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洋 糖 最 终 乘 船 溯 江 而 上, 再 加 上 民 国 初 年 至 抗 战 前 夕 二 十 余 年 间, 四 川 接 连 不 断 遭 受 水 灾 旱 灾 地 震, 平 均 每 月 爆 发 两 次 军 阀 混 战, 乡 村 遭 受 极 大 破 坏,( 赵 泉 民,2007) 农 村 经 济
|
|
|
- 洪雁 戈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原 载 黄 宗 智 主 编 : 中 国 乡 村 研 究 ( 第 八 辑 ), 福 州 : 福 建 教 育 出 版 社 2010 年 4 月 第 一 版, 第 页 北 京 联 合 大 学 李 安 平 抗 战 时 期 四 川 内 江 农 贷 个 案 研 究 摘 要 :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四 川 内 江 蔗 农 在 承 受 高 利 贷 盘 剥 的 严 酷 境 遇 中, 利 用 中 国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发 放 的 农 业 贷 款, 发 展 甘 蔗 种 植 业, 总 产 量 和 单 产 均 迅 速 创 造 历 史 最 高 记 录, 农 民 获 得 了 合 作 社 收 益 的 80% 作 者 分 析 取 得 较 好 成 绩 的 原 因, 在 于 内 江 蔗 农 及 时 抓 住 百 年 难 逢 的 历 史 机 遇, 在 已 初 步 形 成 的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以 农 贷 资 金 作 为 推 动 力 改 变 难 以 依 靠 自 身 经 济 力 量 扭 转 的 资 金 不 足 借 债 生 产 的 局 面, 凭 借 小 农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生 产 经 营 权 这 一 内 在 优 势, 以 及 世 代 积 累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经 验, 采 取 了 改 变 品 种 结 构 和 生 产 要 素 构 成 等 等 措 施 历 史 经 验 证 明, 向 产 销 合 作 社 提 供 农 贷 资 金, 有 利 于 小 农 经 济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联 结 同 时 中 国 银 行 制 定 了 农 贷 主 要 面 向 贫 困 农 民, 投 向 农 业 生 产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并 为 了 保 障 政 策 真 正 贯 彻, 在 人 员 安 排 特 别 是 高 层 人 员 聘 用 方 面, 保 证 了 农 贷 控 制 权 牢 牢 掌 握 在 农 民 利 益 代 言 人 的 手 中 关 键 词 : 农 业 贷 款 ; 农 民 自 主 经 营 权 和 收 益 权 ; 农 贷 控 制 权 一 内 江 农 贷 概 述 1937 年 至 1942 年, 中 国 银 行 在 四 川 省 内 江 县 对 蔗 农 组 成 的 产 销 合 作 社 贷 款, 在 抗 日 战 争 极 其 艰 苦 的 条 件 下, 农 民 收 入 增 加,1940 年 内 江 县 甘 蔗 和 蔗 糖 总 产 量 甘 蔗 亩 产 量 均 创 历 史 最 高 纪 录, 为 观 察 研 究 较 高 额 度 的 贷 款 对 小 农 经 济 所 能 产 生 的 效 果 提 供 了 一 个 适 当 的 对 象, 也 提 供 了 初 步 观 察 农 贷 控 制 权 的 作 用, 和 农 民 创 造 收 益 的 机 制 的 一 个 窗 口 1 内 江 蔗 农 简 况 甘 蔗 是 一 种 经 济 作 物, 蔗 农 种 植 甘 蔗 的 收 益 只 有 通 过 市 场 出 售 来 实 现, 所 以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业 的 兴 衰, 蔗 农 收 益 的 高 低, 始 终 和 国 际 食 糖 市 场 和 战 争 时 局 对 国 内 食 糖 市 场 的 剧 烈 影 响 紧 紧 连 接 在 一 起 我 国 曾 是 向 欧 美 出 口 蔗 糖 的 国 家, 但 19 世 纪 末 欧 洲 甜 菜 糖 业 成 熟 稳 定, 我 国 蔗 糖 不 得 不 退 出 欧 美 市 场, 洋 糖 反 而 大 举 进 口 使 我 国 转 为 食 糖 输 入 国, 沿 海 各 省 甘 蔗 土 法 制 糖 迅 速 衰 落 但 四 川 蔗 糖 业 却 因 此 获 得 一 次 发 展 机 遇 : 四 川 位 于 长 江 中 上 游, 洋 糖 进 入 内 地 的 货 船 在 三 峡 一 带 连 连 翻 船 达 十 余 艘, 进 军 内 地 受 阻, 再 加 上 四 川 特 产 红 糖 的 价 廉 与 民 间 相 信 其 药 用 价 值, 使 四 川 糖 业 在 农 村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因 而 得 以 继 续 存 在 发 展, 清 光 绪 末 年 至 民 国 初 年, 以 内 江 为 中 心 的 糖 业 商 品 生 产 基 地 发 展 成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蔗 糖 业 基 地, 四 川 省 糖 产 量 居 全 国 首 位, 民 国 初 年 内 江 迎 来 了 其 甘 蔗 种 植 史 上 的 第 一 次 高 峰 1
2 但 洋 糖 最 终 乘 船 溯 江 而 上, 再 加 上 民 国 初 年 至 抗 战 前 夕 二 十 余 年 间, 四 川 接 连 不 断 遭 受 水 灾 旱 灾 地 震, 平 均 每 月 爆 发 两 次 军 阀 混 战, 乡 村 遭 受 极 大 破 坏,( 赵 泉 民,2007) 农 村 经 济 形 势 恶 化, 使 抗 战 前 夕 的 1936 年 成 为 内 江 甘 蔗 产 业 的 低 谷, 甘 蔗 产 量 降 到 第 一 次 峰 值 的 一 半 抗 战 爆 发 后, 洋 糖 来 源 断 绝, 我 国 东 南 蔗 糖 产 区 纷 纷 沦 陷, 位 于 内 陆 的 四 川 沱 江 流 域 蔗 糖 业 遂 成 为 我 国 蔗 糖 市 场 最 主 要 的 供 应 来 源, 这 是 历 史 给 了 四 川 蔗 糖 业 第 二 次 机 遇,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业 再 度 兴 盛, 在 老 品 种 原 有 技 术 条 件 下, 1940 年 获 得 了 甘 蔗 总 产 量 和 单 位 面 积 产 量 前 所 未 有 的 记 录 但 是 战 争 时 局 变 动, 战 争 后 期 物 价 飞 涨, 糖 价 大 幅 起 落 ; 再 加 上 国 民 政 府 食 糖 专 卖 政 策 给 蔗 糖 业 以 极 大 负 面 影 响 ; 四 川 蔗 糖 业 在 盛 衰 跌 宕 起 伏 中 终 于 告 别 了 第 二 个 黄 金 时 代 这 个 历 史 大 背 景 成 为 内 江 农 贷 能 够 发 挥 较 大 作 用 的 基 础 之 一 内 江 在 抗 战 时 期 建 制 为 县, 位 于 四 川 省 沱 江 流 域, 大 致 处 于 连 接 陪 都 重 庆 和 省 会 成 都 的 公 路 中 点 人 口 近 六 十 万, 平 均 每 户 5.94 人 ; 农 民 约 占 全 县 人 口 73%, 其 中 大 约 半 数 种 植 甘 蔗, 计 三 万 三 千 余 户 内 江 县 地 形 以 丘 陵 为 主, 田 地 分 三 种 :(1) 水 田, 专 种 水 稻 ;(2) 坝 田, 为 河 边 淤 积 地, 土 质 粗, 难 以 蓄 藏 肥 料, 因 而 肥 力 差, 虽 不 缺 水, 但 种 出 的 甘 蔗 汁 稀, 出 糖 率 低 ;(3) 丘 陵 山 地, 土 厚 数 寸, 所 产 甘 蔗 汁 浓, 优 于 坝 田 后 二 者 合 称 旱 田, 内 江 旱 田 多 于 水 田 旱 田 可 种 植 甘 蔗, 沱 江 流 域 各 县 是 四 川 甘 蔗 主 产 区 四 川 土 法 制 造 白 糖, 主 要 集 中 在 内 江 资 中 两 县, 其 他 各 县 则 产 红 糖 ( 刘 国 士,1936) 而 内 江 糖 业 之 发 达 又 为 沱 江 沿 岸 各 县 之 冠, 蔗 糖 业 遂 成 为 内 江 经 济 的 支 柱 产 业, 内 江 因 而 享 有 甜 城 美 誉 ; 甜 城 内 江 和 盐 都 自 贡 宛 若 两 颗 璀 璨 的 明 珠, 镶 嵌 在 四 川 盆 地 中 央 蔗 农 出 售 甘 蔗 给 制 糖 作 坊, 先 由 粗 加 工 作 坊 糖 房 制 成 糖 清, 漏 棚 再 以 糖 清 为 原 料, 漏 制 成 白 糖 及 桔 糖 下 面 把 从 甘 蔗 到 砂 糖 的 土 法 生 产 过 程, 根 据 1949 年 以 前 的 种 植 技 术, 即 春 植 技 术 制 成 表 1-1,(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经 济 研 究 室,1934; 陈 初 尧,1959; 李 木 田,1975; 何 其 愚,1988 ) 土 法 制 糖 1964 年 始 成 为 历 史 陈 迹 表 1-1 蔗 糖 生 产 简 表 生 产 者 蔗 农 糖 房 ( 土 法 作 坊 ) 漏 棚 ( 土 法 作 坊 ) 主 要 工 序 甘 蔗 种 植 甘 蔗 压 榨 蔗 汁 糖 膏 除 杂 质 脱 色 过 滤 蒸 发 沉 淀 工 序 旧 名 - 熬 糖 漏 糖 生 产 季 节 阴 历 4 月 9 月 底 至 年 底 10 月 至 次 年 4 5 月 播 种,9 月 开 始 收 割 主 要 产 品 甘 蔗 糖 膏 白 砂 糖 赤 砂 糖 ( 含 结 晶 的 蔗 糖 ) 当 时 旧 名 糖 清 ( 本 文 用 名 ) 白 糖 桔 糖 2
3 其 他 产 品 红 糖 糖 蜜 ( 烧 酒 酒 精 原 料 ) 当 时 旧 名 水 糖 漏 水 产 品 产 量 从 一 定 蔗 量 起 始 的 变 化 值 甘 蔗 一 万 斤 ( 两 亩 ) 糖 清 一 千 斤 ( 近 似 计 算, 未 计 损 蚝 )*** 共 900 斤, 白 糖 桔 糖 漏 水 各 三 分 之 一 ** 每 加 仑 酒 精 所 需 原 料 * 桔 糖 8-9 市 斤, 或 漏 水 市 斤 土 法 作 坊 的 异 地 名 称 糖 寮 ( 广 东 ) 榨 厂 ( 湖 南 ) 糖 房 ( 广 东 ) 糖 坊 ( 湖 南 ) *( 王 慕 曾,1942) ** 内 江 甘 蔗 常 年 产 量 5000 市 斤 / 市 亩, 习 惯 上 以 1 万 市 斤 甘 蔗 土 为 2 亩 *** 习 惯 上 计 算 甘 蔗 与 糖 清 比 例 为 十 比 一, 蔗 糖 粗 略 计 算 亦 可 按 此 比 例, 较 为 精 确 计 算, 可 按 甘 蔗 产 量 的 千 分 之 九 甘 蔗 种 植 业 是 以 自 耕 农 和 佃 农 为 主 体 的 小 农 经 济, 以 佃 农 为 大 多 数, 每 年 年 初 向 地 主 缴 纳 地 租, 方 能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甘 蔗 作 为 经 济 作 物 ( 当 时 称 作 特 产 ), 是 一 个 对 资 金 需 求 既 高 又 具 有 很 强 时 间 性 的 产 业, 甘 蔗 下 种 后, 蔗 农 需 要 购 卖 肥 料 发 放 雇 工 工 资 等 资 金 继 续 投 入, 至 收 割 出 卖 甘 蔗 方 能 得 到 现 金, 周 期 甚 长 ; 而 收 成 的 进 款 微 小 的 价 格 所 得, 根 本 无 法 补 偿 生 产 生 活 的 消 耗 农 民 资 金 的 严 重 不 足, 使 高 利 贷 长 期 存 在 并 发 展, 高 利 贷 在 农 户 借 贷 中 处 于 主 要 地 位, 四 川 约 有 70% 以 上 的 农 民 靠 借 高 利 贷 度 日 明 清 时 期 至 民 国 初 年, 农 村 高 利 贷 利 息 约 为 月 利 3 分 (30, 合 年 利 36%, 即 3 分 6 厘 ),20 世 纪 年 代 农 村 资 金 地 主 士 绅 连 同 教 育 机 构 一 起 流 向 城 市, 农 村 出 现 严 重 资 金 短 缺, 士 绅 痞 化 ( 赵 泉 民,2007) 的 局 面 由 于 流 动 资 金 极 其 匮 乏, 高 利 贷 利 息 开 始 迅 猛 攀 升 为 了 资 金 归 农, 国 家 银 行 开 始 向 农 村 放 款, 但 对 农 村 分 散 的 借 贷 对 象, 远 不 如 钱 庄 情 况 明 底 细 清 信 息 灵, 于 是 银 行 往 往 不 直 接 向 农 民 发 放 贷 款, 而 要 经 由 本 地 人 开 设 的 钱 庄 这 一 纽 带 ; 高 风 险 的 农 民 借 款 又 为 私 人 钱 庄 所 不 愿 涉 足, 和 蔗 农 有 生 产 上 天 然 联 系 的 糖 房 漏 棚 便 插 足 其 中 以 战 时 初 期 内 江 一 带 为 例, 商 业 银 行 钱 庄 从 国 家 银 行 以 1-2 分 月 息 取 得 资 金, 然 后 以 3-5 分 利 息 贷 于 糖 房 漏 棚, 再 由 其 转 贷 于 蔗 农, 此 时 月 息 已 超 过 5 分, 即 年 息 6 分, 甚 至 7 8 分 月 息 ( 年 息 8 分 4 厘 至 10 分 8 厘 ) 如 此 金 字 塔 式 的 高 利 贷 均 转 嫁 于 蔗 农, 而 内 江 利 息 又 为 全 川 最 高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调 室,1937; 内 江 县 甘 蔗 产 销 合 作 社,1938; 李 德 宣,1942; 朱 吉 礼,1944) 在 金 融 市 场 上, 蔗 农 毫 无 地 位, 欲 凭 信 用 获 取 资 金 至 为 困 难, 连 高 利 贷 都 并 非 想 借 就 能 借 得 到 制 糖 作 坊 与 蔗 农 关 系 密 切, 资 金 融 通 成 为 自 然 的 关 系 贫 苦 蔗 农 缺 少 本 钱, 被 迫 预 卖 青 苗 给 糖 房, 方 能 预 支 部 分 价 款 投 入 生 产 而 糖 房 则 乘 蔗 农 需 款 迫 切 之 际, 狠 心 压 低 蔗 价, 预 买 成 交, 年 底 收 获 甘 蔗 时 结 账 这 是 一 种 典 型 的 生 产 性 互 联, 即 以 产 出 物 为 抵 押 取 得 信 贷, 亦 即 货 币 借 贷, 实 3
4 物 偿 还 这 种 蔗 农 被 迫 在 甘 蔗 未 种 或 未 收 之 前, 预 计 产 量 或 价 格, 将 甘 蔗 预 售 给 制 糖 作 坊 的 借 贷 形 式 称 为 卖 青 山, 农 户 被 称 为 青 山 蔗 农 交 易 过 程 中, 蔗 农 处 于 绝 对 劣 势, 根 本 没 有 讨 价 还 价 的 余 地, 预 卖 价 格 完 全 由 糖 房 决 定, 一 般 仅 相 当 于 市 价 的 一 半 左 右, 例 如 1937 年 预 售 甘 蔗 价 格 为 每 万 斤 30 元 上 下, 而 甘 蔗 收 成 销 售 价 格 为 56.5 元 左 右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1937) 糖 房 分 期 付 款 给 蔗 农, 通 常 分 三 次, 但 按 首 次 付 款 日 期 计 算 全 部 金 额 的 利 息 ( 即 按 整 借 计 息 ) 由 于 佃 农 年 初 要 向 地 主 交 一 年 旱 地 钱 租 并 须 准 备 农 事, 糖 房 第 一 次 付 款 应 当 在 一 月 间, 假 定 蔗 农 九 月 甘 蔗 成 熟 十 月 一 次 还 清 贷 款, 按 十 个 月 整 借 整 还 计 算 利 息, 则 1937 年 卖 青 山 借 款 月 息 相 当 于 8 分 8 厘 3, 即 年 利 率 10 分 6 厘 106%, 利 息 之 高 十 分 惊 人 1937 年 佃 农 交 给 地 主 的 旱 地 地 租 两 亩 约 十 二 三 元, 卖 青 山 利 息 达 地 租 额 的 一 倍 所 以 日 后 蔗 农 把 加 入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视 为 农 奴 自 谋 解 放 ( 内 江 县 甘 蔗 产 销 合 作 社,1938) 如 果 因 天 灾 人 祸 等 原 因, 到 期 不 能 还 清 借 款, 未 还 清 额, 即 尾 欠 延 至 次 年 交 付, 并 继 续 计 息, 是 为 长 项 ; 而 且 在 还 清 债 务 前 不 得 向 其 他 人 卖 青 山, 糖 房 以 最 低 价 格 预 买 下 年 度 甘 蔗 ( 邓 文 烈,1943) 糖 房 所 用 的 秤 称 为 青 山 秤, 是 大 进 秤, 例 如 将 110 斤 甘 蔗 秤 做 100 斤 凡 此 种 种, 致 使 蔗 农 连 年 拖 欠 积 累 日 深 同 时, 卖 青 山 还 隐 含 了 一 切 自 然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技 术 风 险 以 及 家 庭 意 外 全 部 都 由 蔗 农 承 担, 而 制 糖 作 坊 稳 保 获 利 蔗 农 在 卖 青 山 和 高 利 贷 压 榨 下, 为 了 活 下 去, 只 有 大 幅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和 生 活 水 平, 结 果 甘 蔗 产 量 含 糖 量 下 降 土 壤 肥 力 丢 失 全 家 缺 衣 少 食 他 们 无 法 获 得 自 有 资 本 的 积 累, 陷 入 了 依 靠 自 身 力 量 难 以 摆 脱 的 越 陷 越 深 的 恶 性 循 环 2 抗 战 时 期 的 全 国 农 贷 抗 日 战 争 爆 发 的 1937 年, 国 家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仍 是 农 业, 后 方 农 业 的 发 展, 对 战 时 经 济 全 局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国 家 行 政 当 局 把 农 贷 作 为 战 时 发 展 农 业 的 主 要 措 施, 并 以 四 川 为 农 贷 重 点 地 区 同 时, 国 民 政 府 为 了 尽 快 向 战 时 经 济 转 变, 确 定 在 大 西 南 开 展 大 规 模 的 开 发 和 建 设, 制 定 充 分 依 靠 旧 有 经 济 中 心 的 方 针, 而 四 川 蔗 糖 业 务 为 量 巨 大, 实 属 国 家 固 有 经 济 基 础, 必 然 受 到 极 大 重 视 ( 赵 星 洲,1944) 由 于 农 业 贷 款 是 一 种 风 险 极 高 收 益 很 低 的 投 资, 战 前 沿 海 地 区 农 贷 的 主 角 -- 私 人 商 业 银 行 战 时 纷 纷 停 办 农 贷 业 务 因 而 政 府 主 办 合 作 社 国 家 银 行 提 供 资 金 的 农 贷 是 战 时 唯 一 可 行 快 速 见 效 的 农 村 贷 款 形 式, 尽 管 这 种 合 作 社 不 符 合 定 义, 几 乎 就 是 银 行 资 金 的 转 贷 机 关, 甚 至 被 称 作 合 借 社 合 作 事 业 的 保 姆 合 作 社 管 理 系 统 银 行 科 技 这 三 股 振 兴 农 业 的 力 量 可 称 之 为 兴 农 三 方, 在 中 行 农 贷 工 作 会 议 报 告 中 明 确 指 出 直 接 协 助 农 村 经 济 建 设 的 人 员 有 三 种, 即 农 业 技 术 人 员 合 作 指 导 人 员 及 农 贷 人 员 此 三 种 人 所 属 之 机 关 不 同, 职 责 不 同, 但 目 的 相 同 (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1247)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在 川 农 所 简 报 1939 年 第 二 期 上 的 文 章 也 称 : 三 者 实 为 一 体, 为 复 兴 农 村 抗 战 建 国 共 同 努 力 一, 手 段 : 四 川 省 农 村 合 作 委 员 4
