 料 联 合 产 生 的 损 失 被 称 为 工 作 损 失, 也 称 大 呼 吸 装 料 损 失 和 罐 内 液 面 的 增 加 有 关 由 于 装 料 的 结 果, 罐 内 压 力 超 过 释 放 压 力 时, 蒸 气 从 罐 内 压 出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0

82 2. 工 程 分 析 对 于 本 项 目 计 量 罐 而 言, 物 料 基 本 上 在 计 量 罐 内 连 续 中 转, 主 要 表 现 为 工 作 损 失 ( 大 呼 吸 ), 呼 吸 损 失 ( 小 呼 吸 ) 1 小 呼 吸 废 气 产 生 [ ] L = M P/( P) D H Δ T F C K B P C 式 中 :L B 固 定 顶 罐 的 呼 吸 排 放 量 (kg/a); M 储 罐 内 蒸 气 的 分 子 量 ; P 在 大 量 液 体 状 态 下, 真 实 的 蒸 气 压 力 (Pa) 由 化 工 百 科 全 书 目 录 中 有 机 溶 剂 在 不 同 温 度 下 的 有 机 溶 剂 分 压 数 据 得 出 ; D 罐 的 直 径 (m); H 平 均 蒸 气 空 间 高 度 (m); T 一 天 之 内 的 平 均 温 度 差 ( ), 年 平 均 昼 夜 温 差 为 12 ; F P 涂 层 因 子 ( 无 量 纲 ), 根 据 油 漆 状 况 取 值, 储 罐 的 颜 色 为 浅 灰 色, 取 值 为 1.33; C 用 于 小 直 径 罐 的 调 节 因 子 ( 无 量 纲 ); 罐 径 大 于 9m 的 C=1, 直 径 在 0~9m 之 间 的 罐 体,C= (D-9) 2 ; K C 产 品 因 子 ( 有 机 液 体 取 1.0, 本 环 评 参 考 该 值 ) 2 大 呼 吸 废 气 产 生 L = M P K K 7 W N C 式 中 :L W 工 作 损 失 (kg/m 3 投 入 量 ); M 储 罐 内 蒸 气 的 分 子 量 ; P 在 大 量 液 体 状 态 下, 真 实 的 蒸 气 压 力 (Pa); K N 周 转 因 子 ( 无 量 纲 ), 取 值 按 年 周 转 次 数 (K) 确 定 K 36,K N =1; 36<K 220,K N = K ;K>220,K N =0.26; K C 产 品 因 子 ( 有 机 液 体 取 1.0, 本 环 评 参 考 该 值 ); 储 罐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储 罐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名 称 年 产 生 量 (kg/a) 控 制 措 施 年 排 放 量 (kg/a) 排 放 参 数 氯 40 密 封, 定 期 检 修 40 溴 61 密 封, 定 期 检 修 61 A1: =270m 2 氢 氧 化 钠 67.5 密 封, 定 期 检 修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83 2. 工 程 分 析 (4) 车 间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名 称 年 排 放 量 (kg/a) 排 放 参 数 1#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氯 气 13.5 A2:61.8m 12m=741.6 m 2 生 产 车 间 粉 尘 # 二 溴 海 因 溴 氯 海 因 粉 尘 5.9 A3:61.8m 18.5m=1090 m 2 加 工 车 间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氯 气 23.9 A4:58m 12m=696 m 2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粉 尘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粉 尘 1.7 A5:58m 24.5m=1421 m 2 酸 钠 加 工 车 间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氯 气 19.6 A6:58m 12m=696 m 2 车 间 粉 尘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加 工 粉 尘 1.9 A7:58m 18.5m=1073 m 2 车 间 3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1) 有 组 织 废 气 1 氯 气 尾 气 : 各 产 品 氯 化 反 应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集 中 汇 集 到 液 碱 吸 收 塔, 采 用 10% 液 碱 吸 收, 吸 收 效 率 99% 以 上, 最 终 废 气 由 高 25m, 内 径 1.2m 排 气 筒 P1 排 放 氯 气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产 含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产 量 为 38.54kg/ 批,69.4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8.2%, 该 部 分 水 溶 液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一 同 外 售 2 干 燥 筛 分 粉 尘 : 干 燥 筛 分 工 序 自 带 除 尘 器, 其 中 干 燥 工 序 自 带 一 套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8% 以 上, 筛 分 工 序 自 带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5% 以 上, 各 产 品 粉 尘 经 除 尘 器 后 汇 集 到 高 15m, 内 径 0.3m 排 气 筒 P2 排 放 3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1# 二 溴 溴 氯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各 配 套 一 套 热 风 炉 系 统,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直 接 排 放, 分 别 经 各 自 车 间 的 P3 P4 P5 排 气 筒 排 放, 各 排 气 筒 高 15m, 内 径 0.3m (2) 无 组 织 废 气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有 以 下 几 种 方 式 : 1 各 类 物 料 贮 存 量 将 严 格 控 制 在 总 容 积 的 85% 以 下, 并 且 在 液 面 上 充 填 氮 气 进 行 保 护 ( 压 力 罐 除 外 ); 各 类 贮 罐 采 用 氮 气 流 量 平 衡 调 节 系 统, 即 由 物 料 输 出 和 氮 气 流 入 的 流 量 平 衡 调 节 系 统, 减 少 贮 罐 排 气 量 2 贮 罐 设 有 压 力 / 真 空 调 节 阀, 自 动 调 节 贮 罐 内 蒸 汽 压 力, 使 贮 罐 呼 吸 阀 的 排 气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2

84 2. 工 程 分 析 量 达 最 少 化 贮 罐 装 有 紧 急 安 全 阀, 以 便 在 发 生 火 灾 等 最 坏 情 况 下 确 保 贮 罐 安 全 3 罐 罐 体 外 壁 涂 白 色, 减 少 物 料 的 挥 发 罐 区 加 强 管 理, 制 订 合 理 的 收 发 方 案, 减 少 物 料 装 卸 转 运 过 程 中 的 泄 露 车 间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 采 取 加 强 设 备 检 修, 及 时 更 换 零 部 件 的 管 理 措 施 ; 同 时 可 在 废 气 排 放 较 频 繁 的 生 产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集 风 装 置, 将 废 气 纳 入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装 置 中 间 罐 尽 量 缩 短 储 存 时 间, 及 时 转 存 物 料, 减 小 小 呼 吸 的 损 耗 ; 加 强 设 备 密 闭 性, 离 心 烘 干 等 工 段 设 备 采 用 密 封 式 装 备, 降 低 操 作 温 度 等 措 施, 消 减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4 废 气 排 放 达 标 分 析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达 标 情 况 处 理 效 率 排 气 筒 最 大 排 放 最 高 排 放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名 称 措 施 (%) 参 数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kg/h mg/m 3 情 况 P1:h=25m 氯 10% 液 碱 吸 收 99 D=1.2m 达 标 Q=6000m 3 /h P2:h=15m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99.5 粉 尘 D=0.3m / 30 达 标 除 尘 器 以 上 Q=9000m 3 /h 二 氧 化 硫 P3:h=15m / 200 达 标 清 洁 能 源 氮 氧 化 物 0 D=0.3m / 200 达 标 直 接 排 放 烟 尘 Q=55.59 万 m 3 /a / 20 达 标 二 氧 化 硫 P4:h=15m / 200 达 标 清 洁 能 源 氮 氧 化 物 0 D=0.3m / 200 达 标 直 接 排 放 烟 尘 Q=18.53 万 m 3 /a / 20 达 标 二 氧 化 硫 P5:h=15m / 200 达 标 清 洁 能 源 氮 氧 化 物 0 D=0.3m / 200 达 标 直 接 排 放 烟 尘 Q=18.53 万 m 3 /a / 20 达 标 根 据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中 氯 气 的 排 放 速 率 及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 粉 尘 的 排 放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根 据 第 四 章 无 组 织 废 气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厂 区 厂 界 污 染 物 最 高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及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2-5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85 2. 工 程 分 析 准 (DB37/ ) 表 3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噪 声 本 项 目 主 要 声 源 为 压 缩 机 引 风 机 各 种 泵 类 等 主 要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强 与 控 制 方 案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表 单 机 噪 声 水 平 db(a)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安 装 位 置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措 施 前 措 施 后 空 压 机 2 室 内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安 装 时 基 础 各 类 泵 12 室 内 减 振 车 间 做 隔 声 处 理 风 机 5 室 内 拟 根 据 不 同 的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如 基 础 减 振 柔 性 接 口 隔 音 房 消 音 器 等 措 施 根 据 第 七 章 的 分 析 结 果,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预 留 足 够 衰 减 距 离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加 装 消 音 器 等 多 种 措 施 保 证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固 废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来 源 于 除 尘 器 收 集 尘 渣,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生 活 垃 圾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产 生 量 处 理 措 施 序 号 污 染 来 源 主 要 成 分 类 别 t/a 排 放 方 式 及 去 向 1 除 尘 器 尘 渣 一 般 固 废 92.1 回 用 于 生 产 2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塑 料 制 品 一 般 固 废 5 外 售 3 生 活 垃 圾 废 纸 屑 等 一 般 固 废 12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4 合 计 / 拟 建 项 目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4

86 2. 工 程 分 析 2.9 非 正 常 工 况 分 析 产 生 情 况 生 产 装 置 的 非 正 常 情 况 排 放 主 要 是 指 影 响 到 生 产 的 连 续 性, 出 现 各 种 意 外 情 况, 必 须 中 断 生 产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而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是 反 应 釜 原 料 贮 罐 等, 出 现 非 正 常 情 况 的 环 节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生 产 设 备 突 然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外 部 水 电 供 应 临 时 中 断 时, 必 须 临 时 停 产 进 行 检 修 这 时 有 可 能 造 成 物 料 的 泄 漏 2 腐 蚀 性 介 质 对 设 备 阀 门 管 道 造 成 腐 蚀, 引 起 严 重 泄 漏, 造 成 车 间 内 及 周 围 空 气 污 染 如 果 现 场 冲 洗 水 直 接 外 排, 将 会 引 起 水 污 染 3 操 作 人 员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造 成 事 故, 导 致 物 料 的 泄 漏 生 产 装 置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系 统 开 停 车 吹 扫 气 装 置 的 开 停 车 用 氮 气 吹 扫, 在 吹 扫 过 程 中 装 置 的 各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均 正 常 运 行, 废 气 仍 通 过 系 统 的 各 个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因 而 排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低 于 正 常 情 况,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本 工 程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如 发 生 故 障, 处 理 效 率 降 低 或 完 全 失 效,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增 大, 造 成 非 正 常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为 避 免 非 正 常 情 况 的 出 现,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生 产 管 理 中, 应 采 取 下 述 措 施 : 1 在 设 备 阀 门 管 道 的 采 购 时, 严 格 把 关 确 保 质 量 2 做 好 生 产 设 备 ( 包 括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 的 平 时 维 护, 定 期 大 修, 及 时 更 换 出 现 故 障 的 设 备 阀 门 管 道 3 低 沸 点 物 料 贮 罐 采 取 保 冷 喷 水 冷 却 等 方 式 降 温, 按 规 范 进 行 易 燃 易 爆 介 质 设 备 管 道 的 静 电 接 地, 车 间 罐 区 严 禁 烟 火, 健 全 防 火 灭 火 设 施, 防 止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4 设 置 事 故 物 料 储 池 贮 存 罐, 若 无 法 再 利 用 时, 就 地 或 送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周 围 大 气 和 水 体 5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的 运 输 过 程 中, 使 用 专 用 车 辆, 车 上 配 备 灭 火 设 备, 并 有 专 人 押 运, 及 时 检 查 贮 罐 的 密 封 部 件, 保 证 其 完 好 无 损 6 加 强 生 产 人 员 的 技 术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培 训, 杜 绝 违 规 操 作 发 生 一 般 事 故 时, 在 设 备 运 行 的 同 时 进 行 抢 修, 如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必 须 停 止 运 行, 则 2-5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87 2. 工 程 分 析 应 通 知 生 产 车 间 停 止 生 产 运 行 期 间 应 加 强 日 常 操 作 的 管 理 工 作,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严 格 操 作 程 序 和 监 督 管 理, 保 障 工 作 安 全 对 厂 区 电 源 采 用 双 回 路 设 计, 避 免 厂 区 出 现 断 电 情 况 引 起 的 非 正 常 排 污 合 理 安 排 定 期 检 修 时 间, 尽 量 在 生 产 淡 季, 在 不 影 响 正 常 生 产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污 染 物 会 有 短 时 间 的 超 标 排 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6

88 2. 工 程 分 析 2.10 全 厂 污 染 汇 总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污 染 因 素 污 染 源 名 称 单 位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氯 t/a 粉 尘 t/a 有 组 织 二 氧 化 硫 t/a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t/a 烟 尘 t/a 氯 t/a 罐 区 氢 氧 化 钠 t/a 无 组 织 溴 t/a 废 气 车 间 氯 t/a 装 置 粉 尘 t/a CODcr t/a 废 水 NH 3 -N t/a 水 量 m 3 /a 一 般 固 废 t/a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t/a 处 理 效 果 达 标 排 放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排 放 避 免 二 次 污 染 2-5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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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1 自 然 环 境 地 理 位 置 高 密 市 位 于 山 东 省 潍 坊 市 东 部, 北 纬 37 04'~37 29', 东 经 '~121 56' 东 邻 胶 州, 西 依 安 丘 昌 邑, 南 连 诸 城, 北 以 胶 莱 河 为 界 与 平 度 市 隔 河 相 望 南 北 最 长 60.1km, 东 西 最 宽 51.2km, 总 面 积 为 km 2 高 密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发 达, 胶 济 铁 路 自 高 密 境 内 东 西 贯 穿,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境 内 穿 过 距 离 潍 坊 机 场 90km, 东 距 青 岛 机 场 65km, 距 离 青 岛 港 口 90km, 海 陆 空 交 通 便 捷 姜 庄 镇 位 于 高 密 市 区 北 5 公 里 处, 东 与 本 市 夏 庄 镇 河 崖 社 区 交 界, 西 与 本 市 大 牟 家 镇 康 庄 社 区 相 连, 南 连 本 市 醴 泉 街 办, 北 与 平 度 市 接 壤 全 镇 辖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平 日 公 路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在 镇 区 穿 行 仁 和 工 业 园 位 于 姜 庄 镇 南 部, 与 高 密 城 区 相 连, 园 区 规 划 范 围 东 起 小 辛 河, 西 至 小 康 河 及 西 环 路, 南 至 龙 和 街, 北 至 北 胶 新 河,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本 项 目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气 候 气 象 高 密 市 地 处 温 带 季 风 区 半 湿 润 气 候, 主 要 特 点 是 : 四 季 分 明, 雨 水 多 集 中 在 七 八 九 月 份, 冬 春 秋 末 季 节 则 干 旱 少 雨, 形 成 春 旱 夏 涝 晚 秋 又 旱 的 特 点 年 平 均 气 温 12.0,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8.8,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年 极 端 最 大 风 速 33m/s, 年 平 均 风 速 3.3m/s, 非 采 暖 期 主 导 风 向 为 S, 采 暖 期 主 导 风 向 为 NW;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732.9mm, 年 最 大 降 雨 量 mm, 年 最 小 降 雨 量 581.7mm; 全 年 日 照 时 数 2459h;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67%, 年 平 均 积 雪 厚 度 160mm,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44cm(1967 年 1 月 19 日 -22 日 ) 近 20 年 来, 风 速 偏 小, 根 据 年 高 密 气 象 站 统 计 资 料,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6m/s; 除 静 风 天 气 外, 该 区 域 盛 行 风 向 较 为 集 中, 全 年 以 SSE 风 出 现 频 率 为 最 高 为 12.6%,E 风 出 现 频 率 最 小 为 2.1%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高 密 市 域 境 内 地 势 南 高 北 低, 最 高 点 在 南 部 张 林 北 侧 梁 尹 岭, 海 拔 米 ; 最 低 3-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点 在 北 部 曹 家 东 北, 胶 莱 河 西 侧 地 片, 海 拔 7.5 米, 相 对 高 差 米 地 面 总 坡 度 约 1/600 市 域 南 部 是 泰 沂 山 丘 的 末 端, 地 势 较 高, 地 面 起 伏 变 化 大, 为 南 部 缓 丘 区 区 内 包 括 剥 蚀 丘 和 丘 间 凹 地 两 种 微 地 貌 单 元 缓 丘 区 以 北 至 胶 莱 河 南 岸, 为 山 前 平 原, 属 胶 莱 平 原 之 一 部, 有 两 种 较 明 显 的 地 貌 类 型 大 致 以 胶 济 铁 路 为 界, 南 属 剥 蚀 堆 积 平 原, 地 形 缓 坡 起 伏, 为 中 部 缓 平 坡 地 区 ; 北 属 堆 积 平 原, 地 势 低, 地 面 平 展, 为 北 部 低 平 地 区 中 部 缓 平 坡 地, 沿 几 条 主 要 河 流, 形 成 南 北 向 的 的 滨 河 平 地 和 低 分 水 岭 地 两 种 微 地 貌 单 元 北 部 低 平 地, 在 人 工 治 理 的 遗 迹 上, 隐 约 残 存 一 些 河 间 洼 地 地 貌 胶 河 进 入 低 平 地 范 畴, 由 于 历 史 上 的 决 口 泛 滥, 形 成 面 积 达 135 平 方 公 里 的 近 代 冲 积 扇 地 貌 (1) 缓 丘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19.10% 分 布 在 李 家 营 王 吴 土 庄 拒 城 河 柴 沟 方 市 6 乡 镇 地 势 较 高, 地 面 坡 度 较 大, 侵 蚀 严 重 一 般 土 体 厚 度 20 至 60 厘 米, 部 分 100 厘 米 左 右,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区 内 丘 陵 高 埠 多 以 山 岭 埠 冢 等 命 名 化 山 古 称 白 石 山, 在 城 区 南 21 公 里 王 吴 土 庄 柴 沟 3 乡 镇 交 界 处, 最 高 点 在 化 山 屯 西 南, 海 拔 82 米 青 龙 山 在 城 区 南 23 公 里 土 庄 乡 柴 沟 镇 交 界 处, 最 高 点 在 房 家 屯 西, 海 拔 84.3 米 金 宝 山 在 城 区 西 南 21 公 里, 井 沟 北 1.5 公 里 处, 海 拔 49.7 米 铃 铛 山 又 名 励 阜 山, 古 称 刘 宗 山, 在 城 区 西 21 公 里, 海 拔 80.8 米 姚 家 岭 又 称 王 子 山, 在 城 区 东 南 23 公 里, 鲁 家 园 东 南, 以 东 姚 家 屯 东 北 为 最 高 点, 海 拔 109 米 两 埠 岭 在 城 区 南 23 公 里 前 泊 庄 和 西 泊 庄 周 围 岭 有 两 埠, 东 埠 海 拔 94.6 米, 西 埠 海 拔 90.3 米 梁 尹 岭 在 城 区 南 27 公 里 梁 东 和 梁 西 村 南, 张 林 座 落 在 岭 上 最 高 点 在 张 林 北, 海 拔 米, 为 县 境 最 高 点 摩 天 冢 在 城 区 西 南 33 公 里 杨 家 岭 南, 海 拔 98 米 秦 王 冢 又 名 顷 王 冢, 在 城 区 西 南 27 公 里, 位 于 后 方 市 西 北, 海 拔 104 米 小 妹 冢 在 城 区 西 南 24 公 里, 位 于 大 刘 戈 庄 北, 海 拔 79.4 米 凤 台 埠 又 名 凤 凰 山, 在 城 区 南 18 公 里 王 吴 乡 拒 城 河 乡 柴 沟 镇 交 界 处, 最 高 点 在 潘 家 栏 子 东 北, 海 拔 82.8 米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2

92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2) 缓 平 坡 地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49.99% 其 范 围 为 柏 城 周 阳 拒 城 河 注 沟 呼 家 庄 井 沟 田 庄 又 羊 阚 家 高 戈 庄 康 庄 初 家 高 密 姚 哥 庄 张 鲁 夏 庄 等 乡 镇 该 地 区 由 南 而 北, 丘 陵 渐 低 而 消 失, 纵 横 向 均 呈 波 状 地 形 墨 水 河 胶 河 柳 沟 河 五 龙 河 潍 河 等 河 流, 流 经 此 区, 顺 溪 河 小 康 河 小 辛 河 发 源 于 此 位 居 水 库 下 游, 是 水 库 罐 区 主 体 部 分 (3) 低 平 地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30.91% 其 范 围 不 铁 路 以 北 胶 莱 河 以 南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大 栏 河 崖 姜 庄 咸 家 仁 和 大 牟 家 周 戈 庄 蔡 家 站 8 处 乡 镇 该 区 地 势 低 洼, 地 面 平 展, 河 流 多, 密 度 大, 除 潍 河 水 系 外, 其 余 诸 河 均 流 经 此 区, 注 入 胶 莱 河 出 境 多 雨 年 份 易 受 洪 涝 灾 害 威 胁 地 下 水 丰 富, 机 井 密 布, 大 部 分 地 区 为 机 井 罐 区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貌 类 型 见 图 水 文 特 征 (1) 南 胶 莱 河 水 系 南 胶 莱 河 水 系 含 5 条 主 要 河 流, 境 内 全 长 108.9km;6 条 支 流, 全 长 37.6km 南 胶 莱 河 即 胶 莱 河 之 东 南 段 自 大 栏 乡 咸 家 北 入 境, 流 向 东 南 至 孙 家 口 东 出 境 境 内 长 6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胶 河 源 于 胶 南 县 铁 橛 山 ( 鲁 山 ), 经 胶 县 由 空 冲 水 东 南 入 境 注 入 王 吴 水 库, 经 王 吴 李 家 营 柏 城 姚 哥 庄 高 密 张 鲁 夏 庄 河 崖 大 栏 9 乡 镇, 在 东 风 村 东 出 境 入 胶 县 汇 南 胶 莱 河 境 内 长 62.5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墨 水 河 源 于 胶 县 孝 源 店 子 村 东, 由 芝 兰 庄 东 南 入 县 境, 经 姚 哥 庄 张 鲁 河 崖 3 乡 镇, 至 毛 家 屋 子 东 南 出 境 入 胶 县 境 内 长 13km, 流 域 面 积 75.2 平 方 公 里 溪 河 起 于 于 疃 南, 经 河 崖 乡, 至 艾 丘 东 出 境 入 胶 县 境 内 长 18.1 km, 流 域 面 积 43.7 平 方 公 里 郭 杨 河 1975 年 开 挖, 西 起 郭 家 台 子 西 南, 东 至 孙 家 村 前 折 向 东 北, 入 南 胶 莱 河 全 长 9.3 km, 流 域 面 积 23.2 平 方 公 里 (2) 北 胶 莱 河 水 系 北 胶 莱 河 水 系 含 9 条 主 要 河 流, 境 内 全 长 km;10 条 支 流, 全 长 公 里 北 胶 莱 河 即 胶 莱 河 之 西 北 段 自 前 丘 东 入 境, 经 河 崖 姜 庄 咸 家 大 牟 家 4 乡 3-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镇, 至 曹 家 北 出 境 入 昌 邑 境 内 长 40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五 龙 河 该 河 上 游 分 东 西 两 支, 皆 源 于 诸 城 县 九 龙 埠 东 支 名 五 龙 河, 自 土 庄 乡 山 庄 东 入 境, 流 入 李 家 庄 水 库 西 支 名 盆 渠 河, 自 土 庄 乡 常 家 疃 东 南 流 入 境 内 马 旺 水 库, 两 支 流 出 水 库 后 至 柴 沟 西 合 流, 称 五 龙 河, 经 呼 家 庄 康 庄 蔡 家 站 大 牟 家 等 乡 镇, 至 槐 家 村 东 入 北 胶 莱 河 境 内 长 52.4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该 河 分 南 北 两 段, 以 红 埠 子 庄 东 之 北 胶 新 河 为 界, 北 段 长 13.5 km, 流 域 面 积 55.4 平 方 公 里 ; 南 段 长 38.9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柳 沟 河 东 源 起 于 凤 台 埠, 西 源 起 于 两 埠 岭 二 流 经 柴 沟 拒 城 河 呼 家 庄 等 乡 镇, 在 苗 家 屯 北 汇 流, 经 康 庄 高 密 仁 和 咸 家 等 乡 镇, 至 大 杜 家 西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48.7 km, 流 域 面 积 277 平 方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 北 段 长 14.2 km, 流 域 面 积 58.2 平 方 公 里 小 辛 河 古 称 五 里 桥 河, 起 于 高 密 镇 秦 家 岭, 过 五 里 桥 折 向 北, 经 夏 庄 仁 和 姜 庄 等 乡 镇, 至 大 必 家 西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22.1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该 河 分 南 北 两 段, 以 梁 域 面 积 7.05 平 方 公 里, 北 段 长 12.3 km, 流 域 面 积 64.2 平 方 公 里 小 康 河 正 流 源 于 卣 坊 一 带, 经 张 家 埠 碾 头 至 南 关, 北 流 穿 过 城 区 ( 县 城 东 西 两 岭 之 水, 在 城 区 分 多 支 汇 入 正 流 ), 向 北 出 北 关, 经 仁 和 乡 至 小 楚 家 西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26.1 km 里 流 域 面 积 66.2 平 方 公 里 该 河 分 南 北 两 段, 以 仁 和 庄 西 之 北 胶 新 河 为 界, 南 段 长 13.1 km, 流 域 面 积 35.5 平 方 公 里 ; 北 段 长 13 km, 流 域 面 积 30.7 平 方 公 里 北 胶 新 河 1975 年 开 挖, 东 起 梁 家 村 东 南, 与 南 北 流 向 的 小 辛 河 相 接, 经 蔡 家 站 乡 大 牟 家 镇 至 西 泊 子 西 北 出 境 入 北 胶 莱 河 境 内 长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该 河 分 南 北 两 段, 以 莳 家 庄 北 之 北 胶 新 河 为 界 周 官 河 古 称 周 公 宣 泄 沟, 位 于 县 境 东 北, 自 阎 家 北 起, 至 刘 家 口 子 西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9.4 km, 流 域 面 积 24.5 平 方 公 里 于 家 沟 起 于 陈 家 泊 子 南, 至 王 干 坝 西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13 km, 流 域 面 积 36.1 平 方 公 里 青 年 河 起 于 王 官 庄 北, 经 马 龙 屯 北 杨 家 庄 至 陆 家 西 北 入 北 胶 莱 河, 全 长 11 km (3) 潍 河 水 系 潍 河 北 源 正 流 出 自 沂 水 县 的 箕 山 南 源 出 自 屋 山, 于 库 山 附 近 注 入 北 源, 穿 越 五 莲 诸 城 从 李 家 埠 西 南 入 市 境, 经 田 庄 乡 注 入 峡 山 水 库 境 内 长 22 km,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4

94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向 阳 河 发 源 于 诸 城 大 宋 沟, 自 刁 家 庄 东 南 入 市 境, 至 新 华 村 西 北 入 潍 河 全 长 8 km, 流 域 面 积 28.5 平 方 公 里 红 绣 河 起 于 秦 王 冢, 至 曲 家 大 浒 西 入 潍 河 全 长 11 km, 流 域 面 积 40.8 平 方 公 里 仁 和 工 业 园 污 水 经 区 内 的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排 放 至 北 胶 新 河 高 密 市 地 表 水 系 具 体 见 图 高 密 境 内 水 文 地 质 情 况 为 : 铁 路 以 南 为 砂 质 页 岩 砂 质 粘 土 与 砂 砾, 有 较 大 的 自 然 坡 度, 一 般 为 1-3%, 地 下 水 水 位 3m 左 右 ; 铁 路 以 北 至 糖 厂, 除 表 层 0.3m 耕 土 外, 以 下 为 粘 土 亚 粘 土, 土 质 含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姜 石, 自 然 坡 度 为 2%, 地 下 水 位 较 高, 一 般 在 1.5m 左 右 仁 和 工 业 园 所 在 区 域 土 层 稳 定, 地 质 状 况 良 好 园 区 浅 层 地 下 水 属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其 补 给 源 主 要 以 大 气 降 雨 为 主, 水 位 随 降 雨 量 多 少 而 升 降 明 显,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南 向 北 偏 东 水 源 地 目 前 高 密 市 已 批 复 的 地 表 水 源 地 为 王 吴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高 密 市 经 调 整 后 的 水 源 地 有 两 处, 一 处 是 王 党 地 下 备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另 外 一 处 是 城 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王 吴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于 2001 年 12 月 由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该 水 库 位 于 胶 河 中 上 游 李 家 营 镇 褚 家 王 吴 村 南,1958 年 建 成 蓄 水 水 库 流 域 面 积 34400hm 2, 总 库 容 4703 万 m 3, 兴 利 库 容 2762 万 m 3 其 中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主 副 坝 上 游 坝 肩 以 内, 无 坝 处 以 米 的 兴 利 水 位 高 程 为 界, 面 积 为 8.12km 2 ; 二 级 保 护 区 为 主 副 坝 肩 向 外 水 平 外 延 250 米 以 内, 无 坝 处 以 最 高 洪 水 位 米 水 位 高 程 线 为 界 ; 准 保 护 区 为 除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王 吴 水 库 上 游 及 其 支 流 流 域 王 党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位 于 高 密 市 城 东 的 王 党 村 附 近, 沿 胶 河 两 岸 南 到 南 曲 村, 北 至 毛 家 庵 村,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北 纬 " 目 前 可 用 机 井 数 量 为 23 眼, 南 部 井 群 深 度 一 般 为 16 米 左 右, 北 部 井 群 深 度 一 般 为 26 米 左 右 该 水 源 地 地 下 水 位 一 般 为 8~17 米, 由 南 至 北 逐 渐 变 深, 大 井 单 井 出 水 量 在 正 常 年 份 约 为 50~80 立 方 米 / 小 时, 普 通 单 井 约 为 15~30 立 方 米 / 小 时, 可 开 采 水 量 平 均 约 为 3.5 万 立 方 米 / 天, 目 前 基 本 不 开 采, 仅 作 为 高 密 市 的 备 用 水 源 该 水 源 区 属 中 小 型 孔 隙 潜 水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经 监 测 各 项 指 标 均 优 于 地 下 水 Ⅲ 类 水 标 准, 规 划 供 水 能 力 为 1200 万 立 方 米, 主 要 供 城 区 东 部 和 中 部 生 产 及 生 活 用 水, 服 务 人 口 约 20 万 一 级 保 护 区 : 以 开 采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50 米 范 围 对 于 井 群 ( 井 间 距 离 <100 米 ), 3-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5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按 矩 形 或 多 边 形, 边 界 距 最 近 井 间 距 为 50 米 范 围 南 部 井 群 (17# 18# 19# 20# 21# 22# 23#) 中 18# 19# 取 水 井 为 矩 形 范 围,17# 20# 21# 22# 23# 取 水 井 相 距 较 远, 以 开 采 井 为 中 心, 半 径 50 米 范 围 ; 北 部 井 群 (1# 2# 16#) 中 11# 12# 取 水 井 为 矩 形 范 围, 其 他 取 水 井 为 多 边 形 范 围, 面 积 约 0.54 平 方 公 里 二 级 保 护 区 :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以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沿 为 起 点, 水 平 向 外 侧 延 伸 500 米 的 范 围, 面 积 约 5.5 平 方 公 里 准 保 护 区 : 除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外, 下 游 北 侧 到 铁 路 桥 ( 约 500 米 ), 上 游 南 侧 到 姚 哥 庄 大 桥 ( 约 2000 米 ), 东 侧 和 西 侧 胶 河 两 岸 2 公 里 汇 水 区 域 范 围, 区 域 面 积 约 为 平 方 公 里, 以 及 水 源 地 上 游 胶 河 径 流 区 城 北 工 业 区 边 界 距 离 王 吴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25km, 距 离 王 党 地 下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0.6km, 且 位 于 以 上 两 个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下 游 城 北 水 库 水 源 地 位 于 高 密 市 市 区 北 侧, 胶 济 铁 路 以 北,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以 南,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 , 东 经 : , 于 1995 年 建 成,1997 年 投 入 使 用 水 库 总 库 容 600 万 立 方 米, 兴 利 库 容 510 万 立 方 米, 死 库 容 90 万 立 方 米, 为 人 工 建 造 的 围 坝 式 小 (1) 型 水 库, 主 要 供 给 高 密 市 城 乡 居 民 饮 用 和 工 业 使 用, 服 务 人 口 约 80.1 万 该 水 库 年 供 水 能 力 为 2000 万 立 方 米, 目 前 实 现 年 供 水 量 1500 万 立 方 米, 水 库 水 质 优 良 高 密 市 城 北 水 库 水 库 共 有 两 个 取 水 口, 分 别 是 高 密 市 北 湖 水 厂 取 水 口 和 孚 日 水 厂 取 水 口, 采 用 水 泵 抽 水, 管 道 输 水 水 库 做 了 PE 膜 二 级 防 渗, 以 峡 山 水 库 作 为 取 水 水 源, 目 前, 采 用 27.9 公 里 长 的 明 渠 输 水, 高 密 市 已 计 划 于 2013 年 建 设 管 道, 实 现 与 峡 山 水 库 的 暗 管 连 接 考 虑 到 该 水 库 是 人 工 建 造 的 围 坝 式 小 型 水 库, 且 采 取 了 PE 膜 二 级 防 渗, 根 据 水 库 的 设 计 建 造 及 运 行 等 情 况 及 周 边 环 境 状 况, 决 定 该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划 分 如 下 : 一 级 保 护 区 : 为 城 北 水 库 围 坝 ( 含 坝 体 ) 内 区 域, 以 及 引 峡 输 水 明 渠 管 理 范 围 外 延 15m 的 区 域,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二 级 保 护 区 :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线 水 平 外 延 100 米 内 区 域,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不 设 准 保 护 区 峡 山 水 库 至 城 北 水 库 的 输 水 明 渠 通 过 仁 和 工 业 园, 长 度 为 2450 米, 明 渠 两 侧 15 米 范 围 为 一 级 级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线 水 平 外 延 100 米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高 密 市 已 计 划 于 2013 年 建 设 管 道, 实 现 与 峡 山 水 库 的 暗 管 连 接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6

96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高 密 市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分 布 图 见 图 地 震 高 密 地 处 鲁 东 鲁 西 两 大 断 裂 带 交 接 部 位 西 侧 华 北 平 原 沉 降 区 南 缘 和 诸 城 至 惠 民 中 间 强 地 震 带 上 它 东 邻 NNE 向 的 沂 沐 大 断 裂 带, 是 断 层 结 构 比 较 复 杂 地 壳 活 动 较 强 烈 的 部 位 国 家 地 震 局 于 1990 年 将 高 密 划 为 基 础 烈 度 6 度, 是 潜 在 的 地 震 危 险 区 土 壤 境 内 土 壤, 共 有 4 个 土 类 8 个 亚 类 15 个 土 属,54 个 土 种 (1) 棕 壤 土 类 棕 壤 土 类 分 3 个 亚 类 3 个 土 属 7 个 土 种, 面 积 为 为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7.74% 棕 壤 性 土 亚 类, 俗 称 粗 岭 砂 土, 多 分 布 在 李 家 营 王 吴 土 庄 等 乡 镇 的 缓 丘 顶 部,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75% 只 有 1 个 土 属 1 个 土 种 棕 壤 亚 类, 俗 称 岭 黄 土 岭 黄 砂 土, 主 要 分 布 在 李 家 营 王 吴 土 庄 柴 沟 注 沟 等 乡 镇 缓 丘 的 中 上 部,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5.39% 有 1 个 土 属,5 个 土 种 潮 棕 壤 亚 类, 俗 称 小 蒙 金 黄 砂 土 主 要 分 布 在 李 家 营 镇 葛 家 庙 子 鲁 家 园 和 王 吴 乡 大 沟 头 颜 家 太 洛 李 家 太 洛 东 部 等 缓 丘 下 部 低 缓 处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0.6% 只 有 1 个 土 属,1 个 土 种 棕 壤 土 类 剖 面 特 征 与 层 次, 随 分 布 地 形 部 位 不 同 而 异 一 般 剖 面 发 育 完 全, 因 受 洪 积 冲 积 作 用 的 影 响, 在 土 体 的 心 位 或 腰 位 有 大 于 10 厘 米 的 厚 的 砾 石 隔 层 ; 在 淋 溶 淀 积 作 用 下, 具 有 较 明 显 的 棕 红 色 粘 化 淀 积 层, 厚 度 不 一 柱 状 结 构, 结 构 面 多 复 有 铁 锰 胶 膜, 有 的 有 铁 子 存 在, 各 层 次 均 无 石 灰 反 应, 土 壤 呈 微 酸 酸 性 反 应,PH 值 6.8 以 下 (2) 褐 土 土 类 褐 土 土 类 分 3 个 亚 类 3 个 土 属 14 个 土 种,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8.72% 褐 土 性 土 亚 类, 俗 称 粗 薄 岭 砂 土 石 渣 土 主 要 分 布 在 秦 王 冢 西 北 侧, 方 戈 庄 以 北 及 砺 阜 山 周 围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0.21% 有 1 个 土 属,2 个 土 种 淋 溶 褐 土 亚 类, 在 县 境 南 部 中 部 分 布 比 较 广 泛, 以 双 羊 高 密 拒 城 河 李 家 营 王 吴 土 庄 柴 沟 方 市 井 沟 柏 城 等 乡 镇 为 多, 阚 家 姚 哥 庄 等 乡 镇 也 有 分 布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6.81% 在 李 家 营 王 吴 土 庄 柴 沟 等 乡 镇 的 淋 溶 3-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7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褐 土 与 棕 壤 呈 复 域 分 布 有 1 个 土 属,11 个 土 种 潮 褐 土 亚 类, 俗 称 二 性 土 分 布 在 五 龙 河 上 游 马 旺 水 库 和 李 家 庄 水 库 一 带 的 低 平 处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70% 有 1 个 土 属,1 个 土 种 褐 土 土 类 的 剖 面 特 征, 通 体 黑 褐 色, 常 有 耕 层 淀 积 粘 化 层 和 钙 积 层 3 个 基 本 层 段 组 成 由 于 粘 粒 受 淋 溶 作 用 影 响 而 下 移 淀 积, 心 土 层 比 较 粘 重, 有 不 甚 明 显 的 胶 膜 淀 积, 有 比 较 明 显 的 结 构 形 状 底 土 层 有 石 灰 质 淀 积, 形 成 石 灰 结 核 等, 并 有 石 灰 反 应, 上 部 石 灰 反 应 较 弱 或 没 有, 下 部 石 灰 反 应 由 微 弱 至 较 强 烈, 土 壤 呈 中 性 至 微 碱 性 PH 值 在 7 以 上 (3) 潮 土 土 类 县 内 只 有 河 潮 土 1 个 亚 类 3 个 土 属 14 个 土 种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24.69% 主 要 分 布 在 潍 河 胶 河 五 龙 河 柳 沟 河 胶 莱 河 沿 岸 地 带 潮 土 是 直 接 发 育 在 河 流 冲 积 物 上, 剖 面 中 下 部 有 明 显 的 锈 纹 斑 和 细 小 的 铁 锰 结 核, 多 数 无 石 灰 反 应, 该 土 类 表 层 质 地 多 为 砂 壤 及 轻 壤, 少 量 松 砂 紧 砂 和 中 壤, 土 体 构 型 有 均 质 夹 砂 夹 粘 等 类 型 土 层 深 厚 耕 性 好, 熟 化 程 度 较 高, 地 下 水 资 源 丰 富, 土 壤 的 理 化 性 状 较 好, 是 生 产 条 件 较 好 的 一 类 土 壤 一 般 呈 中 性 至 微 碱 性 反 应 PH 值 (4) 砂 礓 黑 土 土 类 砂 礓 黑 土 俗 称 黑 土 黑 粘 土 干 狗 土, 是 县 内 分 布 最 广 面 积 最 大 的 一 种 土 壤 全 市 各 乡 镇 均 有 分 布, 以 北 部 低 平 地 面 积 最 大 只 有 砂 礓 黑 土 1 个 亚 类 6 个 土 属 19 个 土 种 总 面 积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48.85% 砂 礓 黑 土 剖 面 特 征, 表 土 层 以 黑 土 裸 露 的 轻 壤 中 壤 为 主, 少 部 分 为 重 壤, 其 次 为 后 期 覆 盖 的 轻 壤 中 壤 黄 土, 厚 薄 不 等 表 土 层 以 下 的 心 土 层 为 灰 黑 色 较 粘 重 较 紧 实 的 黑 土 层 黑 土 层 以 下 为 灰 黄 色 的 含 有 大 量 砂 礓 ( 面 砂 礓 或 核 砂 礓 ) 的 潜 育 层 ( 砂 礓 层 ), 砂 礓 层 出 现 在 土 体 150 厘 米 以 上 土 壤 呈 微 碱 性,pH 值 自 然 资 源 (1) 土 地 资 源 高 密 市 土 地 总 面 积 亩, 可 利 用 土 地 亩, 占 全 市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75.62% 其 中 已 利 用 土 地 亩, 占 可 利 用 土 地 的 98.75%, 尚 有 未 利 用 土 地 亩, 其 中 荒 地 亩, 沙 地 亩, 裸 岩 石 砾 地 亩, 其 他 土 地 亩 土 地 后 备 资 源 比 较 缺 乏 (2) 地 表 水 资 源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8

