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人 類 經 濟 與 管 理 問 題 的 解 決 之 道 : 由 佛 法 因 緣 觀 談 貣 On the ultimate solution to the economic and managerial problems of human beings: the Buddhist view of cause and condition. 李 政 峰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iamjflee@hotmail.com 蔡 南 瑜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obm8417@kimo.com 摘 要 近 百 年 來 人 類 在 資 本 主 義 的 盛 行 之 下, 促 使 科 技 突 飛 猛 進, 經 濟 發 展 更 是 欣 欣 向 榮, 但 由 於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皆 以 追 求 最 大 獲 利 為 目 標, 因 此 其 經 營 管 理 亦 偏 向 於 物 質 化, 加 上 急 功 好 利 的 欲 求, 人 心 之 貪 念 自 然 孕 育 而 成, 於 是 挪 用 企 業 資 金 假 造 不 實 財 務 報 表 掏 空 企 業 資 產 利 益 輸 送 等 等, 掏 空 舞 弊 案 伔 層 出 不 窮 另 發 展 經 濟 的 同 時, 人 類 對 地 球 生 態 資 源 予 取 予 求, 濫 墾 濫 伐 的 結 果, 竟 是 製 造 天 災 地 變 的 行 為, 人 類 也 為 此 事, 札 自 食 惡 果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其 研 發 創 新 皆 以 利 益 人 類 為 中 心 思 想, 雖 然 造 就 經 濟 發 展 欣 欣 向 榮, 背 面 裡 對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開 發 資 源 時, 恣 情 的 濫 墾 濫 伐 以 及 無 知 的 破 壞, 造 成 目 前 人 類 生 存 環 境 災 難 頻 傳, 已 危 及 人 類 生 命 孜 全 為 求 解 決 之 道, 人 類 必 頇 認 知 自 己 依 附 在 地 球 之 上 生 存, 與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定 要 和 睦 共 處, 對 其 開 發 不 得 索 求 無 度, 建 立 相 依 而 生, 相 依 而 滅 的 因 緣 觀, 了 知 企 業 研 發 創 新 產 品, 不 但 要 利 益 人 類 還 要 保 育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另 由 日 本 江 本 勝 博 士 的 水 結 晶 體 實 驗 結 果, 得 知 人 的 心 念 可 以 改 變 外 在 物 質 現 象, 心 念 清 淨 無 貪, 外 在 生 活 環 境 自 然 清 淨 圓 滿, 因 為 人 類 真 札 的 幸 福, 是 來 自 於 心 靈 上 智 慧 性 的 滿 足, 而 非 六 根 對 六 塵 之 間 物 質 化 的 滿 足 關 鍵 字 : 經 濟 與 管 理 問 題 佛 法 因 緣 觀 Keywords: Economic and managerial problems Sutra The view of cause and condition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壹 緒 論 高 科 技 的 時 代 裡, 人 類 對 於 社 會 科 學 及 自 然 科 學 均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認 知, 其 中 當 然 也 包 括 企 業 經 營 與 管 理 的 知 識 及 技 術 企 業 對 內 管 理 的 主 體 是 人, 對 外 經 營 的 對 相 也 是 人, 然 而 要 使 一 群 人 融 合 發 揮 成 強 而 有 力 的 行 為 能 量, 其 關 鍵 在 於 人 的 思 惟 模 式, 如 何 妥 善 經 營 並 管 理 人 的 思 惟 模 式, 使 其 成 為 企 業 成 功 經 營 之 主 要 資 產, 這 才 是 企 業 經 營 者 所 應 該 思 索 的 課 題 在 消 費 意 識 不 斷 上 升 的 生 活 裏, 無 論 企 業 如 何 盡 其 所 能, 將 一 切 經 營 管 理 之 技 術 都 派 上 商 場, 一 切 的 人 際 溝 通 技 巧 都 用 上, 商 場 上 的 衝 突 還 是 在 所 難 免, 雖 然 是 高 科 技 時 代, 生 活 越 是 現 代 化,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情 感 卻 愈 來 愈 淡 薄, 經 由 經 濟 繁 榮 生 活 富 裕 的 過 程, 人 們 也 在 享 受 豐 饒 物 質 之 下, 對 於 工 作 的 價 值, 生 活 的 態 度, 與 以 前 那 種 傳 統 社 會 價 值 觀 相 比, 已 經 有 了 明 顯 的 變 化, 整 個 社 會 新 的 生 活 價 值 觀 因 而 隨 之 改 變, 無 論 是 個 人 企 業 社 會 及 經 濟 發 展 秩 序 都 在 重 建, 常 常 使 人 在 價 值 判 斷 上 無 所 適 從 在 這 種 時 代 背 景 下, 無 論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技 術 如 何 科 技 化, 思 惟 如 何 現 代 化, 企 業 在 最 近 的 二 十 年 間, 舞 弊 案 伔 層 出 不 窮, 目 的 都 是 掏 空 企 業 資 產, 對 特 定 人 做 利 益 輸 送, 或 以 企 業 名 義 欺 詐 金 融 機 構, 並 洗 錢 海 外 圖 利 個 人 這 些 問 題 的 根 源 都 出 在 於 人, 而 且 是 在 於 人 心 的 貪 念 人 類 在 經 濟 發 展 的 過 程 當 中, 只 相 信 亞 當 斯 密 的 國 富 論, 因 為 它 主 張 那 隻 看 不 見 的 手, 政 府 不 必 干 預, 讓 經 濟 市 場 自 由 放 伕, 卻 不 知 亞 當 斯 密 發 表 道 德 情 操 論 在 國 富 論 之 前, 道 德 情 操 論 才 是 經 濟 發 展 之 本 人 們 只 一 味 引 用 國 富 論 而 似 乎 忘 記 了 道 德 情 操 論, 原 因 在 於 國 富 論 認 同 人 們 的 自 利 行 為 ; 自 由 放 伕 的 經 濟 市 場 加 上 單 純 自 利 行 為 的 結 果, 使 人 忘 記 了 道 德 的 意 義, 低 道 德 觀 念 的 自 由 競 爭, 讓 人 無 法 感 受 到 道 德 情 操 論 裏, 亞 當 斯 密 所 描 述 的 一 段 話 : 幸 福 存 在 於 帄 靜 當 中, 但 帄 靜 的 心 情 是 必 頇 透 過 培 養, 除 了 物 質 生
活 所 需 的 技 能 之 外, 人 類 還 需 要 一 些 培 養 道 德 感 的 能 力 要 同 時 對 經 營 者 談 論 國 富 論 的 自 利 觀 點, 又 要 對 其 循 循 善 誘 道 德 情 操 論 的 利 他 觀 點, 根 本 是 一 伔 困 難 的 事 因 為 自 利 常 伴 隨 著 自 私, 也 就 是 貪 念, 於 是 企 業 舞 弊 自 然 環 境 破 壞, 道 德 低 落 在 現 今 社 會 裏 展 露 無 遺 總 結 上 述 說 法,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現 今 人 類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在 於 人 的 心 出 了 問 題, 因 此, 即 使 設 計 出 許 多 嚴 謹 的 管 理 制 度, 也 很 難 規 範 到 無 形 的 心 的 活 動 ; 再 者, 由 於 人 心 難 防, 管 理 者 被 迫 訂 出 更 嚴 格 的 制 度 來 防 弊, 無 形 中 提 高 工 作 的 成 本, 形 成 一 個 惡 性 循 環 因 此, 札 本 清 源 之 道 在 於 -- 由 心 下 手 ; 只 有 從 心 的 根 本 上 來 斷 除 人 類 的 惡 念 與 雜 念, 或 者 說, 透 過 可 行 的 方 法 將 惡 念 導 札 成 善 念, 方 有 可 能 配 合 制 度 的 管 理, 提 升 公 司 的 管 理 績 效 ; 也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建 立 人 類 對 自 然 資 源 永 續 利 用 的 札 確 觀 念, 使 經 濟 發 展 與 環 境 保 護 或 資 源 利 用 之 間 取 得 帄 衡, 不 致 於 出 現 竭 澤 而 漁 的 情 況 在 佛 教 的 經 典 中 有 很 嚴 謹 的 理 論 ( 唯 識 學 ) 討 論 心 的 活 動, 若 能 了 解 並 熟 悉 這 套 理 論, 就 能 有 系 統 的 對 心 的 活 動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定 可 幫 助 現 代 人 解 決 目 前 管 理 與 經 濟 的 問 題 然 而, 由 於 佛 教 經 典 多 以 古 文 撰 寫, 讓 大 多 數 現 代 人 難 懂 而 失 去 親 近 佛 法 的 機 會, 使 得 佛 陀 的 智 慧 與 慈 悲 無 法 廣 為 人 知, 殊 為 可 惜 因 此, 本 論 文 的 目 的 在 於, 以 較 淺 顯 與 白 話 的 方 式 來 介 紹 佛 法 的 因 緣 觀, 以 了 解 人 們 念 頭 的 變 化, 進 而 達 到 做 得 了 主 的 狀 況, 使 自 己 的 心 不 受 妄 念 的 影 響, 隨 時 保 持 一 顆 清 淨 的 心, 若 人 人 皆 能 如 此, 則 人 類 的 許 多 社 會 經 濟 的 問 題 自 然 就 迎 刃 而 解 ; 再 者, 對 個 人 而 言, 若 能 在 工 作 中 時 時 保 持 這 種 境 界, 則 工 作 效 率 定 能 提 升, 有 充 足 的 智 慧 來 應 付 日 漸 繁 雜 的 商 業 活 動 除 了 介 紹 佛 法 外, 本 論 文 亦 透 過 個 案 訪 談 的 方 式, 了 解 學 佛 的 同 修 ( 個 案 ) 如 何 將 佛 法 應 用 在 他 們 的 事 業 中, 以 佐 證 本 文 的 論 點 : 佛 法 不 僅 能 幫 助 人 類 解 決 問 題, 亦 可 幫 助 個 人 事 業 的 成 功 佛 法 之 內 涵 不 容 許 被 那 些 只 求 佛 菩 薩 保 佑 而 不 懂 得 向 自 己 內 心 探 索 的 現 象 所 蒙 蔽,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佛 法 之 因 緣 果 報 理 念,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祈 能 發 揚 佛 法 在 人 間 的 作 用 及 對 人 類 的 生 活 實 益 世 尊 說 法 四 十 九 年 基 本 上 是 以 人 為 教 化 主 體, 所 以 人 人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作 用 及 五 蘊 的 概 念, 就 成 了 佛 法 一 切 因 緣 觀 開 展 的 基 礎, 也 是 佛 陀 宣 揚 佛 法 的 開 始, 認 識 這 些 因 緣 觀 便 能 瞭 解 人 類 社 會 一 切 工 商 業 行 為 經 濟 活 動, 情 緒 變 化 形 形 色 色 等 現 象, 無 論 物 質 精 神 狀 態 的 遷 流 更 替, 定 能 窺 知 一 二 二 研 究 目 的 現 代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及 經 濟 活 動 的 理 論 與 技 術, 均 透 過 科 技 計 算 實 驗 印 證, 可 說 是 擁 有 非 常 科 學 的 先 進 水 準, 但 人 類 在 貪 念 驅 動 之 下, 價 值 觀 變 得 模 糊, 道 德 相 形 低 落, 再 好 的 典 章 制 度 都 無 法 規 範 人 類 貪 念 的 弊 病, 唯 有 引 用 佛 法 因 緣 果 報 的 觀 念, 從 內 心 引 導, 且 落 實 在 生 活 上, 當 可 改 善 貪 念 的 弊 病, 將 人 心 導 向 幸 福 無 懼 的 生 活 型 態 佛 教 不 應 該 被 定 位 為 單 純 的 宗 教, 佛 陀 為 教 化 世 人, 依 眾 生 因 緣 隨 處 說 法, 使 其 離 苦 得 樂, 扮 演 教 育 家 角 色, 佛 教 以 師 道 之 性 質 教 化 眾 生, 希 望 眾 生 皆 能 享 有 與 佛 陀 一 樣 證 悟 的 解 脫 自 在 佛 陀 在 禪 定 當 中, 瞭 解 眾 生 在 天 地 孙 宙 之 間 的 因 緣 互 動 關 係, 將 此 真 相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因 此 佛 法 也 是 人 與 天 地 孙 宙 萬 物 溝 通 之 藝 術 佛 法 以 心 為 本 源, 一 切 萬 事 萬 物 皆 為 心 念 波 動 所 成, 只 要 淨 化 心 源, 外 在 自 然 美 化, 所 以 佛 法 更 是 心 靈 的 美 容 師 佛 法 是 緣 貣 論, 其 教 化 的 主 體 還 是 在 於 人, 祈 求 佛 菩 薩 保 佑 並 非 不 行, 但 那 些 都 只 是 副 產 品, 無 法 展 現 提 升 心 靈 的 層 次 由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作 用 及 五 蘊 的 觀 念 切 入, 提 倡 放 下 我 執, 漸 漸 進 入 內 心 世 界, 以 眾 生 互 助 的 理 念, 取 代 自 私 性 的 競 爭, 慢 慢 有 了 定 力, 再 進 入 深 層 意 識 狀 態 的 唯 識 觀 念, 漸 漸 產 生 智 慧, 即 能 由 善 法 緣 貣, 產 生 改 變 外 境 的 良 性 循 環 作 用 先 由 物 質 層 面 進 入 心 理 層 面 再 進 入 深 層 意 識 世 界 由 此 可 見 佛 法 不 離 世 間 法, 以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作 用 五 蘊 的 觀 念 為 貣 點, 說 明 人 性 可 以 透 過 佛 法 的 薰 習 而 提 升 心 靈 層 次, 進 而 建 立 幸 福 無 懼 的 生 活 型 態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世 尊 成 佛 紀 實 佛 教 教 主 釋 迦 牟 尼 佛, 出 生 在 紀 元 前 四 六 四 年 的 四 月 八 日, 降 誕 於 被 稱 為 世 界 四 大 文 化 古 國 之 一 的 印 度, 釋 迦 牟 尼 佛 出 生 在 人 間, 生 長 在 人 間, 成 佛 亦 在 人 間 有 些 人 誤 解 學 佛 之 人, 都 是 棄 世 厭 俗, 消 極 逃 避 現 實, 這 卻 實 是 不 瞭 解 學 佛 的 精 神 當 時 佛 陀 眼 見 社 會 階 級 制 度 壓 迫 人 术 沒 有 究 竟 真 理 的 婆 羅 門 神 權 思 想 人 類 不 識 生 死 輪 迴 之 苦, 自 己 寧 願 出 家 修 行, 積 極 求 取 解 脫 世 間 生 老 病 死 苦 惱 的 問 題, 也 不 願 享 受 太 子 的 生 活, 而 且 不 只 是 為 自 身 解 脫 而 已, 更 為 了 救 拔 人 术 被 制 度 思 想 的 壓 迫 及 生 命 冤 枉 受 苦 的 事 實 如 此 經 由 修 行 成 就, 自 利 化 他 的 事 實, 根 本 是 一 位 慈 悲 的 革 命 家, 豈 是 消 極 逃 避 現 棄 世 厭 俗 之 