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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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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 录 前 言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及 相 关 规 范 文 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及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其 它 有 关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重 点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的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汇 总 评 价 标 准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回 顾 性 评 价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i

5 2.5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情 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原 环 评 物 料 平 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给 排 水 平 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和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环 保 验 收 情 况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扩 建 前 项 目 环 保 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情 况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情 况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以 及 新 带 老 措 施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改 扩 建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主 要 改 扩 建 内 容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储 运 和 理 化 特 性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和 储 运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公 用 工 程 给 水 排 水 供 电 供 热 资 ( 能 ) 源 消 耗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工 程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总 物 料 平 衡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大 气 污 染 物 分 析 水 污 染 物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项 目 三 废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6 4.5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三 本 账 污 染 物 源 强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地 质 和 地 形 地 貌 气 候 与 气 象 河 流 水 文 特 征 生 态 现 状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行 政 管 辖 社 会 经 济 人 群 健 康 状 况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概 况 周 边 污 染 源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小 结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其 频 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和 方 法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小 结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监 测 项 目 噪 声 测 量 与 分 析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7 6.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垃 圾 影 响 分 析 生 活 垃 圾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气 象 特 征 调 查 预 测 因 子 模 式 及 方 案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主 要 声 源 及 源 强 声 能 衰 减 的 模 式 化 处 理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处 理 方 案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活 垃 圾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8 9.1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反 应 釜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投 料 干 燥 粉 碎 包 装 混 料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热 熔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燃 烧 机 燃 料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食 堂 油 烟 燃 料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原 则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三 同 时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点 评 价 范 围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在 生 产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储 存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环 保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毒 物 泄 漏 扩 散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易 燃 物 质 存 储 和 使 用 的 风 险 评 价 碳 酸 钡 使 用 风 险 分 析 火 灾 事 故 二 次 污 染 消 防 废 水 二 次 污 染 分 析 废 气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风 险 管 理 企 业 总 图 布 置 与 风 险 防 范 加 强 企 业 自 身 安 全 检 查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风 险 防 范 与 管 理 物 料 泄 漏 的 防 范 碳 酸 钡 的 管 理 措 施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9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消 防 废 水 的 收 集 制 定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小 结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概 述 评 价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工 艺 分 析 生 产 设 备 产 品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程 序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百 分 制 打 分 评 价 方 法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评 价 指 标 分 析 同 类 型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评 价 结 论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水 环 境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公 众 参 与 的 阶 段 和 方 式 第 一 阶 段 :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及 征 求 意 见 第 二 阶 段 :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及 问 卷 调 查 第 三 阶 段 : 公 众 意 见 问 卷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与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单 位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回 应 小 结 项 目 建 设 合 法 性 与 合 理 性 分 析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及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相 关 城 市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小 结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10 14.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资 料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建 设 费 用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运 转 费 用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失 分 析 资 源 和 能 源 流 失 的 损 失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污 染 损 失 污 染 物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损 害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项 目 效 益 总 评 价 环 保 费 用 与 项 目 总 产 值 的 比 较 环 保 费 用 与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环 保 费 用 与 污 染 损 失 的 比 例 环 保 投 资 的 总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分 析 小 结 评 价 结 论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及 总 量 控 制 公 众 参 与 综 合 结 论

11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是 广 东 省 九 大 可 持 续 发 展 试 验 区 之 一, 根 据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总 体 规 划 ( ), 大 塘 镇 分 为 工 业 区 ( 大 塘 园 ) 无 公 害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商 业 区 和 生 态 旅 游 度 假 区 其 中 工 业 区 分 为 A B 两 区, 总 投 资 30 亿 人 民 币, 总 规 划 面 积 28 平 方 公 里, 目 前 开 发 建 设 的 A 区 形 成 了 以 轻 纺 家 具 精 细 化 工 高 新 科 技 机 械 制 造 等 行 业 为 特 色 的 经 济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 地 块,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建 设 项 目 于 2009 年 分 别 获 得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批 复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及 其 批 复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硫 酸 钡 ( 重 晶 石 ) 是 一 种 天 然 形 成 的 无 机 盐, 为 中 性 体 质 填 料,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涂 料 橡 胶 造 纸 等 行 业 硫 酸 钡 需 求 量 很 大, 但 我 国 目 前 主 要 以 廉 价 的 原 矿 占 据 市 场 精 加 工 后 的 硫 酸 钡 不 仅 能 大 大 提 高 其 附 加 值, 而 且 能 直 接 用 于 许 多 领 域 所 以, 为 提 高 产 品 档 次 和 产 品 质 量, 生 产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已 成 为 各 硫 酸 钡 企 业 的 当 务 之 急 为 了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拟 对 原 有 项 目 进 行 改 扩 建, 年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6 万 吨, 其 中 4.8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用 于 生 产 6 万 吨 硫 酸 钡 母 粒, 其 余 1.2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一 切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的 新 建 扩 建 或 改 建 项 目 必 须 实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本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为 此,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中 山 大 学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二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地 块 ( 地 理 坐 标 为 : N E), 总 投 资 约 为 3000 万 元, 占 地 面 积 为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7396m 2 主 要 进 行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和 母 粒 生 产, 年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6 万 吨 / 年, 其 中 约 4.8 万 吨 / 年 用 于 生 产 6 万 吨 硫 酸 钡 母 粒, 约 1.2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三 环 评 报 告 编 制 过 程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委 托 中 山 大 学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工 作 环 评 单 位 接 到 任 务 后,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和 调 研 并 结 合 区 域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特 点 性 质 规 模 环 境 状 况 等,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编 制 了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呈 送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环 评 单 位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政 府 公 开 网 站 和 主 要 敏 感 点 村 委 会 等 公 告 栏, 1

12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和 第 二 次 公 示, 并 采 取 了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本 项 目 环 评 工 作 技 术 路 线 见 图 1 四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本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过 程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进 行 吸 收 后, 通 过 16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经 处 理 后 的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后, 少 量 粉 尘 经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处 理 后 粉 尘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燃 烧 机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燃 料 废 气 与 干 燥 机 废 气 经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可 以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热 熔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VOCs 经 过 处 理 后 可 达 到 参 照 的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 ) 的 第 Ⅱ 时 段 限 值, 颗 粒 物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2)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产 废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经 过 必 要 处 理 后, 绝 大 部 分 循 环 使 用, 多 余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要 求 后,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3) 根 据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分 别 有 泄 漏 火 灾 和 爆 炸 等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本 报 告 书, 落 实 好 风 险 事 故 的 防 范 减 缓 措 施,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预 案 原 料 的 用 量 和 最 大 储 存 量 应 严 格 按 照 报 告 书 中 列 出 的 数 量 使 用 和 贮 存, 不 得 超 出 设 置 容 积 足 够 的 消 防 废 水 及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池, 同 时 在 雨 水 排 放 口 安 装 切 换 阀 门, 确 保 事 故 状 态 下 泄 漏 化 学 品 及 消 防 废 水 不 外 排 ; 从 运 输 装 卸 贮 存 等 各 个 环 节 做 好 风 险 事 故 的 防 范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影 响 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环 评 结 论 认 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所 在 区 域 相 关 规 划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在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积 极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认 真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并 遵 循 三 同 时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达 标 排 放 的 各 种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可 接 受,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分 析,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类 型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有 重 大 变 化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阶 段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1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4 1 总 则 1.1 项 目 由 来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是 广 东 省 九 大 可 持 续 发 展 试 验 区 之 一, 根 据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总 体 规 划 ( ), 大 塘 镇 分 为 工 业 区 ( 大 塘 园 ) 无 公 害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商 业 区 和 生 态 旅 游 度 假 区 其 中 工 业 区 分 为 A B 两 区, 总 投 资 30 亿 人 民 币, 总 规 划 面 积 28 平 方 公 里, 目 前 开 发 建 设 的 A 区 形 成 了 以 轻 纺 家 具 精 细 化 工 高 新 科 技 机 械 制 造 等 行 业 为 特 色 的 经 济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 地 块,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建 设 项 目 于 2009 年 分 别 获 得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批 复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及 其 批 复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硫 酸 钡 ( 重 晶 石 ) 是 一 种 天 然 形 成 的 无 机 盐, 为 中 性 体 质 填 料,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涂 料 橡 胶 造 纸 等 行 业 硫 酸 钡 需 求 量 很 大, 但 我 国 目 前 主 要 以 廉 价 的 原 矿 占 据 市 场 精 加 工 后 的 硫 酸 钡 不 仅 能 大 大 提 高 其 附 加 值, 而 且 能 直 接 用 于 许 多 领 域 所 以, 为 提 高 产 品 档 次 和 产 品 质 量, 生 产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已 成 为 各 硫 酸 钡 企 业 的 当 务 之 急 因 此,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3000 万 元,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地 块 (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1-1, 大 塘 园 区 内 位 置 见 图 1.1-2) 建 设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平 方 米, 主 要 对 原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和 产 品 进 行 调 整, 年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6 万 吨, 其 中 4.8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用 于 生 产 6 万 吨 硫 酸 钡 母 粒, 其 余 1.2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一 切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的 新 建 扩 建 或 改 建 项 目 必 须 实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本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为 此,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中 山 大 学 承 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在 接 受 委 托 后, 评 价 单 位 成 立 了 课 题 小 组,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了 踏 勘, 在 调 查 了 解 环 境 现 状 和 收 集 有 关 数 据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相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以 及 其 它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呈 送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15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WSW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ESE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0 1km 2km 比 例 尺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图 5

16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WSW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ESE 项 目 在 大 塘 园 区 内 位 置 图 本 项 目 在 大 塘 园 区 内 位 置 图

17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 年 9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15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6 月 修 订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13 年 6 月 修 订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2002 年 10 月 1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 修 订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 年 8 月 修 订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12 年 2 月 29 日 修 订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2008 年 8 月 29 日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 ;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4)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2011 年 2 月 16 日 修 订 ; (15)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408 号 ),2004 年 5 月 30 日 ; (16) 节 能 中 长 期 专 项 规 划,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04 年 11 月 25 日 ; (17)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26 号 ); (18)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 节 能 减 排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40 号 ); (19) 关 于 印 发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2 号 ); (20) 全 国 地 下 水 污 染 物 防 治 规 划 ( ) ( 环 发 [2011]128 号 ); (21) 全 国 生 态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环 发 [2013]13 号 ),2013 年 1 月 25 日 ; (22)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2] 第 88 号 ); (23)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2005 年 12 月 3 号 ; (2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2006 年 2 月 14 日 ;

18 (25) 废 弃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27 号 ), 2005 年 8 月 30 日 ; (26)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1]199 号 ),2001 年 12 月 17 日 ; (27)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环 境 保 护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10]33 号 ); (28) 关 于 实 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1 号 ); (29)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企 业 环 境 行 为 评 价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5]125 号 ); (30)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 2006 年 7 月 6 日 ; (31) 环 境 保 护 部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目 录 (2015 年 本 ) ( 公 告,2015 年 第 17 号 ); (3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 ; (3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2012 年 8 月 7 日 ; (34)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20 号 ),2013 年 2 月 7 日 ; (3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 ), 2015 年 4 月 9 日 ; (36)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订 ) (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2013] 第 21 号 ),2013 年 2 月 16 日 修 订 ; (37)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38)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39)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版 )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公 告,2015 年 第 5 号 ); (40) 中 国 现 有 化 学 物 质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1 号 ),2013 年 1 月 14 日 ; (41)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2008 年 8 月 1 日 ; (42)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HJ ); (43)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1999 年 10 月 1 日 ; (44) 关 于 开 展 全 国 重 点 行 业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及 化 学 品 检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0]13 号 ); (45) 关 于 开 展 涉 及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和 整 改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0]111 号 ); (46)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7]15 号 );

19 (47) 关 于 检 查 化 工 石 化 等 新 建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48) 关 于 开 展 化 工 石 化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号 ); (49) 关 于 印 发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30 号 ); (5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2013]103 号 ); (51)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S )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52) 环 境 空 气 细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59 号 ); (53)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3]37 号 ); (54)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5]17 号 )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及 相 关 规 范 文 件 (1)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2012 年 7 月 26 日 修 订 ; (2)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15 年 1 月 13 日 修 订 ; (3)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订 ; (4)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水 质 保 护 条 例,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订 ; (5)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2012 年 7 月 26 日 修 订 ; (6) 广 东 省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条 例,2001 年 9 月 28 日 ; (7) 广 东 省 节 约 能 源 条 例,2010 年 3 月 31 日 修 订 ; (8) 广 东 省 跨 行 政 区 域 河 流 交 接 断 面 水 质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6 月 1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 (9)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2006 年 4 月 ; (10)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配 套 环 保 政 策 ( 粤 环 [2014]7 号 ),2014 年 1 月 27 日 ; (11)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 粤 府 [2005]16 号 ), 2005 年 2 月 18 日 ); (12)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办 法 ( 粤 府 令 [2009] 第 134 号 ),2009 年 3 月 30 日 ; (13) 印 发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粤 环 发 [2010] 18 号 ),2010 年 2 月 8 日 ; (14) 印 发 <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境 保 护 一 体 化 规 划 ( 年 )>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10]42 号 ),2010 年 7 月 30 日 ; (15)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优 化 和 产 业 导 向 目 录 (2011 年 本 )( 粤 经 信 政 策 [2011]891 号 );

20 (16) 印 发 <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的 通 知 ( 粤 环 [2011]110 号 ); (17) 印 发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12]14 号 ),2012 年 2 月 22 日 ; (18)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府 函 [2012]238 号 ),2012 年 8 月 17 日 ; (19)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方 案 ( 年 ) 的 通 知 ( 粤 府 [2014]6 号 ),2014 年 2 月 7 日 ; (20)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整 治 的 实 施 方 案 ( 年 ) ; (21)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 的 通 知 ( 粤 环 [2012]32 号 ),2012 年 4 月 21 日 ; (22) 广 东 省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 年 ) ( 粤 府 函 [2013]26 号 ), 2013 年 3 月 ; (23) 广 东 省 珠 江 水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方 案 ( 粤 环 [2002]164 号 ),2002 年 10 月 16 日 ; (24) 广 东 省 跨 地 级 以 上 市 河 流 交 接 断 面 水 质 达 标 管 理 方 案 ( 粤 环 [2008]26 号 ); (25)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府 [2015]41 号 ),2015 年 05 月 01 日 ; (26)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27) 关 于 同 意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复 函 ( 粤 办 函 [2009]459 号 ); (28)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处 理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2009 年 5 月 ; (29) 印 发 < 关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严 格 控 制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排 放 的 意 见 > 的 通 知 ( 粤 环 [2012]18 号 ),2012 年 3 月 23 日 ; (30)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44/T ), 2014 年 12 月 ; (31) 印 发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粤 府 [2012]120 号 ); (32)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的 通 知 ( 粤 发 改 产 业 [2014]210 号 ); (33) 佛 山 市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实 施 细 则 ( 佛 府 办 [2014]224 号 ); (34) 佛 山 市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2010 年 ); (35) 印 发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意 见 和 佛 山 市 工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0]139 号 );

21 (36) 关 于 佛 山 市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 的 通 知 ( 佛 发 改 工 交 [2010]101 号 ); (37) 印 发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1]224 号 ); (38) 佛 山 市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佛 府 办 [2012]27 号 ); (39) 佛 山 市 十 二 五 节 能 规 划 ( 佛 府 办 [2011]144 号 ); (40) 佛 山 市 清 洁 生 产 发 展 规 划 ( 年 )( 佛 府 办 [2011]10 号 ); (41) 印 发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佛 府 [2007]154 号 ); (42)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通 知 ( 佛 府 函 [2015]72 号 ); (43) 印 发 佛 山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规 划 的 通 知 ( 佛 府 [2007]108 号 ); (44) 佛 山 市 天 更 蓝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 佛 府 办 [2013]42 号 ); (45) 佛 山 市 实 施 <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 工 作 方 案 ( 年 ) ( 佛 府 办 函 [2013]264 号 ); (46)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函 号 ); (47) 佛 山 市 在 用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综 合 整 治 方 案 (2010 年 ); (48)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十 三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举 行 第 23 次 会 议 ); (49) 转 发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三 水 市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的 通 知 ( 三 府 办 [1997]87 号 ); (50)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补 充 方 案 ( 区 环 保 局 2003 年 12 月 10 日 ); (51) 印 发 三 水 区 严 格 控 制 引 进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化 工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三 府 办 [2009]93 号 ); (52) 关 于 市 中 心 城 区 环 境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三 府 办 [1999]96 号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及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则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8)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22 (9)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原 则 和 方 法 (GB/T ); (10)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规 范 (GB/T ); (11)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2)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3)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14) 吸 附 法 工 业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15)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6)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17)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18)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 ); (19)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2013 年 修 改 单 ; (20)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2013 年 修 改 单 ; (21)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通 则 (GB ); (22)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与 卫 生 标 准 (JGJ ); (23)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24) 建 筑 给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 (25)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第 四 版 ) 其 它 有 关 依 据 (1)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中 山 大 学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2004 年 12 月 ) 及 其 相 关 文 件 ; (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的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化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06 年 6 月 ); (3)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 及 其 环 评 批 文 和 验 收 批 文 ; (4)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5)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其 他 相 关 设 计 资 料 1.3 评 价 目 的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目 的 (1)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掌 握 改 扩 建 后 厂 区 内 工 程 内 容 以 及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的 变 化 情 况, 为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和 评 价 分 析 提 供 基 础 ; (2) 通 过 调 查 厂 址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特 征 及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回 顾 分 析 现 有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情 况, 掌 握 评 价 区 域 目 前 的 环 境 现 状 特 征 ; 预 测 分 析 正 常 工 况 及 事

23 故 情 况 下 建 设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3) 结 合 现 有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结 果 及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 分 析 改 扩 建 后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和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并 提 出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清 洁 生 产 的 补 充 措 施 和 改 进 建 议 ; (4)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从 产 业 政 策 相 关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公 众 参 与 总 量 控 制 等 方 面, 综 合 论 证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为 建 设 单 位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提 供 参 考, 并 为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决 策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最 终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建 设 的 可 持 续 协 调 发 展 评 价 重 点 (1) 现 有 工 程 已 批 和 已 建 成 内 容 的 界 定 和 分 析, 对 已 建 成 投 产 后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评 价 ; (2) 根 据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内 容 生 产 规 模 及 工 艺 特 征, 分 析 改 扩 建 后 全 厂 产 污 及 排 污 的 变 化 ; (3) 以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和 清 洁 生 产 为 重 点. 1.4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的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采 用 矩 阵 识 别 法 对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进 行 识 别, 识 别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表 施 工 期 时 段 评 价 因 子 性 质 程 度 时 间 可 能 性 范 围 可 逆 性 水 环 境 - 较 小 短 较 小 局 部 可 基 础 施 工 环 境 空 气 - 较 大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声 环 境 - 较 大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固 体 废 物 - 一 般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水 环 境 - 一 般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结 构 施 工 环 境 空 气 - 较 小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声 环 境 - 一 般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固 体 废 物 - 一 般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水 环 境 - 较 小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设 备 安 装 环 境 空 气 - 较 小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声 环 境 - 较 大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固 体 废 物 - 较 小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社 会 经 济 + 较 小 短 较 大 局 部 可

24 运 营 期 时 段 评 价 因 子 性 质 程 度 时 间 可 能 性 范 围 可 逆 性 水 环 境 - 较 小 短 较 小 局 部 可 自 然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 较 大 长 期 大 较 大 可 声 环 境 - 一 般 长 期 一 般 局 部 可 固 体 废 物 - 一 般 长 期 一 般 局 部 可 社 会 经 济 + 较 大 长 期 大 较 大 可 注 :1. 本 表 中 + 为 有 利 影 响, - 为 不 利 影 响 ;2. 以 上 为 正 常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大 气 环 境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及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特 点 分 析, 选 取 SO 2 NO 2 PM 10 TSP PM 2.5 硫 酸 雾 HCl TVOC 臭 气 浓 度 共 9 项 项 作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2) 预 测 分 析 因 子 PM 10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VOCs 和 氮 氧 化 物 作 为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因 子 地 表 水 环 境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项 目 所 涉 及 水 体 的 水 质 污 染 特 征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的 要 求, 选 取 水 温 ph DO CODcr BOD 5 氨 氮 (NH 3 -N) 总 氮 ( 以 N 计 ) 总 磷 ( 以 P 计 ) 铜 锌 氟 化 物 ( 以 F - 计 ) 硒 砷 汞 镉 六 2- 价 铬 铅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LAS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 以 SO 4 计 ) 氯 化 物 ( 以 Cl - 计 ) 镍 共 25 项 指 标 作 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2)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统 一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重 点 分 析 处 理 措 施 的 可 依 托 性 地 下 水 环 境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选 取 水 位 ph 氨 氮 总 硬 度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铅 钡 共 16 项 作 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2) 影 响 分 析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定 性 分 析 声 环 境

25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采 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作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量 (2) 预 测 因 子 采 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作 为 声 环 境 评 价 量 土 壤 环 境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分 别 对 土 壤 样 品 的 ph 值 镉 汞 砷 铅 和 铬 共 6 项 进 行 分 析 (2) 影 响 分 析 对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定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结 果 类 别 要 素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总 量 控 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水 温 ph DO CODcr BOD 5 氨 氮 (NH 3 -N) 总 氮 ( 以 N 计 ) 总 磷 ( 以 P 计 ) 铜 锌 氟 化 物 ( 以 F - 计 ) 硒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铅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LAS 硫 化 2- 物 硫 酸 盐 ( 以 SO 4 计 ) 氯 化 物 ( 以 Cl - 计 ) 镍 共 25 项 指 标 水 位 ph 氨 氮 总 硬 度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铅 钡 共 16 项 SO 2 NO 2 PM 10 TSP PM 2.5 硫 酸 雾 HCl TVOC 臭 气 浓 度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ph 值 镉 汞 砷 铅 和 铬 共 6 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可 依 托 性 分 析 )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定 性 分 析 )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PM 10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VOCs 和 氮 氧 化 物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工 业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水 污 染 物 COD Cr NH 3 -N 大 气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VOCs PM 10 氮 氧 化 物 和 二 氧 化 硫 工 业 固 废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26 根 据 印 发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佛 府 [2007]154 号 ),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示 意 图 见 图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水 体 主 要 有 白 岭 涌 下 把 水 涌 和 九 曲 江 根 据 转 发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三 水 市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的 通 知 ( 三 府 办 [1997]87 号 ) 和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补 充 方 案 ( 三 水 区 环 保 局,2003 年 12 月 10 日 ), 白 岭 涌 为 工 农 业 用 水,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根 据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花 都 门 口 坑 到 花 都 白 坭 的 九 曲 河 水 质 目 标 为 地 表 水 Ⅲ 类, 目 前 九 曲 河 下 游 最 近 取 水 点 为 花 都 赤 坭 水 厂 取 水 口, 下 把 水 涌 距 离 花 都 赤 坭 水 厂 约 16km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及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见 图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关 于 同 意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复 函 ( 粤 办 函 [2009]459 号 ) 及 广 东 省 水 利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地 下 水 开 发 区 中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佛 山 南 海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H Q01),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裂 隙 水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不 属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补 给 径 流 区, 不 属 于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Ⅲ 类, 地 下 水 水 质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情 况 详 见 图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大 塘 工 业 园 区,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通 知 ( 佛 府 函 [2015]72 号 ),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属 于 3 类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应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情 况 详 见 图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汇 总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详 见 表 1.5-1

27 表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属 性 表 编 号 项 目 功 能 属 性 及 执 行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二 类 区, 执 行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2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白 岭 涌 下 把 水 涌 : 地 表 水 Ⅳ 类 标 准 3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4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3 类 区,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5 是 否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否 6 是 否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否 7 是 否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否 8 是 否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否 9 是 否 人 口 密 集 区 否 10 是 否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否 11 是 否 三 河 三 湖 两 控 区 是 ( 两 控 区 ) 12 是 否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水 范 围 是 (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

28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WSW 0 E ESE 项 目 位 置 SW SE SSW SSE S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图 佛 山 市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示 意 图

29 项 目 位 置 Ⅱ Ⅲ Ⅳ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示 意 图

30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WSW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ESE 项 目 位 置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示 意 图

31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图 项 目 位 置

32 1.6 评 价 标 准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常 规 污 染 物 SO 2 NO 2 PM 10 PM 2.5 TSP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硫 酸 雾 HCl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TVOC 参 考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相 关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限 值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二 氧 化 硫 SO 2 二 氧 化 氮 NO 2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TSP 颗 粒 物 PM 2.5 硫 酸 雾 (H 2 SO 4 ) 氯 化 氢 (HCl) 年 平 均 6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1 小 时 平 均 500μg/m 3 年 平 均 4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80μg/m 3 1 小 时 平 均 200μg/m 3 年 平 均 7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年 平 均 20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300μg/m 3 年 平 均 35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75μg/m 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一 次 浓 度 0.30mg/m 3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日 均 值 0.015mg/m 3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日 均 值 0.10mg/m 3 一 次 浓 度 0.05mg/m 3 TVOC 8 小 时 平 均 值 0.60mg/m 3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臭 气 浓 度 20( 无 量 纲 )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析 结 果, 纳 污 水 体 白 岭 涌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Ⅳ 类 标 准, 相 关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限 值 详 见 表 1.6-2

33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项 目 Ⅳ 类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Ⅳ 类 标 准 1 ph 6~9 13 汞 DO 3 14 镉 COD Cr Cr BOD 铅 NH 3 -N 氰 化 物 总 氮 挥 发 酚 总 磷 石 油 类 铜 LAS 锌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硫 酸 盐 * 硒 氯 化 物 * 砷 镍 * 0.02 注 : 带 * 项 目 参 考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地 下 水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地 下 水 水 质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相 关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限 值 详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项 目 III 类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III 类 标 准 1 ph 6.5~8.5 9 总 大 肠 菌 群 氨 氮 砷 总 硬 度 汞 硫 酸 盐 镉 氯 化 物 六 价 铬 硝 酸 盐 铅 亚 硝 酸 盐 钡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000 / / / (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声 功 能 区 类 别 适 用 地 带 范 围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3 类 工 业 区 (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4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mg/kg 级 别 二 级 土 壤 ph 值 项 目 < ~7.5 >7.5 镉 汞 砷 铅 铬 ( 旱 地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根 据 关 于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14 号 ) 和 佛 山 市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实 施 细 则 ( 佛 府 办 [2014]224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化 工 类 项 目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颗 粒 物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废 气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燃 烧 机 产 生 的 SO 2 NOx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热 熔 过 程 产 生 的 VOCs 参 照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第 Ⅱ 时 段 ) 相 关 标 准,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扩 改 二 级 标 准, 各 排 气 筒 废 气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标 准 限 值 详 见 表 表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排 气 筒 编 号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G1 颗 粒 物 10 mg/m 3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硫 酸 雾 10mg/m 3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2~G7 盐 酸 雾 10mg/m 3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G8 颗 粒 物 10 mg/m 3 NOx 150mg/m 3 SO 2 850mg/m 3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G9 G10 颗 粒 物 10 mg/m 3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VOCs 30 mg/m 3 参 照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第 Ⅱ 时 段 ) 相 关 标 准 G11 颗 粒 物 10mg/m 3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扩 臭 气 2000( 无 纲 量 ) 改 二 级 标 准

35 排 气 筒 编 号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厂 界 无 组 织 硫 酸 雾 0.3mg/m 3 盐 酸 雾 0.05mg/m 3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企 业 边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颗 粒 物 1.0 mg/m 3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 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VOCs 2.0 mg/m 3 参 照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臭 气 20( 无 纲 量 ) 扩 改 建 厂 界 标 准 值 (2) 食 堂 厨 房 油 烟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GB )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mg/m 3 ) 处 理 效 率 备 注 油 烟 % 3 灶 头 数 <6,GB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本 项 目 废 水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依 托 已 建 成 运 行 的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总 钡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中 的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限 值 本 项 目 企 业 污 水 排 放 口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企 业 废 水 排 污 口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mg/l,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染 物 ph COD Cr BOD 5 色 度 SS 动 植 物 油 总 钡 企 业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6~ (2)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标 准 2( 车 间 )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前 产 生 的 废 水 (37t/d)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及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5 年 第 号, 即 暂 缓 执 行 GB 中 表 2 和 表 3 的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暂 缓 期 内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执 行 表 1 相 关 要 求 ; 以 及 暂 缓 实 施 GB 修 改 单 中 废 水 进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经 由 城 镇 污 水 管 线 排 放, 应 达 到 直 接 排 放 限 值 ) 的 严 者,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汇 入 下 把 水 涌, 最 后 进 入 九 曲 河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产 生 的 总 废 水 量 为 m 3 /a (59t/d), 沿 用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已 申 请 的 指 标 (64t/d),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废 水 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确 保 本

36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范 围 内, 具 体 见 表 表 念 塘 污 水 厂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 单 位 :mg/l,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染 物 ph COD Cr BOD 5 色 度 SS 硫 化 物 动 植 物 油 (DB44/ ) 第 40 6~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倍 (GB ) 及 50 6~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倍 排 放 标 准 ( 以 上 两 者 40 6~ 中 的 严 者 ) 倍 * 注 :1 苯 胺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2 六 价 铬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废 水 排 放 口 氨 氮 石 油 类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营 运 期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时 间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执 行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噪 声 限 值 (db(a)) 昼 间 夜 间 评 价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包 括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两 类, 其 中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为 反 应 釜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废 气,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和 混 料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废 气, 燃 烧 机 燃 烧 产 生 的 氮 氧 化 物 废 气, 热 熔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VOCs 表 征 ) 和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储 罐 区 挥 发 的 盐 酸 雾 未 完 全 收 集 的 投 料 废 气 混 料 过 程 未 完 成 收 集 到 粉 尘 以 及 热 熔 工 序 未 完 全 收 集 的 VOCs 和 烟 尘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选 择 1~3 种 主 要 污 染 物, 分 别 计 算 每 一 种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 及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地 面 浓 度 达 标 准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D10% 的 要 求,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发 布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模 式 -SCREEN3 中 文 应 用 手 册 (2009 年 4 月 1 日,Version ),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预 测 因 子

37 选 择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 颗 粒 物 氮 氧 化 物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和 VOCs; 无 组 织 排 放 预 测 因 子 主 要 为 盐 酸 雾 颗 粒 物 VOCs Ci Pi C 0i 100% 式 中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0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根 据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单 位 时 间 排 放 量, 利 用 估 算 模 式 可 计 算 得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1.7-2,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按 表 的 分 级 判 据 进 行 划 分 参 数 投 料 浆 化 废 气 (G1) 表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表 反 应 釜 废 气 (G2~G7)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粉 碎 投 料 粉 高 速 混 料 装 和 天 然 气 燃 烧 碎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废 气 (G8) 废 气 (G9) (G10) 热 熔 废 气 (G11) PM 10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PM 10 NOx PM 10 PM 10 VOCs PM 10 正 常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几 何 高 度 (m) 排 气 筒 出 口 内 径 (m) 排 气 筒 出 口 处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m 3 /s) 排 气 筒 出 口 处 的 烟 气 温 度 (K) 表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盐 酸 储 罐 房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3.0m) 盐 酸 雾 0.001(9.94kg/a)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11m) PM (0.95t/a)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11m) VOCs 0.034(0.21t/a) PM (0.72t/a) 注 : 生 产 车 间 抽 风 机 设 置 在 厂 房 顶 部, 大 气 污 染 物 从 厂 房 顶 部 排 放, 则 无 组 织 排 放 高 度 为 11m 表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标 准 值 (mg/m 3 ) 距 离 (m)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mg/m 3 ) Pi(%) 投 料 浆 化 废 气 颗 粒 物 反 应 釜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38 无 组 织 排 放 排 放 源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标 准 值 (mg/m 3 ) 距 离 (m)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mg/m 3 ) Pi(%) 颗 粒 物 燃 料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颗 粒 物 混 料 废 气 颗 粒 物 热 熔 废 气 VOCs 颗 粒 物 盐 酸 储 罐 房 盐 酸 雾 车 间 一 颗 粒 物 车 间 二 VOCs 颗 粒 物 表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等 级 一 二 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预 测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为 氮 氧 化 物, 其 占 标 率 3.77%(Pmax<10%);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预 测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为 车 间 一 颗 粒 物, 其 占 标 率 为 8.7%(Pmax< 10%), 因 此, 确 定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以 建 设 项 目 的 污 水 排 放 量,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各 种 受 纳 水 域 的 地 面 水 域 的 规 模 及 对 它 的 水 质 要 求 为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m 3 /a(59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色 度 等, 经 预 处 理 水 质 符 合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后, 通 过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补 充 方 案 ( 区 环 保 局 2003 年 12 月 10 日 ) 和 转 发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三 水 市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的 通 知 ( 三 府 办 [1997]87 号 ), 白 岭 涌 水 质 为 Ⅳ 类, 白 岭 涌 为 小 河, 故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地 表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 详 见 表 1.7-5)

39 判 定 内 容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规 定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判 定 条 件 表 地 表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判 定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 <1000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简 单 (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预 测 浓 度 的 水 质 参 数 数 目 <7) 地 面 水 水 域 规 模 ( 大 小 规 模 ) 大 中 小 河 地 面 水 水 质 要 求 ( 水 质 类 别 ) Ⅰ 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三 级 本 项 目 59 简 单 小 河 Ⅳ 类 水 域 三 级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要 求, 本 项 目 属 于 第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规 划 片 区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确 定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表 3, 根 据 项 目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6 cm/s<k 10-5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 项 目 区 属 于 地 下 水 埋 深 较 浅 区 域,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为 易 项 目 拟 建 址 不 属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也 不 属 于 其 他 环 境 敏 感 区 以 及 分 散 式 居 民 饮 用 水 水 源 区, 因 此,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不 敏 感 ;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m 3 /a(59m 3 /d), 经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表 4, 排 放 量 为 小 ; 污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需 要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表 5,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详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表 序 号 类 别 特 性 等 级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6cm/s<K 10-5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2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埋 深 较 深 的 地 区 易 3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不 属 于 敏 感 区 不 敏 感 4 污 水 排 放 量 59m 3 /d<1000m 3 /d 小 5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简 单 综 合 判 定 中 三 级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位 于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属 于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最 近 敏 感 点 与 主 要 噪

40 声 源 的 距 离 均 超 过 200 米, 本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噪 声 增 量 小 于 3dB(A),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是 以 物 质 的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的 结 果 并 参 考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为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的 有 关 规 定, 通 过 计 算 分 析, 本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均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所 在 地 非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需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因 此,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 见 表 1.7-7),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定 为 二 级 类 别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1.8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即 以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以 D 10% 为 半 径 的 圆 或 以 2 D 10% 为 边 长 的 矩 形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不 达 标 准 限 值 的 10%,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要 求,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不 小 于 5km,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取 本 项 目 中 心 为 中 心 点, 以 主 导 风 向 为 主 轴,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区 域 作 为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根 据 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5km 河 段, 总 长 度 5.0km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41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确 定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建 设 区 及 其 附 近 1km 同 一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的 矩 形 区 域, 重 点 为 项 目 区 范 围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及 其 边 界 向 外 延 伸 200m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项 目 中 心 为 圆 点, 周 边 3km 半 径 范 围 区 域 ; 地 面 水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白 岭 涌 的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5km 河 段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见 图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价 范 围 内 容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依 据 大 气 环 境 三 级 以 项 目 中 心 为 中 心, 边 长 5km 矩 形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地 表 水 环 境 三 级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游 4.5km 河 段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地 下 水 环 境 三 级 项 目 建 设 区 及 其 附 近 1km 同 一 水 文 地 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单 元 的 矩 形 区 域, 重 点 为 项 目 区 范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声 环 境 三 级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及 其 边 界 向 外 延 伸 200m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HJ ) 风 险 评 价 二 级 以 项 目 中 心 为 圆 点, 周 边 3km 半 径 范 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区 域 ; 地 面 水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排 污 口 上 术 导 则 (HJ/T ) 游 500m 至 下 游 4.5km 河 段 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等 级, 结 合 相 关 图 件 及 现 场 踏 勘,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为 位 于 项 目 西 南 面 约 360m 的 新 兴 村,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点 分 布 具 体 详 见 表 和 图 项 目 周 边 较 近 距 离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见 图 1.9-2

42 表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所 属 行 政 村 功 能 性 质 规 模 ( 人 ) 方 位 距 离 (m) 保 护 级 别 1 潦 南 村 居 民 点 ~180 N ~450 2 新 潦 村 居 民 点 ~230 N ~920 3 潦 中 村 居 民 点 ~300 N ~950 4 潦 东 村 居 民 点 ~200 N ~ 朝 东 村 居 民 点 ~410 N ~ 新 屋 村 居 民 点 ~220 N ~ 潦 北 村 潦 边 村 委 会 居 民 点 ~200 N ~ 黎 木 岗 村 居 民 点 ~200 NE ~ 竹 仔 岗 村 居 民 点 ~350 NE ~ 潦 洲 村 居 民 点 ~300 NW ~ 下 潦 村 居 民 点 ~200 NW ~ 大 沙 村 居 民 点 ~950 NW ~ 芳 寮 村 居 民 点 ~130 W ~ 大 塘 村 大 塘 村 委 会 居 民 点 ~2100 W ~ 新 塘 村 居 民 点 ~160 W ~ 新 兴 村 居 民 点 ~80 SW ~ 后 街 村 居 民 点 ~640 SW ~ 新 沙 村 居 民 点 ~670 SW ~1400 二 类 大 气 环 境 19 新 村 居 民 点 ~2200 SW ~ 平 地 村 居 民 点 ~470 S ~ 塘 边 村 居 民 点 ~780 S ~ 前 街 村 连 滘 村 委 会 居 民 点 ~1070 S ~ 连 滘 村 居 民 点 ~1250 S ~ 庙 岗 山 居 民 点 ~450 S ~ 南 蛇 岗 村 居 民 点 ~250 SE ~ 念 塘 村 居 民 点 ~820 SE ~ 水 边 岗 居 民 点 ~250 SE ~ 旧 梁 屋 村 居 民 点 ~450 SE ~ 新 梁 屋 村 居 民 点 ~230 SE ~ 永 平 圩 村 永 平 村 委 会 居 民 点 ~510 SE ~ 白 岭 涌 / 内 河 涌 / E ~4420 Ⅳ 类 地 表 水

43 30 N NNW NNE NW 20 WNW 10 NE ENE W WSW 0 E ESE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图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44 360m 图 项 目 周 边 较 近 距 离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45 2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回 顾 性 评 价 本 章 节 主 要 根 据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及 其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对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和 现 有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等 进 行 回 顾 性 分 析 和 评 价, 明 确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并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2.1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基 本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 年 产 1 万 吨 / 年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和 1 万 吨 / 年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产 品 为 功 能 填 料 和 高 性 能 添 加 剂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是 由 天 然 重 晶 石 矿 粉 碎 研 磨 后, 加 入 表 面 改 性 剂 制 作 而 成, 白 度 大 于 95%, 中 位 粒 径 小 于 1 微 米, 主 要 作 为 各 种 涂 料 填 充 剂 和 提 高 表 面 光 泽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年 生 产 1 万 吨 / 年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是 由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经 化 学 反 应 后, 加 入 表 面 改 性 剂 制 作 而 成 白 度 大 于 96%, 中 位 粒 径 小 于 400 纳 米, 主 要 作 为 塑 料 涂 料 填 充 剂 和 提 供 表 面 光 泽, 用 于 PP ABS PE 等 塑 料 和 粉 末 涂 料 填 充 剂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特 性 用 途 制 备 方 法 1 2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白 度 大 于 95%, 中 位 粒 径 小 于 1 微 米 白 度 大 于 96%, 中 位 粒 径 小 于 400 纳 米 作 为 各 种 涂 料 填 充 剂 和 提 高 表 面 光 泽 作 为 塑 料 涂 料 填 充 剂 和 提 供 表 面 光 泽, 用 于 PP ABS PE 等 塑 料 和 粉 末 涂 料 填 充 剂 由 天 然 重 晶 石 矿 粉 碎 研 磨 后, 加 入 表 面 改 性 剂 制 作 而 成 由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经 化 学 反 应 后, 加 入 表 面 改 性 剂 制 作 而 成 原 环 评 审 批 产 量 1 万 吨 / 年 1 万 吨 / 年 环 保 验 收 情 况 与 环 评 一 致 并 通 过 验 收 与 环 评 一 致 并 通 过 验 收 (2)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位 置 及 四 至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 项 目 北 面 为 源 都 路 和 运 河, 隔 着 运 河 为 恒 宝 路 佛 山 市 三 水 恒 宝 化 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凯 码 合 成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长 江 明 珠 陶 瓷 颜 料 有 限 公 司 ; 东 面 紧 邻 佛 山 市 鱼 珠 化 工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东 南 面 为 佛 山 市 普 加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佛 山 齐 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南 面 紧 邻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亿 兴 隆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西 面 紧 邻 为 佛 山 市 三 水 丽 旺

46 居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和 图 1.1-2,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见 图 (3)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53-3 号 地 块 已 建 设 完 成 两 栋 生 产 车 间 和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及 配 套 设 施,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仅 租 用 其 中 一 栋 一 层 生 产 车 间 和 一 栋 六 层 办 公 综 合 及 配 套 设 施, 占 地 面 积 6604 平 方 米,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生 产 车 间 ( 内 设 仓 库 ) 办 公 区 及 配 套 设 施 等 生 产 车 间 主 要 包 括 混 料 区 粉 碎 区 干 燥 区 反 应 压 滤 区 砂 磨 区 原 料 仓 库 成 品 仓 库, 配 套 生 产 车 间 有 锅 炉 间 硫 酸 储 罐 区 及 相 关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首 层 为 会 议 室 和 食 堂, 二 层 四 至 六 层 为 员 工 宿 舍, 三 层 为 办 公 室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位 于 项 目 区 北 面, 项 目 设 置 一 个 厂 区 主 入 口, 生 产 车 间 四 周 以 及 厂 区 四 周 都 设 置 了 绿 化 带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建 筑 内 容 见 表 2.1-2,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图 表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建 筑 内 容 建 筑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 2 ) 高 度 (m) 楼 层 (F) 环 保 验 收 情 况 生 产 车 间 一 ( 内 设 仓 库 ) 已 通 过 环 评 验 收 办 公 综 合 楼 已 通 过 环 评 验 收 硫 酸 罐 区 已 通 过 环 评 验 收 门 卫 室 已 通 过 环 评 验 收 锅 炉 间 已 通 过 环 评 验 收

47 源 都 路 恒 宝 化 工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运 河 WSW SW SSW S SSE SE E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扩 建 前 项 目 现 状 源 都 路 恒 宝 化 工 运 河 凯 码 合 成 塑 胶 长 江 明 珠 鱼 珠 化 工 丽 旺 居 家 具 扩 建 前 项 目 位 置 鱼 珠 化 工 丽 旺 居 家 具 亿 兴 隆 化 工 亿 兴 隆 化 工 普 加 化 工 齐 隆 化 工 普 加 化 工 图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48 图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2.2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于 2009 年 获 得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于 2010 年 通 过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2.2-1

49 表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类 别 建 设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环 保 验 收 情 况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贮 运 工 程 生 活 办 公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生 产 车 间 1 栋 供 水 ( 新 鲜 水 ) 排 水 生 产 车 间 一 为 一 层 建 筑,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为 3456m 2, 年 生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产 300 天, 生 产 能 力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1 万 吨 / 年 改 性 并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1 万 吨 / 年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约 43600m 3 /a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用 水 来 源 于 工 业 区 供 水 管 网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方 式 雨 水 管 采 用 暗 流 管 式 排 水, 主 要 承 接 地 面 水 和 后 期 雨 水, 污 水 管 主 要 接 纳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供 电 电 源 采 用 双 回 路 供 电 方 式, 电 源 来 自 市 政 电 网 供 热 内 部 储 存 外 部 运 输 办 公 楼 和 宿 舍 粉 尘 处 理 装 置 燃 煤 炉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污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和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储 罐 区 储 存 : 浓 硫 酸 ; 生 产 车 间 储 存 :1 桶 装 储 存 : 盐 酸 ;2 编 织 袋 装 储 存 : 除 原 包 装 桶 存 放 外 所 有 原 料 和 产 品 槽 车 运 输 : 浓 硫 酸 ; 桶 装 汽 运 的 物 品 : 盐 酸 ; 袋 装 汽 运 : 除 上 述 以 外 全 部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为 一 栋 六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为 2376m 2, 首 层 为 食 堂 和 会 议 室, 二 层 四 至 六 层 为 员 工 宿 舍, 三 层 为 办 公 室,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员 工 的 生 活 办 公 需 要 生 产 过 程 中 利 用 布 袋 除 尘 回 收 硫 酸 钡 粉 尘, 尾 气 再 经 湿 式 处 理,3 台 布 袋 除 尘 器, 风 量 为 14000m 3 /h 燃 煤 炉 尾 气 通 过 湿 式 脱 硫 除 尘 装 置, 排 气 量 5000 m 3 /h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采 用 高 效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由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包 装 袋 固 废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分 别 经 收 集 预 处 理 后, 再 经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并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并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并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已 获 得 环 评 批 复 并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建 筑 工 程 有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综 合 楼 和 配 套 设 施 等 生 产 车 间 主 要 包 括 混 料 区 粉 碎 区 干 燥 区 反 应 压 滤 区 砂 磨 区 原 料 仓 库 材 料 仓 库, 配 套 生 产 车 间 有 锅 炉 间 硫 酸 储 罐 区 及 相 关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建 筑 现 场 拍 摄 见 图 2.2-1

50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综 合 楼 锅 炉 房 硫 酸 储 罐 区 图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建 筑 现 场 拍 摄 图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1) 给 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原 环 评 审 批 全 厂 项 目 总 新 鲜 用 水 量 为 43600m 3 /a,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全 厂 新 鲜 用 水 量 约 为 m 3 /a, 全 部 由 大 塘 自 来 水 公 司 供 给 其 消 防 用 水 与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合 用 同 一 供 水 系 统 (2) 排 水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排 入 工 业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下 把 涌 九 曲 河 (3) 供 电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不 设 置 备 用 发 电 机, 由 当 地 供 电 公 司 供 给, 该 地 区 供 电 较 为 充 足,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年 用 电 约 为 240 万 KWh, 主 要 使 用 于 项 目 场 内 生 产 设 备 照 明 等 (4) 供 热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设 有 1 台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对 反 应 釜 进 行 加 热,

51 并 设 置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进 行 加 热 干 燥 导 热 油 炉 和 热 风 炉 均 使 用 无 烟 煤 作 为 燃 料, 无 烟 煤 的 使 用 量 约 为 1600 吨 / 年 根 据 2012 年 9 月 三 水 区 提 出 对 在 用 锅 炉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的 相 关 通 知,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已 将 1 台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整 改 为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现 项 目 厂 区 内 有 2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作 为 过 渡 性 替 代 燃 料, 同 时 2 台 热 风 炉 于 2012 年 12 月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 见 附 图 8) 热 风 炉 使 用 生 物 质 燃 料 量 约 为 2600 吨 / 年 2.3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及 实 际 调 查 统 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采 用 的 原 料 主 要 为 重 晶 石 粉 高 纯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消 耗 及 存 储 情 况 见 表 序 号 1 2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重 晶 石 粉 高 纯 碳 酸 钡 表 扩 建 前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材 料 用 量 原 环 评 审 批 原 环 评 审 批 消 耗 量 (t/a) 存 储 量 (t) 现 有 实 际 消 耗 量 (t/a) 项 目 实 际 存 储 量 (t) 储 存 方 式 kg 编 织 袋 kg 编 织 袋 3 浓 硫 酸 m 3 硫 酸 储 罐 4 硬 脂 酸 kg 编 织 袋 5 硫 酸 钠 kg 编 织 袋 备 注 由 于 重 晶 石 粉 供 货 不 足, 现 已 停 产 生 产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沉 淀 硫 酸 钡 用 于 表 面 包 膜 改 性 用 于 检 验 沉 淀 钡 离 子 6 盐 酸 L 塑 料 桶 用 于 催 化 剂 7 氢 氧 化 钠 kg 编 织 袋 用 于 反 应 釜 中 和 PH 值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原 材 料 中 使 用 的 重 晶 石 粉 来 自 于 自 有 的 矿 区, 主 要 物 料 经 SGS 认 证, 重 晶 石 粉 的 性 能 指 标 见 表 2.3-2; 碳 酸 钡 为 外 购 的 高 纯 产 品, 其 性 能 指 标 见 表 表 重 晶 石 粉 性 能 指 标 中 文 名 外 文 名 成 分 含 量 硫 酸 钡 BaSO 4 +SrSO 4 98%-99% 白 色 度 (WH 计 算 ) Whiteness(WH as Calculation) 95%-97% 氧 化 硅 SiO 2 <0.1% 三 氧 二 化 铝 Al 2 O 3 <0.01% 氧 化 钙 CaO <0.6% 氧 化 镁 MgO <0.01%

52 中 文 名 外 文 名 成 分 含 量 铁 Fe <0.03% 磷 Phosphorus <50ppm 砷 Arsenic <1ppm 重 金 属 Heavy metal <1ppm 硫 化 物 Sulfide <5μm 钙 / 镁 Calcium/ Magnesium <0.15% 酸 溶 解 物 质 Acid-Soluble Substance <0.05% 水 中 溶 解 物 质 Soluble Substance in water <0.1% 燃 烧 失 量 Loss on ignition 0.1%-0.19% 挥 发 物 (105 ) Volatilize Matter at % 酸 碱 值 ph Value 电 导 率 Electric Conductivity(US/cm) 吸 油 量 oil absorption(g/100g) 分 散 能 力 Dispersibility Excellent 良 好 表 碳 酸 钡 性 能 指 标 指 标 名 称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指 标 国 家 指 标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主 含 量 (BaCO 3 )% 水 份 % 盐 酸 不 溶 物 灼 烧 残 渣 % 总 硫 ( 以 SO 4 计 )% 氯 化 物 (Cl)% 铁 (Fe)% 粉 状 125μm 筛 余 物 % 细 度 粉 状 850μm 筛 余 物 % 粉 状 1500μm 筛 余 物 %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理 化 特 性 见 表 2.3-4

53 表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理 化 特 性 名 称 理 化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毒 理 学 资 料 危 害 特 性 重 晶 石 粉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白 色 斜 方 晶 体 熔 点 1580, 相 对 密 度 :4.50(15 );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酸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只 有 g/100g 水 溶 于 热 的 浓 硫 酸 碳 酸 钡, 化 学 式 BaCO 3, 分 子 量 六 角 形 微 细 晶 体 或 白 色 粉 末 不 溶 于 水, 密 度 4.43g/cm 3, 熔 点 1740 (8820 千 帕 -90 大 气 压 ) 1450 分 解, 放 出 二 氧 化 碳 微 溶 于 含 有 二 氧 化 碳 的 水, 也 溶 于 氯 化 铵 或 硝 酸 铵 溶 液 生 成 络 合 物, 溶 于 盐 酸 硝 酸 放 出 二 氧 化 碳 有 毒 用 于 电 子 仪 表 冶 金 工 业 配 制 焰 火, 制 信 号 弹, 陶 瓷 涂 料, 制 光 学 玻 璃 的 辅 料 还 用 作 杀 鼠 药 水 澄 清 剂 和 填 料 纯 硫 酸 是 一 种 无 色 无 味 油 状 腐 蚀 性 液 体, 有 强 烈 的 吸 湿 性 常 用 的 浓 硫 酸 中 H 2 SO 4 的 质 量 分 数 为 98.3%, 密 度 :1.84g/cm 3, 熔 点 10.4, 沸 点 : 280 用 于 制 造 硫 酸 铵 磷 酸 硫 酸 铝 合 成 药 物 合 成 染 料 合 成 洗 涤 剂 合 金 属 酸 洗 剂 硫 酸 是 一 种 高 沸 点 难 挥 发 的 强 酸, 易 溶 于 水, 能 以 任 意 比 与 水 混 溶 浓 硫 酸 溶 解 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因 此 浓 硫 酸 稀 释 时 应 该 酸 入 水, 沿 器 壁, 慢 慢 倒, 不 断 搅 纯 硫 酸 钡 不 溶 于 水, 无 毒 吸 入 后 可 引 起 胸 部 紧 束 感 胸 痛 咳 嗽 等 对 眼 睛 有 刺 激 性 长 期 吸 入 可 导 致 钡 尘 肺 口 服 后 与 胃 酸 起 反 应, 变 为 氯 化 钡 而 发 生 中 毒 急 性 中 毒 表 现 有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腹 泻 脉 缓 进 行 性 肌 麻 痹 心 律 紊 乱 血 钾 明 显 降 低 等 可 因 心 律 紊 乱 和 呼 吸 肌 麻 痹 而 死 亡 重 症 可 并 发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缺 氧 性 脑 病 酸 中 毒 等 吸 入 高 浓 度 本 品 粉 尘 可 发 生 急 性 中 毒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接 触 钡 化 合 物 的 工 人, 可 有 无 力 气 促 流 涎 口 腔 粘 膜 肿 胀 糜 烂 鼻 炎 结 膜 炎 腹 泻 心 动 过 速 血 压 增 高 脱 发 等 对 皮 肤 粘 膜 等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蒸 气 或 雾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结 膜 水 肿 角 膜 混 浊, 以 致 失 明 ;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重 者 发 生 呼 吸 困 难 和 肺 水 肿 ; 高 浓 度 引 起 喉 痉 挛 或 声 门 水 肿 而 窒 息 死 亡 口 服 后 引 起 消 化 道 烧 伤 以 致 溃 疡 形 成 ; 严 重 者 可 能 有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肾 损 害 休 克 等 皮 肤 灼 伤 轻 者 出 现 红 斑 重 者 形 成 溃 疡, 愈 后 癍 痕 收 缩 影 响 功 能 溅 入 眼 内 可 造 成 灼 伤, 甚 至 角 膜 穿 孔 全 眼 炎 以 至 失 明 慢 性 影 响 : 牙 齿 酸 蚀 症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肺 气 肿 和 肺 硬 化 无 毒 碳 酸 钡 的 LD 50 约 418mg/kg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为 0.5mg/m 3 生 产 时 应 穿 工 作 服 戴 口 罩 手 套 毒 性 : 属 中 等 毒 性 急 性 毒 性 : LD 50 8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 mg/m 3,2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320mg/m 3,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本 品 不 然, 受 高 热 分 解 产 生 有 毒 的 硫 化 物 烟 气 有 毒 品, 不 可 与 酸 类 及 食 用 物 品 共 贮 混 运 输, 装 卸 时 要 轻 拿 轻 放, 防 治 包 装 破 损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有 机 物 ( 如 糖 纤 维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遇 水 大 量 放 热, 可 发 生 沸 溅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危 险 标 记 无 机 有 毒 品 酸 性 腐 蚀 品

54 名 称 理 化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毒 理 学 资 料 危 害 特 性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硬 脂 酸 纯 品 为 白 色 略 带 光 泽 的 蜡 状 小 片 结 晶 体, 即 十 八 烷 酸, 分 子 式 C 18 H 36 O 2, 由 油 脂 水 解 生 产,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硬 脂 酸 盐 不 溶 于 水 (20 时,100 毫 升 水 中 只 溶 解 g), 每 克 溶 于 21ml 乙 醇,5ml 苯,2ml 氯 仿 或 6ml 四 氯 化 碳 中 熔 点 : ; 沸 点 :232 (2.0kPa); 闪 点 :220.6 ; 自 燃 点 :444.3 ; 相 对 密 度 : 存 在 于 烤 烟 烟 叶 白 肋 烟 烟 叶 香 料 烟 烟 叶 烟 气 中 是 组 成 硬 脂 精 的 脂 肪 酸 单 斜 晶 系, 晶 体 短 柱 状, 集 合 体 呈 致 密 块 状 或 皮 壳 状 等, 无 色 透 明, 有 时 带 浅 黄 或 绿 色, 易 溶 于 水 白 色 无 臭 有 苦 味 的 结 晶 或 粉 末, 有 吸 湿 性 外 形 为 无 色 透 明 大 的 结 晶 或 颗 粒 性 小 结 晶 熔 点 :884 ( 七 水 合 物 于 24.4 转 无 水, 十 水 合 物 为 32.38, 于 100 失 10H 2 O); 沸 点 :1404 相 对 密 度 :2.68g/cm 3 ;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乙 醇, 溶 于 水, 溶 于 甘 油 盐 酸 是 无 色 液 体 ( 工 业 用 盐 酸 会 因 有 杂 质 三 价 铁 盐 而 略 显 黄 色 ), 有 腐 蚀 性, 为 氯 化 氢 的 水 溶 液, 具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熔 点 :-35, 沸 点 :57, 相 对 密 度 ( 水 =1): 1.20,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氢 氧 化 钠, 化 学 式 为 NaOH, 俗 称 烧 碱 火 碱 苛 性 钠, 为 一 种 具 有 很 强 腐 蚀 性 的 强 碱, 一 般 为 片 状 或 颗 粒 形 态, 易 溶 于 水 ( 溶 于 水 时 放 热 ) 并 形 成 碱 性 溶 液, 另 有 潮 解 性, 易 吸 取 空 气 中 的 水 蒸 汽 NaOH 是 化 学 实 验 室 其 中 一 种 必 备 的 化 学 品, 亦 为 常 见 的 化 工 品 之 一 纯 品 是 无 色 透 明 的 晶 体 密 度 2.130g/cm³ 熔 点 沸 点 1390 工 业 品 含 有 少 量 的 氯 化 钠 和 碳 酸 钠, 是 白 色 不 透 明 的 固 体 有 块 状 片 状 粒 状 和 棒 状 等 危 险 标 记 无 毒 对 眼 睛 和 皮 肤 有 刺 激 作 用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鼻 出 血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误 服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灼 伤 溃 疡 形 成, 有 可 能 引 起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等 眼 和 皮 肤 接 触 可 致 灼 伤 本 品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粉 尘 或 烟 雾 会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皮 肤 和 眼 与 NaOH 直 接 接 触 会 引 起 灼 伤, 误 服 可 造 成 消 化 道 灼 伤, 粘 膜 糜 烂 出 血 和 休 克 低 毒 小 鼠 经 口 :LD mg/kg LD mg/kg( 兔 经 口 ); LC ppm,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用 0.02% 溶 液 滴 入 兔 眼, 可 引 起 眼 角 膜 上 皮 损 伤 小 鼠 腹 腔 内 LD 50 :40mg/kg, 兔 经 口 LD 50 :500mg/kg 未 有 特 殊 的 燃 烧 爆 炸 特 性 受 高 热 分 解 产 生 有 毒 的 硫 化 物 烟 气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与 碱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本 品 不 会 燃 烧, 遇 水 和 水 蒸 汽 大 量 放 热, 形 成 腐 蚀 性 溶 液 ; 与 酸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热 ;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 危 害 环 境 酸 性 腐 蚀 品 碱 性 腐 蚀 品

55 2.4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有 反 应 釜 砂 磨 机 压 滤 机 闪 蒸 干 燥 机 粉 碎 机 包 装 机 等, 均 已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其 主 要 的 生 产 设 备 见 表 2.4-1, 生 产 设 备 现 场 拍 摄 图 见 图 表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原 环 评 审 批 数 量 现 有 实 际 数 量 作 用 1 反 应 釜 5m 反 应 2 压 滤 机 功 率 5kw 1 1 脱 水 3 闪 蒸 干 燥 机 功 率 80kw 1 1 干 燥 4 砂 磨 机 功 率 22kw 16 0 粉 碎 5 气 流 粉 碎 机 功 率 95kw 1 1 粉 碎 6 硫 酸 储 罐 50m 储 存 硫 酸 7 带 式 干 燥 机 功 率 50kw 1 1 干 燥 8 热 风 炉 80 万 大 卡 1 2 供 热 风 9 导 热 油 炉 120 万 大 卡 1 0 供 热 能 10 布 袋 除 尘 器 ( )m 3 /h 3 3 除 尘 11 脱 硫 除 尘 系 统 5000 m 3 /h 1 1 除 尘 脱 硫 12 包 装 机 1 1 包 装 13 空 气 压 缩 机 斜 板 沉 降 槽 1 1 循 环 水

56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除 尘 系 统 热 风 炉 硫 酸 储 罐 图 现 有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现 场 拍 摄 图

