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 教 基 2016 39 号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宁 波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意 见 各 县 ( 市 ) 区 教 育 局, 大 榭 开 发 区 社 会 发 展 保 障 局, 东 钱 湖 旅 游 度 假 区 社 会 事 务 管 理 局, 宁 波 国 家 高 新 区 教 育 文 体 局, 宁 波 杭 州 湾 新 区 社 会 事 业 发 展 局,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关 于 深 化 教 育 领 域 综 合 改 革 的 意 见 精 神, 推 进 我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 以 下 简 称 中 招 ) 改 革, 积 极 探 索 基 于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及 多 元 评 价 条 件 下 的 招 生 新 途 径,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而 有 个 性 地 发 展, 根 据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完 善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改 革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招 生 的 指 导 意 见 ( 浙 教 基 2014 138 号 ), 现 就 做 好 我 市 2016 年 中 招 工 1
作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以 立 德 树 人 全 面 发 展 为 目 标, 坚 持 有 利 于 促 进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减 轻 学 生 过 重 的 学 业 负 担 ; 有 利 于 深 化 课 程 改 革, 为 每 个 学 生 提 供 适 合 的 教 育, 以 满 足 不 同 潜 质 学 生 的 发 展 需 求 ; 有 利 于 促 进 高 中 教 育 多 样 特 色 化 发 展,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办 人 民 满 意 的 教 育 二 中 招 工 作 的 具 体 事 项 1. 招 生 计 划 各 地 要 根 据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适 度 扩 大 或 整 合 高 中 教 育 资 源, 优 化 教 育 结 构, 充 分 满 足 初 中 毕 业 生 就 读 本 地 高 中 段 学 校 的 需 求, 确 保 本 年 度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入 高 中 段 学 校 的 比 例 在 98.5% 以 上 普 通 高 中 和 职 业 学 校 ( 包 含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下 同 ) 招 生 计 划 按 普 职 基 本 相 当 的 原 则, 总 体 上 按 1: 1 比 例 编 制 高 中 段 公 办 学 校 如 跨 区 域 招 生, 必 须 经 市 教 育 局 批 准, 列 入 市 教 育 局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各 招 生 学 校 不 得 擅 自 超 计 划 招 生 要 严 格 控 制 好 班 额, 普 高 各 校 班 额 一 般 不 超 过 46 人, 中 职 学 校 班 额 一 般 不 超 过 50 人, 有 条 件 的 区 域 和 学 校, 班 额 应 进 一 步 减 少 2. 学 业 考 试 对 象 及 报 名 2016 年 学 业 考 试 对 象 为 具 有 本 省 户 籍 或 港 澳 台 户 籍, 电 子 学 籍 在 册 的 宁 波 市 应 届 初 中 毕 ( 结 ) 业 2
生, 或 年 龄 不 超 过 18 周 岁 (1998 年 9 月 1 日 后 出 生 ) 未 取 得 各 类 高 中 学 校 在 册 学 籍 号 的 宁 波 市 历 届 初 中 毕 ( 结 ) 业 生 其 他 在 甬 就 读 的 应 届 初 中 生, 报 考 我 市 高 中 段 学 校 的, 应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1) 具 有 完 整 的 我 市 初 中 阶 段 连 续 学 习 3 年 的 经 历 和 学 籍 ;(2) 父 ( 母 )(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 在 宁 波 有 合 法 稳 定 住 所 ( 含 租 赁 ) 合 法 稳 定 职 业 ( 需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或 在 宁 波 开 设 企 业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活 动 );(3) 父 母 一 方 近 3 年 内 有 1 年 及 以 上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不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学 生,2016 年 仍 可 报 考 职 业 学 校, 也 可 以 申 请 借 考, 考 试 成 绩 作 为 学 生 初 中 毕 业 成 绩 未 取 得 就 读 地 电 子 学 籍 的 宁 波 户 籍 初 中 毕 业 生, 一 律 回 到 电 子 学 籍 所 在 的 初 中 学 校 报 考 学 业 考 试 报 名 时 间 原 则 上 在 3 月 底 4 月 初 进 行, 具 体 安 排 由 各 县 ( 市 ) 区 自 定 3. 学 业 考 试 命 题 2016 年 学 业 考 试 根 据 国 家 教 育 部 初 中 学 科 课 程 标 准 和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调 整 初 中 部 分 学 科 教 学 内 容 及 要 求 的 意 见 ( 浙 教 办 教 研 2010 160 号 ) 要 求, 以 市 教 育 局 教 研 室 编 写 的 宁 波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说 明 作 为 命 题 和 试 卷 质 量 评 价 的 依 据 有 关 学 科 命 题 将 保 持 一 定 比 例 的 PISA( 国 际 学 生 评 估 项 目 ) 类 试 题, 科 学 学 科 引 入 一 定 量 的 科 学 3
实 验 类 试 题, 以 强 化 对 考 生 知 识 面 综 合 分 析 创 新 素 养 方 面 的 考 查 有 效 控 制 试 卷 难 度, 各 学 科 难 度 系 数 控 制 在 0.70 至 0.75 之 间 4. 学 业 考 试 科 目 分 值 及 形 式 2016 年 学 业 考 试 具 体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形 式 答 卷 时 间 满 分 分 值 见 下 表 :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形 式 答 卷 时 间 满 分 分 值 语 文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英 语 数 学 科 学 闭 卷 开 卷 闭 卷 闭 卷 闭 卷 6 月 11 日 ( 周 六 ) 上 午 8:30 10:30(120 分 钟 ) 150 分 6 月 11 日 ( 周 六 ) 下 午 13:30 15:00(90 分 钟 ) 80 分 6 月 11 日 ( 周 六 ) 下 午 120 分 ( 含 15:40 17:20(100 分 钟 ) 听 力 25 分 ) 6 月 12 日 ( 周 日 ) 上 午 8:30 10:30(120 分 钟 ) 150 分 6 月 12 日 ( 周 日 ) 下 午 14:00 16:00(120 分 钟 ) 180 分 体 育 文 件 另 行 制 发 40 分 满 分 720 分 4
