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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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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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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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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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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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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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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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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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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评 价 单 位 : ( 公 章 ) 法 人 代 表 : 潘 斌 ( 印 章 ) 环 评 资 格 证 书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监 测 单 位 : 谱 尼 测 试 项 目 评 价 及 审 查 人 员 职 责 表 人 员 姓 名 职 称 证 书 编 号 承 担 工 作 签 名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爱 燕 工 程 师 B24520140600 评 价 人 员 前 言 1 2 3 4 13 16 19 21 章 节 杜 少 文 工 程 师 B24520034 号 5 7 8 9 10 15 14 章 节 杨 晓 青 工 程 师 B24520037 号 6 11 12 15 17 18 20 章 节 一 级 审 核 孙 炳 彦 工 程 师 B24520018 号 审 核 二 级 审 核 王 立 嵩 工 程 师 B24520017 号 审 核 审 定 徐 伟 工 程 师 B24520110300 审 定

前 言 前 言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明 化 集 团 ) 前 身 是 济 南 市 明 水 化 肥 厂, 始 建 于 1958 年, 是 首 批 建 设 的 全 国 十 三 套 小 氮 肥 示 范 厂 之 一 2005 年 4 月 济 南 市 明 水 化 肥 厂 改 制, 更 名 为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005 年 6 月, 按 照 章 丘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统 一 部 署,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将 北 四 厂 ( 章 丘 城 区 北 部 有 明 水 化 肥 华 饰 纸 业 鲁 明 化 工 明 水 热 电 四 个 企 业, 建 厂 较 早, 章 丘 工 业 史 上 简 称 北 四 厂 ) 整 合 后 与 山 西 晋 城 无 烟 煤 矿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战 略 合 资 合 作 协 议, 实 施 了 强 强 联 合 2009 年 10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厂 区 生 产 用 热 由 自 建 燃 煤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1 台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2 台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3 运 1 备 ) 正 在 建 设 中 2014 年 10 月 新 批 复 建 设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位 于 厂 区 北 侧 新 征 用 地 上, 主 要 作 为 在 建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与 现 有 厂 区 锅 炉 供 热 范 围 不 交 叉 目 前 实 际 运 行 1 75t/h+1 130t/h 锅 炉, 担 负 明 化 集 团 下 属 各 分 公 司 工 业 用 汽 园 区 周 边 企 业 的 工 业 用 汽 及 刁 镇 部 分 居 民 采 暖, 现 有 热 源 供 热 主 要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器 供 给 不 同 热 用 户, 锅 炉 出 口 蒸 汽 需 减 温 减 压 至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从 而 造 成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品 质 的 降 低, 大 大 损 耗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的 可 用 能, 不 仅 与 国 家 现 行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不 符 合, 而 且 严 重 地 影 响 到 了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因 此, 明 化 集 团 决 定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器 对 外 供 热, 既 合 理 梯 级 地 利 用 了 热 源 完 成 企 业 自 身 的 节 能 改 造, 又 实 现 了 区 域 的 集 中 供 热 本 次 背 压 机 技 改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批 复 ) 中 要 求, 其 规 划 提 出 由 明 化 集 团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拟 建 项 目 总 投 资 6369 万 元, 在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房 南 侧 新 建 汽 机 房 及 升 压 站, 目 前 已 完 成 6MW 背 压 机 组 的 安 装, 但 未 投 入 使 用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同 时 对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 现 有 75t/h 锅 炉 三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一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现 有 及 在 建 130t/h I

前 言 锅 炉 四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塔 升 级 改 造,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配 套 SNCR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符 合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要 求 项 目 用 地 类 型 为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承 担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项 目 组 接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到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与 实 地 调 查, 收 集 有 关 项 目 基 础 资 料 并 制 定 监 测 计 划, 由 企 业 委 托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区 域 环 境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在 承 接 项 目 之 初 及 报 告 书 初 稿 编 制 完 成 后, 由 建 设 单 位 在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网 站 及 周 边 村 庄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并 进 行 了 问 卷 调 查 在 以 上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完 成 了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在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的 热 情 指 导 和 大 力 支 持, 得 到 了 建 设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和 设 计 单 位 的 积 极 配 合,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感 谢! 项 目 组 2014.11 II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Ⅰ 1 总 论 1-1 1.1 编 制 依 据 1-1 1.2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想 与 评 价 重 点 1-8 1.3 评 价 因 子 识 别 与 确 定 1-9 1.4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1-10 1.5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1-11 1.6 评 价 标 准 1-12 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2-1 2.1 项 目 政 策 符 合 性 2-1 2.2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2-12 2.3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综 述 2-12 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1 3.1 公 司 概 况 及 项 目 背 景 3-1 3.2 现 有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6 3.3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16 3.4 集 团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3-47 3.5 小 结 3-48 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4-1 4.1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工 程 分 析 4-1 4.2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4-9 4.3 技 改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情 况 4-41 4.4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4-41 5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5-1 5.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5-1 5.2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5-4 5.3 环 境 质 量 概 况 5-5 i

目 录 5.4 相 关 规 划 5-6 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1 6.1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6-1 6.2 污 染 源 调 查 6-3 6.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6-7 6.4 评 价 区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调 查 分 析 6-19 6.5 烟 囱 高 度 合 理 性 论 证 6-23 6.6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23 6.7 氨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预 测 6-48 6.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6-50 7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 7.1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7-1 7.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7-1 7.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2 7.4 拟 建 项 目 对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的 影 响 7-2 7.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7-3 8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1 8.1 项 目 分 类 及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8-1 8.2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8-5 8.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8-13 8.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8-15 8.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16 8.6 地 下 水 环 境 管 理 对 策 8-17 8.7 小 结 8-17 9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1 9.1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9-1 9.2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9-1 9.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9-2 9.4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9-3 9.5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9-8 ii

目 录 10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1 10.1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种 类 及 梳 理 10-1 10.2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和 处 置 过 程 中 采 取 的 措 施 10-1 10.3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可 靠 性 分 析 10-1 10.4 小 结 10-4 1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1 11.1 现 有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回 顾 性 评 价 11-1 11.2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4 11.3 源 项 分 析 11-7 11.4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1-9 11.5 泄 漏 事 故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1-9 11.6 风 险 防 治 措 施 11-10 11.7 风 险 管 理 及 应 急 预 案 11-13 11.8 落 实 鲁 环 发 [20011]80 号 文 报 告 制 度 11-18 11.9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汇 总 11-19 11.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小 结 11-19 1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2-1 1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3-1 13.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3-1 13.2 水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13-8 13.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论 证 13-10 13.4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对 策 13-10 14 绿 化 分 析 14-1 14.1 绿 化 结 构 14-1 14.2 绿 化 树 种 选 择 14-3 14.3 绿 化 隔 离 带 设 置 14-3 14.4 绿 化 投 资 14-3 14.5 绿 化 效 果 分 析 14-3 14.6 小 结 14-3 15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15-1 iii

目 录 15.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的 内 容 15-1 15.2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15-4 15.3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5-5 15.4 循 环 经 济 15-5 15.5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小 结 15-6 16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6-1 16.1 总 量 控 制 对 象 16-1 16.2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情 况 16-1 17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7-1 17.1 经 济 效 益 简 析 17-1 17.2 环 保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17-1 17.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17-3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18-1 18.1 环 境 管 理 18-1 18.2 监 测 计 划 18-3 18.3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18-5 19 公 众 参 与 19-1 19.1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义 与 目 的 19-1 19.2 公 众 参 的 形 式 与 内 容 19-1 19.3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符 合 性 分 析 19-6 19.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19-7 20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20-1 20.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内 容 20-1 20.2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20-2 20.3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20-3 20.4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20-3 20.5 结 论 20-4 21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1-1 21.1 评 价 结 论 21-1 21.2 措 施 与 建 议 21-6 iv

目 录 附 件 附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附 件 -1 附 件 2 资 料 确 认 函 附 件 -2 附 件 3 执 行 标 准 附 件 -3 附 件 4 园 区 热 力 规 划 批 复 附 件 -5 附 件 5 园 区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附 件 -8 附 件 6 章 丘 市 规 划 局 出 具 的 项 目 规 划 选 址 证 明 附 件 -13 附 件 7 项 目 厂 区 土 地 证 附 件 -14 附 件 8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批 复 附 件 -16 附 件 9 现 有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批 复 附 件 -19 附 件 10 在 建 项 目 环 评 及 试 生 产 批 复 附 件 -36 附 件 11 煤 质 检 测 报 告 附 件 -61 附 件 12 供 热 协 议 附 件 -70 附 件 13 供 煤 协 议 附 件 -81 附 件 14 取 水 许 可 证 及 供 水 协 议 附 件 -84 附 件 15 硫 胺 购 销 协 议 附 件 -94 附 件 16 炉 渣 购 销 协 议 附 件 -95 附 件 17 粉 煤 灰 购 销 协 议 附 件 -97 附 件 18 章 丘 市 十 二 五 总 量 文 件 附 件 -99 附 件 19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审 查 意 见 附 件 -105 附 件 20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证 明 附 件 -107 附 件 21 调 查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统 计 附 件 -111 附 件 33 公 众 参 与 真 实 性 证 明 附 件 -113 v

总 论 1 总 论 1.1 编 制 依 据 1.1.1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4.24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10.28);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4.29);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2.2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4.12.29);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10.29);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2.29);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11.1);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2007.10.28);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12.25); (11)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11.29); (12) 国 务 院 第 591 号 令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3.2); (13) 国 务 院 第 641 号 令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 (2013.10.2);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08.10.1);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2009.3.1); (16) 山 东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山 东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0.10); (17)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2001 年 4 月 6 日 省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20 次 会 议 通 过 ); (18) 山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 第 16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3.11.28); (19) 山 东 省 人 大 第 99 号 公 告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1 年 12 月 7 日 第 九 届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24 次 会 议 修 正 ); (20)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办 法 (2005 年 11 月 25 日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通 过 ); 1-1

总 论 (21)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60 号 山 东 省 节 约 用 水 办 法 ; (22)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2010) 第 227 号 山 东 省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11.1.1); (23)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列 (2006 年 11 月 30 日 山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2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48 号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2011 年 12 月 27 日 省 政 府 第 115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 1.1.2 政 策 规 划 (1) 国 务 院 四 部 委 计 基 础 [2000]1268 号 关 于 发 展 热 电 联 产 的 规 定 (2000.8.22); (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等 部 委, 国 经 贸 资 源 [2000]1015 号 文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2000.10.25); (3)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部 燃 煤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2002.1.30); (4)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3]369 号 国 家 计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03.6.11); (5)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环 发 [2003]159 号 关 于 加 强 燃 煤 电 厂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2003.10.30); (6)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4]272 号 国 家 发 改 委 关 于 加 强 电 力 建 设 管 理, 促 进 电 力 工 业 有 序 健 康 发 展 的 通 知 (2004.3.19); (7)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4]864 号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关 于 燃 煤 电 站 项 目 规 划 和 建 设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2004.6.16); (8) 环 发 [2006]28 号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2006.2.14); (9) 国 发 [2006]11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通 知 (2006.3.12); (10) 发 改 能 源 [2006]661 号 关 于 加 快 电 力 工 业 结 构 调 整 促 进 健 康 有 序 发 展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八 部 委,2006.4.18); (11) 环 发 [2006]62 号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2006.4.27); (12)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 1-2

总 论 (13)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知 ( 2007.1.17); (14) 国 发 [2007]2 号 国 务 院 批 转 发 展 改 革 委 能 源 办 关 于 加 快 关 停 小 火 电 机 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 2007.1.20); (15) 国 发 [2007]15 号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2007.5.23); (16) 环 境 保 护 部 2009 年 第 7 号 公 告 关 于 发 布 < 环 境 保 护 部 直 接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目 录 > 及 < 环 境 保 护 部 委 托 省 级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目 录 > 的 公 告 ; (17) 国 发 [2009]38 号 关 于 抑 制 部 分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和 重 复 建 设 引 导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2009.11.02); (18) 国 发 [2010]7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工 作 的 通 知 ( 2010.2.6); (19) 环 办 [2010]91 号 关 于 火 电 企 业 脱 硫 设 施 旁 路 烟 道 挡 板 实 施 铅 封 的 通 知 ; (20)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2010 年 第 33 号 通 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环 境 保 护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促 进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2010.5.13); (21) 环 境 保 护 部 2010 第 113 号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2010.9.28); (22) 工 产 业 [2010] 第 122 号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指 导 目 录 (2010 年 本 ) (2010.10.13); (23) 环 发 [2010]144 号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2010.12.25); (24) 环 办 函 [2010]456 号 关 于 通 报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函 (2010.12.31); (2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3 月 14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批 准 ); (26)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1.3.27); (27) 国 家 发 改 委 第 21 号 令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2013.2.16); (28) 国 发 [2011]26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2011.8.31); 1-3

总 论 (29) 国 发 [2011]35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2011.10.17); (30) 国 发 [2011]42 号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2011.12.15); (31) 环 发 [2012]77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2012.7.03); (32) 环 发 [2012]98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2012.8.07) (33) 环 办 [2013]103 号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2013.11.14); (34) 环 发 [2012]130 号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2012.12.7); (35) 环 发 [2013]20 号 关 于 印 发 <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2013.2.7); (36) 环 办 [2013]86 号 关 于 当 前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重 点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 2013.9.14); (37) 环 发 [2013]104 号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 (38) 环 办 [2013]104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13.11.15); (39) 环 办 [2014]48 号 关 于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指 导 意 见 (2014.5.22); (40) 环 办 函 [2014]990 号 关 于 加 强 废 烟 气 脱 硝 催 化 剂 监 管 工 作 的 通 知 (2014.8.5); (41) 山 东 省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 山 东 省 环 保 局,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2000 年 3 月 以 鲁 政 字 [2000]86 号 文 批 准 ); (42) 山 东 省 经 贸 委 等 鲁 经 贸 资 字 [2001]511 号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通 知 (2001.6.18); (43)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生 态 省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2003.12.26); (44) 鲁 政 发 [2006]72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05]39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实 施 意 见 (2006.6.29); (45) 鲁 政 办 发 [2006]60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三 同 时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06.7.10); (46) 鲁 政 发 [2007]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2007.6.27); (47) 鲁 政 办 发 [2007]48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等 部 门 关 于 工 业 1-4

总 论 建 设 项 目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土 地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2007.7.23); (48) 鲁 环 发 [2007]108 号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2007.8.23); (49) 鲁 政 发 [2007]55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07]2 号 文 件 加 快 关 停 小 火 电 机 组 工 作 的 意 见 (2007.8.24); (50)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2007.9.24); (51) 鲁 环 发 [2007]142 号 关 于 禁 批 和 限 批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52) 鲁 环 发 [2007]147 号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的 通 知 (2007.11.20); (53) 鲁 环 发 [2007]178 号 关 于 对 环 保 突 出 问 题 处 理 应 掌 握 的 主 要 原 则 ( 试 行 ) (2007.12.29); (54) 鲁 环 函 [2008]636 号 关 于 在 全 省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开 展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08.10); (55) 鲁 环 函 [2008]666 号 关 于 印 发 省 环 保 局 审 批 审 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受 理 范 围 及 要 件 的 通 知 (2008.10.27); (56)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2008.12.01); (57) 鲁 环 发 [2009]80 号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2009.11.23); (58) 鲁 环 发 [2010]42 号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的 通 知 (2010.5.10); (59) 鲁 政 发 [2010]46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10]7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加 强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工 作 的 通 知 ( 2010.5.15); (60) 鲁 环 发 [2010]50 号 关 于 从 严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通 知 (2010.5.26); (61) 鲁 质 监 标 发 [2011]35 号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等 4 项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通 知 (2011.2.15); (62)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2011.6.10); (63) 山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2 月 17 日 山 东 省 1-5

总 论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6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1]47 号 )(2011.11.21); (65) 鲁 环 函 [2012]179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贯 彻 实 施 <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2012.4.23); (66)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2012.5.8); (67)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2012.5.14); (68)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管 和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的 通 知 (2013.3.27); (69) 山 东 省 2013-2020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2013.7); (70) 山 东 省 2013-2020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2013-2015 年 ) 行 动 计 划 (2013.7); (71)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72) 鲁 环 办 [2014]10 号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2014.2.21); (73) 鲁 环 评 函 [2014]123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大 型 石 化 和 高 污 染 高 环 境 风 险 建 设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20145.21); (74)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济 南 市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2012.3.5); (75) 济 南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济 南 市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76) 济 环 字 [2010]126 号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提 高 小 清 河 流 域 一 般 保 护 区 域 排 放 标 准 的 通 知 ; (77) 济 政 办 字 [2011] 49 号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2011.8.9); (78) 济 人 发 [2012]25 号 济 南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11.1); (79)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1); (80) 章 环 字 [2012]12 号 章 丘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1-6

总 论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 的 通 知 ( 2012.7.10); (81)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1.1.3 技 术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HJ 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HJ 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HJ/T2.3-19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HJ 610-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HJ 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9)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2-2002); (10)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2035-2013); (11) 火 电 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规 范 (HJ/T13-1996); (12)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氨 法 (HJ2001-2010); (13)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硝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HJ563-2010); (14) 环 发 [2010]10 号 火 电 厂 氮 氧 化 物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15)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DB37/T2643-2014) 1.1.4 相 关 材 料 (1)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2)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3)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请 示 的 批 复 ; (4)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对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的 请 示 的 审 查 意 见 ; (5)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审 查 意 见 ; (6)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7) 年 产 52 万 吨 尿 素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批 复 ; 1-7

总 论 (8)130t/h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批 复 ; (9) 废 气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批 复 ; (10)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及 试 生 产 批 复 ; (11)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 (12)40 万 吨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 (13)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 (14) 章 丘 市 水 务 局 关 于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15) 取 水 证 明 ; (16) 煤 质 分 析 报 告 ; (17) 燃 煤 等 供 应 协 议 ; (18) 供 热 协 议 ; (19)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证 明 ; (20) 公 众 参 与 真 实 性 核 查 证 明 1.2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想 与 评 价 重 点 1.2.1 评 价 目 的 通 过 对 拟 建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的 调 查 和 监 测, 掌 握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以 及 环 境 特 征 ;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分 析 项 目 技 改 前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环 节 和 排 放 量 变 化 情 况 ;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预 测 工 程 建 成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范 围, 论 证 拟 建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治 理 措 施 的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与 合 理 性,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提 出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及 减 轻 污 染 的 对 策 及 建 议, 为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使 工 程 建 设 达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1.2.2 指 导 思 想 根 据 工 程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针 对 工 程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特 点, 依 据 国 家 行 业 部 门 和 山 东 省 的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分 析 现 有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及 拟 建 项 目 排 放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能 否 达 标 排 放, 拟 建 工 程 设 计 中 是 否 采 用 了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对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合 理 性 可 行 性 论 证 评 价 中 贯 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当 地 城 市 规 划 达 标 排 放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事 故 风 险 可 接 受 及 公 众 参 与 的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已 有 数 据, 在 保 证 报 告 书 质 量 前 提 下, 尽 量 缩 短 评 价 周 期 1-8

总 论 1.2.3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及 周 边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本 次 评 价 以 工 程 分 析 为 基 础, 以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及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为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同 时 注 重 公 众 的 意 见 1.3 评 价 因 子 的 识 别 与 确 定 1.3.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根 据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和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本 次 评 价 分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1.3.1.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见 表 1-1 表 1-1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一 览 表 名 称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环 境 空 气 土 地 平 整 挖 掘, 土 石 方 建 材 运 输 存 放 使 用 扬 尘 水 环 境 清 洗 车 辆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等 COD BOD 氨 氮 SS 声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作 业 噪 声 噪 声 生 态 环 境 土 地 平 整 挖 掘 及 工 程 占 地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土 石 方 建 材 堆 存 占 压 土 地 等 1.3.1.2 运 营 期 运 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1-2 表 1-2 运 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一 览 表 名 称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常 规 因 子 特 征 因 子 锅 炉 烟 囱 排 气 SO2 NOx 颗 粒 物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环 境 空 气 氨 水 罐 区 氨 煤 场 输 煤 系 统 颗 粒 物 水 环 境 锅 炉 排 水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含 油 废 水 等 ph 盐 类 石 油 类 生 活 污 水 COD BOD SS 氨 氮 固 体 废 物 锅 炉 灰 渣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声 环 境 风 机 泵 类 等 设 备 Leq 1-9

总 论 1.3.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的 识 别 与 确 定 针 对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的 识 别 与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的 识 别 见 表 1-3, 评 价 因 子 的 确 定 见 表 1-4 表 1-3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表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环 境 要 素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ph COD 氨 氮 全 盐 量 SO2 NOx 颗 粒 物 汞 等 及 其 化 合 物 氨 Leq 锅 炉 灰 渣 地 表 水 有 影 响 - - 有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 有 影 响 - 有 影 响 地 下 水 有 影 响 - - 有 影 响 环 境 噪 声 - - 有 影 响 - 表 1-4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表 环 境 因 素 主 要 排 放 源 监 测 因 子 预 测 因 子 环 境 空 气 锅 炉 SO2 NO2 PM10 PM2.5 TSP CO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同 时 监 测 风 向 风 速 气 压 气 温 SO2 NOx PM10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气 象 条 件 地 表 水 电 厂 排 水 ph COD 氨 氮 流 量 水 温 地 下 水 电 厂 排 水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挥 发 酚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氰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六 价 铬 铜 铅 镉 汞 等 19 项 同 时 测 量 井 深 水 位 埋 深 水 温 环 境 噪 声 各 类 风 机 泵 机 Leq(A) Leq(A) 1.4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2.2-2008 HJ/T2.3-93 HJ610-2011 HJ2.4-2009 和 HJ/T169-2004)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见 表 1-5 表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表 专 题 等 级 的 判 据 等 级 的 确 定 环 境 空 气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锅 炉 排 放 的 NOX,10%<PNOx=18.73%<80%, 且 D10%=2366m>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的 最 近 距 离 二 级 地 表 水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中, 含 水 层 不 易 污 染 地 下 水 较 敏 感, 三 级 1-10

总 论 污 水 排 放 量 中, 水 质 简 单 噪 声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项 目 涉 及 物 料 氨 水 属 于 一 般 毒 性 物 质,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二 级 1.5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当 地 的 气 象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和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及 厂 址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特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1-6 表 1-6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以 锅 炉 烟 囱 为 中 心,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范 围 厂 址 周 围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地 表 水 厂 址 周 围 地 表 水 系 章 齐 沟 地 下 水 厂 址 附 近 20km 2 范 围 内 厂 区 周 围 浅 层 地 下 水 噪 声 厂 界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厂 界 及 周 围 居 民 环 境 风 险 以 氨 水 储 罐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内 评 价 区 内 各 单 位 及 村 庄 人 群 拟 建 项 目 厂 址 敏 感 目 标 见 表 1-7, 厂 址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图 见 图 1-1 表 1-7 厂 址 周 围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序 号 名 称 方 位 相 对 距 离 (m) 人 口 影 响 因 素 1 黄 家 寨 N 2020 1350 2 水 北 村 W 1075 1156 3 水 南 村 W 1010 927 4 城 子 庄 WSW 1270 230 5 康 家 村 W 1335 1063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6 小 康 庄 NW 1595 231 环 境 空 气 7 郝 楼 村 NW 1780 1500 8 南 辛 村 ( 搬 迁 中 ) SSW 1200 565 9 旧 军 村 SE 1245 2864 10 赵 邢 村 E 2185 300 -- 11 章 齐 沟 E 40 -- 地 表 水 环 境 12 绣 江 河 W 1730 地 表 水 环 境 13 小 清 河 NW 6300 地 表 水 环 境 -- 14 地 下 水 -- 厂 址 附 近 20km 2 范 围 -- 地 下 水 环 境 1-11

总 论 1.6 评 价 标 准 1.6.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1-8~ 表 1-12 表 1-8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类 别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地 表 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Ⅴ 类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Ⅲ 类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3 类 表 1-9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nm 3 项 目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年 均 浓 度 标 准 来 源 SO2 0.50 0.15 0.06 NO2 0.2 0.08 0.04 PM10 0.15 0.07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PM2.5 0.075 0.035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CO 10 4 TSP 0.30 0.20 氨 气 0.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汞 0.0003 (TJ36-97)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表 1-10 地 表 水 评 价 标 准 值 Ⅴ 类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项 目 ph CODCr BOD5 溶 解 氧 全 盐 量 标 准 限 值 6~9 40 10 2 1000 项 目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总 氮 硫 化 物 标 准 限 值 2 0.4 1 2 1 项 目 氰 化 物 挥 发 酚 甲 醇 苯 甲 苯 标 准 限 值 0.2 0.1 0.3 0.7 项 目 二 甲 苯 标 准 限 值 0.3 表 1-11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Ⅲ 类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项 目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标 准 限 值 6.5~8.5 450 1000 3.0 0.2 项 目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六 价 铬 挥 发 酚 氰 化 物 标 准 限 值 250 1.0 0.05 0.002 0.05 1-12

总 论 项 目 汞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砷 铅 标 准 限 值 0.001 20 0.02 0.05 0.05 项 目 硫 酸 盐 总 大 肠 菌 群 镉 铜 标 准 限 值 250 3.0 0.01 1.0 表 1-1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db(a) 1.6.2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 55 本 次 环 评 执 行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1-13~ 表 1-18 表 1-13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分 级 分 类 表 3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放 限 值 本 工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3 现 有 及 新 建 企 业 边 程 (DB37/1996-2011)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废 气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7/2374-2013) 及 鲁 环 函 [2014]420 号 表 1 现 有 锅 炉 标 准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3 现 有 及 新 建 企 业 边 现 有 (DB37/1996-2011)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工 程 表 2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及 其 修 改 单 鲁 质 监 标 发 [2014]7 号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重 点 保 护 区 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等 4 项 标 准 增 加 全 盐 量 指 标 限 值 修 改 单 的 通 知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噪 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GB12523-201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3 类 固 废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1-13

总 论 1 废 气 表 1-14 现 有 工 程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 标 准 来 源 现 有 锅 炉 化 工 项 目 烟 尘 50 SO2 300 NOX 400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0.05 甲 醇 190 4.3 12 粉 尘 30 1.0 烟 尘 50 SO2 400 NOX 450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7/2374-2013) 表 1 现 有 锅 炉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5-2013) 氨 48.3 1.5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 H2S 0.90 0.06-93) 二 级 标 准 表 1-15 本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标 准 来 源 锅 炉 烟 囱 烟 尘 20 SO2 50 NOX 100 Hg 及 其 化 合 物 0.03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储 煤 输 煤 系 统 粉 尘 1.0 脱 硝 还 原 剂 制 备 氨 气 1.5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3 现 有 及 新 建 企 业 边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表 1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2 废 水 (1) 目 前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 06) 及 其 修 改 单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及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具 体 见 表 1-16 1-14

