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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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 言 1.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概 况 广 东 湛 江 与 广 西 玉 林 和 北 海 相 邻, 两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湛 江 只 与 北 海 有 一 条 出 省 通 道, 但 湛 江 与 玉 林 的 边 界 线 更 长, 联 系 更 密 切, 目 前 仅 依 靠 S287 实 现 陆 路 往 来, 无 法 满 足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根 据 湛 江 市 三 环 四 通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和 玉 林 市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大 纲 ( 草 案 )(2014~2030), 均 已 将 湛 江 至 玉 林 高 速 公 路 纳 入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实 现 广 东 和 广 西 相 邻 地 级 市 均 有 高 速 公 路 通 达, 对 粤 桂 经 济 一 体 化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经 过 湛 江 市 下 辖 的 廉 江 市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及 湛 江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主 线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里 程 为 km,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里 程 为 14.68km), 海 田 支 线 路 线 全 长 7.6km 主 线 新 建 段 及 海 田 支 线 采 用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采 用 120km/h, 路 基 宽 采 用 26.5m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按 八 车 道 标 准 改 扩 建,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42m 本 项 目 采 用 一 次 立 项, 分 期 建 设 方 式, 一 二 期 分 界 点 位 于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南 段 ( 与 东 海 岛 疏 港 大 道 相 交 处 ), 具 体 桩 号 为 NK , 一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km, 二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7.81km 拟 建 项 目 一 期 建 设 工 期 3 年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过 程 项 目 建 设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1

2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的 有 关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须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次 环 评 以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湛 江 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提 供 的 工 程 资 料 及 路 线 走 向 为 基 准,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中 海 环 境 科 技 ( 上 海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22 日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后, 从 工 程 选 线 阶 段 介 入 路 线 环 境 可 行 性 研 究, 经 过 针 对 设 计 线 位 进 行 的 多 次 现 场 调 查 和 资 料 调 研 后, 以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咨 询 报 告 的 形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情 况 及 优 化 建 议,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项 目 走 廊 带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等 8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区 ) 相 关 问 题, 随 即 安 排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路 段 优 化 设 计, 避 让 7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 对 不 能 避 让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开 展 路 线 方 案 论 证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以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的 要 求 环 境 现 场 调 查 期 间 在 湛 江 市 交 通 局 及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的 大 力 协 助 下, 基 于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资 料 开 展 了 现 场 踏 勘 和 资 料 收 集 工 作, 并 走 访 了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保 国 土 规 划 林 业 海 洋 渔 业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管 理 局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管 理 局 等 政 府 机 构, 对 沿 线 的 环 境 现 状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进 行 了 深 入 调 查 分 析 和 筛 选, 开 展 了 广 泛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并 委 托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并 于 2016 年 5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特 点 及 重 点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特 点 1) 项 目 处 于 微 丘 区, 沿 线 自 然 环 境 良 好, 属 于 粤 西 热 带 农 业 区 ; 按 照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本 项 目 位 于 国 家 重 点 开 发 区 国 家 农 产 品 主 产 区 2) 据 调 查, 项 目 经 过 3 处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分 别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桩 号 位 置 :K42+577~K42+835)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 桩 号 位 置 :K11+200~K23+860)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2

3 桩 号 位 置 :K ~K ) 3) 据 调 查, 项 目 在 G1K93+300~G1K 路 段 经 过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一 般 性 区 域 ( 游 客 服 务 区 500m 生 态 保 护 区 310m); 在 K0+000~K 路 段 经 过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 利 用 湛 江 市 规 划 的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 国 家 林 业 局 已 许 可 ) 在 NK93+600~NK 路 段 经 过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4) 项 目 建 设 永 久 占 地 约 公 顷, 将 造 成 植 被 损 失 及 破 坏, 工 程 建 成 后 路 线 沿 线 绿 化 可 以 进 行 适 量 的 生 态 补 偿 ( 约 达 20% 以 上 ); 临 时 用 地 也 会 造 成 植 被 损 失 与 破 坏, 多 数 情 况 下, 随 施 工 结 束 可 逐 渐 恢 复 ;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可 能 有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如 虎 纹 蛙 豹 猫 黑 鸢 赤 腹 鹰 红 隼 等, 有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如 沼 水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 白 鹭 池 鹭 夜 鹭 绿 鹭 黄 斑 苇 鳽 等 5)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点 共 72 个, 其 中 有 68 个 居 民 点 4 所 学 校 (2) 重 点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环 境 问 题 : (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含 生 态 敏 感 区 评 价 )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污 染 防 治 和 缓 解 措 施,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确 保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保 持 良 好 状 态 4. 主 要 评 价 结 论 (1) 项 目 经 过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进 行 可 行 性 专 题 论 证, 并 获 得 主 管 部 门 许 可 ; 项 目 经 过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意 见 并 在 项 目 环 境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提 出 了 减 缓 措 施 (2)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减 缓 措 施 1)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如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料 场 施 工 便 道 取 土 场 及 弃 渣 场 等 可 以 有 效 减 缓 因 布 设 不 当 而 带 来 的 生 态 水 体 及 扰 民 影 响 2) 对 施 工 场 地 场 所 定 期 进 行 洒 水 对 易 起 尘 物 料 进 行 覆 盖 定 期 清 理 等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防 治 扬 尘 污 染 3) 对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区 域 应 设 置 多 级 沉 淀 池, 处 理 及 收 集 施 工 区 域 产 生 的 清 洗 水 冲 洗 水 养 护 水 ; 对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化 粪 池 收 集 生 活 污 水 及 粪 便 ; 对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应 设 置 泥 浆 池, 水 体 桥 梁 中 施 工 设 置 围 堰, 对 路 基 施 工 两 侧 设 置 沉 砂 池, 施 工 机 械 油 污 收 集 处 理 等, 在 采 取 一 些 列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选 择 低 噪 音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通 道, 对 靠 近 敏 感 点 路 段 设 置 临 时 隔 声 屏 障, 合 理 3

4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控 制 高 噪 声 设 备 夜 间 作 业 时 段, 可 有 效 缓 解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3)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减 缓 措 施 1) 废 水 :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污 水 主 要 为 停 车 区 服 务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影 响 较 小 2) 噪 声 : 对 沿 线 超 标 噪 声 敏 感 点 如 居 民 点 学 校 等, 采 取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等 措 施 后, 有 效 保 护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3) 环 境 风 险 : 对 经 过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后, 对 水 源 地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4) 生 态 : 通 过 生 态 补 偿 复 垦 绿 化 及 防 范 等 措 施 后, 对 沿 线 生 态 影 响 较 小 (4)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评 期 间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张 贴 公 告 等 多 种 形 式 进 行 信 息 公 示, 广 泛 征 询 沿 线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保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访 谈 问 卷 调 查 专 访 咨 询 等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收 集 和 调 查 期 间, 将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于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网 站, 便 于 公 众 查 阅 共 收 到 289 份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其 中 个 人 调 查 表 219 份,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表 70 份, 覆 盖 沿 线 全 部 敏 感 点 及 村 委 会, 及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管 理 部 门 等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公 路 沿 线 公 众 ( 包 括 地 方 政 府 沿 线 居 民 ) 极 大 多 数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大 部 分 公 众 对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征 地 拆 迁 阻 隔 和 扬 尘 噪 声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有 较 好 的 认 知, 公 众 希 望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间 采 取 的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要 得 到 有 效 的 落 实, 使 公 路 建 设 与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和 居 民 利 益 相 协 调 综 上, 拟 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局 部 穿 越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目 前 已 取 得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许 可 意 见,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等 相 协 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明 显 项 目 建 设 将 主 要 带 来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噪 声 方 面 的 影 响, 在 全 面 落 实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生 态 补 偿 恢 复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缓 解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来 讲, 该 公 路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

5 第 一 章 总 论 1.1 工 程 范 围 本 项 目 是 北 部 湾 东 部 地 区 的 纵 向 交 通 干 道, 与 兰 海 高 速 公 路 连 接 线 玉 林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相 交, 规 划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建 成 后, 将 充 分 发 挥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效 应, 有 利 于 增 强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以 及 环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合 作, 加 快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承 接 东 部 产 业 转 移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起 终 点 : 项 目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与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广 西 段 顺 接, 终 于 湛 江 市 东 海 岛, 与 在 建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公 路 衔 接 海 田 支 线 起 终 点 : 起 点 与 本 项 目 主 线 衔 接, 终 点 与 赤 坎 区 海 田 路 对 接 推 荐 方 案 的 路 线 走 向 :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往 南 经 和 寮 镇 塘 蓬 镇, 于 石 岭 镇 东 侧 跨 九 洲 江, 至 新 民 镇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连 接 线 交 叉, 往 东 南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于 黄 略 镇 与 沈 海 高 速 交 叉 ( 设 海 田 支 线 连 接 赤 坎 海 田 路 ), 并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至 高 阳, 而 后 转 向 东 南, 经 湖 光 农 场 穿 交 椅 岭, 跨 通 明 海 至 东 海 岛, 终 点 于 民 安 镇 与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衔 接 建 设 项 目 经 过 湛 江 市 下 辖 的 廉 江 市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及 湛 江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主 线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里 程 为 km,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里 程 为 14.68km), 海 田 支 线 路 线 全 长 7.6km 其 中 廉 江 市 境 里 程 53.7km, 遂 溪 县 境 里 程 29.53km( 含 海 田 支 线 及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里 程 ), 麻 章 区 境 里 程 km, 东 海 岛 开 发 区 境 里 程 13.31km 路 线 具 体 走 向 详 见 附 图 环 评 目 的 通 过 对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自 然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对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进 而 对 公 路 建 设 期 和 营 运 期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保 对 策 和 措 施, 为 本 公 路 的 使 用 和 管 理 以 及 沿 线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提 供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科 学 依 据, 促 进 道 路 建 设 与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持 续 稳 定 和 协 调 发 展, 以 期 达 到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1.3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4.4;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5

6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15.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6;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15.5;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8;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 (12)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2006.1;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2004.8;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1997.1;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 (1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17)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18)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管 理 规 定,1995.5; (19)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4; (2)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调 查 处 理 办 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2 号, ; (3) 关 于 坚 决 制 止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植 树 等 行 为 的 紧 急 通 知, 国 务 院,2004.3; (4)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 文,2004.4; (5)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交 通 部 令 2003 年 第 5 号,2003.5; (6)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规 定, 水 保 [2001]12 号 文 ; (7)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有 关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土 资 源 部 等 七 部 委, 国 土 资 发 2005[196] 号 文,2005.9; (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6.2; (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环 发 号,2007.3; (10)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号, ; (11) 关 于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土 地 复 垦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土 资 源 部 会 同 国 家 发 6

7 改 委 等 七 部 委, 国 土 资 发 [2006]225 号,2006.9; (1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49 号,2012.4; (13)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2]5 号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77 号 ; (15)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98 号 ; (16)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修 订 ; (17)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环 办 [2013]103 号, 地 方 法 律 规 章 (1)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15.7; (2)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2012.7; (3) 广 东 省 水 资 源 管 理 条 例, ; (4)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2010.7; (5)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 (6)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通 知, 粤 府 办 [1999]27 号 ; (7) 广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2010.7; (8)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2012.7; (10) 印 发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对 公 路 ( 含 桥 梁 )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违 法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自 由 裁 量 权 裁 量 标 准 的 通 知, 粤 环 办 [2013]80 号,2013.8; (11) 广 东 省 采 石 取 土 管 理 规 定,2008.5; (12) 广 东 省 森 林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13) 广 东 省 林 地 保 护 管 理 条 例,2010 年 7 月 23 日 修 订 ; (14) 广 东 省 森 林 和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1986.7; (15) 广 东 省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条 例,1998.9; (16)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粤 府 [2006]35 号,2006.4; (17)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粤 府 办 [2011]48 号,2011.7; (18)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2012.9; (19)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配 套 环 保 政 策 的 通 知, 粤 环 [2014]7 号,2014.7; 7

8 (20)<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征 地 补 偿 保 护 标 准 (2010 年 修 订 调 整 )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源 利 用 发 号,2011.1; (21) 湛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管 理 的 通 知, 湛 环 函 号,2014.9; (22)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粤 府 函 [2014]141 号,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8)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9)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 (10)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 B ); (10)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10]7 号,2010.1; (11)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建 标 [2011]124 号,2011.8; (12)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环 发 [2003]94 号,2003.5; (13) 关 于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湛 环 函 [2015]1037 号, ; 工 程 相 关 文 件 (1)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湛 江 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2)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 (3)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 (4)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2016.4; (5)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地 质 公 园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 (6)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9 1.4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因 子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如 下 : (1) 声 环 境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L Aeq ; (2) 生 态 环 境 : 植 被 耕 地 水 土 流 失 野 生 动 植 物 水 生 生 物 等 ; (3) 大 气 环 境 :NO 2 PM 10 ; (4) 地 表 水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 (5)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的 特 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以 及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单 项 环 境 因 子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如 表 环 境 因 素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表 本 项 目 环 评 等 级 划 分 及 依 据 环 评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位 于 农 村 地 区, 受 影 响 人 口 较 多,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噪 声 级 明 显 的 增 高 ( 增 量 >5 分 贝 ),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采 用 一 级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为 线 性 工 程,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9.76km 2 20km 2 路 线 长 度 约 为 全 长 km>100km, 路 线 穿 越 特 殊 及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总 体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 项 目 建 成 后,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为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本 项 目 附 属 设 施 主 要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轻 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采 用 三 级 评 价 项 目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主 要 是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排 放, 以 生 活 污 水 为 主, 成 分 简 单,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等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路 面 径 流 总 体 而 言,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1000m 3 /d,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评 价 本 项 目 属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没 有 隧 道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地 下 水 导 则 为 Ⅳ 类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未 划 分 项 目 跨 越 九 州 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河 流, 且 跨 越 河 流 多 为 Ⅲ Ⅱ 类 水 体, 一 旦 在 工 程 跨 越 这 些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环 境 污 染 后 果 较 严 重 环 评 等 级 一 级 一 级 三 级 三 级 - 一 级 9

10 1.4.3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如 表 评 价 内 容 表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的 带 状 区 域, 施 工 场 界 外 200m 范 围 生 态 环 境 路 线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以 内, 公 路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 包 括 涉 及 的 弃 土 ( 渣 ) 场 临 时 用 地 等 ),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路 段 评 价 范 围 延 伸 至 生 态 敏 感 区 大 气 环 境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的 带 状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涉 及 的 地 表 水 体 桥 位 上 游 500m 下 游 3000m, 调 查 范 围 扩 大 至 取 水 口 同 时 调 查 项 目 涉 及 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取 水 口 的 分 布 情 况 由 于 本 项 目 属 于 线 性 工 程, 一 般 为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扩 大 至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区 域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的 敏 感 点 ( 如 居 民 点 等 ),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调 查 范 围 适 当 扩 大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涉 及 有 取 水 口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域, 扩 大 至 取 水 口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主 要 水 体 为 九 州 江 廉 江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分 界 河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通 明 海 等 根 据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项 目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临 近 的 武 陵 水 库 为 Ⅱ 类 水 体, 九 州 江 遂 溪 河 为 III 类 水 体, 廉 江 河 为 IV 类 水 体, 其 余 未 作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情 况 序 号 水 体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功 能 现 状 水 质 目 标 执 行 标 准 备 注 1 九 州 江 K 综 合 Ⅲ 类 Ⅲ 类 桥 梁 2 廉 江 河 K 综 合 IV 类 IV 类 桥 梁 3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K 饮 用 Ⅱ 类 Ⅱ 类 桥 梁 4 分 界 河 K 综 合 / Ⅲ 类 桥 梁 5 遂 溪 河 K 综 合 Ⅲ 类 Ⅲ 类 桥 梁 6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K 饮 用 Ⅱ 类 Ⅱ 类 桥 梁 7 通 明 海 NK 综 合 / 第 二 类 桥 梁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依 据 湛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三 岭 山 功 能 区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类 功 能 区, 拟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 一 类 区 外 延 300m 为 一 类 缓 冲 区, 拟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与 二 级 的 中 值 ; 其 他 区 域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拟 执 行 二 级 标 准 10

11 1.5.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未 划 分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对 照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图, 同 时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走 向 及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所 经 区 域 有 粤 西 湛 江 廉 江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粤 西 湛 江 廉 江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粤 西 湛 江 新 民 至 吴 川 板 桥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粤 西 湛 江 遂 溪 县 城 至 河 头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粤 西 湛 江 遂 溪 岭 北 镇 一 带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粤 西 湛 江 红 树 林 湿 地 保 护 生 态 脆 弱 区 粤 西 东 海 岛 地 质 灾 害 易 发 区,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和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本 项 目 涉 及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关 系 图 见 图 图 本 项 目 涉 及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1.6 评 价 标 准 依 据 湛 江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执 行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 湛 环 函 [2015]1037 号 ), 评 价 标 准 如 下 : 地 表 水 环 境 (1)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1

12 (GB ) 中 的 Ⅱ 类 标 准 ; 廉 江 河 执 行 Ⅳ 标 准 ; 九 州 江 遂 溪 河 和 其 它 无 功 能 区 划 的 地 表 水 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 通 明 海 水 质 执 行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第 二 类 标 准 ; 悬 浮 物 参 照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中 的 水 作 标 准 执 行 具 体 质 量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项 目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单 位 :mg/l 类 别 GB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Ⅰ Ⅱ Ⅲ Ⅳ Ⅴ ph 6~9 6~9 6~9 6~9 6~9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SS 80( 引 自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 表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单 位 :mg/l 项 目 第 二 类 标 准 ( 通 明 海 ) 第 三 类 ( 通 明 港 )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 4 石 油 类 (2) 排 放 标 准 SS 人 为 增 加 的 量 10 人 为 增 加 的 量 10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均 禁 止 排 污, 九 州 江 遂 溪 河 通 明 海 和 其 它 无 功 能 区 划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水 排 放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标 准, 廉 江 河 执 行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表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摘 录 ) 单 位 :mg/l 污 染 物 一 级 标 准 ( 第 二 时 段 ) 二 级 标 准 ( 第 二 时 段 ) ph SS COD cr 石 油 类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及 咨 询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意 见,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经 过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和 分 散 式 开 发 利 用 区, 地 下 水 拟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 一 93)III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 污 染 物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Ⅲ 类

13 1.6.3 环 境 空 气 (1)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标 准 确 认 函,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一 类 区,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 一 类 区 缓 冲 带 ( 一 类 功 能 区 外 300m) 执 行 一 级 与 二 级 标 准 中 的 中 值 ;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取 值 时 间 GB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氮 (NO 2 ) 颗 粒 物 (PM 10 )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二 级 24 小 时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2) 排 放 标 准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一 类 区, 除 非 营 业 性 生 活 炉 灶 外, 禁 止 新 扩 建 污 染 源 ; 项 目 线 路 所 经 过 的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中 的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见 表 表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摘 录 )( 沥 青 烟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30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kg/h 排 气 筒 高 度,m 二 级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生 产 设 备 不 得 有 明 显 无 组 织 排 放 存 在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食 堂 油 烟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具 体 见 表 表 饮 食 业 单 位 的 油 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和 油 烟 净 化 器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2.0 净 化 措 施 最 低 去 除 率 (%) 声 环 境 (1) 施 工 期 :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2)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经 过 一 般 乡 村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13

14 准 (GB ) 中 的 1 类 标 准 ; 对 现 有 交 通 干 线 红 线 外 40m 内 的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40m 之 外 执 行 2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 3 ) 营 运 期 : 拟 建 项 目 公 路 红 线 40m 范 围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4a 类 标 准 ( 其 中 学 校 医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物 执 行 2 类 标 准 ), 红 线 40m 外 执 行 2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区 域 以 居 民 住 宅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科 研 设 计 行 政 办 公 为 主 1 类 要 功 能, 需 要 保 持 安 静 的 区 域 以 商 业 金 融 集 市 贸 易 为 主 要 功 能, 或 者 居 住 商 业 工 业 混 2 类 杂, 需 要 维 护 住 宅 安 静 的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一 级 公 路 二 级 公 路 城 市 快 速 路 城 市 主 干 路 4a 类 城 市 次 干 路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 地 面 段 ) 内 河 航 道 两 侧 区 域 根 据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敏 感 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 见 表 所 示 表 卧 室 起 居 室 ( 厅 ) 内 的 允 许 噪 声 级 (GB ) 单 位 :db(a) 允 许 噪 声 级 (A 声 级,dB) 房 间 名 称 昼 间 夜 间 卧 室 起 居 室 ( 厅 ) 评 价 重 点 和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重 点 为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含 生 态 敏 感 区 评 价 )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时 段 施 工 期 :2016 年 底 至 2019 年 底, 建 设 工 期 3 年 ; 营 运 期 : 近 期 为 2020 年 中 期 为 2026 年 远 期 为 2034 年 1.8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的 识 别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合 现 场 踏 勘, 确 定 沿 线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如 下 : 声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经 过 现 场 踏 勘 确 定 推 荐 线 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声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点 共 72 个, 其 中 有 68 个 居 民 点 ;4 所 学 校 敏 感 点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所 示 14

15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N1 上甶 村 N2 上甶 小学 N3 白牛 埇 N4 斜楼 桩号范围 K2+600~K3+250 K3+050~K3+100 K4+180~K4+240 K6+550~K7+050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路基 形式 28.3/15 路堤/ 桥梁 167.7/ / /15 桥梁 桥梁 桥梁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15/55 左右两 侧 / 0/15 3/18 路右 路右 路左 声环境及大气环境敏感点表 现状 评价 标准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学校内有 1 栋 3 层教学楼 侧对 拟建项目 全校 共有 6 个年级 全校师生人数约 200 人 无人住 宿 四周有围墙 高度约 2.5m - 1类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15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16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N5 敏感 点名 称 塘蓬 分场 四队 N6 光岭 村 N7 井口 垌 N8 大坡 岭 桩号范围 K12+600~K K14+400~K K14+400~K K15+05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32.7/ / / /120 路基 形式 桥梁 桥梁 桥梁 桥梁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4/26 3/30 0/7 0/6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右 路右 路左 路左 现状 评价 标准 2类 1类 1类 1类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受 X678 交 通噪声影响 X678 道路红线距 离居民住宅楼约 为 15m X678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较集 中 以 3 层砖房 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6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17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9 芋 地 塘 K15+900~K /85 路 堤 3 0/7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10 黄 龙 塘 K16+250~K /100 桥 梁 8 0/15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11 山 埇 表 K16+500~K /15 路 堤 5 4/22 路 右 1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12 高 坡 K17+500~K /15 路 堤 5 8/25 路 左 1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17

18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江永 N13 平 N14 根竹 园 林仔 N15 松 N16 新村 桩号范围 K18+000~K K18+600~K K19+000~K K19+95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38.3/ / / /140 路基 形式 路堤 路堤 桥梁 路堤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4/25 0/35 3/18 0/7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左 路右 路左 路右 现状 评价 标准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1类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4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别墅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1类 18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19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N17 白排 N18 石滩 N19 凤寨 合利 N20 塘 桩号范围 K25+520~K K26+750~K K28+850~K K29+30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37.7/ / / /115 路基 形式 桥梁 桥梁 路堤 路堤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4/45 4/35 0/8 0/15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左 路右 路左 路右 现状 评价 标准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1类 1类 19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20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21 沙 镜 坡 K30+150~K /160 桥 梁 6 0/8 路 右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150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S287 省 道 S287 省 道 N22 踏 窖 村 K32+720~K /20 路 堤 2 1/9 路 右 1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23 边 坡 村 K33+900~K /70 路 堤 7 0/25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24 平 田 村 K35+050~K /160 路 堑 -4 0/5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20

21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25 河 边 仔 K35+300~K /60 桥 梁 7 0/28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26 潭 村 仔 K36+780~K /80 桥 梁 7 0/10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27 油 柑 坡 K38+180~K /90 路 堤 5 0/15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28 黄 竹 岭 K38+400~K /90 桥 梁 7 0/17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21

22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N29 外村 N30 旧屋 村 鸦翠 N31 根 黄村 N32 仔 桩号范围 K40+300~K K40+250~K K42+000~K K42+35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173.3/ / / /140 路基 形式 路堤 路堤 桥梁 桥梁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0/6 0/4 0/45 0/6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左 路右 路右 路左 现状 评价 标准 1类 1类 1类 1类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2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23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牛其 N33 洋 N34 河仔 N35 桥头 牛枙 N36 山 桩号范围 K43+300~K K46+300~K K47+500~K K49+20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102.7/ / / /50 路基 形式 桥梁 桥梁/ 路堤 桥梁 路堑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0/25 4/35 0/25 0/30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右 路左 路右 路右 现状 评价 标准 1类 1类 2类 1类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4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村庄 东侧 15m 处为南 北走向的 S287 省 道 S287 省 道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2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3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24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射马 N37 仔 N38 黄桐 根 合水 N39 村 长岭 N40 咀 桩号范围 K50+000~K K50+650~K K52+800~K K53+20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83.3/ / / /90 路基 形式 路堤 路堤 路堤 路堤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0/10 0/45 0/10 0/20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右 路左 路左 路左 现状 评价 标准 1类 1类 1类 1类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3 层砖房为主 结构较好 植被 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2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2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4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25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41 昌 考 K54+680~K /15 路 堤 5 3/40 路 左 1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42 长 坡 K57+000~K /140 路 堤 5 0/10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43 久 辉 塘 K57+380~K /100 桥 梁 5 0/25 路 左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44 长 坡 墩 K57+400~K /130 路 堤 5 0/20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25

26 玉林 省界 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 号 敏感 点名 称 洋班 坑/ N45 湾州 村 N46 铺仔 N47 山笃 罗屋 N48 田 桩号范围 K58+780~K K59+150~K K60+150~K K61+550~K 距中线/ 红线距离 (m) 63.3/ /30 路基 形式 路堤 桥梁 33.3/20 路堑 143.3/130 桥梁/ 路堤 高差 (m) 红线 40m 内户数/评 价范围内 总户数 0/25 2/30 3/55 0/15 与线位 的位置 关系 路左 路右 路右 路左 现状 评价 标准 运营期 评价标 准 敏感点特征 及周围环境特征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1-2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4a 类/2 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2类 房屋排列集中 以 2-3 层砖房为 主 结构较好 植被较好 - 1类 1类 26 敏感点地形图 敏感点实景图 主要 噪声源

27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49 罗 屋 田 仔 K61+800~K /130 路 堤 3 0/10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50 南 坑 下 村 K63+100~K /35 路 堤 3 5/45 路 右 1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51 冷 水 村 K64+150~K65+000(K 线 ) K ~K ( 沈 海 高 速 ) 48.3/35 ( 距 K 线 ) 48/27( 距 沈 海 高 速 ) 路 堤 3 3/40 路 右 路 堑 -2 3/30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35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2 冷 水 小 学 K64+600~K /65 路 堤 3 / 路 右 2 类 2 类 学 校 内 有 1 栋 3 层 教 学 楼, 侧 对 拟 建 项 目 全 校 共 有 6 个 年 级, 全 校 师 生 人 数 约 200 人, 无 人 住 宿, 四 周 有 围 墙, 高 度 约 2.5m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27

28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53 平 山 洋 外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45/24 路 堑 -2 8/30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北 侧 32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4 深 沟 湾 K ~K ( 沈 海 高 速 ) 180/159 路 堑 -2 0/10 路 左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北 侧 167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5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110/89 路 堤 2 0/15 路 右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较 分 散,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97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6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K ~K ( 沈 海 高 速 ) 125/104 路 堤 2 0/20 路 右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较 分 散,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112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28

29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57 深 沟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38/17 路 堤 2 6/50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北 侧 25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8 颜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110/89 路 堤 2 0/25 路 左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沈 海 55/34 桥 梁 6 2/35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高 速 从 村 庄 中 部 穿 越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59 颜 村 小 学 K ~K ( 沈 海 高 速 ) 31/10 桥 梁 6 / 路 右 2 类 2 类 学 校 内 有 1 栋 3 层 教 学 楼,2 栋 2 层 教 学 楼,2 栋 3 层 办 公 楼, 正 对 拟 建 项 目 全 校 共 有 6 个 年 级, 全 校 师 生 人 数 约 300 人, 无 人 住 宿, 四 周 有 围 墙, 高 度 约 2.5m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N60 陈 村 仔 K ~K ( 沈 海 高 速 ) 80/59 路 堤 2 0/20 路 右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北 侧 67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29

30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61 大 朋 村 CK80+220~ CK /110 路 堤 2 0/10 路 右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200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S374 省 道 - N62 西 边 村 CK82+350~ CK /85 路 堤 / 桥 梁 7 0/20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63 上 甘 村 G1K87+570~G1K /140 桥 梁 10 0/7 路 右 1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64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G1K93+570~G1K /90 路 堤 17 / 路 右 2 类 2 类 全 校 共 有 师 生 人, 评 价 范 围 内 受 影 响 的 主 要 为 学 校 西 北 角 靠 近 拟 建 公 路 的 3 栋 6 层 学 生 宿 舍 楼, 学 校 北 侧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疏 港 大 道 疏 港 大 道 30

31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65 海 尾 村 NK92+700~NK /100 桥 梁 7 0/10 路 左 2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北 侧 100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疏 港 公 路 疏 港 公 路 N66 文 参 村 NK ~NK /15 路 堑 -2 8/47 左 右 两 侧 2 类 4a 类 /2 类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2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西 侧 为 南 北 走 向 的 S288 省 道, 村 庄 南 侧 100m 处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疏 港 公 路 S288 省 道, 疏 港 公 路 N67 平 山 洋 内 村 ZXK65+450~ZXK /90 桥 梁 5 0/30 路 左 2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X688 县 道 X688 县 道 N68 西 瓜 园 ZXK66+000~ZXK /150 桥 梁 10 0/8 路 右 1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31

32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运 营 期 评 价 标 准 敏 感 点 特 征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敏 感 点 地 形 图 敏 感 点 实 景 图 主 要 噪 声 源 N69 新 村 ZXK67+500~ZXK /160 路 堤 / 桥 梁 6 0/8 路 左 1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70 当 铺 街 ZXK68+200~ZXK /100 路 堤 3 0/25 路 右 1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2-3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71 后 湾 ZXK68+900~ZXK /140 路 堤 3 0/15 路 左 1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以 1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 N72 文 车 大 村 ZXK71+800~ZXK /150 路 堤 2 0/15 路 左 2 类 2 类 为 海 田 支 线 敏 感 点 : 房 屋 排 列 较 分 散, 以 3-4 层 砖 房 为 主, 结 构 较 好, 植 被 较 好 村 庄 南 侧 为 东 西 走 向 的 G325 国 道 G325 国 道 32

33 1.8.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工 程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核 对, 本 项 目 沿 线 跨 越 的 地 表 水 体 详 见 表 水 体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功 能 区 划 表 1.8-2a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水 体 ) 执 行 标 准 所 属 水 系 线 位 跨 越 处 工 程 方 式 工 程 跨 越 处 河 宽 (m) 九 州 江 K 综 合 Ⅲ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200 廉 江 河 K 综 合 Ⅲ 类 九 州 江,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15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K 饮 用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34 分 界 河 K 综 合 Ⅲ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20 遂 溪 河 K 综 合 IV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50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K 饮 用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14 通 明 海 NK 综 合 第 二 类 - 桥 梁 4350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名 称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表 1.8-2b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位 置 关 系 执 行 标 准 所 属 水 系 穿 越, 跨 越 桩 号 K42+577~K K11+200~K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穿 越, 跨 越 桩 号 K ~K 工 程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取 水 口 分 布 线 位 跨 越 处 工 程 方 式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路 基 桥 梁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路 基 桥 梁 本 项 目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取 水 口 3 个, 主 要 位 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2 个 ) 和 武 陵 水 库 (1 个 ) 中, 情 况 如 下 : (1) 武 陵 水 库 取 水 口 所 在 水 体 : 武 陵 水 库 设 计 供 水 标 准 : 停 用 供 水 人 口 片 区 : 停 用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 未 经 过 水 库 水 域, 从 水 库 下 游 陆 域 通 过 划 分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2)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所 在 水 体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设 计 供 水 标 准 :8 万 m 3 /d 33

34 供 水 人 口 片 区 : 遂 溪 县,15 万 人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25.4km 划 分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3)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所 在 水 体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设 计 供 水 标 准 :20 万 m 3 /d 供 水 人 口 片 区 : 湛 江 市 赤 坎 区,29 万 人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6.1km 划 分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工 程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分 布 拟 建 项 目 线 位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详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情 况 序 号 水 源 保 护 区 名 称 和 级 别 与 拟 建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陆 域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1)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跨 越, 本 项 目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范 围 为 K11+200~K23+860, 总 长 约 12.66k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10 座, 长 ,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6%; 路 基 长 9.371Km; 该 路 段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1 处, 无 服 务 区 及 停 车 区 拟 建 项 目 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具 体 见 图 本 项 目 K42+577~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总 长 约 258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全 部 工 程 为 桥 梁 1 座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 桥 梁 占 比 100%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未 设 置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互 通 立 交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等 其 它 配 套 设 施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25.4km 拟 建 项 目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的 位 置 关 系 具 体 见 图 本 项 目 K ~K 段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穿 越 水 源 保 护 区 总 长 度 共 214m( 含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工 程 为 源 水 高 架 桥 ( 桥 梁 总 长 m) 和 部 分 路 基,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段 长 143m( 扩 建 桥 面 宽 度 14m) 路 基 长 度 61m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未 设 置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互 通 立 交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其 它 配 套 设 施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6.1km 拟 建 项 目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具 体 见 图 根 据 2014 年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4]141 号 ), 划 分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该 水 源 34

35 取 水 口 已 停 用 具 体 划 分 范 围 见 表 表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名 称 和 级 别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与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的 水 域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武 陵 水 库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全 部 水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m, 不 超 过 集 雨 区 范 围 的 陆 域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0m, 不 超 过 集 雨 区 范 围 的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陆 域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及 本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本 项 目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范 围 为 K11+200~K23+860, 总 长 约 12.66k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10 座, 长 ,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6%; 路 基 长 9.371km; 该 路 段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1 处, 无 服 务 区 及 停 车 区 图 拟 建 项 目 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2)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35

36 根 据 2016 年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6] 号 ), 确 定 了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划 分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Ⅱ 类 具 体 划 分 范 围 见 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保 护 区 名 称 和 级 别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与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从 鹤 地 水 库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供 水 渠 首 起 至 四 联 河 口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及 书 房 仔 桥 以 下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经 运 河 主 干 河 后 分 五 段 :(1) 经 东 海 河 至 遂 城 水 厂 取 水 口 下 游 500m 止 ; (2) 从 湛 海 铁 路 东 海 河 桥 起 经 东 海 河 至 赤 坎 水 库 入 口 止 ;(3) 经 东 运 河 至 田 尾 节 制 闸 止 ;(4) 经 西 海 河 至 安 铺 镇 止 ;(5) 经 西 运 河 至 雷 州 土 乐 水 库 止 以 上 五 段 除 1 主 河 从 西 涌 电 站 上 游 2691m 到 下 游 11185m;2 主 河 从 书 房 仔 桥 泄 水 闸 下 游 3500m 到 下 游 4700m;3 东 运 河 从 东 运 河 一 级 保 护 区 口 到 田 尾 节 制 闸 ;4 西 运 河 从 西 运 河 口 下 游 6200m 到 下 游 6500m;5 东 海 河 从 七 联 泄 水 闸 下 游 4337m 到 下 游 9695m;6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071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7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346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8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718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9 西 海 河 从 老 凌 节 制 闸 下 游 325m 到 下 游 5760m;10 西 海 河 从 坑 笼 桥 上 游 150m 到 下 游 150m 等 10 处 河 段 以 外 的 运 河 河 道 水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Ⅱ 类 二 级 保 护 区 1 四 联 河 口 至 书 房 仔 桥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2 从 遂 城 水 厂 取 水 口 下 游 500m 处 至 湛 海 铁 路 东 海 河 桥 止 ;3 从 四 联 河 口 经 四 联 河 至 坡 头 区 龙 头 镇 甘 村 止 ;4 从 田 尾 节 制 闸 经 东 运 河 至 雷 州 西 湖 水 库 止 5 主 河 从 西 涌 电 站 上 游 2691m 到 下 游 11185m;6 主 河 从 书 房 仔 桥 泄 水 闸 下 游 3500m 到 下 游 4700m;7 东 运 河 从 东 运 河 口 到 田 尾 节 制 闸 ;8 西 运 河 从 西 运 河 口 下 游 6200m 到 下 游 6500m;9 东 海 河 从 七 联 泄 水 闸 下 游 4337m 到 下 游 9695m;10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071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11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346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12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718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13 西 海 河 从 老 凌 节 制 闸 下 游 325m 到 下 游 5760m;14 西 海 河 从 坑 笼 桥 上 游 150m 到 下 游 150m 等 14 处 河 段 的 运 河 河 道 水 域 水 质 目 标 为 Ⅱ 类 相 应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河 堤 外 坡 脚 向 陆 域 纵 深 50m 内 的 陆 域 一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外 边 界 向 陆 纵 深 100m 的 陆 域 范 围 ;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河 堤 外 坡 脚 向 陆 纵 深 100m 的 陆 域 范 围 36

37 根 据 2016 年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6] 号 ) 及 本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本 项 目 K42+577~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总 长 约 258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全 部 工 程 为 桥 梁 1 座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 桥 梁 占 比 100%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未 设 置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互 通 立 交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其 它 配 套 设 施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未 设 置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互 通 立 交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其 它 配 套 设 施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25.4km 图 拟 建 项 目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3)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根 据 2014 年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4]141 号 ), 确 定 了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东 37

38 海 河 ) 划 分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Ⅱ 类 具 体 划 分 范 围 见 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保 护 区 名 称 和 级 别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与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从 鹤 地 水 库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供 水 渠 首 起 至 四 联 河 口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及 书 房 仔 桥 以 下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经 运 河 主 干 河 后 分 五 段 :(1) 经 东 海 河 至 遂 城 水 厂 取 水 口 下 游 500m 止 ; (2) 从 湛 海 铁 路 东 海 河 桥 起 经 东 海 河 至 赤 坎 水 库 入 口 止 ;(3) 经 东 运 河 至 田 尾 节 制 闸 止 ;(4) 经 西 海 河 至 安 铺 镇 止 ;(5) 经 西 运 河 至 雷 州 土 乐 水 库 止 以 上 五 段 除 1 主 河 从 西 涌 电 站 上 游 2691m 到 下 游 11185m;2 主 河 从 书 房 仔 桥 泄 水 闸 下 游 4400m 到 下 游 4700m;3 东 运 河 从 东 运 河 口 一 级 保 护 区 到 田 尾 节 制 闸 ;4 西 运 河 从 西 运 河 口 下 游 6200m 到 下 游 6500m;5 东 海 河 从 七 联 泄 水 闸 下 游 4337m 到 下 游 9695m;6 东 海 河 与 朱 云 鹤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071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7 东 海 河 与 朱 云 鹤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346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8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里 程 3718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9 西 海 河 从 老 凌 节 制 闸 下 游 325m 到 下 游 5760m;10 西 海 河 从 坑 笼 桥 上 游 150m 到 下 游 150m 等 10 处 河 段 以 外 的 运 河 河 道 水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二 级 保 护 区 相 应 的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河 堤 外 坡 脚 向 陆 域 纵 深 50m 的 陆 域 (1) 四 联 河 口 至 书 房 仔 桥 的 运 河 主 干 河 ; (2) 从 遂 城 水 厂 取 水 口 下 游 500m 处 至 湛 海 铁 路 东 海 河 桥 止 ;(3) 从 四 联 河 口 经 四 联 河 至 坡 头 区 龙 头 镇 甘 村 止 ;(4) 从 田 尾 节 制 闸 经 东 运 河 至 雷 州 西 湖 水 库 止 ;(5) 主 河 从 西 涌 电 站 上 游 2691m 到 下 游 11185m;( 6) 主 河 从 书 房 仔 桥 泄 水 闸 下 游 4400m 到 下 游 4700m;( 7) 东 运 河 从 东 运 一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外 边 界 纵 深 河 口 到 田 尾 节 制 闸 ;(8) 西 运 河 从 西 运 河 100m 的 陆 域 范 围 ; 口 下 游 6200m 到 下 游 6500m;( 9) 东 海 河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两 岸 河 堤 外 从 七 联 泄 水 闸 下 游 4337m 到 下 游 9695m; 坡 脚 向 陆 域 纵 深 100m 的 陆 (10)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30710m 域 范 围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 11)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3346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 (12) 东 海 河 与 主 运 河 交 界 处 往 南 37180m 处 上 下 游 各 150m;( 13) 西 海 河 从 老 凌 节 制 闸 下 游 325m 到 下 游 5760m;( 14) 西 海 河 从 坑 笼 桥 上 游 150m 等 14 处 河 段 的 运 河 河 道 水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根 据 2014 年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2014]141 号 ), 及 本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本 项 目 38

39 K ~K 段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穿 越 水 源 保 护 区 总 长 度 共 214m( 含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工 程 为 源 水 高 架 桥 ( 桥 梁 总 长 m) 和 部 分 路 基,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段 长 143m( 扩 建 桥 面 宽 度 14m) 路 基 长 度 61m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未 设 置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互 通 立 交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其 它 配 套 设 施 本 项 目 桥 位 位 于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上 游, 距 离 约 6.1km 图 拟 建 项 目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为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2 处 ) 穿 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1 39

40 处 )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7 处 ) 等 (1)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沿 线 穿 越 的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共 计 2 处,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1 处, 为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1 处,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2) 穿 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本 项 目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总 长 约 km (3)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6 处 ) 主 要 为 :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4) 其 他 此 外 沿 线 其 他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区 域 内 的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耕 地 ( 基 本 农 田 ) 林 地 以 及 公 路 动 土 范 围 内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等, 具 体 见 表 表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耕 地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保 护 目 标 特 征 相 关 关 系 主 要 影 响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6 种 ( 虎 纹 蛙 豹 猫 黑 鸢 赤 腹 鹰 红 隼 小 鸦 鹃 ) 和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1 种 ( 沼 水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 白 鹭 池 鹭 夜 鹭 绿 鹭 黄 斑 苇 鳽 栗 苇 鳽 黄 胸 鹀 黑 尾 蜡 嘴 雀 红 嘴 相 思 鸟 )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约 公 顷, 占 用 耕 地 约 公 顷 沿 线 植 被 以 林 地 灌 丛 和 农 作 物 为 主, 林 地 主 要 是 针 阔 叶 林 和 灌 草 丛 工 程 全 线 国 家 和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范 围 见 附 图 5 工 程 全 线, 占 用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详 见 附 图 7 工 程 全 线, 占 用 一 般 挖 填 路 段 弃 渣 场 等 项 目 全 线 施 工 路 段 和 动 土 范 围 施 工 期 局 部 路 段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使 之 被 动 迁 徙 施 工 期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耕 地 减 少 临 时 用 地 造 成 植 被 损 失 与 破 坏, 随 施 工 结 束 可 逐 渐 恢 复 土 地 占 用 将 造 成 植 被 的 损 失 主 要 是 施 工 期 影 响, 特 别 保 护 桥 梁 下 及 涵 洞 口 植 被 施 工 期 开 挖 与 填 筑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随 水 保 措 施 实 施, 逐 步 得 到 控 制 40

41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特 征 相 关 关 系 主 要 影 响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推 荐 线 路 以 交 椅 岭 特 大 桥,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穿 越 长 度 约 810m, 其 中 游 客 服 务 区 500m, 穿 越 规 划 的 生 态 保 护 区 310m, 未 穿 越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区, 穿 越 桩 号 为 G1K93+300~G1K 推 荐 线 路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的 形 式 穿 越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穿 越 长 度 约 455m, 穿 越 桩 号 为 NK93+600~NK96+055, 利 用 湛 江 市 规 划 的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产 生 破 坏, 对 野 生 动 物 造 成 惊 吓, 远 离 施 工 区, 对 敏 感 区 原 生 生 境 造 成 干 扰 ; 施 工 期 对 敏 感 区 局 部 景 观 造 成 轻 微 影 响, 随 施 工 结 束 逐 渐 恢 复 生 态 严 控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推 荐 线 路 经 过 生 态 功 能 严 格 控 制 区 路 段 范 围 为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总 长 约 km ( 含 主 线 11.77km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1.261km) 施 工 期 对 严 控 区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产 生 破 坏, 对 野 生 动 物 造 成 惊 吓, 远 离 施 工 区, 对 严 控 区 原 生 生 境 造 成 干 扰 ; 施 工 期 对 敏 感 区 局 部 景 观 造 成 轻 微 影 响, 随 施 工 结 束 逐 渐 恢 复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避 让, 位 于 线 路 西 侧 约 2km, 最 近 桩 号 为 K2+100 避 让, 路 线 两 侧, 最 近 距 离 800m, 桩 号 为 G1K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湖 光 岩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避 让, 线 路 南 侧 约 25m, 最 近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60m, 最 近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890m, 最 近 桩 号 为 K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机 械 误 入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或 大 型 临 时 设 施 选 址 不 当 设 置 于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导 致 敏 感 区 植 被 破 坏 及 动 物 生 境 的 丧 失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1.6km, 最 近 桩 号 为 K

42 1.8.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主 要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因 本 项 目 建 设 而 涉 及 的 征 地 拆 迁 户, 以 及 项 目 沿 线 的 城 镇 规 划 区 等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保 护 内 容 位 置 关 系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等 日 常 出 行 居 住 生 活 质 量 本 项 目 沿 线 两 侧 居 民 征 地 拆 迁 户 生 活 质 量 本 项 目 沿 线 受 影 响 居 民 湛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线 位 CK87+500~CK96 段 经 过 规 划 区 广 东 省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线 位 K ~K 段 (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经 过 规 划 区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和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本 项 目 为 线 性 工 程, 因 此 采 用 以 点 代 段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段 的 评 价 方 法 各 个 专 题 采 用 的 主 要 评 价 方 法 见 表 表 评 价 方 法 一 览 表 专 题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类 比 结 合 模 式 计 算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场 调 查 资 料 收 集 卫 类 比 分 析 和 预 测 计 算 相 结 合 生 态 机 片 解 译 理 法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类 比 和 模 式 计 算 相 结 合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类 比 和 模 式 预 测 计 算 相 结 合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现 状 监 测 调 查 分 析 类 比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收 集 资 料 与 调 查 分 析 类 比 与 模 式 计 算 相 结 合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料 收 集 调 查 分 析 42

43 1.9.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如 图 所 示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图 43

44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涉 及 湛 江 市 下 辖 的 麻 章 区 湛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遂 溪 县 廉 江 市 地 理 坐 标 处 于 东 经 ~110 45, 北 纬 ~22 00 之 间 推 荐 方 案 主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里 程 km,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里 程 km), 海 田 支 线 长 7.6km 路 线 起 点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与 玉 湛 高 速 广 西 玉 林 段 对 接, 经 廉 江 遂 溪 湛 江 市 区 跨 海 至 东 海 岛, 终 点 与 在 建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衔 接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路 线 走 向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的 组 合 为 (K+C+G1+N+K) 线 具 体 走 向 见 附 图 1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起 终 点 : 项 目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与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广 西 段 顺 接 终 于 湛 江 市 东 海 岛, 与 在 建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公 路 衔 接 海 田 支 线 起 终 点 : 起 点 与 本 项 目 主 线 衔 接, 终 点 与 赤 坎 区 海 田 路 对 接 推 荐 方 案 的 路 线 走 向 : 路 线 方 案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往 南 经 和 寮 镇 塘 蓬 镇, 于 石 岭 镇 东 侧 跨 九 洲 江, 至 新 民 镇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连 接 线 交 叉, 往 东 南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于 黄 略 镇 与 沈 海 高 速 交 叉 ( 设 海 田 支 线 连 接 赤 坎 海 田 路 ), 并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至 高 阳, 而 后 转 向 东 南, 经 湖 光 农 场 穿 交 椅 岭, 跨 通 明 海 至 东 海 岛, 终 点 于 民 安 镇 与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衔 接 2.3 技 术 标 准 及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拟 建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表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主 线 海 田 支 线 备 注 1 路 段 里 程 km 全 长 km 2 新 建 里 程 km ( 不 计 与 沈 海 共 线 14.68km) 3 公 路 等 级 高 速 公 路 4 设 计 速 度 km/h 路 基 宽 度 m 停 车 视 距 m 最 大 纵 坡 % 3 8 最 小 坡 长 m 竖 曲 线 凸 型 m 一 般 最 小 半 径 凹 型 m

45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主 线 海 田 支 线 备 注 10 行 车 道 宽 度 m 桥 梁 荷 载 等 级 公 路 -Ⅰ 级 12 桥 梁 宽 度 m 各 县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路 线 里 程 见 表 表 推 荐 方 案 各 行 政 区 范 围 路 线 长 度 表 行 政 区 桩 号 范 围 里 程 (km) 备 注 廉 江 市 K0+000~K 遂 溪 县 K53+600~K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K ~K 海 田 支 线 :ZXK64+900~ZXK 含 共 线 段 里 程 麻 章 区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K ~K (CK79+485~CK )+(G1K ~G1K )+ ( NK ~NK95+400) 湛 江 市 东 海 岛 (NK95+400~ NK )+(K ~K ) 湛 江 市 2.4 工 程 规 模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主 线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里 程 为 km,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里 程 为 km), 海 田 支 线 路 线 全 长 7.6km 主 线 新 建 段 及 海 田 支 线 采 用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采 用 120km/h, 路 基 宽 采 用 26.5m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按 八 车 道 标 准 改 扩 建,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42m 本 项 目 采 用 一 次 立 项, 分 期 建 设 方 式, 一 二 期 分 界 点 位 于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南 段 ( 与 东 海 岛 疏 港 大 道 相 交 处 ), 具 体 桩 号 为 NK , 一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km, 二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7.810km 其 主 要 工 程 规 模 如 下 : 主 线 新 建 段 : 共 设 桥 梁 74 座, 桥 梁 总 长 m( 不 含 立 交 匝 道 桥 及 被 交 路 上 跨 的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其 中 特 大 桥 8 座, 共 长 m; 大 桥 50 座, 共 长 20080m; 中 小 桥 16 座, 共 长 m 桥 梁 占 路 线 长 度 的 比 例 为 36.4% 全 线 共 设 互 通 式 立 交 12 处 ( 含 4 处 枢 纽 互 通 ), 连 接 线 1 处 全 线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收 费 站 10 处 ( 含 主 线 收 费 站 1 处 ) 估 算 总 投 资 万 元 主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按 扩 建 八 车 道 计 ): 共 设 桥 梁 17 座, 桥 梁 总 长 m,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共 长 m; 大 桥 1 座, 共 长 325m; 中 小 桥 13 座, 共 长 344m 路 段 共 设 互 通 式 立 交 2 处 ( 含 1 处 枢 纽 互 通 ) 因 扩 建 八 车 道, 需 要 改 移 麻 章 停 车 区 扩 建 八 车 道 估 算 总 投 资 为 万 元 海 田 支 线 : 共 设 桥 梁 7 座, 桥 梁 总 长 m,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长 m; 大 桥 5 座, 共 长 m; 中 小 桥 1 座, 长 85m 设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估 算 总 投 资 45

46 80787 万 元 推 荐 方 案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详 见 表 表 推 荐 方 案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表 共 线 序 主 线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 扩 建 八 号 ( 新 建 段 ) 车 道 ) 海 田 支 线 备 注 一 基 本 指 标 1 征 用 土 地 亩 含 连 接 线 及 改 移 麻 章 停 车 区 耕 地 亩 含 连 接 线 2 拆 迁 建 筑 物 m 含 连 接 线 3 估 算 总 额 亿 元 主 线 平 均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二 路 线 5 路 线 总 长 km 最 大 纵 坡 %/ 处 3/5 2.4/1 3/1 三 路 基 路 面 7 路 基 长 度 km 含 互 通 主 线 8 路 基 土 石 方 数 量 m 3 (1) 土 方 m (2) 石 方 m 平 均 每 公 里 土 石 方 数 量 万 m 扣 除 桥 隧 11 路 基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数 量 万 m 不 含 互 通 匝 道 12 路 面 结 构 类 型 与 宽 度 (1) 沥 青 砼 路 面 1000m 四 桥 梁 涵 洞 13 特 大 桥 m/ 座 / / /1 14 大 桥 m/ 座 20080/50 325/ /5 15 中 小 桥 m/ 座 /16 344/13 85/1 16 涵 洞 道 平 均 每 公 里 涵 洞 道 数 道 扣 除 桥 隧 长 度 五 路 线 交 叉 18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处 竹 园 枢 纽 计 入 主 线 19 分 离 式 立 体 交 叉 m/ 处 182.4/1 \ \ 20 通 道 及 人 行 天 桥 处 不 含 桥 涵 兼 通 道 46

47 共 线 序 主 线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 扩 建 八 号 ( 新 建 段 ) 车 道 ) 海 田 支 线 备 注 21 平 均 每 公 里 通 道 数 处 扣 除 桥 隧 长 度 22 连 接 线 处 1 \ \ 六 沿 线 设 施 23 服 务 区 处 2 \ \ 24 停 车 区 处 2 1 \ 含 麻 章 停 车 区 改 移 25 管 理 分 中 心 处 1 \ \ 26 养 护 工 区 处 3 26 收 费 站 处 含 主 线 收 费 站 1 处 2.5 预 测 交 通 量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路 段 各 特 征 年 ( 近 期 2020 年 中 期 2026 年 远 期 2034 年 )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2.5-1, 小 时 流 量 昼 夜 比 为 2.5:1, 昼 间 为 16 小 时, 夜 间 为 8 小 时, 车 型 比 见 表 拟 建 项 目 绝 对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见 表 所 示 高 峰 小 时 车 流 量 为 日 均 车 流 量 的 10%, 具 体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pcu/d 年 份 路 段 主 线 (K+C+G1+K)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3+206)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3+206~ 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 G1K86+319)

48 路 段 年 份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6+319~ G1K96+376)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G1K96+376~ K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K ~ K ) 海 田 支 线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320) 表 本 项 目 各 类 车 型 构 成 ( 绝 对 数 ) 年 份 车 种 小 客 车 小 货 中 货 大 客 大 货 拖 挂 % 11.96% 9.8% 6.2% 8.45% 10.61% % 10.89% 9.00% 6.37% 8.55% 10.75% % 9.90% 8.11% 6.52% 8.64% 10.87% 小 车 包 括 小 客 车 小 货 ; 中 车 为 中 货 ; 大 车 包 括 大 客 大 货 拖 挂, 因 此, 各 车 型 合 并 后 如 下 : 年 份 车 种 表 本 项 目 车 型 构 成 ( 绝 对 数 )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 9.8% 25.43% % 9.0% 25.67% % 8.11% 26.03% 注 : 小 车 包 括 小 客 车 小 货 ; 中 车 包 括 中 货 中 客 ; 大 车 包 括 大 客 大 货 拖 挂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部 印 发 关 于 调 整 公 路 交 通 情 况 调 查 车 型 分 类 及 折 算 系 数 的 通 知 厅 规 划 字 [2010]205 号, 拟 建 项 目 各 类 车 型 换 算 系 数 见 下 表 所 示 表 本 项 目 各 类 车 型 换 算 系 数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换 算 系 数 根 据 换 算 系 数 及 车 型 比 例,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日 均 绝 对 车 流 量 为 : X=PCU 值 /( 小 车 车 型 比 例 *1+ 中 车 车 型 比 例 *1.5+ 大 车 车 型 比 例 *3)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日 均 绝 对 车 流 量 为 : 表 拟 建 项 目 各 路 段 日 均 绝 对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 辆 / 天 路 段 时 段 ( 年 ) 绝 对 车 流 量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3+206) 主 线 (K+C+G1+K)

49 路 段 时 段 ( 年 ) 绝 对 车 流 量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3+206~ 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 K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 K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 G1K86+319)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6+319~ G1K96+376)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G1K96+376~ K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K ~ K )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500) 海 田 支 线 根 据 小 时 流 量 昼 夜 比 (2.5:1) 可 计 算 出 本 项 目 昼 间 及 夜 间 绝 对 车 流 量 比 约 为 , 再 根 据 各 车 型 比 例, 可 计 算 出 拟 建 项 目 昼 夜 间 每 小 时 绝 对 车 流 量 见 下 表 49

50 路 段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3+206)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3+206~ 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 K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 G1K86+319)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6+319~G1K96+376)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G1K96+376~K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K ~ K ) 表 拟 建 项 目 绝 对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 辆 / 小 时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主 线 (K+C+G1+K)

51 路 段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500) 2.6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路 基 工 程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1) 新 建 段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海 田 支 线 本 项 目 主 线 非 共 线 路 段 均 采 用 双 向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120km/h, 新 建 里 程 为 km 26.5m 整 体 式 路 基 : 行 车 道 为 m, 中 间 带 4m( 含 m 路 缘 带 ), 硬 路 肩 为 2 3.0m( 含 0.5m 路 缘 带 ), 土 路 肩 宽 度 为 m; 26.5m 分 离 式 路 基 设 计 宽 度 采 用 13.25m 具 体 断 面 划 分 为 : 行 车 道 m, 右 侧 硬 路 肩 3.0m( 含 右 侧 路 缘 带 0.5m), 左 侧 硬 路 肩 1.25m( 含 左 侧 路 缘 带 0.75m), 土 路 肩 m 路 拱 坡 度 行 车 道 路 缘 带 及 硬 路 肩 采 用 2%, 土 路 肩 采 用 4% 路 基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采 用 1/100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见 图 图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26.5 m) 51

52 (2) 共 线 段 (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 本 项 目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按 八 车 道 标 准 改 扩 建, 设 计 速 度 120km/h, 建 设 里 程 km 采 用 两 侧 拼 接 的 改 扩 建 方 案, 路 基 宽 度 42.0m( 在 原 有 路 基 两 侧 各 加 宽 7.00m) 一 般 填 方 路 基 一 般 填 方 路 基 填 方 边 坡 坡 率 根 据 路 基 填 料 种 类 边 坡 高 度 和 基 底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确 定 一 般 路 堤 (H<20m) 边 坡 坡 率 见 表 表 填 方 路 堤 边 坡 坡 率 表 边 坡 高 度 H 边 坡 坡 率 H 8.0m 边 坡 坡 率 采 用 1: m<H 12.0m 上 部 8.0m 边 坡 采 用 1:1.5, 下 部 边 坡 采 用 1:1.75 上 部 8.0m 边 坡 采 用 1:1.5, 下 部 边 坡 采 用 1:1.75, 并 在 边 坡 高 度 8.0m 12.0m<H 20.0m 处 设 置 2m 的 平 台 挖 方 路 基 本 项 目 路 堑 路 段 已 在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并 采 用 一 定 排 水 设 施 挖 方 边 坡 坡 率 视 路 堑 土 质 而 异 1) 土 质 全 风 化 岩 质 ( 类 土 质 ) 边 坡 a. 边 坡 坡 度 1.0~1.25, 碎 落 台 宽 度 视 边 沟 型 式 而 定 b. 边 坡 按 二 级 设 坡 时, 一 级 坡 高 6~10m, 设 2~5m 平 台 并 设 平 台 截 水 沟, 并 设 置 外 倾 2% 的 横 坡 2) 岩 石 边 坡 a. 中 风 化 弱 风 化 边 坡 类 型, 边 坡 坡 度 0.5~0.75 b. 强 风 化 全 风 化 边 坡 类 型, 边 坡 坡 度 1.0~1.25 c. 碎 落 台 宽 度 视 边 沟 型 式 而 定 路 基 防 护 挖 方 路 段 : 对 于 稳 定 边 坡 的 防 护 以 绿 化 坡 面 防 护 为 主 ; 对 于 因 开 挖 欠 稳 定 或 不 稳 定 的 边 坡, 以 稳 定 加 固 为 原 则, 在 稳 定 的 前 提 下 尽 可 能 多 的 对 坡 面 进 行 绿 化 绿 化 坡 面 防 护 主 要 采 用 植 草 的 形 式 ; 稳 定 加 固 防 护 采 用 采 用 锚 杆 挡 土 墙 等 路 堤 边 坡 :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6.0m 时, 边 坡 防 护 进 行 植 草 皮 喷 播 草 籽 三 维 网 植 草 和 喷 混 植 生 等 多 种 方 式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6.0m 时, 边 坡 防 护 进 行 衬 砌 拱 植 草 浆 砌 片 石 ( 或 混 凝 土 预 制 块 ) 格 网 植 草 等 多 种 方 式 52

53 路 基 路 面 排 水 设 计 方 案 挖 方 路 段 采 用 分 散 排 水, 土 路 肩 采 用 C20 混 凝 土 平 缘 石 加 固 ; 填 方 路 段 采 用 分 散 排 水 和 集 中 排 水 两 种 方 式 : 边 坡 高 度 H 6m, 且 纵 坡 <1% 的 填 方 路 段, 路 面 水 由 路 拱 自 然 漫 流 排 出 土 路 肩 外 ( 对 土 路 肩 及 边 坡 顶 部 进 行 加 固 ); 边 坡 高 度 H 6m, 且 纵 坡 1% 的 填 方 路 段, 路 面 水 由 拦 水 带 汇 集 后, 沿 拦 水 带 急 流 槽 进 入 边 沟 ; 边 坡 高 度 H>6m 时, 路 面 水 先 漫 流, 再 经 衬 砌 拱 流 水 槽 排 入 边 沟 路 面 工 程 结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拟 推 荐 主 线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互 通 式 立 交 匝 道 互 通 连 接 线 收 费 广 场 地 方 道 路 拟 采 用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桥 涵 工 程 桥 涵 布 设 情 况 (1) 本 项 目 主 线 主 线 里 程 km, 新 建 里 程 km, 新 建 段 桥 梁 m /74 座, 桥 梁 占 路 线 36.39%, 其 中 特 大 桥 : m /8 座 ; 大 桥 :20080m /50 座 ; 中 小 桥 :1082.8m/16 座 涵 洞 :235 道 具 体 见 表 表 主 线 特 大 桥 大 桥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桥 长 (m) 结 构 类 型 1 K 泥 湖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 K 思 茅 坪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 K 白 牛 埇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 K 铁 管 垌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 K 高 屋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6 K 斜 楼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7 K 同 留 茶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8 K 东 升 分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9 K 同 罗 湾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0 K 塘 蓬 分 场 大 桥 2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11 K 光 岭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2 K 大 坡 岭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3 K 黄 龙 塘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4 K 江 永 平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5 K 林 仔 松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6 K 樟 树 岭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3

54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桥 长 (m) 结 构 类 型 17 K 双 嶂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8 K 簕 塘 茶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19 K 簕 塘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0 K 白 排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1 K 石 滩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2 K 白 鸽 湖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3 K 独 德 尾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4 K 大 岭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25 K 九 洲 江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6 K 边 坡 村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7 K 廉 江 河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8 K 塘 底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9 K 谭 村 仔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0 K (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 ) 特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K 高 岭 大 桥 2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32 K 黎 村 大 桥 2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33 K 分 界 河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 ) 34 K 桥 头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 )+4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K 牛 轭 山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6 K 白 石 头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7 K 久 古 塘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8 K 竹 山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39 K 铺 仔 大 桥 4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40 K 山 笃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1 K 遂 溪 河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2 K 三 角 坡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3 CK 大 朋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4

55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桥 长 (m) 结 构 类 型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44 CK 迈 龙 村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5 CK 新 坡 仔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6 G1K 英 豪 大 桥 ( )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7 G1K 上 甘 特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 )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G1K 大 垌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9 G1K 花 桥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50 G1K 东 海 河 特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1 G1K 海 洋 大 学 特 大 4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桥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52 G1K 交 椅 岭 特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3 NK 海 尾 特 大 桥 4 25+(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 ) NK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 )+ 55 NK 文 参 特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 )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K 合 和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7 K 文 亚 大 桥 ( )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58 K 金 家 村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 海 田 支 线 海 田 支 线 长 7.6km, 共 布 设 桥 梁 m/7 座, 桥 梁 占 路 线 43.19%, 其 中 特 大 桥 : m/1 座 ; 大 桥 :1406.8m/5 座 ; 中 小 桥 :85m/1 座 涵 洞 :18 道 具 体 见 表 表 海 田 支 线 特 大 桥 大 桥 一 览 表 55

56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桥 长 1 ZXK 竹 园 大 桥 4 25+( ) ZXK 潭 河 特 大 桥 (m) 3 25+( ) 结 构 类 型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变 截 面 T 构 3 ZXK 华 丰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 ZXK 黄 仔 岭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5 ZXK 文 车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6 ZXK 海 田 大 桥 6 25+( ) 典 型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1)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预 应 力 砼 现 浇 箱 梁 本 项 目 推 荐 线 于 廉 江 市 鸦 翠 根 村 附 近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桥 设 置 ( )m 预 应 力 砼 变 截 面 连 续 箱 梁, 以 满 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为 水 源 保 护 区 需 采 取 一 跨 过 河 的 措 施 尽 量 降 低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的 影 响 引 桥 采 用 25m 预 制 小 箱 梁 全 桥 布 置 :2 25+ ( ) ( )+7 25m, 全 桥 长 m, 桥 型 布 置 见 图 )K 遂 溪 河 大 桥 本 项 目 推 荐 线 于 遂 溪 县 罗 屋 田 村 附 近 设 置 K 遂 溪 河 大 桥 跨 越 遂 溪 河 遂 溪 河 为 广 东 省 Ⅷ 级 航 道 本 桥 为 满 足 遂 溪 河 Ⅷ 级 航 道 通 航 要 求 ( 净 高 4m; 单 向 通 航 净 宽 12m, 上 底 宽 10m, 侧 高 2.5m), 本 桥 采 用 m 预 制 小 箱 梁 下 部 构 造 均 采 用 柱 式 墩, 均 配 桩 基 础, 桥 台 采 用 肋 板 式 桥 台 全 桥 长 905.6m, 桥 型 布 置 见 图 ) NK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本 项 目 推 荐 线 为 跨 越 湛 江 港 湾 ( 又 称 广 州 湾 ) 至 东 海 岛, 于 湛 江 盐 场 始, 东 海 岛 文 参 村 止, 设 置 NK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本 桥 结 合 桥 高 及 周 边 已 建 成 跨 海 桥 梁 等 情 况, 拟 采 用 m 预 制 小 箱 梁 方 案 下 部 构 造 均 采 用 柱 式 墩, 均 配 桩 基 础, 桥 台 采 用 肋 板 式 桥 台 全 桥 长 m, 桥 型 布 置 见 图 一 般 大 桥 根 据 路 段 的 水 文 地 质 地 方 道 路 宽 度 等, 除 了 部 分 跨 规 划 铁 路 省 县 道 互 通 匝 道 处 采 用 连 续 梁 桥 外, 其 它 桥 梁 上 部 构 造 一 般 采 用 m 等 标 准 跨 径 预 应 56

57 力 混 凝 土 T 梁 小 箱 梁 空 心 板 结 构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柱 式 墩 薄 壁 墩 U 台 桩 柱 式 台, 基 础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和 扩 大 基 础 中 小 桥 路 线 跨 越 中 小 河 流 及 地 方 土 路 时 设 有 中 小 桥 梁 中 小 桥 上 部 构 造 一 般 采 用 小 于 20m 标 准 跨 径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结 构, 大 于 等 于 20m 标 准 跨 径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小 箱 梁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柱 式 墩 U 型 台 桩 柱 式 台 基 础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和 扩 大 基 础 大 部 分 中 小 桥 兼 作 通 道 涵 洞 根 据 本 段 路 线 的 实 际 地 质 情 况 泄 洪 排 水 及 排 灌 要 求 不 同, 本 段 路 线 选 用 了 钢 筋 砼 盖 板 涵 钢 筋 砼 圆 管 涵 及 拱 涵 等 多 种 涵 洞 型 式, 部 分 涵 洞 兼 作 通 道 57

58 图 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立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图 K 遂 溪 河 大 桥 立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58

59 图 NK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立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59

60 2.6.4 交 叉 工 程 互 通 式 立 交 本 项 目 主 线 推 荐 线 K+C+G1+N+K 线 方 案 沿 线 共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交 14 处 ( 含 共 线 段 既 有 互 通 ), 海 田 支 线 设 置 互 通 立 体 交 叉 1 处 ( 竹 园 枢 纽 互 通 一 半 计 入 支 线 ), 其 中 东 山 互 通 和 民 安 互 通 二 期 实 施, 详 见 表 表 推 荐 线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设 置 一 览 表 序 互 通 间 互 通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号 距 (km) 互 通 型 式 交 叉 方 式 被 交 路 备 注 主 线 K+C+G1+N+K 1 和 寮 互 通 K5+338 单 喇 叭 主 线 上 跨 接 县 道 X679 2 塘 蓬 互 通 K 单 喇 叭 主 线 下 穿 接 县 道 X678 3 廉 江 西 互 通 K 单 喇 叭 主 线 下 穿 接 省 道 S287 4 高 岭 互 通 K 枢 纽 型 主 线 上 跨 汕 湛 高 速 支 线 5 龙 塘 互 通 K 单 喇 叭 主 线 下 穿 接 省 道 S287 6 遂 溪 互 通 K 双 喇 叭 主 线 上 跨 国 道 G207 7 竹 园 互 通 K 枢 纽 型 主 线 上 跨 沈 海 高 速 主 线 支 线 各 计 一 半 8 源 水 互 通 K 双 喇 叭 主 线 下 穿 国 道 G325 沈 海 高 速 既 有 互 通 9 东 坡 岭 互 通 K 枢 纽 型 主 线 下 穿 兰 海 高 速 沈 海 高 速 既 有 互 通 10 高 阳 互 通 CK Y 型 主 线 上 跨 沈 海 高 速 11 志 满 互 通 G1K 双 喇 叭 主 线 上 跨 湖 光 快 线 ( 规 划 ) 12 湖 光 互 通 G1K 双 喇 叭 主 线 上 跨 疏 港 大 道 13 东 山 互 通 NK 简 易 主 线 上 跨 疏 港 公 路 二 期 实 施 14 民 安 互 通 K Y 型 主 线 上 跨 东 雷 高 速 二 期 实 施 海 田 支 线 ZX 1 竹 园 互 通 ZXK 枢 纽 型 主 线 上 跨 沈 海 高 速 主 线 支 线 各 计 一 半 2 海 田 互 通 ZXK 简 易 型 国 道 G325 本 项 目 新 建 段 共 设 置 互 通 13 处, 其 中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2 处 ) 汕 湛 高 速 支 线 东 雷 高 速 交 叉 处, 设 置 枢 纽 互 通 ( 共 4 处 ), 计 入 本 项 目 ; 其 余 10 处 均 为 服 务 性 互 通 互 通 间 距 最 短 3.4km(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与 龙 塘 互 通 ), 最 长 13.1km( 和 寮 互 通 与 塘 蓬 互 通 ), 服 务 性 互 通 平 均 间 距 8.245km 60

61 分 离 式 立 交 路 线 与 等 级 公 路 交 叉, 除 设 互 通 式 立 交 外, 其 余 全 部 设 置 分 离 式 立 体 交 叉 根 据 地 形 条 件 被 交 道 路 等 级 设 计 水 位 等 要 求, 推 荐 线 主 线 设 置 分 离 ( 主 线 桥 兼 分 离 功 能 除 外 )182.4m/1 座 通 道 天 桥 (1) 项 目 主 线 根 据 交 叉 路 现 有 情 况 并 结 合 地 方 的 规 划, 主 线 ( 不 含 桥 涵 兼 其 通 道 部 分 ) 共 设 人 行 通 道 111 道 ( 含 人 行 天 桥 3 座 ) 二 期 实 施 段 设 人 行 通 道 8 道 ( 无 人 行 天 桥 ) (2) 海 田 支 线 根 据 交 叉 路 现 有 情 况 并 结 合 地 方 的 规 划, 全 线 ( 不 含 桥 涵 兼 其 通 道 部 分 ) 共 设 人 行 通 道 7 道 ( 无 人 行 天 桥 ) 连 接 线 工 程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了 连 接 线 1 条, 为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因 主 线 互 通 设 置 位 置 无 既 有 道 路 可 衔 接 而 设 置, 该 连 接 线 全 长 1.261km, 拟 采 用 60km/h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路 基 宽 度 10m 表 连 接 线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序 号 主 线 桩 号 名 称 长 度 公 路 等 级 设 计 速 度 车 道 数 路 基 宽 度 1 K5+338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1.261km 二 级 60km/h m 附 属 设 施 主 线 新 建 段 沿 线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收 费 站 10 处 ( 含 主 线 收 费 站 1 处 ) 主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沿 线 设 停 车 区 1 处 收 费 站 1 处 海 田 支 线 设 收 费 站 1 处 附 属 设 施 设 置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表 工 程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一 览 表 所 属 区 ( 县 ) 名 称 桩 号 位 置 服 务 区 廉 江 市 和 寮 服 务 区 K7+600 廉 江 市 黄 桐 服 务 区 K 停 车 区 廉 江 市 廉 江 停 车 区 K 麻 章 区 志 满 停 车 区 CK 收 费 站 廉 江 市 军 田 主 线 收 费 站 K1+000 廉 江 市 和 寮 互 通 收 费 站 K5+338 廉 江 市 塘 蓬 互 通 收 费 站 K

62 廉 江 市 廉 江 西 互 通 收 费 站 K 廉 江 市 龙 塘 互 通 收 费 站 K 遂 溪 县 遂 溪 互 通 收 费 站 K 东 海 岛 东 山 互 通 收 费 站 K 遂 溪 县 海 田 收 费 站 ZXK 麻 章 区 高 阳 枢 纽 互 通 收 费 站 CK 麻 章 区 志 满 互 通 收 费 站 CK 养 护 工 区 廉 江 市 塘 蓬 养 护 工 区 K 廉 江 市 龙 塘 养 护 工 区 K 麻 章 区 湖 光 养 护 工 区 G1K 管 理 分 中 心 廉 江 市 龙 塘 管 理 分 中 心 K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路 基 施 工 (1) 新 建 段 挖 方 路 段 : 适 用 于 种 植 草 皮 和 其 他 用 途 的 表 土 应 储 存 于 指 定 地 点 ; 对 于 挖 出 的 使 用 材 料,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对 不 适 用 的 材 料 做 外 弃 处 理 土 质 路 基 开 挖 前 要 先 制 定 开 挖 计 划, 修 筑 好 临 时 土 质 排 水 沟 及 截 水 沟, 开 挖 时 应 自 上 而 下, 并 根 据 不 同 土 质 及 运 输 距 离 配 置 不 同 机 械,200m 以 内 用 铲 运 机 或 推 土 机 为 主,200m 以 外 用 挖 掘 机 挖 掘, 自 卸 车 运 输 深 挖 路 堑 施 工 : 路 堑 边 坡 开 挖 以 爆 破 和 机 械 开 挖 为 主, 边 坡 防 护 以 人 工 为 主, 爆 破 采 用 台 阶 式 爆 破 模 式, 使 爆 破 产 生 的 石 料 粒 径 小 于 30cm, 以 便 用 作 路 基 填 料 深 挖 路 堑 地 段 的 边 坡 稳 定 极 为 重 要, 为 确 保 边 坡 的 稳 定 和 防 护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开 挖 时, 不 论 开 挖 工 程 量 和 开 挖 深 度 多 少, 均 按 原 有 自 然 坡 面 自 上 而 下 挖 至 边 缘, 严 禁 掏 洞 取 土 设 有 挡 墙 路 段 进 行 间 隔 开 挖, 间 隔 施 工, 以 免 造 成 边 坡 失 稳, 山 体 坍 塌 填 方 路 段 : 填 方 路 基 采 用 逐 层 填 筑, 分 层 压 实 的 方 法 施 工 施 工 工 序 为 : 挖 除 树 根, 排 除 地 表 水 清 除 表 土 平 地 机, 推 土 机 整 平 压 路 机 压 实 路 基 填 筑 适 用 于 绿 化 的 表 层 土 集 中 堆 放, 待 路 基 填 筑 完 毕 后 用 于 边 坡 和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分 层 填 土, 压 实, 多 余 部 分 利 用 平 地 机 或 其 他 方 法 铲 除 修 整 (3)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改 扩 建 段 路 基 施 工 施 工 期 间 不 中 断 沈 海 高 速 交 通, 保 证 各 个 时 段 车 辆 通 行 部 分 拆 除 吊 装 过 程 需 要 短 时 间 ( 几 个 小 时 ) 中 断 车 辆 交 通 的 宜 进 行 集 中 安 排, 分 区 段 实 施 共 线 段 路 基 工 程 的 实 施 对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的 影 响 较 小, 在 实 施 中 可 在 路 基 两 侧 设 置 两 条 贯 通 便 道, 将 隔 离 栅 移 至 路 肩 护 栏 后, 同 时 进 行 路 基 各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各 项 62

63 工 程 的 施 工 必 须 满 足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具 体 步 骤 如 下 : 1)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一 : 两 侧 拼 接 部 分 基 底 清 表 夯 实 清 除 老 路 坡 面 和 临 时 排 水 设 施 等 施 工, 原 四 车 道 正 常 通 车 ; 2)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二 : 两 侧 拼 接 部 分 地 基 处 理 施 工, 对 原 老 路 路 基 两 侧 坡 面 进 行 削 坡 处 理, 并 逐 级 开 挖 台 阶, 并 及 时 填 土 分 层 压 实 至 新 建 路 面 路 床 顶 面, 同 时 进 行 土 工 格 栅 预 埋 等, 原 四 车 道 正 常 通 车 路 面 施 工 (1) 新 建 路 段 本 工 程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是 由 颗 粒 大 小 不 同 的 矿 料 ( 如 : 碎 石, 砂 等 ), 用 沥 青 作 结 合 料, 按 混 合 比 进 行 配 合, 并 经 严 格 的 搅 和, 运 输 至 现 场 摊 铺 压 实 成 型 的 高 级 路 面 路 面 施 工 应 配 备 相 应 的 路 面 施 工 机 械, 所 采 用 的 沥 青 质 量 应 该 严 格 符 合 标 准, 以 保 证 路 面 的 工 程 质 量 底 基 层 基 层 均 以 机 械 拌 合, 摊 铺 机 分 层 摊 铺, 压 路 机 压 实, 各 面 层 采 用 洒 布 机 喷 洒 透 层 油, 摊 铺 机 配 以 自 卸 车 连 续 摊 铺 沥 青 拌 和 料, 压 路 机 碾 压 密 实 成 型, 拌 和 料 由 沥 青 拌 和 站 以 机 械 拌 合 提 供 (2)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改 扩 建 段 路 面 施 工 路 面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过 程 为 : 1) 路 面 按 施 工 区 间 进 行 分 段 : 根 据 全 线 结 构 物 互 通 等 分 布 情 况 分 段, 各 施 工 区 段 及 其 间 隔 长 度 为 4~8km; 2) 先 将 各 施 工 区 段 的 西 侧 封 闭, 交 通 转 移 至 相 应 区 段 的 东 侧, 东 侧 实 行 对 向 二 车 道 限 速 行 驶, 然 后 进 行 各 施 工 区 段 的 西 侧 全 幅 路 面 施 工, 按 照 新 路 面 的 标 准 完 成 西 侧 的 防 撞 护 栏 标 志 标 牌 等 的 施 工 ; 3) 将 东 侧 交 通 转 移 至 西 侧, 西 侧 实 行 对 向 四 车 道 行 驶, 对 东 侧 路 面 各 施 工 区 段 进 行 路 面 施 工 按 八 车 道 划 线, 同 时 按 照 新 路 面 的 标 准 完 成 东 侧 的 防 撞 护 栏 标 志 标 牌 等 的 施 工 ; 各 施 工 区 段 的 道 路 恢 复 正 常 交 通 ; 4) 按 以 上 路 面 施 工 顺 序 及 交 通 组 织 进 行 各 相 应 间 隔 区 段 的 路 面 施 工 桥 梁 施 工 1 新 建 段 桥 梁 施 工 工 序 为 : 平 整 施 工 场 地 ( 桥 墩 位 于 河 中 时, 围 堰 并 搭 设 施 工 平 台 ) 基 础 施 工 ( 钻 孔 灌 注 桩 )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施 工 (1) 基 础 施 工 工 艺 63

64 本 工 程 桥 梁 包 括 陆 地 桥 梁 和 涉 水 桥 梁 1) 陆 地 桥 梁 的 基 础 施 工 钻 孔 灌 注 桩 采 用 回 旋 钻 机 钻 进, 泥 浆 护 壁, 导 管 法 灌 注 水 下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工 艺 其 施 工 顺 序 为 : 1 场 地 平 整 : 施 工 前 对 桩 位 及 周 围 场 地 进 行 平 整, 松 软 场 地 进 行 适 当 处 理 2 埋 设 护 筒 : 桩 基 孔 口 埋 设 钢 护 筒, 其 内 径 比 桩 径 大 20cm, 护 筒 顶 端 高 出 地 面 30cm, 并 保 证 高 于 地 下 水 位 或 最 高 水 位 1.5~2.0m, 并 采 取 措 施 稳 定 护 筒 内 水 头 护 筒 埋 深 根 据 地 质 情 况 决 定, 护 筒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用 粘 土 回 填, 以 防 漏 水 3 钻 机 成 孔 桩 基 础 钻 孔 前 应 挖 好 泥 浆 池 和 沉 淀 池, 钻 进 过 程 中 经 泥 浆 循 环 固 壁, 并 在 循 环 过 程 中 将 土 石 带 入 泥 浆 池 和 沉 淀 池 进 行 土 石 的 沉 淀, 沉 淀 后 的 泥 浆 循 环 利 用 造 浆 : 泥 浆 制 备 采 用 粘 土 及 优 质 膨 润 土, 钻 进 过 程 中 要 根 据 不 同 的 土 层 调 整 泥 浆 浓 度, 使 泥 浆 既 起 到 护 壁 及 清 孔 的 作 用 冲 孔 : 钻 机 就 位 后, 进 行 桩 位 校 核, 保 证 就 位 准 确 造 浆 完 毕 后 在 孔 内 倒 入 泥 浆, 即 可 冲 击 钻 进 整 个 成 孔 过 程 中 分 班 连 续 作 业, 专 人 负 责 记 录 并 检 查 孔 内 泥 浆 出 渣 : 破 碎 的 钻 渣 和 部 分 泥 浆 一 起 被 挤 进 孔 壁, 大 部 分 需 清 出 孔 外, 每 进 尺 0.5m 掏 渣 一 次, 掏 出 的 钻 渣 倒 入 泥 浆 池 沉 淀 后 捞 出 运 走 清 孔 : 当 钻 进 至 设 计 标 高 后 进 行 终 孔 检 查, 作 好 记 录, 进 行 清 孔 作 业 4 钢 筋 笼 加 工 与 吊 装 根 据 桩 长 和 吊 车 起 吊 能 力, 在 施 工 现 场 分 节 制 作 钢 筋 笼 钢 筋 笼 吊 放 就 位 后 与 护 筒 临 时 焊 接 固 定, 以 确 保 钢 筋 笼 在 灌 注 砼 时 不 上 浮, 下 沉 和 移 位 5 灌 注 水 下 砼 用 导 管 法 灌 注 水 下 砼, 导 管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水 密 及 承 压 试 验, 确 保 导 管 密 闭 不 漏 水 首 盘 灌 注 的 砼 要 保 证 封 住 导 管 底, 并 使 其 埋 入 一 定 深 度 砼 开 灌 后 要 连 续 不 间 断 灌 注, 灌 注 过 程 中 实 测 砼 顶 面 高 度, 掌 握 导 管 的 准 确 深 度, 及 时 拆 卸 导 管, 确 保 埋 深 控 制 在 2~4m 范 围 内, 灌 注 至 设 计 桩 顶 标 高 以 上 1m 时 停 止 灌 注 2) 涉 水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于 在 河 道 内 施 工 的 桩 基 及 桥 墩, 根 据 施 工 水 位, 施 工 时 采 用 围 堰, 其 它 方 法 基 本 同 陆 地 桥 梁, 不 同 之 处 在 于 采 用 泥 浆 船 作 为 泥 浆 池 和 沉 淀 池, 并 定 期 清 运 沉 淀 物 至 指 定 的 排 泥 点 (2) 承 台 施 工 桩 基 础 施 工 完 毕, 待 桩 身 混 凝 土 达 到 一 定 强 度 后, 即 开 挖 桩 顶 承 台 基 坑, 处 理 桩 64

65 头 ( 凿 除 桩 头 松 散 混 凝 土, 开 挖 并 截 除 桩 头 ) 桩 基 检 测 承 台 施 工, 绑 扎 承 台 钢 筋, 立 模 分 层 灌 注 承 台 混 凝 土 施 工 时 按 设 计 要 求 埋 设 承 台 与 墩 台 身 连 结 钢 筋 (3) 桥 墩 施 工 桥 墩 模 板 安 装 桥 墩 钢 筋 加 工 成 型, 现 场 人 工 绑 扎 桥 墩 混 凝 土 采 用 拌 和 站 集 中 拌 合, 混 凝 土 输 送 车 运 送 到 现 场, 分 层, 连 续 浇 注 完 毕 桥 墩 脱 模 桥 墩 盖 梁 施 工 (4) 架 梁 本 工 程 特 大 大 中 桥 其 上 构 造 大 多 采 用 预 应 力 钢 筋 砼 空 心 板,T 梁, 连 续 箱 梁, 连 续 钢 构 及 小 箱 梁, 可 在 临 时 用 地 范 围 内 建 预 制 场 并 运 输 至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方 法 以 预 制 为 主, 预 制 梁 可 采 用 架 桥 机 或 门 式 吊 机 架 设 ; 匝 道 连 续 箱 梁 采 用 有 支 架 设 施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连 续 梁 采 用 悬 灌 或 膺 架 法 施 工 2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改 扩 建 段 桥 梁 施 工 拼 接 桥 梁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具 体 如 下 : 1)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一 : 两 侧 施 工 加 宽 部 分 桥 梁 下 部 构 造, 原 四 车 道 正 常 通 车 2)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二 : 两 侧 加 宽 部 分 安 装 上 部 结 构 空 心 板 ( 新 建 内 侧 边 板 除 外 ), 原 四 车 道 正 常 通 车 3)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三 : 根 据 工 期 及 施 工 条 件, 可 采 取 两 幅 同 时 进 行, 也 可 以 单 幅 先 后 进 行, 下 简 述 按 单 幅 先 后 施 工 : 在 原 西 桥 梁 设 置 临 时 护 栏, 双 车 道 限 速 通 行, 西 侧 桥 梁 拆 除 原 桥 外 侧 护 栏 及 护 栏 座, 切 除 原 桥 外 边 板 翼 缘, 东 侧 桥 梁 车 辆 正 常 通 行 4)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四 : 对 西 侧 原 桥 外 边 板 外 侧 植 筋, 吊 装 加 宽 部 分 的 内 边 板, 钢 筋 搭 接 焊 好, 浇 筑 加 宽 部 分 的 砼 先 浇 桥 面 板, 对 加 宽 桥 进 行 预 压 5)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五 : 封 闭 西 侧 原 桥 交 通, 拆 除 临 时 护 栏, 铲 除 沥 青 砼 铺 装 层, 浇 筑 湿 接 缝 砼 并 养 护, 浇 筑 湿 接 缝 时 卸 掉 预 压 自 重, 车 辆 全 部 转 移 至 东 侧, 东 侧 形 成 对 向 两 车 道 限 速 通 行 6) 施 工 及 交 通 组 织 步 骤 六 : 浇 注 沥 青 砼 铺 装, 在 右 幅 桥 开 通 双 向 四 车 道 通 行, 将 对 侧 逆 向 交 通 转 移 到 西 侧, 进 行 东 侧 桥 施 工 ( 如 两 侧 桥 同 时 进 行 无 此 步 骤 ), 重 复 上 述 步 骤 最 后 恢 复 开 通 双 幅 双 向 八 车 道 交 通 2.8 工 程 占 地 由 于 本 项 目 处 于 工 可 涉 及 阶 段,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道 路 施 工 场 地 (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 临 时 堆 土 场 等, 大 型 临 时 用 地 尚 未 确 定 具 体 位 置, 本 报 告 依 据 水 保 报 告 对 临 时 用 地 的 初 步 拟 选 址 和 面 积 设 置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环 保 选 址 要 求 (1) 永 久 占 地 65

66 工 程 总 永 久 占 地 约 公 顷, 主 要 占 地 类 型 包 括 耕 地 林 地 和 园 地 等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约 公 顷 林 地 公 顷 园 地 公 顷 水 域 公 顷 等 依 据 项 目 水 保 报 告, 本 项 目 各 类 工 程 分 区 占 地 情 况 如 下 : 路 基 工 程 占 地 公 顷, 桥 梁 工 程 占 地 公 顷, 交 叉 工 程 占 地 公 顷, 附 属 工 程 公 顷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类 型 及 占 地 数 量 统 计 见 项 目 组 成 占 地 性 质 表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类 型 及 数 量 表 旱 地 果 园 有 林 地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 单 位 :hm 2 ) 其 他 草 地 河 流 水 农 村 宅 基 面 地 农 村 道 路 小 计 挖 方 路 基 永 久 填 方 路 基 永 久 主 体 工 程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永 久 桥 涵 工 程 永 久 交 叉 工 程 永 久 服 务 设 施 永 久 小 计 (2) 临 时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用 于 施 工 营 造 施 工 道 路 弃 渣 场 等 临 时 工 程, 工 可 报 告 中 未 提 供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根 据 本 项 目 水 保 报 告,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包 括 取 土 场 hm 2 弃 渣 场 21.98hm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26.00hm 2 和 施 工 便 道 34.99hm 2,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主 要 占 地 类 型 为 林 地 (93.74hm 2,) 园 地 35.02hm 2 ) 草 地 (18.53 hm 2 ) 水 域 (2.25hm 2 ) 等, 各 工 程 区 临 时 占 地 类 型 及 数 量 见 表 临 时 工 程 区 总 面 积 (hm2) 表 工 程 推 荐 线 临 时 占 地 类 型 及 数 量 表 占 地 类 型 (hm 2 )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草 地 水 域 其 他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合 计 工 程 拆 迁 及 安 置 方 案 建 筑 物 拆 迁 量 由 于 目 前 工 程 处 于 可 研 阶 段, 根 据 工 可 资 料, 工 程 拆 迁 各 类 建 筑 物 合 计 m 2, 其 中 主 线 新 建 段 m 2,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27946m 2, 海 田 支 线 10016m 2, 具 体 统 计 见

67 线 路 名 称 新 建 主 线 K 线 改 建 共 线 SH 线 海 田 支 线 ZX 线 改 建 共 线 SH 线 新 建 主 线 C 线 新 建 主 线 G1 线 新 建 主 线 N 线 新 建 主 线 K 线 表 推 荐 线 拆 迁 建 筑 物 数 量 表 ( 单 位 :m 2 ) 起 讫 桩 号 拆 迁 建 筑 物 砖 混 楼 房 框 架 楼 房 厂 矿 房 砖 瓦 平 房 简 易 房 K0+000~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ZXK64+900~ZXK K ~K K ~K CK79+485~CK CK ~CK G1K84+002~G1K G1K ~G1K G1K ~G1K NK92+377~NK NK ~NK K ~K 海 田 支 线 ZX 线 ZXK ~ZXK 土 石 方 及 大 型 临 时 设 施 设 置 土 石 方 数 量 合 计 本 项 目 挖 方 总 量 万 m 3 ; 填 方 总 量 万 m 3 ; 借 方 万 m 3, 其 中 万 m 3 土 方 来 源 于 取 土 场, 万 m 3 石 方 为 外 购 ; 弃 方 万 m 3, 包 括 万 m 3 表 土 用 于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软 基 清 淤 土 万 m 3 桥 梁 泥 浆 万 m 3 桥 梁 钻 渣 万 m 3 建 筑 渣 土 4.06 万 m 3 共 计 约 万 m 3 的 弃 渣 运 至 本 方 案 推 荐 的 弃 渣 场 堆 放 本 工 程 根 据 表 土 剥 离 的 量 及 线 路 的 总 体 布 置 布 设 临 时 堆 土 场, 主 要 临 时 占 用 路 基 工 程 区, 根 据 线 路 的 总 体 布 置 临 时 堆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施 工 营 造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就 近 堆 放 于 路 基 范 围 内 的 临 时 堆 土 场 土 石 方 平 衡 汇 总 见 表

68 表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单 位 : 万 m 3 序 号 项 目 组 成 挖 方 填 方 桩 内 调 运 ( 调 入 ) 桩 内 调 运 ( 调 出 ) 桩 号 表 土 淤 泥 渣 土 路 基 开 挖 桩 基 础 小 计 路 基 填 筑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泥 浆 钻 渣 土 方 石 方 土 方 石 方 来 源 淤 泥 渣 土 泥 浆 钻 渣 小 计 去 向 表 土 自 行 开 采 外 购 借 方 小 计 永 久 弃 方 弃 方 综 合 利 用 小 计 1 K0+000~K # 弃 渣 场 K ~K # 弃 渣 场 K ~K # 弃 渣 场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K ~K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主 体 工 程 ZXK64+900~ZXK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CK79+485~CK CK ~CK G1K84+002~G1K 外 购 # 弃 渣 场 G1K ~G1K NK92+377~NK 外 购 # 弃 渣 场 NK ~NK K ~K 外 购 # 弃 渣 场 ZXK ~ZXK 外 购 # 弃 渣 场 小 计 改 路 改 沟 施 工 便 道 区 合 计 说 明 :1 土 石 方 调 配 主 要 考 虑 按 自 然 节 点 ( 跨 河 大 桥 ), 同 时 考 虑 周 围 交 通 运 条 件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难 易 程 度 进 行 分 段 ; 2 其 中 土 石 方 包 括 路 基 交 叉 附 属 设 施 及 桥 梁 工 程 泥 浆 池 的 土 石 方 68

69 名 称 大 型 临 时 场 地 设 置 情 况 施 工 营 地 依 据 水 保 报 告, 工 程 沿 线 拟 设 置 13 个 施 工 营 地, 面 积 估 算 共 计 26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6.0 hm 2, 园 地 4.0 hm 2, 林 地 8.0hm 2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8.0 hm 2 占 地 以 林 地 和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为 主, 详 见 表 鉴 于 工 可 报 告 及 水 保 报 告 未 提 供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沥 青 拌 合 站 料 场 等 具 体 位 置,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将 根 据 项 目 区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提 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沥 青 拌 合 站 便 道 等 设 置 原 则 和 环 保 要 求 表 施 工 营 地 布 置 一 览 表 单 位 :hm 2 序 号 桩 号 位 置 占 地 面 积 (hm 2 ) 序 号 桩 号 位 置 占 地 面 积 (hm 3 ) 1 K CK K G1K K G1K K K K K K ZXK K 临 时 堆 土 场 本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临 时 堆 土 包 括 剥 离 表 土 路 基 清 淤 土 外 借 方 的 临 时 堆 土 和 建 筑 拆 除 渣 土 桥 梁 施 工 的 泥 浆 和 钻 渣 剥 离 表 土 作 为 绿 化 覆 土 资 源 专 门 存 放 用 于 期 回 填 覆 土, 外 借 土 方 用 于 路 基 填 方, 清 淤 土 建 筑 渣 土 泥 浆 和 钻 渣 均 运 至 本 方 案 选 定 的 弃 渣 场 内 进 行 堆 放 取 土 场 取 土 场 共 9 处, 分 布 于 主 线 沿 线 内, 总 储 量 为 万 m 3, 占 地 总 面 积 约 hm 2, 占 地 类 型 以 林 地 (78.59hm 2 ) 园 地 (14.66hm 2 ) 为 主, 部 分 取 土 场 占 用 耕 地 ( 望 天 田 等 较 劣 质 耕 地 ) 中 心 位 置 最 大 取 土 高 度 (m) 土 方 储 量 ( 万 m 3 ) 表 需 取 土 量 ( 万 m 3 ) 工 程 全 线 拟 设 取 土 场 一 览 表 占 地 面 积 (hm 2 )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地 形 地 貌 汇 水 面 积 (hm 2 ) 取 土 方 式 取 土 场 1 K 左 独 立 山 体 2.27 山 体 坡 面 开 采 取 土 场 2 K 右 平 缓 台 地 台 地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3 K 左 平 缓 台 地 台 地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4-1 K 右 平 缓 台 地 台 地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4-2 K 左 独 立 山 体 4.90 山 体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5 K 右 独 立 山 体 5.69 山 体 坡 面 开 采 小 计 69