其 中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科 目 同 2015 年 相 比, 增 加 20 分, 其 他 科 目 分 值 不 变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科 学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科 目 均 采 用 答 题 卷 答 题, 考 生 在 所 有 学 科 考 试 中 均 不 得 使 用 计 算 器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学 科 继 续 采 用 全 开 卷 笔 答 形 式, 允 许 考 生 带 相 关 教 材 和 资 料 进 入 试 场, 考 生 在 试 场 内 不 得 相 互 传 借 教 材 和 资 料 在 宁 波 大 市 范 围 内 异 地 借 读 并 要 求 回 户 籍 所 在 地 升 学 的 学 生, 其 体 育 考 试 和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可 在 原 就 读 学 校 参 加, 由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县 ( 市 )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基 ( 普 ) 教 科 出 具 成 绩 证 明, 体 育 考 试 和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成 绩 各 县 ( 市 ) 区 相 互 承 认 在 宁 波 大 市 外 异 地 借 读 并 要 求 回 本 市 户 籍 所 在 地 升 学 的 学 生, 须 参 加 户 籍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一 安 排 的 中 考 体 育 考 试, 不 参 加 考 试 视 作 自 动 放 弃 ( 体 育 考 试 和 缓 考 时 间 由 各 县 ( 市 )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自 定 ); 其 综 合 素 质 各 项 测 评 等 第 原 则 上 分 别 视 为 P 等, 经 参 考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项 目 测 试 或 认 定 符 合 条 件 者 可 获 得 A 等 经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医 院 检 测 认 定 的 听 力 残 疾 考 生, 学 业 考 试 报 名 时, 经 本 人 申 请, 学 校 签 署 意 见, 各 地 中 招 办 核 定, 可 免 予 考 生 外 语 听 力 考 试, 成 绩 参 照 该 生 笔 试 成 绩 的 百 分 比 计 入 各 县 ( 市 ) 区 普 高 招 生 必 须 通 过 规 范 性 的 保 送 生 测 试 或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才 能 录 取 新 生 5. 学 业 考 试 实 施 学 业 考 试 各 学 科 试 卷 的 命 题 工 作 由 市 教 育 5
考 试 院 和 市 教 研 室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考 试 由 各 县 ( 市 ) 区 自 行 组 织, 阅 卷 成 绩 评 定 统 一 由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负 责, 各 县 ( 市 ) 区 配 合 学 业 考 试 继 续 采 用 网 上 阅 卷 的 形 式 阅 卷 结 束 后, 成 绩 下 达 学 校, 学 校 只 限 通 知 考 生 本 人, 不 得 将 学 生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如 考 生 对 考 试 成 绩 有 异 议, 可 向 学 校 提 出, 由 学 校 汇 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统 一 向 当 地 中 招 办 申 请 复 查 参 照 高 考 查 分 方 式, 复 查 只 查 询 试 题 有 无 漏 批 和 积 分 有 无 差 错 为 深 化 英 语 课 程 改 革, 全 面 检 测 初 中 学 生 的 英 语 听 说 读 写 能 力, 决 定 2017 年 起 保 送 生 招 生 中 增 加 英 语 听 力 口 语 自 动 化 考 试, 分 值 20 分 ;2018 年 起 实 施 英 语 中 考 听 力 口 语 自 动 化 考 试, 分 值 25 分 6.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主 要 反 映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劳 全 面 发 展 情 况, 是 学 生 毕 业 和 升 学 的 重 要 依 据 2016 年 各 类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收 录 取 新 生 时, 继 续 把 考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等 第 作 为 前 置 条 件, 录 取 为 优 质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应 为 1A3P 及 以 上 等 第, 推 荐 保 送 生 应 为 2A2P 及 以 上, 其 他 高 中 段 学 校 录 取 的 学 生 原 则 上 应 为 4P 及 以 上 等 第 科 学 实 验 考 查 由 各 地 中 招 办 牵 头, 教 研 部 门 具 体 实 施, 学 校 和 仪 器 装 备 部 门 配 合, 时 间 不 迟 于 4 月 中 旬 7. 志 愿 填 报 与 录 取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录 取 时, 要 根 据 招 生 计 6
划 和 考 生 志 愿, 在 达 到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等 第 要 求 的 考 生 中, 参 考 综 合 评 语 和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等 第, 按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录 取 当 录 取 中 出 现 总 分 相 同 时, 先 比 较 数 学 和 语 文 两 科 合 计 成 绩, 高 者 优 先 录 取 ; 若 两 科 合 计 成 绩 相 同, 再 比 较 数 学 语 文 和 英 语 三 科 合 计 成 绩, 高 者 优 先 录 取, 额 满 为 止 具 体 志 愿 填 报 及 录 取 方 式 由 各 县 ( 市 ) 区 自 定 8. 优 质 示 范 普 通 高 中 保 送 推 荐 招 生 优 质 示 范 普 通 高 中 是 指 在 招 生 区 域 内 社 会 公 认 度 高, 教 育 质 量 卓 越 的 示 范 高 中 各 地 应 本 着 有 利 于 促 进 城 乡 初 中 均 衡 发 展 和 切 实 减 轻 学 生 课 业 负 担 的 原 则, 做 好 优 质 示 范 普 通 高 中 保 送 招 生 工 作 优 质 示 范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名 额 分 配 到 各 初 中 的 比 例 应 不 低 于 招 生 总 额 的 50%, 其 中 85% 的 名 额 原 则 上 以 各 初 中 毕 业 年 级 学 生 人 数 为 依 据 基 本 均 衡 分 配, 其 余 名 额 可 根 据 初 中 学 校 规 范 办 学 行 为 及 办 学 水 平 等 情 况 统 筹 分 配 保 送 推 荐 工 作 要 体 现 方 案 科 学 程 序 规 范 过 程 公 开 结 果 公 正, 提 高 公 认 度,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5 天 学 校 要 以 学 生 平 时 学 业 成 绩 和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为 主 要 依 据, 不 随 意 增 加 考 试 次 数, 不 公 开 排 队, 不 加 重 学 生 负 担 被 保 送 学 生 需 参 加 区 域 统 一 的 规 范 性 测 试, 录 取 率 不 低 于 80%, 考 试 说 明 将 在 宁 波 教 科 网 上 公 布 文 综 理 综 测 试 试 卷 难 度 系 数 应 控 制 在 0.65 以 上, 试 卷 由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或 县 ( 市 ) 区 中 招 办 统 一 命 制, 全 市 保 送 生 考 试 7
时 间 统 一 在 5 月 21 日 ( 周 六 ), 上 午 9:30 11:30 测 试 文 科 综 合 ( 语 文 英 语 ), 分 值 为 150 分 ; 下 午 13:00 15:00 测 试 理 科 综 合 ( 数 学 科 学 ), 分 值 为 150 分 ; 下 午 15:30 16:30 测 试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分 值 为 100 分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试 卷 难 度 系 数 为 0.75 左 右, 采 取 开 卷 或 半 开 卷 形 式, 测 试 结 果 以 A P E 等 第 呈 现,A 等 比 例 在 50% 左 右,E 等 比 例 不 高 于 5%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科 目 测 试 结 果 为 E 等 的, 不 予 保 送 保 送 生 同 分 录 取 时, 历 史 与 社 会 思 品 成 绩 A 等 者 优 先 9. 