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 名 各 原 住 民 語 人 口 數 ( 人 ) 承 認 阿 美 族 Pangcah Amis 179,808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排 灣 族 Paiwan 86,552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泰 雅 族 Atayal Tayal 80,969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布 農 族 Bunun 50,579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魯 凱 族 Rukai 11,748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卑 南 族 Puyuma 11,499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鄒 族 賽 夏 族 達 悟 族 Tsou Cou Saysiyat Saysiat Tao Yami 6,620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5,739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3,572 日 本 學 者 劃 分 之 傳 統 9 族 原 稱 雅 美 族 附 註 邵 族 Thao 661 2001 年 原 本 被 認 為 是 為 鄒 族 中 的 平 地 原 住 民 噶 瑪 蘭 族 Kavalan 1,197 2002 年 部 分 噶 瑪 蘭 人 被 分 類 為 阿 美 族 太 魯 閣 族 Taroko Truku 24,927 2004 年 1 月 14 日 原 本 被 認 為 是 泰 雅 族 的 亞 族 撒 奇 萊 雅 族 Sakizaya 376 2007 年 1 月 17 日 在 日 治 時 代 歸 併 為 阿 美 族 的 一 支 賽 德 克 族 Seediq 3,748 2008 年 4 月 23 日 原 本 被 認 為 是 泰 雅 族 的 亞 族 1
一 提 到 阿 美 族, 大 家 立 刻 聯 想 到 豐 年 祭, 以 及 曼 妙 的 舞 姿 與 輕 快 歡 樂 的 歌 聲, 阿 美 族 人 開 朗 樂 觀 主 動 而 親 切 的 態 度 予 人 深 刻 的 印 象 阿 美 族 的 體 型 較 為 高 大, 因 此 在 運 動 場 上 常 有 傑 出 的 表 現, 如 中 華 職 棒 的 陳 義 信 陽 介 仁 王 光 輝 陳 金 茂 鄭 幸 生 王 光 熙 黃 忠 義 以 及 投 入 日 本 職 棒 的 郭 源 治 都 是 阿 美 族 人 還 有 縱 橫 於 籃 球 場 上 的 朱 志 清 黃 春 雄 錢 薇 娟 也 是 我 們 阿 美 族 的 同 胞 從 地 域 習 慣 及 語 音 的 差 異, 分 為 下 列 幾 個 部 群 : ( 一 ) 北 部 阿 美 : 在 今 花 蓮 縣 鳳 林 以 北 至 花 蓮 市 之 間, 又 稱 為 南 勢 阿 美 如 壽 豐 鄉 吉 安 鄉 均 屬 之 ( 二 ) 中 部 阿 美 : 由 於 海 岸 山 脈 的 分 隔, 又 分 為 海 岸 阿 美 ( 如 豐 濱 大 港 口 ) 與 秀 姑 巒 溪 畔 的 秀 姑 巒 阿 美 ( 如 瑞 穗 奇 美 ) ( 三 ) 南 部 阿 美 : 居 住 於 台 東 平 原 附 近, 也 稱 為 台 東 阿 美 如 台 東 市 馬 蘭 都 蘭 一 帶 傳 統 的 阿 美 族 社 會 是 母 系 社 會, 舉 凡 家 裡 的 大 小 事 情 均 由 女 主 人 作 決 定 部 落 性 的 政 治 活 動 或 捕 魚 建 築 才 是 男 子 的 工 作 女 子 的 強 勢 作 風 與 男 子 的 溫 順 性 格 在 阿 美 族 的 家 庭 裡 比 比 皆 是 阿 美 族 的 男 子 也 樂 見 家 裡 有 一 位 女 強 人 早 期, 阿 美 族 的 男 子 入 贅 於 女 方 家, 在 婚 姻 上 有 服 役 婚 的 觀 念, 也 就 是 要 為 女 方 義 務 工 作 幾 個 月 或 一 二 年 在 阿 美 人 的 想 法 裡, 入 贅 是 一 件 光 榮 的 事 情, 男 子 可 以 藉 此 機 會 改 善 女 方 家 的 生 活 對 於 追 求 兩 性 平 等 的 今 日, 相 信 會 獲 得 許 多 女 子 的 青 睞 然 而 今 日 阿 美 人 也 受 到 漢 人 的 影 響, 入 贅 婚 比 較 少 見 家 裡 的 經 濟 權 也 漸 漸 轉 移 到 男 子 身 上, 母 系 社 會 的 特 質 已 漸 漸 淡 化 阿 美 族 社 會 的 另 一 個 特 徵 是 嚴 密 的 年 齡 階 級 組 織 男 子 在 十 三 四 歲 時, 必 須 進 入 集 會 所 接 受 成 為 一 個 男 人 的 訓 練 以 二 至 五 歲 為 一 個 階 級, 同 一 階 級 的 男 孩 一 起 學 習 生 活, 並 住 宿 於 集 會 所 在 集 會 所 裡, 同 一 個 階 級 的 同 伴 一 起 工 作, 遇 有 獎 勵 或 處 罰 也 是 以 一 個 階 級 為 單 位 無 形 中 更 緊 扣 了 同 年 齡 階 級 的 每 一 個 男 子, 而 這 樣 的 關 係 是 一 生 一 世, 直 到 離 開 人 世 為 止 因 此, 縱 然 會 所 制 度 已 經 消 失, 但 每 年 的 豐 年 祭 活 動, 依 然 遵 守 傳 統 年 齡 階 級 的 規 範 在 運 作, 使 傳 統 的 生 活 歌 舞 的 訓 練 得 以 延 續 也 因 為 有 這 麼 嚴 密 又 親 近 的 年 齡 階 級 組 織, 讓 阿 美 族 人 在 都 市 裡 仍 然 保 有 集 體 工 作 的 習 性, 甚 至 在 台 北 縣 的 汐 止 成 立 了 一 個 以 阿 美 人 為 主 的 三 光 社 區 大 家 彼 此 互 相 照 顧 扶 持 這 全 是 拜 年 齡 階 級 之 賜 阿 美 族 人 對 於 財 產 的 觀 念 比 其 他 族 群 更 清 晰, 反 映 在 田 地 家 屋 上 更 是 明 顯 對 於 田 地 界 線 的 劃 分, 常 埋 石 於 地 下 一 公 尺 以 為 標 記 至 於 家 屋, 則 四 週 廣 植 檳 榔 以 為 界 社 與 社 之 間 則 築 籬 笆 為 界 早 期 兩 社 之 間 常 有 戰 事 發 生, 部 落 四 周 常 挖 有 深 1.5 公 尺 的 戰 壕 與 兵 坑, 做 為 安 全 防 禦 的 需 要 由 於 很 早 就 進 入 水 田 定 耕 的 農 業 生 活, 阿 美 人 完 整 的 畜 舍 ( 雞 舍 牛 舍 豬 舍 ) 以 及 水 牛 耕 作 的 農 村 景 象 隨 處 可 見 阿 美 族 的 部 落 多 半 臨 海 或 靠 近 溪 流, 因 此 捕 魚 便 成 為 阿 美 人 日 常 生 活 的 重 要 課 題 捕 魚 在 阿 美 族 不 僅 僅 是 餬 口 或 提 供 蛋 白 質 的 來 源, 更 有 文 化 上 深 層 的 意 義 : 在 阿 美 族 的 社 會 裡, 舉 凡 一 個 活 動 的 結 束 或 喪 葬 儀 式 過 後, 都 要 有 捕 魚 或 吃 魚 的 行 為 ( 阿 美 語 稱 為 paklag), 藉 此 作 為 活 動 的 休 止 符, 透 過 吃 魚 的 行 為 以 後, 再 恢 復 日 常 的 生 活 作 息 因 此, 漁 撈 的 行 為 有 脫 聖 返 俗 的 意 義 ( 一 ) 嚴 密 的 年 齡 階 級 組 織 : 雖 然 會 所 制 度 已 經 消 失, 但 年 齡 階 級 的 運 作 依 然 盛 行 於 阿 美 族 的 村 落 而 且 長 幼 有 序, 服 從 勞 動 的 觀 念 依 然 保 存 於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 二 ) 具 感 染 力 的 歌 舞 : 親 和 力 強 節 奏 旋 律 易 感 染 周 遭 的 人 是 阿 美 族 歌 謠 的 一 大 特 色, 幾 乎 各 族 原 住 民 族 都 會 唱 一 二 首 阿 美 族 的 歌 ( 三 ) 活 潑 亮 麗 的 服 飾 : 從 花 蓮 到 台 東, 阿 美 族 的 服 飾 大 致 上 分 為 北 中 南 三 大 系 統 但 各 村 的 差 異 性 也 不 小, 故 無 法 一 概 而 論 一 組 成 特 色 阿 美 族 屬 男 子 專 名 級 的 年 齡 分 級 制 度 十 四 五 歲 以 後 加 入 年 齡 組 及 之 預 備 役, 接 受 嚴 格 的 體 能 與 武 術 訓 練 每 三 年 至 五 年 之 間 舉 行 一 次 盛 大 的 成 年 禮 每 經 過 一 次 成 年 禮 即 晉 級 一 級, 而 其 社 會 責 任 與 待 遇 亦 依 級 昇 進 階 級 服 從 之 原 則, 普 通 適 用 於 生 活 與 工 作 任 務 上 均 有 男 子 會 所 之 組 織 與 專 用 集 會 所 但 會 所 兼 用 於 部 落 及 會 所 與 未 婚 男 子 之 宿 舍 2
二 財 產 繼 承 家 族 與 個 人 財 產 由 親 族 承 繼, 其 傳 統 承 繼 制 度 原 則 是 : (1) 母 系 承 繼 (2) 長 女 優 先 制 (3) 長 幼 遞 及 制 : 長 女 死 亡, 則 次 女 承 繼 之, 以 此 類 推 三 婚 姻 阿 美 族 婚 姻 形 式 之 特 質 是 夫 從 妻 婚, 即 以 招 贅 婚 為 正 則, 為 無 女 嗣 時 則 允 許 男 嗣 娶 婦 以 承 家 系 阿 美 族 人 雖 然 沒 有 嚴 格 遵 守 氏 族 外 婚 之 原 則, 但 同 姓 不 婚 的 原 則 還 保 持 著 阿 美 族 分 佈 在 中 央 山 脈 東 側, 立 霧 溪 以 南, 沿 太 平 洋 岸 的 台 東 縱 谷 及 東 海 岸 平 原 包 括 台 東 縣 的 東 河 池 上 關 山 長 濱 成 功 卑 南 台 東 市 花 蓮 縣 新 城 吉 安 壽 豐 鳳 林 光 復 豐 濱 瑞 穗 玉 里 富 里 屏 東 縣 牡 丹 滿 州 等 十 九 個 鄉 鎮 市 主 要 分 佈 於 花 蓮 台 東 兩 縣, 台 東 市 是 阿 美 族 人 口 分 佈 比 例 最 高 的 地 方, 其 次 是 花 蓮 光 復 鄉 吉 安 鄉 台 東 縣 的 東 河 鄉 及 成 功 鎮 阿 美 人 大 部 份 居 住 於 平 地, 只 有 極 少 數 居 於 山 谷 中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十 六 萬 六 千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是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中 人 口 最 多 的 一 族 阿 美 族 的 野 菜 世 界 可 謂 原 住 民 飲 食 文 化 中 最 佳 的 代 表 根 據 統 計 阿 美 族 人 日 常 食 用 的 野 菜 至 少 超 過 一 百 種 以 上, 從 根 莖 花 葉 果, 直 到 各 種 山 產, 溪 產 海 產 等 阿 美 族 的 知 名 美 食 杜 崙, 是 以 蒸 籠 將 米 蒸 熟, 可 以 捏 成 飯 糰, 也 可 以 倒 入 臼 中 搗 成 糕 狀, 為 阿 美 族 人 主 食 真 正 的 杜 崙 是 不 加 任 何 餡 料 的, 現 今 栗 米 糬 則 發 展 出 紅 豆 綠 豆 綠 茶 蜂 蜜 等 多 種 口 味 : 除 小 米 外, 亦 有 用 紅 糯 米 製 作 阿 美 族 還 有 一 種 獨 特 的 石 頭 火 鍋 : 將 檳 榔 葉 柄 開 頭 處 的 葉 梢 摺 疊 成 便 當 盒 狀 的 鍋 子, 然 後 倒 入 清 水 與 食 物, 另 外 同 時 將 石 頭 加 熱, 等 到 石 頭 燒 到 紅 熱 狀 態, 再 以 竹 片 削 成 的 長 夾 子 夾 出 一 粒 粒 滾 燙 的 石 頭, 放 入 檳 榔 葉 製 成 的 鍋 子 中, 一 鍋 只 要 三 五 個 石 頭 連 續 沸 騰 三 次, 食 材 馬 上 香 味 四 溢 這 樣 的 料 理 方 式, 是 昔 日 阿 美 族 人 在 山 上 工 作 打 獵 時, 利 用 隨 手 可 得 天 然 資 源 發 想 出 的 料 理 方 式 衣 服 為 次 要 的 消 費 生 活, 平 常 並 不 重 視, 其 主 要 在 禦 寒 保 暖, 在 節 慶 時 盛 裝, 男 性 表 現 其 年 齡 階 段 中 之 地 位 衣 服 可 分 為 常 服 和 禮 服 常 服 : 男 子 冬 天 穿 皮 衣 皮 雨 衣 麻 布 外 衣 丁 字 褲 夏 天 則 上 裸 而 下 用 一 丁 字 褲 護 陰 女 性 則 有 長 袖 短 衣 短 袖 上 衣, 下 有 圍 裙, 在 夏 天 上 身 赤 裸, 下 身 為 一 裙 禮 服 : 為 盛 裝 時 穿, 男 友 羽 冠 綁 褲 長 外 上 衣 女 有 珠 冠 裙 有 袖 上 衣 男 女 各 有 檳 榔 袋, 十 分 美 觀 大 多 集 中 居 住, 多 數 部 落 為 大 聚 落 因 防 衛 之 需 要, 部 落 周 圍 以 竹 枝 排 樹 為 籬, 每 一 家 庭 周 圍 種 植 檳 榔 與 椰 子 等 樹 木 為 成 庭 院 一 般 家 庭 由 住 屋 一 棟 廚 房 一 小 間, 畜 舍 三 四 間 組 成 住 屋 地 基 為 長 方 形, 有 橫 長 與 縱 深 式, 以 正 門 開 在 縱 面 或 橫 面 為 區 別 其 建 材 以 木 材 竹 藤 與 茅 草 為 主 以 木 材 為 樑 柱, 木 板 或 竹 片 或 茅 管 築 壁, 茅 草 蓋 頂, 以 藤 皮 捆 綁, 藤 條 製 床, 室 內 之 大 部 為 藤 床 屋 頂 為 兩 坡 式 前 面 簷 下 有 廊 柱, 牆 短 而 屋 頂 面 積 甚 大 製 陶 阿 美 族 人 擅 於 製 陶, 食 器 與 容 器 都 以 陶 器 為 主, 同 時 陶 器 還 被 作 為 祭 器 使 用 阿 美 族 人 對 製 陶 有 嚴 格 規 定, 只 有 女 性 能 製 陶 據 說 過 去 太 巴 塱 地 區 的 居 民 以 製 陶 技 術 聞 名, 可 惜 如 今 已 式 微 編 籃 為 了 漁 業 所 需, 也 因 受 到 漢 族 與 平 埔 族 的 影 響, 阿 美 族 的 編 籃 工 藝 非 常 發 達 阿 美 族 人 以 竹 和 藤 為 材 料, 製 成 精 美 的 器 具, 像 是 提 物 用 的 方 簍 飯 盒, 或 是 作 為 漁 具 的 漁 簍 漁 簾 等, 都 是 重 要 的 生 活 器 具 海 岸 阿 美 族 之 創 生 傳 說 遠 古 時, 神 仙 Abokirayan 住 於 台 灣 東 方 海 上 某 日, 抵 達 Botoru 孤 島, 與 女 神 Tariburayan 同 棲 該 島 某 日 無 意 中, 猛 抽 懸 掛 於 樹 枝 之 藤 條 而 着 火, 此 為 用 火 之 始 二 神 在 蹲 着 烤 乾 藷 時, 發 現 男 神 下 腹 有 凸 出 之 物, 女 則 則 是 凹 入 狀, 初 甚 不 解, 後 見 二 鶺 鴒 搖 尾 求 偶, 才 恍 然 大 悟 其 後 子 孫 繁 衍,Abokutayan 以 大 木 做 舟, 率 女 神 Tariburayan teposuruyan, 向 西 航 行 至 Kawasan 登 陸, 但 該 處 已 為 橫 暴 之 神 佔 據, 便 轉 向 北 方, 到 達 達 拉 羅 馬 ( 花 蓮 附 近 ), 但 此 處 亦 不 適 居 住, 又 航 行 至 立 霧 溪 口 登 陸, 終 3
定 居 於 此, 並 種 植 攜 帶 之 甘 藷, 見 該 地 原 有 野 生 之 稻 米 與 粟, 摘 食 之, 甚 甘 美, 乃 以 竹 木 為 材 製 作 鋤 頭 耕 地 種 植, 子 孫 日 眾, 分 佈 於 東 部 海 岸 地 帶 ( 一 ) 捕 魚 祭 : 大 致 在 六 ~ 八 月 之 間, 捕 魚 祭 代 表 年 度 的 終 止 傳 統 上 以 毒 籐 毒 魚, 目 前 多 改 為 撒 網 垂 釣 或 漁 撈 為 男 子 的 活 動, 女 性 禁 止 參 與 ( 二 ) 豐 年 祭 : 是 阿 美 族 的 過 年 原 始 意 義 為 感 謝 神 露 的 宗 教 活 動 每 年 七 月 中 旬 至 九 月 初 各 村 有 自 發 性 的 豐 年 祭, 時 間 由 一 ~ 七 天 不 等 是 真 正 表 現 阿 美 族 文 化 的 祭 典 按 照 傳 統 的 習 俗, 豐 年 祭 在 夜 晚 揭 開 序 幕, 第 一 天 禁 止 女 孩 子 參 與, 最 後 一 天 則 是 女 孩 子 必 須 全 部 參 加 並 由 女 孩 子 的 歌 聲 作 為 結 束 豐 年 祭 有 專 屬 的 歌 曲, 各 個 年 齡 階 級 又 有 屬 於 自 己 的 歌 謠 嚴 格 來 說, 豐 年 祭 是 男 子 為 主 的 活 動, 其 間 包 含 了 對 年 輕 男 子 生 活 禮 儀 歌 謠 舞 蹈 的 訓 練, 而 非 外 界 認 知 純 粹 娛 樂 性 的 歌 舞 舞 蹈 時 也 有 一 個 社 會 規 範 : 依 次 由 年 齡 階 級 高 者 帶 頭 領 唱, 每 一 階 級 依 序 圈 舞, 不 能 混 亂 未 到 或 遲 到 者 甚 至 要 罰 錢 出 生 阿 美 族 懷 孕 期 中 之 禁 忌 很 多, 如 禁 止 食 用 或 觸 摸 鴨 子 忌 看 猴 子 及 食 用 生 果 實 禁 用 刀 斧 砍 削 或 製 作 木 器 不 參 加 喪 禮 等 分 娩 時, 在 藤 床 上 就 產, 只 有 在 遇 難 產 時, 才 能 到 地 面 上 蹲 著 生 產 成 年 儀 禮 阿 美 族 成 年 禮 的 舉 行 都 與 豐 年 祭 同 時 舉 行 預 備 要 參 加 成 年 禮 的 青 少 年, 他 們 常 會 秘 密 組 織 起 來 進 行 訓 練, 練 習 跑 步 摔 角 跳 舞 等 南 部 阿 美 族 少 年 舉 行 成 年 禮 時, 都 必 須 在 海 濱 搭 起 帳 棚 住 宿 兩 碗, 參 加 海 岸 的 捕 魚 競 賽 捕 魚 競 賽 結 束 後, 各 自 歸 社, 有 其 姊 妹 或 女 友 出 迎 贈 以 新 衣 飾 帶 羽 冠 飲 宴 歌 舞 歡 欣 慶 賀, 持 續 數 日 方 休 婚 禮 阿 美 族 以 招 贅 婚 為 主, 嫁 娶 婚 為 輔 一 婚 前 戀 愛 關 係 : 男 女 若 彼 此 喜 歡, 女 子 會 以 手 巾 或 飾 物 相 贈, 男 子 以 頸 飾 或 頭 巾 答 贈, 即 為 定 情 二 求 婚 : 通 常 先 由 男 子 隨 女 回 家, 向 女 母 表 示 求 婚 女 母 請 媒 人 至 男 家 求 婚 男 家 允 婚 後, 女 子 即 擇 日 盛 裝 赴 男 家 服 役 服 役 普 通 一 個 月, 女 子 一 大 清 早 便 到 男 家 挑 水 掃 地 樁 米, 中 午 返 家, 下 午 再 去 工 作 後, 便 攜 男 子 出 去 散 步, 由 男 送 女 回 家 三 訂 婚 四 結 婚 : 有 女 方 託 媒 到 男 方 商 定 婚 期 後, 兩 家 各 自 準 備 結 婚, 女 方 大 量 釀 酒, 製 糕, 購 備 新 娘 服 飾 及 送 給 新 郎 之 服 飾 ; 男 方 購 備 男 子 衣 飾 布 疋 番 刀 刺 槍 弓 矢 等 成 婚 之 日, 新 郎 由 友 人 協 助 在 黎 明 時 將 衣 物 行 李 送 到 女 方 家 新 郎 的 友 人 要 大 聲 通 知 社 眾 : 某 某 人 今 日 入 贅 了 當 天 飲 宴 時, 男 家 舅 父 向 新 郎 訓 話 : 你 今 日 入 此 家, 需 勤 勉 工 作, 尊 敬 舅 父, 孝 順 岳 父 母, 不 可 怠 惰 之 後 青 年 們 開 始 舞 蹈 翌 晨, 新 郎 新 婦 返 男 家 邀 集 同 氏 族 成 員 在 家 飲 酒, 新 郎 則 邀 集 友 伴 捕 魚 一 日 當 晚, 新 郎 新 婦 返 女 家, 新 郎 自 此 日 起 在 妻 家 生 活 葬 禮 阿 美 族 行 室 外 葬 墳 墓 常 在 住 屋 北 側 下 葬 後 覆 土 於 墓, 以 卵 石 排 成 圓 形 記 號, 時 日 一 久, 泥 土 下 陷, 不 得 修 理, 來 往 踐 踏 也 不 禁 止 葬 禮 完 成 後, 喪 家 以 鐵 器 一 件, 以 鐵 釘 為 象 徵 物, 贈 送 每 一 助 葬 者 做 為 答 謝 埋 葬 完 成 後, 當 日 舉 行 送 靈 祭 儀, 由 巫 師 主 持 第 二 日, 巫 師 為 助 葬 的 全 體 親 屬 穰 祓 除 穢 當 晚 由 巫 師 用 陶 罐 將 亡 靈 請 回, 迎 到 房 屋 中 央, 用 芭 蕉 葉 穰 祓, 以 糕 酒 檳 榔 供 奉 祭 祀, 族 人 皆 參 加 第 二 天 是 同 族 壯 丁 相 率 去 捕 魚 打 獵, 老 年 者 隨 後 前 往 待 有 漁 獲, 便 在 河 邊 將 魚 分 兩 堆, 一 堆 在 河 岸 生 火 煮 熟 共 食, 一 堆 帶 回 喪 家, 由 喪 家 煮 魚 答 謝 親 友 此 時 親 族 各 以 穀 草 點 火, 攜 帶 葬 禮 時 所 接 受 的 謝 禮 和 鐵 器 歸 去, 葬 禮 全 部 告 終 夢 卜 夢 見 美 人 ( 將 捕 獲 帶 角 的 鹿 ) 夢 見 一 個 從 南 方 來 的 醉 人 進 入 家 中 ( 將 捕 獲 豬 ) 夢 見 來 到 老 人 家 裡, 喝 醉 後 睡 覺 ( 將 捕 獲 鹿 ) 等 夢 皆 為 吉 兆 夢 見 衣 服 裡 有 臭 蟲, 意 味 著 夫 妻 之 間 和 睦 夢 見 被 蛇 獸 咬, 意 味 著 近 期 將 有 婚 姻 之 吉 兆 等 為 吉 兆 4
排 灣 族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是 華 麗 的 服 飾 此 外, 有 嚴 格 的 階 級 制 度, 大 致 上 分 為 頭 目 (mamazangilan) 貴 族 勇 士 平 民 四 個 階 級 階 級 觀 念 不 僅 表 現 在 財 產 與 婚 姻, 連 姓 名 的 取 用 都 依 階 級 的 不 同 而 有 一 定 的 範 圍 一 個 排 灣 族 人 只 要 知 道 他 的 名 字 就 可 以 判 斷 他 的 階 級 當 然, 有 些 名 字 也 可 以 由 頭 目 賜 予 頭 目 與 貴 族 也 享 有 裝 飾 上 的 特 權, 例 如 酷 似 百 步 蛇 紋 的 雄 鷹 羽 毛 高 貴 的 琉 璃 珠 特 殊 的 圖 案 ( 人 頭 紋 百 步 蛇 紋 ) 目 前, 服 飾 上 頭 目 專 屬 的 圖 紋 已 經 開 放, 倒 是 頭 飾 上 的 專 利 還 被 許 多 部 落 所 遵 守, 不 敢 踰 越 階 級 制 度 為 世 代 所 承 襲, 排 灣 族 是 個 兩 性 平 等 的 社 會, 家 族 的 財 產 權 利 由 長 嗣 繼 承 其 餘 的 兄 弟 姊 妹 於 結 婚 後 搬 出 本 家, 另 立 家 屋 家 名 因 此 許 多 部 落 出 現 了 女 性 的 頭 目 ( 一 ) 世 襲 的 階 級 制 度 : 排 灣 族 人 一 出 生 就 確 定 了 他 的 階 級, 但 他 們 可 以 藉 由 爭 戰 狩 獵 雕 刻 等 表 現 上 提 昇 自 己 的 地 位, 或 藉 著 婚 姻 提 昇 子 女 的 位 階 ( 二 ) 長 嗣 繼 承 家 產 兩 性 平 權 的 社 會 ( 三 ) 祖 靈 崇 拜 : 從 家 屋 內 大 型 的 祖 靈 像 雕 刻, 反 映 了 排 灣 族 人 對 祖 靈 的 崇 拜 ( 四 ) 華 麗 的 裝 飾 藝 術 : 爭 奇 鬥 豔 是 目 前 排 灣 族 服 飾 的 最 佳 寫 照, 每 一 位 婦 女 在 衣 飾 上 凸 顯 自 我 的 藝 術 表 現 與 差 異 性 ( 五 ) 具 藝 術 創 作 活 力 的 族 群 : 排 灣 族 人 的 生 活 週 遭 處 處 展 現 了 他 們 的 美 感 經 驗 與 藝 術 潛 力 藝 術 的 表 現 是 來 自 內 心 的 需 要 與 興 趣, 是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這 是 與 其 他 族 群 最 大 的 不 同 點 ( 七 ) 融 合 並 吸 收 其 他 文 化 的 特 質 : 排 灣 文 化 在 不 同 的 時 期 吸 收 了 許 多 外 來 的 文 化, 經 過 涵 化 融 合 變 成 自 己 的 文 化 特 質 是 排 灣 人 歷 久 不 衰 的 原 因 一 組 成 特 色 排 灣 族 魯 凱 族 同 為 貴 族 階 級 制 度, 在 社 會 階 級 體 系 的 規 範 下, 每 個 人 與 生 俱 來 便 被 區 分 為 不 同 身 份 地 位, 這 是 依 血 緣 關 係 為 基 礎 的 系 統 社 會 階 層 共 分 三 種 : (1) 貴 族 階 級 : 排 灣 族 的 特 權 階 級 (2) 士 族 階 級 : 其 意 義 與 特 權 在 各 社 群 不 一 致, 可 享 有 免 稅 及 若 干 紋 身 及 名 號 之 特 權 (3) 平 民 階 級 : 以 勞 力 換 取 生 活 所 需 的 階 級 二 財 產 繼 承 排 灣 族 非 常 重 視 長 嗣, 是 由 長 嗣 來 繼 承 父 或 母 的 家 產 長 嗣 婚 後 繼 承 家 屋, 餘 嗣 通 常 會 尋 求 與 另 一 長 嗣 結 婚 的 機 會 否 則 婚 後 要 靠 自 己 的 力 量 建 一 新 房 子 三 婚 姻 排 灣 族 的 婚 姻 制 度 主 要 是 階 級 聯 姻 婚 姻 是 改 變 身 份 地 位 的 條 件 之 一 推 動 社 會 流 動 的 因 素 主 要 是 越 級 婚 姻 階 級 間 通 婚 的 三 種 形 式 分 別 為 : 同 階 級 相 婚 昇 級 婚 降 級 婚 三 種 排 灣 族 以 台 灣 南 部 為 活 動 區 域, 北 起 大 武 山 地, 南 達 恆 春, 西 自 隘 寮, 東 到 太 麻 里 以 南 海 岸 目 前 居 住 在 海 拔 I000 公 尺 以 下 的 山 區 分 為 Raval 亞 族 和 vutsul 亞 族 ;vutsul 群 又 分 為 paumaumaq 群 ( 北 排 灣 族 ) chaoboobol 群 和 parilario 群 ( 南 排 灣 族 ) paqaroqaro 群 ( 東 部 排 灣 ) 排 灣 族 人 口 集 中 屏 東 縣, 以 來 義 鄉 人 口 最 多 瑪 家 鄉 三 地 門 鄉 泰 武 鄉 春 日 鄉 獅 子 鄉 牡 丹 鄉 及 台 東 縣 等 行 政 區 也 都 是 排 灣 族 分 佈 地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八 萬 一 千 多 人 以 小 米 旱 稻 芋 頭 及 甘 藷 為 主 食, 以 豆 類 南 瓜 野 菜 為 副 食 其 日 常 生 活 以 小 米 飯 小 米 粥 小 米 飯 糰 米 飯 菜 粥 烘 芋 煮 芋 煮 甘 藷 烘 薯, 糯 米 糕 及 小 米 糕 為 主 以 獸 肉, 尤 其 鹿 山 羊 與 山 豬 及 山 溪 魚 類 蝦 與 蟹 等 為 主 烹 調 法 以 煮 蒸 烘 法 為 主 芋 頭 乾 是 排 灣 族 重 要 的 傳 統 食 物 之 一, 作 法 是 將 芋 頭 以 火 烘 烤, 烤 乾 的 芋 頭 可 以 保 存, 成 為 排 灣 族 人 對 抗 飢 荒 的 利 5
