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東華特教52期.indd



Similar documents
(inappropriate social behaviors) (specific emotional disturbance) (disorders of physical regulation) 1. : 2. : 3. : 4. : 5. : 6. : 7. : : 2

(10) CS - Breakthrough of Self-boundary

Microsoft Word - 從家長觀點來看融合-輔大.doc

1

「教師資格檢定方案」

跨領域合作的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大綱)

Microsoft Word - «JºÕ¶í.doc

IJDMD

第一章

<4D F736F F D20322EA764AC57C0732DA668B443C5E9B1D0BEC7A4E8AED7B9EFB0EAA470B4BCAFE0BBD9C3AABEC7A5CDAEC9B6A1B7A7A9C0BEC7B2DFA6A8AEC4A4A7BC76C5545FA7EF32>

紋 (2002) 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目 前 有 15% 以 上 身 心 健 全 的 學 生, 由 於 種 種 因 素, 無 法 受 惠 於 主 流 數 學 教 學 中 的 教 材 和 教 法, 導 致 學 生 在 數 學 學 習 的 挫 敗, 因 此 我 們 應 該 更 認 真 思 考

Haven of Hope Chrristian Service_inside_final.indd

ming.PDF

untitled

【推荐序】

0229東華特教54期.indd

一 般 論 著 背 背 背 背 背 性 別 : 國 外 研 究 樣 本 中 之 受 害 者 以 女 性 占 多 數, 各 研 究 顯 示 之 比 例 在 50% 至 75% 之 間 國 內 之 研 究 亦 發 現 受 害 者 以 女 性 為 多, 高 達 95% ( 劉 文 英, 2005) 年 齡


51 77 /1389 / (64 ) 4 / / Quarterly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 2011, Vol.17, No.4 (64), * /3. 27/1. 70/6. : h.malekahm

Vygotsky的中介讀寫教學模式

如 何 識 別 高 危 學 生? 青 少 年 抑 鬱 症 的 診 斷 及 臨 床 徵 狀 診 斷 美 國 精 神 科 醫 學 會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

提昇學習困難的學生之學習能力

家 庭 教 育 雙 月 刊 第 47 期 103 年 1 月 號 會 成 本 浪 費 因 此, 給 予 這 群 孩 子 特 別 的 幫 助 是 迫 切 且 必 要 的 t 過 動 症 介 紹 一 九 七 O 年 代 由 於 特 殊 教 育 的 普 遍, 注 意 力 缺 陷 過 動 症 ( 簡 稱 A

電子報

(Microsoft Word - \266\300\252\367\267\275.doc)

教 育 科 學 期 刊

What You Need to Know About OCD - Chinese Version

Microsoft Word - Constructing and Resisting the Development of a School Readiness Survey.doc


Self determination of 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Takeshi FURUYA and Yoshiaki MITANI Bank Mikkelsen

國立台東大學體育學系碩士班

生涯規劃團體尊女性幼教人員生涯規劃行為之輔導效果

本 刊 特 稿 CHILDREN STUDY 各 种 声 音 拟 音 词 的 使 用, 会 使 诗 歌 的 语 言 更 为 生 动 形 象, 音 调 悦 耳, 对 童 诗 自 然 非 常 合 适 将 大 自 然 的 声 音 用 拟 音 词 表 达, 并 且 呈 现 在 诗 中, 是 童 诗 之 所

1

通班教師 學生或家長 且論文多發表於特殊 貌 為便於行文 亦為保護訪談內容所涉及的 絡的耙梳 或未能深入理解一般教師的語言意 所有師生 本文以大寫英文字母A E代表五 義和整體經驗 以致雖然獲得諸多寶貴的發 位受訪教師 藉姓氏的英語拼音首字代表其他 現 卻未必引發普通班教師 學生或家長的共 師生 而

pc2-28目錄.doc

注意力缺陷與過動症兒童的介入

( 总 第 1124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6 年 7 月 18 日 出 版 目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理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46 号 ) (3)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年)的通知

untitled

中華管理評論國際學報‧第 卷‧第 期

3邢敏華-顧玉山--教育.indd

...|

幼 兒 教 育 年 刊 改 善 一 位 幼 兒 岡 儕 關 係 之 行 動 研 究 莊 淑 婷 台 中 市 黎 明 國 民 小 學 附 設 幼 稚 園 團 長 謝 瑩 慧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如 何 協 助 被 拒

穨e235.PDF

56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1997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 P. L )IEP IEP (Heward, 2000Huefner,2000)

项目相关费用的提交方式

1

Boudreau, & Theberge, 1981 Miltenberger, Fuqua, & Woods, 1998 Azrin & Nunn, 1977 Hansen vocalizations 1990 Riley, 1972 tics Moore, 1984 Tics tics Azri

Microsoft Word 廖淑戎 doc

穨report.PDF

Microsoft Word - 42期-內文_轉PDF列印印刷_.doc

Microsoft Word - 胡雅各_三校_

2014 提升中小學補救教學成效之理論與實務研討論壇 壹 緒論 一 研究動機 數學教育是全民性的 應使每一位學生的資賦都能獲得充分的實現與發展 每一位學生都能擁有最適合自己的教育 台灣國中小學生的數學能力 在國際評 比上雖然都名列前茅 但是學習落後的學生比例卻也高於世界平均 近年來教育 行政部門也越

自傷行為 67 難化 個人化及妄下結論等 皆是有系統的邏輯謬誤 吳 陳 4 羅 6 憂鬱患者的症狀困擾 自我情緒 人際及生活品質 若只靠個人意志是無法 自行恢復 通常需要藥物或心理治療才能恢復健康 而照顧憂鬱症患者 護理人員需維持溫暖 接納與尊 重的態度 利用治療性溝通技巧 引導表達感受 以 提高健

<4D F736F F D DB3AFC3FDA4E52DBDD7A4E5A5FEA4E52E646F63>

封面.cdr

作 主 动 追 求 知 识 获 取 技 能, 在 心 理 和 生 理 上 都 非 常 积 极 的 个 体 (Zimmerman & Pons, 1986) 在 此 期 间, 自 我 效 能 感 (self-efficacy) 自 我 控 制 (self-control) 自 我 管 理 (self-

2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 緒 論 每 到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大 專 校 院 甄 試 的 簡 章 公 佈 時, 高 中 職 老 師 都 可 以 聽 到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問 : 為 什 麼 學 系 這 麼 少? 部 分 學 生 因 選 擇 少 而 不 參 加 甄 試

前言

研 究 的 信 念, 這 種 信 念 會 影 響 個 人 對 活 動 的 選 擇 繼 續 努 力 與 動 機 的 堅 持 度, 以 及 精 熟 的 表 現 水 準, 換 言 之, 影 響 為 出 現 的 因 素, 不 只 是 增 強 作 用 造 成 的, 還 包 括 個 人 的 自 我 知 覺 及

自閉兒的行為問題及其處理對策

59 1 MSLQ 2. MSLQ 2. 1 被 试 Kuhl 1987 Corno & Kanfer 1993 D rnyei % 111 commitment control strategies 37% 65 21% % metac

如 何 促 進 家 長 同 意 其 障 礙 子 女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之 鑑 定 與 安 置 胡 永 崇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兼 任 教 授 摘 要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鑑 定 與 安 置, 需 以 家 長 同 意 為 前 提 本 文 主 要 內 容

六 到 八 歲 兒 童, 設 計 並 發 展 一 套 以 van Hiele 幾 何 思 考 層 次 理 論 為 基 礎 的 悅 趣 化 學 習 數 位 教 材, 取 名 為 米 德 玩 形 狀, 同 時 探 討 低 年 級 學 童 在 使 用 本 數 位 教 材 之 後, 在 平 面 幾 何 的

2011年南臺灣教育論壇

匡智松嶺第二校

國 際 藝 術 教 育 學 刊 壹 緒 論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兒 童 在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是 藉 著 不 斷 的 活 動 與 探 索 來 學 習 並 促 進 生 理 的 成 長 為 了 達 到 生 理 發 展 的 平 衡, 兒 童 天 生 對 肢 體 活 動 有 所 渴 求,

<4D F736F F D2032A578AB6EA5ABA4ADB1F8B4E4A4E5A4C6B6E9B0CFB0ECB1B4B358AD70B E646F63>

Microsoft Word - 37期-內文_排版_.doc

Microsoft Word doc


11-4-人文封面

象 (OECD, 2001) 我 國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界 定 數 位 落 差 為 因 性 別 種 族 階 級 或 居 住 地 理 區 域 等 社 經 背 景 的 不 同, 造 成 接 觸 資 訊 與 通 訊 科 技 的 機 會 不 同, 使 得 台 灣 資 訊 社 會 產 生 了 不 平 等

匡 智 會 使 命 宣 言 匡 智 會 本 著 匡 扶 智 障 的 精 神, 竭 誠 為 智 障 人 士 及 他 們 的 家 庭 提 供 優 質 教 育 適 切 的 培 訓 及 其 他 賦 權 的 機 會, 使 其 得 以 發 展 本 會 將 持 續 優 化 服 務, 力 臻 完 善 匡 智 會 重

i

30 O

<4D F736F F D20B0AAA4A4B0AAC2BEA4CEA4ADB14DA74BB8D5A44ABEC7B9EAAC49A4E8AED E646F63>

2b19cov自.TPF

<ACE3A873B56FAE692E706466>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生 活 法 强 调 通 过 设 计 复 制 具 体 语 言 使 用 环 境 的 考 试 来 达 到 测 试 真 实 性 比 如 要 考 查 学 生 的 口 语 能 力, 教 师 就 需 要 设 计 一 个 仿 真 的 语 言 运 用 实 景, 如 给 同 学 或 老 师 打 电 话 到 超 市 购

2010, spring, v12, n1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 對特殊需求學生的認識.Doc

世界各國為追求經濟發展及提升競爭力致力於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育品質,教師在椒玉品質中具有關鍵性的地位,各國為確保師資品質一致無不進行師資培育改革政策的推動

Microsoft Word - finalized Yao T and Yang K.T. article edited Haihui.doc

在 应 用 实 践 上 指 导 性 建 议 ( 黄 白,2008) 近 几 年 来, 国 家 政 府 在 教 育 方 面 高 度 重 视 教 育 信 息 化 工 作, 相 继 出 台 一 系 列 政 策 文 件 和 规 范 来 促 进 和 推 动 信 息 技 术 在 教 育 教 学 领 域 的 广

致 謝 愛 與 恨 是 一 體 兩 面 這 句 話 最 符 合 我 研 究 所 全 程 的 心 情 了, 四 年 的 時 光 中 也 深 刻 體 會 這 個 道 理, 面 對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老 師 爸 媽 同 儕 朋 友 自 己, 甚 至 論 文, 都 在 愛 與 恨 兩 面 作 打 轉,

特 教 園 丁 之 臨 床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社 會 技 巧 能 力 注 意 力, 皆 有 顯 著 效 果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瑜 珈 協 會 會 長 葉 娟 娟 提 到, 在 國 外 如 歐 美 地 區, 兒 童 瑜 珈 已 風 行 數 十 年, 英 法 澳 洲 的 許 多 學 校,

第 2 頁 中 華 民 國 科 學 教 育 學 會 e-news 且 學 會 亦 將 於 今 年 (2009) 科 學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公 告 欲 爭 取 辦 理 第 27 屆 ( 2011 年 ) 科 學 教 育 研 討 會 者, 須 於 2010 年 2 月 15 日 前 提 出

95 12 Lightfoot Willie 2002 Baroody Children s Mathematical Thinking

I II IV 論 1 行 類 六 19 料 連 30 流 31 論 31 參 31 錄 33 錄 錄 34 錄 見 36 錄 見 36 I

Microsoft Word - dwo49.doc

i 2 ii 3 iii 4 ix 5 x 6 A xi B xvi C xvi D xvii E xviii F xviii

<4D F736F F D F30335FB8EAB054ACECA7DEBFC4A44AB0EAA470A743A67EAFC5A5CDACA1BDD2B57BB3D0B379ABE4A6D2B1D0BEC7A4A7ACE3A8735FB6C0A871ACC32E646F63>

2012_A4.indd

1

認 識 自 閉 症 五 腦 傷 或 腦 功 能 不 全 自 閉 兒 的 CT scan 或 MRI 發 現 自 閉 症 的 小 腦 細 胞 較 少, 邊 緣 系 統 腦 細 胞 較 多 但 體 積 小 密 度 大 造 成 不 能 發 揮 其 功 能, 也 發 現 顳 葉 神 經 元 尺 寸 較 少,

Holonomy是Costa 與 Garmston引自Arthur Koestler的觀點,其意義指的是,教師不但具有個別自主性,而且同時與團體相互依賴

Transcription:

幼 兒 園 教 師 如 何 迎 刃 而 解 融 合 教 育 困 境 中 的 難 題 游 翠 芬 南 投 縣 雲 林 國 小 教 師 黃 榮 真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教 授 根 據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2014 年 10 月 20 日 顯 示 103 學 年 度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人 數 約 為 12,910 人, 其 中 安 置 在 普 通 班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或 是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資 源 服 務 之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約 為 11,126 人, 佔 所 有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86.10%( 教 育 部,2014) 最 新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於 2012 年 公 布 實 施, 其 中 第 二 條 : 本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 一 ) 幼 兒 : 指 二 歲 以 上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之 人 ( 二 ) 幼 兒 園 : 指 對 幼 兒 提 供 教 育 及 照 顧 服 務 ( 以 下 簡 稱 教 保 服 務 ) 之 機 構 第 二 十 條 : 幼 兒 園 教 師 應 依 師 資 培 育 法 規 定 取 得 幼 兒 園 教 師 資 格 ; 幼 兒 園 教 師 資 格 於 師 資 培 育 法 相 關 規 定 未 修 正 前, 適 用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之 規 定 故 此, 本 文 所 及 幼 兒 園 教 師 亦 即 指 在 幼 兒 園 或 機 構 內, 針 對 二 歲 以 上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之 幼 兒, 提 供 教 育 及 照 顧 之 服 務 的 教 師 師 生 比 方 面, 2~3 歲 以 下 班 級 的 師 生 比 1:8, 每 班 最 多 16 人,3 歲 以 上 至 5 歲 班 級 的 師 生 比 1:15, 每 班 最 多 30 人,5 歲 以 上 至 6 歲 大 班 師 資 至 少 要 有 1 人 具 幼 教 教 師 資 格 Miller 和 Savage(1995) 提 及 美 國 自 94-142 公 法 公 佈 實 施 之 後, 在 普 通 班 中 接 受 教 育 的 身 心 障 礙 幼 兒 的 人 數 有 逐 年 增 加 的 趨 勢 由 此 觀 之, 學 前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融 合 教 育, 是 近 二 十 年 來 特 殊 教 育 發 展 的 重 要 趨 勢 吳 武 典 (2005) 認 為 應 該 針 對 安 置 於 普 通 班 的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提 供 合 乎 其 所 需 的 教 育, 以 滿 足 其 學 習 需 求 故 此, 融 合 教 育 不 僅 是 政 策, 更 重 要 的 是 能 否 做 到 環 境 上 心 理 上 真 正 的 融 合, 使 特 殊 生 的 需 要 被 滿 足 ( 黃 榮 真 游 翠 芬,2011) 根 據 吳 淑 美 (2004) 曹 純 瓊 (2001) 黃 世 鈺 (2002) 鈕 文 英 (2006) 等 多 位 學 者 的 看 法, 研 究 者 歸 納 發 現 融 合 教 育 重 視 的 是 特 殊 學 生 與 一 般 學 生 的 相 似 性, 而 不 是 差 異 性, 強 調 提 供 特 殊 學 生 一 個 正 常 化, 而 非 隔 離 的 教 育 環 境, 在 普 通 班 中 提 供 所 有 的 特 殊 教 育 和 相 關 的 通 訊 作 者 : 黃 榮 真 gloria@mail.ndhu.edu.tw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