57 2.5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情 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和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是 将 重 晶 石 矿 直 接 加 工 粉 碎 而 成, 现 已 停 产 ;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则 选 用 了 以 碳 酸 钡 为 原 料 的 生 产 工 艺 无 机 矿 物 填 料 的 表 面 改 性 满 足 了 现 代 有 机 高 分 子 材 料 及 商 聚 物 基 复 合 材 料 提 高 综 合 性 能 的 要 求, 已 成 为 粉 体 表 面 改 性 的 一 个 重 要 领 域 之 一 改 性 后 的 硫 酸 钡 可 使 它 的 表 面 自 由 能 大 大 降 低, 表 面 接 触 角 增 大, 用 于 粉 末 涂 料 餍 可 提 高 涂 膜 的 综 合 性 能, 价 格 也 比 来 改 性 的 硫 酸 钡 高 2-4 倍 (1)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的 生 产 ( 机 械 湿 化 )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是 将 重 晶 石 矿 直 接 加 工 粉 碎 而 成 使 用 自 有 的 重 晶 石 矿 区 的 原 料 企 业 在 攀 枝 花 地 区 矿 石 约 有 二 千 五 百 万 吨 的 存 储 量, 属 于 高 品 位 的 矿 石 项 目 使 用 400 目 的 重 金 石 粉 进 行 湿 法 研 磨, 可 得 到 中 位 颗 粒 小 于 1 微 米 的 硫 酸 钡 天 然 重 晶 石 硫 酸 钡 在 粉 末 涂 料 中 只 能 起 体 积 填 充, 而 无 补 强 作 用, 在 使 用 中 由 于 与 有 机 物 的 亲 和 性 不 佳, 基 本 上 很 少 作 为 精 细 填 料 使 用 项 目 使 用 砂 磨 湿 磨 能 使 颗 粒 小 于 1 微 米, 再 通 过 表 面 改 性, 提 高 其 与 有 机 物 间 的 亲 和 力, 大 大 提 高 产 品 的 加 工 性 能 和 最 终 产 品 质 量, 从 而 提 高 其 附 加 值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生 产 流 程 简 述 如 下 : 1 配 料 : 把 重 晶 石 粉 和 水 加 入 到 浆 化 池 2 湿 磨 : 浆 料 用 砂 磨 机 进 行 湿 法 研 磨 3 压 滤 : 硫 酸 钡 浆 液 输 送 到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滤 饼 进 入 下 一 个 步 骤 进 行 干 燥 滤 液 通 过 斜 板 沉 降 器, 沉 淀 物 重 新 利 用, 滤 液 大 部 分 回 用 到 浆 化 池, 多 次 循 环 后 少 部 分 废 水 外 排 4 干 燥 : 采 用 热 风 炉 提 供 热 气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干 燥 器 配 布 袋 除 尘 收 集 硫 酸 钡 细 粉, 采 用 热 风 间 歇 间 接 加 热 干 燥 物 料 5 粉 碎 表 面 改 性 :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粉 体 进 入 到 粉 碎 机, 同 事 加 入 硬 脂 酸, 以 进 行 表 面 改 性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改 性 剂 是 高 级 脂 肪 酸 的 表 面 活 性 剂 其 分 子 端 为 长 链 烷 基, 结 构 与 聚 合 物 分 子 结 构 相 近, 因 而 和 聚 烯 烃 等 有 机 聚 合 物 有 一 定 的 相 容 性 分 子 另 一 端 为 极 性 基 因, 可 与 硫 酸 钡 表 面 发 生 物 理 化 学 吸 附 或 化 学 反 应 覆 盖 了 硫 酸 钡 表 面, 达 到 改 性 目 的 粉 碎 杌 配 备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硫 酸 钡 粉 6 包 装 : 使 用 包 装 机 进 行 包 装, 包 装 规 格 是 25kg/ 包 原 环 评 审 批 产 品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见 图 2.5-1

58 重 晶 石 粉 回 用 水 湿 法 研 磨 ( 砂 磨 机 ) 噪 声 压 滤 ( 压 滤 机 ) 废 水 ( 经 斜 板 沉 降 器 ) 部 分 外 排 废 气 热 风 炉 热 风 干 燥 ( 干 燥 机 ) 布 袋 除 尘 水 蒸 汽 粉 尘 湿 法 脱 硫 除 尘 粉 碎 ( 粉 碎 机 ) 1% 硬 脂 酸 包 膜 布 袋 除 尘 粉 尘 少 量 循 环 水 外 排 包 装 ( 包 装 机 ) 粉 尘 噪 声 成 品 图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 现 已 停 产 ) (2)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的 生 产 ( 化 学 沉 淀 法 ) 采 用 化 学 沉 淀 法 可 以 生 产 出 比 机 械 法 粒 度 更 小 的 硫 酸 钡, 产 生 的 中 位 粒 径 小 于 400 纳 米 使 用 碳 酸 钡 为 原 料 进 行 沉 淀 硫 酸 钡 的 生 产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硫 酸 钡,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反 应 如 下 : BaCO 3 +H 2 SO 4 BaSO 4 +CO 2 +H 2 O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为 了 让 原 料 充 分 转 化 成 硫 酸 钡, 还 会 加 入 少 量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BaCO 3 +2HCl BaCl 2 +CO 2 +H 2 O BaCl 2 +H 2 SO 4 BaSO 4 +2HCl 少 量 氢 氧 化 钠 用 于 调 节 ph 值 NaOH+HCl NaCl+H 2 O 生 产 流 程 简 述 如 下 : 1 打 浆 : 把 碳 酸 钡 和 水 加 入 到 砂 磨 机 进 行 打 浆 2 反 应 : 将 打 浆 后 原 料 导 入 反 应 釜 后, 慢 慢 注 入 硫 酸 少 量 盐 酸, 加 入 少 量 的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反 应 时 间 大 约 为 每 釜 2 小 时, 温 度 40 度 左 右 由 于 在 化 学 反 应 工

59 序 加 入 少 量 的 HCl, 会 导 致 产 品 偏 酸 性, 故 加 入 少 量 的 NaOH 进 行 ph 回 调 反 应 釜 反 应 所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和 CO 2 收 集 经 加 碱 吸 收 塔 吸 收 后 通 过 15m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反 应 釜 压 力 一 直 保 持 常 压 状 态 3 压 滤 : 硫 酸 钡 浆 液 输 送 到 带 式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滤 饼 进 入 干 燥 工 序 滤 液 通 过 斜 板 沉 降 器, 沉 降 物 重 新 利 用, 滤 液 大 部 分 回 用 到 反 应 釜, 多 次 循 环 后 少 部 分 废 水 需 外 排 4 干 燥 : 采 用 热 风 炉 提 供 热 气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干 燥 器 配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硫 酸 钡 细 粉, 采 用 热 风 间 歇 间 接 加 热 干 燥 物 料 5 粉 碎 表 面 改 性 :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粉 体 进 入 到 粉 碎 机, 同 时 加 入 硬 脂 酸, 以 进 行 表 面 改 性 粉 碎 机 配 备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硫 酸 钡 粉 6 包 装 : 干 燥 后 的 物 料 通 过 包 装 机 进 行 包 装, 包 装 规 格 是 25kg/ 包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见 图 碳 酸 钡 + 水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热 能 打 浆 酸 解 ( 反 应 釜 ) 粉 尘 回 用 水 二 氧 化 碳 硫 酸 雾 导 热 油 炉 压 滤 ( 压 滤 机 ) 废 水 ( 经 斜 板 沉 降 器 ) 废 气 煤 炉 间 热 风 炉 热 风 干 燥 ( 干 燥 机 ) 布 袋 除 尘 部 分 外 排 水 蒸 汽 粉 尘 湿 法 脱 硫 除 尘 粉 碎 ( 粉 碎 机 ) 1% 硬 脂 酸 包 膜 布 袋 除 尘 粉 尘 少 量 循 环 水 外 排 包 装 ( 包 装 机 ) 粉 尘 噪 声 成 品 图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60 (1) 废 气 产 生 的 环 节 1 打 浆 干 燥 粉 碎 和 包 装 工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打 浆 干 燥 粉 碎 和 包 装 工 序 都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是 碳 酸 钡 原 料 和 硫 酸 钡 粉 干 燥 和 粉 碎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处 理 后 排 放 尾 气 含 有 水 蒸 汽 和 极 少 量 的 粉 尘 ; 包 装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未 收 集,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2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CO 2 气 体 和 硫 酸 雾 :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反 应 釜 反 应 产 生 CO 2 和 硫 酸 雾 气 体, 经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3 燃 烧 废 气 : 原 审 批 项 目 热 风 炉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气, 导 热 油 炉 为 反 应 釜 加 热,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均 以 无 烟 煤 作 为 燃 料 根 据 2012 年 9 月 三 水 区 提 出 对 在 用 锅 炉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的 相 关 通 知, 现 项 目 已 将 1 台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整 改 为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项 目 厂 区 内 共 有 2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作 为 暂 时 替 代 燃 料, 燃 料 燃 烧 过 程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气 4 堆 煤 场 扬 尘 : 原 审 批 项 目 使 用 燃 料 为 无 烟 煤, 无 烟 煤 堆 放 场 产 生 扬 尘 现 项 目 使 用 生 物 质 为 燃 料, 堆 放 于 锅 炉 房 内 (2) 废 水 产 生 的 环 节 废 水 主 要 有 工 艺 废 水 煤 炉 循 环 池 废 水 硫 酸 雾 治 理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1 工 艺 废 水 : 项 目 机 械 法 配 料 生 产 工 序 和 化 学 沉 淀 法 碳 酸 钡 溶 解 生 产 工 序 中 需 要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水 机 械 法 和 化 学 法 均 把 浆 料 经 压 滤 机 压 滤, 产 生 的 滤 液 废 水 经 过 沉 淀 处 理 后, 大 部 分 压 滤 水 循 环 使 用,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中, 滤 液 经 过 多 次 循 环 后 少 部 分 外 排 2 锅 炉 循 环 池 : 原 项 目 锅 炉 间 用 湿 式 法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脱 硫 除 尘 系 统 用 水 循 环 利 用, 定 期 外 排 少 量 废 水 3 硫 酸 雾 治 理 废 水 :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经 碱 液 喷 淋 塔 吸 收, 碱 液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4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 职 工 日 常 生 活 和 食 堂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食 堂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处 理 一 般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经 过 预 处 理 废 水 与 多 余 外 排 工 业 废 水 一 同 引 至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3) 噪 声 产 生 的 环 节 生 产 过 程 中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机 械 发 出 的 噪 声, 如 热 风 炉 反 应 釜 真 空 机 干 燥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其 源 强 可 达 70-90dB(A) (4)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的 环 节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作 为 普 通 填 料 出 售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均 为 产 品 因 此,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原 环 评 物 料 平 衡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以 及 环 评 报 告,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年 产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61 钡 1 万 吨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1 万 吨, 由 于 项 目 选 用 优 质 的 原 材 料, 工 艺 过 程 得 到 的 产 品 杂 质 极 少, 原 材 料 均 进 入 到 产 品 中, 工 艺 过 程 需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水, 反 应 釜 中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也 会 生 产 一 定 的 水 在 干 燥 过 程, 水 将 被 蒸 发 掉 压 滤 机 的 滤 液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多 次 后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废 水 项 目 干 燥 粉 碎 过 程 后 气 体 经 布 袋 除 尘, 除 尘 后 硫 酸 钡 细 粉 损 失 约 为 0.05%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2.5-1,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机 械 法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化 学 沉 淀 法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投 入 产 出 原 材 料 数 量 (t/a) 产 物 数 量 (t/a) 重 晶 石 9906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产 品 高 纯 碳 酸 钡 8350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浓 硫 酸 4150 水 蒸 汽 硬 脂 酸 186 二 氧 化 碳 1861 盐 酸 10 废 水 氢 氧 化 钠 粉 尘 14 水 硫 酸 雾 0.63 盐 酸 雾 0.5 总 投 入 总 产 出

62 20000 工 业 水 9906 重 晶 石 粉 砂 磨 循 环 水 水 处 理 压 滤 8000 排 放 废 水 干 燥 水 蒸 汽 粉 尘 5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碎 100 硬 脂 酸 粉 尘 1 包 装 约 重 质 硫 酸 钡 单 位 :t/a 图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机 械 法 物 料 平 衡 图 ( 现 已 停 产 )

63 20000 工 业 水 10 盐 酸 粉 尘 : 硫 酸 氢 氧 化 钠 8350 碳 酸 钡 打 浆 反 应 釜 CO 2 :1861 硫 酸 雾 :0.63 盐 酸 雾 :0.5 循 环 水 水 处 理 压 滤 8200 排 放 废 水 干 燥 水 蒸 汽 粉 尘 5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碎 86 硬 脂 酸 粉 尘 1 包 装 约 10000t 沉 淀 硫 酸 钡 单 位 :t/a 图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化 学 法 物 料 平 衡 图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给 排 水 平 衡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及 现 场 勘 探 情 况,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加 水 进 行 溶 解 配 料 等, 反 应 过 程 也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水 大 部 分 水 经 压 滤 机 进 入 滤 液, 滤 液 循 环 使 用 多 次 后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部 分 水 在 干 燥 过 程 以 水 蒸 汽 形 式 蒸 发 掉 ; 锅 炉 间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除 尘,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池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硫 酸 雾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进 行 处 理, 产 生 的 碱 液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生 产 车 间 及 设 备 定 期 清 洗, 产 生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与 排 放 的 工 业 废 水 一 并 汇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由 于 滤 液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产 生 的 废 水 为 定 期 排 放, 但 不 同 时 排 放,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最 大 一 次 排 水 量 水 平 衡 分 析 见 图 2.5-5,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全 厂 年 水 平 衡 分 析 见 图 2.5-6

64 机 械 法 压 滤 循 环 量 :70 斜 板 沉 淀 废 水 270 新 鲜 用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化 学 法 循 环 量 :70 1 压 滤 斜 板 沉 淀 废 水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10 生 活 用 水 9 生 活 污 水 9 图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最 大 一 次 排 水 量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d) 机 械 法 压 滤 循 环 量 :21000 斜 板 沉 淀 8000 废 水 8000 新 鲜 用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化 学 法 循 环 量 : 压 滤 斜 板 沉 淀 600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循 环 池 循 环 量 :5m 3 /h 废 水 废 水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生 活 用 水 2700 生 活 污 水 2700 图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a) 2.6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根 据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硫 酸 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5 环 评 批 文 和 环 保 验 收 批 文 相 关 资 料, 对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进 行 分 析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污 染 物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废 气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工 艺 废 气 ( 粉 尘 ) 和 硫 酸 雾, 燃 煤 炉 产 生 燃 烧 废 气 和 燃 煤 场 扬 尘 (1) 工 艺 废 气 1 项 目 反 应 釜 产 生 CO 2 气 体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CO 2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经 专 用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引 至 碱 液 喷 淋 塔 吸 收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高 度 为 15m, 排 气 量 3000m 3 /h 2 原 审 批 的 环 评 报 告 未 对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源 强 进 行 计 算, 为 了 便 于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的 污 染 物 对 比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这 里 根 据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实 际 监 测 情 况 以 及 同 行 业 类 比 分 析 进 行 计 算, 硫 酸 雾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015%, 则 产 生 量 约 为 0.63t/a(0.09kg/h); 盐 酸 雾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用 量 的 5%, 则 产 生 量 约 为 0.5t/a (0.07kg/h)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全 部 收 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经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处 理 效 果 可 以 达 到 90% 以 上 ( 本 项 目 取 90%), 经 过 处 理 后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通 过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约 15 米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硫 酸 雾 排 放 量 约 为 0.06t/a, 盐 酸 雾 排 放 量 约 为 0.05t/a 3 碳 酸 钡 粉 末 加 入 砂 磨 机 进 行 打 浆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根 据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打 浆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占 总 量 总 量 的 0.01%~0.03%( 取 平 均 值 0.02%),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2t/a, 现 有 项 目 未 对 打 浆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4 在 干 燥 粉 碎 工 序 产 生 粉 尘 气 体, 带 式 干 燥 机 采 用 热 风 炉 提 供 的 热 风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采 用 热 风 间 接 加 热 干 燥 物 料 粉 尘 主 要 为 硫 酸 钡 粉 尘,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到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效 率 高 度 99% 以 上,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尾 气 含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经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量 约 为 10t/a(1.39kg/h), 排 放 浓 度 约 为 99.3mg/m 3, 排 气 筒 高 度 约 15m 5 经 过 干 燥 粉 碎 后 成 品 在 隔 间 内 进 行 包 装, 包 装 漏 斗 口 与 包 装 袋 直 接 连 接, 但 包 装 过 程 中 仍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根 据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01%, 则 产 生 量 约 为 2t/a, 现 有 项 目 未 对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2) 燃 煤 废 气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配 置 了 1 台 120 万 大 卡 导 热 油 炉, 为 反 应 釜 提 供 热 能, 设 置 1 台 80 万 大 卡 热 风 炉,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风, 均 以 无 烟 煤 作 为 燃 料, 导 热 油 炉 和 热 风 炉 都 安 置 在 煤 炉 间, 导 热 油 炉 燃 煤 量 约 250kg/h, 热 风 炉 燃 煤 量 约 240kg/h, 导 热 油 炉 按 需 使 用, 热 风 炉 使 用 时 间 较 长,2 台 燃 煤 炉 无 烟 煤 使 用 量 约 为 1600 吨 / 年 经 计

66 算, 烟 气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5000 标 立 方 米 / 小 时 (1600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烟 尘 产 生 量 为 5.45kg/h, 二 氧 化 硫 产 生 量 约 为 5.1 kg/h,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量 约 为 3.2kg/h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采 用 麻 石 旋 流 塔 板 脱 硫 除 尘 器 装 置, 锅 炉 脱 硫 效 率 可 达 到 80% 以 上, 脱 氮 效 率 可 达 到 60% 以 上, 烟 气 除 尘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则 项 目 烟 尘 排 放 量 为 0.55kg/h, 排 放 浓 度 为 110mg/m 3 ;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约 为 1.02kg/h, 排 放 浓 度 为 204mg/m 3 ;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约 为 1.28kg/h, 排 放 浓 度 为 256mg/m 3, 经 过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通 过 30m 的 烟 囱 排 放 (3) 堆 煤 场 扬 尘 项 目 的 堆 煤 场 灰 渣 场 容 易 引 起 扬 尘 污 染, 为 了 尽 可 能 的 减 少 煤 灰 尘 的 产 生 量, 堆 煤 场 设 置 在 煤 炉 间 内, 可 有 效 控 制 煤 灰 尘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以 及 避 免 下 雨 对 堆 煤 场 环 境 影 响 ; 厂 内 的 煤 输 送 系 统 采 用 封 闭 方 式, 带 式 输 送 机 旁 设 挡 风 板 以 防 止 扬 尘 的 产 生 此 外, 尽 可 能 减 少 煤 料 堆 场 的 存 放 时 间, 同 时 加 强 对 煤 灰 渣 的 调 度 管 理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汇 总 一 览 表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类 别 排 放 方 式 主 要 污 染 物 mg/ m 3 kg/h mg/ m 3 kg/h 15m 烟 囱 排 放 粉 尘 工 艺 废 气 硫 酸 雾 m 烟 囱 排 放 盐 酸 雾 SO 煤 炉 间 30m 烟 囱 排 放 NOx 烟 尘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废 水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1) 生 产 废 水 化 学 沉 淀 法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浓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沉 淀 硫 酸 钡, 压 滤 机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滤 液, 滤 液 主 要 含 过 量 的 硫 酸 和 反 应 生 产 的 硫 酸 钡 机 械 法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滤 液 主 要 含 硫 酸 钡 颗 粒 物 和 少 量 无 机 盐 等 化 学 法 和 机 械 法 工 艺 的 滤 液 均 可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滤 液 经 过 斜 板 沉 降 器 循 环 使 用 由 于 项 目 循 环 水 主 要 含 过 量 硫 酸 和 硫 酸 钡 颗 粒 等, 循 环 水 对 生 产 流 程 产 品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滤 液 循 环 多 次 使 用 后, 需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滤 液 循 环 水 ( 约 10 天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540m 3 ), 则 滤 液 排 水 量 约 为 54 m 3 /d 锅 炉 间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燃 煤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采 用 湿 式 法 进 行 脱 硫 除 尘, 脱 硫 除 尘 系 统 用 水 进 行 循 环 利 用, 定 期 外 排 少 量 废 水 ( 约 2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60m 3 ) 烟 气 中 粉 尘 进 入 水 中 使 悬 浮 物 增 加, 酸 性 气 体 如 SO 2 溶 于 水 生 产 HSO - 4, 导 致 水 酸 性 增 加 因 此, 废 气 处 理 循 环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ph 值 等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滤 液 和 锅 炉 间 废 水 不 同 时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滤 液 定

67 期 排 放 的 废 水,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540m 3 / 次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废 水 类 型 滤 液 废 水 16200m 3 /a 煤 炉 循 环 废 水 300m 3 /a 生 产 废 水 16500m 3 /d 污 染 物 COD BOD 5 SS 总 钡 ph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 (2) 生 活 污 水 原 项 目 职 工 人 数 为 50 人, 员 工 在 厂 内 食 宿, 经 计 算,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10m 3 /d (3000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90% 计,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9m 3 /d(2700m 3 /d).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BOD 5 CODcr SS 和 氨 氮, 污 染 物 浓 度 不 高, 可 生 化 性 好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后,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并 汇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符 合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废 水 类 型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COD BOD 5 SS 总 钡 ph 滤 液 废 水 16200m 3 /a 产 生 浓 度 (mg/l) ~7 煤 炉 循 环 废 水 300m 3 /a 产 生 浓 度 (mg/l) ~7 生 活 污 水 2700m 3 /a 产 生 浓 度 (mg/l) ~9 综 合 废 水 m 3 /a 产 生 浓 度 (mg/l) ~8 产 生 量 (t/a) /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源 及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机 械 发 出 的 噪 声, 如 热 风 炉 砂 磨 反 应 釜 真 空 机 干 燥 机 和 粉 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其 源 强 可 达 70-90dB(A), 其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序 号 噪 声 源 源 强 db(a) 序 号 噪 声 源 源 强 db(a) 1 反 应 釜 70 4 真 空 机 85 2 砂 磨 90 5 干 燥 机 80 3 热 风 炉 84 6 粉 碎 机 84

68 项 目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对 设 备 基 础 进 行 减 振 防 噪 措 施 ; 对 于 噪 声 源 强 度 高 的 设 备, 进 行 吸 音 隔 声 处 理, 加 装 消 声 设 备 通 过 生 产 车 间 安 装 隔 音 门 窗, 同 时 车 间 内 做 吸 声 处 理,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此 外, 还 采 取 了 厂 区 绿 化 等 措 施 降 低 对 项 目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及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滤 液 滤 渣 全 部 回 用 于 反 应 釜,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作 为 普 通 填 料 出 售,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炉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1) 锅 炉 间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使 用 无 烟 煤 作 为 燃 料, 燃 煤 产 生 的 煤 渣 量 约 为 320t/a, 出 售 给 水 泥 厂 综 合 利 用 (2) 项 目 职 工 人 数 为 50 人, 则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为 50kg/d, 合 计 15t/a, 其 主 要 成 份 为 : 烂 菜 叶 果 皮 碎 玻 璃 或 玻 璃 瓶 塑 料 制 品 废 纸 饮 料 罐 破 布 废 纤 维 废 金 属 等, 均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总 量 约 335t/a, 具 体 见 表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成 份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方 法 1 炉 渣 灰 渣 320 出 售 给 水 泥 厂 综 合 利 用 2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15 由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理 合 计 / / 335 /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污 染 物 源 强 汇 总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运 营 期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统 计 数 据 详 见 表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各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产 排 情 况 一 览 表 种 类 废 气 污 染 物 名 称 工 艺 废 气 锅 炉 间 废 气 粉 尘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mg/m 3 ) (t/a) 环 保 处 理 措 施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废 气 再 通 过 沉 淀 池 洗 涤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mg/m 3 )(t/a) / 4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4 / 硫 酸 雾 碱 液 喷 淋 塔 吸 盐 酸 雾 收 治 理 效 果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SO (GB ) NOx 麻 石 旋 流 塔 板 二 级 标 准 和 (DB44/ ) 脱 硫 除 尘 器 装 第 二 时 段 燃 煤 锅 烟 尘 置 炉 废 气 二 类 区 排 放 限 值 较 严 者

69 种 类 废 水 固 废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mg/m 3 环 保 处 理 措 施 ) (t/a) (mg/m 3 )(t/a) 治 理 效 果 ph 5~8 / 经 预 处 理 后 生 6~9 / COD Cr 113 mg/l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65 mg/l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BOD mg/l 1.92 污 水 统 一 进 入 14 mg/l 万 t/d 设 计 排 放 SS 286 mg/l 5.49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60 mg/l 1.15 标 准 总 钡 0.104mg/L 厂 处 理 15 mg/l 灰 渣 / 320 出 售 给 水 泥 厂 / 0 分 类 收 集 处 理, 不 综 合 利 用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生 活 垃 圾 / 15 / 0 成 影 响 综 合 废 水 m 3 /a 由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理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和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环 保 验 收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号 地 块 建 设 改 性 超 细 硫 酸 钡 生 产 项 目, 生 产 2 万 吨 / 年 两 种 硫 酸 钡 (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和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各 1 万 吨 / 年 ), 项 目 于 2009 年 6 月 1 日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并 于 2009 年 10 月 开 始 试 生 产, 项 目 试 生 产 后 申 请 验 收, 委 托 佛 山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对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了 现 场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为 2009 年 10 月 28 日 至 10 月 29 日, 监 测 期 间, 各 生 产 设 备 和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生 产 负 荷 约 为 82.5% (1)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及 治 理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由 以 下 三 方 面 组 成 : 1 干 燥 和 粉 碎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项 目 生 产 中 干 燥 和 粉 碎 工 序 都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是 硫 酸 钡 干 燥 和 粉 碎 工 序 气 体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尾 气 中 含 有 极 少 量 的 粉 尘, 粉 尘 废 气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2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废 气,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3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废 气, 项 目 配 备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气,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为 反 应 釜 加 热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均 以 无 烟 煤 为 燃 料, 燃 料 燃 烧 过 程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气, 燃 料 废 气 经 麻 石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处 理 后 经 3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根 据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和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在 正 常 运 行 的 情 况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2.6-9

70 日 期 项 目 10 月 28 日 颗 粒 物 10 月 29 日 颗 粒 物 备 注 日 期 表 粉 尘 排 气 筒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验 收 执 行 标 准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单 位 为 mg/m 3 ; 速 率 单 位 为 kg/h.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表 2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项 目 10 月 28 日 硫 酸 雾 10 月 29 日 硫 酸 雾 备 注 表 反 应 釜 排 气 筒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验 收 执 行 标 准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单 位 为 mg/m³; 速 率 单 位 为 kg/h.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表 2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表 导 热 油 炉 及 热 风 炉 排 气 筒 废 气 监 测 结 果 日 期 10 月 28 日 SO 2 NOx 烟 尘 项 目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验 收 执 行 标 准 浓 度 速 率 二 氧 化 硫 去 除 效 率 84.3% 85.4% 86.1% 80%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71 日 期 10 月 29 日 备 注 SO 2 NOx 烟 尘 项 目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验 收 执 行 标 准 浓 度 速 率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浓 度 速 率 二 氧 化 硫 去 除 效 率 84.0% 85.1% 83.7% 80%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8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120 万 大 卡 处 理 前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浓 度 速 率 合 计 速 率 处 理 后 浓 度 速 率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1 级 1 级 1 级 浓 度 单 位 为 mg/m 3 ; 速 率 单 位 为 kg/h.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由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干 燥 和 粉 碎 工 序 气 体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原 环 评 审 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表 2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 项 目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废 气 经 过 经 麻 石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处 理 后 经 3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燃 烧 废 气 SO 2 NOx 烟 尘 排 放 满 足 大 气

72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2)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及 治 理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脱 硫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1 化 学 沉 淀 法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浓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沉 淀 硫 酸 钡, 压 滤 机 产 生 一 定 的 压 滤 废 水, 滤 液 主 要 含 过 量 的 硫 酸 和 反 应 生 成 的 硫 酸 钡 机 械 法 工 艺 流 程 生 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压 滤 主 要 含 硫 酸 钡 颗 粒 物 和 少 量 无 机 盐 等 化 学 法 和 机 械 法 工 艺 的 滤 液 经 过 斜 板 沉 降 器 后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池 后 循 环 使 用, 滤 液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中,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2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过 湿 式 脱 硫 除 尘, 脱 硫 除 尘 系 统 产 生 的 废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3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9m 3 /d,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经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根 据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得,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废 水 监 测 主 要 对 项 目 废 水 集 水 池 进 行 采 样,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采 样 4 次,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可 以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经 预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一 并 汇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监 测 监 测 时 段 日 期 监 测 项 目 10 月 28 日 10 月 29 日 WS 表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WS WS WS (5) 日 平 均 或 范 围 标 准 限 值 ph 值 CODcr BOD 石 油 类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 动 植 物 油 悬 浮 物 ph 值 CODcr BOD 石 油 类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 动 植 物 油 悬 浮 物 执 行 标 准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 水 污 染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3) 噪 声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如 热 风 炉 砂 磨 机 反 应 釜 真 空 机 干 燥 机 和 粉 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为 了 有 效 降 低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通 过 对 生 产 车 间 的 机 械 进 行 消 声 减 振 吸 声 隔 声 等

73 工 程 措 施 以 及 距 离 的 衰 减 根 据 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经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厂 界 外 1m 处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的 限 值 要 求 表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点 位 厂 界 西 面 厂 界 南 面 厂 界 东 面 厂 界 北 面 标 准 限 值 10 月 28 日 昼 间 夜 间 月 29 日 昼 间 夜 间 执 行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4) 固 体 废 物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运 行 后 产 生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炉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锅 炉 房 产 生 的 煤 渣 出 售 北 江 水 泥 厂 综 合 利 用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具 体 见 表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成 份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方 法 1 炉 渣 灰 渣 320 出 售 给 北 江 水 泥 厂 利 用 2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15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理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原 投 资 700 万 港 元 建 设 年 生 产 2 万 吨 硫 酸 钡 项 目, 于 2009 年 6 月 获 得 环 评 批 文, 同 时 于 2010 年 10 月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由 于 重 质 硫 酸 钡 原 料 重 晶 石 粉 供 货 不 足,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生 产 线 于 2011 年 6 月 停 产, 因 此, 现 厂 区 仅 进 行 沉 淀 硫 酸 钡 的 生 产, 年 产 量 为 1 万 吨 / 年 并 且, 已 将 1 台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整 改 为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作 为 暂 时 替 代 燃 料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废 气 源 强 及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工 艺 废 气 (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粉 尘 ) 和 热 风 炉 燃 烧 排 放 的 尾 气 等 (1) 工 艺 废 气 1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现 有 项 目 硫 酸 和 少 量 盐 酸 ( 作 为 催 化 剂 )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以 自 流 方 式 输 送 至 反 应 釜 中, 过 量 的 硫 酸 立 即 与 碳 酸 钡 反 应, 由 于 项 目 硫 酸 非 一 次 性 大 量 投 入, 而 是 通 过 控 制 其 流 量 缓 慢 的 加 入, 同 时 硫 酸 为 不 易 挥 发 液 体, 反 应 釜 内 的 反 应 温 度 约 35~45, 因 此, 在 反 应 釜 中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很 少 ; 作 为 催 化 剂 的 盐 酸 属 于 易 挥 发 性 液 体, 但 由 于 盐 酸 使 用 量 较 少, 并 密 闭 投 料, 因 此 挥 发 的 盐 酸 雾 也 很 少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74 和 盐 酸 雾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由 碱 液 喷 淋 塔 吸 收 处 理, 处 理 效 果 达 到 90% 以 上, 经 过 处 理 后 废 气 通 过 专 用 的 管 道 引 至 约 15 米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设 有 2 台 抽 风 机, 每 台 抽 风 量 约 4000m 3 /h 2 粉 尘 在 干 燥 研 磨 工 序 产 生 含 粉 尘 的 气 体 A 干 燥 粉 尘 : 闪 蒸 机 采 用 热 风 炉 提 供 的 热 气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采 用 热 风 间 接 加 热 干 燥 物 料 粉 尘 主 要 是 硫 酸 钡 粉 尘, 在 干 燥 机 上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收 集, 收 集 后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除 尘 效 率 达 99%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尾 气 含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经 过 约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干 燥 过 程 排 放 的 尾 气 含 有 水 蒸 汽 B 研 磨 粉 尘 : 现 有 项 目 在 对 硫 酸 钡 粉 末 进 行 研 磨 ( 即 粉 碎 ) 过 程 中 会 有 粉 尘 产 生, 主 要 为 硫 酸 钡 粉 尘, 采 用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收 集, 使 粉 尘 沉 积 在 滤 筒 的 滤 料 表 面, 除 尘 效 率 达 99% 以 上 净 化 后 尾 气 含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废 气 与 干 燥 工 序 处 理 后 尾 气 一 并 经 过 约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生 产 情 况, 对 生 产 工 艺 产 生 的 废 气 进 行 现 场 实 测, 生 产 废 气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硫 酸 雾 硫 酸 钡 粉 尘 等,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碳 酸 钡 粉 尘, 现 有 项 目 正 常 运 行 状 态 下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至 4 月 22 日 对 各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现 有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实 际 产 排 情 况 监 测 结 果 序 号 来 源 监 测 因 子 G1 反 应 釜 尾 气 硫 酸 雾 G2 反 应 釜 尾 气 硫 酸 雾 监 测 结 果 4 月 20 日 4 月 21 日 4 月 22 日 产 生 浓 度 (mg/m 3 ) 排 放 浓 度 (mg/m 3 ) 产 生 浓 度 (mg/m 3 ) 排 放 浓 度 (mg/m 3 ) G3 干 燥 粉 碎 尾 气 颗 粒 物 排 放 (mg/m 3 ) 注 : 反 应 釜 有 两 个 排 气 筒, 干 燥 粉 碎 尾 气 共 用 一 个 排 气 筒 ; 各 排 气 筒 高 度 :15m 由 于 现 场 监 测 时 会 受 到 采 样 仪 器 人 员 操 作 等 影 响, 监 测 结 果 会 有 一 定 的 误 差, 因 此,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仅 做 为 参 考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硫 酸 雾 排 放 浓 度 范 围 在 1.7~2.0 mg/m 3 之 间,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范 围 在 18~22mg/m 3 之 间 ( 详 见 附 件 5)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少 量 硫 酸 雾 经 收 集 后 由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硫 酸 雾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可 达 到 原 环 评 审 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硫 酸 雾 排 放 限 值 :35mg/m kg/h( 排 放 高 度 为 15m 时 ),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干 燥 和 粉 碎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可 达 到 原 环 评 审 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颗 粒 物 排 放 限 值 :120mg/m kg/h,

75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2) 燃 烧 废 气 根 据 2012 年 9 月 三 水 区 提 出 对 三 水 区 在 用 锅 炉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的 相 关 要 求,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将 环 评 及 验 收 批 文 热 风 炉 燃 煤 燃 料 替 换 为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现 有 项 目 热 风 炉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作 为 燃 料, 热 风 炉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气, 生 物 质 燃 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含 SO 2 NO X PM 10 的 尾 气 等, 年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量 约 2600t/a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第 十 分 册 ) 计 算 依 据 提 供 的 经 验 系 数 计 算, 燃 烧 生 物 质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气 量 为 Nm 3 / 吨 - 原 料,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为 烟 尘 :37.6kg/ 吨 - 原 料 SO 2 :17Skg/ 吨 - 原 料 NO X :1.02kg/ 吨 - 原 料 现 有 项 目 热 风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表 现 有 项 目 热 风 炉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项 目 排 污 系 数 产 生 量 (t/a)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烟 气 量 Nm 3 / 吨 万 m 3 /a 烟 尘 4.89kg/ 吨 SO 2 17Skg/ 吨 NO X 1.02kg/ 吨 注 : 二 氧 化 硫 的 产 排 污 系 数 是 以 含 硫 量 (S%) 的 形 式 表 示 的, 其 中 含 硫 量 (S%) 是 指 生 物 质 收 到 基 硫 分 含 量, 以 质 量 百 分 数 的 形 式 表 示 生 物 质 含 硫 量 S=0.1 现 有 项 目 热 风 炉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麻 石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处 理, 处 理 效 率 可 达 80% 以 上, 其 中 烟 气 除 尘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废 气 通 过 30m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热 风 炉 燃 烧 生 物 质 排 放 废 气 由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 对 其 排 放 口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热 风 炉 燃 烧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结 果 浓 处 理 设 施 监 测 点 位 锅 炉 型 号 监 测 项 目 度 (mg/m 3 ) 旋 流 板 麻 石 脱 硫 除 尘 塔 加 鼓 泡 塔 处 理 后 烟 囱 预 设 采 样 口 备 注 适 合 于 观 测 的 位 置 FQ 排 放 速 率 (kg/h) 执 行 标 准 值 (mg/m 3 )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林 格 曼 黑 度 ( 级 ) 1.0 级 / 1.0 级 1 燃 料 :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 2 烟 囱 高 度 :30m; 3 未 检 出 时 以 最 低 检 出 限 加 L 表 示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现 有 项 目 热 风 炉 燃 烧 生 物 质 成 型 材 料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经 过 麻 石 脱 硫 除 尘 措 施 处 理 后,SO 2 NO x PM 10 和 林 格 曼 黑 度 的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执 行 原 环 评 审 批 的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76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的 要 求, 尾 气 由 一 条 30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引 至 高 空 排 放 (3)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现 有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除 硫 酸 和 盐 酸 外, 其 余 均 为 固 体 硫 酸 和 盐 酸 为 全 封 闭 式 灌 装, 投 入 时 为 专 用 管 道 自 流 入 反 应 釜 中, 故 项 目 无 无 组 织 酸 雾 气 体 挥 发 ; 其 余 原 料 如 碳 酸 钡 为 粉 末 状, 在 投 入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产 生,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闪 蒸 机 对 硫 酸 钡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大 量 的 硫 酸 钡 粉 末, 经 过 旋 风 收 尘 器 后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为 全 封 闭 过 程 因 此,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碳 酸 钡 投 料 过 程 未 收 集 处 理 的 碳 酸 钡 粉 末 现 有 项 目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情 况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至 4 月 22 日 对 项 目 厂 区 边 界 南 面 和 北 面 进 行 布 点,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表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结 果 检 测 结 果 监 测 位 置 检 测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4 月 20 日 4 月 21 日 4 月 22 日 颗 粒 物 (mg/m 3 ) 厂 区 边 界 南 面 硫 酸 雾 (mg/m 3 ) 0.5L 0.5L 0.5L 1.2 颗 粒 物 (mg/m 3 ) 厂 区 边 界 北 面 硫 酸 雾 (mg/m 3 ) 0.5L 0.5L 0.5L 1.2 注 : 未 检 出 时 以 最 低 检 出 限 加 L 表 示 根 据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无 组 织 排 放 通 过 对 加 强 生 产 车 间 排 风 系 统 和 通 风 系 统 处 理 后, 现 有 项 目 厂 界 颗 粒 物 和 硫 酸 雾 可 达 到 原 环 评 审 批 标 准 要 求, 即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颗 粒 物 1.0mg/m 3 硫 酸 雾 1.2mg/m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废 水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废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工 艺 废 水 经 过 沉 淀 后 大 部 分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中,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热 风 炉 废 气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除 尘,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池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生 产 车 间 及 设 备 定 期 清 洗, 产 生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处 理 ;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预 处 理 后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起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引 至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1) 工 艺 废 水 沉 淀 硫 酸 钡 使 用 化 学 沉 淀 法, 化 学 沉 淀 法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浓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沉 淀 硫 酸 钡, 压 滤 机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滤 液, 滤 液 主 要 含 过 量 的 硫 酸 和 反 应 生 成 的 硫 酸 钡 由 于 项 目 循 环 水 主 要 含 过 量 硫 酸 和 硫 酸 钡 颗 粒 等, 循 环 水 对 生 产 流 程 产 品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滤 液 循 环 多 次 使 用 后, 为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需 把 循 环 水 定 期 排 放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与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循 环 废 水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27 m 3 /d

77 (2) 废 气 处 理 废 水 1 燃 烧 生 物 质 锅 炉 间 采 用 湿 法 脱 硫 除 尘,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池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6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每 次 将 循 环 池 清 排, 排 放 量 约 为 30 m 3 / 次 ), 则 循 环 池 废 水 排 放 量 折 算 约 为 0.5m 3 /d, 烟 气 中 粉 尘 进 入 水 中 使 悬 浮 物 增 加, 酸 性 气 体 如 S0 2 溶 于 水 生 成 HS0 4-, 导 致 水 酸 性 增 加 因 此 废 气 处 理 循 坏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ph 值 等 2 硫 酸 雾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进 行 处 理, 产 生 的 碱 液 废 水 主 要 为 NaOH 溶 液, 碱 液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约 1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15 m 3 / 次 ), 则 碱 液 废 水 排 放 量 折 算 约 为 0.5 m 3 /d (3) 冲 洗 废 水 由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颗 粒 物, 为 了 避 免 二 次 扬 尘,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及 设 备 需 定 期 清 洗, 约 半 个 月 冲 洗 一 次, 每 次 冲 洗 用 水 量 约 15t, 冲 洗 废 水 量 约 13.5t( 折 合 为 0.9 m 3 /d),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4) 生 活 污 水 现 项 目 总 职 工 人 数 约 为 50 人, 均 在 厂 内 食 宿,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8.1m 3 /d (2430m 3 /a), 生 活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等, 经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5)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统 计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生 产 情 况,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至 4 月 3 日 对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厂 区 总 排 放 口 进 行 采 样 监 测, 采 样 时 项 目 生 产 工 序 正 常 运 行, 车 间 排 放 口 采 样 的 废 水 为 滤 液 废 水, 厂 区 污 水 排 放 口 采 样 的 废 水 为 滤 液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等 混 合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表 现 有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监 测 因 子 单 位 车 间 排 水 口 厂 区 污 水 排 放 口 PH 值 无 量 纲 CODcr mg/l 色 度 倍 氨 氮 mg/l SS mg/l BOD 5 mg/l 总 汞 mg/l 0.04L 0.04L 0.04L 0.04L 0.04L 0.04L 总 砷 mg/l 0.3L 0.3L 0.3L 0.3L 0.3L 0.3L 总 镉 mg/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六 价 铬 mg/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总 铬 mg/l 0.03L 0.03L 0.03L 0.03L 0.03L 0.03L 总 镍 mg/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总 铅 mg/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78 由 于 现 场 监 测 时 会 受 到 采 样 仪 器 人 员 操 作 等 影 响, 监 测 结 果 会 有 一 定 的 误 差, 因 此,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仅 做 为 参 考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现 有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废 水 和 厂 区 废 水 ph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总 砷 六 价 铬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符 合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要 求 现 有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通 过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现 有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布 情 况 分 析 及 治 理 和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过 程 中 较 大 功 率 生 产 设 备 的 机 械 噪 声, 如 热 风 炉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真 空 机 粉 碎 机 和 各 类 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为 了 有 效 降 低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对 生 产 车 间 安 装 隔 音 门 窗, 同 时 车 间 内 做 吸 声 处 理,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此 外, 还 可 采 取 绿 化 隔 声 等 措 施 降 低 对 项 目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实 测 监 测 报 告, 经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厂 界 外 1m 处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的 限 值 要 求, 具 体 见 表 表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点 位 厂 界 西 面 厂 界 南 面 厂 界 东 面 厂 界 北 面 标 准 限 值 昼 间 年 1 月 30 日 夜 间 昼 间 年 1 月 31 日 夜 间 执 行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现 有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现 有 项 目 滤 液 沉 淀 产 生 的 滤 渣 直 接 回 用 于 反 应 釜,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作 为 普 通 填 料 出 售, 现 有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炉 灰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1) 燃 烧 生 物 质 成 型 燃 料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灰 渣, 年 产 灰 渣 约 为 50t/a, 该 废 物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外 卖 用 做 农 业 用 途 重 新 利 用 (2) 项 目 职 工 人 数 为 50 人,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约 为 50kg/d, 合 计 15t/a, 其 主 要 成 份 为 : 烂 菜 叶 果 皮 碎 玻 璃 或 玻 璃 瓶 塑 料 制 品 废 纸 饮 料 罐 破 布 废 纤 维 废 金 属 等, 均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现 有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间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实 际 产 生 和 处 置 情 况, 详 情 见 表

79 表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及 处 理 措 施 名 称 排 放 源 产 生 量 (t/a) 处 理 方 法 炉 灰 渣 锅 炉 间 50 外 卖 作 为 农 业 用 途 生 活 垃 圾 职 工 生 活 15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合 计 扩 建 前 项 目 环 保 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已 于 2009 年 6 月 通 过 了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保 审 批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并 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 通 过 了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2.7-1

80 表 环 评 批 复 及 验 收 报 告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一 览 表 内 容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文 意 见 ( 环 评 批 文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文 意 见 ( 验 收 批 文 ) 目 前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建 设 内 容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604m 2, 总 投 资 700 万 港 元, 项 目 产 品 产 量 为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和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各 1 万 吨 / 年 项 目 应 按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循 环 用 水 的 原 则, 优 化 设 置 给 排 水 系 统, 尽 可 能 减 少 外 排 废 水 量 项 目 工 业 废 水 应 达 到 ph=8~11 COD Cr 1000mg/L BOD 5 450mg/L SS 400mg/L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纳 污 管 网 引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项 目 干 燥 和 粉 碎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及 反 应 釜 废 气 中 的 硫 酸 雾 浓 度 均 达 到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燃 烧 废 气 中 的 SO 2 NO x PM 10 和 林 格 曼 黑 度 的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的 要 求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取 有 效 的 消 声 隔 声 等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3 类 标 准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604m 2, 总 投 资 700 万 港 元, 项 目 产 品 产 量 为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和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各 1 万 吨 / 年 已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方 式 雨 水 排 放 口 已 安 装 切 换 阀 门, 建 设 了 90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污 水 管 主 要 接 纳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和 工 业 废 水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中 的 ph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符 合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含 粉 尘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浓 度 及 排 放 速 率 和 反 应 釜 废 气 中 的 硫 酸 雾 浓 度 及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表 2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燃 烧 废 气 中 的 二 氧 化 硫 符 合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浓 度 均 符 合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燃 煤 锅 炉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无 淘 汰 和 落 后 设 备, 并 根 据 不 同 设 备 的 特 点, 设 置 了 隔 振 减 振 隔 声 消 声 吸 声 措 施,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3 类 标 准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604m 2, 项 目 产 品 为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1 万 吨 / 年 1 万 吨 / 年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生 产 线 于 2011 年 6 月 已 停 产 已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方 式 雨 水 排 放 口 已 安 装 切 换 阀 门, 建 设 了 90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污 水 管 主 要 接 纳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和 工 业 废 水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中 的 ph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符 合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含 粉 尘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浓 度 及 排 放 速 率 和 反 应 釜 废 气 中 的 硫 酸 雾 浓 度 及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表 2 工 艺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 热 风 炉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燃 烧 废 气 中 的 SO 2 NO x PM 10 和 林 格 曼 黑 度 的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二 类 区 排 放 标 准 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较 严 标 准 的 要 求 ;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浓 度 符 合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产 生 设 备 尽 量 选 用 了 低 噪 声 设 备, 都 进 行 了 基 座 固 定 减 振 等 处 理,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区 标 准 的 要 求

81 内 容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文 意 见 ( 环 评 批 文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文 意 见 ( 验 收 批 文 ) 目 前 实 际 落 实 情 况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加 强 对 固 体 废 物 的 管 理, 实 施 分 类 收 集, 一 般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 实 施 综 合 利 用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内 暂 存 必 须 分 别 符 合 (GB ) 和 (GB ) 的 相 关 要 求 ;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负 责 处 理 对 固 体 废 物 的 管 理, 实 施 分 类 收 集, 一 般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 实 施 综 合 利 用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内 暂 存 必 须 分 别 符 合 (GB ) 和 (GB ) 的 相 关 要 求 ;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负 责 处 理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实 施 分 类 收 集, 一 般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 实 施 综 合 利 用 ; 生 活 垃 圾 设 置 垃 圾 桶 存 放, 并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82 2.8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环 保 相 关 导 则 和 要 求, 认 真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的 相 关 制 度,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于 2009 年 5 月 完 成 了 现 有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并 于 2009 年 6 月 获 得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批 复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严 格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落 实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于 2010 年 10 月 通 过 了 佛 山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完 善 的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良 好 (1) 建 设 项 目 前 期 报 建 三 同 时 资 料 : 包 括 现 有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环 保 审 批 文 件 ; 污 染 防 治 设 计 方 案 ;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前 ( 试 运 行 ) 的 申 请 及 批 复 等 (2) 污 染 源 监 督 管 理 的 动 态 档 案 : 包 括 污 染 源 运 行 台 账 固 体 废 物 ( 包 括 危 险 废 物 ) 综 合 利 用 处 理 处 置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 包 括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维 修 管 理 制 度 操 作 规 程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等 ) 等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制 定 了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特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了 应 急 处 理 组 织 机 构 和 职 责, 落 实 了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以 及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环 保 设 备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保 养 制 度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及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配 置 情 况 公 司 设 置 了 内 部 环 保 机 构, 明 确 了 责 任 组 织 机 构 目 标 职 责 等 配 备 了 专 门 的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专 门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2.9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以 及 新 带 老 措 施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1) 投 料 包 装 粉 尘 现 有 项 目 投 料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现 有 项 目 对 此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尚 未 进 行 收 集,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2) 锅 炉 燃 料

83 原 审 批 项 目 热 风 炉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气, 导 热 油 炉 为 反 应 釜 加 热, 热 风 炉 和 导 热 油 炉 均 以 无 烟 煤 作 为 燃 料 根 据 2012 年 9 月 三 水 区 提 出 对 三 水 区 在 用 锅 炉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的 相 关 通 知, 项 目 已 将 1 台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整 改 为 1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则 项 目 厂 区 内 有 2 台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使 用 成 型 生 物 质 燃 料 作 为 暂 时 代 替 燃 料, 本 次 扩 建 后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3) 事 故 应 急 池 现 有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池 为 90m 3, 由 于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增 加 了 生 产 车 间 及 仓 库 等, 故 现 有 事 故 应 急 池 将 进 行 改 扩 建, 以 满 足 事 故 废 水 的 收 集 要 求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1) 投 料 包 装 粉 尘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设 置 独 立 的 投 料 间 和 包 装 间 ( 微 负 压 ), 拟 对 投 料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进 行 最 大 程 度 的 收 集, 收 集 后 的 粉 尘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减 小 粉 尘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2) 燃 料 废 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天 燃 气 供 气 范 围,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将 拆 除 2 台 热 风 炉, 更 换 为 6 台 燃 烧 机, 燃 烧 机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减 少 锅 炉 废 气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3) 事 故 应 急 池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对 现 有 事 故 应 急 池 进 行 改 建 为 沉 淀 池, 作 为 滤 液 沉 淀, 将 锅 炉 房 旁 的 现 有 沉 淀 池 进 行 改 扩 建 为 事 故 应 急 池,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为 700 m 3, 以 满 足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的 要 求, 减 少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84 3 改 扩 建 项 目 概 况 3.1 项 目 基 本 信 息 (1) 项 目 名 称 :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项 目 (2)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 项 目 性 质 改 扩 建 无 机 盐 制 造 ( 行 业 代 码 :C2613) 密 封 用 填 料 及 类 似 品 制 造 ( 行 业 代 码 :C2645) (4) 建 设 规 模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原 年 产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1 万 吨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1 万 吨, 在 2009 年 获 得 环 评 审 批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于 2010 年 获 得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批 文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由 于 市 场 需 求, 本 项 目 拟 投 资 3000 万 元 进 行 改 扩 建, 新 增 建 筑 有 仓 库 和 办 公 楼 等, 全 厂 总 占 地 面 积 增 至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增 至 平 方 米, 主 要 对 原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和 产 品 进 行 调 整, 生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和 硫 酸 钡 母 粒 产 品,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年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6 万 吨, 其 中 4.8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用 于 生 产 6 万 吨 硫 酸 钡 母 粒, 其 余 1.2 万 吨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项 目 产 品 规 模 对 比 一 览 表, 见 表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项 目 产 品 规 模 对 比 一 览 表 原 环 评 审 批 产 能 (t/a) 现 有 项 目 产 能 (t/a)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产 能 (t/a)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沉 淀 硫 酸 钡 改 性 超 细 重 质 硫 酸 钡 沉 淀 硫 酸 钡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硫 酸 钡 母 粒 (5) 建 设 地 点 及 四 至 情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地 块 项 目 北 面 为 源 都 路 和 运 河, 隔 着 运 河 为 恒 宝 路 佛 山 市 三 水 恒 宝 化 工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凯 码 合 成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长 江 明 珠 陶 瓷 颜 料 有 限 公 司 ; 东 面 紧 邻 佛 山 市 鱼 珠 化 工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东 南 面 为 佛 山 市 普 加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佛 山 齐 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南 面 紧 邻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亿 兴 隆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西 面 紧 邻 为 佛 山 市 三 水 丽 旺 居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为 位 于 本 项 目 西 南 面 约 360m 的 新 兴 村 本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和 图 1.1-2,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见 图 3.1-2

85 源 都 路 恒 宝 化 工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运 河 WSW SW SSW S SSE SE E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恒 宝 化 工 凯 码 合 成 塑 胶 长 江 明 珠 扩 建 前 项 目 现 状 源 都 路 运 河 鱼 珠 化 工 丽 旺 居 家 具 项 目 位 置 鱼 珠 化 工 丽 旺 居 家 具 亿 兴 隆 化 工 亿 兴 隆 化 工 普 加 化 工 齐 隆 化 工 普 加 化 工 图 项 目 四 至 情 况

86 (6)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本 项 目 原 租 有 一 栋 一 层 生 产 车 间 和 一 栋 六 层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随 着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需 增 加 厂 房 和 仓 库 等, 拟 租 用 厂 区 内 另 一 栋 一 层 生 产 车 间, 并 建 设 一 栋 一 层 仓 库 和 一 栋 三 层 办 公 楼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增 至 m 2, 规 划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7396m 2, 本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主 要 建 筑 物 为 两 栋 生 产 车 间 一 栋 仓 库 一 栋 办 公 楼 和 一 栋 宿 舍 楼 项 目 设 置 一 个 厂 区 主 入 口, 位 于 厂 区 北 面, 办 公 楼 和 宿 舍 楼 位 于 主 入 口 两 侧, 主 道 连 接 生 产 车 间 和 仓 库 ; 生 产 车 间 四 周 以 及 厂 区 四 周 都 设 置 了 绿 化 带 建 筑 内 容 见 表 3.1-2,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图 生 产 车 间 一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 见 图 3.1-3), 生 产 车 间 二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母 粒 ( 见 图 3.1-4) 生 产 车 间 一 办 公 宿 舍 楼 建 筑 名 称 硫 酸 钡 生 产 车 间 表 本 项 目 建 筑 内 容 及 依 托 关 系 现 有 建 筑 面 积 建 筑 面 积 (m 2 ) 新 增 面 积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建 筑 面 积 仓 库 高 度 (m) 楼 层 (F) 11 1 依 托 性 关 系 对 现 有 车 间 一 进 行 整 改, 原 生 产 车 间 一 不 再 设 仓 库, 仓 库 重 新 建 设 生 产 车 间 二 新 增 建 筑 内 容 仓 库 宿 舍 区 办 公 区 办 公 楼 硫 酸 罐 区 原 仓 库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现 仓 库 单 独 新 建 依 托 现 有 建 筑, 将 原 有 办 公 区 改 为 宿 舍 区 原 有 办 公 区 改 造 为 宿 舍 区, 新 建 一 栋 办 公 楼 拆 除 现 有 硫 酸 罐 区, 新 建 一 座 硫 酸 罐 区 盐 酸 罐 区 新 增 建 筑 内 容 门 卫 室 依 托 现 有 建 筑 锅 炉 房 拆 除 现 有 锅 炉 房

87 图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88 图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设 备 布 局 图

89 图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二 设 备 布 局 图

90 3.2 主 要 改 扩 建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与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依 托 关 系 类 别 建 设 名 称 本 次 扩 建 前 审 批 验 收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次 新 增 扩 建 工 程 本 次 扩 建 完 成 后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依 托 可 行 性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供 水 排 水 供 电 供 热 仓 储 罐 区 生 产 车 间 一 为 一 层 建 筑,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为 4320m 2 年 产 硫 酸 钡 2 万 吨 / 年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约 43600m 3 /a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用 水 来 源 于 工 业 区 供 水 管 网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方 式 雨 水 管 采 用 暗 流 管 式 排 水, 主 要 承 接 地 面 水 和 后 期 雨 水, 污 水 管 主 要 接 纳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电 源 采 用 双 回 路 供 电 方 式, 电 源 来 自 市 政 电 网 80 万 大 卡 的 热 风 炉 和 120 万 大 卡 的 导 热 油 炉, 采 用 无 烟 煤 为 燃 料 原 辅 材 料 储 存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浓 硫 酸 用 1 个 50m 3 储 罐 储 存 盐 酸 采 用 小 塑 料 桶 存 储 新 增 生 产 车 间 二, 建 筑 面 积 为 3456m 2 / / / 新 增 6 台 燃 烧 机 新 增 一 栋 仓 库, 仓 库 面 积 5700m 2 新 增 2 个 120 m 3 浓 硫 酸 储 罐 1 个 22 m 3 盐 酸 储 罐 生 产 车 间 一 和 车 间 二 均 为 一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共 为 7776m 2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6 万 吨 / 年, 生 产 车 间 二 生 产 硫 酸 钡 母 粒 6 万 吨 / 年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约 m 3 /a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废 气 治 理 用 水 冷 却 水 生 活 用 水 和 绿 化 用 水 等 用 水 来 源 于 工 业 区 供 水 管 网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方 式 雨 水 管 采 用 明 管 式 排 水, 主 要 承 接 地 面 水 和 后 期 雨 水, 污 水 管 主 要 接 纳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污 水 管 网 使 用 明 管 的 形 式 电 源 采 用 双 回 路 供 电 方 式, 电 源 来 自 市 政 电 网 6 台 燃 烧 机, 采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由 工 业 区 集 中 供 气 管 道 供 气 仓 库 面 积 5700m 2 浓 硫 酸 采 用 2 个 120 m 3 储 罐 储 存 盐 酸 采 用 1 个 22 m 3 储 罐 储 存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对 车 间 一 进 行 改 造, 并 新 增 一 座 车 间 ( 车 间 二 ) 依 托 现 有 供 水 工 程 依 托 现 有 排 水 系 统, 将 原 有 暗 管 式 排 水 改 为 明 管 式 排 水 依 托 现 有 供 电 工 程 拆 除 导 热 油 炉 和 热 风 炉, 新 增 6 台 燃 烧 机 新 增 一 栋 仓 库 拆 除 原 有 硫 酸 罐 区, 新 增 硫 酸 罐 区 (2 个 120 m 3 浓 硫 酸 储 罐 ) 和 盐 酸 罐 区 (1 个 22 m 3 盐 酸 储 罐 )

