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声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

Transcription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一七年一月

2 声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希望 上市公司 ) 委托, 担任新希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 遵循客观 公正原则,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 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本核查意见系基于如下声明 : 1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新希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合法 合规 真实和有效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 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核查意见仅供新希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独立财务顾问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4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新希望的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所产生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新希望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3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文义载明, 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上市公司 / 新希望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 : 标的公司 / 本香农业 交易标的 / 标的资产 指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指本香农业 70% 股权 卓锋投资指新疆卓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金河投资 指陕西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丰意投资指杨凌丰意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香源投资指杨凌香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交易对方 / 燕君芳等 9 名交易对方 指 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丰意投资 香源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 燕岁芳 新希望集团 南方希望实业 指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指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 本次收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核查意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指指指指指指 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向燕君芳等 9 个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新希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本香农业 70% 股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新希望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卓锋投资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的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新希望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的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新希望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的 新希望六和股 2

4 充协议 ( 二 ) 独立财务顾问 / 华泰联 合证券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 华信会计师指四川华信 ( 集团 )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指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 天元律师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09 号 )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 定价基准日 指 新希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割日指标的股权在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在新希望名下之日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之日起 元 万元 亿元指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亿元 注 : 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3

5 目录 声明... 1 释义... 2 目录... 4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5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5 二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8 四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8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情况核查... 9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 9 二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三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四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五 重组实施过程中, 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七 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风险 八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一 ) 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香农业全体股东 合计持有的本香农业 70% 股权 根据中发国际出具的中发评报字 [2016] 第 053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本香农 业 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88,700 万元, 经上市公司与本香农业全体股东协商, 本 香农业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88,000 万元, 对应本香农业 70% 股权的交易 价格确定为 61,600 万元, 其中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的 65%, 即 40, 万元, 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的 35%, 即 21, 万元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交易对方 持有本香农本次购买股支付方式业股权比例权比例股票 ( 股 ) 现金 ( 元 ) 1 燕君芳 57.63% 27.63% 18,862,487 85,113, 高展河 23.45% 23.45% 16,005,714 72,222, 金河投资 11.65% 11.65% 7,950,974 35,877, 田战军 2.28% 2.28% 1,556,471 7,023, 丰意投资 1.40% 1.40% 956,581 4,316, 香源投资 1.21% 1.21% 826,875 3,731, 康顺户 1.05% 1.05% 713,382 3,219, 雷宁利 0.71% 0.71% 486,397 2,194, 燕岁芳 0.62% 0.62% 421,544 1,902, 合计 % 70.00% 47,780, ,600, 注 : 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作价认购股份时, 对不足认购一股的余额以现金支付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永好, 未发生变更 ( 二 )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5

7 本次发行对象为燕君芳等 9 名交易对方, 即本香农业全部股东, 本次发行采 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为购买标的资产发行的股份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本着兼顾各 方利益, 积极促成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原则,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同时, 经各方协商 一致, 同意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定为 元 / 股 经上市公司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 除 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 因此, 本次发股价由 元 / 股调整为 8.38 元 / 股 4 发行数量 本次向燕君芳等 9 名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共计 47,780,425 股, 具体情况 如下表 :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 ( 股 ) 1 燕君芳 18,862,487 2 高展河 16,005,714 3 金河投资 7,950,974 4 田战军 1,556,471 5 丰意投资 956,581 6 香源投资 826,875 7 康顺户 713,382 8 雷宁利 486,397 9 燕岁芳 421,544 合计 47,780,425 5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的锁定情况具体如下 :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 ( 股 ) 锁定期 燕君芳 18,862,487 其中 10,107,336 股锁定期为自本次交易完 6

8 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 ; 其中 8,755,151 股锁定期为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高展河 16,005,714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 金河投资 7,950,974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 田战军 1,556,471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 丰意投资 956,581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香源投资 826,875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康顺户 713,382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雷宁利 486,397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燕岁芳 421,544 自本次交易完成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二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购买本香农业 70% 的股权 经各方协商, 本香农业 70% 股权交易对价为 61,600 万元, 本次购买的本香农业主要财务数据 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 单位 : 万元项目新希望本香农业财务指标占比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3,521, , % 总额和交易金额孰高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6,151,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 1,926, , % 产和交易金额孰高注 : 上述指标的计算选取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 草案 ) 首次披露时点相关财务数据 新希望的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及营业收入取自华信会计师出具的川华信审 (2016)025 号 审计报告 本香农业数据取自华信会计师出具的川华信审 (2016) 208 号 审计报告 以及本次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本香农业在 2015 会计年度合计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的金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与交易金额孰高的金额占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应数据的比例均未达到 50% 以上, 根据 重组办法 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 重组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7