98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全 市 地 表 水 来 源, 主 要 靠 大 气 降 水, 资 源 总 量 随 大 气 降 水 的 丰 枯 而 变 化 1949 至 1984 年, 以 1976 年 为 界, 前 期 降 水 偏 丰 年 份 占 50%, 偏 枯 年 份 占 12.5%; 后 期 降 水 偏 丰 年 份 占 12.5%; 后 期 降 水 偏 丰 年 份 占 12.5%, 偏 枯 年 份 占 50% 全 市 地 表 水 总 量, 年 均 为 亿 立 方 米 其 中 天 然 地 表 径 流 量 亿 立 方 米 ( 自 产 水 亿 立 方 米, 入 境 客 水 亿 立 方 米 ), 峡 山 水 库 分 配 水 亿 立 方 米, 潍 河 引 水 亿 立 方 米 (3) 地 下 水 资 源 全 市 地 下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亿 立 方 米, 可 利 用 量 亿 立 方 米, 占 地 下 水 资 源 总 量 的 84.32% 北 部 低 平 地 及 中 部 滨 河 平 地 一 带, 地 下 水 贮 存 类 型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潜 水, 有 较 好 的 砂 砾 含 水 层, 地 下 水 相 对 丰 富, 适 宜 机 井 开 发, 面 积 697 平 方 公 里, 地 下 水 可 利 用 量 亿 立 方 米, 占 全 市 地 下 可 利 用 量 的 78.6%, 平 均 每 平 方 公 里 拥 有 万 立 方 米 南 部 缓 丘 区 及 中 部 低 分 水 岭 地, 一 般 赋 水 条 件 差, 属 地 下 贫 水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地 下 水 可 利 用 量 为 亿 立 方 米, 占 全 市 地 下 水 可 利 用 量 的 21.4% 其 中 缓 丘 地 带 可 利 用 量 为 亿 立 方 米, 平 均 每 平 方 公 里 1.45 万 方 ; 其 它 地 带 为 亿 立 方 米, 平 均 每 平 方 公 里 3.3 万 立 方 米 (4) 矿 产 资 源 砂 县 内 砂 矿 主 要 是 湖 沼 河 流 沉 积 型 砂 矿 和 风 积 堆 砂 分 布 在 胶 河 两 岸 的 柏 城 姚 哥 庄 张 鲁 夏 庄 等 乡 镇 据 探 测, 总 储 量 万 吨 质 量 较 好, 在 省 内 仅 次 于 海 阳 砂 其 矿 物 组 成, 主 要 有 石 英 长 石 云 母 及 少 量 磁 铁 石 榴 子 石 绿 帘 石 光 晶 石 铁 石 等 主 要 用 于 玻 璃 制 造 机 器 铸 造 和 建 筑 材 料 重 晶 石 主 要 分 布 在 土 庄 柴 沟 王 吴 3 处 乡 镇 矿 石 为 白 色 乳 白 色 致 密 块 状, 含 硫 酸 钡 95% 以 上, 钙 硅 等 杂 质 含 量 很 低, 除 水 溶 盐 含 量 稍 高 外, 其 它 各 项 指 标, 均 优 于 工 业 要 求 是 石 油 开 采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种 矿 产 总 储 量 达 600 万 吨 以 上 年 开 采 销 售 量 6 万 吨 左 右 花 岗 岩 储 量 比 较 丰 富, 主 要 有 钠 长 斑 岩 玄 武 岩 两 种 钠 长 斑 岩, 主 要 分 布 在 秦 家 店 子 北 1200 米 处 储 量 为 万 立 方 米 矿 石 纹 理 清 晰, 色 泽 均 匀 谐 调, 材 质 强 度 高, 有 较 高 的 观 赏 使 用 价 值, 被 誉 为 墨 湖 绿 据 磨 光 测 试, 光 泽 度 为 92, 抗 压 强 度 为 2056 公 斤 / 厘 米 2, 抗 折 强 度 为 385 公 斤 / 厘 米 2, 吸 水 率 为 0.22%, 耐 酸 率 为 95.53%, 耐 碱 率 为 94.48%, 是 建 筑 饰 材 板 平 台 和 雕 刻 等 的 好 材 料 玄 武 岩 主 要 分 布 在 柏 城 镇 和 井 沟 镇, 已 探 明 井 沟 镇 储 量 为 560 万 立 方 米, 柏 城 镇 3-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9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储 量 为 120 万 立 方 米 是 制 作 岩 棉 铸 石 等 重 要 材 料 膨 润 土 主 要 分 布 在 注 沟 方 市 井 沟 阚 家 4 乡 镇, 估 算 储 量 为 100 万 吨, 在 铸 造 化 工 石 油 冶 炼 橡 胶 等 工 业 中 用 途 越 来 越 广 泛 (5) 生 物 资 源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县 内 野 生 动 物 主 要 有 草 兔 黄 鼬 野 狸 刺 猬 狐 狸 狗 獾 赤 狐 蟾 蜍 青 蛙 晰 蜴 壁 虎 蛇 蚯 蚓 土 元 蝉 麻 雀 喜 鹊 灰 喜 鹊 乌 鸦 大 山 雀 三 道 眉 啄 木 鸟 灰 顶 伯 劳 虎 纹 伯 劳 猫 头 鹰 鹦 鹉 鹌 鹑 家 燕 大 雁 金 翅 雀 蜡 嘴 锡 嘴 黄 眉 柳 莺 蚌 蟹 鳖 等 其 中 狐 狸 狗 獾 等 野 兽 和 喜 鹊 乌 鸦 啄 木 鸟 布 谷 鸟 等 飞 禽 现 已 少 见 还 有 农 作 物 害 虫 天 敌 44 种 主 要 优 势 科 群 有 七 星 瓢 虫 异 色 瓢 虫 各 种 草 蛉 赤 眼 蜂 等 野 生 植 物 资 源 木 本 野 生 植 物 有 : 银 杏 刺 槐 酸 枣 紫 穗 槐 等 草 本 野 生 植 物 种 类 繁 多, 除 荠 荠 菜 苦 菜 石 草 蔓 臭 蒲 蒿 子 艾 子 野 菊 花 麦 蒿 灰 菜 挂 蒌 茅 草 马 唐 小 蓟 土 地 黄 等 外, 并 有 草 乌 元 参 白 芷 沙 参 桔 梗 半 夏 黄 芩 花 粉 香 附 远 志 地 榆 柴 胡 葛 根 茅 根 芦 根 商 陆 知 母 薤 白 苦 参 茜 草 防 风 白 头 翁 前 胡 徐 长 卿 荆 芥 芥 穗 苏 梗 马 齿 苋 老 鹳 草 地 锦 草 旱 莲 草 泽 兰 青 蒿 茵 陈 萎 陵 菜 刘 寄 奴 甜 地 丁 浮 萍 益 母 草 扁 蓄 瞿 麦 蛤 蟆 草 蒲 公 英 薄 荷 牛 蒡 子 紫 苏 子 补 骨 脂 壳 苡 米 小 茴 香 白 芥 子 决 明 子 枸 杞 柏 子 仁 苍 耳 子 连 翘 水 红 子 蛇 床 子 硬 蒺 藜 白 扁 豆 王 不 留 行 地 肤 子 青 箱 子 葶 苈 子 黑 白 丑 急 性 子 菜 菔 子 丝 瓜 络 菟 丝 子 冬 瓜 仁 赤 小 豆 车 前 子 款 冬 花 红 花 金 银 花 槐 米 槐 花 桑 白 皮 杜 仲 苦 楝 皮 合 欢 皮 等 药 用 植 物 (6) 文 物 古 迹 高 密 县 历 史 悠 久 境 内 现 已 查 明 的 古 文 化 遗 址 近 20 处, 其 中 龙 山 文 化 遗 址 9 处 据 考 古 证 明, 远 在 5000 年 以 前, 这 里 就 有 人 聚 居 春 秋 为 莱 夷 维 邑 战 国 已 有 高 密 之 名 秦 置 高 密 县, 属 齐 胶 东 郡 汉 属 胶 西 郡 高 密 国 晋 属 城 阳 郡 北 齐 夷 安 ( 夷 维 ) 并 入 高 密 隋 属 高 密 郡 等 唐 宋 属 密 州 元 属 胶 州 明 属 莱 州 清 始 沿 明 制, 后 属 胶 州 民 国 时 期 属 胶 东 莱 胶 道 抗 日 战 争 和 解 放 战 争 时 期, 政 区 多 变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下, 划 全 市 为 高 密 胶 高 等 县 新 中 国 建 立 前 夕, 胶 高 县 撤 销 此 后, 县 先 后 属 滨 北 胶 州 昌 潍 专 区 沦 坊 地 区 和 潍 坊 市 高 密 名 人 会 萃 齐 国 晏 婴, 辅 政 40 年, 直 言 敢 谏 勤 政 清 廉, 使 楚 不 辱 群 命, 成 为 齐 国 一 代 名 相 而 闻 名 古 今 中 外 东 汉 大 司 农 郑 玄, 毕 生 致 力 于 经 学 研 究, 著 书 立 说,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0

100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以 经 学 大 师 著 称 于 世 清 代 名 臣 刘 墉, 金 石 学 家 李 士 模 郑 文 焯 单 仰 等, 皆 为 后 人 留 下 宝 贵 文 化 遗 产 自 然 保 护 区 评 价 区 内 无 名 胜 古 迹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企 业 周 围 主 要 为 工 业 企 业 3-1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1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高 密 市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高 密 市 位 于 山 东 半 岛 与 内 陆 结 合 部, 东 临 海 滨 名 城 青 岛, 西 依 世 界 风 筝 都 潍 坊, 面 积 1526 平 方 公 里, 辖 7 个 镇 3 个 街 道 1 个 经 济 开 发 区 1 个 胶 河 疏 港 物 流 园 区 1 个 咸 家 工 业 区,960 个 行 政 村 ( 居 ), 人 口 万, 是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山 东 半 岛 沿 海 开 放 重 点 县 市 之 一 在 第 九 届 全 国 县 域 经 济 基 本 竞 争 力 和 科 学 发 展 评 价 中 居 83 位, 在 2009 年 度 中 国 最 具 投 资 潜 力 中 小 城 市 百 强 中 列 47 位 被 山 东 省 委 省 政 府 确 定 为 中 等 城 市, 被 山 东 省 政 府 授 予 山 东 省 园 林 城 市 省 级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示 范 县 2014 年, 在 上 级 党 委 政 府 和 市 委 的 坚 强 领 导 下, 在 市 人 大 和 市 政 协 的 监 督 支 持 下, 紧 紧 依 靠 全 市 人 民,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工 作 总 基 调, 积 极 适 应 发 展 新 常 态, 全 面 落 实 1364 思 路 举 措, 加 倍 实 干, 奋 力 攻 坚, 较 好 地 完 成 了 市 第 十 七 届 人 大 三 次 会 议 确 定 的 年 度 任 务 一 国 民 经 济 总 体 运 转 良 好 1 综 合 实 力 大 幅 攀 升, 质 量 效 益 显 著 提 高 经 济 保 持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完 成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9.8%, 完 成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40.7 亿 元 增 长 12%, 完 成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16.1%, 完 成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亿 元 增 长 14.6% 三 次 产 业 比 例 调 整 为 城 镇 在 岗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分 别 达 到 4.9 万 元 和 1.47 万 元, 分 别 增 长 8.3% 和 11.6% 在 第 十 四 届 全 国 县 域 经 济 基 本 竞 争 力 与 科 学 发 展 评 价 中 居 68 位, 比 上 届 提 升 3 个 位 次 2 农 业 生 产 稳 定 发 展 继 续 强 化 农 业 基 础 地 位, 现 代 农 业 发 展 提 速 粮 食 生 产 实 现 十 二 连 丰, 连 续 5 年 被 评 为 全 国 粮 食 生 产 先 进 县 农 业 产 业 化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新 增 现 代 农 业 园 区 30 个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10 家 家 庭 农 场 282 家 三 品 一 标 认 证 22 个, 新 发 展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120 家 大 田 生 产 环 节 托 管 服 务 面 积 达 到 27.8 万 亩, 被 确 定 为 国 家 农 业 生 产 全 程 社 会 化 服 务 试 点 项 目 县 畜 牧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连 续 8 年 被 评 为 全 国 生 猪 调 出 大 县 食 用 菌 产 业 规 模 进 一 步 膨 胀, 年 产 量 达 到 12 万 吨 市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建 成 运 营, 市 镇 社 区 村 四 级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管 网 络 实 现 全 覆 盖 土 地 整 理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小 农 水 重 点 县 等 项 目 全 面 完 成, 孟 家 沟 水 库 成 功 列 入 省 雨 洪 资 源 利 用 工 程 并 具 备 开 工 条 件 农 村 路 网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2

102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进 一 步 优 化, 胶 王 路 大 修 高 双 路 胶 河 旅 游 专 线 等 重 点 公 路 项 目 顺 利 完 成, 全 市 农 村 公 路 通 车 总 里 程 达 3800 多 公 里, 全 面 实 现 村 村 通 村 村 连 3 工 业 发 展 成 效 显 著 实 施 转 型 提 升, 工 业 经 济 实 现 质 效 双 增 深 入 开 展 百 家 企 业 提 升 行 动, 带 动 工 业 经 济 整 体 提 升, 全 市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755 亿 元 利 税 亿 元, 分 别 增 长 11% 和 8.1% 成 立 5 个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服 务 办 公 室, 逐 行 业 制 定 实 施 提 升 计 划, 传 统 产 业 高 新 化 步 伐 加 快,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占 比 达 到 23.8% 突 出 企 业 高 端 发 展, 孚 日 集 团 二 次 创 业 豪 迈 集 团 产 能 倍 增 工 程 顺 利 推 进, 一 批 企 业 与 世 界 500 强 和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合 资 合 作 高 标 准 建 设 高 新 区 经 济 开 发 区 疏 港 区 高 密 ( 滨 海 ) 飞 地 产 业 园 区, 四 区 新 引 进 落 户 项 目 45 个 总 投 资 达 142 亿 元 大 力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战 略, 建 成 机 械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一 所 一 基 地 等 国 家 级 科 研 平 台, 启 动 运 行 华 师 大 国 家 大 学 科 技 园 高 密 园 区, 高 新 区 科 技 孵 化 器 工 业 综 合 体 等 创 新 载 体 初 具 规 模 ; 新 增 院 士 工 作 站 2 家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2 家, 引 进 国 家 千 人 计 划 专 家 泰 山 学 者 等 高 层 次 人 才 26 名 ; 新 增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2 件 省 著 名 商 标 3 件 省 名 牌 产 品 5 个 两 化 融 合 步 伐 加 快, 智 慧 高 密 规 划 编 制 基 本 完 成, 试 点 工 程 开 始 实 施 节 能 降 耗 指 标 全 面 完 成, 万 元 GDP 能 耗 同 比 降 低 2.7%,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万 元 增 加 值 能 耗 累 计 降 低 18.6% 二 社 会 事 业 全 面 发 展 坚 持 统 筹 城 乡 一 体 发 展, 新 型 城 镇 化 步 伐 不 断 加 快 强 化 规 划 调 控 引 领 和 约 束 作 用,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评 估 报 告 顺 利 报 批, 新 型 城 镇 化 发 展 规 划 编 制 全 面 启 动, 镇 街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加 快 推 进, 城 市 亮 化 燃 气 等 专 项 规 划 不 断 完 善 北 工 南 文 中 商 东 新 西 农 的 功 能 布 局 全 面 形 成, 中 心 城 区 辐 射 带 动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东 部 新 城 加 快 建 设, 胶 河 湿 地 公 园 等 一 批 功 能 性 项 目 相 继 建 成 旧 城 改 造 持 续 推 进, 城 西 花 园 二 期 钢 材 市 场 小 康 河 北 延 等 片 区 和 谐 搬 迁 城 区 部 分 街 路 升 级 改 造 园 林 绿 化 供 热 管 网 铺 设 等 市 政 工 程 顺 利 完 工, 城 市 功 能 不 断 完 善 组 建 城 管 纠 察 大 队, 加 大 城 管 执 法 纠 察 力 度, 积 极 推 行 门 前 三 包, 城 市 管 理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统 筹 推 进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服 务 向 镇 村 延 伸, 城 乡 电 网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农 村 安 全 饮 用 水 硬 化 道 路 有 线 电 视 村 村 通 均 达 到 100% 夏 庄 镇 姜 庄 镇 进 入 全 国 重 点 镇 8 个 镇 街 区 财 政 收 入 过 亿 元, 其 中 4 个 过 2 亿 元 高 度 关 注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城 乡 环 境 持 续 改 善 以 农 村 三 大 堆 清 理 为 突 破 口, 大 力 加 强 农 村 环 境 连 片 整 治, 惠 及 村 庄 807 个 62 万 人, 全 市 77% 的 村 居 通 过 专 项 验 收, 3-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3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城 乡 环 卫 一 体 化 覆 盖 率 市 场 化 运 作 率 达 到 100% 积 极 推 进 城 乡 绿 化, 新 增 绿 地 面 积 6 万 平 方 米, 全 年 成 片 造 林 2.6 万 亩 植 树 1080 万 株, 成 功 创 建 为 国 家 园 林 城 市 全 面 推 进 三 八 六 环 保 行 动 攻 坚 战, 自 备 井 整 治 三 污 二 期 和 三 处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等 工 程 全 部 完 成, 全 市 日 处 理 污 水 能 力 达 到 19.6 万 吨, 出 境 水 质 达 到 省 控 目 标 ; 扎 实 推 进 脱 硫 脱 硝 改 造 工 业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拆 除 改 造 燃 煤 锅 炉 270 台, 淘 汰 黄 标 车 6600 多 辆, 关 停 土 小 企 业 56 家,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年 度 目 标 全 面 完 成 深 化 改 革 扩 大 开 放, 发 展 动 力 和 活 力 不 断 增 强 坚 持 正 确 改 革 方 向, 有 序 协 调 推 进 改 革,15 项 重 点 改 革 进 展 顺 利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和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全 面 推 进,762 个 村 居 完 成 确 权 登 记,901 个 村 居 完 成 农 村 集 体 资 产 改 制,14 个 镇 街 区 建 立 农 村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全 面 推 行 先 照 后 证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制 度, 新 增 市 场 主 体 1.2 万 家 供 销 社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成 效 明 显, 农 村 社 会 化 服 务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大 力 开 展 招 商 活 动, 全 年 招 商 引 资 到 位 资 金 亿 元,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8098 万 美 元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企 业 全 球 布 局 产 业 链, 新 增 境 外 投 资 项 目 7 个, 协 议 投 资 总 额 7000 多 万 美 元 海 关 综 合 监 管 区 在 山 东 港 储 国 际 物 流 园 区 成 功 设 立, 毛 巾 基 地 入 选 第 三 批 国 家 级 外 贸 转 型 升 级 示 范 基 地, 劳 保 手 套 基 地 入 选 省 级 基 地 对 外 贸 易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外 贸 进 出 口 总 额 达 到 19.5 亿 美 元 着 力 保 障 改 善 民 生, 社 会 建 设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全 年 完 成 民 生 支 出 28.1 亿 元, 占 财 政 总 支 出 的 63.5%, 同 比 增 长 7.9% 优 先 发 展 教 育 事 业, 规 划 建 设 高 密 一 中 新 校 区, 新 建 改 建 23 所 城 区 中 小 学 幼 儿 园, 全 市 中 小 学 办 学 条 件 全 部 达 到 省 定 标 准, 高 密 中 专 顺 利 通 过 国 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示 范 学 校 省 级 验 收, 高 密 技 工 学 校 晋 升 为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大 力 发 展 卫 生 事 业, 市 人 民 医 院 内 科 医 学 中 心 市 中 医 院 急 救 中 心 建 设 稳 步 推 进, 镇 街 区 卫 生 院 改 造 提 升 工 程 全 面 深 化 ; 正 式 启 动 第 二 批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惠 及 城 乡 ; 市 人 民 医 院 通 过 三 级 综 合 医 院 评 审, 市 中 医 院 建 成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我 市 被 评 为 国 家 级 慢 性 病 艾 滋 病 综 合 防 控 示 范 区, 创 建 为 省 级 卫 生 应 急 示 范 县 不 断 提 高 社 会 保 障 水 平, 在 潍 坊 市 率 先 完 成 城 镇 居 民 医 疗 保 险 和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整 合 工 作, 城 乡 低 保 全 面 提 标, 慈 善 救 助 广 泛 开 展, 社 会 养 老 基 础 设 施 进 一 步 完 善, 成 功 创 建 为 中 国 长 寿 之 乡 积 极 落 实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建 成 启 用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产 业 园,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控 制 在 2% 以 内 全 面 完 成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责 任 目 标, 创 建 为 国 家 计 划 生 育 优 质 服 务 先 进 单 位 积 极 发 展 体 育 事 业, 成 功 举 办 全 市 第 七 届 运 动 会, 竞 技 体 育 取 得 优 异 成 绩 深 入 开 展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创 建 为 山 东 省 药 品 安 全 示 范 县 严 守 耕 地 保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4

104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护 红 线, 土 地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升 全 面 深 化 平 安 高 密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总 体 平 稳 深 入 落 实 群 众 工 作 日 市 级 领 导 大 接 访 等 制 度, 群 众 满 意 度 持 续 提 升, 在 潍 坊 市 群 众 满 意 度 电 话 访 问 测 评 中 居 各 县 市 区 第 三 位 国 防 动 员 人 民 防 空 民 兵 预 备 役 和 双 拥 工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妇 女 儿 童 和 老 年 人 权 益 得 到 更 好 保 障 文 化 执 法 司 法 行 政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电 视 知 识 产 权 民 族 宗 教 外 事 侨 务 对 台 统 计 审 计 物 价 粮 食 残 联 邮 政 通 讯 地 震 气 象 档 案 史 志 等 工 作 取 得 新 进 展 扎 实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政 府 行 政 效 能 显 著 提 升 扎 实 开 展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以 职 能 转 变 和 作 风 改 进 为 突 破 口, 认 真 听 取 基 层 群 众 意 见, 逐 条 认 领 整 改, 政 府 自 身 建 设 有 了 新 提 高 规 范 政 府 法 律 顾 问 专 家 论 证 专 项 评 估 决 策 听 证 等 制 度, 加 强 对 政 府 文 件 和 民 事 行 政 合 同 的 法 律 审 查, 政 府 依 法 行 政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主 动 接 受 市 人 大 市 政 协 和 社 会 各 界 监 督, 积 极 办 理 人 大 议 案 代 表 建 议 和 政 协 提 案 全 面 深 化 简 政 放 权, 梳 理 制 定 负 面 清 单 权 力 清 单 和 服 务 清 单, 取 消 调 整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108 项, 下 放 管 理 权 限 75 项, 行 政 审 批 效 率 提 高 30% 以 上 严 格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和 市 委 七 项 规 定, 压 减 会 议 文 件 评 比 表 彰 活 动 20% 以 上 狠 抓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五 清 一 金 等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常 态 化 支 出 全 部 列 入 财 政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压 缩 5% 以 上 仁 和 工 业 园 概 况 1 地 理 位 置 姜 庄 镇 位 于 高 密 市 区 北 5 公 里 处, 东 与 本 市 夏 庄 镇 河 崖 社 区 交 界, 西 与 本 市 大 牟 家 镇 康 庄 社 区 相 连, 南 连 本 市 醴 泉 街 办, 北 与 平 度 市 接 壤 全 镇 辖 区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平 日 公 路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在 镇 区 穿 行 仁 和 工 业 园 位 于 姜 庄 镇 南 部, 与 高 密 城 区 相 连, 园 区 规 划 范 围 东 起 小 辛 河, 西 至 小 康 河 及 西 环 路, 南 至 龙 和 街, 北 至 北 胶 新 河,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园 区 四 至 拐 点 坐 标 分 别 为 : 西 南 拐 点 :N ,E ; 东 南 拐 点 :N ,E ; 东 北 拐 点 :N ,E ; 西 北 拐 点 :N ,E ; 仁 和 工 业 园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仁 和 工 业 园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及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企 业 分 布 见 图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3-1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5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环 评 影 响 报 告 书 是 由 国 环 评 乙 级 资 质 单 位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完 成 并 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 由 潍 坊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复, 批 复 文 号 为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3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结 构 以 建 设 生 态 化 新 工 业 区 为 目 标, 依 据 现 状 用 地 特 点 及 自 然 条 件, 以 主 要 道 路 河 流 绿 化 防 护 带 为 分 割,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以 及 交 通 运 输 和 基 础 设 施 服 务 设 施 配 套 条 件 的 考 虑, 各 分 区 在 布 局 上 采 取 相 对 集 中 的 原 则, 形 成 三 横 三 纵 四 组 团 疏 密 有 致 的 整 体 空 间 结 构 三 横 : 兴 和 路 泽 安 大 街 龙 和 街 三 纵 : 西 环 城 路 徐 辛 路 旗 台 路 四 组 团 : 一 个 综 合 中 心 组 团 一 个 生 活 区 组 团, 在 综 合 中 心 组 团 南 北 两 侧 设 有 两 个 大 的 工 业 组 团 各 组 团 之 间 既 相 互 分 割 又 密 切 联 系, 形 成 规 划 区 完 整 统 一 的 布 局 结 构 4 仁 和 工 业 园 用 地 布 局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用 地 包 括 工 业 用 地 居 住 用 地 仓 储 物 流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绿 化 用 地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其 中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分 布 在 综 合 中 心 南 北 两 侧, 分 为 两 个 大 的 工 业 组 团 北 部 工 业 组 团 包 括 两 个 化 工 园 区, 其 余 为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南 部 工 业 组 团 包 括 两 个 化 工 园 区, 其 余 为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其 中, 小 康 河 以 东 的 化 工 园 区 是 在 现 有 化 工 企 业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扩 大 布 局 小 康 河 以 西 为 新 增 的 化 工 园 区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公 顷, 占 规 划 总 用 地 的 61.46% 其 中, 化 工 园 区 范 围 内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综 合 工 业 组 团 范 围 内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区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仁 和 工 业 园 用 地 规 划 见 图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1) 供 水 仁 和 工 业 园 生 活 用 水 及 工 业 用 水 由 高 密 市 城 北 水 厂 提 供, 城 北 水 厂 水 源 为 高 密 市 城 北 水 库 城 北 水 库 位 于 高 密 市 区 北 侧, 建 成 于 1997 年 7 月, 库 容 510 万 m 3, 主 要 由 峡 山 水 库 引 水, 经 水 厂 处 理 后 供 居 民 及 部 分 企 业 用 水 目 前 城 北 水 库 向 城 北 水 厂 供 水 4.1 万 m 3 /d(1500 万 m 3 /a), 规 划 2015 年 供 水 8 万 m 3 /d(2920 万 m 3 /a),2030 年 供 水 为 15 万 m 3 /d(5475 万 m 3 /a), 目 前 园 区 需 水 负 荷 为 0.36 万 m 3 /d, 保 证 率 100% (2) 供 电 仁 和 工 业 园 供 电 依 托 现 有 220KV 变 电 站 提 供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6

106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 供 气 仁 和 工 业 园 现 状 尚 未 接 入 天 然 气 管 网 (4) 供 热 园 区 集 中 热 源 依 托 园 区 外 的 高 密 市 孚 日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北 厂, 该 热 电 厂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东 临, 泽 安 大 街 以 北 该 热 电 厂 现 有 2 台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套 一 台 12MW 抽 凝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4 台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套 两 台 24MW 凝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总 供 热 能 力 可 达 670t/h, 满 足 园 区 发 展 需 求 (5) 污 水 处 理 园 区 污 水 实 现 了 集 中 处 理, 各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全 部 集 中 收 集 至 园 区 内 的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西 北 部, 规 划 化 工 园 区 内 该 工 程 采 用 BOT 模 式, 由 重 庆 康 达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并 运 营 管 理 厂 区 占 地 亩, 近 期 建 设 规 模 为 10 万 m 3 /d, 已 经 全 部 建 成, 并 稳 定 运 行 (6) 固 废 处 理 目 前, 园 区 内 没 有 建 设 集 中 的 固 废 收 集 和 处 置 设 施 园 区 内 的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由 各 企 业 落 实 了 综 合 利 用 途 径, 危 险 废 物 由 企 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安 全 处 置 3-1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7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3 环 境 质 量 概 况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SO 2 NO 2 NO x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PM 10 日 均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06 氯 溴 监 测 因 子 均 未 检 出 地 表 水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下 游 断 面 的 CODcr BOD 5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硫 酸 盐 在 各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其 余 指 标 在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上 游 下 游 断 面 水 质 均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Ⅴ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四 厂 界 噪 声 现 状 值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土 壤 环 境 根 据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区 各 监 测 点 土 壤 监 测 值 均 不 超 标, 远 远 低 于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3-18

108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1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以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主 兼 顾 均 匀 性 布 点 原 则, 在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2.5km 范 围 内, 布 设 2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4-1-1, 监 测 点 分 布 见 图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方 位 距 厂 界 距 离 (m) 1# 柳 树 屋 子 村 S # 仁 和 一 村 NNE 监 测 因 子 常 规 因 子 :SO 2 NO 2 NO x PM 10, 其 中 SO 2 NO 2 NO x 监 测 小 时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PM 10 监 测 日 均 浓 度 特 征 因 子 : 溴 氯 监 测 时 同 步 进 行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风 速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气 象 要 素 的 观 测, 每 天 观 测 4 次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至 1 月 26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1 月 21 日 因 天 气 原 因 未 监 测 ) 本 次 现 状 监 测 常 规 因 子 连 续 监 测 七 天, 其 他 因 子 连 续 监 测 三 天 常 规 因 子 中 SO 2 NO 2 NO x 监 测 日 均 浓 度 和 小 时 浓 度,PM 10 监 测 日 均 浓 度, 其 他 因 子 只 监 测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方 法 ( 第 四 版 ) 和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采 样 仪 器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和 监 测 下 限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9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仪 器 设 备 检 出 限 PM 10 重 量 法 HJ 电 子 天 平 0.010mg/m 3 SO 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小 时 值 :0.007mg/m 3 HJ 分 光 光 度 计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日 均 值 :0.004mg/m 3 NO 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小 时 值 :0.005mg/m 3 HJ 分 光 光 度 计 度 法 日 均 值 :0.003mg/m 3 NO x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小 时 值 :0.005mg/m 3 HJ 分 光 光 度 计 度 法 日 均 值 :0.003mg/m 3 Cl 2 甲 基 橙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分 光 光 度 计 0.03 Br 2 甲 基 橙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分 光 光 度 计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现 状 监 测 气 象 条 件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1-3,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2

110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日 期 表 现 状 监 测 气 象 条 件 表 时 间 气 温 气 压 风 速 ( ) (hpa) (m/s) 风 向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02: N : N : N : NW : S : S : S : S : N : N : N : N : S : SE : S : S : E : E : SE : E : N : N : N : N : N : NW : N : 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1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日 期 表 4-1-4(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二 氧 化 硫 (mg/m 3 ) 二 氧 化 氮 (mg/m 3 ) 氮 氧 化 物 (mg/m 3 ) 1# 2# 1# 2# 1# 2# 02: : : : 日 均 : : : : 日 均 : : : : 日 均 : : : : 日 均 : : : : 日 均 : : : : 日 均 : : : : 日 均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4

112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日 期 表 4-1-4(2)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Cl 2 (mg/m 3 ) Br 2 (mg/m 3 ) 1# 2# 1# 2# 02:00 08:00 14:00 20:00 02:00 08:00 14:00 20:00 02:00 08:00 14:00 20:00 备 注 : 代 表 未 检 出 表 4-1-4(3)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检 测 日 期 PM 10 (mg/m 3 ) 1# 柳 树 屋 子 村 2# 仁 和 一 村 1.19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表 环 境 空 气 各 监 测 点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监 测 点 位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污 染 浓 度 范 围 (mg/m 3 )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SO ~ ~0.078 NO ~ ~0.06 1# NO x 0.018~ ~0.07 PM 10 / 0.112~0.157 溴 未 检 出 / 氯 未 检 出 / SO ~ ~0.069 NO ~ ~ # NO x 0.016~ ~0.063 PM 10 / 0.108~0.159 溴 未 检 出 / 氯 未 检 出 / 4-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3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2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为 : P i =C i /C Si 式 中 : P i I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 C i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m 3 ; C S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m 评 价 标 准 常 规 污 染 物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参 照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的 居 住 区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本 次 评 价 参 照 标 准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mg/m 3 ) 1 小 时 平 均 日 平 均 标 准 1 PM 10 / SO NO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4 NO x 氯 溴 (TJ36-79) 中 居 住 区 限 值 评 价 结 果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各 监 测 点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污 染 物 点 位 小 时 浓 度 (mg/m 3 ) 标 准 指 数 日 均 浓 度 (mg/m 3 ) 标 准 指 数 SO ~ ~ ~ ~0.52 1# NO ~ ~ ~ ~0.75 NO x 0.018~ ~ ~ ~0.7 PM 10 / / 0.112~ ~1.05 SO ~ ~ ~ ~0.46 2# NO ~ ~ ~ ~0.64 NO x 0.016~ ~ ~ ~0.63 PM 10 / / 0.108~ ~1.06 注 : 氯 溴 监 测 因 子 均 未 检 出, 不 做 评 价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6

114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SO 2 NO 2 NO x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PM 10 日 均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06 氯 溴 监 测 因 子 均 未 检 出, 不 做 评 价 4-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5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3 污 染 气 象 分 析 气 象 资 料 适 用 性 分 析 高 密 市 位 于 山 东 省 北 部, 属 温 带 季 风 区 大 陆 性 气 候 主 要 气 候 特 点 是 : 四 季 分 明, 雨 热 同 期, 温 度 适 宜, 光 照 充 足 高 密 气 象 站 位 于 E,36 23 N, 台 站 类 别 属 一 般 站 据 调 查, 该 气 象 站 周 围 地 理 环 境 与 气 候 条 件 与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基 本 一 致, 且 气 象 站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较 近, 该 气 象 站 气 象 资 料 具 有 较 好 的 适 用 性 主 要 气 象 统 计 资 料 高 密 近 20 年 (1993~2012 年 ) 年 最 大 风 速 为 11.6m/s(2006 年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和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分 别 为 40.8 (2009 年 ) 和 (1998 年 ),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为 993.9mm (1999 年 ); 近 20 年 其 它 主 要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见 表 4-3-1, 高 密 近 20 年 各 风 向 频 率 见 表 4-3-2, 图 为 高 密 近 20 年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表 高 密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3~2012 年 ) 主 要 气 候 要 素 统 计 月 份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m/s) 平 均 气 温 ( )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降 水 量 (mm) 日 照 时 数 (h) 表 高 密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3~2012 年 ) 各 风 向 频 率 平 均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8

116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高 密 近 20 年 (1993~2012 年 )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4-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7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方 案 及 结 果 1 预 测 因 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选 取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中 氯 气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为 预 测 因 子 2 预 测 范 围 根 据 三 级 评 价 的 要 求, 本 次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厂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 本 次 预 测 范 围 在 覆 盖 评 价 范 围 的 同 时, 确 定 预 测 范 围 为 距 离 排 放 源 下 风 向 5km 范 围 3 计 算 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和 预 测 点 距 离 源 中 心 2500m 范 围 内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4 源 强 计 算 项 目 有 一 个 有 组 织 排 污 点, 其 源 强 单 见 表 4-4-1, 无 组 织 源 强 见 表 表 点 源 源 强 调 查 表 污 染 源 名 称 排 放 参 数 (mg/m 3 ) 年 排 放 量 (t/a) 参 考 标 准 (mg/m 3 ) 氯 排 放 参 数 排 气 筒 P1 高 25m; 内 径 1.2m; 废 气 量 :6000m 3 /h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排 气 筒 P2 高 15m; 内 径 0.3m; 废 气 量 :9000m 3 /h 排 气 筒 P3 高 15m; 内 径 0.3m; 环 境 温 度 :293.15K; 烟 气 温 度 :333.15K; 废 气 量 :55.59 万 m 3 /a 排 气 筒 P4 高 15m; 内 径 0.3m; 环 境 温 度 :293.15K; 烟 气 温 度 :333.15K; 废 气 量 :18.53 万 m 3 /a 排 气 筒 P5 高 15m; 内 径 0.3m; 环 境 温 度 :293.15K; 烟 气 温 度 :333.15K; 废 气 量 :18.53 万 m 3 /a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0

118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储 罐 1# 生 产 车 间 表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调 查 表 名 称 年 排 放 量 (kg/a) 参 考 标 准 mg/m 3 氯 溴 氢 氧 化 钠 67.5 / 氯 气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粉 尘 # 生 产 车 间 氯 气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粉 尘 # 生 产 车 间 氯 气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粉 尘 预 测 内 容 排 放 参 数 A1:36.8m 15m =270m 2 A2:61.8m 12m =741.6 m 2 A3:61.8m 18.5m =1090 m 2 A4:58m 12m =696 m 2 A5:58m 24.5m =1421 m 2 A6:58m 12m =696 m 2 A7:58m 18.5m =1073 m 2 本 次 预 测 情 景 组 合 见 表 表 预 测 情 景 组 合 污 染 源 类 别 排 放 方 案 预 测 因 子 计 算 点 预 测 内 容 氯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小 时 平 均 新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烟 尘 环 境 敏 感 点 质 量 浓 度 6 预 测 模 式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的 SCREEN3 点 源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时 选 择 以 下 参 数 : 农 村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不 考 虑 地 形 不 考 虑 熏 烟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是 一 个 单 源 高 斯 烟 羽 模 式, 可 计 算 点 源 火 炬 源 面 源 和 体 源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以 及 下 洗 和 岸 边 熏 烟 等 特 殊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估 算 模 式 中 嵌 入 了 多 种 预 设 的 气 象 组 合 条 件, 包 括 一 些 最 不 利 的 气 象 条 件, 在 某 个 地 区 有 可 能 发 生, 也 有 可 能 没 有 此 种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所 以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是 某 一 污 染 源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的 保 守 的 计 算 结 果 SCREEN3 采 用 了 高 斯 烟 羽 扩 散 模 式 [4], 适 合 模 拟 小 尺 度 范 围 内 流 场 一 致 的 气 态 污 染 物 的 传 输 与 扩 散, 可 用 于 模 拟 下 风 向 轴 线 上 的 浓 度 计 算 公 式 为 : 2 2 ( ) ( ) k z h z + h ( 2nh H z) Q e C = exp + exp + exp πUσ yσ z 2σ z 2σ z n= 1 2σ z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9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exp 2 2 ( 2nh + H z) ( 2nh + H + z) ( 2nh H z) + exp + exp e e e 2 2 2σ z σ z σ z 式 中 :C 为 接 受 点 的 污 染 物 落 地 质 量 浓 度,mg/m³; Q 为 污 染 源 排 放 强 度,g/s; U 为 烟 囱 出 口 处 的 风 速,m/s; σy 为 y 方 向 扩 散 参 数,m; σz 为 z 方 向 扩 散 参 数,m; z 为 接 受 点 离 地 面 的 高 度,m; k 为 烟 羽 从 地 面 到 混 合 层 之 间 的 反 射 次 数, 一 般 取 4 7 预 测 结 果 废 气 估 算 情 况 详 见 表 至 4-4-6,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表 无 组 织 废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面 源 名 称 因 子 Ci(μg/m 3 ) Pi(%) 最 大 值 出 现 距 离 (m) 储 罐 A1 氯 溴 # 生 产 车 间 A2 氯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A3 粉 尘 # 生 产 车 间 A4 氯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A5 粉 尘 # 生 产 车 间 A6 氯 粉 尘 # 加 工 车 间 A7 粉 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2

120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P1 P2 有 组 织 废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D(m) 氯 粉 尘 Ci(μg/m 3 ) Pi(%) Ci(μg/m 3 ) Pi(%) 最 大 值 P1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200m;P2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800m 4-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1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P3 有 组 织 废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D(m)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Ci(μg/m 3 ) Pi(%) Ci(μg/m 3 ) Pi(%) Ci(μg/m 3 ) Pi(%) 最 大 值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100m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4

122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废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Ci(μg/m 3 ) Coi(mg/m 3 ) Pi(%) 出 现 距 离 (m)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有 组 织 烟 尘 max 氯 粉 尘 氯 无 组 织 溴 max 粉 尘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排 气 筒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预 测 因 子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10%, 说 明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不 大 预 测 分 析 与 评 价 (1) 有 组 织 废 气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的 影 响 评 价 对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价, 考 虑 本 项 目 的 贡 献 值 和 现 状 背 景 值 的 平 均 值 的 叠 加 影 响, 其 评 价 结 果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表 预 测 内 容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平 均 监 测 浓 度 值 叠 加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mg/m 3 ) (mg/m 3 ) (mg/m 3 ) (%) 达 标 情 况 二 氧 化 硫 达 标 氮 氧 化 物 达 标 烟 尘 达 标 氯 达 标 粉 尘 达 标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建 设 后,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氯 粉 尘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浓 度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均 不 超 标, 说 明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不 会 导 致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2) 有 组 织 废 气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评 价 考 虑 未 建 成 生 产 线 的 贡 献 值 和 同 点 位 背 景 值 的 最 大 值 的 叠 加 影 响, 选 取 敏 感 点 柳 树 屋 子 仁 和 一 村 进 行 评 价, 其 评 价 结 果 详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3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敏 感 目 标 1# 柳 树 屋 子 村 2# 仁 和 一 村 表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表 预 测 因 子 最 大 预 测 浓 度 值 最 大 监 测 浓 度 值 叠 加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达 标 (mg/m 3 ) (mg/m 3 ) (mg/m 3 ) (%) 情 况 SO 达 标 NO x 达 标 烟 尘 超 标 氯 达 标 粉 尘 超 标 SO 达 标 NO x 达 标 烟 尘 超 标 氯 达 标 粉 尘 超 标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建 设 后, 敏 感 点 柳 树 屋 子 仁 和 一 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在 考 虑 最 大 预 测 浓 度 和 最 大 监 测 浓 度 叠 加 后,SO 2 NO x 氯 可 以 满 足 相 应 的 标 准 要 求 因 监 测 期 间 PM 10 已 经 超 标, 且 近 期 污 染 源 的 贡 献 值 较 小, 说 明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不 大 (3) 无 组 织 废 气 厂 界 达 标 的 预 测 与 评 价 厂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厂 界 预 测 浓 度 见 表 表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污 染 物 计 算 点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值 (μg /m 3 ) 厂 界 限 值 (mg/m 3 ) 东 厂 界 氯 粉 尘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根 据 表 可 知,, 厂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氯 的 厂 界 高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粉 尘 可 以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3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6

124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5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防 止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居 住 区 造 成 污 染 和 危 害, 保 护 人 体 健 康, 必 须 在 企 业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设 置 一 定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内 宜 绿 化 或 设 置 其 它 生 产 性 厂 房 仓 库, 但 不 应 有 长 期 居 住 的 人 群 1 计 算 模 式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是 一 种 基 于 估 算 模 式 开 发 的 计 算 模 式, 主 要 用 于 确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2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大 气 根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因 子 选 择 根 据 排 放 量 大, 标 准 严 格 的 原 则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的 推 荐 模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名 称 物 质 无 组 织 源 参 数 排 放 源 强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计 算 距 离 氯 40kg/a 0.1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罐 区 A 溴 61kg/a 0.1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氯 气 13.5kg/a 0.1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1# 生 产 车 间 A 粉 尘 52.4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1# 加 工 车 间 A3 粉 尘 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氯 气 23.9kg/a 0.1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2# 生 产 车 间 A 粉 尘 10.2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2# 加 工 车 间 A5 粉 尘 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氯 气 19.6kg/a 0.1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3# 生 产 车 间 A 粉 尘 20.1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3# 加 工 车 间 A5 粉 尘 kg/a 0.45mg/m 3 0m/ 无 超 标 点 根 据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计 算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无 超 标 点,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了 确 定 更 为 合 理 的 防 护 距 离, 采 用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中 的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作 参 考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4-1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5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Q C c m 1 c 2 = ( BL r ) 0.5 L A D 式 中 :C 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 Q 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h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系 数 见 表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计 算 系 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L <L 2000 L>2000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1)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风 速 m/s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A <2 2~4 > B < > C < > D < > 注 :1)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分 为 三 类 : Ⅰ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量, 大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者 Ⅱ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量, 小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或 虽 无 排 放 同 种 大 气 污 染 物 之 排 气 筒 共 存, 但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容 许 浓 度 指 标 是 按 急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者 Ⅲ 类 : 无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物 质 的 排 气 筒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且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容 许 浓 度 是 按 慢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者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见 表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表 面 源 排 放 速 率 面 源 面 标 准 限 值 污 染 源 近 五 年 平 均 卫 生 防 护 污 染 物 名 称 (kg/a) 积 (m 2 ) mg/m 3 分 类 风 速 m/s 距 离 m A1 氯 Ⅱ 类 溴 Ⅲ 类 A2 氯 气 Ⅱ 类 粉 尘 Ⅱ 类 A3 粉 尘 Ⅱ 类 A4 氯 气 Ⅱ 类 粉 尘 Ⅱ 类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4-18

126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续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表 A5 粉 尘 Ⅱ 类 氯 气 Ⅱ 类 A6 696 粉 尘 Ⅱ 类 A7 粉 尘 Ⅱ 类 采 用 以 上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可 知, 各 面 源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均 小 于 100m,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中 的 规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级 差 为 50m, 确 定 罐 区 及 各 车 间 需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均 为 50m 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应 有 长 期 居 住 的 人 群 由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可 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范 围 主 要 为 企 业 厂 区 内 综 合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罐 区 及 各 车 间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均 为 各 自 边 界 外 50m,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范 围 主 要 为 企 业 厂 区 内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新 建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建 筑 本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符 合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4.6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SO 2 NO 2 NO x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PM 10 日 均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06 氯 溴 监 测 因 子 均 未 检 出, 不 做 评 价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基 本 可 行,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 罐 区 及 各 车 间 需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均 为 50m 本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符 合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企 业 还 应 配 合 当 地 政 府 加 强 该 范 围 内 用 地 规 划 的 控 制, 不 得 新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性 建 筑 物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4-1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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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1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共 设 3 个 检 测 断 面,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和 图 表 地 表 水 布 点 位 置 表 断 面 位 置 所 在 河 流 设 置 意 义 1# 高 密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 米 北 胶 新 河 对 照 断 面 2# 高 密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 米 北 胶 新 河 混 合 断 面 3# 高 密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下 游 3000 米 北 胶 新 河 削 减 断 面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ph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粪 大 肠 菌 群 监 测 时, 同 时 测 量 各 断 面 的 河 宽 河 深 水 温 流 速 流 量 水 温 等 水 文 参 数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至 20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每 天 2 次, 上 下 午 各 一 次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采 样 仪 器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和 监 测 下 限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仪 器 设 备 检 出 限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ph 计 CODcr 重 铬 酸 盐 法 GB/T COD 恒 温 加 热 器 10mg/L BOD 5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 恒 温 培 养 箱 0.5mg/L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0.025mg/L 石 油 类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红 外 分 光 测 油 仪 0.01mg/L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0.01 mg/l 氯 化 物 硝 酸 银 滴 定 法 GB/T 酸 式 滴 定 管 10 mg/l 硫 酸 盐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8 mg/l 挥 发 酚 4-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萃 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mg/l 硫 化 物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mg/l 粪 大 肠 菌 群 多 管 发 酵 法 HJ/T 恒 温 培 养 箱 DHP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9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表 监 测 期 间 基 本 参 数 统 计 表 监 测 点 位 1#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2#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m 3#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下 游 3000m 日 期 采 样 时 间 水 温 ( ) 河 宽 (m) 河 深 (m) 流 速 (m/s) 流 量 (m³/s)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2

130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1# 2# 监 测 日 期 采 样 COD Cr BOD 5 石 油 类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粪 大 肠 菌 群 ph 值 时 间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PN/L)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 上 午 下 午 备 注 : 硫 化 物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5-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1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2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 1 评 价 标 准 为 定 值 的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Sij, 用 下 式 计 算 : S ij = C ij C si 式 中 :C ij I 污 染 物 在 j 点 的 实 测 浓 度,mg/L; C s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L 2 ph 值 标 准 指 数 S phj 的 计 算 可 用 下 式 : S phj ph 7.0 ( 当 ph > 7. 0 时 ) 7.0 j = j ph su S 7.0 ph j ( 当 ph 7. 0 时 ) 7.0 phsd phj = j 式 中 :ph j 为 j 点 的 ph 值 ; ph su 为 评 价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ph sd 为 评 价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Ⅴ 类 标 准 及 表 2 表 3 标 准 限 制, 详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标 准 限 值 (mg/l) 执 行 标 准 1 ph 值 6-9( 无 量 纲 ) 2 CODcr 40 3 BOD 氨 氮 石 油 类 1.0 (GB ) 表 1 中 Ⅴ 类 标 准 6 总 磷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250 (GB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4

