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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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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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环 评 工 作 过 程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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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苏州奥村阀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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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1.6 照 明 室 内 温 度 调 控 供 氧 消 防 系 统 弱 电 系 统 节 能 措 施 拆 迁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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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7 2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环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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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生物制药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公示版)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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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表1

国家环保总局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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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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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津路(浦东北路-杨高北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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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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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3 项 目 特 点 ⑴ 本 项 目 属 新 建 综 合 性 医 院 项 目, 建 设 前 期 场 地 为 平 整 后 空 地, 无 原 有 污 染 源 问 题 ⑵ 本 项 目 属 于 综 合 性 大 型 医 院, 规 模 大, 建 成 后 门 诊 量 病 床 数 多, 医 疗 废 水 医 疗 垃 圾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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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国环评证乙字第1983号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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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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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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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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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修 水 县 坤 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吨 活 性 炭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编 制 依 据 污 染 控 制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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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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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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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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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瑞寻最终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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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 总论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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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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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1 第 一 章 总 则...5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5 1.2 编 制 依 据...6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10 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11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13 1.6 评 价 范 围...17 1.7 评 价 时 段...18 1.8 控 制 污 染 目 标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18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20 2.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20 2.2 矿 产 资 源 概 况...24 2.3 项 目 组 成...26 2.4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29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31 3.1 矿 山 工 艺 流 程...31 3.2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及 其 防 治 措 施...38 第 四 章 建 设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51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51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53 第 五 章 项 目 建 设 合 理 性 分 析...55 5.1 产 业 政 策 合 理 性 分 析...55 5.2 项 目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55 5.3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57 第 六 章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60 6.1 评 价 等 级...60 6.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分 析...60 四 川 身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I

6.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62 6.4 闭 矿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生 态 治 理 措 施...65 6.5 矿 区 生 态 管 理...67 第 七 章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68 7.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68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71 7.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78 第 八 章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79 8.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79 8.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84 第 九 章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93 9.1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93 9.2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94 第 十 章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97 10.1 固 体 废 物 种 类...97 10.2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98 第 十 一 章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100 11.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100 11.2 事 故 源 项 及 其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100 11.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100 11.4 事 故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范 措 施... 101 11.5 应 急 预 案... 106 第 十 二 章 水 土 保 持...108 12.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与 防 治 分 区...108 12.2 水 土 流 失 调 查 与 预 测 结 果...108 12.3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体 系 及 主 要 工 程 量...109 12.4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估 算 与 效 益 分 析...109 12.5 水 土 保 持 监 测...109 12.6 水 土 保 持 结 论 与 建 议... 110 四 川 身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II

第 十 三 章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11 13.1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11 13.2 风 险 防 治 措 施...121 13.3 水 土 保 持 措 施...122 13.4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措 施 经 济 论 证...122 13.5 总 量 控 制...122 第 十 四 章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124 14.1 社 会 效 益...124 14.2 经 济 效 益...124 14.3 环 境 损 益 分 析...124 14.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结 论...126 第 十 五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127 15.1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的 目 的...127 15.2 环 境 管 理...127 15.3 环 境 监 测...128 第 十 六 章 公 众 参 与...130 16.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130 16.2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机 构...130 16.3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和 内 容...130 16.4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分 析...138 16.5 调 查 结 论...141 第 十 七 章 结 论...142 17.1 基 本 情 况...142 17.2 产 业 政 策 规 划 及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142 17.3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145 17.4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145 17.5 环 保 设 施 技 术 可 行 性 经 济 合 理 性 结 论...147 17.6 环 境 风 险 结 论...148 17.7 总 量 控 制 结 论...148 四 川 身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III

17.8 公 众 参 与 结 论...149 17.9 综 合 结 论...149 附 件 : 附 件 1: 一 次 性 告 知 书 ; 附 件 2: 委 托 书 ; 附 件 3: 新 蒲 新 区 关 于 采 矿 区 出 让 的 会 议 纪 要 ; 附 件 4: 选 址 意 见 书 ; 附 件 5: 采 矿 许 可 证 ; 附 件 6: 国 土 局 关 于 项 目 地 质 储 量 证 明 ; 附 件 7: 安 监 批 复 ; 附 件 8: 与 巨 宏 建 材 的 协 议 说 明 ; 附 件 9: 水 保 批 复 ; 附 件 10: 爆 破 公 司 振 动 分 析 ; 附 件 11: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 附 件 12: 个 人 公 参 ; 附 件 13: 团 体 公 参 ; 附 件 14: 标 准 执 行 函 ; 附 件 15: 监 测 报 告 附 表 : 附 图 : 附 表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 附 表 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竣 工 验 收 项 目 一 览 表 ; 附 表 3: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附 图 1.8-1: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图 ; 附 图 2.2-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附 图 2.4-1: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3.1-1: 项 目 最 终 开 采 境 界 剖 面 图 ; 附 图 3.1-2: 项 目 最 终 开 采 境 界 平 面 图 ; 附 图 3.1-3: 项 目 采 矿 方 法 图 ; 附 图 4.1-1: 项 目 区 域 水 系 图 ; 附 图 4.1-2: 项 目 水 文 地 质 图 ; 附 图 4.1-3: 项 目 综 合 水 文 柱 状 图 ; 附 图 7.1-1: 项 目 监 测 布 点 图 四 川 身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IV

前 言 1 项 目 来 源 贵 州 新 蒲 经 济 开 发 区 位 于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东 部,2012 年 8 月 经 贵 州 省 政 府 批 准 成 立, 近 期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22 平 方 公 里, 重 点 打 造 电 子 信 息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新 材 料 三 大 主 导 产 业, 优 先 培 育 生 物 医 药 特 色 食 品 新 能 源 环 保 三 大 特 色 产 业, 重 点 构 造 现 代 物 流 和 商 务 商 贸 两 大 服 务 业, 按 照 一 年 打 基 础 两 年 上 台 阶 三 年 大 跨 越 的 实 施 路 径, 建 成 贵 州 第 一 全 国 领 先 世 界 一 流 的 千 亿 级 产 业 园 区 由 于 目 前 新 蒲 新 区 处 于 规 划 发 展 初 期, 需 要 大 量 砂 石 基 础 建 设 原 料 因 此, 遵 义 市 宏 峰 建 材 厂 拟 投 资 4000 万 元 建 设 大 坡 采 石 场, 主 要 从 事 砂 石 开 采 项 目 拟 建 地 址 位 于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红 旗 村, 建 成 后 项 目 东 南 面 约 165m 处 为 巨 宏 建 材 厂, 为 商 品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项 目 方 已 与 其 签 订 协 议 互 为 配 套, 相 互 互 补, 形 成 石 料 开 采 加 工 生 产 一 条 龙 生 产 线, 开 采 的 砂 石 主 要 供 给 巨 宏 建 材 厂 作 为 原 料 使 用 由 于 项 目 配 套 开 采 后 的 砂 石 直 接 供 给 巨 宏 建 材, 大 量 的 砂 石 内 部 消 耗, 可 减 少 砂 石 材 料 的 堆 存 占 地, 也 可 减 少 石 料 长 期 堆 存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目 前 项 目 选 址 区 域 暂 不 处 于 新 蒲 新 区 的 规 划 区 域 内, 但 项 目 东 面 151m 处 规 划 有 城 市 道 路 经 一 路, 规 划 路 线 不 能 满 足 矿 区 300m 的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道 路 目 前 尚 未 建 设, 评 价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优 化 调 整 该 段 路 线, 以 保 证 与 矿 区 达 到 安 全 距 离 要 求, 同 时 项 目 方 已 应 无 条 件 的 积 极 配 合 经 一 路 的 建 设 同 时 鉴 于 项 目 出 让 矿 权 为 10 年, 若 在 开 采 期 内 确 因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需 要, 项 目 方 应 服 从 新 蒲 新 区 的 规 划, 可 有 条 件 实 施 关 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及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蒲 分 局 颁 发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报 批 事 项 一 次 性 告 知 书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该 项 目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为 此,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 遵 义 宏 峰 建 材 厂 ) 特 委 托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12 号 )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认 真 研 究 该 项 目 的 有 关 材 料, 并 进 行 实 地 踏 勘, 初 步 调 研, 收 集 和 核 实 了 有 关 材 料, 并 进 行 了 综 合 分 析 与 评 价 在 此 基 础 上 于 2015 年 12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50 万 吨 / 年 建 材 石 料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送 审 稿, 报 送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蒲 分 局 评 审 2015 年 12 月 30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

日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蒲 分 局 组 织 专 家 对 项 目 进 行 了 评 审, 评 价 单 位 根 据 专 家 的 修 改 意 见, 于 2015 年 1 月 修 改 完 成 了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50 万 吨 / 年 建 材 石 料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报 批 稿 本 项 目 报 告 书 在 编 制 过 程 中, 评 价 工 作 得 到 遵 义 县 环 保 局 建 设 单 位 及 相 关 专 家 等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帮 助, 在 此 深 表 谢 意! 2 项 目 特 点 项 目 矿 山 开 采 为 露 天 开 采, 开 采 资 源 为 石 灰 石, 属 于 新 建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后 矿 区 面 积 0.1488km 2, 开 采 深 度 +911m~+825m 标 高, 可 采 储 量 874.38 万 t, 设 计 开 采 规 模 50 万 t/a, 矿 山 设 计 服 务 年 限 约 为 18.4 年, 矿 权 出 让 年 限 为 10 年 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根 据 对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分 析 和 项 目 选 址 地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分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及 闭 矿 期 项 目 主 要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为 矿 山 开 采 的 各 污 染 因 素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行 后 以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及 生 态 影 响 为 主, 但 经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及 生 态 保 护 恢 复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二 碎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由 1 根 15m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外 排 粉 尘 浓 度 达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同 时 在 破 碎 筛 分 区 建 设 半 密 封 式 加 工 厂 房, 堆 场 设 置 防 雨 棚 工 业 场 地 硬 化 等 措 施 控 制 和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扩 散, 经 预 测 表 明, 经 治 理 达 标 后 外 排 废 气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通 过 采 取 对 空 压 机 等 安 装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对 破 碎 机 筛 分 机 等 安 装 减 振 措 施, 车 间 厂 房 隔 声 处 理, 夜 间 不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经 预 测 表 明, 项 目 周 围 声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处 噪 声 强 度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限 值,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是 表 层 剥 离 时 产 生 的 废 石 弃 土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等, 经 分 类 收 集 和 分 别 处 置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根 据 实 际 开 采 进 度 制 定 矿 区 植 被 清 除 范 围, 在 不 影 响 生 产 的 情 况 且 下 尽 量 减 少 清 除 面 积, 禁 止 大 面 积 清 除 使 地 表 长 期 祼 露 ; 及 时 将 清 除 植 被 的 矿 区 表 土 和 上 覆 盖 层 清 除, 并 分 开 堆 存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被 矿 石 吸 收 或 自 然 挥 发 蒸 发 ; 项 目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利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器 处 理 后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后 回 用 于 矿 区 喷 淋 降 尘, 无 废 水 外 排, 并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由 于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较 为 丰 富 因 此, 环 评 要 求 项 目 方 禁 止 设 置 柴 油 储 罐, 防 止 柴 油 泄 露 污 染 地 下 水 项 目 服 务 期 满 后,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土 地 复 垦 方 案 破 坏 的 土 地 进 行 治 理, 按 尊 重 自 然 保 护 自 然 顺 应 自 然 的 原 则, 合 理 种 植 植 被 和 确 定 土 地 的 利 用 功 能, 促 进 生 态 环 恢 复, 加 速 自 身 修 复 能 力 严 格 按 露 天 矿 山 开 采 设 计 安 全 生 产 的 相 关 要 求 开 采 和 加 工, 控 制 滑 坡 垮 塌 等 诱 发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等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及 程 序 见 图 4-1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遵 义 市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 及 新 蒲 新 区 的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推 动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促 进 劳 动 就 业 有 积 极 意 义, 且 能 提 供 开 发 建 筑 所 需 的 建 筑 基 础 材 料 生 产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相 对 合 理, 环 境 风 险 在 采 取 措 施 后 属 可 控 制 范 围,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但 由 于 项 目 东 面 规 划 的 经 一 路 处 于 安 全 距 离 内, 评 价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对 规 划 路 线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以 保 证 与 项 目 达 到 安 全 距 离 要 求, 目 前 项 目 区 暂 不 处 于 规 划 范 围, 鉴 于 项 目 设 置 矿 权 长 达 10 年, 若 在 开 采 期 内 确 因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需 要, 项 目 方 应 服 从 新 蒲 新 区 的 规 划 要 求 实 施 关 停 因 此, 在 满 足 落 实 本 评 价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 及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并 服 从 规 划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评 价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