器, 同 時 因 為 攜 帶 方 便, 過 去 排 灣 族 人 打 獵 時 也 會 隨 身 攜 帶 芋 頭 乾, 另 一 種 排 灣 族 傳 統 美 食 代 表 是 cinavu, 是 以 植 物 葉 子 包 裹 小 米 與 肉 塊 一 起 煮 熟, 也 可 以 用 芋 頭, 糯 米 等 取 代 小 米, 與 漢 人 的 粽 子 類 似, 是 排 灣 族 慶 典 時 常 見 的 食 物 衣 飾 受 社 會 階 層 的 影 響, 貴 族 在 服 裝 的 色 澤 刺 繡 上 來 表 示 其 地 位, 尤 其 在 盛 裝 時, 與 平 民 的 區 別 最 大 貴 族 依 不 同 的 階 級 有 不 同 的 紋 樣 表 現, 階 級 高 者 的 服 飾 有 人 頭, 人 像 或 是 蛇 形 的 刺 繡 花 紋, 平 民 服 飾 不 可 有 這 些 圖 案 刺 繡 的 色 彩 以 橙, 黃, 綠 黑, 紅 為 主 排 灣 族 服 飾 的 華 麗 細 緻, 在 臺 灣 原 住 民 族 中 獨 佔 鼇 頭 紋 身 則 是 排 灣 貴 族 階 級 專 屬 的 身 體 裝 飾 方 式, 男 性 之 紋 身 部 位 在 胸 前, 背 後, 手 臂 以 及 小 腿, 女 性 則 是 刺 紋 於 手 腕 及 手 臂 處, 但 特 殊 的 圖 騰 僅 限 貴 族 直 系 才 能 使 用 平 民 雖 無 紋 身 權 利, 但 可 以 用 貢 物 向 頭 目 取 得 特 許 織 繡 排 灣 族 的 織 繡 藝 術, 是 階 級 製 度 下 的 工 藝 產 物, 因 為 貴 族 女 性 有 充 裕 時 間 專 心 織 繡 紋 飾 技 巧 大 致 分 為 夾 織 刺 繡 綴 珠 和 貼 飾 等 四 種 其 中 以 綴 珠 最 為 精 巧, 將 珠 子 與 服 飾 圖 樣 完 美 結 合, 展 現 出 高 超 的 手 藝, 刺 繡 圖 樣 除 了 常 見 的 幾 何 圖 形 ; 還 有 祖 靈 像 人 頭 紋, 百 步 蛇 紋, 太 陽 紋 排 灣 族 以 石 板 屋 出 名 他 們 蓋 房 子 事 先 把 緩 坡 剷 成 畚 箕 形 兩 面 側 壁 後 牆 都 是 石 片 堆 成 又 用 大 石 板 豎 起 前 牆, 簷 下 還 有 兩 個 斜 撐, 因 此 不 會 向 前 倒 ; 後 壁 靠 在 山 腹 上, 所 以 也 不 會 傾 斜, 再 大 的 颱 風 也 不 怕, 但 就 怕 地 震 因 為 兩 坡 式 的 房 頂 都 以 石 板 做 屋 瓦, 大 地 震 一 來, 屋 頂 的 石 瓦 片 就 會 向 下 滑 動 這 種 石 板 屋 大 多 成 矩 形, 進 深 不 很 深 貴 族 的 房 子 就 寬 多 了, 大 概 有 十 公 尺 多, 屋 簷 的 高 度 有 一 公 尺 半, 差 不 多 到 胸 部, 所 以 大 家 進 門 都 要 彎 腰 才 行 簷 下 有 一 條 長 長 的 雕 刻 簷 桁, 使 他 們 的 房 子 神 秘 而 美 麗 木 雕 有 著 階 級 制 度 的 排 灣 族, 只 有 貴 族 才 能 擁 有 家 屋 的 雕 刻 品, 如 門 楣 立 柆 連 日 常 生 活 使 用 的 連 杯 湯 匙 梳 子 及 男 人 的 裝 飾 禮 刀 刀 柄 都 受 此 限 制 雕 刻 的 題 材 以 神 話 傳 說 狩 獵 生 活 祖 靈 像 為 主 石 雕 在 石 板 上 有 淺 浮 雕 的 排 灣 族 正 面 祖 先 立 像, 通 常 是 左 右 對 稱 雙 腳 直 立 雙 手 舉 在 胸 前 的, 並 搭 配 百 步 蛇 圖 樣 或 幾 何 形 狀 的 紋 飾 石 材 的 使 用 是 排 灣 族 工 藝 的 主 要 特 色 之 一 特 別 是 板 岩, 不 僅 是 主 要 的 建 材, 更 是 石 雕 的 材 料 琉 璃 珠 古 琉 璃 珠 是 在 排 灣 族 人 遷 台 之 前 就 擁 有 了 排 灣 族 可 能 是 由 南 洋 遷 移 入 台, 而 這 些 珠 子 極 可 能 是 透 過 南 洋 和 歐 洲 交 易, 而 流 傳 到 南 洋, 再 隨 著 族 群 遷 移 而 進 入 台 灣 排 灣 族 人 抵 台 後, 也 先 後 從 異 族 處 得 到 琉 璃 珠 洪 水 傳 說 古 時 候, 洪 水 氾 濫 成 災 當 時 有 一 對 兄 妹 抓 住 水 中 的 拉 葛 葛 日 草, 才 沒 有 淹 死 忽 然 一 條 蚯 蚓 出 現, 他 排 出 的 糞 變 成 一 座 浮 出 水 面 的 山 陵, 他 們 就 依 附 在 這 座 山 並 在 那 裡 住 了 一 段 時 日, 因 為 沒 有 火, 所 以 日 子 非 常 難 過 這 時 候, 半 空 中 飛 來 一 隻 甲 蟲, 口 中 銜 著 一 根 火 繩, 他 們 便 用 來 引 火 他 們 找 到 地 瓜 山 芋 和 粟 米 的 種 子, 並 在 蚯 蚓 排 泄 出 來 的 土 地 上 耕 作, 有 了 充 足 的 食 物 但 二 人 長 大 後, 在 世 間 卻 找 不 到 其 他 人 做 配 偶 最 後 只 好 結 為 夫 妻, 最 初 他 們 所 生 的 孩 子 都 有 殘 疾 ; 有 瞎 子 四 肢 不 全 的 到 了 第 二 代, 生 下 的 子 女 就 比 較 正 常 些 到 了 第 三 代 所 生 下 的 子 女 都 健 康 正 常, 據 說 孩 童 殘 疾 是 兄 妹 結 婚 而 產 生 的 惡 果 排 灣 族 的 神 話 傳 說 有 一 特 別 之 處 是 可 用 吟 唱 方 式 呈 現 ( 一 ) 收 穫 祭 (Masarut): Masarut 排 灣 語 的 意 思 是 過 一 個 年 其 本 意 是 感 謝 神 靈 的 眷 顧, 給 神 過 年 之 意 並 做 為 一 個 年 度 的 終 止 或 開 始 的 分 界 主 要 是 由 祭 師 主 持 祭 儀, 並 將 收 穫 的 小 米 入 倉, 選 播 種 用 的 小 米, 吃 新 米 等 活 動 ( 二 ) 人 神 盟 約 祭 (Maleveq): 是 排 灣 族 最 盛 大 的 祭 典, 每 五 年 舉 行 一 次, 因 此 又 稱 為 五 年 祭 傳 說 排 灣 族 的 先 祖 到 神 界 向 女 神 學 習 祭 儀 以 祈 求 五 穀 豐 收, 學 習 農 作 的 種 植 頭 目 婚 禮 的 儀 式 等 並 與 女 神 約 定, 在 一 段 時 間 內 以 燃 燒 小 米 粳 為 記 號, 請 神 降 臨 人 間, 接 受 人 類 的 獻 祭 五 年 祭 長 達 十 五 天 以 上, 從 準 備 材 料 到 祭 典 完 畢, 一 連 串 的 活 動 以 男 女 祭 師 為 主 導, 屬 於 全 部 落 男 性 的 事 務 則 全 村 一 起 參 與 6
出 生 排 灣 族 相 信 太 陽 為 人 類 生 命 來 源, 月 神 為 司 生 育 之 神, 兩 位 神 salanpav 和 matukutuku 是 直 接 司 理 生 育 之 神, 並 且 相 信 祖 靈 是 保 護 嬰 兒 者 排 灣 族 對 長 嗣 出 生 特 別 重 視, 沒 有 重 男 輕 女 的 觀 念 長 嗣 之 出 生 特 別 舉 行 祝 典 成 年 儀 禮 排 灣 族 無 嚴 格 的 年 齡 分 級, 但 有 各 別 的 成 年 禮 儀 婚 禮 排 灣 族 結 婚 程 序 非 常 繁 瑣, 大 致 有 一 求 婚 二 送 採 薪 禮 三 豎 鞦 韆 架 四 送 聘 禮 五 成 婚 等 過 程 葬 禮 排 灣 族 人 認 為 人 死 後 靈 魂 變 成 死 靈 死 靈 有 善 惡 兩 種, 善 死 者 為 善 靈, 可 歸 大 武 山 靈 鄉 成 為 祖 靈 ; 橫 死 惡 死 者 之 靈 魂 變 成 惡 靈 下 葬 : 排 灣 族 傳 統 上, 對 惡 死 者 行 室 外 葬, 其 餘 多 行 室 內 葬 埋 葬 完 畢 回 到 喪 家, 凡 參 加 喪 事 者 需 以 預 置 的 三 盆 水, 以 手 潑 水 灑 在 喪 家 門 口 地 上, 口 中 祝 告 亡 靈 勿 再 回 家, 勿 使 家 人 生 病 夢 卜 夢 到 日 出 ( 乃 大 吉, 獲 子 ) 水 湧 出 ( 豐 收 ) 蓋 房 子 之 前 夢 到 建 築 物 ( 大 吉, 家 中 繁 榮 ) 狩 獵 漁 撈 ( 粟 會 大 豐 收 ) 夢 見 男 人 性 器 ( 將 有 許 多 孩 子 ) 夢 到 以 上 的 景 象, 皆 為 吉 兆 夢 見 失 去 弓 刀 鐮 或 折 斷 夢 見 房 子 倒 或 刀 斷 ( 此 人 將 死 ) 與 死 者 相 遇 ( 該 人 將 會 死 亡 ) 夢 見 雷 電 ( 得 病 而 後 死 亡 ) 夢 見 日 落 ( 大 凶, 將 喪 母 ) 夢 見 火 災 ( 乾 旱 缺 糧 的 凶 兆 ) 等 夢 皆 為 凶 兆, 以 上 夢 的 有 效 期 間 為 兩 個 月 7
根 據 泰 雅 族 的 起 源 傳 說, 可 分 成 以 下 三 個 系 統 : ( 一 ) 為 巨 石 裂 岩 所 生 ( 二 ) 為 大 霸 尖 山 上 的 巨 石 所 生 ( 三 ) 為 萬 大 北 溪 上 游 之 白 石 山 上 的 老 樹 根 所 誕 生 在 泰 雅 族 的 世 界 裡, 有 二 個 特 殊 的 族 群 觀 念 : ( 一 ) 是 gaga 的 觀 念 gaga 是 一 種 社 會 規 範, 是 泰 雅 人 日 常 生 活, 風 習 俗 慣 的 誡 律, 觸 犯 了 gaga 表 示 觸 犯 了 禁 忌, 可 能 受 到 神 靈 的 懲 罰 遵 守 同 一 gaga 的 人 共 同 舉 行 祭 儀 共 勞 共 享 ( 二 ) 是 rutux 的 信 仰 理 念 rutux 是 一 種 超 自 然 的 神 靈 信 仰 一 個 人 觸 犯 了 gaga 可 能 會 受 到 rutux 的 處 罰 ; 被 rutux 嚇 到 可 能 會 生 病 ; 在 戶 外 吃 飯 喝 酒 時 要 彈 一 點 食 物 在 地 上 給 rutux 吃 十 三 族 中 會 在 臉 上 刺 青 的 民 族 是 泰 雅 族 太 魯 閣 族 與 賽 夏 族 其 中 尤 以 泰 雅 族 最 普 遍, 雙 頰 刺 上 寬 邊 的 V 形 紋 飾 紋 面 對 於 男 子 而 言, 是 成 年 的 標 誌 也 是 勇 武 的 象 徵 對 於 女 子, 則 是 善 於 織 布 的 標 記, 一 位 不 會 織 布 與 沒 有 紋 面 的 女 孩 子 在 部 落 裡 是 沒 有 人 追 求 的 目 前 仍 保 有 紋 面 的 泰 雅 人 都 是 七 八 十 歲 的 族 人 一 ) 紋 面 的 藝 術 : 除 了 美 觀 避 邪 以 外, 代 表 了 女 子 的 善 織 男 子 的 勇 武, 也 是 死 後 認 祖 歸 宗 的 標 誌 ( 二 ) 精 緻 的 織 布 藝 術 : 以 苧 麻 為 原 料 以 植 物 染 料 染 色 的 泰 雅 族 織 布 是, 十 三 族 中 織 造 藝 術 最 高 的 族 群 ( 三 ) 浪 漫 的 口 簧 琴 舞 : 口 簧 琴 為 九 族 所 共 有, 但 只 有 泰 雅 族 能 將 它 發 揮 得 漓 淋 盡 致, 並 配 上 舞 蹈 傳 達 男 女 情 意 ( 四 ) 貝 珠 衣 : 以 白 色 貝 類 穿 孔 磨 成 細 小 如 綠 豆 之 貝 珠, 將 它 穿 綴 於 整 件 衣 服 上, 是 泰 雅 族 獨 特 的 衣 飾 文 化 貝 珠 衣 有 多 種 形 式, 最 尊 貴 的 一 種 是 部 落 領 袖 或 獵 首 英 雄 於 凱 旋 歸 來 參 加 盛 會 時 所 穿, 也 是 結 婚 時 重 要 的 聘 禮 除 了 貝 珠 衣 以 外, 貝 珠 也 用 於 珠 裙 珠 帽 綁 腿 一 組 成 特 色 泰 雅 族 是 一 個 平 權 的 社 會, 由 領 導 能 力 強 的 人 出 任 部 落 領 袖, 狩 獵 出 草 也 由 英 勇 的 族 人 擔 任 領 袖 但 遇 到 部 落 有 重 大 事 情 時, 則 由 長 老 會 議 決 策 泰 雅 族 的 部 落 設 有 類 似 部 落 議 會 的 組 織, 係 由 部 落 長 老 所 組 成 二 財 產 繼 承 泰 雅 族 家 族 財 產 的 繼 承 觀 念, 是 建 立 在 守 護 家 族 者 的 制 度 之 下 有 子 嗣 的 家 族, 由 長 子 為 繼 任 人, 長 子 夭 折 則 歸 次 子 在 無 子 有 女 的 家 族, 長 女 即 為 繼 任 人 無 子 女 的 家 族 身 後 產 物 歸 其 父 系 男 性 最 近 之 人 繼 承 三 婚 禮 泰 雅 族 婚 姻 類 型 大 多 行 嫁 娶 婚, 唯 有 無 男 嗣 的 家 系 裡, 使 採 行 招 贅 婚, 以 防 家 族 財 產 流 轉 入 他 家 族 中 結 婚 之 對 象 以 超 越 雙 系 禁 婚 群 範 圍 者 為 佳, 或 以 雙 方 家 族 同 為 至 交 友 好 之 子 女 間 之 婚 姻 為 最 美 滿 對 象 來 源 也 有 來 自 於 外 部 落 的, 但 以 同 流 域 群 之 同 盟 部 落 為 限 泰 雅 族 分 佈 在 台 灣 北 部 中 央 山 脈 兩 側, 以 及 花 蓮 宜 蘭 等 山 區 又 分 為 泰 雅 亞 族 (Tayal) 和 賽 德 克 亞 族 (Sedek) 泰 雅 亞 族 又 分 為 Sekoleq 群 和 Tseole 群 賽 德 克 亞 族 又 分 為 東 賽 德 克 群 和 西 賽 德 克 群 泰 雅 族 居 住 地 域 境 內 的 高 山 相 當 多, 例 如 插 天 山 棲 蘭 山 合 歡 山 大 霸 尖 山 奇 萊 山 等 都 是 河 川 則 有 新 店 溪 大 甲 溪 秀 姑 蘭 溪 等 人 口 分 佈 以 花 蓮 秀 林 鄉 最 多, 分 佈 區 尚 有 南 投 仁 愛 鄉 新 竹 尖 石 鄉 桃 園 復 興 鄉 花 蓮 縣 萬 榮 鄉 宜 蘭 縣 南 澳 鄉 總 人 口 數 約 八 萬 餘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僅 次 於 阿 美 族, 為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的 第 二 大 族 泰 雅 的 紋 面 最 引 人 注 意, 以 前, 泰 雅 男 子 須 獵 首, 女 子 需 會 織 布, 才 可 紋 面 8
以 小 米 黍 蕃 薯 為 主 食 平 時 以 胡 瓜 南 瓜 韭 薑 野 菜 辣 椒 豆 類 加 鹽 煮 食 為 副 食 獵 肉 魚 蝦 等 只 在 農 閑 行 獵 有 所 捕 獲 時 才 可 享 用 家 有 飼 養 豬 與 雞 衣 著 以 麻 布 為 主, 婦 女 長 於 自 織 麻 布 上 衣 多 為 無 袖 胴 衣, 有 長 短 二 種, 長 的 像 大 衣 大 約 到 膝 蓋, 短 的 只 到 腹 部, 以 兩 幅 布 相 並 縫 合, 逢 一 半 為 背, 未 逢 部 份 為 對 開 前 襟, 用 紐 帶 二 條, 結 於 胸 前 盛 裝 則 以 白 布 為 地 在 胸 布 和 背 部 織 成 幾 何 花 紋, 而 泰 雅 族 最 大 的 特 色 為 用 貝 珠 穿 織 於 胸 被 而 成 珠 衣, 即 織 貝 腰 部 橫 條 紋 布 作 為 腰 裙, 胸 前 掛 斜 方 不 一 塊 作 為 胸 兜 秋 冬 之 時 每 人 以 四 幅 麻 布 縫 成 長 方 寬 巾, 橫 圍 在 身 上, 宛 如 袈 裟, 自 左 肩 打 結 做 為 披 肩, 頭 上 帶 半 球 型 藤 帽 泰 雅 人 在 舉 行 慶 典 時, 穿 綴 鈴 長 衣, 長 衣 上 綴 排 銅 鈴, 跳 舞 之 時 銅 鈴 互 碰 發 出 有 節 奏 的 鈴 聲, 增 添 熱 鬧 氣 氛 家 屋 構 築 格 式 主 要 可 分 為 半 豎 穴 式 木 屋, 與 平 地 竹 屋 兩 種 基 本 形 態 (1) 半 豎 穴 式 木 屋 : 有 造 基 屋 立 柱 築 壁 架 樑 蓋 頂 安 門 窗 室 內 之 安 置 ( 一 家 一 室, 室 內 中 央 為 地 灶, 四 隅 靠 牆 處 為 床, 沿 著 牆 邊 掛 有 火 槍 番 刀 農 具 等 ) (2) 平 地 竹 屋 : 淺 山 泰 雅 族 人 之 平 地 竹 屋, 在 基 地 面 積 與 家 屋 形 上 與 半 豎 穴 式 家 屋 相 同, 為 矩 形 兩 坡 屋 頂 家 屋 為 屋 內 與 室 外 在 一 水 平 面 上 而 異 除 樑 柱 使 用 木 材 外, 築 壁 蓋 頂 用 竹 材 室 內 土 地, 牆 壁 下 墊 以 石 片, 室 外 沿 牆 屋 椽 外, 擁 土 墊 高 為 走 廊 藉 以 防 水 織 布 泰 雅 族 的 麻 紡 織 工 藝 在 各 族 中 最 為 發 達 起 紡 絲 用 手 搓, 並 無 紡 紬 織 機 與 他 族 無 異, 也 是 腰 掛 坐 機 紡 織 屬 婦 女 的 工 作, 紡 織 之 巧 拙 可 決 定 婦 女 的 社 會 地 位 泰 雅 族 之 麻 紡 織 工 藝 曾 發 展 到 相 當 精 巧 賽 夏 族 太 魯 閣 族 其 他 各 族 婦 女 也 都 有 紡 織 技 術 邵 族 的 達 戈 紋 布 也 曾 享 譽 一 時 而 排 灣 族 除 紡 織 之 外, 還 善 刺 繡 射 日 傳 說 太 古 時 候, 天 上 有 兩 個 太 陽 輪 流 出 沒, 沒 有 晝 夜 之 分, 天 氣 非 常 酷 熱, 草 木 枯 死, 河 水 乾 凅, 人 民 的 生 活 苦 不 堪 言 族 人 討 論 後, 決 定 射 下 一 個 太 陽 有 勇 士 三 人, 自 願 前 往 他 們 準 備 了 食 物, 各 自 背 負 一 嬰 孩 出 發 他 們 在 路 上 把 吃 過 的 桔 子 種 在 地 上 日 復 一 日, 年 復 一 年, 距 離 太 陽 尚 遠, 而 三 人 早 已 變 成 老 人, 嬰 孩 們 卻 都 長 大 了 老 人 們 相 繼 死 去, 而 成 長 的 嬰 兒 繼 續 前 進 有 一 天 他 們 終 於 到 達 太 陽 之 處, 於 是 稍 做 休 息, 準 備 第 二 天 太 陽 出 來 時 趁 機 射 殺 第 二 天 黎 明 時, 三 人 見 太 陽 一 出 來, 便 引 弓 急 射, 被 射 中 的 太 陽 流 出 一 堆 滾 熱 的 血 ; 其 中 一 人 被 血 燙 死, 其 他 二 人 急 忙 逃 走 在 回 家 的 路 上, 他 們 看 見 從 前 的 桔 子, 已 經 長 得 很 高 大 且 結 實 纍 纍 回 到 村 中, 他 們 也 變 成 白 髮 老 人 了 ; 從 那 時 候 起, 再 沒 有 兩 個 太 陽, 而 有 晝 夜 之 分 了 ; 我 們 在 夜 裡 看 到 的 月 亮, 便 是 被 射 死 的 太 陽 的 屍 體 祖 靈 祭 傳 統 舉 行 祖 靈 祭 的 季 節 是 小 米 收 割 以 後 ( 大 約 在 八 - 十 月 ), 由 頭 目 或 長 老 開 會 商 議 時 間, 全 社 男 子 都 要 參 加, 在 天 未 亮 時, 到 達 祭 場, 每 人 手 持 竹 棒, 上 面 插 有 黏 糕 豬 肉, 做 為 獻 給 祖 靈 之 供 品 祖 靈 祭 的 祭 品 不 能 帶 回 部 落, 必 須 在 祭 祀 地 吃 完 沿 途 回 家 時 要 越 過 火 堆, 以 示 與 祖 靈 分 隔, 並 忌 諱 回 頭 看 出 生 泰 雅 族 認 為 一 族 的 強 盛, 在 於 眾 多 壯 丁 他 們 認 為 分 娩 是 不 淨 的, 必 須 行 祓 除 儀 式 成 年 儀 禮 泰 雅 族 男 子 若 出 草 得 到 人 頭 或 獵 到 鹿 羌 山 豬, 就 具 有 刺 青 的 資 格, 表 示 已 是 成 年 男 子 女 子 則 須 擅 於 紡 紗 織 布, 才 可 在 面 部 刺 青 也 有 女 孩 子 月 經 來 潮, 就 被 認 為 長 大 成 人, 而 在 額 頭 上 刺 青 女 子 結 婚 後 再 在 面 頰 兩 邊 刺 青 婚 禮 泰 雅 族 根 據 傳 統, 男 方 應 主 動 央 求 媒 人 向 女 家 求 婚 媒 人 受 託 之 後, 先 以 鳥 占 卜 凶 吉 若 為 吉 兆, 則 攜 酒 赴 女 家 提 親 女 家 初 次 必 定 婉 拒, 一 定 要 媒 人 再 三 提 出 後 才 能 表 示 答 應 起 初 幾 次 談 判 雖 無 結 果, 但 媒 人 離 去 前 一 定 與 主 人 9