9 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本香农业 70% 股权 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丰意投资 香源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本次交易对方中, 燕君芳 高展河系夫妻关系, 燕君芳 燕岁芳系姐妹关系, 香源投资系燕君芳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丰意投资系高展河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燕君芳 高展河 燕岁芳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 五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 且其他交易对方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 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规定, 交易对方均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刘永好控制的新希望集团 南方希望实业和新望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4.26%, 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 刘永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预计为 53.65%, 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综上, 本次交易并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市 8

10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情况核查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程序 ( 一 ) 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 2016 年 2 月 15 日, 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股买资产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8 日, 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股买资产的议案 ( 修订版 ) 2016 年 6 月 29 日, 上市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股买资产的议案 ( 修订版 ) ( 二 ) 本香农业的内部决策 2016 年 2 月 15 日, 本香农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新希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本香农业全体股东持有的本香农业 70% 股权 2016 年 6 月 8 日, 本香农业召开股东会, 同意新希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本香农业全体股东持有的本香农业 70% 股权 ( 三 ) 交易对方的决策与协议签署 1 金河投资 2016 年 2 月 15 日, 金河投资召开股东会议, 审议同意金河投资向新希望转让其持有的本香农业 24,520,000 股股份 2 丰意投资 2016 年 2 月 15 日, 丰意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 高展河作为丰意投资普通合伙人, 同意丰意投资向新希望转让其持有的本香农业 2,950,000 股股份 3 香源投资 2016 年 2 月 15 日, 香源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 燕君芳作为香源投资普通合伙人, 同意香源投资向新希望转让其持有的本香农业 2,550,000 股股份 4 其他自然人交易对方 9

11 2016 年 2 月 15 日, 上市公司分别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康顺户 雷宁利 燕岁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6 年 6 月 8 日, 上市公司分别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康顺户 雷宁利 燕岁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6 年 9 月 29 日, 上市公司分别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康顺户 雷宁利 燕岁芳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 ) ( 四 ) 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 2016 年 8 月 26 日, 商务部反垄断局下发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 ( 商反垄断初审函 [2016] 第 238 号 ), 决定对本次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 五 )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6 年 12 月 28 日, 中国证监会印发 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燕君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3187 号 )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一 ) 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7 年 1 月 5 日,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香农业 ) 的股东变更事项 至此, 本香农业 70% 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本香农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上市公司的法律义务 ( 二 ) 后续事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办理 : 10

12 1 上市公司尚需按照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向燕君芳 高展河 陕西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田战军 杨凌丰意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杨凌香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分别发行 18,862,487 股股份 16,005,714 股股份 7,950,974 股股份 1,556,471 股股份 956,581 股股份 826,875 股股份 713,382 股股份 486,397 股股份和 421,544 股股份 ; 2 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并就该等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3 上市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上市公司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 承诺事项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不会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交割 过户过程中, 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在本次资产交割 过户过程中,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上市公司不存在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五 重组实施过程中, 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

13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一 ) 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6 年 2 月 15 日, 上市公司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卓锋投资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6 年 6 月 8 日, 上市公司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6 年 9 月 29 日, 上市公司与燕君芳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香源投资 丰意投资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二 )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上述协议已生效, 交易各方正常履行, 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 二 ) 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 12

14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一般性承诺 1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 2 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信息 资料 证明以及所做声明 说明 承诺 保证等事项均 为真实 准确 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 所有文 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 3 承诺人已就本次交易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 且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 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 上市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 的, 并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前, 承诺人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 全体董申请文件真实法规 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本项承诺 事 监事 性 准确性和 4 承诺人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高级管理完整性的承诺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员 书 5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燕君芳 高展河 燕岁芳 丰意投 资 香源 投资 关于避免与上 市公司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在本方持有上市公司 杨凌本香股份 / 股权期间 : 1 本方 本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包括配偶 父母 配偶的 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下同 ) 本方及本方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 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 ) 的企业目前没 有, 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主要从事的种猪繁育 生猪养殖 屠宰 加工及饲料生 产业务 ( 简称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 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 对本方及本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下属全资企业 直 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 本方及本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人员 ( 包括但不限于董事 经理 ) 以及行使控股地 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 保证不与上 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 如本方 本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方及本方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任何 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 则立即将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上市公司, 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 上市公司

