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229~26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229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 林 慧 芬 摘 要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探 討 一 母 親 如 何 詮 釋 兒 童 自 主 的 意 義? 二 母 親 給 予 孩 子 做 決 定 的 範 疇 為 何? 母 親 給 孩 子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為 何? 三 母 親 之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信 念 類 型 為 何? 本 研 究 採 用 深 度 訪 談 法, 在 大 台 北 地 區 訪 問 20 位 母 親 訪 談 資 料 由 錄 音 帶 逐 字 轉 成 文 字 稿, 以 開 放 編 碼 及 主 題 選 擇 編 碼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受 訪 的 20 位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意 義 的 詮 釋 集 中 在 問 題 解 決 ( 認 知 層 面 ) 和 生 活 自 理 ( 行 為 層 面 ) 所 有 母 親 都 認 為 孩 子 年 幼 時, 有 必 要 親 子 共 寢 以 提 供 孩 子 較 好 的 照 顧 及 安 全 感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所 能 擁 有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是 根 據 孩 子 的 能 力 和 所 能 負 擔 的 責 任 作 為 分 界, 有 三 種 類 型,1. 孩 子 的 能 力 不 夠, 大 部 份 引 導 孩 子 做 決 定 ;2.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讓 孩 子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做 選 擇 ;3.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在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方 面, 母 親 在 健 康 安 全 道 德 常 規 與 禮 貌 等 領 域 的 規 範 較 多, 孩 子 在 個 人 領 域 ( 例 如 衣 服 玩 伴 的 選 擇 遊 戲 的 方 式 ) 有 較 多 的 決 定 權 對 大 多 數 的 導 正 型 母 親 而 言, 把 自 己 的 價 值 經 驗 傳 遞 給 下 一 代 是 不 分 個 人 領 域 與 否 的 針 對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信 念, 受 訪 母 親 可 分 為 保 護 型 民 主 型 導 正 型 衝 突 型 及 混 合 型 等 五 種 類 型 其 中 以 導 正 型, 民 主 導 正 混 合 型 為 數 最 多, 各 佔 25% 其 中 最 具 特 色 的 導 正 型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意 指 : 為 了 孩 子 好, 使 之 依 循 父 母 所 設 規 範 的 教 養 行 為 希 望 從 孩 子 小 的 時 候, 就 把 孩 子 導 向 父 母 認 為 正 確 的 成 長 道 路 * 林 慧 芬 : 實 踐 大 學 家 庭 研 究 與 兒 童 發 展 研 究 所 暨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投 稿 收 件 日 :93 年 3 月 31 日 ; 修 正 日 :93 年 6 月 17 日 ; 接 受 日 :93 年 6 月 25 日
23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本 研 究 建 議 在 發 展 本 土 的 教 育 課 程 或 親 職 教 育 時, 應 該 先 了 解 台 灣 教 育 文 化 的 特 質, 若 只 將 西 方 的 教 育 模 式 複 製 到 台 灣 來, 很 容 易 流 於 形 式 的 模 仿, 我 們 的 社 會 及 教 育 體 系 也 容 易 因 為 缺 乏 足 夠 的 經 驗 及 條 件 來 支 撐 其 教 育 理 想 關 鍵 詞 : 兒 童 自 主 獨 立 自 我 母 親 教 養 信 念 深 度 訪 談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 九 十 三 年 九 月 )229~26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231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 林 慧 芬 壹 序 言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探 討 中 產 階 級 的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信 念 在 台 灣 幼 兒 教 育 文 化 中 的 意 義 教 養 信 念 的 根 源 來 自 文 化 (Sigel, 1985), 傳 統 中 國 文 化 並 不 鼓 勵 兒 童 的 自 主 性, 但 現 代 台 灣 父 母 與 幼 兒 教 師 都 認 為 獨 立 自 主 是 兒 童 應 該 具 備 的 重 要 的 能 力 之 一 西 方 社 會 的 歷 史 背 景 使 得 父 母 教 育 子 女 的 過 程 重 視 獨 立 自 主 能 力 的 培 養, 在 儒 家 講 求 長 幼 有 序 的 文 化 背 景 下, 現 代 台 灣 母 親 如 何 詮 釋 及 實 踐 兒 童 自 主 這 個 概 念? 這 正 是 本 文 所 要 探 討 的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問 題 為 : 一 母 親 如 何 詮 釋 兒 童 自 主 的 意 義? 二 母 親 給 予 孩 子 做 決 定 的 範 疇 為 何? 母 親 給 孩 子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為 何? 三 母 親 之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類 型 為 何? 貳 相 關 文 獻 一 主 張 兒 童 自 主 的 文 化 來 源 中 國 人 早 在 唐 朝 就 注 意 到 嬰 兒 的 生 理 需 求 和 大 人 不 同 而 發 展 出 幼 科 醫 療 ( 熊 秉 真, 民 84), 但 對 兒 童 心 理 及 特 質 的 了 解 卻 在 淹 沒 在 追 求 功 名 的 社 會 潮 流, 落 後 於 西 方 社 會 西 方 社 會 自 16 世 紀 始 確 立 兒 童 期 的 概 念, 不 再 視 兒 童 為 小 大 人 之 後 (Hetherington & Parker, 1999), 主 張 兒 童 有 自 己 思 想 判 斷 能 力 的 思 潮 遂
232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聲 聲 不 絕 例 如, 盧 梭 (1712-1778) 在 愛 彌 兒 中 主 張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將 教 育 重 心 從 大 人 轉 移 到 小 孩, 成 人 與 兒 童 的 位 階 產 生 了 反 轉, 杜 威 因 此 封 他 為 教 育 上 的 哥 白 尼 ( 林 玉 體, 民 79) 幼 兒 教 育 家 蒙 特 梭 利 則 認 為 幼 兒 期 是 發 展 獨 立 的 敏 感 期, 她 強 調 獨 立 為 自 然 賦 予 幼 兒 工 作 的 法 則 之 一 她 教 育 幼 兒 學 會 自 由 選 擇 活 動, 知 道 何 時 何 地 該 如 何 活 動, 依 自 己 的 需 要 與 進 度 決 定 操 作 時 間 她 認 為 幼 兒 必 須 透 過 繼 續 不 斷 的 活 動 才 能 獨 立, 最 後 臻 於 正 常 化 的 目 標 ( 魏 美 惠, 民 84) 心 理 學 家 艾 力 克 遜 (Erikson, 1950) 將 自 主 vs. 羞 辱 或 懷 疑 列 為 人 類 發 展 週 期 第 二 階 段 ( 十 八 個 月 至 三 歲 ) 的 主 要 任 務 與 危 機 幼 兒 在 這 個 階 段 如 果 能 自 己 餵 食 穿 脫 衣 鞋 上 廁 所 大 小 便 用 語 言 表 達 需 求, 則 幼 兒 發 展 獨 立 自 主 的 人 格, 有 強 烈 的 意 志 力, 能 自 由 選 擇 與 自 我 控 制 反 之, 如 果 幼 兒 的 生 活 經 驗 中 充 滿 挫 折 與 失 敗, 則 幼 兒 容 易 發 展 羞 辱 感, 不 僅 懷 疑 自 己 的 能 力, 並 對 自 己 差 勁 不 如 人 的 能 力 感 到 羞 愧 西 方 能 將 兒 童 看 成 有 權 利 獨 立 個 體 的 背 景 不 僅 在 思 想 上 有 其 文 化 根 源, 加 上 工 業 革 命 帶 來 的 經 濟 變 化, 使 新 興 中 產 階 級 有 餘 力 照 顧 下 一 代, 改 變 了 親 子 的 關 係 ( 翁 麗 芳, 民 87) 在 這 樣 的 脈 絡 下, 西 方 社 會 自 16 17 世 紀 以 後 累 積 了 不 同 以 往 的 兒 童 心 理 與 教 育 的 知 識 體 系, 甚 至 孕 育 出 成 人 可 以 被 犧 牲, 代 表 希 望 的 兒 童 的 利 益 機 會 不 能 被 剝 奪 的 意 識 價 值, 也 逐 漸 形 成 了 兒 童 雖 為 弱 者, 卻 擁 有 完 整 生 存 權 與 不 受 侵 犯 權 的 種 種 思 想 西 方 社 會 認 為 個 人 的 獨 立 自 主 是 心 理 人 格 的 基 石, 也 是 他 們 所 認 可 的 一 種 模 範 (Kagitcibasi, 1989) 反 映 在 教 養 觀 上, 父 母 鼓 勵 孩 子 忠 於 自 我 的 價 值 自 主 性 道 德 和 自 我 實 現 (Kagitcibasi, 1989; O Reilly, Tofuno, & Ebata, 1986; Stevenson & Stigler, 1992) 二 國 內 外 兒 童 自 主 相 關 研 究 心 理 及 教 育 學 者 皆 認 為 自 主 性 的 建 構 是 兒 童 社 會 發 展 重 要 的 基 本 能 力 (Erikson, 1950; Stern, 1985) Morelli 等 (1992) 比 較 Mayan( 馬 雅 ) 和 美 國 嬰 兒 睡 眠 的 安 排, 發 現 美 國 的 嬰 兒 從 出 生 就 獨 自 睡 在 一 個 房 間, 而 Mayan 的 嬰 兒 多 是 和 父 母 同 床 到 一 定 的 年 齡 為 止 美 國 父 母 如 此 安 排 的 理 由 是 為 了 從 小 培 養 孩 子 的 獨 立 美 國 父 母 期 望 他 們 的 孩 子 發 展 自 主 性, 當 孩 子 表 現 出 自 我 依 賴, 自 信 時, 父 母 就 給 予 讚 美 (Levine, 1980) 對 美 國 學 齡 前 的 兒 童 來 說, 獨 立 自 主 自 制 * 林 慧 芬 : 實 踐 大 學 家 庭 研 究 與 兒 童 發 展 研 究 所 暨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學 系 副 教 授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33 自 信 合 作 等 行 為 是 很 重 要 的 美 國 父 母 鼓 勵 孩 子 自 我 表 達 及 獨 立 行 動, 孩 子 們 彼 此 溝 通 的 風 格 也 比 較 直 接 (Farver, 1999) 反 觀 在 Lenskyj(1977) 的 研 究, 移 民 到 加 拿 大 多 倫 多 的 中 國 母 親 和 孩 子 的 互 動 顯 示, 這 些 移 民 的 中 國 媽 媽 對 孩 子 關 愛 和 控 制 的 程 度 都 很 高 依 加 拿 大 人 的 標 準 來 看, 有 些 保 護 過 度, 可 能 導 致 孩 子 變 得 順 從, 依 賴 和 過 度 社 會 化 年 幼 的 孩 子 對 母 親 身 體 和 情 感 的 依 賴 十 分 明 顯 作 者 認 為 母 親 對 孩 子 的 控 制 和 管 教 的 行 為 較 難 培 養 孩 子 的 自 主 性 此 外, 作 者 發 現 女 孩 比 男 孩 較 容 易 接 受 過 度 保 護 和 管 教 最 近 研 究 顯 示 為 了 確 立 自 主 性 和 個 人 個 殊 性 (individuality), 兒 童 需 要 在 個 人 事 務 上 有 自 由 選 擇 權 (Nucci, Killen, & Smetana, 1996) 有 關 青 少 年 和 父 母 在 哪 些 事 項 容 易 有 衝 突 的 研 究 顯 示 美 國 父 母 認 為 青 