总 论 表 1-16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项 目 ph COD 氨 氮 BOD5 SS 硫 化 物 石 油 类 全 盐 量 浓 度 限 值 6-9 45 4.5 10 20 0.8 4.0 3000 (2) 在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行 后, 执 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3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营 运 期 各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表 1-17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65 55 表 1-1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 55 4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1-15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2.1 项 目 政 策 符 合 性 2.1.1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与 产 业 政 策 及 其 他 相 关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1 表 2-1 产 业 政 策 及 相 关 热 电 联 产 政 策 符 合 性 一 览 表 政 策 文 件 文 件 相 关 规 定 项 目 符 合 情 况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订 版 )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知 国 务 院 国 发 [2007]2 号 国 务 院 批 转 发 展 改 革 委 能 源 办 关 于 加 快 关 停 小 火 电 机 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国 发 [2005]39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发 改 能 源 [2004]864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燃 煤 电 站 项 目 规 划 和 建 设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鼓 励 类 四 电 力 之 3. 采 用 背 压 ( 抽 背 ) 型 热 电 联 产 热 电 冷 多 产 30 万 千 瓦 及 以 上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以 热 水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覆 盖 的 供 热 半 径 一 般 按 20 公 里 考 虑, 在 10 公 里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规 划 建 设 此 类 热 电 项 目 ; 以 蒸 汽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一 般 按 8 公 里 考 虑, 在 8 公 里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规 划 建 设 此 类 热 电 项 目 在 大 中 型 城 市 优 先 安 排 建 设 大 中 型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在 中 小 型 城 镇 鼓 励 建 设 背 压 型 热 电 机 组 或 生 物 质 能 热 电 机 组 在 大 中 城 市 及 其 近 郊, 严 格 控 制 新 ( 扩 ) 建 除 热 电 联 产 外 的 燃 煤 电 厂 ; 制 订 燃 煤 电 厂 氮 氧 化 物 治 理 规 划 除 燃 用 特 低 硫 煤 的 发 电 项 目 要 预 留 脱 硫 场 地 外, 其 它 新 建 扩 建 燃 煤 电 站 项 目 均 应 同 步 建 设 烟 气 脱 硫 设 施 扩 建 电 站 的 同 时, 应 对 该 电 站 中 未 加 装 脱 硫 设 施 的 已 投 运 燃 煤 机 组 同 步 建 设 脱 硫 装 置 鼓 励 发 电 企 业 对 已 运 行 的 煤 电 机 组 实 施 除 尘 和 脱 硫 改 造 所 有 燃 煤 电 站 均 要 同 步 建 设 排 放 物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装 置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属 于 鼓 励 类 本 项 目 以 蒸 汽 和 热 水 为 供 热 介 质,10km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2 处 热 源 点 各 热 源 点 均 属 于 历 史 存 在 热 源, 规 划 区 域 内 供 热 热 源 为 明 化 集 团 热 源 点 本 项 目 属 背 压 式 热 电 机 组 拟 建 工 程 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不 属 于 严 格 控 制 的 燃 煤 电 厂 ; 机 组 配 套 建 设 脱 硝 装 置 拟 建 工 程 采 用 烟 气 除 尘 脱 硫 和 脱 硝 装 置, 并 安 装 烟 气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装 置,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国 家 及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2-1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在 北 方 缺 水 地 区, 新 建 扩 建 电 厂 禁 止 取 用 地 下 水, 严 格 控 制 使 用 地 表 水, 鼓 励 利 用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中 水 或 其 它 废 水 对 于 有 充 足 稳 定 的 工 业 热 负 荷 和 采 暖 负 荷 的 地 区, 原 则 上 建 设 背 压 式 机 组, 必 要 时 配 合 建 设 大 型 抽 汽 凝 汽 式 机 组, 按 抽 背 联 合 运 行 方 式 供 热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用 水 使 用 地 表 水 和 中 水, 不 取 用 地 下 水 区 域 有 稳 定 的 工 业 热 负 荷 和 采 暖 热 负 荷, 本 项 目 建 设 背 压 式 机 组 计 基 础 [2000]1268 号 关 于 发 展 热 电 联 产 的 规 定 国 办 发 [2010]33 号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环 境 保 护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供 热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的 蒸 汽 流 既 发 电 又 供 热 的 常 规 热 电 联 产 应 符 合 :(1) 总 热 效 率 年 平 均 大 于 45%, (2) 单 机 容 量 5 万 千 瓦 以 下 的 热 电 机 组, 其 热 电 比 年 平 均 应 大 于 100% 热 电 厂 热 力 网 粉 煤 灰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应 同 时 审 批 同 步 建 设 同 步 验 收 投 入 使 用 热 力 网 建 设 资 金 和 粉 煤 灰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不 落 实 的 热 电 厂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严 格 控 制 重 点 区 域 新 建 扩 建 除 上 大 压 小 和 热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火 电 厂, 在 地 级 市 市 区 禁 止 建 设 除 热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火 电 厂 加 大 重 点 污 染 物 防 治 力 度 :(1) 强 化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提 高 火 电 机 组 脱 硫 效 率, 完 善 火 电 厂 脱 硫 设 施 特 许 经 营 制 度 (2) 加 强 氮 氧 化 物 污 染 减 排 建 立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火 电 厂 应 根 据 排 放 标 准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要 求 建 设 烟 气 脱 硝 设 施, 重 点 区 域 内 的 火 电 厂 应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全 部 安 装 脱 硝 设 施, 其 他 区 域 的 火 电 厂 应 预 留 烟 气 脱 硝 设 施 空 间 (3) 加 大 颗 粒 物 污 染 防 治 力 度 使 用 工 业 锅 炉 的 企 业 以 及 水 泥 厂 火 电 厂 应 采 用 袋 式 等 高 效 除 尘 技 术 本 项 目 热 效 率 81.65%, 热 电 比 622% 项 目 炉 渣 及 粉 煤 灰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 热 力 网 建 设 由 园 区 管 委 会 负 责 投 资 建 设 完 善, 建 设 资 金 充 足 本 项 目 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本 项 目 配 套 氨 法 脱 硫 SNCR 脱 硝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设 施, 烟 尘 SO2 NOx 满 足 总 量 指 标 要 求 2.1.2 供 热 专 项 规 划 符 合 性 根 据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本 项 目 属 于 园 区 规 划 的 集 中 热 源 点, 符 合 供 热 专 项 规 划 要 求 2.1.3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2-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知 中 要 求 以 热 水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覆 盖 的 供 热 半 径 一 般 按 20 公 里 考 虑, 在 10 公 里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规 划 建 设 此 类 热 电 项 目 ; 以 蒸 汽 为 供 热 介 质 的 一 般 按 8 公 里 考 虑, 在 8 公 里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规 划 建 设 此 类 热 电 项 目 明 化 集 团 10 公 里 范 围 内 热 源 点 主 要 包 括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1)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位 于 明 化 集 团 西 北 方 向 0.7 公 里 处, 现 有 规 模 三 炉 一 机, 即 1 35t/h+1 75t/h+1 130t/h 次 高 温 次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1 B6MW 供 热 机 组, 供 热 基 本 满 足 圣 泉 集 团 自 身 用 热 ; (2)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位 于 明 化 集 团 西 邻, 建 设 规 模 为 3 75t/h 次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作 为 自 备 热 源 ; (3)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现 有 规 模 为 2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1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在 建 1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负 责 自 身 及 周 边 几 家 企 业 用 热 需 求 ; 规 划 在 厂 区 北 侧 建 设 4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主 要 作 为 企 业 规 划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根 据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同 意 由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以 实 现 能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远 期 在 园 区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不 能 满 足 生 产 需 要 时, 由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厂 区 北 侧 扩 建 新 的 热 源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再 建 设 新 的 热 源 点 综 上 所 述, 虽 然 拟 建 项 目 10 公 里 范 围 内 另 有 两 处 热 源 点, 但 均 为 自 备 热 源, 无 热 力 外 供 能 力, 且 属 于 历 史 形 成 的 现 实 存 在 根 据 区 域 供 热 规 划, 区 域 范 围 内 供 热 热 源 确 定 为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其 它 热 源 今 后 不 再 扩 建 拟 建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违 背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文 要 求 2.1.4 本 项 目 与 园 区 区 域 环 评 批 复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 出 具 了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济 环 2-3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字 [2012]139 号 ) 本 项 目 与 该 审 查 意 见 的 符 合 性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2-2 本 项 目 与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相 关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情 况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依 托 刁 镇 水 寨 等 现 有 核 心 企 业, 建 设 和 完 善 化 肥 与 碳 化 工 氟 硅 化 工 项 目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物 质 化 工 四 大 产 业 本 项 目 属 于 园 区 配 套 集 中 供 热 项 目, 集 中 区 基 链, 形 成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区 主 要 发 展 化 肥 不 与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相 矛 盾, 符 合 要 求 本 情 况 及 碳 产 业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化 产 业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工 业 用 水 以 地 表 水 为 主,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工 业 用 水 采 用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为 辅, 规 划 建 设 一 座 净 水 厂 中 水, 不 取 用 地 下 水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区 内 工 业 废 水 目 前 厂 区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直 排 章 齐 生 活 污 水 要 全 部 收 集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沟, 待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行 后, 厂 区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区 内 热 源 主 要 依 托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和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本 项 目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原 则 上 区 内 其 他 企 业 不 公 司 现 有 锅 炉 房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属 于 得 新 建 燃 煤 锅 炉, 随 着 区 域 供 热 管 网 完 区 内 热 源 基 础 设 施 善, 逐 步 替 代 区 内 现 有 小 燃 煤 锅 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要 综 合 利 用, 贮 存 场 所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要 求 ; 危 本 项 目 锅 炉 灰 渣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 无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险 废 物 产 生 ;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尾 纤 废 物 的 收 集 贮 存 要 符 合 危 清 运 险 废 物 贮 存 控 制 标 准 (GB185979-2001); 严 格 执 行 转 移 联 单 等 管 理 制 度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综 上, 本 项 目 原 则 上 符 合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的 要 求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2.1.5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3 表 2-3 本 项 目 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分 类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严 格 控 制 高 重 点 控 制 区 禁 止 新 改 扩 建 除 上 大 压 小 和 热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重 点 控 制 耗 能 高 污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燃 煤 电 厂 ; 城 市 建 成 区 地 级 及 以 上 符 合 区, 属 于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染 项 目 建 设 城 市 市 辖 区 禁 止 新 建 除 热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煤 电 电 厂 严 格 控 制 污 新 建 排 放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烟 粉 尘 挥 发 拟 建 项 目 依 托 现 有 及 在 符 合 2-4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染 物 新 增 排 放 量 性 有 机 物 的 项 目, 实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减 量 替 代, 实 现 增 产 减 污 ; 对 于 重 点 控 制 区 和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超 标 城 市, 新 建 项 目 实 行 区 域 内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 建 锅 炉, 不 新 增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烟 粉 尘 排 放 量 一 般 控 制 区 实 行 1.5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实 施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新 建 项 目 必 须 配 套 建 设 先 进 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火 电 钢 铁 烧 结 机 等 项 目 应 同 步 安 装 高 效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设 施 ; 新 建 燃 煤 锅 炉 必 须 安 装 高 效 除 尘 脱 硫 设 施,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或 脱 硝 技 术,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高 效 除 尘 器, 氨 法 脱 硫 炉 及 SNCR 脱 销, 污 染 物 可 排 放 达 标 符 合 对 纯 凝 汽 燃 煤 发 电 机 组 加 大 技 术 改 造 力 度, 最 大 限 度 地 抽 汽 供 应 热 网 ; 按 照 统 一 规 划 以 热 定 电 和 适 度 规 模 的 原 则, 发 展 热 电 联 产 和 集 中 供 热 拟 建 项 目 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符 合 加 大 热 电 联 供, 淘 汰 分 散 燃 煤 小 锅 炉 新 建 工 业 园 区 要 以 热 电 联 产 企 业 为 供 热 热 源,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须 根 据 园 区 规 划 面 积 配 备 完 善 的 集 中 供 热 系 统 ; 现 有 各 类 工 业 园 区 与 工 业 集 中 区 应 实 施 热 电 联 产 或 集 中 供 热 改 造, 将 工 业 企 业 纳 入 集 中 供 热 范 围 拟 建 项 目 为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热 源 点, 为 园 区 企 业 提 供 工 业 生 产 用 汽 及 附 近 村 镇 采 暖 用 热 符 合 城 市 建 成 区 要 结 合 大 型 发 电 或 热 电 企 业,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核 准 审 批 新 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要 求 关 停 的 燃 煤 锅 炉 必 须 按 期 淘 汰 本 项 目 为 区 域 集 中 供 热 项 目, 无 替 代 锅 炉 符 合 全 面 推 进 二 氧 化 硫 减 排 深 化 火 电 行 业 二 氧 化 硫 治 理 燃 煤 机 组 全 部 安 装 脱 硫 设 施 ; 对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脱 硫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 烟 气 脱 硫 设 施 要 按 照 规 定 取 消 烟 气 旁 路, 强 化 对 脱 硫 设 施 的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燃 煤 电 厂 综 合 脱 硫 效 率 达 到 90% 以 上 拟 建 项 目 对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实 施 改 造,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 不 设 烟 气 旁 路, 可 保 证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SO2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大 力 推 进 火 电 行 业 氮 氧 化 物 控 制 加 快 燃 煤 机 组 低 全 面 开 展 氮 氮 燃 烧 技 术 改 造 及 脱 硝 设 施 建 设, 单 机 容 量 20 万 千 拟 建 机 组 全 部 配 套 SNCR 氧 化 物 污 染 防 治 瓦 及 以 上 投 运 年 限 20 年 内 的 现 役 燃 煤 机 组 全 部 配 套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达 到 85% 以 上, 综 合 脱 硝 效 脱 销 设 施, 脱 销 效 率 不 低 于 60% 符 合 率 达 到 70% 以 上 深 化 火 电 行 业 烟 尘 治 理 燃 煤 机 组 必 须 配 套 高 效 除 尘 设 施 一 般 控 制 区 按 照 30 毫 克 / 立 方 米 标 准, 重 点 控 制 区 按 照 20 毫 克 / 立 方 米 标 准, 对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燃 煤 机 组 进 行 高 效 除 尘 改 造 拟 建 机 组 全 部 配 套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烟 尘 可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2.1.6 与 环 发 [2013]104 号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符 合 性 2-5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表 2-4 本 项 目 与 环 发 [2013]104 号 要 求 符 合 情 况 分 类 环 发 [2013]104 号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1. 全 面 淘 汰 燃 煤 小 锅 炉 加 快 热 力 和 燃 气 管 网 建 设, 通 过 集 中 供 热 和 清 洁 能 源 替 代, 加 快 淘 汰 供 暖 和 工 业 燃 煤 小 锅 炉 到 2015 年 底,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地 级 及 以 上 城 市 本 项 目 属 于 集 中 供 热 项 目, 属 于 规 划 的 集 中 供 热 符 合 建 成 区, 除 必 要 保 留 的 以 外, 全 部 淘 汰 每 小 时 10 蒸 吨 及 以 下 燃 煤 锅 炉 茶 浴 炉 热 源 ( 一 ) 实 施 综 合 治 理, 2. 加 快 重 点 行 业 污 染 治 理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大 幅 度 削 减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本 项 目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粉 尘 均 能 达 标 排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总 量 放 ; 同 时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符 合 强 化 污 染 物 电 力 钢 铁 水 泥 有 色 等 企 业 以 及 燃 煤 锅 炉, 要 整 改, 削 减 二 氧 化 硫 氮 协 同 减 排 加 快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建 设 与 改 造, 确 保 按 期 达 标 排 放 氧 化 物 烟 粉 尘 排 放 总 量 3. 深 化 面 源 污 染 治 理 强 化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环 境 监 管, 积 极 推 进 绿 色 施 工,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应 全 封 闭 设 置 围 挡 墙, 严 禁 敞 开 强 化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环 境 式 作 业,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应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将 施 工 扬 监 管, 详 见 施 工 期 章 节 符 合 尘 污 染 控 制 情 况 纳 入 建 筑 企 业 信 用 管 理 系 统, 作 为 招 投 标 的 重 要 依 据 北 京 天 津 石 家 庄 唐 山 保 定 廊 坊 太 原 ( 三 ) 调 整 济 南 青 岛 淄 博 潍 坊 日 照 等 12 个 城 市 建 设 火 本 项 目 位 于 济 南 市, 污 染 产 业 结 构, 电 钢 铁 石 化 水 泥 有 色 化 工 等 六 大 行 业 以 物 排 放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优 化 区 域 经 及 燃 煤 锅 炉 项 目, 要 严 格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特 别 排 放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济 布 局 限 值 符 合 2.1.7 与 山 东 省 2013-2020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2013-2015 年 ) 行 动 计 划 和 实 施 细 则 的 符 合 性 表 2-5 本 项 目 与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2013-2015 年 ) 行 动 计 划 和 实 施 细 则 要 求 符 合 情 况 分 类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深 化 重 点 行 全 面 推 进 二 氧 化 硫 治 理 : 烟 气 脱 硫 设 施 要 按 规 定 取 消 烟 气 旁 路, 强 化 对 脱 硫 设 施 的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综 合 脱 硫 效 率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并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现 有 及 自 建 锅 炉 均 不 设 烟 气 旁 路,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能 够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符 合 业 大 气 污 染 全 面 开 展 氮 氧 化 物 污 染 防 治 : 大 力 推 进 火 电 行 业 氮 治 理 氧 化 物 控 制, 加 快 燃 煤 机 组 低 氮 燃 烧 技 术 改 造 及 路 采 用 SNCR 脱 硝 工 艺 符 合 外 脱 硝 设 施 建 设 强 化 工 业 烟 粉 尘 治 理, 大 力 削 减 颗 粒 物 排 放 : 燃 煤 配 套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烟 符 合 机 组 必 须 配 套 高 校 除 尘 设 施, 确 保 达 到 相 应 阶 段 大 尘 排 放 浓 度 小 于 20mg/m 3 2-6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大 力 建 设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在 工 业 企 业 和 工 业 园 区 周 边 城 市 不 同 功 能 区 之 间, 科 学 规 划 和 大 力 建 设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拟 建 工 程 对 厂 区 现 有 绿 化 方 案 进 一 步 完 善 符 合 全 面 加 强 联 防 联 控 的 能 力 建 设 加 强 重 点 污 染 源 监 控 能 力 建 设 : 全 面 加 强 国 控 省 控 重 点 污 染 源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颗 粒 物 在 线 监 测 能 力 建 设, 重 点 污 染 源 全 部 建 成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现 有 锅 炉 已 具 备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在 线 监 测 能 力, 拟 建 项 目 新 增 颗 粒 物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符 合 2.1.8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1)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与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6 表 2-6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分 类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企 业 限 批 局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范 的 规 定 符 合 符 合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和 本 项 目 符 合 济 南 市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及 环 境 功 能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区 划 要 求 符 合 无 污 染 物 排 放 或 者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影 响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均 达 标 排 放, 不 影 响 当 地 治 污 减 当 地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排 任 务 符 合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污 染 物 均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项 目 选 址 不 在 禁 批 和 限 批 范 本 项 目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不 在 禁 批 围 内 和 限 批 范 围 内 符 合 原 项 目 落 实 环 评 及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均 已 落 实 环 评 手 续 符 合 污 染 物 减 排 指 标 未 完 成 的 企 业 项 目 禁 不 属 于 企 业 没 有 污 染 物 减 排 指 标 任 务 审 批 禁 批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超 标 的 企 业 项 目 禁 审 限 批 项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各 污 染 物 均 达 标 排 放 批 目, 符 已 建 项 目 未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合 省 环 同 时 制 度 且 限 期 整 改 未 完 成 的 企 业 保 局 审 项 目 禁 批 明 化 集 团 已 批 项 目 均 已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或 按 规 批 要 已 批 项 目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申 请 竣 工 环 境 定 时 限 申 请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求 保 护 验 收 或 验 收 未 予 通 过 的 企 业 项 目 禁 批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各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2-7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区 域 限 批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对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和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对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等 工 业 园 区 之 外, 对 有 污 染 的 新 上 项 目 禁 批 南 水 北 调 和 小 清 河 大 堤 两 侧 5 公 里 内 对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项 目 要 禁 批 是 否 处 在 因 执 行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存 在 问 题 而 被 限 批 的 园 区 县 市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省 环 保 局 限 批 的 区 域 范 围 内 的 企 业 项 目 禁 批 集 中 区 ), 不 属 于 各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不 属 于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本 项 目 位 于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属 于 园 区 规 划 的 集 中 热 源 点,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用 地 规 划 本 项 目 不 在 南 水 北 调 和 小 清 河 大 堤 两 侧 5 公 里 范 围 内 不 位 于 区 域 限 批 范 围 内 不 在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省 环 保 局 限 批 的 区 域 内 2-8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2) 与 鲁 环 [2012]263 号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与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2012]263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7 表 2-7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件 符 合 性 分 析 分 类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和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 件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环 评 相 协 调 的 要 求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限 制 性 要 求 实 行 核 准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可 直 接 申 请 办 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本 项 目 为 核 准 制 项 目 符 合 批 手 续 认 真 落 实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1.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与 规 划 环 评 联 动 机 制 2. 各 类 园 区 必 须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并 将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作 为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要 依 据 本 项 目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要 求, 详 细 见 表 2-3 本 项 目 位 于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该 园 区 环 评 已 经 取 得 审 查 意 见 3. 行 业 或 园 区 规 划 变 更 应 及 时 履 行 规 划 环 评 手 续 -- -- 4.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工 业 园 区 5. 已 经 建 成 的 重 点 行 业 项 目 未 进 入 园 区 的, 应 尽 快 迁 入 相 应 环 保 设 施 完 善 的 工 业 园 区, 否 则 对 其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及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必 须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1. 对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坚 决 杜 绝 已 被 淘 汰 的 项 目 以 所 谓 技 术 改 造 拉 动 内 需 为 名 义 上 项 目 2. 对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高 能 耗 高 物 耗 高 水 耗 项 目, 其 环 评 文 件 必 须 在 产 业 规 划 环 评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环 评 审 查 工 作, 污 染 物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3. 对 于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没 有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的 企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没 有 总 量 指 标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本 项 目 位 于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不 属 于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重 点 行 业 范 畴 本 报 告 依 据 环 发 [2012]77 号 鲁 环 发 [2009]80 号 以 及 技 术 导 则 开 展 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 符 合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可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影 响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满 足 总 量 指 标 要 求 4. 对 于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本 项 目 不 位 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符 合 符 合 2-9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扩 建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改 建 迁 建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增 加 排 污 量 其 他 涉 及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从 严 把 握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 求 1. 区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防 治 不 力 的 设 区 市 或 县 ( 市 区 )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 2. 流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 3. 企 业 从 严 审 批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之 内, 不 属 于 区 域 限 批 从 严 审 批 范 畴 之 内, 不 处 于 流 域 限 批 和 从 严 审 批 范 畴, 明 化 集 团 不 属 于 企 业 从 严 审 批 范 畴 符 合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的 有 关 要 求 热 电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应 遵 循 的 其 它 原 则 1. 南 水 北 调 核 心 保 护 区 外 延 15 公 里 之 内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15 公 里 之 外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通 过 治 用 保 实 现 区 域 污 水 资 源 化 并 做 到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有 所 削 减 ; 2.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对 水 源 地 可 造 成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3. 沿 线 区 域 内 不 得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污 染 严 重 的 项 目 ; 4.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其 行 政 辖 区 内 的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标 的, 对 增 加 废 水 排 放 及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新 上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1 新 建 涉 煤 项 目 逐 步 试 行 煤 炭 等 量 替 代, 火 电 行 业 的 总 量 指 标 实 行 行 业 控 制, 全 省 统 一 调 配 使 用 ; 2 项 目 建 设 应 符 合 市 级 及 以 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编 制 的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专 项 规 划 ; 在 已 有 热 电 厂 的 供 热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规 划 建 设 企 业 自 备 热 电 厂 ; 除 大 型 石 化 化 工 钢 铁 和 造 纸 等 企 业 外, 限 制 为 单 一 企 业 服 务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建 设 本 项 目 不 位 于 南 水 北 调 核 心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属 一 般 保 护 区, 项 目 无 废 水 外 排 ; 不 涉 及 重 金 属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本 项 目 在 现 有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增 机 组, 不 新 增 燃 煤 量 ; 项 目 位 于 区 域 规 划 的 热 源 点 位 置 ; 为 区 域 供 热 项 目 符 合 符 合 2-10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与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2.1.9 环 发 [2012]98 号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与 环 发 [2012]98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符 合 情 况 见 表 2-8 表 2-8 本 项 目 与 环 发 [2012]98 号 文 相 关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情 况 分 类 环 发 [2012]98 号 本 项 目 情 况 本 项 目 按 照 鲁 环 评 函 进 一 步 加 大 环 境 影 响 评 对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项 目, 建 [2012]138 号 文 要 求 开 展 公 众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政 务 信 息 设 单 位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过 程 参 与 工 作, 在 园 区 管 委 会 网 站 公 开 力 度, 切 实 保 障 公 中, 应 当 在 当 地 报 纸 网 站 和 相 关 和 附 近 村 委 会 等 地 公 告 栏 向 众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参 与 基 层 组 织 信 息 公 告 栏 中, 向 公 众 公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权 知 情 权 和 监 督 权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息 化 工 石 化 有 色 冶 炼 制 浆 造 纸 等 可 能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在 符 合 本 项 目 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要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满 足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以 及 污 染 求 满 足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总 量 控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前 提 下, 必 制 要 求,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的 可 能 须 在 依 法 设 立 环 境 保 护 基 础 设 施 性 较 低 齐 全 经 规 划 环 评 的 产 业 园 区 内 布 设 在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重 点 区 域 如 居 民 集 中 区 医 院 和 学 校 附 近 重 要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等, 已 经 因 环 境 污 拟 建 工 程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的 可 进 一 步 强 化 环 境 影 响 评 染 导 致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区 能 性 较 低 价 全 过 程 监 管 域 内, 禁 止 新 建 或 扩 建 可 能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重 点 关 注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保 护 所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主 管 部 门 相 关 意 距 离 项 目 厂 址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见 规 划 调 整 控 制 防 护 距 离 内 的 水 南 村 1010m,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居 民 搬 迁 安 置 方 案 和 项 目 依 托 的 公 距 离 要 求 用 环 保 设 施 或 工 程 是 否 可 行 是 否 存 在 环 评 违 法 行 为 对 可 能 引 发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要 重 本 次 评 价 设 置 环 境 风 险 专 章, 点 关 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和 环 境 风 提 出 了 严 格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事 险 防 范 措 施 故 应 急 措 施 符 合 性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2-11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与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2.2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2.2.1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根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0-2030), 项 目 用 地 类 型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章 丘 市 规 划 局 出 具 了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的 规 划 证 明, 项 目 符 合 规 划 要 求 ; 本 项 目 在 现 有 工 程 基 础 上 进 行 技 改, 现 有 厂 区 用 地 已 取 得 土 地 证 2.2.2 位 于 规 划 的 热 源 点 根 据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同 意 由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2.2.3 周 边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较 远 距 离 本 项 目 厂 址 最 近 的 居 民 区 为 西 侧 水 南 村, 距 离 厂 界 超 过 1000m, 距 离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区 较 远, 项 目 生 产 噪 声 经 隔 声 减 振 及 距 离 衰 减 后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2.2.4 有 助 于 改 善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本 项 目 不 仅 为 园 区 工 业 企 业 供 蒸 汽, 同 时 为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目 前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多 采 用 土 法 煤 炉, 污 染 源 分 散 且 无 环 保 设 施, 冬 季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大 采 用 集 中 供 热 方 式, 可 以 提 高 燃 料 燃 烧 效 率, 有 利 于 自 动 化 管 理, 方 便 煤 和 灰 渣 的 运 输, 更 有 利 于 污 染 物 的 集 中 处 理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会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善 区 域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项 目 作 为 区 域 的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为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改 善 起 到 了 自 身 削 减 及 改 善 作 用, 起 到 积 极 带 头 作 用, 并 有 效 控 制 区 域 小 锅 炉 等 其 他 分 散 污 染 源 的 建 设 因 此, 从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角 度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也 是 必 要 的, 拟 建 工 程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现 有 锅 炉 的 以 新 带 老 整 改 将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整 体 上 起 到 改 善 作 用 2.3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综 述 (1)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符 合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热 电 联 产 发 展 2-1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与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规 定 要 求 (2)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厂 址 位 于 规 划 热 源 点 符 合 供 热 半 径 要 求 区 域 有 环 境 容 量 厂 址 不 位 于 市 区 主 导 风 向 上 风 向, 项 目 选 址 较 合 理 2-1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1 公 司 概 况 及 项 目 背 景 3.1.1 公 司 发 展 背 景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员 工 5000 余 人, 下 属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含 明 泉 化 肥 厂 明 水 化 肥 两 个 分 厂 ) 济 南 明 水 热 电 公 司 章 丘 明 泉 工 业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章 丘 鲁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明 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汉 枫 明 化 控 释 肥 料 有 限 公 司 等 六 个 独 立 子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有 尿 素 碳 酸 氢 铵 甲 醇 双 氧 水 三 聚 氰 胺 甲 醛 乌 洛 托 品 包 膜 尿 素 控 释 BB 肥 果 树 蔬 菜 专 用 肥 等 为 落 实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目 前 位 于 章 丘 市 区 的 明 水 化 肥 厂 章 丘 鲁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济 南 明 水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已 经 于 2013 年 10 月 全 部 停 产 根 据 章 丘 市 政 府 会 议 纪 要 明 水 大 化 集 团 24 40 项 目 论 证 会 会 议 纪 要 (2012) 第 17 号, 明 水 化 肥 厂 和 鲁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分 期 搬 迁 至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的 明 泉 化 肥 厂, 搬 迁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装 置 对 搬 迁 装 置 实 施 技 术 升 级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进 行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搬 迁 一 期 工 程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已 于 2013 年 1 月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计 划 2014 年 12 月 建 成 投 产 ; 搬 迁 二 期 工 程 为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其 中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于 2014 年 10 月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环 评 目 前 处 于 报 批 阶 段, 两 项 目 建 成 后, 明 化 集 团 搬 迁 替 代 及 升 级 转 型 工 作 将 全 部 结 束, 集 团 所 有 项 目 将 集 中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的 明 泉 化 肥 厂 明 化 集 团 两 厂 区 相 对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3-1, 明 泉 厂 区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关 系 影 像 图 见 图 3-2 图 1-1 3.1.2 集 团 公 司 项 目 组 成 及 三 同 时 情 况 明 化 集 团 项 目 组 成 及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见 表 3-1 3-1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表 3-1 明 化 集 团 项 目 组 成 及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厂 区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规 模 环 评 批 复 情 况 验 收 情 况 运 行 情 况 氨 醇 22 万 吨 / 年 尿 素 30 1 22 万 吨 氨 醇 30 万 吨 尿 素 生 产 线 万 吨 / 年 一 控 双 达 标, 2000.10.9 明 水 化 肥 厂 ( 拟 3 拆 除 厂 区 ) 4 2 三 聚 氰 胺 项 目 (2 套 6000 吨 / 年 )( 表 ) 气 氨 综 合 利 用 双 氧 水 节 能 改 造 项 目 ( 即 甲 醛 托 品 项 目 表 )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造 气 装 置 优 化 调 整 节 能 降 耗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书 ) 三 聚 氰 胺 总 产 能 1.2 万 吨 / 年 建 成 年 产 6 万 吨 甲 醛 1 万 吨 乌 洛 托 品 生 产 装 置 各 一 套 济 环 建 审 [2003]82 号 2003.10.28 济 环 建 审 [2004]100 号 2004.11.05 鲁 环 审 [2009]185 号 2009.6.3 济 环 建 检 [2007]24 号 济 环 建 验 (2007)25 号 停 产, 正 在 实 施 搬 迁 未 建 尿 素 产 能 由 现 有 10 万 吨 / 5 尿 素 节 能 降 耗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表 ) 年 增 加 到 15 万 吨 / 年 济 环 建 审 [2008]204 号 济 环 建 验 (2010)8 号 2008.09.09 1 3 万 吨 合 成 氨 生 产 线 一 控 双 达 标, 2000.10.9 鲁 明 化 工 ( 拟 拆 除 厂 区 ) 2 1000 吨 / 年 三 聚 氰 胺 项 目 ( 表 ) 三 聚 氰 胺 1000 吨 / 年 3 6000 吨 / 年 三 聚 氰 胺 项 目 ( 表 ) 三 聚 氰 胺 6000 吨 / 年 将 现 有 3 万 吨 / 年 合 成 氨 系 统 进 行 技 能 改 造, 产 品 方 4 合 成 氨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表 ) 案 调 整 为 年 产 液 氨 0.65 万 吨 碳 铵 6.75 万 吨 二 氧 化 碳 3.14 万 吨 甲 醇 1 万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1998.8.26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2003.11.2 章 环 建 审 ( 查 ) [2008]153 号 2008.5.14 1998.12.23 章 环 建 验 (2011)9 号 停 产, 正 在 实 施 搬 迁 济 环 建 验 [2010]4 号 3-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吨 年 产 52 万 吨 尿 素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书 ) 年 产 氨 醇 19 万 吨 ( 其 中 甲 1 年 产 52 万 吨 尿 素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填 平 补 齐 情 况 说 明 醇 3 万 吨 液 氨 16 万 吨 ) 尿 素 27 万 吨 鲁 环 审 [2006]84 号 2006.6.23 鲁 环 验 [2010]31 号 正 常 运 行 鲁 环 函 [2007]580 号 2007.9.30 合 成 氨 装 置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6 万 2 吨 单 醇 项 目 ) 在 现 有 合 成 氨 基 础 上 技 改, 建 设 6 万 吨 / 年 单 甲 醇 装 置 一 套, 技 改 后 氨 醇 产 能 由 现 有 3 万 吨 / 年 甲 醇 调 整 为 9 万 吨 / 年 济 环 建 审 [2008]232 号 济 环 建 验 [2010]9 号 正 常 运 行 2008.10.27 3 130t/h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 书 ) 明 泉 化 肥 厂 4 5 废 气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明 泉 液 体 二 氧 化 碳 表 ) 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 书 ) 新 建 1 130t/h 锅 炉, 淘 汰 现 有 2 35t/h 锅 炉, 保 留 1 75t/h 锅 炉 利 用 现 有 合 成 氨 生 产 的 CO2 气 体 生 产 3 万 吨 / 年 食 品 CO2 2 套 5 万 吨 / 年 三 聚 氰 胺 装 置 ; 新 建 1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备 用 ;1 套 合 成 氨 醇 烃 化 装 置 章 环 报 告 书 [2009]2 号 章 环 建 验 [2010]26 正 常 运 行 2009.3.26 济 环 报 告 表 [2010]28 号 济 环 建 验 (2012)67 号 正 常 运 行 2010.4.7 1 130t/h 循 环 流 化 济 环 字 [2011]203 号 在 建 2011.10.27 床 锅 炉 合 成 氨 醇 烃 化 装 置 已 建 成 运 行 ; 2 套 5 万 t/a 三 聚 氰 胺 装 置 暂 缓 建 设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6 目 ( 即 双 氧 水 项 目 书 ) 6 万 吨 / 年 9 万 吨 / 年 双 氧 水 生 产 线 各 一 条 济 环 字 [2011]240 号 在 建 2011.12.26 建 设 中, 预 计 2014 年 年 底 投 产 7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一 条 25 万 吨 / 年 氨 醇 生 产 济 环 字 [2013]7 号 在 建 建 设 中, 预 计 2014 3-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改 项 目 线, 配 套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2013.1.18 年 年 底 投 产 生 产 装 置 2 万 吨 / 年 甲 醇 ( 联 醇 ) 生 产 装 置 1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建 设 一 套 11 吨 / 月 润 滑 油 8 润 滑 油 收 集 及 重 复 利 用 项 目 收 集 及 重 复 利 用 设 备 章 环 报 告 表 [2013]30 号 2013.4.11 2010.10 建 设 完 成, 补 办 环 评, 正 在 走 验 收 程 正 常 运 行 序 提 高 原 料 气 H2 N2 CO 等 9 脱 碳 工 段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的 回 收 率 济 环 报 告 表 [2013]52 号 2013.6.20 2013.7 建 设 完 成, 正 常 运 行 正 在 走 验 收 程 序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10 升 级 项 目 30 万 t/a 混 合 芳 烃, 副 产 1.17 万 t/a 硫 磺, 副 产 0.22 万 t/a 工 业 废 甲 醇 ( 异 丁 基 油 ), 副 产 0.8224 万 t/a 硫 酸 铵 ( 同 时 淘 汰 明 水 化 工 三 聚 氰 胺 乌 洛 托 品 双 氧 水 装 置 ) 济 环 报 告 书 [2014]62 号 尚 未 开 始 建 设 2014.10.31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11 造 项 目 将 明 水 化 工 6 万 t/a37%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至 明 泉 厂 区, 改 造 为 4.4 万 t/a50% 甲 醛 装 置, 同 时 建 设 1 万 t/a 氯 苯 装 置 2014.5 通 过 评 审 会, 目 尚 未 开 始 建 设 前 报 批 中 由 上 表 可 知, 企 业 现 有 工 程 基 本 符 合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待 已 批 复 及 待 批 项 目 搬 迁 完 成 后, 鲁 明 化 工 及 明 水 化 肥 厂 厂 区 生 产 线 全 部 拆 除, 明 化 集 团 所 有 生 产 项 目 均 集 中 于 名 泉 化 肥 厂 厂 区 3-4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1.3 项 目 由 来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生 产 用 热 由 自 建 燃 煤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现 有 厂 区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1 台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2 台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2014 年 10 月 新 批 复 建 设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3 运 1 备 ) 位 于 厂 区 北 侧 新 征 用 地 上, 主 要 作 为 在 建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与 现 有 厂 区 锅 炉 供 热 范 围 不 交 叉 目 前, 企 业 生 产 用 汽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参 数 :1.27MPa/270 0.8MPa/250, 蒸 汽 均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的 方 式 对 外 供 汽, 大 大 损 耗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的 可 用 能, 不 仅 与 国 家 现 行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不 符 合, 而 且 严 重 地 影 响 到 了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因 此, 明 化 集 团 决 定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器 对 外 供 热, 既 合 理 梯 级 地 利 用 了 热 源 完 成 企 业 自 身 的 节 能 改 造, 又 实 现 了 区 域 的 集 中 供 热 本 次 背 压 机 技 改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批 复 ) 中 要 求, 其 规 划 提 出 由 明 化 集 团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3.1.4 报 告 编 制 思 路 本 项 目 在 厂 区 南 侧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背 压 机 组,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均 具 备 完 善 的 环 保 手 续, 包 含 在 不 同 的 化 工 项 目 中 于 不 同 时 期 通 过 环 评 批 复 本 次 环 评 计 划 将 各 锅 炉 从 原 批 复 化 工 项 目 中 拆 分 出 来, 将 本 项 目 依 托 锅 炉 及 本 次 新 建 机 组 作 为 整 体 单 独 分 析 由 于 厂 区 北 侧 新 征 用 地 建 设 的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与 本 项 目 供 热 范 围 不 交 叉, 不 属 于 本 次 技 改 内 容, 因 此 该 4 台 锅 炉 仍 放 在 从 属 的 化 工 项 目 中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不 对 其 单 独 分 析 为 分 析 集 团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对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进 行 梳 理 由 于 集 团 搬 迁 工 程 已 全 部 办 理 了 环 评 手 续, 待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批 复 后, 明 化 集 团 所 有 生 产 项 目 均 集 中 于 明 泉 化 肥 厂 厂 区, 因 此 本 次 只 需 分 析 明 泉 化 肥 厂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与 现 有 及 在 建 化 工 项 目 联 系 不 大, 本 次 评 价 不 再 对 化 工 项 目 工 艺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仅 对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作 简 要 分 析, 其 中, 现 有 化 工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主 要 引 用 验 收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在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引 用 原 环 评 数 据 3-5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2 现 有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2.1 现 有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表 3-2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组 成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装 置 名 称 生 产 规 模 锅 炉 配 置 情 况 19 万 t/a, 其 中 年 产 52 万 吨 尿 素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氨 醇 生 产 线 液 氨 16 万 t/a, 配 套 1 75t/h+2 35t/h 循 甲 醇 3 万 t/a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尿 素 生 产 线 尿 素 27 万 t/a 合 成 氨 装 置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单 醇 生 产 线 甲 醇 6 万 t/a 130t/h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1 130t/h 锅 炉 新 建 1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原 有 75t/h 锅 炉 备 用, 淘 汰 原 有 2 35t/h 锅 炉 废 气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二 氧 化 碳 生 产 线 二 氧 化 碳 3 万 t/a 3.2.2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本 公 司 总 平 面 布 置 由 五 个 功 能 分 区 组 成 ; 即 厂 前 区 尿 素 生 产 区 合 成 氨 及 甲 醇 生 产 区 尿 素 仓 储 区 锅 炉 装 置 区 整 个 厂 区 设 有 两 个 进 出 大 门, 公 司 南 门 位 于 厂 区 南 边 界 紧 邻 321 省 道, 在 东 厂 界 中 部 设 一 个 货 物 进 出 大 门 进 入 厂 区 南 门, 是 一 条 15 米 宽 的 厂 区 南 北 向 主 干 道, 它 将 整 个 厂 区 分 为 东 西 两 部 分, 东 部 由 南 至 北 依 次 为 绿 化 带 机 修 车 间 及 中 心 配 电 室 主 控 室 合 成 氨 及 甲 醇 生 产 区 尿 素 生 产 区 及 其 辅 助 设 施 尿 素 仓 储 区 煤 场 及 灰 渣 场 等 厂 区 西 北 部 为 预 留 区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干 道 西 部 自 南 至 北 依 次 布 置 为 厂 前 区 仓 库 食 堂 及 职 工 午 间 休 息 室 预 留 空 地 和 锅 炉 装 置 区 合 成 循 环 机 压 缩 机 厂 房 变 换 车 间 造 气 车 间 预 留 区 精 醇 装 置 区 甲 醇 贮 罐 液 氨 贮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厂 区 西 部 为 预 留 发 展 区 用 地 厂 前 区 位 于 厂 区 西 南 侧, 布 有 绿 地 职 工 午 休 宿 舍 食 堂 化 验 室 等 配 电 室 变 电 站 等, 道 路 相 隔, 四 周 环 境 相 对 较 好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见 图 3-3 3-6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2.3 现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3.2.3.1 废 气 1 有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废 气 污 染 源 及 治 理 措 施 见 表 3-3 表 3-3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装 置 名 称 所 属 工 序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排 放 方 式 原 料 工 段 原 煤 上 料 废 气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器 3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氨 醇 生 产 线 造 气 工 段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烟 气 烟 尘 SO2 NOx 两 电 厂 静 电 除 尘, 效 率 95% 2 35m 排 气 筒 排 放 脱 碳 工 段 脱 碳 气 提 塔 排 气 H2S 高 空 排 放 1 25m 排 气 筒 排 放 甲 醇 工 段 甲 醇 精 馏 不 凝 气 甲 醇 冷 凝 + 水 封 吸 收 1 34m 排 气 筒 排 放 尿 素 生 产 线 尾 气 吸 收 工 段 尿 素 尾 吸 塔 废 气 NH3 稀 氨 水 冷 却 吸 收, 效 率 98% 1 45m 排 气 筒 排 放 造 粒 包 装 工 段 尿 素 包 装 废 气 粉 尘 软 水 洗 涤, 效 率 97% 1 41m 排 气 筒 排 放 吸 附 塔 放 空 气 N2 H2 二 氧 化 碳 生 产 线 吸 附 净 化 剂 再 生 放 空 气 水 蒸 气 H2S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提 纯 塔 放 空 气 N2 注 : 二 氧 化 碳 生 产 线 废 气 原 批 复 通 过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企 业 实 际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三 种 气 体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该 项 目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3-7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引 用 现 有 工 程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3-4 表 3-4 现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项 目 名 称 污 染 因 子 废 气 量 Nm 3 /h 浓 度 mg/m 3 排 放 参 数 排 放 标 准 排 气 筒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达 标 情 况 数 量 h(m) D((m) 合 成 氨 原 料 上 煤 粉 尘 23000 28 0.64 13.82 30 3 20 0.4 达 标 烟 尘 43 1.53 12.05 50 达 标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烟 气 SO2 7.30 10 4 198 10.7 84.29 300 2 35 0.5 达 标 氨 醇 联 产 NOx 122 6.64 50.86 400 达 标 尿 素 生 产 项 脱 碳 气 提 塔 排 气 H2S 4017 4.04 0.016 0.12 0.90 1 25 0.5 达 标 目 甲 醇 精 馏 不 凝 气 甲 醇 37 1.25 10-3 0.009 190 4.3 1 34 0.3 达 标 尿 素 尾 吸 塔 废 气 NH3 2200 110 0.243 1.75 48.3 1 45 1.0 达 标 尿 素 造 粒 塔 废 气 粉 尘 1.07 10 5 23 2.46 18.62 30 1 41 1.2 达 标 注 :1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烟 气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粉 尘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2 其 它 尘 源 标 准 ; 氨 H2S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 其 它 指 标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 2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烟 气 尿 素 造 粒 塔 废 气 监 测 数 据 引 自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 山 东 金 禾 ( 综 ) 字 2014 年 第 032 号 ), 监 测 单 位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2014.6.10, 监 测 期 间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运 行 负 荷 91.4% 尿 素 造 粒 塔 运 行 负 荷 95.1%; 3 其 它 监 测 数 据 引 自 项 目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鲁 环 监 ( 省 建 ) 字 (2008) 第 111 号, 监 测 期 间 运 行 负 荷 100%; 4 装 置 运 行 时 间 7200h/a, 排 放 量 为 折 满 负 荷 计 算 由 上 表 统 计 可 知,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吹 风 气 燃 烧 炉 烟 气 排 放 满 足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各 环 节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2 其 它 尘 源 标 准 要 求 ; 氨 H2S 排 放 满 足 恶 臭 污 3-8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3-9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2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氨 硫 化 氢 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氨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装 置 及 装 卸 贮 存 输 送 过 程 ; 硫 化 氢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装 置 ; 颗 粒 物 主 要 为 煤 场 扬 尘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及 煤 场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5,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见 表 3-6 监 测 日 期 2014.3.28 监 测 点 位 表 3-5 厂 界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情 况 单 位 :mg/m 3 氨 污 染 物 颗 粒 物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1#( 参 照 点 ) 0.178 0.153 0.424 0.451 2#( 监 控 点 ) 0.635 0.617 0.647 0.673 3#( 监 控 点 ) 0.837 0.851 0.722 0.801 4#( 监 控 点 ) 0.450 0.472 0.683 0.715 最 大 值 0.851 0.801 标 准 值 1.5 1.0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表 3-6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日 期 时 间 气 温 ( ) 气 压 (hpa) 风 向 风 速 (m/s)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2014.3.28 8:00 16.5 102.6 S 2.0 3 1 14:00 23.1 102.9 N 1.5 7 1 根 据 企 业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例 行 监 测 报 告 ( 山 东 金 禾 ( 综 ) 字 2014 年 第 032 号 ),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硫 化 氢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7,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见 表 3-8 监 测 日 期 2014.6.10 监 测 点 位 表 3-7 厂 界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情 况 单 位 :mg/m 3 氨 污 染 物 硫 化 氢 1#( 参 照 点 ) 0.141 0.023 2#( 监 控 点 ) 0.592 0.040 3#( 监 控 点 ) 0.827 0.050 4#( 监 控 点 ) 0.554 0.040 最 大 值 0.827 0.050 标 准 值 1.5 0.06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3-10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表 3-8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日 期 时 间 气 温 ( ) 气 压 (hpa) 风 向 风 速 (m/s) 2014.6.10 10:30 28.9 99.7 北 1.2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现 有 工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氨 硫 化 氢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表 1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标 准 要 求 ; 颗 粒 物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要 求 3.2.3.2 废 水 1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现 有 工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造 气 除 尘 洗 涤 废 水 半 水 煤 气 脱 硫 洗 涤 废 水 静 电 除 焦 废 水 甲 醇 精 馏 塔 废 水 系 统 中 各 分 离 器 排 水 尿 素 解 吸 塔 残 液 等, 另 外 还 有 尿 素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污 水 合 成 氨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污 水 脱 盐 水 站 排 水 锅 炉 废 水 及 地 面 冲 洗 水 等 现 有 工 程 建 有 2 套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1 套 循 环 水 处 理 装 置, 其 处 理 设 施 见 表 3-9 循 环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的 水 回 用 于 循 环 水 系 统, 尿 素 深 度 水 解 装 置 处 理 水 送 至 造 气 夹 套 回 用 ; 终 端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的 水 直 接 外 排 入 章 齐 沟 内 表 3-9 现 有 工 程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览 表 污 水 来 源 治 理 设 施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m 3 /h 实 际 运 行 能 力 m 3 /h 处 理 工 艺 造 气 洗 煤 水 循 环 水 处 理 装 置 6000 4000 微 涡 旋 水 净 化 处 理 技 术 尿 素 工 艺 尿 素 深 度 水 解 装 置 25 13 稀 氨 水 吸 收 全 厂 排 污 水 终 端 水 处 理 装 置 100 54.4 A/O+ 生 物 滤 池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 厂 区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占 地 约 1400m 2,2008 年 5 月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为 100m 3 /h, 采 用 先 进 的 A/O 处 理 工 艺, 把 生 产 系 统 清 污 分 流 出 来 的 综 合 排 放 废 水, 补 充 C 源, 进 行 终 端 厌 氧 好 氧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符 合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及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的 要 求 ;COD 去 除 率 90%,NH 3-N 去 除 率 87.5%, 经 处 理 后 的 实 际 排 放 指 标 为 :COD 45mg/L, 氨 氮 4.5mg/L, 目 前 实 际 污 水 处 理 量 约 54.4m 3 /h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各 工 段 来 生 产 污 水 通 过 管 道 进 入 终 端 水 岗 位, 污 水 首 先 进 入 调 节 池, 再 进 入 匀 质 池 进 行 沉 降, 然 后 污 水 进 入 A/O 反 应 池 经 过 生 物 分 解 和 曝 气 处 理 的 污 水 进 入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随 后 进 入 混 凝 反 应 池 及 滤 池, 废 水 操 作 人 员 根 据 其 悬 浮 物 指 标 情 况 加 入 化 学 凝 聚 剂, 使 悬 浮 于 水 中 的 絮 状 不 溶 物 胶 体 脱 稳 或 聚 焦, 在 凝 聚 剂 的 作 用 下 将 粒 径 3-11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微 小 的 悬 浮 物 和 胶 体 物 质 聚 集 为 有 明 显 沉 降 性 的 絮 凝 体, 在 重 力 沉 降 作 用 下 可 以 过 滤 去 除, 沉 降 下 来 的 污 泥 一 部 分 回 流 至 曝 气 池, 另 一 部 分 打 入 污 泥 浓 缩 一 体 机, 脱 水 后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此 时 水 质 已 澄 清, 然 后 进 入 中 和 池 使 PH 值 达 标 排 放 即 可 若 系 统 出 水 不 达 标, 此 时 水 也 可 进 入 深 度 处 理 阶 段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其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4 储 泥 池 污 泥 处 理 间 污 水 调 节 池 A/O 池 配 水 井 二 沉 池 外 排 清 水 池 生 物 滤 池 沸 石 滤 池 图 3-4 终 端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情 况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废 水 实 施 了 清 污 分 流 措 施, 厂 区 废 水 总 排 口 在 线 监 测 情 况 见 表 3-10 表 3-10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总 排 口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检 测 项 目 COD(mg/L) 氨 氮 (mg/l) 明 泉 总 排 口 1 月 24.9 0.6 2 月 23.3 0.4 3 月 17.6 0.5 4 月 65.5 5.0 5 月 65.7 6.0 6 月 43.0 3.6 7 月 68.5 11.2 8 月 42.7 4.0 9 月 30.2 1.0 10 月 26.9 0.9 11 月 28.7 1.2 12 月 28.4 1.1 标 准 值 45 4.5 注 :2013 年 4 月 份 至 8 月 份 根 据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要 求 配 合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调 试 开 车, 所 以 排 水 3-1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浓 度 提 高 章 丘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于 2013.9.11 对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排 水 口 进 行 了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11 项 目 表 3-11 厂 区 污 水 排 放 口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单 位 mg/m 3 2013.9.11 9:30 10:10 10:50 11:10 平 均 值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ph 7.68 7.72 7.6 7.63 7.66 6~9 达 标 COD 22.1 23.7 27.5 28.7 25.5 45 达 标 氨 氮 1.46 1.69 3.25 2.96 2.34 4.5 达 标 总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 达 标 石 油 类 0.126 0.107 0.182 0.161 0.144 3 达 标 悬 浮 物 42 34 31 28 33.75 20 超 标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 达 标 总 砷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 达 标 硫 化 物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5 达 标 流 量 4800m 3 /d 注 : 数 据 来 自 章 丘 是 环 保 监 测 站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章 环 监 ( 水 ) 字 2013 年 第 134 号 由 表 3-10 3-11 可 知, 明 泉 化 肥 厂 目 前 总 排 放 口 COD NH 3-N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例 行 监 测 悬 浮 物 SS 超 标, 可 能 是 由 于 过 滤 设 备 反 洗 不 及 时 造 成 的 根 据 2014 年 10 月 31 日 批 复 的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济 环 报 告 书 [2014]62 号 ), 现 有 工 程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见 表 3-12 表 3-12 现 有 工 程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废 水 量 (m 3 /a)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排 放 总 量 (t/a) 2501292 3.2.3.3 固 废 3-13 序 号 COD 23.26 58.18 NH3-N 1.23 3.07 根 据 环 评 及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文 件, 结 合 现 场 勘 查 情 况, 现 有 工 程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表 3-13 现 有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一 览 表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类 别 1 造 气 炉 及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措 施 炉 渣 炉 渣 一 般 固 废 59400 部 分 掺 煤 燃 烧, 2 吹 风 气 除 尘 装 吹 风 气 落 煤 灰 一 般 固 废 66 其 余 外 售 做 建 材 原 3-1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置 灰 料 3 造 气 污 水 沉 淀 池 污 泥 煤 灰 一 般 固 废 300 掺 煤 燃 烧 4 硫 泡 沫 槽 硫 磺 硫 一 般 固 废 1381.7 外 卖 硫 酸 厂 5 中 低 变 炉 废 催 化 剂 Fe Mo Co 一 般 固 废 48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6 氨 合 成 塔 废 催 化 剂 Fe3O4 AI2O3 一 般 固 废 20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7 精 脱 硫 塔 精 脱 硫 剂 活 性 炭 等 HW49 100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8 甲 醇 合 成 塔 废 催 化 剂 CuO ZnO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HW06 5 AI2O3 置 9 设 备 维 护 废 矿 物 油 矿 物 油 HW08 35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合 计 61355.7 厂 区 内 现 有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仓 库 和 一 般 固 废 仓 库 各 一 处, 危 废 仓 库 位 于 厂 区 现 有 尿 素 循 环 水 装 置 南 侧 油 回 收 装 置 的 东 侧,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为 75m 2 ; 一 般 固 废 仓 库 位 于 厂 区 西 南 角 综 合 物 资 仓 库 内,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00m 2 现 有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均 可 得 到 综 合 利 用 或 妥 善 处 置 3.2.3.4 噪 声 本 次 环 评 监 测 期 间,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晋 煤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各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各 监 测 厂 界 昼 夜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具 体 监 测 布 点 及 监 测 结 果 见 第 9 章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章 节 3.2.4 现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汇 总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14, 该 表 中 不 包 括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表 3-14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污 染 因 素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粉 尘 32.44 烟 尘 12.05 SO2 84.29 废 气 NOx 50.86 H2S 0.12 甲 醇 0.009 NH3 1.75 废 水 废 水 量 (m 3 /a) 2501292 COD 97.05 3-14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氨 氮 7.50 固 废 注 : 固 体 废 物 按 产 生 量 计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61215.7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140 3-15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3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由 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于 2013 年 2 月 18 日 取 得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的 批 复 ( 济 环 字 [2013]7 号 ), 该 报 告 书 对 晋 煤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项 目 组 成 工 艺 流 程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回 顾 性 评 价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简 化 处 理, 简 单 介 绍 在 建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给 出 在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其 中 锅 炉 污 染 物 分 析 另 见 3.5 明 泉 厂 区 锅 炉 工 程 分 析 3.3.1 在 建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见 表 3-15 表 3-15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装 置 名 称 生 产 规 模 锅 炉 配 置 情 况 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三 聚 氰 胺 生 产 三 聚 氰 胺 2 5 万 t/a 线 对 现 有 尿 素 生 产 线 进 行 改 造, 增 加 5 万 t/a 尿 素 尿 素 生 产 线 产 能 ( 改 造 后 尿 素 产 能 32 万 t/a) 原 有 1 130t/h+1 75t/h 锅 炉 日 常 运 行, 新 建 1 130t/h 作 为 备 用 醇 烃 化 生 产 线 15 万 t/a 9 万 t/a 双 氧 水 生 产 线 1 条,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双 氧 水 生 产 线 6 万 t/a 双 氧 水 生 产 线 1 条, 3 万 t/a 双 氧 水 浓 缩 装 置 1 套 氨 醇 生 产 线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25 万 t/a, 其 中 液 氨 23 万 t/a( 中 间 产 品, 用 于 生 产 尿 素 ), 甲 醇 2 万 t/a 新 建 1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尿 素 生 产 线 尿 素 40 万 t/a 润 滑 油 收 集 及 润 滑 油 收 集 及 重 复 利 用 项 目 11t/ 月 重 复 利 用 装 置 3-16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脱 碳 工 段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对 现 有 氨 醇 装 置 脱 碳 工 段 进 行 技 改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混 合 芳 烃 生 产 线 60t/a 甲 醇 装 置 30 万 t/a 甲 醇 芳 构 化 装 置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3 用 1 备 )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 待 批 复 ) 甲 醛 生 产 线 甲 醛 4.4 万 t/a 氯 苯 生 产 线 氯 苯 7000t/a 3- 甲 基 氮 苯 3000t/a 3.3.2 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分 析 该 项 目 于 2014 年 10 月 取 得 一 期 工 程 试 生 产 批 复, 本 次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仍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3.3.2.1 产 污 环 节 该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见 表 3-16 表 3-16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污 染 因 素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排 放 去 向 氨 碳 分 离 五 吸 塔 尾 气 CO2 NH3 去 离 子 水 洗 涤, 效 率 98% 2 30m 排 气 筒 排 放 三 胺 工 艺 废 气 包 装 机 除 尘 器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器, 效 率 99.9% 2 30m 排 气 筒 排 放 仓 顶 除 尘 器 粉 尘 三 电 厂 静 电 除 尘, 效 率 99.0% 熔 盐 炉 尾 气 烟 尘 SO2 NOx 1 90m 排 气 筒 排 放 氨 法 脱 硫, 效 率 90% 尿 素 工 艺 尾 气 吸 收 塔 NH3 稀 氨 水 冷 却 吸 收, 效 率 98% 1 45m 排 气 筒 排 放 包 装 工 段 粉 尘 软 水 洗 涤 吸 收, 效 率 97% 1 41m 排 气 筒 排 放 氨 碳 分 离 排 水 COD NH3-N 废 水 三 胺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入 章 齐 沟 设 备 检 修 和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SS COD NH3-N 3-17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分 析 化 验 室 排 水 COD NH3-N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SS 盐 类 总 排 口 尿 素 解 析 塔 废 水 COD NH3-N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备 检 修 和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SS COD NH3-N 石 油 类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SS 盐 类 总 排 口 包 装 工 段 洗 涤 水 SS COD NH3-N 生 活 水 COD NH3-N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三 胺 废 渣 蜜 勒 胺 送 至 章 丘 市 金 元 肥 料 厂 用 于 生 产 复 混 肥 三 胺 固 体 废 物 装 置 布 袋 除 尘 器 废 布 袋 作 为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熔 盐 炉 炉 渣 炉 灰 用 于 建 材 生 产 运 转 设 备 废 机 油 危 险 废 物 送 济 南 鑫 源 有 限 公 司 岗 位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垃 圾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噪 声 源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物 料 泵 罗 茨 风 机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压 缩 机 循 环 机 水 泵 类 等 运 行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3.3.2.2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17 表 3-17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览 表 废 气 量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因 子 (m 3 /h) 浓 度 (mg/m 3 )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产 生 量 (t/a)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 速 率 数 量 h(m) (kg/h) 三 胺 熔 盐 炉 (2 台 ) 烟 尘 9600 11080 96 7.69 110.8 200 1 90 160000 SO2 1663 1920 166.3 13.3 192 850 3-18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NOx 320 369 320 12.8 369 粉 尘 119000 8600 119 0.6 8.6 120 59 三 胺 尾 气 仓 顶 器 和 包 装 机 10000 2 30 NH3 69.4 5 69.4 0.35 5 20 五 吸 塔 NH3 2400 1997 34.5 40 0.005 0.69 20 2 30 尿 素 尾 气 吸 收 塔 NH3 2609 660.3 12.5 103.4 0.27 2 35 1 45 包 装 工 段 粉 尘 6122 1577 9.67 47.3 0.29 2.1 120 59 1 41 注 : 原 环 评 批 复 熔 盐 炉 烟 气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9078-1996);NH3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 粉 尘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2 废 水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18 表 3-18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产 生 量 序 号 污 染 源 (m 3 /h) 排 放 量 (m 3 /h)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措 施 去 向 主 要 污 染 物 COD NH3-N 石 油 类 1 循 环 水 排 水 45 45 SS 总 排 口 ph COD NH3-N 2 化 验 室 0.5 0.5 1000 100 100 SS 3 氨 碳 分 离 1.6 1.6 PH COD NH3-N 1500 200 30 三 胺 装 置 ph COD NH3-N 4 地 面 冲 洗 水 0.17 0.17 1000 150 200 SS 石 油 类 A/O 工 艺 生 化 处 理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5 生 活 水 0.25 0.2 COD NH3-N SS 400 40 100 6 不 可 预 见 1.0 1.0 总 排 口 3-19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去 造 气 夹 套 7 尿 素 装 置 解 析 塔 排 水 2.15 0 NH3-N COD SS 1500 100 30 回 收 利 用 新 增 8 循 环 水 排 水 10 10 SS 总 排 口 合 计 60.67 58.47 3 固 废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19 表 3-19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产 生 装 置 名 称 产 生 量 (t/a) 类 别 措 施 布 袋 450 个 一 般 固 废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三 胺 废 渣 5881 一 般 固 废 送 至 章 丘 市 金 元 肥 料 厂 生 产 复 混 肥 三 胺 装 置 废 机 油 1 危 废 HW08 送 济 南 鑫 源 有 限 公 司 熔 盐 炉 灰 渣 115455 一 般 固 废 用 于 建 材 生 产 原 料 生 活 垃 圾 18 一 般 固 废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20, 该 表 中 不 包 括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表 3-20 在 建 30 万 吨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污 染 因 素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烟 尘 110.8 SO2 192 废 气 NOx 369 粉 尘 10.7 NH3 7.69 3-20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废 水 量 ( 万 m 3 /a) 42.10 废 水 COD 11.0 氨 氮 0.51 固 废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121354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1 注 : 固 体 废 物 按 产 生 量 计 3.3.3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分 析 该 项 目 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 济 环 字 [2011]240 号 ), 目 前 建 设 中, 预 计 2014 年 年 底 投 产, 本 次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3.3.3.1 产 污 环 节 该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见 表 3-21 表 3-21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类 别 序 号 产 污 环 节 性 质 产 污 特 点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处 理 措 施 及 去 向 G1 氢 化 尾 气 有 组 织 连 续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送 合 成 氨 装 置 回 用 G2 氧 化 尾 气 有 组 织 连 续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经 二 级 冷 凝 + 碳 纤 维 吸 附 回 收 后 经 高 30m, 直 径 0.25m 排 气 筒 排 放 废 气 G3 再 生 废 气 无 组 织 间 歇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直 接 排 放 G4 碱 液 浓 缩 废 气 无 组 织 间 歇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直 接 排 放 G5 解 析 废 气 无 组 织 间 歇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经 一 级 冷 凝 液 封 后 排 放 G6 抽 真 空 废 气 无 组 织 连 续 H2O2 经 二 级 冷 凝 后 直 接 排 放 G7 生 产 装 置 区 废 气 无 组 织 连 续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直 接 排 放 3-21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G8 贮 槽 区 废 气 无 组 织 连 续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H2O2 直 接 排 放 G9 废 水 处 理 废 气 无 组 织 连 续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苯 系 物 直 接 排 放 G10 锅 炉 烟 气 有 组 织 连 续 烟 尘 SO2 NO2 5. 锅 炉 废 气 四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 效 率 99.8%) 氨 法 湿 法 脱 硫 ( 效 率 90%) 后, 经 高 90m 直 径 2.6m 的 烟 囱 排 放 W2 解 析 废 水 --- 间 歇 CODcr SS 石 油 类 H2O2 和 磷 酸 盐 回 用 于 萃 取 工 序 W1 再 生 废 水 --- 间 歇 CODcr SS 石 油 类 H2O2 和 磷 酸 盐 W3 工 作 液 清 洗 废 水 --- 间 歇 CODcr SS 石 油 类 H2O2 和 磷 酸 盐 W4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 间 歇 CODcr SS 石 油 类 W5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 间 歇 CODcr NH3-N 石 油 类 H2O2 和 磷 酸 盐 废 水 W6 化 验 废 水 --- 间 歇 CODcr NH3-N SS 石 油 类 H2O2 磷 酸 盐 高 锰 酸 盐 MnO2 和 Mn 2+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终 端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W10 初 期 雨 水 --- 间 歇 CODcr NH3-N SS 石 油 类 H2O2 和 磷 酸 盐 W7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 间 歇 盐 类 SS 温 升 CODcr NH3-N 排 入 章 齐 沟 W8 脱 盐 水 站 --- 间 歇 盐 类 SS CODcr 中 和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W9 生 活 污 水 --- 间 歇 ph CODcr NH3-N SS 经 终 端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S1 废 触 媒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工 作 液 钯 触 媒 氧 化 铝 S2 氢 化 液 滤 渣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工 作 液 钯 触 媒 氧 化 铝 碳 酸 钾 等 由 触 媒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S3 氢 化 液 废 滤 布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工 作 液 滤 布 氧 化 铝 等 固 废 失 效 氧 化 铝 碳 酸 钾 2- 乙 基 蒽 醌 降 解 产 物 S4 废 氧 化 铝 球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等 在 企 业 暂 存 后 委 托 青 岛 新 天 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由 氧 化 铝 球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S5 废 碳 纤 维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废 碳 纤 维 工 作 液 等 杂 质 由 碳 纤 维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3-2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S6 碱 液 滤 渣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碳 酸 钾 回 配 制 釜 配 配 制 浓 碱 液 S7 碱 液 废 滤 布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滤 布 碳 酸 钾 2- 乙 基 蒽 醌 降 解 产 物 等 杂 质 S8 污 泥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污 泥 废 工 作 液 S9 浮 油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废 工 作 液 委 托 青 岛 新 天 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S10 工 作 液 清 洗 废 渣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废 工 作 液 2- 乙 基 蒽 醌 降 解 产 物 危 险 废 物 间 歇 包 装 袋 包 装 桶 磷 酸 碳 酸 钾 等 S11 废 包 装 由 原 料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一 般 固 废 间 歇 包 装 袋 包 装 桶 S12 职 工 生 活 一 般 固 废 间 歇 果 皮 炉 渣 等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置 S13 锅 炉 灰 渣 一 般 固 废 间 歇 干 灰 炉 渣 出 售 给 建 材 生 产 企 业 3.3.3.2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2 表 3-22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览 表 废 气 排 编 号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因 子 性 质 放 量 (m 3 /h) 产 生 浓 度 (mg/m 3 ) 小 时 产 生 年 产 生 量 量 (kg/h)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小 时 排 放 量 ( kg/h) 年 排 放 量 治 理 措 施 (t/a) 甲 苯 --- 2.8935 0.0002 0.002 0 0 0 经 冷 凝 水 喷 淋 G1 氢 化 尾 气 二 甲 苯 --- 80 98.6684 0.0079 0.057 0 0 0 液 封 后 排 入 合 成 氨 苯 系 物 --- 28935 2.31 16.67 0 0 0 装 置 气 柜 甲 苯 有 组 织 10.4167 0.2083 1.5 0.0052 0.0001 0.0008 经 二 级 冷 凝 + 碳 纤 G2 氧 化 尾 气 20000 二 甲 苯 有 组 织 355.2095 7.103 51.15 0.1773 0.0035 0.0256 维 吸 附 回 收 后 经 高 3-2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苯 系 物 有 组 织 104167 2083 15000 52 1.04 7.5 30m, 直 径 0.25m 排 气 筒 排 放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0016 --- --- 0.00002 G3 再 生 废 气 二 甲 苯 无 组 织 --- --- --- 0.0055 --- --- 0.00055 苯 系 物 无 组 织 --- --- 1.6 --- --- 0.16 一 级 冷 凝 后 经 高 7m 排 气 管 排 放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00002 --- --- 0.000002 G4 碱 液 浓 缩 废 气 二 甲 苯 无 组 织 --- --- --- 0.00005 --- --- 0.00005 苯 系 物 无 组 织 --- --- 0.015 --- --- 0.015 在 高 7m 浓 碱 槽 直 接 排 放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143 --- --- 0.0003 G5 解 析 废 气 二 甲 苯 无 组 织 --- --- --- 0.4859 --- --- 0.0097 苯 系 物 无 组 织 --- --- 142.5 --- --- 2.85 经 一 级 冷 凝 液 封 后 于 高 7m 处 排 放 G6 抽 真 空 废 气 H2O2 无 组 织 --- --- 0.45 --- --- 0.45 于 地 面 直 接 排 放 甲 苯 无 组 织 --- --- --- 0.000004 --- --- 0.000004 G7 生 产 装 置 区 废 气 二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001 --- --- 0.0001 直 接 排 放 苯 系 物 无 组 织 --- --- --- 0.04 --- --- 0.04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0008 --- --- 0.00008 二 甲 苯 无 组 织 --- --- 0.0027 --- --- 0.0027 G8 贮 槽 区 废 气 --- 直 接 排 放 苯 系 物 无 组 织 --- --- 0.791 --- --- 0.791 H2O2 无 组 织 0.112 0.112 甲 苯 二 甲 苯 G9 废 水 处 理 废 气 无 组 织 --- --- --- --- --- --- --- 直 接 排 放 苯 系 物 H2O2 合 计 无 组 织 废 气 甲 苯 --- --- 0.0145 0.0004 --- 3-24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二 甲 苯 0.4943 0.0131 苯 系 物 --- --- 144.946 --- --- 3.856 H2O2 --- --- 0.562 --- --- 0.562 甲 苯 --- --- 1.5017 0.0008 有 组 织 废 气 二 甲 苯 --- --- --- --- 51.2068 0.0256 --- 苯 系 物 --- --- 15016.67 --- --- 7.5 2 废 水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3 表 3-23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污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编 号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污 染 源 产 生 量 COD NH3-N SS 石 油 类 磷 酸 盐 H2O2 处 理 措 施 / 污 水 性 质 来 源 m 3 /d m 3 /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排 放 去 向 W2 解 析 废 水 碳 纤 维 解 析 24.5 7350 6000 44.1 --- --- 1000 7.35 6000 44.1 10 0.0735 1 0.0074 回 用 于 萃 取 工 序 W1 再 生 废 水 W3 W4 W5 氧 化 铝 球 再 生 0.048 14.4 7000 0.1008 --- --- 100 0.0014 7000 0.1008 10 0.0001 0.6 0.00001 工 作 液 工 作 液 清 洗 2 600 6000 3.6 --- --- 1000 0.6 6000 3.6 10 0.006 1 0.0006 清 洗 废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工 作 液 配 制 抽 真 空 设 备 及 地 面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冲 洗 0.004 1.2 1000 0.0012 --- --- 150 0.0002 950 0.0011 --- --- --- --- 0.088 26.4 2000 0.0528 200 0.0053 500 0.013 2000 0.0528 10 0.0003 0.6 0.00002 经 预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进 入 终 端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3-25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W6 化 验 废 水 化 验 0.1 30 500 0.015 50 0.0015 200 0.006 200 0.006 10 0.0003 2 0.00006 W10 初 期 雨 水 --- 4.47 206 2000 0.0528 200 0.0053 500 0.013 2000 0.0528 10 0.0003 0.6 0.00002 循 环 冷 却 循 环 冷 却 W7 废 水 系 统 134 40200 50 2.01 10 0.402 30 1.206 --- --- --- --- --- --- 排 入 章 齐 W8 脱 盐 废 水 脱 盐 水 站 16.5 4950 30 0.15 --- --- 20 0.1137 --- --- --- --- --- --- 沟 经 终 端 水 处 理 W9 生 活 污 水 职 工 生 活 1.2 360 350 0.1260 35 0.0126 200 0.072 --- --- --- --- --- ---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排 入 章 齐 沟 合 计 153.94 46182 131.1 6.11 9.12 0.43 43.13 2.03 82.86 3.81 0.14 0.01 0.007 0.0007 --- 排 放 情 况 153.94 46182 26.07 1.2 1.19 0.05 --- --- 1.0 0.05 --- --- --- --- --- 3 固 废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4 表 3-24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序 号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类 别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措 施 1 氢 化 反 应 废 触 媒 2 氢 化 反 应 氢 化 液 滤 渣 工 作 液 钯 触 媒 HW06 12 氧 化 铝 工 作 液 钯 触 媒 HW06 1.5 氧 化 铝 碳 酸 钾 等 由 触 媒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工 作 液 滤 布 氧 3 氢 化 反 应 后 处 理 废 氧 化 铝 球 HW06 947.79 由 氧 化 铝 球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化 铝 等 失 效 氧 化 铝 碳 酸 4 碱 液 配 置 碱 液 滤 渣 钾 2- 乙 基 蒽 醌 降 HW06 0.015 回 配 制 釜 配 制 浓 碱 液 解 产 物 等 3-26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废 碳 纤 维 工 作 液 5 氢 化 反 应 氢 化 液 废 滤 布 HW06 0.03 等 杂 质 6 氧 化 尾 气 处 理 废 碳 纤 维 碳 酸 钾 HW06 0.6 滤 布 碳 酸 钾 2-7 氢 化 反 应 后 处 理 碱 液 废 滤 布 乙 基 蒽 醌 降 解 产 物 等 杂 质 8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污 泥 污 泥 废 工 作 液 HW08 0.6 HW35 0.03 在 企 业 暂 存 后 委 托 青 岛 新 天 地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9 废 水 预 处 理 装 置 浮 油 废 工 作 液 HW08 0.4 废 工 作 液 2- 乙 基 10 工 作 液 清 工 作 液 清 洗 废 渣 HW08 0.9 蒽 醌 降 解 产 物 --- 11 废 包 装 包 装 袋 包 装 桶 HW49 0.66 磷 酸 碳 酸 钾 等 由 原 料 供 应 企 业 回 收 包 装 袋 包 装 桶 一 般 固 废 0.22 12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果 皮 炉 渣 等 一 般 固 废 9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置 合 计 973.745 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25, 该 表 中 不 包 括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表 3-25 在 建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类 别 项 目 排 放 量 (t/a) 有 组 织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7.5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3.856 H2O2 0.562 3-27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废 水 量 ( 万 m 3 /a) 4.62 废 水 COD 1.20 氨 氮 0.05 固 体 废 物 注 : 固 体 废 物 按 产 生 量 计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9.22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964.525 3.3.4 40 万 吨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分 析 该 项 目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 济 环 字 [2013]7 号 ), 目 前 尚 未 建 成, 本 次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吨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3.3.4.1 产 污 环 节 该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见 表 3-26 表 3-26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类 型 污 染 因 素 产 生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措 施 原 料 燃 料 煤 堆 场 产 生 的 粉 尘 (G1) 挡 风 尘 网 喷 洒 水 设 施 粉 尘 原 料 备 煤 筛 分 输 送 过 程 产 生 的 煤 尘 (G1) 布 袋 除 尘 器 脱 硫 再 生 时 再 生 塔 产 生 的 尾 气 (G2) H2S 高 空 排 放 工 艺 合 成 氨 工 艺 废 气 变 换 气 脱 碳 时 产 生 的 脱 碳 解 析 气 (G3) CO2 CO 直 接 排 放 气 体 精 制 合 成 甲 醇 后 产 生 的 甲 醇 闪 蒸 气 (G4) CH4OH CO CO2 回 系 统 气 柜 脱 醚 塔 排 放 气 体 (G5) CH4OH 直 接 排 放 液 氨 储 罐 排 放 的 氨 贮 罐 气 (G6) NH3 洗 涤 净 氨 提 氢 后 回 老 系 统 余 热 回 收 装 氨 合 成 时 产 生 的 弛 放 气 (G7) NH3 置 尿 素 工 艺 尿 素 尾 气 吸 收 塔 G8 NH3 稀 氨 水 吸 收 后 经 40 米 高 烟 囱 放 空 3-28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尿 素 造 粒 塔 G9 NH3 粉 尘 高 空 排 放 尿 素 包 装 工 段 G10 NH3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后 排 放 尿 素 装 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NH3 直 接 排 放 造 气 工 序 半 水 煤 气 洗 涤 水 W1 COD S = CN = 循 环 使 用 造 气 工 序 电 捕 焦 煤 焦 油 W2 COD S = CN = 石 油 类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气 水 分 离 器 油 水 分 离 W2 COD S = 石 油 类 合 成 氨 工 艺 压 缩 机 排 放 乳 化 油 W3 COD 石 油 类 油 回 收 装 置 工 艺 废 水 精 甲 醇 残 液 W4 COD 甲 醇 去 造 气 夹 套 精 甲 醇 异 丁 基 油 W5 COD 甲 醇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尿 素 解 析 塔 废 水 W6 COD NH3-N 深 度 水 解 后 去 造 气 夹 套 设 备 检 修 和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7 SS COD NH3-N 石 油 类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其 他 分 析 化 验 室 排 水 W8 COD NH3-N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W9 SS 盐 类 去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做 循 环 水 补 充 水 生 活 污 水 COD NH3-N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制 氧 工 序 吸 附 塔 吸 附 剂 S1 废 吸 附 剂 厂 家 回 收 富 氧 气 化 造 气 炉 中 煤 燃 烧 后 产 生 的 炉 渣 S2 炉 渣 锅 炉 掺 烧, 部 分 外 运 做 筑 路 材 料 振 动 筛 除 尘 器 S3 煤 灰 锅 炉 掺 烧 造 气 洗 煤 水 闭 路 循 环 装 置 沉 淀 物 S5 煤 灰 锅 炉 掺 烧 固 体 合 成 氨 工 艺 废 物 焦 炭 过 滤 器 产 生 的 焦 炭 S4; 焦 炭 锅 炉 掺 烧 半 水 煤 气 脱 硫 再 生 过 程 产 生 的 硫 磺 S6 固 体 硫 外 售 变 换 气 脱 硫 后 再 生 过 程 产 生 的 硫 磺 S6 固 体 硫 外 售 变 换 炉 产 生 的 废 低 变 催 化 剂 S7(CO-MU 系 ) S7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PSA 脱 碳 塔 产 生 的 活 性 炭 S8 硫 化 物 委 托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常 温 精 脱 硫 精 活 性 炭 塔 S9 硫 化 物 3-29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精 脱 硫 槽 产 生 的 脱 硫 精 活 性 炭 塔 S9 硫 化 物 醇 烷 化 催 化 剂 S10 废 催 化 剂 委 托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氨 合 成 塔 产 生 的 废 催 化 剂 S11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提 氢 塔 产 生 的 废 吸 附 剂 S12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尿 素 工 艺 脱 氢 装 置 产 生 的 废 催 化 剂 S13;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S17 污 泥 锅 炉 掺 烧 其 他 各 类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产 生 废 机 油 S13 废 机 油 危 险 废 物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处 置 甲 醇 合 成 塔 甲 烷 化 合 成 塔 产 生 的 废 催 化 剂 S10 Cu2O Al2O3 厂 家 回 收 岗 位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S18 垃 圾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噪 声 源 3.3.4.2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物 料 泵 罗 茨 风 机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压 缩 机 循 环 机 水 泵 类 等 运 行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1 废 气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7 表 3-27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览 表 废 气 量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因 子 (m 3 /h) 浓 度 (mg/m 3 )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产 生 量 (t/a) 浓 度 (mg/m 3 )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 速 率 数 量 h(m) (kg/h) 合 成 氨 装 置 原 料 煤 破 碎 粉 尘 20000 2800 806 28 0.56 8.06 30 5.9 2 20 PSA 放 空 H2S 20020 38.6 5.56 38.6 0.77 5.56 1.3 1 30 尾 气 吸 收 塔 放 空 NH3 2900 440 10.8 8.8 0.03 0.216 35 1 40 尿 素 装 置 造 粒 塔 放 空 NH3 4.9 38.09 4.9 5.29 38.09 75 1080000 1 108 粉 尘 30 233.28 30 32.40 233.28 30 275 3-30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包 装 工 段 粉 尘 5500 1600 8.8 16 0.09 0.65 30 3.5 1 15 注 : 原 环 评 批 复 粉 尘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2 其 它 尘 源 标 准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H2S NH3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标 准 2 废 水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8 表 3-28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序 号 废 水 名 称 产 生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回 用 量 最 终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COD NH3-N 石 油 类 (m 3 /h) (m 3 /h) 量 (m 3 /h) 治 理 措 施 最 终 去 向 1 2 造 气 除 尘 洗 涤 水 W1 变 换 脱 硫 除 尘 冷 却 和 洗 涤 废 水 W2 造 气 炉 洗 涤 塔 除 尘 冷 却 清 洗 塔 COD NH3-N CN = 4000 1000 35 16.61 0 16.61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COD S = NH3-N 3000 800 100 3.01 0 3.01 石 油 类 去 造 气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大 部 分 循 环 使 用, 排 放 量 平 均 为 19.62m 3 /h, 进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静 电 除 焦 3 静 电 除 焦 废 水 W3 油 器 COD NH3-N 石 油 类 总 排 口 1000 500 800 0.5 0 0.5 气 水 分 离 器 油 4 水 分 离 废 水 W4 系 统 中 分 离 器 COD S = 石 油 类 NH3-N 进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处 500 800 10 0 10 理 尿 素 装 置 机 泵 冷 5 机 泵 冷 却 ph COD SS 600 100 80 4 0 4 却 排 污 水 W5 尿 素 系 统 解 析 排 6 解 析 塔 水 W6 ph NH3-N COD 50000 28.97 28.97 0 SS 去 造 气 夹 套 回 收 利 用 去 造 气 夹 套 回 收 利 用 7 合 成 循 环 水 排 水 旁 滤 器 SS 50 6 0 6 进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总 排 口 3-31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W7 合 成 循 环 SS 35 93.36 80.95 12.41 水 池 进 中 水 站 处 理 后, 部 尿 素 循 环 水 排 水 8 W8 尿 素 循 环 水 池 分 回 用 SS 35 28.07 0 28.07 总 排 口 旁 滤 器 SS 50 3 0 3 进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总 排 口 脱 盐 水 站 中 和 排 9 中 和 水 池 SS 10 24.7 水 W9 锅 炉 和 废 10 锅 炉 排 污 水 W10 锅 SS COD 20 4.15 13 24.52 进 中 水 站 处 理 后, 部 总 排 口 分 回 用 变 换 塔 冷 凝 液 11 变 换 塔 COD 100 8.67 W11 12 地 面 冲 洗 水 W12 地 坪 冲 洗 ph COD 石 油 类 NH3-N SS 1400 380 300 5 0 5 ph COD 13 综 合 楼 ( 化 验 室 ) 化 验 1000 100 1.5 0 1.5 NH3-N SS 14 生 活 废 水 日 常 生 活 COD NH3-N SS 400 40 100 3.5 0 3.5 进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生 总 排 口 化 处 理 生 产 或 生 15 不 可 预 见 排 水 COD NH3-N SS 1.5 0 1.5 活 合 计 242.54 122.92 119.62 注 :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新 建 一 套 水 处 理 能 力 150m 3 /h 的 中 水 回 用 装 置, 采 用 反 渗 透 处 理 工 艺, 将 现 有 工 程 循 环 排 污 水 软 水 浓 水 等 清 净 下 水 收 集 处 理 后 回 用, 以 提 高 现 有 工 程 水 资 源 利 用 率 该 中 水 回 用 装 置 投 用 后, 现 有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量 由 315.81m 3 /h 减 少 为 215.81 m 3 /h, 减 少 了 100m 3 /h, 约 合 79.2 万 m 3,COD 和 氨 氮 排 放 量 可 分 别 减 少 18.42t/a 0.95t/a 3-3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 固 废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29 表 3-29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序 号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类 别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措 施 1 制 氧 工 序 吸 附 塔 吸 附 剂 Al2O3 一 般 固 废 13 厂 家 回 收 2 造 气 炉 造 气 炉 炉 渣 可 燃 成 分 一 般 固 废 100811.1 锅 炉 掺 烧, 部 分 外 运 做 筑 路 材 料 3 半 水 煤 气 除 尘 造 气 工 序 煤 尘 造 气 污 水 沉 淀 池 污 泥 煤 灰 一 般 固 废 7560 锅 炉 掺 烧 4 脱 硫 工 序 硫 磺 硫 一 般 固 废 1569.6 外 卖 5 变 换 岗 位 低 变 催 化 剂 Fe3O4 Mo Co 一 般 固 废 240 厂 家 回 收 6 PSA 脱 碳 塔 PSA 脱 碳 塔 吸 附 剂 AI2O3 一 般 固 废 93 厂 家 回 收 7 合 成 岗 位 氨 合 成 催 化 剂 Fe3O4 AI2O3 一 般 固 废 19.2 锅 炉 掺 烧 8 提 氢 塔 提 氢 塔 吸 附 剂 AI2O3 一 般 固 废 80 厂 家 回 收 尿 素 包 装 一 般 固 废 4 条 9 除 尘 器 更 换 布 袋 粉 尘 原 料 锅 炉 一 般 固 废 18 条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10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54.4 11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一 般 固 废 7.5 锅 炉 掺 烧 12 甲 醇 合 成 塔 甲 烷 化 合 成 塔 醇 烷 化 催 化 剂 CuO AI2O3 HW06 10.8 厂 家 回 收 13 精 脱 硫 工 序 脱 硫 吸 附 剂 活 性 炭 等 HW49 40 委 托 危 废 单 位 处 置 14 各 类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废 矿 物 油 HW08 30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合 计 135027.3 综 合 利 用 3-3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30, 该 表 中 不 包 括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表 3-30 在 建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污 染 因 素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t/a) 粉 尘 241.99 废 气 H2S 5.56 NH3 38.306 废 水 量 ( 万 m 3 /a) 86.13 79.2 废 水 COD 38.74 18.42 氨 氮 3.89 0.95 固 废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134946.5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80.8 注 : 固 体 废 物 按 产 生 量 计 ;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是 该 项 目 中 水 回 用 装 置 建 成 后 引 起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减 少 3.3.5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分 析 该 项 目 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 济 环 报 告 书 [2014]62 号 ), 目 前 尚 未 开 始 建 成, 本 次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3.3.5.1 产 污 环 节 该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见 表 3-31 3-34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表 3-31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类 别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原 料 备 煤 粉 碎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G1) 粉 尘 布 袋 除 尘 后 排 放 低 温 甲 醇 洗 硫 化 氢 浓 缩 塔 尾 气 (G2) CO 高 空 排 放 硫 回 收 装 置 制 硫 尾 气 (G3) SO2 送 锅 炉 氨 法 脱 硫 系 统, 经 锅 炉 排 气 筒 排 放 甲 醇 合 成 装 置 甲 醇 膨 胀 槽 闪 蒸 汽 (G4) CH4 CO 送 全 厂 燃 料 系 统 甲 醇 合 成 氢 回 收 装 置 尾 气 (G5) CO 送 全 厂 燃 料 系 统 甲 醇 精 馏 预 精 馏 塔 常 压 精 馏 塔 不 凝 气 (G6) CO 甲 醇 二 甲 醚 送 全 厂 燃 料 系 统 甲 醇 制 芳 烃 装 置 不 凝 气 (G7) CO 甲 烷 乙 烷 排 放 至 火 炬 系 统 废 气 混 合 芳 烃 甲 醇 丁 烯 丁 烷 丙 烯 丙 甲 醇 制 芳 烃 装 置 燃 料 气 (G8) 送 全 厂 燃 料 系 统 烷 甲 烷 甲 醇 储 罐 无 组 织 排 放 (G9) 甲 醇 无 组 织 排 放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非 甲 烷 总 混 合 芳 烃 储 罐 无 组 织 排 放 (G10) 无 组 织 排 放 烃 CO 甲 醇 非 甲 烷 总 烃 硫 化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G11) 无 组 织 排 放 氢 氨 气 装 卸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G12)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醇 无 组 织 排 放 燃 煤 废 气 (G13) SO2 烟 尘 NO2 锅 炉 电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并 经 氨 法 脱 硫 SNCR 法 脱 硝 后 经 150 米 高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燃 料 煤 堆 上 料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G14) 粉 尘 设 挡 风 尘 网 喷 洒 水 设 施 中 心 火 炬 中 心 火 炬 燃 烧 (G15) CO2 排 入 大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G16) 恶 臭 活 性 炭 吸 附 3-35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气 化 装 置 气 化 废 水 W1 COD 氨 氮 CN = SS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低 温 甲 醇 洗 甲 醇 水 分 离 塔 废 水 W2 COD 甲 醇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甲 醇 合 成 汽 包 废 水 W3 SS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废 水 甲 醇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水 W4 COD 甲 醇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甲 醇 精 馏 废 水 W5 COD 甲 醇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混 合 芳 烃 装 置 废 水 W6 COD 苯 系 物 甲 醇 经 预 处 理 后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项 目 废 油 水 排 放 W7 COD 石 油 类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工 段 蒸 汽 冷 凝 水 W8 SS 去 中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去 中 水 处 理 站, 做 循 环 水 补 充 水 旁 滤 脱 盐 水 站 循 环 水 排 水 W9 SS 盐 类 器 排 水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循 环 水 站 脱 盐 水 站 排 水 W10 SS 盐 类 去 中 水 处 理 站 锅 炉 锅 炉 排 污 水 W11 SS 盐 类 去 中 水 处 理 站, 做 循 环 水 补 充 水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12 SS COD NH3-N 石 油 类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分 析 化 验 室 排 水 W13 COD NH3-N 其 他 生 活 污 水 W14 COD NH3-N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不 可 预 计 排 水 W15 COD NH3-N 去 污 水 处 理 站 空 分 装 置 分 子 筛 吸 附 器 S1 废 分 子 筛 厂 家 回 收 气 化 装 置 捞 渣 机 过 滤 机 S2 灰 渣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工 艺 装 置 固 体 废 物 变 换 装 置 催 化 剂 S3 废 变 换 触 媒 厂 家 回 收 硫 回 收 催 化 剂 S4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甲 醇 合 成 催 化 剂 S5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混 合 芳 烃 装 置 催 化 剂 S6 废 催 化 剂 厂 家 回 收 锅 炉 煤 燃 烧 产 生 的 炉 渣 S7 炉 渣 筑 路 等 综 合 利 用 除 尘 器 产 生 的 煤 灰 S8 煤 灰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3-36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S9 污 泥 锅 炉 掺 烧 其 他 各 类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产 生 废 机 油 S10 废 机 油 危 险 废 物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处 置 布 袋 除 尘 器 废 布 袋 S11 废 布 袋 厂 家 回 收 岗 位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S12 垃 圾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噪 声 源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有 物 料 泵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压 缩 机 循 环 机 水 泵 类 等 运 行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3.3.5.2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2 表 3-32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览 表 废 气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m 3 /h)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浓 度 产 生 量 治 理 措 施 浓 度 速 率 排 放 量 浓 度 速 率 (mg/m 3 ) (t/a)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H/D 数 量 (m) 气 化 工 原 料 煤 破 碎 G1 60000 粉 尘 2800 1210 段 单 元 布 袋 除 尘 器 效 28 1.68 12.1 30 5.9 1 20/0.5 率 99% 低 温 甲 醇 洗 H2S 浓 缩 塔 尾 气 G2 18333 CO 1090 144 高 空 排 放 1090 20 144 1 30/0.5 排 入 锅 炉 氨 法 脱 硫 硫 回 收 尾 气 G3 8563 SO2 1168 72 93.4 0.8 5.76 100 系 统 甲 醇 合 CO 146428 29.52 成 甲 醇 膨 胀 槽 闪 蒸 汽 G4 28 送 燃 料 系 统 0 0 0 CH4 7143 1.44 0 0 0 3-37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甲 醇 合 成 氢 回 收 非 渗 透 气 G5 9278 CO 451618 30147 送 燃 料 系 统 0 0 0 甲 醇 600000 2592 0 0 0 190 29 甲 醇 精 甲 醇 预 精 馏 塔 不 凝 气 600 馏 G6 二 甲 醚 183333 792 送 燃 料 系 统 0 0 0 甲 酸 甲 酯 216667 864 0 0 0 CO 120000 432 0 0 0 甲 醇 制 芳 烃 装 置 不 凝 2500 混 合 芳 气 G7 烃 甲 烷 80000 288 送 火 炬 系 统 0 0 0 乙 烷 40000 144 0 0 0 甲 醇 制 芳 烃 装 置 燃 料 12427 气 G8 丁 烷 甲 醇 171432 送 燃 料 系 统 0 0 0 等 烟 尘 15000 54720 电 袋 除 尘 30 15.2 109.44 30 99.8% 氨 法 脱 硫 锅 炉 锅 炉 烟 气 G13 506700 SO2 1250 4560.48 100 50.67 364.82 100 1 150/3.5 92% SNCR 脱 硝 NO2 166 605.52 40% 100 50.67 364.82 100 注 : 环 评 批 复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表 2 标 准 ; 粉 尘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2 其 它 尘 源 标 准 ; 其 它 污 染 