15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燕君芳 高展河 燕岁芳 丰意投 资 香源 投资 燕君芳等 9 名交易 对方 关于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关于提供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书 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 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司 4 本方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 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 的有效性 ; 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 本方愿意承担由此给上 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 用支出 5 本承诺函将自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如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则本承诺函自始不生效 在本方持有上市公司 杨凌本香股份 / 股权且本方或本方的关联企业被界定为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期间 : 1 就本方及本方控制的企业( 如有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 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交易, 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 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 2 本方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 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 本方将严格按照中国 公司法 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促使经本方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 ( 如有 ) 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3 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 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4 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方或本方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本方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本方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 且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 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 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 本承诺函将自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如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则本承诺函自始不生效 在本人 / 本企业参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 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的过程中, 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料等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4

16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燕君芳等 9 名交易 对方 关于与新希望 六和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交易的 承诺函 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 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 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 / 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 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拥有与新希望签署协议和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本公司 / 企业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拥有与新希望签署协议和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已经依法对本香农业履行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4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合法持有拟转让本香农业的股权, 该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 不存在股权代持, 不代表其他方的利益, 且该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 质押等他项权利, 亦未被执法部门实施扣押 查封 司法冻结等使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任何约束 ; 同时,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新希望名下 5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就持有拟转让本香农业的股权与本香农业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任何会对本香农业的股权结构或本香农业的利益产生影响的特殊协议或安排 6 在本人/ 本公司 / 企业与新希望签署的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之前,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保证不就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所持拟转让本香农业的股权设置抵押 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保证本香农业正常 有序 合法经营, 保证本香农业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 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保证本香农业不进行非法转移 隐匿标的资产行为 如确有需要,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及本香农业须经新希望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保证本香农业或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转让所持拟转让本香农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8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转让所持拟转让本香农业股权的诉讼 仲裁或纠纷 9 本香农业章程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转让所持拟转让本香农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10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已向新希望及其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香农业及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所持股权的全部资料和信 15

17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高展河 田战军 金河投资 燕君芳 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函 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函 息,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 历史沿革 相关权证 业务状况 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容 ;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作为本次新希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就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承诺 :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将暂停转让在新希望拥有权益的股份 11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与新希望及其股东以及董事 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2 除非事先得到新希望的书面同意,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人向新希望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13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将保证在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新希望在人员 资产 财务 机构 业务等方面与承诺人保持独立 14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 或者泄露该信息,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15 本人/ 本公司 / 企业及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若有 ) 不存在占用本香农业资金或任何其他资产的情形, 亦未通过本香农业为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或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若有 ) 的其他商业活动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在作为本香农业股东期间,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未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本香农业的资金或任何其他资产 16 如因涉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第五十四条 五十五条规定情形,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当严格遵守其所作的公开承诺,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不转让本人 / 本公司 / 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对于新希望购买本人 / 本企业直接持有的本香农业股权向本人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届满之日前, 本人 / 本企业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新希望收购新希望本次向本人 / 本企业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人 / 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 自通过出售本人所持本香农业 14.80% 股权所获得新希望发行股份 ( 即 10,107,336 股, 系以 8.38 元 / 股的发行价格进行计算, 若该等发行价格因公司出现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变动事项作相应调整时, 前述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 完成上市之日 12 个月届满之日前, 本人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上市公司收购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向本人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该部分股票 2 自通过出售本人所持本香农业 12.83% 股权所获得新希望发 16

