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失与家国利益 晚清内务府腐败问题探析 强光美 中国人民大学 清史研究所 北京 100872 摘 要 晚清内务府以腐败著称 究其原因 主要在于制度设计及现实执行的种种缺失 即内务 府管理的封闭性 监督机制的失效 内务府大臣整体素质的降低及皇室的奢靡与包庇 作为满洲特权的某 种象征和代表 腐败不堪的内务府成为时人诟病清室的口实 随着清末民族主义的觉醒和立宪运动的展 开 整肃 改革内务府成为朝野上下的一致呼声 凸显了当时的满汉矛盾与家国利益冲突 而清室对于内 务府腐败问题缺乏有效应对 也构成其丧失人心 走向覆亡的一个内在因缘 关键词 内务府 腐败 制度缺失 满汉关系 家国利益 中图分类号 K252 文章编号 1002 3054 2016 06 0096 08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 13262 j bjsshkxy bjshkx 160611 晚清贪污腐败之风盛行 其中 积弊最深 莫甚于户工两部与内务府 1 内务府系清代综 发酵及影响 从一个侧面揭示清室覆灭的内在 因缘 理宫禁事务的专门机构 它的腐败曾对清末政治 产生了恶劣而深远的影响 著名清史专家郑天挺 一 积重难返 晚清内务府腐败概况 先生称内务府为 奢汰贪婪之薮 因其操持皇 清代内务府综理宫廷服舆 宴飨 钱粮 造 尽管内务府的腐朽早已成为历史常识 但针对该 程 管理皇庄 官房租库 兼理榷关 盐政 织 室财富 取索漫无限制 典藏亦无稽考 2 P241 问题的专题论著尚不多见 仅有部分学者在讨论 晚清财政问题时提及内务府的消耗 且多归咎于 作 库藏 典礼 赏赉诸事 主持宫苑 陵寝工 造等 职权广泛 满员之任京秩者以内务府为至 优厚 4 P55 因此 内务府也极易滋生腐败之弊 皇室的奢靡 3 对腐败的深层原因及其政治内涵 清前中期 处于创设和发展期的内务府由于实行 挖掘不够 有鉴于此 本文将充分运用中国第一 了严格的奏销 监察制度 加之皇帝勤俭 内务 历史档案馆馆藏内务府档案 结合其他文献史 府大臣之高效 其系统运作良好 尤其是财政管 料 深入探讨晚清内务府腐败之原因 并尝试在 清末满汉 家国冲突的语境下 论述腐败问题的 理卓有成效 康熙帝曾赞誉道 明季宫中 一月 用万金有余 今朕交内务府总管 凡一应所用之 收稿日期 2016 02 03 作者简介 强光美 1988 女 安徽芜湖人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 2015 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 96
制 度 缺 失 与 家 国 利 益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探 析 银, 一 月 止 五 六 百 两, 并 合 一 应 赏 赐 诸 物, 亦 不 过 千 金 [5]( 卷 210, 康 熙 三 十 九 年 九 月 丙 午 ) 乾 隆 年 间 裁 减 浮 费, 厘 剔 积 弊, 府 库 充 盈, 每 岁 内 务 府 库 银 命 拨 户 部 者 动 以 百 万 计 [6]( 卷 1141, 乾 隆 四 十 六 年 九 月 丁 卯 ) 近 代 以 降, 随 着 清 廷 统 治 的 江 河 日 下, 封 建 帝 制 的 种 种 弊 端 日 渐 凸 显, 腐 败 风 气 蔓 延, 其 中 又 以 内 务 府 为 最 盛, 上 至 内 务 府 大 臣, 下 至 差 使 小 吏, 侈 靡 成 风, 阖 署 皆 然 [7]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的 一 个 突 出 表 现 是, 作 为 内 务 府 最 高 统 领 的 内 务 府 大 臣 难 保 廉 洁, 接 连 犯 案, 且 大 都 为 震 动 一 时 的 巨 案 尤 其 是 同 治 末 年 至 光 绪 初 年, 内 务 府 大 臣 贵 宝 文 锡 茂 林 安 兴 阿 俊 启 等 相 继 因 浮 冒 公 款 巧 于 营 私 占 用 官 地 纳 贿 渎 职 贪 污 奢 靡 诸 罪 革 职, [8] 将 内 务 府 群 体 贪 婪 骄 奢 以 权 谋 私 庸 碌 无 为 的 一 面 暴 露 无 遗 内 务 府 大 臣 以 下, 大 小 官 吏 各 显 神 通, 克 扣 物 资 勒 索 使 费 浮 冒 公 款, 无 所 不 用 其 极 其 中 地 位 仅 次 于 内 务 府 大 臣 的 堂 郎 中 贪 污 最 多, 相 传 其 一 年 的 收 入 多 达 两 百 万 金, 其 婚 嫁 宴 会 衣 服 车 马 穷 及 奢 华, 为 富 豪 所 未 有 每 见 开 差 任 满 回 旗 者, 或 挟 资 数 十 万 百 万 不 等 [7] 高 级 官 员 而 外, 不 少 中 下 级 官 吏 也 利 用 差 使 之 便, 钻 营 致 富 如 光 绪 年 间 膳 房 尚 膳 副 福 祥 大 肆 侵 吞 公 款, 在 京 西 黑 塔 村 等 处 广 置 房 屋 田 产, 制 作 服 用 逾 分, 生 活 极 尽 奢 华 [9] 营 造 司 柴 炭 库 笔 帖 式 刘 鹏 龄 兄 弟 与 帮 办 诸 人 朋 比 为 奸, 不 仅 贪 污 柴 炭 库 款, 还 将 该 库 120 余 名 匠 役 每 月 应 领 口 分 钱 尽 数 纳 入 私 囊, 自 己 房 屋 裘 马 焕 然 一 新, 而 匠 役 则 几 至 枵 腹 当 差 [10] 内 务 府 人 员 的 腐 败, 不 仅 体 现 在 对 钱 粮 的 克 扣 侵 吞 上, 还 表 现 为 许 多 人 长 期 把 持 要 职, 甚 至 利 用 不 法 手 段 谋 取 职 务 内 务 府 广 储 司 六 库 ( 银 库 缎 库 衣 库 皮 库 瓷 库 茶 库 ) 经 理 内 廷 物 资 出 入, 油 水 丰 厚, 司 员 们 每 届 期 满, 往 往 不 愿 调 离, 久 之 则 形 成 六 库 间 相 互 调 任 之 风, 即 某 员 在 此 库 将 届 期 满, 即 调 至 彼 库 任 职, 名 为 以 资 熟 手, 实 则 各 遂 私 谋, 毫 无 顾 忌, 挟 势 交 争 [11] 此 外, 六 库 中 又 以 银 库 为 肥, 各 库 人 员 任 满 后, 每 每 钻 营 以 求 得 调 任 银 库 之 机 至 光 绪 年 间, 由 缎 库 调 任 银 库 者 不 一 而 足, 以 致 形 成 钻 营 者 先 谋 缎 库 职 务, 再 图 调 补 银 库 之 风 气, 而 始 作 俑 者 正 是 后 来 官 至 内 务 府 大 臣 的 巴 克 坦 布 [12] 光 绪 九 年 (1883), 巴 克 坦 布 之 兄 齐 克 森 布 也 仿 胞 弟 先 例, 由 缎 库 郎 中 调 补 银 库, 一 时 