5 会 --- 组 织 指 导 合 作 事 项 ; 二, 资 本 : 中 国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 贷 款, 并 协 助 政 府 辅 导 农 民 组 织 合 作 社 ; 三, 技 术 推 广 :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 行 政 调 查 品 种 改 良 等 ; 国 立 中 央 大 学 农 学 院 --- 技 术 指 导 等 抗 战 时 期 合 作 社 等 管 理 系 统 的 构 成 如 表 1-2 所 示, 其 中 银 行 系 统 因 各 行 机 构 名 称 不 尽 相 同, 仅 举 中 国 银 行 为 例, 科 技 部 门 也 只 以 四 川 省 为 例 最 高 一 级 省 级 表 1-2 合 作 社 与 农 贷 工 作 相 关 组 织 系 统 简 表 农 民 合 作 社 行 政 管 理 指 导 系 统 中 国 银 行 系 统 1935 实 业 部 合 作 司 ;1938 经 济 部 农 林 司 ;1940 社 会 部 合 作 事 业 管 理 局 省 建 设 厅 合 作 事 业 管 理 处 县 级 县 联 社 县 合 作 指 导 室 ( 主 任 由 政 府 委 任 指 导 员 通 过 社 会 考 试 招 聘 ) 总 管 理 处 ( 总 行 ) 农 业 放 款 委 员 会 重 庆 分 行 农 贷 股 内 江 支 行 农 贷 系, 各 县 设 农 贷 工 作 站, 设 主 任 农 贷 员, 农 贷 员 四 川 科 技 部 门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 内 江 甘 蔗 试 验 场 县 农 业 推 广 所 ( 县 政 府 领 导, 省 农 改 所 业 务 领 导 ) 县 中 之 区 区 联 社 区 合 作 社 辅 导 员 辅 导 员 农 业 推 广 督 导 区 基 层 合 作 社 内 江 主 要 是 蔗 糖 合 作 社 ( 程 性 初,1988) ( 金 泽 霖 1991) 抗 战 八 年 全 国 农 贷 款 额 的 增 长 情 况 由 下 表 可 见 : 表 历 年 农 贷 余 额 数 年 份 农 贷 余 额 ( 亿 元 ) 农 贷 余 额 指 数 (1937 年 为 基 准 ) 农 民 所 付 物 价 指 数 (1937 年 为 基 准 ) 应 变 变 动 期 扩 展 高 潮 期 农 贷 余 额 实 际 增 长 指 数 ( 扣 除 物 价 指 数 因 素 ) (1937 年 为 基 准 ) 5
6 调 整 收 缩 期 ( 赵 泉 民,2007), 最 右 一 列, 为 作 者 计 算 值 上 表 显 示 全 国 农 贷 总 额 扣 除 物 价 上 涨 因 素 后, 以 1940 年 为 最 高, 抗 战 后 期 物 价 飞 涨, 使 农 贷 款 几 乎 失 去 作 用 关 于 抗 战 农 贷 的 评 价, 有 关 著 作 的 主 要 论 点 是 :( 黄 立 人,1997) ( 李 金 铮,2003) ( 樊 瑛 华,2005) ( 赵 泉 民,2007) 1. 国 民 政 府 成 为 年 度 资 金 的 主 要 担 保, 国 家 金 融 机 构 成 为 农 贷 资 金 的 主 要 提 供 者, 它 们 贷 款 总 额 由 战 时 初 期 占 全 国 总 贷 款 额 的 76% 迅 速 上 升 到 90% 以 上, 其 主 力 为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和 中 国 银 行,1942 年 6 月, 农 行 在 国 家 银 行 贷 款 份 额 中 占 45.2%, 中 行 占 42.1%;(1942 年 8 月 31 日 全 国 农 贷 工 作 全 部 收 归 农 民 银 行 ) 2. 农 贷 贷 款 额 与 借 贷 农 民 人 数 均 逐 年 上 升 ; 农 贷 促 进 金 融 流 通, 有 利 于 改 善 农 民 生 活, 刺 激 生 产 经 营 ; 3. 年 度 资 金 数 额 太 少, 如 1941 年, 年 度 农 贷 贷 款 总 额 占 四 联 总 处 各 行 局 贴 放 总 额 的 24%, 占 政 府 支 出 的 5%; 新 式 借 贷 距 离 农 民 需 要 较 大 ; 4. 地 富 士 绅 把 持 农 贷, 真 正 贫 苦 的 农 民 多 半 因 抵 押 担 保 等 限 制, 无 法 加 入 合 作 社 佃 农 实 占 少 数, 因 而 贫 苦 农 民 得 利 较 少 地 富 士 绅 甚 至 将 农 贷 以 高 利 贷 转 贷 农 民 ; 5. 合 作 社 存 在 营 私 舞 弊 现 象 ; 6. 资 金 流 向 不 明, 难 以 考 察 增 加 农 业 生 产 的 具 体 作 用 ; 7. 农 贷 发 放 时 间 不 合 农 时, 有 的 迟 至 10 月 11 月 才 发 放 作 者 感 到 上 述 全 景 分 析, 似 尚 可 从 不 同 侧 面 进 行 补 充 本 文 以 1937 年 至 1942 年 8 月 31 日 为 止 的 这 一 阶 段 中 国 银 行 对 四 川 省 内 江 县 农 业 贷 款 为 个 案 进 行 分 析, 特 别 在 以 下 方 面 作 一 定 补 充 或 修 正, 例 如, 农 贷 资 金 流 向 社 员 经 济 地 位 生 产 效 果 农 户 收 益 的 分 析, 农 民 经 营 自 主 权 的 分 析, 银 行 各 级 农 贷 工 作 人 员 在 农 贷 控 制 权 上 所 起 作 用 等 等 3 中 国 银 行 内 江 农 贷 始 末 20 世 纪 30 年 代 中 国 金 融 市 场 的 特 点 表 现 为 农 村 金 融 枯 竭, 都 市 金 融 膨 胀 年 中 国 银 行 总 裁 张 公 权 估 计, 全 国 银 货 约 为 22 亿 元, 可 成 为 流 通 资 金 者 不 足 四 分 之 一, 游 资 集 中 都 市, 银 行 不 得 不 纷 纷 探 寻 业 务 出 路 张 公 权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唯 一 出 路 就 是 上 海 有 资 产 者 立 即 送 人 才 送 钱 到 内 地 去 1933 年 中 国 银 行 总 行 设 立 农 业 放 款 委 员 会, 由 张 心 一 主 持 总 行 农 贷 工 作 1 到 二 十 世 纪 三 十 年 代 我 国 还 是 多 种 不 同 的 银 两 银 元 铜 币 和 形 形 色 色 的 纸 币 并 行 流 通, 严 重 阻 碍 了 商 品 交 换 和 贸 易 的 发 展 国 民 政 府 在 1933 年 规 定 一 切 交 易 改 用 银 元, 不 得 再 用 银 两 1935 年 11 月 4 日 国 民 政 府 进 行 币 制 改 革, 废 止 银 本 位 制 采 行 纸 币 制 6
7 中 国 银 行 早 就 关 注 并 着 手 准 备 四 川 蔗 业 农 贷 以 扶 植 蔗 糖 生 产 1932 年 中 国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在 内 江 县 设 立 与 省 会 成 都 支 行 平 级 的 内 江 支 行, 清 华 留 洋 归 来 的 孙 礌 为 负 责 人 1934 年,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 渝 行 ) 经 过 调 查 研 究 出 版 四 川 省 之 糖 一 书, 详 细 介 绍 沱 江 流 域 土 法 制 糖 工 艺 成 本 价 格 等 情 况 (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经 济 研 究 室,1934) 同 年 夏 天 渝 行 又 邀 请 上 海 精 糖 公 司 吴 卓 先 生 赴 川 考 察 糖 业, 吴 先 生 亲 自 到 内 江 资 中 资 阳 简 阳 等 沱 江 流 域 产 糖 诸 县 深 入 调 查, 确 定 当 时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不 是 全 面 引 进 新 设 备 选 用 良 种 ; 而 是 首 先 提 供 农 贷 资 金, 利 用 原 有 技 术 谋 求 发 展 ( 李 德 宣,1942) 当 时 四 川 各 方, 或 邀 请 沿 海 糖 业 专 家 来 川 考 察, 或 派 人 出 国 调 研 学 习, 纷 纷 购 买 日 本 捷 克 制 糖 机 械 运 川, 其 建 议 其 方 略 都 是 走 机 械 化 之 路 ( 王 东 伟,1985b) 上 海 专 家 吴 卓 先 生 的 方 针 独 辟 蹊 径, 使 中 行 对 蔗 糖 业 的 农 贷 走 了 一 条 符 合 当 时 四 川 农 村 情 况 的 道 路, 尤 为 难 能 可 贵 的 是 后 来 在 战 争 情 况 下 赢 得 了 极 其 宝 贵 的 时 间 迅 速 取 得 绩 效 1936 年 4 月, 刘 国 士 奉 渝 行 命, 到 内 江 县 松 柏 乡 等 四 乡 十 村 对 蔗 农 及 制 糖 土 法 作 坊 进 行 调 查, 写 出 调 查 报 告, 提 出 农 贷 建 议 ( 刘 国 士,1936) 1936 年 春, 中 国 银 行 和 四 川 省 农 村 合 作 委 员 会 协 订 中 国 银 行 对 四 川 省 试 办 农 村 合 作 社 放 款 合 约 ( 中 国 银 行,1936), 划 定 内 江 资 中 等 六 县 产 蔗 糖 区 域 各 县 合 作 社 全 部 由 中 国 银 行 派 员 调 查 放 款 稽 核 账 册, 组 织 信 用 合 作 社 1937 年, 抗 日 战 争 爆 发 中 国 银 行 本 是 负 责 发 展 国 际 贸 易 的 专 业 银 行, 抗 战 期 间 国 际 通 道 受 阻, 进 出 口 贸 易 陷 于 停 滞 中 行 放 款 方 针 转 为 以 扶 持 国 内 生 产 为 主, 以 期 减 少 依 赖 进 口 ; 其 中 包 括 不 断 加 大 对 蔗 糖 业 的 农 贷 投 入, 1937 年 渝 行 参 与 组 织 内 江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集 种 蔗 与 制 糖 于 一 体, 将 农 贷 款 集 中 用 于 生 产, 使 蔗 糖 产 量 迅 速 增 长, 蔗 农 得 以 摆 脱 预 卖 青 山 之 痛 苦 1940 年, 四 川 省 政 府 和 国 家 五 行 局 ( 中 央 中 国 交 通 农 民 四 大 银 行 及 中 央 信 托 局 ) 订 立 农 贷 合 约, 进 一 步 确 定 国 家 各 行 局 分 片 分 工 各 自 负 责 贷 款 的 县 份, 专 门 划 分 给 中 国 银 行 独 家 贷 款 的 县 份 包 括 内 江 资 中 万 县 梁 山 ( 今 梁 平 ) 等 二 十 余 县 ( 农 村 金 融 志 编 委 会,1992:296) 1942 年 正 当 中 行 决 定 不 以 盈 亏 为 顾 虑 扩 大 贷 款 额 和 增 加 农 贷 人 员 至 千 人 以 上 时, 根 据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决 定, 全 部 农 贷 工 作 于 1942 年 8 月 31 日 收 归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独 家 发 放 4 中 行 内 江 农 贷 绩 效 与 不 足 ( 一 ) 农 贷 总 额 较 大 地 满 足 蔗 农 需 要 1942 年 8 月, 中 行 重 庆 分 行 向 农 业 银 行 移 交 农 贷 业 务 时, 渝 行 八 个 月 贷 款 总 额 约 5 万 万 元, 其 中 农 贷 占 9 千 余 万 元, 中 行 虽 非 专 业 农 贷 银 行, 农 贷 额 已 占 渝 行 贷 款 总 额 18% ( 中 国 银 行 行 史 编 辑 委 员 会,1995: 583) 而 作 为 专 业 农 贷 银 行 的 中 国 农 民 银 行,1942 年 上 期 农 业 放 款 仅 占 全 部 放 款 额 的 4.3%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1980):370 7
8 内 江 农 贷 不 论 总 额 还 是 增 长 比 例 均 居 全 国 前 列 1941 上 半 年, 渝 行 内 江 农 贷 余 额 占 中 国 银 行 全 国 同 期 余 额 7.72 % 2, 占 全 国 同 期 全 部 农 贷 总 余 额 2.78% 3 内 江 每 户 平 均 农 贷 额 自 1938 年 超 过 全 国 平 均 数 以 后, 贷 款 额 迅 速 提 高, 正 如 四 联 总 社 检 查 团 指 出, 贷 款 数 额 充 足, 符 合 特 产 ( 经 济 作 物 ) 特 殊 需 要,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真 正 为 经 济 作 物 发 展 提 供 帮 助 中 行 历 年 对 内 江 县 的 农 贷 额 逐 渐 增 长, 数 额 如 下 : 表 1-4 中 行 历 年 内 江 农 贷 款 额 ( 上 ) 内 江 贷 款 额 增 加 比 例 ( 1937 年 为 基 准 ) 年 份 合 作 社 数 农 户 数 贷 款 总 金 额 ( 千 元 ) 内 江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 元 ) 全 国 合 作 社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 元 ) ** , , ,697 5, ,443 16, 累 计 增 长 倍 数 * 年 均 增 长 率 ( 李 德 宣,1942)( 樊 瑛 华,2005) * 有 关 变 化 率 百 分 比 的 平 均 数, 本 文 均 采 用 几 何 平 均 数, 以 下 不 再 一 一 说 明 数 据 显 示, 内 江 县 合 作 社 数 和 入 社 农 户 数 均 连 年 翻 番, 而 农 贷 总 额 平 均 每 年 增 长 率 6.73 倍, 因 而 每 户 贷 款 额 每 年 增 到 3.18 倍 由 于 合 作 社 对 蔗 农 带 来 的 好 处, 其 吸 引 力 使 内 江 蔗 农 入 社 率 迅 速 达 到 50%, 位 居 全 国 前 列, 例 如 大 后 方 合 作 事 业 发 展 最 好 的 四 川 省, 全 省 入 社 率 为 26% ( 重 庆 市 档 案 馆,1993) 2 中 行 内 江 农 贷 余 额 占 中 行 四 川 同 期 余 额 %( 中 国 银 行,1941); 中 行 四 川 余 额 占 中 行 全 国 同 期 余 额 32.26%( 四 联 总 处 农 业 金 融 处,1941) 由 以 上 两 点, 可 得 中 行 内 江 农 贷 余 额 占 中 行 全 国 同 期 余 额 7.72 % 3 中 国 银 行 全 国 余 额 占 四 行 局 全 国 余 额 40.04%,( 四 联 总 处 农 业 金 融 处,1941); 国 家 各 行 局 农 贷 额 1941 年 上 升 到 全 国 贷 款 额 90% 左 右 ( 黄 立 人,1997) 由 此 可 得 中 行 内 江 农 贷 余 额 占 全 国 同 期 农 贷 总 余 额 2.78% 8
9 年 份 表 1-5 中 行 历 年 内 江 农 贷 款 额 ( 下 ) 1 内 江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 元 ) 扣 除 物 价 指 数 因 素 农 民 所 付 物 价 指 数 2 全 国 合 作 社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 元 ) ** 扣 除 物 价 指 数 因 素 累 计 增 长 倍 数 ( 下 降 ) 36.1 * 平 均 年 增 长 率 ( 下 降 ) 2.45 农 民 所 付 物 价 指 数 同 表 1-3. 由 表 可 知, 扣 除 物 价 因 素 后, 全 国 合 作 社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1938 以 后 逐 年 下 降, 而 内 江 蔗 农 得 到 的 贷 款 却 大 幅 上 升, 以 1940 和 1941 年 最 高 最 后 一 列 为 各 年 内 江 每 户 平 均 贷 款 额 高 于 全 国 每 户 额 度 的 倍 数, 两 年 为 18 倍 以 上 ( 二 ) 农 村 借 贷 利 率 普 遍 下 降 中 国 银 行 农 贷 向 内 江 农 村 增 加 了 货 币 投 入 量,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冲 击 了 高 利 贷, 改 变 了 一 部 分 农 村 金 融 结 构, 借 贷 利 率 自 然 随 之 下 降 ; 农 民 获 得 间 接 和 直 接 经 济 利 益 获 利 者 显 然 不 止 是 入 社 农 户, 全 体 农 户 都 是 受 益 者 (1) 建 社 前, 内 江 高 利 贷 利 息 位 居 全 川 之 首, 卖 青 山 惊 人 的 高 利 率, 更 使 农 民 不 堪 其 苦 ; 此 时 合 作 社 低 息 放 款, 且 在 借 款 来 源 中 比 重 甚 高, 高 利 贷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遏 制, 利 率 下 降, 甚 至 出 现 糖 房 主 动 以 优 惠 条 件 拉 蔗 农 卖 蔗 表 1-6 全 国 农 村 各 种 借 贷 月 利 率 ( 分, 即 %) 借 款 来 源 合 作 社 高 利 贷 银 行 及 合 作 社 贷 出 利 息 由 四 联 总 处 统 一 规 定,1942 年 四 联 总 处 决 定 银 行 贷 出 利 率 由 月 息 8 厘 升 至 9 厘, 合 作 社 贷 款 利 率 相 应 由 1 分 2 厘 调 到 1 分 3 厘 以 后 因 物 价 飞 涨, 利 率 连 年 继 续 调 高 农 村 私 人 借 贷 利 率, 由 于 农 贷 低 利 对 高 利 贷 的 遏 制, 高 利 贷 利 息 被 迫 收 敛 ; 而 糖 商 对 内 江 蔗 农 放 款 利 率 大 幅 下 调, 甚 至 有 降 至 8 厘 者, 并 有 不 计 利 息, 仅 以 蔗 农 所 产 甘 蔗 由 彼 购 买 为 条 件 者, 因 而 惠 及 非 社 员 ; 对 比 1937 年 卖 青 山 时 月 息 高 达 8 分 8 厘 3, 两 三 年 的 变 化 实 在 巨 大 9
10 (2) 全 国 在 1941 年, 农 村 借 贷 首 次 出 现 向 新 式 借 贷 机 构 借 款 比 例 超 过 高 利 贷 等 传 统 借 贷 方 式, 而 内 江 县 这 一 变 化 提 前 一 年 出 现 于 1940 年, 虽 然 只 是 短 短 的 一 年, 对 于 抗 战 瞬 息 万 变 的 局 势, 却 是 十 分 珍 贵, 因 为 1941 年 战 事 就 逼 近 四 川 省 大 门, 糖 价 大 幅 变 化 赢 得 一 年 时 间, 就 是 赢 得 一 年 农 户 的 高 额 收 益 表 年 四 川 省 农 民 借 款 来 源 (%) 合 作 社 商 人 农 人 地 主 其 他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表 1-8 全 国 农 户 借 款 来 源 (%) 借 款 来 源 银 行 合 作 社 及 合 作 金 库 高 利 贷 ( 赵 泉 民,2007) ( 三 ) 内 江 县 商 品 经 济 繁 荣 在 沱 江 流 域 产 糖 各 县 中, 内 江 是 唯 一 的 糖 业 集 散 市 场, 且 社 会 上 金 融 业 农 工 商 业, 皆 与 糖 业 发 生 密 切 关 系, 市 面 非 常 繁 荣, 业 务 繁 忙 时, 沱 江 运 货 船 只 日 夜 来 往 如 织 内 江 的 主 要 产 业 是 制 糖 业,1941 年 内 江 810 家 制 糖 作 坊 平 均 每 一 家 作 坊 资 本 万 元, 工 人 44 人, 畜 工 -- 牛 15 头 ( 每 头 价 值 400 元 以 上 ); 而 内 江 其 他 火 柴 成 衣 碾 米 印 刷 酿 酒 锯 木 等 工 业, 均 为 资 本 额 较 小 的 产 业, 资 本 一 般 不 足 千 元 (1938 年 价 格 按 照 四 川 综 合 物 价 指 数, 1941 为 1938 的 9 倍 ), 人 数 通 常 不 到 十 人, 完 全 无 法 和 制 糖 业 规 模 相 比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 1938c) 内 江 粮 食 等 必 需 品 不 能 满 足 自 身 需 要, 必 须 和 其 他 地 域 交 换 粮 食 布 匹 等 生 活 必 需 品 和 肥 料 农 具 等 生 产 资 料, 由 此 拉 动 商 业 运 输 金 融 各 行 各 业 抗 战 中, 酒 精 工 业 的 迅 速 兴 起, 更 促 进 了 内 江 经 济 发 展, 推 动 内 江 金 融 业 发 展 各 行 各 业 还 促 成 钱 庄 业 兴 盛 发 展, 由 战 前 十 一 家, 猛 增 到 六 十 余 家, 每 到 收 缴 款 项 结 算 的 日 子 比 期, 内 江 县 主 要 街 道 热 闹 喧 嚣 挤 得 水 泄 不 通, 成 为 国 内 罕 见 的 现 象 ( 张 子 敬,1987) 因 而 内 江 不 但 成 为 川 中 川 南 商 品 集 散 地 ; 还 由 于 金 融 业 迅 速 发 展, 使 内 江 成 为 川 中 南 金 融 中 心 ; 抗 战 时 期 内 江 在 四 川 省 的 经 济 地 位 发 展 到 仅 次 于 重 庆 成 都 两 市 而 居 第 三 位 蔗 业 制 糖 业 发 展 所 引 起 的 链 式 反 应, 对 推 动 内 江 商 品 市 场 不 可 逆 发 展, 起 到 重 大 作 用 ( 四 ) 中 行 贷 款 良 性 循 环, 加 速 农 贷 资 金 周 转 10