少 年 在 個 人 事 務 上 應 有 決 定 權, 但 在 安 全 道 德 及 禮 儀 規 範 等 事 務 上, 父 母 有 最 後 決 定 權 最 容 易 起 衝 突 的 是 青 少 年 和 父 母 對 於 什 麼 是 屬 於 個 人 事 務 範 圍 有 不 同 的 認 知 (Smetana, 1989) 在 母 親 和 兒 童 互 動 行 為 的 研 究 發 現 母 親 在 安 全 道 德 及 禮 儀 規 範 等 方 面 比 較 以 直 接 的 方 式 要 求 兒 童 遵 守 規 定, 而 在 個 人 事 務 上 容 許 兒 童 有 自 己 的 主 張 或 和 兒 童 商 議 後 再 做 決 定 (Nucci & Weber, 1995) 母 親 認 為 容 許 兒 童 在 個 人 事 務 上 有 決 定 權 可 以 幫 助 兒 童 發 展 自 主 性 和 個 人 獨 特 性 (Nucci & Weber, 1995; Nucci & Smetana, 1996) Okagaki and Sternberg(1993) 指 出 中 產 階 級 的 美 國 和 日 本 母 親 都 重 視 孩 子 獨 立 性 對 美 國 母 親 來 說, 獨 立 指 的 是 有 自 己 的 主 張 (assertiveness); 對 日 本 母 親 來 說, 獨 立 指 孩 子 能 夠 和 他 人 互 相 信 任, 體 諒, 有 同 理 心 - 這 些 是 相 依 人 格 (interdependence) 的 中 心 特 質 中 產 階 級 的 美 國 和 日 本 母 親 對 教 育 孩 子 的 目 的 有 許 多 的 一 致 性, 但 她 們 對 如 何 達 到 目 標 的 做 法 做 有 不 同 再 看 台 灣 的 例 子, 林 慧 芬 ( 民 88) 林 惠 雅 ( 民 88) 的 研 究 中 顯 示 在 台 北 地 區, 不 管 是 幼 兒 教 師 或 是 母 親, 他 們 都 將 獨 立 (independent) 列 為 教 育 孩 子 的 重 要 特 質 之 一 有 趣 的 是 在 高 敬 文 ( 民 84) 的 研 究 中, 高 屏 地 區 的 父 母 認 為 好 孩 子 的 特 質 之 一 是 聽 話 乖 巧 在 一 項 跨 文 化 的 研 究 中,Chao(1995) 認 為 雖 然 美 國 母 親 和 移 民 的 華 裔 母 親 都 強 調 子 女 獨 立 的 重 要 性, 但 美 國 母 親 所 鼓 勵 的 是 孩 子 成 為 自 己 想 要 的 人, 追 求 自 己 的 自 給 自 足, 不 擔 心 孩 子 長 大 後 脫 離 家 庭 ; 而 華 裔 母 親 所 鼓 勵 的 是 孩 子 成 為 社 會 上 成 功 的 人, 追 求 整 個 家 庭 的 自 給 自 足, 期 望 孩 子 長 大 後 照 顧 家 庭, 而 不 是 從 家 庭 分 離 要 了 解 為 什 麼 東 西 方 父 母 有 不 同 的 教 養 信 念 及 方 式, 應 該 從 其 社 會 文 化 背 景 著 手
234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三 分 離 / 個 體 化 與 自 主 之 背 景 研 究 黃 光 國 等 ( 民 89) 簡 述 在 西 方 的 研 究 中 個 體 化 (individuation) 是 指 個 人 將 自 己 從 其 重 要 他 人 (significant others) 逐 漸 分 出 來, 是 個 人 終 身 不 斷 在 進 行 的 一 種 心 理 的 歷 程, 它 使 個 人 能 自 主 地 行 動, 同 時 又 跟 重 要 他 人 保 持 關 聯, 對 個 人 心 智 的 成 熟 有 重 要 意 義 傳 統 以 來 心 理 分 析 學 派 認 為 分 離 / 個 體 化 是 個 人 成 為 社 會 中 健 康 成 員 的 主 要 發 展 任 務 (Blos, 1979; Erikson, 1968; Mahler, Pine, & Bergman, 1975)Mahler, Pine and Bergman(1975) 認 為 人 類 追 求 獨 立 自 主 的 需 求 早 在 嬰 幼 兒 時 期 就 存 在 Mahler 等 人 提 出 分 離 / 個 體 化 (separation/individuation) 的 概 念, 意 味 個 人 是 否 有 能 力 與 父 母 在 心 理 上 分 離 而 認 為 自 己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個 體 Mahler 等 人 陳 述 嬰 幼 兒 出 生 後 到 三 歲 左 右 會 經 歷 第 一 次 分 離 / 個 體 化 的 過 程 當 兒 童 達 到 自 我 認 定 (self-identity) 階 段 可 發 展 出 對 自 己 是 什 麼 樣 存 在 的 個 體 有 恆 定 的 看 法, 不 至 於 在 強 勢 性 格 的 人 之 前, 失 去 自 我 強 調 個 體 自 主 性 的 重 要 從 嬰 幼 兒 期 一 直 延 續 到 青 少 年 階 段 Blos(1979) 沿 用 Mahler 的 模 式 提 出 青 春 期 為 第 二 個 分 離 個 體 化 過 程 分 離 / 個 體 化 過 程 一 直 被 西 方 學 者 認 為 是 青 少 年 發 展 其 獨 立 自 主 任 務 之 必 要 之 過 程 (Hoffman,1984; Steinberg & Silverberg, 1986) 經 由 這 個 過 程, 青 少 年 在 心 理 上 逐 漸 由 長 期 情 感 依 賴 的 對 象 ( 通 常 是 父 母 ) 分 化 而 來, 形 成 清 楚 且 穩 定 的 自 我 認 同 ( 黃 光 國 等, 民 89)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認 為 青 少 年 唯 有 放 棄 孩 子 式 的 依 賴, 以 及 表 現 出 個 體 化, 才 能 達 到 自 主 性, 這 種 自 主 性 有 助 於 青 少 年 的 適 應 與 父 母 情 感 相 依 有 助 孩 子 或 是 妨 礙 的 獨 立 自 主 尚 有 爭 議 (Ryan & Lynch, 1989) 許 文 耀 呂 嘉 寧 (1998) 整 理 相 關 文 獻, 指 出 青 少 年 的 自 主 性 與 適 應 間 的 關 係, 存 在 兩 種 相 異 的 觀 點 一 種 是 源 自 於 心 理 分 析 與 客 體 關 係 理 論, 認 為 青 少 年 時 期 是 人 生 第 二 個 心 理 分 離 - 個 體 化 的 階 段, 在 此 階 段 青 少 年 若 能 脫 離 對 父 母 的 依 賴, 在 心 理 上 能 自 兒 童 時 期 對 父 母 所 建 立 的 強 烈 認 同 中 分 離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自 我 功 能, 把 它 建 立 在 獨 立 的 基 礎 上, 則 他 可 以 將 自 我 與 他 人 的 界 限 劃 分 清 楚, 減 少 超 我 過 度 的 牽 制 力 量, 發 展 出 穩 定 的 情 緒, 自 我 尊 重 及 減 少 對 撫 育 者 的 依 賴, 增 加 自 我 成 熟 感, 成 為 心 理 上 獨 立 自 主 的 個 體 (Blos, 1979; Hoffman, 1984) 另 外 一 派 學 者 則 強 調 青 少 年 的 自 主 性 發 展 需 築 基 於 與 父 母 有 一 親 密 及 正 向 的 關 係, 在 此 支 持 的 家 庭 環 境 裡, 父 母 允 許 孩 子 表 達 其 正 負 向 情 緒, 這 可 以 使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35 孩 子 發 展 他 的 心 理 能 力 (Miller et al., 1991) Miller 與 其 同 事 (Miller et al., 1991) 所 提 出 的 關 係 中 的 自 我 模 式 (model of self-in-relation) 提 及 青 少 年 的 自 我 概 念 是 基 於 或 反 應 出 與 父 母 及 同 儕 的 關 係 在 此 模 式 中 強 調 自 我 是 由 親 密 的 依 附 關 係 為 基 礎, 彼 此 間 構 造 出 相 互 (mutuality) 的 關 係, 使 得 青 少 年 與 父 母 能 相 互 獨 立, 但 亦 能 維 持 關 係,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切 斷 或 放 棄 孩 提 時 代 的 依 賴 Youniss and Smollar(1985) 認 為 青 少 年 要 從 兒 童 時 期 的 依 賴 權 威 轉 變 成 與 父 母 的 相 互 性 關 係, 仍 須 靠 青 少 年 是 否 持 續 地 尊 重 父 母 唯 有 如 此, 青 少 年 才 能 發 展 出 自 主 性 Bowlby 的 觀 點 指 出 和 重 要 他 人 積 極 持 續 的 連 結 經 驗 確 實 是 健 康 探 索 與 適 應 的 先 決 條 件, 故 在 依 附 理 論 的 架 構 中, 依 附 和 獨 立 是 互 補 而 非 互 斥 (Lopez, 1995) 也 就 是 說, 感 情 的 連 結 是 為 以 後 的 分 離 / 個 體 化 做 準 備 在 具 有 集 體 主 義 傾 向 的 社 會 中, 親 子 情 感 若 較 相 依, 則 顯 示 孩 子 的 生 活 適 應 較 佳 Choi(2002) 的 研 究 顯 示 韓 裔 美 國 大 學 生 對 親 子 關 係 正 向 的 情 感 反 應 是 他 們 生 活 調 適 成 功 與 否 的 有 力 決 定 因 素, 也 就 是 在 大 學 階 段 和 父 母 維 持 心 理 相 依 的 關 係 使 他 們 比 較 能 適 應 大 學 生 活 對 韓 裔 美 國 大 學 生 而 言, 成 功 的 生 活 適 應 與 和 父 母 的 衝 突 獨 立 和 一 般 性 地 依 賴 父 母 有 相 關 越 能 衝 突 獨 立 的 人 ( 意 即 個 體 對 於 父 母 不 會 過 份 的 感 到 愧 疚 不 安 不 信 任 及 責 任 感 ; 也 不 會 總 是 處 於 不 知 取 悅 自 己 還 是 取 悅 父 母 的 衝 突 裡 ) 較 依 賴 父 母 越 依 賴 父 母 的 人, 越 有 集 體 主 義 的 文 化 傾 向, 和 良 好 的 大 學 生 活 適 應 在 韓 裔 美 國 人 的 親 子 間, 若 有 明 顯 的 個 人 信 念 和 價 值 的 差 異, 是 產 生 相 當 多 情 緒 困 擾 的 來 源 (Lee & Cynn, 1991), 而 此 親 子 價 值 信 念 差 異 過 大 更 是 韓 裔 美 國 大 學 生 憂 鬱 的 主 要 指 標 (Aldwin & Greenberger, 1987) 從 西 方 文 化 發 展 出 來 的 個 體 化 觀 點, 是 以 分 離 為 其 主 要 歷 程, 進 而 促 進 較 良 好 的 個 人 調 適 與 家 人 互 動 由 於 中 國 文 化 傳 統 中 的 關 係 主 義 普 遍 ( 黃 光 國, 民 88), 家 庭 成 員 的 相 互 依 賴 性 高, 個 人 的 自 主 必 須 放 在 關 係 脈 絡 中 來 看 黃 光 國 等 ( 民 89) 指 出 從 華 人 關 係 主 義 的 角 度, 重 視 家 庭 關 係 的 華 人 並 沒 有 個 體 化 的 概 念, 這 是 西 方 文 化 獨 有 的 華 人 的 父 母 期 望 子 女 在 智 慧 運 作 上 能 夠 獨 立 自 主, 也 就 是 有 教 育 學 歷, 具 工 作 能 力, 但 是 子 女 理 智 的 成 熟 跟 親 子 之 間 的 情 緒 作 用 並 不 相 關 對 華 人 而 言, 個 體 化 的 意 義 可 能 和 西 方 個 人 主 義 文 化 不 同 總 結 上 述 文 獻, 美 國 文 化 中 的 獨 立 是 植 基 於 其 立 國 精 神 : 民 主 平 等 自 由 及 含 有 獨 立 自 主 自 足 獨 特 的 個 人 主 義 色 彩 (Raeff, 1997) 這 與 華 人 社 會 所 強 調 的 仁 恕 五 倫 的 相 依 性 格 (interdependent) 不 同 (Chao, 1995; 呂 俊 輔,
