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南 地 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的 分 析 與 比 較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and newborn infant care between Native and Vietnam primiparas in Tainan area. 指 導 教 授 : 于 漱 (Shu Yu) 研 究 生 : 蔡 佳 憓 (Chia-Hui Tsai)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National Yang-Ming University Institute of Clinical Nursing Master Thesis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七 月 July 2005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是 在 探 討 與 比 較 台 南 地 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的 情 形 ( 包 括 執 行 項 目 困 難 程 度 與 衛 生 教 育 需 求 ) 本 研 究 為 一 以 社 區 為 基 礎 之 橫 斷 式 研 究 設 計, 針 對 經 立 意 取 樣 之 204 名 產 後 婦 女 進 行 研 究 ( 本 地 籍 婦 女 102 名 越 南 籍 婦 女 102 名 ), 以 結 構 式 問 卷 透 過 面 對 面 訪 談 方 式 進 行 資 料 收 集 主 要 的 研 究 結 果 包 括 : 1. 有 關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方 面 :(1)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屬 於 中 等 程 度 (Mean ± SD = 55.02 ± 6.39,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5.77 ± 0.90) (2)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上 均 呈 現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0.22 ± 3.38 vs. 22.17 ± 3.43; 總 分 介 於 11-55 分 ) (3) 對 於 產 後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方 面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均 呈 現 出 中 低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強 度 (Mean ± SD = 5.75 ± 4.09 vs. 4.57 ± 3.32;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4)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上 均 做 到 中 高 程 度 (Mean ± SD = 15.04 ± 1.90 vs. 14.04 ± 1.85;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5) 在 新 生 照 護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兩 群 婦 女 均 顯 示 出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7.26 ± 3.58 vs. 29.01 ± 5.00, 總 分 19-95 分 ) (6) 至 於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生 教 育 的 需 求 程 度, 則 本 地 籍 產 婦 呈 現 中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Mean ± SD = 16.28 ± 2.92;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11.91 ± 8.76) (7) 比 較 研 究 結 果 則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在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度 則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但 在 衛 教 需 求 方 面, 則 二 者 僅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 但 對 於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則 並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2. 在 影 響 因 素 方 面 :(1)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多 寡 的 因 素 有 教 育 程 度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有 職 業 生 活 適 應 (2)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困 難 程 度 的 因 素 包 括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於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曾 經 接 受 到 的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除 上 述 與 本 國 籍 婦 女 相 同 的 兩 個 變 項 外 ( 即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於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曾
經 接 受 到 的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生 活 適 應 與 其 產 後 照 顧 的 困 難 度 有 顯 著 的 關 係 當 以 整 體 為 對 象 (n = 204), 進 行 逐 步 複 迴 歸 分 析 發 現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有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有 無 職 業 生 產 方 式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型 態 五 個 變 項,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23.9% 至 於 國 籍 此 一 變 項, 則 影 響 力 不 明 顯, 強 迫 進 入 後 僅 增 加 0.5% 的 解 釋 力 (3) 影 響 婦 女 對 於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之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的 因 素 方 面, 本 國 籍 婦 女 有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所 接 受 的 產 檢 次 數 於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曾 經 接 受 到 的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但 對 越 南 籍 產 婦 而 言, 其 所 擁 有 的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為 唯 一 顯 著 的 影 響 因 素 (4)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顧 項 目 多 寡 的 因 素 僅 有 生 活 適 應 一 個 變 項 ; 但 對 本 地 籍 產 婦 而 言, 則 無 任 何 變 項 與 執 行 項 目 的 多 寡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5) 唯 一 會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困 難 程 度 的 因 素 為 社 經 地 位 ; 但 在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則 未 發 現 有 任 何 變 項 與 此 困 難 程 度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但 若 以 整 體 為 對 象 (n = 204), 進 行 逐 步 複 迴 歸 分 析 則 顯 示 產 婦 的 年 齡 與 教 育 程 度 兩 變 項 為 主 要 的 預 測 因 子,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6.2%, 至 於 國 籍 的 影 響 力 亦 不 明 顯, 強 迫 進 入 後 僅 增 加 0.2% 的 解 釋 力 (6) 影 響 婦 女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的 因 素 方 面, 家 庭 型 態 對 越 南 籍 產 婦 而 言 是 唯 一 的 顯 著 因 素, 但 對 本 地 籍 婦 女 而 言, 則 無 任 何 變 項 與 其 需 求 程 度 呈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最 後, 基 於 本 研 究 的 發 現, 研 究 者 提 出 對 於 護 理 實 務 護 理 教 育 與 未 來 研 究 的 建 議 關 鍵 字 : 臺 灣 籍 婦 女 本 國 籍 婦 女 越 南 籍 婦 女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新 生 兒 照 護 新 生 兒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explore and to compare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and newborn infant care (both including the numbers of executing care, the degree of difficulty, and the degree of health education needs) between Taiwanese and Vietnam primiparas in Tainan area, Taiwan. A community-based cross-sectional study was conducted with a purposive randomly-selected sample of 204 primiparas (102 were Taiwanese and 102 were Vietnam subjects). A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was used to collect data and was delivered by way of a face-to-face interview. Major research results were shown as following: 1. In executing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and newborn infant care: (1) Taiwanese women showed a moderate degree of conducting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Mean ± SD =7.34 ± 1.35; total score ranging from 0 to 11); Vietnam women showed a moderate-to-low degree (Mean ± SD = 5.77 ± 0.90). (2) In the degree of difficulty in postpartum care, Taiwanese and Vietnam women all revealed a mild low degree (Mean ± SD = 20.22 ± 3.38 vs. 22.17 ± 3.43; total score ranging from 11-55). (3) The degree of health education needs, Taiwanese and Vietnam women also revealed a mild low degree of health education need (Mean ± SD = 5.75 ± 4.09 vs. 4.57 ± 3.32; total score ranging from 0-11). (4) Taiwanese and Vietnam women showed a moderate to high degree of conducting newborn infant care (Mean ± SD = 15.04 ± 1.90 vs. 14.04 ± 1.85; total score ranging from 0 to 19). (5) The difficult degree showed a mild low degree in both subjects (Mean ± SD = 27.26 ± 3.58 vs. 29.01 ± 5.00; total score ranging 19-95). (6) As to health education needs of infant care, Taiwanese women showed a moderate degree (Mean ± SD = 16.28 ± 2.92; total score ranging 0 to 19) whereas Vietnam women revealed a mild low degree (Mean ± SD = 11.91 ± 8.76). (7) In comparative study, Taiwanese women conducted significant more items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and newborn infant care than Vietnam women but revealed significant less difficulties maternal care and newborn infant care than Vietnam women. As to health education need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existed in infant care between two groups of postpartum women, however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were found in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2. In influencing factors: (1) Factor influencing the numbers of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conducted for Taiwanese postpartum women was education level; for Vietnam postpartum women included occupation and life adaptation.(2) Factors relating to difficult degree of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for Taiwanese postpartum women
included types of delivery, length of hospital stay,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instructions received during pregnancy and labor in hospital. For Vietnam postpartum women, except above same two factors (i.e. length of hospital stay and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instructions received during pregnancy and labor in hospital.), life adaptation had a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with the degree of difficulty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When analyzing as a whole (N = 204), stepwise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es indicating five variables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instructions received during pregnancy and labor in hospital, occupation, types of delivery, education, family types) could be singled out as significant factors on the difficult degree of postpartum care and accounted for 23.9% of the variance. Nationality revealed a weak effect because when nationality variable was forced to enter the regression model only increase 0.5% of cumulative adjusted R square. (3)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gree of health education needs of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the frequency of prenatal checkup and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instructions received during pregnancy and labor in hospital revealed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s Taiwanese postpartum women s health care needs. But for Vietnam postpartum women, the knowledge of postpartum maternal care revealed a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needs. (4) Factor influencing the numbers of newborn infant care conducted for Vietnam postpartum women was life adaptation. However no significant variables were found in Taiwanese women. (5) Factors relating to difficult degree of newborn infant care for Taiwanese postpartum women indicated only one variable socioeconomic status had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with the degree of difficulty in Taiwanese women. For Vietnam women, there were no variables revealed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s with their difficulties. When analyzing as a whole (N = 204), stepwise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es indicating two variables (age, and education) could be singled out as significant factors on the difficult degree of newborn infant care but accounted for 6.2% of the variance. Nationality also revealed a weak effect only increase 0.2% of cumulative adjusted R square when nationality variable was forced to enter the regression model. (6) Regarding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gree of health education needs of newborn infant care, only one variable had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with Vietnam women s health education needs. But no variable were found in Taiwanese women. Finally,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we provide suggestions in nursing practice, nursing education, and future research. Key word: Taiwanese women, Native, Vietnam women, Postpartum care, Maternal care, infant care, newborn.
目 錄 第 一 章 前 言.1 第 二 章 文 獻 查 證 第 一 節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探 討...3 第 二 節 影 響 初 產 婦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相 關 因 素 探 討 13 第 三 節 研 究 架 構 28 第 四 節 操 作 型 定 義 30 第 三 章 研 究 目 的 與 假 設 33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36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36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37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 46 第 五 節 倫 理 考 量 48 第 六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49 第 五 章 研 究 結 果 第 一 節 受 訪 產 後 婦 女 之 基 本 資 料 51 第 二 節 產 後 產 婦 之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情 形 與 影 響 因 素 67 第 三 節 後 產 婦 之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情 形 與 影 響 因 素 84
第 六 章 討 論 第 一 節 背 景 資 料.106 第 二 節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情 形...108 第 三 節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110 第 四 節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情 形 111 第 五 節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因 素 112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114 第 二 節 建 議 與 研 究 限 制 117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參 考 資 料..120 英 文 參 考 資 料..126 附 錄 附 錄 一 問 卷 同 意 書 附 錄 二 問 卷 附 錄 三 社 經 地 位 評 量 表 附 錄 四 訪 員 訓 練 手 冊 附 錄 五 專 家 名 單
圖 表 目 錄 表 1 自 我 照 顧 的 內 容 及 照 護 目 標 7 表 2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容 及 照 護 目 標...11 表 3 社 會 支 持 內 容 類 別..25 圖 一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的 因 素 29 表 4 量 表 之 信 度...45 表 5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一 覽 表.. 49 表 6 產 後 婦 女 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53 表 6-1 產 後 婦 女 之 家 庭 資 料 55 表 7 產 後 婦 女 之 語 言 能 力 56 表 8 研 究 對 象 在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之 層 面 得 分 情 形 60 表 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之 各 單 項 的 得 分 情 形..61 表 9 研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之 層 面 得 分 情 形 62 表 9-1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之 單 項 的 得 分 情 形.63 表 10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社 會 支 持 得 分 比 較 65 表 10-1 研 究 對 象 在 各 不 同 層 面 社 會 支 持 之 單 項 得 分 情 形..66 表 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困 難 與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的 整 體 得 分 情 形 68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69 表 12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71 表 13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72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74 表 14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76 表 15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77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80 表 16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82 表 17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83 表 18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困 難 與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的 整 體 得 分 情 形 85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86 表 19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88 表 20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89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92 表 21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95 表 22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96 表 23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97 表 24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97 表 25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98 表 26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強 迫 輸 入 法 迴 歸 分 析 98 表 27 影 響 產 婦 新 生 兒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99 表 28 影 響 產 婦 新 生 兒 執 行 困 難 之 強 迫 輸 入 法 迴 歸 分 析 表 99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的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102 表 29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103 表 30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104 表 31 影 響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狀 況 之 因 素...105 8
第 一 章 前 言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 統 計 新 生 兒 ( 出 生 至 滿 4 週 ) 死 亡 占 所 有 嬰 兒 死 亡 的 94.6% 至 於 新 生 兒 期 ( 出 生 後 一 個 月 內 ) 更 可 說 是 嬰 兒 生 長 發 育 的 關 鍵 期, 亦 是 個 相 當 脆 弱 的 階 段 ( 洪 麗 虹 黃 慧 如 郭 佩 青 許 譿 君,1997) 然 而 不 同 國 籍 文 化 與 習 俗 可 能 影 響 照 顧 嬰 兒 方 式, 如 劉 秀 琪 (2004) 研 究 中 發 現 外 籍 育 齡 婦 女 的 育 嬰 知 識 得 分 低 於 台 灣 及 大 陸 籍, 得 分 最 低 項 目 有 副 食 品 添 加 沐 浴 安 全 疾 病 照 顧 等 加 上 外 籍 配 偶 的 先 生 大 都 為 社 經 地 位 低 患 有 身 心 障 礙, 而 外 籍 配 偶 年 齡 ( 尤 如 越 南 籍 ) 通 常 較 年 輕, 加 上 文 化 背 景 生 活 習 慣 價 值 觀 語 言 溝 通 能 力 等 因 素, 以 及 來 台 即 需 適 應 婚 姻 夫 家 的 家 庭 關 係, 使 得 外 籍 配 偶 常 需 面 臨 一 連 串 的 生 活 與 家 庭 適 應 問 題 然 而 由 李 麗 君 (2004) 的 研 究 發 現, 越 南 籍 孕 婦 在 平 均 來 台 後 7.46 個 月 即 懷 孕 換 言 之, 這 些 外 籍 配 偶 常 在 身 心 尚 未 調 適 完 全 下 很 快 的 懷 孕 或 生 育, 而 此 可 能 影 響 婦 女 與 嬰 兒 健 康 ( 王 秀 紅 等,2002; 李 素 幸,2003; 周 美 珍,2001; 張 家 禎,1999) 在 社 會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 因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或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受 到 限 制 ), 或 可 能 因 此 而 連 帶 影 響 其 後 續 健 康 知 識 的 獲 得 與 嬰 兒 照 顧 問 題, 尤 其 對 初 產 婦 而 言 更 是 如 此 過 去 有 關 產 後 照 護 的 研 究 常 限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關 注 的 調 查, 較 少 探 討 產 後 婦 女 有 關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尤 其 缺 少 有 關 外 籍 配 偶 ( 指 越 南 籍 ) 的 研 究 ( 吳 鳳 英 鄧 素 文 謝 麗 華,1994; 洪 麗 虹 等 人,1997; 黃 麗 方,1995; 郭 淑 芬 陳 月 枝 毛 新 春 鄒 國 英,2000; 劉 秀 琪,2004), 或 僅 針 對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進 行 研 究 ( 白 璐 韓 文 蕙,1993; 高 千 惠,1992; 陳 麗 美 韓 文 蕙,1992; 廖 彩 言,1996; 廖 梅 珍,1996; 9
韓 文 蕙,1992) 但 隨 著 台 灣 多 元 族 群 的 形 成, 外 籍 配 偶 ( 主 要 是 越 南 籍 大 陸 籍 ) 健 康 照 護 議 題 確 實 需 要 開 始 注 意 及 值 得 我 們 重 視 因 此, 本 研 究 期 望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1)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對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具 備 的 執 行 狀 況 如 何?(2)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上 有 哪 些 困 難?(3) 影 響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對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之 因 素 有 哪 些? 期 望 能 藉 由 研 究 結 果 瞭 解 初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需 要 的 照 護 內 容, 以 做 為 日 後 未 來 各 機 構 醫 療 院 所 產 前 產 後 機 構 與 產 後 居 家 照 護 服 務 內 容 之 參 考 指 引 10
第 二 章 文 獻 查 證 本 研 究 文 獻 查 證 分 為 二 部 分 : 一 產 後 初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探 討 ; 二 影 響 初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相 關 因 素 探 討 第 一 節 產 後 初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探 討 生 產 對 婦 女 而 言, 身 心 兩 方 面 都 遭 受 到 劇 大 的 改 變, 因 必 須 再 度 重 新 做 調 正 與 適 應 此 外, 產 婦 就 是 新 生 兒 的 最 佳 照 顧 者, 在 我 們 社 會 文 化 體 系 下, 妻 子 母 親 是 一 個 家 庭 的 健 康 與 日 常 生 活 的 提 供 者 與 照 顧 者, 因 此 產 婦 不 僅 需 要 顧 好 自 己, 以 促 進 產 後 的 身 體 恢 復 及 調 適 能 力, 及 早 期 發 現 產 後 異 常 的 現 象, 以 減 少 合 併 症 的 產 生 外, 尚 需 要 照 護 新 生 兒 ( 白 璐 等 人,1993; 陳 麗 美 等 人,1992) 出 院 後, 產 婦 需 在 無 醫 謢 人 員 協 助 下 照 顧 自 己 與 新 生 兒, 因 此 有 哪 些 照 護 的 內 涵 與 目 標, 都 是 本 研 究 所 關 切 的 故 以 下 針 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內 函 與 目 標 分 別 加 以 說 明 : 一 自 我 照 顧 ( 一 ) 自 我 照 顧 的 定 義 與 概 念 :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於 1983 年 指 出 自 我 照 顧 為 個 體 基 於 其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和 對 於 如 何 促 進 健 康 如 何 保 護 健 康 以 及 當 健 康 受 損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等 之 了 解, 而 對 自 己 的 健 康 負 起 大 部 份 責 任 之 方 法 (Lenihan, 1988) Orem(1995) 則 認 為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意 指 個 體 為 了 適 應 生 活 過 程, 使 自 己 成 長 健 康 而 產 生 維 持 性 需 求 的 複 雜 行 為 個 人 從 事 自 我 照 顧 活 動 之 目 的, 在 於 滿 足 其 一 般 性 自 11
我 照 顧 需 求 (universal self-care requisites) 發 展 性 自 我 照 顧 需 求 (developmental self-care requisites) 及 健 康 偏 差 性 自 我 照 顧 需 求 (health deviation self-care requisites) 亦 認 為 自 我 照 顧 是 指 成 熟 的 個 人 為 了 維 護 自 己 的 生 命 健 康 以 及 幸 福 安 適, 在 其 生 活 環 境 的 情 境 中 發 展 能 力, 以 從 事 照 顧 自 己 的 活 動, 亦 就 是 個 人 為 持 續 地 維 護 個 人 生 命 健 康 和 舒 適 所 表 現 的 自 主 行 為 Orem(2001) 定 義 自 我 照 顧 為 具 有 動 力 (power) 及 能 力 的 成 熟 個 體, 針 對 個 體 發 展 和 環 境 影 響 因 素, 所 採 取 適 當 確 實 和 有 效 的 調 節 活 動, 此 為 一 種 深 思 熟 慮 的 行 為, 需 經 不 斷 地 學 習 Pender(1996) 定 義 自 我 照 顧 為 個 人 或 團 體 為 了 維 護 生 命 與 促 進 健 康 而 從 事 的 持 續 性 活 動 由 此 可 知 Orem 和 Pender 皆 認 為 自 我 照 顧 是 個 體 或 團 體 為 了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而 採 取 適 當 的 調 節 活 動, 亦 是 一 種 學 習 而 來 的 行 為, 這 種 學 習 過 程 會 持 續 性 地 經 歷 個 人 整 個 生 命 過 程 ( 引 自 劉 惠 瑚 陳 玉 敏,2004) 有 關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的 定 義, 高 千 惠 (1992) 在 針 對 初 產 婦 產 後 期 依 傳 統 習 俗 執 行 自 我 照 護 行 為 的 研 究 中 將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定 義 為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期 的 日 常 生 活 上 為 了 維 持 陰 陽 平 衡, 補 充 氣 血, 調 節 與 維 持 冷 熱 均 衡, 並 避 免 危 害 健 康 之 因 子 進 入 體 內 及 趨 向 有 益 健 康 之 因 子 以 預 防 身 體 損 傷, 恢 復 身 體 損 傷, 強 化 體 質 等 因 傳 統 習 俗 而 形 成 的 信 念 想 法 及 其 所 實 際 採 取 的 措 施 由 於 產 婦 關 心 到 自 己 的 身 體 狀 況, 所 以 會 利 用 自 我 照 顧 的 方 法 來 保 護 自 己 的 身 體 健 康 並 認 為 自 我 照 顧 是 在 自 然 情 境 下 進 行 的, 如 人 們 每 天 的 生 活 內 容, 所 以 自 我 照 顧 是 屬 於 健 康 資 源 ; 且 對 個 人 而 言, 它 是 一 種 主 動 的 社 會 行 為, 所 以 更 能 達 到 預 期 之 目 的, 這 種 主 動 的 社 會 行 為 中, 所 利 用 的 資 源 包 括 非 醫 療 方 面 的 專 業 人 員, 如 個 人 家 庭 鄰 居 朋 友 同 事 等, 及 應 用 專 業 人 員 之 服 務 而 廖 梅 珍 (1996) 12
則 是 在 針 對 青 少 年 產 婦 之 產 後 經 驗 與 需 求 的 研 究 中, 將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定 義 為 產 婦 在 產 後 六 週 內, 對 於 傷 口 照 護 子 宮 復 舊 惡 露 量 觀 察 等 方 面, 日 常 生 活 所 採 實 際 措 施 行 為 依 上 述 文 獻, 本 研 究 認 為, 所 謂 的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是 指 產 婦 產 後 為 了 維 持 生 命 健 康 與 安 適 狀 態 等, 而 主 動 對 於 身 體 方 面, 實 際 執 行 日 常 生 活 自 我 照 顧 的 方 法, 來 保 護 自 己 的 身 體 健 康 所 採 之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包 括 傷 口 照 護 子 宮 復 舊 惡 露 量 觀 察 乳 房 護 理 產 後 運 動 等 方 面 的 照 護 或 處 理 能 力 ( 二 ) 產 後 的 變 化 與 自 我 照 顧 的 內 涵 與 目 標 : 產 後 的 變 化 可 分 為 生 理 心 理 社 會 二 部 分, 依 陳 翠 卿 (1998) 將 生 理 部 份 可 分 為 三 點 : 退 行 性 進 行 性 全 身 性 的 生 理 變 化 1. 生 理 變 化 : 退 行 性 的 生 理 變 化 包 括 子 宮 陰 道 卵 巢 腹 壁 會 陰 子 宮 頸 回 覆 到 未 懷 孕 前 的 狀 況 及 惡 露 的 產 生 等 ; 進 行 性 的 生 理 變 化 包 括 泌 乳 作 用 等 ; 全 身 性 的 生 理 變 化 包 括 血 量 的 下 降 生 命 徵 象 ( 體 溫 脈 搏 呼 吸 血 壓 ) 下 降 荷 爾 蒙 分 泌 的 減 少 ( 陳 翠 卿,1998; 韓 文 蕙,1992) 2. 心 理 社 會 變 化 : 產 後 心 理 變 化, 產 婦 在 此 階 段 是 必 須 與 全 家 人 重 新 調 整 與 適 應, 產 婦 經 歷 妊 娠 生 產, 一 方 面 要 整 合 這 段 經 驗, 對 自 己 的 身 體 做 調 適, 以 確 認 身 體 心 理 的 變 化 接 受 新 生 兒 藉 以 建 立 依 附 關 係, 並 執 行 母 職 工 作, 以 及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的 重 建, 形 成 女 人 一 生 中 最 重 大 的 改 變 和 危 機 ( 廖 彩 言,1996) 依 學 者 Rubin(1961) 研 究 產 後 婦 女 的 心 理 改 變 與 調 適, 可 分 為 三 個 時 期 : 接 受 期 (Taking-in Phase) 執 行 期 (Taking-hold 13
Phase), 接 受 期 指 為 人 妻 至 為 人 母 角 色 的 轉 變, 接 受 期 產 後 體 型 的 改 變 哺 育 新 生 命 的 天 職 接 納 新 生 兒 為 其 生 活 之 重 心 進 而 能 執 行 其 為 人 母 之 角 色 產 後 照 顧 之 心 理 層 面 主 要 在 促 使 產 後 順 利 的 進 展 並 預 防 或 減 輕 可 能 發 生 的 產 後 憂 鬱 症, 現 代 產 婦 所 扮 演 的 社 會 角 色 複 雜, 其 調 適 更 其 困 難, 因 此 產 後 照 顧 之 社 會 層 面 主 要 是 在 促 使 產 婦 其 多 重 角 色 的 順 利 轉 移 接 受 與 勝 任, 即 為 放 手 期 (Letting-go Phase) 吳 小 莉 (1998) 運 用 德 懷 研 究 在 產 後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照 護 需 求 及 評 量 模 式 之 建 立, 結 果 發 現 : 認 識 子 宮 復 舊 過 程 評 估 子 宮 收 縮 及 護 理 學 會 觀 察 惡 露 的 變 化 傷 口 的 自 我 照 護 的 技 巧 排 尿 與 排 便 通 暢 攝 取 適 當 均 衡 之 產 後 營 養, 哺 乳 期 飲 食 或 退 奶 飲 食 及 方 法 產 後 運 動 及 身 材 與 身 體 機 能 的 恢 復 哺 餵 母 乳 技 巧 正 確 乳 房 護 理 認 識 乳 房 的 問 題 及 護 理 ( 如 脹 奶 退 奶 乳 頭 破 裂 疼 痛 乳 頭 異 常 ) 等 項 目 是 產 後 婦 女 所 需 認 識 及 學 會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另 外, 依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2004) 李 怡 慧 (2001) 周 雪 棻 (2001) 陳 翠 卿 (1998) 文 獻, 本 研 究 將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內 涵 及 照 護 目 標 整 理 如 表 1 14