图 4-1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技 术 路 线 图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4

第 一 章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1.1.1 评 价 目 的 通 过 对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污 染 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估, 掌 握 项 目 生 产 中 对 资 源 利 用 及 产 生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评 价 该 项 目 建 设 地 址 和 场 地 布 局 的 合 理 性 及 污 染 控 制 方 案 的 可 靠 性, 并 提 出 防 止 或 减 缓 污 染 的 措 施 建 议, 以 期 把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以 保 证 本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良 好 状 态 客 观 公 正 的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及 闭 矿 后 对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综 合 影 响,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给 出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明 确 结 论, 为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的 设 计 和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1.2 指 导 思 想 遵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规 章 标 准 和 规 范 要 求,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资 料 和 成 果,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与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特 征, 本 着 客 观 公 正 的 态 度, 努 力 做 到 评 价 结 论 科 学 化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化, 使 评 价 结 果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优 化 环 境 设 计 提 供 依 据 和 指 导, 从 而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促 进 经 济 与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1.1.3 评 价 原 则 (1)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及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结 合 当 地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和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方 案,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提 出 污 染 防 止 措 施, 贯 彻 生 产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的 思 想 强 化 现 状 调 查 和 工 程 分 析, 做 到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分 析 有 据 在 此 基 础 上 对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环 境 影 响 做 有 侧 重 点 的 全 面 评 价 (2) 坚 持 评 价 工 作 的 客 观 性 和 科 学 性 在 切 实 做 好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及 区 域 污 染 源 核 查 的 基 础 上, 客 观 科 学 地 论 证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3) 评 价 方 法 力 求 简 单 适 用 可 靠, 重 点 部 分 做 到 深 入 细 致, 一 般 性 内 容 阐 述 清 晰, 做 到 重 点 突 出, 兼 顾 一 般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应 具 备 可 操 作 性 可 适 用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形 成 技 术 性 政 策 性 相 结 合 的 环 境 决 策 与 管 理 的 技 术 文 件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5

1.2 编 制 依 据 1.2.1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2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5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修 订 )2008 年 6 月 1 日 实 施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修 订,2011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1996 年 8 月 29 日 实 施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2014 年 8 月 31 修 订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2011 年 1 月 8 日 修 订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98 年 4 月 修 订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修 订 ); (1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1]19 号 文 ); (1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国 务 院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实 施 ); (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06] 28 号,2006 年 2 月 14 日 ); (1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1998 年 11 月 ); (19) 矿 山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与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5 年 9 月 7 号 ); (20)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94 号,2000 年 3 月 1 日 ); (21)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4]24 号 ); (22)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版 )( 国 家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6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13 年 2 月 28 日 ); (23)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 国 发 [2000]38 号 ); (24)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7 号,1999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25)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2013 年 9 月 10 日 ); (26)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4 月 2 日 ); (27)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安 全 管 理 与 监 督 检 查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39 号 令,2014 年 12 月 28 日 修 订 ); (28)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贵 州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国 发 [2012]2 号 ) 1.2.2 地 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列 ( 贵 州 省 人 大 常 委 会,2009 年 6 月 1 日 ); (2)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列 ( 贵 州 省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修 正, 2000 年 9 月 22 日 起 实 施 ); (3)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列 ( 贵 州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修 正, 1999 年 9 月 25 日 ); (4) 贵 州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贵 州 省 财 政 厅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贵 州 省 矿 山 环 境 治 理 恢 复 保 证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7 年 5 月 ); (5)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等 部 门 贵 州 省 矿 山 环 境 治 理 恢 复 保 证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07]38 号,2007 年 5 月 ); (6)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农 委 贵 州 省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 利 用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12]22 号 ); (7)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砂 石 土 资 源 开 发 管 理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函 2014 5 号 ); (8)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5 年 5 月 ); (9) 贵 州 水 功 能 区 划 ( 黔 府 函 2015 30 号 ); (10)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切 实 加 强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环 境 保 护 构 建 和 谐 矿 山 的 通 知 ( 黔 环 通 2007 86 号 ); (11) 贵 州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贵 州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贵 州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未 达 最 低 生 产 规 模 非 煤 矿 山 采 矿 权 延 续 登 记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国 土 资 发 2013 16 号 );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7

( 12 )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局 等 部 门 贵 州 省 2013-2015 年 金 属 非 金 属 矿 山 整 顿 关 闭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法 2012 65 号 ) (13) 遵 义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1999 年 ); (14) 遵 义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规 定 (2011 修 订 本 ); (15) 中 共 遵 义 市 委 遵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创 建 国 家 环 保 模 范 城 市 决 战 攻 坚 的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遵 委 2014 10 号 ); (16)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持 续 改 善 市 中 心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意 见 ( 遵 府 发 2013 27 号 ); (17)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遵 府 办 法 2015 8 号 ); 1.2.3 技 术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50433-2008); (9)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GB6722-2011); (1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1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1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4848-1993); (1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14)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15)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16)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17)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18)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6-2001); (19)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8

2013 年 修 改 单 ; (20)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50434-2008); (21) 金 属 非 金 属 矿 山 安 全 规 程 (GB16423-2006); (22)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23) 尾 矿 库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与 分 级 标 准 ; (24) 钢 质 管 道 及 储 罐 腐 蚀 控 制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SY0007); (25)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5-2003); (26) 贵 州 省 行 业 用 水 定 额 (DB52/T725-2011) 1.2.4 相 关 规 划 (1) 贵 州 省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 (2003 年 4 月 ); (2) 遵 义 市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 (2010-2015 年 ); (3) 遵 义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30 年 ); (4) 遵 义 市 十 二 五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11 年 7 月 ); (5)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分 区 规 划 (2009-2030 年 ) 1.2.5 技 术 资 料 (1) 矿 山 开 采 设 计 方 案 ( 贵 州 永 凤 矿 山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2014.8); (2)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 贵 州 省 分 析 测 试 研 究 院,2015.12); (3)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贵 州 旭 日 生 态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10); (4) 地 质 简 测 报 告 ( 遵 义 黔 地 源 矿 产 勘 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14.2); (5) 土 地 复 垦 方 案 报 告 书 ( 贵 州 昱 龙 生 态 工 程 有 限 公 司,2014.3); (6)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大 坡 采 石 场 石 灰 石 矿 安 全 专 篇 ( 贵 州 永 风 矿 山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2014.8); (7)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大 坡 采 石 场 安 全 专 篇 ( 贵 州 永 凤 矿 山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2014.8); (8)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1.2.6 任 务 依 据 (1) 项 目 委 托 书,2015.8; (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报 批 事 项 一 次 性 告 知 书 ( 遵 义 县 环 境 保 护 局,2014.4);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9

(3)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建 筑 用 灰 岩 砂 石 矿 山 采 矿 权 出 让 定 价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 遵 新 管 专 议 2013 48 号 ); (4)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建 设 项 目 专 家 选 址 意 见 书,2014.3.15; (5) 采 矿 许 可 证 ( 遵 义 市 国 土 局 新 蒲 新 区 分 局, 证 号 :XPLC2014527002); (6) 遵 义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蒲 新 区 分 局 关 于 对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大 坡 采 石 场 地 质 简 测 报 告 评 审 备 案 的 证 明 ( 遵 新 国 土 矿 储 备 字 2014 2 号 ); (7) 遵 义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对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意 见 的 批 复 ( 遵 安 监 复 2014 11 号 ); (8)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农 牧 水 利 局 关 于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大 坡 采 石 场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复 函 ( 遵 新 农 牧 水 复 2014 32 号 ); (9) 关 于 遵 义 宏 峰 建 材 厂 爆 破 振 动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 遵 义 市 联 发 爆 破 工 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2015.5);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3.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在 工 程 分 析 基 础 上, 将 本 项 目 对 建 设 地 区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预 期 产 生 的 影 响 分 别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建 立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识 别 矩 阵, 详 见 表 1.3-1 自 然 环 境 环 境 因 素 规 划 占 地 表 1.3-1 地 平 整 料 运 输 项 目 环 境 要 素 识 别 矩 阵 一 览 表 施 工 期 生 产 期 闭 矿 期 场 物 地 设 矿 矿 产 矿 采 矿 生 表 建 设 备 安 装 地 质 地 貌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声 学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土 壤 植 被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城 镇 建 设 环 境 土 地 利 用 人 群 健 康 劳 动 就 业 注 : : 长 期 或 中 等 影 响, : 短 期 或 轻 微 影 响 ; : 不 利 影 响, : 有 利 影 响 ; 空 白 : 无 相 互 作 用 或 该 工 程 活 动 影 响 可 忽 略 石 开 采 石 加 工 品 堆 存 石 运 输 场 闭 坑 山 治 理 态 恢 复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0

