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4A 0.1%5% 14A 14A

穨_2_.PDF

(Chi)_.indb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I

鷹 架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採 取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法, 旨 在 運 用 鷹 架 的 策 略 提 升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以 花 花 國 小 六 年 級 七 班 三 十 五 個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對

II

I

最新监狱管理执法全书(二百零五)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摘 要 張 捷 明 是 台 灣 當 代 重 要 的 客 語 兒 童 文 學 作 家, 他 的 作 品 記 錄 著 客 家 人 的 思 想 文 化 與 觀 念, 也 曾 榮 獲 多 項 文 學 大 獎 的 肯 定, 對 台 灣 這 塊 土 地 上 的 客 家 人 有 著 深 厚 的 情 感 張 氏 於

cg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39898.indb

(i) (ii) 97/99/M

穨ecr2_c.PDF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i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i

中医疗法(上).doc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As at 28

致 謝 在 研 究 所 這 段 期 間 受 到 了 許 多 人 的 幫 助, 才 有 今 日 我 創 作 及 論 文 的 樣 貌 首 先 我 要 謝 謝 我 的 爸 媽, 知 道 我 自 小 就 喜 歡 塗 塗 畫 畫, 高 中 開 始 為 了 準 備 考 美 術 系 而 每 日 下 課 後 往 畫

Microsoft Word - EDB Panel Paper 2016 (Chi)_finalr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Microsoft Word - 00教学管理手册 mo.doc

厨房小知识(四)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4D F736F F D 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避孕知识(下).doc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i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i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Microsoft Word 完整版

高雄市左營國民小學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一年級總體課程教學進度表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苗 栗 三 山 國 王 信 仰 及 其 地 方 社 會 意 涵 The Influences and Implications of Local Societies to Three Mountain Kings Belief, in Taiwan Miaoli 研 究 生 : 林 永 恩 指 導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曹 文 轩 小 说 中 的 空 间 叙 事 研 究 A STUDY OF SPATIAL NARRATIVE IN CAO WEN XUAN S NOVELS By 陈 诗 蓉 TAN SIH YONG 本 论 文 乃 获 取 文 学 硕 士 学 位 ( 中 文 系 ) 的 部 分 条 件 A di

259 I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m~li~* ~ ± ~ 1Jz. IDfU Y:.. a~~.~.oor.~~b~.~fi~~p A Study of Developing a Mobile APP for Supporting the Chinese Medicine Pulse Diagnosis Based on Pul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 北 岛 诗 歌 创 作 的 双 重 困 境 专 业 名 称 :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新 诗 研 究 论 文 作 者 : 奚 荣 荣 指 导 老 师 : 姜 玉 琴 2014 年 12 月

尿路感染防治.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皮肤病防治.doc

性病防治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全唐诗24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目 錄 壹 緒 論... 2 貳 明 時 代 背 景 一 明 代 禮 教 之 於 女 性? 母 德 婦 德... 2 二 明 代 婦 女 之 於 士 人? 經 濟 支 柱... 4 參 歸 有 光 一 仕 途... 7 二 家 庭... 7 肆 歸 有 光 文 學 裡 的 女 性 比 較 一 < 項

Microsoft Word - 論文獎助扉頁5份.doc

Microsoft Word - 长安大学.doc

<4D F736F F D20312EA1B6BDCCCAA6D7CAB8F1CCF5C0FDA1B72E646F63>

学 校 概 况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前 身 为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一 军 医 大 学, 创 建 于 1951 年,1979 年 被 确 定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学,2004 年 8 月 整 体 移 交 广 东 省, 更 名 为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学 校 是 全 国 首 批

家庭用药指南(九).doc


穨CY03519.PDF

第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4D F736F F D20A55BA44AA5D8A6B8AABABDD7A4E52E646F63>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第一部分

儿童用药守则(上).doc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Microsoft Word pdf.doc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Research of e-learning style for public servants under the context of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附件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女性减肥健身(四).doc

前 言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優 質 學 校 改 進 計 劃 ( 下 稱 計 劃 ) 團 隊 自 1998 年 起 積 極 於 本 地 推 動 理 論 及 實 踐 並 重 的 學 校 改 進 工 作, 並 逐 步 發 展 成 為 本 地 最 具 規 模 的 校 本 支 援 服 務 品 牌, 曾 支

I

Japan He Bin Professor,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Tokyo Metropolitan University Abstract In daily life, the food on the table in the fa

我国原奶及乳制品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全唐诗28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中医疗法(下).doc

目 次 题 目 ⅰ 宣 誓 ⅱ 摘 要 ⅲ 致 谢 ⅳ 第 一 章 绪 论 1 第 一 节 研 究 动 机 与 目 地 1 第 二 节 论 文 构 思 3 第 三 节 前 人 研 究 成 果 4 第 四 节 研 究 难 题 8 第 二 章 时 代 9 第 一 节 背 景 9 第 二 节 假 托 明

Transcription: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研 究 The Study on the Imagination of Hell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研 究 生 : 陳 欣 徳 指 導 教 授 : 蔡 明 昌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Keep Going 讓 我 們 直 接 點 吧, 這 篇 論 文 首 先 要 感 謝 的 就 是 你! 是 的, 就 是 此 刻, 正 在 看 著 這 段 文 字 的 你, 因 為 沒 有 你 的 閱 讀, 這 篇 論 文 充 其 量 不 過 是 堆 文 字 的 堆 砌 罷 了 然 而 這 篇 論 文, 畢 竟 非 我 一 人 之 力 所 能 完 成, 因 此, 若 你 有 空 聽 我 說 說 這 篇 論 文 受 到 了 哪 些 人 的 幫 助, 那 將 是 我 的 榮 幸 ( 如 果 你 很 忙, 請 直 接 跳 到 下 頁 最 後 1 行, 也 沒 關 係 ) 我 想 先 謝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蔡 明 昌 老 師, 有 了 明 昌 老 師 的 支 持, 我 才 能 寫 的 盡 興 而 又 不 致 迷 失 方 向 我 也 想 謝 謝 呂 凱 文 老 師 及 釋 永 有 師 父, 他 們 兩 位 是 這 篇 論 文 的 口 試 委 員 其 中, 凱 文 老 師 不 只 是 口 試 委 員, 同 時 也 是 初 審 委 員, 兩 次 審 查 都 給 了 我 不 同 的 思 考 方 向, 為 我 指 點 迷 津 永 有 師 父 除 了 和 凱 文 老 師 同 樣 為 我 提 供 寶 貴 意 見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課 堂 上 的 教 導, 繫 心 一 處 便 是 我 在 南 華 學 到 最 重 要 的 事 情 之 一 我 想 謝 謝 他 們 三 位, 不 只 因 為 他 們 對 我 的 教 導 ; 我 想 全 世 界 大 概 只 有 他 們 三 位 才 會 那 麼 認 真 的 看 待 這 篇 論 文, 光 是 這 樣 的 盛 情, 便 讓 我 感 激 不 已 了 除 了 三 位 老 師 的 指 導, 生 死 所 的 老 師 們 也 為 我 打 開 了 從 未 想 過 的 窗 口, 打 開 窗 口 的 鑰 匙, 往 往 只 是 一 件 事 或 者 一 句 話 就 像 有 次, 我 問 林 原 賢 老 師 : 老 師, 你 那 麼 忙, 你 都 不 會 想 抱 怨 嗎? 原 賢 老 師 淡 淡 的 說 : 對 呀! 很 忙, 忙 到 連 抱 怨 的 時 間 都 沒 有 我 才 發 現, 原 來 我 時 間 很 多, 還 有 時 間 抱 怨 呢! 又 有 一 次, 我 問 歐 慧 敏 老 師 : 老 師 這 堂 課 會 教 多 元 迴 歸 嗎? 慧 敏 老 師 告 訴 我 : 不 會 然 後 滿 臉 狐 疑 的 看 著 我, 對 我 說 道 : 你 就 不 會 自 己 學 嗎? 當 下 我 雖 無 反 應, 可 是 心 中 感 激 萬 分, 我 終 於 明 瞭, 原 來 我 可 以 自 己 學 耶! 原 來 我 在 學 習 上, 一 直 都 是 那 麼 的 被 動 老 師 們 的 博 學, 自 難 望 其 項 背, 就 連 老 師 們 的 勤 學, 亦 令 我 汗 顏 不 止 就 像 慧 開 師 父 為 了 寫 一 篇 報 告, 可 以 七 天 七 夜 不 上 床 睡 覺, 而 我 算 了 所 以 當 慧 開 師 父 很 臭 屁 的 告 訴 我 們 : 我 耳 不 聰, 目 不 明, 只 是 用 功, 比 你 們 都 用 功 我 是 心 服 口 服, 不 得 不 服 我 服 的 不 只 是 老 師 們 在 學 術 上 的 成 就, 更 令 我 佩 服 的 是 老 師 們 的 態 度 看 著 老 師 們, 讓 我 知 道 自 己 還 有 很 大 很 大 的 進 步 空 間 ; 此 生 雖 不 一 定 會 再 拿 起 書 本, 但 能 再 當 學 生 的 感 覺 真 的 很 好 其 實, 想 感 謝 的 人 很 多, 我 想 感 謝 楊 安 仁 神 父 鄭 青 萍 牧 師 羅 士 侃 校 長 慶 東 世 絹 仁 俊 語 柔, 是 他 們 為 我 找 到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53 名 個 案 訪 談 他 們, 是 件 有 趣 I

又 好 玩 的 事, 我 也 真 心 感 謝 這 53 名 學 生 願 意 和 我 分 享 他 們 的 想 法, 願 意 和 我 分 享 他 們 的 時 間 我 也 想 謝 謝 我 的 同 學, 謝 謝 義 勝 淑 慧 啟 泰 惠 雯, 沒 有 你 們, 我 大 概 連 論 文 口 考 的 表 格 在 哪, 都 找 不 到 我 生 性 迷 糊, 事 事 都 得 靠 別 人 若 不 是 文 麗 的 那 通 電 話, 我 不 會 有 機 會 成 為 明 昌 老 師 的 學 生 口 考 前 夕, 我 迷 糊 的 將 電 腦 放 在 學 校, 忘 記 帶 回 ; 義 勝 大 哥 二 話 不 說, 當 晚 便 將 電 腦 送 去 7-11, 幫 我 宅 配 回 家 甚 至 到 了 口 考 當 天, 我 竟 忘 記 還 鑰 匙, 就 這 樣 默 默 地 把 口 試 教 室 的 鑰 匙 帶 回 家 了, 真 是 對 柏 君 學 姐 很 不 好 意 思 唉! 一 路 走 來, 我 不 敢 說 自 己 學 到 了 什 麼, 但 我 知 道, 只 憑 我 一 人 是 不 可 能 寫 出 這 篇 論 文 的 最 後, 我 想 謝 謝 我 的 家 人, 尤 其 是 我 的 妻 子, 曉 楓 的 支 持, 沒 有 你 的 支 持, 我 是 走 不 完 這 段 的 父 親 在 今 年 二 月 離 開, 女 兒 則 在 同 一 個 月 來 到 人 世, 未 來 如 何, 不 得 而 知, 我 只 知 道 我 會 keep going, 繼 續 前 進 Keep going 是 明 昌 老 師 寫 給 我 的 第 一 封 信 中, 給 我 的 鼓 勵, 也 是 支 持 我 一 路 走 來 最 重 要 的 一 句 話 喔, 對 了, 如 果 你 願 意 花 點 時 間, 看 看 這 篇 論 文, 那 將 是 我 莫 大 的 榮 幸 陳 欣 德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於 南 華 II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索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觀, 主 要 目 的 包 含 : 探 討 地 獄 之 構 成 要 素 探 討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觀 現 況 及 探 討 影 響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主 要 因 素 為 何 本 研 究 採 取 文 獻 探 討 及 實 地 訪 談 等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先 經 由 文 獻 探 討 得 出 前 導 訪 談 大 網, 並 以 之 進 行 前 導 研 究, 之 後 再 依 據 前 導 研 究 之 結 果 並 結 合 文 獻, 從 而 得 出 正 式 訪 談 大 綱, 並 進 行 正 式 研 究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包 含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台 中 市 及 南 投 縣 等 四 縣 市,12 所 公 私 立 國 民 中 學 之 46 名 個 案, 取 樣 方 式 則 以 立 意 取 樣 及 滾 雪 球 方 式 進 行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一 構 成 地 獄 之 要 素 有 三 : 受 苦 特 殊 時 空 環 境 罪 罰 觀 此 三 大 要 素 由 文 獻 探 討 歸 納 而 來, 經 前 導 研 究 及 正 式 研 究, 地 獄 三 大 要 素 已 獲 得 初 步 驗 證 二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觀 有 下 列 五 項 特 性 :( 一 ) 多 元 文 化 的 地 獄 觀 ( 二 ) 因 罪 受 罰 ( 三 ) 受 苦 之 所 ( 四 ) 特 殊 時 空 ( 五 ) 半 生 熟 的 地 獄 觀 三 影 響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主 要 因 素 有 二 : 宗 教 與 文 化 四 地 獄 為 一 正 義 之 所 五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類 型 可 依 其 宗 教 信 仰 ( 包 含 佛 教 基 督 教 及 民 間 信 仰 等 ) 區 分 為 不 同 地 獄 觀 此 外, 研 究 者 亦 嘗 試 以 地 獄 三 大 要 素 為 取 向, 從 而 得 出 四 型 地 獄 觀 關 鍵 字 : 國 中 生 地 獄 閻 羅 王 但 丁 神 曲 III

Abstract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imagination of the hell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t contains three main purposes: to investigate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hell, explore the status of the imagination of the hell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and explore what is the main factors affect the imagination of the hell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his study adopted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field interview. This study draw an interview outline of pilot study through the literature review which advanced the pilot study. The interview outline of formal research was obtaine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e pilot study and literature review which conduct the formal research. The objects were 46 students of 12 different public and private secondary schools from Hsinchu County, Miaoli County, Nantou County and Taichung City. Sampling methods included purposive sampling and snowball.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were as follows: 1. Three elements form the imagination of hell were suffering, special space time environment and the concept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The three elements were summarized from literature review which had been verified from pilot study and formal research. 2. There are five characteristics of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magination of hell: (a) multi-cultural concept of hell (b) punished due to the crime (c) suffering (d) special space time environment (E) transformational imagination of hell. 3. The main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magination of hell were Religion and Culture. 4. Hell makes justice. 5.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magination of hell was discriminated by their beliefs (including Buddhism, Christianity and folk religion, etc.). Moreover, the researcher tried to draw four types of the imagination of hell through the three elements of hell Key words:hell, Dante, Imagination IV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3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3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5 第 一 節 地 獄 觀...5 第 二 節 中 國 地 獄 觀...7 第 三 節 西 方 地 獄 觀... 37 第 四 節 綜 合 討 論...58 第 三 章 前 導 研 究... 65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65 第 二 節 研 究 結 果...69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75 第 一 節 研 究 流 程...75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75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77 第 四 節 資 料 處 理...79 第 五 節 研 究 限 制...81 第 六 節 研 究 嚴 謹 度...82 第 七 節 研 究 倫 理...83 第 五 章 研 究 發 現 與 討 論... 85 第 一 節 正 式 訪 談 大 綱 的 橫 向 討 論... 85 第 二 節 不 同 宗 教 背 景 的 縱 向 討 論... 92 第 三 節 第 20 號 訪 談 個 案... 97 第 四 節 綜 合 討 論...101 第 六 章 研 究 建 議 與 省 思...107 第 一 節 研 究 建 議...107 第 二 節 省 思...108 參 考 文 獻... 110 附 錄 一 前 導 訪 談 大 綱 一 覽 表... 114 V

附 錄 二 正 式 訪 談 大 綱 一 覽 表... 117 附 錄 三 訪 談 同 意 書... 120 附 錄 四 前 導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 受 苦... 121 附 錄 五 前 導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 特 殊 時 空 環 境... 124 附 錄 六 前 導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 罪 罰 觀... 129 附 錄 七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新 住 民... 131 附 錄 八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原 住 民... 133 附 錄 九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一 貫 道... 136 附 錄 十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佛 教... 139 附 錄 十 一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基 督 教... 141 附 錄 十 二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內 容 摘 要 表 - 民 間 信 仰... 144 附 錄 十 三 第 20 號 訪 談 個 案 逐 字 稿... 149 VI