表 1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內 容 及 照 護 目 標 功 能 與 變 化 照 護 目 標 生 理 層 面 生 理 層 面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 觀 察 子 宮 復 舊 a. 產 婦 知 道 如 何 測 量 子 宮 目 前 的 位 置 b. 產 婦 知 道 以 環 形 按 摩 子 宮, 促 子 宮 收 縮 預 防 出 血 評 估 惡 露 量 性 質 a. 產 婦 會 觀 察 惡 露 的 量 顏 色 及 性 質 b. 產 婦 知 道 如 何 判 斷 惡 露 異 常 的 情 形 c. 產 婦 知 道 衛 生 習 慣 對 於 惡 露 的 重 要 性 會 陰 ( 剖 腹 ) 傷 口 護 理 a. 產 婦 每 天 會 按 時 檢 查 傷 口 癒 合 情 形 及 執 行 傷 口 護 理, 並 在 執 行 前 後 會 洗 手 b. 產 婦 在 執 行 擦 拭 會 陰 的 方 向 正 確 c. 產 婦 知 道 溫 水 坐 浴 對 傷 口 的 益 處 乳 房 護 理 a. 產 婦 能 正 確 執 行 乳 房 護 理, 並 在 執 行 前 後 會 洗 手 b. 產 婦 會 經 由 乳 房 護 理 觀 察 其 異 常 情 形 泌 尿 道 及 腸 胃 道 評 估 a. 產 婦 知 道 需 定 時 排 空 膀 胱, 預 防 尿 道 感 染 b. 產 婦 知 道 如 何 促 進 腸 蠕 動 方 法, 以 預 防 便 秘 痔 瘡 情 形 c. 產 婦 知 道 需 養 成 定 時 排 便 習 慣, 會 採 用 坐 墊 及 舒 適 姿 勢, 不 會 久 坐 及 用 力 排 便, 必 要 時 會 使 用 軟 便 劑 肛 門 痔 瘡 塞 劑 溫 水 坐 浴 15 分 鐘 營 養 攝 取 a. 產 婦 知 道 促 進 傷 口 癒 合 的 飲 食 攝 取 b. 產 婦 知 道 預 防 便 秘 的 飲 食 攝 取 c. 產 婦 知 道 哺 餵 母 乳 所 需 的 營 養 補 充, 以 增 加 乳 汁 分 泌 產 後 運 動 a. 產 婦 知 道 產 後 運 動 對 於 身 體 恢 復 的 益 處 b. 產 婦 知 道 在 執 行 產 後 運 動 時,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c. 產 婦 知 道 產 後 運 動 的 項 目 有 哪 些 及 執 行 的 步 驟 順 序 監 測 與 預 防 合 併 症 : 產 後 感 染 產 後 出 血 尿 路 a. 產 婦 知 道 當 出 現 左 列 的 症 狀 時, 應 須 立 即 返 診 問 題 產 後 發 燒 餵 母 乳 者, 乳 房 上 有 嚴 重 硬 塊 及 紅 腫 熱 痛 發 燒 b. 產 婦 知 道 若 要 與 先 生 性 生 活 時, 需 至 會 陰 傷 口 和 子 宮 完 全 復 原 才 開 始, 以 避 免 出 血 及 感 染 哺 餵 母 乳 常 見 問 題 及 護 理 : 平 及 凹 陷 的 乳 頭 a. 產 婦 知 道 改 善 乳 頭 平 及 凹 陷 的 處 理 方 式 乳 腺 炎 a. 產 婦 知 道 預 防 乳 腺 炎 的 方 式 b. 產 婦 知 道 改 善 乳 腺 炎 的 方 式 15
表 1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內 容 及 照 護 目 標 ( 續 ) 功 能 與 變 化 照 護 目 標 奶 脹 a. 產 婦 知 道 預 防 奶 脹 的 方 式 b. 產 婦 知 道 改 善 奶 脹 的 方 式 退 奶 a. 產 婦 知 道 退 奶 的 處 理 方 式 b. 產 婦 知 道 退 奶 時 所 需 的 飲 食 乳 汁 分 泌 量 少 a. 產 婦 知 道 如 何 增 加 乳 汁 的 分 泌 量 b. 產 婦 知 道 增 加 乳 汁 分 泌 量 所 需 的 飲 食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心 理 社 會 的 調 適 : a. 產 婦 願 意 向 先 生 家 人 親 友 等 人 表 達 其 內 心 的 感 受 b. 產 婦 在 產 後 執 行 照 護 新 生 兒 及 自 我 照 顧 時, 能 表 現 出 自 信 及 足 夠 的 能 力 c. 產 婦 能 說 出 並 執 行 正 確 的 新 生 兒 及 自 我 之 評 估 與 照 護 知 識 技 巧 d. 當 產 婦 因 傷 口 疼 痛 身 體 不 適, 而 無 法 照 護 新 生 兒 時, 可 得 到 先 生 及 家 人 的 協 助 e. 當 產 婦 出 現 情 緒 波 動, 可 得 到 先 生 的 體 諒 並 在 身 旁 安 撫 她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內 涵 分 為 兩 個 層 面, 並 在 依 上 述 文 獻 回 顧 結 果 整 理 各 層 面 之 照 護 內 涵 如 下 1. 生 理 層 面 (1)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 觀 察 子 宮 復 舊 情 形 產 後 惡 露 量 會 陰 ( 剖 腹 ) 傷 口 的 護 理 乳 房 護 理 監 測 排 便 及 排 尿 的 通 暢 及 產 後 運 動 的 項 目 時 間 與 作 法 ( 包 括 胸 部 運 動 乳 部 運 動 頸 部 胸 部 運 動 腿 部 運 動 臀 部 運 動 凱 格 氏 運 動 仰 臥 起 坐 運 動 膝 胸 臥 式 等 ) 等 (2) 監 測 與 預 防 合 併 症 : 產 後 感 染 產 後 發 燒 尿 路 問 題 產 後 出 血 等 (3) 餵 奶 期 間 常 見 的 乳 房 問 題 及 護 理 : 平 及 凹 陷 的 乳 頭 脹 奶 乳 腺 炎 退 奶 乳 16
汁 分 泌 量 少 漏 乳 等 2.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1) 心 理 社 會 的 調 適 : 產 婦 願 意 表 達 其 內 心 的 感 受 產 婦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時, 可 表 現 出 自 信 及 足 夠 的 能 力 當 產 婦 因 傷 口 疼 痛 身 體 不 適, 而 無 法 照 護 新 生 兒 時, 可 得 到 先 生 及 家 人 的 協 助 當 產 婦 出 現 的 情 緒 波 動, 可 得 到 先 生 的 體 諒 並 在 身 旁 安 撫 她 等 二 新 生 兒 照 護 ( 一 ) 新 生 兒 的 定 義 依 我 國 行 政 衛 生 署 統 計 資 訊 網 站 美 國 聯 邦 政 府 (1980) 統 計 新 生 兒 死 亡 率 的 資 料 曾 玲 雪 (1988) 的 定 義, 均 將 新 生 兒 定 義 為 出 生 後, 未 滿 4 週 內 (28 天 ) 的 嬰 兒 所 以 本 研 究 亦 認 為 將 新 生 兒 定 義 為 出 生 28 天 內 的 嬰 兒 ( 二 )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涵 與 目 標 Vehvilainen-Julkunen(1994) 認 為 嬰 兒 的 照 護, 包 括 臍 帶 護 理 皮 膚 照 顧 嬰 兒 常 見 的 疾 病 母 奶 餵 食 腸 胃 道 問 題 等, 都 是 產 婦 在 照 護 新 生 兒 所 關 注 的 ( 引 自 王 麗 君,2001) 黃 碧 桃 (1994) 認 為 新 生 兒 溢 奶 吐 奶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照 護 原 因 ( 引 自 王 麗 君,2001) 郭 淑 芬 等 (2000) 認 為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容 應 包 括 體 溫 測 量 沐 浴 臍 帶 黃 疸 餵 奶 營 養 評 估 預 防 注 射 皮 膚 疹 子 吐 奶 大 便 等 王 麗 君 (2001) 指 出 新 生 兒 父 母 在 照 護 新 生 兒 最 需 要 的 能 力 指 導 項 目 是 嬰 兒 的 排 泄 型 態 餵 奶 方 法 臍 帶 照 顧 新 生 兒 黃 疸 皮 膚 表 徵 預 防 注 射 嬰 兒 體 溫 女 嬰 陰 道 分 泌 物 17
在 Sumner(1977) 研 究 發 現 產 婦 產 後 六 週 內 所 常 談 到 的 新 生 兒 問 題 依 次 為 餵 食 腸 道 狀 況 皮 膚 護 理 方 面 的 問 題 ( 引 自 洪 麗 虹,1997) 依 Davis, Brucker, & Macmullen(1988) 照 顧 新 生 兒 的 行 為 分 為 三 種 :(1) 技 術 性 : 餵 食 洗 澡 臍 帶 護 理 測 量 體 溫 泡 奶 奶 瓶 消 毒 排 氣 等 ;(2)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黃 疸 觀 察 臍 帶 觀 察 大 小 便 觀 察 營 養 評 估 便 秘 腹 脹 腹 瀉 處 理 口 腔 黏 膜 皮 膚 觀 察 行 為 狀 態 評 估 溢 奶 吐 奶 處 理 環 境 安 全 維 護 等 ;(3) 知 識 性 : 預 防 注 射 先 天 性 疾 病 的 篩 檢 等 Beger & Cook(1998) 的 研 究 指 出, 產 婦 認 為 新 生 兒 照 護 需 要 被 指 導 的 是 新 生 兒 餵 奶 臍 帶 照 護 包 皮 切 除 常 見 的 嬰 兒 疾 病 嬰 兒 排 泄 型 態 以 及 新 生 兒 黃 疸 等 問 題 吳 小 莉 (1998) 運 用 德 懷 研 究 在 產 後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照 護 需 求 及 評 量 模 式 之 建 立, 結 果 發 現 產 婦 及 家 屬 ( 尤 其 配 偶 ) 認 識 需 要 的 出 院 指 導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方 向 為 嬰 兒 的 健 康 狀 況 及 行 為 嬰 兒 常 見 問 題 之 評 估 及 處 理 預 防 注 射 健 康 檢 查 新 生 兒 篩 檢 並 追 蹤 報 告 及 必 要 處 理 新 生 兒 沐 浴 的 技 巧 臍 帶 護 理 及 臍 帶 脫 落 及 預 防 臍 帶 感 染 之 處 理 新 生 兒 黃 疸 的 觀 察 與 照 護 綜 合 上 述 文 獻 本 研 究 認 為 新 生 兒 照 護 內 涵 應 包 括 體 溫 測 量 衣 服 的 選 擇 新 生 兒 沐 浴 口 腔 清 潔 臍 帶 護 理 哺 餵 母 乳 / 配 方 奶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觀 察 營 養 攝 取 哺 乳 器 消 毒 吐 奶 處 理 腸 胃 道 觀 察 皮 膚 觀 察 行 為 狀 態 評 估 預 防 接 種 另 依 台 北 市 衛 生 局 (2001) 台 北 市 衛 生 局 (2000a 2000b 2000c) 的 文 獻, 將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函 及 照 護 目 標 整 理 如 表 2 18
表 2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容 及 照 護 目 標 照 護 項 目 照 護 目 標 保 暖 a. 會 注 意 室 內 溫 度 及 空 氣 的 流 通 衣 服 選 擇 a. 選 擇 合 適 寶 寶 的 衣 服 換 尿 布 a. 勤 換 尿 布, 預 防 尿 布 疹 沐 浴 a. 產 婦 知 道 寶 寶 洗 澡 所 需 注 意 的 事 項, 如 洗 澡 時 間 水 溫 等 臍 帶 護 理 a. 每 天 都 會 做 臍 部 護 理 測 量 體 溫 a. 體 溫 維 持 在 正 常 範 圍 內 b. 能 正 確 的 測 量 體 溫, 包 括 測 量 部 位 時 間 等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a. 促 進 排 尿 並 預 防 尿 道 感 染 b. 觀 察 哺 餵 母 乳 之 大 便 的 色 量 性 質 c. 觀 察 哺 餵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的 色 量 性 質 新 生 兒 飲 食 a. 餵 奶 前 應 先 洗 手, 以 免 細 菌 感 染 b. 每 次 餵 完 奶 後, 會 應 予 拍 背 c. 知 道 沖 調 配 方 奶 的 步 驟 與 水 溫 d. 換 奶 時 需 注 意 濃 度 逐 漸 增 加, 觀 察 大 便 及 皮 膚 情 形 e. 每 天 所 使 用 的 哺 乳 器, 會 先 消 毒 然 後 再 使 用 新 生 兒 的 營 養 攝 取 a. 知 道 母 乳 中 的 重 要 營 養 素, 可 增 加 寶 寶 的 抵 抗 力 b. 若 無 法 哺 餵 母 乳 者, 能 選 擇 適 當 的 部 分 水 解 蛋 白 配 方 來 確 保 寶 寶 獲 得 與 母 乳 相 近 的 營 養 新 生 兒 預 防 注 射 a. 能 按 時 帶 寶 寶 接 種 卡 介 苗 B 型 肝 炎 等 疫 苗 b. 接 受 預 防 注 射 前, 會 觀 察 有 無 發 燒 感 冒 等 不 適 症 狀 新 生 兒 常 見 問 題 : 便 秘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處 理 便 秘 的 問 題 腹 瀉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處 理 腹 瀉 的 問 題 腹 脹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改 善 腹 脹 的 問 題 溢 奶 及 吐 奶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處 理 溢 奶 及 吐 奶 的 問 題 新 生 兒 黃 疸 a. 知 道 如 何 改 善 黃 疸 的 情 形 b. 知 道 如 何 觀 察 寶 寶 膚 色 活 動 力 及 食 量 粟 粒 疹 a.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粟 粒 疹 的 問 題 痱 子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改 善 痱 子 的 問 題 紅 臀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處 理 紅 臀 的 問 題 b. 知 道 寶 寶 的 衣 服 避 免 含 螢 光 劑 的 清 潔 劑 清 洗 濕 疹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改 善 濕 疹 的 問 題 鵝 口 瘡 a. 知 道 如 何 預 防 或 處 理 鵝 口 瘡 的 問 題 19
綜 合 上 述, 本 研 究 參 考 Davis 等 人 (1988) 將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內 涵, 分 為 三 個 層 面, 並 在 依 上 述 文 獻 回 顧 結 果 整 理 各 層 面 之 照 護 內 函 : (1) 技 術 性 照 護 : 保 暖 衣 服 的 選 擇 換 尿 布 沐 浴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臍 帶 護 理 測 量 體 溫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營 養 攝 取 哺 餵 母 乳 配 方 奶 之 方 法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哺 乳 器 之 清 潔 (2)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a. 一 般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黃 疸 觀 察 臍 帶 觀 察 大 小 便 觀 察 等 b.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便 秘 腹 脹 腹 瀉 處 理 口 腔 黏 膜 皮 膚 觀 察 溢 奶 吐 奶 處 理 粟 粒 疹 痱 子 紅 臀 濕 疹 鵝 口 瘡 等 (3) 知 識 性 照 護 :B 型 肝 炎 免 疫 球 蛋 白 卡 介 苗 B 型 肝 炎 等 20
第 二 節 影 響 初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相 關 因 素 探 討 一 Orem 的 自 我 照 顧 理 論 從 Orem 的 自 我 照 顧 理 論 中 得 知, 個 人 的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會 受 到 健 康 狀 態 知 識 生 活 經 驗 態 度 與 價 值 觀 所 影 響, 並 依 其 自 我 照 顧 的 信 念 促 使 個 人 採 取 不 同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引 自 陳 素 燕,2003) Orem(1985) 提 出 影 響 一 個 人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的 因 素 有 : 年 齡 成 長 過 程 性 別 生 活 環 境 社 會 文 化 背 景 健 康 狀 況 健 康 照 顧 的 情 境 及 家 庭 系 統 在 不 同 年 齡 與 性 別 有 不 同 的 成 長 模 式 而 居 住 地 區 的 不 同,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生 活 環 境 ( 包 括 氣 候 習 慣 社 會 經 濟 狀 況 ) 由 Orem(1985) 的 理 論 可 知 影 響 個 人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包 含 個 人 因 素 家 庭 因 素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二 有 關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因 素 之 實 證 研 究 ( 一 ) 個 人 因 素 1. 年 齡 韓 文 蕙 (1992) 針 對 414 位 台 北 市 大 安 信 義 二 區 婦 女 所 做 的 產 後 照 顧 相 關 因 素 調 查 發 現 : 產 婦 年 齡 是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照 顧 知 識 的 重 要 因 素 年 輕 產 婦 在 承 擔 親 職 角 色 方 面 通 常 被 認 為 較 成 年 產 婦 處 於 高 危 險 狀 態, 因 為 她 們 在 心 理 上 通 常 較 不 成 熟, 較 缺 乏 有 關 孩 子 生 長 與 發 展 的 知 識 ( 曾 英 芬 許 敏 桃 陳 俞 君,1998) 楊 艾 俐 (2003) 指 出 很 多 東 南 亞 籍 配 偶 年 齡 很 輕 就 懷 孕 生 子, 例 如 台 北 市 有 20% 外 籍 配 偶 二 十 歲 以 下 就 生 子, 而 有 缺 乏 照 顧 嬰 兒 常 識 的 情 形 陳 慶 華 (1983) 則 指 出 母 親 年 齡 對 其 選 擇 奶 粉 沖 泡 奶 粉 方 21
式 奶 粉 使 用 天 數 餵 奶 時 間 奶 瓶 消 毒 方 式 等, 都 有 顯 著 的 關 聯 性 ( 引 自 黃 麗 方,1995) 由 此 可 知 年 齡 大 小 可 能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因 素, 而 其 是 否 亦 為 影 響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之 因 素,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內 容 2. 教 育 程 度 Hoekelmen(1973) 與 Vukelich(1985) 研 究 發 現 學 校 教 育 的 年 數 與 母 親 對 於 育 兒 的 能 力 有 高 度 相 關 ( 引 自 黃 麗 芳 等 人,1994) 蕭 淑 貞 周 治 蕙 (1983) 認 為 產 婦 的 教 育 程 度 是 影 響 新 生 兒 照 顧 養 育 態 度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陳 慶 華 (1983) 的 研 究 則 發 現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與 其 選 擇 奶 粉 沖 泡 奶 粉 方 式 奶 粉 使 用 天 數 餵 奶 時 間 奶 瓶 消 毒 方 式 都 有 顯 著 關 聯 ( 引 自 黃 麗 方,1995) 韓 文 蕙 (1992) 則 發 現 產 婦 教 育 程 度 是 產 婦 產 後 照 顧 知 識 的 影 響 因 素, 其 高 教 育 程 度 則 產 後 照 顧 知 識 得 分 較 高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4) 統 計 發 現, 本 地 婦 女 高 中 畢 業 以 上 佔 居 多 79.93%, 大 陸 籍 及 東 南 亞 籍 婦 女 高 中 畢 業 以 上 則 較 低, 分 別 為 31.22% 26.11% 以 越 南 籍 為 例, 教 育 程 度 在 國 中 以 下 佔 居 多, 而 本 地 的 婦 女 則 以 高 中 專 科 以 上 居 多 ( 李 素 辛,2002) 王 宏 仁 (2001) 李 麗 君 (2004) 劉 秀 琪 (2004) 周 美 珍 (2001) 及 陳 庭 芸 (2001) 五 個 人 的 研 究 都 顯 示 外 籍 婦 女 的 教 育 程 度 普 遍 較 本 地 籍 產 婦 低, 而 此 是 否 影 響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有 待 探 討 3. 職 業 陳 慶 華 (1983) 的 研 究 發 現, 母 親 的 職 業 與 其 選 擇 奶 粉 沖 泡 奶 粉 方 式 奶 粉 使 用 天 數 餵 奶 時 間 奶 瓶 消 毒 方 式 都 有 顯 著 的 關 聯 性 ( 引 自 黃 麗 方,1995) 韓 文 蕙 (1992) 黃 麗 方 (1995) 二 人 的 研 究 皆 發 現 職 業 婦 女 的 產 後 照 護 知 識 得 分 高 於 家 庭 主 婦 因 此, 職 22
業 是 否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之 一 4. 生 產 方 式 Garel, Lelong, and Kaminski(1988) 指 出 在 照 護 新 生 兒 的 能 力 方 面, 剖 腹 產 婦 較 自 然 產 婦 缺 乏 信 心 ( 引 自 洪 麗 虹,1997) 故 生 產 方 式 是 否 為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之 因 素, 亦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變 項 之 一 5. 照 護 知 識 Rubin(1984) 認 為 擁 有 足 夠 的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產 婦 面 對 照 護 新 生 兒 較 有 信 心 廖 梅 珍 (1996) 在 針 對 11 位 產 後 6 週 的 青 少 年 產 婦 所 做 的 研 究 亦 發 現 若 產 婦 缺 乏 足 夠 的 照 護 知 識, 較 會 有 不 正 確 的 照 護 能 力 另 在 劉 秀 琪 (2004) 研 究 發 現 外 籍 及 大 陸 籍 育 齡 婦 女 育 嬰 知 識 較 本 地 籍 育 齡 婦 女 弱 故 照 護 知 識 是 否 為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之 因 素,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變 項 之 一 6. 接 受 相 關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資 訊 經 驗 在 醫 療 照 顧 機 構, 專 業 護 理 人 員 對 產 婦 照 顧 新 生 兒 的 指 導 與 其 所 需 的 服 務, 是 否 有 助 於 產 婦 在 產 後 的 自 我 照 護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能 力 值 得 關 心, 因 為 Hiser(1987) 指 出, 一 般 而 言 產 前 護 理 指 導 課 程 的 目 的 主 在 幫 助 父 母 面 對 孩 子 出 生, 但 未 教 導 照 護 之 技 巧, 因 此 通 常 在 新 生 兒 出 生 後, 父 母 親 才 準 備 要 學 習 照 顧 新 生 兒 的 技 巧 然 而 Evan(1991) 指 出 由 於 近 年 來 產 婦 留 院 日 數 減 少, 常 常 在 還 未 準 備 好 學 習 如 何 照 顧 自 己 及 新 生 兒 時 即 已 出 院, 以 致 使 母 親 常 缺 乏 照 護 新 生 兒 的 能 力 此 時, 產 婦 常 便 會 轉 向 上 一 代 的 親 人 或 自 己 的 同 事 朋 友 尋 求 諮 詢, 但 接 受 的 訊 息 內 容 可 能 有 過 時 或 錯 誤 的 訊 息, 進 而 尚 可 能 而 23
影 響 其 照 護 能 力 ( 郭 淑 芬 等,2000) 而 馮 容 莊 等 (1999) 則 在 探 討 北 部 地 區 孕 婦 接 受 產 前 衛 生 教 育 之 概 況, 發 現 在 孕 期 期 間 提 供 之 產 前 衛 育 內 容, 近 半 數 孕 婦 未 接 受 有 關 新 生 兒 之 新 生 兒 黃 疸 新 生 兒 新 陳 代 謝 篩 檢 等 訊 息 ; 以 至 於 優 生 保 健 之 觀 念 新 生 兒 照 護 產 後 期 自 我 照 顧 與 心 理 照 護 產 婦 所 獲 得 的 衛 生 指 導 亦 明 顯 不 足 至 於 郭 淑 芬 等 人 (2000) 的 研 究 則 以 準 實 驗 研 究 設 計 方 法 探 討 護 理 指 導 的 效 果, 結 果 顯 示 護 理 指 導 可 以 顯 著 加 強 初 產 婦 的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另 外, 李 麗 君 (2004)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產 前 健 康 照 護 的 利 用 時, 發 現 越 南 籍 孕 婦 接 受 產 前 護 理 指 導 的 比 率 偏 低 (mean = 12.69, SD = 8.69), 但 實 際 上 越 南 籍 孕 婦 本 人 認 為 其 需 要 護 理 人 員 提 供 護 理 指 導 之 需 要 性 卻 相 對 較 高 (mean = 37.40, SD = 11.70) 國 內 在 陳 麗 美 (1990)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在 台 灣 地 區,89.7% 的 活 產 嬰 兒 出 生 後 有 接 受 新 生 兒 相 關 醫 療 照 顧,79% 的 母 親 有 接 受 護 理 指 導, 其 主 要 項 目 只 有 飲 食 指 導, 而 其 他 新 生 兒 照 顧 項 目, 如 沐 浴 尿 布 疹 處 理 大 小 便 觀 察 安 全 問 題 吐 奶 等 指 導, 則 只 有 未 及 1/2 以 上 的 產 婦 有 受 到 指 導 ( 郭 淑 芬 等,2000) 雷 玉 華 (1998) 針 對 出 院 滿 1 週 以 上 的 產 婦 進 行 調 查, 其 住 院 期 間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部 分 是 採 用 教 學 錄 影 帶 方 式 衛 教, 發 現 仍 有 許 多 產 婦 打 電 話 來 詢 問 新 生 兒 的 問 題, 如 更 換 奶 粉 品 牌 的 問 題 ; 經 護 理 人 員 檢 討 發 現 護 理 指 導 內 容 不 完 善 沒 有 足 夠 時 間 講 解 錄 影 帶 內 容 和 目 前 出 院 護 理 指 導 不 符 合 無 法 在 產 婦 出 院 時 評 值 其 學 習 情 形 等 因 此, 母 親 在 住 院 日 數 縮 短 衛 教 教 材 不 足 衛 教 內 容 不 完 整 衛 教 內 容 不 合 母 親 需 要 等 因 素, 而 未 能 接 受 有 關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或 指 導 ( 王 麗 君, 24
2001), 而 此 是 否 影 響 其 產 後 的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值 得 關 注, 即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者 由 上 述 可 知, 過 去 接 受 相 關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資 訊 經 驗 衛 教 來 源 及 接 受 訊 息 的 內 容 多 寡 是 否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7. 生 活 適 應 生 活 適 應 指 的 是 個 人 想 要 滿 足 自 身 的 需 求, 改 變 自 己 並 採 取 適 當 的 因 應 行 為, 以 適 應 其 環 境, 或 者 改 變 環 境 以 配 合 其 個 人 需 要 從 而 使 自 己 與 內 外 在 環 境 維 持 和 諧 圓 滿 關 係 的 一 種 歷 程 它 是 一 種 動 態 的 交 互 的 有 彈 性 的 歷 程, 不 僅 是 單 向 的, 且 是 雙 向 的 或 多 向 的 歷 程 良 好 的 生 活 適 應 是 個 人 的 行 為 與 環 境 互 動, 具 值 得 讚 賞 的 人 格 特 質 或 行 為 模 式 ( 吳 美 菁,2004) 劉 美 芳 等 人 (2001) 指 出 台 灣 外 籍 新 娘 在 文 化 適 應 上, 由 於 生 活 習 慣 及 可 得 的 資 訊 不 足, 會 經 驗 到 情 緒 上 身 體 上 心 理 上 自 我 認 同 上 與 文 化 認 同 等 挑 戰 及 自 我 家 庭 社 會 文 化 等 衝 擊, 對 個 體 而 言, 在 其 扮 演 母 親 角 色 及 養 育 孩 子 方 面 的 知 識 有 缺 失, 以 及 隱 含 廣 泛 家 庭 問 題 另 外, 由 李 麗 君 (2004) 研 究 顯 示 東 南 亞 籍 婦 女 生 活 適 應 是 影 響 其 第 一 次 產 檢 的 因 素, 而 是 否 影 響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則 是 本 研 究 感 興 趣 加 以 探 討 的 變 項 25
( 二 ) 家 庭 因 素 1.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socioeconomic station;ses) 根 據 蕭 昭 娟 (2000) 研 究 得 知 外 籍 配 偶 在 台 所 居 住 地 區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南 部 及 台 東 縣, 這 些 地 區 在 台 灣 屬 於 社 經 地 位 為 中 下 階 層 之 區 域, 此 家 庭 多 半 住 在 農 村 漁 村 山 地 或 離 島 且 其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較 屬 中 下 階 層, 顯 示 外 籍 配 偶 的 家 庭 在 台 灣 社 經 地 位 屬 弱 勢 群 體 ( 陳 嘉 誠,2001; 楊 詠 梅,2003; 劉 秀 琪,2004) 低 社 會 經 濟 是 東 南 亞 跨 國 婚 姻 的 普 遍 現 象 韓 文 蕙 (1992) 針 對 414 位 台 北 市 大 安 信 義 二 區 婦 女 產 後 照 顧 相 關 因 素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 配 偶 社 經 地 位 是 產 婦 產 後 照 顧 知 識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Benjamin(1996) 提 到 經 濟 困 境 與 許 多 健 康 危 險 因 素 是 共 存 的, 如 低 認 知 和 發 展 遲 緩 高 嬰 兒 死 亡 率 不 適 當 居 住 環 境 無 法 負 擔 及 取 得 健 康 照 護 營 養 不 足 精 神 狀 況 不 佳 及 失 業 等, 皆 是 與 貧 窮 相 關 之 健 康 危 險 因 素 (Garbarino, 1996) 而 Grimes (1996) 則 在 針 對 關 於 教 育 與 學 術 的 論 壇 文 獻 發 現, 低 收 入 婦 女 因 無 法 獲 得 較 佳 的 產 前 照 護, 導 致 低 出 生 體 重 兒 的 比 率 升 高 兒 童 學 習 和 發 展 遲 滯 並 伴 隨 高 比 率 的 意 外 傷 害 等 問 題 此 外, 陳 麗 美 等 人 (1992) 針 對 414 位 產 婦 進 行 其 產 後 照 顧 相 關 因 素 探 討, 結 果 發 現 產 婦 的 教 育 程 度 配 偶 社 經 地 位 越 高 者, 其 產 後 檢 查 受 檢 率 越 高 ; 剖 腹 產 之 產 婦 產 後 檢 查 受 檢 率 高 於 自 然 生 產 之 產 婦 故 經 濟 狀 況 是 否 為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之 因 素, 為 本 研 究 探 討 變 項 之 一 本 研 究 依 Hollingshed(1985) 兩 因 素 社 會 地 位 指 數 法 (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tion) 的 指 標 將 採 用 教 育 程 度 及 職 業 狀 況 等 資 料, 計 算 其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SES), 探 討 社 26
經 地 位 是 否 影 響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見 附 錄 三 ) 2. 家 庭 型 態 Stevents(1984) 研 究 中 發 現 母 親 在 折 衷 庭 中, 可 以 請 教 年 長 的 母 親 學 習 育 嬰 的 知 識 且 有 較 正 向 的 育 嬰 態 度 ( 劉 秀 琪,2004) 劉 秀 琪 (2004) 針 對 398 位 台 灣 外 籍 ( 越 南 籍 印 尼 籍 ) 與 大 陸 育 齡 婦 女 調 查 發 現, 台 灣 籍 以 核 心 家 庭 居 多 外 籍 以 大 家 庭 居 多 大 陸 籍 以 折 衷 家 庭 居 多 而 家 庭 型 態 是 否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則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變 項 之 一 ( 三 )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1. 國 籍 種 族 文 化 因 素 種 族 被 定 義 是 一 種 人 類 的 分 類, 依 人 類 所 擁 有 的 特 性, 其 將 會 是 可 以 世 代 傳 遞 的, 最 後 可 以 用 來 構 成 獨 特 的 類 型 ( 蔡 秉 琴 譯,1998) 文 化 是 指 一 個 人 在 某 段 時 間 內, 對 於 世 界 和 人 類 存 在 語 言 食 物 藝 術 技 能 嗜 好 建 築 機 關 組 織 等 之 信 念 和 價 值 觀 的 總 和 ( 陳 瑞 美 譯,2001) 林 美 容 (1990) 發 現 魯 凱 族 婦 女 認 為 嬰 兒 睡 覺 時 要 面 向 東 方, 早 晚 睡 覺 方 向 會 隨 太 陽 方 向 移 動 而 有 所 不 同, 要 不 然 嬰 兒 會 死 掉 Coreil & Mull 針 對 人 類 學 與 主 要 健 康 照 護 中 發 現 墨 裔 美 國 婦 女 比 白 種 美 國 婦 女 較 少 為 母 乳, 也 可 能 較 早 斷 奶 她 們 通 常 較 相 信 肥 胖 的 嬰 兒 較 健 康, 同 時 也 觀 察 盜 用 配 方 奶 餵 食 的 嬰 兒 較 胖 墨 裔 美 國 婦 女 有 些 也 相 信 初 乳 是 髒 的, 而 可 能 延 遲 一 二 天 再 餵 母 乳 ( 陳 瑞 美 譯,2001) Geissler 針 對 生 產 有 關 文 化 習 俗 中 發 現 在 伊 索 匹 亞 國 家, 初 乳 被 認 為 對 嬰 兒 不 好, 先 餵 食 糖 水 直 至 有 奶 水 才 餵 奶 ; 高 27
棉 國 家 對 於 嬰 兒 不 許 讚 美, 以 免 遭 惡 運 ( 陳 瑞 美 譯,2001) 吳 清 山 (2004) 指 出 外 籍 新 娘 缺 乏 育 兒 知 識, 在 養 育 兒 女 過 程 中, 比 起 本 國 育 齡 婦 女 更 辛 苦 劉 秀 琪 (2004) 研 究 280 位 苗 栗 地 區 台 灣 外 籍 大 陸 育 齡 婦 女 育 嬰 知 識 育 嬰 態 度 社 會 支 持 與 嬰 兒 生 長 發 育 狀 況 中 發 現 : 外 籍 ( 越 南 印 尼 ) 育 齡 婦 女 的 育 嬰 知 識 得 分 (78. 2 分 ) 低 於 台 灣 (93. 1 分 ) 及 大 陸 籍 (85. 5 分 ), 外 籍 ( 越 南 印 尼 ) 育 齡 婦 女 的 育 嬰 知 識 得 分 最 低 項 目 有 副 食 品 添 加 沐 浴 安 全 疾 病 照 顧 等 然 而 劉 秀 琪 進 一 步 深 入 訪 談 發 現 外 籍 及 大 陸 籍 育 齡 婦 女 因 源 生 家 庭 使 用 書 籍, 來 獲 得 育 嬰 知 識 的 方 面 性 可 近 性 及 可 用 性 是 相 當 貧 乏, 在 育 嬰 過 程 中 的 知 識, 皆 來 自 家 人 傳 統 經 驗, 透 過 口 耳 相 傳 方 式 來 照 護 嬰 兒 或 許 是 因 不 同 的 國 籍 種 族 文 化, 其 照 護 嬰 兒 方 式 有 些 不 同, 顯 示 需 加 強 這 群 婦 女 照 顧 嬰 兒 正 確 的 方 式 高 千 惠 (1992) 針 對 8 位 初 產 婦 探 討 於 產 後 期 間, 依 傳 統 習 俗 執 行 自 我 照 護 行 為 的 種 類 及 其 所 針 對 的 與 健 康 相 關 之 因 素 與 身 體 變 化 的 種 類, 結 果 發 現 產 婦 依 傳 統 習 俗 執 行 自 我 照 護 時 會 有 預 防 損 傷 恢 復 損 傷 強 化 體 質 等 三 種 行 為 型 態 出 現, 其 中 以 預 防 性 行 為 ( 如 不 能 吹 風 洗 頭 碰 冷 水 等 ) 佔 最 高 比 例 70.80%; 在 身 體 變 化 方 面, 初 產 婦 最 擔 心 或 關 心 的 是 全 身 性 變 化 ( 如 身 材 變 化 骨 骼 變 化 腸 胃 功 能 等 ) 佔 87.06%, 而 生 殖 體 系 變 化 ( 如 子 宮 復 舊 會 陰 傷 口 乳 房 - 乳 汁 分 泌 等 ) 佔 12.94% 李 慧 貞 等 (2004) 以 社 群 為 夥 伴 的 模 式 探 討 台 北 縣 新 店 市 42 位 外 籍 新 娘 群 體 的 健 康 照 護 需 求, 結 果 發 現 有 不 少 外 籍 新 娘 對 於 產 後 坐 月 子 的 藥 膳 麻 油 雞 感 到 不 能 適 應, 加 上 沒 有 做 好 間 隔 生 育 控 制, 常 在 身 體 沒 有 感 到 適 當 休 息 就 意 外 懷 孕, 覺 得 很 累 是 共 同 感 受 28
由 上 述 文 獻 發 現 或 許 不 同 國 籍 婦 女 因 不 同 文 化 因 素 而 可 能 會 影 響 婦 女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顧 之 能 力 故 不 同 國 籍 種 族 文 化 因 素 是 否 為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之 因 素,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變 項 之 一 2. 語 言 能 力 語 言 不 但 是 文 化 的 內 涵 之 一, 亦 為 適 應 生 活 與 否 的 最 大 關 鍵, 個 人 一 但 缺 乏 語 言 能 力, 則 無 法 進 入 異 國 文 化 的 生 活 邏 輯 ( 黃 儀 娟,2002) 楊 詠 梅 (2001) 針 對 台 灣 印 尼 籍 跨 國 婚 姻 婦 女 之 健 康 關 注 之 研 究 發 現, 外 籍 配 偶 的 調 適 困 難, 其 中 語 言 上 的 溝 通 困 難, 進 而 影 響 其 醫 療 資 訊 的 獲 得 另 外, 對 移 民 語 言 障 礙 者 將 影 響 移 民 配 偶 對 健 康 知 識 的 獲 得 應 用 與 判 斷, 也 可 能 造 成 婦 女 對 健 康 照 護 利 用 障 礙 ( 王 秀 紅 楊 詠 梅,2002) 劉 美 芳 等 人 (2001) 指 出 台 灣 外 籍 析 娘 在 文 化 適 應 上, 由 於 語 言 及 可 得 的 資 訊 不 足, 會 經 驗 到 情 緒 上 身 體 上 心 理 上 自 我 認 同 上 與 文 化 認 同 等 挑 戰 及 自 我 家 庭 社 會 文 化 等 衝 擊, 對 個 體 而 言, 在 其 扮 演 母 親 角 色 及 養 育 孩 子 方 面 的 知 識 有 缺 失, 以 及 隱 含 廣 泛 家 庭 問 題 外 籍 配 偶 由 於 語 言 文 字 的 屏 障, 可 能 育 兒 知 識 的 缺 乏 如 臍 帶 護 理 餵 母 奶 換 尿 布 洗 澡 副 食 品 添 加 疾 病 照 顧 無 法 閱 讀 奶 粉 罐 上 的 說 明 沖 泡 奶 粉 濃 度 不 正 確 等 問 題, 且 若 不 熟 悉 如 何 獲 得 醫 療 服 務, 可 能 影 響 健 康 知 識 的 獲 得 與 嬰 兒 照 顧 ( 楊 詠 梅,2003; 鍾 重 發,2003) 故 語 言 能 力 是 否 為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之 因 素, 亦 為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變 項 之 一 29
3. 社 會 支 持 以 台 灣 地 區 而 言, 受 社 會 變 遷 多 元 外 在 刺 激 之 影 響, 導 致 人 與 人 之 間 人 與 社 會 之 間, 疏 離 傾 向 愈 趨 嚴 重 尤 以 外 籍 配 偶 因 文 化 背 景 生 活 習 慣 語 言 溝 通 能 力 等 因 素 加 上 社 會 資 源 有 限 ( 如 丈 夫 社 經 地 位 低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或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受 到 限 制 ), 則 連 帶 影 響 其 後 續 健 康 知 識 的 獲 得 與 嬰 兒 照 顧 問 題 在 這 樣 的 情 形 下, 更 加 凸 顯 社 會 支 持 的 重 要 性 茲 將 社 會 支 持 之 意 義 概 念 功 能 來 源 及 其 相 關 研 究 影 響 因 素 分 述 如 下 : (1) 社 會 支 持 的 意 義 與 概 念 : 社 會 支 持 是 多 層 面 的 概 念, 很 難 把 它 概 念 化 定 義 及 評 量, 包 含 提 供 者 與 接 受 者 之 間 互 動, 是 個 動 態 的 過 程 (Hupcey, 1998) 國 內 外 有 關 社 會 支 持 的 研 究 在 其 定 義 上 並 沒 有 一 致 性, 但 早 在 1860 年 護 理 鼻 祖 南 丁 格 爾 女 士 即 已 將 社 會 支 持 視 為 護 理 重 心, 描 述 護 理 人 員 應 如 何 對 個 案 家 庭 社 區 提 供 支 持 (Ducharme, Steven, & Rowat,1994) 如 Hinson-Langford, Bowsher, Maloney & Lillis(1997) 定 義 社 會 支 持 為 對 他 人 援 助 與 保 護, 援 助 可 以 是 有 形 的 經 濟 資 助 或 無 形 情 緒 上 的 協 助 ; 保 護 可 說 是 他 人 處 於 生 活 壓 力 的 影 響 下, 能 夠 出 現 並 予 以 維 護 Mastrian, Ritter, & Deimling(1996) 認 為 社 會 支 持 是 一 有 價 值 的 資 源, 來 自 家 人 或 朋 友 有 形 或 無 形 的 協 助 (2) 社 會 支 持 功 能 方 式 與 來 源 : 社 會 支 持 對 個 體 產 生 的 影 響 是 很 多 研 究 的 主 題, 從 學 者 的 研 究 可 發 現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能 及 其 方 式 Caplan(1974) 將 社 會 支 持 視 為 一 個 團 體 中, 個 人 可 從 正 式 或 非 正 式 之 關 係 中 獲 取 以 30
下 三 方 面 的 支 持 :(1) 情 緒 方 面 指 個 人 可 得 到 尊 敬 關 愛 及 他 人 所 提 供 的 照 應 與 安 全 感 ;(2) 知 覺 方 面 指 個 人 在 了 解 其 生 活 環 境 與 調 適 過 程 中 所 獲 取 的 訊 息 知 識 與 忠 告 ; (3) 物 質 方 面 指 實 質 物 品 以 及 服 務 的 提 供, 用 以 解 決 實 施 上 所 遭 遇 之 困 難 House(1981) 則 認 為 社 會 支 持 是 一 種 人 際 交 流, 其 內 含 可 包 含 四 項 :(1) 情 緒 支 持 : 例 如 自 尊 信 任 情 感 關 注 和 傾 聽 等 (2) 資 訊 支 持 : 例 如 提 供 和 問 題 有 關 資 訊 建 議 和 指 引 (3) 工 具 支 持 : 在 需 要 時, 直 接 給 予 的 幫 助, 如 金 錢 勞 力 時 間 及 實 質 上 的 幫 助 (4) 評 價 支 持 : 他 人 所 給 予 的 評 價 與 回 饋 等 及 自 我 的 評 鑑 ; 其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包 括 來 自 配 偶 親 戚 朋 友 上 司 工 作 伙 伴 等 的 支 持 Cohen & Wills(1985) 將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能 主 要 分 為 四 類 :(1) 情 緒 性 支 持 (emotional support): 指 由 親 人 或 有 意 義 他 人 提 供 正 向 情 感 的 表 達, 如 : 關 心 信 任 歸 屬 感 和 愛 (2) 資 訊 性 支 持 (informational support): 指 由 親 友 或 有 意 義 他 人 提 供 相 關 的 知 識 訊 息 指 導 建 議 和 勸 告 等, 以 幫 助 個 體 瞭 解 所 處 的 環 境 (3) 工 具 性 支 持 (instrumental support): 指 由 親 友 或 有 意 義 他 人 提 供 的 物 品 金 錢 食 物 上 的 幫 助, 或 是 提 供 實 際 照 顧 及 家 事 服 務 等 的 支 持 (4) 評 價 性 支 持 (appraisal support): 指 由 親 友 或 有 意 義 他 人 提 供 自 尊 心 與 肯 定 評 價 的 支 持 ( 引 自 劉 秀 琪,2004; 蔡 淑 美,2003) Thoits(1986) 認 為 社 會 支 持 是 由 重 要 他 人, 如 家 人 鄰 居 朋 友 同 事 和 親 戚 所 提 供 的 助 力 張 郁 芬 (2001) 經 由 文 獻 歸 納 認 為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能 包 括 :(1) 減 輕 壓 力 對 身 心 方 面 的 傷 害 ;(2) 促 進 個 人 情 緒 的 穩 定 ;(3) 經 由 別 人 所 提 供 的 之 事 經 驗 來 解 除 個 人 的 困 境 消 除 壓 力 ;(4) 解 除 物 質 上 的 缺 乏 ;(5) 提 高 個 人 的 自 尊 心 被 肯 定 被 接 受 的 功 能 林 31
佳 蓉 (2002) 認 為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能 有 :(1) 增 進 情 緒 的 穩 定 : 經 由 別 人 的 傾 聽 關 心 鼓 勵, 可 產 生 正 面 積 極 與 健 康 愉 快 的 情 緒 ;(2) 增 加 認 知 的 廣 度 : 由 於 別 人 提 供 有 效 的 之 事 經 驗 解 決 問 題 的 訊 息, 對 於 解 決 困 難 情 境 消 除 壓 力 有 莫 大 的 幫 助 ;(3) 解 決 實 質 的 困 難 : 因 別 人 提 供 人 力 與 物 力 資 源, 可 克 服 工 作 的 危 機 改 善 教 學 的 困 境 雖 然 House Cohen 和 Wills 三 位 研 究 者 對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能 和 方 式 各 有 不 同 看 法, 然 深 究 其 內 涵, 事 實 上 有 許 多 共 通 地 方, 其 差 別 只 在 於 研 究 本 身 的 對 象 領 域 及 目 的 不 同 的 社 會 支 持 方 式 對 個 體 提 供 不 同 的 支 持 功 能 然 而 社 會 支 持 來 自 家 人 為 最 多, 醫 療 人 員 的 為 最 少 ( 游 秋 真,2001), 情 緒 與 工 具 性 的 支 持 主 要 來 自 於 家 人 及 朋 友, 而 護 理 人 員 則 主 要 是 提 供 資 訊 的 支 持 (Aalto et al., 1997) 因 此, 個 人 若 能 從 社 會 中 獲 得 支 持 的 力 量, 不 管 支 持 的 來 源 是 家 人 朋 友 專 業 人 員 等, 支 持 的 方 式 是 情 緒 性 工 具 性 或 訊 息 性, 仍 有 可 能 幫 助 其 解 決 問 題 及 助 其 信 念 及 行 為 的 增 強 Lynam(1985) 研 究 指 出 移 民 婦 女, 因 沒 有 和 任 何 團 體 有 任 何 的 交 集, 也 不 知 道 哪 裡 有 資 源 可 以 運 用, 其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主 要 為 家 人 同 鄉 或 教 會 醫 護 人 員 ( 劉 秀 琪,2004) May(1992) 研 究 發 現 移 民 父 母 在 尋 求 兒 童 健 康 照 護 上 協 助 時, 雖 然 身 邊 有 多 種 資 源, 但 仍 較 信 賴 源 生 國 家 家 人 的 支 持 另 研 究 亦 指 出, 台 灣 婦 女 依 靠 報 紙 雜 誌 等 媒 體 的 比 率 比 日 本 高, 顯 示 台 灣 核 心 家 庭 的 型 態 需 依 靠 配 偶 及 媒 體 的 資 訊 來 解 決 育 兒 日 常 問 題 ( 劉 秀 琪,2004) 依 據 陳 嘉 誠 (2001) 研 究 發 現 外 籍 新 娘 的 生 育 行 為 不 僅 繁 衍 下 一 代, 相 對 的 也 提 高 她 們 在 家 中 的 社 會 地 位, 經 由 第 一 胎 子 女 的 關 係 和 夫 家 的 關 係 就 更 緊 密, 所 得 到 的 社 會 支 持 也 就 更 多 了 32