236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民 81) 由 上 述 研 究 顯 示, 同 一 種 概 念 在 不 同 的 社 會 中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意 義, 要 了 解 某 一 特 定 概 念, 就 應 該 在 此 概 念 所 產 生 的 社 會 情 境 下 來 審 視 (Okagaki & Sternberg, 1993) 因 此, 在 儒 家 講 求 長 幼 有 序 的 文 化 背 景 下, 兒 童 自 主 這 個 概 念 對 台 灣 父 母 的 意 義 為 何 是 本 研 究 要 探 討 的 主 題 參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半 結 構 的 深 度 訪 談 (in-depth interview) 訪 問 20 位 母 親, 訪 談 大 綱 詳 見 附 錄 一 每 位 至 少 訪 問 兩 次, 每 次 訪 談 約 90 分 鐘 每 位 小 朋 友 也 都 做 了 至 少 兩 次 各 40 分 鐘 以 上 的 觀 察 記 錄 幼 稚 園 觀 察 記 錄 的 目 的 主 要 讓 研 究 者 對 孩 子 在 學 校 與 老 師 和 同 學 的 互 動 情 況 有 一 了 解, 幫 助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母 親 時, 能 掌 握 母 親 對 孩 子 的 描 述, 並 能 提 出 與 孩 子 特 質 相 關 的 問 題 與 母 親 討 論 這 20 位 的 受 訪 者 是 筆 者 請 分 布 於 5 個 不 同 大 台 北 地 區 幼 稚 園 的 老 師 引 介 請 幼 師 引 介 受 訪 母 親 的 條 件 有 1. 為 雙 親 家 庭 ;2. 家 中 至 少 有 2 個 孩 子, 一 位 是 3-6 歲, 另 一 外 是 小 學 階 段 以 上 ;3. 所 引 介 的 受 訪 母 親 盡 量 有 不 同 的 教 養 觀 所 有 的 受 訪 者 皆 至 少 有 1 位 孩 子 就 讀 於 幼 稚 園,3 位 母 親 的 另 一 位 學 齡 前 的 孩 子, 16 位 母 親 另 一 位 孩 子 就 讀 於 小 學 階 段,1 位 母 親 有 國 中 階 段 的 孩 子 男 孩 共 有 23 位, 女 孩 19 位 受 訪 母 親 的 背 景 屬 於 中 產 階 級, 表 1~ 表 3 說 明 母 親 父 親 及 孩 子 的 背 景 資 料 表 1 母 親 背 景 資 料 母 親 平 均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人 數 職 業 人 數 36.7 歲 碩 士 研 究 生 3 位 家 管 6 位 大 專 12 位 商 9 位 高 中 5 位 文 教 業 5 位 表 2 父 親 背 景 資 料 父 親 平 均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人 數 職 業 人 數 39.6 歲 研 究 所 5 位 商 15 位 大 學 15 位 公 務 員 2 位 教 育 研 究 2 位 醫 1 位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37 兒 童 背 景 資 料 主 要 觀 察 的 兒 童 年 齡 兒 童 性 別 手 足 年 齡 手 足 性 別 表 3 兒 童 背 景 資 料 描 述 4 歲 5 歲 6 歲 男 女 1-5 歲 6-10 歲 11 歲 以 上 男 女 人 數 20 位 4 9 7 13 7 4 14 2 8 12 資 料 分 析 方 式 訪 談 資 料 由 錄 音 帶 逐 字 轉 成 文 字 稿, 和 幼 稚 園 觀 察 記 錄 以 開 放 編 碼 及 主 題 選 擇 編 碼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並 時 時 回 到 資 料 本 身 去 檢 視 修 訂, 之 後 再 進 入 詮 釋 階 段 編 碼 之 後, 筆 者 請 兩 位 與 本 研 究 領 域 相 關, 但 沒 有 協 助 本 研 究 之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對 編 碼 內 容 的 一 致 性 做 檢 核 如 兩 位 編 碼 檢 核 員 有 歧 見, 則 由 筆 者 對 有 疑 義 編 碼 情 境 脈 絡 做 補 充 說 明, 編 碼 檢 核 員 重 新 檢 核, 如 尚 有 歧 見, 則 由 筆 者 做 最 後 仲 裁 兩 位 編 碼 檢 核 員 對 編 碼 內 容 一 致 性 的 同 意 程 度 達.8 本 研 究 者 利 用 豐 富 的 描 述 與 留 下 可 靠 的 稽 核 記 錄 增 進 研 究 的 信 賴 度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鼓 勵 受 訪 者 對 訪 問 的 主 題 提 供 例 子 澄 清 概 念 及 進 一 步 詳 細 說 明 講 究 深 度 細 節 豐 富 性 Geertz(1973) 所 稱 的 thick description 研 究 者 從 訪 談 中 所 獲 得 的 資 訊 形 成 解 釋 及 初 步 理 論 這 些 解 釋 及 理 論 是 紮 根 於 訪 談 中 所 獲 得 的 細 節 證 據 和 事 例 紮 根 理 論 (Glaser & Strauss, 1967) 認 為 透 過 受 訪 者 和 研 究 者 討 論 澄 清 及 解 釋 他 們 的 觀 點, 受 訪 者 的 角 度 與 用 語 得 以 用 來 詮 釋 他 們 所 理 解 的 世 界 這 些 解 釋 和 理 論 不 僅 有 學 術 的 價 值 還 有 實 際 的 應 用 性 在 肆 訪 談 結 果 分 析 中 以 標 楷 體 表 示 受 訪 母 親 的 訪 談 意 見 所 呈 現 之 訪
238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談 資 料 代 碼, 以 ( 小 中 M, 1-3, 商 ) 為 例 說 明 如 下 : 第 一 個 代 碼 小 中 代 表 受 訪 母 親 就 讀 於 幼 兒 園 的 孩 子 ( 假 名 ), 男 孩 以 小 某 稱 之 ; 女 孩 以 良 良 等 之 疊 名 稱 之 ;M 代 表 母 親 第 二 個 代 碼 1-3 代 表 第 一 次 訪 談 稿 的 第 三 頁 第 三 代 碼 代 表 母 親 的 職 業, 上 述 例 子, 小 中 媽 媽 的 職 業 是 商 括 弧 [ ] 內 的 文 字 代 表 筆 者 的 補 充 說 明 ;( ) 代 表 略 去 母 親 敘 說 中 比 較 不 重 要 的 部 份 ;// 代 表 為 完 成 的 語 句 ; 粗 體 的 標 楷 體 代 表 筆 者 認 為 值 得 特 別 注 意 的 看 法 肆 訪 談 結 果 分 析 與 討 論 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的 詮 釋 偏 向 認 知 和 行 為 層 面, 非 情 感 層 面 本 節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從 三 個 方 面 來 分 析 訪 談 的 結 果 面 向 一 : 母 親 對 兒 童 獨 立 自 主 的 詮 釋, 分 為 認 知 層 面 和 行 為 層 面 在 本 節 中 也 討 論 了 中 西 文 化 對 親 子 情 感 的 相 依 與 獨 立 自 主 之 間 的 關 係 面 向 二 : 包 含 兩 個 子 題, 一 是 母 親 給 孩 子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 能 力 和 責 任, 二 是 母 親 給 孩 子 自 主 的 範 疇 最 後 對 母 親 之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類 型 做 一 說 明 和 討 論 從 母 親 的 訪 問 稿 整 理 出 母 親 認 為 對 兒 童 而 言, 獨 立 自 主 的 意 義 如 下 面 向 一 : 母 親 對 兒 童 獨 立 自 主 的 詮 釋 偏 向 認 知 和 行 為 層 面 1. 認 知 層 面 : 問 題 解 決 有 自 信 有 主 見 獨 立 就 是 以 後 他 能 夠 獨 當 一 面, 他 可 以 解 決 問 題! 所 以 我 覺 得 [ 練 習 ] 做 決 定 對 他 們 來 說 一 定 是 有 幫 助 啦, 當 他 們 以 後 遇 到 事 情, 他 們 自 己 知 道 什 麼 是 對 什 麼 是 錯, 他 要 往 那 邊 去 ( 小 效 M, 1-18, 國 中 教 師 ) 我 覺 得 有 些 事 情 雖 然 有 困 難 但 是 妳 [ 指 小 三 的 女 兒 ] 可 以 自 己 想 辦 法 去 把 它 解 決, 不 是 很 多 事 情 有 困 難 就 抬 頭 看 媽 媽 看 爸 爸 在 求 救 我 覺 得 妳 要 訓 練 自 己 去 克 服 困 難 解 決 問 題 ( 小 儉 M, 2-8) 慢 慢 要 讓 她 學 會 判 斷 是 非 啊! 自 己 決 定 事 情 的 果 斷 力 啊! 這 些 事 情 是 需 要 的, 不 能 什 麼 事 情 都 沒 有 自 己 的 主 見 ( 小 儉 M, 2-9, 外 商 公 司 ) [ 獨 立 ] 就 是 她 很 清 楚 她 自 己 那 個 的 方 向, 不 要 容 易 受 人 家 的 影 響 這 樣 子, 就 是 要 有 自 信 嘛 ( 欣 欣 M, 1-14, 家 管 )! 他 怎 麼 樣 去 擺 設 他 的 房 間, 他 都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 小 義 M,1-11) 他 自 己 的 作 品 他 去 弄 他 從 小 就 蠻 有 主 見 的, 他 覺 得 自 己 很 聰 明, 很 有 創 意 他 真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39 的 是 很 有 創 意, 常 常 會 碰 到 一 個 問 題, 我 們 問 他 那 怎 麼 辦? 他 就 會 講 一 個 他 的 想 法 ( 小 義 M, 1-12, 保 險 業 務 代 表 ) 2. 行 為 層 面 : 生 活 自 理 功 課 自 己 檢 查 書 包 自 己 整 理 我 們 小 孩 從 小 很 獨 立, 尤 其 像 小 效 他 2 歲 半 就 要 去 上 托 兒 所, 沒 有 再 送 奶 媽 那 邊 像 在 托 兒 所 他 們 去 上 廁 所 啊, 上 完 之 後 他 們 都 有 自 己 要 洗 屁 股 的 習 慣 ( 小 效 M, 1-2) 他 們 大 概 從 3 歲 多 的 時 候 就 自 己 洗 澡 自 己 洗 頭 他 們 比 較 小 的 時 候 我 會 在 旁 邊 看, 到 現 在 的 話 我 大 概 就 可 以 不 用 暑 假 我 在 家, 會 訓 練 他 們 要 擦 地 板 ( 小 效 M, 1-2, 國 中 教 師 ) 讓 我 比 較 有 感 覺 的 是 像 我 女 兒 [ 小 三 ] 在 寫 功 課, 我 都 會 蠻 仔 細 去 幫 她 檢 查 的, 變 成 她 自 己 就 不 會 那 麼 小 心 我 覺 得 她 要 自 己 學 會 謹 慎 小 心 去 做 事 情, 不 是 什 麼 事 情 都 依 賴 別 人 去 糾 正 妳 的 錯 誤 ( 小 儉 M, 2-9, 外 商 公 司 ) 對 孩 子 而 言, 獨 立 基 本 上 她 的 生 活 能 力 應 該 是 沒 有 問 題 的, 就 像 我 女 兒 [ 小 六 ] 她 刷 牙 時 間 到 了 她 就 上 床 睡 覺, 這 些 她 都 蠻 獨 立 不 大 有 依 賴 性, 我 認 為 獨 立 應 該 是 在 外 面 碰 到 一 些 狀 況, 可 以 自 己 做 決 定 例 如 說 她 出 去, 可 以 自 己 坐 公 車 回 來, 可 以 主 動 照 顧 自 己 ( 小 樸 M, 2-12, 雜 誌 記 者 ) 像 有 的 時 候 我 車 子 停 在 路 邊, 在 旁 邊 有 一 個 賣 乾 麵 的, 跟 她 [ 指 小 一 的 女 兒 ] 說 : 那 麵 一 斤 二 十 五 塊, 妳 去 買 兩 斤 她 剛 開 始 都 不 敢 我 說 : 沒 關 係, 我 在 車 上 看 著 妳 類 似 像 這 樣 的 小 事 就 讓 她 自 己 去 做, 剛 開 始 她 很 緊 張, 小 聲 小 聲 的 講, 可 是 後 來 她 就 比 較 敢 自 己 獨 立 了 小 事 情 放 手 讓 她 自 己 去 做, 後 來 有 些 事 情 碰 到 突 發 狀 況, 她 處 理 的 還 不 錯 ( 小 義 M, 2-10, 保 險 業 務 代 表 )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認 為 對 青 少 年 而 言, 自 主 (autonomy) 是 指 個 體 能 以 許 多 不 同 的 特 徵 或 行 為 來 表 示 自 己 在 感 受 思 想 及 行 動 上 與 父 母 分 離 西 方 社 會 認 為 為 了 完 成 獨 立 的 自 我 認 知, 青 少 年 必 須 脫 離 家 庭 獨 立, 並 找 尋 滿 足 自 身 物 質 及 情 感 需 求 的 方 法, 為 自 己 的 言 行 負 責, 形 成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從 上 述 母 親 的 談 話 可 知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有 自 主 力 的 兒 童 是 具 備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自 信 和 主 見 和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將 受 訪 母 親 對 兒 童 獨 立 自 主 的 定 義 和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對 青 少 年 的 自 主 所 定 義 做 一 比 較, 本 研 究 受 訪 母 親 對 獨 立 自 主 的 定 義 偏 向 認 知 和 行 為 的 層 面, 且 強 調 情 感 上 的 聯 繫, 而 不 是 情 感 上 的 獨 立 自 主, 以 下 舉 例 說 明 3. 受 訪 母 親 重 視 情 感 相 依, 非 情 感 獨 立 : 母 親 對 孩 子 的 關 愛 和 擔 心 像 穿 鞋 子 刷 牙 其 實 他 [ 小 兒 子 ] 也 可 以 穿 得 很 好 刷 得 很 好, 可 是 他 有