物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标 准 2 废 水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3 3-38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表 3-33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序 废 水 名 称 产 生 地 点 号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回 用 量 最 终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COD NH3-N (m 3 /h) (m 3 /h) 量 (m 3 /h) 治 理 措 施 最 终 去 向 气 化 工 段 洗 涤 废 水 1 W1 气 化 炉 洗 涤 塔 COD NH3-N CN = 700 200 54.8 54.8 SS 低 温 甲 醇 洗 甲 醇 水 分 2 离 塔 废 水 W2 甲 醇 水 分 离 COD 甲 醇 700 800 5.94 0 5.94 塔 3 4 甲 醇 合 成 汽 包 废 水 W3 甲 醇 合 成 反 应 生 成 水 W4 甲 醇 合 成 工 SS 200 2 0 2 段 汽 包 甲 醇 合 成 塔 COD 甲 醇 3000 2.44 0 2.44 5 甲 醇 精 馏 废 水 W5 常 压 精 馏 塔 COD 甲 醇 5000 11.61 0 11.61 芳 构 化 装 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总 排 口 处 理, 其 他 废 水 直 接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混 合 芳 烃 装 6 芳 构 化 装 置 废 水 W6 置 COD 甲 醇 乙 醇 10000 65.38 0 65.38 苯 系 物 7 项 目 废 油 水 排 放 W7 COD 石 油 类 6000 8 0 8 8 旁 虑 器 SS 50 17 0 17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W9 9 循 环 水 站 SS 盐 类 50 523 400 各 工 段 蒸 汽 冷 凝 水 10 SS 10 27.5 0 W8 11 脱 盐 水 站 排 水 W10 中 和 水 池 SS 盐 类 10 53.63 0 进 中 水 站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180.28 用 剩 余 部 分 排 入 污 水 处 总 排 口 理 站 12 锅 炉 排 污 水 W11 锅 炉 和 废 锅 SS 盐 类 20 5.9 0 ph COD 石 油 类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总 排 口 13 地 面 冲 洗 水 W12 地 坪 冲 洗 1400 50 5 9 5 NH3-N SS 3-39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ph COD NH3-N 14 化 验 室 W13 化 验 1000 50 0.16 0 0.16 SS 15 生 活 废 水 W14 日 常 生 活 COD NH3-N 300 30 1.5 0 1.5 16 不 可 预 见 排 水 W15 生 产 或 生 活 COD NH3-N SS 200 10 1.4 0 1.4 17 合 计 总 量 785.26 4091 355.512 注 :1 回 用 水 不 含 绿 化 用 水 20.75 m 3 /h;2 其 中 100m 3 /h 回 用 于 循 环 水, 总 排 口 排 放 量 为 255.51m 3 /h 3 固 废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4 表 3-34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序 号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名 称 组 成 及 特 性 类 别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措 施 1 空 分 工 段 废 分 子 筛 S1 Al2O3 60 厂 家 回 收 2 气 化 工 段 气 化 炉 渣 S2 炉 渣 198504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3 硫 回 收 工 段 硫 回 收 催 化 剂 S4 TiO2 AL2O3 SiO2 等 3.74 厂 家 回 收 除 尘 器 灰 17366 锅 炉 掺 烧 或 外 售 4 锅 炉 灰 渣 S7 S8 一 般 固 废 锅 炉 煤 燃 烧 渣 69465 筑 路 等 综 合 利 用 5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S9 125.3 锅 炉 掺 烧 6 原 料 锅 炉 除 尘 器 更 换 布 袋 S11 粉 尘 18 条 厂 家 回 收 7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S12 45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8 各 类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废 矿 物 油 S10 HW08 30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9 变 换 工 段 变 换 催 化 剂 S3 Fe3O4 Mo Co HW06 160 10 甲 醇 合 成 工 段 甲 醇 合 成 催 化 剂 S5 CuO ZnO AI2O3 HW06 50 厂 家 回 收 11 混 合 芳 烃 工 段 混 合 芳 烃 催 化 剂 S6 AL2O3 SiO2 HW06 60 合 计 285869 3-40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明 泉 厂 区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35 表 3-35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类 别 项 目 排 放 量 (t/a) 烟 尘 109.44 废 气 粉 尘 12.1 SO2 370.58 NO2 364.82 废 水 废 水 量 ( 万 m 3 /a) COD 82.8 氨 氮 8.28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285569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300 3.3.6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分 析 该 项 目 环 评 已 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 通 过 专 家 评 审 会, 目 前 处 于 报 批 阶 段, 本 次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3.3.6.1 产 污 环 节 该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见 表 3-36 3-41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表 3-36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及 治 理 措 施 类 型 污 染 因 素 产 生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甲 醛 吸 收 塔 尾 气 G1-1 甲 醛 CH3OH H2 CO CO2 CH4 N2 甲 醛 工 艺 原 料 甲 醇 储 槽 G1-2 甲 醇 送 热 氧 化 系 统 焚 烧 处 理 产 品 甲 醛 储 罐 G1-3 甲 醛 装 置 区 G1-4 甲 醇 甲 醛 催 化 剂 再 生 器 再 生 废 气 G2-1 NO2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排 放 经 36 米 高 烟 囱 放 空 废 气 氮 苯 工 艺 氨 吸 收 塔 尾 气 G2-2 NH3 甲 醛 和 乙 醛 精 馏 不 凝 气 G2-3 氮 苯 和 3- 甲 基 氮 苯 灌 装 尾 气 G2-4 氮 苯 和 3- 甲 基 氮 苯 送 热 氧 化 系 统 焚 烧 处 理 原 料 储 槽 G2-5 甲 醇 甲 醛 和 乙 醛 产 品 储 罐 G2-6 氮 苯 和 3- 甲 基 氮 苯 装 置 区 G2-7 NH3 甲 醛 和 乙 醛 热 氧 化 工 艺 热 氧 化 系 统 废 气 G3-1 烟 尘 NO2 SO2 CO NH3 经 SNCR+SCR 两 级 脱 硝 ; 水 喷 淋 除 尘 后 经 50m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甲 醛 工 艺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W1-1 COD 甲 醇 NH3 去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氧 化 器 冷 却 水 排 污 水 W1-2 COD SS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萃 取 残 余 废 水 W2-1 废 水 氮 苯 工 艺 分 析 化 验 室 排 水 W2-2 COD SS 甲 醛 乙 醛 氨 苯 氮 苯 甲 基 氮 苯 等 送 热 氧 化 系 统 焚 烧 处 理 热 氧 化 工 艺 废 热 锅 炉 排 水 W3-1 COD SS 公 用 辅 助 工 艺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W4-1 SS 盐 类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3-4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罐 区 蒸 汽 加 热 冷 凝 水 W4-2 SS 盐 类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4-3 COD SS 石 油 类 NH3 生 活 污 水 W4-4 COD NH3-N 去 终 端 水 处 理 站 空 气 过 滤 器 废 纤 维 S1-1 废 纤 维 一 般 固 废,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甲 醛 工 艺 气 体 过 滤 器 废 滤 芯 S1-2 废 滤 芯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置 氧 化 反 应 器 废 催 化 剂 S1-3 废 氧 化 银 厂 家 回 收 再 处 理 催 化 剂 再 生 器 除 尘 器 回 收 废 催 化 剂 S2-1 硅 酸 铝 厂 家 回 收 再 处 理 沉 降 器 回 收 废 催 化 剂 S2-2 硅 酸 铝 厂 家 回 收 再 处 理 氮 苯 工 艺 固 体 废 物 2# 精 馏 塔 残 液 S2-3 3# 精 馏 塔 残 液 S2-4 氮 苯 精 馏 塔 残 液 S2-5 甲 基 氮 苯 精 馏 塔 残 液 S2-6 α - 甲 基 氮 苯 氮 苯 甲 醇 甲 醛 苯 氮 苯 3- 甲 基 氮 苯 等 送 热 氧 化 系 统 焚 烧 处 理 热 氧 化 系 统 尾 气 脱 硝 系 统 S3-1 热 氧 化 工 艺 失 活 的 SCR 脱 硝 催 化 剂 主 要 成 厂 家 回 收 再 生 处 理 分 为 TiO2 V2O5 WO3 烟 气 除 尘 循 环 水 沉 淀 池 污 泥 S3-2 焚 烧 灰 渣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理 处 置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产 生 废 机 油 S4-1 废 机 油 危 险 废 物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处 置 公 用 辅 助 工 艺 变 压 吸 附 制 氮 机 分 子 筛 S4-2 废 分 子 筛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S4-3 垃 圾 送 当 地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甲 醛 工 艺 输 送 泵 鼓 风 机 罗 茨 风 机 罗 茨 风 机 料 液 泵 氮 苯 工 艺 压 缩 机 鼓 风 机 应 风 机 机 械 噪 声 和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噪 声 热 氧 化 工 艺 鼓 风 机 引 风 机 机 械 噪 声 和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综 合 治 理 措 施 公 用 辅 助 工 艺 料 液 泵 循 环 泵 空 压 机 凉 水 塔 等 机 械 噪 声 和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3-43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3.6.2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7 表 3-37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一 览 表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排 气 筒 参 数 排 放 量 废 气 类 别 (m 3 /h) 主 要 污 染 浓 度 产 生 量 处 理 措 施 及 效 率 浓 度 速 率 排 放 量 物 (mg/m 3 ) (t/a) (mg/m 3 ) (kg/h) (t/a) 排 放 限 值 (mg/m 3 ) 数 量 高 度 / 内 径 (m) 低 氮 燃 烧 和 SNCR+SCR 脱 NO2 6000 3600 200 12 86.4 500 硝, 总 脱 硝 效 率 96.67% 设 备 设 计 有 水 喷 淋 除 尘, 烟 尘 30 12.96 15 0.9 6.48 65 除 尘 效 率 50% 左 右 热 氧 化 系 统 60000 CO 10 4.32 排 放 废 气 混 合 燃 烧 时 间 >2S, 达 到 完 全 稳 定 燃 烧 10 0.6 4.32 80 1 50/1.1 SO2 0.93 0.40 0.93 0.40 200 控 制 好 喷 入 氨 水 的 比 例, NH3 将 氨 的 逃 逸 率 控 制 在 6 0.36 2.58 55 3ppm 催 化 剂 再 生 4000 排 放 废 气 NO2 150 4.32 150 4.32 300 1 36/0.8 粉 尘 100 2.9 布 袋 除 尘 器 效 率 大 于 90% 10 0.29 30 注 : 环 评 批 复 热 氧 化 系 统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484-2001), NH3 排 放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催 化 剂 再 生 废 气 排 放 NO2 执 行 山 东 省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3) 粉 尘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1996-2011) 3-44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2 废 水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8 表 3-38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产 生 量 序 号 污 染 来 源 工 艺 类 别 主 要 污 染 物 处 理 措 施 排 放 方 式 及 去 向 m 3 /d m 3 /a 1 氮 苯 车 间 萃 余 液 废 水 84.038 25211.4 工 艺 废 水 甲 醛 乙 醛 氨 苯 氮 苯 甲 基 氮 苯 等 2 化 验 废 水 2 600 氮 苯 甲 基 氮 苯 等 送 入 热 氧 化 系 统 无 排 放 焚 烧 处 理 设 备 和 地 面 冲 3 设 备 和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4.0 1200 COD SS NH3-N 洗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水 处 理 4 甲 醇 氧 化 器 冷 却 水 排 污 排 污 3.6 1080 盐 类 SS 5 热 氧 化 系 统 余 热 锅 炉 排 污 水 锅 炉 排 污 12 3600 盐 类 SS 6 罐 区 加 热 系 统 排 污 12.27 3681 盐 类 SS 7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放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144 43200 盐 类 COD SS 8 脱 盐 水 制 备 废 水 制 备 废 水 24.5 7350 盐 类 SS 9 办 公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3.04 912 COD NH3-N SS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水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进 入 章 齐 沟, 最 终 汇 入 小 清 河 事 故 水 池 收 集 后 10 生 产 装 置 区 物 料 储 存 区 等 初 期 污 水 28.2 8460 COD NH3-N SS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水 处 理 合 计 231.61 69483 3-45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 固 废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39 表 3-39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序 号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名 称 主 要 成 分 类 别 产 生 量 (t/a) 处 置 方 式 S1-1 甲 醇 生 产 空 气 过 滤 器 废 纤 维 纤 维 一 般 固 废 1.0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S1-2 四 元 气 体 过 滤 器 废 滤 芯 滤 布 钢 HW06 0.1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S1-3 甲 醛 氧 化 反 应 器 催 化 反 应 氧 化 器 废 催 化 剂 氧 化 银 HW06 0.002 送 催 化 剂 生 产 厂 商 回 收 再 生 氮 苯 催 化 剂 再 生 器 除 尘 器 回 收 S2-1 主 反 应 废 催 化 剂 硅 酸 铝 HW06 2.61 回 收 进 反 应 器 内 废 催 化 剂 S2-2 萃 余 废 水 过 滤 器 中 回 收 主 反 应 废 催 化 剂 硅 酸 铝 高 沸 物 等 杂 质 HW06 80 送 催 化 剂 生 产 厂 商 回 收 再 生 S2-3 2# 精 馏 塔 残 液 5225.35 S2-4 3# 精 馏 塔 残 液 多 甲 基 苯 衍 生 物 和 高 404.25 氮 苯 车 间 精 馏 HW06 送 热 氧 化 系 统 S2-5 氮 苯 精 馏 塔 残 液 分 子 的 醛 类 和 酮 类 等 611 S2-6 甲 基 氮 苯 精 馏 塔 残 液 364 S3-1 热 氧 化 系 统 失 活 的 SCR 脱 硝 废 催 化 剂 失 活 的 TiO2 V2O5 WO3 HW49 1.25 厂 家 回 收 再 生 处 理 S3-2 热 氧 化 系 统 烟 气 除 尘 循 环 水 沉 淀 池 污 泥 焚 烧 灰 渣 HW18 0.5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S4-1 各 类 压 缩 机 泵 等 运 转 设 备 废 矿 物 油 矿 物 油 HW08 0.5 送 天 章 润 滑 油 厂 S4-2 变 压 吸 附 制 氮 机 分 子 筛 废 分 子 筛 Al2O3 一 般 固 废 1.0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S4-3 员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11.4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3-46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污 染 物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3-40 表 3-40 在 建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类 别 项 目 排 放 量 (t/a) 烟 尘 6.48 粉 尘 0.29 废 气 SO2 0.40 NO2 90.72 氨 2.58 CO 4.32 废 水 量 ( 万 m 3 /a) 6.95 废 水 COD 1.62 氨 氮 0.16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13.4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6689.562 注 : 固 体 废 物 按 产 生 量 计 3.4 集 团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集 团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3-52 其 中,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数 据 引 用 第 4 章 表 4-7 计 算 结 果 表 3-52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物 废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污 染 物 项 目 SO2 NOx 烟 尘 粉 尘 COD 氨 氮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项 目 84.29 50.86 12.05 32.44 58.18 3.07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288.92 645.16 44.64 在 建 项 目 1(3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 192 369 110.8 10.7 11.0 0.51 在 建 项 目 2(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1.20 0.05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 在 建 项 目 3(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 241.99 38.74 3.89 在 建 项 目 4(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 370.58 364.82 109.44 12.1 82.8 8.28 在 建 项 目 5(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 0.40 90.72 6.48 0.29 1.62 0.16 在 建 项 目 3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8.42 0.95 合 计 936.19 1520.56 283.41 297.52 175.12 15.01 十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720 691.84 402 58.5 5.85 二 限 公 司 ( 明 泉 ) 五 化 肥 厂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总 量 200 150 102 46.75 4.67 3-47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总 量 指 标 ( 明 化 ) 章 丘 市 鲁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20 17.8 41 42.07 4.2 济 南 明 水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987 849 460 5.15 0.6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调 剂 总 量 21.03 合 计 2027 1708.64 1005 173.50 15.32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超 标 达 标 注 :COD 和 氨 氮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分 别 为 18.42 t/a 0.95 t/a, 主 要 是 由 于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新 增 中 水 装 置, 实 施 中 水 回 用 由 表 3-52 可 见,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SO 2 NO x 烟 粉 尘 氨 氮 排 放 均 满 足 十 二 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COD 超 出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欠 缺 的 1.62t/a COD 指 标 在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时 解 决, 目 前 该 项 目 正 在 走 总 量 确 认 手 续 3.5 小 结 (1)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或 正 在 走 环 保 验 收 程 序, 现 有 及 在 建 工 程 环 保 手 续 齐 全 ; (2) 根 据 各 项 目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现 有 工 程 各 项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 (3) 目 前 厂 区 废 水 经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及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要 求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 (4)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晋 煤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各 厂 界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各 监 测 厂 界 昼 夜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 (5) 现 有 及 在 建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或 妥 善 处 置, 不 外 排 ; (6)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化 工 项 目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无 需 整 改 3-48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本 工 程 在 已 批 复 的 1 75t/h+3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6MW+15MW+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减 温 减 压 装 置, 同 时 对 现 有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锅 炉 燃 料 公 用 工 程 均 不 发 生 变 化,4.1 小 节 主 要 交 待 拟 建 项 目 依 托 的 现 有 锅 炉 概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现 状 达 标 情 况 ;4.2 小 节 将 项 目 依 托 锅 炉 及 本 次 新 建 机 组 作 为 整 体 项 目 重 新 梳 理, 公 用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及 锅 炉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整 改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在 4.2 小 节 中 介 绍 4.1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工 程 分 析 4.1.1 锅 炉 发 展 历 程 随 着 晋 煤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生 产 所 用 蒸 汽 不 断 增 大, 为 满 足 生 产 用 热 需 求, 晋 煤 集 团 先 后 为 化 工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了 多 台 锅 炉, 厂 内 锅 炉 均 具 有 完 备 的 环 评 手 续 锅 炉 具 体 发 展 历 程 见 表 4-1 表 4-1 明 泉 厂 区 锅 炉 配 置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时 间 锅 炉 配 置 情 况 锅 炉 建 设 情 况 1 年 产 52 万 吨 尿 素 技 术 改 造 项 配 套 1 75t/h+2 2006.6.23 目 3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1 75t/h+1 130t/h 锅 炉 正 常 使 用, 已 拆 除 新 建 1 130t/h 循 环 一 台 35t/h 锅 炉, 另 一 流 化 床 锅 炉, 原 有 2 130t/h 锅 炉 改 造 项 目 2009.3.26 台 已 停 运 待 拆 除 75t/h 锅 炉 备 用, 淘 汰 原 有 2 35t/h 锅 炉 30 万 吨 尿 素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原 有 1 130t/h+1 3 改 造 及 合 成 氨 尿 素 生 产 系 75t/h 锅 炉 日 常 运 行, 2011.10.27 统 综 合 能 量 优 化 节 能 技 术 改 新 建 1 130t/h 作 为 备 1 130t/h 锅 炉 已 建 成 造 项 目 用 4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新 建 1 130t/h 循 环 流 2013.1.18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化 床 锅 炉 在 建 5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新 建 4 130t/h 循 环 流 2014.10.31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化 床 锅 炉 尚 未 开 始 建 设 注 :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中 的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位 于 现 有 厂 区 北 侧 新 征 用 地, 与 现 有 及 在 建 1 75t/h+3 130t/h 锅 炉 供 热 范 围 不 交 叉, 不 属 于 本 次 技 改 内 容 目 前,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2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1 运 1 备 )+1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1 3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 已 淘 汰, 待 拆 除 ), 另 有 1 4-1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现 有 锅 炉 目 前 采 用 减 温 减 压 方 式 供 给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及 周 边 部 分 企 业 工 业 用 汽 在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现 有 厂 区 锅 炉 配 置 情 况 为 3 130t/h(2 用 1 备 )+1 75t/h 4.1.2 主 要 设 备 概 况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情 况 见 表 4-2 表 4-2 明 泉 厂 区 已 批 复 锅 炉 基 本 构 成 及 环 保 设 施 概 况 名 称 1# 2# 3# 4# 循 环 流 化 床 循 环 流 化 床 循 环 流 化 床 循 环 流 化 床 炉 型 锅 炉 UG-75/3.82 UG-130/9.8-M6 容 量 75t/h 130t/h 130t/h 130t/h 备 注 现 有 现 有 现 有 在 建 减 温 减 压 器 参 数 1 台 高 温 高 压 减 温 减 压 器 ( 蒸 汽 从 9.8MPa/540 减 至 3.82MPa/450 ); 3 台 中 温 中 压 减 温 减 压 器 ( 蒸 汽 从 3.82MPa/450 减 至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 除 尘 系 统 除 尘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除 尘 效 率 99.9% 99.9% 99.9% 99.9% 脱 硫 方 式 氨 法 脱 硫 (2 套 脱 硫 塔,1 运 1 备 ;4 台 锅 炉 合 用 一 套 脱 硫 系 统 ) 烟 气 脱 硫 系 统 脱 硫 效 率 90% 治 理 脱 硝 方 式 无 脱 硝 设 施 SNCR 脱 硝 设 备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效 率 30% 排 烟 系 统 排 烟 方 式 脱 硫 塔 塔 顶 直 排,1 运 1 备 高 度 / 内 径 90m/2.6m 88m/3.2m 废 水 治 理 方 式 含 油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废 渣 治 理 方 式 灰 渣 分 除, 干 式 除 灰 渣, 灰 渣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注 :1 原 环 评 批 复 1#75t/h 锅 炉 采 用 三 电 场 除 尘 2#~4#130t/h 锅 炉 采 用 四 电 场 除 尘, 为 满 足 日 益 严 格 的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明 化 集 团 于 2014 年 6 月 完 成 了 对 现 有 锅 炉 除 尘 设 施 的 改 造, 将 三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一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四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在 建 130t/h 锅 炉 也 将 采 用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2 在 建 130t/h 锅 炉 原 环 评 批 复 采 用 SNCR 脱 硝, 效 率 30%, 为 满 足 电 厂 排 放 标 准, 实 际 建 设 过 程 中 通 过 增 加 喷 嘴 数 量 将 设 计 脱 硝 效 率 提 高 到 60%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热 源 供 热 主 要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器 供 给 不 同 热 用 户, 锅 炉 出 口 蒸 汽 需 减 温 减 压 至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锅 炉 供 热 方 案 如 下 : 4-2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 锅 炉 (2 运 1 备 ) 高 压 蒸 汽 9.8MPa/540 减 温 减 压 中 压 蒸 汽 3.82MPa/450 中 压 蒸 汽 1.57MPa/300 去 生 产 用 户 现 有 1 75t/h 锅 炉 中 压 蒸 汽 3.82MPa/450 减 温 减 压 低 压 蒸 汽 0.98MPa/275 去 生 产 用 户 低 压 蒸 汽 0.49MPa/240 采 暖 期 去 供 热 图 4-1 锅 炉 现 状 供 热 方 案 4.1.3 燃 料 消 耗 情 况 现 有 锅 炉 所 用 燃 料 主 要 由 白 煤 末 烟 煤 和 造 气 炉 渣 以 一 定 比 例 混 配 而 成, 具 体 比 例 为 白 煤 末 : 烟 煤 为 2:1,( 白 煤 末 + 烟 煤 ): 造 气 炉 渣 为 10:1, 即 白 煤 末 : 烟 煤 : 造 气 炉 渣 =20:10:3 所 用 混 合 燃 料 中 的 烟 煤 外 购, 采 用 山 西 煤, 白 煤 末 主 要 为 厂 内 造 气 炉 原 料 白 煤 筛 分 所 得, 不 足 部 分 可 由 晋 煤 集 团 内 部 供 给 ; 造 气 炉 渣 为 造 气 炉 下 脚 料, 由 本 厂 供 应 本 次 环 评 收 集 了 现 有 锅 炉 2013 年 实 际 入 炉 燃 料 成 分 的 化 验 统 计 报 告,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3 表 4-3 2013 年 现 有 锅 炉 实 际 入 炉 燃 料 成 分 统 计 结 果 序 号 指 标 符 号 单 位 统 计 煤 质 范 围 统 计 煤 质 加 权 平 均 值 本 次 实 测 煤 质 1 全 水 分 M ar % 3.01~4.16 3.28 3.26 2 空 气 干 燥 基 水 分 M ad % 0.81~1.45 0.90 0.85 3 干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V daf % 11.35~13.17 12.32 12.24 4 收 到 基 灰 分 A ar % 22.41~25.01 23.50 23.04 5 固 定 碳 Fcad % 57.48~63.83 60.12 6 收 到 基 硫 S ar % 0.54~0.81 0.61 0.62 7 收 到 基 低 位 发 热 量 Q net,ar MJ/kg 21.20~28.43 24.56 25.48 由 上 表 可 知,2013 年 统 计 煤 质 加 权 平 均 值 与 本 次 实 测 的 煤 质 基 本 一 致, 在 后 续 计 算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时, 为 使 数 据 更 能 代 表 实 际 情 况, 拟 采 用 统 计 煤 质 加 权 平 均 值 计 算 2013 年 现 有 锅 炉 实 际 燃 料 消 耗 量 及 运 行 时 间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4-4 4-3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表 4-4 2013 年 现 有 锅 炉 实 际 燃 料 消 耗 量 及 运 行 时 数 统 计 表 1# 75t/h 2# 130t/h(1 运 1 备 ) 锅 炉 燃 料 消 耗 量 t/a 运 行 时 间 h 燃 料 消 耗 量 t/a 运 行 时 间 h 1 月 份 4385.21 744 9028.58 744 2 月 份 3074.33 672 8082.74 672 3 月 份 3323.47 672 7912.33 744 4 月 份 2016.35 504 7763.45 720 5 月 份 587.9 144 7256.83 672 6 月 份 0 0 7425.83 720 7 月 份 0 0 7945.63 744 8 月 份 0 0 8297.09 744 9 月 份 2673.03 636 7557.5 720 10 月 份 1761.08 300 7549.42 744 11 月 份 2663.56 720 7698.46 720 12 月 份 3224.34 720 7225.66 744 总 计 23709.27 5112 93743.52 8688 平 均 小 时 燃 煤 量 /t 4.64 10.79 平 均 负 荷 /% 42.6% 62.0% 折 满 负 荷 时 间 /h 2177.7 5386.6 4.1.4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4.1.4.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实 测 数 据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2013.4~2014.4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4-5 表 4-5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在 线 监 测 结 果 时 间 SO2 (mg/m 3 ) NOx(mg/m 3 ) 2013 年 4 月 124 115 2013 年 5 月 144 98 2013 年 6 月 150 84 2013 年 7 月 62 82 2013 年 8 月 16 90 2013 年 9 月 31 121 2013 年 10 月 66 112 2013 年 11 月 89 165 2013 年 12 月 90 201 4-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2014 年 1 月 87 190 2014 年 2 月 111 232 2014 年 3 月 101 239 2014 年 4 月 34 212 标 准 值 300 400 注 :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表 1 标 准 ; 现 有 锅 炉 未 安 装 烟 尘 在 线 监 测 仪 器 为 满 足 本 项 目 技 改 后 执 行 的 电 厂 排 放 标 准,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企 业 于 2014 年 4 月 开 始 调 整 脱 硫 塔 运 行 工 艺 参 数,SO2 排 放 浓 度 有 所 降 低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近 期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4-6 表 4-6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例 行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位 置 废 气 流 量 (Nm 3 /h)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标 准 值 (mg/m 3 ) 烟 尘 23.9 50 2014.6.10 脱 硫 塔 出 口 119000 SO2 38.8 300 NOx 124 400 烟 尘 13685 除 尘 器 进 口 107000 SO2 1150 2014.8.16 烟 尘 13.0 50 脱 硫 塔 出 口 115000 SO2 36.1 300 注 :2014.6.10 为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公 司 监 测 数 据 ( 山 东 金 禾 ( 综 ) 字 2014 年 第 032 号 );2014 年 8 月 监 测 时, 现 有 锅 炉 已 完 成 除 尘 改 造, 该 次 监 测 除 尘 效 率 99.9% 脱 硫 效 率 96.9% 由 表 4-5~ 表 4-6 可 知, 现 有 锅 炉 排 放 烟 尘 SO 2 及 NO x 实 际 监 测 浓 度 总 体 符 合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表 1 现 有 锅 炉 标 准 ( 烟 尘 50 mg/m 3 SO 2 300mg/m 3 ;NO x 400mg/m 3 ) (2) 理 论 计 算 本 次 环 评 根 据 企 业 2013 年 统 计 加 权 平 均 煤 质 燃 料 消 耗 量 及 锅 炉 折 满 负 荷 运 行 时 间, 采 用 理 论 计 算 方 式 确 定 现 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其 中 除 尘 效 率 按 99.9% 计 ; 原 环 评 批 复 脱 硫 效 率 为 90%, 虽 然 近 期 企 业 调 整 了 脱 硫 塔 运 行 参 数 使 脱 硫 效 率 有 所 提 高, 但 由 于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在 此 之 前, 为 使 大 气 预 测 结 果 与 当 时 条 件 统 一, 本 次 计 算 现 状 SO 2 排 放 量 仍 按 脱 硫 效 率 90% 保 守 取 值 ; 在 建 130t/h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引 用 原 环 评 数 据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a) 烟 气 量 的 计 算 4-5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当 燃 料 应 用 基 的 挥 发 分 V ar >15% 时 V o ar QL 1.05 4182 0.278(m 3 /kg) 式 中 : Q L ar 热 值,kJ/kg; α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取 1.75; V 0 理 论 空 气 需 要 量 (b) 烟 尘 排 放 量 计 算 根 据 炉 型 燃 煤 煤 质 燃 煤 量 等 参 数, 按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 M A=B (1-η )[A ar+q 4 Q net.ar/(8100 4.1816)] ɑ fh 式 中 : M A 烟 尘 排 放 量,kg/h; B 燃 煤 消 耗 量,kg/h; A ar 燃 煤 灰 分 含 量,%; Q net.ar 燃 煤 的 低 位 发 热 量,kJ/kg; q 4 锅 炉 机 械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热 损 失,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取 2.0%; ɑ fh 循 环 流 化 床 取 0.6; η 除 尘 效 率,% (c)so 2 排 放 量 计 算 Qso 2=2B (1-η so 2) (1-q 4) S t.ar K 式 中 : Q SO2 SO 2 排 放 量,kg/h; B 折 满 小 时 燃 煤 量,kg/h; S t, ar 燃 煤 含 硫 量,%; η SO2 脱 硫 效 率,%; K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取 0.85 (d)no X 排 放 量 计 算 本 项 目 锅 炉 为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氮 氧 化 物 初 始 浓 度 较 低, 根 据 现 有 锅 炉 在 线 监 测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NO x 产 生 浓 度 可 控 制 在 250mg/m 3, 本 次 评 价 锅 炉 出 口 NO x 浓 度 按 250mg/m 3 计 根 据 锅 炉 NO X 排 放 量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4-6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M NOx=C NOx (1-η Nox) V gy 式 中 : C NOx 锅 炉 排 放 浓 度,mg/m 3 ; η NOx 脱 硝 效 率,%, 项 目 无 脱 硝 设 施 ; V gy 烟 气 量,m 3 /h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均 通 过 脱 硫 塔 上 部 烟 囱 排 放,1# 脱 硫 塔 高 90m 出 口 内 径 2.6m,2# 脱 硫 塔 高 88m 出 口 内 径 3.2m 根 据 计 算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7 表 4-7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锅 炉 在 建 锅 炉 锅 炉 2#130t/h 合 计 1#75t/h 小 计 3#130t/h (1 运 1 备 ) 折 满 小 时 燃 煤 量 (t/h) 10.89 17.40 16.52 折 满 运 行 时 间 (h) 2177.7 5386.6 7200 小 时 烟 气 量 (m 3 /h) 128380.4 205125.8 158605 排 放 速 率 (kg/h) 1.5 2.5 3.87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mg/m 3 ) 12.0 12.0 24.4 年 排 放 量 (t/a) 3.3 13.5 16.8 27.84 44.64 排 放 速 率 (kg/h) 11.1 17.7 23.53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浓 度 (mg/m 3 ) 86.2 86.2 148.4 年 排 放 量 (t/a) 24.2 95.3 119.5 169.42 288.92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32.1 51.3 41.52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50 250 261.8 年 排 放 量 (t/a) 69.9 276.3 276.9 298.96 575.86 注 : 在 建 3#130t/h 锅 炉 数 据 引 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内 容, 该 数 据 基 于 四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效 率 99.8% 氨 法 脱 硫 效 率 90% SNCR 脱 硝 效 率 30% 计 算 ; 该 锅 炉 按 实 际 负 荷 运 行 时 间 考 虑 由 表 3-49 可 见,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锅 炉 理 论 计 算 的 烟 尘 SO 2 NO X 排 放 浓 度 均 满 足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表 1 现 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烟 尘 50mg/m 3,SO 2300mg/m 3,NO X400mg/m 3 )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烟 尘 16.8t/a SO 2119.5t/a NO X 346.2t/a, 原 环 评 批 复 在 建 130t/h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烟 尘 27.84t/a SO 2169.42t/a NO X 298.96t/a,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污 染 排 放 量 为 烟 尘 44.64t/a SO 2 288.92t/a NO X 645.16t/a 4.1.4.2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及 含 油 废 水, 化 水 车 间 4-7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排 水 及 锅 炉 排 污 水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入 章 齐 沟, 含 油 废 水 经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统 计 及 原 环 评 数 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8 表 4-8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单 位 :m 3 /h 序 号 产 生 环 节 产 生 量 治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排 放 量 1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50.7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50.7 2 锅 炉 排 污 水 6.5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6.5 4 含 油 废 水 1.2 经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章 齐 沟 1.2 注 : 锅 炉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统 计 数 据 中 4.1.4.3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情 况 厂 区 锅 炉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锅 炉 灰 渣, 全 部 外 售 建 材 公 司 综 合 利 用,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4-9 锅 炉 表 4-9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现 有 在 建 1#75t/h 2#130t/h (1 运 1 备 ) 3#130t/h 单 位 :t/a 合 计 灰 量 3341 13203 11613 28157 渣 量 2229 8811 12890 23930 注 : 在 建 130t/h 锅 炉 数 据 引 用 原 环 评 ; 原 环 评 脱 硫 系 统 产 生 的 硫 酸 铵 作 为 副 产 品 外 售, 不 计 入 固 废 4.1.5 现 有 锅 炉 工 程 分 析 小 节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4-2013) 表 1 现 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烟 尘 50mg/m 3,SO 2300mg/m 3, NO X400mg/m 3 );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包 括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全 部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章 齐 沟, 少 量 含 油 废 水 经 厂 内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4-8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4.2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4.2.1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1.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2.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 建 设 规 模 : 在 现 有 1 75t/h+3 130t/h( 两 用 一 备 )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增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汽 轮 机 组 4. 生 产 规 模 : 发 电 量 2.301 10 8 kwh/a, 年 供 热 量 5.154 10 6 GJ/a 5. 项 目 投 资 : 总 投 资 6369 万 元 6. 建 设 地 点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7. 劳 动 定 员 :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定 员, 实 行 四 班 三 运 转 工 作 制 4.2.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及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4.2.2.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两 部 分, 一 是 在 已 批 复 的 1 75t/h+3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增 6MW+15MW+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状 的 减 温 加 压 设 备 ; 二 是 对 现 有 锅 炉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见 表 4-10, 项 目 建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4-11 表 4-10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组 成 表 主 体 工 程 工 程 名 称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烟 气 除 尘 建 设 内 容 B6-3.43/0.49 型 B15-8.83/1.57 型 B18-8.83/0.98 型 背 压 机 组 各 1 台 QF-6-2 型 QF-15-2 型 QF-18-2 型 发 电 机 各 一 台 在 建 130t/h 锅 炉 原 环 评 批 复 四 电 场 除 尘 器 实 际 建 设 中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烟 气 脱 硫 脱 硫 塔 升 级 改 造 :4 层 喷 淋 层,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环 保 工 程 升 级 改 造 烟 气 脱 硝 噪 声 治 理 废 水 治 理 现 有 1 75t/h+2 130t/h 锅 炉 新 增 SNCR 脱 硝 装 置, 在 建 130t/h 锅 炉 SNCR 升 级,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选 用 符 合 噪 声 限 值 要 求 的 低 噪 音 设 备,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等 设 备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中 和 处 理 后 与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进 入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4-9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扬 尘 治 理 氨 水 罐 煤 场 增 加 自 动 喷 淋 装 置 氨 水 罐 区 新 增 围 堰 其 他 工 程 升 压 站 厂 内 建 设 110kV 升 压 站 一 座 表 4-11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热 电 工 程 内 容 组 成 表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依 托 现 有 的 1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硫 化 床 锅 炉 +3 130t/h 锅 炉 (2 运 1 备 )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依 托 汽 轮 机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汽 轮 机 组 新 建 发 电 机 QF-6-2 型 QF-15-2 型 QF-18-2 型 发 电 机 各 一 台 新 建 供 水 系 统 由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提 供 依 托 现 有 辅 助 及 公 用 工 程 中 水 系 统 600m 3 /h, 采 用 超 滤 + 反 渗 透 处 理 工 艺 依 托 在 建 化 水 处 理 系 统 580t/h 化 学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反 渗 透 + 离 子 交 换 处 理 工 艺 依 托 现 有 除 灰 渣 系 统 灰 渣 分 除, 干 式 除 灰, 湿 式 除 渣 ;1000m 3 灰 库 2 座,500m 3 渣 仓 2 座 灰 库 依 托 现 有, 渣 库 在 建 输 煤 栈 桥 封 闭 式 输 煤 栈 桥, 配 碎 煤 楼 依 托 现 有 贮 运 工 程 储 煤 系 统 烟 煤 干 煤 棚 占 地 面 积 2600m 2, 堆 高 4m, 可 贮 煤 6000t,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9 耗 煤 量 ; 造 气 炉 渣 采 用 露 天 堆 场 储 存, 堆 场 面 积 1300m 2, 堆 高 2m, 贮 存 量 2000t; 白 煤 末 采 用 露 天 依 托 现 有 堆 场 储 存, 堆 场 面 积 600m 2, 堆 高 5m, 贮 存 量 3000t 烟 囱 高 90m 内 径 2.6m 的 烟 囱 两 座, 与 脱 硫 塔 合 一 依 托 现 有 烟 气 除 尘 烟 气 脱 硫 75t/h 锅 炉 采 用 一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3 130t/h 锅 炉 采 用 两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3 套 ), 除 尘 效 率 99.9%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 氨 法 脱 硫 塔 2 座 (1 用 1 备 ), 不 设 置 旁 路 系 统,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依 托 现 有 依 托 现 有 及 在 建 环 保 工 程 烟 气 脱 硝 SNCR 工 艺, 采 用 氨 水 为 脱 硝 剂, 设 计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新 建 噪 声 治 理 选 用 符 合 噪 声 限 值 要 求 的 低 噪 音 设 备, 在 锅 炉 对 空 排 口 安 全 阀 排 汽 口 装 有 消 声 器, 风 机 入 口 设 消 声 器,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磨 煤 机 等 设 备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部 分 新 建 废 水 治 理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中 和 处 理 后 与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进 入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含 油 废 水 经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4-10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扬 尘 治 理 采 用 封 闭 式 干 煤 棚 储 煤, 设 置 自 动 喷 淋 装 置, 干 煤 棚 两 端 设 10m 高 防 风 抑 尘 网, 有 效 防 止 煤 尘 飞 扬 灰 库 仓 顶 设 脉 冲 式 布 袋 除 尘 器, 四 周 设 置 10m 高 防 风 抑 尘 网 渣 仓 仓 顶 设 脉 冲 式 布 袋 除 尘 器 依 托 现 有, 新 增 自 动 喷 淋 装 置 依 托 现 有 依 托 在 建 其 他 工 程 升 压 站 厂 内 建 设 110kV 升 压 站 一 座 新 建 厂 外 配 套 工 程 该 项 目 工 程 投 资 仅 包 括 电 厂 厂 内 部 分, 厂 外 供 热 管 网 由 章 供 热 管 网 丘 市 政 府 部 门 负 责 投 资 建 设, 不 在 本 工 程 范 围 内 电 厂 出 线 电 厂 出 线 不 属 于 该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目 前 项 目 已 完 成 6MW 背 压 机 组 的 安 装, 但 未 投 入 使 用 项 目 现 场 照 片 如 下 : 6MW 机 组 汽 机 房 拟 建 汽 机 房 位 置 B6MW 汽 轮 机 汽 机 房 75t/h 锅 炉 除 尘 器 ( 一 电 两 袋 ) 130t/h 锅 炉 除 尘 器 ( 两 电 两 袋 ) 4-11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1# 脱 硫 塔 2# 脱 硫 塔 干 煤 棚 灰 库 氨 水 罐 终 端 水 处 理 设 施 4.2.2.2 机 组 选 型 拟 建 项 目 机 组 选 型 参 数 见 表 4-12 4-12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表 4-12 拟 建 项 目 机 组 选 型 参 数 表 现 有 1 75t/h+ 3 130t/h 锅 炉 (2 用 1 备 ) 锅 炉 1 75t/h 3 130t/h(2 运 1 备 ) 炉 型 UG-75/3.82 UG-130/9.8-M6 单 台 额 定 蒸 发 量 75t/h 130t/h 蒸 汽 压 力 3.82MPa 9.8MPa 蒸 汽 温 度 450 540 给 水 温 度 102 140 锅 炉 保 证 热 效 率 90% 90% 1 6MW+1 15MW+1 18MW 汽 轮 机 型 式 B6-3.43/0.49 B15-8.83/1.57 B18-8.83/0.98 额 定 功 率 6MW 15MW 18MW 额 定 进 气 量 77t/h 125t/h 167t/h 额 定 进 气 压 力 3.43MPa 8.83MPa 8.83MPa 额 定 进 气 温 度 435 535 535 额 定 排 汽 压 力 0.49MPa 1.57MPa 0.98MPa 额 定 排 汽 温 度 240 300 275 1 6MW+1 15MW+1 18MW 发 电 机 型 号 QF-6-2 QF-15-2 QF-18-2 额 定 功 率 6MW 15MW 18MW 额 定 电 压 10500V 15000V 15000V 额 定 转 数 3000r/min 3000r/min 3000r/min 功 率 因 数 0.8 0.8 0.8 4.2.2.3 锅 炉 及 机 组 运 行 方 案 背 压 机 组 技 改 完 成 后,75t/h 锅 炉 与 B6MW 机 组 配 套 运 行, 主 要 供 给 居 民 采 暖 用 汽,3 130 t/h 锅 炉 采 取 母 管 制 与 B15MW B18MW 机 组 配 套 运 行 晋 煤 明 化 集 团 根 据 采 暖 季 与 非 采 暖 季 热 负 荷 量 不 同 灵 活 调 配 全 厂 锅 炉 及 机 组 运 行 方 式 (1) 采 暖 季 :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B6MW+ B15MW+ B18MW 背 压 机 组,1 130t/h 锅 炉 备 用 ; (2) 非 采 暖 季 :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 B15MW+ B18MW 背 压 机 组,1 130t/h+1 75t/h 锅 炉 备 用 4.2.2.4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4-13 4-13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表 4-13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据 一 建 设 规 模 1 锅 炉 t/h 1 75t/h+3 130t/h(2 用 1 备 ) 2 汽 轮 机 MW B6+B15+B18 3 发 电 机 MW 6+15+18 二 技 术 指 标 1 发 电 标 煤 耗 率 kg/kwh 0.18 4 综 合 厂 用 电 率 % 18.71 5 供 电 年 平 均 标 煤 耗 率 kg/kwh 0.221 6 供 热 年 均 标 煤 耗 率 kg/gj 41.51 7 机 组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h 5900 8 年 供 热 量 GJ/a 5.15 10 6 9 年 发 电 量 kwh/a 1.37 10 8 10 年 供 电 量 kwh/a 1.28 10 8 11 年 均 热 效 率 % 81.65 12 年 均 热 电 比 % 622 三 财 务 指 标 1 总 投 资 万 元 6369 2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93.49 3 资 本 金 净 利 润 率 % 210.62 4 投 资 回 收 期 年 2.07 4.2.3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区 域, 总 平 面 设 计 原 则 是 : 在 满 足 安 全 生 产, 经 济 实 用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场 地 及 设 施 条 件, 同 时 结 合 拟 建 工 程 的 特 点, 因 地 制 宜, 使 电 厂 总 平 面 规 划 尽 量 合 理 在 现 有 锅 炉 房 以 南 预 留 位 置 新 建 汽 轮 机 房 ( 为 2 层 框 架 结 构,2 层 标 高 8 米, 与 原 锅 炉 房 标 高 相 同 ), 布 置 汽 轮 机 组 ; 汽 机 房 南 侧 新 建 升 压 站 ; 先 建 渣 库 位 于 除 尘 设 施 东 西 两 侧 ; 新 增 脱 硝 用 氨 水 储 罐 位 于 2# 脱 硫 塔 北 侧 其 它 辅 助 设 施 及 生 活 办 公 设 施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不 再 新 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热 电 区 域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如 下 : 主 厂 房 区 由 南 向 北 呈 三 列 式 布 置, 依 次 为 汽 机 房 除 氧 煤 仓 间 锅 炉 房 除 尘 器 烟 道 及 脱 硫 塔 等 ; 新 建 升 压 站 位 于 汽 机 房 以 南 ; 化 水 车 间 及 中 水 回 用 车 间 位 于 主 厂 房 东 侧 ; 干 煤 棚 位 于 电 厂 西 北 角 ; 脱 硫 事 故 水 池 位 于 硫 酸 铵 包 装 车 间 西 侧 4-1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见 图 4-2 4.2.4 燃 料 4.2.4.1 煤 源 及 煤 质 (1) 燃 料 来 源 技 改 完 成 后, 锅 炉 所 用 燃 料 不 变, 仍 是 白 煤 末 烟 煤 和 造 气 炉 渣 以 20:10:3 的 比 例 混 配 而 成 所 用 混 合 燃 料 中 的 烟 煤 外 购, 为 山 西 煤 ; 白 煤 末 主 要 为 厂 内 造 气 炉 原 料 白 煤 筛 分 所 得, 不 足 部 分 可 由 晋 煤 集 团 内 部 供 给 ; 造 气 炉 渣 为 造 气 炉 下 脚 料, 由 本 厂 供 应 烟 煤 供 应 协 议 见 附 件 (2) 燃 料 成 份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明 化 集 团 委 托 济 南 市 煤 炭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站 对 燃 料 成 分 进 行 了 检 测, 各 燃 料 成 分 分 析 见 表 4-14 表 4-14 燃 料 成 分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符 号 单 位 白 煤 末 烟 煤 造 气 炉 渣 混 合 燃 料 1 收 到 基 碳 C ar % 71.06 61.33 2 收 到 基 氢 H ar % 1.73 4.03 0.86 2.35 3 收 到 基 氧 O ar % 6.65 7.96 4 收 到 基 氮 N ar % 0.78 0.78 5 收 到 基 硫 S ar % 0.59 0.70 0.54 0.62 6 收 到 基 灰 分 A ar % 16.99 20.10 73.12 23.04 7 全 水 分 M ar % 2.2 5.1 4.2 3.26 8 空 气 干 燥 基 水 分 M ad % 0.64 1.29 0.77 0.85 9 干 燥 无 灰 基 挥 发 分 V daf % 5.46 27.89 5.29 12.24 10 收 到 基 低 位 发 热 量 Q net,ar kj/kg 27515 27237 6084 25482 4.2.4.2 燃 料 消 耗 量 技 改 完 成 后 各 锅 炉 燃 料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4-15 表 4-15(a) 锅 炉 燃 料 消 耗 量 一 览 表 锅 炉 容 量 1 75t/h 3 130t/h (2 运 1 备 ) 燃 料 类 型 配 比 小 时 消 耗 量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非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年 消 耗 量 (%) (t/h) (t) (t) (t/a) 白 煤 末 60.6 6.60 14190 14190 烟 煤 30.3 3.30 7095 7095 造 气 炉 渣 9.1 0.99 2129 2129 小 计 100 10.89 23414 23414 白 煤 末 60.6 2 10.55 45365 79125 124490 烟 煤 30.3 2 5.27 22661 39525 62186 造 气 炉 渣 9.1 2 1.58 6794 11850 18644 4-15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小 计 100 2 17.40 74820 130500 205320 注 :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表 4-15(b) 锅 炉 燃 料 消 耗 量 一 览 表 项 目 单 位 白 煤 末 烟 煤 造 气 炉 渣 混 合 燃 料 配 比 % 60.6 30.3 9.1 100 用 量 t/a 138680 69281 20773 228734 4.2.4.3 燃 料 储 运 (1) 燃 料 运 输 锅 炉 所 用 烟 煤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方 式, 运 输 道 路 拟 从 厂 区 北 侧 进 入, 燃 煤 全 部 采 用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 白 煤 末 及 造 气 炉 渣 为 厂 内 化 工 项 目 自 产, 采 用 汽 车 厂 内 运 输 (2) 储 存 系 统 锅 炉 所 用 烟 煤 依 托 现 有 干 煤 棚 储 存, 烟 煤 干 煤 棚 占 地 面 积 2600m 2, 堆 高 4m, 可 贮 煤 6000t, 贮 存 量 能 够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18 天 消 耗 量 白 煤 末 依 托 现 有 露 天 堆 场 储 存, 堆 场 面 积 600m 2, 堆 高 5m, 贮 存 量 3000t, 能 够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4.5 天 消 耗 量 造 气 炉 渣 依 托 现 有 炉 渣 露 天 堆 场 储 存, 堆 场 面 积 1300m 2, 堆 高 2m, 贮 存 量 2000t (3) 燃 料 输 送 系 统 白 煤 末 及 造 气 炉 渣 采 用 汽 车 运 送 至 烟 煤 干 煤 棚, 在 干 煤 棚 内 按 比 例 混 合 均 匀, 输 料 系 统 依 托 现 有 的 两 台 胶 带 输 送 机, 单 台 出 力 为 Q=120t/h, 带 宽 B=650mm, 带 速 V=1.25m/s, 双 路 布 置, 一 运 一 备, 并 具 有 双 路 同 时 运 行 的 条 件,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燃 料 消 耗 量 需 求 设 置 全 封 闭 输 煤 栈 桥, 可 有 效 控 制 煤 尘 产 生 4.2.5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企 业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须 执 行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 烟 尘 20mg/m 3 SO 2 50mg/m 3 NO x 100mg/m 3 ), 现 有 锅 炉 目 前 排 放 的 SO 2 NO x 不 能 满 足 此 标 准 要 求, 为 此, 现 有 锅 炉 须 进 行 脱 硫 脱 硝 改 造, 同 时 在 建 130t/h 锅 炉 实 际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方 案 简 述 如 下 : 1 除 尘 系 统 改 造 在 建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原 环 评 批 复 采 用 四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设 计 除 尘 效 率 99.8%, 为 满 足 新 标 准 要 求, 企 业 拟 将 在 建 130t/h 锅 炉 除 尘 设 施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设 计 除 4-16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尘 效 率 99.9%, 确 保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20mg/m 3 2 脱 硫 塔 改 造 现 有 锅 炉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设 计 脱 硫 效 率 90%, 为 满 足 后 期 新 标 准 要 求,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对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塔 进 行 改 造, 通 过 增 加 喷 淋 层 提 高 氨 水 浓 度 使 综 合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确 保 SO 2 排 放 浓 度 50mg/m 3 3 SNCR 脱 硝 改 造 现 有 锅 炉 无 脱 硝 设 施, 在 建 130t/h 锅 炉 原 环 评 批 复 SNCR 脱 硝 效 率 30%, 目 前 明 化 集 团 正 在 积 极 开 展 锅 炉 脱 硝 改 造, 确 定 现 有 锅 炉 新 增 SNCR 脱 硝 设 施, 并 同 时 对 在 建 锅 炉 SNCR 进 行 升 级, 增 加 喷 嘴 数 量,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确 保 NO x 排 放 浓 度 100mg/m 3 4 煤 场 增 加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现 有 煤 场 及 干 煤 棚 均 无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为 降 低 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对 现 有 煤 场 及 干 煤 棚 增 加 自 动 水 喷 淋 设 施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环 保 设 施 详 细 分 析 见 4.2.5.1 4.2.5.2 4.2.5.3 4.2.5.1 脱 硫 系 统 1 脱 硫 方 案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仍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主 要 由 烟 气 系 统 吸 收 剂 储 存 供 给 系 统 吸 收 系 统 副 产 物 处 理 系 统 和 事 故 排 空 系 统 等 组 成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1# 2# 两 台 脱 硫 塔 ( 一 用 一 备 ), 各 锅 炉 烟 气 经 各 自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经 管 道 引 至 同 一 台 脱 硫 塔 处 理, 现 有 锅 炉 未 设 置 烟 气 旁 路, 不 设 置 GGH, 增 压 风 机 与 引 风 机 合 并, 烟 气 脱 硫 后 经 脱 硫 塔 顶 部 烟 囱 排 放 脱 硫 系 统 平 均 4~5 月 检 修 一 次 1# 脱 硫 塔 建 于 2009 年, 设 置 三 层 喷 淋 层, 现 状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4~7%, 脱 硫 效 率 90%,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执 行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2-2013) 表 3 排 放 浓 度 限 值,SO 2 排 放 浓 度 需 控 制 在 50mg/m 3 以 下, 经 脱 硫 设 计 单 位 技 术 论 证, 本 项 目 建 设 时 将 对 1# 脱 硫 塔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将 现 有 脱 硫 塔 三 层 喷 淋 层 增 加 为 四 层,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提 高 至 10%, 并 同 时 增 加 氨 水 循 环 量,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2# 脱 硫 塔 目 前 已 建 成 尚 未 投 入 使 用, 原 环 评 批 复 2# 氨 法 脱 硫 塔 设 计 三 层 喷 淋 层,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5%, 脱 硫 效 率 90% 该 脱 硫 塔 实 际 建 设 为 四 层 喷 淋 层, 后 期 运 行 时 计 划 将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提 高 至 10%,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1# 脱 硫 塔 吸 收 塔 与 浓 缩 塔 分 开 设 置,2# 脱 硫 塔 吸 收 塔 与 浓 缩 塔 合 二 为 一, 其 脱 硫 原 理 及 工 艺 不 发 生 变 化, 仅 是 减 小 了 占 地 面 积, 同 时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环 节 4-17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2 氨 法 脱 硫 原 理 及 工 艺 流 程 (1) 原 理 氨 法 脱 硫 是 以 液 氨 或 一 定 浓 度 的 氨 水 作 为 脱 硫 吸 收 剂 的 一 种 烟 气 脱 硫 工 艺, 在 脱 硫 的 过 程 中 生 成 副 产 物 硫 酸 铵, 可 作 为 化 肥 使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的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如 下 : 氨 法 脱 硫 技 术 以 SO 2 和 NH 3 的 反 应 为 基 础, 见 式 (1): SO 2 +H 2O+xNH 3=(NH 4) xh 2-xSO 3 (1) 反 应 得 到 亚 硫 酸 铵 或 亚 硫 酸 氢 铵 中 间 品 脱 硫 中 间 品 亚 硫 酸 铵 溶 液 与 氧 化 空 气 进 行 氧 化 反 应 得 到 稀 硫 酸 铵 溶 液, 见 式 (2): (NH 4) xh 2-xSO 3+1/2O 2+(2-x)NH 3=(NH 4) 2SO 4 (2) 利 用 烟 气 的 余 热 将 稀 硫 酸 铵 溶 液 浓 缩 结 晶 为 硫 酸 铵 浆 液, 经 过 系 列 脱 水 分 离 后 得 到 硫 酸 铵 产 品 (2) 工 艺 流 程 脱 硫 塔 按 逆 流 式 喷 淋 吸 收 塔 设 计, 设 置 四 层 循 环 喷 淋 层, 采 用 10% 的 氨 水 作 为 脱 硫 吸 收 剂 脱 硫 塔 自 上 而 下 分 为 除 雾 净 化 段 吸 收 段 浓 缩 段 氧 化 段 烟 气 经 锅 炉 引 风 机 进 入 吸 收 塔 的 中 部 洗 涤 浓 缩 段, 经 洗 涤 后 温 度 降 为 50 ~60, 再 进 入 吸 收 塔 上 部 吸 收 段 在 吸 收 段, 烟 气 与 氨 化 吸 收 液 充 分 接 触 反 应, 脱 除 掉 绝 大 部 分 SO 2, 最 后 经 除 雾 器 除 雾 后 成 为 净 化 尾 气 并 通 过 脱 硫 塔 上 部 烟 囱 排 放, 除 雾 器 控 制 烟 气 含 水 率 < 75mg/Nm 3 吸 收 剂 氨 水 经 氨 水 泵 送 入 吸 收 塔, 吸 收 烟 气 中 的 SO 2 形 成 亚 硫 酸 铵 亚 硫 酸 铵 在 吸 收 塔 底 部 氧 化 段 被 氧 化 风 机 鼓 入 的 空 气 氧 化 成 硫 酸 铵 部 分 硫 酸 铵 溶 液 泵 入 洗 涤 浓 缩 段, 将 烟 气 冷 却 的 同 时 自 身 水 分 得 到 蒸 发, 形 成 固 含 量 约 10% 的 硫 酸 铵 浆 液 固 含 量 约 10% 的 硫 酸 铵 浆 液 由 结 晶 泵 送 入 旋 流 器 进 行 初 步 固 液 分 离, 分 离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底 流 ( 固 含 量 20%~40%) 进 入 稠 厚 器 继 续 沉 降 分 离 ; 稠 厚 器 溢 流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底 流 ( 固 含 量 40%~60%) 进 入 分 离 离 心 机 ; 离 心 机 过 滤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虑 渣 为 含 湿 量 3%~5% 的 硫 酸 铵 湿 粉, 外 售 作 复 合 肥 结 晶 槽 内 的 清 液 溢 流 到 二 级 循 环 槽 回 吸 收 系 统 循 环 使 用 补 水 经 工 艺 水 泵 进 入 吸 收 塔 用 于 补 充 吸 收 浓 缩 过 程 中 消 耗 部 分, 维 持 系 统 平 衡, 补 水 采 用 新 鲜 水 氨 法 脱 硫 装 置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4-3 4-18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图 4-3 脱 硫 装 置 工 艺 流 程 图 3 脱 硫 剂 及 脱 硫 副 产 物 项 目 脱 硫 用 氨 水 采 用 合 成 氨 装 置 尾 气 洗 涤 产 生 的 氨 水, 其 氨 浓 度 为 10%, 成 分 分 析 见 表 4-16 氨 水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4-17 表 4-16 氨 水 成 分 分 析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合 格 品 备 注 氨 含 量 % 10% -- 残 留 物 含 量 g/l 0.3 重 量 法 色 度 -- 80 号 -- 油 含 量 mg/kg 重 量 法 铁 含 量 mg/kg -- 密 度 kg/l 0.98 相 对 水 表 4-17 拟 建 项 目 脱 硫 用 10% 氨 水 消 耗 情 况 表 锅 炉 小 时 消 耗 量 日 消 耗 量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非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年 消 耗 量 (t/h) (t/d) (t) (t) (t/a) 1 75t/h 0.58 12.76 1250.72 1250.72 3 130t/h (2 运 1 备 ) 2 0.93 2 20.46 2 1998.39 2 3485.56 2 5483.95 4-19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合 计 2.44 53.68 5247.50 6971.13 12218.62 注 : 日 运 行 小 时 数 按 22h 计 ;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表 4-18 脱 硫 氨 水 存 储 方 式 及 风 险 防 护 措 施 一 览 表 物 料 名 称 储 存 方 式 数 量 单 罐 容 积 储 存 量 罐 尺 寸 围 堰 尺 寸 10% 氨 水 固 定 储 罐 4 个 45m 3 4 35t D=3.8m H=4m 10 5 1.2m 本 项 目 锅 炉 脱 硫 消 耗 10% 氨 水 量 最 大 为 53.68t/d, 厂 内 设 4 座 单 罐 容 积 45m 3 立 式 氨 水 储 罐, 储 存 量 约 为 140t, 可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脱 硫 2.6 天 的 氨 水 耗 量 由 于 氨 水 为 厂 内 自 产, 可 以 保 证 锅 炉 脱 硫 氨 水 的 顺 利 供 应, 氨 水 通 过 管 线 输 送 进 入 氨 水 储 罐 拟 建 工 程 脱 硫 副 产 硫 酸 铵 量 见 表 4-19 表 4-19 拟 建 项 目 脱 硫 副 产 硫 酸 铵 产 量 锅 炉 小 时 产 生 量 (t/h)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非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年 产 生 量 (t/a) 1 75t/h 0.23 503.07 503.07 3 130t/h 2 0.37 2 803.80 2 1401.97 2 2205.77 (2 运 1 备 ) 合 计 0.97 2110.67 2803.94 4914.61 注 :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硫 酸 铵 含 水 率 按 5% 计 4.2.5.2 脱 硝 系 统 本 项 目 1 75t/h +3 130t/h 锅 炉 为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根 据 现 有 锅 炉 在 线 监 测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可 知,NO x 产 生 浓 度 可 控 制 在 250mg/Nm 3 为 进 一 步 降 低 NO x 排 放 浓 度, 本 工 程 对 现 有 锅 炉 增 设 SNCR 脱 硝 设 施, 同 时 对 在 建 130t/h 锅 炉 原 批 复 的 SNCR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1 脱 硝 方 案 NO X( 包 括 N0 和 N0 2 等 ) 是 燃 煤 与 空 气 在 高 温 燃 烧 时 产 生 的, 主 要 有 两 个 来 源, 一 是 燃 料 中 含 氮 的 有 机 物, 在 燃 烧 时 与 氧 反 应 生 成 的 大 量 一 氧 化 氮, 通 常 称 为 燃 料 型 氮 氧 化 物 ; 二 是 空 气 中 的 氮 在 高 温 下 氧 化 为 氮 氧 化 物, 通 常 称 为 温 度 型 氮 氧 化 物 燃 煤 电 厂 锅 炉 所 排 NO x 以 温 度 型 氮 氧 化 物 为 主 本 工 程 脱 硝 系 统 拟 采 用 SNCR 工 艺, 以 氨 水 为 脱 硝 剂, 设 计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氨 逃 逸 浓 度 小 于 8ppm, 氨 与 NO X 摩 尔 比 按 1:1, 本 次 环 评 按 照 60% 脱 硝 效 率 计 算 2 脱 硝 原 理 及 工 艺 流 程 (1) 原 理 4-20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Selective Non-Catalytic Reduction, 以 下 简 写 为 SNCR) 技 术 是 一 种 成 熟 的 商 业 性 NOx 控 制 处 理 技 术 SNCR 方 法 主 要 使 用 含 氮 的 药 剂 在 温 度 区 域 870~ 1200 喷 入 含 NH 3 的 燃 烧 产 物 中,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脱 除 NO, 生 成 氮 气 和 水 由 于 在 一 定 温 度 范 围 内 有 氧 气 的 情 况 下, 氮 剂 对 NO x 的 还 原 在 所 有 其 他 的 化 学 反 应 中 占 主 导, 表 现 出 选 择 性, 因 此 称 之 为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SNCR 技 术 应 用 于 煤 粉 炉 时 对 温 度 要 求 十 分 严 格, 但 应 用 于 循 环 流 化 床 机 组, 由 于 循 环 流 化 床 机 组 自 身 旋 风 分 离 器 的 结 构, 为 烟 气 与 还 原 剂 的 充 分 混 合 提 供 了 先 天 的 便 利 条 件, 因 此 在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上 使 用 SNCR 技 术, 脱 硝 效 率 可 达 约 60% 以 氨 气 为 还 原 剂 脱 硝 的 主 要 反 应 如 下 : 4NH 3 4NO O2 4N2 6H 2O 4NO 2 + 2NH 3 +O 2 3N 2 + 6H 2 O (2) 工 艺 流 程 氨 水 自 厂 内 合 成 氨 装 置 通 过 管 线 输 送 至 氨 水 存 储 区 储 存, 然 后 由 氨 水 存 储 罐 输 送 至 炉 前 喷 射 区 约 10% 浓 度 的 氨 水 溶 液 经 氨 水 溶 液 输 送 泵 送 至 炉 前 喷 射 系 统 后, 经 过 计 量 分 配 装 置 的 精 确 计 量 分 配 至 每 个 喷 枪, 与 雾 化 介 质 混 合 后 喷 入 炉 膛, 与 锅 炉 烟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进 行 脱 硝 反 应 氨 水 最 终 与 氮 氧 化 物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生 成 氮 气 和 水 硫 酸 铵 在 温 度 280 以 上 就 会 分 解 为 氨 气 及 二 氧 化 硫, 故 氨 与 二 氧 化 硫 不 会 在 炉 膛 内 直 接 反 应 生 成 硫 酸 铵 SNCR 脱 硝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4-4 3 脱 硝 还 原 剂 图 4-4 SNCR 脱 硝 工 艺 流 程 图 4-21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本 工 程 脱 硝 效 率 为 60%, 由 于 脱 硝 对 氨 水 质 量 要 求 较 高, 本 项 目 采 用 合 成 氨 装 置 副 产 的 较 洁 净 氨 水 作 为 脱 硝 剂, 其 氨 浓 度 为 10%, 并 新 建 氨 水 储 罐, 不 与 脱 硫 氨 水 罐 共 用 氨 水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4-20, 氨 水 储 存 方 式 见 表 4-21 表 4-20 拟 建 项 目 脱 硝 氨 水 消 耗 情 况 表 小 时 消 耗 量 日 消 耗 量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非 采 暖 期 消 耗 量 年 消 耗 量 锅 炉 (t/h) (t/d) (t) (t) (t/a) 1 75t/h 0.05 1.10 107.5 107.5 3 130t/h 2 0.07 2 1.54 2 150.5 2 262.5 2 413 (2 运 1 备 ) 合 计 0.19 4.18 408.5 525 933.5 注 : 日 运 行 小 时 数 按 22h 计 ;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表 4-21 脱 硝 氨 水 存 储 方 式 及 风 险 防 护 措 施 一 览 表 物 料 名 称 储 存 方 式 数 量 单 罐 容 积 储 存 量 罐 尺 寸 围 堰 尺 寸 10% 氨 水 固 定 储 罐 1 个 27m 3 1 21t D=2.6m H=5m 5 5 1.2m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锅 炉 脱 硝 消 耗 10% 氨 水 量 最 大 为 4.18t/d, 厂 内 设 1 座 单 罐 容 积 27m 3 立 式 氨 水 储 储 罐, 储 存 量 约 为 21t, 可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脱 硝 5 天 的 氨 水 耗 量 4.2.5.3 除 灰 渣 系 统 现 有 锅 炉 采 用 灰 渣 分 除 方 式, 干 式 除 灰, 机 械 除 渣 除 灰 系 统 采 用 干 灰 气 力 集 中, 将 除 尘 器 灰 斗 内 的 干 灰 集 中 至 灰 库, 在 灰 库 下 装 车 运 至 综 合 利 用 场 所 除 渣 系 统 采 用 机 械 除 渣 将 冷 渣 器 冷 却 后 的 渣 输 送 至 渣 仓, 在 渣 仓 下 装 车 运 至 综 合 利 用 场 所 1 除 灰 系 统 本 项 目 锅 炉 采 用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采 用 正 压 浓 相 气 力 输 灰 系 统 除 灰, 该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气 力 输 送 和 灰 库 贮 存 两 部 分, 二 者 通 过 输 送 管 道 连 接 成 一 个 整 体, 所 需 气 源 由 空 压 机 供 气 中 心 提 供 除 尘 器 灰 斗 下 各 安 装 一 个 输 送 仓 泵, 直 接 将 干 灰 送 至 灰 库 厂 区 现 有 容 积 1000m 3 的 灰 库 2 座, 可 储 存 采 暖 期 全 厂 锅 炉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约 12 天 所 产 生 的 灰 量 2 除 渣 系 统 炉 底 渣 采 用 机 械 除 渣 方 式 锅 炉 炉 膛 下 设 有 排 渣 口, 每 台 炉 选 用 两 台 干 法 冷 渣 器, 经 冷 渣 器 冷 却 后 的 底 渣 通 过 落 渣 管 落 入 链 斗 输 渣 机, 输 送 至 锅 炉 房 外 的 渣 库 中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在 建 有 效 容 积 500m 3 渣 库 2 座, 按 钢 结 构 设 计, 可 满 足 采 暖 期 锅 炉 在 正 常 工 况 下 10 天 的 渣 量 贮 存 需 要 冷 却 后 的 渣 可 通 过 汽 车 运 往 综 合 利 用 的 用 户, 运 渣 汽 车 由 用 户 自 备 4-22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4.2.6 区 域 供 热 情 况 根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批 复 ), 供 热 规 划 范 围 为 东 起 淄 东 铁 路, 西 至 唐 华 路, 南 起 南 外 环 路, 北 至 王 徐 璐, 总 面 积 约 29km 2 拟 建 工 程 为 规 划 的 热 源 点, 本 次 环 评 热 负 荷 及 供 热 情 况 论 述 主 要 依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4.2.6.1 区 域 热 源 现 状 形 成 背 景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发 展 时 间 较 早, 在 早 期 发 展 过 程 中 未 明 确 要 求 实 施 集 中 供 热, 各 企 业 均 配 套 建 设 了 供 热 锅 炉 或 热 电 站 2012 年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区 域 环 评 ( 济 环 字 [2012]139 号,2012.7) 开 展 时,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已 形 成 一 定 的 经 济 规 模 和 产 业 聚 集 优 势, 区 内 主 要 的 用 热 单 位 有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套 热 电 站,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锅 炉 房 根 据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区 内 热 源 主 要 依 托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和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未 要 求 拆 除 鉴 于 区 域 现 有 用 热 企 业 规 模 较 大, 且 热 源 建 设 时 间 较 早 属 于 历 史 原 因 建 成, 短 期 内 实 现 热 源 替 代 较 困 难, 根 据 2014 年 批 复 的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区 域 逐 渐 向 一 个 热 源 集 中, 其 它 热 源 以 后 不 再 发 展 4.2.6.2 规 划 热 源 点 情 况 根 据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区 域 热 源 规 划 方 案 如 下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现 有 热 源 包 括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 1 )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现 有 规 模 三 炉 一 机, 即 1 35t/h+1 75t/h+1 130t/h 次 高 温 次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1 B6MW 供 热 机 组, 供 热 基 本 满 足 圣 泉 集 团 自 身 用 热 ; (2) 山 东 晋 煤 日 月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建 设 规 模 为 3 75t/h 次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作 为 自 备 热 源 ; (3)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现 有 规 模 为 2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4-23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化 床 锅 炉 1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在 建 1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负 责 自 身 及 周 边 几 家 企 业 用 热 需 求 ; 规 划 在 厂 区 北 侧 建 设 4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主 要 作 为 企 业 规 划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同 意 由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以 实 现 能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远 期 在 园 区 发 展 到 一 定 规 模 不 能 满 足 生 产 需 要 时, 由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厂 区 北 侧 扩 建 新 的 热 源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原 则 上 不 允 许 再 建 设 新 的 热 源 点 区 域 现 有 热 源 及 供 热 范 围 见 图 4-5 4.2.6.3 区 域 热 负 荷 及 供 热 平 衡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热 源 主 要 负 责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部 分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用 汽 及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用 热 其 中 明 化 集 团 规 划 在 厂 区 北 侧 建 设 的 4 130t/h(3 运 1 备 )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主 要 作 为 在 建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与 现 有 厂 区 内 锅 炉 供 汽 系 统 不 交 叉 使 用 本 项 目 为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因 此 只 分 析 本 项 目 锅 炉 供 热 范 围 内 热 负 荷 情 况 区 域 热 负 荷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4-5 图 4-6 1 区 域 热 负 荷 (1)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目 前 明 泉 厂 区 供 热 锅 炉 主 要 担 负 明 化 集 团 下 属 各 分 公 司 工 业 用 汽 园 区 周 边 企 业 的 工 业 用 汽 及 刁 镇 部 分 居 民 采 暖, 为 保 障 生 产 安 全 及 供 暖 需 求, 现 状 全 年 运 行 1 75t/h +1 130t/h 锅 炉,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4-23 区 域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用 汽 用 汽 热 负 荷 (t/h) 序 供 热 用 汽 用 户 名 称 压 力 温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号 介 质 方 式 MPa 度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工 业 热 负 荷 1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39 38 36 36 35 34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蒸 汽 直 接 0.8 250 43 42 40 40 39 38 3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15 14 13 15 13 12 山 东 汉 枫 明 化 缓 释 肥 料 有 限 公 司 4 蒸 汽 直 接 0.8 250 10 9 8 10 9 8 5 济 南 百 斯 特 催 化 剂 有 限 公 司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13 12 11 13 12 11 6 济 南 腾 达 亚 克 力 板 材 厂 蒸 汽 直 接 0.8 250 4 3 3 4 3 3 7 济 南 绿 帮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蒸 汽 直 接 0.8 250 6 5 4 6 5 4 4-2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 现 状 工 业 热 负 荷 汇 总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67 64 60 64 60 57 蒸 汽 直 接 0.8 250 63 59 55 60 56 53 8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热 负 荷 蒸 汽 间 接 0.49 240 21 18 15 (2) 规 划 热 负 荷 情 况 按 照 明 化 集 团 公 司 生 产 发 展 规 划 及 周 边 工 业 热 用 户 扩 大 再 生 产 预 计 用 汽 量 情 况, 区 域 内 近 期 规 划 的 工 业 热 负 荷 情 况 见 表 4-24 表 4-24 区 域 规 划 新 增 工 业 热 负 荷 情 况 用 汽 用 汽 热 负 荷 (t/h) 序 供 热 用 汽 用 户 名 称 压 力 温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号 介 质 方 式 MPa 度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1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22 21 19 21 20 19 山 东 明 水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蒸 汽 直 接 0.8 250 26 25 23 25 24 23 3 山 东 汉 枫 明 化 缓 释 肥 料 有 限 公 司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7 6 5 7 6 5 4 济 南 百 斯 特 催 化 剂 有 限 公 司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8 7 6 8 7 6 5 济 南 腾 达 亚 克 力 板 材 厂 蒸 汽 直 接 0.8 250 2 2 2 2 2 2 6 济 南 绿 帮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蒸 汽 直 接 0.8 250 7 6 5 7 6 5 规 划 工 业 热 负 荷 汇 总 蒸 汽 直 接 1.27 270 37 34 30 36 33 30 蒸 汽 直 接 0.8 250 35 33 30 34 32 30 根 据 明 化 集 团 与 章 丘 市 市 域 次 中 心 刁 镇 人 民 政 府 签 订 的 100 万 平 方 米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协 议 的 要 求, 在 冬 季 采 暖 季, 明 化 集 团 将 外 供 蒸 汽 至 换 热 首 站 加 热 循 环 水, 进 行 高 温 循 环 水 供 热, 外 供 蒸 汽 参 数 为 0.49MPa/240 区 域 内 规 划 采 暖 热 负 荷 情 况 见 表 4-25 表 4-25 区 域 规 划 采 暖 热 负 荷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采 暖 面 积 ( 万 m 2 ) 采 暖 热 指 标 (W/m 2 ) 热 负 荷 (MW) 1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100 40 40 折 合 0.49MPa,240 蒸 汽 量 60t/h 目 前 供 热 范 围 内 已 铺 设 部 分 供 热 管 网, 明 化 集 团 已 实 现 35 万 平 方 米 的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计 划 新 增 65 万 平 方 米 采 暖 面 积, 热 负 荷 约 39t/h (3) 区 域 热 负 荷 情 况 统 计 表 4-26 区 域 热 负 荷 统 计 表 类 别 单 位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现 有 工 业 热 负 荷 1.27MPa t/h 67 64 60 64 60 57 0.8MPa t/h 63 59 55 60 56 53 现 有 采 暖 热 负 荷 0.49MPa t/h 20 18 15 近 期 规 划 工 业 热 负 荷 1.27MPa t/h 37 34 30 36 33 30 4-25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0.8MPa t/h 35 33 30 34 32 30 近 期 规 划 采 暖 热 负 荷 0.49MPa t/h 39 38 35 合 计 1.27MPa t/h 104 98 90 100 93 87 0.8MPa t/h 98 92 85 94 88 83 0.49MPa t/h 60 56 50 根 据 热 用 户 热 负 荷 参 数 情 况 及 机 组 背 压 排 汽 参 数 情 况, 确 定 外 供 蒸 汽 参 数 分 别 为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考 虑 热 电 厂 外 供 汽 焓 差 系 数 及 供 热 管 网 网 损 ( 按 3% 计 算, 仅 工 业 热 负 荷 考 虑 管 损 ) 热 负 荷 折 减 系 数 ( 各 用 汽 单 位 热 负 荷 同 时 率 取 0.9), 折 算 到 热 电 厂 出 口 的 设 计 热 负 荷 情 况 见 表 4-27 表 4-27 项 目 设 计 热 负 荷 表 工 业 热 负 荷 类 别 单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位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最 大 平 均 最 小 折 算 到 热 电 厂 出 口 热 负 荷 1.57MPa t/h 105.1 99.1 91.0 101.1 94.0 88.0 ( 考 虑 焓 值 折 算 系 数 及 供 热 管 网 网 损 3%) 0.98MPa t/h 99.4 93.3 86.2 95.3 89.3 84.2 考 虑 负 荷 折 减 系 数 1.57MPa t/h 99.9 94.1 86.4 96.0 89.3 83.6 ( 同 时 率 95%) 0.98MPa t/h 94.4 88.7 81.9 90.6 84.8 80.0 采 暖 热 负 荷 0.49MPa t/h 60 56 50 0 0 0 2 项 目 供 热 平 衡 合 计 t/h 254.3 238.8 218.4 186.6 174.1 163.6 根 据 区 域 现 有 规 划 热 负 荷 分 析,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设 计 热 负 荷 及 供 热 平 衡 见 表 4-28 表 4-28 蒸 汽 平 衡 表 单 位 :t/h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类 别 项 目 1 75t/h+2 130t/h 2 130t/h 1 B6+1 B15+1 B18 1 B15+1 B18 最 大 平 均 平 均 最 小 锅 炉 蒸 发 量 341.9 324.4 239 226 B6 68.3 63.4 0 0 汽 轮 机 组 锅 炉 蒸 汽 B15 132.3 125.7 115.8 108.5 进 汽 量 MPa B18 134.6 128.8 118.4 113 汽 水 损 失 6.8 6.5 4.8 4.5 平 衡 比 较 0 0 0 0 工 业 及 采 暖 汽 轮 机 1.57MPa 115.8 110 103.9 94.6 4-26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用 汽 MPa 排 汽 量 0.98MPa 134.6 128.8 115.9 113 0.49MPa 61.9 57.7 0 0 高 加 用 汽 量 22.8 21.4 14.4 13.9 除 氧 器 用 汽 量 58.0 57.7 45.7 44.0 1.57MPa 99.9 94.1 89.3 83.6 0.98MPa 94.4 88.7 84.8 80.0 外 供 汽 量 0.49MPa 60 56 0 0 小 计 254.3 238.8 174.1 163.6 平 衡 比 较 0 0 0 0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锅 炉 供 热 能 力 能 够 满 足 近 期 热 负 荷 需 求 4.2.6.4 供 热 管 网 1 供 热 介 质 及 参 数 供 热 主 干 管 网 以 蒸 汽 和 高 温 热 水 两 种 热 媒 介 质 形 式 供 热 工 业 热 用 户 的 用 汽 参 数 分 为 1.27MPa/270 和 0.8MPa/250 两 种, 考 虑 到 远 期 发 展 和 管 网 输 送 热 损, 确 定 供 汽 参 数 为 1.57MPa/300 0.98MPa/275, 满 足 生 产 工 艺 用 汽 要 求 采 暖 介 质 采 用 热 水,6MW 背 压 机 出 汽 0.49MPa/240 送 至 换 热 首 站, 进 行 高 温 循 环 水 供 热, 高 温 热 水 管 网 供 回 水 温 度 为 130/70 蒸 汽 管 网 依 托 园 区 现 有, 热 水 管 网 由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协 同 刁 镇 镇 政 府 在 现 有 管 网 基 础 上 完 善, 不 包 括 在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中 2 管 网 走 向 及 敷 设 方 式 本 工 程 供 热 管 网 采 用 架 空 敷 设, 供 热 管 道 由 主 厂 房 列 柱 引 出, 由 供 热 中 心 引 出 接 至 各 热 用 户 供 热 管 网 由 市 政 府 部 门 统 一 敷 设 厂 界 外 供 热 管 网 由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负 责 投 资 建 设, 不 属 于 拟 建 工 程 范 围 目 前 供 热 管 网 工 程 正 在 敷 设 完 善 中 3 热 力 站 设 置 明 化 集 团 厂 区 内 现 有 换 热 首 站 一 座, 供 热 规 模 100 万 m 2 厂 区 外 共 设 置 二 级 水 - 水 换 热 站 7 座, 按 照 新 老 小 区 供 热 面 积 不 同 分 3 万 10 万 12 万 20 万 和 30 万 平 方 米 5 中 规 模 二 级 换 热 站 由 刁 镇 镇 政 府 负 责 建 设, 不 在 本 工 程 范 围 内 区 域 近 期 供 热 管 网 规 划 图 见 图 4-5 图 4-6 4.2.7 公 用 工 程 4.2.7.1 给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劳 动 定 员, 不 新 增 生 活 用 水 量 ; 生 产 用 水 均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不 新 增 用 水 4-27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环 节 (1) 新 鲜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新 鲜 水 用 水 环 节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水, 新 鲜 水 最 大 用 量 约 217.1m 3 /h, 由 厂 区 现 有 供 水 设 施 统 一 供 应 厂 区 新 鲜 水 来 自 本 厂 深 水 井 和 水 寨 镇 苑 李 水 厂, 总 供 水 能 力 662m 3 /h, 其 中 深 水 井 供 水 能 力 200m 3 /h, 苑 李 水 厂 自 来 水 供 水 能 力 462m 3 /h 目 前 公 司 一 次 用 水 量 约 452m 3 /h, 其 中 厂 区 自 备 深 水 井 供 水 量 200m 3 /h, 水 寨 镇 苑 李 水 厂 供 水 量 252m 3 /h, 目 前 尚 有 供 水 能 力 余 量 210m 3 /h 在 建 项 目 新 增 新 鲜 水 用 量 336.57m 3 /h,40 万 吨 新 型 尿 素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对 现 有 厂 区 实 施 水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改 造 后, 现 有 工 程 新 鲜 水 用 量 由 目 前 的 452m 3 /h 减 少 为 352m 3 /h 本 项 目 和 在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新 鲜 水 用 量 合 计 688.57m 3 /h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有 688.57-662=26.57m 3 /h 的 不 足, 通 过 实 现 实 施 内 部 节 约 用 水, 提 高 循 环 水 的 浓 缩 倍 数, 减 少 循 环 水 补 水 量, 基 本 可 以 满 足 供 水 的 需 要 厂 内 现 有 工 程 循 环 水 总 量 较 大, 除 造 气 循 环 水 外 的 总 循 环 量 约 51270m 3 /h, 对 循 环 水 补 水 采 取 反 渗 透 处 理, 降 低 补 水 的 含 盐 量, 可 进 一 步 减 少 循 环 水 排 污 量, 提 高 循 环 水 浓 缩 倍 数, 减 少 补 水 量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电 厂 用 水 使 用 苑 李 水 厂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并 尽 可 能 增 加 中 水 用 量, 杜 绝 使 用 厂 内 地 下 水 另 外, 根 据 章 丘 市 水 务 局 出 具 的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供 水 方 案 : 1 主 要 水 源 以 绣 江 河 拦 蓄 水 为 主 要 水 源, 由 水 寨 城 子 闸 上 游 引 绣 江 河 水 ( 明 水 泉 水 ) 入 引 黄 东 干 渠, 经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东 侧, 引 入 项 目 区 水 厂 加 压 后 使 用 分 配 至 项 目 区 的 绣 江 河 水 量 为 800 万 m 3 /a 2 补 充 水 源 引 黄 河 水 作 为 项 目 区 第 一 补 充 水 源, 由 东 干 渠 引 入 项 目 区, 计 划 年 配 水 量 300 万 m 3 /a 3 备 用 水 源 南 水 北 调 长 江 水 作 为 备 用 水 源, 可 向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配 水 230 万 m 3 /a 以 上 水 源 已 经 充 分 调 查 论 证, 现 正 在 进 行 施 工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第 1 2 方 案 预 计 2014 年 底 前 开 工, 力 争 2016 年 4 月 实 现 供 水 ; 方 案 3 供 水 规 划 已 完 成, 预 计 年 底 前 供 水 管 道 可 以 施 工, 力 争 2015 年 底 实 现 供 水, 因 该 水 源 主 要 是 保 证 引 用 水, 只 能 作 为 水 源 供 应 以 上 供 水 方 案 实 施 后, 首 先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用 水 量, 其 次 可 以 大 幅 度 减 少 现 有 企 业 对 地 下 水 的 开 采 4-28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2) 中 水 系 统 在 建 中 水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150m 3 /h, 目 前 已 基 本 建 成, 尚 未 投 入 使 用 中 水 处 理 采 用 反 渗 透 处 理 工 艺, 以 现 有 工 程 循 环 排 污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脱 盐 水 站 浓 水 等 清 净 下 水 作 为 水 源, 具 体 流 程 为 : 生 产 清 净 下 水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超 滤 反 渗 透 除 盐 水 箱 用 户 中 水 可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等 环 节 (3) 化 学 水 处 理 系 统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脱 盐 水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440m 3 /h, 产 水 率 75%, 在 建 脱 盐 水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140 m 3 /h, 产 水 率 75%, 处 理 水 工 艺 为 : 原 水 多 介 质 过 滤 器 活 性 碳 过 滤 器 超 滤 反 渗 透 中 间 水 箱 混 合 离 子 交 换 器 除 盐 水 箱 用 户 本 项 目 仅 建 设 机 组, 不 新 增 脱 盐 水 用 量, 现 有 化 学 水 处 理 规 模 满 足 需 求 (4) 循 环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汽 机 冷 油 器 发 电 机 空 冷 器 及 辅 机 等 设 备 需 冷 却, 新 增 循 环 水 量 650m 3 /h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循 环 水 分 为 四 个 系 统 : 尿 素 循 环 水 系 统 合 成 循 环 水 系 统 造 气 循 环 水 系 统 和 精 甲 醇 循 环 水 系 统, 总 设 计 规 模 为 35000m 3 /h, 目 前 实 际 用 量 为 25470m 3 /h, 能 够 满 足 本 项 目 需 求, 不 需 新 增 循 环 水 设 备 现 有 循 环 水 系 统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4-29 表 4-29 厂 区 各 循 环 水 系 统 设 计 规 模 及 实 际 用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设 计 规 模 (m 3 /h) 实 际 用 量 (m 3 /h) 1 尿 素 循 环 水 系 统 6000 18000 2 合 成 循 环 水 系 统 10270 3 造 气 循 环 水 系 统 6000 6000 4 精 甲 醇 循 环 水 系 统 4000 4000 合 计 28000 25470 (5) 消 防 水 系 统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消 防 系 统 按 同 一 时 间 火 灾 次 数 为 1 次 设 计, 事 故 时 最 大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35L/s, 其 中 室 外 消 火 栓 系 统 用 水 量 为 25L/s, 室 内 消 火 栓 用 水 量 为 10L/s 本 项 目 室 外 消 防 依 托 厂 内 现 有 消 防 系 统, 不 再 新 建 目 前 厂 内 建 有 独 立 的 消 防 水 系 统, 有 消 防 泵 200DL280-30(I*5)3 台 50DL15-12(I*10)2 台 蓄 压 式 储 水 罐 一 个 600m 3 消 防 水 池 2 个 泡 沫 消 防 泵 M64/30 2 台, 蓄 压 式 储 沫 灌 一 个, 消 防 出 水 管 Φ 219 两 路, 可 以 满 足 本 项 目 需 求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消 防 水 量 为 10L/s, 供 汽 机 房 室 内 消 防 使 用 汽 机 房 室 内 消 防 系 统 由 现 有 室 外 环 状 消 防 管 网 引 一 路 接 入 室 内 消 防 水 环 状 管 网, 室 内 每 层 均 按 规 定 设 有 室 内 消 火 4-29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栓, 室 内 消 火 栓 间 距 约 为 24m, 保 护 半 径 为 28m 消 防 主 管 道 管 径 为 DN100 4.2.7.2 排 水 系 统 全 厂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出 厂 区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为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含 油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等 各 类 废 水 产 生 及 处 理 情 况 如 下 : (1) 化 水 车 间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目 前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一 同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入 章 齐 沟 待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投 入 使 用 后, 清 净 下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2) 锅 炉 排 污 水 项 目 锅 炉 排 污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6.5m 3 /h, 现 状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待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投 入 使 用 后, 锅 炉 排 污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3)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本 项 目 新 增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3.2m 3 /h, 厂 区 现 状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待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投 入 使 用 后, 循 环 排 污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4) 含 油 废 水 含 油 废 水 主 要 是 指 主 厂 房 内 检 修 场 地 冲 洗 水 油 罐 脱 水 柴 油 机 房 的 含 油 废 水, 油 库 区 卸 油 栈 台 等 的 含 油 雨 水,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含 油 废 水 量, 现 有 含 油 废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1.2m 3 /h, 排 入 厂 区 现 有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项 目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污 水 排 放 管 线, 实 施 清 污 分 流 清 净 下 水 排 入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等 环 节 ;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经 章 齐 沟 再 进 入 小 清 河 待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2012 年 12 月 建 成, 由 于 章 丘 市 刁 镇 水 寨 镇 和 明 水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生 活 污 水 占 总 废 水 量 比 例 过 低, 造 成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试 运 行 期 间 可 生 化 性 差 无 法 实 现 正 常 运 行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同 意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变 更 服 务 范 围 的 批 复 ( 鲁 环 评 函 [2014]79 号, 拟 从 章 丘 市 明 水 城 区 铺 设 管 道 至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流 城 区 部 分 生 活 污 水, 同 时 沿 线 收 集 相 公 庄 镇 绣 惠 镇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管 网 目 4-30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前, 上 述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项 目 环 评 已 经 通 过 环 保 部 门 批 复, 预 计 2014 年 底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届 时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将 加 快 污 水 处 理 调 试, 争 取 早 日 通 过 环 保 验 收 本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4-7 4.2.7.3 点 火 及 助 燃 系 统 锅 炉 启 动 点 火 助 燃 油 采 用 0# 轻 柴 油, 电 厂 来 油 采 用 罐 车 运 输 方 式, 直 接 卸 入 油 罐, 本 工 程 点 火 油 泵 房 及 点 火 油 罐 均 依 托 现 有, 厂 内 现 有 一 个 容 积 9m 3 点 火 油 罐 (φ 1.8m 3.6m) 4-31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损 失 11.2(0) 损 失 6.5(4.8) 56(0) 采 暖 204.8 (195.1) 锅 炉 蒸 汽 317.9 (234.2) 汽 轮 机 锅 炉 排 污 水 6.5(4.8) 外 供 汽 238.8 (174.1) 182.8(174.1) 工 业 损 失 128.0(121.9) 居 民 采 暖 冷 凝 回 水 137.8(130.7) 工 业 冷 凝 回 水 54.8(52.2) 除 氧 器 152.2 (131.5) 202.9 (175.3)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16.9(14.6) 中 和 处 理 16.9 (14.6) 浓 水 33.8(29.2) 新 鲜 水 217.1 (184.5) 13 (8) 脱 硫 系 统 损 失 13(8) 损 失 9.8 60.4 (51.8)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60.4 (51.8)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中 水 13 (13)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650m 3 /h 循 环 排 污 水 3.2(3.2) 1.2 (1.2) 机 泵 杂 用 水 1.2 (1.2)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2 (1.2) 排 放 注 : 括 号 外 为 采 暖 期, 括 号 内 为 非 采 暖 期 图 4-7 拟 建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m 3 /h) 4-32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4.2.8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烟 煤 造 气 炉 渣 造 气 炉 集 尘 器 烟 灰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后, 由 输 煤 皮 带 送 至 锅 炉 燃 烧, 经 化 水 车 间 处 理 后 的 除 盐 水 进 除 氧 器 除 氧 后, 经 给 水 泵 进 入 省 煤 器 预 热, 再 进 入 锅 炉 加 热 成 具 有 一 定 压 力 和 温 度 的 过 热 蒸 汽, 将 化 学 能 转 变 为 热 能, 锅 炉 产 生 的 蒸 汽 送 汽 轮 机 做 功, 汽 轮 机 带 动 发 电 机 将 机 械 能 转 化 为 电 能, 电 经 配 电 装 置 由 输 电 线 路 送 入 电 网 做 过 功 的 乏 汽 从 汽 轮 机 抽 出 对 外 供 热 燃 煤 产 生 的 烟 气 进 入 尾 部 烟 道, 经 脱 硝 除 尘 脱 硫 后 由 脱 硫 塔 顶 部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锅 炉 炉 底 渣 和 除 尘 器 捕 集 下 来 的 灰 进 入 除 灰 渣 系 统, 锅 炉 灰 渣 采 用 干 法 分 除 方 式, 炉 渣 首 先 进 入 冷 渣 器 冷 却 后 由 机 车 运 至 厂 内 渣 库 存 放, 待 综 合 利 用 ; 脱 硫 产 生 的 硫 酸 铵 作 为 化 肥 外 售 拟 建 项 目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4-8 4.2.9 拟 建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见 表 4-30 表 4-30 拟 建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表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序 号 污 染 物 组 成 治 理 措 施 排 放 方 式 锅 炉 烟 囱 SO2 NOX 烟 尘 G1 SO2 NOX 烟 尘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SNCR 脱 硝 效 率 60% 90m/88m 高 烟 囱 排 放 废 气 干 煤 棚 输 全 封 闭 输 煤 栈 桥, 全 封 闭 干 煤 棚 配 粉 尘 TSP 煤 系 统 备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灰 库 渣 库 粉 尘 TSP 脉 冲 式 布 袋 除 尘 器 氨 水 罐 区 氨 NH3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水 锅 炉 锅 炉 排 水 W1 盐 类 去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反 渗 透 浓 水 W2 盐 类 化 水 车 间 系 统 补 水 酸 碱 废 水 W3 ph 经 中 和 沉 淀 后 去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辅 机 含 油 废 水 W4 石 油 类 去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外 排 章 齐 沟 锅 炉 炉 渣 S1 固 废 除 尘 器 灰 S2 脱 硫 系 统 硫 酸 铵 S3 硫 酸 铵 作 为 副 产 品 外 售 灰 渣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妥 善 处 置 4.2.9.1 废 气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1 有 组 织 排 放 (1) 源 强 确 定 方 式 本 项 目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96%;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除 尘 效 率 99.9%; 采 用 4-33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SNCR 工 艺 脱 硝,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项 目 所 用 燃 料 由 烟 煤 造 气 炉 集 尘 器 烟 灰 ( 白 煤 末 ) 和 造 气 炉 渣 以 一 定 比 例 混 配 而 成, 本 次 评 价 按 实 测 煤 质, 采 用 经 验 公 式 理 论 计 算 的 方 式 确 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计 算 参 数 取 值 见 表 4-31 表 4-31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计 算 参 数 取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计 算 参 数 取 值 1 空 气 过 量 系 数 1.4 2 机 械 未 完 全 燃 烧 热 损 失 q4 2% 3 飞 灰 系 数 ɑfh 0.6 4 SO2 转 化 系 数 K 0.85 5 除 尘 效 率 η 烟 尘 99.9% 6 脱 硫 效 率 η SO2 96% 7 脱 硝 效 率 η NOX 60% (2) 烟 气 量 的 计 算 A. 烟 煤 白 煤 末 烟 气 量 计 算 1 理 论 空 气 量 (V o ) 的 计 算 公 式 : V o C ar H 0.0889 0.265 0.0333 0.0333 ar S ar 式 中 : V o 1kg 煤 炭 完 全 燃 烧 所 需 的 理 论 空 气 量,m 3 /kg; C ar H ar S ar O ar 1kg 收 到 基 燃 料 中 碳 氢 硫 氧 的 质 量 百 分 含 量,% 2 实 际 烟 气 量 (V y) 的 计 算 公 式 : V y V RO 2 V V o o 1.0161 H 2O 2 N 1 V o O ar 式 中 : V RO 2 燃 烧 烟 气 中 CO 2 和 SO 2 的 体 积,m 3 /kg, 按 下 式 计 算 : V RO 2 0.01866 C ar 0.375 S ar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取 1.4; V o N 2 随 理 论 空 气 量 V o 和 燃 烧 带 入 的 氮 气 体 积,m 3 /kg, 按 下 式 计 算 : V o N 2 0.008 N ar 0.79 V o V o a=1 H 2 O 时, 烟 气 中 水 蒸 汽 的 体 积,m 3 /kg, 按 下 式 计 算 : V H M o 0.111 0.0124 0. 0161 H 2O ar ar V o 4-34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M ar 1kg 收 到 基 燃 料 中 水 的 质 量 百 分 含 量,% 3 干 烟 气 量 (V gy) 的 计 算 公 式 : V gy V V RO 2 N 1 2 B. 造 气 炉 渣 烟 气 量 计 算 对 于 Q L ar<12546kj/kg 的 每 公 斤 劣 质 煤, 0 V o 式 中 : V 0 1kg 煤 炭 完 全 燃 烧 所 需 的 理 论 空 气 量,m 3 /kg; Q L ar 1kg 煤 炭 完 全 燃 烧 所 需 的 理 论 空 气 量,m 3 /kg;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取 1.4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燃 烧 1kg 混 合 燃 料 产 生 的 干 烟 气 量 和 实 际 ( 湿 ) 烟 气 量 分 别 为 8.27Nm 3 和 8.78Nm 3 (3) 烟 尘 SO 2 NO x 排 放 量 计 算 烟 尘 SO 2 NO x 排 放 量 计 算 参 考 前 述 公 式 (4)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量 的 计 算 根 据 <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编 制 说 明 ( 二 次 征 求 意 见 稿 ), 火 电 厂 烟 气 在 脱 硝 除 尘 和 脱 硫 的 同 时, 可 对 汞 产 生 协 同 脱 除 的 效 应 采 用 电 除 尘 器 或 布 袋 除 尘 器 后 加 装 烟 气 脱 硫 装 置, 平 均 脱 除 效 率 在 75%( 电 除 尘 器 为 50%, 烟 气 脱 硫 为 50%), 若 加 上 SCR 装 置 可 达 90% 本 项 目 锅 炉 采 用 SNCR 脱 硝 +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 氨 法 脱 硫, 本 次 评 价 脱 除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效 率 保 守 取 值 75%, 依 此 确 定 拟 建 工 程 汞 的 排 放 浓 度 根 据 有 关 文 献, 煤 中 所 含 汞 大 约 有 15% 进 入 炉 渣,85% 进 入 烟 气 [1~2] ; 国 内 煤 中 汞 含 量 一 般 在 0.1~0.3μ g/g [3], 本 项 目 按 照 煤 中 汞 含 量 0.15μ g/g 保 守 考 虑, 则 通 过 烟 气 外 排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量 为 :Q= 燃 煤 量 (g) 0.15 (1-0.75) 0.85; 经 计 算 项 目 烟 气 中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为 0.0039mg/m 3, 小 于 0.03mg/m 3, 能 够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要 求 本 项 目 共 建 设 2 台 脱 硫 塔 ( 互 为 备 用 ), 锅 炉 烟 气 通 过 脱 硫 塔 塔 顶 烟 囱 排 放,1# 烟 囱 高 90m 内 径 2.6m,2# 烟 囱 高 88m, 内 径 3.2m,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32 4-35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表 4-32 拟 建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煤 种 类 别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锅 炉 规 模 1 75t/h+2 130t/h 2 130t/h 除 尘 除 尘 方 式 电 袋 除 尘 系 统 除 尘 效 率 99.9% 脱 硫 脱 硫 方 式 氨 法 脱 硫 系 统 脱 硫 效 率 96% 脱 硝 脱 硝 方 式 SNCR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效 率 60% 排 烟 烟 囱 参 数 高 90m, 内 径 2.6m/ 高 88m, 内 径 3.2m 系 统 出 口 烟 温 55 小 时 燃 煤 量 (t/h) 45.69(1 10.89+2 17.40) 34.80(2 17.40) 计 算 小 时 干 烟 气 量 (m 3 /h) 385018.3 293251.0 参 数 折 满 运 行 时 间 (h) 2150 3750 产 生 量 (kg/h) 6727.3 5123.9 产 生 浓 度 (mg/m 3 ) 17472.8 17472.8 烟 尘 排 放 量 (kg/h) 6.7 5.1 排 放 浓 度 (mg/m 3 ) 17.5 17.5 排 放 标 准 (mg/m 3 ) 20 20 产 生 量 (kg/h) 471.0 358.8 产 生 浓 度 (mg/m 3 ) 1223.4 1223.4 SO2 排 放 量 (kg/h) 18.8 14.4 排 放 浓 度 (mg/m 3 ) 48.9 48.9 排 放 标 准 (mg/m 3 ) 50 50 产 生 量 (kg/h) 96.3 73.3 产 生 浓 度 (mg/m 3 ) 250 250 NOX 排 放 量 (kg/h) 38.5 29.3 排 放 浓 度 (mg/m 3 ) <100 <100 排 放 标 准 (mg/m 3 ) 100 100 说 明 : 本 项 目 执 行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拟 建 项 目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均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各 锅 炉 折 满 负 荷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烟 尘 排 放 量 为 33.5t/a,SO 2 排 放 量 为 94.4t/a,NO X 排 放 量 为 192.7t/a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企 业 于 2014 年 6 月 开 始 加 强 1# 脱 硫 塔 运 行 管 理, 调 整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4-36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2014 年 6 月 8 月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烟 气 出 口 SO 2 浓 度 可 控 制 在 50mg/m 3 以 下 2 无 组 织 排 放 (1) 无 组 织 尘 点 控 制 措 施 厂 区 内 现 有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无 组 织 粉 尘 控 制 措 施 如 下 : 1 燃 煤 采 用 干 煤 棚 储 存, 干 煤 棚 除 出 口 处 全 封 闭, 煤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厂 内 输 煤 系 统 采 用 密 闭 输 送, 输 煤 系 统 的 产 尘 点 主 要 是 装 卸 过 程 以 及 输 煤 转 运 站 工 程 输 煤 均 为 封 闭 运 行, 对 输 煤 系 统 的 防 尘 主 要 是 防 止 灰 尘 的 产 生 和 扬 尘 外 溢,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输 煤 栈 桥 各 转 运 站 等 处 均 设 置 水 力 喷 洒 设 施, 以 消 除 煤 尘, 防 止 煤 尘 的 二 次 污 染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燃 煤 场 内 运 输 过 程 粉 尘 将 得 以 控 制,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灰 库 库 顶 设 布 袋 收 尘 器, 设 计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灰 库 底 部 四 周 设 置 5m 高 防 风 抑 尘 网, 基 本 上 可 消 除 灰 库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4 锅 炉 灰 渣 处 理 方 式 采 用 灰 渣 分 除, 渣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时 汽 车 加 盖 篷 布 ; 灰 直 接 由 气 力 除 灰 系 统 送 入 灰 库,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由 密 闭 罐 车 运 输 本 次 拟 新 增 措 施 : 1 煤 场 设 专 人 管 理, 煤 场 内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每 30~35m 设 一 喷 头, 覆 盖 整 个 煤 堆 面 积, 定 时 向 煤 堆 洒 水, 保 持 煤 堆 表 面 含 水 率 7% 以 上 时, 可 有 效 减 少 煤 尘 飞 扬 2 碎 煤 机 室 顶 新 增 布 袋 收 尘 器, 新 建 渣 库 库 顶 配 套 布 袋 收 尘 器, 设 计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以 减 少 碎 煤 机 室 渣 库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3 工 程 投 产 后, 煤 场 防 尘 除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落 实 以 上 措 施 外, 还 要 对 防 尘 设 施 的 运 行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各 种 降 尘 设 施 及 时 投 入 运 行, 避 免 人 为 制 造 扬 尘 污 染 在 采 取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工 程 无 组 织 粉 尘 产 生 量 较 小, 具 体 见 表 4-33 表 4-33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排 放 排 放 除 尘 废 气 量 排 放 量 标 准 排 放 高 度 部 位 除 尘 器 数 量 浓 度 速 率 效 率 % Nm 3 /h t/a 排 放 mg/nm 3 出 口 内 径 mg/nm 3 kg/h 布 袋 除 灰 库 2 99.6 1000 8 0.008 0.047 30 10m,0.4m 尘 器 布 袋 除 渣 仓 2 99.6 500 6 0.003 0.018 30 8m,0.4m 尘 器 布 袋 除 碎 煤 机 室 1 99.6 1000 8 0.008 0.047 30 6m,0.4m 尘 器 灰 库 渣 仓 碎 煤 机 室 等 粉 尘 经 脉 冲 式 布 袋 除 尘 器 后,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4-37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表 2 标 准 要 求 (2) 氨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新 增 1 座 容 积 为 27m 3 的 立 式 10% 氨 水 储 罐, 储 存 量 21t 本 项 目 10% 氨 水 使 用 量 827.97t/a, 跑 冒 滴 漏 的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按 氨 水 (10%) 年 耗 量 的 万 分 之 一 计, 即 折 合 成 氨 排 放 为 0.008t/a (3)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本 项 目 原 煤 依 托 现 有 干 煤 棚 堆 存, 并 新 增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煤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较 小 4.2.9.2 废 水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背 压 技 改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考 虑 锅 炉 及 机 组 统 一 运 行 后, 废 水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如 下 : 1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技 改 完 成 后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及 含 油 废 水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34 表 4-34 技 改 后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回 用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回 用 量 排 放 量 (m 3 /h) 产 生 量 (m 3 /h) 处 理 措 施 排 放 方 式 及 去 向 污 水 来 源 (m 3 /h) 化 水 车 间 浓 水 33.8(29.2) 排 入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33.8(29.2) 0 中 和 澄 清 后 排 入 中 酸 碱 废 水 16.9(14.6)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16.9(14.6) 0 水 处 理 系 统 系 统 补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6.5(4.8) 6.5(4.8) 0 排 入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3.2(3.2) 3.2(3.2) 0 排 入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含 油 废 水 1.2(1.2) 外 排 章 齐 沟 0 1.2(1.2) 系 统 总 计 61.6(53) -- -- 60.4(51.8) 1.2(1.2) 注 :(1) 括 号 外 为 采 暖 期 水 量 ; 括 号 内 为 非 采 暖 期 水 量 ( 采 暖 期 按 2150h, 非 采 暖 期 3750h 计 ); (2)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2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机 泵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现 状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4-38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经 章 齐 沟 再 进 入 小 清 河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1) 酸 碱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收 集 至 酸 碱 废 水 处 理 站,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ph 值 降 至 6~9,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排 入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具 体 处 理 工 艺 详 见 图 4-9 酸 碱 废 水 沉 淀 池 中 和 池 过 滤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回 用 图 4-9 化 学 酸 碱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厂 区 现 有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情 况 详 见 3.3.3.2 小 节 (3) 章 丘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介 绍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水 田 路 以 北, 魏 家 村 以 西, 章 齐 沟 以 东, 建 设 规 模 为 4 万 m 3 /d, 占 地 4.826 公 顷 2020 年 污 水 处 理 规 模 将 扩 大 为 6 万 m 3 /d,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改 良 A/A/O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据 了 解 章 丘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经 于 2012 年 底 建 成 进 入 试 运 营 阶 段, 目 前 仍 处 于 试 运 营 阶 段, 主 要 处 理 刁 镇 部 分 生 活 污 水,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的 工 业 废 水 尚 未 排 入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成 投 运 后, 园 区 企 业 排 放 的 所 有 废 水 均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及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3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技 改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废 水 排 放 未 发 生 变 化 4.2.9.3 固 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锅 炉 灰 渣,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4-35 表 4-35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灰 渣 产 生 量 锅 炉 单 位 灰 量 渣 量 灰 渣 总 量 小 时 产 生 量 (t/h) 1.60 1.07 2.67 1 75t/h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3443.93 2298.25 5742.19 非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6006.86 4008.58 10015.44 4-39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年 产 生 量 (t/a) 9450.79 6306.83 15757.63 小 时 产 生 量 (t/h) 5.12 3.42 8.53 3 130t/h (2 运 1 备 )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11005.40 7344.28 18349.69 非 采 暖 期 产 生 量 (t) 34551.85 23057.63 57609.48 年 产 生 量 (t/a) 45557.26 30401.91 75959.16 合 计 (t/a) 55008.05 36708.74 91716.79 注 :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 采 暖 期 运 行 2150h,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3750h, 全 年 运 行 5900h 由 上 表 可 见,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年 产 灰 5.50 万 吨 年 产 渣 3.67 万 吨, 共 计 9.17 万 吨 明 化 集 团 已 分 别 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签 订 了 锅 炉 细 灰 粗 渣 供 销 协 议, 以 保 证 本 项 目 锅 炉 灰 渣 能 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4.2.9.4 噪 声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新 增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及 辅 助 设 备 等, 噪 声 级 一 般 在 80~100dB(A) 之 间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源 强 见 表 4-36 表 4-36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设 备 噪 声 水 平 序 号 主 要 噪 声 源 数 量 ( 台 ) 单 机 噪 声 级 db(a) 频 谱 特 性 位 置 降 噪 措 施 1 汽 轮 机 3 90 中 低 频 2 发 电 机 3 90 中 低 频 3 励 磁 机 3 90 中 低 频 汽 机 房 室 内 减 震 消 声 4 主 变 压 器 2 75~80 中 低 频 室 外 室 外 减 震 消 声 5 脱 硫 氧 化 风 机 1 100 中 低 频 脱 硫 塔 基 础 减 振, 吸 风 口 安 装 消 声 器, 厂 房 隔 声 6 锅 炉 排 汽 110 中 高 频 室 外 室 外 消 音 器 7 吹 管 -- 120 中 高 频 室 外 室 外 消 音 器 4.2.9.5 非 正 常 工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1 75t/h+3 130t/h(2 运 1 备 )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本 次 非 正 常 工 况 考 虑 采 暖 期 锅 炉 烟 气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不 稳 定, 脱 硫 效 率 按 50% 计, 脱 硝 效 率 按 30% 计, 除 尘 效 率 按 99% 计, 则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37 表 4-37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浓 度 浓 度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烟 尘 67.3kg/h 174.7mg/m 3 20mg/m 3 SO2 235.5kg/h 611.7mg/m 3 50mg/m 3 NOX 67.4kg/h 175mg/m 3 100mg/m 3 超 标 超 标 超 标 4-40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锅 炉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烟 囱 出 口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不 能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应 强 化 电 厂 运 行 管 理 定 期 对 除 尘 器 脱 硫 设 施 及 脱 硝 系 统 进 行 检 修, 降 低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发 生 频 次,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持 续 时 间 4.3 技 改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情 况 4.3.1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及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4-38 表 4-38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污 染 物 技 改 前 排 放 量 1 技 改 后 (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2 变 化 量 2-1 烟 尘 (t/a) 44.64 33678.32 33.5-11.14 废 气 SO2(t/a) 288.92 2358.15 94.4-194.52 NOX(t/a) 645.16 481.9 192.7-452.46 废 水 生 产 废 水 量 (m 3 /a) 9504 9504 9504 0 固 废 灰 渣 (t/a) 52087 91717 0 +39630 生 活 垃 圾 (t/a) 0 7.2 0 +7.2 注 : 固 废 按 产 生 量 计 技 改 后 项 目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技 改 前 废 水 量 及 COD 氨 氮 量 已 在 现 有 工 程 中 核 算 4.3.2 全 厂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明 化 集 团 总 量 情 况 见 表 4-39 表 4-39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明 化 集 团 总 量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物 废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污 染 物 项 目 SO2 NOx 烟 尘 粉 尘 COD 氨 氮 技 改 前 全 厂 排 放 量 1 936.19 1520.56 283.41 297.52 175.12 15.01 (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2 194.52 452.46 11.14 技 改 后 全 厂 排 放 量 1-2 741.67 1068.10 272.27 297.52 175.12 15.01 4.4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1) 本 项 目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拟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1 75t/h+3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增 6MW+15MW+18MW 背 压 机 组, 同 时 对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进 行 脱 硫 脱 硝 改 造 项 目 总 投 资 6369 万 元 (2)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国 务 院 四 部 委 计 基 础 [2000]1268 号 等 相 关 要 4-41