表 目 錄 表 1 地 獄 眾 生 及 人 類 壽 命 一 覽 表... 24 表 2 神 曲 地 獄 篇 罪 罰 一 覽 表... 52 表 3 中 國 地 獄 觀 一 覽 表...60 表 4 西 方 地 獄 觀 一 覽 表...60 表 5 地 獄 三 大 要 素 一 覽 表... 63 表 6 前 導 研 究 受 訪 者 資 料 表... 65 表 7 地 獄 三 大 要 素 與 前 導 訪 談 大 綱 內 容 一 覽 表... 67 表 8 正 式 研 究 訪 談 個 案 一 覽 表... 78 表 9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研 究 信 效 度 指 標 處 理 情 形 摘 要 表... 82 圖 目 錄 圖 1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研 究 研 究 流 程 圖... 76 圖 2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研 究 資 料 處 理 圖... 80 圖 3 地 獄 三 大 要 素 四 型 地 獄 架 構 圖... 104 VII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生 從 何 來, 死 往 何 去? 既 然 已 生, 為 何 要 死? 既 然 必 死, 又 何 需 生? 生 死 之 間, 解 答 安 在? 這 是 千 古 難 題, 古 今 中 外, 多 少 聖 賢 哲 人 先 知, 均 曾 嘗 試 提 出 解 答, 諸 如 : 創 造 說 自 然 發 生 說 演 化 論 永 生 說 輪 迴 說... 等 等, 不 一 而 足 ( 釋 慧 開,2010) 然 而 同 樣 的 疑 惑 依 然 存 在 者, 生 死 課 題, 或 許 將 是 人 類 永 遠 無 法 解 答, 卻 也 永 不 放 棄 的 難 題 為 了 尋 找 解 答, 蔡 明 昌 與 歐 慧 敏 (2008) 提 出 了 確 信 其 有 確 信 其 無 審 判 救 贖 因 果 報 應 非 關 道 德 的 自 然 法 則 天 堂 地 獄 輪 迴 投 胎 另 一 個 人 間 成 神 變 鬼 及 化 成 其 他 能 量 等 十 二 項 來 生 信 念 進 行 研 究, 本 研 究 即 以 其 中 之 地 獄 為 主 題 進 行 研 究 至 於 何 以 選 擇 地 獄, 而 非 其 他 選 項, 則 必 須 提 及 研 究 者 之 職 業 為 何 研 究 者 為 國 中 教 師, 擔 任 教 職 已 十 餘 年 在 偶 與 國 中 學 生 聊 及 地 獄 時, 研 究 者 對 學 生 當 時 之 回 應, 可 以 驚 豔 二 字 形 容 國 中 學 生 既 受 內 外 在 因 素 之 影 響, 在 身 心 發 展 上 逐 漸 成 熟 ; 同 時 卻 仍 保 有 著 天 馬 行 空 的 想 像 力 與 創 造 力 研 究 者 對 此 半 生 熟 的 狀 態 大 感 興 趣, 遂 興 起 以 國 中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地 獄 為 主 題 進 行 研 究 之 想 法 地 獄 或 是 陰 間 的 信 仰 普 遍 存 在 於 全 世 界, 可 以 說 有 人 類 建 立 文 化 的 地 區, 就 一 定 存 在 死 者 的 世 界 ; 而 具 有 完 整 的 死 後 世 界 的 地 區, 也 必 定 存 在 著 高 度 文 明 地 獄 的 構 造, 隨 著 地 區 以 及 時 代 的 發 展 而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差 異, 有 的 單 純 簡 潔, 有 的 則 十 分 發 達 與 複 雜 例 如 希 臘 神 話 中 的 地 獄, 便 只 描 述 了 地 獄 主 宰 為 冥 王 黑 帝 斯 (Hades), 地 獄 王 國 為 數 條 河 流 所 圍 繞, 而 負 責 看 門 的 便 是 有 名 的 地 獄 三 頭 犬 - 賽 伯 勒 斯 (Cerberus), 其 他 的 相 關 內 容 則 較 為 鬆 散, 結 構 性 不 強, 是 屬 於 較 為 單 純 的 地 獄 而 由 但 丁 所 描 繪 出 之 地 獄 - 神 曲 地 獄 篇, 則 可 視 為 複 雜 式 地 獄 之 代 表, 研 究 者 亦 將 針 對 其 內 容 於 後 文 中 作 深 入 討 論 除 上 述 二 項 地 獄 外, 其 他 各 文 化 亦 發 展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地 獄 世 界, 包 括 中 國 日 1

本 北 歐 神 話 埃 及 神 話 波 斯 神 話 美 索 不 達 米 亞 神 話 等, 足 見 地 獄 之 概 念 普 遍 存 在 於 世 界 各 種 文 化 之 中 ( 草 野 巧,2011) 地 獄 概 念 如 此 普 及, 目 前 國 內 之 相 關 著 作 論 述 亦 不 在 少 數, 例 如 : 蕭 登 福 (1996) 針 對 地 獄 概 念 所 進 行 之 系 列 著 作 馬 書 田 (2005) 探 討 華 夏 諸 神 之 形 成 及 源 由 鄭 志 明 (1988) 則 以 台 灣 固 有 之 善 書 鸞 書 宗 教 體 系 進 行 論 述, 足 見 地 獄 其 迷 人 之 處 但 以 地 獄 為 主 題 所 進 行 之 相 關 研 究 則 相 對 較 少, 主 要 包 含 下 列 幾 篇 : 陳 碧 苓 (2001) 針 對 台 灣 民 間 流 傳 的 鸞 書 天 堂 遊 記 和 地 獄 遊 記 進 行 探 討 ; 林 淑 琴 (2010) 則 以 地 獄 歌 仔 冊 為 其 研 究 對 象 ; 王 育 仁 (2007) 從 道 壇 彩 繪 的 角 度 探 討 十 殿 閻 王 ; 林 清 芬 (2011) 則 以 長 阿 含. 世 記 經 ( 地 獄 品 ) 之 地 獄 思 想 為 其 研 究 主 旨 ; 林 廷 叡 (2006) 探 討 唐 代 之 幽 冥 世 界, 並 以 地 獄 十 王 信 仰 為 其 研 究 中 心 ; 而 蔡 明 昌 與 歐 慧 敏 (2008) 亦 將 地 獄 列 為 來 生 信 念 之 一 進 行 探 討 從 上 簡 述 便 可 得 知, 現 今 關 於 地 獄 所 作 之 相 關 研 究, 大 都 偏 於 文 史 哲 方 面 之 探 討 研 究 者 以 為 若 欲 對 地 獄 進 行 探 究, 主 要 路 徑 有 三, 其 一 : 以 文 史 哲 為 研 究 方 向, 便 如 上 述 所 列 之 各 項 研 究 ; 其 二 : 針 對 能 自 由 往 返 人 間 與 地 獄 之 特 定 人 士 或 具 有 瀕 死 經 驗 者, 以 其 為 研 究 對 象, 藉 以 探 究 神 祕 的 死 亡 國 度 ; 其 三 : 以 一 般 人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探 討 其 地 獄 觀 路 徑 一 已 如 前 述, 不 再 贅 言, 路 徑 二 雖 可 一 窺 地 獄 面 貌, 但 其 限 制 頗 大, 特 定 人 士 及 具 有 瀕 死 經 驗 者 之 尋 得 或 可 克 服, 但 證 實 不 易, 要 如 何 將 主 觀 之 地 獄 經 驗 轉 而 為 客 觀 之 地 獄 事 實, 研 究 者 以 為 誠 非 易 事 而 路 徑 三 之 研 究 方 式, 研 究 重 點 並 不 在 於 求 得 一 真 實 地 獄, 而 著 眼 於 一 般 人 ( 在 本 研 究 中, 所 指 為 國 中 生 ) 其 所 呈 現 之 地 獄 世 界 會 是 如 何, 這 也 正 是 本 研 究 所 欲 採 取 之 研 究 進 路 研 究 者 以 為 地 獄 的 真 實 面 貌, 或 許 可 在 未 來 獲 得 解 答, 但 在 今 日, 地 獄 的 存 在 與 否 及 其 樣 貌 仍 是 未 解 之 謎 ; 僅 管 對 於 地 獄 的 真 實 性, 吾 人 尚 無 法 找 到 一 合 理 解 答, 但 是 瞭 解 現 代 的 人 們 如 何 看 待 地 獄 卻 是 一 項 有 趣 且 充 滿 意 義 之 研 究, 此 乃 研 究 動 機 之 其 一 再 者, 隨 著 全 球 化 效 應, 世 界 各 地 之 文 化 彼 此 交 流 衝 擊, 其 中 亦 包 含 了 不 同 的 宗 教 觀 與 地 獄 世 界 電 影 Constantine(2005, 台 灣 翻 譯 為 康 斯 坦 汀 : 驅 魔 神 探 ) 由 漫 畫 改 編 而 成, 電 影 中 所 出 現 之 地 獄 景 觀 便 帶 有 鮮 明 之 基 督 教 色 彩 ; 來 自 日 本 的 知 名 動 漫 2

BLEACH ( 日 本 漫 畫 家 久 保 帶 人 之 漫 畫 作 品, 台 灣 翻 譯 為 死 神 ), 自 2001 年 刊 載 於 週 刊 少 年 Jump 連 載 至 今, 其 所 描 繪 之 地 獄, 更 完 全 顛 覆 了 傳 統 地 獄 之 形 象, 華 麗 的 人 物 設 定 結 合 了 搞 笑 格 鬥 友 情 超 能 力 等 元 素, 不 只 在 日 本, 在 台 灣 亦 擁 有 廣 大 支 持 群 眾 以 上 所 舉, 尚 只 列 其 大 者, 坊 間 網 路 動 漫 更 有 為 數 眾 多 以 地 獄 為 題 材 的 各 種 創 作,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 國 中 生 - 在 此 種 環 境 條 件 刺 激 下, 將 會 呈 現 何 種 型 式 的 地 獄? 是 承 繼 原 有 之 十 王 信 仰? 帶 有 佛 教 道 教 基 督 教 或 其 他 宗 教 色 彩 之 地 獄 觀? 抑 或 衍 生 出 全 新 的 地 獄 型 態? 研 究 者 以 為 此 處 確 有 一 探 究 竟 之 必 要, 此 乃 研 究 動 機 之 其 二 其 三, 如 前 所 述, 目 前 國 內 以 地 獄 為 主 題 之 相 關 研 究, 多 從 文 學 史 學 哲 學 等 方 面 進 行 探 討, 以 地 獄 為 主 題 進 行 實 證 研 究 者, 亦 僅 有 蔡 明 昌 與 歐 慧 敏 (2008) 針 對 來 生 信 念 之 研 究, 然 則 此 份 研 究 中, 僅 以 地 獄 為 來 生 信 念 之 其 一, 未 能 加 以 深 入 討 論, 殊 甚 可 惜 研 究 者 以 為, 以 地 獄 概 念 之 普 世 性, 除 已 有 文 史 哲 領 域 之 探 討 外, 應 可 進 行 更 加 深 入 與 多 元 的 研 究, 以 期 能 忠 實 反 應 地 獄 之 現 代 意 義 為 何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在 於 瞭 解 現 今 國 中 生 之 地 獄 觀, 在 性 質 上 屬 於 一 探 索 性 質 之 研 究, 本 研 究 之 主 要 目 的 如 下 : 一 藉 由 文 獻 中 有 關 地 獄 之 典 籍, 以 探 討 地 獄 之 構 成 要 素 二 探 討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現 況 三 探 討 影 響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主 要 因 素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提 出 的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一 構 成 地 獄 之 具 體 要 素 為 何? 3

二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觀 現 況 為 何? 三 國 中 學 生 之 地 獄 觀 可 歸 類 為 哪 些 類 型? 四 影 響 國 中 學 生 地 獄 觀 之 主 要 因 素 為 何?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為 使 探 討 主 題 能 有 清 晰 明 瞭 之 觀 念, 茲 將 重 要 名 詞 加 以 定 義, 分 別 敍 述 如 下 : 壹 國 中 生 本 研 究 所 指 國 中 生 係 指 一 百 學 年 度 就 學 於 各 公 私 立 國 民 中 學 七 八 九 年 級 之 學 生, 年 齡 約 十 三 歲 至 十 五 歲 貳 地 獄 觀 研 究 者 以 為, 當 吾 人 論 及 地 獄 時, 心 中 所 想, 可 能 包 含 閻 羅 王 駭 人 刑 罰 或 者 永 世 不 得 超 生 等 各 式 地 獄 景 觀 ; 而 除 死 後 世 界 外, 地 獄 也 常 被 用 來 形 容 天 災 戰 爭 疾 病 飢 荒 等 現 世 世 界 本 研 究 之 主 旨 在 於 探 討 國 中 生 之 地 獄 觀, 由 前 文 便 可 發 現 地 獄 此 一 概 念 之 普 遍 性 及 多 樣 性 為 能 對 地 獄 觀 進 行 充 份 之 探 討, 研 究 者 將 本 研 究 之 地 獄 觀 定 義 為 對 地 獄 所 呈 現 之 心 像 (imagination), 亦 即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之 地 獄 乃 是 心 像 式 的 地 獄 換 言 之, 研 究 者 所 欲 探 究 之 地 獄 觀, 並 非 單 指 地 獄 的 概 念 更 包 含 了 地 獄 的 景 象 及 其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認 知 信 念 與 罪 罰 觀 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在 於 了 解 國 中 生 之 地 獄 觀, 然 地 獄 觀 之 形 成, 斷 非 一 時 一 地 之 事, 為 能 獲 致 地 獄 觀 之 初 步 形 象, 研 究 者 將 在 本 章 中, 先 行 說 明 本 研 究 中 地 獄 觀 之 觀 所 指 為 何, 接 著 探 討 中 國 地 獄 觀 西 方 地 獄 觀 並 作 一 綜 合 討 論, 以 期 能 描 繪 出 為 地 獄 之 初 步 面 貌, 並 進 而 發 展 出 適 合 本 研 究 之 初 步 訪 談 大 綱 第 一 節 地 獄 觀 研 究 者 認 為 若 要 進 行 地 獄 觀 之 研 究, 應 先 針 對 觀 之 涵 義 加 以 討 論 依 據 國 語 辭 典, 觀 字 作 為 名 詞, 其 意 所 指 包 含 景 象 意 識 看 法 姓 氏 ; 作 為 動 詞 則 有 細 看 審 查 之 意 ; 而 觀 之 相 關 字 詞 包 含 觀 點 觀 念 觀 測 等 考 慮 本 研 究 主 旨, 研 究 者 認 為 觀 之 意 涵 至 少 包 含 了 下 列 四 項 : 景 象 觀 點 意 向 與 概 念 景 象, 在 國 語 辭 典 中 將 其 解 釋 為 情 形 現 象, 如 太 平 現 象 ; 亦 作 景 狀 景 兒, 可 見 若 將 觀 視 為 景 象, 將 會 侷 限 性 地 呈 現 出 部 份 地 獄 面 貌 若 說 觀 所 指 為 觀 點 (viewpoint), 依 據 國 語 辭 典, 其 意 為 研 究 分 析 或 批 評 一 切 問 題 與 事 象 所 依 據 的 立 場 ; 而 在 韋 伯 辭 典 中, 觀 點 其 意 為 看 待 事 物 或 思 考 事 物 的 方 式 (a way of looking at or thinking about something), 綜 合 此 二 項 說 法,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觀 點 指 的 是 看 待 或 思 考 事 物 的 方 式 或 立 場, 然 而 若 僅 以 方 式 或 立 場 來 討 論 地 獄 觀, 似 乎 過 於 狹 隘 且 失 之 偏 頗 試 以 意 向 (perspective) 作 為 觀 之 說 明, 依 據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其 意 為 從 某 一 觀 點 看 事 態 全 局, 從 而 獲 得 整 體 性 的 認 識 ; 而 根 據 韋 伯 辭 典 意 向 包 含 了 至 少 二 項 涵 意,( 一 ) 思 考 或 瞭 解 事 物 的 方 法 ( a way of thinking about and understanding something) ( 二 ) 人 們 明 瞭 事 物 輕 重 緩 急 之 情 形 (a condition in which a person knows which things are important and does not worry or think about unimportant things), 如 上 所 言, 意 向 不 只 是 看 待 的 方 式, 而 是 更 進 一 步 的 全 面 性 瞭 解, 雖 說 是 全 面 性 瞭 解, 但 深 究 其 意, 仍 可 說 是 觀 點 的 一 種, 或 可 說 是 進 階 版 的 觀 點, 研 究 者 以 為 仍 不 適 宜 以 5