對 於 社 會 支 持 的 方 式, 綜 合 研 究 者 ( 陳 宇 彬,2004; 鄭 秀 足,2000) 的 不 同 看 法, 以 表 3 來 加 以 說 明 : 表 3 社 會 支 持 內 容 類 別 學 者 / 年 代 類 別 數 類 別 Thoits(1982) 二 類 情 感 性 和 工 具 性 的 支 持 張 苙 雲 (1986) 二 類 情 緒 支 持 工 具 支 持 單 小 琳 (1990) 二 類 情 感 性 工 具 性 支 持 周 月 清 (1994) 二 類 1. 情 緒 上 的 支 持 : 包 括 無 形 的 情 緒 上 及 自 尊 上 的 支 持 2. 具 體 上 的 支 持 : 包 括 有 形 具 體 實 務 上 的 支 持 Schaefer, Coyne & Lazarus 三 類 情 緒 支 持 實 質 支 持 及 訊 息 支 持 (1981) 邱 瓊 慧 (1988) 三 類 情 緒 支 持 訊 息 支 持 和 陪 伴 陳 斐 娟 (1989) 三 類 情 緒 工 具 訊 息 支 持 王 孝 仙 (1991) 三 類 服 務 性 情 緒 性 經 濟 性 支 持 林 慈 航 (1992) 三 類 訊 息 性 情 感 性 工 具 性 支 持 鄭 和 安 (1993) 三 類 情 緒 性 工 具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林 麗 玲 (1994) 三 類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社 會 性 支 持 林 麗 美 (1997) 三 類 工 具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曾 秀 卿 (1998) 三 類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實 質 性 蔡 嘉 慧 (1998) 三 類 情 緒 性 支 持 訊 息 性 支 持 和 工 作 性 支 持 Cobb(1976) 三 類 情 感 尊 重 和 網 絡 Shumaker & Brownell (1984) 三 類 情 感 的 物 質 或 實 質 的 訊 息 的 支 持 如 : 行 動 的 緩 助 回 饋 引 導 訊 息 安 慰 親 密 金 錢 服 務 等 Lopata(1975)&Wellman 三 類 物 質 性 訊 息 性 及 情 緒 性 的 支 持 (1981) Berkman(1992) 三 類 情 緒 性 工 具 性 或 實 質 性 訊 息 性 或 指 示 性 的 支 持 House(1981) 四 類 情 感 性 工 具 性 訊 息 性 評 價 性 的 支 持 Cohen & Hoberman 四 類 讚 美 自 尊 歸 屬 感 和 實 質 性 的 支 持 (1983) Gottlieb(1983) 四 類 實 質 性 支 持 情 感 性 支 持 認 知 性 支 持 陪 伴 性 支 持 Cohen & Wills(1985) 四 類 自 尊 訊 息 社 交 和 工 具 性 的 支 持 Cutrona & Russell(1990) 四 類 情 緒 性 支 持 社 會 網 絡 支 持 實 質 支 持 訊 息 支 持 Birch(1998) 四 類 情 緒 支 持 訊 息 支 持 實 質 支 持 評 估 支 持 Lopez(1999) 四 類 社 會 性 的 支 持 工 具 性 或 諮 商 性 的 支 持 主 動 支 持 物 質 性 支 持 陳 源 湖 (1998) 四 類 情 感 訊 息 經 濟 服 務 支 持 闕 美 華 (2000) 四 類 綜 合 Cobb House Lopze 的 理 論, 將 社 會 支 持 分 為 社 會 支 持 ( 包 含 情 緒 支 持 自 尊 支 持 及 網 路 支 持 ) 工 具 性 或 諮 商 性 支 持 主 動 或 母 性 支 持 物 質 支 持 Cutrona(1996) 五 類 以 社 會 支 持 的 核 心 功 能 將 社 會 支 持 的 內 涵 分 為 五 類 : 1. 情 感 的 支 持 2. 尊 重 的 支 持 3. 訊 息 的 支 持 4. 實 質 的 支 持 5. 同 伴 之 誼 Barreara(1981) 六 類 物 質 協 助 生 利 協 助 親 密 互 動 指 導 回 饋 積 極 的 社 會 互 動 33
綜 合 以 上 文 獻 整 理, 可 看 出 社 會 支 持 是 個 人 在 周 遭 環 境 中 接 受 重 要 他 人 給 予 的 各 種 支 持, 來 滿 足 需 求 並 解 決 問 題, 而 社 會 支 持 的 功 用 包 括 以 情 緒 支 持 讓 個 體 獲 得 安 全 感, 安 撫 其 恐 懼 ; 訊 息 支 持 幫 助 個 人 獲 取 所 需 建 議 忠 告 ; 工 具 支 持 則 提 供 實 際 的 財 貨 或 物 質 資 源 等 具 體 服 務 的 幫 助 故 社 會 支 持 是 個 人 面 對 問 題 情 境 時 重 要 的 資 源 之 一, 主 要 方 式 為 個 人 透 過 與 重 要 他 人 的 互 動 網 絡, 獲 取 各 種 不 同 形 式 協 助, 以 增 加 其 自 我 適 應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依 文 獻 整 理, 本 研 究 認 為 針 對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由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所 提 供 之 給 予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實 質 性 的 支 持 目 的 在 於 可 促 進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婦 的 身 體 健 康 此 外, 本 研 究 將 社 會 支 持 歸 納 為 三 項 : (1) 實 質 性 支 持 : 指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給 予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時, 較 具 體 的 金 錢 物 品 食 物 或 工 作 上 協 助, 以 解 決 實 際 所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如 配 偶 會 與 產 婦 共 同 籌 備 孩 子 所 需 的 費 用 ( 如 奶 粉 錢 尿 布 錢 等 ); 親 友 們 會 提 供 金 錢 援 助 產 婦, 亦 會 借 或 給 產 婦 新 生 兒 所 需 用 品 ; 親 友 們 會 協 助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2) 情 緒 性 支 持 :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自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給 予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關 心 信 任 關 懷 歸 屬 感 尊 重 傾 聽 同 感 心 及 分 擔 情 緒 的 負 擔, 藉 由 關 心 和 34
情 感 的 表 達, 使 產 婦 感 到 舒 適 如 配 偶 會 關 心 支 持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及 促 使 自 我 身 體 健 康 的 想 法 ; 親 友 們 會 關 懷 與 支 援 產 婦 ; 護 理 人 員 會 支 持 鼓 勵 及 安 撫 產 婦 的 心 情 等 (3) 訊 息 性 支 持 : 指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自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提 供 有 效 於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建 議 知 識 和 消 息, 及 處 理 方 法 等 資 訊, 幫 助 個 體 瞭 解 其 所 處 的 環 境, 並 順 應 情 境 的 改 變 如 配 偶 會 尋 找 有 關 照 護 新 生 兒 及 與 產 婦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資 料 給 產 婦 ; 親 友 們 會 提 供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與 其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知 識 與 技 巧 ; 護 理 人 員 教 導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與 其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知 識 技 巧 及 應 注 意 事 項, 並 提 供 可 運 用 的 社 區 資 源 ( 福 利 機 構 ) 或 醫 療 院 所 訊 息 35
第 三 節 研 究 架 構 綜 合 文 獻 回 顧 結 果, 本 研 究 認 為 影 響 本 地 籍 與 外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包 括 :( 一 ) 個 人 因 素 :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生 活 適 應 ;( 二 ) 家 庭 因 素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 三 )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並 依 文 獻 整 理 出 如 圖 一 的 研 究 之 架 構 36
自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生 活 適 應 依 變 項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生 理 層 面 1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2 監 測 及 預 防 合 併 症 3 哺 餵 母 乳 問 題 及 護 理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1 心 理 社 會 調 適 家 庭 因 素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新 生 兒 照 護 技 術 性 照 護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知 識 性 照 護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圖 一 影 響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的 因 素 37
第 四 節 操 作 型 定 義 1. 本 地 籍 產 婦 : 本 研 究 指 本 地 籍 的 初 產 婦 2. 越 南 籍 產 婦 : 本 研 究 指 越 南 籍 的 初 產 婦 3. 產 後 照 護 : 包 括 產 婦 之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4. 新 生 兒 照 護 :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新 生 兒 所 提 供 技 術 性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知 識 性, 提 供 的 新 生 兒 照 護 內 容 包 括 (1) 技 術 性 照 護 :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新 生 兒 所 提 供 之 保 暖 衣 服 的 選 擇 換 尿 布 沐 浴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臍 帶 護 理 測 量 體 溫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營 養 攝 取 哺 餵 母 乳 配 方 奶 之 方 法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哺 乳 器 之 清 潔 等 產 後 技 術 性 照 護 (2)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a. 一 般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新 生 兒 所 提 供 之 黃 疸 觀 察 臍 帶 觀 察 大 小 便 觀 察 等 產 後 一 般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b.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新 生 兒 所 提 供 之 便 秘 腹 脹 腹 瀉 處 理 口 腔 黏 膜 皮 膚 觀 察 溢 奶 吐 奶 處 理 粟 粒 疹 痱 子 紅 臀 濕 疹 鵝 口 瘡 等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3) 知 識 性 照 護 : 指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新 生 兒 所 執 行 之 B 型 肝 炎 免 疫 球 蛋 白 卡 介 苗 B 型 肝 炎 等 產 後 知 識 性 照 護 5. 自 我 照 顧 : 指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28 天 內 對 其 自 己, 包 括 生 理 心 理 社 會 等 方 向 之 健 康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其 內 容 包 括 38
(1) 生 理 層 面 照 護 : a.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 觀 察 子 宮 復 舊 情 形 產 後 惡 露 量 會 陰 ( 剖 腹 ) 傷 口 的 護 理 乳 房 護 理 監 測 排 便 及 排 尿 的 通 暢 及 產 後 運 動 的 項 目 時 間 與 作 法 等 b. 監 測 與 預 防 合 併 症 : 產 後 感 染 產 後 發 燒 尿 路 問 題 產 後 出 血 等 c. 哺 餵 母 乳 問 題 及 護 理 : 平 及 凹 陷 的 乳 頭 脹 奶 乳 腺 炎 退 奶 乳 汁 分 泌 量 少 等 (2)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照 護 : a. 心 理 社 會 的 調 適 : 產 婦 願 意 向 先 生 家 人 親 友 等 人 表 達 其 內 心 的 感 受 產 婦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時, 能 表 現 出 自 信 及 足 夠 的 能 力 當 產 婦 因 傷 口 疼 痛 身 體 不 適, 而 無 法 照 護 新 生 兒 時, 可 得 到 先 生 及 家 人 的 協 助 當 產 婦 出 現 的 情 緒 波 動, 可 得 到 先 生 的 體 諒 並 在 身 旁 安 撫 她 等 6. 社 會 支 持 : 指 初 產 婦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在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方 面 的 支 持 (1) 實 質 性 支 持 : 指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給 予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時, 較 具 體 的 金 錢 物 品 食 物 或 工 作 上 協 助, 以 解 決 實 際 所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如 配 偶 會 與 產 婦 共 同 籌 備 孩 子 所 需 的 費 用 ( 如 奶 粉 錢 尿 布 錢 等 ); 親 友 們 會 提 供 金 錢 援 助 產 婦, 亦 會 借 或 給 產 婦 新 生 兒 所 需 用 品 ; 親 友 們 會 協 助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2) 情 緒 性 支 持 :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自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給 予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關 心 信 任 關 懷 歸 屬 感 尊 重 傾 聽 同 感 心 及 分 擔 情 緒 的 負 擔, 藉 由 關 心 和 39
情 感 的 表 達, 使 產 婦 感 到 舒 適 如 配 偶 會 關 心 支 持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及 促 使 自 我 身 體 健 康 的 想 法 ; 親 友 們 會 關 懷 與 支 援 產 婦 ; 護 理 人 員 會 支 持 鼓 勵 及 安 撫 產 婦 的 心 情 等 (3) 訊 息 性 支 持 : 指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得 到 來 自 先 生 公 婆 父 母 同 事 ( 朋 友 ) 同 鄉 醫 護 人 員 其 他 親 友 等 人, 提 供 有 效 於 產 婦 產 後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建 議 知 識 和 消 息, 及 常 見 問 題 的 處 理 方 法 等 資 訊, 幫 助 個 體 瞭 解 其 所 處 的 環 境, 並 順 應 情 境 的 改 變 如 配 偶 會 尋 找 有 關 照 護 新 生 兒 及 與 產 婦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資 料 給 產 婦 ; 親 友 們 會 提 供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與 其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知 識 與 技 巧 ; 護 理 人 員 教 導 產 婦 照 護 新 生 兒 與 其 身 體 照 護 方 面 的 知 識 技 巧 及 應 注 意 事 項, 並 提 供 可 運 用 的 社 區 資 源 ( 福 利 機 構 ) 或 醫 療 院 所 訊 息 7.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指 初 產 婦 坐 月 子 期 間, 在 自 己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上 所 執 行 的 狀 況, 包 括 執 行 項 目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1)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 指 初 產 婦 坐 月 子 期 間, 在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的 多 寡 (2)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 指 初 產 婦 坐 月 子 期 間, 在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的 困 難 程 度 (3) 對 於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指 初 產 婦 坐 月 子 期 間, 對 於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40
第 三 章 研 究 目 的 與 假 設 根 據 文 獻 查 證 及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與 假 設 如 下 : 一 探 討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之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依 下 列 方 式 回 答 研 究 問 題,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部 分 : ( 一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多 寡 ( 二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程 度 如 何 ( 三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四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多 寡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 五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程 度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 六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新 生 兒 照 護 部 分 : ( 一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多 寡 ( 二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程 度 如 何 ( 三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四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多 寡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 五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程 度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 六 )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差 異 為 何? 41
二 探 討 影 響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之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之 因 素 並 檢 測 以 下 研 究 假 設 : ( 一 ) 產 婦 之 個 人 因 素 (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與 生 活 適 應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 二 ) 產 婦 之 家 庭 因 素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 三 ) 產 婦 之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 四 ) 產 婦 之 個 人 因 素 (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與 生 活 適 應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 五 ) 產 婦 之 家 庭 因 素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42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 六 ) 產 婦 之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43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設 計 以 橫 斷 式 研 究 設 計, 採 量 性 研 究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一 母 群 體 : 根 據 戶 政 司 戶 政 事 務 所 統 計 居 住 於 台 南 地 區, 在 研 究 期 間 94 年 5 月 至 6 月 之 生 產 後 二 個 月 的 產 婦 為 本 研 究 之 母 群 體 二 樣 本 : 本 研 究 以 新 生 兒 出 生 名 冊 進 行 抽 樣, 採 系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進 行 抽 樣 此 外, 收 案 條 件 為 : ( 一 )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婦 現 為 產 後 2 個 月 內, 且 選 擇 在 家 坐 月 子 者 ( 二 ) 新 生 兒 為 第 一 胎 活 產 足 月 兒, 生 產 週 數 大 於 37 週 以 上 ( 三 ) 依 照 依 據 Hollingshed(1985) 的 兩 因 素 社 會 地 位 指 數 法 (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tion) 求 得 家 中 主 要 收 入 者 為 第 三 等 級 以 上 者, 即 為 中 社 經 地 位 (30-40)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19-29) 低 社 經 地 位 (11-18) ( 四 ) 經 解 釋 本 研 究 目 的 後, 同 意 參 與 研 究 者 44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一 問 卷 設 計 與 發 展 : 本 研 究 工 具 主 要 是 問 卷 問 卷 的 發 展 是 根 據 質 性 資 料 訪 談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及 專 家 意 見 自 擬 結 構 式 問 卷 二 問 卷 內 容 : 問 卷 內 容 包 括 兩 部 分, 自 變 項 ( 含 個 人 因 素 家 庭 因 素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及 依 變 項 含 兩 部 分 ( 見 附 錄 二 ) ( 一 ) 自 變 項 1. 個 人 因 素 含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與 生 活 適 應 十 二 個 變 項 (1) 其 中 有 關 產 婦 之 知 識 部 分, 包 括 產 後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共 50 題 內 容 涵 蓋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23 題 )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27 題 ) 每 題 的 回 答 方 式 為 對 錯 總 分 介 於 0~50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之 照 護 知 識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若 遇 反 向 題 時, 則 反 向 計 分 此 外,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部 分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1 題 僅 針 對 自 然 產 者 有 3 題 僅 針 對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使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以 及 相 加 之 總 分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4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共 19 題,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之 間 45
(2)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項 目 與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的 項 目, 在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內 容 共 7 項, 每 題 的 回 答 方 式 為 1 表 示 有 0 表 示 無, 總 分 介 於 0~7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所 接 受 到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越 多 ; 反 之, 則 越 差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內 容 共 6 項, 每 題 的 回 答 方 式 為 1 表 示 有 0 表 示 無, 總 分 介 於 0~6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所 接 受 到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越 多 ; 反 之, 則 越 差 (3) 生 活 適 應 有 1 題 且 僅 針 對 越 南 籍 產 婦 回 答, 以 Likert Scale 四 分 法 計 分, 4 分 表 示 非 常 適 應 ;3 分 表 示 適 應 ;2 分 表 示 不 適 應 ;1 分 表 示 非 常 不 適 應,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之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2. 家 庭 因 素 本 部 分 含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三 個 變 項 (1) 經 濟 狀 況 是 指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測 量 方 法 採 劉 雅 惠 (2000) 依 據 Hollingshed (1985) 的 兩 因 素 社 會 地 位 指 數 法 (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tion) 轉 換 為 指 數 求 得 家 中 主 要 收 入 者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後 (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 教 育 指 數 4+ 職 業 指 數 7), 依 社 經 指 數 高 低 區 分 為 五 個 等 級 : 高 社 經 地 位 (52-55) 中 高 社 經 地 位 (41-51) 中 社 經 地 位 (30-40)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19-29) 低 社 經 地 位 (11-18) ( 見 附 錄 三 ) (2) 與 配 偶 關 係 以 Likert Scale 五 分 法 計 分,5 分 表 示 非 常 好 ;4 分 表 示 很 46
好 ;3 分 表 示 普 通 ;2 分 表 示 不 好 ;1 分 表 示 非 常 不 好, 總 分 介 於 1~5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與 配 偶 的 關 係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3)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對 象 分 別 有 功 供 婆 婆 先 生 的 兄 弟 姊 妹 及 妯 娌 其 他 家 人 以 Likert Scale 五 分 法 計 分,5 分 表 示 非 常 好 ;4 分 表 示 很 好 ; 3 分 表 示 普 通 ;2 分 表 示 不 好 ;1 分 表 示 非 常 不 好, 總 分 介 於 5~20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的 關 係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3.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本 部 分 含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三 個 變 項 (1) 語 言 能 力 有 1 題 且 僅 針 對 越 南 籍 產 婦 回 答, 包 括 四 項, 測 量 聽 說 讀 寫 的 能 力 回 答 方 式 以 Likert Scale 四 分 法 計 分,4 分 表 示 非 常 流 利 ;3 分 表 示 還 不 錯 ;2 分 表 示 不 太 好 ;1 分 表 示 完 全 不 會, 總 分 介 於 4~16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之 聽 說 讀 寫 的 能 力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2) 社 會 支 持 是 以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支 持 量 表 來 測 量 其 中 實 質 性 支 持 是 第 1~14 題, 情 緒 性 支 持 是 第 15~17 題, 訊 息 性 支 持 是 第 18~21 題 測 量 包 括 兩 部 分 :a. 得 到 社 會 支 持 情 形 ( 項 目 ), 包 括 完 全 自 己 照 護 部 分 自 己 及 他 人 協 助 完 全 得 到 他 人 協 助, 以 及 b.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包 括 頻 率 與 滿 意 度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共 含 21 題 ; 得 到 社 會 支 持 情 形 ( 項 目 ) 的 計 分 方 式,3 分 表 示 完 全 得 到 他 人 協 助 ;2 分 表 示 部 分 自 己 及 他 人 協 助 ;1 分 表 示 完 全 自 47
己 照 護 總 分 介 於 0~21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所 得 到 之 社 會 支 持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中 頻 率 的 計 分 方 式 採 Likert Scale 四 分 法 計 分,4 分 表 示 很 多 ;3 分 表 示 有 些 ;2 分 表 示 很 少 ;1 分 表 示 從 來 沒 有 總 分 介 於 21~84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所 得 到 之 社 會 支 持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至 於 滿 意 度 計 分 方 式 採 Likert Scale 四 分 法 計 分,4 分 表 示 很 滿 意 ;3 分 表 示 滿 意 ;2 分 表 示 不 滿 意 ;1 分 表 示 很 不 滿 意 總 分 介 於 21~84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所 得 到 之 社 會 支 持 越 好 ; 反 之, 則 越 差 ( 二 ) 依 變 項 : 包 括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兩 個 變 項, 故 本 部 分 包 含 兩 個 量 表 1.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內 容 包 含 兩 個 層 面 (1) 生 理 層 面 共 10 題 內 容 涵 蓋 恢 復 生 理 功 能 監 測 與 預 防 合 併 症 餵 母 乳 問 題 及 護 理 (2) 心 理 社 會 層 面 共 3 題 內 容 涵 蓋 心 理 社 會 的 調 適 故 總 計 13 題 回 答 時 分 為 三 方 面 : 執 行 狀 況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與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其 中 執 行 項 目 是 以 無 有 執 行 方 式 回 答, 計 分 方 法 0 分 表 示 無 執 行 1 分 表 示 有 執 行 總 分 介 於 0~13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越 多, 反 之, 則 越 少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的 計 分 方 式 採 Likert Scale 五 分 法 計 分,5 48
分 表 示 完 全 有 困 難 ;4 分 表 示 很 大 的 困 難 ;3 分 表 示 有 困 難 ;2 分 表 示 有 一 些 困 難 ;1 分 表 示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此 部 分 總 分 介 於 13~65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低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時 困 難 越 少, 反 之, 則 越 多 至 於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是 請 產 婦 回 答 該 項 能 力 其 認 為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0 分 表 示 不 需 要 1 分 表 示 需 要 總 分 介 於 0~13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所 需 的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多, 反 之, 則 越 少 此 外,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原 本 各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2 題 僅 針 對 有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以 及 相 加 之 分 數, 則 排 除 此 2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1 題,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之 間 2.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內 容 包 含 三 個 層 面 包 括 技 術 性 共 8 題 一 般 及 特 殊 狀 況 觀 察 及 處 理 共 10 題 知 識 性 共 1 題 故 總 計 19 題 回 答 時 分 為 三 方 面 : 執 行 狀 況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與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其 中 執 行 狀 況 是 以 無 有 執 行 方 式 回 答, 計 分 方 法 0 分 表 示 無 執 行 1 分 表 示 有 執 行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能 力 越 多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的 計 分 方 式 採 Likert Scale 五 分 法 計 分,5 分 表 示 完 全 有 困 難 ;4 分 表 示 很 大 的 困 難 ;3 分 表 示 有 困 難 ;2 分 表 示 有 一 些 困 難 ;1 分 表 示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此 部 分 總 分 介 於 19~95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低 表 示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時 困 難 越 少 至 於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是 請 產 婦 回 答 該 項 能 力 其 認 為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0 分 表 示 不 需 要 1 分 表 示 需 49
要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之 間,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產 婦 所 需 的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多 三 研 究 工 具 的 效 度 與 信 度 檢 定 : 1. 內 容 校 度 檢 測 本 研 究 採 專 家 效 度, 聘 請 二 位 產 科 醫 師 一 位 兒 科 醫 師 三 位 產 科 護 理 專 家 一 位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護 理 專 家 一 位 護 理 教 育 專 家, 進 行 內 容 效 度 檢 定 ( 附 錄 五 ) 採 用 Waltz, Strickland 與 Lenz(1991) 的 4 分 法 計 分,1 分 表 該 題 非 常 不 適 用, 此 題 與 本 研 究 目 的 無 關, 不 需 列 入 2 分 表 該 題 不 適 用, 此 題 應 做 大 幅 度 的 修 正 3 分 表 該 題 適 用, 此 題 與 研 究 概 念 相 符 合, 只 需 略 做 修 正 4 分 表 該 題 非 常 適 用, 此 題 與 研 究 概 念 相 符 合, 不 需 做 任 何 修 正 專 家 評 分 後 之 內 容 效 度 指 標 (Content Validity Index;CVI) 作 為 專 家 效 度 指 標 本 研 究 在 第 一 次 問 卷 修 正 後 經 專 家 評 定 結 果 CVI 值 介 於 0.83-1 之 間, 五 位 專 家 平 均 CVI 數 值 為 0.93( 0.8); 再 經 第 二 次 問 卷 修 改 後, 專 家 評 定 結 果 CVI 值 介 於 0.96-1 之 間, 三 位 專 家 平 均 CVI 數 值 為 0.98( 0.8), 整 體 上 問 卷 評 定 結 果 介 於 非 常 適 用 及 適 用, 對 於 不 適 用 之 題 項, 依 據 專 家 意 見 進 行 修 改 50
2. 表 面 效 度 為 了 使 問 卷 施 測 者 對 測 量 工 具 的 內 容 文 字 描 述 易 讀 性 與 可 清 楚 瞭 解, 使 受 測 者 不 易 有 混 淆 情 形, 予 以 請 外 籍 配 偶 及 一 位 從 事 外 籍 勞 工 輔 導 之 工 作 者 進 行 表 面 效 度 測 量 3. 研 究 工 具 信 度 (1) 內 在 一 致 性 本 問 卷 為 自 擬 結 構 式 問 卷, 以 Cronbach'α 係 數 與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進 行 內 在 一 致 性 檢 定, 問 卷 的 內 在 一 致 性, 其 正 常 範 圍 在 0.00~1.00, 當 其 數 值 越 高 時, 則 表 示 問 卷 內 之 題 目 其 同 質 性 (homogeneous) 高 一 致 性 佳 (Poli & Hungler,1999) 結 果 在 語 言 能 力 之 聽 說 讀 寫 Cronbach'α 為 0.614 與 家 人 的 關 係 Cronbach'α 為 0.903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Cronbach'α 為 0.563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 刪 除 24 25 題 )Cronbach'α 為 0.808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能 力 與 困 難 量 表 之 執 行 困 難 部 分 Cronbach'α 為 0.837, 其 自 我 照 顧 Cronbach'α 為 0.643 新 生 兒 照 護 Cronbach'α 為 0.813;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884, 其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694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708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量 表 之 執 行 項 目 部 分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882, 其 自 我 照 顧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699 新 生 兒 照 護 KR21 (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820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部 分 KR21 (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981, 其 自 我 照 顧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957 新 生 兒 照 護 KR21(Kuder-Richardson formula 21) 為 0.979 顯 示 本 研 究 工 具 信 度 51
佳 ( 見 表 4) (2) 訪 員 間 一 致 性 共 有 二 位 訪 員 參 與 本 研 究 之 問 卷 訪 談, 其 背 景 皆 為 護 理 系 二 技 畢 業 的 醫 護 人 員 訪 員 間 的 信 度 (inter-rater reliability) 檢 測, 由 研 究 者 一 一 陪 同 訪 員 與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訪 談, 其 間 並 由 訪 員 與 研 究 生 在 不 同 個 案 間 進 行 交 叉 訪 談, 並 由 研 究 者 與 訪 員 分 別 勾 選 問 卷, 一 起 收 集 3~5 個 研 究 對 象, 檢 測 研 究 者 與 訪 員 間 每 個 量 表 答 對 相 同 的 題 數 除 以 原 本 題 數, 直 至 訪 員 一 致 性 達 九 成 以 上, 方 可 開 始 進 行 資 料 收 集 本 研 究 訪 員 一 致 性 在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為 100%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為 97.8%, 其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為 97.9%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為 97.8%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量 表 之 執 行 項 目 部 分 為 99.1%, 其 自 我 照 顧 為 99.3% 新 生 兒 照 護 為 98.9%; 執 行 困 難 部 分 為 100%, 其 自 我 照 顧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皆 為 100%;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部 分 為 100%, 其 自 我 照 顧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皆 為 100% 本 研 究 訪 員 一 致 性 為 99.4%, 相 關 係 數 介 於 0.97 ~1( 見 表 4) 52