互 相 敬 煙, 約 定 再 議 若 女 方 父 母 拒 絕 再 議, 即 表 示 拒 婚 女 家 若 表 示 同 意, 則 接 受 媒 人 攜 來 之 酒 共 飲 通 常 也 有 納 聘 等 到 女 方 滿 意 之 時, 便 可 成 親 葬 禮 泰 雅 族 的 死 亡 分 為 善 終 及 惡 死 兩 類 ; 凡 在 家 中 有 親 屬 陪 伴 而 死 亡 者 為 善 終 ; 在 野 外 露 天 死 亡 或 被 害 以 及 自 殺 難 產 等 皆 屬 惡 死 泰 雅 人 死 者 葬 於 床 下, 屍 體 豎 葬, 上 方 蓋 一 石 板, 覆 土 於 其 上 整 平 喪 家 在 喪 葬 後 半 月 或 一 個 月 後, 邀 請 曾 參 加 喪 葬 之 親 戚, 至 其 家 飲 酒, 主 喪 人 及 死 者 的 配 偶 持 酒 赴 野 外, 呼 亡 靈 作 祭 並 送 亡 靈 送 靈 後 即 表 示 一 切 回 復 正 常 若 有 惡 死 者, 通 常 在 發 現 死 亡 之 處 就 地 掩 埋 喪 葬 完 畢 後, 請 巫 師 作 禳 祓 祭 以 驅 除 惡 靈 泰 雅 族 將 疾 病 及 其 他 災 害 歸 咎 惡 靈 (utux) 所 為, 而 對 其 施 行 厭 勝 之 術, 施 術 者 在 施 行 其 術 時, 口 中 誦 念 一 咒 語 施 術 者 一 面 作 法 驅 除 惡 鬼 一 方 面 進 行 醫 療 之 術 即 巫 醫 一 般 為 女 性 只 要 可 以 繳 納 傳 授 費, 每 個 人 都 可 以 成 為 巫 醫 鳥 占 原 住 民 族 出 外 行 事 或 旅 行 時, 常 根 據 一 種 兮 兮 靈 鳥 來 判 斷 此 行 凶 吉 之 意 泰 雅 族 在 行 路 時, 在 路 的 左 右 任 何 一 邊 聽 到 第 一 聲 鳥 叫 聲, 走 數 十 步 後, 在 相 反 的 一 邊 再 聽 到 第 二 聲 時, 此 為 吉 兆, 也 代 表 此 次 行 程 將 會 順 利 但 是 若 是 在 路 的 左 右 兩 邊, 同 時 聽 到 鳥 叫 聲, 那 就 是 凶 兆 了 最 好 也 別 出 門 了 夢 卜 負 傷 各 種 天 災 樹 木 折 斷 遺 失 刀 疾 病 打 雷 被 戫 首 東 西 破 損 ( 該 事 物 損 毀 之 兆 ) 被 浪 追 趕 ( 被 敵 人 追 趕 ) 等 夢 皆 為 凶 兆 夢 見 穿 著 華 麗 的 衣 服 夢 見 身 體 變 輕 夢 見 接 受 禮 物 夢 見 女 子 前 來 等 夢 皆 為 吉 兆 10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當 中, 最 先 被 國 際 人 士 知 曉 的, 是 以 八 部 合 音 聞 名 於 世 的 布 農 族 西 元 1952 年 日 本 的 音 樂 學 者 黑 澤 隆 朝 將 布 農 族 的 Pasibutbut( 祈 禱 小 米 豐 收 歌 ) 寄 至 聯 合 國 的 文 教 組 織 當 代 的 知 名 音 樂 學 者 聽 了 之 後, 驚 訝 於 古 老 的 部 落 為 何 會 有 如 此 繁 複 的 和 音, 當 時 西 方 的 音 樂 學 家 認 為 音 樂 的 起 源 是 由 單 音 雙 音 而 發 展 至 和 音 的 理 論 也 不 攻 自 破, 從 此 重 寫 了 音 樂 起 源 說 的 論 點 每 年 十 一 ~ 十 二 月 之 間, 布 農 人 舉 行 小 米 播 種 祭, 為 了 祈 求 小 米 能 夠 豐 收, 因 此 社 裡 的 男 子 圍 成 一 圈, 一 起 合 唱 祈 禱 小 米 豐 收 歌 族 人 相 信, 歌 聲 越 好 天 神 越 高 興, 今 年 的 小 米 就 會 結 實 累 累 因 此, 每 一 個 人 都 以 虔 敬 的 心 情 唱 著 歌 聲 一 開 始, 其 實 只 有 四 部 合 音, 但 當 音 域 高 到 某 一 個 層 次 時, 軌 出 現 了 八 個 不 同 的 音 階, 因 此 被 世 人 稱 之 為 八 部 合 音 這 也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獨 一 無 二 的 和 音 方 式 布 農 族 傳 統 的 年 月 觀 念 是 依 著 小 米 的 成 長 而 劃 分 的 對 於 農 事 或 狩 獵 行 事 的 時 間, 布 農 族 依 著 植 物 的 枯 榮 與 月 亮 的 盈 缺 來 決 定 例 如 李 花 盛 開 時, 適 合 播 種 小 米 ; 月 缺 時 適 合 驅 蟲 除 草 ; 滿 月 時 適 合 收 割 舉 行 收 穫 祭 布 農 族 是 一 個 充 滿 想 像 力 的 民 族 ( 一 ) 渾 然 天 成 的 和 音 : 布 農 人 和 音 唱 法 是 無 所 不 在 的, 凡 飲 酒 歌 祭 槍 歌 都 以 和 音 的 方 式 來 表 現 就 連 四 五 歲 的 小 孩, 都 能 以 和 音 的 方 式 唱 誦 布 農 族 的 歌 謠 ( 二 ) 沒 有 頭 目, 以 家 族 長 老 為 首 的 社 會 組 織 : 除 了 一 年 一 度 的 射 耳 祭 及 爭 戰 以 外, 布 農 人 的 社 會 運 作 大 體 以 家 族 為 一 個 完 整 的 單 位, 兩 家 族 的 長 老 又 是 事 務 的 決 策 者, 在 家 族 中 的 地 位 頗 受 人 尊 崇 ( 三 ) 合 奏 的 樂 器 演 奏 方 式 : 布 農 族 不 僅 保 存 了 多 樣 的 傳 統 樂 器 演 奏, 不 同 樂 器 或 相 同 樂 器 合 奏 也 時 有 耳 聞 ( 四 ) 富 象 徵 意 義 的 生 活 態 度 : 月 圓 - 豐 收 的 意 象 月 缺 - 消 失 的 象 徵 ( 除 蟲 除 草 ) 打 陀 螺 - 小 米 快 速 生 長 的 含 義 盪 鞦 韆 - 小 米 長 得 與 鞦 韆 一 樣 高 ( 五 ) 小 米 的 擬 人 化 : 小 米 有 靈 魂 有 五 官 可 移 動, 因 此 對 它 特 別 敬 重 亦 有 父 粟 與 子 粟 之 分 父 粟 有 五 個 耳 朵, 管 理 子 粟 的 成 長 ( 粟 : 小 米 ) 一 組 成 特 色 布 農 族 是 以 父 系 社 會, 以 氏 族 為 基 本 構 成 單 位, 並 利 用 氏 族 中 的 各 級 單 位 組 成 部 落 中 的 組 織 系 統 在 一 個 部 落 中, 往 往 有 二 個 以 上 的 最 大 氏 族 的 組 織 單 位, 而 各 單 位 與 本 氏 族 均 保 有 密 切 關 係 氏 族 則 共 有 獵 場 共 食 獵 肉 共 守 喪 忌 亞 氏 族 則 共 有 耕 地 共 同 耕 作 共 行 祖 靈 祭 母 族 禁 婚 完 整 的 布 農 部 落 裡, 有 三 位 領 導 人 物 : 一 是 主 持 農 事 祭 儀 的 祭 師, 善 觀 天 象 氣 候 並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協 調 糾 紛 二 是 射 耳 祭 的 主 持 者 通 常 是 部 落 當 年 狩 獵 最 豐 的 族 人, 後 來 也 改 由 其 一 固 定 人 員 擔 任 三 是 政 治 領 袖 負 責 爭 戰 獵 首 是 勇 士, 也 是 對 外 作 戰 的 指 揮 者 二 財 產 繼 承 布 農 族 的 財 產 繼 承, 完 全 以 家 族 為 單 位, 家 族 財 產 由 家 長 掌 管, 然 後 由 全 家 共 同 使 用 在 父 系 繼 嗣 原 則 的 支 配 下, 家 長 都 由 輩 份 及 年 齡 最 高 的 男 人 擔 任 三 婚 禮 以 嫁 娶 婚 為 主 以 父 系 繼 嗣 為 原 則, 婚 後 多 半 行 隨 夫 居 布 農 族 居 住 於 中 央 山 脈 兩 側, 海 拔 一 千 公 尺 以 上, 是 典 型 的 高 山 民 族 據 說, 最 早 居 住 於 鹿 港 斗 六 竹 山 一 帶, 後 來 漸 漸 往 高 山 遷 移 目 前 所 知 的 最 早 的 居 住 地 是 南 投 縣 的 仁 愛 與 信 義 鄉 十 八 世 紀 時, 世 居 南 投 的 布 農 族 開 始 大 量 的 遷 移, 一 是 往 東 遷 至 花 蓮 的 卓 溪 鄉 萬 榮 鄉, 再 從 花 蓮 移 至 台 東 的 海 端 鄉 與 延 平 鄉 另 一 支 沿 著 中 央 山 脈 南 移 至 高 雄 的 三 民 鄉 與 桃 源 鄉 以 及 台 東 縣 海 端 鄉 的 山 區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四 萬 七 千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布 農 族 共 分 為 六 個 群, 均 居 住 於 南 投 一 帶 總 人 口 數 約 四 萬 七 千 多 人 布 農 人 喜 歡 山 居, 高 山 深 處 常 有 他 們 的 聚 落 11
布 農 族 人 的 傳 統 生 產 方 式 以 山 田 燒 墾 式 的 農 業 為 主, 主 食 為 主 要 農 作 物 的 小 米 玉 米 甘 薯 等 等, 遇 有 重 要 祭 儀 與 場 合 時 吃 的 較 為 豐 盛, 平 時 則 是 很 少 吃 副 食 目 前 飲 食 習 慣 己 轉 變, 多 半 以 稻 米 地 瓜 為 主 食 最 重 要 的 副 食 為 採 集 所 得 的 野 菜 蕈 類, 其 中 樹 豆 可 以 說 是 布 農 人 最 重 要 的 副 食 之 一 樹 豆 是 一 年 生 草 本 植 物, 外 表 為 黃 色, 與 豬 肉 排 骨 同 煮 皆 可, 樹 豆 湯 是 布 農 族 人 最 常 食 用 的 湯 布 農 族 傳 統 上 以 獸 皮 與 麻 線 做 為 衣 服 材 料, 後 來 與 外 界 接 觸 後 開 始 使 用 交 易 而 來 的 棉 線 與 毛 線 男 性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傳 統 服 飾 是 白 色 為 底 背 織 花 紋 的 無 袖 長 上 衣, 屬 方 衣 系 統 最 大 的 特 色 是 衣 服 背 面 以 鮮 豔 的 色 彩 織 成 一 道 模 仿 百 步 蛇 背 部 紋 樣 的 寬 邊 棋 盤 式 菱 形 紋 據 說 布 農 族 人 最 初 的 衣 服 全 為 素 白 色, 沒 有 任 何 彩 色 織 紋, 後 來 由 百 步 蛇 鱗 紋 得 到 靈 感, 仿 蛇 鱗 紋 創 造 出 織 紋 在 許 多 祭 儀 活 動 中, 布 農 族 男 性 都 是 蹲 於 地 上 進 行 儀 式, 衣 服 背 後 的 織 紋 會 格 外 引 人 注 目, 這 或 許 是 布 農 族 服 飾 將 美 麗 圖 案 置 於 背 後 的 原 因 布 農 族 女 性 傳 統 服 飾 則 是 以 苧 麻 為 主 要 材 質, 形 式 以 長 衣 窄 袖 長 裙 為 主, 並 繡 有 滾 邊 刺 繡, 圍 裙 膝 褲, 顏 色 以 藍 黑 為 主 建 築 材 料 有 板 岩 木 材 茅 草 及 藤 皮 數 種 北 部 以 板 岩 為 主 要 材 料, 以 板 石 砌 牆 蓋 頂 鋪 地 僅 樑 柱 採 用 木 材 中 部 及 南 部 以 板 岩 鋪 地 以 木 板 為 牆 茅 草 蓋 頂 房 屋 前 半 留 為 庭 院, 後 半 部 用 以 蓋 屋 穀 倉 置 於 室 內 或 做 為 房 屋 建 築 的 一 部 份 喜 聚 族 而 居, 故 每 家 房 屋 內 常 分 為 若 干 床 屋, 每 床 屋 住 一 對 夫 婦 及 子 女 樂 器 杵 音 是 布 農 族 與 日 月 潭 邵 族 特 有 的 樂 器, 通 常 由 八 至 十 六 根 長 短 不 同 的 木 杵, 交 替 的 在 石 板 上 敲 擊, 藉 著 不 同 音 階 演 奏 出 優 美 的 旋 律 在 從 前, 族 人 也 用 它 來 傳 達 訊 息 口 簧 琴 是 原 住 民 族 普 遍 的 樂 器, 但 每 一 族 使 用 的 時 機 稍 有 差 異 以 布 農 族 而 言, 是 排 遣 寂 寞 或 悲 傷 時 渲 洩 情 感 的 工 具 在 排 灣 泰 雅 阿 美 則 是 談 情 說 愛, 男 女 互 表 情 意 的 催 化 工 具 另 一 種 布 農 族 特 有 的 樂 器 是 四 弦 琴 ( 在 卡 社 為 五 弦 ), 是 族 人 自 娛 的 樂 器 弓 琴 也 是 布 農 族 盛 行 的 樂 器, 以 竹 子 為 弓 細 鋼 絲 為 弦, 一 端 銜 在 嘴 裡, 左 手 持 弓 右 手 撥 弦, 悠 揚 的 琴 音 雖 然 細 微, 卻 耐 人 尋 味 洪 水 傳 說 太 古 時 代 洪 水 驟 然 成 災, 淹 沒 了 大 地, 形 成 了 一 片 茫 茫 大 海, 僅 剩 玉 山 巒 大 山 郡 大 山 shilubiya 山 的 山 頂 露 在 水 面 上 人 們 避 難 到 玉 山 的 山 頂 上, 可 是 所 有 的 粟 穀 盡 失, 無 以 為 炊 還 好 山 上 有 很 多 獸 類, 於 是 捕 獵 生 食 充 飢 由 於 沒 有 火, 生 活 很 不 方 便, 只 好 到 處 尋 火, 有 一 天 終 於 發 現 卓 社 大 山 上 有 火 光 於 是 立 刻 派 一 隻 鳥 去 索 火, 可 是 在 回 程 途 中 熄 火 了 ; 再 改 派 長 尾 鳥 去, 長 尾 鳥 卻 在 飛 行 途 中 落 水 淹 死 最 後, 人 們 派 出 haipiji 鳥 去, 這 才 如 願 以 償, 得 火 而 歸 後 來, 有 一 次 螃 蟹 和 大 蛇 爭 鬥, 螃 蟹 剪 破 了 大 蛇 的 肚 子, 大 蛇 痛 得 向 西 逃 竄 而 去, 其 經 過 之 處 形 成 一 道 溪 流, 積 水 順 溪 而 退, 又 露 出 原 來 的 陸 地 來 人 們 大 喜, 紛 紛 下 山 求 美 地, 而 離 散 四 方, 各 自 組 織 部 社, 以 至 於 今 ( 一 ) 射 耳 祭 (Malahodagian): 是 布 農 族 唯 一 全 部 落 性 的 祭 典 於 每 年 四 月 底 月 缺 的 時 候 舉 行, 以 射 鹿 耳 一 最 大 動 物 的 耳 朵 來 象 徵 來 年 狩 獵 的 豐 碩, 目 前 也 祈 求 農 作 的 豐 收 及 財 運 亨 通 射 耳 祭 只 限 於 男 子 參 加, 女 子 禁 止 至 祭 祀 場 所 ( 二 ) 嬰 兒 節 (lndohdohan): 布 農 人 在 每 年 六 月 的 月 圓 時 期, 為 這 一 年 出 生 的 嬰 兒 舉 行 佩 掛 項 鍊 的 儀 式 期 望 孩 子 們 能 像 項 鍊 般 耀 眼 美 麗 當 天 並 宴 請 親 友, 告 知 這 位 新 生 兒 的 布 農 名 字, 接 受 族 人 的 慶 賀 與 祝 福 經 濟 狀 況 好 的 家 庭, 酒 宴 甚 至 可 以 持 續 數 日 由 於 社 會 的 變 遷, 有 些 部 落 則 溶 入 西 方 教 會 的 日 程, 在 每 年 約 六 月 由 教 會 決 定 日 期 當 天 中 午 舉 行 餐 會, 晚 上, 全 村 婦 女 將 新 生 兒 抱 至 教 會, 由 村 人 猜 測 每 個 小 孩 的 名 字, 答 對 的 人 接 受 該 家 父 母 的 禮 物 會 場 充 滿 了 遊 戲 的 趣 味 與 新 生 的 喜 悅 12
出 生 布 農 族 孩 子 出 世, 家 人 釀 酒 殺 雞, 邀 集 同 氏 族 長 輩 及 母 族 舉 行 酒 宴, 由 母 族 長 老 為 嬰 兒 祝 福 布 農 族 人 在 每 年 六 月 月 圓 時 候, 舉 行 嬰 兒 節 成 年 儀 禮 布 農 族 成 長 禮 在 新 年 後 三 天 舉 行 要 昇 入 青 年 級 的 人 在 會 所 集 合, 一 邊 唱 敵 首 歌, 一 邊 持 酒 瓢 向 敵 首 撒 酒 做 祭 這 一 天, 全 社 女 子 禁 止 到 屋 外 婚 姻 布 農 族 婚 期 決 定 之 後, 男 女 雙 方 開 始 釀 酒 婚 禮 前 一 日, 新 郎 之 父 或 伯 叔 父 及 同 氏 族 男 女 攜 豬 一 頭 酒 數 桶 紅 黑 布 數 疋, 當 晚 在 女 家 徹 夜 飲 酒 翌 晨 由 新 娘 之 父 及 親 戚, 隨 同 男 家 迎 親 者 一 同 送 親 至 男 家, 男 家 招 待 飲 宴 是 夜 新 人 不 同 床 翌 晨 女 父 及 親 屬 攜 女 及 婿 再 返 女 家, 在 女 家 同 族 人 繼 續 飲 宴 一 日 是 晚 新 郎 新 娘 在 女 家 同 床 翌 日 新 郎 攜 新 娘 返 家 後, 婚 禮 於 是 完 成 葬 禮 布 農 族 人 認 為 死 亡 有 善 死 惡 死 凡 病 死 於 家 中 為 善 死, 死 於 非 命 則 為 惡 死 善 死 者 死 後, 家 人 將 屍 體 移 置 地 上, 扶 成 坐 勢, 使 股 肱 曲 於 前 胸 處, 用 藤 帶 或 布 袋 縛 之 於 室 內 掘 墓 穴, 深 約 四 尺 直 徑 三 尺, 周 圍 以 石 板 為 壁, 下 葬 時 男 性 面 向 東, 女 性 面 向 西 上 面 蓋 以 石 板, 之 後 填 入 泥 土 惡 死 者, 由 首 先 發 現 者 就 地 掩 埋 水 占 以 小 竹 管 吸 水 向 天 空 吹 出, 水 泡 落 於 某 人 身 上, 該 人 即 為 罪 犯 瓢 占 以 小 石 塊 置 於 瓢 背 上 唱 人 名, 若 石 頭 站 立 起 來, 表 示 該 人 為 嫌 犯, 不 能 站 著 者, 則 不 是 嫌 犯 鳥 占 鳥 在 行 進 的 左 方 長 鳴 者 為 吉 兆, 在 右 方 鳴 或 左 右 雙 方 鳴 者 為 凶 ; 鳴 聲 清 亮 者 吉, 嘈 濁 者 凶 夢 卜 接 受 別 人 的 款 待 獲 得 一 些 肉 夢 見 湖 沼 周 圍 的 綠 木 夢 見 綠 色 原 野 吃 甘 薯 土 豆 夢 見 戫 首 ( 有 三 年 豐 收 ) 凡 是 夢 到 以 上 之 景 象, 皆 為 吉 兆 夢 到 死 亡 夢 到 樹 木 折 斷 夢 見 自 己 跌 倒 等 為 凶 兆 因 大 洪 水 而 浸 泡 在 屋 內 夢 見 埋 葬 夢 見 人 出 血 月 經 以 上 的 夢 皆 為 吉 兆 夢 見 有 人 正 在 做 建 築 ( 家 中 有 人 死 亡 之 兆 ) 夢 見 自 己 唱 歌, 或 聽 見 有 人 唱 歌 ( 患 病 之 兆 ) 等 夢 均 為 凶 兆 13
很 久 很 久 以 前, 風 景 優 美 的 達 羅 巴 令 湖, 住 著 湖 神 愛 迪 丁 嘎, 祂 是 魯 凱 族 的 先 祖 ; 有 一 次 遇 到 了 阿 禮 社 頭 目 的 女 兒 芭 嫩, 美 麗 的 她 深 深 地 吸 引 著 湖 神 湖 神 吹 著 口 笛 訴 說 著 祂 對 少 女 的 愛 慕, 兩 人 在 山 林 裡 愛 苗 滋 長 一 日, 湖 神 來 到 頭 目 家 提 親, 芭 嫩 向 家 人 說 : 湖 神 今 晚 要 在 住 我 們 家, 請 大 家 不 要 太 早 起 來 頭 目 心 中 納 悶 不 已, 於 是, 天 未 亮 時 點 根 柴 火 察 看, 赫 然 發 現 女 兒 的 身 上 纏 繞 著 一 條 巨 大 的 百 步 蛇, 而 她 卻 滿 臉 愉 悅 的 表 情 頭 目 這 才 恍 然 大 悟, 原 來 湖 神 就 是 傳 說 中 族 人 敬 畏 的 百 步 蛇 婚 禮 當 天, 湖 神 及 他 的 從 屬 帶 著 家 傳 的 古 壺 鐵 鍋 檳 榔 漂 亮 的 琉 璃 珠 串 來 迎 娶 之 後, 迎 親 隊 伍 向 達 羅 巴 令 湖 出 發, 芭 嫩 對 送 行 的 父 母 及 村 民 說 : 為 了 表 示 虔 敬, 以 後 族 人 經 過 神 湖 時, 請 穿 白 色 的 衣 裳, 而 我 會 準 備 溫 熱 的 食 物 給 你 們, 並 請 留 下 獵 物 的 後 腿 說 完, 便 向 湖 中 走 去, 湖 水 泛 起 了 漣 漪, 映 出 了 百 步 蛇 的 花 紋, 芭 嫩 終 於 到 了 夫 家 這 個 膾 炙 人 口 的 傳 說, 依 然 在 族 裡 流 傳 而 傳 唱 著 嫁 蛇 郎 故 事 的 古 老 歌 曲, 更 是 讓 人 回 味 再 三 以 貴 族 宗 家 為 中 心 之 部 落 排 灣 族, 魯 凱 族 社 會 為 代 表 他 們 的 部 落 是 由 幾 個 貴 族 家 系 與 平 民 及 佃 民 所 組 成 再 從 部 落 中 勢 力 最 強 家 世 最 久 的 貴 族 宗 家 來 擔 任 部 落 最 高 首 長 再 從 貴 族 旁 系 或 佃 民 領 袖 中 選 出 次 級 的 領 袖 來 擔 任 部 落 各 級 之 責 任 領 袖 魯 凱 族 與 排 灣 族 的 社 會 組 織 極 為 相 似, 但 至 少 有 下 列 幾 點 的 差 異 性 : 魯 凱 族 沒 有 排 灣 族 盛 行 的 五 年 祭 魯 凱 族 為 父 系 社 會, 長 男 繼 承 家 產 排 灣 族 為 雙 系 社 會 由 長 嗣 繼 承 魯 凱 族 是 重 男 輕 女 的 社 會, 排 灣 族 則 是 兩 性 平 等 的 社 會 排 灣 族 的 貴 族 權 勢 集 中, 且 有 擴 大 的 企 圖 心 魯 凱 族 的 貴 族 權 力 分 與 直 旁 系 的 親 屬 而 逐 漸 削 弱 魯 凱 族 的 喪 葬 以 一 人 一 墓 為 主, 排 灣 族 則 是 一 家 一 墓 魯 凱 族 為 側 身 葬, 排 灣 族 為 屈 肢 葬 魯 凱 族 的 另 一 個 標 誌 是 百 合 花 的 配 戴, 排 灣 族 則 無 一 組 成 特 色 分 為 四 個 等 級 : (1) 大 頭 目 : 是 部 落 的 大 地 主, 擁 有 土 地 獵 區 河 流 代 表 部 落 參 與 外 社 的 公 共 事 務 平 日 以 收 納 賦 稅 為 主 (2) 貴 族 : 為 大 頭 目 的 近 親 可 以 耕 種 土 地 不 必 納 稅, 也 可 以 沿 用 貴 族 的 名 字 (3) 士 : 為 有 特 殊 功 績 的 平 民 或 有 特 殊 才 能 的 村 民, 如 雕 刻 匠 打 鐵 匠 頭 目 會 賜 予 他 某 些 權 利 如 戴 羽 毛 有 階 級 的 花 環 (4) 平 民 : 多 為 佃 農, 向 大 頭 目 租 地 耕 作 平 民 有 向 頭 目 納 稅 的 義 務, 納 稅 的 內 容 不 是 金 錢, 而 是 自 己 耕 作 收 成 的 小 米 花 生 之 類 的 食 物 ; 或 是 狩 獵 的 肉 品 二 財 產 繼 承 一 般 而 言 魯 凱 家 系 的 傳 承 方 式 原 則 有 二 : 首 先 是 以 男 性 為 先, 如 無 男 性 時 則 由 女 性 繼 承, 以 及 不 論 男 女 性 皆 以 長 嗣 為 優 先 的 原 則 三 婚 姻 魯 凱 族 的 婚 姻 制 度 主 要 是 階 級 聯 姻 婚 姻 是 改 變 身 份 地 位 的 條 件 之 一 並 促 進 社 會 階 級 流 動 階 級 間 通 婚 的 三 種 形 式 分 別 為 : 同 階 級 相 婚 昇 級 婚 降 級 婚 三 種 一 般 來 說 與 比 本 身 階 級 高 的 對 象 結 婚 可 以 提 高 自 己 的 身 份 地 位, 獲 得 與 配 偶 相 當 的 社 會 地 位, 但 真 正 取 得 較 高 身 份 者 則 為 子 女 因 此 與 高 階 級 者 結 婚, 主 要 著 眼 點 常 在 提 高 子 女 的 地 位 魯 凱 族 居 住 於 中 央 山 脈 南 段 兩 側 的 山 區, 也 就 是 屏 東 縣 霧 台 鄉 高 雄 縣 茂 林 鄉 及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相 傳 祖 先 由 台 東 的 海 岸 上 岸, 隨 即 向 山 上 走, 來 到 中 央 山 脈 南 段 的 肯 杜 爾 山 定 居 之 後 部 份 族 人 在 部 落 領 袖 領 導 下, 由 一 隻 通 靈 的 雲 豹 領 路 老 鷹 在 空 中 引 導, 翻 山 越 嶺 來 到 舊 好 茶, 雲 豹 停 佇 良 久, 不 肯 離 開, 族 人 遂 在 舊 好 茶 建 立 了 部 落 因 此 魯 凱 族 被 稱 為 雲 豹 的 故 鄉, 族 人 為 了 感 恩 禁 止 狩 獵 雲 豹 和 老 鷹 14