18 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主要内容 丰意投 资 香源 投资 康 顺户 雷 宁利 燕 岁芳 燕君芳 高展河 燕君芳 高展河 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函 关于杨凌本香 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 司环保瑕疵规 范的承诺函 关于土地房产 的承诺函 行股份 ( 即 8,755,151 股, 系以 8.38 元 / 股的发行价格进行计算, 若该等发行价格因公司出现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变动事项作相应调整时, 前述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 完成上市之日 36 个月届满之日前, 本人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上市公司收购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向本人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该部分股票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 本人所持新希望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新希望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新希望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对于新希望购买本人 / 本企业直接持有的本香农业股权向本人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届满之日前, 本人 / 本企业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会要求新希望收购新希望本次向本人 / 本企业直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人 / 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 延安本源黄章猪场项目 延川永香的生态型商品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志丹鼎香的生态型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批复, 该等建设项目办理环评批复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2 本香农业及其子公司养殖基地 饲料厂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厂的排污设施运转正常, 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3 我等及相关公司将积极对相关公司的环保设备进行整改 升级 更换等, 并积极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 力争早日取得相应的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 解决该等环保不规范情形 ; 4 若因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相关环保不规范情形导致相关公司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我等将视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补偿相关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尽力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 5 上述第 4 条承诺将自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他条承诺一旦作出即生效, 如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则上述第 4 条承诺自始不生效 若本香农业及其子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所占有 使用的土地 房屋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 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我等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本香农业及其子公司因此的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上述承诺将自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如本次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则该承诺自始不生效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上述承诺已切 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七 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 17

19 1 上市公司尚需按照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向燕君芳 高展河 陕西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田战军 杨凌丰意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杨凌香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康顺户 雷宁利和燕岁芳分别发行 18,862,487 股股份 16,005,714 股股份 7,950,974 股股份 1,556,471 股股份 956,581 股股份 826,875 股股份 713,382 股股份 486,397 股股份和 421,544 股股份 ; 2 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并就该等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3 上市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上市公司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 承诺事项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 ;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交易各方切实履行其在本次交易中尚需履行的交割义务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八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 ( 一 ) 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二 )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三 )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 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上市公司的法律义务 ; ( 四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 过户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 ( 五 ) 在本次标的资产交割 过户过程中, 上市公司不存在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 18

20 ( 六 )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 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 七 ) 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和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 交易各方和承诺人无违反相关协议和承诺的情形 ; ( 八 )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19

21 ( 本页无正文, 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之 签章页 )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 ): 刘晓丹 财务顾问主办人 : 崔力 祁玉谦 财务顾问协办人 : 丁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20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拟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 承诺方 ) 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承诺方作为友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More information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 刘春河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 刘春河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 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赤子城移动科技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赤子城 )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 1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〇一八年五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 :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TIAN YUAN LAW FIRM 中国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 : (8610) 5776-3888; 传真 : (8610) 5776-3777

More information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8 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9 本人已经依法对中金在线履行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10 本人合法持有中金在线 58.51% 股权, 该股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8 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9 本人已经依法对中金在线履行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 10 本人合法持有中金在线 58.51% 股权, 该股 沈文策声明与承诺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五互联 ) 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五天津 ) 拟向本人及其他 6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本人及其他 6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金在线 )100% 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作为三五互联及其全资子公司三五天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 二 一六年一月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行业

声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行业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 二〇一五年九月 0 声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准则第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零一八年八月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三月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 接受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德电子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民德电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声明与承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 接受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德电子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民德电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 二〇一八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 接受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德电子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民德电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一六年二月 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词语在预案中具有以下含义 : 一 一般术语 上市公司 / 公司 / 新希望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 : 000876 标的公司 / 本香农业 指杨凌本香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润尔食品指杨凌格润尔食品有限公司 ( 本香农业前身,

More information

高新创投 杰康投资 杰浩投资 杰朗投资 杰晟投资天安财险 华泰资产 林芝锦华 安鹏资本 龙华启富 业绩承诺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 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

高新创投 杰康投资 杰浩投资 杰朗投资 杰晟投资天安财险 华泰资产 林芝锦华 安鹏资本 龙华启富 业绩承诺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 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 证券代码 :002405 证券简称 : 四维图新公告编号 :2017-01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22

More information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证券代码 :002265 证券简称 : 西仪股份公告编号 :2016-037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更新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及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上市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股票代码 :600438(A 股 ) 股票简称 : 通威股份 (A 股 )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十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都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声明与承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都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都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More information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300280 证券简称 : 南通锻压公告编号 :2016-058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 旨在对本次重组进行独立 客观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 旨在对本次重组进行独立 客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三月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和承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