此 定 義 討 論 地 獄 觀 若 吾 人 以 概 念 (concept) 作 為 觀 之 說 明, 依 據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係 指 對 同 類 事 物 獲 得 的 概 括 性 的 單 一 認 知 經 驗 ; 而 根 據 韋 伯 辭 典 概 念 指 的 是 : 對 於 事 物 本 質 及 其 運 作 方 式 之 想 法 (an idea of what something is or how it works) 綜 合 上 述 二 說,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因 概 念 此 一 詞 語 有 其 涵 蓋 性 及 包 容 性, 以 之 形 容 觀 之 涵 義 確 有 其 可 行 性, 然 則 概 念 多 半 所 指 為 認 知 層 面, 若 吾 人 唯 以 概 念 作 為 觀 之 解 釋, 所 得 之 結 論, 可 能 偏 向 認 知 層 面, 而 忽 略 其 他 層 面, 研 究 者 以 為 此 乃 其 不 足 之 處 若 如 前 文 所 言, 上 述 定 義 皆 不 符 合 本 研 究 旨 趣, 然 則 此 觀 又 該 當 何 解? 美 國 教 育 家 布 魯 納 (Bruner) 認 為 人 類 有 三 種 認 知 模 式 : 動 作 表 徵 (enactive representation) 影 像 表 徵 (iconic representation) 及 符 號 表 徵 (symbolic representation) ( 林 清 山 與 張 春 興,1989), 此 三 種 表 徵 系 統 代 表 了 認 知 發 展 的 三 個 階 段 特 別 的 是, 從 動 作 表 徵 進 入 影 像 表 徵 時, 動 作 表 徵 認 知 功 能 仍 然 存 在, 而 在 符 號 表 徵 階 段, 也 包 含 了 許 多 行 動 及 影 像 的 認 知 方 式, 此 三 種 模 式 是 平 行 並 存, 互 補 的, 而 非 取 代 性 的 ( 陳 李 綢,1985) 依 據 布 魯 納 之 認 知 架 構, 人 類 對 於 事 物 的 認 知 應 同 時 包 含 了 三 種 面 向, 符 號 的 影 像 的 及 操 作 的, 地 獄 觀 亦 然 研 究 者 認 為, 對 地 獄 觀 之 探 討 亦 應 包 含 此 三 種 面 向, 若 以 前 文 所 論 之 四 項 定 義, 或 偏 於 影 像 性 或 偏 於 認 知 性, 皆 不 足 呈 現 地 獄 之 完 整 面 貌, 因 此 若 要 完 整 涵 蓋 地 獄 之 樣 貌, 研 究 者 以 為 將 本 研 究 之 地 獄 觀 定 義 為 : 對 地 獄 所 呈 現 之 心 像 (imagination), 較 為 適 宜 在 韋 伯 辭 典 中, 將 心 像 定 義 為 : 對 於 虛 幻 事 物 之 想 像 力 (the ability to imagine things that are not real : the ability to form a picture in your mind of something that you have not seen or experienced ), 而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則 將 心 像 界 定 為 將 記 憶 中 的 經 驗 與 意 象 (imagery) 予 以 整 理 組 合, 從 而 產 生 新 意 象 的 心 理 歷 程, 由 以 上 描 述 便 可 發 現, 心 像 不 只 包 含 了 景 象 觀 點 意 向 與 概 念, 更 兼 而 有 之 的 對 地 獄 此 一 主 題 呈 現 出 認 知 的 影 像 的 地 獄 具 體 畫 面, 這 也 正 是 本 研 究 之 主 旨 : 探 討 國 中 生 之 心 像 地 獄 為 何 6

第 二 節 中 國 地 獄 觀 中 國 原 無 地 獄 一 詞, 地 獄 乃 是 梵 文 Niraja( 捺 落 迦 ) 的 意 譯, 本 義 是 無 有, 指 沒 有 喜 樂 之 意, 人 死 後 落 入 此 處 受 罪, 毫 無 喜 樂 可 言 ( 周 文,2009) 又 譯 作 不 樂 可 慶 苦 具 苦 器 等, 但 都 比 不 上 譯 作 地 獄 來 的 形 象 生 動 ( 馬 書 田,2005) 在 本 節 中, 研 究 者 將 先 行 探 討 佛 教 傳 入 前, 中 國 原 有 之 冥 界 觀 ; 之 後 介 紹 佛 教 地 獄 觀, 及 一 般 民 間 信 仰 中 地 獄 觀 念 之 演 變, 以 期 能 描 繪 出 中 國 地 獄 之 景 象 壹 中 國 原 有 之 冥 界 觀 下 文 中, 研 究 者 將 從 先 秦 諸 子 與 庶 民 大 眾 之 角 度 分 別 介 紹 中 國 原 有 之 冥 界 觀 一 儒 家 雖 說 春 秋 戰 國 百 家 爭 鳴, 但 對 死 後 世 界 有 獨 特 見 解, 且 值 得 一 提 者 唯 有 儒 道 墨 三 家 而 三 家 對 後 世 之 影 響, 又 以 儒 家 為 首 ( 蕭 登 福,2001) 世 人 對 儒 家 之 生 死 觀, 多 以 其 為 避 談 生 死, 主 要 依 據 為 論 語. 先 進 篇 第 十 二 章 中 孔 子 與 子 路 之 對 話, 今 節 錄 如 下 : 季 路 問 事 鬼 神 子 曰 : 未 能 事 人, 焉 能 事 鬼? 曰 : 敢 問 死 曰 :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就 字 面 意 義 而 言, 子 路 向 孔 子 請 教 事 奉 鬼 神 之 道, 作 為 老 師 的 孔 子 沒 有 給 予 正 面 回 答, 而 是 用 問 題 回 答 問 題 未 能 事 人, 焉 能 事 鬼?, 沒 能 得 到 正 面 回 答 的 子 路, 話 鋒 一 轉, 改 問 道 : 敢 問 死, 對 此, 孔 老 夫 子 同 樣 用 問 題 回 答 問 題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面 對 接 連 二 次 問 題 式 的 答 案, 子 路 沒 再 問 下 去, 孔 子 也 未 多 做 解 釋, 師 徒 間 的 對 話 就 此 結 束, 徒 留 一 段 千 古 公 案 及 未 解 之 謎 ( 釋 慧 開,2010) 歷 代 學 者 對 於 這 段 對 話, 大 多 抱 以 相 同 論 述, 認 為 儒 家 避 談 生 死, 相 關 論 述 亦 多, 可 謂 前 人 之 述 備 已 當 代 學 者 中, 對 儒 家 之 生 死 觀 能 另 闢 蹊 徑 且 言 之 成 理 者, 可 以 釋 慧 開 為 代 表 7

釋 慧 開 (2010) 在 其 著 作 < 論 語 之 生 死 學 義 理 疏 論 以 季 路 問 事 鬼 神 章 為 中 心 >, 先 引 陳 群 何 晏 刑 昺 朱 熹 趙 佑 等 人 之 言 ; 再 舉 錢 穆 蔡 仁 厚 南 懷 瑾 勞 思 光 馮 友 蘭 傅 偉 勳 傅 佩 榮 等 近 代 學 者 之 論, 加 以 綜 合 評 述 ; 其 後 深 掘 此 段 對 話 之 深 層 意 蘊, 佐 以 子 路 之 生 平 事 蹟 並 藉 論 語 探 討 孔 子 的 生 死 觀 從 而 提 出 結 論 釋 慧 開 認 為 子 路 之 問 事 鬼 神 乃 大 哉 問, 不 宜 直 接 回 答, 需 要 互 相 討 論, 因 此 反 問 道 : 未 能 事 人, 焉 能 事 鬼?, 期 待 子 路 能 有 所 回 應, 再 做 進 一 步 論 述 ; 未 料 子 路 未 能 回 答, 反 而 另 闢 戰 場, 提 出 了 另 一 個 大 哉 問 敢 問 死, 孔 子 循 著 同 樣 模 式 回 答 子 路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想 先 了 解 子 路 如 何 回 應, 只 不 過 子 路 仍 未 能 有 所 反 應, 也 終 止 了 問 題 的 討 論 釋 慧 開 認 為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一 言, 可 視 為 教 學 與 應 答 之 辭, 單 憑 此 一 話 語, 不 足 以 代 表 孔 子 生 死 觀 之 全 貌, 更 不 能 據 以 論 斷 孔 子 避 談 或 拒 談 生 死 大 事 的 佐 證 研 究 者 以 為 釋 慧 開 之 說 雖 能 自 成 一 格,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但 儒 家 對 於 死 後 世 界 之 論 述 確 實 較 少 提 及, 難 免 給 予 世 人 重 生 輕 死 之 感 雖 說 世 人 咸 認 儒 家 重 人 事 輕 生 死, 然 而 儒 家 思 想 早 已 與 中 華 文 化 密 不 可 分, 死 後 世 界 亦 然, 我 們 可 從 下 列 幾 點 看 出 端 倪 儒 家 重 禮, 雖 不 明 究 鬼 神, 卻 大 力 倡 導 祭 享 ( 蕭 登 福,2001) 儒 家 對 祭 祀 的 重 視 隨 著 儒 家 的 發 展, 同 時 反 應 在 中 國 人 的 地 獄 觀 裡, 例 如 影 響 中 國 地 獄 觀 甚 深 的 佛 說 預 修 十 王 生 七 經, 此 經 所 言 薦 拔 亡 魂 的 十 個 特 殊 日 期 便 深 受 儒 家 文 化 影 響 今 節 錄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預 脩 生 七 齋, 每 月 二 時 : 十 五 日 三 十 日 若 是 新 死, 依 一 七 至 七 七 百 日 一 年 三 年, 並 須 請 此 十 王 名 字 此 經 中 自 一 七 至 七 七 的 七 個 時 日, 乃 是 以 佛 家 中 陰 思 想 為 基 礎, 而 百 日 週 年 三 年 忌 日, 應 是 受 為 父 母 守 喪 三 年 的 禮 制 影 響 而 來 ; 周 代 喪 期 依 親 疏 之 別, 而 有 斬 衰 齊 衰 大 功 小 功 緦 麻 等 五 服 之 親 ; 斬 衰 為 三 年 喪 ; 齊 衰 為 一 年, 也 稱 期 服 滿 一 年 稱 為 小 祥 ; 三 年 喪, 實 則 二 十 五 個 月, 在 喪 滿 時 除 靈, 稱 為 大 祥 ( 蕭 登 福,1996) 另 一 本 影 響 中 國 近 千 年 之 久 的 善 書 玉 歷 寶 鈔 ( 宋 光 宇,1984), 作 者 亦 受 倫 家 影 響, 於 經 中 大 力 標 舉 忠 孝 仁 義 之 重 要 性 玉 歷 寶 鈔 第 三 殿 : 8

陽 世 為 人, 不 思 君 德 最 大, 民 命 為 重 ; 膺 位 享 褖, 不 堅 臣 節, 不 顧 民 命 查 對 事 犯 輕 重, 使 大 力 鬼 役 推 入 大 獄, 另 發 應 至 何 重 小 獄 受 苦 玉 歷 寶 鈔 第 八 殿 : 世 人 若 不 知 孝, 親 存 不 養, 親 殁 不 葬, 使 父 母 翁 姑, 有 驚 懼 愁 悶 煩 惱 等 心 者 擲 入 大 獄 受 苦, 再 交 各 小 獄 分 別 加 刑, 受 盡 痛 苦 解 交 第 十 殿 轉 劫 所 內, 改 頭 換 面, 永 為 畜 類 玉 歷 的 作 者 認 為 不 孝 之 人, 死 後 仍 需 受 盡 痛 苦, 甚 至 永 為 畜 類 至 於 不 忠 不 義 之 人, 雖 不 若 不 孝 之 人 之 重 罰, 卻 也 難 逃 冥 譴 ( 蕭 登 福,1996) 綜 上 所 述, 研 究 者 以 為 吾 人 不 必 以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一 語 斷 定 儒 家 之 避 談 或 拒 談 生 死 再 者, 雖 以 儒 家 對 死 後 世 界 之 著 墨 不 多, 然 儒 家 文 化 早 已 與 中 華 文 化 融 為 一 體 ; 唯 其 論 及 地 獄 世 界 時, 其 影 響 層 面 在 於 對 祭 祀 之 重 視 以 及 延 續 到 地 獄 世 界 的 道 德 評 斷 標 準, 其 影 響 力 在 現 世 而 非 冥 界 二 道 家 儒 家 道 家, 乃 中 國 思 想 史 上 兩 大 主 流, 儒 家 宗 孔 孟, 道 家 祖 老 莊 論 語 孟 子 老 子 莊 子 四 部 書, 兩 千 年 來, 為 中 國 知 識 份 子 人 人 所 必 讀 ( 錢 穆,1991) 大 體 而 言, 道 家 認 為 天 地 萬 物 都 是 一 氣 之 轉, 氣 聚 而 生, 氣 散 而 死 ( 蕭 登 福,2001) 莊 子. 至 樂 篇 中, 對 於 人 的 生 死 成 因, 有 一 段 極 精 闢 的 言 論 : 莊 子 妻 死, 惠 子 弔 之, 莊 子 則 方 箕 踞 鼓 盆 而 歌 惠 子 曰 : 與 人 居, 長 子 老 身, 死 不 哭 亦 足 矣, 又 鼓 盆 而 歌, 不 亦 甚 乎? 莊 子 曰 : 不 然, 是 其 始 死 也, 我 獨 何 能 無 慨 然! 察 其 始 而 本 無 生, 非 徒 無 生, 而 本 無 形, 非 徒 無 形 也 而 本 無 氣 雜 乎 芒 芴 之 間, 變 而 有 氣, 氣 變 而 有 形, 形 變 而 有 生, 今 又 變 而 之 死, 是 相 與 為 春 秋 冬 夏 四 時 行 也, 人 且 偃 然 寢 於 巨 室, 而 我 嗷 嗷 然 隨 而 哭 之, 自 以 為 不 通 乎 命, 故 止 也 莊 子. 知 北 遊 亦 云 : 舜 問 乎 丞 曰 : 道 可 得 而 有 乎? 曰 : 汝 身 非 汝 所 有 也, 汝 何 得 有 夫 道? 舜 曰 : 吾 身 非 吾 有, 孰 有 之 哉? 曰 : 是 天 地 之 委 形 也 生 非 汝 有, 是 天 地 之 委 和 9