高 雄 縣 茂 林 鄉 的 魯 凱 人 則 有 不 同 的 起 源 傳 說, 咸 信 他 們 發 源 於 茂 林 鄉 境 內, 又 因 為 緊 鄰 布 農 鄒 平 埔 等 異 族, 因 此 文 化 語 言 生 活 習 俗 受 到 外 來 的 影 響 較 深 屏 東 縣 霧 台 鄉 人 口 數 最 多, 其 次 為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一 萬 一 千 多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魯 凱 族 聚 落 週 邊 土 地 較 為 貧 瘠, 主 要 種 植 小 米 甘 薯 與 芋 頭 雖 然 小 米 在 魯 凱 族 生 活 中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歲 時 祭 儀 都 以 小 米 為 中 心, 但 是 甘 薯 與 芋 頭 才 是 魯 凱 族 人 最 常 食 用 的 主 食 尤 其 是 烘 烤 過 後 的 芋 頭 乾 可 以 長 期 保 存, 是 魯 凱 族 人 常 吃 的 食 物, 通 常 加 上 蔬 菜 和 肉 類 煮 成 粥 狀 此 外, 花 生 因 其 容 易 種 植 的 特 性, 成 為 魯 凱 族 人 常 見 的 副 食 服 裝 也 可 以 反 映 出 魯 凱 族 的 階 級 制 度 貴 族 與 平 民 的 裝 扮 有 很 明 顯 的 差 別, 豹 牙 頭 飾 豹 皮 背 心 珍 貴 的 琉 璃 珠 飾 品 鷹 羽 只 限 於 高 階 層 貴 族 使 用, 而 百 步 蛇 太 陽 人 頭 陶 壺 等 圖 案 是 專 屬 於 頭 目 的, 但 是 平 民 可 以 透 過 納 貢 獲 得 頭 目 的 允 許 目 前 魯 凱 族 的 幾 乎 己 無 貴 族 與 平 民 之 分, 因 此 服 飾 圖 案 也 沒 有 貴 賤 之 分 了 百 合 花 裝 飾 百 合 花 在 魯 凱 族 的 傳 說 中 與 祖 先 的 起 源 有 關, 因 而 有 神 聖 的 地 位 百 合 花 盛 開 時 節, 任 何 女 性 皆 可 以 戴 花, 但 是 百 合 花 中 間 夾 一 朵 紅 色 的 金 鳳 花, 才 被 視 為 完 整 的 百 合 花 飾, 須 經 過 結 婚 結 親 的 儀 式 才 能 戴 花, 除 此 之 外, 則 須 行 過 買 花 禮 儀 才 可 配 戴 買 花 禮 儀 是 魯 凱 族 女 性 生 命 禮 儀 中 重 要 的 一 部 份 通 常 未 婚 女 性 的 父 母 只 要 經 濟 許 可, 會 擇 日 殺 豬 釀 酒 製 作 小 米 糕, 向 部 落 頭 目 送 禮, 以 取 得 戴 花 權, 這 種 儀 式 稱 為 Kialidao 魯 凱 族 的 石 板 屋 最 有 名 他 們 蓋 房 子 事 先 把 緩 坡 剷 成 畚 箕 形 兩 面 側 壁 後 牆 都 是 石 片 堆 成 又 用 大 石 板 豎 起 前 牆, 簷 下 還 有 兩 個 斜 撐, 因 此 不 會 向 前 倒 ; 後 壁 靠 在 山 腹 上, 所 以 也 不 會 傾 斜, 再 大 的 颱 風 也 不 怕, 但 就 怕 地 震 因 為 兩 坡 式 的 房 頂 都 以 石 板 做 屋 瓦, 大 地 震 一 來, 屋 頂 的 石 瓦 片 就 會 向 下 滑 動 這 種 石 板 屋 大 多 成 矩 形, 進 深 不 很 深 貴 族 的 房 子 就 寬 多 了, 大 概 有 十 公 尺 多, 屋 簷 的 高 度 有 一 公 尺 半, 差 不 多 到 胸 部, 所 以 大 家 進 門 都 要 彎 腰 才 行 簷 下 有 一 條 長 長 的 雕 刻 簷 桁, 使 他 們 的 房 子 神 秘 而 美 麗 ( 一 ) 華 麗 的 衣 飾 : 魯 凱 族 的 服 飾 以 十 字 線 繡 琉 璃 珠 繡 為 主 圖 案 繁 複 華 美, 與 排 灣 族 的 衣 飾 十 分 接 近, 幾 乎 很 難 分 辨 ( 二 ) 百 合 花 的 神 聖 性 : 百 合 花 是 魯 凱 族 的 族 花, 族 人 對 於 百 合 花 的 敬 愛 已 經 提 昇 至 精 神 意 義, 甚 至 代 表 了 社 會 秩 序 與 倫 理 ( 三 ) 對 百 步 蛇 雲 豹 的 敬 重 : 在 魯 凱 族 的 神 話 傳 說 中 有 許 多 關 於 百 步 蛇 的 傳 聞, 如 百 步 蛇 是 頭 目 的 祖 先 是 長 老 對 於 百 步 蛇 也 有 很 多 的 禁 忌, 如 儘 量 避 免 與 它 接 觸 族 人 以 尊 敬 祭 祀 的 態 度 來 對 待 它 這 與 排 灣 族 對 百 步 蛇 的 觀 念 十 分 接 近 ( 四 ) 富 於 藝 術 傾 向 的 生 活 態 度 : 舉 凡 家 居 服 飾 歌 舞 都 是 魯 凱 族 藝 術 的 表 現 在 一 個 魯 凱 村 落 裡, 處 處 可 見 藝 術 生 活 化 的 表 現 如 雕 刻 刺 繡 編 織 花 草 園 藝, 都 是 族 人 傳 統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部 落 開 創 神 話 相 傳 好 茶 部 落 的 始 祖 puraruyan 是 孔 武 有 力 的 獵 人, 約 在 六 七 百 年 前, 從 台 東 縣 太 麻 里 社 至 知 本 間 的 rarando 山 中, 名 叫 shichiparichi 地 方, 帶 著 一 隻 雲 豹 溯 太 麻 里 河 翻 越 崇 山 峻 嶺 來 到 霧 頭 山 和 北 大 武 山 狩 獵 不 過 雲 豹 在 好 茶 的 tataudaiwan 區 的 karusgan 不 願 離 去,puraruyan 這 才 發 現 好 茶 真 是 個 風 景 優 美 的 地 方 於 是 回 到 台 東 率 領 族 人 和 親 屬 來 此 定 居, 再 次 向 西 越 過 連 綿 高 峰 以 及 manakual 茂 林 和 低 矮 叢 林, 下 到 lumingan 台 地 部 份 族 人 留 在 此 處 居 住, 另 五 六 戶 約 四 十 餘 人 來 到 好 茶 由 於 定 居 之 前,pururuyan 的 雲 豹 曾 經 在 kalesngan 地 方 變 幻 成 人, 為 了 紀 念 這 事, 便 在 此 處 建 立 家 屋, 家 屋 規 模 宏 大, 有 八 個 窗 戶 並 定 其 名 為 kalesngan 日 後 pururuyan 的 後 代 在 katsyanlan 區 另 建 家 屋 並 命 名 為 kazangilan, 而 把 舊 屋 當 成 靈 廟, 專 供 祭 祀 用 粟 收 穫 祭 (Tsatsapipianu): 在 每 年 八 月 左 右, 舉 行 收 穫 祭, 並 藉 此 迎 接 新 的 一 年 收 穫 祭 裡 有 一 個 重 要 的 儀 式, 是 烤 小 米 餅, 看 小 米 餅 烤 出 來 的 現 象 作 為 今 年 農 作 與 狩 獵 的 卜 問 例 如, 烤 得 太 乾, 今 年 可 能 雨 水 較 少, 烤 得 溫 潤, 表 示 今 年 的 雨 水 豐 沛 15
烤 小 米 餅 的 儀 式 只 限 男 性 參 與, 是 一 種 宗 教 行 為 盪 鞦 韆 過 去 盪 鞦 韆 是 大 頭 目 女 性 的 特 權, 通 常 於 婚 禮 時 舉 行 但 是 每 年 舉 行 豐 年 祭 時, 大 頭 目 會 將 盪 鞦 韆 這 項 特 權 與 族 人 分 享, 不 但 慰 勞 族 人 的 辛 勞, 也 提 供 青 年 男 女 接 觸 的 機 會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就 算 是 在 豐 年 祭 中, 也 只 有 女 生 可 以 盪 鞦 韆, 男 性 則 是 負 責 搭 設 鞦 韆 以 及 擺 動 鞦 韆 當 少 女 盪 鞦 韆, 其 餘 的 人 於 四 周 圍 成 一 個 圓 圈 歌 舞, 當 盪 到 愈 高 處, 歌 舞 便 愈 高 亢 不 論 在 過 去 或 現 代 豐 年 祭 中, 往 往 都 是 活 動 的 最 高 潮 出 生 魯 凱 族 人 對 新 生 兒 所 舉 行 的 相 關 生 命 儀 式 有 極 豐 富 的 規 範, 這 段 自 出 生 首 日 至 第 五 日 所 舉 行 的 儀 式 總 稱 為 wasipi 新 生 兒 及 其 父 母 前 往 部 落 西 方 的 野 外, 將 供 物 置 於 石 頭 上 獻 給 神 靈 與 凶 死 村 外 的 亡 魂 使 用, 然 後 祈 禱 諸 方 神 靈 給 予 庇 佑 成 年 儀 禮 只 有 大 南 群 發 展 出 年 齡 階 級 制 度 十 一 歲 以 上 的 少 年 需 接 受 嚴 格 考 驗 成 功 者 才 能 成 為 正 式 一 員 到 了 青 年 期 還 必 須 跨 越 一 個 儀 式 才 為 成 為 成 年 人 入 級 者 需 在 會 所 內 由 長 老 用 毒 草 抽 打 全 身, 寓 意 為 藉 此 打 去 以 往 所 有 的 不 良 品 行 和 不 潔 的 身 體, 並 接 受 長 老 的 教 誨 婚 姻 魯 凱 族 婚 禮 都 是 以 女 方 為 重 心, 儀 式 分 三 日 舉 行 完 畢 葬 禮 魯 凱 族 的 喪 事 處 理 方 式 依 善 死 或 惡 死 而 各 不 相 同 惡 死 者 在 處 理 程 序 上 附 帶 有 諸 多 禁 忌 一 般 喪 葬 的 處 理 方 式 是, 由 近 親 為 其 易 盛 裝, 採 用 曲 肢 葬, 並 在 室 內 埋 葬, 及 揭 開 屋 內 地 下 石 板 掘 墓 而 埋 魯 凱 族 的 信 仰 體 系 屬 泛 靈 信 仰, 認 為 萬 物 都 有 精 靈 或 是 神 靈 居 住 其 中, 影 響 著 人 類 的 生 活 與 命 運 一 般 來 說, 魯 凱 族 人 將 超 自 然 現 象 分 為 數 類, 有 些 靈 為 祈 求 豐 收 的 對 象, 有 些 為 人 死 後 的 靈 魂, 有 些 則 是 荒 野 中 作 祟 的 精 靈, 有 些 則 是 靈 媒 祈 求 治 病 與 尋 求 失 物 的 對 象 這 些 靈 都 必 須 加 以 祭 祀, 現 實 生 活 中 更 不 能 觸 犯 禁 忌, 以 免 惹 禍 上 身 16
卑 南 族 的 起 源 傳 說, 可 分 為 兩 大 系 統 : ( 一 ) 石 生 的 傳 說 : 相 信 祖 先 是 由 巨 石 裂 開 所 生, 發 源 於 今 台 東 太 麻 里 鄉 美 和 海 岸 附 近 的 山 坡 地 上, 此 系 統 包 括 知 本 村 建 和 村 利 嘉 村 等 知 本 村 建 和 村 的 卑 南 人 還 在 此 地 立 了 一 塊 發 祥 地 的 紀 念 碑, 並 有 石 棚 祭 祀 著 渡 海 來 台 約 三 位 先 祖 的 名 字 ( 二 ) 竹 生 的 傳 說 : 以 南 王 里 ( 現 隸 屬 台 東 市 ) 為 主 根 據 長 老 口 述, 祖 先 是 由 竹 子 所 生 起 源 傳 說 的 不 同 與 地 理 位 置 的 差 異 以 知 本 為 首 的 石 生 文 化, 因 緊 臨 排 灣 魯 凱 的 聚 落, 文 化 上 的 表 現 與 語 言 上 的 濁 重 音 明 顯 地 受 到 了 他 族 的 影 響 接 近 阿 美 族 的 南 王 系 統 在 語 音 的 輕 巧 上 與 阿 美 族 相 近 清 康 熙 年 間, 以 南 王 為 首 的 卑 南 人, 平 定 了 朱 一 貴 之 亂 的 餘 黨 因 此 被 清 政 府 冊 封 為 卑 南 大 王, 並 且 賜 予 朝 服 ; 鄰 近 的 阿 美 族 排 灣 族 都 要 而 其 納 貢 賦 稅 是 族 人 至 今 津 津 樂 道 的 光 榮 史 蹟 ( 一 ) 斯 巴 達 式 的 會 所 訓 練 ( 二 ) 精 湛 的 刺 繡 手 藝 : 以 十 字 繡 法 最 普 遍, 人 形 舞 蹈 紋 是 卑 南 族 特 有 的 圖 案 ( 三 ) 戴 花 環 的 普 遍 性 : 雖 然 其 它 各 族 也 戴 花 環, 但 形 制 的 一 致 性, 及 花 環 所 代 表 的 男 子 成 年 意 義 是 其 他 族 群 所 沒 有 的 ( 四 ) 巫 術 的 盛 行 : 早 期, 卑 南 族 的 巫 術 十 分 盛 行, 其 他 族 群 的 人 都 懼 怕 三 分 巫 術 又 分 為 白 巫 與 黑 巫, 白 巫 替 人 治 病, 黑 巫 施 咒 害 人 目 前 卑 南 八 社 尚 有 多 位 祭 師 光 是 南 王 就 有 二 十 幾 位 男 女 巫 師, 負 責 部 落 性 的 祭 儀 或 為 族 人 祈 福 趨 邪 甚 至 有 一 位 巫 師 開 業 服 務, 為 人 占 卜 趨 邪 解 答 人 生 疑 惑, 當 然, 服 務 的 對 象 不 僅 止 於 卑 南 人, 連 漢 人 也 前 去 卜 問 一 組 成 特 色 卑 南 族 的 社 會 裡 有 二 個 領 導 人 物 : 一 個 是 男 祭 師 (rahan), 負 責 主 持 部 落 性 的 重 要 祭 儀 一 位 是 政 治 領 袖 (ayawan), 由 村 子 裡 領 導 能 力 強 的 人 來 擔 任, 負 責 部 落 裡 重 大 事 情 的 協 調 者, 亦 是 人 獵 祭 爭 戰 的 領 導 人 物 卑 南 族 屬 於 母 系 社 會 所 謂 母 系 社 會 有 下 列 幾 點 特 質 :. 婚 姻 上, 男 子 以 入 贅 女 方 家 為 原 則. 氏 族 姓 氏 的 繼 承 以 女 子 為 主. 財 產 的 繼 承 是 母 傳 女. 祭 祀 權 的 管 理 與 責 任 也 是 由 母 親 方 面 的 女 子 來 承 續 然 而 這 樣 的 習 俗 也 隨 著 時 代 的 改 變 而 有 所 調 適 二 財 產 繼 承 卑 南 族 家 族 的 土 地 財 產, 原 則 上 由 母 系 直 系 承 繼, 子 女 從 母 姓, 即 使 分 居 後 其 母 族 所 得 的 姓 氏 不 變, 普 通 家 庭 原 則 上 以 長 女 承 繼 母 親 之 家 宅 土 地 及 其 附 屬 財 產 ; 但 她 同 時 也 接 受 家 長 權, 以 及 對 於 其 諸 妹 的 養 育 監 護 責 任 三 婚 姻 卑 南 族 之 婚 姻 形 式 有 嫁 娶 婚 招 贅 婚 兩 種 現 在 青 年 由 於 漢 化 的 影 響, 多 實 行 嫁 娶 婚, 偶 行 招 贅 婚 卑 南 族 位 於 中 央 山 脈 以 東, 卑 南 溪 以 南 的 海 岸 地 區, 台 東 縱 谷 南 方 的 平 原 上 依 其 起 源 傳 說, 分 為 兩 個 系 統 : 一 是 石 生 起 源 說 的 知 本 系 統, 發 源 地 為 Ruvoahan, 包 括 知 本 建 和 利 嘉 初 鹿 泰 安 一 是 竹 生 起 源 說 的 南 王 系 統, 發 源 地 是 Panapanayan, 包 括 南 王 檳 榔 寶 桑 卑 南 族 分 佈 於 台 東 縣 卑 南 鄉, 共 分 為 八 個 社, 包 括 知 本 村 建 和 村 利 嘉 村 泰 安 村 檳 榔 村 美 農 村 初 鹿 村 南 王 村 溫 泉 村 昔 稱 八 社 番 人 口 集 中 在 台 東 縣, 其 中 以 台 東 市 比 例 最 高 ; 其 次 是 卑 南 鄉,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一 萬 人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17
過 去 卑 南 族 主 要 的 食 物 來 源, 來 自 於 農 耕 以 及 打 獵 主 食 類 包 括 栗 旱 稻 甘 薯 和 芋 頭, 副 食 則 是 以 狩 獵 所 得 為 大 宗, 像 是 以 醃 漬 方 式 保 存 的 山 豬 肉 魚 也 是 卑 南 族 的 副 食 之 ㄧ, 有 趣 的 是 卑 南 族 雖 然 居 住 在 海 邊, 卻 不 在 海 中 捕 魚, 漁 獲 都 是 由 河 中 撈 捕 而 來 卑 南 族 人 在 舉 行 慶 典 時 已 月 桃 小 米 糯 米 粿 粽 為 主 食 月 桃 糯 米 粿 粽 是 以 月 桃 葉 包 裹 糯 米 粉 糰 鹹 豬 肉 而 成, 與 客 家 的 粿 粽 有 幾 分 類 似, 不 但 好 吃 又 不 易 腐 壞, 是 卑 南 傳 統 食 物 的 代 表 之 一 過 去 由 於 卑 南 族 採 行 嚴 格 的 年 齡 階 級 與 會 所 制 度, 也 反 映 在 服 飾 的 表 現 上, 不 同 的 性 別 年 齡 階 級 有 不 同 的 衣 飾 表 現 藉 由 衣 飾 的 不 同 區 分 群 體 的 身 分, 並 強 化 自 我 身 份 的 認 同 男 性 在 進 入 少 年 會 所 後, 所 穿 著 的 衣 飾 隨 著 受 訓 的 年 數 皆 有 不 同 一 開 始 只 能 於 下 半 身 圍 繫 一 件 素 面 藍 色 短 裙, 上 半 身 赤 裸, 不 穿 鞋 青 年 服 役 期 滿 後, 進 入 bansalang 階 級 可 以 穿 著 最 鮮 豔 的 服 飾 以 吸 引 異 性 注 意, 上 身 穿 著 長 袖 短 上 衣, 下 身 穿 著 短 褲, 外 加 一 件 後 敞 褲 除 了 華 麗 的 衣 飾, 還 可 以 佩 刀, 以 及 配 戴 銀 鍊 琉 璃 珠 等 飾 物 卑 南 女 子 年 齡 之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十 三 四 歲 之 前, 女 孩 上 身 穿 著 長 袖 短 上 衣, 下 身 著 短 布 裙 ; 年 齡 增 長 之 後 則 在 上 衣 內 側 穿 一 件 胸 兜, 下 身 穿 著 長 裙, 以 腰 帶 繫 於 腰 部, 小 腿 綁 繫 一 對 護 腳 布 以 形 式 觀 之, 卑 南 人 的 服 裝 以 鮮 豔 的 紅 黃 綠 等 顏 色 夾 雜 黑 白 兩 色, 突 顯 出 多 層 菱 形 紋, 並 且 搭 配 細 緻 的 十 字 繡, 形 成 一 大 特 色 主 要 的 私 用 房 屋 其 漢 化 程 度 很 深, 傳 統 多 為 茅 頂 竹 壁 長 方 地 基 之 房 屋 屋 頂 為 兩 坡 式, 一 棟 二 中 樑, 一 邊 樑 正 棟 下 有 中 柱 支 持, 為 全 屋 中 心, 樑 與 柱 之 接 合 處 以 藤 皮 結 縛 之 每 一 房 屋 在 橫 長 面 前 後 開 二 門, 門 之 左 右 側 開 窗, 以 吊 板 為 窗 戶 前 左 方 地 上 為 三 石 地 灶, 灶 上 掛 火 棚 緣 四 周 牆 壁 上 為 編 床, 床 前 兩 根 中 柱 有 祖 先 雕 像, 尤 以 棟 梁 下 之 支 柱 為 最 重 要 編 籃 卑 南 族 人 擅 長 以 藤 或 竹 製 作 器 具, 編 器 種 類 繁 多, 以 生 活 用 品 為 主, 編 製 方 式 包 括 方 格 編 人 字 編 六 角 編 等 成 品 也 很 精 美 刺 繡 十 字 繡 是 卑 南 族 人 用 來 裝 飾 傳 統 服 飾 的 一 種 技 法 根 據 王 端 宜 在 南 王 部 落 的 研 究, 傳 統 上, 男 女 皆 會 使 用 十 字 繡, 女 子 從 小 由 母 親 等 長 輩 處 習 得 織 布 及 十 字 繡 的 技 巧 : 成 年 級 的 男 子 (panasaan) 經 常 在 會 所 中, 拿 起 針 線 繡 自 己 的 衣 褲, 或 繡 於 女 子 的 衣 裙 上 送 給 情 人 十 字 繡 的 圖 案 傳 統 上 多 為 幾 何 圖 形, 最 常 見 的 是 菱 型 三 角 形 花 草 等 圖 樣, 而 人 形 舞 蹈 纹 是 卑 南 族 特 有 的 圖 案 卑 南 族 始 祖 創 生 傳 說 太 古 panapanayan 地 方, 有 一 女 神 nunurao, 右 手 握 石 頭, 左 有 握 竹 子 將 石 頭 擲 出 去, 出 現 一 人, 成 長 後 為 馬 蘭 社 的 祖 先 復 把 左 手 的 竹 子 豎 立 在 地 上, 竹 子 上 節 出 現 女 神 pakosiseru, 下 節 出 現 男 神 pakomarai, 即 為 卑 南 族 之 起 源 由 於 時 代 的 變 遷 與 地 理 位 置 的 差 異, 卑 南 八 社 的 祭 典 呈 現 了 不 同 的 風 貌 ( 一 ) 知 本 村 : 最 重 視 七 月 中 旬 的 收 穫 祭, 為 期 三 ~ 七 天 著 名 的 勇 士 舞 遊 街 祈 福 是 其 特 色 ( 二 ) 南 王 村 :. 收 穫 祭 (murahijavan): 在 七 月 中 旬 舉 行, 又 稱 為 海 祭, 在 海 邊 往 蘭 嶼 的 方 向 遙 祭 帶 小 米 種 籽 到 人 間 的 二 位 神 祇, 會 後 並 在 社 區 內 舉 辦 摔 角 活 動. 年 祭 : 年 祭 是 目 前 卑 南 八 社 對 猴 祭 大 獵 祭 聯 合 年 祭 的 一 系 列 活 動 的 總 稱 從 12 月 24 日 起 至 元 月 2 日 為 止 (1) 青 少 年 驅 邪 活 動 : 在 12 月 24 日 晚 上 全 村 的 小 孩 赤 裸 上 身, 臉 上 塗 抹 炭 灰, 手 拿 芭 蕉 葉 至 各 家 戶 驅 除 不 淨, 並 迎 接 新 年 來 臨 (2) 少 年 猴 祭 (mangamangayau): 舉 行 時 間 在 12 月 25 日, 猴 祭 主 要 是 藉 著 刺 猴 培 養 少 年 的 膽 識 及 殺 敵 的 氣 概 (3) 大 獵 祭 (mangayau): 每 年 12 月 27 日 ~30 日 舉 行, 原 始 意 義 為 年 度 的 狩 獵 復 仇 與 獵 首, 目 前 改 為 定 點 式 的 三 天, 在 野 地 紮 營 抓 田 18
鼠 活 動 以 老 人 為 主 導 大 獵 祭 回 來 的 當 天, 全 村 村 人 在 卑 南 新 站 前 立 凱 旋 門, 盛 裝 列 隊 歡 迎, 並 為 長 老 們 戴 上 花 環, 吟 唱 傳 統 的 史 詩 聚 餐 等 一 連 串 的 活 動 (4) 聯 合 年 祭 :( 元 月 2 日 舉 行 ) 由 八 社 輪 流 舉 辦, 有 八 社 的 表 演 及 競 賽 出 生 卑 南 族 人 相 信 人 體 為 父 母 所 賜 予, 但 人 的 生 命 靈 則 由 四 位 司 命 之 神 所 賜 予 成 年 儀 禮 卑 南 族 男 性 在 少 年 與 青 年 時 期 的 教 育 訓 練 分 前 後 兩 段, 前 期 為 少 年 受 訓 時 期, 必 須 進 入 少 年 會 所 訓 練 後 期 是 進 入 青 年 會 所 服 役 時 期, 為 期 三 至 五 年 不 等 經 過 這 階 段 後 即 退 入 後 備 期, 此 後 才 被 准 許 結 婚 男 子 有 三 次 成 年 禮 儀, 第 一 次 進 入 少 年 會 所 是 猴 祭 第 二 次 進 入 青 年 會 所 是 大 獵 祭 第 三 次 為 退 役 儀 禮 婚 禮 卑 南 族 傳 統 以 招 贅 婚 為 主, 嫁 娶 婚 為 輔 男 家 是 求 婚 的 主 動 者, 男 家 須 向 女 家 致 送 聘 禮, 即 使 男 子 入 贅 到 女 家 也 一 樣 葬 禮 卑 南 族 傳 統 行 室 內 葬 埋 葬 後 翌 日, 喪 家 請 女 巫 來 家 改 火, 棄 舊 火 於 室 外, 並 點 燃 新 火 棄 舊 水, 取 新 水, 表 示 重 新 開 始 新 生 活 及 除 穢 淨 身 稻 田 間 做 祭 以 恢 復 田 間 工 作 第 五 天, 喪 家 之 男 性 集 體 赴 山 中 出 獵 別 靈 : 喪 家 由 女 巫 陪 同, 帶 檳 榔 實 琉 璃 珠 等 到 祖 家 前 作 祭 傳 統 上 卑 南 族 崇 拜 自 然 神, 包 括 天 神 地 神 農 神 等 等, 卑 南 族 人 認 為 大 地 是 神 的, 如 果 想 要 作 捕 獵 收 割 作 物 等 行 為, 應 該 要 先 告 知 神 明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卑 南 人 對 大 自 然 的 敬 畏 卑 南 人 也 認 為 祖 靈 對 於 後 代 子 孫 有 賜 福 或 是 降 災 的 能 力, 他 們 相 信 違 背 祖 先 意 志 者 一 定 會 遭 到 懲 罰, 遵 循 祖 先 規 矩 的 人 則 會 得 到 保 佑, 因 此 非 常 重 視 對 於 祖 先 的 祭 祀, 無 論 是 狩 獵 農 事 以 及 各 項 祭 典, 都 先 祭 祀 祖 靈 卑 南 族 巫 術 盛 行, 靈 媒 主 要 執 行 各 種 祭 儀 及 驅 邪 除 魔 治 病 卑 南 族 的 巫 術 頗 負 盛 名, 而 讓 其 他 族 群 心 生 畏 懼 卑 南 人 也 以 占 卜 在 狩 獵 祭 祀 出 征 前 預 測 吉 凶, 以 決 定 活 動 的 計 畫, 不 過 目 前 靈 媒 以 為 牧 師 或 神 父 所 取 代 19
高 山 青, 澗 水 藍, 阿 里 山 的 姑 娘 美 如 水 啊, 阿 里 山 的 少 年 壯 如 山 一 首 高 山 青 正 是 阿 里 山 鄒 族 人 的 寫 照 沈 穩 內 斂 的 個 性, 高 聳 的 鼻 子, 帶 著 幾 分 的 驕 傲 與 自 信 是 鄒 族 人 給 人 的 印 象 鄒 族 人 的 傳 統 生 計 以 農 業 及 狩 獵 為 主, 由 於 禁 止 狩 獵 的 法 令 限 制, 迫 使 鄒 族 人 口 外 流, 由 於 阿 里 山 區 為 高 山 茶 及 山 葵 的 種 植 區, 許 多 鄒 族 的 朋 友 開 始 在 保 留 地 上 種 植 山 葵, 並 跟 平 地 的 茶 農 學 習 種 茶 的 技 術, 這 兩 項 高 經 濟 作 物 使 得 一 些 年 輕 人 回 流 至 部 落 除 了 茶 葉 與 山 葵, 桂 竹 筍 竹 高 筍 高 麗 菜 也 是 經 濟 作 物 之 一 近 年 來 更 有 族 人 研 究 花 卉 的 種 植, 尤 其 是 高 單 價 的 香 水 百 合 更 是 新 興 的 精 緻 農 業, 受 到 族 人 的 青 睞 ( 一 ) 精 細 的 鞣 皮 技 術 : 以 獵 物 的 皮 為 衣 飾 是 鄒 族 的 特 色 鄒 族 以 柔 軟 的 山 羌 皮 毛 做 帽 飾 皮 鞋 ; 以 山 羊 皮 作 衣 服 鄒 族 鞣 皮 的 技 術 讓 其 他 族 群 望 塵 莫 及 先 刮 除 皮 上 的 肉, 曬 乾 再 放 在 臼 裡, 以 杵 打 軟, 或 放 在 粗 大 圓 木 上 由 兩 人 拉 扯, 如 此 重 覆 多 次, 直 到 獸 皮 柔 軟 為 止 鄒 族 的 皮 衣 帽 並 不 保 留 獵 物 的 手, 而 排 灣 族 的 部 份 皮 衣 則 保 留 了 山 羊 的 毛 ( 二 ) 嚴 密 的 家 族 制 度 : 不 管 是 婚 姻 或 是 祭 祀 行 為, 都 以 家 族 制 度 嚴 密 地 運 作, 由 此 擴 展 至 鄒 族 整 個 部 落, 這 也 是 鄒 族 較 易 整 合 做 事 效 率 高 的 因 素 之 一 吧 ( 三 ) 簡 單 大 方 的 衣 飾 : 除 了 男 子 的 獸 皮 衣 飾 以 外, 以 紅 色 布 料 為 主 的 衣 服 配 上 帶 著 羽 飾 的 帽 子, 是 鄒 族 男 子 的 標 準 打 扮 女 子 則 以 紅 色 胸 衣 刺 繡 頭 巾 藍 衣 黑 裙 為 主 要 裝 扮 一 組 成 特 色 鄒 族 人 的 觀 念 裡 擁 有 會 所, 能 夠 舉 行 全 部 落 性 祭 儀 的 社 群 才 有 資 格 稱 為 大 社, 也 才 是 一 個 完 整 的 政 治 實 體 鄒 族 人 的 社 會 組 織 可 以 分 為 以 下 幾 個 部 份 : ( 一 ) 大 社 (hosa): 由 幾 個 氏 族 聯 合 組 成 ( 二 ) 氏 族 (aemana): 由 幾 個 聯 合 家 族 組 成 可 能 有 血 緣 關 係, 也 可 能 沒 有 血 緣 關 係, 同 一 氏 族 之 間 禁 止 通 婚 ( 三 ) 聯 合 家 族 (ongo-no-emo): 由 幾 個 單 一 姓 氏 的 家 族 組 成, 共 有 耕 地 共 有 河 流 漁 區 共 有 小 米 祭 祀 小 屋 ( 又 稱 粟 祭 屋 ) 鄒 族 沒 有 階 級 制 度, 卻 有 幾 個 特 殊 地 位 的 人 物 : ( 一 ) 頭 目 (peogsi): ( 二 ) 征 帥 (eozomu): 爭 戰 獵 首 的 指 揮 官 ( 三 ) 勇 士 (maotana): 在 戰 場 上 有 特 殊 功 勳 的 族 人 二 財 產 繼 承 在 傳 統 的 鄒 族 社 會 中, 土 地 財 產 為 公 有 家 族 財 產 則 長 子 具 繼 承 之 優 先 權 家 屬 及 父 親 之 武 器 珍 貴 物 品 皆 由 長 子 繼 承 長 女 有 優 先 承 繼 母 產 之 權, 惟 限 於 未 出 嫁 者 三 婚 姻 鄒 族 以 嫁 娶 婚 為 主 以 父 系 繼 嗣 為 原 則, 婚 後 多 半 行 隨 夫 居 禁 婚 對 象 為 與 母 族 有 血 緣 關 係 者 分 為 阿 里 山 鄒 亞 族 ( 又 分 為 Tapagu-Tufuja 群 和 Lututu 群 ) 卡 那 布 亞 族 沙 阿 魯 阿 亞 族 鄒 族 的 人 口 主 要 分 佈 在 嘉 義 縣 阿 里 山 鄉, 其 次 為 高 雄 縣 三 民 鄉, 另 外 還 零 星 分 佈 於 高 雄 縣 桃 園 鄉 南 投 縣 信 義 鄉 境 內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六 千 三 百 多 人 主 食 是 米 小 米 稗 玉 蜀 黍 蕃 薯 芋 頭 將 小 米 煮 成 乾 飯 或 稀 飯, 或 做 成 麻 糬 副 食 品 是 獸 肉 魚 類 豆 類 蔬 菜 野 菜, 但 熊 肉 及 豹 肉 視 為 禁 忌 不 准 食 用 鄒 族 的 竹 筒 飯 相 當 知 名, 作 法 是 將 米 放 入 一 年 生 的 桂 竹 竹 筒 內, 以 火 烤 熟 因 為 一 年 生 的 桂 竹 含 有 水 分 與 香 氣, 這 樣 的 作 法 不 僅 米 不 易 烤 熟, 煮 出 來 的 飯 更 是 香 氣 十 足 過 去 鄒 族 人 上 山 打 獵 時, 每 人 在 身 後 插 十 餘 個 竹 筒 隨 身 攜 帶, 可 以 說 是 獵 人 的 主 食, 因 為 所 有 的 祭 儀 幾 乎 都 需 用 到 酒, 鄒 族 人 也 重 視 釀 酒, 小 米, 稻 米 以 及 地 瓜 都 是 鄒 族 人 釀 酒 的 材 料,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過 去 鄒 族 若 非 有 婚 喪, 祭 儀 等 重 大 事 件, 不 會 輕 易 釀 酒, 同 時 在 宴 飲 場 20