服 務 措 施, 使 特 殊 教 育 及 普 通 教 育 合 併 為 一 個 系 統 黃 榮 真 (2006) 說 明 融 合 教 育 之 目 的 在 於 維 護 社 會 正 義 公 平 重 視 社 會 多 元 化 的 價 值 尊 重 每 位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與 學 習 需 求, 並 提 供 學 生 未 來 融 合 的 環 境, 讓 所 有 學 生 均 能 藉 由 接 受 教 育 而 受 益 黃 榮 真 與 游 翠 芬 (2011) 提 到 實 施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遇 到 困 境 時, 是 需 要 有 適 當 的 解 決 策 略 和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才 能 讓 融 合 教 育 理 念 與 實 務 相 互 結 合, 最 後 才 能 全 面 有 效 地 落 實 融 合 教 育 陳 美 月 與 黃 榮 真 (2009) 也 曾 提 及 目 前 學 前 教 師 於 融 合 班 級 中, 在 教 學 方 式 課 程 編 排 支 持 系 統 上 人 力 分 配 上 與 同 班 教 師 搭 配, 以 及 面 對 各 種 不 同 的 障 礙 類 別 學 生 等 情 況, 均 可 能 需 要 解 決 策 略 來 因 應 兩 位 研 究 者 均 深 耕 於 學 前 教 育 近 二 十 多 年 以 上, 其 中, 第 一 位 研 究 者 因 身 為 學 前 教 師 的 一 份 子, 與 許 多 幼 兒 園 教 師 接 觸, 因 此 對 於 幼 兒 園 教 育 有 著 一 份 使 命 感, 特 別 感 同 深 受 地 發 覺 幼 兒 園 教 師 對 於 融 合 教 育 的 特 教 專 業 仍 有 自 我 成 長 的 空 間 每 學 期 在 開 學 時, 幼 兒 園 教 師 大 多 煩 惱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IEP 應 該 如 何 撰 寫? 教 師 應 該 如 何 為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規 劃 適 性 課 程? 教 師 如 果 遇 到 班 上 有 特 殊 行 為 問 題 的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要 如 何 介 入? 綜 上 所 述, 兩 位 研 究 者 思 考 幼 兒 園 教 師 在 面 臨 融 合 教 育 情 境 下, 自 身 該 如 何 調 適 與 解 決 這 些 困 境? 透 過 本 文 研 究 深 度 訪 談 結 果 之 探 討, 希 冀 能 夠 提 供 幼 兒 園 教 師 實 施 融 合 時 所 面 臨 困 境 之 解 決 策 略 兩 位 研 究 者 茲 歸 納 12 位 高 困 境 組 幼 兒 園 受 訪 教 師 及 12 位 高 解 決 組 幼 兒 園 受 訪 教 師 之 訪 談 資 料, 發 現 以 下 結 果 : ( 一 ) 課 程 設 計 層 面 : 在 高 困 境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表 示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會 照 著 一 般 課 程 上 課, 在 擬 訂 個 別 化 的 課 程 設 計 有 困 難, 在 高 解 決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由 巡 迴 輔 導 老 師 和 特 教 專 長 老 師 共 同 規 劃 課 程 ( 二 ) 教 學 策 略 層 面 : 在 高 困 境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覺 得 班 級 人 數 多, 在 IEP 與 教 學 結 合 調 整 教 學 方 式 降 低 評 量 目 標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均 有 困 難 的 高 解 決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會 將 IEP 與 教 學 結 合, 依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能 力 調 整 教 學 方 式, 簡 化 學 習 評 量, 或 調 整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式, 例 如 : 觀 察 評 量 教 具 操 作 評 量 ( 三 ) 班 級 經 營 層 面 : 在 高 困 境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因 處 理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問 題 行 為, 提 及 需 停 止 上 課, 座 位 需 特 別 安 排 調 整,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雖 與 一 般 幼 兒 上 課 但 少 有 互 動 在 高 解 決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覺 得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容 易 分 心 需 個 別 指 導, 依 障 礙 狀 況 調 整 座 位, 增 加 與 一 般 幼 兒 2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的 互 動, 以 增 進 其 表 達 能 力 ( 四 ) 親 師 活 動 層 面 : 在 高 困 境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覺 得 家 長 期 待 太 高, 教 養 態 度 太 寵 愛, 無 法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待 與 要 求 在 高 解 決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表 示 在 融 合 教 育 情 境 中, 學 生 不 被 貼 標 籤, 老 師 的 態 度 是 包 容, 利 用 班 親 會 親 職 講 座 邀 請 家 長 協 助 並 參 與 活 動, 加 強 親 師 溝 通 及 特 教 宣 導, 讓 家 長 更 暸 解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狀 況 及 教 養 ( 五 ) 支 持 網 絡 層 面 : 在 高 困 境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因 行 政 人 員 沒 有 實 際 人 力 支 援, 專 業 團 隊 因 時 數 少 而 支 持 情 形 不 佳, 教 學 資 源 就 只 有 巡 迴 輔 導 老 師, 由 於 次 數 少 以 致 於 幫 助 有 限 在 高 解 決 組 的 受 訪 教 師 表 示 行 政 人 員 會 利 用 班 親 會 幫 忙 宣 導 融 合 教 育 的 理 念, 強 調 融 合 教 育 的 優 點, 安 排 專 業 團 隊 入 班 進 行 治 療, 因 學 前 是 治 療 的 黃 金 時 期, 巡 迴 輔 導 老 師 的 協 助 與 諮 詢, 成 為 教 學 上 的 資 源, 教 師 若 參 加 特 教 的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對 於 特 教 業 務 是 有 幫 助 的 再 者, 兩 位 研 究 者 亦 統 整 所 有 受 訪 教 師 之 訪 談 資 料, 並 進 行 五 個 向 度 資 料 交 叉 分 析, 如 表 1 所 示 : 表 1 綜 合 高 困 境 組 高 解 決 組 在 五 個 向 度 之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層 面 高 困 境 組 高 解 決 組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策 略 班 級 經 營 親 師 活 動 1. 課 程 內 容 規 劃 上, 無 法 兼 顧 一 般 幼 兒 和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個 別 能 力 1. 會 為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規 劃 較 簡 單 的 課 程 2. 調 整 適 性 課 程 有 困 難 2. 依 能 力 做 調 整, 並 將 課 程 簡 化 3. 擬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覺 得 有 困 難 3. 依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學 習 能 力 寫 IEP 1. 很 難 兼 顧 一 般 幼 兒 與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求 1. 使 IEP 與 教 學 結 合, 而 且 IEP 可 隨 時 做 調 整 2. 調 整 適 合 的 教 學 方 式 有 困 難 2. 對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提 供 個 別 指 導 策 略 3. 很 難 降 低 評 量 目 標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3. 會 調 整 或 簡 化 學 習 評 量 方 式 1. 處 理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問 題 行 為 有 困 1. 會 利 用 時 間 個 別 指 導 難 2. 座 位 安 排 坐 在 老 師 的 旁 邊 2. 會 依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障 礙 狀 況 排 座 位 3. 雖 然 有 在 一 起 上 課, 但 較 少 有 互 動 1. 上 課 無 法 兼 顧 全 班 及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所 有 需 要 3. 會 請 較 活 潑 同 學 協 助 增 加 與 一 般 幼 兒 的 互 動, 以 增 進 表 達 能 力 1. 融 合 班 不 貼 標 籤, 教 師 的 態 度 是 包 容 的 2. 學 校 教 學 活 動 未 能 達 到 家 長 期 望 2. 鼓 勵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家 長 參 加 親 職 講 座 3. 家 長 的 教 養 態 度 過 度 寵 愛 3. 加 強 親 師 溝 通 特 教 宣 導, 提 供 家 長 特 教 資 訊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

( 續 表 1) 層 面 高 困 境 組 高 解 決 組 支 持 網 絡 1. 行 政 人 員 只 是 口 頭 上 的 關 心, 沒 有 實 際 人 力 支 援 2. 抽 離 式 的 治 療 方 式, 讓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無 法 上 到 原 班 有 些 課 程 的 內 容 1. 行 政 人 員 會 利 用 班 親 會, 宣 導 融 合 教 育 的 理 念 2. 學 前 是 治 療 的 黃 金 時 期, 建 議 家 長 利 用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沒 課 時, 去 醫 院 多 做 治 療 3. 教 學 資 源 只 有 巡 迴 輔 導 老 師 3. 多 參 加 特 教 的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兩 位 研 究 者 依 據 上 述 研 究 發 現, 針 對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幼 兒 園 教 師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 一 對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的 建 議 ( 一 ) 建 立 更 完 善 的 支 援 系 統 訪 談 結 果 發 現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安 置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時, 需 做 好 完 整 的 支 持 系 統 與 配 套 措 施, 還 要 有 健 全 的 評 估 安 置 系 統, 將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安 置 於 適 合 就 讀 的 環 境, 並 且 進 一 步 進 行 追 蹤, 以 了 解 其 適 應 狀 況 及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困 境, 並 適 時 協 助 及 調 整, 才 有 足 夠 時 間 照 顧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雖 然 今 年 有 增 加 教 保 師 的 編 制, 但 公 立 幼 兒 園 代 理 教 師 比 例 偏 高, 私 立 幼 兒 園 一 般 教 師 的 流 動 率 高, 建 議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能 公 開 招 考 正 式 幼 兒 園 普 通 教 師, 以 增 加 師 生 比 例 減 少 教 師 流 動 ( 二 ) 擴 充 特 教 研 習 進 修 管 道 從 訪 談 中 得 知 幼 兒 園 融 合 教 育 教 師 在 教 導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過 程 中, 會 覺 得 自 己 沒 有 修 習 過 特 教 學 分, 不 瞭 解 特 教 相 關 專 業 領 域, 而 無 法 提 供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最 好 的 教 學 方 法 與 指 導 策 略, 覺 得 自 己 需 要 充 實 特 教 專 業 知 識 由 於 幼 兒 園 教 師 的 特 教 專 業 知 識 與 知 能, 將 會 影 響 著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以 及 學 生 受 教 的 權 益 基 於 此, 規 劃 幼 兒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進 而 安 排 完 整 且 有 系 統 的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不 僅 幫 助 教 師 提 升 其 教 學 能 力, 更 能 提 供 多 元 的 特 教 相 關 課 程 進 修 管 道, 以 提 升 幼 兒 園 教 師 的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知 識 二 對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之 建 議 ( 一 ) 提 供 幼 兒 園 普 通 教 師 必 要 的 支 援 系 統 研 究 者 由 訪 談 結 果 中, 很 深 的 感 受 到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必 須 提 供 幼 兒 園 教 師 必 要 的 支 援 系 統, 主 要 是 因 為 教 師 面 對 的 是 年 幼 且 發 展 尚 未 成 熟 和 障 礙 程 度 不 同 的 幼 兒, 且 需 要 同 時 照 顧 一 般 幼 兒 與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教 師 工 作 職 責 須 經 常 處 理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生 理 突 發 狀 況 因 此,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應 該 提 供 教 師 教 學 資 源, 4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以 及 適 切 且 適 量 的 行 政 支 援, 平 日 要 建 立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突 發 狀 況 通 報 與 協 助 流 程, 學 生 一 有 狀 況 能 馬 上 支 援, 以 掌 握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與 教 師 所 需 之 協 助, 行 政 人 員 應 主 動 不 定 期 與 普 通 教 師 討 論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情 況, 給 予 融 合 班 普 通 教 師 鼓 勵 與 關 懷, 並 培 訓 小 義 工 或 特 教 志 工 進 班 級 協 助 教 師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以 減 輕 教 師 工 作 上 的 壓 力, 才 能 達 到 滿 足 一 般 幼 兒 和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求 和 教 師 的 教 學 品 質 ( 二 ) 舉 辦 特 教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透 過 訪 談 結 果, 觀 察 到 一 般 幼 兒 的 家 長 對 融 合 教 育 不 瞭 解, 以 及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家 長 缺 乏 特 教 相 關 資 訊 與 知 識 因 此, 學 校 行 政 需 支 援 教 學, 應 該 時 常 辦 理 親 職 教 育 研 習, 以 增 進 班 級 中 有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之 家 長 與 一 般 幼 兒 家 長 溝 通, 讓 家 長 之 間 建 立 良 好 的 互 動, 提 升 家 長 對 融 合 教 育 的 正 確 認 知 三 對 幼 兒 園 教 師 的 建 議 ( 一 ) 提 升 教 師 在 特 教 領 域 的 專 業 能 力 由 訪 談 結 果 當 中, 意 外 地 看 到 幼 兒 園 教 師 覺 察 本 身 的 特 教 專 業 知 識 不 足, 在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策 略 班 級 經 營 親 師 活 動 等 多 種 層 面, 導 致 教 師 感 受 到 壓 力 ; 基 於 此, 幼 兒 園 教 師 需 要 充 實 特 教 相 關 知 能, 提 升 自 我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能 力, 以 解 決 教 學 時 遇 到 的 問 題, 因 此,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及 學 校 單 位 應 鼓 勵 幼 兒 園 教 師 積 極 的 參 與 特 教 相 關 研 習, 或 是 到 大 學 進 修 特 教 相 關 領 域 課 程, 以 提 升 自 我 教 學 能 力, 讓 自 己 能 夠 隨 時 保 持 最 佳 的 教 學 熱 忱 與 狀 態, 以 解 決 任 教 時 所 遭 遇 的 教 學 困 境 ( 二 ) 多 元 化 的 課 程 調 整 與 學 習 評 量 研 究 結 果 中 也 獲 知 幼 兒 園 教 師 應 以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要 為 導 向, 規 劃 適 合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能 力 的 個 別 化 課 程, 針 對 課 程 內 容 進 行 調 整 及 簡 化, 並 且 尋 求 特 教 巡 迴 輔 導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調 整 或 簡 化 學 習 評 量, 調 整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式, 例 如 : 觀 察 評 量 實 作 評 量 等 由 此 可 知, 幼 兒 園 教 師 必 須 儘 可 能 滿 足 所 有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求, 針 對 課 程 提 供 教 具 教 材, 以 及 單 元 調 整, 並 且 由 一 般 教 師 與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合 作 訂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劃, 讓 幼 兒 園 的 課 程 更 具 彈 性 化 多 元 化, 以 配 合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的 個 別 差 異, 增 進 其 學 習 效 果 參 考 文 獻 吳 武 典 (2005) 融 合 教 育 的 迴 響 與 檢 討 教 育 研 究 月 刊,136,28-42 吳 淑 美 (2004) 融 合 班 的 理 念 與 實 務 台 北 : 心 理 教 育 部 (2014) 各 縣 學 生 安 置 情 形 -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5