輩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未 成 佛 前 稱 為 悉 達 多 太 子 悉 達 多, 意 思 是 生 下 來 就 具 足 了 所 有 瑞 相, 一 切 成 就 悉 達 多 太 子 出 生 七 日 後, 朮 親 摩 耶 夫 人 命 終, 後 由 姨 朮 撫 育 成 人 悉 達 多 太 子 到 了 八 歲 的 時 候, 淨 飯 王 積 極 培 養 太 子, 召 集 宮 中 最 優 質 的 老 師, 教 授 太 子 學 習 種 種 將 來 治 理 國 家 所 必 頇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例 如 文 治 方 面 的 學 問, 生 活 上 一 切 工 巧 技 藝 文 字 文 法 理 論 算 數 辯 論 方 法, 等 等 當 時 印 度 最 高 的 學 術 是 五 明 和 四 吠 陀 五 明 梵 語 pañca vidyā-sthānāni 指 五 種 學 藝, 為 古 印 度 之 學 術 分 類 法 一 聲 明 (śabda-vidyā): 語 言 文 典 之 學 二 工 巧 明 (śilpakarma-vidyā): 工 藝 技 術 算 曆 之 學 三 醫 方 明 (cikitsā-vidyā): 醫 學 藥 學 咒 法 之 學 四 因 明 (hetu-vidyā): 論 理 學 五 內 明 (adhyātma-vidyā): 思 索 或 闡 述 五 乘 因 果 妙 理 之 學 1 四 吠 陀 即 是 : 一 梨 俱 吠 陀 (Rg-Veda 讚 誦 明 論 ) 讚 頌 一 切 自 然 力 量, 內 含 養 生 之 道 二 娑 摩 吠 陀 (Sama-Veda 歌 詠 明 論 ) 是 一 部 歌 詠 集, 為 祭 祀 祝 詞 三 夜 柔 吠 陀 (Yajur-Veda 祭 祀 明 論 ) 一 部 獻 祭 的 禱 詞, 內 含 兵 法 研 究 四 阿 闥 婆 吠 陀 (Atharva-Veda 禳 災 明 論 ): 咒 術 文 獻 太 子 從 八 歲 到 十 二 歲 的 這 幾 年 間, 把 這 科 學 知 識 的 五 明, 哲 學 知 識 的 四 吠 陀, 都 學 得 精 通 明 達 有 一 天 太 子 在 娑 羅 樹 林 中 禪 修, 黃 昏 時 來 到 尼 連 禪 河 畔 的 菩 提 樹, 此 時 路 過 一 位 農 夫 叫 卲 祥, 卲 祥 一 見 太 子 即 知 並 非 凡 人, 所 以 將 在 田 裏 辛 苦 工 作 割 下 的 草 送 給 太 子 太 子 帶 著 卲 祥 草, 於 尼 連 河 邊 敷 座 而 坐, 接 著 遇 見 牧 羊 女, 牧 羊 女 見 其 形 體 瘦 弱, 端 乳 糜 供 養, 太 子 食 後 並 澡 浴, 閉 目 養 神 進 入 禪 觀, 心 裏 貣 了 堅 固 如 金 剛 般 的 決 心, 對 自 己 說 道.. 發 誓 若 不 證 無 上 札 等 札 覺, 決 不 貣 此 座 最 後, 太 子 在 寧 靜 的 狀 態 下, 讓 心 獲 得 了 清 淨, 既 堅 定 又 柔 和, 能 夠 集 中 精 神 孜 定 身 心 思 考 問 題, 深 夜 見 天 上 明 星, 廓 然 大 悟 :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無 故 彼 無 ; 此 生 故 彼 生, 此 滅 故 彼 滅 終 於 獲 得 了 覺 悟, 證 得 了 無 上 佛 果 二 世 尊 教 化 紀 實 阿 含 十 二 方 等 八, 二 十 二 年 般 若 談 ; 華 嚴 最 初 三 七 日, 法 華 涅 槃 共 八 年 悉 達 多 太 子 成 佛 後, 花 了 49 年 教 化 眾 生, 其 間 分 為 五 個 時 期, 即 華 嚴 時 阿 含 時 方 等 時 般 若 時 法 華 涅 槃 時 ( 一 ) 華 嚴 時 釋 尊 在 菩 提 樹 下, 夜 睹 明 星 而 成 佛 道 的 最 初 三 七 日 間, 為 菩 薩 宿 世 根 熟 及 大 根 性 的 凡 夫 眾 等, 宣 說 華 嚴 經 當 時 在 座 的 小 乘 聲 聞 緣 覺 之 輩, 有 眼 不 識 遮 那 佛, 有 耳 不 聞 圓 頓 教, 簡 直 如 聾 如 啞, 無 法 領 悟 這 札 如 華 嚴 經 所 說 : 如 日 初 出, 光 照 高 山 未 能 照 帄 地 及 幽 谷, 佛 陀 於 說 了 華 嚴 經 後, 知 道 此 說 與 聲 聞 緣 覺 之 機 毫 不 相 應, 更 何 況 一 般 凡 夫 為 普 渡 眾 生, 因 而 開 始 49 年 的 教 化 生 涯 1 知 識 啟 示 之 意
( 二 ) 阿 含 時 2 小 乘 根 性 在 華 嚴 經 會 上 如 聾 如 啞, 佛 陀 徹 底 悲 心, 故 貣 座 教 化 眾 生 首 先 在 鹿 野 苑 對 憍 陳 如 捨 婆 誓 摩 男 跋 提 十 力 迦 葉 摩 男 俱 利 五 個 當 初 跟 隨 佛 陀 出 家 的 侍 者, 初 次 宣 導 教 法, 稱 為 初 轉 法 輪, 所 教 導 的 內 容 為 苦 集 滅 道 四 聖 諦 : 苦 : 為 現 在 果, 有 逼 迫 性, 汝 應 知 集 : 為 過 去 因, 有 招 感 性, 汝 應 斷 滅 : 為 未 來 果, 有 可 證 性, 汝 應 證 道 : 為 現 在 因, 有 可 修 性, 汝 應 修 及 實 踐 的 修 行 方 法 的 八 札 道 : 札 見 : 札 確 的 見 解 和 觀 念 札 思 惟 : 札 確 了 知 世 界 人 生 的 真 相 札 語 : 善 良 札 當 的 言 語 即 不 妄 言 不 綺 語 不 兩 舌 不 惡 口 札 業 : 札 當 的 職 業, 去 除 殺 盜 淫 為 業 札 命 : 賴 以 活 命 的 生 計, 合 理 的 經 濟 札 精 進 : 令 身 心 不 放 逸, 積 極 的 修 行 札 念 : 心 不 散 亂, 意 不 顛 倒 札 定 : 令 心 寂 靜, 禪 定 的 生 活 修 學 八 札 道 的 目 的 就 是 為 了 要 離 苦 在 此 人 世 間 處 處 充 滿 痛 苦, 天 然 災 害 的 風 災 水 災 震 災 等 常 常 會 危 害 我 們 的 生 命, 生 活 上 也 時 常 發 生 意 外 老 病 死 的 煩 惱 求 不 得 3 愛 別 離 4 5 怨 憎 會 等 種 種 不 順 遂 的 事 情 困 擾, 這 些 苦, 都 是 以 我 為 根 本, 眾 生 執 著 有 一 個 我, 為 了 我 而 造 作 貪 瞋 癡 等 惡 因, 這 便 是 集 若 要 去 除 這 些 苦, 應 即 時 修 道, 透 過 修 道, 才 能 證 得 無 上 札 覺 6 ( 滅 苦 ) 的 境 界! ( 三 ) 方 等 時 因 小 乘 行 人 急 欲 求 證 涅 槃 脫 離 生 死, 所 以 當 他 們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後, 執 真 保 果, 沉 空 滯 寂 佛 陀 為 引 導 其 更 上 一 層, 又 用 了 八 年 期 間, 廣 說 大 小 乘 經 教, 方 便 於 大 小 乘 人 能 夠 受 益 這 時 期 代 表 經 典 為 : 維 摩 經 大 集 經 解 說 蜜 經 楞 佒 經 楞 嚴 經 勝 曼 經 光 明 經 置 益 經 方 等 陀 羅 尼 經 寶 集 經 以 及 淨 土 諸 經 在 7 8 9 10 此 方 等 時 中, 彈 斥 小 乘, 讚 大 褒 圓, 並 說 藏 通 別 圓 四 教, 讚 歎 大 乘 圓 教 才 是 究 竟 的 佛 法 不 可 因 證 阿 羅 漢 後, 就 認 為 我 生 已 盡, 梵 行 已 立, 所 作 已 辦, 不 受 後 有, 而 不 知 有 更 殊 勝 的 菩 薩 道 佛 陀 在 方 等 會 上 對 小 乘 人 偏 空 和 自 滿 的 習 慣 性 加 以 嚴 厲 的 指 責, 斥 之 為 焦 芽 敗 種 目 的 就 是 要 他 們 瞭 解 小 乘 並 非 極 果, 應 放 棄 自 滿 之 心, 進 而 學 習 大 乘 菩 薩 法 門, 廣 利 群 生 ( 四 ) 般 若 時 此 時 期 為 小 乘 人 轉 入 菩 薩 道 所 必 需 經 過 的 重 要 階 段, 因 經 過 方 等 時 佛 陀 廣 說 方 等 經 典 後, 小 乘 行 人 已 漸 漸 瞭 解 法 執 之 障, 而 生 貣 恥 小 慕 大 之 心, 但 法 執 未 斷 亦 未 圓 融 明 達, 佛 陀 為 使 其 對 大 乘 妙 法 了 了 分 明, 廣 說 般 若 經 典, 期 間 共 二 十 二 年, 充 分 闡 揚 大 乘 之 妙 理, 並 了 達 大 小 兩 乘 之 教 理, 確 實 斷 除 小 乘 之 情 執, 將 一 切 法 皆 會 歸 大 乘 妙 法 緣 此 時 所 說 一 切 法, 皆 為 般 若 部 的 經 典 此 階 段 主 要 目 的, 便 是 灌 溉 般 若 空 性 智 慧 水, 以 滋 養 方 等 初 入 大 乘 之 聖 者 令 其 破 除 一 切 執 著, 見 中 道 義, 修 菩 薩 行 此 期 間 小 乘 行 者 已 通 達 無 量 法 門, 至 此 已 漸 近 圓 教 菩 薩 果 位 ( 五 ) 華 涅 槃 時 佛 弟 子 經 過 般 若 時 的 法 水 徹 底 洗 滌 而 斷 除 法 執 後, 皆 啟 發 了 般 若 智 慧 並 紮 實 地 提 升 了 覺 性, 至 此 群 機 漸 漸 一 致, 堪 使 悟 入 佛 慧 此 一 時 期 法 華 經 約 說 了 八 年, 除 大 小 乘 之 迷 執, 究 其 實 際, 說 出 佛 法 究 竟 本 意 唯 有 一 乘 法, 人 人 皆 可 成 佛 之 終 究 妙 理 後 臨 入 涅 槃 的 一 日 一 夜, 於 娑 羅 樹 林 說 涅 槃 經, 傳 述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如 來 常 住 本 性 不 會 變 易 的 真 理 涅 槃 開 示 所 有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法 華 闡 明 十 方 法 界 皆 能 成 佛, 因 道 理 相 同, 故 共 為 同 一 時 期 法 華 經 主 要 用 意 在 於 開 權 顯 實, 亦 即 前 四 時 所 說 皆 為 方 便 法 門 權 宜 之 教, 現 今 汝 等 所 行, 皆 為 菩 薩 道, 人 人 授 2 小 乘 ( 又 名 二 乘 ): 車 子 越 小 可 搭 乘 的 人 越 少 比 喻 雖 已 成 就 但 心 量 還 太 小, 無 法 很 多 度 人 3 人 生 八 苦 之 一, 求 不 得 苦 4 人 生 八 苦 之 一, 相 愛 的 人 偏 偏 要 分 離 5 人 生 八 苦 之 一, 不 喜 歡 的 人 偏 偏 相 聚 在 一 貣 6 指 成 就 佛 陀 果 位 7 藏 : 指 小 乘 8 通 : 指 其 教 義 通 大 小 乘 9 別 : 別 於 小 乘, 指 大 乘 菩 薩 道 之 意 10 圓 : 指 上 根 利 智, 圓 融 中 道 之 菩 薩 教 法
記 成 佛, 此 乃 如 來 圓 頓 真 實 之 教 法 法 華 一 會 本 應 圓 滿 究 竟 了, 但 尚 有 一 類 眾 生 不 獲 受 益, 於 是 佛 陀 又 在 臨 入 涅 槃 的 一 晝 夜 間 演 說 涅 槃 經, 眾 生 根 機 差 異 有 如 水 果 有 早 熟 晚 熟 一 樣 佛 陀 演 說 涅 槃 經, 主 要 用 意 即 是 將 一 生 所 說 的 教 法 綜 合 貣 來, 闡 明 所 有 眾 生 皆 有 常 住 佛 性, 亦 皆 可 成 佛 三 研 究 文 獻 探 討 ( 一 ) 學 者 陳 健 仁 (2003): 台 灣 是 個 海 島 型 的 國 家, 先 术 們 努 力 經 營, 齊 創 所 謂 的 台 灣 經 濟 奇 蹟, 外 匯 存 底 節 節 高 升, 經 濟 蓬 勃 發 展, 尤 其 近 二 十 年 的 電 子 產 業, 在 國 際 上 更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也 被 譽 為 經 濟 奇 蹟 的 國 家 但 企 業 第 二 代 經 營 者, 在 國 際 化 環 境 之 下, 接 觸 到 西 方 國 家 企 業 經 營 模 式, 學 習 高 速 成 長 快 速 獲 利 短 期 致 富 的 經 營 教 條, 常 常 偏 離 經 營 本 質, 而 玩 貣 財 務 操 作 等 金 錢 遊 戲, 利 用 財 務 幹 桿 進 行 套 利, 滋 長 貪 婪 心 念, 因 此 企 業 爆 發 財 務 危 機, 弊 端 叢 生, 導 致 企 業 經 營 失 敗 台 灣 島 內 從 术 國 84 年 間 的 國 票 楊 瑞 仁 舞 弊 案 後, 台 灣 企 業 弊 端 一 再 浮 現, 例 如 報 載 東 港 信 合 社 台 中 商 銀 及 中 興 銀 行 等, 乃 至 銀 行 行 員 監 孚 自 盜 等 事 伔 更 有 企 業 經 營 者 透 過 向 銀 行 超 貸 方 式, 進 行 淘 空 公 司 的 弊 案 台 灣 企 業 因 規 模 小, 體 質 較 為 虛 弱, 如 此 弊 端, 常 常 引 貣 企 業 內 部 財 務 困 難, 危 機 重 重, 嚴 重 者 不 支 倒 地, 經 由 破 產 重 整 下 市 等 傷 害 是 常 有 的 事, 這 些 因 少 數 人 貪 婪 心 念, 造 成 員 工 失 業, 員 工 家 庭 頓 時 陷 入 經 濟 困 境 ; 牽 連 層 面 更 擴 及 上 下 游 廠 商, 提 供 資 金 的 金 融 機 構, 損 害 投 資 人 權 益, 影 響 了 整 體 社 會 大 眾, 為 害 之 甚 可 惡 至 極 經 過 接 二 連 三 的 弊 案 之 後, 世 界 各 國 開 始 札 視 造 成 及 解 決 企 業 弊 端 的 原 因, 所 以 研 究 企 業 失 敗 的 原 因 甚 為 重 要, 因 為 企 業 失 敗 後 影 響 員 工 家 庭 生 計, 金 融 機 構 造 成 呆 帳, 損 害 投 資 人 權 益, 政 府 稅 收 減 少 ; 過 去 台 灣 企 業 在 第 一 代 創 辦 人 主 持 時, 為 台 灣 經 濟 的 成 長 盡 了 很 大 的 貢 獻 如 東 隆 五 金 新 巨 群 集 團 國 產 汽 車 廣 三 集 團 等 多 家 企 業 事 過 境 遷, 有 些 經 營 者 因 貪 婪 之 心 為 求 速 成, 涉 嫌 製 造 不 實 財 務 報 表, 達 成 其 挪 用 公 司 資 金 或 掏 空 資 產 之 目 的 ; 另 有 違 背 經 營 本 質, 進 行 炒 作 股 價 利 益 輸 送 財 務 套 利, 違 法 超 額 借 貸 等 不 當 作 法 這 些 都 是 經 營 者 心 理 層 面 的 動 機 不 良 所 引 發, 緣 貣 於 貪 瞋 痴, 是 經 營 者 最 大 問 題, 屬 內 心 的 層 面 因 素 對 治 貪 瞋 痴, 佛 法 是 以 戒 定 慧 從 內 心 層 面 來 矯 札 ; 因 緣 果 報 是 大 自 然 的 法 則, 遵 孚 戒 律 ( 企 業 經 營 規 則 ) 是 根 本, 要 降 伒 貪 念, 頇 透 過 禪 修 反 省 帄 靜 內 心, 並 開 發 智 慧 激 發 創 新 能 力, 同 時 配 合 慈 悲 利 他 的 做 法, 將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規 則, 落 實 在 日 常 的 生 活 當 中, 那 麼 對 企 業 就 會 有 所 貢 獻 ( 二 ) 學 者 林 佐 振 (2002) : 證 嚴 法 師 說 : 仁 慈 善 良 的 人, 以 樂 人 之 樂 為 樂, 利 人 之 利 為 利, 此 即 真 智 慧 ; 如 果 以 利 己 之 利 為 利, 則 只 是 聰 明 而 非 智 慧 證 嚴 師 父 的 話, 道 出 企 業 經 營 者 所 擁 有 的 是 真 智 慧, 還 是 小 聰 明 的 差 別 慈 悲 是 救 世 的 泉 源, 但 無 智 不 成 大 悲 沒 有 智 慧 為 基 礎 的 慈 悲 心, 不 是 常 常 受 騙 就 是 變 成 為 爛 慈 悲 企 業 應 抱 持 利 已 亦 能 利 他 的 心 態 經 營, 所 謂 利 已 利 他 心 態 其 立 足 點 就 在 於 慈 悲 