11 四 联 总 处 1942 年 五 六 月 历 时 四 十 天 在 四 川 考 察 农 贷 工 作, 首 先 在 内 江 县 集 中 考 察 三 天, 在 其 长 达 60 页 的 报 告 书 里 写 道 : 内 江 过 期 贷 款 为 贷 款 总 额 之 1.3%, 过 期 社 数 为 贷 款 社 数 之 0.95% 此 种 情 形 当 归 功 于 合 作 社 组 织 基 础 健 全, 及 指 导 人 员 工 作 人 员 均 甚 努 力 之 结 果 ( 四 联 总 处 四 川 农 贷 视 察 团,1942:18) 中 行 农 贷 视 察 员 许 文 周 在 四 川 荣 昌 县 写 的 农 贷 旬 报 中 汇 报 道 : 农 民 信 用 良 好 抽 查 16 社 中, 每 次 贷 款 均 能 如 期 归 还, 还 有 提 前 者 只 有 两 社 中 社 员 二 三 人 不 能 如 期 交 社 ( 许 文 周,1942) 这 是 由 于 农 户 在 获 益 同 时, 不 断 增 强 信 用 意 识 贷 款 实 际 是 以 农 民 个 人 信 用 做 抵 押, 只 要 信 誉 好, 可 以 继 续 得 到 贷 款, 拖 欠 不 还 贷 款 对 农 户 个 人 是 弊 大 于 利 中 国 银 行 同 期 每 年 年 底 的 农 贷 余 额 均 小 于 上 年 年 底 余 额 与 当 年 贷 出 金 额 之 和 ( 差 额 为 收 回 额 ), 即 中 行 贷 出 款 项 多 数 能 按 期 收 回, 实 现 了 良 性 循 环, 发 挥 了 继 续 周 转 融 通 效 果 下 面 以 1940 年 为 例 : 表 1-9 中 国 银 行 1940 年 全 国 和 四 川 农 贷 余 额 ( 千 元 ) 年 度 初 余 额 贷 出 总 额 前 两 项 之 和 收 回 额 年 终 余 额 全 国 16,767 49,124 65,891 14,541 51,350 四 川 3,653 23,707 27,360 6,467 20,893 (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 1240;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1942b:346) 良 性 循 环 并 不 说 明 银 行 获 利 甚 丰 陈 光 甫 先 生 对 银 行 的 放 款 成 本 和 利 息 算 了 一 笔 账, 各 种 存 息 ( 包 括 活 期 定 期 存 款 ) 总 平 均 为 年 息 6 厘 5( 包 括 付 给 客 户 月 息 5 厘 4, 加 上 准 备 金 各 种 开 支 呆 账 等 成 本 ); 农 贷 成 本 为 10.1%, 折 合 月 利 率 8 厘 4, 银 行 方 不 亏 本 ( 李 金 铮,2003:384)( 吴 承 禧,1935) 说 明 银 行 农 贷 几 乎 难 以 获 利, 这 正 是 商 业 银 行 抗 战 时 期 停 办 农 贷, 某 些 农 贷 专 业 国 家 银 行 消 极 办 农 贷 的 根 源 ( 五 ) 对 抗 战 做 出 贡 献 1942 年 国 民 政 府 税 务 署 负 责 官 员 致 内 江 税 务 局 局 长 说 过 内 江 素 有 甜 都 美 誉, 沿 望 甜 都 父 老, 深 体 救 亡 存 之 大 义, 勿 负 政 府 之 重 托 与 厚 望! 内 江 县 时 常 接 到 十 万 火 急 的 要 糖 命 令, 内 江 人 民 积 极 努 力, 一 直 到 抗 战 胜 利, 始 终 保 证 食 糖 供 应 ( 杨 修 武,2005) 同 时 糖 业 税 也 是 国 家 最 重 要 的 税 收 来 源 之 一, 一 直 到 1941 年 ( 含 ) 食 糖 税 率 为 15%,1942 起 食 糖 专 卖 后, 升 至 30% 内 江 糖 税 总 额 相 当 大, 糖 税 不 但 是 内 江 财 政 收 入 支 柱 之 一, 也 是 国 家 税 收 来 源 政 府 先 后 在 内 江 设 立 了 糖 税 局 中 央 财 政 部 直 接 委 派 了 主 任 驻 场 员 等 征 税 机 构 和 人 员,1936 年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税 额 统 计, 内 江 一 县 纳 税 25 万 元, 占 四 川 全 省 总 税 额 四 分 之 一 由 于 内 江 蔗 糖 业 贡 献 较 大,1943 年 国 民 政 府 社 会 部 决 定 奖 励 内 江 全 县 合 作 社 社 员, 每 人 无 偿 获 得 可 做 制 服 两 套 的 布 匹 两 丈 四 ( 程 性 初,1988) 抗 战 期 间, 由 于 日 本 的 封 锁, 汽 车 飞 机 所 需 要 的 燃 料 极 其 紧 张, 制 糖 的 副 产 品 漏 水 正 是 制 造 代 用 汽 油 酒 精 的 理 想 原 料, 甘 蔗 制 造 酒 精, 所 获 能 量 为 耗 费 能 量 的 8 倍, 远 高 于 玉 米 等 粮 食 原 料, 是 理 想 的 生 物 原 料 1938 年 8 11
12 月 15 日 内 江 首 先 建 成 酒 精 厂,1939 年 内 江 生 产 的 酒 精 负 担 全 国 酒 精 产 量 一 半 以 上, 尽 管 后 来 后 方 有 更 多 酒 精 厂 建 成, 但 内 江 始 终 保 持 全 国 酒 精 产 量 1/4 至 1/5 的 份 额, 燃 料 酒 精 满 足 了 我 国 和 援 华 盟 友 的 汽 车 飞 机 的 紧 急 需 求 内 江 对 战 时 酒 精 生 产 做 出 的 重 大 贡 献 和 甘 蔗 生 产 密 不 可 分 ( 六 ) 农 贷 存 在 的 问 题 (1) 贷 数 额 总 量 较 少 尽 管 1942 年 中 行 重 庆 分 行 农 贷 余 额 占 渝 行 全 部 贷 款 总 额 的 18%, 不 过 和 农 民 的 实 际 需 要 仍 有 相 当 距 离 根 据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 的 调 查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第 四 号 农 业 金 融 ), 内 江 县 农 户 ( 包 括 社 员 与 非 社 员 ) 希 望 借 款 865 元, 实 际 借 得 元, 实 借 款 占 需 借 额 的 57.1%, 尽 管 对 于 入 社 农 户, 当 年 中 行 对 社 员 每 户 贷 款 额 为 元, 但 贷 款 面 尚 仅 达 蔗 农 农 户 数 之 半 (2) 内 江 合 作 社 过 期 欠 款 原 因 合 作 社 管 理 缺 陷, 虽 然 主 要 是 行 政 管 理 的 责 任, 但 是 中 国 银 行 对 于 合 作 社 也 负 有 一 定 监 管 责 任, 尤 其 像 资 金 挪 用 职 员 舞 弊 等 等 和 资 金 运 用 相 关 的 问 题, 银 行 系 统 更 有 责 任 监 督 内 江 合 作 社 过 期 欠 款 现 象, 尽 管 如 上 文 所 述, 相 对 较 少 ; 但 仍 然 反 映 出 工 作 中 的 缺 点, 主 要 原 因 有 以 下 各 点 : 业 务 不 健 全 ; 资 金 被 挪 用 ; 职 员 舞 弊 ( 内 江 近 300 社 中 有 两 社 职 员 有 舞 弊 行 为 ); 存 糖 不 善 ; 存 糖 未 售 ( 李 德 宣, 1942) 但 是 由 于 银 行 系 统 监 管 总 体 还 是 得 力 的, 在 中 国 银 行 对 内 江 发 放 农 贷 的 年 代 ( ), 内 江 没 有 发 生 农 贷 全 局 性 或 银 行 系 统 的 贪 污 舞 弊 事 件 二 农 民 和 农 贷 分 析 农 贷, 银 行 贷 出 款 额 固 然 重 要, 但 农 民 收 益 增 加 和 农 业 发 展 更 是 农 贷 欲 达 到 的 目 的, 不 能 不 对 之 作 力 所 能 及 的 分 析, 尤 其 要 探 讨 下 面 几 个 重 要 问 题 : -- 农 贷 款 额 在 内 江 农 户 财 务 中 占 什 么 地 位? -- 农 贷 款 给 了 处 于 什 么 经 济 地 位 的 农 户? -- 蔗 农 如 何 凭 借 经 营 自 主 权 获 得 收 益? 1 内 江 农 户 财 务 状 况 下 面 首 先 了 解 内 江 农 户 的 一 般 财 务 状 况, 这 是 分 析 农 贷 对 蔗 农 作 用 的 基 本 资 料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金 陵 大 学 等 单 位 1941 年 11 月 发 表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报 告, 调 查 时 间 从 1940 年 5 月 1 日 至 1941 年 4 月 31 日, 报 告 将 四 川 省 按 农 业 特 征 分 为 7 个 区, 各 区 调 查 若 干 县 各 县 普 查 农 户, 再 深 入 调 查 户 农 户, 报 告 分 为 总 报 告 农 场 经 营 农 业 金 融 租 佃 制 度 等 七 大 部 分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本 节 资 料 主 要 依 据 第 二 部 分 农 场 经 济, 第 四 部 分 农 业 金 融 12
13 内 江 县 及 沱 江 流 域 诸 产 蔗 县 按 农 业 特 征 划 分 到 甜 薯 稻 棉 区, 在 内 江 县 深 入 调 查 的 40 家 农 户 中, 自 耕 农 佃 农 各 占 一 半 ; 平 均 耕 地 面 积 18.1 亩 / 户, 土 地 租 佃 率 57.36%, 但 蔗 农 比 例 不 详 下 文 中 所 称 农 场 指 小 农 经 营 的 小 家 庭 农 场, 即 农 户 以 家 庭 成 员 为 劳 动 力, 或 雇 工 参 与 的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基 本 单 位 ( 一 ) 农 户 平 均 资 产 额 一 个 农 场 的 总 资 产 额 是 分 析 财 务 状 况 的 基 本 依 据, 它 包 括 固 定 资 本 和 流 动 资 本 两 部 分, 前 者 如 土 地 房 屋, 后 者 如 牲 畜 农 具 地 租 现 金 等 年 内 江 农 户 资 产 额 如 下 : 表 年 内 江 农 户 资 产 额 自 耕 农 佃 农 平 均 资 产 额 ( 元 ) 内 江 农 户 平 均 资 产 额 元 1940 年 大 米 每 百 市 斤 150 元, 这 个 资 产 额 相 当 一 千 市 斤 大 米 的 价 格 而 同 年 一 万 公 斤 ( 四 亩 ) 甘 蔗 的 生 产 成 本 为 350 元, 等 于 资 产 额 的 22% 足 见 平 均 资 产 额 是 一 个 并 不 高 的 数 额, 其 中 现 金 尤 为 缺 乏, 储 蓄 额 为 零 ( 二 ) 农 户 经 济 活 动 概 况 农 户 生 产 目 的 包 括 生 产 和 生 活 两 方 面, 农 户 经 济 活 动 包 括 农 场 经 营 及 农 场 以 外 ( 例 如 养 鸡 等 副 业 ) 的 农 家 全 部 经 济 收 入 和 支 出, 它 包 括 以 下 各 项 : 1 农 场 现 金 收 入, 如 农 畜 产 品 等 市 场 销 售 所 得 ; 2 农 场 非 现 金 收 入, 对 于 自 耕 农 包 括 家 用 作 物 及 牲 畜 产 品 的 价 值 等 项, 佃 农 还 计 入 缴 租 的 农 产 品 价 值 ; 5 农 场 现 金 支 出, 主 要 为 生 产 成 本, 包 括 佃 农 钱 租 在 内 ; 6 农 场 非 现 金 支 出, 包 括 家 庭 成 员 工 作 估 值 及 佃 农 缴 租 农 产 品 价 值 农 场 以 外 经 济 活 动 包 括 : 3 农 场 以 外 现 金 收 入 --- 家 庭 副 业 ( 如 绩 麻 养 鸡 ) 外 出 打 工 收 入 等 ; 7 农 场 以 外 家 庭 用 费 的 现 金 支 出, 主 要 为 日 常 生 活 需 要 ( 约 占 四 分 之 三 ), 如 需 用 现 金 购 买 的 食 物 燃 料 衣 物 等 ; 其 他 如 婚 丧 做 寿 生 子 办 事 送 礼 祭 祖 拜 佛 年 节 花 销 等 等 以 上 仅 包 括 需 在 市 场 购 买 的 部 分, 不 含 农 家 自 产 自 用 农 产 品 的 折 价 1940 年 内 江 县 对 以 上 各 项 的 调 查 数 据 可 列 表 如 下 : 13
14 表 2-2 内 江 农 户 收 支 构 成 平 均 数 ( 元 ) 农 户 经 济 活 动 农 场 以 内 农 场 以 外 收 入 现 金 非 现 金 现 金 非 现 金 支 出 现 金 非 现 金 现 金 非 现 金 元 负 债 额 农 家 资 产 额 农 场 以 外 非 现 金 收 支 支 出 均 未 统 计 ; 不 计 价 的 人 工 ( 家 庭 成 员 劳 动 ) 农 家 粪 自 留 种 子 农 具 自 行 修 理 房 屋 修 缮 等 等 并 不 花 费 现 金 农 场 以 内 支 出 费 用 5 的 估 计 并 不 准 确, 如 果 将 这 项 开 销 加 进 家 庭 支 出 与 收 入 相 比, 所 有 的 农 民 都 将 亏 损 极 大, 根 本 不 可 能 继 续 生 活 和 生 产 即 5 计 算 偏 高 ( 李 德 英,2006) ( 三 ) 农 户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根 据 上 表 数 据 作 如 下 分 析 : (1) 农 户 现 金 收 支 盈 亏 ( 农 户 财 务 状 况 ) 农 场 内 外 收 支 的 现 金 盈 亏 计 算 式 为 (1+3)-(5+7)= 元, 作 为 农 家 财 务 的 总 收 支 是 亏 损 的 值 得 注 意 的 还 有, 农 场 现 金 支 出 5 和 农 场 以 外 家 庭 现 金 支 出 7 数 额 数 量 级 相 同, 说 明 农 家 生 产 生 活 支 出 处 于 同 一 数 量 级 (2) 农 户 债 务 情 况 由 于 农 户 现 金 收 支 亏 损, 农 户 不 得 不 进 入 负 债 大 军 的 行 列, 负 债 农 民 占 农 民 总 数 比 例 约 70%, 根 据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统 计 室 1944 年 的 统 计, 内 江 农 户 负 债 额 占 资 产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表 2-3 内 江 农 户 资 产 额 与 负 债 额 (1940 年 ) 自 耕 农 佃 农 平 均 资 产 额 ( 元 ) 负 债 额 ( 元 ) * 负 债 额 占 19.8% 93.5% 30.54% 资 产 额 比 例 * 作 者 重 新 计 算 ( 原 文 为 元, 计 算 方 法 不 详 ) (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统 计 室,1944) 农 户 经 济 成 为 负 债 经 济, 举 债 是 大 多 数 农 民 维 持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和 生 产 的 唯 一 出 路 14
15 根 据 金 陵 大 学 农 学 院 1939 年 调 查 表 四 川 省 内 江 县 特 产 调 查 ( 金 陵 大 学 农 学 院 农 业 经 济 系,1939),13 户 中 有 3 户 为 长 项 户 ( 参 见 1-1 节 ), 例 如 编 号 第 24 号 农 户 曾 以 2 万 斤 甘 蔗 为 抵 押, 向 糖 房 借 款 100 元, 月 息 3 分, 即 年 利 率 3 分 6 厘, 当 时 这 还 不 算 高 的 高 利 贷,15 年 无 力 归 还, 本 息 已 高 达 640 元, 远 远 超 过 佃 农 资 产 额 长 达 15 年 里, 该 户 预 卖 青 山, 只 被 限 定 卖 给 这 家 糖 房 这 种 靠 借 贷 加 剧 产 业 链 条 上 借 贷 人 对 放 贷 人 的 依 赖, 形 成 市 场 分 割, 农 民 被 牢 牢 绑 住 无 力 挣 脱 (3) 现 金 收 入 比 重 现 金 收 入 在 全 部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由 算 式 (1+3)/ (1+2+3) 计 算, 比 重 为 33%, 即 现 金 收 入 占 农 户 总 收 入 1/3 左 右 该 数 据 反 映 该 地 区 农 业 生 产 商 品 化 程 度 逐 步 增 高, 因 而 经 济 利 益 法 则 在 逐 渐 影 响 农 民 经 济 行 为 (4) 维 持 农 业 再 生 产 所 需 周 转 资 金 国 民 政 府 行 政 院 农 产 促 进 委 员 会 1940 年 调 查, 每 户 农 民 为 维 持 农 业 再 生 产 所 需 周 转 资 金, 全 国 平 均 为 元, 四 川 最 高, 需 元 这 个 数 值 和 农 家 财 务 状 况 亏 损 额 及 负 债 额 属 于 同 一 数 量 级, 这 些 基 本 数 据 提 供 了 贷 款 需 求 的 基 本 数 据 ( 重 庆 市 档 案 馆,1993:30) 中 行 1941 年 对 内 江 农 户 贷 款 额 平 均 为 530 元, 在 全 国 居 于 高 端, 这 个 数 额 超 过 内 江 同 期 农 家 平 均 债 额 元, 而 和 四 川 每 户 农 民 维 持 农 业 再 生 产 所 需 周 转 资 金 元 大 体 相 当 2 贷 款 户 地 权 与 耕 地 面 积 分 析 获 得 农 贷 的 主 体, 究 竟 是 耕 种 多 少 土 地 的 群 体, 他 们 在 当 时 农 村 处 于 什 么 样 的 经 济 地 位, 只 有 通 过 数 量 分 析 之 后, 才 能 得 出 结 论 中 行 农 贷 文 件 中 屡 屡 强 调 真 正 需 要 贷 款 帮 助 者, 不 是 少 数 的 富 农 地 主, 而 是 绝 大 多 数 的 贫 农 小 农 佃 农, 尽 量 吸 收 贫 农 为 社 员 严 防 地 主 和 土 豪 劣 绅 加 入 合 作 社 把 持 贷 款 (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 问 题 的 关 键 是 这 一 写 在 宣 言 里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否 在 实 际 运 作 中 被 遵 循 1941 年 中 国 银 行 编 组 为 农 贷 28 号 的 入 社 农 贷 户 共 1804 户, 占 内 江 县 贷 款 总 户 数 户 的 10.34%, 样 本 数 量 相 当 大, 对 该 组 农 户 耕 地 占 有 面 积 ( 含 种 蔗 与 其 他 作 物 的 全 部 耕 地 面 积 ) 的 统 计 资 料, 足 以 对 说 明 农 贷 户 耕 地 占 有 情 况 ( 李 德 宣,1942) 该 统 计 表 纵 坐 标 按 每 户 耕 地 面 积 分 档, 横 坐 标 按 自 耕 农 半 自 耕 农 佃 农 分 类 列 出 户 数, 对 于 半 自 耕 农 还 进 一 步 区 分 不 同 租 佃 比 例 的 户 数, 数 据 相 当 详 细 15
16 耕 地 面 积 ( 亩 ) 表 2-4 自 耕 农 内 江 县 农 贷 28 借 户 耕 地 面 积 及 地 权 关 系 表 半 自 耕 农 ( 户 ) 佃 农 租 佃 耕 地 占 农 户 耕 地 比 例 总 数 1/2 1/3 2/3 1/4 3/4 ( 户 ( 户 ) ) 总 户 数 ( 户 ) ( 户 ) < > > 合 计 作 者 依 据 上 表 数 据 作 了 进 一 步 计 算, 并 制 成 相 关 函 数 图 ( 一 ) 贷 款 户 地 权 分 析 土 地 所 有 权 通 常 称 作 田 底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则 称 田 面 权 佃 农 为 租 佃 他 人 土 地 耕 作 和 经 营 的 农 民, 没 有 土 地 所 有 权, 但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薛 暮 桥 在 1936 年 中 国 农 村 杂 志 著 文 明 确 指 出 : 佃 户 和 地 主 是 契 约 关 系, 而 不 是 身 份 关 系 ( 薛 暮 桥,1936) 在 佃 户 按 约 交 租 的 情 况 下, 地 主 不 能 干 涉 佃 户 享 有 的 土 地 耕 作 权 ; 佃 户 不 欠 租, 地 主 在 租 佃 期 内 就 不 能 撤 佃 农 民 可 以 比 较 自 由 地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安 排 生 产 ( 包 括 品 种 数 量 等 ), 具 有 经 营 权 和 收 益 权, 甚 至 还 能 转 租 出 卖 田 面 权 四 川 省 水 稻 甜 薯 棉 花 区 ( 含 内 江 ) 租 佃 制 度 情 况 如 下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第 七 号, 租 佃 制 度 ): 表 2-5 四 川 省 水 稻 甜 薯 棉 花 区 租 佃 制 度 定 额 制 分 租 制 钱 租 [ 定 额 租 金 ] 谷 租 [ 定 量 产 品 ] 分 成 地 租 [ 按 产 量 分 成 ] 帮 工 分 租 [ 佃 农 仅 出 劳 力, 分 得 部 分 产 品 ] 22.1% 63.7% 9.4% 4.8% 内 江 县 佃 户 向 地 主 缴 纳 的 地 租 属 定 额 租 制, 交 给 地 主 租 额 以 外 的 收 入 完 全 归 己, 农 民 因 而 有 耕 种 积 极 性 水 田 交 谷 租, 产 量 之 50% 以 上 交 租 ; 旱 田 为 钱 租, 即 货 币 地 租, 内 江 县 旱 地 不 缴 纳 押 租 ( 土 地 租 赁 的 押 金 ), 最 后 这 一 点 经 反 复 核 查 多 种 资 料 确 认 ( 金 陵 大 学 农 学 院 农 业 经 济 系,1939; 李 德 宣, 1942; 邓 文 烈,1943; 李 德 英,2006 ) 根 据 上 述 1804 户 统 计 资 料 分 析 农 户 地 权 情 况 如 下 : 16