合 也 並 非 所 有 人 都 能 飲 酒, 通 常 能 飲 油 者 多 為 長 老 鄒 族 服 飾 以 皮 革 麻 布 和 棉 布 為 主 要 材 料, 男 子 以 皮 革 為 主, 鄒 族 的 服 裝 以 紅, 白, 黑 色 為 主, 尤 其 男 子 盛 裝 時 多 穿 著 紅 色, 因 為 據 說 紅 色 是 戰 神 最 喜 愛 的 顏 色, 而 用 皮 製 成 的 各 式 衣 物, 諸 如 皮 披 肩, 皮 套 褲, 皮 衣, 等 等, 更 是 鄒 族 男 性 服 裝 的 一 大 特 色, 裝 飾 著 飛 羽 的 男 性 皮 帽 同 樣 是 引 人 注 目 的 焦 點, 除 了 裝 飾, 更 有 特 殊 的 意 義, 即 表 示 能 夠 承 擔 部 落 與 家 庭 的 責 任 服 飾 還 能 顯 現 出 穿 著 者 的 地 位 以 及 狀 態, 具 有 社 會 意 義, 不 同 年 齡 的 族 人 所 穿 著 的 服 裝 都 有 所 差 別, 此 外, 頭 目 或 征 帥 等 具 有 勇 士 的 資 格 者, 帽 子 前 緣 可 以 附 加 寬 約 六 公 分 左 右 的 紅 色 紋 飾 帶, 帶 上 可 另 外 裝 飾 珠 玉 和 貝 殼 片 飾, 捕 獲 威 猛 山 豬 的 人, 可 以 在 平 常 的 銅 製 手 鐲, 增 加 用 山 豬 牙 對 圈 而 成 的 臂 飾, 到 了 重 要 儀 式 時, 族 人 都 需 穿 上 隆 重 的 服 飾, 以 示 尊 重 房 屋 形 式, 昔 日 概 為 平 台 茅 屋, 屋 基 略 成 圓 角 長 方 形, 有 縱 深 形 與 橫 長 形 鄒 族 以 狩 獵 為 生, 皮 衣 皮 帽 是 上 山 的 主 要 裝 扮 男 子 盛 裝 的 打 扮 為 紅 色 的 長 袖 上 衣 胸 衣 與 遮 陰 布 加 上 山 羌 皮 帽 女 子 以 頭 巾 纏 髮, 黑 裙 藍 色 長 袖 上 衣 刺 繡 精 美 圖 案 的 胸 衣 為 主 目 前 頭 巾 的 形 式 已 很 少 使 用, 而 改 為 帽 子 形 式 的 簡 便 頭 飾 工 藝 方 面, 皮 革 之 揉 皮 和 製 革, 以 籐 編 的 置 物 籃 或 背 負 獵 物 用 的 網 袋 為 主 馘 首 傳 說 洪 水 之 時, 鄒 族 以 射 殺 野 獸 為 生 一 日, 殺 一 犬 食 之, 將 其 頭 取 下 穿 於 竹 竿, 插 在 地 上, 供 眾 娛 樂 又 一 日, 獵 得 一 猴, 又 將 其 頭 插 於 地, 大 家 更 覺 有 趣 之 後, 竟 然 覺 得 如 殺 人 頭 必 更 為 有 趣 適 有 頑 童 經 過, 乃 殺 之, 取 頭 高 插 於 地, 眾 人 大 樂 洪 水 退 後, 各 族 分 散 謀 生, 時 日 既 久, 情 感 也 自 然 疏 遠, 於 是 互 殺 取 頭 以 行 樂, 遂 成 馘 首 習 慣 據 說 鄒 族 原 來 僅 有 一 氏 族, 自 馘 首 成 習 以 後, 遂 定 一 規 則 : 凡 戰 事 每 取 敵 人 一 頭, 可 另 組 一 氏 族, 並 以 被 殺 者 之 名 為 氏 族 名, 於 是 鄒 族 氏 族 乃 漸 加 多 ( 一 ) 敵 首 祭 ( 凱 旋 祭 Mayasvi) 約 在 二 月 或 八 月, 主 要 是 在 會 所 及 廣 場 前 舉 行 祭 拜 天 神 和 戰 神 的 儀 式 傳 統 上, 舉 行 mayasvi 的 時 機 有 三 種 : 一 是 出 草 歸 來 二 是 重 建 會 所 三 是 小 米 收 穫 祭 後 以 首 級 祭 天 神, 獵 頭 亦 有 其 他 目 的 如 復 仇 保 土 掠 地 及 炫 耀 勇 武 取 得 主 帥 等 若 整 年 都 不 能 獲 一 頭 顱, 天 神 無 頭 顱 可 食 則 該 年 就 會 不 穀 不 豐, 列 而 不 獲 家 不 添 丁 大 地 凋 零 故 鄒 族 不 斷 期 望 或 首 級 而 全 力 以 赴 了 ( 二 ) 小 米 收 穫 祭 (Homeyaya): 屬 於 家 族 性 的 祭 儀 大 約 在 七 八 月 左 右 主 要 祭 祀 小 米 神, 感 謝 牠 對 農 作 的 照 顧, 並 藉 著 祭 典 強 化 家 族 的 凝 聚 力 是 鄒 族 最 重 要 的 祭 典, 也 是 鄒 族 人 的 過 年 ( 三 ) 小 米 播 種 祭 (Miapo): 通 常 在 聖 誕 節 後 至 元 旦 期 間 舉 行, 藉 著 小 米 的 播 種 儀 式 祈 求 今 年 的 小 米 豐 收 ( 四 ) 子 安 貝 祭 (Miyatjgu): 傳 說 祖 靈 藏 在 子 安 貝 ( 殼 ) 裡, 平 時 收 藏 在 一 個 小 壺 裡, 到 祭 典 時 才 拿 出 來 供 奉 其 原 意 接 近 祖 靈 祭 出 生 鄒 族 是 父 系 社 會, 重 視 男 性 婦 女 懷 孕 後, 照 常 工 作, 但 不 能 參 加 祭 儀 工 作, 不 能 接 觸 武 器 與 獵 具 不 捕 魚 不 殺 昆 蟲 成 年 儀 禮 鄒 族 成 年 禮 是 在 軍 神 敵 首 祭 終 了 後, 要 昇 入 青 年 級 的 少 年 則 排 列 在 會 所 入 口, 然 後 走 上 會 所, 由 老 人 持 杖 擊 打 臀 後, 並 大 聲 教 誨, 然 後 至 各 氏 族 家 繞 一 周 後 到 首 領 家 門 口, 由 首 領 手 持 大 酒 杯, 各 人 逐 次 飲 酒 少 許 後 歸 家, 更 換 青 年 應 穿 戴 的 冠 服 後, 再 入 會 所 廣 場 參 加 舞 蹈 婚 姻 鄒 族 婚 姻 為 男 娶 女 嫁, 但 成 婚 後 女 婿 需 至 岳 家 服 役 一 段 時 期 服 役 期 間 一 到 六 年 不 等, 若 兩 家 皆 有 子 女 則 行 交 換 婚 正 式 婚 禮 較 為 簡 單, 男 女 兩 家 事 先 釀 酒 製 糕, 男 女 雙 方 與 父 母 相 互 飲 酒 後, 攜 新 娘 回 家, 之 後 即 舉 行 酒 會, 全 氏 族 人 共 餐 共 飲 來 慶 賀 21
葬 禮 鄒 族 死 亡 分 善 死 及 惡 死 兩 種 善 終 者 在 彌 留 狀 態 時, 須 從 床 上 移 至 房 子 中 央 的 月 桃 席 上 並 易 盛 裝 待 其 氣 絕 後, 行 曲 肢 葬 由 同 族 男 子 挖 掘 墳 墓, 將 屍 體 用 布 包 裹 後 埋 葬, 穴 上 蓋 石 板, 掩 土 踏 實, 行 屋 內 葬 夢 卜 夢 見 持 槍 銃 刀 弓 箭 等 的 武 器 夢 見 太 陽 或 月 亮 的 光 輝 ( 朝 日 的 光 輝 最 吉 ) 夢 見 戫 首 或 客 人 前 來 夢 見 女 子 以 上 的 夢 皆 為 吉 夢 夢 見 蛇 死 魚 和 死 者 相 遇 日 沒 黑 暗 的 地 方 下 雨, 在 將 開 墾 或 建 築 的 前 一 夜 夢 見 山 崩 火 災 石 頭 滾 動 在 出 草 的 前 一 夜 夢 到 被 狗 咬 夢 到 敗 給 別 人 或 夢 到 一 些 令 人 驚 愕 的 事 ( 以 上 皆 為 凶 夢, 不 管 做 什 麼 都 必 須 中 止 ) 等 夢 皆 為 凶 兆 22
賽 夏 族 夾 雜 於 泰 雅 族 與 客 家 人 之 間, 所 以 賽 夏 人 大 部 份 會 講 泰 雅 語 與 客 語, 甚 至 以 此 兩 種 語 言 為 日 常 用 語 一 提 到 賽 夏 族, 大 家 立 刻 聯 想 到 充 滿 神 秘 色 彩, 難 以 理 解 的 矮 靈 祭 相 傳 過 去 賽 夏 族 和 矮 人 taai(ta'ay) 毗 鄰 而 居, 矮 人 傳 授 賽 夏 人 農 耕 醫 術 及 祭 祀 歌 舞, 賽 夏 人 將 其 視 為 恩 人, 每 當 舉 行 祭 典 節 慶 時, 都 會 請 矮 人 前 來 飲 酒 作 樂 但 是 矮 人 常 常 調 戲 賽 夏 族 婦 女, 賽 夏 族 隱 忍 許 久 後 決 定 報 復, 設 計 殺 害 了 許 多 矮 人, 存 活 下 來 的 矮 人 詛 咒 賽 夏 人 將 會 招 逢 連 年 災 害 穀 物 歉 收 果 然 應 驗 成 真 賽 夏 族 人 因 此 年 年 舉 辦 矮 靈 祭, 祈 求 矮 靈 不 再 降 禍 於 賽 夏 族 人 賽 夏 族 矮 靈 祭 便 在 賽 夏 族 人 恩 怨 情 仇 的 複 雜 心 理 下 延 續 至 今 不 僅 如 此, 日 常 生 活 中 也 多 嚴 格 遵 守 許 多 與 矮 靈 祭 相 關 的 禁 忌 和 避 諱 賽 夏 族 人 對 於 矮 靈 的 敬 畏, 由 此 可 見 一 班 聚 落 特 性 : 賽 夏 族 為 分 散 的 部 落, 此 種 部 落 形 式 是 : 部 落 入 口 分 散 在 若 干 個 小 聚 落, 集 合 這 些 小 聚 落 構 成 一 個 部 落 同 時 每 一 個 小 聚 落 維 持 著 平 等 地 位, 很 少 有 一 個 中 心 聚 落 存 在 的 情 形 一 組 成 特 色 賽 夏 族 的 家 族 制 度 為 父 系 制 家 族 中 以 男 性 為 家 長, 女 性 不 能 執 行 家 長 權, 除 非 家 中 沒 有 男 性 賽 夏 族 以 同 姓 之 人 組 成 氏 族, 氏 族 成 員 間 具 有 共 同 父 系 祖 先 大 部 分 是 以 自 然 界 的 動 物 植 物 天 文 或 生 理 現 象 而 命 名 氏 族 具 有 多 重 的 社 會 運 作 功 能 : 1. 同 一 姓 氏 的 成 員 絕 對 不 得 通 婚 2. 不 同 氏 族 各 負 有 特 定 的 重 要 祭 儀 3. 也 是 共 同 開 墾 築 屋 獵 隊 等 最 基 本 的 行 動 單 位 二 財 產 繼 承 家 族 與 個 人 財 產 的 繼 承 之 法 為 長 男 繼 承 制, 方 式 如 下 : (1) 家 屋 與 主 要 家 族 財 產, 由 長 子 或 幼 子 繼 承 主 要 部 份, 其 餘 酌 量 分 配 諸 子 女 子 如 非 招 贅 繼 嗣 其 家 族 系 統 者, 無 承 受 家 族 財 產 之 權 利 (2) 個 人 財 產 屬 於 男 子 者, 父 系 繼 承 ; 屬 於 女 用 者, 母 系 繼 承 三 婚 姻 日 據 之 前 賽 夏 族 人 盛 行 交 換 婚, 即 通 婚 雙 方, 互 換 女 兒 另 有 買 賣 婚 勞 役 婚 為 輔 至 於 搶 奪 婚 則 用 於 再 婚 之 儀 式, 先 經 雙 方 家 長 同 意, 如 女 子 不 肯 時 則 強 行 搶 奪 交 換 婚 改 變 為 現 今 之 嫁 娶 婚, 由 勞 役 婚 改 變 為 招 贅 婚, 而 買 賣 婚 則 存 在 於 異 族 通 婚 中, 搶 奪 婚 則 已 絕 跡 賽 夏 族 禁 婚 範 圍 包 括 : (1) 同 姓 百 世 不 婚 (2) 有 仇 敵 關 係 者, 在 未 達 成 和 解 之 前 雙 方 戶 不 通 婚 (3) 居 住 於 同 一 家 屋 內, 雖 無 血 緣 關 係 亦 在 禁 婚 之 列 (4) 同 胞 之 配 偶, 雖 寡 可 再 嫁, 但 不 可 娶 (5) 母 方 親 戚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禁 婚, 及 同 一 個 外 祖 父 之 表 兄 妹 間 禁 婚 在 新 竹 苗 栗 兩 縣 交 界 的 山 區, 和 泰 雅 族 毗 鄰 而 居, 傳 說 賽 夏 族 祖 先 曾 自 大 霸 山 山 麓 移 至 大 湖 及 苗 栗 一 帶, 其 後 又 繼 續 南 移 賽 夏 以 鵝 公 髻 山 和 橫 平 背 山 的 脊 線, 分 為 南 北 兩 群 北 賽 夏 分 佈 在 新 竹 縣 五 峰 鄉 大 隘 社 的 十 巴 兒 (Shipaii) 夏 埔 (Shigao) 碑 萊 (Pilai) 南 賽 夏 分 佈 在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東 河 村 瓦 羅 (Walu) 卡 拉 灣 (Kalawan) 蓬 萊 村 的 巴 卡 散 (Pakasan) 阿 米 希 (Amisi) 泰 安 鄉 錦 水 村 的 巴 卡 利 (Pakali) 馬 陵 (Malin) 坑 頭 (Invawan) 獅 潭 鄉 百 壽 村 著 名 的 矮 靈 祭 場 向 天 湖 即 是 隸 屬 於 東 河 村 族 人 分 佈 以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最 多, 主 要 在 東 河 蓬 萊 南 江 三 村 其 次 為 新 竹 縣 五 峰 鄉 賽 夏 深 受 泰 雅 族 影 響, 也 有 紋 面 習 俗, 是 父 系 社 會, 以 矮 靈 祭 聞 名 總 人 口 約 五 千 人 左 右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引 用 於 2006 年 12 月 ) 23
旱 稻 為 主 食, 其 次 為 小 米 藷 芋 山 芋 玉 蜀 黍 菜 豆 赤 豆 木 豆 等 以 稻 或 小 米 煮 成 乾 飯, 以 糯 米 糯 小 米 搗 成 糕 ; 以 棕 葉 裹 糯 米 飯 ; 米 與 藷 芋 豆 類 或 蔬 菜 混 合 煮 成 飯 目 前 賽 夏 族 人 的 生 活 方 式 已 經 改 變, 因 此 飲 食 方 式 已 大 不 相 同, 但 至 今 還 有 數 種 普 遍 被 族 人 視 為 代 表 性 的 食 物, 包 括 : 米 糕 : 是 現 在 傳 統 儀 式 中 必 備 的 代 表 食 物, 經 常 切 塊 分 食 生 醃 豬 肉 或 魚 : 以 一 層 蒸 煮 熟 的 米 飯 夾 一 層 生 肉 或 生 魚, 層 層 相 夾 浸 釀 發 酵 至 骨 酥 肉 軟 發 出 酸 味 糯 米 酒 : 是 儀 式 過 程 中 得 重 要 祭 品, 以 前 小 米 酒 也 甚 為 普 遍 賽 夏 族 的 服 飾 沒 有 嚴 格 的 性 別 分 野 及 階 級 差 異, 但 是 日 常 服 與 宴 會 服 差 距 較 大, 平 常 服 多 半 是 素 色 麻 布 衣, 盛 裝 時 則 穿 上 由 紅 黑 白 三 色 交 織 出 美 麗 幾 何 花 紋 的 服 飾, 並 搭 配 各 種 裝 飾 品, 可 以 說 從 頭 到 腳 都 有 裝 飾 裝 飾 品 運 用 的 材 料 五 花 八 門, 早 期 以 貝 殼 骨 竹 為 主, 後 來 還 使 用 與 外 族 交 易 而 來 鈕 扣 塑 膠 珠 亮 片 傳 統 上 賽 夏 族 人 還 有 包 括 紋 身 拔 毛 穿 耳 鑿 齒 等 多 種 裝 飾 身 體 的 方 法 過 去 賽 夏 族 中 特 別 英 勇 對 部 落 有 特 殊 貢 獻 有 獵 首 功 績 的 男 性, 還 刺 有 橫 狀 胸 紋, 胸 紋 越 多 表 示 社 會 地 位 越 高 ( 男 女 皆 普 遍 刺 青, 女 子 僅 刺 在 上 額, 男 子 刺 額 紋 及 頤 紋 ) 刺 青 之 外, 男 女 自 小 穿 耳, 成 年 禮 之 後 開 始 配 戴 耳 飾 ; 成 年 禮 之 前, 不 論 男 女 都 會 拔 牙, 拔 掉 一 對 第 二 門 齒 或 犬 齒 此 外, 男 女 也 喜 好 拔 眉 毛 女 子 拔 臉 部 細 毛 表 現 出 獨 特 的 審 美 觀 屋 建 於 山 腹 坡 地 或 小 台 地 上, 築 屋 材 料 以 竹 木 藤 為 主 地 基 為 橫 式 長 方 形, 房 屋 建 於 平 地, 以 圓 木 架 塔 以 竹 築 垣 蓋 頂 ( 一 ) 紋 面 與 紋 身 : 紋 面 男 女 皆 有, 紋 身 則 是 獵 頭 勇 士 的 專 利, 通 常 刺 青 於 胸 前 ( 二 ) 代 表 氏 族 的 臀 鈴 與 肩 旗 : 臀 鈴 是 賽 夏 族 特 有 的 樂 器, 主 要 由 竹 管 與 薏 仁 的 果 實 穿 綴 而 成, 在 矮 靈 祭 期 間, 每 一 氏 族 派 一 員 背 著 臀 鈴 繞 祭 場 舞 蹈, 聲 音 幽 遠 泣 訴, 闡 述 了 矮 靈 祭 複 雜 的 心 情 目 前 有 些 臀 鈴 用 銅 管 代 替 竹 管 肩 旗 也 是 各 氏 族 的 代 表 南 北 群 的 造 型 不 同, 通 常 由 族 裡 的 男 子 負 責 扛 旗, 獨 立 繞 行 於 祭 場 肩 旗 上 面 寫 有 家 族 的 姓 氏 ( 三 ) 音 詞 反 覆 的 祭 歌 : 矮 靈 祭 歌 唱 法 並 不 像 其 他 族 群 或 現 代 歌 謠 的 唱 法, 而 是 重 覆 著 幾 段 音 節 以 不 規 則 的 方 式 反 覆 唱 法, 是 非 常 特 殊 的 表 現 方 式 矮 靈 祭 的 起 源 傳 說 相 傳 以 前 和 矮 人 達 愛 毗 鄰 而 居, 達 愛 傳 授 賽 夏 農 耕 知 識, 給 他 們 種 籽, 並 教 導 祭 祀 禮 儀 和 歌 舞, 因 此 賽 夏 族 視 其 為 恩 人 每 當 有 祭 典 節 慶 時, 就 請 矮 人 前 來 飲 酒 作 樂 有 一 次 豐 收 祭 之 夜, 矮 人 調 戲 賽 夏 族 少 女, 賽 夏 族 設 計 報 復 他 們 將 通 往 矮 人 住 處 的 山 枇 杷 樹 橋 砍 斷 一 半, 坐 在 橋 上 的 矮 人 落 水 滅 亡, 只 剩 下 兩 個 矮 人 倖 存 這 兩 個 矮 人 編 出 矮 人 祭 歌, 並 在 祭 歌 中 叮 嚀 教 誨 賽 夏 族 人 要 他 們 謹 記 教 訓, 並 按 期 舉 行 矮 人 祭 儀 兩 人 沿 河 向 東 方 離 去 時, 邊 撕 山 棕 葉 邊 警 告 賽 夏 族 人 若 不 遵 從 叮 嚀 教 誨, 會 導 致 作 物 歉 收, 族 群 滅 亡 賽 夏 人 為 求 矮 人 再 保 佑 族 人 的 平 安 和 豐 收, 遂 每 年 舉 行 矮 靈 祭, 不 僅 慰 弔 矮 靈, 也 祈 求 矮 人 賜 福 ( 一 ) 播 種 祭 (pitaza): 在 四 月 舉 行, 由 主 祭 一 人 在 某 一 天 的 午 夜 十 二 點 過 後, 獨 自 在 預 先 選 好 的 一 塊 地 上 插 上 一 根 兒 茅 ( 茅 草 的 一 種 ), 按 著 閉 上 眼 睛, 將 小 米 種 籽 灑 向 田 地, 儀 式 就 算 結 束 主 要 是 祈 求 今 年 的 農 作 豐 收 目 前 只 有 向 天 湖 還 保 有 此 祭 儀 ( 二 ) 祖 靈 祭 (pasvake): 主 要 是 祭 祀 去 世 的 則 祖 列 宗 舉 行 的 時 間 不 一 定, 由 二 位 長 老 主 持, 將 插 有 豬 肉 黏 糕 的 供 品 及 酒 攜 至 屋 後 空 地 行 祭 祭 品 分 為 二 份, 向 東 的 給 善 靈, 向 西 的 給 凶 死 的 靈 祖 靈 祭 的 另 一 個 目 的 是 家 族 成 員 的 認 定, 透 過 儀 式 成 為 家 族 的 一 份 子 ( 三 ) 矮 靈 祭 (pastaai): 是 賽 夏 族 最 盛 大 的 祭 典, 原 為 每 一 年 舉 行 一 次, 每 十 年 又 舉 行 一 次 十 年 大 祭 由 南 察 團 迎 接 矮 靈 揭 開 序 幕, 隔 天 再 出 北 察 團 ( 五 峰 鄉 大 隘 村 ) 迎 靈 南 北 祭 團 各 三 天 三 夜, 整 個 矮 靈 祭 就 在 族 人 錯 綜 複 雜 的 心 理 狀 況 下 延 續 下 來, 其 中 有 悔 恨 有 追 憶 有 懼 怕 24
有 喜 悅 出 生 賽 夏 族 過 去 因 處 於 強 大 漢 族 與 泰 雅 族 之 間, 故 希 望 多 產 且 重 男 輕 女 生 男 稱 Imapah ks aha buhiol 意 即 增 加 一 張 弓, 生 女 稱 mingsarapaang 意 即 塵 土 一 般 婚 禮 賽 夏 族 男 子 自 二 十 至 三 十 歲, 女 子 從 十 七 至 二 十 歲 為 婚 齡 男 家 須 請 氏 族 長 輩 至 女 家 求 婚 女 家 如 表 同 意, 與 男 家 求 婚 者 互 換 煙 斗 結 婚 前 需 先 訂 婚, 後 二 三 年 擇 期 結 婚 葬 禮 賽 夏 族 人 認 為 衰 老 疾 病 死 者 為 善 終, 橫 死 與 戰 死 者 為 惡 死 橫 死 者 須 就 地 掩 埋 並 舉 火 行 祭, 堆 石 於 掩 埋 處 以 示 禁 忌 善 死 者 在 彌 留 之 際, 家 人 便 須 將 之 移 至 地 上 洗 浴 盛 裝 打 扮, 並 以 布 包 起 來 男 子 在 野 外 適 當 處, 掘 深 三 四 尺 之 橫 穴, 屍 身 橫 臥 穴 中, 以 包 屍 體 的 布 覆 蓋 之 將 鹽 巴 灑 在 屍 上, 再 覆 以 茅 草, 泥 土, 最 後 用 短 竿 插 於 墓 之 四 周, 再 以 石 塊 圍 砌 埋 葬 時 同 一 氏 族 的 人 必 須 參 加 三 日 後, 家 人 蒸 糯 米 飯, 殺 雞 祭 亡 魂, 然 後 家 人 全 體 分 食, 翌 日 出 獵, 獵 獲 歸 來 共 食 後, 即 解 除 喪 服 賽 夏 族 的 以 對 祖 靈 的 敬 畏 為 信 仰, 他 們 認 為 祖 靈 會 形 成 護 祐 或 懲 罰 族 人 的 超 自 然 力 量, 因 此, 祭 拜 祖 靈 是 最 基 本 的 禮 節, 舉 凡 外 出 過 夜 喜 宴 收 禮 時, 都 會 先 以 酒 肉 放 在 地 上 獻 給 祖 靈 除 了 獻 祭 祈 求 祝 禱 外, 當 遇 到 意 外 或 生 病 時, 也 會 以 巫 術 占 卜 與 祖 靈 溝 通 本 來 是 使 用 水 占, 不 過 泰 雅 族 的 竹 占 傳 入 後, 水 占 便 逐 漸 失 傳 目 前 賽 夏 族 人 的 信 仰 以 被 天 主 教 基 督 教 漢 人 的 宗 教, 不 過 傳 統 信 仰 仍 有 一 席 地 位 25