各 縣 市 學 前 階 段 安 置 概 況 特 殊 教 育 統 計, 原 始 數 據 取 自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http://www. set.edu.tw/ 陳 美 月 黃 榮 真 (2009) 宜 花 東 地 區 學 前 教 師 對 於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現 況 之 初 探 載 於 廖 永 堃 鍾 莉 娟 ( 主 編 ), 九 十 八 年 度 東 台 灣 特 殊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111-136 頁 ) 花 蓮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身 心 障 礙 與 輔 助 科 技 研 究 所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曹 純 瓊 (2001)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台 北 : 啟 英 文 化 鈕 文 英 (2006) 融 合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作 法 高 雄 : 復 文 黃 世 鈺 (2002a)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台 北 : 五 南 黃 榮 真 (2006) 由 多 元 智 慧 觀 點 探 析 學 前 融 合 班 幼 兒 音 樂 教 學 活 動 之 設 計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30, 261-282 黃 榮 真 游 翠 芬 (2011) 幼 兒 園 教 師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困 境 及 解 決 策 略 之 初 探 -- 以 南 投 地 區 多 重 障 礙 幼 兒 為 例 載 於 鍾 莉 娟 施 清 祥 ( 主 編 ), 一 百 年 度 東 台 灣 特 殊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 暨 2011 特 殊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 論 文 集 (1-13 頁 ) 花 蓮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中 心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Miller, K. J., & Savage, L. B. (1995). Including general educators in inclusion. Retrieved from ERIC database.(ed381322) 6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淺 談 在 特 教 新 課 綱 推 動 下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數 學 科 成 效 之 分 享 黃 淑 菁 屏 東 市 和 平 國 小 特 教 教 師 壹 前 言 近 年 來, 為 因 應 特 殊 教 育 與 普 通 教 育 接 軌 之 融 合 教 育 趨 勢, 教 育 部 特 殊 教 育 新 課 綱 於 100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進 入 全 面 試 行 階 段, 並 於 102 學 年 度 9 月 正 式 實 施 新 課 綱 內 容 強 調 教 師 在 為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設 計 課 程 時, 最 先 要 考 量 的 是 學 生 普 通 教 育 課 程 因 此, 普 通 班 級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課 程 調 整 已 成 為 普 通 班 導 師 目 前 最 棘 手 的 問 題, 意 味 著 普 通 班 導 師 與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之 間 的 合 作 更 實 屬 重 要 以 下 先 從 融 合 教 育 定 義 著 眼, 接 著 敘 述 特 殊 教 育 新 課 綱 於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調 整 之 原 則 與 作 法, 最 後 提 出 筆 者 任 教 資 源 班 期 間 與 普 通 班 導 師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實 例 以 供 參 考 貳 融 合 教 育 定 義 融 合 教 育 於 1990 年 代 被 提 出 後, 國 內 外 學 者 即 對 於 融 合 教 育 的 定 義 持 不 同 的 看 法 筆 者 根 據 國 內 外 多 位 學 者 ( 吳 南 成,2010; 林 碧 霞,2011; 曹 玉 鳳,2008; 游 翠 芬,2013; 蔡 明 富, 1998;Gardner, 2002;NCERI, 1994; Praisner, 2003; Rustemier, 2002) 的 看 法, 歸 納 出 融 合 教 育 定 義 如 下 : 1. 就 教 育 系 統 而 言 : 融 合 教 育 主 要 目 標 為 讓 普 通 教 育 和 特 殊 教 育 系 統 整 合 成 一 元 系 統 2. 就 安 置 環 境 而 言 : 融 合 教 育 主 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必 須 依 其 適 切 年 齡 就 近 入 學, 進 入 普 通 班 級 就 讀 3. 就 服 務 對 象 而 言 : 融 合 班 級 所 服 務 的 對 象 包 含 所 有 具 特 殊 需 求 的 學 生, 包 含 障 礙 及 非 障 礙 學 生 4. 就 課 程 內 容 而 言 : 在 融 合 班 級 中, 教 師 能 根 據 所 有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提 供 符 合 學 生 需 求 之 教 學, 並 為 其 設 計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EP), 彈 性 調 整 課 程 教 學 及 評 量 方 式 5. 就 服 務 型 態 而 言 : 融 合 班 級 中 所 有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均 享 有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支 持 服 務 通 訊 作 者 : 黃 淑 菁 shungging@gmail.com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7

6. 就 人 員 關 係 而 言 : 在 融 合 教 育 班 級 裡, 普 通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及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一 起 溝 通 合 作, 共 同 分 擔 責 任 參 特 殊 教 育 新 課 綱 於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調 整 之 原 則 與 作 法 盧 台 華 (2013) 認 為 教 師 在 課 程 調 整 前 應 先 評 估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身 心 特 質 與 學 習 需 求, 且 同 時 了 解 學 生 的 起 點 行 為 和 先 備 能 力 ; 接 著 分 析 九 年 一 貫 能 力 指 標 與 學 生 需 求 還 有 能 力 之 適 切 性 ; 最 後 再 針 對 學 生 學 習 內 容 學 習 歷 程 學 習 環 境 及 學 習 評 量 四 大 向 度 作 調 整, 調 整 原 則 及 作 法 如 下 : 1. 學 習 內 容 的 調 整 原 則 與 作 法 : 針 對 各 類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可 採 加 深 加 廣 簡 化 減 量 分 解 替 代 及 重 整 方 式 來 調 整 各 項 能 力 指 標, 再 根 據 調 整 過 後 之 指 標 來 決 定 教 學 內 容 由 於 每 一 類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均 可 能 有 顯 著 個 別 差 異 存 在, 因 此, 教 師 調 整 時 可 採 上 述 一 種 或 多 種 方 式 進 行 2. 學 習 歷 程 的 調 整 原 則 與 作 法 : 依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個 別 需 要, 教 導 其 學 習 策 略, 包 含 閱 讀 策 略 記 憶 策 略 及 工 具 書 的 使 用 ; 並 適 度 調 整 教 學 活 動, 包 含 針 對 學 生 能 力 所 設 計 的 多 層 次 教 學 能 引 起 學 生 閱 讀 興 趣 與 注 意 的 多 感 官 學 習 教 學 及 合 作 學 習 等, 教 師 須 善 用 各 種 能 引 發 學 生 學 習 潛 能 之 學 習 策 略, 並 配 合 不 同 的 教 學 策 略 及 活 動, 以 激 發 並 維 持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與 動 機 3. 學 習 環 境 的 調 整 原 則 與 作 法 : 以 提 供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安 全 安 心 且 無 障 礙 的 學 習 環 境 為 首 要 考 量, 再 根 據 學 生 之 身 心 狀 況 與 個 別 需 求, 進 行 教 室 位 置 與 動 線 規 劃 學 習 區 及 座 位 安 排 等 環 境 調 整, 且 提 供 所 需 的 人 力 輔 具 與 行 政 資 源 及 自 然 支 持 4. 學 習 評 量 的 調 整 原 則 與 作 法 : 可 採 動 態 評 量 檔 案 評 量 實 作 評 量 生 態 評 量 與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等 多 元 評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調 整, 並 視 學 生 需 要 提 供 評 量 時 間 地 點 與 方 式 等 形 式 的 調 整, 或 進 行 內 容 題 項 與 題 數 增 刪 等 評 量 內 容 的 調 整 肆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與 普 通 班 導 師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實 例 一 普 通 班 導 師 背 景 介 紹 普 通 班 導 師 每 天 面 對 近 30 位 學 生, 工 作 壓 力 是 可 想 而 知 因 此, 此 次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活 動, 決 定 從 本 校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之 班 級 中, 尋 求 一 位 最 有 意 願 參 與 本 活 動 的 普 通 班 導 師 其 背 景 資 料 如 下 : 1. 性 別 : 女 2. 任 教 年 資 :12 年 3. 最 高 學 歷 : 碩 士 8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4. 特 教 知 能 主 要 來 源 : 研 習 書 籍 5. 班 上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人 數 :1 人 6. 班 級 總 人 數 :27 人 7. 是 否 修 過 特 教 三 學 分 : 是 二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介 紹 此 次 參 與 活 動 之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為 一 位 普 通 班 接 受 資 源 班 服 務 的 學 生, 其 背 景 資 料 如 下 : 1. 班 級 :2-1 2. 性 別 : 女 3. 障 礙 類 別 及 程 度 : 智 能 障 礙 輕 度 ( 持 有 身 障 證 明 ) 4. 學 生 特 質 及 數 學 科 學 習 困 難 處 : 個 性 較 無 耐 心 專 注 力 弱 易 分 心 ; 常 不 懂 導 師 上 課 的 意 思 數 學 加 減 法 計 算 能 力 尚 可 識 字 能 力 弱, 文 字 應 用 題 抽 象 概 念 不 易 了 解 三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模 式 的 實 施 過 程 ( 一 ) 實 際 執 行 的 情 形 筆 者 使 用 自 編 之 融 合 教 育 觀 察 暨 訪 談 紀 錄 表 ( 表 1) 來 記 錄 學 生 每 節 上 課 狀 況, 以 T1 代 表 教 師 代 號 ; S1 代 表 學 生 代 號, 紀 錄 表 內 容 包 含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能 力 指 標 學 生 特 殊 需 求 領 域 需 求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補 救 教 學 策 略 筆 者 教 學 省 思 及 普 通 班 導 師 之 意 見 回 饋, 其 中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分 成 學 習 態 度 及 學 業 表 現 兩 部 分, 前 者 是 指 學 生 參 與 數 學 每 一 單 元 的 上 課 表 現 情 形 ; 後 者 則 指 其 達 成 數 學 科 教 學 目 標 的 情 形, 並 於 該 節 課 結 束 後 與 普 通 班 導 師 約 時 間 討 論 及 溝 通 表 1 融 合 教 育 觀 察 暨 訪 談 記 錄 表 ( 以 數 學 科 第 4 單 元 為 例 ) 日 期 :103/ / 姓 名 S1 障 礙 類 別 / 程 度 智 能 障 礙 / 輕 度 主 教 學 者 T1 副 教 學 者 黃 淑 菁 教 學 單 元 第 4 單 元 兩 步 驟 的 加 減 與 估 算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能 力 指 標 可 依 適 齡 年 段 能 力 指 標 教 學 者 :T1 2-n-09 能 在 具 體 情 境 中, 解 決 兩 步 驟 問 題 ( 加 與 減, 不 含 併 式 ) 需 調 整 能 力 指 標 教 學 者 : 黃 淑 菁 老 師 1. 能 將 文 字 問 題 轉 化 為 加 減 算 式 2. 能 用 兩 步 驟 進 位 加 法 計 算 來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問 題 3. 能 用 兩 步 驟 退 位 減 法 計 算 來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問 題 4. 能 用 加 法 與 減 法 兩 步 驟 計 算 來 解 決 生 活 中 的 問 題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9

( 續 表 1)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上 課 狀 況 學 習 態 度 1. 固 執 較 無 耐 心, 依 賴 感 重, 題 目 有 時 明 明 知 道 怎 麼 寫, 卻 會 一 直 坐 在 位 置 上 等 答 案, 凡 事 都 希 望 別 人 可 以 幫 他 完 成, 常 需 要 別 人 在 旁 提 醒 2. 上 課 易 分 心, 常 會 找 一 堆 不 學 習 之 藉 口 ( 例 如 把 鉛 筆 筆 芯 用 斷, 然 後 一 直 說 要 削 鉛 筆 等 ) 3. 上 課 中 常 以 雙 手 遮 住 臉 吸 引 別 人 注 意 4. 上 課 期 間 常 舉 手 想 發 言, 但 每 每 都 因 耐 心 不 足 而 生 氣 拍 桌 子 5. 常 在 上 課 期 間 說 要 上 廁 所 學 業 表 現 1. 看 字 易 有 跳 行 情 形 產 生, 且 容 易 將 加 減 法 符 號 看 錯 因 而 計 算 錯 誤 2. 題 目 不 習 慣 唸 指 導 語 即 開 始 寫, 且 對 於 敘 述 較 多 的 題 目 通 常 直 接 放 棄, 或 是 直 接 等 老 師 公 布 答 案 3. 二 位 數 進 位 加 法 及 退 位 減 法 計 算 能 力 須 加 強, 退 位 減 法 容 易 將 小 的 數 字 減 掉 大 的 數 字 ; 進 位 加 法 會 忘 記 加 進 位 的 數 4. 數 學 如 有 學 習 策 略 ( 如 關 鍵 字 句 劃 線 ), 即 可 以 很 快 學 會 課 程 內 容, 但 自 我 提 醒 標 記 學 習 材 料 重 點 之 能 力 仍 待 加 強 5. 由 於 S1 識 字 量 有 限, 因 此 在 做 文 字 題 或 應 用 題 時 都 需 要 老 師 報 讀 並 說 明 答 題 方 式 補 救 教 學 策 略 1. 對 於 兩 步 驟 之 連 加 連 減 或 是 加 減 混 合 計 算 題, 可 請 S1 先 將 加 或 減 運 算 符 號 圈 起 來 提 醒 自 己, 並 於 前 面 二 數 字 畫 線 先 算, 算 完 再 算 後 面 數 字 2. 對 於 兩 步 驟 之 連 加 連 減 或 是 加 減 混 合 文 字 題, 可 請 S1 分 段 看 題 目, 並 分 別 寫 兩 算 式 計 算, 才 不 致 混 淆, 待 S1 熟 悉 後 再 教 導 S1 三 數 連 加 連 減 或 加 減 混 合 算 法 3. 數 學 文 字 應 用 題 題 意 過 於 抽 象, 可 先 於 上 課 前 將 下 一 節 課 需 練 習 的 題 目 簡 化, 設 計 符 合 S1 能 力 的 題 目 教 學 省 思 1. 針 對 S1 依 賴 感 重 問 題, 可 建 議 普 通 班 導 師 在 S1 座 位 旁 邊 安 排 一 個 同 學 當 小 天 使 來 提 醒 S1 所 需 做 的 事 2. 數 學 文 字 應 用 題 題 意 過 於 抽 象, 常 導 致 S1 無 法 了 解, 建 議 可 簡 化 題 目 或 以 圖 示 法 說 明 下 次 進 度 及 需 加 強 之 地 方 1. 複 習 進 位 加 法 及 退 位 減 法 計 算 2. 兩 步 驟 文 字 題 導 師 意 見 回 饋 很 謝 謝 黃 老 師 今 天 的 建 議 與 指 導, 請 黃 老 師 下 次 上 課 協 助 : 1. 針 對 班 上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勾 選 習 作 適 合 其 程 度 之 題 目 並 協 助 2. 當 全 班 寫 練 習 題 時, 請 黃 老 師 與 我 一 起 行 間 巡 視 指 導 學 生 10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 二 ) 執 行 期 間 所 遭 遇 之 困 難 及 因 應 策 略 除 了 上 述 實 際 執 行 情 形 的 呈 現 外, 在 執 行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過 程 中, 曾 遭 遇 到 來 自 普 通 班 導 師 與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兩 方 面 的 困 難 及 因 應 策 略, 說 明 如 下 : 1. 普 通 班 導 師 (1) 遭 遇 之 困 難 : 班 級 級 務 瑣 碎 繁 重, 導 致 筆 者 與 之 討 論 的 時 間 常 被 中 斷 或 占 據 (2) 因 應 策 略 : 在 討 論 前 先 充 分 準 備, 使 面 對 面 討 論 時 更 為 有 效 率 ; 以 及 可 採 用 e-mail line 或 facebook 等 通 訊 軟 體 溝 通 2.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1) 遭 遇 之 困 難 : 過 於 依 賴 筆 者, 有 時 總 認 為 筆 者 才 是 他 的 唯 一 老 師, 導 致 有 時 完 全 不 理 會 導 師 的 教 學 (2) 因 應 策 略 : 筆 者 不 斷 的 以 口 語 提 醒 或 手 勢 提 示 他 ( 例 如 看 上 面 黑 板 老 師 說 了 什 麼 ), 予 以 澄 清 當 下 的 情 境 ; 在 S1 練 習 題 目 時, 可 先 講 解 基 本 概 念 後, 讓 其 自 行 計 算, 並 行 間 巡 視 其 他 需 要 協 助 之 學 生 四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模 式 的 實 施 成 效 針 對 S1 整 學 期 數 學 科 的 學 習 成 效, 筆 者 從 每 一 單 元 之 前 後 測 學 習 單 評 量 結 果 來 檢 視 每 一 單 元 之 前 後 測 學 習 單, 乃 由 普 通 班 導 師 及 筆 者 共 同 依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設 計 而 成, 並 於 原 班 進 度 結 束 的 外 加 式 課 程 施 以 後 測, 且 針 對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作 評 量 之 調 整 最 後 由 前 後 測 學 習 單 評 量 結 果 可 得 知,S1 均 能 於 評 量 方 式 的 調 整 之 下 達 成 學 習 目 標 伍 結 語 普 通 班 導 師 班 級 經 營 課 程 進 度 壓 力 大, 班 級 裡 的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往 往 成 了 名 副 其 實 的 客 人 筆 者 在 實 施 完 一 學 期 的 融 合 教 育 合 作 教 學 後, 深 深 覺 得 融 合 教 育 是 否 能 成 功 實 施 常 取 決 於 普 通 班 導 師 對 融 合 教 育 的 支 持 度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能 與 普 通 班 導 師 要 成 為 最 佳 拍 檔 是 可 行 的, 但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求 不 斷 在 變 化, 唯 有 透 過 普 通 班 導 師 與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密 切 的 諮 詢 溝 通 與 合 作, 我 們 才 能 在 最 短 時 間 內 提 供 給 學 生 最 適 切 之 教 育, 融 合 教 育 也 不 再 是 口 號 或 是 宣 導 內 容, 而 是 真 正 融 入 我 們 的 生 活 了 參 考 文 獻 吳 南 成 (2010) 融 合 班 教 師 對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的 觀 點 教 學 困 擾 與 因 應 策 略 之 研 究 屏 東 縣 一 所 小 學 教 師 之 觀 點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屏 東 縣 吳 淑 美 (1996) 探 討 竹 師 實 小 特 教 實 驗 班 第 二 年 實 施 中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完 全 包 含 課 程 模 式 成 效 之 實 驗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1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新 竹 縣 林 碧 霞 (2011) 新 北 市 學 前 教 師 對 融 合 教 育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之 調 查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花 蓮 縣 曹 玉 鳳 (2008) 高 雄 市 國 民 小 學 特 殊 學 生 家 長 對 融 合 教 育 重 視 度 及 滿 意 度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臺 中 市 游 翠 芬 (2013) 幼 兒 園 普 通 教 師 實 施 融 合 教 育 困 境 及 解 決 策 略 之 研 究 以 南 投 地 區 為 例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花 蓮 縣 蔡 明 富 (1998) 融 合 教 育 及 其 對 班 級 經 營 的 啟 示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6,340-380 盧 台 華 (2013)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共 同 原 則 及 課 程 大 綱 (102.1 修 訂 草 案 ) 臺 北 市 : 教 育 部 鍾 梅 菁 謝 惠 娟 (2003) 如 何 帶 好 每 一 位 學 生? -- 談 融 合 教 育 的 模 式 及 其 影 響 因 素 國 教 世 紀,206, 57-64 Gardner, P. (2002). Strategies and resources for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inclusive classrooms. London:David Fulton. 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al Restructuring and Inclusion(1994). National Study of Inclusion Education.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ED375 606) Praisner, C. L.(2003). Attitudes of elementary school principals toward the inclusion of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Exceptional Children, 69(2),135-145. Rustemier, S. (2002). Inclusion Information Guide. Retrieved from http:// inclusion.uwe.ac.uk/csie/studnts02. htm 12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唇 型 為 讀 話 之 本 鄭 國 成 國 立 台 中 科 技 大 學 應 用 中 文 系 兼 任 講 師 亞 洲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兼 任 講 師 摘 要 聽 障 者 居 處 有 聲 世 界, 不 得 不 學 習 有 聲 語 言 以 待 人 接 物, 其 中 又 以 讀 話 訓 練 最 為 重 要 現 今 學 者 針 對 聽 障 學 生 語 言 學 習 等 學 術 研 究, 多 依 據 聽 障 受 測 者 實 驗 回 答 之 數 據 作 綜 合 統 計, 並 從 中 尋 求 聽 語 訓 練 之 方 法 至 於 受 測 者 為 何 回 答? 此 區 塊 罕 有 研 究 聽 障 者 家 長 聽 語 師 等 多 為 聽 健 者, 在 聽 覺 與 口 語 訓 練 過 程 中, 多 憑 自 身 或 他 人 表 現 之 口 型 大 聲 發 音, 要 求 聽 障 者 自 己 目 測 儲 存 編 碼, 至 於 聽 障 者 究 竟 如 何 學 習 判 讀 能 力 與 辨 析 語 義? 此 區 塊 亦 乏 研 究 本 文 研 究 重 點 : 如 何 辨 析 漢 語 聲 與 韻 結 合 之 讀 話? 並 以 唇 型 圖 片 對 比 實 證, 且 歸 納 條 例 以 尋 求 聽 障 者 學 習 有 聲 語 言 之 方 法, 提 供 聽 障 者 聽 力 補 償, 增 進 自 身 口 齒 清 晰 與 辨 析 對 方 語 義 之 目 的 關 鍵 詞 : 聲 韻 現 代 漢 語 讀 話 唇 型 圖 片 壹 緒 論 語 言 係 人 類 特 有 之 能 力, 它 能 使 我 們 互 相 交 流 思 想 抒 發 感 情 ; 更 好 地 保 存 和 學 習 前 人 積 累 起 來 的 社 會 歷 史 經 驗 ; 分 享 豐 富 多 彩 的 人 類 科 學 文 化 知 識, 進 而 創 造 出 前 所 未 有 的 物 質 文 明 和 精 神 文 明 ( 彭 聃 齡 主 編, 2013) 世 上 語 言 多 屬 有 聲 口 耳 系 統, 次 為 無 聲 手 目 系 統, 寡 少 口 ( 有 聲 ) 目 ( 無 聲 ) 系 統 聽 健 者 口 耳 管 道 暢 通, 輕 易 辨 析 聲 韻 調 合 成 之 音, 故 字 正 腔 圓 ; 聽 障 者 口 耳 管 道 失 靈, 難 用 目 測 以 辨 析 聲 韻 調 合 成 之 音, 故 口 齒 不 清 通 訊 作 者 : 鄭 國 成 kuocheng456@yahoo.com.tw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3