91 类 别 建 设 名 称 本 次 扩 建 前 审 批 验 收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次 新 增 扩 建 工 程 本 次 扩 建 完 成 后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依 托 可 行 性 生 活 办 公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办 公 楼 和 宿 舍 综 合 办 公 宿 舍 楼 为 一 栋 六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为 2376m 2, 首 层 为 食 堂 和 会 议 室, 新 增 一 栋 办 公 楼, 建 二 层 四 至 六 层 为 员 工 宿 舍, 三 层 为 办 筑 面 积 为 1188m 2 公 室,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员 工 的 生 活 办 公 需 要 办 公 楼 1 栋, 为 三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为 1188m 2 ; 宿 舍 楼 一 栋 六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为 2376m 2, 首 层 为 食 堂,2 层 至 6 层 为 员 工 宿 舍 新 增 一 栋 办 公 楼, 将 原 来 办 公 区 改 为 宿 舍 区 除 尘 装 置 3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 项 目 共 设 3 套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 燃 煤 炉 脱 硫 除 尘 装 置 酸 雾 处 理 装 置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一 套 湿 式 脱 硫 除 尘 装 置, 排 气 量 5000 m 3 /h 1 套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装 置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采 用 高 效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由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包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装 袋 固 废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分 别 经 收 集 预 处 污 水 预 处 理 系 理 后, 再 经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念 塘 污 统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事 故 应 急 池 无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为 90m 3, 主 要 为 接 收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 无 新 增 5 套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装 置 新 增 1 套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处 理 系 统 项 目 共 设 6 套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装 置 拆 除 现 有 锅 炉 间 及 脱 硫 装 置 新 增 5 套 硫 酸 雾 处 理 装 置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采 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新 增 1 套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处 处 理 系 统 理 装 置 /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采 用 高 效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依 托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 / 将 原 有 沉 淀 池 改 扩 建 为 700m 3 事 故 应 急 池 生 活 垃 圾 由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包 装 袋 固 废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分 别 经 收 集 预 处 理 后, 再 经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为 700m 3, 主 要 为 接 收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在 现 有 环 保 设 施 基 础 上, 新 增 废 活 性 炭 处 理 措 施 在 现 有 设 施 基 础 上,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多 级 沉 淀 池 2500m 3 将 原 有 应 急 池 改 造 为 沉 淀 池, 将 原 有 沉 淀 池 改 扩 建 为 事 故 应 急 池

92 3.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储 运 和 理 化 特 性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和 储 运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为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盐 酸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聚 乙 烯 聚 乙 烯 蜡 等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种 类 和 使 用 量 如 表 所 示 厂 内 物 料 贮 存 地 包 括 原 料 仓 库 成 品 仓 库 盐 酸 房 储 罐 硫 酸 房 储 罐 等 本 项 目 入 库 原 料 避 开 阳 光 及 高 温 地 方, 仓 库 保 持 通 风 状 态 ; 仓 库 门 口 两 侧 配 置 一 定 数 量 干 粉 灭 火 器 ; 仓 库 有 安 装 避 雷 装 置 防 静 电 设 施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及 贮 运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数 量 (t/a) 最 大 储 存 量 (t) 储 存 方 式 运 输 方 式 项 目 原 材 料 1 碳 酸 钡 袋 装 1000kg 2 浓 硫 酸 m 3 储 罐 汽 车 公 路 运 输 3 聚 乙 烯 编 织 袋 25kg 项 目 辅 助 材 料 1 盐 酸 m 3 储 罐 2 硬 脂 酸 编 织 袋 25kg 3 硫 酸 钠 编 织 袋 25kg 汽 车 公 路 运 输 4 氢 氧 化 钠 编 织 袋 25kg 5 聚 乙 烯 蜡 编 织 袋 25kg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变 化 情 况 单 位 :t/a 序 号 项 目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变 化 情 况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增 减 量 1 重 晶 石 粉 高 纯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盐 酸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聚 乙 烯 聚 乙 烯 蜡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的 理 化 特 性 具 体 如 表 3.3.3

93 表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的 理 化 特 性 名 称 理 化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毒 理 学 资 料 危 害 特 性 碳 酸 钡 硫 酸 钡 ( 产 品 ) 浓 硫 酸 白 色 粉 末, 分 子 式 为 BaCO 3, 分 子 量 为 , 密 度 为 4.43g/cm 3, 熔 点 为 811, 沸 点 为 1450,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酒 精, 可 溶 于 酸 及 氯 化 铵 溶 液, 不 可 燃 分 子 式 为 BaSO 4, 无 色 斜 方 晶 系 晶 体 或 白 色 无 定 型 粉 末, 干 燥 时 易 结 块 相 对 密 度 4.50(15 ), 熔 点 1580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乙 醇 和 酸 溶 于 热 浓 硫 酸 中 在 1150 左 右 发 生 多 晶 转 变 在 约 1400 开 始 显 著 分 解, 化 学 性 质 稳 定,600 时 用 碳 可 还 原 为 硫 化 钡, 硫 酸 钡 溶 于 水 的 部 分 全 部 电 离, 为 强 电 解 质 纯 硫 酸 是 一 种 无 色 无 味 油 状 腐 蚀 性 液 体, 有 强 烈 的 吸 湿 性 常 用 的 浓 硫 酸 中 H 2 SO 4 的 质 量 分 数 为 98.3%, 密 度 :1.84g/cm 3, 熔 点 10.4, 沸 点 : 280 用 于 制 造 硫 酸 铵 磷 酸 硫 酸 铝 合 成 药 物 合 成 染 料 合 成 洗 涤 剂 合 金 属 酸 洗 剂 硫 酸 是 一 种 高 沸 点 难 挥 发 的 强 酸, 易 溶 于 水, 能 以 任 意 比 与 水 混 溶 浓 硫 酸 溶 解 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因 此 浓 硫 酸 稀 释 时 应 该 酸 入 水, 沿 器 壁, 慢 慢 倒, 不 断 搅 口 服 后 与 胃 酸 起 反 应, 变 为 氯 化 钡 而 发 生 中 毒 急 性 中 毒 表 现 有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腹 泻 脉 缓 进 行 性 肌 麻 痹 心 律 紊 乱 血 钾 明 显 降 低 等 可 因 心 律 紊 乱 和 呼 吸 肌 麻 痹 而 死 亡 重 症 可 并 发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缺 氧 性 脑 病 酸 中 毒 等 吸 入 高 浓 度 本 品 粉 尘 可 发 生 急 性 中 毒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接 触 钡 化 合 物 的 工 人, 可 有 无 力 气 促 流 涎 口 腔 粘 膜 肿 胀 糜 烂 鼻 炎 结 膜 炎 腹 泻 心 动 过 速 血 压 增 高 脱 发 等 纯 硫 酸 钡 不 溶 于 水, 无 毒 吸 入 后 可 引 起 胸 部 紧 束 感 胸 痛 咳 嗽 等 对 眼 睛 有 刺 激 性 长 期 吸 入 可 致 钡 尘 肺 对 皮 肤 粘 膜 等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蒸 气 或 雾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结 膜 水 肿 角 膜 混 浊, 以 致 失 明 ;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重 者 发 生 呼 吸 困 难 和 肺 水 肿 ; 高 浓 度 引 起 喉 痉 挛 或 声 门 水 肿 而 窒 息 死 亡 口 服 后 引 起 消 化 道 烧 伤 以 致 溃 疡 形 成 ; 严 重 者 可 能 有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肾 损 害 休 克 等 皮 肤 灼 伤 轻 者 出 现 红 斑 重 者 形 成 溃 疡, 愈 后 癍 痕 收 缩 影 响 功 能 溅 入 眼 内 可 造 成 灼 伤, 甚 至 角 膜 穿 孔 全 眼 炎 以 至 失 明 慢 性 影 响 : 牙 齿 酸 蚀 症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肺 气 肿 和 肺 硬 化 碳 酸 钡 的 LD 50 约 418mg/kg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为 0.5mg/m 3 生 产 时 应 穿 工 作 服 戴 口 罩 手 套 有 毒 品, 不 可 与 酸 类 及 食 用 物 品 共 贮 混 运 输, 装 卸 时 要 轻 拿 轻 放, 防 治 包 装 破 损 危 险 标 记 无 机 有 毒 品 无 毒 本 品 不 燃 毒 性 : 属 中 等 毒 性 急 性 毒 性 : LD 50 80mg/kg( 大 鼠 经 口 );LC mg/m 3, 2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320mg/m 3,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有 机 物 ( 如 糖 纤 维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遇 水 大 量 放 热, 可 发 生 沸 溅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酸 性 腐 蚀 品

94 名 称 理 化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毒 理 学 资 料 危 害 特 性 盐 酸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盐 酸 是 无 色 液 体 ( 工 业 用 盐 酸 会 因 有 杂 质 三 价 铁 盐 而 略 显 黄 色 ), 有 腐 蚀 性, 为 氯 化 氢 的 水 溶 液, 具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熔 点 :-35, 沸 点 :5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0,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硬 脂 酸 纯 品 为 白 色 略 带 光 泽 的 蜡 状 小 片 结 晶 体, 即 十 八 烷 酸, 分 子 式 C 18 H 36 O 2, 由 油 脂 水 解 生 产,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硬 脂 酸 盐 不 溶 于 水 (20 时,100 毫 升 水 中 只 溶 解 g), 每 克 溶 于 21ml 乙 醇,5ml 苯,2ml 氯 仿 或 6ml 四 氯 化 碳 中 熔 点 : ; 沸 点 : 232 (2.0kPa); 闪 点 :220.6 ; 自 燃 点 :444.3 ; 相 对 密 度 : 存 在 于 烤 烟 烟 叶 白 肋 烟 烟 叶 香 料 烟 烟 叶 烟 气 中 是 组 成 硬 脂 精 的 脂 肪 酸 单 斜 晶 系, 晶 体 短 柱 状, 集 合 体 呈 致 密 块 状 或 皮 壳 状 等, 无 色 透 明, 有 时 带 浅 黄 或 绿 色, 易 溶 于 水 白 色 无 臭 有 苦 味 的 结 晶 或 粉 末, 有 吸 湿 性 外 形 为 无 色 透 明 大 的 结 晶 或 颗 粒 性 小 结 晶 熔 点 :884 ( 七 水 合 物 于 24.4 转 无 水, 十 水 合 物 为 32.38, 于 100 失 10H 2 O); 沸 点 :1404 相 对 密 度 :2.68g/cm 3 ;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乙 醇, 溶 于 水, 溶 于 甘 油 氢 氧 化 钠, 化 学 式 为 NaOH, 俗 称 烧 碱 火 碱 苛 性 钠, 为 一 种 具 有 很 强 腐 蚀 性 的 强 碱, 一 般 为 片 状 或 颗 粒 形 态, 易 溶 于 水 ( 溶 于 水 时 放 热 ) 并 形 成 碱 性 溶 液, 另 有 潮 解 性, 易 吸 取 空 气 中 的 水 蒸 汽 NaOH 是 化 学 实 验 室 其 中 一 种 必 备 的 化 学 品, 亦 为 常 见 的 化 工 品 之 一 纯 品 是 无 色 透 明 的 晶 体 密 度 2.130g/cm³ 熔 点 沸 点 1390 工 业 品 含 有 少 量 的 氯 化 钠 和 碳 酸 钠, 是 白 色 不 透 明 的 固 体 有 块 状 片 状 粒 状 和 棒 状 等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鼻 出 血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误 服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灼 伤 溃 疡 形 成, 有 可 能 引 起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等 眼 和 皮 肤 接 触 可 致 灼 伤 LD mg/kg( 兔 经 口 );LC ppm, 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与 碱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危 险 标 记 酸 性 腐 蚀 品 无 毒 对 眼 睛 和 皮 肤 有 刺 激 作 用 本 品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粉 尘 或 烟 雾 会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皮 肤 和 眼 与 NaOH 直 接 接 触 会 引 起 灼 伤, 误 服 可 造 成 消 化 道 灼 伤, 粘 膜 糜 烂 出 血 和 休 克 低 毒 小 鼠 经 口 :LD mg/kg 用 0.02% 溶 液 滴 入 兔 眼, 可 引 起 眼 角 膜 上 皮 损 伤 小 鼠 腹 腔 内 LD 50 :40mg/kg, 兔 经 口 LD 50 :500mg/kg 未 有 特 殊 的 燃 烧 爆 炸 特 性 受 高 热 分 解 产 生 有 毒 的 硫 化 物 烟 气 本 品 不 会 燃 烧, 遇 水 和 水 蒸 汽 大 量 放 热, 形 成 腐 蚀 性 溶 液 ; 与 酸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热 ;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 危 害 环 境 碱 性 腐 蚀 品

95 名 称 理 化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毒 理 学 资 料 危 害 特 性 聚 乙 烯 聚 乙 烯 蜡 聚 乙 烯 简 称 PE, 是 乙 烯 经 聚 合 制 得 的 一 种 热 塑 性 树 脂 在 工 业 上, 也 包 括 乙 烯 与 少 量 α- 烯 烃 的 共 聚 物 聚 乙 烯 无 臭, 无 毒, 手 感 似 蜡, 具 有 优 良 的 耐 低 温 性 能 ( 最 低 使 用 温 度 可 达 -100~-70 C), 化 学 稳 定 性 好, 能 耐 大 多 数 酸 碱 的 侵 蚀 ( 不 耐 具 有 氧 化 性 质 的 酸 ) 常 温 下 不 溶 于 一 般 溶 剂, 吸 水 性 小, 电 绝 缘 性 优 良 具 有 粘 度 低, 软 化 点 高, 硬 度 好 等 性 能, 热 稳 定 性 好, 高 温 挥 发 性 低, 对 颜 料 的 分 散 性, 既 有 极 优 的 外 部 润 滑 性, 又 有 较 强 的 内 部 润 滑 作 用, 可 提 高 塑 料 加 工 的 生 产 效 率, 在 常 温 下 抗 湿 性 能 好, 耐 化 学 药 品 能 力 强, 电 性 能 优 良, 可 改 善 成 品 的 外 观 危 险 标 记 无 毒 无 毒

96 3.4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根 据 原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文 件 和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相 关 的 设 计 资 料,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生 产 设 备 清 单 见 表 3.4-1,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生 产 设 备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设 备 型 号 数 量 1 反 应 釜 个 15 m 稀 释 釜 个 2 m 投 料 池 台 3 m 压 滤 机 台 1250 型 18 5 斜 板 沉 降 槽 台 15 m 闪 蒸 干 燥 机 台 1200 型 6 7 砂 磨 机 台 500 m 粉 体 破 碎 机 台 800 型 6 9 母 粒 双 螺 杆 台 SHJ 母 粒 单 螺 杆 台 SJ 高 速 混 合 机 台 SHR800A 空 气 压 缩 机 台 GA75+PA10CHN400 50RIF 5 13 陈 化 罐 个 20T 储 料 罐 个 40T 6 15 破 碎 机 台 pc 小 搅 拌 机 台 1.5m 搅 拌 筒 台 20T 9 18 震 动 筛 台 800 型 振 动 筛 台 直 线 型 储 气 罐 个 3m 3 /6m 过 滤 器 台 SD 自 动 缠 绕 机 台 GPW 冷 干 风 离 器 台 1.5 m 压 缩 包 装 机 台 25kg 纸 塑 袋 燃 烧 机 台 RPCAH 硫 酸 储 罐 个 120m 盐 酸 储 罐 个 22m 3 1

97 序 号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变 化 情 况 项 目 单 位 设 备 型 号 改 扩 建 前 扩 建 前 后 变 化 情 况 改 扩 建 后 1 反 应 釜 个 5m 变 化 情 况 2 反 应 釜 个 15 m 稀 释 釜 个 2 m 投 料 池 个 3 m 压 滤 机 台 功 率 5kw 压 滤 机 台 1250 型 斜 板 沉 降 槽 台 15 m 带 式 干 燥 机 台 功 率 50kw 闪 蒸 干 燥 机 台 功 率 80kw 闪 蒸 干 燥 机 台 1200 型 砂 磨 机 台 功 率 22kw 砂 磨 机 台 500 m 气 流 粉 碎 机 台 功 率 95kw 粉 体 破 碎 机 台 800 型 母 粒 双 螺 杆 台 SHJ 母 粒 单 螺 杆 台 SJ 高 速 混 合 机 台 SHR800A 空 气 压 缩 机 台 GA75+PA10CHN40050RIF 陈 化 罐 个 20T 储 料 罐 个 40T 破 碎 机 台 pc 小 搅 拌 机 台 1.5m 搅 拌 筒 台 20T 震 动 筛 台 800 型 振 动 筛 台 直 线 型 储 气 罐 个 3m 3 /6m 过 滤 器 台 SD 自 动 缠 绕 机 台 GPW 冷 干 风 离 器 台 1.5 m 压 缩 包 装 机 台 25kg 纸 塑 袋 热 风 炉 台 80 万 大 卡 燃 烧 机 台 RPCAH 硫 酸 储 罐 个 120m 硫 酸 储 罐 个 50m 盐 酸 储 罐 个 22m

98 3.5 公 用 工 程 给 水 根 据 本 项 目 生 产 需 求 估 算, 项 目 用 水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废 气 处 理 用 水 冷 却 用 水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及 绿 化 用 水, 总 用 水 量 约 为 m 3 /a, 由 大 塘 自 来 水 公 司 供 水 排 水 本 项 目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雨 水 排 入 工 业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供 电 本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年 用 电 600 万 kw h, 由 当 地 供 电 公 司 供 给 供 热 本 项 目 由 燃 烧 机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风, 项 目 设 有 6 台 燃 烧 机, 使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资 ( 能 ) 源 消 耗 本 项 目 所 需 要 的 资 ( 能 ) 源 为 电 天 然 气 及 水, 主 要 消 耗 量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水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序 号 名 称 实 物 量 当 量 值 折 标 系 数 折 标 煤 /tce 占 总 能 耗 量 % 1 电 600 万 kw h/a 1.229t/ 万 kw h 天 然 气 200 万 m 3 /a 13.3t/ 万 m³ 水 4.9 万 m³/a 1.2 t/ 万 m³ 合 计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生 产 定 员 :150 人 ( 比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增 加 100 人 ), 均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 工 作 制 度 : 每 天 工 作 采 用 三 班 制, 每 班 8 小 时, 年 工 作 日 300 天

99 4 工 程 分 析 4.1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简 述 本 项 目 是 通 过 化 学 方 法 得 到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产 品, 使 用 碳 酸 钡 为 原 料 进 行 沉 淀 硫 酸 钡 的 生 产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硫 酸 钡,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反 应 式 如 下 : BaCO 3 +H 2 SO 4 BaSO 4 +CO 2 +H 2 O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为 了 让 原 料 充 分 转 化 成 硫 酸 钡, 加 入 少 量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盐 酸 使 用 量 约 为 0.1% BaCO 3 +2HCl BaCl 2 +CO 2 +H 2 O BaCl 2 +H 2 SO 4 BaSO 4 +2HCl 少 量 氢 氧 化 钠 用 于 调 节 ph 值 NaOH+HCl NaCl+H 2 O 少 量 的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使 用, 盐 酸 最 终 与 氢 氧 化 钠 中 和 反 应 产 生 氯 化 钠, 氯 化 物 的 去 向 如 下 : HCl BaCO 3 BaCl 2 H 2 SO 4 HCl NaOH NaCl (2)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说 明 由 于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带 式 干 燥 系 统 造 成 干 燥 过 程 中 出 现 铁 屑, 造 成 硫 酸 钡 产 品 杂 质 较 多, 通 过 这 次 改 扩 建, 将 干 燥 系 统 改 为 压 滤 式 闪 蒸 干 燥 系 统 同 时,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在 粉 碎 过 程 采 用 硬 脂 酸 进 行 表 面 包 膜, 由 于 表 面 包 膜 对 粒 子 小 的 包 膜 效 果 不 理 想, 因 此, 通 过 这 次 改 扩 建, 将 包 膜 工 序 放 置 硫 酸 盐 与 硫 酸 反 应 之 后 的 反 应 釜 内 进 行, 进 行 表 面 包 膜 处 理 后 再 压 滤 干 燥 粉 碎 通 过 这 次 改 扩 建, 经 过 部 分 生 产 设 备 的 更 换 生 产 工 序 前 后 的 调 整 和 改 进, 使 得 硫 酸 钡 粉 尘 纯 度 更 纯 粒 径 更 小, 达 到 纳 米 硫 酸 钡 要 求 通 过 本 次 生 产 工 艺 的 改 进, 将 原 改 性 超 细 沉 淀 硫 酸 钡 产 品 升 级 为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3)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说 明 1 投 料 浆 化 : 本 项 目 使 用 吊 车 将 吨 袋 碳 酸 钡 运 输 至 密 闭 投 料 间, 当 吊 车 输 送 至 投 料 间 后 输 送 门 会 自 动 关 闭, 将 碳 酸 钡 移 至 投 料 口, 并 投 入 至 装 有 水 的 浆 化 池 进 行 混 合 溶 解, 浆 化 池 设 置 于 地 下 室, 每 袋 投 料 用 时 约 为 5min, 投 料 过 程 投 料 间 为 密 闭 负 压 状 态 投 料 间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经 过 集 气 罩 和 风 机 收 集 后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100 后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2 砂 磨 : 将 浆 化 混 合 均 匀 碳 酸 钡 浆 料 通 过 泵 经 密 闭 管 道 输 送 至 砂 磨 机, 利 用 砂 磨 机 将 混 合 后 的 碳 酸 钡 浆 料 进 行 磨 细 3 反 应 : 磨 细 后 浆 料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泵 输 送 至 反 应 釜, 依 次 加 入 水 少 量 浓 盐 酸 和 浓 硫 酸, 均 使 用 泵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输 送 至 反 应 釜,HCl 作 为 催 化 剂 使 用 反 应 时 间 大 约 为 每 釜 2 小 时, 温 度 40 度 左 右 反 应 釜 反 应 所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和 CO 2 收 集 经 加 碱 吸 收 塔 吸 收 后 通 过 15m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反 应 釜 压 力 一 直 保 持 常 压 状 态 4 陈 化 储 存 : 经 反 应 釜 完 全 反 应 后, 用 泵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输 送 至 陈 化 罐, 并 加 入 NaOH 和 硬 酸 脂 进 行 表 面 改 性 处 理 为 让 原 料 充 分 转 化 成 硫 酸 钡, 在 反 应 釜 先 加 入 少 量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由 于 在 化 学 反 应 工 序 加 入 少 量 的 HCl, 会 导 致 产 品 偏 酸 性, 故 加 入 少 量 的 NaOH 进 行 ph 回 调 HCl 与 NaOH 在 陈 化 罐 中 迅 速 发 生 反 应 生 成 H 2 O 和 NaCl 经 包 膜 之 后 硫 酸 钡 经 管 道 输 送 至 储 料 罐 进 行 储 存 待 用 5 压 滤 : 将 储 料 罐 待 用 硫 酸 钡 浆 料 通 过 泵 输 送 至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压 滤 成 滤 饼 滤 饼 进 入 闪 蒸 干 燥 机 进 行 干 燥 滤 液 通 过 斜 板 沉 降 器, 沉 降 物 滤 渣 直 接 回 用 于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滤 液 大 部 分 回 用 到 浆 化 池, 多 次 循 环 后 少 部 分 废 水 需 外 排 6 干 燥 : 项 目 采 用 燃 烧 机 提 供 热 气 直 接 对 滤 饼 进 行 闪 蒸 干 燥, 每 台 干 燥 机 配 一 套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对 硫 酸 钡 细 粉 进 行 收 集 燃 烧 机 采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含 尘 量 极 少, 可 直 接 加 热 硫 酸 钡 滤 饼 7 半 成 品 包 装 :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经 过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机 械 包 装, 由 于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未 达 到 纳 米 级 颗 粒 要 求, 因 此 部 分 需 要 进 行 粉 碎, 大 部 分 直 接 用 于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包 装 规 格 是 25kg/ 包 8 投 料 粉 碎 : 将 部 分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粉 体 投 入 粉 碎 机 内 进 行 粉 碎, 由 于 投 料 口 呈 负 压 状 态, 投 料 产 生 的 粉 尘 较 小, 产 品 经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进 入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 每 台 粉 碎 机 配 备 一 套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对 硫 酸 钡 粉 末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9 成 品 包 装 : 粉 碎 后 的 物 料 均 通 过 包 装 机 在 密 闭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包 装 规 格 是 25kg/ 包 本 项 目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见 图 4.1-1

101 尾 气 排 放 ( 粉 尘 )G9 尾 气 排 放 ( 粉 尘 NO X 等 )G8 布 袋 除 尘 器 布 袋 除 尘 器 尾 气 排 放 ( 粉 尘 )G1 粉 尘 回 收 尾 气 排 放 (CO 2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G2~G7 粉 尘 回 收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尘 回 收 布 袋 除 尘 器 旋 风 收 尘 器 BaCO 3 和 H 2 O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尘 H 2 O H 2 SO 4 HCl 碱 液 喷 淋 塔 NaOH 硬 脂 酸 H 2 O 粉 尘 NOx 等 旋 风 收 尘 器 粉 尘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反 应 釜 陈 化 储 存 压 滤 闪 蒸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尘 浆 化 池 研 磨 循 环 水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水 水 处 理 系 统 滤 渣 ( 回 用 ) 热 风 燃 烧 机 天 然 气 鼓 风 机 仓 库 图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102 (4)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说 明 本 项 目 使 用 硫 酸 钡 粉 末 作 为 母 粒 生 产 的 原 料, 以 聚 乙 烯 作 为 母 粒 载 体, 聚 乙 烯 蜡 作 为 母 粒 分 散 剂, 经 高 速 混 合 机 进 行 均 匀 混 合 后, 再 经 双 螺 杆 高 温 加 热 熔 融 -- 冷 却 切 粒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母 粒 经 过 振 动 筛 进 行 筛 选, 合 格 产 品 进 行 包 装 待 售, 不 合 格 产 品 回 用 到 热 熔 机 内 重 新 加 热 利 用 1 配 方 配 料 : 将 硫 酸 钡 粉 末 聚 乙 烯 载 体 与 聚 乙 烯 蜡 分 散 剂 等 在 混 料 间 内 按 照 工 艺 要 求 的 分 量 称 好 后, 混 料 间 设 置 为 密 闭 式, 混 料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使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2 混 料 : 为 了 使 原 料 均 匀 混 合, 将 按 比 例 混 合 好 的 原 辅 材 料 通 过 气 流 输 送 至 混 合 机 内 进 行 高 速 旋 转 混 合 均 匀, 混 合 机 为 密 闭 仪 器, 不 产 生 粉 尘 3 上 料 : 在 指 定 的 上 料 速 度 条 件 下, 将 混 合 均 匀 的 原 料 转 入 上 料 器 储 料 箱, 使 用 上 料 器 将 混 合 料 投 入 双 螺 杆 挤 出 机 4 热 熔 挤 出 捏 合 : 混 合 均 匀 的 原 料 经 过 加 料 口, 在 旋 转 螺 杆 的 作 用 下, 被 搓 成 团 状 并 沿 螺 槽 滚 动 前 进, 混 合 料 在 螺 杆 挤 出 机 内 混 合 后 经 预 热 装 置 电 加 热 至 熔 融 状 态, 呈 现 出 粘 流 状 态, 在 一 定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通 过 机 头 挤 出 5 冷 却 切 粒 : 挤 出 成 型 混 合 料 经 冷 却 水 槽 冷 却 后, 通 过 切 断 器 进 行 切 粒 6 风 干 : 经 过 切 粒 的 母 粒 表 面 带 有 水 分, 使 用 风 机 将 母 粒 吹 干 7 筛 选 分 级 : 切 粒 成 型 的 母 粒 规 格 不 一, 经 过 振 动 筛 对 成 品 进 行 筛 选 分 级, 小 颗 粒 母 粒 通 过 筛 孔 进 入 收 集 桶 后 包 装, 大 颗 粒 母 粒 重 新 进 入 上 料 器 储 料 箱 内, 进 行 热 熔 8 包 装 : 经 过 筛 选 合 格 硫 酸 钡 母 粒 通 过 包 装 机 进 行 包 装, 包 装 规 格 是 25kg/ 包 本 项 目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见 图 4.1-2

103 尾 气 排 放 ( 粉 尘 )G10 粉 尘 回 收 布 袋 除 尘 器 尾 气 排 放 (VOCs 烟 尘 )G11 BaSO 4 聚 乙 烯 聚 乙 烯 蜡 粉 尘 VOCs 烟 尘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VOCs 烟 尘 水 蒸 气 G12 配 方 配 料 气 流 输 送 混 料 上 料 热 熔 挤 出 捏 合 水 冷 却 切 粒 风 干 筛 选 分 级 成 品 包 装 冷 却 水 循 环 图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104 4.2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废 气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热 熔 过 程 产 生 废 气 (VOCs 烟 尘 ) 及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等 (1) 粉 尘 1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序 中 在 碳 酸 钡 投 料 浆 化 过 程 产 生 碳 酸 钡 粉 尘, 使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收 集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回 收 粉 尘 作 为 原 料 使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 2 闪 蒸 干 燥 和 半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硫 酸 钡 粉 尘, 经 管 道 收 集 后 通 过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收 集 后 作 为 半 成 品,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 3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投 入 粉 体 破 碎 机 进 行 粉 碎,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和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通 过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进 行 收 集, 回 收 粉 尘 作 为 成 品 外 售,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 4 母 粒 生 产 工 序 中 投 料 混 合 和 上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主 要 为 硫 酸 钡 粉 尘,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母 粒 混 料 生 产 工 序, 排 放 的 粉 尘 较 少,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2)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 为 让 原 料 充 分 转 化 成 硫 酸 钡, 在 反 应 釜 加 入 少 量 盐 酸 作 为 催 化 剂, 同 时 加 入 硫 酸 与 碳 酸 钡 反 应,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反 应 釜 产 生 少 量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经 碱 液 喷 淋 塔 净 化 后 由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3) 热 熔 废 气 : 母 粒 生 产 造 粒 工 序 过 程 对 聚 乙 烯 进 行 电 加 热 熔 融,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有 机 废 气 和 烟 尘, 有 机 物 废 气 以 VOCs 表 征 本 项 目 热 熔 废 气 拟 采 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方 式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4) 燃 烧 废 气 : 本 项 目 使 用 燃 烧 机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气, 使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燃 烧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氮 氧 化 物 等 废 水 废 水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压 滤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水 冲 洗 废 水 冷 却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1) 压 滤 废 水 : 项 目 原 料 溶 解 过 程 中 需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水, 水 和 碳 酸 钡 混 合 成 浆 料, 浆 料 经 反 应 釜 完 全 反 应 后 再 经 压 滤 机 压 滤 过 程 中 产 生 滤 液 滤 液 经 多 级 沉 淀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中,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2)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水 : 硫 酸 雾 处 理 系 统 使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吸 收, 硫 酸 雾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均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热 熔 废 气 水 喷 淋 处 理 产 生 的

105 废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3) 冲 洗 废 水 : 定 期 对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和 设 备 进 行 清 洗, 产 生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4) 冷 却 水 : 挤 出 捏 合 和 造 粒 工 序 配 套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5) 生 活 污 水 : 员 工 生 活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表 现 为 COD BOD 5 SS 和 氨 氮 等,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隔 油 隔 渣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噪 声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机 械 发 出 的 噪 声, 如 热 风 炉 反 应 釜 粉 碎 机 干 燥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其 源 强 可 达 70-85dB(A) 对 产 噪 设 备 隔 声 减 震 隔 震 安 装 再 利 用 厂 房 及 周 围 高 大 建 筑 物 隔 声 绿 化 吸 声 等 措 施 降 噪 固 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有 不 合 格 产 品 沉 淀 池 滤 渣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1) 生 产 固 废 :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全 部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中, 所 有 原 料 的 包 装 废 物 均 由 原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处 置 利 用 (2) 沉 淀 池 滤 渣 : 滤 液 进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滤 渣, 滤 渣 与 滤 液 定 期 抽 到 浆 化 池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4) 生 活 垃 圾 :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4.3 总 物 料 平 衡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由 于 选 用 优 质 的 原 材 料, 工 艺 过 程 得 到 的 产 品 杂 质 极 少, 除 氢 氧 化 钠 用 于 废 水 处 理 外, 其 它 原 材 料 均 进 入 到 产 品 中 工 艺 生 产 过 程 需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水, 反 应 釜 中 化 学 反 应 过 程 也 会 生 成 一 定 的 水 在 干 燥 过 程, 水 将 被 蒸 发 掉 ; 压 滤 机 产 生 的 滤 液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大 部 分 循 环 使 用 ; 项 目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以 及 混 料 过 程 中 气 体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本 项 目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详 见 表 和 图 4.3-1;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详 见 表 和 图 本 项 目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为 各 工 序 组 成 流 水 生 产 线, 部 分 工 序 为 间 歇 式, 沉 淀 硫 酸 钡 制 造 完 毕 后, 部 分 用 于 制 造 硫 酸 钡 母 粒,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线 为 连 续 式 因 此, 本 报 告 对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批 次 进 行 物 料 平 衡, 每 批 次 沉 淀 硫 酸 钡 产 量 约 为 80t/ 批, 每 批 次 生 产 时 间 约 为 12h, 每 批 次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4.3-3, 每 批 次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4.3-3

106 表 本 项 目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表 投 入 产 出 原 材 料 数 量 (t/a) 产 物 数 量 (t/a) 碳 酸 钡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硫 酸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盐 酸 60 CO 硬 脂 酸 490 硫 酸 雾 3.75 氢 氧 化 钠 盐 酸 雾 3.0 工 业 用 水 粉 尘 1.83 水 蒸 汽 废 水 Σ 投 入 Σ 产 出 表 本 项 目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表 投 入 产 出 原 材 料 数 量 (t/a) 产 物 数 量 (t/a)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母 粒 聚 乙 烯 粉 尘 5.4 聚 乙 烯 蜡 1800 VOCs 4.2 Σ 投 入 Σ 产 出 表 每 批 次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表 投 入 产 出 原 材 料 数 量 (t/a) 产 物 数 量 (t/a) 碳 酸 钡 67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 直 接 出 售 ) 20 硫 酸 32.5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 用 于 生 产 母 粒 ) 60 盐 酸 0.08 CO 硬 脂 酸 0.65 硫 酸 雾 氢 氧 化 钠 盐 酸 雾 工 业 用 水 53 粉 尘 水 蒸 汽 44 废 水 14.6 Σ 投 入 Σ 产 出

107 回 用 粉 尘 回 用 粉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有 组 织 :0.1 粉 尘 :10 无 组 织 : 碳 酸 钡 :50000 投 料 浆 化 反 应 釜 陈 化 压 滤 机 压 滤 生 成 水 4634 CO2: 硫 酸 雾 :0.375 盐 酸 雾 :0.3 碱 液 塔 CO2:11330 硫 酸 雾 :3.75 盐 酸 雾 :3.0 浓 硫 酸 盐 酸 60 吸 收 CO2: 吸 收 硫 酸 雾 :3.375 吸 收 盐 酸 雾 :2.7 硬 脂 酸 490 NaOH 水 蒸 汽 : 旋 风 收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尘 :450 粉 尘 :6 闪 蒸 干 燥 有 组 织 0.51 布 袋 除 尘 器 半 成 品 包 装 有 组 织 0.5 无 组 织 0.3 无 组 织 : 粉 尘 :1.8 粉 尘 :240 粉 尘 :1.2 投 料 粉 碎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旋 风 收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有 组 织 :0.27 布 袋 除 尘 器 无 组 织 :0.06 纳 米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工 业 用 水 循 环 回 用 水 循 环 水 水 处 理 排 水 量 图 本 项 目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108 VOCs:3.79 粉 尘 :4.33 回 用 :9.0 去 除 量 有 组 织 :0.1 布 袋 除 尘 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有 组 织 VOCs:0.2 粉 尘 :0.23 无 组 织 :0.5 粉 尘 :9.6 VOCs:4.2 粉 尘 :4.8 无 组 织 VOCs:0.21 粉 尘 :0.24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高 速 混 料 螺 杆 热 熔 造 粒 震 动 筛 包 装 出 售 聚 乙 烯 聚 乙 烯 蜡 1800 图 本 项 目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109 回 用 粉 尘 回 用 粉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有 组 织 粉 尘 : 无 组 织 CO2: 硫 酸 雾 : 盐 酸 雾 : 碱 液 塔 CO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吸 收 CO2:3.775 吸 收 硫 酸 雾 : 吸 收 盐 酸 雾 : 水 蒸 汽 碳 酸 钡 :67 投 料 浆 化 反 应 釜 陈 化 压 滤 旋 风 收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闪 蒸 干 燥 有 组 织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尘 0.6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无 组 织 无 组 织 旋 风 收 尘 + 布 袋 除 尘 器 有 组 织 布 袋 除 尘 器 粉 尘 粉 尘 0.4 粉 尘 投 料 粉 碎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20 无 组 织 纳 米 硫 酸 钡 直 接 出 售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浓 硫 酸 32.5 盐 酸 0.08 硬 脂 酸 0.65 NaOH 工 业 用 水 53 循 环 回 用 水 循 环 水 水 处 理 排 水 量 14.6 图 每 批 次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110 4.4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大 气 污 染 物 分 析 碳 酸 钡 投 料 浆 化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使 用 碳 酸 钡 作 为 原 料, 为 白 色 粉 末, 化 学 式 BaCO 3, 其 分 子 量 为 , 碳 酸 钡 含 水 量 较 高 ( 约 1%), 碳 酸 钡 为 圆 柱 形 (D7μm 30μm), 将 粉 末 碳 酸 钡 投 放 至 装 有 水 的 投 料 池 中 进 行 浆 化 混 合, 由 于 碳 酸 钡 颗 粒 相 对 较 大, 且 含 水 率 较 高, 不 易 产 生 扬 尘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由 于 投 料 瞬 间 产 生 较 大 反 冲 击 力, 有 部 分 碳 酸 钡 粉 尘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逃 逸 到 投 料 间 内, 并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碳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0.8m), 由 于 浆 化 池 设 置 于 地 下 室, 投 料 口 与 地 面 平 行, 投 料 口 采 用 半 封 闭 式, 碳 酸 钡 原 料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估 算 本 项 目 在 粉 末 状 原 材 料 投 料 时 的 损 耗 量 约 为 0.01%~0.03%( 本 项 目 取 平 均 值 0.02%),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约 10t/a,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碳 酸 钡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理 论 上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100%, 但 在 物 料 和 人 员 进 出 时,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保 守 起 见, 这 里 的 收 集 效 率 取 95%,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收 集 到 的 碳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原 料 重 复 利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引 风 量 为 5700m 3 /h 投 料 浆 化 过 程 粉 尘 收 集 示 意 图 见 图 本 项 目 共 设 投 料 池 2 个,2 个 投 料 池 轮 流 投 料, 每 袋 投 料 用 时 约 为 5min, 即 投 料 过 程 用 时 约 为 4167h/a 投 料 工 序 产 生 碳 酸 钡 粉 尘 约 为 10t/a, 收 集 到 粉 尘 量 约 为 9.5t/a(3.8kg/h), 产 生 浓 度 为 mg/m 3, 收 集 到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095t/a 其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排 放 工 况 污 染 物 表 投 料 浆 化 粉 尘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量 (m 3 /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排 放 方 式 正 常 排 放 粉 尘 米 排 气 筒 (G1) 非 正 常 排 放 粉 尘 米 排 气 筒 (G1)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111 图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区 包 装 粉 碎 区 包 装 和 混 料 过 程 粉 尘 收 集 示 意 图

112 由 表 可 知,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系 统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10mg/m 3,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5t/a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反 应 釜 反 应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1)CO 2 气 体 根 据 项 目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可 知,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使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作 为 原 料 和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生 成 硫 酸 钡, 同 时 产 生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反 应 釜 产 生 CO 2 气 体, 根 据 化 学 反 应 式 当 量 估 算,CO 2 产 生 量 约 为 11330t/a CO 2 在 常 温 下 是 可 以 溶 解 于 水, 会 生 成 碳 酸 碳 酸 是 很 微 弱 的 酸, 极 不 稳 定 易 分 解 因 此, 二 氧 化 碳 经 过 碱 液 水 喷 淋 吸 收 后, 小 部 分 CO 2 气 体 溶 于 水 后 形 成 碳 酸, 碳 酸 小 部 分 电 离 生 成 的 氢 离 子 与 碱 液 中 的 氢 氧 根 离 子 反 应 生 成 水 CO 2 气 体 经 过 碱 液 喷 淋 吸 收 量 约 为 25%, 则 CO 2 气 体 吸 收 量 约 为 t/a, 经 碱 液 喷 淋 处 理 后 CO 2 尾 气 通 过 6 条 约 16m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排 放 量 为 t/a (2) 盐 酸 雾 本 项 目 盐 酸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以 自 流 方 式 输 送 至 反 应 釜 中, 并 通 过 控 制 其 流 量 缓 慢 的 加 入 反 应 釜 内, 盐 酸 属 于 易 挥 发 液 态, 易 溶 于 水, 且 盐 酸 使 用 量 较 小, 因 此, 在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盐 酸 雾 很 少, 反 应 釜 为 封 闭 式, 废 气 可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全 部 收 集, 根 据 类 同 行 业 类 比 分 析, 盐 酸 雾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用 量 的 5%, 则 产 生 量 约 为 3.0t/a 盐 酸 雾 经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处 理 效 果 达 到 90% 以 上 ( 本 项 目 取 90%), 经 过 处 理 后 硫 酸 雾 通 过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约 16 米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3) 硫 酸 雾 本 项 目 硫 酸 液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以 自 流 方 式 输 送 至 反 应 釜 中, 由 于 本 项 目 硫 酸 非 一 次 性 大 量 投 入, 而 是 通 过 控 制 其 流 量 缓 慢 的 加 入, 同 时 硫 酸 为 不 易 挥 发 液 体, 反 应 釜 内 的 反 应 温 度 约 35~45, 硫 酸 与 碳 酸 钡 反 应, 因 此, 在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很 少, 反 应 釜 为 封 闭 式 生 产, 废 气 可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全 部 收 集,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硫 酸 雾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用 量 的 0.015%, 则 产 生 量 约 为 3.75t/a, 硫 酸 雾 经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处 理 效 果 达 到 90% 以 上 ( 本 项 目 取 90%), 经 过 处 理 后 硫 酸 雾 通 过 专 用 管 道 引 至 约 16 米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本 项 目 反 应 釜 共 设 有 12 台,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反 应 釜 产 生 盐 酸 雾 硫 酸 雾 经 6 台 引 风 机 (2 台 反 应 釜 共 用 一 台 引 风 机 ) 收 集, 每 台 引 风 机 风 量 为 10000m 3 /h, 经 过 管 道 收 集 后 的 废 气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113 处 理 效 率 可 达 到 90%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尾 气 与 CO 2 气 体 一 并 通 过 6 条 约 16m 排 气 筒 排 放, 其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排 放 工 况 正 常 排 放 非 正 常 排 放 污 染 物 CO 2 表 反 应 釜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量 (m 3 /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盐 酸 雾 硫 酸 雾 CO 盐 酸 雾 硫 酸 雾 排 放 方 式 16 米 排 气 筒 (G2~G7) 16 米 排 气 筒 (G2~G7)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 事 故 状 态 ),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由 上 表 可 知, 经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后 盐 酸 雾 硫 酸 雾 均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盐 酸 雾 :10mg/m 3 ; 硫 酸 雾 :10mg/m 3 );CO 2 气 体 不 属 于 污 染 物, 没 有 特 别 排 放 要 求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干 燥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干 燥 机 采 用 燃 烧 机 提 供 的 热 气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采 用 热 风 直 接 加 热 干 燥 滤 饼 经 过 高 温 加 热 产 生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是 硫 酸 钡 粉 尘,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干 燥 机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5%~1%( 本 项 目 取 0.75%), 本 项 目 生 产 硫 酸 钡 总 量 约 6 万 吨 / 年, 则 干 燥 过 程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450t/a(73.53kg/h) 干 燥 机 为 全 密 闭 式, 粉 尘 废 气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经 引 风 机 可 全 部 收 集 处 理, 在 干 燥 机 上 产 生 的 粉 尘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旋 风 收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0% 以 上,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99% 以 上, 则 经 过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到 99.9% 以 上, 经 过 处 理 后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废 气 收 集 示 意 图 见 图 本 项 目 设 有 干 燥 机 6 台,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每 台 干 燥 机 配 备 一 套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同 时 设 置 6 台 引 风 机, 每 台 引 风 机 设 计 风 量 为 10000m 3 /h, 则 收 集 粉 尘 量 约 为 450t/a(73.53kg/h),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mg/m 3, 收 集 到 粉 尘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45t/a 干 燥 后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尘 废 气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设 置 独 立 的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经 过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114 装 间, 因 此, 在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5m), 包 装 漏 斗 口 与 包 装 袋 直 接 连 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但 在 换 袋 操 作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01%, 则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量 约 为 6t/a, 整 个 半 成 品 包 装 位 于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理 论 上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100%, 但 在 物 料 和 人 员 进 出 时,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保 守 起 见, 这 里 的 收 集 效 率 取 95%,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半 成 品 回 收 利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引 风 量 为 10000m 3 /h 干 燥 和 半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收 集 示 意 图 见 图 项 目 每 台 干 燥 机 对 应 一 个 密 闭 包 装 间,6 个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共 设 置 一 台 引 风 机, 引 风 机 设 计 风 量 为 10000m 3 /h, 则 集 气 罩 收 集 粉 尘 量 约 为 5.7t/a (0.93kg/h),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93.14mg/m 3 收 集 到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99% 以 上,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057t/a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3 t/a 燃 料 燃 烧 废 气 分 析 本 项 目 设 有 燃 烧 机 6 台, 为 干 燥 工 序 提 供 热 风,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燃 烧 机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由 专 用 天 然 气 管 道 送 至 各 燃 料 炉 燃 烧, 燃 烧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天 然 气 属 清 洁 燃 料, 天 然 气 含 硫 率 很 低,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极 少,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氮 氧 化 物 本 项 目 天 然 气 使 用 量 约 为 200 万 Nm 3 /a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第 十 分 册 ) 计 算 依 据 提 供 的 经 验 系 数 计 算, 燃 烧 天 然 气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气 量 为 Nm 3 / 万 Nm 3 - 原 料,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为 SO 2 :0.02Skg/ 万 Nm 3 - 原 料 NO X :18.71kg/ 万 Nm 3 - 原 料 本 项 目 燃 烧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燃 烧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项 目 排 污 系 数 产 生 量 (t/a)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烟 气 量 Nm 3 / 万 m 3 气 万 m 3 /a SO Skg/ 万 m 3 气 NO X kg/ 万 m 3 气 注 : 二 氧 化 硫 的 产 排 污 系 数 是 以 含 硫 量 (S) 的 形 式 表 示 的, 其 中 含 硫 量 (S) 是 指 燃 气 收 到 基 硫 分 含 量, 单 位 为 毫 克 / 立 方 米 根 据 天 然 气 (GB ) 工 业 燃 料 硫 化 氢 为 Ⅱ 类 气, 则 S=200

115 燃 烧 机 通 过 加 热 空 气 产 生 热 风, 产 生 的 热 风 直 接 引 至 干 燥 机 内 用 于 加 热 硫 酸 钡 滤 饼, 由 于 滤 饼 为 硫 酸 钡, 化 学 式 稳 定, 热 风 含 有 少 量 氮 氧 化 物 不 会 与 硫 酸 钡 发 生 反 应 燃 烧 废 气 经 过 干 燥 机 后 与 硫 酸 钡 粉 尘 一 并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后 高 空 排 放 干 燥 机 废 气 与 燃 烧 废 气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罩 式 集 气 罩 和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对 SO 2 NO x 无 处 理 效 果, 经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引 到 同 一 根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排 放 高 度 约 15m, 排 放 风 量 约 为 74453m 3 /h, 粉 尘 排 放 量 为 0.51t/a, 排 放 浓 度 为 1.18mg/m 3 ;SO 2 排 放 量 为 0.8t/a, 排 放 浓 度 为 1.8mg/m 3 ;NO x 排 放 量 为 3.74t/a, 排 放 浓 度 为 8.21mg/m 3, 其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排 放 状 态 正 常 工 况 非 正 常 工 况 表 干 燥 和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尘 燃 烧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来 源 污 染 物 废 气 量 (m 3 /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量 (t/a) 干 燥 工 序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燃 烧 废 气 混 合 废 气 浓 度 (mg/m 3 )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SO NO x 干 燥 工 序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燃 烧 废 气 SO NO x 排 放 方 式 15 米 排 气 筒 (G8) 15 米 排 气 筒 (G8)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由 上 表 可 知,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系 统 处 理 后,PM 10 SO 2 和 NO x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PM 10 10mg/m 3 SO 2 100mg/m 3 NO x 100 mg/m 3,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3t/a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粉 碎 投 料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半 成 品 包 装 好 的 硫 酸 钡 部 分 用 于 生 产 母 粒, 部 分 根 据 市 场 要 求 进 行 粉 碎, 需 要 粉 碎 硫 酸 钡 约 为 12000t/a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粉 碎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将 包 装 好 的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运 至 投 料 间 内,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通 过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并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2m), 由 于 投 料 口 采

116 用 半 封 闭 式, 硫 酸 钡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估 算 本 项 目 粉 末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01%~0.02%( 本 项 目 取 平 均 值 0.015%),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约 1.8t/a,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 共 设 置 6 台 集 气 罩 ),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经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理 论 上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100%, 但 在 物 料 和 人 员 进 出 时,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保 守 起 见, 这 里 的 收 集 效 率 取 95%, 经 收 集 后 粉 尘 全 部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半 成 品 重 复 利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引 风 量 为 5000m 3 /h 本 项 目 每 台 粉 碎 机 设 置 一 个 投 料 口,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粉 碎 投 料 工 序 产 生 硫 酸 钡 粉 尘 约 为 1.8t/a, 收 集 到 粉 尘 量 约 为 1.71t/a (0.28kg/h), 产 生 浓 度 为 55.88mg/m 3,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02t/a 进 出 投 料 间 时, 有 少 量 粉 尘 逃 逸 出 来 未 被 收 集,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09t/a 粉 碎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本 项 目 对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粉 末 进 行 粉 碎 可 达 到 所 需 粒 径, 粉 碎 过 程 中 会 有 粉 尘 产 生, 主 要 为 硫 酸 钡 粉 尘,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粉 碎 机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1%~3%( 本 项 目 取 2%), 项 目 需 要 粉 碎 硫 酸 钡 总 量 约 1.2 万 吨 / 年,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240t/a(39.22kg/h) 在 粉 碎 机 上 产 生 的 粉 尘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旋 风 收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90% 以 上,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99% 以 上, 则 经 过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达 到 99.9% 以 上, 经 过 处 理 后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设 有 粉 碎 机 6 台,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每 台 粉 碎 机 设 计 一 套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同 时 设 置 6 台 引 风 机, 每 台 引 风 机 设 计 风 量 为 5000m 3 /h, 则 收 集 粉 尘 量 约 为 240t/a(39.22kg/h),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1307mg/m 3, 收 集 到 粉 尘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24t/a 粉 碎 后 成 品 包 装 粉 尘 废 气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设 置 独 立 的 包 装 间, 粉 碎 后 的 硫 酸 钡 经 过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因 此, 在 密 闭 包 装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成 品 包 装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5m), 包 装 漏 斗 口 与 包 装 袋 直 接 连 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但 在 换 袋 操 作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根 据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分 析,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约 占 总 量 的 0.01%, 则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量 约 为

117 1.2t/a, 整 个 成 品 包 装 位 于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经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理 论 上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100%, 但 在 物 料 和 人 员 进 出 时,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保 守 起 见, 这 里 的 收 集 效 率 取 95%,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成 品 直 接 出 售,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引 风 量 为 10000m 3 /h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和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收 集 示 意 图 见 图 项 目 每 台 粉 碎 机 对 应 一 个 密 闭 包 装 间,6 个 密 闭 包 装 间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和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设 计 风 量 为 10000m 3 /h, 则 收 集 粉 尘 量 约 为 1.14t/a(0.19kg/h),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18.63mg/m 3 收 集 到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9% 以 上 ( 取 99%), 经 过 处 理 后 排 放 量 为 0.01t/a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06 t/a 粉 碎 机 产 生 粉 尘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收 集 后 再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 粉 碎 投 料 产 生 粉 尘 与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集 气 罩 和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粉 碎 区 粉 尘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1 条 约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放 量 为 0.27t/a, 排 放 浓 度 为 1.0mg/m 3, 排 放 速 率 为 0.044kg/h, 其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排 放 工 况 来 源 污 染 物 正 常 工 况 非 正 常 工 况 表 粉 碎 工 序 粉 尘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量 (m 3 (mg/m 3 ) (t/a) /h)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工 序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工 序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混 合 废 气 浓 度 (mg/m 3 )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排 放 方 式 (t/a) 15 米 排 气 筒 (G9) 15 米 排 气 筒 (G9)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 事 故 状 态 ),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由 上 表 可 知,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系 统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10mg/m 3,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加 大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粉 碎 投 料 工 序 和 包 装 工 序 未 收 集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量 约 为 0.15t/a

118 母 粒 生 产 投 料 混 合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过 程 中, 硫 酸 钡 粉 末 与 载 体 聚 乙 烯 (PE) 分 散 剂 等 助 剂 进 行 混 料, 混 合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为 硫 酸 钡 粉 末,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混 料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将 包 装 好 的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运 至 投 料 间 内,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通 过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并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0.8m), 由 于 投 料 口 采 用 半 封 闭 式, 硫 酸 钡 粉 末 和 载 体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混 合 好 的 原 辅 材 料 通 过 气 力 输 送 至 高 速 混 合 机 内 进 行 高 速 旋 转 混 合 均 匀, 高 速 混 合 机 为 密 闭 仪 器, 不 产 生 粉 尘 根 据 同 行 业 类 比 分 析 ( 佛 山 集 美 ), 估 算 本 项 目 混 料 过 程 中 硫 酸 钡 粉 末 的 损 耗 量 约 0.02%, 母 粒 生 产 硫 酸 钡 使 用 量 约 为 4.8 万 吨 / 年,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约 9.6t/a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理 论 上 的 收 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100%, 但 在 物 料 和 人 员 进 出 时,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保 守 起 见, 这 里 的 收 集 效 率 取 95%,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原 料 重 复 利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总 引 风 量 为 5700m 3 /h 投 料 混 合 过 程 粉 尘 收 集 示 意 图 见 图 本 项 目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投 料 混 合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约 为 9.6, 收 集 效 率 可 达 95% 以 上 ( 取 95%), 则 粉 尘 收 集 量 9.12t/a(1.49kg/h), 产 生 浓 度 约 为 mg/m 3 布 袋 除 尘 器 系 统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 取 99%), 处 理 后 的 粉 尘 排 放 量 为 0.09t/a, 排 放 浓 度 为 2.61mg/m 3, 排 放 速 率 为 0.015kg/h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排 放 工 况 污 染 物 表 本 项 目 混 料 工 序 粉 尘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废 气 量 (m 3 /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排 放 方 式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正 常 排 放 粉 尘 排 放 量 (t/a)15 米 排 气 筒 (G10) 15 米 排 气 筒 非 正 常 排 放 粉 尘 (G10)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由 上 表 可 知,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系 统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10mg/m 3,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G10) 高 空 排 放 未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48t/a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加 大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119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热 熔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分 析 (1)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母 粒 热 熔 工 艺 是 以 聚 乙 烯 和 硫 酸 钡 混 合 物 为 原 料 加 入 双 螺 杆 和 单 螺 杆 设 备, 在 双 螺 杆 和 单 螺 杆 设 备 内 通 过 热 熔 挤 出 冷 却 和 切 粒 过 程 加 工 成 母 粒 热 熔 采 用 电 加 热 方 式, 控 制 温 度 180 左 右, 在 此 温 度 范 围 内 未 超 过 各 种 塑 料 的 分 解 温 度, 不 会 产 生 分 解 废 气, 主 要 废 气 来 自 未 聚 合 单 体 和 塑 料 部 分 添 加 剂 挥 发 有 机 废 气 和 烟 尘 根 据 原 料 的 成 分, 聚 乙 烯 在 热 熔 过 程 释 放 的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烯 低 级 有 机 酸 低 级 有 机 醇 烷 烃 类 等, 以 VOCs 表 征 本 项 目 聚 乙 烯 (PE) 溶 解 和 分 解 温 度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聚 乙 烯 (PE) 分 解 特 性 一 览 表 原 料 名 称 溶 解 温 度 ( ) 分 解 温 度 ( ) 热 解 和 燃 烧 产 物 是 否 分 解 PE ~450 CO HCHO 有 机 酸 不 饱 和 烃 有 机 氯 化 合 物 等 参 考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和 控 制 手 册 工 业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研 究 ( 第 二 辑 ) ( 美 国 环 境 保 护 局 编 ) 关 于 有 机 废 气 在 无 控 制 措 施 时,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因 子 为 0.35kg/t, 即 为 物 料 使 用 量 的 万 分 之 三 点 五, 同 时 类 比 同 类 型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统 计,VOCs 产 生 量 按 物 料 的 0.35kg/t 计, 烟 尘 产 生 量 按 0.4kg/t 计, 项 目 使 用 聚 乙 烯 和 聚 乙 烯 蜡 原 料 约 为 12000t/a, 则 项 目 产 生 VOCs 约 为 4.2t/a, 烟 尘 约 为 4.8t/a 本 项 目 螺 杆 机 组 共 12 套, 满 负 荷 使 用 时 间 约 为 总 工 作 时 间 的 85%, 即 为 6120h/a 根 据 设 计 资 料, 每 套 螺 杆 设 备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和 烟 尘 均 用 密 闭 排 气 管 道 进 行 收 集, 但 在 拉 丝 机 头 会 有 少 量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废 气 收 集 效 率 为 95% 以 上 ( 本 项 目 取 95%), 收 集 后 废 气 统 一 通 过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收 集 的 废 气 经 过 1 套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设 计 处 理 风 量 为 m 3 /h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效 率 具 体 见 表 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效 率 污 染 物 处 理 效 率 水 喷 淋 低 温 等 离 子 活 性 炭 吸 附 烟 尘 90% 以 上 - 50%-60% VOCs - 50%-60% 90% 以 上 由 上 表 可 知,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5% 以 上,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1 条 约 15m 排 气 筒 排 放,VOCs 收 集 量 约 为 3.99t/a(0.65kg/h) 烟 尘 收 集 量 约 为 4.56t/a(0.75kg/h) 废 气 处 理 工 艺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到 95% 以 上 ( 取 95%), 处 理 后 的 VOCs 排 放 量 约 为 0.2t/a 烟 尘 排 放 量 约 为 0.23t/a,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否

120 3.27mg/m mg/m 3,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0.033kg/h 0.038kg/h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排 放 工 况 正 常 排 放 非 正 常 工 况 烟 气 量 10000m 3 /h 10000m 3 /h 表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G11)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标 准 值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量 排 放 速 排 放 浓 度 (mg/m 3 )(t/a) (mg/m 3 ) (kg/h) (t/a) 率 ( kg/h) (mg/m 3 ) VOCs 烟 尘 VOCs 烟 尘 注 : 非 正 常 排 放 是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情 况 下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按 照 最 不 利 情 况 ( 事 故 状 态 ), 即 处 理 措 施 完 成 失 效 状 态 下 核 算 由 上 表 可 见, 挤 出 螺 杆 设 备 产 生 的 VOCs 废 气 经 过 处 理 后 可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 ) 的 第 Ⅱ 时 段 限 值 ; 经 过 处 理 后 烟 尘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在 事 故 工 况 下 排 放, 排 放 量 明 显 增 加,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2)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艺 废 气 未 被 收 集 部 分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VOCs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21t/a 烟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为 0.24t/a 母 粒 冷 却 产 生 蒸 汽 分 析 母 粒 混 合 料 经 电 加 热 至 熔 融 状 态, 呈 现 出 粘 流 状 态, 在 一 定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通 过 机 头 挤 出, 由 于 温 度 过 高, 挤 出 直 接 切 粒 容 易 变 形, 因 此, 捏 合 挤 出 丝 需 经 水 直 接 冷 却 后, 再 通 过 切 断 器 进 行 切 粒 由 于 挤 出 丝 温 度 约 100, 进 入 冷 却 水 槽 后 使 得 水 温 升 高, 有 部 分 水 变 成 水 蒸 汽 挥 发, 产 生 水 蒸 汽 拟 采 用 集 气 罩 进 行 收 集, 收 集 蒸 汽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G8) 排 放,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分 析 本 项 目 浓 硫 酸 浓 盐 酸 均 使 用 罐 装 储 存, 位 于 车 间 一 北 面 的 储 罐 房 内 由 于 浓 硫 酸 在 常 温 常 压 条 件 下 储 存, 温 度 与 环 境 问 题 基 本 相 同, 硫 酸 沸 点 为 337, 不 易 挥 发 盐 酸 属 于 易 挥 发 性 物 质, 因 此, 本 项 目 主 要 对 盐 酸 储 罐 进 行 大 小 呼 吸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进 行 分 析 储 罐 房 内 设 置 设 置 1 个 22m 3 的 盐 酸 储 罐, 为 玻 璃 钢 材 质, 为 半 地 埋 式 储 存 ( 卧 式 ) 盐 酸 进 料 出 料 时, 罐 内 气 体 空 间 体 积 改 变, 产 生 大 呼 吸 蒸 发 损 耗, 储 存 过