间 舆 论 哗 然 有 御 史 指 证 齐 克 森 布 才 德 平 庸 人 极 懒 惰, 在 前 任 内 与 属 员 朋 比 为 奸 [12] 然 而, 虽 屡 遭 参 劾, 此 等 不 正 之 风 依 然 蔓 延 二 制 度 与 人 :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原 因 作 为 朝 廷 中 的 朝 廷, 内 务 府 的 腐 败 无 疑 是 晚 清 吏 治 腐 败 的 缩 影 而 深 究 其 内 因, 则 主 要 缘 于 制 度 上 的 缺 陷 以 及 人 为 的 推 波 助 澜 一 方 面, 内 务 府 管 理 的 封 闭 性 特 点 以 及 监 督 机 制 的 失 效 为 内 务 府 人 员 腐 败 提 供 了 便 利 ; 另 一 方 面, 晚 清 内 务 府 大 臣 整 体 素 质 降 低 皇 室 的 奢 靡 与 包 庇 加 剧 了 腐 败 的 发 展 第 一, 内 务 府 管 理 的 封 闭 性 与 腐 败 有 着 直 接 的 关 系 清 代 内 务 府 是 一 个 以 处 理 宫 廷 事 务 为 主 较 为 封 闭 的 机 构, 其 所 属 人 员 的 作 为 很 少 为 外 人 知 晓, 从 而 为 腐 败 的 滋 生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以 财 政 为 例, 内 务 府 综 理 内 廷 财 政, 专 备 内 廷 供 应 [13](P224) 内 帑 与 户 部 库 款 不 同, 属 于 皇 帝 家 财, 皇 帝 用 钱, 臣 子 安 敢 查 核? 因 此 内 务 府 人 员 有 恃 无 恐, 夫 侵 吞 国 帑, 例 有 刑 章, 若 辈 恃 以 无 恐 者, 以 内 府 之 用 款 事 备 宫 廷, 外 臣 不 敢 发 其 核 也 [14] 在 人 事 制 度 上 内 务 府 也 自 成 一 体 清 制, 内 务 府 员 缺 只 用 内 务 府 人 员, 并 由 内 务 府 大 臣 负 责 拟 定 正 陪 引 见, 八 品 以 下 差 使 则 由 内 务 府 大 臣 全 权 做 主 [15](P46) 外 人 既 不 得 涉 足 内 务 府 员 缺, 也 不 得 插 手 其 选 官 用 人 诸 事, 从 而 为 内 务 府 大 臣 以 权 谋 私 提 供 了 便 利 内 廷 工 程 管 理 上 的 自 闭, 使 得 每 次 土 木 之 工 都 成 为 内 务 府 人 员 贪 污 公 款 的 绝 好 时 机 晚 清 统 治 者 一 再 大 兴 土 木, 如 同 光 年 间 重 修 圆 明 园 三 海 瀛 台, 修 建 颐 和 园 及 各 处 行 宫, 都 耗 费 了 大 量 钱 财 这 些 工 程 大 多 由 内 务 府 人 员 承 办, 而 管 理 内 廷 工 程 处 大 臣 一 职 也 多 由 97
北 京 社 会 科 学 2016 年 第 6 期 内 务 府 大 臣 兼 摄 [16]( 卷 269, 嘉 庆 十 八 年 五 月 丁 卯 ) 这 样 的 体 制 无 疑 是 滋 生 腐 败 的 温 床 第 二, 晚 清 内 务 府 监 察 机 制 日 渐 流 于 形 式 清 代 内 务 府 事 务 除 由 内 务 府 大 臣 负 责 总 监 督 外, 还 设 有 御 史 协 同 稽 查, 有 弹 劾 题 奏 之 权 [ 17] ( 卷 43, 雍 正 四 年 四 月 乙 酉 ) 然 而,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内 务 府 监 察 机 制 逐 渐 失 去 效 力, 流 于 形 式 作 为 内 务 府 的 最 高 长 官, 内 务 府 大 臣 对 其 属 员 负 有 监 督 责 任 但 是, 晚 清 内 务 府 大 臣 多 疏 于 职 守, 对 下 属 人 员 的 腐 败 行 径 往 往 采 取 纵 容 包 庇 的 态 度, 致 使 内 务 府 腐 败 风 气 日 盛 一 日 而 每 遇 案 发, 当 御 史 参 劾 朝 廷 下 旨 彻 查 时, 他 们 不 仅 不 据 实 上 报 处 理, 反 而 为 规 避 责 任 多 方 掩 饰, 或 者 草 草 结 案, 企 图 蒙 混 过 关 同 治 十 一 年 (1872), 御 史 张 景 青 弹 劾 堂 郎 中 文 锡 倚 恃 其 父 为 内 务 府 大 臣, 肆 无 顾 忌, 巧 于 营 私, 浮 冒 公 款 [18] 时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存 诚 崇 纶 春 佑 三 人 奉 旨 彻 查, 竟 称 并 未 查 到 任 何 浮 冒 之 处, 只 是 其 在 承 办 大 婚 典 礼 时 处 事 不 当, 落 人 口 实 而 已 [19]( 卷 334, 同 治 十 一 年 五 月 丁 未 ) 光 绪 二 年 ( 1876), 银 库 司 员 因 把 持 库 款 勒 索 使 费 被 参, [20] 内 务 府 大 臣 非 但 不 严 肃 查 处, 反 而 为 之 申 辩, 称 银 库 放 款 均 由 大 臣 酌 量 发 放, 并 无 司 员 故 意 延 搁 坐 扣 使 费 之 事 [21] 即 使 有 人 贪 污 浮 冒 罪 证 属 实, 他 们 大 多 时 候 也 不 想 深 究, 尽 力 为 其 开 脱, 认 为 此 中 情 形 不 能 尽 责 之 于 浮 冒 也 [22] 由 于 内 务 府 大 臣 的 庇 护, 言 官 对 内 务 府 人 员 的 弹 劾 屡 被 驳 回, 导 致 御 史 监 察 有 名 无 实 光 绪 九 年 (1883) 御 史 俊 乂 愤 然 道 : 总 管 内 务 府 大 臣 皆 受 恩 深 重, 宜 如 何 激 发 天 良, 破 除 情 面, 秉 公 率 属 乃 近 年 内 务 府 司 员 屡 被 臣 工 纠 参, 奉 旨 交 该 大 臣 查 办, 从 未 有 如 原 奏 查 明 附 参 者 是 岂 参 奏 之 人 皆 得 自 传 闻, 毫 无 实 据, 妄 行 入 告 耶? 总 之, 所 派 之 差 俱 系 营 谋 而 得, 该 大 臣 等 即 不 欲 回 护 司 员, 能 不 为 己 身 处 分 计 乎? [12] 内 务 府 大 臣 之 所 以 能 够 屡 次 驳 回 御 史 的 弹 劾, 关 键 在 于 其 背 后 有 最 高 统 治 者 的 支 持 例 如, 慈 禧 当 政 期 间, 曾 多 次 驳 回 御 史 对 内 务 府 的 批 判 与 建 议 光 绪 四 98 年 (1878) 二 月, 御 史 张 观 准 因 内 务 府 大 臣 拒 绝 裁 减 内 廷 用 度, 上 折 斥 其 为 怀 奸 不 忠 之 小 人, 对 朝 廷 不 加 惩 戒 的 做 法 表 示 不 满 和 愤 懑 [23] 慈 禧 太 后 接 到 奏 折 后 大 为 不 悦, 传 旨 批 驳 : 宫 闱 一 切 用 款, 本 非 外 人 所 得 周 知, 近 已 加 节 省, 昨 复 谕 令 该 总 管 大 臣, 将 各 项 用 款, 详 细 查 核, 开 单 呈 览, 候 旨 施 行, 该 衙 门 亦 何 所 用 其 揣 摩? 