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 5,800 5 7-Eleven 3,500 150 1,000 1,000 C2C customer to customer 2,300 30
3C SD Sales Driver 3 7,000 4 5,000 3 31 (SD) (MTP)
10 1110 4 5,000 5 6 DHL POS Portable POS POS DHL POS POS 7-Eleven 10% 7-Eleven 32 3 AM8 4 5,000
89 94 13% Council of Logistic Management 26
64 5,000 1,000 27
5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 * 93 2 93 e 90 91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RFID RFID RFID RFID RFIDRFID 28
EPC 90 7.362.67 36.27 88 154.3 94 156.9 54.1 12 93598 95 29
39 C2C B2C B2B last mile B2B 50 40
DKSH Holding Ltd. 95 Dr. Joerg Wolle 35 55 94 120 100 5 DM 3 5,000 5 6 1,300 40
41 IATA (Cargo Basic & Danger Goods) FITA ILT 800 5 3
3 1 Forwarder Carol Forwarder Carol Carol 2 7,000 Forwarder 42
43 Carol Email 1 2 Carol Carol 24 Carol pick-up booking POD Carol 5 5 94 7 5
44 94 95 7 Carol 2 3 2 7,000
33 2 2
34 2 5,000 100 5 6 1
35 2 2 5,000 EQ
5600 5800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重 點 摘 要 物 流 業 一 般 是 24 小 時 無 休 的 運 作, 倉 儲 作 業 人 員 工 作 時 間 為 正 常 班 8 小 時, 在 特 定 節 日 ( 如 中 秋 節 春 節 ) 貨 物 流 量 大, 工 作 量 增 加 時, 需 配 合 加 班 配 送 人 員 的 工 作 時 間 也 是 8 小 時, 需 輪 班, 遇 到 路 況 不 佳 時 工 作 時 間 會 延 長, 因 所 遞 送 貨 物 有 時 效 性, 所 以 必 須 即 時 克 服 對 於 保 管 作 業 的 基 層 人 員 揀 貨 理 貨 及 流 通 加 工 作 業 人 員 之 學 歷 並 無 嚴 苛 之 要 求, 一 般 高 中 職 學 歷 即 可, 基 層 的 管 理 人 才 對 倉 管 作 業 有 監 督 之 責, 對 作 業 程 序 需 充 分 了 解, 須 大 專 以 上 畢 業, 具 2 年 以 上 倉 儲 作 業 經 驗, 並 要 有 能 力 不 斷 發 掘 解 決 及 改 進 作 業 流 程, 使 其 更 有 效 率 的 運 作 專 業 證 照 的 方 面, 台 灣 國 際 物 流 協 會 引 進 並 主 辦 的 國 際 物 流 專 業 證 照 職 訓 專 班 FIATA(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學 員 通 過 FIATA Diploma 認 證 考 試 後, 即 可 獲 得 FIATA Diploma 國 際 證 照 ; 中 華 民 國 物 流 協 會 引 進 英 國 皇 家 物 流 與 運 輸 學 會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Logistics and Transport,CILT) 的 國 際 會 員 證 照 ; 台 灣 全 球 運 籌 發 展 協 會 引 進 美 國 國 際 物 流 協 會 總 會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Logistics,SOLE) 國 際 物 流 專 業 證 照, 並 自 辦 全 球 運 籌 與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專 業 證 照 (The Global Logistics Council of Taiwan,GLCT) 目 前 物 流 業 基 層 人 員 ( 現 場 作 業 人 員 ) 由 於 工 作 粗 重 辛 苦, 流 動 率 高 ; 因 為 物 流 業 在 台 灣 尚 屬 新 興 發 展 的 展 業,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大 多 缺 乏 實 務 物 流 經 驗, 高 階 的 全 球 供 應 鏈 運 籌 人 員 更 是 極 度 缺 乏, 因 此, 相 關 從 業 人 員 的 就 業 機 會 看 漲 1
行 業 特 性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係 指 從 事 商 品 之 配 送 儲 存 揀 取 分 類 分 裝 及 流 通 加 工 處 理 等 儲 配 運 輸 服 務, 倉 儲 業 則 是 從 事 經 營 租 賃 取 酬 之 堆 棧 棚 棧 倉 庫 保 稅 倉 庫 等, 結 合 兩 者 之 後 便 是 當 前 物 流 業 所 提 供 的 基 礎 服 務 事 實 上, 為 客 戶 進 行 兩 地 間 的 貨 物 運 送 及 儲 存 保 管, 是 古 早 便 存 在 的 行 業, 但 當 時 服 務 項 目 較 為 單 純, 傳 統 的 貨 運 業 只 提 供 運 輸 配 送 和 裝 卸 等 服 務, 傳 統 倉 儲 業 提 供 儲 存 保 管 裝 卸 和 流 通 加 工 ; 現 在 新 興 的 物 流 業 則 加 入 了 更 多 整 合 概 念, 尚 囊 括 分 類 揀 取 包 裝 訂 單 處 理 至 資 訊 整 合 等 一 連 串 更 深 入 的 服 務, 三 方 物 流 進 化 到 以 合 約 方 式 委 託 專 業 物 流 服 務 企 業, 同 時 透 過 信 息 系 統 與 其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以 達 到 全 程 管 理 控 制 的 運 作 模 式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的 基 本 作 業 是 運 送 裝 卸 包 裝 保 管 流 通 加 工, 自 供 應 商 端 配 送 貨 物 至 物 流 中 心, 然 後 進 行 入 庫 保 管 作 業 ( 包 括 物 品 貼 條 碼 掃 描 條 碼 確 認 堆 放 位 置 入 庫 上 架 ); 接 訂 單 後, 即 於 倉 庫 內 進 行 集 貨 揀 貨 流 通 加 工 ( 產 品 重 新 組 裝 改 包 