雅 美 族 居 住 於 台 東 外 海 的 蘭 嶼 島 上, 雅 美 人 自 稱 達 悟, 是 人 的 意 思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二 千 九 百 人 雅 美 族 特 有 的 飛 魚 文 化, 每 年 三 月, 飛 魚 隨 著 黑 潮 迴 游 到 蘭 嶼 的 海 域, 雅 美 人 舉 行 召 請 飛 魚 前 來 的 招 魚 祭, 祭 典 之 後, 雅 美 人 開 始 捕 飛 魚 ; 不 同 的 月 份 用 不 同 的 方 式, 捕 不 同 的 魚 類, 不 僅 調 節 了 海 洋 魚 類 的 生 態, 而 吃 飛 魚 的 季 節 限 制, 也 遏 止 了 人 類 濫 捕 貪 婪 的 情 況 發 生 雅 美 人 視 飛 魚 為 上 蒼 賜 予 的 神 聖 物 品, 因 此 要 以 敬 畏 戒 慎 的 心 情 對 待 符 合 生 態 保 育 的 觀 念 是 對 魚 類 的 分 類 魚 可 以 分 為 :. 老 人 魚 ( 只 有 老 人 可 以 食 用 ). 男 人 魚 ( 味 腥 皮 如 砂 紙, 女 人 不 能 食 用 ) 女 人 魚 ( 肉 質 鮮 美, 任 何 人 皆 可 食 用 ) 因 此, 一 個 雅 美 男 子 在 捕 魚 時, 必 須 捕 撈 到 不 同 種 的 魚, 以 供 應 家 裡 的 男 女 老 少 享 用 間 接 地 抑 制 了 過 量 捕 殺 單 一 魚 類 的 危 機, 也 兼 顧 了 生 態 保 育 的 平 衡 要 捕 獲 許 多 的 飛 魚 就 需 要 有 一 艘 好 的 船 雅 美 族 的 拼 板 舟 是 祖 先 智 慧 的 累 積 船 體 由 21~27 塊 不 同 的 木 板 組 合, 再 以 木 棉 或 樹 脂 接 合, 不 用 一 根 鐵 釘, 每 一 塊 船 板 所 使 用 的 樹 材 都 是 固 定 的 而 船 上 細 緻 的 雕 紋 與 圖 案, 又 顯 現 了 雅 美 人 藝 術 上 的 天 份 那 些 瑪 瑙 紋 銀 盔 紋 波 浪 紋, 都 是 雅 美 人 生 活 的 一 部 份 人 形 紋 則 代 表 了 家 族 的 英 雄, 也 是 各 家 族 的 徽 章 最 重 要 的 圖 案 是 有 著 齒 輪 狀 的 眼 睛 紋 飾, 是 船 的 眼 睛, 有 避 邪 的 作 用, 讓 船 隻 在 大 海 航 行 時 免 於 災 難 雅 美 人 認 為 船 是 男 人 身 體 的 一 部 份, 造 船 是 神 聖 的 使 命, 尤 其 在 造 一 艘 十 人 大 船 時, 從 選 材 到 製 作 完 成 歷 時 三 年 的 時 間, 船 對 雅 美 人 的 重 要 性 可 見 一 斑 除 了 造 船 技 術, 紡 織 捏 陶 金 銀 器 打 造 都 是 雅 美 人 藝 術 的 表 現 ( 一 ) 飛 魚 文 化 : 捕 飛 魚 是 雅 美 人 年 中 的 盛 事, 整 個 生 活 重 心 環 繞 著 飛 魚 捕 撈 活 動, 飛 魚 甚 至 是 信 仰 與 宇 宙 觀 的 表 現 ( 二 ) 大 船 文 化 : 雅 美 拼 板 舟 的 製 造 及 裝 飾 藝 術 獨 步 全 球, 漁 團 的 組 織 成 員 多 是 家 族 內 的 成 員, 藉 此 鞏 固 家 族 組 織 並 發 揮 共 享 共 食 的 精 神 ( 三 ) 南 方 島 嶼 的 地 理 觀 : 早 期 雅 美 人 的 傳 統 地 域 概 念 僅 止 於 台 灣 綠 島 及 巴 丹 群 島, 而 沒 有 中 國 的 概 念 ( 四 ) 唯 一 沒 有 獵 首 的 原 住 民 族 : 愛 好 和 平 的 雅 美 人 遇 有 糾 紛 時, 穿 著 籐 編 的 盔 甲, 戴 上 籐 帽, 手 持 長 矛, 雙 方 對 峙 丟 石 頭, 只 要 一 方 有 人 受 傷, 戰 事 即 告 終 止 ( 五 ) 丁 字 褲 與 精 細 的 織 衣 : 藍 白 相 間 的 衣 飾 及 丁 字 褲 是 雅 美 人 的 標 誌, 也 是 適 應 海 上 生 活 的 產 物 ( 六 ) 分 類 清 楚 的 食 用 器 皿 : 雅 美 人 對 每 一 種 食 物 ( 穀 肉 魚 ) 都 有 專 用 的 陶 器 木 盤 分 類 清 楚 絕 不 混 淆 一 組 成 特 色 雅 美 族 的 社 會 組 織 是 以 父 系 為 主 的 親 屬 結 構 另 外, 雅 美 族 沒 有 階 級 區 分 與 統 一 的 領 袖 制 度, 因 而 在 社 會 上 的 權 威 並 非 來 自 世 襲 雅 美 族 社 會 中 並 無 常 設 的 頭 目 制 度 基 本 上 是 一 個 平 等 非 階 級 性 的 社 會 個 人 的 聲 望 與 地 位 非 由 先 天 繼 承 而 來, 而 是 需 要 依 靠 個 人 後 天 的 努 力 取 得 二 財 產 繼 承 在 傳 統 雅 美 族 社 會 中, 完 全 為 家 族 私 有 的 土 地 財 產 僅 有 水 芋 田 與 宅 地 二 種 水 芋 田 原 則 上 交 由 男 子 繼 承 女 兒 出 嫁 時, 一 般 只 給 服 飾 用 具 宅 地 的 所 有 權, 原 則 上 屬 於 家 族 三 婚 姻 (1) 擇 偶 擇 偶 在 雅 美 的 社 會 中 也 有 社 會 階 級 觀 念, 這 些 不 同 階 級 的 家 族, 都 各 有 其 功 能 和 勢 力 所 以 擇 偶 僅 在 某 一 個 家 族 的 範 圍 內, 很 少 能 像 其 他 家 族 選 擇 對 象 擇 偶 分 有 兩 種 : 一 為 內 婚 制 一 為 外 婚 制 這 兩 種 制 度 各 有 其 不 同 的 意 義 就 內 婚 姻 制 的 制 度 來 說, 通 常 是 為 了 鞏 固 家 族 成 員 的 繁 衍 素 質 與 形 象, 不 讓 其 他 家 族 來 破 壞 這 樣 的 家 族 大 都 是 很 有 名 望 富 貴 的 人 而 外 婚 姻 制 的 意 義, 則 是 自 由 的 選 擇 自 己 的 理 想 在 望 族 中 如 果 年 青 男 女 合 意, 而 女 方 是 二 三 級 的 家 族 時, 會 遭 家 人 的 退 婚 或 不 理 然 在 外 婚 制 就 較 自 由 了, 只 要 青 年 男 女 合 意, 或 父 母 的 介 紹, 大 部 分 都 會 成 功, 而 成 家 立 業, 26
很 少 有 遭 阻 擋 二 試 婚 雅 美 人 的 試 婚, 目 的 在 於 試 探 女 孩 子 的 辦 事 能 力 有 許 多 的 女 孩 子 往 往 在 試 婚 的 期 間 遭 到 退 婚 退 婚 的 現 象 最 多 產 生 在 外 婚 制 的 方 式 所 以 母 親 在 女 孩 子 還 未 到 男 方 家 庭 以 前, 就 灌 輸 她 做 事 要 小 心 要 勤 勞, 作 人 要 懂 事 等 道 理 試 婚 最 常 時 間 大 約 一 年, 最 快 也 不 超 過 一 個 月 雅 美 族 在 行 政 區 分 上 隸 屬 於 台 東 縣 蘭 嶼 鄉, 台 灣 東 南 海 外 的 蘭 嶼 島, 面 積 四 十 五 平 方 公 里, 是 一 火 山 島 全 島 大 部 份 為 山 地, 大 半 為 熱 帶 雨 林 覆 蓋 雅 美 族 人 在 山 海 交 接 處 建 立 村 落, 住 屋 為 半 穴 居 因 四 周 環 海, 他 們 以 捕 魚 為 生, 每 年 三 至 六 月 隨 著 黑 潮 迴 游 到 來 的 飛 魚, 是 族 人 最 重 要 的 漁 撈 物 也 種 植 並 食 用 薯 芋 栗 因 為 海 洋 在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性, 連 帶 使 得 魚 舟 下 水 禮 也 成 為 雅 美 族 年 中 的 重 要 行 事 之 一 由 於 地 理 隔 絕, 他 們 是 原 住 民 族 中 較 晚 接 觸 漢 人 的 一 支 主 食 為 水 芋 蕃 薯 二 種, 小 米 作 為 儀 禮 場 合 親 友 互 相 餽 贈 的 禮 品 副 食 是 魚 類 偶 而 從 山 野 或 海 濱 採 集 的 野 菜, 也 常 是 佐 食 的 佳 餚 豬 雞 羊 則 是 在 重 要 節 慶 或 祭 儀 時 才 可 宰 殺 食 用 雅 美 人 的 食 物 大 部 份 採 熟 食 方 式, 例 如 芋 頭 地 瓜 均 洗 淨 後 整 粒 放 進 白 水 煮 熟 後 再 剝 皮 吃 主 要 的 副 食 則 是 魚 於 食 用 魚 也 發 展 出 一 套 規 則, 包 括 飛 食 物 同 煮 ; 不 同 性 別 與 年 齡 的 族 人, 所 吃 的 魚 種 也 不 同, 例 如 老 年 人 吃 黑 色 的, 女 人 吃 花 紅 或 是 白 色 的, 男 人 則 吃 淺 黑 或 是 灰 色 魚 種 ; 有 加 海 水 烹 調 魚 肉 的 習 慣 傳 統 的 雅 美 服 裝 形 式 簡 單, 日 常 服 都 是 單 色, 多 半 採 用 天 然 植 物 纖 維 製 成, 諸 如 麻 香 蕉 葉 等 平 常 的 日 子 裡, 雅 美 男 东 平 常 僅 穿 著 丁 字 褲, 因 應 炎 熱 的 氣 候, 同 時 也 方 便 海 中 活 動 ; 婦 女 則 是 上 身 穿 著 胸 兜 或 是 背 心 狀 的 上 衣, 下 半 身 穿 著 附 有 繫 帶 的 方 布 遇 有 重 要 場 合 時, 男 女 皆 穿 上 白 底 夾 織 藍 紋 的 典 禮 服, 同 時 也 會 配 戴 各 式 裝 飾 品, 其 中 帽 子 相 當 重 要, 男 子 戴 銀 盔 或 是 藤 盔, 女 子 則 戴 椰 子 鬚 禮 帽 或 是 八 角 禮 帽, 無 履 目 前 只 有 在 重 要 場 合 時, 才 能 見 到 雅 美 族 傳 統 服 飾 雅 美 族 住 在 離 島 蘭 嶼, 因 為 海 島 氣 候 變 化 大, 常 遇 到 烈 日 狂 風 豪 雨, 所 以 他 們 的 主 房 蓋 在 地 下, 只 有 屋 脊 稍 稍 露 出 地 表 上 主 屋 前 面 是 高 起 的 土 堆, 土 堆 上 有 靠 背 的 石 塊, 如 果 風 和 日 麗, 他 們 可 以 悠 閒 地 坐 在 那 裡 看 海 如 果 海 上 躍 起 魚 群, 他 們 就 大 聲 呼 喊 同 伴 一 起 去 捕 魚 金 銀 加 工 雅 美 人 是 台 灣 原 住 民 中 唯 一 具 有 熔 銀 冶 金 技 術 的 民 族 由 於 蘭 嶼 島 上 並 無 金 銀 礦 產, 學 者 認 為 金 飾 的 冶 煉 技 術 及 原 料 都 是 由 巴 丹 島 傳 入, 而 銀 器 的 原 料 可 能 來 自 於 附 近 海 域 中 的 沈 船 或 是 與 外 地 商 人 交 易 而 來 雅 美 人 的 金 銀 飾 物 並 不 多, 皆 為 裝 飾 性 器 物, 除 了 裝 飾 與 誇 示 財 富 之 外, 還 具 備 多 種 功 能 : 巫 師 將 金 片 用 於 作 法 治 病, 在 祭 祀 的 儀 式 中, 金 片 也 用 以 祈 求 豐 收 平 安 ; 銀 盔 則 是 許 多 重 要 場 合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器 物 造 船 造 型 優 美 的 船 隻 幾 乎 己 成 為 雅 美 文 化 的 代 表, 雅 美 人 的 造 船 技 術 相 當 優 異, 以 最 原 始 的 器 具, 將 船 隻 巧 妙 地 組 合, 建 造 的 船 隻 堅 固 而 又 美 觀 雅 美 漁 船 可 分 類 為 供 一 至 三 人 乘 坐 的 小 船 以 及 可 以 承 載 六 八 十 人 的 大 船 以 紅 黑 白 三 色 為 主 的 船 身 裝 飾 圖 案, 充 分 表 雅 美 的 民 族 特 色 遠 古 的 人 住 在 海 邊 某 天 二 人 同 至 海 邊 汲 水, 海 水 卻 不 知 為 何 一 直 往 後 退 去 二 人 便 追 逐 海 水, 追 到 跑 不 動 了, 便 蹲 下 休 息, 結 果 發 現 一 塊 白 石 頭, 從 底 下 不 斷 冒 出 水 來 當 他 們 好 不 容 易 將 石 頭 搬 開, 舀 了 水 準 備 回 家 的 時 候, 地 下 水 卻 急 的 像 噴 泉 似 的, 直 追 著 他 們 漫 流, 最 後 將 她 們 淹 沒 了 並 持 續 的 漲 升, 吞 沒 了 村 莊 與 田 地, 只 露 出 二 座 山 頭 及 時 跑 到 這 二 座 山 頂 的 人 雖 然 倖 免 於 死, 但 是 家 畜 等 動 物 都 淹 死 了, 又 無 田 地 作 物, 沒 有 食 物 可 吃, 人 們 一 個 個 地 餓 死 了 經 過 四 年 之 後, 海 水 仍 然 不 退, 山 上 僅 剩 下 一 對 夫 妻 活 著 第 九 年, 妻 子 發 現 了 一 隻 老 鼠, 便 把 他 分 成 兩 半, 將 其 中 一 半 拋 入 海 中, 祈 求 老 鼠 尾 將 海 水 吸 乾, 讓 海 水 降 退, 結 果 真 的 海 水 就 漸 漸 消 退 了, 但 是 過 了 十 年, 海 水 才 退 回 原 處, 山 頂 上 的 夫 妻 決 定 多 觀 望 一 年 才 下 山 去, 此 時 整 座 山 已 覆 蓋 了 蒼 翠 的 森 林 與 田 園 雅 美 族 主 要 的 祭 典 如 下 : ( 一 ) 飛 魚 招 魚 祭 (mivanwa): 在 每 年 二 ~ 三 月 舉 行, 意 在 召 請 飛 魚, 祈 求 漁 獲 豐 碩 27
( 二 ) 飛 魚 收 藏 祭 : 在 六 ~ 七 月 舉 行, 表 示 飛 魚 汛 期 已 結 束, 曬 乾 儲 存 以 備 冬 季 時 食 用 的 當 天, 村 民 將 今 年 捕 獲 的 大 魚 尾 巴 ( 通 常 是 鮪 魚 ) 穿 串 吊 掛 在 海 邊, 從 那 天 起, 不 再 捕 抓 飛 魚, 改 抓 其 他 的 食 用 魚 ( 三 ) 飛 魚 終 食 祭 (manoigoyin): 在 每 年 的 中 秋 節 以 後, 停 止 食 用 飛 魚 並 將 未 食 的 飛 魚 丟 棄 ( 四 ) 大 船 下 水 典 禮 (mangegen): 下 水 典 禮 的 前 幾 天, 婦 女 們 佩 掛 瑪 瑙, 戴 上 禮 帽 正 典 當 天, 村 民 們 都 來 幫 忙 殺 豬, 船 主 依 次 分 贈 禮 肉 禮 芋 給 各 家 戶 是 全 島 的 盛 事, 所 有 親 朋 好 友 都 均 盛 裝 與 會 來 祝 賀, 充 滿 了 辦 喜 事 的 氣 氛 船 主 及 青 年 們 穿 著 丁 字 褲, 在 大 船 四 周 舉 行 驅 逐 惡 靈 的 儀 式, 隨 後 抬 起 大 船, 拋 向 空 中 數 次 直 到 新 船 下 水, 在 海 上 划 行, 整 個 大 船 下 水 典 禮 才 算 圓 滿 達 成 ( 六 ) 新 屋 落 成 禮 (mivazai): 雅 美 人 極 為 重 視 新 屋 落 成, 新 屋 的 建 造 請 親 朋 好 友 來 幫 工, 藉 此 互 相 累 積 建 屋 的 經 驗, 婦 女 們 則 需 廣 植 芋 田, 以 備 落 成 時 使 用 在 雅 美 的 習 俗 裡, 父 母 親 去 世 後, 家 屋 必 須 拆 卸, 建 材 由 兒 子 們 繼 承, 兒 子 們 再 利 用 這 些 建 材 聯 合 自 己 山 上 取 回 來 的 建 材 建 造 自 己 的 家 屋 不 勞 而 獲 的 繼 承 被 認 為 是 恥 辱 的 出 生 雅 美 族 人 認 為 子 女 的 產 生, 都 是 女 神 製 造 的, 造 男 孩 造 女 孩 者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女 神, 並 分 別 定 有 名 稱 成 年 儀 禮 雅 美 族 並 沒 舉 行 任 何 正 式 的 成 年 儀 式 主 要 是 以 體 格 發 育 來 判 定 成 年 與 否 通 常 男 子 到 十 八 九 歲, 女 子 到 十 六 七 歲, 便 都 稱 為 成 年 婚 姻 雅 美 族 男 子 若 已 參 加 漁 船 組, 且 能 單 獨 駕 小 船 出 海 捕 魚, 即 可 結 婚 女 子 則 等 到 能 夠 自 己 種 水 芋 及 織 布 便 可 男 女 當 事 人 定 情 後, 由 男 家 請 託 雙 方 姻 親 向 女 家 求 婚 會 帶 著 飾 珠 一 串 檳 榔 一 束 前 往 女 家 求 婚, 女 家 接 受 即 表 示 許 婚 葬 禮 雅 美 族 善 死 者 臨 終 時, 死 者 家 屬 及 近 親 都 會 趕 來 男 人 們 到 時, 頭 戴 藤 帽, 身 穿 背 甲, 右 手 按 著 劍, 左 手 執 木 槍, 全 身 武 裝, 如 上 陣 作 戰 狀, 這 是 為 了 防 禦 死 靈 攻 擊 整 個 葬 禮 做 完, 大 家 帶 著 水 槍 或 魚 網 去 海 邊 捕 螃 蟹 或 魚, 當 天 烹 煮 雅 美 族 對 時 空 人 神 鬼 的 分 際 都 有 獨 樹 一 幟 的 看 法 他 們 認 為 神 能 降 福 於 人, 保 祐 平 安 與 豐 收, 而 鬼 則 是 所 有 不 幸 的 根 源, 疾 病 意 外 災 難 皆 是 鬼 作 祟, 尤 其 懼 怕 死 去 的 惡 靈 Anito 所 以 雅 美 族 的 各 種 祭 祀 活 動 也 以 怕 鬼 驅 鬼 為 前 提, 例 如 新 船 下 水 典 禮, 便 是 驅 逐 魔 鬼 和 禁 忌 最 多 的 儀 式 雖 然 雅 美 族 現 在 大 部 份 信 仰 基 督 教, 但 仍 接 受 古 傳 的 信 仰 系 統 28
邵 Thao, 原 義 是 人, 最 初 住 在 水 社 湖 ( 就 是 日 月 潭 前 身 水 沙 連 ) 的 西 岸 湖 畔, 所 以 被 漢 人 稱 為 水 社 化 番 或 水 沙 連 化 番 化 番 的 意 思 是 指 漢 化 程 度 介 於 生 番 和 熟 番 之 間 的 族 群, 因 此 邵 族 可 說 是 原 住 民 族 十 族 中 漢 化 最 深 的 一 族 了 另 外, 思 麻 丹 社 也 是 邵 族 的 統 稱, 直 到 現 在, 日 月 潭 周 圍 各 族 仍 然 稱 邵 族 人 為 思 麻 丹 (Shvatan) 日 月 潭 孕 育 了 可 觀 的 原 住 民 族 人 文 特 色, 與 邵 族 人 的 命 運 唇 齒 相 依 它 也 是 知 名 的 國 際 觀 光 勝 地 台 灣 島 的 精 神 象 徵 地 標, 對 於 初 次 接 觸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的 觀 光 客 來 說, 邵 族 的 種 種 幾 乎 成 為 他 們 對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的 印 象 了! ( 一 ) 海 陸 兼 具 的 產 業 文 化 邵 族 的 居 住 地 世 居 於 日 月 潭 畔, 所 以 發 展 出 海 陸 兼 具 的 產 業 文 化 其 漁 獵 的 方 法 相 當 多, 如 浮 嶼 誘 魚 法 魚 筌 誘 魚 法 毒 魚 網 魚 等 ( 二 ) 與 觀 光 業 息 息 相 關 由 於 水 力 的 開 發 迫 使 邵 族 遷 徙 及 放 棄 耕 地, 加 上 日 月 潭 是 光 勝 地, 造 成 邵 族 在 生 產 方 式 上 從 傳 統 轉 而 仰 賴 觀 光 業 ( 三 ) 著 名 的 湖 上 杵 歌 杵 歌 包 含 杵 聲 ( 杵 音 ) 和 歌 舞 兩 部 分 ; 以 杵 擊 石, 發 出 叮 叮 咚 咚 聲 即 是 杵 音, 再 加 上 敲 擊 動 作 與 樸 素 的 歌 聲, 就 形 成 杵 歌 了 杵 歌 多 由 邵 族 婦 女 所 演 奏, 節 奏 強 烈, 廣 受 喜 愛 ( 四 ) 特 殊 的 交 通 工 具 獨 木 舟 獨 木 舟 是 少 邵 族 特 殊 的 交 通 工 具, 是 將 整 支 樹 幹 挖 空 製 成 的, 無 論 在 潭 中 載 人 捕 魚 運 貨 都 非 常 方 便 ( 五 ) 祖 靈 的 住 所 祖 靈 籃 邵 族 人 將 祖 靈 信 仰 實 體 化, 創 造 出 公 媽 籃, 也 稱 之 為 祖 靈 籃 籃 中 盛 放 的 是 祖 先 遺 留 下 來 的 衣 服 飾 品 珠 寶, 年 代 越 久 遠 則 放 在 越 上 層, 藉 以 代 表 祖 靈 的 住 所 邵 族 的 每 一 戶 都 會 有 一 只 祖 靈 籃, 通 常 擺 置 在 神 桌 上 或 離 地 約 兩 公 尺 的 壁 上 一 組 成 特 色 頭 目 制 度 是 邵 族 社 會 典 型 的 一 種 制 度, 其 職 位 由 長 子 世 襲 邵 族 因 以 往 並 不 聚 居 於 一 地, 因 此 各 自 的 領 域 各 有 其 頭 目 對 以 氏 族 為 社 會 單 位 的 邵 族 來 說, 實 際 上, 頭 目 等 於 是 氏 族 之 族 長, 負 責 決 定 部 落 的 重 要 祭 儀 事 項 與 社 務 的 仲 裁 二 財 產 繼 承 邵 族 為 父 系 社 會, 故 財 產 均 由 男 系 承 繼, 但 長 男 並 無 特 殊 待 遇, 女 子 則 僅 於 出 嫁 時 可 接 受 父 母 贈 予 的 嫁 妝 父 權 的 承 襲 則 以 長 子 優 先 三 婚 姻 以 嫁 娶 婚 為 主 以 父 系 繼 嗣 為 原 則, 婚 後 多 半 行 隨 夫 居 邵 族 嚴 守 氏 族 外 婚 制, 只 是 在 與 母 同 氏 族 的 禁 婚 規 定 並 不 如 布 農 鄒 二 族 嚴 格, 近 來 有 不 少 與 母 氏 所 屬 之 氏 族 成 員 結 婚 的 例 子 邵 族 分 布 在 日 月 潭 周 圍 地 區, 也 就 是 舊 稱 水 沙 連 的 地 方 相 傳 邵 族 的 祖 先 在 追 逐 一 隻 白 鹿 時, 無 意 間 來 到 了 日 月 潭, 發 現 周 遭 風 光 明 媚 且 土 地 肥 美, 是 個 可 讓 子 孫 世 代 生 存 的 地 方, 於 是 全 族 搬 遷 至 此 日 月 潭 位 在 台 灣 島 的 中 央, 被 群 山 圍 繞, 隸 屬 於 南 投 縣 魚 池 鄉, 鄉 內 山 岳 甚 多, 並 散 布 著 大 大 小 小 十 多 個 湖 泊, 構 成 台 灣 少 見 的 鏡 湖 景 觀 日 月 潭 區 含 括 水 社 日 月 兩 村 ; 邵 族 人 口 最 集 中 於 日 月 村 邵 族 目 前 總 人 口 數 大 約 有 六 百 人, 是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族 群 中 人 口 最 少 漢 化 較 深 的 一 族 邵 族 的 傳 統 作 物 為 小 米, 小 米 也 因 此 成 為 主 食 而 因 為 日 月 潭 盛 產 魚 蝦, 魚 獲 也 成 為 邵 族 人 主 要 的 食 物 日 月 潭 周 邊 的 亦 有 廣 闊 的 山 林, 狩 獵 成 為 重 要 生 計, 狩 獵 所 得 的 肉 類 多 半 製 成 鹹 肉 但 是 受 到 漢 人 影 響, 邵 族 人 開 始 栽 種 稻 米, 稻 米 取 代 小 米 成 為 主 食 過 去 造 的 小 米 酒 也 以 糯 米 酒 取 代, 而 過 去 因 種 植 小 米 而 生 的 農 耕 祭 儀, 也 轉 為 配 合 稻 作 的 時 間 而 目 前 邵 人 幾 乎 不 再 從 事 農 業 生 產, 狩 獵 也 受 到 法 令 限 制, 飲 食 習 慣 已 大 為 不 同 邵 族 傳 統 服 飾 皆 由 族 人 利 用 自 然 資 源 自 製 而 成, 衣 料 包 括 皮 革 麻 布 樹 皮 布 等, 其 中 皮 革 都 由 男 性 鞣 製, 多 用 於 男 性 服 飾, 而 麻 布 則 由 女 性 紡 織 而 成 男 性 服 飾 形 式 與 阿 里 山 鄒 族 有 類 似 之 處, 色 彩 以 深 淺 褐 色 藍 29