也 ; 性 命 非 汝 有, 是 天 地 之 委 順 也 ; 孫 子 非 汝 有, 是 天 地 之 委 蛻 也 故 形 不 知 所 往, 處 不 知 所 持, 食 不 知 所 味 天 地 之 強 陽 氣 也, 又 胡 可 得 而 有 邪? 大 抵 莊 子 認 為 宇 宙 萬 物, 只 是 一 氣 之 化, 萬 物 皆 由 氣 而 來, 人 之 形 體 亦 僅 是 天 地 之 委 形 ; 既 然 萬 物 相 同, 皆 為 一 氣 之 化, 自 不 難 想 像 莊 子 會 據 此 提 出 齊 物 的 概 念 莊 子. 齊 物 論 : 天 下 莫 大 於 秋 毫 之 末, 而 大 山 為 小 ; 莫 壽 乎 殤 子, 而 彭 祖 為 夭 天 地 與 我 並 生, 而 萬 物 與 我 為 一 既 已 為 一 矣, 且 得 有 言 乎? 既 已 為 一 矣, 且 得 無 言 乎? 雖 萬 物 皆 是 一 氣 之 化, 然 而 齊 物 所 齊 之 物 並 非 單 指 物 質 而 言, 而 是 包 括 了 世 間 的 一 切 陳 鼓 應 (2005) 認 為 齊 物 指 的 是 從 物 性 平 等 的 立 場, 將 人 類 從 自 我 中 心 的 局 限 性 中 提 升 出 來, 以 開 放 的 心 靈 觀 照 萬 物 譚 宇 權 (1998) 則 認 為 齊 物 論 的 主 旨 是 從 根 本 上 破 除 是 非 我 執 的 糾 結, 重 新 以 平 等 的 觀 念 看 待 萬 物 研 究 者 以 為 人 若 能 體 認 到 萬 物 與 我 為 一, 自 不 再 只 以 個 人 為 中 心, 而 將 進 一 步 體 驗 到 喪 我 莊 子. 齊 物 論 中 的 南 郭 子 綦 便 是 最 佳 例 證 南 郭 子 綦 隱 机 而 佳, 仰 天 而 噓, 荅 焉 似 喪 其 耦 顏 成 子 游 立 侍 乎 前, 曰 : 何 居 乎? 形 固 可 使 如 稿 木, 而 心 固 可 使 如 死 灰 乎? 今 之 隱 机 者, 非 昔 之 隱 机 者 也 子 綦 曰 : 偃, 不 亦 善 乎 而 問 之 也! 今 者 吾 喪 我, 汝 知 之 乎? 女 聞 人 籟 而 未 聞 地 籟, 女 聞 地 籟 而 未 聞 天 籟 乎! 南 郭 子 綦 形 如 稿 木 心 如 死 灰, 達 於 喪 我 之 境, 道 德 經 十 三 章 亦 言 : 寵 辱 若 驚, 貴 大 患 若 身 何 謂 寵 辱 若 驚? 寵 為 下, 得 之 若 驚, 失 之 若 驚, 是 謂 寵 辱 若 驚 何 謂 貴 大 患 若 身? 吾 所 以 有 大 患 者, 為 吾 有 身 ; 及 吾 無 身, 吾 有 何 患? 故 貴 以 身 為 天 下, 若 可 寄 天 下 以 身 為 天 下, 若 可 託 天 下 如 是, 既 無 我 之 存 在, 是 非 可 以 兩 忘, 生 死 可 以 一 貫, 物 礙 既 滅, 一 切 皆 莫 足 為 我 害 ( 錢 穆,1991) 道 家 學 說 博 大 精 深, 限 於 篇 幅 未 能 盡 述, 然 則 僅 以 上 述 內 容 亦 可 看 出 端 倪 ; 人 若 能 齊 物 喪 我 ; 於 外, 萬 物 皆 與 我 為 一 無 可 分 別 ; 於 內, 喪 我 無 我 我 之 不 存, 礙 從 何 來? 何 害 之 有? 自 可 馳 騁 於 天 地, 逍 遙 於 世 間 道 家 之 說, 確 是 瀟 灑 無 比 10

道 家 對 於 生 死 的 看 法 大 抵 如 上, 生 死 乃 是 一 氣 之 化, 對 死 後 世 界 之 描 述, 自 未 有 何 特 異 之 處 道 家 雖 與 儒 家 同 樣 對 死 後 世 界 鮮 少 描 述, 但 道 家 與 儒 家 同 為 中 華 文 化 兩 大 主 流, 正 如 同 儒 家 一 般, 對 地 獄 觀 之 影 響, 其 影 響 力 不 在 冥 間 而 在 現 世 在 蔡 明 昌 與 歐 慧 敏 (2008) 針 對 來 生 信 念 所 作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生 命 是 一 種 能 量, 生 與 死 即 是 一 種 能 量 的 轉 換 此 種 說 法 是 最 被 接 受 的 來 生 境 況 信 念 對 此, 蔡 明 昌 及 歐 慧 敏 認 為 : 道 家 以 氣 的 聚 散 的 說 法 來 解 釋 生 死, 是 一 種 近 乎 能 量 轉 換 的 自 然 機 制, 應 是 來 生 境 況 的 說 法 之 一 ; 生 與 死 即 是 一 種 能 量 的 轉 換 此 種 信 念, 可 說 是 各 種 來 生 境 況 的 最 大 公 約 數, 也 因 此 成 為 最 被 接 受 的 來 生 境 況 信 念 如 上 所 述, 研 究 者 以 為 道 家 之 生 死 觀 可 以 兩 字 明 之, 曰 : 逍 遙! 其 能 逍 遙 於 天 地 者, 乃 在 能 齊 物 喪 我 ; 而 能 齊 物 喪 我 者, 皆 因 萬 物 乃 一 氣 之 化, 而 此 一 氣 之 化 已 成 今 日 來 生 信 念 之 主 流, 此 處 自 是 老 莊 始 料 所 未 及 三 墨 家 中 國 古 代 宗 教 思 想 極 盛, 在 先 秦 諸 子 中, 墨 子 尤 具 保 守 性 格, 對 古 代 的 宗 教 信 仰, 備 極 尊 重, 而 成 為 諸 子 中 特 殊 現 象 ; 墨 子 對 崇 拜 對 象, 概 稱 之 為 鬼, 鬼 分 三 種 墨 子. 明 鬼 篇 古 今 之 為 鬼, 非 他 也, 有 天 鬼, 亦 有 山 水 鬼 神 者, 亦 有 人 死 而 為 鬼 者 故 墨 子 之 鬼 神 觀, 當 可 代 表 古 代 中 國 宗 教 思 想 ( 臧 廣 恩,1987) 墨 子 之 重 鬼 神, 首 因 墨 子 認 為 鬼 神 確 實 存 在, 墨 子. 明 鬼 篇 : 子 墨 子 言 曰 : 若 以 眾 之 所 同 見, 與 眾 之 所 同 聞, 則 若 昔 者 杜 伯 是 也 周 宣 王 殺 其 臣 杜 伯 而 不 辜, 杜 伯 曰 : 吾 君 殺 我 而 不 辜, 若 以 死 者 為 無 知 則 止 矣 ; 若 死 而 有 知, 不 出 三 年, 必 使 吾 君 知 之 其 三 年, 周 宣 王 合 諸 侯 而 田 於 圃, 田 車 數 百 乘, 從 數 千, 人 滿 野 日 中, 杜 伯 乘 白 馬 素 車, 朱 衣 冠, 執 朱 弓, 挾 朱 矢, 追 周 宣 王, 射 之 車 上, 中 心 折 脊, 殪 車 中, 伏 弢 而 死 當 是 之 時, 周 人 從 者 莫 不 見, 遠 者 莫 不 聞, 著 在 周 之 春 秋 11

昔 者, 燕 簡 公 殺 其 臣 莊 子 儀 而 不 辜, 莊 子 儀 曰 : 吾 君 王 殺 我 而 不 辜, 死 人 毋 知 亦 已, 死 人 有 知, 不 出 三 年, 必 使 吾 君 知 之 期 年, 燕 將 馳 祖, 燕 之 有 祖, 當 齊 之 社 稷, 宋 之 有 桑 林, 楚 之 有 雲 夢 也, 此 男 女 之 所 屬 而 觀 也 日 中, 燕 簡 公 方 將 馳 於 祖 塗, 莊 子 儀 荷 朱 杖 而 擊 之, 殪 之 車 上 當 是 時, 燕 人 從 者 莫 不 見, 遠 者 莫 不 聞, 著 在 燕 之 春 秋 以 上 所 舉, 僅 只 列 其 一 二 ; 墨 子 認 為 鬼 神 不 僅 存 在, 尚 能 賞 賢 罰 暴, 墨 子. 明 鬼 篇 : 逮 至 昔 三 代 聖 王 既 沒, 天 下 失 義, 諸 侯 力 正, 是 以 存 夫 為 人 君 臣 上 下 者 之 不 惠 忠 也, 父 子 弟 兄 之 不 慈 孝 弟 長 貞 良 也... 由 此 始, 是 以 天 下 亂 此 其 故 何 以 然 也? 則 皆 以 疑 惑 鬼 神 之 有 與 無 之 別, 不 明 乎 鬼 神 之 能 賞 賢 而 罰 暴 也 今 若 使 天 下 之 人, 偕 信 鬼 神 之 賞 賢 而 罰 暴 也, 則 天 下 豈 亂 哉? 墨 子. 尚 賢 篇 : 若 昔 有 三 代 聖 王, 堯 舜 禹 湯 文 武 者 是 也 所 以 得 其 賞 何 也? 曰 : 其 為 政 乎 天 下 也, 兼 而 愛 之, 從 而 利 之, 又 率 天 下 之 萬 民, 以 尚 尊 天 事 鬼, 愛 利 萬 民, 是 故 天 鬼 賞 之, 立 為 天 子, 以 為 民 父 母, 萬 民 從 而 譽 之 曰 聖 王, 至 今 不 已... 昔 者 三 代 暴 王 桀 紂 幽 厲 者 是 也 何 以 知 其 然 也 曰 : 其 為 政 乎 天 下 也, 兼 而 憎 之, 從 而 賊 之 又 率 天 下 之 民, 以 詬 天 侮 鬼, 賊 傲 萬 民 是 故 天 鬼 罰 之, 使 身 死 而 為 刑 戮, 子 孫 離 散, 室 家 喪 滅, 絶 無 後 嗣, 萬 民 從 而 非 之 曰 暴 王 由 此 可 看 出, 墨 子 認 為 天 下 大 亂 之 因 在 於 未 明 鬼 神 之 賞 賢 罰 暴, 因 此, 為 政 之 道, 即 在 顯 明 鬼 神 墨 子. 天 志 篇 : 故 昔 三 代 聖 王 禹 湯 文 武, 欲 以 天 之 為 政 於 天 子, 明 說 天 下 之 百 姓, 故 莫 不 犓 牛 羊 豢 犬 彘, 潔 為 粢 盛 酒 醴, 以 祭 祀 上 帝 鬼 神 而 求 祈 福 於 天... 昔 三 代 聖 王 禹 湯 文 武, 此 順 天 意 而 得 賞 者 也 ; 昔 三 代 之 暴 王 桀 紂 幽 厲, 此 反 天 意 而 得 罰 者 也, 然 則 禹 湯 文 武, 其 得 賞 何 以 也? 子 墨 子 曰 : 其 事 上 尊 天, 中 事 鬼 神, 下 愛 人, 故 天 意 曰 : 此 我 之 所 愛, 兼 而 愛 之 ; 我 所 利, 兼 而 利 之 愛 人 者 此 為 博 焉, 利 人 者 此 為 厚 焉 12

墨 子. 非 命 篇 : 義 人 在 上, 天 下 必 治, 上 帝 山 川 鬼 神 必 有, 幹 主 萬 民 被 其 大 利... 古 者 湯 封 於 毫, 絶 長 繼 短, 方 地 百 里, 與 其 百 姓 兼 相 愛 交 相 利, 利 則 分, 率 其 百 姓 以 上 尊 天 事 鬼, 是 以 天 鬼 富 之, 諸 侯 與 之, 百 姓 親 之, 賢 士 歸 之, 未 殁 其 世 而 王 天 下 政 諸 侯 昔 者 文 王 封 於 岐 周, 絶 長 繼 短, 方 地 百 里, 與 其 百 姓 兼 相 愛... 是 以 天 鬼 富 之, 諸 侯 與 之, 百 姓 親 之, 賢 士 歸 之, 未 殁 其 世 百 王 天 下 政 諸 侯 墨 子 認 為 三 代 聖 王 之 所 以 王 天 下 在 於 上 尊 天, 中 事 鬼 神, 下 愛 人 事 實 上, 不 僅 為 政 者 須 尊 天 事 鬼 愛 人, 尊 天 事 鬼 的 概 念 貫 穿 墨 子 全 書 墨 子. 貴 義 篇 : 凡 言 凡 動, 利 於 天 鬼 百 姓 者, 為 之 ; 凡 言 凡 動, 害 於 天 鬼 百 姓 者, 舍 之 墨 子. 尚 同 篇 : 故 古 者, 聖 王 明 天 鬼 之 所 欲, 而 避 天 鬼 之 所 憎 以 求 興 天 下 之 害 是 以 率 天 下 之 萬 民, 齋 戒 沐 浴, 潔 為 酒 醴 粢 盛, 以 祭 祀 天 鬼 其 事 鬼 神 也, 酒 醴 粢 盛, 不 敢 不 蠲 潔, 犠 生 不 敢 不 腯 肥 珪 璧 幣 帛, 不 敢 不 中 度 量 春 秋 祭 祀, 不 敢 失 時 幾 墨 子. 節 葬 篇 : 欲 以 干 上 帝 鬼 神 之 福, 意 者 可 邪? 其 說 又 不 可 矣 今 惟 無 以 厚 葬 久 喪 者 為 政, 國 家 必 貧 人 民 必 寡 刑 政 必 亂 若 苟 貧, 是 粢 盛 酒 醴 不 淨 潔 也 ; 若 苟 寡, 是 事 上 帝 鬼 神 者 寡 也 ; 若 苟 亂, 是 祭 祀 不 時 度 也 今 又 禁 止 事 上 帝 鬼 神, 為 政 若 此, 上 帝 鬼 神 始 得 從 上 撫 之 上 述 諸 文, 在 在 都 說 明 了 鬼 在 墨 家 眼 中 的 獨 特 性 鬼 可 賜 福 於 人, 亦 可 降 禍 於 人, 鬼 不 只 能 賞 賢 罰 暴, 更 是 成 聖 成 王 的 關 鍵, 墨 家 之 鬼 能 力 超 絶, 地 位 崇 高, 與 六 朝 以 後 鬼 魂 之 落 魄 形 象 大 相 徑 庭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墨 家 對 鬼 神 之 崇 拜, 是 先 秦 諸 子 中 最 為 明 顯 與 特 殊 的, 而 墨 子 鬼 神 之 觀 與 當 時 的 一 般 人 民 並 沒 有 什 麼 不 同 ; 所 不 同 者 在 於 墨 家 以 鬼 神 設 教, 把 它 列 入 政 治 體 制 中, 並 且 認 為 鬼 神 是 絶 對 公 正 無 私 的 ( 蕭 登 福,2001) 13

四 庶 民 大 眾 之 冥 界 觀 研 究 者 已 於 前 文 探 討 先 秦 諸 子 對 冥 界 之 看 法 及 其 影 響, 若 單 憑 對 中 國 文 化 影 響 最 大 的 儒 道 二 家 來 論 斷 中 國 固 有 的 死 後 世 界 觀, 則 幾 可 斷 言 中 國 在 佛 教 傳 入 之 前 並 無 所 謂 死 後 世 界 然 而 事 實 並 非 如 此, 正 如 余 英 時 (1983) 所 言 : 這 些 思 想 家 的 說 法 是 經 過 理 智 化 的 結 果, 自 不 足 以 代 表 一 般 民 眾 之 觀 念 查 諸 典 籍, 早 在 周 朝, 中 國 便 已 發 展 出 特 有 之 魂 魄 說 禮 記. 郊 特 牲 : 魂 氣 歸 于 天, 形 魄 歸 于 地 故 祭, 求 諸 陰 陽 之 義 也 左 傳 亦 云 : 人 生 始 化 曰 魄, 既 生 魄, 陽 曰 魂 用 物 精 多 則 魂 魄 強, 是 以 有 精 爽, 至 於 神 明 匹 夫 匹 婦 強 死, 其 魂 魄 猶 能 馮 依 於 人, 以 為 淫 厲 禮 記. 祭 義 : 氣 也 者, 神 之 盛 也 魄 也 者, 鬼 之 盛 也 合 鬼 與 神, 教 之 至 也 眾 生 必 死, 死 必 歸 土, 此 之 謂 鬼 骨 肉 斃 于 下 陰 為 野 土 其 氣 發 揚 于 上, 為 昭 明 焄 蒿 悽 愴, 此 百 物 之 精 也 神 之 著 也 除 了 禮 記 左 傳 之 外, 易 經 管 子 列 子 亦 談 到 了 魂 魄 的 問 題 從 這 些 典 籍 中 便 可 發 現 周 世 魂 魄 說 的 幾 項 特 性 其 一 人 死 後, 仍 有 生 命 存 在 著, 而 這 生 命 的 代 表 便 是 魂 魄 其 二 周 人 認 為 魂 盛 為 神, 魄 盛 為 鬼, 二 者 能 力 相 當, 皆 可 賜 福 或 作 祟 於 人, 前 述 之 墨 家 亦 有 相 同 論 述 至 於 人 死 後 之 歸 宿, 由 於 魂 盛 為 神, 魄 盛 為 鬼 ; 而 魂 屬 天, 魄 屬 地, 死 後 之 所 亦 歸 為 天 與 地 二 處 魂 盛 者 上 升 於 天, 為 天 帝 左 右 ; 魄 盛 者 則 留 於 地 下 黃 泉 九 泉 蒿 里 等 ( 蕭 登 福,2001) 周 世 魂 魄 說 大 抵 如 上 所 述 秦 漢 二 代 承 繼 了 周 世 的 冥 界 觀, 其 中 出 現 明 顯 改 變 者, 便 在 於 泰 山 治 鬼 說 的 興 起 對 於 泰 山 治 鬼, 顧 炎 武 日 知 錄 有 一 段 詳 細 的 說 明 : 博 物 志 所 云 : 泰 山 一 曰 天 孫, 言 為 天 帝 之 孫, 主 召 人 魂 魄, 知 生 命 之 長 短 者 其 見 於 史 者, 則 後 漢 書. 方 術 傳 許 峻 自 云 : 嘗 篤 病, 三 年 不 愈, 乃 謁 泰 山 請 命 烏 恒 傳 : 死 者 神 靈 歸 赤 山 赤 山 在 遼 東 西 北 數 千 里, 如 中 國 人 14