17 表 2-6 内 江 入 社 蔗 农 地 权 分 析 表 自 耕 农 半 自 耕 农 佃 农 农 户 户 数 百 分 比 35% 17% 48% 耕 地 亩 数 百 分 比 30.28% 23.38% 46.34% 每 户 耕 地 平 均 亩 数 ( 亩 / 户 ) 在 半 自 耕 农 ( 半 佃 农 ) 耕 地 中, 46% 为 自 有 土 地,54% 为 租 佃 土 地 连 同 佃 农 耕 地, 该 组 贷 款 农 户 全 部 土 地 租 佃 率 为 59.35%, 即 将 近 60% 耕 地 为 租 佃 土 地 ( 二 ) 贷 款 户 耕 地 面 积 分 析 根 据 原 表 进 一 步 计 算 可 得 出 农 户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和 耕 地 面 积 累 积 百 分 比 表 2-7 农 户 耕 地 面 积 ( 亩 / 户 ) 统 计 各 档 编 号 农 户 耕 地 亩 数 分 档 ( 亩 ) 各 档 农 户 户 数 比 例 (%) 农 户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 农 户 耕 地 面 积 累 积 百 分 比 (%) 平 均 数 计 算 中 采 用 的 中 间 值 ( 亩 ) 1 < b 中 位 数 c 借 债 户 a 平 均 数 > [ 注 ] 对 应 图 号 图 2-1 图 2-2 折 线 1 图 2-2 折 线 2 [ 注 ] 第 7 档 为 开 放 端, 我 们 设 定 求 平 均 数 的 数 值 为 125, 由 此 计 算 的 平 均 数, 和 其 他 来 源 的 小 数 量 样 本 得 出 的 平 均 数 作 比 较, 是 处 于 同 一 数 量 级 由 于 第 7 档 比 例 仅 占 1.94%, 在 合 理 范 围 里 选 择 不 同 数 据, 对 平 均 数 影 响 不 大 17
18 根 据 该 表 绘 制 函 数 图 如 下 : 亩 / 户 图 2-1 各 档 农 户 比 例 (%) ( 制 图 陈 述 泉 ) 横 坐 标 为 每 户 亩 数, 纵 坐 标 为 该 档 农 户 占 总 户 数 百 分 比 图 2-1 显 示 各 档 农 户 所 占 百 分 比 图 2-2 将 两 个 折 线 函 数 图 合 并, 便 于 查 取 数 值 两 函 数 图 共 用 农 户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为 纵 坐 标 可 由 折 线 1 的 横 坐 标 每 户 耕 地 亩 数 查 得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再 向 右 到 折 线 2 查 出 对 应 的 横 坐 标 耕 地 累 积 百 分 比, 十 分 简 便 ; 比 较 准 确 的 数 值 仍 需 要 用 内 插 法 数 字 计 算 得 出 折 线 1 100% 户 数 累 计 百 分 比 a 折 线 2 b 50% % % 50% 0% 每 户 耕 地 数 量 ( 亩 / 户 ) 土 地 累 计 百 分 比 图 2-2 农 户 户 数 和 农 户 耕 地 累 积 百 分 比 (%) ( 制 图 胡 应 平 ) 折 线 1 每 户 耕 地 亩 数 和 农 户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关 系 图 折 线 2-- 农 户 耕 地 累 积 百 分 比 和 农 户 户 数 累 积 百 分 比 关 系 图 图 2-2 上 的 特 性 点 : a. 耕 地 平 均 数 a 点, 平 均 数 由 各 档 中 间 值 与 各 档 所 占 百 分 比 计 算 得 到 : 平 均 每 户 耕 地 亩 / 户 ; 按 5.94 人 / 户 计 算, 人 均 耕 地 3.79 亩 与 折 线 1 的 18
19 横 坐 标 对 应 的 纵 坐 标 值 为 71.9%, 说 明 低 于 和 等 于 平 均 数 的 农 户 多 达 总 户 数 的 71.9% 在 右 侧 折 线 2 上, 与 纵 坐 标 71.9% 对 应 的 横 坐 标 则 仅 为 40.08%( 请 注 意 横 坐 标 零 值 在 最 右 端 ), 即 71.9% 的 农 户 仅 经 营 全 部 耕 地 的 40.08% b. 耕 地 中 位 数 b 点, 中 位 数 是 这 样 一 个 点, 耕 地 面 积 低 于 或 高 于 它 的 农 户 各 占 农 户 数 一 半, 即 纵 坐 标 农 户 累 计 百 分 比 50% 的 点 对 应 它, 在 折 线 1 的 横 坐 标 上 查 得 每 户 耕 地 13.5 亩 / 户 ; 在 折 线 2 的 横 坐 标 上 求 得 累 计 耕 地 面 积 仅 为 24.26% 即 该 组 贷 款 农 户 中, 贫 困 的 一 半 农 户 共 经 营 耕 地 总 面 积 的 24.26%, 人 均 耕 地 为 2.27 亩 / 人 ( 三 ) 借 债 户 四 川 省 70% 农 户 借 债 (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统 计 室,1944), 折 线 1 上, 对 应 总 户 数 70% 的 耕 地 面 积 是 亩 / 户, 相 应 的 人 均 耕 地 是 3.1 亩 / 人, 在 折 线 2 上, 他 们 只 占 总 耕 地 面 积 的 38.13% 土 地 面 积 大 小 并 非 借 债 的 唯 一 因 素, 此 项 计 算 只 具 有 参 考 意 义 以 上 ( 二 )( 三 ) 两 小 节 的 分 析 可 用 简 洁 的 形 式 归 纳 为 表 2-6, 它 正 是 内 江 农 贷 户 经 济 状 况 简 明 的 写 照 表 2-8 入 社 农 户 统 计 图 的 特 性 点 d. 维 持 农 户 最 a. 平 均 数 c. 借 债 户 b. 中 位 数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耕 地 面 积 每 户 耕 地 面 亩 / 户 亩 / 户 13.5 亩 / 户 积 * 人 均 耕 地 面 3-4 亩 / 人 3.79 亩 / 人 3.1 亩 / 人 2.27 亩 / 人 积 等 于 和 低 于 此 约 70% 71.9% 70%* 50%* 数 的 农 户 比 例 耕 地 比 例 40.08% 38.13% 24.26% a b c d 编 号 系 按 正 文 中 出 现 顺 序 ( 四 )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耕 地 面 积 (d) 我 国 农 民 以 作 物 生 产 为 主, 土 地 面 积 和 农 家 收 入 直 接 相 关, 只 有 拥 有 足 够 的 土 地, 才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农 产 品, 这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为 了 说 明 内 江 农 户 生 活 水 平,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土 地 面 积 ( 亩 / 人 ) 可 以 作 为 一 个 判 据, 列 进 上 面 表 中 第 一 列 (d) 四 川 省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土 地 面 积 按 清 中 期 四 川 省 亩 产, 人 均 耕 地 需 5 亩 ; 按 清 后 期 亩 产 需 3.4 亩 四 川 虽 有 较 富 庶 的 成 都 平 原, 但 从 全 省 来 看 是 以 山 为 主, 不 及 南 方 条 件 好, 可 见, 人 均 4 亩 是 四 川 维 持 最 低 生 活 水 准 的 一 个 指 标 ( 陈 锋, ) 这 是 四 川 省 的 标 准, 不 过 是 清 朝 中 后 期 的 标 准 19
20 研 究 20 世 纪 年 代 的 专 文 则 指 出 : 在 北 方, 人 均 5 亩 可 以 维 持 最 低 限 度 的 生 活 ; 在 南 方, 因 粮 食 产 量 较 高, 每 人 所 需 耕 地 面 积 少 些, 但 也 得 在 亩 之 间 ( 李 金 铮,2004:242) 本 文 讨 论 的 年 代 已 和 20 世 纪 年 代 衔 接 但 是, 西 南 地 区 的 四 川 当 时 开 发 不 及 南 方 ( 东 部 地 区 ) 条 件 好, 应 当 比 上 述 标 准 的 数 值 高 一 些 根 据 上 述 两 个 数 据 (1)4 亩 / 人, 条 件 : 四 川 + 清 朝 中 后 期 ; (2)2.5-3 亩 / 人, 条 件 : 南 方 ( 东 部 地 区 )+20 世 纪 年 代, 再 加 上 四 川 不 及 南 方 ( 东 部 地 区 ) 条 件 好 这 个 条 件, 我 们 可 以 估 计 四 川 20 世 纪 年 代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土 地 面 积 为 3-4 亩 / 人, 且 应 高 于 借 债 户 水 平, 即 占 有 土 地 3.1 亩 / 人 以 上, 可 知 其 户 数 低 于 总 农 户 数 30% 这 正 说 明 中 行 内 江 蔗 农 贷 款 人 至 少 70% 低 于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 五 ) 最 高 贷 款 额 的 限 制 中 行 贷 款 额 的 多 少, 不 是 简 单 依 据 土 地 经 营 量 的 多 少 无 限 制 地 按 比 例 发 放, 而 要 受 到 每 户 最 高 贷 款 额 的 限 制 中 行 减 低 最 高 贷 款 总 额, 以 限 制 富 农 之 借 款 此 限 制 在 执 行 中, 逐 年 降 低 总 亩 数, 从 1939 年 至 1941 年 三 年, 甘 蔗 生 产 贷 款 最 高 额 由 33 亩 / 户, 经 14 亩 / 户, 降 到 10 亩 / 户 蔗 田 ( 参 见 表 2-8, 历 年 对 标 准 额 和 最 高 限 额 的 规 定 ) ( 六 ) 入 社 蔗 农 种 蔗 面 积 以 上 数 据 均 为 农 户 拥 有 的 全 部 耕 地 面 积, 其 中 种 植 甘 蔗 的 面 积 资 料 如 下 : 1941 年 对 入 社 蔗 农 13,851 户 ( 占 内 江 入 社 农 户 80%) 蔗 田 面 积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 李 德 宣,1942): 表 2-9 入 社 蔗 农 蔗 田 亩 数 蔗 田 面 积 范 围 户 数 比 例 平 均 蔗 田 亩 数 少 于 6 亩 80.6% 3.2 亩 6 亩 -10 亩 19.4% 8.67 亩 按 户 数 比 例 加 权 总 平 均 : 每 户 种 蔗 4.26 亩 由 每 户 种 蔗 4.26 亩, 和 每 户 平 均 耕 地 亩, 不 难 得 出 入 社 蔗 农 蔗 田 占 耕 地 18.74% 4 由 蔗 田 面 积 范 围 可 以 看 出, 统 计 的 蔗 农 种 蔗 亩 数, 没 有 超 过 10 亩 的, 实 际 远 未 达 到 贷 款 最 高 额 限 制 的 蔗 田 数 值 ( 七 ) 严 格 的 检 查 制 度 由 于 银 行 贷 款 手 续 中, 一 切 借 贷 审 查 手 续 不 但 由 地 方 政 府 机 构 办 理, 而 且 放 款 过 程 银 行 也 要 负 责 审 核 管 理, 并 且 强 调 借 贷 用 途, 银 行 绝 对 不 是 消 极 地 发 放 贷 款 而 已 ( 李 金 铮,2003):400, 对 于 可 能 发 生 混 进 合 作 社 骗 取 贷 款 的 行 为, 中 行 农 贷 建 立 严 格 的 层 层 把 关 的 检 查 制 度, 尽 量 及 时 发 现, 迅 速 处 理 措 施 之 一 是 派 出 视 察 员 监 放 复 查, 渝 行 农 贷 股 设 立 农 贷 视 察 员 5 人 巡 查 各 县 基 层 工 作 农 贷 股 副 主 任 吕 则 民 对 四 川 省 秭 归 县 的 视 察 旬 报 中 写 道 : 对 4 近 年 部 分 文 章, 以 讹 传 讹, 把 百 分 比 数 值 误 为 亩 数, 例 如 把 蔗 地 占 耕 地 20% 误 为 种 蔗 20 亩, 按 此 计 算,3 万 蔗 农 共 种 60 万 亩 甘 蔗, 其 实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历 史 最 高 记 录 不 过 是 十 几 万 亩 20
21 合 作 社 贷 款 手 续 当 称 严 密, 合 作 社 申 请 贷 款 召 开 社 员 大 会 时, 合 作 金 库 人 员 均 能 会 同 指 导 室 人 员 到 会 共 同 审 核 ( 吕 则 民,1942) 其 中 贵 州 省 由 张 汝 俭 负 责 全 省 农 贷, 他 在 1939 年 11 月 的 工 作 周 报 中 汇 报 道 : 镇 宁 县 十 八 社 中 有 一 社, 全 系 商 人 组 织, 借 额 过 大, 有 严 核 必 要 乃 将 该 社 搁 置 于 后 批 处 理 ( 张 汝 俭,1939b) 经 济 学 家 张 心 一 介 绍 农 贷 股 主 任 李 效 民 工 作 时 写 道 : 李 对 于 组 织 健 全 的 就 放 款, 如 由 土 豪 劣 绅 把 持, 或 借 贷 不 是 用 于 生 产, 就 不 放 款 李 效 民 不 通 融 让 步, 宁 肯 得 罪 人 ( 张 心 一,1969)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当 年 的 统 计 数 字 并 非 仅 仅 停 留 在 纸 面 上 瞒 报 的 东 西, 而 是 在 现 实 中 通 过 深 入 检 查 上 下 合 作 步 步 斗 争 实 现 的 结 论 : 渝 行 内 江 县 农 贷 对 象,70% 为 达 不 到 维 持 农 户 最 低 限 度 生 活 水 平 的 借 债 户, 其 余 较 富 裕 农 户 也 受 到 最 高 限 额 的 限 制 正 是 这 种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中 行 严 格 坚 持 执 行 的 小 额 信 贷 的 瞄 准 机 制, 通 过 贷 款 额 贷 款 资 历 的 审 查, 使 得 小 额 信 贷 的 对 象, 能 有 效 瞄 准 目 标 人 群, 保 证 受 益 农 户 的 主 体 为 贫 苦 农 户 3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 一 ) 缘 起 与 发 展 为 了 从 根 本 上 截 断 糖 房 等 发 放 高 利 贷 对 蔗 农 的 剥 削, 中 国 银 行 等 兴 农 三 方 组 织 起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把 种 蔗 和 加 工 制 糖 组 织 在 一 起 1936 年 内 江 县 划 归 中 国 银 行 发 放 信 用 贷 款 后,1937 年 内 江 县 政 府 内 江 甘 蔗 试 验 场 和 中 国 银 行 重 庆 分 行 三 方 共 同 划 定 内 江 县 卖 青 山 最 为 严 重 的 东 兴 镇 松 柏 乡 等 乡 组 成 内 江 县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实 验 区, 达 到 蔗 农 自 己 制 糖 之 目 的 由 中 国 银 行 资 放 生 产 资 金, 内 江 甘 蔗 试 验 场 在 该 区 内 试 验, 于 压 榨 澄 清 煮 糖 各 步 工 作, 先 后 设 计 改 革 以 科 学 方 法 精 密 研 究 土 法 制 糖, 内 江 甘 蔗 试 验 场 实 于 吾 川 及 全 国 为 首 创 独 举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试 验 区, 合 行 政 金 融 农 工 技 术 与 一 炉, 被 称 之 为 完 美 细 致 之 操 典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1938a) 此 时 诞 生 的 第 一 批 蔗 糖 产 销 生 产 合 作 社, 组 织 原 则 是 农 民 自 愿 组 合, 业 务 为 分 别 生 产 ( 蔗 农 各 自 种 蔗 ), 共 同 加 工 ( 联 合 制 糖 ) 其 时 仅 7 社, 社 员 人 数 仅 占 全 县 蔗 农 百 分 之 五 六 第 因 中 行 贷 款 能 应 社 员 之 需 要, 而 又 恰 值 蔗 农 愤 恨 私 人 糖 房 过 分 剥 削 之 时, 故 合 作 社 之 推 行, 若 决 江 河, 大 有 水 到 渠 成 之 势, 蓬 蓬 勃 勃, 每 岁 激 增 1939 已 至 推 广 阶 段,1940 此 项 产 销 社 更 形 发 达,( 蔗 农 甘 蔗 加 工 成 ) 蔗 糖 已 全 部 ( 在 合 作 社 内 ) 加 工 讫 于 1941 年 遂 达 270 余 社, 人 数 达 蔗 农 百 分 之 五 十 此 种 成 就, 中 行 贷 款 实 居 首 功 ( 张 汝 俭,1941;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1942; 中 国 银 行 行 史 编 辑 委 员 会,1995:515) ( 二 ) 贷 款 办 法 据 全 国 合 作 事 业 管 理 局 分 析, 我 国 已 登 记 的 八 万 余 合 作 社 中, 信 用 社 占 88%, 生 产 合 作 社 只 占 8%. ( 张 西 超,1941) 而 中 国 银 行 对 内 江 蔗 糖 产 销 生 产 合 作 社 的 生 产 贷 款 总 额 占 内 江 农 贷 总 额 的 95% 左 右, 充 分 体 现 以 生 产 贷 款 为 主 如 果 借 贷 主 要 用 于 日 常 生 活 消 费, 则 属 于 病 态 的 糊 口 借 贷 了 ( 李 金 铮,2003):394 21