1.3.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在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筛 选 出 以 下 主 要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1.3-2 表 1.3-2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大 气 环 境 TSP PM10 NO2 SO2 PM2.5 PM10,TSP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ph 悬 浮 物 BOD5 氨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CODCr) TP 石 油 类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CODCr SS NH3-N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生 态 环 境 植 被 动 植 物 水 土 流 失 地 形 地 貌 景 观 生 态 恢 复 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1.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遵 义 市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新 蒲 分 局 关 于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回 复 意 见 ( 详 见 附 件 1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如 下 :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1 表 1.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单 位 :μg/m 3 污 染 物 项 目 平 均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年 平 均 60 SO2 24 小 时 平 均 150 1 小 时 平 均 500 年 平 均 200 TSP 24 小 时 平 均 30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年 平 均 40 (GB3095-2012) NO2 24 小 时 平 均 80 二 级 标 准 1 小 时 平 均 200 PM10 PM2.5 年 平 均 7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年 平 均 35 24 小 时 平 均 75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值 见 表 1.4-2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1

表 1.4-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指 标 标 准 值 依 据 ph( 无 量 纲 ) 6~9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水 CODCr 20mg/L 域 标 准 BOD5 4mg/L 注 : * 标 准 限 值 为 SL63-94 氨 氮 1.0mg/L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中 三 总 磷 0.2mg/L 级 标 准 石 油 类 0.05mg/L SS *25mg/L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执 行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3 表 1.4-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指 标 标 准 值 依 据 ph( 无 量 纲 ) 6~9 总 硬 度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000mg/L (GB/T14848-93) 中 的 Ⅲ 类 水 硫 酸 盐 250mg/L 域 标 准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0mg/L 氨 氮 0.2mg/L 总 大 肠 菌 群 3.0mg/L (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国 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如 表 1.4-4 表 1.4-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适 应 区 域 标 准 值 (Leq:dB(A)) 昼 间 夜 间 依 据 2 类 60 50 (GB3096-2008) 2 类 标 准 1.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粉 尘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监 控 限 值 ; 标 准 值 见 表 1.4-5 表 1.4-5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GB16297-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量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项 目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mg/m 3 ) 颗 粒 物 15 120 3.5 1.0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2

(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水 外 排 ;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器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后 回 用 于 矿 区 喷 淋 降 尘, 标 准 值 见 表 1.4-6 表 1.4-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限 值 控 制 项 目 标 准 值 依 据 ph( 无 量 纲 ) 6~9 CODCr 100mg/L SS 70mg/L GB8978-1996 BOD 20mg/L 氨 氮 15mg/L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运 营 期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标 准 值 见 表 1.4-6 表 1.4-6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值 施 工 期 昼 间 夜 间 依 据 噪 声 限 值 Leq:dB(A) 70dB(A) 55dB(A) GB12523-2011 运 营 期 昼 间 夜 间 依 据 噪 声 限 值 Leq:dB(A) 60dB(A) 50dB(A) (GB12348-2008)2 类 (4)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2013 年 修 改 单 ; 废 机 油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18596-2001)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5.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等 级 1.5.1.1 环 境 空 气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粉 尘, 全 年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5.7t, 排 放 浓 度 为 63.0mg/m 3, 排 气 筒 高 度 15m 具 体 参 数 见 下 表 :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3

污 染 源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污 染 物 源 强 kg/h 表 1.5-1 高 度 m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一 览 表 烟 气 量 m 3 /h 排 气 筒 出 口 温 度 K 出 口 内 径 m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形 粉 尘 3.16 15 50000 273 1.0 农 村 简 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然 后 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进 行 分 级 由 工 程 分 析 的 计 算 结 果 计 算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与 占 标 率 10% 的 最 远 距 离 D10%, 其 中 Pi 定 义 为 : P i Ci C 0i 100% 式 中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污 染 源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C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0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1 小 时 平 均 值 ),mg/m 3 污 染 物 表 1.5-2 标 准 值 mg/m 3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占 下 风 向 预 测 最 大 落 标 率 地 浓 度 Ci1(mg/m 3 ) Pi1(%)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的 距 离 D (m) 粉 尘 0.9 0.03058 6.8 521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估 算 后, 项 目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0.03058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距 离 521m,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6.8%,Pmax 小 于 10%,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详 见 表 1.5-3, 据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为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表 1.5-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判 据 表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它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1.5.1.2 地 表 水 环 境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为 项 目 南 面 约 2.6km 处 的 湘 江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体 功 能 要 求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无 污 水 排 放,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0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有 关 地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4

表 水 评 价 分 级 判 据,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1.5.1.3 地 下 水 环 境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项 目 的 建 设 同 时 具 备 Ⅰ 类 ( 项 目 在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 Ⅱ 类 ( 项 目 在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位 变 化, 导 致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应 属 Ⅲ 类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主 要 的 评 价 等 级 参 数 见 表 1.5-4 表 1.5-4 表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一 览 表 项 目 类 型 评 价 分 级 因 子 项 目 特 征 包 气 带 防 污 能 力 弱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易 Ⅰ 类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不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简 单 项 目 供 水 ( 或 排 水 注 水 ) 规 模 小 Ⅱ 类 项 目 引 起 的 地 下 水 为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中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不 敏 感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大 小 弱 划 分 等 级 三 级 三 级 最 终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项 目 属 于 Ⅲ 类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表 1.5-4 的 判 别 依 据, 可 判 定 项 目 的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1.5.1.4 声 环 境 项 目 主 要 连 续 噪 声 源 是 破 碎 筛 分 设 备, 项 目 建 设 所 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规 定 的 2 类 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T2.4-2009) 的 划 分 原 则, 本 项 目 噪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5.1.5 生 态 环 境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等 级 划 分 的 原 则 ( 见 表 1.5-5), 该 矿 区 总 面 积 为 0.1488km 2, 小 于 2km 2, 区 内 地 形 条 件 简 单 且 矿 区 内 无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无 国 家 或 省 级 保 护 动 植 物 出 现,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属 生 态 一 般 区 域, 由 此 判 定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5

表 1.5-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标 准 工 程 占 地 ( 水 域 ) 范 围 影 响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性 面 积 20km 2 或 长 度 100km 面 积 2km 2 ~20km 2 或 长 度 50km~100km 面 积 2km 2 或 长 度 50km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 般 区 域 二 级 三 级 三 级 1.5.1.6 环 境 风 险 项 目 所 在 地 非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需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且 本 项 目 开 采 加 工 过 程 中 不 涉 剧 毒 一 般 性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 爆 破 根 据 需 要 由 有 资 质 爆 破 公 司 自 带 炸 材, 派 专 业 人 员 实 施 爆 破, 场 区 不 库 存 炸 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划 分 标 准 的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表 1.5-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功 能 区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性 毒 性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汇 总 详 见 表 1.5-7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6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工 作 等 级 三 级 三 级 三 级 二 级 三 级 二 级 表 1.5-7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汇 总 表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粉 尘,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粉 尘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max<10%,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确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表 水 环 境 (HJ/T2.3-93) 湘 江 河 执 行 (GB3838-2002)Ⅲ 类 水 体 功 能 要 求,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0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属 于 Ⅲ 类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弱 ; 含 水 层 污 染 特 征 为 易 ;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为 不 敏 感, 项 目 污 水 零 排 放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评 价 区 声 环 境 执 行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确 定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项 目 不 涉 及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项 目 总 占 地 为 0.1488km 2, 小 于 2km 2, 按 照 导 则 规 定, 本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依 据 HJ/T169-2004, 项 目 为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所 在 区 域 不 敏 感 因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5.2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评 价 的 重 点 主 要 为 : 工 程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与 闭 矿 期 后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恢 复 治 理 措 施 等, 以 及 项 目 选 址 规 划 合 理 性 分 析 1.6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当 地 地 形 地 貌 气 象 条 件, 敏 感 点 分 布 等, 以 及 环 评 导 则 中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原 则,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范 围 见 表 1.6-1 环 境 要 素 表 1.6-1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大 气 环 境 采 场 为 中 心, 主 导 风 向 为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范 围 ; 边 界 外 扩 200m 为 评 价 重 点 地 表 水 环 境 湘 江 河, 项 目 东 面 地 下 河 湘 江 左 岸 出 露 点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3.0km, 全 长 3.5km 地 下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所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矿 区 及 工 业 场 地 边 界 外 扩 200m 范 围, 运 输 沿 线 界 外 200m 范 围 以 矿 区 边 界 向 各 方 向 延 伸 300m 为 评 价 范 围 危 险 源 周 围 3km 范 围, 重 点 评 价 危 险 源 周 围 300m 范 围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7

1.7 评 价 时 段 本 项 目 属 于 新 建 项 目, 主 要 对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及 闭 矿 期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针 对 营 运 期 的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景 观 影 响 进 性 评 价 1.8 控 制 污 染 目 标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8.1 控 制 污 染 目 标 为 达 到 环 境 效 益 与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的 统 一, 使 项 目 建 设 后, 当 地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不 受 明 显 损 失,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大 气 水 及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1) 大 气 污 染 物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使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及 周 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2) 所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必 须 经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器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后 回 用 于 矿 区 喷 淋 降 尘, 做 到 不 外 排, 确 保 废 水 不 会 影 响 周 边 的 地 表 水 体 (3) 区 域 声 学 环 境 不 因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而 明 显 改 变 (4) 保 护 评 价 区 内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使 其 不 受 污 染 (5) 所 有 固 体 废 物 均 按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分 类, 排 土 场 做 好 地 质 灾 害 防 护, 不 会 出 现 滑 坡 水 土 流 失 等 现 象 1.8.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区 内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风 景 名 胜 旅 游 点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8-1,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分 布 见 附 图 1.8-1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8