死 者 魂 神 歸 泰 山 也 三 國 志. 管 輅 傳, 謂 其 弟 辰 曰 : 但 恐 至 泰 山 治 鬼, 不 得 治 生 人, 如 何... 然 則 鬼 論 之 興, 其 在 東 京 之 世 乎? 上 述 引 文, 顧 炎 武 舉 證 頗 多, 最 後 提 出 結 論 : 泰 山 治 鬼 之 說, 起 於 東 漢 事 實 上, 除 了 泰 山 神 之 外, 秦 漢 二 代 亦 出 現 了 陰 嬸 地 下 主 蒿 里 梁 父 等 其 他 冥 神, 而 在 這 些 神 祇 之 中, 自 然 仍 以 泰 山 神 為 地 下 世 界 的 主 宰 ( 蕭 登 福,2001) 泰 山 治 鬼 之 說 影 響 深 遠, 無 論 日 後 佛 教 地 獄 的 本 土 化, 或 是 奠 定 國 人 十 王 信 仰 的 王 歷 寶 鈔, 都 可 於 其 中 發 現 泰 山 神 的 影 子 除 魂 魄 說 及 泰 山 治 鬼 說 外, 近 代 學 者 亦 從 各 種 出 土 文 物, 發 現 其 他 中 國 原 有 之 冥 界 觀 蕭 登 福 (2001) 從 漢 世 典 籍 及 漢 墓 出 土 文 物 探 討 漢 人 的 死 後 世 界, 從 典 籍 及 文 物 中 得 知, 漢 人 認 為 死 後 世 界 有 二 : 一 為 天 上, 一 為 地 下 掌 管 地 下 者 為 泰 山 神, 蒿 里 及 梁 甫 次 之, 此 外 尚 有 掌 管 天 下 墓 事 的 擊 犆 卿 負 責 西 半 邊 墓 事 的 西 塚 伯 東 半 邊 的 東 塚 伯 及 其 他 大 小 官 吏, 漢 朝 的 地 下 世 界 已 具 備 完 整 的 地 府 組 織 蕭 氏 並 說 明 漢 人 認 為 地 下 世 界 與 人 世 生 活, 並 無 多 大 差 異, 人 死 後 到 地 下, 仍 有 階 級 之 分 富 者 仍 富, 貧 者 恆 貧, 同 時 仍 需 向 地 下 冥 官 繳 稅 及 服 勞 役 蒲 慕 州 (1999) 則 從 墓 葬 形 制 的 變 化 探 討 中 國 古 代 死 後 世 界 觀 的 轉 變, 蒲 氏 發 現 各 類 生 活 器 具 及 各 類 人 偶 車 馬 取 代 了 原 有 的 青 銅 禮 器 成 為 漢 人 之 主 要 隨 葬 品 除 了 隨 葬 品 的 生 活 化 之 外, 墓 室 中 還 增 加 了 墓 室 壁 畫 和 浮 雕 的 裝 飾, 它 們 以 現 實 生 活 為 模 型, 表 現 出 死 後 世 界 中 的 死 者 仍 可 繼 續 享 用 隨 葬 品 蒲 氏 認 為 這 樣 的 情 形 說 明 了 二 件 事 : 一 人 們 對 死 後 世 界 有 了 較 明 確 的 想 像 二 人 們 開 始 重 視 死 後 世 界 的 生 活 綜 上 所 述, 在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之 前, 中 國 便 已 發 展 出 特 有 之 冥 界 觀 其 特 點 如 下 : 一 地 下 世 界 乃 是 生 前 世 界 的 延 續 二 地 下 世 界 已 開 始 出 現 完 整 的 地 府 組 織 三 地 下 世 界 仍 要 繳 稅 服 勞 役 ; 雖 然 不 能 說 它 是 個 美 好 世 界, 但 在 此 時 的 冥 界 裡, 最 重 的 刑 罰 也 僅 止 於 繳 稅 與 服 役 這 種 質 樸 的 地 下 世 界 觀, 普 遍 流 存 於 當 時 的 社 會, 所 以 當 佛 教 傳 入 後, 帶 入 瑰 奇 壯 麗 又 多 彩 多 姿 的 地 獄 與 罪 行 信 仰 時, 這 種 本 土 的 地 下 世 界 觀, 便 逐 漸 被 佛 教 地 獄 觀 取 代 了 ( 宋 光 宇,1983) 15

貳 佛 教 佛 教 是 中 國 文 化 大 流 裡 面 很 重 要 的 一 派, 佛 教 東 來, 消 極 面 與 老 莊 思 想 不 違 背 ; 積 極 面, 人 人 皆 有 佛 性, 人 人 皆 可 成 可 佛, 正 如 儒 家 之 人 人 皆 可 為 堯 舜 儒 佛 二 家 亦 可 相 容, 此 佛 教 得 以 在 中 國 盛 行 之 因 ( 錢 穆,1992) 在 本 節 中, 研 究 者 將 分 別 說 明 佛 經 中 對 地 獄 的 各 種 描 述, 並 從 而 歸 納 出 佛 教 地 獄 之 特 性 一 緣 起 與 輪 迴 因 緣 法 又 稱 緣 起 法, 意 指 : 一 切 諸 法 都 依 托 眾 緣 和 合 而 生, 緣 盡 則 散 滅, 故 名 緣 起 緣 滅 ( 丁 孝 明,2008) 緣 起 法 是 生 死 輪 迴 的 基 本 原 理, 也 是 佛 法 理 論 的 基 石, 可 用 此 有 則 彼 有, 此 生 則 彼 生 ; 此 無 則 彼 無, 此 滅 則 彼 滅 這 段 話 來 概 述, 亦 即, 任 何 現 象 都 依 一 切 的 因 緣 的 集 合 而 生 起 而 變 化 而 消 滅 換 言 之, 一 切 現 象 都 是 特 定 條 件 的 暫 時 集 合 ( 陳 兵,2005) 事 實 上, 佛 教 所 說 的 輪 迴 系 指 在 無 明 驅 使 下 業 行 的 輪 迴, 而 不 是 自 我 色 身 或 心 識 的 輪 迴 ; 輪 迴 的 主 體 不 在 於 色, 也 不 在 於 識 因 為 色 與 識 都 是 有 我 的, 因 緣 法 是 無 我 的, 業 力 本 身 就 只 是 一 種 因 緣 法, 只 要 緣 起 的 業 力 沒 有 消 失, 到 了 因 緣 成 熟 時, 就 會 招 感 所 應 得 的 果, 建 立 起 如 幻 的 生 死 輪 迴 意 即 在 生 死 流 轉 中 執 著 於 生 的 生 之 意 欲 由 業 力 推 動 自 然 輾 轉 不 停 相 續 ; 當 身 體 不 再 具 有 活 動 能 力 時, 生 之 意 欲 並 不 與 之 消 失, 而 是 繼 續 以 另 一 種 生 命 形 態 出 現, 業 力 可 以 使 這 生 之 意 欲 轉 化 為 同 類 或 其 他 生 命 形 態 的 眾 生 因 此, 只 要 心 中 渴 望 於 生 存, 渴 望 於 感 官 的 慾 樂 或 任 何 對 心 靈 的 執 著, 無 論 相 信 輪 迴 與 否, 都 同 樣 避 免 不 了 輪 迴 的 發 生 ( 丁 孝 明, 2008) 佛 教 相 信, 除 了 已 經 解 脫 生 死 ( 如 小 乘 的 阿 羅 漢 ) 或 自 主 生 死 ( 如 大 聖 的 聖 位 菩 薩 ) 的 聖 者 外, 一 切 的 眾 生, 都 不 能 不 受 輪 迴 的 限 制, 而 輪 迴, 實 際 上 便 是 上 下 浮 沉 的 生 死 流 轉 輪 迴 的 範 圍 共 有 六 大 流 類, 佛 教 稱 為 六 道, 分 別 是 : 天 道 人 道 修 羅 道 餓 鬼 道 畜 生 道 地 獄 道 須 說 明 的 是, 六 道 之 中 唯 有 人 道 是 造 業 兼 受 報 的 雙 重 道, 其 餘 各 16

道, 都 只 是 受 報 而 已 ( 釋 聖 嚴,1996) 因 此, 嚴 格 來 說, 佛 教 並 不 認 為 地 獄 道 之 眾 生, 乃 因 其 犯 罪 而 需 接 受 審 判 及 受 罰, 而 是 單 純 的 因 業 受 報 二 佛 教 地 獄 的 數 量 與 種 類 佛 經 中 對 於 地 獄 的 數 量, 並 沒 有 統 一 的 標 準 答 案, 或 說 地 獄 有 四 有 六 有 八 有 十 有 十 八 三 十 六 十 四 等 主 張 十 八 地 獄 之 說 者 有 佛 說 十 八 泥 犁 經 五 苦 章 句 經 問 地 獄 經 等 ; 主 張 四 大 地 獄 者 有 佛 說 四 泥 犁 經 ; 主 張 六 大 地 獄 者 有 中 阿 含 經 增 壹 阿 含 經 賢 愚 經 等 ; 主 張 一 大 地 獄, 其 餘 為 小 獄 者 有 長 阿 含 經 佛 說 泥 犁 經 佛 說 觀 佛 三 昧 海 經 等 ; 主 張 十 大 地 獄 之 說 者 有 大 樓 炭 經 長 阿 含 經 立 世 阿 毘 曇 論 起 世 經 等 ; 主 張 十 五 地 獄 者 有 分 別 業 報 略 經 ; 主 張 三 十 地 獄 之 說 者 有 淨 度 三 昧 經 ; 主 張 六 十 四 地 獄 者 有 問 地 獄 經 ; 主 張 八 大 地 獄 者 最 多, 包 含 大 方 便 佛 報 恩 經 大 樓 炭 經 修 行 道 地 經 佛 說 鐵 城 泥 犁 經 長 阿 含 經 大 智 度 論 佛 說 泥 犁 經 悲 華 經 等 由 上 述 列 舉 的 佛 經 中 便 可 發 現 佛 經 中 對 地 獄 數 量 的 說 法 不 盡 相 同, 尤 有 甚 者, 同 一 經 典 中 同 時 兼 收 兩 種 或 三 種 不 同 說 法, 例 如 大 樓 炭 經 便 同 時 有 十 大 地 獄 及 八 大 地 獄 兩 種 說 法 ; 佛 說 泥 犁 經 同 時 有 八 大 地 獄 及 一 大 地 獄 其 餘 為 小 獄 的 兩 種 說 法 ; 長 阿 含 經 中 更 同 時 收 納 了 八 大 十 大 及 一 大 地 獄 其 餘 為 小 獄 等 三 種 說 法 ( 蕭 登 福,1989) 佛 經 中 地 獄 的 數 量 只 可 說 是 五 花 八 門, 無 奇 不 有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佛 教 所 說 的 地 獄, 大 大 小 小 數 目 不 一, 最 常 見 的 分 類 法 便 是 分 為 根 本 地 獄 近 邊 地 獄 孤 獨 地 獄 等 三 大 類, 佛 經 中 通 常 所 稱 的 地 獄 是 根 本 地 獄, 根 本 地 獄 的 主 要 區 分, 則 有 上 下 縱 貫 的 八 大 炎 熱 地 獄 及 四 方 連 橫 的 八 大 寒 冰 地 獄 依 照 各 人 所 犯 罪 業 的 不 同, 便 到 應 到 的 地 獄 中 去 受 報 ( 釋 聖 嚴,1996) 以 俱 舍 論 為 例, 八 大 炎 熱 地 獄 分 別 為 : 等 活 地 獄 黑 繩 地 獄 眾 合 地 獄 號 叫 地 獄 大 叫 地 獄 炎 熱 地 獄 大 熱 地 獄 阿 鼻 地 獄 八 寒 地 獄 分 別 為 : 頞 哳 吒 尼 刺 部 陀 阿 吒 吒 臛 臛 婆 虎 虎 婆 温 鉢 羅 鉢 特 摩 犘 訶 鉢 特 犘 近 邊 地 獄 則 指 的 是 遊 增 地 獄 佛 教 稱 八 大 地 獄 的 每 一 獄 分 別 又 有 十 六 小 地 獄, 以 每 一 獄 城 之 四 面 門 外 各 有 爐 煨 增 屍 糞 增 鋒 刃 增 烈 17

河 增 四 處 小 地 獄, 每 一 大 獄 即 有 十 六 小 地 獄 八 大 地 獄 共 計 有 一 百 二 十 八 小 地 獄 ; 也 有 稱 八 寒 冰 八 炎 火 合 為 十 六 小 地 獄 的 說 法 至 於 孤 獨 地 獄 又 名 孤 地 獄 孤 者, 沒 有 定 處, 單 獨 存 在, 據 稱 有 八 萬 四 千 個 之 多, 分 布 在 山 間 曠 野, 樹 下 水 上 ( 馬 書 田,2005) 三 閻 羅 王 相 較 於 地 獄 的 數 量 種 類 之 說 法 不 一, 地 獄 的 統 治 者 倒 是 有 一 統 一 的 說 法, 那 便 是 廣 為 人 知 的 閻 羅 王 大 樓 炭 經 卷 二 泥 犁 品 : 佛 言 : 大 鐵 圍 山 外, 閻 浮 利 天 下 南, 有 閻 羅 王 城, 縱 廣 二 十 四 萬 里, 以 七 寶 作 七 重 壁 七 重 欄 楯 七 重 刀 分 七 重 行 樹 ; 圍 觀 浴 池, 周 匝 圍 繞 金 壁 銀 門, 銀 壁 金 門... 佛 言 : 人 身 行 惡, 口 言 惡, 心 念 惡, 死 後 墮 此 閻 羅 王 泥 犁 中 者, 泥 犁 旁 便 反 縛 罪 人 以 見 閻 羅 王... 閻 羅 王 晝 夜 各 三, 過 燒 熱 銅, 自 然 火 在 前 宮 中, 王 即 恐 畏, 衣 毛 起 豎, 即 出 宮 舍 外 ; 外 亦 自 然 有 大 火, 王 大 怖 懅, 還 入 宮 泥 犁 旁 便 各 各 取 閻 羅 王 擿 燒 鐵 地, 持 鐵 鉤 釣 其 口 皆 開, 以 消 銅 灌 王 口 中, 焦 喉 咽 以 皆 焦 腹 中 腸 胃 五 臟, 銅 便 下 過 去 燒 炙, 毒 痛 不 可 忍 過 惡 未 盡 故 不 死 長 阿 含 經 卷 十 九 世 記 經 地 獄 品 : 佛 告 比 丘 : 閻 浮 提 南 大 金 剛 山 內, 有 閻 羅 王 宮, 王 所 治 處 縱 廣 六 千 由 旬 其 城 七 重 七 重 欄 楯 七 重 羅 網 七 重 行 樹, 乃 至 無 數 眾 鳥 相 和 悲 鳴, 亦 復 如 是 然 彼 閻 羅 王 晝 夜 三 時, 有 大 銅 鑊 自 然 在 前, 若 鑊 出 宮 內, 王 見 畏 怖 捨 出 宮 外, 若 鑊 出 宮 外, 王 見 畏 怖, 捨 入 宮 內 有 大 獄 卒 捉 閻 羅 王 臥 熱 鐵 上 以 鐵 鈎 擗 口 使 開, 洋 銅 灌 之, 燒 其 脣 舌, 從 咽 至 腹, 通 徹 下 過, 無 不 燋 爛 受 罪 訖 已, 復 與 諸 婇 女 共 相 娛 樂, 彼 諸 大 臣 同 受 福 者, 亦 復 如 是 起 世 經 卷 四 地 獄 品 : 復 次 諸 比 丘 當 閻 浮 洲 南 二 鐵 圍 山 外, 有 閻 魔 王 宮 殿 住 處 縱 廣 正 等 六 千 由 旬 七 重 牆 壁 七 重 欄 楯 七 重 鈴 網, 其 外 七 重 多 羅 行 樹 周 匝 圍 遶, 雜 色 可 觀, 七 寶 所 成... 彼 閻 魔 王 以 其 惡 業 不 善 果 故, 於 夜 三 時 及 晝 三 時 自 然 而 有 赤 融 銅 汁... 時 守 獄 者, 取 閻 摩 王 高 舉 之, 置 熱 鐵 地 上, 其 地 熾 燃, 極 大 猛 盛, 光 焰 炎 赫, 令 臥 18