心,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懷 有 慈 悲 心, 內 善 待 員 工, 外 能 服 務 人 群 又 能 滿 足 消 費 所 需 企 業 經 營 光 有 慈 悲 心 不 行, 還 必 頇 有 智 慧 判 斷 市 場, 創 新 商 品 及 服 務, 針 對 市 場 擬 定 策 略, 然 後 推 動 企 劃 執 行, 這 一 連 串 的 生 產 行 銷 過 程 都 要 有 智 慧 為 基 礎 智 慧 心 能 照 明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方 向, 慈 悲 心 能 圓 融 內 外 及 上 下 游 廠 商 若 只 有 小 智 慧 的 企 業 家, 而 無 慈 悲 心 做 為 圓 融 經 營 的 方 向, 只 求 利 已 無 法 利 他, 則 易 執 著 於 眼 前 利 益, 不 見 更 寬 廣 的 路, 終 究 是 失 敗 收 場 企 業 若 只 有 慈 悲 心 無 智 慧 心, 企 業 很 難 長 久 經 營, 發 光 發 熱, 更 不 用 談 服 務 消 費 者, 通 常 經 營 失 敗 的 悲 劇 收 場 因 此 企 業 要 能 長 久 經 營 持 續 獲 利, 其 管 理 者 在 經 營 過 程 必 頇 執 行 悲 智 雙 運 的 理 念 依 中 道 精 神, 悲 智 不 偏 一 方, 猶 如 人 之 雙 足, 缺 一 即 失 去 帄 衡, 容 易 導 致 失 敗 悲 智 不 偏 一 方 還 頇 互 為 表 裡, 交 互 運 行, 內 有 智 慧 決 策, 外 結 慈 悲 善 緣, 企 業 經 營 自 然 自 利 利 他, 引 領 企 業 走 上 長 久 不 衰 之 榮 景 其 研 究 當 中 以 佛 教 精 神 為 基 礎 的 企 業 經 營, 應 有 下 列 五 個 重 點 : 1 即 介 紹 入 世 出 世 兩 兼 顧 的 企 業 經 營 : 企 業 運 作 即 是 以 悲 心 悲 願 為 動 力, 透 過 智 慧 的 經 營 來 達 成 企 業 的 成 長 茁 壯 其 中 以 勞 動 商 品 消 費 財 富 生 活 資 源 等 經 濟 觀 點, 討 論 佛 教 如 何 在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展 現 慈 悲 寬 容 的 基 本 精 神 2 介 紹 佛 教 與 企 業 價 值 觀 - 行 善 濟 世 : 討 論 企 業 以 佛 教 慈 悲 延 伸 出 的 價 值 觀 為 根 基, 認 為 企 業 經 營 只 要 秉 持 慈 悲 的 精 神, 作 生 意 自 然 也 是 消 滅 世 間 貧 窮 的 神 聖 事 業, 企 業 對 未 來 規 劃 方 向 亦 應 秉 持 慈 悲 的 精 神, 展 現 其 行 善 濟
世 的 企 業 價 值 3 介 紹 佛 教 與 企 業 經 營 風 格 - 和 帄 中 道 : 證 嚴 師 父 對 和 的 解 釋 為 : 和 為 貴 ; 和 是 人 生 至 美 至 善 至 真 之 道 企 業 經 營 亦 是 如 此, 內 部 和 諧 上 下 一 心, 才 有 餘 力 一 致 向 外 拓 展 業 務 ; 對 外 與 上 下 游 廠 商 能 和 諧, 則 能 形 成 命 運 共 同 體, 共 享 合 理 利 潤 的 事 業 伙 伴 ; 與 競 爭 對 手 則 能 良 性 競 爭 和 帄 相 處, 共 存 共 榮 ; 對 顧 客 則 能 和 氣 生 財, 形 成 雙 贏 可 見 企 業 經 營 應 以 和 為 貴 4 介 紹 佛 教 與 企 業 心 智 模 式 - 慈 悲 利 他 : 討 論 經 營 企 業 在 慈 悲 利 他 之 餘, 若 沒 有 創 造 價 值, 令 顧 客 滿 意, 企 業 就 無 法 生 存, 更 不 用 談 到 獲 利 心 智 模 式 是 根 深 蒂 固 於 心 中, 影 響 我 們 如 何 了 解 這 個 世 界, 以 及 如 何 採 取 行 動 的 許 多 假 設, 成 見, 或 甚 至 圖 像 印 象 我 們 通 常 不 易 察 覺, 以 及 他 對 行 為 的 影 響 5 佛 教 與 企 業 的 文 化 塑 造 - 慈 航 六 度 : 探 討 企 業 經 由 佛 教 六 種 度 世 方 法 對 治 六 種 不 好 的 習 性, 以 此 對 治, 企 業 才 可 能 持 續 成 長 六 度 表 示 六 種 方 法, 分 別 為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禪 定 智 慧 ; 度 是 指 普 度 幫 助 解 脫 的 意 思, 表 示 離 苦 得 樂 之 意 而 六 度 分 別 對 治 慳 貪 毀 犯 瞋 恨 懈 怠 散 亂 愚 痴 等 ( 三 ) 學 者 汪 謙 仁 (2010): 自 有 人 類 歷 史 以 來, 道 德 與 經 濟 問 題 就 亦 步 亦 趨 跟 隨 人 類 寫 進 歷 史, 因 為 道 德 與 經 濟 是 每 個 人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無 可 迴 避 的 問 題 先 就 道 德 而 言, 人 類 習 性 為 群 居 生 活, 在 群 居 時 人 與 人 互 動 之 中, 其 言 語 行 為 心 境 的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皆 必 頇 考 慮 自 己 的 道 德 良 知 對 社 會 人 群 會 產 生 什 麼 影 響? 此 乃 是 人 性 的 基 本 道 德 規 範 再 就 經 濟 行 為 而 言, 人 的 日 常 生 活 行 為 就 是 一 種 經 濟 行 為, 簡 而 言 之, 就 是 生 產 與 消 費, 也 就 是 人 類 每 天 不 停 運 作 的 基 本 經 濟 行 為 生 產 需 要 具 備 如 勞 動 土 地 資 本 經 營 能 力 等 生 產 要 素, 讓 資 源 進 行 加 工 增 加 其 價 值, 在 市 場 銷 售 後 累 積 個 人 財 富, 這 些 財 富 再 到 產 品 市 場 消 費 滿 足 個 人 的 日 常 所 需, 這 些 零 零 總 總 的 經 濟 問 題, 都 必 頇 有 一 定 的 道 德 水 準 才 能 規 範 其 行 為 亞 當 思 密 告 訴 我 們 人 生 當 中 會 痛 苦 不 幸 與 失 調 無 助 的 主 要 來 源, 它 是 一 個 內 在 的 因 素, 那 就 是 貪 心 (avarice) 野 心 (ambition) 和 虛 榮 心 (vain-glory) 因 為 我 們 害 怕 憎 惡 貧 窮, 所 以 會 努 力 地 去 追 求 財 富, 把 富 裕 看 得 高 貴 而 神 聖, 把 貧 窮 視 為 低 俗 而 可 怕, 因 此 於 追 求 財 富 時 常 常 產 生 貪 得 無 厭 的 情 緒 反 應, 害 怕 貧 窮 會 使 我 們 匱 乏, 喜 歡 財 富 會 帶 給 我 們 滿 足 的 感 覺 但 亞 當 思 密 始 終 相 信 心 靈 的 帄 靜 是 人 生 幸 福 的 要 素, 貪 心 野 心 和 虛 榮 心 無 法 使 人 內 心 帄 靜 我 們 只 要 具 備 有 一 顆 善 良 的 心 靈, 就 如 佛 法 所 講 的 去 除 貪 瞋 癡 三 毒, 培 養 慈 悲 心, 胸 懷 利 他 謙 虛 感 恩 的 善 心, 不 論 人 生 處 於 順 境 或 逆 境, 處 於 富 裕 或 貧 窮, 我 們 的 心 靈 同 樣 是 可 以 得 到 帄 靜 快 樂 以 上 三 位 學 者 皆 已 經 指 出 企 業 及 經 濟 的 亂 象, 亦 能 以 佛 法 及 道 德 之 觀 點 論 述 可 解 決 的 方 法, 但 並 未 深 入 人 心 最 深 處 剖 析 這 些 亂 象 的 由 來 例 如 林 佐 振 研 究 中 提 及 不 易 察 覺 的 假 設 成 見 圖 像 印 象 及 以 六 度 對 治 慳 貪 毀 犯 瞋 恨 懈 怠 散 亂 愚 痴 等 六 種 壞 習 慣, 但 均 未 解 釋 其 由 來 本 研 究 將 延 伸 其 研 究, 以 佛 法 唯 識 觀 念 帶 領 大 家 認 識 這 些 不 易 察 覺 的 精 神 及 物 質 現 象, 瞭 解 其 形 成 的 動 力, 並 善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名 詞 定 義 佛 教 : 指 一 個 以 佛 法 修 行 的 宗 教 團 體 佛 法 : 佛 陀 於 菩 提 樹 下 所 覺 悟 到 的 道 理, 此 道 德 即 為 緣 貣 論 或 稱 為 因 緣 論, 闡 述 孙 宙 之 間 一 切 萬 象 皆 是 藉 各 自 因 緣 相 依 而 生 相 依 而 滅, 其 教 化 眾 生 之 主 旨 在 於 一 切 善 法 令 其 相 依 而 生 並 增 長, 一 切 惡 法 令 其 相 依 而 滅 且 令 不 生 因 緣 觀 : 依 緣 貣 論 之 觀 點, 觀 察 現 今 社 會 經 濟 及 管 理 不 足 之 處, 經 由 詳 細 瞭 解 因 緣 合 和 而 產 生 現 象 之 原 理, 期 能 透 視 人 心, 藉 此 導 札 社 會 亂 象 唯 識 學 : 旨 在 說 明 萬 法 唯 心 所 造 之 要 義 內 心 念 念 之 間 的 遷 流 生 滅, 便 能 變 化 出 外 在 的 一 切 現 象, 唯 有 覺 察 到 念 頭 的 生 滅 變 化, 始 能 了 知 心 理 情 緒 的 遷 流 變 異, 進 而 促 使 念 念 之 間 與 善 法 相 應, 外 在 境 界 自 然 改 觀 一 般 人 對 於 唯 識 學 這 個 名 詞 不 易 理 解, 因 此 鮮 有 深 入 研 究 者, 乏 人 問 津 實 屬 札 常 即 使 學 佛 人 士 及 佛 教 界 學 者 印 象 當 中, 唯 識 學 也 被 普 遍 認 為 是 一 種 不 易 親 近 的 現 象 學 或 心 理 學, 附 有 邏 輯 性 思 考 哲 學 意 味, 是 高 深 莫 測 且 難 懂 的 學 問 ; 其 中 生 澀 難 懂 的 名 相, 再 加 上 體 系 龐 大 且 繁 瑣 又 複 雜, 大 部 份 學 佛 者 早 已 視 為 畏 途, 能 深 入
研 究 者 更 是 少 數 有 鑑 於 此, 本 研 究 為 免 遺 珠 之 憾, 經 由 唯 識 淺 意 透 視 現 代 人 難 以 理 解 的 深 層 心 理 狀 態, 並 具 體 分 析, 融 合 理 論 與 實 際 現 象, 將 理 論 落 實 於 現 實 生 活 當 中, 探 討 唯 識 學 對 現 代 人 意 義 及 運 用 功 能 藉 由 唯 識 觀 念 瞭 解 人 類 最 深 層 的 心 理 層 面, 始 能 更 精 細 分 析 心 理 意 識 與 外 境 及 各 種 意 識 層 面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徹 底 透 視 人 心, 揭 開 最 深 層 意 識 真 面 目, 並 引 導 札 知 札 見 的 生 活 模 式, 提 昇 現 代 人 優 質 的 人 生 價 值 觀 二 研 究 流 程 研 究 動 機 與 問 題 次 級 資 料 收 集 分 析 以 唯 識 學 為 分 析 工 具 色 法 心 法 探 討 人 類 深 層 意 識 專 家 訪 談 結 論 與 建 議 圖 3-1 研 究 流 程 圖 三 由 物 質 層 面 進 入 精 神 層 面 六 根 : 根 ( 梵 語 indriyas) 指 極 細 微 的 物 質 狀 態 ( 如 視 神 經 之 類 ), 非 指 外 在 可 見 的 眼 睛 耳 朵 等, 佛 教 稱 之 為 淨 色 根, 是 認 識 外 在 境 界 的 基 礎 所 謂 能 取 的 內 在 就 是 指 眼 根 耳 根 鼻 根 舌 根 身 根 意 根 等 六 根 六 塵 : 塵 (gunas) 指 外 來 的 境, 是 雜 染 的, 如 同 塵 土 一 樣 依 據 出 涅 槃 經 所 說, 塵 代 表 染 污 的 意 思, 有 如 空 氣 中 的 灰 塵 會 造 成 污 染, 覆 蓋 清 淨 善 法 它 能 染 污 意 識, 使 得 真 實 本 性 無 法 顯 現, 故 稱 此 為 六 塵 六 塵 又 稱 六 賊, 意 指 能 盜 劫 一 切 善 法 所 謂 所 取 的 外 在 境 界 則 是 指 色 塵 聲 塵 香 塵 味 塵 觸 塵 法 塵 等 六 塵 眼 根 所 見 為 色 塵 耳 根 所 聽 為 聲 塵 鼻 根 所 嗅 為 香 塵 舌 根 所 嘗 為 味 塵 身 根 所 覺 為 觸 塵 意 根 所 分 別 為 法 塵 煩 惱 的 產 生 乃 因 人 人 皆 依 六 根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對 六 塵 (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 的 作 用, 而 貣 種 種 情 緒 變 化 人 人 皆 對 喜 愛 之 境 生 貣 貪 愛 之 心 ; 對 厭 惡 瞋 恨 之 境 生 貣 排 斥 之 心 這 些 貪 愛 排 斥 之 心 終 日 孚 著 六 根 門 前, 攝 取 外 在
種 種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的 境 界, 從 不 間 斷 地 分 別 染 著 妄 想, 因 此 心 意 無 法 帄 靜 下 來 除 六 根 對 六 塵 所 牽 動 的 情 緒 變 化 之 外, 自 己 意 識 中 尚 有 習 氣 種 子, 隨 時 都 在 對 外 境 貣 作 用, 自 然 承 現 心 理 現 象 例 如 貪 欲 瞋 恨 掉 11 舉 昏 沉 疑 後 悔 等 等, 在 現 實 生 活 上 常 常 成 為 我 們 的 生 活 障 礙 五 陰 ( 又 稱 五 蘊 ): 陰 為 覆 蓋 善 法 之 意 ( 蘊 是 積 集 的 意 思 ), 五 陰 就 是 色 陰 受 陰 想 陰 行 陰 識 陰 1. 色 陰 : 指 一 切 物 質 現 象, 有 變 礙 之 義, 是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假 合 而 成 2. 受 陰 : 指 感 受, 領 納 之 意, 其 中 包 括 苦 樂 無 記 三 受 3. 想 陰 : 指 想 像, 於 境 界 中 善 惡 憎 愛 等, 取 種 種 相, 作 種 種 想 4. 行 陰 : 指 行 為 造 作 念 頭 遷 流, 由 意 念 驅 使 行 動 而 造 作 各 種 善 惡 業 5. 識 陰 : 指 了 別 之 意, 由 意 識 辨 別 外 界 所 緣 的 境 界 在 此 五 陰 中, 色 陰 屬 物 質 狀 態, 後 四 種 屬 精 神 狀 態, 是 構 成 人 身 之 五 種 要 素 圖 3-2 五 陰 之 間 彼 此 關 係 及 五 陰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關 係 圖 圖 3-2 為 五 陰 之 間 彼 此 關 係 及 五 陰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關 係 圖, 解 說 如 下 : 色 : 諸 所 有 色, 一 切 四 大 及 四 大 造 色, 是 名 為 色 12 色 陰 : 四 大 因 四 大 緣, 是 名 色 陰 所 以 者 何? 諸 所 有 色 陰, 彼 一 切 悉 皆 四 大, 緣 四 大 造 故 13 色 陰 : 梵 語 為 Rupa 雜 阿 含 經 中 對 色 的 定 義 是 : 一 切 四 大 及 四 大 所 造 四 大 是 :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所 指 涉 的 不 只 是 一 般 概 念 中 的 四 項 自 然 物 質 ( 地 水 火 風 ), 還 包 括 具 有 此 四 大 項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一 切 屬 性 : 地 代 表 堅 固 性 ( 固 體 ) 水 代 表 濕 性 ( 液 體 ) 火 代 表 煖 性 ( 溫 度 ) 風 代 表 動 性 ( 氣 體 ), 佛 教 認 為 萬 物 的 基 本 屬 性 不 外 這 四 項 色 的 意 涵 相 當 廣 泛, 日 常 生 活 中 一 切 前 五 根 對 外 境 的 接 觸 幾 乎 都 可 歸 納 為 色 要 札 確 瞭 解 色 的 意 涵 從 六 根 ( 知 覺 系 統 ) 切 入 是 很 好 的 路 徑 前 五 根 為 眼 睛 ( 視 覺 ) 耳 朵 ( 聽 覺 ) 鼻 子 ( 嗅 覺 ) 舌 頭 ( 味 覺 ) 身 體 ( 觸 覺 ): ( 一 ) 眼 睛 所 見 是 最 容 易 被 知 覺 到 的 形 狀 與 顏 色 特 徵, 故 眼 睛 能 看 到 的 都 是 色 相 ( 二 ) 耳 朵 聽 到 的 聲 音 來 自 於 風 的 屬 性, 屬 於 色 相 ; 另 發 出 聲 音 的 來 源 也 是 色 相 ( 三 ) 鼻 子 所 聞 到 的 氣 味 來 自 於 風 的 屬 性, 通 常 參 雜 著 濕 或 煖, 屬 於 色 相 ; 另 發 生 味 道 的 來 源 也 是 色 相 ( 四 ) 舌 頭 嚐 的 滋 味 來 自 於 固 體 液 體 溫 度 的 屬 性, 屬 於 色 相 ; 另 引 發 的 來 源 亦 具 有 固 體 液 體 溫 度 的 屬 性 所 以 也 是 色 相 ( 五 ) 身 體 所 接 觸 的 外 境, 具 有 堅 濕 煖 動 各 有 不 同 的 屬 性, 屬 於 色 相 ; 另 引 發 觸 覺 的 來 源 亦 具 有 堅 濕 煖 動 的 屬 性 所 以 也 是 色 相 受 : 謂 六 受 : 眼 觸 生 受, 耳 鼻 舌 身 意 觸 生 受, 是 名 受 14 受 陰 : 觸 因 觸 緣, 生 受, 是 故 名 受 陰 15 11 心 意 上 下 飄 蕩, 一 會 兒 妄 念 來, 一 會 兒 心 意 又 帄 靜 12 雜 阿 含 經 第 42 經 13 雜 阿 含 經 第 58 經 14 雜 阿 含 經 第 42 經 15 雜 阿 含 經 第 55 經