特 长 生 招 生 学 校 根 据 办 学 定 位 和 特 色, 需 招 收 艺 术 体 育 创 新 发 明 信 息 技 术 自 然 科 学 文 学 创 作 等 领 域 有 特 殊 才 能 的 学 生, 应 经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特 长 生 招 生 数 量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学 校 招 生 总 数 的 5% 学 校 根 据 学 生 的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面 试 或 专 业 测 试 成 绩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按 一 定 权 重 进 行 考 核 录 取, 其 中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所 占 权 重 不 低 于 30% 学 校 要 事 先 向 社 会 公 布 招 生 章 程, 章 程 应 包 括 招 生 条 件 和 程 序 等 内 容, 明 确 招 收 特 长 生 的 类 别 数 量 专 业 测 试 办 法 及 录 取 办 法 等 信 息 特 长 生 面 试 时 间 不 早 于 4 月 15 日 普 通 高 中 各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办 法 另 行 通 知 10.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技 工 院 校 招 生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拓 宽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多 样 化 成 长 渠 道, 提 高 职 业 人 才 培 养 层 8
次,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的 全 面 发 展 加 大 市 级 统 筹 力 度, 优 化 职 业 教 育 布 局 结 构, 全 市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技 工 院 校 的 招 生 计 划 统 一 编 制 下 达, 统 一 招 生 录 取 推 进 中 等 和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紧 密 衔 接, 稳 定 3+2 五 年 一 贯 制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计 划 和 专 业 覆 盖 面 深 化 普 职 融 通 育 人 模 式 改 革 试 点, 优 化 师 资 设 备 课 程 等 方 面 的 资 源 共 享, 探 索 试 点 新 模 式 鼓 励 职 业 学 校 与 行 业 企 业 联 合 招 生 协 同 育 人, 积 极 开 展 现 代 学 徒 制 试 点 鼓 励 职 业 学 校 引 进 国 ( 境 ) 外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稳 步 推 进 职 业 学 校 开 展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做 好 宁 波 TAFE 学 院 招 生 工 作 鼓 励 省 市 中 职 课 改 试 点 学 校 探 索 开 展 专 业 大 类 招 生, 完 善 模 块 化 课 程 的 选 择 机 制 工 学 交 替 的 教 学 机 制 和 做 中 学 的 学 习 机 制 落 实 宁 波 市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规 范 职 业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工 作, 有 序 扩 大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11. 民 办 学 校 招 生 民 办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必 须 纳 入 本 地 高 中 发 展 事 业 计 划 严 格 执 行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做 好 民 办 中 小 学 招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 浙 教 基 2012 88 号 ) 文 件 精 神, 确 需 宁 波 大 市 内 跨 县 ( 市 ) 区 招 生 的 民 办 高 中, 需 事 先 将 招 生 计 划 和 招 生 方 案 报 市 教 育 局 核 定, 并 向 生 源 所 在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民 办 学 校 要 按 计 划 招 生, 按 公 布 的 录 取 线 录 取 民 办 学 校 招 生 不 得 提 前 摸 底 测 试, 搞 预 录 取 在 招 生 计 划 执 行 过 程 中, 确 需 调 整 计 划 的, 须 9
事 先 经 当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同 意 民 办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要 把 好 生 源 质 量 关, 原 则 上 不 得 招 收 低 于 生 源 地 当 年 普 通 高 中 最 低 分 数 线 以 下 的 学 生 民 办 学 校 应 依 照 法 规 严 格 按 物 价 局 审 批 的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12.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招 生 规 范 国 际 合 作 办 学 学 校 招 生 行 为, 学 校 招 生 必 须 在 学 业 考 试 后 进 行, 学 生 应 参 加 学 业 考 试,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应 在 录 取 中 占 一 定 比 例 的 权 重 具 有 招 收 国 际 合 作 班 学 生 资 格 的 学 校, 于 3 月 30 日 前 向 市 中 招 办 申 报 招 生 方 案 各 校 如 要 组 织 面 试, 时 间 不 得 早 于 4 月 15 日 13. 关 注 弱 势 群 体, 扶 持 薄 弱 学 校 各 县 ( 市 ) 区 在 招 生 指 标 招 生 对 象 招 生 方 式 上 要 对 基 础 薄 弱 学 校 给 予 倾 斜 做 好 弱 势 群 体 的 帮 困 助 学 工 作, 切 实 落 实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健 全 帮 困 助 学 体 系, 确 保 不 让 一 名 贫 困 生 因 贫 辍 学 14. 高 中 段 招 生 加 分 2016 年 中 招 加 分 ( 降 分 ) 政 策,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有 关 中 招 加 分 意 见,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另 行 制 发 三 加 强 领 导, 严 格 管 理, 确 保 中 考 中 招 工 作 有 序 推 进 15. 实 施 阳 光 招 生 运 行 机 制 市 县 ( 市 )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领 导, 成 立 由 主 要 领 导 为 组 长 的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深 入 实 施 高 中 段 招 生 阳 光 工 程, 健 全 制 度, 规 范 程 序, 杜 绝 不 正 之 风, 确 保 考 试 招 生 工 作 10
顺 利 实 施 加 大 对 违 规 招 生 行 为 的 监 督 和 处 罚 力 度, 市 县 ( 市 ) 区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建 立 中 考 中 招 工 作 监 督 制 度, 公 布 举 报 信 箱, 对 违 规 招 生 行 为 一 经 核 实, 要 予 以 严 肃 处 理 ( 市 教 育 局 网 络 举 报 地 址 :http://www.nbedu.gov.cn/hdjl/wsts.asp; 举 报 电 话 :89183287) 高 中 段 招 生 工 作 纳 入 对 县 ( 市 ) 区 年 度 教 育 目 标 考 核 和 对 直 属 学 校 年 度 发 展 性 评 估 内 容 16. 加 强 学 籍 管 理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严 格 按 照 浙 江 省 中 小 学 生 电 子 学 籍 系 统 管 理 要 求, 规 范 高 中 新 生 的 学 籍 管 理, 做 到 学 生 就 读 学 校 与 学 籍 注 册 学 校 一 致 对 违 反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私 自 接 受 无 学 籍 学 生 就 读 的 学 校, 根 据 浙 江 省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级 中 学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条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实 行 校 长 负 责 制 的 规 定, 将 直 接 追 究 校 长 责 任 17. 强 化 中 考 中 招 的 宣 传 管 理 各 地 中 招 办 通 过 编 印 考 生 指 南 或 当 地 主 要 媒 体 宣 传 招 生 政 策, 利 用 网 络 或 其 他 公 众 媒 介 及 时 回 应 家 长 的 关 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高 中 段 学 校 在 招 生 期 间 应 组 织 校 园 开 放 日 活 动, 展 示 学 校 办 学 成 果, 接 受 家 长 咨 询 各 高 中 段 学 校 不 得 到 初 中 学 校 开 展 现 场 咨 询 宣 传 活 动, 不 得 发 布 通 过 比 较 兄 弟 学 校 办 学 情 况 来 抬 高 自 己 的 各 种 材 料 针 对 中 职 ( 技 工 ) 学 校 专 业 多 培 养 模 式 多 成 长 路 径 多 和 志 愿 选 择 难 度 大 的 实 际, 各 地 要 认 真 做 好 初 中 毕 业 生 及 其 家 长 对 中 职 学 校 志 愿 填 报 的 指 11