121 程 中 产 生 小 呼 吸 蒸 发 损 耗 根 据 同 类 企 业 经 验 分 析, 贮 罐 储 存 的 物 质 在 储 存 过 程 中 将 会 有 盐 酸 雾 挥 发, 由 于 环 境 温 度 的 变 化 和 罐 内 压 力 的 变 化, 会 使 得 罐 内 溢 出 的 盐 酸 雾 通 过 罐 顶 的 呼 吸 阀 排 入 大 气, 这 种 现 象 称 为 储 罐 的 大 小 呼 吸 ( 即 储 罐 的 呼 吸 排 放 和 工 作 排 放 ) 新 的 液 体 加 入, 部 分 气 体 就 被 排 出, 这 就 是 所 谓 的 大 呼 吸 而 小 呼 吸 是 指 温 度 变 化 造 成 的 呼 吸 贮 罐 液 体 的 体 积 随 温 度 升 降 而 周 期 性 变 化 体 积 增 大 时, 上 部 的 气 体 通 过 呼 吸 阀 被 排 出 ; 体 积 减 小 时, 吸 入 新 鲜 空 气 储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以 及 出 料 所 引 起 的 蒸 发 损 失 率 主 要 和 温 度 有 关, 其 中 大 呼 吸 约 占 排 放 量 的 90% 以 上 为 了 减 少 储 罐 区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建 设 在 进 料 时, 将 储 罐 的 呼 吸 管 接 至 槽 车 上, 使 进 料 时 储 罐 排 出 的 废 气 进 入 槽 车 内, 形 成 闭 路 循 环, 可 有 效 避 免 大 呼 吸 废 气 的 排 放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常 用 分 析 与 估 算 方 法 ( 李 亚 军 编 ) 中 的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产 生 计 算 公 式, 本 项 目 储 罐 呼 吸 排 放 可 用 下 式 估 算 其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 计 算 公 式 为 : Pi M TO C G m 760 d TO 式 中 :G 呼 吸 年 损 失 量 (kg/a); O M 气 体 的 平 均 分 子 量 (g/mol); m 年 周 转 重 量 (t/a); P i 在 平 均 气 温 下 污 染 物 在 空 气 中 的 饱 和 蒸 气 压 (mmhg); d 污 染 物 的 平 均 比 重 (t/m 3 ); T o 物 料 温 度 (K); C O 当 地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295.5K); α 处 理 效 率 因 子, 采 取 呼 吸 气 处 理 措 施 为 20% 本 项 目 盐 酸 用 量 约 为 60t/a, 由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可 知 储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的 无 组 织 总 产 生 量 为 G 盐 酸 雾 =9.94kg/a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分 析 本 项 目 食 堂 拟 采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为 燃 料, 液 化 石 油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燃 烧 后 产 生 的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建 设 项 目 职 工 食 堂 厨 房 在 烹 饪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油 烟 主 要 是 指 动 植 物 油 过 热 裂 解 挥 发 与 水 蒸 汽 一 起 挥 发 出 来 的 烟 气, 烟 气 中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动 植 物 油 遇 热 挥 发 裂 解 的 产 物 气 味 水 蒸 汽 等 本 项 目 员 工 有 150 人, 均 在 厂 区 内 就 餐 拟 设 厨 房 灶 头 为 3 个, 根 据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中 单 个 基 准 灶 头 排 风 量 为 2000m 3 /h, 因 此 本 项 目 厨 房 油 烟 的 排 风 量 应 为 6000m 3 /h, 项 目 食 用 油 量 按 0.03kg/(p d) 计, 平 均 耗 油 量 为 4.5kg/d( 合 计 1.125t/a) 据 类 比 调 查, 不 同 的 烧 炸 工 况, 油 烟 气 中 烟 气 浓

122 度 及 挥 发 量 均 有 所 不 同, 油 的 平 均 挥 发 量 为 总 耗 油 量 的 3.0%, 经 核 算, 本 项 目 产 生 油 烟 量 为 0.135kg/d(0.04t/a) 工 作 时 间 按 4h/d 计 算, 则 项 目 的 排 油 烟 量 为 0.034kg/h, 油 烟 产 生 浓 度 为 5.63mg/m 3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油 烟 需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专 用 的 排 烟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排 放 高 度 约 为 21m, 去 除 率 应 达 75% 以 上,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处 理 后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的 要 求 ( 2.0mg/m 3 ) 由 此 计 算 本 项 目 油 烟 处 理 前 后 的 污 染 源 强 情 况 见 表 表 厨 房 油 烟 处 理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G13) 烟 气 量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排 放 量 排 放 浓 度 720 万 m 3 /a 0.04t/a 5.63mg/m t/a 1.32mg/m 3 本 项 目 各 股 废 气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各 股 废 气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一 览 表 序 号 废 气 产 生 源 碳 酸 钡 投 料 粉 尘 反 应 釜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干 燥 工 程 产 生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产 生 粉 尘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工 序 产 生 粉 尘 7 成 品 包 装 收 集 方 式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投 料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收 集 效 率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100%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100% 1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 2 包 装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 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投 料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100% 1 包 装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包 装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最 终 排 放 方 式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碱 液 喷 淋 吸 收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90% 旋 风 除 尘 效 率 为 90%,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为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旋 风 除 尘 效 率 为 90%,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为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通 过 G1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2~G7 排 气 筒 (16m) 排 放 通 过 G8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9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123 序 号 废 气 产 生 源 母 粒 混 料 产 生 废 气 热 熔 工 序 产 生 废 气 母 粒 冷 却 水 蒸 汽 收 集 方 式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采 用 罩 式 集 气 罩 收 集 (1.8m 1.8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挤 出 机 头 少 量 废 气 无 法 收 集 收 集 效 率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最 终 排 放 方 式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95%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集 气 罩 进 行 收 集 90% / / 11 厨 房 油 烟 集 气 罩 收 集 90% 项 目 排 气 筒 设 置 分 析 (1) 项 目 项 目 排 气 筒 设 置 分 析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95% 75% 通 过 G10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1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2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3 排 气 筒 (21m) 排 放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9 个 排 气 筒, 投 料 浆 化 粉 尘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1 个 排 气 筒 (G1), 反 应 釜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6 个 排 气 筒 (G2-G7),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和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1 个 排 气 筒 (G8),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和 包 装 工 序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1 个 排 气 筒 (G9), 高 速 混 料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1 个 排 气 筒 (G10), 造 粒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设 置 1 个 排 气 筒 (G11), 冷 却 过 程 产 生 的 水 蒸 汽 通 过 1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G12),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经 过 处 理 后 通 过 1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G13), 由 于 水 蒸 汽 对 环 境 不 产 生 影 响, 因 此 不 作 为 污 染 物 分 析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产 排 情 况 一 览 表 见 表 ,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位 置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及 各 排 气 筒 设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124 序 号 来 源 1 投 料 浆 化 3 排 放 方 式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m 3 表 本 项 目 废 气 产 排 情 况 一 览 表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废 气 量 0.57 万 m 3 /h 0.57 万 m 3 /h 粉 尘 处 理 方 法 排 气 筒 参 数 排 气 筒 根 数 H(m) φ(m) 排 气 温 度 ( )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无 组 织 粉 尘 / 0.5 / 0.5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 / / / 废 气 量 6 万 m 3 /h 6 万 m 3 /h 2 反 应 釜 有 组 织 盐 酸 雾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硫 酸 雾 废 气 量 6 万 m 3 综 合 废 气 /h 干 燥 74453m 3 /h 4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燃 烧 废 气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工 序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废 气 量 1 万 m 3 /h 粉 尘 废 气 量 4453m 3 /h / / SO NO x 干 燥 机 废 气 与 燃 烧 废 气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罩 式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无 组 织 粉 尘 / 0.3 / 0.3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 / / / 有 组 织 废 气 量 0.5 万 m 3 /h 4.5 万 m 3 /h 粉 碎 机 产 生 粉 尘 先 经 旋 风 粉 尘 收 尘 器 收 集 后 再 通 过 布 袋 废 气 量 3 万 m 3 /h 除 尘 器 处 理 ; 粉 碎 投 料 产 生 粉 尘 与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粉 尘 经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引 至 废 气 量 1 万 m 3 /h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粉 尘 处 理 粉 碎 区 无 组 织 粉 尘 / 0.15 / 0.15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 / / / 废 气 量 5700m 3 /h 5700m 3 /h 有 组 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混 料 废 气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48 / 0.48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 / / / 6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有 组 织 废 气 量 1 万 m 3 /h 1 万 m 3 /h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VOCs 附

125 序 排 放 方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产 生 量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排 气 筒 参 数 排 气 温 来 源 号 式 名 称 mg/m 3 t/a mg/m 3 处 理 方 法 t/a 排 气 筒 根 数 H(m) φ(m) 度 ( ) 烟 尘 VOCs / 0.21 / 0.21 / / / / 无 组 织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烟 尘 / 0.24 / 0.24 / / / / 烟 气 量 720 万 m 3 /a 720 万 m 3 /a 7 厨 房 油 烟 有 组 织 油 烟 净 化 器 油 烟 盐 酸 罐 区 无 组 织 盐 酸 雾 / / 罐 区 通 风 / / / / 表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项 目 排 气 筒 设 置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排 放 浓 度 与 排 放 速 率 排 气 筒 序 号 排 放 场 所 排 气 量 (m 3 /h) 废 气 处 理 方 式 排 放 参 数 排 放 高 度 (m) 温 度 ( o C) 内 径 (m)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标 准 排 放 速 率 (kg/h) G1 投 料 浆 化 5700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Ф0.6 PM G2~G7 反 应 釜 6 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Ф0.6 G8 G9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燃 烧 机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万 布 袋 除 尘 器 /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布 袋 除 尘 器 /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Ф1.5 年 排 放 (t/a) 盐 酸 雾 硫 酸 雾 PM SO NO x Ф1.2 PM G10 混 料 工 序 5700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Ф0.6 PM G11 热 熔 工 序 1 万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Ф0.8 VOCs PM G12 母 粒 冷 却 9 万 / Ф1.5 水 蒸 汽 / / / / G13 厨 房 油 烟 0.6 万 油 烟 净 化 器 Ф0.5 油 烟 / 0.01

126 (2) 排 气 筒 高 度 论 证 分 析 1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规 定,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工 程 的 排 气 筒 的 烟 气 出 口 速 度 (Vs), 不 得 小 于 按 照 GB/T 计 算 出 的 风 速 (Vc) 的 1.5 倍,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Vc V (2.303) 1/ 1 / (1 ) H 式 中 : V V V 10 ( si ) 排 气 筒 出 口 高 度 处 环 境 风 速 的 多 年 平 均 风 速,m/s, 10 - 韦 伯 斜 率, V ; 1 (1 ) 函 数 当 地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3m/s, 则 Vc 为 3.22m/s, 经 计 算 得 本 项 目 各 排 气 筒 Vs>1.5Vc, 符 合 要 求, 详 见 表 表 各 排 气 筒 烟 气 出 口 速 度 一 览 排 气 筒 排 气 量 (m 3 /h) 高 度 (m) 口 径 (m) Vs Vc G G2 1 万 G3 1 万 G4 1 万 G5 1 万 G6 1 万 G7 1 万 G G9 4.5 万 G G11 1 万 G12 9 万 G 万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区, 距 离 项 目 排 气 筒 最 近 建 筑 为 厂 区 宿 舍 楼 约 70m 处, 且 各 排 气 筒 位 于 下 风 向, 本 项 目 烟 囱 位 置 设 置 较 合 理 3 由 于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高 度 小 于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物 高 度, 所 以 排 放 速 率 应 该 从 严 50% 执 行 从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可 知,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下, 在 最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也 能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限 值 4 通 过 以 上 烟 囱 高 度 校 核 的 计 算 结 果 和 达 标 排 放 的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高 度 设 置 在 环 保 方 面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

127 4.4.2 水 污 染 物 分 析 给 排 水 平 衡 分 析 本 项 目 用 水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废 气 处 理 用 水 冷 却 水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以 及 绿 化 用 水 (1) 生 产 用 水 1 投 料 池 本 项 目 碳 酸 钡 混 合 过 程 中 需 加 入 大 量 的 水 进 入 投 料 池 进 行 制 浆, 搅 拌 均 匀 后 经 过 管 道 引 入 反 应 釜 内 反 应, 每 吨 原 料 需 配 用 水 量 约 2.0 吨, 本 项 目 碳 酸 钡 原 材 料 用 量 约 为 5 万 吨, 则 用 水 量 约 为 t/a, 其 中 压 滤 循 环 用 水 量 为 60684t/a, 新 鲜 用 水 量 为 t/a(131 t/d) 2 反 应 釜 本 项 目 采 用 高 纯 碳 酸 钡 和 浓 硫 酸 充 分 反 应, 形 成 硫 酸 钡 沉 淀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反 应 生 成 硫 酸 钡 成 品 为 60000t/a, 则 生 成 水 约 为 4635t/a, 反 应 生 成 的 水 全 部 混 溶 于 硫 酸 钡 浆 液 中 进 入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3 压 滤 碳 酸 钡 在 反 应 釜 完 全 反 应 沉 淀 后 进 入 压 滤 机 进 行 压 滤 成 饼, 形 成 滤 饼 后 才 进 行 干 燥 压 滤 机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滤 液, 硫 酸 钡 滤 饼 含 水 量 约 为 55%, 则 压 滤 液 废 水 约 为 71635t/a(238.78t/d), 滤 液 主 要 成 分 为 水 和 含 过 量 的 硫 酸, 以 及 少 量 反 应 生 成 的 硫 酸 钡 滤 液 经 斜 板 沉 降 池 初 步 处 理 后 排 入 多 级 沉 淀 池 沉 淀, 经 沉 淀 后 滤 液 循 环 使 用,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增 加 2500m 3 沉 淀 池, 尽 可 能 将 滤 液 储 存 回 用, 定 期 排 放 废 水 量 较 少 ( 约 10 天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365m 3 ), 则 滤 液 排 水 量 约 为 36.5m 3 /d 4 闪 蒸 干 燥 经 过 压 滤 工 序 之 后 的 硫 酸 钡 滤 饼 进 入 闪 蒸 干 燥 机 进 行 干 燥, 硫 酸 钡 滤 饼 通 过 高 温 干 燥 过 程 排 放 大 量 的 水 蒸 汽 本 项 目 年 产 硫 酸 钡 粉 末 约 为 6 万 t/a, 则 干 燥 过 程 排 放 水 蒸 汽 约 为 33000t/a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及 上 述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硫 酸 钡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量 约 为 10 万 m 3 /a, 滤 液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71635m 3 /a(238.78m 3 /d), 经 斜 板 沉 降 池 处 理 后,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沉 淀 后 废 水 大 多 数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中, 回 用 水 量 约 为 60685m 3 /a (202.28m 3 /d), 则 外 排 废 水 量 约 为 10950m 3 /a(36.5 m 3 /d); 滤 饼 经 高 温 干 燥 工 序 产 生 水 蒸 汽 挥 发 掉 约 为 33000m 3 /a (2) 废 气 治 理 用 水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拟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进 行 吸 收, 采 用 NaOH 作 为 吸 收 剂, 生 成 2NaHSO 3, 进 入 再 生 池 内 利 用 Ca(OH) 2 进 行 再 生, 再 生 的 NaOH 溶 液 循 环 使 用, 并 定 期 加 入 NaOH 吸 收 剂, 循 环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约 2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6m 3 ); 热 熔 产 生 的 废 气 处 理 采 用 水 喷 淋 处 理, 由 于 热 熔 产 生

128 的 VOCs 和 烟 尘 浓 度 较 低, 则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约 2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6m 3 ) 废 气 治 理 循 环 池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0.2m 3 /d(60m 3 /a) (3) 母 粒 造 粒 冷 却 水 本 项 目 热 熔 挤 出 造 粒 时, 由 于 温 度 较 高, 需 要 冷 却 水 冷 却 后 才 能 进 行 切 粒 冷 却 水 排 入 冷 却 水 池 后 循 环 使 用, 项 目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约 为 10m 3 /h, 冷 却 水 排 入 冷 却 水 池 温 度 较 高, 则 不 断 蒸 发, 需 补 充 量 约 为 2.5t/d(750t/a)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后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约 2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一 次 排 放 量 约 为 30m 3 ) 本 项 目 冷 却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150m 3 /a (4) 车 间 及 设 备 冲 洗 用 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生 产 车 间 和 生 产 设 备 需 定 期 冲 洗, 约 半 个 月 冲 洗 一 次, 使 用 循 环 水 池 回 用 水 作 为 冲 洗 用 水,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设 备 清 洗 用 水 量 约 为 75m 3 / 次 ( 即 1500 m 3 /a), 由 于 蒸 发 地 表 渗 透 等 因 素 产 生 的 消 耗 量 约 为 37.5m 3 / 次, 因 此,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37.5m 3 / 次 ( 即 750 m 3 /a) (5) 生 活 用 水 项 目 员 工 150 人, 均 在 厂 内 食 宿, 根 据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44T ), 厂 区 内 食 宿 职 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为 180L/ 人 d 计, 则 本 项 目 职 工 生 活 办 公 总 水 量 约 27m 3 /d(8100m 3 /a),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90% 计, 则 员 工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24.3m 3 /d (7290m 3 /a) (6) 绿 化 用 水 本 项 目 的 绿 化 面 积 为 3186m 2, 非 雨 季 每 日 洒 水 一 次, 根 据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44T ) 统 计 结 果, 绿 化 用 水 定 额 取 1.1L/m 2 d 计, 则 本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用 水 量 约 为 3.5m 3 /d 绿 化 用 水 几 乎 全 部 渗 入 地 下 土 壤 或 被 植 物 吸 收, 无 废 水 产 生 (7) 给 排 水 平 衡 分 析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废 水 总 排 放 量 为 m 3 /a(59m 3 /d),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滤 液 废 水 硫 酸 雾 治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冷 却 水 地 面 冲 洗 与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本 项 目 滤 液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冷 却 水 地 面 和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均 为 定 期 排 放, 各 类 废 水 分 离 时 段 排 放, 不 存 在 同 时 排 放 现 象 项 目 最 大 一 次 排 放 量 为 365m 3 / 次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及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表 项 目 用 水 量 及 废 水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用 水 环 节 用 水 量 (t/a) 循 环 用 水 量 (t/a) 损 耗 量 (t/a) 废 水 排 放 量 (t/a) 混 合 搅 拌 用 水 反 应 釜 压 滤 干 燥

129 用 水 环 节 用 水 量 (t/a) 循 环 用 水 量 (t/a) 损 耗 量 (t/a) 废 水 排 放 量 (t/a) 冷 却 用 水 废 气 治 理 用 水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绿 化 用 水 合 计 注 : 绿 化 用 水 量 按 211d/a, 绿 化 总 用 水 量 为 738.5t/a

130 混 合 搅 拌 回 用 水 反 应 釜 用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4634 新 鲜 水 压 滤 干 燥 斜 板 沉 降 池 9450 白 岭 涌 冷 却 用 水 10m 3 /h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6m 3 /h 60 废 气 治 理 用 水 60 循 环 水 池 生 活 用 水 7290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绿 化 用 水 图 例 水 的 流 向 1500 冲 洗 用 水 产 品 带 走 水 分 损 耗 水 重 复 利 用 水 图 本 项 目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a) 水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1) 生 产 废 水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滤 液 废 水 硫 酸 雾 治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冷 却 水 地 面 冲 洗 与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废

131 水 总 排 放 量 为 m 3 /a(59m 3 /d) 根 据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实 际 检 测 数 据 及 同 类 行 业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类 比,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表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源 强 一 览 表 废 水 产 生 量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l,ph 色 度 除 外 ) 水 污 染 物 年 产 生 量 (t/a) 34.7m 3 /d (10410m 3 /a) (2) 生 活 污 水 ph 6~ COD Cr BOD SS 色 度 80( 倍 ) ---- 总 钡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全 厂 员 工 总 数 为 150 人, 均 在 厂 内 食 宿,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24.3m 3 /d(7290m 3 /a), 经 类 比 调 查 分 析, 生 活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等, 其 产 生 源 强 见 表 表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源 强 一 览 表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24.3m 3 /d (7290m 3 /a)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l) 日 产 生 量 (kg/d)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年 产 生 量 (t/a) COD Cr BOD NH 3 -N SS 动 植 物 油 (4)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约 为 m 3 /a(59m 3 /d), 经 过 必 要 预 处 理, 预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总 钡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中 的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限 值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由 上 述 各 部 分 废 水 水 质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水 水 质 可 以 满 足 企 业 污 水 排 放 口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132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mg/l, 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水 去 向 污 水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污 染 物 量 (t/a)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前 ( 综 合 废 水 )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m 3 /a (59m 3 /d) m 3 /a (59m 3 /d) 注 : 未 计 初 期 雨 水 2.5m 3 / 次 (5) 初 期 雨 水 ph 6~9 COD cr BOD NH 3 -N SS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0( 倍 ) 总 钡 ph 6~9 COD Cr BOD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 倍 ) 总 钡 本 项 目 改 建 完 成 后 设 置 储 罐 区 和 原 料 装 卸 区, 储 罐 区 为 室 内 形 式, 不 存 在 初 期 雨 水, 原 料 仓 装 卸 区 约 为 80m 2, 装 卸 区 为 露 天 装 卸, 存 在 雨 水 冲 刷 地 面 的 现 象, 可 利 用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通 过 阀 门 的 控 制 收 集 初 期 雨 水, 进 入 园 区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根 据 佛 山 市 暴 雨 公 式 计 算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量 如 下 : 167 A Q n ( t b) 式 中 :Q 暴 雨 强 度 ( 升 / 秒 公 顷 ); P 重 现 期, 取 一 年 ; t 降 雨 历 时 ( 分 钟 ), 取 10min; A 雨 力 ; b n 常 数,(A b n 按 重 现 期 区 间 参 数 公 式 计 算, 公 式 见 表 二 ) 经 计 算,n 为 0.709,b 为 ,A 为 , 则 暴 雨 强 度 为 L/S ha 装 卸 区 120m 2, 则 初 期 雨 水 每 次 收 集 量 约 为 2.5m 3 本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可 能 含 有 硫 酸 钡 碳 酸 钡 石 油 类 等, 类 比 一 般 化 工 企 业, 本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污 染 负 荷 见 表 , 可 以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要 求, 与 其 它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133 初 期 雨 水 量 2.5m 3 / 次 表 初 期 雨 水 产 生 情 况 表 污 染 负 荷 类 别 COD Cr BOD 5 SS 石 油 类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kg/ 次 )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机 械 发 出 的 噪 声, 如 砂 磨 机 搅 拌 机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高 速 混 合 机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和 各 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其 噪 声 源 强 约 65-85dB(A)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调 查, 各 声 源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级 (db(a)) 表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级 一 览 表 数 量 ( 台 ) 测 量 距 离 (m)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级 (db(a)) 数 量 ( 台 ) 1 砂 磨 机 75~ 破 碎 机 75~ 搅 拌 机 70~ 振 动 筛 75~ 反 应 釜 70~ 空 压 机 65~ 干 燥 机 80~ 自 动 缠 绕 机 65~ 压 滤 机 70~ 包 装 机 65~ 高 速 混 合 机 测 量 距 离 (m) 70~ 各 风 机 60~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不 合 格 产 品 沉 淀 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1) 不 合 格 产 品 : 硫 酸 钡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作 为 普 通 填 料 出 售, 母 粒 不 合 格 产 品 回 用 到 混 料 工 序, 重 新 热 熔 生 产, 项 目 生 产 线 没 有 废 渣 产 生 (2) 沉 淀 池 滤 渣 : 滤 液 进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沉 淀 池 滤 渣, 沉 淀 池 滤 渣 主 要 为 沉 淀 的 硫 酸 钡, 沉 淀 池 滤 渣 含 水 率 较 高, 沉 淀 池 滤 渣 可 与 滤 液 定 期 抽 到 浆 化 池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没 有 沉 淀 滤 渣 排 放 (3) 废 活 性 炭 本 项 目 热 熔 废 气 经 过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水 喷 淋 对 烟 尘 去 除 率 约 90% 以 上, 低 温 等 离 子 对 VOCs 废 气 去 除 率 约 50% 以 上, 通 过 处 理 后 废 气 再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活 性 炭 对 烟 尘 吸 附 率 达 50% 以 上 对 VOCs 废 气 吸 附 率 达 90% 以 上, 活 性 炭 需 定 期 更 换,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活 性 炭 吸 附 能 力 为 0.2g 废 气 /g 活 性 炭, 活 性 炭 吸 附 达 到 80% 时 就 需 要 更 换 活 性 炭,VOCs 废 气 吸 附 量 约 为 1.8t/a, 烟 尘 废 气 吸 附 量 约 为 0.23t/a, 经 计 算, 吸 附 热 熔 废 气 的 活 性 炭 使 用 量 约 为 12.69t/a, 因 此, 废 活 性 炭 年 产 生 量 为 14.72t/a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HW49, 须 委 托 给 有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HW49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134 (4)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员 工 150 人, 均 在 项 目 场 内 食 宿,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1kg/d 人 计 算, 年 产 生 量 为 37.5t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5) 食 堂 餐 厨 垃 圾 1 厨 余 垃 圾 本 项 目 员 工 均 在 厂 内 就 餐, 一 日 三 餐, 每 日 就 餐 人 数 为 150 人, 每 天 的 厨 余 垃 圾 按 0.5kg/ 人 d 计 算, 则 日 产 生 厨 余 垃 圾 0.075t/d( 即 22.5t/a) 2 废 油 脂 项 目 食 堂 静 电 油 烟 净 化 器 定 期 清 洗 产 生 的 油 污 以 及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油 脂, 根 据 类 比 分 析, 每 人 每 餐 食 用 油 按 照 30g 计 算, 废 油 脂 取 食 用 油 量 的 15%, 则 项 目 潲 水 油 的 产 生 量 约 0.675kg/d(0.2t/a), 该 类 废 油 脂 属 于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名 录 编 号 HY05 严 控 废 物, 必 须 收 集 后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其 临 时 储 存 场 所 的 建 设 维 护 以 及 处 置 均 按 照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条 例 中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6) 包 装 材 料 碳 酸 钡 原 料 包 装 袋 定 期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处 理,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包 装 产 生 的 包 装 袋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不 乱 丢 弃 根 据 关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是 否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函 [2014]126 号 ) 相 关 要 求, 对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因 此, 项 目 产 生 的 包 装 材 料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单 元 固 体 废 物 年 产 生 量 为 74.92t,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排 放 源 性 质 产 生 量 (t/a) 处 理 方 法 1 废 活 性 炭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HW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2 生 活 垃 圾 职 工 生 活 一 般 固 废 37.5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3 食 堂 垃 圾 厨 余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22.5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废 油 脂 严 控 废 物 HY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本 项 目 三 废 产 生 情 况 汇 总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各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总 量 详 见 表

135 类 别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污 染 源 投 料 浆 化 反 应 釜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燃 烧 废 气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总 量 汇 总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有 组 织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5 / 0.5 有 组 织 有 组 织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粉 尘 SO NO x 干 燥 区 无 组 织 粉 尘 / 0.3 / 0.3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废 气 有 组 织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粉 尘 粉 碎 区 无 组 织 粉 尘 / 0.15 / 0.15 投 料 混 合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有 组 织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48 / 0.48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VOCs 烟 尘 VOCs / 0.21 / 0.21 烟 尘 / 0.24 / 0.24 厨 房 油 烟 油 烟 5.63mg/m mg/m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盐 酸 雾 / /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废 水 量 m 3 /a(64m 3 /d) m 3 /a(59m 3 /d) ph 6~9 6~9 COD cr BOD NH 3 -N SS 色 度 400( 倍 ) 40( 倍 ) 总 钡 废 气 治 理 废 活 性 炭 排 放 量 (t/a) 排 放 去 向 大 气 环 境 排 入 白 岭 涌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厨 余 垃 圾 部 门 清 运 厨 房 垃 圾 废 油 脂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36 4.5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后 三 本 账 污 染 物 源 强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改 扩 建 前 项 目 于 2009 年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 佛 环 函 [2009]291 号 ), 并 于 2010 年 通 过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 佛 环 函 [2010]667 号 ), 根 据 环 评 报 告 和 环 评 批 文, 本 次 改 扩 建 前 原 环 评 主 要 污 染 物 废 水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64t/d,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3.328t/a 本 次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项 目 扩 建 循 环 回 用 水 池, 增 加 回 用 水 量, 不 给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增 加 水 量 负 荷 ; 由 于 干 燥 工 序 所 需 热 量 由 燃 烧 机 燃 烧 天 然 气 提 供,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硫 和 烟 尘 的 排 放, 进 而 减 小 了 对 大 气 环 境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项 目 改 建 前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三 本 帐 详 见 表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固 体 废 弃 物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项 目 改 建 前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三 本 帐 ( 单 位 :t/a)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原 环 评 审 批 本 次 改 扩 建 以 新 带 老 消 减 量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增 减 量 粉 尘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SO NOx VOCs 油 烟 污 水 量 64 m 3 /d 27m 3 /d 32m 3 /d 59 m 3 /d -5 m 3 /d COD Cr BOD NH 3 -N SS 总 钡 炉 灰 渣 废 活 性 炭 生 活 垃 圾 厨 余 垃 圾 废 油 脂

137 5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5.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53-3 地 块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图 佛 山 是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位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腹 地, 东 倚 广 州, 西 接 肇 庆, 南 连 中 山 珠 海, 北 通 清 远, 毗 邻 港 澳, 地 理 位 置 和 自 然 条 件 十 分 优 越 全 境 于 北 纬 ~ 23 34, 东 经 佛 山 是 国 家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位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腹 地, 东 倚 广 州, 西 接 肇 庆, 南 连 中 山 珠 海, 北 通 清 远, 毗 邻 港 澳, 地 理 位 置 和 自 然 条 件 十 分 优 越 全 境 于 北 纬 ~23 34, 东 经 ~ 之 间 佛 山 市 域 东 距 西 南 距 北 均 约 103 公 里, 大 致 呈 人 字 形, 佛 山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充 足, 四 季 如 春,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性 湿 润 气 候, 自 古 就 是 富 饶 的 鱼 米 之 乡 佛 山 市 下 辖 禅 城 南 海 顺 德 三 水 高 明 5 区,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常 住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市 区 万 人, 是 著 名 的 侨 乡 三 水 区 位 于 北 纬 ~23 34, 东 经 ~ 地 处 广 东 省 中 部, 市 境 西 北 部,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北 端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东 邻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东 南 与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相 连, 西 北 与 四 会 市 交 界, 北 接 清 远 市 清 城 区 和 清 新 县, 西 南 与 高 要 市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隔 西 江 相 望 区 政 府 驻 地 中 心 城 区 东 距 广 州 市 区 30 公 里, 东 南 距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24 公 里 大 塘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北 部, 北 临 清 远, 东 依 广 州 花 都 区, 浩 浩 北 江 蜿 蜒 流 经 境 内 总 面 积 96.4 平 方 公 里, 常 住 人 口 3.9 万 人, 下 辖 永 丰 莘 田 永 平 连 滘 潦 边 六 一 六 和 7 个 村 委 会 和 1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有 自 然 村 99 条 大 塘 镇 地 理 环 境 得 天 独 厚, 自 然 环 境 优 美, 物 产 资 源 丰 富, 是 三 水 通 往 清 远 和 广 州 花 都 区 的 主 要 门 户, 大 南 一 级 公 路 横 贯 南 北, 广 州 外 二 环 高 速 公 路 和 即 将 修 建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外 环 高 速 公 路 横 贯 东 西, 构 筑 了 通 往 珠 江 三 角 洲 各 大 城 市 的 捷 径, 把 大 塘 与 珠 三 角 发 达 地 区 变 为 一 体, 广 州 花 都 山 前 旅 游 观 光 大 道 及 国 道 与 大 塘 工 业 大 道 直 接 相 连, 广 州 白 云 国 际 新 机 场 广 州 火 车 站 近 在 咫 尺, 交 通 极 为 便 利 地 质 和 地 形 地 貌 佛 山 市 在 大 地 构 造 单 元 上 属 于 华 南 褶 皱 带 一 部 分 加 里 东 构 造 层 广 泛 分 布 于 广 州 佛 山 九 江 一 线 以 东, 由 各 种 片 麻 岩 石 英 岩 片 岩 浅 变 质 砂 岩 组 成 海 西 印 支 构 造 层 主 要 分 布 于 广 州 佛 山 九 江 一 线 以 北 地 区, 由 砂 页 岩 石 灰 岩 等 构 成 顺 德 城 区 附 近 有 砾 岩 砂 岩 及 火 山 碎 屑 岩 体 分 布, 属 燕 山 构 造 层 同 时, 区 内 星 散 漏 出 的 花 岗 岩 为 燕 山 期 岩 浆 入 侵 的 产 物 喜 马 拉 雅 复 杂 的 构 造 作 用 和 火 山 活 动, 形

138 成 以 三 水 盆 地 为 主 的 断 陷 盆 地 和 零 星 分 布 在 西 樵 山 大 珠 岗 的 粗 面 岩 ; 走 马 营 王 借 岗 一 带 的 玄 武 岩 以 及 华 涌 一 带 的 凝 灰 岩 等 区 内 主 要 褶 皱 和 断 裂 构 造 大 体 可 分 五 组 : 呈 北 北 东 向 的 三 水 禾 生 坑 复 式 向 斜 ; 呈 北 东 东 向 的 高 明 复 式 向 斜 ; 近 东 西 走 向 的 三 水 断 裂 朗 石 断 裂 顺 德 容 奇 附 近 的 东 西 向 断 裂 呈 北 东 向 的 罗 客 断 裂 盐 步 断 裂 鹤 城 金 鸡 断 裂 岗 断 裂 ( 广 从 断 裂 ); 呈 北 西 向 的 三 洲 西 樵 山 断 裂 炭 步 大 沥 断 裂 上 述 地 质 构 造, 控 制 着 区 内 地 形 的 发 育, 形 成 了 棋 盘 状 分 布 的 块 状 山 地 和 纵 横 交 错 的 河 网 地 貌 特 征 本 区 地 形 大 致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高 明 皂 幕 山 主 峰 海 拔 805 米, 为 市 内 最 高 点 ; 三 水 大 塱 涡 地 势 低 洼, 高 程 -1.7 米, 为 全 市 最 低 点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约 2/3 的 是 西 北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及 其 支 流 的 河 谷 冲 积 平 原, 几 乎 遍 布 顺 德 和 南 海 南 大 部 及 高 明 东 北 部, 三 角 洲 自 西 北 向 东 南 推 进, 形 成 除 零 星 残 丘 外 均 为 地 势 平 坦 河 涌 纵 横 的 冲 积 平 原, 海 拔 多 在 0.7~2.5 米 之 间 此 外, 区 内 星 散 分 布 的 粗 面 岩 山 丘 玄 武 岩 石 柱 群 石 灰 岩 溶 洞 砾 岩 切 割 而 成 的 峰 林 以 及 因 地 壳 抬 升 而 成 的 5000 年 前 的 古 海 岸 线 遗 迹 都 构 成 独 特 的 地 貌 景 观 佛 山 市 已 经 开 发 的 矿 产 有 石 膏 石 灰 石 硫 铁 矿 油 页 岩 岩 盐 矿 膨 润 土 花 岗 岩 石 等, 经 勘 探 尚 待 开 发 的 资 源 有 石 油 天 然 气 二 氧 化 碳 气 镁 金 银 铅 黄 玉 和 石 英 砂 等 大 塘 镇 地 势 平 坦, 呈 西 高 东 低, 由 西 北 向 东 南 呈 逐 渐 倾 斜 状 态 大 塘 镇 属 于 丘 陵 地 带, 共 有 山 地 面 积 4.8 万 多 亩, 多 为 海 拔 米 的 山 岗, 全 镇 植 被 覆 盖 率 在 50% 以 上 土 壤 以 砂 砾 岩 黄 化 赤 红 壤 花 岗 岩 赤 红 壤 砂 页 岩 赤 红 壤 为 主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轻 纺 区, 属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北 部 边 缘 地 带, 工 业 区 内 的 用 地 基 本 上 均 为 山 岗 平 整 而 成, 地 质 条 件 优 良, 属 半 丘 陵 地, 土 壤 为 砂 质 粘 土 砂 砾 岩 和 沙 质 砂 岩, 地 质 坚 固,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内 利 用 丘 陵 地 带 连 片 开 发 规 模 最 大 的 工 业 区 气 候 与 气 象 三 水 区 地 处 亚 热 带, 属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降 雨 充 沛, 但 分 布 不 均 匀, 时 有 洪 涝 干 旱 等 灾 害 发 生, 夏 秋 两 季 常 受 热 带 风 暴 ( 台 风 ) 影 响, 雷 电 灾 害 频 繁, 属 雷 暴 盛 发 区 影 响 三 水 区 的 气 象 灾 害 主 要 有 : 早 春 的 低 温 阴 雨 夏 季 的 台 风 暴 雨 及 强 对 流 天 气 ( 强 雷 暴 大 风 冰 雹 等 ); 冬 季 的 寒 潮 等 气 温 :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月 份 为 全 年 最 冷 月,7 月 份 气 温 最 高 年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9.1 ( ); 年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零 下 1.5 (05.1.1, ) 降 水 : 年 平 均 降 水 日 数 ( 0.1)154.3 天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毫 米 (4-9 月 : 占 总 雨 量 80%) 全 年 雨 季 分 为 两 段 :4 6 月 为 前 汛 期, 主 要 是 锋 面 低 槽 带 来 的 降 水 ; 7 9 月 为 后 汛 期, 主 要 是 热 带 气 旋 热 带 辐 合 带 等 引 起 的 降 水 日 照 : 全 年 日 照 总 时 数 小 时 一 年 中 最 长 的 日 照 时 数 是 7 月 为 小 时, 最 短 是 3 月 为 65.5 小 时

139 雷 暴 : 三 水 是 雷 暴 多 发 区, 历 年 平 均 雷 暴 日 数 为 81 天 三 水 气 象 站 年 主 要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见 表 5.1-1, 风 向 玫 瑰 图 见 图 表 三 水 气 象 站 近 20 年 ( ) 的 主 要 气 候 资 料 统 计 表 项 目 数 值 年 平 均 风 速 (m/s) 最 大 风 速 (m/s)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相 应 风 向 :NNE 出 现 时 间 :2012 年 7 月 24 日 年 平 均 气 温 ( ) 22.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39.1 出 现 时 间 :2003 年 7 月 15 日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1.5 出 现 时 间 :2005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17 日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76 年 均 降 水 量 (mm)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年 最 小 降 水 量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最 大 值 :2335.4mm 出 现 时 间 :2001 年 最 小 值 :1273.3mm 出 现 时 间 :2004 年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 NW WNW NNW N NNE NE ENE W 0 E WSW ESE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9.8%) 图 三 水 气 象 站 风 向 玫 瑰 图 ( 统 计 年 限 : 年 ) 河 流 水 文 特 征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排 放 至 白 岭 涌 三 水 水 资 源 丰 富, 境 内 河 涌 交 错, 西 江 北 江 绥 江 在 此 汇 流, 故 名 三 水 拥 有 水 域 面 积 万 亩, 主 要 江 河 每 年 流 经 境 内 的 水 量 亿 立 方 米 大 塘 镇 河 网 密 布, 河 网 密 度 为 公 里 / 平 方 公 里 浩 浩 的 北 江 在 境 内 经 过, 河 内 可 航 行 100 吨 位 的 船 只 镇 内 共 建 有 山 塘 水 库 50 多 座, 总 库 容 量 达 1300 多 万 立 方 米 本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白 岭 涌 发 源 于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西 北 部 的 黄 竹 塱, 径 直 往 南 流 向 下 把 水 村 后 进 入 花 都 与 大 塘 镇 鹅 寮 村 边 界, 继 续 南 流 再 折 往 东 南 重 新 流 入 花 都 区 境 内, 最 后 流 入 九 曲 河 其 下 游 与 九 曲 河 交 界 附 近 称 为 下 把 水 涌, 全 长 6 公 里 其 中 下 把 水 涌 长 2.8 公 里, 平 均 河 宽 10 米, 平 均 水 深 1 米, 流 速 0.4m/s 九 曲 河 起 源 于 北 江 芦 苞 水 闸, 向 东 南 流 经 门 口 布 村, 往 东 流 向 石 头 岗 村, 改 向 东 北 流 经 旺 子 岗 村, 再 往 东 流 经 旺 寮 村 上 渡 头 村 独 树 岗 村, 到 达 长 岐 村 改 向 东

140 北, 成 九 曲 状, 弯 弯 曲 曲 在 大 塘 镇 和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交 界 处 流 经 南 昌 水 闸 与 大 塘 涌 汇 合 后 向 东 流 入 花 都 区, 与 下 把 水 涌 汇 合 后 流 入 九 曲 河 九 曲 河 平 均 河 宽 70 米, 涨 潮 时 平 均 水 深 2.5 米, 平 均 流 速 0.3m/s, 退 潮 时 平 均 水 深 2.15 米, 平 均 流 速 0.4m/s, 九 曲 河 历 年 平 均 流 量 60m 3 /s, 涨 潮 时 52.5m 3 /s, 退 潮 时 60.2m 3 /s 大 塘 镇 政 府 拟 利 用 海 仔 口 的 机 械 提 水, 将 北 江 水 引 入 大 塘 涌 有 效 提 高 其 水 位, 再 经 过 永 丰 社 坦 支 涌 贯 通 白 岭 涌 右 侧 防 水 堤, 直 接 将 北 江 水 引 入 白 岭 涌, 从 而 保 证 白 岭 涌 长 年 保 持 一 定 水 流 量, 引 水 流 量 可 达 2m 3 /s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图 见 图 项 目 位 置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W 10 0 ENE E WSW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ESE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系 图 生 态 现 状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地 带 性 土 壤 为 红 壤 和 黄 壤, 红 壤 主 要 分 布 在 盆 地 内 侧 的 缓 坡 台 地 低 地 坡 麓 地 带, 黄 壤 分 布 在 海 拔 600m 以 上 的 中 低 山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珠 江 三 角 洲 平 原, 植 物 主 要 有 亚 热 带 针 叶 林 常 绿 阔 叶 林 落 叶 阔 叶 林 竹 林 等, 无 原 始 森 林 植 被 区 域 绿 化 较 好, 农 业 主 产 水 稻 甘 蔗 花 生 蔬 菜 等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没 有 需 要 特 殊 保 护 的 树 草 或 生 态 环 境, 也 没 有 需 要 特 殊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5.2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行 政 管 辖

141 (1) 三 水 区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中 部, 佛 山 市 境 西 北 部, 地 处 珠 三 角 腹 地, 因 西 北 绥 三 江 汇 流 境 内 而 得 名 东 邻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东 南 与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相 连, 西 北 与 肇 庆 四 会 市 交 界, 北 接 清 远 市 清 新 县, 西 南 与 肇 庆 高 要 市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隔 西 江 相 望 区 政 府 驻 地 西 南 镇 东 距 广 州 市 30 公 里 三 水 区 辖 西 南 街 道 白 坭 镇 云 东 海 街 道 乐 平 镇 芦 苞 镇 大 塘 镇 和 南 山 镇 7 个 镇 ( 街 道 ), 有 48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18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区 委 区 政 府 驻 地 西 南 街 道 2011 年 末, 全 区 常 住 人 口 人, 户 籍 总 人 口 人, 全 年 出 生 人 口 4254 人, 出 生 率 ; 死 亡 人 口 2309 人, 死 亡 率 5.81 ; 自 然 增 长 人 口 1945 人, 自 然 增 长 率 4.9 三 水 区 户 籍 人 口 中 共 有 26 个 民 族, 其 中 有 汉 族 蒙 古 族 回 族 藏 族 维 吾 尔 族 苗 族 彝 族 壮 族 布 依 族 朝 鲜 族 满 族 侗 族 瑶 族 白 族 土 家 族 哈 尼 族 黎 族 畲 族 拉 祜 族 土 族 仫 佬 族 毛 南 族 仡 佬 族 锡 伯 族 京 族 佤 族 居 民 绝 大 部 分 为 汉 族, 占 总 人 口 99.7% 以 上 全 区 绝 大 部 分 区 域 讲 广 州 方 言, 南 山 镇 六 和 村 委 会 讲 客 家 方 言, 约 占 总 人 口 的 3% (2) 大 塘 镇 现 大 塘 镇 是 2003 年 由 原 大 塘 镇 和 六 和 镇 合 并 而 成,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西 北 部, 是 佛 山 市 的 北 大 门, 与 清 远 花 都 肇 庆 三 市 接 壤, 浩 浩 北 江 蜿 蜒 流 经 境 内, 地 理 环 境 得 天 独 厚 佛 山 纵 一 纵 二 干 线 纵 贯 南 北, 广 清 高 速 公 路 和 即 将 建 设 的 珠 外 环 高 速 公 路 横 贯 东 西, 广 州 花 都 山 前 旅 游 观 光 大 道 及 国 道 与 大 塘 工 业 大 道 直 接 相 连, 广 州 白 云 国 际 新 机 场 广 州 火 车 站 近 在 咫 尺, 交 通 极 为 便 利 大 塘 镇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西 北 部, 分 别 与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清 远 市 和 四 会 市 接 壤, 北 江 流 经 境 内, 广 四 线 清 龙 线 以 及 即 将 动 工 建 设 的 珠 外 环 高 速 公 路 贯 境 而 过, 全 镇 总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常 住 人 口 5.5 万 人, 下 辖 8 个 村 委 会 和 2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自 然 村 138 条, 党 总 支 部 12 个, 党 支 部 98 个, 其 中 农 村 党 总 支 部 8 个, 支 部 68 个 共 有 党 员 2064 人 港 澳 同 胞 和 海 外 侨 胞 近 人, 是 著 名 的 侨 乡 社 会 经 济 (1) 三 水 区 根 据 2014 年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2014 年 全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9.6%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2.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0.4%;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7.8% 在 第 三 产 业 中,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长 12.7%,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增 长 2.6%,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增 长 1.8%, 金 融 业 增 长 15.3%, 房 地 产 业 增 长 6.6% 营 利 性 服 务 业 增 长 7.1%, 非 营 利 性 服 务 业 增 长 13.4%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为 3.4:76.1:20.5 现 代 服 务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0.2%, 占 第 三 产 业 比 重 50.9%, 民 营 经 济 增 加 值 亿 元, 占 GDP 比 重 67.8%

142 (2) 大 塘 镇 大 塘 镇 充 分 利 用 钟 灵 毓 秀 及 得 天 独 厚 的 地 理 环 境, 积 极 发 挥 交 通 便 利, 土 地 资 源 丰 富, 劳 力 充 裕 的 优 势, 确 立 了 工 业 立 镇 的 思 想, 坚 持 但 求 所 在, 不 求 所 有 的 原 则,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更 适 合 客 商 需 要 的 优 惠 政 策 和 服 务 措 施, 积 极 改 善 投 资 的 软 硬 环 境, 公 开 办 事 程 序, 公 开 收 费 标 准,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代 办 证 照 规 划 报 建 质 量 认 证 工 商 税 务 登 记 等 一 系 列 的 保 姆 式 服 务, 令 海 内 外 客 商 纷 至 沓 来 蓬 勃 发 展 的 工 业 经 济 在 全 镇 经 济 结 构 中 占 主 导 地 位, 使 大 塘 镇 春 色 满 园 到 2012 年, 全 镇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73.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2.5%; 工 业 总 产 值 210 亿 元, 增 长 14.6%;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9.1 亿 元, 增 长 14.7%; 税 收 入 库 3.2 亿 元, 增 长 23.8%;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元, 增 长 10.6% 大 塘 镇 现 拥 有 全 国 最 大 并 居 亚 洲 之 冠 的 台 资 企 业 三 水 大 鸿 制 釉 有 限 公 司, 美 资 企 业 美 家 悦 日 用 品 ( 三 水 ) 有 限 公 司 等 多 家 规 模 大 现 代 化 程 度 高 的 内 外 资 企 业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有 优 质 釉 料 陶 瓷 水 泥 PU 人 造 革 高 级 运 动 鞋 皮 鞋 塑 料 包 装 袋 等, 这 些 产 品 不 少 已 跻 身 国 内 外 市 场, 且 长 销 不 淡 大 塘 镇 基 础 设 施 日 臻 完 善 大 塘 镇 严 格 按 照 高 起 点 规 划, 高 标 准 建 设, 高 效 能 管 理 的 原 则, 全 面 推 进 城 乡 一 体 化 建 设, 不 断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三 水 市 南 北 大 道 的 大 南 一 级 公 路 和 广 州 外 环 高 速 公 路 呈 十 字 型 贯 通 全 镇, 全 镇 实 现 村 村 通 水 泥 路, 从 而 构 筑 起 四 通 八 达 的 交 通 网 络 11 万 伏 的 输 变 电 站 和 日 供 水 量 为 15 万 吨 的 自 来 水 厂, 完 全 满 足 全 镇 工 农 业 生 产 和 人 民 生 活 的 用 水 用 电 需 求 全 镇 实 现 电 话 交 换 机 程 控 化 和 传 输 线 路 光 纤 化, 移 动 电 话 覆 盖 全 镇, 邮 政 快 速, 电 子 邮 箱 , 国 际 互 联 网 Internet, 视 聆 通 有 线 电 视 等 业 务 均 已 十 分 成 熟 完 善 的 基 础 设 施, 为 大 塘 的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了 可 靠 的 保 障, 成 为 海 内 外 投 资 者 首 选 的 投 资 宝 地 人 群 健 康 状 况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疾 病 以 感 冒 等 常 见 病 为 主, 约 占 病 例 的 55%, 其 余 肠 胃 病 占 12%, 五 官 科 疾 病 13%, 外 伤 11%, 皮 肤 病 3%, 风 湿 病 2%, 泌 尿 系 统 1%, 心 血 管 疾 病 1%, 其 它 5% 等, 无 特 殊 地 方 病 及 流 行 性 疾 病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概 况 作 为 广 东 省 九 大 可 持 续 发 展 实 验 区 之 一, 大 塘 镇 总 体 规 划 分 为 工 业 区 ( 大 塘 园 ) 无 公 害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商 住 区 和 生 态 旅 游 度 假 区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纳 入 三 水 中 心 工 业 区 规 划, 是 佛 山 三 水 重 点 支 持 开 发 的 工 业 区,2004 年 被 省 科 技 厅 列 为 广 东 省 可 持 续 发 展 实 验 区 生 产 制 造 业 基 地, 并 于 2005 年 通 过 ISO14001 ISO9000 认 证 佛 山 市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位 于 珠 江 三 角 洲 区 域, 地 处 三 水 东 北 部, 紧 接 广 州 花 都 区, 离 广 州 市 区 35 公 里, 距 佛 山 行 政 中 心 50 公 里, 是 广 佛 广 肇 经 济 发 展 圈 内

143 的 重 要 接 点, 又 是 广 州 通 往 粤 北 粤 西 的 咽 喉 重 地, 具 有 得 天 独 厚 的 区 位 优 势,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极 具 发 展 潜 力 的 工 业 园 大 塘 园 总 规 划 面 积 为 28 平 方 公 里, 分 A B 两 区 进 行 开 发 建 设, 面 积 分 别 为 平 方 公 里 目 前 正 在 开 发 建 设 的 土 地 属 于 A 区, B 区 已 经 完 成 控 制 性 详 规, 本 项 目 位 于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A 区, 如 图 所 示 大 塘 园 实 行 区 中 有 园 的 组 团 开 发 模 式, 按 企 业 行 业 进 行 分 类, 划 为 化 工 轻 纺 综 合 等 园 区, 着 力 培 育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产 业 群 体 整 个 工 业 园 的 排 水 系 统 按 雨 污 分 流 进 行 规 划 建 设, 园 内 设 有 日 处 理 能 力 为 3.6 万 吨 的 大 型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因 工 业 发 展 而 造 成 对 环 境 的 破 坏, 并 设 有 日 供 水 量 为 10 万 吨 的 自 来 水 厂 日 供 汽 量 为 350 吨 的 热 电 厂 11 万 伏 的 输 变 电 站 以 及 燃 气 供 应 厂, 完 全 满 足 园 内 企 业 用 水 用 蒸 汽 用 电 和 用 燃 气 的 要 求 全 镇 实 现 电 话 交 换 机 程 控 化 和 传 输 线 路 光 纤 化, 移 动 电 话 覆 盖 全 镇, 邮 政 快 速, 电 子 邮 箱, 国 际 互 联 网, 视 聆 通 有 线 电 视 等 业 务 均 已 十 分 成 熟 完 善 的 基 础 设 施, 为 大 塘 的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了 可 靠 的 保 障, 成 为 海 内 外 投 资 者 首 选 的 投 资 宝 地 此 外, 园 内 还 设 有 员 工 村 休 闲 中 心 商 业 市 场 娱 乐 广 场 绿 化 等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从 而 构 筑 一 个 规 划 先 进 设 施 齐 全 功 能 完 善 环 境 优 美 的 现 代 化 生 态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总 规 划 面 积 12 平 方 公 里 的 工 业 园 区 开 发 建 设 基 本 完 成, 除 了 拥 有 道 路 绿 化 供 电 供 水 等 完 善 的 市 政 设 施 之 外, 还 建 有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厂 热 电 厂 员 工 村 综 合 商 业 市 场 等 一 系 列 生 产 和 生 活 配 套 设 施 截 止 2013 年, 三 水 工 业 区 大 塘 园 累 计 引 入 企 业 204 家, 其 中 试 投 产 177 家, 在 建 18 家, 初 步 形 成 以 轻 纺 精 细 化 工 家 具 木 业 为 主 的 特 色 产 业, 培 育 发 展 了 机 械 装 备 新 材 料 环 保 节 能 等 新 兴 产 业 世 界 500 强 日 本 住 友 商 事 德 国 司 马 化 工 佳 利 达 纺 织 染 等 一 批 规 模 企 业 先 后 落 户 大 塘 园 区 5.3 周 边 污 染 源 概 况 目 前 项 目 周 边 企 业 主 要 为 塑 料 制 品 化 工 和 家 具 等 行 业, 周 边 企 业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来 自 废 水 废 气 和 噪 声 : 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表 现 为 COD Cr BOD 5 SS 和 氨 氮 等 ;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SO 2 NO 2 烟 尘 和 VOCs 等 ;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企 业 设 备 噪 声

144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项 目 位 置 WSW ESE SW SE SSW SSE S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图 大 塘 镇 总 体 规 划 平 面 图

145 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6.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引 用 佛 山 保 立 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 万 吨 乳 液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于 2013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3 日 委 托 深 圳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的 水 环 境 现 状 结 果 监 测 断 面 本 项 目 污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纳 污 水 体 为 白 岭 涌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体 的 水 质 特 征,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的 要 求, 在 白 岭 涌 设 3 个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具 体 位 置 见 表 和 图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编 号 位 置 所 属 水 体 水 质 目 标 W1 社 坦 涌 和 白 岭 涌 交 界 下 游 200m (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300m) 白 岭 涌 Ⅳ 类 W2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800m 白 岭 涌 Ⅳ 类 W3 下 巴 农 场 ( 三 水 大 塘 和 广 州 花 都 交 界 ) 附 近, 离 排 污 口 约 4000m 白 岭 涌 Ⅳ 类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深 圳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为 2013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3 日, 连 续 采 样 三 天, 每 天 采 样 一 次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受 纳 水 体 水 污 染 物 特 征,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如 下 : 水 温 ph DO COD Cr BOD 5 氨 氮 (NH 3 -N) 总 氮 ( 以 N 计 ) 总 磷 ( 以 P 计 ) 铜 锌 氟 化 物 ( 以 F- 计 ) 硒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铅 氰 化 物 2-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LAS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 以 SO 4 计 ) 氯 化 物 ( 以 Cl- 计 ) 镍 共 25 项 指 标

146 W1: 社 坦 涌 和 白 岭 涌 交 界 下 游 200m (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300m) W2: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800m W3: 下 巴 农 场 ( 三 水 大 塘 和 广 州 花 都 交 界 ) 附 近, 离 排 污 口 约 4000m 图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图

147 6.1.4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分 析 方 法 及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规 定 的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标 准 分 析 方 法 及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规 定 的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各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详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检 出 限 水 温 ph 值 DO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铜 锌 氟 化 物 硒 砷 汞 镉 铬 ( 六 价 ) 铅 水 质 水 温 的 测 定 温 度 计 或 颠 倒 温 度 计 测 定 法 (GB/T ) 水 质 ph 值 的 测 定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 水 质 溶 解 氧 的 测 定 电 化 学 探 头 法 (HJ ) 快 速 密 闭 催 化 消 解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2 年 ) 水 质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的 测 定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 ) 水 质 氨 氮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比 色 法 (HJ ) 水 质 总 氮 的 测 定 碱 性 过 硫 酸 钾 消 解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水 质 总 磷 的 测 定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水 质 铜 锌 铅 镉 的 测 定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水 质 铜 锌 铅 镉 的 测 定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水 质 氟 化 物 的 测 定 离 子 选 择 电 极 法 GB/T 原 子 荧 光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3 年 ) 水 质 总 砷 的 测 定 原 子 荧 光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3 年 ) 水 质 总 汞 的 测 定 原 子 荧 光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3 年 ) 水 质 铜 锌 铅 镉 的 测 定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水 质 六 价 铬 的 测 定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水 质 铜 锌 铅 镉 的 测 定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温 度 计 PXSJ-216 离 子 计 LPB-607 溶 解 氧 检 测 仪 COD 消 解 仪 电 热 恒 温 培 养 箱 DNP N 分 光 光 度 计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N 分 光 光 度 计 GGX-800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GGX-800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PXSJ-216 离 子 计 AFS-2202E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GGX-800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分 光 光 度 计 GGX-800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0.2mg/L 2mg/L 2mg/L 0.025mg/L mg/l 0.01mg/L 0.001mg/L 0.05mg/L 0.05 mg/l mg/L mg/L mg/L 0.001mg/L mg/l 0.01 mg/l

148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检 出 限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LAS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镍 水 质 氰 化 物 的 测 定 容 量 法 和 分 光 光 度 法 HJ 水 质 挥 发 酚 的 测 定 蒸 馏 后 4-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水 质 石 油 类 和 动 植 物 油 类 的 测 定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水 质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的 测 定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水 质 硫 化 物 的 测 定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2002 年 ) 水 质 氯 化 物 的 测 定 硝 酸 银 滴 定 法 (GB/T )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2002 年 ) 722N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分 光 光 度 计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N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分 光 光 度 计 滴 定 管 GGX-800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mg/l mg/l 0.01 mg/l 0.05 mg/l mg/l 8.0 mg/l 10 mg/l 0.01mg/L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白 岭 涌 执 行 IV 类 标 准, 监 测 项 目 的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项 目 Ⅳ 类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Ⅳ 类 标 准 1 ph 6~9 13 汞 DO 3 14 镉 COD Cr Cr BOD 铅 NH 3 -N 氰 化 物 总 氮 挥 发 酚 总 磷 石 油 类 铜 LAS 锌 硫 化 物 氟 化 物 硫 酸 盐 * 硒 氯 化 物 * 砷 镍 * 0.02 注 : 带 * 项 目 参 考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标 准 评 价 方 法 地 表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表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推 荐 的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法

149 一 般 项 目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S i,j = C i,j / C s,i, 式 中 :S i,j i 污 染 物 在 j 点 的 污 染 指 数 ; C i,j i 污 染 物 在 j 点 的 实 测 浓 度,mg/L; C s,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L; 1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S ph, j ph, j 7. 0 ph j 7. 0 ph ph j 7. 0 ph ph j su sd ph j 7. 0 上 述 式 子 中 :S ph,j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ph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j 点 的 ph 值 ; ph sd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 su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2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DO f DO j S DO, j 当 DO DO DO j DO S f s s DOj S DO, j 10 9 当 DO j <DO S DO 式 中 : DO f =468/(31.6+T),mg/L,T 为 水 温 ( ) S DO,j 溶 解 氧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DO 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mg/L; DO S 溶 解 氧 的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mg/L; DO j 河 流 在 j 取 样 点 的 溶 解 氧 浓 度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水 质 参 数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不 满 足 水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越 大, 则 水 质 超 标 越 严 重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水 质 常 规 项 目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6.1-4