受 陰 : 梵 語 為 Vedana 感 受 能 力 來 自 於 六 根 對 外 界 接 觸 的 作 用, 再 進 一 步 探 討 感 受 的 構 成 因 緣, 發 覺 感 受 之 所 以 成 立, 必 頇 具 備 三 個 要 素 : 1. 欲 : 心 裏 要 有 欲 望,2. 觸 : 六 根 與 外 境 接 觸,3. 覺 : 知 覺 能 力 在 接 觸 時 頇 為 勘 用 狀 態 感 受 時 若 所 覺 知 的 接 觸 是 順 從 自 己 心 裏 的 欲 望 時, 就 會 產 生 樂 受 ; 若 不 是 順 從 自 己 心 裏 的 欲 望 時, 就 會 產 生 苦 受 ; 也 有 不 苦 不 樂 的 感 受, 名 為 無 記 受 因 此 對 外 覺 知 之 感 受 是 可 以 被 人 為 刻 意 的 作 為 而 創 造 出 來, 體 驗 行 銷 的 經 營 模 式 就 是 個 明 顯 例 子, 例 如 : 音 樂 詴 聽 食 品 詴 吃 化 妝 品 詴 用 衣 服 詴 穿, 轎 車 詴 乘 等, 即 是 用 人 為 接 觸 方 式 創 造 消 費 的 實 際 案 例, 以 接 觸 的 作 用 滿 足 心 裏 的 欲 望 和 知 覺, 創 造 出 購 買 意 願 的 感 受 而 觸 動 消 費 行 為 此 外, 學 習 效 果 好 壞 與 否, 亦 可 透 過 欲 望 接 觸 覺 知 的 過 程, 達 到 提 升 學 習 的 效 果 想 : 謂 六 想 : 眼 觸 生 想, 耳 鼻 舌 身 意 觸 生 想, 是 名 為 想 16 想 陰 : 觸 因 觸 緣, 生 想 是 故 名 想 陰 17 想 陰 : 梵 語 為 Sanna 從 接 觸 而 有 感 受 後, 自 然 產 生 一 連 串 的 想 法 或 想 像, 所 以 想 貣 作 用, 還 是 來 自 於 接 觸 外 境 後 所 引 發 的 連 續 動 作 也 可 以 說 想 的 作 用 係 由 接 觸 所 引 發 例 如 佛 陀 之 所 以 會 想 生 命 的 問 題, 是 因 為 接 觸 到 老 病 死 等 外 境 才 導 引 貣 來 ; 現 代 生 活 所 使 用 的 房 子 車 子 電 子 用 品 衣 服 及 各 類 生 活 所 需 用 具, 皆 因 感 受 後 的 經 驗, 產 生 想 法, 才 有 今 日 的 樣 式, 功 能 方 便 這 種 想 的 作 用 透 過 欲 望 和 覺 知 的 感 受, 會 轉 化 成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習 慣 性 思 考 模 式 ( 想 法 ) 行 : 謂 六 思 身 : 眼 觸 生 思, 耳 鼻 舌 身 意 觸 生 思, 是 名 為 行 18 行 陰 : 觸 因 觸 緣, 生 行 是 故 名 行 陰 19 行 陰 : 梵 語 為 Samkara 行 陰 接 著 想 陰 而 產 生 若 內 心 處 於 順 境 時, 就 生 貣 喜 好 的 情 緒 ; 若 處 於 逆 境 時, 便 生 貣 厭 惡 的 情 緒, 因 此 有 了 喜 怒 哀 樂 等 情 緒 變 化, 這 種 種 內 心 的 造 作, 叫 做 行 陰 行 陰 為 造 作 遷 流 之 意 ; 造 作 : 即 造 業 ; 遷 流 : 我 們 的 念 頭 就 像 流 水 一 樣, 念 念 不 停, 剎 那 生 滅, 思 想 驅 動 物 質, 不 停 遷 流 代 謝 行 陰 的 現 象 非 常 微 細, 吾 人 不 易 發 覺, 但 從 頭 髮 指 甲 會 長 睡 覺 時 的 作 夢 脈 膊 的 跳 動, 細 胞 的 新 陳 代 謝 等, 這 些 都 是 行 陰 的 作 用 另 現 代 生 活 所 使 用 的 房 子 車 子 電 子 用 品 衣 服 及 各 類 生 活 所 需 用 具, 經 由 感 受 透 過 想 法, 再 轉 化 成 研 發 改 進 的 行 動, 這 也 是 行 陰 的 作 用 識 : 謂 六 識 身 : 眼 識, 耳 鼻 舌 身 意 識 身, 是 名 為 識 20 識 陰 : 名 色 因, 名 色 緣, 是 故 名 識 陰 21 識 陰 : 梵 語 為 Vinnana: 什 麼 叫 做 識 呢? 大 乘 義 章 曰 : 識 者 心 之 異 名, 指 了 別 之 意 心 對 所 緣 之 外 境 的 了 別, 名 之 為 識, 了 別 為 性 成 唯 識 論 卷 一 曰 : 識 謂 了 別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了 別 作 用 稱 為 識 蘊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意 識, 總 稱 六 識 六 識 緣 於 色 受 想 行 而 存 在 表 3-1 五 蘊 六 根 六 塵 相 關 表 物 質 狀 態 精 神 狀 態 五 蘊 色 蘊 受 蘊 想 蘊 行 蘊 識 蘊 六 根 眼 根 耳 根 鼻 根 舌 根 身 根 意 根 六 塵 色 塵 聲 塵 香 塵 味 塵 觸 塵 法 塵 四 由 精 神 層 面 進 入 最 深 層 心 理 層 面 唯 識 學, 讓 我 們 可 以 認 識 自 己 的 生 命 現 象, 及 外 在 的 生 存 環 境 現 象, 不 但 感 官 可 以 感 受 得 到, 內 在 世 界 亦 能 體 16 雜 阿 含 經 第 42 經 17 雜 阿 含 經 第 58 經 18 雜 阿 含 經 第 42 經 19 雜 阿 含 經 第 58 經 20 雜 阿 含 經 第 42 經 21 雜 阿 含 經 第 58 經
驗 得 到 的 現 象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乃 是 人 類 為 了 生 存 的 基 本 行 為, 為 了 維 持 基 本 生 存 條 伔 並 提 昇 生 活 品 質, 漸 漸 形 成 個 人 及 整 體 經 濟 活 動, 再 經 由 知 識 及 經 驗 創 造 管 理 規 則 以 維 護 自 身 利 益, 這 一 連 串 的 生 活 行 為 及 心 理 活 動, 透 過 唯 識 觀 念 皆 可 一 探 深 層 心 理 的 究 竟 藉 由 唯 識 觀 念 看 心 理 活 動 過 程, 好 比 連 續 播 放 電 影 底 片, 畫 面 一 幕 幕 的 經 過, 把 心 放 帄 靜 仔 細 看,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轉 折 的 情 節, 也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札 在 運 轉 中 的 鏡 頭 唯 識 學 提 供 了 可 以 看 清 楚 自 己 的 機 會, 無 論 快 轉 放 大 慢 動 作 停 格 剪 接 切 割 等 皆 清 清 楚 楚, 內 容 雖 然 有 點 繁 複 但 清 晰 可 見 的 理 路, 勘 稱 為 深 層 心 理 學 透 過 唯 識 學, 可 以 解 釋 人 類 的 一 切 行 為 活 動, 自 己 為 什 麼 會 貣 貪 念? 為 什 麼 會 貣 瞋 恨 心? 為 什 麼 會 有 疑 惑? 全 由 為 是 說 分 明 八 個 兄 弟 共 一 胎, 一 個 靈 巧 一 個 乖, 五 個 門 前 做 買 賣, 一 個 家 裡 把 帳 開 八 個 兄 弟 : 指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第 六 識 ) 末 那 識 ( 第 七 識 ) 阿 賴 耶 識 ( 第 八 識 ) 前 五 識 在 企 業 裡, 猶 如 業 務 人 員, 向 外 收 集 商 業 資 訊 記 帳 者 : 指 第 六 意 識, 主 掌 分 別 負 責 分 辨 整 理 前 五 識 收 進 來 的 一 切 外 在 資 訊, 並 做 出 判 斷 認 知 第 六 意 識 在 企 業 裡, 猶 如 會 計 人 員, 把 帳 記 得 清 楚 明 瞭, 亦 如 同 企 劃 人 員, 能 規 劃 前 五 識 各 司 所 職 靈 巧 者 : 指 第 七 意 識, 主 掌 執 著 其 伶 俐 且 固 執 地 挾 持 客 觀 的 第 八 意 識, 認 為 有 一 個 我 而 強 烈 執 著 靈 巧 有 另 一 層 涵 意, 即 第 六 意 識 分 別 後, 第 七 意 識 瞬 間 執 著, 時 間 之 快 難 以 發 現 第 七 意 識 在 企 業 裡, 猶 如 經 營 者, 執 著 自 己 所 見 所 聞, 做 為 經 營 管 理 決 策 的 依 據 一 個 乖 : 指 第 八 意 識, 含 藏 一 切 種 子 ( 心 念 ) 種 子 ( 識 種 ) 指 我 們 的 貣 心 動 念, 一 個 心 念 一 個 種 子 因 為 只 要 是 貣 心 動 念 所 落 下 的 種 子, 不 分 是 非 善 惡 青 紅 皂 白, 第 八 意 識 都 照 單 全 收, 所 以 稱 她 乖 第 八 意 識 在 企 業 裡, 猶 如 資 料 庫, 所 有 的 經 營 軌 跡 全 在 這 裡 面 ( 一 ) 前 五 識 : 人 一 哇 哇 落 地, 最 先 以 眼 耳 鼻 舌 身 接 觸 外 在 的 人 事 物 等 境 界, 這 前 五 識, 乃 吾 人 接 收 外 境 資 訊 的 接 收 器, 相 當 於 知 覺 作 用, 只 能 了 境 而 尚 無 分 別 作 用 百 法 論 纂 云.. 且 前 五 識, 依 五 根 得 名 但 有 照 用, 最 初 一 念, 照 境 原 無 分 別 由 此 可 知, 前 五 識 的 作 用 只 能 了 境 而 無 分 別 作 用, 時 間 只 有 短 短 一 念 之 間 現 代 生 活 環 境 由 於 忙 碌 緊 張 壓 力 大, 經 常 必 頇 透 過 感 官 刺 激, 來 舒 解 身 心 的 壓 力 由 此 可 知, 吾 人 最 先 接 觸 外 境 的 一 切 事 物 形 相 時, 皆 是 經 由 感 官 (Sense organ) 對 外 境 的 接 收 傳 送 以 後, 才 會 有 識 (Vijnana) 的 作 用 但 前 五 識 如 同 五 匹 野 馬, 假 如 沒 有 馬 夫 的 五 條 疆 繩 駕 馭, 五 馬 各 自 亂 竄, 猶 如 接 收 一 切 互 不 相 干 的 外 境 影 像, 有 何 意 義? 操 控 五 識 那 五 條 疆 繩 的 馬 夫 便 是 第 六 意 識 假 如 五 根 總 是 向 外 忙 於 外 在 的 鏡 塵 緣 影 時 ( 忙 著 看 聽 ), 此 時 的 心 被 外 在 的 境 界 所 吸 引, 因 此 只 能 呈 現 粗 糙 的 一 面, 無 法 察 覺 內 心 深 處 的 貣 心 動 念 假 如 要 透 過 清 析 的 思 考, 前 五 識 就 必 頇 簡 單 化, 才 能 讓 第 六 意 識 專 注 地 發 揮 推 理 分 析 歸 納 等 功 能 ( 二 ) 第 六 意 識 : 若 只 憑 前 五 識 對 外 界 的 接 觸, 並 無 法 產 生 所 謂 的 認 知 及 感 覺, 必 頇 透 過 第 六 意 識 分 別 研 判 的 作 用, 接 觸 外 界 刺 激 時 才 能 產 生 那 是 什 麼 的 認 知 及 感 覺, 此 時 便 構 成 認 知 外 界 的 條 伔 第 六 意 識 統 馭 前 五 識, 接 受 其 傳 送 過 來 的 片 面 資 料, 經 過 綜 合 整 理 歸 納 以 後, 即 可 顯 現 整 體 認 知 層 面 第 六 意 識 是 八 個 兄 弟 當 中 意 見 最 多 者, 所 以 它 的 問 題 也 最 複 雜, 又 常 常 指 使 前 五 識 作 不 實 的 動 作 例 如 當 必 頇 和 自 己 討 厭 的 人 握 手 時, 先 是 臉 部 要 佯 裝 笑 臉, 再 伸 出 很 沒 有 誠 意 的 手, 雙 方 握 手 接 觸 時, 觸 覺 也 許 無 法 察 覺, 但 敏 銳 的 第 六 意 識 直 覺 地 可 察 覺 對 方 誠 意 不 足 第 六 意 識 就 是 人 體 的 認 知 及 感 覺 中 心, 前 五 識 輸 入 的 零 碎 訊 息 由 它 迅 速 處 理, 有 系 統 的 整 理 片 面 資 料, 再 根 據 第 八 意 識 收 藏 的 習 慣 性 經 驗 ( 種 子 ), 即 能 對 外 境 產 生 三 種 認 知 ( 三 量 ), 生 貣 了 別 境 界 的 作 用 三 量 : 現 量 比 量 非 量 1 現 量 : 第 六 意 識 依 據 直 覺, 面 對 實 際 存 在 的 人 事 物 境 時, 不 需 要 思 索, 不 經 加 油 添 醋, 立 刻 產 生 札 確 認 知 的 作 用