锅 炉 及 背 压 机 技 改 工 程 分 析 求, 项 目 用 地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区 域 供 热 专 项 规 划 (3)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经 采 取 脱 硝 除 尘 脱 硫 改 造 后, 锅 炉 废 气 中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均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生 产 废 水 不 新 增 ;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 噪 声 设 备 经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后 对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较 小 (4)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企 业 提 供 工 业 用 汽 及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用 热, 项 目 SO 2 排 放 量 94.4t/a,NO x 排 放 量 192.7t/a, 烟 尘 排 放 量 33.5t/a; 通 过 对 现 有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可 削 减 区 域 SO 2 排 放 量 194.52t/a NO x383.16t/a 烟 尘 11.14t/a 4-42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5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5.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5.1.1 地 理 位 置 章 丘 市 位 于 山 东 省 中 部, 济 南 市 区 东 50 公 里 处, 北 纬 36 25 ~37 09 东 经 117 10 ~117 35 之 间 章 丘 市 西 邻 济 南 市 历 城 区, 东 连 淄 博 市, 南 交 泰 安 莱 芜 市, 东 北 与 邹 平 县 接 壤, 西 北 隔 黄 河 与 济 阳 县 相 望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位 于 刁 镇 西 北 侧, 水 寨 镇 辛 寨 三 镇 交 界 南 邻 西 靠 321 省 道, 北 近 苑 李 村 胡 家 村, 东 至 王 三 村, 总 面 积 15.91 平 方 公 里 区 域 内 交 通 便 利,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位 于 集 中 区 南 端, 该 高 速 路 的 互 通 立 交 桥 为 章 丘 市 的 唯 一 出 入 口, 距 离 集 中 区 约 3.3 公 里 济 南 国 际 机 场 位 于 章 丘 境 内, 距 集 中 区 仅 20 公 里 左 右 集 中 区 西 部 南 部 紧 邻 321 省 道, 东 部 紧 邻 242 省 道 321 省 道 242 省 道 为 项 目 区 主 要 货 物 外 运 通 道 胶 济 铁 路 东 西 向 贯 通 章 丘 市, 集 中 区 南 距 胶 济 铁 路 章 丘 火 车 站 约 22 公 里 拟 建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明 泉 现 有 厂 区 内, 交 通 便 利,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5.1.2 地 形 地 貌 章 丘 市 地 势 自 东 南 向 西 北 倾 斜, 自 南 向 北 依 次 为 泰 山 山 地 山 前 冲 积 平 原 和 北 部 山 前 冲 洪 积 平 原 境 内 山 地 多 分 布 于 南 部 和 东 南 部, 海 拔 高 程 200~800m, 面 积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31%; 境 内 长 城 岭 与 长 白 山 脉 之 间, 广 布 丘 陵, 海 拔 高 程 50~200m, 面 积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26%; 境 内 北 部 是 广 阔 的 平 原, 坡 度 在 1/300 左 右, 海 拔 高 程 15~50m, 面 积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43% 全 市 最 高 海 拔 924m, 最 低 海 拔 15m 章 丘 市 北 部 在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上 属 济 阳 凹 陷 区, 南 部 为 鲁 西 隆 起 区, 地 质 构 造 形 式 普 遍 为 单 斜 岩 层, 以 断 块 为 主, 皱 折 少 见 项 目 区 所 在 地 属 山 前 冲 洪 积 倾 斜 平 原 地 貌 单 元, 场 地 地 势 平 坦 南 高 北 低, 自 然 坡 度 小 于 1.0%, 地 震 防 烈 度 为 6 度 区,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厚 度 较 小, 且 以 粘 性 土 为 主, 因 此 不 具 备 发 生 坍 塌 滑 坡 泥 石 流 岩 溶 塌 陷 地 面 沉 降 的 地 质 环 境 条 件 5.1.3 水 文 地 质 项 目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属 于 鲁 西 北 平 原 松 散 岩 类 水 文 地 质 区 主 要 含 水 层 有 第 四 系 砂 5-1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砾 石 孔 隙 含 水 层, 砂 层 为 3-5 层, 总 厚 度 在 10m 左 右, 中 间 夹 数 层 粘 土 和 粉 质 粘 土, 为 相 对 隔 水 水 层, 含 水 层 底 板 为 第 四 系 底 部 亚 粘 土 和 粘 土 层, 为 隔 水 层 (1) 第 四 系 砂 砾 石 孔 隙 含 水 层 第 四 系 在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主 要 由 亚 粘 土 亚 砂 土 砂 和 砂 砾 石 组 成, 局 部 为 钙 质 结 核 亚 粘 土 和 钙 质 胶 结 砂 砾 石 厚 度 约 200m 该 含 水 层 水 位 标 高 15m 左 右, 埋 深 一 般 大 于 5m, 渗 透 性 一 般, 补 给 源 充 沛, 连 通 性 较 差, 矿 化 度 小 于 1.0g/L, 水 质 类 型 为 HCO3-Ca-Mg 型 据 圣 泉 10 号 钻 孔 抽 水 试 验 资 料, 钻 孔 单 孔 涌 水 量 0.7L/s.m 左 右, 平 均 渗 透 系 数 5m/d 左 右 该 层 地 下 水 是 现 状 化 工 项 目 区 工 业 用 水 当 地 居 民 农 灌 用 水 和 部 分 居 民 的 主 要 饮 用 水 源 (2) 相 对 隔 水 层 第 四 系 含 水 层 砂 层 之 间 为 亚 粘 土 亚 砂 土, 厚 度 不 均, 且 分 布 不 稳 定, 渗 透 系 数 相 对 含 水 层 低 1-3 个 数 量 级,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3) 隔 水 层 第 四 系 含 水 砂 层 底 板 为 亚 粘 土 粘 土, 埋 深 大 于 200m, 渗 透 性 较 低, 为 隔 水 层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资 源 十 分 丰 富, 奥 陶 系 灰 岩 为 该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含 水 层 第 四 系 孔 隙 潜 水 埋 深 10~20m, 含 水 层 以 细 中 砂 为 主,pH 7.23~7.27, 无 浸 蚀 性 CO 2, 矿 化 度 1517mg/L, 为 硫 酸 盐 重 碳 酸 盐 钙 镁 型 水, 对 混 凝 土 无 腐 蚀 性 目 前, 区 域 内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主 要 为 深 层 地 下 水 深 层 地 下 水 主 要 是 埋 深 80~95 米 的 承 压 水, 含 水 层 以 中 粗 砂 为 主, 夹 有 砾 石 层, 潜 水 与 深 层 水 之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薄 弱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大 气 降 水 及 地 表 河 流 渗 透 补 给, 其 径 流 方 向 为 南 南 东 北 北 西 流 向, 主 要 排 泄 方 式 为 水 平 径 流 厂 区 一 带 地 层 上 部 粘 土 层 较 薄, 其 下 主 要 以 粉 质 粘 土 粉 土 为 主, 渗 水 性 较 强, 浅 层 地 下 水 易 受 地 表 污 水 的 影 响 项 目 厂 址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图 5-1 5.1.4 地 表 水 章 丘 市 内 大 部 分 流 域 属 于 小 清 河 流 域, 与 项 目 区 有 关 的 地 表 水 体 主 要 包 括 小 清 河 章 齐 排 水 沟 绣 江 河 小 清 河 发 源 于 济 南 西 郊 睦 里 庄, 济 南 市 境 内 长 度 为 70.5km, 流 域 面 积 2792km 2, 是 济 南 市 重 要 的 防 洪 排 水 河 道 章 丘 市 境 内 长 度 为 18.8km, 流 经 面 积 1651.6km 2, 年 均 流 量 7.77 亿 m 3 5-2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绣 江 河 发 源 于 明 水 百 脉 泉, 至 水 寨 辛 丰 村 西 北 小 清 河, 全 长 29.22km, 流 域 面 积 667.9km 2 ; 绣 江 河 规 划 水 体 功 能 为 Ⅳ 类 水 体, 目 前 基 本 能 满 足 水 体 功 能 要 求 绣 江 河 位 于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西 侧 约 3km 章 齐 排 水 沟 位 于 项 目 区 内 部, 自 南 向 北 流, 是 小 清 河 以 南 的 一 条 人 工 排 水 沟, 向 北 经 约 7.5km 汇 入 小 清 河 ; 章 齐 排 水 沟 发 源 于 章 丘 市 绣 惠 镇 耿 家, 经 绣 惠 刁 镇 水 寨 辛 寨 至 小 清 河, 全 长 13.6km, 流 域 面 积 87.4km 2 章 齐 沟 现 为 本 项 目 所 在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及 附 近 村 镇 共 用 的 排 水 沟 另 外, 区 域 内 重 要 的 地 表 水 体 还 有 白 云 湖, 白 云 湖 原 为 区 域 内 的 滞 洪 湖, 现 主 要 作 为 章 丘 市 北 部 引 黄 的 调 蓄 水 库, 水 面 面 积 16.5km 2, 滞 洪 容 量 3450 万 m 3, 相 应 水 位 为 21.8m; 绣 江 河 与 白 云 湖 之 间 有 分 洪 道 相 通, 湖 北 岸 有 排 水 沟 通 小 清 河 白 云 湖 规 划 水 体 功 能 为 Ⅳ 类 水 体, 目 前 基 本 能 满 足 水 体 功 能 要 求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图 见 图 5-2 5.1.5 气 候 气 象 该 区 属 暖 温 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四 季 分 明 : 春 季 干 旱 多 风, 夏 季 炎 热 多 雨, 秋 季 晴 爽 宜 人, 冬 季 严 寒 干 燥 且 少 雨 雪 主 要 气 象 条 件 如 下 : 气 温 : 年 平 均 12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为 41.1 ;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26.8 ; 降 水 : 年 降 水 量 :600.8mm; 年 平 均 风 速 :3.1m/s;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为 65% 5.1.6 地 震 根 据 综 合 反 映 未 来 50 年 地 震 活 动 对 厂 址 影 响 程 度 的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18306-2001), 该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相 对 应 的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VI 度 5.1.7 土 壤 及 植 被 章 丘 市 土 壤 种 类 繁 多, 全 市 土 壤 共 分 为 五 类, 十 二 个 亚 类, 土 壤 构 成 主 体 为 褐 土 潮 土 砂 姜 黑 土 水 稻 土 从 土 地 等 级 来 看, 质 量 较 好 的 1~4 级 地 占 地 3.4%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面 平 坦, 土 层 深 厚, 土 壤 属 于 潮 褐 土 亚 类 章 丘 市 植 被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野 生 植 物 600 多 种, 其 中 有 经 济 价 值 的 主 要 有 鼓 藤 酸 枣 丹 参 郁 李 野 菊 等 200 多 个 品 种 林 木 有 54 科 农 作 物 有 章 丘 大 葱 明 水 香 稻 龙 山 小 米 胡 山 花 椒 等 地 方 特 产 5-3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项 目 区 域 主 要 农 作 物 有 小 麦 玉 米 高 粱 大 豆 等, 以 小 麦 玉 米 为 主, 另 外, 还 有 少 量 果 树 林 木 等 项 目 区 内 林 地 以 人 工 造 林 为 主, 主 要 树 种 有 柏 树 松 树 榆 树 杨 树 等, 野 生 植 物 有 酸 枣 野 菊 等 区 域 内 无 重 点 保 护 文 物 及 珍 稀 动 植 物 等 5.1.8 矿 产 资 源 章 丘 资 源 丰 富 地 下 矿 产 资 源 有 25 种, 尤 以 煤 炭 铝 土 石 灰 石 花 岗 石 储 量 最 大, 其 中 煤 炭 铝 土 石 灰 石 花 岗 石 的 最 大 储 量 分 别 为 2.38 亿 吨 4.16 亿 吨 2.5 亿 吨 和 5 亿 立 方 米 是 全 国 重 点 产 煤 县 ( 市 ) 和 优 质 铝 土 出 口 基 地 境 内 水 资 源 充 沛, 市 区 群 泉 喷 涌, 年 出 水 量 达 1.2 亿 立 方 米, 素 有 小 泉 城 之 称 本 项 目 厂 址 不 存 在 压 矿 问 题, 也 不 处 于 煤 矿 采 空 区 范 围 内 5.2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拟 建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章 丘 市 北 部 的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该 区 位 于 刁 镇 水 寨 镇 境 内 水 寨 镇 : 地 处 章 丘 市 北 部, 东 与 辛 寨 乡 刁 镇 毗 连, 西 隔 小 清 河 与 高 官 寨 镇 相 望, 西 南 邻 白 云 湖 镇, 南 与 绣 惠 镇 宁 家 埠 镇 为 邻, 北 与 邹 平 县 接 壤, 总 面 积 61.49 Km 2, 耕 地 3733 公 顷, 辖 32 个 行 政 村, 耕 地 3733 公 顷,3.67 万 人 水 寨 镇 是 章 丘 市 主 要 产 粮 区, 农 业 较 为 发 达, 农 田 灌 溉 以 地 下 水 为 主, 主 要 农 作 物 是 玉 米 和 小 麦, 同 时 建 成 了 双 抱 菇 五 彩 椒 无 核 葡 萄 蒜 苔 豆 角 五 大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食 用 菌 生 产 面 积 突 破 10 万 平 方 米, 成 为 章 丘 最 大 的 专 业 生 产 镇 2002 年, 水 寨 镇 被 济 南 市 委 市 政 府 命 名 为 农 业 生 产 先 进 乡 镇 近 年 来, 水 寨 镇 的 工 业 生 产 也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进 步, 企 业 数 目 不 断 增 加, 原 有 企 业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涌 出 了 圣 泉 集 团 日 月 化 工 济 南 一 品 实 业 公 司 济 南 广 源 饲 料 有 限 公 司 等 龙 头 企 业 刁 镇 : 地 处 章 丘 市 东 北 部, 总 面 积 77.6 Km 2, 辖 51 个 行 政 区, 总 人 口 6.5 万, 是 济 南 市 重 点 开 发 小 城 镇 及 山 东 省 农 村 经 济 综 合 实 力 200 强 乡 镇 之 一 1994 年 被 列 入 全 国 500 家 试 点 城 镇 之 一,2000 年 被 省 政 府 确 定 为 中 心 镇 2000 年 全 镇 完 成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11.51 亿 元, 各 类 税 收 3666 万 元, 农 民 人 均 收 入 4030 元, 连 续 5 年 荣 获 济 南 市 两 个 文 明 建 设 先 进 单 位, 且 其 总 体 经 济 实 力 一 直 保 持 在 章 丘 市 的 前 三 名 此 外, 刁 镇 是 章 丘 市 的 主 要 产 粮 区, 农 田 灌 溉 以 地 下 水 为 主, 主 要 农 作 物 为 小 麦 和 玉 米, 另 有 少 量 果 林 树 林 刁 镇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城 区 内 有 09 国 道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等 6 条 公 路 干 线 交 汇, 济 青 高 速 公 路 唯 一 互 通 式 立 交 桥 位 于 城 区 南 侧, 西 距 国 际 机 场 南 距 胶 济 铁 路 不 足 20km 5-4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处 于 章 丘 市 刁 镇 西 北 侧, 为 刁 镇 水 寨 镇 辛 寨 三 镇 交 界, 南 邻 西 靠 321 省 道, 北 近 苑 李 村 胡 家 村 ( 北 外 环 路 水 田 路 ), 东 至 王 三 村 (242 省 道 ), 是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章 政 字 [2012] 41 号 批 复 的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中 一 区 四 园 中 确 定 的 化 工 产 业 园 ( 后 更 名 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总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15.91km 2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依 托 刁 镇 水 寨 等 现 有 核 心 企 业, 建 设 和 完 善 化 肥 及 碳 化 工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物 质 化 工 四 大 产 业 链, 形 成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区 主 要 发 展 化 肥 及 碳 产 业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化 产 业 随 着 章 丘 市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现 已 形 成 一 定 的 经 济 规 模 和 产 业 聚 集 优 势, 主 要 为 化 工 产 业, 目 前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已 开 发 面 积 3.84km 2 现 状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有 19 家 企 业 59 个 项 目, 其 中 已 建 成 运 行 项 目 有 40 个, 职 工 人 数 7690 人 5.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5.3.1 环 境 空 气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项 目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期 间 所 有 监 测 点 位 的 SO 2 NO 2 CO 小 时 及 日 均 值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TSP PM 10 PM 2.5 日 均 浓 度 存 在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主 要 原 因 为 监 测 季 节 为 冬 季, 地 表 草 木 枯 萎 裸 露 程 度 较 高 且 北 方 天 气 干 燥 风 大 易 产 生 扬 尘 ; 同 时 项 目 区 域 为 工 业 集 中 区, 区 内 多 个 项 目 正 在 施 工 建 设, 工 业 污 染 源 及 施 工 扬 尘 对 区 域 颗 粒 物 也 有 一 定 贡 献 作 用 区 域 各 监 测 点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浓 度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要 求 5.3.2 地 表 水 根 据 收 集 的 章 丘 市 监 测 站 2013 年 章 齐 沟 王 胡 村 断 面 ( 项 目 排 水 口 下 游 4.6km) 例 行 监 测 数 据,2013 年 该 断 面 COD 及 氨 氮 在 例 行 监 测 期 间 不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与 接 纳 园 区 企 业 排 水 周 边 生 活 污 水 及 农 业 排 水 有 关 待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会 对 区 域 生 产 及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另 外, 章 齐 沟 人 工 湿 地 计 划 于 2015 年 底 建 成, 通 过 以 上 治 理 措 施, 章 齐 沟 水 质 将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5.3.3 地 下 水 5-5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对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进 行 了 监 测, 三 个 监 测 点 氟 化 物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其 它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区 域 地 下 水 氟 化 物 超 标 可 能 与 当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等 因 素 有 关 5.3.4 声 环 境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项 目 厂 区 周 边 6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厂 界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5.4 相 关 规 划 5.4.1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形 成 一 区 四 园 工 业 发 展 区, 一 区 四 园 工 业 发 展 区 为 : 确 立 以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为 新 型 工 业 核 心 区, 化 工 工 业 园 为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区, 城 东 赭 山 民 营 园 为 机 械 制 造 集 聚 区, 空 港 工 业 园 为 空 港 经 济 密 集 区 的 一 区 四 园 的 布 局 其 中 化 工 工 业 园 后 更 名 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规 划 中 对 于 化 工 工 业 园 的 描 述 为 依 托 刁 镇 水 寨 等 现 有 核 心 企 业, 建 设 和 完 善 化 肥 与 碳 化 工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物 质 化 工 四 大 产 业 链, 形 成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章 丘 市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的 建 设 符 合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5.4.2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规 划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处 于 章 丘 市 刁 镇 西 北 侧, 是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章 政 字 [2012] 41 号 批 复 的 章 丘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中 一 区 四 园 中 确 定 的 化 工 产 业 园 ( 后 更 名 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该 园 区 区 域 环 评 已 于 2012 年 7 月 通 过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审 查 (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 (1) 规 划 范 围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地 处 刁 镇 西 北 侧, 水 寨 镇 辛 寨 三 镇 交 界, 南 邻 西 靠 321 省 道, 北 近 苑 李 村 胡 家 村, 东 至 王 三 村, 总 规 划 用 地 15.91km 2 (2) 产 业 定 位 依 托 刁 镇 水 寨 等 现 有 核 心 企 业, 建 设 和 完 善 化 肥 及 碳 化 工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5-6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生 物 质 化 工 四 大 产 业 链, 形 成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区 主 要 发 展 化 肥 及 碳 产 业 氟 硅 精 细 化 工 农 药 及 生 化 产 业 (3) 集 中 供 热 区 域 热 源 主 要 依 托 济 南 圣 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热 电 站 和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房, 原 则 上 区 内 其 他 企 业 不 得 新 建 燃 煤 锅 炉, 随 着 区 域 供 热 管 网 完 善 逐 步 替 代 区 内 现 有 小 燃 煤 锅 炉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属 于 园 区 规 划 的 热 源 点,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及 供 热 规 划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见 图 5-3 5-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为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通 过 对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实 现 污 染 物 减 排, 项 目 自 身 除 新 增 氨 水 罐 造 成 的 少 量 无 组 织 排 放 外, 无 其 它 废 气 新 增,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通 过 锅 炉 技 改 提 标 排 放 实 现 的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改 善 本 章 节 在 工 程 分 析 源 强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等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污 染 物 对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点 网 格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预 测, 说 明 项 目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正 效 应 同 时 兼 顾 论 证 烟 囱 高 度 合 理 性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选 址 可 行 性 等 内 容 6.1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情 况,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5.3.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确 定 来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的 评 价 等 级 6.1.1 参 数 选 取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要 求 的 Screen3 估 算 软 件 对 项 目 技 改 后 锅 炉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进 行 估 算, 为 说 明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削 减 情 况, 以 技 改 后 88m 烟 囱 为 估 算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为 锅 炉 排 放 的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氨,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及 范 围 拟 建 项 目 估 算 参 数 选 取 见 表 6-1 6-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1 有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评 价 等 级 计 算 参 数 选 取 值 污 染 污 染 源 物 污 染 源 类 型 点 源 排 放 速 率 (kg/h) 烟 囱 几 何 高 度 (m) 烟 囱 出 口 内 径 (m) 烟 囱 出 口 处 烟 气 排 放 流 量 (m 3 /s) 烟 囱 出 口 处 的 烟 气 温 度 (K) 烟 囱 出 口 处 的 环 境 温 度 (K) 计 算 点 的 高 度 (m) 城 市 / 乡 村 选 项 是 否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是 否 使 用 地 形 高 于 烟 囱 高 度 的 复 杂 地 形 是 否 使 用 地 形 高 于 烟 囱 基 底 的 简 单 地 形 是 否 选 择 全 部 的 稳 定 度 和 风 速 组 合 是 否 使 用 计 算 点 的 自 动 间 距 最 小 和 最 大 计 算 点 的 距 离 (m) 是 否 计 算 熏 烟 情 况 技 改 后 SO2 P 18.8 88 3.2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88m 烟 囱 NOX P 38.5 88 3.2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 采 暖 期 ) PM10 P 6.7 88 3.2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技 改 后 SO2 P 18.8 90 2.6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90m 烟 囱 NOX P 38.5 90 2.6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 采 暖 期 ) PM10 P 6.7 90 2.6 106.95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技 改 后 SO2 P 14.4 88 3.2 81.46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88m 烟 囱 NOX P 29.3 88 3.2 81.46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 非 采 暖 期 ) PM10 P 5.1 88 3.2 81.46 328 287.2 0 乡 村 N N N 1 Y 10~5000 N 注 : 本 项 目 2 台 脱 硫 塔 互 为 备 用, 锅 炉 烟 气 通 过 脱 硫 塔 塔 顶 烟 囱 排 放,1# 烟 囱 高 90m 内 径 2.6m,2# 烟 囱 高 88m, 内 径 3.2m 表 6-2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估 算 参 数 选 择 污 染 源 类 污 染 物 型 面 源 排 放 速 率 (kg/h) 释 放 高 度 (m) 面 源 长 度 (m) 面 源 宽 度 (m) 接 受 点 高 度 (m) 城 市 乡 村 是 否 寻 找 指 令 找 到 最 大 值 是 否 选 择 全 部 的 稳 定 度 和 风 速 组 合 是 否 使 用 计 算 点 的 自 动 间 距 计 算 点 的 距 离 (m) 氨 水 罐 区 氨 A 0.0009 2 5 5 0 乡 村 是 1 是 10~5000 6-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1.2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根 据 以 上 计 算 参 数, 采 用 导 则 要 求 的 Screen3 估 算 软 件 计 算 后,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见 表 6-3 技 改 后 锅 炉 烟 囱 污 染 源 及 类 型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88m 烟 囱 90m 烟 囱 88m 烟 囱 污 染 物 表 6-3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二 氧 化 硫 0.018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距 离 (m) D10% (m) 标 准 值 (mg/m 3 ) 占 标 率 % (Pmax) 无 0.50 3.66 氮 氧 化 物 0.0375 906 2366 0.20 18.73 烟 尘 0.0065 无 0.45 1.45 二 氧 化 硫 0.0182 无 0.50 3.64 氮 氧 化 物 0.0372 908 2148 0.20 18.62 烟 尘 0.0065 无 0.45 1.44 二 氧 化 硫 0.0180 无 0.50 3.60 氮 氧 化 物 0.0366 839 2366 0.20 18.30 烟 尘 0.0065 无 0.45 1.42 无 组 织 氨 氨 0.00769 100 无 0.20 3.84 本 次 评 价 首 先 对 88m 烟 囱 90m 烟 囱 两 种 排 放 情 况 在 采 暖 季 下 进 行 了 估 算 结 果 比 较, 通 过 88m 烟 囱 排 放 为 污 染 物 扩 散 的 较 不 利 情 况 由 上 表 判 断, Pmax 为 采 暖 期 使 用 88m 烟 囱 时 氮 氧 化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P NO2max=18.73%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2.2-2008),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应 为 二 级 为 保 守 计 算, 本 章 节 以 下 预 测 均 按 照 88m 烟 囱 排 放 的 情 形 进 行 6.1.3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5.4.1 根 据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即 以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点, 以 D 10% 为 半 径 的 圆 或 以 2 D 10% 为 边 长 的 矩 形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 当 最 远 距 离 超 过 25km 时,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为 半 径 25km 的 圆 形 区 域, 或 边 长 50km 矩 形 区 域 采 用 导 则 要 求 的 Screen3 估 算 软 件 计 算,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88m 烟 囱 为 中 心 点,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范 围 具 体 见 图 6-1 6.2 污 染 源 调 查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6.1.1: 对 于 一 二 级 评 价 项 目, 应 调 查 分 析 项 目 所 有 污 染 源 ( 对 于 改 扩 建 项 目 应 包 括 新 老 污 染 源 ) 评 价 范 围 6-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内 与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有 关 的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已 经 批 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未 建 设 项 目 等 污 染 源 本 次 大 气 评 价 污 染 源 调 查 范 围 为 评 价 范 围 内 与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有 关 的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已 经 批 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未 建 设 项 目 区 域 替 代 污 染 源 现 有 工 程 替 代 源 和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源 根 据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内 污 染 源 为 拟 建 项 目 技 改 后 锅 炉 烟 囱 技 改 前 锅 炉 烟 囱 技 改 前 现 状 锅 炉 烟 囱 及 在 建 项 目 各 排 气 筒 评 价 范 围 内 污 染 源 分 布 及 源 强 情 况 详 见 表 6-4 表 6-5 6-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4 评 价 区 内 大 气 污 染 源 ( 点 源 ) 参 数 清 单 排 气 筒 底 部 海 排 气 筒 性 质 点 源 名 称 X 坐 标 Y 坐 标 拨 高 度 高 度 排 气 筒 内 径 烟 气 排 放 量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年 排 放 排 放 工 况 小 时 数 源 强 SO2 NOX PM10 符 号 Name PX PY H0 Hs Ds Qs Ts Hr Cond QSO2 QNO2 Q 烟 尘 单 位 - m m m m m Nm 3 /h K h - kg/h kg/h kg/h 采 暖 期 2 130t/h+1 75t/h 0 0 17 88 3.2 385018.3 328 2150 连 续 18.8 38.5 6.7 技 改 后 88m 烟 囱 非 采 暖 期 2 130t/h 0 0 17 88 3.2 293251.0 328 3750 连 续 14.4 29.3 5.1 脱 硫 系 统 故 障 0 0 17 88 3.2 385018.3 328 偶 发 235.5 -- -- 事 故 状 态 脱 硝 系 统 故 障 0 0 17 88 3.2 385018.3 328 偶 发 -- 57.8 -- 技 改 前 2 130t/h+1 75t/h 0 0 17 88 3.2 492111.2 328 连 续 52.33 124.92 7.87 88m 烟 囱 目 前 1 130t/h+1 75t/h 0 0 17 88 3.2 333506.2 328 连 续 28.8 67.4 4.0 88m 烟 囱 1 熔 盐 炉 -137 497 18 90 2.6 16000 318 7200 连 续 26.6 25.6 15.38 2 三 胺 尾 气 仓 顶 和 包 装 机 1-153 497 18 30 0.5 5000 308 7200 连 续 -- -- 0.6 30 万 吨 项 目 3 三 胺 尾 气 仓 顶 和 包 装 机 2-150 497 18 30 0.5 5000 308 7200 连 续 -- -- 0.6 4 包 装 工 段 -145 481 14 41 0.6 6122 318 7200 连 续 -- -- 0.29 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5 原 料 煤 破 碎 1-217 0 18 20 0.5 20000 318 7200 连 续 -- -- 0.56 6 原 料 煤 破 碎 2-213 0 18 20 0.5 20000 318 7200 连 续 -- -- 0.56 7 造 粒 塔 放 空 -88-120 18 108 22 1080000 308 7200 连 续 -- -- 32.40 8 包 装 工 段 -65-120 17 15 0.4 5500 298 7200 连 续 -- -- 0.09 9 原 料 煤 破 碎 -257 913 17 20 0.5 60000 318 7200 连 续 -- -- 1.68 10 锅 炉 烟 囱 -145 857 17 150 3.5 515263 328 7200 连 续 54.47 50.67 15.2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圣 泉 公 司 30 万 吨 秸 秆 生 物 化 工 新 材 料 一 体 化 项 目 11 热 氧 化 系 统 排 放 废 气 -321 1402 17 50 1.1 60000 323 7200 连 续 0.056 12 0.9 12 催 化 剂 再 生 排 放 废 气 -137 1666 17 36 0.8 4000 423 7200 连 续 -- 0.6 0.04 13 热 风 炉 锅 炉 废 气 1811 657 20 150 3.5 291510 373 7920 连 续 96.16 69.98 13.46 6-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5 评 价 区 内 大 气 污 染 源 ( 面 源 ) 参 数 清 单 中 心 点 坐 标 面 源 初 始 年 排 放 排 放 源 强 性 质 面 源 名 称 海 拔 高 度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度 与 正 北 夹 角 X 坐 标 Y 坐 标 排 放 高 度 小 时 数 工 况 氨 符 号 Name PX PY H0 a b θ He Hr Cond Q 按 单 位 - m m m m m ( o ) m h - kg/h 拟 建 项 目 氨 水 罐 区 297-287 18 5 5 0 2 8000 连 续 0.0009 6-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6.3.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6.3.1.1 监 测 布 点 表 6-6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点 及 项 目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相 对 方 位 相 对 厂 址 距 离 (m) 选 取 意 义 1 南 辛 村 SSW 1160 0 方 向 敏 感 点 2 项 目 厂 址 厂 址 3 巴 德 士 宿 舍 NNE 800 180 方 向 敏 感 点 (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 4 旧 北 村 SE 1250 90 方 向 敏 感 点 5 水 寨 镇 NW 1100 270 方 向 敏 感 点 6 魏 家 村 NE 2130 下 风 向 加 密 点 6.3.1.2 监 测 因 子 和 监 测 内 容 各 测 点 具 体 监 测 因 子 和 监 测 内 容 见 表 6-7 表 6-7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常 规 因 子 特 征 因 子 1 南 辛 村 2 项 目 厂 址 SO2 NO2(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 3 巴 德 士 宿 舍 氨 ( 小 时 值 ) TSP PM10 PM2.5( 日 均 值 ) 4 旧 北 村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 日 均 值 ) CO(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 5 水 寨 镇 6 魏 家 村 同 时 取 得 监 测 期 间 相 应 频 次 的 风 向 风 速 温 度 气 压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气 象 条 件 6.3.1.3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方 法 和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6-8 表 6-8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最 低 检 出 限 (mg/m 3 ) PM10 重 量 法 HJ618-2001 0.010 PM2.5 重 量 法 HJ618-2001 0.010 TSP 重 量 法 GB/T 15432-1995 0.001 SO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482-2009 小 时 值 :0.007 日 均 值 :0.004 6-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小 时 值 :0.020 NO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479-2009 日 均 值 :0.003 CO 非 分 散 红 外 法 GB/T 9801-1988 1.25 氨 次 氯 酸 钠 - 水 杨 酸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14679-1993 0.008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巯 基 棉 富 集 - 冷 原 子 荧 光 分 光 光 度 法 HJ 542-2009 6.6 10-6 6.3.1.4 监 测 单 位 与 监 测 时 间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了 监 测, 常 规 因 子 及 特 征 因 子 均 取 得 了 连 续 7 天 有 效 监 测 数 据, 每 天 采 样 4 次, 时 间 分 别 为 2:00 8:00 14:00 20:00, 监 测 期 间 同 步 观 测 风 向 风 速 气 温 气 压 云 量 等 常 规 参 数 CO SO 2 NO 2 小 时 均 值 须 保 证 每 小 时 至 少 有 45min 采 样 时 间, CO SO 2 NO 2 PM 2.5 日 均 值 须 保 证 每 日 20h 采 样 时 间 ;PM 10 TSP 日 均 值 采 样 时 间 每 日 24h 其 他 项 目 按 照 有 关 采 样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6.3.1.5 监 测 结 果 现 状 监 测 气 象 条 件 见 表 6-9,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6-10~6-11 表 6-9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气 象 条 件 日 期 时 间 气 压 (kpa) 气 温 ( ) 风 向 风 速 (m/s) 总 云 低 云 2014.3.22 2014.3.23 2014.3.24 2014.3.25 2014.3.26 2:00 103.2 9.0 S 1.9 4-8:00 103.1 11.8 S 2.1 3 1 14:00 102.1 22.7 SW 1.3-0 20:00 102.6 15.4 SW 1.6 2-2:00 103.0 12.0 S 2.3 - - 8:00 103.3 16.7 SE 2.1 2 3 14:00 102.5 23.8 S 1.5 4 1 20:00 102.4 17.5 S 1.7 6-2:00 102.2 12.7 SW 1.5 - - 8:00 102.5 14.2 SW 1.6 4 1 14:00 102.5 24.7 S 1.8 4 2 20:00 102.5 18.8 SW 1.9 - - 2:00 102.5 11.3 SW 1.1 - - 8:00 102.7 14.7 S 0.5 5 4 14:00 102.1 24.1 SW 1.1 5 2 20:00 101.8 14.4 S 1.1 - - 2:00 102.7 11.8 SE 1.3 3-8:00 102.7 15.4 S 1.1 2 3 6-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014.3.27 2014.3.28 14:00 102.8 24.7 SW 0.7-2 20:00 102.5 17.8 S 1.2 3-2:00 102.6 11.4 SE 1.8 2-8:00 103.1 16.2 SW 1.6 3 1 14:00 102.5 24.5 SW 1.8 2 0 20:00 102.2 16.3 S 1.6 - - 2:00 102.1 13.7 S 2.3 - - 8:00 102.6 16.5 S 2.0 3 1 14:00 102.9 23.1 N 1.5 7 1 20:00 102.8 15.2 NE 1.4 4-6-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10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点 位 时 间 SO2 NO2 TSP PM10 2:00 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2:00 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2014.03.22 0.101 0.120 0.089 0.112 0.095 0.027 0.051 0.035 0.042 0.033 0.312 0.151 2014.03.23 0.096 0.113 0.101 0.089 0.093 0.025 0.043 0.021 0.035 0.028 0.384 0.167 2014.03.24 0.111 0.120 0.105 0.117 0.106 0.030 0.047 0.025 0.034 0.029 0.412 0.173 1# 南 辛 村 2014.03.25 0.101 0.115 0.087 0.106 0.097 0.023 0.041 0.028 0.031 0.027 0.434 0.192 2014.03.26 0.095 0.118 0.101 0.112 0.103 0.026 0.043 0.021 0.037 0.028 0.397 0.161 2014.03.27 0.115 0.121 0.093 0.107 0.098 0.024 0.041 0.028 0.033 0.026 0.403 0.184 2014.03.28 0.096 0.120 0.117 0.108 0.101 0.023 0.040 0.022 0.035 0.026 0.412 0.176 2014.03.22 0.103 0.121 0.107 0.134 0.112 0.027 0.043 0.031 0.038 0.030 0.304 0.164 2014.03.23 0.114 0.121 0.101 0.116 0.105 0.033 0.051 0.045 0.037 0.040 0.457 0.173 2014.03.24 0.101 0.127 0.113 0.108 0.104 0.041 0.057 0.036 0.043 0.038 0.482 0.184 2# 项 目 厂 址 2014.03.25 0.117 0.125 0.103 0.114 0.107 0.035 0.052 0.031 0.045 0.043 0.513 0.203 2014.03.26 0.101 0.121 0.099 0.107 0.105 0.031 0.048 0.037 0.042 0.035 0.467 0.181 2014.03.27 0.111 0.127 0.108 0.121 0.113 0.034 0.050 0.031 0.047 0.038 0.448 0.178 2014.03.28 0.117 0.131 0.105 0.112 0.109 0.040 0.056 0.034 0.042 0.037 0.476 0.201 2014.03.22 0.088 0.109 0.093 0.104 0.095 0.029 0.037 0.041 0.025 0.034 0.278 0.167 2014.03.23 0.093 0.118 0.087 0.109 0.098 0.025 0.031 0.037 0.030 0.028 0.383 0.178 2014.03.24 0.097 0.113 0.086 0.107 0.101 0.026 0.041 0.033 0.037 0.028 0.391 0.184 3# 巴 德 士 宿 舍 2014.03.25 0.091 0.108 0.095 0.113 0.104 0.023 0.046 0.028 0.034 0.025 0.456 0.211 2014.03.26 0.095 0.121 0.097 0.112 0.105 0.030 0.046 0.025 0.037 0.033 0.418 0.163 2014.03.27 0.091 0.112 0.095 0.107 0.101 0.027 0.041 0.030 0.035 0.031 0.432 0.179 2014.03.28 0.105 0.127 0.101 0.113 0.104 0.031 0.046 0.028 0.035 0.030 0.427 0.184 6-1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014.03.22 0.083 0.111 0.091 0.125 0.094 0.027 0.043 0.025 0.031 0.028 0.283 0.176 2014.03.23 0.090 0.115 0.093 0.107 0.098 0.026 0.031 0.040 0.029 0.030 0.346 0.181 2014.03.24 0.085 0.107 0.095 0.111 0.093 0.031 0.043 0.028 0.034 0.030 0.378 0.164 4# 旧 北 村 2014.03.25 0.093 0.121 0.108 0.115 0.101 0.028 0.040 0.034 0.027 0.031 0.346 0.197 2014.03.26 0.091 0.118 0.101 0.107 0.099 0.030 0.046 0.027 0.033 0.035 0.434 0.163 2014.03.27 0.092 0.123 0.101 0.115 0.104 0.027 0.041 0.036 0.033 0.030 0.387 0.173 2014.03.28 0.095 0.117 0.103 0.111 0.098 0.024 0.040 0.031 0.029 0.027 0.346 0.181 2014.03.22 0.087 0.115 0.091 0.103 0.087 0.031 0.050 0.028 0.043 0.032 0.274 0.167 2014.03.23 0.085 0.112 0.089 0.097 0.092 0.027 0.053 0.035 0.043 0.030 0.406 0.197 2014.03.24 0.080 0.107 0.085 0.098 0.085 0.027 0.043 0.031 0.035 0.030 0.387 0.164 5# 水 寨 镇 2014.03.25 0.091 0.113 0.092 0.105 0.099 0.030 0.046 0.025 0.031 0.028 0.373 0.211 2014.03.26 0.091 0.118 0.097 0.103 0.105 0.026 0.037 0.030 0.043 0.031 0.382 0.192 2014.03.27 0.083 0.112 0.091 0.105 0.098 0.023 0.041 0.035 0.028 0.025 0.416 0.183 2014.03.28 0.091 0.116 0.083 0.098 0.087 0.028 0.043 0.021 0.035 0.027 0.392 0.177 2014.03.22 0.093 0.121 0.105 0.110 0.101 0.034 0.047 0.028 0.036 0.031 0.295 0.181 2014.03.23 0.097 0.118 0.091 0.105 0.095 0.031 0.046 0.023 0.035 0.031 0.345 0.153 2014.03.24 0.101 0.120 0.095 0.110 0.103 0.023 0.041 0.028 0.034 0.025 0.411 0.197 6# 魏 家 村 2014.03.25 0.091 0.112 0.087 0.106 0.095 0.026 0.041 0.025 0.032 0.028 0.378 0.188 2014.03.26 0.095 0.116 0.093 0.104 0.101 0.021 0.035 0.023 0.030 0.025 0.384 0.192 2014.03.27 0.088 0.115 0.091 0.107 0.098 0.025 0.038 0.031 0.042 0.030 0.356 0.157 2014.03.28 0.093 0.117 0.102 0.098 0.105 0.023 0.031 0.020 0.035 0.023 0.363 0.176 6-1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续 表 6-10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点 位 时 间 CO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PM2.5 2:00 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2:00 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2014.03.22 4.37 5.12 4.62 4.50 2.7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57 2014.03.23 4.62 5.00 4.75 4.50 2.8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4 2014.03.24 4.37 5.25 4.00 4.87 3.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7 1# 南 辛 村 2014.03.25 4.00 4.50 4.87 4.12 2.6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03 2014.03.26 4.75 4.62 4.50 5.00 3.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2 2014.03.27 3.87 4.62 4.12 4.25 3.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8 2014.03.28 4.37 5.25 4.62 5.50 2.7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3 2014.03.22 5.37 6.12 5.25 5.37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7 2014.03.23 5.62 6.12 5.50 5.37 3.6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8 2014.03.24 5.00 5.62 4.87 5.75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3 2# 项 目 厂 址 2014.03.25 4.75 5.12 5.87 5.00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15 2014.03.26 5.87 5.25 4.87 5.12 3.6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6 2014.03.27 4.87 5.75 5.12 5.50 3.7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1 2014.03.28 5.75 4.87 5.00 5.25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93 2014.03.22 4.25 4.87 4.00 4.12 3.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6 2014.03.23 4.37 5.12 2.75 4.50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7 2014.03.24 4.37 4.00 3.75 4.12 2.8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3 3# 巴 德 士 宿 舍 2014.03.25 4.00 3.62 4.25 3.87 3.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03 2014.03.26 3.62 4.12 4.37 3.87 3.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3 2014.03.27 4.25 3.87 4.12 4.62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7 2014.03.28 4.37 5.00 4.12 4.50 3.2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4 6-1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014.03.22 4.50 3.87 4.12 3.50 2.8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7 2014.03.23 4.50 3.75 3.12 4.25 3.1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6 2014.03.24 4.87 4.00 3.45 4.12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1 4# 旧 北 村 2014.03.25 3.87 4.75 4.12 5.25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12 2014.03.26 4.25 3.62 3.37 4.12 3.2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6 2014.03.27 4.25 4.00 4.62 5.12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9 2014.03.28 5.12 4.75 3.87 4.12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1 2014.03.22 5.12 4.37 4.25 4.00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73 2014.03.23 4.62 5.25 4.00 5.62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1 2014.03.24 4.50 4.12 3.87 5.12 3.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93 5# 水 寨 镇 2014.03.25 4.87 4.00 4.12 3.75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20 2014.03.26 4.87 5.00 3.75 4.37 3.2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03 2014.03.27 4.75 4.12 3.62 4.50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96 2014.03.28 5.12 4.25 4.00 4.62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12 2014.03.22 4.87 4.00 5.12 4.25 3.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67 2014.03.23 4.12 3.62 4.87 5.00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3 2014.03.24 5.25 3.87 4.25 4.62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1 6# 魏 家 村 2014.03.25 4.75 5.37 4.12 5.00 3.62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17 2014.03.26 5.12 4.50 3.87 4.25 3.3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101 2014.03.27 4.25 5.00 4.37 4.12 3.5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82 2014.03.28 4.87 4.12 5.00 4.25 3.25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91 6-1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1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采 样 点 1# 南 辛 村 2# 项 目 厂 址 3# 巴 德 士 宿 舍 4# 旧 北 村 5# 水 寨 镇 采 样 氨 时 间 2:00 8:00 14:00 20:00 2014.03.22 0.173 0.174 0.184 0.187 2014.03.23 0.198 0.194 0.165 0.187 2014.03.24 0.186 0.185 0.183 0.180 2014.03.25 0.181 0.183 0.172 0.190 2014.03.26 0.196 0.173 0.191 0.194 2014.03.27 0.168 0.173 0.177 0.182 2014.03.28 0.162 0.185 0.184 0.191 2014.03.22 0.173 0.186 0.188 0.192 2014.03.23 0.194 0.182 0.198 0.167 2014.03.24 0.183 0.179 0.177 0.180 2014.03.25 0.183 0.187 0.185 0.194 2014.03.26 0.188 0.186 0.173 0.187 2014.03.27 0.178 0.183 0.177 0.186 2014.03.28 0.175 0.171 0.188 0.181 2014.03.22 0.163 0.171 0.178 0.176 2014.03.23 0.170 0.186 0.165 0.184 2014.03.24 0.182 0.165 0.187 0.188 2014.03.25 0.177 0.161 0.180 0.193 2014.03.26 0.181 0.190 0.191 0.193 2014.03.27 0.185 0.183 0.176 0.178 2014.03.28 0.170 0.174 0.182 0.181 2014.03.22 0.157 0.184 0.163 0.171 2014.03.23 0.183 0.188 0.154 0.181 2014.03.24 0.168 0.153 0.192 0.191 2014.03.25 0.165 0.152 0.184 0.172 2014.03.26 0.161 0.157 0.184 0.193 2014.03.27 0.156 0.177 0.184 0.161 2014.03.28 0.182 0.173 0.151 0.186 2014.03.22 0.182 0.183 0.166 0.175 2014.03.23 0.163 0.181 0.192 0.181 2014.03.24 0.163 0.182 0.191 0.190 2014.03.25 0.173 0.187 0.180 0.181 2014.03.26 0.175 0.113 0.182 0.160 2014.03.27 0.187 0.162 0.188 0.181 6-1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 魏 家 村 2014.03.28 0.174 0.176 0.173 0.182 2014.03.22 0.183 0.177 0.185 0.182 2014.03.23 0.176 0.184 0.163 0.188 2014.03.24 0.166 0.187 0.173 0.181 2014.03.25 0.161 0.193 0.192 0.195 2014.03.26 0.184 0.176 0.179 0.192 2014.03.27 0.189 0.171 0.173 0.177 2014.03.28 0.177 0.198 0.176 0.172 表 6-12 各 测 点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单 位 :mg/nm 3 点 位 项 目 小 时 样 品 数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日 均 样 品 数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SO2 28 0.087~0.121 7 0.093~0.106 NO2 28 0.021~0.051 7 0.026~0.033 TSP 7 0.312~0.434 PM10 7 0.151~0.192 1# 南 辛 村 CO 28 3.87~5.5 7 2.62~3.12 PM2.5 7 0.057~0.103 氨 28 0.162~0.198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SO2 28 0.099~0.134 7 0.104~0.113 NO2 28 0.027~0.057 7 0.03~0.043 TSP 7 0.304~0.513 PM10 7 0.164~0.203 2# 项 目 厂 址 CO 28 4.75~6.12 7 3.37~3.75 PM2.5 7 0.067~0.115 氨 28 0.167~0.198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SO2 28 0.086~0.127 7 0.095~0.105 NO2 28 0.023~0.046 7 0.025~0.034 3# 巴 德 士 宿 舍 TSP 7 0.278~0.456 PM10 7 0.163~0.211 CO 28 2.75~5.12 7 2.87~3.37 PM2.5 7 0.063~0.103 氨 28 0.161~0.193 6-1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SO2 28 0.083~0.125 7 0.093~0.104 NO2 28 0.024~0.046 7 0.027~0.035 TSP 7 0.283~0.434 4# 旧 北 村 PM10 7 0.163~0.197 CO 28 3.12~5.25 7 2.87~3.5 PM2.5 7 0.067~0.112 氨 28 0.151~0.193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SO2 28 0.08~0.118 7 0.085~0.105 NO2 28 0.021~0.053 7 0.025~0.032 TSP 7 0.274~0.416 5# 水 寨 镇 PM10 7 0.164~0.211 CO 28 3.62~5.62 7 3~3.5 PM2.5 7 0.073~0.120 氨 28 0.113~0.191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SO2 28 0.087~0.121 7 0.095~0.105 NO2 28 0.02~0.047 7 0.023~0.031 TSP 7 0.295~0.411 6# 魏 家 村 PM10 7 0.153~0.197 CO 28 3.62~5.37 7 3~3.62 PM2.5 7 0.067~0.117 氨 28 0.161~0.198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28 未 检 出 7 未 检 出 表 6-13 评 价 区 各 测 点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污 染 物 样 品 个 数 浓 度 范 围 (mg/nm 3 ) 超 标 率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样 品 个 数 浓 度 范 围 (mg/nm 3 ) 超 标 率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SO2 168 0.08~0.134 0 42 0.085~0.113 0 NO2 168 0.02~0.057 0 42 0.023~0.043 0 6-1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CO 168 2.75~6.12 0 42 2.62~3.75 0 TSP 0 42 0.274~0.513 90.5 0.71 PM10 0 42 0.151~0.211 100 0.41 PM2.5 0 42 0.057~0.12 73.8 0.60 氨 168 0.113~0.198 0 0 0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168 未 检 出 42 未 检 出 6.3.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6.3.2.1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为 : P i=c i/c oi 其 中 :C i 为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m 3 C oi 为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标 准 值,mg/m 3 P i 为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6.3.2.2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为 SO 2 NO 2 CO TSP PM 10 PM 2.5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6.3.2.3 评 价 标 准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标 准 值 见 表 6-14 表 6-1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nm 3 项 目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标 准 来 源 SO2 0.5 0.15 NO2 0.2 0.08 CO 10 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PM2.5 0.075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PM10 0.15 TSP 0.3 氨 0.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0.0003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6.3.2.4 评 价 结 果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6-15 表 6-1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指 标 项 目 1# 2# 3# 4# 5# 6# SO2 小 时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6-1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NO2 CO PM10 TSP PM2.5 氨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24 0.27 0.25 0.25 0.24 0.24 日 均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71 0.75 0.70 0.69 0.70 0.70 小 时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26 0.29 0.23 0.23 0.27 0.24 日 均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41 0.54 0.43 0.44 0.40 0.39 小 时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55 0.61 0.51 0.53 0.56 0.54 日 均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78 0.94 0.84 0.88 0.88 0.91 日 均 超 标 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1.28 1.35 1.41 1.31 1.41 1.31 日 均 超 标 率 % 100 100 100 85.7 85.7 85.7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1.45 1.71 1.52 1.45 1.39 1.37 日 均 超 标 率 % 28.6 85.7 71.4 85.7 85.7 85.7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1.37 1.53 1.37 1.49 1.60 1.56 小 时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浓 度 最 大 指 数 0.99 0.99 0.97 0.97 0.96 0.99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各 监 测 点 SO 2 NO 2 CO 氨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SO 2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分 别 为 0.27 0.75, 出 现 在 2# 项 目 厂 址 处 ;NO 2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分 别 为 0.29 0.54, 出 现 在 2# 项 目 厂 址 处 ;CO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分 别 为 0.61 0.94, 出 现 在 2# 项 目 厂 址 处 ; 各 监 测 点 PM 10 超 标 率 均 为 1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为 1.41, 出 现 在 3# 巴 德 士 宿 舍 及 5# 水 寨 镇 监 测 点 ;TSP 超 标 率 为 1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为 1.71, 出 现 在 2# 项 目 厂 址 处 ; 各 监 测 点 PM 2.5 均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超 标,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为 1.60, 出 现 在 5# 水 寨 镇 监 测 点 氨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为 0.99, 出 现 在 1# 2# 6# 监 测 点 ; 各 监 测 点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均 未 检 出 由 监 测 数 据 及 评 价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监 测 期 间 所 有 监 测 点 位 的 SO 2 NO 2 CO 小 时 及 日 均 值 均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TSP PM 10 PM 2.5 日 均 浓 度 存 在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主 要 原 因 为 监 测 季 节 为 冬 季, 地 表 草 木 枯 萎 裸 露 程 度 较 高 且 北 方 天 气 干 燥 风 大 易 产 生 扬 尘 ; 同 时 项 目 区 域 为 工 业 集 中 区, 区 内 多 个 项 目 正 在 施 工 建 设, 工 业 污 染 源 及 施 工 扬 尘 对 区 域 颗 粒 物 也 有 一 定 贡 献 作 用 各 监 测 点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浓 度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要 求 6-1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2014 年 8 月 章 丘 市 化 工 产 业 园 管 理 办 公 室 制 定 的 章 丘 市 化 工 产 业 园 关 于 烟 尘 粉 尘 减 排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园 区 内 各 企 业 将 采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减 少 烟 ( 粉 ) 尘 排 放 :(1) 改 进 现 有 锅 炉 除 尘 器, 采 用 静 电 布 袋 结 合 除 尘 器, 提 高 除 尘 效 率, 确 保 烟 气 中 粉 尘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2) 规 范 煤 化 工 企 业 煤 炭 储 存, 建 设 有 防 尘 网 的 煤 场 ( 库 ), 所 有 煤 炭 应 存 放 于 规 范 的 煤 场 ( 库 ) 内, 确 保 露 天 存 放 的 物 料 有 必 要 的 覆 盖 措 施 ;(3) 完 善 企 业 内 部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厂 内 道 路 应 利 用 洒 水 车 及 人 工 喷 淋 装 置 加 大 洒 水 降 尘 频 次, 防 止 扬 尘 发 生 ;(4) 加 强 对 露 天 灰 渣 的 管 理, 原 则 上 灰 渣 不 允 许 露 天 堆 放, 确 实 无 法 入 库 的 要 进 行 足 量 的 洒 水 降 尘, 并 有 覆 盖 措 施 ;(5) 做 好 园 区 内 项 目 建 设 的 施 工 管 理, 施 工 工 地 应 建 设 围 挡,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避 免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区 域 烟 ( 粉 ) 尘 排 放 量 进 一 步 减 少,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将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6.4 评 价 区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调 查 分 析 6.4.1 评 价 范 围 20 年 主 要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章 丘 气 象 站 位 于 117 33 E,36 41 N, 台 站 类 别 属 基 本 站 据 调 查, 该 气 象 站 周 围 地 理 环 境 与 气 候 条 件 与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基 本 一 致, 且 气 象 站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较 近, 该 气 象 站 气 象 资 料 具 有 较 好 的 适 用 性 章 丘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年 最 大 风 速 为 18.1m/s(2005 年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和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分 别 为 40.5 (2005 年 ) 和 -15.9 (1994 年 ),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为 902.7mm(2004 年 ); 近 20 年 其 它 主 要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见 表 6-16, 章 丘 近 20 年 各 风 向 频 率 见 表 6-17, 图 6-2 为 章 丘 近 20 年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表 6-16 章 丘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主 要 气 候 要 素 统 计 月 份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m/s) 2.6 3.2 3.8 4.1 3.6 3.4 2.5 2.2 2.3 2.6 2.8 2.7 3.0 平 均 气 温 ( ) -1.4 2.4 8.2 15.6 21.4 26.1 27.1 25.4 21.3 15.7 7.7 0.8 14.2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53 50 46 49 54 56 74 79 69 60 58 56 59 降 水 量 (mm) 4.1 9.8 13.3 32.0 75.9 89.7 173.0 161.2 65.5 33.1 24.1 6.8 688.4 日 照 时 数 (h) 152.0 155.4 198.9 225.8 251.1 216.4 176.5 176.9 181.0 184.9 159.7 149.1 2227.7 表 6-17 章 丘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各 风 向 频 率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全 年 3.1 2.6 4.3 5.3 8.0 8.0 5.0 4.1 10.6 11.5 7.1 4.2 4.0 4.2 4.3 3.1 10.6 6-1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图 6-2 章 丘 市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6.4.2 评 价 区 域 常 年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1) 温 度 统 计 评 价 区 近 1 年 地 面 气 象 资 料 中 每 月 平 均 温 度 的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6-18 绘 制 年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6-3 表 6-18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2013 年 )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温 度 ( ) -2.0 1.9 5.3 11.7 21.6 25.1 28.1 25.2 21.2 15.0 9.4 2.4 30.0 25.0 温 度 ( ) 20.0 15.0 10.0 5.0 0.0-5.0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图 6-3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2) 风 速 统 计 评 价 区 月 平 均 风 速 随 月 份 的 变 化 和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即 根 据 近 1 年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每 月 平 均 风 速 各 季 每 小 时 的 平 均 风 速 变 化 情 况, 分 别 见 表 6-19 表 6-20, 并 绘 制 6-2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见 图 6-4 表 6-19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2013 年 )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风 速 2.5 3.8 3.8 4.2 3.3 2.7 2.0 2.1 1.8 2.5 2.8 3.3 表 6-20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小 时 (h) 风 速 (m/s) 2 8 14 20 春 季 3.37 3.49 4.46 3.16 夏 季 1.91 2.17 2.62 2.12 秋 季 2.15 1.77 2.91 2.35 冬 季 2.88 3.02 3.99 3.02 4.7 4.2 风 速 (m/s) 3.7 3.2 2.7 2.2 1.7 1.2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图 6-4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3) 风 向 风 频 统 计 所 收 集 的 评 价 区 近 1 年 地 面 气 象 资 料 中,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见 表 6-21,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情 况 见 表 6-22 表 6-21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风 向 风 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1 月 5.65 2.42 4.03 3.23 8.87 20.16 5.65 2.42 4.03 9.68 6.45 8.87 4.84 7.26 4.03 1.61 0.81 2 月 7.14 2.68 4.46 3.57 8.93 19.64 7.14 1.79 5.36 8.04 8.04 1.79 6.25 9.82 3.57 1.79 0.00 3 月 1.61 3.23 2.42 3.23 13.71 14.52 5.65 1.61 2.42 25.00 11.29 3.23 4.03 1.61 2.42 4.03 0.00 4 月 4.17 0.83 3.33 3.33 13.33 4.17 1.67 0.83 4.17 15.83 13.33 4.17 8.33 5.00 10.83 5.83 0.83 5 月 3.23 0.00 6.45 3.23 12.10 12.10 3.23 1.61 4.03 18.55 10.48 6.45 8.06 3.23 2.42 4.03 0.81 6 月 7.56 0.84 1.68 3.36 2.52 6.72 2.52 6.72 10.92 31.09 14.29 1.68 0.00 4.20 2.52 2.52 0.84 6-2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7 月 2.42 0.00 2.42 5.65 4.84 14.52 3.23 2.42 7.26 18.55 8.06 3.23 7.26 5.65 8.87 5.65 0.00 8 月 3.23 0.81 4.03 7.26 8.06 7.26 5.65 4.03 9.68 23.39 6.45 8.06 2.42 3.23 4.03 2.42 0.00 9 月 3.36 4.20 3.36 5.04 8.40 15.13 5.88 5.04 5.88 16.81 6.72 3.36 1.68 4.20 4.20 3.36 3.36 10 月 6.45 4.03 4.03 4.03 10.48 8.87 3.23 4.03 9.68 12.10 11.29 4.03 4.84 2.42 6.45 4.03 0.00 11 月 4.17 1.67 0.83 4.17 4.17 6.67 5.83 6.67 0.83 10.00 11.67 8.33 13.33 8.33 10.00 1.67 1.67 12 月 4.84 2.42 2.42 3.23 4.03 8.06 1.61 1.61 7.26 12.90 12.10 11.29 9.68 7.26 5.65 5.65 0.00 表 6-22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风 向 风 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2.99 1.36 4.08 3.26 13.04 10.33 3.53 1.36 3.53 19.84 11.68 4.62 6.79 3.26 5.16 4.62 0.54 夏 季 4.36 0.54 2.72 5.45 5.18 9.54 3.81 4.36 9.26 24.25 9.54 4.36 3.27 4.36 5.18 3.54 0.27 秋 季 4.68 3.31 2.75 4.41 7.71 10.19 4.96 5.23 5.51 12.95 9.92 5.23 6.61 4.96 6.89 3.03 1.65 冬 季 5.83 2.50 3.61 3.33 7.22 15.83 4.72 1.94 5.56 10.28 8.89 7.50 6.94 8.06 4.44 3.06 0.28 全 年 4.46 1.92 3.29 4.12 8.30 11.45 4.25 3.22 5.97 16.87 10.01 5.42 5.90 5.14 5.42 3.57 0.69 统 计 所 收 集 的 评 价 区 近 1 年 长 期 地 面 气 象 资 料 中, 各 风 向 出 现 的 频 率, 静 风 频 率 单 独 统 计 在 极 坐 标 中 按 各 风 向 标 出 其 频 率 的 大 小, 绘 制 各 季 及 年 平 均 风 向 玫 瑰 图 见 图 6-5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静 风 0.69% 春 季, 静 风 0.54% 夏 季, 静 风 0.27% 秋 季, 静 风 1.65% W NW N NE E W N 30.0 20.0 10.0 E SW S SE S 冬 季, 静 风 0.28% 图 例 (%) 图 6-5 近 1 年 各 季 与 年 各 风 向 玫 瑰 图 (2013 年 ) 6-2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5 烟 囱 高 度 合 理 性 论 证 工 程 脱 硫 塔 一 用 一 备, 烟 囱 与 脱 硫 塔 合 一, 现 有 烟 囱 分 别 为 高 90m / 出 口 内 径 2.6m 及 高 88m / 出 口 内 径 3.2m, 工 程 拟 采 用 厂 区 现 有 90m 或 88m 高 烟 囱, 不 再 新 建 1 从 政 策 及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分 析 (1)GB/T13201-91 中 5.6.2 规 定 工 矿 企 业 点 源 排 气 筒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从 属 建 筑 物 的 2 倍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厂 区 内 最 高 建 筑 物 为 锅 炉 房, 高 度 为 35m, 工 程 采 用 现 有 90m 或 88m 烟 囱,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2)GB/T13201-91 中 5.6.3 在 排 气 筒 四 周 存 在 居 住 工 作 等 需 要 保 护 的 建 筑 群 时, 最 后 烟 囱 高 度 还 应 加 上 被 保 护 建 筑 群 的 2/3 平 均 高 度 本 项 目 周 围 不 存 在 需 要 保 护 的 建 筑 群, 本 项 目 不 予 考 虑 (3)DL5000-2000 火 力 发 电 厂 设 计 技 术 规 程, 火 电 厂 排 气 筒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厂 区 建 筑 物 的 2 倍 项 目 投 产 后 厂 区 内 最 高 建 筑 物 为 锅 炉 房, 高 度 为 35m, 工 程 采 用 现 有 90m 或 88m 烟 囱, 满 足 该 技 术 规 程 要 求 (4) 根 据 锅 炉 房 烟 囱 设 计, 锅 炉 烟 囱 出 口 气 体 速 度 推 荐 值 为 12~20m/s, 非 采 暖 期 仅 拟 建 项 目 运 行, 烟 囱 出 口 气 体 速 度 为 10.13m/s 或 15.35m/s, 与 设 计 规 范 推 荐 值 相 差 不 大, 基 本 符 合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依 托 现 有 烟 囱 是 可 行 的,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从 经 济 技 术 环 境 保 护 等 角 度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评 价 采 取 现 有 烟 囱 6.6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项 目 为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利 用 现 有 及 在 建 的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2 130t/h+1 75t/h) 新 上 机 组, 并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不 新 增 锅 炉 项 目 建 成 后, 采 暖 季 运 行 2 130t/h+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季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项 目 的 投 产 具 有 较 好 的 节 能 效 果, 同 时 减 少 现 有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SO 2 194.52t/a 氮 氧 化 物 383.16t/a 烟 尘 11.14t/a 6.6.1 预 测 相 关 参 数 的 确 定 6.6.1.1 预 测 因 子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特 征 污 染 物 种 类, 确 定 该 项 目 预 测 因 子 为 SO 2 NO 2 PM 10 三 项 6.6.1.2 预 测 范 围 该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以 锅 炉 烟 筒 为 中 心,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范 围 以 评 价 范 围 作 为 6-2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范 围 6.6.1.3 计 算 点 本 次 预 测 以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预 测 网 格 点 及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为 预 测 计 算 点 1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表 6-23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中 的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受 体 X(m) 受 体 Y(m) 地 形 高 程 1 南 辛 村 -452-1583 23.68 2 巴 德 士 宿 舍 695 1356 17.11 3 旧 北 村 1864-1089 24.46 4 水 寨 镇 -1645 792 23.93 5 魏 家 村 2422 1928 22.09 2 预 测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预 测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在 项 目 厂 区 附 近 ( 距 离 源 中 心 1500 米 范 围 内 ) 用 极 坐 标 网 格 进 行 细 化 处 理, 网 格 等 间 距 为 50m 距 源 中 心 超 过 1500m 范 围 时, 网 格 间 距 为 200m, 共 计 3136 个 网 格 点 能 够 保 证 预 测 网 格 具 有 足 够 的 分 辨 率 尽 可 能 的 精 确 预 测 污 染 源 对 评 价 范 围 的 环 境 影 响 3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通 过 前 面 网 格 预 测 浓 度 判 断 出 区 域 较 大 地 面 浓 度 分 布 范 围 6.6.1.4 污 染 源 计 算 清 单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发 生 变 化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烟 囱 本 次 预 测 各 类 污 染 源 源 强 计 算 参 数 清 单 参 见 表 6-4 6.6.1.5 气 象 条 件 1 地 面 气 象 数 据 根 据 本 次 预 测 评 价 等 级 及 所 选 用 的 预 测 模 式 (AERMOD 模 型 系 统 ) 要 求, 地 面 气 象 资 料 为 章 丘 市 气 象 站 2012 年 地 面 逐 日 逐 时 气 象 资 料, 包 括 干 球 温 度 风 速 风 向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参 数 章 丘 气 象 站 (116.8E,36.1833N)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约 12km, 满 足 导 则 关 于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站 与 项 目 距 离 (<50km) 的 要 求 且 章 丘 气 象 站 所 在 位 置 与 项 目 厂 址 地 形 较 为 一 致, 能 够 较 好 的 代 表 项 目 厂 址 区 域 气 象 情 况 6-2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高 空 气 象 数 据 采 用 的 原 始 数 据 有 地 形 高 度 土 地 利 用 陆 地 - 水 体 标 志 植 被 组 成 等 数 据, 数 据 源 主 要 为 美 国 的 USGS 数 据 高 空 气 象 数 据 是 以 美 国 国 家 环 境 预 报 中 心 的 NCEP/ NCAR 的 再 分 析 数 据 为 原 始 气 象 数 据, 采 用 中 尺 度 气 象 模 式 MM5 模 拟 生 成 采 用 两 层 嵌 套, 第 一 层 网 格 中 心 为 北 纬 40, 东 经 110.0, 格 点 为 50 50, 分 辨 率 为 81km 81km; 第 二 层 网 格 格 点 为 43 43, 分 辨 率 为 27km 27km, 覆 盖 华 北 地 区 本 数 据 网 格 点 编 号 (X 26 Y 19), 网 格 点 位 置 (117 33 E,36 41 N), 数 据 包 含 2012 年 的 逐 日 一 次 时 间 (08 时 ) 层 数 (26 层 ) 离 地 高 度 (4000 米 以 下 ) 气 压 干 球 温 度 露 点 温 度 风 向 风 速 模 拟 探 空 站 距 项 目 所 在 地 满 足 导 则 关 于 常 规 高 空 气 象 观 测 站 与 项 目 距 离 (<50km) 的 要 求 6.6.1.6 地 形 数 据 为 了 预 测 精 确, 本 次 预 测 计 算 仍 考 虑 输 入 区 域 地 形 数 据 本 次 预 测 地 形 高 程 数 据 采 用 软 件 所 需 的 数 字 高 程 (DEM) 文 件, 覆 盖 范 围 包 含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网 格 间 距 为 3 秒, 约 为 90m 6.6.1.7 预 测 内 容 (1) 全 年 逐 时 或 逐 次 小 时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 (2) 全 年 逐 日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日 平 均 浓 度 ; (3) 长 期 气 象 ( 本 项 目 选 取 一 年 ) 条 件 下,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网 格 点 处 的 地 面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全 时 段 平 均 浓 度 ; (4)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全 年 逐 时 或 逐 次 小 时 气 象 条 件 下,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最 大 地 面 小 时 浓 度 ; 6.6.1.8 预 测 情 景 根 据 本 项 目 涉 及 污 染 源 情 况, 确 定 本 次 二 级 评 价 预 测 情 景 组 合 见 表 6-24 表 6-24 本 次 二 级 预 测 情 景 组 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别 排 放 方 案 预 测 因 子 计 算 点 预 测 内 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小 时 浓 度 技 改 前 运 行 方 案 污 染 1 现 有 方 案 SO2 NO2 PM10 网 格 点 日 均 浓 度 源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年 均 浓 度 6-2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技 改 后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污 染 源 ( 正 常 排 放 )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SO2 NO2 PM10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网 格 点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年 均 浓 度 3 技 改 后 锅 炉 污 染 源 ( 非 正 常 排 放 ) 脱 硫 系 统 故 障 脱 硝 系 统 故 障 SO2 NO2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小 时 浓 度 采 暖 期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小 时 浓 度 4 技 改 项 目 锅 炉 削 减 非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SO2 NO2 PM10 网 格 点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日 均 浓 度 年 均 浓 度 采 暖 期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 拟 建 5 SO2 NO2 PM10 + 区 域 在 建 ) 非 采 暖 期 备 注 : PM10 无 小 时 浓 度, 不 予 预 测 烟 尘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排 放 情 况 6.6.1.9 预 测 模 式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年 均 浓 度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现 有 锅 炉 烟 筒 为 中 心, 边 长 5000m 的 矩 形 范 围 内,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 污 染 物 扩 散 符 合 稳 态 烟 羽 扩 散 模 式 ; 本 次 预 测 采 用 导 则 推 荐 的 AERMOD 模 式 系 统 进 行 预 测, 软 件 采 用 商 业 版 预 测 软 件 大 气 环 评 专 业 辅 助 软 件 系 统 EIAProA2008 1.1.187 版 本 6.6.1.10 模 式 中 的 相 关 参 数 1 模 式 参 数 在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时, 按 照 软 件 所 需 相 关 参 数 选 取 表 6-25 模 式 参 数 选 择 地 面 特 征 参 数 扇 形 时 段 地 表 反 照 率 BOWEN 率 地 表 粗 糙 度 0-360 冬 季 (12 1 2) 0.6 1.5 0.01 0-360 春 季 (3 4 5) 0.14 0.3 0.03 数 值 0-360 夏 季 (6 7 8) 0.2 0.5 0.2 0-360 秋 季 (9 10 11) 0.18 0.7 0.05 2 化 学 转 化 预 测 过 程 中 考 虑 SO 2 的 化 学 转 化 SO 2 转 化 半 衰 期 取 4 小 时 在 计 算 小 时 或 日 平 均 浓 度 时, 假 定 NO 2/NO x=0.9; 在 计 算 年 平 均 浓 度 时, 假 定 NO 2/NO x=0.75 3 重 力 沉 降 由 于 本 项 目 采 用 高 效 除 尘 系 统, 排 放 烟 尘 粒 径 较 小, 不 考 虑 重 力 沉 降 4 建 筑 物 下 洗 本 次 预 测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下 洗 情 况 6-2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2 预 测 分 析 表 6-26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与 评 价 的 主 要 内 容 一 览 表 序 号 预 测 分 析 与 评 价 的 内 容 工 业 源 计 算 方 法 意 义 技 改 前 锅 炉 对 敏 感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1 影 响 技 改 前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1)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技 改 前 锅 炉 正 常 工 况 对 周 边 的 影 响 技 改 后 锅 炉 对 敏 感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2 影 响 本 项 目 技 改 后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2)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2) 技 改 后 锅 炉 正 常 工 况 对 周 边 的 影 响 技 改 后 锅 炉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对 敏 感 点 3 技 改 后 锅 炉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3) (3)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影 响 技 改 后 锅 炉 非 正 常 工 况 对 周 边 的 影 响 项 目 技 改 前 后 对 敏 感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4 (1) (2) (2)-(1) 的 影 响 项 目 技 改 对 敏 感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污 染 物 的 削 减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及 现 状 监 测 数 5 据 考 察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技 改 后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现 状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1 130t/h+1 75t/h)(4) 公 司 在 建 项 目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5) (1)-(4)+(5)+(6) 区 域 在 建 项 目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6)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后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6-2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3 技 改 后 锅 炉 对 区 域 的 影 响 评 价 1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技 改 后 锅 炉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贡 献 见 表 6-27~6-29 表 6-27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SO 2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贡 献 值 单 位 :μg/m 3 时 段 编 号 敏 感 点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5.4 1.09% 13121812 0.567 0.38% 13030124 0.0151 0.025% 采 暖 季 2 巴 德 士 宿 舍 4.4 0.88% 13030812 1.039 0.69% 13030524 0.0218 0.036% 3 旧 北 村 6.2 1.24% 13012115 0.976 0.65% 13022524 0.0221 0.037% 4 水 寨 镇 3.3 0.65% 13031109 0.785 0.52% 13031024 0.0108 0.018% 5 魏 家 村 4.9 0.97% 13120613 0.541 0.36% 13030824 0.0122 0.020% 非 采 暖 季 1 南 辛 村 4.97 0.99% 13050709 0.515 0.34% 13092424 0.0487 0.081% 2 巴 德 士 宿 舍 5.03 1.01% 13091809 1.170 0.78% 13060324 0.1440 0.240% 3 旧 北 村 4.35 0.87% 13041710 0.506 0.34% 13052824 0.0497 0.083% 4 水 寨 镇 4.98 1.00% 13053009 0.712 0.48% 13062224 0.0487 0.081% 5 魏 家 村 4.35 0.87% 13051009 0.491 0.33% 13042324 0.0296 0.049% 表 6-28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NO 2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贡 献 值 单 位 :μg/m 3 时 段 编 号 敏 感 点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10.0 5.02% 13121812 1.02 1.28% 13030124 0.0266 0.067% 采 暖 季 2 巴 德 士 宿 舍 8.1 4.04% 13030812 1.47 1.84% 13031524 0.0368 0.092% 3 旧 北 村 11.4 5.70% 13012115 1.70 2.12% 13022524 0.0387 0.097% 4 水 寨 镇 6.0 3.00% 13031109 1.44 1.80% 13031024 0.0197 0.049% 5 魏 家 村 8.9 4.47% 13120613 1.00 1.25% 13030824 0.0219 0.055% 非 采 暖 季 1 南 辛 村 9.10 4.55% 13050709 0.943 1.18% 13092424 0.0883 0.221% 2 巴 德 士 宿 舍 9.21 4.61% 13091809 1.980 2.48% 13053124 0.2510 0.628% 3 旧 北 村 7.97 3.99% 13041710 0.927 1.16% 13052824 0.0888 0.222% 4 水 寨 镇 9.11 4.56% 13053009 1.300 1.63% 13062224 0.0876 0.219% 5 魏 家 村 7.98 3.99% 13051009 0.891 1.11% 13042324 0.0537 0.134% 表 6-29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PM 10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贡 献 值 单 位 :μg/m 3 时 段 采 暖 季 编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敏 感 点 号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0.202 0.135% 13030124 0.00538 0.0077% 2 巴 德 士 宿 舍 0.370 0.247% 13030524 0.00776 0.0111% 3 旧 北 村 0.348 0.232% 13022524 0.00788 0.0113% 6-2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非 采 暖 季 4 水 寨 镇 0.280 0.187% 13031024 0.00383 0.0055% 5 魏 家 村 0.193 0.129% 13030824 0.00434 0.0062% 1 南 辛 村 0.182 0.122% 13092424 0.0172 0.0246% 2 巴 德 士 宿 舍 0.414 0.276% 13060324 0.0510 0.0729% 3 旧 北 村 0.179 0.120% 13052824 0.0176 0.0252% 4 水 寨 镇 0.252 0.168% 13062224 0.0173 0.0246% 5 魏 家 村 0.174 0.116% 13042324 0.0105 0.0150% 由 上 可 见, 技 改 后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采 暖 季 非 采 暖 季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个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 (1)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6.2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24%, 出 现 在 1 月 21 日 15 时 的 旧 北 村 ;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03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69%, 出 现 在 3 月 5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221μ g/m 3,0.037%, 出 现 在 旧 北 村 ; N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1.4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5.70%, 出 现 在 在 1 月 21 日 15 时 旧 北 村 ;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03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69%, 出 现 在 3 月 5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年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221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037%, 出 现 在 旧 北 村 ; PM 1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37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247%, 出 现 在 3 月 5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0788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0113%, 出 现 在 旧 北 村 (2) 非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5.03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01%, 出 现 在 9 月 18 日 9 时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17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78%, 出 现 在 6 月 3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0788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0113%, 出 现 在 旧 北 村 N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9.21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4.61%, 出 现 在 在 9 月 18 日 9 时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98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2.48%, 出 现 在 5 月 31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251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628%, 出 现 在 巴 德 士 宿 舍 PM 1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414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276%, 出 现 在 6 月 3 日 的 巴 德 士 宿 舍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51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0729%, 出 现 在 巴 德 士 宿 舍 2 区 域 网 格 点 (1) 技 改 后 锅 炉 对 区 域 网 格 点 贡 献 情 况 ( 采 暖 季 ) 项 目 对 锅 炉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采 暖 季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评 价 区 网 格 点 的 贡 献 情 况 见 表 6-30 6-31 6-32 6-2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30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SO 2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号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7.45 13030812 950 800 1.42 13030624 350 950 0.0257 400 1000 2 7.45 13030812 1000 850 1.41 13030624 350 900 0.0257 400 950 3 7.45 13030812 1000 800 1.39 13030624 350 1000 0.0256 450 1000 4 7.44 13030812 950 850 1.39 13030624 400 1000 0.0255 400 900 5 7.42 13030812 950 750 1.38 13030624 300 850 0.0255 350 900 6 7.42 13030812 900 800 1.37 13030624 350 850 0.0254 350 950 7 7.41 13030812 900 750 1.37 13030624 400 950 0.0254 450 950 8 7.41 13030812 1000 900 1.36 13030624 300 900 0.0252 350 850 9 7.39 13030812 1000 750 1.36 13030624 300 800 0.0252 350 1000 10 7.38 13030812 900 850 1.34 13031024-900 350 0.0251 400 850 表 6-31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NO 2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浓 度 号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13.74 13030812 950 800 2.25 13022524 2400-1300 0.0417 2400-1100 2 13.73 13030812 1000 850 2.15 13022524 2400-1100 0.0414 2400-1300 3 13.72 13030812 1000 800 2.12 13022524 2400-1500 0.0413 2400-1000 4 13.70 13030812 950 850 2.11 13031024-1100 400 0.0411 2400-950 5 13.68 13030812 950 750 2.10 13031024-1100 450 0.0407 2400-1500 6 13.67 13030812 900 800 2.04 13022524 2200-1100 0.0407 2400-900 7 13.65 13030812 900 750 2.04 13022524 2200-1300 0.0404 2200-1100 8 13.65 13030812 1000 900 2.04 13031024-1300 500 0.0404 2200-1000 9 13.62 13030812 1000 750 2.03 13031024-1000 400 0.0403 2200-950 10 13.60 13030812 900 850 2.03 13031024-1100 350 0.0402 2400-850 表 6-32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PM 10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号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0.504 13030624 350 950 0.00917 400 1000 2 0.502 13030624 350 900 0.00917 400 950 3 0.497 13030624 350 1000 0.00911 450 1000 4 0.496 13030624 400 1000 0.00910 400 900 5 0.490 13030624 300 850 0.00907 350 900 6 0.488 13030624 350 850 0.00907 350 950 7 0.487 13030624 400 950 0.00903 450 950 6-3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8 0.486 13030624 300 900 0.00899 350 850 9 0.483 13030624 300 800 0.00899 350 1000 10 0.479 13031024-900 350 0.00894 400 850 (2) 技 改 后 方 案 对 区 域 网 格 点 贡 献 情 况 ( 非 采 暖 季 ) 技 改 后 非 采 暖 季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评 价 区 网 格 点 的 贡 献 情 况 见 表 6-33~6-35 表 6-33 技 改 后 方 案 SO 2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号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6.68 13052509-400 -700 2.21 13072724 200 600 0.265 250 650 2 6.66 13052509-400 -650 2.21 13072724 200 650 0.263 250 700 3 6.65 13052509-450 -700 2.18 13072724 250 650 0.262 300 700 4 6.65 13052509-400 -750 2.17 13072724 250 700 0.262 250 600 5 6.64 13052509-350 -700 2.16 13072724 200 700 0.262 300 650 6 6.63 13052509-350 -650 2.15 13072724 200 550 0.259 300 750 7 6.63 13052509-450 -750 2.13 13072724 150 600 0.258 200 650 8 6.61 13052509-450 -650 2.13 13072724 250 600 0.257 250 750 9 6.61 13052509-350 -750 2.12 13072724 250 750 0.257 200 600 10 6.58 13052509-400 -800 2.12 13072724 150 550 0.256 300 600 表 6-34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NO 2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浓 度 号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12.23 13052509-400 -700 2.66 13072724 350 950 0.321 400 1000 2 12.19 13052509-400 -650 2.66 13072724 350 1000 0.320 450 1000 3 12.17 13052509-450 -700 2.66 13072724 300 950 0.320 400 950 4 12.17 13052509-400 -750 2.66 13072724 300 1000 0.318 350 1000 5 12.16 13052509-350 -700 2.59 13072724 400 1000 0.317 350 950 6 12.14 13052509-350 -650 2.58 13072724 250 950 0.317 450 950 7 12.14 13052509-450 -750 2.58 13072724 250 1000 0.315 400 900 8 12.11 13052509-450 -650 2.58 13072724 400 950 0.314 350 900 9 12.10 13052509-350 -750 2.57 13072024-900 350 0.313 500 1000 10 12.04 13052509-400 -800 2.57 13072024-900 300 0.311 450 900 表 6-35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PM 10 对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前 10 大 排 序 值 单 位 :μg/m 3 序 号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0.78 13072724 200 600 0.0938 250 650 6-3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0.78 13072724 200 650 0.0930 250 700 3 0.77 13072724 250 650 0.0929 300 700 4 0.77 13072724 250 700 0.0927 250 600 5 0.77 13072724 200 700 0.0926 300 650 6 0.76 13072724 200 550 0.0918 300 750 7 0.76 13072724 150 600 0.0913 200 650 8 0.76 13072724 250 600 0.0910 250 750 9 0.75 13072724 250 750 0.0910 200 600 10 0.75 13072724 150 550 0.0906 300 600 3 区 域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网 格 点 预 测 中 将 距 离 源 中 心 1500 米 范 围 内 的 网 格 点 间 距 细 化 为 50m, 本 次 预 测 范 围 内 的 各 网 格 点 的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情 况 见 表 6-36 时 段 污 染 物 采 暖 季 非 采 暖 季 表 6-36 技 改 后 运 行 方 案 对 整 个 评 价 网 格 点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单 位 :μg/m 3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年 均 浓 度 浓 度 值 时 间 位 置 (X,Y) 浓 度 值 时 间 位 置 (X,Y) 浓 度 值 位 置 (X,Y) SO2 7.45 13030812 950,800 1.42 130306 350,950 0.0257 400,1000 NO2 13.74 13030812 950,800 2.25 130225 2400,-1300 0.0417 2400,-1100 PM10 0.504 130306 350,950 0.00917 400,1000 SO2 6.68 13052509-400,-700 2.21 130727 200,600 0.265 250,650 NO2 12.23 13052509-400,-700 2.66 130727 350,950 0.321 400,1000 PM10 0.78 130727 200,600 0.0938 250,650 由 表 6-36 可 见, 技 改 后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各 个 预 测 网 格 点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 (1)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7.45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8 日 12 时 的 (950,80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42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6 日 的 (350,950);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0.0257μ g/m 3, 出 现 在 (400,1000); N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3.74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8 日 12 时 的 (950,80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2.25μ g/m 3, 出 现 在 2 月 25 日 的 (2400,-1300);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0.0417 μ g/m 3, 出 现 在 (2400,-1100); PM 1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504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6 日 的 (350,95);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0917μ g/m 3, 出 现 在 (400,1000) (2) 非 采 暖 季 6-3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S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6.68μ g/m 3, 出 现 在 5 月 25 日 9 时 的 (-400,-70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2.21μ g/m 3, 出 现 在 7 月 27 日 的 (200,600);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0.265μ g/m 3, 出 现 在 (250,650); NO 2 小 时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12.23μ g/m 3, 出 现 在 5 月 25 日 9 时 的 (-400,-70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2.66μ g/m 3, 出 现 在 7 月 27 日 的 (350,950);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0.321μ g/m 3, 出 现 在 (400,1000); PM 10 日 均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78μ g/m 3, 出 现 在 7 月 27 日 的 (200,600); 全 时 段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为 0.0938μ g/m 3, 出 现 在 (250,650) 6-3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4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的 变 化 6.6.4.1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的 变 化 项 目 新 增 发 电 机 组 不 新 建 锅 炉, 对 锅 炉 进 行 节 能 改 造, 并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实 现 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提 标 项 目 投 产 后, 与 目 前 既 定 的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相 比, 将 大 量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从 而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起 到 一 定 的 改 善 效 应 分 别 计 算 了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对 区 域 敏 感 点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物 的 贡 献 情 况, 各 敏 感 点 浓 度 最 大 值 见 表 6-37~6-39, 表 中 技 改 后 浓 度 为 采 暖 季 非 采 暖 季 的 最 大 浓 度 表 6-37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SO2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编 敏 感 点 号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13.76 2.75% 13052509 1.61 1.07% 130924 0.181 0.302% 5.4 1.09% 13121812 0.57 0.38% 130301 0.0487 0.081% 2 巴 德 士 宿 舍 14.04 2.81% 13091809 3.54 2.36% 130626 0.496 0.826% 5.03 1.01% 13091809 1.17 0.78% 130603 0.1440 0.240% 3 旧 北 村 14.81 2.96% 13012115 2.01 1.34% 130225 0.200 0.332% 6.2 1.24% 13012115 0.98 0.65% 130225 0.0497 0.083% 4 水 寨 镇 13.18 2.64% 13053009 2.30 1.54% 130622 0.173 0.288% 4.98 1.00% 13053009 0.79 0.52% 130310 0.0487 0.081% 5 魏 家 村 11.97 2.39% 13051009 1.43 0.95% 130423 0.122 0.203% 4.9 0.97% 13120613 0.54 0.36% 130308 0.0296 0.049% 表 6-38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NO2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编 敏 感 点 号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25.6 12.80% 13052509 2.82 3.53% 130525 0.296 0.741% 10.0 5.02% 13121812 1.02 1.28% 130301 0.0883 0.221% 2 巴 德 士 宿 舍 18.0 9.02% 13050511 3.77 4.71% 130727 0.588 1.470% 9.21 4.61% 13091809 1.98 2.48% 130531 0.2510 0.628% 6-3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3 旧 北 村 26.4 13.20% 13012115 2.74 3.43% 130227 0.329 0.823% 11.4 5.70% 13012115 1.70 2.12% 130225 0.0888 0.222% 4 水 寨 镇 19.8 9.90% 13053009 3.65 4.56% 130622 0.268 0.670% 9.11 4.56% 13053009 1.44 1.80% 130310 0.0876 0.219% 5 魏 家 村 21.8 10.90% 13030812 2.64 3.30% 130308 0.204 0.509% 7.98 3.99% 13051009 1.00 1.25% 130308 0.0537 0.134% 表 6-39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PM10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编 敏 感 点 号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0.242 0.161% 13092424 0.0272 0.039% 0.202 0.135% 13030124 0.0172 0.0246% 2 巴 德 士 宿 舍 0.533 0.355% 13062624 0.0745 0.106% 0.414 0.276% 13060324 0.0510 0.0729% 3 旧 北 村 0.302 0.201% 13022524 0.0300 0.043% 0.348 0.232% 13022524 0.0176 0.0252% 4 水 寨 镇 0.346 0.231% 13062224 0.0260 0.037% 0.280 0.187% 13031024 0.0173 0.0246% 5 魏 家 村 0.214 0.143% 13042324 0.0183 0.026% 0.193 0.129% 13030824 0.0105 0.0150%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小 时 浓 度 14.8 13.8 14.0 13.2 12.0 6.2 5.4 5.03 4.98 4.9 4.00 3.00 2.00 1.00 1.61 0.57 日 均 浓 度 3.54 2.30 2.01 1.17 0.98 0.79 1.43 0.54 0.06 0.04 0.02 全 时 段 浓 度 0.051 0.034 0.03 0.023 0.017 0.012 0.028 0.033 0.018 0.019 2.0 0.0 0.00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0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图 6-6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SO2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图 6-3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全 时 段 浓 度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0 25.6 26.4 21.8 19.8 18.0 11.4 10 9.21 9.11 7.98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4.00 3.00 2.00 1.00 0.00 3.77 3.65 2.82 2.74 2.64 1.98 1.7 1.44 1.02 1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0.06 0.045 0.03 0.015 0 0.051 0.034 0.03 0.017 0.023 0.012 0.028 0.033 0.018 0.019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图 6-7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NO2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图 日 均 浓 度 全 时 段 浓 度 0.60 0.48 0.36 0.24 0.12 0.53 0.41 0.24 0.20 0.35 0.30 0.35 0.28 0.21 0.19 0.10 0.08 0.06 0.04 0.02 0.075 0.051 0.027 0.017 0.030 0.026 0.018 0.017 0.018 0.011 0.00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0.00 南 辛 村 巴 德 士 宿 舍 旧 北 村 水 寨 镇 魏 家 村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图 6-8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PM10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对 比 图 可 见, 项 目 投 产 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各 锅 炉 排 放 污 染 物 对 对 区 域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浓 度 明 显 减 小,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6-3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4.2 对 网 格 点 的 影 响 变 化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对 区 域 网 格 点 的 最 大 贡 献 值 比 较 见 表 6-40~6-42 表 6-40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SO2 对 网 格 点 前 十 大 值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序 号 小 时 值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小 时 值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17.47 13080911 500 200 6.20 13072724 200 650 0.788 300 750 7.45 13030812 950 800 2.21 130727 200 600 0.265 250 650 2 17.37 13081111 200 500 6.16 13072724 250 700 0.787 300 700 7.45 13030812 1000 850 2.21 130727 200 650 0.263 250 700 3 17.32 13080911 500 150 6.14 13072724 200 700 0.782 250 700 7.45 13030812 1000 800 2.18 130727 250 650 0.262 300 700 4 17.32 13052509-500 -900 6.12 13072724 200 600 0.780 300 800 7.44 13030812 950 850 2.17 130727 250 700 0.262 250 600 5 17.32 13052509-550 -900 6.11 13072724 250 650 0.777 250 750 7.42 13030812 950 750 2.16 130727 200 700 0.262 300 650 6 17.31 13052509-550 -950 6.10 13072724 250 750 0.776 250 650 7.42 13030812 900 800 2.15 130727 200 550 0.259 300 750 7 17.29 13052509-500 -950 6.00 13072724 200 750 0.775 350 750 7.41 13030812 900 750 2.13 130727 150 600 0.258 200 650 8 17.28 13080710 200 550 6.00 13070324 250 750 0.774 350 800 7.41 13030812 1000 900 2.13 130727 250 600 0.257 250 750 9 17.27 13052509-500 -850 5.97 13072724 250 800 0.773 300 650 7.39 13030812 1000 750 2.12 130727 250 750 0.257 200 600 10 17.26 13080911 550 200 5.96 13070324 250 700 0.766 350 700 7.38 13030812 900 850 2.12 130727 150 550 0.256 300 600 表 6-41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排 放 SO2 对 网 格 点 前 十 大 值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序 号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小 时 值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小 时 值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30.8 13030812 1400 1200 4.45 13072724 500 1600 0.608 650 1600 13.74 13030812 950 800 2.66 13072724 350 950 0.321 400 1000 2 30.0 13050610 950-1700 4.44 13072724 550 1600 0.607 600 1600 13.73 13030812 1000 850 2.66 13072724 350 1000 0.320 450 1000 3 30.0 13050610 900-1700 4.41 13072724 450 1600 0.605 600 1400 13.72 13030812 1000 800 2.66 13072724 300 950 0.320 400 950 4 29.9 13050610 1000-1700 4.37 13072724 600 1600 0.605 550 1400 13.70 13030812 950 850 2.66 13072724 300 1000 0.318 350 1000 5 29.7 13022714 1200-1100 4.37 13072724 500 1400 0.605 700 1600 13.68 13030812 950 750 2.59 13072724 400 1000 0.317 350 950 6-3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 29.5 13050610 850-1700 4.36 13052724-50 -1900 0.602 650 1400 13.67 13030812 900 800 2.58 13072724 250 950 0.317 450 950 7 29.5 13052509-700 -1300 4.35 13072724 450 1400 0.602 550 1600 13.65 13030812 900 750 2.58 13072724 250 1000 0.315 400 900 8 29.5 13030812 1600 1200 4.35 13052724 0-1900 0.598 500 1400 13.65 13030812 1000 900 2.58 13072724 400 950 0.314 350 900 9 29.4 13041510 450-2500 4.33 13072724 550 1400 0.598 750 1600 13.62 13030812 1000 750 2.57 13072024-900 350 0.313 500 1000 10 29.3 13041510 400-2500 4.31 13072724 400 1600 0.593 700 1400 13.60 13030812 900 850 2.57 13072024-900 300 0.311 450 900 表 6-42 技 改 前 后 锅 炉 PM10 对 网 格 点 前 十 大 值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μg/m 3 序 号 技 改 前 技 改 后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浓 度 时 间 X Y 浓 度 X Y 1 0.93 13072724 200 650 0.119 300 750 0.78 13072724 200 600 0.0938 250 650 2 0.93 13072724 250 700 0.118 300 700 0.78 13072724 200 650 0.0930 250 700 3 0.92 13072724 200 700 0.118 250 700 0.77 13072724 250 650 0.0929 300 700 4 0.92 13072724 200 600 0.117 300 800 0.77 13072724 250 700 0.0927 250 600 5 0.92 13072724 250 650 0.117 250 750 0.77 13072724 200 700 0.0926 300 650 6 0.92 13072724 250 750 0.117 250 650 0.76 13072724 200 550 0.0918 300 750 7 0.90 13072724 200 750 0.117 350 750 0.76 13072724 150 600 0.0913 200 650 8 0.90 13070324 250 750 0.116 350 800 0.76 13072724 250 600 0.0910 250 750 9 0.90 13072724 250 800 0.116 300 650 0.75 13072724 250 750 0.0910 200 600 10 0.90 13070324 250 700 0.115 350 700 0.75 13072724 150 550 0.0906 300 600 可 见, 项 目 投 产 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各 锅 炉 排 放 污 染 物 对 对 区 域 的 贡 献 浓 度 明 显 减 小 6-3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4 技 改 项 目 对 区 域 污 染 物 的 削 减 估 算 了 技 改 项 目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及 区 域 网 格 点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削 减 情 况, 结 果 如 下 : 1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技 改 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改 善 见 表 6-43~6-45 表 6-43 技 改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SO 2 浓 度 的 改 善 单 位 :μg/m 3 时 段 编 号 敏 感 点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7.87 1.57% 13121812-0.839 0.56% 13030124-0.0208 0.035% 采 暖 季 2 巴 德 士 宿 舍 -6.37 1.27% 13112212-1.630 1.09% 13030524-0.0305 0.051% 3 旧 北 村 -8.63 1.73% 13012115-1.030 0.69% 13022524-0.0285 0.048% 4 水 寨 镇 -4.75 0.95% 13031109-1.190 0.79% 13031024-0.0153 0.025% 5 魏 家 村 -7.28 1.46% 13030812-0.875 0.58% 13030824-0.0171 0.029% 非 采 暖 季 1 南 辛 村 -9.36 1.87% 13052509-1.090 0.73% 13092424-0.0966 0.161% 2 巴 德 士 宿 舍 -9.01 1.80% 13091809-2.450 1.63% 13062624-0.2990 0.499% 3 旧 北 村 -7.89 1.58% 13100610-0.985 0.66% 13071624-0.0991 0.165% 4 水 寨 镇 -8.21 1.64% 13053009-1.590 1.06% 13062224-0.0981 0.163% 5 魏 家 村 -7.62 1.52% 13051009-0.935 0.62% 13042324-0.0630 0.105% 表 6-43 技 改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NO 2 浓 度 的 改 善 单 位 :μg/m 3 时 段 编 号 敏 感 点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16.4 8.20% 13121812-1.75 2.18% 13030124-0.043 0.108% 采 暖 季 2 巴 德 士 宿 舍 -13.3 6.63% 13112212-3.39 4.24% 13030524-0.063 0.159% 3 旧 北 村 -18.0 8.99% 13012115-2.15 2.69% 13022524-0.059 0.148% 4 水 寨 镇 -9.9 4.94% 13031109-2.47 3.09% 13031024-0.032 0.079% 5 魏 家 村 -15.2 7.58% 13030812-1.82 2.28% 13030824-0.036 0.089% 非 采 暖 季 1 南 辛 村 -19.5 9.75% 13052509-2.27 2.84% 13092424-0.201 0.503% 2 巴 德 士 宿 舍 -18.8 9.40% 13091809-5.10 6.38% 13062624-0.624 1.560% 3 旧 北 村 -16.5 8.23% 13100610-2.05 2.57% 13071624-0.207 0.517% 4 水 寨 镇 -17.1 8.57% 13053009-3.31 4.14% 13062224-0.204 0.511% 5 魏 家 村 -15.9 7.95% 13051009-1.95 2.44% 13042324-0.131 0.328% 表 6-45 技 改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PM 10 浓 度 的 改 善 单 位 :μg/m 3 时 段 采 暖 编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结 果 敏 感 点 号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1 南 辛 村 -0.009 0.006% 13030124-0.00001 0.00001% 2 巴 德 士 宿 舍 -0.031 0.021% 13030524-0.00009 0.00013% 6-3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季 3 旧 北 村 -0.013 0.009% 13111624-0.00001 0.00001% 4 水 寨 镇 -0.017 0.011% 13031024-0.00008 0.00011% 5 魏 家 村 -0.020 0.013% 13030824-0.00006 0.00009% 1 南 辛 村 -0.059 0.039% 13092424-0.00461 0.0066% 非 2 巴 德 士 宿 舍 -0.146 0.098% 13062624-0.01560 0.0223% 采 3 旧 北 村 -0.058 0.039% 13071624-0.00478 0.0068% 暖 4 水 寨 镇 -0.094 0.063% 13062224-0.00482 0.0069% 季 5 魏 家 村 -0.041 0.027% 13042324-0.00344 0.0049% 由 上 可 见, 技 改 项 目 周 边 空 气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改 善 主 要 体 现 在 SO 2 及 NO 2 的 浓 度 上 : (1)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8.63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73%;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1.63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09%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18.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8.99%;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3.3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4.24%;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063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159% (2) 非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9.36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87%;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2.45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63%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19.5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9.75%;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5.1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6.38%;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624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56% 2 区 域 网 格 点 项 目 对 锅 炉 实 施 技 改 对 区 域 网 格 点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见 表 6-46 6-47 6-48 表 6-46 区 域 网 格 点 SO 2 削 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序 号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X Y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X Y 浓 度 占 标 率 X Y -10.3 2.06% 13030813 850 300-2.03 1.35% 130306 350 950-0.035 0.058% 400 1000 采 暖 季 -10.3 2.06% 13030813 800 300-2.02 1.35% 130306 400 1000-0.035 0.058% 450 1000-10.3 2.05% 13030813 850 250-2.02 1.35% 130306 350 1000-0.035 0.058% 400 950-10.3 2.05% 13030813 800 350-1.99 1.33% 130306 350 900-0.034 0.057% 450 950-10.2 2.05% 13030813 850 350-1.97 1.31% 130306 400 950-0.034 0.057% 400 900 非 采 暖 季 -11.3 2.27% 13080911 500 200-3.990 2.66% 130727 200 650-0.475 0.791% 300 750-11.3 2.27% 13080911 550 200-3.990 2.66% 130727 250 700-0.473 0.788% 300 700-11.2 2.25% 13052509-600 -1000-3.980 2.66% 130727 200 700-0.471 0.785% 300 800-11.2 2.25% 13081111 200 500-3.980 2.66% 130727 250 750-0.471 0.784% 250 700-11.2 2.25% 13081111 200 550-3.940 2.63% 130703 250 750-0.469 0.782% 250 750 6-4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47 区 域 网 格 点 NO 2 削 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序 号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全 时 段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X Y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X Y 浓 度 占 标 率 X Y -21.4 10.7% 13030813 850 300-4.22 5.28% 130306 350 950-0.073 0.182% 400 1000 采 暖 季 -21.4 10.7% 13030813 800 300-4.21 5.26% 130306 400 1000-0.073 0.181% 450 1000-21.3 10.7% 13030813 850 250-4.20 5.25% 130306 350 1000-0.073 0.181% 400 950-21.3 10.7% 13030813 800 350-4.14 5.18% 130306 350 900-0.072 0.179% 450 950-21.3 10.7% 13030813 850 350-4.10 5.12% 130306 400 950-0.072 0.179% 400 900 非 采 暖 季 -23.6 11.8% 13080911 500 200-8.33 10.4% 130727 200 650-0.991 2.48% 300 750-23.6 11.8% 13080911 550 200-8.32 10.4% 130727 250 700-0.986 2.47% 300 700-23.5 11.7% 13081111 200 500-8.31 10.4% 130727 200 700-0.982 2.46% 250 700-23.5 11.7% 13052509-600 -1000-8.31 10.4% 130727 250 750-0.982 2.45% 300 800-23.5 11.7% 13081111 200 550-8.22 10.3% 130703 250 750-0.978 2.45% 250 750 表 6-48 区 域 网 格 点 PM 10 削 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序 号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年 均 计 算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X Y 浓 度 占 标 率 X Y -0.032 0.02% 130306 600 1600-0.00017 0.00024% 2400 2400-0.032 0.02% 130306 550 1400-0.00016 0.00023% -2500 1000 采 暖 -0.032 0.02% 130306 500 1400-0.00016 0.00023% -2500 950 季 -0.031 0.02% 130306 550 1600-0.00015 0.00021% -2500 900-0.031 0.02% 130305 750 1400-0.00015 0.00021% -2500 1200-0.191 0.13% 130703 300 950-0.0201 0.029% 350 950-0.190 0.13% 130703 300 900-0.0201 0.029% 350 900 非 采 -0.189 0.13% 130703 300 1000-0.0201 0.029% 400 950 暖 季 -0.188 0.13% 130703 250 950-0.0200 0.029% 400 1000-0.188 0.13% 130703 250 900-0.0199 0.028% 350 1000 可 见, 技 改 项 目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各 个 预 测 网 格 点 污 染 物 削 减 量 为 : (1)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10.3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8 日 13 时 的 (850,3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2.03μ g/m 3, 出 现 在 3 月 6 日 的 (350,950);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035μ g/m 3, 出 现 在 (400,1000);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21.4μ g/m 3, 占 标 率 10.7%, 出 现 在 3 月 8 日 13 时 的 (850,3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4.22μ g/m 3, 占 标 率 5.28%, 出 现 在 3 月 6 日 的 (350,950);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073μ g/m 3, 占 标 率 0.182%, 占 标 率 出 现 在 (400,1000) 6-4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非 采 暖 季 S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11.3μ g/m 3, 出 现 在 8 月 9 日 11 时 的 (500,2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3.99μ g/m 3, 出 现 在 7 月 27 日 的 (200,650);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475μ g/m 3, 出 现 在 (300,750) NO 2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23.6μ g/m 3, 占 标 率 11.8%, 出 现 在 8 月 9 日 11 时 的 (500,200);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8.33μ g/m 3, 占 标 率 10.4%, 出 现 在 7 月 27 日 的 (200,650); 全 时 段 浓 度 最 大 削 减 0.991μ g/m 3, 占 标 率 2.48%, 占 标 率 出 现 在 (300,750) 技 改 项 目 对 区 域 采 暖 季 SO 2 NO 2 PM 10 年 均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见 图 6-9~ 图 6-11, 对 区 域 非 采 暖 季 SO 2 NO 2 PM 10 年 均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见 图 6-12~ 图 6-14 图 6-9 技 改 项 目 对 采 暖 期 区 域 SO 2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6-4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图 6-10 技 改 项 目 对 采 暖 期 区 域 NO 2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图 6-11 技 改 项 目 对 采 暖 期 区 域 PM 10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6-4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图 6- 技 改 项 目 对 非 采 暖 期 区 域 SO 2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图 6- 技 改 项 目 对 非 采 暖 期 区 域 NO 2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6-4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图 6- 技 改 项 目 对 非 采 暖 期 区 域 PM 10 全 时 段 浓 度 削 减 情 况 (μg/m 3 ) 6.6.5 技 改 后 锅 炉 运 行 方 案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影 响 非 正 常 工 况 按 烟 气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不 稳 定, 脱 硫 效 率 和 脱 硝 效 率 分 别 按 25% 30% 计 算 事 故 状 态 下 对 各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见 表 6-49 表 6-49 事 故 状 态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小 时 贡 献 值 单 位 :μg/m 3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脱 硫 故 障 脱 硝 故 障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浓 度 占 标 率 时 间 1 南 辛 村 68.2 13.60% 13121812 15.1 7.53% 13121812 2 巴 德 士 宿 舍 54.9 11.00% 13030812 12.1 6.07% 13030812 3 旧 北 村 77.4 15.50% 13012115 17.1 8.55% 13012115 4 水 寨 镇 40.8 8.15% 13031109 7.7 3.82% 13031109 5 魏 家 村 60.8 12.20% 13120613 13.4 6.71% 13120613 6 SO2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950,800) 93.4 18.7% 13030812 -- -- -- 7 NO2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1000,850) -- -- -- 20.60 10.3% 13030812 由 此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在 锅 炉 脱 硫 脱 硝 系 统 故 障 时, 对 区 域 敏 感 点 及 区 域 整 体 环 境 质 量 均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贡 献 值 可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不 会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6-4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6.6.6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对 周 边 的 影 响 考 虑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内 在 建 污 染 源 和 拟 建 项 目 的 共 同 作 用,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及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进 行 预 测 计 算 (1)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表 6-50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对 区 域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单 位 :μg/m 3 时 段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SO2 浓 度 NO2 浓 度 PM10 浓 度 小 时 日 均 全 时 段 小 时 日 均 全 时 段 日 均 全 时 段 1 南 辛 村 27.26 2.07 0.11 33.20 2.98 0.116 2.91 0.111 采 暖 期 2 巴 德 士 宿 舍 29.5 4.26 0.138 27.97 4.13 0.189 3.92 0.172 3 旧 北 村 26.16 3.8 0.152 31.41 4.07 0.147 3.73 0.143 4 水 寨 镇 25.11 4.24 0.129 24.13 3.67 0.130 3.26 0.108 5 魏 家 村 26.53 2.54 0.099 25.12 3.24 0.106 2.35 0.076 非 采 暖 期 1 南 辛 村 36.44 3.17 0.248 48.44 4.05 0.192 3.80 0.281 2 巴 德 士 宿 舍 31.13 5.17 0.674 29.95 5.29 0.588 9.19 1.002 3 旧 北 村 28.38 3.62 0.356 31.66 3.77 0.28 3.43 0.294 4 水 寨 镇 31.66 6.42 0.556 36.72 5.54 0.555 4.58 0.474 5 魏 家 村 21.36 4.32 0.684 28.16 3.73 0.537 2.53 0.267 (2) 区 域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表 6-51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对 评 价 网 格 点 最 大 贡 献 浓 度 单 位 :μg/m 3 时 段 污 染 物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全 时 段 浓 度 浓 度 值 时 间 X Y 浓 度 值 时 间 X Y 浓 度 值 X Y 采 暖 期 非 采 暖 期 SO2 74.3 13010715-550 1200 8.97 13030824 200 700 0.29 450 250 NO2 71.3 13010715-550 1200 8.62 13030824 200 700 0.31 450 250 PM10 7.58 13030824 150 700 0.34 150 350 SO2 61.5 13052508-500 100 13.7 13082224-400 300 1.53 50 1000 NO2 68.4 13052508-500 100 13.2 13082224-400 300 1.61 50 1000 PM10 19.2 13081624 250 950 2.53 100 350 6.6.7 预 测 结 果 与 本 底 值 叠 加 影 响 评 价 1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为 了 解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区 域 全 部 污 染 物 的 贡 献 浓 度 使 用 最 不 利 条 件 下 对 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贡 献 浓 度 采 用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中 的 同 点 位 最 大 现 状 值 与 本 次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进 行 叠 加 6-4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6-52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后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的 SO 2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最 大 最 大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本 底 值 本 底 值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1 南 辛 村 121 36.44 157.44 31.5 106 3.17 109.17 72.8 2 巴 德 士 宿 舍 127 31.13 158.13 31.6 105 5.17 110.17 73.4 3 旧 北 村 125 28.38 153.38 30.7 104 3.62 107.62 71.7 4 水 寨 镇 118 31.66 149.66 29.9 105 6.42 111.42 74.3 5 魏 家 村 121 21.36 142.36 28.5 105 4.32 109.32 72.9 注 : 预 测 浓 度 值 采 用 区 域 内 各 种 污 染 源 共 同 影 响 的 最 大 预 测 值 表 6-53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后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的 NO 2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最 大 最 大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本 底 值 本 底 值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1 南 辛 村 51 48.44 99.44 49.72 33 4.05 37.05 46.31 2 巴 德 士 宿 舍 46 29.95 75.95 37.98 34 5.29 39.29 49.11 3 旧 北 村 46 31.66 77.66 38.83 35 3.77 38.77 48.46 4 水 寨 镇 53 36.72 89.72 44.86 32 5.54 37.54 46.93 5 魏 家 村 47 28.16 75.16 37.58 31 3.73 34.73 43.41 注 : 预 测 浓 度 值 采 用 区 域 内 各 种 污 染 源 共 同 影 响 的 最 大 预 测 值 表 6-54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后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的 PM 10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单 位 :μg/m 3 日 均 计 算 结 果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最 大 本 底 值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1 南 辛 村 192 3.80 195.8 130.5 2 巴 德 士 宿 舍 211 9.19 220.19 146.8 3 旧 北 村 197 3.43 200.43 133.6 4 水 寨 镇 211 4.58 215.58 143.7 5 魏 家 村 197 2.53 199.53 133.0 注 : 预 测 浓 度 值 采 用 区 域 内 各 种 污 染 源 共 同 影 响 的 最 大 预 测 值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 技 改 项 目 实 施 后, 考 虑 各 污 染 源 最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除 部 分 敏 感 点 PM 10 叠 加 值 受 背 景 值 较 大 影 响 出 现 超 标 外, 各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其 余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不 会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 SO 2 各 评 价 点 小 时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158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31.6%, 出 现 在 巴 德 士 宿 舍 ; 各 评 价 点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111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74.3%, 出 现 在 水 寨 镇 NO 2 各 评 价 点 6-4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小 时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9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49.7%, 出 现 在 南 辛 村 ; 各 评 价 点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3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49.4%, 出 现 在 巴 德 士 宿 舍 PM 10 各 评 价 点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22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46.8%, 出 现 在 巴 德 士 宿 舍 污 染 物 2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落 地 浓 度 点 采 用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中 的 区 域 现 状 平 均 值 与 本 次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进 行 叠 加 表 6-55 综 合 各 类 污 染 源 后 评 价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情 况 小 时 浓 度 (μ g/m 3 ) 日 均 浓 度 (μ g/m 3 ) 平 均 本 底 值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平 均 本 底 值 预 测 值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 SO2 122 74.3 196.3 39.26 105 13.7 118.7 79.13 NO2 49 71.3 120.3 60.15 33 13.2 46.2 57.75 PM10 202 19.2 221.2 147.47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内 SO 2 小 时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196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39.26%,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119μ g/m 3, 占 标 准 值 79.1%;NO 2 小 时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120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60.15%;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46.2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57.75%;PM 10 日 均 最 大 叠 加 浓 度 为 221μ 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147% 3 小 结 技 改 项 目 对 厂 内 锅 炉 进 行 改 造, 综 合 区 域 在 建 污 染 源, 考 虑 最 不 利 条 件 下 对 各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的 最 大 影 响, 除 PM 10 叠 加 值 受 背 景 值 较 大 影 响 出 现 超 标 外, 各 敏 感 点 其 余 污 染 物 叠 加 值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最 大 网 格 点 贡 献 浓 度 与 区 域 平 均 本 底 值 叠 加 后 SO 2 NO 2 浓 度 值 也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6.7 氨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与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预 测 6.7.1 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环 评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各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和 厂 址 所 在 地 环 境 情 况, 最 终 确 定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表 6-56 拟 建 项 目 罐 区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计 算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参 数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标 准 浓 度 面 源 宽 度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高 度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kg/h) (mg/m 3 ) (m) (m) (m) 距 离 (m) 氨 水 储 罐 氨 0.0009 0.2 5 5 2 无 超 标 点 注 : 面 源 长 宽 以 氨 水 罐 区 面 积 计 算 6-4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由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6.7.2 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指 工 厂 在 正 常 生 产 状 况 下, 由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散 发 的 有 害 物 质 对 工 厂 周 围 居 民 健 康 不 致 造 成 危 害 的 最 小 距 离 采 用 制 定 大 气 污 染 物 地 方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Bl3021-91) 中 推 荐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 c 1 c 2 ) 0. 5 C m ( BL 0.25r A 式 中 :C 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根 据 该 生 产 单 元 占 地 面 积 S (m 2 ) 计 算,r=(S/π ) 0.5 ;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 Q 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h 本 次 环 评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还 原 剂 制 备 区 新 增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和 厂 址 所 在 地 环 境 情 况, 计 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和 结 果 见 表 6-57 表 6-57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计 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参 数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标 准 浓 度 生 产 单 元 计 算 结 果 取 值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kg/h) (mg/m 3 ) 占 地 面 积 (m 2 ) (m) (m) 氨 水 储 罐 氨 0.0009 0.2 25 2.56 50 根 据 导 则 以 及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3840-91) 要 求, 经 计 算,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氨 水 罐 区 50m 范 围 内,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均 位 于 厂 界 内 项 目 周 边 各 敏 感 点 距 离 项 目 大 于 1000m, 满 足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6.7.3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预 测 项 目 新 增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计 算 参 数 见 表 6-2,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情 况 见 表 6-58 表 6-58 氨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各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贡 献 值 单 位 :mg/m 3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小 时 计 算 结 果 浓 度 时 间 1 南 辛 村 0.00025 13090401 2 巴 德 士 宿 舍 0.00031 13042402 3 旧 北 村 0.00052 13010507 L D 6-4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4 水 寨 镇 0.00024 13090102 5 魏 家 村 0.00027 13022306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氨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个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最 大 小 时 贡 献 浓 度 为 0.00052mg/m 3, 占 标 准 值 的 0.26%, 出 现 在 2 月 5 日 7 时 的 旧 北 村 氨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浓 度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 氨 0.20mg/Nm 3 )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表 6-59 氨 厂 界 前 10 大 贡 献 值 单 位 :mg/m 3 序 号 位 置 X Y 时 间 贡 献 质 量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1-16 -286 13010504 0.0044 2 24-287 13012103 0.0043 3 74-287 13010505 0.0043 4 34-287 13012103 0.0042 5-156 -286 13042902 0.0040 6 124-287 13041101 0.0040 1.5 7-16 -286 13110108 0.0040 8-6 -286 13010504 0.0039 9 134-287 13041101 0.0039 10 84-287 13010505 0.0039 由 表 4-55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氨 厂 界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 二 级 新 改 扩 建 标 准 限 值,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6.8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减 少 了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锅 炉 排 放 污 染 物 对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项 目 污 染 源 技 改 方 案 合 理,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此 外, 项 目 氨 水 储 罐 无 组 织 排 放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点 分 布, 选 址 合 理 6-50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1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影 响 分 析 7.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考 虑 到 项 目 现 状 含 油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内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本 次 评 价 收 集 了 章 丘 市 监 测 站 2013 年 章 齐 沟 王 胡 村 - 王 胡 桥 断 面 ( 项 目 排 水 口 下 游 4.6km) 的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以 了 解 项 目 废 水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情 况 王 胡 桥 例 行 断 面 位 置 见 图 5-2, 例 行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1 表 7-1 章 齐 沟 2013 年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 王 胡 村 - 王 胡 桥 ) 监 测 因 子 时 间 流 量 (m 3 /s) 水 温 ( ) ph COD(mg/L) 氨 氮 (mg/l) 1 月 0.47 11.0 7.46 59.6 2.79 2 月 0.40 9.0 7.89 48.9 3.87 3 月 0.41 14.0 7.25 70.1 4.44 4 月 0.42 18.0 7.96 55.0 5.36 5 月 0.41 19.0 7.93 48.4 2.22 6 月 0.38 22.0 7.66 49.3 3.36 7 月 0.13 27.0 7.62 34.9 3.60 8 月 0.39 27.0 7.82 44.4 2.23 9 月 0.43 26.0 7.82 38.8 1.47 10 月 0.45 17.0 7.98 21.6 0.490 11 月 0.48 12.0 7.84 31.7 0.969 12 月 0.51 6.0 7.74 43.1 1.17 平 均 0.41 45.79 2.53 标 准 6~9 40 2 由 上 表 可 见,2013 年 该 例 行 监 测 断 面 COD 及 氨 氮 均 不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标 准 要 求 章 齐 沟 作 为 章 丘 市 的 主 要 排 水 河 道, 枯 水 期 河 内 天 然 水 体 较 少, 水 体 自 净 能 力 有 限 目 前 章 齐 沟 主 要 接 纳 园 区 企 业 排 放 的 废 水, 根 据 分 析, 水 质 超 标 主 要 有 三 个 方 面 的 原 因 : (1) 园 区 企 业 排 水 略 高 于 地 表 水 环 境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标 准 要 求 ;( 2)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正 在 调 试 之 中, 运 行 不 正 常, 导 致 排 水 水 质 不 达 标 ;(3) 章 齐 沟 上 游 下 游 排 水 主 要 以 生 活 排 水 及 农 业 排 水 为 主, 下 游 居 民 的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章 齐 沟, 7-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以 及 该 地 区 生 活 垃 圾 随 意 倾 倒 堆 放, 雨 水 淋 溶 流 入 排 水 沟 针 对 以 上 超 标 现 象,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尽 快 调 试, 尽 可 能 将 周 边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统 一 处 理, 另 外 企 业 应 加 强 自 身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在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入 运 行 前 确 保 稳 定 达 到 直 排 标 准 后 再 排 放 另 外, 根 据 小 清 河 流 域 生 态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规 划 方 案 ( 鲁 环 发 [2013]11 号 ), 为 保 障 章 齐 沟 水 质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标 准, 规 划 在 章 齐 沟 上 建 设 人 工 湿 地 工 程, 人 工 湿 地 计 划 于 2015 年 底 之 前 建 成 投 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章 齐 沟 水 质 会 得 到 进 一 步 改 善 7.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7.3.1 正 常 排 水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热 电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是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含 油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 其 中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主 要 是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盐 分 ;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排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全 盐 量 上 述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均 为 全 盐 量, 统 一 排 入 厂 区 中 水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 已 建 成, 尚 未 投 产 ), 处 理 后 回 用 至 循 环 水 系 统 含 油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排 水,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7.3.2 非 正 常 排 水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非 正 常 排 水 主 要 为 事 故 状 态 下 消 防 废 水, 全 部 进 厂 区 事 故 水 池, 事 故 废 液 中 主 要 为 氨, 待 事 故 结 束 后 经 收 集 外 卖 综 合 利 用 或 由 周 围 农 户 作 为 农 肥 合 理 利 用 事 故 水 池 容 量 满 足 消 防 废 水 水 量 要 求, 能 够 保 证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项 目 废 水 全 部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不 会 外 排 至 环 境,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4 拟 建 项 目 对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的 影 响 7.4.1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山 东 段 西 起 东 平 湖, 东 至 威 海 市 米 山 水 库, 全 长 701 千 米 自 西 向 东 可 分 为 西 中 东 三 段, 西 段 从 东 平 湖 至 引 黄 济 青 干 渠 引 黄 闸, 中 段 为 引 黄 济 青 干 渠 段, 东 段 自 引 黄 济 青 干 渠 宋 庄 分 水 闸 至 威 海 市 米 山 水 库 南 水 北 调 济 南 段 工 程 跨 越 平 阴 长 清 槐 荫 天 桥 历 城 章 丘 6 个 县 ( 市 ) 区, 由 济 7-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平 干 渠 济 南 市 区 段 明 渠 段 东 湖 水 库 4 个 单 元 工 程 组 成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一 期 章 丘 境 内 共 建 设 两 个 单 元 工 程, 即 东 湖 水 库 工 程 和 明 渠 段 工 程, 东 湖 水 库 是 南 水 北 调 济 南 东 工 程 重 要 组 成 单 元 之 一, 位 于 济 南 市 区 东 北 部, 东 湖 水 库 建 成 后 将 引 长 江 水 到 济 南 并 向 东 部 地 区 供 水 本 工 程 厂 址 位 于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济 南 段 工 程 的 下 端, 南 水 北 调 山 东 线 路 图 见 图 7-1 7.4.2 拟 建 项 目 对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的 影 响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7/599-2006) 根 据 对 调 水 干 线 水 质 影 响 的 不 同 程 度, 将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区 域 分 为 核 心 保 护 区 域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和 一 般 保 护 区 域 三 类 不 同 区 域 核 心 保 护 区 域 指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干 渠 大 堤 和 所 流 经 湖 泊 大 堤 内 的 全 部 区 域 ;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指 核 心 保 护 区 域 向 外 延 伸 15 公 里 的 汇 水 区 域 ; 一 般 保 护 区 域 指 除 核 心 保 护 区 域 和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外 的 其 他 调 水 沿 线 汇 水 区 域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 37/599-2006) 划 定 的 重 点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对 南 水 北 调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7.