70 名 称 中 心 位 置 最 大 取 土 高 度 (m) 土 方 储 量 ( 万 m 3 ) 需 取 土 量 ( 万 m 3 ) 占 地 面 积 (hm 2 )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小 计 地 形 地 貌 汇 水 面 积 (hm 2 ) 取 土 方 式 取 土 场 6 K 右 独 立 山 体 3.30 山 体 坡 面 开 采 取 土 场 7 CK 左 独 立 山 体 山 体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8 K 左 平 缓 台 地 台 地 全 开 采 取 土 场 9 ZXK 右 独 立 山 体 8.46 山 体 全 开 采 合 计 名 称 弃 渣 场 弃 渣 场 位 置 根 据 道 路 沿 线 路 基 开 挖 量 的 大 小 设 定, 本 项 目 水 保 方 案 提 出 共 沿 线 设 置 共 11 处, 主 要 位 于 山 沟 山 谷 内, 平 原 区 内,4 处 弃 渣 场 设 计 为 在 取 土 场 范 围 内 堆 渣, 不 新 占 用 土 地 弃 渣 场 总 库 容 量 约 万 m3, 占 地 总 面 积 hm 2, 类 型 主 要 以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和 园 地 为 主 弃 渣 场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中 心 位 置 最 大 堆 渣 高 度 (m) 可 堆 渣 量 ( 万 m 3 ) 需 堆 渣 量 ( 万 m 3 ) 表 工 程 全 线 拟 设 弃 渣 场 一 览 表 占 地 面 积 (hm 2 )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小 计 地 形 地 貌 汇 水 面 积 (hm 2 ) 堆 放 形 式 弃 渣 场 1 K 左 山 沟 7.29 沟 道 型 弃 渣 场 2 K 左 山 坳 7.23 山 谷 型 弃 渣 场 3 K 右 山 坳 4.33 山 谷 型 弃 渣 场 4 K 左 / 利 用 取 土 场 4-1 开 挖 区 域 弃 渣 场 5 K 左 山 坳 5.85 山 谷 型 弃 渣 场 6 K 左 河 流 阶 地 弃 渣 场 7 K 左 平 地 临 河 型 利 用 取 土 场 7 开 挖 区 域 弃 渣 场 8 K 右 山 坳 山 谷 型 弃 渣 场 9 CK 右 平 地 平 地 型 弃 渣 场 10 K 左 / 弃 渣 场 11 ZXK 右 / 8.46 合 计 施 工 道 路 利 用 取 土 场 9 开 挖 区 域 利 用 取 土 场 10 开 挖 区 域 工 可 报 告 和 水 保 方 案 未 提 供 施 工 道 路 具 体 位 置,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在 拟 建 工 程 路 基 段 桥 梁 工 程, 及 渣 场 的 运 输 通 道 新 建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依 据 水 保 报 告, 总 长 度 83km 70

71 2.11 筑 路 材 料 运 输 条 件 项 目 沿 线 地 方 公 路 网 络 较 完 善, 运 输 条 件 良 好 有 国 道 G325 G207, 省 道 S373 S374 S287 S288 S293( 疏 港 大 道 ) 等 干 线 公 路 以 及 四 通 八 达 的 乡 村 道 路, 为 筑 路 材 料 供 应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运 输 条 件 (1) 石 料 拟 建 公 路 沿 途 分 布 规 模 大 小 不 一 的 石 场,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玄 武 岩 和 砂 岩 等 石 料 场 廉 江 市 广 泛 分 布 燕 山 期 花 岗 石 场,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强 度 高, 质 量 较 好 遂 溪 麻 章 段 境 内 大 小 石 场 均 有 分 布, 运 距 较 短 这 些 基 本 满 足 公 路 石 料 的 需 求 (2) 砂 料 经 初 步 调 查, 廉 江 九 洲 江 有 大 量 优 质 砂 场, 砂 料 质 量 好 因 此, 重 要 构 造 物 用 砂 从 廉 江 远 运, 其 余 工 程 用 砂 可 选 用 沿 线 的 砂 料, 也 可 采 用 远 运 解 决 (3) 土 料 项 目 主 要 为 冲 洪 积 平 原 地 貌 和 海 岸 阶 地 地 貌 单 元, 路 基 填 方 工 程 量 较 大, 沿 线 的 挖 方 及 取 土 场 主 要 为 粘 土 质 砂 粉 土 质 砂 等, 大 部 分 均 适 合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4) 工 程 用 水 项 目 沿 线 水 资 源 丰 富, 河 流 沟 渠 的 水 质 可 满 足 工 程 要 求, 工 程 用 水 方 便 (5) 工 程 用 电 沿 线 的 电 力 资 源 丰 富, 可 从 沿 线 的 变 电 站 接 驳 供 电 线 路 (6) 钢 材 水 泥 等 本 项 目 沿 线 水 泥 产 量 丰 富, 可 以 满 足 工 程 之 用 工 程 所 需 钢 材 水 泥 等 材 料, 可 通 过 招 标 采 购 获 得, 也 可 由 承 包 商 自 行 采 购 2.12 工 程 投 资 及 工 期 安 排 本 项 目 估 算 总 投 资 亿 元,2016 年 底 项 目 全 线 开 工 建 设,2019 年 底 全 线 建 成 通 车, 建 设 工 期 约 为 3 年 71

72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本 工 程 为 大 型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属 典 型 的 生 态 影 响 类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的 设 计 建 设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均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不 同 性 质 和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以 下 就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作 用 因 素 与 影 响 进 行 识 别 和 分 析, 并 对 项 目 环 境 污 染 的 源 强 进 行 估 算 3.1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拟 建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与 工 程 所 处 的 进 行 阶 段 紧 密 相 关, 不 同 的 工 程 行 为 对 环 境 各 要 素 的 影 响 是 不 同 的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进 展 程 序, 环 境 影 响 可 分 为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三 个 阶 段, 以 下 分 别 对 其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识 别 设 计 期 本 项 目 工 可 阶 段 确 定 了 路 线 推 荐 方 案, 下 一 步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将 进 一 步 细 化 路 线 比 选, 公 路 路 线 走 向 是 整 个 项 目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合 理 的 设 计 可 以 消 除 公 路 建 成 后 难 以 消 除 的 环 境 影 响 中 海 环 境 科 技 ( 上 海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后, 从 工 程 选 线 阶 段 介 入 路 线 环 境 可 行 性 研 究, 经 过 针 对 设 计 线 位 进 行 的 多 次 现 场 调 查 和 资 料 调 研 后, 以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咨 询 报 告 的 形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情 况 及 优 化 建 议,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项 目 走 廊 带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等 8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区 ) 相 关 问 题, 随 即 安 排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路 段 优 化 设 计, 避 让 6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 对 于 确 不 能 避 让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开 展 路 线 可 行 性 论 证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及 相 关 可 行 性 专 题 论 证 工 作,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的 要 求 设 计 期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分 析 具 体 如 下 : (1) 环 境 敏 感 区 本 工 程 在 工 程 选 线 阶 段 避 绕 区 域 内 的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72

73 区, 但 由 于 局 部 路 段 因 地 形 地 貌 等 因 素 限 制, 工 程 仍 需 穿 越 部 分 环 境 敏 感 区, 具 体 如 下 : 1 生 态 严 控 区 :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规 划 纲 要, 结 合 现 场 勘 察,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为 :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一 处 2 自 然 保 护 区 : 推 荐 线 路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的 形 式 穿 越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穿 越 长 度 约 455m, 穿 越 桩 号 为 NK NK96+055, 利 用 疏 港 公 路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已 获 得 国 家 林 业 局 许 可 ( 见 附 件 ) 3 地 质 公 园 : 推 荐 线 路 以 交 椅 岭 特 大 桥,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穿 越 长 度 约 810m, 其 中 游 客 服 务 区 500m, 穿 越 规 划 的 生 态 保 护 区 310m, 未 穿 越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区, 穿 越 桩 号 为 G1K G1K (2) 生 态 环 境 1 公 路 选 线 设 计 时 考 虑 了 土 石 方 纵 向 调 配 与 平 衡, 减 少 了 取 弃 土 场 的 设 置 和 占 地 2 拟 建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为 工 程 总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约 公 顷 占 总 占 地 面 积 的 42.6% 项 目 地 区 耕 地 资 源 并 不 丰 富, 耕 地 资 源 较 宝 贵 因 此, 项 目 占 用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耕 地, 对 沿 线 农 民 生 活 和 农 业 生 产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损 失 3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作 为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定 额 标 准 应 按 照 交 通 部 主 编 建 设 部 和 国 土 资 源 部 批 准 的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号 ) 的 规 定 计 算 本 项 目 新 建 段 采 用 设 计 速 度 为 120km/h, 双 向 四 车 道, 路 基 宽 26m 共 线 段 扩 建 既 有 四 车 道 沈 海 高 速 至 八 车 道, 设 计 速 度 为 120km/h, 双 向 八 车 道, 路 基 宽 42m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地 形 分 Ⅰ 类 Ⅱ 类 和 Ⅲ 类 地 形 区 本 项 目 属 于 Ⅱ 类 地 区 ( 平 原 微 丘 区 ), 所 以 新 建 段 按 Ⅱ 类 地 形 区 路 基 宽 度 为 26.0m 的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用 地 指 标 进 行 分 析, 扩 建 段 参 照 Ⅱ 类 地 形 区 路 基 宽 度 为 24.5m 的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用 地 指 标 进 行 分 析 1 新 建 段 Ⅱ 类 地 形 区 ( 路 基 宽 26.5 m):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为 公 顷 /Km 73

74 Ⅱ 类 地 形 区 二 级 公 路 ( 路 基 宽 10m):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为 公 顷 /Km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标 准,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按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表 高 速 公 路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间 距 调 整 系 数 调 整, 本 项 目 新 建 段 互 通 平 均 间 距 为 8.245km, 海 田 支 线 互 通 平 均 间 距 为 7.2km 经 计 算 可 得,Ⅱ 类 地 形 区 主 线 新 建 段 调 整 系 数 为 , 支 线 调 整 系 数 为 调 整 后 的 主 线 新 建 段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为 公 顷 /Km, 支 线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为 公 顷 /Km 按 调 整 后 的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计 算, 本 项 目 主 线 新 建 段 需 征 用 土 地 公 顷, 连 接 线 需 征 用 土 地 公 顷, 海 田 支 线 需 征 用 土 地 公 顷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主 线 新 建 段 占 用 土 地 亩 ( 公 顷 ), 连 接 线 占 用 土 地 40.1 亩 (2.673 公 顷 ), 海 田 支 线 占 用 土 地 亩 (57.68 公 顷 ) 均 小 于 按 用 地 指 标 计 算 值 因 此, 项 目 新 建 段 总 用 地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总 体 指 标 要 求 序 号 项 目 1 主 线 ( 新 建 段 ) 2 海 田 支 线 3 和 寮 连 接 线 推 荐 线 合 计 ( 新 建 段 不 含 共 线 及 连 接 线 ) 2 扩 建 段 表 公 路 等 级 高 速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二 级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工 可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计 算 表 路 基 宽 度 扣 除 隧 道 后 路 线 长 (km) 部 颁 用 地 指 标 ( 调 整 后 ) 工 可 用 地 每 公 里 指 标 指 标 用 地 ( 公 顷 ) ( 公 顷 ) \ 对 比 结 果 小 于 指 标 值 Ⅱ 类 地 形 区 ( 路 基 宽 24.5m),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为 公 顷 /Km 计 算 扩 建 段 总 体 用 地 指 标 计 算 为 亩 ( 公 顷 ), 本 项 目 扩 建 段 占 用 土 地 亩 ( 公 顷 ), 小 于 按 用 地 指 标 计 算 值 (3) 水 环 境 1 工 程 跨 越 的 河 流 多 处 为 II III 类 水 体, 水 体 敏 感 度 较 高 2 工 程 推 荐 线 位 避 开 了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但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跨 越 桩 号 K42+577~K 工 程 推 荐 线 避 开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但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跨 74

75 越 桩 号 K11+200~K 工 程 推 荐 线 位 避 开 了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但 穿 越 二 级 保 护 区, 跨 越 桩 号 K ~K 为 最 大 程 度 减 缓 工 程 建 设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本 报 告 将 针 对 工 程 施 工 和 营 运 不 同 阶 段 提 出 有 针 对 性 的 措 施, 使 工 程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4) 社 会 环 境 1 工 程 选 线 互 通 立 交 选 址 及 设 计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沿 线 区 县 及 乡 镇 的 总 体 规 划, 与 上 述 规 划 基 本 协 调 2 公 路 选 线 尽 量 减 少 建 筑 物 拆 迁 数 量 主 要 拆 迁 建 筑 种 类 为 村 民 房 屋, 房 屋 拆 迁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到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3 本 项 目 主 线 设 桥 梁 新 建 段 桥 梁 m /74 座, 桥 梁 占 路 线 36.39%, 互 通 式 立 交 14 处, 通 道 天 桥 111 道, 涵 洞 235 道 ; 海 田 支 线 长 设 桥 梁 m/7 座, 桥 梁 占 路 线 43.19%, 互 通 立 交 1 处, 通 道 天 桥 7 道, 涵 洞 18 道 方 便 沿 线 居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交 往, 对 沿 线 群 众 的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4 从 为 地 方 交 通 和 经 济 服 务 的 角 度 出 发,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了 15 座 互 通 立 交, 有 助 于 当 地 最 大 限 度 的 利 用 高 速 公 路, 对 区 域 交 通 改 善 和 经 济 发 展 有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施 工 期 工 程 施 工 期 将 进 行 桥 梁 立 交 工 程 建 设 摊 铺 灰 土 和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在 工 程 沿 线 设 置 取 ( 弃 ) 土 场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等 这 些 工 程 施 工 将 直 接 导 致 占 用 耕 地 林 地, 破 坏 植 被,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产 生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桥 梁 所 跨 越 的 河 流 水 质, 产 生 扬 尘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并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具 体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简 析 影 响 性 质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中 施 工 机 械 较 多,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属 突 发 性 非 稳 态 噪 声 源,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所 有 的 筑 路 材 料 将 通 过 汽 车 运 输,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沿 线 声 环 境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环 境 空 气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1 粉 状 物 料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拌 合 过 程 中 有 大 量 尘 散 逸 到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中 2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会 产 生 扬 尘 沥 青 搅 拌 及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中 含 有 THC TSP 等 有 毒 有 害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75

76 环 境 要 素 生 态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主 要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简 析 因 素 性 质 物 质 永 久 占 地 长 期 1 项 目 主 要 占 用 林 地 和 耕 地, 植 被 破 坏 后 将 不 利 于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的 恢 不 利 复, 影 响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不 可 2 占 用 的 农 田, 将 减 少 当 地 的 耕 地 绝 对 量 和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逆 临 时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对 生 态 环 境 地 表 植 被 农 业 生 产 等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短 期 水 土 流 失 1 施 工 期 填 筑 及 深 挖 段 的 路 堤 路 堑, 弃 渣 场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不 利 2 取 土 弃 渣 时 易 造 成 地 表 植 被 受 损, 将 增 加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量 可 逆 桥 梁 施 工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九 州 江 等 水 系 的 桥 梁 施 工 会 产 生 的 施 工 泥 渣, 施 工 期 管 理 不 当 导 致 的 少 量 机 械 漏 油, 将 可 能 影 响 水 质 短 期 施 工 营 可 逆 施 工 营 地 和 施 工 场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体 水 质 也 会 产 生 地 施 工 不 利 一 定 的 影 响 场 地 征 地 与 拆 迁 对 沿 线 的 居 民 生 活 和 生 产 会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如 果 安 置 不 拆 迁 安 置 短 期 当 和 补 偿 不 到 位 还 会 造 成 其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并 长 期 受 到 影 响 不 利 阻 隔 影 响 影 响 沿 线 群 众 的 出 行 和 安 全 可 逆 水 利 设 施 影 响 沿 线 水 利 设 施 的 完 整 性 营 运 期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通 车 后, 此 时 公 路 临 时 占 地 (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等 ) 生 态 影 响 逐 步 消 失, 公 路 边 坡 已 经 得 到 良 好 的 防 护, 公 路 绿 化 系 统 已 经 建 成 因 此, 交 通 噪 声 将 成 为 营 运 期 最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此 外, 装 载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车 辆 运 输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等 ) 产 生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也 不 容 忽 视 具 体 见 表 环 境 要 素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交 通 噪 声 表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工 程 影 响 分 析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高 速 公 路 营 运 后, 车 辆 的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另 外,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会 对 沿 线 一 定 范 围 内 居 民 区 学 校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汽 车 尾 气 汽 车 尾 气 的 排 放 对 公 路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沿 线 的 河 流 会 产 生 轻 度 的 污 染 影 响 道 路 辅 助 设 施 (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 产 生 的 污 水 排 放 会 产 生 一 定 污 染 影 响 影 响 性 质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明 显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轻 微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轻 微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轻 微 76

77 环 境 要 素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汽 车 噪 声 公 路 阻 隔 公 路 阻 隔 区 域 发 展 工 程 影 响 分 析 装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在 经 过 Ⅱ 类 水 体 路 段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危 险 品 泄 漏, 可 能 会 对 水 体 水 质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但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很 低 影 响 性 质 长 期 不 利 可 逆 严 重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公 路 沿 线 附 近 动 物 的 原 有 生 境, 有 一 定 驱 赶 作 用 长 期 不 全 封 闭 的 高 速 公 路 将 对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的 活 动 区 间 产 生 一 定 的 阻 隔 限 制 作 用 全 封 闭 的 高 速 公 路, 可 能 由 于 通 道 天 桥 设 置 不 足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产 及 生 活 产 生 阻 隔 影 响 高 速 公 路 建 成 后, 将 改 善 区 域 的 交 通 条 件, 有 利 于 沿 线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有 助 于 提 高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利 不 可 逆 轻 微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轻 微 长 期 有 利 明 显 3.2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污 染 源 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开 挖 钻 孔 砂 石 料 粉 碎 混 凝 土 浇 筑 等 施 工 活 动 中 的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车 辆 运 输 和 机 械 加 工 修 配 等 施 工 作 业 机 械 品 种 较 多, 路 基 填 筑 有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等 ; 公 路 面 层 施 工 时 有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推 铺 机 等 这 些 机 械 运 行 时 在 距 离 声 源 5m 处 的 噪 声 可 高 达 84~90dB(A), 联 合 作 业 时 叠 加 影 响 更 加 突 出 这 些 突 发 性 非 稳 态 噪 声 源 将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机 械 类 型 本 项 目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型 号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级 测 点 距 最 大 声 离 ( m) 级 ( db) 10m 30m 50m 80m 100 m 单 位 :db(a) 轮 式 装 载 机 ZL 轮 式 装 载 机 ZL 平 地 机 PY160A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双 轮 双 振 式 压 路 机 YZJ10B CC 三 轮 压 路 机 轮 胎 压 路 机 Z 推 土 机 T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W4-60C m 200 m 250 m 300 m 77

78 机 械 类 型 摊 铺 机 ( 英 国 ) 摊 铺 机 ( 德 国 ) 发 电 机 组 (2 台 ) 冲 积 式 钻 井 机 锥 形 反 转 出 料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型 号 Fifond31 1 ABG CO VOGEL E 测 点 距 最 大 声 离 ( m) 级 ( db) 10m 30m 50m 80m 100 m FKV JZC m 200 m 250 m 300 m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其 中,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开 挖 路 基 边 坡 拆 除 筑 路 材 料 在 运 输 装 卸 堆 放 过 程 物 料 拌 和 站 拌 和 过 程 ; 沥 青 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路 面 施 工 阶 段 的 沥 青 沥 青 的 搅 拌 摊 铺 过 程, 主 要 产 生 以 THC TSP 为 主 污 染 物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灰 土 拌 合 及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等 过 程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染 源 强 主 要 采 用 类 比 监 测 数 据 1 施 工 区 扬 尘 污 染 源 强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染 源 强 采 用 河 南 省 两 条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测 数 据, 具 体 见 表 表 河 南 省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扬 尘 类 比 调 查 统 计 表 监 测 路 段 监 测 时 段 监 测 场 地 TSP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mg/nm 3 ) 监 测 点 位 置 二 标 段 0.38~0.84 施 工 场 界 下 风 安 阳 新 乡 高 三 标 段 0.42~2.12 路 基 桥 涵 施 工 阶 段 向 速 公 路 五 标 段 0.54~1.14 对 照 点 0.26~0.48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六 标 段 0.11~1.94 七 标 段 0.10~1.62 施 工 场 界 下 风 郑 州 洛 阳 高 路 面 施 工 边 坡 防 护 和 护 八 标 段 0.36~1.06 向 速 公 路 栏 施 工 阶 段 等 后 期 施 工 九 标 段 0.34~2.83 十 标 段 0.26~2.97 对 照 点 0.26~0.97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2 施 工 运 输 扬 尘 78

79 施 工 期 间, 土 料 砂 石 料 及 水 泥 均 需 从 外 运 进, 运 输 量 较 大, 运 输 扬 尘 汽 车 尾 气 对 局 部 区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京 津 塘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监 测 数 据, 施 工 运 输 道 路 TSP 浓 度 在 下 风 向 m 处 分 别 为 mg/m 3, 具 体 见 表 表 京 津 塘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地 点 扬 尘 污 染 源 采 样 点 距 离 (m) 监 测 结 果 (mg/m 3 ) 武 清 杨 村 施 工 路 边 铺 设 水 泥 稳 定 类 路 顶 基 层 时 运 输 车 辆 扬 尘 灰 土 拌 和 扬 尘 根 据 相 关 监 测 数 据, 高 速 公 路 灰 土 拌 合 站 产 生 的 扬 尘 中,TSP 浓 度 在 下 风 向 m 处 分 别 为 和 1.00mg/m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源 强 施 工 期 间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和 生 活, 包 括 砂 石 料 加 工 冲 洗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喷 淋 含 油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 污 染 物 以 SS 为 主, 废 水 量 以 砂 石 料 加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居 多 施 工 废 水 : 桥 梁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的 油 水 污 染 ; 施 工 营 地 尤 其 是 跨 河 流 桥 段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将 对 周 围 水 域 产 生 一 定 的 污 染 ; 拟 建 项 目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加 围 堰 的 方 法, 这 种 方 法 对 水 体 扰 动 较 小,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较 低 施 工 场 地 : 砂 石 材 料 冲 洗 废 水, 废 水 量 较 小, 污 水 中 成 分 较 为 简 单, 一 般 为 SS 和 少 量 的 石 油 类 各 类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见 表 所 示 生 活 污 水 :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工 作 人 员 100 人 计,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10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9.0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表 各 类 施 工 废 水 产 生 浓 度 一 览 表 废 水 类 型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l) 砂 石 材 料 冲 洗 废 水 SS 1000 水 体 桥 墩 施 工 废 水 SS 150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SS 800 养 护 废 水 SS 500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喷 淋 含 油 废 水 SS 250 石 油 类 15 79

80 3.2.2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污 染 源 强 (1) 主 要 噪 声 源 : 公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 由 于 公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2) 噪 声 源 强 1 车 速 车 速 计 算 参 考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附 录 C 中 公 式 计 算 法 : 式 中 :v i 第 i 种 车 型 车 辆 的 预 测 车 速,km/h; 当 设 计 车 速 小 于 120km/h 时, 该 型 车 预 测 车 速 按 比 例 降 低 ; u i 该 车 型 的 当 量 车 数 ; η i 该 车 型 的 车 型 比 ; vol 单 车 道 车 流 量, 辆 /h; m i 其 他 2 种 车 型 的 加 权 系 数 k 1 k 2 k 3 k 4 分 别 为 系 数, 如 表 所 示 表 车 速 计 算 公 式 系 数 车 型 k 1 k 2 k 3 k 4 m i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单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各 类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模 式 计 算 : 小 型 车 Los = lgV S 中 型 车 Lo m = lgV M 大 型 车 Lol = lgV L 80

81 式 中 :S M L 分 别 表 示 小 中 大 型 车 ; Vi 该 车 型 车 辆 的 平 均 行 驶 速 度,km/h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拟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份 各 车 型 平 均 行 驶 时 速 见 表 3.2-5a 所 示 表 3.2-5a 拟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份 各 车 型 平 均 行 驶 时 速 单 位 :km/h 路 段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8+391)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8+391~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 K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 G1K84+643)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4+643~G1K96+759)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主 线 (K+C+G1+K)

82 路 段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G1K96+759~ NK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NK ~ NK )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320)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海 田 支 线 ZX 注 : 东 山 互 通 民 安 互 通 二 期 实 施 拟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份 车 型 交 通 噪 声 源 强 计 算 见 表 3.2-5b 路 段 表 3.2-5b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8+391)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8+391~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K )( 沈 拟 建 项 目 单 车 交 通 噪 声 源 强 单 位 :db A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主 线 (K+C+G1+K)

83 路 段 时 段 ( 年 )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G1K84+643)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4+643~ G1K96+759)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G1K96+759~NK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NK ~ NK )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320)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强 海 田 支 线 ZX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污 染 主 要 是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及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1)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源 强 本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区 主 要 功 能 为 餐 饮 公 厕 和 停 车 等, 停 车 区 主 要 功 能 为 超 市 公 厕 和 停 车, 管 理 分 中 心 主 要 为 工 人 生 活 等 根 据 各 个 辅 助 设 施 的 规 模 和 功 能,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给 出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定 额 分 别 估 算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的 污 水 产 生 量 和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生 活 污 水 源 强 的 确 定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法, 按 人 员 数 量 计 算 生 活 污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见 表 3.2-6a,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3.2-6b 辅 助 设 施 服 务 人 口 折 算 : 根 据 调 查 项 目 区 域 现 有 高 速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等 辅 助 设 施 运 营 情 况, 服 务 区 固 定 工 作 人 员 一 般 约 50 人, 流 动 人 群 每 天 约 250 人, 故 服 务 区 服 务 人 口 约 为 300 人 / 天 ; 停 车 区 固 定 工 作 人 员 一 般 约 20 人, 流 动 人 群 每 天 约 100 人, 故 停 车 区 服 务 人 口 约 为 120 人 / 天 ; 收 费 站 每 处 工 作 人 员 约 20 人 ; 管 理 分 中 心 100 人 具 体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 83

84 Qs=(Kq 1 V 1 )/1000 式 中 :Q s -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t/d; q 1 -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量 定 额,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附 录 D, 广 东 地 区 公 路 沿 线 设 施 污 水 量 定 额 取 100L/( 人 d); V1- 生 活 服 务 区 人 数, 人 ; K- 生 活 服 务 区 排 放 系 数, 这 里 取 0.9 表 3.2-6a 污 水 浓 度 单 位 :mg/l 污 水 种 类 SS CODcr 石 油 类 动 植 物 油 生 活 污 水 辅 助 设 施 名 称 折 合 人 数 ( 人 ) 表 3.2-6b 污 水 排 放 量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水 类 型 及 排 放 量 (t/a) 和 寮 服 务 区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黄 桐 服 务 区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廉 江 停 车 区 120 生 活 污 水 :3942 志 满 停 车 区 120 生 活 污 水 :3942 养 护 工 区 3 处 合 计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100 生 活 污 水 :3285 (2)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因 子 产 生 量 (t/a) CODcr 4.93 SS 2.46 动 植 物 油 0.49 CODcr 4.93 SS 2.46 动 植 物 油 0.49 SS 0.98 CODcr 1.97 动 植 物 油 0.20 SS 0.98 CODcr 1.97 动 植 物 油 0.20 SS 2.46 CODcr 4.93 动 植 物 油 0.49 SS 0.82 CODcr 1.64 动 植 物 油 0.16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悬 浮 物 等, 其 浓 度 取 决 于 交 通 量 降 雨 强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等 多 种 因 素, 由 于 影 响 因 素 变 化 性 大,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高, 很 难 得 出 一 般 规 律 和 统 一 的 测 算 方 法 供 采 用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按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试 验 数 值,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单 位 :mg/l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mg/L)

85 BOD(mg/L) 油 (mg/l)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强 本 项 目 沿 线 的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饮 食 使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产 生 的 油 烟 对 环 境 空 气 有 轻 微 影 响 此 外,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C X H Y (1)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管 理 分 中 心 和 停 车 区 的 饮 食 使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产 生 的 油 烟 根 据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结 合 类 比 同 类 现 有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设 置 的 灶 头 数, 沿 线 收 费 站 管 理 分 中 心 停 车 区 和 服 务 区 餐 饮 油 烟 产 生 情 况 具 体 见 下 表 表 沿 线 辅 助 设 施 餐 饮 油 烟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服 务 设 施 名 称 灶 头 数 灶 头 排 风 量 油 烟 浓 度 服 务 设 施 数 量 油 烟 产 生 总 量 单 个 服 务 区 m 3 /h. 个 8.0mg/m t/a 单 个 收 费 站 m 3 /h. 个 6.0mg/m t/a 单 个 停 车 区 m 3 /h. 个 6.0mg/m t/a 单 个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m 3 /h. 个 6.0mg/m t/a (2)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现 阶 段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见 表 表 现 阶 段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g/km 辆 ) 平 均 车 速 (km/h) 小 型 车 CO NO x 中 型 车 CO NO x 大 型 车 CO NO x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报 告 中 预 测 的 交 通 量 及 车 型 构 成 比, 采 用 国 内 主 要 车 型 排 放 因 子 资 料, 汽 车 尾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NO 2 CO,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按 下 式 计 算 : Q J 3 i 1 BA E i ij / 3600 式 中 : Q J 行 驶 汽 车 在 一 定 车 速 下 排 放 的 J 种 污 染 物 源 强,mg/(m s); A i i 种 车 型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辆 /h; B NO X 排 放 量 换 算 成 NO 2 排 放 量 的 校 正 系 数, 取 0.8; E ij 汽 车 在 专 用 公 路 运 行 工 况 下 i 型 车 j 种 污 染 物 在 预 测 年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85

86 g/km 辆, 本 项 目 为 高 速 公 路,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和 大 型 车 平 均 车 速 约 为 100km/h 根 据 车 流 量 及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项 目 各 路 段 大 气 污 染 物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车 辆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单 位 :mg/m s) 名 称 2020 年 ( 近 期 ) 2026 年 ( 中 期 ) 2034 年 ( 远 期 ) CO NO 2 CO NO 2 CO NO 2 主 线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昼 间 夜 间 海 田 支 线 ZX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昼 间 夜 间

87 第 四 章 方 案 比 选 本 章 节 针 对 大 尺 度 比 选 段 落 即 K A B C D E G 线 共 7 条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工 程 及 环 境 比 选,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的 小 尺 度 局 部 路 段 比 选 详 见 报 告 书 节 和 节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4.1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简 介 工 可 阶 段 通 过 对 路 线 起 终 点 主 要 控 制 因 素 主 要 需 考 虑 衔 接 的 城 镇 等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结 合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考 虑 路 线 总 体 走 向, 本 项 目 主 线 拟 定 了 K A B C D E G G1 G2 M N 线 共 12 条 路 线 方 案, 其 中 K 线 位 全 线 贯 通 方 案, 其 余 为 局 部 比 较 方 案 海 田 支 线 (ZX 线 ) 由 于 里 程 较 短, 工 可 阶 段 未 进 行 方 案 比 较 具 体 比 选 线 段 落 如 下 : 表 本 项 目 主 线 路 线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方 案 名 称 起 迄 桩 号 长 度 (km) 备 注 1 K K ~K 贯 通 线 方 案 2 A AK ~AK 同 深 度 比 选 3 B BK ~BK 同 深 度 比 选 4 C CK79+485~CK 推 荐 方 案 ( 与 沈 海 共 线 方 案 ) 5 D DK ~DK 同 深 度 比 选 6 E EK ~EK 同 深 度 比 选 7 G GK ~GK 同 深 度 比 选 8 G1 G1K ~G1K 同 深 度 比 选 9 G2 G2K ~G1K 同 深 度 比 选 10 M MK ~MK 同 深 度 比 选 11 N NK ~NK 同 深 度 比 选 12 ZX ZXK64+900~ZXK 海 田 支 线 4.2 各 备 选 方 案 概 况 本 项 目 主 线 K 线 方 案 ( 贯 通 线 ) K 线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西 北 侧 ( 军 田 村 附 近 ), 与 广 西 段 对 接, 往 南 经 和 寮 镇 西 侧 ( 设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镇 东 侧 ( 设 塘 蓬 互 通 ) 武 陵 水 库 西 侧, 于 石 岭 镇 东 侧 ( 设 廉 江 西 互 通 ) 鹿 鸣 埇 跨 九 洲 江 新 民 镇 丰 九 百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连 接 线 交 叉 ( 设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 往 东 南 跨 省 道 S287( 设 龙 塘 互 通 ) 及 黎 湛 铁 路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并 于 遂 溪 县 东 侧 与 国 道 G207 交 叉 ( 设 遂 溪 互 通 ), 往 南 于 遂 溪 县 黄 略 镇 卢 荻 坑 附 近 与 沈 海 高 速 87

88 ( 设 竹 园 枢 纽 互 通 ) 交 叉 跨 茂 湛 铁 路, 而 后 转 向 西 南, 经 黄 略 老 镇 区 西 侧, 与 黎 湛 铁 路 国 道 G325 交 叉 ( 设 麻 章 北 互 通 ), 往 南 经 三 百 洋, 穿 过 麻 章 区 经 济 开 发 区 ( 布 设 于 麻 章 一 中 西 侧 ), 继 续 往 南 经 坡 塘 圩, 与 湖 光 快 线 交 叉 ( 设 麻 章 南 互 通 ), 经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西 侧, 与 疏 港 大 道 交 叉 ( 设 湖 光 互 通 ), 而 后 跨 通 明 海 至 东 海 岛 ( 在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并 行 ), 与 东 海 疏 港 公 路 交 叉 ( 设 东 山 互 通 ), 终 点 与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衔 接 ( 设 民 安 枢 纽 互 通 ) 初 拟 方 案 全 长 km A 线 方 案 ( 廉 江 段 武 陵 水 库 东 方 案 ) 工 可 阶 段 在 廉 江 以 北 路 段, 布 设 了 武 陵 水 库 东 侧 的 A 线 方 案 与 K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A 线 方 案 于 和 寮 镇 西 北 侧 与 K 线 方 案 分 离, 于 和 寮 镇 西 侧 ( 设 和 寮 互 通 ), 经 武 陵 水 库 东 侧 沿 县 道 X679 布 线 ( 设 罗 头 互 通 ), 在 九 洲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东 侧 与 K 线 衔 接 ( 设 廉 江 西 互 通 ) A 比 较 线 全 长 km B 线 方 案 ( 湛 江 大 道 方 案 ) 工 可 阶 段 结 合 湛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三 环 四 通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在 湛 江 市 区 路 段, 布 设 了 沿 规 划 湛 江 大 道 走 廊 的 B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B 线 方 案 在 黄 略 镇 与 K 线 分 离, 于 南 亚 郦 都 东 侧 与 黎 湛 铁 路 交 叉, 往 南 基 本 沿 黎 湛 铁 路 西 侧 并 行, 于 赤 坎 水 库 西 南 跨 瑞 云 南 路, 至 白 水 坡 与 湖 光 快 线 交 叉, 继 续 往 南 经 湛 江 机 场 西 侧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东 侧 后 折 向 西 南, 沿 新 湖 大 道 疏 港 大 道 并 行, 于 东 海 岛 大 桥 北 岸 与 K 线 方 案 衔 接 B 比 较 线 全 长 km C 线 方 案 ( 与 沈 海 共 线 方 案 ) 考 虑 到 K 线 B 线 均 布 设 于 湛 江 中 心 城 区, 拆 迁 规 模 较 大, 对 城 市 发 展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且 需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 鸭 曹 干 渠 段 ), 干 扰 因 素 较 多 工 可 阶 段 从 降 低 工 程 实 施 难 度 的 角 度 出 发, 布 设 了 于 高 阳 与 沈 海 高 速 连 接 的 C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C 线 方 案 在 工 可 征 求 意 见 阶 段, 为 布 设 于 遂 溪 西 侧 的 走 廊 方 案, 工 可 编 制 阶 段 结 合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 遂 溪 县 政 府 及 湛 江 市 规 划 局 意 见 ), 保 留 沈 海 高 速 以 南 部 分, 与 K 线 组 合 成 为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的 方 案, 与 K 线 贯 通 方 案 进 行 同 深 度 比 较 C 线 于 高 阳 村 附 近 与 沈 海 高 速 衔 接 ( 设 高 阳 枢 纽 互 通 ), 往 东 南 经 湖 光 农 场 东 侧 与 县 道 X670 交 叉 ( 设 志 满 互 通 ), 往 南 于 交 椅 岭 与 K 线 衔 接 C 比 较 线 全 长 km 其 与 沈 海 组 成 的 共 线 方 案 总 里 程 ( 对 应 K 线 比 较 段 落 ) 约 km( 含 海 田 支 线 及 共 线 段 长 度 ) 88

89 D 线 方 案 (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绕 避 方 案 ) 考 虑 到 K 线 A 线 均 需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 为 减 少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布 设 了 D 线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比 较 该 方 案 于 和 寮 西 南 侧 鹿 田 与 K 线 分 离, 往 西 跨 县 道 X678( 设 塘 蓬 互 通 ), 经 塘 蓬 东 侧 跨 越 省 道 S287, 并 在 省 道 西 侧 并 行 至 东 升 农 场, 再 次 跨 省 道 S287, 于 簕 塘 东 侧 与 K 线 衔 接 D 比 较 线 全 长 km E 线 方 案 (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绕 避 方 案 ) 考 虑 到 K 线 C 线 均 需 穿 越 湖 光 岩 景 区, 虽 未 侵 入 主 景 区 范 围, 但 对 景 区 仍 存 在 分 隔 影 响, 为 减 少 高 速 公 路 对 景 区 及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C 线 基 础 上 布 设 了 绕 避 景 区 的 E 线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比 较 该 方 案 于 湖 光 农 场 东 侧 与 C 线 分 离, 垂 直 往 南 跨 县 道 X670( 设 志 满 互 通 ), 从 规 划 职 教 基 地 与 湖 光 岩 景 区 之 间 穿 过, 经 湖 光 镇 西 侧 跨 省 道 S293( 设 湖 光 互 通 ) 至 东 海 大 桥 北 岸 桥 头 与 K 线 衔 接 E 比 较 线 全 长 km G 线 方 案 (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路 基 方 案 ) C 线 设 置 隧 道 穿 越 湖 光 岩 景 区, 由 于 隧 道 方 案 存 在 埋 深 浅 施 工 风 险 及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等 问 题, 补 充 布 设 了 沿 疏 港 大 道 走 廊 的 G 线 方 案 ( 路 基 方 案 )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该 方 案 于 湖 光 农 场 东 侧 与 C 线 分 离, 往 南 跨 县 道 X670( 设 志 满 互 通 ) 后 沿 疏 港 大 道 走 廊 布 设, 在 与 S293 交 叉 位 置 与 K 线 衔 接 G 比 较 线 全 长 km G1 线 方 案 该 方 案 于 湖 光 农 场 东 侧 与 C 线 分 离, 往 南 跨 湖 光 快 线 ( 规 划 )( 设 志 满 互 通 ) 后 沿 疏 港 大 道 西 侧 布 设 ; 而 后 继 续 向 南, 沿 地 质 公 园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南 侧 绕 行, 跨 越 疏 港 大 道 后 沿 其 东 侧 布 设, 在 与 S293 交 叉 位 置 与 K 线 衔 接 G1 比 较 线 全 长 km G2 线 方 案 工 可 G 线 穿 越 了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的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从 绕 避 地 质 公 园 一 二 级 保 护 范 围 的 角 度 出 发, 将 工 可 G 线 往 东 移 约 300m, 形 成 了 G2 线 方 案 该 方 案 于 湖 光 农 场 东 侧 与 C 线 分 离, 往 南 跨 湖 光 快 线 ( 规 划 )( 设 志 满 互 通 ) 后 沿 疏 港 大 道 东 侧 布 设 ; 在 与 S293 交 叉 位 置 与 K 线 衔 接 G2 比 较 线 全 长 km M 线 方 案 利 用 湛 江 市 政 规 划 的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沿 既 有 路 ( 东 海 大 桥 东 海 大 道 ) 东 侧 新 建 四 车 道 ( 既 有 路 与 新 建 路 各 取 内 侧 两 车 道 组 合 为 高 速 公 路 ), 南 下 与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起 点 对 接, 并 改 造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为 高 速 公 路, 实 现 区 域 高 速 路 网 的 联 通 89

90 N 线 方 案 根 据 湛 江 市 市 政 府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湛 江 市 建 议 跨 海 路 段 采 用 M 线 ( 新 建 预 留 东 侧 半 幅, 与 既 有 西 侧 半 幅 组 合 为 中 间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辅 道 的 方 案 ), 并 下 穿 东 海 岛 铁 路, 线 路 往 南 在 文 丹 养 殖 场 附 近 跨 越 东 海 大 道, 在 文 丹 下 村 西 侧 与 原 工 可 K 线 衔 接 海 田 支 线 (ZX 线 )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的 方 案 (C 线 段 ) 距 湛 江 市 区 较 远, 为 改 善 湛 江 市 区 上 下 高 速 公 路 的 条 件 方 便 湛 江 市 区 车 辆 出 行, 针 对 共 线 方 案 设 置 海 田 支 线, 连 接 湛 江 市 区 海 田 支 线 起 于 竹 园 枢 纽 位 置, 与 K 线 方 案 对 接, 终 点 于 黄 略 镇 文 车 南 侧 跨 国 道 G325 与 赤 坎 区 海 田 路 对 接 ( 与 G325 设 置 平 交 ) 海 田 支 线 全 长 7.6km 4.3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廉 江 段 方 案 比 选 武 陵 水 库 两 侧 K 线 与 A 线 方 案 比 选 廉 江 北 路 段 工 可 阶 段 提 出 了 K 线 方 案 和 A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分 别 位 于 武 陵 水 库 的 的 东 西 两 侧, 桩 号 范 围 : A 线 AK ~ AK , 对 应 K 线 K ~K 图 K 线 A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A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A 线 走 向 较 顺 直, 比 K 线 短 1.095km (2) 对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比 较 段 落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K 线 90

91 与 A 线 均 穿 过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其 中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范 围 长 度 约 13.45km, 较 A 线 短 6.96km; 穿 越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长 度 约 12.66km, 较 A 线 长 4.7km (3) 与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的 关 系 根 据 收 集 到 的 矿 产 资 源 分 布 资 料,A 线 方 案 穿 过 了 廉 江 南 和 钼 矿 的 探 矿 权 范 围, 可 能 存 在 矿 产 压 覆 K 线 方 案 对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无 影 响 (4)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3247 亩 ;A 线 征 用 土 地 3021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39432m 2,A 线 拆 迁 房 屋 40997m 2 A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短,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少, 但 由 于 路 线 基 本 沿 县 道 X679 两 侧 布 线,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5)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A 线 长 Km, 桥 梁 长 10081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8861m 由 于 A 线 走 廊 地 形 起 伏 相 对 较 大, 且 与 县 道 交 叉 次 数 较 多, 其 桥 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路 段 桥 梁 总 长 较 K 线 长 1200m 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A 线 投 资 为 亿 元,A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1631 万 元 表 K 线 方 案 A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A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32 6 中 小 桥 m/ 座 210.6/3 130/2 7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6) 对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及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该 比 较 段 落 位 于 廉 江 东 北 部, 涉 及 的 城 镇 主 要 有 石 岭 镇 吉 水 镇 河 唇 镇 塘 蓬 镇 其 中 塘 蓬 镇 现 为 粤 西 最 大 的 石 材 加 工 市 场 两 方 案 相 比,K 线 靠 塘 蓬 镇 较 近, 其 路 线 互 通 布 设 线 更 符 合 廉 江 经 济 发 展 需 求 91

92 经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廉 江 市 推 荐 采 用 K 线 (7)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K 线 方 案 路 线 走 向 更 符 合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且 不 涉 及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所 涉 及 环 境 要 素 基 本 类 同, 虽 里 程 上 存 在 一 定 绕 行, 但 总 体 工 程 造 价 较 A 线 方 案 低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推 荐 采 用 K 线 表 K 线 方 案 A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A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主 线 建 设 里 程 (Km) 与 区 域 内 乡 镇 的 连 接 好 较 好 征 地 拆 迁 量 较 大 一 般 对 地 方 发 展 的 带 动 作 用 较 好 一 般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反 对 推 荐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绕 避 方 案 D 线 与 K 线 方 案 比 选 考 虑 到 廉 江 北 路 段 K 线 方 案 需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 为 尽 量 减 轻 高 速 公 路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工 可 阶 段 在 K 线 方 案 基 础 上, 布 设 了 绕 避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局 部 方 案 D 线, 与 K 线 进 行 同 深 度 比 较 桩 号 范 围 :D 线 DK ~DK ; 对 应 K 线 K ~K 图 K 线 D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D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D 线 比 K 线 长 2.218km, 路 线 绕 行 (2)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K 线 约 13.45km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D 线 完 全 绕 92

93 避 了 水 源 保 护 区,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3) 对 塘 蓬 镇 的 影 响 K 线 布 设 遵 循 远 而 不 离, 近 而 不 入 的 原 则, 与 塘 蓬 镇 规 划 保 持 了 一 定 距 离, 对 城 镇 发 展 没 有 影 响 D 线 绕 避 水 源 保 护 区 后, 路 线 在 镇 区 规 划 及 石 材 产 业 园 规 划 间 穿 过, 对 城 镇 发 展 存 在 较 大 的 干 扰 影 响 (4)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1576 亩 ;D 线 征 用 土 地 1777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19041m 2,D 线 拆 迁 房 屋 32205m 2 D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长,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多, 且 由 于 路 线 基 本 沿 县 道 S287 两 侧 布 线, 穿 越 塘 蓬 镇 规 划 范 围,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5)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D 线 长 km, 桥 梁 长 5043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4406m,K 线 桥 梁 比 D 线 短 637m D 线 投 资 亿 元,K 线 投 资 亿 元,D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亿 元 表 K 线 方 案 D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D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14 6 中 小 桥 m/ 座 195/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6)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经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考 虑 到 D 线 方 案 对 塘 蓬 镇 规 划 存 在 较 大 影 响, 且 拆 迁 规 模 较 大, 廉 江 市 要 求 采 用 K 线 (7)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D 线 方 案 绕 行 距 离 较 远 工 程 规 模 及 拆 迁 量 均 较 大, 且 对 塘 蓬 镇 规 划 存 在 一 定 干 扰, 地 方 政 府 反 对,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暂 推 荐 采 用 K 线 93

94 表 K 线 方 案 D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D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主 线 建 设 里 程 (Km) 与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不 经 过, 但 临 近 穿 越 二 级 陆 域 区 征 地 拆 迁 量 较 大 较 小 对 地 方 发 展 规 划 的 影 响 干 扰 不 干 扰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反 对 推 荐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湛 江 市 区 路 段 方 案 比 选 工 可 阶 段 在 湛 江 市 区 境 内 提 出 了 三 个 局 部 比 较 段 落 : 麻 章 区 路 段 (B 线 K 线 和 C 线 )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路 段 (C 线 G 线 和 E 线 ) 麻 章 区 路 段 B 线 与 K 线 比 较 结 合 湛 江 市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在 麻 章 区 路 段 布 设 了 位 于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内 的 B 线 K 线 方 案 B 线 : 采 用 湛 江 市 规 划 的 湛 江 大 道 走 廊, 基 本 沿 黎 湛 铁 路 走 廊 布 设, 该 方 案 距 城 市 中 心 较 近, 受 黎 湛 铁 路 及 沿 线 建 成 区 控 制, 其 走 廊 带 较 狭 窄, 拆 迁 规 模 及 对 城 市 两 侧 沟 通 联 系 的 影 响 较 大 K 线 : 在 B 线 方 案 基 础 上, 为 减 少 拆 迁 及 对 城 市 发 展 的 影 响 将 线 位 西 移, 在 麻 章 区 中 部 布 设 了 K 线 方 案, 该 方 案 布 设 位 置 建 成 区 相 对 较 少, 但 仍 位 于 湛 江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 比 较 范 围 桩 号 如 下 :K 线 方 案 K ~K ;B 线 方 案 BK ~BK 图 K 线 B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94

95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B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K 线 走 向 较 顺 直, 比 B 线 短 3.136km (2) 对 城 市 规 划 及 发 展 的 影 响 K 线 B 线 两 方 案 均 布 设 于 湛 江 市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其 中 B 线 位 于 麻 章 区 与 赤 坎 区 霞 山 区 之 间, 紧 邻 黎 湛 铁 路, 是 湛 江 市 规 划 的 快 速 路 走 廊, 采 用 快 速 路 建 设 更 符 合 城 市 内 部 交 通 需 求, 如 采 用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将 对 城 市 两 侧 沟 通 联 系 造 成 阻 碍, 对 城 市 内 部 交 通 的 影 响 较 大 (3)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K 线 B 线 均 需 穿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 鸭 曹 干 渠 段 ) 的 保 护 区 范 围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4) 对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B 线 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 含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及 湖 光 岩 景 区 ) 东 侧 经 过, 对 景 区 有 一 定 影 响 ;K 线 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范 围 中 间 穿 过, 虽 未 进 入 核 心 景 区, 对 景 区 影 响 较 小 (5)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2818 亩 ;B 线 征 用 土 地 3066 亩 由 于 两 方 案 均 布 设 于 市 区 范 围, 经 统 计 K 线 拆 迁 房 屋 m 2,B 线 拆 迁 房 屋 m 2 K 线 路 线 较 短, 征 地 较 少 ;K 线 布 设 路 段 建 成 区 较 少, 总 拆 迁 规 模 较 B 线 小 (6)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B 线 路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K 线 路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 B 线 投 资 亿 元,K 线 投 资 亿 元,B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8373 万 元 表 K 线 方 案 B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B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11 6 中 小 桥 m/ 座 151.4/ /4 7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96 (7) 综 合 比 较 综 合 以 上 因 素,K 线 方 案 对 城 市 建 成 区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路 线 顺 直 拆 迁 及 工 程 规 模 均 小 于 B 线 方 案, 两 方 案 相 比 K 线 方 案 较 优 麻 章 区 路 段 K 线 与 利 用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的 C 线 方 案 比 较 考 虑 到 K 线 虽 较 B 线 方 案 优 势 明 显, 但 仍 布 设 于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对 城 市 远 期 发 展 有 影 响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参 照 湛 江 市 规 划 的 环 城 高 速 西 环 走 廊, 布 设 了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的 C 线 方 案, 以 避 开 中 心 城 区 同 时 考 虑 到 C 线 距 中 心 城 区 较 远, 为 改 善 湛 江 市 区 的 对 外 交 通 出 行 条 件, 在 共 线 方 案 上 增 设 海 田 支 线, 将 共 线 段 起 点 延 伸 至 与 赤 坎 区 海 田 路 连 接 两 方 案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比 较 范 围 桩 号 :K 线 方 案 K64+900~K ; 共 线 方 案 比 较 段 包 括 沈 海 共 线 段 改 扩 建 及 海 田 支 线 范 围, 其 中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K ~K C 线 CK79+485~CK 海 田 支 线 ZXK64+900~ZXK 根 据 工 可 交 通 量 预 测, 共 线 段 至 2034 年 交 通 量 方 可 达 到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三 级 服 务 水 平 的 上 限 值, 需 要 进 行 改 扩 建 考 虑 到 共 线 段 近 期 可 以 满 足 交 通 量 需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中 未 包 含 沈 海 改 扩 建 工 程 规 模 仅 在 方 案 比 较 时, 纳 入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扩 建 六 车 道 规 模, 以 体 现 方 案 比 较 的 全 面 性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K 线 与 共 线 方 案 路 线 示 意 图 96

97 比 较 段 落 内 K 线 路 线 长 km; 共 线 方 案 里 程 长 km( 不 含 海 田 支 线 ), 其 中 共 线 段 里 程 长 14.68km 新 建 里 程 长 km 海 田 支 线 ZX 线 里 程 长 7.6km 两 方 案 相 比, 共 线 方 案 较 K 线 绕 行 4.419km; 新 建 里 程 上,C 线 与 海 田 支 线 合 计 新 建 长 度 为 km, 较 K 线 短 2.661km (2) 对 市 区 交 通 出 行 的 影 响 从 湛 江 城 市 总 体 布 局 来 看, 湛 江 市 区 基 本 沿 南 北 海 岸 线 布 局 发 展, 市 区 纵 向 距 离 长 约 20km 现 状 湛 江 市 区 通 往 珠 三 角 及 省 内 其 它 地 区 需 通 过 较 长 市 政 道 路, 后 由 国 道 G325 上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 官 渡 互 通 ), 运 行 时 间 长, 对 外 交 通 联 系 较 为 不 便, 这 也 是 湛 江 市 交 通 待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之 一 两 方 案 中 K 线 位 于 中 心 城 区, 城 区 车 辆 可 快 速 上 下 高 速 公 路, 有 利 于 改 善 市 区 对 外 交 通 出 行 条 件 但 与 此 同 时 也 将 港 口 等 过 境 车 辆 引 至 城 市 内 部, 对 城 市 环 境 及 内 部 交 通 的 干 扰 较 大 而 共 线 方 案 通 过 海 田 支 线 实 现 了 与 城 市 对 外 交 通 的 快 速 对 接, 并 通 过 C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将 疏 港 交 通 引 导 至 城 市 外 缘, 可 较 好 的 兼 顾 市 区 对 外 交 通 和 疏 港 交 通 需 求 从 市 区 交 通 主 流 向 ( 去 往 珠 三 角 等 东 部 地 区 ) 出 行 通 道 上 分 析, 目 前 汕 湛 高 速 公 路 云 浮 至 湛 江 段 已 开 工 建 设, 且 于 坡 头 区 与 海 湾 大 桥 东 岸 接 线 相 连 湛 江 市 区 南 部 ( 霞 山 区 ) 通 过 现 有 海 湾 大 桥 上 汕 湛 高 速 公 路 较 为 便 捷 对 湛 江 市 区 北 部 ( 赤 坎 区 ) 而 言, 共 线 方 案 海 田 支 线 较 K 线 方 案 更 便 捷 因 此 两 方 案 相 比, 共 线 方 案 更 符 合 湛 江 市 区 对 外 出 行 需 求 (3) 路 网 布 局 合 理 性 湛 江 作 为 环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重 要 城 市, 除 要 拉 近 与 广 东 省 珠 三 角 的 时 空 距 离 外, 也 要 依 靠 环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地 理 优 势, 加 强 与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交 通 联 系, 实 现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拟 建 项 目 K 线 方 案 偏 于 东 部 布 线, 主 要 倾 向 实 现 与 广 东 珠 三 角 方 向 的 交 通 转 换, 与 汕 湛 高 速 通 道 功 能 有 一 定 重 复, 且 与 广 西 北 部 湾 的 交 通 联 系 较 弱 而 共 线 方 案 的 C 线 偏 于 西 部 布 线, 能 实 现 与 兰 海 高 速 公 路 便 捷 联 系, 形 成 东 海 岛 开 发 区 湛 江 市 区 通 往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快 捷 通 道, 更 有 利 于 路 网 合 理 布 局 和 城 市 经 济 发 展 (4) 与 城 市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K 线 布 设 于 湛 江 市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对 城 市 发 展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 共 线 方 案 位 于 湛 江 市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范 围 边 缘, 路 线 走 向 与 规 划 西 环 高 速 相 符, 对 城 市 规 划 无 影 响 (5)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K 线 需 穿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 鸭 曹 干 渠 段 ) 的 保 护 区 范 围 ; 共 线 方 案 距 97

98 水 源 保 护 区 较 远,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6)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3261 亩 ; 共 线 方 案 合 计 征 用 土 地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m 2 ; 共 线 方 案 合 计 拆 迁 房 屋 73121m 2 共 线 方 案 基 本 布 设 于 中 心 城 区 规 划 外 缘, 沿 线 无 大 型 建 成 区, 拆 迁 量 相 对 K 线 较 少 (7)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比 较 段 落 内 K 线 路 线 长 km, 设 置 桥 梁 长 10773m 共 线 方 案 新 建 路 段 ( 含 海 田 支 线 ) 路 线 长 km, 桥 梁 长 13056m 共 线 段 路 线 长 km, 桥 梁 长 1809m 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 共 线 方 案 投 资 为 亿 元, 共 线 方 案 较 K 线 总 造 价 高 亿 元 序 号 表 项 目 单 位 K 线 方 案 K 线 与 共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沈 海 共 线 段 ( 扩 建 八 车 道 ) 共 线 方 案 C 线 海 田 支 线 1 路 线 长 度 km 新 建 里 程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 / / /14 7 中 小 桥 m/ 座 281.4/4 344/ /1 429/16 8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8)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合 计 工 可 阶 段 就 以 上 方 案 征 求 了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湛 江 市 推 荐 采 用 与 沈 海 共 线 的 路 线 方 案, 设 置 海 田 支 线 与 海 田 路 对 接 (9)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与 沈 海 共 线 方 案 对 城 市 规 划 及 发 展 的 影 响 较 小, 路 网 布 局 更 合 理, 与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相 符,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在 麻 章 区 路 段 推 荐 采 用 C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组 成 的 共 线 方 案, 并 设 置 海 田 连 接 线 与 赤 坎 区 海 田 路 对 接 98

99 表 K 线 与 共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K 线 方 案 共 线 方 案 路 线 里 程 (km) 新 建 里 程 (km)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大 无 路 网 合 理 性 较 差 好 与 城 市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差 好 拆 迁 规 模 大 小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反 对 同 意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湖 光 岩 景 区 路 段 局 部 方 案 比 选 (C+K 线 E 线 和 G+K 线 ) 共 线 方 案 C 线 从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与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间 穿 过, 虽 未 进 入 景 区 核 心 范 围, 但 路 线 仍 处 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范 围 中, 为 尽 量 减 少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对 景 区 的 影 响, 工 可 阶 段 采 用 了 隧 道 方 案 但 考 虑 到 隧 道 方 案 存 在 埋 深 浅 施 工 风 险 及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的 问 题, 补 充 布 设 了 绕 避 景 区 的 E 线 方 案 和 沿 疏 港 大 道 走 廊 的 G 线 方 案 ( 路 基 方 案 )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三 方 案 比 较 段 桩 号 范 围 如 下 :E 线 方 案 EK ~EK ; 对 应 C+K 线 (CK ~CK )+(K ~K ); 对 应 G+K 线 (GK ~GK )+(K ~K ) 图 C+K 线 E 线 G+K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C 线 长 km G 线 长 km E 线 长 km 三 方 案 相 比,G 线 与 99

100 C 线 基 本 相 当,E 线 较 为 绕 行, 较 C 线 长 1.435km (2) 对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E 线 方 案 从 景 区 西 侧 经 过, 局 部 路 段 受 军 事 用 地 控 制, 路 线 仍 进 入 了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范 围, 需 占 用 南 亚 热 带 植 物 园 部 分 西 北 角, 里 程 长 度 约 0.4km C G 线 方 案 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规 划 范 围 中 间 穿 过, 其 中 C 线 穿 越 风 景 区 规 划 范 围 里 程 约 2.3km, 由 于 设 置 了 隧 道, 路 段 基 本 没 有 挖 方, 对 沿 线 生 态 的 破 坏 相 对 较 小 ;G 线 穿 越 风 景 区 规 划 范 围 里 程 约 2.6km, 其 中 挖 方 路 段 段 长 约 950m 平 均 挖 深 约 15m, 对 地 表 植 被 及 景 观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3) 对 本 项 目 疏 港 功 能 的 影 响 该 路 段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改 善 湛 江 港 疏 港 交 通 现 状, 实 现 港 口 货 运 的 快 速 输 出 就 三 方 案 的 疏 港 功 能 而 言,C 线 G 线 方 案 靠 港 区 相 对 较 近, 通 过 湖 光 互 通 与 接 疏 港 大 道 直 接 相 连 ;E 线 方 案 湖 光 互 通 距 港 区 相 对 较 远, 且 区 域 内 仅 能 与 省 道 S373 连 接, 港 口 车 辆 上 下 高 速 公 路 需 通 过 地 方 道 路 多 次 转 换, 其 疏 港 快 捷 性 较 差 三 方 案 相 比,C 线 G 线 在 疏 港 功 能 上, 较 E 线 方 案 优 (4)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局 意 见 根 据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局 意 见, 从 保 护 景 区 的 地 质 遗 迹 地 形 地 貌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区 景 观 环 境 的 协 调 性 和 完 整 性 角 度, 管 理 局 反 对 C 线 G 线 方 案, 并 要 求 调 整 E 线 方 案 绕 避 景 区 规 划 范 围 (5) 征 地 拆 迁 E 线 征 用 土 地 1876 亩 ;C+K 线 征 用 土 地 1878 亩 ;G+K 线 征 用 土 地 2036 亩 E 线 拆 迁 房 屋 55416m 2,C+K 线 拆 迁 房 屋 19282m 2,G+K 线 拆 迁 房 屋 22173m 2 C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短, 且 设 置 了 隧 道,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少 G 线 方 案 采 用 路 基 方 式 布 设, 征 地 相 对 较 C 线 多, 且 交 椅 岭 路 段 占 用 部 分 海 洋 大 学 用 地 C G 线 均 主 要 利 用 山 地 布 线, 拆 迁 规 模 较 小 E 线 方 案 基 本 沿 县 道 X668 走 廊 布 线, 且 穿 过 湖 光 镇 西 南 侧,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C G 线 方 案 大 (6) 工 程 规 模 及 实 施 难 度 E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 无 隧 道 ;C 线 长 km, 其 中 桥 梁 长 m, 隧 道 长 2240m;G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 由 于 E 线 布 设 位 置 穿 越 湖 光 镇 并 与 畅 侃 河 仕 家 溪 等 合 流 共 走 廊, 桥 梁 工 程 规 模 相 对 较 大 实 施 难 度 方 面, 由 于 C 线 隧 道 属 浅 埋 型 长 隧 道, 其 工 程 造 价 施 工 难 度 100

101 及 风 险 均 较 高 表 E 线 C 线 及 G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E 线 方 案 绕 避 方 G+K 线 方 案 C+K 线 方 案 隧 案 路 基 方 案 道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 /6 5 中 小 桥 m/ 座 85/1 86.4/1 86.4/1 6 隧 道 m/ 座 \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经 初 步 估 算,E 线 投 资 为 亿 元,C 线 投 资 为 亿 元,G 线 投 资 为 亿 元 三 方 案 相 比 采 用 路 基 方 案 的 G 线 造 价 最 省, 较 C 线 低 亿 元, 较 E 线 低 亿 元 (7)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考 虑 到 E 线 方 案 虽 对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的 影 响 较 小, 但 受 军 事 用 地 及 湛 江 职 教 基 地 规 划 控 制, 无 法 完 全 绕 避 景 区 规 划 范 围, 且 路 线 较 为 绕 行, 疏 港 功 能 较 差, 拆 迁 规 模 大, 地 方 政 府 反 对 ;C+K 线 方 案 采 用 隧 道 方 式 布 设, 虽 对 景 区 影 响 较 G+K 线 方 案 小, 但 施 工 风 险 及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实 施 难 度 较 大 ;G+K 线 方 案 虽 对 湖 光 岩 景 区 的 影 响 一 般, 但 并 未 涉 及 核 心 景 区, 且 疏 港 功 能 好 实 施 难 度 小, 工 程 造 价 较 C+K 线 低 2.88 亿 元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在 该 路 段 暂 推 荐 采 用 工 程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的 G+K 线 方 案 建 议 下 阶 段 在 与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沟 通 协 调 的 基 础 上 与 C+K 线 方 案 做 进 一 步 比 较 表 E 线 C 线 及 G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E 线 方 案 G+K 线 方 案 C+K 线 方 案 主 线 建 设 里 程 (km) 对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较 小 一 般 一 般 征 地 拆 迁 量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疏 港 功 能 较 差 较 好 较 好 实 施 难 度 一 般 较 小 较 大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101

102 湖 光 岩 景 区 路 段 补 充 方 案 比 选 (G1 线 G2 线 ) 根 据 工 可 评 审 意 见, 本 阶 段 对 该 路 段 控 制 因 素 重 新 进 行 了 梳 理, 结 合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2015~2030) 修 编 稿 及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2014~ 2020), 对 该 路 段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了 补 充 研 究, 在 工 可 G 线 方 案 及 E 线 方 案 基 础 上, 分 别 补 充 了 G1 G2 G3 G4 G5 及 E1 线 等 六 个 局 部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2015 年 12 月 2 日 与 湛 江 市 沟 通 协 调 后, 根 据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又 补 充 了 原 工 可 方 案 G 线 贴 近 疏 港 大 道 的 优 化 方 案 G0 线, 及 沿 疏 港 大 道 高 架 的 G6 线 等 两 个 方 案 经 比 选 论 证, 修 编 阶 段 对 G1 G2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同 深 度 研 究 比 较 桩 号 范 围 :G1 线 G1K ~G1K ;G2 线 G2K ~G1K 图 G1 线 G2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G1 线 长 km,G2 线 长 km,G2 线 走 向 较 顺 直, 比 G1 线 短 520m (2) 平 纵 面 技 术 指 标 两 方 案 平 面 指 标 基 本 相 当, 纵 面 上,G1 线 跨 越 疏 港 大 道 位 置 既 有 道 路 标 高 较 高 ( 约 82m), 为 克 服 高 差,G1 线 起 点 路 段 纵 坡 达 3% G2 线 纵 面 指 标 优 于 G1 线 (3) 对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的 影 响 G1 线 穿 越 了 游 客 服 务 区 及 自 然 生 态 区, 穿 越 长 度 为 810m;G2 线 穿 越 了 自 然 生 态 区, 穿 越 长 度 为 1000m 102

103 图 路 线 方 案 与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分 区 关 系 示 意 图 因 此 两 方 案 相 比,G2 线 从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中 间 穿 越, 对 地 质 公 园 影 响 较 大 ;G1 线 从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边 缘 通 过, 对 地 质 公 园 也 存 在 影 响, 但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4) 对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的 影 响 根 据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提 供 的 规 划 资 料,G1 线 侵 入 了 疏 港 大 道 以 东 的 学 校 规 划 范 围, 侵 入 路 线 长 度 约 为 200m, 该 路 段 主 要 分 布 有 海 洋 大 学 蔬 菜 实 习 基 地 果 树 苗 圃 园 林 实 习 基 地 林 业 果 园 及 生 产 果 园 等 G2 线 完 全 绕 避 了 海 洋 大 学 规 划 范 围, 对 海 洋 大 学 没 有 影 响 经 征 求 海 洋 大 学 意 见, 海 洋 大 学 强 烈 反 对 G1 线 方 案, 同 意 采 用 G2 线 方 案 图 路 线 方 案 与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规 划 关 系 示 意 图 103

104 (5) 对 疏 港 大 道 的 影 响 G1 G2 线 均 与 疏 港 大 道 交 叉 依 次, 其 余 路 段 基 本 沿 疏 港 大 道 布 线, 与 疏 港 大 道 间 存 在 一 定 距 离, 对 疏 港 大 道 影 响 较 小 (6)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规 模 G1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G2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G1 线 桥 梁 比 G2 线 长 1896m G1 线 投 资 亿 元,G2 线 投 资 亿 元,G1 线 比 G2 线 多 亿 元 表 G1 G2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G1 线 G2 线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 /6 6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7) 地 方 政 府 及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湛 江 市 政 府 : 根 据 湛 江 市 交 通 建 设 指 挥 部 回 函, 湛 江 市 推 荐 采 用 G1 线, 同 时 建 议 对 G2 线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研 究 湛 江 市 交 通 局 : 为 避 免 穿 越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加 快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进 展, 确 保 项 目 如 期 于 2016 年 底 前 动 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建 议 工 可 阶 段 推 荐 G1 线 方 案 湛 江 市 国 土 局 : 国 土 部 门 认 为 穿 越 地 质 公 园 保 护 范 围 的 审 批 难 度 较 大, 如 确 需 通 过 保 护 区 之 外 的 地 质 公 园 园 区, 建 议 选 用 G1 方 案, 但 在 项 目 实 施 前 必 须 编 制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经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在 确 保 不 破 坏 公 园 内 的 地 质 遗 迹 的 前 提 下, 经 市 国 土 局 批 准 方 可 施 工 (8)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G2 线 从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规 划 区 中 间 穿 越, 对 地 质 公 园 的 影 响 及 审 批 难 度 较 G1 线 大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推 荐 采 用 G1 线 方 案, 建 议 保 留 G2 线 方 案 在 下 阶 段 同 深 度 比 较 104

105 G1 G2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G1 线 方 案 G2 线 方 案 主 线 建 设 里 程 (km) 对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的 影 响 较 小 较 大 对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的 影 响 较 大 无 影 响 征 地 拆 迁 量 较 大 一 般 实 施 难 度 一 般 较 大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东 海 岛 路 段 方 案 比 选 (K 线 M 线 N+K 线 ) M 线 方 案 根 据 工 可 评 审 意 见, 在 原 工 可 方 案 J 线 的 基 础 上, 利 用 湛 江 市 政 规 划 的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沿 既 有 路 ( 东 海 大 桥 东 海 大 道 ) 东 侧 新 建 四 车 道 ( 既 有 路 与 新 建 路 各 取 内 侧 两 车 道 组 合 为 高 速 公 路 ), 南 下 与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起 点 对 接, 并 改 造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为 高 速 公 路, 实 现 区 域 高 速 路 网 的 联 通 各 路 段 布 设 方 案 具 体 介 绍 如 下 : 1) 东 海 岛 大 桥 段 该 路 段 M 线 方 案 考 虑 利 用 预 留 的 东 侧 半 幅 桥 位 布 设 新 建 部 分 按 照 原 预 留 方 案 及 断 面 实 施, 修 建 完 成 后, 采 用 隔 离 方 式, 将 左 右 两 幅 内 侧 划 为 高 速 公 路, 外 侧 为 两 车 道 单 向 辅 道, 留 予 地 方 车 辆 通 行 其 断 面 型 式 如 下 图 所 示 图 东 海 大 桥 路 段 断 面 布 置 图 2) 与 东 海 大 道 并 行 路 段 该 路 段 M 线 方 案 考 虑 占 用 既 有 道 路 东 侧 两 幅 车 道, 改 造 为 高 速 公 路 局 部 与 规 划 道 路 交 叉 及 与 村 庄 相 邻 路 段, 考 虑 道 路 两 侧 沟 通 需 要, 设 置 部 分 桥 梁 同 时 考 虑 在 高 速 公 路 东 侧 新 建 两 车 道 辅 道, 方 便 沿 线 交 通 出 行 其 断 面 布 设 型 式 基 本 与 桥 梁 布 设 一 致 下 穿 东 海 岛 铁 路 路 段 ( 长 度 约 600m), 现 状 东 海 大 道 已 为 八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设 计 考 虑 对 该 路 段 直 接 进 行 隔 离 改 造 105

106 图 东 海 岛 桥 头 至 东 海 岛 铁 路 段 利 用 既 有 路 改 造 断 面 示 意 图 3) 互 通 布 设 方 案 1 疏 港 公 路 东 山 互 通 M 线 与 东 海 岛 疏 港 公 路 交 叉 时, 考 虑 疏 港 功 能 需 要, 设 置 了 服 务 性 互 通 与 其 连 接, 由 于 疏 港 公 路 距 东 海 铁 路 较 近, 设 计 考 虑 将 疏 港 大 道 与 本 项 目 交 叉 点 往 南 侧 改 移 约 350m, 改 移 路 段 长 度 约 1100m 具 体 互 通 布 设 方 案 如 下 ( 仅 考 虑 设 置 往 返 湛 江 市 区 方 向 匝 道 ): 图 东 海 大 道 东 海 互 通 M 线 东 山 互 通 布 置 示 意 图 106

107 图 M 线 东 海 互 通 布 置 示 意 图 本 项 目 终 点 与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衔 接, 并 将 连 接 线 改 造 为 高 速 公 路, 为 解 决 连 接 线 改 造 后 的 车 辆 上 下 问 题, 设 计 考 虑 在 连 接 线 路 段 增 设 服 务 性 互 通 一 处, 与 东 海 大 道 连 接 该 互 通 拟 采 用 单 喇 叭 方 案 布 设 3 民 安 枢 纽 互 通 ( 部 分 预 留 )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线 改 造 为 高 速 公 路 时, 还 需 改 造 连 接 线 与 东 雷 的 衔 接 方 式, 改 现 状 设 计 的 平 交 连 接 形 式 为 立 交, 由 于 南 环 高 速 实 施 时 间 尚 不 明 确, 设 计 考 虑 只 设 置 本 项 目 与 东 雷 高 速 连 接 的 两 个 方 向 匝 道, 匝 道 采 用 路 基 方 式 布 设, 预 留 远 期 南 环 实 施 时 的 主 线 上 跨 条 件 本 项 目 与 南 环 衔 接 的 两 条 匝 道 按 预 留 考 虑, 留 待 南 环 高 速 实 施 图 M 线 民 安 枢 纽 互 通 布 置 示 意 图 107

108 N 线 方 案 : 根 据 湛 江 市 市 政 府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湛 江 市 建 议 跨 海 路 段 采 用 M 线 ( 新 建 预 留 东 侧 半 幅, 与 既 有 西 侧 半 幅 组 合 为 中 间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辅 道 的 方 案 ), 并 下 穿 东 海 岛 铁 路, 线 路 往 南 在 文 丹 养 殖 场 附 近 跨 越 东 海 大 道, 在 文 丹 下 村 西 侧 与 原 工 可 K 线 衔 接 该 方 案 各 路 段 布 设 方 案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东 海 岛 大 桥 至 东 海 岛 铁 路 路 段 该 路 段 N 线 方 案 布 设 情 况 与 M 线 相 同 考 虑 利 用 预 留 的 东 侧 半 幅 桥 位 新 建 半 幅 桥 梁, 与 既 有 桥 组 合 为 高 速 加 辅 道 的 断 面 型 式, 并 利 用 东 海 岛 桥 头 至 东 海 岛 铁 路 路 段 既 有 路, 下 穿 东 海 岛 铁 路 2) 东 海 岛 铁 路 至 本 项 目 与 东 海 大 道 分 离 路 段 该 路 段 结 合 东 海 大 道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 八 车 道 ), 充 分 考 虑 东 海 大 道 与 高 速 公 路 及 辅 道 的 衔 接 方 式, 通 过 设 置 东 山 互 通, 将 东 海 大 道 拟 建 八 车 道 的 中 间 四 个 车 道 与 高 速 公 路 对 接, 外 侧 四 车 道 分 别 与 高 速 两 侧 的 辅 道 对 接 ( 方 案 示 意 见 N 线 东 山 互 通 说 明 ) 该 路 段 需 新 建 部 分 辅 道, 新 建 长 度 为 1.7km, 其 中 辅 道 需 新 建 跨 河 桥 2 座, 桥 长 合 计 400m 3) 与 东 海 大 道 分 离 后 至 终 点 该 路 段 基 本 采 用 原 工 可 K 线, 新 建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宽 度 为 26.5m 4) 互 通 布 设 情 况 N 线 与 东 海 岛 疏 港 公 路 交 叉 时, 考 虑 疏 港 功 能 和 东 海 大 道 交 通 与 本 项 目 转 换 的 需 要, 设 置 了 服 务 性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 与 其 连 接, 由 于 疏 港 公 路 距 东 海 铁 路 较 近, 设 计 考 虑 将 疏 港 大 道 与 本 项 目 交 叉 点 往 南 侧 改 移 约 350m, 改 移 路 段 长 度 1100m 该 互 通 考 虑 同 时 解 决 疏 港 公 路 及 东 海 大 道 与 高 速 公 路 的 衔 接 问 题, 具 体 互 通 方 案 如 图 所 示 将 东 海 大 道 拟 建 八 车 道 的 中 间 四 个 车 道 以 匝 道 形 式 汇 入 高 速 公 路, 外 侧 四 车 道 分 别 与 高 速 两 侧 的 辅 道 对 接 疏 港 公 路 设 置 往 返 湛 江 市 区 方 向 匝 道 与 高 速 公 路 衔 接 该 方 案 高 速 公 路 主 线 上 跨 匝 道 及 地 面 辅 道, 并 在 左 右 两 侧 各 设 置 一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108

109 图 N 线 东 山 互 通 布 置 示 意 图 4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对 该 路 段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了 补 充 研 究, 在 工 可 K 线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补 充 了 M 线 和 N 线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三 方 案 比 较 段 桩 号 范 围 如 下 :K 线 方 案 K ~K ; M 线 方 案 MK ~MK ; N+K 线 方 案 (NK ~NK )+(K ~ K ) 图 K 线 N+K 线 M 线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K 线 和 N+K 线 新 建 里 程 基 本 相 当,M 线 新 建 里 程 和 改 建 里 程 合 计 为 km; 109

110 M 线 里 程 长 度 约 比 K 线 和 N+K 线 短 680m (2) 对 东 海 大 桥 的 影 响 K 线 在 东 海 大 桥 东 侧 布 线 ( 距 既 有 东 海 大 桥 约 360m), 对 东 海 大 桥 无 影 响 ;M 线 和 N 线 利 用 东 海 大 桥 东 侧 预 留 半 幅 桥 位 布 设, 新 建 部 分 按 照 原 预 留 方 案 及 断 面 实 施, 修 建 完 成 后, 采 用 隔 离 方 式, 将 左 右 两 幅 内 侧 划 为 高 速 公 路, 外 侧 为 两 车 道 单 向 辅 道, 留 予 地 方 车 辆 通 行 相 比 现 有 出 行 方 式 来 说,M 线 N 线 对 路 段 出 行 方 式 没 有 影 响 (3) 对 东 海 大 道 的 影 响 M 线 采 用 中 间 高 速 两 侧 辅 道 的 方 式, 利 用 东 海 大 道 走 廊 布 设 ( 与 东 海 大 道 共 线 约 4.5km), 其 通 道 的 通 行 能 力 远 大 于 八 车 道 城 市 主 干 道,M 线 方 案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东 海 岛 的 交 通 出 行 需 求 但 该 方 案 与 已 完 成 的 东 海 大 道 双 向 八 车 道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存 在 冲 突, 东 海 大 道 需 调 整 该 路 段 功 能 定 位 另 外,M 线 对 道 路 两 侧 沟 通 也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N 线 在 东 海 岛 铁 路 至 疏 港 公 路 路 段 利 用 东 海 大 道 走 廊 布 设, 而 后 上 跨 东 海 大 道 采 用 原 工 可 K 线 走 廊, 并 通 过 东 山 互 通 解 决 了 规 划 八 车 道 东 海 大 道 与 高 速 公 路 的 衔 接 问 题, 对 东 海 大 道 的 城 市 主 干 道 功 能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3) 工 程 规 模 K 线 为 km, 桥 梁 长 m;M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N+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m 由 于 K 线 需 要 上 跨 东 海 岛 铁 路, 桥 梁 工 程 规 模 相 对 较 大 表 K M N+K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K 线 M 线 N+K 线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 / /6 6 新 建 辅 道 km \ 旧 路 改 建 km \ 东 雷 连 接 线 改 造 km \ 1.3 \ 9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亿 元 注 :M 线 纳 入 了 高 速 两 侧 辅 道 规 模,N 线 未 考 虑 东 山 互 通 以 南 的 东 海 大 道 改 建 八 车 道 规 模 110

111 经 初 步 估 算,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M 线 投 资 为 亿 元,N 线 投 资 为 亿 元 三 方 案 相 比 M 线 造 价 最 省, 分 别 较 K N 线 少 亿 元 1.60 亿 元 (4)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考 虑 到 K 线 拆 迁 量 较 大,M 线 与 东 海 大 道 改 建 八 车 道 方 案 冲 突 对 道 路 两 侧 规 划 存 在 影 响, 湛 江 市 政 府 建 议 采 用 N+K 线, 反 对 K 线 M 线 (5) 综 合 比 选 综 合 以 上 因 素,K 线 方 案 拆 迁 量 较 大, 实 施 难 度 及 工 程 规 模 大 ;M 线 方 案 虽 能 满 足 东 海 岛 交 通 需 求 工 程 规 模 较 小, 但 利 用 东 海 大 道 路 段 较 长, 与 东 海 大 道 改 建 八 车 道 方 案 冲 突, 地 方 政 府 反 对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暂 推 荐 采 用 对 东 海 大 道 影 响 较 小 地 方 政 府 同 意 的 N+K 线 方 案 表 K 线 M 线 及 N+K 线 方 案 综 合 比 较 表 比 较 内 容 K 线 方 案 M 线 方 案 N+K 线 方 案 建 设 里 程 (km) 对 东 海 大 桥 的 影 响 无 影 响 较 大 较 大 对 东 海 大 道 的 影 响 无 影 响 较 大 一 般 对 东 雷 高 速 的 影 响 一 般 较 大 一 般 征 地 拆 迁 较 大 一 般 一 般 实 施 难 度 较 大 较 大 较 小 总 造 价 ( 亿 元 ) 推 荐 意 见 推 荐 111

112 第 五 章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5.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形 地 貌 项 目 区 地 势 总 体 北 高 南 低, 地 貌 类 型 总 体 可 分 为 丘 陵 地 貌 剥 蚀 残 丘 地 貌 和 海 岸 阶 地 地 貌 单 元 其 中 线 路 经 过 的 廉 江 市 北 部 西 北 部 和 湛 江 市 湖 光 岩 镇 局 部 区 域 为 丘 陵 地 貌 单 元, 以 海 拔 80~200m 的 山 体 为 主, 相 对 高 差 30~60m, 低 山 和 谷 底 交 错 地 貌 ; 湛 江 湖 光 岩 镇 属 雷 南 玄 武 岩 台 地, 属 低 山 丘 陵 地 貌 单 元, 地 势 稍 有 起 伏, 自 然 地 面 高 程 10~120m; 廉 江 市 塘 蓬 镇 以 南 至 湛 江 市 湖 光 镇 属 剥 蚀 丘 陵 地 貌, 在 长 期 的 剥 蚀 过 程 中, 大 部 分 被 作 用 为 准 平 原, 仅 少 量 区 域 形 成 孤 零 的 小 丘 陵 地 势 较 为 平 坦, 海 拔 约 为 0~50m, 其 中 路 线 经 过 地 段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遂 溪 河 和 部 分 平 原 区 为 冲 洪 积 平 原 地 貌 单 元 气 象 项 目 区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的 低 纬 地 区, 属 热 带 和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内 终 年 受 海 洋 气 候 调 节, 冬 季 暖 和, 无 霜 冻 或 霜 期 短 冬 无 严 寒, 热 量 丰 富, 年 平 均 气 温 23, 一 月 平 均 气 温 15, 七 月 平 均 气 温 29,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8.1,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2.8 雨 量 充 沛, 雨 季 集 中 在 4~10 月,8 月 雨 量 最 多,10~3 月 雨 量 较 少, 常 有 旱 情 出 现 年 均 降 雨 量 1534mm, 极 端 最 大 最 小 降 雨 量 分 别 为 mm 和 742.6mm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为 82%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1946.3mm 年 平 均 风 速 3~4m/s 偏 东 风 是 主 导 风 向, 常 受 热 带 气 旋 侵 袭, 登 陆 瞬 时 风 速 可 达 52.9m/s 6~10 月 是 热 带 气 旋 活 动 和 影 响 本 区 的 盛 期, 其 中 以 7~9 月 最 为 频 繁, 常 伴 随 暴 雨, 是 本 区 灾 害 性 气 候 之 一 地 质 条 件 (1) 地 层 岩 性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出 露 地 层 岩 性 相 对 简 单, 由 上 覆 第 四 系 土 层 和 下 伏 碎 屑 岩 碳 酸 盐 岩 和 侵 入 岩 等 构 成 (2)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拟 建 公 路 位 于 广 东 省 雷 州 半 岛 中 部, 根 据 区 域 地 质 资 料, 地 质 构 造 属 喜 玛 拉 雅 期 ( 新 生 代 ) 上 地 幔 相 对 隆 起 的 边 缘 部 位, 区 域 内 的 吴 川 - 四 会 断 裂 遂 溪 大 断 裂 及 海 南 省 的 文 昌 文 教 - 儋 县 王 五 断 裂 共 同 控 制 了 场 区 新 生 代 中 晚 期 的 雷 琼 断 陷 沉 降 带 112

113 5.1.4 地 震 调 查 区 内 项 目 区 廉 江 以 南 (K35+000~ 终 点 )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10g( 相 当 于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Ⅶ 度 ), 未 来 地 震 的 危 险 区 可 能 相 对 集 中 于 此 因 此, 需 对 大 桥 特 大 桥 等 控 制 性 工 程 采 取 相 应 的 抗 震 措 施, 按 地 震 烈 度 Ⅶ 度 设 防 对 特 别 重 要 的 构 筑 物 建 议 适 当 提 高 抗 震 设 防 等 级 ; 廉 江 以 北 ( 起 点 ~K35+000)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 相 当 于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Ⅵ 度 ), 一 般 工 程 建 筑 物 无 需 采 取 防 震 措 施 水 文 河 流 及 水 库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内 水 资 源 丰 富, 河 流 纵 横 主 要 相 关 地 表 水 系 有 九 洲 江 武 陵 河 廉 江 河 遂 溪 河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其 中 遂 溪 河 为 广 东 省 Ⅷ 级 航 道, 其 余 河 流 均 不 通 航 水 库 有 鹤 地 水 库 武 陵 水 库 江 头 水 库 等 湛 江 港 湾 平 均 潮 差 2.18m, 最 大 潮 差 4.52m 自 湾 口 上 朔 到 湾 顶 潮 差 增 大, 涨 潮 历 时 长 于 落 潮 潮 流 受 地 形 控 制 为 往 复 流, 最 大 涨 潮 流 速 2 节, 落 潮 流 速 3 节 台 风 暴 潮 水 位 高 达 6m 港 内 一 般 波 高 0.3m, 最 高 0.8m, 台 风 时 浪 高 一 般 不 超 过 1m 本 项 目 跨 越 路 段 无 通 航 需 求 项 目 沿 线 地 表 水 分 布 情 况 详 见 附 图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沿 线 地 表 水 系 较 发 育, 但 流 域 面 积 较 小, 源 近 流 短, 多 为 人 工 沟 渠 冲 沟 和 小 型 水 库 冲 沟 一 般 较 为 弯 曲, 枯 丰 水 期 流 量 相 差 悬 殊, 丰 水 期 也 是 暴 涨 暴 落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根 据 其 形 成 自 然 条 件, 运 移 规 律 赋 存 空 间 特 征, 并 结 合 工 程 地 质 岩 组, 主 要 有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和 基 岩 裂 隙 水, 各 含 水 岩 组 主 要 特 征 分 述 如 下 : (1)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主 要 分 布 于 第 四 系 冲 洪 积 海 陆 交 互 沉 积 层 和 坡 残 积 层 孔 隙 水 多 沿 河 谷 两 岸 及 山 前 平 原 坡 地, 呈 条 带 状 分 布, 水 位 动 态 变 化 大, 不 稳 定, 赋 水 性 差 异 悬 殊 主 要 含 水 层 为 砂 土 和 碎 石 土, 普 遍 为 孔 隙 潜 水, 局 部 为 承 压 水, 水 量 丰 富 (2) 基 岩 裂 隙 水 根 据 基 岩 类 型 一 般 分 为 火 山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和 沉 积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该 类 裂 隙 水 迳 流 排 泄 方 向 以 垂 直 为 主, 水 平 为 辅 火 山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的 含 水 层 为 第 四 系 北 海 组 和 湛 江 组 砂 层, 含 水 层 埋 藏 深 度 一 般 为 0.2~7.0m, 单 层 厚 5~20m, 地 下 水 来 一 般, 与 地 表 径 流 有 密 切 关 系, 以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为 主 参 考 附 近 工 程 试 验 资 料, 其 对 混 凝 土 具 有 中 等 腐 蚀 性, 对 混 凝 土 中 的 钢 筋 具 有 微 ~ 弱 腐 蚀 性 沉 积 岩 裂 隙 水 主 要 含 水 岩 组 包 括 侏 罗 系 石 炭 系 及 泥 盆 系 砾 岩 砂 砾 岩 泥 岩 等, 113

114 局 部 为 少 量 粉 砂 岩 页 岩 炭 质 页 岩 等, 岩 层 裂 隙 风 化 裂 隙 发 育, 地 下 水 量 较 丰 富 一 般 埋 藏 不 深, 局 部 具 有 一 定 的 承 压 性, 水 质 较 好, 对 砼 不 具 腐 蚀 性 5.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区 域 生 态 总 体 概 况 2015 年 11 月 环 评 单 位 委 托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对 评 价 区 进 行 了 实 地 调 查, 生 态 环 境 调 查 范 围 原 则 上 为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各 300m,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路 段, 调 查 范 围 扩 大 至 环 境 敏 感 区 经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项 目 沿 线 基 本 上 属 低 山 丘 陵 区, 人 类 农 业 及 旅 游 开 发 历 史 悠 久, 干 扰 较 大, 原 生 植 被 极 少, 多 为 次 生 植 被, 物 种 多 为 常 见 种 和 广 布 种, 依 公 路 沿 线 的 自 然 地 理 状 况 和 植 被 状 况, 本 项 目 所 经 过 地 区, 总 体 上 以 林 地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为 主 林 业 生 态 区 较 集 中 分 布 于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及 周 边 路 段 (G1K91+200~G1K95+600) 农 业 生 态 区 相 对 较 分 散, 主 要 分 布 于 (K0+000~K K ~K CK79+485~G1K G1K95+600~NK NK95+800~ 终 点 ) 海 洋 生 态 区 集 中 分 布 于 NK95+450~NK95+800, 本 项 目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方 式 跨 越 通 明 海 区 段 各 生 态 区 特 征 如 下 : 1) 农 业 生 态 区 农 业 生 态 区 段 的 基 本 特 征, 主 要 表 现 为 人 工 种 植 农 作 物 水 果, 农 作 物 种 植 种 类 主 要 为 水 稻 蔬 菜 等, 水 果 主 要 为 桔 荔 枝 和 龙 眼 等, 在 农 田 和 果 园 内 也 分 布 着 一 些 野 生 动 植 物 由 于 受 到 人 类 的 干 扰 影 响 较 大, 现 场 踏 勘 没 有 发 现 重 点 保 护 的 动 植 物 分 布, 区 内 分 布 的 野 生 动 物 多 为 适 应 人 工 生 境 和 人 类 扰 动 的 常 见 种 和 广 布 种, 具 体 群 落 类 型 和 动 植 物 种 类 分 布 情 况 见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章 节 2) 林 地 生 态 区 林 业 生 态 区 段 基 本 特 征, 主 要 表 现 原 生 植 被 极 少 且 多 分 布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森 林 公 园 等 保 护 区 域 内, 次 生 植 被 以 人 工 栽 植 为 主, 主 要 为 桉 树 马 尾 松 杉 木 等, 在 其 林 下 分 布 一 些 灌 草 灌 木 等, 其 动 植 物 种 类 相 对 较 多, 仍 受 到 林 业 生 产 旅 游 等 人 类 的 干 扰 影 响, 现 场 踏 勘 没 有 发 现 重 点 保 护 的 动 植 物 分 布, 为 该 区 域 的 常 见 种 和 广 布 种, 具 体 群 落 类 型 和 动 植 物 种 类 分 布 情 况 见 及 节 3) 海 洋 生 态 区 海 洋 生 态 区 基 本 特 征, 湛 江 湾 开 发 已 久, 项 目 穿 越 海 域 周 边 开 发 程 度 相 对 较 高, 114

115 依 据 海 洋 环 评 调 查 结 论, 项 目 所 在 海 洋 区 域 系 统 生 产 力 较 低 动 植 物 生 物 多 样 性 一 般, 无 重 点 海 洋 保 护 物 种 分 布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由 于 开 发 历 史 悠 久, 受 人 类 农 业 耕 作 和 旅 游 活 动 影 响 较 大,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相 对 不 丰 富, 整 个 项 目 区 域 以 林 业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为 主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方 法 本 次 总 体 评 价 采 用 遥 感 影 象 分 析 和 实 地 调 查 相 结 合 野 外 调 查 与 室 内 资 料 分 析 相 结 合 全 线 普 查 与 重 点 取 样 相 结 合 定 性 分 析 与 定 量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同 时 走 访 沿 线 村 民 和 林 业 工 作 者 资 料 收 集 在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之 前, 调 查 人 员 综 合 分 析 了 工 程 沿 线 的 地 形 地 貌 和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初 步 确 定 在 地 区 可 达 的 前 提 下, 对 工 程 穿 越 的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及 临 近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区 域 进 行 重 点 调 查, 同 时 在 其 他 沿 线 的 样 方 点 位 进 行 均 匀 布 设 在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过 程 中 以 及 报 告 编 写 过 程 中, 主 要 参 考 广 东 植 物 志 广 东 植 被 广 东 山 区 植 被 等 相 关 著 作 文 献, 对 工 程 沿 线 的 动 植 物 多 样 性 以 及 分 布 规 律 进 行 了 分 析 确 定 收 集 整 理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及 邻 近 地 区 内 现 有 的 能 反 映 生 态 现 状 或 生 态 本 底 的 资 料, 在 综 合 分 析 现 有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实 地 考 察 的 重 点 区 域 及 考 察 路 线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1) GPS 地 面 类 型 取 样 GPS 样 点 是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判 读 各 种 景 观 类 型 的 基 础, 根 据 室 内 判 读 的 植 被 与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初 图, 现 场 核 实 判 读 的 正 误 率, 并 对 每 个 GPS 取 样 点 作 如 下 记 录 : 1 海 拔 表 读 出 测 点 的 海 拔 值 和 经 纬 度 ; 2 记 录 样 点 植 被 类 型, 以 群 系 为 单 位, 同 时 记 录 坡 向 坡 度 土 壤 类 型 ; 3 记 录 样 点 优 势 植 物 以 及 观 察 动 物 的 活 动 的 情 况 ; 4 拍 摄 典 型 植 被 外 貌 与 结 构 特 征 (2) 植 物 群 落 调 查 在 实 地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典 型 的 群 落 地 段, 采 用 法 瑞 学 派 样 地 记 录 法 进 行 群 落 调 查, 森 林 选 用 1000m 2 疏 林 及 灌 木 选 用 500m 2 草 本 群 落 选 用 100m 2 地 点 随 机 设 置, 乔 木 群 落 样 方 面 积 为 20 20m 2, 灌 木 样 方 为 5 5m 2, 草 本 样 方 为 1 1m 2, 记 录 样 地 的 所 有 植 物 种 类, 并 按 Braun-Blanquet 多 优 度 群 聚 度 记 分 ; 利 用 GPS 确 定 样 地 位 置 ; 共 设 样 方 22 个 对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调 查 采 取 野 外 调 查 民 间 访 问 和 市 场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采 集 了 凭 证 标 本 并 拍 摄 照 片 (3) 植 物 种 类 调 查 115