裝 重 貼 標 籤 ) 等, 然 後 配 送 至 客 戶 端 ( 以 恆 溫 低 溫 常 溫 等 形 式 ) 資 訊 流 通 是 物 流 業 內 部 一 項 無 形 卻 極 為 重 要 的 關 鍵, 現 代 化 物 流 講 求 效 率 管 理, 從 訂 單 庫 存 控 管 到 貨 物 追 蹤 都 強 調 即 時 性 和 準 確 性, 故 一 套 整 合 人 力 設 備 及 操 作 程 序 的 系 統 能 為 企 業 蒐 集 歸 納 分 析 評 估 及 分 送 各 項 所 需, 是 當 今 物 流 業 最 重 要 的 致 勝 關 鍵 依 摩 根 史 坦 力 (Morgan Stanley Research) 的 分 類, 物 流 服 務 可 分 為 五 種 不 同 型 態, 以 1PL~5PL(PL 指 Party Logistics) 代 表 ;1PL 指 提 供 企 業 內 部 的 物 流 服 務 2PL 指 提 供 客 戶 傳 統 倉 儲 與 運 輸 管 理 3PL 指 管 理 客 戶 之 大 部 分 的 供 應 鏈 物 流 活 動 4PL 指 整 合 供 應 鏈 成 員 提 供 解 決 方 案 5PL 指 供 應 鏈 電 子 化 服 務 與 物 流 資 訊 服 務 據 工 研 院 產 業 經 濟 與 趨 勢 研 究 中 心 (IEK) 調 查, 台 灣 物 流 業 者 提 供 的 服 務 2
模 式 以 提 供 客 戶 傳 統 倉 儲 與 運 輸 管 理 (2PL) 為 主 ( 占 58.2%), 其 次 為 提 供 企 業 內 部 的 物 流 服 務 (1PL) 占 28.7%, 其 餘 依 序 為 3PL 5PL 4PL 1 早 期 貨 運 業 者 專 注 於 爭 取 一 次 能 大 量 託 運 的 貨 主, 因 其 車 輛 調 配 效 益 較 高 獲 益 最 好, 小 單 位 或 少 量 貨 件 則 較 不 受 青 睞, 倉 庫 管 理 也 只 是 單 純 地 存 放 貨 品, 少 有 減 低 庫 存 的 概 念 ; 但 隨 著 企 業 營 運 消 費 行 為 的 變 化, 近 來 強 調 貨 物 於 特 定 時 間 送 達 及 及 零 庫 存 的 經 營 管 理, 物 流 系 統 的 服 務 轉 變 成 多 品 項 少 量 化 高 頻 率 交 貨 期 縮 短 的 配 送 模 式, 這 些 都 需 要 借 助 於 科 技 的 進 步, 改 變 傳 統 電 話 或 傳 真 的 訂 貨 方 式, 導 入 電 子 連 線 訂 貨 系 統 (EOS,Electronic Ordering System), 將 訂 / 補 貨 資 料 輸 入 系 統 後, 經 由 網 路 傳 送 給 供 應 商, 集 中 訂 貨 配 送, 提 昇 效 率 及 降 低 進 貨 成 本, 並 能 進 行 多 批 次 的 及 時 處 理, 做 到 計 畫 性 物 流 在 庫 存 管 理 上, 商 品 條 碼 系 統 是 作 業 自 動 化 的 第 一 步, 在 條 碼 上 記 錄 了 貨 品 的 有 效 日 期 批 號 序 號 尺 寸 重 量 容 量 售 價 等 資 訊 ;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系 統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使 貨 品 能 夠 快 速 驗 及 確 認 庫 存 量, 大 幅 縮 減 盤 點 所 需 的 人 力 ; 電 腦 輔 助 揀 貨 系 統 (CAPS,Computer Aided Picking System) 減 少 等 待 停 滯 的 時 間, 提 高 揀 貨 的 效 率 車 輛 監 控 系 統 GPS/GI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使 業 者 對 貨 況 做 到 即 時 掌 控, 提 高 存 貨 與 倉 儲 管 理 效 率, 即 時 接 收 更 新 訂 單 資 訊, 客 戶 臨 時 追 加 也 可 將 資 訊 連 結 貨 運 人 員 即 時 調 派 人 力, 貨 物 送 達 時 收 貨 資 訊 也 會 傳 回 業 者 的 網 頁, 提 供 客 戶 確 認 或 查 詢 企 業 物 流 方 面, 以 往 企 業 均 設 倉 儲 物 流 部 門, 負 責 原 物 料 採 購 進 貨 至 產 品 完 成 的 儲 庫 作 業 ; 但 在 生 產 效 率 大 同 小 異 的 情 況 下, 如 何 提 高 物 流 效 率,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反 而 成 為 企 業 獲 利 的 關 鍵 之 一 再 加 上 全 球 化 下 跨 國 製 造 供 應, 牽 涉 到 複 雜 的 運 籌 問 題, 專 業 物 流 公 司 提 供 了 更 多 加 值 服 務, 除 了 配 送 安 裝 庫 存 管 理 逆 物 流 ( 回 收 廢 棄 物 流 維 修 ) 等 服 務 外, 更 進 入 企 業 的 生 產 線, 規 劃 製 程 供 應 鏈 管 理, 達 到 最 低 庫 存 量 的 水 準 總 體 來 說,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的 服 務 已 轉 向 多 品 項 少 量 化 高 頻 率 交 貨 期 短 的 配 送 模 式, 並 藉 由 科 技 的 輔 助, 提 供 快 速 遞 送 即 時 資 訊 及 多 元 服 務 3
等, 未 來 更 將 朝 第 四 方 物 流 邁 進, 藉 由 整 合 多 家 業 者 的 服 務 增 供 供 應 鏈 每 個 環 節 不 同 的 價 值, 藉 此 大 幅 改 善 供 應 鏈 管 理 的 成 效 保 管 作 業 中 心 理 貨 員 驗 貨 的 情 形 工 作 環 境 物 流 業 的 工 作 環 境 大 致 可 分 為 內 勤 外 勤 和 現 場 作 業 三 區 塊, 內 勤 指 的 是 辦 公 室 內, 外 勤 是 貨 物 配 送 的 部 分, 現 場 作 業 則 是 在 倉 庫 ( 依 規 模, 大 者 可 稱 物 流 中 心, 較 小 者 稱 庫 存 區 ) 現 在 物 流 業 的 倉 庫 環 境 多 已 乾 淨 整 齊 明 亮 通 風, 不 僅 有 寬 敞 的 理 貨 區, 空 間 規 劃 也 以 貨 物 能 靈 活 調 度 為 原 則 ;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因 為 倉 儲 需 要 較 大 的 場 地, 物 流 中 心 一 般 都 設 在 郊 外 ; 倉 儲 環 境 會 因 貨 物 的 屬 性 而 有 所 不 同, 低 溫 產 品 在 冷 藏 作 業 區 內 作 業, 並 且 倉 儲 空 間 全 程 溫 控 監 測 外 勤 的 配 送 工 作 人 員 則 長 時 間 處 於 車 內, 要 應 付 外 在 複 雜 的 交 通 狀 況 運 輸 調 度 人 員 除 了 在 辦 公 室 內 調 派 聯 絡 各 項 事 宜 外, 必 要 時 也 需 機 動 的 在 倉 儲 現 場 調 度 車 輛 與 配 送 人 員 業 務 人 員 則 常 需 要 外 出 拜 訪 客 戶, 了 解 客 戶 需 求, 並 反 應 給 上 層 主 管 4