表 1.8-1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因 素 保 护 对 象 与 影 响 因 素 (m) 相 对 的 最 近 直 线 方 位 距 离 规 模 户 / 人 采 区 265m 工 业 场 地 光 明 组 1 西 南 610m 40 户,160 人 排 土 场 780m 采 区 300m 工 业 场 地 光 明 组 2 南 465m 11 户,44 人 排 土 场 670m 大 气 环 境 采 区 305m 东 北 工 业 场 地 纸 业 组 655m 5 户,20 人 排 土 场 东 610m 采 区 480m 工 业 场 地 三 红 组 东 北 420m 50 户,200 人 排 土 场 250m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地 表 水 采 区 工 业 场 地 湘 江 河 南 2.6km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II 类 地 下 水 其 他 保 护 目 标 生 态 环 境 采 区 工 业 场 地 1# 落 水 洞 东 北 北 135m 10m -- 排 土 场 东 10m 采 区 东 北 250m 工 业 场 地 2# 落 水 洞 北 195m -- 排 土 场 东 北 150m 采 区 东 北 135m 巨 宏 建 材 自 工 业 场 地 北 10m 打 井 排 土 场 东 175m -- 采 区 -- -- 619 号 地 下 工 业 场 地 -- -- 河 排 土 场 东 -- -- 采 区 326 国 道 南 310m 国 道 采 区 经 一 路 东 151m 城 市 主 干 道 采 区 双 新 快 线 北 305m 工 业 场 地 采 区 排 土 土 壤 植 被 矿 区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土 壤 植 被 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III 类 严 格 按 照 划 定 的 禁 采 区 进 行 开 采, 矿 区 爆 破 不 对 其 造 成 安 全 风 险 矿 区 爆 破 不 对 其 造 成 安 全 风 险 表 层 土 壤 另 行 堆 存 并 保 护, 回 填 时 覆 盖 于 回 填 土 最 上 层 地 表, 闭 矿 后 及 时 回 填 复 垦 恢 复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19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1.1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关 系 (1) 项 目 名 称 :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50 万 吨 / 年 建 材 石 料 建 设 项 目 ; (2) 建 设 单 位 :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大 坡 采 石 场 ( 遵 义 宏 峰 建 材 厂 ); (3)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 (4) 建 设 地 点 : 遵 义 市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红 旗 村 ; (5) 项 目 投 资 :4000 万 ; (6) 采 矿 许 可 证 :XPLC2014527002; (7) 采 矿 权 人 : 高 依 牳 ; (8) 行 业 类 别 : 石 灰 石 开 采 (B1011) (9)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关 系 位 于 虾 子 镇 北 西 方 向 约 3 公 里, 行 政 区 划 隶 属 虾 子 镇 矿 区 地 理 坐 标 东 经 :107 08 02, 北 纬 :27 43 06 有 矿 山 公 路 与 G326 国 道 公 路 相 连, 交 通 较 方 便, 项 目 周 边 关 系 详 见 附 表 2.1-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2.1-1 (10) 矿 区 300m 范 围 内 的 生 产 生 活 设 施 介 绍 由 于 本 项 目 为 矿 山 开 采, 根 据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安 全 管 理 与 监 督 检 查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39 号 令 ) 中 的 要 求,300m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存 在 生 活 生 产 设 施, 项 目 周 边 300m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内 的 村 民 应 实 施 搬 迁 根 据 统 计, 项 目 300m 范 围 内 的 村 民 住 户 共 计 3 户, 为 项 目 西 南 面 光 明 组 的 3 户 村 民, 目 前 项 目 方 虽 与 农 户 签 订 了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 详 见 附 件 11), 但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方 必 须 根 据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安 全 管 理 与 监 督 检 查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39 号 令 ) 中 的 规 定, 对 该 3 户 农 户 实 施 搬 迁 安 置, 项 目 方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有 土 地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条 例 (2011 年 1 月 21 日 ) 及 贵 州 省 农 村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编 制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方 案, 补 偿 方 式 可 全 部 采 用 经 济 补 偿, 具 体 的 补 偿 标 准 按 照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相 关 法 规 及 标 准 执 行 项 目 东 南 面 约 165m 处 为 巨 宏 建 材 厂, 主 要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其 与 项 目 的 距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0

离 不 能 满 足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安 全 管 理 与 监 督 检 查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第 39 号 令 ) 中 300m 的 安 全 防 护 要 求, 但 巨 宏 建 材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配 套 企 业 进 行 建 设, 相 互 互 补, 形 成 石 料 开 采 加 工 生 产 一 条 龙 生 产 线 现 项 目 方 已 取 得 安 监 部 门 关 于 采 石 场 安 全 生 产 的 批 复 ( 详 见 附 件 7), 且 巨 宏 建 材 厂 已 与 项 目 方 签 订 了 安 全 协 议, 愿 意 承 担 相 应 的 安 全 风 险 但 项 目 开 采 过 程 中, 项 目 方 应 严 格 按 照 安 监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防 止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发 生 巨 宏 搅 拌 站 所 需 石 料 40 万 t/a, 项 目 年 产 石 料 50 万 t, 除 供 给 巨 宏 建 材 外, 剩 余 石 料 供 给 新 蒲 新 区 基 础 建 设 由 于 项 目 配 套 开 采 后 的 大 量 砂 石 直 接 供 给 巨 宏 建 材, 大 量 的 砂 石 材 料 内 部 消 耗, 可 减 少 砂 石 材 料 的 堆 存 占 地, 也 可 减 少 石 料 长 期 堆 存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选 址 场 地 内 除 巨 宏 搅 拌 站 外, 有 另 一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但 根 据 调 查, 该 搅 拌 站 在 项 目 投 入 运 营 前 将 拆 除, 该 搅 拌 站 不 在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项 目 矿 区 东 面 约 151m 处 规 划 有 经 一 路, 该 道 路 为 城 市 主 干 道, 全 长 4880m, 路 宽 32m, 设 计 时 速 40km/h 经 一 路 规 划 2016 年 初 进 行 建 设,2017 年 6 月 建 成 通 车 该 道 路 与 矿 区 不 满 足 300m 的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因 此, 评 价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优 化 调 整 该 路 段, 且 道 路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矿 山 应 无 条 件 积 极 配 合 道 路 的 建 设, 道 路 建 成 通 车 后, 项 目 方 在 开 采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及 防 尘 措 施 ; 若 确 因 道 路 规 划 发 展 需 要, 项 目 方 应 服 从 新 蒲 经 开 区 的 规 划 要 求, 可 实 施 有 条 件 关 停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1

序 号 周 边 环 境 相 对 方 位 1 光 明 组 1 西 南 2 光 明 组 2 南 面 表 2.1-1 项 目 周 边 关 系 一 览 表 与 影 响 因 素 最 近 直 线 距 离 (m) 规 模 户 / 人 备 注 影 响 因 素 距 离 采 区 265m 其 中 有 3 户 处 于 矿 区 40 户, 约 160 工 业 场 地 610m 300m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人 排 土 场 780m 内, 需 拆 迁 安 置 采 区 300m 11 户, 约 44 工 业 场 地 465m 人 排 土 场 670m -- 采 区 305m 东 北 3 纸 业 组 工 业 场 地 655m 5 户,20 人 -- 东 排 土 场 610m 采 区 480m 4 三 红 组 东 北 工 业 场 地 420m 50 户,200 人 -- 排 土 场 250m 5 1# 落 水 洞 东 北 采 区 135m 地 势 高 于 工 业 场 地, 且 洞 口 利 用 水 北 工 业 场 地 10m 泥 预 制 板 全 封 闭 东 排 土 场 10m 东 北 采 区 250m 地 势 高 于 工 业 场 地, 洞 口 自 然 出 露 6 2# 落 水 洞 北 工 业 场 地 195m 于 地 表, 周 边 有 植 被 遮 挡, 无 人 为 东 北 排 土 场 150m 封 闭 措 施 7 3# 落 水 洞 东 北 采 区 680m 处 于 矿 区 的 上 游, 矿 区 开 采 基 本 不 工 业 场 地 585m 会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排 土 场 555m 巨 宏 建 材 自 8 打 井 9 619 号 地 下 河 东 北 采 区 135m 该 井 泉 全 封 闭, 供 水 管 道 布 置 在 项 北 工 业 场 地 10m 目 工 业 场 地 的 东 面, 引 至 巨 宏 建 材 东 排 土 场 175m 使 用 -- 采 区 -- 地 下 河 由 北 向 南 从 矿 区 东 侧 及 工 业 工 业 场 地 -- 东 排 土 场 -- 场 地 穿 过, 穿 过 场 区 段 地 下 河 水 位 高 程 765~770m, 埋 深 约 55m, 向 南 运 移 约 2.6km 后 在 湘 江 河 左 岸 出 露 采 区 310m 由 于 矿 区 范 围 距 离 326 国 道 不 足 10 326 国 道 南 工 业 场 地 450m 300m, 安 监 部 门 要 求 项 目 设 置 了 禁 排 土 场 740m 采 区, 以 满 足 安 全 距 离 10 巨 宏 建 材 厂 东 南 矿 区 165m 巨 宏 建 材 为 项 目 配 套 企 业, 主 要 生 产 商 品 混 凝 土, 协 议 书 详 见 附 件 8 11 经 一 路 东 采 区 151m 为 规 划 道 路, 目 前 尚 未 开 工 建 设 12 双 新 快 线 北 采 区 305m 目 前 道 路 已 建 成, 未 运 营 通 车 13 寿 坝 采 石 场 东 采 区 319m 由 于 新 蒲 新 区 规 划 发 展 需 要, 寿 坝 采 石 场 即 将 关 停, 现 相 关 部 门 已 停 止 为 其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2

2.1.2 矿 区 开 采 范 围 根 据 遵 义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蒲 新 区 分 局 颁 发 的 采 矿 许 可 证 ( 详 见 附 件 5), 项 目 由 4 个 拐 点 组 成, 开 采 深 度 由 +911m~+825m, 矿 区 面 积 0.1488km 2 本 项 目 开 采 范 围 具 体 拐 点 坐 标 位 置 见 下 表 2.1-2 表 2.1-2 开 采 范 围 拐 点 坐 标 一 览 表 (1980 西 安 坐 标 ) 1980 西 安 坐 标 拐 点 X Y 1 3067871.58 36414563.04 2 3067600.00 3641321.18 3 3067291.70 36414586.32 4 3067630.80 36414833.19 面 积 0.1488km 2 开 采 深 度 +911m~+825m 标 高 2.1.3 矿 石 储 量 及 其 服 务 年 限 矿 石 储 量 : 根 据 项 目 地 质 简 测 报 告 及 国 土 局 关 于 地 质 简 测 报 告 评 审 备 案 的 证 明 ( 详 见 附 件 6), 矿 区 内 保 有 (333) 资 源 量 1260.5 万 吨 ( 已 扣 除 边 坡 损 失 ) 同 时 根 据 项 目 开 采 设 计 方 案, 为 防 止 爆 破 对 326 国 道 产 生 影 响, 项 目 矿 区 在 南 面 设 置 了 禁 采 区, 禁 采 区 保 有 资 源 储 量 估 算 110 万 吨 根 据 矿 山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及 露 天 采 场 回 采 率 取 95%,(333) 资 源 量 设 计 损 失 量 取 0.8, 矿 区 范 围 内 可 采 资 源 量 经 简 单 计 算, 则 : 可 采 储 量 = 设 计 利 用 资 源 量 资 源 量 设 计 损 失 量 回 采 率 =(1260.5-110) 0.8 95% 874.38( 万 t) 服 务 期 限 : 根 据 项 目 开 采 设 计 方 案, 本 矿 山 设 计 可 采 储 量 874.38 万 t, 采 矿 贫 化 率 按 5% 计 算, 矿 山 生 产 能 力 50.00 万 t/a, 则 该 矿 山 设 计 范 围 内 服 务 年 限 为 : T=Qk [A (1-Υ)]=874.38 [50 (1-5%)] 18.4a 式 中 :Qk 可 采 储 量 A 矿 山 设 计 规 模 ; T 服 务 年 限, 年 Υ 采 矿 贫 化 率 因 此, 矿 山 设 计 服 务 年 限 为 18.4 年, 根 据 项 目 采 矿 许 可 证, 矿 山 出 让 年 限 为 10 年, 出 让 年 限 到 期 后 项 目 方 需 重 新 办 理 采 矿 权 延 续 同 时 若 出 让 年 限 内 如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3