遙 古 迄 今 之 歷 代 社 會, 聽 健 者 與 聽 障 者 人 口 比 例 向 來 懸 殊, 故 而 諸 多 文 化 制 度 教 育 等 等 設 計, 慣 以 聽 健 者 之 習 慣 為 主, 語 言 亦 然 聽 障 者 居 處 有 聲 世 界, 為 適 應 生 活 需 求, 不 得 不 學 習 有 聲 語 言 為 使 聽 障 者 能 與 耳 聰 者 的 聽 語 世 界 溝 通 起 見, 一 方 面 透 過 讀 話, 聽 能 等 特 殊 訓 練 了 解 他 人 所 說 的 話, 另 一 方 面 訓 練 自 己 的 構 音 器 官 發 出 正 確 的 聲 音, 把 自 己 的 意 思 傳 達 給 他 人 的 語 言 教 學 法, 稱 為 口 語 教 學 法 ( 林 寶 貴, 1994) 理 論 故 雖 如 此, 實 際 情 況 卻 是 : 現 今 特 殊 教 育 學 者 針 對 訓 練 聽 障 學 生 語 言 學 習 等 學 術 研 究, 多 依 據 受 測 聽 障 者 按 鈕 ( 或 舉 手 ) 回 答 之 數 據, 進 以 綜 合 統 計, 從 中 尋 求 聽 語 訓 練 方 法 偏 重 研 究 讀 話 外 延 環 境 :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在 讀 話 時, 併 用 聽 覺 時 比 單 用 視 覺 效 果 更 佳 而 重 度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併 用 聽 覺 所 得 助 益 比 極 重 度 者 高 ( 陳 小 娟, 1991) 讀 話 能 力 與 其 年 級 年 齡 聽 閾 及 配 戴 助 聽 器 情 形 有 明 顯 相 關, 與 性 別 配 戴 助 聽 器 時 期 失 聽 年 齡 社 經 地 位 及 學 前 訓 練 等 因 素 則 無 明 顯 相 關 ( 張 蓓 莉, 蘇 芳 柳,1993) 至 於 受 測 者 為 何 按 鈕 回 答 之 內 涵 本 質? 則 罕 有 研 究 此 外, 聽 障 者 家 長 聽 語 師 等 多 為 聽 健 者, 在 聽 覺 與 口 語 訓 練 過 程 中, 多 憑 藉 自 身 或 他 人 表 現 之 口 型, 不 斷 重 覆 大 聲 發 音, 訓 練 聽 障 者 自 己 強 制 儲 存 編 碼, 認 為 聾 啞 人 自 有 他 們 的 儲 存 知 識 的 方 式, 無 論 他 們 的 儲 存 方 式 是 簡 單 還 是 複 雜, 其 功 能 應 該 等 同 於 我 們 普 通 人 所 使 用 的 語 言 符 號 ( 趙 登 明, 2011) 聾 生 的 語 音 編 碼 是 視 覺 驅 動 的 屬 性, 唇 讀 是 聾 人 語 音 編 碼 系 統 構 建 的 主 要 通 道, 通 過 聽 覺 通 道 形 成 的 聽 覺 編 碼 在 聾 人 的 語 音 編 碼 系 統 中 發 揮 的 作 用 不 如 通 過 視 覺 形 成 的 構 音 編 碼, 聽 覺 編 碼 在 聾 生 唇 讀 漢 字 語 音 識 別 中 的 作 用 有 限 (Dodd & Barbara, 1976) 至 於 聽 障 者 究 竟 如 何 學 習 判 讀 能 力? 辨 析 判 讀 語 義? 亦 乏 真 正 研 究 聽 障 者 應 如 何 利 用 視 覺 學 習 有 聲 語 言? 教 育 者 應 如 何 施 教 聽 障 者? 本 文 研 究 辨 析 漢 語 聲 與 韻 結 合 之 讀 話, 並 附 錄 唇 型 圖 片, 逐 一 對 比 實 證, 尋 求 聽 障 者 學 習 有 聲 語 言 之 正 確 方 法, 進 以 歸 納 條 例, 希 冀 嘉 惠 聽 障 者 聽 力 補 償, 尤 以 聽 障 兒 童 在 語 文 與 數 學 等 基 本 學 科 的 學 習 成 績 既 然 不 如 普 通 兒 童, 則 其 他 學 科 如 自 然 社 會 等, 係 以 語 文 能 力 等 作 為 學 習 的 基 礎, 其 學 業 成 就 自 然 深 受 閱 讀 能 力 低 下 的 不 利 影 響 因 而, 大 多 數 聽 障 者 具 有 學 習 遲 緩 的 情 形, 是 不 難 想 見 ( 何 華 國,2012) 14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貳 讀 話 認 知 人 類 認 知 語 言, 系 統 有 三 : 聽 健 者 有 聲 語 言 之 口 耳 系 統 聽 障 者 無 聲 手 語 之 手 目 系 統 聽 障 者 目 測 讀 話 之 口 目 系 統 口 目 系 統 是 種 融 合 有 聲 與 無 聲 之 系 統, 較 為 複 雜, 須 以 有 聲 語 言 口 耳 系 統 之 口 功 能 為 基 礎, 再 增 添 無 聲 手 語 手 目 系 統 之 目 功 能 為 進 階, 方 能 達 成 讀 話 效 果 聽 障 者 為 何 迫 切 需 要 讀 話? 由 於 語 言 交 流 的 障 礙, 迫 使 聾 人 天 生 就 要 面 對 適 應 社 會 的 巨 大 挑 戰 因 為 語 言 能 力 不 足, 使 聾 人 無 法 順 利 實 現 與 外 界 的 信 息 交 流, 無 法 順 利 獲 取 語 言 交 流 所 傳 遞 的 社 會 知 識, 也 無 法 辨 別 社 會 環 境 信 息 ( 孟 繁 玲,2010) 而 且 對 聲 音 刺 激 的 感 知 受 到 侷 限 儘 管 有 殘 餘 聽 力, 但 是 聽 覺 障 礙 兒 童 對 周 圍 環 境 中 的 各 種 聲 音, 還 是 比 較 難 以 通 過 聽 覺 進 行 分 辨 感 知 ( 賀 薈 中 主 編,2011) 聽 障 者 透 過 目 視 功 能 判 讀 說 話 者 之 唇 型, 目 的 在 了 解 語 義, 獲 取 外 在 訊 息, 是 項 特 殊 技 能 國 外 學 者 桑 迪. 尼 爾 曼 等 認 為 : 由 於 這 些 孩 子 聽 不 見, 所 以 他 們 學 習 語 言 需 要 幫 助 如 果 沒 有 語 言, 他 們 就 不 能 和 別 人 進 行 交 流, 不 能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願 和 情 感 ( 吳 安 安 編 譯, 2009) 何 謂 讀 話? 特 殊 教 育 辭 典 定 義 為 : 又 稱 看 話 視 話 唇 讀 聽 覺 障 礙 者 利 用 視 覺 信 息, 感 知 言 語 的 一 種 特 殊 方 式 和 技 能 看 話 人 通 過 觀 察 說 話 人 的 口 唇 發 音 運 作 肌 肉 活 動 及 面 部 表 情, 形 成 連 續 的 視 知 覺, 並 與 頭 腦 中 儲 存 的 詞 語 表 象 相 比 較 和 聯 繫, 進 而 理 解 說 話 者 的 內 容 ( 朴 永 馨 主 編,2006) 其 實 讀 唇 真 的 沒 有 你 想 像 的 那 麼 容 易 ( 張 榮 興,2014), 因 為 言 語 的 口 唇 作 用 只 有 大 約 25% 的 可 見 性 例 如, 唇 讀 者 看 不 到 說 話 者 喉 頭 裡 的 情 況 和 軟 顎 的 位 置, 看 不 清 他 的 舌 頭 動 作, 特 別 是 口 腔 深 處 或 雙 唇 靠 攏 時 的 動 作 所 有 這 些 言 語 的 口 部 形 象 常 常 模 糊 不 清, 難 以 分 辨 ( 雷 江 華, 2009) 儘 管 讀 話 本 質 具 有 太 多 難 以 判 斷 之 障 礙, 筆 者 認 為 仍 有 辨 析 之 空 間 ; 再 者, 吾 等 可 從 難 以 判 斷 之 障 礙 尋 出 蛛 絲 馬 跡, 形 成 反 面 理 論, 提 供 聽 健 者 了 解 聽 障 者 為 何 聽 不 懂 說 不 清 之 關 鍵 聽 障 者 究 竟 如 何 利 用 視 覺 信 息 技 能, 觀 察 說 話 人 口 唇 了 解 語 義? 亦 求 己 身 口 齒 清 晰, 終 必 以 說 話 者 唇 型 為 媒 介, 故 曰 : 唇 型 為 讀 話 之 本 參 讀 話 兼 具 綜 合 與 辨 析 能 力 讀 話 是 聽 障 者 利 用 目 視 說 話 者 唇 型, 進 而 運 用 大 腦 辨 析 與 綜 合 之 工 夫 唇 型 展 現 音 素 內 容, 音 素 內 容 必 須 透 過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5