灰 及 黑 色 為 多, 另 外 戴 上 以 鹿 或 兔 皮 揉 製 而 成 的 軟 皮 帽 為 頭 飾 女 子 服 飾 包 含 頭 巾 有 袖 上 衣 胸 衣 腰 裙 腰 帶 膝 褲 及 花 草 編 成 的 頭 冠 麻 布 則 用 於 女 子 服 飾 由 女 子 自 織 苧 麻 布, 水 沙 連 的 達 戈 紋 布 頗 負 盛 名 由 於 邵 族 與 漢 人 間 的 貿 易 起 源 頗 早, 因 此 女 人 的 服 飾 頭 巾 有 袖 上 衣 胸 衣 腰 裙 等 大 多 以 棉 布 為 材 料 來 製 成 無 論 男 性 女 性 服 飾 上 使 用 的 圖 案 多 為 幾 何 形 花 紋, 尤 其 是 男 女 性 的 胸 衣, 和 女 性 的 腰 裙, 更 是 使 用 大 量 的 幾 何 形 花 紋 邵 族 居 住 的 日 月 潭 周 遭 生 長 許 多 木 材 和 竹 類, 因 此 他 們 建 築 房 舍 的 材 料 也 都 運 用 大 量 的 木 材 和 竹 類 房 屋 的 形 式 多 為 以 抽 藤 綁 住 竹 子 做 的 橫 樑 橫 桿, 以 菅 莖 編 壁 茅 草 作 屋 頂, 最 後 並 抹 壁 匏 木 手 藝 邵 族 人 則 以 匏 木 手 藝 為 人 稱 道, 可 以 製 作 出 一 般 木 臼 木 杵 湯 匙 等 日 常 物 件 ; 且 因 生 活 在 日 月 潭, 無 論 捕 魚 或 交 通 都 靠 船 隻, 還 可 以 匏 木 製 造 獨 木 舟 逐 鹿 傳 說 大 約 四 百 年 前, 邵 族 人 原 住 在 阿 里 山, 有 一 天, 邵 族 的 祖 先 排 大 木 (Paidabo) 率 領 土 狗 和 十 幾 個 族 人 出 門 打 獵 這 次 的 出 獵 沒 捕 到 什 麼 獵 物, 族 人 正 憂 愁 著 該 怎 麼 回 去 見 家 人 時, 突 然 發 現 了 一 隻 肥 碩 的 大 白 鹿 在 林 中 奔 竄, 於 是 下 定 決 心 要 抓 回 這 隻 肥 美 的 白 鹿 於 是 朝 著 深 山 林 叢 追 去, 但 是 怎 麼 追 就 是 追 不 到 正 當 大 家 追 得 筋 疲 力 竭 時, 突 然 發 現 已 不 知 不 覺 追 到 了 一 片 湖 光 山 色 的 美 麗 地 方 ( 就 是 今 天 的 日 月 潭 ), 而 白 鹿 見 到 已 經 無 路 可 逃, 於 是 衝 入 了 潭 中 白 鹿 的 血 和 內 臟 引 來 數 不 清 的 魚 類 爭 食, 隨 行 的 族 人 抓 起 這 些 沒 看 過 的 魚 謹 慎 的 試 吃 一 下, 發 現 這 些 魚 實 在 肥 碩 鮮 美 而 且 無 毒, 取 之 不 盡 用 之 不 絕 於 是 大 家 高 興 的 將 族 人 接 來 這 裡 居 住 ( 一 ) 播 種 祭 (Mulalu pisaza) 播 種 祭 通 常 自 農 曆 三 月 一 日 開 始, 為 期 四 天 在 第 一 天 的 清 早, 各 戶 的 戶 長 都 會 帶 領 一 名 孩 童 上 山 做 象 徵 性 的 播 種, 而 上 山 的 大 人 和 孩 童 這 一 天 都 不 能 吃 鹽, 否 則 將 會 使 植 物 枯 死 而 播 種 祭 的 前 三 天, 全 家 的 食 物 都 不 能 加 鹽, 言 行 也 必 須 謹 慎 ( 二 ) 狩 獵 祭 (Matancun) 固 定 在 每 年 的 七 月 十 五 日 舉 行 今 日 的 狩 獵 祭 已 不 上 山 打 獵 ( 三 ) 豐 年 祭 (Mulalu malhaqitan) 在 每 年 農 曆 八 月 一 日 開 始, 持 續 十 八 天 至 二 十 一 天, 是 邵 族 最 重 要 的 祭 儀 豐 年 祭 主 要 含 括 選 出 爐 主 舂 石 音 擦 平 安 除 祟 祝 禱 鑽 木 取 火 拜 年 飲 公 酒 拜 酒 糟 摃 角 齒 蓋 祖 靈 屋 牽 田 甜 酒 祭 祖 靈 出 巡 燒 祖 靈 屋 等 等 儀 式 出 生 邵 族 婦 女 懷 孕 時 有 許 多 禁 忌, 例 如 不 能 坐 於 地 上 不 能 參 加 喪 禮 家 人 甚 至 是 鄰 居 都 不 能 動 土 挖 地 而 古 代 的 邵 族 人 則 把 雙 胞 胎 當 畸 胎 看 待, 有 將 嬰 兒 悶 死 的 習 慣 成 年 儀 禮 邵 族 男 子 在 十 八 至 五 十 歲 都 要 接 受 水 戰 訓 練, 成 年 禮 也 是 在 模 擬 水 戰 的 戰 鼓 聲 中 進 行 的 婚 姻 邵 族 的 婚 姻 雖 也 多 由 媒 人 撮 合, 但 比 起 其 他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已 算 是 比 較 自 由 的 多 行 聘 物 婚, 但 在 儀 式 中 含 有 類 似 掠 奪 的 打 架 儀 式, 由 兩 家 親 戚 互 毆, 打 得 越 兇, 代 表 關 係 越 緊 密, 整 個 過 程 非 常 熱 鬧 而 今 日 邵 族 的 婚 事 多 與 一 般 漢 人 相 同 葬 禮 邵 族 的 喪 禮 由 首 領 和 先 生 媽 共 同 處 理, 死 者 家 屬 必 須 在 家 人 死 後 的 第 二 天 清 晨 四 點, 於 家 中 祭 拜 從 前 邵 族 人 多 行 甕 葬, 先 將 死 者 的 四 肢 彎 成 蹲 踞 狀, 用 繩 子 綁 好, 再 在 放 入 缸 中 下 葬 30
夢 卜 夢 見 喝 酒 被 人 牽 手 ( 病 兆 ) 夢 見 打 鞦 韆 ( 瘧 疾 之 兆 ) 夢 中 過 橋 ( 大 病 之 兆, 代 表 魂 將 留 在 此 橋 ) 夢 見 刀 傷 失 物 溺 水 ( 將 會 生 病 ) 夢 見 火 ( 發 燒 ) 夢 見 與 惡 鬼 交 談 ( 將 死 ) 出 草 前 夢 見 被 殺 ( 不 可 參 加 此 次 出 草 ) 築 屋 前 夢 見 死 人 ( 地 基 不 良, 須 另 擇 地 ) 夢 見 草 木 移 植 刀 其 他 貴 重 物 品, 或 夢 見 水 蜂 群 通 過 夢 見 魚, 表 示 粟 米 豐 收 夢 見 砂 土, 表 示 豆 類 豐 收 等 病 人 夢 見 被 人 咒 罵 ( 病 將 痊 癒 ) 夢 見 大 風 大 浪 大 雨 ( 作 物 將 豐 收 ) 巫 師 夢 見 已 故 巫 師 ( 巫 術 更 進 步 ) 夢 見 跳 舞 ( 身 體 更 健 康 ) 夢 見 狗 ( 發 財 之 兆 ) 建 屋 前 夢 見 人 畜 生 產 ( 人 丁 興 旺 ) 娶 妻 前 夢 見 來 客 ( 夫 妻 合 睦 ) 走 路 卜 出 門 走 路 絆 腳 石 或 絆 腳 木 頭 而 跌 倒 是 不 吉 利, 趕 快 退 回 家 31
噶 瑪 蘭 族 人 是 現 今 台 灣 平 埔 族 群 當 中 族 群 意 識 強 烈 文 化 特 質 最 鮮 明 的 一 群 人 十 五 年 來, 噶 瑪 蘭 族 人 為 爭 取 復 名, 四 處 向 地 方 中 央 政 府 陳 情, 為 了 能 展 演 噶 瑪 蘭 族 的 文 化 特 色, 噶 瑪 蘭 族 人 動 員 族 中 耆 老 婦 女 青 年, 無 畏 舟 車 勞 頓, 也 不 惜 將 神 聖 私 密 的 kisaiiz( 除 瘟 祭 ) 公 諸 於 世, 到 台 灣 各 地 表 演, 為 的 只 是 讓 一 般 大 眾 政 府 見 識 我 們 的 存 在, 早 日 完 成 復 名 大 業, 無 愧 於 在 流 離 失 所 中 黯 然 死 去 的 祖 先 噶 瑪 蘭 族 人 最 可 貴 最 引 以 為 傲 的 地 方, 在 於 日 常 生 活 作 息 中 保 存 了 噶 瑪 蘭 文 化 以 新 社 族 人 而 言, 保 留 了 噶 瑪 蘭 語 言 風 俗 ( 如 新 年 祭 祖 palilin) 以 metiyu 為 中 心 的 祭 儀 ( 如 pagalavi,patohoka 等 ) 以 及 與 農 漁 業 相 關 的 祭 典 ( 如 入 倉 祭 海 祭 ), 噶 瑪 蘭 族 人 也 恢 復 或 創 造 了 一 些 傳 統 文 化 ( 如 歌 謠 舞 蹈 豐 年 祭, 香 蕉 絲 織 布 等 ), 還 建 構 出 與 噶 瑪 蘭 族 人 相 關 的 族 群 圖 騰 ( 如 大 葉 山 欖 gasop 等 ) 一 組 成 特 色 噶 瑪 蘭 人 傳 統 的 社 會 型 態, 和 台 灣 其 他 平 埔 族 一 樣, 是 一 種 母 系 社 會 但 噶 瑪 蘭 人 是 一 個 沒 有 階 級 的 平 等 社 會, 就 算 再 富 有 的 家 庭, 也 沒 有 僕 人 首 領 是 以 推 舉 的 方 式 產 生 的 部 落 內 其 他 的 公 眾 事 務, 則 由 各 年 齡 階 層 的 族 人 分 工 合 作 有 事 的 時 候, 以 大 海 螺 當 號 角, 來 召 集 大 家 二 財 產 繼 承 噶 瑪 蘭 族 是 屬 於 長 女 繼 承 制, 長 女 繼 承 大 部 份 的 財 產 家 裡 沒 有 女 兒, 則 由 大 兒 子 繼 承 大 部 份 財 產 三 婚 禮 噶 瑪 蘭 族 的 婚 姻 制 度 有 女 方 嫁 娶 及 男 方 入 贅 噶 瑪 蘭 人 男 女 均 需 下 田 工 作, 男 女 經 常 在 田 埂 上 認 識 進 而 喜 歡 對 方 消 息 傳 至 雙 方 家 長 耳 中 時, 則 由 一 方 家 長 相 約 共 同 商 議 男 女 雙 方 的 婚 事 族 人 居 住 地 大 多 集 中 在 花 蓮 台 東 兩 縣, 其 餘 分 布 在 台 灣 各 縣 市 等 總 人 口 數 約 為 一 千 七 百 多 人 噶 瑪 蘭 族 是 蘭 陽 平 原 已 知 最 早 的 原 住 民 他 們 為 母 系 社 會, 天 性 平 等, 最 早 因 為 西 班 牙 的 征 討 而 為 世 人 所 知, 到 了 清 嘉 慶 年 間, 因 為 閩 人 吳 沙 率 領 林 爽 文 事 敗 後 的 餘 黨 入 侵 蘭 陽, 而 逐 漸 步 入 衰 亡 與 被 同 化 之 命 運 噶 瑪 蘭 人 的 血 緣 卻 普 遍 融 入 宜 蘭 人 當 中, 目 前 不 少 世 居 宜 蘭 者 之 輪 廓 都 具 有 噶 瑪 蘭 人 的 特 徵, 與 台 灣 西 部 平 原 有 唐 山 公, 無 唐 山 嬤 的 情 況 可 說 同 出 一 轍 噶 瑪 蘭 族 因 為 故 地 遭 漢 人 佔 據 而 向 花 蓮 移 民, 大 約 是 在 1803 到 1840 年 之 間 主 角 以 加 禮 苑 社 人 為 首, 南 遷 到 北 埔 建 立 加 禮 苑 社, 一 部 份 遷 居 南 澳, 直 到 1878 年, 加 禮 苑 社 噶 瑪 蘭 人 因 不 滿 漢 人 再 度 入 侵 花 蓮, 聯 合 當 地 薩 奇 萊 雅 人 發 動 加 禮 苑 抗 清 事 件, 事 敗 後 遠 逃 至 東 海 岸 與 阿 美 族 隔 鄰 而 居 噶 瑪 蘭 人 的 原 始 生 產 方 式 係 游 耕 ( 旱 田 農 作 ) 焚 獵 捕 魚 打 鹿 等 自 給 自 足 式 的 採 集 經 濟 他 們 的 衣 食, 一 切 都 取 之 於 大 自 然 以 小 鍬 從 事 旱 田 耕 種, 作 物 有 小 米 玉 米 地 瓜 及 旱 稻 等, 並 在 地 勢 低 平 溪 流 縱 橫 密 布 的 曠 野, 以 鏢 鎗 弓 矢 狩 獵 及 漁 撈 自 己 釀 酒 製 鹽, 栽 麻 織 布 為 衣, 住 屋 以 茅 草 竹 木 為 材 料 婦 女 是 農 業 上 的 主 要 工 作 者, 捕 魚 打 獵 則 為 男 子 專 業, 小 孩 子 到 十 歲 就 得 學 習 打 鹿 鏢 魚 織 布 是 噶 瑪 蘭 人 相 當 重 要 的 傳 統 工 藝 事 實 上, 台 灣 的 南 島 民 族 都 有 手 工 織 布 的 傳 統, 只 是 平 埔 族 人 因 為 漢 化 的 關 係, 這 項 工 藝 多 已 失 傳, 不 過 噶 瑪 蘭 人 仍 保 留 著 這 項 技 藝, 尤 其 花 蓮 新 社 一 帶 的 噶 瑪 蘭 人, 直 到 現 在 都 還 有 人 穿 著 運 用 傳 統 技 法 織 出 的 齊 肩 無 袖 短 衣 噶 瑪 蘭 人 織 布 慣 用 植 物 纖 維, 一 般 會 依 製 作 物 品 的 不 同 選 用 不 同 的 植 物, 製 衣 多 用 山 苧 麻 苧 麻 ; 製 袋 多 用 水 龍 香 蕉 樹 構 樹 以 及 一 種 名 為 Velanun 的 野 生 樹 根 據 張 振 岳 噶 瑪 蘭 的 特 殊 祭 儀 與 生 活 中 的 調 查, 噶 瑪 蘭 人 織 布 可 分 為 : 處 理 植 物 纖 維 整 理 經 緯 線 上 機 紡 織 製 作 用 具 等 四 個 步 驟 處 理 植 物 纖 維 : 一 般 噶 瑪 蘭 人 以 香 蕉 絲 織 布, 嚴 格 說 起 來, 那 是 一 種 纖 維 較 韌 的 蕉 噶 瑪 蘭 人 居 住 的 以 木 材, 茅 草 及 泥 土 為 建 築 材 料 為 防 止 寒 冷 的 風 吹 進 屋 內, 噶 瑪 蘭 人 以 牛 諢 塗 抹 牆 上 木 頭 縫 細 屋 內 分 有 數 個 房 間, 房 間 皆 設 有 窗 戶, 白 天 窗 戶 以 木 棍 向 外 撐 起, 晚 上 則 取 下 木 棍, 關 上 窗 戶 並 將 穀 倉 置 於 家 中 長 者 的 房 間 內, 以 防 止 家 中 小 孩 偷 吃 32
香 蕉 絲 織 布 噶 瑪 蘭 族 因 漢 化 頗 深, 傳 統 的 工 藝 與 藝 術 目 前 已 不 多 見 但 保 留 香 蕉 絲 織 布, 是 專 屬 於 女 性 的 工 作 好 的 香 蕉 布 因 樹 皮 的 自 然 色 澤, 所 以 會 呈 現 出 濃 淡 相 間 的 顏 色 織 好 的 香 蕉 布 可 織 成 穀 袋 背 袋 檳 榔 袋 等, 也 可 製 衣 服 或 草 蓆, 新 鮮 的 香 蕉 布 質 地 較 硬, 經 數 次 水 洗 後 質 地 就 可 變 軟 加 禮 宛 社 祖 先 的 故 事 從 前 有 一 對 兄 妹 來 自 宜 蘭 有 一 天 妹 妹 外 出 找 水 時, 發 現 了 一 個 水 塘, 打 算 利 用 此 處 來 開 墾 田 地, 所 以 就 在 水 塘 的 一 端 埋 入 自 己 的 圍 裙, 並 結 草 為 記, 然 後 回 家 向 兄 長 報 告 發 現 了 水 塘, 以 及 結 草 為 記 的 事 哥 哥 一 聽, 立 刻 就 到 妹 妹 所 說 的 水 塘 邊 貪 婪 的 哥 哥 用 刀 子 割 掉 妹 妹 所 結 的 草, 回 家 告 訴 妹 妹, 他 看 到 了 水 塘, 但 沒 有 看 到 妹 妹 所 結 的 草, 所 以 水 塘 應 屬 他 所 有 妹 妹 聽 了 不 承 認, 並 表 示 自 己 在 水 塘 的 一 端 埋 有 圍 裙, 要 哥 哥 一 起 查 證 兄 妹 倆 一 起 到 了 水 塘 邊, 一 挖, 果 然 有 妹 妹 所 埋 的 圍 裙, 於 是 妹 妹 取 得 了 水 塘 的 所 有 權 不 過 也 因 此 造 成 了 兄 妹 感 情 的 破 裂 結 果 妹 妹 入 山 居 住, 成 為 土 羅 可 番 因 為 積 怨 已 深, 所 以 演 變 成 後 來 土 羅 可 番 攻 繫 加 禮 宛, 並 取 人 首 級 的 事 ( 一 ) 海 祭 Laligi 每 年 三 四 月 春 夏 之 交, 噶 瑪 蘭 男 人 們 會 擇 定 吉 日, 一 起 聚 集 海 邊 舉 行 LaLiGi 海 饗 早 晨, 族 中 長 老 在 海 邊 行 過 祭 拜 祖 靈 後, 年 輕 男 人 便 出 海 捕 魚 近 午 時, 捕 魚 的 人 回 岸, 年 長 者 在 岸 上 迎 接 他 們 接 著 就 地 烹 煮 鮮 魚 和 野 菜 煮 食, 也 會 把 捕 來 的 魚 送 回 村 裡, 供 其 他 未 能 參 加 的 族 人 分 享, 活 動 持 續 兩 三 天 ( 二 ) 歲 末 祭 祖 Palilin 噶 瑪 蘭 人 相 信 人 在 世 的 禍 福 是 由 祖 先 賜 與 的, 並 相 信 每 年 過 年 時 祖 先 會 回 到 家 中 這 是 一 個 相 當 普 遍 聚 落 性 差 異 較 小 的 儀 式 Palilin 祭 祖 通 常 以 一 個 家 為 單 位 舉 行, 而 祭 祀 的 對 象 則 以 家 中 戶 長 ( 有 男 有 女 ) 死 去 的 父 方 母 方 親 戚 為 主 在 這 過 年 全 家 團 圓 熱 鬧 之 際, 請 祖 先 們 喝 酒 與 共 餐, 彷 彿 如 祂 們 還 在 世 般 團 聚 一 起 並 祈 求 祂 們 能 保 佑 全 家 人 健 康 平 安 Palilin 的 意 義 也 就 是 在 此 : 敬 祖 祭 祖, 求 平 安 出 生 在 傳 統 習 俗 上, 當 孩 子 剛 出 生 時, 不 是 用 水 洗 澡 而 是 以 麻 油 擦 洗 身 體, 再 用 父 親 的 舊 衣 服 包 裹 嬰 兒, 直 到 第 三 天 才 正 式 以 水 為 嬰 兒 洗 澡 成 年 儀 禮 成 年 禮 的 意 義 是 : 通 過 這 一 個 隆 重 儀 式 後 的 人, 才 會 被 認 定 為 成 年 人, 同 時, 上 一 代 的 長 輩 也 趁 此 機 會 向 下 一 代 宣 告, 從 此 必 須 建 立 社 會 責 任 感,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舉 止 負 責 婚 禮 噶 瑪 蘭 族 儀 式 極 為 簡 單, 男 女 結 婚 時 皆 邀 請 親 戚 朋 友 參 加, 新 娘 則 在 房 間 內, 待 年 長 者 呼 叫 時 再 出 來 席 間 擺 米 酒 並 向 男 女 雙 方 家 長 敬 酒 敬 酒 結 束 後, 則 由 客 人 將 席 間 的 米 酒 喝 完, 結 婚 儀 式 即 告 完 成 葬 禮 喪 葬 祭 儀 -Patohqan Patohqan 通 常 是 為 剛 去 世 不 久 的 ( 約 3 至 7 日 內 ) 的 族 人 所 舉 行 祭 祀 因 為 噶 瑪 蘭 人 相 信 人 死 後 靈 魂 並 未 立 即 離 開 人 間, 還 存 在 於 居 住 地, 必 須 經 過 此 一 祭 祀 儀 式 才 能 使 靈 魂 昇 華, 同 歸 於 祖 靈 的 世 界 裡, 成 為 一 個 Tazusa( 祖 靈 ) 祭 儀 過 程 為 透 過 祭 司 先 迎 領 亡 者 之 祖 靈 們 回 到 喪 家, 使 亡 靈 與 祖 靈 們 相 見, 彼 此 問 候 照 顧, 祖 靈 們 於 祭 拜 用 餐 宴 飲 完 畢 後, 往 生 者 之 靈 魂 即 與 祖 靈 們 共 同 牽 引 回 到 祖 靈 界, 得 到 永 遠 的 安 息 噶 瑪 蘭 人 的 宗 教 信 仰 以 祖 靈 崇 拜 為 中 心, 將 人 間 與 靈 界 分 開, 相 信 靈 界 有 鬼 神 能 保 佑 或 懲 罰 凡 人, 部 落 裡 有 祭 司 和 巫 醫 (Mtiu) 來 負 責 靈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並 為 族 人 治 病 Mtiu 只 有 女 人 才 可 擔 任 而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織 布 器 具 就 是 一 種 重 要 而 神 聖 的 工 具, 如 神 話 中 所 言 得 好 好 的 保 藏, 否 則 下 場 就 會 像 abas 一 樣, 得 到 死 亡 的 處 罰 所 以, 婦 女 們 用 這 樣 一 種 工 具 很 自 然 就 同 時 具 有 一 種 神 聖 的 觀 念 和 功 效, 因 此 在 儀 式 中 他 可 能 被 用 來 做 一 個 可 以 淨 化 的 一 種 介 質, 但 是 這 概 念 如 何 跟 死 亡 儀 式 連 結 起 來? 主 要 是 透 過 女 人 這 個 共 通 點 ;mtiu 是 女 人, 織 布 的 器 具 也 是 專 屬 女 人 的, 實 際 上, 女 人 跟 死 亡 有 比 男 人 跟 死 亡 更 密 切 的 關 係 ; 在 Kavalan 的 社 會 裡 跟 死 亡 相 關 的 事 或 與 祖 靈 溝 通 是 女 人 的 專 職 33
太 魯 閣 族 的 文 化 習 俗 與 泰 雅 族 略 有 相 似, 同 樣 是 居 住 高 山 狩 獵 水 耕, 視 彩 虹 為 神 靈 橋 的 民 族, 但 是 兩 族 語 言 無 法 溝 通, 分 佈 地 雖 相 鄰, 彼 此 卻 甚 少 來 往 大 約 在 三 四 百 年 前, 因 人 口 增 加, 耕 地 及 獵 區 分 配 不 足, 族 人 開 始 翻 越 中 央 山 脈 到 東 部 的 立 霧 溪 木 瓜 溪 等 地 區 因 族 人 自 稱 為 Truku( 太 魯 閣 ), 所 以 遷 移 的 居 住 地 區, 才 叫 太 魯 閣 地 區 太 魯 閣 ( Truku ) 族 語 意 為 山 腰 的 平 台 可 居 住 之 地 為 防 敵 人 偷 襲 瞭 望 台 之 地 這 個 地 區 即 為 現 今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之 範 圍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對 一 般 人 來 說, 只 是 一 個 著 名 的 觀 光 勝 地 ; 而 它 有 相 當 豐 富 的 人 文 歷 史 深 度, 那 就 是 太 魯 閣 族 抗 日 戰 役, 太 魯 閣 族 祖 先 们 為 了 保 護 土 地 生 存 財 產, 抵 抗 日 本 入 侵 者 1914 年, 日 本 動 員 軍 警 二 萬 多 人, 兵 分 三 路, 夾 擊 太 魯 閣 族 部 落 夾 擊 太 魯 閣 族 男 丁 約 2500 至 3000 人 太 魯 閣 族 頑 強 抵 抗 但 不 敵 日 軍 精 良 武 器 及 優 勢 兵 力, 而 死 傷 慘 重, 於 三 個 月 後 棄 械 而 後 太 魯 閣 族 人, 以 立 石 頭 為 被 降 服 的 記 號 並 留 下 可 歌 可 泣 的 歷 史 傳 統 上, 過 去 太 魯 閣 族 的 男 性, 婚 姻 條 件 是 獵 首 及 具 有 高 超 的 狩 獵 技 巧 ( 唯 有 已 獵 首 過 及 擅 於 狩 獵, 男 子 才 有 資 格 紋 面 ), 其 次 是 守 規 矩 與 心 地 好, 有 財 產 及 身 體 強 壯 則 是 更 次 要 的 條 件 ; 女 性 的 首 要 條 件 是 會 織 布 ( 女 子 會 織 布 才 能 紋 面, 紋 面 的 女 子 才 算 是 美 麗 的 ), 其 次 則 為 勤 勞 會 持 家 及 心 地 好 而 在 男 女 關 係 之 間, 傳 統 祖 靈 的 信 仰 及 恐 懼 深 植 於 人 心 之 中, 因 此 族 人 有 著 極 嚴 格 的 規 範 : 不 允 許 未 婚 的 青 年 男 女 或 已 婚 的 人 有 越 軌 的 行 為 或 動 作 一 組 成 特 色 太 魯 閣 族 的 祖 先 遺 訓 -Gaya, 是 家 和 部 落 的 中 心, 每 一 個 家 或 部 落 成 員, 都 必 須 嚴 格 遵 守 的 否 則 一 人 違 規, 全 家 或 全 部 落 都 會 遭 殃 在 太 魯 閣 族 人 的 部 落 中, 由 成 員 共 同 推 舉 聰 明 正 直 的 人 為 頭 目 頭 目 及 其 他 幹 部 都 是 無 給 職 的, 其 唯 一 享 有 的 權 利 是 部 落 的 人 家 舉 行 慶 典 時 總 會 受 到 邀 請 二 財 產 繼 承 太 魯 閣 族 是 男 子 才 有 得 財 產 權 力, 長 男 及 次 男 娶 妻 要 分 戶 時 可 分 到 一 塊 或 二 塊 以 上 的 田 地 最 小 的 男 孩 娶 妻, 不 得 分 戶, 由 他 來 負 責 照 顧 父 母 的 生 活, 當 然 剩 餘 家 產 是 屬 於 他 所 有 三 婚 姻 太 魯 閣 族 無 招 贅 婚 掠 奪 婚 從 敵 對 的 部 落 掠 奪 來 的 婦 女 婦 女 被 安 置 在 首 領 家 部 落 的 男 青 年, 若 對 她 有 愛 意, 須 經 首 領 及 長 老 商 量 決 定, 始 可 為 其 舉 行 婚 禮, 並 一 切 由 首 領 及 長 老 全 權 負 責, 費 用 部 落 有 力 者 贊 助 Truwan 就 是 現 在 的 南 投 縣 仁 愛 鄉 合 作 村 平 生 部 落, 有 五 個 平 台 ( Truku ) 就 是 Sadu Bushi Truwan Brayaw Bushi Daya 等 五 個 部 落, 這 也 就 是 太 魯 閣 族 的 根 由 於 人 口 增 加, 導 致 獵 場 及 耕 作 地 不 足 為 了 要 尋 找 獵 場 及 耕 作 地, 大 約 在 三 四 百 多 年 前, 太 魯 閣 族 的 祖 先, 越 過 中 央 山 脈, 經 過 奇 萊 山 北 峰, 散 居 在 立 霧 溪 谷 地 帶, 木 瓜 溪 谷 地 區, 及 道 賽 溪 谷 地 帶, 居 住 地 區 含 蓋 中 央 山 脈, 就 是 現 在 的 整 個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範 圍 傳 統 上 太 魯 閣 族 以 山 田 寮 焚 墾 的 農 業 型 態 為 主, 主 要 種 植 的 作 物 是 小 米 玉 米 甘 薯 等 等, 這 些 農 作 物 是 太 魯 閣 族 的 主 食 除 了 耕 作, 太 魯 閣 族 和 其 他 原 住 民 族 一 樣 由 大 自 然 中 獲 取 生 活 所 需, 狩 獵 和 捕 魚 也 是 固 有 的 主 要 經 濟 活 動, 狩 獵 與 捕 魚 所 得 的 肉 類 與 魚 類 就 成 為 主 要 的 副 食 品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太 魯 閣 族 人 開 始 種 植 水 稻, 狩 獵 也 受 到 限 制, 傳 統 飲 食 文 化 幾 乎 已 消 失 殆 盡 太 魯 閣 族 傳 統 服 飾 和 泰 雅 族 一 樣, 屬 於 方 衣 系 統, 將 織 成 長 條 形 的 布, 不 經 剪 裁 以 簡 單 方 法 縫 製 成 衣 服, 外 觀 類 似 無 袖 背 心, 沒 有 領 子, 也 沒 有 袖 子 傳 統 太 魯 閣 族 服 飾 常 以 白 底 夾 茶 褐 色 條 紋 的 麻 布 製 成, 服 裝 織 紋 以 幾 何 圖 形 為 主, 以 菱 形 織 紋 最 為 重 要, 象 徵 眼 睛 紋 面 過 去 是 太 魯 閣 族 人 身 體 重 要 的 裝 飾, 紋 面 過 程 相 當 痛 苦, 也 代 表 通 過 考 驗, 有 成 年 禮 的 含 意 若 是 沒 有 紋 34