确 因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需 要, 应 服 从 新 蒲 新 区 的 规 划 需 要, 可 有 条 件 实 施 关 停 2.1.4 矿 山 开 采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项 目 投 产 后, 生 产 规 模 达 年 产 50 万 吨, 主 要 生 产 的 产 品 包 括 细 沙 粗 砂 碎 石 石 粉, 产 品 主 要 辐 射 新 蒲 新 区 进 行 销 售 2.2 矿 产 资 源 概 况 2.2.1 矿 区 地 质 特 征 2.2.1.1 矿 区 地 层 区 内 出 露 的 地 层 为 第 四 系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1) 第 四 系 (Q): 分 布 于 采 场 西 部 的 山 坡 洼 地 等 处, 为 黄 色 灰 色 黑 色 等 粘 土 亚 粘 土 及 耕 植 土 组 成, 厚 0~2.5 米 2)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岩 性 为 浅 灰 色 中 厚 层 状 灰 岩 厚 度 大 于 220 米 2.2.1.2 矿 区 构 造 矿 区 及 周 边 地 带 在 区 域 大 地 构 造 上 属 扬 子 准 地 台 黔 北 台 隆 遵 义 断 拱 毕 节 北 东 向 构 造 变 形 区 乐 安 向 斜 北 西 翼 总 体 上 为 一 单 斜 构 造, 地 层 走 向 北 北 东, 倾 向 120~128, 倾 角 9~10, 未 发 现 断 裂 构 造 地 表 局 部 有 小 规 模 裂 隙 顺 层 产 出, 长 数 厘 米 至 数 米, 宽 1~3 厘 米, 裂 隙 充 填 物 为 黄 粘 土 2.2.1.3 矿 体 质 量 1) 矿 体 特 征 矿 区 矿 石 为 浅 灰 色 中 厚 层 状 灰 岩 ; 呈 层 状 产 出, 灰 岩 直 接 裸 露 地 表, 产 状 与 围 岩 一 致, 走 向 北 北 东, 倾 向 120~128, 倾 角 9~10, 石 灰 石 质 量 稳 定, 厚 度 较 稳 定, 变 化 较 小 2) 矿 石 质 量 矿 区 内 矿 石 自 然 类 型 按 矿 石 结 构 构 造 和 矿 物 组 合 特 征, 为 灰 至 深 灰 色 中 厚 层 状 泥 晶 灰 岩 矿 石 自 然 类 型 单 一 矿 石 为 灰 至 深 灰 色 中 厚 层 状 泥 晶 灰 岩 偶 夹 薄 层 状 及 少 量 浅 肉 红 色 白 云 质 灰 岩, 质 纯, 性 脆 细 腻, 根 据 取 样 分 析 数 据 统 计, 该 矿 山 石 灰 石 化 学 分 析 结 果 为 : CaO 含 量 为 51.61~54.78%, 平 均 53.21%;MgO 含 量 为 1.04~2.76%, 平 均 1.88%; SiO2 含 量 为 0.18~0.35%, 平 均 0.26%;P 含 量 为 0.0006~0.0075%, 平 均 0.0032%;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4

S 含 量 为 0.027~0.068%, 平 均 0.049% 区 内 矿 石 开 采 后 加 工 为 碎 石 石 粉 用 作 建 筑 材 料, 矿 体 中 夹 石 对 矿 石 开 采 基 本 不 造 成 影 响 矿 区 内 除 灰 岩 外, 无 其 它 共 ( 伴 ) 生 矿 产 资 源, 矿 石 质 量 较 好 石 灰 岩 矿 达 到 建 筑 材 料 使 用 要 求, 可 作 为 碎 石 块 石 粉 出 售 2.2.2 矿 床 开 采 技 术 条 件 2.2.2.1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根 据 该 区 地 下 水 埋 藏 条 件 划 分,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为 潜 水 类 型 矿 区 内 出 露 地 层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Q)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按 其 岩 性 特 征 及 含 水 介 质 分 为 岩 溶 裂 隙 含 水 层 及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简 述 如 下 : 1 第 四 系 (Q)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 含 水 岩 组 为 第 四 系 松 散 沉 积 物 地 下 水 赋 存 在 第 四 系 粘 土 亚 粘 土 砂 土 亚 砂 土 砂 砾 石 等 松 散 沉 积 物 的 孔 隙 之 中, 地 下 水 较 为 分 散, 含 水 极 弱 2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碳 酸 岩 溶 裂 隙 水 :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灰 深 灰 色 厚 层 至 块 状 石 灰 岩 地 层 中, 含 岩 溶 裂 隙 水, 地 下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节 理 溶 洞 和 溶 蚀 裂 隙 中, 富 水 性 强 等 项 目 区 最 低 开 采 标 高 之 上 岩 溶 地 下 水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沿 溶 蚀 裂 隙 形 成 地 下 径 流, 地 下 水 的 径 流 主 要 受 岩 性 及 层 问 构 造 的 控 制, 在 矿 区 外 北 东 部 排 泄 出 地 表 ; 而 在 矿 区 最 低 浸 蚀 基 准 面 之 下 的 地 下 水 其 补 给 源 为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外 2.2.2.2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根 据 矿 区 地 层 岩 性 组 合 特 征, 将 矿 区 内 的 地 层 划 分 为 硬 质 岩 组 和 半 松 散 岩 组, 现 将 矿 区 工 程 地 质 岩 组 划 分 及 其 特 征 叙 述 如 下 : 1 坚 硬 岩 组 新 蒲 新 区 虾 子 镇 大 坡 采 石 场 石 灰 石 矿 主 要 为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中 下 部 灰 岩, 岩 石 结 构 为 细 晶 灰 岩 泥 晶 灰 岩 岩 体 完 整, 为 坚 硬 岩 组,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好 2 半 松 散 堆 积 物 类 岩 组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5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岩 性 为 残 坡 积 粘 土, 分 布 于 洼 地 斜 坡 地 段 该 类 岩 组 结 构 松 散, 浸 水 后 表 现 为 可 塑 状 态, 具 有 高 压 缩 性 总 之, 矿 区 内 矿 石 为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灰 岩, 绝 大 部 分 裸 露 地 表, 掩 盖 浮 土 薄 (0~2.5m), 有 利 于 露 天 开 采 经 类 比 同 类 岩 石, 灰 岩 抗 压 强 度 为 30~40Mpa 左 右, 岩 石 级 别 为 Ⅴ 级, 开 采 时 须 采 用 爆 破 2.2.2.3 环 境 地 质 条 1 地 震 烈 度 :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18306-2001) 及 贵 州 省 地 震 烈 度 新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黔 城 设 通 发 [1992]230 号 ), 该 区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小 于 Ⅵ 度,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2 断 裂 构 造 活 动 : 矿 区 断 裂 构 造 不 发 育, 无 断 裂 构 造 活 动 史 3 矿 区 原 采 区 内 开 挖 边 坡 存 在 引 发 地 裂 缝 滑 坡 崩 塌 等 地 质 灾 害 的 可 能 性 4 农 业 耕 作 : 经 济 作 物 以 水 稻 玉 米 为 主, 其 次 为 麦 类 豆 类 薯 类 蔬 菜, 农 业 耕 作 对 矿 区 地 质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 矿 区 内 目 前 采 坑 边 坡 存 在 崩 塌 滑 坡 地 裂 缝 等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存 在, 引 发 地 质 灾 害 的 可 能 性 较 大, 现 状 地 质 灾 害 较 发 育 2.3 项 目 组 成 2.3.1 工 程 内 容 该 项 目 组 成 包 括 :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主 要 有 露 天 采 场 破 碎 筛 分 场 地 产 品 堆 场 办 公 楼 排 土 场 挡 土 墙 截 排 水 沟 等 矿 山 不 设 置 爆 破 器 材 库, 不 存 放 炸 药 雷 管 等, 矿 山 使 用 的 爆 破 器 材 由 爆 破 公 司 负 责 配 送, 实 行 供 配 制, 按 需 供 应, 多 余 的 爆 破 器 材 当 天 运 走 由 于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较 为 丰 富, 为 防 止 柴 油 泄 露 污 染 地 下 水,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方 禁 止 在 矿 区 内 安 置 柴 油 储 罐, 所 需 柴 油 可 按 需 配 送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详 细 概 况 详 见 表 2.3-1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6

表 2.3-1 项 目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一 览 表 工 程 内 容 建 设 内 容 工 程 内 容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工 业 场 地 8000m 2 ( 产 品 堆 场 5000m 2 ) 矿 区 东 面 排 土 场 6000m 2 矿 区 东 北 面 办 公 楼 200m 2 钢 架 结 构, 工 业 场 地 东 面 高 位 水 池 200m 3 矿 区 西 面 辅 助 工 程 配 电 房 30m 2 砖 混 结 构, 工 业 场 地 东 面 空 压 机 房 50m 2 砖 混 结 构 矿 山 道 路 -- 连 接 矿 区 及 工 业 场 地 供 水 项 目 用 水 通 过 自 打 井 泉 供 给 -- 公 用 工 程 排 水 矿 区 设 置 截 水 沟, 排 土 场 排 水 建 挡 土 墙 截 水 沟, 生 活 污 水 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器 处 理 后 回 用 喷 淋 降 尘 ; 矿 区 排 土 场 工 业 场 地 四 周 建 设 截 排 水 沟 供 电 电 源 T 接 当 地 农 网 10kV /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利 用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器 处 理 后 器 处 理 能 力 达 回 用 于 喷 淋 降 尘 废 水 4.5m 3 /d 矿 区 周 边 设 置 截 水 沟, 排 土 场 工 业 场 地 设 置 沉 淀 池 收 集 淋 溶 废 水 200m 3 沉 淀 池 环 保 工 程 废 气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利 用 布 袋 除 尘, 其 他 工 序 如 凿 岩 爆 破 及 料 场 等 粉 尘 利 用 喷 淋 除 尘 及 保 湿 等 措 施 布 袋 除 尘 器 喷 淋 设 施 各 1 套, 并 设 置 半 封 闭 的 厂 房 噪 声 隔 声 减 震 绿 化 / 固 废 袋 装 后 统 一 运 至 指 定 的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集 中 处 理 / 排 土 场, 且 剥 离 表 土 按 要 求 单 独 设 置 区 域 堆 存, 用 于 后 期 复 垦 / 2.3.2 总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分 为 矿 石 采 掘 石 粉 加 工 及 辅 助 设 施 三 部 分, 主 要 设 置 工 业 场 地 产 品 堆 场 排 土 场 及 办 公 楼 蓄 水 池 配 电 房 空 压 机 房 等 辅 助 设 施 项 目 建 成 后 矿 区 位 于 工 业 场 地 的 西 面, 矿 区 与 工 业 场 地 由 进 山 道 路 连 接, 矿 山 爆 破 后 的 石 料 通 过 该 道 路 运 至 工 业 场 地 进 行 加 工 破 碎 排 土 场 布 置 在 矿 区 东 北 面, 排 土 场 为 一 洼 地, 周 边 无 村 民 居 住, 但 项 目 北 面 有 一 个 落 水 洞 ( 目 前 为 全 封 闭 ), 为 防 止 对 其 造 成 影 响, 项 目 在 北 面 设 置 挡 土 墙, 并 在 四 周 布 置 截 排 水 沟, 可 有 效 预 防 雨 季 垮 塌 及 水 土 流 失 等 的 发 生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7