132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上 述 模 式 对 各 监 测 断 面 各 污 染 物 进 行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评 价 结 果 点 位 1# 2# 3# 项 目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ph 值 CODcr BOD 石 油 类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由 表 可 以 看 出,2# 3# 断 面 的 CODcr BOD 5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硫 酸 盐 在 各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其 余 指 标 在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上 游 下 游 断 面 水 质 均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Ⅴ 类 标 准 5-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3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排 污 水,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要 求, 项 目 周 围 污 水 管 网 配 套 完 善, 产 生 的 废 水 可 以 顺 利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的 要 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2731m 3 /a,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按 CODcr 420mg/L NH 3 -N 3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CODcr 1.15t/a,NH 3 -N 0.09t/a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CODcr 排 放 浓 度 按 50mg/L 计 算,NH 3 -N 排 放 浓 度 按 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的 CODcr 为 0.14t/a NH 3 -N 为 0.01t/a 废 水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简 单, 水 量 较 小, 依 托 的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与 高 密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通 过 管 道 连 通, 有 足 够 容 量 容 纳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满 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对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影 响 较 小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规 模 为 15 万 m 3 /d, 设 计 出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同 时, 厂 区 内 污 水 管 网 做 防 渗 漏 处 理, 铺 设 防 渗 层, 防 止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河 中,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做 好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及 建 成 后,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根 据 废 水 的 特 征, 分 类 分 质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和 特 征 污 染 物 严 格 控 制, 确 保 所 有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本 厂 区 废 水 出 水 必 须 达 到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废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对 北 胶 新 河 及 下 游 河 段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5-6

134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4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根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上 游 下 游 断 面 水 质 均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Ⅴ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根 据 废 水 的 特 征,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和 特 征 污 染 物 严 格 控 制, 确 保 所 有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当 出 现 事 故 性 排 放 时, 事 故 排 放 的 废 水 接 入 事 故 池, 最 终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因 此, 事 故 排 放 时 排 放 的 废 水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基 本 无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经 过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对 北 胶 新 河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5-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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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在 厂 址 周 围 布 设 2 个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和 图 表 地 下 水 布 点 位 置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方 位 最 近 距 离 设 置 意 义 1# 柳 树 屋 子 村 S 1500 了 解 周 围 地 下 水 上 游 水 质 2# 厂 址 E -- 了 解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水 质 3# 仁 和 一 村 NNE 1420 了 解 周 围 地 下 水 下 游 水 质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ph 值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挥 发 性 酚 类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共 11 项 监 测 时 调 查 每 一 个 监 测 井 的 井 深 ( 地 面 到 井 底 的 距 离 ) 水 深 ( 井 底 到 水 面 的 距 离 ), 水 井 的 功 能 ( 工 业 居 民 或 牲 畜 饮 用 农 业 灌 溉 等 )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一 天, 一 次 性 采 样 分 析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采 样 仪 器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和 监 测 下 限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检 出 限 1 PH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总 硬 度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滴 定 法 GB/T mg/L 3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称 量 法 GB/T 硫 酸 盐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5 氯 化 物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GB/T mg/L 6 挥 发 性 酚 类 4- 氨 基 安 替 吡 啉 三 氯 甲 烷 萃 取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7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高 锰 酸 钾 滴 定 法 GB/T mg/L 8 硝 酸 盐 氮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9 亚 硝 酸 盐 氮 重 氮 偶 合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10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6-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7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1 总 大 肠 菌 群 多 管 发 酵 法 GB/T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1# 柳 树 屋 子 村 2# 厂 址 东 3# 仁 和 一 村 PH 总 硬 度 404mg/L 398mg/L 387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634mg/L 561mg/L 544mg/L 硫 酸 盐 102mg/L 114mg/L 111mg/L 氯 化 物 80mg/L 74mg/L 79mg/L 挥 发 性 酚 类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3mg/L 0.97mg/L 1.02mg/L 硝 酸 盐 2.5mg/L 1.9mg/L 2.2mg/L 亚 硝 酸 盐 0.004mg/L 0.003mg/L 0.004mg/L 氨 氮 0.04mg/L 0.10mg/L 0.06mg/L 总 大 肠 菌 群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井 深 m 地 下 水 埋 深 m 水 温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 1 评 价 标 准 为 定 值 的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Sij, 用 下 式 计 算 : S ij = C ij C si 式 中 :C ij I 污 染 物 在 j 点 的 实 测 浓 度,mg/L; C s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L 2 ph 值 标 准 指 数 S phj 的 计 算 可 用 下 式 : S phj ph 7.0 ( 当 ph > 7. 0 时 ) 7.0 j = j ph su S 7.0 ph j ( 当 ph 7. 0 时 ) 7.0 phsd phj = j 式 中 :ph j 为 j 点 的 ph 值 ; ph su 为 评 价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ph sd 为 评 价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2

138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采 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详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评 价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mg/l) 执 行 标 准 1 ph 值 6.5~8.5 2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0 (GB/T ) 表 1 中 Ⅲ 类 标 准 7 硝 酸 盐 氮 20 8 亚 硝 酸 盐 氮 氨 氮 挥 发 性 酚 类 评 价 结 果 地 下 水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序 号 项 目 单 因 子 指 数 1# 柳 树 屋 子 2# 厂 址 东 3# 仁 和 一 村 1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氨 氮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6-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9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2 水 文 地 质 现 状 调 查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高 密 境 内 水 文 地 质 情 况 为 : 铁 路 以 南 为 砂 质 页 岩 砂 质 粘 土 与 砂 砾, 有 较 大 的 自 然 坡 度, 一 般 为 1~3%, 地 下 水 水 位 3m 左 右 ; 铁 路 以 北 至 糖 厂, 除 表 层 0.3m 耕 土 外, 以 下 为 粘 土 亚 粘 土, 土 质 含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姜 石, 自 然 坡 度 为 2%, 地 下 水 位 较 高, 一 般 在 1.5m 左 右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土 层 稳 定, 地 质 状 况 良 好 区 域 浅 层 地 下 水 属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其 补 给 源 主 要 以 大 气 降 雨 为 主, 水 位 随 降 雨 量 多 少 而 升 降 明 显,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南 向 北 偏 东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图 地 下 水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1 地 下 水 类 型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潜 水 : 沿 胶 莱 河 潍 河 胶 河 及 其 两 侧 呈 带 状 分 布 范 围 较 窄 含 水 层 由 细 砂 中 粗 砂 及 砂 砾 石 组 成 其 上 多 被 土 黄 色 粘 土 夹 钙 质 结 核 或 粉 质 粘 土 覆 盖, 厚 度 为 5~10m, 水 位 埋 深 1~2m 胶 莱 河 流 域 冲 积 平 原 孔 隙 潜 水 : 含 水 层 岩 性 为 中 粗 砂 及 卵 砾 石, 厚 度 3m 左 右, 埋 深 10m, 水 位 埋 深 1~2m 碎 屑 岩 类 孔 隙 裂 隙 水 : 分 布 于 南 部 地 区 的 层 状 岩 石 的 沉 积 岩 类 中 具 有 面 型 流 动 和 线 型 流 动 的 特 点 富 水 性 变 化 较 大 基 岩 裂 隙 水 : 分 布 于 块 状 岩 石 如 侵 入 岩 潜 火 山 岩 类 和 喷 出 岩 类 中 的 地 下 水, 范 围 较 小 2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径 流 及 排 泄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受 气 象 水 文 地 貌 地 质 构 造 地 层 岩 性 等 综 合 因 素 的 影 响, 尤 其 是 地 貌 地 质 构 造 控 制 着 地 下 水 的 运 动 和 方 向 地 层 岩 性 水 文 气 象 则 影 响 着 地 下 水 的 赋 存 状 态 及 动 态 变 化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大 气 降 水,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不 密 切, 径 流 方 向 总 的 趋 势 由 南 向 北, 排 泄 方 式 以 径 流 为 主, 其 次 为 农 田 灌 溉 和 人 工 开 采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拟 建 所 在 地 属 于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潜 水, 潜 水 含 水 层 埋 深 在 1-2m, 属 于 埋 深 浅 的 地 区, 含 水 层 污 染 特 征 为 易 污 染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4

140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源 地 目 前 高 密 市 已 批 复 的 地 表 水 源 地 为 王 吴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高 密 市 经 调 整 后 的 水 源 地 有 两 处 : 王 党 地 下 备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和 城 北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王 党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位 于 高 密 市 城 东 的 王 党 村 附 近, 沿 胶 河 两 岸 南 到 南 曲 村, 北 至 毛 家 庵 村,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北 纬 " 仁 和 工 业 园 边 界 距 离 王 党 地 下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5.7km, 且 位 于 王 党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下 游 城 北 水 库 水 源 地 位 于 高 密 市 市 区 北 侧, 胶 济 铁 路 以 北,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以 南,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 , 东 经 : 仁 和 工 业 园 供 水 依 托 的 城 北 水 厂 水 源 来 自 城 北 水 库, 园 区 西 北 边 界 距 离 城 北 水 库 库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1100 米, 距 离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1000 米 峡 山 水 库 至 城 北 水 库 的 输 水 明 渠 通 过 本 工 业 园, 长 度 为 2450 米, 明 渠 两 侧 15 米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线 水 平 外 延 100 米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高 密 市 已 计 划 于 2013 年 建 设 管 道, 实 现 与 峡 山 水 库 的 暗 管 连 接, 并 将 暗 管 输 水 线 路 调 整 至 园 区 外, 届 时, 仁 和 工 业 园 内 不 涉 及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问 题 厂 址 地 层 结 构 厂 区 地 处 胶 莱 盆 地, 地 貌 类 型 属 冲 洪 积 平 原, 地 势 开 阔 平 坦, 厂 区 无 活 动 性 断 裂 通 过 自 上 而 下 描 述 如 下 : 1 层 素 填 土 : 灰 黑 色, 松 散, 稍 湿 主 要 成 份 为 粘 性 土, 含 有 少 量 小 块 碎 石 及 植 物 根 等 该 层 在 全 区 均 有 分 布, 层 厚 m, 平 均 值 1.05m 2 层 粉 质 粘 土 : 土 黄 色, 可 塑, 切 面 稍 有 光 泽, 干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中 等, 无 摇 振 该 层 在 全 区 均 有 分 布, 反 应 层 厚 m, 平 均 值 3.10m 3 层 粉 质 粘 土 : 黄 褐 色, 可 塑, 切 面 稍 有 光 泽, 干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中 等, 无 摇 振 反 应 含 有 8% 左 右 的 钙 质 结 核, 粒 径 cm, 该 层 在 全 区 均 有 分 布, 层 厚 m, 平 均 值 4.09m 4 层 全 风 化 泥 质 粉 砂 岩 : 砖 红 色, 原 岩 为 白 垩 系 王 氏 组 泥 质 粉 砂 层, 主 要 成 分 为 长 石 石 英 含 少 量 云 母, 粉 砂 结 构, 层 状 构 造, 颗 粒 主 要 为 微 粒 结 构 浑 圆 状 泥 质 胶 结, 胶 结 物 主 要 为 高 岭 土 等 粘 土 矿 物, 胶 结 程 度 差 全 风 化 后 原 岩 结 构 基 本 破 话, 但 尚 可 辨 认, 有 残 余 结 构 强 度, 干 钻 可 钻 进, 为 极 破 碎 极 软 岩, 岩 体 基 本 质 量 等 级 为 Ⅴ 级 岩 芯 采 取 率 为 70-75%, 层 厚 m, 平 均 2.53m 厂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潜 水 及 风 化 基 岩 裂 隙 水, 地 下 水 静 止 水 位 埋 深 为 2.90m~3.00m, 主 要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水 位 年 变 幅 1.0m 左 右 6-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41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综 合 工 程 地 址 柱 状 图 及 剖 面 图 见 图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分 析 1 农 业 和 工 业 的 发 展, 使 得 对 淡 水 的 需 求 量 急 剧 增 加 使 本 来 就 缺 少 淡 水 资 源 的 局 面 更 加 紧 张 集 中 过 量 开 采 地 下 水, 使 淡 水 区 水 位 大 幅 下 降, 形 成 大 面 积 漏 斗 区 由 于 地 下 水 位 持 续 大 幅 度 下 降, 地 下 水 水 质 恶 化, 含 盐 量 升 高, 水 质 变 坏, 造 成 生 产 设 备 锈 蚀 严 重 而 缩 短 了 利 用 年 限, 人 畜 饮 水 发 生 很 大 困 难, 生 存 环 境 趋 于 恶 化 长 期 饮 用 劣 质 水 致 使 某 些 与 水 源 有 关 的 疾 病 发 病 率 增 加 2 区 内 广 泛 发 育 含 氟 量 较 高 的 第 四 系 松 散 沉 积 物 中 生 代 青 山 群 和 王 氏 群 钻 孔 资 料 显 示, 第 四 系 松 散 沉 积 物 的 厚 度 为 6-28m 地 下 水 赋 存 于 上 述 地 层 构 成 的 孔 隙 一 裂 隙 中 (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松 散 沉 积 物 中 ) 主 要 为 潜 水, 其 次 为 裂 隙 水,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HCO 3 Cl-Na Mg,HCO 3 -Na, SO4 HCO 3 C1-Na 型 水, 矿 化 度 0.60~3.52g/L, 总 硬 度 150~975 mg/l 水 位 埋 深 1~5 m 据 191 个 水 质 分 析 样, 将 全 区 划 分 为 氟 含 量 <1m g/l 区, 1~7 mg/l 区, 7 mg/l 区 共 3 个 大 区 氟 含 量 <1 mg/l 区 : 氟 平 均 含 量 0.33 mg/l, 分 布 于 高 密 市 南 部, 面 积 777 km 2 1~7 mg/l 区 : 氟 平 均 含 量 3.54 mg/l, 分 布 于 高 密 市 北 部 大 部 地 区 7 mg/l 区 : 由 10 个 高 氟 浓 集 分 区 构 成, 氟 平 均 含 量 8.91 mg/l, 最 高 含 量 mg/l 地 方 性 氟 中 毒 是 由 于 居 民 长 期 从 生 活 环 境 中 摄 人 过 量 的 氟 而 引 起 的 一 种 慢 性 全 身 性 地 球 化 学 性 疾 病, 俗 称 大 黄 牙 干 沟 牙 糠 骨 病 黑 骨 风 等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6

142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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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项 目 综 合 工 程 地 质 图 6-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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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期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生 产 车 间 及 公 用 设 施 建 议 建 设 期 主 要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施 工 区 建 排 水 明 沟, 工 地 废 水 可 以 利 用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部 分 坑 沟 作 沉 淀 后 排 入 下 水 道 2 施 工 区 内 的 喷 淋 渗 出 水 清 洗 水 雨 水 等 排 水 应 排 入 事 先 设 计 的 明 沟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应 收 集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做 好 以 上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期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较 小 运 营 期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1 污 染 环 节 拟 建 项 目 正 常 状 态 下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环 节 主 要 包 括 : 废 水 收 集 排 放 系 统 防 渗 措 施 不 当 造 成 的 生 产 废 水 直 接 下 渗, 主 要 预 防 废 水 渗 漏 点 包 括 生 产 车 间, 厂 区 污 水 排 放 管 道 等, 废 水 下 渗 可 能 影 响 厂 址 周 围 地 区 浅 层 地 下 水 2 废 水 排 放 对 地 下 水 质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的 收 集 与 排 放 全 都 通 过 管 道, 不 直 接 和 地 表 联 系, 不 会 通 过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的 水 力 联 系 而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变 化 正 常 工 况 下, 厂 区 地 面 污 水 管 道 防 渗 措 施 到 位, 生 产 废 水 渗 入 地 下 的 量 很 小,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很 小 废 水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运 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进 入 地 表 水 后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下 渗, 根 据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情 况 可 知, 能 够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一 级 A 标 准, 水 质 较 好, 又 由 于 本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简 单, 水 量 较 小, 在 下 渗 过 程 中 通 过 土 壤 对 污 染 物 的 阻 隔 吸 收 和 降 解 作 用, 污 染 物 浓 度 会 进 一 步 降 低, 因 此, 即 使 在 河 床 中 有 微 量 废 水 渗 入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影 响 也 很 微 弱,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地 下 水 的 现 状 使 用 功 能 3 固 体 废 物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一 般 固 废, 因 此, 项 目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渗 措 施, 通 过 采 取 措 施 有 效 的 防 范 了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和 减 少 了 泄 漏 后 下 渗 污 染 物 的 量 在 落 实 本 项 目 提 出 的 防 渗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固 体 废 物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较 小 4 事 故 状 态 下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事 故 状 态 下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环 节 主 要 包 括 :1 废 水 外 溢 到 裸 露 地 面 上 下 渗 污 水 管 道 破 裂 直 接 渗 入 地 下, 固 废 等 受 水 淋 溶 溢 出 渗 入 地 下 ; 这 些 废 水 益 到 裸 露 地 6-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47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面 上 对 地 下 水 构 成 威 胁 2 火 灾 等 事 故 用 到 的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导 排 不 及 时, 散 落 到 地 面 上,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事 故 状 态 下, 在 无 保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地 下 水 将 受 到 污 染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水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较 大 ; 因 此, 需 要 加 强 预 防 措 施, 加 强 管 理, 定 期 巡 检,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并 加 强 导 排 系 统 建 设, 在 废 水 外 溢 后 及 时 收 集 外 溢 废 水 只 要 采 取 有 力 的 防 护 措 施, 将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降 到 最 低, 并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第 一 时 间 采 取 措 施,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水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服 务 期 满 后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项 目 服 务 期 满 后, 不 再 进 行 生 产, 无 废 水 产 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及 建 议 1 总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厂 区 防 渗 参 照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GB/T ) 及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内 容, 对 项 目 场 地 进 行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并 提 出 建 议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防 渗 典 型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见 表 表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典 型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一 览 表 序 号 装 置 单 元 名 称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及 部 位 类 别 1 装 置 区 生 产 车 间 及 露 天 装 置 区 1.1 地 下 管 道 生 产 污 水 ( 初 期 雨 水 ) 污 油 各 种 废 溶 剂 等 地 下 管 道 重 点 各 种 地 下 污 油 罐 废 溶 剂 罐 碱 渣 罐 烯 烃 罐 等 基 础 的 1.2 地 下 罐 重 点 底 板 及 壁 板 生 产 污 水 井 及 各 种 污 水 生 产 污 水 的 检 查 井 水 封 井 渗 漏 液 检 查 井 污 水 池 和 1.3 重 点 池 初 期 雨 水 提 升 池 底 板 及 壁 板 1.4 生 产 污 水 预 处 理 生 产 污 水 预 处 理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1.5 储 焦 池 储 焦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1.6 液 硫 池 液 硫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一 般 机 泵 边 沟 油 站 除 盐 水 站 边 沟 和 生 产 污 水 明 沟 的 底 板 1.7 生 产 污 水 沟 一 般 及 壁 板 1.8 地 面 一 般 2 储 运 工 程 区 罐 区 及 配 套 设 施 环 墙 式 和 护 坡 式 罐 基 础 重 点 原 料 油 轻 质 油 品 液 体 2.1 承 台 式 罐 基 础 一 般 化 工 品 等 储 罐 区 储 罐 到 防 火 堤 之 间 的 地 面 及 防 火 堤 一 般 2.2 油 泵 及 油 品 计 量 站 油 泵 及 油 品 计 量 站 界 区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2.3 铁 路 汽 车 装 卸 车 装 卸 车 栈 台 界 区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2.4 油 气 回 收 设 施 油 气 回 收 设 施 界 区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2.5 铁 路 槽 车 洗 罐 站 洗 罐 站 界 区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2

148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续 表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典 型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一 览 表 序 号 装 置 单 元 名 称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及 部 位 类 别 2.6 地 下 罐 地 下 凝 液 罐 污 油 罐 废 溶 剂 罐 等 基 础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2.7 地 下 管 道 生 产 污 水 污 油 废 溶 剂 等 地 下 管 道 重 点 2.8 系 统 管 廊 系 统 管 廊 集 中 阀 门 区 的 地 面 一 般 3 公 用 工 程 区 供 排 水 动 力 站 等 3.1 动 力 站 湿 法 除 灰 储 灰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冲 灰 沟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锅 炉 事 故 油 池 事 故 油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排 污 池 地 坑 排 污 池 及 地 坑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3.2 变 电 所 事 故 油 池 事 故 油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3.3 化 学 水 处 理 站 环 墙 式 和 护 坡 式 罐 基 础 重 点 酸 碱 罐 区 承 台 式 罐 基 础 一 般 酸 碱 罐 至 围 堰 之 间 的 地 面 及 围 堰 一 般 酸 碱 中 和 池 及 污 水 沟 酸 碱 中 和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污 水 沟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水 处 理 厂 房 水 处 理 厂 房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3.4 循 环 水 场 排 污 水 池 排 污 水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冷 却 塔 底 水 池 及 吸 水 池 塔 底 水 池 及 吸 水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一 般 加 药 间 房 间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3.5 雨 水 监 控 池 雨 水 监 控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一 般 3.6 事 故 水 池 事 故 水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一 般 3.7 污 水 处 理 场 地 下 生 产 污 水 管 道 地 下 生 产 污 水 管 道 重 点 环 墙 式 和 护 坡 式 罐 基 础 重 点 调 节 罐 隔 油 罐 和 污 油 罐 承 台 式 罐 基 础 一 般 罐 至 防 火 堤 之 间 的 地 面 及 防 火 堤 一 般 调 节 池 均 质 池 隔 油 池 气 浮 池 生 化 池 污 油 池 生 产 污 水 污 油 污 泥 池, 油 泥 池 浮 渣 池 沉 淀 池 和 污 泥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 检 沉 淀 池 污 水 井 查 井 水 封 井 和 检 漏 井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污 泥 储 存 池 污 泥 储 存 池 的 底 板 及 壁 板 重 点 污 泥 焚 烧 污 泥 焚 烧 界 区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4 辅 助 工 程 区 库 房 4.1 散 装 且 溶 于 水 的 原 料 及 产 品 仓 库 仓 库 内 的 地 面 一 般 4.2 液 体 化 学 品 库 化 学 品 库 的 室 内 地 面 一 般 4.3 危 险 废 物 库 地 面 及 裙 脚 重 点 2 拟 建 项 目 防 渗 总 体 要 求 根 据 生 产 特 点, 结 合 场 地 实 际 情 况, 整 个 场 区 按 照 考 虑 重 点, 辐 射 全 面 的 防 腐 防 渗 原 则 进 行 分 区 防 渗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防 渗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1.5m 厚 渗 透 系 数 为 cm/s 的 黏 土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防 渗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不 应 低 于 6.0m 6-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49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厚 渗 透 系 数 为 cm/s 的 黏 土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3 拟 建 项 目 各 区 域 防 渗 措 施 建 议 分 装 置 区 ( 车 间 ) 地 面 罐 区 地 下 池 沟 ( 井 ) 地 下 管 道 四 大 类 区 域 的 建 议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企 业 在 设 计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以 采 取 其 他 防 渗 措 施, 但 必 须 满 足 防 渗 总 体 要 求 (1). 装 置 区 和 仓 库 的 地 面 装 置 区 和 仓 库 的 地 面 属 于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建 议 防 渗 层 采 用 抗 渗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C25,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6,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 危 废 库 地 面 和 裙 脚 属 于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危 废 库 应 设 置 堵 截 裙 脚, 地 面 与 裙 脚 围 建 的 容 积 不 低 于 堵 截 最 大 容 器 的 最 大 储 量 或 危 废 库 总 储 量 的 1/5 建 议 防 渗 层 采 用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膜, 并 在 墙 角 处 保 证 上 翻 不 低 于 200mm 的 围 挡,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2mm, 膜 上 膜 下 用 应 设 置 保 护 层, 保 护 层 可 采 用 长 丝 无 纺 土 工 布, 膜 下 保 护 层 也 可 采 用 不 含 尖 锐 颗 粒 物 的 砂 层, 砂 层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应 小 于 等 于 cm/s (2). 罐 区 属 于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环 墙 式 罐 区 基 础 防 渗 层 建 议 采 用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膜,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1.5mm, 膜 上 膜 下 用 应 设 置 保 护 层, 保 护 层 可 采 用 长 丝 无 纺 土 工 布, 膜 下 保 护 层 也 可 采 用 不 含 尖 锐 颗 粒 物 的 砂 层, 砂 层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0mm 承 台 式 罐 区 的 承 台 及 承 台 以 上 环 墙 应 采 用 抗 渗 混 凝 土,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6, 应 在 承 台 上 及 环 墙 内 壁 涂 刷 柔 性 防 水 涂 料,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mm 罐 区 防 火 堤 宜 采 用 抗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6 另 外, 对 于 涉 及 酸 碱 物 料 的 罐 区, 内 表 面 还 需 要 做 防 腐 处 理 ( 可 用 玻 璃 钢 或 防 腐 涂 料 ) (3). 地 下 水 池 污 水 沟 和 污 水 井 根 据 污 染 分 区, 分 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建 议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宜 低 于 C30, 水 池 的 结 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250mm, 污 水 沟 的 结 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50mm,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8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建 议 采 用 防 渗 混 凝 土 结 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宜 低 于 C30, 水 池 的 结 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250mm, 污 水 沟 的 结 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50mm, 污 水 井 的 结 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200mm,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8 且 应 在 水 池 水 沟 和 水 井 的 内 壁 涂 刷 防 水 涂 料, 采 用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水 涂 料 的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mm; 采 用 其 他 防 水 涂 料 的 厚 度 不 应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4

150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于 1.5mm 在 涂 刷 防 水 涂 料 前, 水 池 应 进 行 蓄 水 试 验 (4). 地 下 管 道 石 化 项 目 建 议 地 下 管 道 采 用 无 缝 钢 管, 管 道 设 计 壁 厚 的 腐 蚀 裕 量 不 应 小 于 2mm 或 采 用 管 道 内 防 腐, 管 道 外 防 腐 应 采 用 特 加 强 级, 管 道 连 接 方 式 采 用 焊 接 化 工 类 项 目 必 须 走 地 下 的 管 道 可 不 采 用 钢 管, 建 议 采 用 抗 渗 混 凝 土 管 沟 或 套 管 抗 渗 混 凝 土 管 沟 的 沟 底 沟 壁 和 顶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不 宜 低 于 C30, 抗 渗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P8, 垫 层 强 度 不 宜 低 于 C15 地 下 管 道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进 行 闭 水 试 验 (5). 分 区 防 渗 图 项 目 分 区 防 渗 主 要 遵 循 以 下 三 个 原 则 : 一 重 点 区 域 重 点 防 渗 ; 二 经 济 合 理, 避 免 过 度 防 渗 ; 三 合 理 布 局, 便 利 生 产 与 生 活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各 环 节 产 污 状 况 及 各 分 区 功 能 划 分, 项 目 防 渗 措 施 划 分 两 个 防 渗 级 别 生 产 车 间 储 罐 区 排 污 管 道 事 故 水 池 等 采 取 Ⅰ 级 防 渗 ; 生 活 办 公 区 及 生 产 附 属 设 施 等 采 取 Ⅱ 级 防 渗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对 厂 区 附 近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工 程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4 地 下 水 监 控 井 设 置 建 议 根 据 厂 区 污 染 区 域 位 置 及 地 下 水 流 向, 一 般 在 上 游 设 置 一 个 背 景 对 照 井, 下 游 设 置 两 至 三 个 监 控 井 监 控 井 要 求 是 浅 水 井, 水 井 监 测 层 位 的 选 择 应 以 浅 层 潜 水 含 水 层 为 主, 并 应 考 虑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承 压 含 水 层 井 的 深 度 根 据 厂 址 地 下 水 位 设 置 5 工 程 投 产 运 行 后, 还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防 渗 漏 巡 检 制 度, 按 照 规 定 记 录 各 废 液 存 放 等 处 的 巡 检 结 果 每 次 检 修 时, 都 要 对 各 重 点 设 施 进 行 防 渗 漏 检 查 并 记 录 存 档 对 于 地 上 管 道 阀 门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管 道 沟 渠 做 好 日 常 巡 查 维 护 工 作,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解 决 固 体 废 物 的 收 集 暂 存 处 理 及 处 置 等 环 节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影 响 地 下 水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对 厂 区 附 近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工 程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6-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1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地 下 水 防 范 措 施,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渗 漏 点 严 格 控 制, 杜 绝 二 次 污 染 影 响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所 有 固 废 均 与 相 应 单 位 签 订 处 置 协 议, 并 可 以 做 到 及 时 有 效 地 运 走 厂 区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处 做 好 防 雨 防 渗 处 理 等 就 可 基 本 解 决 固 废 污 染 当 地 地 下 水 问 题, 项 目 在 落 实 装 置 区 排 污 管 线 事 故 水 池 固 废 暂 存 库 等 场 所 的 防 渗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6-6

152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噪 声 源 分 布 厂 区 周 围 环 境 特 点 及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根 据 监 测 布 点 规 范 要 求, 围 绕 拟 建 厂 区 厂 界 布 设 4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见 图 园 区 道 路 北 园 区 道 路 3# 4# 厂 区 1# 兰 海 化 工 2# 兴 和 路 图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图 监 测 项 目 东 南 西 北 四 厂 界 外 1m 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A)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一 天, 昼 夜 各 一 次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统 计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监 测 结 果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3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1# 东 厂 界 # 南 厂 界 # 西 厂 界 # 北 厂 界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监 测 值 与 标 准 值 比 较 的 方 法 进 行 评 价, 噪 声 超 标 程 度 采 用 超 标 值 表 示, 计 算 公 式 为 : P = Leq L b 式 中 :P 超 标 值,dB(A); L eq 测 点 等 效 声 级,dB(A); L b 噪 声 评 价 标 准,dB(A)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评 价 结 果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P 值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1# 东 厂 界 # 南 厂 界 # 西 厂 界 # 北 厂 界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四 厂 界 声 环 境 现 状 值 都 明 显 优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2

154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的 基 础 资 料 1 项 目 的 声 源 资 料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压 缩 机 引 风 机 各 种 泵 类 等,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大 都 布 置 在 室 内, 引 风 机 水 泵 出 口 采 用 柔 性 接 口 安 装 基 础 减 震 等 措 施 降 噪 各 噪 声 源 的 声 压 级 一 般 在 80~105dB(A) 左 右,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一 览 表 距 离 厂 界 距 离 序 号 主 要 噪 声 源 位 置 单 机 噪 声 级 (db(a)) 东 西 南 北 1 空 压 机 室 内 各 类 泵 室 内 风 机 室 内 影 响 声 波 传 播 的 因 素 项 目 所 有 噪 声 设 备 全 部 安 装 在 室 内, 厂 房 的 墙 体 具 有 一 定 的 吸 声 作 用 厂 区 的 空 地 拟 建 密 集 的 树 林 绿 化 带,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吸 声 作 用 预 测 范 围 及 预 测 点 预 测 范 围 同 评 价 范 围, 为 厂 区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把 东 南 西 北 四 厂 界 作 为 预 测 点 声 源 简 化 本 项 目 声 源 分 布 在 厂 房 和 车 间 内, 排 放 源 可 看 作 是 单 个 的 面 源, 本 次 预 测 将 各 个 面 源 分 为 若 干 个 面 积 分 区, 每 个 分 区 用 处 在 中 心 位 置 的 点 声 源 表 示 预 测 模 式 及 结 果 1 预 测 方 案 预 测 项 目 投 产 后, 全 厂 噪 声 源 排 放 的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与 背 景 值 叠 加 后 的 预 测 值 2 预 测 模 式 (1)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计 算 方 法 如 图 A.1 所 示, 声 源 位 于 室 内, 室 内 声 源 可 采 用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法 进 行 计 算 设 靠 近 开 口 处 ( 或 窗 户 ) 室 内 室 外 某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 分 别 为 Lp1 和 Lp2 若 声 源 所 在 室 内 声 场 为 近 似 扩 散 声 场, 则 室 外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可 按 公 式 (A.6) 近 似 求 出 : 7-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5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式 中 : TL 隔 墙 ( 或 窗 户 )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 也 可 按 公 式 (A.7) 计 算 某 一 室 内 声 源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式 中 : Q 指 向 性 因 数 ; 通 常 对 无 指 向 性 声 源, 当 声 源 放 在 房 间 中 心 时,Q=1; 当 放 在 一 面 墙 的 中 心 时,Q=2; 当 放 在 两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4; 当 放 在 三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8 R 房 间 常 数 ;R=Sα/(1 α),s 为 房 间 内 表 面 面 积,m 2 ;α 为 平 均 吸 声 系 数 r 声 源 到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某 点 处 的 距 离,m 然 后 按 公 式 (A.8) 计 算 出 所 有 室 内 声 源 在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i 倍 频 带 叠 加 声 压 级 : 式 中 : L P1i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内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L P1ij 室 内 j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dB; N 室 内 声 源 总 数 在 室 内 近 似 为 扩 散 声 场 时, 按 公 式 (A.9) 计 算 出 靠 近 室 外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声 压 级 : 式 中 : L P2i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外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4

156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TL i 围 护 结 构 i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 然 后 按 公 式 (A.10) 将 室 外 声 源 的 声 压 级 和 透 过 面 积 换 算 成 等 效 的 室 外 声 源, 计 算 出 中 心 位 置 位 于 透 声 面 积 (S) 处 的 等 效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然 后 按 室 外 声 源 预 测 方 法 计 算 预 测 点 处 的 A 声 级 (2) 噪 声 贡 献 值 计 算 设 第 i 个 室 外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 为 L Ai, 在 T 时 间 内 该 声 源 工 作 时 间 为 t i ; 第 j 个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 为 LAj, 在 T 时 间 内 该 声 源 工 作 时 间 为 tj, 则 工 程 声 源 对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贡 献 值 (Leqg) 为 : 式 中 : tj 在 T 时 间 内 j 声 源 工 作 时 间,s; ti 在 T 时 间 内 i 声 源 工 作 时 间,s; T 用 于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s; N 室 外 声 源 个 数 ;M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个 数 (3) 预 测 值 计 算 按 正 文 公 式 (2) 计 算 式 中 : L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eqb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值,dB(A) 3 预 测 因 子 选 取 评 价 因 子 Leq(A) 作 为 预 测 因 子 4 预 测 时 段 本 项 目 运 行 特 点 为 三 班 制, 每 班 8 小 时, 因 此, 预 测 时 段 为 昼 间 及 夜 间 5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以 上 模 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厂 界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7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监 测 点 位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增 加 值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增 加 值 1# 东 厂 界 # 南 厂 界 # 西 厂 界 # 北 厂 界 预 测 分 析 与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2 评 价 结 果 (1) 厂 界 噪 声 的 达 标 排 放 分 析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在 运 行 阶 段 各 厂 界 的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贡 献 值 db(a) 标 准 值 db(a) 超 标 值 db(a)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 东 厂 界 # 南 厂 界 # 西 厂 界 # 北 厂 界 由 表 表 可 见, 本 项 目 投 入 运 行 后,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的 声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经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后, 厂 界 昼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总 体 来 看, 项 目 的 选 址 设 备 选 型 布 局 基 本 合 理,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工 程 建 成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2)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故 而 不 在 对 敏 感 点 进 行 评 价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及 建 议 为 进 一 步 减 轻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以 下 噪 声 防 治 建 议 : (1) 声 源 治 理 在 满 足 工 艺 设 计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型 号 的 产 品 (2) 主 要 设 备 的 防 噪 措 施 在 噪 声 级 较 高 的 设 备 上 加 装 消 音 隔 声 装 置 ; 各 种 水 泵 及 风 机 均 采 用 减 震 基 底, 进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7-6

158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出 口 处 采 用 软 连 接 以 降 低 管 道 噪 声, 在 风 机 出 口 处 安 装 消 声 器 (3) 厂 房 建 筑 设 计 中 的 防 噪 措 施 车 间 采 用 双 层 窗, 并 选 用 性 能 好 的 墙 面 材 料 ; 在 结 构 设 计 中 采 用 减 震 平 顶 减 震 内 墙, 水 泵 等 大 型 设 备 采 用 独 立 基 础, 以 减 轻 共 振 引 起 的 噪 声 ; 厂 房 建 设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孔 洞 缝 的 存 在, 保 证 厂 房 的 隔 声 效 果 (4) 厂 区 总 布 置 中 的 防 噪 措 施 厂 区 合 理 布 局, 噪 声 源 尽 量 远 离 办 公 区 对 噪 声 大 的 建 筑 物 独 立 布 置, 与 其 他 建 筑 物 间 距 适 当 加 大, 以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5) 对 受 体 的 保 护 措 施 在 厂 界 空 地 设 置 绿 化 带, 可 以 起 到 净 化 空 气 和 降 低 噪 声 的 影 响 的 作 用, 确 保 厂 区 职 工 宿 舍 不 受 废 气 和 噪 声 影 响 7.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四 厂 界 声 环 境 现 状 值 都 明 显 优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本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2 类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总 体 来 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设 备 选 型 布 局 基 本 合 理,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不 大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声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7-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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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8.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1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8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性 质 及 影 响 范 围, 在 项 目 区 及 距 离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新 兴 庄 布 设 两 个 监 测 点, 具 体 见 表 及 图 表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序 号 监 测 点 设 置 的 意 义 1 # 2 # 监 测 项 目 项 目 区 新 兴 庄 了 解 项 目 区 内 土 壤 现 状 了 解 项 目 区 周 围 土 壤 现 状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选 取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ph 砷 镉 铬 铜 锌 汞 镍 铅 等 10 项 因 子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山 东 格 林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一 天, 一 次 性 采 样 分 析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各 项 目 具 体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表 土 壤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仪 器 设 备 检 出 限 ph 森 林 土 壤 PH 的 测 定 LY/T ph 计 FE20 汞 微 波 消 解 / 原 子 荧 光 法 HJ 非 色 散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PF mg/kg 砷 微 波 消 解 / 原 子 荧 光 法 HJ 非 色 散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PF mg/kg 铅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GB/T 度 法 A3AFG mg/kg 镉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GB/T 度 法 A3AFG mg/kg 铬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HJ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A3AFG-12 5 mg/kg 铜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GB/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A3AFG mg/kg 锌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GB/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A3AFG mg/kg 阳 离 子 森 林 土 壤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交 换 量 的 测 定 LY/T 酸 式 滴 定 管 镍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GB/T 法 A3AFG-12 5 mg/kg 8-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1 8.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土 壤 ph 值 >7.5, 土 地 类 型 为 旱 地, 土 壤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5cmol(+)/kg, 选 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相 应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数 值 见 表 土 壤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5cmol(+)/kg, 选 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相 应 二 级 标 准 的 一 半 执 行 表 土 壤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单 位 :mg/kg 项 目 铬 锌 镉 铜 砷 汞 镍 铅 数 值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为 : S = i Ci C si 式 中 :S i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 C i i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值,mg/kg; C s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值,mg/kg 评 价 结 果 土 壤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由 表 可 见, 各 监 测 点 土 壤 监 测 值 均 不 超 标, 远 远 低 于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8.3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根 据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区 各 监 测 点 土 壤 监 测 值 均 不 超 标, 远 远 低 于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需 加 强 环 保 管 理, 确 保 各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加 强 厂 区 防 渗 建 设 及 管 理,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8-2

162 8.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ph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cmol(+ )/kg 镉 mg/kg 表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表 汞 mg/kg 砷 mg/kg 监 测 项 目 表 层 土 15cm 铜 mg/kg 铅 mg/kg 铬 mg/kg 镍 mg/kg 锌 mg/kg 1# 中 层 土 30cm 深 层 土 60cm 表 层 土 15cm # 中 层 土 30cm 深 层 土 60cm 表 土 壤 现 状 评 价 表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镍 锌 表 层 土 15cm # 中 层 土 30cm 深 层 土 60cm 表 层 土 15cm # 中 层 土 30cm 深 层 土 60cm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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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遵 照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精 神, 按 照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要 求, 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为 指 导,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和 后 果 计 算 等 风 险 评 价 内 容, 提 出 本 项 目 减 缓 风 险 的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达 到 降 低 危 险 减 少 危 害 的 目 的 9.1 风 险 识 别 根 据 本 项 目 生 产 特 点, 从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原 辅 料 和 产 品 入 手, 了 解 这 些 化 学 物 质 的 潜 在 危 险 性 ; 从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及 方 案 入 手, 了 解 各 装 置 生 产 设 备 及 其 工 艺 参 数 物 料 数 量 及 潜 在 危 险 性, 分 析 各 装 置 的 重 点 部 位 和 薄 弱 环 节 物 质 危 险 识 别 1 物 质 理 化 性 质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危 险 物 质 有 液 碱 氯 溴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等 危 险 物 质, 其 主 要 物 质 的 理 化 性 质 见 表 拟 建 工 程 所 用 的 天 然 气 属 于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单 位 不 负 责 运 输 贮 存 但 也 存 在 着 潜 在 风 险 9-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5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1-1(1) 氢 氧 化 钠 的 理 化 性 质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化 学 品 名 称 中 文 名 称 : 氢 氧 化 钠 ( 烧 碱 ) 英 文 名 称 :sodiun hydroxide CAS 号 : 危 规 号 :82001 分 子 式 :NaOH 分 子 量 :40.01 危 险 性 类 别 : 第 8.2 类 碱 性 腐 蚀 品 UN 编 号 :1823 危 险 性 概 述 健 康 危 害 : 本 品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粉 尘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 皮 肤 和 眼 直 接 接 触 可 引 起 灼 伤 ; 误 服 可 造 成 消 化 道 灼 伤, 粘 膜 糜 烂 出 血 和 休 克 环 境 危 害 : 对 水 体 可 造 成 污 染 燃 爆 危 险 : 本 品 不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灼 伤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消 防 措 施 危 险 特 性 : 与 酸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热 遇 潮 时 对 铝 锌 和 锡 有 腐 蚀 性, 并 放 出 易 燃 易 爆 的 氢 气 本 品 不 会 燃 烧, 遇 水 和 水 蒸 气 大 量 放 热, 形 成 腐 蚀 性 溶 液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 可 能 产 生 有 害 的 毒 性 烟 雾 灭 火 方 法 : 用 水 砂 土 扑 救, 但 须 防 止 物 品 遇 水 产 生 飞 溅, 造 成 灼 伤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避 免 扬 尘,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操 作 处 置 与 储 存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密 闭 操 作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头 罩 型 电 动 送 风 过 滤 式 防 尘 呼 吸 器,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远 离 易 燃 可 燃 物 避 免 产 生 粉 尘 避 免 与 酸 类 接 触 搬 运 时 要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稀 释 或 制 备 溶 液 时, 应 把 碱 加 入 水 中, 避 免 沸 腾 和 飞 溅 储 存 注 意 事 项 : 储 存 于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良 好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内 湿 度 最 好 不 大 于 85% 包 装 必 须 密 封, 切 勿 受 潮 应 与 易 ( 可 ) 燃 物 酸 类 等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储 区 应 备 有 合 适 的 材 料 收 容 泄 漏 物 接 触 控 制 及 个 体 防 护 中 国 MAC(mg/m 3 ):0.5 前 苏 联 MAC(mg/m 3 ):0.5 工 程 控 制 : 密 闭 操 作, 提 供 安 全 淋 浴 和 洗 眼 设 备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粉 尘 时, 必 须 佩 戴 头 罩 型 电 动 送 风 过 滤 式 防 尘 呼 吸 器 必 要 时,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中 已 作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其 他 防 护 : 工 作 场 所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饭 前 要 洗 手 工 作 完 毕, 淋 浴 更 衣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理 化 特 性 含 量 : 工 业 品 一 级 99.5%; 二 级 99.0%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不 透 明 固 体, 易 潮 解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甘 油, 不 溶 于 丙 酮 熔 点 ( :318.4 ) 沸 点 ( :1390 ) 相 对 密 度 ( 水 =1):2.12 饱 和 蒸 气 压 (kpa):0.13(739 ) 主 要 用 途 : 用 于 肥 皂 工 业 石 油 精 炼 造 纸 人 造 丝 染 色 制 革 医 药 有 机 合 成 等 禁 配 物 : 强 酸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二 氧 化 碳 过 氧 化 物 水 避 免 接 触 条 件 : 潮 湿 空 气 毒 理 学 资 料 无 资 料 运 输 信 息 包 装 方 法 : 固 体 可 装 入 0.5 毫 米 厚 的 钢 桶 中 严 封, 每 桶 净 重 不 超 过 100 公 斤 ; 塑 料 袋 或 二 层 牛 皮 纸 袋 外 全 开 口 或 中 开 口 钢 桶 ; 螺 纹 口 玻 璃 瓶 铁 盖 压 口 玻 璃 瓶 塑 料 瓶 或 金 属 桶 ( 罐 ) 外 普 通 木 箱 ; 螺 纹 口 玻 璃 瓶 塑 料 瓶 或 镀 锡 薄 钢 板 桶 ( 罐 ) 外 满 底 板 花 格 箱 纤 维 板 箱 或 胶 合 板 箱 ; 镀 锡 薄 钢 板 桶 ( 罐 ) 金 属 桶 ( 罐 ) 塑 料 瓶 或 金 属 软 管 外 瓦 楞 纸 箱 运 输 注 意 事 项 : 铁 路 运 输 时, 钢 桶 包 装 的 可 用 敞 车 运 输 起 运 时 包 装 要 完 整, 装 载 应 稳 妥 运 输 过 程 中 要 确 保 容 器 不 泄 漏 不 倒 塌 不 坠 落 不 损 坏 严 禁 与 易 燃 物 或 可 燃 物 酸 类 食 用 化 学 品 等 混 装 混 运 运 输 时 运 输 车 辆 应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