116 植 物 种 类 调 查 主 要 采 取 路 线 调 查 与 重 点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确 定 评 价 区 内 的 植 物 种 类 及 资 源 状 况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的 种 类 及 生 存 状 况 等 实 地 调 查 采 取 路 线 调 查 与 重 点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对 于 没 有 原 生 植 被 的 区 域 采 取 路 线 调 查, 在 重 点 施 工 区 域 ( 如 开 挖 段 互 通 工 程 等 ) 以 及 植 被 状 况 良 好 的 区 域 实 行 重 点 调 查 对 有 疑 问 和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还 采 集 了 凭 证 标 本 和 拍 摄 照 片 (4) 陆 生 动 物 调 查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确 定 评 价 区 内 动 物 的 种 类 资 源 状 况 及 生 存 状 况, 尤 其 是 重 点 保 护 种 类 调 查 方 法 主 要 有 样 线 法 样 点 法 访 问 和 资 料 查 询 兽 类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环 境 调 查, 野 外 踪 迹 调 查, 包 括 : 足 迹 链 窝 迹 粪 便, 再 结 合 访 问 调 查 及 市 场 调 查 确 定 种 类 及 数 量 等 鸟 类 主 要 采 用 样 线 法 与 样 点 法, 根 据 生 境 类 型 及 其 面 积 的 大 小 设 计 样 线 或 样 点, 抽 样 强 度 高 于 2% 样 线 法 是 沿 着 预 先 设 计 的 一 定 路 线, 边 走 边 进 行 观 察, 统 计 鸟 类 数 量 与 名 称, 确 定 种 类 时 借 助 望 远 镜 左 右 肉 眼 能 见 度 为 这 个 带 状 样 方 的 宽 度, 乘 上 样 线 长 度 即 是 这 个 带 状 样 方 的 面 积 在 无 法 设 计 样 带 的 地 方, 则 采 用 样 点 法 : 以 一 个 中 心 点 为 圆 心, 调 查 周 围 能 见 距 离 内 的 鸟 类 数 量 与 种 类 两 栖 类 与 爬 行 类 活 动 能 力 相 对 较 差, 调 查 时 主 要 在 有 水 域 之 处 及 其 它 适 合 其 生 存 的 生 境 中 采 用 样 点 法, 观 察 其 种 类 与 数 量 从 上 述 调 查 得 到 的 种 类 之 中, 对 相 关 重 点 保 护 物 种 进 行 进 一 步 调 查 与 核 实, 确 定 其 种 类 及 数 量 对 有 疑 问 动 物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尽 量 采 集 凭 证 标 本 并 拍 摄 照 片 此 外, 在 重 点 施 工 区 域 ( 如 互 通 桥 梁 等 ) 实 行 重 点 调 查 (5) 水 生 生 物 调 查 水 生 生 物 野 外 调 查 方 法 主 要 依 据 淡 水 浮 游 生 物 研 究 方 法 内 陆 水 域 渔 业 自 然 资 源 调 查 手 册, 同 时 参 照 SL 水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进 行 1) 浮 游 植 物 1 样 品 的 采 集 定 性 样 品 的 采 集, 用 25 号 浮 游 生 物 网, 在 水 面 和 0.5m 深 水 层 之 间 以 每 秒 20~ 30cm 的 速 度 作 字 形 循 回 缓 慢 拖 动 ( 网 内 不 得 有 气 泡 ) 约 5min 左 右 ( 视 浮 游 生 物 多 寡 而 定 ) 采 样 将 收 集 的 水 样 装 入 广 口 瓶 内, 加 入 5% 的 甲 醛 密 封 保 存 定 量 样 品 的 采 集, 用 1L 有 机 玻 璃 采 水 器 在 河 中 采 水 1L, 收 集 水 样 装 入 编 号 玻 璃 瓶 内, 加 入 5% 甲 醛 溶 液 固 定 后 密 封 保 存 2 浮 游 植 物 的 鉴 定 和 定 量 分 析 定 性 标 本, 在 显 微 镜 下, 用 目 镜 测 微 尺 测 量 大 小, 根 据 其 大 小 形 态 内 含 物 参 照 藻 类 分 类 标 准 ( 参 考 中 国 淡 水 藻 类 生 态 系 统 与 分 类 ) 定 出 属 种, 一 般 确 116

117 定 到 属 定 量 分 析 前, 先 将 样 品 静 置 48h 以 上, 用 虹 吸 原 理 仔 细 吸 出 上 部 不 含 藻 类 的 上 清 液, 将 样 品 浓 缩 到 10ml, 然 后 将 样 品 摇 匀, 迅 速 准 确 吸 出 0.1ml 水 样, 注 入 0.1ml 玻 璃 计 数 框 内 ( 面 积 20 20mm 2 ), 盖 上 盖 玻 片, 在 倍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100 个 视 野 并 计 数 每 瓶 标 本 计 数 二 片 取 其 平 均 值, 并 换 算 成 每 升 水 体 的 藻 类 数 量, 即 种 群 密 度 同 一 样 的 两 片 标 本 主 计 数 结 果 与 其 平 均 数 之 差, 如 不 大 于 10% 则 为 有 效 计 数, 否 则 须 测 第 三 片, 直 至 符 合 要 求 每 升 水 中 浮 游 植 物 的 数 量 计 算 公 式 为 : CS V N Pn F F v 式 中 :Cs 计 数 框 面 积 (mm 2 ) Fs 每 个 视 野 的 面 积 (mm 2 ); Fn 计 数 过 的 视 野 数 ; V 1L 水 样 经 沉 淀 浓 缩 后 的 体 积 (ml); U 计 数 框 的 体 积 (ml); Pn 每 片 计 算 出 的 浮 游 植 物 个 数 2) 浮 游 动 物 浮 游 动 物 定 性 标 本 的 采 集, 选 择 不 同 的 水 域 区, 用 13 号 浮 游 生 物 网 在 水 面 下 约 0.5 至 1m 水 深 处 缓 慢 作 形 循 回 拖 动 5min 左 右, 将 采 得 的 水 样 装 入 编 号 广 口 瓶 中 采 得 的 水 样 加 5% 的 甲 醛 液 固 定, 带 回 实 验 室 后 在 显 微 镜 和 解 剖 镜 下 进 行 种 类 鉴 定, 并 统 计 优 势 种 类 浮 游 动 物 定 量 标 本 的 采 集, 用 1L 的 有 机 玻 璃 采 水 器 采 水 样 1L, 收 集 水 样 装 入 编 号 玻 璃 瓶 中, 加 入 5% 的 甲 醛 液 固 定 将 定 量 标 本 水 样, 分 别 倒 人 沉 淀 器 静 置 48h, 让 样 品 自 然 沉 淀, 然 后 用 虹 吸 法 吸 去 上 层 清 水, 浓 缩 至 20ml 每 样 取 浓 缩 液 0.1ml 于 生 物 计 数 框 中 镜 检, 每 样 品 检 查 二 至 三 次 各 次 统 计 的 平 均 数 值, 按 下 式 计 算 每 升 水 中 浮 游 动 物 的 数 量 即 种 群 密 度, 并 根 据 密 度, 换 算 出 每 升 水 中 种 群 的 重 量, 即 生 物 量 升 水 浓 缩 成 的 样 品 水 量 1升 水 中 生 物 数 量 1 实 际 计 数 得 到 的 生 物 数 量 计 数 的 样 品 水 量 甲 壳 动 物 ( 枝 角 类 和 挠 足 类 ), 按 上 述 方 法 取 10~50L 水 样, 用 25 号 浮 游 生 物 网 过 滤, 把 过 滤 物 放 入 标 本 瓶 中 计 数 时, 根 据 样 品 中 甲 壳 动 物 多 少 分 若 干 次 全 部 过 数 3) 底 栖 无 脊 椎 动 物 底 栖 动 物 定 性 标 本 的 采 集, 是 在 采 集 断 面 附 近 河 岸 寻 找 不 同 水 域 环 境, 翻 捡 卵 石 S 117 n

118 石 块 等 物 体, 用 手 刷 或 镊 子 收 取 标 本, 或 用 手 抄 网 捞 取 河 道 底 层 物, 淘 洗 后 捡 出 标 本, 用 5% 福 尔 马 林 液 固 定 底 栖 动 物 定 量 标 本 的 采 集, 采 用 1/16m 2 的 彼 得 逊 采 泥 器 采 集, 每 个 断 面 采 2 次, 将 采 得 的 泥 样 用 40 目 铜 丝 筛 在 水 中 轻 轻 摇 荡, 洗 去 污 泥, 筛 选 出 各 类 标 本 将 每 个 断 面 采 集 的 底 栖 无 脊 椎 动 物 样 品, 按 采 集 编 号 进 行 整 理 鉴 定 鉴 定 到 属 或 种 后, 分 种 逐 一 进 行 种 类 数 量 统 计, 并 用 精 度 为 0.01g 的 电 子 天 平 称 重, 称 重 前 需 将 标 本 放 吸 水 纸 上, 吸 去 虫 体 体 表 的 水 分 最 后 算 出 每 立 方 米 为 单 位 的 种 类 密 度 及 生 物 量 4) 鱼 类 鱼 类 等 水 生 脊 椎 动 物 是 调 查 的 重 点 对 象, 包 括 鱼 类 的 种 类 组 成 地 理 分 布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和 越 冬 场 等 三 场 以 及 当 地 的 渔 业 资 源 现 状 等, 并 重 点 评 估 公 路 修 建 对 评 价 区 水 体 水 域 中 鱼 类 资 源 的 影 响 鱼 类 资 源 的 调 查 主 要 通 过 区 域 性 调 查 走 访 附 近 渔 民 和 收 集 渔 政 队 伍 等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资 料 5)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采 集 在 样 地 和 样 带 上, 深 水 区 用 0.2m 2 的 采 草 器 采 样, 浅 水 处 采 用 收 割 法 采 样, 截 取 2m 2m 样 方 面 积, 记 录 样 地 内 物 种 组 成 和 盖 度, 统 计 生 物 量 生 态 制 图 采 用 GPS RS 和 GIS 相 结 合 的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进 行 地 面 类 型 的 数 字 化 判 读, 完 成 数 字 化 的 植 被 图 和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进 行 景 观 质 量 和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评 价 从 遥 感 信 息 获 取 的 地 面 覆 盖 类 型, 必 须 在 地 面 调 查 和 历 史 植 被 基 础 上 进 行 综 合 判 读, 采 用 监 督 分 类 的 方 法 才 能 最 终 赋 予 生 态 学 的 含 义 选 用 LandSat8 的 OLI 数 据, 地 面 精 度 为 15m, 以 反 映 地 面 植 被 特 征 的 波 段 合 成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其 中 植 被 影 像 主 要 反 映 为 绿 色 植 被 类 型 不 同, 色 彩 和 色 调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因 此 可 区 分 出 植 被 亚 型 以 上 的 植 被 类 型 以 及 农 田 居 民 地 等 地 面 类 型 此 外, 植 被 类 型 的 确 定 需 结 合 不 同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的 生 态 学 特 征, 不 能 单 纯 依 靠 色 彩 进 行 划 分, 对 监 督 分 类 产 生 的 植 被 初 图, 结 合 地 面 的 GPS 样 点 和 等 高 线 坡 度 坡 向 等 信 息, 对 植 被 图 进 行 目 视 解 译 校 正, 得 到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的 植 被 图 在 植 被 图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合 并 有 关 地 面 类 型, 得 到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遥 感 处 理 分 析 的 软 件 采 用 ERDAS Imagine 生 物 生 产 力 与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与 估 算 重 点 测 定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面 积 广 的 植 被 类 型 生 产 力 及 生 物 量 对 灌 丛 高 草 丛 农 作 物 采 取 直 接 收 割 法, 乔 木 林 采 取 材 积 测 量 的 方 法 估 算 生 物 量 ; 群 落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118

119 参 考 国 内 有 关 资 料, 并 根 据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作 适 当 调 查, 估 算 出 评 价 区 域 区 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生 产 力 调 查 地 点 布 点 原 则 本 次 植 被 调 查 取 样 的 目 的 是 要 通 过 样 方 的 研 究 准 确 地 推 测 评 价 区 植 被 的 总 体, 所 选 取 的 样 方 应 具 有 代 表 性, 能 通 过 尽 可 能 少 的 抽 样 获 得 较 为 准 确 的 有 关 总 体 的 特 征, 调 查 结 果 中 的 植 被 应 包 括 了 绝 大 部 分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1) 尽 量 在 拟 建 公 路 穿 越 和 接 近 公 路 的 地 方 设 置 样 点, 并 考 虑 全 线 布 点 的 均 匀 性 ; (2) 所 选 取 的 样 点 植 被 为 项 目 评 价 区 分 布 比 较 普 遍 的 类 型 ; (3) 样 点 的 设 置 避 免 对 同 一 种 植 被 类 型 进 行 重 复 设 点, 特 别 重 要 的 植 被 类 型 则 根 据 林 内 植 物 变 化 较 大 的 情 况 进 行 增 加 设 点 ; (4) 尽 量 避 免 非 取 样 误 差, 避 免 选 择 路 边 易 到 之 处 调 查 点 位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确 定 的 路 线 走 向 及 不 同 地 貌 特 征, 对 拟 建 公 路 全 线 的 各 类 生 态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各 植 被 类 型 进 行 了 实 地 调 查 本 次 项 目 生 态 调 查 点 位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和 附 图 6 序 号 调 查 点 表 生 态 调 查 地 点 一 览 表 桩 号 经 纬 度, 海 拔 位 置 示 意 图 现 场 照 片 区 域 敏 感 性 1. 和 寮 互 通 K N: 21 51'1.20" E: 110 9'55.24" H:78m 一 般 区 域 2. 塘 蓬 互 通 K N: 21 46'54.90" E: 110 8'52.02" H:62m 一 般 区 域 119

120 3. 廉 江 西 互 通 K N: 21 39'2.33" E: '42.79" H:28m 一 般 区 域 4. 高 岭 互 通 K N: 21 32'27.74" E: '58.26" H:35m 一 般 区 域 5. 龙 塘 互 通 K N: 21 30'45.98" E: '46.54" H:23m 一 般 区 域 6. 遂 溪 互 通 K N: 21 24'18.83" E: '26.31" H:19m 一 般 区 域 7. 竹 园 枢 纽 互 通 K N: 21 22'23.14" E: '58.73" H:21m 一 般 区 域 120

121 8. 高 阳 互 通 CK N: 21 16'9.52" E: '1.29" H:93m 一 般 区 域 9. 志 满 互 通 G1K N: 21 13'6.08" E: '37.41" H:36m 一 般 区 域 10. 湖 光 互 通 G1K N: 21 8'31.08" E: '46.62" H:16m 一 般 区 域 11. 东 山 互 通 K N: 21 3'41.56" E: '58.73" H:1m 一 般 区 域 12. 民 安 枢 纽 互 通 K N: 20 59'45.44" E: '6.54" H:1m 一 般 区 域 121

122 交 椅 岭 ( 湖 13. 光 岩 国 家 临 近 处 ) G1K N: 21 9'26.00" E: '9.33" H:59m 特 殊 敏 感 区 14.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附 近 (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穿 越 处 ) G1K N: 21 9'42.34" E:110 17'28.08 "H:86m 特 殊 敏 感 区 15. 黄 桐 服 务 区 K N:21 29'42.16" E:110 16'25.15 "H:30m 较 敏 感 区 域 16. 昌 考 ( 临 近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公 园 ) K N:21 27'25.26" E:110 16'58.94 " H:16 m 较 敏 感 区 域 17. 罗 田 屋 ( 临 近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公 园 ) K N: 21 23'42.26" E:110 17'38.68 "H:11m 较 敏 感 区 域 122

123 调 查 样 方 设 置 合 理 性 本 项 目 在 现 场 调 查 时 共 设 置 了 17 个 样 方 调 查 点, 生 态 调 查 点 位 的 布 设 基 本 覆 盖 了 项 目 典 型 施 工 区 域, 样 方 的 种 类 包 括 了 林 地 灌 木 丛 灌 草 丛 农 田 和 人 工 林, 覆 盖 了 该 区 域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植 被 因 此 本 项 目 生 态 调 查 样 方 点 的 布 设 兼 顾 了 重 要 性 和 随 机 性, 样 方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区 域 土 壤 类 型 项 目 里 程 较 长, 区 域 内 表 层 土 壤 分 布 有 粘 土 粉 质 粘 土 砂 碎 石 土, 局 部 低 洼 地 段 有 薄 层 透 镜 状 淤 泥 质 软 土 等, 主 要 的 土 壤 类 型 有 红 壤 赤 红 壤 红 色 石 灰 土 黑 色 石 灰 土 碱 性 紫 色 土 冲 积 砂 土 等 沿 线 植 被 分 布 现 状 及 评 价 植 物 区 系 (1) 植 物 区 系 组 成 评 价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内, 南 北 地 处 粤 西 山 地 的 地 带, 地 形 西 北 高 东 北 低 为 根 据 中 国 种 子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评 价 区 属 于 古 热 带 植 物 区 南 海 地 区 粤 西 - 琼 北 亚 地 区 通 过 对 评 价 区 现 场 考 察 采 集 的 植 物 标 本 鉴 定, 以 及 对 历 年 积 累 的 植 物 区 系 资 料 系 统 的 整 理, 蕨 类 植 物 分 类 按 照 秦 仁 昌 分 类 系 统 裸 子 植 物 按 照 郑 万 钧 分 类 系 统 被 子 植 物 科 按 照 恩 格 勒 植 物 分 类 系 统, 得 出 评 价 区 维 管 植 物 共 有 135 科 382 属 570 种 ( 含 种 下 分 类 等 级, 下 同 ), 包 括 蕨 类 植 物 12 科 12 属 19 种 ; 种 子 植 物 123 科 370 属 551 种 ( 其 中, 裸 子 植 物 5 科 5 属 6 种, 被 子 植 物 118 科 365 属 545 种 ), 评 价 区 维 管 植 物 科 属 种 数 量 分 别 占 广 东 省 维 管 植 物 总 科 数 总 属 数 和 总 种 数 的 48.74% 22.52% 和 8.62%, 占 全 国 维 管 植 物 总 科 数 的 32.14% 总 属 数 的 11.09% 总 种 数 的 1.82% 栽 培 植 物 主 要 是 禾 本 科 十 字 花 科 茄 科 芸 香 科 豆 科 芭 蕉 科 植 物, 种 植 面 积 较 大 的 为 水 稻 花 生 毛 竹 桉 树 沙 糖 橘 荔 枝 龙 眼 等 表 评 价 区 维 管 束 植 物 统 计 表 种 子 植 物 蕨 类 植 物 维 管 植 物 项 目 裸 子 植 物 被 子 植 物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科 属 种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全 国 占 广 东 比 例 (%) 占 全 国 比 例 (%) (2) 种 子 植 物 属 的 分 析 从 属 的 分 布 型 统 计 结 果 看, 在 370 属 中, 热 带 分 布 属 温 带 分 布 属 分 别 有 299 属 123

124 41 属, 分 别 占 评 价 区 野 生 维 管 植 物 非 世 界 分 布 总 属 数 的 87.94% 12.06% 评 价 区 植 物 区 系 属 热 带 性 质 根 据 吴 征 缢 (2011) 关 于 中 国 种 子 植 物 分 布 区 类 型 的 划 分 将 评 价 区 370 属 野 生 维 管 植 物 的 分 布 区 类 型 归 并 为 世 界 分 布 热 带 分 布 ( 第 2~7 类 ) 温 带 分 布 ( 第 8~ 15 类 )3 个 大 类, 无 亚 洲 温 带 分 布 和 中 亚 分 布 从 上 表 统 计 结 果 可 知 : 热 带 分 布 属 温 带 分 布 属 分 别 有 299 属 41 属, 分 别 占 评 价 区 野 生 维 管 植 物 非 世 界 分 布 总 属 数 的 87.94% 12.06% 在 热 带 分 布 型 中, 以 泛 热 带 分 布 属 最 多, 其 次 是 旧 世 界 热 带 分 布 属 和 热 带 亚 洲 至 热 带 大 洋 洲 分 布, 其 他 的 热 带 属 所 含 比 例 相 对 较 少 ; 在 温 带 分 布 型 中, 北 温 带 分 布 属 居 首 位, 其 次 是 东 亚 和 北 美 洲 间 断 分 布, 见 表 表 评 价 区 种 子 植 物 属 的 分 布 区 类 型 统 计 编 号 分 布 区 类 型 合 计 124 占 非 世 界 分 布 属 的 百 分 比 % 1 世 界 分 布 30 2 泛 热 带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和 热 带 美 洲 间 断 分 布 旧 世 界 热 带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至 热 带 大 洋 洲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至 热 带 非 洲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分 布 北 温 带 分 布 东 亚 和 北 美 洲 间 断 分 布 旧 世 界 温 带 分 布 % 11 亚 洲 温 带 分 布 地 中 海 西 亚 至 中 亚 分 布 中 亚 分 布 东 亚 分 布 中 国 特 有 分 布 总 计 ( 除 世 界 分 布 ) (3) 植 物 区 系 特 点 a. 植 物 地 理 成 分 复 杂 该 区 维 管 植 物 共 有 135 科 382 属 570 种, 相 对 于 同 地 区 同 面 积 区 域, 植 物 种 类 不 是 很 丰 富, 由 于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湛 江 段 所 经 过 的 区 域 一 般 都 为 低 山 丘 陵 或 者 人 为 干 扰 较 为 严 重 的 村 庄 边, 所 以 野 生 维 管 植 物 种 类 较 相 同 面 积 的 相 邻 区 域 植 物 种 类 为 少 另 一 方 面 在 本 区 系 中 共 有 13 种 区 系 成 分, 各 种 地 理 成 分 相 互 渗 透, 可 见 该 地 区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的 复 杂 性 b. 植 物 区 系 具 有 南 亚 热 带 向 中 亚 热 带 过 渡 的 特 性

125 从 属 的 分 布 型 统 计 结 果 看, 在 370 属 中, 热 带 分 布 属 温 带 分 布 属 分 别 有 299 属 41 属, 分 别 占 评 价 区 野 生 维 管 植 物 非 世 界 分 布 总 属 数 的 87.94% 12.06% 评 价 区 植 物 区 系 属 热 带 性 质 植 被 生 物 量 本 项 目 生 态 专 题 评 价 区 考 虑 了 线 路 穿 越 敏 感 区 的 特 殊 性, 将 穿 越 敏 感 区 的 路 段 外 扩 1km 作 为 生 物 生 产 力 与 生 物 量 测 定 及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区 植 被 调 查 是 通 过 实 地 勘 察 卫 片 解 译 并 结 合 收 集 的 资 料 经 综 合 分 析 而 完 成 卫 片 信 息 的 提 取 过 程 如 下 : 对 选 取 的 OLI 数 据, 利 用 遥 感 图 象 处 理 软 件 Erdas 进 行 解 译, 并 经 几 何 精 校 正 图 象 增 强 进 行 融 合, 根 据 各 类 环 境 信 息 数 据 及 相 关 图 像 处 理 软 件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得 到 评 价 范 围 内 生 态 研 究 所 需 的 相 关 数 据 和 生 态 图 件 本 项 目 生 态 专 题 部 分 充 分 考 虑 到 生 态 完 整 性, 将 拟 建 线 位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纳 入 了 评 价 范 围, 但 为 了 明 确 显 示 拟 建 线 路 对 区 域 内 生 物 量 的 变 化 影 响, 故 生 物 量 计 算 只 考 虑 拟 建 线 路 两 侧 300m 区 域, 总 面 积 约 为 hm 2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现 状 见 表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t,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20.14t/hm 2 工 程 影 响 区 陆 生 植 被 类 型 以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经 济 林 农 作 物 为 主, 其 中 阔 叶 林 面 积 415.8hm 2, 占 重 点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6.33%, 其 生 物 量 为 t, 占 总 生 物 量 值 的 37.52%;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面 积 hm2, 占 重 点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21.18%, 其 生 物 量 为 t, 占 总 生 物 量 值 的 21.20%; 经 济 林 面 积 hm 2, 占 重 点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13.79%, 其 生 物 量 为 t, 占 总 生 物 量 值 的 26.20%; 农 作 物 面 积 hm 2, 占 重 点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41.15%, 其 生 物 量 为 t, 占 总 生 物 量 值 的 13.92% 植 被 类 型 面 积 (hm 2 ) 表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净 生 物 量 现 状 占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 平 均 生 物 量 (t/hm 2 ) 125 总 生 物 量 (t) 占 工 程 重 点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经 济 林 农 作 物 河 流 水 域 合 计 注 :1) 表 中 未 包 括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hm 2, 占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11.93%; 2) 各 植 被 类 型 平 均 生 物 量 数 据 通 过 样 方 实 测 得 出, 并 参 考 广 东 省 森 林 植 物 生 物 量 及 其 分 布 规 律 的 研 究 广 东 省 森 林 植 被 碳 储 量 动 态 研 究 进 行 微 调

126 植 被 现 状 (1) 植 被 区 划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中 的 分 类 系 统, 评 价 区 属 热 带 东 部 偏 湿 性 季 雨 林 雨 林 区 域 北 热 带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湿 润 雨 林 亚 地 带 粤 桂 琼 台 地 丘 陵 半 常 绿 季 雨 林 区 根 据 广 东 植 被 中 的 植 被 区 划, 评 价 区 属 热 带 植 被 带 华 南 季 风 热 带 季 雨 林 地 带 粤 桂 沿 海 热 带 季 雨 林 亚 地 带 粤 西 滨 海 丘 陵 台 地 热 带 植 被 段 雷 北 台 地 植 被 分 段 和 高 阳 丘 陵 台 地 植 被 分 段, 亚 热 带 植 被 带 华 南 南 亚 热 带 常 绿 季 雨 林 地 带 粤 西 丘 陵 山 地 植 被 分 段 高 廉 北 部 丘 陵 植 被 分 段 具 体 分 类 系 统 如 表 表 评 价 区 在 广 东 省 的 植 被 区 划 植 被 带 植 被 地 带 植 被 亚 地 带 植 被 段 植 被 分 段 热 带 植 被 带 亚 热 带 植 被 带 华 南 南 亚 热 带 常 绿 季 雨 林 地 带 华 南 南 亚 热 带 常 绿 季 雨 林 地 带 粤 桂 沿 海 热 带 季 雨 林 亚 地 带 粤 西 滨 海 丘 陵 台 地 热 带 植 被 段 粤 西 丘 陵 山 地 植 被 分 段 雷 北 台 地 植 被 分 段 高 廉 北 部 丘 陵 植 被 分 段 行 政 区 域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廉 江 市 1) 雷 北 台 地 植 被 分 段 本 分 段 位 于 粤 西 滨 海 丘 陵 台 地 热 带 植 被 段 的 南 部, 东 西 临 海, 南 以 雷 州 半 岛 中 部 为 界 地 势 平 摊, 为 一 片 开 阔 的 台 地, 机 耕 条 件 优 越 土 壤 为 浅 海 沉 积 物 发 育 成 的 砖 红 壤 性 土, 土 层 深 厚, 但 侵 蚀 较 重, 土 体 较 干 燥 气 候 上 热 量 较 丰 富, 全 年 基 本 无 霜 现 状 植 被 主 要 为 马 缨 丹 光 荚 含 羞 草 白 花 鬼 针 草 藿 香 蓟 群 落 分 布 最 广 此 外, 评 价 区 内 常 见 有 栽 培 的 桉 树 和 竹 类 等 栽 培 群 落 多 样 化, 除 大 面 积 水 稻 田 之 外, 还 有 些 蔬 菜 园 及 园 林 植 物 经 济 果 木 树 种 类 丰 富, 有 瓜 栗 龙 眼 火 龙 果 等 2) 高 廉 北 部 丘 陵 植 被 分 段 本 分 段 包 括 高 州 廉 江 两 市 的 北 部, 地 形 主 要 为 丘 陵 地, 海 拔 高 在 m 上 下, 北 部 地 势 较 高 植 被 类 型 比 较 单 纯, 现 状 植 物 以 桉 树 铁 芒 萁 马 缨 丹 白 花 鬼 针 草 无 刺 含 羞 草 青 葙 狗 牙 根 等 为 主 栽 培 农 作 物 以 两 季 水 稻 为 主, 其 他 作 物 有 番 薯 ; 果 树 种 类 较 多, 以 荔 枝 龙 眼 菠 萝 蜜 和 香 蕉 等 为 常 见 (2)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根 据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并 参 考 广 东 植 被, 评 价 区 植 被 类 型 可 分 为 自 然 植 被 和 栽 培 植 被, 其 中 自 然 植 被 有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栽 培 植 被 有 人 工 林 和 农 业 植 被, 人 工 林 主 要 有 用 材 林 经 济 果 木 林, 农 作 物 主 要 为 粮 食 作 物 和 经 济 作 物 根 据 中 国 植 被 的 分 类 系 统, 评 价 区 主 要 的 自 然 植 被 共 划 分 为 3 个 植 被 型 组 5 个 植 被 型 22 个 群 系 有 关 主 要 植 被 分 类 系 统 主 要 植 被 概 况 及 其 在 评 价 区 的 分 布 见 表 5.2-6, 126

127 植 被 类 型 图 见 附 图 8 自 然 植 被 栽 培 植 被 植 被 型 组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人 工 林 农 业 植 被 表 工 程 沿 线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及 分 布 情 况 植 被 型 群 系 群 系 拉 丁 名 主 要 分 布 区 域 I. 暖 性 针 叶 林 II. 常 绿 阔 叶 林 III. 竹 林 IV. 灌 丛 V. 灌 草 丛 1. 马 尾 松 林 Form. Pinus massoniana 评 价 区 零 星 分 布 2. 杉 木 林 Form.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评 价 区 零 星 分 布 3. 垂 叶 榕 林 Form. Ficus benjamina 沈 海 高 速 共 建 段 附 近 4. 簕 竹 林 Form. Phyllostachys edulis 泥 碰 村 5. 粉 单 竹 林 Form. Bambusa chungii 泥 碰 村 6.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From. Mimosa bimucronat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7. 朱 槿 灌 丛 Form. Hibiscus rosa-sinensis 村 庄 附 近 零 星 分 布 8. 叶 子 花 灌 丛 From. Bougainvillea spectabilis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9. 马 缨 丹 灌 丛 Form. Lantana camar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0. 白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Form.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1. 铁 芒 萁 灌 草 丛 Form. Dicranopteris linearis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2. 青 葙 灌 草 丛 Form. Celosia argente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3. 甜 根 子 草 灌 草 丛 Form. Saccharum spontaneum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4. 藿 香 蓟 灌 草 丛 Form. Ageratum conyzoides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5. 白 茅 灌 草 丛 Form. Imperata cylindric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6. 狗 牙 根 灌 草 丛 Form. Cynodon dactylon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7. 猪 屎 豆 灌 草 丛 Form. Crotalaria pallida 九 州 江 跨 北 岸 越 处 18. 鸭 跖 草 灌 草 丛 Form. Commelina communis 九 州 江 跨 南 岸 越 处 19. 红 毛 草 灌 草 丛 Form. Rhynchelytrum repens 西 瓜 园 20. 三 裂 叶 蟛 蜞 菊 灌 草 丛 Form. Wedelia trilobata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21. 狼 尾 草 灌 草 丛 Form.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22. 斑 茅 灌 草 丛 Form. Saccharum arundinaceum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VI. 用 材 林 23. 桉 树 林 Form. Eucalyptus robusta 评 价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VII. 经 济 果 木 林 24. 荔 枝 林 Form. Litchi chinensis 25. 紫 薇 林 Form. Lagerstroemia indica 26. 龙 眼 林 Form. Citrus reticulata 27. 瓜 栗 林 Form. Pachira macrocarpa 28. 榕 树 林 Form. Ficus microcarpa 29. 罗 汉 松 Form. Podocarpus macrophyllus 粮 食 作 物 水 稻 木 薯 番 薯 等 经 济 作 物 甘 蔗 火 龙 果 辣 椒 等 评 价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127

128 各 类 型 植 被 特 征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的 自 然 植 被 包 括 原 生 性 植 被 和 次 生 性 植 被 类 型, 另 有 耕 地 等 人 工 植 被 类 型 和 非 植 被 区 域 如 河 流 水 面, 非 人 工 植 被 即 自 然 植 被 按 所 列 植 被 分 类 系 统 中 的 植 被 型 植 被 亚 型 分 层 次 说 明 各 群 系 ( 群 落 ) 的 综 合 特 征, 具 体 分 述 如 下 : 针 叶 林 针 叶 林 是 以 针 叶 树 种 为 建 群 种 所 组 成 的 各 种 森 林 植 物 群 落 的 总 称, 其 中 包 括 针 叶 纯 林, 少 数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还 有 一 部 分 针 叶 树 种 散 生 于 阔 叶 林 中 或 零 星 分 布, 成 为 阔 叶 林 的 组 成 部 分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对 遥 感 卫 星 图 片 进 行 分 析, 针 叶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面 积 较 小 项 目 评 价 区 针 叶 林 面 积 为 25.81hm 2, 占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0.39%,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NPP) 为 897.6gC/(m 2.a), 平 均 生 物 量 36.51t/hm 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0.39% 1) 暖 性 针 叶 林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针 叶 林 属 暖 性 针 叶 林, 为 马 尾 松 林 (Form. Pinus massoniana) 及 杉 木 林 (Form.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马 尾 松 林 与 杉 木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面 积 较 小, 均 分 布 在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一 般 为 纯 林, 其 中 一 部 分 为 人 工 栽 植 的 人 工 林, 另 一 部 分 为 次 生 的 自 然 林, 是 在 亚 热 带 常 绿 季 雨 林 或 者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受 破 坏 之 后 的 迹 地 上 出 现 此 外, 还 有 马 尾 松 杉 木 木 荷 组 成 的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1 马 尾 松 林 (Form. Pinus massoniana) 马 尾 松 林 是 中 国 东 南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地 区 分 布 最 广, 森 林 资 源 最 丰 富 的 典 型 代 表 林 系 之 一 自 然 分 布 于 淮 河 伏 牛 山 秦 岭 以 南, 垂 直 分 布 1200m 以 下, 是 亚 热 带 强 阳 性 适 生 树 种, 适 应 性 强, 能 耐 干 旱 和 瘠 薄 的 土 壤, 要 求 温 暖 湿 润 的 气 候, 年 平 均 温 度 13 ~22, 年 降 水 量 800mm 以 上 评 价 区 马 尾 松 在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小 面 积 分 布, 一 般 为 纯 林 成 熟 天 然 林 很 少, 主 要 是 天 然 次 生 林, 是 评 价 区 主 要 用 材 林 之 一 马 尾 松 林 林 相 外 貌 呈 翠 绿 色, 林 冠 疏 散, 层 次 分 明 一 般 分 为 乔 木 层 灌 木 层 草 本 层 三 层 乔 木 层 建 群 种 为 马 尾 松, 树 高 6~10m, 胸 径 5~25cm, 冠 幅 2m 3m, 郁 闭 度 0.4~0.7, 伴 生 有 少 量 木 荷 (Schima superba) 枫 香 (Liquidambar formosana) 桉 树 竹 在 评 价 区 以 马 尾 松 为 建 群 种 的 野 生 植 物 群 落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红 背 山 麻 杆 群 丛 马 尾 松 红 背 山 麻 杆 群 落 一 般 郁 闭 度 在 0.4~0.5 之 间, 高 度 在 6~8m, 胸 径 为 10~15cm, 马 尾 松 占 有 绝 对 优 势, 杂 有 少 量 木 荷 枫 香 等, 400m 2 内 一 般 有 30~45 株, 植 株 分 布 疏 密 不 一 灌 木 层 覆 盖 度 为 20%~50%, 主 要 的 种 类 有 红 背 山 麻 杆 128

129 (Alchornea trewioides) 了 哥 王 (Wikstroemia indica) 潺 槁 木 姜 子 (Litsea glutinosa) 野 牡 丹 (Melastoma malabathricum) 马 缨 丹 (Lantana camara) 山 乌 桕 (Sapium discolor) 毛 果 算 盘 子 (Glochidion eriocarpum)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在 25%~70%, 芒 萁 (Dicranopteris pedata) 为 草 本 层 的 优 势 种,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白 花 鬼 针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淡 竹 叶 (Lophatherum gracile) 乌 毛 蕨 (Blechnum orientale) 粽 叶 芦 (Thysanolaena latifolia) 等 层 外 植 物 有 玉 叶 金 花 (Mussaenda pubescens) 粗 叶 悬 钩 子 (Rubus alceifolius) 藤 黄 檀 (Dalbergia hancei) 海 金 沙 (Lygodium japonicum) 小 叶 海 金 沙 (Lygodium microphyllum) 粪 箕 笃 (Stephania longa) 2 杉 木 林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杉 木 林 在 评 价 区 内 的 附 近 山 脚 可 见 自 然 更 新 形 成 的 群 系, 多 见 于 海 拔 1000m 以 下 较 和 缓 的 阴 坡 或 半 阴 坡, 呈 小 面 积 块 状 分 布 林 内 土 壤 多 为 山 地 黄 棕 壤, 枯 枝 落 叶 层 厚 约 5~10cm, 覆 盖 率 大 群 系 外 貌 亮 绿 色, 林 冠 较 整 齐, 群 系 内 种 类 组 成 简 单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75m, 层 均 高 7.5m, 优 势 种 为 杉 木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高 5~10m, 胸 径 6~10c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马 尾 松 (Pinus massoniana) 枫 香 树 (Liquidambar formosana) 等 灌 木 层 盖 度 35%,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杜 鹃 (Rhododendron simsii), 高 1~2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铁 仔 (Myrsine africana) 细 齿 叶 柃 (Eurya nitida) 山 胡 椒 (Lindera glauca)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20%,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白 花 鬼 针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高 0.5~1m, 盖 度 1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蕨 (Pteridium aquilinum var. latiusculum) 飞 机 草 (Eupatorium odoratum) 荩 草 (Arthraxon hispidus) 等 阔 叶 林 阔 叶 林 指 以 阔 叶 树 种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森 林 群 系, 在 我 国 东 半 部 湿 润 半 湿 润 的 气 候 条 件 下 广 泛 分 布 评 价 区 内 的 阔 叶 林 为 常 绿 阔 叶 林, 评 价 区 内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有 垂 叶 榕 林 (Form. Ficus benjamina) 粉 单 竹 林 (Form. Bambusa chungii) 簕 竹 林 (Form. Bambusa blumeana)3 个 群 系 评 价 范 围 内 该 植 被 类 型 面 积 有 415.8hm 2, 占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6.33%,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NPP) 为 gC/(m 2.a), 平 均 生 物 量 t/hm 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37.52% 1) 常 绿 阔 叶 林 : 评 价 区 阔 叶 林 植 被 型 主 要 为 常 绿 阔 叶 林 评 价 区 原 生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已 被 破 坏, 仅 在 部 分 村 落 及 低 山 残 存 少 量 常 绿 阔 叶 林, 其 大 多 数 为 次 生 林 129

130 1 垂 叶 榕 林 (Form. Ficus benjamina) 乔 木 层 郁 闭 度 0.6, 层 均 高 6m, 优 势 种 为 垂 叶 榕 (Ficus benjamina), 高 4~9m, 胸 径 5~15cm, 盖 度 4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桉 树 (Eucalyptus robusta) 楝 (Melia azedarach) 等 灌 木 层 盖 度 50%,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马 缨 丹 (Lantana camara), 高 1~2m, 盖 度 2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算 盘 子 (Glochidion puberum) 黄 荆 (Vitex negundo) 紫 弹 树 ( Celtis biondii) 粗 糠 柴 (Mallotus philippensis)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45%, 层 均 高 0.5m, 优 势 种 为 野 茼 蒿 (Crassocephalum crepidioides), 高 0.2~0.6m, 盖 度 3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野 艾 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浆 草 (Oxalis corniculata) 野 菊 (Dendranthema indicum) 千 里 光 (Senecio scandens) 牛 膝 (Achyranthes bidentata) 等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灌 丛 包 括 一 切 以 灌 木 占 优 势 种 类 所 组 成 的 植 被 类 型 群 落 高 度 一 般 在 5m 以 下, 盖 度 大 于 30%~40% 它 和 森 林 的 区 别 不 仅 高 度 不 同, 更 主 要 的 是 灌 丛 优 势 种 多 为 簇 生 的 灌 木 生 活 型 评 价 区 灌 丛 一 般 见 于 山 坡 林 缘 荒 地 等 可 分 为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Form. Mimosa invisa) 朱 槿 灌 丛 (Form. Hibiscus rosa-sinensis) 叶 子 花 灌 丛 (Form. Bougainvillea spectabilis) 马 缨 丹 灌 丛 (Form. Lantana camara)4 个 群 系 项 目 评 价 区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面 积 有 hm 2, 占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21.18%,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NPP) 为 577.7gC/(m 2.a), 平 均 生 物 量 17.75t/hm 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21.20% 1) 灌 丛 1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Form. Mimosa bimucronata) 灌 木 层 盖 度 层 75%, 层 均 高 2m, 优 势 种 为 光 荚 含 羞 草 (Mimosa bimucronata), 高 1~3m 盖 度 6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大 青 (Clerodendrum cyrtophyllum) 勾 儿 茶 (Berchemia kulingensis) 马 缨 丹 (Lantana camara) 扁 担 杆 (Grewia biloba) 野 牡 丹 (Melastoma candidum) 胡 枝 子 (Lespedeza bicolor)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70%,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鬼 针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高 0.5~1.5m, 盖 度 5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鸭 跖 草 (Commelina communis) 丰 花 草 (Borreria latifolia) 莎 草 (Cyperus iria) 画 眉 草 (Eragrostis pilosa) 牛 筋 草 (Eleusine indica) 青 葙 (Celosia argentea) 等 2 朱 槿 灌 丛 (Form.Hibiscus rosa-sinensis) 灌 木 层 盖 度 层 65%, 层 均 高 1.5m, 优 势 种 为 朱 槿 (Hibiscus rosa-sinensis), 高 1~2m, 盖 度 50%, 主 要 伴 生 种 有 水 锦 树 (Wendlandia uvariifolia) 大 青 (Clerodendrum cyrtophyllum) 灰 毛 浆 果 楝 (Cipadessa cinerascens) 红 背 山 麻 杆 (Alchornea trewioides) 130

131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35%, 层 均 高 0.4m, 优 势 种 为 牛 膝 (Achyranthes bidentata), 高 0.2~0.5m, 盖 度 2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野 菊 (Dendranthema indicum) 白 茅 (Imperata cylindrica) 臭 根 子 草 (Bothriochloa bladhii) 狗 尾 草 (Setaria viridis) 等 3 叶 子 花 灌 丛 (Form. Bougainvillea spectabilis) 灌 木 层 盖 度 层 65%, 层 均 高 约 1.2m, 优 势 种 为 叶 子 花 (Bougainvillea spectabilis), 盖 度 60%, 常 见 伴 生 种 有 光 荚 含 羞 草 (Mimosa bimucronata) 马 缨 丹 (Lantana camara) 桃 金 娘 (Rhodomyrtus tomentosa) 等 草 本 盖 度 50%,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艾 蒿 (Artemisia argyi), 高 0.2~0.5m, 盖 度 35%, 伴 生 种 有 狗 牙 根 (Cynodon dactylon) 白 车 轴 草 (Trifolium repens) 牛 膝 (Achyranthes bidentata) 白 花 鬼 针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狼 尾 草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狗 尾 草 (Setaria viridis) 等 4 马 缨 丹 灌 丛 (Form. Lantana camara) 马 缨 丹 灌 丛 主 要 分 布 在 评 价 区 的 林 缘, 路 旁 灌 木 层 高 约 1~2m, 盖 度 约 65%~ 80%, 伴 生 种 类 有 野 牡 丹 光 荚 含 羞 草 红 背 山 麻 杆 山 乌 桕 等 草 本 层 盖 度 30%~ 50%, 常 见 的 有 白 花 鬼 针 草 鸭 跖 草 假 臭 草 粽 叶 芦 小 蓬 草 等 2) 灌 草 丛 灌 草 丛 是 指 以 中 生 或 旱 中 生 多 年 生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要 建 群 种, 但 其 中 散 生 灌 木 的 植 物 群 落 大 部 分 是 森 林 灌 丛 被 砍 伐, 导 致 水 土 流 失, 土 壤 日 趋 瘠 薄, 生 境 趋 于 干 旱 化 所 形 成 的 次 生 类 型 灌 草 丛 在 评 价 区 内 较 常 见, 一 般 为 林 下 山 坡 农 田 边 缘 等 地 1 白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Form.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白 花 鬼 针 草 群 落 在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广 泛, 常 见 于 林 缘 路 边 荒 地 农 田 边 缘, 群 落 盖 度 在 70%~85% 左 右, 高 度 为 0.2~0.8m, 灌 木 层 植 物 少, 可 见 白 背 枫 (Buddleja asiatica) 野 牡 丹 马 缨 丹 ; 草 本 层 植 物 较 为 丰 富, 主 要 植 物 种 类 有 龙 葵 (Solanum nigrum) 水 茄 (Solanum torvum) 香 膏 萼 花 (Cuphea alsamona) 香 丝 草 (Conyza bonariensis) 臭 草 (Eupatorium catarium) 等 2 铁 芒 萁 灌 草 丛 (Form. Dicranopteris lineari) 草 本 层 盖 度 60%,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铁 芒 萁 (Dicranopteris linearis), 高 0.2~0.5m, 盖 度 5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薇 甘 菊 (Mikania micrantha) 宝 盖 草 (Lamium amplexicaule) 益 母 草 (Leonurus artemisia) 升 马 唐 (Digitaria ciliaris) 鹅 观 草 (Roegneria kamoji) 红 毛 草 (Rhynchelytrum repens) 荩 草 (Arthraxon hispidus) 鼠 麴 草 (Gnaphalium affine) 野 艾 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等 3 青 葙 灌 草 丛 (Form. Celosia argentea) 131

132 草 本 层 盖 度 85%, 层 均 高 0.5m, 优 势 种 为 青 葙 (Celosia argentea), 高 0.3~1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牛 筋 草 (Eleusine indica) 刺 苋 (Amaranthus spinosus) 薏 苡 (Coix lacryma-jobi) 飞 机 草 (Eupatorium odoratum) 野 茼 蒿 (Crassocephalum crepidioides) 狗 牙 根 (Cynodon dactylon) 稗 (Echinochloa crusgalli) 等 4 甜 根 子 草 灌 草 丛 (Form. Saccharum spontaneum) 草 本 层 盖 度 80%,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甜 根 子 草 (Saccharum spontaneum), 高 0.5~1.5m, 盖 度 7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防 风 (Saposhnikovia divaricata) 赛 葵 (Malvastrum coromandelianum) 蛇 莓 (Duchesnea indica) 单 毛 刺 蒴 麻 (Triumfetta annua) 等 5 狗 牙 根 灌 草 丛 (Form. Cynodon dactylon) 草 本 层 盖 度 65%, 层 均 高 0.3m, 优 势 种 为 狗 牙 根 (Cynodon dactylon), 高 0.2~0.5m, 盖 度 5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鸡 眼 草 (Kummerowia striata) 马 兰 (Kalimeris indica) 升 马 唐 (Digitaria ciliaris) 牛 筋 草 (Eleusine indica) 细 柄 草 (Capillipedium parviflorum) 千 里 光 (Senecio scandens) 淡 竹 叶 (Lophatherum gracile) 等 6 猪 屎 豆 灌 草 丛 (Form. Crotalaria pallida) 草 本 层 盖 度 75%,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猪 屎 豆 (Crotalaria pallida), 高 0.5~1.5m, 盖 度 6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艾 蒿 (Artemisia lavandulaefolia) 小 蓬 草 (Conyza canadensis) 升 马 唐 (Digitaria ciliaris) 牛 筋 草 (Eleusine indica) 蛇 莓 (Duchesnea indica) 等 7 鸭 跖 草 灌 草 丛 (Form. Commelina communis) 草 本 层 盖 度 45%, 层 均 高 0.2m, 优 势 种 为 鸭 跖 草 (Commelina communis), 高 约 0.1~0.5m, 盖 度 35%,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鸡 眼 草 (Kummerowia striata) 马 兰 (Kalimeris indica) 升 马 唐 (Digitaria ciliaris) 牛 筋 草 (Eleusine indica) 狗 牙 根 (Cynodon dactylon) 甜 根 子 草 (Saccharum spontaneum) 等 8 狼 尾 草 灌 草 丛 (Form.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草 本 层 盖 度 65%, 层 均 高 1m, 优 势 种 为 狼 尾 草 (Pennisetum alopecuroides), 高 0.5~1.5m, 盖 度 50%, 主 要 伴 生 种 为 白 花 鬼 针 草 (Bidens pilosa var. radiata) 阔 叶 丰 花 草 (Borreria latifolia) 狗 尾 草 (Setaria viridis) 白 茅 (Imperata cylindrica) 等 人 工 林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人 工 林 分 为 用 材 林 和 经 济 果 木 林, 用 材 林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林 (Form. Pinus massoniana) 桉 树 林 (Form. Eucalyptus sp.) 以 及 毛 竹 林 (Form. Phyllostachys edulis), 在 评 价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 经 济 果 木 林 主 要 为 荔 枝 林 (Form. Litchi chinensis) 杧 果 林 (Form. Mangifera indica) 沙 糖 橘 林 (Form. Citrus reticulata) 蒲 桃 林 (Form. Syzygium jambos) 华 南 李 林 (Form. Prunus salicina) 等, 这 些 经 济 果 木 林 在 评 价 区 132

133 内 广 泛 分 布, 也 是 当 地 农 业 经 济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项 目 评 价 区 经 济 林 面 积 有 hm 2, 占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13.79%,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NPP) 为 1161gC/(m 2.a), 平 均 生 物 量 33.7 t/hm 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33.7% 农 业 植 被 在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农 业 植 被 占 有 较 大 比 例 农 作 物 包 含 了 粮 油 果 蔬 等, 主 要 有 水 稻 玉 米 番 薯 花 生 等 经 济 类 农 产 品 有 香 蕉 芋 等 项 目 评 价 区 农 业 植 被 面 积 有 hm 2, 占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面 积 的 41.15%,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NPP) 为 467.3gC/(m 2.a), 平 均 生 物 量 6 t/hm 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13.92% 评 价 区 植 被 分 布 规 律 项 目 区 域 总 体 北 高 南 低, 地 貌 类 型 总 体 可 分 为 丘 陵 地 貌 剥 蚀 残 丘 地 貌 和 海 岸 阶 地 地 貌 单 元 (1) 垂 直 分 布 评 价 区 植 被 垂 直 分 布 主 要 受 地 貌 海 拔 人 为 活 动 等 因 素 线 路 K5+K10 经 过 的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北 部 区 域 为 丘 陵 地 貌 单 元, 以 海 拔 80~150m 山 体 为 主, 在 海 拔 80m 以 下 农 业 植 被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为 主, 农 业 植 被 有 水 稻 番 薯 等, 灌 从 主 要 有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马 缨 丹 灌 丛, 灌 草 丛 主 要 有 白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藿 香 蓟 灌 草 丛 ; 在 海 拔 80~150m 以 针 叶 林 用 材 林 为 主, 针 叶 林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和 杉 木 林, 用 材 林 主 要 有 桉 树 林 (2) 水 平 分 布 线 路 K0+000~K25 段 穿 越 了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塘 蓬 镇, 植 被 类 型 以 针 叶 林 栽 培 植 被 为 主, 其 中 针 叶 林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林 杉 木 林 ; 栽 培 植 被 有 人 工 林 和 农 业 植 被, 人 工 林 主 要 有 桉 树 林 瓜 栗 林, 农 作 物 主 要 有 水 稻 番 薯 甘 蔗 线 路 K25~ 海 田 支 线 终 点 穿 越 了 廉 江 市 的 石 岭 镇 新 民 镇, 遂 溪 县 的 遂 城 镇, 植 被 类 型 以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栽 培 植 被 为 主, 其 中 灌 丛 主 要 有 马 缨 丹 灌 丛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灌 草 丛 主 要 有 甜 根 子 草 灌 草 丛 猪 屎 豆 灌 草 丛 狗 牙 根 灌 草 丛 ; 栽 培 植 被 有 人 工 林 和 农 业 植 被, 人 工 林 主 要 有 桉 树 林 瓜 栗 林, 农 作 物 主 要 有 水 稻 甘 蔗 辣 椒 线 路 G1K90~G1K95 段 穿 越 了 湛 江 市 的 湖 光 镇, 植 被 类 型 以 针 叶 林 灌 草 丛 为 主, 其 中 针 叶 林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林 杉 木 林, 灌 草 丛 主 要 有 铁 芒 萁 灌 草 丛 狼 尾 草 灌 草 丛 斑 茅 根 灌 草 丛 线 路 K100~K 段 穿 越 了 湛 江 市 的 东 山 镇 民 安 镇, 植 被 类 型 以 农 业 植 被 为 主, 主 要 有 水 稻 甘 蔗 木 薯 133

13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古 树 名 木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记 录 和 野 外 考 察 结 果, 本 项 目 周 边 300m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古 树 名 木 和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但 建 议 下 一 步 设 计 过 程 中, 施 工 前 聘 请 专 业 的 林 业 人 员 对 永 久 和 临 时 征 地 范 围 进 行 植 物 物 种 识 别, 一 旦 发 现 保 护 植 物 应 采 取 避 让, 或 移 植 等 方 式 进 行 保 护 沿 线 陆 生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及 评 价 2015 年 11 月 环 评 单 位 委 托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对 评 价 区 进 行 了 实 地 调 查, 其 中 以 拟 建 公 路 为 中 心 线, 路 基 建 设 段 向 左 右 两 侧 各 延 伸 300m 影 响 区 为 调 查 重 点 范 围,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则 扩 大 至 敏 感 区, 即 工 程 影 响 区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选 择 典 型 生 境 进 行 考 察 分 析, 采 用 样 线 法 座 谈 访 问 法 对 陆 生 动 物 进 行 调 查 并 在 实 地 调 查 访 问 的 基 础 上, 查 阅 并 参 考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图 谱 中 国 动 物 地 理 广 东 两 栖 动 物 和 爬 行 动 物, 广 东 两 栖 动 物 地 理 分 布 的 聚 类 分 析 等 以 及 关 于 本 区 域 脊 椎 动 物 类 的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对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得 出 综 合 结 论 为 表 示 项 目 沿 线 陆 生 各 类 动 物 种 群 数 量 的 丰 富 度, 本 报 告 中 动 物 资 源 调 查 采 用 了 数 量 等 级 法 数 量 等 级 : 某 动 物 种 群, 在 单 位 面 积 内 其 数 量 占 所 调 查 动 物 总 数 的 10% 以 上, 用 +++ 表 示, 该 种 群 为 当 地 优 势 种 群 ; 某 动 物 种 群,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10%, 用 ++ 表 示, 该 动 物 种 为 当 地 普 通 种 群 ; 某 动 物 种 群,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 以 下 或 仅 见 1 只, 用 + 表 示, 该 物 种 为 当 地 稀 有 种 群 数 量 等 级 评 价 标 准 详 见 表 标 注 * 的 物 种 为 野 外 现 场 调 查 所 见 或 见 活 动 痕 迹 表 动 物 资 源 数 量 等 级 评 价 标 准 种 群 状 况 表 示 符 号 标 准 当 地 优 势 种 群 +++ 单 位 面 积 内 其 数 量 占 所 调 查 动 物 总 数 的 10% 以 上 当 地 普 通 种 群 ++ 单 位 面 积 内 其 数 量 占 所 调 查 动 物 总 数 的 1-10% 以 上 当 地 稀 有 种 群 + 单 位 面 积 内 其 数 量 占 所 调 查 动 物 总 数 的 1% 以 下 或 仅 见 1 只 根 据 实 地 考 察 及 对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评 价 区 分 布 的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有 4 纲 23 目 50 科 112 种 ; 其 中 东 洋 种 57 种, 古 北 种 20 种, 广 布 种 35 种 ; 评 价 区 无 国 家 Ⅰ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9 种,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3 种 这 112 种 动 物 在 各 纲 中 的 种 类 组 成 区 系 和 保 护 等 级 具 体 见 表 表 评 价 区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种 类 组 成 区 系 和 保 护 等 级 种 类 组 成 动 物 区 系 保 护 动 物 纲 目 科 种 东 洋 种 古 北 种 广 布 种 国 家 Ⅰ 级 国 家 Ⅱ 级 广 东 省 级 两 栖 纲 爬 行 纲

135 鸟 纲 哺 乳 纲 合 计 两 栖 类 (1) 种 类 数 量 及 分 布 评 价 区 两 栖 类 有 1 目 5 科 10 种, 其 中 蛙 科 种 类 最 多, 有 5 种, 占 评 价 区 两 栖 动 物 种 数 的 50.00% 评 价 区 调 查 发 现, 有 Ⅱ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两 栖 动 物 一 种, 为 虎 纹 蛙 (Hoplobatrachus chinensis), 有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两 栖 动 物 2 种 : 沼 水 蛙 (Hylarana guentheri) 黑 斑 侧 褶 蛙 (Pelophylax nigromaculata)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两 栖 类 分 布 情 况 中 文 名 拉 丁 名 生 境 区 系 数 量 保 护 级 别 一 无 尾 目 ANURA ( 一 ) 蟾 蜍 科 Bufonidae 1. 黑 眶 蟾 蜍 Bufo melanosictus ( 二 ) 雨 蛙 科 Hylidae 2. 华 南 雨 蛙 Hyla simplex ( 三 ) 蛙 科 Ranidae 3. 沼 水 蛙 Hylarana guentheri 4. 长 趾 纤 蛙 Hylarana macrodactyla 5. 泽 陆 蛙 Fejervarya limnocharis 6. 黑 斑 侧 褶 蛙 Pelophylax nigromaculata 7. 虎 纹 蛙 Hoplobatrachus chinensis ( 四 ) 树 蛙 科 Rhacophoridae 8. 斑 腿 树 蛙 Polypedates megacephalus ( 五 ) 姬 蛙 科 Microhylidds 9. 花 姬 蛙 Microhyla pulchra 10. 饰 纹 姬 蛙 Microhyla ornate 常 活 动 在 草 丛 石 堆 耕 地 水 塘 边 及 住 宅 附 近 栖 息 于 各 类 水 域 附 近 草 丛 间 或 甘 蔗 地, 竹 林 灌 丛 等 地 多 栖 息 于 稻 田 池 塘 山 沟 等 地, 常 隐 蔽 在 水 生 植 物 丛 间 杂 草 中 生 活 长 满 杂 草 的 静 水 洼 地 水 塘 边 到 田 边 或 溪 沟 边 草 丛 中 生 活 于 平 原 丘 陵 和 2000m 以 下 山 区 的 稻 田 水 塘 水 沟 等 静 水 域 常 栖 息 于 水 田 池 塘 湖 沼 河 流 及 海 拔 2200m 以 下 的 山 地 广 泛 栖 息 于 平 原 或 丘 陵 地 带 的 农 田 池 沼 或 沟 坑 内 生 活 在 海 拔 80~1600m 的 丘 陵 和 山 区, 常 栖 息 在 稻 田 草 丛 或 泥 窝 内 东 ++ - 东 + - 东 ++ 省 级 东 + - 东 ++ - 广 ++ 省 级 东 + 东 + - 国 家 Ⅱ 级 生 活 于 稻 田 或 水 坑 附 近 的 泥 窝 土 穴 或 草 丛 中 东 + - 生 活 在 平 原 或 丘 陵 地 带 水 田 水 坑 水 沟 的 泥 窝 或 土 穴 内 东 ++ - 注 : 分 类 系 统 参 照 中 国 两 栖 动 物 图 鉴, 中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协 会 主 编, 费 梁 执 行 主 编,1999 年 区 系 类 型 中 : 古 古 北 种 东 东 洋 种 广 广 布 种 ) (2) 生 态 类 型 根 据 生 活 习 性 的 不 同, 评 价 区 10 种 两 栖 动 物 可 以 分 为 3 种 生 态 类 型 : 135

136 静 水 型 ( 在 静 水 或 缓 流 中 觅 食 ): 有 沼 水 蛙 长 趾 纤 蛙 (Hylarana macrodactyla) 黑 斑 侧 褶 蛙 虎 纹 蛙 共 4 种,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池 塘 水 库 及 稻 田 中 生 活,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陆 栖 型 ( 在 陆 地 上 活 动 觅 食 ): 包 括 黑 眶 蟾 蜍 (Bufo melanostictus) 泽 陆 蛙 饰 纹 姬 蛙 (Microhyla ornata) 花 姬 蛙 (Microhyla pulchra) 共 4 种, 它 们 主 要 是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离 水 源 不 远 的 陆 地 上 活 动,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树 栖 型 ( 在 树 上 活 动 觅 食, 离 水 源 较 近 的 林 子 ): 包 括 斑 腿 树 蛙 (Polypedates megacephalus) 和 华 南 雨 蛙 (Hyla simplex) 共 2 种, 它 们 主 要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离 水 源 不 远 的 树 上 生 活 (3) 区 系 类 型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10 种 两 栖 类 中, 东 洋 种 有 9 种, 占 两 栖 动 物 总 数 的 90.0%, 广 布 种 1 种, 占 两 栖 动 物 总 数 的 10.0%, 无 古 北 种 分 布 评 价 区 的 两 栖 类 以 东 洋 界 成 分 占 绝 对 优 势, 这 与 评 价 区 地 处 东 洋 界 的 地 理 位 置 一 致 爬 行 类 (1) 种 类 数 量 及 分 布 评 价 区 爬 行 类 有 1 目 5 科 14 种, 其 中 游 蛇 科 最 多, 有 8 种, 占 记 录 的 爬 行 类 的 57.14% 剧 毒 蛇 3 种, 即 舟 山 眼 镜 蛇 (Naja atra) 银 环 蛇 (Bungarus multicinctus) 和 竹 叶 青 蛇 (Trimeresurus stejnegeri) 无 国 家 级 和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爬 行 动 物 记 录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爬 行 类 分 布 情 况 中 文 名 拉 丁 名 生 境 区 系 数 量 保 护 级 别 一 有 鳞 目 SQUAMATA (1) 壁 虎 科 Gekkonidae 1. 中 国 壁 虎 Gekko chinensis (2) 石 龙 子 科 Scincidae 2. 光 蜥 Ateuchosaurus chinensis 3. 中 国 石 龙 子 Eumecus chinensis (3) 游 蛇 科 Colubridae 4. 钝 尾 两 头 蛇 Calamaria septentrionalis 5. 翠 青 蛇 Cyclophiops major 6. 赤 链 蛇 Dinodon rufozonatum 栖 息 于 野 外 神 灵 地 区 的 山 东 内 或 建 筑 物 的 缝 隙 内 栖 息 于 较 低 海 拔 山 坡 树 下 或 林 区 的 枯 枝 落 叶 中 或 石 块 下 乱 石 堆 中 生 活 于 农 田 或 林 缘 的 草 丛 中 常 活 动 于 石 堆 中, 受 惊 则 躲 入 石 缝 东 ++ - 东 + - 东 ++ - 生 活 于 平 原 或 者 丘 陵 山 区 泥 土 下 东 + - 栖 息 于 山 区 林 地 草 丛 或 田 野 东 ++ - 省 会 与 丘 陵 地 带 平 原 田 野 也 常 见 于 住 宅 周 围 广

137 7. 王 锦 蛇 Elaphe carinata 8. 玉 斑 锦 蛇 Elaphe mandarina 9. 黑 眉 锦 蛇 Elaphe taeniura 10. 乌 梢 蛇 Zaocys dhumnades 11. 渔 游 蛇 Xenochrophis piscator (4) 眼 镜 蛇 科 Elapidae 12. 银 环 蛇 Bungarus multicinctus 13. 舟 山 眼 镜 蛇 Naja atra (5) 蝰 科 Viperidae 14. 竹 叶 青 蛇 Trimeresurus stejnegeri 生 活 于 平 原 丘 陵 和 山 地 的 灌 丛 田 野 草 丛 等 地 分 布 于 平 原 山 区 林 地, 亦 常 见 地 民 宅 附 近, 沟 边 或 山 地 草 丛 中 生 活 于 低 海 拔 的 丘 陵 山 地 等 处, 喜 活 动 于 林 地 农 田 草 地 灌 丛 生 活 于 田 野 林 下 河 岸 旁 溪 边 灌 丛 草 地 民 宅 等 处 生 活 在 山 区 丘 陵 平 原 及 田 野 的 河 湖 水 塘 边 生 活 在 平 原 山 地 或 近 水 沟 的 丘 陵 地 带, 常 出 现 于 住 宅 附 近 栖 息 于 平 原 丘 陵 与 山 区, 见 于 灌 丛 竹 林 溪 涧 或 池 圹 岸 边 稻 田 路 边 东 ++ - 东 + - 东 ++ - 东 ++ - 东 + - 东 + - 东 + - 栖 于 山 涧 溪 水 旁 的 灌 丛 或 杂 草 中 东 ++ - 注 : 分 类 系 统 参 考 中 国 两 栖 纲 和 爬 行 纲 动 物 校 正 名 录 区 系 类 型 中 : 东 东 洋 种 广 广 布 种 (2) 生 态 类 型 按 照 生 活 习 性, 评 价 区 14 种 爬 行 类 可 分 为 以 下 5 种 生 态 类 型 : 灌 丛 石 隙 型 : 包 括 中 国 石 龙 子 (Eumeces chinensis) 和 光 蜥 (Ateuchosaurus chinensis)2 种,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主 要 活 动 于 评 价 区 路 旁 的 杂 草 灌 丛 中, 与 人 类 活 动 关 系 较 密 切 林 栖 傍 水 型 : 有 赤 链 蛇 (Dinodon rufozonatum) 玉 斑 锦 蛇 (Elaphe mandarina) 王 锦 蛇 (Elaphe carinata) 黑 眉 锦 蛇 (Elaphe taeniura) 乌 梢 蛇 (Zaocys dhumnades) 渔 游 蛇 (Xenochrophis piscator) 舟 山 眼 镜 蛇 (Naja atra) 银 环 蛇 (Bungarus multicinctus) 共 8 种 蛇 类, 主 要 分 布 在 拟 建 公 路 靠 近 水 域 的 林 地 灌 丛 内 住 宅 型 : 有 中 国 壁 虎 (Gekko chinensis)1 种, 主 要 在 居 民 点 附 近 活 动 土 栖 型 : 仅 钝 尾 两 头 蛇 (Calamaria septentrionalis)1 种, 大 多 数 时 间 都 在 泥 土 中 洞 穴 中 隐 藏, 主 要 以 蚯 蚓 为 食, 很 少 到 地 面 来 树 栖 型 : 有 翠 青 蛇 (Cyclophiops major) 和 竹 叶 青 蛇 (Trimeresurus stejnegeri)2 种, 野 外 经 常 缠 绕 在 树 枝 或 者 竹 枝 上, 于 所 处 环 境 颜 色 相 近, 便 于 隐 藏 (3) 区 系 类 型 评 价 区 分 布 的 14 种 爬 行 动 物 中, 以 东 洋 种 为 主, 共 13 种, 占 爬 行 类 总 数 的 92.86%; 广 布 种 有 1 种, 占 爬 行 类 总 数 的 7.14%, 无 古 北 种 分 布 评 价 区 的 爬 行 类 以 东 洋 界 成 分 占 绝 对 优 势, 这 与 评 价 区 地 处 东 洋 界 的 地 理 位 置 一 致 137

138 鸟 类 (1) 种 类 数 量 及 分 布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鸟 类 15 目 33 科 77 种, 从 鸟 类 各 目 种 数 比 较 可 以 看 出, 雀 形 目 种 类 最 多, 有 34 种 ( 占 44.16%) 评 价 区 无 国 家 Ⅰ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鸟 类, 有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鸟 类 7 种, 分 别 为 黑 鸢 (Milvus migrans) 赤 腹 鹰 (Accipiter soloensis)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游 隼 (Falco peregrinus) 领 角 鸮 (Otus bakkamoena) 领 鸺 鹠 (Glaucidium brodiei) 和 斑 头 鸺 鹠 (Glaucidium cuculoides);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鸟 类 11 种, 分 别 为 苍 鹭 (Ardea cinerea) 白 鹭 (Egretta garzetta) 池 鹭 (Ardeola bacchus) 大 白 鹭 (Egretta alba) 牛 背 鹭 (Bubulcus ibis) 夜 鹭 (Nycticorax nycticorax) 红 嘴 鸥 (Larus ridibundus) 海 鸥 (Larus canus) 白 翅 浮 鸥 (Chlidonias leucoptera) 灰 翅 浮 鸥 (Chlidonias hybridus) 和 黑 尾 蜡 嘴 雀 (Eophona migratoria) 详 见 表 中 文 名 拉 丁 名 生 境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鸟 类 分 布 情 况 居 留 型 区 系 种 群 数 量 保 护 级 别 一 鸊 鷉 目 PODICIPEDIFORMES ( 一 ) 鸊 鷉 科 Podicipedidae 1. 小 鸊 鷉 栖 息 于 湖 泊 水 塘 水 渠 池 塘 和 沼 Podiceps ruficollis 泽 地 带 留 广 ++ - 二 鹳 形 目 CICONIDFORMES ( 二 ) 鹭 科 Ardeidae 2. 苍 鹭 水 田 江 河 湖 泊 水 塘 等 岸 边 及 浅 Ardea cinerea 水 处 冬 广 + 省 级 3. 池 鹭 喜 活 动 于 沼 泽 稻 田 鱼 塘 湖 泊 河 Ardeola bacchus 流 的 浅 水 处, 栖 息 于 竹 林 树 林 夏 东 ++ 省 级 4. 白 鹭 水 田 池 塘 江 河 湖 泊 水 库 和 溪 Egretta garzetta 流 等 处 的 浅 水 及 岸 滩 夏 东 ++ 省 级 5. 大 白 鹭 栖 息 于 开 阔 平 原 和 山 地 丘 陵 地 区 的 河 Egretta alba 流 湖 泊 水 田 及 沼 泽 地 带 冬 广 + 省 级 6. 牛 背 鹭 栖 息 于 低 山 脚 下 的 沼 泽 稻 田 地 等 Bubulcus ibis 地 留 东 ++ 省 级 7. 夜 鹭 夜 行 性, 白 天 多 隐 藏 于 林 中 或 沼 泽 Nycticorax nycticorax 间, 晚 间 活 动 留 广 ++ 省 级 三 雁 形 目 ANSERIFORMES ( 三 ) 鸭 科 Anatidae 8. 绿 翅 鸭 Anas crecca 常 栖 息 于 河 流 湖 泊 近 海 水 面 冬 古 绿 头 鸭 Anas platyrhynchos 栖 息 于 水 边 沙 洲 或 岸 上 冬 古 + - 四 隼 形 目 FALCONIFORMES ( 四 ) 鹰 科 Aceipitridae 10. 黑 鸢 多 栖 息 在 开 阔 平 原 草 地 荒 原 和 低 国 家 留 广 ++ Milvus migrans 山 丘 陵 带 Ⅱ 级 138

139 11. 赤 腹 鹰 Accipiter soloensis 多 栖 息 在 开 阔 地 和 附 近 的 林 缘 留 东 + ( 五 ) 隼 科 Falconidae 12. 游 隼 栖 息 于 山 地 丘 陵 荒 漠 半 荒 漠 Falco peregrinus 海 岸 旷 野 草 原 河 流 留 广 红 隼 栖 息 在 山 区 植 物 稀 疏 的 混 合 林 开 垦 Falco tinnunculus 耕 地 及 旷 野 灌 草 地 留 广 + 五 鸡 形 目 GALLIFORMES ( 六 ) 雉 科 Phasianidae 14. 日 本 鹌 鹑 栖 息 于 干 旱 平 原 草 地 低 山 丘 陵 山 Coturnix japonica 脚 平 原 溪 流 岸 边 和 疏 林 空 地 冬 广 灰 胸 竹 鸡 Bambusicola thoracica 栖 息 于 低 山 灌 丛 竹 林 和 杂 草 丛 处 留 东 环 颈 雉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农 田 地 边 沼 泽 Phasianus colchicus 草 地 六 鹤 形 目 GRUIFORMES ( 七 ) 秧 鸡 科 Rallidae 139 留 广 白 胸 苦 恶 鸟 栖 息 于 沼 泽 溪 流 水 塘 水 稻 田 和 Amaurornis phoenicurus 湖 边 沼 泽 地 带 夏 东 ++ - 七 鸻 形 目 CHARADRIIFORMES ( 八 ) 鹬 科 Scolopacidae 18. 红 脚 鹬 栖 息 于 沼 泽 草 地 河 流 湖 泊 水 Tringa totanus 塘 等 水 域 或 水 域 附 近 的 湿 地 上 冬 广 泽 鹬 泽 鹬 栖 息 于 湖 泊 河 流 芦 苇 沼 泽 Tringa stagnatilis 水 塘 河 口 和 沿 海 沼 泽 旅 古 青 脚 鹬 多 栖 息 于 河 口 沙 洲 沿 海 沙 滩 和 平 坦 Tringa nebularia 的 泥 泞 地 带 冬 古 白 腰 草 鹬 Tringa ochropus 栖 息 于 河 湖 岸 边 水 田 及 沼 泽 湿 地 冬 古 矶 鹬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和 山 脚 平 原 地 带 的 江 Actitis hypoleucos 河 沿 岸 水 塘 岸 边 等 地 冬 古 + - 栖 息 于 冻 原 高 原 和 平 原 地 区 的 湖 23. 黑 腹 滨 鹬 泊 河 流 水 塘 河 口 等 水 域 岸 边 和 Calidris alpina 附 近 沼 泽 与 草 地 上 冬 古 + - ( 九 ) 鸻 科 Charadriidae 24. 灰 斑 鸻 迁 徙 季 节 栖 息 于 海 岸 潮 间 带 河 口 Pluvialis squatarola 水 田 沼 泽 河 漫 滩 湖 岸 草 地 冬 古 金 眶 鸻 栖 息 于 湖 河 岸 边 海 滨 沙 滩 沼 泽 草 Charadrius dubius 丛 冬 广 环 颈 鸻 栖 息 于 开 阔 平 原 和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的 湖 Charadrius alexandrinus 泊 河 流 岸 边 以 及 附 近 的 沼 泽 冬 广 + - ( 十 ) 鸥 科 Laridae 27. 红 嘴 鸥 Larus ridibundus 28. 海 鸥 Larus canus ( 十 一 ) 燕 鸥 科 Sternidae 29. 白 翅 浮 鸥 Chlidonias leucoptera 栖 息 于 平 原 和 低 山 丘 陵 的 湖 泊 河 流 水 库 河 口 鱼 塘 和 沿 海 的 沼 泽 地 带 国 家 Ⅱ 级 国 家 Ⅱ 级 国 家 Ⅱ 级 冬 广 ++ 省 级 栖 息 于 海 岸 河 口 港 湾 与 湖 泊 中 冬 广 ++ 省 级 主 要 栖 息 于 内 陆 河 流 湖 泊 沼 泽 河 口 和 水 塘 中 夏 古 ++ 省 级

140 30. 灰 翅 浮 鸥 栖 息 于 开 阔 平 原 的 湖 泊 水 库 河 Chlidonias hybridus 流 海 岸 和 附 近 的 沼 泽 地 带 夏 古 ++ 省 级 八 鸽 形 目 COLUMBIFORMES ( 十 二 ) 鸠 鸽 科 Columbidae 31. 山 斑 鸠 栖 于 平 原 和 山 地 树 林 间, 冬 季 活 动 在 Streptopelia orientalis 农 田 里 留 广 珠 颈 斑 鸠 栖 息 于 丘 陵 山 地 树 林 和 多 树 的 平 原 郊 Streptopelia chinensis 野 农 田 附 近 留 东 ++ - 九 鹃 形 目 CUCULIFORMES ( 十 三 ) 杜 鹃 科 Cuculidae 33. 大 杜 鹃 多 栖 于 山 地 丘 陵 和 平 原 地 道 森 林 Cuculus canorus 中 夏 广 四 声 杜 鹃 Cuculus micropterus 多 栖 于 茂 密 的 山 林 夏 广 + - 十 鸮 形 目 STRIGIFORMES ( 十 四 ) 鴟 鸮 科 Strgidae 35. 领 角 鸮 Otus bakkamoena 36. 领 鸺 鹠 Glaucidium brodiei 37. 斑 头 鸺 鹠 Glaucidium cuculoides 多 栖 息 在 山 地 林 区, 也 见 林 边 宅 院 的 树 上 留 广 + 栖 息 于 山 地 森 林 和 林 缘 灌 丛 地 带 留 东 + 多 栖 息 于 山 区 阔 叶 林 留 东 + 十 一 雨 燕 目 APODIFORMES ( 十 五 ) 雨 燕 科 Apodidae 38. 白 腰 雨 燕 栖 息 于 陡 峻 的 山 坡 悬 岩 尤 其 是 靠 Apus pacificus 近 河 流 水 库 等 水 源 附 近 的 悬 岩 峭 壁 留 广 + - 十 二 佛 法 僧 目 CORACIIFORMES ( 十 六 ) 翠 鸟 科 Alcedinidae 39. 普 通 翠 鸟 栖 息 于 平 原 丘 陵 山 区 常 站 在 水 Alcedo atthis 域 和 稻 田 边 的 石 头 或 电 线 树 杈 上 留 广 白 胸 翡 翠 栖 息 于 山 地 森 林 和 山 脚 平 原 的 河 流 Halcyon smyrnensis 湖 泊 岸 边 留 东 + - 十 三 戴 胜 目 UPUPIFORMES 41. 戴 胜 栖 息 于 低 山 平 原 和 丘 陵 地 带 林 缘 耕 Upupa epops 地 等 处 留 广 + 十 四 鴷 形 目 PICIFORMES ( 十 七 ) 啄 木 鸟 科 Picidae 42.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栖 息 于 低 山 阔 叶 林 和 混 交 林, 也 出 现 Picus canus 于 次 生 林 和 林 缘 地 带 留 广 星 头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息 于 山 地 和 平 原 阔 叶 林 针 阔 叶 混 交 canicapillus 林 针 叶 林 中 留 东 + - 十 五 雀 形 目 PASSERIFORMES ( 十 八 ) 燕 科 Hirundinidae 44. 家 燕 常 在 田 间 回 翔, 在 房 壁 和 屋 檐 下 营 Hirundo rustica 巢 夏 广 金 腰 燕 Cecropis daurica 栖 息 于 低 山 及 平 原 的 居 民 点 附 近 夏 广 ++ - ( 十 九 ) 鹡 鸰 科 Motacillidae 国 家 Ⅱ 级 国 家 Ⅱ 级 国 家 Ⅱ 级 140

141 46. 白 鹡 鸰 Motacilla alba 47. 灰 鹡 鸰 Motacilla cinerea ( 二 十 ) 鹎 科 Pycnonotidae 48. 白 头 鹎 Pycnonotus sinensis 49. 红 耳 鹎 Pycnonotus jocosus 50. 白 喉 红 臀 鹎 Pycnonotus aurigaster 51. 黄 臀 鹎 Pycnonotus xanthorrhous ( 二 十 一 ) 伯 劳 科 Laniidae 52. 棕 背 伯 劳 Lanius schach 喜 滨 水 活 动, 多 在 河 溪 边 湖 沼 水 渠 等 处, 在 离 水 较 近 的 耕 地 附 近 主 要 栖 息 于 溪 流 河 谷 湖 泊 沼 泽 等 水 域 岸 边 或 水 域 附 近 的 草 地 栖 于 平 原 至 丘 陵 的 竹 林 灌 丛 及 疏 林 地 带 栖 息 于 低 山 和 山 脚 丘 陵 地 带 的 雨 林 季 雨 林 常 绿 阔 叶 林 等 森 林 主 要 栖 息 在 低 山 丘 陵 和 平 原 地 带 的 次 生 阔 叶 林 竹 林 灌 丛 生 活 在 次 生 林 阔 叶 林 常 绿 阔 叶 林 和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及 其 林 缘 地 带 夏 广 冬 古 ++ - 留 东 ++ - 留 东 ++ - 留 东 ++ - 留 东 ++ - 栖 息 于 农 田 村 旁 林 边 及 河 谷 等 处 留 东 ++ - ( 二 十 二 ) 椋 鸟 科 Sturnidae 53. 丝 光 椋 鸟 Sturnus sericeus 栖 息 于 平 原 农 田 和 丛 林 地 带 留 东 八 哥 Acridotheres cristatellus 栖 息 于 阔 叶 林 竹 林 果 树 林 中 留 东 ( 二 十 三 ) 鸦 科 Corvidae 55. 喜 鹊 Pica pica 栖 息 于 山 地 村 落 平 原 林 中 常 在 村 庄 田 野 山 边 林 缘 活 动 留 古 白 颈 鸦 Corvus torquatus 主 要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和 平 原 地 带 的 村 庄 城 镇 及 附 近 疏 林 和 公 园 中 留 东 大 嘴 乌 鸦 Corvus macrorhynchus ( 二 十 四 ) 鸫 科 Turdidae 58. 鹊 鸲 Copsychus saularis 59. 北 红 尾 鸲 Phoenicurus auroreus 60. 黑 喉 石 䳭 Saxicola torquata 61. 灰 背 鸫 Turdus hortulorum 62. 乌 鸫 Turdus merula 主 要 栖 息 于 低 山 平 原 和 山 地 阔 叶 林 次 生 林 人 工 林 疏 林 主 要 栖 息 于 海 拔 2000m 以 下 的 低 山 丘 陵 和 山 脚 平 原 地 带 的 次 生 林 141 留 广 + - 留 东 ++ - 栖 于 田 园 或 低 矮 灌 木 间 冬 古 ++ - 喜 开 阔 的 栖 息 生 境 如 农 田 花 园 及 次 生 灌 丛 冬 广 + - 栖 息 于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针 叶 林 林 中, 尤 以 河 谷 等 水 域 附 近 冬 古 + - 栖 息 于 平 原 草 地 或 园 圃 间, 筑 巢 于 乔 木 的 枝 梢 上 留 东 ++ - ( 二 十 五 ) 鶲 科 Muscicapidae 63. 乌 鹟 栖 息 于 山 脚 平 原 地 带 的 阔 叶 林 次 Muscicapa sibirica 生 林 和 林 缘 疏 林 灌 丛 中 冬 广 + - ( 二 十 六 ) 画 眉 科 Timaliidae 64. 画 眉 栖 息 于 低 山 灌 丛 及 村 落 附 近 的 竹 林 等 Garrulax canorus 处 留 东 白 颊 噪 鹛 Garrulax sannio 栖 于 平 原 和 山 丘 的 灌 木 林 留 东 ++ - ( 二 十 七 ) 扇 尾 莺 科 Cisticolidae

142 66. 黄 腹 山 鹪 莺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和 平 原 地 带 农 田 Prinia flaviventris 果 园 和 村 庄 附 近 的 草 地 和 灌 丛 中 留 东 + - ( 二 十 八 ) 莺 科 Sylviidae 67. 强 脚 树 莺 Cettia fortipes 藏 于 浓 密 灌 丛 留 东 黄 眉 柳 莺 栖 于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以 及 林 缘 灌 Phylloscopus inornatus 丛 冬 广 栗 头 鹟 莺 栖 于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以 及 林 缘 灌 Seicercus castaniceps 丛 冬 东 + - ( 二 十 九 ) 山 雀 科 Paridae 70. 大 山 雀 栖 息 于 平 原 丘 陵 山 区 的 林 间 常 Parus major 单 个 或 成 对 活 动 留 广 ++ - ( 三 十 ) 雀 科 Passeridae 71. 麻 雀 栖 于 村 镇 和 农 田 附 近, 活 动 范 围 广 Passer montanus 泛 留 广 ( 三 十 一 ) 梅 花 雀 科 Estrildidae 72. 白 腰 文 鸟 常 见 于 低 海 拔 的 林 缘 次 生 灌 丛 农 Lonchura striata 田 及 花 园 留 东 ++ - ( 三 十 二 ) 燕 雀 科 Fringillidae 73. 金 翅 雀 多 栖 息 在 低 山 疏 林 地 带, 河 谷 次 生 杂 Carduelis sinica 林 留 广 黑 尾 蜡 嘴 雀 栖 息 于 低 山 和 山 脚 平 原 地 带 的 阔 叶 Eophona migratoria 林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次 生 林 夏 古 + 省 级 ( 三 十 三 ) 鹀 科 Emberizidae 75. 灰 头 鹀 栖 息 于 山 区 河 谷 溪 流 两 岸, 平 原 沼 泽 Emberiza spodocephala 地 的 疏 林 和 灌 丛 中 夏 古 小 鹀 多 栖 息 于 山 地 丘 陵 草 地 灌 丛, Emberiza pusilla 也 常 见 林 缘 耕 地 冬 古 栗 耳 鹀 喜 栖 于 低 山 区 或 半 山 区 的 河 谷 沿 岸 草 Emberiza fucata 甸, 或 杂 稀 疏 的 灌 丛 冬 古 + - 注 : 分 类 系 统 参 照 中 国 鸟 类 分 类 与 分 布 名 录 ( 第 二 版 ) 居 留 型 : 冬 表 示 冬 候 鸟, 夏 表 示 夏 候 鸟, 留 表 示 留 鸟, 旅 表 示 旅 鸟 ; 区 系 : 古 表 示 古 北 种, 东 表 示 东 洋 种, 广 表 示 广 布 种 (2) 生 态 类 型 按 生 活 习 性 的 不 同, 可 以 将 规 划 范 围 内 77 种 鸟 类 分 为 以 下 6 种 生 态 类 型 : 游 禽 ( 脚 向 后 伸, 趾 间 有 蹼, 有 扁 阔 的 或 尖 嘴, 善 于 游 泳 潜 水 和 在 水 中 掏 取 食 物 ): 规 划 范 围 中 包 括 䴙 䴘 目 雁 形 目 所 有 种 类, 共 7 种 : 小 䴙 䴘 (Podiceps ruficollis) 绿 头 鸭 (Anas platyrhynchos) 绿 翅 鸭 (Anas crecca) 红 嘴 鸥 (Larus ridibundus) 海 鸥 ( Larus canus) 白 翅 浮 鸥 (Chlidonias leucoptera) 和 灰 翅 浮 鸥 (Chlidonias hybridus), 它 们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水 流 较 缓 水 深 较 深 的 水 域 中, 如 及 拟 建 线 路 附 近 的 鱼 塘 水 库 等 涉 禽 ( 嘴, 颈 和 脚 都 比 较 长, 脚 趾 也 很 长, 适 于 涉 水 行 进, 不 会 游 泳, 常 用 长 嘴 插 入 水 底 或 地 面 取 食 ): 包 括 鹳 形 目 鹤 形 目 和 鸻 形 目 ( 不 包 括 鸥 科 和 燕 鸥 科 ) 的 种 类, 有 苍 鹭 白 鹭 池 鹭 大 白 鹭 牛 背 夜 鹭 白 胸 苦 恶 鸟 (Amaurornis phoenicurus) 142

143 红 脚 鹬 (Tringa totanus) 泽 鹬 (Tringa stagnatilis) 青 脚 鹬 (Tringa nebularia) 白 腰 草 鹬 (Tringa ochropus) 矶 鹬 (Actitis hypoleucos) 黑 腹 滨 鹬 (Calidris alpina) 灰 斑 鸻 (Pluvialis squatarola) 金 眶 鸻 (Charadrius dubius) 和 环 颈 鸻 (Charadrius alexandrinus) 等 16 种 ;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东 海 岛 附 近 海 岸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水 库 岸 边 的 滩 涂, 以 及 沿 线 的 水 田 等 处 陆 禽 ( 体 格 结 实, 嘴 坚 硬, 脚 强 而 有 力, 适 于 挖 土, 多 在 地 面 活 动 觅 食 ): 包 括 评 价 区 鸡 形 目 和 鸽 形 目 所 有 种 类 有 日 本 鹌 鹑 (Coturnix japonica) 灰 胸 竹 鸡 (Bambusicola thoracica) 环 颈 雉 (Phasianus colchicus) 山 斑 鸠 (Streptopelia orientalis) 珠 颈 斑 鸠 (Streptopelia chinensis) 共 5 种,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林 地 及 林 缘 地 带 或 农 田 区 域 猛 禽 ( 具 有 弯 曲 如 钩 的 锐 利 嘴 和 爪, 翅 膀 强 大 有 力, 能 在 天 空 翱 翔 或 滑 翔, 捕 食 空 中 或 地 下 活 的 猎 物 ): 包 括 隼 形 目 和 鸮 形 目 所 有 种 类 有 黑 鸢 赤 腹 鹰 游 隼 红 隼 领 角 鸮 领 鸺 鹠 斑 头 鸺 鹠 等 共 7 种 它 们 在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树 林 或 林 缘, 活 动 范 围 较 广 攀 禽 ( 嘴 脚 和 尾 的 构 造 都 很 特 殊, 善 于 在 树 上 攀 缘 ): 评 价 范 围 内 包 括 鹃 形 目 雨 燕 目 佛 法 僧 目 戴 胜 目 所 有 种 类, 有 大 杜 鹃 (Cuculus canorus) 四 声 杜 鹃 (Cuculus micropterus) 普 通 翠 鸟 (Alcedo atthis) 白 胸 翡 翠 (Halcyon smyrnensis) 戴 胜 (Upupa epops) 白 腰 雨 燕 (Apus pacificus)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Picus canus) 星 头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canicapillus) 等 8 种, 在 评 价 区 内 除 了 佛 法 僧 目 翠 鸟 科 的 种 类 主 要 分 布 于 水 域 附 近 外, 其 他 种 类 主 要 分 布 于 各 种 树 林 中, 有 部 分 也 在 林 缘 村 庄 内 活 动 鸣 禽 ( 鸣 管 和 鸣 肌 特 别 发 达 一 般 体 形 较 小, 体 态 轻 捷, 活 泼 灵 巧, 善 于 鸣 叫 和 歌 唱, 且 巧 于 筑 巢 ): 雀 形 目 的 所 有 鸟 类 都 为 鸣 禽, 共 34 种, 它 们 在 评 价 区 内 广 泛 分 布, 主 要 生 境 为 树 林 或 灌 丛 (3) 居 留 型 鸟 类 迁 徙 是 鸟 类 随 着 季 节 变 化 进 行 的, 方 向 确 定 的, 有 规 律 的 和 长 距 离 的 迁 居 活 动 根 据 鸟 类 迁 徙 的 行 为, 可 将 本 评 价 区 的 鸟 类 分 成 以 下 4 种 居 留 型 留 鸟 : 终 年 留 居 在 出 生 地 ( 繁 殖 区 ), 不 发 生 迁 徙 本 次 记 录 共 40 种, 占 51.95%, 主 要 有 小 䴙 䴘 牛 背 鹭 环 颈 雉 珠 颈 斑 鸠 普 通 翠 鸟 灰 头 绿 啄 木 鸟 喜 鹊 等 冬 候 鸟 : 冬 季 飞 来 越 冬, 春 季 北 去 繁 殖 本 次 记 录 有 24 种, 占 31.17%, 主 要 有 大 白 鹭 绿 头 鸭 日 本 鹌 鹑 红 脚 鹬 金 眶 鸻 红 嘴 鸥 灰 鹡 鸰 等 夏 候 鸟 : 夏 季 飞 来 繁 殖, 冬 季 南 去 越 冬 的 鸟 类 本 次 调 查 记 录 12 种, 占 15.58%, 143

144 主 要 包 括 部 分 池 鹭 白 胸 苦 恶 鸟 大 杜 鹃 金 腰 燕 等 旅 鸟 : 仅 仅 是 在 迁 徙 过 程 中 规 律 性 地 路 过 的 鸟 类 本 次 记 录 1 种, 为 泽 鹬 (Tringa stagnatilis), 占 1.30% 综 上 所 述, 评 价 区 的 鸟 类 中, 在 评 价 区 繁 殖 ( 包 括 留 鸟 和 夏 候 鸟 ) 的 鸟 类 占 的 比 例 很 大 (52 种, 占 67.53%), 评 价 区 的 鸟 类 超 过 60% 的 种 类 都 在 评 价 区 繁 殖 (4) 区 系 类 型 评 价 区 分 布 的 77 种 鸟 类 中, 古 北 种 18 种, 占 23.38%; 东 洋 种 27 种, 占 35.06%, 广 布 种 32 种, 占 41.56% 评 价 区 的 鸟 类 以 东 洋 种 和 广 布 种 成 分 占 绝 对 优 势, 但 古 北 种 也 有 一 定 的 比 例, 这 与 评 价 区 地 处 东 洋 界 的 地 理 位 置 一 致 ; 但 同 时 鸟 类 的 迁 移 能 力 极 强, 又 有 季 节 性 迁 徙 的 特 点, 因 此 鸟 类 中 有 古 北 界 成 分 向 东 洋 界 渗 透 的 趋 势 兽 类 (1) 种 类 数 量 及 分 布 评 价 区 分 布 的 兽 类 有 6 目 7 科 11 种, 其 中 鼠 科 4 种, 鼬 科 2 种, 鼩 鼱 科 蝙 蝠 科 猫 科 鹿 科 各 1 种 国 家 II 重 点 保 护 兽 类 1 种 豹 猫, 无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兽 类 分 布 情 况 目 科 种 名 生 境 及 习 性 区 系 类 型 数 量 保 护 级 别 一 食 虫 目 Insectibora ( 一 ) 鼩 鼱 科 Soricidse 1. 灰 麝 鼩 栖 息 于 低 地 雨 林 竹 林 草 本 植 Crocidura attenuata 被 灌 丛 和 山 地 森 林 二 翼 手 目 CHIROPTERA ( 二 ) 蝙 蝠 科 Vespertilionidae 2. 普 通 伏 翼 Pipistrellus pipistrellus 三 啮 齿 目 RODENTIA ( 三 ) 鼠 科 Muridae 栖 息 于 树 洞 屋 顶 墙 缝 中, 亦 见 于 岩 洞 中 144 东 + - 广 黄 胸 鼠 Rattus flavipectus 多 见 于 家 舍 以 及 田 野 周 围 东 大 足 鼠 喜 栖 于 住 房 内, 在 野 外 常 营 巢 于 Rattus nitidus 田 埂 溪 流 附 近 及 草 垛 下 东 褐 家 鼠 栖 息 生 境 十 分 广 泛, 多 与 人 伴 Rattus novegicus 居 仓 库 荒 野 等 地 均 可 生 存 广 青 毛 硕 鼠 Berylmys bowersii 主 要 栖 居 于 较 深 的 密 林 中 东 ++ - 四 兔 形 目 LAGOMORPHA ( 四 ) 兔 科 Leporidae 7. 华 南 兔 主 要 栖 息 在 山 麓 的 浅 草 坡 和 灌 丛 Lepus sinensis 地 带 及 农 田 附 近 东 ++ -

145 五 食 肉 目 CARNIVORA ( 五 ) 鼬 科 Mustelidae 8. 黄 鼬 Mustela sibirica 常 见 于 森 林 灌 丛 丘 陵 和 平 原 古 鼬 獾 Melogale moschata 一 般 栖 息 的 草 丛 土 穴 中 东 ++ - ( 六 ) 猫 科 Felidae 10. 豹 猫 Felis bengalensis 栖 息 于 山 地 林 区 附 近 东 + 国 家 II 六 偶 蹄 目 ARTIODACTYLA ( 七 ) 猪 科 Suidae 11. 小 麂 Muntiacus reevesi 栖 息 于 低 山 丘 陵 地 区 的 灌 丛 东 + - 注 : 分 类 系 统 参 考 中 国 野 生 哺 乳 动 物 区 系 类 型 中 :P 古 北 种 O 东 洋 种 C 广 布 种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 主 要 在 地 面 活 动 觅 食 栖 息 避 敌 于 洞 穴 中, 有 的 也 在 地 下 寻 找 食 物 ): 此 种 类 型 的 有 黄 胸 鼠 (Rattus flavipectus) 大 足 鼠 (Rattus nitidus) 褐 家 鼠 (Rattus novegicus) 青 毛 硕 鼠 (Berylmys bowersii) 华 南 兔 (Lepus sinensis) 黄 鼬 (Mustela sibirica) 鼬 獾 (Melogale moschata) 共 7 种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在 山 林 和 田 野 中, 其 中 部 分 鼠 类 动 物 与 人 类 关 系 较 为 密 切 地 面 生 活 型 ( 主 要 在 地 面 上 活 动 觅 食 ): 豹 猫 和 小 麂 (Muntiacus reevesi) 共 2 种 在 评 价 区 内 林 中 有 分 布, 数 量 很 少 岩 洞 栖 息 型 ( 在 岩 洞 中 倒 挂 栖 息 的 小 型 兽 类 ): 有 普 通 伏 翼 ( Pipistrellus pipistrellus)1 种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区 的 岩 洞 洞 穴 中 地 下 生 活 型 ( 在 地 下 打 洞 生 活, 也 到 地 面 活 动, 以 蚁 类 为 食 ): 有 灰 麝 鼩 (Crocidura attenuata)1 种, 主 要 在 评 价 区 的 树 林 或 竹 林 中 的 地 下 (3) 区 系 类 型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11 种 兽 类 中, 东 洋 种 分 布 较 多, 有 8 种, 占 兽 类 总 数 的 72.73%; 古 北 种 2 种, 占 兽 类 总 数 的 18.18%; 广 布 种 1 种, 占 兽 类 总 数 的 0.09% 评 价 区 的 兽 类 以 东 洋 界 成 分 占 绝 对 优 势, 这 与 评 价 区 地 处 东 洋 界 的 地 理 位 置 一 致, 虽 也 有 古 北 界 成 分 向 东 洋 界 渗 透 的 趋 势, 但 这 种 趋 势 不 如 鸟 类 明 显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 种 类 组 成 评 价 范 围 内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无 国 家 I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本 次 调 查 也 未 发 现 国 家 II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但 依 据 文 献 资 料 和 林 业 部 门 访 谈,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可 能 分 布 有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9 种, 其 中 两 栖 类 1 种, 为 虎 纹 蛙 ; 鸟 类 7 种, 分 别 为 黑 鸢 赤 腹 鹰 红 隼 游 隼 领 角 鸮 领 鸺 鹠 和 斑 头 鸺 鹠 ; 兽 类 1 种 豹 猫 评 价 区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见 表 依 据 各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生 境 选 择 特 点, 判 断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分 布 的 区 域, 详 见 表 及 附 图 9 145