导 服 务 工 作, 组 织 集 中 咨 询 活 动 或 安 排 学 生 进 入 中 职 学 校 体 验 职 业, 了 解 专 业 要 坚 决 查 处 学 校 发 布 与 本 校 办 学 实 际 不 相 符 的 虚 假 宣 传, 严 肃 处 理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各 县 ( 市 ) 区 教 育 局 要 根 据 本 通 知 精 神, 研 究 制 定 本 区 域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报 市 教 育 局 备 案 附 件 :1. 给 全 市 初 三 学 生 家 长 的 信 2. 宁 波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宁 波 市 教 育 局 2016 年 2 月 19 日 12
附 件 1 给 全 市 初 三 学 生 家 长 的 信 尊 敬 的 家 长 : 您 好! 首 先 诚 挚 感 谢 您 多 年 来 对 我 市 基 础 教 育 工 作 的 关 心 与 支 持! 在 您 孩 子 即 将 完 成 初 中 学 业, 进 入 高 中 学 习 之 际, 您 一 定 十 分 关 心 孩 子 就 读 高 中 的 相 关 事 宜, 现 介 绍 如 下 在 全 市 各 地 政 府 对 教 育 的 高 度 重 视 下, 各 地 均 办 有 一 批 能 基 本 满 足 当 地 初 中 毕 业 生 就 读 需 求 的 优 质 普 高 各 普 高 应 首 先 满 足 当 地 学 生 的 上 学 需 求, 针 对 现 有 学 生 的 实 际 情 况 因 材 施 教, 办 出 特 色 办 出 水 平 省 教 育 厅 于 2007 年 下 发 了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推 进 实 施 素 质 教 育 的 意 见 ( 浙 教 基 2007 150 号 ), 其 中 对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招 生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 各 地 中 小 学 原 则 上 在 本 地 范 围 内 招 生, 如 要 跨 县 招 生, 必 须 经 学 校 所 在 县 ( 市 ) 区 和 生 源 所 在 县 ( 市 ) 区 教 育 局 同 意, 报 设 区 市 教 育 局 备 案 后 方 可 组 织 招 生 ; 如 要 跨 设 区 市 招 生, 必 须 经 学 校 所 在 设 区 市 和 生 源 所 在 设 区 市 教 育 局 同 意, 报 省 教 育 厅 备 案 后 方 可 组 织 招 生 2010 年, 省 教 育 厅 又 下 发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施 中 小 学 学 生 学 籍 电 子 化 管 理 的 意 见 ( 浙 教 基 2010 163 号 ), 进 一 步 重 申 跨 县 和 跨 区 招 生 管 理 的 规 定, 并 全 面 实 施 学 生 学 籍 的 电 子 化 管 理 13
从 2011 年 开 始, 我 省 实 现 了 全 省 所 有 普 高 初 中 小 学 学 生 学 籍 的 联 网 管 理, 做 到 一 生 一 号 学 生 必 须 在 学 籍 系 统 中 进 行 注 册 方 可 获 得 学 籍, 学 生 学 籍 与 电 子 学 籍 档 案 联 动, 采 用 小 学 入 学 建 档, 各 学 段 随 转 的 原 则 进 行 管 理 因 而, 学 生 在 普 高 入 学 时, 需 从 原 毕 业 的 初 中 学 校 转 入 电 子 学 籍 档 案, 才 能 注 册 获 得 学 籍 ; 学 生 中 途 转 学, 也 需 从 原 就 读 学 校 转 出 电 子 学 籍 档 案, 才 能 在 转 入 学 校 注 册 获 得 学 籍 如 果 公 办 普 高 违 规 跨 市 县 ( 市 区 ) 招 生, 民 办 普 高 违 规 招 收 已 经 被 生 源 地 学 校 录 取 的 学 生, 该 校 将 无 法 转 入 所 招 收 学 生 的 电 子 学 籍 档 案, 也 无 法 为 所 招 收 的 学 生 在 该 校 注 册 学 籍 没 有 普 通 高 中 学 籍, 学 生 将 不 能 参 加 学 业 考 试, 也 不 能 获 得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证 书 学 生 初 中 阶 段 后, 进 入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就 学 的, 必 须 参 加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否 则 就 不 可 能 取 得 义 务 教 育 合 格 证 书 请 您 务 必 及 时 了 解 当 地 高 中 招 生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尤 其 是 在 准 备 报 考 跨 市 县 ( 市 区 ) 普 高 时 ( 包 括 各 类 国 际 合 作 项 目 ), 务 必 要 求 招 生 学 校 出 示 相 关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的 文 件, 以 免 给 您 和 您 的 孩 子 带 来 不 必 要 的 麻 烦 最 后, 希 望 您 一 如 既 往 地 关 心 和 支 持 学 校 的 教 育 工 作, 共 同 维 护 我 市 高 中 段 学 校 良 好 的 招 生 秩 序 宁 波 市 教 育 局 14
附 件 2 宁 波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为 了 全 面 衡 量 综 合 评 价 初 中 毕 业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基 础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实 验 区 初 中 毕 业 考 试 与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教 基 2005 2 号 ) 和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有 关 做 好 初 中 毕 业 考 试 与 高 中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的 意 见 精 神, 制 订 2016 年 宁 波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一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的 原 则 一 是 坚 持 过 程 与 结 果 相 结 合 学 校 应 全 程 全 面 记 录 学 生 在 初 中 阶 段 各 方 面 的 成 长 状 况, 内 容 包 括 各 学 期 的 思 想 状 况 学 习 成 绩 社 会 活 动 表 现 奖 惩 情 况, 反 映 个 人 特 长 和 才 能 的 成 果 作 品 和 获 奖 证 书 等 二 是 坚 持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的 内 容 方 法 标 准 等 应 事 先 向 学 生 及 其 家 长 公 布, 测 评 结 果 应 告 知 学 生 本 人 及 其 家 长, 其 中 获 得 A 等 级 的 学 生 名 单 必 须 在 校 内 公 示 ( 公 示 期 为 7 天 ), 如 有 异 议, 学 校 应 及 时 进 行 调 查 核 实 处 理 二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结 果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结 果 由 综 合 评 语 和 测 评 等 第 两 部 分 组 成 15