166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1-1(2) 溴 素 的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表 化 学 品 名 称 中 文 名 称 : 溴 英 文 名 称 :bromine 危 规 号 :81021 CAS 号 : UN 编 号 :1744 分 子 式 :Br 2 分 子 量 : 危 险 性 类 别 : 第 8.1 类 酸 性 腐 蚀 品 危 险 性 概 述 健 康 危 害 : 对 皮 肤 粘 膜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和 腐 蚀 作 用 吸 入 较 低 浓 度, 很 快 发 生 眼 和 呼 吸 道 粘 膜 的 刺 激 症 状, 并 有 头 痛 眩 晕 全 身 无 力 胸 部 发 紧 干 咳 恶 心 和 呕 吐 等 症 状 ; 吸 入 高 浓 度 时 有 剧 咳 呼 吸 困 难 哮 喘 严 重 时 可 发 生 窒 息 肺 炎 肺 水 肿 可 出 现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症 状 皮 肤 接 触 高 浓 度 溴 蒸 气 或 液 态 溴 可 造 成 严 重 灼 伤 长 期 吸 入, 除 粘 膜 刺 激 症 状 外, 还 伴 有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征 燃 爆 危 险 : 本 品 助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灼 伤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消 防 措 施 危 险 特 性 : 强 氧 化 剂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可 燃 物 ( 如 糖 纤 维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和 氢 甲 烷 硫 磺 锑 砷 磷 钠 钾 及 其 它 金 属 粉 末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还 原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能 腐 蚀 大 多 数 金 属 及 有 机 组 织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 溴 化 氢 灭 火 方 法 :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用 雾 状 水 赶 走 泄 漏 的 液 体 用 氨 水 从 远 处 喷 射, 驱 散 蒸 气, 并 使 之 中 和 但 对 泄 漏 出 来 的 溴 液 不 可 用 氨 水 喷 射, 以 免 引 起 强 烈 反 应, 放 热 而 产 生 大 量 剧 毒 的 溴 蒸 气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小 泄 漏 时 隔 离 150m, 大 泄 漏 时 隔 离 300m,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苏 打 灰 中 和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喷 雾 状 水 冷 却 和 稀 释 蒸 汽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操 作 处 置 与 储 存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密 闭 操 作, 注 意 通 风 操 作 尽 可 能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远 离 易 燃 可 燃 物 防 止 蒸 气 泄 漏 到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避 免 与 还 原 剂 碱 金 属 金 属 粉 末 接 触 搬 运 时 要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储 存 注 意 事 项 :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应 保 持 在 -5~25 保 持 容 器 密 封 应 与 还 原 剂 碱 金 属 易 ( 可 ) 燃 物 金 属 粉 末 等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储 区 应 备 有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和 合 适 的 收 容 材 料 接 触 控 制 及 个 体 防 护 中 国 MAC(mg/m 3 ): 未 制 定 标 准 前 苏 联 MAC(mg/m 3 ):0.5[ 皮 ] 工 程 控 制 : 密 闭 操 作, 注 意 通 风 尽 可 能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提 供 安 全 淋 浴 和 洗 眼 设 备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烟 雾 时, 必 须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全 面 罩 ) 或 空 气 呼 吸 器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戴 氧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中 已 作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其 他 防 护 : 工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完 毕, 淋 浴 更 衣 单 独 存 放 被 毒 物 污 染 的 衣 服, 洗 后 备 用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理 化 特 性 主 要 成 分 : 含 量 : 精 溴 98.5%; 粗 溴 95.0% 外 观 与 性 状 : 暗 红 褐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气 味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苯 氯 仿 二 硫 化 碳 盐 酸 熔 点 ( ):-7.2 沸 点 ( ):59.5 闪 点 ( ): 无 意 义 饱 和 蒸 气 压 (kpa):23.33(20 ) 相 对 密 度 ( 水 =1):3.10 相 对 蒸 气 密 度 ( 空 气 =1):7.14 爆 炸 极 限 %(V/V): 无 意 义 燃 烧 热 (kj/mol): 无 意 义 临 界 温 度 ( ): 无 资 料 临 界 压 力 (MPa): 无 资 料 引 燃 温 度 ( ): 无 意 义 主 要 用 途 : 用 作 分 析 试 剂 氧 化 剂 烯 烃 吸 收 剂 溴 化 剂 禁 配 物 : 强 还 原 剂 碱 金 属 铝 铜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光 照 毒 理 学 资 料 LD 50 : 无 资 料 LC50:4905mg/m3,9 分 钟 ( 小 鼠 吸 入 ) 运 输 信 息 包 装 方 法 : 陶 瓷 瓶 外 普 通 木 箱 或 半 花 格 木 箱 ; 磨 砂 口 玻 璃 瓶 或 螺 纹 口 玻 璃 瓶 外 普 通 木 箱 ; 安 瓿 瓶 外 普 通 木 箱 运 输 注 意 事 项 : 铁 路 运 输 时 应 严 格 按 照 铁 道 部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规 则 中 的 危 险 货 物 配 装 表 进 行 配 装 起 运 时 包 装 要 完 整, 装 载 应 稳 妥 运 输 过 程 中 要 确 保 容 器 不 泄 漏 不 倒 塌 不 坠 落 不 损 坏 严 禁 与 还 原 剂 碱 金 属 易 燃 物 或 可 燃 物 金 属 粉 末 食 用 化 学 品 等 混 装 混 运 运 输 时 运 输 车 辆 应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运 输 途 中 应 防 曝 晒 雨 淋, 防 高 温 公 路 运 输 时 要 按 规 定 路 线 行 驶, 勿 在 居 民 区 和 人 口 稠 密 区 停 留 9-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7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1-1(3) 氯 气 的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表 化 学 品 名 称 中 文 名 称 : 氯 气 英 文 名 称 :chlorine CAS 号 : 危 规 号 :23002 UN 编 号 :1017 分 子 式 :Cl 2 分 子 量 :70.91 危 险 性 类 别 : 第 2.3 类 有 毒 气 体, 列 入 剧 毒 化 学 品 目 录 (2002 版 ) 危 险 性 概 述 健 康 危 害 : 对 眼 呼 吸 道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急 性 中 毒 : 轻 度 者 有 流 泪 咳 嗽 咳 少 量 痰 胸 闷, 出 现 气 管 炎 和 支 气 管 炎 的 表 现 ; 中 度 中 毒 发 生 支 气 管 肺 炎 或 间 质 性 肺 水 肿, 病 人 除 有 上 述 症 状 的 加 重 外, 出 现 呼 吸 困 难 轻 度 紫 绀 等 ; 重 者 发 生 肺 水 肿 昏 迷 和 休 克, 可 出 现 气 胸 纵 隔 气 肿 等 并 发 症 吸 入 极 高 浓 度 的 氯 气, 可 引 起 迷 走 神 经 反 射 性 心 跳 骤 停 或 喉 头 痉 挛 而 发 生 电 击 样 死 亡 皮 肤 接 触 液 氯 或 高 浓 度 氯, 在 暴 露 部 位 可 有 灼 伤 或 急 性 皮 炎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低 浓 度 接 触, 可 引 起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支 气 管 哮 喘 等 ; 可 引 起 职 业 性 痤 疮 及 牙 齿 酸 蚀 症 燃 爆 危 险 : 本 品 助 燃, 高 毒, 具 刺 激 性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就 医 食 入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呼 吸 心 跳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和 胸 外 心 脏 按 压 术 就 医 消 防 措 施 危 险 特 性 : 本 品 不 会 燃 烧, 但 可 助 燃 一 般 可 燃 物 大 都 能 在 氯 气 中 燃 烧, 一 般 易 燃 气 体 或 蒸 气 也 都 能 与 氯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氯 气 能 与 许 多 化 学 品 如 乙 炔 松 节 油 乙 醚 氨 燃 料 气 烃 类 氢 气 金 属 粉 末 等 猛 烈 反 应 发 生 爆 炸 或 生 成 爆 炸 性 物 质 它 几 乎 对 金 属 和 非 金 属 都 有 腐 蚀 作 用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 氯 化 氢 灭 火 方 法 : 本 品 不 燃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全 面 罩 ) 或 隔 离 式 呼 吸 器 穿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在 上 风 向 灭 火 切 断 气 源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干 粉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小 泄 漏 时 隔 离 150m, 大 泄 漏 时 隔 离 450m,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用 管 道 将 泄 漏 物 导 至 还 原 剂 ( 酸 式 硫 酸 钠 或 酸 式 碳 酸 钠 ) 溶 液 也 可 以 将 漏 气 钢 瓶 浸 入 石 灰 乳 液 中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操 作 处 置 与 储 存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严 加 密 闭, 提 供 充 分 的 局 部 排 风 和 全 面 通 风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穿 带 面 罩 式 胶 布 防 毒 衣, 戴 橡 胶 手 套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远 离 易 燃 可 燃 物 防 止 气 体 泄 漏 到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避 免 与 醇 类 接 触 搬 运 时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钢 瓶 及 附 件 破 损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储 存 注 意 事 项 :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不 超 过 30, 相 对 湿 度 不 超 过 80% 应 与 易 ( 可 ) 燃 物 醇 类 食 用 化 学 品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储 区 应 备 有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应 严 格 执 行 极 毒 物 品 五 双 管 理 制 度 接 触 控 制 及 个 体 防 护 中 国 MAC(mg/m 3 ):1 前 苏 联 MAC(mg/m 3 ):1 工 程 控 制 : 严 加 密 闭, 提 供 充 分 的 局 部 排 风 和 全 面 通 风 提 供 安 全 淋 浴 和 洗 眼 设 备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建 议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或 氧 气 呼 吸 器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必 须 佩 戴 氧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中 已 作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带 面 罩 式 胶 布 防 毒 衣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他 防 护 : 工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完 毕, 淋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进 入 罐 限 制 性 空 间 或 其 它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与 性 状 : 黄 绿 色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的 气 体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水 碱 液 熔 点 ( ):-101 沸 点 ( ):-34.5 相 对 密 度 ( 水 =1):1.47 相 对 蒸 气 密 度 ( 空 气 =1):2.48 饱 和 蒸 气 压 (kpa):506.62(10.3 ) 临 界 温 度 ( ):144 临 界 压 力 (MPa):7.71 主 要 用 途 : 用 于 漂 白, 制 造 氯 化 合 物 盐 酸 聚 氯 乙 烯 等 禁 配 物 :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醇 类 乙 醚 氢 毒 理 学 资 料 LD 50 : 无 资 料 LC 50 :850mg/m 3,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运 输 信 息 包 装 方 法 : 钢 制 气 瓶 运 输 注 意 事 项 : 本 品 铁 路 运 输 时 限 使 用 耐 压 液 化 气 企 业 自 备 罐 车 装 运, 装 运 前 需 报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铁 路 运 输 时 应 严 格 按 照 铁 道 部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规 则 中 的 危 险 货 物 配 装 表 进 行 配 装 采 用 钢 瓶 运 输 时 必 须 戴 好 钢 瓶 上 的 安 全 帽 钢 瓶 一 般 平 放, 并 应 将 瓶 口 朝 同 一 方 向, 不 可 交 叉 ;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车 辆 的 防 护 栏 板, 并 用 三 角 木 垫 卡 牢, 防 止 滚 动 严 禁 与 易 燃 物 或 可 燃 物 醇 类 食 用 化 学 品 等 混 装 混 运 夏 季 应 早 晚 运 输, 防 止 日 光 曝 晒 公 路 运 输 时 要 按 规 定 路 线 行 驶, 禁 止 在 居 民 区 和 人 口 稠 密 区 停 留 铁 路 运 输 时 要 禁 止 溜 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4

168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4)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中 文 名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英 文 名 :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 分 子 式 :C 3 Cl 3 N 3 O 3 分 子 量 : CAS 号 : 外 观 与 性 状 : 白 色 粉 末, 有 氯 的 气 味 熔 点 :225~230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0 ) 危 险 特 性 : 强 氧 化 剂 与 易 燃 物 有 机 物 接 触 易 着 火 燃 烧 遇 氨 铵 盐 尿 素 等 含 氮 化 合 物 及 水 生 成 易 爆 炸 的 三 氯 化 氮 受 高 热 分 解 产 生 有 毒 的 腐 蚀 性 烟 气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氮 氧 化 物 氯 化 氢 急 性 毒 性 :LD50:700~8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51078 灭 火 方 法 :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在 上 风 向 灭 火 灭 火 时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然 后 根 据 着 火 原 因 选 择 适 当 灭 火 剂 灭 火 应 急 处 理 :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口 罩, 穿 一 般 作 业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避 免 扬 尘,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大 量 泄 漏 :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识 别 本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氯 化 工 艺 工 艺 等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安 全 规 程, 控 制 反 应 温 度 压 力 流 量 物 料 配 比 等 工 艺 参 数 在 安 全 限 度 内, 是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的 基 本 保 证, 若 发 生 偏 离 失 调 失 控, 将 会 产 生 各 种 危 险 后 果 反 应 温 度 超 温, 反 应 加 快, 会 打 破 热 交 换 平 衡, 造 成 压 力 升 高, 反 应 物 可 能 引 起 分 解, 甚 至 爆 炸 反 应 温 度 过 高, 易 产 生 副 反 应, 有 可 能 生 成 危 险 的 副 产 物 反 应 升 温 过 快 过 高 或 冷 却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将 会 引 起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冲 料 爆 炸 反 应 温 度 过 低, 会 造 成 反 应 速 度 减 慢 或 停 滞, 当 温 度 一 旦 恢 复 正 常 指 标 时, 往 往 会 因 未 反 应 物 料 的 积 累 过 多 而 使 反 应 加 剧, 有 可 能 引 起 冲 料 爆 炸 以 上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需 重 点 监 控 的 工 艺 参 数 为 温 度 压 力 搅 拌 速 度 物 料 配 比 进 料 流 量 尾 气 成 分 等, 通 过 自 动 控 制 及 预 警 系 统 可 实 现 对 反 应 的 有 效 控 制, 减 少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1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因 素 识 别 拟 建 项 目 的 生 产 单 元 主 要 包 括 原 辅 料 存 储 生 产 装 置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装 置, 其 中 原 辅 料 存 储 包 括 原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危 固 贮 存 库, 生 产 装 置 又 包 括 氯 化 装 置 等 部 分 下 9-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9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面 对 各 装 置 存 在 的 主 要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 (1) 生 产 设 施 的 泄 露 风 险 由 于 在 各 个 生 产 单 元 的 生 产 装 置 内 物 料 大 部 采 用 液 体 管 道 输 送, 由 于 原 料 复 杂, 可 能 存 在 酸 碱 性 等 腐 蚀 性 强 的 物 质, 由 于 腐 蚀 老 化 等 原 因 可 能 产 生 物 料 泄 漏, 尤 其 氯 溴 等 发 生 泄 漏 时, 可 能 导 致 周 围 环 境 较 大 污 染, 并 且 可 能 存 在 中 毒 的 危 险 性 (3) 原 辅 料 存 储 的 泄 露 风 险 本 项 目 涉 及 物 质 部 分 为 液 体 氯 溴 素, 主 要 用 储 罐 存 储, 存 在 泄 漏 风 险, 这 些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后, 可 能 导 致 中 毒 危 险 天 然 气 厂 内 不 储 存, 经 厂 外 管 道 输 送 到 厂 内 进 行 使 用, 发 生 泄 漏, 可 能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4) 装 置 事 故 的 原 因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的 特 点, 若 不 考 虑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灾 害 原 因, 本 工 程 潜 在 风 险 事 故 可 划 分 为 二 类 : 即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和 中 毒 事 故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虽 然 极 低, 但 一 旦 发 生, 其 影 响 程 度 往 往 是 较 大, 项 目 厂 址 距 离 地 表 水 体 及 水 库 较 近,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事 故 时 可 能 会 对 地 表 水 体 及 水 库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着 重 对 拟 建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以 及 发 生 场 所 进 行 分 析, 详 见 表 表 潜 在 事 故 类 型 及 原 因 分 析 序 号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事 故 易 发 场 所 1 误 操 作 或 违 章 作 业 ; 2 设 备 故 障, 管 道 堵 塞 或 损 坏 ; 1 中 毒 事 故 3 环 保 设 施 配 置 不 当 ; 1 原 料 罐 区 4 安 全 设 施 有 缺 陷 2 生 产 装 置 区 1 误 操 作 或 违 章 作 业 ; 2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2 设 备 缺 陷, 未 及 时 维 修 ; 3 设 备 维 修 时 不 慎, 引 起 爆 炸 ; (5) 生 产 设 施 危 险 性 识 别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的 生 产 特 征, 结 合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附 录 A.1, 确 定 潜 在 危 险 单 元 见 表 表 装 置 各 单 元 主 要 危 险 分 布 情 况 表 风 险 单 元 危 险 物 质 风 险 类 型 产 品 仓 库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泄 漏 火 灾 罐 区 溴 氯 泄 漏 爆 炸 腐 蚀 中 毒 生 产 车 间 溴 氯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2 物 料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因 素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火 灾 爆 炸 性 主 要 来 自 于 生 产 和 储 存 的 各 类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按 照 石 油 化 工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6

170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物 质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本 项 目 涉 及 物 料 主 要 属 于 乙 丙 类, 火 灾 危 险 性 一 般 (1) 物 料 的 易 燃 易 爆 性 天 然 气 若 发 生 泄 漏 会 在 在 车 间 积 聚, 遇 明 火 可 能 会 发 生 爆 炸 造 成 重 大 事 故 氯 气 本 身 不 燃, 但 可 助 燃, 一 般 可 燃 物 大 都 能 在 氯 气 中 燃 烧, 一 般 易 燃 气 体 或 蒸 气 也 都 能 与 氯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氯 气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 主 要 是 氯 气 蒸 发 器 缓 冲 罐 的 排 污 ) 会 产 生 少 量 三 氯 化 氮, 尽 管 其 不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但 因 其 对 热 震 动 撞 击 和 摩 擦 相 当 敏 感, 极 易 分 解 发 生 爆 炸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与 易 燃 物 有 机 物 接 触 易 着 火 燃 烧, 遇 水 生 成 易 爆 炸 的 三 氯 化 氮 (2) 物 料 具 有 较 大 的 蒸 汽 压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物 料 部 分 为 蒸 汽 压 较 大 的 液 体, 它 们 易 产 生 能 引 起 燃 烧 所 需 要 的 最 低 限 度 的 蒸 汽 量, 蒸 汽 压 越 大, 其 危 险 性 也 越 大 另 外, 温 度 对 蒸 汽 压 的 影 响 很 大, 温 度 升 高, 其 蒸 气 压 将 迅 速 增 大 所 以 盛 装 易 燃 物 料 的 容 器, 如 料 桶 储 罐 槽 车 等, 应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以 防 止 容 器 胀 裂 此 外 还 应 使 物 料 远 离 热 源 火 源 3 设 备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特 性 分 析 原 料 与 产 品 罐 料 桶 等 设 备 本 身 设 计 不 合 格, 或 制 造 存 在 缺 陷, 造 成 其 耐 压 能 力 不 够, 发 生 破 裂,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遇 点 火 源 则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储 罐 与 外 部 管 线 相 连 的 阀 门 法 兰 人 孔 等, 若 由 于 安 装 质 量 差, 或 由 于 疏 忽 漏 装 垫 片, 以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腐 蚀 穿 孔 或 因 油 罐 底 板 焊 接 不 良 而 产 生 疲 劳 造 成 的 裂 纹 等, 都 可 能 引 起 物 料 泄 漏, 泄 漏 物 料 遇 点 火 源 则 易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另 外 储 罐 在 防 雷 设 施 失 效 的 情 况 下 遭 受 雷 击 遭 受 电 火 花 或 在 罐 区 内 违 禁 使 用 明 火 检 修 清 洗 时 违 规 操 作 等 情 况, 也 易 诱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装 卸 物 料 泵 所 输 送 的 介 质 为 易 燃 易 爆 品, 操 作 压 力 处 于 较 高 范 围 内, 若 泵 的 出 口 压 力 超 过 了 正 常 的 允 许 压 力, 泵 盖 或 管 线 配 件 就 可 能 崩 开 而 喷 料, 工 作 泵 亦 会 因 密 封 失 效 或 其 它 故 障 造 成 物 料 泄 漏, 当 有 点 火 源 存 在 时 将 可 能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4 其 它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析 (1) 电 气 老 化 绝 缘 破 损 短 路 私 拉 乱 接 超 负 荷 用 电 过 载 接 线 不 规 范 发 热 电 器 使 用 管 理 不 当 等 引 起 火 灾 (2) 厂 房 耐 火 等 级 达 不 到 要 求, 一 旦 明 火 管 理 不 当, 生 产 生 活 用 火 失 控, 就 容 易 导 致 火 灾 9-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1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5 毒 性 危 害 本 项 目 涉 及 物 料 中, 存 储 量 较 大 且 毒 性 相 对 较 大 的 主 要 为 氯, 发 生 泄 漏 后 如 果 再 发 生 燃 烧, 会 促 进 泄 漏 量 增 大, 并 有 利 于 泄 漏 物 料 的 扩 散, 导 致 短 时 间 内 形 成 高 浓 度 区, 也 会 造 成 中 毒 事 故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1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的 方 法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在 单 元 内 达 到 和 超 过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标 准 标 准 临 界 量 时, 将 作 为 事 故 重 大 危 险 源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指 标 有 两 种 情 况 : (1)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2)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q 1 /Q 1 +q 2 /Q 2 +q n /Q n 1 式 中 :q 1 q 2 q n 为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 Q 2 Q n 为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2 重 大 危 险 物 质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表 1 中 的 规 定, 罐 区 储 罐 及 仓 库 储 存 的 物 料 为 主 要 风 险 源, 本 项 目 风 险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一 览 表 原 料 名 称 沸 点 ( ) 闪 点 ( ) 危 险 性 类 别 储 存 量 q(t) 临 界 量 Q(t) q/q 氯 / 2.3 类 有 毒 气 体 溴 59.5 / 8.1 类 酸 性 腐 蚀 品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 / 5.1 类 氧 化 剂 合 计 经 计 算 可 知 q/q=26.06>1, 所 以 厂 区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评 价 等 级 及 范 围 该 项 目 厂 区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氯 被 列 入 剧 毒 物 质, 确 定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一 级,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的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一 级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的 范 围 ; 评 价 内 容 为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进 行 风 险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8

172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和 对 事 故 影 响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提 出 防 范 减 缓 和 应 急 措 施 9-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3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2 源 项 分 析 主 要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在 生 产 运 行 中, 存 在 有 毒 易 爆 物 质, 同 时 反 应 较 复 杂 阀 门 较 多, 因 而 可 能 引 发 泄 漏 着 火 爆 炸 中 毒 等 事 故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以 及 对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管 线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分 析, 主 要 可 能 事 故 及 原 因 分 析 见 表 表 生 产 过 程 中 潜 在 事 故 及 其 原 因 一 览 表 序 号 潜 在 事 故 主 要 原 因 1 管 线 破 裂, 泄 漏 物 料 腐 蚀, 材 料 不 合 格 2 各 种 阀 门 泄 漏 物 料 密 封 圈 受 损, 阀 门 不 合 格 3 机 泵 泄 漏 物 料 轴 封 失 效 更 换 不 及 时 4 储 罐 泄 漏 或 容 器 破 损 监 控 系 统 失 灵 误 操 作 自 然 灾 害 腐 蚀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高 温 烫 伤 及 热 辐 射 等 风 险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拟 建 主 要 潜 在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具 体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一 览 表 危 险 危 害 事 故 设 备 类 型 发 生 形 式 产 生 原 因 可 能 产 生 的 后 果 泄 漏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 有 毒 物 质 一 旦 泄 漏, 必 然 会 造 成 扩 散, 影 响 生 产 设 备 火 灾 原 辅 料 设 备 缺 陷 或 故 障 ; 周 围 环 境 ; 可 燃 物 料 一 旦 泄 漏, 扩 散 到 爆 炸 中 毒 泄 漏 系 统 故 障 ; 静 电 放 极 限 内, 可 引 起 火 灾 事 故 发 生 ; 特 定 条 件 下 爆 炸 电 ; 电 火 花 和 电 弧 会 引 发 新 的 泄 漏 事 故, 形 成 恶 性 循 环 罐 区 仓 库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物 料 等 泄 漏 设 计 材 料 制 造 安 装 上 有 缺 陷 ; 违 章 操 作 ; 储 罐 受 到 较 大 外 力 冲 击 有 毒 物 质 一 旦 泄 漏, 必 然 会 造 成 扩 散, 影 响 周 围 的 环 境 ; 可 燃 物 料 泄 漏, 引 发 爆 炸 事 故, 造 成 重 大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及 财 产 直 接 损 失 ; 造 成 停 产 等 重 大 损 失 根 据 上 述 项 目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和 比 较 的 结 果,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拟 建 项 目 重 点 防 范 的 对 象 主 要 为 : (1) 原 辅 材 料 泄 漏 会 引 起 火 灾 和 二 次 爆 炸 ; (2) 压 力 容 器 中 有 剧 毒 物 质 发 生 泄 漏 或 爆 炸, 导 致 大 规 模 的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考 虑 到 各 物 料 毒 性 和 理 化 性 质 的 差 异, 以 及 其 存 储 量 和 影 响 范 围 的 大 小,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预 测 则 主 要 考 虑 液 氯 储 罐 及 溴 素 储 罐 泄 露 引 起 的 环 境 影 响 风 险 类 型 1 潜 在 风 险 类 型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的 特 点, 并 考 虑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因 素, 公 司 厂 区 潜 在 风 险 类 型 可 划 分 为 三 类 : 即 燃 爆 事 故 泄 漏 中 毒 事 故 和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虽 然 极 低, 但 一 旦 发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0

174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生, 其 影 响 程 度 往 往 是 巨 大 的 本 次 评 价 着 重 对 厂 区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以 及 发 生 场 所 进 行 分 析, 详 见 表 表 潜 在 风 险 类 型 及 原 因 分 析 序 号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事 故 易 发 场 所 1 误 操 作 ; 1 燃 爆 事 故 4 设 备 维 修 时 不 慎,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2 设 备 缺 陷, 未 及 时 维 修 ; 1 生 产 装 置 区 3 设 备 管 道 泄 漏 使 易 燃 气 体 外 逸 ; 2 原 料 罐 区 2 泄 漏 中 毒 事 故 3 自 然 灾 害 地 震 洪 灾 等 2 工 艺 操 作 1 误 操 作 或 违 章 作 业 ; 2 设 备 故 障, 管 道 堵 塞 或 损 坏 ; 3 环 保 设 施 配 置 不 当 ; 4 安 全 设 施 有 缺 陷 1 主 反 应 装 置 2 泵 阀 门 填 料 处 3 原 料 储 罐 区 公 司 生 产 具 有 高 度 自 动 化 密 闭 化 连 续 化 的 特 点, 因 而 对 操 作 员 的 要 求 高, 既 要 熟 练 地 进 行 各 种 操 作, 不 允 许 失 误, 又 要 对 本 岗 位 的 各 种 仪 表 设 备 和 贮 罐 等 进 行 常 规 的 巡 视 检 查, 以 便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误 操 作 和 对 仪 表 设 备 巡 检 的 不 仔 细, 都 可 能 使 易 燃 有 毒 物 料 外 漏, 甚 至 导 致 燃 爆 事 故 等 ) 3 其 它 因 素 其 它 因 素 主 要 包 括 自 然 因 素 ( 如 洪 水 雷 电 地 震 等 ), 人 为 因 素 ( 如 战 争 人 为 破 坏 通 过 对 公 司 各 类 事 故 分 析 可 知 : 造 成 风 险 事 故 的 隐 患 取 决 于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质 量 和 操 作 管 理 水 平 等 方 面 一 般 引 发 风 险 事 故 的 因 素 是 多 方 面 的, 同 一 事 故 可 能 既 有 操 作 管 理 方 面 的 原 因, 又 有 工 艺 设 备 方 面 的 因 素, 各 种 因 素 错 综 复 杂, 相 互 关 联, 潜 移 默 化 地 起 着 作 用 事 故 发 生 往 往 因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缺 陷 处 置 不 当, 未 能 及 时 纠 正, 于 是 在 异 常 状 态 下, 生 产 设 备 和 工 艺 方 面 潜 伏 下 来 的 一 些 事 故 隐 患 纷 纷 暴 露 出 来, 最 终 酿 成 一 场 灾 难 事 故 因 此 先 进 的 工 艺 设 备, 完 善 安 全 设 施 以 及 高 水 平 管 理 是 减 少 事 故 发 生 的 重 要 因 素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本 项 目 虽 具 有 多 个 事 故 风 险 源, 但 环 境 风 险 将 来 自 主 要 危 险 源 的 事 故 性 泄 漏, 尤 其 是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是 依 据 事 故 源 大 小 和 物 质 特 性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确 定 根 据 事 故 源 识 别 和 事 故 因 素 分 析 表 明, 各 类 储 罐 的 物 料 泄 漏 为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9-1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5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故 隐 患, 事 故 原 因 主 要 是 生 产 装 置 和 储 罐 壳 件 出 口 部 位 断 裂 阀 门 破 损 等 考 虑 到 原 料 产 品 等 物 料 在 理 化 性 质 储 存 量 及 毒 性 危 险 性 的 差 异, 评 价 确 定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类 型 为 : 液 氯 泄 漏, 泄 漏 后 液 氯 迅 速 气 化, 引 起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结 合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具 体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的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分 析 主 要 通 过 分 析 化 工 行 业 的 统 计 资 料 来 进 行 化 工 企 业 不 同 程 度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及 其 对 策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表 化 工 企 业 不 同 程 度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与 对 策 措 施 一 览 表 事 故 名 称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发 生 频 率 对 策 反 应 管 道 输 送 泵 槽 车 等 损 坏 小 型 泄 漏 事 故 10-1 可 能 发 生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管 线 储 罐 反 应 釜 等 破 裂 泄 漏 事 故 10-2 偶 尔 发 生 需 要 采 取 措 施 管 线 阀 门 储 罐 等 严 重 泄 漏 事 故 10-3 偶 尔 发 生 采 取 对 策 储 罐 等 出 现 重 大 爆 炸 爆 裂 事 故 10-4 极 少 发 生 关 心 和 防 范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引 起 事 故 10-5 ~10-6 很 难 发 生 注 意 关 心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化 工 企 业 中 管 线 阀 门 储 罐 等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10-3 级 及 以 下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国 内 储 罐 物 料 泄 漏 的 事 故 概 率 一 般 在 0.5~ 左 右 对 于 拟 建 项 目 来 讲, 生 产 管 理 规 范, 罐 区 保 护 措 施 到 位, 生 产 工 艺 随 复 杂 但 自 动 化 程 度 很 高, 管 线 阀 门 和 储 罐 等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低, 同 时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设 有 完 善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其 抗 事 故 风 险 能 力 较 高 因 此,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确 定 为 次 / 年 ; 根 据 全 国 化 工 行 业 的 统 计, 化 工 行 业 可 接 受 的 事 故 风 险 率 为 次 / 年, 风 险 统 计 值 为 /a 事 故 源 强 计 算 1 泄 漏 速 率 液 氯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储 罐 单 个 容 积 35m 3, 最 大 存 储 量 为 40t 溴 素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储 罐 单 个 容 积 20m 3, 最 大 存 储 量 为 49t 本 次 评 价 设 定 破 损 程 度 为 接 管 口 径 ( 储 罐 输 送 管 径 为 DN50) 的 100%, 即 设 定 泄 漏 孔 径 为 50mm, 事 故 发 生 后 安 全 系 统 报 警, 在 10min 内 泄 漏 得 到 控 制 液 氯 的 闪 蒸 率 F 为 0.195, 根 据 经 验 F 值 小 于 0.2, 一 般 按 液 体 泄 漏 公 式 计 算, 即 泄 漏 速 度 Q L 利 用 下 面 的 柏 努 利 方 程 进 行 计 算 : 2( P P0 ) QL = Cd Aρ + 2gh ρ 式 中 :Q L 液 体 泄 漏 速 度,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此 值 常 用 , 本 次 取 0.64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2

176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A 裂 口 面 积,m 2, 本 次 取 m 2 ; ρ 液 氯 密 度 为 1470kg/m 3, 溴 素 密 度 为 3100 kg/m 3 P 0 储 罐 内 介 质 压 力,Pa, 溴 素 取 常 压 0.1MPa, 液 氯 加 压 取 0.5MPa; P 环 境 压 力,Pa, 取 0.1MPa; g 重 力 加 速 度,9.8m/s 2 ;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m, 取 2.0m 根 据 上 式, 液 氯 泄 漏 速 度 为 28.6kg/s,10min 内 液 氯 泄 漏 量 为 17160kg 溴 素 泄 漏 速 度 为 15.6kg/s,10min 内 溴 素 泄 漏 量 为 9360kg 2 质 量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由 于 液 氯 泄 漏 时 形 成 的 液 池 的 量 很 小, 可 视 为 全 部 蒸 发, 因 此 氯 的 挥 发 速 度 可 近 似 等 于 其 泄 露 速 率 假 设 溴 素 泄 漏 后 物 料 迅 速 布 满 整 个 围 堰 形 成 液 池, 并 随 表 面 风 的 对 流 而 蒸 发 扩 散 两 物 料 蒸 汽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低 处 扩 散 至 较 远 地 方, 使 环 境 受 到 污 染 溴 素 沸 点 59.5, 均 高 于 环 境 温 度 ( 按 夏 季 考 虑 ),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中 只 考 虑 泄 漏 的 质 量 蒸 发 计 算 公 式 为 : Q 3 = a p M / (2 n) /(2+ n) (4+ n) /(2+ n) ( R T ) u r 0 式 中 :Q 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取 最 不 利 的 中 性 类 稳 定 度 (D));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按 中 性 计 算,a= ,n=0.25); p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 按 30,Pa(15.33kpa); R 气 体 常 数 ;J/mol k,8.31; T 0 环 境 温 度,303K; u 风 速,m/s,( 取 最 不 利 条 件,2m/s); r 液 池 半 径,m( 取 当 量 直 径 25) 将 相 关 参 数 代 入 上 述 公 式 中, 经 计 算 得 出 事 故 情 况 下, 溴 素 蒸 发 速 率 为 1.4kg/s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 泄 漏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考 虑 到 风 速 大 于 2.0m/s 的 天 气 对 污 染 物 扩 散 非 常 有 利, 污 染 源 对 于 近 距 离 范 围 产 生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轻, 对 于 远 距 离 产 生 的 影 响 也 因 为 风 力 的 稀 释 扩 散 作 用 不 明 显, 本 次 评 价 风 速 主 要 选 择 静 风 (0.2m/s) 小 风 (1.0m/s) 和 有 风 (2.0m/s) 三 种 典 型 风 速 泄 漏 事 故 后 9-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7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5min 10min 30min 三 个 时 间 点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推 荐 的 事 故 后 果 评 价 多 烟 团 预 测 计 算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污 染 物 地 面 浓 度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 多 烟 团 模 式 : 分 有 风 (2.0m/s) 小 风 (1.0m/s) 和 静 风 (0.2m/s) 三 种 情 况, 对 不 同 稳 定 度 天 气 状 况 下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扩 散 情 况 进 行 了 预 测, 具 体 见 表 及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4

178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5a 静 风 (u=0.2m/s) 时 液 氯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距 离 /m B D E F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9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5b 小 风 (u=1.0m/s) 时 液 氯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B D E F 距 离 /m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6

180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5c 有 风 (u=2.0m/s) 时 液 氯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B D E F 距 离 /m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1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6a 静 风 (u=0.2m/s) 时 溴 素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距 离 /m B D E F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18

182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6b 小 风 (u=1.0m/s) 时 溴 素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B D E F 距 离 /m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3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9-2-6c 有 风 (u=2.0m/s) 时 溴 素 泄 漏 扩 散 下 风 向 浓 度 分 布 (mg/m 3 ) ( 注 : 时 刻 泄 漏 扩 散 开 始 后 的 预 测 时 间 ) B D E F 距 离 /m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5min 10min 30min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0

184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氯 的 毒 性 数 据 为 :LC50 为 850mg/m³ ( 大 鼠 吸 入,1 小 时 ), 溴 的 毒 性 数 据 为 :LC50 为 4905mg/m³ ( 大 鼠 吸 入,9 分 钟 )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 规 定, 氯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PC-MAC) 为 1mg/m³, 溴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浓 度 (PC-TWA) 为 0.6mg/m³,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PC-STEL) 为 2mg/m³ 结 合 上 述 资 料, 氯 溴 在 不 同 浓 度 下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程 度 具 体 见 表 表 不 同 浓 度 的 溴 和 氯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程 度 一 览 表 浓 度 值 符 号 名 称 意 义 数 据 参 考 来 源 (mg/m³)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LC50 氯 半 致 死 浓 度 大 鼠 吸 入,4 小 时 850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LC50 溴 半 致 死 浓 度 大 鼠 吸 入,9 分 钟 4905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以 时 间 为 权 数 规 定 的 8h 工 作 日 40h PC-TWA 溴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浓 度 0.6 GBZ 工 作 周 的 平 均 容 许 接 触 浓 度 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在 遵 守 PC-TWA 前 提 下 容 许 短 时 PC-STEL 2 GBZ 度 间 (15min) 接 触 的 浓 度 结 合 上 述 相 关 资 料, 本 次 评 价 确 定 氯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采 用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规 定 的 LC50 为 伤 害 浓 度 标 准, 即 850mg/m 3, 高 于 该 浓 度 将 对 人 体 产 生 伤 害 影 响 ; 确 定 溴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 规 定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为 2mg/m 3, 高 于 该 浓 度 将 对 人 体 健 康 产 生 影 响 采 用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规 定 的 LC50 为 伤 害 浓 度 标 准, 即 4905mg/m 3, 高 于 该 浓 度 将 对 人 体 产 生 伤 害 影 响 3 影 响 分 析 结 合 采 用 的 评 价 标 准, 定 义 氯 地 面 浓 度 大 于 850mg/m 3 为 伤 害 区 域, 即 为 事 故 紧 急 撤 离 范 围 ; 定 义 溴 地 面 浓 度 大 于 4905mg/m 3 为 伤 害 区 域, 即 为 事 故 紧 急 撤 离 范 围 ; 大 于 2mg/m 3 为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即 为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范 围 根 据 轴 线 浓 度 分 布 情 况, 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不 同 气 象 条 件 下 液 氯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具 体 见 表 9-2-8, 溴 素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具 体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5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不 同 气 象 条 件 下 液 氯 泄 漏 后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一 览 表 (m) 稳 定 度 时 刻 u=0.2m/s u=1.0m/s u=2.0m/s min 伤 害 区 域 伤 害 区 域 伤 害 区 域 5 <50 <100 <400 B 10 <50 <100 < <100 <300 <700 D 10 <200 <500 < <200 <400 <800 E 10 <200 <700 < <200 <500 <800 F 10 <300 <800 < 表 不 同 气 象 条 件 下 溴 素 泄 漏 后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一 览 表 (m) 稳 定 度 时 刻 u=2.0m/s u=1.0m/s u=0.2m/s min 伤 害 区 域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伤 害 区 域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伤 害 区 域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5 - <300 - <400 - <800 B 10 - <400 - <600 - < <300 - <500 - <900 D 10 - <500 - <900 - < <400 - < <1000 E 10 - <600 - < < <400 - <600 - <1000 F 10 - <600 - < < 注 :- 表 示 不 会 出 现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影 响 结 果 可 知, 在 各 种 气 象 条 件 下, 液 氯 泄 漏 后 最 大 伤 害 区 域 为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2

186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00m; 溴 素 泄 漏 后, 在 不 同 情 况 下 均 未 出 现 伤 害 区 域, 最 大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为 4500m 液 氯 的 应 急 撤 离 范 围 和 健 康 影 响 范 围 见 图 风 险 计 算 及 评 价 1 风 险 值 定 义 事 故 发 生 的 条 件 很 多,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天 气 条 件 千 差 万 别 具 有 极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发 生 事 故 的 排 放 强 度 有 多 种 可 能, 这 样 对 风 险 事 故 的 后 果 预 测 就 存 在 着 极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风 险 可 表 述 为 : 后 果 风 险 = 概 率 时 间 事 故 数 单 位 时 间 危 害 程 度 后 果 每 次 事 故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关 于 风 险 值 计 算 的 说 明, 在 实 际 计 算 中 上 式 可 以 写 为 : 后 果 风 险 = 半 致 死 区 人 口 数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50% 时 间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次 / 年 根 据 事 故 后 果 计 算, 致 死 区 人 口 数 为 100, 则 风 险 值 为 /a 低 于 化 工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a 因 此, 项 目 的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接 受 的 9.3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排 放 本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设 置 事 故 池, 事 故 情 况 下 全 厂 废 水 全 部 排 放 到 事 故 池 中, 最 终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排 放, 不 会 对 下 游 污 水 厂 和 地 表 水 体 带 来 影 响 但 是, 事 故 池 储 存 废 水 量 有 限, 因 此 在 发 生 事 故 情 况 时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事 故 状 态, 在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车 间 必 须 限 产 停 产 措 施 以 确 保 未 经 处 理 的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到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危 险 物 料 库 的 事 故 池 设 置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料 等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排 入 环 境 将 带 来 较 严 重 的 后 果 因 此 应 在 罐 区 设 置 围 堰 或 事 故 暂 存 池, 确 保 危 险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时 不 外 排 收 集 后 的 物 料 应 处 理 达 标 后 才 能 排 入 外 环 境 事 故 池 的 容 积 计 算 参 考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Q/SY ), 三 级 防 控 9-2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7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事 故 池 容 积 按 以 下 公 式 确 定 : V 总 =(V 1 +V 2 -V 3 )max+v 4 +V 5 V 2 = Q 消 t 消 ;V5=10q f;q=qa/n 式 中 :V 1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罐 组 或 装 置 的 物 料 量,m 3 ; V 2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消 防 水 量,m 3 ; Q 消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同 时 使 用 的 消 防 设 施 给 水 流 量,m 3 /h; t 消 消 防 设 施 对 应 的 设 计 消 防 历 时,h; V 3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他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m 3 ; V 5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 m 3 ; q 降 雨 强 度, 按 平 均 日 降 雨 量,mm; q a 年 平 均 降 雨 量,mm; n 年 平 均 降 雨 日 数 ; 取 80 天 ; f 必 须 进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雨 水 汇 水 面 积,ha 取 罐 区 面 积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各 参 数 取 值 : V 1 =35m 3, 取 1 个 最 大 储 罐 V 2 =252m 3, 本 项 目 灭 火 方 式 主 要 为 泡 沫 沙 袋 等, 消 防 水 用 于 冷 却 火 灾 周 围 装 置 V 3 =0m 3, 不 考 虑 围 堰 及 导 排 系 统 管 道 容 积 V 4 =0m 3, 无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V 5 =15.8m 3,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 V 总 =(V 1 +V 2 -V 3 )max+v 4 +V 5 =302.8m 3,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事 故 池 总 容 积 为 650m 3, 可 以 满 足 全 厂 区 事 故 废 水 防 控 的 要 求 当 发 生 火 灾 时, 拟 建 工 程 使 用 的 各 种 化 学 品 均 有 可 能 发 生 泄 露, 从 而 与 消 防 水 一 同 进 入 事 故 池 因 此, 首 先 对 事 故 水 池 中 的 废 水 进 行 检 测, 确 定 水 质 情 况, 限 流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厂 区 事 故 导 排 管 线 见 图 事 故 废 水 事 故 废 水 管 线 事 故 水 池 管 网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图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流 程 示 意 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4