22 (1) 信 用 方 式 无 抵 押 贷 款, 以 合 作 社 为 放 款 单 位, 对 于 已 经 加 入 各 地 的 合 作 组 织, 可 视 为 有 力 的 保 障 没 有 土 地 房 屋 可 抵 押 的 贪 苦 农 民 也 能 得 到 贷 款 ; 既 不 必 请 地 主 土 豪 作 保, 也 不 必 以 耕 牛 农 具 作 抵 押, 更 没 有 按 农 户 储 蓄 存 款 一 定 的 百 分 比 作 为 贷 款 最 高 限 额 并 同 时 冻 结 存 款 由 于 农 放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人 张 心 一 的 坚 持, 及 历 次 中 行 农 放 会 议 反 复 重 申 强 调 这 一 基 本 方 针, 一 再 写 进 会 议 决 议, 中 国 银 行 农 贷 始 终 坚 持 无 抵 押 贷 款, 不 存 在 以 财 产 拥 有 多 少 来 决 定 是 否 允 许 入 社 的 贫 苦 农 民 入 社 难 的 情 况 (2) 发 放 方 式 对 各 合 作 社 及 其 他 农 民 团 体 贷 款, 务 由 本 行 派 员 直 接 贷 放, 以 免 假 手 他 人 剥 削 农 民 之 弊 内 江 县 农 贷 由 中 行 内 江 支 行 派 驻 农 贷 员 直 接 对 合 作 社 发 放, 其 余 各 县 由 支 行 下 级 银 行 办 事 处 发 放 (3) 甘 蔗 种 植 贷 款 先 由 蔗 农 申 报 种 蔗 面 积, 请 贷 金 额, 经 合 作 指 导 员 与 银 行 农 放 员 挨 户 核 实 后, 造 具 花 名 册, 呈 报 县 合 作 指 导 室 审 批 后, 转 银 行 发 放, 银 行 仍 严 格 再 次 审 核, 贷 款 在 新 糖 上 市 ( 阴 历 十 月 ) 后 归 还 ( 程 性 初,1988) ( 甲 ) 贷 款 标 准 额 中 行 对 蔗 农 贷 款 额 按 每 万 土 甘 蔗 ( 约 合 2 亩 蔗 田 即 1 万 市 斤 甘 蔗 ) 确 定 标 准 额, 在 下 表 中, 标 准 额 折 算 为 每 万 公 斤 农 贷 款 额, 数 额 为 单 工 序 生 产 贷 款 额 贷 款 之 单 位 标 准 ( 标 准 额 ) 应 予 提 高, 以 适 应 贫 农 之 需 要 ; 减 低 最 高 贷 款 总 额, 以 限 制 富 农 之 借 款 中 行 拟 定 的 这 一 原 则, 在 历 年 贷 款 标 准 中 得 到 体 现 如 1-4 节 绩 效 所 示, 扣 除 物 价 上 涨 因 素 后, 内 江 年 每 户 农 民 平 均 贷 款 额 是 全 国 同 期 户 均 贷 款 额 的 18 倍 以 上 表 2-10 中 行 对 内 江 蔗 糖 产 销 生 产 合 作 社 农 贷 数 据 ( ) 贷 款 期 限 内 江 农 贷 总 额 ( 元 ) 487,000 5,673,000 16,425,000 蔗 农 贷 款 标 准 额 ( 元 / 万 公 斤 ) 1 年 半 蔗 农 贷 款 最 高 额 ( 元 / 户 )* 1 年 半 糖 清 加 工 贷 款 标 准 额 ( 元 /500 市 斤 ) 1 年 糖 清 加 工 贷 款 最 高 额 ( 元 / 户 )* 1 年 糖 加 工 贷 款 标 准 额 ( 元 /500 市 斤 ) 1 年 糖 房 设 备 ( 元 / 座 ) 3 年 糖 房 建 醃 筑 ( 元 / 座 ) 3 年 漏 棚 设 备 ( 元 /500 市 斤 塘 ) 3 年 漏 棚 建 筑 ( 元 /500 市 斤 塘 ) 3 年 ( 四 联 总 处 四 川 农 贷 视 察 团,1942; 李 德 宣,1942; 邓 文 烈,1943) 22
23 * 最 高 额 单 位 ( 元 / 户 ) 按 四 川 糖 业 新 闻 ( 周 刊 ) 1943 年 3 月 7 日 创 刊 号 资 料 校 准 ( 川 康 粮 食 专 卖 局,1943) ( 乙 ) 按 实 际 需 要, 甘 蔗 生 产 贷 款 第 一 次 1 月 发 放, 供 缴 纳 地 租 及 准 备 农 事 耕 作 费 用 等, 第 二 次 3 4 月 间 甘 蔗 垦 土 施 肥 时, 供 购 买 肥 料 及 耕 作 费 用 等 (4) 蔗 糖 加 工 贷 款 加 工 贷 款 则 供 蔗 农 加 工 制 糖 共 同 使 用 产 销 合 作 社 不 但 免 除 糖 房 的 中 间 剥 削 ; 而 且 由 于 甘 蔗 收 割 后 直 接 作 为 合 作 社 糖 房 的 原 料, 成 本 降 低 贷 放 甘 蔗 加 工 款 和 糖 房 漏 棚 的 设 备 款, 并 自 己 经 营 糖 房 漏 棚 的 生 产 其 原 料 的 来 源, 主 要 是 收 购 社 员 的 甘 蔗, 由 合 作 社 按 甘 蔗 质 量 评 价, 俟 制 糖 后 视 盈 利 情 况 进 行 分 红 合 作 社 经 营 的 漏 棚 也 是 集 若 干 糖 房 组 成 的, 收 购 糖 房 的 糖 清, 至 业 务 结 束 后, 按 所 购 糖 清 比 例 分 红 一 般 说 来 经 营 糖 房 漏 棚 不 易 亏 本, 尤 其 是 合 作 社 还 能 拿 到 银 行 的 低 息 贷 款, 又 不 愁 原 料 来 源 ( 王 东 伟,1985b) ( 甲 ) 制 糖 加 工 贷 款 分 3 次 发 放, 第 一 次 在 7 月 份, 供 预 雇 制 糖 工 匠 及 牛 工 定 金 之 用 ; 第 二 次 在 8 9 月 间, 作 预 购 制 糖 燃 料 之 用 ; 第 三 次 在 10 月 之 后, 糖 房 开 工, 作 购 食 米 等 伙 食 材 料 及 付 工 资 等 用 甘 蔗 不 能 集 中 砍 伐 存 放, 为 保 存 糖 分, 必 须 随 砍 随 运 随 榨, 因 此 砍 运 工 人 占 人 工 2/3 左 右, 工 资 是 一 笔 大 开 销 下 一 节 生 产 要 素 分 析 中 看 到 工 资 占 成 本 一 半 左 右, 也 就 不 难 理 解 了 ( 乙 ) 蔗 农 合 作 制 糖, 其 设 备 与 厂 房, 或 来 自 贷 款 ( 见 上 表 ), 或 向 私 人 租 佃 糖 房 漏 棚, 或 向 私 人 包 转 (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1942a) ( 丙 ) 制 糖 贷 款 额 相 当 高, 很 解 决 问 题 内 江 产 销 合 作 社 所 称 就 其 经 济 力 量 而 论, 不 但 不 藉 农 贷 不 能 种 蔗 制 糖, 即 贷 额 不 及 其 需 要 十 分 之 八 以 上, 亦 且 不 能 作 此 项 生 产 (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1942), 正 说 明 贷 款 额 达 到 了 蔗 农 需 求 的 80% 此 数 据 是 呈 交 给 正 在 深 入 内 江 视 察 三 天 农 贷 工 作 的 四 联 总 处 视 察 团 的 书 面 材 料, 因 此 这 一 数 据 是 不 能 不 慎 重 提 交 的 以 1941 年 糖 清 加 工 贷 款 为 例, 贷 款 标 准 额 每 500 市 斤 糖 清 贷 款 500 元, 相 应 的 糖 清 生 产 成 本 为 665 元, 标 准 额 占 成 本 75.19%, 而 现 存 资 料 的 糖 清 成 本 中 甘 蔗 是 按 外 购 价 计 算, 实 际 上 在 合 作 社 内 部 价 低 于 这 个 价 格, 因 此 正 如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 报 告 中 所 说, 标 准 额 占 成 本 大 约 为 80% 左 右 (5) 蔗 糖 销 售, 凭 合 作 社 营 业 证, 可 享 受 减 税 的 优 惠 ( 程 性 初,1988), 但 减 税 额 未 见 记 载 ( 三 ) 蔗 农 的 收 益 最 后 农 民 是 否 能 够 把 收 益 真 正 拿 到 手, 取 决 于 农 户 是 否 是 真 正 的 独 立 经 济 单 位, 具 有 剩 余 控 制 权 和 剩 余 索 取 权 ( 尤 小 文,2005); 同 时 还 取 决 于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与 权 势 掌 控 者 利 益 争 夺 的 结 果, 取 决 于 农 贷 工 作 的 控 制 权 掌 握 在 什 么 人 手 中 社 会 是 由 不 同 利 益 集 团 组 成 的, 各 方 都 有 自 己 的 利 益, 关 键 是 各 方 都 要 有 代 表 各 自 利 益 说 话 的 人, 所 谓 说 话, 不 是 拼 口 水, 而 是 掌 控 经 济 实 权 农 民 如 果 没 有 收 益 权, 什 么 土 地 所 有 权 经 营 自 主 权 都 是 空 话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盈 余 所 得 分 配 比 例 如 下 表 : 23
24 表 年 内 江 合 作 社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受 益 者 项 目 百 分 比 合 作 社 公 益 金 所 得 之 2%1 合 作 社 公 积 金 所 得 之 3%1 国 民 政 府 食 糖 所 得 税 所 得 之 15%2, 但 合 作 社 享 受 优 惠 减 税 1, 税 率 不 详 入 社 农 户 按 股 分 红 1 所 得 之 80% 以 上 按 股 分 红 1( 程 性 初,1988) 2( 杨 修 武 等,1988), 到 1941 年 ( 含 ), 食 糖 所 得 税 为 15%, 合 作 社 减 税, 税 率 不 详 中 国 银 行 内 江 县 农 贷 主 任 辅 导 员 王 慕 曾 提 供 的 1940 年 社 员 收 益, 即 农 民 按 股 分 红 所 得, 数 据 为 二 十 余 社 略 有 亏 损 外,170 余 社 均 获 利, 以 每 万 市 斤 甘 蔗 获 利 一 百 余 元 为 最 多, 少 数 之 社, 有 获 利 一 倍 多 者 ( 王 慕 曾,1942) 所 谓 一 百 余 元, 大 约 在 元 之 间, 参 差 不 齐, 如 果 以 125 元 估 算, 则 农 户 ( 每 户 平 均 4.26 亩 ) 所 得 大 约 在 266 元 上 下 该 收 益 占 平 均 资 产 额 的 16.8%, 对 于 佃 农, 则 相 当 佃 农 平 均 资 产 额 的 57.5%; 或 相 当 平 均 负 债 额 的 54.9%; 这 笔 收 入 不 论 和 资 产 额 相 比, 还 是 对 还 债 减 轻 负 担 来 说, 都 是 一 笔 不 算 少 的 进 款 蔗 农 获 得 了 收 益 80% 以 上 农 民 投 入 代 价 最 大, 既 付 出 了 全 家 男 女 老 少 的 劳 动, 也 投 入 了 资 本 和 土 地, 更 有 经 营 策 略 作 指 导, 理 应 理 直 气 壮 地 拿 大 头 这 样 的 分 配 方 案 保 障 了 生 产 主 体 的 利 益 1942 年 8 月 31 日 起, 内 江 农 贷 改 由 农 民 银 行 发 放, 合 作 社 蔗 农 只 能 经 营 到 生 产 糖 清 为 止, 而 官 商 勾 结 抬 高 糖 价, 压 低 甘 蔗 糖 清 价 格, 糖 清 / 蔗 糖 比 价 竟 然 降 到 传 统 比 价 的 二 分 之 一, 蔗 农 经 济 利 益 遭 到 严 重 损 失 1943 年 起, 沱 江 流 域 种 蔗 诸 县 农 民 对 侵 犯 他 们 权 利 的 权 势 掌 控 者, 展 开 多 次 大 规 模 抗 争 1943 年 资 中 县 蔗 农 数 百 人 与 专 卖 局 论 理, 同 年 富 顺 县 蔗 农 二 百 余 人 向 当 局 请 愿, 遂 宁 县 民 众 千 余 人, 捣 毁 专 卖 分 局, 资 中 县 又 发 生 蔗 农 六 百 余 人 捣 毁 业 务 所 一 事, 蔗 农 反 抗 事 件 层 出 不 穷, 此 起 彼 伏, 最 后 酿 成 1946 年 声 势 浩 大 的 内 江 县 蔗 农 请 愿 活 动 和 1947 年 资 中 县 蔗 农 捣 毁 县 政 府 和 警 察 局 事 件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当 局 派 员 调 查 各 起 事 件, 不 得 不 否 认 有 奸 民 主 使, 认 为 全 系 价 格 过 低 造 成 上 述 六 百 余 人 闹 事 事 件, 当 局 调 查 结 果 也 称 商 民 有 糖 无 法 出 售 所 致 当 局 色 厉 内 荏 不 敢 乱 扣 政 治 帽 子, 显 示 沱 江 流 域 蔗 农 为 争 取 自 己 的 利 益 而 进 行 反 抗 的 强 大 力 量, 迫 使 当 局 在 具 体 做 法 上 不 得 不 做 出 一 定 程 度 的 让 步 ( 一 之,1988) 我 们 不 能 不 联 想 到, 合 作 社 即 使 是 松 散 的 组 织, 经 过 数 年 参 与 合 作 社 的 活 动, 蔗 农 重 视 保 卫 自 己 的 利 益 了 ( 四 ) 意 义 和 评 价 ( 甲 ) 意 义 产 销 合 作 社 的 举 办 和 推 行, 具 有 多 方 面 意 义 : 1. 作 为 小 农 经 济 的 分 散 性 生 产, 历 来 为 社 会 革 新 人 士 所 诟 病, 而 产 销 合 作 社 正 是 把 分 散 性 小 农 经 济 生 产 和 社 会 市 场 连 接 起 来 的 较 为 便 捷 有 效 的 途 径, 有 利 于 将 其 逐 步 纳 入 现 代 市 场 体 系 当 中 24
25 2. 农 户 本 来 是 分 散 独 立 经 营, 现 在 以 产 销 合 作 社 为 单 位, 实 现 从 种 蔗 熬 糖 ( 生 产 糖 清 ) 到 漏 糖 全 过 程 一 定 程 度 的 组 织 化, 分 散 农 户 的 个 体 交 易 行 为 所 引 起 的 不 确 定 性 和 高 成 本, 中 间 环 节 的 利 益 流 失 等 等 固 有 损 失, 均 以 降 低 组 织 内 部 生 产 交 易 费 用 等 原 因 降 低 ; 因 而 单 是 生 产 成 本 降 低 这 一 项, 即 足 以 增 加 收 益 ; 更 何 况 还 使 蔗 农 彻 底 摆 脱 制 糖 作 坊 的 中 间 剥 削, 同 时 因 打 击 了 农 村 高 利 贷, 使 全 体 农 户 受 益 参 考 1943 年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内 江 贷 款 资 料, 可 以 看 到 以 甘 蔗 种 植 和 糖 清 加 工 两 道 工 序 为 例, 如 果 分 别 向 单 工 序 生 产 者 贷 款, 各 自 为 300 元 和 1000 元, 而 对 两 道 工 序 联 合 生 产 者, 仅 为 800 元, 省 去 500 元 之 多, 节 省 中 间 成 本 由 此 可 见 一 斑 ( 川 康 食 糖 专 卖 局,1943); 如 果 像 1942 年 以 前 的 产 销 合 作 社, 加 上 第 三 道 工 序 漏 糖, 成 本 节 约 更 大 3. 农 民 拿 到 了 收 益 的 主 要 部 分 收 益 分 配 反 映 利 益 集 团 之 间 的 较 量, 因 而 分 配 是 衡 量 合 作 社 成 败 的 主 要 指 标, 正 反 两 方 面 的 经 验 教 训 证 明 农 贷 控 制 权 牢 牢 控 制 在 农 民 利 益 代 言 人 手 中 是 确 保 农 户 收 益 权 的 关 键 4. 产 销 社 使 农 民 的 收 益 有 了 保 证, 不 但 对 农 民 有 好 处, 银 行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也 同 样 得 到 保 证, 有 利 于 农 贷 业 务 稳 定 发 展 ( 乙 ) 评 价 1. 合 作 社 管 理 部 门 的 评 价 据 内 江 县 二 十 七 年 度 合 作 事 业 实 施 报 告 书 称 : 建 立 该 社 经 一 年 之 实 验 工 作, 对 于 组 织 之 改 进, 蔗 糖 之 改 良 生 产, 成 本 之 减 低, 盘 剥 阶 级 之 铲 除, 收 获 颇 巨. 各 县 蔗 农 社 员 有 低 利 资 金 可 贷, 预 卖 青 山 之 痛 苦 解 决, 因 摆 脱 糖 房 的 束 缚, 产 品 产 销 自 主, 不 受 规 束, 农 产 价 格 渐 趋 平 衡, 甘 蔗 的 品 质 及 制 糖 技 术 也 大 有 改 进 ( 内 江 县 甘 蔗 产 销 合 作 社,1938) 其 中 预 卖 青 山 之 痛 苦 解 决 这 一 点, 极 大 地 免 除 蔗 农 所 受 中 间 剥 削, 对 于 蔗 农 而 言, 是 头 等 大 事 对 比 本 文 第 一 节 举 的 1937 年 蔗 农 卖 青 山 的 例 子, 卖 青 山 月 息 高 达 88.3, 远 远 超 出 银 行 经 合 作 社 贷 出 款 项 月 息 12 达 7.63 倍 蔗 农 把 加 入 蔗 糖 产 销 合 作 社, 视 为 农 奴 自 谋 解 放 ( 内 江 县 甘 蔗 产 销 合 作 社,1938) 和 此 种 成 效, 中 行 贷 款 实 居 首 功 (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 1942), 可 以 视 为 蔗 农 对 合 作 社 和 中 行 农 贷 的 综 合 评 语 2. 四 川 省 经 济 调 查 室 一 般 蔗 农, 值 此 糖 价 低 落, 无 资 种 植 经 营 之 时, 莫 不 喜 形 于 色, 相 庆 来 苏, 此 事 关 于 蔗 糖 业 前 途, 至 为 重 大 内 江 农 村 合 作 社 成 立 以 来, 甚 得 四 乡 农 民 信 仰, 入 股 登 记 者 极 众, 现 仍 源 源 增 加 不 已, 以 此 观 直 之, 内 江 农 村 前 途, 当 大 有 莫 大 之 希 望 也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1938a) 5 3. 四 联 总 处 1942 四 联 总 处 报 告 对 内 江 甘 蔗 产 销 生 产 合 作 社 评 价 道 : 农 民 一 面 因 获 得 资 金 之 通 融, 逐 渐 摆 脱 预 卖 制 度 之 压 迫, 一 面 以 合 作 方 式 经 营 蔗 糖 产 销 业 务, 5 四 联 总 处 为 中 央 中 国 交 通 农 民 四 行 联 合 办 事 处, 是 战 时 金 融 经 济 事 务 最 重 要 的 决 策 机 构, 蒋 介 石 任 理 事 会 主 席, 孔 祥 熙 任 副 主 席 25
26 逐 渐 减 少 中 间 商 人 之 剥 削 虽 有 战 时 种 种 影 响,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仍 因 贷 款 鼓 励, 有 欣 欣 向 荣 之 趋 势 ( 四 联 总 处 四 川 农 贷 视 察 团,1942) 4 农 户 的 经 营 自 主 权 ( 一 ) 比 较 利 益 原 则 的 作 用 抗 战 时 期, 我 国 农 村 正 处 于 由 自 然 经 济 向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之 过 程 中, 因 而 农 民 的 生 产 是 自 给 性 生 产 和 商 品 性 生 产 相 结 合, 如 上 文 所 述, 现 金 收 入 尚 仅 占 农 户 总 收 入 1/3 左 右, 在 生 产 力 水 平 低 下 和 充 满 风 险 和 不 确 定 性 的 外 部 环 境 中, 农 家 的 策 略 必 须 保 证 一 定 的 自 给 性 生 产 以 满 足 自 身 需 求, 所 以 采 取 小 而 全 的 经 营 方 式 种 植 甘 蔗 的 经 济 利 益 并 非 蔗 农 所 考 虑 的 唯 一 因 素, 种 植 杂 粮 固 然 经 济 利 益 不 及 甘 蔗, 但 是 为 了 农 户 自 家 生 计, 必 须 种 植, 例 如 内 江 农 户 种 植 杂 粮 的 出 售 比 例 相 当 低 : 表 2-12 内 江 农 户 杂 粮 用 途 ( )(%) 品 种 自 家 食 用 饲 料 留 种 出 售 甘 薯 玉 米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报 告 第 二 号, 四 川 农 场 经 营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因 素, 内 江 农 民 实 际 作 物 种 植 面 积 分 配 如 下 表 所 示 表 2-13 内 江 县 农 民 作 物 种 植 面 积 ( ) 田 地 作 物 种 植 百 分 田 地 作 物 种 植 百 分 比 种 类 种 类 面 积 比 种 类 种 类 面 积 % ( 亩 ) % ( 亩 ) 旱 地 甘 蔗 旱 地 小 麦 夏 季 甘 薯 冬 季 蚕 豆 作 物 玉 米 作 物 豌 豆 高 粱 油 菜 棉 花 大 麻 蔬 菜 大 麦 其 他 其 他 总 计 总 计 水 田 水 稻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报 告 第 二 号, 四 川 农 场 经 营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26