表 4 量 表 之 信 度 量 表 名 稱 題 數 KR-21 Cronbach α Inter-rater reliability 語 言 能 力 之 聽 說 讀 寫 ( 越 南 n=13) 4-0.614 - 與 家 人 的 關 係 5-0.903 -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25-0.563 -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 刪 除 24 25 題 ) 23-0.808 -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 正 式 施 測 ) 21 - - 100%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recode) 50 0.884-97.8% 1.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23 0.694-97.9% 2.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27 0.708-97.8%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量 表 32 - - 1. 執 行 項 目 32 0.882-99.1% (1) 自 我 照 顧 13 0.699-99.3% (2) 新 生 兒 照 護 19 0.820-98.9% 2. 執 行 困 難 32-0.837 100% (1) 自 我 照 顧 13-0.643 100% (2) 新 生 兒 照 護 19-0.813 100% 3.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32 0.981-100% (1) 自 我 照 顧 13 0.957-100% (2) 新 生 兒 照 護 19 0.979-100% 53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 本 研 究 先 行 文 至 台 南 市 衛 生 局 經 同 意 給 予 產 後 2 個 月 之 新 生 兒 名 單 進 行 研 究, 先 進 行 預 測 階 段 (pilot test) 以 測 試 問 卷 的 信 度, 再 進 入 正 式 研 究 另 外 因 本 研 究 考 量 研 究 對 象 為 外 籍 產 婦 可 能 不 熟 悉 研 究 問 題 方 式, 為 隨 時 可 澄 清 語 言 或 翻 譯 時 題 意 不 清 楚, 故 採 用 與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面 對 面 訪 談 方 式 另 由 於 訪 員 不 止 一 位, 故 為 降 低 人 為 的 偏 誤, 故 訪 員 訓 練 與 製 作 訪 員 手 冊 一 製 作 訪 員 手 冊 招 募 訪 員 訪 員 訓 練 及 訪 員 間 信 度 劉 義 周 (1996) 指 出 在 研 究 的 資 料 收 集 中 造 成 誤 差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即 訪 員 間 誤 差, 故 事 先 應 做 良 好 訪 員 訓 練 及 周 詳 的 訪 視 手 冊 以 補 訪 視 員 訓 練 之 不 足 ( 一 ) 訪 視 手 冊 製 作 : 內 容 分 為 研 究 簡 介 問 卷 使 用 說 明 訪 談 技 巧 與 原 則 填 寫 問 卷 注 意 事 項 及 行 政 事 項 等 ( 附 錄 四 ) ( 二 ) 訪 員 訓 練 及 訪 員 間 一 致 性 測 試 : 由 研 究 生 親 自 主 持 訪 視 員 訓 練, 訓 練 時 間 為 四 小 時, 訓 練 內 容 包 括 研 究 簡 介 訪 談 技 巧 與 原 則 問 卷 講 解 實 地 互 相 演 練 操 作 訪 員 訓 練 手 冊 之 運 用 及 行 政 事 項 辦 理 等 隨 後 並 需 做 訪 員 間 之 信 度 (inter-rater reliability) 測 量, 每 次 一 名 產 後 婦 女 接 受 訪 談, 由 研 究 者 與 訪 視 員 各 填 一 份 問 卷, 經 統 計 訪 員 間 信 度 達 90% 以 上, 在 進 行 預 測 及 正 式 施 測 二 預 測 以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進 行 問 卷 資 料 收 集, 於 進 行 前 測 問 卷 施 測, 並 將 收 回 的 前 測 問 卷 進 行 信 度 檢 定 54
三 正 式 施 測 方 法 與 步 驟 先 以 電 話 聯 繫 台 南 衛 生 局 之 東 區 衛 生 所 南 區 衛 生 所 中 西 區 衛 生 所 北 區 衛 生 所 安 南 區 衛 生 所 安 平 區 衛 生 所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與 方 法, 並 徵 得 研 究 單 位 同 意 後 正 式 行 文 至 上 述 單 位 後 開 始 進 行 資 料 收 集 依 新 生 兒 出 生 登 記 名 冊, 再 以 逐 戶 家 訪 取 得 產 婦 同 意 並 確 認 其 是 否 符 合 研 究 對 象 訪 視 時 先 向 個 案 表 明 研 究 者 身 份 研 究 目 的 及 方 法 後, 取 得 個 案 及 其 家 屬 同 意 後, 即 予 訪 談 面 對 面 訪 談 資 料 收 集 方 法 之 優 點 為 可 保 障 高 的 回 答 率 精 準 取 樣 或 研 究 對 象 有 疑 慮 時, 可 即 時 澄 清 或 提 供 必 要 的 題 意 解 釋, 但 須 注 意 避 免 引 導 研 究 對 象 答 案 (A. N. Oppenheim 著, 呂 以 榮 譯,2002) 本 研 究 接 觸 之 個 案 包 括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各 為 187 102 名, 共 289 名 由 於 因 考 量 社 經 地 位 因 素 指 數 為 第 三 等 級 以 上 者, 即 中 社 經 地 位 (30-40)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19-29) 低 社 經 地 位 (11-18), 經 交 叉 列 表 篩 選 出 本 地 籍 婦 女 與 越 南 籍 婦 女 一 樣 各 為 102 位 婦 女, 且 經 chi-square 檢 定 後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社 經 地 位 分 佈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故 本 研 究 之 樣 本 為 本 地 籍 102 名 越 南 籍 102 名, 共 計 204 名 受 訪 者 參 與 本 研 究 55
第 五 節 倫 理 考 量 本 研 究 屬 非 侵 入 性 人 體 之 調 查 研 究, 研 究 工 具 為 自 填 式 的 結 構 型 問 卷, 為 了 確 保 被 研 究 者 之 權 益, 擬 定 下 列 方 式 確 保 研 究 的 倫 理 : 一 本 研 究 在 正 式 施 測 前 將 計 畫 書 及 施 測 工 具 送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審 議, 經 獲 得 倫 理 委 員 會 審 核 後 才 做 正 式 施 測 二 於 問 卷 第 一 頁 說 明 本 研 究 目 的 與 用 途, 並 說 明 被 研 究 者 有 權 力 拒 絕 填 答 問 卷, 若 被 研 究 者 瞭 解 本 研 究 目 的, 且 有 意 願 參 與 填 答 問 卷, 請 其 填 寫 同 意 書 再 予 作 答 ( 附 錄 一 ) 三 明 確 告 知 被 研 究 者, 其 訪 談 資 料 不 作 個 別 分 析 描 述, 是 以 整 體 資 料 作 分 析, 並 對 被 研 究 者 的 資 料 及 問 卷 內 容 絕 對 保 密, 資 料 分 析 予 以 代 碼 取 代 個 人 姓 名 四 留 下 研 究 者 之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以 便 被 研 究 者 若 有 其 相 關 問 題, 予 以 提 供 諮 詢 五 在 其 研 究 對 象 訪 談 完 後, 研 究 者 依 被 研 究 者 的 個 別 需 求 提 供 相 關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自 我 照 顧 之 護 理 指 導 56
第 六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將 有 效 問 卷 進 行 編 碼 後, 將 其 資 料 輸 入 電 腦 以 SPSS(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12.0 for Windows 版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根 據 本 研 究 的 問 題 陳 述, 採 用 的 統 計 方 法 如 下 : 表 5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一 覽 表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假 設 一 探 討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之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資 料 性 質 自 變 項 依 變 項 統 計 方 法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test 二 探 討 影 響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之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之 因 素 ( 一 ) 產 婦 之 個 人 因 素 (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與 生 活 適 應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連 續 或 非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眾 數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 二 ) 產 婦 之 家 庭 因 素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連 續 或 非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57
表 5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一 覽 表 ( 續 )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假 設 ( 三 ) 產 婦 之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與 其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資 料 性 質 自 變 項 依 變 項 連 續 或 連 續 非 連 續 統 計 方 法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 四 ) 產 婦 之 個 人 因 素 ( 年 齡 職 業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與 生 活 適 應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性 ) 有 關 連 續 或 非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眾 數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 五 ) 產 婦 之 家 庭 因 素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與 配 偶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關 係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連 續 或 非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 六 ) 產 婦 之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 含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社 會 支 持 ( 含 實 質 性 情 緒 性 訊 息 性 支 持 ) 與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包 括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 有 關 連 續 或 非 連 續 連 續 頻 率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T-test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58
第 五 章 研 究 結 果 本 研 究 受 訪 樣 本 包 括 本 地 籍 102 名 越 南 籍 102 名, 共 計 204 名 以 下 依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假 設 內 容, 分 三 節 陳 述 研 究 結 果 第 一 節 受 訪 產 後 婦 女 之 基 本 資 料 一 產 婦 個 人 因 素 由 表 6 可 知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平 均 年 齡 為 26.27 歲 (SD = 4.16),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平 均 年 齡 為 23.53 歲 (SD = 2.76) 在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本 地 籍 產 婦 以 高 中 職 72.6%(n=74) 佔 最 多, 越 南 籍 產 婦 以 國 小 以 下 78.5%(n=80) 佔 最 多 在 職 業 方 面, 本 地 籍 產 婦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以 無 職 業 者 佔 居 多 (60.8% vs 96.1%) 在 宗 教 信 仰 方 面, 本 地 籍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以 有 宗 教 信 仰 居 多 (60.8% vs 62.7%)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後 產 婦 皆 有 接 受 產 前 檢 查 100.0% (n=204), 平 均 產 前 檢 查 次 數 分 別 為 14.52 次 (SD = 1.62) 14.93 次 (SD = 1.27) 在 產 前 檢 查 及 生 產 場 所 方 面,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後 產 婦 皆 以 在 診 所 檢 查 最 多 (62.7% vs 67.6%) 在 生 產 方 式 方 面,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以 自 然 產 之 生 產 方 式 居 多 60.8%(n=62) 70.6 %(n=72) 本 地 籍 產 婦 平 均 接 受 4.91 項 及 5.50 項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照 護 之 衛 教 內 容 ; 越 南 籍 產 婦 平 均 接 受 4.71 項 及 4.87 項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照 護 之 衛 教 內 容 在 住 院 天 數 方 面,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分 別 為 3.85 天 (SD=1.10) 3.71 天 (SD=1.12) 越 南 籍 產 婦 來 台 的 生 活 適 應 狀 況 有 96 位 (94.1%) 表 示 " 適 應 ", 只 有 6 位 (5.9%) 表 示 " 非 常 適 應 " 59
經 卡 方 檢 定 t 檢 定 研 究 對 象 個 人 因 素 之 多 變 項 有 無 顯 著 差 異, 結 果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職 業 產 前 檢 查 次 數 產 後 照 護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衛 教 數 目 分 佈 上 均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p<0.05) 其 中 在 年 齡 部 分,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年 齡 顯 著 低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t= 5.55, P<0.001) 教 育 程 度,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教 育 程 度 較 本 地 籍 產 婦 低 (X 2 = 140.26, P<0.001) 越 南 籍 產 婦 接 受 產 前 檢 查 的 次 數 顯 著 多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t= -2.02, P<0.05)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t= -2.12, P< 0.05) 且 本 地 籍 產 婦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t= -4.56, P<0.001) 但 在 宗 教 信 仰 生 產 方 式 住 院 天 數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6) 60
表 6 產 後 婦 女 之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X 2 /t 值 P 值 N % n % n % 年 齡 5.55 0.000 Mean ± SD 24.90 ± 3.78 26.27 ± 4.16 23.53 ± 2.76 全 距 19-42 20-42 19-33 教 育 程 度 140.20 0.000 國 小 及 以 下 83 40.7 3 2.9 80 78.5 國 中 45 22.1 25 24.5 20 19.6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6 37.3 74 72.6 2 2.0 職 業 37.56 0.000 無 職 業 160 78.4 62 60.8 98 96.1 有 職 業 44 21.6 40 39.2 4 3.9 宗 教 信 仰 0.08 0.773 無 78 38.2 40 39.2 38 37.3 有 126 61.8 62 60.8 64 62.7 產 前 檢 查 之 場 所 0.54 0.462 醫 院 71 38.4 38 37.3 33 32.4 診 所 133 65.2 64 62.7 69 67.6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檢 查 次 數 - 2.02 0.045 Mean ± SD 14.73 ± 1.47 14.52 ± 1.62 14.93 ± 1.27 生 產 方 式 2.18 0.140 自 然 產 134 65.7 62 60.8 72 70.6 剖 腹 產 70 34.3 40 39.2 30 29.4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3.78 ± 1.11 3.85 ± 1.10 3.71 ± 1.12 0.94 0.346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衛 教 項 目 2.12 0.035 Mean ± SD 4.81 ± 0.70 4.91 ± 0.76 4.71 ± 0.62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之 衛 教 項 目 4.56 0.000 Mean ± SD 5.19 ± 1.03 5.50 ± 0.95 4.87 ± 1.01 生 活 適 應 非 常 適 應 6 5.9 適 應 96 94.1 61
二 產 婦 之 家 庭 因 素 由 表 6-1 家 庭 資 料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之 社 經 地 位 分 別 有 66 位 (64.7%) 52 位 (51.0 %) 屬 於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家 庭 型 態 方 面, 本 地 籍 以 折 衷 家 庭 60 位 (58.8%) 最 多, 其 次 為 小 家 庭 39 位 (38.2%), 其 中 有 3 位 (2.9%) 為 單 親 家 庭, 越 南 籍 則 以 折 衷 家 庭 62 位 (60.8%) 最 多, 其 次 為 大 家 庭 37 位 (36.3%)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分 別 皆 有 69 位 (67.6%) 的 產 婦 表 示 與 先 生 的 關 係 是 很 好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方 面, 本 地 籍 產 婦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的 分 數 為 11.80(SD = 3.48), 越 南 籍 產 婦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的 分 數 為 11.19(SD = 2.30) 顯 示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的 關 係 為 普 通 經 卡 方 檢 定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家 庭 型 態 (X 2 =70.89, P<0.001) 分 佈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而 在 社 經 地 位 與 配 偶 及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的 關 係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6-1) 62
表 6-1 產 後 婦 女 之 家 庭 資 料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X 2 /t 值 P 值 N % n % n % 社 經 地 位 4.72 0.094 中 社 經 地 位 22 10.8 11 10.8 11 10.8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118 57.8 66 64.7 52 51.0 低 社 經 地 位 64 31.4 25 24.5 39 38.2 家 庭 型 態 70.89 0.000 小 家 庭 42 20.6 39 38.2 3 2.9 折 衷 家 庭 122 59.8 60 58.8 62 60.8 大 家 庭 37 18.1 37 36.3 單 親 家 庭 3 1.5 3 2.9 與 配 偶 的 關 係 3.39 0.184 普 通 25 12.3 8 7.8 17 16.7 很 好 138 67.6 69 67.6 69 67.6 非 常 好 38 18.6 22 21.6 16 15.7 未 回 答 者 3 1.5 3 2.9 與 家 庭 其 他 人 員 的 關 係 1.50 0.136 Mean ± SD 11.50 ± 2.96 11.80 ± 3.48 11.19 ± 2.30 63
三 產 後 產 婦 之 國 籍 語 言 能 力 在 國 籍 方 面,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各 有 102 位 (100.0%) 在 語 言 能 力 僅 由 越 南 籍 產 婦 回 答 結 果 顯 示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說 聽 能 力 均 還 不 錯 (96.1% vs 98.0%), 但 有 關 閱 讀 能 力 上 有 待 加 強 ( 表 7) 表 7 產 後 婦 女 之 語 言 能 力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X 2 /t 值 p 值 N % n % n % 國 籍 204.00 0.000 本 地 籍 102 50.0 102 100.0 越 南 籍 102 50.0 102 100.0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 Mean ± SD 8.83 ± 0.56 - - 聽 還 不 錯 100 98.0 不 太 好 2 2.0 說 還 不 錯 98 96.1 不 太 好 4 3.9 讀 不 太 好 3 2.9 完 全 不 會 99 97.1 寫 不 太 好 88 86.3 完 全 不 會 14 13.7 64
四 產 婦 對 於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知 識 就 整 體 而 言, 不 論 是 在 產 婦 的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的 總 分,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知 識 得 分 (mean ± SD = 40.26 ± 1.94) 比 越 南 籍 產 婦 高 (mean ± SD = 32.86 ± 2.48)( 表 8 9)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答 對 率 在 70% 以 下 的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部 分, 本 地 籍 產 婦 有 2 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有 7 題 而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部 分 本 地 籍 產 婦 有 4 題, 越 南 籍 產 婦 有 則 11 題 ( 表 8-1 9-1) 在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部 分, 本 地 籍 產 婦 需 特 別 加 強 的 有 如 果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一 般 而 言 產 後 2 個 禮 拜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就 應 該 消 失 由 於 解 便 會 造 成 傷 口 疼 痛, 故 生 產 後 的 前 3 天 可 先 不 用 勉 強 排 便 2 項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需 特 別 加 強 的 有 子 宮 底 一 般 約 在 10-14 天 後 就 會 摸 不 到 如 果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一 般 而 言 產 後 2 個 禮 拜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就 應 該 消 失 由 於 解 便 會 造 成 傷 口 疼 痛, 故 生 產 後 的 前 3 天 可 先 不 用 勉 強 排 便 適 當 的 產 後 運 動, 有 助 於 身 體 功 能 之 恢 復 坐 月 子 期 間 最 好 都 不 要 運 動, 以 免 影 響 傷 口 復 原 5 項 ( 表 8-1)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部 分, 本 地 籍 產 婦 需 特 別 加 強 的 有 寶 寶 一 出 生 就 應 該 每 天 注 意 幫 他 / 她 清 潔 口 腔 滿 月 前 的 寶 寶, 一 公 斤 體 重 應 該 攝 取 110-120 卡 的 熱 量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為 了 降 低 拉 肚 子 的 次 數, 這 時 最 好 先 不 要 補 充 水 分 3 項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有 寶 寶 的 洗 澡 水 應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水, 以 避 免 燙 傷 一 般 而 言, 寶 寶 的 臍 帶 約 在 出 生 後 的 7-10 天 會 自 動 脫 落 寶 寶 的 體 溫 會 因 為 測 量 的 部 位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滿 月 前 的 寶 寶, 一 公 斤 體 重 應 該 攝 取 110-120 卡 的 熱 量 當 寶 寶 生 病 時, 最 好 將 藥 物 溶 在 配 方 奶 或 裝 在 奶 瓶 的 母 奶 中 讓 寶 寶 服 用 除 了 給 予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或 母 奶 之 外, 應 該 補 充 糖 65
水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為 了 降 低 拉 肚 子 的 次 數, 這 時 最 好 先 不 要 補 充 水 分 7 項 ( 表 9-1)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自 我 照 護 知 識 僅 9 題 無 顯 著 差 異, 其 餘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各 題 中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適 當 子 宮 按 摩 有 助 於 產 後 子 宮 功 能 的 恢 復 子 宮 底 一 般 約 在 10 ~14 天 後 就 會 摸 不 到 如 果 陰 道 突 然 出 現 鮮 紅 色 的 血, 此 時 應 考 慮 返 院 檢 查 當 傷 口 出 現 紅 腫 熱 痛, 表 示 可 能 有 發 炎 情 形 當 小 便 時 會 感 覺 疼 痛 或 燒 灼 感, 要 懷 疑 可 能 有 尿 道 感 染 若 媽 媽 有 哺 餵 母 奶, 應 該 比 不 餵 母 奶 的 媽 媽 攝 取 更 多 的 營 養 多 吃 高 纖 維 飲 食 ( 如 芹 菜 柳 橙 全 麥 食 品 ), 可 以 預 防 便 秘 適 當 的 產 後 運 動, 有 助 於 身 體 功 能 之 恢 復 當 出 現 身 體 不 適 ( 如 下 體 分 泌 物 增 加 ), 需 暫 停 運 動, 等 恢 復 正 常 後 再 開 始 坐 月 子 期 間 最 好 都 不 要 運 動, 以 免 影 響 傷 口 復 原 得 分 情 形 均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婦 女 ( 表 8-1) 研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有 11 題 無 顯 著 差 異, 其 餘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各 題 中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從 寶 寶 一 出 生 起, 就 應 該 每 天 注 意 幫 他 / 她 清 潔 口 腔 當 寶 寶 解 大 小 便, 不 管 量 多 少, 都 應 該 馬 上 更 換 尿 布, 以 保 持 皮 膚 乾 燥 當 寶 寶 出 現 尿 布 疹 ( 紅 臀 ) 的 情 形 時, 暫 時 不 要 幫 他 / 她 包 尿 布, 讓 皮 膚 盡 量 保 持 乾 燥 得 分 情 形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婦 女 ; 其 餘 在 寶 寶 的 洗 澡 水 應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水, 以 避 免 燙 傷 避 免 吃 完 奶 後 就 幫 寶 寶 洗 澡 一 般 而 言, 寶 寶 的 臍 帶 約 在 出 生 後 的 7-10 天 會 自 動 脫 落 以 95% 酒 精 幫 寶 寶 清 潔 臍 帶 的 目 的 是 在 保 持 臍 帶 根 部 的 乾 燥 餵 母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可 能 比 餵 配 方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來 的 軟 又 稀 顏 色 偏 黃 當 寶 寶 的 大 便 是 呈 顆 粒 狀 硬 且 量 少 時, 表 示 寶 寶 可 能 有 便 秘 的 情 形 寶 寶 的 體 溫 會 因 為 測 量 的 部 位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若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不 66
宜 量 肛 溫 寶 寶 滿 月 時 的 體 重 有 較 出 生 時 增 加 約 1 公 斤 由 於 四 個 月 前 的 寶 寶 的 腸 胃 道 吸 收 功 能 尚 未 成 熟, 因 此 建 議 這 個 階 段 不 應 該 增 加 副 食 品 當 寶 寶 生 病 時, 最 好 將 藥 物 溶 在 配 方 奶 或 裝 在 奶 瓶 的 母 奶 中 讓 寶 寶 服 用 除 了 給 予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或 母 奶 之 外, 應 該 補 充 糖 水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為 了 降 低 拉 肚 子 的 次 數, 這 時 最 好 先 不 要 補 充 水 分 得 分 情 形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婦 女 ( 表 9-1) 67
表 8 研 究 對 象 在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之 層 面 得 分 情 形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題 答 對 Mean ± SD 各 層 排 答 對 Mean ± SD 各 層 排 數 率 平 均 序 率 平 均 序 t 值 P 值 (%) 得 分 (%) 得 分 自 我 照 顧 * 19 17.12 ± 1.25 0.90 13.42± 1.82 0.71 16.96 0.000 子 宮 復 舊 惡 5 80.8 4.04 ± 0.76 0.81 2 67.7 3.38 ± 0.90 0.68 2 5.64 0.000 露 量 性 質 顏 色 會 陰 / 剖 腹 傷 2 99.5 1.99 ± 0.10 0.99 5 90.2 1.80± 0.40 0.90 4 4.58 0.000 口 護 理 產 後 腸 胃 道 與 4 83.6 3.34 ± 0.55 0.84 3 75.5 3.02 ± 0.70 0.76 3 3.65 0.000 泌 尿 道 觀 察 營 養 攝 取 5 98.8 4.94 ± 0.42 0.99 1 89.0 4.45 ± 0.82 0.89 1 5.40 0.000 產 後 運 動 3 93.5 2.80 ± 0.40 0.93 4 25.5 0.76 ± 0.62 0.25 6 28.05 0.000 註 :1. 各 層 平 均 得 分 = 平 均 值 / 題 數 2. 每 題 得 分 0-1 分, 平 均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對 自 我 照 顧 的 知 識 愈 佳 3.* 指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1 題 僅 針 對 自 然 產 者 有 3 題 僅 針 對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4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9 題 68
表 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之 各 單 項 的 得 分 情 形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答 對 率 答 對 率 Mean ± SD 自 我 照 顧 (%) (%) Mean ± SD t 值 p 值 子 宮 復 舊 惡 露 量 性 質 顏 色 適 當 子 宮 按 摩 有 助 於 產 後 子 宮 功 97.1 0.97 ± 0.17 80.4 0.80 ± 0.40 3.88 0.000 能 的 恢 復 子 宮 底 一 般 約 在 10~14 天 後 就 會 74.5 0.75 ± 0.44 40.2 0.40 ± 0.49 5.26 0.000 摸 不 到 為 了 讓 媽 媽 得 到 恢 復, 性 生 活 最 98.0 0.98 ± 0.14 100.0 1.00 ± 0.00-1.42 0.158 好 等 到 子 宮 完 全 恢 復 如 果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一 般 而 言 產 34.3 0.34 ± 0.48 27.5 0.27 ± 0.45 1.06 0.291 後 2 個 禮 拜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就 應 該 消 失 如 果 陰 道 突 然 出 現 鮮 紅 色 的 血, 100.0 1.00 ± 0.00 90.2 0.90 ± 0.30 3.31 0.001 此 時 應 考 慮 返 院 檢 查 會 陰 ( 剖 腹 ) 傷 口 護 理 保 持 傷 口 的 乾 燥, 是 預 防 傷 口 感 染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的 最 好 方 法 當 傷 口 出 現 紅 腫 熱 痛, 表 示 可 能 有 99.0 0.99 ± 0.10 80.4 0.80 ± 0.40 4.58 0.000 發 炎 情 形 產 後 腸 胃 道 與 泌 尿 道 觀 察 多 喝 水, 可 以 預 防 泌 尿 道 感 98.0 0.98 ± 0.14 100.0 1.00 ± 0.00-1.42 0.158 每 次 小 便 後, 應 由 前 ( 會 陰 ) 往 後 ( 肛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門 ) 的 方 向 清 潔 尿 道 口 當 小 便 時 會 感 覺 疼 痛 或 燒 灼 感, 要 99.0 0.99 ± 0.10 70.6 0.71 ± 0.46 6.13 0.000 懷 疑 可 能 有 尿 道 感 染 由 於 解 便 會 造 成 傷 口 疼 痛, 故 生 產 37.3 0.37 ± 0.49 31.4 0.31 ± 0.47 0.88 0.379 後 的 前 3 天 可 先 不 用 勉 強 排 便 營 養 攝 取 多 吃 含 蛋 白 質 的 食 物 ( 如 蛋 奶 98.0 0.98 ± 0.14 94.1 0.94 ± 0.24 1.44 0.151 肉 類 魚 類 等 ), 可 以 促 進 身 體 的 復 原 多 吃 高 蛋 白 質 ( 如 蛋 奶 肉 類 99.0 0.99 ± 0.10 94.1 0.94 ± 0.24 1.93 0.056 魚 類 等 ) 的 食 物 可 促 進 乳 汁 分 泌 多 喝 水 ( 湯 ) 可 促 進 乳 汁 分 泌 99.0 0.99 ± 0.10 100.0 1.00 ± 0.00-1.00 0.320 若 媽 媽 有 哺 餵 母 奶, 應 該 比 不 餵 母 99.0 0.99 ± 0.10 64.7 0.65 ± 0.48 7.07 0.000 奶 的 媽 媽 攝 取 更 多 的 營 養 多 吃 高 纖 維 飲 食 ( 如 芹 菜 柳 橙 99.0 0.99 ± 0.10 92.2 0.92 ± 0.27 2.41 0.017 全 麥 食 品 ), 可 以 預 防 便 秘 產 後 運 動 適 當 的 產 後 運 動, 有 助 於 身 體 功 能 100.0 1.00 ± 0.00 9.8 0.10 ± 0.30 30.48 0.000 之 恢 復 當 出 現 身 體 不 適, 如 下 體 分 泌 物 增 加, 需 100.0 1.00 ± 0.00 66.7 0.67 ± 0.47 7.11 0.000 暫 停 運 動, 等 恢 復 正 常 後 再 開 始 坐 月 子 期 間 最 好 都 不 要 運 動, 以 免 影 響 傷 口 復 原 80.4 0.80 ± 0.40 0.0 0.00 ± 0.00 20.35 0.000 註 :1. 每 題 得 分 0-1 分, 平 均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對 自 我 照 顧 的 知 識 愈 佳 2.* 指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1 題 僅 針 對 自 然 產 者 有 3 題 僅 針 對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4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9 題 69
表 9 研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之 層 面 得 分 情 形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題 答 對 Mean ± SD 各 層 排 答 對 Mean ± SD 各 層 排 數 率 平 均 序 率 平 均 序 t 值 P 值 (%) 得 分 (%) 得 分 新 生 兒 照 護 27 23.15 ± 1.25 0.86 19.44 ± 1.64 0.72 18.18 0.000 衣 物 選 擇 保 暖 2 100.0 2.00 ± 0.00 1.00 6 100.0 2.00 ± 0.00 1.00 6 -- -- 沐 浴 時 間 與 5 78.2 3.91 ± 0.63 0.78 2 64.3 3.22 ± 0.92 0.64 2 6.31 0.000 注 意 事 項 臍 帶 護 理 換 尿 布 新 生 4 96.3 3.85 ± 0.38 0.96 3 88.5 3.54 ± 0.71 0.89 1 3.92 0.000 兒 大 小 便 測 量 體 溫 2 94.6 1.89 ± 0.31 0.95 8 33.4 0.67 ± 0.67 0.34 8 16.85 0.000 新 生 兒 飲 食 3 100.0 3.00 ± 0.00 1.00 4 100.0 3.00 ± 0.00 1.00 4 -- -- 營 養 攝 取 6 74.5 4.47 ± 0.66 0.75 1 50.3 3.02 ± 0.87 0.50 3 13.48 0.000 預 防 接 種 2 98.5 1.97 ± 0.22 0.99 7 98.6 1.97 ± 0.17 0.99 7 0.00 1.000 新 生 兒 常 見 3 68.3 2.05 ± 0.52 0.68 5 67.6 2.03 ± 0.22 0.68 5 0.35 0.724 問 題 與 護 理 總 計 46 40.26 ±1.94 0.88 32.86 ±2.48 0.71 23.71 0.000 註 :1. 各 層 平 均 得 分 = 平 均 值 / 題 數 2. 每 題 得 分 0-1 分, 平 均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知 識 愈 佳 70
表 9-1 研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之 各 單 項 的 得 分 情 形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答 對 率 答 對 率 Mean ± SD 新 生 兒 照 護 (%) (%) Mean ± SD t 值 p 值 衣 物 選 擇 保 暖 寶 寶 的 衣 服 最 好 選 擇 輕 柔 棉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無 刺 激 性 易 吸 汗 的 材 質 衣 物 太 緊 或 太 寬, 都 會 妨 礙 嬰 兒 的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活 動 沐 浴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臍 帶 護 理 寶 寶 的 洗 澡 水 應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72.5 0.73 ± 0.45 42.2 0.42 ± 0.50 4.59 0.000 水, 以 避 免 燙 傷 避 免 吃 完 奶 後 就 幫 寶 寶 洗 澡 100.0 1.00 ± 0.00 96.1 0.96 ± 0.20 2.03 0.045 從 寶 寶 一 出 生 起, 就 應 該 每 天 注 意 22.5 0.23 ± 0.42 56.9 0.57 ± 0.50-5.32 0.000 幫 他 / 她 清 潔 口 腔 一 般 而 言, 寶 寶 的 臍 帶 約 在 出 生 後 99.0 0.99 ± 0.10 45.1 0.45 ± 0.50 10.68 0.000 的 7-10 天 會 自 動 脫 落 以 95% 酒 精 幫 寶 寶 清 潔 臍 帶 的 目 97.1 0.97 ± 0.17 81.4 0.81 ± 0.39 3.71 0.000 的 是 在 保 持 臍 帶 根 部 的 乾 燥 換 尿 布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當 寶 寶 解 大 小 便, 不 管 量 多 少, 都 應 87.3 0.87 ± 0.34 100.0 1.00 ± 0.00-3.84 0.000 該 馬 上 更 換 尿 布, 以 保 持 皮 膚 乾 燥 除 了 哺 餵 母 奶 ( 配 方 奶 ) 之 外, 能 99.0 0.99 ± 0.10 100.0 1.00 ± 0.00-1.00 0.320 應 讓 寶 寶 喝 水 餵 母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可 能 比 餵 配 方 100.0 1.00 ± 0.00 84.3 0.84 ± 0.37 4.34 0.000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來 的 軟 又 稀 顏 色 偏 黃 當 寶 寶 的 大 便 是 呈 顆 粒 狀 硬 且 量 99.0 0.99 ± 0.10 69.6 0.70 ± 0.46 6.28 0.000 少 時, 表 示 寶 寶 可 能 有 便 秘 的 情 形 測 量 體 溫 寶 寶 的 體 溫 會 因 為 測 量 的 部 位 不 90.2 0.90 ± 0.30 15.7 0.16 ± 0.37 15.94 0.000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不 宜 測 量 肛 溫 99.0 0.99 ± 0.10 51.0 0.51 ± 0.50 9.48 0.000 新 生 兒 飲 食 餵 奶 前 應 先 洗 手, 以 免 手 上 有 細 菌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當 寶 寶 喝 完 奶 時, 應 拍 背 拍 到 打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嗝 以 預 防 寶 寶 吐 奶 每 次 使 用 的 奶 瓶 都 應 該 是 消 毒 過 100.0 1.00 ± 0.00 100.0 1.00 ± 0.00 - - 的, 以 預 防 細 菌 感 染 註 :1. 每 題 得 分 0-1 分, 平 均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知 識 愈 佳 71