24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時 候 撒 嬌 一 下 叫 我 幫 他 穿, 或 刷 牙 有 時 候 人 家 會 說 ㄟ 這 樣 你 反 而 跟 他 很 親 近 我 覺 得 久 而 久 之 他 就 會 越 來 越 依 賴 在 這 方 面 我 自 己 也 要 讓 他 獨 立, 訓 練 他 一 些 自 理 能 力, 能 夠 自 己 的 事 自 己 做 好, 自 己 穿 衣 服 啦 刷 牙 啦 摺 被 子 啊 ( 小 溫 M, 1-6) 我 覺 得 這 段 日 子 沒 有 在 上 班, 我 好 像 整 個 重 心 都 在 小 孩 身 上, 我 覺 得 放 手 這 個 事 情 好 像 做 不 下 去 ( 小 溫 M, 1-28) 像 以 前 自 己 帶 他 們 帶 到 四 歲 左 右, 然 後 送 去 念 幼 稚 園, 那 一 陣 子 自 己 都 會 捨 不 得 小 孩 都 適 應 團 體 生 活 了, 覺 得 媽 媽 已 經 不 是 那 麼 重 要 了, 可 是 媽 媽 還 是 會 覺 得 小 孩 很 重 要 ( 小 溫 M, 2-18, 家 管 ) 我 說 我 很 怕 你 [ 小 三 的 兒 子 ] 以 後 長 大 有 什 麼 事 情 不 跟 我 講, 然 後 我 們 漸 漸 都 只 是 看 一 下, 都 不 講 話 這 樣 子, 他 說 不 會 我 說 我 很 擔 心, 希 望 你 以 後 不 要 這 樣, 我 跟 他 說 不 管 你 以 後 要 做 什 麼 事 情, 你 有 什 麼 問 題 要 跟 我 講, 我 跟 爸 爸 有 什 麼 問 題 我 也 會 跟 你 講, 這 樣 才 算 是 一 家 人 ( 小 仁 M, 1-12, 家 管 ) 因 為 我 有 很 多 的 擔 心 像 我 送 孩 子 [ 小 一 ] 上 學, 我 一 定 要 送 到 教 室 才 離 開, 然 後 我 一 定 要 到 教 室 接, 我 才 會 放 心 可 能 她 們 老 師 交 代 什 麼 功 課, 她 忘 記 了, 可 能 補 簽 名 啊! 或 者 什 麼 東 西 沒 有 買 沒 有 帶, 趕 快 去 買 啊! 或 回 家 拿 我 也 覺 得 說 好 像 要 慢 慢 放 手, 我 的 理 想 是 這 樣 啦! 但 是 我 做 不 到 我 會 擔 心, 因 為 我 生 的 是 女 兒 ( 欣 欣 M, 1-15, 家 管 ) 有 時 我 可 能 覺 得 她 [ 小 六 的 女 兒 ] 穿 的 有 點 胖 或 怎 麼 樣 //, 但 我 不 會 堅 持 她 換 就 是 了 我 說 : 不 要 穿 這 樣, 好 像 沒 有 三 圍! 她 說 : 我 本 來 就 只 有 一 圍 啊! 她 好 像 不 在 乎 但 是 我 還 是 會 蠻 擔 心 孩 子 會 不 會 受 到 傷 害 就 是 她 穿 的 看 起 來 很 可 笑, 我 擔 心 的 不 是 我 無 法 控 制 的 部 分, 而 是 她 出 去 之 後 別 人 對 她 的 部 分 ( 小 樸 M, 1-17, 雜 誌 記 者 ) 我 黏 我 的 小 孩, 其 實 這 一 點 喔, 父 母 不 要 去 否 認 ( 琪 琪 M, 2-67) 她 也 很 黏 我, 可 是 我 不 覺 得 她 不 獨 立 自 主, 她 自 己 上 學, 自 己 坐 公 車, 小 一 耶 ( 琪 琪 M, 2-67) 我 一 開 始 讓 她 坐 公 車 去, 然 後 我 騎 著 摩 托 車 在 後 面 追 公 車 追 了 兩 三 天, 公 車 司 機 都 //[ 琪 琪 媽 媽 邊 說 邊 笑 ] ( 琪 琪 M, 2-67, 幼 教 老 師 ) 在 上 述 例 子 中, 受 訪 母 親 表 達 了 對 孩 子 的 愛 關 心 與 相 依 的 情 感, 而 且 這 種 關 心 之 情 並 不 因 為 孩 子 年 齡 增 加 而 減 少 綜 合 而 言, 對 兒 童 自 主 性 的 發 展, 母 親 流 露 對 孩 子 的 三 種 情 感 :( 一 ) 過 多 的 關 心 變 成 擔 心 : 擔 心 孩 子 的 安 全 老 師 或 同 學 對 孩 子 的 看 法 ( 例 如 衣 著 或 學 校 表 現 ) 會 不 會 傷 害 孩 子?( 二 ) 情 感 上 依 附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41 孩 子, 心 思 都 在 孩 子 上, 甚 至 覺 得 在 幫 忙 孩 子 做 事 時, 可 以 和 孩 子 比 較 親 近 不 過, 有 的 媽 媽 和 孩 子 情 感 上 彼 此 依 附, 但 並 不 覺 得 會 影 響 孩 子 的 獨 立 性, 仍 會 讓 孩 子 自 己 處 理 他 的 事 情, 例 如 自 己 坐 公 車 上 學 ( 三 ) 希 望 孩 子 到 了 青 春 期 時, 有 什 麼 問 題 都 能 和 父 母 講, 這 樣 才 算 一 家 人 受 訪 母 親 與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對 獨 立 自 主 的 定 義, 在 認 知 和 行 為 面 向 兩 者 差 異 不 大 值 得 探 究 的 是 母 親 對 情 感 面 向 的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是 否 因 為 本 研 究 的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對 兒 童 而 言, 情 緒 方 面 的 自 主 不 重 要? 還 是 有 其 他 社 會 文 化 的 因 素?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強 調 情 緒 自 主 的 意 義 是 理 解 父 母 也 是 一 個 人 對 父 母 的 意 象 不 再 理 想 化 不 依 賴 父 母 同 時 覺 知 自 己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個 體 這 些 論 點 與 討 論 青 少 年 的 獨 立 自 主 時 經 常 論 及 的 概 念 - 分 離 / 個 體 化 密 切 相 關 Hoffman(1984) 認 為 個 體 化 的 內 涵 包 括 行 為 獨 立 認 知 表 徵 的 分 化 和 情 緒 的 獨 立, 與 Steinberg and Silverberg(1986) 所 定 義 的 自 主 互 相 對 應 然 而 分 離 / 個 體 化 概 念 的 發 展 有 其 文 化 脈 絡, 是 否 適 合 用 以 解 釋 台 灣 父 母 和 孩 子 的 親 子 關 係? 先 前 在 文 獻 探 討 中 已 對 分 離 / 個 體 化 的 概 念 做 一 討 論 研 究 指 出 在 華 人 社 會 中, 個 體 化 歷 程 有 別 於 西 方 社 會, 指 的 是 一 方 面 跟 家 人 保 持 情 感 上 的 聯 繫, 一 方 面 追 求 智 慧 運 作 的 成 長 和 個 體 化, 這 才 是 兒 童 成 長 最 重 要 的 任 務 ( 黃 光 國 等, 民 89) 中 國 人 的 自 主 性 有 兩 個 層 面, 一 是 表 現 在 克 己 復 禮 的 道 德 實 踐 上 ( 楊 中 芳, 民 79) 中 國 社 會 教 化 的 強 調 自 制 及 去 私, 理 想 是 為 了 要 幫 助 個 人 超 越 個 己, 以 使 自 己 與 社 會 融 為 一 體 我 們 的 文 化 鼓 勵 每 一 個 人 從 自 己 開 始, 依 靠 自 己 朝 修 養 道 德 自 己 的 方 向 前 進 二 是 鼓 勵 自 立 成 功, 以 光 耀 門 楣 個 人 發 憤 圖 強 的 目 的, 主 要 為 了 家 族 的 目 標 當 個 體 長 大 成 人, 有 了 成 就, 被 期 待 要 照 顧 家 庭 或 家 族, 不 光 只 求 自 我 的 實 現 而 已 (Chao, 1995) 在 兒 童 階 段 華 人 母 親 社 會 化 孩 子 的 重 點 在 情 感 相 依, 而 非 情 感 自 主 以 下 比 較 文 獻 中 美 國 父 母 和 本 研 究 中 受 訪 母 親 對 親 子 同 寢 議 題 的 看 法 美 國 社 會 重 視 個 人 的 獨 立 性 與 獨 特 性 從 襁 褓 中 的 嬰 兒 就 已 經 開 始, 例 如 Morelli, and others(1992) 比 較 馬 雅 (Mayan) 和 美 國 嬰 兒 睡 眠 的 安 排, 發 現 美 國 的 嬰 兒 從 出 生 就 獨 自 睡 在 一 個 房 間, 而 馬 雅 的 嬰 兒 多 是 和 父 母 同 床 到 一 定 的 年 齡 為 止 美 國 父 母 如 此 安 排 的 理 由 是 為 了 從 小 培 養 孩 子 的 獨 立 雖 然 也 有 支 持 親 子 同 床 主 張, 但 大 多 數 的 育 兒 教 養 書 或 小 兒 科 醫 生 大 都 建 議 親 子 分 床 (Stein, Colarusso, McKenna & Powers, 2001; Spock, 1963; Ferber, 1986) 支 持 嬰 幼 兒 與 父 母 分 床 的 理 由 包 含 避 免 父 母 在 睡 眠 中 翻 身 而 壓 到 嬰 幼 兒 或 減 低 疾 病 的 交 叉 感
242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染 ; 避 免 影 響 父 母 親 密 的 行 為 ; 以 及 培 養 獨 立 自 主 的 個 體 Colarusso 心 理 治 療 醫 生 (Stein, Colarusso, McKenna, & Powers, 2001) 認 同 Mahler 的 理 論, 認 為 親 子 分 床 是 父 母 協 助 嬰 幼 兒 進 行 分 離 / 個 體 化 的 重 要 任 務, 並 能 呼 應 銜 接 Erickson (1950) 所 稱 爭 取 自 主 力 的 學 步 兒 階 段 本 研 究 顯 示 大 部 份 的 受 訪 母 親 會 和 學 齡 前 孩 子 一 起 睡,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讓 孩 子 有 安 全 感 或 是 孩 子 踢 被 可 以 照 顧 有 兩 位 母 親 談 到 因 為 空 間 有 限 而 需 睡 在 一 起, 不 過 當 母 親 覺 得 陪 孩 子 入 睡 可 以 讓 孩 子 較 有 安 全 感 時, 即 使 家 裡 還 有 房 間, 也 會 陪 孩 子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小 需 要 大 人 陪 伴, 等 孩 子 長 到 一 定 的 年 齡 自 然 就 不 會 想 和 媽 媽 一 起 睡 下 面 是 受 訪 母 親 對 親 子 同 寢 的 看 法 : 空 間 限 制 或 照 顧 方 便 他 們 [ 姐 小 三, 弟 大 班 ] 現 在 是 自 己 睡 ( 小 勤 M, 1-6, 7) 他 們 現 在 偶 爾 還 是 跟 我 睡 啊 - 如 果 她 爸 爸 沒 有 回 來 的 話, 我 女 兒 應 該 是 升 三 年 級 的 暑 假 開 始 自 己 睡 以 前 他 們 小 時 後, 跟 他 們 一 起 睡, 是 因 為 怕 她 們 踢 被 子, 一 方 面 空 間 也 不 夠, 所 以 就 會 在 一 起 睡 ( 小 勤 M, 1-8, 研 究 機 構 辦 事 員 ) 小 的 沒 人 陪, 醒 來 會 鬧 脾 氣 小 孩 睡 覺 時 間 隨 大 人 而 定 [ 哥 小 三, 弟 中 班 ] 之 前 小 的 [4 歲 ] 一 到 三 歲 時 都 要 跟 我 睡 他 醒 來 發 現 沒 有 大 人 陪 伴, 會 有 點 鬧 情 緒, 他 可 能 會 有 點 害 怕 什 麼 的 [ 現 在 我 ] 覺 得 要 讓 他 獨 立 一 些, 叫 他 跟 哥 哥 睡, 哥 哥 也 可 以 照 顧 他 之 前 的 話, 我 管 小 的, 我 先 生 管 大 的, 這 樣 比 較 沒 有 互 相 干 擾 有 可 能 我 們 大 人 忙 太 晚 了, 小 孩 就 會 跟 著 我 們 還 沒 有 睡 ( 小 溫 M, 1-16, 家 管 ) 小 孩 睡 覺 時 間 隨 大 人 而 定 大 人 的 陪 伴 讓 孩 子 有 安 全 感 他 [ 老 大 ] 以 前 更 晚 睡 因 為 他 以 前 都 跟 著 我, 我 以 前 下 班 回 到 家 後 要 做 家 事, 做 完 家 事 才 能 陪 他 或 和 他 玩 有 時 要 他 先 睡, 他 也 不 睡, 有 一 陣 子 都 撐 到 1.2 點 才 睡 老 大 小 時 候 睡 覺 要 我 陪, 他 覺 得 比 較 有 安 全 感 ( 小 功 M, 1-7, 家 管 ) 我 們 有 一 間 通 舖, 夫 妻 兩 跟 兩 個 小 孩 可 以 都 睡 得 下, 大 部 分 都 是 我 陪 兩 個 小 孩 睡, 我 先 生 睡 覺 比 較 不 容 易 入 睡, 他 怕 翻 身 去 踢 到 小 孩 ( 良 良 M, 1-12) 這 就 變 成 兩 難, 有 時 候 在 培 養 小 孩 子 獨 立 性 的 時 候, 可 能 越 陪 他 就 越 依 賴 可 是 你 又 不 能 說 他 害 怕 恐 懼 的 情 緒 還 在 妳 叫 他 怎 麼 入 睡? 