物 流 業 通 常 是 24 小 時 無 休, 一 般 內 勤 人 員 和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皆 是 正 常 班, 倉 儲 作 業 人 員 的 工 作 時 間 雖 是 正 常 班 8 小 時, 但 特 定 節 日 ( 如 中 秋 節 春 節 ) 貨 物 流 量 大 時, 需 配 合 加 班 配 送 人 員 也 是 8 小 時 的 作 業 時 間, 需 輪 班, 遇 到 路 況 不 佳 時 工 時 會 延 長 ; 另 外, 遞 送 貨 物 有 時 效 性, 無 形 中 也 增 加 了 工 作 壓 力 物 流 業 常 見 的 職 業 傷 害 為 體 力 工 貨 運 運 送 時, 提 舉 搬 運 之 姿 勢 不 正 確, 過 度 用 力 推 / 拉 物 件, 甚 至 經 常 或 長 期 重 複 某 些 動 作, 均 可 能 增 加 身 體 或 肌 肉 受 傷 的 機 會 ; 各 類 輔 助 搬 運 機 械 若 未 依 標 準 程 序 操 作, 可 能 導 致 事 故 貨 物 損 毀 工 作 延 誤 等 損 失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的 倉 庫 工 作 環 境 目 前 就 業 情 況 2 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統 計, 民 國 95 年 7 月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受 僱 人 數 約 4,600 人, 當 中 理 貨 員 比 率 最 高, 占 42.7%, 其 次 為 大 貨 車 駕 駛 占 9.6%, 資 料 登 錄 員 占 4.9% 倉 儲 業 受 僱 人 數 約 8,800 人, 當 中 體 力 工 比 率 最 高, 占 17.1%, 其 次 為 起 重 5
升 降 推 土 機 操 作 工 占 13.5%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及 倉 儲 業 受 僱 人 員 之 職 類 分 布 95 年 7 月 職 業 別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倉 儲 業 受 僱 人 數 百 分 比 受 僱 人 數 百 分 比 總 計 4,563 100.00 8,757 100.00 主 管 及 監 督 人 員 389 8.53 1,014 11.58 企 業 主 管 及 經 理 人 員 154 3.37 539 6.16 副 ( 襄 ) 理 主 任 科 ( 股 ) 長 235 5.15 475 5.42 技 術 員 及 助 理 專 業 人 員 378 8.28 625 7.14 採 購 員 67 1.47 70 0.80 事 務 工 作 人 員 2,901 63.58 3,129 35.73 資 料 登 錄 員 225 4.93 493 5.63 會 計 財 務 出 納 164 3.59 918 10.48 存 貨 登 記 管 理 人 員 49 1.07 269 3.07 庶 務 38 0.83 135 1.54 理 貨 員 1,949 42.71 335 3.83 運 輸 事 務 人 員 198 4.34 238 2.72 文 書 佐 ( 助 ) 理 人 員 163 3.57 345 3.94 技 術 工 及 機 械 設 備 操 作 工 623 13.65 1,704 19.46 小 客 貨 車 駕 駛 83 1.82 15 0.17 大 客 貨 車 駕 駛 436 9.56 89 1.02 起 重 升 降 推 土 機 操 作 工 94 2.06 1,181 13.49 非 技 術 工 及 體 力 工 117 2.56 1,902 21.72 體 力 工 30 0.66 1,500 17.13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類 別 薪 資 調 查 報 告 附 註 : 僅 列 示 主 要 職 業, 故 有 細 項 加 總 與 總 計 不 符 現 象 根 據 資 深 業 者 表 示,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的 從 業 年 齡 約 25~50 歲, 以 性 別 分 析,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男 女 性 比 率 約 7:3, 因 其 需 要 大 量 搬 運 工 貨 櫃 司 機 等 人 力, 倉 儲 業 內 部 的 理 貨 揀 貨 流 通 加 工 人 員 則 以 女 性 占 多 數 許 多 業 者 為 了 節 省 人 力 成 本, 倉 儲 作 業 中 的 理 貨 揀 貨 工 作 會 採 委 外 方 式, 由 外 包 公 司 的 員 工 進 6
入 現 場 作 業, 比 率 約 占 八 成 根 據 統 計 3,95 年 底 我 國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有 32 家, 倉 儲 業 550 家 ; 在 地 理 分 布 上, 境 內 物 流 業 者 以 北 部 地 區 ( 台 北 縣 市 ) 為 主, 經 營 規 模 差 異 大 商 品 多 樣 化, 而 國 際 物 流 業 者 則 是 以 機 場 或 港 口 附 近 之 集 中 度 較 高, 營 運 項 目 廣 泛 多 採 策 略 聯 盟 方 式 合 作 相 關 職 業 介 紹 物 流 業 的 主 要 職 務 可 依 保 管 作 業 行 車 理 貨 資 訊 管 理 和 行 政 後 勤 四 部 分 加 以 區 分 保 管 作 業 就 是 一 系 列 的 倉 儲 流 程, 主 要 負 責 的 工 作 包 括 進 貨 驗 收 儲 位 流 通 加 工 揀 貨 出 貨 退 貨 機 具 設 備 及 保 管 安 全 等, 其 相 關 職 務 有 揀 貨 理 貨 人 員 流 通 加 工 作 業 人 員 貨 物 進 入 倉 庫 之 前 須 先 驗 收, 確 認 數 量 和 商 品 品 項 4 後, 始 入 庫 作 業 ; 藉 由 科 技 的 幫 助, 目 前 有 RF 系 統 協 助 直 接 掃 描 商 品 資 訊, 完 成 驗 收 程 序, 系 統 會 依 據 先 前 該 批 貨 物 的 規 劃, 提 示 上 架 儲 位 資 訊, 作 業 人 員 便 5 直 接 將 貨 物 運 送 至 預 定 的 位 置 ( 越 庫 型 作 業 則 在 驗 收 後 直 接 進 行 包 裝 出 貨 ) 確 認 出 貨 訂 單 後, 作 業 人 員 再 依 出 貨 排 程 到 各 個 架 位 提 取 貨 品 ; 出 貨 作 業 包 括 上 標 籤 分 貨 出 貨 檢 查 捆 包 / 包 裝 裝 車 出 貨, 必 要 時 亦 針 對 客 戶 需 求 代 為 貼 標 改 包 檢 驗 拆 裝 倉 儲 基 層 主 管 要 預 先 規 劃 出 貨 排 程, 包 括 安 排 收 / 放 的 碼 頭 及 人 員 儲 位 的 配 置 計 畫 決 定 揀 取 策 略 和 路 徑 收 發 料 管 理 效 期 管 理 存 量 管 制 盤 點 呆 / 廢 料 處 理 等 行 車 理 貨 人 員 係 指 車 輛 駕 駛 員 與 隨 車 作 業 人 員, 或 稱 為 配 送 服 務 士 和 服 務 助 理 貨 物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出 貨 作 業 後 被 安 置 在 出 貨 準 備 區, 駕 駛 員 便 接 續 分 送 到 各 目 的 地 ; 在 運 送 過 程 中, 要 注 意 貨 品 的 完 整 與 時 效, 並 把 握 第 一 線 與 客 戶 接 觸 的 機 會, 呈 現 完 美 的 服 務 態 度, 許 多 物 流 業 者 的 配 送 人 員 還 肩 負 了 交 貨 安 裝 收 款 與 開 發 客 源 的 任 務 物 流 業 的 時 間 管 理 是 致 勝 關 鍵, 配 送 人 員 會 配 置 GPRS 行 動 上 網 PDA, 能 夠 隨 時 應 付 突 然 變 更 的 需 求 7