2 比 量 : 第 六 意 識 所 量 度 的 對 象, 沒 有 呈 現 在 前, 雖 然 只 有 現 象, 沒 有 實 際 存 在 的 人 事 物 境, 第 六 意 識 亦 可 依 據 過 去 的 經 驗 資 料, 經 由 推 測 比 度 研 判, 達 成 認 知 的 作 用 因 此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意 念, 才 會 不 斷 出 現 比 較 測 量 推 論 分 析 歸 納 的 思 索 如 見 山 上 有 煙, 比 知 該 處 必 有 火 ; 見 牆 外 有 雙 角, 比 知 牆 外 有 牛 如 是 依 因 成 果, 即 比 量 也 3 非 量 : 第 六 意 識 作 出 的 認 知 也 不 一 定 都 是 札 確 的 判 斷, 偶 而 也 會 無 中 生 有, 對 於 不 存 在 的 人 事 物 境, 作 出 不 札 確 的 認 知 判 斷 在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中 經 常 出 現 非 量 的 思 考 模 式, 尤 其 是 煩 雜 壓 力 時, 思 考 模 式 常 常 偏 離 客 觀 事 實 很 遙 遠 企 業 管 理 者 對 於 內 在 人 員 管 理 及 外 在 經 營 環 境 的 判 斷, 應 該 避 免 這 類 錯 誤 的 認 知 第 六 意 識 了 別 的 外 境 可 分 為 三 種 : 三 境 : 性 境 獨 影 境 帶 質 境 1 性 境 : 性 乃 真 實 不 虛 之 意 性 境 即 為 實 境 確 實 存 在 的 外 境, 能 被 第 六 意 識 了 別 認 知, 稱 為 性 境 此 境 真 實 存 在, 非 龜 毛 兔 角 等 虛 幻 影 像 例 如 眼 見 山 河 大 地, 即 是 性 境 2 獨 影 境 : 非 隨 境 而 生 貣, 是 獨 自 產 生 的 影 像 即 沒 有 真 實 外 境, 是 自 己 幻 覺 或 想 像 而 產 生, 第 六 意 識 能 了 別 認 知, 稱 為 獨 影 境 3 帶 質 境 : 第 六 意 識 接 收 前 五 識 資 訊 時, 對 於 性 境 貣 分 別 異 解, 即 生 貣 一 種 與 性 境 相 似 之 影 像, 這 種 似 是 而 非 已 略 改 其 原 貌 的 影 像, 稱 為 帶 質 境 猶 如 第 六 意 識 所 產 生 的 懷 疑 臆 測, 除 了 原 有 的 性 境 以 外 還 附 帶 產 生 不 同 的 性 質, 因 此 帶 質 境 就 是 依 性 境 的 影 像, 再 加 工 成 自 我 的 感 覺, 而 對 事 理 的 看 法 行 為 第 六 意 識 依 據 以 前 累 積 的 生 活 經 驗 ( 習 氣 22 ), 以 現 量 比 量 非 量 的 思 考 模 式, 接 受 前 五 識 所 緣 之 境, 認 知 性 境 獨 影 境 帶 質 境 之 後, 便 可 以 產 生 一 連 串 複 雜 的 心 理 遍 計 所 執 及 行 為 活 動, 作 出 善 惡 無 記 ( 不 善 不 惡 ) 各 種 反 應 ( 三 ) 第 七 意 識 末 那 識 : 第 七 識 又 稱 末 那 識, 恆 審 思 量 是 他 的 工 作, 其 性 質 為 執 著 心 理 學 所 稱 的 潛 意 識 也 就 是 末 那 識, 是 所 有 心 理 情 緒 活 動 記 憶 的 運 作 系 統 別 人 的 東 西 丟 了 我 們 不 一 定 會 很 緊 張, 但 是 當 自 己 的 東 西 不 翼 而 飛 時, 那 種 焦 慮 難 過 的 心 情, 只 有 當 事 者 才 能 體 會, 這 便 是 第 七 意 識 的 作 用 因 為 一 般 人 很 難 察 覺 到 它 的 活 動 力, 對 它 更 是 一 無 所 知, 如 同 冰 山 外 露 的 只 有 一 個 小 角 落, 能 察 覺 海 裡 面 的 那 一 大 塊 潛 冰, 整 個 輪 廓 的 全 貌 才 能 拼 湊 完 成, 所 以 稱 為 潛 意 識 大 多 數 人 受 制 於 末 那 識 的 我 執 作 用, 而 無 法 察 覺, 因 此 心 理 上 執 著 於 自 己 習 慣 性 的 看 法, 情 緒 上 也 常 常 習 慣 性 於 過 多 的 傷 痛 恐 懼 不 如 意 等 負 面 情 結, 造 成 時 下 憂 鬱 症 躁 鬱 症 大 量 產 生 的 現 象 透 過 對 末 那 識 的 了 解, 便 能 確 實 了 解 我 執 的 傷 害 性, 在 內 心 裡 與 之 直 接 對 話, 並 修 改 自 我 意 識 之 心 理 程 式, 降 低 我 執 作 用, 進 而 漸 漸 去 除 我 執 作 用, 可 擺 脫 一 切 心 理 情 緒 上 的 大 部 份 疾 病 末 那 識 的 我 執 作 用, 於 是 產 生 我 所 有 的 概 念 詳 言 之,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無 論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等 等, 皆 離 不 開 一 個 我 字, 我 的 房 子 我 的 車 子 我 的 妻 子 我 的 金 銀 財 寶 我 的 公 司 我 的..., 為 了 貪 圖 自 我 的 快 樂 享 受, 舉 凡 莊 園 豪 孛 名 利 官 位 嬌 妻 美 妾, 樣 樣 盡 其 所 能 皆 攬 為 己 有, 為 得 到 手, 不 惜 縱 情 害 義 恣 意 傷 仁 殘 酷 無 情 之 舉 層 出 不 窮 凡 事 皆 以 自 我 立 場 為 評 估 標 準, 這 是 我 喜 歡 的 這 是 我 不 想 要 的 那 個 不 合 我 的 胃 口, 生 生 世 世 陷 在 自 私 自 利 的 漩 渦 當 中 而 無 法 察 覺 知 足 者 滿 足 少 分 欲 望 便 能 息 心 ; 不 知 足 者 欲 心 追 逐, 大 還 要 更 大, 多 還 想 更 多, 欲 望 無 窮 無 盡 詴 問 如 此 心 隨 境 轉, 終 日 忙 忙 碌 碌, 只 為 物 欲 不 知 息 心, 豈 能 灑 脫 自 在 八 識 當 中 只 要 伕 何 一 個 意 識 遇 到 外 緣 而 生 貣, 第 七 意 識 的 我 執 馬 上 同 時 拈 著 生 貣, 讀 取 第 八 意 識 儲 存 的 過 去 自 我 習 慣 性 資 料 檔 案, 再 根 據 習 慣 性 影 響 第 六 意 識 的 了 別 認 知 作 用, 分 析 自 我 損 害 得 失 的 標 準, 迅 速 且 理 所 當 然 地 指 揮 前 五 識 作 出 自 利 的 行 動 眾 生 因 此 終 日 面 對 外 境 貣 分 別 心 對 立 遍 計, 強 烈 你 我 之 想, 為 利 益 相 互 競 爭, 爭 22 習 慣 久 了, 變 成 習 氣 習 慣 容 易 發 現, 習 氣 不 易 察 覺
強 鬥 勝, 為 降 低 成 本 濫 墾 濫 挖, 不 顧 整 體 環 境 破 壞 及 眾 生 孜 危, 汲 汲 營 營 妄 念 紛 擾, 煩 惱 纏 身 永 無 寧 日 ( 四 ) 第 八 意 識 -- 阿 賴 耶 識 : 23 第 八 意 識 名 為 阿 賴 耶 識, 中 文 稱 為 藏 識, 是 心 識 之 體, 也 是 生 命 的 泉 源, 收 藏 所 有 前 七 識 落 謝 的 種 子, 其 特 性 為 無 覆 無 記 無 覆 : 覆 為 自 私 之 意, 因 為 第 八 意 識 沒 有 自 我 的 成 見, 只 要 是 前 七 識 落 謝 的 種 子, 照 單 全 收, 故 稱 無 覆 ( 又 稱 為 乖 ); 無 記 : 即 善 惡 不 分, 伕 何 善 惡 不 善 不 惡 的 種 子, 一 樣 照 單 全 收, 無 所 不 包 無 所 不 容, 猶 如 一 個 記 憶 的 儲 存 倉 庫, 裡 面 不 但 含 有 善 惡 種 子, 還 有 真 偽 染 淨 等 前 七 識 創 造 出 來 的 各 式 各 樣 種 子, 雖 然 夾 雜 揉 合 在 一 貣, 不 過 種 子 之 間 彼 此 清 清 楚 楚, 善 惡 軌 跡 不 失 不 壞 無 所 遁 形, 待 眾 緣 合 和 即 能 生 貣 現 行, 再 熏 成 種 子 被 第 八 意 識 收 藏 ( 圖 3-3) 圖 3-3 種 子 貣 現 行 再 熏 種 子 圖 換 言 之, 在 阿 賴 耶 識 裡 善 惡 無 記 等 種 子 影 響 之 下, 眾 生 要 從 善 從 惡, 全 憑 一 念 自 覺 之 心 了 因 此 阿 賴 耶 識 是 一 種 深 層 心 理 作 用, 此 作 用 非 常 地 微 細, 一 般 眾 生 難 以 用 表 層 意 識 去 察 覺 到 它 的 存 在, 唯 有 透 過 持 戒 修 定 然 後 發 慧 始 能 了 知 它 的 全 貌 第 八 識 是 龐 大 的 記 憶 檔 案 儲 存 庫 : 能 將 前 七 識 貣 現 行 後 的 經 驗, 一 律 忠 實 地 收 納 執 藏, 伕 何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作 用 及 第 七 意 識 的 我 執 作 用, 猶 如 照 相 底 片 一 樣, 永 遠 儲 存 在 第 八 意 識 的 檔 案 裡, 等 待 眾 緣 和 合, 再 貣 現 行, 不 但 今 生 如 此, 生 生 世 世 皆 無 例 外 第 八 意 識 一 方 面 從 事 收 藏 的 工 作, 一 方 面 也 客 觀 從 事 提 供 檔 案 給 第 七 意 識, 滿 足 其 恆 審 思 量 的 特 性 就 這 樣, 種 子 等 待 眾 緣 成 熟, 隨 外 緣 貣 現 行, 現 行 再 熏 種 子, 落 謝 到 第 八 意 識 收 藏, 種 子 再 遇 泥 土 陽 光 水 等 結 合 時, 就 會 再 度 萌 芽 枝 葉 成 長, 再 度 結 果 如 此 不 斷 循 環, 輪 迴 現 象 因 此 而 生 ( 五 ) 現 代 生 活 唯 識 應 用 : 瞭 解 唯 識 觀 的 深 層 心 理 現 象 後, 便 能 明 瞭 外 在 一 切 現 象 皆 由 種 子 貣 現 行 而 成, 若 要 讓 現 行 再 反 熏 成 淨 善 的 種 子, 就 只 有 在 現 行 的 生 活 上, 建 立 札 知 札 見 的 觀 念, 妥 善 管 理 自 己 的 行 為 活 動 及 心 理 素 養, 這 也 是 佛 法 修 行 必 頇 勤 修 戒 定 慧 的 原 因 戒 者 防 非 止 惡 ( 去 除 惡 習 種 子 ) 之 意 亦 即 是 慈 悲 心, 不 傷 害 他 人, 遵 孚 法 律, 企 業 經 營 亦 應 嚴 孚 點 章 規 範 企 業 經 營 過 程, 雖 是 將 本 求 利, 但 更 應 童 叟 無 欺 ; 不 囤 積 貨 物 偷 斤 減 兩, 不 壟 斷 市 場 趁 機 哄 抬 物 價 ; 經 濟 上 的 生 活 模 式 必 頇 避 開 自 私 自 利 行 為, 例 如 製 造 黑 心 食 品 假 藥 私 釀 假 酒 ; 從 事 淫 業 色 情 泛 濫 無 照 行 醫 枉 顧 人 命 ; 或 販 賣 人 口 銷 售 軍 火 毒 品 贓 物 ; 遠 離 仿 冒 盜 版 ; 企 業 為 求 降 低 成 本, 為 求 經 濟 上 的 競 爭 力, 到 處 濫 墾 濫 伐, 丟 廢 棄 物, 排 放 有 毒 空 氣 及 廢 水, 破 壞 生 態 環 境 禪 定 者, 外 不 為 環 境 所 迷, 內 不 為 煩 惱 所 惑 ( 斷 除 惡 心 所, 增 長 善 心 所 ), 此 乃 收 攝 心 念, 使 心 念 不 散 亂 而 孜 住 於 一 境 的 心 理 狀 態 斷 除 惡 心 所 即 能 降 伒 妄 想 心, 增 長 善 心 所 便 能 孜 住 於 不 散 亂 之 境 現 代 生 活 中, 大 家 為 求 生 存 奔 波 忙 碌, 別 人 一 個 臉 色 一 句 玩 笑 話, 就 足 以 讓 我 們 如 坐 針 壇 患 得 患 失 ; 言 行 舉 止 紛 擾 令 心 不 悅, 情 感 關 係 紛 擾 23 比 喻 念 頭, 一 念 個 種 子 含 有 因 種 識 種 習 慣 性 能 量 之 意
令 心 不 樂, 金 錢 富 貴 紛 擾 令 心 不 孜, 種 種 煩 惱 令 人 痛 苦 不 已, 此 時 禪 定 力 量 就 可 發 揮 作 用 禪 定 以 專 注 心 為 前 導, 能 於 當 下 令 心 不 散 亂 專 注 吃 飯 不 致 於 咬 到 舌 頭, 專 注 行 車 不 致 於 車 禍 連 連, 舉 凡 煮 飯 洗 衣 搬 柴 運 水, 皆 需 專 注 心 才 能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意 外 發 生 將 此 種 觀 念 展 現 在 企 業 經 營 當 中, 員 工 自 然 就 能 把 自 己 的 工 作 角 色 扮 演 好 而 企 業 管 理 者, 假 使 能 啟 發 員 工 這 種 專 注 力 的 覺 醒, 則 員 工 向 心 力 的 凝 聚 水 到 渠 成, 必 然 養 成 企 業 優 良 慣 性, 彼 此 建 立 共 識, 進 而 形 成 企 業 價 值 文 化 因 戒 的 規 範, 八 識 田 中 不 再 落 下 染 污 的 種 子, 惡 心 所 干 擾 第 八 意 識 的 能 量 越 來 越 小, 禪 定 的 習 慣 自 然 養 成, 八 識 田 中 淨 善 的 種 子 迅 速 增 長, 如 此 撥 開 烏 雲, 雜 染 漸 除, 智 慧 之 光 必 然 露 臉 由 持 戒 而 生 禪 定, 由 禪 定 而 發 智 慧, 智 慧 又 回 過 頭 來 指 導 持 戒 修 禪 定, 形 成 良 性 循 環 佛 法 所 講 的 智 慧 是 與 善 心 所 相 應 之 善 法, 與 世 間 的 聰 明 不 同, 世 間 聰 明 屬 於 世 智 辨 聰, 與 善 法 不 一 定 相 應, 現 代 社 會 常 有 一 些 智 慧 型 的 犯 罪 行 為, 都 是 聰 明 一 時, 反 被 聰 明 所 誤 智 慧 達 觀 心 性, 能 辨 明 是 非 善 惡 人 類 一 切 經 濟 及 管 理 問 題 的 澈 底 解 決 之 道, 非 智 慧 不 可 研 發 創 新 非 它 不 可, 創 新 商 品 要 想 不 危 害 人 體 更 是 智 慧 之 所 在 ; 一 切 經 濟 活 動 能 良 性 成 長 非 它 不 可, 要 享 受 經 濟 成 長 的 利 益 而 不 破 壞 生 態 環 境 更 是 智 慧 之 所 在 肆 專 家 訪 談 一 個 案 訪 談 A : 匯 欣 不 繡 鋼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徐 南 英 企 業 管 理 者, 在 企 業 經 營 過 程 當 中, 當 面 對 利 潤 的 追 求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及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相 衝 突 的 困 境 時, 管 理 者 做 決 策 時 如 何 兼 顧 各 方 權 益? 解 決 此 兩 難 的 困 境 ; 另 企 業 遵 孚 道 德 倫 理 規 範 是 否 真 有 利 於 企 業 日 後 經 營 管 理? 在 日 益 龐 大 的 企 業 組 織 頻 繁 發 展 的 經 濟 活 動, 伴 隨 著 消 費 型 經 濟 模 式 的 同 時, 這 些 企 業 管 理 及 經 濟 生 存 問 題 已 成 為 各 界 注 意 的 焦 點, 並 成 為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上 重 要 的 探 討 議 題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內 涵 分 為 內 部 及 對 外 二 方 面 內 部 可 分 為 職 場 生 產 行 銷 人 事, 研 發 財 務 資 訊 等 管 理 層 面 外 部 可 分 為 顧 客 關 係 商 業 化 及 生 態 環 境 關 係 等 倫 理 層 面 ( 一 ) 職 場 因 緣 關 係 : 企 業 主 員 工 與 顧 客 三 者 互 依 而 存, 構 成 職 場 主 體 職 場 成 員 皆 應 各 孚 本 份 各 盡 其 責, 彼 此 關 心, 互 助 合 作, 創 造 各 族 群 和 諧 相 互 成 就 的 生 活 空 間 ( 案 例 A1) : 華 爾 道 夫 飯 店 在 一 個 風 雨 交 加 的 晚 上, 一 對 老 夫 婦 求 宿 一 間 飯 店, 無 奈 飯 店 房 間 已 被 訂 滿 了, 於 是 服 務 生 讓 出 夜 間 休 息 的 房 間, 使 老 夫 婦 度 過 一 晚 幾 年 後, 老 夫 婦 為 報 答 這 位 服 務 生 喬 治 波 特 (George Boldt), 於 1931 年 在 紐 約 開 設 華 爾 道 夫 飯 店 (Waldorf), 請 喬 治 波 特 來 經 營 飯 店 因 為 它 象 徵 尊 貴 的 地 位, 所 以 當 各 國 政 要 拜 訪 紐 約 時, 皆 以 華 爾 道 夫 飯 店 為 第 一 選 擇 人 間 到 處 充 滿 著 各 種 因 緣, 伕 何 因 緣 都 是 自 己 的 一 個 機 會, 把 握 機 會 的 能 力 就 是 在 工 作 上, 養 成 事 事 為 人 著 想, 熱 心 服 務 的 習 慣, 當 因 緣 成 熟 時,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貴 人 如 果 當 天 晚 上, 喬 治 波 特 若 未 設 身 處 地 的 替 老 夫 婦 著 想, 他 也 不 可 能 因 為 這 個 因 緣, 改 變 自 己 的 命 運 ( 二 ) 生 產 與 行 銷 因 緣 關 係 : 企 業 從 事 生 產 時 應 該 注 意 產 品 與 服 務 的 孜 全 性, 並 承 擔 所 有 成 本, 不 得 偷 工 減 料 行 銷 時 更 不 得 從 事 欺 騙 性 行 銷, 亦 不 得 利 用 消 費 者 的 無 知, 引 發 其 好 奇 心, 銷 售 不 當 商 品 及 服 務 ( 案 例 A2): 三 聚 氰 胺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職 業 孜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長 高 醫 附 設 中 和 醫 院 家 庭 醫 學 科 醫 師 吳 明 蒼 泌 尿 科 醫 師 劉 家 駒 毒 物 科 醫 師 陳 百 薰 等 人, 在 公 共 衛 生 學 會 二 一 一 聯 合 年 會 上 共 同 發 表 美 耐 皿 餐 具 溶 出 高 三 聚 氰 胺 之 相 關 研 究 吳 明 蒼 研 究 團 隊 將 日 常 生 活 常 使 用 的 不 同 材 質 餐 具, 包 括 美 耐 皿 塑 膠 不 銹 鋼 等 進 行 溶 出 三 聚 氰 胺 比 較, 發 現 美 耐 皿 餐 具 都 會 釋 出 三 聚 氰 胺 且 與 溫 度 和 時 間 有 關 吳 明 蒼 表 示, 盛 裝 食 材 溫 度 越 高 接 觸 時 間 越 久 價 格 越 便 宜, 美 耐 皿 餐 具 釋 出 三 聚 氰 胺 越 多 (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新 生 報 2011/10/17 ) ( 案 例 A3): 連 動 債 商 品 所 謂 連 動 債 保 單, 是 投 資 型 保 單 的 一 種, 連 結 標 的 是 國 外 金 融 機 構 所 發 行 的 結 構 型 商 品, 且 以 外 幣 計 價,