150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 单 位 :mg/l, 水 温 ph 值 除 外 ) W1 W2 W 监 测 值 水 温 ph DO COD cr BOD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铜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锌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氟 化 物 硒 L L L L L L L L L 砷 L L L L L L L L L 汞 L L L L L L L L L 镉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六 价 铬 铅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LAS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0.005L 镍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评 价 结 果 与 分 析 评 价 区 域 3 个 监 测 断 面 中 各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1-5

151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断 面 W1 W2 W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评 价 指 数 ph DO COD cr BOD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铜 锌 氟 化 物 硒 砷 汞 镉 Cr 铅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LAS 硫 化 物 硫 酸 盐 * 氯 化 物 * 镍 * 注 : 表 示 该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低 于 检 出 限 由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在 监 测 期 间 白 岭 涌 W1 监 测 断 面 的 BOD 5 和 W2 W3 监 测 断 面 的 DO BOD 5 总 磷 共 3 项 常 规 指 标 达 不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Ⅳ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其 中 DO 浓 度 最 大 标 准 指 数 为 2.290, 其 次 为 BOD 5 总 磷 标 准 指 数 分 别 为 1.25 和 1.17, 评 价 河 段 呈 现 生 活 污 水 有 机 污 染 型 特 征, 主 要 受 到 沿 岸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的 影 响 小 结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白 岭 涌 监 测 断 面 DO BOD 5 和 TP 超 标 外, 其 他 监 测 项 目 均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其 中 DO 标 准 指

152 数 范 围 为 0.978~2.290,BOD 5 标 准 指 数 范 围 为 1.050~1.250,TP 标 准 指 数 范 围 为 0.867~1.167, 说 明 评 价 河 段 主 要 表 现 为 生 活 有 机 污 染 型 特 征, 主 要 受 到 沿 岸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的 影 响 根 据 大 塘 工 业 园 的 规 划,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已 投 入 运 营 使 用,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及 扩 建 2 万 m 3 /d( 三 期 )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且 处 理 能 力 良 好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产 生 的 总 废 水 59t/d,59t/d 沿 用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已 申 请 的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废 水 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内 同 时, 为 改 善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前 大 塘 镇 建 成 了 0.4 万 m 3 /d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并 加 强 了 大 塘 镇 的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北 江 活 水 疏 源 一 河 一 策 整 治 禁 养 区 清 理 及 养 殖 场 排 污 整 治 河 涌 沿 线 零 散 小 企 业 关 停 整 治 农 村 分 散 式 污 水 处 理 试 点 等 工 作, 随 着 区 域 河 涌 综 合 整 治 的 推 进, 大 塘 镇 区 域 内 河 涌 的 水 质 将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也 将 最 终 改 善 白 岭 涌 下 把 水 涌 水 质 6.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和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特 点, 本 项 目 共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 利 用 村 庄 民 井 ), 具 体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和 图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因 子 U1 潦 南 村 水 位 ph 氨 氮 总 硬 度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U2 塘 边 村 酸 盐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U3 新 兴 村 铅 钡 共 16 项 U4 U5 U6 芳 寮 村 厚 街 村 连 滘 村 监 测 时 间 及 其 频 率 水 位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 和 1 月 31 日, 连 续 采 样 两 天, 每 天 采 样 一 次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有 : 水 位 ph 氨 氮 总 硬 度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153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汞 镉 六 价 铬 铅 钡 共 16 项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样 品 保 存 与 分 析 采 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标 准 和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及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各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详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方 法 检 出 限 ph 值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六 价 铬 铅 砷 汞 镉 钡 玻 璃 电 极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滴 定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 (7.1) 称 量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GB/T (8.1)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 (2.1) 硫 酸 钡 比 浊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 (1.1)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 麝 香 草 酚 分 光 光 度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 重 氮 偶 合 分 光 光 度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GB/T (10.1) 多 管 发 酵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微 生 物 指 标 GB/T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10.1) 氢 化 物 原 子 荧 光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11.5) 氢 化 物 原 子 荧 光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6.1) 原 子 荧 光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8.1) 原 子 荧 光 法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9.5)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GB/T /16.2 离 子 计 PXSJ-216 滴 定 管 电 子 天 平 AL104 滴 定 管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无 量 纲 1mg/L 5mg/L 1.0mg/L 1.0mg/L 0.020mg/L 0.01mg/L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mg/L 发 酵 管 3 个 /L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美 国 利 曼 等 离 子 体 发 射 光 谱 仪 PRODIGY XP 0.004mg/L 0.04ug/L 0.4ug/L 0.04ug/L 0.09ug/L 0.001mg/L 评 价 标 准 和 方 法

154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析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浅 层 地 下 水 水 质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III 类 标 准, 相 关 水 质 项 目 标 准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项 目 Ⅲ 类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Ⅲ 类 标 准 1 ph 6.5~8.5 9 总 大 肠 菌 群 总 硬 度 六 价 铬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砷 氯 化 物 铅 硫 酸 盐 镉 氨 氮 汞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钡 亚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0.02 / / /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和 地 表 水 同 样 的 评 价 指 数 法,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水 质 参 数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标 准 指 数 越 大, 污 染 程 度 越 重 ; 标 准 指 数 越 小, 说 明 水 体 受 污 染 的 程 度 越 轻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基 本 参 数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基 本 参 数 ( 单 位 :m) 编 号 监 测 点 基 准 水 面 水 深 井 深 水 位 民 井 用 途 U1 潦 南 村 清 洁 用 水 U2 塘 边 村 清 洁 用 水 U3 新 兴 村 废 弃 1.42 U4 芳 寮 村 清 洁 用 水 U5 厚 街 村 废 弃 U6 连 滘 村 清 洁 用 水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质 常 规 因 子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6.2-5

155 监 测 项 目 表 地 下 水 水 质 常 规 因 子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分 析 监 测 点 位 U1 潦 南 村 U2 塘 边 村 U3 新 兴 村 水 位 m 单 位 ph 无 量 纲 总 硬 度 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mg/l 氯 化 物 mg/l 硫 酸 盐 mg/l 氨 氮 mg/l 硝 酸 盐 氮 mg/l 亚 硝 酸 盐 氮 L L L mg/l 总 大 肠 菌 群 3L 3L 3L 3L 3L 3L 个 /L 六 价 铬 L 0.004L 0.004L 0.004L mg/l 砷 L 0.4L 0.4L 0.4L ug/l 铅 0.04L 0.04L L 0.04L ug/l 镉 0.09L 0.09L 0.09L 0.09L 0.09L 0.09L ug/l 汞 0.04L 0.04L 0.04L 0.04L 0.04L 0.04L ug/l 钡 * mg/l 监 测 位 置 U4 芳 寮 村 U5 厚 街 村 U6 连 滘 村 单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值 水 位 m 备 注 1 数 据 后 标 注 L 表 示 检 出 浓 度 低 于 检 出 限 ; 2 * 表 示 分 包 项 目, 分 包 单 位 为 中 国 广 州 分 析 测 试 中 心 评 价 结 果 与 分 析 项 目 区 域 监 测 点 位 地 下 水 水 质 常 规 项 目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表 水 质 常 规 项 目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分 析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位 置 U1 潦 南 村 U2 塘 边 村 U3 新 兴 村 监 测 项 目 评 价 指 数 水 位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156 监 测 时 间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六 价 铬 砷 铅 镉 汞 钡 由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在 监 测 期 间 潦 南 村 塘 边 村 和 新 兴 村 的 氨 氮 均 超 标, 标 准 指 数 范 围 在 2.26~2.475, 且 新 兴 村 的 ph 值 也 出 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标 准 指 数 分 别 为 1.12~1.28, 其 余 监 测 项 目 标 准 指 数 均 较 小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监 测 点 新 兴 村 的 水 井 没 有 遮 盖, 受 雨 水 补 给 的 影 响, 地 下 水 出 现 轻 微 偏 酸 性 现 象 水 井 的 氨 氮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生 活 污 水 的 渗 入, 以 及 农 田 浇 灌 用 水 的 渗 入 总 体 上 看, 本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可 满 足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要 求

157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0 E U1 A1 WSW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ESE U4 970m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U2 S1 360m A2 S2 900m U5 U3 A3 图 例 U6 项 目 位 置 :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 0 500m 大 气 监 测 点 : 土 壤 监 测 点 : 图 地 下 水 大 气 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图

158 6.3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评 价 区 内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分 布 状 况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T ) 对 三 级 评 价 的 要 求, 依 据 当 地 气 象 特 征, 尽 量 选 取 最 近 敏 感 点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设 置 了 3 个 监 测 点 调 查 范 围 以 项 目 厂 址 为 中 心, 主 导 风 向 (N) 为 主 轴 的 矩 形 区 域, 边 长 为 5km 5km,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表 和 图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功 能 方 位 A1 潦 南 村 居 住 区 项 目 北 侧 约 970m 处, 主 导 风 上 风 向 A2 新 兴 村 居 住 区 项 目 西 南 侧 约 360m 处,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A3 塘 边 村 居 住 区 项 目 南 侧 约 900m 处, 主 导 风 下 风 向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状 况, 确 定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项 目 为 SO 2 NO 2 PM 10 TSP TVOC 臭 气 浓 度 硫 酸 雾 HCl 和 PM 2.5 共 9 项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 ~2 月 5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 监 测 单 位 为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SO 2 NO 2 硫 酸 雾 HCl 臭 气 监 测 小 时 浓 度, 每 天 监 测 4 次, 每 次 取 样 60 分 钟, 监 测 时 段 分 别 为 02:00~03:00 08:00~09:00 14:00~15:00 20:00~ 21:00;SO 2 NO 2 PM 10 TSP 监 测 日 平 均 浓 度, 每 天 监 测 1 次, 每 天 连 续 取 样 20 小 时, 监 测 时 段 为 02:00-22:00;TVOC 每 天 监 测 1 次, 每 天 连 续 取 样 至 少 8 小 时 监 测 期 间 同 时 观 测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风 速 等 气 象 要 素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PM 2.5 的 监 测 数 据 引 用 佛 山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AQI) 实 时 监 控 网 站 ( 的 三 水 监 测 站 的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为 使 监 测 数 据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准 确 性,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的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均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编 制 的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等 相 关 标 准 执 行, 见 表 6.3-2

159 表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及 检 出 限 一 览 表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方 法 检 出 限 NO 2 环 境 空 气 氮 氧 化 物 ( 一 氧 化 氮 和 二 氧 化 氮 ) 的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0.005mg/m 3 HJ SO 2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0.007mg/m 3 PM 10 环 境 空 气 PM 10 和 PM 2.5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HJ 电 子 天 平 AL mg/m 3 总 悬 浮 颗 粒 环 境 空 气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物 (TSP) GB/T 电 子 天 平 AL mg/m 3 硫 酸 雾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UV-5200 (2003 年 )( ) 0.05mg/m 3 臭 气 浓 度 空 气 质 量 恶 臭 的 测 定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GB/T 无 臭 袋 10( 无 量 纲 ) 氯 化 氢 硫 氰 酸 汞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检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722N 型 分 光 光 度 计 0.04mg/m 3 局 (2003 年 )(3.1.13) TVOC 气 相 色 谱 法 气 相 色 谱 仪 GC-2014C mg/m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的 要 求,SO 2 NO 2 PM 10 PM 2.5 和 TSP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HCl 和 硫 酸 雾 采 用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的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毒 物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作 为 评 价 标 准,TVOC 浓 度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具 体 见 表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µg/m 3 )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标 准 来 源 1 NO SO PM TSP PM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6 硫 酸 0.30mg/m 3 ( 一 次 浓 度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表 1 居 7 HCl 0.05mg/m 3 ( 一 次 浓 度 )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8 TVOC 0.60mg/m 3 (8 小 时 平 均 值 )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9 臭 气 浓 度 20( 无 量 纲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160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分 析 评 价 因 子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值 变 化 范 围 超 标 率 及 变 化 规 律 其 表 达 式 为 : 式 中 : P i,j i 类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无 量 纲 ; C i,j i 类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mg/Nm 3 ; C si i 类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值,mg/Nm 3 当 S i,j 1 时 说 明 环 境 质 量 达 标,S i,j >1 小, 环 境 质 量 超 标 根 据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质 量 是 否 满 足 所 在 区 域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为 项 目 实 施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分 析 提 供 依 据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p C / C i, j i, j si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 表 为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风 速 等 气 象 要 素 监 测 数 据, 表 至 表 为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161 表 监 测 点 气 象 状 况 监 测 日 期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1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 2 月 5 日 监 测 时 段 气 象 参 数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向 风 速 (m/s) 02:00~03: 北 风 1.7~4.0 08:00~09: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9~3.5 14:00~15: 北 风 1.4~3.3 20:00~21: 北 风 1.5~2.4 02:00~03: 北 风 1.9~3.1 08:00~09: 北 风 1.6~3.0 14:00~15: 北 风 1.5~2.9 20:00~21: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5~2.7 02:00~03: 东 北 风 1.3~2.2 08:00~09: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5~3.0 14:00~15: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2.0~3.3 20:00~21: 北 风 1.6~2.6 02:00~03: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5~2.8 08:00~09: 北 风 1.6~2.9 14:00~15: 北 风 1.5~2.7 20:00~21: 北 风 1.8~3.5 02:00~03: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4~2.6 08:00~09: 北 风 1.5~4.0 14:00~15: 北 风 1.7~3.2 20:00~21: 北 风 1.5~2.9 02:00~03: 东 北 风 1.8~2.7 08:00~09: 东 北 风 偏 北 风 1.7~3.2 14:00~15: 北 风 1.4~3.2 20:00~21: 北 风 1.5~3.5 02:00~03: 东 北 风 1.7~3.2 08:00~09: 北 风 1.4~3.4 14:00~15: 北 风 1.6~3.2 20:00~21: 北 风 1.7~3.3

162 监 测 日 期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1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 2 月 5 日 表 潦 南 村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段 监 测 项 目 SO 2 NO 2 硫 酸 雾 HCl 臭 气 浓 度 PM 10 TSP TVOC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备 注 : 数 据 后 标 注 L 表 示 检 出 浓 度 低 于 检 出 限

163 监 测 日 期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1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 2 月 5 日 表 新 兴 村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段 监 测 项 目 SO 2 NO 2 硫 酸 雾 HCl 臭 气 浓 度 PM 10 TSP TVOC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备 注 : 数 据 后 标 注 L 表 示 检 出 浓 度 低 于 检 出 限

164 监 测 日 期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1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2015 年 2 月 5 日 表 塘 边 村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段 监 测 项 目 SO 2 NO 2 硫 酸 雾 HCl 臭 气 浓 度 PM 10 TSP TVOC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02:00~03: L 0.04L 10L 08:00~09: L 0.04L 10L 14:00~15: L 0.04L 10L 20:00~21: L 0.04L 10L 日 均 值 / / / 备 注 : 数 据 后 标 注 L 表 示 检 出 浓 度 低 于 检 出 限

165 表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监 测 站 PM 2.5 实 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ug/m 3 ) 监 测 点 监 测 时 间 PM 2.5 占 标 率 百 分 比 (%) 三 水 监 测 站 范 围 28~ ~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与 分 析 SO 2 NO 2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 单 位 :mg/m 3 ) 污 染 物 监 测 点 浓 度 范 围 1 小 时 均 值 24 小 时 均 值 1 小 时 均 值 24 小 时 均 值 硫 酸 雾 (1 小 时 均 值 ) HCl (1 小 时 均 值 ) 臭 气 浓 度 ( 无 量 纲 ) PM 10 (24 小 时 均 值 )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比 例 (%) 超 标 率 (%) A1 潦 南 村 0.017~ A2 新 兴 村 0.018~ A3 塘 边 村 0.017~ A1 潦 南 村 0.016~ A2 新 兴 村 0.017~ A3 塘 边 村 0.016~ A1 潦 南 村 0.017~ A2 新 兴 村 0.020~ A3 塘 边 村 0.020~ A1 潦 南 村 0.016~ A2 新 兴 村 0.020~ A3 塘 边 村 0.020~ A1 潦 南 村 未 检 出 0 A2 新 兴 村 未 检 出 0 A3 塘 边 村 未 检 出 0 A1 潦 南 村 未 检 出 0 A2 新 兴 村 未 检 出 0 A3 塘 边 村 未 检 出 0 A1 潦 南 村 未 检 出 0 A2 新 兴 村 未 检 出 0 A3 塘 边 村 未 检 出 0 A1 潦 南 村 0.043~ A2 新 兴 村 0.041~ A3 塘 边 村 0.044~

166 污 染 物 监 测 点 浓 度 范 围 TSP (24 小 时 均 值 ) VOCs (8 小 时 均 值 )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比 例 (%) 超 标 率 (%) A1 潦 南 村 0.062~ A2 新 兴 村 0.065~ A3 塘 边 村 0.057~ A1 潦 南 村 0.203~ A2 新 兴 村 0.212~ A3 塘 边 村 0.216~ PM 2.5 (24 小 时 均 值 ) 三 水 监 测 站 0.028~ 由 表 可 得,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 (1) 二 氧 化 硫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的 二 氧 化 硫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017~0.035mg/m 3 之 间,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5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为 7%, 出 现 在 A1 点 ( 潦 南 村, 主 导 风 上 风 向 ) 和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二 氧 化 硫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016~0.023mg/m 3 之 间,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15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为 15.3%, 出 现 在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SO 2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2) 二 氧 化 氮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NO 2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017~0.038mg/m 3 之 间,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2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19%, 出 现 在 A1 点 ( 潦 南 村, 主 导 风 上 风 向 ) 和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016~0.024mg/m 3 之 间,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08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为 30%, 出 现 在 A1 点 ( 潦 南 村, 主 导 风 上 风 向 ) 和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NO 2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3) 硫 酸 雾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硫 酸 雾 的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低 于 检 出 限 0.05mg/m 3,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30mg/m 3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硫 酸 雾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表 1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要 求

167 (4)HCl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氯 化 氢 的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低 于 检 出 限 0.04mg/m 3, 全 部 低 于 评 价 标 准 值 0.05mg/m 3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氯 化 氢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表 1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要 求 (5) 臭 气 浓 度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的 臭 气 浓 度 在 10 以 下, 全 部 小 于 评 价 标 准 20,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50%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的 标 准 要 求 (6)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的 PM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041~0.057mg/m 3 之 间, 全 部 小 于 评 价 标 准 0.15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38%, 出 现 在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PM 10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7)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TSP)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的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在 0.057~0.080mg/m 3 之 间, 全 部 小 于 评 价 标 准 0.30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26.67%, 出 现 在 A1 点 ( 潦 南 村, 主 导 风 上 风 向 ), 远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TSP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8)VOCs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的 VOCs 8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在 0.203~0.251mg/m 3 之 间, 全 部 小 于 评 价 标 准 0.60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41.83%, 出 现 在 A2 点 ( 新 兴 村, 主 导 风 侧 风 向 ), 各 测 点 的 VOCs 的 监 测 结 果 优 于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标 准 要 求 (9)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2.5 ) 三 水 监 测 站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2.5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值 为 28~63μg/m 3, 监 测 点 的 PM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浓 度 63μg/m 3 占 二 级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75μg/m 3 ) 的 82.7%, 监 测 点 PM 2.5 的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满 足 二 类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各 监 测 点 SO 2 NO 2 的 1 小 时 均 值 和 SO 2 NO 2 PM 10 TSP 和 PM 2.5 的 24 小 时 平 均 值 浓 度 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168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 硫 酸 雾 和 HCl 监 测 结 果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VOCs 监 测 结 果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 臭 气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符 合 二 类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6.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人 群 分 布 等 特 点, 在 本 项 目 厂 界 外 1 米 的 北 东 南 和 西 各 设 一 个 监 测 点, 共 4 个 监 测 点, 具 体 位 置 见 表 和 图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布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位 置 1 N1 项 目 地 块 北 面 外 1 米 2 N2 项 目 地 块 东 面 外 1 米 3 N3 项 目 地 块 南 面 外 1 米 4 N4 项 目 地 块 西 面 外 1 米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选 在 无 雨 风 速 小 于 5m/s 的 天 气 进 行 测 量, 传 声 器 设 置 户 外 1 米 处, 高 度 为 1.2~1.5 米,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01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01 月 31 日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2 次 :6:00~22:00( 昼 间 ) 22:00~ 次 日 6:00( 夜 间 ) 监 测 项 目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噪 声 测 量 与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分 昼 间 和 夜 间 在 每 个 测 点 连 续 监 测 10 分 钟, 每 个 数 据 响 应 时 间 应 少 于 1 秒, 统 计 出 等 效 连 续 声 级 Leq, 它 是 将 测 得 的 A 声 级 随 时 间 起 伏 的 变 化 量, 用 能 量 平 均 的 方 法 转 化 为 等 能 量 的 稳 定 声 级 其 公 式 为 : Leq Li 1 10lg n

169 式 中 :Li 为 第 i 个 时 间 间 隔 中 读 取 的 A 声 级 ; N 是 读 取 的 声 级 数 据 总 数 ; Leq 等 效 连 续 声 级, 能 较 好 地 反 映 出 人 们 对 噪 声 吵 闹 的 主 感 觉,Leq 值 愈 大, 人 就 愈 觉 得 吵 闹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处 位 置 属 于 声 环 境 3 类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应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所 规 定 的 3 类 标 准,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单 位 :db(a) 时 段 3 类 昼 间 65 夜 间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如 表 表 环 境 噪 声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Leq) 单 位 :db(a) 监 测 日 期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项 目 地 块 北 面 外 1 米 项 目 地 块 东 面 外 1 米 项 目 地 块 南 面 外 1 米 项 目 地 块 西 面 外 1 米 类 评 价 标 准 值 由 表 可 知,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各 监 测 点 的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Leq 值 为 44.8~59.4dB(A), 夜 间 为 39.7~42.4dB(A),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评 价 区 域 内 声 环 境 现 状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要 求

170 30 N NNW NNE NW 20 NE WNW 10 ENE W WSW 0 E ESE N1 SW SE SSW SSE S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13.1%) N4 N2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N3 图 例 0 100m 项 目 位 置 :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 图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图

171 6.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共 设 置 2 个 监 测 点, 分 别 为 项 目 区 内 和 新 兴 村 各 采 土 壤 样 品 一 个, 见 表 和 图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位 置 1 S1 项 目 区 内 ( 空 地 自 然 土 ) 2 S2 新 兴 村 ( 菜 地 ) 监 测 项 目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项 目 为 ph 值 镉 汞 砷 铅 和 铬 共 6 个 指 标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本 项 目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委 托 广 东 维 中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 ~1 月 31 日 进 行 现 场 采 样, 采 样 2 天, 每 天 采 样 一 次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根 据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及 土 壤 理 化 分 析 中 的 有 关 方 法, 分 别 对 土 壤 样 品 的 ph 值 镉 汞 砷 铅 和 铬 进 行 分 析 土 壤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表 土 壤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分 析 仪 器 方 法 检 出 限 ph 值 镉 铅 汞 砷 铬 土 壤 检 测 第 2 部 分 : 土 壤 ph 的 测 定 NY/T 土 壤 质 量 铅 镉 的 测 定 KI-MIBK 萃 取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土 壤 质 量 总 汞 总 砷 总 铅 的 测 定 原 子 荧 光 法 第 1 部 分 : 土 壤 中 总 汞 的 测 定 GB/T 土 壤 质 量 总 汞 总 砷 总 铅 的 测 定 原 子 荧 光 法 第 2 部 分 : 土 壤 中 总 砷 的 测 定 GB/T 土 壤 总 铬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HJ PXSJ-216 离 子 计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AA320N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双 道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计 AFS-2202E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计 AA320N 无 量 纲 0.05mg/kg 0.2mg/kg 0.01mg/kg 0.01mg/kg 5mg/kg

172 6.5.4 评 价 标 准 与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采 样 土 壤 样 品 为 自 然 土 和 菜 地, 根 据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mg/kg 级 别 二 级 土 壤 ph 值 项 目 < ~7.5 >7.5 镉 汞 砷 ( 旱 地 ) 铅 铬 ( 旱 地 )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法 : Pi=Ci/Si 其 中 :P i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C i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的 实 测 值,mg/kg; S i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mg/kg 对 ph 值 的 分 指 数 采 用 : 式 中 :C i 表 示 ph 值 的 实 测 值 ; S i 表 示 上 下 限 的 中 位 值 ; S min 表 示 标 准 下 限 值 ; S max 表 示 标 准 上 限 值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C 当 Ci< Si 时, ph值 S C 当 Ci>Si 时, ph值 S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i min i max S i S S i S i i

173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监 测 结 果 mg/kg(ph 除 外 ) 采 样 地 点 土 类 监 测 日 期 ph 值 镉 铅 铬 汞 砷 项 目 区 内 旱 地 新 兴 村 菜 地 从 分 析 结 果 中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壤 中 的 铜 锌 铅 汞 和 铬 含 量 均 远 低 于 国 家 标 准, 各 监 测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远 小 于 1 因 此,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壤 未 受 到 上 述 重 金 属 等 元 素 污 染,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评 价 结 果 与 分 析 评 价 区 域 2 个 监 测 点 中 各 项 评 价 指 标 的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分 析 采 样 地 点 土 类 监 测 日 期 ph 值 镉 铅 铬 汞 砷 项 目 区 内 旱 地 新 兴 村 菜 地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分 析 表 明, 各 监 测 点 的 土 壤 环 境 中 各 检 测 项 目 均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174 7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建 筑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和 施 工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如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压 桩 机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等 ;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主 要 指 一 些 零 星 的 敲 打 声 装 卸 车 辆 撞 击 声 吆 喝 声 拆 卸 模 板 的 撞 击 声 等, 多 为 瞬 时 噪 声 ; 施 工 车 辆 的 噪 声 属 于 交 通 噪 声 根 据 噪 声 及 振 动 控 制 技 术 导 则 (HJ ) 可 知, 施 工 阶 段 可 能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表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级 距 离 m 声 级 db(a)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距 离 m 声 级 db(a) 1 电 动 挖 掘 机 5 80~86 4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5 80~88 2 推 土 机 5 83~88 5 静 力 压 桩 机 5 70~75 3 轮 式 装 载 机 重 型 运 输 车 5 82~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噪 声 限 值 的 要 求,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且 夜 间 噪 声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得 高 于 15dB(A) 施 工 期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施 工 噪 声 具 有 阶 段 性 临 时 性 和 不 固 定 性, 不 同 的 施 工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不 同 在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各 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会 产 生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值 约 为 3-8dB(A), 一 般 不 超 过 10dB(A) 这 类 机 械 噪 声 在 空 旷 地 带 的 传 播 距 离 较 远 噪 声 从 声 源 传 播 到 受 声 点, 受 传 播 距 离 空 气 吸 收 阻 挡 物 的 反 射 与 屏 障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产 生 衰 减 用 A 声 级 进 行 预 测 时, 其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LA( r) LA( ro ) ( A1 A2 A3 A4 ) 式 中 :L A (r) 声 源 r 处 的 A 声 级 ; L A (r o ) 参 考 位 置 r o 处 的 A 声 级 ; 164

175 A 1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 A 2 声 屏 障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 A 3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 A 4 附 加 衰 减 量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的 噪 声 源 的 预 测, 通 常 将 视 为 点 源 预 测 计 算 在 计 算 中 主 要 考 虑 A 1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点 源 其 计 算 式 为 : A 1 =20lg(r/r o ) L A (r)=l A (r 0 )-20lg(r/ r 0 ) 多 个 声 源 的 噪 声 对 同 一 点 的 声 级 叠 加 公 式 为 : L A总 10lg( 式 中 :L Ai 第 i 个 噪 声 源 声 级 ( 分 贝 );n 为 声 源 数 预 测 结 果 把 表 主 要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噪 声 值 分 别 代 入 点 声 源 预 测 模 式 中 进 行 计 算, 预 测 施 工 期 单 台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 取 最 大 噪 声 值 计 算 ), 具 体 见 表 7.1-2; 现 场 施 工 时 具 体 投 入 多 少 台 机 械 设 备 很 难 预 测, 本 次 评 价 假 设 有 多 台 设 备 同 时 使 用, 预 测 施 工 期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运 转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叠 加 后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总 声 压 级, 具 体 见 表 表 单 台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 单 位 :db(a)) 机 械 类 型 噪 声 预 测 值 5m 10m 20m 30m 40m 50m 100m 150m 200m 300m 电 动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轮 式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静 力 压 桩 机 重 型 运 输 车 执 行 标 准 :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n i 1 10 L ai /10 ) 表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运 转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 单 位 :db(a)) 距 离 5m 10m 20m 30m 40m 50m 100m 150m 200m 300m 噪 声 预 测 值 施 工 期 噪 声 的 影 响 分 析 从 表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在 不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单 台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时, 打 桩 机 昼 间 施 工 时, 距 离 噪 声 源 约 100m 处 可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165

176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 昼 间 70 db(a)) 的 要 求, 但 一 般 在 建 筑 施 工 时, 很 少 单 台 机 械 设 备 独 立 施 工, 会 有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运 转 从 表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在 不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运 转 时, 距 离 噪 声 源 约 150m 方 可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另 外,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运 行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短 期 内 将 对 道 路 沿 线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要 采 取 适 当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为 项 目 区 西 南 面 360m 的 新 兴 村, 在 经 消 声 隔 振 以 及 采 取 2.5m 高 围 墙 隔 声 措 施 后, 能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本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最 近 敏 感 点 新 兴 村 的 贡 献 值 较 小 为 了 避 免 施 工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区 的 影 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机 械 设 备 应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区, 并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消 声 减 振 处 理, 同 时 采 取 2.5m 高 围 墙 隔 声 措 施, 夜 间 避 免 高 噪 声 设 备 施 工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在 不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运 转 时, 距 离 噪 声 源 约 150m 方 可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另 外,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运 行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短 期 内 将 对 道 路 沿 线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为 避 免 项 目 施 工 造 成 扰 民 现 象, 本 环 评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合 理 安 排 高 噪 声 设 备 运 行 时 间, 避 免 高 噪 声 设 备 在 中 午 (12:00~14:00) 和 夜 间 (22:00~6:00) 作 业 ; (2) 建 设 单 位 在 部 分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一 些 临 时 的 屏 障 设 施, 阻 挡 噪 声 的 传 播 ; 尤 其 是 离 新 兴 村 较 近 的 西 南 侧 边 界, 需 设 置 围 墙 隔 声, 围 墙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2.5m; (3) 尽 量 选 用 先 进 施 工 工 艺 以 及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并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处 理 ; (4) 施 工 单 位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和 施 工 场 所, 将 高 噪 声 作 业 区 设 置 在 项 目 区 中 心 位 置, 尽 量 远 离 新 兴 村 的 居 民 点, 并 对 设 备 定 期 保 养, 严 格 操 作 规 范 ; (5) 合 理 组 合 施 工 设 备, 尽 量 避 免 两 种 或 多 种 高 噪 声 设 备 一 起 使 用, 或 者 将 电 锯 电 锤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移 到 已 有 车 间 内 使 用 ; (6)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应 合 理 安 排, 尽 量 避 开 噪 声 敏 感 区, 减 少 交 通 堵 塞 ; (7) 运 输 材 料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严 禁 鸣 笛, 装 卸 材 料 应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 (8)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国 家 卫 生 部 国 家 劳 动 总 局 颁 布 的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卫 生 标 准 合 理 安 排 工 作 人 员, 或 穿 插 安 排 高 低 噪 声 环 境 的 作 业, 给 工 人 以 恢 复 听 力 的 时 间 ; 在 高 声 源 附 近 长 时 间 工 作 的 工 人, 应 采 取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或 适 当 减 少 劳 动 时 间 7.2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 基 础 开 挖 构 筑 物 建 设 运 输 车 辆 和 施 工 166

177 机 械 等 产 生 扬 尘 ; 建 筑 材 料 ( 水 泥 石 灰 砂 石 料 ) 的 运 输 装 卸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产 生 扬 尘 ;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等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来 源 在 整 个 建 筑 施 工 期, 产 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气 以 及 施 工 阶 段 产 生 的 扬 尘, 由 于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长, 而 项 目 所 在 地 亚 热 带 季 风 性 气 候, 在 风 力 的 作 用 下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将 成 为 主 要 的 空 气 污 染 物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预 测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扬 尘 主 要 集 中 在 土 建 施 工 阶 段, 按 扬 尘 产 生 的 原 因 可 分 为 风 力 扬 尘 和 动 力 扬 尘 风 力 扬 尘 主 要 是 建 筑 材 料 土 方 施 工 垃 圾 露 天 堆 放 而 产 生 的 尘 粒 ; 而 动 力 扬 尘 主 要 是 在 建 材 的 装 卸 搅 拌 土 方 的 挖 掘 过 程 中 产 生 及 人 来 车 往 所 造 成 的 现 场 道 路 扬 尘, 由 于 外 力 作 用 产 生 的 尘 粒 悬 浮, 其 中 施 工 ( 如 平 地 打 桩 挖 掘 道 路 浇 灌 ) 及 装 卸 搅 拌 造 成 的 扬 尘 最 为 严 重 如 遇 到 干 旱 无 雨 季 节, 加 上 大 风, 扬 尘 将 更 为 严 重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估 算 参 照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排 污 费 征 收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4]43 号 ), 扬 尘 排 放 量 核 定 按 物 料 衡 算 方 法 进 行, 即 根 据 建 筑 面 积 ( 市 政 工 地 按 施 工 面 积 ) 施 工 期 和 采 取 的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按 基 本 排 放 量 和 可 控 排 放 量 分 别 计 算 建 筑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 W = W B + W K W B = A B T W K = A (P 11 + P 12 + P 13 + P 14 + P 15 式 中 :W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排 放 量, 吨 ; W B 基 本 排 放 量, 吨 ; W K 可 控 排 放 量, 吨 ; + P 2 ) T A 建 筑 面 积 ( 市 政 工 地 按 施 工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B 基 本 排 放 量 排 放 系 数,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本 项 目 属 于 建 筑 工 地,B 取 4.8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 P 11 P 12 P 13 P 14 各 项 控 制 扬 尘 措 施 所 对 应 的 一 次 扬 尘 可 控 制 排 放 量 排 污 系 数,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 米 月 ; P 2 P 3 控 制 运 输 车 辆 扬 尘 所 对 应 二 次 扬 尘 可 控 排 放 量 系 数, 吨 / 万 平 方 T 施 工 期 : 月, 本 项 目 为 2 月 167

178 拆 迁 工 程 W = A T P 16 式 中 :A 建 筑 面 积 ( 市 政 工 地 按 施 工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P 16 拆 迁 工 地 一 次 扬 尘 系 数 ; T 施 工 期, 月, 本 项 目 拆 除 锅 炉 房 工 程 约 为 1 个 月 表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可 控 排 放 系 数 工 地 类 型 扬 尘 类 型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建 筑 工 地 一 次 扬 尘 ( 累 计 计 算 ) 二 次 扬 尘 (P 2 不 累 计 计 算 ) 可 控 排 放 量 排 放 系 数 P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代 码 是 措 施 达 标 道 路 硬 化 管 理 P 否 边 界 围 档 P 裸 露 地 面 覆 盖 P 易 扬 尘 物 料 覆 盖 P 定 期 喷 洒 抑 尘 剂 P 运 输 车 辆 机 械 冲 洗 装 置 P 2 0 / 运 输 车 辆 简 易 冲 洗 装 置 P 拆 迁 工 地 一 次 扬 尘 边 界 围 档 及 雾 喷 P 本 项 目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约 8076m 2, 施 工 场 地 道 路 进 行 硬 化 管 理, 边 界 设 围 栏, 对 于 易 起 扬 尘 和 裸 露 地 面 均 进 行 覆 盖, 输 运 材 料 车 辆 均 用 帆 布 盖 好, 进 出 车 辆 需 进 行 简 易 冲 洗 等 措 施 抑 制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则 可 控 排 放 系 数 如 下 : P 11 0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P 12 0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P 13 0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P 14 0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P 15 0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P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建 筑 工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基 本 排 放 量 为 7.75t, 可 控 排 放 量 为 2.50t, 扬 尘 总 排 放 量 为 10.25t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拆 除 现 有 锅 炉 房 和 硫 酸 储 罐 房, 拆 迁 面 积 为 292m 2, 拆 迁 场 地 的 边 界 会 有 围 档 及 进 行 雾 喷 处 理, 则 可 控 排 放 系 数 如 下 : P 吨 / 万 平 方 米 月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拆 迁 工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排 放 量 为 0.35t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总 排 放 量 为 10.6t 抑 制 扬 尘 的 一 个 简 洁 有 效 的 措 施 是 洒 水 如 果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车 辆 行 驶 的 路 面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每 天 洒 水 4~5 次,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70% 左 右, 表 为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的 试 验 结 果, 由 表 可 知, 在 实 施 每 天 洒 水 4~5 次 进 行 抑 尘,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可 将 TSP 污 染 距 离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内 距 离 项 目 施 工 区 50m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点 168

179 表 施 工 期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离 ( 米 ) 不 洒 水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mg/m 3 ) 洒 水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扬 尘 是 施 工 活 动 危 害 环 境 的 主 要 因 素, 其 危 害 性 是 不 容 忽 视 的 悬 浮 于 空 气 中 的 扬 尘 被 施 工 人 员 和 影 响 范 围 内 人 群 吸 入, 且 扬 尘 可 能 携 带 大 量 的 病 菌 病 毒, 将 严 重 影 响 人 群 的 身 心 健 康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减 尘 降 尘 措 施, 来 减 轻 扬 尘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按 照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天 更 蓝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 年 )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3]24 号 文 ) 的 相 关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间 应 严 格 按 照 六 个 100% 要 求 执 行 : 即 施 工 现 场 100% 围 蔽, 工 地 砂 土 不 用 时 100% 覆 盖, 工 地 路 面 100% 硬 地 化, 拆 除 工 程 100% 洒 水 压 尘, 出 工 地 车 辆 100% 冲 净 车 轮 车 身, 施 工 现 场 长 期 裸 土 100% 覆 盖 或 绿 化 另 外,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方 案 ( ) 防 治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4]24 号 ) 和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佛 山 市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排 污 费 征 收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佛 府 办 [2014]43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环 评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间 采 取 以 下 具 体 的 防 尘 措 施 : (1) 施 工 现 场 在 醒 目 位 臵 设 臵 施 工 铭 牌, 并 张 贴 有 关 许 可 证 件 施 工 铭 牌 应 当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监 督 机 构 名 称, 开 工 计 划 竣 工 日 期 和 监 督 投 诉 电 话 等 (2)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应 当 设 臵 连 续 密 闭 的 围 挡 施 工 围 蔽 标 准 : 1 城 市 各 类 工 地 应 有 围 墙 围 栏 遮 挡, 围 墙 的 外 观 宜 与 环 境 相 协 调, 施 工 拆 迁 待 建 工 地 应 设 臵 硬 质 围 墙 临 街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宜 设 臵 不 低 于 2 米 的 遮 挡 墙, 市 政 设 施, 围 栏 高 度 不 宜 低 于 1.6 米 围 墙 围 栏 保 持 整 洁 完 好 美 观, 并 设 有 夜 间 照 明 装 臵 2 米 以 上 的 工 程 立 面 宜 使 用 符 合 规 定 的 围 网 封 闭, 不 得 采 用 彩 条 布 竹 笆 等 围 墙 外 侧 环 境 应 保 持 整 洁, 不 得 堆 放 材 料 机 具 垃 圾 等, 有 裸 露 土 地 应 进 行 绿 化 或 硬 地 化 措 施, 墙 面 不 得 有 污 迹, 无 乱 张 贴 乱 涂 乱 画 等 现 象 靠 近 围 墙 处 的 临 时 工 棚 屋 顶 及 堆 放 物 品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围 墙 顶 部 2 工 期 在 半 年 以 下 15 日 以 上 ( 含 15 日 ) 的 市 政 工 程 城 区 一 般 地 段 水 务 工 程 和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拆 除 工 程 宜 采 用 围 板 封 闭 工 期 在 15 日 以 上 ( 含 15 日 ) 的 市 政 工 程 和 城 区 一 般 地 段 水 务 工 程 不 适 合 采 用 围 墙 和 围 板 的, 经 相 关 部 门 同 意, 可 以 采 用 标 准 密 扣 式 钢 围 栏 ( 铁 马 ) 围 蔽, 但 应 确 保 安 全, 并 做 好 防 尘 等 工 作, 减 少 对 市 容 环 境 的 影 响 3 围 墙 的 标 准 : 169

180 A. 统 一 采 用 砖 砌 18 厘 米 厚 砖 墙 ; B. 应 砌 筑 基 础 底 脚 和 墙 柱, 基 础 底 脚 埋 地 深 度 不 小 于 50 厘 米, 墙 柱 之 间 距 离 不 宜 超 过 3 米, 墙 柱 与 墙 体 连 接 应 牢 固 安 全 可 靠 ; C. 外 墙 面 应 批 荡 抹 光 和 美 化 处 理, 鼓 励 建 设 工 程 采 用 特 色 造 型 和 绿 化 外 墙 ; D. 利 用 墙 面 设 臵 商 业 广 告 和 公 益 广 告 的, 应 当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和 佛 山 市 城 市 管 理 考 评 标 准 等 相 关 规 定 4 围 板 的 标 准 : A. 采 用 轻 型 钢 架 铝 扣 板 ( 压 型 板 ) 或 装 配 式 双 面 彩 钢 夹 心 板 ( 板 房 板 ), 围 板 用 角 钢 支 撑, 并 通 过 C 型 钢 柱 与 在 地 面 固 结, 钢 柱 间 距 不 大 于 3.3 米 ; B. 围 蔽 脚 线 统 一 采 用 砖 砌 20 厘 米 高 18 厘 米 厚 砖 墙, 防 止 余 泥 杂 物 泻 出 围 板 外 ; C. 支 柱 支 座 弧 形 彩 色 压 型 钢 板 的 连 接 必 须 牢 固 安 全 可 靠, 围 板 的 颜 色 应 一 致 5 临 近 机 动 车 道 的 围 蔽 应 设 臵 成 品 铸 铁 或 钢 制 防 撞 杆, 按 相 关 交 通 管 理 规 定 设 臵 夜 间 反 光 警 示 标 志 (3) 施 工 期 间, 应 在 工 地 建 筑 结 构 脚 手 架 外 侧 设 臵 有 效 抑 尘 的 密 目 防 尘 网 ( 不 低 于 2000 目 /100cm 2 ) 或 防 尘 布 (4) 施 工 现 场 大 门 内 外 通 道 临 时 设 施 室 内 地 面 材 料 堆 放 场 钢 筋 加 工 场 仓 库 地 面 等 区 域, 应 当 浇 厚 度 不 小 于 20 厘 米, 强 度 不 低 于 C15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硬 底 化 (5)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土 方 工 程 等 施 工 时, 应 当 采 取 洒 水 等 抑 尘 措 施 拆 除 工 程 施 工 应 当 采 取 喷 淋 除 尘 措 施, 气 象 预 报 风 速 达 到 5 级 时, 应 当 停 止 拆 除 工 程 施 工 装 卸 建 筑 散 体 材 料 或 者 在 施 工 现 场 粉 尘 飞 扬 的 区 域, 应 当 采 取 遮 挡 围 蔽 或 喷 水 降 尘 等 措 施 有 条 件 的 裸 地 停 车 场 应 当 采 取 洒 水 等 抑 尘 措 施 (6) 按 要 求 及 时 清 运 现 场 各 类 废 弃 物,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需 要 临 时 存 放 现 场 的, 应 集 中 堆 放 在 围 挡 内, 并 采 用 覆 盖 等 措 施 (7) 工 地 内 车 辆 出 入 口 应 当 设 臵 用 混 凝 土 挠 捣 的 由 宽 30 厘 米 深 40 厘 米 沟 槽 围 成 宽 3 米 长 5 米 的 矩 形 洗 车 场 地 和 沉 淀 池, 配 备 高 压 冲 洗 水 枪, 驶 离 工 地 的 机 动 车 辆 应 当 在 驶 出 前 冲 洗 干 净 不 具 备 设 臵 洗 车 设 施 的 市 政 工 程 管 线 工 程 水 务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应 采 用 移 动 式 冲 水 设 备 冲 洗 工 地 车 辆, 并 安 排 工 人 保 洁 确 保 车 辆 净 车 出 场, 不 得 使 用 空 气 压 缩 机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设 备 清 理 车 辆 设 备 和 物 料 的 尘 埃 (8) 建 设 工 程 应 当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或 者 商 品 混 凝 土 由 于 交 通 施 工 场 地 等 客 观 条 件 限 制, 需 要 使 用 袋 装 水 泥 的, 应 当 经 属 地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混 凝 土 必 须 进 行 密 闭 搅 拌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严 禁 现 场 露 天 搅 拌 (9) 施 工 现 场 内 裸 臵 3 个 月 以 上 的 土 地, 应 当 采 取 绿 化 措 施 ; 裸 臵 3 个 月 以 下 的 土 地, 应 当 采 取 覆 盖 压 实 洒 水 等 压 尘 措 施 ( 水 务 工 程 中 堤 防 加 固 河 道 整 治 工 程 项 目 不 便 于 操 作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不 进 行, 但 应 尽 量 减 少 对 市 容 市 貌 的 影 响 ) 拆 除 工 程 完 工 后 30 日 内 不 能 开 工 的 建 设 用 地,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采 取 覆 盖 地 面 硬 化 简 易 绿 化 等 措 施 170

181 (10) 对 工 程 材 料 砂 石 土 方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物 料 应 当 密 闭 处 理 在 工 地 内 堆 放, 应 当 采 取 覆 盖 防 尘 网 或 者 防 尘 布, 定 期 采 取 喷 洒 粉 尘 抑 制 剂 洒 水 等 措 施 (11) 在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上 运 送 散 装 物 料 建 筑 垃 圾 和 渣 土 的, 应 当 采 用 密 闭 方 式 清 运, 禁 止 高 空 抛 掷 扬 撒 (12) 散 体 物 料 运 输 应 当 遵 守 散 体 物 料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13) 砂 石 渣 土 土 方 垃 圾 等 应 当 实 行 密 闭 化 运 输, 车 厢 完 好, 装 载 适 度, 无 撒 漏 和 泄 漏, 运 输 过 程 中 造 成 道 路 污 染 的, 必 须 在 1 小 时 内 清 理 干 净 综 上 所 述, 在 建 设 期 对 运 输 的 道 路 及 时 清 扫 和 浇 水, 对 易 起 尘 物 料 采 取 遮 盖, 并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配 置 工 地 细 目 滞 尘 防 护 网, 使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等 措 施 后, 可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扬 尘 排 放 量, 不 会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及 邻 近 敏 感 点 新 兴 村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施 工 机 械 一 般 采 用 柴 油 作 为 动 力,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如 自 卸 车 和 装 载 机 等 通 常 是 大 型 柴 油 车, 作 业 时 会 产 生 一 些 废 气, 其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和 一 氧 化 碳, 这 些 酸 性 气 体 的 排 放 将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燃 油 机 械 设 备 较 多, 对 燃 柴 油 的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推 土 机, 需 要 安 装 尾 气 净 化 器, 尾 气 应 达 标 排 放, 对 车 辆 的 尾 气 排 放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从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情 况 来 看, 场 地 西 侧 及 南 侧 均 为 低 层 工 业 厂 房, 无 高 层 建 筑 阻 挡, 空 气 稀 释 能 力 较 强, 燃 油 烟 气 及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后, 经 空 气 迅 速 稀 释 扩 散, 基 本 不 会 对 附 近 村 落 等 敏 感 点 处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7.3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内 所 产 生 的 泥 沙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废 水 如 不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将 会 随 着 施 工 场 地 的 排 水 沟 排 水 管 道 进 入 附 近 的 水 体 中, 会 对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要 做 好 施 工 期 废 水 的 防 治 措 施, 避 免 施 工 废 水 对 周 边 水 体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一 般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过 程 中 少 量 混 凝 土 搅 拌 产 生 的 水 泥 浆 水, 此 类 废 水 颗 粒 物 浓 度 较 高, 会 造 成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但 本 项 目 主 要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水 泥 浆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少 施 工 现 场 使 用 的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和 设 备 在 清 洗 维 修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废 水,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石 油 类 和 悬 浮 物, 如 不 加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将 会 对 附 近 水 体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和 石 油 类, 可 在 施 工 场 地 建 立 临 时 隔 油 池 和 沉 171

182 砂 池, 经 隔 油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场 区 抑 尘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相 对 集 中 生 活, 必 然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的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由 食 堂 废 水 和 厕 所 污 水 两 部 分 组 成,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及 悬 浮 物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预 计 进 场 工 人 约 50 人, 施 工 人 员 食 宿 主 要 在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水 水 质 参 照 同 类 型 项 目 指 标,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按 120L/( 人 d) 计, 其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取 0.9, 则 项 目 施 工 期 日 排 放 污 水 量 为 5.4m 3 /d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污 水 水 质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情 况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项 目 COD Cr BOD 5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kg/d)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的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周 边 水 体, 避 免 对 周 围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期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1)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严 格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使 施 工 人 员 集 中 居 住 在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废 水 经 厂 区 的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2) 建 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未 经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不 得 污 染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临 时 修 建 废 水 排 放 渠 道, 以 引 流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污 废 水 至 沉 降 池, 施 工 泥 浆 产 生 点 应 设 置 临 时 沉 砂 池, 含 泥 沙 雨 水 泥 浆 水 经 沉 砂 池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可 循 环 使 用 (3) 因 施 工 场 地 防 尘 措 施 需 要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应 完 善 相 应 的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期 间, 应 在 物 料 渣 土 垃 圾 运 输 车 辆 的 出 口 内 侧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车 辆 驶 离 工 地 前, 应 在 洗 车 平 台 清 洗 轮 胎 及 车 身 洗 车 平 台 四 周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废 水 导 流 渠 废 水 收 集 池 沉 砂 池 及 其 它 防 治 设 施, 收 集 洗 车 施 工 以 及 降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和 泥 浆, 并 将 沉 淀 后 的 上 清 液 用 于 场 地 的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7.4 施 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污 染 物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由 于 降 雨 或 废 水 排 放 等 通 过 垂 直 渗 透 进 入 包 气 带, 进 入 包 气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物 理 化 学 和 生 物 作 用 下 经 吸 附 转 化 迁 移 和 分 解 后 输 入 地 下 水 因 此, 包 气 带 是 联 接 地 面 污 染 物 与 地 下 含 水 层 的 主 要 通 道 和 过 渡 带, 172

183 既 是 污 染 物 媒 介 体, 又 是 污 染 物 的 净 化 场 所 和 防 护 层 地 下 水 能 否 被 污 染 以 及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和 性 质 一 般 说 来, 土 壤 粒 细 而 紧 密, 渗 透 性 差, 则 污 染 慢 ; 反 之, 颗 粒 大 松 散, 渗 透 性 能 良 好 则 污 染 重 (1) 关 于 打 ( 压 ) 入 预 制 桩 1 采 用 预 制 桩 基 础 时, 可 按 摩 擦 桩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时 应 严 格 控 制 桩 的 贯 入 度, 至 圆 砾 层 含 卵 石 圆 砾 层 或 强 风 化 岩 层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预 制 桩 施 工 前, 应 进 行 试 桩, 取 得 参 数 后 再 全 面 施 工 预 应 力 管 桩 属 挤 土 型 桩, 当 大 面 积 桩 基 入 土 时, 后 成 桩 对 先 成 桩 的 挤 土 效 应 影 响 也 不 可 忽 视, 故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顺 序, 按 信 息 法 控 制 沉 桩 施 工, 还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桩 身 沿 基 岩 面 滑 移, 影 响 桩 基 质 量 2 预 制 桩 施 工, 除 可 按 地 质 资 料 确 定 外, 尚 可 满 足 打 入 式 最 后 三 阵 击 或 静 压 式 设 计 终 压 力 及 维 持 时 间 的 设 计 要 求 但 因 场 地 强 风 化 岩 带 风 化 不 均 匀, 有 坚 硬 土 状 半 岩 半 土 状 及 岩 柱 状 三 个 状 态, 局 部 呈 互 层 出 现, 故 存 在 一 定 的 相 对 软 弱 夹 层, 且 发 育 的 冲 积 圆 砾 层 充 实 度 不 均 匀, 对 基 桩 稳 定 性 和 安 全 性 有 一 定 影 响, 故 为 确 保 桩 基 施 工 质 量, 先 进 行 现 场 试 桩, 确 定 单 桩 承 载 力 及 持 力 层 层 次, 确 定 施 工 参 数 3 采 用 预 制 桩 基 础 时, 由 于 场 地 有 淤 泥 层 软 弱 土, 当 桩 周 土 层 产 生 的 沉 降 大 于 基 桩 的 沉 降 时, 应 考 虑 桩 侧 负 摩 阻 力 对 桩 承 载 力 及 沉 降 的 影 响, 将 负 摩 阻 力 作 为 附 加 下 拉 荷 载 进 行 桩 的 承 载 力 设 计 4 桩 基 完 工 后,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桩 基 检 测, 确 保 基 桩 质 量 (2) 关 于 钻 冲 孔 灌 注 桩 由 于 该 场 地 地 质 条 件 较 复 杂, 在 钻 探 施 工 中 各 岩 层 中 软 夹 层 比 较 发 育, 中 风 化 岩 <3-2> 层 内 有 夹 有 岩 状 强 风 化 岩 如 采 用 灌 注 桩 基 础, 桩 端 持 力 层 应 穿 过 软 夹 层, 确 保 桩 底 稳 定 完 整 持 力 层 大 于 3d(d 为 桩 径 ), 且 不 小 于 5 米, 为 保 证 桩 基 施 工 质 量, 建 议 施 工 前 进 行 超 前 钻 探, 实 行 一 桩 一 孔 (3) 关 于 基 坑 和 边 坡 1 虽 然 场 地 及 其 附 近 没 有 建 筑 物, 但 由 于 本 工 程 基 坑 周 边 土 质 很 差, 因 此 在 基 坑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规 范 及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对 基 坑 及 周 围 地 面 的 变 形 进 行 沉 降 监 测 2 基 坑 开 挖 时 必 须 作 好 支 护 结 构 后 面 的 地 面 排 水 的 上 下 水 管 道 的 维 护, 保 证 其 畅 通 排 泄, 严 禁 各 种 地 面 水 渗 入 坡 后 土 体 及 基 坑 内 ; 基 坑 底 层 及 必 须 设 置 防 水 层, 阻 止 地 下 水 或 地 表 水 渗 入 地 下 室 内 3 基 坑 开 挖 时, 坑 底 应 开 明 渠 集 水 坑 进 行 疏 排 水 工 作 ; 上 部 砂 土 层 滞 水 量 大 时,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降 水 工 作 7.5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建 筑 垃 圾 影 响 分 析 (1) 建 筑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173

184 在 施 工 建 筑 的 不 同 阶 段, 所 产 生 的 垃 圾 种 类 和 数 量 有 较 大 差 别 建 筑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及 施 工 垃 圾 产 生 情 况 如 下 : 1 清 理 场 地 阶 段 : 包 括 清 理 杂 草 树 木 等, 这 个 阶 段 产 生 的 垃 圾 主 要 是 杂 草 树 木 场 地 原 有 的 固 体 废 物 如 废 纸 塑 料 袋 等 弃 方 2 土 石 方 阶 段 : 包 括 场 地 平 整 基 坑 开 挖 等, 这 个 阶 段 产 生 的 主 要 是 施 工 弃 土 3 基 础 工 程 阶 段 : 包 括 打 桩 砌 筑 基 础 等, 这 个 阶 段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是 弃 土 混 凝 土 碎 块 废 弃 钢 筋 等 4 结 构 工 程 阶 段 : 包 括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钢 木 工 程 砌 体 工 程 等, 这 个 阶 段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有 弃 土 砖 瓦 混 凝 土 碎 块 废 弃 钢 筋 施 工 下 脚 料 等 5 装 修 阶 段 : 包 括 室 外 和 室 内 装 修 工 程, 这 个 阶 段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有 废 油 漆 废 涂 料 废 弃 瓷 砖 废 弃 大 理 石 块 废 弃 建 筑 包 装 材 料 等 (2) 建 筑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施 工 期 建 筑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采 用 建 筑 面 积 发 展 预 测, 预 测 模 型 为 : J S Q S C 式 中 :J S 年 建 筑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t); Q S 建 筑 面 积 (m 2 ); C S 平 均 每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垃 圾 产 生 量 (t/m 2 )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筑 为 办 公 楼 仓 库 盐 酸 储 罐 房 和 硫 酸 储 罐 房 等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8076m 2, 拆 除 现 有 锅 炉 房 和 硫 酸 罐 区, 拆 除 面 积 为 292m 2,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系 数 参 照 环 境 卫 生 工 程 (2006, 第 14 卷 4 期 ) 杂 志 中 的 论 文 建 筑 垃 圾 的 产 生 与 循 环 利 用 管 理 ( 陈 军 等 著, 同 济 大 学 ) 中 在 单 幢 建 筑 物 的 建 造 和 拆 毁 活 动 中,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的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20~50kg/m 2 和 1~2.5t/m 2, 本 项 目 建 造 按 30kg/m 2 计 算, 拆 毁 按 1.75t/m 2 计 算, 则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t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t, 包 括 余 泥 渣 土 废 弃 料 等 根 据 建 设 部 139 号 令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对 于 可 以 回 收 的 ( 如 废 钢 铁 等 ), 应 集 中 收 集 送 到 回 收 站 ;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不 得 随 意 堆 放, 应 按 佛 山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佛 府 办 [2012]87 号 ) 报 地 方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将 建 筑 废 弃 物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 严 禁 将 危 险 废 物 混 入 建 筑 垃 圾 中, 也 不 允 许 将 建 筑 垃 圾 混 入 生 活 垃 圾 采 取 以 上 处 置 措 施 后, 可 将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生 活 垃 圾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高 峰 施 工 人 员 及 土 地 管 理 人 员 约 50 人, 工 地 生 活 垃 圾 按 1kg/ 人.d 计,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50kg/d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将 伴 随 整 个 施 工 期 的 全 过 程,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以 有 机 类 废 物 为 主, 主 要 包 括 易 拉 罐 矿 泉 水 瓶 S 174

185 塑 料 袋 一 次 性 饭 盒 剩 余 食 品 等 由 于 这 些 生 活 垃 圾 的 污 染 物 含 量 很 高, 如 处 置 不 当, 将 会 影 响 景 观, 散 发 恶 臭,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与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一 同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措 施 (1) 严 格 执 行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39 号,2005 年 3 月 23 日 ) 广 东 省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条 例 和 佛 山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佛 府 办 [2012]87 号 ) 有 关 规 定, 实 现 垃 圾 的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要 重 视 和 加 强 建 筑 垃 圾 的 管 理,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防 治 其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 (2) 施 工 活 动 开 始 前, 施 工 单 位 要 向 当 地 市 容 卫 生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的 请 示 报 告, 经 批 准 后 将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到 指 定 地 点 合 理 处 置 ; (3) 对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暂 存, 能 够 回 收 利 用 的 尽 量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以 节 约 宝 贵 的 资 源, 建 筑 垃 圾 争 取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 (4)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与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一 同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175

186 8.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气 象 特 征 调 查 (1) 气 象 资 料 来 源 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采 用 距 离 项 目 选 址 最 近 的 三 水 气 象 站 的 以 下 资 料 : 1 气 象 站 近 20 年 ( 年 ) 主 要 气 象 统 计 资 料 ; 2 气 象 站 2012 年 每 日 逐 时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 3MM5 模 式 模 拟 的 高 空 格 点 资 料, 格 点 经 纬 度 为 ( E,23 11 N), 每 日 两 次 ( 世 界 时 00 时 和 12 时, 对 应 北 京 时 的 08 时 和 20 时 ) (2) 近 20 年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三 水 气 象 站 年 主 要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见 表 8.1-1~8.1-4 和 图 表 三 水 气 象 站 近 20 年 ( ) 的 主 要 气 候 资 料 统 计 表 项 目 数 值 年 平 均 风 速 (m/s) 最 大 风 速 (m/s)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相 应 风 向 :NNE 出 现 时 间 :2012 年 7 月 24 日 年 平 均 气 温 ( ) 22.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39.1 出 现 时 间 :2003 年 7 月 15 日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1.5 出 现 时 间 :2005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17 日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76 年 均 降 水 量 (mm)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最 大 值 :2335.4mm 出 现 时 间 :2001 年 年 最 小 降 水 量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最 小 值 :1273.3mm 出 现 时 间 :2004 年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 表 三 水 气 象 站 累 年 各 月 平 均 风 速 (m/s) 月 份 风 速 表 三 水 气 象 站 累 年 各 月 平 均 气 温 ( ) 月 份 气 温