办 公 楼 及 配 电 房 均 布 置 在 工 业 场 地 的 东 面 工 业 场 地 内 破 碎 筛 分 设 备 布 置 在 西 面, 靠 近 矿 区, 便 于 沙 石 运 输 加 工 项 目 办 公 楼 距 离 工 业 场 地 较 近, 石 料 加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对 办 公 区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环 评 建 议 对 办 公 区 作 好 围 挡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粉 尘 对 办 公 区 的 影 响 本 次 评 价 考 虑 柴 油 泄 露 对 地 下 水 的 风 险 影 响, 要 求 项 目 方 禁 止 设 置 柴 油 储 罐, 所 需 柴 油 按 需 配 送, 不 存 在 泄 露 及 爆 炸 风 险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2.3-1 2.3.3 主 要 设 备 及 原 辅 材 料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详 见 表 2.3-2,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详 细 见 表 2.3-3 表 2.3-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消 耗 量 来 源 1 原 辅 炸 药 kg/a 43628 2 原 料 雷 管 发 4500 3 能 源 电 万 kw h/a 60 4 水 新 鲜 水 m 3 /a 864 表 2.3-3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8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不 设 炸 药 库, 由 遵 义 市 联 发 爆 破 工 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配 送 T 接 当 地 农 村 电 网 项 目 方 自 打 井 泉 供 给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及 型 号 数 量 / 台 备 注 1 挖 掘 机 PC400-7 1 -- Sany385H-8 型 1 -- 2 装 载 机 LG755 50 型 1 -- 3 装 载 机 LG 833B 30 型 1 -- 4 运 输 汽 车 ZZ3215 290 2 -- 5 颚 式 破 碎 机 PE750-1100 1 -- 6 打 砂 机 XPF1008 4 -- 7 变 压 器 S11-315/10 2 -- 8 空 压 机 LGY-12/10G 型 2 -- 9 潜 孔 钻 机 QZJ-70 2 -- 10 震 动 筛 ZSZZ2270-256 2 -- 11 皮 带 TDY75 10 -- 2.3.4 公 用 工 程 2.3.4.1 给 水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及 生 产 用 水 均 在 工 业 场 地 东 侧 通 过 自 打 井 供 项 目 使 用, 该 区 域

泉 水 流 量 一 般 在 10~100L/s, 完 全 满 足 项 目 使 用, 且 该 区 域 周 边 农 户 饮 用 水 由 八 块 土 乡 镇 渴 望 工 程 供 给 ;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向 南 运 移 约 2.6km 后 在 湘 江 河 左 岸 出 露 于 地 表, 项 目 区 域 下 游 以 地 下 水 作 为 饮 水 来 源 的 村 民 较 少, 且 项 目 取 水 量 不 大, 因 此 项 目 自 打 井 取 水 对 下 游 村 民 的 饮 水 影 响 不 大 ; 但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方 应 按 相 关 管 理 的 要 求, 办 理 取 水 许 可 ; 同 时 对 自 打 井 泉 进 行 封 闭 处 理, 防 止 取 水 过 程 污 染 地 下 水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1080m 3 /a 2.3.4.2 排 水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降 尘 用 水, 全 部 消 耗, 无 生 产 废 水 外 排 生 活 污 水 取 排 污 系 数 0.8, 预 计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864m 3 /a,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利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器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喷 淋 降 尘, 不 外 排 2.3.4.3 供 电 本 矿 山 设 计 采 用 电 力 作 动 力, 当 地 电 网 改 造 完 毕, 用 电 方 便, 矿 山 供 电 电 源 可 靠, 电 源 来 自 于 10kV 农 网 专 线, 采 用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方 式 架 设, 采 用 线 径 LGJ-35 型 钢 芯 铝 绞 线, 线 径 Φ35mm 2, 长 度 5km, 此 段 高 压 线 路 不 经 过 民 房 和 公 路, 并 安 装 动 力 线 路 及 设 施 设 备, 供 电 系 统 完 善 矿 山 选 用 S11-315/10 变 压 器 2 台, 矿 山 应 修 建 配 电 室, 配 电 室 用 砖 混 砌 成 ( 墙 体 厚 180mm), 高 3m, 长 3m, 宽 2.8m, 配 电 室 房 顶 配 避 雷 针, 变 压 器 配 备 避 雷 器 2.3.4.4 交 通 运 输 开 拓 运 输 公 路 要 求 : 矿 山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开 拓 时 其 公 路 建 设 按 照 GBJ22-87 要 求 的 矿 山 三 级 道 路 设 计 矿 山 公 路 路 基 宽 度 不 小 于 5.5m, 路 面 宽 度 不 小 于 3.5m, 错 车 路 段 路 基 宽 度 不 小 于 11m, 路 面 宽 度 不 小 于 7m, 矿 山 公 路 弯 道 半 径 不 小 于 15m, 矿 山 公 路 最 大 坡 度 不 大 于 9%, 重 车 下 坡 允 许 增 加 1% 2.4.5 项 目 总 劳 动 定 员 及 生 产 制 度 劳 动 定 员 24 人,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3 人, 工 作 人 员 21 人 ; 矿 区 设 置 食 堂 供 职 工 用 餐 项 目 实 行 1 班 制 生 产, 每 班 工 作 8 小 时, 年 工 作 300 天 2.4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详 见 表 2.4-1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29

表 2.4-1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矿 山 保 有 资 源 量 万 t 1260.5 设 计 利 用 资 源 储 量 2 可 采 资 源 量 万 t 874.38 可 开 采 资 源 储 量 3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万 t 50 / 4 矿 山 生 产 服 务 年 限 年 17.3 / 5 矿 区 面 积 km 2 0.1488 / 6 开 采 标 高 m +911m~+825m / 7 剥 采 比 / 1:0.01 / 8 回 采 率 % 95 / 9 开 采 方 式 / 露 天 开 采 / 10 破 矿 方 式 / 中 深 孔 爆 破 / 11 运 输 方 式 / 汽 车 运 输 / 12 开 拓 方 式 / 公 路 开 拓 / 13 台 阶 高 度 m 15 / 14 安 全 平 台 宽 m 4 / 15 工 作 平 台 宽 度 m 19m / 16 工 作 平 台 坡 面 角 度 70 17 采 场 装 载 / 机 械 装 载 机 自 卸 汽 车 18 总 投 资 万 元 4000 / 19 劳 动 定 员 人 24 / 20 工 作 天 数 天 300 /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0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3.1 矿 山 工 艺 流 程 3.1.1 露 天 开 采 境 界 1) 露 天 开 采 境 界 确 定 原 则 保 证 露 天 开 采 出 来 的 矿 石 有 盈 利, 境 界 剥 采 比 不 大 于 经 济 合 理 剥 采 比 ; 充 分 利 用 矿 产 资 源, 发 挥 露 天 开 采 的 优 越 性 ; 露 天 开 采 边 坡 角 应 小 于 边 坡 稳 定 所 允 许 的 临 界 角 度, 确 保 采 场 安 全 生 产 2) 露 天 开 采 境 界 的 确 定 保 证 露 天 开 采 出 来 的 矿 石 有 盈 利, 境 界 剥 采 比 不 大 于 经 济 合 理 剥 采 比 ; 充 分 利 用 矿 产 资 源, 发 挥 露 天 开 采 的 优 越 性 ; 露 天 开 采 边 坡 应 小 于 边 坡 稳 定 所 允 许 的 临 界 角 度, 确 保 采 场 安 全 生 产 根 据 遵 义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新 蒲 新 区 分 局 颁 发 的 采 矿 许 可 证, 矿 区 范 围 由 4 个 拐 点 圈 定, 呈 不 规 则 四 边 形, 矿 山 面 积 0.1488km 2, 采 矿 证 开 采 深 度 为 +911~ +825m 标 高, 开 采 高 差 86m 项 目 最 终 开 采 境 界 剖 面 图 详 见 附 图 3.1-1, 项 目 最 终 开 采 境 界 平 面 图 详 见 附 图 3.1-2 3) 合 理 剥 采 比 经 济 合 理 剥 采 比 应 保 证 露 天 开 采 矿 石 成 本 地 下 开 采 矿 石 成 本, 根 据 矿 体 性 价 比, 一 般 不 应 大 于 0.5:1 本 矿 山 矿 区 地 表 多 为 荒 山, 矿 山 岩 石 裸 露, 据 矿 山 地 质 资 料 及 现 场 核 查, 矿 山 主 要 剥 离 物 为 浮 土 层, 厚 0~1.0m( 平 均 0.5m), 分 布 于 整 个 矿 区 矿 区 最 大 开 采 面 积 为 148800m 2, 划 定 的 禁 采 区 面 积 约 为 17800m 2, 则 矿 山 建 成 后 剥 离 总 量 计 算 如 下 : (148800-17800)m 2 0.5m 1.5t/m 3 /10000 cos23 10.68( 万 t) 经 计 算, 矿 山 剥 离 总 量 约 为 10.68 万 t(7.12 万 m 3 ), 矿 山 设 计 利 用 资 源 量 为 874.38 万 t, 故 矿 山 平 均 剥 采 比 计 算 如 下 : 平 均 剥 采 比 =10.68( 万 t)/874.38 万 t 0.01( 经 济 合 理 剥 采 比 ), 即 采 出 1t 的 矿 石 约 需 剥 离 0.01t 的 岩 土, 剥 离 量 较 小 3.1.2 开 拓 运 输 方 案 矿 区 内 开 拓 公 路 已 修 筑 至 各 开 采 平 台, 公 路 等 级 为 四 级 露 天 矿 山 公 路, 泥 结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1