運 輸 調 度 人 員 的 工 作 從 出 貨 訊 息 確 定 開 始, 配 送 路 線 的 規 劃 車 輛 趟 次 及 配 送 人 員 的 安 排, 擔 任 機 動 的 調 度 與 諮 詢 連 絡 中 心 配 送 人 員 的 稽 查 外 包 車 輛 與 駕 駛 的 管 理 等 他 們 需 與 行 車 理 貨 人 員 密 切 合 作, 對 交 通 路 況 商 店 收 貨 時 間 送 達 地 點 的 上 / 下 貨 情 況 車 輛 限 制 等 全 盤 掌 握, 否 則 便 可 能 延 誤 交 貨 時 間, 造 成 客 戶 的 損 失 物 流 事 業 群 之 中 階 主 管 需 負 責 人 力 資 源 / 車 輛 / 設 備 統 籌 運 用 與 管 控 督 導 區 域 性 移 運 作 業 督 導 路 線 配 送 作 業 廠 區 環 境 維 護 及 車 輛 之 清 潔 客 戶 協 調 與 溝 通 客 訴 反 應 與 處 理 作 業 安 全 規 劃 客 戶 對 帳 單 之 傳 送 與 收 款 高 階 主 管 負 責 的 業 務 包 括 統 合 / 協 調 / 管 理 各 物 流 中 心 經 營 決 策 及 組 織, 配 合 利 潤 開 發 小 組 開 發 公 司 利 潤 擴 展 公 司 業 務, 辦 理 各 事 業 處 外 包 特 約 車 輛 簽 約 事 項, 以 及 各 項 支 出 之 審 核 協 助 處 理 重 大 貨 故 與 肇 事 事 件 異 常 營 運 分 析 檢 討 與 改 善 各 物 流 中 心 車 輛 / 人 力 支 援 事 項 之 核 定 與 協 調 倉 庫 契 約 之 釐 定 與 簽 訂 若 是 第 四 方 物 流 顧 問 規 劃 的 專 業 物 流 公 司, 規 劃 運 籌 人 員 負 責 的 作 業 則 涵 括 了 對 企 業 生 產 線 的 研 究 跨 國 供 應 鏈 的 規 劃 等, 對 各 國 物 流 業 者 的 情 況 需 有 全 盤 了 解 物 流 業 進 行 的 是 一 場 速 度 戰 爭, 昔 日 物 流 業 靠 的 是 大 量 書 面 表 單 傳 遞 作 業, 緩 慢 且 有 忙 中 出 錯 的 情 況, 今 日 藉 由 電 腦 的 輔 助, 資 訊 化 的 作 業 系 統, 使 得 作 業 效 率 和 速 度 能 大 幅 提 高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針 對 物 流 業 的 流 程 與 需 求 進 行 程 式 開 發 設 計 / 維 護, 並 且 需 要 做 好 情 報 分 析 與 處 理 的 工 作 目 前 物 流 業 多 與 電 腦 系 統 服 務 業 者 合 作, 程 式 開 發 與 設 計 由 資 訊 專 業 人 士 負 責, 物 流 業 內 部 的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則 著 重 於 系 統 的 維 護 及 障 礙 排 除 等 相 關 作 業, 並 著 力 於 流 程 改 善 以 提 昇 商 機 後 勤 支 援 人 員 則 包 括 行 政 管 理 中 心 之 主 管 與 人 員, 負 責 公 司 制 度 研 擬 規 劃 業 務 彙 總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推 行 總 務 採 購 對 外 公 關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等 事 項 ; 車 輛 課 負 責 車 輛 保 養 車 輛 資 料 管 理 領 牌 驗 車 車 輛 分 發 廠 區 雜 事 修 護 支 援 等 ; 財 務 會 計 及 帳 務 處 理 人 員 負 責 物 流 過 程 中 相 關 帳 務 處 理 ( 包 括 配 送 入 庫 8
運 輸 等 ) 客 戶 單 據 之 核 對 / 評 估 / 簽 收 運 費 計 算 倉 租 / 卸 櫃 / 流 通 加 工 / 廢 帳 務 處 理 編 算 公 司 的 財 務 報 表 和 經 營 報 告 等 訓 練 及 升 遷 物 流 業 要 求 的 是 速 度 品 質 與 服 務, 其 中 系 統 整 合 和 人 員 訓 練 更 顯 重 要 保 管 作 業 的 基 層 人 員 ( 揀 貨 理 貨 人 員 流 通 加 工 作 業 人 員 ) 對 於 學 歷 並 無 嚴 苛 之 要 求, 一 般 高 中 / 職 程 度 即 可, 企 業 會 提 供 職 前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是 關 於 如 何 確 實 執 行 企 業 規 定 之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 由 於 現 今 倉 儲 作 業 多 已 電 腦 化, 並 且 以 不 思 考 不 要 找 不 書 寫 為 物 流 效 率 化 的 原 則, 基 層 作 業 人 員 並 不 需 要 了 解 物 流 的 技 術, 只 要 遵 照 公 司 規 定 的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確 實 執 行 即 可 ; 因 為 是 屬 於 勞 力 密 集 的 工 作, 作 業 人 員 的 體 能 和 身 體 狀 況 要 好, 才 能 勝 任 行 車 理 貨 人 員 須 具 備 貨 車 駕 駛 執 照 ( 職 業 / 普 通 ) 及 基 本 的 電 腦 設 備 操 作 能 力 基 層 的 管 理 人 才 對 倉 管 作 業 有 監 督 之 責, 要 能 充 分 了 解 運 輸 入 庫 保 管 揀 貨 理 貨 包 裝 流 通 加 工 配 送 出 貨 的 作 業 流 程, 至 少 須 大 專 畢 業 具 2 年 以 上 倉 儲 作 業 經 驗 ; 且 因 應 物 流 業 的 國 際 化, 應 具 備 一 定 的 語 言 能 力 身 為 第 一 線 主 管 人 員, 應 具 有 作 業 研 究 能 力, 要 不 斷 發 掘 作 業 流 程 中 的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改 進 作 業 流 程, 使 其 