表 9-1 研 究 對 象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之 各 單 項 的 得 分 情 形 (N=204)( 續 )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新 生 兒 照 護 營 養 攝 取 滿 月 前 的 寶 寶, 一 公 斤 體 重 應 該 攝 取 110-120 卡 的 熱 量 寶 寶 滿 月 時 的 體 重 有 較 出 生 時 增 加 約 1 公 斤 由 於 四 個 月 前 的 寶 寶 的 腸 胃 道 吸 收 功 能 尚 未 成 熟, 因 此 建 議 這 個 階 段 不 應 該 增 加 副 食 品 當 寶 寶 生 病 時, 最 好 將 藥 物 溶 在 配 方 奶 或 裝 在 奶 瓶 的 母 奶 中 讓 寶 寶 服 用 除 了 給 予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或 母 奶 之 外, 應 該 補 充 糖 水 母 奶 可 以 增 加 寶 寶 的 抵 抗 力, 是 寶 寶 最 好 的 營 養 來 源 預 防 接 種 所 有 的 疫 苗, 應 該 都 經 過 醫 師 的 診 察 後 再 決 定 要 不 要 接 種 如 果 寶 寶 在 接 種 三 合 一 疫 苗 後 出 現 微 微 發 燒 的 情 形, 可 能 是 正 常 的 現 象, 此 時 可 先 補 充 水 分 新 生 兒 常 見 問 題 與 處 理 當 寶 寶 出 現 尿 布 疹 ( 紅 臀 ) 的 情 形 時, 暫 時 不 要 幫 他 / 她 包 尿 布, 讓 皮 膚 盡 量 保 持 乾 燥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為 了 降 低 拉 肚 子 的 次 數, 這 時 最 好 先 不 要 補 充 水 分 答 對 率 (%)) Mean ± SD 答 對 率 (%) Mean ± SD t 值 p 值 2.0 0.02 ± 0.14 0.0 0.00 ± 0.00 1.42 0.158 92.2 0.92 ± 0.27 66.7 0.67 ± 0.47 4.72 0.000 94.1 0.94 ± 0.24 83.3 0.83 ± 0.38 2.46 0.015 69.6 0.70 ± 0.46 35.3 0.35 ± 0.48 5.20 0.000 89.2 0.89 ± 0.31 19.6 0.20 ± 0.40 13.89 0.000 100.0 1.00 ± 0.00 97.1 0.97 ± 0.17 1.75 0.083 99.0 0.99 ± 0.10 97.1 0.97 ± 0.17 1.01 0.315 98.0 0.98 ± 0.14 100.0 1.00 ± 0.00-1.42 0.158 90.2 0.90 ± 0.30 99.0 0.99 ± 0.10-2.83 0.005 15.7 0.16 ± 0.37 3.9 0.04 ± 0.20 2.87 0.005 足 夠 的 水 分 可 以 預 防 寶 寶 發 生 便 秘 99.0 0.99 ± 0.10 100.0 1.00 ± 0.00-1.00 0.320 註 :1. 每 題 得 分 0-1 分, 平 均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對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知 識 愈 佳 72
五 社 會 支 持 就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產 婦 所 得 的 社 會 支 持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t= -3.38, p= 0.001); 就 三 個 層 面 來 看 則 顯 示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實 質 性 支 持 與 訊 息 性 支 持 之 平 均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t=-2.41, p<0.05;t=-4.99, p<0.05) 但 在 情 緒 性 支 持 層 面 則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t= -0.68, p>0.05)( 表 10) 就 單 題 分 析 方 面, 研 究 對 象 在 社 會 支 持 得 分 最 低 的 項 目 有 觀 察 會 陰 或 剖 腹 傷 口 照 護 情 形 觀 察 惡 露 的 量 與 顏 色 ; 而 得 分 最 高 的 項 目 為 提 供 有 關 照 護 寶 寶 及 您 自 己 的 照 護 訊 息 而 本 地 籍 產 婦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項 目 有 幫 助 消 毒 奶 瓶 奶 嘴 當 寶 寶 哭 時, 幫 忙 照 顧 寶 寶 經 t 檢 定,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社 會 支 持 部 分 有 13 題 無 顯 著 差 異, 其 餘 8 題 均 有 顯 著 差 異 ( 表 10-1) 表 10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社 會 支 持 得 分 比 較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題 數 Mean ± SD 平 均 得 分 Mean ± SD 平 均 得 分 Mean ± SD 平 均 得 分 t 值 p 值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21 51.08 ± 3.76 50.22 ± 4.02 51.95 ± 3.28-3.38 0.001 實 質 性 支 持 14 30.76 ± 2.94 2.19 30.27 ± 2.92 2.16 31.25 ± 2.89 2.23-2.41 0.017 情 緒 性 支 持 3 8.64 ± 1.13 2.88 8.59 ± 1.10 2.86 8.70 ± 1.15 2.90-0.68 0.495 訊 息 性 支 持 4 11.68 ± 0.98 2.92 11.35 ± 1.31 2.83 12.00 ± 0.00 3.00-4.99 0.000 註 :1. 平 均 得 分 = 各 層 面 總 分 之 平 均 數 / 各 層 面 之 題 數, 每 題 得 分 為 1~3 分 ; 2. 得 分 愈 高 代 表 所 獲 得 的 社 會 支 持 性 愈 多 73
表 10-1 研 究 對 象 在 各 不 同 層 面 社 會 支 持 之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Mean ± SD Mean ± SD t 值 p 值 實 質 性 支 持 觀 察 會 陰 或 剖 腹 傷 口 照 護 情 形 1.22 ± 0.44 1.54 ± 0.54-4.71 0.000 觀 察 惡 露 的 量 與 顏 色 1.00 ± 0.00 1.48 ± 0.50-9.66 0.000 妳 回 診 複 檢 2.75 ± 0.52 2.98 ± 0.14-4.26 0.000 購 買 所 需 之 衛 生 用 品, 如 衛 生 棉 2.43 ± 0.57 2.68 ± 0.47-3.34 0.001 購 買 所 需 之 擠 奶 器 哺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2.63 ± 0.53 2.73 ± 0.45-1.34 0.181 者 回 答 寶 寶 的 奶 粉 奶 瓶,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 哺 2.65 ± 0.48 2.67 ± 0.48-0.29 0.769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者 回 答 ) 寶 寶 的 尿 布,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2.62 ± 0.51 2.66 ± 0.48-0.57 0.571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換 尿 布 1.99 ± 0.10 2.00 ± 0.00-1.00 0.320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洗 澡 1.99 ± 0.10 2.00 ± 0.00-1.00 0.320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臍 帶 消 毒 1.98 ± 0.14 2.00 ± 0.00-1.42 0.158 協 助 您 餵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 或 餵 奶 瓶 裝 1.99 ± 0.10 2.00 ± 0.00-1.00 0.320 的 母 奶 幫 助 您 消 毒 奶 瓶 奶 嘴 2.32 ± 0.49 2.25 ± 0.44 1.05 0.293 當 寶 寶 哭 時, 幫 您 照 顧 寶 寶 ) 2.31 ± 0.49 2.20 ± 0.40 1.89 0.061 協 助 您 帶 寶 寶 去 打 預 防 針 2.52 ± 0.50 2.56 ± 0.50-0.56 0.576 情 緒 性 支 持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誰 會 來 關 心 安 慰 2.86 ± 0.37 2.89 ± 0.40-0.55 0.586 您 鼓 勵 您, 讓 您 在 照 護 寶 寶 與 自 己 時 較 2.85 ± 0.38 2.89 ± 0.40-0.72 0.473 有 信 心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您 會 找 誰 訴 苦 2.87 ± 0.36 2.91 ± 0.38-0.76 0.449 訊 息 性 支 持 提 供 您 處 理 脹 奶 的 情 形 2.80 ± 0.40 3.00 ± 0.00-4.96 0.000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方 法 2.80 ± 0.40 3.00 ± 0.00-4.96 0.000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寶 吐 奶 的 方 法 2.80 ± 0.40 3.00 ± 0.00-4.96 0.000 提 供 給 您 有 關 照 護 寶 寶 及 您 自 己 的 2.94 ± 0.24 3.00 ± 0.00-2.51 0.014 訊 息 註 : 每 題 分 數 為 1-3 分,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所 獲 得 的 社 會 支 持 越 多 74
第 二 節 產 後 產 婦 之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情 形 與 影 響 因 素 一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的 平 均 數 就 整 體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屬 於 中 程 度 (mean ± SD =7.34 ± 1.35; 總 介 於 0-11 分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屬 於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5.77 ± 0.90)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照 顧 的 項 目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7.34 ± 1.35 vs 5.77 ± 0.90;t = 9.57, p= 0.000)( 表 11) 就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執 行 率 低 於 70% 以 下 的 項 目, 本 地 籍 產 婦 有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做 好 乳 房 清 潔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6 項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有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做 好 乳 房 清 潔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7 項 ( 表 11-1)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除 在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5 題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外, 其 餘 11 項 皆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 表 11-1) 75
表 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困 難 與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性 的 整 體 得 分 情 形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t 值 p 值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總 分 * 9.75 0.000 Mean ± SD 6.56 ± 1.39 7.34 ± 1.35 5.77 ± 0.90 最 小 值 4 5 4 最 大 值 10 10 9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總 分 * - 4.09 0.000 Mean ± SD 21.19 ± 3.53 20.22 ± 3.38 22.17 ± 3.43 最 小 值 11 14 11 最 大 值 31 30 31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總 分 * 1.79 0.076 Mean ± SD 5.16 ± 4.77 5.75 ± 4.09 4.57± 5.32 最 小 值 0 0 0 最 大 值 11 11 11 註 :1.* 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2 題 僅 針 對 有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相 加 之 分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2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1 題 2. 執 行 項 目 4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1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照 顧 之 執 行 項 目 愈 多 3. 執 行 困 難 每 題 得 分 1-5 分, 總 分 範 圍 11-55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照 顧 之 執 行 困 難 愈 高 4.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1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愈 多 76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執 行 率 (%) Mean SD 執 行 率 (%) Mean SD t 值 p 值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12.7 0.13 0.34 16.7 0.17 0.38-0.79 0.432 摸 不 到 為 止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98.0 0.98 0.14 88.2 0.88 0.32 2.81 0.006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58.8 0.59 0.50 36.3 0.36 0.48 3.29 0.001 ( 惡 露 ) 情 形 能 照 護 自 己 的 傷 口 100.0 1.00 0.00 99.0 0.99 0.10 1.00 0.319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61.8 0.62 0.49 53.9 0.54 0.50 1.13 0.259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情 形 62.7 0.63 0.49 60.8 0.61 0.49 0.29 0.775 能 維 持 小 便 的 順 暢, 預 防 膀 胱 感 100.0 1.00 0.00 100.0 1.00 0.00 - - 染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5.9 0.06 0.24 0.0 0.00 0.00 2.51 0.014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95.1 0.95 0.22 22.5 0.23 0.42 15.50 0.000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100.0 1.00 0.00 100.0 1.00 0.00 -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39.2 0.39 0.49 0.0 0.00 0.00 8.07 0.000 人 員 的 協 助 註 :1.* 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2 題 僅 針 對 有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2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1 題 2. 執 行 項 目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1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照 顧 之 執 行 項 目 愈 多 77
( 二 )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多 寡 的 因 素 針 對 不 同 的 對 象, 以 卡 方 檢 定 t 檢 定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Pearson s correlation) 進 行 雙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多 寡 因 素 僅 有 產 婦 的 教 育 程 度 一 變 項 (X 2 =7.24, P=0.001) 經 Schefee 事 後 檢 定 發 現,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程 度 的 產 婦 之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國 中 程 度 的 產 婦 ( 表 12)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則 在 職 業 (t= 2.40, p=0.018) 生 活 適 應 (t= -2.57, p=0.012) 兩 變 項 顯 著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的 多 寡 其 中 有 職 業 者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者,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越 多 ( 表 13) 78
表 12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性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7.24 0.001* 國 小 及 以 下 3 7.00±1.00 國 中 25 6.52±1.23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7.64±1.30 Schefee 事 後 比 較 高 中 職 > 國 中 職 業 1.40 0166 無 62 7.19±3.35 有 40 7.58±1.38 宗 教 信 仰 1.01 0.316 無 40 7.18±1.45 有 62 7.45±1.29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9.22±1.32 生 產 方 式 1.47 0.146 自 然 產 62 7.50±1.39 剖 腹 產 40 7.10±1.28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0.93 0.399 小 家 庭 39 7.44±1.27 折 衷 家 庭 60 7.33±1.42 單 親 家 庭 3 6.33±0.58 社 經 地 位 0.64 0.531 中 社 經 地 位 11 7.18±1.17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7.45±1.37 低 社 經 地 位 25 7.12±1.39 連 續 性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060 0.546 產 檢 次 數 0.040 0.691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0.125 0.210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0.042 0.673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 0.101 0.315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086 0.393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08 0.935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037 0.709 *p<0.05 **p<0.01 79
表 13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84 0.435 國 小 及 以 下 80 5.73±0.86 國 中 20 6.00±1.08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5.50±0.71 職 業 2.40 0.018* 無 83 5.67±0.86 有 19 6.21±0.98 宗 教 信 仰 - 0.13 0.898 無 38 5.79±1.09 有 64 5.77±0.77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7.41±1.06 生 產 方 式 1.27 0.208 自 然 產 72 5.85±0.99 剖 腹 產 30 5.60±0.62 生 活 適 應 - 2.57 0.012* 適 應 96 5.72±0.86 非 常 適 應 6 6.67±1.21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083 0.440 小 家 庭 3 6.33±0.58 折 衷 家 庭 62 5.71±0.89 大 家 庭 37 5.84±0.93 社 經 地 位 1.31 0.274 中 社 經 地 位 11 5.55±0.69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5.69±0.98 低 社 經 地 位 39 5.95±0.83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168 0.092 產 檢 次 數 - 0.005 0.960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0.106 0.291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0.077 0.443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0.010 0.918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 0.043 0.669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 0.070 0.482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 0.036 0.721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037 0.709 *p<0.05 **p<0.01 80
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情 形 就 整 體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得 分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上 均 呈 現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0.22 ± 3.38 vs. 22.17 ± 3.43; 總 分 介 於 11-55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20.22 ± 3.38 vs 22.17 ± 3.43;t= -4.09, p= 0.000)( 表 11) 就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越 南 籍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困 難 度 高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高 的 項 目 有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mean 2) 的 項 目 有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mean 2) 的 項 目 有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除 在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5 項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其 餘 6 項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11-1) 81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Mean SD Mean SD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 t 值 p 值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3.72 1.24 2.57 1.47 6.04 0.000 摸 不 到 為 止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1.03 0.22 1.11 0.42-1.67 0.096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1.78 1.01 1.68 0.83 0.83 0.407 ( 惡 露 ) 情 形 能 照 護 自 己 的 傷 口 1.02 0.14 1.00 0.00 1.42 0.157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1.74 1.07 1.44 0.75 2.27 0.024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情 形 1.86 1.16 1.85 1.20 0.06 0.953 能 維 持 小 便 的 順 暢, 預 防 膀 胱 感 1.00 0.00 1.00 0.00 - - 染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4.08 1.14 4.51 0.82-3.11 0.002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1.12 0.51 2.75 1.31-11.77 0.000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的 協 助 1.01 0.10 1.00 0.00 1.00 0.319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1.86 0.80 3.25 0.96-11.26 0.000 人 員 的 協 助 註 :1.* 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2 題 僅 針 對 有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2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1 題 2. 執 行 困 難 每 題 得 分 1-5 分, 總 分 範 圍 11-55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照 顧 之 執 行 困 難 愈 高 82
( 二 ) 影 響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雙 變 項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生 產 方 式 (X 2 =-4.01, P=0.000)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r= 0.325, P=0.001)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r= -0.240, P =0.015) 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其 中 剖 腹 產 者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越 多 天 者,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越 多 ; 反 之, 若 在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得 到 越 多 項 目 有 關 產 後 照 護 的 指 導 者, 則 此 困 難 度 越 低 ( 表 14)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在 本 研 究 發 現 生 活 適 應 (t= 2.12, p=0.036) 住 院 天 數 (r= 0.206, p=0.038) 產 後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t= -0.299, p=0.002) 有 顯 著 差 異 ; 其 中 關 係 表 示 住 院 天 數 越 多 天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少, 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越 多 ; 反 之,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者, 則 此 困 難 程 度 越 低 ( 表 15) 83
表 14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2.42 0.094 國 小 及 以 下 3 20.33±4.93 國 中 25 21.48±3.23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19.78±3.32 職 業 -1.12 0.266 無 62 20.52±3.40 有 40 19.75±3.35 宗 教 信 仰 - 0.68 0.498 無 40 20.50±3.46 有 62 20.03±3.34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22.35±3.22 生 產 方 式 - 4.01 0.000* 自 然 產 62 19.21±3.30 剖 腹 產 40 21.78±2.92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0.12 0.891 小 家 庭 39 20.31±3.14 折 衷 家 庭 60 20.20±3.60 單 親 家 庭 3 19.33±2.52 社 經 地 位 0.94 0.393 中 社 經 地 位 11 20.27±3.50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19.91±3.31 低 社 經 地 位 25 21.00±3.54 Schefee ( 事 後 比 較 )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008 0.939 產 檢 次 數 0.187 0.060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325** 0.001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0.240* 0.015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0.029 0.771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 0.142 0.159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66 0.511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000 0.999 *p<0.05 **p<0.01 84
表 15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1.43 0.245 國 小 及 以 下 80 21.94±3.27 國 中 20 22.75±3.95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25.50±3.54 職 業 - 1.58 0.117 無 83 22.42±3.47 有 19 21.05±3.06 宗 教 信 仰 1.65 0.103 無 38 21.45±3.74 有 64 22.59±3.18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24.16±3.52 生 產 方 式 - 1.93 0.057 自 然 產 72 21.75±3.36 剖 腹 產 30 23.17±3.43 生 活 適 應 2.12 0.036* 適 應 96 22.34±3.39 非 常 適 應 6 19.33±2.88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2.22 0.115 小 家 庭 3 23.33±2.52 折 衷 家 庭 62 22.66±3.38 大 家 庭 37 21.24±3.44 社 經 地 位 1.40 0.253 中 社 經 地 位 11 23.27±2.80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21.65±3.69 低 社 經 地 位 39 22.54±3.16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 0.047 0.639 產 檢 次 數 0.098 0.326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206* 0.038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0.299** 0.002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0.073 0.466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131 0.191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69 0.491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0.081 0.418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192 0.053 *p<0.05 **p<0.01 85
三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就 整 體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均 呈 現 出 中 低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強 度 ((Mean ± SD = 5.75 ± 4.09 vs. 4.57 ± 3.32;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平 均 得 分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t= 1.79, p=0.076);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對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的 需 求 程 度 (Mean ± SD = 5.75 ± 4.09 )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Mean ± SD = 4.57 ± 5.32)( 表 11) 就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11 項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皆 低 於 70% 尤 其 本 地 籍 產 婦 對 於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Mean ± SD = 0.17 ± 0.38)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的 協 助 (Mean ± SD = 0.17 ± 0.38)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Mean ± SD = 0.18 ± 0.38) 的 單 項 需 求 平 均 得 分 更 低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對 於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Mean ± SD = 0.37 ± 0.49)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的 協 助 (Mean ± SD = 0.37 ± 0.49) 的 單 項 需 求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 表 11-1)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11 項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本 地 籍 產 婦 較 越 南 籍 產 婦 需 求 程 度 高 的 項 目 有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能 照 護 自 己 的 傷 口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能 86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情 形 能 維 持 小 便 的 順 暢, 預 防 膀 胱 感 染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 反 之, 越 南 籍 產 婦 較 本 地 籍 產 婦 需 求 程 度 高 的 項 目 有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 表 11-1) 87
表 11-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性 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需 求 率 (%) Mean SD 需 求 率 (%) Mean SD t 值 p 值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63.7 0.64 0.48 43.1 0.43 0.50 2.99 0.003 摸 不 到 為 止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69.6 0.70 0.46 43.1 0.43 0.50 3.94 0.000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69.6 0.70 0.46 43.1 0.43 0.50 3.94 0.000 ( 惡 露 ) 情 形 能 照 護 自 己 的 傷 口 69.6 0.70 0.46 43.1 0.43 0.50 3.94 0.000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67.6 0.68 0.47 43.1 0.43 0.50 3.62 0.000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情 形 57.8 0.58 0.50 43.1 0.43 0.50 2.11 0.036 能 維 持 小 便 的 順 暢, 預 防 膀 胱 感 57.8 0.58 0.50 43.1 0.43 0.50 2.11 0.036 染 情 形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68.6 0.69 0.47 42.2 0.42 0.50 3.93 0.000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16.7 0.17 0.38 37.3 0.37 0.49-3.39 0.001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16.7 0.17 0.38 37.3 0.37 0.49-3.39 0.001 的 協 助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17.6 0.18 0.38 38.2 0.38 0.49-3.35 0.001 人 員 的 協 助 註 :1.* 指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原 本 有 23 題, 因 其 中 有 2 題 僅 針 對 有 哺 餵 母 乳 及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需 考 量 每 位 回 答 題 數 相 同, 則 排 除 此 2 題, 故 自 我 照 顧 總 分 共 11 題 2.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1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愈 多 88
( 二 ) 影 響 產 婦 對 於 產 後 在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的 因 素 雙 變 項 分 析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檢 次 數 (r= -0.224, P= 0.024)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r= 0.210, P=0.034) 與 其 對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的 需 求 程 度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其 中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檢 次 數 越 少,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高 ;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多, 則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高 ( 表 16) 越 南 籍 產 婦 僅 有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r= 0.212, P=0.033) 一 變 項 與 其 對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其 中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越 低, 則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高 ( 表 17) 89
表 16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衛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24 0.784 國 小 及 以 下 3 7.00±1.00 國 中 25 6.04±4.17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5.61±4.15 職 業 0.14 0.890 無 62 5.71±4.20 有 40 5.83±3.96 宗 教 信 仰 1.12 0.267 無 40 518±4.14 有 62 6.13±3.85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7.10±4.96 生 產 方 式 1.30 0.195 自 然 產 62 6.18±4.19 剖 腹 產 40 5.10±3.88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2.35 0.100 小 家 庭 39 4.74±4.26 折 衷 家 庭 60 6.28±3.92 單 親 家 庭 3 8.333±2.52 社 經 地 位 3.19 0.046 中 社 經 地 位 11 6.27±4.22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6.33±3.91 低 社 經 地 位 25 4.00±4.14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034 0.732 產 檢 次 數 - 0.224* 0.024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0.100 0.316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數 目 0.210* 0.034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0.072 0.473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124 0.219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 0.039 0.698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003 0.974 *p<0.05 **p<0.01 90