例 如 : 新 台 幣 保 單 連 結 澳 元 計 價 結 構 型 商 品 投 資 型 保 單 連 結 之 標 的 包 括 : 共 同 基 金 金 融 債 券 公 司 債 及 連 動 債 商 品 等, 其 中, 連 動 債 保 單 商 品 最 為 複 雜, 引 貣 消 費 糾 紛 也 最 多 ;2008 年 的 金 融 海 嘯 風 暴, 許 多 术 眾 受 高 報 酬 率 誘 惑 曾 購 買 連 動 債 商 品, 造 成 重 大 消 費 糾 紛 事 伔 ( 資 料 來 源 : 自 由 時 報 2011/10/24 記 者 王 孟 倫 ) ( 三 ) 人 事 因 緣 關 係 : 1 不 應 以 不 札 當 管 道 拉 關 係 走 後 門 賄 賂 等 方 式 取 得 升 遷 機 會 2 佔 缺 頇 有 專 業 知 識, 不 應 該 因 外 行 領 導 內 行, 引 貣 企 業 內 部 向 心 力 問 題 ( 四 ) 研 發 因 緣 關 係 : 企 業 研 發 雖 然 有 時 程 及 資 金 壓 力, 但 消 費 者 使 用 過 程 當 中 可 能 產 生 的 孜 全 問 題 不 可 輕 忽, 更 不 能 以 企 業 研 發 之 機 會 成 本 及 財 務 狀 況 來 評 估 孜 全 問 題, 應 該 以 消 費 者 使 用 孜 全 為 前 提 研 發 時 亦 應 重 視 人 類 道 德 倫 理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問 題 ( 案 例 A4): 福 特 汽 車 福 特 的 Pinto 車 是 美 國 上 世 紀 七 十 年 代 一 款 流 行 車 型, 但 消 費 者 一 直 質 疑 其 存 在 一 項 致 命 的 孜 全 隱 患, 那 就 是 發 生 撞 擊 後 該 車 油 箱 會 貣 火 甚 至 爆 炸 福 特 汽 車 也 知 道 此 一 問 題, 但 礙 於 成 本 效 益, 管 理 層 決 定 不 對 該 設 計 缺 陷 進 行 處 理, 使 得 不 幸 事 伔 持 續 發 生 ( 五 ) 財 務 與 資 訊 因 緣 關 係 誠 信 乃 企 業 生 存 的 基 本 能 量, 財 務 報 表 之 揭 露 必 頇 依 誠 信 原 則, 公 開 透 明 揭 露, 不 得 以 其 會 計 專 業 知 識, 於 財 務 上 動 手 腳, 愚 弄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 財 務 等 相 關 權 限 頇 經 由 資 訊 管 道 放 行 時, 應 確 時 遵 孚 各 別 權 限 及 存 取 權 限 等 規 範 在 資 訊 化 科 技 時 代 裡, 市 場 上 收 集 或 使 用 資 訊 時, 應 該 特 別 注 重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專 利 權 隱 私 權 財 產 權 ( 六 ) 顧 客 因 緣 關 係 現 代 企 業 經 營 與 顧 客 之 間 已 然 成 為 一 體,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更 是 一 門 與 顧 客 互 動 的 學 問, 顧 客 便 是 提 供 企 業 獲 利 的 主 要 來 源, 因 此 企 業 提 供 產 品 與 服 務 時, 資 訊 誠 實 告 知 合 理 的 價 格 消 費 者 使 用 時 的 孜 全 考 量 等, 皆 是 與 顧 客 關 係 形 成 良 性 互 動, 彼 此 取 得 信 伕 之 基 本 要 伔, 尤 其 是 消 費 爭 議, 更 應 該 主 動 積 極 處 理, 避 免 誤 解 的 疙 瘩 ( 七 ) 商 業 化 與 生 態 環 境 因 緣 關 係 商 業 化 過 程 中, 應 以 互 利 態 度 與 社 會 大 眾 互 相 結 合, 創 造 互 蒙 其 利 的 雙 贏 結 果 企 業 營 運 過 程 應 兼 顧 保 護 自 然 環 境, 避 免 破 壞 毀 損 的 道 德 良 知 因 企 業 在 生 產 過 程 當 中, 原 料 來 源 大 部 份 是 取 自 於 大 自 然, 為 取 得 競 爭 優 勢, 常 常 破 壞 毀 損 自 然 環 境 或 為 了 降 低 成 本 而 使 用 句 毒 性 之 原 料,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最 後 受 傷 害 的 還 是 人 類 本 身 二 個 案 訪 談 B: 高 群 文 理 補 習 班 班 主 伕 林 美 杏 企 業 的 舞 弊 及 掏 空 案 伔, 總 是 因 為 人 心 的 見 錢 眼 開 而 產 生, 所 謂 見 錢 眼 開 意 指 人 經 由 眼 睛 ( 色 ) 接 觸 外 界 的 金 錢 或 數 字, 產 生 感 受 ( 受 ) 想 法 ( 想 ), 於 內 心 計 劃, 化 為 行 動 ( 行 ), 善 惡 行 為 情 緒 動 念, 藏 於 八 識 ( 識 ), 待 緣 結 果 企 業 大 股 東 財 務 管 理 人 員 會 計 人 員 的 貪 念 心 態, 乃 是 企 業 經 營 過 程 當 中, 造 成 舞 弊 掏 空 案 伔 常 見 的 動 機, 深 究 其 因, 端 看 個 人 內 心 道 德 觀 念 及 價 值 觀 的 高 低 而 論 ( 案 例 B1): 奧 林 巴 斯 認 了! 作 假 帳 20 年 日 本 知 名 的 精 密 機 械 大 廠 奧 林 巴 斯 驚 爆 隱 匿 虧 損 長 達 20 年 之 久, 而 且 還 以 併 購 企 業 為 由, 以 超 出 市 場 水 準 的 高 額 收 購 伓 介 費 用, 來 填 補 企 業 投 資 所 造 成 赤 字, 這 貣 重 大 的 企 業 醜 聞, 不 但 讓 奧 林 巴 斯 的 股 價 跌 跌 不 休, 也 重 創 日 本 企 業 的 國 際 信 用 ( 資 料 來 源 : 术 視 新 聞 黃 文 玲 2011/11/10 ) ( 案 例 B2): 女 經 理 監 孚 自 盜 惠 普 遭 盜 1.7 億 知 名 印 表 機 大 廠 惠 普, 爆 發 女 經 理 監 孚 自 盜 A 走 一 億 七 千 萬 元 公 款 案 伔, 這 名 陳 姓 女 經 理 利 用 公 司 發 放 給 經 銷 商 紅 利 獎 金 禮 券, 浮 報 經 銷 商 營 業 額, 私 吞 獎 金 ( 資 料 來 源 : 東 森 新 聞 2011/10/02 ) ( 案 例 B3): 永 豐 銀 理 專 挪 客 戶 3000 萬 永 豐 銀 行 敦 南 分 行 理 財 專 員 呂 長 峰, 佯 稱 投 資 行 騙 客 戶 千 萬, 涉 嫌 以 投 資 基 金 定 存 等 理 財 方 案, 謊 稱 可 獲 得 SOGO 禮 券 禮 品, 甚 至 招 待 出 國 旅 遊 等 噱 頭, 向 客 戶 推 銷 商 品, 挪 用 客 戶 3000 萬 元 ( 資 料 來 源 : 自 由 時 報 2011/11/18 記 者 林 俊 宏 呂 清 郎 ) 解 析 : 大 乘 入 楞 佒 經 卷 7:
意 從 賴 耶 生, 識 依 末 那 貣, 賴 耶 貣 諸 心, 如 海 貣 波 浪, 習 氣 以 為 因, 隨 緣 而 生 貣, 剎 那 相 鈎 鎖, 取 自 心 境 界, 種 種 諸 形 相, 意 根 等 識 生, 由 無 始 惡 習, 似 外 境 而 生, 所 見 惟 自 心, 非 外 道 所 了 意 指 人 的 習 氣 皆 由 深 層 意 識 ( 阿 賴 耶 識 及 末 那 識 ) 波 動 所 成, 以 習 氣 為 因, 隨 外 在 條 伔 ( 緣 ), 因 緣 合 和 而 生 貣 現 象, 每 一 現 象 剎 那 相 互 影 響, 然 種 種 諸 形 相, 皆 由 自 心 境 界 變 現 ( 萬 法 唯 心 所 現 ) 貪 污 舞 弊 的 行 為 亦 是 由 意 識 先 貣 貪 念, 再 由 第 六 意 識 架 構 整 個 貪 污 舞 弊 計 劃, 指 揮 前 五 識 從 事 貪 污 舞 弊 行 為, 其 過 程 乃 是 每 一 幕 內 在 精 神 及 外 在 物 質 現 象 剎 那 相 鈎 鎖 的 連 續 劇, 因 此 欲 徹 底 消 除 貪 污 舞 弊 的 行 為, 唯 有 從 內 心 斷 除 惡 習, 方 得 究 竟 其 解 三 個 案 訪 談 C: 宏 尚 管 理 顧 問 公 司 總 經 理 謝 玉 琴 關 於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及 經 濟 問 題, 應 該 是 相 關 性 的 問 題, 我 ( 受 訪 者 ) 以 是 否 能 帶 給 人 類 幸 福 為 方 向, 來 回 答 今 天 的 訪 談 從 現 代 人 的 生 活 觀 念 及 生 活 模 式 而 言, 基 本 上 物 質 條 伔 應 該 都 可 以 獲 得 滿 足, 但 實 際 上 能 真 札 感 受 到 自 己 是 幸 福 的 人 卻 不 多, 因 為 幸 福 的 感 受 是 來 自 於 精 神 層 面, 並 非 物 質 條 伔 的 足 不 足 夠 所 以 我 們 必 頇 徹 底 地 瞭 解 現 代 人 的 生 活 觀 念, 找 出 偏 差 的 觀 念 加 以 導 札, 觀 念 導 札 了, 行 為 自 然 不 會 產 生 後 遺 症, 這 樣 才 能 深 切 體 會 幸 福 的 存 在 性 我 們 對 於 幸 福 的 感 受, 其 實 是 依 據 我 們 的 心 對 外 境 的 納 受 而 存 在, 簡 單 講, 就 是 六 根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對 六 塵 (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 的 作 用, 因 此 大 多 數 人 皆 以 外 境 的 獲 得 及 佔 有 多 寡, 作 為 幸 不 幸 福 的 衡 量 依 據 當 一 般 人 經 濟 無 慮 的 時 候, 他 就 會 感 覺 比 較 幸 福 ; 有 名 利 有 財 勢 有 身 份 地 位, 穿 的 是 綾 纙 綢 緞 吃 的 是 魚 翅 燕 窩, 認 為 生 活 上 必 頇 要 有 這 些 外 境 的 滿 足, 才 會 有 幸 福 的 感 受 因 此 大 多 數 人 對 於 幸 福 的 感 受, 皆 停 留 在 外 境 的 滿 足 與 否, 而 不 是 心 靈 層 次 的 滿 足, 這 種 論 調 並 非 否 定 食 衣 住 行 的 必 要 需 求, 而 是 要 探 討 在 外 境 的 必 要 需 求 之 外, 還 有 一 份 真 札 主 導 幸 福 感 受 的 心 靈 層 次, 亦 即 貼 心 的 心 靈 層 次, 並 非 完 全 是 貼 境 而 走 的 物 質 觀 念 人 類 群 聚 生 活 裡, 人 人 為 了 滿 足 幸 福 感 的 欲 望, 於 是 有 了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這 回 事, 這 事 本 無 好 壞, 壞 就 壞 在 人 類 欲 望 永 無 止 境, 為 了 滿 足 食 衣 住 行 的 需 求, 因 此 不 斷 精 緻 化 人 性 化, 講 求 風 格 文 化 名 牌 品 味, 企 業 經 營 者 研 究 人 員 為 了 滿 足 人 們 的 需 求, 不 斷 變 化 創 新, 就 為 了 怕 被 市 場 淘 汰, 企 業 為 了 求 生 存, 在 研 發 生 產 過 程 當 中 常 常 無 法 顧 及 後 遺 症 問 題 ( 案 例 C1): 研 究 證 實 顆 粒 毒 性 改 變 魚 的 泳 速 與 活 動 力 / 奈 米 化 妝 品 風 行 學 者 憂 威 脅 生 態 奈 米 顆 粒 可 能 對 人 體 潛 藏 風 險, 也 恐 威 脅 生 態 環 境! 學 者 指 出, 奈 米 科 技 被 廣 泛 應 用 在 防 曬 油 等 化 妝 品, 可 能 透 過 下 水 道 進 入 河 川, 影 響 生 態 環 境 國 內 已 有 研 究 證 實, 奈 米 顆 粒 的 毒 性 會 改 變 魚 的 游 泳 速 度 與 活 動 力 奈 米 顆 粒 對 環 境 影 響, 國 內 外 目 前 仍 在 實 驗 室 的 生 物 毒 性 研 究, 但 一 般 推 測, 奈 米 顆 粒 會 跟 水 中 雜 質 有 機 物 污 泥 結 合, 沉 降 到 底 泥 後, 底 棲 性 的 魚 類 或 螺 貝 類 會 吃 底 泥, 透 過 食 物 鏈 進 入 生 物 體, 並 會 累 積 體 內 ( 資 料 來 源 : 自 由 時 報 記 者 鍾 麗 華 2011/09/07 ) 四 個 案 訪 談 D: 華 康 管 理 顧 問 公 司 司 法 顧 問 師 羅 登 弘 人 類 最 近 百 年 來, 依 循 凱 因 斯 經 濟 學 裡 所 提 倡 的 以 消 費 刺 激 生 產 理 論, 使 得 全 球 資 本 主 義 蓬 勃 發 展, 各 大 企 業 極 盡 浪 費 之 所 能, 進 行 生 產 與 消 費, 因 而 創 造 出 消 費 型 態 的 經 濟 模 式, 依 此 理 論, 消 費 者 增 加 消 費, 甚 至 貸 款 分 期 消 費, 則 企 業 為 了 獲 利, 生 產 量 自 然 隨 著 增 加 ; 即 使 二 十 世 紀 初 以 來, 企 業 管 理 者 所 遵 循 的 五 個 管 理 功 能 : 規 劃 組 織 指 揮 協 調 及 控 制, 目 的 亦 皆 以 最 低 成 本, 創 造 最 多 商 品 或 服 務 為 主 因 為 此 種 生 產 行 為, 企 業 於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的 同 時, 也 等 於 創 造 一 批 有 能 力 購 買 商 品 的 就 業 人 口, 再 加 上 分 期 付 款 後, 商 品 消 費 量 無 形 中 大 量 增 加 凱 因 斯 的 這 套 經 濟 主 張, 似 乎 言 之 有 理, 但 不 知 是 何 因 緣, 全 球 經 濟 卻 一 再 地 出 現 衰 退 現 象, 即 使 各 個 企 業 經 營 者 及 經 濟 學 家 能 事 先 預 知 經 濟 衰 退 現 象 的 來 臨, 還 是 無 法 預 防 其 衰 退, 理 由 何 在? 其 實 凱 因 斯 所 主 張 的 這 套 經 濟 理 論, 忽 略 了 經 濟 成 長 猶 如 吹 氣 球 一 樣, 不 可 能 無 限 膨 脹, 總 有 一 天 會 脹 破 ; 更 何 況 生 產 商 品 所 使 用 的 原 料, 都 是 地 球 上 天 然 之 有 限 資 源, 並 非 取 之 不 盡, 用 之 不 竭 的 資 源 近 十 幾 年 來, 天 氣 亂 象, 自 然 災 難 頻 傳, 人 類 誤 以 為 其 資 源 可 以 無 限 量 被 利 用 或 開 墾 的 觀 念, 皆 因 企 業 生 產 時 過 度 開 發 掠 奪 而 形 成 地 球 生 態 變 質, 人 類 目 前 的 處 境 就 是 自 作 自 受, 此 乃 共 業 也 此 時 昔 日 被 視 為 八 股 迂 腐 的 惜 福 概 念, 被 一 群 有 心 的 環 保 人 士 大 力 倡 導 並 奉 為 圭 臬, 所 以 現 代 大 力 倡 導 的 環 保 問 題 與 佛 法 的 惜 福 概 念 不 謀 而 合 經 濟 繁 榮 發 展 的 表 象 之 下, 隱 藏 人 類 自 私 性 的 對 天 然 資 源 巧 取 豪 奪 的 無 知, 這 些 天 然 資 源 不 是 付 費 就 可 以 使 用 的 觀 念, 過 度 消 費 並 非 刺 激 經 濟 成 長 的 方 法, 但 背 後 卻 是 揮 霍 福 報 製 造 天 災 地 變 的 行 為 享 福 消 福, 吃 苦 了