146 1. 虎 纹 蛙 Hoplobatrachus chinensis 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情 况 种 名 生 境 居 留 型 区 系 类 型 数 量 级 保 护 分 布 平 原 或 丘 陵 地 带 的 农 田 沟 - 广 ++ 国 家 Ⅱ 级 坑 内 2. 黑 鸢 Milvus migrans 3. 赤 腹 鹰 Accipiter soloensis 4.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5. 游 隼 Falco peregrinus 6. 领 角 鸮 Otus bakkamoena 7. 领 鸺 鹠 Glaucidium brodiei 8. 斑 头 鸺 鹠 Glaucidium cuculoides 9. 豹 猫 Prionailurus bengalensis 多 栖 息 于 农 田 灌 木 丛 等 旷 野 地 带 多 栖 息 在 开 阔 地 和 附 近 的 林 缘 栖 息 在 林 地 河 流 沿 岸 林 多 栖 于 低 山 灌 丛 和 草 丛 多 栖 息 于 低 山 林 地, 觅 食 于 林 缘 带 多 栖 息 于 低 山 林 地, 觅 食 于 林 缘 带 多 栖 息 于 低 山 林 地, 觅 食 于 林 缘 带 多 栖 于 低 山 灌 丛 和 草 丛 2) 代 表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介 绍 1 虎 纹 蛙 基 本 情 况 : 虎 纹 蛙 又 叫 水 鸡, 它 的 个 头 长 得 魁 梧 壮 实, 有 亚 洲 之 蛙 之 称 雌 性 比 雄 性 大, 体 长 可 超 过 12cm, 体 重 g 皮 肤 为 粗 糙, 头 部 及 体 侧 有 深 色 不 规 则 的 斑 纹 背 部 呈 黄 绿 色 略 带 棕 色, 有 十 几 行 纵 向 排 列 肤 棱, 肤 棱 间 散 布 小 疣 粒 腹 面 白 色, 有 不 规 则 的 斑 纹, 咽 部 和 胸 部 还 有 灰 棕 色 斑 前 后 肢 有 横 斑 由 于 这 些 斑 纹 看 上 去 略 似 虎 皮 趾 端 尖 圆, 趾 间 具 全 蹼 前 肢 粗 壮, 指 垫 发 达, 呈 灰 色 雄 蛙 具 外 声 囊 一 对 在 评 价 区 稻 田 水 塘 中 留 广 + 国 家 Ⅱ 级 在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留 广 + 国 家 Ⅱ 级 在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留 广 + 国 家 Ⅱ 级 在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留 广 + 国 家 Ⅱ 级 留 广 + 国 家 Ⅱ 级 留 东 + 国 家 Ⅱ 级 留 东 + 国 家 Ⅱ 级 - O + 国 家 Ⅱ 级 在 评 价 区 和 寮 镇 附 近 评 价 区 丘 陵 地 带 的 林 地 在 和 寮 镇 附 近 林 区 主 要 分 布 点 评 价 区 及 其 附 近 林 区 评 价 区 及 其 附 近 林 区 栖 息 地 分 布 状 况 : 它 属 于 水 栖 蛙 类, 常 生 活 于 丘 陵 地 带 海 拔 900m 以 下 的 水 田 沟 渠 水 库 池 塘 等 处, 及 附 近 的 草 丛 中 白 天 多 藏 匿 于 深 浅 大 小 不 一 的 各 种 石 洞 和 泥 洞 中, 仅 将 头 部 伸 出 洞 口, 如 有 食 物 活 动, 则 迅 速 捕 食 之, 若 遇 敌 害 则 隐 入 洞 中 食 物 分 布 状 况 : 虎 纹 蛙 的 食 物 种 类 很 多, 其 中 主 要 以 鞘 翅 目 昆 虫 为 食, 约 占 食 物 量 的 36%, 其 他 包 括 半 翅 目 同 翅 目 的 昆 虫 蚯 蚓 虾 泥 鳅, 以 及 动 物 尸 体 等 令 人 难 以 致 信 的 是 它 还 吃 泽 蛙 黑 斑 蛙 等 蛙 类 和 小 家 鼠, 而 且 它 们 在 虎 纹 蛙 的 食 物 中 占 146

147 有 很 重 要 的 位 置 看 来 它 不 仅 长 了 一 身 虎 纹, 也 的 确 是 蛙 类 中 名 不 虚 传 的 猛 虎 活 动 规 律 : 虎 纹 蛙 主 要 在 晚 上 出 来 活 动 和 觅 食, 白 天 较 少 虎 纹 蛙 是 冷 血 的 变 温 动 物, 没 有 恒 定 的 体 温, 不 仅 体 温 低, 而 且 常 随 环 境 温 度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在 阴 雨 天 温 度 下 降 较 多 时, 它 会 暂 时 停 止 摄 食, 生 长 速 度 变 慢 甚 至 停 止 以 冬 眠 的 方 式 渡 过 寒 冷 的 冬 天, 在 进 入 冬 眠 前, 往 往 取 食 的 越 冬 前 期, 此 时 它 大 量 地 捕 食, 为 越 冬 贮 存 养 料 2 黑 鸢 基 本 情 况 : 是 一 种 中 型 猛 禽, 外 表 很 酷, 具 有 高 超 的 飞 行 和 滑 翔 能 力, 振 翅 空 中 悬 停 的 绝 技 更 是 鹰 科 中 独 一 无 二 特 征 是 有 黑 白 分 明 的 羽 毛, 明 亮 的 红 眼 睛, 腿 部 黄 色 主 要 以 田 间 的 鼠 类 小 鸟 昆 虫 和 爬 行 动 物 等 为 食 白 天 常 见 停 息 在 树 梢 上, 当 有 小 鸟 和 昆 虫 飞 过 时, 才 突 然 猛 冲 过 去 扑 食 飞 翔 的 高 度 较 低, 采 用 盘 旋 翱 翔 等 方 式, 并 不 时 地 将 两 个 翅 膀 向 上 举 成 V 字 形 进 行 滑 翔, 发 现 地 面 上 猎 物 时 突 然 直 扑 而 下 一 般 单 独 活 动, 活 动 在 白 天 栖 息 地 分 布 状 况 : 栖 息 于 有 树 木 和 灌 木 的 开 阔 原 野 农 田 疏 林 和 草 原 地 区, 从 平 原 到 4000 m 多 的 高 山 均 见 有 栖 息 食 物 分 布 状 况 : 主 要 以 田 间 鼠 类 昆 虫 小 鸟 野 兔 和 爬 行 类 为 食 活 动 规 律 : 常 单 独 在 早 晨 和 黄 昏 活 动, 白 天 常 见 停 息 在 大 树 树 梢 或 电 线 杆 上, 当 有 小 鸟 和 昆 虫 飞 过 时, 才 突 然 猛 冲 过 去 扑 食 有 时 也 在 空 中 盘 旋 翱 翔, 并 不 时 地 将 两 翅 上 举 成 V 字 形 滑 翔 间 或 也 鼓 翼 飞 翔, 两 翅 扇 动 较 轻, 显 得 相 当 轻 盈, 发 现 地 面 食 物 时 突 然 直 扑 而 下 叫 声 细 而 尖, 似 Kyuit 或 knee 2 斑 头 鸺 鹠 基 本 情 况 : 小 型 鸟 类, 但 却 是 我 国 鸺 鹠 类 中 体 形 最 大 的, 体 较 领 鸺 鹠 稍 大, 全 长 204~260mm, 体 重 150~260 克 面 盘 不 明 显, 头 侧 无 直 立 的 簇 状 耳 羽 栖 息 地 分 布 状 况 : 栖 息 于 从 平 原 低 山 丘 陵 到 海 拔 2000m 左 右 的 中 山 地 带 的 阔 叶 林 混 交 林 次 生 林 和 林 缘 灌 丛, 也 出 现 于 村 寨 和 农 田 附 近 的 疏 林 和 树 上 大 多 单 独 或 成 对 活 动 食 物 分 布 状 况 : 主 要 以 蝗 虫 甲 虫 螳 螂 蝉 蟋 蟀 蚂 蚁 蜻 蜓 毛 虫 等 各 种 昆 虫 和 幼 虫 为 食, 也 147

148 吃 鼠 类 小 鸟 蚯 蚓 蛙 和 蜥 蜴 等 动 物 活 动 规 律 : 主 为 夜 行 性, 但 有 时 白 天 也 活 动 多 在 夜 间 和 清 晨 作 叫 4 红 隼 基 本 情 况 : 是 隼 科 的 小 型 猛 禽 之 一 喙 较 短, 先 端 两 侧 有 齿 突, 基 部 不 被 蜡 膜 或 须 状 羽 ; 鼻 孔 圆 形, 自 鼻 孔 向 内 可 见 一 柱 状 骨 棍 ; 翅 长 而 狭 尖, 扇 翅 节 奏 快 ; 尾 较 细 长 飞 行 快 速, 善 于 在 飞 行 中 追 捕 猎 物 栖 息 地 分 布 状 况 : 栖 息 于 山 地 森 林 森 林 苔 原 低 山 丘 陵 草 原 旷 野 森 林 平 原 山 区 植 物 稀 疏 的 混 合 林 开 垦 耕 地 旷 野 灌 丛 草 地 林 缘 林 间 空 地 疏 林 和 有 稀 疏 树 木 生 长 的 旷 野 河 谷 和 农 田 地 区 食 物 分 布 状 况 : 经 常 在 空 中 盘 旋, 搜 寻 地 面 上 的 老 鼠 雀 形 目 鸟 类 蛙 蜥 蜴 松 鼠 蛇 等 小 型 脊 椎 动 物, 也 吃 蝗 虫 蚱 蜢 蟋 蟀 等 昆 虫 活 动 规 律 : 迁 徙 时 常 集 成 小 群, 特 别 是 秋 季 飞 翔 时 两 翅 快 速 地 扇 动, 偶 尔 进 行 短 暂 的 滑 翔 栖 息 时 多 栖 于 空 旷 地 区 孤 立 的 高 树 梢 上 或 电 线 杆 上 平 常 喜 欢 单 独 活 动, 尤 以 傍 晚 时 最 为 活 跃 飞 翔 力 强, 喜 逆 风 飞 翔, 可 快 速 振 翅 停 于 空 中 视 力 敏 捷, 取 食 迅 速, 见 地 面 有 食 物 时 便 迅 速 俯 冲 捕 捉, 也 可 在 空 中 捕 取 小 型 鸟 类 和 蜻 蜓 等 5 豹 猫 基 本 情 况 : 豹 猫 是 体 型 较 小 的 食 肉 类, 略 比 家 猫 大, 体 长 为 36~66cm, 尾 长 20~37cm, 体 重 1.5~8 千 克, 尾 长 超 过 体 长 的 一 半 头 形 圆 从 头 部 至 肩 部 有 四 条 黑 褐 色 条 纹 ( 或 为 点 斑 ), 两 眼 内 侧 向 上 至 额 后 各 有 一 条 白 纹 耳 背 黑 色, 有 一 块 明 显 的 白 斑 全 身 背 面 体 毛 为 棕 黄 色 或 淡 棕 黄 色, 布 满 不 规 则 黑 斑 点 胸 腹 部 及 四 肢 内 侧 白 色, 尾 背 有 褐 斑 点 或 半 环, 尾 端 黑 色 或 暗 灰 色 栖 息 地 分 布 状 况 : 豹 猫 主 要 栖 息 于 山 地 林 区 郊 野 灌 丛 和 林 缘 村 寨 附 近 分 布 的 海 拔 高 度 可 从 低 海 拔 海 岸 带 一 直 分 布 到 148

149 海 拔 3000m 高 山 林 区 喜 好 半 开 阔 的 稀 树 灌 丛 生 境 中 数 量 最 多 食 物 分 布 状 况 : 主 要 以 鼠 类 松 鼠 兔 类 蛙 类 蜥 蜴 蛇 类 小 型 鸟 类 昆 虫 等 为 食, 也 吃 浆 果 榕 树 果 和 部 分 嫩 叶 嫩 草 等 活 动 规 律 : 窝 穴 多 在 树 洞 土 洞 石 块 下 或 石 缝 中 豹 猫 的 巢 域 大 小, 豹 猫 主 要 为 地 栖, 但 攀 爬 能 力 强, 在 树 上 活 动 灵 敏 自 如 夜 行 性, 晨 昏 活 动 较 多 独 栖 或 成 对 活 动 善 游 水, 喜 在 水 塘 边 溪 沟 边 稻 田 边 等 近 水 之 处 活 动 和 觅 食 (2)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 种 类 组 成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3 种 : 两 栖 类 2 种, 为 沼 水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 鸟 类 11 种, 分 别 为 苍 鹭 白 鹭 池 鹭 大 白 鹭 牛 背 鹭 夜 鹭 红 嘴 鸥 海 鸥 白 翅 浮 鸥 灰 翅 浮 鸥 和 黑 尾 蜡 嘴 雀, 详 见 表 种 名 表 居 留 型 区 系 类 型 评 价 区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数 量 级 保 护 级 别 分 布 1 沼 水 蛙 - 东 + 省 级 Hylarana guentheri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池 塘 水 库 2 黑 斑 侧 褶 蛙 及 稻 田 中 - 广 ++ 省 级 Pelophylax nigromaculata 3 苍 鹭 Ardea cinerea 冬 广 + 省 级 4 池 鹭 Ardeola bacchus 夏 东 ++ 省 级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于 5 白 鹭 Egretta garzetta 夏 东 ++ 省 级 东 海 岛 沿 岸 评 价 区 水 域 附 6 大 白 鹭 Egretta alba 冬 广 + 省 级 近 滩 涂, 以 及 沿 线 的 水 田 等 7 牛 背 鹭 Bubulcus ibis 留 东 ++ 省 级 处 8 夜 鹭 Nycticorax 留 广 ++ 省 级 nycticorax 9 红 嘴 鸥 Larus ridibundus 冬 广 ++ 省 级 10 海 鸥 Larus canus 冬 广 ++ 省 级 东 海 岛 沿 岸,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11 白 翅 浮 鸥 夏 古 ++ 省 级 以 及 离 海 岸 较 近 的 地 段 Chlidonias leucoptera 12 灰 翅 浮 鸥 Chlidonias hybridus 夏 古 ++ 省 级 13 黑 尾 蜡 嘴 雀 Eophona migratoria 冬 古 + 省 级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2) 部 分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介 绍 1 黑 斑 侧 褶 蛙 : 体 长 一 般 为 60~80mm 蛙 体 肥 硕, 前 臂 极 粗 壮 后 肢 长 而 粗 大, 趾 间 全 蹼, 适 应 游 泳 皮 肤 粗 糙, 背 部 呈 暗 灰 色, 多 肉 疣 ; 头 四 肢 和 体 侧 也 布 满 小 的 肉 疣, 疣 上 还 有 分 散 的 小 黑 棘 雄 蛙 胸 部 满 布 黑 色 角 质 刺 成 蛙 一 般 体 长 10~20cm, 体 重 250~350 克, 最 大 的 可 达 500 克 3~6 月 均 能 产 卵, 卵 呈 块 状 主 要 分 布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池 塘 水 库 及 稻 田 中 149

150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常 栖 息 于 池 塘 水 沟 稻 田 水 库 小 河 和 沼 泽 及 其 它 阴 凉 潮 湿 安 静 的 地 方 2 沼 水 蛙 : 大 型 蛙 类, 身 体 粗 壮, 长 度 80~100mm 头 部 平 扁, 头 长 大 于 头 宽, 吻 端 尖 圆 上 下 唇 皆 白 色, 额 腺 明 显 白 色 两 个 鼓 膜 大 而 明 显, 周 围 白 色 背 侧 褶 连 续 而 粗 大, 位 眼 後 至 大 腿 上 方 白 天 隐 伏 在 草 丛 洞 穴 中 或 石 缝 中, 偶 尔 亦 可 见 其 停 栖 在 近 水 边 有 阴 影 的 石 头 上 夜 间 外 出 觅 食 繁 殖 季 节 时 雄 蛙 往 往 停 在 水 草 面 上 鸣 叫 求 偶, 鸣 声 低 沉 而 大, 在 白 天 亦 往 往 可 以 听 到 其 特 殊 的 鸣 叫 声 主 要 分 布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池 塘 水 库 及 稻 田 中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垦 地 和 阔 叶 林 为 主 要 的 栖 息 地 尤 其 在 水 田 池 畔 溪 流 以 及 排 水 不 良 之 低 地 3 池 鹭 : 体 长 约 47cm, 嘴 强, 头 颈 及 上 胸 的 羽 毛 延 长, 繁 殖 期 羽 衣 变 化 大, 且 冠 羽 延 伸 呈 矛 状, 圆 尾, 尾 羽 12 枚, 跗 蹠 粗 壮, 与 中 趾 ( 连 爪 ) 几 乎 等 长 栖 息 于 池 塘 沼 泽 及 稻 田 中, 分 布 海 拔 280~1300m 常 结 小 群 涉 水 觅 食, 以 动 物 性 食 物 为 主, 包 括 鱼 虾 螺 蛙 泥 鳅 水 生 昆 虫 蝗 虫 等, 兼 食 少 量 植 物 性 食 物 白 昼 或 展 昏 活 动 繁 殖 期 营 巢 于 树 上 或 竹 林 间,5 月 上 中 旬 产 卵, 日 产 或 隔 日 产 1 枚 卵, 产 卵 期 为 6~9 天 主 要 分 布 在 河 流 两 岸 水 库 岸 边 的 滩 涂, 以 及 沿 线 的 水 田 等 处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觅 食 活 动 于 河 流 小 溪 稻 田 浅 水 中, 对 人 类 活 动 适 应 性 强, 筑 巢 于 傍 水 林 地 树 冠 4 白 鹭 : 体 态 纤 瘦, 乳 白 色, 虹 膜 黄 色 ; 脸 的 裸 露 部 分 黄 绿 色, 嘴 黑 色, 嘴 裂 处 及 下 嘴 基 部 淡 角 黄 色 ; 胫 与 脚 部 黑 色, 趾 呈 角 黄 绿 色 栖 息 于 稻 田 沼 泽 池 塘 间 白 天 觅 食, 好 食 小 鱼 蛙 虾 及 昆 虫 等 繁 殖 期 3~7 月 繁 殖 时 成 群, 常 和 其 他 鹭 类 在 一 起 主 要 分 布 在 河 流 两 岸 水 库 岸 边 的 滩 涂, 以 及 沿 线 的 水 田 等 处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与 池 鹭 类 似, 觅 食 活 动 于 河 流 小 溪 稻 田 浅 水 中, 对 人 类 活 动 适 应 性 强, 筑 巢 于 傍 水 林 地 树 冠 其 他 几 种 鹭 类 鸟 类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大 致 类 同 5 红 嘴 鸥 : 俗 称 水 鸽 子, 体 形 和 毛 色 都 与 鸽 子 相 似, 体 长 37-43cm, 翼 展 cm, 体 重 克, 寿 命 32 年 嘴 和 脚 皆 呈 红 色, 身 体 大 部 分 的 羽 毛 是 白 色, 尾 羽 黑 色 红 嘴 鸥 数 量 大, 喜 集 群, 一 般 生 活 在 江 河 水 库 海 湾 繁 殖 于 中 国 西 北 部 的 天 山 西 部 地 区 及 东 北 部 的 湿 地 在 中 国 东 部 及 北 纬 32 度 以 南 所 有 湖 泊 河 流 及 沿 海 地 带 越 冬 主 食 是 鱼 虾 昆 虫 水 生 植 物 和 人 类 丢 弃 的 食 物 残 渣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栖 息 于 平 原 和 低 山 丘 陵 地 带 的 湖 泊 河 流 水 库 河 口 渔 塘 海 滨 和 沿 海 沼 泽 地 带 也 出 现 于 森 林 和 荒 漠 与 半 荒 漠 中 的 河 流 湖 泊 等 水 域 常 成 小 群 活 动 冬 季 在 越 冬 的 湖 面 上 常 集 成 近 百 只 的 大 群 或 在 水 面 上 空 振 翅 飞 翔, 或 荡 漾 150

151 于 水 面 休 息 时 多 站 在 水 边 岩 石 或 沙 滩 上 也 飘 浮 于 水 面 休 息 6 黑 尾 蜡 嘴 雀 : 中 型 鸟 类, 体 长 17-21cm 嘴 粗 大 黄 色 雄 鸟 头 辉 黑 色, 背 肩 灰 褐 色, 腰 和 尾 上 覆 羽 浅 灰 色, 两 翅 和 尾 黑 色, 初 级 覆 羽 和 外 侧 飞 羽 具 白 色 端 斑 颏 和 上 喉 黑 色, 其 余 下 体 灰 褐 色 或 沾 黄 色, 腹 和 尾 下 覆 羽 白 色 繁 殖 期 间 单 独 或 成 对 活 动, 非 繁 殖 期 也 成 群, 有 时 集 成 数 十 只 的 大 群 生 境 选 择 特 征 : 栖 息 于 低 山 和 山 脚 平 原 地 带 的 阔 叶 林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次 生 林 和 人 工 林 中, 也 出 现 于 林 缘 疏 林 河 谷 果 园 城 市 公 园 以 及 农 田 地 边 和 庭 院 中 的 树 上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调 查 人 员 于 2015 年 12 月,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的 特 点, 按 照 水 生 生 物 调 查 要 求 对 工 程 影 响 评 价 区 的 主 要 涉 水 水 体 进 行 了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的 野 外 调 查,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动 物 鱼 类 种 类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组 成 和 分 布 等 样 品 在 实 验 室 进 行 鉴 定 和 统 计, 并 进 行 了 相 关 的 数 据 处 理 分 析, 统 计 出 水 生 生 物 的 种 群 密 度 计 算 生 物 量 根 据 工 可 资 料, 工 程 主 要 跨 越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生 态 调 查 单 位 专 业 人 员 对 项 目 涉 及 河 流 进 行 考 察, 结 合 现 场 考 察 状 况, 在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跨 越 点 及 上 下 游 分 别 设 置 一 个 采 样 点, 共 9 个 采 样 点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10 各 样 点 环 境 因 子 见 表 及 附 图 5 表 水 生 生 物 调 查 样 点 环 境 因 子 表 采 样 点 1. 九 州 江 跨 越 点 上 游 2. 九 洲 江 跨 越 点 3. 九 洲 江 跨 越 点 下 游 4. 遂 溪 跨 越 点 上 游 5. 遂 溪 跨 越 点 6. 遂 溪 跨 越 点 下 游 7.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跨 越 点 上 游 8.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跨 越 点 9.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跨 越 点 下 游 经 纬 度 海 拔 (m) 气 温 ( ) 水 温 ( ) 151 水 体 特 征 ph 值 底 质 水 深 (m) 透 明 度 (m) 流 速 (m/s) N:21 37'53.79" E:110 11'38.09" 砂 石 N:21 37'38.95" E:110 10'51.37" N:21 37'38.95" E:110 10'51.37" N:21 23'15.73" E:110 17'32.23" N:21 23'22.13" E:110 17'49.40" N:21 23'38.42" E:110 17'54.56" N:21 32'39.49" E:110 13'41.94" N:21 32'43.93" E:110 13'51.52" N:21 32'51.63" E:110 14'2.12"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沙 石

152 浮 游 植 物 (1) 种 类 参 考 北 部 湾 北 部 浮 游 生 物 生 态 学 研 究 夏 季 北 部 湾 的 浮 游 植 物 群 落 等 参 考 文 献 及 2015 年 12 月 现 场 调 查 的 结 果, 可 知, 评 价 区 6 门 45 种 ( 属 ), 名 录 见 表 其 中 硅 藻 门 种 类 最 多, 为 19 种, 占 藻 类 总 数 的 42.22%; 绿 藻 门 12 种, 占 26.67%; 蓝 藻 门 9 种, 占 20.00% 各 门 藻 类 种 数 及 所 占 比 例 见 表 评 价 区 各 采 样 点 的 常 见 种 类 有 硅 藻 门 的 直 链 藻 (Melosira sp.) 小 环 藻 (Cylotella sp.) 和 桥 弯 藻 (Cymbetta sp.), 绿 藻 门 的 栅 藻 (Scenedesmus sp.), 蓝 藻 门 的 微 囊 藻 (Microcystis sp.) 等 表 评 价 区 各 采 样 点 浮 游 植 物 名 录 种 类 九 洲 江 遂 溪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I. 硅 藻 门 Bacillariophyta 1. 针 杆 藻 Synedra sp 双 头 针 杆 藻 Synedra ulna + 3. 直 链 藻 Melosira sp 意 大 利 直 链 藻 Melosira italic 菱 形 藻 Nitzschia sp 舟 形 藻 Navicula sp 简 单 舟 形 藻 Navicula simplex 梅 尼 小 环 藻 Cylotella meneghiniana 具 星 小 环 藻 Cyclotella stelligera 桥 弯 藻 Cymbetta sp 新 月 桥 弯 藻 Cymblla Cymbiformis 异 极 藻 Gomphonema sp 纤 细 异 极 藻 Gomphonema gracile 14. 脆 杆 藻 Fragilaria sp 羽 纹 藻 Pinnularia sp 等 片 藻 Diatoma sp 卵 形 藻 Cocconeis sp 同 族 羽 纹 藻 Pinnularia gentilis 大 羽 纹 藻 Pinnularia maior + II. 绿 藻 门 Chlorophyta 20. 纤 维 藻 Ankistrodesmus sp 月 牙 藻 Selenastrum sp 小 球 藻 Chlorella sp 水 绵 Spirogyra sp 二 角 盘 星 藻 Pediastrum duplex 四 角 盘 星 藻 Pediastrum tetras 26. 星 杆 藻 Asterionella sp 空 星 藻 Coelastrum sp 鼓 藻 Cosmarium sp 角 星 鼓 藻 属 Staurastrum sp 四 尾 栅 藻 Scenedesmus quadricauda 对 对 栅 藻 Scenedesmus bijuga + 152

153 III. 蓝 藻 门 Cyanophyta 32. 色 球 藻 Chroococcus sp. 33. 颤 藻 Oscillatoria sp 鱼 腥 藻 Anabaena sp 微 囊 藻 Microcystis sp 具 缘 微 囊 藻 Microcystis marginata 平 裂 藻 Merismopedia sp 念 珠 藻 Nostoc sp 蓝 纤 维 藻 Dactyolcoccopsis sp 席 藻 Phormidium sp. + + IV. 裸 藻 门 Euglenophyta 41. 裸 藻 Euglena sp 扁 裸 藻 Phacus sp 饼 裸 藻 Colacium sp. + + V. 甲 藻 门 Pyrrophyta 44. 二 甲 多 甲 藻 Peridinium bipes + VI. 黄 藻 门 Xanthophyta 45. 黄 丝 藻 Triboneme sp. + 表 各 门 藻 类 种 类 数 及 所 占 比 例 分 类 硅 藻 门 绿 藻 门 蓝 藻 门 裸 藻 门 甲 藻 门 黄 藻 门 总 计 种 类 数 比 例 (%) (2)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从 各 采 样 点 藻 类 密 度 组 成 可 以 看 出 以 硅 藻 绿 藻 和 蓝 藻 为 主, 各 采 样 点 其 他 门 藻 类 的 数 量 较 少 评 价 区 河 流 中, 遂 溪 河 采 样 断 面 的 平 均 浮 游 植 物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最 大, 分 别 为 分 别 为 ind./l 和 1.17mg/L; 其 次 是 遂 溪 河 采 样 断 面, 平 均 浮 游 植 物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最 小 分 别 为, ind./l 和 0.92mg/L; 九 洲 江 采 样 断 面 的 平 均 浮 游 植 物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最 低, 分 别 为 ind./l 和 0.83mg/L 表 采 样 点 浮 游 植 物 密 度 ( 10 4 ind./l) 和 生 物 量 (mg/l) 样 点 硅 藻 门 绿 藻 门 蓝 藻 门 其 他 合 计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浮 游 动 物 (1) 种 类 参 考 湛 江 港 湾 浮 游 桡 足 类 群 落 结 构 的 季 节 变 化 和 影 响 因 素 等 参 考 文 献 及 2015 年 12 月 现 场 调 查 的 结 果, 评 价 区 浮 游 动 物 共 4 大 类 26 种 ( 属 ) 详 见 表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9 种 ( 属 ), 占 总 数 33.33%; 轮 虫 8 种 ( 属 ), 占 总 数 29.17%; 枝 角 类 5 种 ( 属 ), 占 153

154 总 数 20.83%; 桡 足 类 4 种 ( 属 ), 占 总 数 16.67% 评 价 区 浮 游 动 物 常 见 种 有 原 生 动 物 类 的 普 通 表 壳 虫 (Arcella vulgaric) 砂 壳 虫 (Difflugia sp.); 轮 虫 类 的 曲 腿 龟 甲 轮 虫 (Keratella Valga) 萼 花 臂 尾 轮 虫 (Brachionus calyciflorus) 剪 形 臂 尾 轮 虫 (Brachionus forficula) 前 节 晶 囊 轮 虫 (Asplanchna priodonta); 枝 角 类 的 长 额 象 鼻 溞 (Bosmina longirostris); 桡 足 类 的 广 布 中 剑 水 蚤 (Mesocyclops leuckarti) 表 评 价 区 浮 游 动 物 名 录 种 类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I. 原 生 动 物 Protozoa 1 钟 形 虫 Vorticella sp 褶 累 枝 虫 Epistylis plicatilis + 3 普 通 表 壳 虫 Arcella vulgaris 砂 表 壳 虫 Arcella arenaria + 5 球 形 砂 壳 虫 Difflugia globulosa 长 圆 砂 壳 虫 Difflugia oblonga + 7 变 形 虫 Amoeba sp. + 8 棘 毛 虫 Stylonyclia sp 喇 叭 虫 Stentor sp. + + II. 轮 虫 Rotatoria 10 螺 形 龟 甲 轮 虫 Keratella cochlearis 曲 腿 龟 甲 轮 虫 Keratella Valga 矩 形 龟 甲 轮 虫 Keratella quadrata + 13 萼 花 臂 尾 轮 虫 Brachionus calyciflorus 剪 形 臂 尾 轮 虫 Brachionus forficula 前 节 晶 囊 轮 虫 Asplanchna priodonta 多 肢 轮 虫 Polyarthra sp 叶 轮 虫 Notholca sp. + III. 枝 角 类 Cladocera 18 长 额 象 鼻 溞 Bosmina longirostris 秀 体 溞 Diaphansosoma sp 脆 弱 象 鼻 溞 Bosmina fatalis + 21 中 型 尖 额 溞 Alona intermedia 颈 沟 基 合 溞 Bosminopsis deutersi + + IV. 桡 足 类 Copepoda 23 低 盐 咸 水 剑 水 蚤 Halucyclops aequoreus 近 剑 水 蚤 Tropocyclops sp 广 布 中 剑 水 蚤 mesocyclops leuckarti 无 节 幼 体 Nauplius + + 表 各 种 浮 游 动 物 种 类 数 及 所 占 比 例 分 类 原 生 动 物 轮 虫 枝 角 类 挠 足 类 总 计 种 类 数 比 例 (%)

155 (2)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各 采 样 点 浮 游 动 物 组 成 中 以 原 生 动 物 的 密 度 最 大, 其 次 为 轮 虫 评 价 区 以 遂 溪 河 采 样 断 面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最 高, 为 ind./L; 其 次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采 样 断 面, 为 ind./L; 九 洲 江 的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最 低, 为 ind./L 评 价 区 各 采 样 断 面 的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与 生 物 量 是 一 致 的, 遂 溪 河 的 生 物 量 最 高, 为 1.97 mg/l; 其 次 依 次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1.20mg/L) 和 九 洲 江 (0.99mg/L) 各 采 样 点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见 表 表 评 价 区 水 体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ind./l) 和 生 物 量 (mg/l) 样 点 原 生 动 物 轮 虫 枝 角 类 桡 足 类 合 计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底 栖 生 物 (1) 种 类 依 据 2015 年 12 月 现 场 调 查 成 果, 可 知, 评 价 区 水 域 有 底 栖 动 物 22 种 ( 详 见 表 2.5-8), 其 中 环 节 动 物 6 种, 占 总 数 27.27%; 软 体 动 物 9 种, 占 总 数 70.91%; 节 肢 动 物 7 种, 占 总 数 31.82%( 详 见 表 ) 评 价 区 底 栖 动 物 常 见 种 为 霍 甫 水 丝 蚓 ( Limnodrilus hoffnristeri ) 苏 氏 尾 鳃 蚓 ( Branchiura sowerbyi ) 中 国 圆 田 螺 (Gipangopaludina chinensis) 背 角 无 齿 蚌 (Anoonta weodiaua woodiana) 河 蚬 (Corbicula flumonea) 米 虾 (Caridtina sp.) 等 表 评 价 区 底 栖 动 物 名 录 种 类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I. 环 节 动 物 门 Annelida 1. 中 华 颤 蚓 Tubifex sinicus 沙 蚕 Nereis sp 霍 甫 水 丝 蚓 Limnodrilus hoffnristeri 苏 氏 尾 鳃 蚓 Branchiura sowerbyi 克 拉 泊 水 丝 蚓 Limnodrilus clopaewdonus 管 水 蚓 Aulodrilus sp. + + II. 软 体 动 物 门 Mollusc 7. 中 国 圆 田 螺 Gipangopaludina chinensis 铜 锈 环 棱 螺 Bellamya aeruginosa 梨 形 环 棱 螺 Bellamya purificata 椭 圆 萝 卜 螺 Radix swinhoei 光 滑 狭 口 螺 Stenothyra glabra

156 12. 纹 沼 螺 Parafissarulus striatulus 背 角 无 齿 蚌 Anoonta weodiaua woodiana 河 蚬 Corbicula flumonea 丽 蚌 Aculam sp. + III. 节 肢 动 物 门 Arthropoda 16. 钩 虾 Gammarus sp 日 本 沼 虾 Macrobrachium nipponensis 米 虾 Caridtina sp 隐 摇 蚊 Cryptochironomus sp 细 长 摇 蚊 Chironomus attenuatus 摇 蚊 幼 虫 Chironomus sp 蜉 蝣 Ephemera sp 扁 蜉 Rhithrohena sp 表 各 底 栖 生 物 种 类 数 及 所 占 比 例 分 类 环 节 动 物 门 软 体 动 物 门 节 肢 动 物 门 总 计 种 类 数 比 例 (%) (2)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各 采 样 点 底 栖 动 物 的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见 表 从 各 个 采 样 点 的 统 计 结 果 来 看, 密 度 最 大 的 是 遂 溪 河 采 样 断 面, 为 ind./m 2 ; 其 次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为 ind./m 2 ; 密 度 最 小 的 是 九 洲 江 采 样 断 面, 为 ind./m 2 ; 生 物 量 最 大 的 是 遂 溪 采 样 断 面, 为 12.65g/ m 2 ; 其 次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为 9.78 g/ m 2 ; 生 物 量 最 小 的 是 九 洲 江 采 样 断 面, 为 8.9g/ m 2 样 点 表 底 栖 动 物 密 度 (ind./m 2 ) 和 生 物 量 (g/m 2 ) 环 节 动 物 软 体 动 物 节 肢 动 物 合 计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密 度 生 物 量 九 洲 江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鱼 类 (1) 鱼 类 区 系 物 种 组 成 参 考 中 国 动 物 志 广 东 淡 水 鱼 类 志 广 东 淡 水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与 研 究 等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及 走 访, 可 知, 评 价 区 水 域 中 有 鱼 类 5 目 15 科 50 种 ( 见 表 ), 其 中 鲤 形 目 种 类 最 多, 达 32 种, 占 总 数 的 64.00%; 鲈 形 目 11 种, 占 总 数 的 22.00%; 鲇 形 目 5 种, 占 总 数 的 10.00%; 鳉 形 目 和 合 鳃 目 各 1 种, 均 占 总 数 的 2.00% 鲤 形 目 中 以 鲤 科 鱼 种 类 最 多, 为 28 种, 占 鲤 形 目 种 类 的 87.50%, 占 全 部 种 156

157 类 的 56.00% 评 价 区 内 共 有 经 济 鱼 类 47 种 : 马 口 鱼 (Opsariicjthys bidens) 海 南 鲌 (Culter recurviceps) 间 [ 鱼 骨 ](Hemibarbus medius) 纹 唇 鱼 (Osteochilus salsburyi) 鲤 (Cyprinus carpio) 鲫 (Carassius auratus) 纹 唇 鱼 (Osteochilus salsburyi) 鲮 (Cirrhina molitorella) 鲇 (Silurus asotus) 黄 颡 鱼 (Pseudobagrus fulvidraco) 舌 虾 虎 鱼 (Glossogobius giuris) 月 鳢 (Channa asiatica) 斑 鳢 (Channa maculate) 尼 罗 罗 非 鱼 (Oreochromis niloticus) 根 据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和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等 资 料, 可 知, 调 查 未 发 现 国 家 和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鱼 类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鱼 类 资 源 情 况 种 类 九 洲 江 遂 溪 雷 州 青 河 年 运 河 I. 鲤 形 目 Cypriniformes ( 一 ) 鲤 科 Cyprinidae [ 鱼 丹 ] 亚 科 Danioninae 1. 宽 鳍 鱲 Zacco platypus 马 口 鱼 Opsariicjthys bidens 雅 罗 鱼 亚 科 Leuciscinae 3. 青 鱼 Mylopharyngodon piceus + 4. 草 鱼 Ctenopharyngodon idellus 赤 眼 鳟 Squaliobarbus currculus + + 鲢 亚 科 Hypophthalmichthyinae 6. 鲢 Hypophthalmichthys molitrix 鳙 Aristichthys nobilis + 鲌 亚 科 Culterinae 8. 细 鳊 Rasborinus lineatus + 9. 海 南 华 鳊 Sinibrama melrosei 半 [ 鱼 餐 ]Hemiculterella sauvagei 海 南 拟 [ 鱼 餐 ]Taxabramis houdemeri 海 南 鲌 Culter recurviceps + 13.[ 鱼 餐 ]Hemiculter leucisculus 鲴 亚 科 Xenocyprininae 14. 黄 尾 鲴 Xenocypris davidi + 鮈 亚 科 Gobioninae 15. 间 [ 鱼 骨 ] Hemibarbus medius 黑 鳍 鳈 Sarcocheilichthys.nigripinnis 麦 穗 鱼 Pseudorasbora parva 银 鮈 Squalidus argentatus 似 鮈 Pseudogobio vaillanti + 鳑 鲏 亚 科 Acheilognathinae 20. 彩 石 鰟 鲏 Rhodeus lighti 刺 鳍 鰟 鲏 Rhodeus spinalis 大 鳍 鱊 Acheilognathus macropterus

158 鲃 亚 科 Barbinae 23. 条 纹 小 鲃 Puntius semi fasciolata 纹 唇 鱼 Osteochilus salsburyi 鲮 Cirrhina molitorella 麦 瑞 加 拉 鲮 Cirrhinus cirrhosis* + + 鲤 亚 科 Cyprininae 27. 鲤 Cyprinus carpio 鲫 Carassius auratus ( 二 ) 鳅 科 Cobitidae 29. 美 丽 小 条 鳅 Micronemacheilus pulcher 无 斑 条 鳅 Nemacheilus incertus 中 华 花 鳅 Cobitis sinensis 泥 鳅 Misgurnus anguillicaudatus II. 鲇 形 目 Siluriformes ( 三 ) 鲇 科 Siluridae 33. 鲇 Silurus asotus ( 四 ) 胡 子 鲇 科 Osteichthyes 34. 胡 子 鲇 Clarias fuscus + + ( 五 ) 鲿 科 Bagridae 35. 黄 颡 鱼 Pelteobagrus fulvidraco 中 间 黄 颡 鱼 Pelteobagrus intermedius + ( 六 ) 鮡 科 Sisoridae 37. 福 建 纹 胸 鮡 Glyptothorax fukiensis fukiensis + III. 鲈 形 目 Perciformes ( 七 ) 鮨 科 Serranidae 38. 花 鲈 Lateolabrax japonicus + ( 八 ) 虾 虎 鱼 科 Gobiidae 39. 纹 缟 虾 虎 鱼 Tridentiger trigonocephalus 舌 虾 虎 鱼 Glossogobius giuris + ( 九 ) 塘 鳢 科 Eleotridae 41. 尖 头 塘 鳢 Eleotris oxycephala 乌 塘 鳢 Bostrychus sinensis 侧 扁 黄 黝 鱼 Hypseleotris compressocephalus + + ( 十 ) 鳢 科 Channidae 44. 月 鳢 Channa asiatica 斑 鳢 Channa maculata + + ( 十 一 ) 丽 鱼 科 46. 尼 罗 罗 非 鱼 Oreochromis niloticus* ( 十 二 ) 刺 鳅 科 Mastacembelidae 47. 大 刺 鳅 Mastacembelus armatus + + ( 十 三 ) 攀 鲈 科 Anabantidae 48. 攀 鲈 Anabas testudineus + IV. 鳉 形 目 Cyprinodontiformes ( 十 四 ) 花 鳉 科 Poeciliidae 49. 食 蚊 鱼 Gambusia affinis* V. 合 鳃 目 Synbranchiformes ( 十 五 ) 合 鳃 鱼 科 Synbranchidae 50. 黄 鳝 Monopterus albus

159 分 类 表 评 价 区 鱼 类 组 成 分 析 159 鱼 类 种 类 统 计 分 析 目 鲤 形 目 鲇 形 目 鲈 形 目 鳉 形 目 合 鳃 目 科 科 百 分 比 (%) 种 种 百 分 比 (%) (2) 鱼 类 物 种 区 系 及 生 态 型 1) 鱼 类 物 种 区 系 拟 建 工 程 涉 及 的 河 流 主 要 为 北 江 水 系 和 东 江 水 系, 参 考 中 国 动 物 志 广 东 淡 水 鱼 类 志 广 东 淡 水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与 研 究, 根 据 鱼 类 动 物 区 系 复 合 体 学 说 及 其 评 价 可 将 评 价 区 鱼 类 划 分 为 以 下 6 个 类 型 : 1 中 国 平 原 区 系 复 合 体 : 本 复 合 体 包 括 鲤 科 中 的 大 部 分 ( 除 鲃 亚 科 野 鲮 亚 科 鲤 亚 科 和 麦 穗 鱼 属 外 ) 以 及 鮨 科 中 的 鳜 属 鱼 类 评 价 区 的 青 鱼 (Mylopharyngodon piceus) 草 鱼 (Ctenopharyngodon idellus) 鲢 (Hypophthalmichthys molitrix) 鳙 ( Aristichthys nobilis ) 海 南 鲌 [ 鱼 餐 ] ( Hemiculter leucisculus ) 马 口 鱼 (Opsariicjthys bidens) 宽 鳍 鱲 (Zacco platypus) 间 [ 鱼 骨 ] 细 鳊 (Rasborinus lineatus) 海 南 华 鳊 (Sinibrama melrosei) 等 为 此 复 合 体 代 表 种 类 这 部 分 鱼 多 产 漂 流 性 卵, 产 卵 习 性 对 水 位 变 动 敏 感, 许 多 种 类 在 水 位 升 高 时 从 湖 泊 进 入 江 河 产 卵, 幼 鱼 及 产 过 卵 的 亲 鱼 入 湖 泊 育 肥 2 南 方 平 原 区 系 复 合 体 : 评 价 区 的 醴 属 ( 如 月 鳢 斑 鳢 等 ) 鮠 类 ( 黄 颡 鱼 类 ) 黄 鳝 (Monopterus albus) 大 刺 鳅 (Mastacembelus aculeatus) 塘 鳢 科 ( 尖 头 塘 鳢 (Eleotris oxycephala) 乌 塘 鳢 (Bostrychus sinensis)) 胡 子 鲇 (Clarias fuscus) 鲮 等 鱼 类 为 此 复 合 体 代 表 种 类 常 具 拟 草 色, 身 上 花 纹 较 多, 有 些 种 类 具 棘 和 吸 取 游 离 氧 的 副 呼 吸 器 官 喜 暖 水, 在 较 高 水 温 的 夏 季 繁 殖, 多 有 护 卵 护 幼 习 性 3 南 方 山 地 区 系 复 合 体 : 评 价 区 只 有 鮡 科 的 福 建 纹 胸 鮡 (Glyptothorax fukiensis fukiensis) 这 一 种 具 特 化 吸 附 构 造, 能 适 应 激 流 生 活 的 小 型 鱼 类 4 中 亚 山 地 区 系 复 合 体 : 此 复 合 体 种 类 是 鲤 科 中 裂 腹 鱼 亚 科 的 所 有 种 类 和 某 些 条 鳅, 评 价 区 的 美 丽 小 条 鳅 (Micronemacheilus pulcher) 和 无 斑 条 鳅 (Nemacheilus incertus) 属 此 复 合 体 5 北 方 平 原 区 系 复 合 体 : 评 价 区 的 某 些 鮈 属 麦 穗 鱼 (Pseudorasbora parva) 属 此 复 合 体 它 们 耐 寒, 较 耐 盐 碱, 产 卵 季 节 较 早 在 地 层 中 出 现 比 中 国 平 原 复 合 体 靠 下 随 着 纬 度 的 降 低, 这 一 复 合 体 的 数 目 和 种 群 数 量 逐 渐 减 少

160 6 晚 第 三 纪 早 期 区 系 复 合 体 : 评 价 区 的 中 彩 石 鰟 鲏 (Rhodeus lighti) 泥 鳅 (Misgurnus anguillicaudatus) 鲇 等 属 此 复 合 体 的 代 表 种 这 些 鱼 是 更 新 世 以 前 北 半 球 亚 热 带 动 物 的 残 余, 由 于 气 候 变 冷, 该 动 物 区 系 复 合 体 被 分 割 成 若 干 不 连 续 的 区 域, 有 的 种 类 并 存 于 欧 亚, 但 在 西 伯 利 亚 已 绝 迹, 故 这 些 鱼 类 被 视 为 残 遗 种 类 它 们 的 共 同 特 征 是 视 觉 不 发 达, 嗅 觉 发 达, 多 以 底 栖 生 物 为 食 者, 适 应 于 浑 浊 的 水 中 生 活 2) 鱼 类 生 态 特 性 按 洄 游 习 性, 评 价 区 鱼 类 分 为 4 大 类 型 :1 江 湖 半 洄 游 性, 如 鲢 鳙 草 鱼 青 鱼 等 ;2 定 居 性, 如 鲤 鲫 马 口 鱼 宽 鳍 鱲 泥 鳅 等 从 食 性 上 看, 评 价 区 的 鱼 类 可 分 为 以 下 6 类 :1 浮 游 生 物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食 性 的 鱼 鳃 耙 排 列 紧 密, 有 较 长 而 盘 曲 的 肠 管, 评 价 区 有 鲢 鳙 等 2 水 生 植 物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鱼 的 摄 食 器 官 也 有 相 应 的 构 造, 如 有 的 具 有 发 达 的 下 咽 齿 坚 硬 或 锋 利 的 颌 缘 评 价 区 有 草 鱼 黄 尾 鲴 等 3 底 栖 无 脊 椎 动 物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鱼 常 见 的 黄 鳝 等 4 杂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鱼 的 口 多 数 为 下 位, 都 有 不 同 程 度 发 达 的 唇 部, 有 的 有 触 须, 有 的 下 颌 特 别 坚 硬 呈 角 质 化 这 类 鱼 所 摄 取 的 食 物 种 类 比 较 广 泛, 往 往 有 的 种 类 是 以 动 物 性 食 物 为 主, 兼 食 其 他 植 物 性 食 料, 有 的 种 类 相 反, 评 价 区 有 鲤 鲫 [ 鱼 餐 ] 泥 鳅 等 5 动 物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鱼 常 常 是 凶 猛 鱼 类, 多 数 具 有 特 殊 的 摄 食 器 官 和 摄 食 方 式, 评 价 区 有 鲇 胡 子 鲇 乌 塘 鳢 黄 黝 鱼 攀 鲈 月 鳢 斑 鳢 等 6 碎 屑 食 性 鱼 类 : 这 类 鱼 以 吸 取 或 刮 舔 水 底 层 碎 屑 或 周 丛 生 物 为 食, 评 价 区 有 间 [ 鱼 骨 ] 等 按 照 生 态 习 性, 评 价 区 鱼 类 依 据 主 要 生 活 环 境 和 生 活 水 层 的 不 同, 可 分 为 下 列 3 类 :1 静 水 水 体 中 上 层 类 群 : 包 括 [ 鱼 餐 ] 麦 穗 鱼 食 蚊 鱼 斑 鳢 月 鳢 鳑 鲏 亚 科 等, 这 些 鱼 类 在 非 越 冬 期 主 要 在 静 水 水 体 的 中 上 层 生 活, 往 往 有 集 群 活 动 的 规 律 2 静 水 缓 流 水 中 下 层 类 群 : 包 括 棒 花 鱼 鲤 鲫 泥 鳅 鲇 科 和 鲿 科 鱼 类 及 鲢 鳙 等 鱼 类 3 流 水 急 流 水 中 下 层 类 群 : 包 括 宽 鳍 鱲 马 口 鱼 鲃 亚 科 福 建 纹 胸 鮡, 美 丽 小 条 鳅 无 斑 条 鳅 等 这 些 鱼 类 主 要 栖 息 于 水 流 湍 急 的 滩 头 或 支 流 急 流, 对 水 体 中 的 溶 氧 要 求 较 高, 一 般 不 适 于 在 水 较 深 且 水 流 较 缓 的 环 境 生 活 (3) 鱼 类 三 场 (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越 冬 场 ) 根 据 广 东 淡 水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与 研 究 ( 李 桂 峰,2013) 的 研 究 可 知, 九 州 江 上 建 有 大 中 型 水 库 数 座, 主 要 有 鹤 地 水 库 武 陵 水 库 长 青 水 库 仙 人 域 水 库 江 头 水 库, 另 建 有 木 岭 水 闸 高 敦 水 闸 营 仔 河 水 闸 等 水 闸 数 座, 严 重 阻 碍 了 鱼 类 的 洄 游 通 道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为 人 工 开 挖 的 河 流, 为 鹤 地 水 库 的 配 套 工 程, 主 要 用 于 灌 溉, 没 有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 遂 溪 河 上 无 大 型 水 利 设 施,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没 有 受 阻 评 160

161 价 区 内 没 有 海 河 洄 游 性 鱼 类, 只 有 河 湖 洄 游 性 鱼 类, 如 青 草 鲢 鳙 赤 眼 鳟 等, 该 类 鱼 在 静 水 环 境 下 性 腺 一 般 不 能 完 全 成 熟, 需 由 河 流 上 溯 至 适 宜 场 所 进 行 生 殖, 在 涨 水 季 节, 受 水 量 流 水 等 因 素 刺 激, 进 行 产 卵 繁 殖, 卵 随 水 漂 流 发 育 生 态 敏 感 区 调 查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本 项 目 周 边 5km 范 围 内 共 有 环 境 敏 感 区 9 处, 其 中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2 处 )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7 处 ) 此 外, 本 项 目 还 穿 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1 处 详 细 见 表 及 附 图 5 (1)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共 计 1 处,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1 处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1 处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自 然 保 护 区 (2) 穿 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推 荐 线 路 经 过 生 态 功 能 严 格 控 制 区 路 段 范 围 为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总 长 约 km( 含 主 线 11.77km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1.261km) (3)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项 目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6 处, 主 要 为 :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根 竹 嶂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序 号 序 号 3. 名 称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名 称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级 别 国 家 级 国 家 级 别 县 级 行 政 区 域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湛 江 市 行 政 区 域 表 本 项 目 穿 越 及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表 面 积 ( 公 顷 ) 面 积 ( 公 顷 ) 穿 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类 型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地 质 遗 迹 海 洋 海 岸 火 山 地 貌 玛 珥 湖 红 树 林 生 态 系 统 临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主 管 部 门 批 建 时 间 与 线 路 的 位 置 关 系 穿 越, 穿 越 长 度 国 土 m, 桩 号 为 G1K93+300~G 1K 穿 越 实 验 区, 长 度 约 455m, 穿 林 业 越 桩 号 为 NK93+600~NK , 主 管 部 门 廉 江 市 360 野 生 植 物 林 业 批 建 时 间 与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避 让, 位 于 线 路 西 侧 约 2km, 桩 号 为 K

162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级 县 级 县 级 国 家 级 市 级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1940 山 地 质 遗 迹 火 山 热 带 生 态 162 住 建 遂 溪 县 4230 森 林 生 态 林 业 2005 遂 溪 县 3090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农 业 2005 湛 江 市 霞 山 区 动 植 物 资 源 林 业 廉 江 市 360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林 业 避 让, 位 于 路 线 两 侧,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南 侧 约 25m,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60m,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890m, 桩 号 为 N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1.6km, 桩 号 为 K3+400 生 态 敏 感 区 现 状 及 本 项 目 实 施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报 告 书 6.2 节 海 洋 生 态 现 状 本 项 目 NK95+450~NK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方 式 跨 越 通 明 海, 利 用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预 留 的 东 半 幅 桥 位 新 建 大 桥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编 制 了 海 洋 环 评 报 告 书, 并 于 2006 年 10 月 取 得 批 复 如 下 : 本 报 告, 将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海 洋 环 评 报 告 书 生 态 现 状 内 容 摘 录 (1) 生 产 力 水 平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在 大 潮 时 该 海 域 叶 绿 素 a 的 含 量 在 mg/m 3, 平 均 为 0.4mg/m 3 ; 海 域 初 级 生 产 力 的 调 查 结 果 在 mgc/m 2.d, 平 均 为 65.6 mgc/m 2.d, 该 海 域 叶 绿 素 含 量 和 初 级 生 产 力 水 平 均 不 高 在 小 潮 时 该 海 域 叶 绿 素 a 的 含 量 在 mg/m3, 平 均 为 0.5mg/m3; 海 域 初 级 生 产 力 的 调 查 结 果 在 26.6~223.8 mgc/m2.d, 平 均 为 80.3 mgc/m 2.d, 与 大 潮 相 比 叶 绿 素 a 和 初 级 生 产 力 的 变 化 不 大, 该 海 域 叶 绿 素 含 量 和 初 级 生 产 力 均 处 于 较 低 的 水 平 (2) 细 菌 调 查 大 潮 时 该 海 域 细 菌 总 数 在 1.1~ ind/L, 平 均 为 ind/L; 大 肠 菌 群 的 调 查 结 果 在 20~170 ind/l, 平 均 为 77.3 ind/l 在 小 潮 时 该 海 域 细 菌 总 数 在 1.15~ ind/L, 平 均 为 ind/L; 大 肠 菌 群 的 调 查 结 果 在 20~170ind/L, 平 均 为 83.8 ind/l 与 大 潮 相 比 海 水 细 菌 总 数 和 大 肠 菌 群 的 数 值 均 的 变 化 不 大 (3) 浮 游 植 物 调 查 共 检 出 浮 游 植 物 44 种, 其 中 硅 藻 35 种, 占 总 数 的 79.5%, 甲 藻 8 种, 占 总 数 的 18.2%, 绿 藻 一 种, 占 总 数 的 2.3% 浮 游 植 物 的 细 胞 数 在 27_3624x104 个 /m 3,

163 平 均 为 545x104 个 /m3, 每 个 站 位 种 类 数 的 变 化 范 围 在 5-25 种, 平 均 为 11 种, 各 站 位 浮 游 植 物 丰 富 度 指 数 在 ,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H 在 , 平 均 为 2.45, 浮 游 植 物 种 类 相 对 较 少,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较 低 (4) 浮 游 动 物 调 查 共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16 种,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8 种, 占 总 种 数 的 50%, 节 肢 动 物 6 种, 占 总 种 数 的 37.5%, 轮 虫 1 种, 占 总 种 数 的 6.25%, 多 毛 类 幼 虫 1 种, 占 总 种 数 的 6.25% 各 站 位 浮 游 动 物 的 丰 度 在 12.2~83.9x104 个 /m 3, 平 均 为 40.1x104 个 /m 3,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物 量 在 mg/m 3, 平 均 为 115.1mg/m 3 浮 游 动 物 的 优 势 种 为 中 华 哲 水 蚤 Calanus sinicus 和 伯 氏 平 头 水 蚤 Candacia bradyi 浮 游 动 物 丰 富 度 在 0.28~ 1.41, 平 均 为 0.67,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为 , 平 均 为 1.83 浮 游 动 物 的 种 类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相 对 较 低 (5) 底 栖 生 物 本 次 调 查 底 栖 动 物 15 种, 其 中 软 体 动 物 5 种, 占 总 数 的 33%, 节 肢 动 物 2 种, 占 总 数 的 13%, 环 节 动 物 2, 占 总 数 的 13%, 棘 皮 动 物 2 种, 占 总 数 的 13%, 须 腕 动 物 蜢 虫 动 物 鱼 类 脊 索 动 物 各 一 种 共 检 出 绿 藻 门 海 藻 2 种 底 栖 动 物 的 密 度 在 个 /m 2, 平 均 值 为 44 个 /m 2 底 栖 动 物 的 丰 富 度 指 数 在 0~0.5 之 间, 平 均 为 0.17; 各 站 位 底 栖 动 物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在 , 平 均 为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点 布 置 根 据 工 程 1:10000 图 纸 并 结 合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结 果, 拟 定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采 取 了 如 下 原 则 :1 对 周 围 无 明 显 噪 声 源 的 敏 感 点, 根 据 以 点 代 线, 反 馈 全 线 的 原 则 选 典 型 敏 感 点 监 测 ;2 存 在 明 显 现 有 声 源 的 敏 感 点 全 部 实 测 根 据 上 述 布 点 原 则, 具 体 监 测 点 位 安 排 如 下 : 敏 感 点 常 规 监 测 :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在 各 典 型 路 段 选 择 了 30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声 环 境 现 状 常 规 监 测, 并 在 沈 海 高 速 选 取 了 一 个 横 断 面 进 行 断 面 衰 减 监 测 序 号 具 体 监 测 点 布 置 见 表 和 附 图 1 附 图 2 敏 感 点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表 约 距 红 线 (m)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一 览 表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163 监 测 点 位 置 布 点 原 因 1 上 甶 村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2 天 监 测 方 式 监 测 时 间

164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约 距 红 线 (m)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164 监 测 点 位 置 布 点 原 因 监 测 方 式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白 牛 埇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3 斜 楼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塘 蓬 分 场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4 K 西 侧 四 队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5 光 岭 村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6 山 埇 表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7 江 永 平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8 白 排 村 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9 沙 镜 坡 K 西 侧 常 规 监 测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提 供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车 流 2 天 量 10 边 坡 村 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1 鸦 翠 根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2 桥 头 村 K 南 侧 常 规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且 监 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距 离 S287 省 道 约 200m 房 提 供 声 环 境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车 流 2 天 量 13 黄 桐 根 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4 昌 考 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5 洋 班 坑 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6 山 笃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7 南 坑 下 村 K 两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18 冷 水 村 24 小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K 西 侧 时 监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测 1 天 19 新 村 ZXK 西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20 后 湾 ZXK 东 侧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2 天 21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平 山 洋 外 K 南 侧 2 天 3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村 ( 沈 海 高 速 ) 60 南 侧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外 60m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2 天 监 测 时 间

165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22 深 沟 村 23 东 边 塘 24 / 25 颜 村 26 陈 村 仔 中 心 桩 号 K ( 沈 海 高 速 ) K ( 沈 海 高 速 ) K ( 沈 海 高 速 ) K ( 沈 海 高 速 ) K ( 沈 海 高 速 ) 约 距 红 线 (m)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400 南 侧 35 南 侧 50 南 侧 100 北 侧 北 侧 110 南 侧 60 北 侧 300 北 侧 27 大 朋 村 CK 西 侧 28 西 边 村 CK 西 侧 29 上 甘 村 G1K 西 侧 30 海 洋 大 学 G1K 西 侧 31 文 参 村 NK 西 侧 监 测 因 子 方 法 和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因 子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Aeq 监 测 点 位 置 布 点 原 因 监 测 方 式 处 房 屋 3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400m 外 常 规 背 景 值 监 测 空 旷 地 区 1.2m 高 度 监 测 24 小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时 监 3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测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外 50m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常 规 处 房 屋 3 楼 卧 室 窗 前 声 环 境 监 测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3 楼 卧 室 窗 前 分 别 在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外 20m 40m 60m 80m 120m 200m 处 空 旷 地 区 1.2m 高 度 设 置 监 测 点, 同 步 监 测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3 楼 卧 室 窗 前 临 沈 海 高 速 第 一 排 房 屋 3 楼 卧 室 窗 前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300m 外 空 旷 地 区 1.2m 高 度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教 学 楼 2 楼 窗 前 靠 近 拟 建 项 目 第 一 排 房 屋 2 楼 卧 室 窗 前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沈 海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断 面 衰 减 监 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背 景 值 监 测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学 校 声 环 境 监 测 沿 线 村 庄 的 声 环 境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提 供 车 流 量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2 天 1 天 2 天 2 天 1 天 2 天 2 天 2 天 2 天 2 天 2 天 2 天 2 天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 (1) 常 规 监 测 昼 间 (8:00~12:00 或 14:00~16:00) 及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各 测 一 次,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 (2)24 小 时 监 测, 每 小 时 提 供 一 个 监 测 数 据,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同 时 记 录 大 中 小 型 车 流 量 ; (3) 监 测 同 时 记 录 监 测 期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 注 意 : 避 开 异 常 较 大 噪 声 值 如 虫 鸣 犬 吠 等 异 常 噪 声 ); 监 测 于 2015 年 12 月 由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165

166 监 测 结 果 敏 感 点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3-2,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1 上 甶 村 环 境 噪 声 2 白 牛 埇 环 境 噪 声 3 斜 楼 环 境 噪 声 4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环 境 噪 声 5 光 岭 村 环 境 噪 声 6 山 埇 表 环 境 噪 声 7 江 永 平 环 境 噪 声 8 白 排 村 环 境 噪 声 9 沙 镜 坡 环 境 噪 声 10 边 坡 村 环 境 噪 声 11 鸦 翠 根 环 境 噪 声 12 桥 头 村 环 境 噪 声 13 黄 桐 根 环 境 噪 声 14 昌 考 环 境 噪 声 15 洋 班 坑 环 境 噪 声 16 山 笃 环 境 噪 声 17 南 坑 下 村 环 境 噪 声 18 冷 水 村 (35m)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时 间 结 果 Leq L 10 L 50 L 90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67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19 新 村 环 境 噪 声 20 后 湾 环 境 噪 声 平 山 洋 外 村 (22m) 平 山 洋 外 村 (60m) 平 山 洋 外 村 (400m) 深 沟 村 (50m)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23 东 边 塘 交 通 噪 声 24 颜 村 交 通 噪 声 25 陈 村 仔 (60m) 陈 村 仔 (300m)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26 大 朋 村 环 境 噪 声 27 西 边 村 环 境 噪 声 28 上 甘 村 环 境 噪 声 29 海 洋 大 学 环 境 噪 声 30 文 参 村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时 间 结 果 Leq L 10 L 50 L 90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续 表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主 要 声 源 1 上 甶 村 环 境 噪 声 2 白 牛 埇 环 境 噪 声 3 斜 楼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时 间 单 位 db(a) 结 果 Leq L10 L50 L90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塘 蓬 分 场 四 环 境 噪 声 昼 间

168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监 测 时 间 结 果 Leq L10 L50 L90 队 夜 间 光 岭 村 环 境 噪 声 6 山 埇 表 环 境 噪 声 7 江 永 平 环 境 噪 声 8 白 排 村 环 境 噪 声 9 沙 镜 坡 环 境 噪 声 10 边 坡 村 环 境 噪 声 11 鸦 翠 根 环 境 噪 声 12 桥 头 村 环 境 噪 声 13 黄 桐 根 环 境 噪 声 14 昌 考 环 境 噪 声 15 洋 班 坑 环 境 噪 声 16 山 笃 环 境 噪 声 17 南 坑 下 村 环 境 噪 声 18 冷 水 村 (35m) 交 通 噪 声 19 新 村 环 境 噪 声 20 后 湾 环 境 噪 声 21 平 山 洋 外 村 (22m) 平 山 洋 外 村 (60m) 平 山 洋 外 村 (400m)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深 沟 村 交 通 噪 声 昼 间

169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监 测 时 间 169 结 果 Leq L10 L50 L90 (50m) 夜 间 东 边 塘 交 通 噪 声 24 颜 村 交 通 噪 声 25 陈 村 仔 (60m) 陈 村 仔 (300m)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26 大 朋 村 环 境 噪 声 27 西 边 村 环 境 噪 声 28 上 甘 村 环 境 噪 声 29 海 洋 大 学 环 境 噪 声 30 文 参 村 环 境 噪 声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表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db(a) 平 均 等 效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评 价 结 论 1 上 甶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2 白 牛 埇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3 斜 楼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4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5 光 岭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6 山 埇 表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7 江 永 平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8 白 排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9 沙 镜 坡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10 边 坡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1 鸦 翠 根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2 桥 头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13 黄 桐 根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4 昌 考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5 洋 班 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6 山 笃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7 南 坑 下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18 冷 水 村 (35m)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170 编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主 要 声 源 平 均 等 效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评 价 结 论 19 新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20 后 湾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平 山 洋 外 村 (22m) 平 山 洋 外 村 (60m) 平 山 洋 外 村 (400m) 深 沟 村 (50m)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4a 类 标 准 昼 间 不 能 满 足 2 类 标 准, 夜 间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23 东 边 塘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24 颜 村 交 通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25 陈 村 仔 (60m) 陈 村 仔 (300m) 交 通 噪 声 昼 间 不 能 满 足 2 类 标 准, 夜 间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26 大 朋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27 西 边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28 上 甘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1 类 标 准 29 海 洋 大 学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30 文 参 村 环 境 噪 声 昼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采 样 日 期 衰 减 断 面 (K )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所 示 采 样 点 位 衰 减 断 面 (K ) 采 样 时 间 20m 40m 60m 80m 120m 200m 表 衰 减 断 面 (K )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检 测 结 果 车 流 量 ( 辆 /20min) 采 样 主 要 声 源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时 间 L eq L 10 L 50 L 90 车 车 车 11: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 交 通 噪 声 小 时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5.3-6, 将 结 果 绘 制 于 图 图

171 表 冷 水 村 24 小 时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检 测 结 果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点 位 采 样 时 间 主 要 声 源 L eq L 10 L 50 L 90 00: 交 通 噪 声 冷 水 村 (180m) 01: 交 通 噪 声 02: 交 通 噪 声 03: 交 通 噪 声 04: 交 通 噪 声 05: 交 通 噪 声 06: 交 通 噪 声 07: 交 通 噪 声 08: 交 通 噪 声 09: 交 通 噪 声 10: 交 通 噪 声 11: 交 通 噪 声 12: 交 通 噪 声 13: 交 通 噪 声 14: 交 通 噪 声 15: 交 通 噪 声 16: 交 通 噪 声 17: 交 通 噪 声 18: 交 通 噪 声 19: 交 通 噪 声 20: 交 通 噪 声 21: 交 通 噪 声 22: 交 通 噪 声 23: 交 通 噪 声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66.6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噪 声 值 (db) :00 5:00 10:00 15:00 20:00 时 间 图 冷 水 村 24 小 时 监 测 结 果 171

172 表 深 沟 村 24 小 时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检 测 结 果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点 位 采 样 时 间 主 要 声 源 L eq L 10 L 50 L 90 00: 交 通 噪 声 深 沟 村 (35m) 01: 交 通 噪 声 02: 交 通 噪 声 03: 交 通 噪 声 04: 交 通 噪 声 05: 交 通 噪 声 06: 交 通 噪 声 07: 交 通 噪 声 08: 交 通 噪 声 09: 交 通 噪 声 10: 交 通 噪 声 11: 交 通 噪 声 12: 交 通 噪 声 13: 交 通 噪 声 14: 交 通 噪 声 15: 交 通 噪 声 16: 交 通 噪 声 17: 交 通 噪 声 18: 交 通 噪 声 19: 交 通 噪 声 20: 交 通 噪 声 21: 交 通 噪 声 22: 交 通 噪 声 23: 交 通 噪 声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67.0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噪 声 值 (db) :00 5:00 10:00 15:00 20:00 时 间 图 深 沟 村 24 小 时 监 测 结 果 172

173 5.3.2 现 状 监 测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1) 敏 感 点 现 状 评 价 1 对 30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常 规 现 状 监 测, 分 不 同 的 功 能 区 布 点, 即 4a 类 区 布 点 进 行 24 小 时 监 测 及 常 规 监 测,1 类 2 类 区 内 布 点 进 行 常 规 监 测 ; 230 个 村 庄 的 监 测 结 果 :1 类 区 昼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2 类 区 昼 间 除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陈 村 仔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不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外,2 类 区 其 余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2 类 区 敏 感 点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4a 类 区 敏 感 点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22m 处 ) 昼 夜 间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小 时 监 测 评 价 根 据 24 小 时 监 测 结 果 ( 表 表 及 图 图 5.3-2) 可 知 : 冷 水 村 : 噪 声 值 介 于 52.3~67.5dB(A) 之 间, 最 大 噪 声 值 出 现 在 12:00, 最 低 噪 声 值 出 现 在 04:00,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66.6dB(A),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58.0dB(A), 不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超 标 3dB(A) 深 沟 村 : 噪 声 值 介 于 51.8~68.3dB(A) 之 间, 最 大 噪 声 值 出 现 在 12:00, 最 低 噪 声 值 出 现 在 04:00,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67.0dB(A),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57.6dB(A), 不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超 标 2.6dB(A)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小 结 (1) 对 30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常 规 现 状 监 测,1 类 区 昼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2 类 区 昼 间 除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陈 村 仔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不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外, 其 余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2 类 区 敏 感 点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4a 类 区 敏 感 点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22m 处 ) 昼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2) 经 24 小 时 噪 声 连 续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冷 水 村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夜 间 不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深 沟 村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夜 间 不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5.4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现 状 调 查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采 用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的 方 法, 对 沿 线 重 要 的 水 体 进 行 173

174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点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附 图 1 监 测 单 位 :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日 监 测 因 子 :ph 悬 浮 物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 化 学 需 氧 量 ) 石 油 类 氨 氮 水 质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地 表 水 部 分 ) 要 求 执 行 表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监 测 布 点 表 编 号 水 体 名 称 位 置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要 求 1 武 陵 水 库 K 以 东 约 2500m (21 45'28.14" 北 110 9'34.76" 东 ) K 以 东 约 1300m (21 42'21.33" 北 110 9'35.99" 东 ) K 以 东 约 2850m (21 42'30.18" 北 '10.88" 东 ) 2 九 州 江 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K 下 游 1000m (21 39'3.86" 北 '39.51" 东 ) (21 22'45.03" 北 '28.62" 东 )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在 武 陵 水 库 处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武 陵 水 库 处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武 陵 水 库 取 水 口 处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桥 位 断 面 处, 于 河 流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桥 位 断 面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桥 位 断 面 (K42+750) 下 游 1000m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廉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遂 溪 县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174

175 6 遂 溪 河 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 沈 海 高 速 ) K 下 游 1000m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ph SS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氨 氮 175 桥 位 断 面 处, 于 河 流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桥 位 断 面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在 桥 位 断 面 (K ) 下 游 1000m 处, 于 运 河 主 泓 线 设 一 条 取 样 垂 线, 取 样 垂 线 水 面 下 0.5m 设 一 个 取 样 点, 每 个 点 采 样 3 日,1 日 1 次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跨 越 廉 江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IV 类 标 准, 九 州 江 遂 溪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武 陵 水 库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Ⅱ 类 标 准, 通 明 海 IV 区 执 行 海 水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沿 线 跨 越 水 体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如 表 监 测 点 位 武 陵 水 库 K 武 陵 水 库 K 武 陵 水 库 K 九 州 江 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表 项 目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mg/l 执 行 标 准 Ⅱ 类 Ⅱ 类 Ⅱ 类 Ⅲ 类 Ⅱ 类 标 准 监 测 值 (mg/l) 标 准 指 数 S 监 测 i,j 达 标 情 值 第 1 第 2 第 3 第 1 第 2 第 3 因 子 况 (mg/l)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超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176 监 测 点 位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下 游 1000m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廉 江 市 取 水 口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遂 溪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K 下 游 1000m 执 行 标 准 Ⅱ 类 Ⅱ 类 Ⅱ 类 Ⅲ 类 Ⅱ 类 Ⅱ 类 标 准 监 测 值 (mg/l) 标 准 指 数 S 监 测 i,j 达 标 情 值 第 1 第 2 第 3 第 1 第 2 第 3 因 子 况 (mg/l) 天 天 天 天 天 天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超 标 NH 3 -N 超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达 标 NH 3 -N 达 标 ph 6~ 达 标 SS 达 标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达 标 石 油 类 达 标 NH 3 -N 达 标 由 上 表 可 知, 除 武 陵 水 库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遂 溪 河 石 油 类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2.4 倍 ; 武 陵 水 库 K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1.13 倍 ; 遂 溪 河 可 能 由 于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影 响 导 致 的 NH 3 -N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98 倍 项 目 跨 越 的 其 他 水 体 及 水 质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说 明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水 体 水 质 大 部 分 指 标 良 好 5.5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地 下 水 现 状 调 查 本 次 评 价 沿 线 布 设 2 个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工 作 由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1) 监 测 因 子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NH 3 -N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 176

177 (2)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3) 分 析 方 法 : 按 照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进 行 监 测 点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和 附 图 1 表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采 样 位 置 桩 号 位 置 1# 上 甶 村 K # 大 朋 村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本 次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评 价 法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Ⅲ 类 标 准,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如 表 所 示 1# 2# 监 测 点 表 拟 建 项 目 地 下 水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ph 总 硬 度 (CaCO 3 ) 监 测 项 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氨 氮 监 测 值 < 标 准 值 (Ⅲ 类 ) 标 准 指 数 评 价 结 果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监 测 值 标 准 值 (Ⅲ 类 ) 标 准 指 数 评 价 结 果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由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本 次 地 下 水 现 状 调 查 所 设 监 测 点 位 的 各 项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Ⅲ 类 标 准 值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地 下 水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水 质 现 状 良 好 5.6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布 设 监 测 点 布 设 原 则 为 以 点 代 线, 选 择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4 个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点 进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点 布 置 参 见 附 图 1 监 测 点 布 置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表 名 称 桩 号 上 甶 村 K3+150 颜 村 K ( 沈 海 高 速 )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G1K 南 侧 400m 北 海 村 K

178 5.6.2 监 测 因 子 采 样 时 间 频 率 及 相 关 要 求 (1) 监 测 因 子 根 据 道 路 项 目 的 特 征, 监 测 因 子 选 择 NO 2 PM 10 (2) 采 样 时 间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2 月 31 日, 监 测 点 进 行 连 续 有 效 7 天 的 现 状 监 测 采 样,NO 2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18 个 小 时,PM 10 每 天 连 续 采 用 12 个 小 时,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3)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4)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本 次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由 广 州 京 诚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监 测 点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对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数 据 统 计 及 评 价 如 表 监 测 因 子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及 评 价 单 位 :mg/m 3 评 价 标 准 监 测 值 第 1 天 第 2 天 第 3 天 第 4 天 第 5 天 第 6 天 第 7 天 最 大 超 标 率 超 标 (%) 倍 数 NO 上 甶 村 PM 颜 村 NO PM 湖 光 岩 风 NO 景 名 胜 区 PM 北 海 村 NO PM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对 沿 线 代 表 性 敏 感 点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上 甶 村 颜 村 北 海 村 的 NO 2 PM 10 均 满 足 且 优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NO 2 PM 10 均 满 足 且 优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5.7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1) 廉 江 市 廉 江 市,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代 管 县 级 市, 位 于 广 东 省 西 南 部, 雷 州 半 岛 北 部, 与 广 西 178

179 接 壤, 濒 临 北 部 湾, 地 域 总 面 积 2835 平 方 公 里 地 理 坐 标 北 纬 至 21 55, 东 经 至 廉 江 市 辖 3 个 街 道 ( 罗 州 城 北 城 南 ) 18 个 镇 ( 石 角 河 唇 良 垌 石 城 新 民 安 铺 营 仔 车 板 横 山 高 桥 和 寮 雅 塘 青 平 石 岭 石 颈 吉 水 长 山 塘 蓬 ) 初 步 核 算,2014 年 全 年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GDP)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5.5%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92.1 亿 元, 增 长 5.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25.6%;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9.6%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为 25.9:45.2:28.9, 第 一 产 业 比 重 下 降 2.7 个 百 分 点, 第 二 产 业 比 重 上 升 3.8 个 百 分 点, 第 三 产 业 比 下 降 1.1 个 百 分 点 全 市 人 均 GDP 元 2014 年 年 末 全 市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加 3.22 万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增 加 2.96 万 人, 非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增 加 2627 人 常 住 人 口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加 8282 人 (2) 遂 溪 县 遂 溪 县 位 于 广 东 省 西 南 部, 雷 州 半 岛 中 北 部, 地 处 粤 琼 桂 三 省 交 汇 处, 东 接 湛 江 市 区, 西 临 北 部 湾, 南 扼 海 南 交 通 咽 喉, 北 靠 广 西 北 海 市 县 境 陆 地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遂 溪 县 下 辖 遂 城 镇 黄 略 镇 建 新 镇 岭 北 镇 城 月 镇 河 头 镇 江 洪 镇 乐 民 镇 乌 塘 镇 北 坡 镇 港 门 镇 草 潭 镇 洋 青 镇 杨 柑 镇 界 炮 镇 15 个 镇 2014 年 底, 全 县 户 籍 总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非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当 年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1.56% 2014 年 全 县 完 成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 下 同 ) 增 长 7.2%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长 5.6%, 第 二 产 业 增 长 7.4%, 第 三 产 业 增 长 8.6%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由 上 年 的 调 整 为 财 政 总 收 入 亿 元 (3) 麻 章 区 麻 章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西 南 部 的 雷 州 半 岛 上, 前 身 为 湛 江 市 郊 区,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辖 下 的 一 个 市 辖 区, 濒 临 南 海 2014 年 末, 全 区 户 籍 人 口 万, 当 年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1.90%, 辖 麻 章 湖 光 太 平 3 个 镇 2014 年 全 区 完 成 生 产 总 值 10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3.1%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5.4%;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1.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5%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元, 同 比 增 长 12% 2014 年 工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8.5%, 工 业 增 加 值 同 比 增 长 21.7% 179

180 5.7.2 沿 线 区 域 国 民 经 济 主 要 指 标 项 目 影 响 区 的 国 民 经 济 主 要 指 标 表 见 表 表 项 目 影 响 区 国 民 经 济 主 要 指 标 (2014 年 ) 地 区 常 住 人 口 ( 万 人 )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 亿 元 ) 人 均 GDP( 元 ) 三 大 产 业 比 例 广 东 省 :46.2:49.1 湛 江 市 :39.7:40.5 廉 江 市 :45.2:28.9 遂 溪 县 :29.9:31.4 麻 章 区 :61.7:19.9 由 上 表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区 县 人 均 GDP 低 于 广 东 省 平 均 水 平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改 善 沿 线 交 通 状 况, 有 利 于 沿 线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沿 线 农 民 生 活 质 量 农 民 收 入 情 况 根 据 2014 年 统 计 资 料,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各 地 区 城 镇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和 农 民 纯 收 入 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大 约 为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的 1.3~1.7 倍, 且 沿 线 各 城 市 无 论 是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还 是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均 低 于 或 接 近 全 省 平 均 水 平, 说 明 项 目 沿 线 各 地 还 有 一 定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走 访, 沿 线 农 民 经 济 收 入 主 要 由 三 部 分 组 成, 一 是 外 出 打 工 的 工 作 收 入, 二 是 种 植 业 收 入, 三 是 养 殖 业 的 收 入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收 入 情 况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影 响 区 居 民 人 均 收 入 情 况 (2014 年 ) 地 区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 元 )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 元 )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廉 江 市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农 民 居 住 水 平 拟 建 项 目 的 沿 线 农 民 的 居 住 条 件 以 砖 混 结 构 为 主, 多 为 2-3 层 楼 房, 少 部 分 为 1 层 土 房 沿 线 农 民 人 均 住 房 建 筑 面 积 约 27-35m 2 / 人, 与 广 东 省 农 民 人 均 住 房 建 筑 面 积 30.7m 2 / 人 相 比 不 相 上 下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沿 线 农 民 住 房 条 件 较 好 本 项 目 与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 ) 关 系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为 : 以 十 纵 五 横 两 环 为 主 骨 架, 以 加 密 线 和 联 络 线 为 补 充, 形 成 以 珠 江 三 角 洲 为 核 心 以 沿 海 为 扇 面, 以 主 要 城 市 ( 港 口 ) 为 龙 头, 向 粤 北 山 区 和 内 陆 省 ( 区 ) 辐 射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总 体 布 局 规 划 见 图

181 根 据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 年 年 ) ( 送 审 稿 ), 本 项 目 是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的 第 55 联 湛 江 廉 江 ( 粤 桂 界 ) 至 东 海 岛 高 速 公 路, 是 省 网 规 划 中 广 东 连 接 广 西 的 9 条 出 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广 东 出 省 通 道 建 设, 形 成 粤 西 地 区 湛 江 市 连 接 广 西 玉 林 及 广 大 内 陆 地 区 除 兰 海 高 速 之 外 的 第 二 条 快 速 通 道, 同 时 也 是 海 南 省 经 由 本 项 目 北 上 的 一 条 出 海 通 道, 将 有 利 于 加 强 湛 江 与 环 北 部 湾 城 市 群 内 部 联 系, 是 增 强 泛 珠 三 角 区 域 合 作, 促 进 粤 桂 琼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需 要 图 推 荐 线 位 与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 ) 的 位 置 关 系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的 关 系 本 项 目 沈 海 高 速 段 为 改 扩 建 段, 遂 溪 县 总 体 规 划 以 沈 海 高 速 为 界, 线 位 与 沿 线 主 要 城 镇 规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见 表 表 推 荐 线 位 与 沿 线 主 要 城 镇 规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序 号 规 划 名 称 与 拟 建 公 路 的 关 系 备 注 1 2 广 东 省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湛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拟 改 扩 建 段 K ~K 段 经 过 规 划 区 线 位 CK87+500~K96 穿 越 规 划 区 本 段 为 扩 建 段, 路 线 走 向 与 规 划 的 高 速 公 路 线 位 一 致 对 规 划 无 重 大 影 响, 已 征 求 并 取 得 湛 江 市 城 乡 规 划 局 同 意 意 见 181

182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沿 规 划 区 东 南 侧 边 缘 通 过, 已 纳 入 广 东 省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之 中, 范 围 为 K 至 K 根 据 广 东 省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沈 海 高 速 为 对 外 交 通 规 划 中 的 高 速 公 路, 在 遂 溪 县 设 有 两 处 互 通, 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相 符 本 项 目 东 侧 规 划 范 围 内 均 为 农 林 用 地, 西 侧 200m 范 围 内 为 农 林 用 地,200m 范 围 外 为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和 商 业 设 施 用 地, 见 图 图 本 项 目 与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位 置 关 系 湛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线 位 在 CK87+500~K96 范 围 内 穿 越 湛 江 市 总 体 规 划 农 林 用 地 和 远 景 发 展 备 用 地, 现 状 为 主 要 农 林 用 地 水 域 等 项 目 路 线 与 湛 江 市 总 体 规 划 关 系 见 图 所 示 182

183 图 本 项 目 与 湛 江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位 置 关 系 183

184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高 速 公 路 是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产 物, 在 促 进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同 时, 又 受 到 社 会 环 境 的 制 约 一 方 面, 作 为 社 会 环 境 一 个 新 的 组 成 部 分, 公 路 与 社 会 环 境 能 否 相 互 协 调 统 一 取 决 于 方 案 是 否 合 理 ; 另 一 方 面,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对 社 会 环 境 其 它 方 面 产 生 正 面 或 负 面 的 影 响 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社 会 发 展 的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为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属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其 产 业 地 位 突 出,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订 本 ) ( 发 改 委 第 9 号 令 ) 中 允 许 类 项 目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完 善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使 广 东 省 南 部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形 成 网 络, 充 分 发 挥 高 速 公 路 效 益 对 促 进 沿 线 区 域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与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是 相 符 合 的 (1) 促 进 当 地 旅 游 产 业 的 发 展 旅 游 与 交 通 的 关 系 密 切 相 关 交 通 条 件 差 将 直 接 影 响 旅 游 事 业 的 发 展 目 前 很 多 旅 游 事 业 不 能 迅 速 发 展, 交 通 不 便 是 重 要 限 制 因 素 之 一 因 此, 增 加 运 输 投 资 项 目, 改 善 交 通 条 件, 促 进 旅 游, 提 高 人 们 的 文 化 娱 乐 生 活 水 平, 满 足 人 们 的 精 神 需 求, 其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是 相 当 可 观 的 本 项 目 影 响 区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三 岭 山 森 林 公 园 山 祖 风 景 区 等 都 是 雷 州 半 岛 著 名 的 旅 游 景 点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极 大 地 改 善 区 域 交 通 出 行 条 件, 对 加 大 区 域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力 度 拓 展 沿 线 地 区 旅 游 市 场 增 加 旅 游 景 点 对 外 吸 引 力 激 活 旅 游 业 发 展 潜 力 促 进 旅 游 经 济 的 发 展 都 将 起 到 重 要 的 作 用 (2) 加 强 廉 江 市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之 间 的 经 济 联 系, 加 快 城 乡 一 体 化 进 程, 促 进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从 地 方 路 网 来 看, 本 段 是 玉 林 至 湛 江 的 一 段, 其 主 要 连 接 了 广 西 省 与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加 强 了 两 省 的 经 济 联 系, 实 现 了 南 北 向 便 捷 有 效 的 衔 接, 加 大 了 广 东 西 部 公 路 网 密 度, 提 高 公 路 网 络 化 水 平, 对 完 善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及 沿 线 地 区 干 线 公 路 网 布 局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也 有 利 于 沿 线 资 源 整 合 开 发, 进 一 步 加 快 沿 线 农 村 劳 动 力 向 城 镇 转 移 和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提 升 道 路 等 级 有 效 缩 短 了 城 乡 时 空 距 离, 提 高 沿 线 居 民 抵 抗 自 然 灾 害 社 会 经 济 风 险 冲 击 能 力, 促 进 大 中 小 城 市 和 小 城 镇 协 调 发 展, 以 及 区 域 间 文 化 教 育 卫 生 事 业 的 发 展, 改 善 民 生, 促 进 城 乡 一 体 化 进 程 建 设 184

185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社 会 发 展 是 有 非 常 积 极 作 用 和 重 大 意 义 工 程 与 城 镇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1) 遂 溪 县 总 体 规 划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沿 规 划 区 东 南 侧 边 缘 通 过, 范 围 为 K 至 K , 位 于 规 划 区 东 南 根 据 广 东 省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沈 海 高 速 为 对 外 交 通 规 划 中 的 高 速 公 路, 在 遂 溪 县 设 有 两 处 互 通 本 项 目 在 该 路 段 利 用 沈 海 高 速 进 行 扩 建, 路 线 走 向 基 本 与 规 划 线 位 一 致,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区 东 南 部 为 沈 海 高 速 ( 本 项 目 扩 建 段 ) 预 留 了 通 道, 且 道 路 两 侧 预 留 了 200 米 的 防 护 距 离, 其 中 东 侧 规 划 范 围 内 均 为 农 林 用 地, 西 侧 200 米 范 围 内 为 农 林 用 地, 200 米 范 围 外 为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和 商 业 设 施 用 地 因 此, 总 体 来 说, 沈 海 高 速 扩 建 段 符 合 遂 溪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 湛 江 市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线 位 在 CK87+500~K96 范 围 内 穿 越 湛 江 市 总 体 规 划 农 林 用 地 和 远 景 发 展 备 用 地, 距 规 划 的 居 住 用 地 科 研 教 育 用 地 较 远, 对 规 划 实 施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本 项 目 已 通 过 项 目 区 规 划 选 址, 并 取 得 湛 江 市 规 划 局 同 意 意 见, 因 此 对 规 划 无 重 大 影 响 征 地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征 地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亩, 被 占 土 地 将 丧 失 其 农 业 生 产 能 力, 对 沿 线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项 目 影 响 区 居 民 主 要 为 务 工 人 员, 大 部 分 劳 动 力 前 往 较 近 的 集 镇 所 在 地 企 业 务 工, 近 距 离 务 工 已 经 成 为 项 目 影 响 区 受 影 响 户 的 重 要 收 入 来 源 因 此, 占 用 少 量 耕 地 对 并 不 影 响 农 村 家 庭 的 主 要 收 入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农 村 居 民 沿 线 城 镇 农 民 纯 收 入 水 平 高 低 不 一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阶 段, 对 失 地 农 民 的 补 偿 安 置 问 题 应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如 果 征 地 过 程 和 对 失 地 农 民 的 经 济 补 偿 严 格 按 照 相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多 方 渠 道 引 导 失 地 农 民 再 就 业, 将 大 大 缓 解 征 地 对 当 地 人 群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的 做 法 一 般 是 将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工 作 委 托 给 地 方 政 府, 即 将 补 偿 款 发 放 给 地 方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由 政 府 下 发 补 偿 款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将 严 格 按 照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及 沿 线 区 县 有 关 征 地 补 偿 规 定, 制 订 补 偿 标 准, 进 行 项 目 征 地 的 补 偿 和 安 置 工 作 根 据 调 查, 失 地 农 民 普 遍 担 心 的 问 题 主 要 是 补 偿 款 标 准 偏 低 能 否 直 接 下 发 失 185

186 地 后 如 何 被 安 置 如 何 再 就 业 等 问 题 对 于 补 偿 款 问 题, 按 照 广 东 省 有 关 规 定, 应 对 被 占 地 的 农 民 进 行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 对 于 失 地 农 民 的 安 置 问 题, 需 依 靠 地 方 政 府 给 予 相 应 的 扶 持, 在 失 地 农 民 的 再 就 业 方 面 提 供 就 业 培 训 等 措 施, 才 能 帮 助 失 地 农 民 解 决 经 济 来 源 问 题 从 沿 线 实 地 情 况 调 查 来 看, 项 目 占 地 对 以 单 纯 的 种 植 业 收 入 为 主 的 大 多 数 农 户 影 响 较 少, 对 这 部 分 农 民 的 安 置 问 题 须 引 起 地 方 政 府 的 重 视 ; 相 对 而 言, 对 从 事 企 业 劳 动 和 种 植 养 殖 相 结 合 的 农 户 来 说, 项 目 占 地 对 其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对 失 地 农 民 的 安 置 可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主 要 可 以 采 取 下 列 方 法 : (1) 项 目 建 成 后, 这 些 地 区 的 人 流 物 流 将 大 大 增 加, 发 展 农 村 第 二 三 产 业 的 机 率 比 较 高 部 分 失 地 农 民 可 以 利 用 征 地 补 偿 费, 按 照 地 方 规 划 部 门 要 求, 定 点 开 办 商 铺 经 商, 或 购 买 车 辆 经 营 运 输 业 等 各 种 方 式, 解 决 就 业, 增 加 经 济 收 入 的 方 法 ; (2) 按 照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被 征 地 农 民 就 业 培 训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号 ) 的 指 导 精 神, 解 决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后 顾 之 忧 ; (3) 一 部 分 村 集 体 可 以 利 用 部 分 征 地 款, 开 办 企 业 或 修 建 厂 房 出 租, 每 年 以 一 定 的 红 利 分 发 给 被 征 地 的 农 民, 补 偿 失 地 的 经 济 收 入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征 地 对 当 地 居 民 总 体 影 响 较 小 房 屋 拆 迁 和 再 安 置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路 线 在 经 过 村 镇 时 尽 量 采 用 了 绕 避 的 方 式,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拆 迁 房 屋 面 积 m 2 项 目 征 地 及 移 民 安 置 涉 及 廉 江 市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项 目 建 设 导 致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将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进 行, 地 方 政 府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的 相 应 补 偿 标 准,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后 的 再 安 置 工 作 在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和 移 民 安 置 计 划 进 行 征 地 拆 迁 的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后, 公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户 的 生 产 生 活 一 般 不 会 受 到 大 的 影 响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阻 隔 影 响 拟 建 公 路 为 全 封 闭 的 高 速 公 路, 对 两 侧 居 民 的 负 面 影 响 还 表 现 在 公 路 的 阻 隔 影 响 为 解 决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的 横 向 交 通, 方 便 群 众 生 活 及 田 间 耕 作, 充 分 考 虑 地 方 发 展 前 景 及 远 期 规 划, 在 高 速 公 路 与 等 外 路 交 叉 时, 本 着 统 筹 规 划 方 便 出 入 均 衡 设 置 的 原 则, 设 置 天 桥 通 道, 本 项 目 设 置 通 道 及 人 形 天 桥 126 处,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交 14 处 这 些 通 道 天 桥 和 互 通 立 交 的 位 置 充 分 考 虑 了 与 村 庄 及 村 民 耕 作 分 布 沿 线 城 镇 的 发 展 需 求 现 有 公 路 布 局 的 一 致 性, 使 得 对 两 侧 居 民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186

187 6.1.5 对 沿 线 防 洪 切 割 水 系 及 农 业 灌 溉 的 影 响 为 了 确 保 不 对 沿 线 防 洪 农 田 灌 溉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共 设 置 涵 洞 235 道, 主 线 新 建 段 共 设 桥 梁 74 座, 桥 梁 总 长 m( 不 含 立 交 匝 道 桥 及 被 交 路 上 跨 的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其 中 特 大 桥 8 座, 共 长 m; 大 桥 50 座, 共 长 20080m; 中 小 桥 16 座, 共 长 m 主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按 扩 建 八 车 道 计 ) 共 设 桥 梁 17 座, 桥 梁 总 长 m( 不 含 立 交 匝 道 桥 及 被 交 路 上 跨 的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共 长 m; 大 桥 1 座, 共 长 325m; 中 小 桥 15 座, 共 长 344m 海 田 支 线 共 设 桥 梁 7 座, 桥 梁 总 长 m,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长 m; 大 桥 5 座, 共 长 m; 中 小 桥 1 座, 长 85m 这 些 桥 涵 系 统 基 本 维 持 了 区 域 内 农 业 灌 溉 系 统 防 洪 不 受 影 响, 不 会 对 沿 线 水 系 以 及 水 利 设 施 产 生 影 响 公 路 路 线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防 洪 切 割 水 系 农 业 灌 溉 等 影 响, 在 跨 越 过 水 断 面 较 大 的 河 流 干 渠 等 时, 一 般 均 设 置 桥 梁 通 过, 并 且 桥 梁 均 设 置 了 足 够 的 净 空 高 度 跨 度 ; 对 于 支 渠 水 沟 等 设 置 涵 洞 过 水 保 证 了 原 有 水 利 河 网 水 系 的 布 局 不 被 切 割, 不 致 于 产 生 壅 水 现 象 和 排 洪 不 畅 问 题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项 目 路 线 基 本 做 到 了 不 切 割 现 有 的 河 网 沟 渠, 基 本 保 证 了 现 有 的 水 利 布 局, 下 阶 段 进 行 初 步 设 计 时 还 将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河 流 沟 渠 防 洪 灌 溉 干 渠 等 分 布, 对 发 现 冲 突 之 处 则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地 方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沿 线 农 林 设 施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防 洪 切 割 水 系 及 农 业 灌 溉 等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拟 建 公 路 对 沿 线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旅 游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共 设 置 了 15 处 互 通 立 交, 可 方 便 区 域 内 外 游 客 进 出 景 区, 帮 助 推 动 沿 线 地 区 文 化 旅 游 事 业 的 发 展, 并 有 助 于 提 高 当 地 的 经 济 水 平 同 时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在 沿 线 多 数 乡 镇 均 设 置 了 互 通, 并 联 通 周 边 高 速 省 县 及 乡 道, 对 周 边 地 区 的 辐 射 作 用 明 显, 其 建 成 通 车 必 将 大 大 提 高 当 地 物 流 运 输 效 率, 从 而 带 动 地 区 各 种 产 业 及 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2) 对 沿 线 文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及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东 省 文 物 考 古 研 究 所 对 项 目 沿 线 文 物 遗 迹 进 行 调 查, 并 编 制 了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用 地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工 作 报 告 依 据 该 报 告 : 1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在 玉 湛 高 速 公 路 原 线 路 经 过 的 廉 187