表 17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衛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07 0.933 國 小 及 以 下 80 4.63±5.33 國 中 20 4.25±5.38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5.50±7.78 職 業 0.06 0.955 無 83 4.55±5.29 有 19 4.63±5.58 宗 教 信 仰 - 0.13 0.897 無 38 4.66±5.32 有 64 4.52±5.36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5.26±6.13 生 產 方 式 0.43 0.966 自 然 產 72 4.58±5.34 剖 腹 產 30 4.53±5.34 生 活 適 應 - 0.44 0.661 適 應 96 4.51±5.30 非 常 適 應 6 5.50±6.03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2.22 0.115 小 家 庭 3 23.33±2.52 折 衷 家 庭 62 22.66±3.38 大 家 庭 37 21.24±3.44 Scheffe 事 後 比 較 社 經 地 位 0.19 0.832 中 社 經 地 位 11 4.00±5.55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4.40±5.26 低 社 經 地 位 39 4.95±5.44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104 0.298 產 檢 次 數 0.109 0.277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065 0.517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0.024 0.812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 0.212* 0.033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158 0.112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65 0.516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0.164 0.100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087 0.385 *p<0.05 **p<0.01 91
第 三 節 產 後 產 婦 之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情 形 與 影 響 因 素 一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項 目 狀 況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比 率 與 項 目 得 分 就 整 體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上 均 做 到 中 高 程 度 (Mean ± SD = 15.04 ± 1.90 vs. 14.04 ± 1.85;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15.04 ± 1.90 vs 14.04 ± 1.85; t= 3.82, p= 0.000)( 表 18)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執 行 率 低 於 70% 以 下, 本 地 籍 產 婦 有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會 判 斷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疸 的 問 題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6 項 越 南 籍 產 婦 有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會 判 斷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疸 的 問 題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7 項 ( 表 18-1)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除 在 會 判 斷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顏 色 性 質 量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5 題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本 地 籍 產 婦 僅 在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的 得 分 情 形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其 餘 4 題 均 呈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得 分 情 形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其 餘 15 題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18-1) 92
表 18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困 難 與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性 的 整 體 得 分 情 形 (N=204) 總 計 (N=204)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t 值 p 值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總 分 3.82 0.000 Mean ± SD 14.54 ± 1.93 15.04 ± 1.90 14.04 ± 1.85 最 小 值 9 11 9 最 大 值 19 19 18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總 分 - 2.87 0.005 Mean ± SD 28.14 ± 4.43 27.26 ± 3.58 29.01 ± 5.00 最 小 值 19 21 19 最 大 值 45 37 45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總 分 4.78 0.000 Mean ± SD 14.10 ± 6.87 16.28 ± 2.92 11.91 ± 8.76 最 小 值 0 6 0 最 大 值 19 19 19 註 :1. 執 行 項 目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9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項 目 愈 多 2. 執 行 困 難 每 題 得 分 1-5 分, 總 分 範 圍 19-95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困 難 度 愈 高 3.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9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愈 多 93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的 執 行 項 目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t 值 p 值 執 行 率 (%) Mean SD 執 行 率 (%) Mean SD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會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衣 服 100.0 1.00 0.00 100.0 1.00 0.00 - -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97.1 0.97 0.17 100.0 1.00 0.00-1.75 0.083 會 幫 寶 寶 臍 帶 護 理 99.0 0.99 0.10 100.0 1.00 0.00-1.00 0.320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8.8 0.09 0.29 8.8 0.09 0.29 0.00 1.000 會 幫 寶 寶 更 換 尿 布 99.0 0.99 0.10 100.0 1.00 0.00-1.00 0.320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42.2 0.42 0.50 11.8 0.12 0.32 5.18 0.000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97.1 0.97 0.17 52.9 0.53 0.50 8.41 0.000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幫 寶 寶 排 氣 84.3 0.84 0.37 92.2 0.92 0.27-1.74 0.083 會 觀 察 寶 寶 是 否 吃 飽 99.0 0.99 0.10 97.1 0.97 0.17 1.01 0.315 會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100.0 1.00 0.00 97.1 0.97 0.17 1.75 0.083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93.1 0.93 0.25 100.0 1.00 0.00-2.73 0.008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100.0 1.00 0.00 81.4 0.81 0.39 4.81 0.000 寶 寶 生 病 時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100.0 1.00 0.00 100.0 1.00 0.00 - - 會 判 斷 寶 寶 哭 聲 的 含 意 99.0 0.99 0.10 100.0 1.00 0.00-1.00 0.320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99.0 0.99 0.10 86.3 0.86 0.35 3.58 0.001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膽 的 問 題 35.3 0.35 0.48 33.3 0.33 0.47 0.29 0.769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52.9 0.53 0.50 56.9 0.57 0.50-0.56 0.576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52.9 0.53 0.50 52.0 0.52 0.50 0.14 0.889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45.1 0.45 0.50 35.3 0.35 0.48 1.43 0.155 註 :1. 執 行 項 目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9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執 行 項 目 愈 多 94
( 二 )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項 目 多 寡 的 因 素 雙 變 項 分 析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則 未 發 現 與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項 目 多 寡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 表 19)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生 活 適 應 (t= -2.77, p=0.007) 此 一 變 項 會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項 目 多 寡 其 中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則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項 目 越 多 ( 表 20) 95
表 19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非 連 續 變 項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2.33 0.102 國 小 及 以 下 3 14.67±2.89 國 中 25 14.36±1.85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15.28±1.85 職 業 0.69 0.495 無 62 14.94±1.85 有 40 15.20±1.98 宗 教 信 仰 1.02 0.309 無 40 14.80±1.87 有 62 15.19±1.92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15.05±1.90 生 產 方 式 - 0.37 0.716 自 然 產 62 14.98±1.80 剖 腹 產 40 15.13±2.07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1.60 0.207 連 續 性 變 項 小 家 庭 39 14.90±1.96 折 衷 家 庭 60 15.22±1.87 單 親 家 庭 3 13.33±0.58 社 經 地 位 0.60 0.549 個 人 因 素 中 社 經 地 位 11 14.45±1.57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15.14±1.85 低 社 經 地 位 25 15.04±2.17 年 齡 0.086 0.388 產 檢 次 數 0.054 0.587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126 0.208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0.064 0.521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 0.099 0.323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157 0.119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139 0.163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092 0.541 *p<0.05 **p<0.01 96
表 20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1.17 0.316 國 小 及 以 下 80 14.01±1.75 國 中 20 13.95±2.21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16.00±0.00 職 業 0.86 0.391 無 83 13.96±1.69 有 19 14.37±2.43 宗 教 信 仰 0.72 0.474 無 38 13.84±1.71 有 64 14.14±1.93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14.04±1.85 生 產 方 式 0.61 0.545 自 然 產 72 14.11±1.68 剖 腹 產 30 13.87±2.22 生 活 適 應 - 2.77 0.007* 適 應 96 13.92±1.80 非 常 適 應 6 16.00±1.14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1.14 0.325 小 家 庭 3 15.00±1.00 折 衷 家 庭 62 13.84±1.95 大 家 庭 37 14.30±1.68 社 經 地 位 0.21 0.808 中 社 經 地 位 11 14.36±1.69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13.96±1.75 低 社 經 地 位 39 14.05±2.04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105 0.295 產 檢 次 數 0.086 0.391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0.080 0.422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0.010 0.919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 0.039 0.701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038 0.705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118 0.236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 0.032 0.752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003 0.976 *p<0.05 **p<0.01 97
二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困 難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困 難 就 整 體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得 分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兩 群 婦 女 均 顯 示 出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7.26 ± 3.58 vs. 29.01 ± 5.00, 總 分 19-95 分 )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27.26 ± 3.58 vs 29.01 ± 5.00;t= -2.87, p= 0.005)( 表 18) 就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越 南 籍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困 難 度 高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高 的 項 目 有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本 地 籍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mean 2) 的 項 目 有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疸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mean 2) 的 項 目 有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疸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 表 18-1)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除 在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幫 寶 寶 排 氣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7 題 有 顯 著 差 異 (p<0.05), 本 地 籍 產 婦 98
較 越 南 籍 產 婦 有 困 難 的 項 目 是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幫 寶 寶 排 氣 反 之, 越 南 及 產 婦 較 本 地 籍 產 婦 有 困 難 項 目 是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 其 餘 13 項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表 18-1) 99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的 執 行 困 難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t 值 p 值 Mean SD Mean SD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會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衣 服 1.01 0.10 1.00 0.00 1.00 0.320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1.96 0.58 2.30 0.85-3.36 0.001 會 幫 寶 寶 臍 帶 護 理 1.02 0.14 1.00 0.00 1.42 0.158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2.58 0.55 2.47 1.03 0.93 0.353 會 幫 寶 寶 更 換 尿 布 1.00 0.00 1.00 0.00 - -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1.83 0.76 2.27 0.89-3.81 0.000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1.04 0.20 1.65 0.84-7.12 0.000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幫 寶 寶 排 氣 1.24 0.58 1.07 0.32 2.53 0.013 會 觀 察 寶 寶 是 否 吃 飽 1.02 0.14 1.00 0.00 1.42 0.158 會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1.00 0.00 1.04 0.24-1.65 0.103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1.15 0.57 1.00 0.00 2.61 0.011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1.00 0.00 1.25 0.59-4.35 0.000 寶 寶 生 病 時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1.02 0.14 1.00 0.00 1.42 0.158 會 判 斷 寶 寶 哭 聲 的 含 意 1.05 0.26 1.02 0.14 1.01 0.314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1.03 0.22 1.30 0.83-3.23 0.002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膽 的 問 題 2.32 0.95 2.27 1.10 0.34 0.733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1.96 0.97 1.98 1.14-0.13 0.895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1.96 0.97 2.10 1.18-0.91 0.366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2.08 0.97 2.28 1.18-1.36 0.175 註 :1. 執 行 困 難 每 題 得 分 1-5 分, 總 分 範 圍 19-95 分, 其 中 mean 2 分, 其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執 行 困 難 愈 高 100
( 二 ) 影 響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雙 變 項 分 析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社 經 地 位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X 2 = 3.58, P=0.031) 經 Schefee 事 後 檢 定 發 現,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產 婦 之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顯 著 低 於 中 社 經 地 位 的 產 婦 ( 表 21)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未 發 現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 表 22) 此 外,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有 生 產 方 式 與 教 育 程 度 兩 個 變 項, 共 可 解 釋 19.9% 總 變 異 量 依 迴 歸 公 式 顯 示 生 產 方 式 為 剖 腹 產 者 教 育 程 度 為 國 中 程 度 的 困 難 程 度 高 於 自 然 生 產 者 及 教 育 程 度 為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者 ( 表 23) 對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則 影 響 其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困 難 程 度 之 主 要 變 項 有 生 產 懷 孕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家 庭 型 態 兩 個 變 項, 共 可 解 釋 14.3% 的 總 變 異 量 依 迴 歸 公 式 顯 示 生 產 懷 孕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少 及 家 庭 型 態 為 小 家 庭 者 之 困 難 度 越 高 ( 表 24) 至 於 在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困 難 程 度 的 因 素, 在 本 地 籍 產 婦 及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皆 無 影 響 其 之 預 測 因 子 另 為 了 瞭 解 就 整 體 而 言 ( 包 括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 有 哪 些 因 素 是 預 測 其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程 度, 本 研 究 將 兩 組 產 婦 共 同 有 的 自 變 項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影 響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有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有 無 職 業 生 產 方 式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型 態, 而 由 於 國 籍 並 未 進 入 迴 歸 模 式, 故 除 逐 步 迴 歸 所 得 到 的 五 個 變 項 外, 另 再 將 國 籍 ( 本 地 籍 vs 越 南 籍 ) 強 行 101
進 入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發 顯 此 六 個 變 項 共 可 解 釋 23.9% 的 總 變 異 量, 顯 示 國 籍 因 素 僅 可 增 加 0.5% 的 解 釋 變 異 量 ( 表 25 26) 至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則 同 樣 的 先 以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顯 示 僅 產 婦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為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的 預 測 因 子 加 入 國 籍 因 素 則 解 釋 力 為 6.4%, 僅 增 加 0.2% 的 解 釋 力 ( 表 27 28) 102
表 21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90 0.412 國 小 及 以 下 3 28.00±5.29 國 中 25 28.04±3.70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26.97±3.48 職 業 0.70 0.484 無 62 27.06±3.60 有 40 27.58±3.56 宗 教 信 仰 - 0.36 0.718 無 40 27.43±3.74 有 62 27.16±3.49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27.26±3.58 生 產 方 式 - 0.99 0.326 自 然 產 62 26.97±3.42 剖 腹 產 40 27.70±3.80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0.84 0.433 小 家 庭 39 27.56±3.69 折 衷 家 庭 60 26.97±3.55 單 親 家 庭 3 29.33±2.08 社 經 地 位 3.58 0.031* 中 社 經 地 位 11 29.82±3.84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26.79±3.36 低 社 經 地 位 25 27.40±3.66 Schefee ( 事 後 比 較 ) 中 >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 0.129 0.198 產 檢 次 數 - 0.029 0.772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048 0.635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 0.002 0.982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 0.140 0.161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 0.104 0.305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 0.098 0.329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090 0.367 *p<0.05 **p<0.01 103
表 22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32 0.729 國 小 及 以 下 80 29.15±5.15 國 中 20 28.70±4.60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26.50±3.54 職 業 0.65 0.517 無 83 28.86±4.90 有 19 29.68±5.51 宗 教 信 仰 0.63 0.532 無 38 28.61±4.97 有 64 29.25±4.05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29.01±5.00 生 產 方 式 - 1.07 0.285 自 然 產 72 28.67±4.94 剖 腹 產 30 29.83±5.13 生 活 適 應 - 0.41 0.680 適 應 96 28.96±5.07 非 常 適 應 6 29.83±4.07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1.60 0.207 小 家 庭 3 24.00±2.00 折 衷 家 庭 62 29.26±4.67 大 家 庭 37 29.00±5.55 社 經 地 位 0.07 0.929 中 社 經 地 位 11 29.55±4.61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28.90±5.34 低 社 經 地 位 39 29.00±4.75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 0.194 0.050 產 檢 次 數 - 0.078 0.436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105 0.295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 0.164 0.099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0.042 0.677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038 0.704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76 0.445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0.060 0.548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100 0.316 *p<0.05 **p<0.01 104
表 23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n=102)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生 產 方 式 0.372 0.139-2.709-0.393 0.000 16.177 0.000 ( 自 然 產 vs 剖 腹 產 ) 2 教 育 程 度 0.446 0.199 1.934 0.247 0.007 12.310 0.000 ( 國 中 vs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 Constant 21.388 表 24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n=102)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產 後 照 護 衛 教 數 目 0.299 0.090-1.083-0.232 0.001 9.848 0.002 2 家 庭 型 態 0378 0.143-1.646-0.320 0.015 8.266 0.000 ( 大 家 庭 vs 小 家 庭 ) Constant 28.039 105
表 25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N=204)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產 後 照 護 衛 教 數 目 0.332 0.110-0.573-0.167 0.030 25.065 0.000 2 有 無 職 業 ( 有 職 業 vs 無 職 業 ) 3 生 產 方 式 ( 自 然 產 vs 剖 腹 產 ) 4 教 育 程 度 ( 國 中 vs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 5 家 庭 型 態 ( 大 家 庭 vs 單 親 家 庭 ) 0.385 0.148-2.538-0.354 0.000 17.469 0.000 0.425 0.181-1.642-0.221 0.003 14.689 0.000 0.463 0.214 1.578 0.186 0.004 13.583 0.000 0.484 0.234 1.393-0.152 0.026 12.099 0.000 Constant 26.653 表 26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之 強 迫 輸 入 法 迴 歸 分 析 表 (N=204)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0.489 0.239 10.325 0.000 國 籍 ( 本 地 籍 vs 越 南 籍 ) -0.959-0.136 0.247 產 後 照 護 衛 教 數 目 -0.551-0.160 0.037 有 無 職 業 ( 有 職 業 vs 無 職 業 ) 生 產 方 式 ( 自 然 產 vs 剖 腹 產 ) 教 育 程 度 ( 國 中 vs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 家 庭 型 態 ( 大 家 庭 vs 單 親 家 庭 ) -1.803-0.251 0.030-1.664-0.224 0.002 1.497 0.176 0.006-1.611-0.176 0.014 Constant 26.653 106
表 27 影 響 產 婦 新 生 兒 執 行 困 難 之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表 (N=204)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產 婦 年 齡 0.209 0.044-0.206-0.176 0.013 9.199 0.003 2 教 育 程 度 0.250 0.062 1.270-0.141 0.045 6.696 0.002 ( 國 小 vs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 Constant 32.742 表 28 影 響 產 婦 新 生 兒 執 行 困 難 之 強 迫 輸 入 法 迴 歸 分 析 表 (N=204) 決 定 原 始 分 數 標 準 化 模 式 自 變 項 R 係 數 回 歸 係 數 回 歸 係 P 值 F 值 P 值 (R 2 ) (B) 數 (β) 1 0.253 0.064 4.570 0.004 國 籍 ( 本 地 籍 vs 越 南 籍 ) -0.593-0.067 0.549 產 婦 年 齡 - 0.190-0.163 0.028 教 育 程 度 0.834-0.093 0.388 ( 國 小 vs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 Constant 32.833 107
三 產 後 在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的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與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 一 )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就 整 體 而 言,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呈 現 中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Mean ± SD = 16.28 ± 2.92;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11.91 ± 8.76)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平 均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t= 4.78, p=0.000);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對 新 生 兒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Mean ± SD = 16.28 ± 2.92)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Mean ± SD = 11.91 ± 8.76)( 表 18) 就 單 題 分 析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有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的 衣 服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3 項 需 求 程 度 低 於 70%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19 項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皆 低 於 70% 顯 示 越 南 籍 產 婦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較 低 其 中 本 地 籍 產 婦 以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的 衣 服 (Mean ± SD = 0.25 ± 0.44)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Mean ± SD = 0.54 ± 0.50)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Mean ± SD = 0.51 ± 0.50) 需 求 程 度 最 低,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亦 以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的 衣 服 (Mean ± SD = 0.52 ± 0.50)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Mean ± SD = 0.54 ±0.50) 之 需 求 程 度 最 低 ( 表 18-1) 經 t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本 研 究 對 象 除 在 觀 察 寶 寶 是 否 有 吃 飽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3 項 無 顯 著 差 異 (p<0.001), 其 餘 16 項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其 中 越 南 籍 產 婦 較 本 地 籍 產 婦 需 求 程 度 高 的 108
項 目 僅 有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的 衣 服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 反 之, 其 餘 14 項 之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本 地 籍 較 越 南 產 婦 高 ( 表 18-1) ( 二 ) 影 響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的 因 素 雙 變 項 分 析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各 自 變 項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未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 表 29)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家 庭 型 態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有 顯 著 的 關 連 性 (X 2 = 4.99, P=0.009) 經 Schefee 事 後 檢 定 發 現,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家 庭 型 態 為 折 衷 家 庭 者,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顯 著 多 於 小 家 庭 者 ( 表 30) 109