更 有 效 率 地 運 作 物 流 管 理 人 才 除 專 業 能 力 和 技 術 外, 尚 需 具 備 掌 握 產 業 趨 勢 領 導 指 揮 作 業 管 控 應 變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作 業 系 統 規 劃 績 效 管 理 設 計 成 本 分 析 及 控 管 人 才 選 聘 任 用 等 能 力 物 流 業 中 的 運 籌 規 劃 人 才 更 需 具 備 服 務 需 求 設 計 企 業 資 源 整 合 作 業 系 統 規 劃 等 能 力 關 於 人 才 培 訓, 國 內 的 物 流 管 理 運 輸 管 理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管 理 等 相 關 科 系 皆 提 供 諸 如 運 輸 學 管 理 學 運 輸 規 劃 物 流 供 應 鍊 管 理 運 輸 業 服 務 管 理 物 流 運 籌 管 理 倉 儲 管 理 等 課 程 政 府 機 構 也 提 供 相 關 的 職 業 訓 練, 由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主 辦 的 新 興 重 點 發 展 產 業 科 技 人 才 職 業 訓 練 開 設 有 採 購 管 9
理 服 務 物 流 工 程 師 倉 儲 管 理 實 務 運 輸 規 劃 實 務 國 際 物 流 實 務 物 流 e 化 實 務 外 包 管 理 等 實 務 專 班, 提 供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的 相 關 知 識 ; 另 外 也 提 供 倉 儲 作 業 工 程 師 物 流 集 配 工 程 師 流 通 宅 配 服 務 師 等 訓 練 課 程 在 專 業 證 照 方 面, 台 灣 國 際 物 流 協 會 引 進 並 主 辦 的 FIATA 6 國 際 物 流 專 業 證 照 職 訓 專 班 7 強 調 全 球 供 應 鏈 為 基 礎, 課 程 著 重 於 運 送 物 流 (Freight Logistics), 尤 其 是 國 際 承 攬 業 結 合 不 同 運 輸 工 具 的 複 合 式 運 送 服 務, 課 程 包 括 國 際 貿 易 管 理 通 關 程 序 實 務 航 空 貨 物 運 送 實 務 海 運 貨 物 運 送 實 務 國 際 物 流 及 保 險 危 險 品 運 作 實 務 物 流 業 之 資 訊 應 用 等 單 元 中 華 民 國 物 流 協 會 引 進 英 國 皇 家 物 流 與 運 輸 學 會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Logistics and Transport,CILT) 開 辦 的 物 流 技 術 整 合 工 程 師 班, 係 以 CILT 國 際 會 員 資 格 為 努 力 目 標, 該 學 會 基 於 物 流 專 業 人 員 所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模 型 設 計 一 系 列 的 物 流 證 書, 認 證 內 容 依 全 球 運 籌 人 才 之 不 同 需 求 分 為 四 種 等 級 8 ;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物 流 營 運 技 術 物 流 資 訊 系 統 內 部 物 流 管 理 物 流 的 趨 勢 與 發 展 海 空 運 作 業 保 稅 與 關 務 作 業 電 子 商 務 物 流 成 本 全 球 運 籌 供 應 鏈 管 理 及 國 際 物 流 9 物 流 EIQ 分 析 與 應 用 等 10 修 習 一 定 時 數 的 課 程, 並 且 撰 寫 結 業 論 文 通 過 口 試 後, 可 獲 英 國 皇 家 物 流 與 運 輸 學 會 資 格 承 認 並 申 請 CILT 國 際 會 員 資 格 台 灣 全 球 運 籌 發 展 協 會 則 引 進 美 國 SOLE-CPL 國 際 物 流 專 業 人 士 培 訓 課 程, SOLE 認 證 分 為 五 級 11, 第 一 級 物 流 助 理 管 理 師 是 物 流 專 業 人 員 最 基 本 之 認 證, 主 要 是 在 培 訓 基 層 作 業 員 及 幹 部 ; 第 二 級 物 流 管 理 規 劃 師 是 物 流 主 管 認 證, 培 養 全 方 位 之 專 業 物 流 管 理 長 才, 使 其 具 有 協 助 營 運 執 行 控 管 使 企 業 物 流 系 統 作 業 流 暢 之 技 能 12 該 會 並 同 時 推 出 全 球 運 籌 與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教 育 課 程 (Global Logistics Management Educational Program),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全 球 運 籌 與 供 應 鏈 標 竿 案 例 研 討 國 際 物 流 導 論 全 球 供 應 鏈 管 理 全 球 貨 運 規 劃 全 球 供 應 鏈 管 理 面 對 的 物 流 運 籌 課 題 全 球 運 籌 與 國 際 物 流 之 發 展 趨 勢 國 際 物 流 中 間 商 與 聯 盟 公 共 物 流 運 籌 存 貨 管 理 等, 通 過 知 識 檢 測 考 試 者 將 被 頒 發 全 球 運 籌 與 國 際 物 流 管 理 專 業 合 格 證 照 (GLM Professional Certificate) 13 10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的 晉 升 管 道 是 由 辦 事 員 技 術 員 組 長 主 任 等 保 管 作 業 的 基 層 人 員 升 遷 管 道 為 現 場 作 業 員 領 班 組 長 ; 調 度 人 員 可 能 從 基 層 的 文 件 人 員 做 起, 之 後 升 級 當 OP(operation) 14, 也 有 從 外 勤 人 員 轉 調 的 情 況 ( 如 由 配 送 人 員 轉 任 調 度 員 ) 欲 晉 升 至 更 高 層 級 的 職 位 則 須 靠 進 修, 提 升 自 己 的 專 業 知 能, 才 能 應 付 市 場 的 競 爭 薪 資 收 入 2 根 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統 計,95 年 7 月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平 均 薪 資 為 39,000 元, 人 數 最 多 的 理 貨 員 平 均 為 34,000 元, 大 客 貨 車 駕 駛 平 均 為 37,000 元, 資 料 登 錄 員 平 均 為 27,000 元, 另 主 管 及 監 督 人 員 平 均 為 72,000 元 倉 儲 業 平 均 薪 資 為 38,000 元, 人 數 最 多 的 體 力 工 平 均 為 29,000 元, 起 重 升 降 推 土 機 操 作 工 平 均 為 38,000 元, 主 管 及 監 