所 以 有 時 候 就 很 掙 扎 ( 良 良 M, 1-10, 家 管 ) 三 個 孩 子 一 起 睡 有 伴, 孩 子 大 了 自 然 就 不 需 要 人 陪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43 她 們 現 在 三 個 [ 姐 小 三, 大 弟 大 班, 小 弟 中 班 ] 不 肯 分 開 睡, 都 要 一 起 睡 房 間 也 夠, 可 是 不 肯 自 己 睡 ( 小 儉 M, 2-8) 等 到 青 少 年 的 時 候, 妳 叫 他 們 睡 在 一 起 他 們 也 不 肯 了 所 謂 的 獨 立 自 主 不 是 妳 把 她 分 開 一 個 房 間 妳 當 然 要 培 養 訓 練 她 要 試 著 靠 自 己 的 毅 力 或 自 己 想 辦 法 去 解 決 事 情, 這 是 有 需 要 的, 但 不 是 妳 把 她 丟 著 自 己 一 個 房 間 就 叫 獨 立 自 主 ( 小 儉 M, 2-8, 外 商 公 司 ) 大 人 的 陪 伴 讓 孩 子 有 安 全 感, 孩 子 大 了 自 然 就 不 需 要 大 人 陪 我 覺 得 小 的 是 因 為 黏 媽 媽, 幾 乎 天 天 都 跟 我 一 起 睡, 他 要 媽 媽 陪 他 才 願 意 睡, 他 不 敢 自 己 睡, 我 覺 得 沒 必 要 一 直 強 迫 他 自 己 睡 所 以 常 常 是 爸 爸 嫌 他 [ 弟 弟 ] 吵, 他 [ 爸 爸 ] 就 會 去 他 [ 弟 弟 ] 的 房 間 睡 他 [ 弟 弟 ] 知 道 那 是 他 的 房 間, 可 是 他 從 來 沒 用 過 他 自 己 的 房 間 ( 小 樸 M, 1-22) 我 可 以 很 確 定 他 一 二 年 級 後 就 不 會 想 跟 我 睡, 就 跟 女 兒 一 樣, 現 在 叫 她 跟 妳 睡, 她 也 不 要 跟 妳 睡, 對 不 對? 她 說 不 定 要 看 一 下 小 說, 怕 妳 吵 她, 怎 麼 會 希 望 妳 跟 她 睡? 我 丈 夫 會 希 望 孩 子 要 自 己 睡, 他 都 把 孩 子 放 嬰 兒 床, 我 覺 得 我 不 太 相 信 那 種 方 式 是 最 正 確 的, 只 要 他 在 一 個 安 全 感 的 情 況 下, 我 覺 得 應 該 不 會 很 難 反 而 是 這 個 階 段 他 沒 有 滿 足 的 時 候 比 較 容 易 有 問 題 ( 小 樸 M, 1-23, 雜 誌 記 者 ) 大 部 份 的 受 訪 母 親 接 受 親 子 同 床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讓 孩 子 有 安 全 感 如 小 儉 的 媽 媽 所 說, 妳 當 然 要 培 養 訓 練 她 說 有 一 個 事 情 要 試 著 靠 自 己 的 毅 力 或 自 己 想 辦 法 去 解 決 這 個 事 情 但 不 是 把 她 丟 著 自 己 一 個 房 間 就 叫 獨 立 自 主 在 集 體 主 義 的 文 化 中, 父 母 願 意 滿 足 孩 子 情 緒 上 的 需 求, 因 為 越 是 互 相 依 賴 扶 持 (interdependence), 越 能 表 示 家 庭 的 緊 密 和 情 感 (Slote, 1992) 在 集 體 主 義 傾 向 的 文 化 中, 孩 子 能 從 順 從 父 母 和 依 賴 父 母 中 獲 得 較 大 的 心 理 安 全 感 (Slote, 1992; Tang, 1992) 孫 世 維 ( 民 87) 以 台 灣 12 所 大 專 院 校 930 位 大 一 學 生 為 樣 本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大 一 學 生 對 父 母 的 心 理 分 離 程 度 並 不 高, 在 情 感 功 能 衝 突 及 態 度 等 方 面 皆 傾 向 倚 賴 父 母 他 們 對 家 庭 關 係 的 評 估, 含 健 康 的 情 感 連 結 及 分 離 的 特 質, 亦 即 正 向 情 感 連 結 的 功 能 在 於 使 大 一 學 生 可 以 沒 有 衝 突 地 倚 賴 父 母 Tang(1992) 聲 稱 分 離 / 個 體 化 的 過 程 對 受 儒 家 文 化 影 響 的 國 家 ( 如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含 意 因 為 儒 家 文 化 強 調 家 人 間 的 聯 繫 相 互 扶 持 和 一 致 性 有 些 研 究 者 主 張 在 集 體 主 義 盛 行 的 文 化 中, 心 理 的 分 離 / 個 體 化 對 個 人 發 展 的 過 程 無 關 並 舉 無 輕 重, 因 為 這 個 現 象 甚 至 沒 有 機 會 發 生 (Dien, 1992)
244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儒 家 文 化 是 一 個 凸 顯 人 與 人 交 互 關 係 行 為 的 人 生 哲 學 對 華 人 來 說 : 人 只 有 放 在 社 會 關 係 中 才 有 意 義, 如 果 將 這 些 社 會 關 係 抽 離, 人 就 被 蒸 發 掉 了 所 謂 仁 者, 人 也, 仁 是 二 人 的 組 合 字, 亦 即 只 有 在 二 人 對 應 關 係 中, 才 能 對 任 何 一 方 下 定 義 ( 孫 隆 基, 民 82) 這 二 人 對 應 關 係 即 是 孟 子 所 說 的 : 教 以 人 倫, 父 子 有 親, 君 臣 有 義, 夫 婦 有 別, 長 幼 有 序, 朋 友 有 信 這 五 種 不 同 關 係 模 式 都 建 立 在 一 定 的 次 序 和 內 容 中, 使 人 際 關 係 按 著 一 定 的 軌 道 進 行 五 倫 是 人 與 人 互 動 生 活 準 則, 經 過 儒 家 思 想 兩 千 多 年 的 教 化, 已 成 為 一 般 民 眾 的 生 活 規 範 和 文 化 五 倫 又 以 親 族 關 係 為 其 中 心 價 值, 互 相 依 賴, 彼 此 支 援 的 親 子 關 係 是 穩 定 華 人 社 會 中, 不 可 忽 視 的 力 量 ( 余 德 慧, 民 76) 綜 合 上 述,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意 義 的 詮 釋 著 重 在 認 知 與 行 為 層 面 即 使 母 親 都 認 為 應 該 鼓 勵 孩 子 獨 立 自 主, 讓 孩 子 做 決 定 很 重 要, 因 為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還 小 ( 不 管 是 3-6 歲 或 國 小 階 段 的 孩 子 ), 由 於 關 愛 的 延 伸, 而 難 以 放 手 讓 孩 子 做 他 該 自 己 做 的 事 二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權 界 限 的 認 定 和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面 向 二 :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權 界 限 的 認 定 - 母 親 給 孩 子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 能 力 與 責 任 ;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 一 ) 母 親 給 孩 子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 能 力 與 責 任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所 能 擁 有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是 根 據 孩 子 的 能 力 和 所 能 負 擔 的 責 任 作 為 分 界, 有 下 面 三 種 類 型 :1. 孩 子 的 能 力 不 夠, 大 部 份 引 導 孩 子 做 決 定 ;2.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讓 孩 子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做 選 擇 ;3.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表 4 母 親 給 孩 子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 能 力 與 責 任 類 型 定 義 母 親 1. 孩 子 的 能 力 還 不 夠 2.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3.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母 親 大 部 份 引 導 孩 子 做 決 定, 認 為 孩 子 的 能 力 還 不 夠 母 親 讓 孩 子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做 選 擇, 認 為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母 親 從 小 訓 練 孩 子 做 決 定, 認 為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小 效 小 儉 小 勤 屏 屏 佳 佳 小 信 小 仁 小 溫 小 正 琪 琪 小 中 艾 艾 良 良 欣 欣 小 功 小 和 憶 憶 小 樸 小 誠 小 義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45 以 下 就 這 三 種 類 型, 分 別 舉 例 說 明 : 1. 母 親 大 部 份 引 導 孩 子 做 決 定, 認 為 孩 子 的 能 力 還 不 夠 : 有 一 些 事 情 我 會 讓 他 們 決 定, 可 是 大 部 份 我 會 引 導 誘 導 他 們 ( 小 儉 M, 1-4) 我 告 訴 他 哪 一 個 比 較 好, 其 實 他 們 三 個 都 很 乖, 他 們 大 部 份 都 是 順 從 你 的 意 思 ( 小 儉 M, 1-5) 我 覺 得 小 孩 他 當 然 他 有 一 個 想 法, 可 是, 其 實 他 願 意 怎 麼 去 學 [ 各 種 才 藝 ], 只 要 不 是 讓 他 學 得 很 痛 苦, 我 決 定 其 實 無 所 謂 等 到 長 大 一 點, 我 們 也 管 不 了 他 了 小 時 候 你 可 以 用 你 的 方 式, 當 然 不 見 得 都 是 對 的 有 時 候 我 們 會 去 討 論 一 些 事 情 可 是 至 少 我 們 覺 得 說, 比 較 好 的 方 式, 對 他 們 比 較 好 的 決 定 ( 小 儉 M, 1-6, 外 商 公 司 ) 他 爸 爸 都 讓 他 們 自 己 做 決 定, 但 我 就 不 行, 我 還 要 干 涉 一 下 ( 小 勤 M, 1-4) 或 許 我 這 樣 講 太 主 觀 了, 我 是 認 為 她 們 還 小 還 不 會 分 辨 對 錯, 其 實 不 能 這 麼 講, 或 許 她 們 有 這 種 能 力 了 ( 小 勤 M, 1-4, 研 究 機 構 辦 事 員 ) 孩 子 的 自 主 性 漸 漸 增 加, 我 覺 得 在 孩 子 來 講 是 好 的, 可 是 對 父 母 來 說 很 傷 腦 筋 因 為 有 時 在 跟 他 講 道 理 的 時 候, 我 會 考 慮 到 一 點 : 他 懂 不 懂 妳 講 的? 譬 如 說 我 們 講 大 人 的 話, 可 是 我 們 沒 有 辦 法 到 說 服 孩 子 接 受 的 程 度, 在 這 方 面 我 覺 得 比 較 困 擾 一 點 ( 小 仁 M, 2-16, 家 管 ) 2. 母 親 讓 孩 子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做 選 擇, 認 為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 有 一 些 是 我 們 必 須 要 堅 持 的 [ 如 生 活 習 慣 等 ], 當 然 就 不 能 讓 他 自 己 去 決 定 ( 小 效 M, 1-18 他 們 能 夠 清 楚 的 認 知 而 且 沒 有 那 種 副 作 用 之 下, 我 覺 得 可 以 ( 小 效 M, 1-18, 國 中 教 師 ) 就 是 不 會 有 什 麼 很 嚴 重 那 種 致 命 的 影 響 力 的 話, 那 我 會 說 : 你 可 以 選 擇 ( 小 正 M, 1-9, 外 商 公 司 ) 目 前 我 給 他 們 選 擇 的 東 西 的 範 圍 跟 項 目, 和 他 的 影 響 力, 我 覺 得 還 好 我 覺 得 小 不 管 大 就 管 不 了, 小 的 時 候 應 該 很 重 要, 給 他 們 一 個 明 辨 事 非 的 能 力, 大 了 我 就 覺 得, 你 已 經 會 了, 你 要 做 什 麼 你 可 以 負 擔 起 這 個 責 任 ( 小 正 M,1-25, 外 商 公 司 ) 通 常 我 讓 她 決 定 的 時 候, 就 是 她 自 己 要 負 責 後 果 了, 所 以 基 本 上 可 能 不 會 太 多, 是 一 些 她 可 以 負 得 了 責 的, 我 就 讓 她 自 己 去 決 定, 也 要 讓 她 嚐 一 嚐 那 種 後 果 的 感 覺 ( 琪 琪 M, 2-3, 幼 教 老 師 ) 我 是 覺 得 小 孩 子 他 自 己 真 得 也 不 知 道 自 己 到 底 喜 不 喜 歡 [ 指 功 課 或 才 藝 ], 我 覺 得 大 人 的 讚 美 影 響 很 大 ( 小 和 M, 2-7, 商 )