声明和承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五月 1 声明和承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宇软件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宇软件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五年二月 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宇软件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证券代码 :600075 证券简称 : 新疆天业公告编号 :2015-05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More information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8-08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More information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证券代码 :600559 证券简称 : 老白干酒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证券代码 :600438 证券简称 : 通威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13.10B *

13.10B * 13.10B * 股票代码 :601600 股票简称 : 中国铝业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More information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300132 证券简称 : 青松股份公告编号 :2019-00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与 格式准则 26 号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 出具本次重组资产过户情况的核查意见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与 格式准则 26 号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 出具本次重组资产过户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 签署日期 : 二〇一七年七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与 格式准则 26 号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证券代码 :600126 证券简称 : 杭钢股份公告编号 :2015-04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7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 东北电气

股票简称: 东北电气 A 股股票代码 :000585 股票简称 :*ST 东电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H 股股票代码 :00042 股票简称 : 東北電氣上市地点 : 香港联合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1 声 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 股票代码 :300656 股票简称 : 民德电子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 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More informatio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八年七月 1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睿康股份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以下简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或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交易对方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提交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且不存在质押 冻结 1 本人/ 本企业 /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 资料 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 说明 承诺 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交易对方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提交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且不存在质押 冻结 1 本人/ 本企业 /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 资料 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 说明 承诺 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证券代码 :002586 证券简称 : 围海股份公告编号 :2018-08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企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和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信国际 上市公司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华信国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意见完全是独立进行的 海通证券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声明和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信国际 上市公司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华信国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意见完全是独立进行的 海通证券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八月 声明和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信国际 上市公司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华信国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意见完全是独立进行的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 股票代码 :601989 股票简称 : 中国重工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三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二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 33 36 37 层邮政编码 :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 证券代码 :002047 证券简称 : 宝鹰股份公告编号 :2016-07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宝鹰股份 或 公司 ) 拟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古少明 李素玉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 问 ) 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联股份 或 上 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 问 ) 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联股份 或 上 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〇一七年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 问 ) 接受委托, 担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联股份 或 上 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More information

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7... 8... 9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股东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六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海航基础 ) 委托,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海航基础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股票代码 :600578(A 股 ) 股票简称 : 京能电力 (A 股 )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四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832715 证券简称 : 华信股份主办券商 : 海通证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11 月 1 日

More information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029 200029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A 深深房 B ( 公告编号 :2018-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由和工作安排 ( 以下简称 深深房 或 公司 )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投控 ) 筹划涉及公司 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 (A 股 :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More information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证券代码 :600677 证券简称 : 航天通信公告编号 :2015-06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More information

许培雅 陈栩 浙江天易 杭州环博 新疆盘古 浙江赛盛 宁波赛伯乐 杭州钱江 杭州智耀 华昌资产 浙江联德 浙江浙科 陈振新 刘柏青 陈青俊 温俊明 姚臻 王卫民 金祥福 本人 / 本公司合法持有博世华股权, 对该股权拥有合法 完整的处置权利, 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博世华股权的情形, 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

许培雅 陈栩 浙江天易 杭州环博 新疆盘古 浙江赛盛 宁波赛伯乐 杭州钱江 杭州智耀 华昌资产 浙江联德 浙江浙科 陈振新 刘柏青 陈青俊 温俊明 姚臻 王卫民 金祥福 本人 / 本公司合法持有博世华股权, 对该股权拥有合法 完整的处置权利, 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博世华股权的情形, 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 证券代码 000005 证券简称 : 世纪星源公告编号 :205-06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各方重要承诺的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5] 2469 号 ) 文核准, 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 现将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的重要承诺披露如下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郭伟康律师 陈竞蓬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对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 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现就相关

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 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现就相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六年五月 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 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 旨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独立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制而成, 旨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独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二〇一七年四月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批机关及其政府部门对本次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批机关及其政府部门对本次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证券代码 :600666 证券简称 : 奥瑞德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01 签署日期 :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More information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证券简称 : 天音控股证券代码 :000829 公告编号 :2017-060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677 号 ) 核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 或 公司 ) 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久事公司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