唇 型 展 現 因 此 無 論 辨 析 或 綜 合 讀 話, 唇 型 是 讀 話 根 本 然 而, 雷 江 華 指 出 唇 讀 不 是 一 個 分 析 的 過 程 : 唇 讀 是 一 個 組 合 與 綜 合 的 過 程, 不 是 一 個 分 析 的 過 程 分 析 意 旨 從 整 體 開 始 且 將 整 體 分 解 為 部 份 ; 而 綜 合 意 旨 從 音 素 開 始 形 成 整 體 所 有 的 唇 讀 者 必 須 綜 合 ( 雷 江 華, 2009) 筆 者 則 深 切 認 為 : 唇 讀 是 一 個 組 合 與 綜 合 的 過 程, 亦 是 一 個 分 析 的 過 程 因 為 綜 合 音 素 工 夫 必 以 分 析 音 素 過 程 為 基 礎, 畢 竟 沒 有 培 訓 分 析 能 力 則 何 來 養 成 統 御 綜 合 能 力? 因 此 讀 話 是 兼 具 綜 合 與 辨 析 能 力 因 為 漢 語 單 音 是 聲 韻 調 之 組 合 說 話 者 發 出 一 個 漢 語 單 音, 時 間 流 程 雖 是 短 短 數 秒, 唇 型 動 作 仍 有 先 聲 後 韻 再 調 之 標 準 程 序, 聽 障 者 目 視 此 標 準 程 序, 必 須 於 瞬 間 運 用 大 腦 精 準 分 析 說 話 者 發 什 麼 聲? 韻? 調? 然 後 再 予 綜 合 組 織, 方 能 了 解 說 話 者 發 出 什 麼 音? 譬 如 : 說 話 者 發 出 一 個 漢 語 爸 (ㄅ ㄚ ˋ) 音, 時 間 流 程 雖 是 短 短 數 秒, 嘴 唇 動 作 仍 有 先 聲 (ㄅ) 後 韻 (ㄚ) 再 調 (ˋ) 之 普 遍 性 標 準 程 序, 聽 障 者 目 視 此 標 準 程 序 之 際, 尚 須 運 用 大 腦 於 瞬 間 準 確 分 析 說 者 發 ㄅ 聲 ㄚ 韻 與 調 (ˋ), 然 後 再 予 綜 合 組 織 ㄅ 聲 ㄚ 韻 與 調 (ˋ), 方 能 了 解 說 者 發 出 爸 (ㄅㄚ ˋ) 音, 故 讀 話 是 兼 具 綜 合 與 辨 析 能 力 因 此, 從 聽 障 者 角 度 完 成 讀 話 全 程 而 言 : 在 組 合 與 綜 合 過 程 之 前, 必 有 分 析 過 程 分 析 過 程 是 第 一 性, 綜 合 過 程 是 第 二 性, 故 分 析 過 程 的 重 要 性 大 於 綜 合 過 程 肆 現 代 漢 語 聲 與 韻 唇 型 之 基 本 辨 析 現 代 漢 語 由 聲 韻 調 組 合, 由 於 四 聲 調 唇 型 完 全 一 樣, 除 非 聽 障 者 殘 存 之 聽 力 能 夠 辨 析, 否 則 難 以 區 分 故 本 文 僅 研 究 聲 與 韻 唇 型 之 基 本 辨 析 若 欲 辨 析 現 代 漢 語 注 音 符 號 唇 型, 初 步 可 分 兩 種 基 本 唇 型 ( 詳 見 附 錄 ): 一 扁 ( 一 ) 唇 型 : 扁 ( 一 ) 唇 型 之 共 性 特 徵 : 發 音 初 始 嘴 唇 上 下 微 幅 動 作, 終 末 時 唇 型 形 成 扁 平 狀 計 有 三 十 二 個 :ㄅ ㄆ ㄇ ㄈ ㄉ ㄊ ㄋ ㄌ ㄍ ㄎ ㄏ ㄐ ㄑ ㄒ ㄓ ㄔ ㄕ ㄖ ㄗ ㄘ ㄙ ㄚ ㄜ ㄝ ㄞ ㄟ ㄢ ㄣ ㄤ ㄥ ㄦ ㄧ 扁 ( 一 ) 唇 型 仍 可 進 階 辨 析 彼 此 差 異 之 處 : ( 一 ) ㄅ ㄆ ㄇ 多 數 人 會 露 齒, 但 少 數 人 因 說 話 風 格 不 同 說 話 習 慣 不 同 唇 形 長 相 不 同 而 不 露 齒 16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 二 ) ㄐ ㄑ ㄒ ㄓ ㄔ ㄕ ㄖ ㄗ ㄘ ㄙ 十 音, 唇 形 初 始 是 上 下 運 動, 將 要 達 至 語 畢 之 際, 出 現 上 下 牙 齒 接 觸 咬 合 而 使 嘴 唇 左 右 運 動, 其 餘 二 十 二 音 則 無 牙 齒 接 觸 咬 合 現 象 二 圓 ( ) 唇 型 : 圓 ( ) 唇 型 之 共 性 特 徵 : 發 音 初 始 嘴 唇 上 下 全 開 動 作, 終 末 時 唇 型 形 成 圓 嘟 狀 計 有 五 個 :ㄛ ㄠ ㄡ ㄨ ㄩ 圓 ( ) 唇 型 仍 可 進 階 辨 析 彼 此 唇 形 差 異 之 處 : ( 一 )ㄛ ㄠ ㄡ 或 可 微 見 露 齒 ( 二 )ㄨ 和 ㄩ 則 絕 少 見 到 露 齒 伍 現 代 漢 語 聲 與 韻 唇 型 之 條 例 無 論 聲 韻 注 音 符 號, 每 發 出 一 個 音 符, 時 間 流 程 大 約 短 暫 一 秒 多 數 人 以 為 嘴 唇 發 出 一 個 音 符, 只 有 一 個 動 作, 舉 發 出 ㄍ 音 為 例, 從 開 始 到 完 成 是 一 個 動 作 但 有 些 聲 韻 嘴 唇 發 出 一 個 音 符, 實 際 是 兩 個 動 作, 以 發 出 ㄅ 音 為 例 :ㄅ 1 是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 ㄅ 2 是 完 成 發 音 之 唇 型 判 讀 現 代 漢 語 聲 韻 唇 型, 可 歸 納 下 述 條 例 : 一 首 須 注 意 發 音 初 始 與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是 否 一 致 ( 一 ) 發 音 從 初 始 到 完 成 只 一 個 動 作 者, 唇 型 從 頭 至 尾 一 致 :ㄍ ㄎ ㄏ ㄐ ㄑ ㄒ ㄓ ㄔ ㄕ ㄖ ㄗ ㄘ ㄙ ㄚ ㄛ ㄜ ㄝ 一 ㄨ ㄩ ( 二 ) 發 音 從 初 始 到 完 成 分 有 兩 個 動 作 者, 唇 型 從 頭 至 尾 並 不 一 致 : ㄅ ㄆ ㄇ ㄈ ㄉ ㄊ ㄋ ㄌ ㄞ ㄟ ㄠ ㄡ ㄢ ㄣ ㄤ ㄥ ㄦ 二 凡 聲 韻 結 合 之 音, 聲 唇 型 有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無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發 出 一 個 聲 音 韻 音 或 聲 韻 結 合 音, 三 者 發 音 時 間 秒 數 實 際 不 分 軒 輊 譬 如 : 說 者 發 出 一 個 漢 語 聲 韻 結 合 ㄅㄚ 音 之 時 間 流 程, 不 會 比 僅 發 一 個 ㄅ 聲 或 發 一 個 ㄚ 韻 還 長 ㄅ 聲 唇 型 不 一, 即 發 音 從 初 始 到 完 成, 有 兩 個 動 作 ; ㄚ 韻 唇 型 一 致, 即 發 音 從 初 始 到 完 成, 只 有 一 個 動 作 但 發 聲 韻 結 合 ㄅㄚ 音, 絕 非 ㄅ 聲 兩 個 動 作 加 上 ㄚ 韻 一 個 動 作 共 三 個 動 作 之 唇 型 因 為 發 出 一 個 漢 語 聲 韻 結 合 ㄅ ㄚ 音 時, 聲 唇 型 ㄅ 僅 只 展 現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ㄅ 1, 並 無 展 現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ㄅ 2, 實 際 是 以 發 音 初 始 聲 唇 型 ㄅ 1 與 ㄚ 韻 結 合 發 音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7

三 凡 聲 韻 結 合 之 音, 韻 唇 形 無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有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譬 如 : 說 者 發 出 一 個 漢 語 聲 韻 結 合 ㄅㄠ 音, ㄅ 聲 和 ㄠ 韻 唇 型 皆 從 初 始 到 完 成, 皆 有 兩 個 動 作, 但 實 際 並 非 ㄅ 聲 兩 個 動 作 加 上 ㄠ 韻 兩 個 動 作 之 唇 型 因 為 發 出 聲 韻 結 合 ㄅㄠ 音 時, 聲 唇 型 ㄅ 僅 展 現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ㄅ 1, 並 無 展 現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ㄅ 2 ; 而 韻 唇 形 ㄠ 並 無 發 音 初 始 之 唇 型 ㄠ 1, 僅 有 發 音 完 成 之 唇 型 ㄠ 2 陸 結 論 研 究 現 代 漢 語 聲 韻 讀 話 之 內 涵 規 律, 價 值 有 三 : 一 幫 助 聽 障 者 有 效 學 習 辨 析 現 代 有 聲 漢 語, 增 加 讀 話 與 說 話 能 力, 融 入 聽 人 社 會 二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教 學 華 語 教 學 與 軍 工 破 譯 信 息 之 技 巧 三 保 存 現 階 段 聾 人 文 化 參 考 文 獻 朴 永 馨 ( 主 編 )(2006) 特 殊 教 育 辭 典 北 京 : 華 夏 何 華 國 (2012) 特 殊 兒 童 心 理 與 教 育 臺 北 市 : 五 南 孟 繁 玲 (2010) 聾 人 與 社 會 河 南 : 鄭 州 大 學 林 寶 貴 (1994) 聽 覺 障 礙 教 育 與 復 健 台 北 市 : 五 南 桑 迪. 尼 爾 曼, 德 沃 爾. 格 林 斯 坦, 達 琳. 戴 維 ( 主 編 ), 吳 安 安 ( 編 譯 ) (2009) 聾 童 早 期 教 育 指 南 江 蘇 : 江 蘇 教 育 賀 薈 中 ( 主 編 )(2011) 聽 覺 障 礙 兒 童 兒 童 的 發 展 與 教 育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張 榮 興 (2014) 聾 情 覓 意 : 我 所 看 見 的 聾 人 教 育 臺 北 市 : 文 鶴 彭 聃 齡 ( 主 編 )(2013) 普 通 心 理 學 北 京 :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雷 江 華 (2009)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唇 讀 的 認 知 研 究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趙 登 明 (2011) 我 們 從 不 習 得 母 語 陝 西 : 西 安 交 通 大 學 陳 小 娟 (1991) 重 度 與 極 重 度 聽 障 學 童 讀 話 與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1,95-125 張 蓓 莉, 蘇 芳 柳 (1993) 回 歸 主 流 國 小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讀 話 能 力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9,23-50 Dodd & Barbara(1976) The phonological systems of deaf children. Journal of Speech and Hearing Disorders,41(2),185-198. 18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附 錄 一 男 性 唇 齒 表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9

20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二 女 性 唇 齒 表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21

22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對 改 善 自 閉 症 學 生 自 我 刺 激 行 為 問 題 之 個 案 研 究 楊 書 萍 國 立 桃 園 啟 智 學 校 高 職 部 導 師 壹 前 言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因 為 障 礙 及 環 境 互 動 困 難 之 因 素, 常 常 使 得 生 理 及 心 理 需 求 無 法 滿 足, 這 些 需 求 無 法 被 滿 足 無 法 以 適 當 的 行 為 表 現 時, 就 會 產 生 行 為 問 題 在 處 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的 方 法 中, 研 究 者 所 運 用 的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策 略 是 近 幾 年 所 提 倡 用 來 改 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行 為 問 題 ( 江 芳 宜 莊 妙 芬, 2005; 陳 郁 菁 鈕 文 英,2004; 陳 曉 瑩 王 智 弘,2007) 研 究 者 的 任 教 班 級 中, 以 自 閉 症 學 生 的 行 為 問 題 較 其 他 障 礙 類 別 學 生 更 須 優 先 處 理, 故 選 擇 自 閉 症 學 生 做 為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介 入 對 象 貳 自 閉 症 者 的 行 為 問 題 在 國 內 外 鑑 定 自 閉 症 者 的 基 準 中, 皆 說 明 自 閉 症 者 有 行 為 問 題 這 一 特 徵 如 DSM-V 中 提 到, 自 閉 症 光 譜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 的 鑑 定 基 準 中, 第 二 點 侷 限 重 複 的 行 為 興 趣 及 活 動 就 是 指 自 閉 症 者 的 固 著 行 為 自 我 刺 激 行 為 不 適 當 的 社 會 行 為 我 國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3) 第 12 條 中 提 到, 自 閉 症 指 因 神 經 心 理 功 能 異 常 而 顯 現 出 溝 通 社 會 互 動 行 為 及 興 趣 表 現 上 有 嚴 重 問 題, 致 在 學 習 及 生 活 適 應 上 有 顯 著 困 難 者 其 中 第 二 款 表 現 出 固 定 而 有 限 之 行 為 模 式 及 興 趣 就 是 指 自 閉 症 者 的 固 著 行 為 自 我 刺 激 行 為 自 閉 症 患 者 的 特 徵 有 認 知 相 關 問 題 溝 通 困 難 以 及 偏 易 的 行 為 型 態 三 種 ( 王 大 延,1994;Edelson, 2014) 其 中, 偏 易 的 行 為 型 態 中 固 著 行 為 以 及 自 我 傷 害 行 為 常 見 於 自 閉 症 者 的 不 適 當 行 為 ( 鈕 文 英,2009) 所 以 從 以 上 鑑 定 基 準 及 文 獻 資 料 得 知, 行 為 問 題 為 自 閉 症 者 的 特 徵 之 一, 這 些 行 為 問 題 可 能 在 不 適 當 的 情 境 出 現, 造 成 他 人 異 樣 眼 光, 甚 至 導 致 他 人 誤 會, 進 而 影 響 自 閉 症 者 的 社 會 互 動 及 適 應 上 的 問 題 本 文 個 案 行 為 問 題 如 下 列 :1.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2. 用 手 敲 打 自 己 的 下 通 訊 作 者 : 楊 書 萍 justforabbie@hotmail.com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23