188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水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厂 区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设 置 事 故 收 集 管 道, 并 与 厂 区 事 故 池 相 连 通 在 全 厂 排 水 系 统 的 排 放 口 与 外 部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切 断 设 施 这 样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可 以 将 全 部 废 水 收 集 入 事 故 池 暂 时 贮 存, 泄 露 物 料 和 消 防 废 水 不 会 外 溢, 待 事 故 处 理 完, 最 终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罐 区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均 为 重 点 防 渗 区 域, 严 格 按 照 防 渗 要 求 设 计 施 工, 基 本 可 以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事 故 废 水 渗 入 地 表 水 体 企 业 必 须 在 各 路 雨 水 管 道 和 消 防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加 装 截 止 阀 门, 使 得 初 期 雨 水 和 消 防 水 不 泄 漏 至 北 胶 新 河 而 污 染 河 流, 杜 绝 废 水 事 故 性 排 放 9-2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9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4 风 险 管 理 及 防 范 措 施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的 选 址 总 图 设 计 电 气 消 防 预 警 等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属 于 安 监 部 门 和 消 防 部 门 管 理, 本 次 环 评 不 再 进 行 分 析 企 业 应 严 格 落 实 安 监 部 门 和 消 防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从 源 头 上 防 止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从 而 减 少 由 安 全 事 故 引 发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罐 区 及 各 车 间 需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均 为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建 设 居 民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物 由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可 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范 围 主 要 在 厂 区 内,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没 有 长 期 居 住 的 人 群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结 果, 液 氯 泄 漏 后 最 大 伤 害 区 域 为 900m; 溴 素 泄 漏 后, 在 不 同 情 况 下 均 未 出 现 伤 害 区 域, 最 大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为 4500m 因 此, 建 议 发 生 事 故 时, 立 即 启 动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预 案, 根 据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以 及 人 群 的 反 应,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撤 离, 减 少 对 人 群 的 危 害 为 进 一 步 减 轻 储 罐 泄 漏 造 成 的 影 响, 企 业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加 强 装 置 储 罐 及 管 道 等 的 密 闭 性, 增 加 作 业 场 所 的 通 风, 严 格 控 制 其 制 作 质 量 和 安 装 质 量, 阀 门 管 件 等 要 选 用 合 格 产 品, 在 投 产 前 要 按 要 求 进 行 试 压 试 漏, 并 加 强 设 备 管 线 及 阀 门 管 件 等 的 定 期 检 查 维 护 保 养,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消 除 泄 漏 可 能 性 (2). 泄 漏 后 应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1. 查 明 泄 漏 源 点, 切 断 相 关 阀 门, 消 除 泄 漏 源 ; 2. 如 泄 漏 量 大, 应 疏 散 有 关 人 员 至 安 全 处 ; (3). 定 期 检 修 维 护 保 养 生 产 装 置 储 罐 及 管 道 等 设 备 设 施, 保 持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入 塔 入 罐 检 修 时, 必 须 制 定 安 全 检 修 规 程, 确 保 检 修 设 备 与 其 它 设 备 和 管 道 隔 离, 清 洗 置 换 合 格 后, 才 能 动 火 并 办 理 设 备 内 作 业 证 检 修 作 业 时, 必 须 有 人 现 场 监 护, 并 保 证 通 风 良 好 要 执 行 化 学 品 生 产 单 位 受 限 空 间 作 业 安 全 规 范 (AQ ) 的 规 定 (4). 在 特 殊 场 合 下 ( 如 在 现 场 急 救 ), 抢 救 时 要 正 确 佩 戴 好 相 应 的 防 护 用 品, 以 防 抢 救 时 受 到 伤 害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6

190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5).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加 强 对 工 作 场 所 检 测 和 对 设 施 的 检 查, 严 禁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和 有 毒 气 体 报 警 装 置 ; 2. 配 备 适 宜 的 应 急 救 援 用 品, 配 备 消 防 栓,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教 育 培 训 职 工 掌 握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毒 性 预 防 中 毒 窒 息 的 方 法, 以 及 中 毒 窒 息 后 如 何 急 救 ; 3. 要 求 职 工 严 格 遵 守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规 程 ; 4.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危 险 场 所 和 设 备 设 施 上 设 立 危 险 有 毒 窒 息 等 标 志 (6). 正 确 选 用 防 护 用 具 1. 从 专 业 生 产 厂 家 购 进 ; 2. 专 人 保 管, 放 置 在 便 于 取 用 的 地 点 ; 3. 加 强 安 全 培 训, 增 强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意 识 和 事 故 防 范 能 力 ; 4. 学 会 正 确 使 用 防 护 用 品 ; 5. 按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配 备 齐 全 防 护 用 具 (7). 厂 区 设 备 内 作 业 要 执 行 AQ 的 规 定 水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厂 区 应 设 立 完 善 的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一 级 为 围 堰 防 控, 在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地 沟, 罐 区 设 置 1.0m 围 堰, 围 堰 内 设 置 混 凝 土 地 坪, 并 做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二 级 为 事 故 水 池 防 控, 设 置 650m³ 的 事 故 水 池, 用 于 接 收 全 厂 的 事 故 废 水 和 初 期 雨 水 三 级 为 终 极 防 控, 从 全 厂 角 度 考 虑, 作 为 终 端 控 制 措 施, 在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切 断 阀, 一 旦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正 常 污 水 排 放 管 道 或 雨 水 管 道, 立 即 切 断 厂 区 与 外 界 雨 污 水 受 纳 管 网 的 联 系, 将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在 厂 区 内 (2).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厂 区 应 设 置 三 个 排 水 系 统 第 一 个 系 统 为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统, 即 卫 生 间 排 水 洗 手 池 排 水 等 均 排 入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系 统 经 化 粪 池 稳 定, 然 后 沿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第 二 个 系 统 为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系 统, 主 要 为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设 备 地 面 清 洗 排 水, 混 合 后 沿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9-2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1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第 三 个 系 统 为 雨 水 系 统, 厂 区 地 面 上 设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初 期 雨 水 进 入 厂 区 事 故 水 池, 处 理 后 监 测 合 格, 沿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后 切 换 通 道 进 入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3). 事 故 废 水 及 初 期 雨 水 的 切 换 收 集 罐 区 围 堰 均 设 有 单 独 的 切 换 阀, 初 期 雨 水 和 发 生 事 故 时 的 事 故 水 切 换 至 事 故 水 池 内 同 时 厂 区 总 的 雨 水 排 放 口 和 污 水 排 放 口 也 设 有 单 独 的 止 断 阀, 当 发 生 事 故, 有 事 故 水 进 入 雨 水 或 者 污 水 管 道 时, 可 及 时 切 断 厂 区 与 外 界 水 环 境 的 联 系, 确 保 事 故 水 全 部 控 制 在 厂 区 内 部 事 故 处 理 后 取 样 分 析, 确 定 安 全 处 置 方 法 事 故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流 程 见 图 生 产 车 间 罐 区 及 仓 库 事 故 废 水 事 故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事 故 水 池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罐 区 雨 水 雨 水 管 网 初 期 雨 水 后 期 雨 水 雨 水 管 网 地 表 水 体 图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体 系 图 运 输 过 程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委 托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运 输, 为 确 保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运 输 安 全 企 业 应 协 同 运 输 单 位 一 起 做 好 如 下 措 施 : (1). 制 定 合 理 的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选 择 沿 途 敏 感 目 标 少 的 运 输 线 路 (2). 运 输 车 驾 驶 员 押 运 员 必 须 了 解 所 驾 驶 车 辆 的 性 能, 具 有 熟 练 的 驾 驶 技 术 ; 必 须 了 解 所 运 输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安 全 知 识 (3). 运 输 车 必 须 配 备 专 用 的 不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检 修 工 具 和 必 要 的 备 品 备 件 等 ( 防 爆 工 具 ) (4). 运 输 车 必 须 配 备 符 合 要 求 的 安 全 防 火 灭 火 装 置 驾 驶 员 押 运 员 要 熟 练 掌 握 使 用 方 法 (5). 运 输 车 的 驾 驶 员 及 押 运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该 车 使 用 说 明 书 的 要 求, 做 好 车 辆 的 日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28

192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常 检 查 和 维 护 工 作, 及 时 排 除 故 障, 保 证 车 辆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必 须 经 常 检 查 安 全 附 件 (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放 空 阀 球 阀 消 除 静 电 装 置 及 灭 火 器 ) 的 性 能, 保 持 良 好 的 状 态 ; 保 证 整 车 的 安 全 合 理 使 用 (6). 安 全 阀 和 压 力 表 至 少 每 半 年 有 安 全 监 督 部 门 校 验 一 次, 消 防 器 材 至 少 每 一 年 校 验 一 次 (7). 运 输 车 驾 驶 员 及 押 运 员 必 须 随 车 携 带 好 运 输 过 程 中 必 要 的 证 件 和 说 明, 并 在 瓶 组 运 输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 要 求 一 旦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事 故 经 立 即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立 即 报 警 筒 通 知 专 业 的 相 关 化 学 品 处 理 机 构 ;2. 穿 戴 个 人 防 护 设 备, 确 保 人 身 安 全 ;3. 紧 急 疏 散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100m 范 围 内 的 人 群, 并 且 禁 止 人 群 靠 近 ;4. 技 术 设 置 警 示 标 牌, 阻 断 交 通 预 警 措 施 按 照 突 发 事 件 严 重 性 紧 急 程 度 和 可 能 波 及 的 范 围,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警 分 为 三 级 Ⅰ 级 ( 完 全 紧 急 状 态 ): 事 故 范 围 大, 难 以 控 制, 如 超 出 了 本 单 位 的 范 围, 使 临 近 的 单 位 受 到 影 响, 或 者 产 生 连 锁 反 应, 影 响 事 故 现 场 之 外 的 周 围 地 区 ; 或 危 害 严 重, 对 生 命 和 财 产 构 成 极 端 威 胁, 可 能 需 要 大 范 围 撤 离 ; 或 需 要 外 部 力 量, 如 政 府 派 专 家 资 源 进 行 支 援 的 事 故 ; Ⅱ 级 ( 有 限 的 紧 急 状 态 ): 较 大 范 围 的 事 故, 如 限 制 在 单 位 内 的 现 场 周 边 地 区 或 只 有 有 限 的 扩 散 范 围, 影 响 到 相 邻 的 生 产 单 元 ; 或 较 大 威 胁 的 事 故, 该 事 故 对 生 命 和 财 产 构 成 潜 在 威 胁, 周 边 区 域 的 人 员 需 要 有 限 撤 离 ; Ⅲ 级 ( 潜 在 的 紧 急 状 态 ): 某 个 事 故 或 泄 漏 可 以 被 第 一 反 应 人 控 制, 一 般 不 需 要 外 部 援 助, 除 所 涉 及 的 设 施 及 其 邻 近 设 施 的 人 员 外, 不 需 要 额 外 撤 离 其 他 人 员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1 公 司 建 立 科 学 严 格 的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做 到 各 车 间 工 段 生 产 安 全 都 有 专 业 人 员 专 职 负 责 同 时 公 司 设 专 职 巡 检 员, 对 厂 区 进 行 巡 检, 一 旦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可 马 上 采 取 措 施 2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包 括 特 殊 工 种 安 全 教 育 日 常 安 全 教 育 以 及 外 来 人 员 安 全 教 育 等 让 所 有 员 工 了 解 本 厂 各 种 原 材 料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和 毒 理 学 性 质 防 护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等 3 加 强 设 备 管 道 阀 门 等 密 封 检 查 与 维 护,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在 对 设 备 进 行 大 修 时, 严 格 检 查, 特 别 是 反 应 罐 离 心 机 泵 等 关 键 设 备 的 检 查, 及 时 更 换 不 宜 再 继 9-2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3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续 使 用 的 配 件 检 修 结 束 后 和 生 产 前 组 织 技 术 人 员 对 各 设 备 各 工 序 进 行 认 真 仔 细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4 对 在 岗 工 人 及 邻 近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自 我 救 护 教 育,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迅 速 进 行 自 我 救 护, 如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等 5 在 装 卸 化 学 危 险 品 前, 要 预 先 做 好 准 备 工 作, 了 解 物 品 性 质, 检 查 装 卸 搬 运 工 具 是 否 牢 固 如 果 工 具 上 曾 被 易 燃 物 有 机 物 酸 碱 等 污 染 的, 必 须 清 洗 后 方 可 使 用 6 装 卸 操 作 人 员 应 根 据 不 同 物 料 的 危 险 特 性, 分 别 穿 戴 相 应 的 防 护 用 具 防 护 用 具 包 括 工 作 服 橡 皮 围 裙 橡 皮 袖 罩 橡 皮 手 套 长 筒 胶 靴 防 毒 面 具 滤 毒 口 罩 护 目 镜 等 操 作 前 应 有 专 人 检 查 用 具 是 否 妥 善, 穿 戴 是 否 合 适 操 作 后 及 时 进 行 清 洗 消 毒, 放 在 专 用 橱 柜 中 备 用 7 化 学 危 险 品 洒 落 在 地 面 车 板 上 时, 应 及 时 清 理, 对 易 燃 易 爆 品 用 松 软 物 浸 水 后 扫 除 8 在 装 卸 化 学 危 险 品 时, 不 得 饮 酒 吸 烟 工 作 完 毕 后 根 据 工 作 的 危 险 程 度 和 危 险 品 的 性 质 及 时 清 洗 手 脸, 漱 口 或 沐 浴 必 须 保 持 现 场 空 气 流 通, 如 果 发 现 恶 心 头 晕 等 现 象, 应 立 即 到 空 气 新 鲜 处 休 息, 重 者 就 医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应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针 对 环 节 设 计 采 取 措 施 及 要 求 1 事 故 废 水 1 设 置 650m 3 事 故 水 池 1 个, 收 集 初 期 雨 水 事 故 废 水, 然 后 根 据 水 质 情 况 采 取 不 同 的 措 施 处 置 ; 2 设 立 完 善 的 事 故 收 集 系 统, 保 证 泄 漏 物 料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集 中 到 事 故 水 池 3 采 取 三 级 应 急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和 三 级 预 警 2 生 产 装 置 装 备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选 用 安 全 可 靠 的 仪 表 联 锁 控 制 系 统, 配 备 必 要 的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泄 漏 检 测 报 警 系 统 和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3 物 料 储 罐 区 1 采 用 无 泄 漏 输 送 泵 及 密 封 性 良 好 的 阀 门, 输 送 管 道 焊 接, 对 原 料 产 品 等 物 料 储 罐 采 用 氮 封 装 置, 液 氯 设 置 事 故 备 用 储 罐 ; 2 配 备 完 善 的 消 防 系 统, 设 有 固 定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及 冷 却 水 喷 淋 系 统 ; 3 配 备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及 联 动 系 统, 当 可 燃 气 体 在 空 气 中 的 浓 度 达 到 爆 炸 下 限 时, 变 便 发 出 声 光 信 号 报 警, 以 提 示 尽 快 进 行 排 险 处 理 ; 4 在 贮 罐 管 道 以 及 其 他 设 备 上, 设 置 永 久 性 接 地 装 置 ; 在 装 液 体 化 工 物 料 时 防 止 静 电 产 生, 防 止 操 作 人 员 带 电 作 业 ; 5 各 重 点 部 位 罐 区 设 备 设 置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控 制 和 设 置 完 善 的 报 警 联 锁 系 统, 在 必 要 的 地 方 分 别 安 装 了 火 灾 探 测 器 有 毒 气 体 探 测 器 感 烟 或 感 温 探 测 器 等, 构 成 自 动 报 警 监 测 系 统 4 管 理 1 每 年 两 次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 2 每 年 一 次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应 急 演 练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0

194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详 见 表 表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序 号 措 施 投 资 ( 万 元 ) 1 罐 区 围 堰 装 置 区 事 故 池 等 38 2 消 防 水 排 水 事 故 废 水 等 收 集 切 断 装 置 与 应 急 事 故 污 水 收 集 池 连 通 设 施 5 3 购 置 各 种 快 速 监 测 设 备 15 4 灭 火 器 防 护 服 防 毒 面 具 等 10 合 计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5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5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的 目 的 是 在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或 爆 炸 的 紧 急 情 况 下, 为 组 织 和 个 人 提 供 安 全 指 引, 使 组 织 和 个 人 对 突 发 事 故 具 有 快 速 反 应 和 应 变 处 理 能 力,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事 故 造 成 的 财 产 损 失 和 人 员 伤 亡 本 次 评 价 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为 指 导, 结 合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和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技 术 指 南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出 本 项 目 初 步 的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在 此 基 础 上 制 定 更 为 详 细 的 应 急 预 案 及 演 练 计 划,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应 与 项 目 区 的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相 衔 接 应 急 组 织 方 案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框 架, 又 称 现 场 应 急 计 划, 是 发 生 事 故 时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对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发 生 事 故 后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具 有 积 极 的 意 义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程 序 具 体 见 图 应 急 组 织 公 司 应 建 立 应 急 中 心, 职 责 主 要 是 : (1) 组 织 制 定 本 企 业 预 防 灾 害 事 故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应 急 预 案 ; (2) 组 织 本 企 业 事 故 多 发 工 段 / 工 种 员 工 的 上 岗 培 训 和 应 急 救 援 常 识 学 习, 组 织 特 种 行 业 员 工 按 照 国 家 要 求 进 行 培 训 ; (3) 定 期 组 织 检 查 本 企 业 各 部 门 的 事 故 隐 患 并 提 出 整 改 方 案 和 措 施, 组 织 和 指 导 事 故 灾 害 自 救 和 社 会 自 救 工 作 应 急 中 心 下 设 若 干 专 业 部 门, 明 确 相 关 部 门 的 分 工 责 任, 各 部 门 建 立 畅 通 的 沟 通 渠 道 和 信 息 交 流 机 制 : (1)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预 防 灾 害 事 故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日 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组 织 与 指 导 工 厂 灾 害 事 故 的 自 救 与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 组 织 事 故 分 析 上 报 (2)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对 灾 害 事 故 的 现 场 监 测 和 环 境 监 测, 确 定 事 故 造 成 危 害 的 区 域 范 围, 指 导 现 场 人 员 救 护 和 防 护 (3) 消 防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控 制 事 故 灾 害 扩 大 营 救 受 害 人 员 (4) 卫 生 医 疗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事 故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确 定 分 析 危 险 源 对 现 场 人 员 的 危 害 程 度, 指 导 现 场 人 员 救 护 (5) 交 通 部 门 负 责 保 证 救 灾 运 输, 撤 离 和 运 送 受 伤 人 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2

196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 信 息 通 讯 部 门 保 证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通 讯 的 畅 通 (7) 保 卫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快 速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协 助 公 安 和 消 防 部 门 营 救 受 害 人 员 和 治 安 保 卫 任 务 2 应 急 救 援 程 序 和 措 施 工 厂 应 急 中 心 应 制 定 各 种 事 故 风 险 预 案, 包 括 化 学 品 泄 漏 及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污 水 处 理 站 停 运 和 事 故 排 放 等 应 急 预 案,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能 迅 速 参 照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救 援 事 故 救 援 程 序 和 措 施 如 下 : (1) 生 产 部 门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应 迅 速 准 确 地 报 警 同 时 组 织 消 防 队 伍 开 展 自 救, 采 取 措 施 控 制 危 险 源, 防 止 次 生 灾 害 的 发 生 当 需 要 工 厂 应 急 中 心 救 援 时, 迅 速 报 告 由 应 急 中 心 组 织 各 部 门 赶 往 现 场 各 司 其 职, 实 施 救 援 任 务 (2) 在 事 故 现 场 的 救 援 中, 由 现 场 指 挥 部 统 一 指 挥 灾 害 情 况 和 救 援 活 动 由 指 挥 部 向 应 急 中 心 报 告 工 厂 应 急 中 心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如 需 向 社 会 救 援, 由 应 急 中 心 协 助 其 派 遣 的 专 业 队 伍 实 施 救 援 (3) 工 厂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交 通 事 故, 按 照 就 近 原 则, 请 求 事 故 所 在 地 社 会 救 援 中 心 或 消 防 组 织 救 援, 并 报 告 应 急 中 心 指 挥 机 构 1 机 构 组 成 在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和 环 保 局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设 立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组 织 指 挥 环 境 应 急 工 作 下 设 应 急 办 公 室 前 方 指 挥 部 应 急 大 队 其 机 构 人 员 编 成 如 下 : 领 导 小 组 : 组 长 由 总 经 理 担 任, 副 组 长 由 公 司 副 总 担 任 进 入 应 急 状 态, 领 导 小 组 转 为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 基 指 ), 并 组 成 前 方 指 挥 所 ( 前 指 ) 应 急 办 公 室 : 主 任 由 公 司 生 产 总 监 担 任 下 设 指 挥 保 障 组 技 术 组 指 挥 保 障 组 组 长 由 企 管 部 主 任 兼 任 技 术 组 由 安 全 环 保 部 主 任 为 组 长 应 急 办 公 室 安 全 环 保 部, 具 体 负 责 日 常 管 理 事 务 前 方 指 挥 部 : 指 挥 由 经 理 担 任, 安 全 环 保 部 和 技 术 部 有 关 负 责 同 志 和 企 管 部 及 有 关 科 室 负 责 同 志 为 成 员 主 要 担 负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工 作 应 急 大 队 : 由 安 全 环 保 部 技 术 部 生 产 部 组 成 9-3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7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事 故 现 场 接 警 向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信 息 反 馈 否 成 立 现 场 指 挥 部 信 息 网 络 开 通 应 急 资 源 调 配 警 情 判 断 是 否 启 动 本 预 案? 是 启 动 预 案 人 员 救 助 工 程 抢 险 警 戒 与 交 通 管 制 申 请 增 援 救 援 抢 险 行 动 医 疗 救 护 人 群 疏 散 否 控 制 事 态? 现 场 监 测 解 除 警 戒 善 后 处 理 是 后 期 处 置 专 家 支 持 事 故 调 查 结 束 应 急 救 援 行 动 关 闭 预 案 总 结 2 组 织 与 指 挥 图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程 序 图 (1) 受 领 任 务, 了 解 有 关 情 况 为 实 施 正 确 的 指 挥, 公 司 应 急 办 及 各 有 关 单 位 人 员 在 受 领 任 务 时 应 尽 量 弄 清 以 下 内 容 :1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地 点 及 事 故 性 质, 必 要 时 还 要 了 解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2 污 染 源 的 种 类 性 质 数 量 泄 漏 规 模, 污 染 范 围, 或 污 染 区 及 其 周 围 人 员 动 植 物 等 中 毒 症 状 ;3 事 故 后 果 危 害 的 严 重 程 度, 发 展 趋 势, 受 到 控 制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预 采 取 的 措 施 ; 4 本 单 位 的 基 本 任 务, 到 达 应 急 地 区 的 时 限 及 有 关 要 求 ;5 友 邻 的 任 务, 可 能 得 到 的 支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4

198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援 及 协 同 规 定 ;6 上 级 指 挥 机 构 及 指 挥 员 的 位 置 指 挥 关 系 及 报 告 联 络 方 法 ;7 其 它 与 应 急 处 置 有 关 的 情 况 (2) 下 达 预 备 通 知 当 指 挥 部 弄 清 事 故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后, 应 尽 快 下 达 预 备 通 知, 使 所 属 各 应 急 组 织 及 人 员 尽 快 展 开 应 急 准 备 其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1 事 故 的 基 本 情 况 ;2 应 急 准 备 的 内 容 及 要 求 ; 3 人 员 集 结 地 点 及 到 达 时 限 (3) 派 出 先 遣 处 理 组 为 及 时 了 解 掌 握 事 故 情 况, 尽 快 协 助 或 指 导 事 故 所 在 地 政 府 进 行 应 急 处 置, 控 制 事 态 发 展, 在 下 达 预 备 通 知 之 后, 应 组 织 先 遣 处 理 组, 明 确 任 务 及 职 责, 提 出 有 关 要 求, 迅 速 赶 赴 事 发 现 场 (4) 分 析 判 断, 明 确 任 务 1 听 取 报 告 建 议 应 急 办 公 室 专 家 咨 询 组 应 急 大 队 应 依 据 各 自 的 职 责, 积 极 主 动 地 向 应 急 总 指 挥 提 出 应 急 指 挥 协 同 应 急 工 程 技 术 应 急 保 障 等 方 面 报 告 建 议, 为 应 急 总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参 考 2 明 确 任 务 应 急 总 指 挥 部 在 听 取 有 关 报 告 建 议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判 断, 确 定 应 急 任 务, 内 容 包 括 :a. 应 急 总 目 标 及 应 急 企 图 ;b. 出 动 的 力 量 及 应 急 行 动 规 模, 应 急 人 员 编 成 分 工 及 应 急 行 动 要 求 ;c. 所 需 仪 器 设 备 及 应 急 器 材, 人 员 防 护 要 求, 完 成 准 备 工 作 及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的 时 限 ;d. 地 形 气 象 及 公 众 行 动 对 应 急 行 动 的 影 响 及 应 采 取 的 对 策 ;e. 加 入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部 的 人 员 及 前 方 指 挥 所 的 编 成 ;f. 应 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情 况 及 对 处 置 方 案 的 设 想 等 (5) 下 达 应 急 通 知 明 确 任 务 后, 通 常 应 尽 快 向 上 级 应 急 机 构 报 告, 一 经 批 准, 应 立 即 下 达 应 急 通 知, 内 容 包 括 :1 事 故 概 况 ;2 应 急 总 目 标 ;3 应 急 大 队 的 编 成 任 务 区 分 及 有 关 要 求 ;4 出 动 时 间 行 进 路 线 行 进 序 列 进 入 应 急 现 场 的 时 机 及 方 向 ;5 指 挥 关 系 与 方 式, 报 告 程 序 及 方 法, 通 信 联 络 方 法, 与 外 部 接 口 单 位 的 联 络 协 同 方 法 ;6 友 邻 的 任 务 及 协 同 方 法 与 要 求 ;7 指 挥 员 的 位 置 及 代 理 人 (6) 组 织 各 种 保 障 内 容 包 括 :1 组 建 前 方 指 挥 所 派 出 加 入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部 的 人 员 ;2 建 立 指 挥 通 信 联 络 方 向 ;3 调 度 运 力, 配 备 指 挥 运 输 车 辆 ;4 准 备 有 关 应 急 器 材 ;5 请 示 报 告 情 况, 协 调 沟 通 信 息 等 9-3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9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7) 赶 赴 现 场 按 照 指 定 的 路 线 组 织 应 急 车 辆 编 队 开 进, 明 确 途 中 通 信 联 络 方 法, 灵 活 果 断 地 处 置 开 进 途 中 的 各 种 情 况, 确 保 按 时 到 达 应 急 地 区 应 急 处 置 1 应 急 大 队 的 行 动 (1) 受 领 任 务 应 急 大 队 受 领 任 务 的 内 容 主 要 有 : 事 故 的 基 本 情 况 ; 本 大 队 的 任 务 编 成 分 工 及 准 备 工 作 要 求 ; 出 动 时 间 行 进 路 线 行 进 序 列 进 入 应 急 现 场 的 时 机 及 方 向 ; 指 挥 关 系 与 方 式, 报 告 程 序 及 方 法, 通 信 联 络 方 法 ; 友 邻 的 任 务 及 协 同 方 法 与 要 求 等 (2) 组 织 准 备 应 急 大 队 受 领 任 务 后 应 立 即 通 知 所 属 人 员 ( 有 时 在 接 到 预 备 通 知 后, 即 向 所 属 人 员 发 出 收 拢 人 员 的 通 知 ), 研 究 本 大 队 的 行 动 计 划, 明 确 人 员 分 工, 检 查 准 备 器 材, 组 织 本 大 队 加 入 开 进 序 列 或 单 独 组 织 向 事 发 地 区 开 进 (3) 进 行 防 护 应 急 大 队 到 达 应 急 现 场 附 近 后, 应 根 据 事 故 等 级 危 害 程 度 及 范 围 地 形 气 象 情 况 等, 组 织 进 行 个 人 防 护, 而 后 进 入 应 急 现 场 (4) 实 施 应 急 处 理 与 处 置 应 急 大 队 根 据 任 务 和 职 责 分 工, 按 照 应 急 处 理 与 处 置 程 序 和 规 范,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实 施 应 急 处 理 与 处 置, 并 及 时 将 应 急 处 理 与 处 置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情 况 和 数 据 上 报 (5) 完 成 应 急 任 务 后 的 行 动 应 急 大 队 完 成 规 定 的 应 急 任 务 或 接 到 应 急 终 止 的 通 知 后, 应 组 织 本 大 队 人 员 对 遭 受 污 染 的 仪 器 设 备 实 施 消 毒 去 污, 组 织 返 回, 保 养 应 急 器 材, 进 行 应 急 总 结 2 记 录 应 急 过 程 公 司 应 急 办 及 应 急 大 队 在 应 急 过 程 中, 均 应 准 备 及 时 地 记 录 应 急 过 程, 为 总 结 应 急 经 验 教 训, 修 改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提 供 依 据 记 录 工 作 需 专 人 负 责, 必 须 记 录 的 情 况 有 : (1) 事 故 的 发 生 发 展 与 终 结 ; (2) 指 挥 程 序, 出 动 力 量 的 规 范 与 性 质 ; (3) 任 务 分 工 与 完 成 任 务 的 情 况, 各 个 接 口 的 衔 接 度 ; (4) 应 急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仪 器 设 备 的 适 应 性 及 完 成 任 务 的 能 力 ; (5) 公 众 采 取 的 重 大 防 护 措 施 及 其 效 果 ; (6) 地 形 气 象 对 危 害 区 域 及 应 急 行 动 的 影 响 等 情 况 各 类 公 告 公 报 通 报 通 令 通 知 及 重 要 指 示, 均 应 收 集 整 理 各 种 情 况 的 记 录 必 须 有 时 间 地 点 执 行 单 位 及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6

200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其 负 责 人 的 记 载 应 急 终 止 后 交 局 应 急 办 存 档 3 发 布 信 息 (1) 公 众 信 息 发 布 的 权 限 公 众 信 息 通 常 由 应 急 总 指 挥 部 请 示 上 级 批 准 后, 由 企 管 部 统 一 发 布 有 关 环 境 污 染 或 生 态 破 坏 方 面 的 信 息 (2) 公 众 信 息 发 布 的 时 机 公 众 信 息 发 布 的 时 机 通 常 是 :1 确 认 事 故 已 经 发 生 并 对 社 会 活 动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时 ;2 环 境 污 染 结 果 已 经 被 证 实 时 ;3 采 取 重 要 公 众 防 护 措 施 时 ; 4 天 气 条 件 对 事 故 危 害 变 化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时 ;5 事 故 终 止, 应 急 行 动 终 结, 公 众 防 护 解 除, 恢 复 正 常 社 会 秩 序 时 ;6 其 它 必 要 的 时 间 (3) 公 众 信 息 的 内 容 1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事 故 成 因 的 初 步 判 断 ;2 可 能 的 发 展 趋 势 ;3 对 环 境 和 公 众 健 康 的 可 能 影 响 ;4 受 影 响 地 区 公 众 应 采 取 的 防 护 措 施 ;5 其 他 需 要 公 众 了 解 和 配 合 的 事 项 4 各 种 保 障 (1) 器 材 保 障 由 应 急 大 队 结 合 职 责 提 出 装 备 计 划, 经 应 急 办 审 查 后, 报 领 导 小 组 审 定 (2) 通 信 保 障 应 急 启 动 时 的 通 信 保 障 采 取 有 线 通 信 无 线 通 信 与 网 络 传 输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以 无 线 通 信 为 主 应 急 通 知 的 下 达 与 接 收, 以 无 线 通 信 为 主, 实 现 应 急 信 息 快 速 传 输 ; 与 在 外 的 应 急 人 员 联 络, 通 过 移 动 电 话 固 定 电 话 等, 实 现 应 急 通 知 的 快 速 下 达 5 应 急 演 习 和 应 急 技 术 培 训 对 于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和 有 关 操 作 人 员 应 建 立 先 培 训 后 上 岗 定 期 培 训 安 全 和 环 保 法 规 知 识 以 及 突 发 性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技 术 的 制 度 应 急 机 构 应 定 期 对 机 构 内 成 员 单 位 的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技 术 培 训 和 考 核, 并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模 拟 演 习, 以 提 高 应 急 队 伍 的 实 战 能 力, 并 积 累 经 验 每 一 次 演 练 后, 企 业 应 核 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规 定 的 内 容 是 否 都 被 检 查, 并 找 出 不 足 和 缺 点 检 查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事 故 期 间 通 讯 系 统 是 否 能 运 作 ; (2) 人 员 是 否 能 安 全 撤 离 ; (3) 应 急 服 务 机 构 能 否 及 时 参 与 事 故 抢 救 ; (4) 能 否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进 一 步 扩 大 ; (5) 企 业 应 根 据 演 习 中 的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并 及 时 修 定 应 急 预 案 ; 9-3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1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 企 业 应 在 危 险 设 施 和 危 险 源 发 生 变 化 时 及 时 修 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并 把 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的 修 改 情 况 及 时 通 知 所 有 与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有 关 的 人 员 应 急 人 员 疏 散 预 案 当 危 险 物 质 发 生 泄 漏 失 去 控 制 出 现 大 面 积 有 毒 物 质 扩 散, 并 伴 随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等 危 及 拟 建 项 目 人 员 生 命 安 全 的 事 故 发 生, 一 方 面 积 极 组 织 扑 救 和 救 援, 另 一 方 面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人 员 疏 散 预 案, 确 保 人 员 生 命 的 安 全 人 员 疏 散 防 护 行 动 由 各 部 门 班 组 组 织 清 点 人 数 按 应 急 人 员 疏 散 路 线 到 达 指 定 区, 并 将 清 点 人 数 报 指 挥 部 没 有 到 达 指 定 区 的 人 员, 由 应 急 总 指 挥 决 定 是 否 搜 寻 和 营 救 1 应 急 人 员 预 案 指 令 的 发 布 由 全 体 应 急 总 指 挥 决 定 (1) 及 时 与 地 方 政 府 公 安 消 防 武 警 边 防 公 司 总 部 等 机 构 联 系, 通 危 险 情 取 得 援 助 (2) 人 员 应 急 疏 散 信 号 用 连 续 短 促 的 警 报 声 : 滴 滴 滴 用 高 音 喇 叭 在 公 司 办 公 楼 顶 向 全 体 人 员 发 布, 由 总 控 室 值 班 人 员 操 作 实 施 2 项 目 所 有 员 工 接 到 应 急 人 员 疏 散 的 警 报 后 : (1) 生 产 岗 位 人 员 在 班 长 和 调 度 组 织 下, 迅 速 关 掉 岗 位 一 切 设 备 电 源, 停 止 设 备 运 转 和 介 质 输 送, 关 掉 气 液 相 阀 门, 跑 步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2) 后 勤 人 员 停 止 一 切 工 作, 熄 灭 明 火, 迅 速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3) 休 息 人 员 应 迅 速 沿 宿 舍 消 防 通 道 跑 步 到 达 指 定 地 点 (4) 各 部 门 班 组 组 织 对 到 达 集 合 地 点 的 人 员 逐 个 点 名, 若 差 人 或 原 因 不 明 时, 由 各 班 组 迅 速 查 明 原 因, 返 回 岗 位 ( 宿 舍 ) 查 找, 同 时, 在 集 合 地 点 有 秩 序 地 迅 速 组 织 登 机 或 登 船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预 案 纲 要 本 项 目 生 产 和 储 运 系 统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必 须 采 取 工 程 应 急 措 施, 以 控 制 和 减 小 事 故 危 害 如 果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至 环 境, 须 按 事 先 拟 定 的 应 急 方 案 进 行 紧 急 处 理 本 项 目 应 急 预 案 纲 要 具 体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38

202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纲 要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危 险 源 概 况 详 述 危 险 源 类 型 数 量 及 其 分 布 2 应 急 计 划 区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邻 区 3 应 急 组 织 工 厂 : 厂 指 挥 部 负 责 现 场 全 面 指 挥 ;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事 故 控 制 救 援 善 后 处 理 地 区 : 地 区 指 挥 部 负 责 工 厂 附 近 地 区 全 面 指 挥 救 援 管 制 疏 散 ;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对 厂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的 支 援 4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及 应 急 响 应 规 定 事 故 的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分 类 响 应 程 序 程 序 5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生 产 装 置 及 罐 区 : 防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及 材 料, 主 要 为 消 防 器 材 ; 防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外 溢 扩 散, 主 要 是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喷 淋 设 备 等 6 应 急 通 讯 通 知 和 交 通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通 讯 方 式 通 知 方 式 和 交 通 保 障 管 制 7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及 事 故 后 评 由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侦 察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估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8 事 故 现 场 : 控 制 事 故 防 止 扩 大 蔓 延 及 链 锁 反 应 ; 清 除 现 场 泄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清 除 泄 漏 漏 物, 降 低 危 害, 相 应 的 设 施 器 材 配 备 措 施 方 法 和 器 材 邻 近 区 域 :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配 备 9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程 序 ;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措 施 ; 临 近 区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与 恢 复 措 施 域 解 除 事 故 警 戒 及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10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11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工 厂 邻 近 地 区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12 记 录 和 报 告 设 置 应 急 事 故 专 门 记 录, 建 档 案 和 专 门 报 告 制 度, 设 专 门 部 门 和 负 责 管 理 13 附 件 与 应 急 事 故 有 关 的 多 种 附 件 材 料 的 准 备 和 形 成 9-39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3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6 应 急 监 测 预 案 本 工 程 投 产 后, 公 司 应 成 立 应 急 监 测 队, 同 时 依 靠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的 应 急 监 测 能 力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本 项 目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应 急 监 测, 可 依 托 现 有 的 应 急 监 测 机 构 及 设 施 本 次 评 价 参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 ) 以 及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环 境 安 全 预 警 水 质 监 测 方 案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号 ) 制 定 了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预 案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本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应 急 监 测 队 队 长 由 公 司 环 保 部 负 责 人 担 任, 应 急 监 测 队 下 设 现 场 调 查 组 现 场 监 测 组 实 验 分 析 组 质 量 保 证 组 和 后 勤 保 障 组 各 级 组 织 机 构 均 有 明 确 的 分 工, 协 调 完 成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1 监 测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 罐 区 物 料 泄 漏 引 发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以 环 境 空 气 应 急 布 点 监 控 监 测 协 助 划 定 应 急 撤 离 范 围 为 主 根 据 事 故 范 围 选 择 适 当 的 监 测 因 子, 如 选 择 泄 漏 物 料 为 主 要 监 测 因 子 氯 溴 水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监 测 : 以 地 表 水 布 点 监 控 监 测, 及 时 预 警 并 处 理 的 方 式 为 主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废 水 外 泄, 企 业 应 及 时 通 知 高 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境 监 测 站 和 潍 坊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企 业 应 对 公 司 总 排 污 口 特 征 污 染 物 进 行 连 续 监 测 ; 潍 坊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和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环 境 监 测 站 要 对 漩 河 进 行 全 方 位 连 续 监 控 监 测 监 测 因 子 : 根 据 事 故 范 围 选 择 适 当 的 监 测 因 子 选 择 ph 值 COD SS 氨 氮 氯 化 物 等 2 监 测 频 次 事 故 发 生 后 尽 快 进 行 监 测, 事 故 发 生 1 小 时 内 每 15 分 钟 取 样 进 行 监 测, 事 故 后 4 小 时 10 小 时 24 小 时 各 监 测 一 次 3 监 测 点 位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根 据 事 故 严 重 程 度 和 泄 漏 量 大 小, 分 别 在 距 离 事 故 源 0m 200m 500m 1000m 不 等 距 设 点, 设 在 下 风 向 地 表 水 监 测 共 布 设 1 个 断 面, 为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4 监 测 方 法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40

204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采 样 仪 器 应 选 用 便 携 式 气 体 检 测 仪 器 和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仪,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参 考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方 法 执 行 5 监 测 仪 器 表 公 司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序 号 仪 器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显 微 镜 台 1 2 水 浴 锅 台 1 3 浊 度 计 台 1 4 分 光 光 度 计 台 1 5 分 析 天 平 台 1 6 ph 计 台 1 7 便 携 式 气 体 检 测 仪 台 2 8 气 体 速 测 管 台 1 9 COD 监 测 仪 台 1 10 分 光 光 度 计 台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程 序 1 应 急 监 测 程 序 启 动 接 到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下 达 的 应 急 监 测 任 务 后, 应 急 监 测 分 队 队 长 立 即 按 本 预 案 启 动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程 序, 下 达 应 急 监 测 预 先 号 令, 召 集 人 员, 集 结 待 命 2 应 急 监 测 准 备 在 应 急 监 测 队 队 长 副 队 长 的 指 挥 下, 各 专 业 组 根 据 职 责 和 分 工, 在 15 分 钟 内 做 好 出 发 前 的 一 切 准 备 工 作 (1) 现 场 调 查 组 根 据 已 知 事 故 发 生 信 息, 提 出 初 步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2) 现 场 监 测 组 完 成 现 场 应 急 监 测 仪 器 防 护 器 材 等 准 备 工 作 (3) 质 量 保 证 组 完 成 现 场 质 量 保 证 等 准 备 工 作 (4) 后 勤 保 障 组 完 成 应 急 监 测 车 辆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等 准 备 工 作 (5) 实 验 室 留 守 人 员 做 好 应 急 监 测 实 验 室 准 备 工 作, 随 时 对 现 场 采 集 的 样 品 进 行 分 析 3 现 场 采 样 与 监 测 应 急 监 测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警 戒 区 域 时, 必 须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和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的 要 求 进 行 自 身 防 护 (1) 保 证 组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对 初 步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审 核, 根 据 应 急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确 认 监 测 对 象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等, 报 队 长 批 准 实 施 9-4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5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当 事 故 现 场 污 染 物 不 明 或 难 以 查 清 时, 质 量 保 证 组 和 现 场 调 查 组 在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的 同 时, 通 过 技 术 咨 询 尽 快 确 定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2) 现 场 监 测 组 与 后 勤 保 障 组 迅 速 完 成 电 力 系 统 的 安 装 架 设 4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1) 样 品 分 析 结 束 后, 质 量 保 证 组 对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汇 总 审 核, 编 写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要 对 应 急 监 测 结 果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发 生 时 间 污 染 范 围 污 染 程 度 进 行 必 要 的 分 析 评 价 和 说 明, 并 提 出 消 除 或 减 轻 污 染 危 害 的 措 施 和 建 议 (2) 报 告 由 应 急 监 测 队 副 队 长 审 核, 并 经 队 长 批 准 后 上 报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5 跟 踪 监 测 对 事 故 发 生 后 滞 留 在 水 体 土 壤 作 物 等 环 境 中 短 期 不 易 消 除 降 解 的 污 染 物, 要 进 行 必 要 的 跟 踪 监 测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9-42