27 1 高 粱, 生 产 代 用 汽 油 酒 精 之 原 料 ; 2 油 菜 系 油 料 作 物, 亦 可 种 于 排 干 水 的 冬 季 水 田 北 京 等 地 食 用 的 深 绿 色 蔬 菜 油 菜, 四 川 称 作 白 菜, 是 不 同 的 作 物 ; 3 大 麻, 副 业 绩 捻 麻 线 之 原 料, 非 毒 品 印 度 大 麻 品 种 多 达 13 种 以 上 的 土 地 作 物 分 配, 反 映 了 产 品 品 种 结 构, 显 示 了 农 民 适 应 当 时 生 产 水 平 和 市 场 水 平 的 进 退 有 据 的 经 营 策 略, 种 植 品 种 包 括 经 济 作 物 ( 如 甘 蔗 ) 和 粮 食 作 物 ( 粗 细 皆 有, 用 以 缴 租 自 家 食 用 饲 料 出 售 ), 兼 顾 副 业 ( 如 大 麻 ) 和 小 额 收 入 ( 如 豌 豆 蔬 菜 ) 小 而 全 的 策 略 涉 及 支 出 最 小 收 益 较 大 规 避 诸 多 风 险 ( 自 然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等 等 ) 满 足 生 活 生 产 两 方 面 要 求 等 众 多 因 素, 还 有 农 业 技 术, 如 土 壤 性 能 农 时 劳 力 调 配 轮 种 等 许 多 祖 传 的 技 术 和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与 此 同 时, 受 经 济 利 益 比 较 法 则 的 驱 使, 农 户 还 要 调 整 商 品 生 产, 以 获 取 更 多 经 济 利 益, 增 加 一 些 现 金 收 入 ; 为 此 而 调 整 品 种 结 构 和 增 加 资 金 投 入, 成 为 农 民 必 然 的 选 择 当 时 我 国 农 产 品 市 场 已 具 有 自 由 市 场 的 一 般 特 点, 因 而 农 民 从 市 场 交 换 中 能 有 收 益, 这 是 农 民 发 挥 经 营 自 主 性 得 以 获 利 的 前 提 内 江 农 户 旱 地 夏 季 作 物 获 益 比 较 是 农 户 旱 地 夏 季 作 物 调 整 品 种 结 构 的 依 据 表 2-14 内 江 旱 地 夏 季 作 物 产 值 成 本 比 较 表 (1940 夏 季 ) 田 地 作 物 生 产 费 用 * 产 品 价 值 * 产 值 成 本 ( 产 品 种 类 种 类 ( 元 / 亩 ) ( 元 / 亩 ) 成 本 / 产 品 售 价 ) 旱 地 甘 蔗 甘 薯 玉 米 水 田 水 稻 * 甘 薯 玉 米 水 稻 资 料 依 据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报 告 第 三 号 : 四 川 主 要 粮 食 作 物 生 产 成 本 (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1941) 甘 蔗 相 关 数 据 见 本 文 由 表 可 知, 在 夏 季 旱 地 作 物 中, 甘 蔗 的 产 值 成 本 低 于 其 他 夏 季 旱 地 作 物 杂 粮 农 家 可 以 调 整 改 变 的 参 数 很 多, 在 当 时, 技 术 难 度 低 成 本 低 且 立 竿 见 影 的 措 施 就 是 农 产 品 的 结 构 调 整, 即 作 物 种 类 与 面 积 的 选 择 与 搭 配 因 而 蔗 农 在 种 蔗 更 有 利 可 图 且 有 投 资 能 力 时, 就 扩 大 甘 蔗 种 植 面 积 ; 反 之, 就 缩 小 种 蔗 面 积 农 户 不 但 能 对 同 时 生 产 的 农 产 品 权 衡 利 弊, 而 且 也 将 市 场 情 况 的 变 化 和 下 一 步 发 展 趋 势 作 为 决 策 的 依 据 1938 年 到 1939 年, 甘 蔗 售 价 上 涨 幅 度 为 1.74 倍, 而 农 民 所 付 物 价 指 数 为 1.4, 低 于 甘 蔗 涨 幅 ; 较 高 的 经 济 利 益 促 使 蔗 农 次 年 甘 蔗 种 植 面 积 扩 大, 于 1940 年 创 造 了 内 江 县 迄 今 为 止 的 历 史 最 高 甘 蔗 年 产 27
28 量 产 蔗 8.3 亿 市 斤 6 与 战 前 比, 增 幅 1940/1936 达 到 209.3%, 对 于 连 续 二 十 余 年 遭 灾 加 战 乱 的 农 村, 如 此 增 幅 是 相 当 惊 人 的 蔗 农 调 整 甘 蔗 产 量 主 要 从 两 个 方 面 着 手, 即 农 作 物 产 量 C 的 提 高 所 依 靠 的 两 个 因 素 : 扩 大 耕 种 面 积 A 和 提 高 单 位 面 积 产 量 B, 其 关 系 式 为 A B=C, 式 中 A- 农 作 物 种 植 亩 数,B- 每 亩 产 量 ( 单 产 ),C- 该 作 物 总 产 量 ; 对 比 两 年 作 物 产 量 时, 该 关 系 式 可 表 达 为 (A 2/A 1) (B 2/B 1)=(C 2/C 1); 现 观 察 1940 年 ( 参 数 下 标 为 2) 和 1936 年 ( 参 数 下 标 为 1) 甘 蔗 产 量, 在 上 述 公 式 中 代 入 相 应 参 数, 总 产 量 提 高 一 倍, 即 C 2/C 1=2, 单 位 亩 产 量 提 高 34.84%( 见 下 一 段 (2) 改 变 生 产 要 素 构 成 ), 即 B 2/B 1=1.3484, 由 此 得 出 A 2/A 1=1.4832, 即 耕 植 扩 大 面 积 为 48% 年 的 调 查 统 计 数 字, 入 社 蔗 农 甘 蔗 平 均 耕 地 为 4.26 亩 / 户, 按 此 百 分 比, 反 算 1936 年 则 为 2.87 亩 / 户, 每 户 调 整 量 不 过 1.39 亩 但 是 对 于 蔗 农, 为 此 必 须 多 投 入 生 产 成 本 约 130 元, 占 佃 农 资 产 达 28%, 对 于 秋 后 能 获 得 相 应 的 94 元 的 纯 收 入, 事 前 并 不 能 确 定 必 定 会 赚, 在 时 局 动 荡 的 战 争 年 代, 这 不 仅 需 要 经 济 理 性, 还 需 要 面 对 百 年 一 遇 的 发 展 机 遇 作 出 反 应 与 抉 择 的 能 力, 蔗 农 不 能 不 稳 扎 稳 打 所 谓 蔗 农, 并 非 甘 蔗 大 农 场 场 主, 不 过 是 仅 仅 种 了 四 五 亩 甘 蔗 的 小 农 ; 对 于 每 一 户 蔗 农 而 言, 调 整 了 一 两 亩 的 作 物 品 种, 就 使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总 产 量 翻 一 番, 正 是 蔗 农 一 小 步, 内 江 一 大 步, 农 业 和 农 民 都 获 利 了, 沱 江 甘 蔗 两 头 甜 我 们 固 然 不 要 夸 大 当 时 小 农 的 经 济 理 性, 但 也 不 该 低 估 他 们 的 智 慧 和 经 验 ; 同 时 对 于 当 时 市 场 的 实 际 发 展 水 平, 我 们 要 恰 如 其 分 地 分 析 比 较 利 益 法 则 在 农 户 自 主 经 营 中 逐 渐 增 大 作 用 的 情 况 ( 二 ) 增 加 投 入, 改 变 生 产 要 素 构 成 印 度 爪 哇 等 糖 分 和 产 量 都 高 的 热 带 蔗 种 在 内 江 推 广 面 积 十 分 有 限,1940 年 尚 不 足 300 亩, 绝 大 部 分 蔗 农 仍 种 植 当 地 品 种 芦 蔗, 却 在 1940 年 创 造 了 当 地 历 史 上 甘 蔗 最 高 单 位 面 积 产 量 的 记 录, 后 来 的 优 良 品 种 用 了 数 十 年 时 间 才 打 破 这 一 记 录, 可 见 有 生 产 经 营 自 主 权 的 小 农 在 农 贷 资 金 比 较 充 裕 的 条 件 下, 能 够 把 旧 技 术 的 潜 力 发 挥 到 相 当 高 的 水 平 土 地 劳 动 资 本 为 农 业 生 产 劳 动 三 大 要 素, 其 中 资 本 一 项 更 具 有 支 配 其 他 要 素 的 能 力 卜 凯 曾 指 出, 美 国 的 主 要 生 产 要 素 是 资 本 和 劳 力, 而 中 国 则 仅 恃 劳 力, 尤 以 人 工 占 大 部 分, 资 本 则 甚 少 这 是 两 国 极 大 的 差 别 ( 盛 邦 跃, 2008) 正 由 于 长 期 制 约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原 因 是 资 金 不 足 ; 尽 管 仍 使 用 原 有 耕 种 技 术, 一 旦 逐 年 增 加 的 农 贷 使 农 户 手 里 有 了 钱, 得 以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就 促 成 了 甘 蔗 生 产 迅 速 发 展 6 从 甘 蔗 到 制 成 蔗 糖 出 售, 各 工 序 间 原 料 买 卖 与 成 品 销 售 均 以 重 量 为 依 据, 民 国 政 府 甚 至 直 接 委 派 驻 场 监 督 员 监 管, 因 此, 甘 蔗 生 产 的 重 量 数 据 比 较 准 确 可 靠 7 合 作 社 农 贷 资 金 向 生 产 领 域 流 入, 对 农 作 物 产 量 的 提 高 有 一 定 的 促 进 作 用, 这 是 农 贷 作 用 的 普 遍 现 象, 特 别 是 对 抗 战 时 期 的 农 贷 额 较 高 的 后 方 各 省 如 川 滇 桂 黔 等 省 最 为 明 显 例 如 1938 年 和 1937 年 相 比, 四 省 稻 谷 产 量 增 加 1.44 倍 (C2/C1), 依 据 相 关 资 料 ( 赵 泉 民,2007) 可 以 计 算 得 出 上 述 两 个 因 素 各 自 的 贡 献 率 :A2/A1= 1.12,B2/B1=
29 下 面 是 三 年 内 江 甘 蔗 生 产 成 本 ( 李 德 宣,1942) ( 邓 文 烈, 1943): 表 2-15 每 万 公 斤 [4 市 亩 ] 甘 蔗 生 产 成 本 ( 元 ) 工 资 地 租 资 本 成 本 合 计 表 2-16 三 要 素 在 各 年 甘 蔗 生 产 成 本 中 所 占 比 例 (%) ( 并 对 比 1994 广 东 徐 闻 县 ) 三 年 平 均 1994 徐 闻 县 工 资 地 租 资 本 表 格 右 列 为 1994 年 广 东 省 徐 闻 县 甘 蔗 种 植 成 本 的 资 料, 列 此 仅 仅 作 为 参 考 对 比 ( 罗 凯,2001) 表 2-17 三 要 素 年 增 长 率 ( 环 比 %) 平 均 增 长 率 总 成 本 工 资 地 租 资 本 由 上 表 可 看 出 资 本 在 内 江 甘 蔗 生 产 成 本 中 所 占 比 例, 由 于 农 贷 资 金 的 注 入, 不 但 逐 年 增 加, 而 且 在 三 要 素 中 增 长 率 为 最 高, 并 超 过 总 成 本 增 长 速 度, 要 素 构 成 逐 渐 趋 于 比 较 合 理 战 时 的 诸 多 不 确 定 因 素 和 有 限 的 贷 款, 农 家 投 资 只 能 根 据 眼 前 需 要, 将 借 款 用 于 购 买 肥 料 种 子 等, 以 求 立 即 见 效, 沱 江 一 带 产 蔗 区 无 灌 溉 设 施, 既 无 堰 塘 也 无 水 车, 全 凭 自 然 雨 量 调 节, 施 肥 更 显 重 要, 因 而 施 肥 成 为 实 际 采 用 的 主 要 措 施 之 一 沱 江 流 域 当 时 主 要 种 植 芦 蔗, 为 本 地 地 方 品 种, 耐 旱 耐 瘠, 糖 份 偏 低, 约 为 8-10%, 比 当 时 推 广 的 印 度 爪 哇 等 品 种 糖 份 低, 蔗 茎 产 量 也 低 因 此 施 肥 极 为 重 要 芦 蔗 若 施 肥 与 灌 溉 不 足, 会 造 成 甘 蔗 空 心, 糖 份 减 少 肥 料 有 人 粪 猪 粪 草 灰 及 菜 籽 渣 等 菜 籽 渣 肥 力 最 大, 使 糖 份 增 高, 但 每 亩 所 需 菜 籽 渣 肥 料, 价 格 是 粪 灰 的 七 八 倍 如 果 仅 施 粪 肥 和 草 灰, 收 成 必 减 而 蔗 苗 三 尺 时, 若 不 施 二 次 肥, 甘 蔗 量 少 质 劣 如 果 施 肥 充 足, 施 肥 带 来 的 增 利 虽 超 过 投 入 的 花 费, 但 农 民 缺 乏 现 金 而 有 心 无 力 (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经 济 研 究 室,1934) 在 生 产 成 本 中, 历 年 肥 料 投 资 额 实 际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9
30 表 2-18 内 江 农 民 施 肥 投 资 额 ( 万 公 斤 甘 蔗, 即 4 亩 蔗 田 ) 肥 料 投 资 ( 元 ) 占 当 年 生 产 成 本 比 例 12% 15.7% 25% 当 年 菜 饼 价 格 ( 元 / 百 市 斤 )* 可 购 菜 饼 ( 市 斤 ) *( 李 德 宣,1942) 1939 至 1941 年 蔗 农 实 际 肥 料 投 资 增 长 28 倍, 以 菜 饼 为 例, 可 购 数 量 增 长 11 倍 参 考 同 一 资 料,1942 年 蔗 农 为 种 植 一 万 公 斤 的 4 亩 地 实 际 施 用 菜 饼 300 市 斤, 另 外 还 用 了 40 挑 粪 肥, 足 见 菜 饼 使 用 量 是 相 当 高 的 改 变 生 产 要 素 构 成 的 综 合 绩 效 最 突 出 的 表 现 为 1940 年 每 亩 产 量 创 造 历 史 最 高 记 录 每 亩 6742 市 斤, 比 历 年 平 均 值 5000 市 斤 / 亩 增 长 34.84%, 并 且 保 持 记 录 约 50 年 表 2-19 内 江 甘 蔗 单 产 值 ( ) 表 中 抗 日 战 争 期 间 甘 蔗 品 种 为 含 糖 量 较 低 的 芦 蔗, 后 来 该 品 种 已 淘 汰, 而 种 植 较 优 品 种 年 份 内 江 甘 蔗 每 亩 产 量 ( 市 斤 / 亩 ) ,000 ( 平 均 值 ) 全 大 陆 平 均 亩 产 量 ( 市 斤 / 亩 ) 资 料 来 源 , ,611 3, , , , , ,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 2 ( 内 江 百 科 全 书 编 委 会,2000); 3 ( 何 其 愚,1988); 4( 罗 凯,2001) 本 节 资 料 显 示, 从 1936 年 内 江 蔗 业 的 低 谷, 在 战 争 年 代 仅 仅 用 了 4 年 时 间, 蔗 农 就 凭 借 自 己 农 业 技 术 和 管 理 经 营 的 智 慧 和 经 验, 依 靠 农 贷 资 金 和 合 作 社 的 组 织 作 用, 迅 速 把 内 江 甘 蔗 产 量 提 高 一 倍, 关 键 在 于 蔗 农 有 经 营 自 主 权, 利 用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和 改 变 生 产 要 素 构 成 等 迅 速 见 效 的 策 略 和 办 法, 充 分 发 挥 小 农 经 济 的 优 势, 在 百 年 一 遇 的 机 遇 中 取 得 内 江 蔗 业 历 史 上 的 又 一 个 高 峰, 从 而 显 示 了 小 农 经 济 的 生 命 力 1 30
31 三 社 会 服 务 家 1 农 贷 决 策 与 主 管 层 二 十 世 纪 初 新 式 金 融 机 构 中 国 自 己 的 银 行 业 在 中 国 崛 起, 出 现 了 一 批 有 能 力 担 当 领 导 银 行 业 的 银 行 家, 留 洋 归 来 的 学 子 成 为 其 中 的 骨 干, 例 如 中 国 银 行 的 张 公 权 上 海 商 业 储 蓄 银 行 的 陈 光 甫 浙 江 兴 业 银 行 的 李 铭 等 银 行 家, 他 们 提 出 了 服 务 社 会 的 理 念, 影 响 超 越 银 行 界 中 行 总 裁 张 公 权 ( ), 号 称 中 国 现 代 银 行 之 父 他 于 1904 年 考 取 秀 才, 翌 年 入 北 京 高 等 工 业 学 堂 1906 年 自 费 赴 日 本 庆 应 大 学 攻 读 经 济 学, 系 统 地 接 受 现 代 银 行 货 币 学 专 业 训 练, 开 阔 了 视 野, 为 他 后 来 主 持 中 国 银 行 并 领 导 中 国 银 行 业 逐 步 实 行 现 代 化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0 世 纪 30 年 代 初, 对 解 决 当 时 中 国 农 村 金 融 几 近 枯 竭 的 经 济 形 势, 张 公 权 非 常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 上 海 向 内 地 输 送 钱 是 比 较 容 易 的, 人 才 的 产 生 则 困 难 中 行 农 贷 工 作 会 议 也 很 明 确 提 出, 农 贷 需 要 的 不 是 普 通 的 银 行 工 作 人 员, 而 是 社 会 服 务 家, 这 一 提 法 为 本 节 标 题 之 所 本 中 行 农 贷 在 张 公 权 的 决 策 下,1933 年 在 国 家 银 行 中 率 先 开 展 农 贷 业 务, 建 立 农 业 放 款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方 针 总 体 规 划 和 全 面 领 导 全 行 农 贷 人 员 总 数 增 长 情 况 如 下,1942 年 比 战 争 初 年 人 员 增 加 到 5.28 倍 (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 1941a;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 农 贷 人 员 ( 人 ) 增 长 比 例 中 行 农 贷 各 级 主 管 人 员 由 大 学 经 济 专 业 硕 士 任 职, 保 证 整 体 专 业 业 务 水 平 张 心 一 夫 人 黄 炎 培 女 儿 黄 路 ( 即 张 全 平 ) 在 风 雨 同 舟 六 十 载 张 心 一 与 黄 路 一 书 中 写 到 : 农 贷 员 中 有 许 多 大 人 物 : 例 如, 陕 西 省 先 是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毕 业 李 泰 来, 后 是 德 国 留 学 生 常 文 熙 ; 河 北 省 有 日 本 留 学 的 张 天 放, 后 云 南 省 副 省 长 ; 江 苏 是 陶 桓 棻 ; 河 南 是 美 国 留 学 生 李 效 民 日 本 留 学 生 张 翰 才 有 这 些 受 过 良 好 教 育 的 人 下 去, 农 村 土 豪 劣 绅 不 敢 作 祟 说 明 战 前 中 行 起 始 建 立 农 贷 系 统 时, 负 责 人 即 以 留 学 生 为 主 体 农 贷 还 有 其 特 特 殊 性 : 围 绕 农 贷 展 开 的 复 杂 的 利 益 斗 争, 既 有 来 自 外 部 的 农 村 势 力, 如 农 村 霸 权 痞 化 士 绅 攫 取 低 利 贷 款 的 行 动, 失 去 利 益 的 糖 房 的 暗 中 阻 挠, 也 有 存 在 于 兴 农 三 方 内 部 的 势 力, 如 主 管 部 门 官 商 勾 结 合 作 社 内 部 职 员 的 贪 污 行 为 等 等 我 国 历 来 农 民 社 会 地 位 低 生 活 贫 困 没 有 受 教 育 的 机 会, 农 民 根 本 没 有 发 声 的 权 力 和 机 会 因 此, 农 贷 的 控 制 权 必 须 掌 握 在 农 户 利 益 代 言 人 的 手 中, 农 贷 控 制 权 决 定 了 农 民 收 益 权, 这 就 成 为 选 拔 农 贷 领 导 层 人 才 的 金 标 准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专 职 农 贷 领 导 共 六 人 (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1941b), 其 中 有 两 位 清 华 大 学 毕 业 留 洋 美 国 的 硕 士, 是 中 行 总 裁 张 公 权 亲 自 挑 选 到 农 贷 战 线 上 的 : 一 位 是 张 心 一 ; 另 一 位 是 李 效 民 张 心 一 是 中 行 农 贷 总 体 规 划 与 业 务 领 导 人, 李 效 民 是 总 行 农 贷 帮 核 兼 重 庆 分 行 农 贷 股 主 任 31