表 18-1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性 的 各 單 項 得 分 情 形 (N=204) 項 目 本 地 籍 (n=102) 越 南 籍 (n=102) t 值 p 值 需 求 率 (%) Mean SD 需 求 率 (%) Mean SD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會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衣 服 25.5 0.25 0.44 52.0 0.52 0.50-4.01 0.000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100.0 1.00 0.00 64.7 0.65 0.48 7.42 0.000 會 幫 寶 寶 臍 帶 護 理 98.0 0.98 0.14 65.7 0.66 0.48 6.57 0.000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98.0 0.98 0.14 65.7 0.66 0.48 6.57 0.000 會 幫 寶 寶 更 換 尿 布 97.1 0.97 0.17 64.7 0.65 0.48 6.42 0.000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93.1 0.93 0.25 62.7 0.63 0.49 5.60 0.000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93.1 0.93 0.25 60.8 0.61 0.49 5.91 0.000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會 幫 寶 寶 排 氣 76.5 0.76 0.43 60.8 0.61 0.49 2.44 0.016 會 觀 察 寶 寶 是 否 吃 飽 73.5 0.74 0.44 60.8 0.61 0.49 1.95 0.053 會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58.8 0.59 0.50 53.9 0.54 0.50 0.70 0.483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51.0 0.51 0.50 59.8 0.60 0.49-1.27 0.207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89.2 0.89 0.31 62.7 0.63 0.49 4.63 0.000 寶 寶 生 病 時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90.2 0.90 0.30 62.7 0.63 0.49 4.86 0.000 會 判 斷 寶 寶 哭 聲 的 含 意 89.2 0.89 0.31 62.7 0.63 0.49 4.63 0.000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95.1 0.95 0.22 65.7 0.66 0.48 5.67 0.000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膽 的 問 題 100.0 1.00 0.00 66.7 0.67 0.48 7.11 0.000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100.0 1.00 0.00 66.7 0.67 0.48 7.11 0.000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100.0 1.00 0.00 66.7 0.67 0.48 7.11 0.000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100.0 1.00 0.00 66.7 0.67 0.48 7.11 0.000 註 :1.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每 題 得 分 0-1 分, 總 分 範 圍 0-19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愈 多 110
表 29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n=102)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84 0.436 國 小 及 以 下 3 17.00±1.00 國 中 25 16.88±2.40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74 16.05±3.11 職 業 -0.99 0.321 無 62 16.52±2.64 有 40 15.93±3.32 宗 教 信 仰 - 0.11 0.911 無 40 16.33±2.80 有 62 16.26±3.02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16.28±2.92 生 產 方 式 1.85 0.067 自 然 產 62 16.71±2.65 剖 腹 產 40 15.63±3.23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1.10 0.338 小 家 庭 39 15.74±3.30 折 衷 家 庭 60 16.63±2.67 單 親 家 庭 3 16.33±2.08 社 經 地 位 1.02 0.365 中 社 經 地 位 11 16.64±2.42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66 15.98±3.23 低 社 經 地 位 25 16.92±2.14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0.164 0.099 產 檢 次 數 0.002 0.985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0.187 0.060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 0.047 0.642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 0.031 0.760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 0.037 0.713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58 0.562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 0.076 0.448 *p<0.05 **p<0.01 111
表 30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n=102) Variable 變 項 新 生 兒 照 顧 衛 教 指 導 需 求 程 度 n Mean ± SD F/t/r 值 p 值 非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教 育 程 度 0.69 0.506 國 小 及 以 下 80 11.48±8.83 國 中 20 13.90±8.28 高 中 職 及 以 上 2 9.50±13.44 職 業 0.25 0.802 無 83 11.81±8.88 有 19 12.37±8.43 宗 教 信 仰 - 0.83 0.411 無 38 12.84±8.48 有 64 11.36±8.94 產 前 檢 查 - - 有 102 11.91±8.76 生 產 方 式 0.45 0.651 自 然 產 72 12.17±8.81 剖 腹 產 30 11.30±8.75 生 活 適 應 - 0.22 0.829 適 應 96 11.86±8.74 非 常 適 應 6 12.67±9.81 家 庭 因 素 家 庭 型 態 4.99 0.009* 小 家 庭 3 24.00±2.00 折 衷 家 庭 62 29.26±4.67 大 家 庭 37 29.00±5.55 Scheffe 事 後 比 較 折 衷 > 小 家 庭 0.21 0.810 中 社 經 地 位 11 4.55±6.33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52 5.15±6.14 低 社 經 地 位 39 5.62±6.21 連 續 變 項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 0.037 0.716 產 檢 次 數 0.098 0.330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0.013 0.893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 0.014 0.890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 0.006 0.956 家 庭 因 素 與 先 生 關 係 0.035 0.724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關 係 係 0.010 0.919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 0.095 0.341 社 會 支 持 總 分 0.067 0.505 *p<0.05 **p<0.01 112
表 31 影 響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狀 況 之 因 素 (N=204) 本 地 籍 產 婦 越 南 籍 產 婦 依 變 項 自 我 照 顧 狀 況 新 生 兒 照 護 狀 況 自 我 照 顧 狀 況 新 生 兒 照 護 狀 況 需 需 需 需 項 困 求 項 困 求 項 困 求 項 困 求 自 變 項 目 難 程 目 難 程 目 難 程 目 難 程 度 度 度 度 個 人 因 素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 職 業 * 宗 教 信 仰 產 前 檢 查 * 生 產 方 式 *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 *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總 分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 **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項 目 生 活 適 應 * * * 家 庭 因 素 社 經 地 位 * 家 庭 型 態 * 與 先 生 的 關 係 與 家 庭 其 他 成 員 的 關 係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語 言 能 力 社 會 支 持 註 :*p<0.05 **p<0.01 113
第 六 章 討 論 本 章 就 研 究 結 果 及 研 究 目 的 將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之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及 影 響 此 兩 項 照 護 狀 況 之 因 素 進 行 討 論 一 背 景 資 料 ( 一 ) 個 人 因 素 本 研 究 產 後 婦 女 的 平 均 年 齡 在 24.90 歲 (SD = 3.78), 其 以 本 地 籍 的 年 齡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此 結 果 與 蕭 昭 娟 (2000) 楊 艾 俐 (2003) 劉 秀 琪 (2004)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如 蕭 昭 娟 (2000) 研 究 中 顯 示 越 南 新 娘 大 部 分 在 18 19 歲 就 出 嫁 且 本 研 究 發 現 只 有 越 南 籍 產 後 婦 女 的 年 齡 有 小 於 20 歲 (2.9%), 顯 示 越 南 籍 婦 女 有 早 婚 的 傾 向 楊 艾 俐 (2003) 文 獻 指 出 很 多 東 南 亞 籍 配 偶 年 齡 很 輕 就 懷 孕 生 子, 如 在 其 研 究 中 台 北 市 有 20% 外 籍 配 偶 二 十 歲 以 下 即 生 下 子 女 而 劉 秀 琪 (2004) 的 研 究 亦 發 現 外 籍 新 娘 年 齡 普 遍 年 輕 (mean ± SD = 24.3 ± 4.4), 其 研 究 對 象 中 有 9% 的 外 籍 婦 女 年 齡 未 滿 20 歲 在 教 育 程 度, 本 地 籍 婦 女 以 高 中 職 72.6%( n=74) 佔 最 多, 越 南 籍 婦 女 以 國 小 以 下 78.5%( n=80) 佔 最 多 此 結 果 與 陳 庭 芸 (2002) 張 家 禛 (1999)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均 顯 示 越 南 新 娘 的 教 育 水 準 偏 低, 只 有 國 小 程 度 的 教 育 水 準 此 外 亦 與 劉 秀 琪 (2004)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顯 示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接 受 教 育 年 數 為 (mean = 12.86) 顯 著 高 於 外 籍 者 (mean = 8.19) 本 研 究 發 現 越 南 籍 婦 女 產 前 檢 查 次 數 14.93 次 (SD = 1.27) 多 於 本 地 籍 婦 女 14.52 次 (SD = 1.62)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越 南 籍 產 婦 嫁 來 台 灣 主 要 目 的 為 傳 宗 接 代, 則 特 別 受 到 家 人 的 照 護, 加 上 越 南 籍 產 婦 來 台 後 四 個 月 方 有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身 份, 在 懷 孕 期 間 可 提 供 十 次 114
檢 查 而 不 需 繳 交 部 分 負 擔, 促 使 產 婦 增 加 產 檢 的 次 數 ( 二 ) 家 庭 因 素 在 家 庭 型 態 方 面, 本 地 籍 以 折 衷 家 庭 60 位 (58.8%) 最 多, 其 次 為 小 家 庭 39 位 (38.2 %), 其 中 有 3 位 (2.9%) 為 單 親 家 庭, 越 南 籍 則 以 折 衷 家 庭 62 位 (60.8%) 最 多, 其 次 為 大 家 庭 37 位 (36.3%) 此 而 與 李 麗 君 (2004) 針 對 102 名 越 南 籍 孕 婦 產 前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利 用 及 滿 意 度 的 研 究 發 現 相 同 均 顯 示 越 南 籍 孕 婦 的 家 庭 型 態 以 折 衷 家 庭 55 位 (54.5%) 最 多 其 次 為 大 家 庭 25 位 (24.8%) 但 結 果 與 劉 秀 琪 (2004) 李 慧 貞 等 (2004) 均 顯 示 外 籍 婦 女 以 大 家 庭 居 多 的 結 果 不 相 同, 如 劉 秀 琪 (2004) 針 對 111 位 台 灣 89 位 外 籍 ( 越 南 籍 印 尼 籍 ) 與 80 位 大 陸 育 齡 婦 女 調 查 發 現, 台 灣 籍 以 核 心 家 庭 居 多 外 籍 以 大 家 庭 居 多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本 研 究 與 其 他 研 究 者 所 針 對 的 研 究 地 區 不 同, 而 受 到 地 域 性 影 響 的 關 係 ( 三 ) 產 婦 對 於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知 識 整 體 照 護 知 識, 研 究 對 象 之 照 護 知 識 有 顯 著 差 異 而 本 地 籍 產 婦 對 於 自 我 照 護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此 與 劉 秀 琪 (2004) 在 研 究 三 組 育 齡 婦 女 在 育 嬰 照 護 知 識, 結 果 發 現 台 灣 籍 育 齡 婦 女 育 嬰 照 護 知 識 高 於 外 籍 與 大 陸 籍 的 結 果 相 同 115
( 四 ) 社 會 支 持 本 研 究 發 現, 越 南 籍 產 婦 所 獲 得 的 社 會 支 持 (mean ± SD = 51.95 ± 3.28) 顯 著 多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mean ± SD = 50.22 ± 4.02); 就 三 個 層 面 來 看 則 顯 示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實 質 性 支 持 與 訊 息 性 支 持 之 平 均 得 分 顯 著 高 於 本 地 籍 產 婦, 但 在 情 緒 性 支 持 層 面 則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此 結 果 與 劉 秀 琪 (2004) 發 現 台 灣 籍 外 籍 大 陸 籍 育 齡 婦 女 以 情 緒 性 支 持 最 多, 訊 息 性 次 之, 實 質 性 最 低 的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越 南 籍 產 婦 可 能 因 為 認 知 上 執 行 能 力 上 語 言 溝 通 上 較 不 足 的 關 係, 所 以 需 要 家 人 提 供 實 質 性 與 訊 息 性 的 協 助 的 關 係 王 淑 諒 等 人 (2004) 研 究 坐 月 子 期 間 本 地 籍 產 婦 之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方 式 及 其 影 響 因 素, 發 現 產 婦 以 感 受 到 情 緒 支 持 層 面 最 多, 實 質 支 持 層 面 次 之, 訊 息 支 持 層 面 最 少, 與 本 研 究 本 地 籍 產 婦 所 獲 得 社 會 支 持 的 研 究 結 果 不 同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懷 孕 生 子 之 前 就 已 經 先 準 備 好 日 後 需 要 照 顧 小 孩 的 問 題, 亦 較 有 能 力 自 己 去 照 顧 小 孩, 而 不 需 要 家 人 的 協 助 二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情 形 ( 一 ) 執 行 項 目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屬 於 中 等 程 度 (Mean ± SD = 55.02 ± 6.39,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5.77 ± 0.90)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經 由 執 行 項 目 可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較 著 重 於 生 理 層 面 的 照 顧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與 王 淑 諒 等 人 (2004) 的 研 究 有 相 同 的 結 果 王 淑 諒 等 人 (2004) 產 婦 產 後 所 關 注 的 層 面 亦 發 現, 以 生 理 變 化 之 層 面 得 116
分 最 高 ( 二 )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上 均 呈 現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0.22 ± 3.38 vs. 22.17 ± 3.43; 總 分 介 於 11-55 分 )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產 後 運 動 方 面 之 困 難 程 度 較 高, 其 次 為 子 宮 復 舊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為 研 究 對 象 在 執 行 產 後 運 動, 仍 難 以 擺 脫 中 國 傳 統 坐 月 子 觀 念, 加 上 受 到 家 人 的 勸 導, 因 此 大 部 分 產 婦 會 遵 循 盡 量 臥 床 休 息 等 傳 統 習 俗 的 禁 忌 本 研 究 結 果 亦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與 王 淑 諒 等 人 (2004) 韓 文 蕙 (1992) 的 研 究 有 相 同 的 結 果 王 淑 諒 等 人 (2004) 依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的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方 式 得 分 平 均 值 的 高 低 來 比 較, 發 現 以 運 動 層 面 的 得 分 最 低 韓 文 蕙 (1992) 針 對 婦 女 產 後 照 顧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發 現 有 59.4% 的 婦 女 沒 有 做 產 後 運 動 ( 三 )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均 呈 現 出 中 低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強 度 ((Mean ± SD = 5.75 ± 4.09 vs. 4.57 ± 3.32;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在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卻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經 由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可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較 著 重 於 生 理 層 面 的 衛 教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為 研 究 對 象 仍 難 以 擺 脫 中 國 傳 統 坐 月 子 觀 念, 且 較 擔 心 生 產 傷 口 的 復 原 子 宮 復 舊 情 形 及 產 後 身 體 需 調 養 的 影 響 有 關, 因 此 大 部 分 產 婦 會 遵 循 盡 量 臥 床 休 息 等 傳 統 習 俗 的 禁 忌 117
三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 一 ) 本 地 籍 產 婦 方 面 在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的 多 寡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教 育 程 度 為 高 中 職 程 度 的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項 目 較 國 中 程 度 的 產 婦 高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國 中 求 學 階 段, 尚 未 有 關 於 女 生 生 育 方 面 的 課 程, 所 以 國 中 程 度 的 產 婦 可 能 在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方 面 則 較 缺 乏 這 方 面 的 認 知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生 產 方 式 為 剖 腹 產, 則 此 困 難 度 高 另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住 院 天 數 越 多 天, 且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少, 其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困 難 程 度 越 高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為 剖 腹 生 產 的 產 婦 需 適 應 自 己 身 體 的 不 適 及 懷 孕 後 生 理 的 恢 復 所 花 費 的 時 間 較 多, 相 對 在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度 較 自 然 生 產 的 產 婦 高 產 婦 對 產 後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的 產 檢 次 數 越 多 次, 其 自 我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性 越 少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接 受 產 前 檢 查 次 數 越 多, 所 以 獲 得 的 相 關 訊 息 可 能 也 較 多 然 而 為 何 本 研 究 中 產 婦 對 於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所 接 受 的 衛 教 項 目 與 此 無 關, 則 原 因 不 明, 仍 須 更 多 的 研 究 加 以 探 討 ( 二 )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越 南 籍 產 婦 為 有 職 業 者, 其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越 多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有 職 業 的 產 婦 在 坐 月 子 完 後 即 需 馬 上 回 職 場 工 作 的 關 係 越 南 籍 產 婦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者, 其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項 目 越 多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來 台 的 生 活 適 應 較 佳, 所 以 在 自 我 照 顧 較 能 執 行 較 多 的 項 目 118
越 南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越 低, 其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越 多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在 自 我 照 顧 的 知 識 較 不 足, 所 以 可 能 就 需 要 更 多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指 導 四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情 形 ( 一 ) 執 行 項 目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上 均 做 到 中 高 程 度 (Mean ± SD = 15.04 ± 1.90 vs. 14.04 ± 1.85;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經 由 執 行 項 目 可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皆 在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的 執 行 率 為 最 低, 其 次 體 溫 測 量 與 判 斷 原 因 可 能 是 因 為 產 婦 不 知 道 要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在 體 溫 測 量 與 判 斷 方 面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會 用 手 掌 去 測 量 寶 寶 額 頭 的 體 溫 看 是 不 是 有 發 燒 情 形, 加 上 寶 寶 沒 有 身 體 不 適 或 哭 鬧 不 停, 則 認 為 不 需 要 特 別 去 幫 寶 寶 量 體 溫 ( 二 )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整 體 而 言, 兩 群 婦 女 均 顯 示 出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7.26 ± 3.58 vs. 29.01 ± 5.00, 總 分 19-95 分 )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本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的 困 難 程 度 亦 較 高, 可 能 原 因 為 大 部 分 婦 女 皆 認 為 因 寶 寶 還 很 小, 而 不 敢 幫 他 清 潔 口 腔, 也 不 知 道 如 何 清 潔 口 腔, 怕 會 傷 到 寶 寶, 所 以 認 為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執 行 上 有 困 難 其 次 是 在 新 生 兒 問 題 與 護 理 方 面,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產 後 在 適 應 身 體 的 不 適 時, 還 需 額 外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瞭 解, 所 以 當 醫 護 人 員 給 予 衛 教 指 導 後, 並 不 知 道 產 婦 是 否 真 的 瞭 解, 然 而 在 產 婦 出 院 後 實 際 照 護 才 發 現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問 題 與 護 理 仍 是 有 困 難 的 119
( 三 )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整 體 而 言, 本 地 籍 產 婦 呈 現 中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Mean ± SD = 16.28 ± 2.92;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11.91 ± 8.76) 在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卻 顯 著 多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經 本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各 項 目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大 部 分 皆 有 中 等 程 度 及 以 上 的 需 求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本 研 究 對 象 都 是 初 產 婦, 且 大 部 分 皆 無 有 過 照 顧 寶 寶 的 經 驗, 所 以 產 婦 是 第 一 次 照 護 寶 寶, 雖 然 家 人 會 給 予 協 助, 但 照 護 寶 寶 的 責 任 大 部 分 都 落 在 產 婦 的 身 上, 故 產 婦 在 對 於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就 較 多 五 影 響 產 婦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因 素 ( 一 ) 本 地 籍 產 婦 方 面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社 經 地 位 屬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者 之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低 於 中 社 經 地 位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的 產 婦 較 多 有 與 家 人 一 起 同 住, 所 以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上 較 能 請 教 有 經 驗 的 長 輩, 且 也 可 以 協 助 產 婦 照 顧 寶 寶, 所 以 可 能 是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較 低 的 關 係 ( 二 ) 越 南 籍 產 婦 方 面 越 南 籍 的 生 活 適 應 越 好 者, 其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項 目 越 多 原 因 可 能 因 為 產 婦 來 台 的 生 活 適 應 較 佳, 所 以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較 能 執 行 較 多 的 項 目 另 在 多 變 項 分 析 方 面, 逐 步 迴 歸 顯 示 可 用 於 預 測 本 地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程 度 有 生 產 方 式 與 教 育 程 度 二 個, 共 可 解 釋 19.9% 總 變 異 量 ; 可 用 於 預 測 越 南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程 度 有 生 產 懷 孕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家 庭 型 態 二 個, 共 可 解 釋 14.3% 的 120
總 變 異 量 而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沒 有 任 何 一 個 變 項 可 用 於 預 測 本 地 籍 產 婦 及 越 南 籍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上 述 結 果 顯 示 預 測 力 均 不 理 想, 以 及 表 示 尚 有 其 它 變 項 未 被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故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尚 須 加 強 此 方 面 努 力 由 整 體 ( 包 含 本 國 舉 越 南 籍 產 婦 ) 多 變 項 分 析 亦 可 用 於 預 測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有 五 個 (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有 無 職 業 生 產 方 式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型 態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23.9%, 顯 示 國 籍 並 非 重 要 的 預 測 因 素, 若 將 國 籍 強 行 加 入 迴 歸 模 式 中, 亦 發 現 僅 增 加 0.5% 的 解 釋 力 而 新 生 兒 照 護 方 面, 亦 發 現 國 籍 亦 非 主 要 的 預 測 因 子, 僅 產 婦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兩 變 項 才 進 入 迴 歸 模 式 中, 解 釋 率 為 6.2%, 若 將 國 籍 強 行 加 入 迴 歸 模 式 中, 亦 發 現 僅 增 加 0.2% 的 解 釋 力 由 此 可 知, 國 籍 對 產 婦 之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而 言, 均 非 主 要 的 影 響 因 子, 此 外, 由 解 釋 力 觀 之, 亦 發 現 仍 有 其 它 因 素 未 被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故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應 加 強 此 方 面 的 努 力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家 庭 型 態 為 折 衷 家 庭 的 越 南 籍 產 婦 對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的 需 求 程 度 多 於 屬 小 家 庭 者, 則 原 因 不 明, 仍 須 更 多 的 研 究 加 以 探 討 121
第 九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在 於 探 討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上 所 執 行 的 狀 況 而 由 於 考 量 研 究 對 象 在 社 經 地 位 方 面 皆 為 相 同 的 第 三 等 級 及 以 上, 故 經 交 叉 列 表 中 將 本 地 籍 原 有 189 位 的 樣 本 數 篩 選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一 樣 為 102 位 的 樣 本 數 且 經 chi-square 檢 定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社 經 地 位 分 佈 上 是 無 顯 著 差 異 的 在 產 後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方 面 : 有 執 行 項 目 方 向,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屬 於 中 等 程 度 (Mean ± SD = 55.02 ± 6.39,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5.77 ± 0.90)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項 目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則 顯 示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因 素 有 教 育 程 度 ;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因 素 有 職 業 生 活 適 應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上 均 呈 現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0.22 ± 3.38 vs. 22.17 ± 3.43; 總 分 介 於 11-55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執 行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發 現 :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有 生 產 方 式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因 素 有 生 活 適 應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產 後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而 經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則 發 現, 影 響 產 婦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有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有 無 職 業 生 產 方 式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型 態, 至 於 國 籍 的 影 響 力 則 不 明 顯 強 行 進 入 迴 歸 公 式, 僅 增 加 0.5% 的 解 釋 力 122
在 衛 教 需 求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均 呈 現 出 中 低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強 度 ((Mean ± SD = 5.75 ± 4.09 vs. 4.57 ± 3.32; 總 分 介 於 0-11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發 現 :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有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檢 次 數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 而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之 因 素 僅 有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方 面 : 有 執 行 項 目 方 向,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項 目 上 均 做 到 中 高 程 度 (Mean ± SD = 15.04 ± 1.90 vs. 14.04 ± 1.85;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項 目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則 顯 示 未 發 現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產 後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影 響 因 素 ;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的 因 素 有 生 活 適 應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程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兩 群 婦 女 均 顯 示 出 中 低 程 度 的 困 難 (Mean ± SD = 27.26 ± 3.58 vs. 29.01 ± 5.00, 總 分 19-95 分 )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執 行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困 難 度 顯 著 低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發 現 : 影 響 本 地 籍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的 因 素 有 社 經 地 位 ;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未 發 現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影 響 因 素 ; 而 經 逐 步 迴 歸 分 析 則 發 現, 影 響 產 婦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因 素 僅 產 婦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兩 變 項, 至 於 國 籍 的 影 響 力 則 不 明 顯 強 行 進 入 迴 歸 公 式, 僅 增 加 0.2% 的 解 釋 力 在 衛 教 需 求 方 面, 本 研 究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呈 現 中 等 程 度 的 需 求 (Mean ± SD = 16.28 ± 2.92; 總 分 介 於 0-19 分 ); 而 越 南 籍 產 婦 則 為 中 低 程 度 (Mean ± SD = 11.91 ± 8.76) 本 地 123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顯 著 高 於 越 南 籍 產 婦 ; 而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發 現 本 地 籍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未 有 任 何 顯 著 的 影 響 因 素 而 影 響 越 南 籍 產 婦 之 新 生 兒 照 護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的 因 素 為 家 庭 型 態 124
第 二 節 研 究 上 的 限 制 與 建 議 先 在 研 究 限 制 方 面,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包 括 : ( 一 ) 本 研 究 採 橫 斷 式 研 究, 故 結 果 無 法 推 論 因 果 關 係 ( 二 ) 由 於 研 究 對 象 為 台 南 地 區 之 產 婦, 使 之 結 果 推 論 受 限, 無 法 推 論 至 其 他 不 同 縣 市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可 針 對 台 灣 省 其 他 縣 市 之 地 區 進 行 研 究, 以 進 一 步 瞭 解 是 否 因 不 同 地 理 區 而 有 所 不 同 結 果 的 呈 現 ( 三 ) 新 生 兒 照 護 及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對 於 初 產 婦 女 而 言, 是 一 大 挑 戰 本 研 究 僅 觀 察 初 產 婦 在 新 生 兒 及 產 後 自 我 照 護 上 的 一 段 時 間 點 之 照 護 情 形, 則 無 法 知 道 初 產 婦 及 其 子 女 後 續 的 照 護 情 況,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可 採 縱 貫 性 的 研 究 設 計, 較 易 看 出 其 照 護 情 形 ( 四 ) 因 由 於 社 經 地 位 為 中 高 高 社 經 地 位 者, 本 研 究 發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但 本 研 究 因 為 考 量 研 究 對 象 在 社 經 地 位 方 面 皆 為 相 同 的 中 社 經 地 位 及 以 上, 故 將 本 地 籍 的 樣 本 數 篩 選 與 越 南 籍 產 婦 一 樣 為 102 位 的 樣 本 數 ( 五 ) 可 能 因 樣 本 數 不 夠 大, 使 之 許 多 變 項 為 有 顯 著 差 異 若 在 時 間 經 費 及 個 案 來 源 許 可 下, 可 增 加 其 樣 本 數 125
在 針 對 上 述 以 三 方 向 提 供 具 體 建 議 : ( 一 ) 護 理 實 務 1. 不 同 對 象 : 本 地 籍 產 婦 為 國 中 程 度 者 剖 腹 生 產 者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愈 長 者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少 者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產 檢 次 數 越 少 者 中 社 經 地 位 者 以 及 越 南 籍 產 婦 為 無 職 業 者 生 活 適 應 越 差 者 生 產 住 院 天 數 愈 長, 產 後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接 受 自 我 照 顧 衛 教 項 目 越 少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總 分 越 低 者 家 庭 型 態 為 折 衷 家 庭 者, 以 上 的 對 象 為 本 研 究 發 現 在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 含 項 目 困 難 程 度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需 特 別 加 強 指 導 的 對 象 2. 醫 療 照 護 : 本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的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方 面 在 子 宮 復 舊 產 後 運 動, 及 醫 療 院 所 的 諮 詢 管 道 這 三 方 面 的 執 行 狀 況 需 特 別 加 強 指 導 及 給 予 協 助 ; 而 新 生 兒 照 護 方 面 則 在 清 潔 口 腔 體 溫 測 量 與 判 斷, 及 新 生 兒 常 見 問 題 與 護 理 ( 如 新 生 兒 黃 疸 腹 脹 便 秘 腹 瀉 ) 這 三 方 面 的 執 行 狀 況 需 特 別 加 強 指 導 及 給 予 協 助 ( 二 ) 護 理 教 育 本 研 究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懷 孕 生 產 期 間 都 有 接 受 超 過 一 半 以 上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衛 教 項 目, 但 發 現 在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的 執 行 狀 況 仍 有 一 些 較 不 理 想 的 項 目, 如 在 子 宮 復 舊 產 後 運 動 清 潔 口 腔 體 溫 測 量 與 判 斷, 及 新 生 兒 常 見 問 題 與 護 理 等 方 面 故 醫 護 人 員 不 僅 在 產 婦 產 前 期 間, 甚 至 在 生 產 住 院 期 間 或 是 產 後 出 院 時, 皆 須 特 別 針 對 這 些 較 不 理 想 的 項 目 給 予 加 強 衛 教 指 導 126