246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3. 母 親 從 小 訓 練 孩 子 做 決 定, 認 為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 我 覺 得 很 多 事 他 都 可 決 定, 那 我 覺 得 是 訓 練 的 ( 小 義 M, 1-21) 我 覺 得 他 那 個 自 我 意 識 會 慢 慢 培 養 出 來, 還 有 遇 到 一 些 問 題 怎 麼 解 決, 因 為 其 實 就 是 這 些 小 決 定, 啊 慢 慢 他 才 可 能 做 比 較 大 的 決 定 ( 小 義 M, 1-21, 保 險 業 務 代 表 ) ( 二 )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權 界 限 的 認 定 -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筆 者 以 18 個 生 活 事 項 ( 如 附 錄 二 ) 詢 問 母 親, 這 些 事 項 大 部 分 由 父 母 決 定 還 是 由 孩 子 決 定? 結 果 發 現 母 親 在 健 康 安 全 道 德 常 規 與 禮 貌 等 領 域 的 規 範 較 多, 孩 子 在 個 人 領 域 ( 例 如 衣 服 玩 伴 的 選 擇 遊 戲 的 方 式 ) 有 較 多 的 決 定 權, 不 過 有 的 母 親 提 出 玩 伴 的 選 擇 和 遊 戲 的 方 式 都 要 在 安 全 的 情 況 下 讓 孩 子 決 定 另 外, 大 部 分 的 母 親 認 為 須 看 情 況 而 定 的 有 睡 覺 時 間 是 否 與 來 拜 訪 的 長 輩 打 招 呼 餐 點 的 內 容 和 份 量 所 有 的 母 親 都 認 為 讓 孩 子 表 達 意 見 練 習 做 決 定 是 重 要 的, 不 過 在 實 際 生 活 上, 孩 子 能 夠 自 主 的 範 圍 並 不 多 這 個 結 果 和 Nucci and Smetana(1996) 的 研 究 結 果 大 同 小 異 相 同 的 是, 兩 個 研 究 中 的 母 親 都 認 為 除 了 個 人 領 域 之 外, 兒 童 尚 需 父 母 的 教 導, 以 做 出 對 孩 子 有 益 的 決 定 Smetana(1994) 比 較 民 主 權 威 專 制 權 威 和 容 許 型 等 三 種 教 養 類 型 的 父 母 在 道 德 禮 貌 健 康 安 全 個 人 領 域 中, 父 母 是 否 有 正 當 的 權 威 和 義 務 對 孩 子 做 出 規 範 結 果 發 現 大 多 數 的 父 母 認 為 除 了 個 人 領 域 外, 父 母 有 正 當 的 權 威 和 義 務 對 孩 子 做 出 規 範 但 台 灣 的 母 親 在 個 人 領 域 給 孩 子 的 自 主 權 比 較 小 受 訪 母 親 對 兒 童 是 否 有 能 力 自 主 呈 現 幾 種 不 同 的 觀 點 ( 如 表 4), 大 部 分 的 母 親 傾 向 認 為 學 前 兒 童 能 力 有 限, 必 須 看 什 麼 事 情, 適 不 適 合 孩 子 做 決 定 也 就 是 說, 較 多 的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不 重 要 的 事 可 讓 孩 子 做 決 定, 重 要 的 事 不 適 合 孩 子 做 決 定, 必 須 參 考 父 母 的 意 見 然 而 在 緊 湊 的 生 活 作 息 下 ( 如 孩 子 上 學 安 親 班 才 藝 班 和 父 母 上 班 ), 為 了 維 持 作 息 的 運 轉 無 誤 ; 那 些 不 重 要 的 事 有 時 也 由 大 人 做 決 定 以 省 時 省 事, 例 如 在 衣 服 樣 式 的 選 擇 上, 大 多 數 的 男 孩 對 衣 服 的 選 擇 沒 有 意 見, 母 親 傾 向 自 行 為 孩 子 選 購 和 搭 配, 除 非 孩 子 有 意 見 ( 大 部 分 是 女 兒 ), 才 讓 孩 子 決 定 個 人 領 域 (personal domain) 是 筆 者 採 用 西 方 文 獻 的 概 念, 用 以 比 較 美 國 和 台 灣 的 母 親 對 孩 子 可 以 自 主 範 圍 的 認 定 是 否 相 同 然 而, 分 析 受 訪 母 親 的 訪 談 內 容, 只 有 一 位 曾 經 住 在 美 國 六 七 年 的 母 親 提 到 與 個 人 領 域 有 關 的 自 我 的 概 念, 小 義 媽 媽 說 : 有 一 種 說 法 是 其 實 每 一 個 小 孩 生 下 來 都 有 他 的 自 我, 做 父 母 的 就 是 要 讓 孩 子 的 這 個 自 我 發 展 起 來 ( 小 義 M, 2-16, 保 險 業 務 代 表 )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47 大 部 分 的 母 親 表 達 孩 子 從 小 就 要 管, 大 了 就 管 不 了 了 從 小 就 要 管 意 味 : 孩 子 的 想 法 不 成 熟, 需 要 大 人 給 予 正 確 的 觀 念 而 且 希 望 孩 子 從 小 養 成 好 習 慣 在 此 觀 點 下, 父 母 的 想 法 優 於 孩 子 的 想 法, 即 使 父 母 進 入 孩 子 個 人 領 域 指 導 孩 子 如 何 做 決 定 都 有 其 正 當 性 例 如 小 仁 媽 媽 說 : 對 我 來 講 我 覺 得 他 應 該 就 是 要 聽 我 的, 我 的 經 驗 比 較 豐 富 啊! 我 跟 你 講, 就 應 該 要 這 樣 子 但 我 會 考 慮 到 他 的 一 些 想 法, 小 孩 子 的 想 法 很 單 純 : 我 就 是 要 這 樣 而 已 啊! 我 沒 有 要 怎 樣!, 但 是 我 會 給 它 複 雜 化 [ 想 的 多 一 點 ] ( 小 仁 M, 2-17, 家 管 ) 至 於 大 了 就 管 不 了 則 意 味 母 親 體 認 到 即 使 父 母 諄 諄 教 誨, 孩 子 長 大 後, 會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不 見 得 聽 父 母 的, 不 過 希 望 從 小 的 教 導 能 使 孩 子 具 備 判 斷 事 情 的 能 力 對 於 這 些 母 親 而 言, 把 自 己 的 價 值 經 驗 傳 遞 給 下 一 代 是 不 分 個 人 領 域 與 否 的 接 下 來 從 訪 談 中 母 親 解 釋 能 否 讓 孩 子 自 己 做 決 定 的 原 因 對 訪 談 情 境 題 的 回 應, 以 及 母 親 主 動 提 到 的 生 活 故 事, 將 母 親 是 否 將 兒 童 視 為 她 自 己 行 動 的 主 導 者 (self as the agent) 的 教 養 信 念 分 類 表 5 是 依 此 原 則 分 類 的 結 果 三 母 親 之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類 型 在 本 研 究 中 導 正 型 ( 佔 25%) 和 具 備 民 主 導 正 的 混 合 型 ( 佔 30%) 為 最 多 筆 者 認 為 導 正 型 反 應 出 華 人 父 母 教 養 的 特 質 - 管 教 並 重, 而 民 主 導 正 的 混 合 型 代 表 1960-1970 年 代 出 生 的 母 親 同 時 受 到 本 土 傳 統 的 教 養 觀 念 和 民 主 教 養 觀 念 的 影 響 至 於 衝 突 型 代 表 母 親 希 望 以 民 主 的 教 養 方 式 教 養 孩 子, 但 因 孩 子 的 表 現 不 如 預 期 而 與 主 張 傳 統 嚴 教 觀 的 家 人 產 生 衝 突 表 5 母 親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類 型 - 根 據 母 親 認 為 兒 童 是 否 能 為 自 我 行 動 主 控 者 的 觀 點 來 區 分 類 型 定 義 母 親 1. 保 護 型 為 孩 子 處 理 身 邊 事 務 ; 代 孩 子 解 決 問 題 小 溫 M 2. 民 主 型 ( 以 小 孩 為 中 心 ) 3. 導 正 型 ( 以 大 人 為 中 心 ) 徵 詢 孩 子 的 意 見 ; 孩 子 有 表 達 意 見 的 機 小 義 M 會 ; 考 慮 孩 子 的 需 要 和 意 見 ; 和 孩 子 商 量 討 論 等 要 求 孩 子 從 小 養 成 好 習 慣, 認 為 孩 子 的 想 法 不 成 熟, 需 要 大 人 灌 輸 正 確 的 觀 念 小 效 M 屏 屏 M 小 儉 M 小 勤 M 佳 佳 M
248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4. 衝 突 型 ( 導 正 和 民 主 的 衝 突 ) 5. 混 合 型 母 親 主 張 以 民 主 型 的 教 養 方 式, 父 親 或 其 他 家 人 主 張 以 導 正 型 的 教 養 方 式, 使 母 親 覺 得 衝 突 和 困 擾 艾 艾 M 良 良 M a. 保 護 民 主 導 正 和 衝 突 型 欣 欣 M b. 保 護 民 主 導 正 型 小 仁 M 小 信 M 小 功 M c. 民 主 和 導 正 型 琪 琪 M 小 和 M 憶 憶 M 小 樸 M 小 誠 M 小 正 M d. 民 主 ( 保 護 ) 和 放 任 型 小 中 M 放 任 型 : 沒 有 設 定 孩 子 的 行 為 規 則 ; 接 受 大 部 分 孩 子 的 慾 望 和 行 為 限 於 篇 幅, 本 文 將 重 點 放 在 相 當 具 有 特 色 的 導 正 型, 有 關 其 他 類 型 之 介 紹 將 另 文 討 論 以 下 舉 兩 位 母 親 的 敘 述 作 為 導 正 型 的 說 明 小 效 媽 媽 ( 國 中 教 師 ) 我 會 給 他 們 感 覺 就 是 老 師 講 的 話 學 校 規 定 的 事 情 一 定 要 很 投 入 像 上 鋼 琴 課, 有 時 候 功 課 忘 記 寫 哥 哥 會 要 趕 快 拿 筆 把 它 寫 完, 當 他 們 現 在 還 很 在 意 的 時 候 應 該 要 幫 他 們 養 成 好 習 慣 ( 小 效 M, 1-4) 不 然, 你 會 讓 他 養 成 壞 習 慣, 他 以 後 會 覺 得 什 麼 事 情 都 可 以 拖 可 能 因 為 我 是 老 師 的 關 係, 我 覺 得 真 的 常 常 沒 有 按 照 學 校 規 定 做 事 的 小 孩, 在 其 他 的 表 現 上 面 也 沒 有 很 突 出 這 就 是 一 種 生 活 常 規 的 建 立 一 種 習 慣 如 果 小 時 候 我 沒 有 把 它 這 個 習 慣 養 好, 我 就 怕 他 以 後 上 了 小 學 的 話, 有 可 能 [ 表 現 不 好 ]//, 那 我 覺 得 他 很 小 ( 小 效 M, 1-1) 他 們 平 常 不 看 電 視, 週 末 他 們 會 要 求 打 電 腦, 通 常 我 要 求 他 們 把 該 看 的 書 都 看 完 後 可 以 看 電 視, 所 以 他 們 就 變 成 很 習 慣, 會 把 該 聽 的 錄 音 帶 或 書 看 完 後 才 會 要 求 打 電 腦, 我 希 望 就 是 這 樣 讓 他 們 知 道 事 情 的 輕 重 緩 急 ( 小 效 M, 2-4) 像 小 時 候 很 喜 歡 坐 那 種 投 幣 式 的, 他 們 會 說 : 媽 媽 我 想 坐, 我 會 跟 他 說 那 個 坐 一 次 要 十 塊 錢 耶, 十 塊 錢 可 以 讓 你 買 一 罐 牛 奶 喝 他 就 會 去 衡 量 那 十 塊 錢 可 以 用 在 別 的 地 方, 他 們 就 會 變 成 習 慣, 就 不 會 要 去 投 幣 只 是 有 時 候 當 他 們 表 現 很 好 的 時 候, 我 覺 得 可 以 的 時 候, 我 會 主 動 說 好, 讓 你 們 去 玩, 但 是 他 們 不 會 吵 著 說 一 定 要 去 坐 ( 小 效 M, 1-18)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49 屏 屏 媽 媽 ( 自 營 音 響 店 ) 即 使 孩 子 到 了 大 學, 有 什 麼 事 情 還 是 要 跟 父 母 說 啊! 在 [ 父 母 ] 心 目 中 永 遠 都 是 小 孩 子 啊! 就 像 我 們 也 一 樣 啊! 在 父 母 心 目 中 也 是 小 孩 子 啊! ( 屏 屏 M, 3-3) 現 在 還 小, 一 定 要 問 媽 媽 : 這 件 衣 服 好 不 好? 它 好 的 話, 我 們 會 跟 他 講 : 這 個 衣 服 可 以 或 是 不 適 合 太 大 太 小, 我 們 跟 他 講 他 才 可 以 現 在 小 朋 友 不 曉 得 到 底 適 不 適 合, 穿 好 他 沒 什 麼 感 覺 ( 屏 屏 M, 3-7) [ 讓 孩 子 自 然 而 然 長 成 她 自 己 的 樣 子 ] 當 然 是 這 樣 最 好, 可 是 有 一 些 也 是 需 要 我 們 大 人 灌 輸 啊! 他 才 不 會 走 偏 激 走 偏 路 啊!