206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小 结 本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较 多, 厂 内 构 成 了 重 大 风 险 源, 主 要 的 风 险 物 质 是 环 氧 丙 烷, 风 险 类 型 包 括 泄 露 火 灾 和 爆 炸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液 氯 储 罐 泄 漏 引 起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及 人 体 伤 害 通 过 对 不 同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物 料 泄 漏 事 故 进 行 评 价 可 知, 发 生 液 氯 泄 漏 事 故 时, 伤 害 区 域 为 900m, 溴 素 储 罐 泄 漏 健 康 影 响 区 域 为 4500m 计 算 的 风 险 值 为 , 小 于 化 工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环 境 风 险 处 在 可 接 受 水 平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厂 内 应 配 套 应 急 监 测 设 备 和 人 员 落 实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地 沟, 罐 区 设 置 围 堰, 厂 区 设 置 一 个 650m³ 的 事 故 水 池, 并 在 厂 区 雨 污 水 总 排 口 设 置 截 止 阀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应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编 制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并 在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备 案 9-4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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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10.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10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废 水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有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施 工 废 水 和 场 地 冲 洗 废 水, 这 些 废 水 对 水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来 自 施 工 队 伍 的 生 活 活 动, 包 括 盥 洗 废 水 等 含 有 较 多 的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开 挖 等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和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及 清 洗 用 水 另 外 在 设 备 的 安 装 过 程 中, 因 调 试 清 洗 设 备, 也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含 油 废 水, 含 油 大 量 的 泥 沙 和 油 施 工 现 场 冲 洗 水 中 虽 无 大 量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但 其 中 可 能 含 有 较 多 的 泥 土 沙 石 和 一 定 量 的 地 表 油 污 上 述 施 工 废 水 量 不 大, 但 若 不 经 处 理 或 处 理 不 当 排 入 环 境, 同 样 危 害 环 境 因 此, 应 注 意 施 工 期 废 水 不 可 任 意 直 接 外 排 施 工 期 间 应 尽 量 减 少 物 料 损 失 散 落 和 溢 流 现 象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废 水 按 其 不 同 性 质 分 类 收 集 处 理 废 气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空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粉 尘 和 废 气 其 中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尾 气, 粉 尘 的 主 要 来 源 有 :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石 灰 沙 子 等 在 其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扬 尘 ; 运 输 车 辆 往 来 将 造 成 地 面 扬 尘 ; 施 工 时 堆 放 和 清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类 比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近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的 实 测 资 料, 施 工 作 业 场 地 近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可 达 1.5~30mg/m 3,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身 体 健 康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主 要 影 响 为 粉 尘 在 肺 泡 的 沉 积, 影 响 对 血 液 中 Fe 与 O 2 的 反 应, 从 而 影 响 供 血 功 能 施 工 车 辆 排 放 尾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x CO 和 烃 类 等, 机 动 车 辆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见 表 表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污 染 物 系 数 以 汽 油 为 燃 料 (g/l)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g/l) 污 染 物 小 汽 车 载 重 车 机 车 CO NOx 烃 类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9 10.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车 辆 一 般 都 为 载 重 车, 其 额 定 燃 油 率 为 30.19L/100km( 等 速 ), 按 表 测 算, 单 车 100km 污 染 物 平 均 排 放 量 为 :CO g NOx g 烃 类 物 质 134.0g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是 机 械 噪 声 和 材 料 装 卸 噪 声 根 据 本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地 质 条 件 和 工 程 内 容, 施 工 期 间 使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有 打 桩 机 搅 拌 机 推 土 机 ( 铲 平 机 ) 挖 掘 机 铣 刨 机 和 运 输 车 辆 ( 自 卸 卡 车 ) 等, 不 同 施 工 期 间 和 使 用 工 况 下, 其 产 生 的 噪 声 强 度 也 会 不 同, 难 以 进 行 量 化 因 此 根 据 建 设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规 定, 分 析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见 表 表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表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噪 声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土 石 方 84~91dB(A) 70dB(A) 工 作 量 不 大, 动 用 施 工 机 械 较 少, 主 要 对 施 工 工 人 有 一 定 影 响 打 桩 86~100dB(A) 70dB(A) 噪 声 强 度 较 大, 虽 经 空 气 衰 减 和 地 面 构 筑 物 阴 挡, 对 施 工 场 地 近 处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结 构 安 装 78~90dB(A) 70dB(A) 噪 声 源 较 集 中 且 噪 声 强 度 不 太 高,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一 般 情 况 下,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量 为 10~15dB(A)/50m 利 用 工 程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进 行 实 测 并 与 达 标 值 比 较 后 得 出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达 标 范 围, 见 表 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达 标 范 围 表 施 工 机 械 名 称 测 点 跟 噪 声 源 距 离 实 测 噪 声 值 GB ,dB(A) 噪 声 达 标 范 围,m m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自 卸 卡 车 >212 >670 平 土 机 >67 >670 推 土 机 >60 >600 挖 掘 机 >95 >950 风 镐 >67 >670 泥 料 搅 拌 >27 >150 震 动 器 >27 >150 从 表 可 知, 昼 间 施 工 的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夜 间 除 噪 声 源 较 高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外, 超 标 范 围 在 600~700m 内, 因 此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除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公 司 内 工 人 有 一 定 影 响 外, 不 会 对 厂 区 周 围 村 庄 居 民 区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影 响 范 围 内 没 有 入 住 的 居 民 等 需 要 特 别 保 护 的 敏 感 目 标,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影 响 人 群 是 本 企 业 工 作 人 员, 项 目 施 工 期 要 加 强 噪 声 控 制, 减 轻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进 行 文 明 施 工, 并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使 用 高 噪 声 设 备, 确 保 不 对 外 界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2

210 10.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废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等 应 注 意 收 集 和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避 免 乱 放 乱 堆 和 场 内 长 期 堆 放, 以 免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来 源 于 开 挖 土 方 建 筑 施 工 中 的 废 物 如 混 凝 土 砖 瓦 石 灰 沙 石 等, 虽 然 这 些 废 物 不 含 有 毒 性 物 质, 但 粉 状 废 料 可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严 重 时 造 成 对 地 表 水 的 暂 时 的 污 染 因 此, 施 工 期 的 建 筑 垃 圾 应 有 计 划 地 堆 放 并 建 挡 墙 等 防 范 措 施, 应 禁 止 四 处 乱 堆 乱 倒 建 筑 垃 圾, 对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可 用 于 场 内 地 坪 或 填 沟 碾 实 处 理 10.2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废 水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针 对 施 工 期 污 水 产 生 过 程 的 不 连 续 性 废 水 种 类 单 一 的 特 点, 可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有 效 控 制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施 工 现 场 因 地 制 宜, 建 造 沉 淀 池 集 水 池 等 污 水 临 时 处 理 设 施 砂 浆 和 石 灰 浆 废 液 宜 集 中 处 理, 干 化 后 与 固 体 废 物 一 起 进 行 处 置 水 泥 黄 沙 石 灰 类 的 建 筑 材 料 需 集 中 堆 放, 并 建 造 简 易 挡 雨 棚 挡 土 墙, 及 时 清 扫 场 内 运 输 线 上 抛 洒 的 上 述 粉 料, 以 免 降 雨 时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首 先 考 虑 界 内 清 污 分 流 管 网 的 建 设, 以 利 于 施 工 期 间 的 污 水 顺 利 进 入 管 网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废 气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粉 尘 将 会 造 成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其 中 又 以 粉 尘 的 危 害 最 为 严 重,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污 染 主 要 取 决 于 施 工 作 业 方 式 材 料 的 堆 放 以 及 风 力 因 素 鉴 于 此, 为 尽 量 减 轻 其 污 染 程 度, 缩 小 其 影 响 范 围,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科 学 管 理, 砂 石 料 应 统 一 堆 放, 少 量 水 泥 应 设 专 门 库 房 堆 放, 尽 量 减 少 搬 运 环 节 地 面 开 挖 时, 对 作 业 面 适 当 喷 水, 使 其 保 持 一 定 湿 度, 以 减 少 扬 尘 产 生 量, 建 筑 材 料 和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运 谨 防 运 输 车 辆 装 载 过 满, 并 尽 量 采 取 遮 盖 密 闭 措 施, 减 少 其 沿 途 遗 洒, 及 时 清 扫 洒 落 在 地 面 上 的 泥 土 和 灰 尘, 清 洗 轮 胎,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水 泥 砂 浆 的 搅 拌 应 在 临 时 工 棚 内 进 行, 加 袋 装 水 泥 时, 尽 量 靠 近 搅 拌 机 进 料 口, 进 料 速 度 宜 慢, 以 减 少 水 泥 粉 尘 外 溢 推 荐 采 用 搅 拌 车 和 散 装 水 泥, 在 搅 拌 车 运 输 过 程 当 中 完 成 混 凝 土 的 配 制 施 工 现 场 的 运 输 车 辆 应 控 制 车 速, 限 速 10-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1 10.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40km/h, 以 减 少 行 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场 界 外 设 置 高 度 不 低 于 1.8m 的 围 栏 等 防 护 结 构 噪 声 施 工 单 位 应 尽 量 选 用 先 进 的 低 噪 声 设 备,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 如 空 气 压 缩 机 ) 周 围 设 置 屏 障 以 减 轻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施 工 场 界 的 噪 声, 使 其 低 于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的 持 续 时 间, 将 必 须 使 用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工 段 调 整 为 昼 间 进 行, 夜 间 仅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施 工, 这 样 不 仅 能 顺 利 按 期 完 成 工 程, 还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了 噪 声 的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下 降 而 使 其 工 作 噪 声 增 大 固 废 施 工 人 员 居 住 区 的 生 活 垃 圾 实 行 袋 装 化, 每 天 由 清 洁 员 清 理, 集 中 送 至 指 定 堆 放 点 尽 量 减 少 建 筑 材 料 在 运 输 装 卸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流 失, 建 筑 垃 圾 应 在 批 定 的 堆 放 点 存 放, 并 及 时 用 于 场 内 地 坪 填 沟 等 消 化 处 理, 或 者 送 城 市 垃 圾 填 埋 场 环 境 管 理 在 施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详 细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并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要 有 专 人 负 责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处 置 方 法 环 境 管 理 要 做 到 贯 彻 国 家 的 环 保 方 针 政 策 法 规 和 标 准, 建 立 以 岗 位 责 任 制 为 中 心 的 各 项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做 到 有 章 可 循, 科 学 管 理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教 育, 学 习 环 保 法 规 和 环 保 知 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清 洁 生 产 其 他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如 发 现 文 物 古 墓 等 文 化 遗 产, 应 暂 时 停 止 现 场 施 工, 并 通 知 有 关 文 物 部 门, 派 专 业 人 员 现 场 考 察, 以 决 定 是 否 抢 救 或 进 行 挖 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0-4

212 1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论 证 1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论 证 11.1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 废 气 污 染 源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是 氯 气 尾 气 产 品 干 燥 及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 无 组 织 废 气 包 括 罐 区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及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2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1) 有 组 织 废 气 1 氯 气 尾 气 : 各 产 品 氯 化 反 应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集 中 汇 集 到 液 碱 吸 收 塔, 采 用 10% 液 碱 吸 收, 吸 收 效 率 99% 以 上, 最 终 废 气 由 高 25m, 内 径 1.2m 排 气 筒 P1 排 放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反 应 中 挥 发 的 氯 气 首 先 经 过 生 产 溶 液 的 吸 收, 再 经 过 10% 液 碱 的 二 次 吸 收, 吸 收 效 率 高, 且 氯 气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产 含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产 量 为 69.4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8.2%, 该 部 分 水 溶 液 可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一 同 外 售, 既 实 现 了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又 进 一 步 增 加 了 企 业 的 效 益 2 干 燥 筛 分 粉 尘 : 干 燥 筛 分 工 序 自 带 除 尘 器, 其 中 干 燥 工 序 后 粉 尘 颗 粒 较 大, 自 带 一 套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8% 以 上, 筛 分 工 序 粉 尘 颗 粒 较 小, 自 带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5% 以 上, 各 产 品 粉 尘 经 除 尘 器 后 汇 集 到 高 15m, 内 径 0.3m 排 气 筒 P2 排 放 旋 风 除 尘 器 及 布 袋 除 尘 器 为 生 产 设 备 自 带, 根 据 粉 尘 颗 粒 物 的 尺 寸 大 小 搭 配 使 用, 均 为 成 熟 高 效 的 除 尘 措 施, 可 确 保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3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1# 二 溴 溴 氯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各 配 套 一 套 热 风 炉 系 统,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直 接 排 放, 分 别 经 各 自 车 间 的 P3 P4 P5 排 气 筒 排 放, 各 排 气 筒 高 15m, 内 径 0.3m 由 于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经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可 达 到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2) 无 组 织 废 气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有 以 下 几 种 方 式 : 1 各 类 物 料 贮 存 量 将 严 格 控 制 在 总 容 积 的 85% 以 下, 并 且 在 液 面 上 充 填 氮 气 进 行 保 护 ( 压 力 罐 除 外 ); 各 类 贮 罐 采 用 氮 气 流 量 平 衡 调 节 系 统, 即 由 物 料 输 出 和 氮 气 流 入 的 流 量 平 衡 调 节 系 统, 减 少 贮 罐 排 气 量 11-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3 1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论 证 2 贮 罐 设 有 压 力 / 真 空 调 节 阀, 自 动 调 节 贮 罐 内 蒸 汽 压 力, 使 贮 罐 呼 吸 阀 的 排 气 量 达 最 少 化 贮 罐 装 有 紧 急 安 全 阀, 以 便 在 发 生 火 灾 等 最 坏 情 况 下 确 保 贮 罐 安 全 3 罐 罐 体 外 壁 涂 白 色, 减 少 物 料 的 挥 发 罐 区 加 强 管 理, 制 订 合 理 的 收 发 方 案, 减 少 物 料 装 卸 转 运 过 程 中 的 泄 露 车 间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 采 取 加 强 设 备 检 修, 及 时 更 换 零 部 件 的 管 理 措 施 ; 同 时 可 在 废 气 排 放 较 频 繁 的 生 产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集 风 装 置, 将 废 气 纳 入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装 置 中 间 罐 尽 量 缩 短 储 存 时 间, 及 时 转 存 物 料, 减 小 小 呼 吸 的 损 耗 ; 加 强 设 备 密 闭 性, 离 心 烘 干 等 工 段 设 备 采 用 密 封 式 装 备, 降 低 操 作 温 度 等 措 施, 消 减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均 为 传 统 的 成 型 技 术, 运 行 方 便, 因 此 在 技 术 上 可 行 3 经 济 论 证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投 资 为 各 车 间 收 集 系 统 液 碱 吸 收 装 置, 排 气 筒 设 置 等, 投 资 约 35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2% 年 运 行 费 用 约 为 6 万 元, 拟 建 项 目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3265 万 元, 是 企 业 可 以 接 受 的, 从 技 术 经 济 和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上 看 上 可 行 可 靠 和 经 济 有 效 的 11.2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 废 水 来 源 拟 建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母 液 用 于 制 备 次 氯 酸 钠 漂 白 剂 副 产 品, 氯 气 尾 气 经 液 碱 吸 收 后 的 溶 液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一 同 外 售 2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过 程 会 产 生 母 液, 根 据 各 原 辅 材 料 的 成 分 及 含 量, 可 确 定 该 母 液 主 要 成 分 为 水 及 无 机 盐 类, 无 危 险 废 物, 可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生 产 再 利 用 氯 气 尾 气 经 液 碱 吸 收 后 的 溶 液 为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的 水 溶 液,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8.2%, 该 部 分 水 溶 液 可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一 同 外 售 拟 建 项 目 氯 酸 钠 漂 白 剂 副 产 品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5%, 可 达 到 Q/JX J 标 准 要 求, 可 外 售 利 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2

214 1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论 证 拟 建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水 量 较 小, 水 质 简 单, 可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要 求, 最 终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3 经 济 论 证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成 熟 有 效, 主 要 投 资 为 废 水 收 集 管 线 及 防 渗 措 施, 投 资 约 30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18% 年 运 行 费 用 约 为 4 万 元, 拟 建 项 目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3265 万 元, 是 企 业 可 以 接 受 的 11.3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噪 声 是 声 源 以 弹 性 波 的 形 式 向 空 气 辐 射 出 来 的 一 种 压 力 脉 动, 在 环 境 中 不 积 累 不 持 久 也 不 远 距 离 扩 散, 只 有 当 声 源 声 音 传 播 途 径 和 接 受 者 三 因 素 同 时 存 在, 才 对 敏 感 目 标 形 成 干 扰 因 此 控 制 噪 声 必 须 从 控 制 声 源 发 声 阻 拦 声 音 传 播 和 加 强 个 人 保 护 三 个 方 面 去 考 虑, 并 将 三 者 统 一 起 来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来 源 于 压 缩 机 引 风 机 各 种 泵 类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机 械 动 力 噪 声 和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噪 声 源 强 在 80~105dB(A) 为 改 善 生 产 环 境, 减 少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对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从 治 理 噪 声 源 入 手, 设 备 选 型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在 风 机 等 排 气 噪 声 较 高 的 设 备 进 排 气 口 上 加 装 消 音 器 ; (2) 在 设 备 管 道 安 装 设 计 中, 应 注 意 隔 震 防 震 减 震 防 冲 击 ; (3) 在 厂 区 总 体 布 置 中 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厂 前 生 活 和 生 产 区, 注 重 强 噪 声 源 的 间 距 ; (4) 在 噪 声 较 大 的 车 间 设 置 噪 声 隔 离 室, 采 用 双 层 隔 声 采 光 窗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的 控 制 生 产 噪 声 的 污 染,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消 声 降 噪 措 施 均 是 国 内 通 用 的 成 熟 技 术, 技 术 上 可 靠, 是 有 效 和 适 当 的, 环 保 投 资 约 为 10 万 元, 可 以 为 企 业 所 接 受 11-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5 1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论 证 11.4 固 废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来 源 于 除 尘 器 收 集 尘 渣,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生 活 垃 圾 拟 建 项 目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由 于 本 项 目 无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产 生 的 一 般 废 物 可 回 用 于 生 产 或 外 售,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可 为 企 业 进 一 步 节 约 成 本, 经 济 上 是 合 理 的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1-4

216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2.1 清 洁 生 产 概 况 清 洁 生 产 是 将 污 染 预 防 的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以 减 少 人 类 的 风 险 因 此, 将 清 洁 生 产 纳 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更 加 完 善, 在 预 防 和 控 制 污 染 方 面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清 洁 生 产 追 求 的 目 标 是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的 设 计 和 开 发 以 及 服 务 过 程 中, 充 分 提 高 效 率,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从 而 达 到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双 赢 这 一 理 想 环 保 状 况 那 些 技 术 工 艺 落 后 设 备 陈 旧 产 污 量 大 的 项 目 因 不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而 被 否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已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该 法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应 当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原 料 使 用 资 源 消 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处 置 等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优 先 采 用 资 源 利 用 率 高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和 设 备 第 十 九 条 中 规 定 : 企 业 在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过 程 中, 应 当 采 取 以 下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 (1) 采 用 无 毒 无 害 或 者 低 毒 低 害 的 原 料, 替 代 毒 性 大 危 害 严 重 的 原 料 ; (2) 采 用 资 源 利 用 率 高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替 代 资 源 利 用 率 低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多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 (3)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物 废 水 和 余 热 等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或 者 循 环 使 用 ; (4) 采 用 能 够 达 到 国 家 或 者 地 方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可 见, 清 洁 生 产 已 经 是 国 家 依 法 推 行 的 控 制 污 染 改 善 环 境 的 有 效 措 施 之 一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主 要 从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水 的 合 理 利 用 措 施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12-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7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2.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工 艺 的 先 进 行 分 析 1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工 艺 本 工 艺 采 用 单 釜 氯 化 溴 化 技 术, 工 艺 路 线 短, 方 便 控 制 操 作 主 反 应 罐 既 是 反 应 器 又 是 结 晶 器, 既 保 证 了 较 高 的 转 化 率 又 保 证 了 产 品 结 晶 颗 粒 大 而 且 均 匀, 而 且 使 反 应 过 程 更 安 全 可 靠 氯 化 反 应 过 程 中 要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影 响 产 品 收 率 和 产 品 质 量 为 保 证 产 品 高 收 率 和 高 含 量, 合 理 转 移 反 应 热, 采 取 外 置 预 氯 化 的 方 法 在 预 氯 化 过 程 可 提 前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起 到 高 效 率 吸 收 尾 气 降 低 碱 性 的 作 用, 同 时, 为 下 一 步 反 应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提 高 了 产 品 收 率 采 用 布 袋 通 氯 分 配 器 进 行 氯 化, 即 反 应 液 定 量 流 入 反 应 器, 控 制 在 近 中 性 条 件 下 反 应, 热 量 定 量 放 出, 为 使 产 品 形 成 较 大 晶 体, 采 用 特 殊 搅 拌 方 式 使 反 应 液 在 反 应 釜 上 部 反 应, 同 时 反 应 生 成 的 产 品 在 下 部 结 晶, 既 缩 短 了 反 应 时 间, 又 解 决 了 结 晶 问 题, 生 产 即 可 连 续 高 效 进 行 由 于 长 时 间 的 深 度 氯 化 溴 化 可 造 成 产 品 收 率 下 降 而 定 量 氯 化 使 反 应 环 境 利 于 控 制, 故 单 釜 氯 化 溴 化 技 术 使 生 产 更 易 于 控 制 和 掌 握 高 含 量 的 成 品 需 充 分 的 反 应 才 可 得 到 为 使 生 产 能 高 效 率 连 续 进 行, 而 不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氯 化 设 备 用 环 流 方 式, 在 反 应 器 中 区 域 化 连 续 化 地 完 成 反 应 结 晶 长 晶 流 出 的 过 程 本 工 艺 产 物 生 成 迅 速, 成 形 ( 型 ) 稳 定 因 此, 在 过 滤 洗 涤 干 燥 等 后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品 不 易 损 失, 收 率 高, 降 低 了 成 本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工 艺 本 工 艺 采 用 连 续 氯 化 技 术, 可 以 在 一 个 工 艺 过 程 中, 只 要 在 氯 化 过 程 投 入 不 同 比 例 的 原 料, 即 可 得 到 两 种 不 同 产 品, 工 艺 路 线 集 成 度 较 高 氯 化 反 应 器 既 是 反 应 器 又 是 结 晶 器, 既 保 证 了 较 高 的 转 化 率 又 保 证 了 产 品 结 晶 颗 粒 较 大, 使 产 品 颗 粒 均 匀, 而 且 反 应 过 程 更 为 安 全 采 用 连 续 氯 化 法 进 行 氯 化, 即 反 应 液 定 量 流 入 氯 化 反 应 器, 热 量 定 量 放 出, 同 时 反 应 生 成 的 产 品 定 量 流 出, 既 缩 短 了 反 应 时 间, 又 腾 出 反 应 空 间, 生 产 即 可 连 续 高 效 进 行 有 效 氯 含 量 较 高 的 成 品 需 充 分 的 氯 化 才 可 得 到 为 使 生 产 高 效 率 连 续 进 行, 而 不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氯 化 采 用 专 有 设 备 连 续 氯 化 方 式, 在 反 应 器 中 区 域 化 连 续 化 地 完 成 反 应 结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2

218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晶 长 晶 流 出 的 过 程 节 能 设 计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时, 采 用 了 先 进 的 工 艺 设 备 和 技 术, 通 过 科 学 管 理 合 理 使 用 能 源, 以 尽 可 能 低 的 能 耗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节 能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 1 设 计 中 的 各 类 设 备, 均 选 用 国 家 推 荐 的 节 能 产 品 和 先 进 高 效 设 备 合 理 地 选 用 节 能 设 备, 使 能 源 的 消 耗 在 设 备 这 一 源 头 就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例 如 在 所 有 的 泵 类 产 品 的 选 择 上, 均 采 用 机 电 部 规 定 的 当 今 先 进 的 节 能 型 产 品, 电 气 设 计 中 选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灯 具 选 用 变 频 电 机 等, 达 到 节 能 之 目 的 2 进 入 厂 房 的 公 用 工 程 总 管 设 置 流 体 的 计 量 检 测 装 置, 及 时 反 映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能 耗 情 况 以 及 同 时 期 能 耗 变 化 情 况, 既 达 到 了 按 户 计 量 能 源 消 耗 的 目 的, 同 时 又 利 于 全 厂 范 围 内 将 能 源 进 行 更 有 效 合 理 的 配 置 3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蒸 汽 热 水 管 网 冷 媒 管 网 及 其 使 用 设 备, 设 计 中 选 用 了 良 好 的 保 温 隔 热 材 料 和 保 护 层, 对 建 材 选 用 导 热 系 数 小 的 材 料,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能 量 损 失, 达 到 节 能 的 目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仪 器 分 析 该 项 目 采 用 集 散 控 制 系 统 (DCS) 对 氯 化 反 应 过 程 进 行 监 视 和 自 动 控 制, 并 设 置 独 立 的 控 制 室, 控 制 室 内 配 置 1 套 电 脑 显 示 生 产 操 作 控 制 面 板, 现 场 仪 表 检 测 所 得 工 艺 参 数 通 过 现 场 监 视 和 控 制 站 连 接 到 总 线 上, 对 反 应 釜 内 温 度 压 力 以 及 通 氯 流 量 等 主 要 工 艺 参 数 均 有 直 观 显 示, 并 且 设 有 反 应 温 度 压 力 超 限 报 警, 搅 拌 停 转 投 料 量 等 连 锁 控 制 液 氯 紧 急 切 断 阀 门 和 通 氯 流 量 调 节 阀 门 调 节 冷 却 水 流 量 的 功 能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仪 表 控 制 设 定 点 不 经 常 调 节 的 参 数, 采 用 就 地 显 示 和 控 制 的 方 式 DCS 控 制 电 源 配 备 UPS 不 间 断 电 源, 不 间 断 供 电 时 间 30min 以 上 生 产 车 间 内 安 装 了 氯 化 反 应 釜 搅 拌 意 外 停 止 运 转 的 灯 光 报 警 及 连 锁 停 止 通 氯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一 旦 发 生 搅 拌 装 置 意 外 停 转 情 况, 生 产 现 场 的 灯 光 报 警 装 置 将 会 报 警, 并 且 控 制 室 内 DCS 控 制 系 统 会 同 时 显 示 报 警 情 况, 可 以 保 证 现 场 和 控 制 室 内 操 作 人 员 能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防 范 应 对 措 施 环 境 管 理 公 司 现 设 有 环 保 部, 公 司 总 经 理 直 接 分 管 环 保 环 保 部 下 设 化 验 室 废 气 管 理 科 固 废 管 理 科 环 保 部 主 任 由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技 术 检 测 中 心 设 监 测 技 术 员 3 人 ( 包 括 站 长 ), 维 修 工 2 人 公 司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及 噪 声 排 放 和 控 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12-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19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度 主 要 有 污 水 处 理 规 程 和 规 则 污 水 处 理 站 应 急 预 案 等 相 关 制 度, 并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建 立 了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档 案 有 专 人 负 责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与 存 放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建 立 了 档 案 管 理 系 统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4

220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2.3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及 建 议 清 洁 生 产 小 结 以 上 分 析 结 果 表 明, 拟 建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达 到 了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污 染 物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应 在 项 目 投 产 后 实 施, 根 据 企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保 证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并 力 争 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靠 拢 总 体 来 看, 拟 建 工 程 加 强 运 营 后 的 环 境 管 理, 坚 持 使 用 清 洁 的 原 料, 其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同 行 业 较 高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 指 标 建 议 由 以 上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可 知, 影 响 该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因 素 主 要 是 资 源 指 标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因 此 提 高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应 从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入 手, 研 究 开 发 应 用 无 毒 可 循 环 利 用 原 料 替 代 有 毒 原 料 的 新 工 艺 同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节 能 措 施, 减 小 水 资 源 电 力 蒸 汽 的 使 用 2 完 善 清 洁 生 产 制 度 根 据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试 点 工 作 经 验, 加 强 管 理 是 所 有 方 案 中 最 重 要 的 无 费 低 费 和 少 费 方 案, 约 占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总 数 的 40%, 因 此 企 业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必 须 首 先 从 加 强 管 理 入 手 由 于 清 洁 生 产 是 全 过 程 的 污 染 控 制, 涉 及 到 公 司 各 个 部 门 因 此 想 搞 好 清 洁 生 产 必 须 全 方 位 的 抓 公 司 应 成 立 清 洁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由 厂 长 任 组 长, 生 产 部 长 车 间 主 任 及 环 保 科 长 作 为 成 员, 并 按 照 分 工 负 责 原 则, 确 定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和 责 任 人 员, 形 成 厂 部 门 班 组 三 级 清 洁 生 产 网 络 为 了 明 确 各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公 司 应 制 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一 体 化 考 核 环 保 考 核 制 度, 使 各 车 间 的 经 济 效 益 直 接 与 其 环 保 工 作 清 洁 生 产 工 作 联 系 起 来, 单 位 产 品 物 料 损 耗 少 排 放 污 水 数 量 少 的 车 间 给 予 经 济 奖 励, 真 正 调 动 车 间 治 理 污 染 清 除 污 染 的 积 极 性 环 保 科 除 负 责 污 水 处 理 的 管 理 和 运 行 外, 主 要 职 责 是 加 强 环 保 监 督 管 理,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控 制 要 求 环 保 科 每 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每 月 进 行 统 计 汇 总, 对 各 车 间 进 行 环 保 考 核 企 业 从 上 到 下 应 树 立 清 洁 生 产 的 思 想 意 识, 加 强 清 洁 生 产 宣 传, 使 公 司 上 下 均 自 觉 投 入 到 清 洁 生 产 中 去 管 理 人 员 和 生 产 人 员 思 想 意 识 的 树 立 可 使 人 的 行 动 变 得 主 动 积 12-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1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极, 为 清 洁 生 产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加 强 培 训 : 对 于 新 员 工, 企 业 应 安 排 专 门 的 操 作 培 训, 以 增 加 作 业 的 熟 练 程 度, 并 定 期 安 排 员 工 有 针 对 性 的 如 节 水 节 电 节 能 培 训, 进 行 操 作 比 赛 等 添 置 必 要 的 仪 器 设 备 : 清 洁 生 产 及 环 保 工 作 的 开 展 离 不 开 设 备 和 人 员 企 业 应 积 极 引 进 专 业 人 才, 配 备 设 备, 进 行 长 效 日 常 管 理 3 建 立 设 备 管 理 网 络 体 系 本 项 目 上 马 后, 应 形 成 保 证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和 正 常 维 修 保 养 的 一 系 列 工 作 程 序 主 管 设 备 厂 长 抓 这 项 工 作, 由 设 备 科 具 体 负 责 公 司 的 设 备 业 务 管 理 工 作, 各 车 间 主 任 兼 管 本 车 间 设 备, 同 时 设 立 车 间 设 备 员, 负 责 车 间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修, 并 保 机 到 人,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也 落 实 到 人, 形 成 专 业 管 理 和 群 众 管 理 相 结 合, 维 修 与 保 养 相 结 合, 从 上 到 下 的 设 备 管 理 和 维 修 网 络, 为 整 个 公 司 设 备 保 持 完 好 状 况 提 供 保 障 4 降 低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提 高 原 料 的 清 洁 性 降 低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实 际 上 就 是 清 洁 生 产 中 的 最 优 化 理 论, 其 实 质 是 如 何 满 足 特 定 生 产 条 件 下 使 其 物 料 消 耗 最 少, 而 使 产 品 产 出 率 最 高 的 问 题 该 厂 应 通 过 小 试, 尽 量 将 未 反 应 量 控 制 在 最 小, 以 提 高 原 料 的 利 用 率, 降 低 原 材 料 消 耗 5 进 一 步 改 进 工 艺, 提 高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和 自 动 化 水 平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提 高 行 业 竞 争 力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是 要 不 断 采 用 新 技 术, 如 进 一 步 提 高 自 动 控 制 水 平, 精 确 地 计 量 和 生 产, 减 少 人 为 造 成 的 污 染 物 增 加 ; 开 发 及 采 用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可 大 幅 削 减 的 国 外 先 进 工 艺 及 设 备 等 该 公 司 生 产 工 艺 中 虽 然 有 一 定 的 自 动 化 操 作 水 平, 但 还 没 有 完 全 达 到 全 部 自 动 化 操 作 因 此 要 求 企 业 生 产 后 进 一 步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采 用 PLC 或 DCS 控 制 技 术, 发 挥 计 算 机 技 术 在 化 学 工 业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精 确 地 计 量 和 生 产, 采 用 连 续 化 生 产 工 艺 和 定 量 化 控 制 技 术 减 少 三 废 产 生 量, 提 高 产 品 收 得 率 6 实 施 ISO1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清 洁 生 产 与 实 施 ISO14000 系 列 标 准 相 结 合, 在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是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14000 系 列 标 准 的 核 心 内 容, 也 是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战 略 目 标 的 重 要 措 施 ISO14000 系 列 标 准 的 实 施, 为 企 业 持 续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提 供 组 织 和 管 理 保 障, 标 准 要 求 对 企 业 全 过 程 都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从 最 初 的 设 计 到 最 终 的 产 品 都 考 虑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排 放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能 源 资 源 和 原 材 料 的 节 约, 废 物 的 回 收 利 用, 并 通 过 设 定 目 标 指 标 管 理 方 案 进 行 控 制, 有 效 地 减 少 污 染, 节 约 资 源, 减 少 各 项 环 境 费 用 的 支 出, 从 而 明 显 地 降 低 成 本, 使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达 到 统 一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2-6

222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应 加 强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的 实 施, 以 提 高 企 业 的 形 象 和 良 好 发 展 12-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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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3.1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及 对 象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所 谓 环 境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 或 简 称 为 总 量 控 制 ), 是 指 根 据 一 个 地 区 的 自 然 环 境 特 点 和 自 净 能 力, 依 据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控 制 污 染 源 的 排 放 总 量, 把 污 染 物 负 荷 总 量 控 制 在 自 然 环 境 的 承 载 能 力 范 围 之 内 1998 年 11 月 国 务 院 253 号 令 发 布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条 规 定 : 建 设 产 生 污 染 的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遵 守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国 家 标 准 和 地 方 标 准 ; 在 实 施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区 域 内, 还 必 须 符 合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国 家 提 出 的 总 量 控 制 是 区 域 性 的, 当 局 部 不 可 避 免 地 增 加 污 染 物 排 放 时, 应 对 同 行 业 或 区 域 内 进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消 减, 使 区 域 内 污 染 源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负 荷 控 制 在 一 定 的 数 量 内, 使 污 染 物 的 受 纳 水 体 空 气 等 环 境 质 量 可 达 到 规 定 的 环 境 目 标 实 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是 考 核 各 级 政 府 和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责 任 制 的 重 要 指 标, 也 是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的 具 体 措 施 之 一 目 前, 国 家 实 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由 各 级 政 府 层 层 分 界 下 达 区 域 控 制 指 标, 各 级 政 府 在 根 据 辖 区 内 企 业 发 展 状 况 和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情 况, 给 企 业 分 解 下 达 具 体 控 制 指 标 对 扩 建 和 技 改 项 目, 必 须 首 先 落 实 现 有 工 程 的 三 废 达 标 情 况, 并 以 新 带 老, 尽 量 做 到 增 产 不 增 污 对 确 需 增 加 排 污 总 量 的 新 建 或 扩 建 项 目, 可 经 企 业 申 请, 由 当 地 政 府 根 据 环 境 容 量 条 件, 从 区 域 控 制 指 标 调 剂 解 决 总 量 控 制 的 对 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要 显 著 减 少, 化 学 需 氧 量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分 别 减 少 8%, 氨 氮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分 别 减 少 10% 根 据 山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十 二 五 期 间 山 东 省 要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和 综 合 治 理 加 强 污 染 专 项 整 治, 实 施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13-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5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3.2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标 国 家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目 标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26 号 )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节 能 减 排 总 体 要 求 及 主 要 目 标 如 下 : (1) 总 体 要 求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坚 持 降 低 能 源 消 耗 强 度 减 少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合 理 控 制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相 结 合, 形 成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倒 逼 机 制 ; 坚 持 强 化 责 任 健 全 法 制 完 善 政 策 加 强 监 管 相 结 合, 建 立 健 全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 坚 持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推 动 技 术 进 步 强 化 工 程 措 施 加 强 管 理 引 导 相 结 合, 大 幅 度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显 著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 进 一 步 形 成 政 府 为 主 导 企 业 为 主 体 市 场 有 效 驱 动 全 社 会 共 同 参 与 的 推 进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格 局, 确 保 实 现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约 束 性 目 标, 加 快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2) 主 要 目 标 : 到 2015 年, 全 国 万 元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能 耗 下 降 到 吨 标 准 煤 ( 按 2005 年 价 格 计 算 ), 比 2010 年 的 吨 标 准 煤 下 降 16%, 比 2005 年 的 吨 标 准 煤 下 降 32%; 十 二 五 期 间, 实 现 节 约 能 源 6.7 亿 吨 标 准 煤 2015 年, 全 国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总 量 分 别 控 制 在 万 吨 万 吨, 比 2010 年 的 万 吨 万 吨 分 别 下 降 8%; 全 国 氨 氮 和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总 量 分 别 控 制 在 万 吨 万 吨, 比 2010 年 的 万 吨 万 吨 分 别 下 降 10% 十 二 五 期 间 环 境 保 护 主 要 指 标 见 表 表 十 二 五 环 境 保 护 主 要 指 标 2015 年 比 序 号 指 标 2010 年 2015 年 2010 年 增 长 1 化 学 需 氧 量 排 放 总 量 ( 万 吨 ) % 2 氨 氮 排 放 总 量 ( 万 吨 ) % 3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总 量 ( 万 吨 ) % 4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总 量 ( 万 吨 ) % 地 表 水 国 控 断 面 劣 Ⅴ 类 水 质 的 比 例 (%) 17.7 < 个 百 分 点 5 七 大 水 系 国 控 断 面 水 质 好 于 Ⅲ 类 的 比 例 (%) 55 >60 5 个 百 分 点 地 级 以 上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二 级 标 准 以 上 的 个 百 分 点 比 例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2

226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目 标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1]47 号 ), 十 二 五 期 间 山 东 省 节 能 减 排 总 体 要 求 及 主 要 目 标 如 下 : (1) 总 体 要 求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落 实 节 约 资 源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基 本 国 策, 统 筹 节 能 减 排 与 济 社 会 发 展, 坚 持 降 低 能 源 消 耗 强 度 减 少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合 理 控 制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相 结 合, 形 成 加 快 转 方 式 调 结 构 的 倒 逼 机 制 ; 坚 持 强 化 责 任 健 全 法 制 完 善 政 策 加 强 监 管 相 结 合, 建 立 健 全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 坚 持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推 动 技 术 进 步 强 化 工 程 实 施 加 强 管 理 创 新 相 结 合, 抓 好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主 要 污 染 物 新 增 量 控 制 和 存 量 削 减, 大 幅 度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显 著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企 业 主 体 市 场 驱 动 全 社 会 参 与 的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格 局, 建 立 健 全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确 保 实 现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约 束 性 目 标, 加 快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2) 主 要 目 标 : 到 2015 年, 全 省 万 元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能 耗 下 降 到 0.85 吨 标 准 煤 ( 按 2005 年 价 格 计 算 ), 比 2010 年 的 1.02 吨 标 准 煤 降 低 17%, 比 2005 年 的 1.32 吨 标 准 煤 降 低 35.3%; 十 二 五 期 间, 实 现 节 约 能 源 7500 万 吨 标 准 煤 2015 年, 全 省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氨 氮 排 放 总 量 ( 含 工 业 生 活 农 业 ) 分 别 控 制 在 万 吨 万 吨 以 内, 比 2010 年 的 万 吨 万 吨 分 别 减 少 12%( 其 中 工 业 和 生 活 排 放 量 减 少 12.9%) 13.3%( 其 中 工 业 和 生 活 排 放 量 减 少 13.5%);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总 量 分 别 控 制 在 万 吨 146 万 吨 以 内, 比 2010 年 的 万 吨 174 万 吨 分 别 减 少 14.9% 16.1% 潍 坊 市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目 标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1]47 号 ), 十 二 五 期 间 潍 坊 市 单 位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能 耗 降 低 率 达 到 17%, 十 二 五 期 间 下 发 给 山 东 省 和 潍 坊 市 的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27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表 山 东 省 及 潍 坊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2010 年 2015 年 2015 比 2010 年 (%) 十 二 五 总 量 其 中 工 业 和 其 中 工 业 和 控 制 计 划 排 放 量 排 放 量 增 加 或 减 少 其 中 工 业 和 生 活 生 活 生 活 COD 潍 坊 控 制 指 标 全 省 NH 3 -N 潍 坊 控 制 指 标 全 省 SO 2 潍 坊 15.7 / 12.9 / / 控 制 指 标 全 省 / / / NOx 潍 坊 13.5 / 11.1 / / 控 制 指 标 全 省 174 / 146 / /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30 号 ) 中 明 确 规 划 目 标 为 到 2015 年, 重 点 区 域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烟 粉 尘 排 放 量 分 别 下 降 12% 13% 10%,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全 面 展 开, 并 要 求 把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作 为 环 评 审 批 的 前 置 条 件, 以 总 量 定 项 目 新 建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项 目, 实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减 量 替 代, 实 现 增 产 减 污 ; 对 于 重 点 控 制 区 和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超 标 城 市, 新 建 项 目 实 行 区 域 内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 一 般 控 制 区 实 行 1.5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山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和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 年 )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3]12 号 ) 中 明 确 第 一 期 规 划 目 标 ( 年 ) 为 完 成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下 达 的 总 量 减 排 任 务, 到 2015 年, 全 省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分 别 减 少 14.9% 和 16.1%, 控 制 在 万 吨 和 吨 以 内 ; 工 业 烟 ( 粉 )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分 别 减 少 30% 18%, 控 制 在 49.4 万 吨 和 67.3 万 吨 以 内, 并 要 求 把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作 为 环 评 审 批 的 前 置 条 件, 以 总 量 和 环 境 容 量 定 项 目, 新 建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项 目, 实 行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倍 量 替 代, 确 保 增 产 减 污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20% 以 下 的 区 域, 对 应 的 超 标 因 子 实 行 1 倍 替 代 ;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20%-50% 以 内 的 区 域, 对 应 的 超 标 因 子 实 行 2 倍 替 代 ;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50% 以 上 的 区 域, 对 应 的 超 标 因 子 实 行 3 倍 替 代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3-4

228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3.3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2731m 3 /a,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按 CODcr 420mg/L NH 3 -N 3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CODcr 1.15t/a,NH 3 -N 0.09t/a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CODcr 排 放 浓 度 按 50mg/L 计 算,NH 3 -N 排 放 浓 度 按 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的 CODcr 为 0.14t/a NH 3 -N 为 0.01t/a 废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共 用 天 然 气 6.8 万 m 3 /a, 其 中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及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排 放 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排 放 量 为 16.3kg/a;NOx 排 放 浓 度 为 mg/m 3, 排 放 量 为 76.3kg/a;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为 9.5mg/m 3, 排 放 量 为 5.3kg/a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排 放 的 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排 放 量 为 5.4kg/a; NOx 排 放 浓 度 为 mg/m 3, 排 放 量 为 25.4kg/a;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为 9.5mg/m 3, 排 放 量 为 1.8kg/a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燃 气 排 放 的 SO 2 浓 度 为 29.3mg/m 3, 排 放 量 为 5.4kg/a; NOx 排 放 浓 度 为 mg/m 3, 排 放 量 为 25.4kg/a;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为 9.5mg/m 3, 排 放 量 为 1.8kg/a 综 上, 各 车 间 燃 气 加 热 炉 共 排 放 SO t/a,NOx 0.13t/a, 烟 尘 0.01t/a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已 由 WFZL(2015)1 号 确 认 13-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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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4.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详 见 表 表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汇 总 表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生 产 规 模 t 其 中 二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t 1000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t 2000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t 1000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t 1000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 利 用 母 液 生 产 建 筑 指 标 1 规 划 占 地 面 积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m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万 元 建 设 期 借 款 利 息 企 业 自 筹 万 元 贷 款 万 元 新 购 置 生 产 设 备 台 / 套 127 三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1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正 常 年 3 增 值 税 万 元 正 常 年 4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万 元 正 常 年 5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正 常 年 6 所 得 税 万 元 正 常 年 7 税 后 利 润 万 元 正 常 年 8 项 目 总 投 资 收 益 率 % 正 常 年 9 项 目 资 本 金 投 资 净 利 润 率 % 9.80 正 常 年 10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11 财 务 净 现 值 12 投 资 回 收 期 13 总 投 资 收 益 率 % 7.97 % 所 得 税 前 % 所 得 税 后 万 元 9550 所 得 税 前 万 元 5937 所 得 税 后 年 5.34 所 得 税 前 年 6.21 所 得 税 后 14 年 均 偿 债 备 付 率 1.38 偿 债 期 内 15 盈 亏 平 衡 点 % 正 常 年 14-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1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由 表 的 财 务 数 据 看 出,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年 利 税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5.34 年,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14.2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103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占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62%,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环 保 措 施 分 项 汇 总 表 措 施 名 称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措 施 效 果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防 渗 事 故 池 等 混 合 废 水 达 到 纳 管 标 准 30 万 元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废 气 收 集 装 置 液 碱 吸 收 塔 等 达 标 排 放 35 万 元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按 规 范 要 求 建 设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装 置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5 万 元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对 新 购 设 备 采 取 消 声 隔 声 等 措 施 做 到 厂 界 达 标 10 万 元 清 洁 生 产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5 万 元 环 境 管 理 厂 区 地 面 硬 化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硬 化 施 工 8 万 元 绿 化 工 程 达 到 一 定 绿 化 比 例 10 万 元 合 计 103 万 元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采 取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后,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量 均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可 有 效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是 合 理 的, 在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也 保 护 了 环 境 项 目 废 水 环 保 装 置 的 运 行 费 用 约 为 4 万 /a,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的 运 行 费 用 约 为 6 万 /a 通 过 较 少 的 费 用, 可 确 保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此 外, 通 过 母 液 生 产 的 次 氯 酸 钠 漂 白 剂 副 产 品 外 售,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可 以 给 企 业 带 来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抵 消 了 部 分 处 理 成 本 环 保 装 置 不 仅 可 以 给 企 业 带 来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经 济 效 益, 更 重 要 的 是 对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大 气 环 境 等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减 轻 了 项 目 地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影 响, 为 当 地 人 民 生 活 环 境 和 身 体 健 康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保 障, 也 使 区 域 各 种 资 源 能 够 得 到 合 理 有 序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14.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 1 有 利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的 整 体 推 进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4-2