( 三 ) 護 理 研 究 至 於 在 研 究 中 所 發 覺 出 來 的 多 種 量 表, 包 括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知 識 量 表 新 生 兒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執 行 狀 況 量 表 ( 含 項 目 困 難 程 度 與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以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量 表 ( 含 項 目 困 難 程 度 與 衛 教 需 求 程 度 ), 均 可 提 供 產 後 續 的 研 究 所 用 及 參 考 127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2) 衛 生 統 計 動 向 : 死 嬰 統 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編 著 (2004) 外 籍 配 偶 生 育 保 健 宣 導 手 冊 : 健 康 寶 寶 俏 媽 咪 臺 中 市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內 政 部 (2004) 臺 閩 地 區 各 縣 市 嬰 兒 出 生 數 按 婚 生 非 婚 生 棄 嬰 或 無 依 兒 童 及 生 母 國 籍 分 民 93 年 11 月 1 日 取 自 :http://www.ris.gov.tw/ch4/static/st1-3-93.html 王 秀 紅 (2000) 自 我 照 顧 的 概 念 及 其 在 國 內 護 理 應 用 之 評 析 護 理 雜 誌,47(2),640-670 王 宏 仁 (2001) 社 會 階 層 化 下 的 婚 姻 移 民 與 國 內 勞 動 市 場 台 灣 社 會 研 究 季 刊,41, 99-127 王 秀 紅 楊 詠 梅 (2002) 東 南 亞 跨 國 婚 姻 婦 女 的 健 康 護 理 雜 誌,49(2),35-41 王 麗 君 (2001) 改 善 新 生 兒 照 護 諮 詢 服 務 方 案 護 理 雜 誌,48(3),55-63 王 淑 諒 陳 靜 敏 張 碧 貞 郭 素 珍 (2004) 坐 月 子 期 間 產 婦 之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方 式 及 其 影 響 因 素 之 探 討 國 立 台 中 護 專 學 報,3,13-39 白 璐 韓 文 蕙 (1993) 坐 月 子 中 心 與 婦 女 產 後 照 顧 之 調 查 研 究,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案 (1991~1992) 台 北 市 衛 生 局 ( 民 89 年 12 月 4 日 a) 新 生 兒 的 飲 食 排 泄 民 93 年 10 月 30 日, 取 自 : http://www.healthcity.net.tw/library/library_content.asp?id=64 台 北 市 衛 生 局 ( 民 89 年 11 月 29 日 b) 新 生 兒 預 防 注 射 民 93 年 10 月 30 日, 取 自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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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一 問 卷 同 意 書 親 愛 的 媽 媽 : 您 好! 我 是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蔡 佳 憓, 為 了 更 瞭 解 您 們 而 進 行 有 關 台 南 地 區 本 地 籍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在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狀 況 的 分 析 與 比 較 的 研 究 提 供 我 們 產 後 婦 女 需 要 的 產 後 照 護 服 務, 期 望 您 接 受 我 們 的 訪 問 但 我 們 真 的 很 需 要 您 提 供 資 料 ; 您 寶 貴 意 見 的 提 供 可 以 使 我 們 更 瞭 解 且 更 能 協 助 我 們 改 善 婦 女 產 後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衷 心 希 望 獲 得 您 的 幫 忙, 請 您 接 受 我 們 的 訪 問 訪 談 時 間 約 需 30 分 鐘, 您 所 回 答 的 資 料 絕 對 保 密 且 在 資 料 分 析 時, 都 是 以 不 記 名 的 方 式, 及 採 群 體 分 析 的 方 式 處 理 ; 因 此, 絕 對 不 會 涉 及 個 人 的 資 料, 而 且 結 果 亦 僅 作 為 學 術 研 究 用 請 您 詳 實 的 回 答, 非 常 感 謝 您 的 協 助 與 合 作! 如 果 您 已 瞭 解 這 份 問 卷 的 用 意, 並 且 同 意 接 受 我 們 的 訪 問 ; 請 於 下 方 簽 名 再 次 謝 謝 您 的 參 與!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護 理 系 副 教 授 于 漱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蔡 佳 憓 敬 上 若 您 在 接 受 訪 談 後 有 疑 問 或 對 將 來 的 研 究 結 果 有 興 趣, 敬 請 與 我 聯 繫 我 將 會 盡 其 所 能 回 覆 給 您 : 聯 絡 電 話 :02-28267000 轉 5182 或 0920576682 蔡 佳 憓 小 姐 聯 絡 地 址 :112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立 農 街 二 段 155 號 護 理 系 417 室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sichahwa@yahoo.com.tw ------------------------------------------------------------------------------------------------------------------ 問 卷 同 意 書 我 已 清 楚 瞭 解 此 研 究 問 卷 訪 問 的 目 的 與 進 行 方 式, 本 人 同 意 參 與 此 研 究 簽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 錄 二 編 號 : - - - 親 愛 的 媽 媽 : 您 好! 此 份 問 卷 目 的 是 想 瞭 解 您 在 自 我 照 顧 與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的 情 形 請 您 就 您 坐 月 子 期 間 執 行 的 情 形 回 答 我 們 非 常 需 要 您 的 參 與 與 支 持 ; 並 保 證 您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僅 做 為 本 研 究 所 用, 內 容 絕 對 保 密 謝 謝 您! 敬 祝 健 康 快 樂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護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于 漱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蔡 佳 憓 敬 上 一 基 本 資 料 ( 一 ) 母 親 的 基 本 資 料 : 1. 出 生 年 月 日 實 足 年 齡 : 歲 2. 職 業 : 1. 無 2. 商 3. 公 4. 工 5. 農 6. 軍 7. 自 由 業 8. 服 務 業 9. 家 庭 主 婦 10. 其 他 3. 教 育 程 度 : 1. 不 識 字 2 國 小 3. 國 中 4. 高 中 / 高 職 5. 專 科 6. 大 學 7. 碩 士 博 士, 接 受 教 育 年 數 年 4. 宗 教 信 仰 : 1. 無 2. 佛 教 3. 道 教 4. 基 督 教 5. 天 主 教 6. 其 他 5. 請 問 您 懷 孕 期 間 是 否 曾 接 受 過 產 前 檢 查? 1. 無 2. 有, 其 檢 查 次 數 共 次 6. 請 問 您 懷 孕 期 間 所 接 受 產 前 檢 查 的 場 所 是 在 1. 醫 院 ( 醫 院 ) 2. 私 人 診 所 3. 其 他 7. 請 問 您 生 產 場 所 是 在 1. 醫 院 ( 醫 院 ) 2. 私 人 診 所 3. 其 他 8. 生 產 方 式 : 1. 自 然 生 產 2. 剖 腹 產 9. 您 坐 月 子 期 間 的 健 康 狀 況 : 1. 很 差 2. 差 3. 尚 可 4. 好 5. 很 好 10. 您 是 否 曾 接 受 產 前 或 產 後 相 關 的 指 導 : 否 ; 原 因 是 : 無 人 提 供 覺 得 不 重 要 其 他 有 ; 何 時 接 受 其 護 理 指 導? 懷 孕 第 週 產 後 第 天 出 院 當 天 ( 可 複 選 ) ( 請 在 衛 教 內 容 與 教 材 之 " " 內 註 明 是 1. 產 前 指 導 2. 住 院 期 間 產 後 指 導 ) 新 生 兒 照 護 之 衛 教 內 容 有 哪 些 : 新 生 兒 之 預 防 注 射 須 知 新 生 兒 黃 疸 新 生 兒 臍 帶 護 理 新 生 兒 沐 浴 新 生 兒 餵 食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其 他 ( 可 複 選 ) 曾 用 到 哪 些 衛 教 教 材 : 無 回 覆 示 教 衛 教 單 張 錄 影 帶 教 學 僅 口 頭 告 知 其 他 ( 可 複 選 ) 產 婦 產 後 照 護 之 衛 教 內 容 : 子 宮 按 摩 子 宮 底 測 量 乳 房 護 理 會 陰 ( 剖 腹 ) 傷 口 護 理 惡 露 量 顏 色 性 質 之 觀 察 哺 餵 母 奶 須 知 及 注 意 事 項 哺 餵 配 方 奶 須 知 及 注 意 事 項 產 後 運 動 項 目 及 注 意 事 項 其 他 ( 可 複 選 ) 曾 用 到 哪 些 衛 教 教 材 : 無 回 覆 示 教 衛 教 單 張 錄 影 帶 教 學 僅 口 頭 告 知 其 他 ( 可 複 選 )
11. 請 問 您 當 時 生 產, 住 院 共 住 天 12. 國 籍 : 1. 台 灣 2. 大 陸 3. 越 南 4. 其 他 13. 您 來 台 灣 已 有 多 久 的 時 間 : 年 月 本 國 籍 媽 媽 不 用 填 寫 14. 整 體 來 說, 您 覺 得 您 目 前 在 台 灣 的 生 活 適 應 狀 況 : 1. 非 常 不 適 應 2. 不 適 應 3. 適 應 4. 非 常 適 應 本 國 籍 媽 媽 不 用 填 寫 15. 您 目 前 會 哪 些 本 地 語 言 : 1. 國 語 2. 台 語 3. 客 家 語 4. 其 他 ( 可 複 選 ) 16. 您 最 好 的 本 地 語 言 是 語, 其 聽 說 讀 寫 之 能 力 如 何? 本 國 籍 媽 媽 不 用 填 寫 很 流 利 還 不 錯 不 太 好 完 全 不 會 (1) 聽 (2) 說 (3) 讀 (4) 寫 ( 二 ) 先 生 的 基 本 資 料 : 1. 出 生 年 月 日 滿 : 歲 2. 教 育 程 度 : 1. 不 識 字 2 國 小 3. 國 中 4. 高 中 / 高 職 5. 專 科 6. 大 學 7. 碩 士 博 士, 接 受 教 育 年 數 年 3. 職 業 : 1. 無 2. 商 3. 公 4. 工 5. 農 6. 軍 7. 自 由 業 8. 服 務 業 9. 資 訊 10. 其 他 4. 宗 教 信 仰 : 1. 無 2. 佛 教 3. 道 教 4. 基 督 教 5. 天 主 教 6. 其 他 5. 國 籍 : 1. 台 灣 2. 大 陸 3. 越 南 4. 其 他 ( 三 ) 家 庭 基 本 資 料 : 1. 家 庭 型 態 : 1. 小 家 庭 2. 折 衷 家 庭 ( 三 代 同 住 ) 3. 大 家 庭 4. 其 他 2. 家 中 主 要 收 入 者 :, 其 職 業 是, 其 教 育 程 度 是, 您 和 他 的 關 係 ( 稱 謂 ) 3. 您 與 家 人 的 關 係 : 非 常 好 很 好 普 通 不 好 非 常 不 好 先 生 公 公 婆 婆 先 生 的 兄 弟 姐 妹 妯 娌 其 他 家 人 ( 四 ) 嬰 兒 的 基 本 資 料 : 1. 您 小 孩 的 出 生 年 月 日 ; 距 今 天 已 滿 週 天 2. 出 生 時 週 數 : 滿 週 天 3. 出 生 時 體 重 : 公 克 出 生 時 身 長 : 公 分 出 生 時 頭 圍 公 分 4. 性 別 : 1. 男 2. 女 5. 出 生 胎 數 : 1. 單 胞 胎 2. 雙 胞 胎 3. 多 胞 胎, 胎 6.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寶 寶 的 健 康 狀 況 : 1. 很 差 2. 差 3. 尚 可 4. 好 5. 很 好 7.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寶 寶 有 無 健 康 上 的 問 題 : 1. 無 2. 有, 8.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寶 寶 是 哺 餵, 且 最 近 這 一 次 的 奶 量 : 1. 母 乳, cc/ 次, 次 / 天 2. 配 方 奶, cc/ 次, 次 / 天 3. 混 和 奶 ( 母 奶 加 牛 奶 ), cc/ 次, 次 / 天 4. 其 他 9.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寶 寶 的 進 食 狀 況 : 1. 非 常 不 好 2. 不 好 3. 普 通 4. 良 好 5. 非 常 良 好 10.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寶 寶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 1. 本 人 2. 公 婆 3. 保 母 4. 先 生 5. 其 他 11. 新 生 兒 已 接 受 之 預 防 接 種 (1) 卡 介 苗 : 1. 沒 有 打 2. 有 打 (2)B 肝 免 疫 球 蛋 白 : 1. 沒 有 打 2. 有 打 (3)B 型 肝 炎 疫 苗 : 1. 沒 有 打 2. 有 打
二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本 部 分 是 希 望 瞭 解 您 在 坐 月 子 這 個 階 段 期 間, 在 寶 寶 及 您 個 人 的 照 護 上 得 到 他 人 幫 肋 的 情 形 請 針 對 最 左 邊 的 每 一 項 問 題, 回 答 你 曾 經 受 到 幫 忙 的 情 形 如 果 幫 助 你 的 人 不 只 一 位 時, 請 分 別 就 每 個 不 同 的 人 所 提 供 的 幫 助, 回 答 他 / 她 提 供 幫 肋 的 頻 率, 以 及 您 對 他 / 她 所 提 供 幫 助 的 滿 意 度 如 何 其 中 : 頻 率 : 請 針 對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他 / 她 所 提 供 幫 助 的 次 數 包 括 很 多 有 些 很 少 還 是 沒 有 滿 意 度 : 就 您 就 個 人 的 感 受 分 別 針 對 這 些 人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回 答 您 的 您 滿 意 程 度 包 括 很 滿 意 滿 意 不 滿 意 以 及 很 不 滿 意 四 個 程 度 回 答 部 自 己 先 生 婆 婆 媽 媽 同 鄉 對 象 完 分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全 自 得 頻 率 及 滿 意 度 自 己 到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己 及 他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照 他 人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護 人 協 意 意 意 意 意 項 目 協 助 助 1. 誰 會 協 助 您 觀 察 會 陰 或 剖 腹 傷 口 照 護 情 形 2. 誰 會 協 助 您 觀 察 惡 露 的 量 與 顏 色 3. 誰 陪 妳 回 診 複 檢 4. 誰 會 幫 您 購 買 所 需 之 衛 生 用 品, 如 衛 生 棉 5. 誰 會 幫 您 購 買 所 需 之 擠 奶 器 ( 哺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者 回 答 ) 6. 寶 寶 的 奶 粉 奶 瓶,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 哺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者 回 答 ) 7. 寶 寶 的 尿 布,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8.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換 尿 布 9.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洗 澡 10.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臍 帶 消 毒 11. 誰 會 協 助 您 餵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 或 餵 奶 瓶 裝 的 母 奶 ) 12. 誰 會 幫 助 您 消 毒 奶 瓶 奶 嘴 13 當 寶 寶 哭 時, 誰 會 幫 您 照 顧 寶 寶 14 誰 會 協 助 您 帶 寶 寶 去 打 預 防 針 15.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誰 會 來 關 心 安 慰 您 16. 誰 會 鼓 勵 您, 讓 您 在 照 護 寶 寶 與 自 己 時 較 有 信 心 17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您 會 找 誰 訴 苦 18.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脹 奶 的 情 形 19.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尿 布 疹 的 方 法 20.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寶 吐 奶 的 方 法 21. 誰 會 提 供 給 您 有 關 照 護 寶 寶 及 您 自 己 的 訊 息
對 象 同 事 ( 朋 友 ) 醫 護 人 員 其 它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滿 意 度 頻 率 及 滿 意 度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很 有 很 沒 很 滿 不 很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多 些 少 有 滿 意 滿 不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意 意 滿 意 意 意 項 目 1. 誰 會 協 助 您 觀 察 會 陰 或 剖 腹 傷 口 照 護 情 形 2. 誰 會 協 助 您 觀 察 惡 露 的 量 與 顏 色 3. 誰 陪 妳 回 診 複 檢 4. 誰 會 幫 您 購 買 所 需 之 衛 生 用 品, 如 衛 生 棉 5. 誰 會 幫 您 購 買 所 需 之 擠 奶 器 ( 哺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者 回 答 ) 6. 寶 寶 的 奶 粉 奶 瓶,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 哺 餵 配 方 奶 混 合 者 回 答 ) 7. 寶 寶 的 尿 布, 由 誰 負 責 購 買 8.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換 尿 布 9.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洗 澡 10.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臍 帶 消 毒 11. 誰 會 協 助 您 餵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 或 餵 奶 瓶 裝 的 母 奶 ) 12. 誰 會 幫 助 您 消 毒 奶 瓶 奶 嘴 13 當 寶 寶 哭 時, 誰 會 幫 您 照 顧 寶 寶 14 誰 會 協 助 您 帶 寶 寶 去 打 預 防 針 15.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誰 會 來 關 心 安 慰 您 16. 誰 會 鼓 勵 您, 讓 您 在 照 護 寶 寶 與 自 己 時 較 有 信 心 17 當 您 心 情 不 好 時, 您 會 找 誰 訴 苦 18.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脹 奶 的 情 形 19.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尿 布 疹 的 方 法 20. 誰 會 提 供 您 處 理 寶 寶 吐 奶 的 方 法 21. 誰 會 提 供 給 您 有 關 照 護 寶 寶 及 您 自 己 的 訊 息
三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 本 部 分 是 在 於 希 望 瞭 解 您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對 於 寶 寶 及 您 個 人 照 護 知 識 的 瞭 解, 請 您 就 每 個 題 目 回 答 對 或 錯 ( 在 內 打 ) 敬 請 誠 實 回 答, 謝 謝 合 作! 題 目 對 錯 ( 一 ) 自 我 照 顧 1. 子 宮 復 舊 惡 露 量 性 質 顏 色 (1) 適 當 按 摩 子 宮 有 助 於 產 後 子 宮 功 能 的 恢 復 (2) 子 宮 底 一 般 約 在 10~14 天 後 就 會 摸 不 到 (3) 為 了 讓 媽 媽 得 到 恢 復, 性 生 活 最 好 等 到 子 宮 完 全 復 位 (4) 如 果 沒 有 哺 餵 母 乳, 一 般 而 言 產 後 2 個 禮 拜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就 應 該 消 失 (5) 如 果 陰 道 突 然 出 現 鮮 紅 色 的 血, 此 時 應 考 慮 返 院 檢 查 2. 會 陰 / 剖 腹 傷 口 護 理 (1) 保 持 傷 口 的 乾 燥, 是 預 防 傷 口 感 染 的 最 好 方 法 (2) 當 傷 口 出 現 紅 腫 熱 痛, 表 示 可 能 有 發 炎 情 形 (3) 自 然 生 產 的 婦 女, 如 果 會 陰 的 傷 口 腫 脹 疼 痛 可 以 用 溫 水 坐 浴 得 到 緩 解 自 然 產 者 回 答 3. 乳 房 護 理 哺 餵 母 乳 常 見 問 題 與 護 理 哺 餵 母 乳 混 合 奶 者 回 答 (1) 餵 母 乳 期 間 感 到 奶 脹 時, 可 以 用 按 摩 來 減 輕 奶 脹 (2) 如 果 想 要 退 奶, 奶 脹 時 應 改 用 用 冰 敷 改 善 (3) 每 次 哺 餵 母 奶 之 前, 都 應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在 餵 奶 4. 產 後 腸 胃 道 與 泌 尿 道 觀 察 (1) 多 喝 水, 可 以 預 防 泌 尿 道 感 染 (2) 每 次 小 便 後, 應 由 前 ( 會 陰 ) 往 後 ( 肛 門 ) 的 方 向 清 潔 尿 道 口 (3) 當 小 便 時 會 感 覺 疼 痛 或 燒 灼 感, 要 懷 疑 可 能 有 尿 道 感 染 (4) 由 於 解 便 會 造 成 傷 口 疼 痛, 故 生 產 後 的 前 3 天 可 先 不 用 勉 強 排 便 5. 營 養 攝 取 (1) 多 吃 含 蛋 白 質 的 食 物 ( 如 蛋 奶 肉 類 魚 類 等 ), 可 以 促 進 身 體 的 復 原 (2) 多 吃 高 蛋 白 質 ( 如 蛋 奶 肉 類 魚 類 等 ) 的 食 物 可 促 進 乳 汁 分 泌 (3) 多 喝 水 ( 湯 ) 可 促 進 乳 汁 分 泌 (4) 若 媽 媽 有 哺 餵 母 奶, 應 該 比 不 餵 母 奶 的 媽 媽 攝 取 更 多 的 營 養 (5) 多 吃 高 纖 維 飲 食 ( 如 芹 菜 柳 橙 全 麥 食 品 ), 可 以 預 防 便 秘 6. 產 後 運 動 (1) 適 當 的 產 後 運 動, 有 助 於 身 體 功 能 之 恢 復 (2) 當 出 現 身 體 不 適 ( 如 下 體 分 泌 物 增 加 ), 需 暫 停 運 動, 等 恢 復 正 常 後 再 開 始 (3) 坐 月 子 期 間 最 好 都 不 要 運 動, 以 免 影 響 傷 口 復 原
題 目 對 錯 ( 二 ) 新 生 兒 照 護 1. 衣 物 選 擇 保 暖 (1) 寶 寶 的 衣 服 最 好 選 擇 輕 柔 棉 無 刺 激 性 易 吸 汗 的 材 質 (2) 衣 物 太 緊 或 太 寬, 都 會 妨 礙 嬰 兒 的 活 動 2. 沐 浴 時 間 與 注 意 事 項 臍 帶 護 理 (1) 寶 寶 的 洗 澡 水 應 先 放 冷 水 再 放 熱 水, 以 避 免 燙 傷 寶 寶 (2) 避 免 吃 完 奶 後 就 幫 寶 寶 洗 澡 (3) 從 寶 寶 一 出 生 起, 就 應 該 每 天 注 意 幫 他 / 她 清 潔 口 腔 (4) 一 般 而 言, 寶 寶 的 臍 帶 約 在 出 生 後 的 7-10 天 會 自 動 脫 落 (5) 以 95% 酒 精 幫 寶 寶 清 潔 臍 帶 的 目 的 是 在 保 持 臍 帶 根 部 的 乾 燥 3. 換 尿 布 新 生 兒 大 小 便 (1) 當 寶 寶 解 大 小 便, 不 管 量 多 少, 都 應 該 馬 上 更 換 尿 布, 以 保 持 皮 膚 乾 燥 (2) 除 了 哺 餵 母 奶 ( 配 方 奶 ) 之 外, 能 應 讓 寶 寶 喝 水 (3) 餵 母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可 能 比 餵 配 方 奶 寶 寶 的 大 便 來 的 軟 又 稀 顏 色 偏 黃 (4) 當 寶 寶 的 大 便 是 呈 顆 粒 狀 硬 且 量 少 時, 表 示 寶 寶 可 能 有 便 秘 的 情 形 4. 測 量 體 溫 (1) 寶 寶 的 體 溫 會 因 為 測 量 的 部 位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2)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不 宜 測 量 肛 溫 5. 新 生 兒 飲 食 (1) 餵 奶 前 應 先 洗 手, 以 免 手 上 有 細 菌 (2) 當 寶 寶 喝 完 奶 時, 應 拍 背 拍 到 打 嗝 以 預 防 寶 寶 吐 奶 (3) 每 次 使 用 的 奶 瓶 都 應 該 是 消 毒 過 的, 以 預 防 細 菌 感 染 6. 營 養 攝 取 (1) 滿 月 前 的 寶 寶, 一 公 斤 體 重 應 該 攝 取 110-120 卡 的 熱 量 (2) 寶 寶 滿 月 時 的 體 重 有 較 出 生 時 增 加 約 1 公 斤 (3) 由 於 四 個 月 前 的 寶 寶 的 腸 胃 道 吸 收 功 能 尚 未 成 熟, 因 此 建 議 這 個 階 段 不 應 該 增 加 副 食 品 (4) 當 寶 寶 生 病 時, 最 好 將 藥 物 溶 在 配 方 奶 或 裝 在 奶 瓶 的 母 奶 中 讓 寶 寶 服 用 (5) 除 了 給 予 寶 寶 喝 配 方 奶 或 母 奶 之 外, 應 該 補 充 糖 水 (6) 母 奶 可 以 增 加 寶 寶 的 抵 抗 力, 是 寶 寶 最 好 的 營 養 來 源 7. 預 防 接 種 (1) 所 有 的 疫 苗, 應 該 都 經 過 醫 師 的 診 察 後 再 決 定 要 不 要 接 種 (2) 如 果 寶 寶 在 接 種 三 合 一 疫 苗 後 出 現 微 微 發 燒 的 情 形, 可 能 是 正 常 的 現 象, 此 時 可 先 補 充 水 分 8. 新 生 兒 常 見 問 題 與 護 理 (1) 當 寶 寶 出 現 尿 布 疹 ( 紅 臀 ) 的 情 形 時, 暫 時 不 要 幫 他 / 她 包 尿 布, 讓 皮 膚 盡 量 保 持 乾 燥 (2) 當 寶 寶 拉 肚 子 時, 為 了 降 低 拉 肚 子 的 次 數, 這 時 最 好 先 不 要 補 充 水 分 (3) 足 夠 的 水 分 可 以 預 防 寶 寶 發 生 便 秘
四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能 力 與 困 難 量 表 這 部 份 是 想 瞭 解 您 在 坐 月 子 這 段 期 間, 在 寶 寶 及 您 個 人 照 護 上 您 本 人 的 執 行 情 形 與 感 覺 的 困 難 程 度, 請 依 據 您 的 情 況 分 別 在 下 列 題 項 右 邊 的 有 無 執 行 執 行 困 難 與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人 指 導 的 格 子 內 勾 選 與 您 意 見 最 接 近 的 答 案, 共 32 題, 謝 謝 您 有 無 執 行 : 是 指 請 針 對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在 寶 寶 及 您 本 身 照 護 上 的 執 行 情 形, 包 括 無 有 執 行 困 難 : 是 指 請 針 對 在 坐 月 子 期 間, 您 在 寶 寶 及 您 本 身 照 護 上 所 面 臨 的 困 難 度 包 括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有 一 些 困 難 有 困 難 很 大 的 困 難 完 全 有 困 難, 個 別 意 義 如 下 :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在 執 行 時 完 全 不 會 感 到 有 困 難 有 一 些 困 難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在 執 行 時 會 感 到 有 一 些 困 難 有 困 難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在 執 行 時 會 感 到 有 困 難 很 大 的 困 難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在 執 行 時 會 感 到 有 很 大 的 困 難 完 全 有 困 難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在 執 行 時 會 感 到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人 指 導 : 指 針 對 前 面 所 列 這 一 項 照 護 技 能, 您 覺 得 您 在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人 指 導 題 目 有 無 執 行 有 無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執 行 困 難 有 一 些 困 難 有 困 難 有 很 大 的 困 難 完 全 有 困 難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指 導 ( 一 ) 自 我 照 顧 1. 能 每 天 按 摩 自 己 的 子 宮, 一 直 到 摸 不 到 為 止 1. 2. 能 觀 察 自 己 的 惡 露 2. 3. 每 天 都 有 注 意 自 己 的 陰 道 分 泌 物 ( 惡 露 ) 情 形 3. 4. 能 照 護 自 己 的 傷 口 4. 5. 做 好 乳 房 的 清 潔 5. 6. 有 效 的 刺 激 乳 汁 分 泌 量 哺 餵 母 乳 者 混 合 奶 者 填 答 6. 7. 能 有 效 的 預 防 便 秘 情 形 7. 8. 能 維 持 小 便 的 順 暢, 預 防 膀 胱 感 染 情 形 8. 9. 依 照 時 程 做 產 後 運 動 9. 10. 能 有 效 預 防 奶 脹 哺 餵 母 乳 者 混 合 奶 者 填 答 10. 11.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外 界 ( 指 朋 友 ) 的 協 助 11. 12.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家 人 的 協 助 12. 13. 當 有 需 要 時, 知 道 如 何 尋 求 專 業 人 員 的 協 助 13. ( 二 ) 新 生 兒 照 護 1. 會 幫 寶 寶 選 擇 適 當 衣 服 1. 2. 會 幫 寶 寶 洗 澡 2. 3. 會 幫 寶 寶 臍 帶 護 理 3. 4. 會 幫 寶 寶 清 潔 口 腔 4. 5. 會 幫 寶 寶 更 換 尿 布 5. 6. 會 判 斷 寶 寶 體 溫 是 否 正 常 6. 7. 會 觀 察 寶 寶 哺 餵 母 奶 或 配 方 奶 之 大 便 的 顏 色 性 質 量 7. 8. 會 幫 寶 寶 排 氣 8. 9. 會 觀 察 寶 寶 是 否 吃 飽 9. 10. 會 幫 寶 寶 消 毒 奶 瓶 只 要 有 用 奶 瓶 者, 都 請 填 答 10. 11. 除 了 母 ( 牛 ) 奶 之 外, 會 另 外 給 寶 寶 餵 水, 以 補 充 水 分 11. 12. 能 按 照 寶 寶 接 種 疫 苗 的 時 程 12. 13. 寶 寶 生 病 時 知 道 如 何 處 理 13. 14. 會 判 斷 寶 寶 哭 聲 的 含 意 14. 15. 會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15. 16. 會 處 理 寶 寶 黃 膽 的 問 題 16. 17. 會 處 理 寶 寶 腹 瀉 的 問 題 17. 18. 會 改 善 寶 寶 便 秘 的 問 題 18. 19. 會 改 善 寶 寶 腹 脹 的 問 題 19. 需 要 不 需 要
附 錄 三 社 經 地 位 評 量 表 社 會 地 位 指 數 程 序 如 下 : ( 一 ) 以 職 業 類 別 區 分 社 經 地 位 Ⅰ. 高 級 專 業 / 行 政 人 員 : 大 專 校 長 / 教 師 醫 師 大 法 官 科 學 家 特 任 或 簡 任 級 公 務 員 立 法 監 察 委 員 國 大 代 表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將 級 軍 官 Ⅱ. 專 業 / 中 級 行 政 人 員 : 中 小 學 校 長 / 教 師 會 計 師 法 官 推 事 律 師 工 程 師 建 築 師 薦 任 級 公 務 原 公 司 行 號 科 長 院 轄 市 議 員 經 理 / 協 理 / 蘘 理 / 副 理 校 級 軍 官 警 官 作 家 / 畫 家 / 音 樂 家 新 聞 電 視 記 者 Ⅲ. 半 專 業 / 一 般 行 政 人 員 : 技 術 員 技 佐 委 任 級 公 務 員 科 員 行 員 出 納 員 縣 市 議 員 鄉 鎮 民 意 代 表 批 發 商 代 理 商 包 商 尉 級 軍 官 警 察 消 防 隊 員 船 員 秘 書 代 書 影 視 演 員 服 裝 設 計 師 Ⅳ. 技 術 性 人 員 : 技 工 水 電 供 店 員 / 小 店 主 零 售 員 / 推 銷 員 自 耕 農 司 機 裁 縫 廚 師 美 容 師 理 髮 師 郵 差 士 ( 官 ) 兵 打 字 員 領 班 監 工 Ⅴ. 半 技 術 性 非 技 術 性 工 人 : 無 業 家 庭 主 婦 工 廠 工 人 學 徒 小 販 佃 農 漁 夫 清 潔 工 雜 工 臨 時 工 工 友 看 管 員 庸 工 服 務 生 伺 應 生 ( 二 ) 以 教 育 程 度 區 分 社 經 地 位 Ⅰ. 碩 士 博 士 學 位 Ⅱ. 大 學 專 科 畢 業 Ⅲ. 高 中 / 職 校 畢 業 大 專 肄 業 Ⅳ. 國 中 畢 業 Ⅴ. 未 完 成 國 民 教 育 ( 三 ) 將 職 業 等 級 高 低 指 數 乘 以 7 加 上 教 育 程 度 乘 以 4, 所 得 和 數 作 為 社 會 經 濟 指 數, 再 據 之 區 分 為 五 等 級 社 經 地 位 等 級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Ⅰ. 高 社 經 地 位 52-55 Ⅱ. 中 高 社 經 地 位 41-51 Ⅲ. 中 社 經 地 位 30-40 Ⅳ. 中 低 社 經 地 位 19-29 Ⅴ. 低 社 經 地 位 11-18
附 錄 四 訪 員 訓 練 手 冊 一 計 畫 簡 介 本 研 究 是 為 了 解 本 地 極 與 越 南 籍 初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的 分 析 與 比 較, 為 陽 明 大 學 臨 床 護 理 研 究 所 學 生 碩 士 論 文, 目 前 無 任 何 經 費 之 補 助 及 申 請, 本 研 究 結 果 期 待 瞭 解 初 產 婦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需 要 的 照 護 內 容, 以 做 為 日 後 未 來 各 機 構 醫 療 院 所 產 後 機 構 與 產 後 居 家 照 護 服 務 內 容 之 參 考 指 引, 期 待 您 的 大 力 相 助, 風 塵 僕 僕 來 回 城 鄉 之 間, 願 我 們 彼 此 為 這 些 初 產 婦 貢 獻 一 份 心 力, 謝 謝 二 訪 談 技 巧 與 原 則 ( 一 ) 訪 問 員 行 為 一 致 1. 照 問 卷 的 措 辭 念 : 請 勿 擅 自 修 改 措 辭 2. 照 問 卷 的 順 序 念 : 依 提 號 填 寫 問 卷, 在 每 一 部 份 有 說 明, 亦 應 將 說 明 念 一 次, 讓 個 案 瞭 解 3. 盡 量 安 排 安 靜 無 他 人 在 的 環 境 作 訪 談 : 當 有 多 人 在 場, 請 將 填 寫 問 卷 之 人, 安 排 在 較 無 人 的 環 境, 以 免 影 響 個 案 的 作 答 4. 不 作 任 何 自 己 的 解 釋 不 引 導 回 答 : 請 勿 擅 自 做 解 釋 或 引 導 作 答, 停 留 一 點 時 間, 等 待 個 案 的 回 答 5. 照 實 記 錄 : 此 份 問 卷 僅 作 研 究 之 用, 幫 助 初 產 婦, 只 有 最 真 實 的 紀 錄, 才 能 將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呈 現, 訪 視 員 的 您 就 是 最 大 功 臣, 我 們 不 做 考 核, 只 想 做 具 體 建 議 及 改 善 事 項, 您 的 紀 錄 絕 對 是 對 我 們 的 幫 助 6. 第 一 位 家 訪 個 案 由 研 究 生 及 訪 視 原 一 起 進 行, 以 當 面 澄 清 及 討 論 問 題 及 維 持 訪 員 間
一 致 性, 每 五 份 完 成 之 問 卷, 研 究 生 會 抽 訪 一 份, 以 控 制 訪 問 品 質 7. 訪 談 對 象 僅 針 對 產 婦 本 人 作 答 ( 二 ) 訪 談 技 巧 1. 訪 談 步 調 勿 匆 忙, 讓 個 案 輕 鬆 作 答, 對 結 果 的 準 確 度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2. 訪 視 員 念 問 題 慢 些, 個 案 通 常 願 意 花 較 多 的 時 間 思 考, 以 便 正 確 的 回 答 3. 在 人 多 的 環 境 不 進 行 訪 談, 帶 領 個 案 至 較 安 靜 的 場 所 做 訪 談 4. 勿 選 擇 個 案 不 方 便 的 時 間 進 行 訪 談, 如 要 餵 寶 寶 喝 奶 個 案 要 睡 覺 的 時 間 等, 以 免 影 響 結 果 之 正 確 性 5. 事 先 徵 得 同 意 再 進 行 訪 談 三 問 卷 使 用 說 明 ( 一 ) 為 保 護 個 案 隱 密 性, 用 編 號 代 替 姓 名 編 號 按 照 研 究 生 所 給 予 名 冊 上 之 編 號, 來 給 予 編 號 ( 二 ) 問 卷 分 為 四 大 部 分, 總 共 題 目 有 142 題 1. 第 一 部 份 : 基 本 資 料 分 為 母 親 先 生 家 庭 嬰 兒 的 基 本 資 料 若 本 地 籍 媽 媽 願 意 自 己 填 寫 可 由 媽 媽 本 人 自 己 填 寫, 填 寫 完 後 收 回 必 須 在 仔 細 檢 查 有 無 未 填 寫 到 的 地 方 ; 至 於 越 南 籍 的 媽 媽 則 由 訪 視 員 填 寫, 請 依 照 個 案 口 述 填 寫 正 確 資 料 8 13 為 複 選 題 ;11 12 14 為 本 地 籍 媽 媽 不 用 填 寫 2. 第 二 部 分 : 是 填 寫 社 會 支 持 量 表, 測 量 包 括 兩 部 分 :a. 得 到 社 會 支 持 情 形 ( 項 目 ), 包 括 完 全 自 己 照 護 部 分 自 己 及 他 人 協 助 完 全 得 到 他 人 協 助, 以 及 b. 社 會 支 持 來 源, 包 括 頻 率 與 滿 意 度 其 頻 率 與 滿 意 度, 採 用 四 分 法, 很 滿 意 滿 意 不
滿 意 很 不 滿 意 及 很 多 有 些 很 少 從 來 沒 有, 將 個 案 回 答 之 答 案 分 別 勾 選 在 頻 率 與 滿 意 度 的 框 框 中 其 測 量 的 對 象 包 括 自 己 先 生 婆 婆 媽 媽 同 鄉 同 事 ( 朋 友 ) 醫 護 人 員 其 它 有 可 能 一 題 為 兩 人 以 上, 所 以 每 一 題 詢 問 時 都 要 將 對 象 念 出 來, 並 告 知 可 複 選 範 例 : 誰 會 協 助 您 幫 寶 寶 洗 澡, 先 詢 問 是 來 自 於 完 全 自 己 照 護 部 分 自 己 及 他 人 協 助 完 全 得 到 他 人 協 助, 在 依 其 詢 問 對 象 為 自 己 先 生 婆 婆 媽 媽 同 鄉 同 事 ( 朋 友 ) 醫 護 人 員 其 它 依 個 案 回 答 之 對 象 再 詢 問 其 頻 率 與 滿 意 度 分 別 勾 選 很 滿 意 滿 意 不 滿 意 很 不 滿 意 及 很 多 有 些 很 少 從 來 沒 有 3. 第 三 部 分 : 是 填 寫 產 婦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照 護 知 識 量 表, 對 錯, 將 個 案 回 答 之 答 案 勾 選 在 中 範 例 : 適 當 子 宮 按 摩 有 助 於 產 後 子 宮 功 能 的 恢 復 答 案 有 對 錯 依 個 案 的 回 答 填 寫 答 案 4. 第 四 部 分 : 是 填 寫 產 後 自 我 照 顧 及 新 生 兒 照 護 執 行 困 難 量 表, 回 答 時 分 為 三 方 面 : 執 行 狀 況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與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其 中 執 行 狀 況 是 以 無 執 行 有 執 行 方 式 回 答 ;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採 用 五 分 法, 完 全 有 困 難 很 大 的 困 難 有 困 難 有 一 些 困 難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 自 覺 是 否 需 要 是 請 產 婦 回 答 該 項 能 力 其 認 為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人 指 導, 是 以 不 需 要 需 要 方 式 回 答 範 例 : 處 理 寶 寶 尿 布 疹 的 問 題 答 案 在 執 行 狀 況 有 無 執 行 有 執 行 ; 執 行 困 難 程 度 有 完 全 有 困 難 很 大 的 困 難 有 困 難 有 一 些 困 難 完 全 沒
有 困 難 ; 生 產 住 院 的 當 時 需 不 需 要 有 人 指 導 有 不 需 要 需 要 四 填 寫 問 卷 注 意 事 項 ( 一 ) 請 勿 用 鉛 筆 或 鋼 筆 填 寫, 請 用 原 子 筆 填 寫 ( 二 ) 更 改 答 案 時 請 先 劃 掉 原 答 案, 再 另 寫 答 案 ( 三 ) 問 卷 問 完 請 再 核 對 有 無 漏 填 寫 部 分, 如 有 遺 漏 請 填 滿 在 走 ( 四 ) 需 熟 悉 產 後 照 護 相 關 知 識 包 括 : 1. 產 婦 產 後 護 理 指 導 內 容 ; 2. 及 其 問 題 處 理 方 法 ; 3. 新 生 兒 照 護 指 導 內 容 ; 4. 及 其 問 題 處 理 方 法 ( 四 ) 如 對 填 寫 問 卷 有 疑 問, 請 詢 問 研 究 生 : 蔡 佳 憓 0920576682 ( 五 ) 問 卷 資 料 收 集 時 間 為 :94 年 5 月 16 日 至 94 年 6 月 30 日 止 五 行 政 事 項 ( 一 ) 研 究 生 列 印 之 名 單, 請 將 家 訪 情 形 寫 於 名 單 後 ( 如 拒 訪 另 改 時 間 等 ), 一 併 繳 回 給 研 究 生 以 便 作 核 算 及 統 計 ( 二 ) 請 將 個 案 的 同 意 書 與 其 問 卷 夾 或 黏 成 一 份, 以 便 核 對 及 統 計 ( 三 ) 按 訪 視 問 卷 發 給 每 份 一 百 元
附 錄 五 專 家 效 度 名 單 ( 依 姓 名 筆 畫 順 序 排 列 ) 第 一 次 問 卷 修 正 專 家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林 佩 芬 台 北 護 理 學 院 護 理 系 副 教 授 中 華 民 國 學 校 衛 生 護 理 學 會 秘 書 長 林 陳 立 台 北 市 立 婦 幼 醫 院 優 生 保 健 科 住 任 陳 怡 如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護 理 學 系 講 師 馮 容 莊 台 北 榮 總 護 理 部 副 主 任 私 立 輔 仁 大 學 兼 任 講 師 國 立 陽 明 醫 學 院 兼 任 講 師 黃 久 美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護 理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專 家 效 度 名 單 ( 依 姓 名 筆 畫 順 序 排 列 ) 第 二 次 問 卷 修 正 專 家 姓 名 尹 祚 芊 宋 文 舉 陳 持 平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台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護 理 部 主 任 中 華 民 國 護 理 師 護 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理 事 長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社 區 護 理 研 究 所 兼 任 教 授 台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兒 童 醫 學 中 心 一 般 兒 科 兼 兒 科 加 護 中 心 主 任 教 育 部 審 定 醫 學 院 副 教 授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醫 學 院 兼 任 副 教 授 國 防 醫 學 院 小 兒 科 學 系 兼 任 副 教 授 中 華 民 國 新 生 兒 科 醫 學 會 連 任 五 屆 理 事 中 華 民 國 小 兒 科 新 生 兒 科 兒 童 急 救 加 護 醫 學 急 救 加 護 醫 學 專 科 醫 師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婦 產 部 主 治 醫 師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優 生 保 健 學 科 主 任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護 理 研 究 所 兼 任 教 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