综 合 评 语 : 主 要 对 学 生 的 道 德 品 质 公 民 素 养 情 感 态 度 合 作 精 神 日 常 表 现 等 方 面 进 行 定 性 描 述, 也 为 后 续 的 针 对 性 教 育 提 供 参 考 综 合 评 语 应 当 在 学 生 自 评 同 学 互 评 任 课 教 师 测 评 征 求 家 长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学 生 的 平 时 表 现, 由 毕 业 班 班 主 任 撰 写, 学 生 测 评 工 作 委 员 会 审 核 确 定 测 评 等 第 : 主 要 对 能 够 体 现 学 生 素 质 发 展 水 平 的 部 分 项 目 进 行 定 量 测 评 2016 年, 我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项 目 共 分 审 美 与 艺 术 实 践 与 服 务 运 动 与 健 康 探 索 与 研 究 等 四 大 类, 每 一 类 包 含 若 干 项 每 一 类 测 评 结 果 呈 现 为 A 等 或 P 等 或 E 等 ( 分 别 代 表 优 良 合 格 不 合 格 ),P E 等 由 学 生 所 在 学 校 确 定,A 等 由 学 校 把 关, 报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备 案,E 等 比 例 应 控 制 在 5% 以 内 每 位 初 中 毕 业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测 评 结 果 呈 现 为 4 个 等 第, 如 1A3P 2A2P 等 各 地 可 根 据 课 程 标 准 和 当 地 实 际, 确 定 测 评 项 目 中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三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的 内 容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的 内 容 以 学 生 的 基 础 性 发 展 目 标 为 基 本 依 据, 着 重 测 评 学 生 的 平 时 表 现 活 动 记 录 学 习 作 品 特 长 潜 能 奖 惩 情 况 等 内 容, 力 求 全 面 客 观 公 正 地 反 映 学 生 的 总 体 发 展 水 平 2016 年, 我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项 目 共 分 审 美 与 艺 术 实 践 与 服 务 运 动 与 健 康 探 索 与 研 究 等 四 大 类 16
审 美 与 艺 术 类 审 美 与 艺 术 类 包 含 音 乐 与 美 术 两 个 分 项 若 两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A 等 而 无 E 等, 则 本 类 测 评 结 果 为 A 等 ; 若 两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本 类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则 本 类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音 乐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与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学 习 品 质 和 认 知 表 现 两 方 面 1. 学 习 品 质 学 习 品 质 的 测 评 主 要 是 根 据 学 生 参 与 课 内 外 音 乐 活 动 的 兴 趣 态 度 表 现 及 效 果 等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的 确 定 方 法 :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必 须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三 个 条 件 即 确 定 为 P 等, 否 则 为 E 等 (1) 学 生 每 学 期 须 达 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课 时 量 ( 病 事 假 除 外 );(2) 学 生 能 积 极 参 加 班 级 及 学 校 所 组 织 的 音 乐 实 践 活 动 ;(3) 学 生 能 掌 握 一 项 以 上 ( 含 一 项 ) 音 乐 技 能 2. 认 知 表 现 认 知 表 现 主 要 包 括 演 唱 演 奏 综 合 艺 术 表 演 欣 赏 与 基 本 17
常 识 等 四 块 内 容 认 知 表 现 的 测 评 分 必 测 和 选 测 两 方 面 : 欣 赏 与 基 本 常 识 为 必 测 内 容, 采 用 听 音 笔 试 形 式, 由 学 校 组 织 命 题 施 考 阅 卷, 并 根 据 成 绩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 演 唱 演 奏 和 综 合 艺 术 表 演 为 选 测 内 容, 由 学 生 任 选 其 一 进 行 测 评, 测 评 的 方 式 为 : (1) 演 唱 : 学 生 自 选 初 中 教 材 中 歌 曲, 单 独 或 小 组 ( 一 般 为 3-5 人 ) 进 行 背 唱, 教 师 根 据 其 演 唱 水 平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2) 演 奏 : 学 生 自 选 初 中 教 材 中 歌 曲, 单 独 或 小 组 ( 一 般 为 3-5 人 ) 进 行 单 纯 乐 曲 演 奏 或 为 歌 曲 进 行 伴 奏, 教 师 根 据 其 演 奏 水 平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3) 综 合 艺 术 表 演 : 学 生 自 定 表 演 内 容, 单 独 或 小 组 ( 一 般 为 3 5 人 ) 进 行 表 演, 教 师 根 据 其 表 演 水 平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认 知 表 现 的 选 测 必 测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认 知 表 现 可 评 定 为 P 等 ;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应 评 定 为 E 等 认 知 表 现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但 其 音 乐 测 评 结 果 不 能 评 定 为 A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学 习 品 质 和 认 知 表 现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音 乐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则 音 乐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P 等 基 础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其 音 乐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A 等 (1) 初 中 阶 段 获 得 省 教 育 厅 颁 发 的 艺 术 特 长 水 平 ( 音 乐 方 18
面 )B 级 及 以 上 证 书 者 ; (2)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各 项 艺 术 活 动 并 获 得 奖 项 者 美 术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与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学 习 品 质 和 认 知 表 现 两 个 方 面 1. 学 习 品 质 学 习 品 质 的 测 评 主 要 是 根 据 学 生 参 与 课 内 外 美 术 活 动 的 兴 趣 态 度 表 现 及 效 果 等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确 定 方 法 :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必 须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三 个 条 件 即 确 定 为 P 等, 否 则 为 E 等 (1) 学 生 每 学 期 须 达 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课 时 量 ( 病 事 假 除 外 );(2) 学 生 能 积 极 参 加 班 级 及 学 校 所 组 织 的 美 术 实 践 活 动 ;(3) 学 生 能 掌 握 一 项 以 上 ( 含 一 项 ) 美 术 技 能 2. 认 知 表 现 认 知 表 现 主 要 包 括 欣 赏 评 述 造 型 表 现 设 计 应 用 综 合 探 索 等 四 项 内 容 认 知 表 现 的 测 评 分 必 测 和 选 测 两 方 面 : 欣 赏 评 述 为 必 测 内 容, 采 用 笔 试 形 式, 由 学 校 组 织 命 题 施 考 阅 卷, 并 19