232 1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 优 化 城 市 产 业 结 构,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从 而 提 升 潍 坊 市 城 市 综 合 竞 争 力 ; 3 充 分 利 用 企 业 经 济 资 源 自 然 资 源 与 社 会 资 源, 合 理 利 用 人 力 物 力 和 财 力, 取 得 最 佳 经 济 效 益 ; 4 提 供 更 多 就 业 机 会, 促 进 企 业 发 展 与 社 会 稳 定 首 先 是 可 以 解 决 当 地 就 业, 该 项 目 可 容 纳 80 名 职 工 就 业, 除 部 分 管 理 和 技 术 人 员 外, 其 余 人 员 均 从 当 地 招 聘, 可 以 大 大 缓 解 当 地 的 就 业 压 力, 有 利 于 维 护 当 地 的 社 会 稳 定,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5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能 够 提 高 企 业 的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而 且 增 强 了 企 业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14-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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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是 企 业 管 理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之 一 在 企 业 中,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机 构, 加 强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厂 内 环 境 监 测 监 督, 并 把 环 保 工 作 纳 入 生 产 管 理, 对 于 减 少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促 进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与 回 收,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有 着 重 要 意 义 本 项 目 现 有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制 和 监 测 计 划 尚 不 完 善, 公 司 没 有 专 门 的 环 保 管 理 监 测 部 门, 本 次 环 评 从 全 厂 角 度, 提 出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和 监 测 计 划, 以 达 到 总 量 控 制 达 标 排 放 清 洁 生 产 的 目 的 15.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与 职 责 1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建 设 有 环 保 部 及 检 测 分 析 室, 公 司 总 经 理 直 接 分 管 环 保 环 保 部 下 设 化 验 室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管 理 科, 固 废 管 理 科, 中 心 主 任 由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技 术 检 测 中 心 设 监 测 技 术 员 2 人 ( 包 括 站 长 ), 维 修 工 2 人 环 保 部 负 责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监 测 分 析 室 负 责 厂 内 各 污 染 项 目 的 监 测 工 作, 同 时 从 事 监 测 数 据 的 统 计 和 整 理 工 作, 以 防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2 机 构 任 务 及 主 要 内 容 ㈠ 环 保 部 负 责 企 业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主 要 职 责 由 以 下 几 项 内 容 组 成 : (1) 协 助 领 导 贯 彻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 (2) 组 织 制 定 企 业 环 保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监 督 执 行 ; (3) 负 责 环 保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和 新 技 术 推 广,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新 工 艺 ; (4)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与 建 议 ; (5) 掌 握 企 业 污 染 状 况, 建 立 污 染 源 档 案 和 环 保 统 计 ; (6) 按 照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制 定 环 保 监 测 计 划, 并 组 织 协 调 完 成 监 测 任 务 ; (7) 制 定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和 协 调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的 正 常 运 行 ; (8) 参 与 企 业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的 论 证 和 设 计, 监 督 设 施 的 安 装 调 试,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15-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5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㈡ 监 测 分 析 室 (1) 参 与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的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及 时 汇 报, 并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2) 定 期 监 测 各 排 污 环 节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的 排 放 标 准 ; (3) 建 立 监 测 分 析 数 据 统 计 档 案 和 填 写 原 始 环 境 报 告 ; (4) 完 成 监 测 计 划, 搞 好 监 测 仪 器 的 维 护 保 养 及 校 验 3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1) 根 据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的 要 求, 一 般 性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 源 ) 或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设 置 提 示 性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排 放 剧 毒 致 癌 物 及 对 人 体 有 严 重 危 害 物 质 的 排 放 口 ( 源 ) 或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设 置 警 告 性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本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污 染 物 属 于 一 般 性 污 染 物, 因 此, 应 设 立 提 示 性 标 志 牌 各 类 排 污 口 图 形 标 志 如 下 1 污 水 排 放 口 标 志 牌 根 据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DB37/T ) 要 求, 污 水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参 考 样 式 如 下 : 污 水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 背 景 颜 色 为 绿 色, 图 形 颜 色 为 白 色 ) 2 废 气 排 放 口 噪 声 和 一 般 固 废 贮 存 场 标 志 牌 废 气 排 放 口 和 噪 声 排 放 源 标 志 牌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 设 置,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贮 存 场 标 志 牌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 设 置 图 形 标 志 如 下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2

236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放 口 噪 声 源 一 般 固 废 贮 存 场 图 形 符 号 背 景 颜 色 图 形 颜 色 绿 色 白 色 (2) 标 志 牌 设 置 要 求 1 污 水 排 放 口 标 志 牌 设 置 要 求 a. 排 污 口 或 采 样 点 在 厂 界 附 近 或 厂 界 外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应 就 近 在 排 污 口 或 采 样 点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 b. 排 污 口 及 采 样 点 采 用 开 放 性 通 道 与 厂 区 外 界 相 连 通 的 : 通 道 长 度 <50 m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应 在 近 排 污 口 处 设 置 ; 通 道 长 度 50 m 的, 应 在 通 道 入 口 醒 目 处 和 近 排 污 口 处 各 设 置 一 处 标 志 牌 c.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的 形 状 宜 采 取 矩 形, 长 度 应 >600 mm, 宽 度 应 >300 mm, 标 志 牌 上 缘 距 离 地 面 2 m 2 其 他 标 志 牌 的 设 置 要 求 a.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设 置 位 置 应 距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 源 ) 及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或 采 样 点 较 近 且 醒 目 处, 并 能 长 久 保 留, 其 中 : 噪 声 排 放 源 标 志 牌 应 设 置 在 距 选 定 监 测 点 较 近 且 醒 目 处 设 置 高 度 一 般 为 :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上 缘 距 离 地 面 2 米 b. 标 志 牌 的 辅 助 标 志 上, 应 根 据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的 要 求 填 写, 要 求 字 迹 工 整, 字 的 颜 色 与 标 志 牌 颜 色 要 总 体 协 调 c.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的 图 形 标 志 图 形 颜 色 及 装 置 颜 色 标 志 牌 材 质 表 面 处 理 外 观 质 量 以 及 字 体 等 要 求 应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 及 关 于 印 发 排 放 口 标 志 牌 技 术 规 格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3]95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经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审 定 后 由 建 设 单 位 制 作 4 排 污 口 建 档 管 理 ⑴ 要 求 使 用 国 家 环 保 局 统 一 印 制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登 记 证, 并 按 要 求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15-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7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⑵ 根 据 排 污 口 管 理 档 案 内 容 要 求,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应 将 主 要 污 染 物 种 类 数 量 浓 度 排 放 去 向 达 标 情 况 及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于 档 案 5 质 检 处 主 要 职 责 (1) 协 助 领 导 贯 彻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 (2) 组 织 制 定 企 业 环 保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监 督 执 行 ; (3) 负 责 环 保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和 新 技 术 推 广,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新 工 艺 ; (4)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与 建 议 ; (5) 掌 握 企 业 污 染 状 况, 建 立 污 染 源 档 案 和 环 保 统 一 计 ; (6) 按 照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制 定 环 保 监 测 计 划, 并 组 织 协 调 完 成 监 测 任 务 ; (7) 制 定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和 协 调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的 正 常 运 行 ; (8) 参 与 企 业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的 论 证 和 设 计, 监 督 设 施 的 安 装 调 试,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 (9) 参 与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的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及 时 汇 报, 并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10) 定 期 监 测 各 排 污 环 节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省 市 的 排 放 标 准 ; (11) 负 责 工 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水 的 监 测 工 作 ; (12) 建 立 监 测 分 析 数 据 统 计 档 案 和 填 写 原 始 环 境 报 告 ; (13) 完 成 监 测 计 划, 搞 好 监 测 仪 器 的 维 护 保 养 及 校 验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及 噪 声 排 放 和 控 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有 污 水 处 理 规 程 和 规 则 等 相 关 制 度, 并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建 立 了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档 案 有 专 人 负 责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与 存 放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建 立 了 档 案 管 理 系 统 为 了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管 理, 应 当 根 据 实 际 特 点, 进 一 步 完 善 的 环 保 制 度 包 括 各 种 环 保 装 置 运 行 操 作 规 程 ; 各 种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控 制 工 艺 参 数 ; 各 种 环 保 设 施 检 查 维 护 保 养 规 定 ; 环 境 监 测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及 点 位 设 置 ; 厂 区 及 厂 外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 环 境 监 测 年 度 计 划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计 划 ; 固 体 废 渣 综 合 利 用 管 理 办 法 ; 绿 化 工 作 年 度 计 划 等 1 完 善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该 公 司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并 结 合 公 司 生 产 实 际 编 制 了 环 境 风 险 应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4

238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急 监 测 预 案, 成 立 了 应 急 事 故 监 测 指 挥 小 组, 并 安 排 了 专 门 的 应 急 监 测 值 班 人 员, 随 时 与 滨 海 区 环 保 局 安 监 局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联 系, 并 不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演 练 2 加 强 人 员 培 训 为 确 保 监 测 数 据 的 真 实 可 靠 性, 对 于 现 场 的 采 样 分 析 及 数 据 的 处 理, 都 需 要 拥 有 一 批 测 试 能 力 强 业 务 素 质 高 的 监 测 人 员 因 此, 应 针 对 相 应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与 考 核, 合 格 后 上 岗 3 完 善 环 境 监 测 设 备 根 据 厂 区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完 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监 测 设 备, 同 时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的 统 计 4 建 议 1 应 制 定 环 境 保 护 紧 急 情 况 处 理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负 责 启 动 和 实 施, 在 环 境 治 理 措 施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时 及 时 汇 报, 并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2 环 境 监 测 站 定 期 对 公 司 内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噪 声 污 染 源 废 水 污 染 源 进 行 监 测, 并 应 协 助 有 相 应 监 测 资 质 的 委 托 监 测 单 位 对 可 能 受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影 响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其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制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并 据 此 及 时 调 整 生 产 工 艺, 检 查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靠 性 ; 3 应 定 期 和 有 关 科 研 单 位 或 环 保 设 计 单 位 等 进 行 联 系 沟 通, 以 及 时 解 决 企 业 内 部 存 在 的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加 强 制 污 力 度 15.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仪 器 的 配 置 本 项 目 监 测 分 析 室 应 配 置 的 监 测 仪 器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主 要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 用 途 1 COD 恒 温 加 热 器 及 配 套 加 热 仪 器 JH-12 2 废 水 监 测 2 COD 测 定 仪 HH-5 1 废 水 监 测 3 加 热 器 -- 1 废 水 监 测 4 便 携 式 溶 解 氧 测 定 仪 YSI-58 1 废 水 监 测 5 酸 度 计 PH-HI90 1 废 水 监 测 6 电 子 天 平 AG 称 量 7 烘 箱 化 学 分 析 8 显 微 镜 XH-02 1 化 学 分 析 9 冰 箱 1 化 学 分 析 15-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39 1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续 表 主 要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台 ( 套 ) 用 途 10 分 光 光 度 计 TU 化 学 分 析 11 便 携 式 分 析 仪 1 废 水 废 气 监 测 12 应 急 检 测 管 -- 5 废 水 废 气 监 测 监 测 制 度 拟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根 据 工 程 排 污 特 点 及 该 厂 实 际 情 况, 需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监 测 制 度 并 保 证 其 实 施, 有 关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的 选 取 及 监 测 频 率 的 确 定 均 按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则 按 照 现 行 国 家 部 颁 的 相 关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监 测 制 度 详 细 内 容 见 表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污 染 源 采 样 分 析 数 据 处 理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采 样 分 析 数 据 处 理 监 测 项 目 采 样 分 析 数 据 处 理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表 监 测 制 度 详 细 内 容 监 测 制 度 SO 2 NO 2 NOx PM 10 溴 氯 每 半 年 一 次, 可 委 托 当 地 环 保 监 测 部 门 来 完 成 排 气 筒 及 贮 存 区 等 依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方 法 ( 第 四 版 ) 和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正 常 生 产 时,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样 品, 每 半 年 一 次 非 正 常 情 况 发 生 时, 随 时 进 行 必 要 的 监 测 废 水 排 放 量 ph 值 CODcr 氨 氮 BOD 5 氯 化 物 等 厂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每 月 监 测 一 次 按 照 环 境 水 质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手 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LeqdB(A)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厂 界 噪 声 : 每 季 昼 夜 各 一 次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贮 存 量 利 用 去 向 每 周 统 计 一 次 监 测 数 据 管 理 监 测 结 果 应 该 按 照 项 目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建 立 档 案, 并 抄 送 有 关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于 常 规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结 果 应 该 进 行 公 开, 特 别 是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居 民 进 行 公 开, 遵 守 法 律 中 关 于 知 情 权 的 有 关 规 定 此 外, 如 果 发 现 了 污 染 和 异 常 环 境 问 题 要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调 查 并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培 训 为 确 保 监 测 数 据 的 真 实 可 靠 性, 对 于 现 场 的 采 样 分 析 及 数 据 的 处 理, 都 需 要 拥 有 一 批 测 试 能 力 强 业 务 素 质 高 的 监 测 人 员 因 此, 应 针 对 相 应 监 测 项 目 的 检 测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与 考 核, 合 格 后 上 岗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5-6

240 16. 公 众 参 与 16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公 布 了 本 项 目 有 关 信 息, 向 社 会 征 求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在 本 项 目 选 址 现 场 和 项 目 附 近 敏 感 点 等 处 张 贴 公 示, 并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表 ; 分 别 介 绍 了 项 目 概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并 公 布 了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留 下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联 系 方 式, 咨 询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16.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案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案 1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可 直 接 反 映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态 度, 对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等 由 于 公 众 是 出 于 自 身 利 益 出 发 对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其 结 果 较 为 直 观 ; 通 过 解 决 公 众 关 注 的 焦 点 问 题, 可 使 项 目 的 建 设 更 为 合 理, 有 利 于 降 低 项 目 对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的 实 施 主 体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为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的 范 围 和 对 象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的 要 求, 公 众 调 查 时, 要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涉 及 的 所 有 住 户 或 单 位 应 逐 个 进 行 调 查 ; 对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比 例 进 行 调 查 ;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其 建 设 不 涉 及 搬 迁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也 没 有 敏 感 点, 项 目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可 能 受 影 响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工 业 企 业, 故 选 取 项 目 周 边 距 离 1 公 里 附 近 的 两 个 村 庄 新 兴 庄 仁 和 社 区 共 100 名 村 民 代 表 调 查 4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的 方 式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 ) 第 十 16-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1 16. 公 众 参 与 九 条 建 设 单 位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可 以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并 应 当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完 成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5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 的 内 容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的 要 求,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问 卷 的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一 是 被 调 查 人 员 的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经 济 收 入 等 基 本 信 息 二 是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看 法 (1)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2)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3)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4)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5)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6)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7)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的 认 可 程 度 (8)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9)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0) 公 众 比 较 关 心 该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因 素 (11) 公 众 是 否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三 是 被 调 查 人 员 的 姓 名 住 址 和 联 系 方 式 6 公 众 调 查 意 见 的 处 理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调 查 问 卷 公 示 照 片 等 一 起 报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经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核 查 后, 作 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的 重 要 依 据, 交 由 环 评 单 位 存 档 备 查 7 方 案 的 实 施 本 方 案 经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同 意 后,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实 施, 实 施 过 程 中 须 邀 请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参 加 并 负 责 监 督 建 设 单 位 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与 环 发 [2012]98 号 的 符 合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与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2

242 16. 公 众 参 与 表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与 环 发 [2012]98 号 的 符 合 性 序 号 文 件 要 求 实 际 工 作 符 合 性 1 对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各 村 公 告 评 价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在 当 地 报 纸 网 站 和 相 关 基 层 组 织 信 栏 及 高 密 信 息 港 将 项 目 环 符 合 息 公 告 栏 中,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境 影 响 信 息 进 行 了 公 示 2 需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项 目, 报 告 书 简 本 作 为 项 目 受 理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编 制 了 报 告 条 件 之 一, 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受 理 情 况 同 时 在 书 简 本, 并 与 报 告 书 一 并 符 合 具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保 部 门 网 站 上 公 布 ( 涉 密 项 目 除 外 ) 报 送 了 环 保 部 门 审 查 根 据 表 ,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满 足 环 发 [2012]98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的 符 合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与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表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的 符 合 性 项 目 文 件 要 求 实 际 工 作 符 合 性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实 施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主 体 公 开 公 正 客 观 规 范 地 开 展 工 作 受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实 施 主 体 符 合 构 不 得 再 委 托 任 何 第 三 方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时, 要 按 照 办 法 要 求 制 定 制 定 了 调 查 方 案, 并 征 得 了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方 案, 并 征 得 项 目 所 在 地 县 级 环 保 部 门 同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的 同 意 后 予 方 案 意 后 实 施 以 了 实 施 符 合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在 进 行 公 众 调 查 时, 要 可 能 受 影 响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调 查 等 居 住 区, 在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涉 及 的 所 有 住 范 围 的 新 兴 庄 仁 和 社 区 选 取 户 或 单 位 应 逐 个 进 行 调 查 ; 对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100 名 村 民 代 表 进 行 调 查 响 的 公 众,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比 例 进 行 调 查 符 合 调 查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了 可 能 受 到 对 象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居 民 符 合 应 按 照 办 法 规 定, 在 环 评 工 作 开 展 前 和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 送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前, 按 规 定 在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媒 体 分 别 发 布 公 告, 同 时 还 应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所 有 的 村 委 会 ( 社 区 居 委 会 ) 公 告 栏 处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设 立 公 众 意 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村 委 会 公 信 息 调 查 资 料 发 放 点 信 息 公 告 必 须 包 含 办 法 第 八 条 告 栏 出 张 贴 了 信 息 公 告, 公 公 告 第 九 条 要 求 的 全 部 内 容 每 次 公 告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确 告 时 间 均 为 10 天 符 合 保 受 影 响 的 公 众 全 面 获 悉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告 期 间, 应 对 第 一 次 公 告 时 公 众 所 关 注 的 问 题 和 有 关 意 见 建 议 进 行 反 馈,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应 将 两 次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环 评 机 构 将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调 查 见 纳 入 环 评 报 告 书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中, 对 未 采 纳 的 公 众 意 的 调 查 结 果 纳 入 了 报 告 书 意 见 见, 应 当 作 出 说 明, 并 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存 档 备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进 行 了 分 析, 使 用 查 并 留 存 了 原 始 资 料 备 查 符 合 由 表 可 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符 合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综 上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过 程 中, 企 业 制 定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案 符 合 环 发 [2012]98 号 和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16-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3 16. 公 众 参 与 16.2 公 众 参 与 的 内 容 调 查 范 围 及 对 象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的 要 求, 公 众 调 查 时, 要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涉 及 的 所 有 住 户 或 单 位 应 逐 个 进 行 调 查 ; 对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比 例 进 行 调 查 ;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其 建 设 不 涉 及 搬 迁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也 没 有 敏 感 点 项 目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可 能 受 影 响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工 业 企 业, 故 选 取 项 目 周 边 距 离 最 近 两 个 村 庄 新 兴 庄 仁 和 社 区 共 100 名 村 民 代 表 调 查 调 查 方 式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包 括 公 众 公 告 发 布 调 查 问 卷 发 放 报 告 书 简 本 发 布 等 方 式 公 众 公 告 采 用 公 开 免 费 发 放 包 含 有 关 公 告 信 息 的 印 刷 品 方 式 其 间 通 过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第 一 次 公 众 公 告 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 起 进 行 公 布 第 二 次 公 众 公 告 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起 进 行 公 布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简 本 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制 作 完 成, 在 现 场 调 查 时 使 用 了 简 本 第 一 次 公 告 部 分 现 场 照 片 见 图 , 第 二 次 公 告 部 分 现 场 照 片 见 图 第 一 次 公 众 公 告 建 设 单 位 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 发 布 第 一 次 公 众 公 告, 同 时 在 高 密 信 息 港 网 站 公 示 (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目 的 是 让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工 作 程 序 和 工 作 内 容 以 及 联 系 方 式, 包 括 : 1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概 要 ; 2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3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5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 6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4

244 16.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次 公 众 公 告 建 设 单 位 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 通 过 张 贴 的 方 式 公 布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同 时 在 高 密 信 息 港 网 站 公 示 (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目 的 是 介 绍 项 目 概 况, 对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拟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要 点 阐 述, 包 括 : 1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 2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 3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 5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以 及 公 众 认 为 必 要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索 取 补 充 信 息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 6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 7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 8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简 本 发 布 环 评 报 告 书 完 成 后, 制 作 报 告 书 简 本, 一 并 报 送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并 在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期 间, 公 开 简 本 的 索 要 方 式 调 查 问 卷 发 放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 见 附 件 共 发 放 问 卷 100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100 份 问 卷 发 放 比 例 情 况 见 表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发 放 比 例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份 数 1 新 兴 庄 30 2 仁 和 社 区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统 计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由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的 说 明 ( 见 附 件 9), 该 项 目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可 信 16-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5 16. 公 众 参 与 16.3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100 份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见 附 件 问 卷 回 收 100 份, 其 中 有 效 问 卷 100 份, 占 被 调 查 人 数 的 100% 被 调 查 者 的 情 况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信 息 统 计 表 类 别 序 号 内 容 人 数 占 有 效 问 卷 人 数 比 例 (%) 1 18 岁 以 下 您 的 年 龄 2 18~35 岁 之 间 ~60 岁 之 间 岁 以 上 初 中 以 下 您 的 文 化 程 度 2 高 中 或 中 专 大 学 以 上 工 人 农 民 教 师 您 的 职 业 4 商 人 科 技 工 作 者 学 生 机 关 工 作 者 无 收 入 您 的 年 收 入 元 以 下 元 元 以 上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居 民 您 的 居 住 地 2 本 公 司 职 工 附 近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工 作 类 型 2 群 众 团 体 学 术 团 体 成 员 居 委 会 村 委 会 成 员 普 通 居 民 工 作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公 众 意 见 统 计 通 过 对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公 众 对 各 个 问 题 的 观 点 比 较 一 致 公 众 参 加 公 共 事 的 积 极 性 在 提 高,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也 有 一 定 的 认 识 公 众 观 点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6

246 16. 公 众 参 与 表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问 题 观 点 人 数 百 分 数 (%) 了 解 项 目 环 评 内 容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只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不 了 解 0 0 可 以 接 受 您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的 不 能 接 受 0 0 认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可 以 接 受 您 对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能 接 受 0 0 的 认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2 2 可 以 接 受 您 对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能 接 受 0 0 的 认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6 6 可 以 接 受 您 对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不 能 接 受 0 0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8 8 可 以 接 受 您 对 本 项 目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的 不 能 接 受 0 0 认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3 3 合 理 您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需 要 完 善 施 的 认 可 程 度? 不 合 理 0 0 可 以 接 受 综 您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不 能 接 受 0 0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说 不 清 6 6 十 分 必 要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建 或 不 建 均 可 9 9 性? 不 必 要 0 0 大 气 污 染 0 0 水 污 染 您 比 较 关 心 该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噪 声 境 因 素 是 哪 些? 固 废 0 0 其 它 2 2 同 意 您 是 否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意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由 表 可 知 : 调 查 结 果 中, 参 与 调 查 的 人 89% 为 18~60 岁 的 ; 文 化 程 度 88% 为 高 中 或 者 中 专 以 上 程 度 ;76% 为 工 人,5% 为 农 民 ; 参 与 调 查 者 100% 为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居 民 总 体 看 来, 参 与 本 次 调 查 的 公 众 组 成 比 较 合 理, 从 而 保 证 了 本 次 调 查 结 果 可 以 体 现 附 近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基 本 意 见 16-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7 16. 公 众 参 与 由 表 可 知 : 没 有 参 与 调 查 者 认 为 项 目 的 某 因 素 的 环 境 影 响 不 能 接 受, 其 中 91% 的 调 查 人 员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十 分 必 要 ; 调 查 人 员 对 大 气 噪 声 等 的 污 染 比 较 关 注 该 项 目 采 取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企 业 内 部 将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环 保 制 度, 力 争 把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小 程 度,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得 以 落 实,100% 的 调 查 人 员 同 意 本 项 目 建 设 公 众 关 注 问 题 的 采 取 措 施 公 众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本 次 环 评 针 对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生 废 气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污 染 分 析, 提 出 了 防 治 措 施 通 过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方 案 后, 项 目 产 生 废 气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建 设 单 位 就 此 问 题 向 公 众 进 行 了 沟 通 和 解 释, 得 到 了 公 众 的 认 可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不 采 纳 的 说 明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发 放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表 示 认 可,100% 的 被 调 查 者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众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也 未 提 出 反 对 意 见 16.4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综 合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100% 的 被 调 查 者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赞 成 态 度,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空 气 质 量, 报 告 书 针 对 以 上 问 题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提 出 了 防 治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与 公 众 进 行 了 解 释 交 流, 得 到 了 公 众 的 认 可,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治 污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居 民 影 响 不 大 对 于 公 众 关 注 的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促 进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只 要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该 项 目 是 受 当 地 群 众 认 可 的 综 合 工 程 建 成 后 所 带 来 的 各 种 影 响, 在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中,100% 的 人 赞 成 本 项 目 建 设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6-8

248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17.1 政 策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在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淘 汰 类 之 列, 属 于 国 家 允 许 类 的 产 业,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用 地 政 策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国 土 资 源 部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及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用 地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类 别,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环 保 政 策 符 合 性 1 为 了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进 一 步 好 转, 原 省 环 保 局 ( 现 省 环 保 厅 ) 以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的 形 式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根 据 该 文 件 着 重 论 述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符 合 情 况 表 ( 一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情 况 (1)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2) 符 合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3) 无 污 染 物 排 放 或 者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影 响 当 地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 不 影 响 当 地 的 减 排 任 务 (4)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 污 染 物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5)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不 在 禁 批 和 限 批 的 范 围 之 内 ; 不 在 该 范 围 之 内 (6) 扩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原 有 项 目 已 落 实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按 期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新 建 项 目 ( 二 ) 建 设 项 目 禁 批 和 限 批 的 具 体 规 定 本 项 目 情 况 1 企 业 限 批 不 属 于 企 业 限 批 范 围 (1) 污 染 物 减 排 指 标 未 完 成 的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2) 主 要 污 染 物 超 标 排 放 的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3) 已 建 项 目 未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且 限 期 整 改 未 完 成 的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4) 已 批 项 目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申 请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或 验 收 未 予 通 过 的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2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不 属 于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范 围 (1)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各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对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和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2) 对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项 目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3)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等 工 业 园 区 之 外, 对 有 污 染 的 新 上 项 目 要 禁 批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4) 南 水 北 调 和 小 清 河 大 堤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5) 对 不 认 真 执 行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有 较 多 未 批 先 建 项 目 有 较 多 不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区 域 内 污 水 没 有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的 园 区 要 实 行 园 区 限 批 ; (6) 全 省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局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标 的, 河 流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对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项 目 要 实 行 流 域 限 批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17-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49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续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符 合 情 况 表 3 区 域 限 批 不 属 于 区 域 限 批 范 围 (1) 是 否 建 在 连 续 2 年 未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县 ( 市 区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2) 是 否 建 在 严 重 违 反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县 ( 市 区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3) 是 否 建 在 2008 年 上 半 年 仍 未 完 成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的 县 ( 市 区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4) 是 否 建 在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成 后 1 年 内 污 水 处 理 率 达 不 到 60% 的 县 ( 市 区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5) 是 否 建 在 污 染 严 重 防 治 不 力 的 设 区 市 或 县 ( 市 区 ) 不 属 于 上 述 情 况 由 表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不 属 于 企 业 限 批, 不 属 于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亦 不 属 于 区 域 限 批 项 目 建 设 满 足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中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的 要 求 2 为 增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的 规 范 性, 提 高 行 政 服 务 效 能,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特 制 定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并 以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发 布 了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结 合 本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为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因 此, 只 分 析 项 目 与 基 本 审 批 原 则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符 合 情 况 表 基 本 原 则 ( 一 )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和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实 行 备 案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首 先 向 发 展 改 革 等 项 目 备 案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备 案 手 续, 备 案 后 方 可 申 请 办 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手 续 ( 二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 件 认 真 落 实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 三 )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环 评 相 协 调 的 要 求 各 类 园 区 必 须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并 将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作 为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要 依 据 对 已 建 成 但 未 完 成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的 各 类 园 区, 其 产 业 结 构 不 明 确 功 能 区 划 不 清 晰 环 保 设 施 不 完 善 的, 不 予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 四 )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的 要 求 1 所 有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均 应 在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设 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专 题 章 节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 五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限 制 性 要 求 1 对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坚 决 杜 绝 已 被 淘 汰 的 项 目 以 所 谓 技 术 改 造 拉 动 内 需 为 名 义 上 项 目 2 对 于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没 有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的 企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没 有 总 量 指 标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五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限 制 性 要 求 3 对 于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扩 建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改 建 迁 建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增 加 排 污 量 其 他 涉 及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从 严 把 握 本 项 目 情 况 本 项 目 属 备 案 制 项 目, 已 在 高 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登 记 备 案, 备 案 号 根 据 表 的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该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由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以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审 查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设 置 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并 按 照 导 则 进 行 了 风 险 识 别 预 测, 提 出 了 防 范 措 施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为 国 家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可 以 达 标, 企 业 无 减 排 任 务, 已 申 请 总 量 指 标 本 项 目 不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各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 六 )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 求 不 存 在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 七 )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的 有 关 要 求 不 在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范 围 内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2

250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建 设 满 足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中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的 要 求 安 全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为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有 效 遏 制 重 特 大 事 故, 减 少 一 般 事 故, 实 现 全 省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形 势 稳 定 好 转,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制 定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文 中 对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和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提 出 了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该 文 件 中 对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的 要 求 符 合 性 见 表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符 合 情 况 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1 新 的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产 业 集 中 区 或 化 工 园 区, 现 有 化 工 企 本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用 符 合 业 要 有 计 划 地 逐 步 迁 入 化 工 园 区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2 企 业 涉 及 硝 化 氧 化 磺 化 氯 化 氟 化 或 重 氮 化 反 应 等 危 险 工 艺 的 生 产 装 置 实 现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工 艺 复 杂 的 大 型 联 合 装 置, 除 安 装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外, 还 应 安 装 安 全 联 锁 和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 工 艺 本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安 装 全 自 动 控 制 系 符 合 简 单 的 单 一 装 置, 在 完 善 温 度 压 力 流 量 液 位 等 超 限 联 锁 报 统 和 安 全 连 锁 和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警 装 置 可 燃 有 毒 气 体 报 警 装 置 配 齐 安 全 阀 防 爆 膜 等 紧 急 泄 压 装 置 外, 还 应 安 装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3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三 同 时 制 度 企 业 要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别 是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设 施 要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确 保 采 用 安 全 可 靠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装 备, 确 保 建 设 项 目 工 艺 可 靠 安 全 设 施 齐 全 有 效 自 动 化 控 制 水 平 满 足 安 全 生 产 需 要 4 按 照 山 东 省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经 营 储 存 单 位 安 全 标 准 化 标 准 及 考 核 评 级 办 法, 全 面 开 展 安 全 标 准 化 工 作, 规 范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2010 年 底 前, 所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经 营 ( 带 储 存 ) 企 业, 要 实 现 安 全 标 准 化 全 面 达 标 5 化 工 企 业 要 严 格 执 行 41 条 禁 令, 要 将 有 关 内 容 在 相 应 的 作 业 场 所 张 贴 悬 挂, 在 职 工 中 认 真 组 织 学 习, 用 41 条 禁 令 规 范 企 业 操 作 岗 位 动 火 作 业 和 压 力 容 器 等 安 全 管 理, 促 进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落 实 6 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要 建 立 健 全 定 期 隐 患 排 查 制 度, 把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纳 入 企 业 的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形 成 全 面 覆 盖 全 员 参 与 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机 制, 使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制 度 化 和 常 态 化 7 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要 按 照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编 制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装 备 和 器 材,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方 案 已 编 制 完 成, 设 施 将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将 规 范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实 现 安 全 标 准 化 达 标 建 设 单 位 将 严 格 执 行 41 条 禁 令, 积 极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建 立 规 范 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正 在 编 制 中, 以 提 高 安 全 事 故 的 应 急 能 力 由 表 可 见, 本 项 目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后, 符 合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为 有 效 预 防 和 控 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发 生,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就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发 布 了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其 中 对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预 警 体 系 建 设 提 出 了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与 该 文 件 符 合 性 见 表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17-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1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序 号 二 加 强 源 头 控 制, 实 施 新 建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制 度 四 完 善 环 境 预 警 体 系, 提 高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表 拟 建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09]80 号 文 符 合 情 况 表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相 关 规 定 1 所 有 新 改 扩 建 设 项 目, 均 应 在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设 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专 题 章 节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要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关 于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的 规 定, 对 新 改 扩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供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1 必 须 在 风 险 源 单 位 车 间 排 放 口 和 总 排 口 设 置 预 警 监 测 点 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风 险 源 单 位 发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应 当 在 1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情 况 该 报 告 书 已 设 置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该 报 告 书 风 险 章 节 严 格 按 照 要 求 编 写 在 车 间 和 总 排 口 设 置 了 预 警 监 测 点 企 业 设 置 完 备 的 管 理 制 度, 每 天 有 专 人 负 责 符 合 情 况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相 关 十 二 五 规 划 符 合 性 1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符 合 性 为 适 应 国 内 外 形 势 新 变 化,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快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促 进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提 高 行 业 整 体 质 量 和 效 益, 增 强 国 际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工 信 部 特 编 制 本 规 划, 根 据 该 文 件 本 小 结 着 重 论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见 表 序 号 四 重 点 任 务 ( 一 )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升 级 1 促 进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性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相 关 规 定 专 栏 2 重 大 生 产 力 布 局 03 化 工 园 区 按 照 主 体 功 能 区 定 位 及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结 合 危 险 化 学 品 分 布 及 产 业 点, 统 筹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发 展 规 划 及 化 工 园 区 或 化 工 集 聚 区 布 局, 与 城 市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相 协 调 新 建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设 置 在 化 工 园 区 等 专 业 工 业 园 区 内, 并 严 格 准 入 条 件 ( 三 ) 促 进 绿 色 低 碳 安 全 发 展 1. 推 进 节 能 降 耗 治 污 减 排 加 大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和 循 环 利 用 力 度, 节 约 水 资 源 减 少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粉 尘 二 氧 化 硫 氨 氮 氮 氧 化 合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等 污 染 物 及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情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区 拟 建 项 目 洗 水 回 用, 无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表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符 合 情 况 符 合 符 合 2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2011) 的 符 合 性 危 险 化 学 品 既 是 重 要 的 化 工 原 料, 也 与 人 民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在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发 挥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具 有 生 产 过 程 工 艺 复 杂 高 温 高 压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链 长 面 广 等 特 性,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不 仅 会 带 来 人 身 伤 害, 还 会 引 起 环 境 污 染 等 次 生 灾 害, 直 接 影 响 经 济 发 展 与 社 会 稳 定 十 二 五 是 加 快 转 变 危 险 化 学 品 发 展 方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4

252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式 的 关 键 时 期, 为 优 化 产 业 布 局, 规 范 安 全 管 理, 提 升 本 质 安 全, 工 信 部 特 制 定 本 规 划 根 据 该 文 件 本 小 结 着 重 论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见 表 序 号 四 重 点 任 务 ( 一 ) 优 化 产 业 布 局 四 重 点 任 务 ( 二 ) 推 进 技 术 进 步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符 合 性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相 关 规 定 按 照 主 体 功 能 区 定 位 及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结 合 危 险 化 学 品 分 布 及 产 业 特 点, 统 筹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发 展 规 划 及 化 工 园 区 或 化 工 集 聚 区 布 局, 与 城 市 发 展 相 协 调 对 不 在 化 工 园 区 等 专 业 工 业 园 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储 存 企 业 制 定 关 停 并 转 ( 迁 ) 计 划, 推 动 重 大 危 险 源 过 多 或 分 散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不 达 标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搬 迁 远 离 城 区 及 江 河 水 资 源 保 护 地 等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避 免 企 业 二 次 搬 迁 严 格 控 制 剧 毒 化 学 品 和 监 控 化 学 品 项 目 新 布 点, 新 建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设 置 在 化 工 园 区 等 专 业 工 业 园 区 内 逐 步 实 现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上 规 模 工 艺 上 水 平 管 理 上 台 阶 企 业 进 园 区 的 目 标 科 技 进 步 是 保 障 产 业 本 质 安 全 的 重 要 支 撑 支 持 企 业 和 社 会 各 方 面 加 大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行 业 安 全 技 术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研 发 的 投 入 突 破 一 批 提 升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能 力 的 关 键 技 术 和 装 备 促 进 产 学 研 用 相 结 合, 加 快 安 全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积 极 推 广 应 用 先 进 适 用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装 备, 促 进 设 施 装 备 更 新 改 造, 引 导 危 险 化 学 品 企 业 提 高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信 息 化 生 产 水 平 鼓 励 企 业 对 新 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装 置 进 行 危 险 和 可 操 作 研 究 分 析 (HAZOP) 和 安 全 完 整 性 评 价 (SIL) 拟 建 项 目 情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区 该 环 评 报 告 书 对 新 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装 置 进 行 危 险 和 可 操 作 研 究 分 析 (HAZOP) 和 安 全 完 整 性 评 价 (SIL) 符 合 情 况 符 合 符 合 区 域 规 划 符 合 性 1 仁 和 工 业 园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性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位 于 高 密 城 区 北 部 姜 庄 镇 仁 和 集 镇,2012 年 3 月 27 日 高 密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高 政 函 [2012]86 号 同 意 设 立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范 围 为 东 至 小 辛 河, 西 至 小 康 河 及 西 环 路, 南 至 龙 和 街, 北 至 北 胶 新 河,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1) 工 业 园 性 质 仁 和 工 业 园 定 位 为 高 密 市 北 部 发 展 纺 织 机 械 建 材 化 工 产 业 为 主 的 新 兴 工 业 区 该 项 目 为 化 工 项 目, 符 合 工 业 园 性 质 及 产 业 发 展 要 求 (2) 土 地 利 用 符 合 性 根 据 仁 和 工 业 园 现 状 工 业 项 目 用 地 布 局 及 主 导 产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分 布 在 综 合 中 心 南 北 两 侧, 分 为 两 个 大 的 工 业 组 团 北 部 工 业 组 团 包 括 两 个 化 工 园 区, 其 余 为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南 部 工 业 组 团 包 括 两 个 化 工 园 区, 其 余 为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其 中, 小 康 河 以 东 的 化 工 园 区 是 在 现 有 化 工 企 业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扩 大 布 局 小 康 河 以 西 为 新 增 的 化 工 园 区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公 顷, 占 规 划 总 用 地 的 61.46% 其 中, 化 工 园 区 范 围 内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综 合 工 业 组 团 范 围 内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区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小 康 河 以 东, 北 部 工 业 组 团 的 化 工 园 区, 属 于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及 园 区 规 划 结 构 要 求 17-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3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2 区 域 环 评 符 合 性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环 评 于 项 目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由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以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审 查 通 过, 该 项 目 建 设 与 区 域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符 合 情 况 表 区 域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所 有 入 区 项 目, 要 在 规 划 的 功 能 区 内 建 设, 并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产 业 政 策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园 区 规 划 园 区 准 入 条 件 环 保 准 入 条 件 等 相 关 要 求 严 格 控 制 废 水 废 气 污 染 严 重 的 项 目 入 区 ; 入 区 项 目 要 做 好 厂 区 地 面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污 水 管 道 等 的 防 渗 工 作,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防 止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落 实 事 故 风 险 的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重 视 并 切 实 加 强 园 区 环 境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园 区 及 入 区 企 业 均 应 制 定 并 落 实 各 类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并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轻 污 染 危 害 进 区 企 业 应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入 区 企 业 不 得 自 建 燃 煤 ( 油 ) 锅 炉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固 体 废 物 实 施 分 类 处 理 处 置 等 方 式, 做 到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所 有 入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要 经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工 建 设, 并 落 实 三 同 时 " 制 度 该 项 目 符 合 项 目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用 地 规 划,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拟 建 项 目 水 量 较 小, 水 质 简 单, 排 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严 格 做 好 地 面 事 故 池 及 污 水 管 道 的 防 渗 措 施 该 报 告 书 已 设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拟 建 项 目 设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配 置 专 职 人 员 拟 建 项 目 不 建 燃 煤 锅 炉 ; 一 般 固 废 回 用 生 产 或 外 售, 无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拟 建 项 目 先 环 评 后 开 工 建 设, 并 严 格 落 实 三 同 时 " 制 度 由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满 足 园 区 区 域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的 要 求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6

254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17.2 厂 区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由 工 程 分 析 以 及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类 污 染 物 在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后, 各 污 染 因 子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对 周 围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从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看, 项 目 选 址 是 合 理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本 项 目 罐 区 及 各 生 产 车 间 需 设 置 50m 的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符 合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针 对 各 类 危 险 物 料 的 性 质 和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类 型,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在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情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环 境 敏 感 性 及 环 境 容 量 本 项 目 周 围 均 为 工 业 企 业, 距 离 最 近 的 村 庄 为 1130m,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容 量 交 通 运 输 及 基 础 设 施 本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仁 和 工 业 园 位 于 姜 庄 镇 南 部, 姜 庄 镇 位 于 高 密 市 区 北 5 公 里 处, 东 与 本 市 夏 庄 镇 河 崖 社 区 交 界, 西 与 本 市 大 牟 家 镇 康 庄 社 区 相 连, 南 连 本 市 醴 泉 街 办, 北 与 平 度 市 接 壤 平 日 公 路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在 镇 区 穿 行, 交 通 运 输 十 分 便 利 因 此, 从 交 通 区 位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选 址 较 为 合 理 仁 和 工 业 园 水 电 热 道 路 等 基 础 设 施 齐 全, 项 目 可 以 充 分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的 公 用 工 程 条 件 公 司 已 经 与 园 区 相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签 订 了 供 用 水 供 用 电 污 水 接 收 等 协 议,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方 面, 项 目 周 围 具 有 良 好 的 条 件 公 众 态 度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统 计 表 明,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大 部 分 都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十 分 必 要, 可 以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扩 大 就 业, 只 要 企 业 认 真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可 以 接 受 因 此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积 极 肯 定 的 态 度 17-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5 1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选 址 合 理 性 结 论 综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潍 坊 滨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临 港 产 业 园,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 外 排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并 且 能 确 保 区 域 内 的 各 环 境 要 素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可 控 制 政 府 下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并 且 这 种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因 此 从 环 境 影 响 的 角 度 考 虑, 本 项 目 的 厂 址 选 择 是 合 理 的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7-8

256 1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8.1 社 会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环 保 搬 迁 问 题, 因 此, 存 在 的 社 会 风 险 主 要 是 项 目 的 合 法 性 遭 到 质 疑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以 及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不 能 接 受 三 个 方 面 一 项 目 规 范 性 遭 到 质 疑 的 风 险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与 现 行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相 抵 触, 是 否 有 充 分 的 政 策 法 律 依 据 ; 该 项 目 是 否 符 合 审 查 审 批 和 报 批 程 序 ; 是 否 经 过 严 谨 科 学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是 否 充 分 考 虑 到 时 间 空 间 人 力 物 力 财 力 等 制 约 因 素 ; 建 设 方 案 是 否 具 体 详 实, 配 套 措 施 是 否 完 善 二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的 风 险 在 建 设 期 内 工 程 的 施 工 会 对 地 表 水 空 气 噪 声 环 境 等 方 面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大 量 粉 尘, 施 工 机 械 会 有 作 业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或 机 油 渗 漏 会 引 起 油 污 染, 施 工 物 堆 料 场 受 降 雨 冲 刷 会 引 起 地 表 径 流 污 染,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排 或 生 活 垃 圾 随 意 抛 弃 会 引 起 污 染 大 型 挖 掘 机 械 及 运 土 车 辆 对 道 路 的 损 坏 和 环 境 卫 生 的 破 坏 的 现 象 将 不 同 程 度 的 存 在 另 外,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可 能 也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三 公 众 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不 能 接 受 的 风 险 项 目 所 在 园 区 原 为 农 村 地 区, 工 业 园 区 内 建 设 项 目 将 打 破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存 现 状, 使 得 当 地 居 民 与 外 界 的 联 系 更 加 密 切,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受 到 外 界 的 干 扰, 从 而 造 成 居 民 内 心 的 不 安 与 担 忧 本 项 目 建 设 及 运 行 后 都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尤 其 是 对 近 距 离 村 庄 的 影 响 若 项 目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过 程 中, 不 履 行 公 众 参 与 专 家 咨 询 信 息 公 开 等 程 序 可 能 引 起 村 民 的 不 满 18-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7 1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8.2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一 项 目 建 设 的 规 范 性 (1) 项 目 不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中 的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2)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类 别, 亦 不 属 于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类 别,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3)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及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的 各 项 规 定 本 项 目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及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后, 符 合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及 鲁 环 发 [2009]80 号 的 要 求 (4)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2011) 的 相 关 要 求 (5) 根 据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本 项 目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的 化 工 园 区, 符 合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总 体 规 划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由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以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审 查 通 过 本 项 目 产 业 定 位 符 合 园 区 产 业 准 入 要 求 二 项 目 的 社 会 相 融 性 1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位 于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内, 周 围 规 划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厂 房 设 计 已 经 过 园 区 规 划 部 门 的 许 可 由 工 程 分 析 以 及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工 程 各 类 污 染 物 在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后, 各 污 染 因 子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2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符 合 性 根 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拟 建 项 目 罐 区 及 各 生 产 车 间 需 设 置 50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目 前, 防 护 距 离 内 没 有 居 民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物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3 公 众 的 态 度 本 次 评 价 开 展 了 信 息 公 示 和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大 部 分 都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以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扩 大 就 业, 只 要 企 业 严 格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公 众 对 拟 建 项 目 持 赞 成 态 度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2