乃 该 御 史 概 以 邪 臣 目 之, 措 辞 殊 属 过 当 至 臣 工 黜 陟, 朝 廷 自 有 权 衡 [24]( 卷 68, 光 绪 四 年 二 月 己 酉 ) 同 年 三 月, 御 史 余 上 华 提 议 内 务 府 用 款 应 该 有 监 督 机 制, 可 从 内 廷 行 走 王 公 内 选 派 一 人 负 责 查 察 [14] 慈 禧 却 不 以 为 然, 认 为 总 管 内 务 府 大 臣, 俱 系 亲 信 大 臣, 一 切 用 款, 全 在 该 大 臣 等 随 时 随 事 实 心 考 核, 务 使 属 员 不 得 稍 有 弊 混 若 另 派 王 公 一 人 总 司 查 察, 亦 属 耳 目 难 周, 无 益 于 事 [24]( 卷 70, 光 绪 四 年 三 月 甲 戌 ) 在 最 高 统 治 者 的 极 力 袒 护 之 下, 言 官 朝 臣 的 参 劾 显 得 苍 白 无 力, 内 务 府 人 员 获 得 了 一 个 更 加 宽 松 自 由 的 环 境, 愈 加 肆 无 忌 惮 第 三, 统 治 者 用 人 不 慎, 导 致 晚 清 内 务 府 大 臣 整 体 素 质 降 低 内 务 府 职 务 由 于 服 务 皇 室 的 特 殊 性, 多 以 包 衣 旗 人 充 任 他 们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人 通 过 捐 纳 任 职, 文 化 素 质 普 遍 不 高, 极 易 滋 生 不 良 风 气 若 辈 以 千 余 金 纳 资 进 身, 营 谋 得 差 彼 功 名 非 从 学 问 中 来, 未 达 圣 贤 之 理, 安 知 君 臣 之 义? 故 钻 营 卑 污, 唯 利 是 视 [14]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主 管 事 务 的 内 务 府 大 臣 清 廉 与 否, 直 接 决 定 着 内 务 府 风 气 的 优 劣 因 而 为 预 防 腐 败 起 见, 历 朝 皇 帝 在 选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时 都 比 较 慎 重, 其 中 又 以 道 光 帝 要 求 最 为 严 格 道 光 帝 选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有 两 大 原 则 : 一 是 重 出 身, 要 求 具 备 较 高 的 文 化 素 质, 故 道 光 一 朝 内 务 府 大 臣 大 都 翰 林 科 甲 出 身, 目 的 在 于 取 其 陶 淑 于 诗 书, 无 猥 鄙 贪 浊 之 习, 又 辅 由 外 人, 可 以 综 核 整 顿, 无 所 用 其 瞻 徇 也 ; 二 是 总 管 大 臣 不 用 内 务 府 司 员, 规 定 司 员 升 途 至 武 备 上 驷 奉 宸 等 院 卿 而 止, 不 得 至 总 管 大 臣, 盖 虑 其 行 走 有 年, 惯 习 作 弊 即 稍 知 自 好, 而 交 涉 事 多, 不 得 不 意 存 回 护 也 [25](P135) 应 该 说, 上 述 两 大 原 则 虽 不 能 根 治
制 度 缺 失 与 家 国 利 益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探 析 腐 败, 但 对 于 遏 制 不 正 之 风 起 着 积 极 的 作 用 然 而 晚 清 以 降, 特 别 是 同 治 末 年 以 后, 统 治 者 在 拣 选 内 务 府 大 臣 时 逐 渐 忘 记 了 祖 宗 教 训, 任 用 了 不 少 内 务 府 司 员, 他 们 大 多 非 科 甲 出 身, 造 成 内 务 府 大 臣 整 体 素 质 下 降 仅 同 治 十 一 年 (1872) 至 十 三 年 (1874) 间, 就 有 三 位 内 务 府 大 臣 诚 明 贵 宝 文 锡 由 司 员 升 任 光 绪 朝 内 务 府 大 臣 非 科 甲 出 身 者 就 更 多 了, 师 曾 茂 林 安 兴 阿 广 顺 俊 启 文 煜 巴 克 坦 布 崇 光 立 山 继 禄 庄 山 増 崇 景 沣 等, 均 非 取 自 科 甲, 文 化 修 养 普 遍 不 高 尤 其 是 光 绪 二 十 二 年 (1896) 以 后, 更 是 出 现 连 续 5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均 由 司 员 升 任 的 现 象 [26] 这 些 人 本 身 素 质 不 高, 又 在 内 务 府 行 走 多 年, 谙 熟 其 中 各 种 作 弊 手 段, 一 旦 进 入 权 力 中 枢, 便 会 与 下 属 司 员 交 好, 上 下 其 手, 贪 污 纳 贿, 营 私 舞 弊, 自 上 而 下 地 腐 蚀 着 整 个 内 务 府 机 构 事 实 也 的 确 如 此 如 同 治 末 年 内 务 府 大 臣 贵 宝 文 锡 均 由 司 员 升 任, 在 任 不 到 半 年 就 因 贪 腐 屡 遭 御 史 弹 劾 其 中, 贵 宝 深 陷 报 效 木 植 浮 冒 公 款 一 案, 而 文 锡 也 被 指 承 办 公 事 巧 于 营 私, 该 二 员 均 属 声 名 平 常, 不 能 称 职 之 员 [24]( 卷 2, 同 治 十 三 年 十 二 月 乙 未 ) 光 绪 朝 内 务 府 大 臣 安 兴 阿, 在 职 数 月 即 因 纳 贿 营 私 等 罪 革 职 他 曾 在 奏 折 中 说 : 奴 才 由 侍 卫 出 身, 当 差 四 十 余 年, 受 四 朝 厚 恩, 涓 埃 未 报, 虽 质 粗 识 浅, 亦 具 有 天 良, 何 敢 似 此 贪 污 以 取 罪 戾? [27] 质 粗 识 浅 一 词, 形 象 地 刻 画 出 了 这 一 类 内 务 府 大 臣 文 化 素 质 普 遍 不 高 的 情 状 而 内 务 府 大 臣 之 下 的 大 小 司 员 更 是 通 过 纳 资 报 捐 贿 赂 等 各 种 手 段 谋 得 差 使, 素 质 之 低 可 想 而 知 在 此 情 形 之 下, 内 务 府 成 为 腐 败 之 源 也 就 不 足 为 奇 了 第 四, 晚 清 皇 室 的 奢 靡 与 包 庇 加 剧 了 内 务 府 的 腐 败 咸 丰 以 来 内 务 府 腐 败 加 剧, 还 与 此 一 时 期 帝 后 等 人 的 奢 靡 腐 化 大 肆 挥 霍 屡 兴 土 木 有 着 直 接 的 联 系 内 务 府 掌 握 内 廷 财 政 大 权, 皇 室 经 费 收 支 均 经 由 其 手 帝 后 生 活 愈 