32 张 心 一 ( 原 名 张 继 忠,1926 年 到 金 陵 大 学 任 教 时 改 名, 英 文 缩 写 始 终 未 改 :C.C.Chang, ), 中 国 著 名 农 业 经 济 学 家 清 华 毕 业 美 国 康 奈 尔 大 学 农 业 经 济 硕 士 回 国 后 最 初 六 年 在 金 陵 大 学 和 农 业 统 计 部 门 工 作, 这 是 张 心 一 致 力 于 学 术 研 究 工 作 的 重 要 时 期, 对 于 中 国 农 业 统 计 工 作 做 出 了 开 创 性 的 贡 献 张 公 权 在 统 计 月 报 上 看 到 张 心 一 的 文 章, 又 听 说 他 的 为 人, 特 邀 请 他 到 中 行, 张 心 一 考 虑 到 教 书 调 查 停 留 在 书 本 口 头 上, 而 农 贷 可 以 让 农 民 得 到 实 惠, 他 欣 然 接 收 了 张 公 权 的 邀 请, 从 1934 年 到 1940 年 主 持 中 国 银 行 农 业 放 款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中 行 农 贷 原 则 和 办 法 在 他 主 持 下, 中 行 农 贷 系 统 始 终 严 格 遵 循 为 贫 苦 农 民 服 务 和 有 利 于 发 展 农 业 生 产 力 的 原 则, 农 贷 系 统 控 制 权 始 终 掌 握 在 遵 循 上 述 原 则 的 知 识 分 子 群 体 手 中 他 在 中 行 农 贷 会 议 上 明 确 说 我 们 绝 不 苟 且 敷 衍, 凡 与 农 民 无 益 以 及 不 合 理 的 主 张, 决 不 迁 就, 这 种 态 度 不 免 得 罪 了 许 多 人, 但 为 事 业 的 成 功, 以 后 还 要 这 样 ( 做 下 ) 去, 永 远 要 以 生 力 军 自 居, 以 打 先 锋 自 任 因 为 我 们 热 心 起 劲 (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 1227) 尽 管 农 贷 款 额 数 千 万 元, 他 的 办 公 室 里 却 始 终 只 有 两 名 工 作 人 员 他 不 任 人 唯 亲, 严 格 聘 用 大 批 农 学 院 毕 业 生 当 农 贷 员, 并 且 每 年 亲 自 到 各 地 农 学 院 挑 选 有 思 想 肯 吃 苦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去 作 实 际 工 作 在 根 据 张 思 温 先 生 农 学 家 张 心 一 访 问 记 写 的 一 篇 小 传 中, 我 们 看 到, 张 心 一 始 终 把 农 民 能 收 到 利 益 作 为 农 贷 的 明 确 目 标 ( 中 国 土 地 学 会,1986) 后 来 蒋 介 石 强 行 调 张 心 一 回 祖 籍 甘 肃 省 任 建 设 厅 厅 长 ; 据 张 心 一 夫 人 回 忆, 张 心 一 曾 当 面 找 蒋 婉 拒, 蒋 对 他 说 了 去! 去! 去! 三 个 字 ( 到 甘 肃 去 ), 张 心 一 不 得 不 离 开 了 正 在 大 力 开 展 的 中 国 银 行 农 贷 工 作 张 出 任 甘 肃 省 建 设 厅 长 后, 一 切 官 场 中 应 酬 不 参 加, 荐 人 说 情 不 理 睬, 送 礼 即 斥 退, 家 中 不 谈 公 事, 从 不 沾 公 家 的 丝 毫 便 宜, 上 下 班 骑 脚 踏 车, 抱 定 要 做 事, 不 要 做 官 的 精 神, 他 不 请 客, 也 不 被 请, 终 生 如 此 (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1986) 黄 路 回 忆 道 他 不 愿 与 士 绅 接 近, 而 善 于 同 普 通 贫 苦 农 民 接 近 据 张 心 一 儿 子 协 和 医 学 院 流 行 病 学 教 授, 中 国 艾 滋 病 工 作 网 络 主 席 张 孔 来 回 忆, 张 心 一 一 生 活 跃 在 不 同 领 域, 但 他 在 耄 耋 之 年 曾 说, 他 在 中 行 主 办 农 贷 虽 然 只 有 七 年 ( ), 却 是 他 一 生 ( ) 最 得 意 最 骄 傲 的 岁 月 ( 原 话 ), 在 张 心 一 九 十 多 年 的 漫 长 人 生 旅 途 中, 吸 引 他 的 不 是 权 力 地 位 金 钱 纸 醉 金 迷 的 享 乐, 而 是 生 命 的 激 情 社 会 的 责 任, 这 是 值 得 我 们 今 天 深 思 的 由 于 张 心 一 对 中 国 农 业 经 济 科 学 的 贡 献,1988 年 第 20 届 国 际 农 业 经 济 学 家 协 会 授 予 他 荣 誉 终 身 会 员 称 号 中 行 总 行 农 贷 帮 核 兼 渝 行 农 贷 股 主 任 李 效 民 ( 原 名 李 效 泌,1926 年 赴 美 留 学 时 改 名,H.M.Li, ), 清 华 毕 业,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商 业 管 理 硕 士 1931 年 春, 张 公 权 到 山 西 太 原 了 解 一 大 笔 贷 款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一 次 宴 会 上, 由 李 效 民 清 华 同 班 同 学 潘 光 迥 介 绍, 认 识 了 时 任 山 西 大 学 教 授 的 李 效 民, 并 一 见 如 故, 因 为 李 能 直 率 而 真 实 地 反 映 山 西 经 济 情 况, 这 是 罕 见 的, 遂 特 意 邀 请 李 到 中 行 任 职 ( 李 效 黎,1991) 李 到 中 国 银 行 后, 先 被 委 派 开 创 与 主 持 中 行 河 南 省 农 贷,1938 调 重 庆 分 行 主 持 川 黔 两 省 农 贷 32
33 张 心 一 先 生 写 道 : 李 为 人 忠 直, 不 阿 谀, 常 打 抱 不 平, 能 吃 苦 耐 劳, 同 情 贫 苦 人 他 办 农 贷 很 认 真 他 虽 非 学 农, 但 对 农 业 有 兴 趣, 对 农 民 很 有 感 情 河 南 四 川 一 般 老 百 姓 很 喜 欢 他, 他 没 有 臭 架 子 他 手 下 工 作 的 农 贷 员 也 喜 欢 他, 因 为 他 没 有 上 司 的 架 子, 能 和 他 们 一 道 平 等 研 究 问 题 放 贷 对 象 为 农 村 合 作 社, 由 省 县 政 府 合 作 事 业 管 理 局 的 合 作 指 导 员 组 织 ; 组 织 健 全 的 就 放 款, 如 由 土 豪 劣 绅 把 持, 或 借 贷 不 是 用 于 生 产, 就 不 放 款 李 效 民 不 通 融 让 步, 宁 肯 得 罪 人 李 效 民 深 入 农 村 偏 僻 地 区 的 大 胆 果 敢 的 作 风, 也 给 人 深 刻 印 象 : 在 河 南 洛 阳 西 部 山 区 红 枪 会 控 制 区, 政 府 合 作 指 导 员 不 敢 去 组 织 合 作 社 的 地 方,( 中 行 ) 向 红 枪 会 地 区 放 款, 借 款 人 不 肯 写 借 据, 李 效 民 他 们 敢 放 款, 到 期 能 收 回 张 心 一 先 生 概 括 地 写 道 : ( 李 ) 在 四 川 通 过 农 贷 打 倒 蔗 区 高 利 贷 及 糖 房 漏 棚 对 蔗 农 的 剥 削 都 有 一 定 的 贡 献 ( 张 心 一,1969) ( 张 心 一,1956) 从 现 存 档 案 的 农 贷 员 报 告 的 批 阅 签 名 看 到, 农 贷 股 主 任 要 对 大 量 报 表 像 分 行 主 管 农 贷 的 经 理 副 经 理 一 样 批 复, 处 理 大 量 政 策 性 日 常 性 问 题 ; 而 且 不 同 于 经 理 层, 更 要 承 上 启 下, 放 下 洋 硕 士 的 架 子, 直 接 深 入 农 村 基 层, 巡 查 检 查 工 作 据 农 贷 视 察 员 许 文 周, 南 京 金 陵 大 学 农 业 专 科 毕 业 生 回 忆,1939 年 8 月 到 1942 年 1 月 底, 许 文 周 任 川 东 区 农 贷 视 察 员 的 三 年 多 时 间 里, 李 效 民 曾 来 过 万 县 二 三 次, 由 我 陪 同 他 去 区 内 开 县 梁 山 ( 今 梁 平 ) 云 阳 奉 节 等 地 视 察 行 内 农 贷 业 务 梁 山 县 山 峦 起 伏, 尤 多 乱 山, 但 他 细 致 调 查, 梁 山 县 竹 林 资 源 极 为 丰 富, 可 惜 原 来 只 有 竹 席 竹 帘 等 利 微 产 品, 黄 表 纸 这 一 迷 信 产 品, 则 随 时 代 进 步 而 销 路 自 然 衰 落 (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1938b) 李 效 民 提 出 利 用 梁 山 县 方 圆 百 里 的 竹 林 制 造 纸 浆, 建 立 起 梁 山 制 纸 工 业 合 作 社, 并 请 清 华 同 班 同 学 谢 启 泰 ( 即 后 来 担 任 外 交 部 长 的 章 汉 夫 ) 介 绍 给 重 庆 新 华 日 报 采 用 许 文 周 在 回 忆 中 写 道 : 李 效 民 在 河 南 农 贷 工 作 时, 下 乡 都 是 骑 自 行 车, 背 着 背 包 在 四 川 下 乡 时, 夏 天 赤 脚 穿 草 鞋, 背 着 个 背 包, 到 合 作 社 不 接 受 招 待 如 发 现 农 贷 工 作 人 员 接 受 合 作 社 招 待, 则 斥 为 贪 污 许 文 周 还 写 道 : 李 效 民 工 作 作 风 踏 实, 生 活 比 较 朴 素, 能 吃 苦 耐 劳, 脾 气 爽 直, 但 比 较 生 硬 对 上 级 不 会 奉 迎 拍 马, 经 常 硬 顶 硬 撞 对 下 级 不 欺 不 压, 同 事 间 亦 很 少 往 来 应 酬 对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不 草 率 从 事 他 还 主 管 和 其 他 部 门 协 调, 例 如 与 四 川 省 政 府 合 作 主 管 机 关 商 洽 有 关 问 题 时, 有 时 也 随 同 总 行 主 管 农 贷 业 务 人 员 前 往, 如 农 业 稽 核 张 心 一, 他 们 俩 常 一 同 去 ( 许 文 周,1970) 8 刘 子 钦 写 道 : 李 效 民 对 工 作 人 员 严 格 要 求, 不 沾 农 民 任 何 馈 赠 同 时 下 乡 以 步 代 车, 每 周 都 有 工 作 汇 报 对 合 作 社, 经 常 进 行 检 查 他 深 入 农 村, 组 织 合 作 社, 作 为 农 民 组 织, 予 以 贷 款 一 面 避 免 高 利 贷 剥 削, 另 一 方 面 帮 助 农 民 解 决 肥 料 种 子 水 利 农 产 加 工 等 问 题 ( 刘 子 钦,1969) 8 渝 行 农 贷 股 副 主 任 刘 子 钦 ( ), 山 西 大 学 经 济 系 毕 业,1938 年 到 中 国 银 行 任 职, 在 农 贷 股 主 管 合 作 金 库 农 贷 发 放 ; 1949 年 任 中 共 南 京 市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主 管 财 经 ; 不 久 即 自 行 请 调 至 南 京 金 陵 中 学 任 教 33
34 他 们 这 种 品 质 是 从 青 年 读 书 时 期 逐 渐 锻 炼 成 长 的, 张 心 一 1922 年 李 效 民 1926 年 毕 业 于 清 华 清 华 学 校 当 时 主 要 为 留 美 预 备 班, 学 制 八 年, 包 括 全 部 中 学 课 程 和 大 学 一 年 级 课 程, 学 历 为 美 国 各 大 学 所 承 认 张 心 一 和 李 效 民 在 校 不 但 刻 苦 学 习, 而 且 积 极 参 与 社 会 活 动, 从 学 生 时 期 培 养 起 脚 踏 实 地 埋 头 苦 干 为 社 会 服 务 为 平 民 服 务 的 道 德 品 质 根 据 1924 年 清 华 大 学 内 部 人 口 调 查, 厨 役 清 道 夫 听 差 电 灯 匠 等 校 役 达 333 人, 约 为 学 生 人 数 一 半, 而 教 职 员 为 128 人 清 华 学 校 设 有 校 役 夜 校, 张 心 一 李 效 民 都 参 加 了 清 华 夜 校 的 义 务 教 书, 张 心 一 当 过 一 年 校 役 夜 校 的 校 长 李 效 民 发 起, 为 校 役 成 立 了 平 民 图 书 室, 出 版 通 俗 半 月 刊 等 刊 物, 并 担 任 第 一 任 主 席 清 华 周 刊 称 赞 平 民 图 书 室 成 绩 颇 好 为 表 示 对 校 役 的 人 格 尊 重, 李 效 民 建 议 将 校 役 改 称 校 工 1925 年 2 月 27 日 出 版 的 清 华 周 刊 正 式 把 校 役 夜 校 改 称 校 工 夜 校 ( 清 华 周 刊 编 辑 部, ) 以 上 仅 是 他 们 青 年 时 期 参 与 社 会 活 动 的 一 小 部 分 情 况 这 种 关 心 民 众 服 务 社 会 的 品 质, 经 过 日 后 的 磨 炼 更 加 成 熟, 在 农 贷 时 期 表 现 出 为 贫 苦 农 民 服 务 的 坚 定 信 念, 显 示 了 那 个 时 代 中 国 主 流 知 识 分 子 共 有 的 历 史 使 命 感 社 会 责 任 感 和 独 立 人 格 2 基 层 农 贷 员 抗 战 时 期 重 庆 上 海 西 安 浙 江 福 建 五 家 分 行 均 设 置 农 贷 股, 绝 大 部 份 支 行 设 立 农 贷 系 渝 行 农 贷 股 统 辖 四 川 贵 州 两 省 四 十 余 县 的 农 贷, 发 放 农 贷 额 占 中 行 农 贷 总 额 48.8%, 占 全 国 全 部 农 贷 额 11% 左 右 (1940 年 ); 编 制 人, 其 中 农 贷 人 员 128 人, 渝 行 工 业 合 作 贷 款 亦 归 农 贷 股 领 导, 人 员 17 人 (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1991):1241 渝 行 农 贷 股 下 设 立 农 贷 视 察 员 5 人 ( 四 川 省 4 人 贵 州 省 1 人 ), 巡 查 基 层 工 作 各 县 农 贷 员 等 工 作 人 员 由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一 般 录 用 各 大 学 农 业 经 济 专 业 本 科 专 科 毕 业 生, 如 清 华 北 大 金 大 南 开 北 农 浙 大 南 农 等 大 专 学 校 学 生 此 外, 与 著 名 农 业 学 校 约 定 训 练 与 供 给 人 才, 来 行 后 先 经 训 练 实 习, 并 经 常 储 备 备 用 农 贷 人 员 当 年 农 学 院 的 教 学 方 针, 以 南 京 金 陵 大 学 为 例, 除 重 视 农 业 科 学 与 技 术 外, 尤 其 重 视 于 人 格 的 陶 冶 以 及 吃 苦 耐 劳 服 务 社 会 精 神 的 培 养 ( 盛 邦 跃, 2008) 因 此 其 学 子 足 以 胜 任 抗 战 时 期 农 村 极 其 艰 苦 的 工 作 和 生 活 条 件 以 及 各 方 因 经 济 利 益 而 进 行 错 综 复 杂 斗 争 的 环 境 四 川 农 贷 抗 战 前 夕 才 从 零 起 步, 大 部 分 村 镇 没 有 任 何 农 贷 基 础 ; 除 成 都 平 原, 农 村 多 为 丘 陵 山 峦 气 候 潮 湿 夏 天 闷 热 冬 季 湿 冷 村 镇 偏 僻 分 散 土 匪 出 没, 交 通 不 发 达, 只 能 迈 开 双 腿 携 款 步 行 于 小 路 在 中 行 负 责 贷 款 的 四 川 27 个 县 份, 有 16 县 ( 包 括 内 江 县 ) 还 曾 遭 到 日 机 多 次 轰 炸 9 工 业 合 作 贷 款 不 同 于 工 业 贷 款, 在 新 西 兰 人 路 易. 艾 黎 (Rewi Alley, ) 倡 议 下, 大 后 方 成 立 了 中 国 工 业 合 作 协 会 ( 简 称 工 合 ), 组 织 大 批 小 型 工 业 合 作 社, 面 及 食 品 机 械 等 各 个 方 面 ( 例 如 本 文 后 面 提 到 的 梁 山 制 纸 工 业 合 作 社 ), 对 活 跃 后 方 经 济 起 了 积 极 作 用 34
35 内 江 县 外 勤 人 员 9 人, 以 1941 年 合 作 社 17,443 户 计 算, 平 均 每 位 农 贷 员 须 负 责 联 系 监 督 一 千 九 百 余 户 的 借 款 情 况, 其 工 作 量 之 大 劳 累 程 度 与 所 需 之 高 度 责 任 心 可 想 而 知 农 贷 视 察 员 许 文 周 写 道 : 重 庆 分 行 农 贷 股 下 设 立 农 贷 视 察 员 5 人, 我 由 川 东 区 万 县 被 调 往 农 贷 股, 担 任 农 贷 视 察 员,2 月 份 到 重 庆 后,3 月 我 即 奉 派 去 成 渝 路 沿 线 ( 川 中 区 ) 视 察 农 贷 业 务, 直 到 6 月 才 返 回 重 庆 视 察 长 达 4 个 月 之 久 其 中 3 月 份 在 荣 昌 县 十 天 检 查 277 社 中 之 16 社 ; 在 隆 昌 县 一 周 检 查 322 社 中 之 十 余 社 ( 许 文 周,1942) 各 县 设 农 贷 工 作 站, 有 主 任 农 贷 员 一 人, 再 划 分 为 若 干 区, 由 四 五 位 农 贷 员 分 片 管 理, 每 人 管 理 六 七 十 社, 距 县 城 距 离 数 十 至 二 三 百 里 农 贷 员 须 进 行 调 查 指 导 监 放 复 查 以 及 出 纳 计 息 点 券 保 管 现 金 填 写 工 作 报 告, 贷 款 月 报 合 作 社 概 况 表 社 员 经 济 调 查 表 等 各 种 报 表 作 者 在 重 庆 市 四 川 省 贵 州 省 档 案 馆 查 到 的 以 下 资 料 为 同 属 渝 行 农 贷 股 领 导 的 四 川 贵 州 两 省 农 贷 员 工 作 的 档 案 资 料 四 川 隆 昌 县 石 鹅 乡 一 个 区 计 有 11 乡 镇 72 社, 方 圆 达 300 里, 由 助 理 辅 导 员 梁 应 生 经 管, 梁 君 除 办 理 申 借 监 放 及 复 查 等 主 要 任 务 外, 还 要 辅 导 基 层 业 务 许 文 周 视 察 后 报 告, 各 区 职 员 多 能 胜 任 且 感 兴 趣 无 舞 弊 情 形 ( 许 文 周,1942) 黔 区 台 江 县 农 贷 工 作 站 李 身 泰 1942 年 1 月 28 日 报 告 其 工 作 条 件 : 向 为 土 匪 出 没 之 地, 旋 平 旋 起, 几 无 宁 岁 匪 徒 众 多, 情 形 复 杂, 乘 机 复 出, 在 所 难 免 人 心 殊 觉 不 安 目 下 存 款 已 放 完, 请 勿 悬 念, 将 来 演 变 如 何, 再 续 报 报 告 中 并 无 自 夸 之 词, 但 带 上 钱 款 进 山 沟 放 贷, 人 烟 稀 少 交 通 不 便, 匪 情 迭 起 匪 风 复 炽, 是 何 等 危 险 1942 年 1 月 28 日 报 告 中, 李 身 泰 还 汇 报 了 这 么 一 件 事 : 此 次 放 款 二 社 合 计 为 7270 元, 尚 不 敷 526 元, 为 适 合 其 需 要 不 应 再 为 减 少, 而 一 时 资 金 之 筹 措 又 无 别 法, 当 由 职 个 人 暂 为 垫 付 其 不 敷 之 数 ( 用 个 人 支 票 与 盐 店 兑 换 ) 款 系 职 发, 蒋 柏 森 君 监 放 而 526 元 当 时 大 约 相 当 农 贷 员 三 个 月 的 薪 金, 这 时 再 有 半 个 月 就 是 阴 历 年 关, 他 却 在 贵 州 一 年 中 最 冷 的 三 九 四 九 时 节 在 湿 冷 的 山 区 为 农 民 奔 波, 显 然 是 因 为 他 很 清 楚 他 所 发 放 的 钱, 是 农 民 在 年 关 必 须 向 地 主 缴 纳 地 租 以 获 得 土 地 租 佃 权 和 准 备 农 事 的 钱 ( 李 身 泰,1942) 对 于 违 法 行 为, 农 贷 员 严 正 处 理, 决 不 宽 容 黔 区 镇 宁 县 合 作 金 库 指 导 员 ( 中 行 派 驻 人 员 ) 夏 承 璧 检 查 工 作 时, 发 现 田 官 堡 合 作 社 职 员 某 某 舞 弊, 把 资 金 转 放 于 社 外 农 民, 滥 收 利 息, 以 图 厚 利 夏 君 立 即 上 报 处 分 该 职 员, 追 回 暴 利, 还 邀 请 借 款 人 加 入 合 作 社 夏 君 发 现 沙 锅 堡 职 员 向 某, 改 名 加 入 细 窝 社 任 职, 即 跨 社 兼 职 ; 当 即 予 以 除 名 ( 张 汝 俭, 1939) 一 位 芝 麻 小 职 员, 竟 具 备 这 种 既 铁 面 无 私 又 雷 厉 风 行 的 作 风, 尤 为 难 得 的 是, 处 罚 对 象 并 非 银 行 系 统 本 身 的 职 员, 他 把 银 行 的 监 督 任 务 执 行 的 何 等 认 真 最 后, 把 中 行 农 讯 1-14 期 中 刊 登 的 在 农 村 基 层 的 农 贷 员 生 活 点 滴, 略 选 一 二 记 述 于 下 (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1941b) 农 民 对 我 们 和 蔼 可 亲, 原 因 不 仅 为 了 我 们 帮 助 他 们 发 达 组 织 合 作 社, 实 在 是 因 为 我 们 生 活 习 惯 和 他 们 没 有 什 么 两 样 我 们 在 这 里 粗 茶 淡 饭, 通 常 不 穿 35