已, 即 以 鐵 鉗, 開 張 其 口, 以 融 銅 汁, 瀉 置 口 中, 時 閻 摩 王 被 燒 脣 口 燒 脣 口 已, 次 燒 其 舌, 既 燒 舌 已, 復 燒 咽 喉, 燒 咽 喉 已, 復 燒 大 腸 及 小 腸 等, 次 第 燋 燃, 從 下 而 出 由 上 述 諸 文 便 可 發 現, 在 早 期 翻 譯 的 佛 經 中, 閻 羅 王 的 待 遇 實 在 不 怎 麼 好, 三 經 中 都 說 晝 夜 三 時, 須 受 熱 銅 汁 灌 口 之 苦, 古 人 一 日 為 十 二 時, 晝 夜 各 六 時 ; 換 句 話 說, 閻 羅 王 一 天 有 一 半 的 時 間 在 與 諸 婇 女 共 相 娛 樂, 剩 下 的 另 一 半 時 間 除 了 喝 熱 銅 汁 以 外, 什 麼 也 不 能 做 佛 經 中 會 出 現 這 樣 的 描 寫, 應 是 由 於 為 惡 重 者 才 會 入 地 獄 受 刑, 閻 羅 王 既 在 地 獄, 自 然 也 是 因 罪 而 來,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之 過 惡 未 盡 故 不 死 晝 夜 三 時 灌 銅 汁 的 閻 羅 王 與 日 後 貴 為 地 獄 主 宰 的 閻 羅 王, 二 者 形 象 差 距 甚 大, 因 此, 可 推 測 以 閻 羅 王 為 地 獄 主 宰 當 是 後 起 之 說 ( 蕭 登 福,1989) 四 佛 教 地 獄 中 的 業 與 地 獄 型 態 雖 說 佛 教 對 地 獄 之 說 法 不 一, 但 對 於 為 何 墮 入 地 獄 卻 是 一 致 的 答 案 業 力 在 長 阿 含 經 世 記 經 < 地 獄 品 > 中 有 一 詳 細 的 說 明 爾 時, 世 尊 即 說 頌 曰 : 身 為 不 善 業, 口 意 亦 不 善, 斯 墮 想 地 獄, 怖 懼 衣 毛 竪 惡 意 向 父 母, 佛 及 諸 聲 聞, 則 墮 黑 繩 獄, 苦 痛 不 可 稱 但 造 三 惡 業, 不 修 三 善 行, 墮 堆 壓 地 獄, 苦 痛 不 可 稱 瞋 恚 懷 毒 害, 殺 生 血 污 手, 造 諸 雜 惡 行, 墮 叫 喚 地 獄 常 習 眾 邪 見, 為 愛 網 所 覆, 造 此 卑 陋 行, 墮 大 叫 喚 獄 常 為 燒 炙 行, 燒 炙 諸 眾 生, 墮 燒 炙 地 獄, 長 夜 受 燒 炙 捨 於 善 果 業, 善 果 清 淨 道, 為 眾 弊 惡 行, 墮 大 燒 炙 獄 為 極 重 罪 行, 必 生 惡 趣 業, 墮 無 間 地 獄, 受 罪 不 可 稱 想 及 黑 繩 獄, 堆 壓 二 叫 喚, 燒 炙 大 燒 炙, 無 間 為 第 八 此 八 大 地 獄, 洞 然 火 光 色, 斯 由 宿 惡 殃, 小 獄 有 十 六 在 這 段 文 字 中,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人 是 因 身 口 意 三 方 面 造 了 不 好 的 業, 同 時 又 不 修 三 19

善 行, 以 致 墮 入 地 獄 嚴 格 說 來, 佛 教 認 為 人 之 所 以 輪 迴 地 獄, 並 不 是 由 於 其 所 犯 的 罪, 而 是 由 於 其 所 犯 罪 而 產 生 的 業 所 導 致 的 ; 墮 入 地 獄 後, 則 依 其 業 報 而 至 各 個 地 獄 至 於 地 獄 型 態, 由 於 諸 經 說 法 不 同, 加 以 本 文 篇 幅 有 限, 研 究 者 同 樣 以 上 述 之 長 阿 含 經 世 記 經 < 地 獄 品 > 作 為 說 明 正 如 前 文 所 述, 長 阿 含 經 中 的 八 大 地 獄 為 :( 一 ) 想 ( 二 ) 黑 繩 ( 三 ) 堆 壓 ( 四 ) 叫 喚 ( 五 ) 大 叫 喚 ( 六 ) 燒 炙 ( 七 ) 大 燒 炙 ( 八 ) 無 間 而 每 一 大 地 獄 又 分 別 有 十 六 個 附 屬 小 地 獄 原 文 甚 長, 茲 節 錄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云 何 名 想 地 獄? 其 中 眾 生 手 生 鐵 爪, 其 爪 長 利, 迭 相 瞋 忿, 懷 毒 害 想, 以 爪 相 爴, 應 手 肉 墮, 想 為 已 死, 冷 風 來 吹, 皮 肉 還 生 尋 活 起 立 自 想 言 : 我 今 已 活 餘 眾 生 言 : 我 想 汝 活 以 是 想 故, 名 想 地 獄 何 故 名 為 黑 繩 地 獄? 其 諸 獄 卒 捉 彼 罪 人 撲 熱 鐵 上, 舒 展 其 身, 以 熱 鐵 繩 絣 之 使 直, 以 熱 鐵 斧 逐 繩 道 斫, 絣 彼 罪 人, 作 百 千 段 猶 如 工 匠 以 繩 絣 木 利 斧 隨 斫, 作 百 千 段, 治 彼 罪 人, 亦 復 如 是 苦 毒 辛 酸, 不 可 稱 計,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是 名 為 黑 繩 地 獄 何 故 名 為 堆 壓 地 獄? 其 地 獄 中 有 大 石 山, 兩 兩 相 對, 罪 人 入 中, 山 自 然 合 堆 壓 其 身, 骨 肉 糜 碎, 山 還 故 處, 猶 如 以 木 擲 木, 彈 却 還 離 治 彼 罪 人, 亦 復 如 是 苦 毒 萬 端, 不 可 稱 計,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是 故 名 曰 堆 壓 地 獄 何 故 名 為 叫 喚 地 獄? 其 諸 獄 卒 捉 彼 罪 人 擲 大 鑊 中, 熱 湯 涌 沸, 煮 彼 罪 人, 號 咷 叫 喚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竝 至,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故 名 叫 喚 地 獄 何 故 名 為 大 叫 喚 地 獄? 其 諸 獄 卒 取 彼 罪 人 著 大 鐵 釜 中, 熱 湯 涌 沸 而 煮 罪 人, 號 咷 叫 喚, 大 叫 喚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並 至,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故 名 大 叫 喚 地 獄 何 故 名 為 燒 炙 大 地 獄? 爾 時, 獄 卒 將 諸 罪 人 置 鐵 城 中, 其 城 火 然, 內 外 俱 赤, 燒 炙 罪 人, 皮 肉 燋 爛,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並 至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是 故 名 為 燒 炙 地 獄 云 何 名 大 燒 炙 地 獄? 其 諸 獄 卒 將 諸 罪 人 置 鐵 城 中, 其 城 火 然, 內 外 俱 赤 燒 炙 罪 人, 重 大 燒 炙, 皮 肉 燋 爛,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並 至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是 故 名 20

為 大 燒 炙 地 獄 云 何 名 無 間 地 獄? 其 諸 獄 卒 捉 彼 罪 人 剝 其 皮, 從 足 至 頂, 即 以 其 皮 纏 罪 人 身, 著 火 車 輪, 疾 駕 火 車, 輾 熱 鐵 地, 周 行 往 返, 身 體 碎 爛, 皮 肉 墮 落,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並 至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是 故 名 為 無 間 地 獄 想 地 獄 中 的 眾 生, 手 生 鐵 爪, 互 相 殺 害 ; 本 以 為 自 身 已 死, 冷 風 一 吹 便 又 復 生, 只 因 迭 相 瞋 忿, 懷 毒 害 想, 便 得 不 斷 互 相 砍 殺, 想 死 亦 不 可 得 在 黑 繩 地 獄 中, 罪 人 被 綁 在 熱 鐵 之 上, 並 以 刀 鋸 砍 作 千 百 段, 只 因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堆 壓 地 獄 中 的 罪 人, 不 斷 的 被 兩 大 石 山 堆 壓 其 身, 骨 肉 糜 碎, 同 樣 的, 只 要 餘 罪 未 畢, 便 得 繼 續 受 刑 叫 喚 及 大 叫 喚 二 大 地 獄 所 受 的 刑 罰 大 致 相 同, 罪 人 都 是 被 丟 到 鐵 鑊 或 鐵 釜, 其 中 湯 汁 滾 沸, 罪 人 只 能 大 喊 大 叫, 卻 不 得 死 燒 炙 與 大 燒 炙 地 獄 受 苦 情 形 類 似, 罪 人 都 是 被 關 在 鐵 城 內 燒 炙 其 身, 儘 管 皮 肉 燋 爛, 仍 不 得 死 最 後 的 無 間 地 獄, 罪 人 從 頭 到 腳 的 皮 全 都 剝 落, 以 其 皮 纏 繞 全 身 並 附 於 火 車 輪 之 上 輾 熱 鐵 地, 周 行 往 返 自 然 身 體 碎 爛, 皮 肉 墮 落, 但 只 要 餘 罪 未 畢 便 不 得 死 八 大 地 獄 大 抵 如 是, 至 於 十 六 小 地 獄 則 為 : 黑 沙 沸 屎 五 百 釘 飢 渴 一 銅 釜 多 銅 釜 石 磨 膿 血 灰 河 鐵 丸 釿 釜 犲 狼 劍 樹 寒 冰 等 十 六 小 地 獄 今 節 錄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中 眾 生 久 受 罪 已, 出 想 地 獄 慞 惶 馳 走, 求 自 救 護, 宿 罪 所 牽, 不 覺 忽 到 黑 沙 地 獄 時 有 熱 風 暴 起, 吹 熱 黑 沙, 來 著 其 身, 舉 體 盡 黑, 猶 如 黑 雲 熱 沙 燒 皮, 盡 肉 徹 骨, 罪 人 身 中 有 黑 焰 起, 遶 身 迴 旋, 還 入 身 內 受 諸 苦 惱, 燒 炙 燋 爛 以 罪 因 緣, 受 此 苦 報, 其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於 此 久 受 苦 已, 出 黑 沙 地 獄 慞 惶 馳 走, 求 自 救 護, 宿 罪 所 牽, 不 覺 忽 到 沸 屎 地 獄 其 地 獄 中 有 沸 屎 鐵 丸 自 然 滿 前, 驅 迫 罪 人 使 抱 鐵 丸, 燒 其 身 手, 至 其 頭 面, 無 不 周 遍 復 使 探 撮, 舉 著 口 中, 燒 其 脣 舌, 從 咽 至 腹, 通 徹 下 過, 無 不 燋 爛 有 鐵 虫, 唼 食 皮 肉, 徹 骨 達 髓 苦 毒 辛 酸, 憂 惱 無 量, 以 罪 未 畢, 猶 復 不 死 於 沸 屎 地 獄 久 受 苦 已, 出 沸 屎 地 獄 慞 惶 馳 走, 求 自 救 護, 到 鐵 釘 地 獄 到 已 獄 卒 撲 之 令 墮, 偃 熱 鐵 上, 舒 展 其 身, 以 釘 釘 手 足 釘 心 周 遍 身 體, 盡 五 百 釘 21

苦 毒 辛 酸, 號 咷 呻 吟, 餘 罪 未 畢, 猶 復 不 死... 久 受 苦 已, 乃 出 劍 樹 地 獄 慞 惶 馳 走, 求 自 救 護, 宿 罪 所 牽, 不 覺 忽 至 寒 氷 地 獄 寒 氷 地 獄 縱 廣 五 百 由 旬, 罪 人 入 已, 有 大 寒 風 來 吹 其 身, 舉 體 凍 瘃, 皮 肉 墮 落 苦 毒 辛 酸, 悲 號 叫 喚, 然 後 命 終 由 上 述 經 文 便 可 看 出, 只 要 罪 人 餘 罪 未 盡, 便 須 不 斷 受 刑, 從 開 始 的 想 地 獄 到 黑 沙 地 獄 以 至 最 後 的 寒 冰 地 獄, 歷 經 大 小 共 十 七 種 刑 罰 才 能 悲 號 叫 喚, 然 後 命 終, 然 從 墮 入 地 獄 到 命 終, 時 間 到 底 有 多 長 呢? 研 究 者 將 於 下 文 作 一 說 明 五 地 獄 眾 生 的 壽 命 雖 地 獄 之 各 式 場 景 已 令 世 人 恐 懼 不 已, 然 研 究 者 以 為 地 獄 真 正 可 怖 之 處 在 於 其 漫 無 止 盡 的 長 壽! 佛 經 中 對 地 獄 中 人 之 壽 命 說 法 不 一, 茲 以 佛 說 十 八 泥 犁 經 為 例 以 作 說 明 佛 說 十 八 泥 犁 經 中 之 地 獄 共 有 十 八 層, 每 層 地 獄 之 壽 命 各 是 上 層 之 二 倍, 今 節 錄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第 一 犁... 壽 人 間 三 千 七 百 五 十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萬 歲, 為 人 間 百 三 十 五 億 歲 第 二 犁... 壽 人 間 七 千 五 百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二 萬 歲, 為 人 間 二 百 七 千 億 萬 歲 第 三 犁... 壽 人 間 萬 五 千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四 萬 歲, 為 人 間 五 百 四 十 億 歲 第 四 犁... 壽 人 間 三 萬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八 萬 歲, 為 人 間 千 八 百 億 歲 第 五 犁... 壽 人 間 六 萬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十 六 萬 歲, 為 人 間 二 千 一 百 六 十 億 歲 第 六 犁... 壽 人 間 十 二 萬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三 十 二 萬 歲, 為 人 間 四 千 三 百 二 十 億 歲 第 七 犁... 壽 人 間 二 十 四 萬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六 22