187 风 向 表 三 水 气 象 站 累 年 各 风 向 频 率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风 频 (%) N 最 多 风 向 NW NNW N NNE NE WNW 8 ENE W 0 E WSW ESE SW SSW S SSE 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9.8%) 图 三 水 气 象 站 风 向 玫 瑰 图 ( 统 计 年 限 : 年 ) (3) 预 测 年 份 气 象 特 征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采 用 三 水 气 象 站 2012 年 每 日 逐 时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根 据 统 计 结 果, 评 价 区 域 2012 年 的 气 象 特 征 如 下 : 1 风 向 评 价 区 域 各 风 向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见 表 和 图 由 图 表 可 见,2012 年 评 价 区 域 以 北 风 (N) 为 最 主, 达 到 31.3%, 其 次 为 东 南 偏 南 风 (SSE) 东 北 偏 北 风 (NNE) 和 西 北 偏 北 风 (NNW), 分 别 达 6.61% 10.66% 和 8.29% 年 平 均 静 风 频 率 为 0.26% 当 地 的 地 面 风 向 也 存 在 明 显 的 季 节 变 化, 春 季 秋 季 和 冬 季 以 北 风 为 主, 夏 季 则 以 西 南 偏 南 风 为 主, 反 映 出 明 显 的 季 风 气 候 特 征 因 此, 从 宏 观 上,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春 季 秋 季 和 冬 季 主 要 是 向 南 方 向 输 送, 夏 季 则 主 要 是 向 偏 北 方 向 输 送, 间 中 也 会 出 现 向 其 它 方 向 输 送 的 情 况, 但 累 计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 出 现 静 风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的 频 率 较 低 ( 全 年 静 风 频 率 0.26%) 2 风 速 评 价 区 域 各 风 向 年 均 风 速 的 月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速 见 表 和 图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63m/s, 其 中 夏 季 秋 季 和 春 季 平 均 风 速 相 对 较 小 (2.44m/s 2.44m/s 2.53m/s), 冬 季 平 均 风 速 相 对 较 高 (3.10m/s) 说 明 评 价 区 域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污 染 物 的 输 送 速 度 比 冬 季 相 对 慢, 输 送 距 离 比 冬 季 相 对 短 评 价 区 域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见 表 和 图 8.1-4, 各 季 均 大 致 表 现 为 每 177

188 日 9 时 到 20 时 的 平 均 风 速 大 于 其 它 时 段 说 明 每 日 8 时 前 21 时 后 为 污 染 物 输 送 的 不 利 时 段 评 价 区 域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见 表 和 图 8.1-5, 年 中 月 的 平 均 风 速 比 其 它 月 份 高,8 月 平 均 风 速 最 低 3 气 温 评 价 区 域 年 平 均 气 温 及 月 均 气 温 变 化 见 表 和 图 年 平 均 气 温 22.15, 其 中 1 12 月 最 低 (13.38~14.40 ), 6~8 月 最 高 (28.27~29.52 ) 4 污 染 系 数 评 价 区 域 各 风 向 年 均 污 染 系 数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污 染 系 数 见 表 和 图 全 年 平 均 污 染 系 数 为 2.50, 吹 北 风 (N) 时 污 染 源 东 北 部 区 域 的 污 染 系 数 最 高, 污 染 系 数 达 到 9.84, 其 余 下 风 向 区 域 的 平 均 污 染 系 数 在 0.80~3.77 之 间 污 染 源 位 于 南 部 区 域 的 各 季 平 均 污 染 系 数 较 低 因 此, 从 宏 观 上,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南 部 区 域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程 度 相 对 较 高,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向 南 方 向 输 送 5 大 气 稳 定 度 大 气 稳 定 度 大 致 上 反 映 环 境 空 气 混 合 作 用 的 强 弱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 表 ), 全 年 A 类 ~C 类 稳 定 度 合 计 为 7.83%,E 类 ~F 类 稳 定 度 合 计 为 10.78%,D 类 中 性 稳 定 度 合 计 为 81.18% 中 性 稳 定 情 况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6 混 合 层 高 度 及 逆 温 2012 年 各 季 节 及 全 年 混 合 层 高 度 及 逆 温 出 现 频 率 ( 表 ) 由 表 可 知, 全 年 平 均 混 合 层 厚 度 为 572m, 1 月 混 合 层 高 度 最 大, 为 643m,11 月 最 小, 为 512m 全 年 逆 温 出 现 频 率 为 10.78%, 其 中 10 月 最 高 (25.00%), 其 次 是 9 月 (17.50%), 2 月 6 月 最 低 (3.02% 4.03%) 178

189 风 向 风 频 % 表 年 三 水 站 各 风 向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静 风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全 年

190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静 风 0.67% 二 月, 静 风 0.29% 三 月, 静 风 0.27% 四 月, 静 风 0.14%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静 风 0.13% 六 月, 静 风 0.14% 七 月, 静 风 0.54% 八 月, 静 风 0.67%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静 风 0.14% 十 月, 静 风 0.13% 十 一 月, 静 风 0.00% 十 二 月, 静 风 0.00%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静 风 0.26% 春 季, 静 风 0.18% 夏 季, 静 风 0.45% 秋 季, 静 风 0.09% W NW N NE E W N E SW S SE S 冬 季, 静 风 0.32% 图 例 (%) 图 三 水 气 象 站 2012 年 各 月 份 季 节 及 年 平 均 风 向 玫 瑰 图 180

191 风 向 风 速 m/s 表 年 三 水 站 各 风 向 年 均 风 速 的 月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速 (m/s)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平 均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全 年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192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平 均 3.16m/s 二 月, 平 均 3.11m/s 三 月, 平 均 2.52m/s 四 月, 平 均 2.66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平 均 2.42m/s 六 月, 平 均 2.50m/s 七 月, 平 均 2.59m/s 八 月, 平 均 2.22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平 均 2.54m/s 十 月, 平 均 2.31m/s 十 一 月, 平 均 2.47m/s 十 二 月, 平 均 3.03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平 均 2.63m/s 春 季, 平 均 2.53m/s 夏 季, 平 均 2.44m/s 秋 季, 平 均 2.44m/s W NW N NE E W N E SW S SE S 冬 季, 平 均 3.10m/s 图 例 (m/s) 图 三 水 气 象 站 2012 年 各 月 份 季 节 及 年 平 均 风 速 玫 瑰 图 182

193 表 年 三 水 站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m/s) 小 时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小 时 风 速 m/s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表 年 三 水 站 年 平 均 风 速 和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年 平 均 风 速 (m/s) 温 度 ( )

194 图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图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图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184

195 风 向 污 染 系 数 表 年 三 水 站 各 风 向 年 均 污 染 系 数 的 月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污 染 系 数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平 均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全 年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196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平 均 2.04 二 月, 平 均 2.31 三 月, 平 均 2.71 四 月, 平 均 2.52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平 均 2.70 六 月, 平 均 2.54 七 月, 平 均 2.50 八 月, 平 均 2.84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平 均 2.67 十 月, 平 均 2.94 十 一 月, 平 均 2.78 十 二 月, 平 均 2.33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平 均 2.50 春 季, 平 均 2.59 夏 季, 平 均 2.61 秋 季, 平 均 2.76 W NW N NE E W N E SW S SE S 冬 季, 平 均 2.20 图 例 () 图 三 水 气 象 站 2012 年 各 月 份 季 节 及 年 平 均 污 染 系 数 玫 瑰 图 186

197 表 年 各 季 及 全 年 大 气 稳 定 度 出 现 频 率 时 段 A B B-C C C-D D D-E E F 全 年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表 年 各 月 及 全 年 混 合 层 高 度 及 逆 温 出 现 频 率 月 份 全 年 混 合 层 平 均 高 (m) 逆 温 出 现 概 率 (%) 预 测 因 子 模 式 及 方 案 (1) 预 测 因 子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包 括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两 类, 其 中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为 反 应 釜 硫 酸 雾 废 气,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工 序 粉 尘 废 气,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工 序 粉 尘 废 气, 高 速 混 料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热 熔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VOCs 表 征 ) 和 粉 尘,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NOx SO 2 和 烟 尘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未 收 集 的 投 料 废 气 以 及 热 熔 工 序 未 完 全 收 集 的 VOCs 和 烟 尘,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预 测 因 子 选 择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 颗 粒 物 NOx 硫 酸 雾 和 VOCs; 无 组 织 排 放 预 测 因 子 主 要 为 颗 粒 物 和 VOCs (2) 预 测 模 式 和 参 数 选 择 本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SCREEN3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预 测 模 式 参 数 选 择 详 见 表 表 SCREEN3 模 式 参 数 选 择 参 数 类 型 是 否 考 虑 熏 烟 项 目 位 置 测 风 高 度 环 境 气 温 下 洗 算 法 混 合 层 算 法 气 象 筛 选 法 参 数 选 取 否 城 市 10 m 295K 法 规 HS 算 法 法 规 算 法 所 有 气 象 187

198 (3) 预 测 方 案 和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考 虑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 1 正 常 工 况 下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 3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和 设 置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内 容, 本 项 目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和 母 粒 生 产 工 序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粉 尘 NOx 和 VOCs 等 进 行 预 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方 案 包 括 正 常 工 况 下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和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下 ( 指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完 全 失 效 的 最 不 利 情 况 )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各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污 染 源 强 及 相 关 排 放 参 数 见 表 参 数 投 料 浆 化 废 气 (G1) 表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及 参 数 反 应 釜 废 气 (G2~G7)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粉 碎 投 料 粉 高 速 混 料 装 和 天 然 气 燃 烧 碎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废 气 (G8) 废 气 (G9) (G10) 热 熔 废 气 (G11) PM 10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PM 10 NOx PM 10 PM 10 VOCs PM 10 正 常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非 正 常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几 何 高 度 (m) 排 气 筒 出 口 内 径 (m) 排 气 筒 出 口 处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m 3 /s) 排 气 筒 出 口 处 的 烟 气 温 度 (K) 预 测 结 果 及 分 析 (1)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正 常 排 放 工 况 下,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及 其 占 标 率 见 表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下 ( 指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完 全 失 效 的 最 不 利 情 况 ) 下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199 序 号 名 称 距 离 (m) 投 料 浆 化 废 气 PM 10 (G1)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反 应 釜 废 气 硫 酸 雾 (G2~G7)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值 (mg/m 3 ) 率 (%) 反 应 釜 废 气 盐 酸 雾 (G2~G7)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表 正 常 排 放 下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预 测 结 果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PM 10 (G8)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NOx (G8)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值 (mg/m 3 ) 率 (%) 投 料 粉 碎 包 装 废 气 PM 10 (G9)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高 速 混 料 废 气 PM 10 (G10)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值 (mg/m 3 ) 率 (%) 热 熔 废 气 VOCs (G11)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热 熔 废 气 PM 10 (G12)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mg/m 3 ) E E E E E E E E E E 最 大 值 峰 值 位 置 占 标 率 (%) 189

200 序 号 名 称 距 离 (m) 投 料 浆 化 废 气 PM 10 (G1)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反 应 釜 废 气 硫 酸 雾 (G2~G7)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值 (mg/m 3 ) 率 (%) 反 应 釜 废 气 盐 酸 雾 (G2~G7)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表 事 故 排 放 下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废 气 PM 10 (G8) 落 地 浓 度 增 占 标 率 值 (mg/m 3 ) (%)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NOx(G8)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mg/m 3 )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mg/m 3 ) 投 料 粉 碎 包 装 废 气 PM 10 (G9) 占 标 率 落 地 浓 度 增 (%) 值 (mg/m 3 ) 高 速 混 料 废 气 PM 10 (G10) 占 标 落 地 浓 度 增 率 (%) 值 (mg/m 3 ) 热 熔 废 气 VOCs (G11) 占 标 率 落 地 浓 度 增 (%) 值 (mg/m 3 ) 热 熔 废 气 PM 10 (G12) E 最 大 值 峰 值 位 置 占 标 率 (%)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mg/m 3 ) 190

201 (2)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1 正 常 工 况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正 常 工 况 排 放 下,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由 表 可 知 : 本 项 目 投 料 浆 化 工 序 排 放 的 粉 尘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4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314%; 反 应 釜 排 放 的 硫 酸 雾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50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195%; 反 应 釜 排 放 的 盐 酸 雾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50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934%;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工 序 排 放 的 粉 尘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9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22%;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NOx 在 下 风 向 29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3.77%;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98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216% ; 混 料 过 程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24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205%; 热 熔 工 序 排 放 的 VOCs 在 下 风 向 281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268%; 热 熔 工 序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281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0.411%, 本 项 目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增 值 未 出 现 超 标 情 况 2 事 故 工 况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事 故 工 况 排 放 下,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由 表 可 知 : 本 项 目 投 料 浆 化 工 序 排 放 的 粉 尘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4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31.4%; 反 应 釜 排 放 的 硫 酸 雾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50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1.946%; 反 应 釜 排 放 的 盐 酸 雾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50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9.34%;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工 序 排 放 的 粉 尘 废 气 在 下 风 向 29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0.099mg/m 3, 占 标 率 为 21.97%;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NOx 在 下 风 向 29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3.77%;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98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0.097mg/m 3, 占 标 率 为 21.6%; 混 料 过 程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249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0.092mg/m 3, 占 标 率 为 20.35%; 热 熔 工 序 排 放 的 VOCs 在 下 风 向 281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5.27%; 热 熔 工 序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在 下 风 向 281m 处 的 最 大 浓 度 为 mg/m 3, 占 标 率 为 8.11% 本 项 目 事 故 工 况 排 放 下,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混 料 工 序 颗 粒 物 废 气 和 反 应 釜 盐 酸 雾 废 气 在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其 它 工 序 各 污 染 物 在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未 出 现 超 标 情 况, 但 落 地 浓 度 增 值 明 显 增 加,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必 须 保 证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保 证 各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的 处 理 效 率, 使 之 能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严 禁 在 事 故 状 态 下 排 放 废 气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抽 风 机 设 置 在 厂 房 顶 部, 生 产 车 间 无 组 织 排 放 高 度 为 11m,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采 用 HJ 推 荐 SCREEN3 估 算 模 式 191

202 预 测,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预 测 落 地 浓 度 及 其 占 标 率 详 见 表 表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盐 酸 储 罐 房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3.0m) 盐 酸 雾 0.001(9.94kg/a)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11m) PM (0.95t/a)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 面 源 规 格 m 2 高 度 11m) VOCs PM (0.21t/a) 0.118(0.72t/a) 192

203 序 号 表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名 称 盐 酸 储 罐 房 HCl 车 间 一 PM 10 车 间 二 VOCs 车 间 二 PM 10 落 地 浓 度 落 地 浓 度 落 地 浓 度 落 地 浓 度 距 离 评 价 标 准 占 标 评 价 标 准 占 标 率 评 价 标 准 占 标 评 价 标 准 增 值 (m) (mg/m 3 (mg/m 3 增 值 ) 率 (%) ) (mg/m 3 (mg/m 3 增 值 ) (%) ) (mg/m 3 (mg/m 3 增 值 ) 率 (%) ) (mg/m 3 (mg/m 3 ) ) E E E E E E 最 大 值 峰 值 位 置 占 标 率 (%) 193

204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盐 酸 雾 颗 粒 物 VOCs 等 下 风 向 最 大 小 时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10%, 其 中 盐 酸 储 罐 房 盐 酸 雾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为 7.21%, 出 现 位 置 在 下 风 向 28m 处 ; 车 间 一 废 气 颗 粒 物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为 8.7%, 出 现 位 置 在 下 风 向 218m 处 ; 车 间 二 废 气 VOCs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为 1.28%, 出 现 位 置 在 下 风 向 210m 处, 车 间 二 废 气 颗 粒 物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为 5.93%, 出 现 位 置 在 下 风 向 210m 处, 下 风 向 没 有 超 标 情 况,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可 接 受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大 气 影 响 分 析 结 果 可 见, 盐 酸 储 罐 房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盐 酸 雾 为 9.94kg/a,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为 0.95t/a,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VOCs 为 0.21t/a 颗 粒 物 为 0.72t/a, 在 厂 界 的 贡 献 值 均 很 小,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厂 界 浓 度 达 标 本 项 目 推 荐 由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编 制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方 法, 推 荐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距 离 是 以 污 染 源 中 心 点 为 起 点 的 控 制 距 离, 并 结 合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确 定 控 制 距 离 范 围, 超 出 厂 界 以 外 的 范 围, 即 为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应 有 长 期 居 住 的 人 群 当 无 组 织 源 排 放 多 种 污 染 物 时, 应 分 别 计 算, 并 按 计 算 结 果 的 最 大 值 确 定 其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上 述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合 厂 区 平 面 图, 由 于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抽 风 机 设 置 在 厂 房 顶 部, 因 此, 面 源 高 度 为 11m,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源 强 参 数 及 结 果 见 表 表 项 目 无 组 织 源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一 览 表 生 产 单 元 储 罐 区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染 物 排 放 率 (kg/h) 评 价 标 准 (mg/m 3 ) 面 源 有 效 高 度 (m) 面 源 宽 度 (m) 面 源 长 度 (m)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m) 盐 酸 雾 无 超 标 点 PM 无 超 标 点 VOCs 无 超 标 点 PM 无 超 标 点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编 制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程 序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盐 酸 雾 颗 粒 物 和 VOCs 厂 界 外 不 存 在 超 标 点, 具 体 见 图 8.1-8~ 图 因 此 根 据 导 则 要 求, 本 项 目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194

205 图 盐 酸 储 罐 房 盐 酸 雾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预 测 结 果 图 车 间 一 颗 粒 物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预 测 结 果 195

206 图 车 间 二 VOCs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预 测 结 果 图 车 间 二 颗 粒 物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预 测 结 果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产 生 有 害 因 素 的 部 门 ( 生 产 车 间 或 作 业 场 所 ) 的 边 界 至 敏 感 区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气 体 进 入 呼 吸 带 大 气 层 时, 其 浓 度 如 超 过 GB 3095 与 TJ36 规 定 的 居 住 区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则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的 生 产 单 元 ( 生 产 区 车 间 或 工 段 )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应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各 类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下 式 196

207 计 算 : Q C c m 1 ( 0.25 ) A C D BL r L 式 中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mg/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根 据 该 生 产 单 元 占 地 面 积 S(m 2 ) 计 算,r=(s/π) 0.5 ;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无 因 次,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表 查 取 Q c ----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 h -1 Q c 取 同 类 企 业 中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合 理, 生 产 管 理 与 设 备 维 护 处 于 先 进 水 平 的 工 业 企 业, 在 正 常 运 行 时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当 按 式 计 算 的 L 值 在 两 级 之 间 时, 取 偏 宽 的 一 级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m/s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L <L 2000 L>2000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1)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 ~ > < > < > < > 注 :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分 为 三 类 :Ⅰ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烟 囱 的 排 放 量, 大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者 Ⅱ 类 :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的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烟 囱 的 排 放 量, 小 于 标 准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放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或 虽 无 排 放 同 种 大 气 污 染 物 之 烟 囱 共 存, 但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容 许 浓 度 指 标 是 按 急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者 Ⅲ 类 : 无 排 放 同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气 筒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共 存, 且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容 许 浓 度 是 按 慢 性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值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3m/s,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定 在 1000m 内, 故 参 数 选 取 为 :A 为 470,B 为 0.021,C 为 1.85,D 为 0.84 按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项 目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如 下 表 所 示 : 197

208 生 产 单 元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排 放 源 强 (kg/h) 占 地 面 积 (m 2 ) 标 准 值 (mg/m 3 )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m) 经 过 提 级 后 的 结 果 (m) 储 罐 房 盐 酸 雾 车 间 一 PM 车 间 二 VOCs 车 间 二 PM 按 规 定 要 求,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害 气 体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Q c /C 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但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级 差 为 50m, 盐 酸 储 罐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为 50m, 生 产 车 间 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为 100m, 生 产 车 间 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为 100m 因 此,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为 项 目 盐 酸 储 罐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为 50m, 生 产 车 间 一 边 界 100m 范 围 内 和 生 产 车 间 二 边 界 100m 范 围 内, 项 目 盐 酸 储 罐 房 边 界 50m 范 围 内 生 产 车 间 一 边 界 100m 范 围 内 和 生 产 车 间 二 边 界 100m 范 围 内 现 状 为 工 厂 及 道 路, 无 居 民 集 中 居 住 区,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 见 图 ) 建 议 当 地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协 调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划, 邻 近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应 避 免 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建 设 居 住 区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建 筑 198

209 图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图 199

210 8.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水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m 3 /a(59m 3 /d),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压 滤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废 废 水 冷 却 水 地 面 冲 洗 与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经 过 预 处 理 达 到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要 求 后, 通 过 工 业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处 理 后 废 水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汇 入 下 把 水 涌, 最 后 进 入 九 曲 河 本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行 性 分 析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共 分 四 期 建 设,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及 扩 建 2 万 m 3 /d( 三 期 )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因 此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部 分 主 要 通 过 引 用 念 塘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m 3 /d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相 关 环 评 结 论, 重 点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可 依 托 性 (1)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简 述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东 部 大 塘 工 业 区 内 一 二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3.6 万 m 3 /d; 三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2 万 m 3 /d, 经 过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 四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2 万 m 3 /d, 经 过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和 三 期 废 ( 尾 ) 水 出 水 执 行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排 入 白 岭 涌 三 期 和 四 期 废 水 最 终 处 理 后 的 回 用 水 满 足 漂 染 行 业 相 应 工 序 的 水 质 要 求 后 回 用 (2)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工 艺 1 念 塘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相 对 简 单, 分 为 为 四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211 粗 格 栅 调 节 池 混 凝 反 应 水 力 澄 清 池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脱 水 机 浓 缩 池 污 泥 井 粗 滤 料 过 滤 池 干 泥 外 运 达 标 排 放 氧 化 塘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A 预 处 理 阶 段 : 在 废 水 自 流 进 入 调 节 池 之 前, 设 置 全 自 动 粗 隔 栅 机, 以 去 除 较 大 的 悬 浮 物, 如 塑 料 袋 碎 布 头 短 纤 维 和 塑 料 纸 等 B 物 化 阶 段 : 主 要 去 除 印 染 废 水 中 的 色 度 和 部 分 有 机 物 废 水 经 过 调 节 池 匀 量 匀 质 后, 经 提 升 泵 进 入 混 合 池, 同 时 投 入 适 量 混 凝 剂 助 凝 剂, 充 分 混 凝 后 进 入 水 力 澄 清 器 去 除 悬 浮 物 C 生 化 阶 段 : 目 的 是 进 一 步 去 除 溶 解 性 有 机 物 水 力 澄 清 器 的 出 水 自 流 进 入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降 解 掉 废 水 中 残 留 的 有 机 物 处 理 后 出 水 进 入 粗 滤 料 过 滤 池 以 去 除 脱 落 的 生 物 膜, 使 最 终 出 水 有 机 物 浓 度 满 足 规 定 的 标 准 要 求 D 氧 化 处 理 阶 段 : 用 二 氧 化 氯 做 氧 化 剂, 进 一 步 降 低 废 水 的 色 度, 保 证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废 水 经 过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可 以 保 证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 尾 ) 水 出 水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物 化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泥 和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产 生 的 剩 余 污 泥 排 入 污 泥 井, 经 污 泥 泵 提 升 后 进 入 污 泥 浓 缩 池 浓 缩, 最 后 再 泵 如 污 泥 脱 水 机 脱 水 压 干 外 运 处 理 2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m 3 /d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三 期 2 万 m 3 /d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可 以 简 单 分 为 六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人 工 湿 地 阶 段 和 回 用 水 处 理 阶 段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与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 致, 经 污 水 厂 前 处 理 后, 再 经 污 水 厂 处 理 后 的 20000m 3 /d 尾 水 进 行 多 级 砂 滤 串 联 人 工 湿 地 系 统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可 接 近 或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V 类 标 准, 经 过 人 工 湿 地 处 理 后 的 20000m 3 /d 尾 水 再 经 一 套 三 塔 式 过 滤 器 处 理 后, 达 到 印 染 企 业 二 次 水 洗 的 用 水 水 质 要 求, 其 中 5000m 3 /d 进 入 反 渗 透 系 统 后 用 于 热 电 厂 锅 炉 用 水, 其 余 部 分 回 用 到 企 业 作 为 二 次 水 洗 用 水 ; 回 用 水 通 过 分 级 分 质 供 水, 通 过 铺 设 专 管 供 应 所 需 企 业 回 用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8.2-2~ 图

212 氧 化 塘 扩 建 工 程 尾 水 2 万 m 3 /d 集 水 配 水 池 一 级 砂 滤 池 二 级 砂 滤 池 人 工 湿 地 一 级 淹 没 式 生 物 膜 氧 化 塘 二 级 淹 没 式 生 物 膜 氧 化 塘 末 级 砂 滤 池 清 水 池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吨 / 日 人 工 湿 地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人 工 湿 地 出 水 混 凝 反 应 双 介 质 过 滤 器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离 子 交 换 器 清 水 池 回 用 反 渗 透 回 用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吨 / 日 污 水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3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可 以 简 单 分 为 五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和 回 用 水 处 理 阶 段,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与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 致, 经 污 水 厂 前 处 理 后, 再 经 过 超 滤 和 反 渗 透 处 理 系 统, 经 过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大 塘 工 业 园 各 企 业, 回 用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生 化 系 统 出 水 臭 氧 接 触 池 砂 滤 池 超 滤 系 统 UF UF 产 水 池 部 分 回 收 处 理 保 安 过 滤 器 臭 氧 反 应 池 清 水 池 二 沉 池 好 氧 池 反 渗 透 系 统 RO 排 水 RO 产 水 池 中 水 回 用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A 臭 氧 接 触 池 : 臭 氧 接 触 氧 化 对 废 水 脱 色 效 率 高, 并 进 一 步 降 低 原 水 COD Cr BOD 值, 保 护 后 续 膜 处 理 工 艺 的 运 行 同 时 O 3 在 废 水 中 的 还 原 产 物 以 及 过 剩 O, 能 202

213 迅 速 在 溶 液 和 空 气 中 分 解 为 O 2,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B 砂 滤 池 : 去 除 原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胶 体 色 度 浊 度 有 机 物 等 妨 碍 后 续 工 艺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的 杂 质, 针 对 原 水 的 水 质 特 点, 砂 滤 池 作 为 预 处 理 工 艺 由 于 放 流 水 已 经 过 生 化 处 理, 再 经 砂 滤 池 沉 降, 可 以 达 到 悬 浮 物 低 于 20mg/L 左 右,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悬 浮 物 和 大 颗 粒 机 械 固 体 杂 质, 以 达 到 降 低 其 污 染 性 能 的 目 的 C 保 安 过 滤 器 : 为 了 防 止 预 处 理 中 未 能 完 全 去 除 或 新 产 生 的 悬 浮 颗 粒 进 入 超 滤 系 统, 保 护 增 压 泵 和 反 渗 透 膜, 通 常 在 超 滤 进 水 前 设 置 滤 芯 式 保 安 过 滤 器 D 超 滤 系 统 : 超 滤 膜 采 用 外 压 式 PP 超 滤 膜, 在 膜 表 面 沉 积 的 固 体 颗 粒, 通 过 定 期 的 反 洗 加 以 去 除, 这 种 反 洗 不 必 加 入 任 何 的 化 学 清 洗 剂 固 体 污 物 在 定 期 反 洗 中 被 除 去, 因 此 避 免 了 其 在 膜 附 近 的 沉 积 那 些 吸 附 在 膜 表 面, 不 能 被 反 洗 去 除 的 污 物, 需 要 通 过 在 线 的 化 学 加 强 反 洗 去 除 E 超 滤 反 冲 洗 : 超 滤 装 置 采 用 错 流 过 滤 本 工 程 超 滤 反 冲 洗 采 用 物 理 冲 洗 和 化 学 冲 洗 相 结 合 F 反 渗 透 系 统 : 反 渗 透 (RO) 是 一 种 借 助 于 选 择 透 过 性 膜 的 功 能, 以 压 力 差 为 推 动 力 的 膜 分 离 技 术, 当 系 统 中 所 加 的 压 力 大 于 溶 液 渗 透 压 时, 水 分 子 不 断 地 透 过 膜, 经 过 产 水 流 道 流 入 中 心 管, 然 后 在 出 水 端 流 出, 进 水 中 的 杂 质 被 截 留 在 膜 的 进 水 侧, 然 后 在 浓 水 出 水 端 流 出, 从 而 达 到 分 离 净 化 目 的 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要 求, 园 区 内 所 有 工 业 污 水 统 一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四 期 建 设, 一 二 期 是 3.6 万 吨 / 日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程,2 万 吨 / 日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吨 / 日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污 水 厂 从 2004 年 开 始 到 目 前 的 总 投 资 约 1.4 亿 元, 在 2009 年 年 初 会 议 后 投 入 资 金 约 2500 万 元, 通 过 不 断 改 善 和 完 善 工 艺 设 备,COD Cr 可 稳 定 控 制 在 40 mg/l 以 下,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及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5 年 第 号, 即 暂 缓 执 行 GB 中 表 2 和 表 3 的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暂 缓 期 内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执 行 表 1 相 关 要 求 ; 以 及 暂 缓 实 施 GB 修 改 单 中 废 水 进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经 由 城 镇 污 水 管 线 排 放, 应 达 到 直 接 排 放 限 值 ) 的 严 者, 具 体 见 表 表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出 水 水 质 设 计 浓 度 ( 单 位 :mg/l,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染 物 ph COD Cr BOD 5 色 度 SS 203 硫 化 物 动 植 物 油 (DB44/ ) 第 40 6~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倍 (GB ) 及 50 6~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倍 排 放 标 准 ( 以 上 两 者 40 6~ 中 的 严 者 ) 倍 * 注 :1 苯 胺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2 六 价 铬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废 水 氨 氮 石 油 类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214 排 放 口 (2) 纳 污 范 围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扩 建 2 万 吨 / 日 漂 染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属 市 政 工 程 设 施, 服 务 于 大 塘 工 业 园 区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服 务 范 围 内 的 污 水 经 企 业 必 要 的 预 处 理 后, 由 园 区 管 网 接 至 污 水 厂 内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综 合 污 水 管 网 和 牛 仔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已 经 完 成, 本 项 目 位 于 念 塘 污 水 厂 西 北 面, 属 于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污 范 围, 详 情 见 图 本 项 目 已 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污 水 处 理 合 同 ( 允 许 污 水 排 入 量 为 64 m 3 /d, 见 附 件 ) (3) 水 量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可 知,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工 程 规 模 为 吨 / 日, 其 中 漂 染 废 水 吨 / 日, 生 活 污 水 5000 吨 / 日, 其 他 工 业 废 水 1000 吨 / 日, 目 前 该 指 标 已 分 配 完 毕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已 申 请 废 水 指 标 64t/d, 因 此,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产 生 的 废 水 59t/d 沿 用 原 有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废 水 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确 保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范 围 内, 不 增 加 纳 污 水 体 污 染 负 荷 本 项 目 已 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污 水 处 理 合 同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增 加 2500m 3 沉 淀 池, 尽 可 能 将 滤 液 储 存 回 用, 减 少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量 由 于 项 目 生 产 滤 液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产 生 废 水 和 冲 洗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但 不 同 一 天 排 放, 则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最 大 时 为 m 3 ( 滤 液 一 次 排 放 量 365 m 3, 生 活 污 水 每 天 排 放 量 为 24.3 m 3 /d), 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的 1.08%, 对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影 响 不 大 排 放 废 水 量 指 标 由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统 筹 安 排,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范 围 内 因 此 从 水 量 分 析,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能 接 纳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4) 水 质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色 度 总 钡 等, 产 生 浓 度 见 表 4.4-9;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为 典 型 的 一 般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其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NH 3 -N 等, 其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水 质 也 符 合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总 钡 满 足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中 的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见 表

215 表 项 目 由 念 塘 污 水 厂 处 理 前 后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mg/l, 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水 去 向 污 水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污 染 物 量 (t/a)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前 ( 综 合 废 水 )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5) 时 间 衔 接 性 m 3 /a (59m 3 /d) m 3 /a (59m 3 /d) ph 6~9 COD cr BOD NH 3 -N SS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0( 倍 ) 总 钡 ph 6~9 COD Cr BOD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 倍 ) 总 钡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已 投 入 运 营 使 用,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及 扩 建 2 万 m 3 /d( 三 期 )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说 明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足 够 的 容 量 接 纳 本 项 目 污 水, 且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经 同 意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接 管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时 间 衔 接 方 面 分 析 是 可 行 的 (6) 区 域 削 减 可 行 性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扩 建 2 万 吨 / 日 漂 染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以 及 现 场 调 研, 现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经 投 入 运 营, 目 前 实 际 处 理 能 力 一 二 期 约 为 3.6 万 t/d, 每 年 可 处 理 约 有 1314t 达 标 污 水 排 入 白 岭 涌 ; 三 期 2.0 万 t/d, 每 年 可 处 理 约 有 730 万 t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园 区 印 染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 四 期 2.0 万 t/d, 每 年 可 处 理 约 有 730 万 t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其 中 1.5 万 吨 / 日 用 于 已 引 进 企 业 的 发 展, 剩 余 0.5 万 m 3 /d 用 于 将 来 新 建 的 其 他 企 业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水 量 为 3.6 万 m 3 /d 同 时, 为 改 善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前 大 塘 镇 建 成 了 0.4 万 m 3 /d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并 加 强 了 大 塘 镇 的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北 江 活 水 疏 源 一 河 一 策 整 治 禁 养 区 清 理 及 养 殖 场 排 污 整 治 河 涌 沿 线 零 散 小 企 业 关 停 整 治 农 村 分 散 式 污 水 处 理 试 点 等 205

216 工 作, 随 着 区 域 河 涌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的 实 施, 大 塘 镇 区 域 内 河 涌 的 水 质 将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也 将 最 终 改 善 白 岭 涌 九 曲 河 水 质 (7)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不 管 从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性 质 和 服 务 范 围 本 项 目 排 污 负 荷 分 析 时 间 衔 接 性 分 析 区 域 削 减 可 行 性 来 看, 在 完 善 相 关 管 网 建 设 的 同 时,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排 放 的 废 水 ( 约 59m 3 /d, 即 17700m 3 /a) 完 全 可 以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附 录 B, 典 型 的 工 业 类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1 废 水 渗 漏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2 化 学 品 和 固 体 废 物 对 土 壤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1) 废 水 渗 漏 分 析 和 影 响 一 般 情 况 下, 废 水 渗 漏 主 要 考 虑 废 水 容 纳 构 筑 物 ( 如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等 ) 底 部 破 损 渗 漏 和 排 水 管 道 渗 漏 两 个 方 面 根 据 相 关 工 程 经 验, 废 水 容 纳 构 筑 物 ( 池 体 ) 等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宜 采 用 抗 渗 混 凝 土, 采 用 32.5 级 以 上 的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水 泥 用 量 不 大 于 360kg/m 3, 水 灰 比 不 大 于 0.55, 抗 渗 标 号 根 据 水 头 与 钢 筋 混 凝 土 壁 厚 度 比 值 分 别 采 用 S6 S8 为 提 高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抗 渗 性 和 抗 裂 性 能, 构 筑 物 混 凝 土 内 掺 入 相 应 用 量 的 低 碱 UEA 混 凝 土 微 膨 胀 剂 构 筑 物 平 面 尺 寸 大 于 25 米 时 设 置 伸 缩 缝, 结 构 完 全 分 开, 缝 宽 30mm, 中 间 设 置 HPZ A4 型 遇 水 膨 胀 橡 胶 止 水 带, 迎 水 面 设 以 双 组 份 聚 硫 密 封 胶 打 口, 缝 中 聚 乙 烯 硬 质 泡 沫 板 废 水 处 理 站 水 池 除 采 用 防 水 砼 外, 表 面 均 作 水 泥 砂 浆 刚 性 防 水 层 凡 是 水 池 底 板 面, 外 壁 墙 内 侧 面 及 地 下 水 以 下 的 外 侧 面, 均 按 五 次 作 法 水 池 内 壁 面 批 1:2 防 水 砂 浆 20 厚 只 要 严 格 按 照 相 应 规 范 要 求 施 工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时 严 把 质 量 关, 本 项 目 废 水 容 纳 构 筑 物 底 部 破 损 渗 漏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影 响 的 情 况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对 于 排 水 管 道 渗 漏 的 情 况, 主 要 由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造 成 :1 排 水 管 和 配 件 本 身 质 量 原 因 产 生 的 裂 痕 砂 眼 所 产 生 的 渗 漏 ;2 管 道 连 接 安 装 操 作 不 规 范 技 术 不 熟 练 造 成 的 渗 漏 ;3 管 道 预 留 孔 穿 越 建 筑 楼 面 所 引 起 的 渗 漏 针 对 以 上 三 种 常 见 的 排 水 管 道 渗 漏 情 况, 规 划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严 格 挑 选 施 工 单 位, 在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前 认 真 做 好 管 道 外 观 监 测 和 通 水 试 验, 一 旦 发 现 管 壁 过 薄 内 壁 粗 糙 有 裂 痕 砂 眼 较 多 的 管 道 应 予 以 清 退 ; 加 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监 督, 根 据 管 径 尺 寸 设 置 固 定 垂 直 水 平 支 架 避 免 管 道 偏 心 变 形 而 渗 水, 地 下 埋 管 应 设 砖 墩 支 撑, 回 填 土 时 应 两 侧 同 时 回 填 避 免 管 道 侧 向 变 形, 回 填 土 前 必 须 先 做 通 水 试 验 ; 尽 量 采 用 PVC 管, 避 免 采 用 铁 管 等 易 受 地 下 水 腐 蚀 的 管 道 只 要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监 督, 采 用 优 良 品 质 的 管 道, 在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及 时 做 好 排 查 工 作, 排 水 管 道 渗 漏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影 响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2) 化 学 品 和 固 体 废 物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原 辅 材 料 有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均 属 于 化 学 品, 生 产 206

217 固 废 主 要 两 类, 一 般 固 废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和 原 辅 材 料 的 包 装 料, 包 装 废 料 粘 有 化 工 药 品 如 盐 酸 钡 盐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废 弃 包 装 料 危 险 废 物 和 化 学 品 仓 库 需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标 准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临 时 堆 场, 堆 放 场 地 采 取 防 渗 防 雨 措 施, 堆 场 场 地 基 础 建 议 采 用 2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堆 场 周 边 设 导 流 渠, 台 风 等 极 端 天 气 条 件 下 受 雨 水 淋 滤 产 生 废 液 经 收 集 后 送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存 放, 与 其 它 物 资 保 持 一 定 的 间 距, 临 时 堆 场 应 有 明 显 的 识 别 标 识 危 险 废 物 中 转 堆 放 期 不 超 国 家 规 定, 定 期 交 由 具 有 相 应 经 营 范 围 和 类 别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和 减 量 化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为 一 般 固 废, 应 与 危 险 废 物 分 开 收 集, 生 活 垃 圾 堆 放 点 应 加 盖 雨 棚, 地 面 采 取 水 泥 面 硬 化 防 渗 措 施, 定 期 交 由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土 壤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的 影 响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提 出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及 各 类 废 物 循 环 利 用 的 具 体 方 案,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提 出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污 水 储 存 及 处 理 构 筑 物 应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的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限 度 (2)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厂 区 可 能 泄 漏 至 地 面 区 域 污 染 物 的 性 质 和 生 产 单 元 的 构 筑 方 式, 将 厂 区 划 分 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项 目 厂 区 防 治 划 分 及 防 渗 建 议 见 表 表 项 目 厂 区 分 区 防 治 及 防 渗 建 议 厂 区 划 分 具 体 生 产 单 元 防 渗 系 数 的 要 求 防 渗 建 议 措 施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事 故 应 急 池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化 学 品 仓 库 区 硫 酸 罐 区 盐 酸 罐 区 危 废 品 放 置 区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仓 库 道 路 等 绿 化 区 办 公 楼 宿 舍 楼 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满 足 cm/s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满 足 <10-7 cm/s <10-5 cm/s 建 议 生 产 车 间 内 的 化 学 品 仓 库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区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设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并 铺 环 氧 树 脂 防 渗 ; 沉 淀 池 硫 酸 罐 区 盐 酸 罐 区 调 节 池 事 故 池 等 均 用 水 泥 硬 化, 四 周 壁 用 砖 砌 再 用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全 池 涂 环 氧 树 脂 防 腐 防 渗 建 议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正 常 粘 土 夯 实 207

218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 指 位 于 地 下 或 半 地 下 的 生 产 功 能 单 元,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物 料 泄 漏 后, 不 容 易 被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厂 区 事 故 应 急 池 调 节 池 沉 淀 池 废 水 管 道 化 学 品 仓 库 区 硫 酸 罐 区 盐 酸 罐 区 危 废 品 放 置 区 等 对 于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参 照 危 险 废 物 安 全 填 埋 处 置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布 试 行 )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进 行 地 面 防 渗 设 计 重 点 污 染 区 防 渗 要 求 : 操 作 条 件 下 的 单 位 面 积 渗 透 量 不 大 于 厚 度 为 6m, 饱 和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防 渗 层 的 渗 透 量, 防 渗 能 力 与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第 条 等 效 建 议 危 险 废 物 暂 区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设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四 周 设 围 堰 ; 废 水 贮 存 所 用 水 池 事 故 池 均 用 水 泥 硬 化, 四 周 壁 用 砖 砌 再 用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重 点 污 染 区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cm/s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 是 指 裸 露 于 地 面 的 生 产 功 能 单 元,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物 料 泄 漏 后, 容 易 被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区 成 品 仓 库 道 路 等 对 于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参 照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Ⅱ 类 场 进 行 设 计 一 般 污 染 区 防 渗 要 求 : 操 作 条 件 下 的 单 位 面 积 渗 透 量 不 大 于 厚 度 为 1.5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防 渗 层 的 渗 透 量, 防 渗 能 力 与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第 条 等 效 建 议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一 般 污 染 区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 指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绿 化 区 办 公 楼 宿 舍 楼 等 根 据 防 渗 参 照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结 合 目 前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可 操 作 性 和 和 技 术 水 平, 不 同 的 防 渗 区 域 采 用 在 满 足 防 渗 标 准 要 求 前 提 下 的 防 渗 措 施 在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中, 严 格 按 环 评 要 求 的 防 渗 效 果 进 行 设 计 危 险 废 物 定 期 交 由 具 有 相 应 经 营 范 围 和 类 别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和 减 量 化 处 理 对 于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应 与 危 险 废 物 严 控 废 物 分 开 收 集, 要 采 取 防 渗 防 雨 措 施,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废 堆 放 点 应 加 盖 雨 棚, 地 面 采 取 水 泥 面 硬 化 防 渗 措 施, 每 天 交 由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在 采 取 以 上 分 区 防 渗 处 理 后,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土 壤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的 影 响 (3) 严 格 废 水 排 放 按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的 要 求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区 排 水 系 统,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与 生 产 废 水 经 收 集 后 集 中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对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影 响 的 各 项 途 径 均 进 行 有 效 预 防, 在 确 保 各 项 防 渗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并 加 强 维 护 和 厂 区 环 境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可 有 效 控 制 厂 区 内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下 渗 现 象,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因 此 项 目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208

219 8.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主 要 声 源 及 源 强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各 类 机 械 发 出 的 噪 声, 如 砂 磨 机 搅 拌 机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高 速 混 合 机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单 螺 杆 双 螺 杆 和 各 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根 据 同 类 行 业 类 比 调 查 分 析, 其 噪 声 源 强 约 65-85dB(A), 多 台 设 备 叠 加 后 噪 声 源 强 约 为 75-90dB(A),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级 (db(a)) 表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级 一 览 表 数 量 ( 台 ) 测 量 距 离 (m)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噪 声 级 (db(a)) 数 量 ( 台 ) 1 砂 磨 机 75~ 破 碎 机 75~ 搅 拌 机 70~ 振 动 筛 75~ 反 应 釜 70~ 空 压 机 65~ 干 燥 机 80~ 自 动 缠 绕 机 65~ 压 滤 机 70~ 包 装 机 65~ 高 速 混 合 机 测 量 距 离 (m) 70~ 各 风 机 60~ 声 能 衰 减 的 模 式 化 处 理 (1) 预 测 计 算 中 只 考 虑 厂 区 内 各 声 源 所 在 的 厂 房 围 护 结 构 的 屏 蔽 效 应 和 声 源 至 受 声 点 的 距 离 衰 减, 以 及 空 气 吸 收 等 主 要 衰 减 因 子 ; (2) 各 噪 声 源 强 只 考 虑 常 规 降 噪 措 施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模 式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所 推 荐 的 噪 声 点 源 衰 减 预 测 模 式 (1) 单 个 声 源 到 达 受 声 点 的 声 压 : L L 20lg( r / r ) ( r r ) pi 0i 0 0 式 中 :L pi 距 离 声 源 r 米 的 声 压 级 db(a); L oi 距 离 声 源 r 0 米 的 声 压 级 db(a); α 衰 减 常 数 (2) 多 个 声 源 发 出 的 噪 声 在 同 一 受 声 点 的 总 噪 声 为 : Lep 10lg n i 1 (10 L pi/10 式 中 :Lep N 个 噪 声 源 在 同 一 受 声 点 上 的 合 成 声 压 级 db(a); ) 209

220 Lpi 第 i 个 噪 声 源 在 受 声 点 的 声 压 级 db(a) 各 声 源 参 考 距 离 r 0 米 处 的 声 压 级 Loi 主 要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及 类 比 测 试 结 果 而 定 ; 衰 减 常 数 a 根 据 厂 址 周 围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确 定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及 分 析 通 过 现 场 实 际 调 查 情 况, 由 于 本 项 目 高 噪 声 设 备 都 放 置 于 封 闭 厂 房 中, 采 用 车 间 隔 声 大 约 可 减 低 20~30dB(A), 另 外 对 相 关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用 减 震 或 消 声 措 施 大 约 可 减 低 15~20dB(A), 单 双 螺 杆 产 生 的 噪 声 采 用 隔 音 棉 包 裹 吸 声 约 可 减 低 10~ 15dB(A) 本 次 预 测 就 以 车 间 外 75dB(A) 作 为 噪 声 预 测 源 强, 具 体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厂 界 昼 夜 间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评 价 点 厂 房 到 厂 界 距 离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东 边 界 47.5m 南 边 界 13.5m 西 边 界 8m 北 边 界 83.5m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在 通 过 对 生 产 车 间 的 合 理 布 局, 并 对 机 械 进 行 了 消 声 减 振 隔 音 棉 吸 声 隔 声 等 工 程 措 施 以 及 距 离 的 衰 减 后, 则 在 主 要 声 源 同 时 排 放 噪 声 情 况 下 各 边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为 31.57~51.94dB(A), 到 达 厂 区 围 墙 外 1m 处 的 噪 声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而 距 离 本 项 目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在 360m 外, 因 此,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不 会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造 成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8.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处 理 方 案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不 合 格 产 品 沉 淀 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生 活 垃 圾 和 食 堂 垃 圾 等 (1) 不 合 格 产 品 : 硫 酸 钡 不 合 格 产 品 可 作 为 普 通 填 料 出 售, 母 粒 不 合 格 产 品 回 210

221 用 到 混 料 工 序, 重 新 热 熔 生 产, 项 目 生 产 线 没 有 废 渣 产 生 (2) 沉 淀 池 滤 渣 : 滤 液 进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沉 淀 池 滤 渣, 沉 淀 池 滤 渣 主 要 为 沉 淀 的 硫 酸 钡, 沉 淀 池 滤 渣 含 水 率 较 高, 沉 淀 池 滤 渣 可 与 滤 液 定 期 抽 到 浆 化 池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没 有 沉 淀 滤 渣 排 放 (3) 废 活 性 炭 本 项 目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使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活 性 炭 需 定 期 更 换, 废 活 性 炭 产 生 量 约 为 14.72t/a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HW49, 须 委 托 给 有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4)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员 工 150 人, 均 在 项 目 场 内 食 宿,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1kg/d 人 计 算, 年 产 生 量 为 37.5t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5) 食 堂 餐 厨 垃 圾 1 厨 余 垃 圾 本 项 目 员 工 均 在 厂 内 就 餐, 一 日 三 餐, 每 日 就 餐 人 数 为 150 人, 每 天 的 厨 余 垃 圾 按 0.5kg/ 人 d 计 算, 则 日 产 生 厨 余 垃 圾 0.075t/d(22.5t/a) 2 废 油 脂 项 目 食 堂 静 电 油 烟 净 化 器 定 期 清 洗 产 生 的 油 污 以 及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油 脂, 根 据 类 比 分 析, 每 人 每 餐 食 用 油 按 照 30g 计 算, 废 油 脂 取 食 用 油 量 的 15%, 则 项 目 潲 水 油 的 产 生 量 约 0.675kg/d(0.2t/a), 该 类 废 油 脂 属 于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名 录 编 号 HY05 严 控 废 物, 必 须 收 集 后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其 临 时 储 存 场 所 的 建 设 维 护 以 及 处 置 均 按 照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条 例 中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6) 包 装 材 料 根 据 关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是 否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函 [2014]126 号 ) 相 关 要 求, 对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原 料 包 装 材 料 使 用 完 后 产 生 的 包 装 编 织 袋, 定 期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利 用 ;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粉 末 需 进 行 包 装 贮 存 待 用, 主 要 用 于 粉 碎 和 硫 酸 钡 母 粒 制 造, 干 燥 后 硫 酸 钡 用 完 产 生 的 包 装 袋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不 乱 丢 弃 因 此, 包 装 材 料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单 元 固 体 废 物 年 产 生 量 为 74.92t, 本 项 目 在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详 见 表

222 表 本 项 目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排 放 源 性 质 产 生 量 (t/a) 处 理 方 法 1 废 活 性 炭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HW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2 生 活 垃 圾 职 工 生 活 一 般 固 废 37.5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3 食 堂 垃 圾 厨 余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22.5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废 油 脂 严 控 废 物 HY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的 长 期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营 运 期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如 果 不 加 以 再 生 利 用, 直 接 堆 放 或 填 埋 处 理 必 然 浪 费 大 量 土 地 资 源, 并 可 能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如 若 处 理 不 及 时, 则 会 产 生 以 下 不 良 影 响 (1) 侵 占 土 地 固 体 废 物 不 加 以 回 收 利 用 则 需 要 占 地 堆 放 据 估 算, 堆 积 一 万 吨 废 物 需 要 占 地 一 亩 左 右, 堆 积 量 越 大, 占 地 越 多, 可 能 侵 占 周 围 农 田 和 其 他 土 地, 影 响 人 民 正 常 生 活 和 工 作 (2) 污 染 土 壤 废 物 堆 放 或 没 有 适 当 的 防 治 措 施 的 垃 圾 处 理, 其 中 的 有 害 组 分 很 容 易 通 过 风 化 雨 水 淋 溶 地 表 径 流 的 侵 蚀, 产 生 高 温 和 有 毒 液 体 渗 入 土 壤, 将 土 壤 中 的 微 生 物 杀 死, 破 坏 微 生 物 与 周 围 环 境 构 成 系 统 的 平 衡, 导 致 草 木 生 长 困 难, 对 于 耕 地 则 可 能 导 致 减 产 甚 至 绝 收 (3) 污 染 水 体 固 体 废 物 随 天 然 水 体 和 地 表 径 流 流 入 周 围 水 体, 或 者 随 风 飘 迁 落 入 水 体, 使 地 表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 若 随 渗 滤 水 进 入 土 壤 则 污 染 地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则 会 减 少 水 体 面 积, 妨 碍 水 生 生 物 的 生 存 和 水 资 源 的 利 用 (4) 污 染 大 气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大 气 的 方 式 有 : 以 细 粒 状 存 在 的 废 渣 和 垃 圾 在 大 风 吹 动 下, 随 风 漂 移 扩 散 到 很 远 的 地 方 ;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害 气 体 和 粉 尘 ; 一 些 有 机 固 废 在 适 宜 的 温 度 和 湿 度 条 件 下 被 微 生 物 分 解, 释 放 出 有 害 气 体 ; 固 体 废 物 在 处 理 时 散 发 毒 气 和 臭 味 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可 通 过 综 合 利 用 或 外 售, 消 除 这 部 分 固 废 污 染, 而 且 节 省 了 处 理 费 用 对 于 需 填 埋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由 于 产 生 量 较 少 且 污 染 较 轻, 只 要 填 埋 场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要 求, 则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本 项 目 特 点, 危 险 废 物 来 自 废 活 性 炭 废 油 脂 以 及 沾 有 化 学 原 料 的 包 装 材 212

223 料 危 险 废 物 如 不 及 时 加 以 处 理 ( 处 置 ), 将 会 对 自 然 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产 生 严 重 危 害, 因 此, 要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HJ ) 的 相 关 要 求, 严 格 组 织 收 集 贮 存 和 运 输 (1) 危 废 的 收 集 的 要 求 1 性 质 类 似 的 废 物 可 收 集 到 同 一 容 器 中, 性 质 不 相 容 的 危 险 废 物 不 应 混 合 包 装 ; 2 危 险 废 物 包 装 应 能 有 效 隔 断 危 险 废 物 迁 移 扩 散 途 径, 并 达 到 防 渗 防 漏 要 求 ; 3 在 危 险 废 物 的 收 集 和 转 运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包 括 防 爆 防 火 防 泄 露 防 风 防 雨 或 其 它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的 措 施 ; 4 危 险 废 物 内 部 转 运 应 综 合 考 虑 厂 区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转 运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办 公 区 和 生 活 区 ; 5 危 险 废 物 内 部 转 运 结 束 后, 应 对 转 运 路 线 进 行 检 查 和 清 理, 确 保 无 危 险 废 物 遗 失 在 转 运 路 线 上, 并 对 转 运 工 具 进 行 清 洗 ; 6 收 集 过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设 备 设 施 场 所 及 其 它 物 品 转 作 它 用 时, 应 消 除 污 染, 确 保 其 使 用 安 全 (2) 危 废 的 贮 存 的 要 求 危 废 的 贮 存 条 件 应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的 规 定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一 个 固 定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点, 并 做 好 防 风 防 雨 防 晒 和 防 渗 等 预 防 措 施, 贮 存 点 四 周 应 有 防 火 墙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单 位 应 建 立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的 台 帐 制 度, 危 险 废 物 交 接 应 认 真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和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制 度, 明 确 危 险 废 物 的 数 量 性 质 及 组 分 等 (3) 危 废 的 运 输 的 要 求 1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应 由 持 有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按 照 其 许 可 证 的 经 营 范 围 组 织 实 施, 承 担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的 单 位 应 获 得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颁 发 的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资 质 ; 2 危 险 废 物 公 路 运 输 应 严 格 执 行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部 令 [2005 年 ] 第 9 号 ) 相 关 标 准 ; 3 卸 载 区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熟 悉 废 物 的 危 险 特 性, 并 配 备 适 当 的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 4 卸 载 区 应 配 备 必 要 的 消 防 设 备 和 设 施,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指 示 标 志 本 项 目 应 按 照 上 述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转 移 处 置 方 面 的 有 关 规 定, 属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包 装 袋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废 活 性 炭 和 废 油 脂 应 送 有 相 关 资 质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严 禁 进 入 水 中 或 混 入 生 活 垃 圾 中 倾 倒,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率 达 到 100% 生 活 垃 圾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13

224 生 活 垃 圾 和 厨 余 垃 圾, 特 别 是 粪 便 由 于 清 理 不 及 时, 会 影 响 人 们 居 住 环 境 的 卫 生 状 况, 对 人 们 的 健 康 构 成 威 胁 天 气 炎 热 时, 垃 圾 腐 解 很 快, 分 解 发 酵 产 生 难 闻 的 气 味, 同 时 容 易 滋 生 苍 蝇 蚊 子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垃 圾 收 集 站 统 一 收 集, 进 行 无 害 化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处 理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达 到 100% 小 结 我 国 固 体 废 物 管 理 的 技 术 政 策 是 对 各 类 废 物 实 施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和 无 害 化 这 三 R 原 则 首 先 强 调 固 体 废 物 的 减 量 化, 应 尽 可 能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减 少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或 者 不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而 必 须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应 首 先 尽 可 能 利 用, 通 过 资 源 化 来 实 现 处 置 减 量 化, 对 无 法 避 免 而 又 不 可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 则 要 实 现 无 害 化, 对 其 残 渣 部 分 进 行 安 全 卫 生 和 妥 善 的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表 明, 对 于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性 固 体 废 物, 统 一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清 运 压 缩, 运 往 垃 圾 处 理 场 进 行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 对 于 危 险 废 物, 由 于 具 有 高 度 的 危 险 及 危 害 性, 如 不 妥 善 安 置, 就 会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影 响 人 们 的 正 常 工 作 和 生 活 因 此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固 废 法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特 别 规 定,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全 过 程 严 格 管 理 和 安 全 处 置, 防 止 危 险 废 物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在 采 取 上 述 分 类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214

225 9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9.1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反 应 釜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原 料 均 通 过 带 有 流 量 计 的 密 闭 管 道 控 制 其 流 量 缓 慢 的 加 入, 由 于 反 应 釜 中 需 加 入 辅 料 硫 酸 和 催 化 剂 盐 酸, 因 此, 在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由 于 硫 酸 和 盐 酸 非 一 次 性 大 量 投 入, 反 应 釜 内 的 反 应 温 度 控 制 在 35~45, 且 硫 酸 和 盐 酸 输 送 和 反 应 釜 均 为 封 闭 式 生 产, 设 备 及 管 道 呈 现 负 压 状 态, 则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不 外 排,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管 道 几 乎 全 部 收 集 处 理, 由 于 废 气 主 要 成 分 为 H 2 SO 4 HCl 和 CO 2 气 体, 经 管 道 收 集 废 气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的 NaOH 进 行 吸 收, 不 产 生 其 他 气 体 根 据 现 状 污 染 源 实 测 结 果 表 明,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废 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投 料 干 燥 粉 碎 包 装 混 料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1) 防 治 措 施 1 投 料 浆 化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使 用 碳 酸 钡 作 为 原 料, 为 白 色 粉 末, 化 学 式 BaCO 3, 其 分 子 量 为 , 碳 酸 钡 含 水 量 较 高 ( 约 1%), 碳 酸 钡 为 圆 柱 形 (D7μm 30μm), 将 粉 末 碳 酸 钡 投 放 至 装 有 水 的 投 料 池 中 进 行 浆 化 混 合, 由 于 碳 酸 钡 颗 粒 相 对 较 大, 且 含 水 率 较 高, 不 易 产 生 扬 尘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由 于 投 料 瞬 间 产 生 较 大 反 冲 击 力, 有 部 分 碳 酸 钡 粉 尘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逃 逸 到 投 料 间 内, 并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碳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0.8m), 由 于 浆 化 池 设 置 于 地 下 室, 投 料 口 与 地 面 平 行, 投 料 口 采 用 半 封 闭 式, 碳 酸 钡 原 料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项 目 碳 酸 钡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碳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原 料 重 复 利 用,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215