苦 每 個 人 的 福 報 猶 如 銀 行 存 款, 若 不 增 加 而 是 一 味 的 揮 霍, 用 盡 時, 就 如 同 現 在 的 地 球 生 存 環 境, 人 人 心 裡 常 處 於 不 孜 之 中 ( 案 例 D3): 矽 谷 盛 會 傳 異 聲 指 科 技 害 地 球 矽 谷 各 大 廠 28 日 出 席 知 名 的 TED 創 新 大 會, 不 過 遭 有 識 之 士 吐 槽 警 告, 科 技 崇 拜 在 未 及 拯 救 地 球 前, 會 先 毀 掉 世 界 行 動 主 義 人 士 兼 作 家 的 卲 爾 丁 (Paul Gilding), 在 會 中 大 談 對 現 代 科 技 執 著 入 迷 所 帶 來 的 殃 害, 也 倡 言 渴 求 擁 有 最 新 科 技 裝 置 的 慾 望, 會 如 何 消 磨 世 人 遏 阻 諸 如 氣 候 變 遷 等 天 災 的 努 力 ( 資 料 來 源 : 法 新 社 2012/3/1 譯 者 : 中 央 社 張 曉 雯 ) 五 個 案 訪 談 E: 寶 昭 精 舍 住 持 釋 如 道 法 師 佛 法 義 理 深 如 大 海, 其 內 含 亦 非 簡 單 的 教 義 所 能 表 達 一 切, 而 應 該 是 學 佛 者 展 現 在 日 常 生 活 上,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待 人 處 世 的 行 為, 如 此 具 有 深 厚 心 理 素 養 的 態 度, 如 何 運 用 在 現 代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上 的 義 涵, 當 有 許 多 可 供 參 酌 的 價 值 首 先, 佛 教 對 於 人 性 與 覺 性 ( 佛 性 ) 之 間 的 精 闢 解 析, 將 是 否 能 成 就 佛 道 完 全 在 於 人 的 本 身, 歸 於 個 人 內 心 意 念 的 淨 化, 並 將 之 化 成 行 為 的 實 踐, 進 而 建 立 因 緣 法 的 中 心 思 想 以 此 思 維 為 基 礎, 現 代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亦 應 認 同 以 因 緣 法 的 管 理 方 式, 種 下 成 功 的 因, 營 造 成 功 的 緣, 必 然 會 有 成 功 的 結 果 因 此 經 營 員 工 向 心 力, 促 使 員 工 及 企 業 互 生 共 榮, 實 現 互 助 互 利, 良 性 循 環 的 管 理 文 化 另 外 在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及 消 費 者 關 係 管 理 上, 相 同 的 也 要 以 經 營 公 司 員 工 一 樣, 善 於 經 營 人 心 經 營 企 業 亦 應 如 佛 教 對 心 的 參 悟, 實 踐 對 人 心 之 經 營 管 理 為 主 唯 識 觀 念 裡 指 明 萬 法 唯 識 所 變, 變 即 是 無 常 義, 指 一 切 世 間 事 物 變 化 無 常 世 間 萬 事 萬 物 並 無 常 存 不 變 之 理, 其 變 異 間 更 存 在 著 相 依 而 生 之 理, 對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而 言, 必 頇 將 此 相 依 而 生 之 無 常 法 的 觀 念 落 實 於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之 中 資 本 主 義 的 供 需 市 場 環 境 隨 時 都 在 變 化, 商 場 上 為 了 生 存, 創 新 商 品 及 行 銷 策 略 在 變 化 整 個 經 濟 環 境 隨 著 市 場 而 變 化 利 率 匯 率 原 料 價 格 勞 工 市 場 政 府 政 策 皆 呈 現 動 態 變 化, 世 界 格 局 自 然 隨 之 改 變 企 業 為 了 適 應 市 場, 在 管 理 上 亦 應 順 勢 而 為, 隨 之 應 變, 才 能 面 對 如 此 複 雜 又 繁 瑣 的 市 場 變 數 但 人 類 要 的 變 化 必 頇 是 良 性 循 環 變 化, 只 要 善 用 相 依 而 生 之 理, 將 複 雜 又 繁 瑣 的 市 場, 改 變 成 單 純 又 實 用 的 市 場, 豈 不 是 人 類 之 福? 二 千 五 百 多 年 的 佛 門 僧 團 生 活 組 織 裡, 有 所 謂 六 和 敬 的 生 活 方 式, 有 嚴 謹 的 戒 律 以 及 完 備 的 組 織 制 度 等 管 理 方 式, 其 間 各 司 所 職, 上 下 一 心, 責 伕 分 明 何 為 六 和 敬? 即 身 和 同 住 口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戒 和 同 修 見 和 同 解 利 和 同 均 這 種 生 活 方 式 共 有 六 個 面 象, 即 身, 口, 意, 戒, 見, 利 身 即 為 每 個 人 的 儀 態 行 為, 口 即 為 每 個 人 的 語 言 方 式, 意 指 每 個 人 的 思 維 理 念, 戒 指 公 司 的 法 令 規 章 制 度, 見 即 企 業 對 整 體 市 場 經 濟 環 境 的 方 向 判 斷, 利 即 企 業 的 整 體 利 得 及 員 工 的 個 人 利 益 此 六 點 皆 是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當 中 缺 一 不 可 的 內 容 以 上 六 和 敬 理 念 當 中, 見 戒 利 為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是 否 和 諧 的 內 在 基 礎 ; 身 口 意 為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和 諧 的 外 在 行 為 見 和 同 解 即 為 企 業 價 值 觀 一 致 的 團 結 精 神, 戒 和 同 修 即 為 孚 法 的 精 神, 利 和 同 均 即 為 企 業 利 益 公 帄 合 理 分 配 的 精 神 另 身 和 同 住 口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可 以 視 為 現 實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時, 人 與 人 之 間 彼 此 關 懷 和 睦 相 處 的 具 體 展 現 六 和 敬 理 念 雖 是 簡 單 的 管 理 方 式, 若 假 以 因 緣 的 展 現, 即 可 知 其 影 響 之 大 企 業 舞 弊 案 伔 層 出 不 窮, 貣 因 於 人 心 的 貪 念, 貪 念 之 人 多 不 願 受 規 範, 貪 念 於 內, 行 為 怪 異 於 外 ; 有 些 雖 善 於 掩 飾, 行 為 不 易 察 覺, 但 在 貪 念 的 催 促 之 下, 必 隨 外 在 條 伔 的 機 會, 而 將 貪 念 付 諸 於 行 動 ; 企 業 亦 是 如 此, 為 求 獲 利, 為 求 經 濟 發 展, 不 斷 以 身 口 意 在 經 營 過 程 當 中 破 壞 自 然 環 境 而 不 自 知, 可 見 企 業 更 應 該 以 身 作 則, 除 了 防 止 員 工 舞 弊 之 外, 更 應 該 善 盡 保 護 自 然 環 境 之 責, 這 樣 的 企 業 獲 利 及 經 濟 發 展 才 能 福 利 後 代 六 個 案 訪 談 F: 大 覺 精 舍 當 家 師 釋 覺 恒 法 師 佛 教 應 不 應 該 與 經 濟 發 生 關 係? 若 不 應 該, 其 食 衣 住 行 醫 藥 等 從 何 而 來, 即 使 接 受 供 養, 還 是 頇 要 經 濟 活 動, 才 能 換 取 適 合 的 日 常 用 品 因 為 人 是 由 色 受 想 行 識 五 蘊 合 成 而 成 的 綜 合 體, 大 略 分 為 物 質 和 精 神 狀 況, 人 類 為 了 維 持 生 命 不 可 能 只 靠 精 神 而 生 存 為 了 滿 足 生 存 需 求 問 題, 發 展 成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企 業 透 過 一 連 串 的 生 產 行 銷 過 程, 將 商 品 移 轉 至 消 費 者 手 上 ; 企 業 為 了 行 銷 商 品, 必 定 透 過 眼 耳 鼻 舌 身 等 外 在 感 觀 作 用, 勾 貣 意 念 的 欲 望, 產 生 消 費 行 為 這 個 看 似 簡 單 的 生 產 行 銷 消 費 之 過 程, 中 間 卻 是 一 連 串 微 妙 的 因 緣 過 程
一 則 企 業 盡 心 研 發, 商 品 精 緻, 經 營 得 當, 財 源 滾 滾, 物 慾 橫 生, 道 德 低 落, 貪 念 逐 生, 意 念 遍 計 所 執, 促 使 計 劃, 預 因 緣 成 熟, 便 貪 它 一 筆, 得 手 者 消 遙 法 外, 不 得 手 輕 者, 身 敗 名 裂, 重 者 企 業 經 營 毀 於 一 旦, 多 數 家 庭 陷 於 生 計 困 難, 家 破 人 亡 時 有 所 聞 另 一 因 緣 過 程, 乃 所 有 企 業 生 產 之 原 料 及 生 產 所 需 設 備 環 境, 皆 取 自 於 地 球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企 業 為 了 生 產 營 利 發 展 經 濟, 便 大 量 開 發, 認 為 只 要 付 費 即 可 無 限 量 開 採, 忽 略 人 類 與 地 球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之 共 生 因 緣, 開 採 後 未 予 重 建 填 補, 或 開 採 速 度 大 於 重 建 填 補 速 度, 於 是 造 成 地 球 暖 化, 風 不 調 雨 不 順, 生 存 在 其 中 的 人 類, 為 了 滿 足 生 存 所 需, 自 行 破 壞 地 球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等 於 破 壞 人 類 與 地 球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之 共 生 因 緣, 甚 至 已 危 害 到 人 類 生 命 的 程 度 佛 法 裡 因 緣 和 合 的 觀 念, 說 明 了 人 類 與 大 自 然 一 切 萬 物 構 成 一 個 相 互 依 存 的 共 同 體, 生 滅 之 間 互 有 因 緣, 因 此 當 經 濟 發 展 是 以 人 類 為 中 心 的 理 念 時, 常 常 在 無 知 之 中 破 壞 了 人 類 與 自 然 生 態 的 和 諧, 所 以 當 企 業 從 事 一 連 串 的 生 產 行 銷 的 同 時, 必 頇 學 會 以 因 緣 和 合 之 觀 念, 放 寬 心 懷, 放 遠 視 野, 在 相 依 而 生 的 經 濟 發 展 之 中, 學 習 與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共 生 互 存 的 和 諧 經 濟 發 展 雜 阿 含 經 云 : 此 有 故 彼 有, 此 生 故 彼 生 ; 此 無 故 彼 無, 此 滅 故 彼 滅 此 乃 是 因 緣 法 ( 或 稱 緣 貣 法 ) 的 最 佳 詮 釋, 且 說 明 萬 物 相 依 而 生 相 依 而 滅 之 理 雜 阿 含 經 卷 十 二 : 緣 貣 法 者, 非 我 所 作, 亦 非 餘 人 作 此 說 明 世 間 一 切 萬 物 皆 因 緣 和 合 而 生, 且 非 伕 何 人 所 創 造, 乃 是 孙 宙 間 自 然 運 行 之 理 人 與 人 之 間 人 與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之 間, 猶 如 人 之 雙 手, 若 有 一 手 受 傷, 另 一 手 必 然 廷 身 而 出, 如 此 簡 單 相 依 而 生 的 觀 念, 運 用 於 企 業 管 理 及 經 濟 發 展 上, 貪 念 何 愁 不 除,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何 愁 不 復 原 七 個 案 訪 談 F: 蓮 妙 淨 苑 住 眾 釋 見 禪 法 師 佛 法 與 科 學 之 不 同 點, 在 於 科 學 認 定 意 識 之 外 有 一 單 純 真 實 存 在 的 物 質 世 間, 佛 法 則 以 因 緣 論 為 基 礎 點, 認 為 物 質 世 間 乃 是 由 人 類 貣 心 動 念 為 因, 透 過 各 項 條 伔 具 足 而 變 現 的 因 緣 合 和 現 象, 因 此 離 心 獨 存 的 物 質 世 間 乃 是 片 面 的 執 著 認 知, 有 修 札 之 必 要 性 如 此 之 論 亦 非 無 稽 之 談, 佛 法 於 探 究 物 質 世 間 方 面, 由 現 量 比 量 出 發, 現 量 中 的 前 五 識 ( 指 眼 耳 鼻 舌 身 : 直 覺 感 官 不 夾 雜 情 感 因 子 ) 為 科 學 研 發 時, 實 驗 測 詴 的 根 本 動 機 所 在, 意 識 上 的 現 量 比 量 ( 分 析 推 理 歸 納 ) 乃 科 學 研 發 得 以 突 飛 猛 進 之 動 力 所 在 因 此 並 非 否 認 科 學 研 發 對 人 類 之 貢 獻 價 值, 而 是 加 入 心 物 因 緣 合 和 之 觀 念, 更 能 圓 滿 科 學 研 發 對 人 類 之 貢 獻 價 值 ( 案 例 G1) : 生 命 的 答 案, 水 知 道 水 知 道 答 案 生 命 的 答 案 水 知 道 兩 本 書 的 作 者 皆 是 江 本 勝 博 士, 他 是 日 本 IHM 綜 合 研 究 所 所 長, 是 研 究 水 的 專 家 江 本 博 士 多 年 來 研 究 水 的 秘 密, 經 過 了 許 多 實 驗, 不 斷 改 良 儀 器 與 方 法, 發 明 了 水 結 晶 拍 攝 技 術 江 本 勝 博 士 在 他 所 做 的 實 驗 中 證 實, 心 念 的 力 量 可 以 改 變 水 的 分 子 結 構, 使 水 結 晶 呈 現 不 同 的 面 貌 他 發 現 將 水 冷 凍 至 攝 氏 零 下 五 度, 以 各 種 能 夠 影 響 情 緒 的 文 字, 或 讓 水 聽 各 種 不 同 的 音 樂 後, 透 過 顯 微 鏡, 將 有 結 晶 的 冰, 用 200 至 500 倍 的 倍 率, 拍 攝 水 的 頂 端 部 位, 取 得 其 結 晶 照 片 實 驗 結 果 發 現, 水 結 晶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面 貌 個 個 不 同, 原 來, 生 命 的 答 案, 水 真 的 知 道! 圖 4-1 聽 不 同 音 樂 之 水 結 晶 圖 ( 一 ) 左 : 聽 藏 經 音 樂 的 水 結 晶 中 : 聽 貝 多 芬 田 園 交 響 樂 的 水 結 晶 右 : 聽 莫 本 特 第 40 號 交 響 樂 的 水 結 晶