十 四 萬 歲, 為 人 間 八 千 六 百 四 十 億 歲 第 八 犁... 壽 人 間 四 十 八 萬 歲 為 一 日, 三 十 日 為 一 月, 十 二 月 為 一 歲 壽 百 二 十 八 萬 歲, 為 人 間 萬 七 千 二 百 八 十 億 歲 第 九 犁... 壽 芥 種 百 二 十 八 斛, 百 歲 去 一 實, 芥 種 盡 壽 未 盡, 如 是 未 能 為 萬 分 持 一 由 上 述 經 文 便 可 看 出, 地 獄 中 眾 生 的 壽 命 確 實 漫 長 的 令 人 咋 舌, 以 人 類 觀 點 而 言, 第 一 層 地 獄 眾 生 之 壽 命 便 已 長 達 一 百 三 十 五 億 歲, 已 遠 遠 超 過 地 球 本 身 之 生 命 ; 每 下 一 層 更 是 上 述 數 字 的 二 倍, 數 字 之 大 已 超 乎 人 類 之 想 像 力 ; 因 之 到 了 第 九 犁 後 改 以 芥 種 百 二 十 八 斛, 百 歲 去 一 實 的 方 式 來 計 算, 芥 子 極 小, 百 歲 去 一 實, 拿 光 了 百 二 十 八 斛 的 芥 子, 也 還 不 到 其 生 命 的 萬 分 之 一 可 以 想 見 最 後 一 層 的 十 八 犁, 其 年 歲 之 長 已 非 文 字 所 能 形 容 第 十 八 犁... 壽 芥 種 六 萬 五 千 五 百 三 十 六 斛, 百 歲 去 一 實, 芥 種 盡 壽 未 盡 雖 說 以 人 類 生 命 之 有 限, 實 難 理 解 如 此 漫 長 之 生 命 型 態, 但 為 能 做 進 一 步 了 解, 研 究 者 將 佛 說 十 八 泥 犁 經 中 一 至 十 八 層 之 地 獄 眾 生 壽 命 作 一 整 理, 並 同 時 呈 現 人 間 壽 命 ; 再 者 由 於 地 獄 眾 生 其 壽 命 之 長, 對 人 類 而 言 已 無 法 想 像 到 近 乎 失 去 意 義, 其 情 形 正 如 莊 子. 秋 水 篇 所 言 : 井 蛙 不 可 以 語 於 海, 夏 蟲 不 可 以 語 於 冰, 吾 人 正 是 那 不 知 海 不 知 冰 的 井 蛙 與 夏 蟲 ; 因 此 研 究 者 假 定 人 類 壽 命 一 世 為 百 歲, 百 歲 為 1 公 釐, 千 歲 為 1 公 分, 十 萬 歲 為 1 公 尺,1 億 歲 為 1 公 里, 以 期 能 藉 由 較 具 體 的 實 例 或 能 說 明 地 獄 眾 生 其 年 歲 之 長, 受 苦 之 久 其 結 果 如 表 1 所 示 表 1 中, 地 獄 眾 生 的 壽 命 是 以 萬 年 作 為 單 位, 人 間 壽 命 則 是 以 億 年 作 為 單 位, 地 獄 壽 命 長 度 則 是 以 公 里 作 為 單 位, 其 1 公 里 相 當 於 人 間 的 一 億 年 第 十 八 層 地 獄 的 壽 命 長 度 相 當 於 繞 地 球 400 圈 ( 地 球 圓 周 約 40000 公 里 ), 又 或 者 由 地 球 往 返 月 球 23 趟 ( 地 球 與 月 球 距 離 約 380000 公 里 ), 只 不 過 無 論 是 繞 著 地 球 跑 或 者 往 返 於 地 球 月 球 之 間, 都 不 是 坐 飛 機 或 搭 乘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而 是 1 公 釐 1 公 釐 的 慢 慢 移 動 儘 管 以 佛 家 觀 點 而 言, 地 獄 眾 生 壽 命 之 長 亦 不 過 曇 花 一 現 ; 但 對 人 類 而 言, 這 樣 漫 長 的 歲 月, 卻 已 接 近 永 遠 23

表 1 地 獄 眾 生 及 人 類 壽 命 一 覽 表 地 獄 樓 層 地 獄 眾 生 壽 命 ( 萬 ) 人 間 壽 命 ( 億 ) 地 獄 壽 命 長 度 ( 公 里 ) 一 1 135 135 二 2 270 270 三 4 540 540 四 8 1080 1080 五 16 2160 2160 六 32 4320 4320 七 64 8640 8640 八 128 17280 17280 九 256 34560 34560 十 512 69120 69120 十 一 1024 138240 138240 十 二 2048 276480 276480 十 三 4096 552960 552960 十 四 8192 1105920 1105920 十 五 16384 2211840 2211840 十 六 32768 4423680 4423680 十 七 65536 8847360 8847360 十 八 131072 17694720 17694720 本 表 由 研 究 者 自 行 歸 納 24

六 佛 教 地 獄 觀 的 特 色 綜 上 所 述, 研 究 者 認 為 佛 教 地 獄 觀 有 下 列 五 項 特 點 :1. 無 統 一 之 地 獄 觀 :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佛 經 中 對 地 獄 的 數 量 種 類 型 態 說 法 紛 歧, 到 了 後 期 才 演 變 成 較 為 流 行 的 根 本 地 獄 近 邊 地 獄 及 孤 獨 地 獄 等 三 大 類 地 獄 2. 閻 羅 王 並 非 實 質 的 地 獄 統 治 者 : 正 如 經 文 所 記 載, 閻 羅 王 同 樣 須 要 受 罪, 閻 羅 王 成 為 所 有 地 獄 之 主 宰, 當 是 後 起 之 說, 後 文 中 將 做 進 一 步 說 明 3. 業 力 輪 迴 : 地 獄 乃 六 道 之 一, 佛 家 認 為 人 墮 入 地 獄 道, 乃 是 由 業 力 引 起, 只 要 業 力 一 天 不 消 滅, 便 會 繼 續 生 死 輪 迴, 無 有 例 外, 無 有 終 止 4. 地 獄 眾 生 受 苦 不 止 : 地 獄 眾 生 動 輒 被 施 以 火 烤 分 屍 堆 壓 剝 皮 之 刑, 自 然 苦 痛 辛 酸, 萬 毒 並 至, 尤 有 甚 者 乃 餘 罪 未 畢, 故 使 不 死, 想 死 亦 不 得, 當 真 活 受 罪 5. 漫 長 的 地 獄 刑 期 : 研 究 者 以 為 此 乃 地 獄 真 正 令 人 畏 懼 之 處 前 述 地 獄 中 驚 悚 駭 人 的 刑 罰, 若 只 執 行 一 次 便 宣 告 結 束, 則 地 獄 的 驚 懼 成 份 將 會 大 大 降 低 ; 相 對 的, 若 是 要 在 地 獄 中 待 上 無 數 年 頭, 即 便 只 是 服 勞 役, 亦 令 人 難 以 忍 受 地 獄 可 怕 之 處 不 僅 在 於 刑 罰 之 折 磨, 更 在 於 無 法 逃 脫 之 牢 竉, 此 乃 地 獄 之 所 以 為 地 獄 的 主 因 25

參 中 國 地 獄 觀 之 成 形 研 究 者 以 為, 若 說 佛 教 是 將 地 獄 觀 帶 入 中 國 之 生 母, 那 麼 道 教 便 是 中 國 地 獄 觀 之 養 母, 在 佛 教 二 道 的 交 互 影 響 下, 才 形 成 了 今 日 廣 為 國 人 所 接 納 的 十 王 信 仰 道 教 作 為 中 國 本 土 生 長 的 宗 教, 自 東 漢 創 立 以 來, 迄 今 已 一 千 八 百 年 雖 說 中 國 傳 統 思 想 文 化 以 儒 道 佛 為 主, 但 道 教 思 想 亦 已 根 植 於 中 國 民 眾 和 社 會 生 活 之 中 ( 劉 精 誠, 1993), 地 獄 觀 亦 然 為 能 描 繪 出 中 國 地 獄 觀 之 改 變 及 佛 道 二 教 之 影 響 力, 研 究 者 將 於 下 文 中 列 舉 三 個 不 同 時 期 的 三 本 經 書, 以 為 說 明 一 六 朝 時 期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之 初, 譯 經 者 多 採 取 格 義 的 方 式, 亦 即 以 中 國 固 有 之 觀 念 來 比 附 和 翻 譯 佛 經, 其 中 以 地 獄 說 最 為 典 型, 時 人 便 常 以 泰 山 翻 譯 為 地 獄 ( 姜 守 誠,2010) 例 如 : 康 僧 會 譯 六 度 集 經 : 命 終, 魂 靈 入 于 太 山 地 獄, 燒 煮 萬 毒 同 經 又 云 : 福 盡 罪 來, 下 入 太 山 餓 鬼 畜 生, 斯 謂 之 苦 竺 曇 無 蘭 譯 佛 說 自 愛 經 : 死 入 太 山 湯 火 之 酷, 長 不 獲 人 身 這 些 都 把 地 獄 稱 為 太 山, 然 而 這 種 名 詞 的 借 用, 僅 只 是 佛 教 本 土 化 的 開 始 而 已 佛 教 本 土 化 不 僅 是 翻 譯 的 改 變, 也 是 內 容 的 改 變 例 如 蕭 登 福 (1996) 就 認 為 原 本 並 不 特 別 重 視 孝 道 的 印 人, 受 到 向 來 標 榜 孝 道 的 中 華 文 化 影 響, 使 得 孝 道 亦 成 為 佛 教 道 德 戒 律 中 的 主 要 內 涵, 而 由 西 晋 竺 法 護 所 翻 譯 的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便 是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經 書 之 一 今 節 錄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大 目 乾 連 始 得 六 通, 欲 度 父 母, 報 乳 哺 之 恩 即 以 道 眼 觀 視 世 間, 見 其 亡 母 生 餓 鬼 中, 不 見 飲 食, 皮 骨 連 立 目 連 悲 哀, 即 缽 盛 飯, 往 餉 其 母 食 未 入 口, 化 成 火 炭, 遂 不 得 食 目 連 大 叫, 悲 號 啼 泣, 馳 還 白 佛, 具 陳 如 此 佛 言 : 汝 母 罪 根 深 結, 非 汝 一 人 力 所 奈 何 當 須 十 方 眾 僧 威 神 之 力, 乃 得 解 脫 十 方 眾 僧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僧 自 恣 時, 當 為 七 世 父 母, 及 現 在 父 母 厄 難 中 者, 具 飯 百 味 五 果 汲 灌 盆 器 香 油 錠 爥 床 敷 臥 具 ; 盡 世 甘 美 以 著 盆 中 供 養 十 方 大 德 眾 僧 當 此 之 日, 一 切 聖 眾 皆 同 一 心, 受 缽 和 羅 飯 具 清 淨 戒, 聖 26

眾 之 道, 其 德 汪 洋 其 有 供 養 此 等 自 恣 僧 者, 現 在 父 母 七 世 父 母 六 種 親 屬, 得 出 三 途 之 苦, 應 時 解 脫, 衣 食 自 然 爾 時 目 連 比 丘, 及 此 大 會 大 菩 薩 眾, 皆 大 歡 喜 ; 而 目 連 悲 啼 泣 聲, 釋 然 除 滅 是 時 目 連 其 母, 即 於 是 日 得 脫 一 劫 餓 鬼 之 苦 佛 告 諸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 是 佛 弟 子 修 孝 順 者, 應 念 念 中 常 憶 父 母, 供 養 乃 至 七 世 父 母 年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常 以 孝 順 慈 憶 所 生 父 母, 乃 至 七 世 父 母, 為 作 盂 蘭 盆 施 佛 及 僧, 以 報 父 母 長 養 慈 愛 之 恩 若 一 切 佛 弟 子, 應 當 奉 持 是 法 爾 時 目 連 比 丘 四 輩 弟 子, 聞 佛 所 說, 歡 喜 奉 行 經 文 大 意 為, 目 連 之 母 罪 根 深 結, 往 生 餓 鬼 道 中 佛 告 目 連 非 其 一 人 之 力 所 奈 何, 當 須 十 方 眾 僧 威 神 之 力, 及 得 解 脫, 然 則 要 請 十 方 眾 僧 協 助, 就 必 須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盡 世 甘 美 以 著 盆 中 以 供 養 僧 眾, 藉 由 供 養 眾 僧 的 功 德, 其 母 得 以 解 脫 ; 佛 陀 並 告 訴 眾 人, 應 年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作 盂 蘭 盆 施 佛 及 僧, 以 報 七 世 父 母 之 恩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經 文 雖 短, 卻 透 露 出 幾 項 重 要 訊 息 其 一, 孝 道 已 是 佛 教 戒 律 主 要 內 涵 之 一, 此 點 概 無 可 議 其 二, 經 文 中 對 地 獄 之 描 述 僅 亡 母 生 餓 鬼 中, 不 見 飲 食, 皮 骨 連 立 食 未 入 口, 化 成 火 炭, 遂 不 得 食 等 寥 寥 數 語, 其 餘 經 文 皆 在 反 覆 強 調 唯 有 集 合 十 方 眾 僧 威 神 之 力, 及 得 解 脫, 就 經 文 內 容 而 言, 目 連 之 母 確 因 供 養 之 功, 得 以 超 脫 ; 但 若 從 世 俗 角 度 看 來, 研 究 者 以 為 此 種 孝 親 與 供 養 僧 眾 之 結 合, 亦 可 說 是 一 種 相 當 高 明 的 行 銷 手 法 其 三, 經 文 中 多 次 提 到 應 於 七 月 十 五 日 供 養 僧 眾, 然 則 印 度 原 無 所 謂 七 月 十 五 日 之 說, 再 者 南 傳 佛 教 並 無 盂 蘭 盆 節, 印 度 亦 無 此 俗 七 月 十 五 日 中 元 節, 乃 是 道 教 薦 拔 亡 魂 之 日, 因 此 可 以 推 測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七 月 十 五 日 供 養 僧 眾 之 說, 應 是 受 道 教 文 化 影 響 所 致 其 四, 由 於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開 始 把 薦 拔 亡 魂 的 觀 念 帶 入 佛 教, 所 以 到 了 唐 代, 才 形 成 以 救 贖 地 獄 亡 靈 為 主 的 生 七 齋 說 及 地 獄 十 王 說 出 現 ( 蕭 登 福,1996) 二 唐 朝 十 王 經 讓 我 們 先 將 目 光 移 回 到 現 代, 民 國 六 十 七 年 由 楊 贊 儒 扶 鸞 寫 成 的 地 獄 遊 記, 在 短 短 四 年 內 便 印 了 三 百 萬 本, 如 此 驚 人 的 刊 印 成 績, 顯 現 出 地 獄 罪 報 說 對 國 人 影 響 之 深 27

遠 陳 碧 苓 (2001)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地 獄 遊 記 與 另 一 本 由 宋 朝 道 士 淡 癡 所 寫 的 善 書 玉 歷 寶 鈔 內 容 極 其 相 似 ; 宋 光 宇 (1984) 更 直 指 地 獄 遊 記 之 內 容 完 全 是 以 玉 歷 寶 鈔 作 為 藍 本 研 究 者 以 為 若 說 玉 歷 寶 鈔 是 地 獄 遊 記 的 藍 本, 那 麼 接 著 要 討 論 的 十 王 經 便 可 說 是 玉 歷 寶 鈔 的 前 身 今 日 我 們 所 能 找 到 最 早 的 十 殿 閻 王 的 資 料 便 是 佛 說 地 藏 菩 薩 發 心 因 緣 十 王 經 以 及 佛 說 預 修 十 王 生 七 經 ( 宋 光 宇,1983) 根 據 蕭 登 福 (1996) 的 考 證, 二 本 十 王 經 皆 應 出 自 唐 人 藏 川 之 手, 而 二 本 十 王 經 又 以 佛 說 預 修 十 王 生 七 經 其 普 及 與 流 行 處, 遠 勝 過 佛 說 地 藏 菩 薩 發 心 因 緣 十 王 經, 由 於 本 文 篇 幅 有 限, 因 此 研 究 者 將 針 對 佛 說 預 修 十 王 生 七 經 加 以 討 論 ; 同 時 為 求 行 文 方 便, 延 用 蕭 氏 之 說 將 其 簡 稱 為 預 修 十 王 經 限 於 篇 幅, 今 節 錄 預 修 十 王 經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如 是 我 聞, 一 時 佛 在 鳩 尸 那 城, 阿 維 跋 提 河 邊, 婆 羅 雙 樹 間, 臨 般 涅 槃 時 舉 身 放 光, 普 照 大 眾, 及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天 龍 神 王 天 王 帝 釋 四 天 大 王 大 梵 天 王 阿 脩 羅 王 諸 大 國 王 閻 羅 天 子 大 山 府 君 司 命 司 錄 五 道 大 神 地 獄 官 典, 悉 來 集 會, 敬 禮 世 尊, 合 掌 而 立... 佛 告 諸 大 眾 : 閻 羅 天 子 於 未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名 曰 普 賢 王 如 來 十 號 具 足, 國 土 嚴 淨, 百 寶 莊 嚴, 國 名 華 嚴, 菩 薩 充 滿... 若 復 有 人, 造 此 經, 受 持 讀 誦, 捨 命 之 後, 不 生 三 塗, 不 入 一 切 諸 大 地 獄... 在 生 之 日, 殺 父 害 母, 破 齋 破 戒, 殺 猪 牛 羊 雞 狗 毒 虵, 一 切 重 罪, 應 入 地 獄, 十 劫 五 劫, 若 造 此 經, 及 諸 尊 像, 記 在 業 鏡, 閻 王 歡 喜, 判 放 其 人, 生 富 貴 家, 免 其 罪 過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預 修 生 七 齋 者, 每 月 二 時, 供 養 三 寶, 祈 設 十 王, 修 名 納 狀, 奏 上 六 曹, 善 業 童 子, 奏 上 天 曹 地 府 官 等, 記 在 名 案 身 到 之 日, 便 得 配 生 快 樂 之 處, 不 住 中 陰 四 十 九 日, 不 待 男 女 追 救, 命 過 十 王, 若 闕 一 齋, 滯 在 一 王, 留 連 受 苦, 不 得 出 生, 遲 滯 一 年 世 尊, 我 等 諸 王, 皆 當 發 使 乘 黑 馬, 把 黑 幡, 著 黑 衣, 撿 亡 人 家, 造 何 功 德, 28