226 值,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因 此 认 为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2) 反 应 釜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原 料 均 通 过 带 有 流 量 计 的 密 闭 管 道 控 制 其 流 量 缓 慢 的 加 入, 由 于 反 应 釜 中 需 加 入 辅 料 硫 酸 和 催 化 剂 盐 酸, 因 此, 在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由 于 硫 酸 和 盐 酸 非 一 次 性 大 量 投 入, 反 应 釜 内 的 反 应 温 度 控 制 在 35~45, 且 硫 酸 和 盐 酸 输 送 和 反 应 釜 均 为 封 闭 式 生 产, 设 备 及 管 道 呈 现 负 压 状 态, 则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不 外 排, 反 应 釜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管 道 几 乎 全 部 收 集 处 理, 由 于 废 气 主 要 成 分 为 H 2 SO 4 HCl 和 CO 2 气 体, 经 管 道 收 集 废 气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的 NaOH 进 行 吸 收, 不 产 生 其 他 气 体 根 据 现 状 污 染 源 实 测 结 果 表 明,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2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干 燥 机 采 用 燃 烧 机 提 供 的 热 气 对 滤 饼 进 行 干 燥, 采 用 热 风 直 接 加 热 干 燥 滤 饼, 经 过 高 温 加 热 产 生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是 硫 酸 钡 粉 尘, 产 生 的 粉 尘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每 台 干 燥 机 设 计 一 套 旋 风 收 尘 器 和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沉 降 成 半 产 品 建 设 单 位 设 置 独 立 的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干 燥 后 的 硫 酸 钡 经 过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因 此, 在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5m), 包 装 漏 斗 口 与 包 装 袋 直 接 连 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但 在 换 袋 操 作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由 于 整 个 半 成 品 包 装 位 于 密 闭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进 行 收 集, 整 个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半 成 品 回 收 利 用 干 燥 机 废 气 与 燃 烧 废 气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罩 式 集 气 罩 和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经 过 收 集 处 理 后 的 干 燥 机 粉 尘 和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粉 尘 将 引 至 同 一 根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3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半 成 品 包 装 好 的 硫 酸 钡 部 分 用 于 生 产 母 粒, 部 分 根 据 市 场 要 求 进 行 粉 碎, 需 要 粉 碎 硫 酸 钡 约 为 12000t/a, 将 包 装 好 的 硫 酸 钡 重 新 投 入 粉 碎 机 内,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粉 碎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将 包 装 好 的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运 至 投 料 间 内, 216

227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通 过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并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2m), 由 于 投 料 口 采 用 半 封 闭 式, 硫 酸 钡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 共 设 置 6 台 集 气 罩 ),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通 过 风 机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经 收 集 后 粉 尘 全 部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半 成 品 重 复 利 用 粉 碎 过 程 中 会 有 粉 尘 产 生, 产 生 的 粉 尘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沉 降 为 成 品, 后 经 过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代 售 粉 碎 后 的 硫 酸 钡 经 过 独 立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进 行 包 装,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因 此, 在 密 闭 包 装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确 保 成 品 包 装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1.5m), 包 装 漏 斗 口 与 包 装 袋 直 接 连 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粉 尘 产 生, 但 在 换 袋 操 作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整 个 成 品 包 装 位 于 密 闭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包 装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经 风 机 进 行 收 集, 整 个 包 装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成 品 直 接 出 售 粉 碎 机 产 生 粉 尘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收 集 后 再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 粉 碎 投 料 产 生 粉 尘 与 成 品 包 装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集 气 罩 和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引 至 同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粉 碎 区 粉 尘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1 条 约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4 母 粒 生 产 投 料 混 合 产 生 的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在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过 程 中, 硫 酸 钡 粉 末 与 载 体 聚 乙 烯 (PE) 分 散 剂 等 助 剂 进 行 混 料, 混 合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为 硫 酸 钡 粉 末,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混 料 投 料 间 设 置 为 独 立 单 元, 将 包 装 好 的 半 成 品 硫 酸 钡 运 至 投 料 间 内,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扩 散 至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通 过 在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设 置 风 机 收 集 未 被 收 集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并 确 保 投 料 间 呈 负 压 状 态 ( 进 风 风 速 1m/s), 使 用 胶 帘 门 (2m 0.8m), 由 于 投 料 口 采 用 半 封 闭 式, 硫 酸 钡 粉 末 和 载 体 在 独 立 密 闭 投 料 间 内 开 包 投 料, 尽 量 减 少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产 生 混 合 好 的 原 辅 材 料 通 过 气 力 输 送 至 高 速 混 合 机 内 进 行 高 速 旋 转 混 合 均 匀, 高 速 混 合 机 为 密 闭 仪 器, 不 产 生 粉 尘 整 个 投 料 口 位 于 密 闭 投 料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在 投 料 口 先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未 被 集 气 罩 收 集 的 粉 尘 经 风 机 进 行 收 集, 整 个 开 包 和 投 料 过 程 粉 尘 全 部 通 过 负 压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到 的 硫 酸 钡 粉 尘 可 作 为 原 料 重 复 利 用, 经 过 收 217

228 集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少 量 粉 尘 通 过 15m 高 度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资 料,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的 布 袋 除 尘 器 织 布 为 聚 酯, 厚 度 为 1.6mm, 透 气 量 为 50mm/s, 断 裂 强 纵 向 1500 CN/dtex 横 向 1600 CN/dtex, 使 用 温 度 为 150, 过 滤 精 度 为 5-15μm 由 于 本 项 目 原 料 碳 酸 钡 粉 末 含 水 量 较 高 ( 约 1%), 碳 酸 钡 为 圆 柱 形 (D7μm 30μm); 干 燥 粉 尘 及 混 料 过 程 产 生 的 硫 酸 钡 粉 末 粒 径 为 15μm 以 上, 且 呈 为 团 聚 体 因 此, 本 项 目 使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过 滤 碳 酸 钡 和 硫 酸 钡 颗 粒, 绝 大 部 分 可 以 被 捕 集,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处 理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本 项 目 投 料 干 燥 粉 碎 包 装 混 料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见 表 9.1-1,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粉 尘 废 气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一 览 表 序 号 废 气 产 生 源 碳 酸 钡 投 料 粉 尘 干 燥 工 程 产 生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产 生 粉 尘 粉 碎 投 料 粉 尘 粉 碎 工 序 产 生 粉 尘 6 成 品 包 装 7 母 粒 混 料 产 生 废 气 收 集 方 式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投 料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收 集 效 率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100% 1 半 成 品 包 装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 2 包 装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投 料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100% 1 包 装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包 装 口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1.2m 1.2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1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单 元, 且 呈 负 压 状 态 ;2 采 用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最 终 排 放 方 式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旋 风 除 尘 效 率 为 90%,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为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先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处 理 后 再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旋 风 除 尘 效 率 为 90%, 布 袋 除 尘 效 率 为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95% 布 袋 除 尘 器 99% 通 过 G1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8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9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0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218

229 序 号 8 9 废 气 产 生 源 热 熔 工 序 产 生 废 气 母 粒 冷 却 水 蒸 汽 收 集 方 式 罩 式 集 气 罩 收 集 (1.8m 1.8m);3 风 机 经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挤 出 机 头 少 量 废 气 无 法 收 集 收 集 效 率 95%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最 终 排 放 方 式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集 气 罩 进 行 收 集 90% / / 10 厨 房 油 烟 集 气 罩 收 集 90%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95% 75% 通 过 G11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2 排 气 筒 (15m) 排 放 通 过 G13 排 气 筒 (21m) 排 放 污 染 源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投 料 表 项 目 粉 尘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产 生 浓 度 排 放 浓 度 污 染 物 名 称 (mg/m 3 产 生 量 (t/a) ) (mg/m 3 排 放 量 (t/a) ) 有 组 织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5 / 0.5 有 组 织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3 / 粉 碎 废 气 有 组 织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区 无 组 织 粉 尘 / 0.15 / 0.15 投 料 混 合 (2) 技 术 可 行 有 组 织 粉 尘 无 组 织 粉 尘 / 0.48 / 0.48 本 项 目 投 料 浆 化 干 燥 半 成 品 包 装 粉 碎 投 料 粉 碎 成 品 包 装 投 料 混 合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目 前 除 尘 治 理 方 法 较 为 成 熟, 按 捕 集 机 理 可 分 为 机 械 除 尘 器 静 电 除 尘 器 过 滤 除 尘 器 和 洗 涤 除 尘 器 等 废 气 处 理 技 术 选 用 方 法 时,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优 先 选 用 费 用 低 耗 能 少 无 二 次 污 染 的 方 法, 尽 量 做 到 化 害 为 利 主 要 处 理 方 法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230 表 除 尘 处 理 方 法 对 比 一 览 表 技 术 名 称 机 械 除 尘 器 静 电 除 尘 器 布 袋 除 尘 器 洗 涤 除 尘 器 技 术 特 点 优 点 缺 点 机 械 除 尘 器 是 依 靠 机 械 力 ( 重 力 惯 性 力 离 心 力 等 ) 将 尘 粒 从 气 流 中 去 除 的 装 置 特 点 是 结 构 简 单, 设 备 费 和 运 行 费 均 较 低, 但 除 尘 效 率 不 高 按 出 尘 粒 的 不 同 可 设 计 为 重 力 尘 降 室 惯 性 除 尘 器 和 旋 风 收 尘 器 适 用 于 含 尘 浓 度 高 和 颗 粒 力 度 较 大 的 气 流 广 泛 用 于 除 尘 要 求 不 高 的 场 合 或 用 作 高 效 除 尘 装 置 的 前 置 预 除 尘 器 静 电 除 尘 是 气 体 除 尘 方 法 的 一 种 含 尘 气 体 经 过 高 压 静 电 场 时 被 电 分 离, 尘 粒 与 负 离 子 结 合 带 上 负 电 后, 趋 向 阳 极 表 面 放 电 而 沉 积 在 冶 金 化 学 等 工 业 中 用 以 净 化 气 体 或 回 收 有 用 尘 粒 利 用 静 电 场 使 气 体 电 离 从 而 使 尘 粒 带 电 吸 附 到 电 极 上 的 收 尘 方 法 在 强 电 场 中 空 气 分 子 被 电 离 为 正 离 子 和 电 子, 电 子 奔 向 正 极 过 程 中 遇 到 尘 粒, 使 尘 粒 带 负 电 吸 附 到 正 极 被 收 集 结 构 简 单, 设 备 费 和 运 行 费 均 较 低, 操 作 维 修 方 便, 动 力 消 耗 少, 高 温 高 压 及 腐 蚀 性 含 尘 气 体 可 以 直 接 回 收 粉 尘 净 化 效 率 高, 高 达 99% 以 上, 能 够 铺 集 0.01 微 米 以 上 的 细 粒 粉 尘 ; 阻 力 损 失 小, 一 般 在 20 毫 米 水 柱 以 下 ; 允 许 操 作 温 度 高 ; 处 理 气 体 范 围 量 大 ; 可 以 完 全 实 现 操 作 自 动 控 制 布 袋 除 尘 器 是 一 种 干 式 除 尘 装 置, 它 具 有 很 高 的 净 化 效 适 用 于 捕 集 细 小 干 燥 非 纤 维 性 粉 率, 捕 集 细 微 的 粉 尘 滤 袋 采 用 纺 织 的 滤 布 或 非 纺 织 的 尘 效 率 也 可 达 99% 毡 制 成, 利 用 纤 维 织 物 的 过 滤 作 用 对 以 上 ; 重 点 是 耐 高 含 尘 气 体 进 行 过 滤, 当 含 尘 气 体 进 入 温 耐 腐 蚀 纤 维 及 布 袋 除 尘 器, 颗 粒 大 比 重 大 的 粉 尘, 滤 料 的 国 产 化 由 于 重 力 的 作 用 沉 降 下 来, 落 入 灰 斗, 含 有 较 细 小 粉 尘 的 气 体 在 通 过 滤 料 时, 粉 尘 被 阻 留, 使 气 体 得 到 净 化 洗 涤 除 尘 器 用 液 体 洗 涤 含 尘 气 体, 使 尘 粒 与 液 滴 或 液 膜 碰 撞 而 被 俘 获, 并 与 气 流 分 离, 除 尘 效 率 为 80%~95%, 运 转 费 用 较 高 适 用 于 入 理 高 温 高 温 易 燃 易 爆 和 有 害 气 体 ; 运 行 正 常 进, 净 化 效 率 高 ; 可 用 于 雾 尘 集 聚 之 粉 尘 气 体 ; 排 气 量 衡 定 ; 结 构 简 单 占 地 面 积 小, 投 资 低 ; 运 行 安 全 操 作 及 维 修 方 便 占 地 面 积 大, 粉 尘 粒 径 较 少 无 法 去 除, 除 尘 效 率 不 高 约 85% 设 备 比 较 复 杂, 要 求 设 备 调 运 和 安 装 以 及 维 护 管 理 水 平 高 ; 对 粉 尘 比 电 阻 有 一 定 要 求, 所 以 对 粉 尘 有 一 定 的 选 择 性, 不 能 使 所 有 粉 尘 都 的 获 得 很 高 的 净 化 效 率 ; 受 气 体 温 温 度 等 的 操 作 条 件 影 响 较 大, 同 是 一 种 粉 尘 如 在 不 同 温 度 湿 度 下 操 作, 所 得 的 效 果 不 同 ; 一 次 投 资 较 大, 占 地 面 积 较 大 布 袋 容 易 堵 塞, 影 响 除 尘 效 果, 使 用 成 本 较 高, 且 占 地 面 积 大 排 出 的 泥 浆 要 进 行 处 理, 否 则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 当 净 化 有 侵 蚀 性 气 体 时, 化 学 侵 蚀 性 转 移 到 水 中, 因 此 污 水 系 统 要 用 防 腐 材 料 保 护 ; 不 合 用 于 疏 水 性 烟 尘 ; 对 于 粘 性 烟 尘 轻 易 使 管 道 叶 片 等 发 生 堵 塞 ; 需 要 消 耗 水, 并 且 处 理 难 题, 在 严 寒 地 区 应 采 用 防 冻 措 施 通 过 多 方 案 比 选, 结 合 现 有 项 目 的 实 际 运 行 经 验 和 处 理 效 果, 由 于 布 袋 除 尘 处 理 技 术 较 为 成 熟 稳 定, 捕 集 细 微 的 粉 尘 效 率 也 可 达 99% 以 上, 方 便 操 作 维 护, 且 无 第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比 较 适 合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废 气 治 理 布 袋 除 尘 的 应 用 广 泛, 具 有 能 耗 低 工 艺 成 熟 去 除 率 高 净 化 彻 底 有 很 好 的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对 细 粉 尘 除 尘 效 率 高, 一 般 达 99% 以 上, 可 以 用 在 净 化 要 求 很 高 220

231 的 场 合 适 应 性 强, 可 捕 集 各 类 性 质 的 粉 尘, 且 不 因 粉 尘 的 比 电 阻 等 性 质 而 影 响 除 尘 效 率, 适 应 的 烟 尘 浓 度 范 围 广, 而 且 当 入 口 浓 度 或 烟 气 量 变 化 时, 也 不 会 影 响 净 化 效 率 和 运 行 阻 力 规 格 多 样 使 用 灵 活, 处 理 风 量 可 由 每 小 时 几 百 到 几 百 万 立 方 米, 便 于 回 收 物 料, 没 有 污 染 废 水 等 二 次 污 染 缺 点 是 布 袋 容 易 堵 塞, 影 响 除 尘 效 果, 使 用 成 本 较 高, 且 占 地 面 积 大 本 项 目 干 燥 和 粉 碎 工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投 料 包 装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排 放 的 尾 气 含 有 少 量 的 粉 尘, 尾 气 分 别 通 过 4 条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因 此,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粉 尘 回 收 粉 尘 废 气 风 管 旋 风 收 尘 器 + 布 袋 除 尘 器 风 机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粉 尘 废 气 集 气 罩 / 风 管 布 袋 除 尘 器 风 机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粉 尘 回 收 图 粉 尘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流 程 图 (3) 车 间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碳 酸 钡 投 料 过 程 粉 碎 投 料 投 料 混 合 过 程 未 收 集 粉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投 料 浆 化 工 序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排 放 量 约 为 0.5t/a, 粉 碎 投 料 过 程 无 组 织 粉 尘 排 放 量 为 0.18t/a, 投 料 混 合 过 程 无 组 织 粉 尘 排 放 量 为 0.48t/a 排 放 量 较 少, 可 通 过 加 强 对 生 产 车 间 排 风 系 统 和 通 风 系 统, 项 目 厂 界 外 可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1.0mg/m 3 因 此 认 为 本 项 目 投 料 浆 化 过 程 粉 碎 投 料 投 料 混 合 过 程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热 熔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1)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艺 是 以 聚 乙 烯 和 硫 酸 钡 混 合 物 为 原 料 加 入 双 螺 杆 和 单 螺 杆 设 备, 在 双 螺 杆 和 单 螺 杆 设 备 内 通 过 热 熔 挤 出 冷 却 和 切 粒 过 程 加 工 成 母 粒 热 熔 采 用 电 加 热 方 式, 控 制 温 度 180 左 右, 在 此 温 度 范 围 内 未 超 过 各 种 塑 料 的 分 解 温 度, 不 会 产 生 分 解 废 气, 主 要 废 气 来 自 未 聚 合 单 体 和 塑 料 部 分 添 加 剂 挥 发 有 机 废 气 和 烟 尘 本 项 目 热 熔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拟 采 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对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效 率 具 体 见 表 4.4-8, 处 理 工 艺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到 95% 以 上 双 螺 杆 和 单 螺 杆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一 套 废 气 处 理 系 221

232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1 条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艺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9.1-4, 经 过 处 理 后 的 VOCs 废 气 经 过 处 理 后 可 达 到 参 照 标 准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 ) 的 第 Ⅱ 时 段 限 值 ; 经 过 处 理 后 烟 尘 可 达 到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表 本 项 目 热 熔 工 序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烟 气 量 10000m 3 /h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标 准 值 产 生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 VOCs 烟 尘 (2) 技 术 可 行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和 烟 尘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是 指 用 多 种 技 术 措 施, 通 过 不 同 途 径 减 少 石 油 损 耗 减 少 有 机 溶 剂 用 量 或 排 气 净 化 以 消 除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为 防 止 污 染, 除 减 少 石 油 损 耗 减 少 有 机 溶 剂 用 量 以 减 少 有 机 废 气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外, 排 气 净 化 是 目 前 切 实 可 行 的 治 理 途 径 有 机 废 气 一 般 都 存 在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有 机 溶 剂 处 理 难 度 大 的 特 点 常 用 的 方 法 有 吸 附 法 吸 收 法 催 化 燃 烧 法 热 力 燃 烧 法 等 废 气 处 理 技 术 选 用 方 法 时,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优 先 选 用 费 用 低 耗 能 少 无 二 次 污 染 的 方 法, 尽 量 做 到 化 害 为 利 主 要 处 理 方 法 对 比 情 况 如 表 表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方 法 比 较 一 览 表 技 术 名 称 技 术 特 点 优 点 缺 点 活 性 炭 吸 附 法 吸 收 法 催 化 燃 烧 法 热 力 燃 烧 法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广 泛 应 用 于 大 风 量 低 浓 度 废 气, 常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需 要 热 能 的 场 合 活 性 炭 一 般 采 用 蜂 窝 状 活 性 炭, 比 表 面 积 m 2 /g, 吸 附 量 比 一 般 活 性 炭 颗 粒 大 倍, 吸 附 量 为 25wt%, 可 达 90% 以 上 的 净 化 率, 设 备 简 单 投 资 小 一 般 采 用 物 理 吸 收, 即 将 废 气 引 入 吸 收 液 进 净 化, 待 吸 收 液 饱 和 后 经 加 热 解 析 冷 凝 回 收 有 机 废 气 净 化 率 可 达 90% 以 上 把 废 气 加 热 经 催 化 燃 烧 转 化 成 无 害 无 臭 的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有 机 废 气 净 化 率 可 达 98% 以 上 利 用 燃 气 或 燃 油 等 辅 助 燃 料 燃 烧, 将 混 合 气 体 加 热, 使 有 害 物 质 在 高 温 作 用 下 分 解 为 无 害 物 质 有 机 废 气 净 化 率 可 达 98% 以 上 在 处 理 大 风 量 低 浓 度 废 气 净 化 效 果 高 活 性 好 等 优 点 活 性 炭 颗 粒 价 格 比 较 便 宜, 活 性 炭 可 脱 附 再 生 利 用 适 用 于 大 气 量 低 温 度 低 浓 度 的 废 气 起 燃 温 度 低 节 能 净 化 率 高 操 作 方 便 占 地 面 积 少, 适 用 于 高 温 或 高 浓 度 的 有 机 废 气 本 法 工 艺 简 单 投 资 小, 适 用 于 高 浓 度 小 风 量 的 废 气 不 适 合 用 于 高 温 高 含 尘 的 有 机 废 气, 也 不 适 合 于 湿 度 大 的 环 境, 需 要 定 期 更 换 饱 和 活 性 炭, 占 地 面 积 较 大 不 适 用 于 高 温 度 高 浓 度 废 气, 需 配 备 加 热 解 析 回 收 装 置, 设 备 体 积 大 投 资 较 高 投 资 投 资 较 大, 只 适 用 于 低 温 或 低 浓 度 的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催 化 剂 有 中 毒 的 可 能 只 适 用 于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且 对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要 求 较 高 低 温 等 离 通 过 高 压 脉 冲 电 晕 放 电, 在 常 温 常 操 作 安 全, 技 术 要 一 次 性 投 资 稍 高 222

233 技 术 名 称 技 术 特 点 优 点 缺 点 子 处 理 方 法 压 下 获 得 大 量 高 能 电 子 和 O HO 等 活 性 粒 子, 与 废 气 中 的 有 害 分 子 进 行 氧 化 降 解 反 应, 使 污 染 物 最 终 转 化 为 无 害 物 求 简 单 容 易 掌 握, 操 作 管 理 方 便, 占 地 面 积 小, 运 行 稳 定 等 通 过 多 方 案 比 选, 由 于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技 术 较 为 成 熟 稳 定, 处 理 效 果 较 好, 方 便 操 作 维 护, 且 无 第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比 较 适 合 本 项 目 的 废 气 治 理 由 于 单 纯 的 活 性 炭 处 理 技 术 在 运 行 时 间 较 长 后 无 法 保 证 处 理 效 果, 故 本 项 目 采 取 了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吸 附 法 的 应 用 广 泛, 具 有 能 耗 低 工 艺 成 熟 去 除 率 高 净 化 彻 底 有 很 好 的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缺 点 是 设 备 庞 大, 吸 附 剂 易 饱 和 吸 附 法 主 要 用 于 低 浓 度, 高 通 量 可 挥 法 性 有 机 物 (VOCs) 的 处 理 目 前 多 数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其 去 除 效 率 高 但 是 需 要 定 期 更 换 和 再 生 活 性 炭, 对 于 本 项 目 活 性 炭 的 更 换 频 率 很 高, 运 行 费 用 和 操 作 的 人 工 工 作 量 较 大 低 温 等 离 子 分 解 法 的 基 本 原 理 是 通 过 高 压 脉 冲 电 晕 放 电,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获 得 大 量 高 能 电 子 和 O H0 等 活 性 粒 子, 与 废 气 中 的 有 害 分 子 进 行 氧 化 降 解 反 应, 使 污 染 物 最 终 转 化 为 无 害 物 在 环 境 通 常 温 度 和 压 力 下, 该 法 能 达 到 较 好 的 效 率 1 低 温 等 离 子 说 明 和 特 性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是 继 固 态 液 态 气 态 之 后 的 物 质 第 四 态, 当 外 加 电 压 达 到 气 体 的 着 火 电 压 时, 气 体 分 子 被 击 穿, 产 生 包 括 电 子 各 种 离 子 原 子 和 自 由 基 在 内 的 混 合 体 放 电 过 程 中 虽 然 电 子 温 度 很 高, 但 重 粒 子 温 度 很 低, 整 个 体 系 呈 现 低 温 状 态, 所 以 称 为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低 温 等 离 子 有 机 废 气 净 化 器 自 身 带 有 的 脉 冲 高 压 高 频 等 离 子 体 电 源 和 齿 板 放 电 装 置, 使 空 气 电 离, 使 其 机 箱 内 产 生 高 强 度 高 浓 度 高 电 能 的 活 性 自 由 和 高 能 电 子 等, 有 机 废 气 进 入 等 离 子 净 化 器 后, 在 毫 秒 级 的 时 间 内, 高 能 电 子 自 由 基 等 活 性 粒 子 和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作 用, 瞬 间 对 有 害 废 气 分 子 进 行 氧 化 还 原 反 应, 使 污 染 物 分 子 在 极 短 的 时 间 内 发 生 分 解, 并 发 生 后 续 的 各 种 反 应 以 达 到 降 解 污 染 物 的 目 的 它 改 变 了 使 用 活 性 碳 材 料 的 工 艺 技 术, 无 需 再 生 处 理 原 料, 无 需 专 人 负 责,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更 换 及 维 护 保 养 方 便 ( 可 在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情 况 下 更 换 维 护 操 作 ), 是 目 前 处 理 工 业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的 先 进 设 备 2 活 性 炭 吸 附 器 说 明 和 特 性 活 性 炭 吸 附 器 内 装 有 大 量 的 活 性 炭, 活 性 炭 是 一 种 多 孔 性 的 含 炭 物 质, 它 具 有 高 度 发 达 的 孔 隙 构 造, 活 性 炭 的 多 孔 结 构 为 其 提 供 了 大 量 的 表 面 积, 能 与 气 体 ( 杂 质 ) 充 分 接 触, 从 而 赋 予 了 活 性 炭 所 特 有 的 吸 附 性 能, 使 其 非 常 容 易 达 到 吸 收 收 集 废 气 的 目 的 处 理 废 气 与 多 孔 固 体 接 触 时, 利 用 固 体 表 面 存 在 的 未 平 衡 的 分 子 吸 引 力 或 化 学 键 力, 把 混 合 气 体 中 的 VOCs 组 分 吸 附 留 置 在 固 体 表 面, 这 种 分 离 过 程 称 为 吸 附 法 因 为 吸 附 剂 的 选 择 性 强, 能 有 效 分 离 其 它 过 程 难 以 分 开 的 混 合 物 能 有 效 地 去 除 低 223

234 浓 度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而 得 以 广 泛 应 用 适 应 于 有 机 污 染 物 组 分 复 杂 多 样,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的 有 机 废 气 但 该 方 法 的 吸 附 剂 吸 附 去 除 一 定 量 的 废 气 后 会 出 现 饱 和, 必 须 将 其 更 换 或 采 用 相 应 的 措 施 进 行 再 生 本 方 案 将 活 性 炭 吸 附 层 放 置 在 等 离 子 处 理 设 施 后, 通 过 等 离 子 处 理 装 置 将 有 机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大 量 分 解 氧 化, 剩 余 的 一 小 部 分 污 染 物 再 通 过 活 性 炭 的 吸 附, 降 低 了 处 理 废 气 的 浓 度 和 吸 附 量, 可 有 效 延 长 活 性 炭 的 更 换 周 期, 降 低 可 运 行 费 用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为 密 闭 生 产, 产 生 的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效 率 达 到 95% 以 上, 项 目 12 台 双 螺 杆 和 12 台 单 螺 杆 配 置 1 套 处 置 装 置, 经 处 理 后 废 气 通 过 高 度 约 为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废 气 风 管 水 喷 淋 等 离 子 活 性 炭 吸 附 15m 高 排 气 筒 图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流 程 图 燃 烧 机 燃 料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燃 烧 机 拟 采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天 然 气 属 清 洁 燃 料, 天 然 气 含 硫 率 很 低,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极 少,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少 量 氮 氧 化 物 燃 烧 废 气 经 过 干 燥 机 后 与 硫 酸 钡 粉 尘 一 并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后 排 放, 氮 氧 化 物 和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因 此 认 为 本 项 目 燃 烧 废 气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食 堂 油 烟 燃 料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食 堂 采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为 燃 料, 液 化 石 油 气 属 清 洁 能 源, 燃 烧 后 产 生 的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员 工 有 150 人, 均 在 厂 区 内 就 餐 拟 设 厨 房 灶 头 为 3 个, 厨 房 灶 头 经 处 理 后, 去 除 率 可 达 75% 以 上, 油 烟 需 经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专 用 的 排 烟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处 理 后 油 烟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的 要 求 ( 2.0mg/m 3 ), 因 此 认 为 本 项 目 食 堂 油 烟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装 置 和 排 气 筒 等 需 要 投 资 约 118 万 元 此 外,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需 投 资 8 万 元,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投 入 资 金 为 126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4.2%, 属 于 较 合 理 范 围, 在 经 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9.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224

235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m 3 /a(59m 3 /d),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压 滤 废 水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废 废 水 冷 却 水 地 面 冲 洗 与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职 工 生 活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压 滤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cr BOD 5 SS 和 极 少 量 总 钡, 且 浓 度 不 高, 可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中 循 环 使 用, 同 时 少 部 分 回 用 于 地 面 冲 洗,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生 产 废 水 ; 硫 酸 雾 采 用 碱 液 喷 淋 塔 进 行 吸 收, 采 用 NaOH 作 为 吸 收 剂, 碱 液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少 量 废 水 ;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外 排 ;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废 水 通 过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产 生 的 总 废 水 m 3 /a(59m 3 /d), 废 水 量 沿 用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已 申 请 的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废 水 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简 述 1)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位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东 部 大 塘 工 业 区 内 一 二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3.6 万 m 3 /d; 三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2 万 m 3 /d, 经 过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 四 期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2 万 m 3 /d, 经 过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其 进 水 水 量 由 工 业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组 成, 主 要 以 处 理 工 业 漂 染 废 水 为 主, 废 水 经 过 人 工 湿 地 及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到 工 业 园 内 的 企 业, 外 排 废 水 维 持 3.6 万 m 3 /d 不 变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 尾 ) 水 出 水 执 行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排 入 白 岭 涌 ; 最 终 处 理 后 的 回 用 水 满 足 漂 染 行 业 相 应 工 序 的 水 质 要 求 后 回 用 2)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工 艺 1 念 塘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相 对 简 单, 分 为 为 四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粗 格 栅 调 节 池 混 凝 反 应 水 力 澄 清 池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脱 水 机 浓 缩 池 污 泥 井 粗 滤 料 过 滤 池 干 泥 外 运 达 标 排 放 氧 化 塘 225

236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A 预 处 理 阶 段 : 在 废 水 自 流 进 入 调 节 池 之 前, 设 置 全 自 动 粗 隔 栅 机, 以 去 除 较 大 的 悬 浮 物, 如 塑 料 袋 碎 布 头 短 纤 维 和 塑 料 纸 等 B 物 化 阶 段 : 主 要 去 除 印 染 废 水 中 的 色 度 和 部 分 有 机 物 废 水 经 过 调 节 池 匀 量 匀 质 后, 经 提 升 泵 进 入 混 合 池, 同 时 投 入 适 量 混 凝 剂 助 凝 剂, 充 分 混 凝 后 进 入 水 力 澄 清 器 去 除 悬 浮 物 C 生 化 阶 段 : 目 的 是 进 一 步 去 除 溶 解 性 有 机 物 水 力 澄 清 器 的 出 水 自 流 进 入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降 解 掉 废 水 中 残 留 的 有 机 物 处 理 后 出 水 进 入 粗 滤 料 过 滤 池 以 去 除 脱 落 的 生 物 膜, 使 最 终 出 水 有 机 物 浓 度 满 足 规 定 的 标 准 要 求 D 氧 化 处 理 阶 段 : 用 二 氧 化 氯 做 氧 化 剂, 进 一 步 降 低 废 水 的 色 度, 保 证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废 水 经 过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可 以 保 证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 尾 ) 水 出 水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物 化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泥 和 生 物 膜 处 理 池 产 生 的 剩 余 污 泥 排 入 污 泥 井, 经 污 泥 泵 提 升 后 进 入 污 泥 浓 缩 池 浓 缩, 最 后 再 泵 如 污 泥 脱 水 机 脱 水 压 干 外 运 处 理 2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m 3 /d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三 期 2 万 m 3 /d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可 以 简 单 分 为 六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人 工 湿 地 阶 段 和 回 用 水 处 理 阶 段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与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 致, 经 污 水 厂 前 处 理 后, 再 经 污 水 厂 处 理 后 的 20000m 3 /d 尾 水 进 行 多 级 砂 滤 串 联 人 工 湿 地 系 统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可 接 近 或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V 类 标 准, 经 过 人 工 湿 地 处 理 后 的 20000m 3 /d 尾 水 再 经 一 套 三 塔 式 过 滤 器 处 理 后, 达 到 印 染 企 业 二 次 水 洗 的 用 水 水 质 要 求, 其 中 5000m 3 /d 进 入 反 渗 透 系 统 后 用 于 热 电 厂 锅 炉 用 水, 其 余 部 分 回 用 到 企 业 作 为 二 次 水 洗 用 水 ; 回 用 水 通 过 分 级 分 质 供 水, 通 过 铺 设 专 管 供 应 所 需 企 业 回 用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2-2~ 图 氧 化 塘 扩 建 工 程 尾 水 2 万 m 3 /d 集 水 配 水 池 一 级 砂 滤 池 二 级 砂 滤 池 人 工 湿 地 一 级 淹 没 式 生 物 膜 氧 化 塘 二 级 淹 没 式 生 物 膜 氧 化 塘 末 级 砂 滤 池 清 水 池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吨 / 日 人 工 湿 地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26

237 人 工 湿 地 出 水 混 凝 反 应 双 介 质 过 滤 器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离 子 交 换 器 清 水 池 回 用 反 渗 透 回 用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2 万 吨 / 日 污 水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3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可 以 简 单 分 为 五 个 阶 段 : 预 处 理 阶 段, 物 化 阶 段, 生 化 阶 段 氧 化 阶 段 和 回 用 水 处 理 阶 段, 上 述 前 四 个 阶 段 与 一 二 期 3.6 万 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 致, 经 污 水 厂 前 处 理 后, 再 经 过 超 滤 和 反 渗 透 处 理 系 统, 经 过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大 塘 工 业 园 各 企 业, 回 用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生 化 系 统 出 水 臭 氧 接 触 池 砂 滤 池 超 滤 系 统 UF UF 产 水 池 部 分 回 收 处 理 保 安 过 滤 器 臭 氧 反 应 池 清 水 池 二 沉 池 好 氧 池 反 渗 透 系 统 RO 排 水 RO 产 水 池 中 水 回 用 图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A 臭 氧 接 触 池 : 臭 氧 接 触 氧 化 对 废 水 脱 色 效 率 高, 并 进 一 步 降 低 原 水 COD Cr BOD 值, 保 护 后 续 膜 处 理 工 艺 的 运 行 同 时 O 3 在 废 水 中 的 还 原 产 物 以 及 过 剩 O, 能 迅 速 在 溶 液 和 空 气 中 分 解 为 O 2,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B 砂 滤 池 : 去 除 原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胶 体 色 度 浊 度 有 机 物 等 妨 碍 后 续 工 艺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的 杂 质, 针 对 原 水 的 水 质 特 点, 砂 滤 池 作 为 预 处 理 工 艺 由 于 放 流 水 已 经 过 生 化 处 理, 再 经 砂 滤 池 沉 降, 可 以 达 到 悬 浮 物 低 于 20mg/L 左 右,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悬 浮 物 和 大 颗 粒 机 械 固 体 杂 质, 以 达 到 降 低 其 污 染 性 能 的 目 的 C 保 安 过 滤 器 : 为 了 防 止 预 处 理 中 未 能 完 全 去 除 或 新 产 生 的 悬 浮 颗 粒 进 入 超 滤 系 统, 保 护 增 压 泵 和 反 渗 透 膜, 通 常 在 超 滤 进 水 前 设 置 滤 芯 式 保 安 过 滤 器 D 超 滤 系 统 : 超 滤 膜 采 用 外 压 式 PP 超 滤 膜, 在 膜 表 面 沉 积 的 固 体 颗 粒, 通 过 定 227

238 期 的 反 洗 加 以 去 除, 这 种 反 洗 不 必 加 入 任 何 的 化 学 清 洗 剂 固 体 污 物 在 定 期 反 洗 中 被 除 去, 因 此 避 免 了 其 在 膜 附 近 的 沉 积 那 些 吸 附 在 膜 表 面, 不 能 被 反 洗 去 除 的 污 物, 需 要 通 过 在 线 的 化 学 加 强 反 洗 去 除 E 超 滤 反 冲 洗 : 超 滤 装 置 采 用 错 流 过 滤 本 工 程 超 滤 反 冲 洗 采 用 物 理 冲 洗 和 化 学 冲 洗 相 结 合 F 反 渗 透 系 统 : 反 渗 透 (RO) 是 一 种 借 助 于 选 择 透 过 性 膜 的 功 能, 以 压 力 差 为 推 动 力 的 膜 分 离 技 术, 当 系 统 中 所 加 的 压 力 大 于 溶 液 渗 透 压 时, 水 分 子 不 断 地 透 过 膜, 经 过 产 水 流 道 流 入 中 心 管, 然 后 在 出 水 端 流 出, 进 水 中 的 杂 质 被 截 留 在 膜 的 进 水 侧, 然 后 在 浓 水 出 水 端 流 出, 从 而 达 到 分 离 净 化 目 的 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要 求, 园 区 内 所 有 工 业 污 水 统 一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四 期 建 设, 一 二 期 是 3.6 万 吨 / 日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程,2 万 吨 / 日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吨 / 日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污 水 厂 从 2004 年 开 始 到 目 前 的 总 投 资 约 1.4 亿 元, 在 2009 年 年 初 会 议 后 投 入 资 金 约 2500 万 元, 通 过 不 断 改 善 和 完 善 工 艺 设 备,COD Cr 可 稳 定 控 制 在 40 mg/l 以 下,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及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5 年 第 号, 即 暂 缓 执 行 GB 中 表 2 和 表 3 的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暂 缓 期 内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执 行 表 1 相 关 要 求 ; 以 及 暂 缓 实 施 GB 修 改 单 中 废 水 进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经 由 城 镇 污 水 管 线 排 放, 应 达 到 直 接 排 放 限 值 ) 的 严 者, 具 体 见 表 表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出 水 水 质 设 计 浓 度 ( 单 位 :mg/l,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染 物 ph COD Cr BOD 5 色 度 SS 228 硫 化 物 动 植 物 油 (DB44/ ) 第 40 6~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倍 (GB ) 及 50 6~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倍 排 放 标 准 ( 以 上 两 者 40 6~ 中 的 严 者 ) 倍 * 注 :1 苯 胺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2 六 价 铬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为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废 水 排 放 口 (2) 纳 污 范 围 氨 氮 石 油 类 苯 胺 类 六 价 铬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扩 建 2 万 吨 / 日 漂 染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和 人 工 湿 地 及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属 市 政 工 程 设 施, 服 务 于 大 塘 工 业 园 区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服 务 范 围 内 的 污 水 经 企 业 必 要 的 预 处 理 后, 由 园 区 管 网 接 至 污 水 厂 内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239 综 合 污 水 管 网 和 牛 仔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已 经 完 成, 本 项 目 位 于 念 塘 污 水 厂 西 北 面, 属 于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污 范 围, 详 情 见 图 大 塘 工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分 布 图 (3) 水 量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念 塘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可 知,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工 程 规 模 为 吨 / 日, 其 中 漂 染 废 水 吨 / 日, 生 活 污 水 5000 吨 / 日, 其 他 工 业 废 水 1000 吨 / 日, 目 前 该 指 标 已 分 配 完 毕 佛 山 安 亿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已 申 请 废 水 指 标 64t/d, 因 此, 本 项 目 改 扩 建 产 生 的 废 水 59t/d 沿 用 原 有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指 标 中, 废 水 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白 岭 涌, 确 保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范 围 内, 不 增 加 纳 污 水 体 污 染 负 荷 本 项 目 已 与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污 水 处 理 合 同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增 加 2500m 3 沉 淀 池, 尽 可 能 将 滤 液 储 存 回 用, 减 少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量 由 于 项 目 生 产 滤 液 废 水 废 气 治 理 产 生 废 水 和 冲 洗 废 水 定 期 排 放, 但 不 同 一 天 排 放, 则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最 大 时 为 m 3 ( 滤 液 一 次 排 放 量 365 m 3, 生 活 污 水 每 天 排 放 量 为 24.3 m 3 /d), 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的 1.08%, 对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影 响 不 大 排 放 废 水 量 指 标 由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二 期 3.6 万 吨 / 日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统 筹 安 排,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增 加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仍 保 持 在 3.6 万 m 3 /d 范 围 内 因 此 从 水 量 分 析,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能 接 纳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4) 水 质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色 度 总 钡 等, 产 生 浓 度 见 表 4.4-9;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为 典 型 的 一 般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其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NH 3 -N 等, 其 浓 度 相 对 较 低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水 质 也 符 合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总 钡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中 的 车 间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见 表 表 项 目 由 念 塘 污 水 厂 处 理 前 后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mg/l, ph 色 度 除 外 ) 污 水 去 向 污 水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污 染 物 量 (t/a) 排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前 ( 综 合 废 水 ) m 3 /a (59m 3 /d) ph 6~9 COD cr BOD NH 3 -N SS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0( 倍 ) 总 钡

240 污 水 去 向 污 水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污 染 物 量 (t/a) 进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5) 时 间 衔 接 性 m 3 /a (59m 3 /d) ph 6~9 COD Cr BOD SS NH 3 -N 动 植 物 油 色 度 40( 倍 ) 总 钡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已 投 入 运 营 使 用, 一 二 期 3.6 万 m 3 /d 及 扩 建 2 万 m 3 /d( 三 期 )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已 获 环 保 审 批, 并 已 正 式 投 产 ; 四 期 污 水 改 造 工 程 及 新 增 2 万 m 3 /d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于 2012 年 11 月 获 得 环 保 审 批,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说 明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足 够 的 容 量 接 纳 本 项 目 污 水, 且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经 同 意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接 管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时 间 衔 接 方 面 分 析 是 可 行 的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负 荷 较 低, 可 生 化 性 好, 废 水 依 托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产 车 间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管 道 引 至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道 系 统, 本 项 目 的 管 道 铺 设 费 用 约 6 万 元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废 水 收 集 池 等 建 设 投 入 约 30 万 元 综 上 所 述,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投 入 资 金 为 36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1.2%, 属 于 较 合 理 范 围, 在 经 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9.3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原 则 噪 声 属 于 物 理 性 污 染, 其 污 染 状 况 与 噪 声 源 传 播 途 径 接 受 者 均 有 一 定 的 关 系 噪 声 传 播 途 径 包 括 反 射 衍 射 等 等 形 式 的 声 波 行 进 过 程 噪 声 控 制 的 原 理, 也 就 是 在 噪 声 到 达 接 受 者 之 前, 采 用 隔 声 消 声 器 个 人 防 护 和 建 筑 布 局 等 几 大 措 施, 尽 量 减 弱 或 降 低 声 源 的 振 动, 或 将 传 播 中 的 声 能 吸 收 掉, 使 声 音 全 部 或 部 分 反 射 出 去, 减 弱 噪 声 对 接 受 者 的 影 响, 这 样 则 可 达 到 控 制 噪 声 的 目 的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1)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源 控 制 措 施 本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源 为 砂 磨 机 搅 拌 机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高 速 混 合 机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单 螺 杆 双 螺 杆 和 各 风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根 据 同 类 行 业 类 比 230

241 调 查 分 析, 其 噪 声 源 强 约 65-85dB(A), 多 台 设 备 叠 加 后 噪 声 源 强 约 为 75-90dB(A), 且 为 连 续 噪 声 设 计 中 应 考 虑 针 对 各 噪 声 源 特 征 进 行 消 声 减 振 建 筑 隔 声 等 处 理, 在 平 面 布 置 上 注 意 将 这 些 设 备 所 在 车 间 放 在 远 离 厂 界 厂 内 行 政 区 较 远 的 位 置, 尽 量 降 低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及 厂 内 行 政 区 的 影 响 (2)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噪 声 源 控 制 措 施 本 项 目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中 砂 磨 机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和 高 速 混 合 机 等 噪 声 较 大, 设 计 中 应 考 虑 采 取 建 筑 隔 声 设 消 声 器 基 础 减 振 等 措 施 除 了 采 取 以 上 设 备 防 治 措 施 外, 本 项 目 还 拟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选 择 一 些 降 噪 性 较 好 的 绿 化 树 种 结 合 现 有 工 程 实 际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采 取 综 合 以 上 降 噪 措 施 后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均 符 合 噪 声 防 治 原 则, 技 术 也 比 较 成 熟, 因 此 本 环 评 认 为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噪 声 治 理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砂 磨 机 搅 拌 机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高 速 混 合 机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单 螺 杆 和 双 螺 杆 等 机 械 设 备 的 隔 间 降 噪 措 施, 该 部 份 投 资 费 用 约 8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27%, 属 于 较 合 理 范 围, 在 经 济 上 是 可 行 的 9.4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有 : (1) 沉 淀 池 滤 渣 : 滤 液 进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沉 淀 池 滤 渣, 沉 淀 池 滤 渣 主 要 为 沉 淀 的 硫 酸 钡, 沉 淀 池 滤 渣 含 水 率 较 高, 沉 淀 池 滤 渣 可 与 滤 液 定 期 抽 到 浆 化 池 进 行 循 环 使 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没 有 沉 淀 滤 渣 排 放 (2) 热 熔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HW49,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内 临 时 储 存 于 危 险 品 库 内,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分 别 建 设 专 用 的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不 得 露 天 堆 放, 临 时 堆 放 应 符 合 要 求 为 了 保 证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不 对 环 境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要 严 格 执 行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的 有 关 协 议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固 体 废 弃 物 转 移 手 续, 以 确 保 固 废 转 移 时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3) 生 活 垃 圾 要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4) 食 堂 厨 余 垃 圾 要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 废 油 脂 属 于 严 控 废 物, 委 托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本 项 目 的 固 废 治 理 费 用 主 要 为 危 废 的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集 和 委 托 处 理 费 用 等, 231

242 每 年 总 投 资 费 用 约 为 8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27%, 属 于 较 合 理 范 围, 在 经 济 上 是 可 行 的 综 上 所 述, 本 环 评 认 为 项 目 采 取 以 上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在 经 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9.5 环 保 投 资 本 项 目 建 设 总 投 资 为 3000 万 元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在 管 道 铺 设 废 水 收 集 废 气 治 理 危 废 的 储 运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和 噪 声 治 理 等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上 投 入 一 定 资 金, 以 确 保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1) 对 于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产 车 间 产 生 的 废 水 需 铺 设 管 道, 废 水 管 道 系 统 使 用 明 管 形 式, 将 废 水 引 至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道 系 统, 管 道 铺 设 费 用 约 6 万 元 ; (2)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废 水 收 集 池 建 设 投 入 约 30 万 元 ; (3)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装 置 和 排 气 筒, 拟 投 资 共 约 118 万 元 ; (4)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需 投 资 8 万 元 ; (5) 噪 声 治 理 费 用 : 包 括 砂 磨 机 搅 拌 机 反 应 釜 干 燥 机 压 滤 机 高 速 混 合 机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单 螺 杆 和 双 螺 杆 等 设 备 的 隔 间 降 噪 措 施, 预 计 该 部 份 投 资 费 用 约 8 万 元 ; (5) 固 废 治 理 费 用 : 主 要 包 括 危 废 的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集 和 处 置 费 用 等, 每 年 总 投 资 费 用 约 为 8 万 元 ; (6) 绿 化 投 资, 本 项 目 绿 化 主 要 为 厂 区 内 道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拟 投 资 约 为 5 万 元 (8) 预 留 环 保 投 资 资 金,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如 应 急 池 等 投 入, 为 预 防 企 业 水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及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本 环 评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预 留 环 保 投 资 资 金 9 万 元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约 为 192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的 6.4% 环 保 投 资 见 表 表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及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保 设 施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人 民 币 ) 1 废 水 收 集 及 废 水 管 道 铺 设 6 2 废 水 收 集 池 事 故 应 急 池 等 投 资 30 3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装 置 和 排 气 筒 无 组 织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8 5 噪 声 治 理 : 吸 隔 声 材 料 及 减 隔 振 设 施 等 8 6 固 废 : 定 点 堆 放 设 施 垃 圾 收 集 点 及 处 置 费 用 等 8 7 绿 化 5 8 预 留 资 金 9 合 计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三 同 时 232

243 序 号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见 表 验 收 类 别 1 废 水 2 工 艺 废 气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3 噪 声 表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验 收 内 容 包 含 设 施 内 容 监 控 指 标 与 标 准 要 求 验 收 标 准 采 样 口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回 用, 定 期 少 量 排 放 ;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隔 渣 池 +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ph:6~9 COD Cr :500mg/L BOD 5 :300mg/L SS:400mg/L 总 钡 :2.0 mg/l 事 故 应 急 池 700m 3 投 料 干 燥 粉 碎 包 装 投 料 混 合 以 及 燃 烧 废 气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无 组 织 废 气 通 过 强 制 抽 风 排 除 硫 酸 雾 盐 酸 雾 通 过 碱 液 喷 淋 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经 过 16m 高 烟 囱 排 放 热 熔 废 气 采 用 水 喷 淋 +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专 用 的 排 烟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用 减 震 或 消 声 措 施 颗 粒 物 :10mg/m 3 ; NOx 浓 度 100mg/m 3 ; SO 2 浓 度 100mg/m 3 ;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颗 粒 物 :1.0mg/m 3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 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硫 酸 雾 浓 度 10mg/m 3 ; 盐 酸 雾 浓 度 10mg/m 3 ; VOCs: 浓 度 30mg/m 3 ; 颗 粒 物 : 浓 度 10mg/m 3 油 烟 :2mg/m 3 昼 间 : 65dB(A) 夜 间 : 55dB(A)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VOCs 排 放 标 准 参 照 执 行 家 具 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第 Ⅱ 时 段 ) 相 关 标 准, 颗 粒 物 执 行 无 机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的 要 求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气 筒 出 口 厂 界 外 1m 排 气 筒 出 口 排 气 筒 出 口 排 气 筒 出 口 厂 界 外 1m 回 收 利 用 交 给 资 源 单 固 体 综 合 利 用 或 统 一 清 4 位 回 收 利 用 或 委 托 环 卫 委 外 处 理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废 物 运 部 门 处 理 备 注 : 防 治 污 染 的 设 施 应 当 符 合 本 项 目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相 关 要 求 233

244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0.1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10.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根 据 导 则 的 规 定, 按 照 评 价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制 度, 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划 分 为 一 二 级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按 表 划 分 类 别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 一 二 级 )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性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主 要 有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盐 酸 硬 脂 酸 硫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聚 乙 烯 和 聚 乙 烯 脂 等,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年 版 ) 危 险 货 物 品 名 表 (GB ) 和 化 学 品 分 类 警 示 标 签 和 警 示 性 说 明 安 全 规 范 急 性 毒 性 (GB ) 和 原 辅 材 料 的 理 化 性 质,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具 有 一 定 的 危 险 性, 但 使 用 量 和 储 量 都 较 小 ; 碳 酸 钡 不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 2015 年 版 ) 中 规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剧 毒 品, 另 外, 根 据 碳 酸 钡 的 理 化 性 质, 结 合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碳 酸 钡 的 急 性 毒 性 危 害 类 别 为 4, 无 临 界 量, 为 一 般 有 毒 化 学 品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品 的 使 用 量 和 储 存 量 见 表

245 原 辅 料 名 称 表 危 险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使 用 量 和 储 存 量 一 览 表 包 装 方 式 CN 号 CAS 号 危 险 类 别 主 ( 次 ) 使 用 量 (t/a) 最 大 储 存 量 ( t ) 浓 硫 酸 120m 3 储 罐 装 酸 性 腐 蚀 品 / 盐 酸 22m 3 储 罐 装 酸 性 腐 蚀 品 60 2 / 氢 氧 化 钠 碳 酸 钡 25kg, 编 织 袋 包 装 1000kg, 编 织 袋 包 装 临 界 量 ( t ) 碱 性 腐 蚀 品 / / 毒 害 品 / 天 然 气 管 网 易 燃 气 体 现 用 现 供 50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别 公 式 为 : q1 Q1 q2 Q2 q3 Q3 qn Qn 1 式 中 :q1 q2 q3 qn 是 指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或 者 以 后 将 要 存 在 的 量 ( 即 危 险 物 质 的 储 存 量 ), 且 数 量 超 过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临 界 量 的 2%, 单 位 是 t; Q1 Q2 Qn 是 指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表 1 和 表 2 中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临 界 量 ( 危 险 物 质 的 临 界 量 ), 单 位 是 t 根 据 原 辅 材 料 的 理 化 性 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浓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和 碳 酸 钡 具 有 一 定 的 危 险 性 和 毒 性, 但 均 不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中 所 列 举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无 临 界 量 ; 其 中 天 然 气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但 天 然 气 现 用 现 供, 不 存 在 储 存 量, 本 项 目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该 项 目 位 于 大 塘 工 业 园,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非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需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划 分 标 准 的 要 求, 确 定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级 别 为 二 级 10.3 评 价 范 围 及 敏 感 点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二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大 气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以 项 目 中 心 为 圆 点, 半 径 为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 地 面 水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规 定 执 行, 起 点 为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4.5km 河 段, 总 长 度 5.0km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见 表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235

246 其 中,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和 辅 助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风 险 风 险 类 型 为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种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1) 物 质 种 类 及 性 质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及 燃 料 种 类 较 多,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5 版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及 燃 料 中, 列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5 版 ) 的 有 4 种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天 然 气 燃 料 属 于 附 录 A 表 3 中 易 燃 物 质 (2)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表 1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 表 ), 以 及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特 性,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中,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碳 酸 钡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聚 乙 烯 属 于 易 燃 化 学 品, 在 运 输 使 用 及 储 存 过 程 中 存 在 一 定 风 险, 以 上 危 险 物 料 的 毒 理 性 质 及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见 表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物 质 分 类 有 毒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LD50( 大 鼠 经 口 ) mg/kg LD50( 大 鼠 经 皮 ) mg/kg LD50( 小 鼠 吸 入 4 小 时 ) mg/l 1 <5 <1 < <LD50<25 10<LD50<50 0.1<LD50< <LD50<200 50<LD50< <LD50<2 1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2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爆 炸 性 物 质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236

247 表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毒 理 性 质 一 览 表 类 别 理 化 性 质 毒 理 性 质 浓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常 温 为 透 明 无 色 无 臭 液 体, 分 子 式 为 H 2 SO 4, 分 子 量 为 98.3, 密 度 为 1.84g/cm 3, 熔 点 为 10.4, 沸 点 为 280, 易 溶 于 水, 不 可 燃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分 子 式 为 HCl, 分 子 量 为 36.5, 密 度 为 1.20g/cm 3, 熔 点 为 -35, 沸 点 为 57, 溶 于 水, 不 可 燃 白 色 半 透 明, 结 晶 状 固 体, 其 水 溶 液 有 涩 味 和 滑 腻 感, 分 子 式 为 NaOH, 分 子 量 为 40.01, 密 度 为 2.13g/cm 3, 熔 点 为 318.4, 沸 点 为 1390, 极 易 溶 于 水, 溶 解 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易 溶 于 水 醇 乙 醇 以 及 甘 油, 不 可 燃 LD 50 80mg/kg( 大 鼠 经 口 );LC mg/m 3 (2 小 时 大 鼠 吸 入 );320mg/m 3 (2 小 时 小 鼠 吸 入 ) LD mg/kg( 兔 经 口 ); LC ppm,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LD 50 :40mg/kg( 小 鼠 腹 腔 ) LD 50 :500mg/kg( 兔 经 口 ) 健 康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及 防 护 措 施 对 皮 肤 粘 膜 等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蒸 气 或 雾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结 膜 水 肿 角 膜 混 浊, 以 致 永 久 失 明 ;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重 者 发 生 呼 吸 困 难 和 肺 水 肿 ; 高 浓 度 引 起 喉 痉 挛 或 声 门 水 肿 而 窒 息 死 亡 口 服 后 引 起 消 化 道 烧 伤 以 致 溃 疡 形 成 ; 严 重 者 可 能 有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肾 损 害 休 克 等 皮 肤 灼 伤 轻 者 出 现 红 斑 重 者 形 成 溃 疡, 愈 后 癍 痕 收 缩 影 响 功 能 溅 入 眼 内 可 造 成 灼 伤, 甚 至 角 膜 穿 孔 全 眼 炎 以 至 失 明 慢 性 影 响 : 牙 齿 酸 蚀 症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肺 气 肿 和 肺 硬 化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鼻 出 血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误 服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灼 伤 溃 疡 形 成, 有 可 能 引 起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等 眼 和 皮 肤 接 触 可 致 灼 伤 长 期 接 触, 引 起 慢 性 鼻 炎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牙 齿 酸 蚀 症 及 皮 肤 损 害 该 品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粉 尘 或 烟 雾 会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皮 肤 和 眼 与 NaOH 直 接 接 触 会 引 起 灼 伤, 误 服 可 造 成 消 化 道 灼 伤, 粘 膜 糜 烂 出 血 和 休 克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必 须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应 佩 戴 正 压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 身 体 防 护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防 护 服 ; 手 防 护 : 穿 橡 胶 防 护 手 套 ; 其 它 : 不 能 将 其 倒 入 水 中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后 淋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入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应 有 监 护 使 用 盐 酸 时, 应 配 合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如 橡 胶 手 套 或 聚 氯 乙 烯 手 套 护 目 镜 耐 化 学 品 的 衣 物 和 鞋 子 等, 以 降 低 直 接 接 触 盐 酸 所 带 来 的 危 险 密 闭 操 作, 注 意 通 风 操 作 尽 可 能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汽 时, 必 须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佩 戴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腐 材 料 制 作 的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皮 手 套 其 他 防 护 : 工 作 场 所 禁 止 进 食 和 饮 水, 饭 前 要 洗 手, 工 作 完 毕 后, 沐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237

248 类 别 理 化 性 质 毒 理 性 质 碳 酸 钡 聚 乙 烯 天 然 气 白 色 粉 末, 分 子 式 为 BaCO 3, 分 子 量 为 , 密 度 为 4.43g/cm 3, 熔 点 为 811, 沸 点 为 1450,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酒 精, 可 溶 于 酸 及 氯 化 铵 溶 液, 不 可 燃 白 色 粉 末, 分 子 式 为 (C 2 H 4 )n, 密 度 为 0.95g/cm 3, 熔 点 为 92, 沸 点 为 270, 不 溶 于 水 和 醇 类, 易 燃, 氧 指 数 (OI) 为 17.4 天 然 气 不 溶 于 水, 密 度 为 kg/Nm 3, 相 对 密 度 ( 水 ) 为 约 0.45( 液 化 ), 燃 点 ( ) 为 650, 爆 炸 极 限 (V%) 为 5-15 人 经 口 TDLo: 11mg/kg; LDLo: 17mg/kg; TDLo: 29mg/kg 大 鼠 经 口 LD50: 418mg/kg 小 鼠 经 口 LD50: 200mg/kg 无 毒 低 毒 健 康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及 防 护 措 施 口 服 后 与 胃 酸 起 反 应, 变 为 氯 化 钡 而 发 生 中 毒 急 性 中 毒 表 现 有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腹 泻 脉 缓 进 行 性 肌 麻 痹 心 律 紊 乱 血 钾 明 显 降 低 等 可 因 心 律 紊 乱 和 呼 吸 肌 麻 痹 而 死 亡 重 症 可 并 发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缺 氧 性 脑 病 酸 中 毒 等 吸 入 高 浓 度 本 品 粉 尘 可 发 生 急 性 中 毒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接 触 钡 化 合 物 的 工 人, 可 有 无 力 气 促 流 涎 口 腔 粘 膜 肿 胀 糜 烂 鼻 炎 结 膜 炎 腹 泻 心 动 过 速 血 压 增 高 脱 发 等 聚 乙 烯 的 热 分 解 温 度 是 335~450, 燃 烧 室 的 分 解 产 物 主 要 有 CO HCHO 有 机 酸 不 饱 和 烃 和 有 机 氯 化 合 物 等, 燃 烧 时 导 致 人 缺 氧, 造 成 意 识 不 清, 热 气 流 70 以 上 时, 肺 功 能 局 部 受 损, 肺 气 肿 ; 黑 烟 会 附 着 肺 泡, 呼 吸 困 难 窒 息 ; CO 浓 度 为 0.2%~0.3% 时, 晕 眩 恶 心 痉 挛, 10~15mins 致 死 ;CO 2 浓 度 为 5% 时 出 现 中 毒 症 状, 呼 吸 困 难 天 然 气 为 烃 类 混 合 物, 属 低 毒 性 物 质,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主 要 成 分 为 甲 烷, 侵 入 人 体 途 径 主 要 是 吸 入, 可 引 起 头 痛 头 晕 乏 力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但 长 期 接 触 可 导 致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症 吸 入 过 量 或 时 间 过 长 可 造 成 窒 息, 使 人 体 产 生 种 种 不 适, 甚 至 昏 迷, 重 者 可 导 致 死 亡 防 护 措 施 储 区 应 备 有 合 适 的 材 料 收 容 泄 漏 物 按 照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运 输 前, 应 先 检 查 包 装 容 器 是 否 完 整 密 封, 运 输 装 卸 过 程 中 要 确 保 容 器 不 泄 漏 不 倒 塌 不 坠 落 不 损 坏 应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少 量 泄 漏 : 避 免 产 生 扬 尘 大 量 泄 漏 :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存 储 过 程 注 意 防 火 措 施 加 强 生 产 设 备 及 管 道 的 检 查 维 护, 避 免 发 生 天 然 气 泄 漏 聚 集 238