36 袜 子 不 着 上 衣, 睡 的 门 板, 坐 的 条 凳 和 简 陋 的 方 桌 要 说 我 们 是 银 行 的 先 生, 连 我 们 自 己 也 觉 得 好 笑 一 出 门, 就 要 和 农 贷 同 仁 最 大 的 劲 敌 山, 开 始 亲 昵 起 来 在 荒 凉 的 古 庙 里 度 宿, 狂 风 暴 雨 的 时 候 在 山 谷 中, 也 并 不 是 偶 然 的 事 一 位 万 县 农 贷 员, 头 天 在 大 梁 办 理 合 作 社 申 请 贷 款 手 续, 下 午 办 完 事 已 是 傍 晚, 此 时 黑 云 压 顶 山 雨 欲 来, 为 了 不 耽 误 第 二 天 到 螺 寺 办 事, 他 借 了 一 个 破 斗 笠, 赤 了 脚, 在 许 多 惊 讶 的 目 光 下, 冒 着 随 即 到 来 的 暴 雨 摸 黑 翻 过 两 座 大 山, 最 后 累 得 一 分 钟 只 走 一 步, 直 至 匍 匐 行 进 一 大 堆 钞 票 跑 到 农 民 手 里 去 了 有 一 位 很 结 巴 的 老 人, 拍 着 我 的 背, 轻 轻 地 说 : 张 先 生, 你 放 了 款 到 我 家 里 来 坐 坐 吧 这 种 亲 情 般 的 精 神 回 馈, 使 银 行 先 生 昂 首 前 进 的 时 候, 充 满 自 尊 的 心 理, 何 等 庄 穆! 渝 行 农 贷 股 整 个 集 体 充 满 朝 气 脚 踏 实 地 地 为 了 农 民 利 益 而 艰 苦 工 作, 尽 职 尽 力 地 当 好 了 社 会 服 务 家 3 农 贷 工 作 中 的 阴 暗 面 中 国 银 行 农 贷 工 作 于 1942 年 8 月 31 日 移 交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独 家 办 理, 我 们 对 内 江 农 贷 工 作 情 况, 略 微 追 踪 到 1943 年, 就 发 现 农 贷 工 作 中 的 阴 暗 面, 已 经 不 是 个 别 的 阴 暗 角 落 : 高 中 毕 业 生 程 性 初 经 过 短 期 训 练 班 培 训,1943 年 初 担 任 内 江 县 东 区 合 作 社 辅 导 员, 目 睹 了 农 行 农 贷 的 弊 端 : 农 放 员 是 大 权 在 握, 凡 是 和 他 关 系 处 的 好 的, 或 者 是 给 了 他 一 些 好 处 的, 不 管 你 成 分 如 何, 种 蔗 多 少, 都 可 贷 款 反 之, 则 休 想 享 受 这 一 好 处 农 贷 的 对 象, 反 而 成 为 农 村 中 的 地 主 富 农 了 ( 程 性 初,1988) 不 只 基 层 农 贷 员 如 此, 更 为 严 重 的 是 发 生 在 内 江 县 级 农 贷 管 理 层 农 行 接 手 内 江 农 贷 后, 有 一 年, 都 5 6 月 间 了, 贷 款 还 没 发 下 去 蔗 农 们 天 天 成 群 结 队 地 到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要 求 发 放 贷 款, 闹 得 满 城 风 雨 连 内 江 县 官 员 都 说, 每 年 ( 中 国 银 行 发 放 农 贷 ) 这 时 早 已 发 放, 今 年 因 为 银 根 紧, 子 金 ( 利 息 ) 高, 一 个 比 期 (15 天 ) 就 是 大 二 分 原 来 是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把 农 贷 款 拿 去 放 高 利 贷 了 农 行 陆 经 理 发 觉 此 事 被 内 江 官 员 周 某 知 晓, 连 忙 派 人 给 周 某 送 去 借 款 一 万 元 ( 堵 嘴 ) ( 杨 修 武 等,1988)( 括 弧 内 说 明 为 作 者 所 加 ) 农 贷 本 来 对 农 村 高 利 贷 造 成 巨 大 冲 击, 现 在 反 被 用 作 来 放 高 利 贷, 控 制 权 对 农 贷 的 关 键 作 用 由 此 可 见 1943 年 冬 爆 发 轰 动 全 川 的 大 贪 污 案, 主 犯 是 勾 结 在 一 起 的 内 江 县 合 作 社 联 社 主 席 和 内 江 县 合 作 指 导 室 主 任 当 年 国 民 政 府 中 央 社 会 部 按 内 江 全 县 合 作 社 社 员 人 数, 无 偿 拨 给 每 人 供 制 作 两 套 制 服 的 布 匹, 这 两 个 头 头 竟 敢 贪 污 此 笔 巨 款 ( 程 性 初,1988) 四 川 省 政 府 为 扶 助 内 江 糖 业 有 一 笔 巨 额 拨 款 被 内 江 官 吏 贪 污, 侵 吞 黄 金 数 额 高 达 两 千 两 以 上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内 江 行 葛 经 理 了 解 其 内 情, 却 很 不 光 彩 的 去 向 可 能 获 利 的 官 员 祝 贺 ( 北 岳 等,1988) 对 这 种 处 于 决 策 层 的 银 行 经 理, 还 能 指 望 他 们 在 农 贷 中 代 表 农 民 的 利 益 吗? 尤 其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还 是 农 贷 专 业 银 行 这 就 不 难 理 解, 作 为 农 贷 专 业 银 行, 农 民 银 行 却 热 衷 于 发 放 更 有 利 的 军 政 贷 款 36
37 在 一 篇 回 顾 当 年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业 情 况 的 文 章 中, 作 者 写 道 但 好 景 不 长, 这 个 组 织 (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 ) 的 领 导 权 又 被 官 僚 地 主 恶 霸 夺 去, 使 这 个 为 发 展 生 产 而 建 立 起 来 的 机 构, 又 变 成 剥 削 蔗 农 的 工 具 ( 王 东 伟 等,1985) 此 文 一 语 道 出 了 农 贷 工 作 控 制 权 改 变 的 严 重 后 果 结 语 内 江 农 贷 取 得 一 定 成 绩, 这 是 农 民 和 兴 农 三 方 共 同 努 力 的 结 果 如 果 要 说 应 当 归 功 于 谁 感 谢 谁, 下 面 这 一 段 话, 说 得 再 好 不 过 了, 就 照 抄 下 来, 作 为 全 文 的 结 束 : 应 该 说 20 世 纪 20~30 年 代 中 国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的 主 要 原 因 不 是 哪 个 政 府 的 作 用, 而 应 归 功 于 市 场 经 济 和 农 民 的 自 主 创 造 性 反 观 我 们 今 天 的 农 业 现 代 化 建 设, 历 史 的 经 验 是 值 得 认 真 地 研 究 和 借 鉴 的 ( 盛 邦 跃,2008) ( 本 文 写 作 中 得 到 中 国 银 行 总 行 张 炳 文 先 生 交 通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刘 毓 君 先 生 指 教, 特 此 感 谢 ) 参 考 书 目 陈 初 尧 (1959): 四 川 土 法 制 糖 工 艺 轻 工 业 出 版 社 陈 锋 (2006): 明 清 以 来 长 江 流 域 社 会 发 展 概 论 武 汉 大 学 出 版 社 程 性 初 (1988): 我 所 知 道 的 解 放 前 内 江 县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 概 况 内 江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4 辑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1993): 四 联 总 处 史 料 ( 上 ) 档 案 出 版 社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经 济 研 究 室 (1934): 四 川 省 之 糖 重 庆 中 国 银 行 邓 文 烈 (1943): 川 康 区 食 糖 专 卖 后 筹 办 蔗 农 贷 款 之 经 过 金 融 汇 报 第 8 卷 第 1 期 川 康 食 糖 专 卖 局 (1943): 糖 业 新 闻 3 月 7 日 创 刊 号 樊 瑛 华 (2005):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农 业 经 济 问 题 研 究,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博 士 论 文 何 其 愚 (1988): 天 府 甜 城 内 江, 四 川 大 学 出 版 社 黄 立 人 (1997): 论 抗 战 时 期 国 统 区 的 农 贷 近 代 史 研 究 金 泽 霖 (1991); 抗 战 时 期 的 四 川 省 农 业 推 广 事 业 略 述 内 江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8 辑 金 陵 大 学 农 学 院 农 业 经 济 系 (1939): 四 川 省 内 江 县 特 产 调 查 四 川 省 档 案 馆, 民 148,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370 卷 李 德 宣 (1942): 四 川 内 江 金 融 市 况 与 蔗 糖 产 销 情 形 金 融 汇 报 第 6 卷 第 6 期 李 德 英 (2006): 民 国 时 期 成 都 平 原 租 佃 制 度 新 探 中 国 科 学 出 版 社 李 金 铮 (2003): 民 国 乡 村 借 贷 关 系 研 究 人 民 出 版 社 李 金 铮 (2004): 近 代 中 国 乡 村 社 会 经 济 探 微 人 民 出 版 社 李 木 田 (1975): 蔗 糖 漫 话 广 东 人 民 出 版 社 李 身 泰 (1942): 工 作 汇 报 贵 州 省 档 案 馆 M 李 效 黎 (1991): 延 安 情 上 海 远 东 出 版 社 37
38 刘 国 士 (1936): 内 江 调 查 报 告 重 庆 档 案 馆, 全 宗 号 中 国 银 行, 卷 号 091 刘 子 钦 (1969): 关 于 李 效 民 的 材 料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档 案 吕 则 民 (1942): 工 作 旬 报 :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号 0289, 卷 号 3879) 罗 凯 (2001): 甘 蔗 糖 业 管 理 学 220 页 南 海 出 版 公 司 内 江 百 科 全 书 编 委 会 (2000): 内 江 百 科 全 书, 四 川 人 民 出 版 社 内 江 县 甘 蔗 产 销 合 作 社 (1938): 内 江 县 二 十 七 年 度 合 作 事 业 实 施 报 告 书 四 川 省 档 案 馆, 民 148, 四 川 省 农 业 改 进 所 370 卷 内 江 蔗 糖 生 产 合 作 社 (1942): 给 四 联 总 处 调 查 团 的 书 面 材 料 中 行 农 讯 第 期, 总 294 页 农 村 金 融 志 编 委 会 (1992): 四 川 农 村 金 融 志, 四 川 大 学 出 版 社 清 华 周 刊 编 辑 部 ( ): 清 华 周 刊 盛 邦 跃 (2008): 卜 凯 视 野 中 的 中 国 近 代 农 业 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统 计 室 (1944): 四 川 资 内 糖 业 之 概 况 四 川 建 设 1944 第 一 期 四 川 省 内 江 市 财 政 局 (2002): 内 江 地 区 财 政 志, 四 川 省 辞 书 出 版 社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委 员 会 等 单 位 (1941): 四 川 省 农 村 经 济 调 查 报 告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 (1937): 糖 产 近 讯 四 川 经 济 月 刊 第 7 卷 第 4 期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 (1938a): 内 江 成 立 蔗 糖 产 销 试 验 区 四 川 经 济 月 刊 第 9 卷 第 1-2 期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 (1938b): 梁 山 县 经 济 一 瞥 四 川 经 济 月 刊 第 9 卷 第 3 期 四 川 省 银 行 经 济 调 查 室 (1938c): 内 江 工 业 调 查 四 川 经 济 月 刊 第 10 卷 第 1 期 四 联 总 处 农 业 金 融 处 (1941): 中 中 交 农 四 行 局 农 贷 结 余 额 分 省 统 计 表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号 0289, 卷 号 509 四 联 总 处 四 川 农 贷 视 察 团 (1942): 四 联 总 处 四 川 农 贷 视 察 团 报 告 书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四 联 总 处 渝 分 处, 卷 号 208 王 东 伟 (1985): 解 放 前 内 江 甘 蔗 种 植 业 情 况 四 川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35 辑 王 东 伟 (1985b): 解 放 前 内 江 制 糖 业 概 况 四 川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35 辑 王 慕 曾 (1942): 资 ( 中 ) 内 ( 江 ) 蔗 糖 产 销 与 合 作 贷 款 中 行 农 讯 第 12 期 吴 承 禧 (1935): 中 国 银 行 业 的 农 业 金 融 社 会 科 学 杂 志 第 6 卷 第 3 期 许 文 周 (1942): 中 国 银 行 农 贷 旬 报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0287, 卷 号 3855 许 文 周 (1970): 关 于 李 效 民 的 材 料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档 案 薛 暮 桥 (1936): 中 国 农 村 中 的 土 地 问 题 中 国 农 村 第 2 卷 第 3 期 杨 修 武 等 (1988): 川 康 区 食 糖 专 卖 概 述 内 江 文 史 资 料, 第 4 辑 杨 修 武 (2005): 内 江 与 抗 战 八 年 四 川 抗 战 档 案 研 究,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一 之 (1988): 解 放 前 资 中 蔗 农 被 压 榨 剥 削 及 其 抗 争, 内 江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四 辑 尤 小 文 (2005): 农 户 经 济 组 织 研 究, 湖 南 人 民 出 版 社 张 汝 俭 (1939): 镇 宁 县 18 社 放 款 报 告 贵 州 省 档 案 馆,M52-32 张 汝 俭 (1941): 成 渝 路 之 农 贷 与 农 村 中 行 农 讯, 第 2 期 38
39 张 西 超,(1941): 当 前 的 几 个 经 济 问 题 中 国 农 村 战 时 特 刊, 第 7 卷 第 12 期 张 心 一 (1969): 关 于 李 效 民 的 材 料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档 案 张 子 敬 (1987): 抗 日 战 争 时 期 的 内 江 金 融 业 内 江 文 史 资 料 选 辑 第 2 辑 赵 泉 民,(2007): 政 府 合 作 社 乡 村 社 会 上 海 社 会 科 学 院 出 版 社 赵 星 州 (1944): 三 十 三 年 (1944) 内 江 经 济 动 态 四 川 经 济 季 刊 第 2 卷 第 2 期 中 国 第 二 历 史 档 案 馆 等 (1991): 中 国 银 行 行 史 资 料 汇 编 ( 上 编 ), 档 案 出 版 社 出 版 中 国 土 地 学 会 (1986): 张 心 一 纪 念 集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1980): 中 国 农 民 银 行 中 国 财 政 金 融 出 版 社 中 国 银 行 (1936): 中 国 银 行 四 川 省 农 村 合 作 委 员 会 协 订 中 国 银 行 对 四 川 省 试 办 农 村 合 作 社 放 款 合 约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号 中 国 银 行, 卷 号 5693 中 国 银 行 (1941): 四 川 省 各 县 农 贷 月 报 表 重 庆 市 档 案 馆, 全 宗 号 四 联 总 处 渝 分 处, 卷 号 199 中 国 银 行 行 史 编 辑 委 员 会 (1995): 中 国 银 行 行 史 ( ) 中 国 金 融 出 版 社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1941a): 中 行 农 讯 第 8 期 统 计 资 料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1941b): 中 行 农 讯 第 1-14 期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1942a): 中 行 农 讯 第 9 期,24 页 蔗 糖 产 销 社 中 国 银 行 总 管 理 处 (1942b): 中 行 农 讯 第 9-14 期 总 346 页 朱 吉 礼 (1944): 内 江 之 甘 蔗 糖 清 评 价 四 川 经 济 季 刊 第 2 卷 第 3 期 39
2 34 2 41 2 39 37
2 34 2 41 2 39 37 1955 64 14 1957 4 2 1972 3 1 138 7 20 79 8 7 28 66 14 60 25 2 9 79 17 12 189 190 6 43 1 138 1 2 166 174 145 163 468 31 34 358 1118 131 132 513 514 865 58 292 37 21 1 142 232 244
产 业 截 至 2015 年 底, 立 恒 工 业 广 场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为 25.11 万 平 方 米, 其 中 已 销 售 面 积 15.30 万 平 方 米, 占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的 60.93%, 已 租 赁 面 积 9.73 万 平 方 米, 占 竣 工 厂 房 面 积
关 于 合 肥 工 投 工 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合 肥 工 投 工 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工 投 科 技 发 行 人 公 司 ) 及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通 证 券 主
工 序 的 是 ( ) A. 卷 筒 切 筒 装 药 造 粒 B. 搬 运 造 粒 切 引 装 药 C. 造 粒 切 引 包 装 检 验 D. 切 引 包 装 检 验 运 输 7. 甲 公 司 将 其 实 施 工 项 目 发 包 给 乙 公 司, 乙 公 司 将 其 中 部 分 业 务 分 包 给
2013 年 安 全 工 程 师 法 律 知 识 答 案 解 析 一 单 选 择 题 1. 某 省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布 实 施 了 某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随 后 省 政 府 公 布 实 施 了 某 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规 定, 下 列 关 于 两 者 法 律 地 位 和 效 力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 ) A. 某 省 安
Microsoft Word - n9786954.doc
企 业 境 外 所 得 税 收 抵 免 操 作 指 南 目 录 第 一 条 关 于 适 用 范 围 第 二 条 关 于 境 外 所 得 税 额 抵 免 计 算 的 基 本 项 目 第 三 条 关 于 境 外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计 算 第 四 条 关 于 可 予 抵 免 境 外 所 得 税 额 的 确 认 第 五 条 关 于 境 外 所 得 间 接 负 担 税 额 的 计 算 第 六 条 关
Microsoft Word - 103鐵路佐級-國文(二)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佐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事 務 管 理 機 械 工 程 機 檢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養 路 工 程 科 目 :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一 單 一 選 擇 題 : 下 列 成 語, 沒 有 錯 別 字 的 選 項 是 : 手 屈 一 指 載 罪 立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法 律 法 规 指 引 手 册 序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依 法 合 规 地 实 施 管 理 行 为,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保 险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也 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保 护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