面, 幾 乎 無 法 結 婚, 也 會 飽 受 排 斥 太 魯 閣 族 還 有 一 個 傳 說, 認 為 人 過 世 以 後, 靈 魂 都 會 走 過 一 道 彩 虹, 祖 靈 會 在 橋 的 彼 端 迎 接, 而 只 有 臉 上 具 有 紋 面 者, 才 能 獲 得 接 引 但 是 日 治 時 期 禁 止 紋 面, 而 基 督 教 興 天 主 教 傳 入 與 優 勢 漢 人 文 化, 都 使 得 太 魯 閣 族 的 紋 面 傳 統 不 再 年 齡 : 男 子 為 16-20 歲, 有 紋 面 表 示 成 年 及 獵 過 敵 人 的 頭 在 戰 爭 的 時 候, 可 以 防 殺 錯 人, 藉 以 保 護 女 子 為 16-20 歲, 有 紋 面 表 示 成 年 及 美 觀 部 落 內 專 門 負 責 紋 面 的 人, 通 常 是 有 威 望 的 人 家 且 代 代 相 傳, 才 有 資 格 替 人 紋 面 若 有 人 沒 有 經 過 允 許, 隨 便 替 人 紋 面, 就 得 賠 償 專 門 負 責 的 人 幾 倍 紋 面 者 大 都 是 婦 女 酬 勞 方 面 : 男 子 準 備 兩 把 小 米 一 件 麻 線 製 的 衣 服 手 鐲, 讓 紋 面 者 任 選 一 種 女 子 準 備 兩 件 首 領 穿 的 衣 服 黃 銅 鍋 一 個 小 豬 一 隻 50 毛 或 5-6 塊 錢, 讓 紋 面 者 任 選 一 種 1. 建 材 以 硬 木 及 蛇 木 為 樑 及 柱 2. 牆 壁 以 竹 片 對 壘 3. 屋 頂 以 茅 草 樹 皮 或 桂 竹 4. 家 人 過 逝 時 遺 體 埋 葬 在 床 下 ( 表 示 永 遠 同 在 及 保 護 家 人 ) 5. 庭 外 建 有 一 個 撐 高 防 鼠 的 倉 庫 6. 各 部 落 較 高 處 建 有 瞭 望 台 防 敵 人 侵 襲 口 簧 琴 太 魯 閣 族 的 口 簧 琴 ( LoBag ) 係 以 桂 竹 片 中 間 切 空, 鑲 入 一 金 屬 片 ( 以 銅 片 為 主 ) 兩 側 繫 以 細 繩 索, 左 手 指 纏 住 左 側 細 繩 固 定, 右 手 指 拉 扯 右 側 繫 繩, 使 其 震 動 發 音, 竹 片 置 於 嘴 巴 前 緣, 以 口 部 作 為 音 箱, 並 由 口 腔 內 空 間 的 大 小 轉 換 來 區 分 音 階, 演 出 者 操 作 時 發 出 陣 陣 輕 快 的 樂 聲 傳 統 織 布 在 太 魯 閣 族 的 傳 統 理, 是 女 子 婚 前 必 備 的 才 藝 本 領, 織 布 原 料 來 自 苧 麻, 而 整 個 製 作 過 程 非 常 繁 瑣 貝 珠 衣 綠 豆 顆 粒 般 之 白 色 貝 珠, 穿 綴 於 服 飾, 成 為 太 魯 閣 族 的 衣 飾 文 化 貝 珠 衣 最 尊 貴 者 為 部 落 領 袖 或 獵 首 英 雄, 於 凱 旋 賦 歸 參 與 盛 會 時 之 穿 著, 亦 是 結 婚 時 重 要 之 聘 禮, 另 珠 裙 珠 帽 綁 腿 亦 可 用 貝 珠 串 成 珠 裙 常 用 於 訂 婚 或 女 子 生 產 後, 男 方 送 給 女 方 家 長 之 謝 禮, 珠 帽 則 為 頭 目 所 佩 戴 彩 虹 橋 太 魯 閣 族 祖 先 常 對 孩 子 們 說, 人 死 後, 他 靈 魂 必 定 會 在 彩 虹 橋 的 橋 頭 凡 斬 獲 過 敵 人 首 級 的 男 人 和 會 織 布 與 編 織 的 女 人, 一 洗 手 立 刻 冒 出 血 來 像 這 樣 的 人 可 以 通 過 彩 虹 橋, 到 祖 靈 那 裡 享 福 可 是 沒 有 取 敵 人 首 級 的 男 人 及 不 會 織 布 及 編 織 的 女 人, 就 不 能 通 過 彩 虹 橋, 而 會 被 丟 下 河 底, 並 被 螃 蟹 吃 掉 因 此 為 了 能 經 過 彩 虹 橋, 男 人 要 去 取 敵 人 的 首 級, 女 人 必 須 會 織 布 與 編 織 而 且 不 可 用 手 指 彩 虹 橋, 以 免 手 指 會 斷 掉 太 魯 閣 族 祖 先 發 祥 地 神 石 在 太 初 創 世 時 期, 有 一 男 神 一 女 神 自 天 上 降 在 深 山 上 的 大 石 內, 大 石 分 裂 為 二, 一 個 變 成 陸 地, 一 個 變 為 宮 殿, 此 二 神 就 住 在 這 宮 殿 裡, 並 稱 呼 此 地 為 峰 巒 ( 祖 先 地, 他 們 也 稱 為 神 木, 神 石 ) 並 從 此 地 繁 衍 太 魯 閣 族 的 後 代 射 日 傳 說 與 泰 雅 族 相 同 祖 靈 祭 每 年 七 月 小 米 收 割 後, 是 太 魯 閣 族 祖 靈 祭 的 重 要 季 節 屆 時 由 頭 目 或 長 老 議 訂 時 間, 當 日 天 未 亮 時, 全 社 男 子 均 抵 祭 場, 每 人 手 持 插 有 黏 糕 豬 肉 之 竹 棒, 是 為 奉 獻 祖 靈 之 供 品 俟 祭 典 完 畢, 即 須 當 場 食 用 完 祭 品, 且 沿 途 返 家 時 需 越 過 火 堆, 而 與 祖 靈 分 離 馘 首 祭 Hadur Mdkrang 出 草 禮 即 拿 敵 人 頭, 出 草 的 原 因 1. 替 祖 先 的 敵 人 報 仇 2. 作 男 子 漢 ( 為 加 入 青 年 團 紋 面 等 )3. 受 辱 4. 驅 除 傳 染 病, 5. 死 後 順 利 過 靈 魂 橋 出 草 回 來 而 獵 首 者 約 十 天 穿 著 英 雄 服 (hubang) 出 草 獵 團 中 有 傷 亡 或 戰 死 的 就 算 有 獵 到 敵 首 也 低 調 行 事 發 起 者 對 死 者 家 屬 賠 償 器 具 族 長 殺 豬 拿 到 深 山 去 剁 來 炒, 一 個 一 個 呼 叫 著 部 落 名 稱, 表 示 把 肉 分 給 部 落 及 賠 罪 若 有 人 受 傷, 發 起 出 草 者 負 責 賠 償 醫 療 費 35
出 生 太 魯 閣 人 相 信 生 育 是 由 鬼 靈 所 主 宰 的, 因 此 有 種 種 的 禁 忌 與 祈 禱 的 方 式 祈 求 賜 予 他 們 小 孩, 小 孩 名 後 連 其 父 名 或 母 名 這 種 命 名 的 方 式, 稱 為 親 子 關 係 的 連 名 制 婚 禮 太 魯 閣 人 的 求 婚 儀 式, 必 先 徵 得 女 方 同 意 後 行 之, 同 時 求 婚 的 重 要 內 容 是 議 定 男 方 的 聘 禮 工 作 天, 及 女 方 的 嫁 妝 婚 禮 在 新 郎 家 舉 行, 媒 人 手 持 一 瓢 水 向 神 靈 祈 禱, 雙 方 主 婚 人 用 食 指 浸 水 中 表 示 不 悔 葬 禮 太 魯 閣 族 人 認 為, 人 類 壽 命 的 長 短, 是 命 運 之 神 早 已 安 排 好 的 他 們 深 信 靈 魂 與 肉 體 同 在, 人 類 因 有 靈 魂 才 有 生 命, 而 靈 魂 平 常 遍 存 於 心 臟 與 血 液 中, 脈 搏 與 心 跳 皆 為 生 命 延 續 靈 魂 存 在 的 象 徵 對 於 死 亡 的 看 法, 有 善 終 與 凶 死 兩 種 情 形 善 終 者 之 靈 魂, 都 可 以 到 達 極 樂 之 靈 界, 而 凶 死 者 之 靈 魂, 則 任 由 惡 靈 擺 佈, 受 盡 苦 痛, 祖 靈 是 愛 莫 能 助 的 夢 卜 (1) 夢 到 祖 先 給 東 西 是 有 獵 物 可 得 之 預 兆 (2) 夢 到 祖 先 罵 你 是 不 吉 利 不 祥 的 預 兆 (3) 夢 到 大 洪 水 是 會 生 重 病 的 預 兆 (4) 夢 到 貴 重 東 西 失 去 了, 是 自 己 或 家 人 會 死 亡 的 預 兆 鳥 卜 太 魯 閣 族 的 鳥 名 叫 (Sisil) 要 上 山 工 作 或 打 獵, 由 Sisil 的 叫 聲 方 向 及 飛 翔 方 式 判 斷 吉 凶, 以 決 定 繼 續 前 進 或 趕 快 退 回 家 36
撒 奇 萊 雅 族 是 2007 年 1 月 17 日 由 官 方 承 認 的 第 13 個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花 蓮 古 稱 奇 萊, 奇 萊 二 字 是 Sakiraya- 撒 奇 萊 雅 的 諧 音 撒 奇 萊 雅 是 阿 美 族 中 一 個 支 系 的 名 稱, 世 居 花 東 縱 谷 北 端, 所 以 此 地 就 以 奇 萊 命 名 西 元 1878 年, 大 清 帝 國 開 山 撫 番, 噶 瑪 蘭 族 聯 合 撒 奇 萊 雅 族 與 清 兵 對 抗, 發 生 加 禮 宛 事 件 族 中 大 頭 目 慘 遭 凌 遲 的 酷 刑, 妻 子 亦 被 處 以 大 圓 木 壓 碎 身 體 的 極 刑, 族 人 為 免 遭 滅 族, 流 離 失 所 妻 離 子 散, 開 始 了 128 年 隱 姓 埋 名 的 流 浪 旅 途 日 據 時 代, 日 本 對 臺 灣 原 住 民 進 行 民 族 分 類, 因 撒 奇 萊 雅 族 人 怕 慘 劇 再 度 發 生, 選 擇 隱 姓 埋 名, 而 被 歸 為 阿 美 族 事 實 上 兩 族 的 語 言 差 異 度 達 到 七 成 在 年 齡 階 級 祭 儀 上, 長 者 飼 飯 的 祝 福 典 禮 為 撒 奇 萊 雅 族 所 特 有, 而 撒 奇 萊 雅 每 四 年 年 齡 階 級 必 種 一 圈 的 刺 竹 圍 籬, 亦 是 阿 美 族 所 沒 有 的 部 落 特 色 ( 一 ) 撒 奇 萊 雅 族 屬 於 母 系 社 會, 採 入 贅 婚, 從 妻 居, 因 主 要 分 佈 於 花 蓮 奇 萊 平 原, 因 此 同 時 兼 有 漁 業 以 及 狩 獵 等 經 濟 產 業 近 代 因 甚 早 接 觸 噶 瑪 蘭 族 人, 從 其 學 習 水 田 耕 作, 因 此 水 稻 的 種 植 歷 史 甚 早 ( 二 ) 撒 奇 萊 雅 族 的 部 落 裡, 同 樣 有 與 阿 美 族 相 似 的 年 齡 階 級, 據 日 本 學 者 的 田 野 資 料 所 記 載, 在 日 治 時 期 德 興 (sakor) 的 年 齡 階 級 (sral) 是 每 5 年 進 階 一 次 男 子 從 嬰 兒 成 長 到 15 歲 的 時 期, 這 個 階 級 為 幼 年 級 (wawa) 15 歲 到 23 歲 為 青 年 級 (kapah) 的 預 備 階 級, 必 須 要 參 加 青 年 組 前 階 級 的 未 成 年 組, 這 個 階 級 稱 為 Masatrot, 他 們 必 須 開 始 住 宿 在 青 年 集 會 所 裡 頭 (taloan), 服 從 上 面 階 級 的 命 令 和 指 揮, 接 受 訓 練 一 組 成 特 色 撒 奇 萊 雅 族 與 阿 美 族 有 相 似 的 年 齡 階 級 (sral), 每 五 年 進 階 一 次 男 子 從 嬰 兒 到 15 歲 為 幼 年 級 (wawa);15 歲 到 23 歲 為 預 備 階 級 (masatrot), 開 始 離 家 住 宿 在 青 年 集 會 所 (taloan), 服 從 上 一 個 年 齡 階 級 指 揮 並 接 受 訓 練 ; 最 後 成 為 成 年 級 (Matrot), 授 予 年 齡 階 級 此 時, 親 友 都 會 來 祝 賀 依 傳 統 慣 例, 新 加 入 年 齡 階 級 者 須 服 勞 役 鋪 修 部 落 道 路 同 時 為 訓 練 人 格 意 志, 新 加 入 者 必 須 到 山 中 學 習 獨 立 生 活, 自 行 在 野 外 取 得 食 物, 至 固 定 才 召 回 部 落 而 且 須 以 賽 跑 方 式 返 回 部 落, 落 後 者, 長 老 們 會 使 用 雞 爪 薑 葉 咬 人 狗 或 咬 人 貓 的 枝 葉 從 後 鞭 策 撒 奇 萊 雅 族 世 居 於 花 蓮 奇 萊 平 原 ( 即 花 蓮 平 原 ), 勢 力 範 圍 約 在 立 霧 溪 以 南, 木 瓜 溪 以 北, 大 約 包 括 了 今 日 花 蓮 縣 新 城 鄉 花 蓮 市 及 吉 安 鄉 三 個 地 區 目 前 有 三 個 主 要 部 落 分 佈 在 花 蓮, 分 別 是 位 在 花 蓮 市 國 福 里 及 德 安 里 瑞 穗 鄉 馬 力 雲 社 以 及 壽 豐 鄉 水 璉 部 落 主 要 根 據 地 在 今 日 四 維 高 中 附 近, 稱 作 達 固 湖 灣 (Dagubuwan), 清 代 時 稱 為 竹 窩 宛 潘 繼 道, 被 遺 忘 的 奇 萊 沙 奇 萊 亞 歷 史 溯 源 目 前 人 口 約 一 萬 多 人 撒 奇 萊 雅 族 的 服 飾 意 涵 族 群 血 淚 史 依 族 群 歷 史, 以 土 地 有 心 的 概 念, 設 計 以 土 金 色 為 主 色 的 服 裝, 以 暗 紅 長 袍 搭 配, 代 表 族 人 逃 亡 時 的 鮮 血 與 暗 夜 的 逃 亡 至 於 頭 飾 的 綠 色 鑲 邊, 代 表 部 落 的 刺 竹 圍 籬 ; 並 以 淚 珠 為 墜 飾, 是 族 人 忍 辱 生 族 人 忍 辱 生 存 的 眼 淚, 於 服 飾 中 呈 現 族 群 辛 酸 及 不 忘 故 土 的 決 心 1. 風 車 : 以 檳 榔 鞘 削 製 成 四 瓣, 代 表 天 ( 造 物 神 ) 地 ( 土 地 神 ) 右 ( 祖 靈 與 民 族 英 雄 Komod Pazik) 左 ( 生 命 神 ) 諸 神, 以 竹 籤 穿 過 立 於 地 上, 狀 似 風 車, 可 以 招 風 引 靈 2. 彈 弓 : 撒 奇 萊 雅 族 人 防 身 及 攻 擊 之 用, 過 去 太 魯 閣 人 經 常 騷 擾 部 落, 為 有 效 攻 擊 敵 人, 以 彈 弓 發 射 制 敵 於 百 步 之 外 降 低 敵 人 的 攻 擊 力 3. 陀 螺 : 源 自 於 智 慧 之 神 Botong 製 作 陀 螺 耕 種, 後 世 則 用 於 祭 祀 及 兒 童 玩 樂 之 用 太 古 時 期, 男 子 Botoc 與 女 子 Sabak 從 地 裡 冒 出 來, 並 且 結 為 夫 妻, 育 有 兒 子 Botong 另 有 名 叫 Sayan 的 女 子 ( 相 傳 是 Sakizaya 人 的 祖 先 ) 拿 著 容 器 到 水 井 邊 提 水, 從 水 井 中 出 現 一 位 男 子, 並 且 向 她 求 婚, 這 個 男 子 即 是 Botong, 成 為 Sayan 的 丈 夫 但 他 每 天 都 埋 首 於 陀 螺 的 製 作 而 荒 廢 了 田 裡 的 工 作 後 來 陀 螺 做 好 後,Botong 來 到 田 裡, 將 陀 螺 轉 動, 田 地 頓 時 便 完 成 了 開 墾 後 來,Botong 教 授 族 人 許 多 有 關 耕 種 的 技 術 與 祭 祀 的 禮 儀, 因 此 被 後 人 稱 為 智 慧 之 神 37
3 年 後,Botong 要 回 家 但 Sayan 已 有 身 孕, 想 跟 隨 他 回 家 Botong 的 家 在 天 上, 必 須 攀 登 梯 子 便 吩 咐 她 在 登 梯 時 決 不 可 以 出 聲 兩 人 爬 呀 爬, 就 在 正 要 登 上 天 時,Sayan 因 為 疲 勞 而 嘆 氣, 這 時 梯 子 突 然 斷 裂, 她 摔 落 地 上, 從 她 破 裂 的 肚 子 裡 跑 出 了 鹿 豬 蛇 等 動 物 Bay Robas, 她 有 一 個 女 兒 叫 做 Cisilingan 她 全 身 都 是 紅 色, 海 神 被 她 的 美 麗 着 迷 後 想 來 提 親, 卻 被 拒 絕, 海 神 便 作 法 引 發 海 嘯 因 此 族 人 向 Bay Robas 求 救, 她 無 奈 只 好 將 女 兒 裝 入 箱 內, 放 入 海 上 任 其 漂 流, 頓 時 海 面 呈 現 一 片 紅 色, 海 嘯 便 漸 漸 退 去 Bay Robas 以 鐵 棒 作 為 手 杖, 跟 著 箱 子 漂 流 的 方 向 找 尋 女 兒, 後 來 到 了 秀 姑 巒 溪 口 的 Maketaay 仍 末 找 到 女 兒, 於 是 丟 下 鐵 棒 向 海 說 : 以 手 杖 為 界, 海 水 不 可 侵 犯 過 來, 於 是 形 成 海 陸 界 線 巴 拉 瑪 火 神 祭 巴 拉 瑪 火 神 祭 與 傳 統 豐 年 祭 不 同, 為 撒 奇 來 雅 族 後 人 對 祖 先 的 追 思 祭 典, 體 驗 及 追 緬 先 民 落 難 情 境 在 祈 福 儀 式 後, 舉 行 火 葬 儀 式 燃 燒 火 神 太 花 棺, 祈 求 火 神 的 靈 魂 能 與 族 人 一 起 浴 火 重 生 疾 病 家 中 有 人 生 病 時, 若 有 親 朋 好 友 登 門 來 訪, 需 先 由 病 者 手 持 燒 紅 木 炭, 丟 擲 到 門 口 ( 趕 走 病 魔 除 穢 淨 身 之 意 ), 然 後 訪 者 才 能 進 門 病 者 若 要 出 門, 也 需 手 持 燒 紅 木 炭, 不 可 久 留 在 屋 外 或 出 遠 門 凡 是 吃 過 有 腥 味 肉 類 者 不 可 接 近 病 人, 尤 其 吃 過 羊 肉 鼠 類 及 蚱 蜢 者, 絕 對 禁 止 來 探 病 出 生 婦 人 分 娩 時, 初 生 嬰 兒 腹 部 中 央 的 臍 帶 若 未 脫 去 前, 不 可 過 河 或 到 屋 外 洗 滌 衣 物, 需 脫 去 的 臍 帶 放 置 於 木 箱 內 任 其 腐 爛 婦 人 若 在 外 分 娩, 則 會 引 起 暴 風 雨 男 人 在 閒 聊 時, 不 可 以 談 及 對 方 姊 妹 的 任 何 事 情, 若 有 人 談 及, 視 為 觸 犯 禁 忌 Psaniq, 被 羞 辱 者 通 常 會 憤 而 出 草, 以 示 其 不 可 辱, 或 由 犯 者 殺 牲 畜 消 災 另 外, 過 去 高 山 冬 天 寒 冷, 婦 女 烤 火 取 暖, 雙 腳 緊 閉, 切 忌 張 開, 以 免 春 光 外 洩 撒 奇 萊 雅 族 稱 神 靈 為 dito, 相 當 於 阿 美 族 的 kawas 撒 奇 萊 雅 族 相 信 萬 物 有 靈, 超 自 然 的 力 量 無 所 不 在, 在 dito 裡, 也 包 含 有 祖 靈 的 存 在, 只 是 祖 靈 的 位 置 無 法 預 測, 不 知 固 定 的 地 點 在 哪 裡, 似 乎 只 有 祭 司 mapalaway 才 能 夠 與 祖 靈 溝 通 祖 靈 不 是 一 般 人 能 夠 知 道 他 的 確 切 位 置, 人 的 生 死 也 同 樣 受 到 神 靈 的 影 響, 出 生 是 因 為 神 靈 附 著 於 身 體 內, 女 人 能 夠 受 孕, 也 是 有 神 靈 的 存 在 人 的 身 影 存 在 身 體 內, 當 人 們 死 亡 後, 身 影 也 就 脫 離 了 人 的 身 體 除 了 上 述 的 神 靈 外, 撒 奇 萊 雅 族 還 有 其 他 不 同 的 神, 稱 為 Malataw Otoki 的 是 人 間 祖 靈,Olipong 是 驅 趕 流 行 疾 病 的 神 祉,Talaman Takonawan 是 貧 窮 之 神 當 人 們 死 亡 之 後,dito 屬 於 死 亡 之 靈, 他 的 靈 魂 會 通 過 米 崙 山 ( 今 美 崙 山 ) 的 凹 處, 朝 向 東 方, 向 大 海 的 方 向 飄 去 而 撒 奇 萊 雅 族 在 祭 祀 時, 所 有 的 祖 靈 又 會 從 海 邊 穿 過 米 崙 山 回 到 祭 祀 之 地, 這 些 祖 靈 的 型 態 往 往 是 穿 著 紅 色 衣 物, 但 是 並 非 一 般 人 可 以 看 見 的, 必 須 是 祭 司 mapalaway 始 可 看 見 ( 原 民 會 網 站 : 陳 俊 男 ) 38
賽 德 克 族 簡 介 賽 德 克 族 (Sediq), 台 灣 原 住 民 的 一 個 族 群, 原 本 被 列 為 泰 雅 族 的 一 支, 經 過 多 年 的 正 名 運 動, 終 於 在 2008 年 4 月 23 日 成 為 第 14 個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官 方 承 認 的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賽 德 克 族 集 中 分 布 在 南 投 縣 仁 愛 鄉, 以 濁 水 溪 上 游 一 帶 為 腹 地 並 建 立 七 個 村 十 二 部 落 據 說 四 五 百 年 以 前, 賽 德 克 族 就 已 經 在 濁 水 溪 及 其 支 流 建 立 許 多 群 落 ; 因 為 部 落 分 散, 交 通 不 便, 各 社 群 社 會 封 閉, 所 以 形 成 各 部 落 的 文 化 習 俗, 並 且 發 展 獨 特 的 語 言 而 由 於 語 言 的 差 異 賽 德 克 族 分 出 至 少 三 種 語 系, 而 且 以 濁 水 溪 及 其 支 流 建 立 很 多 群 落 : 1 Truku 德 魯 閣 群 : 據 說 四 五 百 年 以 前, 德 魯 閣 (Truku) 群 賽 德 克 族 人 以 濁 水 溪 德 魯 閣 灣 地 帶 建 立 數 個 部 落, 因 族 人 日 漸 增 加 使 居 住 地 的 土 地 獵 場 無 法 容 納 它 們, 故 一 部 份 族 人 越 過 奇 萊 北 峰, 遷 徙 至 今 花 蓮 縣 境, 形 成 東 Sdeiq 賽 德 克 族, 目 前 東 部 的 Truku 德 魯 閣 群 賽 德 克 族 人 自 稱 太 魯 閣 人 留 在 原 居 住 地 的 族 人 在 濁 水 溪 畔 最 上 源 形 成 部 落, 於 清 朝 末 年 葉 建 立 五 個 部 落 即 sadu 沙 都 blayaw 布 拉 搖 busicka 布 西 資 卡 busidaya 布 西 搭 雅 tluwan 德 魯 灣 2 Towda 都 達 社 :Towda 都 達 社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日 人 稱 道 澤 或 韜 侘 群, 居 住 地 位 於 Tktaya 克 搭 雅 群 東 北 方,Truku 德 魯 閣 群 西 南 方, 即 現 今 松 崗 底 下 濁 水 溪 最 大 的 河 谷 山 台 地 上 部 落 名 稱 為 Toda 多 達, 日 人 翻 稱 道 澤 或 韜 侘, 清 代 舊 志 稱 斗 截 據 瓦 歷 斯 搭 那 赫 說 : 相 傳 很 久 以 前,Towda 都 達 群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即 於 現 族 人 居 住 地 建 立 數 個 部 落 因 族 人 日 漸 增 加 使 居 住 地 的 土 地 獵 場 無 法 容 納 它 們, 故 一 部 份 族 人 越 過 能 高 山, 遷 徙 至 今 花 蓮 縣 境, 形 成 東 Towda 都 達 群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即 現 今 的 萬 榮 鄉 立 山 村 山 里 部 落 留 在 原 居 住 地 的 族 人 在 濁 水 溪 畔 形 成 部 落, 於 清 朝 末 年 葉 建 立 八 個 部 落 一 為 路 固 達 亞 (Lukudaya) 群 部 落 : 有 pexela 畢 黑 拉 社 homelesik 後 米 里 西 社 qlapaw 喀 拉 胞 社 Lukudaya 路 固 達 亞 社 二 為 Toda 多 達 群 部 落 : 為 rucaw 路 朝 社 Tnpalax 巴 拉 赫 社 Aiyu 愛 油 社 PngPung 本 布 恩 社 一 九 三 0 年 霧 社 事 件 後, 西 Toda 多 達 群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八 個 部 落, 有 超 半 數 被 日 人 強 迫 遷 徙 至 Tktaya 德 克 搭 雅 群 的 Hogo 呼 古 社 舊 址, 現 在 即 仁 愛 鄉 春 陽 村 而 Luku-daya 路 固 達 亞 群 四 個 部 落 也 遷 徙 至 較 平 坦 之 Lukudaya 路 固 達 亞 社 Towda 都 達 群 四 個 部 落 未 遷 徙 的 族 人 仍 居 住 在 原 來 社 址, 即 仁 愛 鄉 精 英 村 平 靜 社 區 3 Tktaya 德 克 搭 雅 群 : 德 克 搭 雅 (Tktaya) 群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居 住 地 位 於 多 達 群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之 西 南 方 霧 社 附 近, 日 人 稱 霧 社 群 ; 多 達 群 及 德 魯 閣 群 稱 之 為 Tktaya 德 克 搭 雅 ; 花 蓮 縣 的 賽 德 克 族 人 稱 之 為 plibaw 玻 利 胞 主 要 居 住 於 眉 溪 上 源 濁 水 溪 上 游 及 馬 赫 坡 溪 等 河 谷 台 地 清 朝 末 年 葉 建 立 十 二 個 部 落, 有 Buwalng 布 瓦 侖 社 Mhbu 馬 赫 布 Suku 蘇 谷 Dlodux 德 勒 都 夫 Palan 巴 蘭 Hogo 呼 古 Tongan 東 眼 Sibaw 西 寶 Katusuku 卡 都 蘇 谷 Tnkana 等 卡 那 德 克 塔 雅 群 在 一 九 三 0 年 霧 社 事 件 ( 民 國 19 年 ) 前 是 賽 德 克 族 勢 力 最 大 的 族 群 事 件 翌 年 後 七 個 參 與 抗 日 之 部 落 未 戰 亡 族 人, 被 強 制 遷 移 至 北 港 溪 中 游 河 岸 台 地, 日 人 稱 之 為 川 中 島 社 現 為 仁 愛 鄉 互 助 村 清 流 社 區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