碎 ( 砾 ) 石 路 面, 单 线 设 计, 公 路 路 面 宽 4~6m, 路 基 宽 1~1.5m, 开 拓 公 路 现 况 良 好 在 充 分 考 虑 根 据 矿 床 赋 存 条 件 矿 区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和 矿 山 现 有 建 设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设 计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开 拓 方 式 从 降 低 基 建 费 用 和 基 建 时 间 角 度 考 虑, 主 干 公 路 类 型 设 计 为 半 固 定 移 动 公 路, 部 分 公 路 布 置 在 矿 体 开 采 境 界 内, 在 基 建 时 从 最 低 到 最 高 水 平 一 次 修 筑 完 成 采 用 直 进 式 支 线 开 拓 坑 线, 从 最 高 开 采 水 平 下 降 至 封 闭 境 界 逐 水 平 建 设, 根 据 生 产 进 度 安 排 分 时 期 建 设 3.1.3 开 采 顺 序 矿 山 采 用 露 天 开 采 方 式, 根 据 矿 体 赋 存 条 件 及 矿 山 现 状, 设 计 主 要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台 阶 式 开 采 爆 破 落 矿, 挖 掘 机 装 载, 公 路 汽 车 运 输 的 开 拓 方 式 对 采 场 表 层 经 清 理 整 治 及 清 除 危 岩 等 工 序 后, 根 据 矿 区 范 围 内 的 地 形, 沿 区 内 储 量 圈 定 范 围 线, 从 上 至 下 台 阶 式 开 采 工 作 面 采 下 矿 岩 ( 包 含 少 量 废 土 可 直 接 利 用 ) 卸 放 至 工 作 平 台 经 装 载 机 装 车 运 走 首 采 工 作 平 台 布 置 在 +890m 标 高, 然 后 沿 地 形 等 高 线 逐 台 阶 向 下 布 置 矿 山 主 要 采 用 挖 机 作 业, 中 深 孔 放 炮 落 矿 对 采 场 表 层 经 剥 离 及 清 除 危 岩 等 工 序 后, 沿 山 坡 地 形 等 高 线, 修 筑 上 山 矿 区 公 路, 根 据 矿 山 实 际 情 况, 水 平 工 作 面 推 进 方 向 由 南 向 北 方 向 推 进 工 作 面 采 下 矿 岩 经 汽 车 转 运 至 破 碎 站 3.1.4 分 层 台 阶 要 素 工 作 平 台 是 采 石 场 主 要 构 成 因 素 之 一, 是 工 作 人 员 主 要 工 作 场 所 工 作 平 台 的 划 分 是 否 合 理 对 工 作 效 率 有 很 大 影 响 1 分 层 高 度 (h) 分 层 高 度 的 确 定 应 根 据 所 选 的 挖 掘 机 械 设 备 最 大 臂 长 来 确 定, 分 层 高 度 即 为 生 产 分 层 高 度 根 据 金 属 非 金 属 矿 山 安 全 规 程 (GBl6423-2006) 中 生 产 分 层 高 度 应 符 合 表 3.1-1 的 规 定 表 3.1-1 生 产 分 层 高 度 矿 岩 性 质 采 剥 作 业 方 式 生 产 分 层 高 度 坚 硬 稳 固 的 矿 岩 机 械 铲 装 爆 破 不 大 于 机 械 的 最 大 挖 掘 高 度 的 1.5 倍 矿 山 开 拓 确 定 为 水 平 台 阶 开 采, 台 阶 平 行 地 形 等 高 线 按 照 本 项 目 露 天 开 采 境 界 圈 定 结 果, 台 阶 高 度 为 15 米, 符 合 要 求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2

2 工 作 面 台 阶 坡 面 角 根 据 金 属 非 金 属 露 天 矿 山 安 全 规 程 (GB16423-2006), 并 参 考 设 计 规 范, 结 合 本 矿 山 矿 岩 条 件, 矿 山 工 作 帮 台 阶 坡 面 角 为 70~80, 最 终 安 全 平 台 坡 面 角 取 a=70 3 最 小 工 作 平 台 宽 度 平 台 宽 度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该 矿 山 采 用 中 深 孔 爆 破 落 矿, 露 天 采 场 工 作 平 台 最 小 宽 度 主 要 根 据 采 用 的 挖 掘 运 输 设 备 宽 度 并 考 虑 安 全 距 离 确 定 Bmin=b+c+d+f+g 式 中 :Bmin 最 小 工 作 平 台 宽 度,m b 爆 堆 宽 度, 取 8m c 爆 堆 坡 底 线 至 挖 掘 机 或 装 载 机 边 缘 距 离, 取 2m d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运 行 宽 度, 取 5m f 动 力 电 杆 至 台 阶 稳 定 边 界 线 ( 无 ) g 安 全 宽 度, 取 4m Bmin 19m 根 据 选 取 的 设 备, 该 矿 山 最 小 工 作 装 矿 ( 岩 ) 台 阶 宽 度 不 少 于 19m 3 最 终 边 坡 角 露 天 矿 边 坡 工 程 是 矿 山 重 大 的 安 全 性 工 程, 矿 山 边 坡 一 般 受 以 下 几 个 因 素 影 响 :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边 坡 岩 体 特 征 及 工 程 环 境 作 业 方 式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结 合 本 采 场 具 体 情 况, 采 矿 完 成 后, 采 场 最 终 边 坡 要 素 如 下 : 最 终 边 坡 角 : 取 53 最 终 安 全 平 台 宽 度 : 取 4m 最 终 安 全 平 台 坡 面 角 :70 4 安 全 清 扫 平 台 安 全 清 扫 平 台 的 设 置 根 据 开 采 布 置 的 台 阶 数 确 定, 当 最 终 层 数 在 3 个 以 下 时, 不 设 安 全 清 扫 平 台 ; 最 终 层 数 超 过 4 个 时 每 隔 2~3 个 台 阶 布 置 一 个 安 全 清 扫 平 台 安 全 清 扫 平 台 宽 度 6m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3

3.1.5 爆 破 方 案 根 据 矿 山 生 产 作 业 特 点 及 现 有 条 件, 爆 破 作 业 采 用 人 工 装 药, 电 雷 管 毫 秒 雷 管 或 单 ( 非 电 ) 雷 管 起 爆, 爆 破 时 建 议 采 用 柔 性 网 罩 覆 盖 爆 破, 岩 石 硝 铵 炸 药 爆 破, 多 孔 爆 破 时, 应 避 免 采 用 电 雷 管 逐 个 点 炮 根 据 项 目 开 采 设 计 方 案 计 算 的 参 考 参 数 具 体 如 下 : 1) 钻 孔 深 度 (L) L H 15m 15 h 0.8 0.8 m sin a sin 70 0.94 16.8 钻 孔 深 度 根 据 阶 段 台 阶 高 度 台 阶 坡 面 角 确 定 : 式 中 :H 台 阶 高 度 :15m; α 台 阶 坡 面 角 ;70 h 钻 孔 超 深, 根 据 岩 石 硬 度 及 阶 段 台 阶 高 度, 取 h=0.3m 2) 炮 眼 直 径 (D) D 由 选 用 钻 头 直 径 确 定, 本 矿 山 采 用 潜 孔 钻 钻 孔, 取 D=90mm; 3) 炮 孔 填 塞 长 度 (L2) 1 倾 斜 孔 :W=(0.2~0.3)H=(0.2~0.3) 15=3~4.5m 式 中 :W 斜 孔 抵 抗 线 ( 即 最 小 抵 抗 线 ),m; 2 按 钻 孔 装 药 条 件 计 算 W 倾 斜 孔 : H 阶 段 高 度,m; 此 处 即 为 工 作 平 台 高 度 ; q1l1 mql ; 式 中 :q1 每 米 钻 孔 装 药 量,kg/m; q1=δπ(d/2)2=1 800 3.14 0.12/4=6.3kg/m 装 药 密 度 Δ 取 0.8g/cm3=800kg/m3 L1 装 药 长 度,16.8-2.5=14.3m; m 炮 孔 密 集 系 数 ( 炮 孔 临 近 系 数 ), 设 计 取 值 1.0; L 钻 孔 深 度,m, 设 计 取 值 16.8m; q 单 位 炸 药 消 耗 量,kg/m3, 设 计 取 值 0.35; 计 算 得 出 :W=3.6m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4

3 根 据 钻 孔 作 业 的 安 全 条 件 ( 必 要 条 件 ) 全 条 件 W C= =3.96/sin65º 4m sin C 钻 孔 安 全 距 离,C 2.5~3.0m, 根 据 以 上 计 算 结 果, 取 最 小 值, 则 最 小 抵 抗 线 W=3.6m, 满 足 钻 孔 作 业 的 安 5) 炮 眼 孔 距 (a) 和 排 距 (b) 第 一 排 孔 :a=m1w=1 3.6=3.6(m) 第 二 排 孔 :a=m2b=1.15 3.6=4.1(m) 式 中 :m 系 数,m1=1, m2=1.15, b=a 0.9=3.6 0.9 3.2,b 取 3.2m 6) 单 孔 装 药 量 (q) 前 排 : Q=qaWH=0.35 3.6 3.6 15=68.04(kg) 后 排 : Q=qaWHt=0.35 3.6 3.6 15 1.1=74.844(kg) 式 中 :t 后 排 装 药 量 增 加 系 数,t=1.1~1.2; 其 余 符 号 意 义 同 前 7) 爆 破 飞 石 的 安 全 距 离 (m) 矿 山 采 用 中 深 孔 爆 破, 爆 破 时 个 别 飞 石 的 飞 散 距 离 受 地 形 风 向 和 风 力 堵 塞 质 量, 爆 破 参 数 等 影 响, 根 据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GB6722-2003) 的 规 定, 深 孔 爆 破 个 别 飞 散 物 对 人 员 的 安 全 允 许 距 离 一 般 不 小 于 200 米, 设 计 爆 破 飞 石 的 安 全 距 离 不 小 于 300 米 a=1.5; v 为 5; 8) 爆 破 振 动 安 全 允 许 距 离 (m) 根 据 公 式 : k R=( v )1/a 3 Q ( 单 位 :m), 式 中 R: 爆 破 地 振 安 全 允 许 最 小 距 离 (m); Q: 单 段 最 大 装 药 量 (kg), 此 处 Q=68.04+74.84=142.88(kg); K a: 参 数 : 参 照 (GB6722 2003)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规 定, 此 处 取 k=200, v: 保 护 对 象 所 在 地 质 点 振 动 安 全 允 许 速 度, 单 位 为 厘 米 每 秒 (cm/s), 此 处 取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5