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拟 建 项 目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及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输 水 工 程 影 响 较 小 7-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次 环 评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地 下 水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评 价 工 作 8.1 项 目 分 类 及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8.1.1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特 征, 将 建 设 项 目 分 为 以 下 三 类 Ⅰ 类 :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的 建 设 项 目 ; Ⅱ 类 :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引 起 地 下 水 流 场 或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并 导 致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的 建 设 项 目 ; Ⅲ 类 : 指 同 时 具 备 Ⅰ 类 和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的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主 要 在 现 有 锅 炉 基 础 上 建 设 背 压 机 组,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不 取 用 地 下 水,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项 目 废 水 大 部 分 回 用, 仅 少 量 含 油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外 排 该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主 要 影 响 为 厂 区 废 水 渗 漏 对 当 地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影 响, 属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8.1.2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8.1.2.1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根 据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中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来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的 评 价 等 级 1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确 定 (1)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按 包 气 带 中 岩 ( 土 ) 层 的 分 布 情 况 分 为 强 中 弱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表 8-1 表 8-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分 级 包 气 带 岩 土 的 渗 透 性 能 强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中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0.5m Mb<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 8-1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弱 岩 ( 土 ) 层 不 满 足 上 述 强 和 中 条 件 注 : 表 中 岩 ( 土 ) 层 是 指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基 础 之 下 第 一 岩 ( 土 ) 层 根 据 地 质 勘 查 资 料, 本 项 目 地 下 基 础 之 下 第 一 岩 ( 土 ) 层 为 粉 质 粘 土, 厚 度 :3.40~ 6.90m, 平 均 厚 度 5.61m,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手 册 ( 第 四 版 ), 粉 质 粘 土 渗 透 系 数 为 1.2 10-6 ~ 6.0 10-5, 渗 透 系 数 10-7 cm/s<k 10-4 cm/s, 因 此 确 定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2)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为 易 中 不 易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表 8-2 表 8-2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级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所 处 位 置 与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潜 水 含 水 层 且 包 气 带 岩 性 ( 如 粗 砂 砾 石 等 ) 渗 透 性 强 的 地 区 ; 地 下 水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密 切 地 易 区 ; 不 利 于 地 下 水 中 污 染 物 稀 释 自 净 的 地 区 中 多 含 水 层 系 统 且 层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密 切 的 地 区 不 易 以 上 情 形 之 外 的 其 他 地 区 根 据 场 区 附 近 勘 察 资 料, 装 置 区 钻 孔 内 地 下 水 埋 深 在 地 表 下 17.65~18.20m, 场 区 经 钻 探 揭 露 的 地 层 厚 度 平 均 为 35.46m, 且 第 十 层 粉 质 粘 土 层 未 穿 透, 可 见 潜 水 含 水 层 埋 深 较 深, 且 包 气 带 渗 透 性 较 小 浅 层 含 水 层 主 要 为 冲 积 堆 积 物, 岩 性 为 砂 质 粘 土 粘 质 砂 土 夹 碎 石 砾 石 层, 厚 度 由 南 向 北 增 厚, 一 般 小 于 l0 米, 枯 水 期 一 般 不 含 水 雨 季 局 部 地 段 含 水, 但 含 水 微 弱, 无 供 水 价 值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联 系 不 紧 密 深 层 含 水 层 以 中 粗 砂 为 主, 夹 有 砾 石 层, 潜 水 与 深 层 水 之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薄 弱, 动 态 变 化 较 小 现 状 监 测 也 表 明 浅 层 孔 隙 水 没 有 受 到 人 为 污 染, 不 存 在 地 下 水 污 染 问 题 的 地 区,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为 不 易 (3)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可 分 为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表 8-3 表 8-3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敏 感 准 保 护 区 ; 除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较 敏 感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8-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如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分 布 区 以 及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等 其 它 未 列 入 上 述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不 敏 感 上 述 地 区 之 外 的 其 它 地 区 经 调 查, 章 丘 市 地 下 水 源 地 主 要 是 位 于 章 丘 市 区 的 明 水 泉 群, 该 泉 群 位 于 项 目 厂 址 上 游 20km 处, 距 离 较 远, 不 在 明 水 泉 群 保 泉 范 围 内 所 以, 拟 建 设 场 地 不 在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 不 位 于 除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章 丘 市 水 寨 镇 境 内, 周 围 集 中 的 水 源 地 位 于 项 目 区 北 侧 2.2km 的 水 寨 苑 李 水 厂 和 西 北 侧 2.5km 的 水 寨 镇 西 范 水 厂 ( 水 寨 镇 张 林 小 学 ), 另 外 还 有 附 近 农 村 饮 用 水 井 等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地 区 因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为 较 敏 感 (4)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可 分 为 大 中 小 三 级, 分 级 标 准 见 表 8-4 表 8-4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分 级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m 3 /d) 大 10000 中 1000~10000 小 1000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是 生 产 废 水, 项 目 建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废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约 1478.4m 3 /d, 分 级 属 中 (5)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排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类 型 和 需 预 测 的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数 量, 将 污 水 水 质 分 为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表 8-5 当 根 据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类 型 所 确 定 的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和 根 据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数 量 所 确 定 的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不 一 致 时, 取 高 级 别 的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级 别 表 8-5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分 级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级 别 污 染 物 类 型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 个 ) 复 杂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中 等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简 单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氨 氮, 污 染 物 类 型 按 1 类 考 虑, 需 要 预 测 的 水 质 8-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指 标 <6,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2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见 表 8-6 表 8-6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评 价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建 设 项 目 污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水 排 放 量 复 杂 程 度 弱 - 强 易 - 不 易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复 杂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小 复 杂 大 - 中 复 杂 - 简 单 弱 较 敏 感 小 复 杂 - 中 等 中 大 复 杂 - 中 等 不 敏 感 中 复 杂 大 复 杂 - 中 等 不 易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中 复 杂 - 中 等 较 敏 感 易 小 复 杂 中 不 敏 感 大 复 杂 大 复 杂 - 中 等 中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强 易 较 敏 感 大 复 杂 除 了 一 级 和 三 级 以 外 的 其 它 组 合 中 简 单 弱 不 易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小 简 单 中 简 单 中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中 中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不 易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简 单 强 易 大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中 等 - 简 单 8-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复 杂 - 简 单 中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中 小 大 中 -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易 较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拟 建 项 目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表 见 表 8-7 表 8-7 拟 建 项 目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表 序 号 项 目 分 级 分 级 依 据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中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潜 水 含 水 层 埋 深 较 深, 且 包 气 带 渗 透 性 较 弱 ; 2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不 易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联 系 不 紧 密 ; 潜 水 与 深 层 水 之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薄 弱 不 位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项 目 3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较 敏 感 附 近 有 两 处 水 厂 及 农 村 饮 用 水 井 等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4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中 污 水 产 生 量 约 1355.2m 3 /d,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5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简 单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BOD 氨 氮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为 三 级 8.1.2.2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该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20km 2 范 围 ( 边 长 5 4km) 8.2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8.2.1 气 象 情 况 章 丘 属 暖 温 带 季 风 区 的 大 陆 性 气 候, 四 季 分 明, 雨 热 同 季, 春 季 干 旱 多 风, 夏 季 雨 量 集 中, 秋 季 温 和 凉 爽, 冬 季 雪 少 干 冷 年 平 均 气 温 14.2, 年 平 均 气 压 1002.5hPa,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58%,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615.2mm,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2383.2h, 年 主 导 风 向 ESE 风, 频 率 13.0% 近 三 年 主 导 风 向 SSW 风, 频 率 14.29%, 近 三 年 平 均 风 速 3.0m/s, 年 均 无 霜 期 192 天 8-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2.2 水 文 地 质 ( 一 ) 地 下 水 类 型 及 特 征 根 据 章 丘 市 水 文 地 质 图 ( 见 图 5-1), 拟 建 项 目 区 周 围 地 下 水 类 项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裂 隙 水 章 丘 市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含 水 层 主 要 分 布 在 章 丘 市 北 部 山 前 地 带, 含 水 层 主 要 为 山 前 冲 洪 积 堆 积 物, 岩 性 为 砂 质 粘 土 粘 质 砂 土 夹 碎 石 砾 石 层, 厚 度 由 南 向 北 增 厚, 一 般 小 于 l0 米, 枯 水 期 一 般 不 含 水 雨 季 局 部 地 段 含 水, 但 含 水 微 弱, 无 供 水 价 值 场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是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裂 隙 水, 单 井 涌 水 量 为 1000~3000m 3 /d ( 二 ) 含 水 层 及 其 特 征 评 价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属 于 鲁 西 北 平 原 松 散 岩 类 水 文 地 质 区 主 要 含 水 层 有 第 四 系 砂 砾 石 孔 隙 含 水 层, 砂 层 为 3~5 层, 总 厚 度 在 10m 左 右, 中 间 夹 数 层 粘 土 和 粉 质 粘 土, 为 相 对 隔 水 水 层, 含 水 层 底 板 为 第 四 系 底 部 亚 粘 土 和 粘 土 层, 为 隔 水 层 1 第 四 系 砂 砾 石 孔 隙 含 水 层 第 四 系 在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主 要 由 亚 粘 土 亚 砂 土 砂 和 砂 砾 石 组 成, 局 部 为 钙 质 结 核 亚 粘 土 和 钙 质 胶 结 砂 砾 石 厚 度 约 200m 该 含 水 层 水 位 标 高 15m 左 右, 埋 深 一 般 大 于 5m, 渗 透 性 一 般, 补 给 源 充 沛, 连 通 性 较 差, 矿 化 度 小 于 1.0g/L, 水 质 类 型 为 HCO 3-Ca-Mg 型 2 相 对 隔 水 层 第 四 系 含 水 层 砂 层 之 间 为 亚 粘 土 亚 砂 土, 厚 度 不 均, 且 分 布 不 稳 定, 渗 透 系 数 相 对 含 水 层 低 1~3 个 数 量 级,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3 隔 水 层 第 四 系 含 水 砂 层 底 板 为 亚 粘 土 粘 土, 埋 深 大 于 200m, 渗 透 性 较 低, 为 隔 水 层 8.2.3 土 壤 和 植 被 情 况 章 丘 市 土 壤 种 类 繁 多, 全 市 土 壤 共 分 为 五 类, 十 二 个 亚 类, 土 壤 构 成 主 体 为 褐 土 潮 土 砂 姜 黑 土 水 稻 土 从 土 地 等 级 来 看, 质 量 较 好 的 1~4 级 地 占 地 3.4%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面 平 坦, 土 层 深 厚, 土 壤 属 于 潮 褐 土 亚 类 章 丘 市 植 被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野 生 植 物 600 多 种, 其 中 有 经 济 价 值 的 主 要 有 鼓 藤 酸 枣 丹 参 郁 李 野 菊 等 200 多 个 品 种 林 木 有 54 科 农 作 物 有 章 丘 大 葱 明 水 香 稻 龙 山 小 米 胡 山 花 椒 等 地 方 特 产 项 目 区 域 主 要 农 作 物 有 小 麦 玉 米 高 粱 大 豆 等, 以 小 麦 玉 米 为 主, 另 外, 还 有 少 量 果 树 林 木 等 项 目 区 内 林 地 以 人 工 造 林 为 主, 主 要 树 种 有 柏 8-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树 松 树 榆 树 杨 树 等, 野 生 植 物 有 酸 枣 野 菊 等 区 域 内 无 重 点 保 护 文 物 及 珍 稀 动 植 物 等 8.2.4 地 质 情 况 章 丘 市 地 处 华 北 地 台 鲁 西 断 块 隆 起 北 部, 齐 广 断 裂 以 南 工 作 区 内 地 层 发 育 齐 全, 由 南 往 北 出 露 地 层 主 要 有 : 古 生 界 寒 武 奥 陶 系 海 相 沉 积 ; 石 炭 二 叠 系 海 陆 相 沉 积 ; 三 叠 系 侏 罗 系 陆 相 沉 积 ; 白 垩 系 火 山 碎 屑 沉 积 ; 新 生 界 第 三 系 湖 相 沉 积 和 第 四 系 松 散 堆 积 物 构 造 以 断 裂 为 主, 褶 皱 次 之 8.2.4.1 地 层 第 四 系 (Q): 广 泛 分 布 于 山 前 倾 斜 平 原 与 山 间 凹 地, 岩 性 以 坡 洪 积 冲 积 物 为 主, 底 部 为 砂 砾 石 层 胶 结 砾 岩, 其 上 为 粘 质 砂 土 夹 碎 石 等, 厚 数 米 至 数 十 米, 由 南 向 北 逐 渐 增 大 8.2.4.2 构 造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断 裂 主 要 为 水 寨 西 部 的 文 祖 断 裂 和 刁 镇 东 部 的 明 水 断 裂, 隐 伏 于 第 四 系 之 下 1 明 水 断 裂 该 断 裂 自 章 丘 市 区 中 部 穿 过, 走 向 330, 倾 向 南 西 倾 角 80, 垂 直 断 距 53m, 为 一 高 角 度 张 扭 性 断 裂 2 文 祖 断 裂 位 于 泉 域 西 部, 南 起 莱 芜 市 上 游 镇 古 老 变 质 岩, 向 北 经 西 田 广 村 文 祖 镇 后, 向 北 西 继 续 延 伸, 于 山 前 隐 伏 于 第 四 系 之 下, 断 裂 出 露 部 分 长 约 22 公 里 该 断 裂 总 体 走 向 北 北 西, 倾 向 南 西, 倾 角 70 ~80 ; 断 裂 上 盘 ( 西 盘 ) 地 层 较 新, 为 一 高 角 度 张 性 断 裂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地 貌 单 元 属 黄 河 冲 洪 积 平 原, 所 在 厂 区 无 断 裂 构 造 分 布 8.2.5 包 气 带 岩 性 结 构 厚 度 根 据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尿 素 装 置 区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在 勘 察 范 围 内, 项 目 场 地 地 层 自 上 而 下 可 分 为 以 下 六 层 : 1 素 填 土 (Q m1 4 ) 黄 褐 色, 松 散, 土 质 不 均, 以 粘 性 土 为 主 要 成 分, 含 少 量 灰 渣 砖 屑 等, 含 少 量 植 物 根 等 盖 层 分 布 稳 定, 厚 度 :0.30~2.20m, 平 均 1.11m; 层 底 标 高 :15.85~18.08m, 平 均 17.08m; 层 底 埋 深 :0.30~2.20m, 平 均 1.11m 8-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粉 质 粘 土 (Q 4 a1+p1) 黄 褐 色,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偶 见 贝 壳 碎 片,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该 层 分 布 于 整 个 场 区, 厚 度 :3.40~6.90m, 平 均 5.61m; 层 底 标 高 :10.34~13.15m, 平 均 11.46m; 层 底 埋 深 :5.00~7.90m, 平 均 6.73m 2-1 粉 土 黄 褐 色, 湿, 稍 密, 含 铁 锰 氧 化 物 及 云 母 碎 片, 干 强 度 低 韧 性 低, 无 光 泽,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盖 层 分 布 在 1 52 53 56 孔, 厚 度 :0.30~0.80m, 平 均 0.53m; 层 底 标 高 :10.84~ 12.57m, 平 均 11.65m; 层 底 埋 深 :5.90~7.20m, 平 均 6.53m 3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偶 见 贝 壳 碎 片,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2.80~5.90m, 平 均 4.40m; 层 底 标 高 :6.04~ 8.17m, 平 均 7.04m; 层 底 埋 深 :10.00~12.00m, 平 均 11.15m 4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1.80~6.60m, 平 均 3.73m; 层 底 标 高 :1.48~5.05m, 平 均 3.32m; 层 底 埋 深 :13.00~16.70m, 平 均 14.86m 5 粉 土 褐 黄 色, 湿 - 很 湿, 中 密 - 密 实, 含 铁 锰 氧 化 物 及 云 母 碎 片, 干 强 度 低 韧 性 低, 无 光 泽, 摇 振 反 应 中 等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4.20~8.90m, 平 均 6.78m; 层 底 标 高 :-5.58~ -1.19m, 平 均 -4.00m; 层 底 埋 深 :19.50~24.00m, 平 均 22.20m 5-1 细 砂 浅 黄 色, 中 密 - 密 实, 饱 和, 主 要 成 分 以 石 英 长 石 为 主, 含 少 量 云 母 碎 屑, 颗 粒 级 配 良 好 场 区 分 布 在 34 37 44 孔, 厚 度 :0.50~0.60m, 平 均 0.57m; 层 底 标 高 :-4.59~ -1.69m, 平 均 -3.08m; 层 底 埋 深 :20.00~22.70m, 平 均 21.30m 6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混 少 量 小 姜 石, 粒 径 1cm-2cm, 个 别 大 于 10cm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2.80~ 7.60m, 平 均 5.36m; 层 底 标 高 :-10.26~-8.38m, 平 均 -9.42m; 层 底 埋 深 :26.80~28.30m, 平 均 27.62m 7 粉 质 粘 土 8-8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黄 褐 色,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4.30~6.30m, 平 均 5.23m; 层 底 标 高 :-15.83~-13.30m, 平 均 -14.84m; 层 底 埋 深 :31.50~34.00m, 平 均 32.98m 8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硬 塑, 局 部 可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局 部 夹 粉 土 薄 层,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4.40~6.70m, 平 均 5.45m; 层 底 标 高 :-21.05~-19.86m, 平 均 -20.29m; 层 底 埋 深 :37.90~39.20m, 平 均 38.43m 9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硬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及 少 量 姜 石,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4.60~5.80m, 平 均 5.20m; 层 底 标 高 :-26.85~ -24.83m, 平 均 -25.84m; 层 底 埋 深 :43.00~45.00m, 平 均 44.00m 10 粉 质 粘 土 黄 褐 色, 硬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少 量 铁 锰 氧 化 物, 干 强 度 韧 性 中 等, 稍 有 光 泽, 无 摇 振 反 应 该 层 未 穿 透, 最 大 揭 露 深 度 为 7.00m 工 程 地 质 剖 面 图 及 钻 孔 柱 状 图 见 图 8-1 及 8-2 8-9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8-1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工 程 地 质 剖 面 图 8-10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图 8-2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钻 孔 柱 状 图 8-11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2.6 地 下 水 类 型 地 下 水 补 给 径 流 和 排 泄 条 件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裂 隙 水,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分 布 于 山 区 河 谷 和 山 前 河 流 冲 洪 积 平 原 及 冲 积 平 原 地 带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其 次 为 下 覆 岩 溶 水 的 顶 托 补 给 及 河 流 的 侧 向 补 给 ; 地 下 水 的 总 体 流 向 由 南 向 北, 沿 含 水 层 向 下 游 迳 流, 排 泄 以 蒸 发 和 人 工 开 采 为 主 沿 黄 河 地 带 的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和 黄 河 侧 向 补 给 地 下 水 动 态 与 黄 河 水 关 系 密 切, 地 下 水 流 向 自 黄 河 向 两 侧 运 动, 在 山 前 倾 斜 平 原 与 黄 河 冲 积 平 原 交 接 带, 由 于 地 势 低 洼, 地 下 水 于 此 排 泄, 形 成 沼 泽 地 此 外, 枯 水 季 节 垂 直 蒸 发 也 是 其 主 要 排 泄 形 式 8.2.7 地 下 水 水 文 参 数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项 目 地 下 水 水 文 参 数 见 表 8-8 所 示 表 8-8 项 目 拟 建 厂 址 周 边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文 参 数 表 水 文 参 数 1# 南 辛 村 2# 项 目 厂 址 3# 皇 家 寨 水 温 ( ) 12.1 12.1 12.0 井 深 (m) 300 300 250 埋 深 (m) 20 20 18 8.2.8 泉 的 成 因 类 型, 出 露 位 置 形 成 条 件 及 泉 水 流 量 水 质 水 温, 开 发 利 用 情 况 明 水 泉 域 东 起 禹 王 山 断 裂, 西 至 文 祖 断 裂 ; 南 以 泰 山 群 古 老 变 质 岩 为 界, 北 到 奥 陶 系 灰 岩 顶 板 埋 深 600m 分 界 线 泉 域 边 界 控 制 的 明 水 泉 域 面 积 为 660km 2, 其 中 裸 露 区 面 积 445km 2, 直 接 补 给 区 面 积 404.3km 2, 该 项 目 区 不 在 明 水 泉 域 保 护 范 围 内,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明 水 泉 域 没 有 影 响 8.2.9 项 目 与 集 中 供 水 水 源 地 的 关 系 章 丘 市 地 下 水 源 地 主 要 是 位 于 章 丘 市 区 的 明 水 泉 域, 分 别 为 贺 套 水 厂 水 源 地 和 圣 井 水 厂 水 源 地 该 地 区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南 向 北, 该 泉 群 位 于 拟 建 厂 址 上 游 20km 处, 按 照 章 丘 市 制 定 的 保 泉 计 划, 明 水 泉 群 保 泉 工 作 主 要 是 保 护 其 南 部 的 山 区 生 态 环 境, 补 源 保 泉 拟 建 厂 址 位 于 明 水 泉 群 下 游, 且 距 离 较 远, 不 在 明 水 泉 域 保 护 范 围 内,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明 水 泉 域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8.2.10 地 下 水 背 景 值 8-1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背 景 值 具 体 见 监 测 数 据 8.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8.3.1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南 向 北, 本 次 评 价 共 布 设 3 个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见 表 8-9 及 图 8-3 表 8-9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选 取 意 义 1 南 辛 村 了 解 厂 址 上 游 地 下 水 水 质 背 景 2 项 目 厂 址 了 解 厂 址 地 下 水 水 质 本 底 背 景 3 皇 家 寨 了 解 厂 址 下 游 地 下 水 水 质 背 景 8.3.2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挥 发 酚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氰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总 大 肠 菌 群 砷 六 价 铬 铜 铅 镉 汞 等 19 项 同 时 测 量 井 深 水 位 埋 深 水 温 8.3.2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 监 测 一 次 8.3.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GB/T5750-2006)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164-2004)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8-10 表 8-10 地 下 水 监 测 项 目 及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单 位 :mg/l,ph 除 外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检 出 限 (mg/l) 1 ph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5750.4-2006 2 总 硬 度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滴 定 法 GB/T 5750.4-2006 1.0 3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重 量 法 GB/T 5750.4-2006 4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5750.5-2006 0.025 5 挥 发 酚 4-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5750.4-2006 0.002 6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酸 性 高 锰 酸 钾 滴 定 法 GB/T 5750.7-2006 0.05 7 硫 酸 盐 铬 酸 钡 光 度 法 GB/T 5750.5-2006 8 8 氯 化 物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GB/T 5750.5-2006 1.0 9 氟 化 物 离 子 选 择 电 极 法 GB/T 5750.5-2006 0.2 10 氰 化 物 异 烟 酸 - 吡 唑 酮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5750.5-2006 0.002 8-1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1 硝 酸 盐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5750.5-2006 0.2 12 亚 硝 酸 盐 重 氮 偶 合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5750.5-2006 0.001 13 砷 原 子 荧 光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0.0001 补 版 ) 14 六 价 铬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7467-1987 0.004 15 铜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7475-1987 0.001 16 铅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7475-1987 0.01 17 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7475-1987 0.001 18 汞 原 子 荧 光 法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0.0001 补 版 ) 19 总 大 肠 菌 群 多 管 发 酵 法 GB/T 5750.12-2006 3 个 /L 8.3.5 监 测 结 果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8-11 表 8-11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监 测 项 目 1# 南 辛 村 2# 项 目 厂 址 3# 皇 家 寨 ph 值 7.02 6.97 7.01 总 硬 度 387 346 392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594 608 627 氨 氮 0.118 0.081 0.093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34 0.28 0.40 硫 酸 盐 107 123 115 氯 化 物 35.2 86.7 34.6 氟 化 物 3.07 1.32 3.15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2.43 2.41 2.37 亚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0.014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砷 未 检 出 0.000172 0.000115 六 价 铬 未 检 出 0.006 0.007 铜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铅 0.012 0.023 0.016 镉 0.002 0.002 未 检 出 汞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总 大 肠 菌 群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8-1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水 文 参 数 水 温 ( ) 12.1 12.1 12.0 井 深 (m) 300 300 250 埋 深 (m) 20 20 18 8.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8.4.1 评 价 因 子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中 未 检 出 的 因 子 不 进 行 评 价, 由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为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氟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砷 六 价 铬 铅 镉 等 8.4.2 评 价 标 准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1-11 8.4.3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即 计 算 实 测 浓 度 值 与 评 价 标 准 值 之 比 公 式 如 下 : C Pi S i i 式 中 :P 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ph 除 外 ); C i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L; S 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L 对 于 ph, 其 标 准 指 数 按 下 式 计 算 : P P ph ph 7. 0 ph 7. 0 ph ph ph C su C sd i 7.0 7.0 式 中 :P ph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i ph ci ph 的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ph Ci 7.0) ph sd ph 采 用 标 准 的 下 限 值 ; ph su ph 采 用 标 准 的 上 限 值 8.4.4 评 价 结 果 (ph Ci>7.0) 各 监 测 点 的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8-12 8-1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8-12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1# 南 辛 村 2# 项 目 厂 址 3# 皇 家 寨 ph 值 0.01 0.06 0.01 总 硬 度 0.86 0.77 0.87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0.59 0.61 0.63 氨 氮 0.59 0.41 0.47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11 0.09 0.13 硫 酸 盐 0.43 0.49 0.46 氯 化 物 0.14 0.35 0.14 氟 化 物 3.07 1.32 3.15 硝 酸 盐 0.12 0.12 0.12 亚 硝 酸 盐 0.70 砷 0.003 0.002 六 价 铬 0.12 0.14 铅 0.24 0.46 0.32 镉 0.20 0.20 注 : 未 检 出 因 子 不 予 评 价 由 上 表 可 见, 三 个 监 测 点 氟 化 物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其 它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厂 址 上 下 游 氟 化 物 变 化 不 大, 厂 址 处 监 测 值 略 低, 初 步 判 定 区 域 地 下 水 氟 化 物 超 标 可 能 与 当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等 因 素 有 关 8.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5.1 项 目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化 学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及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水 污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含 油 废 水 等 含 油 废 水 经 厂 区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其 它 生 产 废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项 目 可 能 影 响 地 下 水 的 主 要 途 径 是 : 堆 煤 场 抑 尘 喷 洒 产 生 的 水 通 过 渗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 各 废 水 处 理 池 处 理 装 置 以 及 污 水 管 网 管 线 渗 漏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8.5.2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厂 区 情 况, 厂 区 建 设 内 容 分 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和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防 渗 要 求 参 考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GB/T50934-2013) 进 行 项 目 厂 区 建 筑 主 要 分 类 和 要 求 如 下 8-1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防 治 区 : 污 水 管 线 和 酸 碱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氨 水 罐 区 及 柴 油 罐 区 一 般 防 治 区 : 主 要 为 主 厂 房 区 事 故 水 池 煤 场 渣 仓 和 灰 库 等 其 他 区 域 : 生 产 辅 助 行 政 管 理 生 活 服 务 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整 个 热 电 项 目 区 已 采 取 和 拟 采 取 的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预 防 措 施 见 表 8-13 表 8-13 热 电 项 目 防 腐 防 渗 等 预 防 措 施 表 序 名 称 措 施 达 到 效 果 号 重 点 1 防 控 区 一 般 2 区 域 氨 水 罐 区 采 用 钢 砼 结 构 和 钢 结 构, 侧 面 采 用 玻 璃 钢 防 腐 防 渗 污 水 池 底 柴 油 罐 区 板 侧 墙 用 复 膜 膨 润 土 防 水 毯 做 防 水 材 料, 区 域 地 面 的 混 凝 土 防 渗 层 渗 透 地 坪 下 用 复 膜 膨 润 土 防 水 毯 作 为 防 渗 层, 防 渗 系 数 执 行 危 险 系 数 小 于 1.0 酸 碱 废 水 处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要 求 10-10 cm/s 理 系 统 管 道 防 渗 漏 排 水 管 道 选 用 防 渗 性 能 好 的 管 材, 如 高 分 子 聚 氯 乙 烯 管 等 主 厂 房 区 地 面 采 用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不 低 于 150mm, 底 部 做 防 水 层 处 理, 事 故 水 池 采 用 防 水 剂 防 冻 剂 与 水 泥 沙 浆 混 合 涂 层, 厚 度 不 低 于 3cm, 煤 场 渣 仓 保 证 车 间 地 面 防 渗 性 能 和 灰 库 8.6 地 下 水 环 境 管 理 对 策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小 于 1.0 10-7 cm/s 1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等 现 象 的 发 生, 建 立 健 全 事 故 排 放 的 应 急 措 施, 以 杜 绝 事 故 状 态 下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2 绿 地 与 乔 灌 合 理 搭 配 在 道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附 近 种 植 树 木, 以 起 到 承 接 路 面 和 层 面 径 流 的 作 用, 补 给 地 下 水 3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质 和 企 业 废 水 加 强 监 测, 及 时 掌 握 地 下 水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4 成 立 专 门 的 水 文 管 理 科 室, 建 立 企 业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控 体 系, 包 括 建 立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制 度 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监 测 计 划 配 备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等 8.7 小 结 本 项 目 对 生 产 过 程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环 节 均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在 项 目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落 实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较 小 8-1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1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中 5.2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进 行 该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所 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因 此 确 定 该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评 价 9.2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9.2.1 监 测 布 点 本 次 评 价 在 厂 区 周 围 共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以 了 解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噪 声 排 放 情 况 及 区 域 声 环 境 现 状 情 况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见 表 9-1 和 图 9-1 表 9-1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测 点 名 称 相 对 方 位 相 对 厂 界 距 离 1# 东 厂 界 E 厂 界 外 1m 2# 南 厂 界 1 S 厂 界 外 1m 3# 南 厂 界 2 S 厂 界 外 1m 4# 西 厂 界 1 W 厂 界 外 1m 5# 西 厂 界 2 W 厂 界 外 1m 6# 北 厂 界 N 厂 界 外 1m 9.2.2 监 测 项 目 统 计 L eq 9.2.3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监 测 单 位 :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2014 年 3 月 28 日 监 测 1 天,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9.2.4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9.2.5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9-2 9-1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9-2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点 昼 间 值 夜 间 值 Leq Leq 1 56.8 49.2 2 59.5 53.1 3 59.0 52.3 4 58.7 50.6 5 58.1 49.7 6 56.1 51.2 9.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单 位 :db(a) 9.3.1 评 价 标 准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9.3.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超 标 值 法, 计 算 公 式 为 : P=L eq-l b 式 中 :P 超 标 值,dB(A); L eq 测 点 等 效 A 声 级,dB(A); L b 噪 声 评 价 标 准,dB(A) 9.3.3 评 价 结 果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9-3 表 9-3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db(a) 测 声 编 号 昼 间 夜 间 达 标 情 况 现 状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现 状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1# 东 边 界 56.8-8.2 达 标 49.2-5.8 达 标 2# 南 厂 界 59.5-5.5 达 标 53.1-1.9 达 标 3# 南 厂 界 59.0-6 达 标 52.3-2.7 达 标 65 55 4# 西 厂 界 58.7-6.3 达 标 50.6-4.4 达 标 5# 西 厂 界 58.1-6.9 达 标 49.7-5.3 达 标 6# 北 厂 界 56.1-8.9 达 标 51.2-3.8 达 标 由 表 9-3 可 见, 根 据 1#~6# 点 位 监 测 值,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工 程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9-2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4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9.4.1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锅 炉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等 噪 声, 大 都 集 中 在 厂 房 内 除 此 之 外, 还 有 设 备 调 试 期 间 的 瞬 时 高 频 排 汽 噪 声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情 况 见 表 9-5 9-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9-5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新 增 噪 声 源 一 览 表 主 要 台 数 ( 台 ) 源 强 (db(a)) 频 谱 特 性 位 置 降 噪 措 施 噪 声 源 降 噪 后 噪 声 级 (db(a)) 噪 声 源 所 在 设 施 边 界 距 各 关 心 点 的 距 离 (m) 1# 2# 3# 4# 5# 6# 汽 轮 机 3(2) 90 中 低 频 75 室 内 减 震 发 电 机 3(2) 90 中 低 频 汽 机 房 75 540 310 270 295 705 880 消 声 励 磁 机 3(2) 90 中 低 频 75 升 压 站 1 85 中 高 频 室 外 减 震 80 575 275 270 340 755 900 锅 炉 排 汽 - 110 高 频 95 锅 炉 房 消 音 器 490 280 180 105 555 820 吹 管 噪 声 - 120 高 频 110 注 :1 括 号 内 的 数 字 为 非 采 暖 季 时 主 要 噪 声 源 的 数 量 ; 2 监 测 期 间 现 有 锅 炉 在 运 行 中, 噪 声 影 响 已 体 现 在 背 景 值 中, 本 次 噪 声 预 测 仅 考 虑 拟 建 项 目 新 增 噪 声 源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距 离 1# 5# 6# 关 心 点 的 距 离 较 远 ( 超 过 450m),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 本 次 预 测 仅 考 虑 对 近 距 离 厂 界 的 影 响, 即 2# 3# 4# 厂 界 9-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4.2 在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本 次 评 价 在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考 虑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较 近 的 在 建 噪 声 源 (40 万 吨 / 年 尿 素 ( 新 型 ) 等 量 搬 迁 技 改 项 目 );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情 况 见 表 9-6 表 9-6 在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情 况 序 号 噪 声 设 备 名 称 工 作 特 性 声 压 级 治 理 后 声 级 拟 采 取 措 施 db(a) db(a) 造 气 空 气 鼓 风 机 连 续 100 消 音 器 隔 音 操 作 室 <85 煤 气 鼓 风 机 连 续 95 消 音 器 隔 音 操 作 室 <85 脱 硫 煤 气 压 缩 机 连 续 105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压 缩 泵 类 连 续 95 加 弹 性 垫 <85 脱 碳 空 气 鼓 风 机 连 续 100 消 音 器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其 它 泵 类 连 续 85 加 弹 性 垫 <85 空 气 压 缩 机 连 续 10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合 成 循 环 压 缩 机 连 续 9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压 缩 氨 压 缩 机 泵 类 连 续 9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泵 类 连 续 85 加 弹 性 垫 <85 CO2 压 缩 机 连 续 95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压 缩 蒸 汽 透 平 连 续 95 消 音 器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尿 素 冷 凝 液 透 平 连 续 85 消 音 器 隔 音 操 作 室 <85 高 压 氨 泵 连 续 95 减 振 支 座 隔 音 操 作 室 <85 高 压 碳 铵 泵 连 续 90 减 振 支 座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其 他 泵 类 连 续 85 加 弹 性 垫 <85 风 机 连 续 95 隔 音 操 作 室 <85 锅 炉 泵 类 连 续 85 加 弹 性 垫 <85 蒸 汽 放 空 连 续 110 消 音 器 <85 脱 盐 水 站 脱 盐 水 泵 连 续 90 减 振 支 座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其 它 泵 类 连 续 85 加 弹 性 垫 <85 备 煤 破 碎 机 连 续 9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振 动 筛 连 续 9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空 压 站 空 气 压 缩 机 连 续 88 隔 音 操 作 室 <85 空 气 压 缩 机 连 续 88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氮 氧 站 氧 压 机 连 续 88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氮 压 机 连 续 88 隔 音 操 作 室 <85 循 环 水 风 机 连 续 90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泵 连 续 85 减 振 支 座 隔 音 操 作 室 <85 污 水 消 音 器 减 振 支 座 风 机 连 续 90 处 理 站 隔 音 操 作 室 <85 9-5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9-7 在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预 测 点 的 距 离 单 位 :m 主 要 噪 声 源 所 在 位 置 2# 3# 4# 空 气 鼓 风 机 煤 气 鼓 风 机 造 气 620 660 520 煤 气 压 缩 机 泵 类 脱 硫 压 缩 520 560 480 空 气 鼓 风 机 脱 碳 560 520 400 循 环 压 缩 机 合 成 压 缩 440 450 420 CO2 压 缩 机 压 缩 蒸 汽 透 平 冷 凝 液 透 平 高 压 氨 泵 高 压 碳 铵 泵 其 他 泵 类 风 机 泵 类 尿 素 锅 炉 400 280 180 290 160 320 脱 盐 水 泵 其 它 泵 类 脱 盐 水 站 220 280 360 破 碎 机 振 动 筛 备 煤 680 560 550 空 气 压 缩 机 空 压 站 220 280 360 风 机 泵 尿 素 循 环 水 540 400 240 风 机 污 水 处 理 站 960 970 970 9.4.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9.4.3.1 预 测 模 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附 录 A 中 A.1.2 单 个 室 外 的 声 点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声 级 计 算 基 本 公 式 A.1.3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计 算 方 法 A.1.4 噪 声 贡 献 值 计 算 公 式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噪 声 预 测 采 用 声 场 仿 真 软 件 Cadna/A, 由 德 国 DataKustik 公 司 编 制 该 软 件 主 要 依 据 ISO9613 RLS-90 Schall03 等 标 准, 并 采 用 专 业 领 域 内 认 可 的 方 法 进 行 修 正, 计 算 精 度 经 德 国 环 保 局 认 证, 在 我 国 受 到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推 荐 Cadna/A 软 件 可 模 拟 三 维 区 域 的 声 级 分 布,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给 出 的 预 测 模 式 较 为 一 致 9.4.3.2 拟 建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9-6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正 常 工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情 况, 利 用 以 上 预 测 模 式 和 参 数 计 算 得 各 关 心 厂 界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9-8, 噪 声 贡 献 等 值 线 图 见 图 9-2 表 9-8 正 常 工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预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现 状 值 叠 加 值 标 准 值 贡 献 值 现 状 值 叠 加 值 标 准 值 2# 南 厂 界 36.1 59.5 59.5 65 36.1 53.1 53.2 55 3# 南 厂 界 33.9 59.0 59.0 65 33.9 52.3 52.4 55 4# 西 厂 界 32.2 58.7 58.7 65 32.2 50.6 50.7 55 由 表 9-6 可 见, 正 常 运 行 状 态 下, 拟 建 项 目 对 于 各 厂 界 的 贡 献 值 均 较 小, 昼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与 现 状 监 测 值 叠 加 后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3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拟 建 项 目 锅 炉 排 汽 工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9-9, 吹 管 工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9-10, 排 汽 工 况 噪 声 贡 献 等 值 线 图 见 图 9-3, 吹 管 工 况 噪 声 贡 献 等 值 线 图 见 图 9-4 表 9-9 锅 炉 排 汽 时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预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2# 南 厂 界 53.8 65 53.8 55 3# 南 厂 界 56.2 65 56.2 55 4# 西 厂 界 56.0 65 56.0 55 锅 炉 排 汽 工 况 下 发 生 的 噪 声 属 于 频 发 噪 声,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规 定 : 夜 间 频 发 噪 声 的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得 高 于 10dB(A) 由 表 9-9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排 汽 过 程 中 各 预 测 厂 界 的 昼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9-10 锅 炉 吹 管 时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预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2# 南 厂 界 63.7 65 63.7 55 3# 南 厂 界 66.2 65 66.2 55 4# 西 厂 界 66.0 65 66.0 55 锅 炉 吹 管 工 况 下 发 生 的 噪 声 属 于 偶 发 噪 声,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规 定 : 夜 间 偶 发 噪 声 的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得 高 于 15dB(A) 由 9-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9-10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吹 管 过 程 中 各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可 以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9.4.3.3 同 建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同 建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直 接 引 用 已 经 批 复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的 预 测 值, 结 果 见 表 9-11 表 9-11 同 建 项 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预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贡 献 值 标 准 值 2# 44.12 65 44.12 55 3# 45.03 65 45.03 55 4# 45.25 65 45.25 55 由 表 9-11 可 知, 同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各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均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9.4.3.4 本 项 目 与 同 建 项 目 综 合 影 响 预 测 本 项 目 及 同 建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后, 厂 区 各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9-12 表 9-12 拟 建 及 同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区 各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点 叠 加 叠 加 现 状 值 叠 加 值 标 准 值 超 / 达 标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现 状 值 叠 加 值 标 准 值 超 / 达 标 2# 44.8 59.5 59.6 达 标 44.8 53.1 53.7 达 标 3# 45.4 59.0 59.2 65 达 标 45.4 52.3 53.1 55 达 标 4# 45.5 58.7 58.9 达 标 45.5 50.6 51.8 达 标 由 表 9-12 可 知, 本 项 目 和 在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各 厂 界 昼 夜 间 噪 声 排 放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9.5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为 了 控 制 噪 声 对 厂 界 及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以 下 措 施 : 1 从 声 源 设 备 上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在 设 备 选 型 订 货 时 向 制 造 厂 家 提 出 噪 声 要 求, 一 般 主 机 噪 声 不 得 超 过 95dB(A), 辅 机 噪 声 不 超 过 85dB(A); 2 尽 量 避 免 在 夜 间 进 行 吹 管 作 业, 吹 管 时 应 控 制 管 孔 的 方 向, 避 免 朝 向 居 民 区 方 向 ; 在 吹 管 前 应 提 前 对 周 围 居 民 提 前 发 布 公 告, 公 布 吹 管 时 间 和 噪 声 强 度, 提 醒 公 众 关 好 门 窗, 以 减 少 排 汽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3 在 设 备 管 道 设 计 中, 注 意 防 振 防 冲 击, 以 减 轻 振 动 噪 声 对 管 道 采 用 支 架 减 振, 9-8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包 扎 阻 尼 材 料 ; 设 备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并 应 注 意 改 善 气 体 输 送 时 流 场 状 况, 以 减 少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 4 在 厂 区 总 体 布 置 中 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注 重 防 噪 声 间 距 5 运 输 车 辆 途 经 村 庄 时, 必 须 减 速 行 驶 9-9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1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种 类 及 数 量 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劳 动 定 员, 无 新 增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本 次 技 改 完 成 后 固 废 主 要 为 锅 炉 产 生 的 炉 渣 除 尘 系 统 收 集 的 灰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10-1 表 10-1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固 废 性 质 去 向 灰 55008 一 般 废 物 外 售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综 合 利 用 渣 36709 一 般 废 物 外 售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综 合 利 用 合 计 91724.2 -- 全 部 妥 善 处 置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运 营 情 况, 锅 炉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不 外 排,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0.2 固 废 暂 存 和 处 置 过 程 中 采 取 的 措 施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中 未 包 含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中 名 列 的 危 险 物 质 ; 对 各 类 固 废 暂 存 和 处 置 过 程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1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储 存 和 处 置 本 项 目 依 托 现 有 2 1000m 3 灰 库 及 在 建 2 500m 3 渣 仓, 用 于 暂 存 锅 炉 燃 煤 产 生 的 灰 渣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灰 渣 全 部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 现 有 工 程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2 固 废 暂 存 场 地 地 面 需 要 采 用 有 效 的 防 渗 处 理, 水 泥 地 面 硬 化 确 保 不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影 响 10.3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可 靠 性 分 析 10.3.1 锅 炉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途 径 锅 炉 灰 渣 是 燃 煤 电 厂 排 出 的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我 国 火 电 厂 锅 炉 灰 渣 主 要 由 SiO 2 Al 2O 3 和 Fe 2O 3 等 组 成, 与 粘 土 接 近 灰 渣 的 物 理 化 学 特 性 决 定 了 其 具 有 广 泛 的 用 途, 目 前 主 要 可 以 用 于 以 下 行 业 : 生 产 粉 煤 灰 水 泥 制 作 粉 煤 灰 砂 浆 生 产 粉 煤 灰 烧 结 砖 粉 煤 灰 免 烧 砖 等 1 锅 炉 灰 渣 在 水 泥 工 业 中 的 应 用 (1) 粉 煤 灰 配 料 生 产 硅 酸 盐 水 泥 用 粉 煤 灰 作 为 混 合 材 料 生 产 粉 煤 灰 硅 酸 盐 水 泥 已 有 较 长 时 间 的 历 史 国 家 标 准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07) 中, 粉 煤 灰 硅 酸 盐 水 泥 代 号 P F, 水 泥 中 粉 煤 灰 掺 加 量 按 重 量 10-1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百 分 比 计 为 >20% 且 40%( 符 合 GB1596 的 活 性 混 合 材 料 ) 工 艺 流 程 : 在 水 泥 生 产 上 使 用 粉 煤 灰 代 替 粘 土 配 料 和 使 用 粉 煤 灰 做 水 泥 混 合 材 料 生 产 粉 煤 灰 硅 酸 盐 水 泥, 与 生 产 普 通 水 泥 工 艺 基 本 相 同 技 术 熟 练 程 度 : 我 国 从 50 年 代 就 开 始 生 产 粉 煤 灰 水 泥, 已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技 术 成 熟 工 艺 可 靠 粉 煤 灰 水 泥 现 已 成 为 我 国 五 大 水 泥 品 种 之 一, 目 前 强 度 等 级 有 32.5,32.5R, 42.5,42.5R,52.5,52.5R 等,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07) 和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T1596-2005) 分 别 对 粉 煤 灰 水 泥 及 用 作 粉 煤 灰 水 泥 混 合 材 料 的 粉 煤 灰 的 品 质 作 了 规 定, 粉 煤 灰 用 于 生 产 水 泥 已 经 规 范 化 (2) 粉 煤 灰 砌 筑 水 泥 根 据 国 家 标 准 砌 筑 水 泥 标 准 (GB3183-2003) 的 定 义 : 凡 由 活 性 混 合 材 或 具 有 水 性 的 工 业 废 料 为 主 要 原 料, 加 入 少 量 硅 酸 盐 水 泥 熟 料 和 石 膏, 经 磨 细 制 成 的 水 硬 性 胶 凝 材 料, 称 为 砌 筑 水 泥 该 水 泥 适 用 于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的 砌 筑 砂 浆 和 内 墙 抹 灰 砂 浆 该 水 泥 原 料 中, 活 性 混 合 材 料 或 具 有 水 硬 性 的 工 业 废 料 中, 如 采 用 粉 煤 灰, 应 符 合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Tl596-2005) 的 要 求 粉 煤 灰 砌 筑 水 泥 中 粉 煤 灰 的 掺 量 最 大 可 达 65% 2 用 于 制 作 粉 煤 灰 砂 浆 粉 煤 灰 砂 浆 系 用 粉 煤 灰 取 代 或 部 分 取 代 传 统 建 筑 砂 浆 中 某 些 组 分 或 为 改 善 其 某 种 性 能 的 砂 浆 开 发 粉 煤 灰 砂 浆, 除 大 量 应 用 粉 煤 灰 外, 对 节 约 水 泥 石 灰 膏 和 砂 等 原 材 料,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改 善 砂 浆 性 能 和 改 变 砂 浆 工 程 面 貌 等, 均 起 到 一 定 的 作 用 3 粉 煤 灰 用 于 制 砖 (1) 烧 结 粉 煤 灰 砖 粉 煤 灰 基 本 上 无 塑 性, 与 粘 土 ( 或 页 岩 ) 等 粘 结 剂 掺 和, 经 配 料 成 型 干 燥 和 焙 烧 而 制 成 实 心 砖 或 孔 洞 率 大 于 15% 的 空 心 砖 根 据 粘 土 ( 或 页 岩 ) 的 塑 性 和 颗 粒 度, 粉 煤 灰 的 颗 粒 度 及 发 热 量, 粉 煤 灰 的 掺 合 量 为 20%~70%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粉 煤 灰 烧 结 砖 生 产 工 艺 和 普 通 粘 土 烧 结 砖 相 似, 由 于 使 用 两 种 原 料, 故 对 搅 拌 工 艺 要 求 更 严 格 一 些 (2) 蒸 压 粉 煤 灰 砖 蒸 压 粉 煤 灰 砖 是 以 粉 煤 灰 石 灰 石 膏 及 细 集 料 ( 煤 渣 或 其 他 工 业 废 渣 等 ) 作 原 料, 按 一 定 比 例 配 合, 经 搅 拌 消 化 轮 碾 压 制 成 型, 再 经 高 压 蒸 汽 养 护 制 成 的 墙 体 材 料 蒸 压 粉 煤 灰 砖 是 大 量 利 用 粉 煤 灰 的 建 材 产 品 之 一, 其 抗 压 强 度 可 达 15MPa 以 上, 抗 折 强 度 3.1MPa 以 上, 能 经 受 15 次 冻 融 循 环 的 抗 冻 要 求, 有 较 好 的 力 学 性 能 和 耐 久 性 10-2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 免 烧 粉 煤 灰 砖 免 烧 粉 煤 灰 砖 是 以 粉 煤 灰 为 主 要 原 料, 用 水 泥 石 灰 及 外 加 剂 等 与 之 配 合, 经 搅 拌 半 干 法 压 制 成 型 自 然 养 护 制 成 的 一 种 砌 筑 材 料 免 烧 粉 煤 灰 砖 的 特 点 是 不 用 烧 和 蒸 汽 养 护, 另 外, 它 是 采 用 水 泥 石 灰 及 外 加 剂 将 粉 煤 灰 粘 结 起 来 并 形 成 一 定 强 度, 免 烧 粉 煤 灰 砖 各 项 性 能 可 达 到 粉 煤 灰 砖 (JC239-91) 的 要 求 它 可 用 于 填 充 墙 隔 墙 及 低 层 民 用 建 筑 的 承 重 墙, 适 合 农 村 建 筑 中 使 用 免 烧 粉 煤 灰 砖 可 以 大 量 利 用 粉 煤 灰, 不 用 粘 土, 由 于 制 造 过 程 中 所 用 的 固 化 剂 不 同, 粉 煤 灰 在 砖 中 所 掺 比 例 也 有 所 不 同, 最 大 可 达 80% 10.3.2 本 项 目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论 证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锅 炉 灰 渣 分 别 外 售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全 部 作 为 建 筑 材 料 综 合 利 用 现 有 工 程 运 行 以 来, 未 出 现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困 难 的 问 题 本 项 建 成 后 锅 炉 产 生 的 灰 渣 较 现 状 略 有 增 加, 但 仍 在 两 企 业 可 收 纳 范 围 内, 明 化 集 团 已 分 别 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签 订 了 锅 炉 细 灰 粗 渣 供 销 协 议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位 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距 离 项 目 厂 址 6.6km, 主 要 采 用 粘 土 及 锅 炉 灰 渣 制 砖, 年 制 砖 2 亿 标 块, 综 合 利 用 灰 渣 量 约 43300t/a, 能 够 完 全 消 纳 本 项 目 锅 炉 粗 渣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位 于 章 丘 市 官 庄 镇, 距 离 项 目 厂 址 28km 公 司 始 建 于 1963 年, 主 要 经 营 pc32.5 水 泥 po42.5 水 泥 混 凝 土 熟 料 等, 是 济 南 地 区 第 二 大 旋 窑 企 业 明 化 集 团 与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有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可 优 先 保 证 本 项 目 锅 炉 细 灰 的 综 合 利 用 表 10-2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分 析 表 综 合 利 用 企 业 名 称 用 途 产 能 原 料 用 量 拟 建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量 综 合 利 用 满 足 性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制 砖 2 亿 标 块 灰 :95000t/a 灰 量 55008t/a 可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水 泥 缓 蚀 剂 120 万 t/a 炉 渣 :150000t/a 渣 量 36709t/a 可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10.3.3 灰 渣 场 设 置 分 析 2013 年 1 月 5 日, 环 保 部 等 10 个 部 委 联 合 下 发 19 号 令 粉 煤 灰 综 合 利 用 管 理 办 法 办 法 规 定 第 十 一 条 新 建 电 厂 应 综 合 考 虑 周 边 粉 煤 灰 利 用 能 力, 以 及 节 约 土 地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避 免 建 设 永 久 性 粉 煤 灰 堆 场 ( 库 ), 确 需 建 设 的, 原 则 上 占 地 规 模 按 不 超 过 3 年 储 灰 量 设 计, 且 粉 煤 灰 堆 场 ( 库 ) 选 址 设 计 建 设 及 运 行 管 理 应 当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10-3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等 相 关 要 求 拟 建 工 程 已 经 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签 订 灰 渣 供 销 协 议, 确 保 工 程 投 产 后 灰 渣 能 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另 外, 随 着 城 市 道 路 及 高 速 公 路 等 的 发 展, 粉 煤 灰 作 为 混 凝 土 掺 加 料 及 公 路 垫 层 掺 和 料, 粉 煤 灰 的 综 合 利 用 将 更 有 保 障 依 据 粉 煤 灰 综 合 利 用 管 理 办 法 中 相 关 精 神, 本 工 程 不 设 置 永 久 灰 渣 场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灰 渣 可 完 全 综 合 用, 在 做 好 固 废 厂 内 暂 存 和 运 输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0.4 小 结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能 够 充 分 综 合 利 用,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0-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1 现 有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回 顾 性 评 价 11.1.1 编 制 思 路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环 保 手 续 齐 全, 各 项 目 环 评 时 已 设 置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对 项 目 存 在 的 风 险 进 行 了 详 细 评 价, 本 次 不 再 对 其 进 行 赘 述, 仅 对 与 本 项 目 有 依 托 关 系 的 现 有 锅 炉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11.1.2 现 有 锅 炉 项 目 危 险 源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锅 炉 项 目 危 险 源 情 况 见 表 11-1 表 11-1 现 有 工 程 危 险 源 危 险 源 化 学 品 临 界 量 t 实 际 量 t 是 否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特 性 化 水 车 间 盐 酸 20 腐 蚀 性 否 液 碱 20 腐 蚀 性 油 罐 区 柴 油 5000 7 否 易 燃 性 氨 水 罐 区 氨 水 140 否 毒 性 物 质 11.1.3 现 有 锅 炉 项 目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存 在 问 题 11.1.3.1 油 罐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明 化 集 团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如 下 : ⑴ 油 罐 区 地 面 铺 设 防 渗 水 泥 面, 设 置 单 独 的 禁 火 区, 以 围 墙 与 其 他 建 筑 物 隔 离, 并 设 置 严 禁 烟 火 标 识, 远 离 热 源 火 种 ⑵ 油 罐 温 度 不 宜 超 过 30, 罐 区 设 喷 淋 设 施, 气 温 过 高 时 采 取 降 温 措 施 ; 装 卸 检 修 时 机 械 设 备 和 操 作 工 具 具 有 防 爆 功 能 ⑶ 严 格 执 行 油 管 路 动 火 制 度 ⑷ 油 罐 及 油 管 路 作 防 静 电 防 雷 接 地 设 计, 不 允 许 管 道 内 部 有 与 地 绝 缘 金 属 体, 防 止 静 电 聚 集 ⑸ 加 强 燃 油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定 期 巡 回 检 查, 防 止 管 道 阀 门 泄 漏 ⑹ 油 管 道 进 行 焊 接 作 业 时, 必 须 对 其 进 行 吹 扫, 确 保 可 燃 气 体 不 超 标 ⑺ 油 罐 区 设 置 泡 沫 灭 火 器 砂 箱 消 防 栓 消 防 锹 等 设 施, 由 锅 炉 运 行 值 班 人 员 负 责 管 理 11-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1.3.2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5]152 号 文 的 要 求, 通 过 对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评 价, 明 化 集 团 制 定 了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工 作 计 划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的 实 施 及 突 发 性 事 故 应 急 办 法 等 重 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是 企 业 为 加 强 对 重 大 事 故 的 处 理 能 力, 而 预 先 制 定 的 事 故 应 急 对 策, 目 的 是 将 突 发 事 故 或 紧 急 事 件 局 部 化, 如 可 能 并 予 以 消 除 ; 尽 量 降 低 事 故 对 周 围 环 境 人 员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1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设 专 职 的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同 时 设 置 安 全 环 保 专 工 负 责 公 司 的 安 全 和 工 业 卫 生 工 作 机 房 内 生 产 环 节 设 专 兼 职 安 全 员, 跟 班 作 业, 负 责 各 安 全 节 点 的 安 全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及 早 发 现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和 事 故 隐 患, 预 防 并 协 调 处 理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故 2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公 司 需 具 备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设 备 及 器 材, 包 括 防 护 服 消 防 水 泵 灭 火 器 材 氧 气 呼 吸 器 氧 气 充 填 泵 担 架 防 爆 手 电 对 讲 机 手 提 式 扬 声 器 警 戒 围 绳 等, 由 生 产 部 负 责 储 备 保 管 和 维 护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应 配 备 一 些 常 规 检 修 器 具 及 堵 漏 密 封 备 件 等, 以 便 检 测 及 排 除 事 故 时 使 用 3 应 急 救 援 培 训 计 划 (1)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培 训 建 设 单 位 应 定 期 对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事 故 处 理 及 紧 急 救 援 培 训,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培 训 由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安 排 制 定 专 人 进 行 (2) 员 工 应 急 响 应 的 培 训 由 公 司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定 期 对 员 工 进 行 应 急 事 故 处 理 及 紧 急 救 援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及 自 救 能 力 (3) 演 练 计 划 建 设 单 位 须 定 期 进 行 突 发 事 件 紧 急 响 应 演 习, 演 习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由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11.1.3.3 应 急 预 案 为 了 提 高 员 工 在 突 发 事 故 下 应 急 处 理 及 救 援 工 作 的 整 体 能 力, 以 便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做 到 快 速 准 确 及 时 的 组 织 处 理 事 故, 有 效 地 消 除 事 故 危 害, 把 事 故 损 失 降 到 最 低 点 明 化 集 团 已 制 定 氨 水 泄 露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1 预 案 事 件 11-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脱 硫 氨 水 槽 槽 体 破 损 开 裂, 大 量 氨 水 泄 露 2 预 案 人 员 分 工 及 应 急 物 资 的 配 备 (1) 参 加 人 员 : 事 故 发 生 时 脱 硫 全 体 当 值 人 员 (2) 人 员 分 工 : 当 班 组 长 负 责 联 系 检 查 汇 报 事 故 情 况, 并 负 责 现 场 指 挥 组 织 处 理 主 操 配 合 配 合 组 长, 对 现 场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处 理 一 名 副 操 负 责 判 断 风 向, 并 对 香 肠 人 员 进 行 疏 散, 受 伤 人 员 的 救 护 及 现 场 的 警 戒 另 一 名 副 操 负 责 对 现 场 附 近 外 排 沟 渠 进 行 封 堵, 防 治 氨 水 等 污 染 物 排 出 造 成 污 染 3 应 急 物 资 配 备 (1)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使 用 4# 罐 ) 防 毒 长 管 (2) 堵 漏 用 圆 木 塞 橡 胶 板 铁 丝 等 封 堵 物 (3) 沙 袋 沙 土 铁 锨 等 4 相 关 联 系 电 话 急 救 中 心 :120 调 度 室 :2050 车 间 :2014 安 保 处 :2026 4 预 案 内 容 (1) 当 班 人 员 在 巡 检 中 发 现 氨 水 槽 发 生 泄 露, 立 即 向 当 班 组 长 汇 报, 同 时 根 据 风 向 判 断 人 员 疏 散 及 逃 生 路 线 (2) 当 班 组 长 街 道 汇 报 后 立 即 向 当 班 工 长 调 度 车 间 汇 报, 联 系 相 关 单 位, 停 送 氨 水 丙 酮 岗 位 主 操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防 毒 长 管 到 达 现 场,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选 用 滤 罐 或 长 管, 由 上 风 头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停 用 相 关 运 转 设 备, 关 闭 泄 露 氨 水 槽 进 出 口 阀 门 检 查 泄 露 部 位 和 泄 漏 口 的 形 状 大 小 并 根 据 泄 露 口 的 大 小 形 状 血 压 白 泽 锁 骨 大 曝 光 的 封 堵 物 ( 如 圆 木 塞 橡 胶 板 等 ) 对 泄 露 口 进 行 临 时 封 堵 (3) 当 班 副 操 根 据 风 向 及 现 场 泄 露 情 况, 向 下 风 头 人 员 发 出 疏 散 撤 离 的 通 知 和 逃 生 方 向 如 有 受 氨 水 伤 害 人 员, 要 坚 持 立 即 就 地 的 原 则, 进 行 临 时 救 治, 用 清 水 不 断 冲 洗, 同 时 联 系 医 疗 救 治 单 位 救 治, 并 在 事 故 区 域 设 立 警 戒 线, 防 治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4) 另 一 副 操 利 用 沙 袋 等 物 对 岗 位 附 近 的 外 排 沟 渠 进 行 封 堵, 防 止 污 染 物 排 出,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同 时 对 污 染 物 进 行 回 收, 不 能 回 收 的 应 用 大 量 的 水 进 行 稀 释, 使 污 染 物 达 到 外 排 条 件 11-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5) 临 时 封 堵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将 泄 漏 槽 氨 水 倒 空, 进 行 安 全 处 理 做 到 全 面 检 查, 确 定 造 成 泄 漏 的 原 因, 以 便 彻 底 检 修 11.1.3.3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整 改 措 施 目 前 锅 炉 项 目 配 套 氨 水 储 罐 柴 油 罐 均 未 设 置 围 堰, 若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事 故 废 液 会 在 厂 区 内 漫 流, 造 成 污 染 事 故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企 业 在 氨 水 储 罐 区 柴 油 储 罐 周 围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满 足 最 大 一 个 储 罐 发 生 泄 露 时 的 泄 漏 量 11.1.4 现 有 工 程 风 险 事 故 回 顾 明 泉 化 肥 厂 自 建 成 以 来, 通 过 制 定 详 细 的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严 格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未 发 生 重 大 风 险 事 故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实 际 生 产, 具 备 一 定 的 风 险 应 急 能 力, 对 今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对 风 险 事 故 奠 定 了 较 好 的 基 础 11.2 拟 建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2.1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及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11.2.1.1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长 期 或 短 期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物 质, 且 危 险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根 据 处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的 多 少 区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2)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式 1 计 算, 若 满 足 式 1,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q i/q i) 1 1 式 中 : q i 每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实 际 存 在 量, 单 位 为 吨 (t); Q i 与 各 危 险 化 学 品 相 对 应 的 临 界 量, 单 位 为 吨 (t) 本 工 程 涉 及 有 害 物 料 为 氨 水 柴 油 锅 炉 点 火 助 燃 需 采 用 0# 轻 柴 油, 约 5~15t/ 次, 柴 油 依 托 现 有 柴 油 储 罐, 不 再 分 析 ; 本 项 目 拟 新 增 1 个 27m 3 的 氨 水 储 罐, 用 于 脱 硝, 氨 水 储 存 量 较 小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规 定 的 物 质, 本 项 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情 况 见 表 11-2 11-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11-2 本 项 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称 临 界 量 (t) 实 际 量 (t) qi/qi 是 否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性 氨 水 21 否 毒 性 物 质 11.2.1.2 评 价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推 荐 的 环 境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见 表 11-3 表 11-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一 览 表 项 目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一 级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贮 存 单 元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危 险 物 质 为 一 般 毒 性 物 质 对 照 上 表 中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新 增 氨 水 储 罐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见 图 1-1 拟 建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见 表 1-10 11.2.2 风 险 识 别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风 险 识 别 的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11.2.2.1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氨 水 理 化 性 质 见 表 11-4 表 11-4 氨 水 理 化 性 质 品 名 氨 水 别 名 氢 氧 化 铵 氨 溶 液 分 子 式 NH4OH 英 文 名 Ammonium hydroxide;ammonia water 相 对 密 度 0.91( 水 =1.0) 理 化 分 子 量 35.05 蒸 汽 压 1.59kPa(20 ) 溶 解 性 溶 于 水 醇 性 质 外 观 气 味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性 臭 味 稳 定 性 : 稳 定 稳 定 性 危 险 特 性 : 易 分 解 放 出 氨 气, 温 度 越 高, 分 解 速 度 越 快,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气 氛 若 遇 高 热, 容 和 危 险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性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氨 11-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毒 理 学 毒 性 : 属 低 毒 类 资 料 急 性 毒 性 :LD50350mg/kg( 大 鼠 经 口 )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健 康 危 害 : 吸 入 后 对 鼻 喉 和 肺 有 刺 激 性 引 起 咳 嗽 气 短 和 哮 喘 等 ; 可 因 喉 头 水 肿 而 窒 息 死 健 康 亡 ; 可 发 生 肺 水 肿, 引 起 死 亡 氨 水 溅 入 眼 内, 可 造 成 严 重 损 害, 甚 至 导 致 失 明 ; 皮 肤 接 触 危 害 可 致 灼 伤 慢 性 影 响 : 反 复 低 浓 度 接 触, 可 引 起 支 气 管 炎 皮 肤 反 复 接 触, 可 致 皮 炎, 表 现 为 皮 肤 干 燥 痒 发 红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用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若 有 灼 伤, 就 医 治 疗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或 用 3% 硼 酸 溶 急 救 液 冲 洗 立 即 就 医 措 施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输 氧 呼 吸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应 急 食 入 : 误 服 者 立 即 漱 口, 口 服 稀 释 的 醋 或 柠 檬 汁, 就 医 措 施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用 大 泄 漏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用 沙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然 后 处 置 以 少 量 加 入 大 量 水 中, 调 节 至 中 性, 再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大 量 泄 漏, 利 用 围 堤 收 容, 然 后 收 集 转 移 回 收 或 无 害 处 理 后 废 弃 主 要 用 于 制 药 工 业, 纱 罩 业, 晒 图, 农 业 施 肥 等 用 途 11.2.2.2 物 料 的 毒 理 学 性 质 及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拟 建 项 目 所 涉 及 主 要 危 险 物 料 的 毒 理 学 性 质 及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11-5 表 11-5 拟 建 项 目 所 涉 及 物 料 的 毒 理 学 性 质 及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物 料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和 健 康 IDLH 浓 度 mg/m 3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PC-STEL 浓 度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氨 1390mg/m 3,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360mg/m 3 30mg/m 3 0.2mg/m 3 11.2.3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拟 建 项 目 脱 硫 脱 硝 用 氨 水 为 厂 内 自 产, 氨 水 通 过 管 线 输 送 进 入 氨 水 储 罐 储 罐 输 出 的 10% 氨 水 经 计 量 分 配 系 统 精 确 计 量 后 输 送 至 锅 炉 脱 硝 脱 硫 系 统 由 于 采 用 厂 区 自 产 氨 水, 消 除 了 氨 水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风 险 氨 水 在 贮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主 要 为 : 1 储 存 时 氨 水 泄 漏 ⑴ 储 罐 破 损 ; ⑵ 储 罐 的 出 口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 11-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⑶ 连 接 的 软 管 破 损 泄 漏 ; ⑷ 软 管 与 接 头 的 连 接 处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 ⑸ 各 接 头 及 压 力 表 的 安 装 处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2 使 用 过 程 中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使 用 过 程 中 风 险 因 素 为 氨 水 输 送 设 备 还 原 剂 制 备 系 统 等 设 备 发 生 泄 漏, 员 工 生 产 操 作 技 术 不 符 合 规 范 导 致 氨 水 泄 漏 ; 连 接 管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潜 在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设 备 和 装 置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11-6 表 11-6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类 型 风 险 物 质 对 人 群 或 环 境 危 害 贮 存 氨 水 罐 容 器 损 坏 接 头 泄 漏 泄 漏 氨 危 害 人 体, 污 染 大 气 11.2.4 风 险 类 型 根 据 对 项 目 涉 及 化 学 品 理 化 性 质 生 产 工 艺 特 征 以 及 同 类 项 目 类 比 调 查,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类 型 确 定 为 氨 水 泄 漏, 不 考 虑 自 然 灾 害 引 起 的 风 险 11.3 源 项 分 析 11.3.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危 险 物 料 理 化 性 质 毒 理 学 性 质, 危 险 物 料 的 存 储 量 及 后 果 的 严 重 性 等 方 面 分 析, 确 定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的 评 价 因 子 为 脱 硝 脱 硫 用 氨 水 11.3.2 事 故 风 险 源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原 材 料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在 对 相 类 似 生 产 装 置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类 比 法 对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事 故 原 因 进 行 分 析, 可 得 出 如 下 结 论 : ⑴ 危 险 性 物 品 的 泄 漏, 不 仅 污 染 环 境, 且 可 造 成 人 员 中 毒 伤 害 事 故 ⑵ 设 备 贮 存 区 和 管 道 破 损 泄 漏 以 及 因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泄 漏 等 事 故 出 现 机 率 较 高 表 11-7 事 故 类 型 及 危 害 程 度 分 析 危 险 单 元 对 周 边 的 危 害 及 影 响 可 能 发 生 季 节 一 旦 泄 漏, 氨 迅 速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对 人 身 安 全 及 周 边 环 氨 水 罐 四 季 皆 有 可 能 发 生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在 储 存 区 及 生 产 区 设 备 管 道 等, 主 要 造 成 厂 区 局 部 污 染 一 般 来 说 液 态 污 染 物 易 于 控 制, 可 采 取 地 面 防 渗 处 理, 使 污 染 物 经 封 闭 的 管 道 进 入 事 故 风 险 水 池, 排 入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可 使 污 染 事 故 得 到 控 制 但 一 些 易 挥 发 的 液 态 污 染 物 等 将 迅 速 挥 11-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发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造 成 污 染 气 态 污 染 物 则 不 容 易 控 制,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则 迅 速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造 成 污 染 人 员 中 毒, 甚 至 引 发 爆 炸 火 灾 等 此 类 污 染 事 故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不 仅 仅 取 决 于 排 放 量, 还 同 当 时 的 气 象 条 件 密 切 相 关 11.3.3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1)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本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1 罐 体 腐 蚀 破 裂 ;2 焊 缝 开 裂 ;3 罐 体 与 管 道 接 头 密 封 损 坏 或 密 封 圈 老 化 松 动 ;4 进 出 料 口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或 密 封 圈 老 化 松 动 ; 5 输 送 管 道 破 裂 其 中,1 2 项 可 以 在 安 装 设 备 前 通 过 对 设 备 质 量 的 严 格 检 查 使 其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降 至 最 小 ;3 4 5 项 均 与 设 备 相 互 连 接 处 的 密 封 有 关, 也 是 工 艺 装 置 在 生 产 中 最 容 易 出 现 事 故 的 方 面, 其 中 以 管 道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或 密 封 圈 老 化 松 动 造 成 泄 漏 的 可 能 性 较 大 (2)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169-200, 征 求 意 见 稿 ) 附 录 A 中 表 A.1 用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的 泄 漏 概 率 表,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详 见 表 11-8 表 11-8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的 泄 漏 概 率 一 览 表 部 件 类 型 泄 漏 模 式 泄 漏 概 率 容 器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10mm 泄 漏 孔 径 50mm 整 体 破 裂 整 体 破 裂 ( 压 力 容 器 ) 5.00 10-4 / 年 1.00 10-5 / 年 5.00 10-6 / 年 1.00 10-6 / 年 6.50 10-5 / 年 内 径 50mm 的 管 道 泄 漏 孔 径 1mm 5.70 10-5 (m/ 年 ) 全 管 径 泄 漏 8.80 10-7 (m/ 年 ) 50mm<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泄 漏 孔 径 1mm 2.00 10-5 (m/ 年 ) 全 管 径 泄 漏 2.60 10-7 (m/ 年 )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泄 漏 孔 径 1mm 1.10 10-5 (m/ 年 ) 全 管 径 泄 漏 8.80 10-8 (m/ 年 ) 离 心 式 泵 体 泄 漏 孔 径 1mm 1.80 10-3 / 年 整 体 破 裂 1.00 10-5 / 年 往 复 式 泵 体 泄 漏 孔 径 1mm 3.70 10-3 / 年 整 体 破 裂 1.00 10-5 / 年 离 心 式 压 缩 机 泄 漏 孔 径 1mm 2.00 10-3 / 年 11-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往 复 式 压 缩 机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内 径 150mm 驱 动 阀 门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1.10 10-5 / 年 2.70 10-2 / 年 1.10 10-5 / 年 5.50 10-2 / 年 7.70 10-8 / 年 5.50 10-2 / 年 4.20 10-8 / 年 2.60 10-4 / 年 1.90 10-6 / 年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泄 漏 事 故 主 要 考 虑 氨 水 储 罐 泄 漏 造 成 的 大 气 污 染 扩 散 事 件, 泄 漏 孔 径 按 10mm 计, 事 故 概 率 定 为 1.0 10-5 / 年 11.4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物 料 氨 水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的 风 险 源 主 要 是 储 罐 输 送 管 道 等 处 本 项 目 氨 水 储 罐 均 采 用 固 定 顶 罐 储 存, 氨 水 具 有 挥 发 性 刺 激 性 气 味, 一 旦 泄 漏 将 在 空 气 中 扩 散 开 来, 挥 发 到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中, 容 易 被 过 往 的 工 人 及 时 发 现, 且 储 罐 设 置 围 堰, 泄 露 物 料 不 会 在 厂 区 内 漫 流, 一 般 不 会 造 成 大 面 积 污 染 事 故 由 于 氨 水 的 特 殊 性 气 味,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及 时 被 发 现, 通 过 对 物 料 的 及 时 收 集 和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11.5 泄 漏 事 故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1.5.1 事 故 废 水 源 强 事 故 废 水 量 参 考 中 国 石 化 建 标 [2006]43 号 关 于 印 发 < 水 体 污 染 防 控 紧 急 措 施 设 计 导 则 > 的 通 知 中 计 算 公 式 确 定 具 体 公 式 如 下 : V 总 =(V 1+V 2-V 3) max+v 4+V 5(( V 1+V 2-V 3) max 为 计 算 各 装 置 最 大 量 ); 单 位 m 3 V 1: 收 集 系 统 内 发 生 事 故 时 一 个 罐 组 或 装 置 最 大 物 料 泄 漏 量 ; 罐 组 事 故 泄 漏 量 按 最 大 储 罐 容 量 装 置 事 故 泄 漏 量 按 最 大 反 应 容 器 容 量 计 ; 项 目 最 大 泄 漏 风 险 储 罐 为 氨 水 储 罐, 最 大 容 积 为 27m 3, 项 目 建 设 围 堰, 泄 漏 氨 水 围 堰 全 部 收 集, 即 V 1=0m 3 ; V 2: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消 防 水 量 ; 主 要 考 虑 油 罐 着 火 时 消 防 水 量, 参 考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06)8.2.4 甲 乙 丙 类 液 体 储 罐 ( 区 ) 的 室 外 消 防 用 水 量 应 按 灭 火 用 水 量 和 冷 却 用 水 量 之 和 计 算, 可 燃 液 体 储 罐 应 设 固 定 或 移 动 式 消 防 冷 却 水 系 统, 其 供 水 范 围 供 水 强 度 和 设 置 方 式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供 水 范 围 供 水 强 度 不 应 小 于 表 11-9 的 规 定 11-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11-9 甲 乙 丙 类 液 体 储 罐 冷 却 水 的 供 给 范 围 和 供 给 强 度 设 备 类 型 储 罐 名 称 供 给 范 围 供 给 强 度 固 定 顶 立 式 罐 ( 包 括 保 温 罐 ) 罐 周 长 0.60(L/s m) 着 火 罐 移 动 式 水 枪 相 邻 罐 固 定 式 设 备 浮 顶 罐 ( 包 括 保 温 罐 ) 罐 周 长 0.45(L/s m) 卧 式 罐 罐 壁 表 面 积 0.10(L/s m 2 ) 地 下 立 式 罐 半 地 下 和 地 下 卧 式 罐 无 覆 土 罐 壁 表 面 积 0.10(L/s m 2 ) 固 定 顶 立 式 罐 不 保 温 罐 0.35(L/s m) 罐 周 长 的 一 半 保 温 罐 0.20(L/s m) 卧 式 罐 罐 壁 表 面 积 的 一 半 0.10(L/s m 2 ) 半 地 下 地 下 罐 无 覆 土 罐 壁 表 面 积 的 一 半 0.10(L/s m 2 ) 着 火 罐 立 式 罐 罐 周 长 0.50(L/s m) 卧 式 罐 罐 壁 表 面 积 0.10(L/s m 2 ) 相 邻 罐 立 式 罐 罐 周 长 的 一 半 0.50(L/s m) 卧 式 罐 罐 壁 表 面 积 的 一 半 0.10(L/s m 2 ) 拟 建 工 程 考 虑 柴 油 罐 着 火 消 防 废 水, 厂 区 建 设 1 个 9m 3 立 式 柴 油 储 罐 ( 罐 周 长 约 12m), 小 时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25.92m 3 /h, 消 防 供 水 时 间 按 最 小 3 小 时 计 算, 可 计 算 得 柴 油 罐 火 灾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77.76m 3 / 次 即 V 2=77.76m 3 V 3: 发 生 事 故 时 物 料 转 移 至 其 他 容 器 及 单 元 量 ;V 3=0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必 须 进 入 该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 ; 无,V 4=0m 3 V 5: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系 统 的 最 大 雨 水 量 ; V 5=10qf q= 降 雨 强 度, 按 平 均 日 降 雨 量,mm;( 章 丘 市 约 为 10.96mm); f= 必 须 进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雨 水 汇 水 面 积,ha( 本 项 目 考 虑 氨 水 及 柴 油 罐 区 面 积, 面 积 为 0.014ha); 计 算 得 V 5=1.54m 3 综 上 V 总 为 79.3m 3 11.5.2 事 故 废 液 排 放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上 述 计 算, 事 故 状 态 下 产 生 的 最 大 废 水 总 量 约 79.3m 3 / 次, 收 集 后 的 废 液 全 部 由 水 泵 打 入 事 故 水 池 厂 区 现 有 事 故 水 池 总 容 积 5590m 3,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完 全 满 足 本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的 收 集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拟 建 氨 水 储 罐 建 设 总 容 积 为 30m 3 (5m 5m 1.2m) 的 围 堰, 厂 区 现 有 柴 油 11-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罐 区 围 堰 容 积 为 10.8m 3 (3m 3m 1.2m), 围 堰 容 积 满 足 各 储 罐 最 大 容 积 收 集 要 求, 并 对 围 堰 和 事 故 水 池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保 证 防 渗 系 数 小 于 1 10-10 cm/s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事 故 状 态 下 产 生 的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11.6 风 险 防 治 措 施 11.6.1 氨 水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表 11-10 氨 水 风 险 因 素 及 防 范 措 施 环 节 风 险 因 素 防 范 措 施 储 存 环 节 ⑴ 氨 水 储 罐 破 损 ;⑵ 氨 水 储 罐 的 出 口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 ⑶ 连 接 的 软 管 破 损 泄 漏 ; ⑷ 软 管 与 接 头 的 连 接 处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 ⑸ 各 接 头 及 压 力 表 的 安 装 处 密 封 不 严 泄 漏 1 氨 水 罐 设 置 必 须 符 合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160 2008) 的 要 求 2 正 确 操 作 氨 水 储 罐 :( 1) 严 格 控 制 工 艺 参 数 平 稳 操 作 控 制 并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2)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 保 持 完 好 的 防 腐 层 ; 消 除 产 生 腐 蚀 的 因 素 ; 经 常 保 持 容 器 外 表 及 附 件 完 好, 容 器 的 外 表 面 应 保 持 清 洁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腐 措 施 防 止 介 质 外 溢 大 气 及 地 面 潮 湿 等 对 容 器 产 生 腐 蚀 3 氨 水 储 罐 本 体 应 有 良 好 的 保 温 设 施 4 倒 罐 作 业 时, 应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设 置 防 火 堤, 氨 水 的 储 罐 四 周 安 装 泄 漏 报 警 装 置, 设 置 安 全 信 号 指 示 器 水 喷 淋 装 置, 安 装 24 小 时 监 控 摄 像 头, 设 液 位 计, 压 力 表 和 安 全 阀 ; 四 周 配 备 消 防 栓 灭 火 器 等 6 岗 位 配 备 重 型 全 身 防 护 服 7 氨 水 储 罐 区 宜 设 环 形 消 防 道 路, 场 地 困 难 时, 可 设 尽 头 式 道 路, 但 应 设 回 转 场 地 8 氨 水 储 罐 应 布 置 在 还 原 剂 区 边 缘 的 一 侧, 并 应 在 明 火 或 者 散 发 火 花 地 点 的 全 年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其 装 卸 站 应 靠 近 道 路 1 使 用 氨 水 区 是 公 司 重 点 危 险 部 位, 非 工 作 人 员 禁 止 入 内, 事 业 部 负 责 人 安 全 员 环 保 科 长 设 备 管 理 员 应 将 其 作 为 监 管 重 点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⑴ 氨 水 蒸 发 槽 2 环 保 科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规 章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氨 气 缓 冲 槽 及 氨 3 环 保 科 长 配 合 事 业 部 对 操 作 和 维 修 人 员 进 行 上 岗 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气 稀 释 槽 等 设 备 操 作 技 能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发 生 泄 漏 或 爆 4 事 业 部 配 合 安 检 处 根 据 国 家 高 毒 作 业 场 所 规 范 要 求 对 氨 水 区 现 场 安 全 标 使 用 炸 ; 志 进 行 制 作 和 安 装 环 节 ⑵ 员 工 生 产 操 作 5 事 业 部 配 合 设 备 处 对 所 有 压 力 容 器 和 安 全 装 置 定 期 进 行 检 验 确 保 完 好 有 技 术 不 符 合 规 范 效 导 致 氨 气 泄 漏 ; 6 维 修 操 作 人 员 对 设 备 管 道 消 防 喷 淋 以 及 安 全 装 置 经 常 进 行 检 查 并 ⑶ 连 接 管 阀 门 密 做 好 记 录, 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汇 报 处 理 封 不 严 泄 漏 7 氨 水 使 用 区 现 场 根 据 需 要 配 备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和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环 保 科 配 合 安 全 员 定 期 检 测, 确 保 完 好 有 效 11-1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 环 保 科 对 重 点 部 位 或 可 疑 部 位 用 手 持 浓 度 报 警 器 每 小 时 检 查 一 次 并 做 好 检 测 记 录, 一 经 发 现 泄 漏 现 象, 立 即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并 通 知 有 关 人 员 处 理 9 切 实 加 强 设 备 维 修, 防 止 滴 漏 当 烟 气 脱 硝 装 置 较 长 时 间 不 运 行 或 者 在 进 行 便 行 检 查 时, 需 要 用 氮 气 清 洗 系 统, 将 未 使 用 完 的 氨 气 从 管 道 和 设 备 ( 氨 贮 罐 除 外 ) 中 清 洗 干 净 9 氨 水 供 应 系 统 周 边 设 置 氨 气 检 测 器, 以 检 测 氨 气 的 泄 漏 10 电 厂 储 存 及 供 应 系 统 设 在 炉 后, 并 采 取 措 施 与 周 围 系 统 作 适 当 隔 离 11 氨 水 储 存 及 供 应 系 统 保 持 系 统 的 严 密 性, 防 止 氨 气 的 泄 漏 和 氨 气 与 空 气 的 混 合 造 成 爆 炸, 本 系 统 的 卸 料 压 缩 机 氨 水 储 槽 等 都 备 有 氮 气 吹 扫 管 线 在 氨 水 卸 料 之 前 通 过 氮 气 吹 扫 管 线 对 以 上 设 备 分 别 进 行 严 格 的 系 统 严 密 性 检 查 和 氮 气 吹 扫, 防 止 氨 气 泄 漏 和 与 系 统 中 残 余 的 空 气 混 合 造 成 危 险 11.6.2 减 缓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1 减 缓 处 理 措 施 储 罐 泄 漏,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中 毒 人 员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应 用 2% 硼 酸 液 或 大 量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身 体 沾 染 部 位 ; 如 眼 睛 接 触 氨 应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 吸 入 氨 人 员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并 根 据 氨 的 泄 漏 量 对 泄 漏 区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人 员 出 入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切 断 火 源, 并 对 储 罐 区 的 泄 漏 点 进 行 堵 漏, 控 制 氨 水 的 泄 漏 量 2 应 急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⑴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150 米,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高 浓 度 泄 漏 区, 喷 雾 状 水 中 和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残 余 气 或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水 洗 塔 或 与 塔 相 连 的 通 风 橱 内 储 罐 区 最 好 设 稀 酸 喷 洒 设 施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废 弃 物 处 置 方 法 : 废 料 液 用 水 稀 释, 回 用 于 脱 硫 ⑵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建 议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必 须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11-1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⑶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应 用 2% 硼 酸 液 或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11.7 风 险 管 理 及 应 急 预 案 1 救 援 指 挥 小 组 (1) 指 挥 小 组 机 构 领 导 小 组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及 其 它 公 司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如 下 : 组 长 :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组 长 : 副 总 经 理 成 员 : 公 司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主 要 骨 干 分 子 (2) 指 挥 机 构 职 责 1 负 责 本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修 订 2 组 建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队 伍, 并 组 织 实 施 和 演 练 3 检 查 督 促 做 好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4 发 生 事 故 时, 发 布 和 解 除 应 急 救 援 命 令 信 号 5 组 织 指 挥 救 援 队 伍 实 施 救 援 行 动 6 向 上 级 汇 报 和 向 友 邻 单 位 通 报 事 故 情 况, 必 要 时 向 有 关 单 位 发 出 救 援 请 求 7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总 结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经 验 教 训 (3) 领 导 小 组 人 员 分 工 组 长 : 组 织 指 挥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11-1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副 组 长 : 协 调 组 长 负 责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救 援 的 具 体 指 挥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 副 总 经 理 : 负 责 全 厂 事 故 处 置 时 生 产 系 统 开 停 车 的 调 度 工 作, 确 认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等 级, 事 故 现 场 通 讯 联 络 和 对 外 联 系 事 故 通 报 及 事 故 处 置 工 作 其 它 公 司 所 属 部 门 : 负 责 工 程 抢 险 抢 修 的 现 场 指 挥 ; 事 故 现 场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扩 散 区 域 内 的 监 测 洗 消 工 作 ; 救 援 人 事 的 调 配 后 勤 支 援 工 作 及 抢 险 抢 修 救 援 物 资 的 供 应 工 作 ; 灭 火 警 戒 治 安 保 卫 疏 散 道 路 管 制 工 作 ; 车 间 内 事 故 上 报 现 场 抢 险 工 作 2 救 援 队 伍 的 组 成 全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和 全 体 职 工 都 负 有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的 责 任, 各 救 援 专 业 队 伍 是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骨 干 力 量, 其 任 务 主 要 是 担 负 本 公 司 各 类 重 特 大 事 故 的 救 援 及 处 置 救 援 队 伍 应 包 括 : 通 信 联 络 队, 治 安 保 卫 队, 防 化 应 急 救 援 队, 抢 险 抢 修 队, 消 防 队, 物 资 供 应 队 及 生 活 后 勤 保 障 队 等 11.7.1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公 司 需 具 备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设 备 及 器 材, 包 括 防 护 服 消 防 车 吊 车 水 喷 淋 系 统 消 防 水 泵 格 式 灭 火 器 材 氧 气 呼 吸 器 氧 气 充 填 泵 氧 气 速 生 器 担 架 防 爆 手 电 对 讲 机 手 提 式 扬 声 器 警 戒 围 绳 等, 由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提 供, 生 产 部 负 责 储 备 保 管 和 维 护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应 配 备 一 些 常 规 检 修 器 具 及 堵 漏 密 封 备 件 等, 以 便 检 测 及 排 除 事 故 时 使 用 11.7.2 风 险 管 理 基 本 原 则 本 项 目 依 据 鲁 环 发 [2009]80 号 文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要 求,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的 规 定, 对 新 改 扩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有 毒 液 体 物 料, 为 防 止 此 环 节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受 纳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其 环 境 风 险 应 设 立 三 级 应 急 防 控 体 系 :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罐 区 ; 二 级 防 控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排 水 系 统 事 故 缓 冲 池 ; 11-1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三 级 防 控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站, 确 保 生 产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不 发 生 污 染 事 件 评 价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表 现 为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氨 水 储 罐 四 周 增 设 高 度 不 低 于 1.2m 的 围 堰, 并 设 置 清 污 切 换 系 统 ; 2 二 级 防 控 措 施 厂 区 现 有 事 故 水 池 总 容 积 为 5590m 3,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不 能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时, 将 物 料 及 消 防 水 等 引 入 该 事 故 水 池 储 存, 防 止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水 外 排 3 三 级 防 控 措 施 (1) 该 公 司 将 对 厂 区 污 水 及 雨 水 总 排 口 设 置 切 断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情 况 下 物 料 经 雨 水 及 污 水 管 线 进 入 地 表 水 水 体 (2)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液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成 分 为 氨, 浓 度 较 高, 经 收 集 后 外 卖 综 合 利 用 或 由 周 围 农 户 作 为 农 肥 利 用, 确 保 事 故 废 液 不 外 排 11.7.3 预 案 分 级 相 应 条 件 及 响 应 处 理 方 案 1 一 级 预 案 启 动 条 件 及 响 应 处 理 方 案 一 级 预 案 为 厂 内 事 故 预 案, 即 发 生 的 事 故 为 各 重 大 危 险 源 因 管 道 阀 门 接 头 泄 漏, 仅 局 限 在 厂 区 范 围 内, 对 周 边 及 其 他 地 区 没 有 影 响, 只 要 启 动 此 预 案 即 能 利 用 本 单 位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制 止 事 故 2 二 级 预 案 启 动 条 件 及 响 应 处 理 方 案 二 级 预 案 是 所 发 生 的 事 故 为 各 重 大 危 险 源 贮 罐 破 裂 或 爆 炸, 其 影 响 估 计 可 波 及 周 边 范 围 内 职 工 等, 为 此 必 须 启 动 此 预 案, 拨 打 110 120 急 救 电 话, 并 迅 速 通 知 友 邻 单 位 公 安 及 地 方 政 府, 在 启 动 此 预 案 的 同 时 启 动 一 级 预 案, 不 失 时 机 地 对 项 目 周 边 居 住 区 居 民 厂 区 人 员 等 进 行 应 急 疏 散 救 援, 特 别 是 下 风 向 范 围 内 工 厂 领 导 及 职 工 周 边 居 民 的 的 疏 散 工 作 由 厂 内 救 援 小 组 成 员 配 合 县 政 府 派 出 所 等 部 门 组 织, 周 围 企 业 人 员 疏 散 救 援 由 厂 内 救 援 小 组 成 员 配 合 各 企 业 安 全 防 范 小 组 组 织 友 邻 单 位 社 会 援 助 队 伍 进 入 厂 区 时, 领 导 小 组 应 责 成 专 人 联 络, 引 导 并 告 知 安 全 环 保 注 意 事 项 本 公 司 的 救 援 专 业 队, 也 是 外 单 位 事 故 的 救 援 队 和 社 会 救 援 力 量 的 组 成 部 分, 一 旦 接 到 救 援 任 务, 要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及 时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3 三 级 预 案 启 动 条 件 及 响 应 处 理 方 案 三 级 预 案 是 所 发 生 的 事 故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贮 罐 发 生 泄 漏, 从 而 引 起 大 量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11-1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漏 并 迅 速 波 及 2km 2 范 围 以 上 区 域 时 需 立 即 启 动 此 预 案, 立 即 拨 打 110 120, 并 立 即 通 知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及 地 方 政 府, 联 动 政 府 请 求 立 即 派 外 部 支 援 力 量, 同 时 出 动 消 防 车 沿 周 边 喊 话, 大 范 围 疏 散 影 响 范 围 内 居 民 11.7.4 应 急 救 援 响 应 程 序 (1) 最 早 发 现 者 应 立 即 向 公 司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或 总 经 理 防 护 站 消 防 队 报 警, 同 时 向 有 关 车 间 部 室 报 告, 采 取 一 切 办 法 切 断 事 故 源 (2) 副 总 经 理 或 总 经 理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通 知 车 间 部 室, 要 求 查 明 火 灾 部 位 和 原 因, 下 达 应 急 救 援 处 置 指 令, 同 时 发 出 警 报, 通 知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及 消 防 队 和 各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迅 速 赶 往 事 故 现 场 (3) 副 总 经 理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后, 会 同 发 生 事 故 车 间 主 任 或 现 场 工 人 查 明 火 灾 部 位 和 范 围 后, 应 作 出 能 否 控 制 局 部 或 全 部 停 车 的 决 定, 如 须 紧 急 停 车, 公 司 生 产 部 直 接 通 知 各 岗 位, 并 报 告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有 关 领 导, 而 后 迅 速 执 行 (4)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通 知 所 在 部 室, 按 专 业 对 口 迅 速 向 上 级 主 管 环 保 安 全 公 安 消 防 卫 生 等 上 级 机 关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5) 应 急 救 护 队 消 防 队 防 护 站 达 到 事 故 现 场 后, 如 现 场 着 火 要 穿 防 火 隔 热 服, 首 先 要 查 明 现 场 中 有 无 受 伤 人 员, 如 有 要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将 受 伤 人 员 抢 救 出 现 场, 严 重 者 要 尽 快 送 最 近 医 院 抢 救 (6) 各 车 间 要 建 立 抢 救 小 组, 每 个 职 工 都 应 学 会 正 确 的 人 工 呼 吸 方 法,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出 现 伤 员 首 先 要 做 自 救 互 救 工 作 (7)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后, 根 据 事 故 状 态 及 危 害 程 度 做 出 相 应 的 应 急 决 定, 并 命 令 各 应 急 救 援 队 立 即 开 展 救 援 如 事 故 扩 大 时, 应 请 求 市 有 关 部 门 有 关 单 位 支 援 11.7.5 报 警 联 络 方 式 企 业 应 公 布 公 司 各 级 部 门 联 络 电 话, 并 张 贴 公 布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章 丘 市 安 全 局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等 部 门 联 络 电 话, 以 便 于 及 时 联 络 11.7.6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方 式 与 内 容 各 车 间 负 责 突 发 环 境 时 间 的 初 报 续 报 和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后, 经 生 产 部 确 认 环 境 事 件 等 级 后,10 分 钟 内 报 告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等 级 启 动 政 府 及 区 域 联 动 环 境 事 件 预 案 并 逐 级 上 报 初 报 从 发 现 事 件 后 起 10 分 钟 内 上 报 ; 续 报 11-1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在 查 清 有 关 基 本 情 况 后 随 时 上 报 ;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事 件 处 理 完 毕 后 立 即 上 报 报 告 应 采 用 适 当 方 式, 避 免 给 当 地 群 众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初 报 用 电 话 直 接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环 境 事 件 的 类 型 发 生 事 件 地 点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人 员 受 害 情 况 事 件 潜 在 的 危 害 程 度 扩 散 方 式 可 能 波 及 人 员 范 围 转 化 方 式 趋 向 等 初 步 情 况 续 报 通 过 网 络 或 书 面 报 告 : 在 初 报 的 基 础 上 报 告 有 关 确 切 数 据 和 事 件 发 生 的 原 因 过 程 进 展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等 基 本 情 况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采 用 书 面 报 告 :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初 报 和 续 报 的 基 础 上, 报 告 处 理 事 件 的 措 施 过 程 和 结 果, 事 件 潜 在 或 间 接 危 害 社 会 影 响 处 理 后 的 遗 留 问 题, 参 加 处 理 的 有 关 部 门 和 工 作 内 容, 出 具 有 关 危 害 与 损 失 的 证 明 文 件 等 详 细 情 况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信 息 交 换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程 序 执 行 11.7.7 事 故 处 理 措 施 事 故 监 测 公 司 化 验 室 负 责 组 织 企 业 内 部 污 染 物 的 采 样 监 测, 为 污 染 物 消 减 提 供 监 测 数 据 外 部 配 合 地 区 层 面 的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开 展 相 应 的 监 测 工 作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时, 以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为 主 : 监 测 因 子 : 氨 气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 根 据 事 故 严 重 性 决 定 监 测 频 次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小 时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11.7.8 紧 急 安 全 疏 散 发 生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需 要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职 工 时, 保 卫 部 生 产 部 化 验 室 负 责 人 要 组 织 人 员 查 明 毒 物 浓 度 和 扩 散 情 况, 根 据 当 时 风 向 风 速 判 断 扩 散 的 方 向 和 速 度, 组 织 人 员 尽 量 向 事 故 泄 漏 点 上 风 向 撤 离, 若 距 离 事 故 源 点 很 远, 难 以 迅 速 到 达 时, 则 应 沿 着 垂 直 于 风 向 迅 速 撤 离 至 毒 物 扩 散 影 响 区 范 围 外 可 能 威 胁 到 公 司 外 居 民 或 厂 外 职 工 安 全 时, 治 安 保 卫 队 应 急 救 护 队 根 据 以 上 原 则 做 好 疏 散 群 众 的 工 作, 公 司 周 边 情 况 要 及 时 向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氨 水 泄 漏 时 尽 量 疏 散 厂 区 职 工 及 周 边 生 活 区 的 居 民, 并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及 向 安 全 区 域 撤 离 11.7.9 事 故 应 急 终 止 (1)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确 认 终 止 时 机 ( 或 事 件 负 责 单 位 提 出 ), 经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批 准 应 急 终 止 (2) 现 存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向 所 属 各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命 令 11-1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3)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后,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 上 级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有 关 指 示, 继 续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和 评 价 工 作, 直 至 其 他 补 救 措 施 无 需 继 续 进 行 为 止 (4)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后, 在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指 挥 下 组 成 由 生 产 安 全 环 保 和 发 生 事 故 单 位 参 加 的 事 故 调 查 小 组 ; 调 查 是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和 研 究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需 要 移 动 现 场 物 品 时, 应 当 做 出 标 记 和 书 面 记 录, 妥 善 保 管 有 关 证 物 ; 对 事 故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做 收 集 统 计 归 纳 形 成 文 件, 为 进 一 步 处 理 事 故 的 工 作 提 供 资 料, 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向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事 故 报 告 (5)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后 妥 善 处 理 好 在 事 故 中 伤 亡 人 员 的 善 后 工 作, 尽 快 组 织 恢 复 正 常 的 生 产 和 工 作 (6) 对 应 急 预 案 在 事 故 发 生 实 施 的 全 过 程, 认 真 科 学 的 作 出 总 结, 完 善 预 案 中 的 不 足 和 缺 陷, 为 今 后 的 预 案 建 立 制 定 提 供 经 验 和 完 善 的 依 据 11.7.10 应 急 救 援 培 训 计 划 (1)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培 训 建 设 单 位 应 定 期 对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事 故 处 理 及 紧 急 救 援 培 训,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培 训 由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安 排 制 定 专 人 进 行 (2) 员 工 应 急 响 应 的 培 训 由 公 司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定 期 对 员 工 进 行 应 急 事 故 处 理 及 紧 急 救 援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及 自 救 能 力 (3) 演 练 计 划 建 设 单 位 须 定 期 进 行 突 发 事 件 紧 急 响 应 演 习, 演 习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由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11.8 落 实 鲁 环 发 [2009]80 号 文 报 告 制 度 1 毒 性 物 质 超 标 报 告 制 度 风 险 源 单 位 和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发 现 毒 性 物 质 超 标 后, 应 当 在 2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 环 保 部 门 发 现 毒 性 物 质 超 标 或 接 到 报 告 后, 应 当 在 2 小 时 内 向 上 一 级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风 险 源 单 位 发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应 当 在 1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 环 保 部 门 发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或 接 到 报 告 后, 应 当 在 1 小 时 内 向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一 级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发 生 较 大 (Ⅲ 级 ) 重 大 (Ⅱ 级 ) 特 别 重 大 (Ⅰ 级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可 越 级 上 报 对 迟 报 11-1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谎 报 瞒 报 和 漏 报 的,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相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责 任 11.9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汇 总 表 11-11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风 险 单 元 采 取 的 风 险 控 制 ( 防 治 ) 措 施 储 罐 周 围 设 5m 5m 1.2m 围 堰 防 护 堤, 以 确 保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对 泄 漏 物 料 的 收 集, 收 氨 水 储 罐 集 后 的 事 故 液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主 要 为 氨, 经 收 集 后 外 卖 综 合 利 用 或 由 周 围 农 户 作 为 农 肥 利 用 原 料 储 罐 在 进 出 料 时,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执 行, 杜 绝 违 规 操 作 氨 水 输 送 管 线 输 送 管 道 设 置 连 锁 应 急 切 断 系 统, 发 生 泄 漏 后 立 即 切 断 原 料 供 应 的 来 料 物 料 输 送 管 道 的 法 兰 阀 门 及 管 道 链 接 等 处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修,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厂 区 防 渗 罐 区 灰 库 渣 仓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等 处 严 格 防 渗 措 施 预 警 监 测 体 系 按 照 省 厅 鲁 环 发 [2008]80 号 要 求, 在 项 目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区 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口 设 置 预 警 监 测 点 消 防 保 障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设 备 和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防 护 物 品 支 出, 消 防 设 备, 器 材 等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氨 水 泄 露 大 气 监 测 因 子 为 氨 ; 根 据 事 故 严 重 性 决 定 监 测 频 次 ; 事 故 废 水 不 外 排 事 故 废 水 依 托 现 有 事 故 水 池 ( 总 容 积 5590m 3, 完 全 可 以 容 纳 本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制 定 严 格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11.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小 结 ⑴ 本 项 目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氨 水, 属 一 般 毒 性 物 质, 具 有 一 定 的 潜 在 危 险 性, 但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物 质,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评 价, 主 要 事 故 类 型 为 氨 水 泄 漏 引 起 的 毒 害 事 故 ⑵ 本 期 工 程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在 明 化 集 团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工 程 的 环 境 风 险 值 是 可 接 受 的 ⑶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做 好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编 制 组 织 和 实 施 工 作, 完 善 公 司 风 险 防 范 体 系 11-19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目 前 为 闲 置 空 地, 不 涉 及 新 征 用 地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汽 机 房 的 建 设 及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等 设 备 的 安 装 项 目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见 表 12-1 表 12-1 主 要 施 工 内 容 一 览 表 序 号 建 筑 内 容 工 程 内 容 一 新 建 部 分 1 汽 机 房 包 括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等 设 施 安 装 2 脱 硝 设 施 新 增 SNCR 脱 硝 系 统 四 套 3 升 压 站 厂 内 建 设 110kV 升 压 站 一 座 二 改 造 部 分 1 脱 硫 改 造 增 加 脱 硫 塔 喷 淋 层 数,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2 煤 棚 改 造 新 建 煤 场 喷 淋 设 施 3 氨 水 罐 区 改 造 新 建 围 堰 本 项 目 设 备 安 装 及 环 保 改 造 建 设 内 容 相 对 简 单, 且 在 现 有 厂 区 内 施 工,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厂 界 较 远, 且 周 边 有 其 它 项 目 阻 隔,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2-1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本 工 程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和 设 施 一 览 表 见 表 13-1 所 示 表 13-1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和 设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别 环 保 措 施 设 施 效 果 1 除 尘 2 烟 气 脱 硫 2 套 氨 法 脱 硫 装 置 (1 运 1 备 )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锅 炉 烟 气 3 烟 气 脱 硝 4 套 SNCR 脱 硝 装 置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4 烟 囱 5 废 水 处 理 75t/h 锅 炉 配 套 一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3 130t/h 锅 炉 配 套 两 电 复 合 除 尘 器 依 托 现 有 2 座 脱 硫 塔 塔 顶 烟 囱, 1# 高 90m 出 口 内 径 2.6m,2# 高 88m 出 口 内 径 3.2m 含 油 废 水 经 厂 内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章 齐 沟,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中 和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回 用 做 循 环 水 系 统 补 水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 不 新 增 排 水 6 噪 声 控 制 降 噪 隔 音 及 消 音 器 降 低 生 产 噪 声 影 响 7 固 废 处 理 2 1000m 3 灰 库 及 在 建 2 500m 3 渣 库 固 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8 扬 尘 控 制 9 防 渗 处 理 采 用 干 煤 棚 储 煤 设 置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 封 闭 输 煤 栈 桥 对 罐 区 生 产 区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区 事 故 水 池 废 水 处 理 池 地 面 等 进 行 防 渗 较 少 扬 尘 渗 透 系 数 k<1.0 10-7 cm/s,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10 绿 化 厂 区 空 地 道 路 两 侧 厂 前 区 进 行 绿 化 美 化 厂 区 11 监 测 设 备 仪 器 配 置 -- 13.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3.1.1 基 本 原 则 对 现 有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使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现 有 锅 炉 向 外 环 境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满 足 最 新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并 使 其 通 过 空 气 输 送 及 扩 散 稀 释 后, 满 足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另 外, 采 用 的 治 理 措 施 应 在 技 术 上 可 行 经 济 上 合 理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控 制 燃 煤 煤 质, 燃 用 高 热 值 煤, 锅 炉 运 行 全 年 混 合 燃 料 的 平 均 煤 质 控 制 硫 分 小 于 0.62% 2 对 在 建 130t/h 锅 炉 除 尘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将 原 环 评 批 复 的 四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改 为 电 13-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 两 电 两 袋 ), 设 计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确 保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20mg/m 3 3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对 现 有 脱 硫 塔 进 行 改 造, 增 加 一 层 喷 淋 层, 同 时 将 氨 水 吸 收 液 浓 度 由 目 前 的 5% 提 高 到 10%, 综 合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确 保 SO 2 排 放 浓 度 50mg/m 3 4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新 增 SNCR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确 保 NO x 排 放 浓 度 100mg/m 3 5 灰 渣 分 除, 其 中 炉 底 排 渣 采 用 机 械 输 送, 除 尘 器 灰 斗 排 灰 采 用 正 压 气 力 输 送 6 采 用 封 闭 式 输 煤 栈 桥, 干 煤 棚 四 周 封 闭 并 采 用 自 动 喷 淋 系 统 定 时 喷 水 保 持 煤 堆 的 含 水 量, 减 少 煤 堆 扬 尘 13.1.2 SO 2 防 治 对 策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13.1.2.1 脱 硫 方 案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仍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氨 法 脱 硫 主 要 由 烟 气 系 统 吸 收 剂 储 存 供 给 系 统 吸 收 系 统 副 产 物 处 理 系 统 和 事 故 排 空 系 统 等 组 成 13.1.2.2 氨 法 脱 硫 原 理 及 工 艺 流 程 (1) 原 理 氨 法 脱 硫 是 以 液 氨 或 一 定 浓 度 的 氨 水 作 为 脱 硫 吸 收 剂 的 一 种 烟 气 脱 硫 工 艺, 在 脱 硫 的 过 程 中 生 成 副 产 物 硫 酸 铵, 可 作 为 化 肥 使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的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如 下 : 氨 法 脱 硫 技 术 以 SO 2 和 NH 3 的 反 应 为 基 础, 见 式 (1): SO 2 +H 2O+xNH 3=(NH 4) xh 2-xSO 3 (1) 反 应 得 到 亚 硫 酸 铵 或 亚 硫 酸 氢 铵 中 间 品 脱 硫 中 间 品 亚 硫 酸 铵 溶 液 与 氧 化 空 气 进 行 氧 化 反 应 得 到 稀 硫 酸 铵 溶 液, 见 式 (2): (NH 4) xh 2-xSO 3+1/2O 2+(2-x)NH 3=(NH 4) 2SO 4 (2) 利 用 烟 气 的 余 热 将 稀 硫 酸 铵 溶 液 浓 缩 结 晶 为 硫 酸 铵 浆 液, 经 过 系 列 脱 水 分 离 后 得 到 硫 酸 铵 产 品 (2) 工 艺 流 程 脱 硫 塔 按 逆 流 式 喷 淋 吸 收 塔 设 计, 设 置 四 层 循 环 喷 淋 层, 采 用 10% 的 氨 水 作 为 脱 硫 吸 收 剂 脱 硫 塔 自 上 而 下 分 为 除 雾 净 化 段 吸 收 段 浓 缩 段 氧 化 段 烟 气 经 锅 炉 引 风 机 进 入 吸 收 塔 的 中 部 洗 涤 浓 缩 段, 经 洗 涤 后 温 度 降 为 50 ~60, 再 进 入 吸 收 塔 上 部 吸 收 段 在 吸 收 段, 烟 气 与 氨 化 吸 收 液 充 分 接 触 反 应, 脱 除 掉 绝 大 部 分 SO 2, 最 后 经 除 雾 器 除 雾 后 成 为 净 化 尾 气 并 通 过 脱 硫 塔 上 部 烟 囱 排 放, 除 雾 器 控 制 烟 气 含 水 率 < 13-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75mg/Nm 3 吸 收 剂 氨 水 经 氨 水 泵 送 入 吸 收 塔, 吸 收 烟 气 中 的 SO 2 形 成 亚 硫 酸 铵 亚 硫 酸 铵 在 吸 收 塔 底 部 氧 化 段 被 氧 化 风 机 鼓 入 的 空 气 氧 化 成 硫 酸 铵 部 分 硫 酸 铵 溶 液 泵 入 洗 涤 浓 缩 段, 将 烟 气 冷 却 的 同 时 自 身 水 分 得 到 蒸 发, 形 成 固 含 量 约 10% 的 硫 酸 铵 浆 液 固 含 量 约 10% 的 硫 酸 铵 浆 液 由 结 晶 泵 送 入 旋 流 器 进 行 初 步 固 液 分 离, 分 离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底 流 ( 固 含 量 20%~40%) 进 入 稠 厚 器 继 续 沉 降 分 离 ; 稠 厚 器 溢 流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底 流 ( 固 含 量 40%~60%) 进 入 分 离 离 心 机 ; 离 心 机 过 滤 清 液 进 入 结 晶 槽, 虑 渣 为 含 湿 量 3%~5% 的 硫 酸 铵 湿 粉, 外 售 作 复 合 肥 结 晶 槽 内 的 清 液 溢 流 到 二 级 循 环 槽 回 吸 收 系 统 循 环 使 用 补 水 经 工 艺 水 泵 进 入 吸 收 塔 用 于 补 充 吸 收 浓 缩 过 程 中 消 耗 部 分, 维 持 系 统 平 衡, 补 水 采 用 新 鲜 水 氨 法 脱 硫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13-1 图 13-1 脱 硫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13.1.2.3 原 有 及 在 建 脱 硫 装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1# 2# 两 台 脱 硫 塔 ( 一 用 一 备 ), 各 锅 炉 烟 气 经 各 自 除 尘 器 除 尘 后, 经 管 道 引 至 同 一 台 脱 硫 塔 处 理 1# 脱 硫 塔 建 于 2009 年, 设 置 三 层 喷 淋 层, 现 状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4~7%, 脱 硫 效 率 90% 13-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脱 硫 塔 目 前 已 建 成 尚 未 投 入 使 用, 原 环 评 批 复 2# 氨 法 脱 硫 塔 设 计 三 层 喷 淋 层,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5%, 脱 硫 效 率 90% 该 脱 硫 塔 实 际 建 设 为 四 层 喷 淋 层, 后 期 运 行 时 计 划 将 氨 水 喷 淋 浓 度 提 高 至 10%,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执 行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2-2013) 表 3 排 放 浓 度 限 值,SO 2 排 放 浓 度 须 控 制 在 50mg/m 3 以 下, 届 时 90% 的 脱 硫 效 率 将 不 能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因 此 须 提 高 1# 脱 硫 塔 脱 硫 效 率, 以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13.1.2.4 脱 硫 塔 改 造 技 术 可 行 性 为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SO 2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建 设 时 将 对 1# 脱 硫 塔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通 过 增 加 喷 淋 层 数 提 高 喷 淋 液 ( 氨 水 ) 浓 度 增 大 喷 淋 液 循 环 量 等 措 施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脱 硫 塔 设 计 参 数 情 况 见 表 13-2 表 13-2 脱 硫 塔 设 计 参 数 一 览 表 项 目 单 位 1# 脱 硫 塔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2# 脱 硫 塔 进 塔 烟 温 140 140 140 出 塔 烟 温 55 55 55 喷 淋 层 数 层 3 4 4 吸 收 塔 直 径 ( 喷 淋 区 ) m 6.8 6.8 7.5 吸 收 塔 总 高 度 m 30 30 45.4 烟 气 流 速 m/s 3.7 3.5 3.5 烟 气 停 留 时 间 s 8.6 9.2 9.2 L/G 液 气 比 l/nm 3 2.0 2.1 2.1 浆 液 循 环 停 留 时 间 min 110 120 120 压 力 降 Pa 900 800 800 脱 硫 效 率 % >90 >96 >96 根 据 脱 硫 设 计 单 位 论 证, 经 采 取 上 述 技 术 改 造 后, 可 保 证 脱 硫 塔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拟 建 工 程 在 脱 硫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的 情 况 下,SO 2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50mg/L 的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13.1.3 烟 尘 防 治 对 策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火 电 厂 锅 炉 煤 粉 燃 烧 后 所 形 成 的 粉 煤 灰 随 烟 气 进 入 锅 炉 尾 部, 通 过 各 类 除 尘 器 将 其 绝 大 部 分 收 集 下 来 除 尘 器 按 其 工 作 原 理 可 以 分 为 干 式 除 尘 器 湿 式 除 尘 器 电 除 尘 器 和 袋 式 除 尘 器 其 中 电 除 尘 器 和 袋 式 除 尘 器 因 除 尘 效 率 高, 被 广 泛 采 用 为 控 制 烟 尘 的 排 放 ( 排 放 浓 度 20mg/m 3 ), 本 工 程 设 计 中 采 用 两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13-4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布 袋 除 尘 器 静 电 除 尘 器 与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的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分 析 见 表 13-3 表 13-3 除 尘 器 技 术 比 较 表 比 较 项 目 布 袋 除 尘 器 双 室 五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器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技 术 优 点 煤 种 适 应 性 强, 不 受 燃 料 变 化 粉 尘 浓 度 和 烟 气 物 化 成 份 的 影 响 ; 粗 细 尘 全 收, 除 尘 效 率 高, 一 般 可 达 99.9% 以 上 ; 占 地 空 间 小 能 够 以 较 小 的 能 量 去 除 绝 大 部 分 烟 尘, 具 有 粗 细 分 除 的 功 能, 除 尘 效 率 一 般 可 达 99.7% 以 上 ; 压 力 损 失 小 ; 利 于 灰 的 综 合 利 用 前 级 采 用 电 除 尘 器, 后 级 采 用 袋 式 除 尘 器, 将 2 种 除 尘 技 术 的 优 点 有 机 结 合 为 一 体 粉 尘 特 性 对 除 尘 效 率 的 影 响 只 要 所 选 择 滤 料 合 适, 几 乎 不 受 影 响, 能 捕 集 比 电 阻 高 电 除 尘 难 以 回 收 的 粉 尘 影 响 大, 特 别 是 比 电 阻 高 的 粉 尘 很 难 捕 捉 几 乎 不 受 影 响 排 放 浓 度 在 正 常 运 行 的 条 件 下, 能 保 证 小 于 30mg/m 3 现 阶 段 很 难 ( 或 ) 长 期 达 到 小 于 50mg/m 3 在 正 常 运 行 的 条 件 下, 能 保 证 小 于 20mg/m 3 对 超 细 粉 尘 对 1~5µm 超 细 粉 尘 和 重 金 属 的 捕 对 1~5µm 超 细 粉 尘 和 重 金 对 1~5µm 超 细 粉 尘 和 的 捕 捉 集 效 果 好 属 的 捕 集 效 果 差 重 金 属 的 捕 集 效 果 好 经 济 性 初 期 投 资 比 电 除 尘 略 少, 运 行 费 用 高 达 到 小 于 50mg/m 3 的 要 求, 初 投 资 大 初 投 资 略 高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从 技 术 优 点 粉 尘 特 性 对 除 尘 效 率 的 影 响 排 放 浓 度 经 济 性 等 分 析,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运 行 稳 定,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本 项 目 烟 气 采 用 两 电 两 袋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以 上 项 目 烟 气 经 净 化 后,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为 17.5mg/m 3,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13.1.4 NO x 防 治 对 策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1 工 艺 选 择 日 本 从 上 个 世 纪 80 年 代 初 开 始 商 业 应 用 烟 气 脱 硝 技 术, 德 国 是 从 80 年 代 中 开 始 在 中 低 含 硫 量 的 燃 煤 电 站 锅 炉 上 采 用 烟 气 脱 硝 技 术, 美 国 是 从 上 个 世 纪 90 年 代 开 始 在 使 用 中 高 含 硫 量 的 燃 煤 锅 炉 上 进 行 控 制 NOx 排 放 的 示 范 项 目 研 究 和 商 业 应 用 到 上 个 世 纪 90 年 代 初, 日 本 和 德 国 的 烟 气 脱 硝 装 置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已 经 超 过 了 30GW 脱 硝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选 择 性 催 化 还 原 (SCR) 脱 硝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SNCR) 脱 硝 和 同 步 脱 硫 脱 硝 等 类 型, 三 种 脱 硝 工 艺 比 较 见 表 13-4 13-5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序 号 项 目 表 13-4 脱 硝 工 艺 比 较 技 术 方 案 SCR SNCR/SCR 联 用 SNCR 1 还 原 剂 NH3 或 尿 素 尿 素 或 NH3 尿 素 或 NH3 2 反 应 温 度 300~420 前 段 :870~1200 后 段 :300~420 870~1200 3 催 化 剂 V2O5~WO3(MoO3)/TiO2 基 催 化 剂 后 段 加 装 少 量 SCR 催 化 剂 不 使 用 催 化 剂 4 脱 硝 效 率 80%~90% 60%~80% 以 上 30%~75% 5 SO2/SO3 氧 化 会 导 致 SO2/SO3 氧 化 SO2/SO3 氧 化 较 SCR 低 不 导 致 SO2/SO3 氧 化 6 NH3 逃 逸 小 于 3ppm 5ppm~10ppm 小 于 10ppm 7 对 空 气 预 热 器 影 响 SO2/SO3 氧 化 率 较 高, 而 NH3 与 SO3 易 形 成 NH4HSO4 造 成 堵 塞 或 腐 蚀 SO2/SO3 氧 化 率 较 SCR 低, 造 成 堵 塞 或 腐 蚀 的 机 会 较 SCR 低 不 会 因 催 化 剂 导 致 SO2/SO3 的 氧 化, 造 成 堵 塞 或 腐 蚀 的 机 会 为 三 者 最 低 8 系 统 压 力 损 失 较 大 较 小 几 乎 没 有 损 失 9 燃 料 的 影 响 高 灰 分 会 磨 耗 催 化 剂, 碱 金 属 氧 化 物 会 使 催 化 剂 钝 化 影 响 与 SCR 相 同 无 影 响 10 锅 炉 的 影 响 受 省 煤 器 出 口 烟 气 温 度 影 响 受 炉 膛 内 烟 气 流 速 温 度 分 布 及 NOx 分 布 的 影 响 与 SNCR/SCR 混 合 系 统 影 响 相 同 11 计 算 机 模 拟 和 物 理 流 动 模 型 要 求 需 做 计 算 机 模 拟 和 物 理 流 动 模 型 试 验 需 做 计 算 机 模 拟 分 析 需 做 计 算 机 模 拟 分 析 12 占 地 空 间 大 ( 需 增 加 大 型 催 化 剂 反 应 器 和 供 氨 或 尿 素 系 统 ) 较 小 ( 可 将 催 化 剂 置 于 尾 部 烟 道 内 或 增 加 一 小 型 催 化 剂 反 应 器 ) 小 ( 锅 炉 无 需 增 加 催 化 剂 反 应 器 ) 13 投 资 成 本 高 较 高 较 低 14 运 行 成 本 高 较 高 低 15 使 用 业 绩 很 多 较 少 较 多 根 据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该 项 目 锅 炉 NO x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100mg/m 3 根 据 锅 炉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项 目 流 化 床 锅 炉 采 用 低 温 燃 烧 技 术, 结 合 现 有 锅 炉 在 线 监 测 及 例 行 监 测 数 据,NO x 初 始 排 放 浓 度 可 控 制 在 250mg/Nm 3, 本 着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和 谐 发 展 的 目 的, 本 次 决 定 采 用 投 资 小 占 地 面 积 小 对 13-6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该 项 目 流 化 床 锅 炉 更 加 经 济 合 理 的 SNCR 脱 硝 2 还 原 剂 选 择 SNCR 技 术 脱 除 NO X 的 还 原 剂 一 般 都 是 含 氮 的 物 质, 包 括 氨 尿 素 各 种 铵 盐 ( 醋 酸 铵 碳 酸 氢 铵 氯 化 铵 草 酸 铵 柠 檬 酸 铵 等 ), 其 它 的 氮 还 原 剂 如 异 氰 酸 等 也 有 被 应 用 现 在 国 内 外 对 SNCR 还 原 剂 的 研 究 主 要 集 中 在 氨 ( 包 括 各 种 铵 盐 ) 尿 素 和 异 氰 酸 等 三 种 研 究 的 结 果 表 明, 对 于 这 三 类 还 原 剂, 其 化 学 反 应 原 理 上 是 有 差 异 的 目 前, 以 氨 和 尿 素 的 使 用 最 为 广 泛, 氨 作 为 SNCR 还 原 剂, 是 Exxon 公 司 的 专 利, 是 最 早 最 成 熟 的 一 种 SNCR 还 原 剂 由 于 尿 素 的 合 适 温 度 范 围 是 900~1150, 比 氨 水 高 50~100 左 右, 更 适 宜 大 型 机 组, 因 此 该 项 目 采 用 小 型 机 组 最 常 规 的 氨 水 作 为 脱 硝 的 还 原 剂 3 SNCR 脱 硝 原 理 本 项 目 采 用 SNCR( 炉 内 喷 氨 水 ) 脱 硝 喷 射 用 氨 水 浓 度 为 10%, 经 喷 射 装 置 喷 入 炉 膛 内, 在 850~950 有 O 2 存 在 的 情 况 下 与 NO X 进 行 选 择 性 反 应, 使 NO X 还 原 为 N 2 和 H 2O, 达 到 脱 硝 目 的 具 体 工 艺 原 理 详 见 4.2.5.2 小 节 4 SNCR 脱 硝 效 率 可 达 性 分 析 在 进 行 SNCR 脱 硝 时, 浓 度 约 10% 的 氨 水 经 脱 硝 泵 从 氨 水 储 罐 中 输 出, 自 调 至 适 宜 的 流 量, 进 入 SNCR 喷 枪 ; 在 喷 枪 内, 在 压 缩 空 气 的 作 用 下, 氨 水 雾 化 喷 入 炉 内 反 应, 将 NO X 变 为 N 2 气, 达 到 脱 硝 的 目 的 本 项 目 SNCR 系 统 配 备 6 支 氨 水 喷 射 口, 喷 枪 设 置 在 锅 炉 后 部 旋 风 分 离 器 的 进 口 处, 确 保 氨 水 与 烟 气 的 充 分 混 合 反 应 根 据 环 保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编 建 材 火 电 类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采 用 SNCR 脱 硝 理 论 脱 硝 效 率 可 达 75% 因 此 本 项 目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SNCR 脱 硝 效 率 取 60% 是 完 全 能 够 满 足 的 13.1.5 高 烟 囱 排 放 为 降 低 SO 2 烟 尘 NO X 排 放 对 地 面 的 污 染, 本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依 托 现 有 90 米 高 出 口 内 径 2.6 米 的 烟 囱 排 放, 提 高 烟 气 扩 散 能 力, 减 小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13.1.6 安 装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目 前 明 化 集 团 锅 炉 项 目 已 安 装 废 气 污 染 物 SO 2 NO x 的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符 合 火 电 厂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75-2001) 的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企 业 新 增 烟 尘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届 时 企 业 锅 炉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将 具 备 齐 全 13-7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3.1.7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1 无 组 织 尘 源 及 控 制 措 施 厂 区 锅 炉 项 目 已 采 取 的 无 组 织 粉 尘 控 制 措 施 如 下 : 1 燃 煤 采 用 干 煤 棚 储 存, 干 煤 棚 进 出 口 处 全 封 闭, 煤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厂 内 输 煤 系 统 采 用 密 闭 输 送, 输 煤 系 统 的 产 尘 点 主 要 是 装 卸 过 程 以 及 输 煤 转 运 站 工 程 输 煤 均 为 封 闭 运 行, 对 输 煤 系 统 的 防 尘 主 要 是 防 止 灰 尘 的 产 生 和 扬 尘 外 溢,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输 煤 栈 桥 各 转 运 站 等 处 均 设 置 水 力 喷 洒 设 施, 以 消 除 煤 尘, 防 止 煤 尘 的 二 次 污 染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燃 煤 场 内 运 输 过 程 粉 尘 将 得 以 控 制,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灰 库 库 顶 设 布 袋 收 尘 器, 设 计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灰 库 底 部 四 周 设 置 5m 高 防 风 抑 尘 网, 基 本 上 可 消 除 灰 库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4 锅 炉 灰 渣 处 理 方 式 采 用 灰 渣 分 除, 渣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时 汽 车 加 盖 篷 布 ; 灰 直 接 由 气 力 除 灰 系 统 送 入 灰 库, 外 运 综 合 利 用 由 密 闭 罐 车 运 输 本 次 拟 新 增 粉 尘 控 制 措 施 及 要 求 : 1 煤 场 设 专 人 管 理, 煤 场 内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每 30~35m 设 一 喷 头, 覆 盖 整 个 煤 堆 面 积, 定 时 向 煤 堆 洒 水, 保 持 煤 堆 表 面 含 水 率 7% 以 上 时, 可 有 效 减 少 煤 尘 飞 扬 2 碎 煤 机 室 顶 新 增 布 袋 收 尘 器, 新 建 渣 库 库 顶 配 套 布 袋 收 尘 器, 设 计 布 袋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6%, 以 减 少 碎 煤 机 室 渣 库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3 工 程 投 产 后, 煤 场 防 尘 除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落 实 以 上 措 施 外, 还 要 对 防 尘 设 施 的 运 行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各 种 降 尘 设 施 及 时 投 入 运 行, 避 免 人 为 制 造 扬 尘 污 染 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无 组 织 粉 尘 将 得 以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本 项 目 新 增 容 积 为 27m 3 的 立 式 氨 水 储 罐 1 座, 最 大 储 存 量 21t, 在 加 强 管 理, 做 好 管 线 跑 冒 滴 漏 控 制 的 情 况 下, 氨 无 组 织 排 放 较 小,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3.2 水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13.2.1 基 本 原 则 对 电 厂 产 生 的 各 项 废 污 水, 依 据 各 类 废 污 水 的 水 质 特 点, 采 取 技 术 上 可 行 经 济 上 合 理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按 照 一 水 多 用, 节 约 用 水 的 原 则, 优 化 用 水 方 案, 实 施 统 筹 的 水 务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外 排 水 量 13-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3.2.2 具 体 措 施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项 目 建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车 间 排 水 (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含 油 废 水 等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连 同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排 污 水 排 入 厂 区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厂 区 中 水 系 统 采 用 反 渗 透 工 艺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较 好, 含 盐 量 大 大 降 低, 可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经 终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3-4 13.2.3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本 工 程 化 水 车 间 排 水 主 要 是 反 渗 透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盐 分 ;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排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全 盐 量 上 述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均 为 全 盐 量, 统 一 排 入 厂 区 中 水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 已 建 成, 尚 未 投 产 ), 处 理 后 回 用 至 循 环 水 系 统 含 油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终 端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废 水 处 理 充 分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及 在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分 质 处 理, 尽 可 能 回 用 ; 污 水 处 理 方 式 在 技 术 和 经 济 上 均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13.2.4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1 废 水 收 集 池 废 水 处 理 池 浆 液 池 生 产 区 等 处 的 防 渗 漏 措 施 应 作 为 重 要 建 设 内 容, 用 水 泥 灰 土 夯 实 砂 石 垫 层 混 凝 土 砼 垫 层 水 泥 面 逐 层 铺 设, 确 保 防 渗 系 数 小 于 10-7 cm/s, 以 免 直 接 污 染 地 下 水 层 2 加 强 防 患 意 识, 在 项 目 建 设 时, 对 厂 内 所 有 污 水 管 线 进 行 密 封 防 渗 疏 通, 以 减 少 渗 漏, 减 轻 对 地 下 水 的 间 接 污 染 3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等 现 象 的 发 生, 建 立 健 全 事 故 排 放 的 应 急 措 施, 建 设 事 故 池, 以 杜 绝 事 故 状 态 下 对 当 地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4 绿 地 与 乔 灌 合 理 搭 配 在 道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附 近 种 植 树 木, 以 起 到 承 接 路 面 和 层 面 径 流 的 作 用, 补 给 地 下 水 13-9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3.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论 证 13.3.1 基 本 原 则 噪 声 防 治 从 声 源 上 进 行 控 制, 对 于 从 声 源 上 无 法 控 制 的 噪 声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消 声 吸 声 等 控 制 措 施 对 于 噪 声 超 标 的 车 间 应 设 置 隔 声 值 班 室 ; 对 于 厂 区 噪 声 应 从 总 平 面 布 置 上 予 以 考 虑 13.3.2 降 噪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声 级 较 高, 且 布 置 紧 凑, 本 工 程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降 噪 措 施 减 小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 从 声 源 设 备 上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在 设 备 选 型 订 货 时 向 制 造 厂 家 提 出 噪 声 要 求, 一 般 主 机 噪 声 不 得 超 过 95dB(A), 辅 机 噪 声 不 超 过 85dB(A) 2 吹 管 时 应 控 制 管 孔 的 方 向, 避 免 朝 向 居 民 区 方 向 ; 在 吹 管 前 应 提 前 对 周 围 居 民 提 前 发 布 公 告, 公 布 吹 管 时 间 和 噪 声 强 度, 提 醒 公 众 关 好 门 窗, 以 减 少 排 汽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 在 设 备 管 道 设 计 中, 注 意 防 振 防 冲 击, 以 减 轻 振 动 噪 声 对 管 道 采 用 支 架 减 振, 包 扎 阻 尼 材 料 ; 设 备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并 应 注 意 改 善 气 体 输 送 时 流 场 状 况, 以 减 少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5 在 厂 区 总 体 布 置 中 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注 重 防 噪 声 间 距 6 要 求 运 灰 车 辆 在 经 过 村 庄 时 减 速 慢 行, 减 少 鸣 笛, 尽 量 减 少 对 村 庄 的 影 响 以 上 噪 声 控 制 技 术 是 常 规 技 术, 成 熟 可 靠 此 外, 企 业 在 管 理 上 应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规 程, 包 括 作 业 管 理 作 业 环 境 管 理 健 康 管 理 职 业 卫 生 教 育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13.4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对 策 明 水 化 工 锅 炉 项 目 采 用 灰 渣 分 除 方 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锅 炉 项 目 年 产 灰 5.50 万 吨 年 产 渣 3.67 万 吨, 共 计 9.17 万 吨, 全 部 作 为 建 筑 材 料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明 化 集 团 已 分 别 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签 订 了 锅 炉 细 灰 粗 渣 供 销 协 议, 以 保 证 本 项 目 锅 炉 灰 渣 能 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13-10