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677 号 ) 核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 或 公司 ) 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久事公司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2016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四月 声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677 号 ) 核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 或 公司 ) 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久事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它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它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四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它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5 年 5 月 31 日 材料目录 1..1 2..2 3 2004.3 4 2004.12 5 2004 2005..14 6 2004 17 7 2005.18 8 19 9 20 10 23 11 32 24 25 2004 会议须知 - 1 - 2004 会议议程 2004 2004 2004 2005 2004 2004 2005 32 2004 2004-2 - 2004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的分析, 并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的分析, 并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涟钢集团 ) 湖南衡阳钢管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衡钢集团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600058 证券简称 : 五矿发展公告编号 : 临 2016-0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国旅联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西证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

声明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国旅联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西证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签署日期 : 二零一七年五月 声明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国旅联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西证券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 :002599 证券简称 : 盛通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 ) 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红豆股份 ) 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红豆股份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

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 ) 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红豆股份 ) 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红豆股份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 ) 受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红豆股份 ) 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红豆股份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More informatio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八月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八月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八月 1 声明与承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制作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〇一八年六月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证券代码 :6740 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公告编号 :2017-070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二〇一七年一月 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More information

-

- 证券代码 :002102 证券简称 : 冠福股份编号 :2016-06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82,121, , ,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审议结果 : 通过 证券代码 :600798 证券简称 : 宁波海运公告编号 :2018-05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8

More information

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 一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 ( 二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合肥院, 本次可以解除限售可流通上市股份数量如下 :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股 )

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 一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 ( 二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合肥院, 本次可以解除限售可流通上市股份数量如下 :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股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机通用 公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接受委托, 担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或 上市公司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8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 其他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A 证券代码 :603315 证券简称 : 福鞍股份公告编号 :2018-07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More information

( 三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1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安排横店控股 金华相家及自然人许晓华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英洛华科技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横店控股及关联方金华相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具如下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

( 三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1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锁定期安排横店控股 金华相家及自然人许晓华以标的资产认购的英洛华科技发行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横店控股及关联方金华相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具如下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 本独立财务顾问 )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英洛华科技 公司, 原名称为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领胜投资 领尚投资 领杰投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及其配偶何丽婵 儿子汪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领益科技全体股东 股份锁定承诺 股份锁定的承诺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诺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 润承诺补偿协

领胜投资 领尚投资 领杰投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及其配偶何丽婵 儿子汪彦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领益科技全体股东 股份锁定承诺 股份锁定的承诺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诺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 润承诺补偿协 证券代码 :002600 证券简称 : 江粉磁材公告编号 :2018-02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 下发了 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领胜投资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证券代码 :600490 证券简称 : 鹏欣资源公告编号 :2017-13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声明和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

声明和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七月 声明和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是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300662 证券简称 : 科锐国际公告编号 :2018-064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More information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〇一六年五月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 永太科技公告编码 :2017-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经备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经备案 A 股代码 :601390 A 股简称 : 中国中铁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代码 :00390 H 股简称 : 中国中铁 上市地点 : 香港联合交易所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 摘要 ) 序号 交易对方名称 1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 穗达 ( 嘉兴

More information

中认购的四通新材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 4 本家族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已持有的四通新材股份, 自上述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四通新材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在相应股份锁定期内, 因四通新材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对

中认购的四通新材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 4 本家族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已持有的四通新材股份, 自上述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四通新材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在相应股份锁定期内, 因四通新材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对 股票代码 :300428 股票简称 : 四通新材公告编号 :2019-001 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8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责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智度投资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七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智度投资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七月 证券代码 :000676 证券简称 : 智度投资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七月 公司声明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书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零一八年六月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 ( 五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 :100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TIAN YUAN LAW FIRM 中国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 : (8610) 5776-3888; 传真 : (8610) 5776-3777

More information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航民股份的委托, 担任航民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航民股份的委托, 担任航民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航民股份的委托, 担任航民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证券代码 :601000 证券简称 : 唐山港公告编号 :2016-0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 AN050-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 除非另有所,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 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东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 除非另有所,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 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资产过户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1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 除非另有所,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 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More information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山东矿机 上市公司或公司 ) 向周利飞等 6 名自然人 ( 以下简称发行对象 ) 发行股份购买北京麟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项已于 2017 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山东矿机 上市公司或公司 ) 向周利飞等 6 名自然人 ( 以下简称发行对象 ) 发行股份购买北京麟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项已于 2017 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山东矿机 上市公司或公司 ) 向周利飞等 6 名自然人 ( 以下简称发行对象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