奢 靡, 内 务 府 人 员 愈 有 利 可 图, 因 此 不 少 内 务 府 官 员 为 谋 取 更 多 利 益, 一 再 怂 恿 帝 后 大 兴 土 木, 正 所 谓 向 来 内 务 府 习 气, 皆 利 于 用 度 繁 多 方 可 从 中 侵 蚀 [23] 是 也 晚 清 统 治 者 数 次 举 土 木 之 工, 无 疑 会 加 剧 内 务 府 的 贪 污 浮 冒 例 如, 同 治 帝 欲 重 修 圆 明 园 时, 就 有 内 务 府 大 臣 明 善 文 锡 以 及 堂 郎 中 贵 宝 等 暗 中 怂 恿, 希 冀 借 工 程 之 机 渔 利 而 重 修 圆 明 园 之 工 一 开 始, 贵 宝 和 笔 帖 式 成 麟 等 人 就 与 候 补 知 府 李 光 昭 内 外 勾 结, 以 采 办 木 植 为 由, 大 肆 浮 报 银 两 [28] 虽 然 最 终 事 泄, 但 此 案 足 以 揭 露 当 时 内 务 府 人 员 的 贪 污 伎 俩 以 及 腐 败 的 严 重 程 度 三 整 顿 内 务 府 与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 由 内 务 府 腐 败 引 发 的 家 国 利 益 之 争 内 务 府 是 为 服 务 皇 室 的 专 门 机 构, 与 皇 权 相 伴 相 生, 它 的 腐 败 不 堪 从 一 个 侧 面 反 映 了 清 末 皇 权 的 腐 朽 没 落 随 着 近 代 国 人 民 族 主 义 意 识 的 觉 醒, 满 汉 矛 盾 在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上 日 益 凸 显 时 人 对 内 务 府 由 抨 击 揭 露 其 腐 败 实 情, 到 要 求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集 中 反 映 了 清 末 宪 政 思 潮 下 的 家 国 利 益 之 争 1. 从 弹 劾 内 务 府 大 臣 到 揭 露 内 务 府 积 弊 在 内 忧 外 患 的 危 急 局 势 下, 内 务 府 却 奢 靡 日 盛, 引 起 朝 臣 的 普 遍 不 满, 弹 劾 之 声 不 绝 于 耳 光 绪 四 年 (1878) 山 西 河 南 二 省 遭 遇 大 旱, 急 需 赈 济 由 于 清 廷 财 政 紧 缺, 慈 禧 太 后 下 旨 内 务 府 裁 减 用 度, 以 表 率 先 节 省 以 支 援 赈 灾 之 意, 但 内 务 府 大 臣 却 以 实 无 可 议 裁 减 之 项 回 复, 一 时 间 引 起 了 不 小 的 风 波 [29] 朝 臣 纷 纷 上 书, 矛 头 直 指 内 务 府 大 臣 御 史 张 观 准 言 辞 激 烈, 斥 其 为 怀 奸 不 忠 逢 君 害 政 的 小 人 : 圣 主 省 愆 节 用 之 心, 出 于 至 诚, 天 下 信 之, 内 务 府 独 不 信 之, 愿 逞 其 揣 摩 尝 试 之 私 阴, 便 其 浮 冒 侵 吞 之 计, 怀 奸 不 忠, 读 之 者 人 人 唾 骂 此 等 心 术 伎 俩 即 古 来 所 谓 逢 君 害 政 之 臣, 使 举 朝 皆 如 此 辈, 为 患 不 可 胜 言 矣 [23] 文 渊 阁 校 理 廖 寿 恒 继 而 上 书, 指 责 内 务 府 大 臣 平 日 办 事 散 漫 企 图 蒙 混 视 听 的 态 度 和 作 风 [30] 随 后, 朝 臣 们 由 对 内 务 府 大 臣 的 诟 病, 转 而 纷 纷 披 露 内 务 府 多 年 来 的 贪 腐 积 弊 其 中 以 御 史 余 上 华 揭 露 批 判 得 最 为 深 刻 他 说 宫 中 用 款 99
北 京 社 会 科 学 2016 年 第 6 期 多 消 耗 于 无 形, 皆 为 内 务 府 诸 臣 之 过, 并 揭 露 他 们 克 扣 浮 冒 实 情 : 内 务 府 领 项 司 库 者 向 有 扣 二 三 成 之 说 风 闻 近 来 领 银 千 两, 库 扣 五 百 二 十 两, 益 以 各 处 之 需 索, 同 列 之 分 肥, 本 员 之 侵 蚀, 开 销 千 两, 实 用 不 过 百 两 耳 他 呼 吁, 要 厘 清 当 前 朝 廷 的 各 种 积 弊, 首 先 应 自 内 务 府 开 刀 [14] 在 舆 论 的 一 致 抨 击 下, 内 务 府 不 得 不 有 所 作 为 是 年 四 月, 内 务 府 大 臣 宣 布, 将 九 江 关 浙 江 湖 北 省 报 解 内 务 府 银 共 4 万 两, 分 拨 山 西 河 南 二 省 赈 灾, 每 省 2 万 两 [31] 尽 管 如 此, 朝 廷 内 外 对 内 务 府 的 弹 劾 并 没 有 结 束 2. 从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到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如 果 说 光 绪 末 年 以 前 人 们 还 只 是 停 留 在 抨 击 内 务 府 积 弊 要 求 整 顿 的 阶 段, 那 么 清 朝 的 最 后 十 年, 特 别 是 清 末 新 政 时 期, 改 革 内 务 府 的 意 识 已 经 相 当 强 烈, 其 核 心 问 题 则 是 改 革 官 制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作 为 清 代 独 有 的 内 廷 机 构, 内 务 府 为 满 洲 贵 族 特 权 的 一 个 典 型 象 征, 它 的 腐 败 实 质 上 就 是 满 洲 贵 族 的 腐 败 随 着 民 族 危 机 的 日 益 深 重, 人 们 越 来 越 清 醒 地 意 识 到, 腐 朽 的 满 洲 统 治 是 国 家 沦 于 贫 弱 的 根 本 症 结 所 在 此 一 时 期, 统 治 集 团 内 部 关 于 平 满 汉 畛 域 的 讨 论 渐 趋 激 烈, 而 汉 人 的 排 满 情 绪 也 日 益 高 涨 [32](P84-89) 在 这 种 背 景 下, 内 务 府 成 为 人 们 攻 击 满 洲 统 治 的 一 个 靶 子, 要 求 改 革 内 务 府 实 际 上 是 要 求 改 革 不 合 理 的 专 制 制 度 限 制 满 洲 特 权 社 会 舆 论 方 面, 不 少 有 识 之 士 呼 吁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裁 汰 冗 员, 并 明 确 指 出 改 革 的 前 提 是 裁 减 皇 室 费 用 光 绪 三 十 年 (1904), 东 浙 杂 志 上 一 篇 题 为 论 内 务 府 裁 官 事 的 社 论 引 起 了 人 们 的 关 注 中 外 日 报 东 方 杂 志 等 各 大 媒 体 竞 相 转 载 事 情 缘 起 于 内 务 府 拒 绝 裁 