258 1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综 合 以 上 三 个 方 面,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相 融 性 较 好 三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可 控 性 本 项 目 可 能 引 起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主 要 来 液 氯 储 罐 泄 漏, 导 致 周 边 环 境 污 染 或 人 群 伤 害, 控 制 或 处 置 不 当, 可 能 引 起 群 体 事 件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制 定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并 定 期 进 行 演 练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是 处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的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群 众 造 成 危 害, 因 此, 其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也 是 可 控 的 18-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59 1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8.3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等 级 及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一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等 级 根 据 前 面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山 东 省 环 保 政 策,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环 境 风 险 是 可 接 受 的, 周 围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赞 成 态 度, 其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处 于 低 风 险 水 平 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防 范 措 施 1 项 目 建 设 必 须 取 得 发 改 环 保 国 土 规 划 水 利 等 部 门 的 审 查 许 可 2 加 强 信 息 公 开, 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过 程 中, 及 时 的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项 目 信 息 3 针 对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的 自 然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措 施, 使 不 利 的 负 面 影 响 最 小 化 4 工 程 施 工 用 工 和 建 筑 材 料, 尽 可 能 吸 纳 和 采 用 当 地 居 民 和 材 料, 为 地 方 提 供 更 多 的 就 业 机 会, 提 高 居 民 经 济 收 入 5 合 理 进 行 施 工 布 置 和 作 业 强 度, 减 少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减 轻 噪 声 扰 民 和 扬 ( 粉 ) 尘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三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化 解 措 施 1 建 设 单 位 在 思 想 上 和 认 识 上 充 分 尊 重 当 地 居 民 的 需 求, 出 现 争 端 现 象 时, 在 充 分 沟 通 的 基 础 上, 本 着 化 解 矛 盾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思 想, 做 到 互 谅 互 让, 并 采 取 合 理 退 让 方 式 化 解 矛 盾 2 严 格 按 法 律 制 度 办 事, 及 时 与 民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购 买 社 会 保 险 和 工 伤 保 险, 向 相 关 部 门 缴 纳 农 民 工 工 资 保 证 金 3 针 对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性 的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除 与 当 地 居 民 多 沟 通 交 流 外, 还 应 注 重 与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沟 通 交 流 和 互 通 情 况, 及 时 分 析 和 预 测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确 定 问 题, 采 取 预 防 或 防 范 措 施, 注 重 及 时 发 现 和 观 察 细 微 矛 盾 的 出 现, 发 现 重 大 不 稳 定 隐 患 及 时 上 报, 及 时 制 定 应 对 和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加 以 解 决, 预 防 矛 盾 的 积 累 和 集 中 暴 发 4 预 防 和 解 决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当 地 居 民 及 时 交 流 信 息, 将 有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和 事 关 群 众 利 益 的 问 题 尽 可 能 圆 满 解 决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8-4

260 19.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19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19.1 厂 区 绿 化 的 意 义 特 点 一 厂 区 绿 化 的 意 义 厂 区 内 的 绿 地 建 设, 是 综 合 实 力 的 外 在 表 现 之 一, 是 企 业 的 外 衣, 体 现 它 的 外 部 形 象 搞 好 厂 区 的 绿 地, 除 一 般 绿 化 所 具 备 的 功 能 作 用 外, 还 具 有 特 殊 的 功 能 和 意 义 1 美 化 环 境, 树 立 企 业 形 象 厂 区 绿 化 是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绿 地 对 厂 区 的 建 筑 道 路 管 线 有 良 好 的 衬 托 和 遮 挡 作 用 种 植 上, 乔 木 灌 木 草 花 木 一 年 四 季 有 季 相 变 化, 千 姿 百 态, 景 观 丰 富, 使 人 感 到 富 有 活 力, 陶 冶 心 情 同 时 绿 地 反 映 出 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员 工 的 精 神 风 貌, 对 外 可 树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增 加 客 户 的 信 任 感, 也 是 企 业 经 济 实 力 的 象 征 2 改 善 工 作 环 境 企 业 环 境 的 好 坏, 直 接 影 响 到 员 工 的 身 心 健 康 和 劳 动 能 力 绿 地 能 消 除 或 减 弱 人 体 神 经 系 统 的 不 良 刺 激 植 物 的 绿 色 对 人 的 心 里 有 镇 静 的 作 用 据 资 料 介 绍 员 工 在 车 间 劳 动 4h 后 到 树 木 花 草 环 境 中 休 息 15min 就 能 恢 复 体 力 ; 环 境 美 或 提 高 生 产 率 15%-20%, 可 减 少 工 伤 事 故 40%-50% 在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方 面, 空 气 飘 尘 浓 度 绿 化 区 比 非 绿 化 区 少 10%-50%, 而 且 细 菌 含 量 少 3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绿 色 植 物 能 吸 收 CO 2, 释 放 O 2, 吸 收 有 害 气 体 SO 2 HF Cl 2 NO 2 O 3 等, 还 能 吸 收 放 射 性 物 质 吸 滞 烟 尘 和 粉 尘 据 统 计, 草 坪 地 区 比 裸 地 地 区 上 空 的 含 尘 量 也 可 减 少 2/3-5/6 4 调 节 改 善 小 气 候 夏 季 林 荫 下 气 温 比 无 林 区 低 3-5, 比 有 建 筑 物 地 区 低 10 左 右 ; 草 坪 的 温 度 比 沥 青 路 面 低 8-16 ; 墙 面 有 垂 直 绿 化 比 没 有 绿 化 的 红 砖 墙 表 面 夏 季 低 , 冬 季 稍 稍 能 提 高 温 度, 起 到 冬 暖 夏 凉 的 作 用 另 外, 还 可 以 增 加 空 气 湿 度, 大 面 积 草 坪 可 以 提 高 湿 度 20% 二 厂 区 绿 化 特 点 厂 区 的 绿 化 由 于 生 产 而 有 着 与 其 他 地 上 绿 化 不 同 的 特 点, 企 业 的 性 质 类 型 不 同, 19-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1 19.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特 殊,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及 要 求 也 不 同, 厂 区 绿 化 有 其 特 殊 的 一 面, 概 括 起 来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环 境 恶 劣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常 常 会 排 放 逸 出 各 种 有 害 于 人 体 健 康 植 物 生 长 的 气 体 粉 尘 烟 尘 及 其 他 物 质, 使 空 气 水 土 壤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污 染, 这 些 在 目 前 的 科 学 技 术 水 平 及 管 理 的 条 件 下, 还 不 可 能 杜 绝 ; 另 外, 工 业 用 地 的 选 择 尽 量 不 占 耕 地 良 田, 加 之 基 本 建 设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材 料 的 堆 放, 废 物 的 排 放, 使 土 壤 的 结 构 化 学 性 能 肥 力 变 差, 造 成 树 木 生 长 发 育 的 立 地 条 件 较 差 因 此, 根 据 不 同 类 型 不 同 性 质 的 企 业, 选 择 适 宜 的 花 草 树 木, 是 厂 区 绿 化 成 败 的 重 要 环 节, 否 则 就 会 造 成 树 木 死 亡 事 倍 功 半 不 见 效 的 效 果 2 用 地 紧 凑 我 国 是 个 耕 地 面 积 少 的 国 家, 平 均 每 人 0.1hm 2 的 耕 地 面 积, 大 大 低 于 世 界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 每 人 0.33), 工 业 建 筑 及 各 项 设 施 的 布 置 都 比 较 紧 凑, 建 筑 密 度 大, 特 别 是 城 市 中 的 中 小 型 企 业, 往 往 能 供 绿 化 的 用 地 很 少, 因 此 厂 区 绿 化 中 要 见 缝 插 绿, 甚 至 找 缝 插 绿 寸 土 必 争 地 栽 种 花 草 树 木, 灵 活 运 用 绿 化 布 置 手 法, 争 取 绿 化 用 地 可 以 在 水 泥 地 上 砌 台 植 树, 揭 起 水 泥 地 挖 坑 栽 树 们 可 以 充 分 运 用 攀 绿 植 物 进 行 垂 直 绿 化, 可 以 开 辟 屋 顶 花 园, 都 是 增 加 厂 区 绿 地 面 积 行 之 有 效 的 办 法 3 保 证 安 全 企 业 的 中 心 任 务 是 发 展 生 产, 为 社 会 提 供 量 多 质 高 的 产 品 工 业 企 业 的 绿 化 要 有 利 于 生 产 正 常 运 行, 有 利 于 产 品 质 量 的 提 高 厂 区 内 空 中 地 上 地 下 有 着 种 类 繁 多 的 管 线, 不 同 性 质 和 用 途 的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铁 路 道 路 纵 横 交 织 如 织, 厂 内 厂 外 运 输 繁 忙 因 此 绿 化 植 树 时 要 根 据 不 同 的 安 全 要 求, 既 不 影 响 安 全 生 产, 又 要 使 植 物 能 有 正 常 的 生 长 条 件 确 定 适 宜 的 栽 植 距 离, 对 保 证 生 产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安 全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有 些 企 业 的 空 气 洁 净 程 度 直 接 关 系 到 产 品 质 量, 如 精 密 仪 器 厂 光 学 仪 器 厂 电 子 企 业 等, 要 增 加 绿 地 面 积, 土 地 均 以 植 物 覆 盖, 减 少 飞 尘, 不 要 选 择 有 绒 毛 飞 絮 的 树 木, 如 悬 铃 木 杨 树 柳 树 等 4 服 务 对 象 工 业 企 业 绿 地 是 本 厂 职 工 休 息 的 场 所 职 工 的 职 业 性 质 比 较 接 近, 人 员 相 对 固 定, 绿 地 使 用 时 间 比 较 短, 面 积 小, 加 上 环 境 条 件 的 限 制, 使 可 以 种 植 的 花 草 树 木 的 种 类 受 到 限 制, 因 此 如 何 在 有 限 的 绿 地 中, 结 合 建 筑 小 品 园 林 设 施, 使 之 内 容 丰 富, 发 挥 其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2

262 19.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最 大 的 使 用 效 率, 是 厂 区 绿 化 中 特 有 的 问 题 如 有 的 企 业 利 用 厂 内 山 水 塘, 植 花 木, 置 水 榭, 建 棚 架, 建 成 小 游 园, 车 间 附 近 设 喷 泉 水 池, 种 上 睡 莲, 伴 以 仙 鹤 戏 水, 相 映 成 趣 路 面 两 旁 及 建 筑 前 沿 规 则 式 栽 植, 使 厂 容 庄 严 端 正 而 自 然 式 的 小 游 园, 显 得 生 动, 自 然 19.2 本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一 厂 区 绿 化 的 原 则 1 在 规 划 设 计 前 要 对 企 业 的 自 然 条 件 生 产 性 质 规 模 污 染 状 况 等 进 行 充 分 的 调 查 2 厂 区 的 绿 化 规 划 是 总 体 规 划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要 在 企 业 建 设 总 规 划 的 同 时 进 行 绿 化 规 划 要 本 着 统 一 安 排 统 一 布 局 的 原 则 进 行, 规 划 时 既 要 有 长 远 考 虑, 又 要 有 近 期 安 排, 要 与 全 厂 的 分 期 建 设 协 调 一 致 3 绿 地 规 划 设 计 要 与 建 筑 主 体 相 协 调, 在 视 线 集 中 的 主 体 建 筑 四 周 重 点 绿 化, 起 到 烘 托 主 体 的 作 用, 用 园 林 小 品 雕 塑 等 形 成 丰 富 的 景 观 4 绿 化 规 划 设 计 布 局 要 合 理, 以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绿 化 是 不 能 影 响 地 下 地 上 管 线 及 车 间 生 产 的 采 光 5 在 进 行 绿 化 苗 木 选 择 时 要 考 虑 地 形 土 质 特 点 环 境 污 染 等 情 况, 在 满 足 各 项 功 能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可 适 当 结 合 生 产 种 植 一 些 经 济 树 种 二 本 厂 区 绿 化 方 案 的 建 议 厂 区 总 绿 地 率 设 计 为 12%, 分 为 厂 前 区 生 产 区 和 道 路 三 部 分 绿 化 系 统 各 系 统 的 绿 化 建 议 如 下 1 厂 前 区 的 绿 化 厂 前 区 包 括 主 要 入 口, 厂 前 建 筑 群 和 厂 前 广 场 这 里 是 办 公 区 和 生 产 区 的 纽 带, 对 外 联 系 的 中 心, 是 场 内 外 人 流 最 集 中 的 地 方 厂 前 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代 表 着 工 厂 的 形 象, 体 现 工 厂 的 面 貌, 也 是 工 厂 文 明 生 产 的 象 征 它 常 与 城 市 道 路 相 临, 其 环 境 的 好 坏 直 接 关 系 到 城 市 的 面 貌, 其 主 要 建 筑 有 较 高 的 艺 术 标 准 本 项 目 厂 区 门 前 广 场 中 间 布 置 花 坛, 设 计 时 要 注 意 高 度, 不 能 遮 挡 车 辆 和 行 人 的 视 线 2 生 产 区 的 绿 地 布 置 生 产 区 内 的 空 地 绿 化 是 厂 区 绿 化 的 重 点 部 位, 在 进 行 设 计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利 用 绿 化 植 物 的 净 化 空 气 杀 菌 减 噪 等 作 用 根 据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有 针 对 性 地 选 择 对 二 氧 化 硫 19-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3 19. 厂 区 绿 化 设 计 分 析 氮 氧 化 物 抗 性 较 强 及 吸 附 粉 尘 隔 音 效 果 较 好 的 树 种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边 多 种 植 低 矮 的 花 卉 或 草 坪, 以 利 于 通 风, 便 于 氯 等 有 害 气 体 的 扩 散, 减 少 对 人 的 危 害 3 厂 内 道 路 的 绿 化 厂 内 道 路 的 绿 化 是 工 厂 生 产 组 织 工 艺 流 程 原 料 和 成 品 运 输 企 业 管 理 生 活 服 务 的 重 要 交 通 枢 纽, 是 厂 区 的 动 脉 因 此 道 路 绿 化 要 注 意 绿 化 布 置 的 空 间 连 续 性 和 流 畅 性 厂 区 主 干 道 两 侧 行 道 树 可 采 用 行 列 式 布 置, 创 造 林 荫 道 的 效 果 厂 内 一 般 道 路 人 行 道 两 侧 可 种 植 花 灌 木 道 路 与 建 筑 物 之 间 的 绿 化 要 有 利 于 室 内 采 光, 防 止 污 染, 减 弱 噪 音 4 绿 化 物 种 选 择 建 议 绿 化 物 种 尽 量 选 择 常 见 种 普 生 种 常 见 和 比 较 常 见 的 高 大 乔 木 主 要 有 柳 树 白 榆 杨 树 泡 桐 黄 连 木 楸 树 旱 柳 国 槐 刺 槐 等, 小 乔 木 和 灌 木 有 胡 枝 子 酸 枣 荆 条 榆 紫 穗 槐 棉 槐 等, 草 本 和 地 被 植 物 有 茅 草 三 菱 草 苔 草 沙 参 狗 尾 草 等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19-4

264 20. 结 论 与 建 议 20 结 论 与 建 议 20.1 结 论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成 立 于 2013 年,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是 一 家 新 建 民 营 企 业 根 据 企 业 建 设 计 划, 拟 建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企 业 采 用 循 序 渐 进 的 发 展 方 式, 分 两 期 建 设, 一 期 工 程 主 要 对 半 成 品 粉 末 原 料 进 行 造 粒 筛 分 包 装 加 工, 该 项 目 编 制 了 环 评 报 告 表, 并 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由 高 密 市 环 保 局 批 复, 批 复 文 号 ( 高 环 审 [2014]115 号 ) 如 今 发 展 条 件 成 熟, 拟 建 设 二 期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生 产 新 上 项 目 属 于 备 案 制, 已 在 高 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备 案, 备 案 号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62%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新 购 置 反 应 器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机 造 粒 机 制 冷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127 台 套,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吨 ;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吨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吨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 吨,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拟 建 项 目 根 据 公 司 南 侧 饮 用 水 输 水 明 渠 改 造 建 设 进 度 建 设, 计 划 2016 年 3 月 份 投 产 污 染 分 析 1 废 水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车 间 冲 洗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排 污 水 混 合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2731m 3 /a, 水 质 达 到 可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要 求,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COD 最 终 排 放 量 为 0.14t/a, 氨 氮 为 0.01t/a 2 废 气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是 氯 气 尾 气 产 品 干 燥 及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 无 组 织 废 气 包 括 罐 区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及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1) 有 组 织 废 气 20-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5 20. 结 论 与 建 议 1 氯 气 尾 气 : 各 产 品 氯 化 反 应 产 生 的 氯 气 尾 气 集 中 汇 集 到 液 碱 吸 收 塔, 采 用 10% 液 碱 吸 收, 吸 收 效 率 99% 以 上, 最 终 废 气 由 高 25m, 内 径 1.2m 排 气 筒 P1 排 放 氯 气 与 液 碱 反 应 生 产 含 次 氯 酸 钠 氯 化 钠 的 溶 液, 产 量 为 38.54kg/ 批,69.4t/a, 有 效 氯 含 量 为 8.2%, 该 部 分 水 溶 液 与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溶 液 混 合 后 一 同 外 售 2 干 燥 筛 分 粉 尘 : 干 燥 筛 分 工 序 自 带 除 尘 器, 其 中 干 燥 工 序 自 带 一 套 旋 风 除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8% 以 上, 筛 分 工 序 自 带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5% 以 上, 各 产 品 粉 尘 经 除 尘 器 后 汇 集 到 高 15m, 内 径 0.3m 排 气 筒 P2 排 放 3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1# 二 溴 溴 氯 海 因 生 产 车 间 2#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生 产 车 间 3#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生 产 车 间 各 配 套 一 套 热 风 炉 系 统,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直 接 排 放, 分 别 经 各 自 车 间 的 P3 P4 P5 排 气 筒 排 放, 各 排 气 筒 高 15m, 内 径 0.3m 有 组 织 废 气 中 氯 气 的 排 放 速 率 及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 粉 尘 的 排 放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热 风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2) 无 组 织 废 气 罐 区 及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减 少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预 测 厂 界 污 染 物 最 高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及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3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3 固 废 拟 建 项 目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4 噪 声 本 项 目 主 要 声 源 为 压 缩 机 引 风 机 各 种 泵 类 等 拟 根 据 不 同 的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有 针 对 性 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如 基 础 减 振 柔 性 接 口 隔 音 房 消 音 器 等 措 施 根 据 第 六 章 的 分 析 结 果,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预 留 足 够 衰 减 距 离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加 装 消 音 器 等 多 种 措 施 保 证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环 境 空 气 :SO 2 NO 2 NO x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2

266 20. 结 论 与 建 议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PM 10 日 均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06 氯 溴 监 测 因 子 均 未 检 出 2 地 表 水 :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下 游 断 面 的 CODcr BOD 5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硫 酸 盐 在 各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浓 度 超 标, 其 余 指 标 在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处 上 游 下 游 断 面 水 质 均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Ⅴ 类 标 准 3 地 下 水 :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4 声 环 境 :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四 厂 界 噪 声 现 状 值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5 土 壤 环 境 : 根 据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区 各 监 测 点 土 壤 监 测 值 均 不 超 标, 远 远 低 于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环 境 影 响 1 环 境 空 气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基 本 可 行,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 罐 区 及 各 车 间 需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均 为 50m 本 项 目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符 合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企 业 还 应 配 合 当 地 政 府 加 强 该 范 围 内 用 地 规 划 的 控 制, 不 得 新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性 建 筑 物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从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2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根 据 废 水 的 特 征,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和 特 征 污 染 物 严 格 控 制, 确 保 所 有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当 出 现 事 故 性 排 放 时, 事 故 排 放 的 废 水 接 入 事 故 池,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因 此, 事 故 排 放 时 排 放 的 废 水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基 本 无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经 过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对 北 胶 新 河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地 下 水 防 范 措 施,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渗 漏 点 严 格 控 制, 杜 绝 二 次 污 染 影 响 地 下 水 本 项 目 所 有 固 废 均 与 相 应 单 位 签 订 处 置 协 议, 并 可 以 做 到 及 时 有 效 地 运 走 厂 区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处 做 好 防 雨 防 渗 处 理 等 就 可 基 本 解 决 固 废 污 染 当 地 地 下 水 问 题, 项 目 在 落 实 装 置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污 管 线 事 故 水 池 等 场 所 的 防 渗 措 20-3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7 20. 结 论 与 建 议 施 的 前 提 下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3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2 类 功 能 区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总 体 来 看,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设 备 选 型 布 局 基 本 合 理,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噪 声 和 扬 尘,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采 取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采 取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染 对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完 成 后, 这 些 影 响 就 会 消 失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针 对 各 类 危 险 物 料 的 性 质 和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类 型,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在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情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清 洁 生 产 拟 建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达 到 了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产 品 指 标 达 到 了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污 染 物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国 家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应 在 项 目 投 产 后 实 施, 根 据 企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保 证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并 力 争 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靠 拢 总 体 来 看, 拟 建 工 程 加 强 运 营 后 的 环 境 管 理, 坚 持 使 用 清 洁 的 原 料, 其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总 量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2731m 3 /a,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CODcr 排 放 浓 度 按 50mg/L 计 算,NH 3 -N 排 放 浓 度 按 5mg/L 计 算, 则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的 CODcr 为 0.14t/a NH 3 -N 为 0.01t/a 拟 建 项 目 各 车 间 燃 气 加 热 炉 共 排 放 SO t/a,NOx 0.13t/a, 烟 尘 0.01t/a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已 由 WFZL(2015)1 号 确 认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果 根 据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中 财 务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财 务 内 部 收 率 高 于 行 业 基 准 收 益 率, 投 资 回 收 期 低 于 行 业 基 准 回 收 期, 从 财 务 上 讲,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采 取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后, 拟 建 工 程 的 各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量 均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有 效 地 削 减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在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也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4

268 20. 结 论 与 建 议 保 护 了 环 境,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项 目 的 经 济 活 动 对 社 会 的 主 要 贡 献 是 提 供 了 一 定 量 的 劳 动 就 业 岗 位, 带 动 了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有 利 于 维 护 当 地 的 社 会 稳 定, 该 建 设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项 目 建 设 合 理 性 1 政 策 规 划 符 合 性 (1) 项 目 不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中 的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2)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 部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类 别, 亦 不 属 于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类 别,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3)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及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的 各 项 规 定 本 项 目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及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后, 符 合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及 鲁 环 发 [2009]80 号 的 要 求 (4)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十 二 五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2011) 的 相 关 要 求 (5) 根 据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规 划, 本 项 目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仁 和 工 业 园 的 化 工 园 区, 符 合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总 体 规 划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由 潍 坊 市 环 保 局 以 潍 环 审 字 [2013]25 号 审 查 通 过 本 项 目 产 业 定 位 符 合 园 区 产 业 准 入 要 求 2 从 环 境 影 响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风 险 防 范 环 境 敏 感 性 及 环 境 容 量 交 通 运 输 及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布 局 等 多 个 方 面 分 析, 该 工 程 项 目 厂 址 选 择 及 规 划 是 合 理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在 项 目 营 运 期, 公 司 应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添 置 必 要 的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完 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公 众 参 与 环 评 期 间 在 周 围 村 庄 及 高 密 信 息 港 对 本 次 评 价 情 况 进 行 了 公 示, 公 示 期 内 未 收 到 相 关 意 见 的 反 馈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100 份, 回 收 100 份,100% 的 公 众 明 确 表 态 赞 成 该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采 纳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做 到 该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污 染 治 理 统 筹 兼 顾,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评 价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该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山 东 省 相 关 环 保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符 合 20-5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69 20. 结 论 与 建 议 当 地 规 划 的 要 求, 工 程 采 用 较 清 洁 的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 三 废 治 理 措 施 可 靠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 对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可 以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的 程 度 ;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和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在 落 实 好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其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6

270 20. 结 论 与 建 议 20.2 措 施 及 建 议 该 工 程 项 目 应 当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如 表 所 示 表 该 工 程 项 目 应 当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污 染 物 措 施 内 容 防 治 效 果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设 置 污 水 和 前 期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 事 故 状 态 的 事 故 废 水 废 料 收 集 系 统 ; 所 有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和 处 理 设 施 须 采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废 水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废 水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 事 故 废 水 应 理 厂 进 水 要 求 在 事 故 处 理 完 后,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分 别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氯 气 的 尾 气 经 10% 液 碱 吸 收 后 排 中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放 ; 粉 尘 经 各 自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 加 热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直 限 值 ;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接 排 放 对 于 罐 区 存 储 区 的 所 有 设 备 都 在 密 封 状 态 下 工 作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废 气 并 定 期 检 修 ; 罐 区 物 料 用 平 衡 管 线, 使 跑 冒 滴 漏 等 无 组 织 排 (DB37/ ) 表 2 排 放 浓 放 降 至 最 低 ; 为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对 周 围 居 民 区 产 生 污 染 度 限 值 ;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和 危 害, 按 照 从 严 控 制 的 原 则, 确 定 罐 区 及 车 间 的 环 境 防 护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距 离 为 厂 界 外 50 米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限 值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废 物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不 外 固 废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造 成 二 排 次 污 染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在 设 备 选 型 上 选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降 噪 措 施, 如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噪 声 机 组 基 础 设 置 衬 垫, 使 之 与 建 筑 结 构 隔 开 ; 风 机 的 进 出 口 装 (GB ) 中 2 类 标 准 要 消 音 器 ; 设 置 隔 音 机 房 ; 操 作 间 作 吸 音 隔 音 处 理 等 求 事 故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650m 3 储 罐 区 设 置 符 合 规 范 的 围 堰, 并 设 置 防 渗 地 沟 至 事 故 水 池, 保 证 事 故 状 态 下 污 染 物 不 外 溢 ; 事 故 池 应 做 好 防 渗 措 施, 可 采 用 混 凝 土 浇 筑 ; 在 厂 区 总 排 污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后 处 理, 不 直 接 环 境 口 与 项 目 区 污 水 管 网 之 间 设 置 切 断 设 施 ; 公 司 应 编 制 环 境 风 排 入 外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处 在 可 风 险 险 应 急 预 案, 厂 区 储 备 必 要 的 急 救 物 品, 在 事 故 时 进 行 必 要 控 制 范 围 内 的 现 场 救 助 ;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文 中 的 规 定,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 积 极 落 实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文 的 要 求, 配 合 相 关 部 门 建 设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公 司 设 立 专 职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及 监 测 机 构, 明 确 职 责 分 工, 购 置 必 要 的 日 常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和 应 急 监 测 装 备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环 境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的 各 必 须 经 过 环 保 部 门 验 收 方 可 投 产 运 行 ; 企 业 应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管 理 项 法 律 法 规 防 治 措 施, 若 在 实 际 生 产 中 环 保 措 施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应 报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同 意 后 方 可 运 行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的 结 论, 为 进 一 步 减 轻 该 工 程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考 虑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20-7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71 20. 结 论 与 建 议 1 订 购 设 备 时 应 优 先 选 择 质 量 高, 环 保 节 能 型 产 品, 且 各 项 污 染 指 标 均 能 达 标 2 建 议 企 业 主 动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联 系, 配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做 好 监 督 工 作 使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严 格 做 到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运 行, 并 确 保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良 好 保 证 各 种 废 物 特 别 是 危 险 废 物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 废 气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的 要 求, 切 实 做 好 日 常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3 建 议 企 业 尽 早 开 展 IS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工 作, 全 面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使 企 业 与 国 际 管 理 标 准 化 接 轨, 从 而 节 约 原 材 料 降 低 能 耗 及 生 产 成 本, 最 大 限 度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4 确 保 全 厂 各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是 减 少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根 本 保 证, 必 须 切 实 加 强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使 优 良 的 环 保 设 施 发 挥 其 真 正 的 环 保 效 益 5 加 强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和 物 流 管 理, 减 少 和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的 发 生, 严 格 按 规 程 操 作, 防 止 生 产 事 故 发 生, 保 证 生 产 有 效 平 稳 地 进 行 6 加 强 安 全 管 理, 设 置 专 职 安 全 员, 对 全 厂 职 工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及 考 核,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厂 里 要 制 定 周 密 的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救 护 措 施, 减 少 事 故 的 危 害 定 期 对 设 备 管 道 贮 存 容 器 等 进 行 检 修, 对 生 产 中 易 出 现 的 事 故 环 节 和 设 备 进 行 腐 蚀 程 度 监 测, 严 禁 带 故 障 生 产 7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条 件, 多 种 花 草 树 木, 厂 界 应 多 种 高 大 树 木, 以 起 到 绿 化 防 尘 降 噪 的 作 用 绿 化 树 种 宜 选 用 树 形 高 大 美 观 枝 叶 繁 茂 成 活 率 高 具 有 一 定 抗 性 和 吸 污 能 力 的 树 种 8 尽 快 落 实 工 程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环 保 验 收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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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附 件 5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公 示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示 时 间 : 项 目 进 展 :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为 该 项 目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前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 孙 富 振 建 设 地 点 :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行 业 类 别 :C26 化 学 原 料 和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规 模 :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t/a;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t/a;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t/a,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t/a,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t/a 项 目 投 资 :16500 万 元 二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62%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新 购 置 反 应 器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机 造 粒 机 制 冷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127 台 套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产 溴 氯 海 因 1000 吨 ; 二 溴 海 因 1000 吨 ; 溴 钠 海 因 1000 吨,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2000 吨 三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褚 凤 勋 电 话 : 四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282 环 评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张 工 电 话 :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⑴ 办 理 委 托 手 续 建 设 单 位 和 评 价 单 位 办 理 环 评 委 托 手 续 ⑵ 前 期 工 作 落 实 评 价 人 员 调 研 资 料 踏 勘 现 场 ⑶ 签 订 环 评 合 同 建 设 单 位 与 评 价 单 位 签 订 评 价 合 同 ⑷ 开 展 评 价 工 作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工 程 分 析 模 式 计 算 ⑸ 编 制 报 告 书 提 出 环 保 对 策 与 建 议 给 出 结 论 ⑹ 专 家 评 审 技 术 审 查 部 门 和 专 家 会 对 报 告 进 行 评 审 ⑺ 报 告 书 报 批 根 据 评 审 意 见 报 告 书 修 改 补 充 后, 由 建 设 单 位 上 报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 区 域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 噪 声 环 境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 污 染 防 治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 公 众 参 与 ; 环 境 管 理 监 测 计 划 等 目 前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正 在 进 行 中 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初 步 完 成 后, 将 向 公 众 公 布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并 再 次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如 您 能 对 该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提 出 合 理 的 建 设 性 意 见,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编 制 过 程 中 将 予 以 充 分 的 尊 重 和 采 纳 六 公 告 时 间 及 征 求 意 见 本 次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结 束 公 众 可 在 该 时 间 期 限 内, 通 过 向 公 示 指 定 地 址 发 送 信 函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 发 表 对 本 项 目 及 环 评 工 作 的 意 见 看 法 征 求 意 见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⑴ 公 众 是 否 同 意 项 目 在 此 处 建 设 ; ⑵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选 址 意 见 ; ⑶ 公 众 就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意 见 ; ⑷ 公 众 对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建 议 ; ⑸ 公 众 对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建 议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章 ) 2014 年 1 月 10 日

283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公 示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示 时 间 : 项 目 进 展 :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为 该 项 目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前 报 告 书 已 经 基 本 编 制 完 成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 孙 富 振 建 设 地 点 :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行 业 类 别 :C26 化 学 原 料 和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规 模 :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t/a;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t/a;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t/a,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t/a, 次 氯 酸 钠 副 产 品 t/a 项 目 投 资 :16500 万 元 建 设 内 容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3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0.62%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 合 74.3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m 2 成 品 加 工 车 间 3584m 2 成 品 库 1983m 2 原 辅 材 料 库 3227m 2 综 合 楼 m 2 技 术 中 心 480m 2 ), 新 购 置 反 应 器 流 化 床 干 燥 器 真 空 转 鼓 过 滤 机 造 粒 机 制 冷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127 台 套 二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因 素 及 防 治 措 施 1 废 气 含 氯 气 的 尾 气 经 10% 液 碱 吸 收 后 排 放 ; 粉 尘 经 各 自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 加 热 炉 燃 天 然 气 废 气 直 接 排 放 无 组 织 废 气 通 过 严 格 控 制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废 气 的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的 排 放 标 准,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废 水

284 外 排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及 车 间 冲 洗 水 真 空 泵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排 污 水, 混 合 废 水 水 质 达 到 可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要 求, 经 高 密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北 胶 新 河, 对 北 胶 新 河 影 响 较 小 3 固 废 拟 建 项 目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尘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原 辅 材 料 废 包 装 袋 外 售,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4 噪 声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设 备 风 机 等 设 备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全 部 集 中 在 厂 房 内, 将 主 要 噪 声 源 采 用 隔 声 消 声 减 震 等 措 施 可 以 使 噪 声 降 至 最 低, 采 取 这 些 措 施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三 建 设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 环 境 空 气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及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基 本 可 行,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该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主 要 包 罗 在 厂 区 内, 符 合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项 目 在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从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角 度 看 是 可 行 的 2 地 表 水 环 境 项 目 废 水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河,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影 响 不 大 3 地 下 水 厂 区 地 面 采 用 水 泥 铺 面, 车 间 等 做 好 防 渗 硬 化,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4 声 环 境 预 测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噪 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主 要 包 罗 在 厂 区 内,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噪 声 影 响 不 大 5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均 可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构 成 二 次 污 染

285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山 东 省 相 关 环 保 安 全 产 业 规 划 政 策, 符 合 区 域 土 地 规 划 的 要 求, 选 址 基 本 合 理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及 投 入 使 用 后 存 在 的 污 染 因 素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为 把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要 严 格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对 策 建 议, 则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该 建 设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五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公 众 如 需 了 解 有 关 详 细 内 容, 可 通 过 电 话 或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评 价 单 位 索 取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褚 凤 勋 电 话 : 环 评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张 工 电 话 :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六 征 求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注 意 事 项 本 次 征 求 意 见 的 范 围 主 要 是 项 目 周 围 可 能 受 工 程 排 污 影 响 的 居 民 企 事 业 单 位 群 众 团 体 等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注 意 事 项 : 目 前 本 项 目 正 处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阶 段, 为 使 广 大 居 民, 尤 其 是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居 民 更 好 地 了 解 本 项 目, 特 发 布 此 信 息, 旨 在 了 解 您 对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的 认 识 程 度 及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请 您 认 真 如 实 回 答 调 查 问 卷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并 提 出 宝 贵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七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方 式 本 次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方 式 主 要 是 采 用 调 查 问 卷 的 形 式, 公 众 亦 可 通 过 电 话 书 信 来 函 等 方 式 进 行 意 见 表 述 八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本 次 调 查 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章 ) 2014 年 12 月 14 日

286 附 件 6

287 附 件 7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 项 目 简 介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地 理 位 置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年 产 二 溴 二 甲 基 海 因 1000 吨 ; 溴 氯 二 甲 基 海 因 2000 吨 ; 二 水 合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1000 项 目 内 容 规 模 吨 ; 三 氯 异 氰 尿 酸 1000 吨, 副 产 次 氯 酸 钠 t/a 1 废 气 : 有 组 织 废 气 经 合 理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无 组 织 废 气 通 过 严 格 控 制 厂 界 达 标 废 气 的 排 放 能 生 产 过 程 可 能 产 够 满 足 相 应 的 排 放 标 准,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生 的 主 要 危 害 及 2 废 水 : 外 排 废 水 经 园 区 污 水 厂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河,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影 响 不 大 3 噪 声 : 本 项 目 设 备 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噪 声, 通 过 治 理, 使 其 满 足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后, 不 会 对 周 污 染 采 取 的 防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治 措 施 和 对 环 境 4 固 废 : 一 般 固 废 回 用 于 生 产 或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固 体 废 物 均 有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得 到 了 妥 善 的 处 置 响 简 介 5 综 合 各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以 及 清 洁 生 产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等 结 论,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的 不 良 影 响 调 查 目 的 主 要 了 解 项 目 附 近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及 建 议 被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年 龄 A 18 岁 以 下 B 18~35 岁 C 36~59 岁 D 60 岁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A 初 中 以 下 B 高 中 或 中 专 C 大 学 以 上 职 业 A 工 人 B 农 民 C 教 师 D 商 人 E 科 技 工 作 者 F 学 生 G 机 关 工 作 者 年 收 入 A 无 收 入 B 5000 元 以 下 C 5000~10000 元 D 元 以 上 居 住 地 A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居 民 B 本 公 司 职 工 C 附 近 企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工 作 类 型 A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B 群 众 团 体 学 术 团 体 成 员 C 居 委 会 村 委 会 成 员 D 普 通 居 民 工 作 人 员 调 查 内 容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A 了 解 项 目 环 评 内 容 B 只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C 不 了 解 您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对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对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对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对 本 项 目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的 认 可 程 度? A 合 理 B 需 要 完 善 C 不 合 理 您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A 可 以 接 受 B 不 能 接 受 C 说 不 清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A 十 分 必 要 B 建 不 建 均 可 C 不 必 要 您 比 较 关 心 该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因 素 是 哪 些? A 大 气 污 染 B 水 污 染 C 噪 声 D 固 废 E 其 他 ( 请 注 明 )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同 意 该 工 程 的 建 设? A 同 意 B 不 同 意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还 有 什 么 其 它 意 见 和 建 议?( 可 附 页 ) 签 名 : 电 话 :

288 附 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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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附 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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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附 件 15

310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北 胶 新 河 项 目 位 置 柳 沟 河 小 康 河 城 北 水 库 小 辛 河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河 流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位 置 城 北 水 库 仁 和 工 业 园 图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目 标 图 比 例 尺 1:110365

311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SE 小 康 河 仁 和 社 区 北 胶 新 河 梁 家 村 三 姓 屯 村 ( 已 搬 迁 ) 拟 建 项 目 1200m 1795m 1560m 仁 和 学 校 小 辛 河 750m 1130m 新 兴 庄 村 输 水 明 渠 ( 正 在 改 造 ) 1500m 1370m 旗 台 村 柳 树 屋 子 图 近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图

312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北 胶 新 河 柳 沟 河 高 密 二 污 城 北 水 库 项 目 位 置 小 康 河 小 辛 河 项 目 位 置 城 北 水 库 高 密 二 污 仁 和 工 业 园 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比 例 尺 1:110365

313 静 风 频 率 =6.2%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拟 建 项 目 仁 和 工 业 园 图 高 密 市 地 形 地 貌 图 比 例 尺 1:300000

314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高 密 三 污 高 密 二 污 仁 和 工 业 园 城 北 水 库 高 密 一 污 拟 建 项 目 图 高 密 市 水 系 分 布 图 比 例 尺 1:300000

315 静 风 频 率 =6.2%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调 整 后 输 水 暗 管 现 状 输 水 明 渠 拟 建 项 目 城 北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王 党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边 界 5.7km 仁 和 工 业 园 25km 王 吴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图 高 密 市 水 源 地 分 布 图 比 例 尺 1:300000

316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拟 建 项 目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图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图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317 徐 新 路 WNW W NW NNW N NNE NE ENE E 河 新 胶 北 高 密 二 污 明 辉 南 开 路 旗 台 路 WSW SW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SE ESE 纺 织 盐 实 化 工 和 丰 小 康 河 变 电 站 本 项 目 兴 和 路 利 盛 机 械 纺 织 嘉 丰 纺 织 杜 亚 东 信 永 康 化 工 门 业 安 纸 佑 业 生 国 润 物 建 科 辉 技 印 正 发 染 正 纺 发 织 纺 织 宏 金 展 纺 织 马 纺 管 织 业 新 永 富 元 肥 业 辉 化 工 金 宝 尔 橡 胶 富 和 路 惠 和 路 新 兴 庄 鹏 宇 印 染 旗 东 路 城 北 水 库 调 水 渠 小 辛 河 工 业 用 地 居 住 用 地 市 政 用 地 农 林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河 流 水 面 华 琪 金 邦 纺 织 电 器 金 麟 工 贸 振 泰 轮 胎 普 力 美 动 物 药 业 庆 华 纺 织 忠 诚 纺 织 华 友 纺 织 贵 路 和 旗 台 村 孚 日 建 材 城 建 混 凝 土 勇 利 机 械 泽 安 大 街 柳 屋 鲁 重 数 控 畜 牧 友 恒 纺 织 鲁 重 数 控 高 锻 机 械 建 滔 化 工 光 大 内 燃 机 华 洋 建 筑 中 远 化 工 联 信 化 工 金 海 龙 生 物 科 技 仁 和 爱 国 村 木 业 祥 和 路 科 技 仁 和 水 利 示 范 开 泰 凯 迪 基 地 天 成 纺 织 纺 织 纺 汇 织 川 冷 藏 泰 和 路 翻 身 庄 登 顺 金 隆 机 械 化 工 图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及 企 业 分 布 图

318 静 风 频 率 =6.2%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项 目 位 置 图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319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北 胶 新 河 3# 2# 二 污 排 口 柳 沟 河 1# 2 仁 和 一 村 2 高 密 二 污 项 目 位 置 小 康 河 柳 树 屋 子 1 1 小 辛 河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空 气 监 测 点 拟 建 项 目 高 密 二 污 图 项 目 监 测 位 置 图 比 例 尺 1:110365

320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E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北 胶 新 河 柳 沟 河 高 密 二 污 项 目 位 置 小 康 河 1 新 兴 庄 2 小 辛 河 土 壤 监 测 点 拟 建 项 目 高 密 二 污 图 土 壤 监 测 图 比 例 尺 1:110365

321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SW S SSE 静 风 频 率 =6.2% SE 小 康 河 仁 和 社 区 北 胶 新 河 梁 家 村 三 姓 屯 村 ( 已 搬 迁 ) 拟 建 项 目 仁 和 学 校 新 兴 庄 村 小 辛 河 输 水 明 渠 ( 正 在 改 造 ) 旗 台 村 拟 建 项 目 敏 感 目 标 河 流 柳 树 屋 子 液 氯 泄 漏 伤 害 区 域 图 液 氯 泄 露 伤 害 区 域 范 围 图

322 新 兴 庄 图 第 一 次 公 示 照 片

323 仁 和 社 区 新 兴 庄 图 第 二 次 公 示 照 片

324 NNW 15 N NNE NW 10 NE WNW 5 ENE W 0 E WSW ESE SW SSW SSE S 静 风 频 率 =6.2% SE 小 康 河 仁 和 社 区 北 胶 新 河 梁 家 村 三 姓 屯 村 ( 已 搬 迁 ) 拟 建 项 目 仁 和 学 校 新 兴 庄 村 小 辛 河 输 水 明 渠 ( 正 在 改 造 ) 旗 台 村 拟 建 项 目 敏 感 目 标 河 流 柳 树 屋 子 液 氯 泄 漏 伤 害 区 域 图 液 氯 泄 露 伤 害 区 域 范 围 图

325

326

32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现 状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及 内 容 行 业 类 别 总 投 资 ( 万 元 ) 单 位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排 放 量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石 油 类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工 业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与 项 目 有 关 其 它 特 征 污 染 物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103 所 占 比 例 (%) 0.62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山 东 省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6 号 邮 政 编 码 评 价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新 华 路 7 号 邮 政 编 码 孙 富 振 联 系 人 王 茂 君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421 号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环 境 空 气 二 级 地 表 水 V 类 地 下 水 Ⅲ 类 环 境 噪 声 2 类 海 水 土 壤 其 它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生 产 车 间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C26 化 学 原 料 和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4)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5) 填 表 人 ( 签 字 ):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自 身 削 减 量 (8) 张 真 真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性 质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惜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高 密 市 仁 和 工 业 园 兴 和 路 以 北 徐 辛 路 以 西 400 米 处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编 制 报 告 书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排 放 增 减 量 (15)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地 质 公 园 新 建 重 要 湿 地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9)=(7)-(8),(15)=(9)-(11)-(12),(13)=(3)-(11)+(9) 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328 主 要 生 态 破 坏 控 制 指 标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度 ( 严 重 一 般 小 ) 影 响 方 式 ( 占 用 切 隔 阻 断 或 二 者 皆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种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类 别 及 形 式 占 用 土 地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其 它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异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面 积 1.2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费 用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2) 生 物 治 理 (km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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