督 人 員 平 均 為 74,000 元 11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受 僱 人 員 平 均 薪 資 按 主 要 職 業 分 95 年 7 月 單 位 : 元 % 總 薪 資 經 常 性 薪 資 非 經 常 性 薪 資 職 業 別 結 構 比 結 構 比 結 構 比 (1)=(2)+(3) (1)/(1) (2) (2)/(1) (3) (3)/(1) 總 計 39,267 100.00 35,830 91.25 3,437 8.75 主 管 及 監 督 人 員 71,879 100.00 68,542 95.36 3,337 4.64 企 業 主 管 及 經 理 人 員 91,421 100.00 88,227 96.51 3,194 3.49 副 ( 襄 ) 理 主 任 科 ( 股 ) 長 59,071 100.00 55,641 94.19 3,430 5.81 技 術 員 及 助 理 專 業 人 員 41,363 100.00 38,531 93.15 2,832 6.85 採 購 員 44,474 100.00 39,929 89.78 4,545 10.22 事 務 工 作 人 員 34,378 100.00 30,190 87.82 4,188 12.18 資 料 登 錄 員 27,187 100.00 27,006 99.33 181 0.67 會 計 財 務 出 納 30,823 100.00 30,365 98.51 458 1.49 存 貨 登 記 管 理 人 員 31,563 100.00 31,563 100.00 - - 庶 務 34,350 100.00 32,919 95.83 1,431 4.17 理 貨 員 34,405 100.00 29,092 84.56 5,313 15.44 運 輸 事 務 人 員 37,470 100.00 34,245 91.39 3,225 8.61 文 書 佐 ( 助 ) 理 人 員 44,524 100.00 38,657 86.82 5,867 13.18 技 術 工 及 機 械 設 備 操 作 工 39,355 100.00 37,857 96.19 1,498 3.81 小 客 貨 車 駕 駛 47,329 100.00 43,738 92.41 3,591 7.59 大 客 貨 車 駕 駛 37,009 100.00 36,623 98.96 386 1.04 起 重 升 降 推 土 機 操 作 工 42,928 100.00 38,387 89.42 4,541 10.58 非 技 術 工 及 體 力 工 38,543 100.00 38,491 99.87 52 0.13 體 力 工 43,403 100.00 43,403 100.00 - -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類 別 薪 資 調 查 報 告 ; 本 表 不 含 自 行 開 業 之 雇 主 及 自 營 作 業 者 12
倉 儲 業 受 僱 人 員 平 均 薪 資 按 主 要 職 業 分 95 年 7 月 單 位 : 元 % 總 薪 資 經 常 性 薪 資 非 經 常 性 薪 資 職 業 別 結 構 比 結 構 比 結 構 比 (1)=(2)+(3) (1)/(1) (2) (2)/(1) (3) (3)/(1) 總 計 37,784 100.00 33,218 87.92 4,566 12.08 主 管 及 監 督 人 員 65,940 100.00 63,868 96.86 2,072 3.14 企 業 主 管 及 經 理 人 員 73,999 100.00 73,346 99.12 653 0.88 副 ( 襄 ) 理 主 任 科 ( 股 ) 長 56,796 100.00 53,113 93.52 3,683 6.48 技 術 員 及 助 理 專 業 人 員 38,442 100.00 35,526 92.41 2,916 7.59 採 購 員 42,759 100.00 42,759 100.00 - - 事 務 工 作 人 員 33,728 100.00 29,254 86.74 4,474 13.26 資 料 登 錄 員 40,381 100.00 28,461 70.48 11,920 29.52 會 計 財 務 出 納 28,346 100.00 26,826 94.64 1,520 5.36 存 貨 登 記 管 理 人 員 27,820 100.00 25,836 92.87 1,984 7.13 庶 務 29,653 100.00 28,100 94.76 1,553 5.24 理 貨 員 43,766 100.00 34,616 79.09 9,150 20.91 運 輸 事 務 人 員 38,204 100.00 33,268 87.08 4,936 12.92 文 書 佐 ( 助 ) 理 人 員 26,682 100.00 26,380 98.87 302 1.13 技 術 工 及 機 械 設 備 操 作 工 37,695 100.00 32,575 86.42 5,120 13.58 小 客 貨 車 駕 駛 43,256 100.00 40,004 92.48 3,252 7.52 大 客 貨 車 駕 駛 55,923 100.00 46,907 83.88 9,016 16.12 起 重 升 降 推 土 機 操 作 工 37,688 100.00 31,299 83.05 6,389 16.95 非 技 術 工 及 體 力 工 27,276 100.00 21,769 79.81 5,507 20.19 體 力 工 28,714 100.00 21,912 76.31 6,802 23.69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職 類 別 薪 資 調 查 報 告 ; 本 表 不 含 自 行 開 業 之 雇 主 及 自 營 作 業 者 據 資 深 業 者 表 示,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及 倉 儲 業 基 層 人 員 的 薪 資 普 遍 不 高, 一 般 初 進 勞 動 市 場, 負 責 倉 儲 作 業 ( 進 貨 出 貨 揀 貨 流 通 加 工 ) 的 新 進 人 員 起 薪 約 20,000 元, 以 時 薪 計 者 約 100~150 元 / 小 時 不 等 ; 行 車 理 貨 人 員 則 約 30,000 元 調 13