巴 及 胸 口 3. 玩 弄 鉛 筆 及 會 旋 轉 的 物 品 4. 聞 他 人 身 上 的 味 道 5. 儘 管 還 有 同 學 在 教 室 裡, 放 學 走 出 教 室 時 一 定 將 電 燈 全 關 上 Janney 和 Snell 把 行 為 問 題 按 優 先 處 理 的 順 序 分 為 三 類 : 破 壞 的 (destructive) 干 擾 的 (disruptive) 分 心 的 (distracting)( 引 自 陳 郁 菁 鈕 文 英,2004) 以 個 案 的 行 為 問 題 處 理 順 序 應 為 :2. 用 手 敲 打 自 己 的 下 巴 及 胸 口 ( 破 壞 的 ) 1.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4. 聞 他 人 身 上 的 味 道 5. 儘 管 還 有 同 學 在 教 室 裡, 放 學 走 出 教 室 時 一 定 將 電 燈 全 關 上 ( 干 擾 的 ) 3. 玩 弄 鉛 筆 及 會 旋 轉 的 物 品 ( 分 心 的 ) 但 學 期 初 與 學 期 末 在 校 發 生 被 同 儕 抓 傷 事 件, 而 同 儕 抓 傷 個 案 的 原 因 是 為 個 案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讓 同 儕 覺 得 很 吵, 與 其 母 親 討 論 下, 決 定 先 以 個 案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此 行 為 問 題 做 為 本 次 輔 導 介 入 的 目 標 參 行 為 問 題 的 介 入 策 略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2013) 第 九 條 指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中, 其 內 容 須 包 含 五 項, 其 中 第 四 項 為 具 情 緒 與 行 為 問 題 學 生 所 需 之 行 為 功 能 介 入 方 案 及 行 政 支 援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成 為 處 理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的 趨 勢, 國 內 外 也 有 許 多 研 究 指 出,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能 有 效 處 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行 為 問 題 ( 江 芳 宜 莊 妙 芬, 2005; 陳 郁 菁 鈕 文 英,2004; 鈕 文 英, 2009: 葛 竹 婷,2002; 鍾 旻 樺 洪 靜 怡 白 孟 巧,2007;Bambara, Nonnemacher & Kogrt, 2005;Horner, 2000) 一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的 意 義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是 主 動 的 可 教 育 的 以 及 個 別 的 介 入 方 案, 從 個 案 立 場 出 發 去 了 解 行 為 問 題 的 成 因, 個 案 的 行 為 問 題 背 後 因 素 不 同, 所 以 介 入 的 方 式 也 有 所 調 整, 是 個 別 化 的 一 種 處 理 原 則 整 個 介 入 方 案 涉 及 個 案 的 生 活 環 境 中 遭 遇 的 人 事 物, 必 須 使 用 團 隊 合 作 的 方 式 來 發 展 及 執 行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計 畫 (positive behavioral intervention plan) 相 對 於 以 往 的 問 題 處 理 方 式,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具 有 相 當 的 尊 重 性 及 正 向 性 ( 王 大 延, 1994) 二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的 執 行 步 驟 依 據 學 者 ( 林 惠 芬,2008; 陳 郁 菁 鈕 文 英,2004; 鈕 文 英,2009; 黃 琬 清 鈕 文 英,2011) 所 提 示 之 步 驟 執 行 如 下 : ( 一 ) 界 定 問 題 行 為 並 排 列 處 理 的 先 後 次 序 ( 二 ) 進 行 功 能 性 行 為 評 量 ( 三 ) 發 展 行 為 功 能 的 假 設 ( 四 ) 發 展 行 為 支 持 計 畫 ( 五 ) 執 行 評 估 和 修 正 計 畫 三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的 介 入 策 略 Janney 和 Snell(2000) 表 示,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的 介 入 策 略 可 以 分 成 三 種 : 24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事 前 預 防 策 略 (Preventing) 行 為 教 導 策 略 (Teaching) 後 果 反 應 策 略 ( Responding) ( 引 自 鈕 文 英,2009) 綜 合 以 上 敘 述, 在 處 理 個 案 行 為 問 題 時, 首 先 須 界 定 行 為 問 題 並 選 擇 要 處 理 的 優 先 順 序, 接 下 來 以 功 能 性 評 量 了 解 行 為 問 題 的 原 因, 再 以 多 元 個 別 功 能 教 導 等 原 則 發 展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以 團 隊 合 作 方 式 執 行 並 適 時 評 估 修 正, 以 達 到 處 理 行 為 問 題 的 終 極 目 標 肆 個 案 分 享 一 個 案 情 況 簡 介 小 傑 目 前 就 讀 於 特 殊 學 校 高 職 部 一 年 級, 低 口 語 中 度 自 閉 症, 時 常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同 學 因 此 都 不 喜 歡 小 傑 開 學 第 二 週 時, 在 等 待 繡 學 號 的 時 候, 同 學 小 輝 ( 唐 氏 症 ) 覺 得 小 傑 發 出 的 聲 音 很 吵, 動 手 抓 傷 小 傑 十 月 時 因 同 樣 的 原 因 再 度 抓 傷 小 傑 ; 除 此 之 外, 課 堂 上 多 次 的 聲 音 造 成 同 學 學 習 中 止, 小 傑 也 沉 浸 在 自 我 刺 激 行 為 而 無 法 專 心 學 習 與 母 親 討 論 後, 希 望 能 針 對 小 傑 發 出 無 意 義 的 聲 音 進 行 介 入 輔 導, 研 究 者 選 擇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來 達 到 小 傑 母 親 的 期 待, 以 提 升 小 傑 學 習 專 注 力 及 人 際 關 係 二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介 入 輔 導 以 下 針 對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的 行 為 問 題, 提 出 以 下 輔 導 介 入 策 略 : ( 一 ) 功 能 性 評 量 研 究 者 運 用 鈕 文 英 (2009) 在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一 書 中 所 提 供 的 表 格 進 行 相 關 人 士 報 導 法 及 直 接 觀 察 相 關 人 士 報 導 法 是 訪 談 教 師 助 理 員 以 及 專 任 老 師, 關 於 小 傑 在 觀 察 期 ( 兩 週 )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的 前 因 後 果 為 何 ; 直 接 觀 察 為 筆 者 在 觀 察 期 每 天 一 節 課, 於 筆 者 上 課 時 間 觀 察 小 傑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的 前 因 後 果 綜 合 以 上 資 料 蒐 集 發 現 小 傑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有 以 下 原 因 : 無 聊 時 自 我 刺 激 被 老 師 或 同 儕 要 求 得 不 到 想 要 的 事 物 ( 二 ) 介 入 策 略 針 對 以 上 原 因, 研 究 者 列 出 以 下 介 入 策 略 : 1. 事 前 預 防 策 略 (1) 活 動 間 的 轉 換 給 予 其 他 任 務 : 當 個 案 完 成 老 師 交 代 的 工 作 後, 在 等 待 期 間 給 予 拼 圖 疊 疊 樂 積 木 等 教 具, 填 補 等 待 同 儕 完 成 工 作 的 時 間 (2) 調 整 教 材 順 序 : 因 小 傑 在 老 師 教 導 上 課 內 容 時 就 會 把 學 習 單 寫 完, 導 致 上 課 沒 聽 到 又 很 快 就 完 成 作 業, 產 生 空 白 時 間, 故 研 究 者 將 小 傑 的 作 業 單 設 計 成 兩 個 部 分, 其 一 是 課 堂 內 容, 上 課 時 先 發 放 課 堂 上 課 教 材, 等 待 課 堂 教 材 結 束 後, 再 另 外 發 放 小 傑 的 作 業 單 給 他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25

練 習 (3) 營 造 班 級 氣 氛 : 班 上 同 儕 常 因 小 傑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而 大 聲 斥 喝, 研 究 者 教 導 其 他 同 儕, 因 小 傑 無 法 完 全 控 制 自 己 發 出 聲 音, 有 時 我 們 要 包 容 他, 適 時 的 提 醒 時 應 輕 聲 細 語, 減 少 小 傑 因 他 人 指 責 而 讓 行 為 問 題 加 劇 2. 行 為 教 導 策 略 (1) 教 導 小 傑 想 要 獲 得 東 西 時, 要 以 口 語 表 示, 以 老 師, 我 要 做 為 基 本 句 而 不 喜 歡 某 些 事 物 時, 以 我 不 喜 歡 做 為 基 本 句 (2)Guess 和 Carr(1991) 提 出 恆 定 機 轉 (homeostatic mechanism), 表 示 有 時 自 我 刺 激 行 為 是 個 體 本 身 對 身 體 的 一 種 調 節, 所 以 在 下 課 時 間, 並 不 會 要 求 小 傑, 讓 小 傑 適 度 的 自 我 刺 激, 才 不 會 讓 小 傑 在 上 課 時 一 次 爆 發 而 拉 長 自 我 刺 激 的 時 間 3. 後 果 反 應 策 略 (1) 增 強 策 略 : 使 用 區 別 增 強 其 他 行 為, 當 小 傑 以 口 語 表 示 老 師, 我 想 要 或 我 不 喜 歡 等 句 子 時, 給 予 口 頭 增 強 ; 使 用 區 別 性 增 強 低 頻 率 行 為, 當 小 傑 每 節 課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少 於 兩 次, 就 給 予 一 顆 糖 果 做 為 立 即 性 增 強 (2) 嫌 惡 策 略 : 母 親 表 示 小 傑 會 欺 善 怕 惡, 所 以 希 望 能 夠 在 小 傑 出 現 無 意 義 聲 音 時 嚴 厲 制 止, 跟 小 傑 提 醒 : 這 樣 很 奇 怪, 只 有 你 會 發 出 怪 聲 音 嘴 巴 閉 起 來 或 警 告 再 發 出 聲 音, 中 午 不 可 以 吃 午 餐 或 點 心 ( 三 ) 實 施 成 效 在 實 施 一 個 月 後, 小 傑 在 空 白 時 間 的 確 減 少 了 發 出 無 意 義 聲 音 的 頻 率, 而 同 儕 也 能 用 較 緩 和 的 語 氣 提 醒 小 傑 不 可 以 發 出 奇 怪 的 聲 音, 減 少 對 小 傑 的 大 吼 大 叫 小 傑 的 口 語 表 達 也 比 以 往 清 楚, 而 母 親 也 表 示 看 見 小 傑 的 進 步, 但 還 是 有 更 多 的 進 步 空 間 可 以 改 善 伍 省 思 與 結 語 了 解 個 案 行 為 問 題 的 原 因 後 再 進 行 輔 導 介 入, 的 確 可 以 減 少 行 為 問 題 的 產 生, 提 升 了 個 案 學 習 專 注 力 以 及 同 儕 間 相 處 也 相 對 和 睦 進 行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計 畫 需 要 團 隊 的 合 作, 個 案 的 生 活 不 僅 僅 是 學 校 導 師 的 課 程, 專 任 教 師 教 師 助 理 員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他 人, 同 儕 間 的 影 響 也 很 重 要 在 家 中, 母 親 的 配 合 也 是 這 次 達 成 目 標 的 重 要 條 件 但 個 案 在 家 的 遠 因 很 難 掌 握, 所 以 有 時 一 早 個 案 到 校 就 有 無 意 義 聲 音 的 自 我 刺 激, 很 難 了 解 是 什 麼 原 因 產 生, 即 便 問 母 親 得 到 只 是 模 糊 答 案 個 案 在 其 他 課 堂 上 的 自 我 刺 激 前 因 後 果 也 是 從 其 他 教 師 口 中 得 知, 實 際 上 的 狀 況 還 是 需 要 直 接 觀 察 比 較 客 觀 雖 然 使 用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需 要 花 費 26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許 多 時 間, 從 一 開 始 的 觀 察 訪 談 設 計 介 入 策 略 直 到 後 來 調 整 修 正, 可 能 需 要 一 學 期 甚 至 一 學 年 的 介 入, 但 長 期 下 來, 是 可 以 看 見 學 生 的 進 步, 無 非 是 給 予 教 師 的 最 大 動 力 以 往 的 行 為 改 變 技 術 雖 然 可 以 看 見 立 即 性 的 效 果, 但 長 期 下 來 無 法 持 久 的 改 善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所 以 往 後 學 生 的 行 為 問 題 處 理 可 以 使 用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提 升 學 生 的 生 活 品 質 參 考 文 獻 王 大 延 (1994) 自 閉 症 者 的 特 徵 特 殊 教 育 季 刊,52,7-13 江 芳 宜 莊 妙 芬 (2005)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方 案 對 改 進 高 職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問 題 行 為 之 成 效 特 殊 教 育 與 復 健 學 報,14,1-27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2013 年 9 月 2 日 ) 林 惠 芬 (2008) 如 何 執 行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特 教 園 丁,24(1),42-47 特 殊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2013 年 7 月 12 日 ) 陳 郁 菁 鈕 文 英 (2004) 行 為 支 持 計 畫 對 國 中 自 閉 症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處 理 成 效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27,183-205 陳 曉 瑩 王 智 弘 (2007) 高 職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就 業 準 備 度 之 研 究 中 華 民 國 特 殊 教 育 學 會 年 刊,237-256 鈕 文 英 (2009)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台 北 : 心 理 黃 婉 清 鈕 文 英 (2011)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對 極 重 度 自 閉 症 學 生 自 傷 行 為 之 成 效 南 屏 特 殊 教 育,2,1-22 楊 坤 堂 (2008)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的 概 念 與 策 略 國 小 特 殊 教 育,46,1-12 葛 竹 婷 (2002) 重 度 障 礙 學 生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方 案 國 小 特 殊 教 育,34, 21-26 鍾 旻 樺 洪 靜 怡 白 孟 巧 (2007) 應 用 正 向 行 為 支 持 計 畫 在 國 小 亞 斯 伯 格 症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處 理 之 成 效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特 教 通 訊,38,10-14 Bambara, L. M., Nonnemacher, S., & Kogrt, F. (2005). Teaming. In L. M. Bambara & L. Kern (Eds.), Individualized support for students with problem behaviors: Designing positive behavior plans (pp. 71-106). 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 Guess, D., & Carr, E. (1991). Emergence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27

and maintenance of stereotypy and self-injury. American Journal on Mental Retardation, 96, 299-319. Horner R.H. (2000).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s. Focus on Autism and Other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15, 97 105. Janney, R., & Snell, M.E. (2000) Behavioral supports. Baltimore, MD : Paul H. Brookes. Publishing Co. Stephen M. Edelson. (2014). Self- Stimulatory Behavior(Online forum comment).retrieved from http://www.autism.com/index.php/ symptoms_self-stim 28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針 對 輕 度 自 閉 症 青 少 年 提 升 其 言 語 流 暢 度 及 敘 事 能 力 之 個 案 研 究 黃 茜 郁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特 教 所 聽 語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余 玻 莉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特 教 所 聽 語 碩 士 班 助 理 教 授 摘 要 本 研 究 採 用 個 案 研 究 法, 以 一 名 就 讀 國 中 三 年 級 的 輕 度 自 閉 症 青 少 年 為 對 象, 探 討 以 鷹 架 句 型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和 說 話 流 暢 度 訓 練,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和 敘 事 能 力 之 成 效 研 究 設 計 為 每 週 一 次, 每 次 介 入 一 小 時, 共 九 個 月 治 療 目 標 為 提 升 表 達 的 流 暢 度 和 加 強 表 達 結 構 和 完 整 性 介 入 過 程 全 程 請 家 長 參 與 並 記 錄 相 關 課 程 內 容, 並 延 續 相 關 居 家 類 化 練 習 經 過 介 入 後, 結 果 顯 示 個 案 在 流 暢 度 上 有 增 進 自 動 性 陳 述 上 有 明 顯 進 步, 但 仍 須 進 行 類 化, 以 期 能 提 升 整 體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和 流 暢 度 關 鍵 詞 : 流 暢 度 敘 事 能 力 壹 前 言 根 據 教 育 部 2014 年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將 自 閉 症 界 定 為 : 指 因 神 經 心 理 功 能 異 常 而 顯 現 出 溝 通 社 會 互 動 行 為 及 興 趣 表 現 上 有 嚴 重 問 題, 致 在 學 習 及 生 活 適 應 上 有 顯 著 困 難 者 自 閉 症 者 常 見 的 溝 通 問 題 有 : 鸚 鵡 式 仿 說 代 名 詞 使 用 錯 誤 無 法 理 解 抽 象 語 詞 等 少 數 自 閉 症 患 者 合 併 口 吃 的 現 象 楊 淑 蘭 (2011) 提 到 口 吃 為 一 種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異 常 情 形, 可 能 因 素 包 括 年 齡 性 別 智 力 文 化 腦 傷 或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等 本 研 究 個 案 同 時 有 語 言 及 言 語 不 流 暢 的 問 題, 故 同 時 設 為 治 療 目 標 通 訊 作 者 : 黃 茜 郁 goodluck2006915@hotmail.com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29