官 一 事 是 年 五 月 初 八 日, 慈 禧 太 后 在 舆 论 压 力 下 颁 布 懿 旨, 要 求 内 务 府 裁 汰 冗 员 [33] 内 务 府 大 臣 阳 奉 阴 违, 以 内 务 府 差 务 较 繁, 额 设 司 员 亦 因 之 较 多 为 由, 只 象 征 性 地 裁 汰 了 极 少 部 分 人 员, 于 是 引 起 不 满 该 文 作 者 称, 听 闻 朝 廷 要 裁 汰 冗 员, 以 为 100 内 廷 之 官 制 必 将 大 减 于 前, 然 事 与 愿 违, 偌 大 的 内 务 府 只 裁 汰 了 二 三 十 人 而 已, 可 见 皇 太 后 在 裁 官 一 事 上 并 无 诚 意 若 要 真 正 达 到 裁 员 之 目 的, 皇 室 首 先 应 停 止 一 些 不 必 要 的 礼 仪 事 务, 欲 节 费 当 先 省 事, 惟 省 事 而 后 可 以 裁 官, 此 乃 一 定 不 易 之 理 [34] 可 见 作 者 真 正 的 批 判 对 象, 是 以 慈 禧 为 首 的 满 洲 统 治 集 团, 要 求 内 务 府 改 革 裁 汰 冗 员, 实 则 要 求 皇 室 改 革 裁 减 浮 费 最 先 提 出 改 革 方 案 的 是 以 端 方 为 首 的 出 洋 考 察 大 臣 他 们 在 西 方 宪 政 思 想 的 熏 陶 下, 对 满 汉 关 系 有 了 更 加 深 入 的 认 识 在 家 国 利 害 权 衡 中, 他 们 提 议 以 欧 美 立 宪 国 家 皇 室 为 榜 样, 划 清 皇 室 与 政 府 之 权 限,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光 绪 三 十 一 年 (1905), 端 方 上 请 定 国 是 以 安 大 计 折, 其 中 重 要 的 一 条 即 明 宫 府 之 体 制 认 为 当 前 要 维 持 皇 室 之 尊 严, 首 要 任 务 即 划 清 宫 府 界 线, 使 宫 府 体 制 划 然 分 明 具 体 而 言, 则 要 从 两 方 面 入 手, 一 是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二 是 厘 定 皇 室 经 费 在 改 革 官 制 方 面, 以 一 宫 内 部 总 理 一 切, 宫 中 之 事 不 复 分 掌 于 他 官 如 中 国 现 在 内 务 府 奉 宸 苑 上 驷 院 武 备 院 太 仆 寺 太 医 院 銮 仪 卫 等 衙 门, 皆 合 为 一 署, 使 各 治 一 事, 而 不 复 位 如 此 之 分 散 者, 一 则 使 为 专 一 之 供 奉 而 不 更 分 心 于 他 事, 得 以 忠 其 职 务 ; 一 则 使 为 合 同 之 供 奉 而 无 散 漫 不 统 一 疏 忽 不 周 致 之 弊 也 在 厘 定 经 费 方 面, 皇 室 经 费 与 国 用 分 而 为 二, 且 有 皇 室 私 产 之 收 入, 因 经 理 得 法 而 日 增 者, 故 臣 民 之 爱 敬 日 加, 君 主 之 威 严 永 固, 此 我 所 宜 参 考 而 厘 定 者 也 [35](P712-713) 可 以 说, 以 端 方 为 代 表 的 一 部 分 满 洲 贵 族 官 僚, 在 满 汉 畛 域 家 国 利 益 问 题 上 的 认 识 走 在 了 时 代 前 沿, 其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和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的 建 议 深 为 时 人 所 认 同, 成 为 清 末 内 务 府 改 革 的 主 导 方 向 尽 管 朝 廷 内 外 关 于 改 革 内 务 府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问 题 已 经 形 成 共 识, 但 在 君 主 专 制 制 度 下, 这 一 改 革 的 历 程 却 是 极 为 缓 慢 和 艰 难 的 光 绪 三 十 四 年 (1908), 清 廷 在 舆 论 的 推 动 下 宣 布 内 务 府 改 革 将 以 核 实 经 费 以 免 官 吏 之 浮 冒, 改 定 官
制 度 缺 失 与 家 国 利 益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探 析 制 以 除 满 汉 之 界 限 为 宗 旨, 并 提 出 预 备 仿 照 日 本 宫 内 省 制 改 革 内 务 府 的 议 案 [36] 摄 政 王 载 沣 也 多 次 表 明 整 顿 内 务 府 的 决 心 宣 统 元 年 (1909), 他 针 对 内 务 府 四 大 臣 被 参 一 案, 下 令 迅 速 整 顿, 违 则 重 惩 [37] 对 于 皇 室 经 费 问 题 也 表 明 了 态 度 : 皇 室 经 费 与 国 家 地 方 经 费 各 立, 宪 国 皆 系 划 分 清 楚, 绝 不 混 淆 在 官 制 问 题 上 则 保 证 将 来 推 行 宫 内 制 度, 所 有 内 廷 侍 御 及 供 奉 官 员 均 划 入 宫 内 府, 以 免 与 行 政 官 相 牵 混 [38] 随 后, 内 务 府 进 行 了 一 次 机 构 裁 并 与 调 整, 裁 掌 礼 司 营 造 司 慎 刑 司 广 储 司, 分 别 归 入 礼 部 农 工 商 部 法 部 度 支 部 [39] 然 而, 上 述 措 施 并 没 有 产 生 实 质 性 作 用, 内 务 府 腐 败 依 旧, 直 至 清 朝 覆 亡 未 尝 稍 改 [2](P242) 宣 统 元 年 (1909), 内 务 府 四 大 臣 奎 俊 继 禄 增 崇 景 沣 皆 因 用 人 销 款 各 顾 其 私 而 被 御 史 点 名 参 劾 [40] 三 年 (1911), 度 支 部 弹 劾 内 务 府 大 臣 及 司 员 于 各 处 款 项 任 意 浮 冒 开 销, 杭 州 织 造 一 切 陋 规 也 未 革 除 等 [41] 由 此 表 明, 清 廷 的 一 系 列 措 施 只 是 流 于 形 式, 无 论 是 改 革 内 务 府 议 案 的 提 出, 还 是 机 构 的 裁 并, 最 终 都 不 能 真 正 解 决 内 务 府 的 腐 败 问 题 四 余 论 : 腐 败 的 流 毒 与 清 室 的 垮 台 清 逊 帝 溥 仪 的 英 文 教 师 庄 士 敦 对 内 务 府 的 腐 败 憎 恶 至 极, 斥 其 为 吸 血 鬼, 是 导 致 清 王 朝 垮 台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42](P172-185) 虽 然 其 观 点 未 免 过 于 偏 激, 放 大 了 内 务 府 腐 败 的 影 响, 却 为 我 们 思 考 清 室 覆 亡 的 原 因 提 