绿 化 分 析 14 绿 化 分 析 14.1 绿 化 结 构 厂 区 绿 化 是 环 境 保 护 的 重 要 措 施 之 一, 也 是 工 厂 文 明 建 设 的 重 要 标 志, 企 业 应 在 总 平 面 布 置 中 充 分 考 虑 绿 化 布 局, 在 满 足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下, 尽 量 加 大 绿 化 面 积, 美 化 厂 区 环 境 拟 建 项 目 仅 新 增 背 压 机 组 及 其 辅 助 设 施,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已 采 取 一 定 的 绿 化 措 施, 目 前 厂 区 内 绿 化 主 要 布 置 在 办 公 楼 周 边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树 种 以 高 矮 搭 配 为 原 则, 主 要 种 植 有 冬 青 杨 树 等 不 仅 美 化 厂 区 整 体 形 象, 而 且 起 到 抑 制 扬 尘 的 效 果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绿 化 情 况 见 图 14-1 14-1

绿 化 分 析 图 14-1 明 化 集 团 厂 区 现 有 绿 化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在 厂 区 现 有 绿 化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厂 区 的 绿 化 布 局 安 排, 切 实 落 实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管 和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的 通 知 (2013.3.27)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厂 区 绿 化 要 因 地 制 宜 地 选 择 污 染 物 高 耐 受 性 植 物, 尽 可 能 多 种 植 乔 木 本 次 绿 化 设 计 要 求 企 业 完 善 以 下 绿 化 布 局 : 1 厂 前 区 绿 化 办 公 楼 所 在 的 厂 前 区 是 联 系 公 司 和 外 界 的 纽 带, 是 展 示 企 业 文 化 的 重 要 宣 传 点, 项 目 拟 于 办 公 楼 前 布 置 花 坛, 主 色 调 采 用 色 彩 鲜 艳 的 花 灌 木 宿 根 花 卉 等, 给 人 以 整 齐 美 观 明 快 开 朗 的 印 象 2 厂 界 四 周 绿 化 厂 区 沿 围 墙 四 周 种 植 槐 树 杨 树 等 高 大 乔 木, 不 仅 美 化 厂 区 整 体 形 象 营 造 花 园 式 工 厂 面 貌, 而 且 抑 制 企 业 扬 尘 向 外 排 放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现 有 工 程 绿 化 主 要 集 中 在 厂 区 道 路 两 侧,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企 业 继 14-2