188 江 路 段 发 现 了 2 处 遗 址, 分 别 是 (K36+520~K36+650M 处 的 廉 江 市 马 口 岭 南 北 朝 至 唐 代 遗 址 和 K51+780~K51+870M 处 的 廉 江 市 蛇 头 岭 南 北 朝 至 唐 代 遗 址 ) 以 上 2 处 遗 址 综 合 我 们 在 地 表 的 文 物 标 本 和 重 探 资 料 分 析, 属 于 南 北 朝 至 唐 代 时 期 的 当 地 先 人 生 活 居 住 遗 址, 具 有 较 高 科 研 价 值, 评 级 为 BB 级 遗 址 线 路 调 整 后, 相 对 马 口 岭 遗 址 向 西 偏 移 50 到 100m, 新 线 经 过 该 遗 址 西 部 小 山 丘 西 坡, 暂 未 发 现 古 代 遗 物 但 因 为 距 马 口 岭 遗 址 较 近, 仍 有 可 能 保 存 一 定 的 古 代 遗 存, 因 此 新 线 段 定 为 CC 级, 确 定 为 不 发 掘 的 遗 存, 但 需 进 行 相 关 考 古 试 掘 或 勘 探 工 作, 并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是 否 需 追 加 经 费 预 算 新 线 段 相 对 蛇 头 岭 遗 址 向 西 偏 移 也 有 50 到 100m, 但 新 线 段 处 于 水 稻 田 范 围, 基 本 不 见 古 代 遗 存, 可 以 进 场 施 工 但 由 于 距 离 蛇 头 岭 遗 址 较 近, 建 议 高 速 公 路 在 施 工 设 置 便 道 取 土 时 注 意 避 让 如 在 施 工 中 如 另 有 文 物 古 迹 发 现,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停 工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并 及 时 向 文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协 商 处 理 措 施 2 在 湛 江 市 东 海 岛 上 合 和 村 西 园 遗 址 发 现 1 处 南 北 朝 至 唐 代 遗 址 (K ~K104+80M 处 ), 综 合 我 们 在 地 表 的 文 物 标 本 和 重 探 资 料 分 析, 属 于 南 北 朝 至 唐 代 时 期 的 当 地 先 人 生 活 居 住 遗 址, 具 有 较 高 科 研 价 值, 评 级 为 BB 级 遗 址 原 线 段 经 过 遗 址 中 心, 调 整 后 还 是 经 过 遗 址 西 部 因 此, 建 议 需 要 在 工 程 部 门 进 场 施 工 前 进 行 局 部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3 在 廉 江 市 石 岭 镇 秋 风 江 村 委 肥 禄 田 村 白 云 岭 发 现 的 咸 丰 二 年 墓 (K28+400m 处 ), 原 线 经 过 其 西 侧, 线 路 调 整 后 相 对 墓 葬 向 西 偏 移 该 墓 尚 有 后 人 祭 奉, 据 当 地 人 称 该 墓 后 人 众 多, 历 经 百 年 保 存 还 比 较 完 好 有 后 人 墓 葬 不 属 于 文 物 工 作 范 畴, 因 此 我 们 只 做 文 物 记 录 建 议 高 速 公 路 在 施 工 取 土 时 注 意 避 让 4 位 于 湛 江 市 东 海 岛 开 发 区 民 安 社 区 龙 现 村 东 北 侧 的 龙 现 村 墓 地 (K m 处 ) 和 山 村 与 水 罗 村 之 间 的 水 罗 村 西 墓 地 (K m 处 ) 正 好 被 原 线 段 从 中 心 穿 过, 调 整 后 仍 分 别 涉 及 墓 地 西 部 和 东 部 这 两 处 墓 地 也 是 后 人 祭 奉, 不 属 于 文 物 工 作 范 畴, 我 们 只 做 文 物 记 录 建 议 高 速 公 路 在 施 工 前 与 民 政 部 门 和 与 墓 主 后 人 妥 善 协 商,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民 政 法 规, 处 理 好 迁 坟 事 宜 5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K62+800m 附 近 发 现 有 遂 溪 县 黄 略 镇 北 头 岭 - 南 北 朝 时 期 遗 址, 位 于 遂 溪 县 黄 略 镇 冷 水 管 理 区 南 坑 下 村 西 侧 300m 处, 距 离 高 速 公 路 控 制 线 比 较 近, 建 议 高 速 公 路 在 施 工 取 土 时 注 意 避 让 6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其 余 地 段, 没 有 发 现 古 代 文 化 遗 物 和 遗 迹 的 路 段, 可 以 进 行 施 工 但 在 施 工 中, 如 另 有 文 物 古 迹 发 现, 建 设 单 位 应 立 即 停 工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并 及 时 向 文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协 商 处 理 措 施 保 证 国 家 文 物 的 安 全 和 工 程 建 188

189 设 的 顺 利 进 行, 以 免 造 成 破 坏 和 严 重 后 果 6.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主 要 反 映 在 两 个 方 面 : 永 久 占 地 减 少 了 沿 线 的 草 灌 地 和 林 地 等 植 被 面 积 ; 弃 土 场 以 及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其 恢 复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施 工 期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1) 植 被 损 失 量 及 绿 化 恢 复 量 估 算 工 程 建 设 完 成 后,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生 态 类 型 面 积 和 生 物 量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公 路 永 久 占 地 带 来 的 生 物 量 变 化 生 态 类 型 变 化 平 均 生 物 量 (t/hm2) 生 物 量 变 化 (t) 类 型 面 积 (hm2)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百 分 比 (%)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经 济 林 农 作 物 河 流 水 域 合 计 由 上 表 可 见, 工 程 永 久 征 地 将 完 全 损 毁 原 有 的 植 被 类 型, 植 被 生 物 量 将 发 生 变 化, 生 物 量 总 损 失 为 t, 占 工 程 影 响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18.41% 通 过 遥 感 卫 片 和 典 型 样 方 生 物 量 估 算, 针 叶 林 损 失 80.43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阔 叶 林 损 失 70.66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经 济 林 损 失 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损 失 13.86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 耕 地 损 失 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水 域 损 失 41.12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随 工 程 施 工 的 结 束, 公 路 永 久 征 地 区 的 植 被 由 人 工 基 底 性 质 的 建 设 用 地 所 取 代, 造 成 植 被 生 物 量 不 可 逆 的 降 低 ; 而 临 时 征 地 区 的 植 被 生 物 量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恢 复, 同 时 也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的 人 工 抚 育 措 施 2 公 路 绿 化 补 偿 的 植 被 数 量 拟 建 项 目 对 沿 线 绿 化 工 程 非 常 重 视, 全 线 进 行 绿 化, 虽 然 拟 建 项 目 的 绿 化 工 程 数 量 尚 未 确 定, 但 按 照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经 验, 一 般 绿 化 植 物 的 数 量 为 被 砍 伐 树 木 总 数 的 50%, 树 木 绿 化 面 积 达 到 破 坏 面 积 的 20% 左 右, 拟 建 项 目 整 个 绿 化 面 积 将 达 到 破 坏 面 积 的 40% 左 右,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弥 补 公 路 永 久 占 地 损 失 的 生 物 量 189

190 由 于 植 被 损 失 面 积 与 路 线 所 经 地 区 相 比 是 极 少 量 的, 而 公 路 绿 化 又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补 偿 部 分 损 失 的 植 被, 因 此, 公 路 破 坏 的 植 被 不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系 统 物 种 的 丰 度 和 生 态 功 能 产 生 影 响 (2) 施 工 期 人 为 活 动 对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植 被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特 别 是 大 桥 施 工 会 有 大 量 的 人 流 和 车 流 的 进 入, 如 果 施 工 管 理 不 善, 对 灌 木 层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较 大, 甚 至 导 致 其 消 失, 造 成 林 地 群 落 的 层 次 缺 失, 使 林 地 群 落 的 垂 直 结 构 发 生 较 大 改 变 乔 木 层 由 于 缺 乏 下 木 及 灌 木 的 保 护 和 促 进 作 用, 对 环 境 的 抵 抗 能 力 下 降, 易 感 染 病 害 和 遭 受 风 折, 使 整 个 林 地 生 态 系 统 对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和 调 节 能 力 降 低, 群 落 的 稳 定 性 下 降 另 外, 由 于 对 乔 木 层 下 木 层 灌 木 层 和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并 引 起 群 落 结 构 的 变 化 和 群 落 层 次 的 缺 失, 将 直 接 影 响 群 落 的 演 替 (3) 施 工 期 其 它 因 素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扬 尘, 施 工 过 程 挥 洒 的 石 灰 和 水 泥, 会 对 周 围 植 物 的 生 长 带 来 直 接 的 影 响 这 些 尘 土 降 落 到 植 物 的 叶 面 上, 会 堵 塞 毛 孔, 影 响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从 而 使 之 生 长 减 缓 甚 至 死 去 石 灰 和 水 泥 若 被 雨 水 冲 刷 渗 入 地 下, 会 导 致 土 壤 板 结, 影 响 植 物 根 系 对 水 分 和 矿 物 质 的 吸 收 另 外, 原 材 料 的 堆 放 沥 青 和 车 辆 漏 油, 还 会 污 染 土 壤, 从 而 间 接 影 响 植 物 的 生 长 虽 然 说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不 再 产 生 扬 尘, 情 况 会 有 所 好 转, 但 是 这 些 影 响 并 不 会 随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得 到 解 决, 它 们 的 影 响 将 持 续 较 长 一 段 时 间 因 此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定 要 处 理 好 原 材 料 和 废 弃 料 的 处 理,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也 要 尽 量 走 固 定 的 路 线, 将 影 响 减 小 到 最 少 范 围 营 运 期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1) 边 缘 效 应 的 影 响 公 路 建 成 后, 永 久 占 地 内 的 林 地 植 被 将 完 全 被 破 坏,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路 面 及 其 辅 助 设 施, 形 成 建 筑 用 地 类 型 由 于 边 缘 效 益, 在 距 公 路 隔 离 栅 外 大 约 60m 范 围 内, 群 落 物 种 组 成 和 结 构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变 化, 林 下 耐 阴 的 常 绿 灌 木 以 及 草 本 将 逐 渐 被 阳 生 或 半 阳 生 植 物 所 替 代, 而 林 缘 外 侧 的 空 地 将 会 被 强 阳 生 的 灌 木 和 杂 草 生 长 (2) 外 来 物 种 对 当 地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由 于 车 辆 的 进 入, 无 意 中 将 外 来 物 种 带 进 项 目 周 边 由 于 部 分 外 来 物 种 在 当 地 缺 少 天 敌, 能 更 好 地 适 应 和 利 用 被 干 扰 的 环 境, 将 导 致 当 地 类 似 生 态 位 的 物 种 种 类 和 数 量 的 减 少, 尤 其 是 植 物 外 来 物 种 将 大 面 积 占 用 一 切 可 利 用 土 地, 造 成 当 地 森 林 植 被 衰 退, 其 不 良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项 目 营 运 期 根 据 调 查, 目 前 入 侵 植 物 种 类 主 要 有 水 葫 芦 空 心 莲 子 草 马 缨 丹 一 枝 黄 花 等 190

191 植 物 项 目 建 设 形 成 的 裸 露 地 有 可 能 成 为 外 来 物 种 的 入 侵 近 道, 使 其 最 先 侵 入 并 形 成 单 优 势 种 群, 影 响 植 物 群 落 的 自 然 演 替, 降 低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因 此, 在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要 加 强 动 植 物 检 验 检 疫 工 作, 防 范 和 阻 止 外 来 物 种 的 入 侵 项 目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植 被 破 坏 通 行 阻 隔 施 工 噪 声 和 营 运 灯 光 等, 为 便 于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评 价 按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两 个 阶 段 分 析 评 价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生 态 机 理 法, 根 据 工 程 影 响 因 子 和 动 物 种 群 分 布 现 状, 结 合 主 要 物 种 的 生 态 习 性, 应 用 生 态 学 的 原 理 和 方 法 进 行 分 析 施 工 期 影 响 1 两 栖 类 动 物 两 栖 动 物 繁 殖 时 一 般 需 要 水, 其 卵 产 于 小 溪 沟 渠 和 水 库 中 一 般 于 黄 昏 至 黎 明 时 在 隐 蔽 处 活 动 频 繁, 酷 热 或 严 寒 季 节 以 夏 蛰 或 冬 眠 方 式 度 过 其 食 物 一 般 以 昆 虫 等 动 物 为 主 要 食 物 来 源 鱼 类 蛇 类 鸟 类 兽 类 等 均 为 它 们 的 天 敌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对 其 繁 殖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两 栖 类 的 身 体 结 构 决 定 了 其 对 水 存 在 很 大 的 依 赖 性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于 九 州 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河 流, 拟 建 公 路 两 侧 的 水 库, 沿 线 的 水 田 和 其 他 水 域 及 水 域 附 近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其 影 响 主 要 有, 施 工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对 其 生 境 的 污 染, 施 工 占 地 对 其 生 境 的 占 用, 人 类 活 动 对 其 的 干 扰, 施 工 噪 声 震 动 扬 尘 生 活 垃 圾 对 其 的 影 响 等 其 中 对 其 影 响 较 明 显 的 有 施 工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占 地 及 人 类 活 动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基 础 设 施 及 大 桥 的 建 设 将 会 导 致 水 质 水 体 酸 碱 度 的 变 化 及 水 域 附 近 的 环 境 破 坏,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若 不 经 处 理 随 意 排 放 到 附 近 水 体 中, 会 导 致 两 栖 类 的 生 活 环 境 恶 化, 破 坏 两 栖 类 体 表 内 外 的 渗 透 压 平 衡 酸 碱 度 平 衡, 影 响 其 对 外 界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导 致 栖 息 地 缩 小 和 种 群 及 数 量 的 减 少 但 这 种 影 响 可 以 通 过 适 当 的 保 护 措 施 加 以 避 免 和 消 减, 且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消 失 此 外, 若 施 工 人 员 对 其 进 行 捕 杀 将 会 造 成 部 分 个 体 死 亡, 但 这 种 影 响 可 通 过 宣 传 教 育 等 措 施 加 以 避 免 临 时 及 永 久 占 地 将 占 用 两 栖 类 的 生 境, 使 其 生 境 面 积 缩 小, 种 群 数 量 下 降, 评 价 区 内 的 陆 栖 型 两 栖 动 物 包 括 黑 眶 蟾 蜍 中 华 蟾 蜍 饰 纹 姬 蛙 粗 皮 姬 蛙 花 狭 口 蛙 小 弧 斑 姬 蛙 ; 树 栖 型 两 栖 动 物 包 括 斑 腿 泛 树 蛙, 大 树 蛙 华 南 雨 蛙, 它 们 主 要 是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离 水 源 不 远 的 农 田 溪 流 及 附 近 的 坡 草 丛 树 林 中 活 动, 工 程 施 工 期 临 时 及 永 久 占 地 将 占 用 其 部 分 生 境, 迫 使 其 寻 找 替 代 生 境 生 活, 评 价 区 内 及 其 附 近 还 有 存 在 191

192 大 面 积 的 相 似 生 境, 可 以 供 这 些 动 物 转 移 施 工 活 动 结 束 后, 随 着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的 开 展, 植 被 的 恢 复, 临 时 占 地 处 的 两 栖 类 生 存 环 境 将 会 逐 步 得 到 恢 复 除 此 之 外 施 工 噪 声 震 动 扬 尘 和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也 会 对 其 造 成 一 定 不 利 影 响, 但 其 影 响 程 度 不 大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黑 眶 蟾 蜍 粗 皮 姬 蛙, 饰 纹 姬 蛙 等 是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的 两 栖 动 物 的 优 势 种 类, 但 它 们 主 要 栖 息 在 阴 暗 潮 湿 的 林 间 草 丛 农 田 河 沟 村 舍 附 近, 以 昆 虫 为 食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它 们 会 迁 往 远 离 拟 建 线 路 的 生 境, 不 会 由 此 对 其 生 存 造 成 威 胁, 其 种 群 数 量 的 下 降 也 只 是 暂 时 的 是 可 恢 复 的 总 体 上 来 说, 项 目 建 设 对 两 栖 类 动 物 的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其 生 境 的 恢 复 也 是 可 逆 的 2 爬 行 动 物 爬 行 动 物 一 般 在 灌 丛 和 石 缝 中 产 卵, 繁 殖 期 大 都 在 春 夏 之 际, 有 些 生 活 在 水 里, 有 些 生 活 在 陆 地 上 的 石 缝 中 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爬 行 类 主 要 是 灌 丛 石 隙 型 爬 行 类, 包 括 变 色 树 蜥 丽 棘 蜥 中 国 石 龙 子 蓝 尾 石 龙 子 光 蜥 南 滑 蜥 铜 蜓 蜥 南 草 蜥 北 草 蜥 竹 叶 青 蛇 工 程 对 其 影 响 主 要 是 占 用 部 分 生 境 施 工 噪 声 以 及 阻 断 活 动 通 道 等 影 响 其 次, 林 栖 傍 水 型 和 水 栖 型 的 种 类 也 较 多, 包 括 有 钩 盲 蛇 绣 链 腹 链 蛇 草 腹 链 蛇 三 索 锦 蛇 过 树 蛇 黑 眉 锦 蛇 玉 斑 锦 蛇 山 溪 后 棱 蛇 翠 青 蛇 等, 主 要 分 布 在 拟 建 公 路 靠 近 水 域 的 林 地 灌 丛 内 ; 眼 斑 龟 主 要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九 州 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处 工 程 对 它 们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占 用 部 分 生 境 其 余 的 树 栖 型 和 土 栖 型 的 两 栖 类 种 类 较 少, 工 程 对 其 影 响 较 弱 总 体 而 言, 爬 行 类 将 会 远 离 施 工 区, 转 移 到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相 似 生 境 的 活 动, 拟 建 公 路 在 施 工 期 对 其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此 外, 蜥 蜴 类 和 蛇 类 等 爬 行 动 物, 主 要 栖 息 在 低 山 和 丘 陵 的 落 叶 阔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阴 暗 潮 湿 的 林 间 灌 丛 农 田 等 处, 以 昆 虫 蛙 类 鸟 鼠 为 食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的 材 料 弃 渣 等 会 改 变 河 段 水 的 浑 浊 度 及 其 它 理 化 性 质, 使 得 爬 行 类 动 物 生 活 环 境 遭 到 破 坏, 甚 至 消 失 但 它 们 会 迁 移 到 非 施 工 区 或 非 淹 没 区, 对 其 生 存 不 会 造 成 威 胁 3 鸟 类 项 目 区 域 的 鸟 类 较 多, 其 中 以 鸣 禽 最 多, 其 分 布 路 段 主 要 项 目 沿 线 林 地 及 林 地 和 农 田 水 域 生 境 交 界 处 林 地 大 部 分 为 次 生 的 马 尾 松 林 杉 木 林 桉 树 林 和 其 他 灌 木 林 ; 经 济 林 以 茶 叶 油 茶 油 桐 为 多 ; 果 树 以 柑 桔 桃 李 柿 和 柚 为 多 因 此 由 于 鸣 禽 多 善 于 飞 翔, 在 施 工 期 较 易 找 到 替 代 生 境, 工 程 对 其 直 接 影 响 不 大, 只 局 限 于 施 工 期 缩 减 它 们 的 活 动 范 围 与 生 境, 施 工 噪 声 与 废 气 对 生 境 的 污 染 工 程 施 工 将 占 用 带 状 林 地, 且 工 程 施 工 时 影 响 了 两 栖 爬 行 类 也 会 间 接 影 响 这 些 鸟 类 的 食 物 来 源, 但 192

193 这 些 影 响 都 较 小 但 是 在 鸟 类 繁 殖 期 时 施 工 噪 声 可 能 对 其 有 较 大 影 响 除 鸣 禽 外, 还 有 一 些 在 水 体 中 或 水 体 附 近 活 动 的 鸟 类, 如 池 鹭 红 脚 苦 恶 鸟 等, 它 们 多 分 布 在 九 州 江 青 年 运 河 等 河 流 两 岸 沿 线 周 围 水 库 岸 边 的 滩 涂, 以 及 沿 线 的 水 田 等 处, 在 项 目 区 的 河 溪 附 近 施 工 或 修 建 桥 梁 时, 可 能 会 由 于 污 水 对 水 体 污 染 或 较 大 的 噪 声 干 扰 这 些 河 溪 中 活 动 的 鸟 类, 将 其 驱 赶 到 其 它 河 段 活 动 项 目 评 价 区 中 还 有 陆 禽, 包 括 灰 胸 竹 鸡 环 颈 雉 珠 颈 斑 鸠 等 鸟 类, 它 们 主 要 分 布 在 林 地 中, 工 程 施 工 对 其 影 响 较 其 它 鸟 类 种 类 而 言 稍 大, 如 人 为 猎 捕 噪 声 及 占 用 生 境 等 陆 禽 经 常 在 地 上 活 动, 受 到 的 影 响 比 猛 禽 稍 大, 但 其 在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可 找 到 相 同 或 类 似 生 境, 拟 建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对 其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的 猛 禽 有 赤 腹 鹰 红 隼 等, 工 程 对 它 们 的 影 响 甚 微, 一 方 面 它 们 活 动 能 力 很 强, 另 一 方 面 其 活 动 泛 围 广, 食 物 来 源 广 泛, 因 此 工 程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春 季 是 鸟 类 的 繁 殖 季 节, 公 路 施 工 期 等 石 料 堆 放 等 活 动 若 占 用 其 生 境, 将 对 其 产 卵 和 做 巢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考 虑 到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附 近 有 相 似 生 境 供 鸟 类 栖 息 和 生 活, 项 目 对 鸟 类 的 繁 殖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其 次, 项 目 施 工 爆 破 尽 量 避 免 在 春 季, 以 此 减 少 噪 声 对 鸟 类 繁 殖 的 影 响 4 兽 类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兽 类 有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地 面 生 活 型 岩 洞 栖 息 型 和 树 栖 型 4 种, 其 中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的 种 类 最 多, 它 们 一 般 体 型 较 小, 主 要 在 地 面 活 动 觅 食, 栖 息 避 敌 于 洞 穴 中, 有 的 也 在 地 下 寻 找 食 物, 包 括 远 东 刺 猬 黑 线 姬 鼠 黄 胸 鼠 小 家 鼠 褐 家 鼠 等 种 类 它 们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分 布 广 泛, 少 数 种 类 如 小 家 鼠 褐 家 鼠 黑 线 姬 鼠 与 人 类 关 系 密 切, 集 中 在 城 镇 居 民 点 附 近 除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中 的 一 些 鼠 类 兔 类 喜 欢 在 人 类 活 动 范 围 如 村 落 菜 地 活 动 外, 其 余 兽 类 多 在 人 类 干 扰 少 的 林 地 活 动 项 目 施 工 占 用 了 较 多 的 林 地, 会 使 林 地 中 生 活 的 大 型 兽 类 生 境 有 少 量 的 缩 减 ( 与 整 个 区 域 相 比 所 占 比 例 极 小 ), 大 型 兽 类 繁 殖 一 般 在 山 林 中, 施 工 活 动 可 能 对 其 活 动 食 物 来 源 都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是 大 型 兽 类 的 活 动 能 力 较 强, 可 以 迁 移 到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周 围 相 似 生 境 中, 施 工 活 动 不 会 对 其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项 目 还 将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宅 基 地, 这 将 使 一 些 伴 人 活 动 的 鼠 类 迁 移 到 其 它 地 方, 使 局 部 区 域 的 密 度 增 大 此 外, 由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也 会 吸 引 这 些 鼠 类 到 来, 特 别 是 那 些 作 为 自 然 疫 源 性 疾 病 传 播 源 的 鼠 类, 将 增 加 与 人 类 及 其 生 活 物 资 的 接 触 频 率, 有 可 能 将 对 当 地 居 民 与 施 工 人 员 的 健 康 构 成 威 胁, 增 加 自 然 疫 源 病 的 传 播 在 拟 建 项 目 的 线 路 上 有 很 多 兽 类 的 替 代 生 境, 动 物 比 较 易 找 到 栖 息 场 所 由 于 拟 193

194 建 公 路 施 工 范 围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的 范 围 不 大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因 此 对 野 生 动 物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而 且 还 可 随 植 被 的 恢 复 而 缓 解 拟 建 公 路 经 过 的 区 域, 当 植 被 恢 复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活 动 区 域 此 外, 项 目 施 工 活 动 带 来 的 人 为 活 动 增 多 施 工 噪 声 废 水 废 气 排 放 也 将 对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的 兽 类 活 动 带 来 间 接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影 响 (1) 动 物 生 境 丧 失 及 生 境 片 断 化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公 路 的 占 地 伴 随 着 动 物 生 境 的 丧 失, 动 物 被 迫 寻 找 新 的 栖 息 环 境, 这 样 便 会 加 剧 种 间 竞 争 生 境 片 段 化 对 动 物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缓 慢 而 严 重 的 森 林 中 的 动 物 如 鼠 类 等 因 出 现 了 新 的 边 界, 当 进 入 开 阔 地 时, 守 候 在 林 外 的 动 物 如 赤 腹 鹰 等 就 会 以 它 为 食 一 旦 动 物 的 扩 散 受 到 限 制, 依 赖 动 物 和 昆 虫 传 播 种 子 的 植 物 也 不 可 避 免 地 受 到 影 响 由 于 生 境 的 分 割, 动 物 限 制 在 狭 窄 的 区 域, 不 能 寻 找 它 们 需 要 的 分 散 的 食 物 来 源, 使 动 物 缺 乏 食 物 对 于 爬 行 动 物 和 小 型 兽 类 而 言, 在 低 海 拔 分 布 的 蜥 蜴 类 及 蛇 类 等 爬 行 动 物, 由 于 原 分 布 区 被 部 分 的 破 坏, 以 及 项 目 的 运 营 均 会 导 致 这 些 动 物 的 生 活 区 或 活 动 区 向 上 迁 移 对 于 部 分 低 海 拔 灌 丛 草 丛 中 栖 息 的 鸡 形 目 的 鸟 类 和 各 种 鼠 类 食 肉 目 的 兽 类, 其 栖 息 地 将 会 被 小 部 分 破 坏, 但 它 们 都 具 有 一 定 迁 移 能 力, 食 物 来 源 也 呈 多 样 化 趋 势, 为 此, 工 程 营 运 后 不 会 对 它 们 的 栖 息 造 成 明 显 的 威 胁 影 响 (2) 阻 隔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路 面 护 栏 及 隔 离 带 的 设 置 以 及 建 成 后 行 驶 车 流, 对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动 物 活 动 形 成 了 一 道 屏 障, 增 加 了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破 碎 性, 使 得 动 物 的 活 动 范 围 受 到 限 制, 这 对 其 觅 食 交 偶 的 潜 在 影 响 较 大, 同 时 还 有 可 能 因 交 通 原 因 导 致 穿 行 的 动 物 死 亡 依 据 动 物 的 不 同 生 态 学 特 征, 本 工 程 对 鸟 类 阻 隔 的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的 阻 隔 影 响 是 对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及 小 型 兽 类 种 类 有 所 影 响 动 物 通 道 是 两 栖 类 爬 行 类 和 兽 类 穿 越 全 封 闭 公 路 唯 一 可 行 的 办 法, 也 是 解 决 全 封 闭 公 路 阻 隔 效 应 切 实 可 行 的 方 法 在 对 高 速 公 路 上 野 生 动 物 种 群 死 亡 率 和 隔 离 的 影 响 的 研 究 中 表 明, 一 些 非 专 门 动 物 通 道 如 涵 洞 水 渠 以 及 为 农 用 交 通 工 具 通 过 而 修 建 的 地 上 和 地 下 通 道, 也 同 时 被 小 型 动 物 使 用, 有 通 道 的 路 段 车 辆 致 死 动 物 的 比 例 要 低 于 没 有 通 道 的 路 段 依 据 工 可 资 料, 推 荐 方 案 全 线 新 建 段 桥 梁 m /74 座, 桥 梁 占 路 线 36.39%, 其 中 特 大 桥 : m /8 座 ; 大 桥 :20080m /50 座 ; 中 小 桥 :1082.8m/16 座 涵 洞 : 235 道 本 项 目 较 长 的 桥 梁 长 度 较 多 的 涵 洞 数 量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194

195 阻 隔 影 响, 为 野 生 动 物 的 穿 行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同 时 桥 梁 和 涵 洞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起 到 动 物 通 道 的 作 用, 对 生 境 破 碎 化 有 明 显 的 削 弱 效 果, 有 利 于 野 生 动 物 的 觅 食 和 交 流 项 目 建 成 后, 绿 化 洞 口 后 的 涵 洞 和 植 被 保 存 较 好 桥 梁 的 桥 下, 在 恢 复 植 被 后 一 般 可 以 视 作 较 好 的 动 物 通 道 为 此 本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通 车 后,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1) 评 价 方 法 及 代 理 种 评 价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生 态 机 理 法 根 据 工 程 影 响 因 子 物 种 的 生 态 习 性 以 及 种 群 分 布 现 状, 应 用 生 态 学 的 原 理 和 方 法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在 生 态 学 特 别 是 保 护 生 物 学 的 研 究 中, 由 于 资 金 技 术 或 时 间 上 的 限 制, 通 常 难 以 对 研 究 区 内 所 有 物 种 或 类 群 的 生 态 学 特 性 进 行 研 究 鉴 于 一 些 物 种 与 其 他 类 群 之 间 生 态 特 性 生 境 需 求 的 相 似 性, 保 护 生 物 学 家 常 常 运 用 某 一 物 种 或 种 组 作 为 代 理 种 来 研 究 物 种 保 护 及 生 境 管 理 的 问 题 (Wilcox,1984,Bibby et al.,1992) 与 代 理 种 相 关 的 概 念 包 括 指 示 种 (indicator species) 伞 护 种 (umbrella species) 和 旗 舰 种 (flagship species) 伞 护 种 作 为 代 理 种 的 一 种, 主 要 是 指 对 其 可 存 活 种 群 的 保 护 能 同 时 有 效 保 护 其 他 同 域 种 群 和 处 于 较 低 营 养 级 的 生 物 区 系 成 分 以 及 该 地 区 生 态 系 统 的 关 键 组 分 的 物 种 旗 舰 种 主 要 用 来 引 起 公 众 对 其 保 护 行 动 的 关 注, 通 过 关 注 一 个 旗 舰 种 和 它 的 保 护 需 求, 便 于 管 理 和 控 制 大 面 积 生 境, 这 不 仅 是 为 了 这 些 受 关 注 的 物 种, 而 且 是 为 了 其 他 影 响 力 较 小 的 物 种 (Western,1987) 旗 舰 种 的 选 择 一 般 是 基 于 它 们 正 在 不 断 减 小 的 种 群 规 模 和 濒 危 的 状 况 (Dietz et al.,1994) 通 过 代 理 种 来 进 行 物 种 保 护 的 研 究, 一 直 被 视 为 一 个 有 效 的 途 径 而 在 保 护 生 物 学 的 研 究 中 越 来 越 受 到 重 视 对 于 本 项 目, 实 地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无 国 家 I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可 能 分 布 有 国 家 II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9 种, 其 中 鸟 类 7 种, 分 别 为 黑 鸢 赤 腹 鹰 红 隼 游 隼 领 角 鸮 领 鸺 鹠 和 斑 头 鸺 鹠 ; 两 栖 类 1 种 虎 纹 蛙 ; 兽 类 1 种, 豹 猫 此 外 本 区 域 内 可 能 分 布 有 广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13 种 : 两 栖 类 2 种, 为 沼 水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 鸟 类 11 种, 分 别 为 苍 鹭 白 鹭 池 鹭 大 白 鹭 牛 背 鹭 夜 鹭 红 嘴 鸥 海 鸥 白 翅 浮 鸥 ;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无 论 从 技 术 时 间 还 是 经 费 的 角 度, 显 然 无 法 对 全 部 的 保 护 动 物 逐 一 进 行 评 价, 因 而, 选 择 合 适 的 代 理 种 就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就 本 项 目 而 言, 赤 腹 鹰 红 隼 猛 禽 类 种 群 维 持 需 要 大 面 积 的 生 境 范 围, 属 于 伞 护 种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将 它 们 作 为 代 理 种, 通 过 对 它 们 的 评 估 反 映 拟 建 项 目 对 其 余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影 响 195

196 (2) 对 重 点 保 护 鸟 类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受 保 护 的 鸟 类 主 要 是 赤 腹 鹰 红 隼 等 猛 禽 数 量 很 少, 往 往 数 平 方 公 里 只 有 一 只 这 些 鸟 类 数 量 很 少, 但 活 动 范 围 比 较 广, 一 般 都 均 栖 息 于 低 山 较 崎 岖 的 山 地 丛 林 中, 以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为 最 适 栖 息 地 红 隼 赤 腹 鹰 等 中 小 型 猛 禽 食 物 构 成 以 小 型 啮 齿 类 为 主, 其 觅 食 区 多 位 于 林 地 边 缘 的 农 田 和 开 阔 地,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对 林 缘 带 植 被 的 保 护, 同 时 减 少 林 缘 带 周 边 高 噪 音 作 业, 减 少 对 其 食 物 资 源 的 驱 赶 黑 鸢 等 体 型 较 大 猛 禽, 根 据 其 习 性, 往 往 分 布 较 临 近 水 库, 飞 行 高 度 往 往 较 高, 施 工 过 程 的 噪 声 及 人 为 扰 动 可 能 会 导 致 原 本 靠 近 线 位 繁 殖 的 个 体 迁 徙 至 远 离 线 位 的 林 地 筑 巢, 但 觅 食 生 境 不 会 受 到 影 响 加 之 拟 建 项 目 倾 向 布 设 在 现 有 经 济 活 动 和 交 通 走 廊 内, 不 牵 涉 到 栖 息 地 和 繁 殖 地 的 保 护,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只 是 其 一 般 活 动 范 围 由 于 这 些 鸟 类 具 有 较 强 的 飞 行 能 力 和 较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拟 建 公 路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其 影 响 轻 微 因 此, 综 上 所 述 由 于 猛 禽 的 具 有 强 大 的 飞 行 能 力 和 较 大 的 活 动 范 围, 且 项 目 未 对 繁 殖 生 境 和 觅 食 生 境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拟 建 公 路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其 影 响 轻 微 (3) 对 重 点 保 护 两 栖 类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受 保 护 的 两 栖 爬 行 类 主 要 是 虎 纹 蛙 沼 水 蛙 黑 斑 侧 褶 蛙 等, 数 量 较 少 以 虎 纹 蛙 为 例 进 行 分 析, 该 物 种 多 分 布 在 植 被 较 好 有 水 静 僻 的 地 方 活 动, 很 少 到 林 地 旱 地 中 活 动, 根 据 调 查, 虎 纹 蛙 分 布 于 人 类 活 动 较 少 的 河 流 水 库 区 域 其 习 性 喜 独 居 生 活, 机 警 胆 怯, 为 夜 行 性 动 物 白 天 藏 于 洞 穴, 黄 昏 后 开 始 活 动 主 要 栖 息 觅 食 地 一 般 在 地 势 相 对 较 低, 且 人 为 活 动 较 少 的 区 域 拟 建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河 道 基 本 采 用 桥 梁, 一 旦 桥 梁 施 工 时, 必 将 有 大 量 的 人 类 活 动, 虎 纹 蛙 一 般 将 迁 移 它 处, 不 会 在 该 区 域 觅 食 繁 殖 等 活 动, 如 果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虎 纹 蛙 在 周 围 活 动, 采 取 人 为 驱 赶 等 方 法, 避 免 对 其 影 响, 如 施 工 单 位 选 择 自 然 水 域 取 水 时, 如 发 现 虎 纹 蛙 分 布 应 另 选 取 水 位 置, 保 持 该 水 域 及 周 边 环 境 原 有 自 然 状 况 因 此, 可 以 有 效 避 免 对 其 影 响, 总 体 上 来 说, 项 目 建 设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对 重 点 保 护 的 两 栖 爬 行 类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4) 对 重 点 保 护 哺 乳 类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内 重 点 保 护 哺 乳 类 以 豹 猫 为 代 表 物 种, 窝 穴 多 在 树 洞 土 洞 石 块 下 或 石 缝 中 豹 猫 的 巢 域 大 小, 豹 猫 主 要 为 地 栖, 但 攀 爬 能 力 强, 在 树 上 活 动 灵 敏 自 如 夜 行 性, 晨 昏 活 动 较 多 独 栖 或 成 对 活 动 善 游 水, 喜 在 水 塘 边 溪 沟 边 等 近 水 之 处 活 动 和 觅 食, 主 要 以 鼠 类 松 鼠 兔 类 蛙 类 蜥 蜴 蛇 类 小 型 鸟 类 昆 虫 196

197 等 为 食, 也 吃 浆 果 榕 树 果 和 部 分 嫩 叶 嫩 草 依 据 现 状 调 查, 本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仅 文 献 记 录 到, 数 量 和 分 布 极 少, 调 查 未 实 际 发 现 由 于 豹 猫 性 机 敏, 仅 可 能 因 施 工 期 噪 声 和 夜 间 施 工 灯 光 造 成 一 定 的 驱 离 影 响 为 此, 在 做 好 施 工 期 豹 猫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对 本 项 目 桥 下 进 行 及 时 施 工 绿 化 等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豹 猫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1) 对 浮 游 生 物 的 影 响 1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机 械 机 修 及 工 作 时 油 污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等 的 排 放, 可 能 会 对 附 近 水 体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造 成 浮 游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和 优 势 度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出 现 蓝 藻 和 绿 藻 爆 发 式 生 长, 会 使 水 质 状 况 下 降 ; 2 如 部 分 作 业 场 邻 近 水 体, 施 工 材 料 若 堆 放 在 这 些 水 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将 会 进 入 水 体, 路 面 开 挖 后 裸 露 的 土 石, 工 程 的 弃 土 弃 渣, 在 雨 水 冲 刷 下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也 会 进 入 水 体, 这 些 施 工 材 料 将 会 导 致 水 体 浑 浊, 改 变 水 的 酸 碱 度, 破 坏 浮 游 生 物 的 生 长 环 境 ; 3 在 架 设 桥 梁 和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中, 桥 基 的 开 挖 和 路 基 填 筑, 受 雨 水 冲 刷,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浑 浊,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升 高, 浮 游 生 物 会 因 水 质 的 变 化 而 死 亡, 导 致 生 物 量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减 少 ; 4 由 于 拟 建 项 目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使 沿 线 地 表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会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遇 到 暴 雨 季 节 或 洪 水, 水 土 流 失 物 中 营 养 物 质 氮 磷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会 伴 随 泥 沙 进 入 水 体, 加 剧 对 周 围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对 浮 游 生 物 造 成 影 响 但 是 施 工 区 域 相 对 于 整 个 河 流 而 言 面 积 较 小,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点 多 量 少, 加 之 浮 游 生 物 具 有 普 生 性 和 水 体 具 有 自 净 能 力, 因 此 只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保 措 施, 加 强 桥 梁 建 设 点 和 施 工 营 地 的 管 理, 对 浮 游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施 工 结 束 后, 随 着 稀 释 和 水 体 的 自 净 作 用, 水 质 逐 渐 改 善, 浮 游 生 物 可 基 本 恢 复 到 施 工 前 的 水 平 (2)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在 河 道 内 若 设 置 桥 墩, 桥 墩 占 据 河 床 将 导 致 小 面 积 底 栖 生 物 生 境 永 久 占 用, 此 外 本 项 目 桥 梁 围 堰 作 业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悬 浮 物, 悬 浮 物 浓 度 的 增 加 将 对 项 目 所 跨 越 处 的 河 道 底 栖 动 物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本 项 目 水 中 构 筑 物 仅 为 桥 墩, 相 对 各 水 系 面 积 极 小,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均 有 限 (3)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1 项 目 所 跨 越 河 流 为 无 特 殊 水 生 保 护 要 求 水 域, 水 系 中 中 生 存 的 鱼 类 为 普 通 鱼 197

198 类,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如 果 施 工 安 排 在 枯 水 季 节, 采 取 围 堰 底 泥 抽 运 处 理 等 清 洁 施 工 方 式, 将 不 对 鱼 的 产 卵 构 成 直 接 影 响 2 由 于 水 质 的 破 坏, 浮 游 生 物 等 饵 料 生 物 量 的 减 少, 改 变 了 原 有 鱼 类 的 生 存 生 长 和 繁 衍 条 件, 鱼 类 将 择 水 而 栖 迁 到 其 它 地 方, 施 工 区 域 鱼 类 密 度 显 著 降 低 项 目 施 工 可 能 导 致 河 道 水 体 中 悬 浮 泥 沙 增 加, 在 小 范 围 内 破 坏 了 鱼 类 的 栖 息 地, 对 鱼 类 有 驱 赶 作 用, 也 会 使 鱼 类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如 果 在 枯 水 季 节 施 工, 对 鱼 类 影 响 较 小 3 项 目 建 设 人 员 的 人 为 破 坏 如 捕 鱼 也 会 对 鱼 类 资 源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工 程 人 员 捕 鱼 事 件 时 有 发 生, 由 于 工 程 材 料 的 便 利, 加 之 采 用 雷 管 和 药 物 捕 杀, 造 成 鱼 类 资 源 的 破 坏 需 加 强 施 工 期 教 育, 采 取 奖 惩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鱼 类 资 源 保 护 综 上,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污 染 有 可 能 会 加 强 水 质 的 污 染 程 度, 尽 管 影 响 较 小 或 可 以 接 受, 但 施 工 期 要 严 格 遵 守 切 实 可 行 的 有 关 的 环 保 措 施, 以 保 护 好 沿 线 河 流 水 库 生 境 营 运 期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水 环 境 的 污 染 营 运 期 间, 汽 车 尾 气 及 路 面 材 料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随 天 然 降 雨 形 成 的 路 面 径 流 而 进 入 河 流, 但 由 于 路 面 径 流 在 工 程 设 计 中 已 根 据 不 同 的 地 质 条 件 采 用 了 相 应 的 工 程 措 施, 如 排 水 沟 等, 路 面 径 流 通 过 排 水 沟,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泥 沙 等 经 过 降 解 或 沉 积, 并 进 行 了 人 工 清 理, 其 浓 度 对 河 流 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目 前 的 水 质 类 别, 因 此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很 小 营 运 期 间, 各 类 辅 助 设 施 的 生 活 污 水 都 要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达 标 才 能 排 放, 且 排 污 量 小, 因 此 对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很 小 评 价 区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恢 复 稳 定 性 分 析 自 然 系 统 的 恢 复 稳 定 性, 是 根 据 植 被 净 生 产 力 的 多 少 度 量 的 如 果 植 被 净 生 产 力 高, 则 其 恢 复 稳 定 性 强, 反 之 则 弱 依 据 节 分 析, 项 目 实 施 后, 评 价 区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生 物 量 减 少 较 多, 但 相 应 的, 这 两 种 植 被 的 恢 复 力 亦 较 强, 且 高 速 公 路 的 建 设 主 体 工 程 完 成 后, 要 沿 公 路 两 侧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和 绿 化 林 带 的 种 植, 这 有 助 于 缓 解 驾 驶 员 的 视 觉 疲 劳, 也 加 快 了 评 价 区 内 的 植 被 恢 复, 对 恢 复 稳 定 性 有 利 阻 抗 稳 定 性 分 析 自 然 系 统 的 阻 抗 稳 定 性 是 由 系 统 中 生 物 组 分 异 质 性 的 高 低 决 定 的 异 质 性 是 指 一 个 区 域 里 ( 景 观 或 生 态 系 统 ) 对 一 个 种 或 更 高 级 的 生 物 组 织 的 存 在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资 源 198

199 ( 或 某 种 性 质 ) 在 空 间 或 时 间 上 的 变 异 程 度 ( 或 强 度 ) 由 于 异 质 性 的 组 分 具 有 不 同 的 生 态 位, 给 动 物 物 种 和 植 物 物 种 的 栖 息 移 动 以 及 抵 御 内 外 干 扰 提 供 了 复 杂 和 微 妙 的 相 应 利 用 关 系 另 一 方 面, 异 质 化 程 度 高 的 自 然 系 统, 当 某 一 斑 块 形 成 干 扰 源 时, 相 邻 的 异 质 性 组 分 就 成 为 了 干 扰 的 阻 断, 从 而 达 到 增 强 生 态 体 系 抗 御 内 外 干 扰 的 作 用, 有 利 于 提 高 体 系 生 态 稳 定 性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主 要 是 林 地 灌 草 丛 耕 地 和 水 域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受 占 地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灌 草 丛 和 耕 地, 但 相 对 于 评 价 区 的 森 林 与 灌 草 丛 来 说, 占 用 面 积 的 较 小, 因 而 对 于 工 程 影 响 区 的 生 物 组 分 异 质 性 影 响 极 小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质 量 综 合 评 价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的 各 土 地 类 型 优 势 度 值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公 路 工 程 兴 建 后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发 生 了 变 化, 其 中 建 筑 用 地 拼 块 因 公 路 的 修 建 使 其 重 要 性 提 高, 其 优 势 度 值 由 公 路 建 成 前 的 12.91% 上 升 到 25.82%, 其 它 拼 块 的 优 势 度 值 相 应 减 少, 但 减 少 的 幅 度 较 小 灌 草 地 的 优 势 度 值 从 24.33% 降 到 24.05%, 减 少 了 0.28%; 耕 地 其 优 势 度 值 从 22.71% 降 低 16.71%, 减 少 了 6%; 水 域 的 优 势 度 值 从 4.87% 减 少 到 3.83%, 减 少 了 1.04% 作 为 模 地 的 耕 地 其 优 势 度 值 从 36.02% 降 低 到 30.29%, 减 少 了 5.73%; 但 仍 远 远 高 于 其 它 拼 块 的 优 势 度 值, 仍 作 为 评 价 区 内 模 地 由 此 可 见, 工 程 实 施 和 运 行 使 评 价 区 景 观 均 匀 度 有 所 增 加, 但 对 评 价 区 自 然 体 系 景 观 格 局 影 响 不 大 表 工 程 实 施 前 后 主 要 拼 块 类 型 优 势 度 值 Rd(%) Rf(%) Lp(%) Do(%) 拼 块 类 型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实 施 前 实 施 后 林 地 灌 草 地 耕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的 变 化, 将 对 工 程 影 响 区 自 然 体 系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影 响 较 小, 但 应 在 施 工 期 间 制 定 施 工 制 度, 避 免 施 工 对 附 近 林 地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耕 地 大 范 围 的 占 用 和 破 坏 项 目 土 石 方 合 理 性 分 析 及 大 临 设 施 选 址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土 石 方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全 线 总 计 挖 方 万 m 3, 包 括 剥 离 表 土 万 m 3 软 基 清 淤 土 万 m 3 路 基 开 挖 万 m 3 ( 包 括 土 方 万 m 3 石 方 万 m 3 ) 桩 基 础

200 万 m 3 ( 包 括 泥 浆 万 m 3 钻 渣 万 m 3 ) 建 筑 渣 土 4.06 万 m 3 ; 总 计 填 方 万 m 3 ( 包 括 土 方 万 m 3 石 方 万 m 3 ), 全 部 为 路 基 填 方 ; 总 计 借 方 万 m 3, 其 中 万 m 3 土 方 来 源 于 取 土 场, 万 m 3 石 方 采 用 外 购 形 式 ; 总 计 弃 方 万 m 3, 包 括 表 土 万 m 3 临 时 堆 放 用 于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软 基 清 淤 土 桩 基 础 泥 浆 和 钻 渣 拆 除 建 筑 渣 土 共 计 万 m 3, 在 本 方 案 推 荐 的 弃 渣 场 内 堆 放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路 基 土 石 方 ( 挖 方 ) 综 合 利 用 率 很 高, 而 每 公 里 弃 方 量 均 较 低 因 此, 评 价 认 为 本 项 目 路 基 土 石 方 平 衡 总 体 上 是 合 理 的 施 工 营 地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由 于 本 项 目 处 于 工 可 设 计 期, 施 工 营 地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等 临 时 设 施 尚 未 最 终 确 定, 本 项 目 依 据 水 保 报 告 对 施 工 营 地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拟 选 址 位 置 进 行 评 价 项 目 拟 设 置 的 施 工 营 地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均 不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但 由 于 本 阶 段 位 置 尚 未 准 确 划 定, 报 告 提 出 环 保 选 址 要 求, 详 见 节 取 土 场 选 址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1) 取 土 场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依 据 本 项 目 水 保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12 处 取 土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详 见 表 (2) 合 理 性 分 析 结 果 分 析 显 示, 本 工 程 共 9 处 取 土 场, 取 土 场 选 址 比 较 合 理, 远 离 重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临 近 本 项 目 且 #4-1 #7 #9 #10 共 4 处 取 土 场, 为 取 弃 土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了 土 地 资 源, 且 进 行 合 理 取 弃 土 后 有 利 于 取 土 场 恢 复 200

201 表 本 项 目 取 土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及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名 称 中 心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平 面 布 置 图 取 土 场 1 K 左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取 土 场 2 K 右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201

202 名 称 中 心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平 面 布 置 图 取 土 场 3 K 左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取 弃 土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建 议 先 取 后 弃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取 土 场 4-1 K 右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取 土 场 4-2 K 左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202

203 名 称 中 心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平 面 布 置 图 取 土 场 5 K 右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取 土 场 6 K 右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取 土 场 7 CK 左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203

204 名 称 中 心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平 面 布 置 图 取 土 场 8 K 左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取 土 场 9 ZXK 右 不 占 用 良 田 河 道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 下 游 距 离 村 庄 较 远 ; 坡 地 取 土, 应 先 设 置 截 水 沟 ; 取 土 过 程 中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需 注 意 防 护 ; 需 注 意 施 工 便 道 维 护, 保 持 平 整 以 减 少 扬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基 本 合 理 坡 地 取 土, 山 包 取 土, 采 用 坡 面 植 被 防 护, 建 议 取 土 至 与 周 围 平 齐, 经 土 地 整 治 后 可 先 种 植 豆 科 植 物 恢 复 土 壤 肥 力, 按 原 地 类 恢 复 204

205 弃 渣 场 选 址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1) 弃 渣 场 场 址 选 取 的 原 则 弃 渣 是 一 个 相 对 松 散 的 堆 积 体, 为 了 保 障 其 不 对 周 边 人 类 或 环 境 产 生 安 全 隐 患, 一 般 堆 放 于 凹 地 和 低 洼 处 弃 渣 场 的 选 址 原 则 如 下 : 1 项 目 弃 渣 应 遵 循 合 理 集 中 的 原 则,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做 到 既 经 济 合 理 又 注 重 水 土 保 持 ; 2 弃 渣 场 不 得 对 公 路 运 营 造 成 安 全 隐 患, 也 不 得 危 及 其 它 基 础 设 施 及 周 边 人 民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3 弃 渣 场 不 得 占 用 良 田 及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敏 感 区 (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 4 不 得 在 易 引 发 崩 塌 滑 坡 的 地 区 或 泥 石 流 沟 道 设 置 弃 渣 场 ; 5 弃 渣 场 设 置 时 尽 量 减 少 对 耕 地 园 地 的 破 坏, 尽 量 选 取 灌 丛 地 弃 渣 ; 6 弃 渣 场 不 宜 设 置 在 临 河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 的 陡 坡 地, 严 禁 直 接 弃 入 河 道 和 水 库 之 中 ; 7 弃 渣 场 设 置 尽 量 位 于 公 路 路 域 视 野 之 外, 以 减 少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的 影 响 (2) 弃 渣 场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依 据 本 项 目 水 保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14 处 弃 渣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详 见 表 本 项 目 设 置 11 处 弃 渣 场, 未 涉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河 流 村 庄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弃 渣 场 选 址 基 本 合 理, 其 中 4# 10# 11# 弃 渣 场 下 游 有 农 田 分 布, 应 控 制 堆 土 量 和 堆 土 时 间,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拦 渣 防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减 少 对 下 游 农 田 的 影 响 ;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建 议 弃 渣 结 束 后, 经 土 地 整 治 种 植 当 地 豆 科 植 物,2-3 年 可 恢 复 原 生 态 205

206 表 本 项 目 弃 渣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及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序 号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位 置 图 示 弃 渣 场 1 K 左 位 于 K 左 侧 山 沟 内, 运 距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有 山 体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2 K 左 位 于 K 左 侧 山 沟 内, 运 距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较 近 无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3 K 右 位 于 K 右 侧 山 沟 内, 运 距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有 山 体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206

207 序 号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位 置 图 示 弃 渣 场 4 K 左 位 于 K 左 侧 山 沟 里, 下 游 有 农 田 分 布, 应 控 制 堆 土 量 和 堆 土 时 间,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防 治 措 施, 减 少 对 下 游 农 田 影 响,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较 近 无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取 弃 土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建 议 先 取 后 弃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5 K 左 位 于 K 左 侧 山 沟 里, 运 距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有 山 体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6 K 左 位 于 K 左 侧 山 沟 内, 运 距 较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有 山 体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7 K ( 源 水 互 通 范 围 内 ) 位 于 源 水 互 通 范 围 内, 运 距 较 短,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有 山 体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利 用 互 通 占 地, 赌 徒 高 度 应 考 虑 互 通 景 观, 弃 方 后, 结 合 互 通 绿 化 工 程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植 被 恢 复 207

208 序 号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位 置 图 示 弃 渣 场 8 K 右 位 于 SK 右 侧 凹 地 内, 运 距 较 短,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较 近 且 无 山 体 遮 挡, 应 控 制 堆 高,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9 CK 右 位 于 CK 右 侧 凹 地 内, 运 距 短, 由 于 距 离 公 路 路 线 较 近 且 无 山 体 遮 挡, 应 控 制 堆 高,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可 以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弃 渣 场 10 K 左 利 用 11# 取 土 场, 下 游 有 农 田 分 布, 应 先 取 后 弃, 并 控 制 堆 土 量 和 堆 土 时 间,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防 治 措 施, 减 少 对 下 游 农 田 影 响, 由 于 与 公 路 路 线 之 间 无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取 弃 土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建 议 先 取 后 弃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208

209 序 号 位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选 址 性 合 理 结 论 及 调 整 建 议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建 议 位 置 图 示 弃 渣 场 11 ZXK 右 利 用 14# 取 土 场, 下 游 有 农 田 分 布, 应 先 取 后 弃, 并 控 制 堆 土 量 和 堆 土 时 间,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防 治 措 施, 减 少 对 下 游 农 田 影 响, 由 于 与 公 路 路 线 之 间 无 遮 挡,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基 本 合 理 取 弃 土 综 合 利 用,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建 议 先 取 后 弃 弃 方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按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为 林 草 地 209

210 (3) 弃 渣 场 生 态 恢 复 要 求 1 表 土 是 土 地 整 治 和 恢 复 的 重 要 资 源, 对 项 目 设 计 的 弃 渣 场 进 行 弃 渣 前 应 进 行 表 土 的 剥 离 和 收 集 贮 存 ; 2 弃 渣 场 的 土 地 整 治, 应 选 本 地 植 物 物 种 ; 3 原 则 上 按 照 原 地 类 进 行 恢 复, 如 欲 恢 复 成 耕 地 应 先 种 植 当 地 豆 科 植 物, 增 加 土 壤 肥 力,2-3 年 可 恢 复 为 旱 地 施 工 便 道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本 项 目 处 于 工 可 阶 段, 水 保 报 告 也 未 对 施 工 便 道 的 具 体 位 置 进 行 明 确 对 此, 本 项 目 将 施 工 便 道 按 照 类 型 区 分,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主 要 可 以 分 为 三 种 类 型 : 全 部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对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改 建 利 用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生 态 影 响 如 下 : 对 于 第 一 种 情 况 : 全 部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总 体 上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景 观 环 境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主 要 影 响 是 对 现 有 交 通 造 成 一 定 的 拥 挤, 因 此 需 要 地 方 交 通 部 门 做 好 交 通 疏 导 此 外, 还 需 要 考 虑 对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的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和 扬 尘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期 较 长, 重 载 车 辆 较 多, 很 可 能 对 现 有 道 路 造 成 损 坏, 因 此, 施 工 结 束 后 必 须 对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恢 复 后 交 与 地 方 交 通 部 门 对 于 第 二 种 情 况 : 对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改 建 多 数 现 状 道 路 需 要 进 行 适 当 扩 宽 整 修, 局 部 路 段 需 要 切 坡, 必 然 会 对 沿 线 的 植 被 带 来 影 响 由 于 现 有 道 路 旁 边 植 物 基 本 上 是 常 见 的 强 阳 性 植 物, 因 而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有 限, 但 在 对 现 有 山 区 道 路 进 行 整 修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保 证 切 坡 时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防 止 滑 坡,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对 于 第 三 种 情 况,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新 修 施 工 便 道 局 部 路 段 需 要 切 坡, 必 然 会 对 沿 线 的 植 被 带 来 影 响 由 于 现 有 道 路 旁 边 植 物 基 本 上 是 常 见 的 强 阳 性 植 物, 因 而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有 限 但 施 工 便 道 的 设 计 必 须 要 顺 应 地 形 条 件, 减 少 大 填 大 挖,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保 证 切 坡 时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防 止 滑 坡, 严 格 禁 止 随 意 沿 坡 弃 渣 新 修 施 工 便 道 中 对 于 部 分 位 于 山 顶 或 山 腰 的 便 道, 由 于 基 本 上 是 石 质 路 面, 不 便 恢 复 为 原 有 植 被, 建 议 保 留 作 为 地 方 道 路 和 护 林 防 火 通 道 ; 新 修 施 工 便 道 中 对 于 部 分 位 于 谷 底, 土 质 较 好 地 段 的 施 工 便 道,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尽 量 深 翻, 播 种 豆 科 牧 草 改 土, 一 两 年 后 恢 复 为 耕 地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区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沿 线 主 要 穿 越 的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共 计 2 处, 其 中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为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为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敏 感 区 与 工 程 线 位 的 关 系 如 下 : 210

211 敏 感 区 类 型 地 质 公 园 自 然 保 护 区 名 称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行 政 区 划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廉 江 市 表 工 程 沿 线 经 过 的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及 与 工 程 线 位 的 关 系 级 别 与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国 家 级 国 家 级 主 线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穿 越, 线 路 以 交 椅 岭 特 大 桥,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穿 越 长 度 约 810m, 其 中 游 客 服 务 区 500m, 穿 越 规 划 的 生 态 保 护 区 310m, 未 穿 获 得 国 土 部 门 同 意 意 见 越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区, 穿 越 桩 号 为 G1K93+300~G1K94+110, 路 线 避 开 了 主 要 地 质 遗 迹 景 观 2009 年 2011 年 征 得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 粤 湛 红 函 [2009]9 本 项 目 NK95+450~NK 以 号 ) 和 国 家 林 业 局 的 同 意 意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方 式 跨 越 通 明 见 ( 林 护 许 准 [2011]417 号 ); 海, 本 项 目 利 用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预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 粤 湛 红 保 函 留 的 东 半 幅 桥 位 新 建 大 桥 [2016]12 号 ) 许 可 项 目 建 设 ; 湛 江 市 政 府 会 议 记 要 ([2015]243 号 ) 同 意 项 目 走 向 及 建 设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主 要 涉 及 11.77km 长 的 主 线 及 1.261km 长 的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8 座, 长 2628m,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2.3%; 路 基 长 度 km;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路 段 设 置 有 互 通 1 处, 服 务 区 1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及 主 线 收 费 站 各 1 处 论 证 报 告 通 过 省 环 保 厅 评 审,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要 求, 影 响 较 小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1) 概 况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中 国 大 陆 最 南 端 的 雷 州 半 岛 沿 海 滩 涂,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hm 2, 其 中 红 树 林 9200hm 2, 占 全 国 的 33% 广 东 省 的 78%, 是 我 国 红 树 林 面 积 最 大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建 于 1990 年 10 月,1997 年 12 月 经 国 务 院 ( 国 函 [1997]109 号 ) 文 批 准 建 立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功 能 区 划 分 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和 实 验 区, 管 理 机 构 为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2)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属 于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类 别 的 湿 地 生 态 211

212 系 统 类 型 保 护 区 其 保 护 对 象 是 红 树 林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及 其 生 物 多 样 性, 包 括 红 树 林 资 源 邻 近 滩 涂 和 栖 息 于 林 内 的 野 生 动 物 等 它 是 我 国 红 树 林 面 积 最 大 种 类 较 多 分 布 最 集 中 的 滨 海 湿 地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3) 与 项 目 的 线 位 关 系 及 环 境 现 状 1 与 项 目 的 线 位 关 系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推 荐 线 路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的 形 式 穿 越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穿 越 长 度 约 455m, 穿 越 桩 号 为 NK93+600~NK96+055, 距 离 最 近 核 心 距 离 约 5km 本 项 目 利 用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的 东 海 岛 大 桥 东 侧 半 幅 走 廊 ( 新 建 预 留 东 侧 半 幅, 与 既 有 西 侧 半 幅 组 合 为 中 间 高 速 两 侧 辅 道 的 方 案 ), 并 下 穿 东 海 岛 铁 路, 在 文 丹 养 殖 场 附 近 跨 越 东 海 大 道, 在 文 丹 下 村 西 侧 与 K 线 衔 接 212

213 图 拟 建 项 目 与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213

214 2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本 项 目 利 用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预 留 的 东 半 幅 桥 位 新 建 大 桥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涉 及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路 段 于 2009 年 2011 年 征 得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 粤 湛 红 函 [2009]9 号 ) 和 国 家 林 业 局 的 同 意 意 见 ( 林 护 许 准 [2011]417 号 );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 粤 湛 红 保 函 [2016]12 号 ) 许 可 项 目 建 设 ; 湛 江 市 政 府 会 议 记 要 ([2015]243 号 ) 同 意 项 目 走 向 及 建 设 ( 见 附 件 7) 3 工 程 穿 越 段 环 境 现 状 本 工 程 NK93+600~NK 穿 越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实 验 区, 主 要 是 以 桥 梁 形 式 穿 越 自 然 保 护 区 临 近 段 主 要 是 红 树 植 物, 有 木 榄 秋 茄 等 动 物 以 水 鸟 为 主, 如 白 鹭 夜 鹭 红 脚 鹬 灰 翅 浮 鸥 红 嘴 鸥 等 图 穿 越 线 路 处 生 态 现 状 图 (4) 主 要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未 进 入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路 线 穿 越 区 域 为 实 验 区, 且 由 于 拦 海 大 坝 的 筑 坝 隔 离 效 应 早 已 存 在 本 项 目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范 围 内,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来 自 于 永 久 占 地 及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过 程, 其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1 项 目 的 实 施 会 使 得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内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有 一 定 增 加, 但 项 目 所 占 用 斑 块 为 实 验 区 最 边 缘 地 区, 未 侵 占 保 护 区 生 境 较 好 的 自 然 水 域 和 天 然 湿 地 植 被 2 由 于 拦 海 大 坝 修 筑 已 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隔 离 效 应 存 在 已 久, 项 目 实 施 位 于 实 验 区 最 东 端 ( 侵 入 距 离 仅 约 130m),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造 成 保 护 区 生 态 系 统 和 景 观 切 214

215 割 影 响, 仅 会 造 成 地 形 地 貌 会 发 生 轻 微 的 变 化, 对 局 部 生 态 系 统 和 自 然 景 观 会 产 生 轻 微 的 负 面 影 响 3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将 铺 设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和 桥 梁 建 设, 它 与 保 护 区 的 背 景 色 绿 色, 有 一 定 的 色 彩 反 差, 从 近 距 离 观 察, 景 观 敏 感 度 较 高, 保 护 区 背 景 色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区 域 的 整 体 景 观 造 成 一 定 的 视 觉 冲 击 从 远 距 离 观 察, 做 好 拟 建 项 目 两 侧 景 观 绿 化 设 计, 有 效 控 制 桥 梁 高 度 及 体 量, 路 线 掩 盖 在 绿 色 植 被 之 中, 景 观 敏 感 度 可 有 效 降 低, 对 保 护 区 的 整 体 景 观 将 影 响 较 小 4 在 保 护 区 路 段 拟 建 项 目 桥 梁 路 基 等 工 程 应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景 观 设 计, 注 意 与 保 护 区 外 围 景 观 相 协 调 5 施 工 期 间 野 外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以 及 运 输 车 辆 的 噪 音 和 扬 尘 对 工 程 区 域 及 其 周 边 的 维 管 束 植 物 的 生 长 发 育 繁 殖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等 ; 6 施 工 期, 对 进 入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外 来 施 工 材 料 严 格 管 理, 防 止 入 侵 物 种 对 保 护 区 内 土 著 植 物 多 样 性 产 生 一 定 的 威 胁 ; 7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严 禁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及 其 他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 料 场 预 制 场 等 ),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对 区 域 生 态 无 影 响 (5)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 生 态 预 防 保 护 措 施 1 与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共 同 明 确 施 工 界 限, 不 得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施 工 及 设 立 临 时 用 地 ; 2 编 制 专 门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并 在 施 工 期 间, 并 聘 请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遣 熟 悉 施 工 段 动 植 物 分 布 的 人 员 到 工 地 协 助 项 目 施 工, 并 对 施 工 方 案 和 对 野 生 动 物 湿 地 植 被 的 保 护 情 况 进 行 巡 护 和 监 督 ; 3 在 施 工 人 员 和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前,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护 林 防 火 等 知 识 宣 传 培 训 与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对 自 然 资 源 保 护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初 步 掌 握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同 时, 施 工 前 明 确 作 业 带 范 围,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到 非 施 工 区 域 活 动, 特 别 禁 止 到 保 护 区 内 活 动 ; 4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接 受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 2)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1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单 位 和 工 人 的 宣 传 教 育, 特 别 关 注 和 保 护 好 野 生 动 物, 尤 其 是 鸟 类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严 禁 投 毒 布 网 下 套 ( 铗 ) 捕 捉 ; 215

216 2 本 项 目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时, 施 工 场 界 应 设 置 适 当 数 量 和 范 围 的 挡 护 措 施, 防 止 野 生 动 物 受 灯 光 吸 引 误 入 施 工 场 地, 造 成 误 伤 ; 3 工 程 建 设 竣 工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恢 复 保 护 区 路 段 周 边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 4 施 工 期 间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或 发 现 受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进 行 救 护 与 治 疗 ; 5 建 设 完 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责 任 制, 落 实 责 任 人,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知 识 教 育 和 管 理,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意 识, 杜 绝 施 工 人 员 非 法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 3)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1 杜 绝 人 为 对 保 护 区 内 及 周 边 野 生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行 为, 严 禁 乱 砍 乱 伐, 并 安 排 专 人 监 督 管 理 ; 2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对 运 送 散 装 材 料 的 汽 车, 尽 可 能 遮 盖, 防 止 跑 冒 滴 漏, 装 卸 材 料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对 公 路 两 侧 植 物 的 污 染 影 响 ; 3 施 工 期 间, 对 外 来 的 施 工 材 料 一 律 实 行 严 格 的 植 物 病 虫 害 检 疫, 防 止 生 物 入 侵 及 植 物 传 染 病 害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1) 概 况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于 2001 年 12 月 被 国 土 资 源 部 批 准 为 第 二 批 国 家 级 地 质 公 园 ( 国 土 资 发 号 ), 处 于 雷 琼 断 陷 东 北 部, 遂 溪 大 断 裂 南 侧,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 , 北 纬 ~ , 地 表 高 程 20.3~165.0m 公 园 总 面 积 21.2km 2, 按 照 地 质 遗 迹 特 点 和 地 理 位 置 工 划 分 为 两 个 园 区, 湖 光 岩 园 区 4.7km 2, 三 岭 山 园 区 16.5km 2 公 园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区 共 分 4 个 级 别, 其 中 特 级 保 护 区 2.3km 2, 保 护 区 域 为 湖 光 岩 镜 湖 水 域 ; 一 级 保 护 区 1.46km 2, 保 护 区 域 包 括 湖 光 岩 镜 湖 水 面 边 缘 至 电 瓶 车 道 向 湖 一 侧 楞 严 寺 珍 稀 植 物 负 氧 离 子 富 集 区, 三 岭 山 园 区 地 质 剖 面 生 态 敏 感 区 砂 沟 火 山 峡 谷 沟 谷 ; 二 级 保 护 区 0.3km 2, 保 护 区 域 包 括 湖 光 岩 电 瓶 车 道 北 湖 一 侧 至 分 水 岭, 三 岭 山 生 态 保 护 区 火 山 口 区 交 椅 岭 火 山 口 区 火 山 峡 谷 其 他 区 域 ; 三 级 保 护 区 0.52km 2, 保 护 区 域 为 除 以 上 保 护 区 外 的 区 域 (2)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216

217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火 山 口 湖 火 山 地 貌 流 水 地 貌 等 地 质 遗 迹 及 其 生 态 环 境 的 完 整 性 和 物 种 的 多 样 性 (3) 与 项 目 的 线 位 关 系 及 环 境 现 状 本 项 目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地 质 公 园 路 线 走 向, 获 得 国 土 部 门 同 意 意 见 ( 见 附 件 8) 1 与 项 目 的 线 位 关 系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湛 江 段 推 荐 线 路 (G1 线 ) 以 桥 梁 的 形 式 穿 越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的 游 客 服 务 区 和 自 然 生 态 区, 穿 越 规 划 的 游 客 服 务 区 500m, 穿 越 规 划 的 生 态 保 护 区 310m, 未 穿 越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区 桥 梁 工 程 : 交 椅 岭 特 大 桥 全 长 m, 桥 宽 25.5m, 桥 梁 孔 径 25m, 孔 数 共 58 个, 从 疏 港 大 道 西 侧 跨 越 疏 港 大 道 进 入 地 质 公 园, 沿 边 界 通 过, 其 中 穿 越 路 线 长 度 为 810m, 该 路 段 无 互 通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等 附 属 设 施 217

218 图 推 荐 线 路 与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2 环 境 现 状 本 工 程 穿 越 段 植 被 以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为 主, 灌 丛 主 要 有 光 荚 含 羞 草 灌 丛 马 缨 丹 灌 丛, 灌 草 丛 主 要 有 白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藿 香 蓟 灌 草 丛 斑 茅 灌 草 丛 等 动 物 主 要 有 泽 陆 蛙 王 锦 蛇 白 头 鹎 强 脚 树 莺 喜 鹊 大 山 雀 黄 鼬 等 敏 感 区 调 查 点 位 为 : N21 9'42.34",E110 17'28.08", 海 拔 86m 现 状 照 片 见 表 图 推 荐 线 路 穿 越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主 要 控 制 点 位 现 状 照 片 218

219 (4) 主 要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地 质 公 园 范 围 内,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来 自 于 永 久 占 地 及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过 程, 其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1 对 自 然 体 系 生 态 完 整 性 的 影 响 道 路 建 设, 可 能 对 地 质 公 园 生 态 完 整 性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林 地 用 导 致 生 态 系 统 的 阻 隔 切 割 造 成 的 结 构 影 响, 以 及 施 工 运 营 过 程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扰 动 造 成 的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并 可 能 由 此 导 致 保 护 区 自 然 生 态 体 系 生 产 能 力 和 稳 定 状 况 发 生 改 变 穿 越 路 段 长 约 810m, 桥 梁 占 比 100% 桥 梁 工 程 将 有 效 降 低 道 路 对 地 质 公 园 生 态 完 整 性 的 影 响, 降 低 了 对 海 拔 相 对 较 高 人 为 活 动 干 扰 较 小 的 区 域 的 生 态 影 响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对 湖 光 岩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较 小 2 对 地 质 公 园 景 观 影 响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为 桥 墩 占 地, 占 用 和 破 坏 的 植 被 以 针 叶 林 为 主 ( 马 尾 松 ), 其 次 为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马 樱 丹 灌 丛 红 背 山 麻 杆 灌 丛 百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等 ), 但 总 体 而 言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较 少 本 项 目 对 地 质 公 园 内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的 噪 声 惊 扰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a. 注 意 对 桥 下 植 被 的 保 护, 施 工 完 毕 够 及 时 进 行 景 观 绿 化 ;b. 在 施 工 招 标 合 同 条 款 中 明 确 地 质 公 园 范 围 内 标 段 的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包 括 施 工 期 环 保 教 育 及 惩 处 规 定 ;c. 在 桥 梁 设 计 阶 段 应 尽 量 控 制 建 筑 物 体 量, 不 宜 过 大, 并 选 择 可 以 较 好 融 入 地 质 公 园 背 景 色 的 涂 装 颜 色 如 灰 色 绿 色 等, 不 宜 过 艳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景 观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可 控 因 此, 综 合 考 虑, 工 程 对 地 质 公 园 的 植 被 景 观 影 响 不 大 3 对 地 质 公 园 的 植 被 影 响 本 项 目 穿 越 路 段 长 约 810m, 桥 梁 占 比 100%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为 桥 墩 占 地, 占 用 和 破 坏 的 植 被 以 针 叶 林 为 主 ( 马 尾 松 ), 其 次 为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 马 樱 丹 灌 丛 红 背 山 麻 杆 灌 丛 百 花 鬼 针 草 灌 草 丛 等 ), 桥 梁 处 附 近 人 为 活 动 很 频 繁, 对 生 境 的 影 响 本 身 就 较 大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疑 会 在 短 期 内 会 给 植 物 多 样 性 直 接 造 成 破 坏, 但 依 据 现 状 调 查, 路 线 范 围 内 无 珍 稀 植 物 物 种 及 群 落, 多 为 适 应 力 强 的 常 见 物 种,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至 于 导 致 这 些 常 见 物 种 的 消 失, 临 时 用 地 范 围 内 一 旦 施 工 结 束, 且 随 着 道 路 绿 化 的 实 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弥 补 因 道 路 建 设 导 致 的 植 物 量 损 失, 植 物 多 样 性 也 会 逐 渐 恢 复 桥 梁 的 建 设 工 程 不 可 避 免 地 对 评 价 区 的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的 破 坏, 主 要 体 现 在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对 山 体 的 破 坏 临 时 性 或 永 久 性 地 占 用 林 地 面 积,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间 所 形 成 219

220 的 尘 埃 等 或 多 或 少 地 对 植 物 的 发 育 植 被 的 演 替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在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间 均 须 对 当 地 植 被 加 强 保 护,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及 时 恢 复 被 损 毁 的 植 被, 促 进 其 向 顶 极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常 绿 阔 叶 林 发 展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永 久 性 的 占 用 面 积 相 对 较 小, 评 价 区 内 的 各 种 植 被 类 型 在 整 个 地 质 公 园 中 不 具 有 唯 一 性, 且 不 少 地 段 植 被 现 状 是 亚 热 带 常 绿 针 叶 林, 本 身 处 于 森 林 植 被 演 替 的 中 早 期, 恢 复 所 需 时 间 会 相 对 较 短, 因 此 项 目 工 程 的 建 设 及 运 营 不 会 对 评 价 区 内 的 森 林 植 被 造 成 不 可 挽 回 的 影 响 4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对 地 质 公 园 内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的 噪 声 惊 扰 但 由 于 拟 建 线 路 穿 越 区 并 非 动 物 的 主 要 活 动 地 带, 如 能 在 动 物 活 动 强 度 相 对 较 高 的 凌 晨 及 黄 昏 时 间 控 制 突 发 高 噪 声 作 业, 夜 间 施 工 采 用 定 向 性 较 强 的 灯 光 等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期 活 动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不 大 此 外 穿 越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的 桥 梁 比 高 达 区 100%,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保 护 桥 下 植 被,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界 限, 并 在 施 工 完 成 后 及 时 的 对 桥 梁 周 边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保 证 桥 下 作 为 动 物 通 道 的 隐 蔽 性,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亦 不 会 对 地 质 公 园 动 物 造 成 阻 隔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基 本 不 会 使 地 质 公 园 的 野 生 动 物 种 类 数 量 发 生 变 化, 不 会 导 致 这 些 物 种 种 群 发 生 大 的 波 动 或 出 现 衰 退 现 象 (5)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生 态 预 防 保 护 措 施 : 1 与 地 质 公 园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明 确 施 工 界 限, 不 得 进 入 施 工 界 限 外 的 区 域 施 工 及 活 动 ; 2 在 施 工 人 员 和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前,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护 林 防 火 等 知 识 宣 传 培 训 与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对 自 然 资 源 保 护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初 步 掌 握 资 源 保 护 措 ; 3 项 目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首 先 聘 用 当 地 林 业 技 术 人 员 及 专 家 对 工 程 沿 线 砍 伐 区 进 行 识 别 和 标 识 野 生 国 家 保 护 植 物, 一 旦 发 现 应 采 取 避 让 移 植 等 保 护 措 施, 待 其 确 定 无 珍 稀 保 护 植 物 后 方 可 实 施 砍 伐 清 表 工 作 ; 4 为 了 避 免 路 段 施 工 对 地 质 公 园 的 环 境 污 染, 未 经 地 质 公 园 管 理 处 允 许 的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地 质 公 园 范 围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 1 强 化 对 河 道 及 水 环 境 的 保 护 施 工 建 设 应 加 强 工 程 管 理, 尽 量 减 少 对 河 道 的 堵 塞, 及 时 清 理 河 道 内 建 筑 垃 圾, 避 免 对 野 生 动 物 水 源 造 成 破 坏 ; 220

221 2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尽 量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由 于 许 多 动 物 的 活 动 高 峰 为 黄 昏 及 清 晨, 应 尽 量 减 少 这 两 个 时 段 的 高 噪 音 作 业,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车 辆 运 输 应 禁 止 鸣 笛 ; 3 工 程 建 设 竣 工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植 树 造 林, 恢 复 施 工 范 围 周 边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 4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单 位 和 工 人 的 宣 传 教 育, 特 别 关 注 和 保 护 好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尤 其 猛 禽 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严 禁 投 毒 布 网 下 套 ( 铗 ) 捕 捉 ; 5 施 工 期 间 要 注 意 森 林 防 火 要 特 别 注 意 根 据 不 同 动 物 的 繁 殖 与 觅 食 特 性, 减 少 人 类 的 干 扰 同 时 通 过 加 强 对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的 科 普 宣 传, 共 同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的 保 护 工 作 ; 6 建 设 完 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责 任 制, 落 实 责 任 人,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知 识 教 育 和 管 理,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意 识, 杜 绝 施 工 人 员 非 法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 7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应 尽 量 避 免 或 者 减 少 爆 破, 尽 量 使 用 机 械 开 挖, 以 减 少 突 发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干 扰 ; 8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应 注 意 桥 下 涵 洞 口 的 绿 化 恢 复, 以 保 证 作 为 动 物 通 道 的 隐 蔽 性 需 求, 才 能 被 野 生 动 物 充 分 利 用 9 施 工 期 间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或 发 现 受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进 行 救 护 与 治 疗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 1 杜 绝 人 为 对 工 程 红 线 外 范 围 内 及 周 边 野 生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行 为, 严 禁 乱 砍 乱 伐, 并 安 排 专 人 监 督 管 理 ; 2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对 运 送 散 装 材 料 的 汽 车, 尽 可 能 遮 盖, 防 止 跑 冒 滴 漏, 装 卸 材 料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对 公 路 两 侧 植 物 的 污 染 影 响 ; 3 施 工 期 间, 对 外 来 的 施 工 材 料 一 律 实 行 严 格 的 植 物 病 虫 害 检 疫, 防 止 生 物 入 侵 及 植 物 传 染 病 害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影 响 分 析 经 过 现 在 调 查, 本 项 目 周 边 临 近 (5km 范 围 内 )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共 6 处 :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1) 位 置 关 系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有 :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221

222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详 见 图 6.2-5~ 图 表 拟 建 项 目 距 离 较 近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概 况 序 号 生 态 敏 感 区 名 称 距 离 及 位 置 关 系 临 近 工 程 内 容 1.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2.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3.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4.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5.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6.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避 让, 位 于 线 路 两 侧, 桩 号 为 K 路 基 避 让, 位 于 线 路 西 侧 约 2km, 桩 号 为 K2+100 路 基 避 让, 线 路 南 侧 约 25m, 桩 号 为 K 路 基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60m, 桩 号 为 K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890m, 桩 号 为 NK 路 基 路 基 避 让, 线 路 东 侧 1.6km, 桩 号 为 K3+400 路 基 222

223 图 本 项 目 与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图 本 项 目 与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223

224 图 本 项 目 与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图 本 项 目 与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224

225 图 本 项 目 与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图 本 项 目 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225

226 (2)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范 措 施 1 森 林 植 被 森 林 系 统 是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的 重 要 生 态 系 统 组 成 部 分, 由 于 本 项 目 在 项 目 选 线 期 间 采 纳 了 环 评 单 位 的 建 议, 选 择 了 不 经 过 保 护 区 的 线 位 走 向, 未 对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的 植 被 造 成 生 物 量 损 失 植 被 群 落 组 成 改 变 等 直 接 影 响, 且 线 位 距 各 生 态 敏 感 区 边 缘 有 一 定 距 离,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的 森 林 植 被 未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距 离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距 离 较 近, 施 工 期 可 能 会 导 致 以 下 对 区 内 植 被 的 间 接 影 响 : 如 因 施 工 扬 尘 阻 塞 植 物 气 孔, 或 覆 盖 植 物 叶 片, 影 响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越 界 进 入 敏 感 区 堆 放 物 料, 导 致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植 物 因 物 料 覆 压 死 亡 ; 施 工 人 员 未 经 主 管 部 门 许 可 进 入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采 伐 树 木 等 但 以 上 影 响 均 可 以 通 过 加 强 洒 水 抑 尘 明 确 施 工 界 限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教 育 等 方 式 避 免, 因 此 本 项 目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系 统 植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功 能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2 野 生 动 物 野 生 动 物 同 样 为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之 一 本 项 目 实 施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 鸟 类 两 爬 类 : 施 工 期 间, 尽 管 动 用 大 型 相 关 机 械 挖 土 机 爆 破 破 坏 周 边 部 分 植 被, 未 直 接 改 变 该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原 有 植 被 景 观 和 微 气 候, 但 施 工 机 械 等 噪 声 的 直 接 驱 赶 和 灯 光 对 动 物 性 食 物 资 源 分 布 的 改 变 ( 主 要 指 昆 虫 ), 保 护 区 内 距 离 线 位 较 近 的 鸟 类 两 爬 类 的 觅 食 和 繁 殖 区 域 可 能 发 生 改 变, 因 此 施 工 期 适 应 人 类 活 动 的 食 虫 鸟 类 和 两 爬 类 可 能 靠 近 施 工 区 域 分 布 由 于 迁 徙 能 力 相 对 较 强, 大 部 分 鸟 类 繁 殖 生 境 选 择 会 受 人 为 扰 动 的 驱 赶, 远 离 施 工 区 域 兽 类 : 工 程 建 设 期 会 使 栖 息 于 生 态 敏 感 区 附 近 的 小 型 兽 类 失 去 部 分 栖 息 地 而 且 由 于 部 分 兽 类 肉 可 食, 易 受 到 干 扰, 应 严 禁 投 毒 布 网 下 套 ( 铗 ) 捕 获 等 行 为 ; 但 由 于 栖 息 于 生 态 敏 感 区 边 缘 的 兽 类 属 于 适 应 性 强 食 性 广 泛 的 小 型 物 种 大 型 兽 类 往 往 分 布 于 生 态 敏 感 区 中 心, 生 境 条 件 较 好 的 区 域, 因 此 本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的 226

227 兽 类 的 影 响 仅 限 于 施 工 期 的 驱 离 效 应, 施 工 完 毕 一 定 时 间 后, 生 态 敏 感 区 周 边 区 域 小 型 兽 类 的 生 境 和 分 布 会 重 新 恢 复 3 景 观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未 进 入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项 目 建 设 对 以 上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景 观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如 下 : a. 拟 建 项 目 未 进 入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区 域, 不 造 成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景 观 切 割, 仅 会 对 临 近 区 域 造 成 地 形 地 貌 会 发 生 轻 微 的 变 化, 对 局 部 自 然 景 观 会 产 生 轻 微 的 负 面 影 响 b. 根 据 根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主 要 景 点 分 布 特 征, 均 距 离 本 项 目 推 荐 线 位 较 远, 景 观 影 响 轻 微 c.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将 铺 设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它 与 森 林 公 园 保 护 区 的 背 景 色 绿 色, 有 一 定 的 色 彩 反 差, 从 近 距 离 观 察, 景 观 敏 感 度 较 高, 对 敏 感 区 背 景 色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区 域 的 整 体 景 观 造 成 一 定 的 视 觉 冲 击 从 远 距 离 观 察, 做 好 拟 建 项 目 两 侧 景 观 绿 化 设 计, 有 效 控 制 路 基 与 临 近 桥 梁 高 度 及 体 量, 路 线 掩 盖 在 绿 色 植 被 之 中, 景 观 敏 感 度 可 有 效 降 低, 对 敏 感 区 的 整 体 景 观 将 影 响 较 小 d. 如 果 拟 建 项 目 路 线 顺 应 地 形 地 貌 进 行 布 线, 线 形 流 畅, 时 隐 时 现 地 展 示, 会 给 区 域 增 添 动 感 美 朦 胧 美, 起 到 丰 富 森 林 公 园 保 护 区 的 景 观 作 用 ; 若 线 形 设 计 不 当 如 线 性 布 设 很 顺 直 弯 曲 度 过 大 等, 对 景 观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e. 在 临 近 森 林 公 园 保 护 区 路 段 拟 建 项 目 的 绿 化 工 程 应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景 观 设 计, 注 意 与 森 林 公 园 保 护 区 外 围 景 观 相 协 调 4 其 它 影 响 分 析 a. 施 工 期 间 野 外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以 及 运 输 车 辆 的 噪 音 和 扬 尘 对 工 程 区 域 及 其 周 边 的 维 管 束 植 物 的 生 长 发 育 繁 殖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等 ; 通 过 在 合 同 中 明 确 敏 感 区 路 段 施 工 单 位 的 环 保 要 求, 及 对 施 工 队 伍 的 宣 传 教 育, 尤 其 基 本 的 生 态 保 护 知 识 宣 传, 避 免 人 员 车 辆 误 入 敏 感 区, 造 成 影 响 b.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人 为 活 动 对 森 林 火 灾 产 生 隐 患 ; c. 工 程 施 工 期, 外 来 的 施 工 材 料 可 能 会 对 植 物 多 样 性 产 生 一 定 的 威 胁 227

228 6.2.9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及 生 态 功 能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影 响 估 测 生 态 完 整 性 本 底 值 的 估 测 可 以 作 为 现 状 评 价 的 类 比 标 准, 作 为 影 响 预 测 的 参 考 生 态 完 整 性 评 价 包 括 自 然 系 统 生 产 能 力 的 定 量 估 测 和 稳 定 状 况 分 析 两 个 方 面 (1) 生 产 能 力 估 测 生 产 能 力 估 测 是 通 过 对 自 然 植 被 净 第 一 性 生 产 力 的 估 测 来 完 成 的 本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地 处 热 带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评 价 区 域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包 括 常 绿 阔 叶 林 暖 性 针 叶 林 热 带 稀 树 干 草 原 人 工 林 农 田 疏 林 和 灌 丛 等 结 合 表 , 并 据 评 价 区 内 实 际 植 被 状 况 可 知 该 区 域 内 净 生 产 力 为 800~1800g/(m 2 a), 其 中 阔 叶 林 ( 含 人 工 桉 树 林 ) 净 生 产 力 为 1200~1700g/(m 2 a) 暖 性 针 叶 林 800~1600 g/(m 2 a) 各 类 混 交 林 800~1300 g/(m 2 a) 灌 丛 750~880 克 / g/(m 2 a) 草 丛 650~750 g/(m 2 a), 各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植 被 生 产 力 处 于 一 般 水 平, 与 全 球 同 类 生 态 系 统 平 均 水 平 相 当 (2) 稳 定 状 况 分 析 1 生 产 力 水 平 据 评 价 区 内 实 际 植 被 状 况 可 知 该 区 域 内 净 生 产 力 为 800~1800 g/(m 2 a), 各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植 被 生 产 力 处 于 一 般 水 平, 与 全 球 同 类 生 态 系 统 平 均 水 平 相 当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生 态 系 统 稳 定 性 一 般, 净 生 产 能 力 属 中 等 水 平 生 态 系 统 表 地 球 上 生 态 系 统 的 净 生 产 力 和 植 物 生 物 量 ( 按 生 产 力 次 序 排 列 ) 面 积 (10 6 km 2 )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g/(m 2 a) 228 世 界 净 生 产 量 (109t/a) 平 均 生 物 量 (g/m 2 ) 热 带 雨 林 热 带 季 雨 林 温 带 常 绿 林 温 带 阔 叶 林 北 方 针 叶 林 热 带 稀 树 干 草 原 农 田 疏 林 和 灌 丛 温 带 草 原 冻 原 和 高 山 草 甸 荒 漠 灌 丛 岩 石 冰 和 沙 漠 沼 泽 湖 泊 和 河 流 大 陆 总 计

229 生 态 系 统 面 积 (10 6 km 2 )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g/(m 2 a) 229 世 界 净 生 产 量 (109t/a) 平 均 生 物 量 (g/m 2 ) 藻 床 和 礁 石 港 湾 水 涌 地 带 大 陆 架 海 洋 海 洋 总 计 整 个 地 球 阻 抗 稳 定 性 阻 抗 稳 定 性 与 区 域 内 生 物 组 分 的 异 质 性 构 成 密 切 相 关, 异 质 性 的 斑 块 可 以 阻 隔 干 扰 的 传 播, 当 某 一 斑 块 成 为 干 扰 源 时, 相 邻 的 异 质 性 斑 块 成 了 干 扰 的 阻 断 ( 如 火 灾 虫 害 )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系 统 可 包 括 阔 叶 林 针 叶 林 竹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阔 竹 混 交 林 灌 草 丛 草 丛 等 自 然 群 落 及 果 林 苗 圃 林 经 济 林 农 业 植 被 等 人 工 植 被 群 落 上 述 生 物 组 分 中, 人 工 植 被 因 受 人 为 干 扰 较 大, 处 于 较 不 稳 定 的 状 态 ; 自 然 群 落 内 乔 木 群 丛 较 为 稳 定, 灌 丛 灌 草 丛 群 落 有 更 趋 稳 定 的 条 件, 亦 有 退 化 成 次 级 生 态 系 统 的 情 况 目 前 评 价 区 内 自 然 植 被 人 为 干 扰 总 体 较 少, 自 然 植 被 群 落 占 主 导 作 用, 由 于 评 价 区 内 各 种 生 态 系 统 常 年 处 于 相 同 的 水 平, 因 此 总 体 保 持 在 较 稳 定 的 状 态, 生 态 系 统 有 趋 于 稳 定 之 势 因 此, 评 价 区 对 自 然 植 被 变 化,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受 影 响 的 阻 抗 稳 定 性 较 大, 对 项 目 建 设 对 局 部 区 域 的 线 性 带 状 生 态 影 响, 具 一 定 的 阻 抗 性, 属 于 可 接 受 和 可 恢 复 范 围 (3) 生 态 完 整 性 背 景 值 的 调 查 与 评 价 1 生 产 能 力 调 查 与 评 价 评 价 区 内 自 然 植 被 生 长 量 为 8~18 吨 / 公 顷 年 据 结 果 可 知, 森 林 植 被 生 长 量 在 8.1~15 吨 / 公 顷 年 之 间, 分 别 处 于 差 ~ 中 等 水 平, 其 中 风 水 林 最 高, 阔 叶 林 竹 林 生 长 量 较 高, 普 遍 高 于 其 他 森 林 植 被, 处 于 中 等 水 平, 而 马 尾 松 林 杉 木 林 则 较 低, 常 处 于 差 水 平, 其 余 植 物 群 落 生 长 量 一 般 达 到 较 差 水 平, 处 于 桉 树 林 和 马 尾 松 林 之 间 ; 灌 草 丛 和 草 丛 群 落 生 长 量 一 般 在 6~8 吨 / 公 顷 年 之 间, 调 查 样 方 为 7.5 吨 / 公 顷 年, 处 于 差 水 平 2 稳 定 状 况 的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系 统 的 稳 定 和 不 稳 定 是 对 立 统 一 的, 由 于 各 种 生 态 因 素 的 变 化, 生 态 系 统 处 于 一 种 波 动 平 衡 状 况 自 然 体 系 的 稳 定 性 包 括 两 种 特 征, 即 阻 抗 和 恢 复, 这 是 从 系 统 对 干 扰 反 应 的 意 义 上 定 义 的 阻 抗 是 系 统 在 环 境 变 化 或 潜 在 干 扰 时 反 抗 或 阻 止 变 化 的

230 能 力, 它 是 偏 离 值 的 倒 数 大 的 偏 离 意 味 着 阻 抗 低 恢 复 ( 或 回 弹 ) 是 系 统 被 改 变 后 返 回 原 来 状 态 的 能 力, 用 返 回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来 衡 量 A. 恢 复 稳 定 性 的 度 量 据 植 被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多 数 以 阔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竹 阔 混 交 林 竹 林 灌 丛 群 落 为 主 沿 线 评 价 区 内 人 为 干 扰 相 对 非 环 境 敏 感 区 较 少, 各 类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正 处 于 较 稳 定 状 态 由 于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内 自 然 条 件 较 好, 气 候 温 润, 适 宜 植 被 生 长, 区 域 内 植 被 生 产 能 力 可 保 持 在 各 类 生 态 系 统 的 平 均 水 平 在 采 取 积 极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情 况 下, 评 价 区 内 生 态 系 统 的 恢 复 能 力 可 超 过 现 有 水 平, 达 到 较 好 状 态 因 此, 评 价 区 内 生 态 系 统 恢 复 稳 定 性 较 好 B. 阻 抗 稳 定 性 的 度 量 阻 抗 稳 定 性 与 高 亚 稳 定 性 元 素 的 数 量 空 间 分 布 及 其 异 质 化 程 度 相 关 密 切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内 各 类 生 态 系 统 的 种 类 较 多, 生 态 系 统 多 样 性 较 高, 异 质 性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各 类 自 然 植 被 群 落, 均 有 着 一 般 或 较 好 的 阻 抗 稳 定 性, 人 工 植 被 也 在 发 挥 着 积 极 的 生 态 效 益 和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有 着 较 好 的 阻 抗 稳 定 性 (4) 稳 定 状 况 的 影 响 评 价 1 自 然 体 系 恢 复 稳 定 性 自 然 体 系 恢 复 稳 定 性 以 植 被 生 物 量 度 量 经 计 算 节 计 算, 本 项 目 全 线 生 物 量 总 损 失 为 t, 占 工 程 影 响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18.41% 项 目 建 设 后,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生 物 量 在 短 期 内 有 所 减 少, 在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后, 可 逐 渐 恢 复 破 坏 的 原 有 生 物 量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自 然 体 系 恢 复 稳 定 性 有 负 面 影 响, 但 该 负 面 影 响 是 评 价 区 域 内 自 然 体 系 可 以 承 受 的, 且 逐 渐 消 除 2 自 然 体 系 阻 抗 稳 定 性 自 然 体 系 阻 抗 稳 定 性 是 通 过 对 植 被 异 质 性 程 度 的 改 变 程 度 来 度 量 的 异 质 性 是 指 一 个 区 域 里 ( 景 观 或 生 态 系 统 ) 对 一 个 种 或 者 更 高 级 的 生 物 组 织 的 存 在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资 源 ( 或 某 种 性 质 ) 在 空 间 或 时 间 上 的 变 异 程 度 ( 或 强 度 ) 由 于 异 质 性 的 组 分 具 有 不 同 的 生 态 位, 给 动 物 物 种 和 植 物 物 种 的 栖 息 移 动 以 及 抵 御 内 外 干 扰 提 供 了 复 杂 和 微 妙 的 相 应 利 用 关 系 据 实 地 调 查 和 遥 感 影 像 图 判 读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建 设 将 改 变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并 使 这 些 区 域 内 生 态 异 质 化 程 度 降 低, 但 其 他 区 域 并 未 发 生 变 化 由 于 本 项 目 在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桥 隧 比 极 高, 地 表 扰 动 面 积 极 小,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将 降 低 评 价 区 230