准 名 放 牒, 抽 出 罪 人, 不 違 誓 願 第 一 七 日 過 秦 廣 王 第 二 七 日 過 初 江 王 第 三 七 日 過 宋 帝 王 第 四 七 日 過 五 官 王 第 五 七 日 過 閻 羅 王 第 六 七 日 過 變 成 王 第 七 七 日 過 大 山 王 第 八 百 日 過 平 等 王 第 九 一 年 過 都 市 王 第 十 至 三 年 過 五 道 轉 輪 王 十 齋 具 足, 免 十 惡 罪, 放 其 生 天 經 文 主 旨 在 於, 佛 在 婆 羅 雙 樹 下 將 入 涅 盤 時, 告 知 眾 人 持 戒 修 齋 的 重 要 雖 然 主 旨 明 確 易 懂, 但 這 段 全 文 並 不 算 長 的 預 修 十 王 經, 卻 透 露 出 中 國 地 獄 觀 出 現 了 明 顯 改 變 首 先, 最 明 顯 的 是 閻 羅 王 地 位 的 改 變 正 如 前 文 所 描 述, 早 期 的 閻 羅 王 一 天 有 一 半 的 時 間 都 在 受 罪 ; 如 今, 不 僅 稱 號 改 為 閻 羅 天 子, 更 得 於 未 來 作 佛, 名 曰 : 普 賢 王 如 來, 由 此 可 見 閻 羅 王 之 地 位 已 大 幅 提 昇 其 次, 預 修 十 王 經 中 出 現 了 完 整 的 地 下 行 政 組 織, 上 有 閻 羅 天 子 大 山 府 君 下 有 司 命 司 錄 等, 君 臣 分 明, 上 下 有 序, 此 處 應 是 仿 照 道 教 模 式, 以 人 間 帝 王 行 政 體 制, 來 構 繪 天 堂 地 獄 ( 蕭 登 福,1996) 再 者, 預 修 十 王 經 中 的 救 贖 方 法 在 於 每 月 二 時, 供 養 三 寶, 較 前 文 所 述 之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更 加 頻 繁 且 效 益 更 大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主 要 是 針 對 七 世 父 母, 只 要 能 在 每 年 的 七 月 十 五 供 養 僧 眾, 便 可 使 七 世 父 母 離 餓 鬼 苦, 得 生 天 人 中, 福 樂 無 極 而 在 預 修 十 王 經 中, 只 要 能 造 此 經, 受 持 讀 誦 便 可 不 入 一 切 諸 大 地 獄 ; 尤 有 甚 者, 即 便 犯 了 一 切 重 罪, 應 入 地 獄 只 要 造 經 便 閻 王 歡 喜, 判 放 其 人, 生 富 貴 家, 免 其 罪 過 既 然 造 經 有 如 此 功 德, 那 麼 每 月 二 時, 供 養 三 寶 自 然 便 得 配 生 快 樂 之 處, 不 住 中 陰 四 十 九 日 ; 而 十 齋 具 足 之 人 甚 可 免 十 惡 罪, 放 其 生 天 ; 造 經 持 齋 效 益 之 大 可 見 一 般 又, 經 中 所 言 之 薦 拔 亡 魂 的 十 個 特 殊 日 期, 從 一 七 到 七 七, 乃 受 佛 教 所 影 響 ; 百 日 一 年 三 年 則 應 是 受 中 土 守 喪 的 禮 制 影 響 而 來 ( 蕭 登 福, 1996) 最 後, 便 是 地 獄 十 王 的 出 現 預 修 十 王 經 中 十 王 雖 各 司 其 職, 各 掌 一 殿, 但 全 篇 經 文 並 沒 有 出 現 如 長 阿 含 經 或 佛 說 十 八 泥 犁 經 所 描 述 的 各 種 殘 酷 刑 罰, 29

同 時 也 沒 有 說 明, 是 否 有 何 大 地 獄 及 其 附 屬 小 地 獄 在 預 修 十 王 經 中 對 地 獄 的 驚 悚 層 面 描 繪 變 淡, 而 著 眼 於 個 人 現 世 的 造 經 持 齋 之 效, 此 處 與 前 文 之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相 同, 但 相 較 於 側 重 描 寫 地 獄 情 景 之 早 期 佛 典, 則 差 異 甚 大 再 者, 十 王 搭 配 從 一 七 以 至 三 年 的 十 個 特 殊 日 期, 並 各 以 四 句 偈 語, 明 確 告 訴 世 人 死 後 世 界 的 變 化 例 如 二 七 便 是 二 七 亡 人 渡 奈 河, 千 羣 萬 隊 涉 江 波, 引 路 牛 頭 肩 挾 棒, 催 行 鬼 卒 手 擎 叉 四 七 是 五 官 業 秤 向 空 懸, 左 右 雙 童 業 簿 全, 輕 重 豈 由 情 所 願, 低 昂 自 任 昔 因 緣 五 七 是 五 七 閻 王 息 諍 聲, 罪 人 心 恨 未 甘 情, 策 髮 仰 頭 看 業 鏡, 始 知 先 世 事 分 明, 此 種 說 法 為 玉 歷 寶 鈔 所 延 用, 也 為 國 人 所 深 信 至 於 十 王 的 稱 謂, 蕭 登 福 (1996) 認 為 除 第 六 殿 變 成 王 與 第 八 殿 平 等 王, 無 法 看 出 來 自 中 土 或 印 度, 其 餘 皆 與 中 土 或 佛 教 有 關 ; 石 守 謙 (1985) 則 認 為 宋 帝 王 變 成 王 都 市 王 之 名 根 本 無 從 稽 考 儘 管 對 地 獄 十 王 的 來 源, 說 法 不 一, 但 在 各 說 之 中 卻 有 二 項 共 通 點 其 一, 地 獄 十 王 之 名 應 非 純 出 於 印 度 佛 教 其 二, 閻 羅 王 之 名 是 由 印 度 梵 語 翻 譯 而 來, 此 點 確 實 無 誤 佛 說 預 修 十 王 生 七 經 中 提 出 了 十 王 的 概 念 薦 拔 亡 魂 的 十 個 特 殊 日 期 以 及 每 月 二 次 的 持 齋 日, 這 些 說 法 至 今 仍 為 國 人 所 深 信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十 王 經 乃 是 玉 歷 寶 鈔 的 前 身, 下 文 中 研 究 者 將 介 紹 玉 歷 寶 鈔 以 作 為 中 國 地 獄 觀 的 代 表 三 宋 朝 玉 歷 寶 鈔 雖 說 十 王 經 奠 定 了 日 後 國 人 的 十 王 信 仰, 影 響 力 迄 今 未 退, 然 則, 十 王 經 亦 尚 有 其 未 盡 周 延 之 處 例 如, 閻 羅 王 為 何 掌 管 第 五 殿 而 不 是 第 一 殿 第 十 殿 或 其 他 殿? 再 者 十 王 經 中 既 設 有 十 王, 卻 沒 有 說 明 十 王 的 權 職 各 自 為 何? 此 外, 由 於 十 王 經 偏 重 修 齋 的 功 用, 對 地 獄 場 景 的 描 述 相 對 變 少 ; 令 人 好 奇 旳 是, 缺 少 恐 怖 的 刑 罰 後, 地 獄 是 否 仍 會 使 人 害 怕? 玉 歷 寶 鈔 便 是 在 這 樣 的 基 礎 下 接 棒 登 場 以 下, 研 究 者 將 針 對 玉 歷 寶 鈔 之 內 容 作 一 整 理, 以 說 明 何 以 玉 歷 寶 鈔 在 宋 朝 完 書 後, 可 在 中 國 流 傳 近 千 年 之 久, 至 今 仍 廣 為 民 間 所 流 傳 ( 宋 光 宇,1984) 30

玉 歷 寶 鈔 是 道 士 淡 癡 以 親 身 入 冥 的 方 式, 來 敍 述 十 殿 地 獄, 全 書 以 幽 冥 教 主 地 藏 王 菩 薩 誕 辰, 十 殿 閻 君 前 往 祝 壽 開 始, 菩 薩 問 道 當 假 何 方 便, 使 人 深 信 因 果, 懺 悔 諸 惡, 力 行 諸 善, 對 此 難 題, 眾 人 決 議 假 有 德 性 之 人, 令 其 入 冥 目 睹, 記 述 玉 歷 寶 鈔, 還 陽 業 傳 世 間, 廣 勤 世 人, 此 處 有 德 性 之 人, 指 的 自 然 便 是 淡 癡 了, 之 後 便 是 十 殿 地 獄 的 種 種 惡 趣 在 第 一 殿 中 專 司 人 中 壽 夭 生 死 冊 藉, 凡 功 過 兩 平 者, 送 交 第 十 殿 投 胎 人 世 ; 惡 多 善 少 者, 照 過 孽 鏡 後, 批 解 第 二 殿, 用 刑 受 苦 第 二 殿 至 第 九 殿 中 各 設 一 大 地 獄 及 其 附 屬 十 六 小 地 獄, 各 殿 各 有 所 管 各 司 其 職 ; 如 第 二 殿 專 罰 拐 騙 欺 詐 第 八 殿 專 罰 不 孝 之 人 作 淫 書 畫 春 宮 之 人 則 落 入 第 九 殿 每 殿 依 序 審 查, 若 有 其 罪 則 留 置 受 苦, 若 無 則 逕 送 下 一 殿 直 至 第 十 殿 為 止, 第 十 殿 則 專 司 各 殿 解 到 鬼 魂, 分 別 核 定, 發 往 四 大 部 州 何 處, 十 王 職 掌 遠 較 十 王 經 來 得 清 楚 明 確 再 者, 玉 歷 寶 鈔 對 於 持 齋 造 經 之 效, 亦 有 詳 盡 說 明, 此 點 可 說 與 佛 說 盂 蘭 盆 經 十 王 經 等 一 脈 相 承 除 十 殿 之 外, 尚 設 有 轉 劫 所 醧 忘 臺 枉 死 城 血 污 池 等 處 所, 其 中 特 別 者 應 屬 醧 忘 臺, 醧 忘 臺 的 主 神 為 孟 婆 神, 孟 婆 神 之 主 要 職 責 在 於 : 用 採 取 俗 世 藥 物, 合 成 似 酒 非 酒 之 湯, 分 為 甘 苦 辛 酸 鹹 五 味 魂 魄 轉 世, 派 飲 此 湯, 使 忘 前 生 各 事, 帶 往 陽 間 上 述 所 言 似 酒 非 酒 之 湯, 即 為 著 名 之 孟 婆 湯 玉 歷 寶 鈔 之 內 容 大 抵 如 上 所 述, 下 文 中 研 究 者 將 針 對 玉 歷 寶 鈔 之 內 容 逐 一 分 析, 以 說 明 其 特 性 及 影 響 1. 揉 和 佛 道 二 教 神 祇 : 在 玉 歷 寶 鈔 中 出 現 了 多 位 神 祇 的 名 字, 例 如 : 玉 皇 大 帝 酆 都 大 帝 地 藏 菩 薩 十 殿 閻 王 城 隍 土 地 判 官 門 神 灶 神 鬼 卒 等 不 難 發 現 較 十 王 經 中 出 現 了 更 多 道 教 及 中 土 本 有 之 神 祇 此 種 揉 佛 道 二 教 神 祇 之 說 法, 自 可 滿 足 更 多 信 眾 2. 閻 羅 王 的 定 位 : 十 王 經 中 只 說 閻 羅 王 位 居 第 五 殿, 卻 無 具 體 說 明 其 因 為 何, 玉 歷 寶 鈔 則 對 此 作 了 合 理 解 釋, 今 節 部 份 經 文 如 下 : 五 殿 閻 羅 天 子 曰 : 吾 本 前 居 第 一 殿, 因 憐 屈 死, 屢 放 還 陽 伸 雪, 降 調 司 掌 大 31

海 之 底, 東 北 沃 燋 石 之 下, 叫 喚 大 地 獄, 並 十 六 誅 心 小 地 獄 如 此 便 可 明 瞭 閻 羅 王 為 何 是 在 第 五 殿, 而 非 他 處 ; 再 者, 即 使 閻 羅 王 降 調 第 五 殿, 與 其 他 九 殿 相 較, 仍 有 其 特 殊 之 處 十 殿 之 中, 第 一 殿 旨 在 拘 人 入 獄, 第 十 殿 則 專 司 輪 迴 故 此 二 殿 不 設 地 獄 ; 二 至 九 殿 則 是 依 不 同 犯 罪 性 質 而 設 的 八 大 地 獄, 在 此 八 大 地 獄 中, 僅 閻 羅 王 所 在 之 第 五 殿 特 別 標 名 其 附 屬 小 地 獄 為 誅 心 十 六 小 地 獄, 其 內 容 亦 較 其 他 七 殿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第 二 殿 楚 江 王 所 在 之 活 大 地 獄 其 附 屬 小 地 獄 為 黑 雲 沙 糞 尿 泥 五 叉 饑 餓 焦 渴 膿 血 銅 斧 多 銅 斧 鐵 鎧 豳 量 鷄 灰 河 斫 截 劍 葉 狐 狼 寒 冰, 其 餘 各 大 地 獄 所 附 之 小 地 獄 名 稱 亦 無 太 大 差 異, 惟 誅 心 十 六 小 地 獄 與 眾 不 同 : 一 名 割 取 不 敬 鬼 神 猜 疑 有 無 因 果 報 應 等 心 小 地 獄 二 名 割 取 殺 害 生 命 小 地 獄 三 名 割 取 善 願 未 完 諸 惡 先 行 等 心 小 地 獄... 十 五 名 割 取 嫉 善 妒 賢 等 心 小 地 獄 十 六 名 割 取 執 迷 不 改 誹 謗 等 心 小 地 獄 取 名 誅 心 乃 是 針 對 其 起 心 動 念 處, 可 說 是 前 所 未 見 的 地 獄 型 態 除 了 附 屬 小 地 獄 與 眾 不 同 之 外, 在 第 五 殿 中 亦 設 有 望 鄉 臺, 專 讓 犯 人 一 解 思 鄉 之 苦 ; 此 乃 閻 羅 王 所 專 有, 為 其 他 地 獄 所 無, 閻 羅 王 在 十 殿 閻 王 中 之 特 殊 性 可 見 一 般 3. 罪 罰 觀 的 確 立 : 地 獄 乃 是 佛 教 傳 入 中 國 之 後, 所 帶 進 來 的 觀 念, 正 如 前 文 所 言, 佛 教 認 為 人 是 因 業 輪 迴, 但 造 業 的 觀 念 遠 不 如 犯 罪 的 行 為 來 得 清 楚 明 瞭 因 此, 玉 歷 寶 鈔 中 犯 了 何 罪 便 該 受 何 刑 這 樣 的 說 法, 很 快 便 為 世 人 所 接 納 玉 歷 寶 鈔 第 三 殿 : 陽 世 為 人, 不 思 君 德 最 大, 民 命 為 重 ; 膺 位 享 祿 者, 不 堅 臣 節, 不 顧 民 命... 添 改 帳 目, 遺 害 後 人 等 事 件 者, 查 對 事 犯 輕 重, 使 大 力 鬼 役 推 入 大 獄, 另 發 應 至 何 重 小 地 獄 受 苦 受 滿 轉 解 四 殿, 加 刑 收 獄 玉 歷 寶 鈔 第 六 殿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