供 了 另 一 个 视 角 由 内 务 府 腐 败 引 出 的 内 务 府 官 制 改 革 和 皇 室 经 费 问 题, 本 质 上 是 君 主 权 限 及 满 汉 家 国 关 系 问 题 清 朝 统 治 之 初, 君 主 强 势, 牢 牢 掌 控 国 家 事 务, 皇 权 无 限 膨 胀, 家 国 之 分 并 不 明 显 随 着 清 朝 统 治 根 基 的 动 摇, 君 主 的 威 严 逐 渐 下 降, 控 制 力 也 开 始 减 弱, 集 权 制 度 面 临 着 来 自 各 方 势 力 的 挑 战 与 之 相 随 的 则 是 满 与 汉 家 与 国 的 利 益 冲 突 日 渐 激 烈 由 于 受 到 西 方 资 产 阶 级 民 主 思 想 的 冲 击, 清 末 有 识 之 士 开 始 重 新 思 考 满 汉 及 家 国 关 系, 要 求 废 除 满 洲 特 权 限 制 君 主 权 限 反 映 在 内 务 府 问 题 上, 则 是 要 求 厘 剔 内 务 府 积 弊,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继 而 在 财 政 制 度 上 要 求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将 宫 中 财 政 与 国 家 财 政 划 分 开 来 这 是 密 切 相 关 的 两 环, 缺 一 不 可, 时 人 对 此 已 经 有 了 较 为 深 刻 的 认 识 宣 统 二 年 (1910), 华 商 联 合 报 刊 载 摄 政 王 之 新 政 见 一 文, 提 出 内 务 府 积 弊 无 法 根 除 的 原 因 在 于 没 有 明 定 皇 室 经 费 的 观 点 : 内 务 府 积 弊 相 沿 二 百 余 年, 司 员 揽 权, 该 大 臣 亦 无 从 过 问, 稍 熟 本 朝 掌 故 者 当 知 改 革 之 难 监 国 责 以 汰 靡 费, 节 冗 员, 徒 多 此 一 举 耳 不 明 定 皇 室 经 费 庸 有 济 耶? [43] 次 年, 有 人 在 时 事 新 报 月 刊 上 发 表 论 内 务 府 宜 速 整 饬 一 文, 指 出 厘 清 内 务 府 积 弊 与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是 一 体 的, 苟 内 务 府 之 积 弊 仍 在, 则 皇 室 经 费 必 年 告 其 不 足, 不 足 则 必 年 求 其 增 加, 皇 室 经 费 增 则 国 家 政 费 自 减 然 则 表 面 虽 免 牵 混, 而 暗 中 之 一 消 一 长 关 系 犹 深 [44] 但 是, 对 于 清 室 而 言, 保 护 满 洲 特 权 维 持 皇 权 威 严 和 完 整 的 控 制 力 是 其 最 终 目 标 内 务 府 是 为 服 务 皇 室 而 设 立 的, 从 诞 生 伊 始 就 是 满 洲 皇 权 的 附 属 物, 二 者 始 终 是 一 体 的 无 论 是 改 革 内 务 府 制 度, 还 是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的 要 求, 都 会 影 响 到 君 主 利 益, 触 动 了 专 制 制 度 的 基 石, 必 然 不 会 为 其 接 受 在 维 护 君 主 权 力 和 满 洲 既 得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清 室 在 对 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上 出 现 了 一 系 列 失 误, 对 其 统 治 产 生 了 不 良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个 层 面 第 一, 在 内 廷 管 理 上 失 误 较 多 例 如, 对 内 务 府 大 臣 选 任 监 督 不 力, 暴 露 了 封 建 专 制 制 度 下 内 廷 职 官 设 计 的 种 种 缺 陷 作 为 清 代 内 廷 的 高 级 官 员, 内 务 府 大 臣 身 份 极 为 特 殊, 一 方 面, 其 统 领 的 内 务 府 专 为 服 侍 皇 室 而 设, 操 持 宫 中 财 富, 管 理 上 具 有 相 对 封 闭 性 ; 另 一 方 面, 其 人 选 皆 来 自 八 旗 亲 信 或 宗 室 贵 胄, 与 皇 室 交 往 密 切, 地 位 尊 崇 且 职 权 广 泛, 从 而 决 定 了 这 一 群 体 必 然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而 日 渐 腐 朽 这 是 君 主 专 制 制 度 下 内 廷 职 官 设 计 上 无 法 避 免 的 缺 失 特 别 是 到 清 101
北 京 社 会 科 学 2016 年 第 6 期 后 期, 统 治 者 任 人 不 慎, 没 有 贯 彻 中 期 良 好 的 选 官 制 度, 直 接 造 成 了 内 务 府 大 臣 素 质 的 普 遍 低 下, 更 加 剧 了 腐 败 的 发 展 第 二, 对 清 末 新 形 势 应 对 无 力 在 新 政 浪 潮 和 民 主 思 想 的 冲 击 下, 消 除 满 汉 畛 域 限 制 满 洲 特 权 摧 毁 君 主 专 制 制 度 成 为 近 代 有 识 之 士 的 共 识, 这 一 点 在 对 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上 有 着 集 中 的 体 现 上 至 朝 中 大 员 下 至 普 通 知 识 分 子, 均 提 出 改 革 内 务 府 官 制 裁 定 皇 室 经 费 的 要 求 然 而, 清 室 始 终 无 法 割 舍 既 得 利 益, 未 能 顺 应 潮 流, 做 出 正 确 的 选 择 其 对 内 务 府 的 改 革 极 为 不 彻 底,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问 题, 从 而 使 内 务 府 成 为 众 矢 之 的, 人 们 通 过 抨 击 内 务 府 以 发 泄 对 皇 室 的 不 满 皇 室 也 因 此 在 朝 中 失 去 了 一 大 批 臣 子 的 支 持, 在 社 会 上 受 到 舆 论 的 一 致 攻 击, 渐 渐 陷 于 孤 立 地 位 正 如 庄 士 敦 所 言 : 内 务 府 这 一 财 务 紊 乱 的 宫 中 机 构, 正 是 造 成 皇 上 威 望 下 降, 许 多 忠 君 人 士 渐 渐 灰 心 丧 气 的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42](P184) 由 以 上 论 述 可 知, 晚 清 统 治 者 既 在 传 统 内 廷 管 理 上 失 误 较 多, 又 在 新 形 势 下 应 对 无 效, 以 致 进 一 步 失 去 人 心 可 以 说,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的 处 理 不 当, 最 终 成 为 导 致 王 朝 覆 灭 的 一 个 内 在 因 缘 注 释 : [ 1 ]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初 九 日 乌 尔 庆 额 折 [Z]. 