貳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度 及 敘 事 能 力 策 略 之 介 紹 針 對 成 人 口 吃 者 的 治 療 策 略, 楊 淑 蘭 (2011) 指 出 可 使 用 口 吃 修 正 法 流 暢 塑 型 法 來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度 口 吃 修 正 法 由 Van Riper 提 出, 分 為 1. 指 認 期, 經 由 治 療 師 模 仿 或 使 用 錄 音 設 備, 讓 個 案 能 認 出 並 接 納 自 己 口 吃 情 形 ;2. 減 敏 感 期, 因 第 一 期 的 指 認 後, 個 案 能 正 面 地 去 面 對 口 吃 及 減 少 因 口 吃 而 產 生 的 負 面 情 緒 ;3. 修 正 階 段, 個 案 能 學 會 使 用 策 略 來 減 低 口 吃 的 嚴 重 度 流 暢 塑 型 法 則 運 用 降 低 語 速 學 習 說 話 時 正 確 的 呼 吸 方 式 分 割 片 語 和 暫 停 等 方 法, 以 建 立 言 語 的 流 暢 度, 並 將 習 得 的 策 略 應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類 化 以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度 其 他 包 括 : 用 輕 鬆 的 方 式 起 音 ( 說 ㄏ 送 氣 發 聲 ) 使 用 節 拍 器 來 調 整 說 話 的 韻 律 減 緩 說 話 語 速 等 提 升 敘 事 能 力 的 相 關 策 略, 有 故 事 結 構 法 鷹 架 語 句 教 學 法 故 事 結 構 地 圖 等 故 事 結 構 法 是 根 據 基 模 理 論, 強 調 改 善 讀 者 的 先 備 知 識 結 構 和 文 章 材 料 間 的 對 應 其 運 用 程 序 ( 王 瓊 珠, 2012), 包 括 :1. 直 接 教 導 明 確 的 故 事 結 構 策 略,2. 逐 步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故 事 結 構 策 略,3. 圖 示 故 事 結 構,4. 結 合 口 語 和 書 寫 的 訓 練 曹 純 瓊 (2000) 指 出 透 過 圖 卡 及 事 件 語 意 之 間 的 結 構 鷹 架 有 助 於 自 閉 症 患 者 提 升 口 述 事 件 詞 彙 量 和 平 均 語 句 長 度 的 能 力 許 育 瑛 (2008) 以 故 事 結 構 地 圖, 結 合 漫 畫 為 故 事 體, 有 效 提 升 自 閉 症 學 生 的 重 述 故 事 能 力 綜 合 上 述, 整 理 如 下 ( 一 ) 提 供 語 句 鷹 架 進 行 圖 片 描 述 提 供 個 案 單 張 圖 片, 及 句 子 鷹 架 結 構 進 行 練 習, 並 逐 步 給 予 更 豐 富 的 圖 片 和 增 加 句 子 難 度 1. 架 構 一 : 人 物 + 地 點 / 時 間 + 事 情 ( 如 圖 1) 2. 架 構 二 : 時 間 + 人 物 + 地 點 + 事 情 + 附 加 描 述 ( 如 圖 2) 3. 架 構 三 : 換 句 話 說 句 子 練 習 ( 一 ) (1) 架 構 a: 這 個 房 間 裡 有 個 人, 一 個 人 在, 一 個 人 在 (2) 架 構 b: 和 在 這 個 房 間 裡, 在 在 4. 架 構 四 : 換 句 話 說 句 子 練 習 ( 二 ) (1) 架 構 a: 這 裡 有 一 間 房 子, 房 子 裡 有 2 間 房 間, 左 邊 的 房 間 裡 有 個 人, 一 個 人 在, 一 個 人 在 ; 右 邊 的 房 間 裡 有 個 人, 一 個 人 在, 一 個 人 在 (2) 架 構 b: 這 裡 有 一 間 房 子, 房 子 裡 有 2 間 房 間, 和 在 左 邊 的 房 間 裡, 在 在 ; 和 在 右 邊 的 房 間 裡, 在 在 30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5. 架 構 五 : 換 句 話 說 句 子 練 習 ( 三 ) (1) 架 構 a: 今 天 一 整 天 我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早 上 我 +( 事 情 ), 中 午 我 + ( 事 情 ), 然 後 晚 上 我 +( 事 情 ) ( 事 情 ) (2) 架 構 b: 今 天 一 整 天 我 做 了 許 多 事 情, 早 上 我 + ( 地 點 )+ ( 事 情 ), 中 午 我 + ( 地 點 ) + ( 事 情 ), 晚 上 我 + ( 地 點 ) + ( 事 情 ) 圖 1 句 子 架 構 一 圖 2 句 子 架 構 二 ( 二 ) 提 供 故 事 架 構 並 重 述 依 王 瓊 珠 (2010) 提 出 的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原 則, 除 了 透 過 提 問 方 式 來 引 導 學 生 分 析 故 事 結 構 並 逐 步 示 範 外, 可 利 用 視 覺 圖 示 來 呈 現 故 事 結 構, 再 結 合 口 語 和 書 寫 的 練 習 ( 如 表 1) 參 治 療 計 畫 一 對 象 個 案 為 一 名 15 歲 就 讀 國 三 的 輕 度 自 閉 症 男 生, 因 言 語 表 達 顯 著 不 流 暢 及 語 言 能 力 較 弱, 經 學 校 專 團 語 言 治 療 師 建 議 接 受 語 言 治 療 服 務 在 媽 媽 陪 同 下 於 102 年 3 月 27 日 進 行 介 入 前 的 初 評, 後 測 時 間 為 102 年 12 月 18 日, 治 療 頻 率 為 每 週 一 次, 每 次 為 一 小 時 二 治 療 目 標 介 入 前 即 發 現 個 案 對 於 自 己 說 話 時 出 現 言 語 不 流 暢 的 情 形 完 全 沒 有 察 覺, 依 修 訂 中 文 口 吃 嚴 重 度 評 估 工 具 成 人 版 (SSI-4) 進 行 評 估, 評 估 結 果 個 案 百 分 等 級 為 76, 嚴 重 度 為 中 重 度 除 了 有 顯 著 言 語 不 流 暢, 在 描 述 圖 片 測 驗 時, 個 案 亦 有 描 述 不 完 整 或 語 法 錯 誤, 表 達 的 語 句 較 短 的 情 形 流 暢 度 介 入 策 略 參 考 楊 淑 蘭 (2011) 介 紹 適 合 兒 童 個 案 使 用 的 Yairi 的 直 接 治 療 法 和 適 合 成 人 個 案 使 用 的 口 吃 修 正 法 流 暢 塑 型 法 及 其 他 可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度 的 方 法 語 法 介 入 策 略 則 參 考 鷹 架 式 語 言 教 學 及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 蔡 銘 津,1998;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1

表 1 故事結構地圖 - 動物逛夜市 資料來源 管家琪 (2000) 失眠的驢子 幽默的童話俗語故事 張雅惠 2012a 曹純瓊 2000 曹純 地圖 請個案依故事背景 事情開始 瓊 2004 許育瑛 2008 胡瑞敏 事情經過 結果四部分來進行結構分 2011 王瓊珠 2012b 研究者參考 類 在閱讀後回答治療者提出的問題 上述教學原則 在進行課程時給予個案 完成後再請個案依給予的句子架構將故 一篇約長 1000 字的故事並提供 結構 事重述一次 介入目標規劃如表 2 32 東華特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五十二期

表 2 治 療 介 入 目 標 階 段 階 段 一 階 段 二 階 段 三 階 段 四 階 段 五 提 升 言 語 流 暢 度 整 體 目 標 1. 建 立 對 於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1. 建 立 對 於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2. 建 立 言 語 流 暢 度 1. 建 立 對 於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2. 提 升 說 短 句 時 的 言 語 流 暢 度 1. 建 立 對 於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2. 減 緩 說 話 語 速 及 建 立 言 語 流 暢 度 ( 使 用 節 拍 器 ) 1. 建 立 對 於 言 語 不 流 暢 之 自 我 覺 察 能 力 2. 減 緩 說 話 語 速 及 建 立 言 語 流 暢 度 提 升 敘 事 能 力 1. 增 加 描 述 圖 片 時 語 句 完 整 度 2. 使 用 句 子 架 構 一 二 1. 增 加 描 述 圖 片 時 語 句 完 整 度 2. 使 用 句 子 架 構 三 四 五 1. 提 升 故 事 之 理 解 能 力 2. 提 升 重 述 短 篇 故 事 之 能 力 ( 使 用 故 事 結 構 地 圖 ) 三 治 療 流 程 ( 一 ) 階 段 一 : 1. 介 紹 口 吃 的 種 類, 並 請 個 案 刻 意 表 現 出 言 語 不 流 暢 的 情 形 2. 進 行 警 察 抓 口 吃 小 偷 的 遊 戲 步 驟 一 : 告 訴 個 案 口 吃 小 偷 的 樣 貌, 包 括 : 說 話 時 會 出 現 1. 遲 疑 ;2. 重 複 ;3. 延 長 ;4. 在 詞 和 詞 中 間 插 入 一 些 不 會 增 加 語 意 的 聲 音 節 字 詞 或 片 語 等 現 象 亦 有 可 能 同 時 伴 隨 有 臉 部 肌 肉 不 自 主 緊 繃 呼 吸 會 有 點 困 難 等 步 驟 二 : 由 治 療 者 和 個 案 相 互 輪 流 當 警 察 和 小 偷 3. 提 供 回 家 作 業, 請 個 案 透 過 描 述 簡 單 圖 片 並 搭 配 錄 音, 來 檢 視 自 己 不 流 暢 情 形 的 次 數 並 作 記 錄 ( 二 ) 階 段 二 : 1. 和 個 案 一 起 檢 視 回 家 作 業 的 執 行 情 形, 在 進 行 簡 單 的 問 答 對 話 過 程 中 同 時 錄 音 ( 約 2-3 分 ) 之 後 和 個 案 一 起 聽 錄 音 檔, 並 請 媽 媽 治 療 者 和 個 案 一 同 進 行 抓 口 吃 小 偷 的 遊 戲 當 個 案 能 正 確 抓 出 口 吃 小 偷 數 量 及 出 現 口 吃 小 偷 的 地 方 時, 即 給 予 口 頭 增 強 2. 治 療 者 先 示 範 緊 繃 地 發 聲 及 放 鬆 地 發 聲 方 式, 再 請 個 案 模 仿 一 次 之 後, 請 個 案 用 放 鬆 且 緩 慢 的 發 聲 方 式 進 行 圖 片 命 名 從 單 音 節 語 詞 ( 如 : 球 ) 雙 音 節 語 詞 ( 如 : 手 機 ) 三 音 節 語 詞 ( 如 : 原 子 筆 ) 四 音 節 成 語 ( 三 ) 階 段 三 : 提 供 簡 單 的 圖 片 及 語 句 架 構, 讓 個 案 練 習 使 用 完 整 句 來 描 述 圖 片, 並 在 練 習 過 程 中 進 行 錄 音 再 請 媽 媽 和 個 案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3

一起 抓口吃小偷 隨著課程進行 習的過程 除了提供句子架構和進行錄 逐步增加圖片的複雜度及句子架構的難 音 並加入使用節拍器 APP 先從一 度 分鐘 60 字 漸漸增加至一分鐘 80 字的 ( 四 ) 階段四 語速 1. 在進行前幾個階段時 發現個案 進行圖片描述 常出現語速過快而出現 2. 請個案比較有無使用節拍器 兩 者語句表現的差別 如圖 3 言語不流暢之情形 因此在進行描述練 圖 3 回家練習單 ( 五 ) 階段五 1. 在結束描述圖片的語句練習後 透過故事架構地圖來進行課程 先透過 四部分進行故事重述 第一次為不使用 節拍器 第二次使用節拍器 兩次皆錄 音 再請個案依錄音檔進行比較 和故事相關的問題來引導個案理解故事 的內容 2. 請個案針對給予的語句架構 依 照故事的背景 事件開始 過程及結果 34 東華特教 民 103 年 12 月 肆 治療成效 一 言語流暢度部分 以修訂中文口吃嚴重度評估工具成 第五十二期

人 版 (SSI-4) 進 行 前 後 測 成 效 評 估, 結 果 如 表 3 由 結 果 顯 示 個 案 經 過 治 療 後, 說 話 流 暢 度 有 明 顯 進 步 表 3 前 後 測 結 果 比 較 評 估 項 度 前 測 後 測 口 吃 發 生 頻 率 7 分 5 分 口 吃 事 件 平 均 時 長 6 分 4 分 可 觀 察 的 身 體 上 伴 隨 之 行 為 9 分 5 分 原 始 總 分 22 分 14 分 百 分 等 級 76 50 嚴 重 度 中 重 度 中 度 二 敘 事 能 力 部 分 : 因 敘 事 能 力 沒 有 合 適 的 評 估 工 具, 故 使 用 觀 察 紀 錄 進 行 前 後 分 析 比 較 介 入 前, 個 案 在 描 述 時 有 語 句 不 完 整 情 形 對 話 時, 除 出 現 不 完 整 的 回 答 ( 如 : 介 紹 自 己 背 景 資 料 時, 回 答 內 容 為 : 俞, 高 中, 沒 有 了 ), 亦 常 出 現 答 非 所 問 的 情 形 介 入 後, 個 案 在 圖 片 描 述, 已 能 完 整 地 描 述 出 圖 片 中 的 人 事 時 地 等 要 件 回 答 問 題 時, 雖 仍 需 給 予 提 醒 後 方 可 說 出 較 完 整 的 內 容, 但 答 非 所 問 的 情 形 有 明 顯 改 善 伍 結 語 此 個 案 介 入 長 達 九 個 月, 在 提 升 流 暢 度 部 分, 個 案 在 治 療 室 中 能 達 到 80% 以 上 的 流 暢 度 敘 事 能 力 部 分, 個 案 已 能 掌 握 敘 事 的 鷹 架 句 型 重 點, 但 仍 無 法 自 動 完 整 地 重 述 故 事 未 來 仍 需 持 續 加 強 流 暢 度 類 化 和 提 升 整 體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參 考 文 獻 蔡 銘 津 (1998) 文 章 結 構 分 析 策 略 教 學 對 學 童 寫 作 成 效 之 影 響 課 程 與 教 學 季 刊,1(2),139-160 楊 淑 蘭 (2011) 口 吃 - 理 論 與 實 務 工 作 台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楊 淑 蘭 (2011) 修 訂 中 文 口 吃 嚴 重 度 評 估 工 具 ( 成 人 版 )(SSI-4) 台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張 雅 惠 (2012)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法 在 語 文 學 習 應 用 成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回 顧 雲 嘉 特 教,16,30-39 曹 純 瓊 (2000) 鷹 架 式 語 言 教 學 對 國 小 高 功 能 自 閉 症 兒 童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學 習 效 果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博 士 論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5

文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台 北 市 曹 純 瓊 (2004) 鷹 架 式 語 言 教 學 對 自 閉 症 兒 童 語 言 能 力 學 習 效 果 研 究 東 台 灣 特 殊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31-44 許 育 瑛 (2008)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增 進 高 職 自 閉 症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能 力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台 北 市 胡 瑞 敏 (2011)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對 國 中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口 語 敘 事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台 北 市 王 瓊 珠 (2012) 故 事 結 構 教 學 與 分 享 閱 讀 ( 第 二 版 ) 台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36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自 閉 症 學 生 接 聽 電 話 技 能 訓 練 之 實 施 蘇 琡 雲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壹 前 言 根 據 我 國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2014/10/20)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目 前 一 般 國 小 階 段 自 閉 症 人 數 為 5,072 人, 占 身 心 障 礙 總 人 數 排 行 第 三, 並 根 據 民 國 103 年 公 布 的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十 八 條 明 文 規 定 : 特 殊 教 育 與 相 關 服 務 措 施 之 提 供 及 設 施 之 設 置, 應 符 合 適 性 化 個 別 化 社 區 化 無 障 礙 及 融 合 之 精 神 意 思 為 許 多 自 閉 症 學 生 與 普 通 生 相 處 和 學 習 的 機 會 逐 年 增 加, 也 就 是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接 觸 自 閉 症 學 生 的 機 率 越 來 越 多 在 2013 年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學 會 (America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所 編 輯 的 精 神 疾 病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 第 五 版, 自 閉 症 在 社 交 溝 通 與 社 會 互 動 方 面 有 所 缺 陷, 以 致 於 和 他 人 互 動 時 無 法 正 確 地 表 達 自 己 的 想 法, 針 對 這 個 部 分 本 研 究 者 認 為 需 教 導 其 正 確 的 應 對 策 略 然 而 每 位 自 閉 症 學 生 的 社 交 技 巧 缺 陷 個 別 差 異 大, 以 及 在 與 他 人 互 動 連 結 式 注 意 力 社 會 參 與 等 能 力 有 所 缺 陷, 連 帶 影 響 自 我 情 緒 的 認 知 能 力, 因 此 須 及 早 教 導 社 交 相 關 之 技 能, 協 助 維 持 其 社 會 的 互 動 與 參 與 ( 陳 淑 芬, 2013;Bulter Gillis, 2007) 綜 合 以 上 的 觀 點, 自 閉 症 學 生 在 建 立 社 會 關 係 及 互 動 技 巧 方 面 有 顯 著 困 難, 導 致 在 人 際 互 動 上 容 易 與 同 儕 產 生 摩 擦 和 衝 突, 進 而 產 生 同 儕 霸 凌 的 行 為 因 此 當 自 閉 症 學 生 遇 到 困 難 時, 能 自 己 使 用 電 話 尋 求 他 人 協 助, 學 會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的 技 能, 就 顯 得 格 外 的 重 要 貳 接 聽 電 話 訓 練 之 重 要 性 電 話 是 人 類 重 要 的 溝 通 方 式 之 一, 也 是 現 今 日 常 生 活 必 備 之 技 能 然 而, 對 自 閉 症 學 生 而 言, 能 自 己 打 電 話 與 他 人 聯 絡 不 僅 能 提 升 溝 通 的 能 力, 也 能 學 習 若 遇 到 困 難 時 ( 如 : 霸 凌 遇 難 受 傷 迷 路 等 ),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並 尋 求 他 人 的 協 助 而 接 聽 電 話 的 能 力 正 是 考 通 訊 作 者 : 蘇 琡 雲 tictactoe1210@gmail.com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7