k 200 R=( v )1/a 3 Q =( 5 )1/1.5 3 142. 88 103.26(m), 经 计 算, 爆 破 地 振 安 全 允 许 最 小 距 离 不 小 于 103.26m 9) 爆 破 冲 击 波 安 全 允 许 的 距 离 (m) 根 据 冲 击 波 计 算 公 式 :Rk=25 3 Q 式 中 Rk: 空 气 冲 击 波 对 掩 内 人 体 最 小 允 许 距 离 (m); Q: 单 段 最 大 爆 破 装 药 量,Q=142.88kg; Rk=25 3 Q 3 =25 142. 88 130.75(m) 因 此, 空 气 冲 击 波 对 掩 内 人 体 最 小 安 全 距 离 不 小 于 130.75m 但 本 项 目 爆 破 相 关 工 作 全 部 委 托 遵 义 市 联 发 爆 破 工 程 有 限 服 务 公 司, 该 公 司 另 行 编 制 了 爆 破 方 案, 根 据 爆 破 公 司 的 实 施 方 案 ( 详 见 附 件 10): 1) 开 采 工 艺 : 采 用 中 深 孔 爆 破, 爆 破 采 用 松 动 爆 破, 孔 深 15m, 有 效 装 药 12m,3m 的 堵 塞 ; 2) 爆 破 方 案 : 钻 机 采 用 QZJ-70, 钻 孔 直 径 :90mm, 最 大 有 效 钻 孔 深 度 16m; 3) 最 小 抵 抗 线 :W=3m; 4) 单 位 炸 药 消 耗 量 :0.26kg; 5) 单 孔 装 药 量 :14kg, 一 孔 一 响, 逐 孔 起 爆 ; 6) 爆 破 震 动 安 全 允 许 距 离 : 单 段 最 大 装 药 量 ; 0.4 3 3 15=54kg, 经 计 算, 爆 破 振 动 安 全 允 许 最 小 距 离 不 小 于 50m, 即 一 个 单 段 (1 发 雷 管 )13m 深 90mm 的 炮 孔 装 药 量 为 54kg, 采 用 的 是 毫 秒 延 期 导 爆 管 雷 管, 一 孔 一 响, 逐 孔 起 爆, 一 次 爆 破 一 两 吨 炸 药 也 是 如 此 因 此, 爆 破 振 动 对 50m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物 才 会 产 生 破 坏, 而 超 过 爆 区 50m 外 的 建 筑 是 安 全 的 本 次 评 价 以 爆 破 公 司 的 实 施 方 案 为 评 价 依 据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6

3.1.6 工 艺 流 程 矿 山 采 用 露 天 开 采 方 式, 公 路 汽 车 运 输 方 案,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详 见 下 图 3.1-1 固 废 粉 尘 剥 离 表 层 土 粉 尘 噪 声 钻 孔 粉 尘 噪 声 噪 声 爆 破 初 破 喷 水 粉 尘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二 破 粉 尘 集 气 罩 噪 声 布 袋 除 尘 筛 分 粉 尘 集 气 罩 收 尘 灰 外 售 喷 水 降 尘 堆 场 粉 尘 噪 声 喷 水 降 尘 装 载 外 售 图 3.1-1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7

3.1.7 污 染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对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的 分 析, 结 合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及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同 时 考 虑 辅 助 生 产 及 生 活 等 非 生 产 实 施 排 污 情 况, 由 于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较 为 丰 富, 评 价 禁 止 设 置 柴 油 储 罐, 所 需 柴 油 可 按 需 配 送, 不 存 在 柴 油 泄 露 风 险 因 此,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影 响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生 态 影 响 因 素 开 采 产 生 的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景 观 影 响 等 生 态 影 响 因 素 (2) 污 染 影 响 因 素 1 废 气 :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粉 尘, 其 中 项 目 运 营 期 粉 尘 分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 有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 矿 石 破 碎 及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凿 岩 钻 孔 产 生 的 粉 尘 爆 破 产 生 的 粉 尘 装 卸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排 土 场 粉 尘 及 产 品 堆 场 起 尘 ; 食 堂 油 烟 ; 2 废 水 : 项 目 主 要 的 废 水 为 采 场 的 地 表 雨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Cr SS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 及 少 量 的 机 修 含 油 废 水 3 噪 声 : 矿 山 范 围 内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钻 孔 破 碎 筛 分 等 设 备 运 转 及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值 在 78~103dB(A) 爆 破 时 产 生 的 较 高 强 度 的 瞬 时 性 噪 声 及 振 动 4 固 废 :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剥 离 的 表 土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除 尘 设 备 收 集 的 收 尘 灰 ; 机 修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机 油 (3)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因 素 开 采 诱 发 的 地 址 灾 害 风 险 矿 山 爆 破 产 生 的 风 险 等 3.2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及 其 防 治 措 施 3.2.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及 其 治 理 措 施 1 废 气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工 业 场 地 建 设 产 生 的 扬 尘, 工 业 场 地 需 要 进 行 一 定 的 开 挖, 施 工 过 程 中 地 表 扰 动, 固 体 废 物 装 卸 运 输 等 施 工 过 程 有 风 气 象 条 件 下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8

易 形 成 风 蚀 性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工 业 广 场 经 挖 掘 机 平 场 压 实 后, 产 生 扬 尘 量 不 大, 对 环 境 的 有 效 影 响 不 大 2 废 水 施 工 期 的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工 业 场 地 施 工 积 水 以 及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工 业 场 地 内 建 筑 设 施 少, 主 要 为 设 备 的 安 装, 不 进 行 大 型 基 坑 的 开 挖, 产 生 的 施 工 积 水 少, 经 沉 淀 后 可 以 作 为 施 工 场 地 拌 和 用 水 施 工 期 有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施 工 人 员 数 量 变 化 较 大, 预 计 平 均 施 工 人 员 10 人 /d, 用 水 量 按 每 人 每 天 按 50L, 排 污 系 数 按 0.8 计, 预 计 其 总 用 水 量 约 0.5m 3 /d,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量 为 0.40m 3 /d 可 设 置 临 时 的 旱 厕 用 于 收 集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收 集 沉 淀 分 解 后 作 农 肥 使 用, 不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按 2 个 月 施 工 期 计 算, 施 工 期 预 计 总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24m 3 3 噪 声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挖 掘 机 空 压 机 风 镐 电 钻 运 输 车 辆 等 在 其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3.2-1 表 3.2-1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序 号 噪 声 设 备 声 级 / 距 离 (db(a)/m) 备 注 1 挖 掘 机 84/5 -- 2 空 压 机 89/3 -- 3 翻 斗 车 83~89/3 -- 4 风 镐 98/1 -- 5 电 钻 103/1 -- 4 固 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不 存 在 大 型 建 筑 及 场 地 平 场 处 理, 工 业 场 地 占 地 面 积 较 小, 开 挖 平 场 产 生 的 土 石 方 量 较 少, 因 此 施 工 期 产 的 固 体 废 物 量 不 大, 部 分 土 石 方 进 行 就 地 填 方 消 化 处 理, 经 及 时 压 实 后 对 环 境 影 不 大 3.2.2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及 其 治 理 措 施 3.2.2.1 大 气 污 染 源 及 其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及 食 堂 油 烟 1 破 碎 筛 分 粉 尘 石 灰 石 矿 山 开 采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最 大 污 染 工 序 为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39

尘, 如 不 采 取 措 施 治 理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在 初 破 工 序 由 于 破 碎 后 的 石 头 粒 径 较 大,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少, 可 利 用 设 置 的 厂 房 围 挡 阻 隔 在 二 破 及 筛 分 工 序 由 于 石 灰 石 粒 径 较 小,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较 大, 故 拟 将 在 二 破 工 序 破 碎 机 及 筛 分 机 上 方 分 别 设 置 集 气 罩, 将 粉 尘 集 中 收 集 后 设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的 高 浓 度 含 尘 废 气 根 据 本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粒 径 较 小 的 产 品 在 破 碎 筛 分 阶 段 的 产 尘 量 为 0.1~0.2%, 破 碎 产 尘 量 为 产 品 的 0.01~0.02% 根 据 估 算, 预 计 项 目 破 碎 筛 分 产 尘 量 为 600t/a, 如 不 采 取 措 施 治 理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项 目 方 二 破 筛 分 工 序 可 采 取 布 袋 除 尘, 在 二 破 筛 分 设 备 上 方 设 置 集 气 罩, 预 计 设 置 集 气 罩 后 粉 尘 捕 集 率 为 95%, 年 产 生 有 组 织 粉 尘 量 为 570t, 设 计 风 量 50000m 3 /h, 按 每 天 工 作 6 小 时, 则 粉 尘 产 生 速 率 为 316.7kg/h, 则 项 目 破 碎 筛 分 产 生 浓 度 为 6300mg/m 3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30t/a, 主 要 沉 降 于 生 产 区 范 围 内, 同 时 在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设 置 半 封 闭 的 厂 房, 进 一 步 对 外 排 粉 尘 进 行 阻 隔 沉 降, 控 制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向 外 扩 散, 沉 降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6.0t/a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引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除 尘 效 率 按 99% 进 行 估 算, 则 处 理 后 外 排 粉 尘 量 排 放 速 率 为 3.16kg/h, 处 理 后 利 用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放 浓 度 为 63mg/m 3 破 碎 筛 分 工 序 外 排 粉 尘 能 够 达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排 放 要 求, 外 排 粉 尘 量 约 为 5.7t/a 2 凿 岩 粉 尘 项 目 每 天 持 续 凿 岩 钻 孔 时 间 约 为 4 小 时, 全 年 工 作 时 间 1200 小 时 凿 岩 钻 孔 时, 钻 头 撞 击 岩 石 产 生 粉 尘, 根 据 类 比 分 析, 单 台 钻 机 工 作 时 粉 尘 的 产 生 强 度 为 1.27kg/h 因 此, 本 项 目 凿 岩 钻 孔 作 业 过 程 中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10.16kg/d (3.05t/a) 项 目 可 采 取 喷 雾 洒 水 等 措 施 降 低 粉 尘 的 产 生 浓 度, 降 尘 率 可 达 50%, 同 时 由 于 项 目 矿 石 构 造 致 密, 凿 岩 产 生 的 粉 尘 岩 性 颗 粒 较 大, 受 重 力 作 用, 基 本 可 沉 降 在 开 采 范 围 内 经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凿 岩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1.53t/a 3 爆 破 粉 尘 爆 破 过 程 在 短 时 间 内 可 以 产 生 较 强 的 粉 尘 污 染 爆 破 粉 尘 的 产 生 浓 度 受 岩 矿 四 川 省 有 色 冶 金 研 究 院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