( 屏 屏 M, 3-8) 期 望 孩 子 將 來 成 為 律 師 或 醫 生, 不 能 當 飯 吃 的 興 趣 只 能 當 副 業 他 們 應 該 會 聽 父 母 的 話, 分 析 給 他 們 聽, 畢 竟 我 們 [ 大 人 ] 走 的 路 比 他 們 [ 小 孩 ] 的 多 孩 子 如 果 一 錯 再 錯 的 話, 真 的 要 打 啊, 不 打 的 話 錯 幾 百 遍 都 不 會 改 正 啊, 棍 子 就 要 下 去 了,[ 不 然 ] 就 會 養 成 壞 習 慣 ( 屏 屏 M, 2-12) [ 例 如 鋪 床 他 沒 有 鋪 好, 我 們 就 ] 弄 給 他 看 之 後, 他 會 接 受 大 人 的 意 見, 畢 竟 他 們 是 很 小 很 小, 現 在 才 開 始 學 習, 老 師 教 導 的 才 對 ( 屏 屏 M, 2-15) 除 了 上 述 小 效 媽 媽 屏 屏 媽 媽 展 現 導 正 型 母 親 的 特 色 之 外, 筆 者 再 舉 具 保 護 導 正 民 主 三 特 色 的 小 仁 媽 媽 ( 家 管 ) 和 讀 小 學 三 年 級 大 兒 子 ( 小 偉 ) 之 間 的 生 活 故 事 來 說 明 有 天 小 偉 對 媽 媽 提 出 一 個 要 求, 希 望 彼 此 擬 定 一 個 生 活 契 約, 即 小 偉 寫 下 希 望 媽 媽 做 到 的 事, 媽 媽 也 寫 下 希 望 小 偉 做 到 的 事, 以 後 就 遵 照 契 約 的 規 定 來 執 行 小 偉 寫 下 的 大 意 是 希 望 媽 媽 做 一 個 好 媽 媽, 不 亂 罵 人 對 於 小 偉 的 要 求, 媽 媽 的 反 應 是 很 好 笑! 你 若 能 自 制 ( 不 和 弟 弟 吵 架, 凡 事 能 自 動 自 發 ), 就 不 用 我 管, 因 為 你 不 能 自 制, 許 多 事 你 就 還 不 能 自 己 做 主 媽 媽 語 重 心 長 地 說, 其 實 孩 子 還 是 需 要 你 意 即, 小 孩 會 期 待 擁 有 像 大 人 的 自 主 權, 但 他 們 很 多 事 還 做 不 好, 須 要 媽 媽 看 管 著 另 外 一 例 是 小 仁 ( 偉 ) 媽 媽 給 兩 個 兒 子 各 20 元 去 家 附 近 逛 街 他 們 每 人 花 六 塊 錢 各 買 一 支 筆 回 家 媽 媽 覺 得 家 裡 還 有 很 多 筆, 花 錢 在 買 筆 上 不 是 划 算 的 消 費 媽 媽 循 循 善 誘 她 的 小 孩, 希 望 他 們 能 從 中 學 得 教 訓 她 的 立 場 是 站 在 孩 子 行 動 代 理 人 的 角 度, 認 為 有 責 任 要 教 孩 子 怎 麼 做 比 較 好, 免 得 孩 子 浪 費 如 同 小 效 媽 媽 在 上 節 告 訴 孩 子 該 花 10 元 坐 電 動 遊 具 或 買 牛 奶 的 例 子 一 樣 從 Windell ( 民 87) 的 觀 點 來 看, 他 應 該 會 建 議 父 母 必 需 教 養 孩 子 學 習 相 信 自 己 讓 孩 子 帶
25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20 元 出 外 購 物 是 父 母 允 諾 給 孩 子 的 自 主 權, 孩 子 要 如 何 處 理 20 元 是 孩 子 的 決 定, 孩 子 是 這 件 事 情 的 行 動 主 導 者 父 母 也 許 不 贊 同 孩 子 的 做 法, 可 以 表 達 父 母 的 立 場, 不 必 積 極 的 將 父 母 認 為 較 好 的 觀 點 告 訴 孩 子, 尊 重 孩 子 最 後 的 決 定 - 不 管 好 壞 認 為 孩 子 必 須 學 習 相 信 自 己 的 觀 點 可 能 源 自 在 兒 童 期 的 自 尊 研 究 中, 最 核 心 的 面 向 是 控 制 感 (the sense of control), 也 和 自 我 主 張 (assertiveness) 相 關 控 制 感 意 旨 一 種 有 效 能 的 感 覺, 或 個 人 主 導 感 (personal agency) 即 感 覺 個 體 對 自 我 和 外 在 世 界 有 力 量 或 有 影 響 因 果 的 能 力 這 不 是 指 絕 對 的 權 力 或 單 方 面 的 因 果 關 係, 而 是 個 體 對 在 自 我 本 身 內 在 和 外 在 有 一 些 作 用, 哲 學 家 長 久 以 來 相 信 這 種 控 制 感 是 自 我 概 念 的 精 華 (Damon, 1983) 大 兒 子 小 偉 很 想 自 己 出 去 買 東 西, 媽 媽 對 此 覺 得 好 笑 和 奇 怪! 小 仁 媽 媽 主 要 擔 心 孩 子 的 安 全 以 及 怕 他 亂 花 錢 小 仁 媽 媽 對 10 歲 兒 子 追 求 自 主 的 疑 問 : 為 什 麼 要 依 照 你 ( 媽 媽 ) 的 規 定? 的 回 應 是 : 我 覺 得 孩 子 很 不 喜 歡 依 照 父 母 親 給 的 模 式, 喜 歡 自 由 自 在 的 感 覺 我 說 : 你 還 小 啊! 所 以 媽 媽 要 規 定 你, 你 是 我 的 兒 子, 你 就 要 聽 我 的 規 定 ( 小 仁 M) 綜 合 母 親 的 敘 述, 筆 者 將 導 正 型 的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定 義 為 : 為 了 孩 子 好, 使 之 依 循 父 母 所 設 規 範 的 教 養 行 為 希 望 從 孩 子 小 的 時 候, 就 把 孩 子 導 向 父 母 認 為 正 確 的 成 長 道 路 導 正 型 教 養 信 念 是 筆 者 所 提 的 初 步 理 論 概 念, 筆 者 認 為 導 正 型 教 養 信 念 受 到 儒 家 教 育 思 想 中 家 訓 傳 統 的 嚴 教 觀 的 影 響 林 文 瑛 和 王 震 武 ( 民 84) 分 析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中 的 主 流 教 育 思 想 是 嚴 教 觀, 長 輩 對 後 輩 要 時 加 規 範, 以 免 他 們 養 成 不 良 的 習 慣 在 華 人 的 文 化 中 父 母 管 教 小 孩 是 天 經 地 義 的 事, 父 母 並 不 重 視 孩 子 具 有 自 己 的 行 動 主 導 權 的 概 念, 也 較 不 擔 心 嚴 教 之 後 孩 子 的 自 我 是 否 會 因 此 而 受 損 華 人 的 自 己 的 發 展 可 謂 是 一 個 道 德 自 己 的 發 展 過 程, 華 人 以 禮 為 行 為 準 則 的 方 式, 很 容 易 使 自 己 的 內 容 趨 於 社 會 規 範 化, 包 括 一 些 自 己 應 該 是 什 麼 身 分 及 應 該 做 什 麼 才 不 失 身 分 等 等 角 色 及 角 色 期 望 的 內 容 ( 楊 中 芳, 民 79) 因 此, 華 人 父 母 傾 向 以 直 接 介 入 的 方 式, 引 導 孩 子 走 向 成 材 之 路 Wu(1996) 指 出 當 今 上 海 和 台 灣 南 部 的 父 母 傾 向 採 取 較 直 接 的 方 法 來 影 響 子 女 的 行 為 父 母 認 為 他 們 有 責 任 約 束 子 女 的 行 為, 處 處 表 示 關 心, 和 子 女 說 道 理 和 提 供 行 為 指 引 等 教 誨 方 式 (Wu, 1996) 為 凸 顯 導 正 型 教 養 概 念 的 特 點, 筆 者 比 較 導 正 型 與 Maccoby and Martin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51 (1983) 給 予 民 主 型 的 定 義 的 異 同 相 同 的 部 份 是 (1) 父 母 比 子 女 擁 有 更 大 的 權 力, 且 有 更 多 的 智 能 與 技 巧 去 控 制 某 些 資 源, 以 防 止 子 女 形 成 或 持 續 不 良 的 行 為,(2) 父 母 重 視 子 女 的 需 要 與 要 求, 但 決 定 權 在 父 母 身 上,(3) 父 母 期 望 子 女 有 成 熟 的 行 為 表 現, 並 向 子 女 建 立 清 楚 的 行 為 準 則,(4) 堅 定 要 求 子 女 依 準 則 行 事, 必 要 時 會 施 以 命 令 或 懲 罰 不 同 的 是 導 正 型 的 父 母 較 少 做 到 下 面 三 點 :(1) 親 子 之 間 採 開 放 式 的 溝 通,(2) 親 子 雙 方 皆 能 肯 定 並 認 知 彼 此 的 需 求 觀 點 與 權 利,(3) 鼓 勵 子 女 發 展 個 殊 性 及 獨 立 性 如 前 所 述, 導 正 型 母 親 會 鼓 勵 孩 子 在 問 題 解 決 生 活 自 理 上 獨 立 自 主, 但 由 於 母 親 比 較 傾 向 以 經 驗 豐 富 的 專 家 身 分 指 導 孩 子 走 在 正 確 的 成 長 路 上, 而 降 低 察 覺 開 放 式 的 溝 通 肯 定 孩 子 的 權 利 及 孩 子 個 殊 性 發 展 的 可 能 貢 獻 伍 結 論 總 結 受 訪 的 20 位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意 義 的 詮 釋 集 中 在 問 題 解 決 ( 認 知 層 面 ) 和 生 活 自 理 ( 行 為 層 面 ), 訪 談 資 料 顯 示 母 親 並 不 將 於 西 方 文 獻 曾 出 現 的 情 緒 自 主 和 態 度 自 主 ( 指 孩 子 的 價 值 信 念 有 別 於 父 母 ) 納 入 兒 童 自 主 的 概 念 中 此 外, 所 有 母 親 都 認 為 孩 子 年 幼 時, 有 必 要 親 子 共 寢 以 提 供 孩 子 較 好 的 照 顧 及 安 全 感 此 點 與 美 國 社 會 中 較 多 人 主 張 為 了 幫 助 孩 子 獨 立 自 主, 孩 子 自 襁 褓 時 就 應 與 父 母 分 床 而 眠 的 教 養 信 念 不 同 母 親 都 認 為 應 該 鼓 勵 孩 子 獨 立 自 主, 讓 孩 子 做 決 定 很 重 要, 不 過, 母 親 同 時 也 認 為 孩 子 還 小 ( 不 管 是 3-6 歲 或 國 小 階 段 的 孩 子 ), 由 於 關 愛 的 延 伸, 而 難 以 放 手 讓 孩 子 做 他 該 自 己 做 的 事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權 界 限 的 認 定 乃 是 根 據 母 親 給 孩 子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 能 力 與 責 任 和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受 訪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所 能 擁 有 多 少 自 主 權 的 判 準 是 根 據 孩 子 的 能 力 和 所 能 負 擔 的 責 任 作 為 分 界, 有 三 種 類 型,(1) 孩 子 的 能 力 不 夠, 大 部 份 引 導 孩 子 做 決 定,(2) 孩 子 有 些 能 力 可 做 決 定, 讓 孩 子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做 選 擇,(3) 決 定 的 能 力 要 從 小 訓 練 大 多 數 的 母 親 認 為 學 前 兒 童 能 力 有 限, 必 須 看 是 什 麼 事 情, 適 不 適 合 孩 子 做 決 定 意 即 不 重 要 的 事 可 讓 孩 子 做 決 定 或 由 大 人 做 決 定 以 省 時 省 事, 而 重 要 的 事 不 適 合 孩 子 做 決 定, 要 參 考 父 母 的 意 見 在 此 情 況 下, 母 親 即 是 孩 子 行 動 的 主 導 者, 而 兒 童 則 是 行 動 的 執 行 者 在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的 範 疇 方 面, 母 親 在 健 康 安 全 道 德 常 規 與 禮 貌 等 領 域
252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的 規 範 較 多, 孩 子 在 個 人 領 域 ( 例 如 衣 服 玩 伴 的 選 擇 遊 戲 的 方 式 ) 有 較 多 的 決 定 權 在 個 人 領 域 事 務 方 面, 以 才 藝 課 程 的 選 擇 為 例, 民 主 型 的 母 親 會 和 孩 子 討 論, 找 出 孩 子 最 有 興 趣 的 才 藝 項 目, 且 尊 重 孩 子 的 意 見 導 正 型 的 母 親 一 開 始 多 半 是 孩 子 有 興 趣 或 被 父 母 說 服 而 參 加, 中 途 想 退 出 時, 母 親 認 為 孩 子 尚 不 清 楚 自 己 想 要 什 麼, 父 母 應 該 規 勸 孩 子 持 之 有 恆 當 母 親 和 孩 子 的 意 見 不 同 時, 民 主 型 的 母 親 會 和 孩 子 討 論, 了 解 孩 子 的 想 法, 再 做 出 最 後 的 決 定 導 正 型 的 母 親 傾 向 以 威 權 的 方 式 告 訴 孩 子 哪 一 種 方 式 最 好 ; 民 主 導 正 混 合 型 的 母 親 傾 向 用 方 法 勸 服 孩 子, 或 是 恩 威 並 施, 或 是 採 折 衷 方 案 各 退 一 步 對 大 多 數 的 導 正 型 母 親 而 言, 把 自 己 的 價 值 經 驗 傳 遞 給 下 一 代 是 不 分 個 人 領 域 與 否 的 從 社 會 文 化 面 思 考 自 主 的 在 地 意 義, 本 研 究 顯 示 母 親 所 認 知 兒 童 自 主 的 意 義 偏 向 認 知 層 面 和 行 為 層 面, 但 強 調 親 子 情 感 的 相 依 反 映 出 我 們 的 社 會 文 化 重 視 合 和 的 親 子 關 係 余 德 慧 ( 民 79) 認 為 華 人 的 親 子 關 係 傾 向 以 (1) 共 生 的 方 式 存 在,(2) 父 母 以 一 體 兩 面 的 支 持 與 控 制 來 管 教 孩 子,(3) 親 子 的 地 位 有 尊 卑 之 分 若 從 親 子 關 係 推 及 到 親 友 間 的 互 動 原 則, 台 灣 社 會 仍 重 視 孟 子 所 主 張 的 五 倫 至 於 包 含 更 廣 的 社 會 人 際 關 