231 域 内 异 质 化 程 度, 并 使 自 然 体 系 阻 抗 稳 定 性 有 所 下 降, 但 下 降 不 明 显 (5)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总 体 评 价 1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各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植 被 生 产 力 处 于 较 好 水 平, 与 全 球 同 类 生 态 系 统 平 均 水 平 相 当, 生 态 系 统 稳 定 性 较 好, 净 生 产 能 力 属 中 等 水 平 2 评 价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各 种 生 态 系 统 常 年 处 于 相 同 的 水 平, 因 此 总 体 保 持 在 较 稳 定 的 状 态, 生 态 系 统 有 趋 于 稳 定 之 势 3 由 于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内 自 然 条 件 较 好, 气 候 温 润, 适 宜 植 被 生 长, 其 植 被 生 产 能 力 可 保 持 在 各 类 生 态 系 统 的 平 均 水 平 在 有 意 识 的 植 被 保 护 下,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生 态 系 统 的 恢 复 能 力 可 超 过 现 有 水 平, 达 到 较 好 状 态, 生 态 系 统 恢 复 稳 定 性 较 好 4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穿 越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不 多, 生 态 系 统 多 样 性 程 度 一 般, 异 质 性 处 于 一 般 水 平, 具 有 一 定 的 阻 抗 稳 定 性 5 工 程 建 设 将 改 变 沿 线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并 使 这 些 区 域 内 生 态 异 质 化 程 度 降 低, 但 本 项 目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桥 梁 比 较 高, 对 地 表 扰 动 极 小, 其 他 区 域 并 未 发 生 变 化, 且 异 质 化 程 度 和 阻 抗 稳 定 性 下 降 不 明 显 综 上,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将 对 自 然 体 系 恢 复 稳 定 性 产 生 短 期 内 的 负 面 影 响,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得 到 恢 复 或 缓 解 运 营 期 对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的 阻 隔 影 响, 可 通 过 进 一 步 增 加 桥 隧 比 得 到 减 缓, 对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穿 越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段 施 工 建 设 对 于 土 壤 植 被 动 物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景 观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综 合 表 现 为 对 生 态 系 统 质 量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将 使 工 程 区 涉 及 各 处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发 生 一 定 变 化, 部 分 植 被 将 被 破 坏, 以 人 工 林 或 果 林 为 主 的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将 被 道 路 阻 隔, 形 成 一 定 的 阻 隔 效 应 施 工 期 时 间 不 长, 但 对 于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的 影 响 却 是 一 个 长 期 过 程, 一 些 长 期 累 积 的 影 响 也 需 加 以 考 虑 工 程 建 设 后, 原 有 生 态 系 统 从 结 构 上 被 道 路 分 割 阻 隔, 并 形 成 阻 隔 效 应 林 缘 效 应 等 生 态 影 响 过 程, 其 影 响 无 法 避 免, 但 可 以 尽 量 减 缓, 并 积 极 采 取 生 态 措 施 予 以 修 复 弥 补 本 工 程 区 域 内 生 态 敏 感 区 段 的 建 设, 将 加 快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变 化 的 速 度, 或 将 带 动 人 工 林 果 林 的 种 植, 或 将 带 来 一 定 的 林 缘 效 应, 将 对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带 来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此 外, 在 人 工 生 态 系 统 ( 道 路 ) 与 周 边 各 类 生 态 系 统 的 融 合 过 程 中, 也 将 存 在 间 231

232 接 生 态 影 响 问 题, 如 对 周 边 生 态 系 统 人 为 干 扰 加 剧, 噪 声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等 方 面, 将 使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受 间 接 影 响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包 括 其 自 身 内 部 功 能 和 从 人 类 角 度 出 发 的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此 节 重 点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涉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生 态 系 统 自 身 功 能 的 影 响, 包 括 物 质 循 环 能 量 流 动 信 息 传 递, 调 节 与 反 馈 等 各 方 面, 其 中 最 基 本 的 为 能 量 流 动 物 质 循 环 和 信 息 传 递 3 个 方 面 结 合 上 述 景 观 生 态 及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影 响 分 析, 另 考 虑 物 种 流 和 道 路 工 程 对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对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1) 能 量 流 动 能 量 流 动 指 生 态 系 统 中 能 量 输 入 传 递 转 化 和 丧 失 的 过 程 能 量 流 动 是 生 态 系 统 的 重 要 功 能, 在 生 态 系 统 中, 生 物 与 环 境, 生 物 与 生 物 间 的 密 切 联 系, 可 以 通 过 能 量 流 动 来 实 现 能 量 流 动 两 大 特 点 : 单 向 流 动, 逐 级 递 减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系 统 能 量 流 动 的 影 响, 首 先 应 考 虑 对 能 量 来 源 即 太 阳 能 吸 收 传 递 的 影 响, 再 者 应 关 注 能 量 在 各 营 养 级 之 间 传 递 的 影 响 能 量 传 递 的 主 要 途 径 是 食 物 链 与 食 物 网, 这 构 成 了 营 养 关 系, 传 递 到 每 个 营 养 级 时, 同 化 能 量 的 去 向 为 : 未 利 用 ( 用 于 今 后 繁 殖 生 长 ) 代 谢 消 耗 ( 呼 吸 作 用, 排 泄 ) 被 下 一 营 养 级 利 用 ( 最 高 营 养 级 除 外 )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是 太 阳 能 被 固 定 下 来 的 主 要 途 径, 生 物 量 损 失, 直 接 造 成 能 量 固 定 的 损 失,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植 物 损 失 难 以 恢 复, 对 太 阳 能 的 吸 收 及 传 递 也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这 部 分 损 失, 可 通 过 植 被 恢 复 生 态 补 偿 等 方 式 得 到 减 缓 相 对 涉 及 的 整 个 生 态 严 控 区 而 言, 本 工 程 占 地 比 例 较 小, 对 太 阳 能 的 吸 收 固 定 即 能 量 的 产 生 也 仅 占 较 小 比 例, 因 此 对 整 个 生 态 系 统 能 量 产 生 影 响 不 大 道 路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除 了 地 表 植 被 损 失 外, 还 包 括 生 态 系 统 各 个 方 面 : 随 着 土 壤 的 挖 或 理 化 性 质 改 变, 土 壤 微 生 物 及 微 生 态 系 统 也 将 受 到 影 响 ; 道 路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动 物 活 动 频 率 和 密 度 也 将 减 少,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在 几 百 米, 初 级 消 费 者 次 级 消 费 者 等 能 量 传 递 环 节 的 减 弱, 将 使 道 路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生 态 系 统 能 量 的 传 递 受 到 影 响 简 而 言 之, 生 态 系 统 能 量 流 动 受 损 具 体 表 现 在 植 被 ( 生 产 者 ) 的 直 接 损 失 和 动 物 ( 消 费 者 ) 种 群 密 度 的 降 低 两 个 方 面, 与 沿 线 涉 及 敏 感 区 全 区 相 比,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能 量 的 固 定 及 传 递 影 响 比 例 相 对 较 小 (2) 物 质 循 环 232

233 生 态 系 统 的 能 量 流 动 推 动 着 各 种 物 质 在 生 物 群 落 与 无 机 环 境 间 循 环, 生 态 系 统 的 物 质 循 环 按 途 径 可 分 为 气 体 型 循 环 水 循 环 和 沉 积 型 循 环 ; 按 常 见 物 质, 可 分 为 碳 循 环 氮 循 环 硫 循 环 磷 循 环 等 气 态 循 环 和 沉 积 型 循 环 具 有 范 围 广 周 期 长 等 特 点, 受 单 个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有 限, 而 水 循 环 则 与 建 设 项 目 具 体 位 置 影 响 程 度 密 切 相 关 水 循 环 是 指 大 自 然 的 水 通 过 蒸 发, 植 物 蒸 腾, 水 汽 输 送, 降 水, 地 表 径 流, 下 渗, 地 下 径 流 等 环 节, 在 水 圈, 大 气 圈, 岩 石 圈, 生 物 圈 中 进 行 连 续 运 动 的 过 程 水 循 环 是 生 态 系 统 的 重 要 过 程, 是 所 有 物 质 进 行 循 环 的 必 要 条 件 本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区 段, 涉 及 丘 陵 山 体 较 多, 山 体 受 地 形 地 貌 及 地 表 植 被 影 响, 经 长 期 地 表 径 流 作 用, 基 本 形 成 较 固 定 的 小 型 沟 槽 及 低 凹 地 带, 以 增 加 暴 雨 季 节 对 地 表 径 流 的 排 泄 路 基 建 设, 对 地 表 径 流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本 工 程 一 般 沿 山 脚 铺 设, 需 考 虑 暴 雨 季 节 地 表 径 流 排 泄 及 去 向 除 桥 梁 外, 涵 洞 也 可 有 效 减 缓 对 地 表 径 流 排 放 的 影 响, 由 于 设 计 尚 未 提 供 具 体 涵 洞 资 料, 目 前 无 法 细 述 道 路 路 基 工 程 建 设, 或 多 或 少 会 对 生 态 系 统 水 循 环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据 现 场 调 查, 山 脚 部 分 区 域 植 被 因 水 土 条 件 较 好, 生 长 较 繁 茂, 若 道 路 建 设 未 预 留 设 置 涵 洞, 将 改 变 这 些 区 域 水 循 环, 影 响 植 被 生 长 综 上, 本 项 目 对 物 质 循 环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水 循 环 方 面, 较 高 的 桥 梁 工 程 比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对 水 循 环 的 影 响, 但 少 部 分 路 基 工 程 的 水 循 环 的 影 响 难 以 避 免 (3) 信 息 传 递 生 态 系 统 信 息 传 递 包 括 物 理 信 息 化 学 信 息 行 为 信 息 等 的 传 递 其 中 物 理 信 息 主 要 有 声 光 温 度 湿 度 磁 力 机 械 振 动 等 ; 化 学 信 息 包 括 生 物 碱 有 机 酸 及 代 谢 产 物 等 ; 行 为 信 息 包 括 求 偶 觅 食 危 险 传 递 等 方 面 道 路 工 程 对 物 理 信 息 的 直 接 影 响, 在 于 车 辆 噪 声 光 照 污 染 机 械 振 动 等 方 面 对 生 态 系 统 内 动 物 的 影 响, 动 物 间 的 物 理 信 息 易 受 到 上 述 各 类 污 染 的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到 动 物 行 为 道 路 工 程 本 身 不 产 生 化 学 信 息, 对 化 学 信 息 传 递 无 直 接 影 响, 但 如 果 装 运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车 辆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则 有 可 能 对 周 边 生 态 系 统 化 学 信 息 传 递 造 成 生 态 风 险, 影 响 动 植 物 生 理 及 其 行 为, 甚 至 直 接 对 动 植 物 造 成 伤 害 道 路 对 物 理 信 息 的 影 响 和 对 化 学 信 息 的 生 态 风 险, 具 体 表 现 在 对 动 物 行 为 影 响 方 面, 可 能 导 致 动 物 繁 殖 觅 食 等 方 面 的 异 常, 并 对 危 险 传 递 钝 化, 易 于 受 到 伤 害, 此 外, 光 污 染 扬 尘 等 对 植 物 物 理 信 息 的 干 扰, 则 有 可 能 影 响 植 物 开 花 结 果 等 行 为 上 述 影 响, 在 理 论 上 均 存 在 可 能, 道 路 运 营 过 程 应 注 意 尽 量 避 免 对 于 道 路 工 程 运 营 期 对 生 233

234 态 系 统 信 息 传 递 方 面 的 影 响, 有 待 于 开 展 进 一 步 的 研 究 (4) 物 种 流 物 种 流 是 指 物 种 的 种 群 在 生 态 系 统 内 或 系 统 之 间 时 空 变 化 的 状 态, 是 生 态 系 统 一 个 重 要 过 程, 包 含 3 个 方 面 :1 生 物 有 机 体 与 环 境 之 间 相 互 作 用 所 产 生 的 时 间 空 间 变 化 的 过 程 ;2 物 种 种 群 在 生 态 系 统 内 或 系 统 之 间 格 局 和 数 量 的 动 态, 反 映 了 物 种 关 系 的 状 态, 如 寄 生 捕 食 共 生 等 ;3 生 物 群 落 中 物 种 组 成 配 置, 营 养 结 构 变 化, 外 来 种 和 本 地 种 的 相 互 作 用, 生 态 系 统 对 物 种 增 加 和 空 缺 的 反 应 等 桥 梁 前 后 均 为 路 基 方 式 敷 设, 对 地 形 地 貌 改 变 较 大, 对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完 整 性 影 响 程 度 也 较 高, 阻 隔 效 应 较 明 显 上 述 工 程 路 段 对 生 态 系 统 有 一 定 的 阻 隔 影 响, 在 影 响 信 息 能 量 交 流 的 同 时, 直 接 表 现 出 对 物 种 流 的 影 响, 即 道 路 两 侧 物 种 交 流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桥 隧 比 极 高, 桥 下 在 绿 化 状 况 良 好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作 为 交 流 通 道, 维 护 生 态 系 统 内 物 种 交 流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对 物 种 流 影 响 较 小 (5) 林 窗 效 应 和 边 缘 效 应 工 程 的 实 施 将 对 环 境 敏 感 区 将 带 来 林 窗 效 应 和 边 缘 效 应 林 窗 效 应 主 要 表 现 为, 道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临 时 用 地, 如 弃 渣 场 取 土 场 施 工 便 道 拌 和 场 施 工 营 地 预 制 场 材 料 堆 场 等, 因 需 要 较 大 空 地, 施 工 期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的 践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围 的 植 被 将 遭 到 破 坏, 对 乔 木 层 灌 木 层 和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明 显, 特 别 是 对 灌 木 层 及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甚 至 导 致 其 消 失, 造 成 森 林 群 落 的 层 次 缺 失, 使 森 林 群 落 的 垂 直 结 构 发 生 较 大 的 改 变 乔 木 层 由 于 缺 乏 灌 木 的 保 护 和 促 进 作 用, 对 环 境 的 抵 抗 能 力 下 降, 易 感 染 病 害 和 遭 受 风 折, 使 整 个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对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和 调 节 能 力 下 降, 群 落 稳 定 性 下 降, 另 外, 由 于 乔 木 层 灌 木 层 和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并 引 起 群 落 结 构 的 变 化 和 群 落 层 次 的 缺 失, 将 直 接 影 响 群 落 的 演 替, 形 成 森 林 内 部 的 林 窗 结 构, 从 而 引 起 林 窗 效 应, 同 样 会 改 变 森 林 群 落 的 生 境 条 件, 大 量 的 喜 光 树 种 进 入, 而 常 绿 树 种 则 从 林 内 消 失, 使 森 林 群 落 的 演 替 发 生 改 变, 地 带 性 植 被 的 改 变 和 消 失, 降 低 了 森 林 对 环 境 的 适 应 和 调 节 能 力 边 缘 效 应 是 指 在 某 一 生 态 系 统 的 边 缘, 或 两 个 或 多 个 生 态 系 统 的 交 界 区 域 内 能 流 物 流 和 信 息 流 都 远 远 大 于 某 一 生 态 系 统 内 部 的 能 流 物 流 和 信 息 流 比 如, 有 关 研 究 表 明, 一 个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其 边 缘 ( 林 缘 带 ) 往 往 分 布 着 比 森 林 内 部 更 为 丰 富 的 动 植 物 种 类, 具 有 更 高 的 生 产 力 和 更 丰 富 的 景 观 多 个 生 态 系 统 的 交 界 地 带, 往 往 是 234

235 动 植 物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最 佳 环 境 这 种 边 缘 环 境 一 方 面 能 提 供 最 丰 富 的 生 存 所 必 需 的 物 质 能 量 和 信 息 另 一 方 面, 它 也 使 他 们 面 临 更 为 严 峻 的 考 验, 包 括 更 为 激 烈 的 竞 争 和 更 为 频 繁 的 自 然 灾 害 ( 剧 烈 的 物 质 和 能 量 的 运 动 ) 边 缘 效 应 引 起 的 机 理 在 于 其 加 成 效 应 协 合 效 应 和 集 肤 效 应 公 路 运 营 的 边 缘 效 应 将 对 植 物 资 源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将 原 来 整 片 林 地 要 出 一 条 带 状 空 地, 使 森 林 群 落 产 生 林 缘 效 应, 从 森 林 边 缘 向 林 内, 光 辐 射 温 度 湿 度 风 等 因 素 都 会 发 生 改 变, 而 这 种 小 气 候 的 变 化 会 导 致 森 林 边 缘 的 植 物 动 物 和 微 生 物 等 沿 林 缘 林 内 的 发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变 化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人 们 将 会 有 意 无 意 的 将 外 来 物 种 带 进 工 程 区, 由 于 外 来 物 种 比 当 地 物 种 更 好 的 适 应 和 利 用 被 干 扰 的 环 境, 将 导 致 当 地 生 存 的 物 种 数 量 的 减 少 树 木 逐 渐 的 衰 退 在 沿 线 形 成 的 裸 地 有 可 能 形 成 外 来 物 种 的 入 侵 近 道, 并 且 逐 步 成 为 局 部 的 优 势 群 落, 从 而 排 斥 了 当 地 的 土 著 植 物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间, 某 些 入 侵 植 物 种 子 极 有 可 能 被 带 入 工 程 道 路 两 侧, 对 当 地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造 成 潜 在 的 威 胁 本 工 程 涉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以 次 生 阔 叶 林 为 主, 林 地 生 态 系 统 耐 受 人 为 干 扰 本 身 相 对 较 强, 加 之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桥 梁 比 极 高,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导 致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区 路 基 段 内 产 生 一 定 的 林 窗 效 应 和 边 缘 效 应, 以 及 一 定 的 因 生 物 入 侵 导 致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损 失 等 生 态 风 险 6.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较 大, 地 形 复 杂, 挖 填 等 土 石 方 量 较 大 因 此, 投 入 的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众 多, 施 工 活 动 对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的 声 环 境 有 较 大 的 干 扰 影 响 施 工 期 不 同 阶 段 噪 声 源 分 析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来 自 于 施 工 机 械 的 施 工 噪 声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辐 射 噪 声, 其 噪 声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但 由 于 拟 建 项 目 工 期 较 长, 施 工 机 械 多, 且 一 般 都 具 有 高 噪 声 无 规 则 等 特 点, 如 不 采 取 措 施 控 制, 会 对 附 近 村 庄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产 生 较 大 的 噪 声 干 扰 根 据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主 要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即 基 础 施 工 路 面 施 工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以 下 分 别 介 绍 这 三 个 阶 段 的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和 施 工 机 械 1 基 础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是 高 速 公 路 耗 时 最 长 所 用 施 工 机 械 最 多 噪 声 最 强 的 阶 段, 主 要 包 括 路 基 施 工 桥 梁 施 工 等 方 面 : a 路 基 施 工 : 主 要 包 括 地 基 处 理 路 基 平 整 挖 填 土 方 逐 层 压 实 等 工 程, 所 使 235

236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平 地 机 等 b 桥 梁 施 工 : 主 要 为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及 结 构 施 工 等, 所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为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起 吊 机 架 桥 机 等 2 路 面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继 路 基 施 工 结 束 后 开 展, 主 要 是 对 全 线 摊 铺 沥 青, 用 到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是 大 型 沥 青 摊 铺 机, 根 据 国 内 对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进 行 的 一 些 噪 声 监 测, 该 阶 段 公 路 施 工 噪 声 相 对 路 基 施 工 段 要 小, 距 路 边 50m 外 的 敏 感 点 受 到 的 影 响 较 小 3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主 要 是 对 高 速 公 路 的 交 通 通 讯 设 施 进 行 安 装 标 志 标 线 进 行 完 善, 该 工 序 基 本 不 用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因 此 噪 声 的 影 响 更 小 上 述 施 工 过 程 中, 都 伴 有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车 辆 所 带 来 的 辐 射 噪 声, 建 材 运 输 时, 运 输 道 路 会 不 可 避 免 的 选 择 一 些 敏 感 点 附 近 的 现 有 道 路, 这 些 运 输 车 辆 发 出 的 辐 射 噪 声 会 对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各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见 表 表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路 段 施 工 机 械 工 程 前 期 拆 迁 工 程 拆 迁 路 段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风 镐 平 地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路 基 填 筑 路 面 施 工 结 构 施 工 全 线 路 基 路 段 全 线 桥 梁 互 通 立 交 附 属 设 施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振 动 压 路 机 光 轮 压 路 机 沥 青 搅 拌 机 装 载 机 铲 运 机 平 地 机 沥 青 摊 铺 机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光 轮 压 路 机 钻 孔 机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吊 装 设 备 架 梁 机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全 线 电 钻 电 锯 切 割 机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及 本 项 目 施 工 特 点,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分 布 如 下 : 1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等 筑 路 机 械 主 要 分 布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 2 打 桩 机 装 载 机 等 主 要 集 中 在 桥 梁 和 立 交 区 域 ; 3 搅 拌 机 主 要 集 中 搅 拌 站 ; 4 挖 掘 机 和 装 载 机 主 要 集 中 在 弃 渣 场 ; 5 自 卸 式 运 输 车 主 要 行 走 于 弃 渣 场 和 推 荐 线 之 间 的 施 工 便 道 搅 拌 站 桥 梁 和 立 交 之 间, 沿 推 荐 线 布 设 的 施 工 便 道 以 及 联 系 推 荐 线 的 周 边 现 有 道 路 施 工 期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及 源 强 (1) 预 测 模 式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可 近 似 视 为 点 声 源 处 理, 根 据 点 声 源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估 算 距 离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p Lp0 20lg( r / r0 ) 236

237 机 械 类 型 式 中 :L p : 距 声 源 r 米 处 的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dB(A); L p0 : 距 声 源 r 0 米 处 的 噪 声 参 考 值,dB(A); (2) 噪 声 源 强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模 式, 表 列 出 了 距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型 号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级 单 位 :db A 测 点 距 最 大 声 离 ( m) 级 ( db) 10m 30m 50m 80m 100 m 轮 式 装 载 机 ZL 轮 式 装 载 机 ZL 平 地 机 PY160A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双 轮 双 振 式 压 路 机 YZJ10B CC 三 轮 压 路 机 轮 胎 压 路 机 Z 推 土 机 T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摊 铺 机 ( 英 国 ) 摊 铺 机 ( 德 国 ) 发 电 机 组 (2 台 ) 冲 积 式 钻 井 机 W4-60C Fifond31 1 ABG CO VOGEL E FKV 锥 形 反 转 出 料 混 凝 土 搅 JZC 拌 机 注 :5m 处 的 噪 声 级 为 实 测 值, 其 它 为 预 测 值,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稍 有 出 入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沿 线 部 分 敏 感 点 距 公 路 较 近,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为 突 出, 施 工 期 应 予 以 特 别 关 注 尽 管 施 工 期 噪 声 会 对 敏 感 点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相 对 于 营 运 期 来 说, 施 工 期 毕 竟 是 一 短 期 行 为, 因 此 本 评 价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典 型 敏 感 点, 对 施 工 期 噪 声 进 行 了 简 单 分 析 和 预 测 根 据 沿 线 敏 感 点 与 本 项 目 的 位 置 关 系 可 大 致 分 为 3 类, 第 1 类 为 桥 梁 互 通 路 段 敏 感 点, 第 2 类 为 紧 贴 公 路 红 线 的 敏 感 点, 第 3 类 为 距 离 公 路 红 线 40~200m 的 敏 感 点 : 150 m 200 m 250 m 300 m 237

238 (1) 第 1 类 敏 感 点 为 : 上 甶 村 上 甶 小 学 白 牛 埇 斜 楼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光 岭 村 井 口 垌 大 坡 岭 黄 龙 塘 林 仔 松 白 排 石 滩 沙 镜 坡 河 边 仔 潭 村 仔 黄 竹 岭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牛 其 洋 河 仔 桥 头 久 辉 塘 铺 仔 罗 屋 田 颜 村 颜 村 小 学 西 边 村 上 甘 村 海 尾 村 文 参 村 平 山 洋 内 村 西 瓜 园 新 村, 共 33 处 (2) 第 2 类 敏 感 点 为 : 山 埇 表 高 坡 江 永 平 踏 窖 村 昌 考 山 笃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村, 共 10 处 (3) 第 3 类 敏 感 点 为 : 芋 地 塘 根 竹 园 新 村 凤 寨 合 利 塘 边 坡 村 平 田 村 油 柑 坡 外 村 旧 屋 村 牛 枙 山 射 马 仔 黄 桐 根 合 水 村 长 岭 咀 长 坡 长 坡 墩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罗 屋 田 仔 冷 水 小 学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陈 村 仔 大 朋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当 铺 街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共 29 处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情 况, 本 报 告 以 国 道 主 干 线 上 海 至 成 都 公 路 ( 支 线 ) 成 都 至 南 充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的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类 比 分 析, 见 表 从 表 中 数 据 可 看 出, 由 于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过 程 的 复 杂 性 施 工 机 械 类 型 数 量 等 的 多 变 性 等 原 因,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两 侧 敏 感 点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基 本 上 所 有 敏 感 点 昼 夜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现 象, 必 须 采 取 一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由 于 施 工 过 程 为 短 期 过 程,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将 随 着 施 工 作 业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序 号 1 2 施 工 类 型 桥 梁 浇 筑 桥 台 修 建 路 面 施 工 路 标 护 栏 施 工 绿 化 3 平 整 路 面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发 电 机 搅 拌 机 起 重 机 装 载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高 压 清 洗 车 沥 青 铺 路 机 发 电 机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挖 土 机 运 土 车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类 比 分 析 距 离 路 基 (m) 护 坡 施 工 空 压 机 装 载 机 车 混 凝 土 搅 拌 凿 石 电 焊 绿 化 混 凝 土 搅 拌 路 基 平 整 所 有 施 工 过 程 搅 拌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100 推 土 机 搅 拌 机 掘 土 机 运 土 车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挖 掘 机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高 压 120 场 界 238 监 测 值 (db) 昼 间 51.2~ ~ ~ ~ ~ ~ ~ 84.3 夜 间 47.0~ ~ ~ ~ ~ ~ 本 项 目 可 类 比 敏 感 点 第 1 类 敏 感 点 第 2 类 敏 感 点 达 标 分 析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昼 夜 均 有 超 标 昼 夜 均 有 超 标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村 庄 昼 间 超 标

239 序 号 8 施 工 类 型 路 面 施 工 路 标 护 栏 施 工 绿 化 9 平 整 路 面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清 洗 车 沥 青 铺 路 机 发 电 机 等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高 压 清 洗 车 沥 青 铺 路 机 发 电 机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挖 土 机 运 土 车 距 离 路 基 (m) 10 护 坡 施 工 空 压 机 装 载 机 车 混 凝 土 搅 拌 凿 石 电 焊 绿 化 混 凝 土 搅 拌 路 基 平 整 搅 拌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100 推 土 机 搅 拌 机 掘 土 机 运 土 车 120 监 测 值 (db) 昼 间 56.3~ ~ ~ ~ ~ 55.9 夜 间 33.8~ ~ ~ ~ ~ 53.5 本 项 目 可 类 比 敏 感 点 第 3 类 敏 感 点 达 标 分 析 昼 夜 均 有 超 标 昼 夜 均 有 超 标 昼 夜 均 有 超 标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昼 间 不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声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昼 间 施 工 机 械 在 距 施 工 场 地 50m 外 可 以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夜 间 在 200m 外 可 基 本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具 有 暂 时 性,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大, 施 工 时 间 长, 施 工 机 械 具 有 数 量 大, 各 类 多, 噪 声 高 等 特 点, 因 此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对 靠 近 大 中 桥 梁 互 通 立 交 等 大 型 构 筑 物 附 近 的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必 须 采 取 一 定 的 管 理 和 防 护 措 施 营 运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的 公 路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公 路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基 本 模 式 A 车 型 分 类 车 型 分 类 ( 大 中 小 型 车 ) 方 法 见 表 A.1 表 A.1 车 型 分 类 车 型 汽 车 总 质 量 (GVM) 小 型 车 (s) 小 3.5t,M1,M2,N1 中 型 车 (m) 中 3.5t-12t,M2,M3,N2 大 型 车 (L) 大 >12t,N3 注 :M1,M2,M3,N1,N2,N3 和 GB1495 划 定 方 法 相 一 致 239

240 A 基 本 预 测 模 式 式 中 : L eq (h) i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L 0E ) i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V i,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m 处 的 能 量 平 均 A 声 级,dB(A); N 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辆 /h;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A12) 适 用 于 r>7.5m 预 测 点 的 噪 声 预 测 V 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1h; Ψ 1 Ψ 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见 图 A.2 所 示 ; 图 A.2 有 限 路 段 的 修 正 函 数,A B 为 路 段,P 为 预 测 点 L 由 其 他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ΔL= ΔL 1 ΔL 2 + ΔL 3 (A.13) ΔL 1 = ΔL 坡 度 + ΔL 路 面 (A.14) ΔL2 =A atm +A gr +A bar +A misc (A.15) 式 中 : ΔL 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ΔL 坡 度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dB(A); ΔL 路 面 公 路 路 面 材 料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ΔL 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ΔL 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b) 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为 : Leq(T) =10lg(100.1Leq(h) 大 Leq(h) 中 Leq(h) 小 ) (A.16) 如 某 个 预 测 点 受 多 条 线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 如 高 架 桥 周 边 预 测 点 受 桥 上 和 桥 下 多 条 240

241 车 道 的 影 响, 路 边 高 层 建 筑 预 测 点 受 地 面 多 条 车 道 的 影 响 ), 应 分 别 计 算 每 条 车 道 对 该 预 测 点 的 声 级 后, 经 叠 加 后 得 到 贡 献 值 A.2.2 修 正 量 和 衰 减 量 的 计 算 A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ΔL 1 ) a) 纵 坡 修 正 量 (ΔL 坡 度 )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 ΔL 坡 度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大 型 车 :ΔL 坡 度 =98 β db(a) 中 型 车 :ΔL 坡 度 =73 β db(a) 小 型 车 :ΔL 坡 度 =50 β db(a) (A.17) 式 中 : β 公 路 纵 坡 坡 度,% b) 路 面 修 正 量 (ΔL 路 面 )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见 表 A.2 路 面 表 A.2 常 见 路 面 噪 声 修 正 量 单 位 :db(a)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修 正 量 km/h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注 : 表 中 修 正 量 为 (L 0E ) i 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测 得 结 果 的 修 正 A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ΔL 2 ) a) 障 碍 物 衰 减 量 (A bar ) 1 声 屏 障 衰 减 量 (A bar ) 计 算 无 限 长 声 屏 障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 f 声 波 频 率,Hz; δ 声 程 差,m; 241

242 c 声 速,m/s 在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中 可 采 用 500Hz 频 率 的 声 波 计 算 得 到 的 屏 障 衰 减 量 近 似 作 为 A 声 级 的 衰 减 量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计 算 : 图 A.3 有 限 长 度 的 声 屏 障 及 线 声 源 的 修 正 图 A bar 仍 由 公 式 (A.18) 计 算 然 后 根 据 图 A.3 进 行 修 正 修 正 后 的 取 决 于 遮 蔽 角 β/θ 图 A.3(a) 中 虚 线 表 示 : 无 限 长 屏 障 声 衰 减 为 8.5dB, 若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对 应 的 遮 蔽 角 百 分 率 为 92%, 则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的 声 衰 减 为 6.6dB 声 屏 障 的 透 射 反 射 修 正 可 参 照 HJ/T90 计 算 2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计 算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A bar 为 预 测 点 在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内 引 起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照 区 时,A bar =0;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影 区,A bar 决 定 于 声 程 差 δ 由 图 A.4 计 算 δ,δ=a+b-c 再 由 图 A.5 查 出 A bar 242

243 3 农 村 房 屋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值 农 村 房 屋 衰 减 量 可 参 照 GB/T 附 录 A 进 行 计 算, 在 沿 公 路 第 一 排 房 屋 声 影 区 范 围 内, 近 似 计 算 可 按 图 A.6 和 表 A.3 取 值 表 A.3 农 村 房 屋 噪 声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量 b) A atm A gr A misc 衰 减 项 计 算 按 正 文 相 关 模 式 计 算 A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ΔL3) a) 道 路 交 叉 路 口 噪 声 ( 影 响 ) 修 正 量 243

244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修 正 值 ( 附 加 值 ) 见 表 A.4 表 A.4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附 加 量 b) 两 侧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地 貌 以 及 声 源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影 响 因 素 的 修 正 当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间 距 小 于 总 计 算 高 度 30% 时, 其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为 : 式 中 : w 为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面 的 间 距,m; H b 为 构 筑 物 的 平 均 高 度,h, 取 线 路 两 侧 较 低 一 侧 高 度 平 均 值 代 入 计 算,m 预 测 参 数 选 取 情 况 说 明 (1) 车 流 量 本 次 评 价 车 流 量 计 算 主 要 根 据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预 测 的 交 通 量 和 车 型 比 例 及 昼 夜 比, 换 算 得 到 拟 建 公 路 各 路 段 各 特 征 年 昼 间 和 夜 间 平 均 小 时 绝 对 交 通 量, 见 表 (2) 车 速 本 次 评 价 预 测 车 速 计 算 参 考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附 录 C 中 公 式 计 算 法, 车 数 计 算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3) 背 景 值 本 工 程 路 段 采 用 现 状 监 测 值 或 类 比 环 境 现 状 相 同 点 的 现 状 监 测 值 作 为 背 景 值, 具 体 见 表

245 表 本 项 目 噪 声 预 测 背 景 值 选 取 情 况 单 位 :db(a) 序 号 敏 感 点 类 比 点 代 表 性 分 析 监 测 值 昼 间 夜 间 1. 上 甶 村 上 甶 小 学 上 甶 村 与 上 甶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白 牛 埇 斜 楼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光 岭 村 井 口 垌 光 岭 村 与 光 岭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大 坡 岭 光 岭 村 与 光 岭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芋 地 塘 光 岭 村 与 光 岭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黄 龙 塘 光 岭 村 与 光 岭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山 埇 表 高 坡 山 埇 表 与 山 埇 表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江 永 平 根 竹 园 江 永 平 与 江 永 平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林 仔 松 江 永 平 与 江 永 平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新 村 江 永 平 与 江 永 平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白 排 石 滩 白 排 与 白 排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凤 寨 白 排 与 白 排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合 利 塘 白 排 与 白 排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沙 镜 坡 踏 窖 村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边 坡 村 平 田 村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河 边 仔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潭 村 仔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油 柑 坡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黄 竹 岭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外 村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旧 屋 村 边 坡 村 与 边 坡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鸦 翠 根 与 鸦 翠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牛 其 洋 鸦 翠 根 与 鸦 翠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河 仔 鸦 翠 根 与 鸦 翠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桥 头 牛 枙 山 黄 桐 根 与 黄 桐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射 马 仔 黄 桐 根 与 黄 桐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黄 桐 根 合 水 村 黄 桐 根 与 黄 桐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长 岭 咀 黄 桐 根 与 黄 桐 根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昌 考 长 坡 昌 考 与 昌 考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久 辉 塘 昌 考 与 昌 考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246 序 号 敏 感 点 类 比 点 代 表 性 分 析 监 测 值 昼 间 夜 间 44. 长 坡 墩 昌 考 与 昌 考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铺 仔 洋 班 坑 与 洋 班 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山 笃 罗 屋 田 山 笃 与 山 笃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罗 屋 田 仔 山 笃 与 山 笃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K64+150~K (K 线 ) 51. 冷 水 村 冷 水 村 与 冷 水 村 K64+150~K K ~K K64+150~K (K 线 )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 沈 海 高 速 ) 0(K 线 ) 52. 冷 水 小 学 冷 水 村 K64+150~K (K 线 ) 与 冷 水 村 K64+150~K (K 线 )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平 山 洋 外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54. 深 沟 湾 值 致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55.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值 致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56.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值 致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57. 深 沟 村 值 致 58. 颜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颜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值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值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59. 颜 村 小 学 值 致 60. 陈 村 仔 大 朋 村 西 边 村 上 甘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与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声 环 境 状 况 65. 海 尾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一 致 66. 文 参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背 景 与 平 山 洋 外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67. 平 山 洋 内 村 值 致 68. 西 瓜 园 新 村 与 新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新 村

247 序 号 敏 感 点 类 比 点 代 表 性 分 析 监 测 值 昼 间 夜 间 70. 当 铺 街 新 村 与 新 村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后 湾 与 后 湾 声 环 境 状 况 一 致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工 程 预 测 交 通 量 和 车 型 比 例 及 昼 夜 比 ( 取 值 2.5) 换 算 得 到 拟 建 公 路 各 路 段 各 特 征 年 昼 间 和 夜 间 平 均 小 时 交 通 量, 列 于 表 路 段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K0+000~ K5+338)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K5+338~ K18+391)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K18+391~K29+595)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K29+595~ K43+174)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K43+174~ K46+599)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K46+599~ K60+550)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K60+550~ K65+076)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K65+076~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K ~ K )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K ~ CK79+481) (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CK79+481~G1K84+643) 表 拟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小 时 车 流 量 单 位 : 辆 / 小 时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 年 )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主 线 (K+C+G1+K)

248 路 段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G1K84+643~G1K96+759)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ZXK65+076~ ZXK72+320)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 年 )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海 田 支 线 ZX 注 : 小 车 包 括 小 客 车 小 货 ; 中 车 包 括 中 货 ; 大 车 包 括 大 客 大 货 和 拖 挂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1) 典 型 路 段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本 评 价 对 公 路 两 侧 距 中 心 线 30~200m 范 围 内 作 出 预 测 公 路 纵 面 线 型 不 断 变 化, 与 地 面 的 高 差 不 断 变 化, 因 此 分 别 预 测 各 路 段 各 特 征 年 在 平 路 基 情 况 下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特 征 年 为 2020 年 2026 年 和 2034 年, 具 体 到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时, 再 考 虑 不 同 路 基 形 式 和 路 基 高 度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路 段 预 测 及 达 标 情 况 见 表 和 表 (2)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由 路 段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经 考 虑 敏 感 点 处 声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进 行 适 当 修 正 后 再 与 噪 声 本 底 值 叠 加 而 成 修 正 交 通 噪 声 值 时 综 合 考 虑 敏 感 点 处 的 地 形 与 路 面 的 高 差 绿 化 植 被 等 因 素 考 虑 到 沿 线 住 房 多 为 2-3 层 砖 房, 预 测 评 价 时, 根 据 道 路 特 征 敏 感 点 情 况, 预 测 的 均 是 拟 建 公 路 对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最 严 重 的 情 况 经 过 计 算, 各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见 表

249 路 段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时 段 表 拟 建 项 目 典 型 路 段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距 路 中 线 的 距 离 (m)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250 路 段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时 段 距 路 中 线 的 距 离 (m) 近 昼 期 夜 中 昼 期 夜 远 昼 期 夜 近 昼 期 夜 中 昼 期 夜 远 昼 期 夜 近 昼 期 夜 中 昼 期 夜 远 昼 期 夜 近 昼 期 夜 中 昼 期 夜 远 昼 期 夜 近 昼 期 夜 中 昼 期 夜 远 昼 期 夜

251 路 段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时 段 距 路 中 线 的 距 离 (m)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252 表 拟 建 公 路 营 运 期 达 标 距 离 单 位 :m 按 4a 类 标 准 按 2 类 标 准 路 段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30 36 <30 54 <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30 35 <30 50 <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30 35 <30 50 <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30 35 <30 50 <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30 34 <30 48 <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30 35 <30 50 <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30 35 <30 50 <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30 34 <30 48 <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30 34 <30 48 <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30 34 <30 48 <

253 公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1)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交 通 噪 声 分 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表 的 计 算 结 果, 在 平 路 基 情 况 下, 如 果 没 有 建 筑 物 遮 挡 等 其 它 因 素, 各 路 段 预 测 结 果 大 致 为 : 1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6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7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6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7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1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7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2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3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4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253

254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5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4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8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2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6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7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5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8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53m 外 可 满 足 254

255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7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20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13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77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9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53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7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20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13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77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10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53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7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200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50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13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2m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3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77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5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⑾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4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8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2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⑿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255

256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4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8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2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⒀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营 运 近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41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3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中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4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48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92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营 运 远 期 : 昼 间 距 中 线 30m 以 内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06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夜 间 距 中 线 64m 外 可 满 足 4a 类 区 标 准, 距 中 线 128m 外 可 满 足 2 类 区 标 准 (2) 公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全 线 共 有 68 个 居 民 敏 感 点,4 个 学 校 敏 感 点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近 中 期 的 具 体 评 价 如 下 :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分 布 有 居 民 点 68 个 涉 及 4a 类 区 的 敏 感 点 共 有 21 个, 至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54.0~ 71.7dB, 夜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49.9~67.6dB 昼 间 有 4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夜 间 有 19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涉 及 2 类 区 的 敏 感 点 共 有 68 个, 至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51.7~ 69.2dB, 夜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47.6~65.1dB 昼 间 有 38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夜 间 有 6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因 此, 拟 建 公 路 对 沿 线 居 民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需 要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4 处 学 校 敏 感 点, 经 预 测, 至 营 运 中 期,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需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其 余 3 处 小 学 中 上 甶 小 学 昼 间 达 标, 由 于 学 校 夜 间 不 上 课 不 住 宿, 因 此 这 处 学 校 无 需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冷 水 小 学 颜 村 小 学 昼 间 均 超 标, 需 要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256

257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N1 上 甶 村 K2+600~K /15 N2 上 甶 小 学 K3+050~K /155 N3 白 牛 埇 K4+180~K /85 N4 斜 楼 K6+550~K /15 N5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路 堤 / 桥 梁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10 15/55 表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左 右 两 侧 沿 线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背 景 值 (db) 评 价 项 目 标 准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桥 梁 10 / 路 右 类 桥 梁 15 0/15 路 右 类 桥 梁 10 3/18 路 左 K12+600~K / 桥 梁 8 4/26 路 右 N6 光 岭 村 K14+400~K / 桥 梁 8 3/30 路 右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4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0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均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昼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2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第 二 三 层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第 二 三 层 楼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7 户 257

258 距 中 线 / 预 测 点 序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高 度 号 名 称 (m) (m) 4.2 N7 井 口 垌 K14+400~K / N8 大 坡 岭 K15+050~K / N9 芋 地 塘 K15+900~K / N10 黄 龙 塘 K16+250~K / N11 山 埇 表 K16+500~K / 红 线 40m 背 景 值 与 线 位 路 基 高 差 内 户 数 / 评 (db) 评 价 的 位 置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形 式 (m) 价 范 围 内 总 标 准 关 系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户 数 预 测 值 桥 梁 8 0/7 路 左 类 桥 梁 8 0/6 路 左 类 路 堤 3 0/7 路 左 类 桥 梁 8 0/15 路 左 类 4a 类 2 类 路 堤 5 4/22 路 右 a 类 2 类 4a 类 N12 高 坡 K17+500~K / 路 堤 5 8/25 路 左 类 4a 类 类 N13 江 永 平 K18+000~K /25 路 堤 5 4/25 路 左 a 类 类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中 期 : 第 二 层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预 测 值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楼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6 超 标 值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三 层 楼 昼 夜 预 测 值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7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超 标 值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超 标 超 预 测 值 标 户 数 18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超 标 值 期 :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8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7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超 标 超 预 测 值 标 户 数 21 户 超 标 值

259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背 景 值 (db) 评 价 项 目 标 准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N14 根 竹 园 K18+600~K / 路 堤 3 0/35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5 户 N15 林 仔 松 K19+000~K / 桥 梁 12 3/18 路 左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N16 新 村 K19+950~K / 路 堤 5 0/7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7 户 N17 白 排 K25+520~K / 桥 梁 8 4/45 路 左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1 户 N18 石 滩 K26+750~K / 桥 梁 5 4/35 路 右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1 户 N19 凤 寨 K28+850~K / 路 堤 5 0/8 路 左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8 户 259

260 距 中 线 / 预 测 点 序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高 度 号 名 称 (m) (m) 4.2 N20 合 利 塘 K29+300~K / N21 沙 镜 坡 K30+150~K / N22 踏 窖 村 K32+720~K / N23 边 坡 村 K33+900~K / N24 平 田 村 K35+050~K / N25 河 边 仔 K35+300~K / N26 潭 村 仔 K36+780~K / 红 线 40m 背 景 值 与 线 位 路 基 高 差 内 户 数 / 评 (db) 评 价 的 位 置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形 式 (m) 价 范 围 内 总 标 准 关 系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户 数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路 堤 3 0/15 路 右 类 桥 梁 6 0/8 路 右 类 4a 类 2 类 路 堤 2 1/9 路 右 a 类 2 类 路 堤 7 0/25 路 左 类 路 堑 -4 0/5 路 左 类 桥 梁 7 0/28 路 右 类 桥 梁 7 0/10 路 左 类 N27 油 柑 坡 K38+180~K / 路 堤 5 0/15 路 右 类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预 测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8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25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预 测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5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预 测 值 第 三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超 标 值 数 28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第 二 层 夜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预 测 值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值 超 标 户 数 10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超 标 值 期 :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260

261 距 中 线 / 序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号 名 称 (m) N28 黄 竹 岭 K38+400~K /90 N29 外 村 K40+300~K /160 N30 旧 屋 村 K40+250~K /170 N31 鸦 翠 根 K42+000~K /90 N32 黄 村 仔 K42+350~K /140 N33 牛 其 洋 K43+300~K /90 N34 河 仔 K46+300~K /30 N35 桥 头 K47+500~K /130 预 测 点 高 度 (m) 红 线 40m 背 景 值 与 线 位 路 基 高 差 内 户 数 / 评 (db) 评 价 的 位 置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形 式 (m) 价 范 围 内 总 标 准 关 系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户 数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桥 梁 7 0/17 路 右 类 路 堤 3 0/6 路 左 类 路 堤 2 0/4 路 右 类 桥 梁 8 0/45 路 右 类 桥 梁 8 0/6 路 左 类 桥 梁 11 0/25 路 右 类 4a 类 桥 梁 2 类 / 路 6 4/35 路 左 堤 4a 类 2 类 桥 梁 10 0/25 路 右 类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第 二 层 夜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7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预 测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6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预 测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第 二 层 夜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预 测 值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值 超 标 户 数 45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第 预 测 值 二 层 夜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超 标 值 数 6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第 二 层 夜 间 达 标, 第 三 层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均 超 标 超 预 测 值 标 户 数 31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预 测 值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超 标 值

262 距 中 线 / 预 测 点 序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高 度 号 名 称 (m) (m) 4.2 N36 牛 枙 山 K49+200~K / N37 射 马 仔 K50+000~K / N38 黄 桐 根 K50+650~K / 路 堤 2 0/45 路 左 类 4.2 N39 合 水 村 K52+800~K /120 路 堤 5 0/10 路 左 类 N40 长 岭 咀 K53+200~K /90 路 堤 5 0/20 路 左 类 7.2 4a 类 类 N41 昌 考 K54+680~K /15 路 堤 5 3/40 路 左 a 类 类 N42 长 坡 K57+000~K / 路 堤 5 0/10 路 左 类 4.2 N43 久 辉 塘 K57+380~K /100 桥 梁 5 0/25 路 左 类 N44 长 坡 墩 K57+400~K /130 路 堤 5 0/20 路 右 类 7.2 红 线 40m 背 景 值 与 线 位 路 基 高 差 内 户 数 / 评 (db) 评 价 的 位 置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形 式 (m) 价 范 围 内 总 标 准 关 系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户 数 路 堑 2 0/30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30 户 超 标 值 路 堤 2 0/10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第 三 超 标 值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预 测 值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5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预 测 值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预 测 值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0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超 标 值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37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超 标 值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0 户 262

263 序 号 N45 敏 感 点 名 称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K58+780~K /50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路 堤 7 0/25 路 左 类 N46 铺 仔 K59+150~K / 桥 梁 15 2/30 路 右 N47 山 笃 K60+150~K /20 N48 罗 屋 田 K61+550~K /130 N49 N50 N51 罗 屋 田 仔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桥 梁 / 路 7.2 堤 路 堑 -2 3/55 路 右 背 景 值 (db) 评 价 项 目 标 准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5 0/15 路 左 类 K61+800~K / 路 堤 3 0/10 路 右 类 K63+100~K / 路 堤 3 5/45 路 右 K64+150~K65+000(K 线 ) K ~K ( 沈 海 高 速 ) 48.3/35 ( 距 K 线 ) 48/27( 距 沈 海 高 速 ) 路 堤 3 3/40 路 右 路 堑 -2 3/30 路 右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第 三 超 标 值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预 测 值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8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52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楼 昼 间 达 标, 预 测 值 第 三 层 楼 昼 间 超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超 标 值 数 15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超 标 值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超 标 值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5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昼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0 户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37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超 标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27 户 超 标 值

264 序 号 N52 N53 N54 N55 N56 N57 N58 敏 感 点 名 称 冷 水 小 学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深 沟 村 颜 村 距 中 线 /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m) K64+600~K /65 K ~K ( 沈 海 高 速 ) 45/24 K ~K ( 沈 海 高 速 ) 180/159 K ~K ( 沈 海 高 速 ) 110/89 K ~K ( 沈 海 高 速 ) 125/104 K ~K ( 沈 海 高 速 ) 38/17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110/89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55/34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路 堤 3 / 路 右 类 路 堑 -2 8/30 路 左 背 景 值 (db) 评 价 项 目 标 准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路 堑 -2 0/10 路 左 类 路 堤 2 0/15 路 右 类 路 堤 2 0/20 路 右 类 路 堤 2 6/50 路 左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路 堤 2 0/25 路 左 类 桥 梁 6 2/35 路 右 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4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8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2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0 户 4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6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44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4a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3 户 264

265 序 号 N59 N60 距 中 线 / 预 测 点 敏 感 点 路 基 高 差 桩 号 范 围 红 线 距 离 高 度 名 称 形 式 (m) (m) (m) 4.2 颜 村 小 K ~K /10 学 ( 沈 海 高 速 ) K ~K 陈 村 仔 80/59 ( 沈 海 高 速 ) N61 大 朋 村 CK80+220~ CK / N62 西 边 村 CK82+350~ CK / 红 线 40m 背 景 值 与 线 位 内 户 数 / 评 (db) 评 价 的 位 置 项 目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价 范 围 内 总 标 准 关 系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户 数 预 测 值 桥 梁 6 / 路 右 类 超 标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预 测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值 路 堤 2 0/20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户 数 20 户 超 标 值 路 堤 2 0/10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预 测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0 户 超 标 值 路 堤 /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期 : 7 0/20 路 右 类 桥 梁 超 标 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0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夜 N63 上 甘 村 G1K87+570~G1K / 桥 梁 10 0/7 路 右 类 超 标 值 间 均 达 标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层 昼 夜 间 达 标, 第 五 广 东 海 超 标 值 N64 G1K93+570~G1K /90 路 堤 17 / 路 右 类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层 昼 间 达 标, 洋 大 学 预 测 值 夜 间 超 标, 第 五 次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达 4.2 超 标 值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N65 海 尾 村 NK92+700~NK /100 桥 梁 7 0/10 路 左 类 预 测 值 间 第 二 层 达 标, 第 三 层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超 标 值 户 4a 类 NK ~N N66 文 参 村 27.7/ 路 堑 -2 8/47 路 右 K 类 4.2 平 山 洋 N67 ZXK65+450~ZXK /90 桥 梁 5 0/30 路 左 类 内 村 7.2 N68 西 瓜 园 ZXK66+000~ZXK / 桥 梁 10 0/8 路 右 类 预 测 值 a 类 区 : 近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中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期 :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8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均 超 标 中 期 : 昼 夜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9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超 标 值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预 测 值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30 户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夜 超 标 值 间 均 达 标 265

266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N69 新 村 ZXK67+500~ZXK /160 N70 当 铺 街 ZXK68+200~ZXK /100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4.2 路 堤 / 桥 7.2 梁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6 0/8 路 左 类 路 堤 3 0/25 路 右 类 N71 后 湾 ZXK68+900~ZXK / 路 堤 3 0/15 路 左 类 N72 文 车 大 村 ZXK68+200~ZXK / 路 堤 2 0/15 路 左 类 背 景 值 (db) 评 价 项 目 标 准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8 户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25 户 预 测 值 类 区 : 近 期 : 昼 夜 间 均 达 标 中 期 : 昼 夜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间 均 达 标 2 类 区 : 近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中 期 : 第 二 三 层 楼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超 标 超 标 户 数 15 户 266

267 6.4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方 面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所 经 区 域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桥 梁 施 工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3 个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及 工 程 图 纸, 拟 建 项 目 穿 越 的 水 体 见 表 所 示 表 水 体 名 称 中 心 桩 号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项 目 穿 越 水 体 一 览 表 执 行 标 准 所 属 水 系 线 位 跨 越 处 工 程 方 式 工 程 跨 越 处 河 宽 (m) 九 州 江 K 综 合 Ⅲ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200 廉 江 河 K 综 合 Ⅲ 类 九 州 江,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15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K 饮 用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34 分 界 河 K 综 合 Ⅲ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20 遂 溪 河 K 综 合 IV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50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K 饮 用 Ⅱ 类 南 海 北 部 湾 水 系 桥 梁 14 通 明 海 NK 综 合 第 二 类 - 桥 梁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沿 线 跨 越 水 体 较 多, 且 跨 越 水 体 多 为 Ⅱ 类 Ⅲ 类, 水 质 级 别 较 高, 以 下 对 工 程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进 行 具 体 分 析 : (1)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 基 础 ) 施 工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1 桥 墩 水 下 作 业 导 致 的 水 体 搅 浑, 底 泥 悬 浮, 这 种 影 响 的 主 要 表 现 是 桥 位 附 近 水 域 悬 浮 物 浓 度 的 暂 时 增 加 悬 浮 物 增 加 的 大 小 和 影 响 范 围 与 施 工 方 法 有 着 直 接 的 联 系 目 前 国 内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大 多 采 用 围 堰 法, 这 种 方 法 对 水 体 扰 动 较 小, 而 且 扰 动 引 起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可 以 控 制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根 据 国 内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监 测 资 料, 围 堰 法 施 工 时 一 般 在 围 堰 施 工 或 拆 除 时 周 围 约 50m 范 围 内 的 水 体 中 悬 浮 物 会 有 显 著 增 加, 一 般 在 150mg/L, 随 着 距 离 增 大, 影 响 逐 渐 减 小 ; 围 堰 施 工 结 束 后, 影 响 消 失 拟 建 项 目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加 围 堰 的 方 法 ( 见 图 6.4-1), 因 此, 水 下 构 筑 物 施 工 对 水 质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是 很 小 的, 水 质 清 澈 拟 建 项 目 桥 梁 的 下 游 5km 范 围 内 都 没 有 取 水 口, 因 此, 只 要 施 工 中 注 意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采 用 先 进 环 保 的 施 工 工 艺, 提 高 施 工 进 度 和 质 量, 不 将 施 工 泥 渣 随 意 弃 入 水 体, 则 桥 梁 桥 墩 的 施 工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而 且 这 种 影 响 将 会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267

268 图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设 置 围 堰 周 围 保 持 水 体 清 澈 2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时 需 钻 孔 取 渣, 这 些 渣 土 如 任 意 排 入 水 体, 会 造 成 一 定 时 间 一 定 范 围 水 域 的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桥 墩 施 工 产 生 的 钻 渣 须 妥 善 处 理, 钻 孔 达 到 要 求 的 深 度 后, 应 当 立 即 清 孔, 清 出 的 钻 渣 外 运 至 岸 上, 在 泥 浆 池 沉 降 池 中 干 化 后 就 地 填 埋 ; 只 要 施 工 中 注 意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采 用 先 进 环 保 的 施 工 工 艺, 提 高 施 工 进 度 和 质 量, 不 将 施 工 泥 渣 随 意 弃 入 水 体, 则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而 且 这 种 影 响 将 会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总 之, 钻 孔 清 孔 灌 注 等 工 序 均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围 堰 将 水 域 内 外 分 隔, 做 好 施 工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则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较 小 通 过 类 比 其 它 工 程 资 料 可 知, 相 对 一 般 围 堰 施 工, 大 桥 施 工 采 用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其 污 染 程 度 大 大 减 小 具 体 类 比 数 据 见 表 表 桥 墩 施 工 期 SS 排 放 浓 度 类 比 结 果 SS 排 放 速 率 或 浓 度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无 防 护 措 施 有 防 护 措 施 ( 围 堰 防 护 )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1.33kg/s 0.4 kg/s 钻 孔 0.31 kg/s 0.10 kg/s 钻 渣 沉 淀 池 500~1000 mg/l 60 mg/l 由 上 表 可 知, 采 用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桥 梁 下 部 基 础 施 工 引 起 的 SS 排 放 速 率 或 浓 度 远 远 小 于 无 防 护 措 施 或 一 般 围 堰 工 艺 同 时, 根 据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某 大 桥 施 工 现 场 观 察 资 料, 在 有 钢 护 筒 围 堰 防 护 的 措 施 下, 水 下 开 挖 压 桩 和 钻 孔 施 工 工 序 所 产 生 的 SS 对 下 游 影 响 较 轻, 一 般 在 施 工 区 下 游 200m 左 右 可 基 本 恢 复 到 本 底 水 平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大 型 或 者 特 大 型 桥 梁 水 工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通 过 采 取 钻 孔 灌 注 桩 基 础 加 围 堰 的 方 法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废 水 中 的 SS 对 河 流 下 游 影 响 范 围 约 为 200m, 且 由 于 该 施 工 工 艺 对 周 边 水 体 扰 动 较 小, 因 此 在 桥 梁 大 型 桥 梁 水 工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 等 水 质 的 影 响 程 度 较 小 (2)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作 业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在 桥 面 铺 建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会 有 桥 面 铺 装 垃 圾 和 粉 尘 等 掉 入 桥 下 水 体, 对 水 质 产 268

269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严 格 的 管 理, 严 禁 乱 撒 乱 抛 废 弃 物, 桥 面 铺 装 垃 圾 要 集 中 堆 放 并 运 送 至 指 定 地 点, 从 而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水 体 水 质 造 成 的 影 响 (3)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作 业 时,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可 能 对 水 体 造 成 油 污 染, 因 此 必 须 对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采 取 一 定 的 预 防 管 理 措 施, 避 免 对 沿 线 水 体 造 成 油 污 染 (4)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物 料 堆 场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和 拌 合 站 应 尽 量 远 离 水 体 ; 若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的 残 留 物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也 会 造 成 水 污 染 粉 状 物 料 的 堆 场 若 没 有 严 格 的 遮 挡 掩 盖 等 措 施 将 会 随 风 起 尘, 从 而 污 染 水 体 在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这 些 建 材 堆 场 应 设 置 在 历 年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上, 并 且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防 止 径 流 冲 刷 路 基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雨 季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油 污 染 ;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在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对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采 取 预 防 与 管 理 措 施,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施 工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t, 需 设 置 收 集 桶, 收 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排 放 雨 季 路 基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在 施 工 路 段 两 侧 开 挖 排 水 沟, 与 周 围 的 沟 渠 连 接, 在 入 沟 渠 前 设 置 多 级 沉 砂 池, 用 土 工 布 拦 截 沉 砂 池 排 水 口, 澄 清 后 排 放 进 入 周 边 沟 渠 施 工 营 地 水 环 境 影 响 现 阶 段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位 置 数 量 和 规 模 尚 未 明 确, 根 据 国 内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实 际 情 况, 一 般 施 工 营 地 都 集 中 设 置 在 沿 线 的 大 型 桥 梁 和 互 通 立 交 附 近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拟 建 项 目 路 基 施 工 设 21 处 集 中 施 工 营 地, 按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工 作 人 员 100 人 计,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100L/( 人 d)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9.0m 3 /d, 总 计 污 水 量 约 189m 3 /d 由 于 项 目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 具 有 饮 用 水 功 能,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 主 要 是 粪 便 污 水 ) 若 直 接 排 入 上 述 水 体, 将 会 对 水 体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要 求 项 目 施 工 时, 施 工 营 地 应 尽 量 远 离 上 述 水 体, 避 免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访 谈, 当 地 居 民 表 示 愿 意 施 工 人 员 租 赁 当 地 的 民 房 住 宿, 因 此, 建 议 施 工 269

270 单 位 在 修 筑 施 工 营 地 时 尽 量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若 确 实 需 要 建 设 施 工 临 时 住 房, 应 将 施 工 营 地 尽 量 安 排 在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内 此 外, 还 应 在 每 个 施 工 营 地 应 设 干 厕, 并 设 置 容 积 至 少 20m 3 的 化 粪 池 将 粪 便 污 水 集 中 收 集 并 初 步 处 理, 化 粪 池 上 清 液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作 为 农 家 肥 使 用, 或 者 联 系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严 禁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进 入 沿 线 河 渠 或 者 鱼 塘 等 地 表 水 体 目 前,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多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标 准 化 厕 所, 对 粪 便 污 水 进 行 收 集, 统 一 处 置, 用 于 村 民 农 灌 施 肥 建 议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采 用 标 准 化 厕 所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因 此 要 求 将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集 中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施 工 场 地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在 施 工 期 间, 部 分 施 工 材 料,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将 堆 放 在 施 工 现 场 周 围 这 些 建 材 堆 场 应 尽 量 设 置 在 公 路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内, 尽 量 远 离 水 体, 特 别 是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 具 有 饮 用 水 功 能 的 水 体, 施 工 场 地 严 禁 设 在 上 述 河 流 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范 围 内 经 合 理 选 址 设 置 的 施 工 场 地 须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止 径 流 冲 刷 和 风 吹 起 尘 的 措 施, 具 体 措 施 见 环 保 措 施 章 节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场 地 的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是 料 场 内 的 砼 养 生 房 钢 砼 梁 柱 的 养 生 水 桩 基 排 水 以 及 洗 砂 场 洗 砂 废 水 一 般 高 速 公 路 的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污 水 量 约 15-20m 3 /d 根 据 资 料 分 析, 施 工 场 地 生 产 污 水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是 SS, 另 外 ph 指 标 也 会 超 出 正 常 范 围, ph 值 一 般 为 8~9, 弱 碱 性 这 些 废 水 一 旦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的 河 流 及 水 库, 将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并 可 能 破 坏 水 体 功 能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建 议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尽 量 循 环 使 用, 多 余 的 废 水 用 于 降 尘 洒 水, 少 量 的 排 水 必 须 经 沉 淀 池 中 和 沉 淀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入 沿 线 无 饮 用 养 殖 功 能 的 水 体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见, 施 工 期 主 要 可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来 减 缓 公 路 建 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尤 其 是 桥 梁 建 设 点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的 管 理 具 体 措 施 见 环 保 措 施 章 节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公 路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及 路 面 沉 积 物 被 雨 水 径 流 冲 刷, 对 沿 线 的 水 体 造 成 的 污 染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水 影 响 分 析 (1)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产 生 量 估 算 拟 建 项 目 设 沿 线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收 270

271 费 站 10 处 主 要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节 工 程 分 析 中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强, 本 项 目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功 能, 服 务 区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餐 饮 废 水 过 往 乘 客 如 厕 冲 洗 废 水, 以 及 少 量 的 机 修 废 水 ; 管 理 分 中 心 停 车 区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过 往 乘 客 如 厕 冲 洗 废 水 ; 收 费 站 生 活 区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水 量 较 小 经 估 算, 各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产 生 量 情 况 见 表 辅 助 设 施 名 称 表 折 合 人 数 ( 人 ) 公 路 主 要 辅 助 设 施 的 规 模 和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污 水 类 型 及 排 放 量 (t/a) 和 寮 服 务 区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黄 桐 服 务 区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廉 江 停 车 区 120 生 活 污 水 :3942 志 满 停 车 区 120 生 活 污 水 :3942 其 余 10 处 收 费 站 合 计 180 生 活 污 水 :5913 养 护 工 区 3 处 合 计 300 生 活 污 水 :9855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100 生 活 污 水 :3285 (2) 辅 助 设 施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污 染 因 子 产 生 量 (t/a) CODcr 4.93 SS 2.46 动 植 物 油 0.49 CODcr 4.93 SS 2.46 动 植 物 油 0.49 SS 0.98 CODcr 1.97 动 植 物 油 0.20 SS 0.98 CODcr 1.97 动 植 物 油 0.20 SS 1.48 CODcr 2.96 动 植 物 油 0.29 SS 2.46 CODcr 4.93 动 植 物 油 0.49 SS 0.82 CODcr 1.64 动 植 物 油 0.16 拟 建 项 目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收 费 站 10 处, 主 要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各 辅 助 设 施 拟 设 位 置, 经 核 实, 除 塘 蓬 互 通 收 费 站 位 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工 程 沿 线 拟 这 只 的 大 部 分 辅 助 设 施 周 边 临 近 范 围 内 均 无 Ⅱ 类 水 体 或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存 在, 本 项 目 辅 助 设 施 的 选 址 大 部 分 总 体 较 为 合 理 (3)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1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271

272 公 路 沿 线 设 置 的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养 护 工 区 等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水, 执 行 DB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2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根 据 公 路 沿 线 管 理 设 施 的 规 模 污 水 产 生 量 沿 线 水 体 的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的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产 生 的 污 水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其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可 参 考 下 图 : 图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示 意 图 根 据 国 内 目 前 高 速 公 路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及 高 速 公 路 运 营 经 验 可 知, 项 目 设 置 的 辅 助 设 施 如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产 生 的 污 水 采 用 上 述 的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后, 能 达 到 DB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 其 余 10 处 收 费 站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化 粪 池 处 理, 处 理 后 提 供 给 当 地 农 户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4 本 项 目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汇 总 综 上 所 述, 根 据 公 路 沿 线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等 辅 助 设 施 的 规 模 污 水 产 生 量 沿 线 水 体 的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辅 助 设 施 拟 采 用 如 下 污 水 处 理 方 式, 具 体 见 表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名 称 2 处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10 处 收 费 站 ( 不 含 塘 蓬 互 通 收 费 站 ) 3 处 养 护 工 区 表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拟 采 用 的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和 污 水 排 放 去 向 污 水 处 理 方 式 和 效 果 污 水 类 型 及 排 放 污 水 排 量 ( 吨 / 年 ) 放 去 向 设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排 入 附 DB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生 活 污 水 :19710 近 的 沟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每 处 处 理 能 力 :50t/d 渠 设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排 入 附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7884 近 的 沟 标 准 处 理 能 力 :15t/d 渠 因 收 费 站 水 量 很 小, 每 处 收 费 站 设 化 粪 池, 生 活 还 田 利 生 活 污 水 :- 污 水 提 供 给 当 地 农 户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用 设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排 入 附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9855 近 的 沟 标 准 处 理 能 力 :15t/d 渠 272

273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设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处 理 能 力 :15t/d 生 活 污 水 :3285 排 入 附 近 的 沟 渠 (4)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量 估 算 通 过 对 工 程 沿 线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等 辅 助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相 应 处 理 措 施 进 行 净 化, 本 项 目 沿 线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量 得 到 大 幅 削 减, 具 体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沿 线 设 施 名 称 2 处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3 处 养 护 工 区 合 计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处 理 措 施 和 削 减 量 污 水 类 型 及 排 放 量 (t/a) 生 活 污 水 : 生 活 污 水 : 7884 生 活 污 水 : 3285 生 活 污 水 : 9855 生 活 污 水 : 污 染 因 子 产 生 量 (t/a) 削 减 量 (t/a) 排 放 量 (t/a) SS CODcr 动 植 物 油 SS CODcr 动 植 物 油 SS CODcr 动 植 物 油 SS CODcr 动 植 物 油 SS CODcr 动 植 物 油 上 表 可 见, 通 过 采 用 上 述 处 理 措 施 后, 可 极 大 地 消 减 了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有 效 地 保 护 沿 线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路 面 径 流 水 污 染 分 析 拟 建 公 路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各 种 车 辆 排 放 所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路 面 沉 积 轮 胎 磨 损 的 微 粒 粘 带 的 泥 土 及 车 辆 运 行 时 泄 漏 的 油 料 等, 会 随 降 雨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并 最 终 流 入 地 表 水 体,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有 :SS 和 少 量 的 油 污 等, 可 能 对 沿 线 水 体, 尤 其 是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水 体 影 响 以 下 将 对 路 面 径 流 的 影 响 加 以 简 要 分 析 :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时 间 车 流 量 路 况 及 大 气 污 染 程 度 降 雨 的 间 隔 时 间 尘 沉 降 量 等 因 此,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是 多 样 的, 由 于 其 影 响 因 素 变 化 较 大 各 种 因 素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至 今 尚 无 一 套 普 遍 适 用 的 统 一 方 法 可 供 采 用 273

274 华 南 环 科 所 曾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过 实 测 试 验, 试 验 方 法 为 : 采 用 人 工 降 雨 方 法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两 次 人 工 降 雨 时 间 段 为 20 天, 降 雨 历 时 为 1 小 时, 降 雨 强 度 为 81.6mm, 在 1 小 时 内 按 不 同 时 间 采 集 水 样, 最 后 测 定 分 析 路 面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mg/L) 石 油 类 (mg/l) 由 上 表 可 见, 通 常 从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min 内, 雨 水 中 的 SS 和 石 油 类 污 染 物 浓 度 比 较 高,30min 之 后,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降 雨 历 时 40-60min 之 后, 路 面 上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相 对 稳 定 在 较 低 水 平 项 目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报 告 书 第 十 章 6.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于 本 项 目 属 于 线 性 工 程, 无 隧 道 等 可 能 破 坏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系 的 工 程, 而 本 项 目 主 要 施 工 活 动 包 括 路 基 路 面 桥 梁 等 工 程, 主 要 是 对 地 表 的 扰 动,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地 下 水 流 赋 存 状 况 的 改 变 和 地 下 水 的 大 量 流 失 因 此, 本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工 程 通 车 运 营 后, 工 程 地 质 基 本 稳 定,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中 的 污 染 物 如 SS 石 油 类 等, 这 些 污 染 物 一 旦 随 降 水 径 流 进 入 周 围 水 体, 对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 另 外 就 是 各 类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外 排 后 可 能 会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全 线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收 费 站 9 处 ( 含 主 线 收 费 站 1 处 ) 收 费 站 废 水 量 较 少, 经 生 化 处 理 ( 处 理 方 式 详 见 地 表 水 章 节 ) 之 后 排 放 至 附 近 沟 渠,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基 本 无 影 响 因 此, 本 工 程 在 此 阶 段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位 流 向 等 基 本 无 影 响 6.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现 场 中 未 完 工 路 面 堆 场 和 进 出 工 地 道 路 扬 尘 以 及 沥 青 摊 铺 时 的 烟 气 和 动 力 机 械 排 出 的 尾 气 污 染, 其 中 以 粉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突 出 扬 尘 污 染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以 及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区 扬 尘 为 主 (1) 施 工 道 路 扬 尘 274

275 施 工 道 路 扬 尘 主 要 由 运 输 施 工 材 料 引 起, 尤 其 是 运 输 粉 状 物 料 其 影 响 因 素 较 多, 主 要 跟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风 速 路 面 积 尘 量 和 路 面 积 尘 湿 度 等 有 关, 其 中 风 速 还 直 接 影 响 到 扬 尘 的 传 输 距 离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所 需 的 土 方 石 料 沙 料 水 泥 均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主 要 通 过 现 有 道 路 及 乡 村 道 路 作 为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通 道 和 施 工 便 道 由 于 乡 村 道 路 施 工 便 道 等 级 不 高, 路 面 含 尘 量 较 高, 尤 其 遇 到 干 旱 少 雨 季 节, 道 路 扬 尘 较 为 严 重,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段 的 路 面 积 尘 数 量 与 湿 度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速 度 风 速 等 有 关, 此 外 风 速 和 风 向 还 直 接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的 污 染 范 围 另 外, 筑 路 材 料 尤 其 是 粉 状 材 料 若 遮 盖 不 严,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也 会 随 风 起 尘,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的 居 民 产 生 影 响, 特 别 是 大 风 天 气, 影 响 将 更 为 严 重 (2) 堆 场 扬 尘 公 路 施 工 一 般 在 预 制 场 拌 合 站 和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堆 场 物 料 的 种 类 性 质 及 风 速 对 起 尘 量 有 很 大 影 响, 比 重 小 的 物 料 容 易 受 扰 动 而 起 尘, 物 料 中 小 颗 粒 比 例 大 时 起 尘 量 相 应 也 大 堆 场 的 扬 尘 包 括 料 堆 的 风 吹 扬 尘 装 卸 扬 尘 和 过 往 车 辆 引 起 的 路 面 积 尘 二 次 扬 尘 等, 这 将 产 生 较 大 的 扬 尘 污 染,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适 时 洒 水 可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可 使 扬 尘 量 减 少 70%( 京 津 唐 高 速 施 工 道 路 扬 尘 洒 水 降 尘 试 验 监 测 结 果 ) 此 外, 对 一 些 粉 状 材 料 采 取 一 些 遮 盖 防 风 措 施 也 可 有 效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项 目 堆 场 的 选 址 应 远 离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为 减 小 堆 场 扬 尘 对 居 民 区 敏 感 点 的 污 染 影 响, 施 工 物 料 堆 场 应 根 据 当 地 主 导 风 向, 设 在 附 近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3) 物 料 拌 合 扬 尘 公 路 施 工 中, 灰 土 混 凝 土 等 物 料 在 拌 合 过 程 中 易 起 尘 物 料 拌 合 有 路 拌 及 站 ( 场 ) 拌 两 种 方 式, 其 中 路 拌 随 施 工 点 移 动, 分 布 零 散, 难 以 管 理 ; 站 ( 场 ) 拌 是 工 厂 生 产 式 的 物 料 集 中 拌 合, 扬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为 集 中, 采 取 防 尘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路 拌 施 工 过 程 在 粉 状 物 料 装 卸 上 料 堆 放 等 过 程 中 均 有 扬 尘 产 生, 难 以 实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及 治 理, 对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特 别 是 大 风 天 气, 影 响 将 更 为 严 重 相 对 于 路 拌, 采 取 站 ( 场 ) 拌 施 工 具 有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可 靠, 提 高 建 设 速 度, 有 效 减 少 材 料 浪 费, 便 于 采 取 有 效 的 粉 尘 治 理 措 施 ( 布 袋 除 尘 器, 料 场 密 封, 搅 拌 机 密 封, 设 置 吸 尘 车 等 ) 等 众 多 优 点, 能 够 大 大 降 低 灰 土 混 凝 土 搅 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污 染, 因 此 本 环 评 建 议 应 采 取 站 ( 场 ) 拌 的 方 式 进 行 施 工, 减 少 或 不 采 用 路 拌 本 项 目 拌 合 站 ( 场 ) 的 选 址 应 远 离 居 民 区 和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根 据 当 地 主 导 风 向, 应 设 在 附 近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灰 土 混 凝 土 等 物 料 275

276 在 拌 合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可 大 大 降 低, 对 路 线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5)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在 修 筑 路 基 时, 未 完 成 路 面 也 有 可 能 产 生 一 定 的 扬 尘 影 响, 主 要 是 由 于 路 基 的 初 期 开 挖 及 填 方 过 程 中 由 于 路 面 土 壤 的 暴 露, 在 有 风 天 气 产 生 的 扬 尘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进 程 的 不 同, 其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程 度 也 不 同 由 于 扬 尘 影 响 情 况 的 不 确 定 性, 类 比 河 南 省 两 条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本 次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的 扬 尘 污 染 情 况 具 体 见 下 表 表 河 南 省 境 内 部 分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扬 尘 类 比 调 查 统 计 表 监 测 路 段 监 测 时 段 监 测 场 地 TSP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mg/nm 3 ) 监 测 点 位 置 安 阳 新 乡 高 速 公 路 郑 州 洛 阳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桥 涵 施 工 阶 段 路 面 施 工 边 坡 防 护 和 护 栏 施 工 阶 段 等 后 期 施 工 二 标 段 三 标 段 五 标 段 0.38~ ~ ~1.14 施 工 场 界 下 风 向 对 照 点 0.26~0.48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六 标 段 七 标 段 八 标 段 九 标 段 十 标 段 0.11~ ~ ~ ~ ~2.97 施 工 场 界 下 风 向 对 照 点 0.26~0.97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在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修 筑 阶 段, 施 工 场 界 的 下 风 向 环 境 空 气 中 TSP 日 均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浓 度 范 围 在 0.38~2.12mg/Nm 3, 均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一 二 级 标 准 ; 对 照 点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为 0.24~0.48mg/Nm 3, 部 分 超 标 在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阶 段, 五 个 标 段 的 施 工 现 场 下 风 向 环 境 空 气 中 TSP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在 0.10~2.97mg/Nm 3, 并 未 全 部 超 出 标 准 的 要 求 ; 对 照 点 的 TSP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为 0.26~ 0.97mg/Nm 3, 部 分 超 标 对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可 知,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扬 尘 对 施 工 场 界 下 风 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且 路 基 施 工 阶 段 的 影 响 程 度 大 于 施 工 后 期 路 面 工 程 阶 段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两 旁 的 居 民 农 作 物 和 景 观 有 一 定 不 利 影 响, 必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少 对 周 围 农 作 物 及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对 于 距 离 拟 建 高 速 较 近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居 民 点 应 加 强 施 工 扬 尘 的 防 治, 定 期 洒 水, 避 免 对 较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通 过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洒 水 固 尘, 可 以 有 效 的 减 少 起 尘 量, 能 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扬 尘 污 染 可 能 涉 及 的 敏 感 点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扬 尘 污 染 可 能 涉 及 敏 感 点 276

277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污 染 源 距 公 路 红 线 距 离 (m) 上 甶 村 K2+600~K3+250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15 上 甶 小 学 K3+050~K3+100 桥 梁 施 工 155 白 牛 埇 K4+180~K4+240 桥 梁 施 工 85 斜 楼 K6+550~K7+050 桥 梁 施 工 15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K12+600~K 桥 梁 施 工 20 光 岭 村 K14+400~K 桥 梁 施 工 15 井 口 垌 K14+400~K 桥 梁 施 工 140 大 坡 岭 K15+050~K 桥 梁 施 工 120 芋 地 塘 K15+900~K 路 基 施 工 85 黄 龙 塘 K16+250~K 桥 梁 施 工 100 山 埇 表 K16+500~K 路 基 施 工 15 高 坡 K17+500~K 路 基 施 工 15 江 永 平 K18+000~K 路 基 施 工 25 根 竹 园 K18+600~K 路 基 施 工 100 路 基 施 工 K19+000~K 桥 梁 施 工 20 新 村 K19+950~K 路 基 施 工 140 白 排 K25+520~K 桥 梁 施 工 25 石 滩 K26+750~K 桥 梁 施 工 25 凤 寨 K28+850~K 路 基 施 工 95 合 利 塘 K29+300~K 路 基 施 工 115 沙 镜 坡 K30+150~K 桥 梁 施 工 160 踏 窖 村 K32+720~K 路 基 施 工 20 边 坡 村 K33+900~K 路 基 施 工 70 平 田 村 K35+050~K 路 基 施 工 160 河 边 仔 K35+300~K 桥 梁 施 工 60 潭 村 仔 K36+780~K 桥 梁 施 工 80 油 柑 坡 K38+180~K 路 基 施 工 90 黄 竹 岭 K38+400~K 桥 梁 施 工 90 外 村 K40+300~K 路 基 施 工 160 旧 屋 村 K40+250~K 路 基 施 工 170 鸦 翠 根 K42+000~K 桥 梁 施 工 90 黄 村 仔 K42+350~K 桥 梁 施 工 140 牛 其 洋 K43+300~K 桥 梁 施 工 90 河 仔 K46+300~K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30 桥 头 K47+500~K 桥 梁 施 工 130 牛 枙 山 K49+200~K 路 基 施 工 50 射 马 仔 K50+000~K 路 基 施 工 70 黄 桐 根 K50+650~K 路 基 施 工 50 合 水 村 K52+800~K 路 基 施 工 120 长 岭 咀 K53+200~K 路 基 施 工

278 昌 考 K54+680~K 路 基 施 工 15 长 坡 K57+000~K 路 基 施 工 140 久 辉 塘 K57+380~K 桥 梁 施 工 100 长 坡 墩 K57+400~K 路 基 施 工 130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K58+780~K 路 基 施 工 50 铺 仔 K59+150~K 桥 梁 施 工 30 山 笃 K60+150~K 路 基 施 工 20 罗 屋 田 K61+550~K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130 罗 屋 田 仔 K61+800~K 路 基 施 工 130 南 坑 下 村 K63+100~K 路 基 施 工 35 冷 水 村 K64+150~K65+000(K 线 ) 路 基 施 工 35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27 冷 水 小 学 K64+600~K 路 基 施 工 65 平 山 洋 外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24 深 沟 湾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159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89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104 深 沟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17 颜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路 基 施 工 89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桥 梁 施 工 34 颜 村 小 学 K ~K ( 沈 海 高 速 ) 桥 梁 施 工 10 陈 村 仔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基 施 工 59 大 朋 村 CK80+220~ CK 路 基 施 工 110 西 边 村 CK82+350~ CK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85 上 甘 村 G1K87+570~G1K 桥 梁 施 工 140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G1K93+570~G1K 路 基 施 工 90 海 尾 村 NK92+700~NK 桥 梁 施 工 100 文 参 村 NK ~NK 路 基 施 工 15 平 山 洋 内 村 ZXK65+450~ZXK 桥 梁 施 工 90 西 瓜 园 ZXK66+000~ZXK 桥 梁 施 工 150 新 村 ZXK67+500~ZXK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160 当 铺 街 ZXK68+200~ZXK 路 基 施 工 100 后 湾 ZXK68+900~ZXK 路 基 施 工 140 文 车 大 村 ZXK71+800~ZXK 路 基 施 工 沥 青 烟 气 本 项 目 全 线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沥 青 的 搅 拌 摊 铺 时 会 产 生 以 THC TSP 为 主 的 烟 尘, 其 中 THC 和 TSP 为 有 害 物 质, 对 空 气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对 人 体 也 有 伤 害 根 据 调 查 资 料, 性 能 良 好 的 沥 青 拌 合 设 备,THC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 前 苏 联 标 准 值 为 278

279 0.16mg/m 3 ) 沥 青 搅 拌 站 的 设 置 方 式 和 灰 土 搅 拌 站 的 设 置 相 同, 应 远 离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并 采 取 全 封 闭 作 业 根 据 以 往 对 公 路 施 工 的 调 查 和 监 测 资 料, 沥 青 摊 铺 时 的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相 对 熔 融 烟 气 是 很 小 的, 其 主 要 可 能 对 施 工 人 员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只 要 注 意 加 强 对 操 作 人 员 的 防 护, 该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在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的 沥 青 搅 拌 和 摊 铺 等 作 业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相 关 设 备 的 选 型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和 操 作 规 范, 保 证 沥 青 烟 浓 度 符 合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避 免 在 下 风 向 300m 内 有 敏 感 单 位 ( 如 大 片 居 民 区 ) 的 地 方 设 置 搅 拌 站, 但 根 据 项 目 处 于 可 研 阶 段, 水 泥 沥 青 拌 和 站 尚 未 确 定 具 体 位 置, 故 本 环 评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所 选 的 水 泥 沥 青 拌 和 站 应 远 离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设 置 在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以 避 免 项 目 沥 青 烟 气 对 周 围 居 民 点 等 空 气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拟 建 公 路 建 成 营 运 后,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汽 车 尾 气, 将 影 响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分 析 (1)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以 往 同 类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尾 气 中 CO 污 染 物 的 影 响 程 度 较 小, 预 测 评 价 范 围 内 均 能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因 此 仅 将 NO 2 作 为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2) 污 染 源 强 计 算 据 工 程 分 析 的 结 果, 各 路 段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日 均 小 时 交 通 量 情 况 下 NO 2 排 放 源 强 (mg/m.s) 序 号 名 称 2020 年 ( 近 期 ) 2026 年 ( 中 期 ) 2034 年 ( 远 期 ) NO 2 NO 2 NO 2 1.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280 14.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3) 预 测 模 式 按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推 荐 的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 A.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夹 角 为 0 <θ<90 时, 扩 散 模 式 为 : C PR Qj U B A y 1 z h 1 z h exp[ ] exp[ ] exp[ ] dl 式 中, 2 y z 2 y 2 z 2 z C pr 公 路 线 源 AB 段 预 测 点 R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浓 度,mg/m 3 ; U 预 测 路 段 有 效 排 放 源 高 处 的 平 均 风 速,m/s; Qj 气 态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度,mg/ 辆.m; σ y σ z 水 平 横 向 和 垂 直 扩 散 参 数,m; z 预 测 点 至 地 面 高 度,m; h 有 效 排 放 源 高 度,m; A B 线 源 起 点 及 终 点 B.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垂 直 (θ=90 ) 时, 扩 散 模 式 为 : C 垂 直 2 ) 2 Qj h exp( ) U ( 2 z z 式 中 符 号 意 义 同 前 C.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垂 直 (θ=0 ) 时, 扩 散 模 式 为 : C 平 行 1 2 1/ 2 Qj U ( r) z 2 2 z r ( y ) 2 e e / z y 1 / 2 式 中,r 微 源 至 测 点 的 等 效 距 离, e 常 规 扩 散 参 数 比 其 余 符 号 意 义 同 前 根 据 沿 线 气 象 资 料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大 气 稳 定 度 全 年 以 中 性 为 主, 故 选 择 D 类 稳 定 度, 项 目 区 域 为 丘 陵 地 区, 确 定 扩 散 参 数 时 按 丘 陵 地 区 向 不 稳 定 方 向 提 1 级 的 要 求, 按 C 类 考 虑 ; 扩 散 参 数 计 算 按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进 行 (4) 预 测 结 果 1) 预 测 内 容 和 预 测 条 件 280

281 项 目 通 常 气 象 条 件 据 沿 线 通 过 区 域 不 同 有 所 不 同,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预 测 内 容 为 各 评 价 时 段 日 均 小 时 交 通 量 情 况 下 的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表 各 路 段 预 测 主 要 参 数 序 号 路 段 长 度 设 计 速 度 (km/h) 路 基 宽 度 通 常 气 象 条 件 1.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2.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源 水 互 通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2) 预 测 结 果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1.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2.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2.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E, 平 均 风 速 2.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NE, 平 均 风 速 1.3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NE, 平 均 风 速 1.6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N, 平 均 风 速 1.1m/s D 类 稳 定 度 主 导 风 向 N, 平 均 风 速 1.2m/s D 类 稳 定 度 1 汽 车 尾 气 NO 2 浓 度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公 路 沿 线 NO 2 大 气 环 境 浓 度 : 根 据 以 上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与 沿 线 NO 2 现 状 监 测 最 近 点 背 景 值 进 行 叠 加, 得 到 公 路 沿 线 NO 2 大 气 环 境 浓 度 其 中 : 省 界 ~ 源 水 互 通 的 背 281

282 景 值 采 用 1# 监 测 点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数 据 的 最 大 值 作 为 背 景 值 (0.019mg/m 3 ); 源 水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的 背 景 值 采 用 2# 监 测 点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数 据 的 最 大 作 为 背 景 值 (0.019mg/m 3 ); 高 阳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及 海 田 支 线 的 背 景 值 采 用 3# 监 测 点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数 据 的 最 大 作 为 背 景 值 (0.018mg/m 3 );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的 背 景 值 采 用 4# 监 测 点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数 据 的 最 大 值 作 为 背 景 值 (0.019 mg/m 3 )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通 过 以 上 预 测,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各 路 段 周 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可 以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NO 2 标 准 (0.08mg/m 3 ) 282

283 路 段 名 称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年 份 表 路 侧 日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汽 车 尾 气 NO 2 浓 度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mg/m 3 ) 离 路 基 中 心 线 距 离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100m 120m 140m 160m 180m 200m 竹 园 互

284 路 段 名 称 通 ~ 源 水 互 通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年 份 离 路 基 中 心 线 距 离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100m 120m 140m 160m 180m 200m

285 路 段 名 称 省 界 ~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互 通 塘 蓬 互 通 ~ 廉 江 西 互 通 廉 江 西 互 通 ~ 高 岭 互 通 高 岭 互 通 ~ 龙 塘 互 通 龙 塘 互 通 ~ 遂 溪 互 通 遂 溪 互 通 ~ 竹 园 互 通 年 份 表 路 侧 日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汽 车 尾 气 NO 2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mg/m 3 ) 离 路 基 中 心 线 距 离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100m 120m 140m 160m 180m 200m 竹 园 互

286 路 段 名 称 通 ~ 源 水 互 通 源 水 互 通 ~ 东 坡 岭 互 通 东 坡 岭 互 通 ~ 高 阳 互 通 高 阳 互 通 ~ 志 满 互 通 志 满 互 通 ~ 湖 光 互 通 湖 光 互 通 ~ 东 山 互 通 东 山 互 通 ~ 民 安 互 通 竹 园 互 通 ~ 支 线 终 点 年 份 离 路 基 中 心 线 距 离 30m 40m 50m 60m 70m 80m 100m 120m 140m 160m 180m 200m

287 分 析 评 价 结 论 (1)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标 准 确 认 函,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一 类 区,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其 余 路 段 均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二 级 标 准 (2) 各 路 段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通 过 表 可 见,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对 公 路 两 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在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正 常 车 流 量 下,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均 低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在 通 常 气 象 条 件 正 常 车 流 量 下, 远 期 随 着 车 流 量 逐 年 增 加, 但 随 着 汽 车 制 造 业 技 术 的 进 步 近 年 和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的 不 断 提 高, 逐 渐 淘 汰 排 污 量 大 的 旧 型 车,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越 趋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还 将 减 少 (3) 敏 感 点 类 比 分 析 评 价 根 据 现 阶 段 经 验 和 实 测 数 据, 类 比 广 州 至 清 远 高 速 公 路 监 测 数 据 (2008 年 ),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于 2008 年 7 月 2~6 日 对 广 清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进 行 了 现 场 监 测, 连 续 监 测 五 天,NO2 CO 小 时 浓 度 每 日 监 测 4 次 (7:00 11:00 14:00 19:00), 日 均 浓 度 监 测 18 小 时 以 上 共 布 设 代 表 性 监 测 点 7 个, 各 测 点 考 虑 了 高 速 公 路 不 同 路 基 形 式 ( 路 堤 高 架 ) 和 不 同 距 离, 各 测 点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在 米 之 间, 监 测 期 间 广 清 高 速 公 路 平 均 车 流 量 在 pcu/d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广 清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200 米 范 围 CO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1.526mg/m3, 日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1.101mg/m3;NO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0.164mg/m3, 日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0.061mg/m3,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由 此 看 来, 本 项 目 营 运 中 期 交 通 量 和 类 比 项 目 相 当, 且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良 好,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可 通 过 加 强 公 路 自 身 绿 化, 采 用 一 些 具 有 空 气 净 化 作 用 的 植 物 作 为 两 侧 的 绿 化 带 以 吸 收 尾 气 污 染 物, 保 护 两 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另 外, 并 随 着 汽 车 制 造 业 技 术 的 进 步 近 年 和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的 不 断 提 高 ( 目 前 国 Ⅴ 国 Ⅵ 标 准 已 在 制 定 当 中 ), 逐 渐 淘 汰 排 污 量 大 的 旧 型 车,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越 趋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还 将 减 少 (4) 综 合 分 析 评 价 综 上 所 述, 根 据 预 测 和 目 前 国 内 高 速 公 路 的 环 境 评 价 经 验 和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评 价 组 认 为, 拟 建 公 路 营 运 近 中 期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而 随 着 交 通 量 的 不 断 287

288 加 大, 在 营 运 远 期, 靠 近 公 路 50m 以 内 的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也 能 达 标, 另 外, 还 可 通 过 加 强 公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汽 车 设 计 和 制 造 技 术 进 步 以 及 不 断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加 以 缓 解 大 气 污 染 沿 线 设 施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共 设 置 10 处 收 费 站,2 处 服 务 区,2 处 停 车 区 和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均 不 设 置 锅 炉, 厨 房 餐 饮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净 化 后 于 厨 房 楼 顶 外 排,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要 求, 不 会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6.7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东 水 保 生 态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本 章 引 用 该 报 告 的 相 关 评 价 内 容, 主 要 分 析 结 论 如 下 :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分 区 本 项 目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总 面 积 为 hm 2, 其 中 项 目 建 设 区 hm 2 直 接 影 响 区 hm 2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按 行 政 区 划 为 : 廉 江 市 责 任 范 围 总 面 积 为 hm 2 遂 溪 县 hm 2 麻 章 区 hm 2 湛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hm 2 根 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和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布 局 原 则, 划 分 为 主 体 工 程 区 改 路 改 沟 区 取 土 场 区 弃 渣 场 区 生 产 生 活 区 和 施 工 便 道 区 等 6 个 一 级 防 治 分 区, 其 中 主 体 工 程 区 根 据 扰 动 特 点 进 一 步 细 化 为 挖 方 路 基 区 填 方 路 基 区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交 叉 工 程 区 和 服 务 设 施 区 等 6 个 二 级 分 区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成 果 (1)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扰 动 地 表 总 面 积 为 hm 2, 包 括 廉 江 市 面 积 hm2 遂 溪 县 面 积 hm 2 麻 章 区 面 积 hm 2 湛 江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面 积 hm2 扰 动 面 积 中 耕 地 hm2 园 地 hm2 林 地 hm2 草 地 32.39hm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29.67hm2 住 宅 用 地 44.18hm2 和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18.51hm2 (2)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弃 方 弃 方 万 m3, 包 括 万 m3 表 土 用 于 后 期 绿 化 覆 土, 软 基 清 淤 土 万 m3 桥 梁 泥 浆 万 m3 桥 梁 钻 渣 万 m3 建 筑 渣 土 4.06 万 m3 共 计 约 万 m3 的 弃 渣 运 至 本 方 案 推 荐 的 弃 渣 场 堆 放 (3) 项 目 建 设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共 计 hm2, 其 中 园 地 hm2 林 地 hm2 和 草 地 39.77hm2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满 足 地 面 坡 度 5 度 以 上 林 草 覆 盖 288

289 率 50% 以 上 造 成 土 壤 流 失 量 每 年 每 平 方 公 里 500 吨 以 上 需 缴 纳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的 面 积 共 hm2 (4) 项 目 建 设 有 可 能 造 成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万 t, 其 中 主 体 工 程 区 土 壤 流 失 量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76.4 %; 主 体 工 程 区 中 填 方 路 基 区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7.79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27.2 %,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区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5.54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19.4 %, 交 叉 工 程 区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6.09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21.3%; 取 土 场 区 土 壤 流 量 2.82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10.7 %; 弃 渣 场 区 土 壤 流 失 量 1.01 万 t, 占 总 流 失 量 3.8% 土 壤 流 失 主 要 分 布 在 主 体 工 程 区 ( 填 方 路 基 区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区 交 叉 工 程 区 ) 取 土 场 区 和 弃 渣 场 区, 占 流 失 总 量 88.8 %, 因 此 将 主 体 工 程 区 ( 填 方 路 基 区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区 交 叉 工 程 区 ) 取 土 场 区 和 弃 渣 场 区 作 为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重 点 工 区 (5) 经 分 析, 约 99.4 % 的 土 壤 流 失 发 生 在 项 目 建 设 期 因 此 水 土 流 失 监 测 重 点 时 段 为 项 目 建 设 期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布 局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布 局 : 主 体 设 计 采 用 的 工 程 及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能 起 到 一 定 的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效 果, 但 临 时 排 水 顺 接 工 程 土 方 临 时 堆 放 处 弃 渣 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等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不 够 完 善, 或 者 未 进 行 设 计, 本 方 案 根 据 规 范 要 求, 补 充 设 计 了 部 分 工 程 措 施 临 时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水 保 投 资 估 算 投 资 估 算 结 果 : 本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主 体 已 列 投 资 万 元 方 案 新 增 万 元 方 案 新 增 投 资 中 包 括 工 程 措 施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万 元 临 时 工 程 措 施 万 元 独 立 费 用 万 元 ( 其 中 建 设 管 理 费 万 元 科 研 勘 察 设 计 费 万 元 监 测 费 万 元 监 理 费 万 元 ) 基 本 预 备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结 论 通 过 实 施 本 方 案,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计 算 达 到 值 99.7%,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计 算 达 到 值 99.5%,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比 计 算 达 到 值 1.0, 拦 渣 率 计 算 达 到 值 95%,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计 算 达 到 值 54.6% 给 本 工 程 沿 线 带 来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及 经 济 效 益 总 之, 通 过 项 目 区 实 地 查 勘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及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方 案 设 计, 在 全 面 实 施 本 方 案 提 出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各 项 防 治 指 标 均 能 达 到 本 方 案 预 定 的 目 标 值, 有 效 地 防 治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及 其 造 成 的 危 害, 为 工 程 投 入 运 行 创 造 良 好 经 济 效 益 因 此, 本 项 目 无 水 土 保 持 制 约 性 因 素, 从 水 土 保 持 角 度 考 虑, 工 程 289