绿 化 分 析 续 加 强 厂 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建 设, 沿 道 路 两 侧 种 植 行 道 树, 行 道 树 种 选 择 冠 大 荫 浓 生 长 快 耐 修 剪 的 乔 木, 既 能 夏 季 遮 荫 避 阳 又 能 抑 制 扬 尘 4 煤 场 周 围 绿 化 项 目 煤 场 是 厂 区 主 要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企 业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在 煤 场 周 边 进 行 相 应 绿 化, 尽 可 能 减 轻 煤 场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4.2 绿 化 树 种 选 择 拟 建 项 目 根 据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充 分 考 虑 景 观 与 实 用 相 结 合, 在 现 有 绿 化 的 基 础 上, 尽 量 补 充 种 植 灌 木 及 高 大 乔 木 品 种, 灌 木 类 可 考 虑 黄 杨 冬 青 绣 线 菊 栀 子 月 季 蔷 薇 茉 莉 红 继 木 金 叶 女 贞 等 常 见 绿 化 品 种 乔 木 可 考 虑 杨 树 柳 树 槐 树 合 欢 榉 树 广 玉 兰 等 常 见 景 观 树 种 14.3 绿 化 隔 离 带 设 置 在 拟 建 项 目 区 域 应 补 充 建 设 绿 化 隔 离 带, 绿 化 隔 离 带 设 计 主 要 从 两 个 方 面 进 行 考 虑, 一 是 厂 区 内 生 产 区 与 生 活 办 公 区 的 绿 化 隔 离, 二 是 生 产 装 置 区 与 周 边 环 境 的 绿 化 隔 离 厂 区 内 生 活 办 公 区 与 生 产 区 的 绿 化 隔 离 措 施 主 要 是 生 产 区 域 生 活 办 公 区 分 区 明 确, 以 厂 区 内 道 路 进 行 隔 离, 道 路 两 边 种 植 冠 大 荫 浓 生 长 快 耐 修 剪 的 乔 木, 通 过 树 木 将 生 活 区 与 生 产 区 隔 离, 同 时 在 生 活 区 根 据 灌 草 结 合 方 式 进 行 绿 化 设 计, 为 员 工 营 造 轻 松 愉 快 的 休 息 氛 围 厂 区 与 周 边 环 境 的 绿 化 隔 离 措 施 主 要 是 在 厂 区 围 墙 四 周 种 植 杨 树 槐 树 等 高 大 乔 木, 同 事 在 厂 前 区 种 植 低 矮 灌 木 和 绿 化 草 坪, 营 造 花 园 式 工 厂 的 良 好 面 貌 14.4 绿 化 投 资 拟 建 项 目 规 划 增 加 厂 地 绿 化 面 积 300m 2, 拟 投 入 绿 化 资 金 为 2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为 0.03%, 绿 化 投 资 已 纳 入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预 算 中 14.5 绿 化 效 果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在 现 有 绿 化 的 基 础 上, 做 到 厂 区 绿 化 点 线 面 相 结 合, 树 种 选 择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不 仅 起 到 美 化 厂 区 景 观 的 效 果, 而 且 可 以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的 排 放, 为 员 工 创 造 良 好 健 康 的 工 作 环 境, 对 区 域 景 观 协 调 也 有 积 极 的 作 用 14.6 小 结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绿 化 设 计 可 以 美 化 厂 区 景 观, 抑 制 生 产 过 程 扬 尘 的 排 放, 绿 化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后 可 减 轻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4-3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15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15.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章 节 内 容 包 括 :1 项 目 对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升 ;2 建 成 后 锅 炉 机 组 的 火 电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15.1.1 技 改 项 目 对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升 15.1.1.1 节 能 效 益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目 前 现 有 热 源 供 热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器 供 给 不 同 热 用 户, 锅 炉 出 口 蒸 汽 需 减 温 减 压 至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从 而 造 成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品 质 的 降 低, 大 大 损 耗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的 可 用 能 项 目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减 温 减 压 器, 将 多 余 热 能 合 理 利 用, 转 化 为 电 能, 合 理 梯 级 地 利 用 了 热 源, 节 省 了 能 源 消 耗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实 现 发 电 量 2.301 10 8 kwh/a, 按 每 万 度 电 为 1.229 吨 标 煤 折 算, 相 当 于 标 煤 量 28 万 t/a 即 项 目 通 过 新 上 机 组 节 能 技 改, 利 用 多 余 热 量 实 现 28 万 t/a 标 准 煤 的 节 能 15.1.1.2 减 排 效 益 技 改 工 程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新 增 SNCR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氨 法 脱 硫 SO 2 去 除 率 不 低 于 96%, 烟 尘 经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处 理, 效 率 99.9%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SO 2 NO X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2-2013) 中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可 削 减 SO 2 排 放 量 194.52t/a NO x383.16t/a 烟 尘 11.14t/a 综 上, 项 目 自 身 具 有 较 好 的 节 能 及 减 排 效 益, 能 够 较 大 程 度 上 促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升 15.1.2 火 电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项 目 利 用 现 有 锅 炉, 新 增 机 组 实 现 节 能, 并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改 造 从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资 源 消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等 方 面 分 析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清 洁 生 产 情 况 15.1.2.1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分 析 技 改 工 程 所 用 燃 料 主 要 由 白 煤 末 烟 煤 和 造 气 炉 渣 以 20:10:3 的 比 例 混 配 而 成, 混 合 煤 质 低 位 发 热 量 为 25.48MJ/kg 煤, 燃 烧 热 值 较 高 ; 综 合 硫 分 0.62%, 属 于 低 硫 煤 ; 收 到 基 15-1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灰 分 为 23.04%, 灰 分 低 于 我 国 煤 炭 灰 分 平 均 值 25%, 原 料 的 清 洁 程 度 较 高 ; 另 外, 本 项 目 所 用 白 煤 末 为 厂 内 造 气 炉 原 料 白 煤 筛 分 所 得, 造 气 炉 渣 为 造 气 炉 下 脚 料, 实 现 了 化 工 项 目 固 废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充 分 利 用 水 资 源, 实 现 了 一 水 多 用 废 水 循 环 多 次 再 利 用, 节 省 了 大 量 水 资 源 工 程 产 品 是 蒸 汽, 本 身 不 具 有 污 染 性,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也 不 会 造 成 其 它 污 染, 作 为 清 洁 能 源 可 适 用 于 各 行 各 业 蒸 汽 作 为 产 品 在 整 个 使 用 周 期 中 包 括 输 送 使 用 直 至 报 废 过 程 均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产 生 的 副 产 品 灰 渣 硫 酸 铵 的 综 合 利 用, 延 长 了 寿 命 周 期, 因 此,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5.1.2.2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机 设 备 锅 炉 采 用 1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硫 化 床 锅 炉 +3 130t/h(2 运 1 备 )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75t/h 锅 炉 130t/h 锅 炉 额 定 过 热 蒸 汽 压 力 分 别 为 3.82MPa 9.8MPa, 经 济 性 较 高 汽 水 系 统 采 用 母 管 制 连 接, 使 主 要 工 艺 系 统 简 单, 运 行 安 全 可 靠, 节 能 效 果 显 著 主 要 风 机 采 用 节 能 调 节 以 达 到 节 能 的 目 的 烟 风 煤 粉 管 道 布 置 进 行 优 化, 减 少 局 部 阻 力 损 失, 节 约 电 耗 锅 炉 配 套 SNCR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效 率 可 达 60% 以 上, 有 效 的 降 低 了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 ; 烟 气 采 用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有 效 降 低 了 烟 尘 排 放 量 ;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脱 硫 效 率 可 达 96% 以 上, 大 大 地 减 少 了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15.1.2.3 资 源 消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资 源 消 耗 指 标 供 热 综 合 能 耗 限 额 (DB37/778-2007) 区 域 供 热 锅 炉 - 蒸 汽 锅 炉 2012 年 供 热 标 准 煤 耗 为 55kg/GJ, 全 国 大 型 集 中 供 热 锅 炉 房 平 均 供 热 标 煤 耗 55kg/GJ, 本 工 程 燃 煤 供 热 标 准 煤 耗 39.328kg/GJ, 低 于 山 东 省 区 域 供 热 锅 炉 房 能 耗 限 额 和 全 国 大 型 集 中 供 热 锅 炉 房 平 均 水 平,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1) 废 气 烟 气 采 用 SNCR 工 艺 脱 硝,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采 用 氨 法 脱 硫,SO 2 去 除 率 不 低 于 96%; 烟 尘 经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处 理, 除 尘 效 率 99.9%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SO 2 NO X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2-2013) 中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本 项 目 单 位 供 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15-1 15-2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表 15-1 单 位 发 电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nm 3 ) 排 放 速 率 燃 煤 量 单 位 供 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kg/h) (t/h) 排 放 量 (g/gj) 烟 尘 17.5 20 5.1(6.7) 6.54 2 17.40 SO2 48.9 50 14.4(18.4) 18.30 (2 17.40+1 10.89) NOX 100 100 29.3(38.5) 37.39 注 : 括 号 外 为 非 采 暖 期 数 据, 括 号 内 为 采 暖 期 数 据 (2) 废 水 技 改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节 水 的 原 则 (3) 固 体 废 物 技 改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率 为 100%,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5.1.2.4 清 洁 生 产 体 系 评 价 结 果 技 改 工 程 能 源 资 源 消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参 考 国 家 规 定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评 价, 详 见 表 15-2 技 改 项 目 整 体 清 洁 生 产 定 性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15-3 表 15-2 技 改 项 目 定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权 重 评 价 技 改 评 价 二 级 指 标 单 位 值 分 值 基 准 值 项 目 分 数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35 不 供 热 期 间 供 电 煤 耗 kgce/kwh 15 0.380 全 年 供 热 年 平 均 热 电 比 % 20 50 622 20 单 位 发 电 量 耗 水 量 kg/kwh 10 0.72 1.64 4 资 源 消 耗 指 标 25 工 业 用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 开 式 循 环 ) % 10 35 94.2 10 全 厂 汽 水 损 失 率 % 5 1.5 3.0 2.5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15 粉 煤 灰 综 合 利 用 率 % 10 100 100 10 脱 硫 副 产 物 利 用 率 % 5 100 100 5 单 位 发 电 量 烟 尘 排 放 量 g/kwh 5 1.8 0.13 5 单 位 发 电 量 SO2 排 放 量 g/kwh 10 6.5 0.67 10 污 染 物 25 单 位 发 电 量 废 水 排 放 量 kg/kwh 5 1.0 0 5 排 放 指 标 个 别 点 厂 界 噪 声 db(a) 5 60 0 >60 合 计 100 合 计 100 86.5 15-3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表 15-3 技 改 项 目 定 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一 级 指 标 指 标 指 标 本 项 目 落 本 工 程 二 级 指 标 分 值 分 值 实 情 况 分 值 执 行 国 家 行 业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小 机 组 关 停 10 10 重 点 鼓 励 发 展 清 20 万 机 组 及 早 期 30 万 机 组 汽 机 通 流 部 分 完 成 改 造 5 5 洁 生 产 技 术 的 符 采 用 节 油 点 火 技 术 5 5 合 性 泵 与 风 机 容 量 匹 配 及 变 速 改 造 5 5 45 有 完 善 的 运 行 监 测 装 置 5 5 开 展 二 氧 化 硫 治 理 5 5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方 式 5 5 全 厂 污 水 处 理 及 回 用 5 5 开 展 物 料 热 电 能 水 平 衡 测 试 15 15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30 开 展 煤 质 源 头 控 制 5 5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10 10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通 过 认 证 5 5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建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5 5 立 及 贯 彻 执 行 环 2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5 5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符 老 污 染 源 限 期 治 理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5 5 合 性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情 况 5 5 合 计 100 -- 100 -- 100 由 表 15-2 15-3 计 算 技 改 项 目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为 80.05,80<90.55<95, 属 于 清 洁 生 产 型 企 业 15.2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工 程 在 技 术 方 案 选 择 设 备 选 型 等 方 面 均 考 虑 了 节 约 能 源 和 水 资 源 的 措 施,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5.2.1 节 能 措 施 1 对 耗 电 大 且 负 荷 变 化 较 大 的 设 备, 装 设 调 速 装 置 以 节 约 用 电 2 优 先 选 用 具 有 节 能 质 量 认 证 标 志 的 机 电 产 品, 合 理 选 择 设 备 参 数, 选 择 节 能 型 变 压 器 3 选 择 合 理 的 补 偿 方 案 各 车 间 及 主 要 用 电 设 备 安 装 计 量 电 表, 以 控 制 用 电 量 照 明 选 用 节 能 型 灯 具 4 选 用 性 能 良 好 的 保 温 材 料 并 严 格 按 要 求 施 工, 以 减 少 热 量 损 失, 同 时 改 善 运 行 环 境 5 合 理 选 择 汽 水 管 道 和 烟 风 道 断 面, 保 证 介 质 流 速 符 合 规 范, 并 与 水 泵 和 风 机 规 格 相 15-4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适 应 15.2.2 节 水 措 施 1 厂 内 各 工 艺 系 统 加 强 水 的 循 环 综 合 利 用, 如 含 油 废 水 经 回 收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煤 场 喷 淋,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中 和 澄 清 后 回 用 作 脱 硫 系 统 补 充 水 等 2 采 用 节 水 的 工 艺 流 程 和 设 备 尽 量 使 热 力 系 统 补 水 率 和 水 汽 损 失 率 控 制 在 规 定 最 低 范 围, 锅 炉 的 泄 漏 损 耗 控 制 在 1.5% 以 内 使 用 节 水 型 卫 生 设 施, 合 理 布 置 管 网, 选 用 质 量 可 靠 的 管 道 和 阀 门, 设 置 必 要 的 节 流 减 压 设 施, 以 减 少 和 杜 绝 管 道 系 统 的 漏 损 3 在 全 厂 设 置 水 务 监 测 设 施, 以 考 核 全 厂 的 用 水 量 工 业 水 池 消 防 水 池 等 补 水 管 设 置 定 水 位 水 力 控 制 阀, 以 节 约 用 水 4 采 用 干 灰 系 统,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耗 水 大 大 减 少 15.3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对 技 改 工 程 提 出 如 下 建 议 : 1 开 展 物 料 热 电 能 水 平 衡 测 试, 进 行 全 面 的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2 工 程 投 产 后, 要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脱 硝 脱 硫 除 尘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15.4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循 环 经 济 就 是 在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思 想 指 导 下,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的 方 式, 对 能 源 及 其 废 弃 物 实 行 综 合 利 用 的 生 产 活 动 过 程 它 要 求 把 经 济 活 动 组 成 一 个 资 源 产 品 再 生 资 源 的 反 馈 式 流 程 ; 其 特 征 是 低 开 采 高 利 用 低 排 放 循 环 经 济 本 质 上 是 一 种 生 态 经 济, 它 要 求 运 用 生 态 学 规 律 来 指 导 人 类 社 会 的 经 济 活 动 根 据 国 务 院 文 件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把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作 为 编 制 各 项 发 展 规 划 的 重 要 指 导 原 则 ; 要 按 照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资 源 化 的 原 则, 根 据 生 态 环 境 的 要 求, 进 行 产 品 和 工 业 的 设 计 与 改 造, 促 进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在 生 产 环 节 上, 要 严 格 排 放 强 度 准 入, 鼓 励 节 能 降 耗, 实 行 清 洁 生 产 并 依 法 强 制 审 核 ; 在 废 物 产 生 环 节, 要 强 化 污 染 预 防 和 全 过 程 控 制, 实 行 生 产 责 任 延 伸, 合 理 延 长 产 业 链, 强 化 各 类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 推 进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和 垃 圾 处 理 与 资 源 化 回 收, 建 设 节 水 型 城 市 本 工 程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废 水 综 合 利 用 15-5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技 改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反 渗 透 浓 水 含 油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等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中 和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 含 油 废 水 经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章 齐 沟 2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本 项 目 固 废 主 要 为 锅 炉 灰 渣 锅 炉 年 产 灰 5.50 万 吨 渣 3.67 万 吨, 全 部 由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收 购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项 目 固 废 经 资 源 化 处 理, 可 减 少 灰 渣 堆 存 占 地 及 建 材 行 业 粘 土 取 用 量, 保 护 大 量 耕 地, 符 合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资 源 化 的 3R 原 则 3 蒸 汽 电 综 合 利 用 锅 炉 产 生 的 高 温 高 压 蒸 汽 送 往 汽 轮 机 做 功, 带 动 发 电 机 发 电, 经 配 电 装 置 由 输 电 装 置 供 给 全 厂 用 电, 富 裕 电 量 外 供 经 过 汽 轮 机 发 电 后 的 蒸 汽 外 供 蒸 汽 冷 凝 水 与 锅 炉 补 充 水, 由 给 水 泵 打 回 锅 炉 重 新 变 成 蒸 汽, 形 成 汽 水 循 环 的 热 电 联 产 系 统 15.5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小 结 技 改 工 程 建 设 背 压 机 组, 将 多 余 热 能 合 理 利 用 转 化 为 电 能, 节 省 了 能 源 消 耗 ;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技 改, 较 大 程 度 削 减 区 域 SO 2 NO x 烟 尘 排 放 量, 自 身 能 够 较 大 程 度 得 促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升 另 外, 技 改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具 有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能 耗 物 耗 水 耗 较 低, 总 体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15-6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6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6.1 总 量 控 制 对 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在 十 一 五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和 二 氧 化 硫 (SO 2) 两 项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基 础 上,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将 氨 氮 和 氮 氧 化 物 (NO x) 纳 入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体 系, 对 上 述 四 项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施 国 家 总 量 控 制, 统 一 要 求 统 一 考 核 根 据 章 丘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 的 通 知 ( 章 环 字 2012 12 号 ) 中 要 求, 章 丘 市 将 SO 2 NO x COD 氨 氮 烟 粉 尘 列 为 总 量 控 制 项 目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确 定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SO 2 NO x COD 氨 氮 烟 粉 尘 16.2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情 况 16.2.1 总 量 指 标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章 丘 市 环 保 局 十 二 五 期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 章 环 字 [2002]12 号 ),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十 二 五 期 间 污 染 物 总 量 分 配 计 划 见 表 16-1 表 16-1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十 二 五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分 配 计 划 污 染 物 类 型 废 气 ( 工 艺 + 锅 炉 )(t/a) 废 水 (t/a) 总 量 指 标 SO2 NOx 烟 ( 粉 ) 尘 COD NH3-N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明 泉 ) 720 691.84 402 58.5 5.85 化 肥 厂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总 量 ( 明 化 ) 200 150 102 46.75 4.67 章 丘 市 鲁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20 17.8 41 42.07 4.2 济 南 明 水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987 849 460 5.15 0.6 总 量 指 标 合 计 2027 1708.64 1005 152.47 15.32 16.2.2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集 团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16-2 表 16-2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总 量 达 标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物 废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污 染 物 项 目 SO2 NOx 烟 尘 粉 尘 COD 氨 氮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项 目 84.29 50.86 12.05 32.44 58.18 3.07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288.92 645.16 44.64 在 建 项 目 1(3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 192 369 110.8 10.7 11.0 0.51 16-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在 建 项 目 2( 合 成 氨 放 空 气 综 合 利 用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 1.20 0.05 在 建 项 目 3(40 万 吨 尿 素 项 目 ) 241.99 38.74 3.89 在 建 项 目 4(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目 ) 370.58 364.82 109.44 12.1 82.8 8.28 在 建 项 目 5(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项 目 ) 0.40 90.72 6.48 0.29 1.62 0.16 在 建 项 目 3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8.42 0.95 合 计 936.19 1520.56 283.41 297.52 175.12 15.01 十 二 五 总 量 指 标 2027 1708.64 1005 152.47 15.32 已 分 配 总 在 建 洁 净 煤 气 化 项 量 指 标 目 调 剂 总 量 21.03 合 计 2027 1708.64 1005 173.50 15.32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超 标 达 标 总 量 缺 口 1.62 注 :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调 剂 COD 指 标 21.03t/a, 该 项 目 已 通 过 总 量 确 认 (JNZL[2014]034 号 ) 由 上 表 可 知,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SO 2 NO X 烟 粉 尘 氨 氮 排 放 量 满 足 十 二 五 总 量 指 标,COD 总 量 缺 口 为 1.62t/a, 该 指 标 在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时 解 决, 该 项 目 环 评 已 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 通 过 专 家 评 审 会, 目 前 正 在 走 总 量 确 认 程 序 16.2.3 本 项 目 总 量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属 于 现 有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项 目,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不 涉 及 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指 标 本 项 目 对 现 有 锅 炉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可 削 减 SO 2 排 放 量 194.52t/a NO x452.46t/a 烟 尘 11.14t/a 16.2.4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集 团 总 量 情 况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明 化 集 团 全 厂 总 量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16-3 表 16-3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明 化 集 团 总 量 情 况 单 位 :t/a 污 染 物 废 气 污 染 物 废 水 污 染 物 项 目 SO2 NOx 烟 尘 粉 尘 COD 氨 氮 技 改 前 全 厂 排 放 量 1 936.19 1520.56 283.41 297.52 175.12 15.01 (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2 194.52 452.46 11.14 技 改 后 全 厂 排 放 量 1-2 741.67 1068.10 272.27 297.52 175.12 15.01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为 减 排 项 目, 无 需 申 请 总 量 指 标 16-2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7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7.1 经 济 效 益 简 析 拟 建 项 目 总 投 资 6369 万 元, 各 项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17-1 表 17-1 拟 建 工 程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据 1 总 投 资 万 元 6369 2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所 得 税 后 ) % 93.49 3 资 本 金 净 利 润 率 % 210.62 4 投 资 回 收 期 ( 所 得 税 后 ) 年 2.07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拟 建 工 程 投 资 回 收 期 较 短,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各 项 经 济 投 资 指 标 均 符 合 国 家 对 电 力 行 业 的 要 求 17.2 环 保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17.2.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17-2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类 别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现 有 1 75t/h 锅 炉 三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一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330 1 除 尘 改 造 现 有 2 130t/h 锅 炉 四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670 在 建 1 130t/h 锅 炉 配 套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580 2 脱 硫 改 造 现 有 脱 硫 塔 增 加 一 层 喷 淋 层 5 3 脱 硝 改 造 新 增 4 套 SNCR 脱 硝 设 施 600 4 噪 声 控 制 汽 轮 机 组 减 震 防 噪 措 施 100 5 扬 尘 控 制 煤 场 增 加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12 6 监 测 烟 尘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2 套 3 7 绿 化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2 8 风 险 氨 水 储 罐 围 堰 改 造 5 合 计 2307 由 上 表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为 2307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36.2% 通 过 对 现 有 工 程 的 整 改, 可 加 强 环 保 工 程 硬 件 建 设, 从 而 实 现 对 电 厂 生 产 全 过 程 各 污 染 环 节 的 控 制, 确 保 各 主 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满 足 行 业 要 求, 投 资 也 比 较 合 理 17.2.2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17-1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表 17-3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序 号 项 目 环 境 效 益 1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除 尘 改 造 烟 尘 SO2 NOX 达 标 排 放, 各 污 染 物 落 地 浓 度 2 现 有 脱 硫 塔 改 造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3 新 增 SNCR 脱 硝 系 统 4 汽 轮 机 组 减 震 防 噪 措 施 降 噪, 噪 声 厂 界 达 标 5 煤 场 增 加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减 少 扬 尘 6 监 测 仪 器 配 备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7 绿 化 及 植 被 恢 复 美 化 景 观,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8 氨 水 储 罐 围 堰 改 造 降 低 环 境 风 险 由 上 表 可 见, 通 过 对 环 保 设 施 的 投 资, 可 确 保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项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改 善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效 益 明 显 17.2.3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锅 炉 烟 气 污 染 物 根 据 排 污 费 征 收 管 理 条 例 及 相 应 排 污 费 征 收 计 算 方 法, 烟 尘 为 0.275 元 /kg,so 2 为 1.26 元 /kg NO X 为 0.63 元 /kg 本 项 目 通 过 以 新 带 老, 对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的 升 级 改 造, 可 大 大 减 少 烟 尘 SO 2 NO X 排 放 量 本 次 评 价 通 过 对 比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变 化 情 况 来 进 行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表 17-4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目 前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排 放 情 况 环 保 投 资 损 益 分 析 序 污 染 物 浓 度 排 放 量 浓 度 排 放 量 减 排 量 减 少 排 污 费 号 名 称 mg/m 3 t/a mg/m 3 t/a t/a ( 万 元 /a) 1 烟 尘 12.0/24.4 44.64 17.5 33.5 11.14 0.31 2 SO2 86.2/148.4 288.92 48.9 93.6 195.32 24.61 3 NOX 250/261.8 645.16 100 192.7 452.46 28.50 合 计 53.42 由 上 表 可 见, 通 过 本 项 目 以 新 带 老, 不 仅 可 确 保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烟 气 达 标 排 放, 而 且 每 年 可 节 约 烟 气 污 染 物 排 污 费 约 53.42 万 元 (2) 废 水 治 理 及 回 用 经 济 效 益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新 增 排 水, 建 成 后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反 渗 透 浓 水 含 油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等 含 油 废 水 仍 经 过 终 端 污 水 处 17-2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章 齐 沟, 现 状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一 同 作 为 清 净 下 水 排 入 章 齐 沟, 待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投 入 使 用 后, 清 净 下 水 经 中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可 充 分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了 新 鲜 水 消 耗, 为 企 业 节 省 了 新 鲜 水 费 用 (3) 锅 炉 灰 渣 治 理 经 济 效 益 拟 建 项 目 锅 炉 灰 渣 产 生 量 约 9.17 万 t/a, 全 部 外 售 用 作 建 筑 材 料, 按 每 吨 10 元 计, 每 年 可 创 造 91.7 万 元 的 收 益 (4)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损 益 结 算 综 上 所 述, 由 于 采 取 了 合 理 的 污 染 防 治 及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在 保 证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下, 每 年 可 节 省 排 污 费 用 约 49.06 万 元, 同 时 固 废 处 置 可 创 造 91.7 万 元 的 经 济 效 益 17.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目 前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已 建 成 合 成 氨 氟 化 工 等 多 家 企 业, 本 项 目 作 为 区 域 集 中 热 源, 可 保 证 园 区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产 用 汽 需 求 ; 项 目 建 设 可 实 现 刁 镇 居 民 集 中 供 热, 提 高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投 资 省 建 设 快 综 合 效 益 好 等 优 点, 且 建 设 单 位 具 备 较 高 的 管 理 运 行 水 平, 为 区 域 工 业 企 业 及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提 供 热 源,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17-3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18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18.1 环 境 管 理 18.1.1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晋 煤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内 部 设 置 了 专 门 的 环 保 科 室 及 环 境 监 测 站, 并 设 环 保 正 副 处 长 各 1 人, 专 职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3 人,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9 人, 相 关 生 产 车 间 各 设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1 人, 共 8 人 环 保 处 由 分 管 环 保 的 副 厂 长 负 责, 主 要 负 责 全 厂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拟 建 工 程 投 产 后 依 托 公 司 内 现 有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并 增 设 具 有 电 厂 管 理 经 验 的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2 人, 环 境 监 测 与 分 析 人 员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依 靠 电 厂 丰 富 的 环 境 管 理 经 验 以 及 企 业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成 熟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来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18.1.2 环 境 保 护 职 责 与 任 务 (1) 环 保 科 主 要 责 任 和 任 务 负 责 全 厂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并 对 环 境 监 测 室 行 使 管 理 权 主 要 职 责 由 以 下 几 项 内 容 组 成 : 1 协 助 领 导 贯 彻 执 行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 2 组 织 制 定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3 参 与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保 工 程 设 施 的 论 证 设 计, 监 督 设 施 的 安 装 调 试,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实 施, 推 广 环 保 先 进 经 验 和 技 术,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 4 负 责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环 保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和 新 技 术 推 广 ; 5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 6 掌 握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状 况, 建 立 污 染 源 档 案 和 环 保 统 计 ; 7 按 照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制 定 环 保 监 测 计 划, 并 组 织 协 调 完 成 监 测 任 务 ; 8 制 定 环 境 监 测 站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和 协 调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的 正 常 运 行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的 环 保 标 准 (2) 环 境 监 测 站 主 要 职 责 针 对 公 司 下 发 的 监 测 计 划, 对 生 产 环 境 污 染 物 进 行 监 测, 按 要 求 及 时 提 供 监 测 数 据 等, 具 体 如 下 : (1) 负 责 定 期 监 测 各 排 污 环 节 所 排 放 污 染 物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及 省 市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汇 报,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18-1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 参 与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负 责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监 测 分 析 工 作 和 污 染 事 故 的 调 查 工 作 ; (3) 完 成 预 定 的 监 测 计 划, 建 立 监 测 报 表 分 析 数 据 统 计 档 案 和 填 报 环 境 报 告, 搞 好 监 测 仪 器 的 维 修 保 养 及 校 验 工 作, 确 保 监 测 工 作 的 正 常 进 行 ; (4) 完 成 环 保 科 交 给 的 环 保 监 测 任 务 ; (5) 注 意 和 了 解 生 产 排 污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随 时 掌 握 生 产 排 污 量 是 否 正 常,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汇 报, 及 时 解 决 18.1.3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按 照 GB1556.2-1995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排 放 口 ( 源 ) GB15562.2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以 及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DB37/T2643-2014)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本 项 目 各 排 污 口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18-1 表 18-1 本 项 目 排 污 口 要 求 一 览 表 类 型 排 污 口 提 示 标 志 警 告 标 志 废 气 烟 囱 废 水 厂 区 排 水 口 长 度 应 >600 mm, 宽 度 应 >300 mm, 标 志 牌 上 缘 距 离 地 面 2 m 噪 声 风 机 泵 类 锅 炉 房 等 噪 声 源 固 体 废 物 固 废 临 时 贮 存 区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排 放 口 ( 源 ) 的 形 状 及 颜 色 见 表 18-2 18-2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表 18-2 标 志 的 形 状 及 颜 色 说 明 形 状 背 景 颜 色 图 形 颜 色 警 告 标 志 三 角 形 边 框 黄 色 黑 色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18.2 监 测 计 划 18.2.1 监 测 制 度 明 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监 测 制 度, 拟 建 工 程 有 关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的 选 取 及 监 测 频 率 等 的 确 定 均 按 火 电 厂 环 境 监 测 条 例 和 火 电 厂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DL/T414-2012)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火 力 发 电 厂 (HJ/T 255-2006) 执 行,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则 按 照 现 行 国 家 部 颁 布 的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18.2.2 监 测 项 目 及 点 位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按 照 污 染 源 厂 界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分 别 制 订 监 测 方 案, 监 测 内 容 分 别 见 表 18-3~18-5 表 18-3 污 染 源 主 要 监 测 方 案 项 目 监 测 制 度 监 测 项 目 SO2 烟 尘 NOX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烟 气 量 等 监 测 布 点 按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废 气 在 烟 囱 主 烟 道 上 对 SO2 烟 尘 NOX 采 用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装 置 进 行 监 测, 对 SO2 监 测 项 目 及 频 率 烟 尘 NOX 氨 汞 按 2 次 / 年 进 行 管 理 监 测 分 析 数 据 处 理 按 照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等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项 目 水 量 ph COD BOD5 SS 氨 氮 监 测 布 点 厂 区 总 排 口 废 水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正 常 生 产 时,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样 品 每 旬 监 测 一 次, 非 正 常 情 况 发 生 时, 随 时 进 行 必 要 的 监 测 分 析 数 据 处 理 按 照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项 目 Leq(A) 监 测 布 点 拟 建 项 目 厂 界 围 墙 外 1~2 米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每 年 两 次, 采 暖 期 和 非 采 暖 期 分 别 监 测 一 次 噪 声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在 接 近 电 厂 年 采 样 分 析 均 发 电 负 荷 时 进 行 监 测, 昼 间 测 量 一 般 在 8:00~22:00, 夜 间 一 般 在 数 据 处 理 22:00~5:00 固 体 监 测 项 目 统 计 厂 内 固 体 废 物 种 类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 去 向 ) 等 18-3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废 物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每 月 统 计 一 次 表 18-4 厂 界 监 测 方 案 厂 界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周 期 与 频 率 氨 颗 粒 物 拟 建 项 目 厂 界 围 墙 外 1~2 米 每 年 两 次, 采 暖 期 和 非 采 暖 期 分 别 监 测 一 次 表 18-5 风 险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环 境 要 素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方 位 监 测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厂 界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针 对 监 测 : 当 时 风 向 的 下 风 1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NH3; 水 寨 镇 向 敏 感 点 2 火 灾 事 故 :CO SO2 NOx TSP 地 表 水 厂 区 排 水 口 水 量 ph COD BOD5 SS 氨 氮 全 盐 量 地 下 水 下 游 敏 感 点 ph 全 盐 量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注 : 根 据 事 故 严 重 性 决 定 监 测 频 次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小 时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18.2.3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厂 区 内 企 业 现 有 工 程 配 置 的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见 表 18-6 表 18-6 企 业 现 有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一 览 表 序 号 仪 器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ph 计 2 2 万 分 之 一 分 析 天 平 1 3 分 光 光 度 计 1 4 化 学 耗 氧 量 测 定 仪 2 5 烘 箱 2 6 声 级 计 1 7 冰 箱 1 8 200g 托 盘 天 平 2 9 生 化 培 养 箱 1 10 滤 膜 滤 器 1 测 SS 11 phs-3c 酸 度 计 1 玻 璃 电 极 法 测 ph 12 JDS-105U 红 外 测 油 仪 1 测 石 油 类 13 污 水 自 动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1 具 有 废 水 流 量 COD NH3-N 自 动 监 测 能 力 14 锅 炉 烟 气 自 动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2 具 有 烟 气 流 量 SO2 NOx 自 动 监 测 能 力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结 合 企 业 已 有 监 测 仪 器, 本 项 目 需 新 增 的 监 测 仪 器 见 表 18-7 18-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表 18-7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配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仪 器 ( 设 备 ) 名 称 可 选 型 号 数 量 ( 台 套 ) 用 途 1 粉 尘 检 测 仪 AA-3500 1 监 测 工 艺 废 气 2 便 携 式 氨 监 测 仪 1 监 测 工 艺 废 气 3 烟 尘 自 动 监 测 装 置 2 在 线 监 测 烟 尘 18.3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内 容 见 表 18-8 表 18-8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类 别 项 目 主 要 设 施 / 设 备 / 措 施 数 量 处 理 效 果 验 收 标 准 经 中 水 处 生 产 废 水 化 学 水 处 理 系 统 1 套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含 油 废 水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 套 达 标 排 放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行 前, 厂 区 总 排 口 水 质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废 水 及 其 修 改 单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及 总 排 口 规 范 化 的 排 放 口 标 志 1 套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行 后, 厂 区 总 排 口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175t/h 锅 炉 配 套 一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3 130t/h 锅 炉 配 套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1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锅 炉 烟 气 2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1 套 达 标 排 放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3SNCR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特 别 排 放 要 求 1 套 废 气 60% 4 规 范 化 的 排 放 口 标 志 1 套 输 贮 煤 设 喷 淋 设 施 输 煤 栈 桥 封 闭 露 天 煤 有 效 防 治 煤 场 边 界 颗 粒 物 <1.0mg/m 3 系 统 扬 尘 场 四 周 设 防 风 抑 尘 网 扬 尘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氨 水 储 罐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1 个 14554-93) 表 1 二 级 标 准 18-5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噪 声 固 废 发 电 设 备 消 声 装 置 隔 声 装 置 减 振 措 施 若 干 厂 界 达 标 及 其 它 依 托 现 有 灰 库 及 在 建 渣 库, 灰 渣 全 部 灰 渣 无 扬 尘 综 合 利 用 脱 硫 副 产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硫 酸 铵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其 它 监 测 烟 气 连 续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投 运 2 套 连 续 监 测 烟 尘 SO2 NOx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具 备 厂 方 自 我 采 样 检 测 能 力 18-6