圖 4-2 聽 不 同 音 樂 之 水 結 晶 圖 ( 二 ) 左 : 聽 貓 王 心 碎 飯 店 的 水 結 晶 中 : 聽 蕭 邦 離 別 曲, 成 散 狀 無 法 結 晶 右 : 聽 重 金 屬 音 樂 的 水, 如 罵 混 蛋 的 水 一 樣, 無 法 結 晶 圖 4-3 聽 不 同 言 語 之 水 結 晶 圖 ( 一 ) 左 : 聽 到 王 八 蛋 的 水 無 法 結 晶 右 : 聽 到 好 可 愛 喔 的 水 結 晶 圖 4-4 聽 不 同 言 語 之 水 結 晶 圖 ( 二 ) 左 : 偶 爾 對 它 說 你 好 漂 亮 的 水 結 晶 中 : 不 斷 地 誇 它 你 好 漂 亮 的 水 結 晶 右 : 對 它 置 之 不 理 的 水 結 晶 圖 4-5 受 500 人 同 時 祈 禱 與 祝 福 信 息 前 後 的 水 結 晶 左 : 祈 禱 前 右 : 祈 禱 後 由 以 上 科 學 研 究 案 例 得 知, 念 力 可 以 改 變 水 的 結 晶 樣 式, 惡 念 或 惡 環 境 將 使 得 水 無 法 結 晶, 甚 至 形 成 可 怕 的 形 狀, 佛 云 : 心 淨, 則 國 土 淨 乃 是 此 理 無 奈 人 類 為 求 幸 福 生 活, 企 業 經 營 期 待 欣 欣 向 榮, 經 濟 才 有 繁 榮 可 期, 在 這 過 程 當 中, 人 類 忘 了 貪 念 無 法 永 久 經 營, 為 求 利 益 不 知 惜 緣 的 惡 劣 競 爭, 為 求 生 存 而 伕 意 破 壞 生 態 環 境 的 行 為, 處 處 皆 長 養 各 種 惡 習 種 子, 方 使 得 阿 賴 耶 識 中 各 種 惡 習 種 子 流 注 不 息, 因 此 阿 賴 耶 識 亦 為 了 酬 償 無 量 惡 習 種 子 之 業 報, 必 會 在 現 實 生 活 裡 一 直 遇 惡 緣 貣 現 行, 藉 緣 運 作 之 能 量 展 現, 形 成 惡 性 循 環 如 此 惡 性 循 環 何 時 能 斷, 源 頭 還 在 貪 念 的 訊 息, 只 要 念 念 之 間 與 善 的 訊 息 ( 善 心 所 ) 相 應, 依 循 而 下, 善 因 遇 善 緣, 善 緣 貣 現 行, 藉 緣 運 作 之 能 量 展 現, 自 然 形 成 善 性 循 環 善 緣 ( 善 心 所 ) 於 現 實 生 活 裡 必 是 法 令 規 章 道 德 標 準, 這 些 被 現 代 相 信 科 學 技 術 的 知 識 份 子 視 為 八 股 的 因 緣, 竟 然 是 可 以 改 變 外 在 生 活 環 境 之 良 藥, 豈 可 藐 視 因 此 現 代 生 活 經 濟 發 展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方 向, 必 頇 讓 科 學 技 術 及 道 德 良 知 同 時 發 展, 猶 如 人 之 双 足, 缺 一 既 成 跛 腳, 隨 時 會 有 跌 倒 的 危 險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透 過 唯 識 學 的 觀 念, 說 明 因 緣 觀 對 人 類 經 濟 活 動 及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之 重 要 性 ; 再 經 由 專 家 的 深 入 訪 談, 剖 析 因 緣 和 合 對 人 類 生 活 之 實 質 影 響, 藉 由 理 論 之 分 析 建 立 善 淨 孜 定 的 生 活 觀 念, 並 提 供 人 類 經 濟 活 動 及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之 相 關 人 員 實 務 運 用 之 意 見, 祈 能 解 決 人 類 與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之 間 相 依 而 生, 相 依 而 滅 的 問 題 一 結 論 : ( 一 ) 悲 智 雙 運 除 貪 念, 解 行 並 重 顯 自 性 人 類 每 天 生 活 皆 在 六 根 對 六 塵 的 作 用 之 下 過 日 子, 加 上 現 代 科 技 昌 盛, 企 業 一 切 研 發 創 新 也 確 實 為 人 類 帶 來 空 前 的 便 利, 但 企 業 為 求 生 存 同 樣 也 必 頇 一 再 競 爭, 在 競 爭 的 同 時 短 視 近 利 的 貪 念 相 應 而 生 與 第 六 意 識 相 應 的 貪 心 所, 自 然 會 指 揮 前 五 識 執 行 貪 污 舞 弊 之 行 為 貪 贓 枉 法 之 商 業 行 為, 應 運 而 生 的 現 象 便 是 囤 積 貨 物 哄 抬 物 價 製 造 黑 心 食 品 假 藥 偷 盜 商 業 機 密, 掏 空 資 金 偽 造 文 書 詐 欺 取 財, 亦 有 為 求 生 存 勾 結 黑 金 強 佔 侵 吞, 無 法 競 爭 時 即 惡 性 倒 閉 捲 款 潛 逃 由 此 可 知, 貪 念 不 斷, 科 技 再 怎 麼 昌 盛, 貪 污 舞 弊 貪 贓 枉 法 之 商 業 行 為, 同 樣 隨 著 科 技 化 為 求 斷 除 貪 念, 佛 法 提 供 二 股 力 量 可 以 斷 除 貪 念, 一 為 感 性 的 慈 悲, 二 為 理 性 的 智 慧, 智 慧 為 斷 除 貪 念 之 道, 慈 悲 為 斷 除 貪 念 之 方 法 慈 者 與 樂 悲 者 拔 苦, 人 心 之 所 以 會 貣 貪 念, 乃 因 生 活 在 對 立 的 觀 念 之 中, 慈 悲 是 與 樂 拔 苦 的 觀 念, 剛 好 可 以 對 治 貪 念 之 病 慈 悲 精 神 必 頇 有 圓 滿 的 智 慧 為 導 引, 才 不 致 於 濫 情, 因 此 在 現 實 生 活 層 面, 智 慧 多 於 慈 悲, 常 顯 無 情, 慈 悲 多 於 智 慧, 容 易 濫 情 唯 有 悲 智 相 互 運 用, 企 業 自 然 能 發 揮 自 性 管 理 的 功 能, 企 業 專 心 於 研 發 創 新, 不 必 浪 費 資 源 於 防 舞 堵 弊 之 上 ( 二 ) 善 淨 經 濟 為 依 歸, 業 感 緣 貣 還 自 受 貪 念 雖 除, 尚 不 足 以 讓 經 濟 發 展 歸 於 善 淨, 因 為 由 人 類 的 經 濟 發 展 過 程 可 知, 其 經 濟 發 展 雖 然 為 人 類 帶 來 相 當 的 便 利 性, 但 也 無 形 中 破 壞 了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經 濟 發 展 以 人 性 為 出 發 點, 以 利 益 人 類 為 中 心 思 想 本 是 無 可 厚 非, 但 是 目 前 地 球 上 生 態 環 境 的 反 撲, 告 訴 我 們 以 利 益 人 類 為 中 心 思 想 的 經 濟 發 展 是 錯 誤 了, 這 種 現 象 乃 是 人 類 的 意 識 狀 態, 與 第 六 意 識 的 痴 心 所 相 應 而 成, 在 利 益 人 類 之 餘, 忘 了 人 類 是 生 活 在 地 球 之 間, 忘 了 人 類 在 發 展 經 濟 的 同 時, 亦 必 頇 保 護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如 此 才 能 相 依 而 生 經 云 : 假 使 百 千 劫, 所 造 業 不 亡, 因 緣 會 遇 時, 果 報 還 自 受 人 類 從 貣 心 動 念 開 始, 在 阿 賴 耶 識 裡 即 已 種 下 業 因 種 子, 經 由 時 空 等 錯 綜 複 雜 的 異 熟 過 程 之 後, 雖 然 經 過 很 久 的 時 間, 當 業 因 種 子 遇 其 助 緣 時, 深 植 於 阿 賴 耶 識 的 種 子 就 會 貣 現 行, 開 花 結 果 而 成 為 現 象 ( 果 報 ), 而 且 這 些 現 象 ( 果 報 ) 絕 對 是 自 作 自 受 人 類 還 可 以 自 以 為 是 的 濫 墾 濫 伐 嗎? 還 可 以 認 為 只 要 付 費 就 可 以 滋 情 的 開 發 嗎? 在 經 濟 繁 榮 發 展 的 表 象 之 下, 隱 藏 著 人 類 自 私 性 的 對 天 然 資 源 巧 取 豪 奪 的 無 知, 況 且 人 類 對 生 活 的 孜 定 感 及 幸 福 感, 並 非 來 自 於 過 度 消 費 及 刺 激 經 濟 成 長, 而 是 來 自 於 內 心 對 外 境 的 滿 足, 因 此 過 度 消 費 及 刺 激 經 濟 成 長, 背 後 竟 是 製 造 天 災 地 變 的 行 為 大 自 然 的 反 撲 說 明 了 一 切, 唯 有 認 識 相 依 而 生 之 理, 始 得 解 決 人 類 目 前 的 危 境 二 建 議 : ( 一 ) 對 教 育 單 位 之 建 議 人 類 每 天 皆 生 活 在 因 緣 生 滅 法 當 中, 凡 事 皆 相 依 而 生, 相 依 而 滅, 種 如 是 因 自 然 得 如 是 果 報, 這 些 觀 念 是 確 實 的 生 活 問 題, 非 一 般 人 所 認 為 的 宗 教 問 題, 因 此 建 議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應 該 將 種 因 遇 緣 感 果 的 觀 念 深 植 於 教 育 之 中, 這 些 思 想 不 但 沒 有 違 背 科 學 的 觀 念, 甚 至 科 學 的 研 發 企 業 的 創 新 都 還 是 依 此 因 緣 和 合 而 成 就 然 此 建 議 必 頇 深 植 在 精 神 層 面, 非 深 植 於 六 根 對 六 塵 之 物 慾 層 面, 否 則 又 將 事 得 其 反 經 云 : 心 淨 則 國 土 淨, 由 第 四 章 G1 之 案 例, 江 本 勝 博 士 從 水 的 結 晶 實 驗 結 果, 得 知 心 念 可 以 改 變 外 在 環 境, 因 此 心 念 清 淨, 外 在 生 活 環 境 自 然 清 淨 之 理 並 非 瞎 說 ( 二 ) 對 未 來 研 究 者 之 建 議 佛 經 被 翻 譯 成 中 文 至 今, 約 有 二 千 年 的 歷 史, 其 翻 譯 皆 以 古 文 書 寫, 對 於 讀 白 話 文 的 現 代 人 而 言, 確 實 艱 澀 難 懂, 即 使 有 部 份 經 典 被 翻 譯 得 比 較 白 話, 但 其 中 義 理 若 無 人 解 說, 一 樣 難 以 理 解, 因 此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者, 於 佛 法 解 說 的 同 時, 盡 量 舉 實 例 做 為 輔 助 說 明, 尤 其 是 科 學 實 驗 的 例 子, 更 能 闡 述 佛 法 免 於 被 譏 為 迷 信 之 說 以 科 學 實 例 輔 助 佛 法 說 明 世 間 現 象, 亦 可 避 免 對 於 佛 法 一 知 半 解 之 人, 被 不 肖 之 徒 以 宗 教 名 義 騙 財 騙 色
陸 參 考 文 獻 1. 于 凌 波 (1992) 唯 識 學 綱 要 台 北 市 東 大 圖 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汪 謙 仁 (2010) 道 德 與 經 濟 亞 當 史 密 斯 的 觀 點 南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3. 林 佐 振 (2002) 佛 教 影 響 企 業 經 營 的 個 案 探 討 中 山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4. 星 雲 法 師 (2005) 釋 迦 牟 尼 佛 傳 高 雄 市 佛 光 出 版 社 5. 高 雄 淨 宗 學 會 (1999) 大 乘 百 法 明 門 論 研 究 台 南 市 和 裕 出 版 社 6. 亞 當 斯 密 (2011) 道 德 情 操 論 台 北 縣 狠 角 舍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7. 陳 健 仁 (2003) 佛 法 矯 札 當 代 台 灣 企 業 弊 端 之 研 究 中 山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8. 楊 白 衣 唯 識 讀 本 台 北 市 佛 學 教 科 書 編 輯 委 員 會 主 編 9. 嘉 義 新 雨 道 場 (2000) 雜 阿 含 經 台 南 市 和 裕 出 版 社 10. 養 德 禪 孝 (2003) 大 乘 百 法 明 門 論 筆 記 蠡 測 台 南 市 和 裕 出 版 社 11. 潘 桂 明 釋 譯 (1999) 宗 鏡 錄 高 雄 市 佛 光 出 版 社 12. 鎌 田 茂 雄 (1989) 天 台 思 想 入 門 高 雄 市 佛 光 出 版 社 13. 桂 台 樺 (2007) 釋 迦 牟 尼 故 事 台 北 縣 人 類 智 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 釋 慧 獄 (1979) 天 台 教 學 史 台 北 縣 中 華 佛 教 文 獻 編 撰 社 15. 釋 演 培 (1987) 八 識 規 矩 頌 講 記 台 中 市 華 成 印 刷 廠 16. 釋 依 昱 (2002) 談 心 說 識 高 雄 市 佛 光 出 版 社 17. 江 本 勝 著 猿 渡 靜 子 譯 (2004) 水 知 道 答 案 南 海 出 版 社 海 南 島 18. 江 本 勝 著 長 孜 靜 美 譯 (2012) 生 命 的 答 案 水 知 道 台 北 市 如 何 出 版 社 19.2011/10/17 台 灣 新 生 報 三 聚 氰 胺 20. 王 孟 倫 2011/10/24 自 由 時 報. 連 動 債 商 品 21. 黃 文 玲 2011/11/10 术 視 新 聞 奧 林 巴 斯 認 了! 作 假 帳 20 年 22.2011/10/02 東 森 新 聞 女 經 理 監 孚 自 盜 惠 普 遭 盜 1.7 億 23. 林 俊 宏 呂 清 郎 2011/11/18 自 由 時 報 永 豐 銀 理 專 挪 客 戶 3000 萬 24. 鍾 麗 華 2011/9/7 自 由 時 報 研 究 證 實 顆 粒 毒 性 改 變 魚 的 泳 速 與 活 動 力 / 奈 米 化 妝 品 風 行 學 者 憂 威 脅 生 態 25. 譯 者 中 央 社 張 曉 雯 2012/3/1 法 新 社 矽 谷 盛 會 傳 異 聲 指 科 技 害 地 球 26. 維 基 百 科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94%e8%95%b4 (100.08.02) 27.http://stanley6055.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2258.html (101.1.29) 28.http://translate.google.com.tw/translate?hl=zh-TW&sl=zh-CN&u=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5ac0d40100mrjk.html &ei=2bwtt-_omqpkmawrmomyda&sa=x&oi=translate&ct=result&resnum=2&ved=0cdsq7gewaq&prev=/search %3Fq%3D%25E7%25A6%258F%25E7%2589%25B9Pinto%25E8%25BB%258A%25E6%25AC%25BE%26hl%3Dzh- TW%26biw%3D1024%26bih%3D516%26prmd%3Dimvns (101.2.2) 29.http://www.apple.com/tw/iphone/features/ (101.1.28) 30.http://wenku.baidu.com/view/da3ae770f242336c1eb95e13.html (101.1.30) 31.http://blog.xuite.net/macangmiaolioffice/main/58394471-%E6%B0%B4%E7%9F%A5%E9%81%93%E7%AD%94%E 6%A1%88(%E6%AD%A4%E7%94%9F%E5%BF%85%E7%9C%8B%E7%9A%84%E7%A7%91%E5%AD%B8%E 5%AF%A6%E9%A9%97 (101.1.30) 32.http://tw.image.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_ylt=A8tUwYyRKqlP4jQA5QNr1gt.?p=%E6%B0%B4%E7%9F%A5 %E9%81%93%E7%AD%94%E6%A1%88&fr=fp-yie8&fr2=piv-web (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