驗 與 他 人 應 對 的 技 能, 因 此 在 課 程 進 行 當 中 藉 由 視 覺 化 工 作 分 析 圖 卡 的 提 示 並 搭 配 情 境 做 演 練, 協 助 自 閉 症 學 生 學 習 如 何 適 當 地 接 聽 電 話, 進 而 類 化 到 社 區 生 活 提 升 個 人 生 活 的 品 質 因 自 閉 症 學 生 對 環 境 有 其 固 著 性, 所 以 課 程 設 計 時 強 調 視 覺 化 圖 卡 的 提 示 策 略 以 及 課 程 與 學 生 生 活 情 境 的 連 結 因 此 在 設 計 課 程 時, 著 重 學 生 能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並 且 能 類 化 至 其 他 生 活 的 情 境 而 在 課 程 進 行 的 同 時 搭 配 工 作 分 析 流 程 圖 與 學 習 單 的 使 用, 讓 學 生 對 接 聽 電 話 的 時 機 內 容 以 及 應 對 的 方 式 和 策 略 更 加 了 解 最 後, 研 究 者 希 望 能 結 合 理 論 與 實 務, 提 升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與 家 長 對 自 閉 症 學 生 在 接 聽 電 話 方 面 的 學 習 有 所 助 益 參 自 閉 症 學 生 接 聽 電 話 技 巧 之 教 學 策 略 一 學 生 現 況 能 力 分 析 表 1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對 象 個 案 郭 小 翰 項 目 性 別 年 齡 男 生,9 歲, 國 小 三 年 級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高 功 能 自 閉 症 父 母 親 皆 為 高 社 經 地 位 的 職 業, 小 翰 還 有 一 位 妹 妹, 妹 妹 目 前 就 讀 幼 稚 園 小 翰 雖 有 自 閉 症, 但 父 母 仍 堅 持 讓 小 翰 過 正 常 孩 子 的 生 活, 如 : 上 家 庭 背 景 外 語 補 習 班 學 小 提 琴 心 算 等 由 於 父 母 親 工 作 十 分 忙 碌, 所 以 上 下 課 皆 由 外 公 接 送, 因 此 小 翰 與 外 公 感 情 較 好, 也 較 聽 從 外 公 的 話, 因 此 導 師 的 溝 通 管 道 也 是 藉 由 外 公 來 傳 達 訊 息 二 教 學 活 動 教 學 活 動 時 間 : 約 120 分 鐘, 可 視 學 生 學 習 情 形 調 整 課 程 進 度 以 及 教 學 時 間 教 學 準 備 : 增 強 版 上 課 約 定 版 工 作 分 析 圖 卡 學 習 單 三 課 程 一 : 認 識 電 話 ( 一 ) 引 起 動 機 1. 說 明 本 堂 課 程 主 題 以 及 增 強 方 式 ( 如 圖 1 增 強 版 ) 圖 1 增 強 版 38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1) 若 能 專 心 上 課 且 回 答 老 師 上 課 問 題 的 小 朋 友, 就 可 以 獲 得 一 隻 海 底 動 物 (2) 今 天 上 課 獲 得 最 多 海 底 動 物 的 小 朋 友, 在 遊 戲 時 間 可 以 多 5 分 鐘 2. 預 告 並 說 明 今 天 課 程 的 內 容 ( 二 ) 講 解 上 課 約 定 步 驟 與 技 巧 ( 如 圖 2 視 覺 提 示 策 略 ) 圖 2 視 覺 提 示 策 略 教 師 使 用 視 覺 化 的 提 示 策 略 並 搭 配 動 作, 協 助 學 生 瞭 解 上 課 約 定 的 重 點 1. 眼 睛 : 要 看 著 老 師 2. 耳 朵 : 要 專 心 聽 3. 屁 股 : 要 坐 好 ( 三 ) 學 習 如 何 遵 守 上 課 的 約 定 教 師 示 範 並 請 高 組 學 生 回 答 如 何 遵 守 上 課 的 約 定, 如 : 教 師 說 : 上 課 眼 睛 要 看 誰 呢?, 高 組 學 生 須 回 答 : 看 老 師! ( 四 ) 原 來 這 就 是 電 話 認 識 電 話 1. 教 學 策 略 (1) 教 學 示 範 : 教 師 須 先 親 自 示 範 後, 再 請 高 組 學 生 示 範 需 練 習 的 技 能 (2) 教 學 提 示 : 利 用 口 語 及 視 覺 圖 卡 做 協 助, 提 升 學 生 正 確 的 反 應 (3) 增 強 : 當 學 生 回 答 正 確 答 案 時, 應 給 予 增 強 以 維 持 其 適 當 的 行 為 a. 增 強 版 須 確 實 使 用 b. 口 頭 增 強 : 有 把 動 作 做 出 來, 很 棒! ( 具 體 鼓 勵 ) 2. 教 學 步 驟 (1) 教 師 使 用 電 話 鈴 聲 引 起 學 生 注 意 (2) 請 學 生 說 一 說 什 麼 時 候 會 聽 到 這 個 聲 音 ( 教 師 指 定 學 生 回 答 ) (3) 教 師 使 用 故 事 短 文, 說 明 為 什 麼 要 學 習 此 項 技 能 ( 如 圖 3) (4) 課 程 重 點 正 確 地 接 聽 電 話 a. 教 師 先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聽 筒 : 耳 朵 和 嘴 巴 放 在 正 確 的 位 置 ( 答 對 立 即 給 予 增 強 ) b. 教 師 請 學 生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聽 筒, 課 程 同 時 搭 配 圖 卡 和 手 勢 做 提 示 : 將 聽 筒 對 著 耳 朵, 而 話 筒 對 著 嘴 巴 c. 教 師 提 問 : 當 鈴 聲 響 起, 如 何 聽 電 話? ( 請 學 生 做 出 聽 電 話 的 動 作, 答 對 立 即 增 強 ) d. 若 學 生 沒 有 反 應 或 做 出 錯 誤 動 作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39

喂, 爺 爺! 喂, 小 明 喔! 1. 很 多 人 會 使 用 電 話 來 聊 天 2. 有 時 候 爺 爺 奶 奶 會 打 電 話 給 我, 關 心 我 的 狀 況 3. 有 時 候 同 學 也 會 打 電 話 給 我 找 誰! 喂, 請 問 找 媽 媽 4. 當 電 話 響 起 ( 配 合 電 話 鈴 聲 ) 5. 我 會 接 起 電 話, 說 : 喂, 請 問 找 誰? 6. 有 時 候 電 話 是 要 找 別 人 的, 如 : 媽 媽 等 一 下! 媽 媽, 聽 電 話! 找 小 翰 7. 我 會 說 : 等 一 下 8. 然 後 對 媽 媽 說 : 媽 媽, 聽 電 話 9. 有 時 候 電 話 是 要 找 我 的 我 就 是! 11. 有 時 候, 有 人 打 錯 電 話, 我 會 說 : 對 不 起, 你 打 錯 電 話 然 後 說 : 再 見 10. 我 會 說 : 我 就 是 12. 輕 輕 掛 上 電 話 圖 3 接 聽 電 話 故 事 短 文 40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時, 教 師 以 口 頭 或 指 著 圖 卡 提 示 : 聽 筒 對 著 耳 朵, 話 筒 對 著 嘴 巴, 引 導 學 生 做 出 正 確 的 反 應 ( 答 對 立 即 給 予 鼓 勵 ) 3. 加 深 課 程 印 象 學 生 操 作 練 習 (1) 教 師 示 範 當 電 話 鈴 聲 響 起 時, 須 拿 起 電 話 說 : 喂, 請 問 找 誰? (2) 教 師 在 課 程 進 行 時 可 搭 配 使 用 有 鈴 聲 的 電 話 玩 具, 進 行 課 程 練 習 (3) 教 師 設 計 練 習 情 境, 讓 學 生 反 覆 練 習, 直 到 技 能 精 熟 為 止 若 學 生 沒 有 反 應 或 做 出 錯 誤 動 作 時, 教 師 須 立 即 給 予 提 示 以 及 回 應 正 確 的 技 能, 可 藉 由 口 頭 或 指 引 圖 片 給 予 提 示, 引 導 學 生 做 出 正 確 的 行 為 ( 答 對 立 即 增 強 ) 四 課 程 二 : 我 會 接 聽 電 話 ( 一 ) 我 會 接 電 話 1. 教 學 策 略 (1) 教 學 示 範 : 教 師 須 先 親 自 示 範 後, 再 請 高 組 學 生 示 範 需 練 習 的 技 能 (2) 教 學 提 示 : 利 用 口 語 及 視 覺 圖 卡 做 協 助, 提 升 學 生 正 確 的 反 應 (3) 增 強 : 當 學 生 反 應 正 確 時, 應 給 予 增 強 以 維 持 其 適 當 的 行 為 a. 增 強 版 須 確 實 使 用 b. 口 頭 增 強 : 有 把 動 作 做 出 來, 很 棒! ( 具 體 鼓 勵 ) ( 二 ) 教 學 步 驟 1. 教 師 說 明 使 用 電 話 的 流 程 教 師 示 範 如 何 使 用 聽 筒 : 將 耳 朵 和 嘴 巴 放 在 正 確 的 位 置, 並 搭 配 使 用 工 作 分 析 圖 卡 ( 如 下 圖 4), 說 明 接 聽 電 話 的 順 序 ( 答 對 立 即 給 予 增 強 ) 圖 4 接 聽 電 話 流 程 (1) 教 師 講 解 步 驟, 同 時 搭 配 手 勢 說 明 接 聽 電 話 的 順 序 : 電 話 響 了 接 電 話 對 著 話 筒 說 : 請 等 一 下 請 他 人 聽 電 話 (2) 教 師 請 學 生 示 範 如 何 接 聽 電 話, 同 時 搭 配 圖 卡 說 明 : 將 聽 筒 對 著 耳 朵, 話 筒 對 著 嘴 巴 (3) 教 師 提 問 : 當 鈴 聲 響 起, 如 何 聽 電 話? ( 請 學 生 做 出 聽 電 話 的 動 作 ) 若 學 生 沒 有 反 應 或 做 出 錯 誤 動 作 時, 教 師 須 立 即 給 予 提 示 以 及 回 應 正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41

確 的 技 能, 可 藉 由 口 頭 或 指 引 圖 片 給 予 提 示, 引 導 學 生 做 出 正 確 的 行 為 ( 答 對 立 即 增 強 ) 2. 加 深 課 程 印 象 學 生 操 作 練 習 (1) 教 師 示 範 當 電 話 鈴 聲 響 起, 拿 起 電 話 : 喂, 請 問 找 誰? (2) 教 師 搭 配 使 用 有 鈴 聲 的 電 話 玩 具, 進 行 課 程 練 習 (3) 教 師 設 計 情 境, 讓 學 生 反 覆 練 習, 直 到 學 生 精 熟 為 止 若 學 生 沒 有 反 應 或 做 出 錯 誤 動 作 時, 教 師 須 立 即 給 予 提 示 以 及 回 應 正 確 的 技 能, 可 藉 由 口 頭 或 指 引 圖 片 給 予 提 示, 引 導 學 生 做 出 正 確 的 行 為 ( 答 對 立 即 增 強 ) 五 課 程 三 : 我 會 打 電 話 ( 一 ) 我 會 打 電 話 教 師 說 明 遊 戲 規 則 以 及 遊 戲 進 行 時 需 注 意 的 事 項 1. 教 師 先 複 習 接 聽 電 話 的 步 驟 ( 如 下 圖 5) 2. 教 師 將 學 生 分 組 並 進 行 接 聽 電 話 練 習 圖 5 接 聽 電 話 步 驟 ( 二 ) 教 導 接 聽 電 話 的 策 略 與 口 訣 教 師 教 導 接 聽 電 話 的 策 略 與 口 訣, 加 深 學 生 對 此 技 能 的 記 憶, 說 明 如 下 : 1. 電 話 響 了, 接 電 話 2. 對 著 話 筒 說 : 喂, 請 問 找 誰? 3. 電 話 不 是 找 我 時 要 說 : 請 等 一 下 / 若 電 話 是 找 我 時 要 說 : 我 就 是 4. 請 他 人 聽 電 話 回 饋 : 學 生 練 習 後, 使 用 檢 核 表 評 估 自 己 表 現 狀 況, 若 已 達 成 目 標, 教 師 立 即 給 予 增 強 持 續 好 的 行 為, 並 對 表 現 不 足 的 地 方 給 予 建 議 若 學 生 沒 有 反 應 或 演 練 錯 誤, 教 師 可 使 用 工 作 分 析 圖 卡, 引 導 學 生 進 行 下 一 步 驟 的 行 為 ( 答 對 時 立 即 給 予 鼓 勵 ) ( 三 ) 接 聽 電 話 的 注 意 事 項 教 師 講 解 在 接 聽 電 話 時 需 注 意 的 事 項, 並 在 學 生 演 練 時 適 時 加 入 狀 況 題 讓 學 生 練 習 1. 電 話 響 了 應 盡 快 將 電 話 接 起 2. 接 電 話 時, 須 詢 問 找 誰, 如 : 喂, 請 問 找 誰? 42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人 3. 要 將 話 筒 按 住, 再 呼 叫 所 要 找 的 4. 將 話 筒 放 回 時 須 輕 輕 放 下, 避 免 過 於 大 力 或 粗 魯 ( 如 圖 6) ( 四 ) 綜 合 活 動 教 師 在 每 堂 課 教 學 活 動 結 束 後 須 進 行, 針 對 今 天 的 課 程 做 總 結 並 說 明 回 家 作 業 書 寫 的 方 式 1. 結 算 學 生 本 堂 課 增 強 版 的 點 數 2. 技 能 步 驟 的 複 習 與 練 習 圖 6 話 筒 須 輕 輕 放 好 3. 回 家 作 業 ( 如 表 2) 表 2 回 家 作 業 範 例 請 完 成 以 下 的 題 目 ( 請 家 長 或 教 師 協 助 讀 題 完 成 ) 一 請 在 括 號 中 填 入 接 電 話 的 順 序 電 話 響 了 ( ) ( ) 接 電 話 ( ) 媽 媽, 聽 電 話! ( ) ( ) ( ) 東 華 特 教 民 103 年 12 月 第 五 十 二 期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