度 人 員 約 20,000 元 資 訊 人 員 約 30,000~35,000 元 具 3~5 年 資 歷 之 進 貨 出 貨 揀 貨 流 通 加 工 人 員 薪 資 約 達 40,000 元, 行 車 理 貨 人 員 約 40,000~55,000 元, 調 度 人 員 約 30,000~38,000 元, 資 訊 人 員 則 約 40,000~50,000 元 前 景 與 展 望 資 訊 科 技 進 步 使 得 無 國 界 的 經 濟 體 制 逐 漸 成 形 台 灣 製 造 業 也 漸 轉 變 成 逐 低 生 產 成 本 而 居 的 新 游 牧 民 族,95 年 10 月 我 國 企 業 台 灣 接 單 海 外 生 產 比 重 已 高 達 44.99%, 國 際 間 物 流 流 通 的 活 絡 化, 物 流 業 未 來 勢 必 走 向 全 球 化 布 局, 提 供 區 域 或 全 球 的 物 流 運 籌 服 務 台 灣 位 處 亞 太 地 區 中 心 的 地 理 優 勢, 且 在 過 去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計 畫 的 努 力 推 動 下, 已 為 台 灣 發 展 成 為 全 球 運 籌 中 心 奠 定 良 好 基 礎, 行 政 院 於 民 國 92 年 起 推 動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其 中 將 營 運 總 部 計 畫 列 入 十 大 重 點 投 資 計 畫, 可 為 物 流 運 籌 相 關 產 業, 提 供 運 輸 倉 儲 物 流 加 值 服 務 等 功 能, 不 僅 能 對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帶 來 強 大 之 競 爭 力, 且 能 提 升 我 國 港 口 之 國 際 競 爭 力, 更 是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中 強 化 全 球 布 局 之 重 要 策 略 鑑 於 國 際 物 流 事 業 屬 風 險 性 高 且 亟 需 扶 植 之 產 業, 為 鼓 勵 刺 激 我 國 國 際 物 流 事 業 迅 速 發 展, 並 建 立 國 際 物 流 事 業 發 展 的 良 好 投 資 環 境, 以 期 全 面 提 升 我 國 產 業 之 國 際 競 爭 力, 達 成 2015 年 臺 灣 成 為 全 球 加 值 服 務 中 心 之 發 展 遠 景,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於 其 下 規 劃 全 球 商 業 鏈 整 合 及 物 流 運 籌 e 計 畫 (92-95 年 ), 目 的 為 提 升 我 國 國 際 物 流 業 資 訊 化 及 電 子 化 應 用 能 力, 輔 導 建 置 物 流 協 同 共 用 平 台 促 成 物 流 聯 盟 成 形 強 化 企 業 間 e 化 整 合, 以 提 高 物 流 產 業 資 訊 交 換 效 率 貨 物 能 見 度 物 流 服 務 附 加 價 值, 降 低 企 業 客 戶 運 籌 調 度 與 倉 儲 管 理 成 本, 強 化 物 流 產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為 發 展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經 營 模 式, 積 極 推 動 貿 易 自 由 化 及 國 際 化, 便 捷 人 員 貨 物 金 融 及 技 術 之 流 通,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並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行 政 院 積 極 推 動 自 14
由 貿 易 港 區 15 ( 基 隆 港 台 北 港 台 中 港 高 雄 港 桃 園 空 港 ) 之 設 置 管 理, 預 期 能 利 用 台 灣 位 居 亞 太 中 心 位 置 又 具 備 高 科 技 產 業 研 發 技 術 及 商 品 化 能 力, 貨 物 轉 運 至 台 灣 透 過 深 層 加 工, 可 提 升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吸 引 跨 國 物 流 公 司 來 台 設 立 國 際 物 流 配 銷 中 心 或 營 運 總 部 同 時 為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全 球 運 籌 中 心, 財 政 部 已 完 成 物 流 中 心 貨 物 通 關 辦 法, 推 動 設 置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並 鼓 勵 跨 國 企 業 來 台 設 置 物 流 中 心, 以 推 動 台 灣 成 為 全 球 運 籌 中 心, 針 對 物 流 中 心 免 除 關 稅 通 關 快 速 提 貨 便 捷 等 關 務 配 合 措 施 進 行 協 商, 希 望 使 物 流 中 心 業 務 能 加 速 推 動 未 來 面 對 各 產 業 的 不 同 性 質, 對 產 品 所 要 求 的 配 送 時 效 包 裝 材 質 / 方 式 搬 運 / 運 送 方 式 等, 將 有 更 多 客 製 化 需 求, 物 流 服 務 業 必 須 更 具 彈 性, 要 擁 有 與 客 戶 銜 接 配 合 的 資 訊 系 統 能 力 及 運 用 國 際 貿 易 國 際 運 輸 海 關 及 稅 務 相 關 法 規, 提 供 解 決 方 案, 但 不 能 完 全 依 賴 電 腦 而 忽 略 人 的 資 訊 傳 遞 角 色, 與 上 / 下 游 客 戶 密 切 聯 繫 溝 通, 為 客 戶 謀 求 最 大 利 基, 才 能 積 極 扮 演 物 流 運 籌 代 工 的 角 色 並 與 客 戶 廠 商 達 到 最 適 化 整 合 此 外, 業 者 必 須 加 速 更 新 企 業 識 別 系 統 改 善 服 務 流 程 導 入 ISO 國 際 認 證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才 能 提 昇 企 業 的 競 爭 力 面 對 供 應 鏈 對 供 應 鏈 的 競 爭 時 代, 國 內 需 要 具 有 整 合 型 物 流 服 務 觀 念 的 人 才, 才 能 符 合 國 際 需 求 ; 供 應 鏈 管 理 服 務 包 括 供 應 鏈 規 劃 供 應 商 管 理 訂 單 管 理 供 應 商 管 理 庫 存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VMI) 產 品 配 銷 乃 至 於 回 收 維 修 等 售 後 服 務 ; 同 時, 舉 世 關 注 的 防 恐 保 安 供 應 鏈 安 全 綠 色 供 應 鏈 以 及 16 環 保 物 流 等 也 是 現 在 國 際 物 流 業 和 專 業 物 流 人 才 不 可 忽 視 的 議 題 在 人 力 資 源 方 面, 目 前 物 流 業 基 層 人 員 ( 現 場 作 業 人 員 ) 由 於 工 作 粗 重 辛 苦 而 有 高 流 動 率 ;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因 為 物 流 業 在 台 灣 尚 屬 新 興 發 展 行 業, 大 多 缺 乏 實 務 物 流 經 驗 ; 高 階 的 全 球 供 應 鏈 運 籌 人 員 則 更 為 缺 乏, 因 此 相 關 從 業 人 員 的 就 業 機 會 看 漲 15