根 据 成 绩 确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 造 型 表 现 ( 绘 画 工 艺 制 作 等 ) 设 计 应 用 ( 创 意 设 计 等 ) 综 合 探 索 ( 主 题 探 索 等 ) 为 选 测 内 容, 由 学 生 任 选 其 一 进 行 测 评 由 教 师 根 据 其 测 试 水 平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认 知 表 现 的 选 测 必 测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认 知 表 现 评 定 为 P 等 ;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应 评 定 为 E 等 认 知 表 现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但 其 美 术 测 评 结 果 不 能 评 定 为 A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学 习 品 质 和 认 知 表 现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美 术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美 术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P 等 基 础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其 美 术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A 等 (1) 初 中 阶 段 获 得 省 教 育 厅 颁 发 的 艺 术 特 长 水 平 ( 美 术 方 面 )B 级 测 试 ; (2)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各 项 艺 术 活 动 并 获 得 奖 项 者 实 践 与 服 务 类 实 践 与 服 务 包 含 社 会 实 践 社 会 服 务 和 安 全 教 育 与 实 践 三 个 分 项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1A2P 或 2A1P 或 3A, 则 实 践 与 服 20
务 测 评 结 果 为 A 等 ;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3P, 则 实 践 与 服 务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则 实 践 与 服 务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社 会 实 践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的 内 容 和 方 式 测 评 的 内 容 包 括 完 成 课 时 情 况 及 社 会 实 践 表 现 两 个 方 面 1. 完 成 课 时 情 况 完 成 课 时 情 况 测 评 主 要 由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完 成 2 周 的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课 时, 包 括 在 市 级 ( 或 在 市 教 育 局 认 定 的 县 级 ) 社 会 实 践 基 地 完 成 3 天 实 践 项 目 和 学 校 劳 动 技 术 课 程 学 习 的, 则 可 评 定 为 P 等, 未 完 成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课 时 和 学 校 劳 动 技 术 课 程 学 习 的, 则 评 定 为 E 等 2. 社 会 实 践 表 现 社 会 实 践 表 现 的 测 评 主 要 由 教 师 在 学 生 自 评 互 评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学 生 在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及 成 效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完 成 课 时 情 况 及 社 会 实 践 表 现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21
则 社 会 实 践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社 会 实 践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2 个 P 等 的 基 础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其 社 会 实 践 类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A 等 : (1) 初 中 阶 段 荣 获 校 级 及 以 上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先 进 个 人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优 秀 成 果 奖 等 荣 誉 称 号, 并 经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可 的, 可 评 定 为 A 等 ( 校 级 比 例 控 制 在 学 校 毕 业 生 数 的 10% 以 内 ) (2) 参 加 宁 波 市 级 及 以 上 中 学 生 研 究 性 学 习 活 动 成 果 评 比 并 获 奖 者 ; (3) 参 加 宁 波 市 初 中 劳 动 与 技 术 操 作 比 赛 并 获 奖 者 ; (4)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由 市 教 育 局 和 市 科 协 联 合 主 办 的 中 小 学 航 空 航 天 航 海, 车 辆 模 型 比 赛 并 获 奖 者 ; (5)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科 协 联 合 主 办 的 中 小 学 科 技 活 动 并 获 奖 者 社 会 服 务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社 会 服 务 测 评 内 容 和 方 式 社 会 服 务 测 评 的 内 容 包 括 学 生 在 志 愿 服 务 公 益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实 践 表 现, 由 教 师 结 合 学 生 自 评 学 生 互 评 家 长 评 议 及 参 加 22
公 益 活 动 的 证 明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等 和 E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学 生 能 积 极 参 与 学 校 组 织 的 社 会 服 务 活 动 和 各 项 公 益 活 动 ( 每 年 2 次 以 上 ), 在 家 能 帮 助 父 母 做 力 所 能 及 家 务 劳 动 的,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P 等 ; 2. 学 生 在 P 等 的 基 础 上, 初 中 阶 段 荣 获 校 级 及 以 上 优 秀 志 愿 者 学 雷 锋 积 极 分 子 等 社 会 服 务 类 荣 誉 称 号, 并 经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可 的, 可 评 定 为 A 等 ( 校 级 比 例 控 制 在 学 校 毕 业 生 数 的 10% 以 内 ) 安 全 教 育 与 实 践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与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学 生 行 为 表 现 和 学 习 效 果 两 个 方 面 1. 行 为 表 现 行 为 表 现 主 要 包 括 学 生 参 与 学 校 安 全 教 育 和 安 全 演 练 的 态 度 表 现 和 习 惯 等 情 况,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行 为 表 现 测 评 确 定 方 法 : 行 为 表 现 测 评 必 须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三 个 条 件 即 确 定 为 P 等, 否 则 为 E 等 (1) 学 生 在 初 中 阶 段 须 参 加 4 次 以 上 的 学 校 综 合 性 的 安 全 演 练 ;(2) 学 生 在 初 中 阶 段 须 完 成 中 小 学 公 共 安 全 教 育 指 导 纲 要 中 规 定 的 社 会 安 全 公 共 卫 生 23