公 众 参 与 19 公 众 参 与 19.1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义 及 目 的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通 过 对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的 调 查, 使 该 建 设 项 目 能 被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公 众 所 了 解,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的 社 会 调 查, 了 解 和 反 馈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内 各 界 人 士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要 求 和 看 法, 以 便 在 环 评 中 反 映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19.2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及 内 容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 ) 及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相 关 要 求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见 表 19-1 表 19-1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内 容 方 案 时 间 公 示 形 式 公 示 地 点 取 得 材 料 第 一 次 公 示 第 二 次 公 示 2013.12.30~ 2014.1.13 2014.6.16~ 2014.6.27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示 材 料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旧 北 村 村 委 会 证 明 公 示 照 片 网 上 公 示 明 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网 站 公 示 截 图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示 材 料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旧 北 村 村 委 会 证 明 公 示 照 片 网 上 公 示 明 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网 站 公 示 截 图 问 卷 调 查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旧 北 村 调 查 问 卷 19-1

公 众 参 与 19.2.1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19.2.1.1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暂 行 办 法 ) 第 八 条, 在 环 境 敏 感 区 建 设 的 项 目, 应 当 在 确 定 承 担 环 评 工 作 的 机 构 后 7 日 内, 向 公 众 公 告 有 关 项 目 信 息 和 环 评 工 作 信 息 在 环 评 单 位 确 定 后,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 在 本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张 贴 了 环 境 信 息 公 告 进 行 了 公 示, 张 贴 单 位 主 要 有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旧 北 村 向 公 众 介 绍 了 本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并 公 开 了 委 托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目 前 尚 未 收 到 相 关 的 反 对 或 赞 同 意 见 19.2.1.2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告 根 据 暂 行 办 法 第 九 条, 建 设 单 位 或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过 程 中, 应 当 在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前, 向 公 众 公 告 有 关 环 境 信 息 在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后 期,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6 月 27 日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在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张 贴 了 环 境 信 息 公 告, 向 公 众 介 绍 了 本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任 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概 况 和 评 价 任 务,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等 目 前 尚 未 收 到 相 关 的 反 对 或 赞 同 意 见 通 过 公 开 项 目 的 有 关 信 息 和 环 境 信 息, 使 公 众 对 项 目 情 况 的 了 解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提 高, 对 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及 其 预 期 效 果 也 有 了 一 定 认 识, 为 下 一 步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工 作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19.2.2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19.2.2.1 问 卷 调 查 的 对 象 情 况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以 问 卷 调 查 的 形 式, 在 公 告 的 同 时 拜 访 当 地 群 众, 当 面 了 解 群 众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意 见 调 查 过 程 着 重 调 查 相 关 安 置 户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和 内 容 如 附 表 所 示 调 查 的 内 容 主 要 分 为 以 下 四 个 部 分 : (1) 被 调 查 者 的 自 然 情 况 包 括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职 务 (2) 厂 址 周 围 自 然 环 境 情 况 19-2

公 众 参 与 包 括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水 质 噪 声 等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的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3) 本 项 目 情 况 包 括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建 成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影 响,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的 态 度 等 (4)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448 份, 回 收 448 份, 回 收 率 为 100% 为 使 调 查 对 象 有 充 分 的 代 表 性, 发 放 地 点 主 要 为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和 旧 北 村 的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村 民 等, 包 括 不 同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等 方 面 的 公 民, 较 能 客 观 地 反 映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9-2 表 19-2 参 与 公 众 基 本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调 查 分 项 数 目 统 计 所 占 比 例 (%) 性 别 男 293 65.4 女 155 34.6 20-40 岁 355 79.2 年 龄 41-60 岁 93 20.8 >60 0 0 小 学 毕 业 1 0.1 文 化 初 中 毕 业 212 47.4 程 度 高 中 毕 业 及 以 上 235 52.5 农 民 221 49.3 职 业 工 人 217 48.4 其 他 10 2.3 水 南 村 93 20.7 调 查 地 点 水 北 村 116 25.9 康 家 村 107 23.9 旧 北 村 132 29.5 表 19-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情 况 调 查 村 庄 人 数 有 效 问 卷 数 所 占 比 例 (%) 水 南 村 927 93 10.0 水 北 村 1156 116 10.0 康 家 村 1063 107 10.0 旧 北 村 1318 132 10.0 合 计 4464 448 10.0 19-3

公 众 参 与 19.2.2.2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 公 众 对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建 设 观 点 调 查 结 果 的 汇 总 情 况 见 表 19-4 表 19-4 问 题 1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是 否 了 解? 2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后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如 何? 3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处 理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4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影 响 如 何? 5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采 取 相 应 治 理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6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及 其 暂 存 处 置 措 施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7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8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所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是 否 可 靠 有 效? 调 查 结 果 汇 总 情 况 一 览 表 观 点 选 择 人 数 占 有 效 问 卷 人 数 比 例 (%) 熟 悉 311 69.4 稍 微 了 解 137 30.6 不 了 解 0 0 轻 微 影 响 175 39.1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273 60.9 较 大 影 响 0 0 严 重 影 响 0 0 轻 微 影 响 295 65.8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153 34.2 较 大 影 响 0 0 严 重 影 响 0 0 轻 微 影 响 263 58.7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185 41.3 较 大 影 响 0 0 严 重 影 响 0 0 轻 微 影 响 207 46.2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240 53.6 较 大 影 响 1 0.2 严 重 影 响 0 0 轻 微 影 响 211 47.1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237 52.9 较 大 影 响 0 0 严 重 影 响 0 0 轻 微 影 响 274 61.2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174 38.8 较 大 影 响 0 0 严 重 影 响 0 0 可 靠 369 82.4 不 可 靠 1 0.1 不 清 楚 78 17.5 19-4

公 众 参 与 能 436 97.7 9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能 否 有 不 能 2 0.1 效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不 一 定 10 2.2 水 污 染 122 27.2 10 您 最 关 心 本 项 目 可 能 带 来 的 哪 一 方 面 空 气 污 染 201 44.9 环 境 问 题? 噪 声 污 染 120 26.8 其 他 5 1.1 能 351 78.4 11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能 促 进 当 地 不 能 1 0.1 经 济 的 发 展? 促 进 较 小 9 2 不 清 楚 87 19.5 赞 成 432 96.4 12 纵 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所 带 来 的 各 种 影 不 赞 成 0 0 响,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态 度? 不 表 态 16 3.6 通 过 对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公 众 对 各 个 问 题 的 观 点 较 为 一 致, 公 众 参 加 公 共 事 务 的 积 极 性 较 高,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也 有 一 定 的 认 识, 并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很 好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1) 对 于 问 题 1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是 否 了 解?, 有 100% 的 公 众 认 为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熟 悉 了 解 可 见, 该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已 经 为 周 围 绝 大 部 分 群 众 所 了 解 (2) 对 于 问 题 2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后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如 何?,60.9%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后,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会 产 生 较 小 影 响, 剩 余 39.1% 的 公 众 认 为 仅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3) 对 于 问 题 3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处 理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65.8%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后,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仅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其 余 公 众 认 为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4) 对 于 问 题 4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影 响 如 何?,58.7%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后,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其 余 公 众 认 为 影 响 较 小 (5) 对 于 问 题 5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采 取 相 应 治 理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如 何?,46.2% 的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轻 微 影 响,53.6% 的 公 众 认 为 影 响 较 小, 只 有 0.2% 的 公 众 认 为 会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总 体 持 可 接 受 态 度 (6) 对 于 问 题 6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及 其 暂 存 处 置 措 施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19-5

公 众 参 与 所 调 查 的 所 有 公 众 认 为 影 响 较 小 或 只 产 生 轻 微 影 响 (7) 对 于 问 题 7 的 调 查 可 知,61.2% 的 公 众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会 产 生 轻 微 破 坏, 其 余 公 众 认 为 破 坏 程 度 较 小 (8) 对 于 问 题 8 的 调 查 可 知,82.4%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是 可 靠 有 效 的 (9) 对 于 问 题 9 的 调 查 可 知,97.7% 的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能 有 效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10) 对 于 问 题 10 的 调 查 可 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带 来 的 环 境 空 气 方 面 的 影 响 最 为 关 心, 占 调 查 人 口 总 量 的 44.9%, 其 余 公 众 则 比 较 关 心 本 项 目 对 水 环 境 和 声 环 境 方 面 的 影 响, 分 别 占 27.2% 26.8% (11) 对 于 问 题 11 的 调 查 可 知,78.4%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均 认 为 本 项 目 可 有 效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其 余 公 众 认 为 促 进 程 度 较 小 或 持 不 确 定 态 度 (12)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有 利 于 改 善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综 合 考 虑 项 目 建 设 的 影 响,96.4% 的 公 众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其 余 公 众 因 对 项 目 不 了 解 而 放 弃 发 表 意 见, 无 人 持 反 对 意 见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过 程 中, 公 众 提 出 了 相 关 的 意 见, 说 明 公 众 的 环 保 意 识 正 在 逐 渐 增 强 根 据 调 查 公 众 的 意 见, 本 项 目 在 开 发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1 确 保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的 建 设 运 行, 加 强 对 现 有 工 程 的 监 管, 保 证 废 气 废 水 各 类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降 低 项 目 运 行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2 加 强 风 险 防 护 工 作, 防 止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19.3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符 合 性 分 析 具 体 见 表 19-5 表 19-5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符 合 性 分 析 分 类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文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作 为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由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按 照 环 发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2006]28 号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要 求 开 主 体 施 主 体,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公 展 工 作 开 公 正 客 观 规 范 地 开 展 工 作 符 合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项 目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不 涉 及 住 户, 本 次 公 众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参 与 调 查 在 项 目 周 边 的 村 庄 开 展, 问 卷 问 题 调 查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所 有 住 户 或 单 位 设 置 全 面, 被 调 查 公 众 代 表 性 高 覆 盖 面 广 范 围 逐 个 进 行 调 查 符 合 对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本 次 发 放 448 份 调 查 问 卷 了 解 公 众 意 见, 问 卷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进 行 调 查 数 量 占 调 查 村 庄 常 住 人 口 数 的 10% 符 合 19-6

公 众 参 与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代 表 本 次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村 庄 居 民 符 合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需 包 括 本 文 件 提 出 的 十 二 项 基 本 问 题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设 计 有 12 个 问 题, 涵 盖 本 文 件 提 出 的 十 二 项 要 求 符 合 信 息 公 告 按 规 定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媒 体 发 布 公 告,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所 有 村 委 会 公 告 栏 处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公 告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建 设 单 位 在 明 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网 站 发 布 了 项 目 公 告 ; 并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相 关 单 位 张 贴 了 信 息 公 告, 每 次 公 告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符 合 调 查 意 见 使 用 应 将 两 次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纳 入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对 未 采 纳 的 意 见 作 出 说 明, 并 将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存 档 备 查 已 在 本 章 中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了 细 致 分 析, 并 保 存 了 原 始 调 查 资 料 符 合 19.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次 环 评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及 山 东 省 要 求,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在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网 站 公 示 村 庄 和 企 业 公 告 栏 发 布 公 告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的 方 式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范 围 为 本 项 目 周 边 水 南 村 水 北 村 康 家 村 和 旧 北 村, 共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448 份, 回 收 问 卷 448 份, 问 卷 回 收 率 100%, 根 据 调 查 结 果,96.4% 的 公 众 赞 成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其 余 公 众 表 示 无 所 谓, 无 人 持 反 对 意 见 19-7

公 众 参 与 附 1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 28 号 ) 和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 要 求, 特 发 布 以 下 公 告 : 一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概 要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明 化 集 团 ) 前 身 是 济 南 市 明 水 化 肥 厂, 始 建 于 1958 年, 是 首 批 建 设 的 全 国 十 三 套 小 氮 肥 示 范 厂 之 一,2009 年 10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尿 素 氨 醇 碳 酸 氢 铵 三 聚 氰 胺 双 氧 水 等 生 产 所 用 蒸 汽 由 厂 内 自 备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明 泉 厂 区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2 130t/h +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厂 区 内 锅 炉 负 责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各 装 置 用 热 及 附 近 部 分 工 业 企 业 用 热, 目 前 企 业 生 产 用 汽 均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后 提 供, 造 成 高 品 质 蒸 汽 可 用 能 的 严 重 损 耗 为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明 化 集 团 拟 对 锅 炉 供 热 方 式 进 行 节 能 技 改,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建 1 15MW+1 18MW+1 6MW 背 压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装 置 在 满 足 新 增 和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下,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项 目 同 步 建 设 汽 机 房 等 设 施, 配 套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等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 烟 气 除 尘 采 用 电 袋 除 尘 器 ; 氨 法 脱 硫 效 率 提 高 到 96%; 新 增 SNCR 脱 硝 设 施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拟 采 取 严 格 的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二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王 振 民 联 系 电 话 :13793108891 三 承 担 环 评 工 作 的 评 价 机 构 环 评 机 构 名 称 : 19-8

公 众 参 与 拥 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乙 级 级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452 号 ; 行 业 范 围 包 括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类 别 冶 金 机 电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建 材 火 电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类 别 一 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特 殊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环 评 机 构 地 址 : 济 南 市 工 业 南 路 100 号 枫 润 大 厦 联 系 人 : 杨 晓 青 联 系 电 话 :0531-81795818 转 8031 邮 箱 :jn1608@126.com 传 真 :0531-81795818 转 8088 邮 编 :250100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批 单 位 项 目 审 批 单 位 名 称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审 批 单 位 地 址 : 济 南 市 经 十 路 3377 号 联 系 电 话 :0531-86106184 邮 编 :250012 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及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如 下 : 1 根 据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确 定 本 项 目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文 件, 研 究 与 本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技 术 文 件 及 其 它 文 件 ; 进 行 初 步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4 在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和 本 项 目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各 单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5 利 用 现 状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6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7 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给 出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并 完 成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2) 环 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1 工 程 分 析 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9-9

公 众 参 与 3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与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4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价 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6 对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7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8 拟 定 环 境 监 测 与 管 理 计 划 9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给 出 项 目 新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在 新 场 地 内 是 否 运 行 可 行 的 确 切 结 论 六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目 前 本 项 目 正 处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初 期 阶 段, 为 使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更 好 地 了 解 本 项 目, 特 发 布 此 公 告 欢 迎 广 大 群 众 向 本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提 出 宝 贵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内 容 包 括 :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方 面 的 建 议 及 相 应 的 工 程 避 让 和 公 众 针 对 项 目 审 批 对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七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有 环 境 保 护 意 见 的, 自 本 公 告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可 同 时 向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提 出, 反 馈 方 式 可 打 电 话 发 传 真 或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19-10

公 众 参 与 附 2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告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第 二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和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 要 求, 特 发 布 以 下 公 告 : 一 项 目 概 况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明 化 集 团 ) 前 身 是 济 南 市 明 水 化 肥 厂, 始 建 于 1958 年, 是 首 批 建 设 的 全 国 十 三 套 小 氮 肥 示 范 厂 之 一,2009 年 10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尿 素 氨 醇 碳 酸 氢 铵 三 聚 氰 胺 双 氧 水 等 生 产 所 用 蒸 汽 由 厂 内 自 备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明 泉 厂 区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2 130t/h +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厂 区 内 锅 炉 负 责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各 装 置 用 热 及 附 近 部 分 工 业 企 业 用 热, 同 时 肩 负 着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任 务, 目 前 企 业 生 产 用 汽 均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后 提 供, 造 成 高 品 质 蒸 汽 可 用 能 的 严 重 损 耗 为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满 足 园 区 工 业 用 热 及 附 近 乡 镇 居 民 采 暖 用 热, 明 化 集 团 拟 对 锅 炉 供 热 方 式 进 行 节 能 技 改,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建 1 15MW+1 18MW+1 6MW 背 压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装 置 在 满 足 新 增 和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下,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项 目 同 步 建 设 汽 机 房 等 设 施, 配 套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等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 烟 气 除 尘 采 用 电 袋 除 尘 器 ; 烟 气 脱 硫 在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 新 增 SNCR 脱 硝 系 统 二 第 一 次 公 告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告, 公 告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名 称 及 建 设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评 价 机 构 介 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及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及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等, 公 告 期 间 未 收 到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三 项 目 工 艺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概 述 1 项 目 工 艺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白 煤 末 烟 煤 造 气 炉 渣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后, 由 输 煤 皮 带 送 至 锅 炉 燃 19-11

公 众 参 与 烧, 经 化 水 车 间 处 理 后 的 除 盐 水 进 除 氧 器 除 氧 后, 经 给 水 泵 进 入 省 煤 器 预 热, 再 进 入 锅 炉 加 热 成 具 有 一 定 压 力 和 温 度 的 过 热 蒸 汽, 将 化 学 能 转 变 为 热 能, 锅 炉 产 生 的 蒸 汽 送 汽 轮 机 做 功, 汽 轮 机 带 动 发 电 机 将 机 械 能 转 化 为 电 能, 电 经 配 电 装 置 由 输 电 线 路 送 入 电 网 做 过 功 的 乏 汽 从 汽 轮 机 抽 出 对 外 供 热 项 目 采 用 SNCR 脱 硝 工 艺, 经 炉 内 脱 硝 后 锅 炉 烟 气 进 入 尾 部 烟 道, 经 除 尘 脱 硫 后 由 脱 硫 塔 顶 部 90m 高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锅 炉 炉 底 渣 和 除 尘 器 捕 集 下 来 的 灰 进 入 除 灰 渣 系 统, 锅 炉 灰 渣 采 用 干 法 分 除 方 式, 炉 渣 首 先 进 入 冷 渣 器 冷 却 后 由 机 车 运 至 厂 内 渣 库 存 放, 待 综 合 利 用 ; 脱 硫 产 生 的 硫 酸 铵 作 为 化 肥 外 售 2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见 表 1 所 示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污 染 物 序 号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锅 炉 烟 囱 SO2 NOX 烟 尘 干 煤 棚 输 煤 系 统 灰 库 渣 库 表 1 拟 建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表 G1 污 染 物 组 成 SO2 NOX 烟 尘 粉 尘 TSP 治 理 措 施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SNCR 脱 硝 效 率 60% 全 封 闭 输 煤 栈 桥, 全 封 闭 干 煤 棚 配 备 自 动 喷 淋 设 施 粉 尘 TSP 脉 冲 式 布 袋 除 尘 器 氨 水 罐 区 氨 NH3 锅 炉 锅 炉 排 水 W1 盐 类 化 水 车 间 反 渗 透 浓 水 W2 盐 类 酸 碱 废 水 W3 ph 去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中 和 沉 淀 后 去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方 式 90m/88m 高 烟 囱 排 放 无 组 织 排 放 回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辅 机 含 油 废 水 W4 石 油 类 去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外 排 章 齐 沟 锅 炉 炉 渣 S1 除 尘 器 灰 S2 脱 硫 系 统 硫 酸 铵 S3 硫 酸 铵 作 为 副 产 品 外 售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如 下 : 灰 渣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妥 善 处 置 (1)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 锅 炉 烟 气 氮 氧 化 物 治 理 采 取 SNCR 脱 硝 工 艺, 脱 硝 效 率 60%; 二 氧 化 硫 治 理 采 取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96%; 烟 尘 治 理 采 取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锅 炉 烟 气 经 处 理 后 可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采 用 封 闭 式 输 煤 栈 桥, 各 转 运 点 及 输 煤 系 统 储 煤 系 统 均 设 置 水 力 喷 洒 降 尘, 19-12

公 众 参 与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减 少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项 目 脱 硝 还 原 剂 氨 水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在 严 格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可 达 标 排 放, 经 预 测 分 析, 项 目 投 产 后 不 会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2) 废 水 处 置 措 施 :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含 油 废 水 等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机 泵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现 状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经 章 齐 沟 再 进 入 小 清 河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3)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 拟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和 施 工, 灰 渣 全 部 外 卖 建 材 企 业 综 合 利 用, 脱 硫 副 产 硫 酸 铵 外 售 作 肥 料,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固 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妥 善 处 置 (4)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 为 确 保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选 取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进 行 合 理 布 置, 根 据 噪 声 源 特 点 设 置 相 应 的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5)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风 险 隐 患 为 氨 水 泄 漏 引 发 的 中 毒 事 故 及 柴 油 泄 漏 引 发 的 火 灾 等 事 故 项 目 氨 水 储 罐 存 放 在 围 堰 内 并 设 置 有 水 喷 淋 装 置, 可 预 防 并 降 低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厂 区 内 现 有 5990m 3 事 故 水 池 及 导 排 系 统, 可 确 保 事 故 情 况 下 消 防 废 水 及 时 收 集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范 措 施 后,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较 低, 风 险 水 平 可 接 受 四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要 求 ;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满 足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工 程 风 险 能 够 有 效 控 制 ; 从 环 保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五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孟 工 19-13

公 众 参 与 联 系 电 话 :0531-83550736 六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拥 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乙 级 级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452 号 ; 行 业 范 围 包 括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类 别 冶 金 机 电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建 材 火 电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类 别 一 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特 殊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环 评 机 构 地 址 : 济 南 市 工 业 南 路 100 号 枫 润 大 厦 联 系 人 : 杨 晓 青 联 系 电 话 :0531-81795818 转 8031 邮 箱 :jn1608@126.com 传 真 :0531-81795818 转 8088 邮 编 :250100 七 查 阅 本 项 目 环 评 简 本 方 式 及 期 限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联 系 人 : 孟 工, 联 系 电 话 :0531-7780660) 将 为 公 众 提 供 报 告 书 简 本 查 询 查 阅 服 务 同 时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村 庄 进 行 关 于 本 工 程 的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问 卷 的 发 送 及 征 集 工 作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六 日 19-14

公 众 参 与 附 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一 项 目 简 介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明 化 集 团 ) 前 身 是 济 南 市 明 水 化 肥 厂, 始 建 于 1958 年, 是 首 批 建 设 的 全 国 十 三 套 小 氮 肥 示 范 厂 之 一,2009 年 10 月,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尿 素 氨 醇 碳 酸 氢 铵 三 聚 氰 胺 双 氧 水 等 生 产 所 用 蒸 汽 由 厂 内 自 备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明 泉 厂 区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2 130t/h +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厂 区 内 锅 炉 负 责 明 化 集 团 明 泉 厂 区 各 装 置 用 热 及 附 近 部 分 工 业 企 业 用 热, 同 时 肩 负 着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任 务, 目 前 企 业 生 产 用 汽 均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后 提 供, 造 成 高 品 质 蒸 汽 可 用 能 的 严 重 损 耗 为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满 足 园 区 工 业 用 热 及 附 近 乡 镇 居 民 采 暖 用 热, 明 化 集 团 拟 对 锅 炉 供 热 方 式 进 行 节 能 技 改,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新 建 1 15MW+1 18MW+1 6MW 背 压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装 置 在 满 足 新 增 和 现 状 热 负 荷 情 况 下,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1 75t/h 锅 炉, 非 采 暖 期 运 行 2 130t/h 锅 炉 项 目 同 步 建 设 汽 机 房 等 设 施, 配 套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等 环 保 设 施 升 级 改 造 : 烟 气 除 尘 采 用 电 袋 除 尘 器 ; 烟 气 脱 硫 在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提 高 脱 硫 效 率 ; 新 增 SNCR 脱 硝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厂 址 用 地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要 求 二 项 目 运 行 情 况 介 绍 1 项 目 工 艺 本 项 目 锅 炉 燃 料 白 煤 末 烟 煤 造 气 炉 渣 按 一 定 比 例 混 合 后, 由 输 煤 皮 带 送 至 锅 炉 燃 烧, 经 化 水 车 间 处 理 后 的 除 盐 水 进 除 氧 器 除 氧 后, 经 给 水 泵 进 入 省 煤 器 预 热, 再 进 入 锅 炉 加 热 成 具 有 一 定 压 力 和 温 度 的 过 热 蒸 汽, 将 化 学 能 转 变 为 热 能, 锅 炉 产 生 的 蒸 汽 送 汽 轮 机 做 功, 汽 轮 机 带 动 发 电 机 将 机 械 能 转 化 为 电 能, 电 经 配 电 装 置 由 输 电 线 路 送 入 电 网 做 过 功 的 乏 汽 从 汽 轮 机 抽 出 对 外 供 热 项 目 采 用 SNCR 脱 硝 工 艺, 经 炉 内 脱 硝 后 锅 炉 烟 气 进 入 尾 部 烟 道, 经 除 尘 脱 硫 后 由 脱 硫 塔 顶 部 90m 高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锅 炉 炉 底 渣 和 除 尘 器 捕 集 下 来 的 灰 进 入 除 灰 渣 系 统, 锅 炉 19-15

公 众 参 与 灰 渣 采 用 干 法 分 除 方 式, 炉 渣 首 先 进 入 冷 渣 器 冷 却 后 由 机 车 运 至 厂 内 渣 库 存 放, 待 综 合 利 用 ; 脱 硫 产 生 的 硫 酸 铵 作 为 化 肥 外 售 2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环 境 影 响 1 废 水 :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含 油 废 水 等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机 泵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现 状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经 章 齐 沟 再 进 入 小 清 河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2 废 气 : 锅 炉 烟 气 氮 氧 化 物 治 理 采 取 SNCR 脱 硝 工 艺, 脱 硝 效 率 60%; 二 氧 化 硫 治 理 采 取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96%; 烟 尘 治 理 采 取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99.9% 锅 炉 烟 气 经 处 理 后 可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采 用 封 闭 式 输 煤 栈 桥, 各 转 运 点 及 输 煤 系 统 储 煤 系 统 均 设 置 水 力 喷 洒 降 尘,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减 少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项 目 脱 硝 还 原 剂 氨 水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在 严 格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可 达 标 排 放, 经 预 测 分 析, 项 目 投 产 后 不 会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3 固 体 废 物 : 拟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和 施 工, 灰 渣 全 部 外 卖 建 材 企 业 综 合 利 用, 脱 硫 副 产 硫 酸 铵 外 售 作 肥 料,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固 废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妥 善 处 置 4 噪 声 : 为 确 保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选 取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进 行 合 理 布 置, 根 据 噪 声 源 特 点 设 置 相 应 的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5 风 险 : 本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风 险 隐 患 为 氨 水 泄 漏 引 发 的 中 毒 事 故 及 柴 油 泄 漏 引 发 的 火 灾 等 事 故 项 目 氨 水 储 罐 存 放 在 围 堰 内 并 设 置 有 水 喷 淋 装 置, 可 预 防 并 降 低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厂 区 内 现 有 5990m 3 事 故 水 池 及 导 排 系 统, 可 确 保 事 故 情 况 下 消 防 废 水 及 时 收 集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范 措 施 后,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较 低, 风 险 水 平 可 接 受 本 次 调 查 目 的, 旨 在 了 解 您 对 本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及 该 项 目 实 施 有 何 意 见 及 建 议 请 您 阅 读 本 次 公 告 内 容 后, 认 真 回 答 以 下 问 题, 谢 谢 合 作! 19-16

公 众 参 与 三 调 查 内 容 请 在 下 列 适 合 您 的 选 项 或 符 合 您 的 意 见 的 选 项 字 母 上 划, 每 题 选 一 项 ( 一 )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调 查 地 点 联 系 电 话 工 作 单 位 或 通 讯 地 址 ( 二 ) 调 查 事 项 1 您 对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的 情 况 是 否 了 解? A 熟 悉 B 稍 微 了 解 C 不 了 解 2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后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影 响 B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C 较 大 影 响 D 严 重 影 响 3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处 理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影 响 B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C 较 大 影 响 D 严 重 影 响 4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影 响 B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C 较 大 影 响 D 严 重 影 响 5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采 取 相 应 治 理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影 响 B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C 较 大 影 响 D 严 重 影 响 6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及 其 暂 存 处 置 措 施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影 响 B 较 小 影 响 ( 可 接 受 ) C 较 大 影 响 D 严 重 影 响 7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如 何? A 轻 微 破 坏 B 较 小 破 坏 C 较 大 破 坏 D 严 重 破 坏 8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所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是 否 可 靠 有 效? A 可 靠 B 不 可 靠 C 不 清 楚 9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能 否 有 效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A 能 B 不 能 C 不 一 定 理 由 : 10 您 最 关 心 本 项 目 可 能 带 来 的 哪 一 方 面 环 境 问 题? A 水 污 染 B 空 气 污 染 C 噪 声 污 染 D 其 它 19-17

公 众 参 与 11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能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A 能 B 不 能 C 促 进 较 小 D 不 清 楚 12 纵 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所 带 来 的 各 种 影 响,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态 度? A 赞 成 B 不 赞 成 C 不 表 态 原 因 : 13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还 有 什 么 其 它 意 见 和 建 议? 意 见 和 建 议 : 19-18

公 众 参 与 附 4 网 上 公 示 截 图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网 站 公 示 第 二 次 公 众 参 与 网 站 公 示 19-19

公 众 参 与 附 5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照 片 一 次 公 示 照 片 ( 水 北 村 ) 二 次 公 示 照 片 ( 水 北 村 ) 一 次 公 示 照 片 ( 康 家 村 ) 二 次 公 示 照 片 ( 康 家 村 ) 一 次 公 示 照 片 ( 水 南 村 ) 二 次 公 示 照 片 ( 水 南 村 ) 19-20

公 众 参 与 一 次 公 示 照 片 ( 旧 北 村 ) 二 次 公 示 照 片 ( 旧 北 村 ) 19-2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20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是 指 与 人 民 群 众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的 重 大 决 策 重 要 政 策 重 大 改 革 措 施 重 大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与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相 关 的 重 大 活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在 制 定 出 台 组 织 实 施 或 审 批 审 核 前, 对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因 素 开 展 系 统 的 调 查, 科 学 的 预 测 分 析 和 评 估, 制 定 风 险 应 对 策 略 和 预 案 为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减 少 和 化 解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依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 以 及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4]10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需 开 展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为 有 效 规 避 预 防 控 制 项 目 实 施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提 供 依 据 20.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内 容 根 据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以 及 鲁 环 办 [2014]10 号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次 环 评 从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对 拟 建 项 目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20.1.1 规 范 性 分 析 20.1.1.1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订 版 ),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属 于 鼓 励 类 范 畴,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20.1.1.2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根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0-2030), 项 目 用 地 类 型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20.1.1.3 符 合 环 保 政 策 要 求 本 项 目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和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规 定 的 审 批 原 则 要 求 ; 符 合 环 发 [2012]98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要 求 20.1.1.4 符 合 相 关 法 定 程 序 本 项 目 在 未 取 得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的 情 况 下 违 规 建 设 1 6MW 机 组, 企 业 已 意 识 到 该 行 为 不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因 此 该 机 组 建 成 后 一 直 未 投 入 使 用, 本 次 环 评 将 该 6MW 机 组 一 并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20-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20.1.2 相 融 性 分 析 1 拟 建 项 目 通 过 对 现 有 锅 炉 实 施 背 压 技 改 实 现 热 电 联 产, 产 业 化 技 术 成 熟, 项 目 选 址 产 品 方 案 环 保 与 安 全 投 资 估 算 与 经 济 性 等 均 经 过 了 详 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论 证 2 拟 建 项 目 的 投 产 将 会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项 目 投 产 后, 每 年 上 缴 一 定 的 利 税, 能 够 增 加 地 方 的 财 政 收 入,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维 护 社 会 治 安 的 稳 定 和 发 展 综 上, 拟 建 项 目 经 过 充 分 论 证, 符 合 当 地 群 众 的 意 愿 和 利 益, 项 目 所 需 人 力 物 力 和 财 力 能 够 保 障, 建 设 时 机 和 条 件 成 熟 20.1.3 可 控 性 分 析 1 项 目 拟 采 用 一 系 列 技 术 上 合 理 经 济 上 可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能 够 保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 拟 建 项 目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事 故 废 水 由 厂 区 事 故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环 境 风 险 较 小 ;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氨 水 储 罐 周 边 50m, 此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医 院 或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引 发 群 众 集 体 上 访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较 小 2 本 项 目 环 评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在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和 公 示 根 据 调 查 结 果,96.4% 的 公 众 赞 成 工 程 建 设,3.6% 的 公 众 弃 权, 无 公 众 提 出 反 对 意 见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当 地 公 众 的 支 持,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较 小 3 本 项 目 通 过 确 立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实 施 机 构 加 强 与 周 围 群 众 的 有 效 沟 通 严 肃 责 任 制 度 等 措 施 防 范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 另 外, 明 化 集 团 拟 设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中 心 由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兼 任, 能 够 全 权 负 责 应 急 预 案 的 制 定 和 应 急 事 件 的 处 理 工 作 综 上, 拟 建 项 目 引 发 群 众 集 体 上 访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较 小, 具 备 有 效 的 风 险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和 应 急 处 置 机 构,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矛 盾 隐 患 在 可 控 范 围 之 内 20.2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根 据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文,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分 为 三 级 : (1) 高 风 险 : 大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强 烈 反 对 意 见, 可 能 引 发 在 规 模 群 体 事 件, 或 者 影 响 到 社 会 稳 定 (2) 中 风 险 :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可 能 引 发 局 部 矛 盾 冲 突, 或 者 产 生 一 定 社 会 负 面 影 响 (3) 低 风 险 : 在 多 数 群 众 理 解 支 持 但 少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但 通 过 实 施 有 效 措 施 可 以 防 范 和 化 解 矛 盾 20-2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了 完 善 成 熟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群 众 的 影 响 较 小, 公 众 调 查 显 示 周 围 群 众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大 多 数 群 众 的 意 愿 和 利 益 ; 项 目 建 设 不 存 在 可 能 引 发 群 众 集 体 上 访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其 它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因 素 已 制 订 相 应 有 效 的 风 险 规 避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和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使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矛 盾 隐 患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社 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为 低 风 险 类 别 20.3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20.3.1 确 定 实 施 机 构 企 业 应 积 极 提 升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水 平, 由 领 导 层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设 立 专 门 的 机 构 负 责 建 设 项 目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问 题 目 前, 明 化 集 团 设 有 安 全 环 保 部, 能 够 自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前 期 工 程 建 设 试 生 产 和 正 常 运 营 期 等 各 个 环 节 对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进 行 管 理,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协 调 附 近 居 民 与 施 工 单 位 以 及 本 单 位 之 间 的 关 系, 为 附 近 居 民 创 造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20.3.2 加 强 与 周 围 群 众 的 沟 通 企 业 应 充 分 考 虑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重 大 环 境 影 响, 尽 可 能 消 除 引 发 不 稳 定 因 素 的 问 题, 在 考 虑 地 区 的 发 展 特 点 群 众 素 质 的 基 础 上, 兼 顾 各 方 利 益 群 体 的 不 同 需 求, 在 项 目 实 施 的 各 个 阶 段 加 强 与 周 围 群 众 的 沟 通 建 议 采 用 群 众 代 表 集 会 制 度, 定 期 组 织 群 众 代 表 会 谈, 了 解 大 多 数 人 民 群 众 的 意 愿, 并 重 点 考 虑 弱 势 群 体 的 困 难, 以 疏 导 说 服 和 化 解 为 主 线, 消 除 矛 盾 纠 纷 群 体 性 事 件 产 生 的 可 能 性 20.3.3 严 肃 责 任 制 度 企 业 应 把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作 为 工 作 考 评 的 重 点 工 作 进 行 落 实,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谁 决 策 谁 负 责 谁 批 准 谁 负 责 的 要 求, 做 到 不 评 估 不 决 策 不 评 估 不 实 施, 在 项 目 开 展 的 各 个 阶 段 均 应 将 防 范 化 解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对 组 织 实 施 不 力, 忽 视 群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引 发 大 规 模 集 体 上 访 或 群 体 性 事 件 等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事 件 的,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查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20.4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目 的 是 在 发 生 群 体 性 事 件 的 紧 急 情 况 下, 提 供 及 时 指 引, 对 突 发 事 件 具 有 快 速 反 应 和 应 变 处 理 能 力,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事 件 造 成 的 危 害 20-3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20.4.1 组 织 机 构 明 化 集 团 设 有 安 全 环 保 部, 下 设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以 企 业 中 层 及 以 上 干 部 为 领 导, 以 环 保 科 和 安 全 科 为 基 础 进 行 日 常 工 作 拟 建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中 心 由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兼 任, 全 权 负 责 应 急 事 件 的 处 理 工 作 在 企 业 发 生 群 体 性 事 件 时 以 应 急 预 案 的 相 关 分 工 和 程 序 进 行, 指 挥 中 心 人 员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赶 赴 现 场 负 责 协 调 工 作 20.4.2 应 急 措 施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应 第 一 时 间 向 110 公 安 局 及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办 公 室 处 理 信 访 突 出 问 题 及 群 体 性 事 件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等 ) 报 告 和 求 援, 并 及 时 与 群 众 代 表 沟 通 交 流 了 解 事 故 原 因, 对 事 故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性 迅 速 做 出 评 估, 有 针 对 性 的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对 于 问 题 较 大 或 较 难 处 理 的 事 故, 应 及 时 跟 进 多 次 沟 通 交 流, 满 足 群 众 的 意 愿, 保 护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20.4.3 应 急 保 障 拟 建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中 心 与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为 同 一 部 门, 按 照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中 心 的 标 准, 企 业 配 备 了 通 讯 器 材 等 后 勤 保 障, 能 够 及 时 联 系, 保 证 应 急 方 案 的 及 时 开 展 20.5 结 论 目 前, 环 保 问 题 资 源 问 题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问 题 日 益 成 为 制 约 社 会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之 一, 随 着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人 们 认 识 的 不 断 提 高, 人 们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认 识 不 断 增 强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性 政 策 文 件 符 合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人 力 物 力 和 财 力 在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且 有 保 障, 项 目 建 设 时 机 条 件 已 成 熟 ;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采 取 了 完 善 成 熟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群 众 的 影 响 较 小, 公 众 调 查 显 示 周 围 群 众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属 于 低 风 险 类 别 项 目, 引 发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隐 患 较 小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中 心, 在 项 目 开 展 的 各 个 环 节 加 强 与 周 围 群 众 的 沟 通, 严 肃 责 任 制 度, 进 一 步 防 范 和 化 解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20-4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21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1.1 评 价 结 论 21.1.1 项 目 概 况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厂 区 生 产 用 热 由 自 建 燃 煤 锅 炉 供 给, 目 前 已 批 复 建 成 的 供 热 锅 炉 包 括 1 台 75t/h 中 温 中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2 台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另 有 1 台 已 批 复 的 130t/h 高 温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正 在 建 设 中 2014 年 10 月 新 批 复 建 设 4 130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3 运 1 备 ) 位 于 厂 区 北 侧 新 征 用 地 上, 主 要 作 为 在 建 采 用 洁 净 煤 气 化 技 术 实 现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配 套 热 源, 与 现 有 厂 区 锅 炉 供 热 范 围 不 交 叉 目 前 实 际 运 行 1 75t/h+1 130t/h 锅 炉, 担 负 明 化 集 团 下 属 各 分 公 司 工 业 用 汽 园 区 周 边 企 业 的 工 业 用 汽 及 刁 镇 部 分 居 民 采 暖, 现 有 热 源 供 热 主 要 通 过 减 温 减 压 器 供 给 不 同 热 用 户, 锅 炉 出 口 蒸 汽 需 减 温 减 压 至 1.57MPa/300 0.98MPa/275 及 0.49MPa/240, 从 而 造 成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品 质 的 降 低, 大 大 损 耗 了 高 参 数 蒸 汽 的 可 用 能, 不 仅 与 国 家 现 行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不 符 合, 而 且 严 重 地 影 响 到 了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因 此, 明 化 集 团 决 定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替 代 现 有 的 减 温 减 压 器 对 外 供 热, 既 合 理 梯 级 地 利 用 了 热 源 完 成 企 业 自 身 的 节 能 改 造, 又 实 现 了 区 域 的 集 中 供 热 本 次 背 压 机 技 改 符 合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批 复 ) 中 要 求, 其 规 划 提 出 由 明 化 集 团 在 现 有 及 在 建 3 130t/h+1 75t/h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配 套 建 设 B6MW+B15MW+B18MW 背 压 机 组, 作 为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工 业 企 业 和 刁 镇 居 民 采 暖 供 热 热 源 拟 建 项 目 总 投 资 6369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为 2307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36.2% 项 目 在 明 泉 厂 区 现 有 锅 炉 房 南 侧 新 建 汽 机 房 及 升 压 站, 目 前 已 完 成 6MW 背 压 机 组 的 安 装, 未 投 入 使 用 本 项 目 建 设 同 时 对 现 有 及 在 建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 75t/h 锅 炉 三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一 袋 复 合 除 尘 器,130t/h 锅 炉 四 电 场 除 尘 改 为 两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现 有 氨 法 脱 硫 塔 升 级 改 造,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配 套 SNCR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现 有 锅 炉 所 用 燃 料 主 要 由 白 煤 末 烟 煤 和 造 气 炉 渣 以 一 定 比 例 混 配 而 成 其 中 烟 煤 外 购, 采 用 山 西 煤, 白 煤 末 主 要 为 厂 内 造 气 炉 原 料 白 煤 筛 分 所 得, 不 足 部 分 可 由 晋 煤 集 团 内 部 供 给 ; 造 气 炉 渣 为 造 气 炉 下 脚 料, 由 本 厂 供 应 本 次 技 改 不 改 变 煤 质, 技 改 完 成 后 各 锅 21-1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炉 混 合 燃 料 总 用 量 为 228734t/a 现 有 工 程 新 鲜 水 来 自 本 厂 深 水 井 和 水 寨 镇 苑 李 水 厂,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电 厂 用 水 使 用 苑 李 水 厂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并 使 用 厂 内 中 水 作 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用 水, 杜 绝 使 用 厂 内 地 下 水 项 目 使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所 用 氨 水 采 用 合 成 氨 装 置 尾 气 洗 涤 产 生 的 氨 水, 其 氨 浓 度 为 10%, 年 消 耗 量 为 12218.62t/a 脱 硝 采 用 SNCR 工 艺, 所 用 氨 水 采 用 合 成 氨 装 置 副 产 的 10% 氨 水, 年 消 耗 量 为 933.5t/a 灰 渣 综 合 利 用 途 径 较 好, 全 部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21.1.2 政 策 符 合 性 21.1.2.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鼓 励 类 四 电 力 之 3 采 用 背 压 ( 抽 背 ) 型 热 电 联 产 热 电 冷 联 产 30 万 千 瓦 及 以 上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本 工 程 建 设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热 电 联 产 机 组,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21.1.2.2 相 关 热 电 联 产 政 策 符 合 性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改 能 源 [2007]141 号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的 通 知 国 发 [2007]2 号 国 务 院 批 转 发 展 改 革 委 能 源 办 关 于 加 快 关 停 小 火 电 机 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计 基 础 [2000]1268 号 关 于 发 展 热 电 联 产 的 规 定 等 国 家 法 规 政 策 的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项 目 对 烟 气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建 成 后 不 取 用 地 下 水, 符 合 关 于 燃 煤 电 站 项 目 规 划 和 建 设 的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 发 改 能 源 2004 864 号 ) 要 求 ; 项 目 符 合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相 关 要 求 21.1.2.3 城 市 规 划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根 据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0-2030), 项 目 用 地 类 型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21.1.2.4 供 热 规 划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根 据 济 南 市 环 保 局 山 东 省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济 环 字 [2012]139 号 ), 本 21-2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项 目 属 于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热 源, 符 合 区 域 环 评 要 求 根 据 章 丘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热 力 规 划 (2014-2030)> 的 批 复 ( 章 政 字 [2014]56 号 ), 本 项 目 属 于 园 区 规 划 的 集 中 热 源 点, 符 合 供 热 专 项 规 划 要 求 21.1.3 污 染 控 制 及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本 次 技 改 后 锅 炉 烟 气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96%; 采 用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除 尘 效 率 99.9%%; 采 用 SNCR 工 艺 脱 硝, 设 计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锅 炉 废 气 通 过 脱 硫 塔 顶 部 90m/2.6m (88m/3.2m) 烟 囱 排 放, 安 装 烟 气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煤 场 采 用 密 闭 干 煤 棚, 并 安 装 喷 淋 设 施, 以 控 制 无 组 织 粉 尘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技 改 完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锅 炉 排 放 烟 气 SO 2 烟 尘 NO x 浓 度 分 别 为 48.9mg/m 3 17.5mg/m 3 100mg/m 3,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烟 尘 排 放 量 为 33.5t/a,SO 2 排 放 量 为 94.4t/a,NO X 排 放 量 为 192.7t/a ;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可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厂 界 无 组 织 限 值 要 求 通 过 对 现 有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可 削 减 SO 2 排 放 量 194.52t/a NO x452.46t/a 烟 尘 11.14t/a 2 废 水 本 项 目 背 压 技 改 后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建 成 后 热 电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化 学 水 处 理 车 间 浓 水 及 酸 碱 废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及 含 油 废 水 等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机 泵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现 状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表 4 重 点 保 护 区 域 标 准, 并 符 合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后, 排 入 厂 区 东 侧 章 齐 沟, 经 章 齐 沟 再 进 入 小 清 河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技 改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废 水 排 放 未 发 生 变 化 21-3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3 噪 声 本 项 目 新 增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汽 轮 机 发 电 机 及 辅 助 设 备 等, 噪 声 级 一 般 在 80~100dB(A) 之 间 对 主 要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消 声 隔 声 等 降 噪 措 施 ; 对 于 排 汽 噪 声 和 吹 管 噪 声, 将 通 过 排 汽 口 吹 管 末 端 安 装 消 声 器,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等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4 固 废 工 程 除 灰 渣 系 统 采 用 灰 渣 分 除, 改 造 后 年 产 灰 5.50 万 吨 年 产 渣 3.67 万 吨, 共 计 9.17 万 吨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锅 炉 灰 渣 分 别 外 售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明 化 水 泥 厂, 全 部 作 为 建 筑 材 料 综 合 利 用 现 有 工 程 运 行 以 来, 未 出 现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困 难 的 问 题 本 项 建 成 后 锅 炉 产 生 的 灰 渣 较 现 状 略 有 增 加, 但 仍 在 两 企 业 可 收 纳 范 围 内, 明 化 集 团 已 分 别 与 章 丘 市 白 云 湖 镇 高 桥 砖 厂 章 丘 市 华 明 水 泥 厂 签 订 了 锅 炉 细 灰 粗 渣 供 销 协 议 项 目 灰 渣 可 实 现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21.1.4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及 在 建 项 目 SO 2 NO x 烟 粉 尘 氨 氮 排 放 均 满 足 十 二 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COD 超 出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欠 缺 的 1.62t/a COD 指 标 在 甲 醛 装 置 搬 迁 及 下 游 产 品 链 延 伸 改 造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时 解 决, 目 前 该 项 目 正 在 走 总 量 确 认 手 续 本 次 技 改 项 目 不 新 增 排 水, 通 过 对 现 有 锅 炉 环 保 设 施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可 削 减 区 域 SO 2 排 放 量 194.52t/a NO x452.46t/a 烟 尘 11.14t/a 项 目 不 需 申 请 总 量 指 标 21.1.5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21.1.5.1 环 境 空 气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项 目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监 测 期 间 所 有 监 测 点 位 的 SO 2 NO 2 CO 小 时 及 日 均 值 均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TSP PM 10 PM 2.5 日 均 浓 度 存 在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主 要 原 因 为 监 测 季 节 为 冬 季, 地 表 草 木 枯 萎 裸 露 程 度 较 高 且 北 方 天 气 干 燥 风 大 易 产 生 扬 尘 ; 同 时 项 目 区 域 为 工 业 集 中 区, 区 内 多 个 项 目 正 在 施 工 建 设, 工 业 污 染 源 及 施 工 扬 尘 对 区 域 颗 粒 物 也 有 一 定 贡 献 作 用 区 域 各 监 测 点 氨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浓 度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要 求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除 PM 10 日 均 浓 度 叠 加 值 受 背 景 值 较 大 影 响 出 现 超 标 外, 其 余 各 污 染 物 叠 加 浓 度 均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21-4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完 成 环 保 设 施 改 造, 有 利 于 削 减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改 善 效 应 21.1.5.2 地 表 水 根 据 收 集 的 章 丘 市 监 测 站 2013 年 章 齐 沟 王 湖 村 断 面 ( 项 目 排 水 口 下 游 4.6km) 例 行 监 测 数 据,2013 年 该 点 位 COD 及 氨 氮 在 例 行 监 测 期 间 均 无 法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与 接 纳 园 区 企 业 排 水 周 边 生 活 污 水 及 农 业 排 水 有 关 待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会 对 区 域 生 产 及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另 外, 章 齐 沟 人 工 湿 地 计 划 于 2015 年 底 建 成, 通 过 以 上 治 理 措 施, 章 齐 沟 水 质 将 得 到 有 效 改 善 本 次 技 改 工 程 不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小 21.1.5.3 地 下 水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对 项 目 区 域 地 下 水 进 行 了 监 测, 三 个 监 测 点 氟 化 物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其 它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区 域 地 下 水 氟 化 物 超 标 可 能 与 当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等 因 素 有 关 工 程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后, 对 厂 区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小 21.1.5.4 声 环 境 山 东 金 禾 环 保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对 项 目 厂 区 周 边 6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明 化 集 团 现 有 工 程 厂 界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预 测 表 明, 正 常 运 行 过 程 中, 拟 建 项 目 对 各 厂 界 的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叠 加 现 状 背 景 值 后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21.1.6 清 洁 生 产 技 改 工 程 建 设 背 压 机 组, 将 多 余 热 能 合 理 利 用 转 化 为 电 能, 节 省 了 能 源 消 耗 ; 对 现 有 锅 炉 烟 气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技 改, 较 大 程 度 削 减 区 域 SO 2 NO x 烟 尘 排 放 量, 自 身 能 够 较 大 程 度 得 促 进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提 升 另 外, 技 改 工 程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具 有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能 耗 物 耗 水 耗 较 低, 参 考 火 电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规 定 的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型 企 业 要 求 21.1.7 公 众 参 与 21-5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张 贴 公 告 的 形 式 向 公 众 介 绍 项 目 信 息, 然 后 以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调 查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情 况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共 发 放 问 卷 448 份,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448 份,96.4% 的 公 众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众 希 望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切 实 落 实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使 环 境 负 效 应 降 至 最 低 21.1.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不 涉 及 重 大 风 险 源, 报 告 书 针 对 工 程 可 能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提 出 了 加 强 管 理 落 实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要 求, 可 将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和 影 响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城 市 规 划 符 合 城 市 供 热 规 划, 选 址 合 理 ; 落 实 现 有 工 程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改 造 措 施 后, 项 目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及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 污 染 物 总 量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公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从 环 保 角 度 分 析, 在 充 分 落 实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项 目 能 够 做 到 节 能 减 排,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有 改 善 效 应,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21.2 措 施 与 建 议 21.2.1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把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并 保 证 正 常 运 行, 具 体 措 施 见 表 21-1 表 21-1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类 别 项 目 主 要 设 施 / 设 备 / 措 施 数 量 处 理 效 果 验 收 标 准 经 中 水 处 生 产 废 水 化 学 水 处 理 系 统 1 套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含 油 废 水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 套 达 标 排 放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行 前, 厂 区 总 排 口 水 质 满 足 山 东 省 小 清 河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DB37/656-2006) 总 排 口 规 范 化 的 排 放 口 标 志 1 套 及 其 修 改 单 重 点 保 护 区 标 准 及 济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提 高 部 分 排 污 企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的 通 知 ( 济 政 办 字 [2011]49 号 ) 要 求 ;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运 行 后, 厂 21-6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区 总 排 口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175t/h 锅 炉 配 套 一 电 两 袋 复 合 除 尘 器,3 130t/h 锅 炉 配 套 两 电 两 袋 复 1 合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99.9% 锅 炉 烟 气 2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低 于 96% 1 套 达 标 排 放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废 气 3SNCR 脱 硝 设 施,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1 套 特 别 排 放 要 求 4 规 范 化 的 排 放 口 标 志 1 套 噪 声 固 废 输 贮 煤 设 喷 淋 设 施 输 煤 栈 桥 封 闭 露 天 煤 有 效 防 治 煤 场 边 界 颗 粒 物 <1.0mg/m 3 系 统 扬 尘 场 四 周 设 防 风 抑 尘 网 扬 尘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氨 水 储 罐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1 个 14554-93) 表 1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发 电 设 备 消 声 装 置 隔 声 装 置 减 振 措 施 若 干 厂 界 达 标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及 其 它 准 依 托 现 有 灰 库 及 在 建 渣 库, 灰 渣 全 部 灰 渣 无 扬 尘 综 合 利 用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不 外 排 脱 硫 副 产 全 部 综 合 利 用 硫 酸 铵 其 它 监 测 烟 气 连 续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投 运 2 套 连 续 监 测 烟 尘 SO2 NOx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具 备 厂 方 自 我 采 样 检 测 能 力 21.2.2 必 须 采 取 的 措 施 1 确 保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的 各 项 除 尘 脱 硫 脱 硝 等 整 改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工 程 竣 工 后 按 规 定 程 序 申 请 环 保 验 收, 验 收 合 格 后 主 体 工 程 方 可 投 入 正 式 运 行 2 落 实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其 中 : 烟 气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脱 硫 效 率 不 得 低 于 96%, 采 用 电 袋 除 尘, 除 尘 效 率 不 得 低 于 99.9%, 采 用 SNCR 技 术 控 制 NO x 的 排 放, 脱 硝 效 率 不 低 于 60%; 锅 炉 废 气 通 过 脱 硫 塔 顶 部 90m/2.6m (88m/3.2m) 烟 囱 排 放, 安 装 烟 气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排 放 烟 气 须 满 足 山 东 省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664-2013) 表 3 特 别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现 有 干 煤 棚 安 装 喷 淋 设 施,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须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1996-2011) 厂 界 无 组 织 限 值 要 求 3 实 施 清 污 分 流 用 污 排 清 本 项 目 化 水 车 间 酸 碱 废 水 经 澄 清 中 和 预 处 理 后 与 反 渗 21-7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评 价 结 论 及 对 策 建 议 透 浓 水 锅 炉 排 污 水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污 水 一 起 排 至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补 水 ;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终 端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式 投 运 后, 明 泉 厂 区 所 排 废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全 部 进 入 章 丘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区 域 回 用 4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对 主 要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消 声 隔 声 等 措 施, 确 保 各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对 工 程 排 汽 口 吹 管 末 端 安 装 消 声 器 并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吹 管 应 避 开 居 民 休 息 时 间, 吹 管 前 告 知 公 众, 吹 管 排 汽 方 向 避 开 周 围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等, 以 降 低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5 加 强 固 体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处 置 工 作, 灰 渣 须 全 部 用 于 建 材 生 产 6 对 储 罐 区 事 故 水 池 废 水 处 设 施 废 水 收 集 管 网 等 设 施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7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投 产 后, 明 化 集 团 SO 2 氮 氧 化 物 烟 粉 尘 的 排 放 总 量 须 分 别 控 制 在 741.67t/a 1068.10t/a 569.79t/a 以 内 8 按 规 范 设 置 永 久 采 样 孔 和 采 样 平 台, 安 装 烟 气 SO 2 烟 尘 NO x 在 线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并 与 市 环 境 监 控 中 心 联 网 规 范 污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流 量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9 落 实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防 止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21.2.3 其 他 措 施 和 建 议 1 要 求 企 业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燃 煤 的 煤 质 及 燃 煤 量,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保 证 锅 炉 运 行 全 年 的 混 合 燃 料 中 控 制 硫 分 <0.62%, 控 制 燃 料 组 分 配 比 2 制 订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定 期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进 一 步 提 高 节 能 减 污 的 水 平 3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氨 法 脱 硫 工 艺, 在 脱 硫 系 统 设 计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技 术 指 标 生 产 运 行, 以 确 保 脱 硫 效 率 稳 定 达 到 96% 以 上 4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SNCR 脱 硝 工 艺, 在 脱 硝 系 统 设 计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照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硝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选 择 性 非 催 化 还 原 法 (HJ563-2010) 和 环 发 [2010]10 号 火 电 厂 氮 氧 化 物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中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及 运 行 管 理 21-8 Shandong Harmony Project Consulting Co., Ltd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价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项 目 名 称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在 现 有 1 75t/h+3 130t/h(2 用 1 备 )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基 础 上 模 新 增 6MW+15MW+18MW 背 压 式 汽 轮 机 组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行 业 类 别 D44 电 力 热 力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编 制 报 告 表 填 报 登 记 表 总 投 资 ( 万 元 ) 6369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2307 所 占 比 例 (%) 36.2% 单 位 名 称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15866686616 评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15098951303 通 讯 地 址 山 东 明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 化 工 项 目 集 中 区 ) 邮 政 编 码 250216 通 讯 地 址 济 南 市 工 业 南 路 100 号 枫 润 大 厦 邮 政 编 码 250100 法 人 代 表 孙 洪 海 联 系 人 孟 春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评 价 经 费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GB3095-2012 二 级 地 表 水 :GB3838-2002Ⅴ 类 地 下 水 :GB/T14848-93 Ⅲ 类 环 境 噪 声 :GB3096-2008 3 类 海 水 : 土 壤 : 其 它 :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排 放 量 及 主 要 实 际 排 允 许 排 污 染 物 放 浓 度 放 浓 度 (1) (2)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预 测 排 允 许 排 放 总 量 放 浓 度 放 浓 度 (4) (5)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排 放 增 减 量 放 总 量 (15) (14) 废 水 -- -- 507.20 -- -- -- 0 0 0 507.20 -- 化 学 需 氧 量 45 45 175.12 -- 0 0 0 175.12 -- 氨 氮 4.5 4.5 15.01 -- 0 0 0 15.01 -- 石 油 类 废 气 -- -- -- 二 氧 化 硫 936.19 194.52 741.67 -- -194.52 烟 尘 283.41 11.14 272.27 -- -11.14 粉 尘 297.52 氮 氧 化 物 1520.56 452.46 1068.10 -- -452.46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 0 -- -- -- 39630 39630 0 0 0 --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特 征 污 染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9)=(7)-(8),(15)=(9)-(11)-(12),( 13)=(3)-(11)+(9);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吨 / 年

主 要 生 态 破 坏 控 制 指 标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名 称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方 式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级 别 或 工 程 避 让 投 ( 严 重 一 ( 占 用 切 隔 阻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划 调 整 投 资 种 类 数 量 资 ( 万 元 ) 般 小 ) 断 或 二 者 均 有 ) 种 类 数 量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 重 要 湿 地 -------- -------- 风 景 名 胜 区 --------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 --------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 类 别 及 形 式 占 用 土 地 (hm 2 )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工 业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用 地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面 积 0 0 0 0 0 0 0.4344 环 评 后 减 缓 工 程 治 理 生 物 治 理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Km 2 ) (Km 2 )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绿 化 降 噪 低 噪 设 备 及 ( 万 元 ) ( 万 元 ) 工 艺 ( 万 元 ) 治 理 水 土 其 它 流 失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其 它 易 地 安 置 后 靠 其 它 安 置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