档 号 : 03-6570-066. [ 2 ] 郑 天 挺. 清 史 [M]. 台 北 : 知 书 房 出 版 社, 2003. [ 3 ] 如 祁 美 琴. 清 代 内 务 府 [ M]. 沈 阳 : 辽 宁 民 族 出 版 社, 2009; 何 烈. 清 咸 同 时 期 的 财 政 [ M]. 台 北 : 国 立 编 译 馆, 1981; 申 学 锋. 晚 清 户 部 与 内 务 府 财 政 关 系 探 微 [J]. 清 史 研 究, 2003 (3). [ 4 ] 李 岳 瑞. 春 冰 室 野 乘 ( 卷 上 ) [ M]. 上 海 : 广 智 书 局, 1911. [ 5 ] 清 圣 祖 实 录 [M]. [ 6 ] 清 高 宗 实 录 [M]. [ 7 ]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九 年 二 月 初 五 日 周 德 润 折 [Z]. 档 号 : 03-6608-008. [ 8 ] 贵 宝, 同 治 十 三 年 六 月 至 十 二 月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因 参 与 李 光 昭 报 效 木 植 案, 浮 报 木 价, 案 发 后 革 职 ( 申 报 [N], 1874-09- 22; 1874-09- 28) 文 锡, 同 治 十 三 年 内 务 府 大 臣, 承 办 同 治 大 婚 典 礼 等 差, 巧 于 营 私, 经 御 史 数 次 弹 劾 而 罢 官 ( 清 德 宗 实 录 [M]. 卷 2, 同 治 十 三 年 十 二 月 乙 未 ) 茂 林, 光 绪 三 年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次 年 四 月 与 其 兄 奉 宸 苑 卿 庆 林 因 占 用 寺 庙 官 地 同 被 革 职, 发 往 军 台 效 力 ( 清 德 宗 实 录 [M]. 卷 71, 光 绪 四 年 四 月 丁 亥 ) 安 兴 阿, 光 绪 四 年 十 二 月 任 内 务 府 大 臣, 因 受 贿 以 及 纵 容 儿 子 门 丁 勒 索 等 罪 责, 于 次 年 八 月 革 职 (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五 102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广 寿 潘 祖 荫 折 [ Z]. 档 号 : 03-7386-058; 光 绪 五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宝 鋆 折 [ Z]. 档 号 : 03-5141-043) 俊 启, 光 绪 八 年 三 月 至 九 年 三 月 在 职, 因 贪 污 奢 靡 贿 赂 御 史 等 罪 革 职 (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九 年 二 月 初 七 日 广 寿 折 [Z]. 档 号 : 03-7411-012; 清 德 宗 实 录 [M]. 卷 159, 光 绪 九 年 二 月 戊 午 ) [ 9 ]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十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恩 隆 折 [Z]. 档 号 : 03-5191-074. [10]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初 六 日 金 寿 松 折 [Z]. 档 号 : 03-5229-027. [11]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二 十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齐 兰 折 [Z]. 档 号 : 03-6571-021. [12]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九 年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俊 乂 折 [Z]. 档 号 : 03-7411-018. [13] 国 家 图 书 馆. 清 代 内 务 府 档 案 文 献 汇 编 [ Z]. 北 京 : 全 国 图 书 馆 文 献 缩 微 复 制 中 心, 2010. [14]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四 年 三 月 初 一 日 余 上 华 折 [Z]. 档 号 : 03-5664-019. [15] 钦 定 总 管 内 务 府 现 行 则 例 ( 第 二 册 ) [ M]. 香 港 : 蝠 池 书 院 出 版 有 限 公 司, 2004. [16] 清 仁 宗 实 录 [M]. [17] 清 世 宗 实 录 [M]. [18] 六 月 初 二 京 报 全 录 [N]. 申 报, 1872-07-29. [19] 清 穆 宗 实 录 [M].
制 度 缺 失 与 家 国 利 益 晚 清 内 务 府 腐 败 问 题 探 析 [20]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二 年 张 观 准 折 [Z]. 档 号 : 03-6542-054. [21]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二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总 管 内 务 府 折 [Z]. 档 号 : 03-6542-058. [22]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七 年 六 月 初 三 日 恩 承 折 [Z]. 档 号 : 03-6605-103. [23]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张 观 准 折 [Z]. 档 号 : 03-5127-141. [24] 清 德 宗 实 录 [M]. [25] 郭 沛 霖. 