意 外 伤 害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自 然 灾 害 以 及 影 响 学 生 安 全 的 其 他 事 故 或 事 件 六 个 模 块 相 关 内 容 的 学 习 ;(3) 参 加 自 救 互 救 技 术 和 心 肺 复 苏 培 训 活 动 2. 学 习 效 果 学 习 效 果 的 测 评 主 要 由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习 惯 实 践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及 成 效 进 行 综 合 测 评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测 评 由 班 主 任 结 合 学 生 自 评 学 生 互 评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行 为 表 现 和 学 习 效 果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安 全 教 育 与 实 践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安 全 教 育 与 实 践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2 个 P 等 的 基 础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则 可 评 定 为 A 等 : (1) 初 中 阶 段 遇 到 公 共 安 全 突 发 事 件 或 在 安 全 演 练 中 有 突 出 表 现 者 ( 由 学 校 评 定, 比 例 控 制 在 学 校 毕 业 生 数 的 15% 以 内 ) (2) 在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基 地 学 习 中, 掌 握 公 共 安 全 知 识 全 面 扎 实 学 习 效 果 优 秀 者 ( 由 市 级 或 市 教 育 局 认 定 的 学 生 社 会 实 践 基 地 与 学 校 考 核 确 定, 比 例 控 制 在 学 校 毕 业 生 数 的 15% 以 内 ) (3)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各 项 安 全 知 识 竞 赛 并 获 奖 者 24
(4)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自 救 互 救 技 术 比 赛 并 获 奖 者 运 动 与 健 康 类 运 动 与 健 康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与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学 习 品 质 运 动 技 能 健 康 水 平 等 三 项 1. 学 习 品 质 学 习 品 质 的 测 评 主 要 是 根 据 学 生 参 与 课 内 外 体 育 活 动 的 兴 趣 表 现 及 效 果 等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的 确 定 方 法 : 学 习 品 质 测 评 必 须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两 个 条 件 即 确 定 为 P 等, 否 则 为 E 等 (1) 学 生 每 学 期 须 达 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课 时 量 ( 病 事 假 除 外 );(2) 学 生 能 积 极 参 加 班 级 及 学 校 所 组 织 的 各 项 课 外 体 育 活 动 2. 运 动 技 能 运 动 技 能 主 要 反 映 在 初 中 阶 段 学 习 体 育 掌 握 的 技 术 水 平 每 个 学 生 每 学 年 均 须 参 加 4 项 技 术 动 作 的 测 评 其 中 2 项 由 学 生 根 据 学 校 实 际, 按 照 自 己 的 特 长 和 爱 好 自 定, 另 2 项 必 须 是 由 教 师 指 定 的 所 在 学 年 所 学 的 技 术 动 作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25
3. 健 康 水 平 健 康 水 平 由 教 师 根 据 每 个 学 生 的 国 家 学 生 体 质 健 康 标 准 测 评 结 果, 良 及 格 者 确 定 为 P 等, 不 及 格 者 为 E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1. 学 习 品 质 运 动 技 能 健 康 水 平 等 三 项 测 评 结 果 均 达 到 P 等, 则 运 动 与 健 康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P 等 ; 若 三 项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运 动 与 健 康 类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P 等 基 础 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其 运 动 与 健 康 类 测 评 结 果 可 评 定 为 A 等 (1)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过 城 运 会 省 运 会 市 运 会 各 项 体 育 比 赛 者, 残 疾 学 生 参 加 省 市 残 运 会 等 各 类 残 疾 人 体 育 比 赛 者 ; (2)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过 县 ( 市 ) 区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各 类 体 育 项 目 比 赛 者, 残 疾 学 生 参 加 县 ( 市 ) 区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残 联 组 织 的 各 类 残 疾 人 体 育 项 目 比 赛 者 ; (3) 国 家 学 生 体 质 健 康 标 准 测 试 成 绩 为 优 秀 等 级 者 ; 3. 其 他 残 疾 学 生 凭 有 效 证 明, 直 接 视 作 P 等 探 索 与 研 究 类 探 索 与 研 究 包 含 信 息 技 术 科 学 实 验 操 作 地 方 课 程 和 学 校 课 程 等 三 个 分 项 其 中, 信 息 技 术 和 科 学 实 验 操 作 测 评 结 果 呈 现 26
为 A P E 等, 鉴 于 目 前 学 校 开 设 课 程 的 不 平 衡 现 象 和 操 作 技 术 上 的 因 素,2016 年, 地 方 课 程 和 学 校 课 程 项 的 测 评 继 续 不 设 A 等, 测 评 结 果 只 呈 现 P E 等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2AlP 或 1A2P, 则 探 索 与 研 究 测 评 结 果 为 A 等 ;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3P, 则 探 索 与 研 究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三 个 分 项 测 评 结 果 含 有 E 等, 则 探 索 与 研 究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信 息 技 术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和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学 习 品 质 理 论 知 识 和 操 作 技 能 等 三 个 方 面 1. 学 习 品 质 学 习 品 质 的 测 评 主 要 由 教 师 根 据 学 生 参 与 课 内 外 信 息 技 术 活 动 的 态 度 表 现 和 习 惯 等 情 况, 结 合 学 生 自 评 小 组 互 评,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2. 理 论 知 识 理 论 知 识 主 要 反 映 学 生 学 习 和 掌 握 信 息 技 术 学 科 知 识 网 络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程 度 测 评 由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以 开 卷 笔 试 或 网 上 在 线 测 评 方 式 进 行 测 评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但 其 信 息 技 术 测 评 结 果 不 能 评 定 为 A 等 3. 操 作 技 能 27