係 則 存 在 著 費 孝 通 所 提 出 的 差 序 格 局 費 孝 通 認 為 儒 家 的 所 謂 人 倫, 就 是 從 自 己 推 出 去 的 和 自 己 發 生 社 會 關 係 的 那 一 群 人 裡 所 發 生 的 一 輪 輪 波 紋 的 差 序 ( 費 孝 通,1985, 頁 25) 台 灣 社 會 小 到 親 子 關 係, 大 到 社 會 結 構 也 具 有 由 道 德 倫 常 所 規 範 的 人 與 人 的 對 應 關 係, 這 種 人 我 的 對 應 關 係 與 角 色 規 範 和 西 方 社 會 有 所 不 同 Raeff(1997) 指 出 美 國 社 會 不 只 重 視 獨 立 (independence) 的 價 值, 也 重 視 相 依 (interdependence) 的 價 值, 只 是 這 兩 種 價 值 觀 各 立 基 於 不 同 的 背 景 Raeff (1997) 整 理 出 獨 立 的 價 值 觀 建 立 在 (1) 自 由 的 思 想 和 行 動,(2) 追 求 自 我 選 擇 的 目 標,(3) 自 我 主 張 (self-assertion) 等 基 礎 而 相 依 的 價 值 則 建 立 在 (1) 互 相 (mutuality) 和 互 惠 (reciprocity),(2) 朝 向 共 同 目 標 一 起 合 作,(3) 協 商, (4) 人 人 平 等 (egalitarianism) 等 基 礎 比 較 台 灣 社 會 和 美 國 社 會 有 關 獨 立 和 相 依 等 價 值 觀 所 建 立 的 基 礎, 可 發 現 兩 者 差 異 之 處 最 明 顯 的 是 受 到 儒 家 人 倫 思 想 影 響 的 台 灣 社 會, 不 似 受 基 督 教 文 化 影 響 的 美 國 社 會, 認 為 在 神 的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而 且 不 少 台 灣 的 父 母 會 為 了 孩 子 或 家 族 的 未 來, 捨 棄 自 己 的 利 益 以 成 就 他 們 子 女 或 家 族 這 些 台 灣 父 母 願 意 犧 牲 自 己 來 支 持 孩 子, 他 們 所 冀 望 的 便 是 孩 子 能 夠 達 到 他 們 為 子 女 所 設 下 的 目 標, 在 此 前 提 下 孩 子 也 就 難 以 有 追 求 自 我 選 擇 的 目 標 或 自 由 的 思 想 和 行 動
大 台 北 地 區 母 親 對 兒 童 自 主 教 養 信 念 之 詮 釋 性 研 究 253 這 些 有 助 自 主 的 機 會 然 而, 父 母 的 教 養 信 念 也 會 隨 著 台 灣 社 會 的 民 主 化 和 受 西 方 文 化 的 影 響 而 有 所 改 變, 研 究 者 可 探 討 台 灣 地 區 不 同 社 經 背 景 或 都 會 化 程 度 的 父 母 對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信 念 是 否 有 所 差 異 另 外, 針 對 兒 童 自 主 的 教 養 信 念, 受 訪 母 親 可 分 為 保 護 型 民 主 型 導 正 型 衝 突 型 及 混 合 型 等 五 種 類 型 其 中 導 正 型 和 民 主 導 正 皆 具 的 混 合 型 為 最 多 台 灣 的 母 親 比 較 用 社 會 的 道 德 價 值 觀 去 導 正 孩 子 的 行 為, 認 為 孩 子 還 小, 需 要 大 人 教 導 ; 西 方 社 會 的 父 母 較 相 信 控 制 的 來 源 在 自 己 手 中, 孩 子 應 是 自 我 行 動 的 主 導 者, 若 是 對 孩 子 的 控 制 太 過 直 接, 自 我 的 主 權 受 到 侵 犯, 就 容 易 發 生 心 理 情 緒 上 的 問 題, 上 述 結 果 顯 示 兒 童 自 主 性 的 社 會 化 歷 程 在 母 親 教 養 信 念 所 織 成 的 情 境 脈 絡 下 進 行 母 親 的 教 養 信 念 反 映 了 其 所 處 的 社 會 文 化 : 有 受 到 儒 家 文 化 影 響 的 導 正 型 母 親, 認 為 兒 童 尚 不 能 擁 有 自 己 行 動 的 主 控 權, 兒 童 自 主 性 的 發 展 需 要 父 母 師 長 的 導 正 ; 另 一 方 面, 有 些 母 親 受 到 西 方 主 張 民 主 個 人 主 義 的 影 響, 給 予 孩 子 較 多 協 商 的 空 間 ; 也 有 處 於 傳 統 與 民 主 思 潮 撞 擊 下, 不 知 應 要 尊 重 孩 子 好, 還 是 直 接 要 求 孩 子 聽 令 於 父 母 好 的 衝 突 型 母 親 本 研 究 建 議 在 發 展 本 土 的 教 育 課 程 或 親 職 教 育 時, 應 該 先 了 解 台 灣 教 育 文 化 的 特 質, 若 只 將 西 方 的 教 育 模 式 複 製 到 台 灣 來, 很 容 易 流 於 形 式 的 模 仿, 我 們 的 社 會 及 教 育 體 系 也 容 易 因 為 缺 乏 足 夠 的 經 驗 及 條 件 來 支 撐 其 教 育 理 想 建 議 父 母 及 教 師 可 思 考 自 我 主 張 協 商 平 等 主 義 在 我 們 所 處 的 社 會 的 意 義, 並 實 踐 運 用 此 外, 建 議 研 究 者 未 來 可 對 導 正 型 教 養 信 念 做 進 一 步 的 探 究 ; 或 探 討 父 母 對 幼 兒 反 抗 行 為 與 自 主 之 間 的 看 法 ; 以 及 探 討 幼 兒 自 我 建 構 的 社 會 化 歷 程 誌 謝 本 研 究 為 部 份 國 科 會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NSC 90-2413-H-158-001), 作 者 感 謝 國 科 會 的 補 助, 並 感 謝 參 與 本 研 究 的 母 親 孩 子 及 助 理 張 靜 嫻 小 姐 的 協 助 參 考 文 獻 呂 俊 甫 ( 民 81) 美 國 人 的 獨 立 性 格 美 國 月 刊,7(3),123-128 余 德 慧 ( 民 79) 中 國 社 會 的 人 際 苦 痛 及 其 分 析 載 於 楊 中 芳 高 尚 仁 合 編, 中 國 人 中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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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 附 錄 一 訪 談 母 親 之 問 題 大 綱 1. 你 認 為 什 麼 是 教 養 孩 子 最 重 要 的 事? 2. 你 的 教 養 目 標 是 什 麼? 3. 什 麼 事 情 該 由 你 的 小 孩 自 己 做 決 定? 什 麼 是 該 由 大 人 決 定? 4. 讓 孩 子 自 己 做 決 定 這 件 事 情 重 要 嗎? 為 什 麼? 5. 什 麼 時 候 你 會 規 範 孩 子?( 家 規 有 哪 些?) 6. 什 麼 樣 的 事 情 會 和 孩 子 討 論? 7. 孩 子 該 有 自 己 的 意 見 嗎? 為 什 麼? 8. 如 果 你 讓 孩 子 做 決 定 了, 後 來 你 不 同 意 她 的 決 定 時, 你 怎 麼 辦?( 已 經 問 過 ) 9. 若 和 孩 子 意 見 不 同 時, 你 怎 麼 辦? 如 何 解 決 你 和 孩 子 之 間 不 同 的 看 法?( 已 經 問 過 ) 10. 什 麼 時 候 你 會 妥 協? 為 什 麼? 11. 如 果 孩 子 堅 持 己 見 時, 你 怎 麼 辦? 附 錄 二 兒 童 可 以 自 主 範 疇 之 類 別 和 內 容 健 康 領 域 : 吃 糖 果 或 薯 片 等 零 食 大 冷 天 裡, 不 穿 外 套 餐 點 的 內 容 和 份 量 不 洗 澡 晚 睡 安 全 領 域 : 爬 高 樹 道 德 領 域 : 沒 有 跟 別 人 講 一 聲, 就 拿 了 別 人 的 東 西 來 使 用 常 規 領 域 : 不 想 穿 上 幼 稚 園 的 制 服 去 上 學? 學 校 的 功 課 攻 擊 別 人 禮 貌 領 域 : 別 人 講 話 時 打 岔 用 手 拿 食 物 吃 不 想 跟 來 拜 訪 的 叔 叔 或 阿 姨 打 招 呼 不 和 別 人 分 享 玩 具 或 書 個 人 領 域 : 穿 衣 服 的 顏 色 或 樣 式 玩 遊 戲 的 方 式 和 形 式 玩 伴 的 選 擇 才 藝 班 的 選 擇
Journal of National Taipei Teachers College, Vol.17, No.2(Sep. 2004)229~260 NATIONAL TAIPEI TEACHERS COLLEGE 259 An Interpretive Study of Mothers Child-rearing Beliefs on Child s Autonomy in Taipei Area Hui-fen Lin * ABSTRACT Multicultural researchers have argued that the same concept may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in different cultures. The concept of child's autonomy is rooted in the western cultural, but not in Confucianism society like Taiwan.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how middle-class mothers construct the meaning of child's autonomy through their child-rearing beliefs within the social culture context of Taiwan. In other words, I discussed the mothers' child-rearing beliefs regarding the following issues: First, how do Taiwanese mothers interpret the meaning of children's autonomy? Secondly, on what ground do mothers grant autonomy to their children? And, on which domain can children make their own decisions? Thirdly, discussing the types of children rearing beliefs on children's autonomy. The mothers interpreted the competence of problem solving and self-care as the main meanings of children's autonomy. They reported infant and toddlers can gain a sense of security by bed-sharing with their parents. The results also indicate that the mothers treat health, security, ethics, and manners as issues that they should control while they let their children decide their own personal events. However, for the child's best interests, the mothers tend to give directions to guide their children on making decisions in personal domain. Five types of parenting styles based on mother s child rearing beliefs on children s autonomy were identified. The narrative account of these mothers can provide a framework to further develop indigenous perspective for child-rearing culture in Taiwan. Key words: child rearing belief, child-rearing practices, autonomy, independent, self, culture, in-depth interview * Hui-fen Lin: Associate Professor, Graduate School of Family Studies and Child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f Applied Science of Living, Shih Chien University
260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第 十 七 卷 第 二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