日 知 堂 笔 记 [ M ]. 北 京 : 中 华 书 局, 2007. [26] 此 处 人 物 资 料 根 据 清 实 录 清 史 列 传 等 相 关 记 载 整 理 统 计 而 得 具 体 参 见 笔 者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附 表 2 清 代 内 务 府 大 臣 基 本 情 况 表 强 光 美. 清 代 总 管 内 务 府 大 臣 研 究 [ D]. 北 京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论 文, 2014. [27]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折. 光 绪 五 年 七 月 初 二 日 安 兴 阿 折 [Z]. 档 号 : 03-5140-001. [28]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发 抄 事 件, 八 月 初 一 日 京 报 全 录 [N]. 申 报, 1874-09-22; 1874-09-28. [29]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魁 龄 等 折 [Z]. 档 号 : 03-6598-031. [30]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四 年 二 月 三 十 日 廖 寿 恒 折 [Z]. 档 号 : 03-5581-058. [31] 中 国 第 一 历 史 档 案 馆 藏 录 副 奏 片. 光 绪 四 年 四 月 初 五 日 总 管 内 务 府 折 [Z]. 档 号 : 03-5582-022. [32] 常 书 红. 辛 亥 革 命 前 后 的 满 族 研 究 以 满 汉 关 系 为 中 心 [M]. 北 京 : 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2011. [33] 政 务 处 奏 遵 旨 裁 并 内 务 府 司 员 差 缺 折 [J]. 东 方 杂 志, 1904 (11). [34] 论 内 务 府 裁 官 事 [J]. 东 浙 杂 志, 1904 (2). [35] 端 方. 请 定 国 是 以 安 大 计 折 [ C] / /. 近 代 中 国 史 料 丛 刊 (94). 台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 1967. [36] 近 议 整 顿 内 务 府 [J]. 大 同 报, 1908 (10). [37] 严 饬 整 顿 内 务 府 [J]. 大 同 报, 1909 (8). [38] 监 国 注 意 厘 定 宫 内 制 度 事 [ J]. 广 益 丛 报, 1910 (239). [39] 议 定 内 务 府 归 并 之 问 题 [J]. 四 川 官 报, 1910 (24). [40] 内 务 府 四 大 臣 被 参 [J]. 大 同 报, 1909 (6). [41] 中 国 大 事 记 [J]. 东 方 杂 志, 1911 (7). [42] 庄 士 敦. 紫 禁 城 的 黄 昏 [ M]. 天 津 : 南 开 大 学 出 版 社, 2010. [43] 摄 政 王 之 新 政 见 [J]. 华 商 联 合 报, 1910 (13). [44] 论 内 务 府 宜 速 整 饬 [J]. 时 事 新 报 月 刊, 1911 (3). System Lacking and National Interests versus Royal Interests On the Corruption of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QIANG Guang mei (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 The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was famous of its corruptio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The reason mainly lies in the lack of system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including the seal of the management, failure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quality reduction of the ministers and the extravagance of the royal family. As a symbol of imperial power, the corrupted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was used by people at that time as an excuse to criticize the royalty. In the tide of constitutional movement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people inside and outside of the court all agreed to reform the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showing the Manchu Han conflict an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national interests and royal interests. But the royalty had not dealt effectively with corruption, which became one of the reasons leading to its demise. Keywords: Imperial Household Department; corruption; system lack; Manchu Han relation; national interests versus royal interests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