290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6.8 放 射 性 环 境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东 核 力 工 程 勘 察 院 编 制 了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本 章 引 用 该 报 告 的 相 关 评 价 内 容, 主 要 分 析 结 论 如 下 : 放 射 性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本 工 程 的 放 射 性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核 辐 射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的 一 般 规 定 (GB )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 建 筑 材 料 放 射 性 核 素 限 量 (GB ) 铀 矿 地 质 勘 查 辐 射 防 护 和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GB ) 和 放 射 性 污 染 的 物 料 解 控 和 场 址 开 放 的 基 本 要 求 (GBZ167) 放 射 性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沿 线 放 射 性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如 下 : (1) 通 过 对 照 广 东 省 航 空 伽 玛 异 常 点 区 域 图 (1:500000), 本 项 目 线 路 两 侧 1500 m 范 围 内 无 异 常 点 (2) 从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得 知, 全 线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共 测 量 224 个 点,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为 80nGy/h~181nGy/h, 平 均 值 为 126nGy/h 其 中 监 测 最 高 值 为 181nGy/h, 出 现 在 K 处 ; 在 K4+150~K K47+780~K 段 监 测 值 稍 高,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该 2 段 主 要 分 布 燕 山 期 花 岗 岩, 花 岗 岩 段 的 地 层 岩 性 为 花 岗 岩, 造 成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偏 高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花 岗 岩 裸 露 造 成 因 此, 将 K4+150~K K47+780~K 列 为 本 项 目 重 点 关 注 路 段 边 坡 开 挖 过 程 将 引 起 更 多 的 岩 石 暴 露, 施 工 人 员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该 注 意 个 人 防 护 及 将 放 射 性 水 平 偏 高 的 岩 石 进 行 填 埋 覆 盖 等 处 置 (3) 线 路 土 壤 中 氡 浓 度 测 量 54 点, 平 均 值 为 5515Bq/m 3, 与 现 场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监 测 结 果 相 符 合 土 壤 中 氡 浓 度 与 放 射 性 核 素 镭 的 放 射 性 活 度 浓 度 密 切 相 关, 同 时 也 与 地 质 断 层 有 一 定 关 系 土 壤 中 氡 浓 度 测 量 值 较 高 的 路 段, 在 边 坡 开 挖 过 程 中 需 密 切 关 注 废 石 土 的 放 射 性 水 平 (4) 从 土 样 分 析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全 线 238U 最 高 含 量 为 85.7Bq/kg 232Th 最 高 含 量 为 164.1Bq/kg 226Ra 最 高 含 量 为 73.7Bq/kg 40K 最 高 含 量 为 764.3Bq/kg, 除 232Th 和 40K 略 高 于 湛 江 - 茂 名 地 区 天 然 放 射 性 核 素 含 量 范 围 外, 其 他 均 在 湛 江 地 区 天 然 放 射 性 核 素 含 量 范 围 内, 与 湛 江 - 茂 名 地 区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监 测 结 果 基 本 符 合 290

291 (5) 由 分 析 结 果 可 知, 全 线 所 采 水 样 总 α 0.017Bq/L 总 β 0.055Bq/L, 均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 总 α 0.5Bq/L 总 β 1Bq/L (6) 全 线 室 外 空 气 中 氡 浓 度 平 均 值 为 11.0Bq/m 3, 广 东 省 室 外 空 气 氡 浓 度 平 均 值 为 15.4Bq/m3,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中 氡 浓 度 与 广 东 省 室 外 空 气 氡 浓 度 水 平 相 当 (7) 就 地 γ 能 谱 测 量 结 果 表 明, 全 线 226Ra 含 量 为 Bq/kg, 平 均 值 为 42.3Bq/kg ; 232Th 含 量 为 Bq/kg, 平 均 值 为 35.8Bq/kg ; 40K 含 量 为 Bq/kg, 平 均 值 为 228.8Bq/kg, 与 湛 江 - 茂 名 地 区 土 壤 中 天 然 放 射 性 核 素 含 量 平 均 水 平 相 当 (8) 从 现 状 调 查 可 知, 线 路 γ 辐 射 剂 量 率 监 测 最 高 值 为 181nGy/h, 出 现 在 K 处, 综 合 考 虑 K4+150~K 和 K47+780~K 监 测 数 值 略 高 于 其 他 路 段 的 环 境 γ 辐 射 剂 量 率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与 所 在 区 域 岩 性 为 花 岗 岩 关 系 较 大 因 此, 确 定 K4+150~K 和 K47+780~K 段 为 放 射 性 关 注 路 段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以 边 坡 K2+250~K2+700 边 坡 为 例, 预 测 边 坡 附 近 的 居 民 的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施 工 人 员 在 边 坡 施 工 1320h 时, 所 受 的 全 身 有 效 剂 量 为 0.96mSv/a; 其 中 吸 入 氡 为 0.92mSv/a;γ 外 照 射 剂 量 为 0.40mSv/a 施 工 人 员 所 受 剂 量 低 于 5mSv/a 的 管 理 限 值, 但 还 是 要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防 护 措 施, 尽 可 能 减 少 施 工 人 员 附 加 剂 量 边 坡 开 挖 过 程 中, 公 众 年 有 效 剂 量 不 超 过 有 效 剂 量 管 理 目 标 值 0.3mSv/a 施 工 结 束, 一 般 来 说 污 染 物 停 止 排 放, 随 之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消 失 因 此 不 考 虑 长 期 影 响 高 速 公 路 边 坡 施 工 遇 到 较 高 辐 射 水 平 岩 石 ( 土 ) 时, 会 对 施 工 人 员 造 成 一 定 辐 射 影 响,SNS 柔 性 防 护 高 压 喷 混 等 措 施 会 对 出 露 岩 ( 土 ) 层 的 辐 射 有 一 定 的 屏 蔽 ( 防 护 ) 作 用, 在 边 坡 施 工 中 应 考 虑 及 时 完 成 喷 土 植 草 等 工 序 预 防 或 减 缓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措 施 (1) 植 草 修 复 高 边 坡 建 设 中 应 及 时 完 成 喷 土 植 草 工 作, 对 出 露 岩 ( 土 ) 层 的 辐 射 起 到 一 定 的 屏 蔽 ( 防 护 ) 作 用 (2) 施 工 废 石 本 项 目 边 坡 施 工 废 石 拟 用 于 道 路 建 设 用 于 道 路 建 设 的 边 坡 施 工 废 石 应 如 取 石 场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确 保 其 满 足 建 筑 材 料 放 射 性 核 素 限 量 (GB ) 3.1 建 筑 主 体 材 料 和 3.2 装 饰 装 修 材 料 标 准 的, 方 可 使 用 (3) 施 工 废 水 正 常 情 况 下,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边 坡 路 基 建 设 抑 尘 或 工 艺 回 用 不 外 排 若 291

292 遇 放 射 性 水 平 异 常 岩 石, 其 隙 渗 水 涌 水 或 突 水, 应 取 样 检 测, 如 高 于 放 射 性 标 准 须 作 进 一 步 除 放 射 性 处 理,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使 用 放 射 处 理 应 采 用 沉 淀 法, 投 放 药 剂 为 石 灰 氯 化 钡 和 硫 酸 或 硫 酸 盐, 调 待 处 理 废 水 至 ph 为 8~ 辐 射 防 护 环 保 投 资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有 可 能 遇 到 放 射 性 水 平 偏 高 的 岩 ( 矿 ) 层 故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进 行 监 测, 如 发 现 放 射 性 水 平 偏 高 应 立 即 采 取 辐 射 防 护 措 施 边 坡 开 挖 过 程 中, 应 进 行 辐 射 防 护 正 常 情 况 下, 放 射 性 环 保 投 资 为 万 元 如 建 设 过 程 中 遇 到 放 射 性 水 平 较 高 的 废 渣, 应 及 时 对 放 射 性 废 渣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并 提 出 补 救 措 施, 需 动 用 备 用 风 险 应 急 万 元 放 射 性 环 境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线 路 沿 线 城 市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的 完 善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辐 射 防 护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以 后, 其 放 射 性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剂 量 管 理 目 标 值 要 求, 本 项 目 从 辐 射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是 可 行 的 6.9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NK95+450NK 以 东 海 岛 跨 海 特 大 桥 方 式 跨 越 通 明 海, 利 用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预 留 的 东 半 幅 桥 位 新 建 大 桥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编 制 了 海 洋 环 评 报 告 书, 并 于 2006 年 10 月 取 得 批 复 本 报 告 摘 录 湛 江 海 大 路 口 至 蔚 律 港 疏 港 公 路 海 洋 环 评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如 下 :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 对 水 文 动 力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工 程 建 成 后, 其 他 各 对 照 点 流 速 变 化 皆 减 小, 流 速 变 化 最 大 的 是 四 断 面 中 12 点, 为 12.2cm/s, 发 生 在 落 急 时 刻 (2) 对 湛 江 湾 纳 潮 量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成 后, 对 湾 内 的 纳 潮 量 有 一 定 减 少 但 这 是 由 于 历 史 上 东 海 大 堤 阻 隔 了 湛 江 湾 于 雷 州 湾 的 水 量 交 换, 东 海 大 堤 很 大 程 度 改 变 了 湛 江 港 的 水 交 换, 为 了 保 护 和 恢 复 生 态, 建 议 采 用 大 桥 方 案 (3) 对 海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悬 浮 泥 沙 浓 度 超 三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最 大 面 积 为 0.44km 2, 最 大 影 响 距 离 为 200m; 泥 沙 10mg/L 最 大 影 响 距 离 为 2.2km (4) 对 泥 沙 冲 淤 的 影 响 以 泥 沙 来 源 的 历 史 资 料 分 析, 湛 江 湾 的 泥 沙 冲 淤 现 象 不 因 己 建 工 程 而 有 明 显 变 化, 对 本 工 程 的 预 测 表 明,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导 致 该 区 域 流 速 减 小, 因 此 会 产 生 轻 微 的 泥 292

293 沙 淤 积 现 象 (5)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对 工 程 区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水 体 中 的 浮 游 生 物 会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悬 浮 泥 沙 增 量 浓 度 超 l0mg/l 的 最 大 影 响 面 积 为 2.2km, 此 范 围 内 浮 游 生 物 会 因 海 水 透 明 度 降 低 光 合 作 用 减 弱, 导 致 初 级 生 产 力 降 低, 进 而 影 响 浮 游 生 物 的 生 存, 使 整 个 生 物 链 失 衡, 对 养 殖 贝 类 藻 类 都 会 产 生 损 害, 由 于 游 泳 生 物 活 动 力 较 强, 施 工 时 因 其 驱 散 效 应, 对 海 域 鱼 类 资 源 没 有 明 显 影 响 由 于 通 明 海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重 点 区 域 均 在 2km 以 外, 因 此 施 工 期 泥 沙 对 红 树 林 影 响 较 小 (6) 噪 声 影 响 施 工 期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路 线 尽 量 避 开 村 庄,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当 必 须 经 过 村 庄 时 应 减 速 行 驶, 禁 止 鸣 笛, 将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7) 清 洁 生 产 本 工 程 建 设 充 分 考 虑 并 制 定 了 减 少 泥 沙 入 海 海 堤 施 工 对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妥 善 处 置 施 工 船 舶 的 含 油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落 实 施 工 场 地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的 收 集 减 少 陆 域 填 方 泥 沙 入 海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只 要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制,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就 会 收 到 良 好 的 效 果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措 施 及 建 议 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等 ) 应 远 离 地 面 水, 并 提 供 环 形 排 水 沟 和 渗 水 坑, 以 防 意 外 溢 出 污 染 地 面 水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应 经 临 时 化 粪 池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严 禁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2 施 工 时 要 严 格 控 制 工 程 破 坏 植 被 的 面 积 尽 管 公 路 施 工 对 植 被 破 坏 不 可 避 免, 但 工 程 完 工 后 应 迅 速 实 现 弃 土 区 山 体 开 挖 区 边 坡 等 的 局 部 位 置 的 植 被 覆 盖, 可 以 先 植 草 再 种 树, 以 促 进 植 被 的 恢 复 和 形 成 多 层 植 被 的 形 式 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开 挖 填 方 路 堤 路 堑 的 土 层 裸 露 面 要 及 时 加 固, 路 基 土 石 方 完 成 后 应 立 即 植 草 防 护 4 堤 坝 围 填 工 程 实 行 先 围 堰 后 回 填 的 施 工 顺 序, 以 免 大 量 泥 沙 入 海 影 响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附 近 水 域 的 养 殖 5 弃 土 取 土 处 理 挖 掘 桥 墩 弃 土 的 堆 放 点 应 统 筹 安 排, 尽 可 能 选 择 山 沟 荒 地, 并 及 时 对 弃 土 方 进 行 压 实, 在 其 表 面 进 行 植 被 覆 盖, 必 要 时 设 置 防 护 工 程 另 外 在 条 件 许 可 的 情 况 下, 弃 土 方 也 可 平 整 用 作 耕 地 取 土 坑 应 选 在 高 地 荒 地 上, 且 使 用 后 必 须 恢 复 植 被 对 于 深 而 宽 的 取 土 坑 可 与 地 方 水 产 养 殖 农 田 排 灌 结 合 起 来, 综 合 利 用 293

294 6 施 工 期 噪 音 防 治 措 施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的 维 修 保 养 和 管 理, 包 括 安 装 有 效 的 消 声 器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200m 范 围 以 内 由 居 民 区 时,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层 可 能 将 噪 音 的 作 业 安 排 在 白 天 施 工,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必 须 在 夜 间 施 工 时, 应 征 得 当 地 政 府 及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的 书 面 同 意 7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现 场 尤 其 是 采 石 场 采 砂 场, 应 经 常 洒 水, 洒 水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扬 尘 运 输 建 筑 材 料 的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尽 可 能 避 开 大 的 居 民 区,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应 经 常 洒 水 运 送 砂 石 料 的 车 辆 要 用 帆 布 盖 套 等 遮 盖, 以 防 物 料 飞 扬, 沿 途 撒 漏 水 泥 混 合 料 的 拌 和 应 采 用 站 拌 方 式, 拌 和 站 应 远 离 居 民 区 和 敏 感 点 至 少 250m, 另 外 拌 和 站 需 配 备 除 尘 设 备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湛 江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广 东 省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是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重 点 鼓 励 发 展 的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建 设 合 理 制 定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案,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建 成 后 会 收 到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只 要 严 格 执 行 拟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就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讲,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94

295 第 七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本 章 通 过 识 别 工 程 营 运 期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概 率, 分 析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 以 及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程 度, 提 出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7.1 风 险 识 别 根 据 国 内 高 速 公 路 的 营 运 经 验, 高 速 公 路 营 运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主 要 来 源 于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在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事 故 时 危 险 品 直 接 泻 入 水 体 或 者 车 辆 直 接 掉 进 水 体, 导 致 污 染 物 泄 漏 引 起 水 污 染 项 目 沿 线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及 临 近 的 武 陵 水 库 为 Ⅱ 类 水 体, 因 此 须 对 工 程 经 过 这 些 敏 感 水 域 或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水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引 起 关 注 7.2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预 测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评 价 拟 采 用 概 率 计 算 法 预 测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在 重 要 沿 水 域 路 段 和 跨 河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具 体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P=Q 0 Q 1 Q 2 Q 3 P 重 要 水 域 地 段 出 现 污 染 风 险 概 率 ; Q 0 该 地 区 高 速 公 路 车 辆 相 撞 翻 车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次 / 百 万 辆 公 里 ; Q 1 预 测 年 的 年 绝 对 交 通 量, 百 万 辆 / 年 ; Q 2 装 载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货 车 占 总 交 通 量 的 比 例 (%); Q 3 重 要 风 险 路 段 的 长 度, 公 里 参 数 确 定 Q 0 的 确 定 :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多 年 来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调 查 和 统 计,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平 均 为 0.2 次 / 百 万 辆 公 里, 故 Q 0 取 0.2 Q 1 的 确 定 : 根 据 预 测 车 流 量, 各 预 测 路 段 的 Q 1 值 如 表 表 各 预 测 路 段 的 Q1 值 百 万 辆 / 年 预 测 路 段 敏 感 水 体 中 心 桩 号 / 桩 号 范 围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源 水 高 架 桥 及 路 基 段 武 陵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段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K42+577~K K ~K K11+200~K

296 Q 2 的 确 定 : 根 据 工 可 OD 调 查 结 果, 区 域 内 公 路 货 运 以 运 输 农 林 产 品 为 主, 运 输 化 肥 农 药 及 石 油 类 的 货 车 约 占 货 车 总 量 的 1.3%, 占 总 车 流 量 的 比 例 约 为 0.59%, 故 Q 2 的 取 值 为 Q 3 的 确 定 : 根 据 工 程 1:10000 图 纸, 预 测 路 段 Q 3 取 值 见 表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预 测 模 式 和 上 述 各 参 数 的 确 定,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预 测 路 段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源 水 高 架 桥 及 路 基 段 武 陵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段 表 敏 感 水 体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各 重 要 水 域 路 段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可 能 性 预 测 跨 越 长 度 (m)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可 能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事 故 后 果 分 析 由 上 述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在 经 过 沿 线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但 根 据 概 率 论 的 原 理, 这 种 小 概 率 事 件 还 是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一 旦 在 这 些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大 范 围 的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对 水 体 会 造 成 污 染 因 此, 应 当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保 护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水 体 水 质 不 受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同 时 建 议 高 速 公 路 应 急 预 案 中 应 当 包 括 并 加 强 危 险 品 事 故 风 险 专 项 预 案, 提 出 针 对 性 的 应 急 措 施, 把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水 环 境 的 危 害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做 到 预 防 和 救 援 并 重 7.3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位 于 雷 州 青 年 干 渠 东 海 河, 拟 建 工 程 推 荐 线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位 于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上 游 25.4km 处 ;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位 于 雷 州 青 年 干 渠 东 海 河, 拟 建 工 程 推 荐 线 位 位 于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上 游 6.1km 虽 然 各 取 水 口 距 离 本 项 目 桥 位 较 远, 但 是 一 旦 在 该 桥 梁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对 水 体 会 造 成 污 染, 并 可 能 对 下 游 水 厂 饮 用 水 源 安 全 产 生 一 定 威 胁 因 此 项 目 评 价 组 将 对 该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的 危 险 品 ( 油 类 污 染 物 )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做 出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与 分 析 可 溶 性 污 染 物 影 响 预 测 (1) 预 测 模 式 296

297 交 通 污 染 事 故 中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溶 入 河 流 属 瞬 时 污 染 采 用 二 维 河 流 瞬 时 源 水 质 模 型 来 预 测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污 染 的 影 响 范 围, 公 式 如 下 : 式 中 :M 为 瞬 时 源 的 源 强, 等 于 危 险 品 的 泄 漏 量 ; h- 平 均 水 深,m; E- 扩 散 系 数 ; x- 从 计 算 初 始 点 到 下 游 计 算 断 面 的 距 离,m; u- 河 流 流 速,m/s; t 为 计 算 时 间,s (2) 泄 露 量 根 据 对 本 区 域 车 辆 的 实 际 情 况, 考 虑 货 运 车 辆 的 载 重 量,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泄 露 量 按 槽 罐 车 装 载 量 5t 考 虑, 假 设 危 险 品 为 氰 化 物 (3) 计 算 参 数 设 置 情 景 模 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的 平 均 水 深 为 1.25 米, 流 速 为 0.36m/s, 扩 散 系 数 为 0.7 (4) 计 算 结 果 与 分 析 本 次 预 测 按 照 危 险 品 在 河 道 中 心 瞬 时 入 河, 根 据 瞬 时 源 二 维 河 流 水 质 模 型,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主 要 由 距 离 和 时 间 来 确 定 危 险 品 进 入 水 体 后, 主 要 随 河 流 向 下 游 输 运, 并 在 扩 散 作 用 下 向 横 向 纵 向 扩 散, 所 以 向 下 游 输 运 过 程 中, 危 险 品 的 污 染 面 积 也 不 断 扩 大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表 距 本 工 程 距 离 (km)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结 果 水 体 流 速 m/s 1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25.4km M ( x ut) y c( x, y, t) exp[ ] 4h Et 4Et 4Et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6.1km 0.36 影 响 情 况 事 故 发 生 约 11.2h 后, 取 水 口 氰 化 物 的 浓 度 >0.05mg/L 事 故 发 生 约 2.7h 后, 取 水 口 氰 化 物 的 浓 度 >0.05mg/L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上 事 故 发 生 大 约 11.2h 后, 氰 化 物 ( 浓 度 >0.05mg/L) 抵 达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 在 桥 梁 上 事 故 发 生 大 约 2.7h 后, 氰 化 物 ( 浓 度 >0.05mg/L) 抵 达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将 对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造 成 较 为 严 重 的 环 境 影 响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后,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分 中 心 应 第 一 时 间 电 话 通 知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并 启 动 风 297

298 险 应 急 预 案 溢 油 影 响 预 测 (1) 预 测 模 式 1 溢 油 扩 散 模 型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对 突 发 事 故 溢 油 的 油 膜 计 算 采 用 P,C,Blokker 公 式 式 中 : Dt t 时 刻 后 油 膜 的 直 径,m; Do 油 膜 初 始 时 刻 的 直 径,m; γw γo 水 和 燃 料 油 的 比 重 ; Dt Do k( rw ro ) Vo 计 算 的 溢 油 量,m 3, 最 大 量 取 20t; K 常 数, 一 般 取 15000/min; t 时 间,min; 2 溢 油 漂 移 模 型 油 进 入 水 体 后 很 快 扩 展 成 油 膜, 然 后 在 水 流 风 作 用 下 产 生 漂 移, 同 时 溢 油 本 身 扩 散 的 等 效 圆 油 膜 面 积 还 在 不 断 地 扩 散 增 大 因 此 溢 油 污 染 范 围 就 是 个 不 断 扩 大 漂 移 的 等 效 圆 油 膜 所 经 过 的 水 域 面 积 扩 散 与 扩 展 不 同, 它 与 油 量 无 关, 漂 移 大 小 通 常 以 油 膜 等 效 圆 中 心 位 移 来 判 断 如 果 油 膜 中 心 初 始 位 置 为 S0, 经 过 Δt 时 间 后, 其 位 置 S 由 下 式 决 定 : S=So+ 0 t 0 V o dt 式 中 油 膜 中 心 漂 移 速 度 V0 由 下 式 计 算 : Vo=V 风 +V 流 V 风 =U10 k 式 中 :U10 10m 高 处 的 风 速,m/s (2) 计 算 参 数 K 风 因 子 数, 取 0.02 设 置 情 景 模 拟,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的 平 均 水 深 为 1.25 米, 流 速 为 0.36m/s, 扩 散 系 数 为 0.7 (3) 预 测 结 果 r r o w V t o 298

299 序 号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敏 感 目 标 表 距 本 工 程 距 离 (km)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结 果 水 体 流 速 m/s 1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25.4km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6.1km 0.36 影 响 情 况 事 故 发 生 约 17.4h 后, 油 膜 等 效 圆 边 界 抵 达 取 水 口 事 故 发 生 约 4.2h 后, 油 膜 等 效 圆 边 界 抵 达 取 水 口 在 事 故 发 生 大 约 4.2h 后, 油 膜 扩 散 等 效 圆 边 界 抵 达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边 缘, 在 事 故 发 生 大 约 17.4h 后, 油 膜 扩 散 等 效 圆 边 界 抵 达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边 缘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将 对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造 成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后,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分 中 心 应 第 一 时 间 电 话 通 知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并 启 动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由 上 述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一 旦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若 不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范 措 施, 一 段 时 间 后 将 影 响 到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水 质, 严 重 威 胁 受 影 响 区 域 内 人 群 的 饮 用 水 安 全, 必 须 结 合 桥 梁 设 计, 从 工 程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落 实 预 防 手 段 来 降 低 该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确 保 事 故 径 流 不 泻 入 这 些 敏 感 水 体,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把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水 环 境 的 危 险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做 到 预 防 和 救 援 并 重 7.4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由 于 项 目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具 有 饮 用 水 功 能 且 均 为 Ⅱ 类 水 体 ; 拟 建 项 目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为 防 止 营 运 期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在 这 些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品 直 接 泄 入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或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对 工 程 跨 越 上 述 敏 感 水 域 的 桥 梁 应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以 桥 梁 方 式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穿 越, 跨 越 桩 号 : K42+577~K42+835, 保 护 区 范 围 工 程 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桥 梁 段 长 258 米 ); 以 源 水 高 架 桥 和 路 基 形 式 跨 越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东 海 河 ( 跨 越 桩 号 : 源 水 高 架 桥 K ~K , 路 基 K ~K ); 项 目 以 路 基 和 桥 梁 方 式 跨 越 为 防 止 营 运 期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在 这 些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品 直 接 泄 入 敏 感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对 工 程 跨 越 上 述 敏 感 水 域 的 桥 梁 应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299

300 7.4.1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风 险 防 范 工 程 措 施 常 用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方 式 从 目 前 国 内 高 速 公 路 实 施 的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看, 基 本 可 分 为 封 闭 式 和 敞 开 式 两 种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 封 闭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 是 通 过 大 桥 桥 面 泻 水 管 与 横 向 截 水 管 相 接, 全 封 闭 的 横 向 截 水 圆 管 将 径 流 引 至 河 堤 外, 在 河 堤 外 通 过 竖 向 排 水 管 沿 桥 墩 引 下, 排 入 设 置 的 集 水 池 内 排 水 管 高 度 低 于 桥 面 高 度, 横 向 截 水 管 的 坡 度 为 3, 长 度 与 河 流 两 岸 河 堤 内 的 桥 体 长 度 相 同 该 封 闭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见 图 此 种 排 水 系 统 适 合 河 流 比 较 窄, 桥 梁 长 度 较 短 的 情 况 据 调 查, 该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在 湖 北 省 孝 感 至 襄 樊 高 速 公 路 的 均 水 河 桥 陨 水 河 桥 和 清 水 河 水 库 大 桥 等 得 到 使 用, 并 取 得 良 好 的 效 果, 见 图 敞 开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 该 设 计 为 在 桥 沿 底 部 两 侧 设 置 半 圆 形 集 水 槽, 由 支 撑 架 支 撑, 槽 沿 高 度 略 低 于 桥 面 高 度, 集 水 槽 的 坡 度 与 桥 面 坡 度 相 同, 长 度 与 河 流 两 岸 河 堤 内 的 桥 体 长 度 相 同, 集 水 槽 直 径 d=0.5~1m, 集 水 槽 与 桥 面 的 高 差 为 0.5m( 见 图 7.4-3) 此 种 排 水 系 统 的 优 点 在 于, 下 暴 雨 时 能 够 将 雨 水 溢 流 至 河 里, 避 免 了 暴 雨 时 由 于 排 水 不 畅 导 致 的 桥 面 积 水, 危 险 品 泄 漏 时 也 可 暂 时 将 危 险 品 截 留 在 集 水 槽 内 此 种 排 水 系 统 适 合 河 流 比 较 宽, 桥 梁 长 度 较 长, 采 用 封 闭 式 收 集 系 统 比 较 困 难 的 情 况 桥 面 导 水 管 防 撞 护 栏 高 差 h 排 水 管 支 撑 架 桥 墩 图 图 封 闭 式 封 纵 闭 向 式 排 纵 水 向 系 排 统 水 系 示 统 意 示 图 意 图 图 孝 樊 高 速 陨 水 河 桥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图 湖 北 孝 襄 高 速 陨 水 河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桥 面 导 水 管 防 撞 护 栏 高 差 h 集 水 槽 支 撑 架 桥 墩 图 图 敞 开 敞 式 开 纵 式 向 纵 排 向 水 排 水 系 统 示 意 图 300

301 两 种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的 优 缺 点 比 较 : a. 当 危 险 品 事 故 发 生 在 晴 天 或 降 雨 强 度 较 小 时, 封 闭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都 可 通 过 排 水 管 将 危 险 品 导 入 桥 两 端 的 集 水 池 中, 敞 开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可 通 过 集 水 槽 将 危 险 品 储 存 在 集 水 槽 中, 通 过 人 工 手 段 将 截 留 在 集 水 槽 中 的 危 险 品 清 理 掉, 数 量 较 大 时 可 以 通 过 集 水 槽 排 入 两 侧 事 故 池 b. 当 危 险 品 事 故 发 生 在 降 雨 强 度 很 大 时, 封 闭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可 能 来 不 及 将 桥 面 径 流 和 危 险 品 排 入 桥 两 端 的 集 水 池 中, 易 造 成 路 面 积 水, 影 响 行 车 安 全, 造 成 更 大 的 事 故 隐 患 封 闭 式 排 水 系 统 适 合 中 小 桥 而 敞 开 式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由 于 坡 度 不 够, 少 部 分 危 险 品 可 能 会 随 着 桥 面 径 流 通 过 集 水 槽 沿 溢 流 排 入 水 体,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风 险 径 流 收 集 方 案 为 防 范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本 工 程 应 对 工 程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水 体 的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并 在 桥 头 两 端 分 别 设 置 收 集 池, 通 过 径 流 收 集 管 道 将 桥 面 径 流 引 入 收 集 池 从 最 不 利 的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角 度 考 虑,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水 体 的 桥 梁 两 侧 分 别 设 置 收 集 池, 是 满 足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时 收 集 危 险 品 的 需 要 (1) 径 流 流 量 估 算 工 程 沿 线 拟 设 跨 河 桥 梁 的 桥 面 径 流 流 量 估 算 根 据 适 合 广 东 省 北 部 地 区 的 暴 雨 强 度 及 雨 水 流 量 经 验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958(1 0.63lg P) q,q=q*s*n; t 式 中 q 为 暴 雨 强 度 (L/s hm 2 ), P 为 暴 雨 重 现 期 ( 年 ),t 为 降 雨 持 续 时 间 ( 分 钟 ),Q 为 桥 面 雨 水 径 流 量 (m 3 /h), S 为 汇 水 面 积 (m 2 ), n 为 径 流 系 数 计 算 时,P 取 2 年,t 取 30 分 钟,n 取 0.9, 得 出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暴 雨 强 度 q 为 L/s hm 2 工 程 拟 设 跨 越 水 体 桥 梁 的 桥 面 径 流 流 量 及 收 集 池 容 积 计 算 结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序 号 1 水 体 名 称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表 工 程 名 称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工 程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 路 段 径 流 计 算 结 果 中 心 桩 号 汇 水 面 积 (m 2 ) 桥 面 径 流 (m 3 /20min) 径 流 收 集 长 度 (m) 收 集 池 容 积 (m 3 ) K42+577~K *4 301

302 工 程 拟 设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路 段 径 流 流 量 及 收 集 池 容 积 计 算 结 果 如 下 表 所 示 序 号 1 表 工 程 名 称 源 水 高 架 桥 工 程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路 段 径 流 计 算 结 果 跨 越 桩 号 汇 水 面 积 ( m 2 ) 路 面 径 流 (m 3 /20min) 径 流 收 集 长 度 (m) 收 集 池 容 积 (m 3 ) K ~K *2 2 路 基 工 程 K ~K *2 在 跨 越 敏 感 水 体 桥 梁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及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并 在 桥 梁 两 端 设 置 2 座 事 故 收 集 池, 对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后 的 桥 面 径 流 进 行 处 理 图 本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池 布 设 示 意 图 (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 图 本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池 布 设 示 意 图 (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 302

303 跨 越 敏 感 水 体 桥 梁 应 提 高 涉 水 桥 梁 段 防 护 栏 的 防 撞 等 级 为 了 保 护 两 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拟 建 项 目 要 求 采 用 最 高 等 级 (SS 级 )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采 取 SS 级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可 有 效 预 防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对 水 体 及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2)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设 计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应 由 专 业 设 计 单 位 根 据 桥 梁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设 计 一 般 地, 桥 面 两 侧 每 隔 5-10m 左 右 ( 具 体 以 专 业 单 位 设 计 方 案 为 准 ) 设 置 一 个 泄 水 管, 砼 桥 部 分 泄 水 管 在 箱 梁 施 工 时 预 埋 好 各 泄 水 管 接 入 集 水 槽, 将 初 期 雨 水 及 事 故 径 流 汇 集 至 收 集 池 收 集 池 应 位 于 桥 头 两 端 河 堤 以 内 ( 即 远 离 河 道 水 域 一 侧 ), 兼 有 沉 淀 隔 油 和 蓄 毒 作 用, 可 将 事 故 径 流 和 初 期 雨 水 截 留, 避 免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破 坏 通 过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管 道 和 收 集 池 可 在 降 雨 期 间 收 集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的 初 期 雨 水 ; 同 时, 一 旦 在 桥 面 上 发 生 运 输 事 故, 可 收 集 泄 漏 的 危 险 品, 避 免 危 险 品 直 接 排 入 敏 感 水 体, 对 水 体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3) 径 流 收 集 排 放 要 求 为 保 护 沿 线 水 体 环 境, 建 议 本 项 目 设 置 桥 梁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池 及 路 基 径 流 收 集 池 的 沉 淀 出 水 池 后 续 设 湿 地 处 理 系 统, 如 氧 化 塘 等, 以 便 对 收 集 池 后 期 雨 水 进 一 步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附 近 沟 谷, 不 得 排 入 保 护 水 体 河 道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泄 漏 的 危 险 品 集 中 收 集 后 外 运, 不 得 排 入 河 道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4) 其 他 工 程 措 施 建 议 本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敏 感 水 体 的 桥 梁 护 栏 外 设 置 防 落 网, 防 止 营 运 期 车 辆 撒 落 物 体 飘 落 或 进 入 水 体 武 陵 水 库 风 险 防 范 工 程 措 施 根 据 本 项 目 线 位 走 向, 拟 建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K11+200~K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 在 此 路 段 是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一 旦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若 不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范 措 施, 危 险 品 将 会 渗 漏 到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中, 一 段 时 间 后 将 影 响 到 武 陵 水 库 水 质, 因 此 环 评 单 位 提 出 : (1)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10 座 桥 梁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连 接 至 防 渗 边 沟 或 收 集 池 ; 303

304 (2) 在 K11+200~K 段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两 侧 边 沟 要 做 防 渗 处 理 ; (3) 设 置 收 集 池 连 接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及 防 渗 边 沟, 并 要 做 好 收 集 池 的 防 渗, 收 集 池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应 cm/s 收 集 池 具 体 设 置 的 位 置 数 量 及 容 积 大 小, 应 结 合 公 路 线 位 沿 线 的 地 形 地 貌 及 地 质 情 况 及 降 雨 等 情 况 应 进 行 论 证 设 计 确 定 此 外,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进 出 口 设 置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谨 慎 驾 驶 标 牌, 告 知 司 机, 并 设 立 监 控 系 统 及 应 急 电 话 在 运 营 期, 事 故 收 集 池 应 定 期 检 查 维 护 其 完 整 性 及 防 渗 层 的 有 效 性, 确 保 事 故 收 集 池 能 够 起 到 相 应 的 作 用 7.5 事 故 预 防 与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预 防 1 在 高 速 公 路 出 入 口 应 加 强 日 常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三 证 检 查 超 载 车 辆 的 检 查, 若 三 证 不 全 或 车 辆 超 载 可 禁 止 其 上 路 2 运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上 路 应 报 管 理 分 中 心, 经 检 查 批 准 后 方 可 通 行, 车 辆 上 要 有 危 险 品 标 志, 并 不 能 随 意 停 车 4 危 险 品 运 输 途 中, 管 理 分 中 心 应 予 以 严 密 监 控, 以 便 发 生 意 外 情 况 时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防 患 于 未 然 4 跨 越 敏 感 水 体 桥 梁 应 提 高 涉 水 桥 梁 段 防 护 栏 的 防 撞 等 级, 采 用 SS 级 桥 梁 护 栏, 预 防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对 水 体 及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沿 线 经 过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设 置 限 速 禁 止 超 车 等 标 示 牌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项 目 营 运 期, 一 旦 在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除 通 过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泄 漏 在 桥 面 上 的 事 故 水 外, 为 了 避 免 污 染 态 势 扩 大, 在 第 一 时 间 采 取 有 效 的 救 援 方 案, 本 项 目 运 营 公 司 还 应 制 定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将 该 应 急 预 案 纳 入 到 当 地 市 县 应 急 体 系 之 下, 做 好 与 当 地 市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对 接 工 作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应 以 广 东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湛 江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为 指 导, 在 地 方 原 有 危 险 品 安 全 运 输 管 理 体 系 的 基 础 上, 联 合 相 关 部 门, 建 立 更 加 完 善 通 畅 的 信 息 网 络, 将 市 县 乡 镇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企 业 危 险 品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公 路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相 衔 接, 完 善 地 区 高 速 304

305 公 路 监 控 通 信 收 费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环 境 保 护 的 指 挥 功 能 拟 建 项 目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控 制 指 挥 系 统 参 见 图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规 定, 本 工 程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11 项 内 容 : (1) 工 程 应 急 计 划 区 : 本 工 程 危 险 目 标 主 要 为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重 点 保 护 工 程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及 下 游 用 水 有 关 单 位 人 群 等 以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地 表 水 体 的 安 全 (2) 成 立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由 项 目 运 营 公 司 的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公 路 的 路 政 排 障 等 领 导 为 组 员, 另 外 联 系 沿 线 的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如 公 安 环 保 消 防 卫 生 等, 成 为 领 导 小 组 的 成 员 营 运 公 司 应 根 据 应 急 预 案, 统 一 应 急 行 动, 明 确 应 急 责 任 人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职 责, 确 保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将 事 故 控 制, 以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影 响 应 急 执 行 单 位 : 本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预 案 的 执 行 单 位 是 高 速 公 路 运 营 公 司, 高 速 公 路 的 管 理 部 门 是 广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本 报 告 建 议, 在 高 速 公 路 运 营 公 司 下 面, 成 立 专 门 的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小 组 该 部 门 的 对 本 报 告 的 水 域 区 路 段 以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实 施 实 时 监 控 维 护 应 急 机 构 的 职 能 :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小 组 必 须 配 备 专 门 的 人 员 ( 建 议 不 少 于 2 人 ) 从 事 该 项 工 作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由 高 速 公 路 营 运 公 司 领 导 担 任 应 急 小 组 必 须 制 定 详 细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确 定 不 同 的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具 体 的 应 急 时 间 处 理 步 骤 事 故 上 报 单 位 等 应 急 小 组 还 必 须 为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相 应 的 设 备, 并 进 行 常 年 的 维 护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应 急 设 备 包 括 : 实 时 监 控 系 统 灭 火 设 备 及 不 同 种 类 的 灭 火 剂 路 面 清 理 设 备 和 各 种 常 见 的 清 理 物 质 材 料, 包 括 锯 末 中 和 剂 清 洗 剂 等 对 泄 漏 物 进 行 堵 截 的 材 料, 如 沙 包 等 抽 水 设 备 报 警 系 统 事 故 类 型 及 应 急 措 施 : 水 环 境 风 险 是 本 项 目 最 大 的 环 境 风 险, 按 下 述 各 类 情 况, 制 定 几 类 事 故 防 范 预 案 如 下 : 一 般 情 况 : 任 何 事 故 情 况 下, 通 过 远 程 控 制 系 统, 实 时 监 控, 一 旦 发 现 事 故 后,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有 人 到 现 场 观 察, 确 定 事 故 的 级 别, 一 但 发 现 泄 漏, 必 须 提 高 处 理 级 别 对 普 通 的 无 泄 漏 的 事 故, 应 尽 快 清 理 现 场, 疏 导 交 通, 避 免 造 成 次 生 事 故 反 应 时 间 :10-15 分 钟 ; 上 报 部 门 :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及 沿 线 市 县 环 保 部 门 危 急 情 况 : 1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以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有 翻 车 事 故, 有 油 类 物 质 泄 漏 在 路 面 305

306 1. 在 监 控 系 统 发 现 事 故 后 或 有 人 报 警 后, 马 上 有 专 车 赶 赴 现 场, 要 求 15 分 钟 内 到 达, 尽 快 确 定 是 否 有 泄 漏, 泄 漏 物 的 性 质 和 量, 以 此 为 根 据 确 定 紧 急 处 理 方 案 2. 第 一 时 间 启 动 报 警 系 统, 通 知 消 防 部 门 环 保 部 门 河 道 管 理 部 门 下 游 用 水 单 位 等 如 果 现 场 观 察 是 危 险 品 发 生 了 泄 漏, 其 中 又 特 别 是 剧 毒 类 的 化 学 物 质 发 生 了 泄 漏, 应 提 高 报 警 级 别, 当 即 向 当 地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报 告 在 发 生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通 知 取 水 口 关 闭, 将 风 险 事 故 对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湛 江 市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处 水 质 的 危 害 将 降 至 最 小 3. 用 锯 末 等 材 料 对 路 面 进 行 清 理, 然 后 将 收 集 的 锯 末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若 是 危 险 品, 要 送 到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处 理 4. 对 清 理 后 的 道 路 路 面 用 适 量 水 冲 洗, 冲 洗 水 沿 路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进 入 管 网 系 统, 根 据 泄 漏 物 的 性 质,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5. 处 罚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肇 事 人 反 应 时 间 :15 分 钟 上 报 部 门 :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沿 线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和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2 有 车 辆 落 入 到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河 流 水 体 之 中 组 织 人 员 第 一 时 间 赶 到 现 场, 首 先 围 追 堵 截 泄 漏 物, 不 让 其 进 一 步 扩 散, 然 后, 全 面 收 集 其 余 的 步 骤 同 前 反 应 时 间 :10 分 钟 上 报 部 门 : 上 级 管 理 部 门 沿 线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和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3)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 一 旦 在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敏 感 水 域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附 近 发 生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由 应 急 电 话 拨 打 至 应 急 中 心, 或 者 是 24 小 时 监 控 中 心 通 过 监 控 设 备 得 知 情 况 后, 马 上 通 知 应 急 中 心,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4)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 营 运 公 司 必 须 配 备 一 些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和 仪 器, 存 放 于 合 适 的 地 方 ( 如 管 理 分 中 心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养 护 工 区 收 费 站 等 ), 以 便 快 速 自 救 主 要 包 括 应 急 防 护 处 理 车 辆 吸 油 毡 各 类 吸 附 剂 中 和 剂 解 毒 剂 固 液 物 质 清 扫 设 备 回 收 设 备 等, 但 更 多 的 应 急 设 备 器 材 和 药 物 将 由 沿 线 当 地 区 县 人 民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提 供, 本 项 目 所 需 本 项 目 应 配 备 的 应 急 设 备 器 材 和 药 物 见 表

307 表 应 急 器 材 及 设 备 设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应 急 设 备 和 器 材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备 注 1 手 提 式 灭 火 器 30 只 防 毒 面 具 30 只 1.5 各 种 吸 附 剂 中 和 剂 解 毒 剂 活 性 炭 木 屑 石 灰 3 5 吨 10 等 化 学 品 物 质 硫 酸 亚 铁 等 4 斜 面 式 收 油 机 30m 3 /h 2 台 20 5 应 急 通 信 系 统 电 源 照 明 灯 若 干 1.5 其 它 应 急 器 材 ( 担 架 急 救 箱 6 若 干 2.5 清 扫 与 回 收 设 备 堵 漏 等 ) 7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若 干 米 5.0 合 计 42 (5) 报 警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 应 急 中 心 值 班 人 员 了 解 情 况 后, 立 即 通 知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同 时 拨 打 下 游 遂 溪 县 取 水 口 及 湛 江 市 青 年 运 河 取 水 口 抢 修 应 急 电 话, 救 援 电 话, 要 求 在 15 分 钟 时 间 内 要 告 知 等 河 流 上 有 关 用 水 单 位 和 下 游 地 区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立 即 通 知 事 故 处 理 小 组, 组 织 调 动 人 员 车 辆 设 备 药 物, 联 合 采 取 应 急 行 动, 防 止 污 染 扩 散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应 在 1 小 时 内 向 所 在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和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同 时 向 上 一 级 相 关 专 业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在 发 生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通 知 塘 料 水 坝 将 水 坝 泄 水 闸 关 闭, 在 及 时 关 闭 泄 水 闸 后, 风 险 事 故 对 下 游 的 取 水 口 处 水 质 的 危 害 将 降 至 最 小 (6)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 由 沿 线 区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水 质 进 行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程 度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7) 开 展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点 下 游 河 道 进 行 跟 踪 环 境 监 测,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现 场, 制 定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和 恢 复 措 施 (8) 在 事 故 现 场, 由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其 他 各 个 协 调 管 理 机 构 对 现 场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营 运 公 司 主 要 进 行 协 调 和 沟 通 工 作, 并 负 责 事 故 处 理 汇 报 工 作 (9)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现 场 处 理 完 毕 后, 由 沿 线 县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跟 踪 监 测 水 质 状 况, 并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来 确 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并 进 行 总 结 汇 报 (10)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本 项 目 营 运 公 司 应 定 期 进 行 相 应 的 演 练 工 作, 以 确 保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有 序 的 进 行 (11)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发 生 的 危 险 品 污 染 事 故, 通 过 媒 体 对 公 众 进 行 公 示, 起 到 教 育 和 警 示 作 用 综 上 所 述, 在 落 实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后, 该 工 程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是 可 以 控 制 的 307

308 公 众 信 息 紧 急 电 话 车 辆 检 测 器 ( 交 通 量 速 度 等 ) 巡 逻 车 或 排 障 车 ( 现 场 情 况 ) 各 相 关 公 路 交 通 情 况 气 象 检 测 器 ( 气 象 台 ) ( 天 气 情 况 ) 管 理 中 心 ( 路 况 施 工 )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调 查 小 组 公 路 管 护 中 心 公 路 监 控 通 信 收 费 中 心 ( 信 息 处 理 ) ( 信 息 提 供 ) 可 变 限 速 标 志 ( 控 制 命 令 ) 大 型 可 变 情 报 ( 天 气 交 通 状 况 控 制 命 令 ) 环 保 部 门 车 主 单 位 医 院 消 防 队 交 警 大 队 出 动 通 知 危 险 货 物 泄 漏 事 故 现 场 控 制 与 处 置 现 场 勘 察 确 定 污 染 源 及 控 制 ( 通 知 报 告 ) 技 术 调 查 ( 采 样 监 测 技 术 鉴 定 ) 危 险 货 物 视 需 过 载 出 动 出 动 应 急 预 案 联 络 出 动 出 动 交 通 施 工 现 场 处 理 消 防 伤 员 救 护 保 护 现 场 事 故 处 理 排 除 阻 塞 恢 复 交 通 故 障 车 援 助 散 落 物 排 除 交 通 设 施 维 修 日 常 工 作 报 告 报 告 通 知 相 邻 公 路 监 控 通 信 收 费 中 心 监 控 中 心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沿 线 市 县 环 保 局 308

309 第 八 章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8.1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状 况 本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廉 江 市 共 3 个 行 政 县 区,3 县 区 以 耕 地 为 主 要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耕 地 总 占 地 面 积 在 县 域 25% 以 上 具 体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见 表 和 附 图 7 表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行 政 区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建 设 用 地 水 域 其 他 用 地 总 计 遂 溪 县 % 22.09% 0.74% 5.88% 13.22% 10.57% 0.64% % 麻 章 区 % 15.83% 1.20% 5.69% 18.46% 32.97% 0.65% % 廉 江 市 % 31.52% 0.53% 12.26% 11.94% 13.49% 1.22% % 沿 线 各 区 县 耕 地 资 源 项 目 大 部 分 地 区 耕 地 资 源 较 为 紧 张, 廉 江 市 人 均 耕 地 最 少, 约 为 亩 / 人, 其 他 两 县 区 人 均 耕 地 均 超 过 1.5 亩 / 人 沿 线 耕 地 资 源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行 政 区 耕 地 面 积 ( 公 顷 ) 沿 线 耕 地 情 况 统 计 表 农 业 人 口 ( 万 人 )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 亩 / 人 )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廉 江 市 项 目 建 设 对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评 价 土 地 是 人 们 赖 以 生 存 的 基 础, 被 占 用 的 土 地 将 暂 时 或 永 久 失 去 农 业 生 产 能 力, 项 目 所 征 土 地 中 耕 地 所 占 比 例 较 大, 这 对 沿 线 农 业 生 产 必 然 带 来 一 定 的 损 失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耕 地 的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永 久 征 用 土 地 公 顷,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公 顷, 占 总 占 地 面 积 的 42.6% 本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沿 线 各 县 区 耕 地 面 积 情 况 如 表 和 表 所 示 行 政 区 现 有 耕 地 面 积 ( 亩 ) 表 永 久 占 地 总 量 ( 亩 )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情 况 其 中 耕 地 ( 亩 ) 耕 地 占 永 久 占 地 比 例 (%) 耕 地 减 少 比 例 (%) 遂 溪 县

310 行 政 区 现 有 耕 地 面 积 ( 亩 ) 永 久 占 地 总 量 ( 亩 ) 其 中 耕 地 ( 亩 ) 耕 地 占 永 久 占 地 比 例 (%) 耕 地 减 少 比 例 (%) 麻 章 区 廉 江 市 表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使 当 地 耕 地 减 少 情 况 行 政 区 项 目 建 设 前 项 目 建 设 后 农 业 人 口 人 均 耕 地 减 耕 地 面 积 人 均 耕 地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人 均 耕 地 ( 万 人 ) 少 量 ( 亩 ) ( 亩 ) ( 亩 / 人 ) ( 亩 ) ( 亩 / 人 )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廉 江 市 从 上 表 可 出 : (1) 本 项 目 建 设 将 使 沿 线 各 县 区 的 耕 地 数 量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减 少, 但 耕 地 减 少 比 例 均 不 足 1%, 减 少 数 量 有 限 (2) 从 沿 线 3 个 县 区 农 民 的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变 化 情 况 看,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人 均 耕 地 损 失 面 积 较 小 (3)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虽 然 会 使 耕 地 的 绝 对 数 量 会 减 少, 但 不 会 改 变 沿 线 县 区 的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而 且 耕 种 方 式 气 候 条 件 都 不 会 改 变, 所 以 总 体 上 不 会 对 当 地 农 业 生 态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但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占 地 将 会 对 沿 线 地 区 部 分 村 落, 特 别 是 互 通 立 交 所 在 的 一 些 村 落 产 生 影 响 对 于 那 些 土 地 尤 其 是 耕 地 被 完 全 占 用 的 农 户, 工 程 对 其 影 响 是 较 为 深 远 的, 他 们 将 完 全 失 去 赖 以 生 存 的 根 本, 工 程 征 地 对 其 生 活 冲 击 是 较 大 的, 因 此, 建 设 单 位 应 会 同 当 地 政 府 一 起 切 实 做 好 土 地 调 整 和 征 地 补 偿 工 作, 对 于 失 去 土 地 的 农 民 可 进 行 城 镇 务 工 培 训, 并 帮 助 联 系 新 的 就 业 岗 位, 以 使 这 些 失 地 农 民 有 新 的 经 济 来 源, 保 证 一 定 的 生 活 水 平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3 个 县 区 耕 地 总 面 积 为 亩, 本 工 程 共 占 用 耕 地 亩, 占 总 耕 地 的 0.4% 从 总 体 上 看, 该 公 路 用 地 对 沿 线 县 区 的 农 业 结 构 影 响 甚 微 但 是 被 占 用 的 耕 地 属 永 久 占 用, 这 些 土 地 将 丧 失 所 有 的 农 业 产 出 功 能,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会 对 当 地 的 农 业 经 济 造 成 直 接 的 损 失 表 项 目 沿 线 农 作 物 产 量 及 农 作 物 损 失 量 一 览 表 种 类 项 目 稻 谷 甘 蔗 玉 米 豆 类 薯 类 油 料 作 物 单 产 损 失 量 农 作 物 中 以 稻 谷 油 料 作 物 玉 米 播 种 面 积 最 大, 按 折 算 后 农 作 物 的 年 平 均 产 量 约 840kg/ 亩 计 算, 项 目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亩, 农 作 物 损 失 为 吨 / 年 根 据 沿 线 地 市 统 计 年 鉴, 经 计 算 项 目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农 作 物 损 失 量 约 为 310

311 吨 / 年 对 以 农 业 为 生 的 农 民 来 说, 这 笔 收 入 也 不 小, 但 是 这 些 经 济 损 失 将 会 通 过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所 带 来 的 其 他 效 应 所 弥 补 对 于 直 接 被 占 用 农 田 的 农 户, 建 设 单 位 和 地 方 政 府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直 接 对 农 户 进 行 补 偿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虽 然 影 响 了 当 地 农 业 经 济 的 发 展, 但 是 便 利 的 交 通 使 得 农 产 品 的 运 出 更 为 容 易, 有 利 于 农 产 品 的 销 售, 使 未 征 用 农 田 的 产 品 输 出 加 快, 亩 产 产 值 提 高 公 路 的 建 成 有 利 于 农 林 土 特 产 快 捷 走 出 山 区, 打 入 市 场, 从 而 为 该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更 为 便 捷 的 途 径 另 外 相 当 数 量 的 零 售 业 及 其 它 就 业 机 会, 也 会 改 变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缓 慢 的 现 状, 应 该 说 本 工 程 对 当 地 第 一 产 业 造 成 的 损 失 可 以 通 过 促 进 第 三 产 业 和 第 二 产 业 的 同 时 发 展 而 得 到 补 偿 施 工 期 对 农 灌 水 体 土 壤 和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若 路 基 两 侧 不 同 时 开 挖 临 时 边 沟, 则 易 造 成 两 侧 农 田 的 冲 刷 及 沿 线 灌 溉 沟 渠 淤 积, 特 别 是 路 基 施 工 中 的 石 灰 土 路 基 垫 层 施 工 中, 如 遇 暴 雨 可 能 将 石 灰 等 冲 入 沿 线 灌 溉 水 体 和 农 田 ;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如 果 不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也 可 能 会 被 风 吹 或 者 被 雨 水 冲 入 附 近 水 体 和 农 田 ; 粉 状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如 果 不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也 会 被 风 吹 到 沿 线 的 农 田 所 有 这 些 因 素 都 可 能 对 沿 线 水 体 和 土 壤 产 生 影 响 特 别 时 石 灰 和 水 泥 等 材 料 一 旦 进 入 水 体 会 改 变 水 体 ph 值, 进 入 土 壤 会 使 土 壤 板 结, 同 时 也 改 变 土 壤 的 ph 值, 造 成 土 壤 质 量 的 下 降, 进 而 影 响 农 作 物 的 生 长 根 据 工 可 设 计, 本 项 目 路 基 施 工 期 3 年, 期 间 有 3 个 雨 季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尚 未 完 全 修 好, 因 此, 公 路 路 基 施 工 应 编 制 雨 季 施 工 实 施 计 划,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同 时 对 物 料 堆 场 采 取 临 时 防 风 防 雨 施 避, 对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采 取 遮 挡 措 施, 尽 量 避 免 施 工 期 对 农 田 土 壤 和 灌 溉 水 体 的 影 响 具 体 措 施 见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措 施 水 污 染 防 护 措 施 以 及 大 气 防 护 措 施 土 地 复 垦 工 作, 关 键 是 要 有 好 的 耕 层 表 土, 而 耕 地 资 源 最 宝 贵 也 就 是 耕 层 表 土 只 要 有 好 的 耕 层 表 土, 那 么 土 地 复 垦 工 作 就 成 功 了 一 半 在 路 基 施 工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将 表 层 耕 作 层 土 壤 进 行 剥 离 搬 运 集 中 堆 放, 在 施 工 结 束 之 后, 可 以 作 为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用 土, 或 作 为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土 地 的 恢 复 和 复 垦 8.3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和 耕 地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期 耕 地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措 施 (1) 工 程 设 计 中 确 保 满 足 工 程 要 求 与 减 少 建 设 用 地 的 合 理 统 一, 尽 最 大 可 能 减 少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设 计 阶 段 严 格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2011]124 号 ) 的 规 定, 对 路 基 桥 涵 交 叉 防 护 等 用 地 面 积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在 满 足 工 程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采 用 用 地 指 标 和 建 筑 的 低 值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311

312 (2) 进 一 步 减 少 占 地 的 建 议 对 依 法 批 准 占 用 的 耕 地 实 行 谁 占 地 谁 补 偿 占 一 补 一 制 度, 公 路 选 线 要 尽 可 能 避 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a. 认 真 贯 彻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 文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对 路 线 方 案 做 深 入 细 致 的 研 究, 结 合 用 地 情 况 和 占 用 农 田 情 况 进 行 多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确 定 合 理 的 线 位 方 案 ; 在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应 优 先 选 择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土 地 保 护 耕 地 的 方 案, 要 充 分 利 用 荒 山 荒 坡 地 废 弃 地 劣 质 地 b. 对 于 通 过 经 济 作 物 区 的 填 方 路 堤 地 段, 应 在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最 小 的 占 地 方 案, 以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数 量 c. 在 环 境 与 技 术 条 件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应 尽 量 降 低 路 堤 填 土 高 度 d. 在 路 基 交 叉 工 程 土 石 方 调 配 中, 应 在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的 基 础 上, 尽 量 移 挖 作 填 和 集 中 弃 土, 并 与 改 田 造 地 相 结 合, 以 减 少 施 工 方 和 弃 渣 场 用 地 e. 靠 近 立 交 或 辅 助 设 施 路 段 的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互 通 立 交 区 等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以 减 少 这 部 分 临 时 占 地 量, 有 效 保 护 沿 线 的 耕 地 f. 本 着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的 原 则, 合 理 设 计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减 少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3) 土 地 复 垦 工 作, 关 键 是 要 有 好 的 耕 作 表 土, 而 耕 地 资 源 最 宝 贵 也 就 是 耕 作 层 表 土 在 路 基 施 工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将 表 层 耕 作 层 土 壤 进 行 剥 离 搬 运 集 中 堆 放, 在 施 工 结 束 之 后, 可 以 作 为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用 土, 或 作 为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土 地 的 恢 复 和 复 垦 耕 地 资 源 保 护 方 案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广 东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规 定, 拟 建 公 路 建 设 单 位 将 对 公 路 占 地 进 行 补 偿, 补 偿 款 由 建 设 单 位 一 次 性 拨 付 给 当 地 县 乡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并 有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开 垦 与 所 占 耕 地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或 开 垦 的 耕 地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向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部 门 缴 纳 或 者 补 足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耕 地 造 地 费 (1) 进 一 步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的 建 议 a. 认 真 贯 彻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 文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对 路 线 方 案 做 深 入 细 致 的 研 究, 结 合 用 地 情 况 和 占 用 农 田 情 况 进 行 多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确 定 合 理 的 线 位 方 案 ; 在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312

313 应 优 先 选 择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土 地 保 护 耕 地 的 方 案, 要 充 分 利 用 荒 山 荒 坡 地 废 弃 地 劣 质 地 ; b. 靠 近 立 交 或 辅 助 设 施 路 段 的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互 通 立 交 等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以 减 少 这 部 分 临 时 占 地 量, 有 效 保 护 沿 线 的 耕 地 ; c. 本 着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的 原 则, 合 理 设 计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减 少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 (2) 公 路 占 地 的 补 偿 措 施 根 据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经 依 法 划 定 后,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改 变 或 者 占 用 国 家 能 源 交 通 水 利 军 事 设 施 等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确 实 无 法 避 开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需 要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涉 及 农 用 地 转 用 或 者 征 用 土 地 的, 必 须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同 时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国 务 院 的 批 准 文 件 修 改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并 补 充 划 入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与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或 者 开 垦 的 耕 地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应 当 按 照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的 要 求, 将 所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耕 作 层 的 土 壤 用 于 新 开 垦 耕 地 劣 质 地 或 者 其 他 耕 地 的 土 壤 改 良 本 项 目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按 照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和 广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执 行,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项 目 征 地 的 补 偿 和 当 地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专 款 专 用 的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补 偿 的 土 地 费 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减 少 总 的 耕 地 占 用 量 ; 改 造 中 低 产 田, 补 偿 占 用 的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保 证 当 地 的 基 本 农 田 数 量 不 减 少 (3) 复 垦 保 证 措 施 工 程 的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选 用 非 耕 地, 对 不 得 已 临 时 占 用 耕 地, 在 使 用 前 应 将 表 层 熟 土 收 集, 以 便 施 工 结 束 后 覆 土 还 耕 ; 沿 线 的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压 实 的 土 地 进 行 翻 松 平 整,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恢 复 破 坏 的 排 水 灌 溉 系 统, 复 垦 为 耕 地 工 程 施 工 时 应 注 意 对 耕 作 层 表 土 收 集 堆 放,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耕 作 层 表 土 进 行 回 填 生 态 恢 复 临 时 占 地 公 路 两 侧, 便 于 生 态 恢 复 313

314 第 九 章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建 设 单 位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目 前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以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对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意 见 的 函 粤 环 函 [2015]1463 号, 同 意 本 项 目 经 过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详 见 附 件 14 本 报 告 对 其 主 要 内 容 进 行 摘 录 如 下 9.1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与 生 态 严 控 区 位 置 关 系 根 据 工 可 图 件 和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规 划 纲 要, 结 合 现 场 勘 察, 工 程 推 荐 线 路 经 过 生 态 功 能 严 格 控 制 区 路 段 范 围 为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总 长 约 km( 含 主 线 11.77km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1.261km) 9.2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组 成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主 要 涉 及 11.77km 长 的 主 线 及 1.261km 长 的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8 座, 长 2628m,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2.3%; 路 基 长 度 km;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设 置 有 互 通 1 处, 服 务 区 1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及 主 线 收 费 站 各 1 处 表 本 项 目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形 式 统 计 表 严 控 区 位 置 严 控 区 路 段 桩 号 工 程 形 式 长 度 (m/ 座 ) 桥 隧 比 (%) 廉 江 市 桥 梁 工 程 K0+000~K11+770;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连 接 主 线 桩 号 K5+338, 长 1.261km) 桥 梁 2628/8 隧 道 / 路 基 路 段 总 长 主 线 桥 隧 比 22.3%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主 线 新 建 段 共 设 置 桥 梁 m /74 座, 海 田 支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m/7 座 其 中 位 于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内 桥 梁 共 2628/8 座, 主 要 根 据 填 方 高 度 设 置, 未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水 域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路 段 没 有 跨 越 大 型 水 体, 不 设 水 体 桥 墩, 不 存 在 水 中 施 工 作 业 详 见 下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表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内 桥 梁 工 程 一 览 表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桥 长 (m) 结 构 类 型 1 K 泥 湖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2 K 思 茅 坪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 K 白 牛 埇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4 K 铁 管 垌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314

315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孔 径 ( 孔 m) 315 桥 长 (m) 结 构 类 型 5 K 高 屋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6 K 斜 楼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7* K 同 留 茶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8 K 东 升 分 场 大 桥 预 应 力 砼 小 箱 梁 路 基 工 程 本 项 目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内 有 km 为 路 基 路 段, 路 基 宽 度 为 26.5m, 其 中 行 车 道 为 m, 中 间 带 4.0m( 含 m 路 缘 带 ), 硬 路 肩 为 2 3.0m( 含 0.5m 路 缘 带 ), 土 路 肩 宽 度 为 m 路 拱 坡 度 行 车 道 路 缘 带 及 硬 路 肩 采 用 2%, 土 路 肩 采 用 4% 路 基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采 用 1/ 隧 道 工 程 本 项 目 严 控 区 内 不 设 置 隧 道 交 叉 工 程 及 沿 线 设 施 (1) 设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2 处, 其 中 和 寮 互 通 位 于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本 项 目 共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收 费 站 10 处 其 中 和 寮 服 务 区 和 军 田 主 线 收 费 站 位 于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2) 设 置 必 要 性 本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广 东 省 与 广 西 省 交 界 处, 与 玉 湛 高 速 公 路 广 西 段 对 接, 因 广 东 和 广 西 两 省 收 费 方 式 收 费 标 准 及 结 算 方 法 不 相 同, 因 此 主 线 收 费 站 应 设 置 于 省 界 与 和 寮 互 通 之 间 军 田 主 线 收 费 站 占 地 139 亩, 包 括 治 理 超 限 超 载 站 (4hm 2 ) 8 个 进 口 和 13 出 口 的 收 费 广 场 (3.7814hm 2 ) 收 费 站 (1.5hm 2 )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中 相 关 规 定, 高 速 公 路 应 设 置 服 务 区, 服 务 区 平 均 间 距 宜 为 50km; 高 速 公 路 应 设 置 停 车 区, 停 车 区 与 服 务 区 或 停 车 区 之 间 的 间 距 宜 为 15~25km 玉 湛 高 速 广 西 段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结 合 广 西 段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城 镇 规 划 区 域 路 网, 建 设 条 件 等 因 素, 在 陆 川 县 附 近 布 设 了 1 处 服 务 区, 该 服 务 区 距 离 省 界 距 离 约 为 40km; 在 文 地 镇 附 近 设 置 了 1 处 停 车 区, 该 停 车 区 距 离 省 界 距 离 约 为 15km 因 此, 结 合 广 西 段 服 务 区 和 停 车 区 设 置 情 况, 为 满 足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对 服 务 区 和 停 车 区 间 距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在 起 点 段 K7+600 设 置 1 处 服 务 区, 是 保 障 车 辆 行 驶 安 全 提 供 燃 油 补 给 及 驾 驶 员 休 息 场 所 的 需 要 该 服 务 区 占 地 为 155 亩, 其 中 耕 地 7.8 亩, 林 地 亩

316 9.2.5 连 接 线 工 程 严 控 区 内 共 设 置 了 连 接 线 1 条, 为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该 连 接 线 全 长 1.261km, 拟 采 用 60Km/h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路 基 宽 度 10m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本 项 目 为 线 性 工 程,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较 大 经 统 计,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全 线 土 石 方 开 挖 总 量 为 万 m 3, 回 填 总 量 万 m 3, 外 借 土 方 万 m 3, 弃 方 万 m 3, 开 挖 总 量 + 借 方 = 填 方 + 废 方, 全 段 实 现 土 石 方 平 衡 下 阶 段 需 进 一 步 优 化 平 纵 面 设 计, 降 低 土 石 方 工 程 规 模 本 项 目 在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挖 方 量 为 万 m³, 填 方 量 为 万 m³, 挖 余 量 为 45 万 m³, 挖 余 方 通 过 远 运 利 用 调 往 路 段 其 余 填 方 路 段 或 运 至 生 态 严 控 区 外 的 弃 土 场 处 理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为 丘 陵 地 貌 单 元, 以 海 拔 80~200m 的 山 体 为 主, 相 对 高 差 30~60m, 自 然 地 面 坡 度 10~25, 低 山 和 谷 底 交 错 地 貌 据 可 研 平 纵 断 面 图, 本 项 目 位 于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路 段 选 线 尽 量 避 开 高 填 深 挖, 但 受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限 制, 现 阶 段 设 计 中 本 项 目 在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内 涉 及 1 处 高 填 路 段 : K9+150-K9+300( 长 150m, 最 大 填 高 约 20m), 为 减 少 高 填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影 响, 经 与 建 设 单 位 可 研 单 位 沟 通,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此 处 高 填 路 段 以 桥 梁 方 式 通 过, 以 减 少 对 此 路 段 土 地 的 扰 动 ; 另 外, 沿 线 还 涉 及 几 处 挖 方 大 于 20m 的 路 段, 分 别 位 于 K2+250-K2+650( 长 400m, 最 大 深 挖 约 20m) K5+950-K6+150( 长 200m, 最 大 深 挖 约 20m) K7+800-K8+000( 长 200m, 最 大 深 挖 约 25m) K K10+150( 长 150m, 最 大 深 挖 约 26m) 工 可 阶 段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路 段, 为 减 少 对 周 边 自 然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别 注 重 了 平 纵 面 设 计, 挖 方 高 度 尽 量 控 制 在 20m 以 内, 填 方 高 度 尽 量 控 制 在 15m 以 内 工 可 阶 段 采 用 的 是 1:10000 地 形 图, 设 计 深 度 无 法 保 证, 下 阶 段 根 据 实 测 1:2000 地 形, 结 合 路 段 土 石 方 情 况, 进 一 步 优 化 平 纵 面 设 计, 减 小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对 于 部 分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加 强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和 平 纵 面 优 化 设 计, 注 重 路 基 方 案 和 桥 梁 方 案 的 工 程 比 选 因 此,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在 下 阶 段 是 完 全 具 备 减 小 高 填 深 挖 的 条 件 本 报 告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在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尽 量 减 少 高 填 深 挖 工 程, 减 少 对 原 有 生 态 系 统 的 破 坏, 进 一 步 减 少 土 石 方 量 9.3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路 线 唯 一 性 及 方 案 比 选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生 态 严 控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316

317 号 ) 的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中 国 公 路 工 程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对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了 唯 一 性 进 行 论 证 研 究, 编 制 了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线 方 案 唯 一 性 论 证 报 告, 并 征 得 了 广 东 省 交 通 厅 同 意, 本 报 告 根 据 唯 一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并 结 合 环 境 因 素, 就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唯 一 性 进 行 分 析 比 选 线 路 方 案 概 况 工 可 在 廉 江 段 布 设 了 K A D L 线 等 四 个 方 案, 四 个 方 案 综 合 比 选 示 意 图 见 图 各 方 案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图 四 个 方 案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317

318 1)K 线 方 案 ( 贯 通 线 ) K 线 廉 江 段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西 北 侧 ( 军 田 村 附 近 ), 与 广 西 段 对 接, 往 南 经 和 寮 镇 西 侧 ( 设 和 寮 互 通 ) 塘 蓬 镇 东 侧 ( 设 塘 蓬 互 通 ) 武 陵 水 库 西 侧, 于 石 岭 镇 东 侧 ( 设 廉 江 西 互 通 ) 鹿 鸣 埇 跨 九 洲 江 新 民 镇 丰 九 百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连 接 线 交 叉 ( 设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 往 东 南 跨 省 道 S287( 设 龙 塘 互 通 ) 及 黎 湛 铁 路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K 线 约 11.77km 路 段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2)A 线 方 案 ( 廉 江 段 武 陵 水 库 东 方 案 ) 工 可 阶 段 在 廉 江 以 北 路 段, 布 设 了 武 陵 水 库 东 侧 的 A 线 方 案 与 K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A 线 方 案 于 和 寮 镇 西 北 侧 与 K 线 方 案 分 离, 于 和 寮 镇 西 侧 ( 设 和 寮 互 通 ), 经 武 陵 水 库 东 侧 沿 县 道 X679 布 线 ( 设 罗 头 互 通 ), 在 九 洲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东 侧 与 K 线 衔 接 ( 设 廉 江 西 互 通 ) A 线 约 17.5km 路 段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3)D 线 方 案 (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绕 避 方 案 ) 考 虑 到 K 线 A 线 均 需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 为 减 少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布 设 了 D 线 方 案 进 行 综 合 比 较 该 方 案 于 和 寮 西 南 侧 鹿 田 与 K 线 分 离, 往 西 跨 县 道 X678( 设 塘 蓬 互 通 ), 经 塘 蓬 东 侧 跨 越 省 道 S287, 并 在 省 道 西 侧 并 行 至 东 升 农 场, 再 次 跨 省 道 S287, 于 簕 塘 东 侧 与 K 线 衔 接 D 线 约 13.9km 路 段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4)L 线 方 案 ( 走 廊 范 围 内 经 过 生 态 严 控 区 最 短 的 方 案 ) 在 本 项 目 走 廊 范 围 内, 沿 黎 湛 铁 路 走 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较 短, 工 可 阶 段 沿 该 走 廊 布 设 了 绕 避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L 线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比 较 L 线 方 案 从 武 陵 水 库 东 侧 吉 水 镇 西 侧 通 过, 约 0.4km 路 段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K 线 与 A 线 方 案 比 较 K 线 A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见

319 图 K 线 和 A 线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A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A 线 走 向 较 顺 直, 比 K 线 短 1.095Km A 线 略 优 2 对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比 较 路 段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K 线 与 A 线 均 穿 过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其 中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范 围 长 度 约 11.77km, 较 A 线 短 8.8km; 穿 越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长 度 约 12.66km, 较 A 线 长 4.7km K 线 和 A 线 均 穿 越 了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按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规 模, 施 工 期 会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带 来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噪 声 和 扬 尘 等 影 响, 施 工 期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主 要 带 来 一 定 的 319

320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骑 车 尾 气 污 染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风 险 等,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适 当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绿 化 加 强 管 理 等 降 低 和 避 免 其 影 响 K 线 和 A 线 虽 都 穿 越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但 两 条 比 选 线 路 距 离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域 范 围 较 远, 约 1.5km, 在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工 程 管 理 预 防 措 施 和 事 故 应 急 机 制, 落 实 各 项 措 施 要 求 和 建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K 线 和 A 线 对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相 当 3 与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的 关 系 根 据 外 业 阶 段 收 集 到 的 矿 产 资 源 分 布 资 料,A 线 方 案 穿 过 了 廉 江 南 和 钼 矿 的 探 矿 权 范 围, 可 能 存 在 矿 产 压 覆 K 线 方 案 对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无 影 响 K 线 略 优 4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3247 亩 ;A 线 征 用 土 地 3021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39432m 2,A 线 拆 迁 房 屋 40997m 2 A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短,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少, 但 由 于 路 线 基 本 沿 县 道 X679 两 侧 布 线,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略 大 K 线 略 优 5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A 线 长 Km, 桥 梁 长 10081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8861m 由 于 A 线 走 廊 地 形 起 伏 相 对 较 大, 且 与 县 道 交 叉 次 数 较 多, 其 桥 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路 段 桥 梁 总 长 较 K 线 长 1220m K 线 投 资 亿 元,A 线 投 资 亿 元,A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1651 万 元 表 K 线 方 案 A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A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32 6 中 小 桥 m/ 座 210.6/3 130/2 7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321 经 综 合 比 选,K 线 略 优 6 对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及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该 比 较 段 落 位 于 廉 江 东 北 部, 涉 及 的 城 镇 主 要 有 石 岭 镇 吉 水 镇 河 唇 镇 塘 蓬 镇 其 中 塘 蓬 镇 现 为 粤 西 最 大 的 石 材 加 工 市 场 两 方 案 相 比,K 线 靠 塘 蓬 镇 较 近, 其 路 线 互 通 布 设 线 更 符 合 廉 江 经 济 发 展 需 求 经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廉 江 市 推 荐 采 用 K 线 7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K 线 方 案 较 好 的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得 到 当 地 政 府 支 持, 且 不 涉 及 矿 产 资 源 压 覆, 虽 里 程 上 存 在 一 定 绕 行, 但 总 体 工 程 造 价 较 A 线 方 案 低, 从 规 划 工 程 规 模 拆 迁 政 府 意 见 和 环 境 影 响 等 因 素 综 合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在 严 格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后, 本 报 告 推 荐 K 线 方 案 为 实 施 方 案 K 线 与 D 线 方 案 比 选 K 线 D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见 图 K 线 和 D 线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321

322 (1)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D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D 线 比 K 线 长 2.218km, 路 线 绕 行 K 线 略 优 (2)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比 较 段 落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K 线 与 D 线 均 穿 过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其 中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范 围 长 度 约 11.77km, 较 D 线 短 4.2km;K 线 约 12.66km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D 线 则 完 全 绕 避 了 水 源 保 护 区,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没 有 影 响 K 线 和 D 线 均 穿 越 了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按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规 模, 施 工 期 会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带 来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噪 声 和 扬 尘 等 影 响, 施 工 期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主 要 带 来 一 定 的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骑 车 尾 气 污 染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风 险 等,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适 当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绿 化 加 强 管 理 等 降 低 和 避 免 其 影 响 D 线 完 全 绕 避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K 线 穿 越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但 两 条 比 选 线 路 距 离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域 范 围 较 远, 约 1.5km, 在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工 程 管 理 预 防 措 施 和 事 故 应 急 机 制, 落 实 各 项 措 施 要 求 和 建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虑,D 线 方 案 略 优 (3) 塘 蓬 镇 的 影 响 K 线 布 设 遵 循 远 而 不 离, 近 而 不 入 的 原 则, 与 塘 蓬 镇 规 划 保 持 了 一 定 距 离, 对 城 镇 发 展 没 有 影 响 D 线 绕 避 水 源 保 护 区 后, 路 线 在 镇 区 规 划 及 石 材 产 业 园 规 划 间 穿 过, 对 城 镇 远 期 发 展 存 在 干 扰 K 线 较 优 (4)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1576 亩 ;D 线 征 用 土 地 1776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28261m 2,D 线 拆 迁 房 屋 32205m 2 D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长,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多, 且 由 于 路 线 基 本 沿 县 道 S287 两 侧 布 线, 穿 越 塘 蓬 镇 规 划 范 围,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K 线 较 优 (5)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322

323 D 线 长 Km, 桥 梁 长 5043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4406m,K 线 桥 梁 比 D 线 短 637m D 线 投 资 为 亿 元,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D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亿 元 表 K 线 方 案 D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D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14 6 中 小 桥 m/ 座 195/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K 线 较 优 (6)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经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 见 附 件 2), 考 虑 到 D 线 方 案 对 塘 蓬 镇 规 划 存 在 影 响, 且 拆 迁 规 模 较 大, 廉 江 市 要 求 采 用 K 线 (7)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D 线 方 案 绕 行 距 离 较 远 工 程 规 模 及 拆 迁 量 均 较 大, 且 对 塘 蓬 镇 规 划 存 在 一 定 干 扰, 地 方 政 府 反 对, 因 此 本 报 告 推 荐 采 用 K 线 K 线 与 D1 线 方 案 比 较 工 可 D 线 约 有 1.3km 穿 越 塘 蓬 镇 规 划, 对 塘 蓬 镇 影 响 较 大, 根 据 本 报 告 专 家 评 审 会 的 评 审 意 见 将 D 线 东 移 约 560m, 绕 避 塘 蓬 镇 规 划, 调 整 后 命 名 为 D1, 将 D1 线 与 K 线 进 行 了 比 选 323

324 图 K 线 和 D1 线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D1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D1 线 比 K 线 长 1.889km, 路 线 绕 行 (2)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比 较 段 落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K 线 与 D1 线 均 穿 过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其 中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范 围 长 度 约 11.77km, 较 D1 线 短 4.2km;K 线 约 12.66km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D1 线 约 2.8km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范 围 K 线 和 D1 线 均 穿 越 了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按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规 模, 施 工 期 会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带 来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噪 声 和 扬 尘 等 影 响, 施 工 期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主 要 带 来 一 定 的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骑 车 尾 气 污 染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风 险 等,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适 当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绿 化 加 强 管 理 等 降 低 和 避 免 其 影 响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虑,D 线 方 案 略 优 (3) 征 地 拆 迁 K 线 征 用 土 地 1654 亩 ;D1 线 征 用 土 地 1744 亩 K 线 拆 迁 房 屋 19041m 2,D1 线 拆 迁 房 屋 28596m 2 D1 线 方 案 里 程 较 长, 征 用 土 地 相 对 较 多, 且 由 于 路 线 基 本 沿 县 道 S287 两 侧 布 线, 沿 线 村 庄 分 布 相 对 较 多, 拆 迁 规 模 较 K 线 方 案 大 324

325 (4)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D1 线 长 Km, 桥 梁 长 4843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4406m,K 线 桥 梁 比 D 线 短 437m D1 线 投 资 为 亿 元,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D1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亿 元 表 K 线 方 案 D1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D1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计 价 土 石 方 万 m 排 水 防 护 m 路 面 1000m 特 大 大 桥 m/ 座 / /14 6 中 小 桥 m/ 座 195/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拆 迁 房 屋 m 占 用 土 地 亩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5)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经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地 方 政 府 认 为 D1 线 不 可 取, 理 由 是 : 一 是 路 线 将 塘 蓬 镇 规 划 和 花 岗 岩 石 材 开 发 区 拦 腰 截 断, 严 重 制 约 了 区 域 拓 展 ; 二 是 两 次 跨 越 省 道 S287, 且 间 距 短, 从 安 全 角 度 和 道 路 升 级 改 造 均 不 利 ; 三 是 穿 越 塘 蓬 镇 新 规 划 岭 南 中 心 村 港 圳 木 业 和 东 升 农 场 规 划 区, 社 会 评 估 难 以 通 过 ; 四 是 穿 越 110kv 风 力 发 电 高 压 电 线 路, 有 自 然 灾 害 安 全 风 险 (6) 综 合 选 择 综 合 以 上 因 素, 考 虑 到 D1 线 方 案 绕 行 距 离 较 远 工 程 规 模 及 拆 迁 量 均 较 大, 地 方 政 府 反 对, 因 此 暂 推 荐 采 用 K 线 K 线 与 L 线 方 案 比 较 K 线 L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见

326 图 K 线 和 L 线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示 意 图 (1) 线 里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L 线 长 Km, 对 应 K 线 长 Km,L 线 比 K 线 长 5.904km, 路 线 绕 行 K 线 较 优 (2)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比 较 段 落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鹤 地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K 线 与 L 线 均 穿 过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其 中 L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范 围 长 度 约 0.4km, 较 K 线 短 11.32km;K 线 约 12.66km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L 线 约 6.9km 穿 越 鹤 地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其 中 约 700m 穿 越 二 级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约 6.2km 穿 越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K 线 和 L 线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均 存 在 影 响 K 线 和 L 线 均 穿 越 了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按 本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规 模, 施 工 期 会 对 生 326

327 态 严 控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带 来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噪 声 和 扬 尘 等 影 响, 施 工 期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将 主 要 带 来 一 定 的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骑 车 尾 气 污 染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风 险 等,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适 当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绿 化 加 强 管 理 等 降 低 和 避 免 其 影 响 K 线 穿 越 了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L 线 穿 越 了 鹤 地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但 两 条 比 选 线 路 距 离 武 陵 水 库 和 鹤 地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域 范 围 较 远, 约 1.5km, 在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工 程 管 理 预 防 措 施 和 事 故 应 急 机 制, 落 实 各 项 措 施 要 求 和 建 议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虑,L 线 和 K 线 相 当 (3)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L 线 长 Km, 桥 梁 长 11788m;K 线 长 Km, 桥 梁 长 9326m,K 线 桥 梁 比 L 线 短 2462m L 线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且 跨 越 鹤 地 水 库 及 黎 湛 铁 路, 桥 梁 规 模 相 对 较 大 L 线 投 资 亿 元,K 线 投 资 为 亿 元,L 线 投 资 比 K 线 多 亿 元 表 K 线 方 案 L 线 方 案 主 要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L 线 方 案 K 线 方 案 1 路 线 长 度 km 桥 梁 m/ 座 12188/ /30 3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占 用 土 地 亩 拆 迁 房 屋 m 估 算 金 额 亿 元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经 综 合 比 选,K 线 较 优 (4)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及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由 于 L 线 距 沿 线 乡 镇 距 离 较 远, 对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带 动 作 用 不 明 显 廉 江 市 反 对 采 用 L 线 方 案 (5) 综 合 选 择 327

328 工 可 阶 段 考 虑 到 绕 避 方 案 路 线 绕 行 太 远, 投 资 规 模 及 绕 行 产 生 的 社 会 成 本 较 高,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较 小, 且 穿 越 鹤 地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未 采 用 L 线 方 案 完 全 避 绕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可 行 性 除 工 可 报 告 中 所 列 的 路 线 方 案 外, 工 可 阶 段 还 对 对 绕 避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其 他 走 廊 带 方 案 进 行 过 研 究 布 设 了 经 廉 江 市 青 平 镇 出 省 与 广 西 资 铁 高 速 连 接 的 西 线 及 经 廉 江 市 石 角 镇 出 省 至 广 西 陆 川 的 东 线 两 个 走 廊 方 案 进 行 了 分 析 比 较 其 他 可 能 的 走 廊 方 案 示 意 图 见 图 图 两 方 案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如 下 : 其 他 可 能 的 走 廊 方 案 示 意 图 1) 西 线 方 案, 该 方 案 经 廉 江 市 青 平 镇 出 省 与 广 西 资 铁 高 速 连 接, 其 广 东 段 基 本 为 东 西 走 向, 与 兰 海 高 速 基 本 平 行 从 路 网 功 能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玉 林 至 湛 江 的 南 北 向 高 速 公 路 口, 如 采 用 西 线 方 案, 其 路 网 功 能 基 本 与 兰 海 高 速 重 复, 路 网 布 局 不 合 理, 与 本 项 目 功 能 定 位 偏 差 较 大 2) 东 线 方 案, 该 方 案 布 设 于 鹤 地 水 库 东 侧, 于 廉 江 市 石 角 镇 出 省 至 广 西 陆 川, 328

329 基 本 为 南 北 走 向 从 项 目 功 能 定 位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除 了 是 粤 西 湛 江 地 区 的 出 省 通 道 外, 还 承 担 着 完 善 湛 江 地 区 内 部 路 网 的 功 能 本 项 目 K 线 方 案 ( 工 可 推 荐 方 案 ) 走 廊 距 廉 江 市 区 较 近, 湛 江 市 区 及 南 部 可 快 速 与 北 部 廉 江 等 地 形 成 有 效 联 系 而 东 线 走 廊 位 于 湛 江 与 茂 名 交 界 位 置, 距 离 廉 江 市 区 较 远, 对 本 项 目 功 能 的 影 响 较 大,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也 较 差 方 案 比 较 : 1) 路 线 走 向 与 路 网 布 局 本 项 目 为 玉 林 至 湛 江 的 南 北 向 高 速 公 路, 三 方 案 相 比, 西 线 方 案 湛 江 至 玉 林 的 路 线 走 向 存 在 明 显 绕 行, 且 布 局 上 与 兰 海 高 速 重 复 因 此 从 路 网 布 局 角 度 分 析, 西 线 方 案 路 网 布 局 不 合 理, 其 余 两 方 案 相 对 较 好 2) 与 路 网 规 划 的 关 系 本 项 目 除 了 是 粤 西 湛 江 地 区 的 出 省 通 道 外, 还 承 担 着 完 善 湛 江 地 区 内 部 路 网 的 功 能 因 此 在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路 网 规 划 中, 考 虑 通 过 本 项 目 形 成 湛 江 市 区 去 往 北 部 廉 江 遂 溪 的 快 速 通 道 三 方 案 相 比, 工 可 方 案 走 廊 与 路 网 规 划 一 致, 而 东 西 两 走 偏 离 廉 江 市 区 较 远, 与 路 网 规 划 符 合 性 较 差 另 外, 根 据 广 西 玉 林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及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规 划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编 制 的 玉 林 至 湛 江 公 路 ( 广 西 段 ) 规 划 方 案 研 究 报 告, 从 新 增 出 海 通 道 改 善 陆 川 交 通 条 件 及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角 度 出 发, 本 项 目 工 可 方 案 也 符 合 广 西 路 网 规 划 及 玉 林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的 需 求 3) 与 沿 线 城 镇 的 连 接 三 方 案 相 比, 工 可 方 案, 距 廉 江 市 区 较 近, 湛 江 市 区 及 南 部 可 快 速 与 北 部 廉 江 等 地 形 成 有 效 联 系 而 东 线 方 案 位 于 湛 江 与 茂 名 交 界 位 置, 距 离 廉 江 市 区 较 远,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较 差 ; 西 线 方 案 则 基 本 与 兰 海 高 速 平 行, 与 兰 海 高 速 连 接 的 乡 镇 基 本 相 同,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较 弱 4) 建 设 条 件 从 建 设 条 件 上 分 析 比 较, 三 方 案 中 东 西 线 方 案 的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工 程 规 模 及 实 施 难 度 也 相 对 较 大 而 工 可 方 案 及 本 沿 黎 湛 铁 路 走 廊 布 设, 地 形 起 伏 相 对 较 小, 能 有 效 降 低 工 程 规 模, 减 少 项 目 投 资, 降 低 实 施 难 度 综 上 所 述, 完 全 绕 避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东 西 两 走 廊 方 案 均 与 本 项 目 功 能 定 位 不 符, 其 路 网 布 局 及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均 较 工 可 推 荐 方 案 走 廊 带 差, 因 此 工 可 阶 段 对 329

330 两 走 廊 带 方 案 予 以 舍 弃, 未 纳 入 同 深 度 比 较 中 工 可 编 制 期 间, 对 于 起 点 问 题, 经 与 广 西 交 通 厅 玉 林 交 通 局 及 广 西 段 工 可 编 制 单 位 充 分 的 沟 通 协 商, 最 终 将 本 项 目 起 点 定 在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并 已 经 取 得 了 玉 林 交 通 局 的 书 面 意 见, 明 确 了 起 点 唯 一 性 论 证 对 于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路 线 方 案, 工 可 阶 段 结 合 路 段 其 他 影 响 因 素 布 设 了 K A D L 线 等 四 个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以 下 就 四 个 方 案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进 行 比 选 (1)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里 程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度 为 11.77km;A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度 为 20.5km;D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度 为 15.9km;L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度 为 0.4km 四 个 方 案 相 比,L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里 程 长 度 最 短, 其 次 为 K 线,A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里 程 长 度 最 长 (2) 路 网 功 能 K 线 和 D 线 经 过 廉 江 市 石 岭 镇 塘 蓬 镇 及 和 寮 镇 ;A 线 经 过 廉 江 市 吉 水 镇 及 和 寮 镇 ;L 线 经 过 廉 江 市 吉 水 镇 河 唇 镇 及 石 角 镇 从 路 网 功 能 及 带 动 地 经 济 上 分 析,K 线 和 D 线 经 过 的 石 岭 镇 为 廉 江 市 中 心 镇, 塘 蓬 镇 为 廉 江 市 粤 西 最 大 石 材 加 工 基 地, 能 较 好 的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A 线 和 L 线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有 限 (3)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工 程 规 模 K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布 设 桥 梁 8 座, 桥 长 2628m, 并 设 置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服 务 区 ;A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布 设 桥 梁 22 座, 桥 长 4670m, 并 设 置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服 务 区 和 罗 头 互 通 ;D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布 设 桥 梁 14 座, 桥 长 4156m, 并 设 置 和 寮 互 通 和 寮 服 务 区 ;L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布 设 桥 梁 1 座, 桥 长 400m, 无 互 通 及 服 务 设 置 表 K 线 A 线 D 线 及 L 线 方 案 工 程 规 模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K 线 A 线 D 线 L 线 1 路 线 长 度 km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度 km 穿 越 生 态 区 路 段 桥 梁 规 模 m/ 座 2628/8 4670/ /14 \ 4 穿 越 生 态 区 路 段 互 通 个 穿 越 生 态 区 路 段 服 务 设 施 个 \ 330

331 A 线 和 D 线 在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桥 梁 工 程 规 模 较 大,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造 成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大,K 线 次 之,L 线 最 小 (3) 其 他 制 约 因 素 K 线 ( 约 12.66km) A 线 ( 约 17.36km)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陆 域 范 围 ;D 线 避 开 了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但 穿 越 塘 蓬 镇 规 划 区 岭 南 中 心 镇 规 划 区 港 圳 木 业 和 东 升 农 场 规 划 区 ;L 线 约 6.9km 穿 越 鹤 地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其 中 约 700m 穿 越 二 级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约 6.2km 穿 越 二 级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其 中 鹤 地 水 库 是 雷 州 半 岛 主 要 饮 用 水 源 地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源 头 ), 四 方 案 相 比, L 线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较 大 (4) 地 方 政 府 意 见 A 线 虽 较 K 线 短, 但 远 离 省 道 S287, 不 利 于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且 不 利 于 石 岭 塘 蓬 及 邻 近 镇 交 通 出 行 人 流 物 流 转 换, 廉 江 市 政 府 同 意 采 用 K 线, 反 对 采 用 A 线 方 案 D 线 方 案 穿 越 了 塘 蓬 镇 规 划 区 岭 南 中 心 镇 规 划 区 港 圳 木 业 和 东 升 农 场 规 划 区, 廉 江 市 政 府 反 对 采 用 D 线 L 线 虽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里 程 最 短, 但 绕 行 距 离 较 长, 投 资 规 模 及 社 会 成 本 较 高, 且 路 线 距 沿 线 乡 镇 较 远, 不 符 合 地 方 实 际 出 行 需 求, 对 沿 线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较 小, 廉 江 市 政 府 反 对 采 用 L 线 方 案 根 据 关 于 征 求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廉 江 段 路 线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 廉 府 函 号 ) 和 关 于 补 充 征 求 玉 林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廉 江 北 段 D 线 方 案 意 见 的 复 函 ( 廉 府 函 号 ), 廉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原 则 上 同 意 K 线 方 案 (5) 比 选 结 论 通 过 对 K A D L 线 等 四 个 方 案 的 各 项 因 素 比 较,K 线 路 网 功 能 好, 产 生 的 生 态 影 响 和 环 境 影 响 在 严 格 落 实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后 可 控, 满 足 地 方 交 通 出 行 及 经 济 发 展 需 求, 且 总 体 工 程 规 模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所 推 荐 的 K 线 方 案 是 唯 一 的 本 报 告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在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根 据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影 响 9.4 项 目 合 法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331

332 根 据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网 及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建 设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因 此, 其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的 产 业 政 策 与 国 家 及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涉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共 1 处, 位 于 廉 江 市, 其 余 路 段 不 涉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推 荐 线 路 经 过 生 态 功 能 严 格 控 制 区 路 段 范 围 为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总 长 1.261km), 总 长 约 km( 含 主 线 11.77km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1.261km)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发 号 ) 和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全 国 国 土 空 间 将 被 统 一 划 分 为 优 化 开 发 重 点 开 发 限 制 开 发 和 禁 止 开 发 四 大 类 主 体 功 能 区, 其 中 限 制 开 发 区 包 含 农 产 品 开 发 区 域 和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域 两 部 分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分 为 水 源 涵 养 型 水 土 保 持 型 防 风 固 沙 型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维 护 型 四 种 类 型 禁 止 开 发 区 域 包 括 自 然 保 护 区 世 界 文 化 自 然 遗 产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根 据 图 9.4-1, 本 项 目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沿 线 不 涉 及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及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根 据 图 9.4-2, 沿 线 不 涉 及 南 岭 山 地 森 林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生 态 功 能 区 2012 年 9 月, 广 东 省 政 府 正 式 颁 布 实 施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提 出 构 建 以 三 大 网 络 三 大 系 统 为 主 体 的 综 合 交 通 战 略 格 局 其 中 三 大 网 络 包 括 高 速 公 路 网 轨 道 交 通 网 和 高 等 级 航 道 网 高 速 公 路 网 指 形 成 以 珠 三 角 为 核 心, 以 九 纵 五 横 两 环 为 骨 架, 与 港 澳 和 周 边 省 份 紧 密 衔 接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本 项 目 列 入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的 第 55 联 湛 江 廉 江 ( 粤 桂 界 ) 至 东 海 岛 高 速 公 路, 是 省 网 规 划 中 广 东 连 接 广 西 的 9 条 出 省 通 道 之 一 根 据 图 和 图 9.4-4, 本 项 目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沿 线 主 要 涉 及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中 的 国 家 重 点 开 发 区 域 和 国 家 农 产 品 主 产 区, 不 涉 及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等 禁 止 开 发 区 域 因 此, 本 项 目 与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是 相 符 的 与 路 网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针 对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布 局 的 不 足, 省 交 通 厅 组 织 对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进 行 了 多 次 修 编, 形 成 了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 年 年 ), 其 中 本 项 目 列 入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的 第 55 联 湛 江 廉 江 ( 粤 桂 界 ) 至 东 海 岛 高 速 公 路, 是 省 网 规 划 中 广 东 连 接 广 西 的 9 条 出 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广 东 出 省 通 道 建 设, 形 成 粤 西 地 区 湛 江 市 连 接 广 西 玉 林 及 广 大 内 陆 地 区 除 兰 海 高 速 332