操 作 技 能 主 要 反 映 学 生 综 合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的 能 力 测 评 方 式 以 上 机 测 评 和 完 成 作 品 等 为 主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测 评 等 第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但 其 信 息 技 术 测 评 结 果 不 能 评 定 为 A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认 定 1. 学 习 理 论 知 识 和 操 作 技 能 三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信 息 技 术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三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信 息 技 术 测 评 为 E 等 2. 学 生 在 达 到 P 等 的 基 础 上,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评 定 为 A 等 (1)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获 一 级 及 以 上 证 书 者 ; (2)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省 青 少 年 信 息 学 ( 计 算 机 ) 竞 赛 成 绩 为 合 格 以 上 者 ; (3)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宁 波 市 级 及 以 上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大 赛 ( 含 发 明 及 生 物 和 环 境 科 学 实 践 活 动 ) 并 获 奖 者 ; (4) 初 中 阶 段 参 加 计 算 机 程 序 设 计 竞 赛 获 奖 者 科 学 实 验 操 作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内 容 和 方 式 28
科 学 教 材 规 定 的 学 生 必 做 的 分 组 实 验, 实 验 项 目 由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选 取 其 中 10 个 实 验 ( 海 曙 江 东 江 北 宁 波 国 家 高 新 区 的 初 中 学 校 由 市 教 育 局 选 取 其 中 10 个 实 验 ), 在 测 评 前 一 周 公 布 ( 二 ) 测 评 组 织 由 学 校 组 织 对 全 体 初 三 学 生 进 行 实 验 操 作 测 评, 实 行 区 域 内 监 考 教 师 互 派, 原 则 上 要 求 2 天 完 成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确 定 具 体 日 期, 并 组 织 力 量 做 好 实 验 考 查 的 巡 视 工 作 海 曙 区 江 东 区 江 北 区 宁 波 国 家 高 新 区 的 初 中 学 校 的 实 验 考 查 时 间 为 3 月 中 上 旬 (2016 年 在 初 三 第 一 学 期 内 完 成 ), 具 体 由 市 教 研 室 牵 头, 教 育 装 备 中 心 配 合, 测 评 前 一 周 公 布 实 验 项 目, 测 评 时 统 一 安 排 人 员 做 好 实 验 考 查 的 巡 视 工 作 首 次 测 评 不 及 格 者 可 申 请 一 次 补 测, 补 测 在 正 式 测 评 后 一 周 内 完 成 测 评 前 15 分 钟, 每 个 学 生 抽 取 其 中 一 个 实 验 题 目, 并 分 批 进 入 相 应 的 测 评 场 所 参 加 测 评 每 个 实 验 的 测 评 时 间 为 20 分 钟 测 评 由 两 名 监 测 人 员 对 应 7 名 学 生 扣 分 分 值 应 由 两 名 监 测 人 员 共 同 商 定, 并 在 学 生 的 测 评 试 卷 上 注 明 扣 分 点, 当 场 在 登 记 表 上 记 分 并 签 名 ( 三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每 个 实 验 总 分 为 20 分 其 中 17-20 分 可 评 定 为 A 等,10-16 29
分 可 评 定 为 P 等,0-9 分 可 评 定 为 E 等 经 补 测 成 绩 及 格 (10 分 及 10 分 以 上 ) 直 接 评 定 为 P 等 地 方 课 程 和 学 校 课 程 测 评 实 施 办 法 ( 一 ) 测 评 的 内 容 和 方 式 测 评 内 容 包 括 行 为 表 现 和 学 习 效 果 两 个 方 面 1. 行 为 表 现 行 为 表 现 主 要 包 括 学 生 参 与 本 课 程 的 态 度 表 现 和 习 惯 等 情 况 由 教 师 结 合 学 生 自 评 学 生 互 评 等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测 评 结 果 分 P E 两 等 地 方 课 程 和 学 校 课 程 两 方 面 学 习 表 现 均 为 P 等, 则 本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本 项 学 习 表 现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2. 学 习 效 果 地 方 课 程 的 学 习 效 果 测 评 以 学 生 学 习 地 方 课 程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通 用 知 识 和 本 土 相 关 知 识 为 主 测 试 由 学 校 组 织 命 题 测 试, 采 取 纸 笔 开 卷 测 试 形 式, 由 教 师 根 据 测 试 结 果 评 定 为 P 等 或 E 等 评 定 结 果 为 E 等 的 学 生 允 许 补 测 一 次 学 校 课 程 学 习 效 果 的 测 评 由 指 导 教 师 按 开 设 课 程 的 具 体 测 评 标 准, 根 据 学 生 在 本 课 程 学 习 中 获 得 基 本 技 能 或 活 动 成 果 评 定 为 P E 两 等 30
地 方 课 程 和 学 校 课 程 两 方 面 学 习 效 果 均 为 P 等, 则 本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本 项 学 习 效 果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 二 ) 测 评 结 果 的 评 定 行 为 表 现 和 学 习 效 果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均 为 P 等, 则 本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P 等 ; 若 两 方 面 测 评 结 果 中 含 有 E 等, 则 本 项 测 评 结 果 为 E 等 四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的 组 织 实 施 各 地 可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具 体 制 定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实 施 细 则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指 导 与 监 督, 接 受 咨 询 投 诉 与 举 报, 及 时 处 理 综 合 测 评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学 校 要 成 立 以 校 长 教 师 代 表 学 生 代 表 和 学 生 家 长 代 表 组 成 的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工 作 委 员 会 学 校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工 作 委 员 会 要 根 据 本 意 见 精 神, 制 订 学 校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工 作 的 实 施 细 则 和 具 体 办 法 各 校 必 须 把 学 校 的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实 施 方 案 报 当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有 关 科 ( 室 ) 审 核 ( 海 曙 区 江 东 区 江 北 区 宁 波 国 家 高 新 区 的 初 中 学 校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实 施 方 案 由 四 区 教 育 科 初 审 后 统 一 上 报 市 教 育 局 有 关 处 室 审 核 ) 学 校 要 将 本 意 见 和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方 案 细 则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告 知 学 生 及 其 家 长, 并 做 好 相 关 内 容 的 解 释 和 说 明 答 疑 工 作 要 对 31
校 内 各 班 级 的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接 受 咨 询 投 诉 与 举 报, 及 时 解 决 测 评 中 的 问 题 对 初 中 毕 业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测 评 应 以 班 级 为 单 位 进 行, 该 项 工 作 应 在 2016 年 4 月 底 之 前 完 成 宁 波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2 月 23 日 印 发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