249 在 生 产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1) 较 大 功 率 的 压 滤 机 闪 蒸 干 燥 机 布 袋 除 尘 器 等 生 产 设 备 可 能 因 电 路 短 路 或 超 负 荷 运 转 引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 (2) 碳 酸 钡 进 行 浆 化 前 经 过 散 包 及 投 料 过 程, 可 能 发 生 有 毒 化 学 品 碳 酸 钡 的 泄 漏,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污 染 储 存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项 目 储 存 的 化 学 品 主 要 有 碳 酸 钡 浓 硫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在 储 存 过 程 中, 均 可 能 会 因 自 然 或 人 为 因 素, 出 现 事 故 造 成 泄 漏 而 排 入 周 围 环 境,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污 染 环 保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1)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故 障 导 致 未 经 处 理 的 有 机 废 气 异 常 排 放, 造 成 周 边 空 气 中 硫 酸 钡 颗 粒 物 含 量 和 挥 发 性 有 机 废 物 浓 度 在 短 时 间 内 增 加 ; (2)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装 置 失 灵 或 污 水 管 道 破 裂 导 致 未 经 处 理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和 土 壤 污 染 10.5 源 项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2004) 的 定 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风 险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设 定 为 :1 浓 硫 酸 和 盐 酸 泄 露 ;2 聚 乙 烯 发 生 火 灾 ;3 天 然 气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引 发 火 灾 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具 有 一 定 发 生 概 率, 其 后 果 又 是 灾 难 性 的 事 故 根 据 使 用 化 学 品 的 相 近 行 业 的 有 关 资 料 对 引 发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的 介 绍, 主 要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见 表 表 主 要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与 事 故 发 生 的 频 率 事 故 名 称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发 生 频 率 对 策 反 应 输 送 管 输 送 泵 阀 门 槽 车 等 损 坏 泄 漏 事 故 10-1 贮 槽 储 罐 反 应 釜 等 破 裂 泄 漏 事 故 10-2 雷 击 或 火 灾 引 起 严 重 泄 漏 事 故 10-3 仓 库 等 出 现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10-3 ~ mm< 内 经 150mm 的 管 道 泄 漏 孔 径 1mm 事 故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引 起 事 故 10-5 ~10-6 可 能 发 生 偶 尔 发 生 偶 尔 发 生 极 少 发 生 很 难 发 生 很 难 发 生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需 要 采 取 措 施 采 取 对 策 关 心 和 防 范 注 意 关 心 注 意 关 心 239

250 事 故 名 称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发 生 频 率 对 策 反 应 钢 瓶 阀 门 损 坏 泄 漏 事 故 次 / 年 / 瓶 关 心 和 防 范 钢 瓶 大 裂 纹 引 起 大 量 泄 漏 次 / 年 / 瓶 从 上 表 可 见, 输 送 管 输 送 泵 阀 门 槽 车 等 损 坏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相 对 较 大, 发 生 概 率 为 10-1 次 / 年, 即 每 10 年 大 约 发 生 一 次 而 仓 库 等 出 现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概 率 10-3 ~10-4 次 / 年, 属 于 极 少 发 生 的 事 故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类 型 为 浓 硫 酸 和 盐 酸 泄 漏, 发 生 概 率 为 10-1 次 / 年, 即 每 10 年 大 约 发 生 一 次, 事 故 隐 患 主 要 存 在 于 装 卸 和 存 储 不 当 或 者 因 输 送 管 输 送 泵 阀 门 等 损 坏, 导 致 存 储 化 学 药 品 ( 如 浓 硫 酸 和 盐 酸 ) 的 泄 漏 事 故 根 据 调 查 分 析, 本 类 企 业 造 成 事 故 风 险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人 为 因 素, 对 危 险 品 管 理 不 善, 事 故 防 范 意 识 不 强, 以 及 操 作 人 员 的 疏 忽 大 意 是 风 险 事 故 出 现 的 主 要 原 因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泄 漏 风 险 源 强 分 析 (1)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柏 努 利 (Bernonlli) 方 程 计 算 物 料 泄 漏 速 度, 具 体 如 下 : 2 (P P0) Q L C d Aρ 2gh ρ 式 中,Q L 液 体 泄 漏 速 度,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此 值 常 用 ; A 裂 口 面 积,m 2 ; ρ 泄 漏 液 体 密 度,g/cm 3 ; P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Pa; P 0 环 境 压 力,101325Pa; g 重 力 加 速 度,9.8m/s 2 ;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体 高 度,m 假 定 液 体 泄 露 系 数 取 0.62, 裂 口 面 积 为 m 2 (2cm 1cm), 容 器 物 料 压 力 和 环 境 压 力 均 为 1 个 标 准 大 气 压,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 为 0.5m, 硫 酸 和 盐 酸 的 密 度 分 别 为 1.84g/cm g/cm 3 则 计 算 的 硫 酸 和 盐 酸 的 泄 露 速 度 分 别 为 0.714kg/s 0.462kg/s, 泄 露 时 间 为 10min 计, 则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项 见 表 表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项 储 存 类 型 化 学 品 泄 漏 量 (kg) 泄 漏 时 间 (min) 储 罐 硫 酸 储 罐 盐 酸 (2) 预 测 分 析 240

251 1 浓 硫 酸 泄 漏 事 故 经 计 算 可 知, 硫 酸 泄 漏 速 度 为 0.714kg/s, 泄 漏 总 量 为 428.4kg 硫 酸 储 存 于 室 内 半 地 埋 式 池 中 的 储 罐 内,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酸 液 流 散, 且 可 防 止 室 外 雨 水 流 入 原 料 在 常 温 常 压 条 件 下 储 存 的, 发 生 泄 漏 后, 因 物 料 温 度 与 环 境 问 题 基 本 相 同, 硫 酸 沸 点 为 337, 不 易 挥 发 由 于 泄 漏 发 生 后 硫 酸 流 到 储 罐 下 方 的 混 凝 土 围 堰 ( 下 称 原 料 收 集 池 ) 中 ( 本 项 目 地 下 储 罐 架 空 设 置, 储 罐 外 围 设 置 10m 12m 围 堰, 容 量 为 300m 3 ), 单 个 硫 酸 储 罐 容 积 约 120m 3, 即 使 硫 酸 储 罐 全 部 泄 漏, 地 下 池 也 可 有 效 收 集 全 部 泄 漏 的 硫 酸 由 于 本 项 目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范 措 施, 因 此, 本 项 目 硫 酸 罐 即 使 出 现 破 裂 泄 漏, 硫 酸 也 可 被 收 集 控 制 在 厂 内, 不 会 对 外 界 ( 尤 其 是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 造 成 影 响 2 盐 酸 泄 漏 事 故 计 算 得 到 盐 酸 储 罐 破 裂 状 态 下 的 泄 漏 速 率 为 0.462kg/s 10 分 钟 泄 漏 量 277.2kg 由 于 盐 酸 易 挥 发, 本 评 价 假 设 一 个 最 大 的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后 扩 散 进 入 大 气, 计 算 其 蒸 发 量, 并 预 测 其 影 响 泄 漏 液 体 的 蒸 发 量 分 为 闪 蒸 蒸 发 热 量 蒸 发 和 质 量 蒸 发 三 种, 其 蒸 发 总 量 为 三 种 蒸 发 量 之 和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式 中 :Q 1 闪 蒸 量,kg/s; Q 2 热 量 蒸 发 速 度,kg/s; Q 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t 1 闪 蒸 蒸 发 时 间,s; t 2 热 量 蒸 发 时 间,s; Wp = Q 1 t 1 + Q 2 t 2 + Q 3 t 3 t 3 从 液 体 泄 漏 到 液 体 全 部 处 理 完 毕 的 时 间 本 项 目 原 料 罐 为 半 地 埋 式 储 罐, 原 料 在 常 温 常 压 条 件 下 储 存 的, 发 生 泄 漏 后, 因 物 料 温 度 与 环 境 问 题 基 本 相 同, 因 此 通 常 不 会 发 生 闪 蒸 和 热 量 蒸 发 挥 发 主 要 原 因 是 形 成 的 液 池 表 面 气 流 运 动 使 液 体 蒸 发, 由 于 泄 漏 发 生 后 液 体 流 到 储 罐 下 方 的 混 凝 土 围 堰 ( 下 称 原 料 收 集 池 ) 中 ( 本 项 目 地 下 储 罐 架 空 设 置, 每 个 储 罐 外 围 设 置 4m 3.5m 围 堰, 容 量 为 30m 3 ), 液 面 不 断 扩 大, 通 过 不 断 挥 发 并 扩 散 转 入 大 气, 造 成 大 气 污 染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开 发 司 工 业 危 险 评 价 技 术 指 南 中 推 荐, 质 量 蒸 发 速 度 Q 3 计 算 公 式 为 : Q 3 p 式 中 :Q 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p 液 体 表 面 蒸 汽 压,Pa; M RT 0 U ( 2 n ) ( 2 n ) r R 气 体 常 数,J/moL K,R=8.314J/moL K; ( 4 n ) ( 2 n ) 241

252 T 0 环 境 温 度,K,T 0 =295.5K; M 物 质 的 摩 尔 质 量,kg/mol,HCl 的 摩 尔 质 量 为 36.5g/mol; u 风 速,m/s, 由 于 在 罐 区 房 内 蒸 发,u=0.4m/s; r 液 池 半 径,m 表 液 池 蒸 发 模 式 参 数 稳 定 度 条 件 n a 不 稳 定 (A,B) 中 性 (D) 稳 定 (E F) 通 过 上 述 计 算 公 式 及 参 数, 可 得 各 大 气 稳 定 度 条 件 下 的 蒸 发 速 率, 详 见 表 表 泄 漏 液 体 蒸 发 速 率 化 学 品 风 速 (m/s) 蒸 发 速 率 (kg/s) 不 稳 定 (A B) 中 性 (D) 稳 定 (E F) 盐 酸 静 风 (0.4m/s) 火 灾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存 储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PE( 聚 乙 烯 ) 的 用 量 较 大, 最 大 存 储 量 为 120 吨, 而 且 聚 乙 烯 为 遇 热 易 燃 物 质, 并 且 离 火 后 继 续 燃 烧, 因 此 选 择 PE( 聚 乙 烯 ) 作 为 评 价 因 子 聚 乙 烯 在 不 完 全 燃 烧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有 毒 气 体 一 氧 化 碳 固 体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一 氧 化 碳 量 按 照 如 下 计 算 : G=2330 Q C 式 中 : G 为 CO 的 产 生 量 (g/kg); Q 为 燃 料 的 不 完 全 燃 烧 值, 本 项 目 聚 乙 烯 取 2%; C 为 含 碳 量, 聚 乙 烯 含 碳 量 92.3% 由 上 式 可 以 算 出, 聚 乙 烯 不 完 全 燃 烧 过 程 一 氧 化 碳 产 生 量 为 43.01g/kg 假 设 120 吨 聚 乙 烯 在 存 储 过 程 中 遇 到 热 源, 聚 乙 烯 与 空 气 中 的 氧 气 相 混 合 而 着 火, 一 个 小 时 后 事 故 现 场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约 有 12t 的 聚 乙 烯 燃 烧, 有 516.1kg 一 氧 化 碳 等 气 体 通 过 仓 库 四 周 的 窗 户 全 部 进 入 空 气 中 一 氧 化 碳 的 排 放 速 率 约 为 0.143kg/s 10.6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毒 物 泄 漏 扩 散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1) 浓 硫 酸 的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浓 硫 酸 设 独 立 的 室 内 半 地 埋 式 储 存 区, 储 存 方 式 为 罐 装, 供 应 商 用 专 车 242

253 运 至 工 厂, 人 工 对 桶 装 的 浓 硫 酸 进 行 卸 料 硫 酸 储 罐 区 设 在 12 个 15T 反 应 釜 的 附 近, 缩 短 了 硫 酸 的 输 送 距 离, 保 证 运 输 管 道 周 围 不 会 有 工 作 人 员 走 动, 减 少 输 送 压 力, 减 少 万 一 管 道 出 现 泄 漏 时 的 喷 射 距 离 硫 酸 的 使 用 采 用 机 械 泵 抽 到 高 位 槽, 通 过 流 量 计 控 制 流 量, 慢 慢 滴 加 进 反 应 釜 硫 酸 储 存 于 室 内 半 地 埋 式 池 的 储 罐 中,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酸 液 流 散, 且 可 防 止 室 外 雨 水 流 入 围 堰 容 积 300m 3, 共 设 置 两 个 容 积 120m 3 硫 酸 储 罐, 即 使 硫 酸 储 罐 泄 漏, 围 堰 也 可 有 效 收 集 全 部 泄 漏 的 硫 酸 设 计 有 硫 酸 高 位 槽 高 位 回 流 管, 保 证 在 硫 酸 输 送 到 高 位 槽 备 用 时, 若 出 现 操 作 人 员 忘 记 停 泵, 浓 硫 酸 不 会 出 现 漫 溢, 可 经 回 流 管 回 流 入 硫 酸 储 罐 同 时 设 计 有 硫 酸 高 位 槽 低 位 回 流 管, 保 证 高 位 槽 出 现 泄 漏 时 能 经 过 高 位 槽 低 位 回 流 管 流 入 硫 酸 储 罐, 防 止 泄 漏 到 车 间 和 废 水 池 硫 酸 储 罐 区 完 全 独 立, 不 放 有 其 他 能 与 硫 酸 发 生 激 烈 反 应 的 化 学 物 品 (2) 盐 酸 的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使 用 30% 工 业 盐 酸, 供 应 商 用 专 车 运 至 工 厂, 主 要 采 用 人 工 卸 料, 盐 酸 设 独 立 的 室 内 半 地 埋 式 储 存 区, 储 存 方 式 为 罐 装 盐 酸 的 使 用 采 用 机 械 泵 抽 到 高 位 槽, 通 过 流 量 计 控 制 流 量, 慢 慢 滴 加 进 反 应 釜 盐 酸 储 存 于 室 内 半 地 埋 式 池 的 储 罐 中,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酸 液 流 散, 且 可 防 止 室 外 雨 水 流 入 围 堰 容 积 30m 3, 设 置 一 个 容 积 22m 3 盐 酸 储 罐, 即 使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围 堰 也 可 有 效 收 集 全 部 泄 漏 的 盐 酸 原 料 在 装 卸 使 用 输 送 和 储 存 过 程 中,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有 可 能 引 起 的 物 料 泄 漏, 引 发 污 染 伤 害 事 故 本 项 目 注 重 风 险 物 质 如 浓 硫 酸 和 盐 酸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可 有 效 控 制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但 由 于 泄 漏 和 火 灾 会 造 成 资 源 的 不 必 要 浪 费, 以 及 给 厂 区 范 围 内 财 产 和 人 身 安 全 带 来 威 胁, 为 避 免 发 生 泄 漏 造 成 原 材 料 浪 费 以 及 火 灾 事 故 引 起 次 生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加 强 罐 区 和 仓 库 的 管 理, 按 照 安 监 和 消 防 部 门 的 管 理 要 求, 杜 绝 罐 区 泄 漏 事 故 和 仓 库 火 灾 事 故 的 发 生 易 燃 物 质 存 储 和 使 用 的 风 险 评 价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聚 乙 烯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易 燃 物 品, 聚 乙 烯 存 放 于 易 燃 物 品 专 用 仓 库 内 聚 乙 烯 储 存 和 放 置 过 程 中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将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员 安 全 健 康 造 成 很 大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加 强 仓 库 及 车 间 内 易 燃 物 质 的 存 放 管 理 以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存 储 易 燃 品 仓 库 应 控 制 仓 库 温 度, 装 卸 和 搬 运 中, 严 禁 滚 动 摩 擦 拖 拉 等 危 及 安 全 的 操 作, 进 行 易 燃 物 品 相 关 作 业 时 禁 止 使 用 易 发 生 火 花 的 铁 质 工 具 及 穿 带 铁 钉 的 鞋 建 立 科 学 合 理 的 易 燃 物 品 的 存 储 管 理 条 例, 防 止 易 燃 物 品 丢 失 和 泄 露, 禁 止 仓 库 和 车 间 内 出 现 明 火 易 燃 物 质 仓 库 须 单 独 设 置, 并 有 专 人 管 理, 负 责 看 管 保 存 及 清 点 易 燃 物 质 天 然 气 管 道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有 可 能 会 在 泄 漏 源 周 围 形 成 爆 炸 性 天 然 气 云 团, 如 遇 到 明 火 机 械 摩 擦 碰 撞 火 花 等 火 源, 便 有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因 此, 所 有 管 道 243

254 系 统 均 必 须 按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良 好 设 计 制 作 及 安 装 输 送 管 线 应 严 加 密 闭, 避 免 与 酸 类 金 属 粉 末 接 触, 对 天 然 气 管 道 途 径 地 段 做 明 显 标 志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多 为 生 产 技 术 人 员 操 作 失 误 等 导 致 的 跑 冒 滴 漏 等 风 险 若 聚 乙 烯 易 燃 物 质 使 用 过 程 中 遇 明 火 将 易 发 生 火 灾,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更 易 会 对 人 员 造 成 伤 害, 因 此 应 加 强 事 故 风 险 的 防 范 措 施 碳 酸 钡 使 用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碳 酸 钡 为 有 毒 物 品, 其 状 态 为 粉 末 状, 吸 入 高 浓 度 碳 酸 钡 粉 尘 可 发 生 急 性 中 毒 本 项 目 使 用 吊 车 输 送 人 工 散 包 机 械 投 料, 投 料 间 为 独 立 密 闭 负 压 车 间, 投 料 浆 化 池 投 料 口 及 投 料 车 间 均 设 置 集 气 罩 对 碳 酸 钡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并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整 个 投 料 过 程 密 闭 操 作, 局 部 排 风 散 包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产 生 少 量 碳 酸 钡 扬 尘, 对 于 负 责 散 包 投 料 过 程 的 工 人, 长 期 接 触 碳 酸 钡 可 能 导 致 无 力 气 促 流 涎 口 腔 粘 膜 肿 胀 糜 烂 鼻 炎 结 膜 炎 腹 泻 心 动 过 速 血 压 增 高 脱 发 等 因 此, 散 包 投 料 过 程 中 需 加 强 对 工 作 人 员 的 保 护, 建 议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尘 口 罩,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穿 防 毒 服, 戴 橡 胶 手 套, 能 得 到 有 效 的 保 护 操 作 员 工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按 照 卫 生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火 灾 事 故 二 次 污 染 火 灾 事 故 相 对 于 泄 漏 事 故 而 言 危 害 程 度 更 为 严 重, 火 灾 发 生 后, 如 果 失 控 将 对 本 项 目 及 周 边 较 近 人 员 的 生 命 和 财 产 造 成 巨 大 损 失 ; 另 外 对 厂 内 外 的 生 态 环 境 也 产 生 严 重 的 破 坏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中, 聚 乙 烯 为 易 燃 物 质, 一 旦 遇 到 火 种, 会 引 发 火 灾 事 故 聚 乙 烯 在 不 完 全 燃 烧 的 情 况 下, 会 带 来 二 次 污 染,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一 氧 化 碳, 一 氧 化 碳 能 在 人 体 血 中 与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而 造 成 组 织 缺 氧, 影 响 到 厂 内 工 人 及 周 边 居 民 的 健 康 化 学 品 贮 存 仓 库 或 生 产 车 间 发 生 火 灾, 消 防 人 员 用 大 量 的 水 扑 火, 则 可 能 使 仓 库 贮 存 的 化 学 品 成 品 等 一 起 随 消 防 水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到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转 如 盐 酸 和 碳 酸 钡 反 应 生 成 氯 化 钡 随 消 防 废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可 溶 性 钡 盐 毒 性 较 强,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微 生 物 造 成 毒 害 影 响, 导 致 大 量 微 生 物 死 于 水 中, 出 现 污 泥 膨 胀, 严 重 影 响 水 处 理 效 果 本 项 目 储 存 的 部 分 化 学 品 发 生 火 灾 时 不 适 宜 用 大 量 的 水 扑 救 如 在 火 灾 中 浓 硫 酸 发 生 泄 漏 时, 禁 止 用 水, 因 为 浓 硫 酸 遇 水 大 量 放 热, 可 发 生 沸 溅, 灭 火 方 法 应 用 砂 土 硫 酸 不 燃, 其 化 学 性 质 非 常 活 泼, 能 使 粉 末 状 的 可 燃 物 发 火 燃 烧, 与 有 机 物 质 木 布 等 接 触 能 引 起 其 焦 化 甚 至 燃 烧, 能 使 绵 织 物 木 材 糖 等 碳 水 化 合 物 碳 化 浓 硫 酸 会 严 重 灼 伤 眼 睛 和 皮 肤, 稀 硫 酸 也 能 强 烈 刺 激 眼 部 造 成 灼 伤, 并 能 刺 激 皮 肤 产 生 皮 炎 若 浓 硫 酸 泄 漏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会 改 变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ph 值, 从 244

255 而 对 污 水 厂 的 生 物 处 理 系 统 的 微 生 物 造 成 影 响 消 防 废 水 二 次 污 染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火 灾 或 者 爆 炸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有 可 能 容 纳 了 项 目 生 产 相 关 的 物 料,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如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的 雨 水 管 网 后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的 河 涌, 将 对 水 体 造 成 重 大 的 环 境 影 响 废 气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潜 在 的 风 险 主 要 为 沉 淀 硫 酸 钡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硫 酸 钡 颗 粒 物 粉 尘 和 硫 酸 钡 母 粒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VOCs 废 气,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治 理 设 施 不 能 正 常 工 作 时,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硫 酸 钡 粉 尘 和 VOCs 等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及 厂 内 员 工 健 康 及 附 近 居 民 身 体 健 康 易 造 成 影 响 造 成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 (1) 生 产 中 废 气 排 出 状 况 波 动 异 常 ; (2) 废 气 净 化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现 象 ; (3) 操 作 不 当 或 未 根 据 工 艺 参 数 进 行 操 作 大 气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 最 不 利 非 正 常 排 放 ( 事 故 排 放 ) 情 况 下, 项 目 粉 尘 浓 度 增 值 占 标 率 最 大 为 31.4%, 硫 酸 雾 浓 度 增 值 占 标 率 最 大 为 2.369%, 盐 酸 雾 浓 度 增 值 占 标 率 最 大 为 %,NOx 浓 度 增 值 占 标 率 最 大 为 3.77%,VOCs 增 值 占 标 率 最 大 为 5.27%, 粉 尘 和 盐 酸 雾 超 标, 将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装 置 失 灵 或 污 水 管 道 破 裂 导 致 未 经 处 理 的 含 酸 含 钡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可 能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和 土 壤 污 染 10.7 风 险 管 理 企 业 总 图 布 置 与 风 险 防 范 在 厂 区 内 的 总 平 面 设 计 上,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标 准 和 规 定 以 及 按 照 安 监 消 防 供 电 卫 生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加 强 企 业 自 身 安 全 检 查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 国 家 安 监 局 第 10 号 令 )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进 行 了 规 定, 应 按 安 监 部 门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的 要 求, 并 自 觉 接 受 安 监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风 险 防 范 与 管 理 245

256 针 对 厂 区 内 危 险 废 物 的 存 贮 必 须 按 照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切 实 做 到 固 废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处 理 处 置 落 实 各 类 固 废 特 别 是 危 险 废 物 的 收 集 处 理 处 置 和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实 现 固 废 零 排 放 危 险 废 物 须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制 度, 外 协 处 置 应 加 强 对 运 输 过 程 及 处 置 单 位 的 跟 踪 检 查 厂 区 内 危 险 废 物 的 贮 存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2013 年 修 改 单 的 要 求 废 水 管 网 等 危 险 废 物 承 载 装 置 应 采 取 防 腐 防 渗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地 面 须 作 防 渗 漏 处 理,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且 须 落 实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的 相 关 要 求, 同 时 自 觉 接 受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物 料 泄 漏 的 防 范 防 范 泄 漏 事 故 是 生 产 和 储 运 过 程 中 最 重 要 的 环 节,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和 爆 炸 等 一 系 列 重 大 事 故, 由 此 会 带 来 环 境 风 险 问 题 项 目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对 物 料 和 天 然 气 泄 漏 的 相 关 防 范 要 求, 同 时 自 觉 接 受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同 时, 在 发 现 天 然 气 泄 漏 时 关 闭 管 道 的 进 气 阀 门 ; 设 置 雨 水 外 排 口 截 断 阀, 在 火 灾 泄 漏 等 事 故 情 况 下 关 闭 截 断 阀 门, 防 止 消 防 废 水 通 过 雨 水 管 道 排 入 外 环 境 碳 酸 钡 的 管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生 产 原 料 使 用 的 碳 酸 钡 属 于 毒 性 化 学 品 职 业 性 急 性 钡 中 毒 多 属 生 产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意 外 事 故, 如 碳 酸 钡 使 用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因 此 在 存 贮 使 用 过 程 尤 其 应 加 强 管 理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购 买 : 建 立 严 格 规 范 的 购 买 流 程, 专 人 购 买, 专 人 记 录, 购 买 数 量 批 号 质 量 证 书 供 应 商 情 况 台 帐 碳 酸 钡 的 物 性 数 据 建 档 保 存 运 输 : 选 用 专 业 的 运 输 公 司 输 送, 严 格 控 制 碳 酸 钡 的 数 量 运 输 线 路 买 卖 方 情 况 承 运 人 等, 运 输 过 程 中 保 证 包 装 完 整 不 泄 漏 不 倒 塌 不 坠 落 不 损 坏 严 禁 与 还 原 剂 等 混 装 混 运 运 输 途 中 应 有 遮 盖 物,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损 坏, 防 止 雨 淋 受 潮 包 装 : 应 采 用 内 衬 双 层 聚 乙 烯 薄 膜 塑 料 袋 的 塑 料 编 织 袋 包 装, 袋 口 严 密 封 口 在 包 装 上 应 有 牢 固 清 晰 的 标 志, 内 容 包 括 : 生 产 厂 名 厂 址 产 品 名 称 商 标 类 别 等 级 净 含 量 批 号 或 生 产 日 期 有 毒 品 标 志 和 怕 雨 标 志 储 存 :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包 装 密 封, 在 贮 存 过 程 中 应 防 止 受 潮 和 散 失, 不 得 与 其 他 物 品 混 存 储 区 应 备 有 合 适 的 材 料 收 容 泄 漏 物 生 产 过 程 : 严 格 控 制 扬 尘, 物 料 使 用 数 量 实 时 记 录, 做 好 备 案, 防 止 遗 漏 工 作 人 员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碳 酸 钡,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尘 口 罩,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穿 防 毒 服, 戴 橡 胶 手 套 避 免 产 生 粉 尘 避 免 与 酸 类 接 触 搬 运 时 要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配 备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急 救 措 施 : 皮 肤 接 触 需 要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批 复 ; 246

257 若 眼 睛 接 触 需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 若 吸 入, 需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 若 吸 入,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用 2%~5% 硫 酸 钠 溶 液 洗 胃, 导 泻 就 医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避 免 扬 尘,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大 量 泄 漏 :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然 后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公 安 消 防 部 门 要 求,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设 计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消 防 设 计 和 施 工, 严 格 落 实 消 防 安 监 部 门 有 关 生 产 过 程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预 防 的 要 求 和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防 护 措 施, 同 时 必 须 自 觉 接 受 公 安 消 防 安 监 部 门 监 督 管 理 环 境 应 急 措 施 (1)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1 泄 漏 火 灾 等 事 故 发 生 后, 在 向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报 告 的 同 时, 应 立 即 向 有 关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报 告, 请 求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组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2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组 应 根 据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速 度 和 事 件 发 生 地 的 气 象 和 地 域 特 点, 确 定 污 染 物 扩 散 范 围 3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综 合 分 析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污 染 变 化 趋 势, 并 通 过 专 家 咨 询 和 讨 论 的 方 式, 预 测 并 报 告 突 发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展 情 况 和 污 染 物 的 变 化 情 况, 作 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决 策 的 依 据 (2) 消 防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后, 消 防 过 程 中 同 样 会 产 生 二 次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体 现 在 消 防 污 水 如 直 接 经 过 市 政 雨 水 或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纳 污 水 体 或 市 政 污 水 处 理 厂, 含 高 浓 度 污 染 物 的 消 防 排 水 势 必 对 地 面 水 体 造 成 极 为 不 利 的 影 响, 进 入 污 水 厂 则 可 能 因 冲 击 负 荷 过 大, 造 成 污 水 厂 处 理 设 施 的 故 障, 导 致 严 重 的 危 害 后 果, 因 此 必 须 设 置 容 积 足 够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同 时 设 置 雨 水 外 排 口 截 断 阀, 在 火 灾 泄 漏 等 事 故 情 况 下 关 闭 截 断 阀 门, 防 止 消 防 废 水 通 过 雨 水 管 道 排 入 外 环 境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在 生 产 管 理 出 现 事 故 或 烟 气 治 理 设 备 出 现 故 障 时, 会 有 浓 度 极 高 的 含 VOCs HCl BaSO 4 粉 尘 等 烟 气 排 放 为 控 制 和 减 少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事 故 排 放, 建 247

258 议 采 取 如 下 防 范 设 施 : 1 当 等 离 子 + 活 性 炭 净 化 系 统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时, 应 立 即 停 止 配 料 搅 拌 反 应 包 膜 造 粒 等 工 序 的 生 产, 直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故 障 排 除 后 才 恢 复 生 产 2 平 时 加 强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维 护 保 养, 及 时 发 现 处 理 设 备 的 隐 患, 并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确 保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3 每 年 定 期 对 设 备 管 道 进 行 检 修, 检 修 时, 检 修 人 员 需 在 残 留 气 体 经 风 机 排 尽 吸 收 后, 再 进 行 检 修, 同 时 需 佩 戴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4 建 立 健 全 的 环 保 机 构, 配 置 必 要 的 监 测 仪 器,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岗 位 培 训, 对 废 气 处 理 实 行 全 过 程 跟 踪 控 制 5 项 目 应 设 有 备 用 电 源 和 备 用 处 理 设 备, 以 备 停 电 或 设 备 出 现 故 障 时 保 障 废 气 全 部 抽 入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以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为 了 控 制 和 减 少 事 故 情 况 下 泄 漏 物 料 和 污 染 物 从 排 水 系 统 进 入 环 境, 建 议 本 项 目 建 立 如 下 防 范 设 施 : 1 本 项 目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在 排 出 厂 区 前 应 设 置 缓 冲 池 和 闸 门 发 生 事 故 时, 要 及 时 关 闭 闸 门, 并 对 该 排 水 系 统 的 水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合 格 后, 雨 水 方 能 经 厂 区 雨 水 排 口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渠 ; 监 测 若 不 合 格, 则 雨 水 切 换 至 污 水 池, 收 集 处 理,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2 厂 区 建 立 废 水 事 故 池 在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时, 能 够 暂 时 容 纳 外 排 的 废 水 事 故 时 废 水 可 排 入 厂 内 的 污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且 各 废 水 池 应 做 好 防 渗 防 腐 处 理, 确 保 运 行 安 全 可 靠 3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置 一 个 标 准 化 排 放 口, 排 污 口 必 须 规 范 管 理, 并 实 时 掌 握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运 行 情 况 消 防 废 水 的 收 集 企 业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时, 消 防 废 水 是 一 个 不 容 忽 视 的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由 于 消 防 废 水 产 生 时 间 短, 产 生 量 大, 不 易 控 制, 一 经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后 直 接 进 入 外 界 水 体 环 境, 从 而 使 含 有 化 学 品 的 消 防 废 水 对 外 界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的 污 染 参 照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和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项 目 需 设 置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的 事 故 储 存 设 施 对 事 故 情 况 下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事 故 储 存 设 施 的 总 有 效 容 积 应 满 足 : V 总 =(V 1 +V 2 -V 3 ) max +V 4 +V 5 注 :(V 1 + V 2 - V 3 )max 是 指 对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不 同 罐 组 或 装 置 分 别 计 算 V 1 + V 2 - V 3, 取 其 中 最 大 值 上 式 中,V 1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个 罐 组 或 一 套 装 置 的 物 料 量 最 大 储 罐 物 料 量,m 3 ; 248

259 注 : 储 存 相 同 物 料 的 罐 组 按 一 个 最 大 储 罐 计, 装 置 物 料 量 按 存 留 最 大 物 料 量 的 一 台 反 应 器 或 中 间 储 罐 计 V 2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消 防 水 量,m 3 ; V 3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它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m 3 ; V 5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m 3 根 据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厂 区 占 地 面 的 小 于 等 于 100 万 m 2 的 企 业, 同 一 时 间 内 火 灾 处 数 为 1 处,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择 原 料 仓 库 分 析 事 故 储 存 设 施 的 总 有 效 容 积 A 根 据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中 关 于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的 容 量, 应 考 虑 各 方 面 的 因 素 确 定, 应 急 事 故 废 水 的 最 大 量 的 计 算 为 : 最 大 一 个 容 量 的 设 备 或 贮 罐 物 料 量 的 相 关 规 范, 由 于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辅 助 材 料 浓 硫 酸 和 盐 酸 使 用 储 罐 单 独 存 放, 并 设 置 了 相 应 的 围 堰 作 为 泄 露 应 急 处 理 设 施, 故 本 项 目 应 急 事 故 池 不 考 虑 辅 助 材 料 泄 露 量 则 V1=0m 3 B 根 据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厂 区 占 地 面 的 小 于 等 于 100 万 m 2 的 企 业, 同 一 时 间 内 火 灾 处 数 为 1 处,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择 原 料 仓 库 分 析 事 故 储 存 设 施 的 总 有 效 容 积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和 消 防 给 水 及 消 防 栓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GB ), 本 项 目 属 于 丙 类 仓 库, 仓 库 高 度 为 10m( 24m), 仓 库 一 体 积 为 31920m 3, 可 确 定 室 外 消 防 用 水 35L/s, 室 内 消 防 用 水 20L/s,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为 3h, 则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为 594m 3, 即 V 2 =594m 3 C 本 项 目 仓 库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它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 为 0m 3, 故 V 3 = 0m 3 D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废 水 量 V 4 = 39.7m 3, 初 期 雨 水 量 V 5 = 2.5m 3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需 要 设 置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至 少 应 该 为 636.2m 3, 本 项 目 拟 在 项 目 盐 酸 储 罐 房 旁 设 置 一 个 700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3.1-3), 本 项 目 扩 建 前 事 故 应 急 池 容 积 为 90m 3, 改 扩 建 后 容 积 应 扩 容 为 700m 3, 满 足 消 防 火 灾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时 的 水 量,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同 时,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在 设 计 建 造 应 急 事 故 池 时 考 虑 事 故 废 水 可 自 流 至 池 中, 同 时 应 做 好 防 渗 防 漏 措 施 建 议 事 故 应 急 池 采 用 水 泥 硬 化 水, 四 周 壁 用 砖 砌 再 用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池 内 壁 抹 灰 全 部 抹 上, 宜 采 用 三 层 作 法, 严 防 消 防 废 水 和 泄 露 化 学 品 跑 冒 滴 漏 此 外, 在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集 中 汇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的 节 点 上 安 装 可 靠 的 隔 断 措 施, 可 在 灭 火 时 将 此 隔 断 措 施 关 闭, 防 止 消 防 废 水 通 过 漫 流 直 接 进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在 厂 区 边 界 预 先 准 备 适 量 的 沙 包, 在 厂 区 灭 火 时 堵 住 厂 界 围 墙 有 泄 漏 的 地 方, 防 止 消 防 废 水 向 场 外 泄 漏 ; 厂 区 总 排 口 设 置 截 断 阀 门, 发 生 泄 漏 时 关 闭 以 截 断 污 染 物 外 排 途 径, 杜 绝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污 染 物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的 措 施 是 可 行 和 有 效 的 249

260 10.8 制 定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时, 能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发 挥 最 大 的 效 能, 有 序 的 实 施 救 援, 尽 快 控 制 事 态 的 发 展, 降 低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危 害,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以 便 事 故 发 生 时, 通 过 事 故 鉴 别, 能 及 时 分 别 采 取 针 对 性 措 施, 控 制 事 故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把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10.9 小 结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是 贮 存 生 产 等 过 程 发 生 的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安 全 消 防 风 险 事 故 所 引 发 的 环 境 污 染 为 避 免 安 全 消 防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首 先 应 树 立 安 全 风 险 意 识, 并 在 管 理 过 程 当 中 强 化 安 全 风 险 意 识 在 实 际 工 作 与 管 理 过 程 中, 应 按 照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的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安 全 风 险 防 患 措 施, 并 自 觉 接 受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应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当 出 现 事 故 时, 要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以 控 制 事 故 和 减 少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总 的 来 说,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严 格 按 照 安 监 消 防 部 门 的 要 求, 落 实 安 全 风 险 防 患 措 施 和 应 急 措 施 后,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250

261 11.1 清 洁 生 产 概 述 评 价 目 的 1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种 新 的 创 造 性 思 想, 该 思 想 将 整 体 预 防 的 环 境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以 增 加 生 态 效 益 和 减 少 其 对 人 类 及 环 境 的 风 险 清 洁 生 产 包 括 三 方 面 的 内 容, 即 :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材 料 采 用 清 洁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出 清 洁 的 产 品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要 节 约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淘 汰 有 毒 有 害 的 原 材 料, 减 少 废 物 的 排 放 量 和 毒 性, 对 必 须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和 必 要 的 处 理 清 洁 生 产 与 末 端 治 理 不 同, 末 端 治 理 是 在 追 求 经 济 效 益 的 前 提 下, 解 决 污 染 问 题,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在 生 产 全 过 程 中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从 而 在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削 减 污 染, 同 时 带 来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清 洁 生 产 可 行 性 分 析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实 施 污 染 预 防 得 到 国 际 社 会 的 普 遍 响 应, 成 为 一 种 环 保 潮 流, 是 我 国 政 府 提 倡 的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修 订 版 ) 中 规 定 :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应 当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原 料 使 用 资 源 消 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处 置 等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优 先 采 用 资 源 利 用 率 高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和 设 备 11.2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工 艺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是 将 整 体 预 防 的 环 境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全 过 程 中, 以 减 少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风 险 清 洁 生 产 通 过 采 用 无 污 染 或 少 污 染 的 生 产 方 式, 加 上 科 学 严 格 的 管 理 措 施 来 实 现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主 要 体 现 在 生 产 工 艺 国 内 常 用 的 沉 淀 硫 酸 钡 生 产 方 法 主 要 是 芒 硝 黑 灰 法 和 硫 酸 沉 淀 法 等 硫 酸 沉 淀 法 会 产 生 有 毒 的 H 2 S 气 体 芒 硝 - 黑 灰 法 和 盐 卤 综 合 利 用 法 会 生 成 大 量 的 Na 2 S 和 NaCl 的 水 溶 盐, 从 而 影 响 产 品 的 质 量, 在 产 品 洗 涤 过 程 中 也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为 了 避 免 出 现 上 述 情 况, 生 产 工 艺 采 用 碳 酸 钡 作 为 生 产 原 材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没 有 有 害 气 体 和 生 产 废 渣 等 污 染 物 产 生, 压 滤 液 成 分 也 相 对 简 单 清 洁, 得 到 的 产 品 质 量 比 较 好 251

262 生 产 设 备 本 项 目 在 设 备 选 用 上 立 足 于 高 效 节 能 和 环 保, 在 工 艺 的 各 个 工 段 均 对 时 间 温 度 电 流 密 度 和 强 度 采 用 自 动 控 制, 为 生 产 产 品 的 质 量 和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保 证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主 要 设 备 为 国 产 先 进 设 备, 其 先 进 性 有 : (1) 反 应 釜 是 本 项 目 生 产 中 的 关 键 设 备, 反 应 釜 均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的 设 备, 采 用 仪 表 及 集 散 控 制 系 统 DCS 计 算 机 监 测 控 制 系 统, 可 以 对 传 质 传 热 过 程 进 行 有 效 的 控 制,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能 量 的 损 耗 (2) 生 产 设 备 的 设 计 制 造 检 验 均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化 工 企 业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检 验 相 关 标 准 及 规 范 的 要 求 (3) 管 道 的 外 壳 均 包 裹 保 温 层, 既 可 减 少 热 损 失 减 少 能 耗, 又 能 起 到 有 效 的 防 烫 作 用, 大 大 地 提 高 了 职 工 的 安 全 保 护 (4) 各 类 物 料 的 输 送 管 线 均 为 专 管 专 用, 不 会 发 生 相 互 干 扰 影 响 液 体 物 料 输 送 采 用 负 压 吸 入 方 式, 泵 与 物 料 不 接 触, 有 效 地 避 免 物 料 腐 蚀 泵 发 生 泄 漏 产 品 分 析 随 着 新 功 能 器 件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材 料 行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硫 酸 钡 作 为 众 多 行 业 的 重 要 原 料, 其 应 用 领 域 日 益 扩 大, 对 其 质 量 要 求 明 显 提 高 近 些 年, 许 多 国 家 积 极 开 展 对 传 统 合 成 工 艺 的 改 进, 特 别 是 在 提 高 新 产 品 结 构 和 质 量 降 低 能 耗 简 化 工 艺 等 方 面 寻 求 新 的 突 破, 同 时 加 强 对 附 加 价 值 高 的 微 粉 与 纳 米 粉 电 子 及 专 用 钡 盐 品 种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研 究, 更 注 重 推 出 高 纯 纳 米 在 粒 度 及 相 关 规 格 方 面 有 特 殊 价 值 的 超 微 细 粉 新 品 种 从 而 使 钡 盐 产 品 在 现 代 工 业 中 占 有 相 当 重 要 的 位 置 在 不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的 前 提 下 开 发 纳 米 粉 体, 推 出 粒 度 小 品 位 高 的 纳 米 级 新 产 品 更 是 当 务 之 急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品 硫 酸 钡 的 粒 径 约 为 300~400 纳 米, 为 目 前 该 市 场 需 求 产 品 规 格 母 粒 是 将 所 需 要 的 各 种 助 剂 填 料 与 少 量 的 载 体 树 脂 预 先 进 行 混 合 制 得 的 颗 粒 本 项 目 以 聚 乙 烯 作 为 载 体, 经 由 表 面 处 理 活 化 的 高 浓 度, 高 白 度 的 纳 米 硫 酸 钡 经 过 加 工 而 成, 主 要 功 能 改 善 制 品 的 耐 酸 碱 性, 可 用 于 球 鞋 等 制 品 ; 能 增 强 重 量 及 触 感, 可 用 于 塑 胶 音 响 外 壳 具 有 无 可 比 拟 的 热 稳 定 性 优 良 的 分 散 性, 显 着 减 低 生 产 成 本 11.3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体 现 在 将 污 染 预 防 和 废 物 最 小 化 这 一 环 保 战 略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因 此, 清 洁 生 产 一 方 面 为 最 大 限 度 地 将 污 染 源 消 减 和 最 大 限 度 的 物 料 循 环 利 用 ; 另 一 方 面 改 变 依 靠 末 端 治 理 的 传 统 思 想, 通 过 改 进 原 料 路 线 改 进 工 艺 设 备 及 管 理, 达 到 既 消 减 治 理 污 染, 保 护 资 源 和 环 境, 又 给 企 业 节 能 降 耗 带 来 经 济 效 252

263 益 从 产 品 生 命 全 过 程 考 虑, 设 计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买 指 标 体 系 参 考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体 系 一 览 表 指 标 类 别 指 标 体 系 考 虑 的 因 素 和 具 体 指 标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资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规 模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水 耗 能 耗 物 耗 原 辅 材 料 的 选 取 质 量 包 装 销 售 使 用 寿 命 优 化 报 废 废 水 产 生 指 标 废 气 产 生 指 标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指 标 由 毒 性 控 制 系 统 现 场 循 环 利 用 密 闭 节 能 减 污 降 耗 回 收 处 理 利 用 单 位 产 品 耗 水 量 水 循 环 利 用 率 水 回 收 率 电 耗 等, 综 合 能 耗, 折 合 标 准 煤 计 算 产 品 得 率 等 指 标 毒 性 生 态 影 响 可 再 生 性 能 源 强 度 可 回 收 利 用 性 产 品 报 废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单 位 产 品 废 水 产 生 量 单 位 产 品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单 位 产 品 废 气 产 生 量 单 位 产 品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单 位 产 品 固 废 产 生 量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各 种 废 物 的 回 收 利 用 废 水 废 气 废 渣 废 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环 境 审 核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生 产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相 关 方 面 环 境 管 理 排 放 标 准 控 制 和 排 污 许 可 等 要 求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ISO14000 审 核 一 般 废 物 妥 善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无 害 化 处 置 对 污 染 环 节 的 控 制 生 产 协 作 方 原 料 供 应 方 11.4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程 序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方 法 为 指 标 评 价 法, 其 评 价 程 序 为 : (1) 收 集 相 关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如 果 没 有 标 准 可 参 考, 将 选 取 和 确 定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和 指 标 数 值 ; (2) 预 测 环 评 项 目 的 指 标 值 ; (3) 将 预 测 值 与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值 对 比 ; (4) 得 出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 (5)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和 建 议 253

264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行 业 标 准 的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可 将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划 分 为 三 个 等 级 : 一 级 :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 二 级 :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 前 20% 国 内 企 业 达 到 的 水 平 ) 三 级 :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水 平 ( 前 50% 国 内 企 业 达 到 的 水 平 ) 环 评 中 一 般 用 二 级 来 衡 量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指 标 值 全 部 达 到 二 级, 则 从 清 洁 生 产 角 度, 项 目 可 行 ; 指 标 值 全 部 或 部 分 未 能 达 到 二 级, 说 明 该 项 目 在 清 洁 生 产 方 面, 做 的 不 够, 需 要 改 进, 需 要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和 建 议 对 于 没 有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的, 可 采 用 百 分 制 打 分 的 方 法 确 定 其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百 分 制 打 分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提 供 的 方 法, 对 于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量 化 采 用 百 分 制 打 分 方 法 (1) 指 标 分 值 与 评 价 权 重 的 确 定 原 材 料 和 产 品 指 标, 定 性 评 价, 分 三 个 等 级 : 1 高 : 表 示 所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和 产 品 对 环 境 有 害 影 响 比 较 小 ; 2 中 : 表 示 所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和 产 品 对 环 境 影 响 中 等 ; 3 低 : 表 示 所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和 产 品 对 环 境 影 响 比 较 大 资 源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定 量 评 价, 分 五 个 等 级 : 1 清 洁 :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本 行 业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2 较 清 洁 :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本 行 业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3 一 般 :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本 行 业 国 内 平 均 水 平 ; 4 较 差 :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本 行 业 国 内 中 下 水 平 ; 5 很 差 : 有 关 指 标 达 到 本 行 业 国 内 较 差 水 平 以 上 两 种 评 分 标 准 见 表 和 表 表 原 材 料 指 标 和 产 品 指 标 等 级 评 分 标 准 一 览 表 等 级 分 值 范 围 低 中 高 等 级 分 值 0~1.0 0~ ~ ~1.0 表 资 源 指 标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等 级 评 分 标 准 一 览 表 等 级 分 值 范 围 很 差 较 差 一 般 较 清 洁 清 洁 等 级 分 值 0~1.0 0~ ~ ~ ~ ~1.0 为 保 证 评 价 方 法 的 准 确 性 和 实 用 性,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于 1998 年 采 用 了 专 家 调 查 打 分 方 法, 本 次 评 价 结 合 本 项 目 特 点, 增 加 了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等 指 标, 指 标 体 系 权 重 见 表

265 表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权 重 指 标 类 别 评 价 指 标 各 指 标 权 重 各 指 标 类 别 权 重 原 材 料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资 源 指 标 毒 性 6 生 态 影 响 5 可 再 生 性 3 能 源 强 度 3 可 回 收 利 用 性 3 销 售 2 使 用 4 寿 命 优 化 3 报 废 4 能 耗 9 水 耗 9 其 他 物 耗 6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单 位 产 品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工 艺 设 备 及 环 保 措 施 装 备 指 标 (2) 总 体 评 价 要 求 废 水 处 理 后 回 收 率 6 固 废 回 收 利 用 4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环 保 措 施 9 9 总 权 重 值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个 相 对 概 念, 其 指 标 体 系 的 评 价 结 果 也 是 相 对 的, 按 照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提 供 的 评 价 方 法, 总 体 评 价 结 果 的 分 值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总 体 评 价 分 值 要 求 一 览 表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传 统 先 进 一 般 水 平 落 后 淘 汰 指 标 分 值 >80 70~80 55~70 40~55 <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和 硫 酸 钡 母 粒, 属 于 无 机 盐 制 造 ( 行 业 代 码 : C2613) 和 密 封 用 填 料 及 类 似 品 制 造 ( 行 业 代 码 :C2645), 经 查 阅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正 版 ) 和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本 项 目 纳 米 材 料 属 于 鼓 励 类, 母 粒 制 造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淘 汰 类, 应 为 允 许 类 使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也 不 属 于 淘 汰 落 后 产 品,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目 前 国 家 及 有 关 部 门 对 此 类 产 品 尚 未 制 定 出 相 应 的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因 此 本 评 价 采 用 评 分 法 对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指 标 分 析 255

266 原 材 料 指 标 (1) 毒 性 :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均 性 质 稳 定, 碳 酸 钡 有 一 定 的 毒 性 ; (2) 生 态 影 响 :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没 有 明 显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的 因 素 ; (3) 可 再 生 性 : 本 项 目 原 材 料 可 再 生 ; (4) 能 源 强 度 : 本 项 目 主 要 使 用 电 能 和 天 然 气,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 (5) 可 回 收 利 用 性 :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大 部 分 可 回 收 利 用, 不 合 格 产 品 也 可 回 收 利 用, 原 辅 材 料 包 装 袋 统 一 收 集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并 借 鉴 同 类 厂 家 评 分 经 验, 得 出 评 分 结 果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原 材 料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一 览 表 原 材 料 指 标 定 性 结 论 指 标 权 重 等 级 分 值 得 分 毒 性 碳 酸 钡 有 一 定 的 毒 性 生 态 影 响 没 有 明 显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的 因 素 可 再 生 性 可 再 生 能 源 强 度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可 回 收 利 用 性 可 回 收 利 用 合 计 20 / 16.3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原 材 料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得 分 为 产 品 指 标 (1) 销 售 : 该 产 品 主 要 为 纳 米 沉 淀 硫 酸 钡 和 母 粒 制 品, 产 品 无 毒 ; (2) 使 用 : 本 产 品 使 用 过 程 方 便, 使 用 过 程 中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3) 寿 命 优 化 : 本 产 品 性 能 能 通 过 新 技 术 提 高 ; (4) 报 废 : 可 回 收 使 用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并 借 鉴 同 类 厂 家 评 分 经 验, 得 出 评 分 结 果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产 品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一 览 表 产 品 指 标 定 性 结 论 指 标 权 重 等 级 分 值 得 分 销 售 产 品 无 毒 使 用 使 用 过 程 方 便, 使 用 过 程 中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寿 命 优 化 产 品 性 能 能 通 过 新 技 术 提 高 报 废 可 回 收 使 用 合 计 13 / 11.7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产 品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为 资 源 指 标 (1) 能 耗 : 项 目 能 耗 主 要 为 电 能 和 天 然 气, 能 耗 较 小 ; 256

267 (2) 水 耗 : 生 产 工 序 需 定 期 加 水 混 溶 碳 酸 钡, 压 滤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可 直 接 回 用 ; (3) 其 他 物 耗 : 每 吨 产 品 原 材 料 为 各 种 配 比 的 物 料, 所 有 原 材 料 均 进 入 产 品 中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中 有 关 数 据 算 得,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一 览 表 资 源 指 标 定 性 结 论 指 标 权 重 等 级 分 值 得 分 能 耗 能 耗 较 小 水 耗 其 他 物 耗 生 产 工 序 需 定 期 加 水, 工 业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可 直 接 回 用 每 吨 产 品 原 材 料 为 各 种 配 比 的 物 料, 所 有 原 材 料 均 进 入 产 品 中 合 计 24 / 22.5 本 项 目 总 体 能 耗 指 标 评 分 为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中 相 关 数 据 计 算,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见 表 表 清 洁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单 位 产 品 产 生 量 指 标 权 重 等 级 分 值 得 分 废 水 生 产 量 0.246m 3 / t( 产 品 ) COD 生 产 量 m 3 / t( 产 品 ) 颗 粒 物 生 产 量 0.01kg/ t( 产 品 ) VOCs 生 产 量 0.05kg/t( 产 品 ) 合 计 24 / 23.4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评 分 结 果 为 废 物 回 用 指 标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物 产 生 量 较 小, 正 常 工 况 下 物 料 几 乎 全 部 转 化 进 入 产 品, 成 为 产 品 的 一 部 分, 不 合 格 产 品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中 ; 压 滤 沉 淀 后 产 生 的 废 渣 全 部 回 用 到 反 应 釜 中 ;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固 废 交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 压 滤 废 水 和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外 排 少 量 废 水 经 上 述 分 析, 项 目 废 物 回 用 指 标 评 分 为 生 产 工 艺 和 环 保 措 施 装 备 指 标 从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角 度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拥 有 10 项 自 己 的 发 明 专 利 主 要 设 备 选 用 国 内 最 先 进 砂 磨 机 反 应 釜 热 风 炉 和 闪 蒸 干 燥 机 设 备, 粉 体 输 送 装 置 等 其 它 设 备 粉 状 物 料 用 管 道 全 封 闭 输 送 采 用 布 袋 集 尘 装 置, 保 证 257

268 无 粉 尘 溢 出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物 排 放 较 小,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工 艺 产 生 的 硫 酸 雾 经 氢 氧 化 钠 吸 收 塔 吸 收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生 产 工 艺 和 环 保 措 施 设 备 装 备 指 标 清 洁 生 产 评 分 为 同 类 型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本 项 目 选 用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佛 山 集 美 精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和 自 贡 泓 桥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作 清 洁 生 产 对 比 分 析, 佛 山 集 美 精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年 产 量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约 吨, 自 贡 泓 桥 纳 米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纳 米 级 硫 酸 钡 2 万 吨 本 项 目 与 同 行 业 各 指 标 类 别 权 重 对 比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与 同 行 业 各 指 标 类 别 权 重 对 比 指 标 类 别 佛 山 集 美 自 贡 泓 桥 本 项 目 原 材 料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资 源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工 艺 设 备 及 环 保 措 施 装 备 指 标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评 价 评 分 根 据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评 价 评 分 相 对 较 高,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总 体 评 价 分 值 大 于 90, 总 体 上 可 达 到 一 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即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无 现 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清 洁 生 产 总 体 评 价 评 分 结 果 为 90.7, 本 项 目 属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总 体 上 可 达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11.6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机 械 设 备 运 行 消 耗 能 源 为 电 能, 滤 饼 干 燥 由 燃 烧 机 供 应 热 风, 燃 烧 机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为 燃 料, 主 要 废 气 来 自 投 料 浆 化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反 应 釜 产 生 硫 酸 雾 和 盐 酸 雾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半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粉 碎 投 料 产 生 粉 尘 粉 碎 产 生 粉 尘 成 品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投 料 混 合 产 生 粉 尘 热 熔 工 艺 产 生 废 气 等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后,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VOCs 0.41t/a( 有 组 织 :0.2t/a, 无 组 织 :0.21t/a) 颗 粒 物 2.865t/a( 有 组 织 :1.195t/a, 无 组 织 :1.67t/a) 二 氧 化 258

269 硫 0.8t/a 氮 氧 化 物 3.74t/a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颗 粒 物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总 量, 比 原 环 评 审 批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均 有 所 减 少, 总 量 指 标 可 从 原 有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中 调 配, 但 VOCs 总 量 指 标 为 新 增 项, 需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水 环 境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废 水 最 终 排 放 量 为 m 3 /a(59m 3 /d),cod cr 排 放 量 为 1.54t/a, 氨 氮 排 放 量 为 0.19t/a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最 终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统 筹 安 排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后,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VOCs 0.41t/a( 有 组 织 :0.2t/a, 无 组 织 :0.21t/a) 颗 粒 物 2.865t/a( 有 组 织 :1.195t/a, 无 组 织 :1.67t/a) 二 氧 化 硫 0.8t/a 氮 氧 化 物 3.74t/a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 本 项 目 污 水 最 终 排 放 量 m 3 /a(59m 3 /d),cod cr 排 放 量 为 1.42t/a, 氨 氮 排 放 量 为 0.18t/a )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统 筹 安 排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后,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具 体 见 表 表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序 号 1 2 控 制 指 标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污 染 物 名 称 原 环 评 审 批 总 量 指 标 (t/a)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后 VOCs / 0.41 / 备 注 颗 粒 物 原 环 评 审 批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为 14t/a, 但 当 时 不 作 为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项 目 燃 料 由 无 烟 煤 改 为 天 然 气, 减 少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原 环 评 没 有 把 氮 氧 化 物 作 为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废 水 量 64m 3 /d 59 m 3 /d COD cr NH 3 -N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纳 入 念 塘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筹 安 排 259

270 12.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12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是 指 受 拟 建 项 目 影 响 的 个 人 和 群 众 团 体 有 权 在 建 设 项 目 的 准 备 阶 段 发 表 自 己 的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要 认 真 听 取 这 些 意 见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对 策, 尽 量 将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让 该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的 背 景,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期 所 产 生 的 经 济 法 律 行 政 和 环 境 问 题 ; 提 供 公 众 表 达 意 见 的 机 会, 反 馈 公 众 的 意 见 给 设 计 和 建 设 单 位 ; 化 解 公 众 之 间 关 于 环 境 问 题 的 不 同 见 解 所 产 生 的 疑 虑 和 矛 盾, 以 便 消 除 其 对 政 府 机 构 执 行 计 划 所 受 到 的 不 利 影 响 ; 开 展 政 府 和 公 众 的 交 流, 满 足 公 众 的 合 法 要 求, 协 商 不 属 于 法 律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合 理, 力 求 做 出 最 优 的 决 策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完 善 决 策 的 一 种 有 效 方 法 了 解 公 众 在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各 方 面 对 该 工 程 项 目 的 看 法 和 意 见, 有 利 于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被 公 众 充 分 认 可, 给 建 设 单 位 和 主 管 部 门 在 决 策 时 提 供 参 考, 从 而 提 高 建 设 项 目 的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效 益 12.2 公 众 参 与 的 阶 段 和 方 式 为 广 泛 听 取 项 目 选 址 周 围 民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环 保 方 面 的 时 间 和 要 求,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分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与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相 衔 接, 参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程 序 见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委 托 第 一 次 环 评 公 示 开 展 评 价 工 作, 编 制 报 告 初 稿 及 简 本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 简 本 公 示 )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内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编 写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 公 众 参 与 环 节 评 价 工 作 其 他 环 节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图 260

271 第 一 阶 段 :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及 征 求 意 见 环 评 单 位 于 2015 年 01 月 12 日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编 制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委 托 ( 见 附 件 ), 于 2015 年 01 月 13 日 即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信 息 网 ( 进 行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告,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2015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01 月 26 日 ), 公 告 信 息 主 要 内 容 为 :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概 要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等 公 示 情 况 见 图 第 二 阶 段 :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及 问 卷 调 查 环 评 报 告 书 初 步 完 成 后, 环 评 单 位 于 2015 年 04 月 21 日 即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大 塘 镇 信 息 网 ( 进 行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告,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2015 年 04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05 月 05 日 ), 公 告 了 下 列 信 息 :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建 设 项 目 可 以 产 生 带 环 境 风 险 及 防 范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公 众 查 阅 信 息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并 附 上 报 告 简 本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见 图 报 告 书 简 本 网 络 公 示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04 月 21 日 在 各 村 委 公 告 栏 张 贴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场 公 示, 并 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潦 南 村 新 潦 村 潦 中 村 芳 寮 村 新 塘 村 新 兴 村 平 地 村 和 塘 边 村 等 村 庄 居 民 点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现 场 公 告 张 贴 情 况 见 图

272 图 项 目 第 一 次 大 塘 镇 镇 政 府 网 上 公 示 截 图 262

273 图 项 目 第 二 次 大 塘 镇 镇 政 府 网 上 公 示 截 图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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