相 關 資 訊 來 源 台 灣 國 際 物 流 協 會 台 北 市 中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3 段 19 號 5 樓 http://www.tilagls.org.tw/ 中 華 民 國 物 流 協 會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富 錦 街 429 巷 2 號 1 樓 http://www.talm.org.tw/ 台 灣 物 流 網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中 興 路 4 段 195 號 52 館 http://www.logistics.org.tw/flow/work/index.jsp 台 灣 全 球 運 籌 發 展 協 會 台 北 市 復 興 南 路 2 段 45 號 10 樓 http://www.glct.org.tw/ IATA http://www.iata.org/index.htm FIATA http://www.fiata.com/ 16
CSCMP http://cscmp.org/default.asp 備 註 1 ITIS 產 業 觀 察, 從 供 應 鏈 角 度 看 台 灣 物 流 業 的 服 務 模 式, 許 瓊 華 ( 資 料 時 期 : 民 國 96 年 4 月 17 日 ) 詳 情 請 見 : http://www.itis.org.tw/rptdetailfree.screen?rptidno=95958133bcea1ed2482572c0000 5E339 2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 民 國 96 年 ), 職 類 別 薪 資 調 查 報 告 ( 資 料 時 期 : 民 國 95 年 7 月 ) 3 2006 年 台 灣 物 流 年 鑑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96 年 06 月 編 著 4 RF 是 一 種 無 線 電 波 辨 識 物 件 的 自 動 辨 識 技 術 5 越 庫 型 作 業 指 貨 物 從 進 貨 月 台 進 貨 後, 直 接 到 出 貨 月 台 至 配 送 貨 車 上 出 貨, 沒 有 入 庫 儲 存 揀 貨 等 作 業 6 FIATA 為 國 際 複 合 運 輸 聯 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7 目 前 91 個 國 家 級 會 員 (National Member) 中 發 行 41 張 授 權 許 可 證, 得 到 全 球 150 多 個 國 家 的 普 遍 認 同 學 員 經 過 201 小 時 培 訓 並 通 過 考 試 後, 可 獲 得 FIATA( 國 際 複 合 運 送 聯 盟 )Diploma 國 際 資 格 証 書 該 課 程 講 師 來 自 於 產 官 學 界 之 專 業 精 英, 為 FIATA 總 部 報 備 認 可 之 講 師 8 一 級 為 物 流 基 層 管 理 人 員 證 書 (Foundation Certificate in Logistics), 適 用 對 象 為 一 般 物 流 管 理 人 員 二 級 為 物 流 部 門 經 理 證 書 (Certificate for Supervisory Managers in Logistics), 適 合 於 物 流 與 運 輸 企 業 部 門 經 理, 三 級 為 物 流 營 運 經 理 證 書 (Diploma for Operation Managers in Logistics), 適 合 物 流 與 運 輸 業 企 業 營 運 經 理, 四 級 則 為 物 流 戰 略 經 理 證 書 (Advanced Diploma for Strategic Managers in 17
Logistics Advanced Diploma for Strategic Managers in Transport), 適 合 物 流 與 運 輸 企 業 總 經 理 9 EIQ 指 的 是 代 表 物 流 系 統 特 性 的 三 個 主 要 關 鍵 因 子 :Order Entry ( 訂 單 件 數 ) Item( 貨 品 品 項 ) Quantity( 數 量 ), 分 別 取 其 字 首 組 合 而 成,EIQ 分 析 就 是 利 用 E I Q 這 三 個 物 流 關 鍵 因 子, 來 加 以 研 究 物 流 中 心 特 性, 以 進 行 基 本 的 物 流 規 劃 該 分 析 包 括 了 訂 單 量 分 析 訂 貨 品 項 數 分 析 品 項 數 量 分 析 及 品 項 受 訂 次 數 分 析 等, 這 些 分 析 出 來 的 資 料 可 在 揀 貨 作 業 系 統 規 劃 過 程 中, 不 斷 地 重 複 運 用 參 考, 使 得 規 劃 的 內 容 更 能 符 合 企 業 的 實 際 需 求 10 CILT(UK) 物 流 人 才 國 際 認 證 簡 介 :http://www.talm.org.tw/modules/tinyd1/ 11 LEVEL1-DL 物 流 助 理 管 理 師 (Demonstrated Logistician) LEVEL2-DSL 物 流 管 理 規 劃 師 (Demonstrated Senior Logistician) LEVEL3-DML 物 流 經 營 策 略 師 (Demonstrated Master Logistician) LEVEL4-CML 國 際 物 流 運 籌 顧 問 師 (Certified Master Logistician) LEVEL5-CPL 國 際 物 流 運 籌 診 斷 師 (Certified Professional Logistician), 目 前 課 程 開 設 到 第 二 級, 其 他 尚 在 規 劃 中 12 詳 情 請 參 見 :http://www.glct.org.tw/sole/sole.htm 13 詳 情 請 參 見 :http://www.glct.org.tw/glm/glm.htm 14 負 責 打 單 做 文 件, 協 調 業 務 員 所 招 攬 回 來 的 案 子, 工 作 重 點 在 於 課 內 文 件 整 合, 以 及 一 般 性 事 務 之 操 作, 使 整 課 可 以 順 利 操 作 運 行 15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是 指 在 一 國 領 土 之 上, 國 家 關 稅 以 外 劃 定 的 准 許 外 國 商 品 貨 物 豁 免 關 稅 自 由 進 出 的 一 個 特 定 區 域 港 區 可 以 利 用 便 利 的 運 輸 條 件 吸 引 外 資 設 廠, 發 展 出 口 加 工 業, 並 允 許 和 鼓 勵 外 資 設 立 跨 國 性 商 業 企 業, 金 融 機 構 等 各 項 事 業 是 具 有 貿 易 及 深 層 加 值 等 工 商 業 兼 營 的 多 功 能 經 濟 自 由 區 16 打 造 國 際 物 流 經 理 人 才, 人 才 資 本 雜 誌,2007 年 3 月 出 版 第 六 期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