333 之 外 的 第 二 条 快 速 通 道, 同 时 也 是 海 南 省 经 由 本 项 目 北 上 的 一 条 出 海 通 道, 将 有 利 于 加 强 湛 江 与 环 北 部 湾 城 市 群 内 部 联 系, 是 增 强 泛 珠 三 角 区 域 合 作, 促 进 粤 桂 琼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需 要 同 时 也 是 地 级 市 干 线 路 网 规 划 中 的 组 成 部 分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广 东 省 和 沿 线 地 级 市 的 路 网 规 划 与 广 东 省 林 地 保 护 利 用 规 划 ( )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林 地 保 护 利 用 规 划 ( ) ( 粤 府 函 [2013]216 号 ): 广 东 省 林 地 必 须 用 于 林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建 设,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用 途 ; 各 项 工 程 建 设 与 矿 藏 开 采 项 目, 应 当 不 占 或 者 少 占 林 地, 确 需 占 用 征 收 林 地 的, 必 须 经 县 级 以 上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核 发 林 地 审 核 同 意 书 后, 依 据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 按 照 国 家 分 解 到 省 的 定 额 指 标, 控 制 全 省 林 地 占 用 征 收 总 额, 严 格 执 行 省 政 府 颁 布 下 发 的 广 东 省 占 用 征 收 林 地 定 额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占 用 征 收 林 地 定 额 实 行 预 下 达 正 式 下 达 年 中 追 加 年 末 统 筹 的 管 理 模 式, 年 末 统 一 对 各 地 剩 余 的 定 额 指 标 统 筹 全 省 调 剂 使 用 优 先 安 排 交 通 能 源 水 利 双 转 移 等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使 用 林 地 指 标, 确 保 重 点 工 程 依 法 占 用 征 收 林 地, 严 格 控 制 房 地 产 采 石 采 矿 取 土 项 目 使 用 林 地 ; 保 障 国 家 和 省 级 交 通 运 输 能 源 保 障 水 利 设 施 信 息 网 络 等 基 础 设 施 重 大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引 导 建 设 项 目 节 约 使 用 林 地, 适 当 配 套 绿 化 工 程, 扩 大 防 护 林 地 面 积 本 项 目 作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可 优 先 安 排 林 地 指 标, 但 在 项 目 建 设 之 前, 应 征 得 县 级 以 上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核 发 林 地 审 核 同 意 书 后, 再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下 一 阶 段 按 照 林 业 相 关 法 规, 办 理 林 地 占 用 手 续 综 上, 本 工 程 作 为 省 重 点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可 优 先 安 排 林 地 指 标, 办 理 林 地 占 用 手 续 后, 符 合 广 东 林 地 保 护 利 用 规 划 ( ) 相 关 要 求 与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1) 项 目 与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 广 东 省 将 全 省 划 分 为 严 格 控 制 区 有 限 开 发 区 和 集 约 利 用 区 陆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要 开 展 天 然 林 保 护 和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设, 有 效 保 护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物 种 及 其 生 境 ; 近 岸 海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禁 止 设 臵 排 污 口, 同 时 要 加 强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加 快 红 树 林 生 态 恢 复, 有 效 保 护 珍 稀 濒 危 海 洋 生 物, 避 免 开 设 航 道 和 旅 游 线 路 陆 域 及 近 岸 海 域 有 限 开 发 区 内 可 333

334 进 行 适 度 的 开 发 利 用, 但 必 须 保 证 开 发 利 用 不 会 导 致 环 境 质 量 的 下 降 和 生 态 功 能 的 损 害, 同 时 要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促 进 区 域 生 态 功 能 的 改 善 和 提 高 陆 域 集 约 利 用 区 包 括 农 业 开 发 区 和 城 镇 开 发 区 两 类 区 域 农 业 开 发 区 内 要 加 强 生 态 农 业 建 设 农 业 清 洁 生 产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降 低 化 肥 和 农 药 施 用 强 度, 控 制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 城 镇 开 发 区 内 要 强 化 规 划 指 导, 限 制 占 用 生 态 用 地, 加 强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对 照 广 东 省 陆 域 生 态 分 级 控 制 图, 同 时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走 向 及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经 过 区 域 严 格 控 制 区 与 有 限 开 发 区 依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规 范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号 ), 项 目 穿 越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的, 需 编 制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穿 越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但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会 积 极 采 取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将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不 会 导 致 环 境 质 量 的 明 显 下 降 和 生 态 功 能 的 较 大 损 害 (2) 项 目 与 湛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湛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6~2020) 在 区 域 生 态 评 价 与 生 态 功 能 分 析 基 础 上, 根 据 全 市 及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资 源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和 社 会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将 全 市 ( 主 要 考 虑 陆 域 部 分 ) 按 严 格 控 制 区 有 限 开 发 区 集 约 利 用 区 三 种 类 型 进 行 生 态 功 能 控 制 区 划 纳 入 严 格 控 制 区 的 主 要 区 域 类 型 包 括 两 类 一 类 是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和 人 类 生 存 具 有 重 大 价 值 的 区 域, 如 自 然 保 护 区 代 表 性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珍 稀 物 种 栖 息 或 保 存 地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重 要 后 备 水 源 地 等 另 一 类 是 生 态 环 境 极 敏 感 区 域, 包 括 水 土 流 失 极 敏 感 区 荒 漠 化 敏 感 区 重 要 湿 地 地 质 不 稳 区 域 重 要 的 生 物 通 道 或 索 饵 繁 殖 区 等 在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要 积 极 开 展 天 然 林 或 次 生 林 保 护 工 程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设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严 格 限 制 农 业 开 发 工 业 引 进 人 口 迁 入 城 镇 建 设 等 行 为 有 限 开 发 区 主 要 指 生 态 系 统 的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可 以 容 纳 一 定 的 人 口 规 模 和 开 发 活 动, 但 需 重 点 维 护 和 提 高 其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并 促 进 其 生 态 质 量 的 改 善 主 要 包 括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控 制 区 城 镇 群 绿 岛 生 态 缓 冲 区 和 生 态 功 能 保 育 区 等 三 种 类 型 在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控 制 区 内, 应 积 极 开 展 天 然 林 或 次 生 林 保 护 公 益 林 建 设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适 度 退 耕 还 林, 推 动 商 品 林 向 公 益 林 的 改 造, 增 加 阔 叶 林 比 例, 注 重 乔 灌 草 结 合, 提 高 森 林 蓄 积 量, 全 面 整 治 水 土 流 失 在 城 镇 群 绿 岛 生 态 缓 冲 区 内, 要 严 格 保 护 现 有 的 自 然 植 被, 严 格 控 制 采 石 取 土 作 业, 加 强 水 土 流 失 区 的 334

335 治 理 和 水 土 流 失 敏 感 区 的 保 护 为 缓 解 城 市 生 活 压 力, 应 积 极 开 展 森 林 公 园 和 休 闲 景 观 建 设 在 生 态 保 育 区 内, 应 积 极 开 展 疏 林 植 被 的 抚 育 更 新, 对 已 开 发 的 农 业 种 植 区 和 经 济 林 果 区, 要 结 合 种 植 结 构 和 区 域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积 极 恢 复 自 然 植 被, 加 强 农 田 防 护 林 体 系 建 设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湛 江 市 境 内 路 段 所 处 区 域 主 要 为 有 限 开 发 区, 其 次 是 集 约 利 用 区 和 严 格 控 制 区 湛 江 市 严 格 控 制 区 范 围 较 广 东 省 严 格 控 制 区 范 围 稍 大, 其 范 围 全 部 涵 盖 广 东 省 严 格 控 制 区 范 围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线 路 穿 越 湛 江 市 严 格 控 制 区 涉 及 2 处, 分 别 是 主 线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长 1.261km) 本 报 告 主 要 针 对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划 定 的 生 态 功 能 严 格 控 制 区 ( 路 段 范 围 为 主 线 段 K0+000~K 及 和 寮 互 通 连 接 线 ) 进 行 重 点 评 价 本 项 目 穿 越 了 湛 江 市 生 态 严 格 控 制 区, 与 湛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6~2020) 中 规 定 的 在 严 格 控 制 区 内, 要 积 极 开 展 天 然 林 或 次 生 林 保 护 工 程 生 态 公 益 林 建 设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严 格 限 制 农 业 开 发 工 业 引 进 人 口 迁 入 城 镇 建 设 等 行 为 存 在 差 异, 但 本 项 目 在 无 法 避 绕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情 况 下, 本 报 告 和 其 他 专 题 报 告 的 编 制 旨 在 尽 量 减 缓 本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和 饮 用 水 资 源 的 影 响 项 目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符 合 性 分 析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规 定 的 部 分 相 关 条 款 如 下 : 第 五 十 七 条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设 置 排 污 口 第 五 十 九 条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 已 建 成 的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拆 除 或 者 关 闭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从 事 网 箱 养 殖 旅 游 等 活 动 的,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饮 用 水 水 体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 粤 府 函 号 ), 项 目 涉 及 的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范 围 如 表 所 示 表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保 护 级 别 水 域 保 护 区 范 围 及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陆 域 保 护 区 范 围 一 级 二 级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的 水 域 范 围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武 陵 水 库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全 部 水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II 类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m 不 超 过 集 雨 范 围 的 陆 域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0m, 不 超 过 集 雨 范 围 的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的 陆 域 335

336 拟 建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K11+250~K 以 路 基 和 桥 梁 的 形 式,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其 中 K11+250~K 位 于 广 东 省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施 工 期 严 禁 在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弃 渣 场 等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严 禁 排 入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由 于 推 荐 线 位 为 跨 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域, 无 涉 水 施 工, 因 此 在 严 格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对 该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营 运 期, 对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的 路 基 和 桥 梁 设 置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和 风 险 收 集 池 由 于 路 网 规 划 及 设 计 需 要, 本 项 目 设 置 1 处 收 费 站 于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收 费 站 产 生 的 废 水 不 能 直 接 外 排, 收 费 站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还 田, 或 交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抽 运 处 理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是 相 符 的 336

337 图 本 项 目 与 国 家 禁 止 开 发 区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337

338 图 本 项 目 与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338

339 图 本 项 目 与 广 东 省 禁 止 开 发 区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339

340 图 本 项 目 与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位 置 关 系 9.5 项 目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影 响 分 析 及 减 缓 措 施 (1) 施 工 期 主 要 影 响 1 植 被 生 态 : 项 目 涉 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植 被 总 体 以 人 工 林 和 农 田 为 主, 间 杂 少 量 马 尾 松 阔 叶 混 交 林 和 灌 丛 ( 如 桃 金 娘 灌 草 群 落 ), 植 被 生 长 状 况 一 般, 且 林 下 物 种 多 样 性 普 遍 不 高, 项 目 建 设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植 被 类 型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建 设 共 造 成 生 物 量 损 失 约 3391 吨 2 动 物 生 态 : 工 程 建 设 将 占 用 部 分 动 物 栖 息 地, 并 降 低 施 工 周 边 区 域 动 物 数 量, 施 工 噪 声 光 照 污 染 扬 尘 等 将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动 物 生 理 或 行 为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觅 食 方 面, 不 占 用 其 聚 集 区 或 栖 息 地 340

341 3 土 壤 及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 工 程 建 设 对 土 壤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耕 地 表 层 土 的 损 失, 以 及 施 工 车 辆 或 人 员 对 土 壤 物 理 性 质 的 改 变 等 方 面,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也 将 改 变 土 壤 水 热 条 件, 影 响 土 壤 生 态 建 设 过 程 中 挖 方 及 填 方 数 量 较 大, 在 雨 季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并 造 成 对 周 边 耕 地 灌 溉 等 方 面 影 响,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4 景 观 生 态 影 响 : 本 工 程 涉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深 挖 高 填 路 段 长 度 较 短 且 挖 深 或 填 高 高 度 较 小, 但 高 填 深 挖 将 造 成 地 形 地 貌 的 改 变, 甚 至 改 变 山 体 地 表 径 流 方 向,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和 安 全 隐 患, 应 尽 量 采 用 隧 道 或 桥 梁 方 式 穿 越 (2) 运 营 期 主 要 影 响 1 景 观 生 态 影 响 :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大 部 分 区 域 为 山 地 景 观, 项 目 建 设 降 低 了 线 路 两 侧 山 体 的 景 观 连 通 性, 不 利 于 兽 类 爬 行 类 动 物 的 活 动, 此 外, 高 速 公 路 走 廊 对 整 体 山 地 景 观 也 造 成 一 定 视 觉 景 观 影 响 项 目 通 过 在 高 填 深 挖 区 域 建 设 桥 梁,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项 目 建 设 对 区 域 景 观 生 态 的 影 响 总 之, 在 线 路 走 向 无 法 绕 避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前 提 下, 本 工 程 布 设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景 观 核 心 ( 山 体 )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山 地 景 观 的 破 碎 化, 也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阻 隔 效 应 2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影 响 :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将 对 自 然 体 系 恢 复 稳 定 性 产 生 短 期 内 的 负 面 影 响,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得 到 恢 复 或 缓 解 本 项 目 及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长 km,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内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8 座, 长 2628m,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2.3%; 桥 梁 和 涵 洞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轻 了 项 目 建 设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的 影 响 另 外, 运 营 期 对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的 阻 隔 影 响, 可 通 过 进 一 步 增 加 桥 隧 比 得 到 减 缓 3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功 能 影 响 分 析 :a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 道 路 工 程 特 征, 导 致 其 对 所 处 生 态 严 控 区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产 生 直 接 阻 隔 影 响, 形 成 阻 隔 效 应 或 林 缘 效 应,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等 环 境 污 染 也 将 使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受 到 间 接 影 响 b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 本 工 程 沿 线 生 态 系 统 能 量 流 动 受 损 具 体 表 现 在 植 被 ( 生 产 者 ) 的 直 接 损 失 和 动 物 ( 消 费 者 ) 种 群 密 度 的 降 低 两 个 方 面 ; 对 物 质 循 环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水 循 环 方 面, 桥 梁 涵 洞 工 程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对 水 循 环 的 影 响, 但 路 基 工 程 的 水 循 环 的 影 响 难 以 避 免 ; 对 信 息 传 递 存 在 一 定 的 生 态 风 险 ; 对 生 态 系 统 的 阻 隔 和 入 侵 物 种 的 带 入, 易 使 物 种 流 受 到 影 响 ;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林 窗 效 应 和 边 缘 效 应 4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 本 工 程 占 用 生 态 严 控 区 建 设 造 成 生 态 损 失 共 万 元 / 年, 其 中 直 接 损 失 万 元 / 年, 占 8.36%; 间 接 损 失 万 元 / 年, 占 91.64% 5 运 营 期 鸟 类 资 源 及 其 行 为 影 响 : 本 工 程 沿 线 鸟 类 多 为 常 见 物 种, 交 通 噪 声 对 鸟 类 觅 食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栖 息 地 及 幼 鸟 繁 殖 则 更 为 敏 感 在 不 占 用 或 不 靠 近 (500m 341

342 范 围 内 ) 上 述 保 护 鸟 类 集 中 栖 息 地 的 前 提 下, 本 工 程 噪 声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鸟 类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光 污 染 以 汽 车 灯 光 污 染 为 主, 在 两 侧 绿 化 带 及 林 地 影 响 下, 对 周 边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本 工 程 涉 及 生 态 严 控 区 段, 远 离 海 岸 线, 对 候 鸟 迁 徙 影 响 不 大 (3) 减 缓 措 施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应 尽 量 避 开 4~6 月 动 物 的 繁 殖 期, 减 轻 对 当 地 动 物 的 繁 殖 产 生 的 影 响 道 路 施 工 方 面 要 注 意 对 动 物 交 流 通 道 的 影 响, 主 要 要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繁 殖 期 尽 量 不 开 工 ; 边 施 工 边 复 绿 ; 道 路 要 分 段 建 设 ; 路 面 非 硬 化 处 理, 且 要 加 强 道 路 两 边 绿 化 尽 量 少 破 土, 少 破 坏 森 林 植 被, 少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不 污 染 水 资 源 环 境, 以 免 引 起 评 价 区 的 森 林 资 源 减 少, 破 坏 动 物 栖 息 地, 对 施 工 时 发 现 的 野 大 豆 要 进 行 迁 移 保 护, 对 水 流 上 游 的 植 被, 必 须 严 格 保 护, 不 能 受 到 破 坏 严 格 遵 守 科 学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禁 止 野 蛮 作 业, 工 程 车 辆 运 输 等 应 控 制 噪 音 及 粉 尘, 减 少 施 工 漏 油 工 程 污 水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施 工 时 将 堆 渣 设 在 评 价 区 外, 控 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排 入 水 体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宣 传 和 执 法 管 理 2 营 运 期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景 观 设 计, 尤 其 是 对 道 路 边 坡 桥 梁 做 专 门 的 垂 直 绿 化 设 计, 恢 复 植 被, 以 当 地 乡 土 树 种 为 主, 使 工 程 建 设 与 严 控 区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融 为 一 体 ; 在 经 过 严 控 区 水 域 路 段 设 置 警 示 牌 和 减 速 标 志, 并 在 各 严 控 区 设 置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标 志 ; 设 置 声 音 分 贝 标 志, 减 轻 车 辆 营 运 噪 音 惊 扰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繁 衍 9.6 路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结 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是 列 入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的 第 55 联 湛 江 廉 江 ( 粤 桂 界 ) 至 东 海 岛 高 速 公 路, 是 省 网 规 划 中 广 东 连 接 广 西 的 9 条 出 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广 东 出 省 通 道 建 设, 形 成 粤 西 地 区 湛 江 市 连 接 广 西 玉 林 及 广 大 内 陆 地 区 除 兰 海 高 速 之 外 的 第 二 条 快 速 通 道, 同 时 也 是 海 南 省 经 由 本 项 目 北 上 的 一 条 出 海 通 道, 将 有 利 于 加 强 湛 江 与 环 北 部 湾 城 市 群 内 部 联 系, 是 增 强 泛 珠 三 角 区 域 合 作, 促 进 粤 桂 琼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需 要 根 据 线 路 比 选 分 析, 本 工 程 不 可 避 免 地 需 要 穿 越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中 划 定 的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建 设 将 会 对 严 控 区 内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的 生 态 保 护 与 补 偿 措 施, 工 程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接 受 综 合 评 价 认 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线 路 方 案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 342

343 第 十 章 工 程 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依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的 批 复,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走 向 及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3 处, 分 别 为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 主 河 东 海 河 ), 详 见 如 下 10.1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项 目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工 程 概 况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于 K11+200~K 临 近 武 陵 水 库, 该 路 段 穿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未 涉 及 水 域 及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详 见 图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工 程 组 成 本 项 目 K11+200~K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总 长 约 12.66k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10 座, 长 3289m, 无 隧 道, 桥 隧 占 比 26%; 路 基 长 9.371km; 该 路 段 设 置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匝 道 收 费 站 1 处, 无 服 务 区 及 停 车 区 无 涉 水 施 工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形 式 详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经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路 段 工 程 形 式 统 计 表 水 源 保 护 区 名 称 穿 越 路 段 桩 号 工 程 形 式 长 度 (m) 桥 梁 3289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K11+200~K (12.66km) 路 基 9371 隧 道 0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 项 目 经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唯 一 性 分 析 受 路 网 规 划 的 限 制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2030 年 ) 对 本 项 目 的 走 向 及 路 线 布 局, 有 明 确 的 规 划 和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广 东 省 路 网 规 划 要 求, 总 体 无 法 进 行 大 的 偏 移 和 调 整 受 乡 镇 总 体 规 划 的 限 制 及 政 府 部 门 意 见 据 各 级 总 体 规 划, 基 于 高 速 公 路 对 于 城 镇 发 展 的 作 用, 本 项 目 应 采 用 远 而 不 离, 近 而 不 入 的 原 则, 尽 量 走 规 划 区 的 外 缘, 即 既 不 能 进 入 规 划 区, 避 免 限 制 城 区 或 镇 343

344 区 的 发 展, 也 不 能 距 规 划 区 太 远, 导 致 运 输 成 本 的 增 加, 也 失 去 高 速 公 路 的 实 际 作 用 图 本 项 目 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图 受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限 制 武 陵 水 库 : 廉 江 市 塘 蓬 镇 石 岭 镇 分 布 有 武 陵 水 库, 为 廉 江 市 的 备 用 水 源 地, 是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其 中 取 水 口 半 径 300m 水 域 及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m 不 超 过 集 雨 范 围 的 陆 域 为 一 级 保 护 范 围, 除 一 级 外 全 部 水 域 及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向 陆 纵 深 2000m 不 超 过 集 雨 范 围 ( 除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 的 陆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范 围 鹤 地 水 库 : 鹤 地 水 库 地 处 廉 江 县 城 西 北 14km 的 河 唇 镇, 库 区 跨 越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陆 川 博 白 二 县, 处 九 洲 江 中 游, 集 水 面 积 1440km 2, 总 库 容 亿 m 3, 是 以 灌 溉 为 主, 结 合 防 洪 发 电 和 航 运 等 综 合 利 用 的 大 型 水 库 灌 溉 于 廉 江 市 雷 州 市 吴 川 市 化 州 市 遂 溪 县 和 赤 坎 霞 山 麻 章 坡 头 等 五 县 ( 市 ) 四 区 的 146 万 亩 土 地 鹤 地 水 库 是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地, 其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面 积 约 km 2 344

345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本 项 目 仅 以 路 基 和 桥 梁 方 式 通 过 二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无 涉 水 施 工,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域 因 此 本 项 目 桥 梁 及 路 基 施 工 可 能 导 致 的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如 下 :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的 10 座, 长 3289m, 无 隧 道 这 些 桥 梁 建 设 过 程 中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会 有 少 量 弃 土, 并 设 有 泥 浆 池, 弃 土 及 泥 浆 随 意 排 放,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桩 基 立 柱 施 工 及 桥 梁 架 设 会 动 用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油 污 染, 如 在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中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或 倾 倒 污 油 会 产 生 较 大 的 油 污 染, 将 威 胁 取 水 口 的 水 质 安 全 ; 桥 梁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可 能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武 陵 水 库 造 成 对 其 水 质 的 污 染 ;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预 制 件 钢 砼 梁 板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等, 其 每 天 产 生 量 约 10-15m 3,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是 SS ph, ph 值 一 般 为 8~10, 偏 弱 碱 性,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对 其 水 质 的 污 染 依 据 施 工 经 验, 每 座 桥 梁 每 个 桩 基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土 及 泥 浆 一 般 为 3-5m 3,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约 5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2.3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每 座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含 油 污 水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 吨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与 识 别,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如 下 环 保 措 施 :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泥 沙 沉 淀 池 及 收 油 桶, 收 集 并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污 油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向 武 陵 水 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内 倾 倒 污 油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弃 土 及 泥 浆 严 禁 武 陵 水 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倾 倒, 妥 善 利 用 及 处 理, 避 免 对 武 陵 水 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造 成 污 染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必 须 在 场 内 设 置 三 级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经 三 级 沉 淀 处 理 澄 清 后 回 用, 严 禁 外 排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将 在 营 地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这 些 生 活 污 水, 尤 其 是 粪 便 污 水 若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造 成 水 体 水 质 的 恶 化,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345

346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废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一 般 较 小, 且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距 离 滁 州 市 较 近, 因 此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具 有 可 行 性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根 据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在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粉 状 物 料 的 堆 场 若 没 有 严 格 的 遮 挡 掩 盖 等 措 施 将 会 起 尘, 物 料 将 进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中 污 染 水 体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武 陵 水 库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一 旦 发 现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及 时 告 知 环 保 主 管 及 水 务 主 管 部 门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桥 梁 施 工 对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影 响 分 析 及 保 护 对 策 在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的 路 基 施 工 总 长 为 路 基 长 9.371km, 一 般 属 于 1 个 标 段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雨 季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油 污 染 ;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在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对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采 取 预 防 与 管 理 措 施,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 吨, 需 设 置 收 集 桶, 收 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排 放 雨 季 路 基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在 施 工 路 段 两 侧 开 挖 排 水 沟, 与 周 围 的 沟 渠 连 接, 在 入 沟 渠 前 设 置 多 级 沉 砂 池, 用 土 工 布 拦 截 沉 砂 池 排 水 口, 澄 清 后 排 放 每 个 标 段 的 施 工 营 地 会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约 10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346

347 污 水 量 约 为 4.5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生 活 污 水 如 直 接 外 排 将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污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特 别 是 在 距 离 武 陵 水 库 较 近 的 路 段 应 避 免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在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武 陵 水 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因 此, 物 料 堆 场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水 源 保 护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应 尽 量 远 离 武 陵 水 库, 距 离 该 水 库 在 300m 以 外, 同 时 做 好 物 料 堆 场 的 遮 盖 挡 风 及 管 理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武 陵 水 库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路 基 施 工 对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 收 费 站 )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影 响 分 析 及 保 护 对 策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在 武 陵 水 库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将 设 置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 收 费 站 1 处 ), 设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雨 季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油 污 染 ;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雨 季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在 施 工 区 域 应 开 挖 排 水 沟, 与 周 围 沟 渠 连 接, 在 入 沟 渠 前 设 置 多 级 沉 砂 池, 用 土 工 布 拦 截 沉 砂 池 排 水 口, 澄 清 后 排 放 建 议 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区 域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施 工 对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347

348 营 运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辅 助 设 施 ( 收 费 站 ) 营 运 期 污 水 排 放 和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的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路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从 保 护 饮 用 水 源 和 防 止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考 虑, 禁 止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保 护 区 内 水 体, 由 于 本 项 目 未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的 水 体, 仅 涉 及 陆 域, 对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通 过 在 陆 域 保 护 区 路 段 须 完 善 公 路 两 侧 排 水 集 水 系 统, 利 用 排 水 沟 设 置 并 设 置 沉 淀 池 ( 应 急 池 ), 路 面 雨 水 引 出 保 护 区 排 放 若 在 陆 域 范 围 发 生 环 境 事 故 可 利 用 水 排 沟 及 沉 淀 池 截 流 收 集 危 险 品 及 冲 洗 废 水, 再 进 行 收 集 处 置 边 沟 收 集 池 须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经 以 上 措 施,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桥 ( 路 ) 面 径 流 污 水 不 会 排 入 保 护 区 水 体, 不 会 对 保 护 区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 收 费 站 ) 影 响 及 保 护 措 施 由 于 路 网 规 划 及 设 计 需 要, 本 项 目 设 置 1 处 收 费 站 于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建 设 项 目,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收 费 站 产 生 的 废 水 不 能 直 接 外 排, 收 费 站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还 田, 或 交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抽 运 处 理 风 险 事 故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及 措 施 已 涵 盖 于 报 告 书 第 七 章,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10.2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工 程 概 况 依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的 批 复,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K42+577~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K42+677~K 该 路 段 属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水 域 范 围,K42+577~K K42+735~K 属 于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未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详 见 图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工 程 组 成 本 项 目 K42+577~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总 长 约 258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全 部 工 程 为 桥 梁 1 座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 桥 梁 占 比 100%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形 式 详 见 表

349 表 本 项 目 经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路 段 工 程 形 式 统 计 表 水 源 保 护 区 名 称 穿 越 路 段 桩 号 工 程 形 式 长 度 (m)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K42+577~K42+835(258m) 桥 梁 258 路 基 项 目 经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 唯 一 性 分 析 绕 避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保 护 区 的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总 体 为 南 北 走 向, 且 从 路 网 分 布 来 看, 宜 布 设 于 兰 海 高 速 与 汕 湛 高 速 之 间, 而 廉 江 段 青 年 运 河 呈 东 西 走 向 分 布 ( 四 联 河 主 干 河 西 海 河 全 长 约 80km), 路 线 走 廊 约 50km 范 围 内 无 可 以 绕 避 的 路 线 方 案 即 本 项 目 无 法 完 全 绕 避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图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与 路 线 关 系 示 意 图 利 用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本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主 要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干 河 交 叉, 路 段 范 围 内 除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与 其 交 叉 段 调 整 为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外 ( 书 房 仔 泄 水 闸 下 游 4400m 至 4700m 约 300m 范 围 ), 其 余 路 段 均 为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本 阶 段 考 虑 利 用 该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的 300m 二 349

350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布 设 了 B1 线 方 案 与 K 线 进 行 比 较 K 线 方 案 :K 线 经 鸭 翠 根 村 东 侧, 于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上 游 600m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南 侧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交 叉 ( 设 置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 往 东 南 跨 越 省 道 S287 及 黎 湛 铁 路 后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B1 线 方 案 :B1 线 在 旧 屋 村 东 侧 与 K 线 分 离, 经 鸭 翠 根 村 西 侧, 于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并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交 叉 ( 设 置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 经 牛 其 洋 东 侧, 在 河 仔 与 K 线 衔 接 图 路 线 方 案 示 意 图 1) 路 线 路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K 线 长 8.165Km,B1 线 长 8.254Km, 两 方 案 相 比 K 线 较 顺 直 2) 与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关 系 两 方 案 相 比,B1 线 虽 主 线 与 青 年 运 河 交 叉 位 置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但 由 于 两 高 速 交 叉 需 设 置 交 通 转 换 的 枢 纽 互 通, 现 有 300m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无 法 满 足 互 通 匝 道 布 设 需 要, 匝 道 仍 进 入 了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因 此, 两 方 案 均 需 对 路 段 的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级 进 行 调 整 ( 建 议 在 原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础 上, 增 加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长 度 ) 根 据 工 可 阶 段 方 案 研 究 情 况,K 线 需 增 加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长 度 约 900m, 即 将 书 房 仔 泄 水 闸 下 游 3500m 至 下 游 4400m 路 段 水 源 保 护 等 级 由 一 级 调 整 为 二 级 ;B1 线 方 案 则 需 在 原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础 上, 将 上 游 100m 和 下 游 50m 范 围 等 级 由 一 级 调 整 为 二 级 ( 具 体 调 整 方 案 如 下 图 ) 350

351 图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范 围 示 意 图 (K 线 方 案 ) 图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范 围 示 意 图 (B1 线 方 案 ) 综 上 所 述, 两 方 案 均 需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级 进 行 调 整,B1 线 调 整 范 围 虽 较 K 线 少, 但 由 于 B1 线 互 通 匝 道 多 次 与 青 年 运 河 交 叉, 就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上 来 说,B1 线 跨 越 次 数 多, 扰 动 范 围 大,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环 境 风 险 较 较 K 线 更 大 351

352 其 他 可 能 的 方 案 本 阶 段 布 设 了 与 K 线 西 侧 跨 越 青 年 运 河 的 B2 线 方 案 ( 调 增 下 游 路 段 水 源 保 护 等 级 的 方 案 进 行 可 行 性 比 较 ) B2 线 方 案 :B2 线 在 黄 竹 岭 东 侧 与 K 线 分 离, 经 马 蹄 塘, 在 瓮 塘 西 侧 跨 越 县 道 X680, 并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支 线 交 叉 ( 设 置 高 岭 枢 纽 互 通 ), 于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下 游 700m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经 丰 九 百 东 侧, 在 河 仔 与 K 线 衔 接 与 K 线 方 案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1) 路 线 路 程 及 走 向 顺 捷 性 K 线 长 8.165km, B2 线 长 8.364km, 两 方 案 相 比 K 线 较 顺 直 2) 与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关 系 K 线 方 案 经 过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B2 线 方 案 经 过 一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与 国 家 环 保 法 规 相 冲 突, 该 方 案 不 可 行 因 此,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为 K 线 方 案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以 桥 梁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特 大 桥 ) 通 过 二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范 围 内 仅 设 置 1 座 桥 梁, 保 护 区 内 桥 长 258m, 桥 梁 建 设 过 程 中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会 有 少 量 弃 土, 并 设 有 泥 浆 池, 弃 土 及 泥 浆 随 意 排 放,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桩 基 立 柱 施 工 及 桥 梁 架 设 会 动 用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油 污 染, 如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中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或 倾 倒 污 油 会 产 生 较 大 的 油 污 染, 将 威 胁 取 水 口 的 水 质 安 全 ; 桥 梁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可 能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造 成 对 其 水 质 的 污 染 ;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预 制 件 钢 砼 梁 板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等, 其 每 天 产 生 量 约 10-15m 3,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是 SS ph,ph 值 一 般 为 8~10, 偏 弱 碱 性,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造 成 对 其 水 质 的 污 染 影 响 依 据 施 工 经 验, 每 座 桥 梁 每 个 桩 基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土 及 泥 浆 一 般 为 3-5m 3,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约 5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2.3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352

353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每 座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含 油 污 水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t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与 识 别,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如 下 环 保 措 施 :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泥 沙 沉 淀 池 及 收 油 桶, 收 集 并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污 油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向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内 倾 倒 污 油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弃 土 及 泥 浆 严 禁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倾 倒, 妥 善 利 用 及 处 理, 避 免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造 成 污 染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必 须 在 场 内 设 置 三 级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经 三 级 沉 淀 处 理 澄 清 后 回 用, 严 禁 外 排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将 在 营 地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这 些 生 活 污 水, 尤 其 是 粪 便 污 水 若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造 成 水 体 水 质 的 恶 化,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废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一 般 较 小, 且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距 离 滁 州 市 较 近, 因 此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具 有 可 行 性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根 据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在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粉 状 物 料 的 堆 场 若 没 有 严 格 的 遮 挡 掩 盖 等 措 施 将 会 起 尘, 物 料 将 进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中 污 染 水 体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一 旦 发 现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及 时 告 知 环 保 主 管 及 水 务 主 管 部 门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桥 梁 施 工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营 运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和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的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353

354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桥 面 径 流 水 污 染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各 种 类 型 车 辆 排 放 尾 气 中 所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路 面 沉 积 汽 车 轮 胎 磨 损 的 微 粒 车 架 上 粘 带 的 泥 土 车 辆 制 动 时 散 落 的 污 染 物 及 车 辆 运 行 工 况 不 佳 时 泄 漏 的 油 料 等, 都 会 随 降 雨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进 入 道 路 的 排 水 系 统 并 最 终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有 : 石 油 类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等, 这 些 污 染 物 可 能 对 沿 线 水 体 以 下 将 对 桥 面 径 流 的 影 响 加 以 简 要 分 析 影 响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历 时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面 及 大 气 污 染 程 度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路 面 宽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纳 污 路 段 长 度 等 因 此, 影 响 路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是 多 种 多 样, 由 于 其 影 响 因 素 变 化 性 大 各 种 因 素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至 今 尚 无 普 遍 适 用 的 方 法 可 供 采 用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华 南 环 科 所 曾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过 试 验, 试 验 方 法 为 : 采 用 人 工 降 雨 方 法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两 次 人 工 降 雨 时 间 段 为 20 天, 车 流 和 降 雨 是 已 知, 降 雨 历 时 为 1 小 时, 降 雨 强 度 为 81.6mm, 在 1 小 时 内 按 不 同 时 间 采 集 水 样, 最 后 测 定 分 析 路 面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mg/L) BOD(mg/L) 油 (mg/l) 可 见, 通 常 从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 半 小 时 之 后, 其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降 雨 历 时 分 钟 之 后, 路 面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相 对 稳 定 在 较 低 水 平 由 于 本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从 保 护 饮 用 水 源 和 防 止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考 虑, 禁 止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保 护 区 内 水 体, 由 于 本 项 目 未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的 水 体, 仅 涉 及 陆 域, 对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通 过 在 陆 域 保 护 区 路 段 须 完 善 公 路 两 侧 排 水 集 水 系 统, 利 用 排 水 沟 设 置 并 设 置 沉 淀 池 ( 应 急 池 ), 路 面 雨 水 引 出 保 护 区 排 放 若 在 陆 域 范 围 发 生 环 境 事 故 可 利 用 水 排 沟 及 沉 淀 池 截 流 收 集 危 险 品 及 冲 洗 废 水, 再 进 行 收 集 处 置 边 沟 收 集 池 须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经 以 上 措 施,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桥 ( 路 ) 面 径 流 污 水 不 会 排 入 保 护 区 水 体, 不 会 对 保 护 区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354

355 风 险 事 故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及 措 施 已 涵 盖 于 报 告 书 第 七 章,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10.3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工 程 概 况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湛 江 市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K ~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K ~K 该 路 段 属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水 域 范 围,K ~K K ~K 属 于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未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详 见 图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工 程 组 成 本 项 目 K ~K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总 长 约 214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组 成 包 括 桥 梁 1 座 ( 源 水 高 架 桥 ), 长 152m, 桥 梁 占 比 71%; 路 基 长 62m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形 式 详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经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路 段 工 程 形 式 统 计 表 水 源 保 护 区 名 称 穿 越 路 段 桩 号 工 程 形 式 长 度 (m)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K ~K (214m) 桥 梁 152 路 基 62 隧 道 项 目 经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唯 一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路 段 ( 需 改 建 沈 海 高 速 为 八 车 道 ) 于 沈 海 高 速 源 水 互 通 东 侧 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东 海 河 交 叉, 交 叉 路 段 为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 东 海 河 交 叉 点 以 北 3.8km 以 南 4.9km 均 为 二 级 保 护 范 围 ), 既 有 沈 海 高 速 采 用 桥 梁 方 式 跨 越 东 海 河 二 级 水 源 保 护 区 由 于 路 段 范 围 内 既 有 沈 海 高 速 路 线 总 体 呈 东 西 走 向, 而 东 海 河 总 体 为 南 北 走 向, 且 沈 海 高 速 与 东 海 河 交 叉 点 前 后 范 围 均 为 水 源 保 护 区 ( 交 叉 点 起 至 北 侧 21.5km 南 侧 12.1km 范 围 内 均 为 东 海 河 水 源 保 护 范 围, 保 护 等 级 均 在 二 级 以 上 ) 因 此, 本 项 目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扩 建 方 案 无 法 完 全 绕 避 水 源 保 护 范 围 考 虑 到 沈 海 高 速 茂 湛 段 原 设 计 已 按 六 车 道 预 留 了 两 侧 用 地 宽 度, 工 可 阶 段 从 土 地 集 约 利 用 角 度 推 荐 采 用 两 侧 拼 宽 的 方 式 对 既 有 桥 梁 进 行 加 宽 即 在 原 沈 海 高 速 基 础 上 355

356 两 侧 各 加 宽 7.0m, 该 方 案 以 桥 梁 方 式 跨 越 东 海 河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范 围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将 根 据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设 计,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以 路 基 和 桥 梁 ( 源 水 高 架 桥 ) 的 方 式 通 过 二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如 下 :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范 围 内 的 桥 梁 1 座,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长 152m, 无 隧 道 桥 梁 建 设 过 程 中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会 有 少 量 弃 土, 并 设 有 泥 浆 池, 弃 土 及 泥 浆 随 意 排 放,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桩 基 立 柱 施 工 及 桥 梁 架 设 会 动 用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油 污 染, 如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中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或 倾 倒 污 油 会 产 生 较 大 的 油 污 染, 将 威 胁 取 水 口 的 水 质 安 全 ; 桥 梁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可 能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造 成 对 其 水 质 的 污 染 ;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预 制 件 钢 砼 梁 板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等, 其 每 天 产 生 量 约 10-15m 3,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是 SS ph,ph 值 一 般 为 8~10, 偏 弱 碱 性,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对 其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依 据 施 工 经 验, 每 座 桥 梁 每 个 桩 基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土 及 泥 浆 一 般 为 3-5m 3,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约 5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2.3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每 座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含 油 污 水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t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与 识 别,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如 下 环 保 措 施 :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泥 沙 沉 淀 池 及 收 油 桶, 收 集 并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污 油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向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内 倾 倒 污 油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弃 土 及 泥 浆 严 禁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域 倾 倒, 妥 善 利 用 及 处 理, 避 免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造 成 污 染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必 须 在 场 内 设 置 三 级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废 水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经 三 级 沉 淀 处 理 澄 清 后 回 用, 严 禁 356

357 外 排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将 在 营 地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这 些 生 活 污 水, 尤 其 是 粪 便 污 水 若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造 成 水 体 水 质 的 恶 化,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废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一 般 较 小, 且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距 离 滁 州 市 较 近, 因 此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具 有 可 行 性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根 据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在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粉 状 物 料 的 堆 场 若 没 有 严 格 的 遮 挡 掩 盖 等 措 施 将 会 起 尘, 物 料 将 进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体 中 污 染 水 体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一 旦 发 现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及 时 告 知 环 保 主 管 及 水 务 主 管 部 门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桥 梁 施 工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影 响 分 析 及 保 护 对 策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的 路 基 施 工 总 长 为 路 基 长 62m, 一 般 属 于 1 个 标 段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雨 季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漏 油 机 械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残 油 不 经 收 集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油 污 染 ;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 物 料 堆 场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对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采 取 预 防 与 管 理 措 施,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每 年 约 1-2t, 需 设 置 收 集 桶, 收 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油 污 水,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排 放 雨 季 路 基 施 工 会 产 生 含 泥 沙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在 施 工 路 段 两 侧 开 挖 排 水 沟, 与 周 围 的 沟 渠 连 接, 在 入 沟 渠 前 设 置 多 级 沉 砂 池, 用 土 工 布 拦 截 沉 砂 池 排 水 口, 澄 清 357

358 后 排 放 每 个 标 段 的 施 工 营 地 会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约 10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50 升 / 人 天 计, 产 污 系 数 按 90% 计, 则 每 处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为 4.5m 3 /d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少 量 的 SS 动 植 物 油 CODcr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cr:500mg/L,SS:250mg/L, 动 植 物 油 :35mg/L 生 活 污 水 如 直 接 外 排 将 造 成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污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特 别 是 在 距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较 近 的 路 段 应 避 免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在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因 此, 物 料 堆 场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水 源 保 护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应 尽 量 远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距 离 在 300m 以 外, 同 时 做 好 物 料 堆 场 的 遮 盖 挡 风 及 管 理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路 基 施 工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水 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营 运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和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的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路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路 桥 面 径 流 水 污 染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各 种 类 型 车 辆 排 放 尾 气 中 所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路 面 沉 积 汽 车 轮 胎 磨 损 的 微 粒 车 架 上 粘 带 的 泥 土 车 辆 制 动 时 散 落 的 污 染 物 及 车 辆 运 行 工 况 不 佳 时 泄 漏 的 油 料 等, 都 会 随 降 雨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进 入 道 路 的 排 水 系 统 并 最 终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有 : 石 油 类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等, 这 些 污 染 物 可 能 对 沿 线 水 体 以 下 将 对 路 桥 面 径 流 的 影 响 加 以 简 要 分 析 影 响 路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历 时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358

359 面 及 大 气 污 染 程 度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路 面 宽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纳 污 路 段 长 度 等 因 此, 影 响 路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由 于 其 影 响 因 素 变 化 性 大 各 种 因 素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至 今 尚 无 普 遍 适 用 的 方 法 可 供 采 用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华 南 环 科 所 曾 对 南 方 地 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过 试 验, 试 验 方 法 为 : 采 用 人 工 降 雨 方 法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两 次 人 工 降 雨 时 间 段 为 20 天, 车 流 和 降 雨 是 已 知, 降 雨 历 时 为 1 小 时, 降 雨 强 度 为 81.6mm, 在 1 小 时 内 按 不 同 时 间 采 集 水 样, 最 后 测 定 分 析 路 面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mg/L) BOD(mg/L) 油 (mg/l) 可 见, 通 常 从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 半 小 时 之 后, 其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降 雨 历 时 分 钟 之 后, 路 面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相 对 稳 定 在 较 低 水 平 由 于 本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从 保 护 饮 用 水 源 和 防 止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考 虑, 禁 止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保 护 区 内 水 体, 由 于 本 项 目 未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的 水 体, 仅 涉 及 陆 域, 对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路 段, 通 过 在 陆 域 保 护 区 路 段 须 完 善 公 路 两 侧 排 水 集 水 系 统, 利 用 排 水 沟 设 置 并 设 置 沉 淀 池 ( 应 急 池 ), 路 面 雨 水 引 出 保 护 区 排 放 若 在 陆 域 范 围 发 生 环 境 事 故 可 利 用 水 排 沟 及 沉 淀 池 截 流 收 集 危 险 品 及 冲 洗 废 水, 再 进 行 收 集 处 置 边 沟 收 集 池 须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经 以 上 措 施,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桥 ( 路 ) 面 径 流 污 水 不 会 排 入 保 护 区 水 体, 不 会 对 保 护 区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风 险 事 故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及 措 施 已 涵 盖 于 报 告 书 第 七 章,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10.4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施 工 期 保 护 措 施 (1)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与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加 强 联 系, 听 取 并 采 纳 对 方 的 合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共 同 协 助 将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2) 保 护 区 段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钻 机 泥 浆 分 渣 采 用 泥 浆 净 化 器 分 离, 不 设 泥 浆 359

360 沉 淀 池, 减 少 现 场 污 染 产 生 的 钻 渣 泥 浆 须 运 至 陆 上 保 护 区 外 指 定 弃 渣 场 存 放, 干 化 后 做 为 绿 化 用 土 或 路 基 填 土 利 用, 严 禁 将 桩 基 钻 孔 出 渣 及 施 工 弃 土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3)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不 得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搅 拌 站 预 制 厂 等 施 工 设 施 ; 不 得 堆 放 或 倾 倒 任 何 含 有 害 物 质 的 材 料 或 废 弃 物 ; 不 得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集 水 区 域 内 取 土 弃 土, 破 坏 土 壤 植 被 ; 施 工 期 陆 域 应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池, 收 集 施 工 废 水 和 施 工 场 地 雨 水, 引 出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汇 水 区 (4) 本 项 目 经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时, 其 施 工 营 地 选 址 段 避 开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水 域 及 陆 域 范 围 ) 施 工 营 地 应 因 地 制 宜, 租 用 在 附 近 镇 区, 利 用 现 有 建 筑 物 安 排 施 工 人 员 居 住, 并 充 分 利 用 已 有 的 排 污 系 统 和 处 理 设 施 如 确 实 必 须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应 尽 量 远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设 置, 宜 设 置 乡 镇 建 成 区 附 近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污 范 围, 以 便 利 用 现 有 排 污 系 统 和 处 理 设 施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分 别 经 隔 渣 沉 淀 化 粪 池 初 步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由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禁 止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排 污 口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5) 工 程 物 料 堆 场 搅 拌 站 ( 厂 ) 和 预 制 场 等 场 地 选 址 须 远 离 水 源 保 护 区, 不 在 集 雨 区 范 围 内 因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而 临 时 堆 放 在 河 边 的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沙 石 钢 筋 等, 须 做 到 日 运 日 清, 并 做 好 遮 挡 隔 阻, 避 免 因 遮 阻 不 善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使 含 泥 沙 含 酸 性 化 学 物 质 甚 至 建 材 进 入 水 体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如 油 漆 等 不 得 堆 放 在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6)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物 料 垃 圾 等 分 类 收 集, 废 弃 物 应 在 施 工 中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其 余 垃 圾 应 分 类 集 中 堆 放, 并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处 置 ; (7)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弃 渣 应 随 挖 随 运, 减 少 临 时 堆 放 的 时 间, 禁 止 抛 向 河 道 (8)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过 程 垃 圾 施 工 废 料 管 理 措 施 : 1 一 次 性 塑 料 餐 具, 统 一 收 集, 集 中 清 运 处 理 2 妥 善 保 管 脱 模 剂, 防 止 掉 落 水 源 区 造 成 水 污 染 3 废 油 漆 桶 废 手 套 衣 物 油 漆 刷 等 有 毒 废 弃 物 严 禁 抛 入 水 中, 必 须 全 额 回 收 统 一 处 置 4 交 通 船 舶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油 料 及 润 滑 油 等, 集 中 收 集 运 至 岸 上 指 定 的 地 点 集 中 处 理 5 对 强 对 液 压 振 动 锤 发 机 电 的 检 修, 防 止 漏 油 发 电 机 和 液 压 振 动 锤 停 置 于 船 上 时, 必 须 设 置 滴 油 盆, 防 止 漏 油 经 冲 洗 水 进 行 水 源 区 360

361 6 电 焊 作 业 的 焊 条 严 禁 随 意 抛 弃, 必 须 全 回 收 处 理 一 处 置 7 水 域 施 工 各 种 建 筑 拉 圾 生 活 垃 圾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运 至 陆 上 统 (9)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期, 保 护 区 内 的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对 保 护 区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10) 及 时 落 实 保 护 区 内 施 工 点 土 地 平 整 和 生 态 修 复 等 相 关 措 施 (11)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过 程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 1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保 护 地 下 水 资 源, 严 禁 大 量 开 采 地 下 水 2 加 强 地 下 水 动 态 监 测, 避 免 因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位 发 生 剧 烈 变 化, 从 而 引 起 地 面 沉 降 地 面 塌 陷 和 地 裂 等 地 质 灾 害 (12) 加 强 工 程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监 督, 落 实 并 强 化 水 源 保 护 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重 点 关 注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泥 浆 处 置 施 工 营 地 选 址 及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垃 圾 施 工 废 料 的 处 理 措 施 排 放 去 向 (13)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须 加 强 施 工 期 各 项 工 作 的 管 理, 妥 善 落 实 施 工 期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防 止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行 期 间 饮 用 水 源 受 污 染 营 运 期 保 护 措 施 (1)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摄 像 头,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设 置 警 示 牌 限 速 标 志 等, 并 公 布 事 故 报 警 电 话 号 码, 提 醒 司 机 已 进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谨 慎 驾 驶, 减 少 桥 上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概 率, 即 便 事 故 发 生, 也 能 及 时 知 悉 并 处 理 图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警 示 牌 示 意 图 (2) 按 照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JTJ073-96) 中 有 关 桥 梁 养 护 的 要 求, 切 实 加 强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的 安 全 检 查 监 控, 确 保 该 路 段 的 安 全 ; (3) 严 格 执 行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各 项 规 范 和 制 度, 确 保 饮 用 水 水 源 水 质 安 全 (4) 营 运 期 有 毒 有 害 油 类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须 遵 守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等 管 理 要 求, 关 于 道 路 运 输 安 全 要 求 (5) 按 广 东 省 水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要 求, 禁 止 运 输 剧 毒 物 品 ( 不 含 一 般 化 学 危 险 品 ) 361

362 的 车 辆 通 行 水 源 保 护 区 建 设 单 位 需 在 保 护 路 段 及 进 入 保 护 区 的 前 一 个 互 通 出 口 竖 立 剧 毒 物 品 禁 行 标 志 绕 道 指 引 指 标 牌, 让 有 运 送 此 类 物 品 的 车 辆 绕 道 其 他 线 路 (6) 装 载 煤 石 灰 水 泥 土 方 等 易 起 尘 的 散 货, 必 须 加 蓬 覆 盖 后 才 能 上 高 速 公 路 行 驶, 防 止 撒 落 的 材 料 经 雨 水 冲 刷 后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7) 制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将 该 应 急 预 案 纳 入 到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应 急 体 系 之 下, 做 好 与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对 接 工 作 (8) 地 方 政 府 应 加 强 备 用 水 源 建 设, 对 现 有 备 用 水 源 进 一 步 优 化, 完 善 备 用 水 源 各 项 供 水 设 施, 制 定 相 应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及 应 急 供 水 预 案, 确 保 供 水 安 全 (9) 应 支 持 水 源 保 护 区 穿 越 地 区 的 供 水 水 厂 处 理 工 艺 升 级 改 造 和 水 质 检 测 能 力 建 设, 具 备 发 现 水 污 染 和 处 理 水 污 染 的 常 规 能 力, 建 立 水 源 地 水 质 监 测 预 警 机 制, 完 善 水 厂 进 厂 水 和 出 厂 水 的 水 质 监 测 制 度, 加 强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桥 穿 越 地 区 供 水 安 全 (10)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须 加 强 高 速 公 路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妥 善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防 止 运 行 期 间 饮 用 水 源 受 污 染 10.5 工 程 经 过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结 论 经 工 可 设 计 研 究, 受 线 路 规 划 空 间 布 局 等 因 素 所 限, 本 项 目 路 线 不 可 避 免 须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线 已 优 化 避 开 了 饮 用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与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冲 突 鉴 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对 其 供 水 范 围 内 人 民 群 众 生 活 的 重 要 性, 必 须 加 强 工 程 经 过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监 督, 制 定 严 格 的 施 工 纪 律, 落 实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工 程 施 工 对 饮 用 水 源 不 造 成 污 染, 保 证 饮 用 水 的 安 全 为 保 证 饮 用 水 源 的 安 全, 项 目 通 过 结 合 路 线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桥 梁 路 面 设 计, 从 工 程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落 实 防 范 措 施 来 降 低 和 预 防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同 时 制 定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最 大 程 度 缓 解 和 杜 绝 潜 在 的 事 故 泄 漏 风 险 对 沿 线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做 到 预 防 和 救 援 并 重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和 风 险 防 范 的 技 术 角 度,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工 程 管 理 预 防 措 施 和 事 故 应 急 机 制,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措 施 要 求 和 建 议, 本 项 目 对 沿 线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可 能 引 发 的 污 染 风 险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工 程 经 过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设 计 方 案 总 体 是 可 行 的 362

363 第 十 一 章 公 众 参 与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同 时 针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自 然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等 方 面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在 环 境 评 价 过 程 中 联 合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并 进 行 了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广 泛 征 求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相 关 受 影 响 单 位 及 沿 线 受 影 响 群 众 的 意 见 本 章 主 要 介 绍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过 程 和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汇 总, 并 经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对 于 公 众 普 遍 关 心 的 各 类 意 见 给 予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及 答 复 11.1 公 众 参 与 的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文, ; (2)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98 号 文,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本 次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旨 在 向 公 众 传 递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的 有 关 情 况 及 评 价 情 况, 并 将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反 馈 到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及 运 营 管 理 中, 从 而 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提 出 的 对 策 措 施 更 具 合 理 性 实 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主 要 采 取 信 息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现 场 走 访 等 形 式 11.3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本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采 用 张 贴 公 告 / 网 上 公 示 / 报 纸 公 示 3 种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网 上 公 示 进 行 2 次,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人 口 较 多 的 村 庄 张 贴 了 信 息 公 告 (1) 网 上 公 示 第 一 次 网 上 信 息 公 示 :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在 湛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年 11 月 24 日, 从 廉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年 11 月 27 日, 遂 溪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进 行 第 一 阶 段 的 信 息 公 告 ; 公 告 包 括 以 下 信 息 ( 第 一 公 告 ): 1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概 要 ; 363

364 2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3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5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 6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第 二 次 网 上 信 息 公 示 :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初 稿 ) 编 制 完 成 后, 进 行 第 二 次 公 示 : 2016 年 1 月 11 日, 在 湛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从 廉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 遂 溪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 进 行 第 二 阶 段 的 信 息 公 告 并 将 环 评 报 告 简 本 作 为 附 件 在 上 述 网 站 上 予 以 公 示, 同 时 链 接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供 下 载 公 告 包 括 以 下 信 息 : 1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 2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 3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 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 5 公 众 查 阅 环 评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 6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 6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 7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在 此 基 础 上 我 们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表 第 一 次 和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364

365 (2) 报 纸 公 示 项 目 在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之 后, 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 在 湛 江 日 报 上 进 行 了 公 示, 公 告 包 括 以 下 信 息 : 1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 2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3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4 项 目 简 本 的 公 示 网 站 网 址 ; 5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365

366 图 湛 江 日 报 公 告 (3) 张 贴 公 告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项 目 组 在 受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的 村 委 会 村 庄 附 近 张 贴 了 信 息 公 告, 并 进 行 现 场 走 访, 对 工 程 概 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及 其 反 馈 方 式 对 公 众 进 行 了 告 知 张 贴 公 告 和 现 场 走 访 的 时 间 地 点 等 具 体 见 下 表 表 部 分 现 场 公 示 一 览 表 序 号 时 间 地 点 现 场 照 片 年 11 月 27 横 江 坡 村 委 会 366

367 年 11 月 27 朱 埇 村 委 会 年 11 月 27 秋 风 江 村 委 会 年 11 月 27 源 水 村 委 会 年 11 月 27 颜 村 村 委 会 年 11 月 28 深 沟 村 委 会 367

368 年 11 月 28 铺 仔 村 年 11 月 28 文 车 村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和 方 式 课 题 组 先 后 走 访 了 沿 线 各 县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 国 土 水 务 规 划 交 通 林 业 等 部 门 ), 公 开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简 本 后, 并 在 项 目 沿 线 向 受 影 响 村 民 村 委 会 村 民 组 等 保 护 目 标 广 泛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主 要 调 查 对 象 : 覆 盖 项 目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所 有 敏 感 点, 调 查 内 容 见 下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方 式 及 主 要 内 容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内 容 沿 线 涉 及 的 村 庄 村 民 组 现 场 调 查 调 查 表 1. 您 认 为 目 前 的 居 住 工 作 环 境 质 量 如 何 ; 2. 您 认 为 目 前 拟 建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内 交 通 状 况 如 何 ; 3. 您 认 为 项 目 区 有 哪 些 较 突 出 的 既 有 环 境 污 染 ( 可 多 选 ); 4.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会 有 哪 些 环 境 问 题 ( 可 多 选 ); 5.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您 认 为 主 要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是 ( 可 多 选 ); 6.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缓 解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生 态 破 坏 ( 可 多 选 ); 7. 如 果 出 现 环 境 问 题, 您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 8. 您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368

369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内 容 受 影 响 的 单 位,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 如 水 务 局 林 业 局 等 ) 村 委 会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管 理 部 门 现 场 访 谈 咨 询, 调 查 表 1.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是 否 有 促 进 作 用 ; 2.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如 何 ; 3.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贵 单 位 最 担 心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 可 多 选 ); 4. 贵 单 位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期 对 贵 单 位 的 正 常 运 行 有 何 影 响 程 度 ; 5. 如 果 贵 单 位 需 要 被 征 地 拆 迁, 贵 单 位 希 望 ; 6.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贵 单 位 认 为 主 要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是 ; 7.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缓 解 本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生 态 破 坏 8. 如 果 出 现 环 境 问 题, 贵 单 位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 9. 对 贵 单 位 来 说, 我 们 提 供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 10. 贵 单 位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公 众 参 与 的 基 本 情 况 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现 场 照 片 本 项 目 调 查 表 共 393 份, 其 中 个 人 调 查 表 338 份,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表 55 份, 覆 盖 沿 线 全 部 敏 感 点 及 村 委 会, 及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管 理 部 门 等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不 同 年 龄 不 同 文 化 程 度 不 同 职 业 不 同 区 域 的 公 众, 具 有 较 广 泛 的 代 表 性 表 沿 线 群 众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代 表 性 分 析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对 象 总 数 量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表 公 路 中 线 200m 范 围 内 居 民 338 单 位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表 沿 线 各 县 的 水 务 局 林 业 局 规 划 局 国 土 局 沿 线 村 委 会 学 校 及 武 陵 水 库 管 理 处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处 湖 光 风 景 区 管 理 局 等

370 11.4 公 众 意 见 结 论 及 分 析 沿 线 居 民 意 见 调 查 表 结 果 统 计 本 次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结 果 统 计 见 下 表 表 沿 线 群 众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问 题 选 项 数 量 百 分 比 良 好 % 1. 您 认 为 目 前 的 居 住 工 作 环 境 质 量 如 一 般 % 何? 较 差 % 2. 您 认 为 目 前 拟 建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内 交 通 状 况 如 何? 3. 您 认 为 项 目 区 有 哪 些 较 突 出 的 既 有 环 境 污 染 ( 可 多 选 )? 4.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会 有 哪 些 环 境 问 题 ( 可 多 选 )? 5.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您 认 为 主 要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是 ( 可 多 选 )? 6.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缓 解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生 态 破 坏 ( 可 多 选 )? 7. 如 果 出 现 较 大 的 环 境 影 响, 您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8. 您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 公 众 调 查 主 要 意 见 根 据 公 参 统 计 结 果, 沿 线 群 众 意 见 总 结 如 下 :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大 气 污 染 % 地 表 水 污 染 % 地 下 水 污 染 % 噪 声 污 染 % 生 态 破 坏 % 其 它 % 施 工 噪 声 % 施 工 污 水 % 扬 尘 污 染 %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垃 圾 % 其 它 % 交 通 噪 声 % 汽 车 尾 气 % 水 污 染 % 其 它 %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恢 复 % 工 程 沿 线 绿 化 % 噪 声 防 治 (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等 ) % 污 水 处 理 % 其 它 % 减 缓 影 响 % 生 态 恢 复 % 其 它 % 赞 成 % 无 所 谓 % 反 对 ( 请 说 明 原 因 ) % 370

371 (1) 对 修 建 该 公 路 的 态 度 : 由 表 可 知, 沿 线 81.36% 的 群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16.86% 的 群 众 表 示 无 所 谓 1.78% 的 群 众 持 反 对 意 见 (2)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的 影 响 50.89% 的 沿 线 居 民 认 为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噪 声 对 生 活 的 影 响 最 大,47.04% 的 群 众 认 为 施 工 扬 尘 对 其 影 响 较 大,41.42% 的 群 众 认 为 会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影 响,39.27% 的 群 众 认 为 施 工 垃 圾 对 其 影 响 较 大,39.35% 的 群 众 认 为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3) 工 程 营 运 期 间 的 影 响 60.36% 的 居 民 认 为 高 速 公 路 建 成 营 运 后 交 通 噪 声 对 其 影 响 较 大,38.46% 的 居 民 认 为 汽 车 尾 气,35.21% 的 居 民 认 为 会 有 废 水 影 响 (4)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缓 解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生 态 破 坏 62.13% 的 居 民 认 为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43.20% 的 居 民 认 为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恢 复,66.27% 的 居 民 认 为 应 进 行 工 程 沿 线 绿 化,68.05% 的 居 民 认 为 应 采 用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方 式 进 行 噪 声 防 治,7.99% 的 居 民 认 为 应 该 对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5) 沿 线 受 噪 声 影 响 的 群 众 集 中 关 注 的 问 题 1 工 程 营 运 后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及 灰 尘 影 响 较 大, 应 当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2 安 装 隔 声 窗 声 屏 障 或 其 他 噪 声 防 治 管 理 措 施 工 程 措 施 是 否 能 落 实 到 位 ; 3 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的 降 噪 效 果 如 何 政 府 部 门 及 相 关 单 位 意 见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中, 还 调 查 了 沿 线 涉 及 的 沿 线 村 委 会 学 校 的 意 见 以 及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意 见 单 位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项 目 组 对 沿 线 村 委 会 学 校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和 生 态 敏 感 区 管 理 部 门 等 共 计 55 家 单 位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征 求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调 查 意 见 汇 总 统 计 后 的 具 体 结 果 见 表 表 村 委 会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问 卷 调 查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调 查 问 题 选 项 数 量 比 例 % 1.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作 用 显 著 % 设 对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有 一 定 促 进 作 用 % 是 否 有 促 进 作 用? 不 明 显 % 2.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如 何? 3.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贵 单 位 最 担 心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 可 良 好 % 一 般 % 较 差 % 施 工 噪 声 % 施 工 污 水 % 371

372 调 查 问 题 选 项 数 量 比 例 % 多 选 ) 扬 尘 污 染 %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垃 圾 % 其 它 % 4. 贵 单 位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期 对 贵 单 位 的 正 常 运 行 有 何 影 响 程 度 5. 如 果 贵 单 位 需 要 被 征 地 拆 迁, 贵 单 位 希 望 6.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贵 单 位 认 为 主 要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 可 多 选 ) 7.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缓 解 本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及 生 态 破 坏 ( 可 多 选 ) 8. 如 果 出 现 环 境 问 题, 贵 单 位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9. 对 贵 单 位 来 说, 我 们 提 供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10. 贵 单 位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严 重 影 响 % 一 般 影 响 % 轻 微 影 响 % 有 利 影 响 % 不 能 拆 迁 征 地 % 愿 意 拆 迁 征 地, 但 需 按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补 偿 % 无 所 谓 % 交 通 噪 声 % 汽 车 尾 气 % 水 污 染 % 其 它 %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恢 复 % 工 程 沿 线 绿 化 % 噪 声 防 治 (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绿 化 等 ) % 其 它 % 消 除 影 响 % 拆 迁 % 经 济 补 偿 % 其 它 % 可 以 接 受 % 基 本 可 接 受 % 不 能 接 受 ( 请 说 明 原 因 ) % 赞 成 % 无 所 谓 % 反 对 %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沿 线 相 关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持 支 持 意 见 的 占 78.18%, 7.27% 的 单 位 持 反 对 意 见 在 回 收 的 书 面 调 查 意 见 表 中 有 4 份 单 位 调 查 表 是 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为 了 充 分 了 解 该 部 分 单 位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项 目 组 对 进 行 了 电 话 回 访 项 目 线 位 通 过 优 化 设 计, 占 用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规 划 用 地 较 少, 对 学 校 影 响 较 小, 电 话 回 访 后 赞 成 项 目 建 设 ; 在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冷 水 村 委 会 大 鹏 村 委 会 冷 水 小 学 均 赞 成 项 目 的 建 设 被 调 查 单 位 绝 大 多 数 认 为 本 工 程 是 否 有 利 于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其 中 49.09% 的 单 位 认 为 作 用 显 著 ; 部 分 单 位 认 为 工 程 施 工 会 带 来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垃 圾 施 工 污 水 水 土 流 失 等 不 利 影 响, 营 运 期 间 则 会 产 生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等 污 染 针 对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70.91% 的 受 访 单 位 希 望 加 强 施 工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来 控 372

373 制,45.45% 的 受 访 单 位 希 望 通 过 进 行 临 时 用 地 恢 复,54.55% 的 受 访 单 位 认 为 应 该 进 行 工 程 沿 线 绿 化 来 进 行 改 善,78.18% 的 受 访 单 位 认 为 应 该 进 行 噪 声 防 治 来 消 除 影 响 沿 线 村 委 及 学 校 意 见 工 程 沿 线 共 调 查 了 32 个 村 委 会, 总 结 其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如 下 : 工 程 沿 线 涉 及 的 村 委 会 均 认 为 高 速 公 路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改 善 当 地 交 通 条 件,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因 此,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同 时, 工 程 建 设 会 对 村 民 生 活 产 生 一 些 影 响, 如 占 用 耕 地 林 地 拆 迁 房 屋 机 械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等, 建 设 单 位 开 工 前 应 当 提 前 跟 村 委 及 村 民 沟 通, 积 极 听 取 村 民 的 意 见,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工 作, 对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等 影 响 采 取 相 应 的 减 缓 措 施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担 心 线 位 占 用 校 园 土 地,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校 园 的 安 全 稳 定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冷 水 小 学 担 心 噪 声 对 学 校 学 习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意 见 (1) 城 乡 规 划 局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将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希 望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做 好 拆 迁 和 移 民 安 置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的 相 应 补 偿 标 准,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后 的 再 安 置 工 作 保 障 公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户 的 生 产 生 活 不 会 受 到 较 大 的 影 响 (2) 环 保 局 地 方 环 保 局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应 注 重 环 境 保 护, 加 强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希 望 落 实 噪 声 污 水 生 态 补 偿 和 生 态 恢 复 等 环 境 环 保 措 施 (3) 国 土 资 源 局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划 定 本 项 目 用 地 红 线 范 围, 不 越 界 施 工, 合 理 选 择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尽 量 避 免 占 用 耕 地, 完 工 后 即 时 做 好 恢 复 工 作 (4) 水 务 局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希 望 本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和 水 源 保 护 工 作 (5) 林 业 局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希 望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及 运 营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界 限, 避 免 对 辖 区 森 林 公 园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同 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涉 及 使 用 林 地 和 砍 伐 林 木 的, 必 须 依 法 办 理 使 用 林 地 手 续 和 林 木 采 伐 手 续, 完 善 手 续 后 才 动 工 建 设 建 议 项 目 在 设 计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控 制 红 线 范 围,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林 地, 做 好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及 时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373

374 11.5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环 评 组 将 征 集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并 经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对 于 公 众 普 遍 关 心 的 各 类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特 给 予 以 下 说 明 : 反 对 情 况 个 人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共 有 6 位 公 众 持 反 对 意 见, 主 要 位 于 大 朋 村 和 冷 水 村 单 位 问 卷 调 查 显 示, 有 4 个 单 位 对 项 目 持 反 对 意 见, 分 别 是 大 朋 村 委 会 冷 水 村 委 会 冷 水 小 学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经 调 查, 主 要 的 反 对 原 因 如 下 : 374

375 编 号 1. 所 属 敏 感 目 标 敏 感 点 与 项 目 红 线 最 近 距 离 (m) 表 沿 线 公 众 反 对 意 见 一 览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公 众 姓 名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反 对 原 因 备 注 庞 华 丽 大 朋 村 担 心 项 目 对 出 行 或 者 耕 作 带 来 不 便 2. 大 朋 村 110m 卢 和 大 朋 村 担 心 噪 声 影 响 3. 何 福 金 大 朋 村 担 心 产 生 噪 声,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受 到 影 响 距 离 项 目 K 线 冷 水 村 35m, 距 离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27m 梁 志 权 冷 水 村 担 心 出 行 不 便 以 及 噪 声 影 响 6. 梁 候 善 冷 水 村 担 心 噪 声 影 响 编 号 单 位 名 称 据 调 查, 大 朋 村 附 近 有 沈 海 高 速 和 省 道 374, 其 中, 省 道 374 距 离 大 朋 小 学 较 近, 因 为 公 路 建 设 而 带 来 的 出 行 不 便 噪 声 等 问 题,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态 度 梁 陈 炎 冷 水 村 担 心 噪 声 影 响 据 调 查, 距 沈 海 高 速 红 线 仅 27m,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敏 感 点 与 项 目 红 线 最 近 距 离 (m) 表 沿 线 单 位 反 对 意 见 一 览 联 系 方 式 反 对 原 因 备 注 1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90m 项 目 占 用 学 校 用 地 2 大 朋 村 委 会 110m 担 心 噪 声 影 响 响, 公 众 担 心 项 目 会 带 来 更 大 的 环 境 影 响, 故 持 反 对 态 度 校 领 导 担 心 路 线 经 过 学 校 用 地, 影 响 校 园 的 安 全 稳 定, 故 持 反 对 态 度 3 冷 水 村 委 会 距 离 项 目 K 线 35m, 距 离 沈 海 高 速 27m 4 冷 水 小 学 65m 担 心 产 生 噪 声, 影 响 村 民 生 活 担 心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学 校 教 学 环 境 带 来 不 良 影 响 375

376 回 访 情 况 为 了 充 分 了 解 持 反 对 意 见 的 居 民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项 目 组 对,5 位 居 民 进 行 了 电 话 回 访, 通 过 回 访 情 况 如 下 : 梁 陈 炎 何 金 福 未 接 电 话 ; 庞 华 丽 认 为 在 不 影 响 出 行 的 情 况 下, 赞 成 高 速 公 路 的 建 设 ; 梁 志 权 认 为 修 路 导 致 个 人 出 行 不 方 便, 且 靠 近 学 校,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通 过 我 们 详 细 的 答 疑, 落 实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条 件 下, 赞 成 项 目 建 设 ; 梁 候 善 认 为 项 目 距 离 学 校 较 近, 影 响 学 生 学 习, 通 过 我 们 的 答 疑, 在 落 实 相 关 的 环 保 措 施 前 提 下, 声 环 境 质 量 能 满 足 2 类 标 准, 他 仍 然 持 反 对 意 见 项 目 组 对 4 份 单 位 调 查 表 进 行 了 电 话 回 访 项 目 线 位 通 过 优 化 设 计, 占 用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规 划 用 地 较 少, 对 学 校 影 响 较 小, 电 话 回 访 后 赞 成 项 目 建 设 ; 在 环 保 措 施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冷 水 村 委 会 大 鹏 村 委 会 和 冷 水 小 学 均 赞 成 公 路 的 建 设 沿 线 居 民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对 于 公 众 普 遍 关 心 的 问 题, 评 价 单 位 已 汇 总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经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多 方 协 调, 主 要 答 复 及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针 对 沿 线 居 民 提 出 的 意 见 与 建 议, 其 中 的 环 保 问 题 将 严 格 落 实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措 施, 做 好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环 保 工 作, 减 少 对 周 边 敏 感 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针 对 占 地 补 偿 问 题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已 与 地 方 政 府 沟 通 协 调, 进 一 步 落 实 占 地 补 偿 问 题, 尽 可 能 减 少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表 对 沿 线 群 众 意 见 回 复 情 况 编 号 主 要 意 见 回 复 情 况 采 纳 情 况 项 目 建 设 对 村 庄 针 对 大 朋 村, 工 可 阶 段, 在 CK79+485~ CK 范 围 内, 共 设 计 桥 式 通 道 1 座, 涵 式 通 道 4 座,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表 示 将 在 下 阶 段 优 化 人 行 通 道, 尽 量 保 证 群 众 出 行 1. 及 土 地 有 分 割 影 方 便 ; 非 环 保 问 响, 造 成 出 行 不 针 对 其 他 区 段 占 地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本 项 目 征 用 土 题, 不 予 便, 建 议 远 离 村 地 和 拆 迁 补 偿 费, 拟 根 据 广 东 省 政 府 的 有 关 规 定, 测 算 征 以 采 纳 庄, 主 要 集 中 出 用 土 地 费 拆 迁 补 偿 费 工 程 征 地 和 拆 迁 后, 及 时 安 排 被 现 在 大 朋 村 征 占 地 和 拆 迁 农 民 的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同 时 拟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加 大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的 宣 传 力 度, 让 沿 线 群 众 了 解 相 关 政 策 2. 公 路 施 工 及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施 工 期 间,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高 噪 声 作 业 时, 避 开 沿 线 群 众 的 夜 间 休 息 时 间 和 学 校 教 学 时 间 营 运 期, 将 对 本 项 目 26 处 敏 感 点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对 40 处 敏 感 点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以 确 保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尽 量 减 小 交 通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 落 实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水 等 处 理 措 施 ;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政 府 部 门 及 相 关 单 位 团 体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1) 城 乡 规 划 局 采 纳 376

377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工 程 征 地 和 拆 迁 后, 及 时 安 排 被 征 占 地 和 拆 迁 农 民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同 时 拟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加 大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宣 传 力 度, 让 沿 线 居 民 了 解 相 关 政 策 (2) 环 保 局 建 设 单 位 采 纳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注 重 环 境 保 护, 加 强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落 实, 拟 建 项 目 完 工 后 做 好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植 被 绿 化 和 生 态 恢 复 (3) 国 土 局 建 设 单 位 采 纳 国 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的 意 见 严 格 划 定 本 项 目 用 地 红 线 范 围, 不 越 界 施 工, 合 理 选 择 弃 渣 场 位 置, 尽 量 避 免 占 用 耕 地, 竣 工 后 即 时 做 好 恢 复 工 作 (4) 水 务 局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施 工 及 运 营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和 水 源 保 护 工 作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5) 林 业 局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界 限, 施 工 及 运 营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林 地, 对 弃 渣 场 取 土 场 恢 复 林 地 或 耕 地, 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和 防 洪 排 涝 工 作 (6) 沿 线 村 委 会 及 学 校 建 设 单 位 采 纳 冷 水 村 及 大 朋 村 等 沿 线 村 委 会 的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开 工 前 提 前 跟 村 委 及 村 民 沟 通, 积 极 听 取 村 民 的 意 见,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工 作, 对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等 影 响, 通 过 施 工 期 加 强 洒 水, 避 免 晚 上 施 工 等 方 式 减 缓 通 过 对 项 目 线 位 优 化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的 规 划 用 地 在 环 保 措 施 方 面, 施 工 期 严 格 落 实 各 类 环 保 措 施, 做 好 污 水 处 理 垃 圾 收 集 工 作, 营 运 期 通 过 设 置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对 校 园 的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表 对 沿 线 单 位 意 见 回 复 情 况 编 号 主 要 意 见 回 复 情 况 采 纳 情 况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认 非 环 保 问 为 线 位 占 用 学 校 通 过 线 位 的 优 化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规 划 用 1 题, 不 予 土 地, 影 响 校 园 地, 对 校 园 的 日 常 教 学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以 采 纳 安 全 稳 定 2 公 路 施 工 及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问 题 施 工 期 间,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高 噪 声 作 业 时, 避 开 沿 线 群 众 的 夜 间 休 息 时 间 和 学 校 教 学 时 间 营 运 期, 将 对 本 项 目 26 处 敏 感 点 采 取 声 屏 障 措 施, 对 40 处 敏 感 点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以 确 保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将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并 建 立 起 公 众 采 纳 377

378 相 关 环 保 诉 求 的 解 决 途 径 和 解 决 方 式, 对 工 程 施 工 给 沿 线 群 众 带 来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尽 可 能 予 以 减 缓, 保 持 沿 线 良 好 的 生 态 环 境 11.6 公 众 参 与 的 四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的 合 法 性 在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过 程 中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要 求 的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的 过 程 是 合 法 的 在 2015 年 11 月 22 日 接 受 委 托 之 后,7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在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网 站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在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完 成 后,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之 后 我 们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详 见 下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的 过 程 公 众 参 与 阶 段 调 查 方 式 2015 年 11 月 22 日 接 受 委 托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1 月 24 日 11 月 27 日, 在 湛 第 一 次 网 站 信 息 公 示 江 市 廉 江 市 和 遂 溪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公 示 2016 年 1 月 11 日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完 成 及 公 开 后 2016 年 1 月 11 日, 在 湛 江 市 廉 江 市 和 遂 溪 县 人 第 二 次 网 站 信 息 公 示 民 政 府 网 站 网 站 公 示 报 纸 公 示 2016 年 6 月 15 日 在 湛 江 日 报 进 行 了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表 55 份 个 人 调 查 表 338 份 本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的 时 间 在 建 设 单 位 确 定 环 评 机 构 后 7 日 内 ; 两 次 信 息 公 示 的 时 间 期 限 均 满 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中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10 日 的 要 求 ;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时 间 在 报 告 书 初 稿 完 成, 编 写 报 告 书 简 本 后 进 行 的 ; 本 次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的 90% 以 上 为 直 接 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居 民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时 间 和 调 查 对 象 符 合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 )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是 合 法 的 形 式 的 有 效 性 信 息 公 开 采 取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网 站 公 示 和 沿 线 张 贴 公 告 等 方 式, 调 查 采 用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单 位 专 访 等 方 式 进 行 调 查, 形 式 是 有 效 的 调 查 对 象 的 代 表 性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主 要 调 查 人 群 为 分 布 在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调 查 人 群 覆 盖 了 工 程 涉 及 的 全 部 村 庄 敏 感 点 村 委 会, 及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生 态 敏 感 区 管 理 部 门, 被 调 查 对 象 是 直 接 受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影 响 的 居 民 被 调 查 居 民 对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有 一 定 了 解, 普 遍 接 受 过 中 小 学 以 上 教 育, 有 一 定 的 378

379 认 知 能 力 和 表 达 能 力, 因 此 调 查 对 象 的 意 见 具 有 良 好 的 代 表 性 结 果 的 真 实 性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表 55 份 个 人 调 查 表 338 份, 公 路 沿 线 81.36% 的 公 众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征 询 了 沿 线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意 见, 针 对 这 些 意 见, 报 告 书 落 实 了 相 关 的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的 环 保 措 施 沿 线 的 村 委 会 村 民 对 公 路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较 好 的 认 知, 在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主 要 的 影 响 就 是 噪 声 问 题, 希 望 采 取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等 措 施 来 解 决 噪 声 影 响 问 题 报 告 书 中, 针 对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提 出 了 降 噪 措 施,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的 质 量 标 准, 避 免 交 通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11.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及 绝 大 多 数 居 民 对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都 持 赞 成 的 态 度, 认 为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能 促 进 沿 线 经 济 的 发 展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希 望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减 少 项 目 建 设 对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及 群 众 生 活 的 干 扰 和 影 响, 使 公 路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互 相 协 调 沿 线 居 民 积 极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征 地 拆 迁 和 扬 尘 噪 声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希 望 采 取 的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将 按 环 评 要 求 制 定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并 落 实 相 关 措 施,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监 理 ; 同 时 将 采 取 各 种 防 护 措 施 和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来 减 缓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使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积 极 加 强 与 沿 线 受 影 响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沟 通, 自 觉 接 受 公 众 监 督, 把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做 好, 让 受 影 响 居 民 满 意 379

380 第 十 二 章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2.1 设 计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工 程 设 计 中 已 经 考 虑 的 环 保 措 施 (1) 本 项 目 为 线 性 工 程, 且 路 线 较 长, 工 可 阶 段 在 局 部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当 地 生 态 自 然 人 文 景 观 城 镇 规 划 社 会 环 境 的 实 际 情 况, 并 综 合 各 部 门 意 见, 进 行 充 分 的 方 案 比 选, 尽 量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区, 避 让 7 处 生 态 敏 感 区 (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根 竹 嶂 自 然 保 护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三 岭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廉 江 市 和 寮 天 然 米 椎 林 森 林 公 园 ), 对 于 确 不 能 避 让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开 展 路 线 可 行 性 论 证 征 求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及 相 关 可 行 性 专 题 论 证 工 作, 采 取 优 化 区 内 工 程 形 式 及 数 量 的 方 式 从 工 程 设 计 选 线 阶 段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了 工 程 对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要 求, 影 响 较 小 (2) 从 为 地 方 服 务 的 角 度 出 发,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了 15 座 互 通 立 交, 有 助 于 当 地 最 大 限 度 的 利 用 高 速 公 路, 对 区 域 交 通 的 改 善 和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3) 项 目 通 过 合 理 选 线 有 效 的 绕 避 了 沿 线 大 型 村 庄 和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点, 避 免 居 民 房 屋 大 规 模 拆 迁 另 外, 工 程 设 计 线 位 充 分 考 虑 了 沿 线 城 市 乡 镇 今 后 发 展,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基 本 协 调 (4) 设 计 中 减 少 占 地 的 措 施 本 项 目 设 计 单 位 经 过 多 次 实 地 勘 测, 收 集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土 地 利 用 等 资 料, 征 询 地 方 政 府 和 沿 线 群 众 对 路 线 走 向 耕 地 占 用 等 方 面 的 意 见, 在 不 降 低 工 程 技 术 指 标 的 前 提 下, 采 取 了 提 高 桥 梁 比 例 等 多 种 措 施 来 减 少 土 地 特 别 是 耕 地 占 用 量 : 1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严 格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进 行 设 计, 全 线 采 用 大 量 桥 梁 隧 道 代 替 路 基, 桥 梁 比 例 较 高, 减 少 了 路 基 占 地, 同 时 也 尽 可 能 减 小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为 沿 线 动 物 穿 越 拟 建 公 路 提 供 了 条 件 ; 2 工 程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土 石 方 平 衡, 对 全 线 挖 方 基 本 利 用, 减 少 了 弃 渣 场 占 地 ; 3 除 了 枢 纽 互 通 外, 互 通 立 交 多 数 采 用 占 地 较 小 的 单 喇 叭 互 通 形 式 ; 4 在 满 足 工 程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采 用 建 筑 高 度 低 的 桥 型 方 案, 一 般 桥 梁 采 用 组 合 箱 梁 结 构, 降 低 桥 头 填 土 高 度, 减 少 了 路 基 占 地 工 程 路 线 设 计 变 化 应 注 意 的 环 境 控 制 要 求 如 本 项 目 路 线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后, 首 先 需 要 重 新 进 行 环 评 报 批 工 作 380

381 对 项 目 路 线 线 位 桥 梁 弃 土 场 和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等 进 行 微 调 时 应 注 意 的 环 境 问 题 如 下 : (1) 路 线 位 于 或 临 近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应 避 免 线 位 摆 动 进 入, 对 于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应 避 免 增 加 互 通 工 程 及 辅 助 设 施 等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的 工 程 内 容 (2) 路 线 摆 动 时 应 注 意 对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避 绕,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3) 路 线 摆 动 时, 应 避 绕 沿 线 的 大 型 村 庄 学 校 等, 避 免 大 规 模 的 居 民 房 屋 拆 迁 (4) 路 线 摆 动 时, 应 避 绕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区 设 计 期 进 一 步 优 化 的 环 保 措 施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由 于 项 目 跨 越 的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均 为 Ⅱ 类 水 体 具 有 饮 用 水 功 能, 须 对 跨 越 上 述 河 流 的 桥 梁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提 高 桥 梁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安 装 防 抛 网, 避 免 在 营 运 期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事 故 对 上 述 水 体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1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水 体 河 流 的 桥 梁 桥 面 设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 2 设 计 中 应 增 加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敏 感 水 体 的 警 示 牌 设 计, 例 如 设 置 谨 慎 驾 驶 的 警 示 牌 和 限 速 牌 等, 并 纳 入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设 计 和 监 控 系 统, 明 确 高 速 公 路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管 理 部 门 ; 3 对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水 体 河 流 的 桥 梁 设 置 完 善 的 径 流 收 集 措 施, 并 由 建 设 单 位 编 制 相 应 的 应 急 计 划, 具 体 措 施 见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章 节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选 址 要 求 1 应 避 免 将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于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 2 施 工 场 地 ( 灰 土 搅 拌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等 ) 不 得 设 置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 尽 量 选 用 荒 坡 和 劣 质 的 土 地, 远 离 村 庄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一 般 都 要 选 在 处 于 上 述 敏 感 目 标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 远 离 河 道, 以 减 少 对 河 道 水 质 的 影 响 ; 3 工 程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地 表 清 理, 清 除 硬 化 混 凝 土, 堆 放 于 选 定 的 弃 渣 场, 同 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进 行 土 壤 改 良 后, 恢 复 为 耕 地 或 林 地 等 ; 4 施 工 营 地 ( 住 宿 点 ) 应 选 用 荒 坡 灌 丛 地 和 劣 质 的 土 地,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 远 离 381

382 河 道, 以 减 少 河 道 水 质 的 影 响 ; 工 程 结 束 后, 恢 复 为 耕 地 或 林 地 等 5 弃 渣 场 应 选 择 荒 沟 凹 地,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 禁 止 在 对 重 要 设 施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级 行 洪 安 全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区 域 布 设 弃 土 ( 石 渣 ) 场, 不 宜 布 设 在 流 量 较 大 的 沟 道, 否 则 应 进 行 防 洪 论 证, 不 得 影 响 周 边 公 共 设 施 工 业 企 业 居 民 点 等 安 全 应 符 合 治 导 规 划 及 防 洪 行 洪 的 规 定, 不 得 在 河 道 水 库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弃 土 ( 石 渣 ) 场 6 下 一 步 设 计 过 程 中, 建 议 施 工 场 地 ( 灰 土 搅 拌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等 ) 及 施 工 营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互 通 立 交 占 地 范 围 内,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2) 施 工 便 道 设 计 和 恢 复 要 求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有 现 有 乡 村 道 路 或 者 省 道 的,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拟 建 项 目 的 毛 路 作 为 施 工 道 路, 不 再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 其 余 路 段 施 工 便 道 的 设 计 应 结 合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村 村 通 工 程 来 考 虑,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县 级 镇 级 村 级 公 路, 对 镇 级 村 级 公 路 进 行 改 造, 新 开 辟 的 施 工 便 道, 应 顺 应 地 形 条 件, 尽 量 减 少 大 填 大 挖,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和 生 态 破 坏 工 程 结 束 后, 视 具 体 情 况, 可 以 交 给 地 方 政 府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养 护, 作 为 镇 级 村 级 和 林 区 公 路, 如 果 将 来 无 法 使 用 的, 须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恢 复 为 原 有 地 类 (3) 减 少 占 地 的 措 施 严 格 控 制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辅 助 设 施 设 施 占 地, 应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2011]124 号 ) 要 求 互 通 立 交 占 地 类 型 和 面 积 进 一 步 优 化, 在 满 足 工 程 线 性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4) 弃 渣 场 恢 复 弃 渣 场 设 置 应 按 照 集 中 优 化 和 就 近 设 置 原 则, 弃 渣 场 弃 渣 后 应 及 时 恢 复 成 原 有 地 类, 利 用 低 洼 地 凹 地, 确 保 不 会 改 变 景 区 地 形 地 貌, 以 便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和 谐 (5) 保 护 熟 土 及 土 地 复 垦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应 明 确 对 主 体 工 程 弃 土 场 和 临 时 工 程 所 占 农 用 地 尤 其 是 农 用 地 的 表 土 层 剥 离 临 时 堆 放 方 案 及 其 水 土 流 失 预 防 措 施 设 计, 确 保 肥 力 较 高 的 表 土 层 用 于 工 程 后 期 的 土 地 复 垦 或 景 观 绿 化 美 化 工 程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应 体 现 有 计 划 地 将 弃 土 场 等 临 时 用 地 进 行 土 地 农 业 复 垦 内 容, 以 确 保 当 地 农 副 业 用 地 损 失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公 路 景 观 与 绿 化 设 计 公 路 工 程 及 环 保 设 计 与 施 工 建 设 中, 应 注 意 对 沿 线 自 然 景 观 与 人 文 景 观 的 保 护 利 用 开 发 创 造, 尽 量 给 旅 行 者 及 沿 线 居 民 创 造 一 个 舒 适 愉 悦 的 出 行 及 生 活 空 间 为 此, 建 议 采 取 的 措 施 及 技 术 手 段 如 下 382

383 (1) 委 托 有 专 业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公 路 绿 化 设 计 和 景 观 设 计 工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优 化 沿 线 的 桥 梁 桥 墩 路 基 防 护 绿 化 隔 离 等 设 计, 尤 其 是 本 项 目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使 之 与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风 景 环 境 相 协 调 (2) 中 央 分 隔 带 的 的 绿 化 设 计 以 防 眩 为 主, 兼 顾 景 观 效 果, 主 要 种 植 适 宜 高 度 的 常 绿 灌 木, 其 中 点 缀 花 灌 木, 高 低 错 落 搭 配, 色 彩 丰 富 (3) 路 基 边 坡 设 计 在 保 证 工 程 安 全 的 基 础 上 尽 量 采 用 植 物 防 护, 同 时 在 植 物 选 择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原 则 :a. 以 自 然 式 栽 植 为 主 ;b. 以 植 草 为 主, 结 合 栽 植 乔 灌 木 ;c. 草 种 及 树 种 选 择 遵 循 适 地 适 树 的 原 则 (4) 隔 离 栅 绿 化 以 隔 离 保 护 丰 富 陆 域 景 观 为 主 要 目 的, 应 选 择 当 地 适 应 性 强 的 藤 本 植 物 对 公 路 隔 离 栅 进 行 垂 直 绿 化, 使 之 与 当 地 景 观 协 调 (5) 总 体 线 形 通 畅, 顺 应 地 形 地 貌, 不 要 过 分 追 求 高 标 准 而 破 坏 自 然 景 观 ; 尽 量 减 少 大 填 大 挖, 多 采 用 桥 隧 结 合 的 方 式 (6) 边 坡 尽 量 用 缓 坡, 贴 近 自 然 边 坡, 尽 可 能 保 持 原 来 地 貌, 植 被 尽 可 能 恢 复 自 然 植 被 ; 若 必 须 做 人 工 边 坡, 最 好 用 植 物 护 坡 和 混 凝 土 护 坡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而 后 在 边 坡 顶 部 种 植 葛 藤, 减 轻 对 行 人 的 视 觉 冲 突 12.2 施 工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前 招 投 标 文 件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确 保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拟 建 项 目 前 期 招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明 确 环 保 义 务, 具 体 包 括 : (1) 对 标 段 中 含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重 要 保 护 意 义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及 落 实 计 划 ; (2) 施 工 单 位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包 含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及 实 施 计 划 ; (3) 建 设 单 位 议 标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环 保 部 分 进 行 评 估 议 论, 对 中 标 方 的 不 足 之 处 提 出 完 善 要 求 ; (4) 建 设 单 位 在 招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应 将 审 批 通 过 的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文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编 入 相 应 的 条 款 之 中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通 过 沿 线 政 府 网 站 沿 线 张 贴 公 示 公 告 等 方 式 的 宣 传 及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使 沿 线 居 民 认 识 项 目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还 通 过 在 项 目 沿 线 设 立 告 示 牌 和 宣 传 栏, 让 受 影 响 群 众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政 策, 使 广 大 群 众 支 持 该 项 目 建 设, 并 得 到 他 们 的 理 解 (2) 征 地 减 缓 措 施 383

384 1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沿 线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充 分 沟 通 和 协 商, 以 确 保 征 地 补 偿 金 的 合 理 ; 2 建 设 单 位 和 沿 线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要 严 格 按 照 印 发 广 东 省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号 文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做 好 征 地 调 查, 确 定 补 偿 标 准 和 补 偿 方 案, 跟 踪 检 查 等 征 地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工 作 ; 3 项 目 沿 线 各 级 政 府 应 将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补 偿 办 法 等, 向 被 征 用 土 地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公 开 ; 4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实 际 情 况, 解 决 失 地 农 民 的 就 业 问 题, 建 议 采 取 下 列 办 法 : 由 地 方 政 府 协 调, 就 近 安 排 在 村 办 镇 办 私 人 企 业 工 作 ; 利 用 征 地 补 偿 费 发 展 农 村 第 二 三 产 业, 如 开 办 商 铺 经 商 建 房 出 租 或 购 买 车 辆 搞 运 输 等 ; 当 地 村 委 会 或 村 民 组 织 可 利 用 部 分 征 地 款, 开 办 企 业 或 建 厂 房 租 赁, 每 年 获 取 红 利 无 论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地 方 政 府 应 给 予 一 定 的 优 惠 政 策, 并 加 以 扶 持 ; 5 依 靠 项 目 沿 线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做 好 土 地 征 用 工 作 对 受 影 响 的 村 农 户 应 在 原 有 村 组 范 围 内 进 行 土 地 调 整 和 剩 余 劳 动 力 安 置 建 议 在 与 村 民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后, 编 制 具 体 的 土 地 调 整 与 安 置 方 案, 尽 量 减 少 影 响 ; (3) 拆 迁 的 缓 解 措 施 1 拆 迁 再 安 置 过 程 中, 充 分 听 取 沿 线 拆 迁 户 的 意 见, 尽 可 能 满 足 其 合 理 的 要 求 ; 2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粤 府 办 (2003)46 号 文 要 求, 给 拆 迁 户 进 行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做 到 拆 迁 户 拆 迁 后 有 房 可 住 ; 3 项 目 沿 线 各 政 府 应 结 合 地 方 的 新 农 村 建 设 规 划, 妥 善 安 置 拆 迁 户, 使 拆 迁 户 满 意 ; 4 拆 迁 户 安 置 点 应 科 学 合 理 选 址, 尽 量 远 离 公 路, 避 免 交 通 噪 声 及 其 它 污 染 源 的 影 响 ; 另 外, 应 考 虑 当 地 居 民 农 耕 便 利 性 (4) 相 关 征 地 手 续 办 理 工 程 开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办 理 工 程 占 用 林 地 湿 地 的 相 关 手 续 施 工 期 间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手 续 文 件, 控 制 临 时 占 地 的 数 量 和 类 型, 不 得 超 越 相 关 行 政 许 可 手 续 文 件 征 占 临 时 用 地 (5) 施 工 期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部 门 在 现 场 施 工 时, 如 发 现 文 物 古 迹,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施 工 单 位 应 妥 善 保 护 现 场, 及 时 通 知 相 关 文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协 商 解 决, 以 保 证 国 家 文 物 的 安 全 和 工 程 建 设 的 顺 利 进 行 384

385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生 态 敏 感 区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报 告 书 及 章 节 已 详 细 阐 述 各 环 境 敏 感 区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和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此 处 简 要 阐 述 将 各 类 生 态 敏 感 区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 地 质 公 园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期 严 格 遵 守 风 景 名 胜 区 / 地 质 公 园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在 施 工 前,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保 护 区 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方 面 的 知 识 宣 传 和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保 护 意 识,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范 围, 确 保 在 征 地 红 线 范 围 内 施 工 施 工 期 间 要 爱 护 保 护 区 的 一 草 一 木, 保 护 好 生 态 环 境, 严 禁 猎 杀 野 生 动 物, 不 允 许 毁 坏 建 设 用 地 以 外 的 动 植 物 资 源 ; 2 在 施 工 期 间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施 工 设 备, 同 时 注 意 机 械 保 养, 使 机 械 保 持 在 最 低 声 级 水 平 ; 对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设 备 必 须 封 闭 使 用 或 四 周 加 设 隔 声 屏 障 降 低 其 使 用 时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的 影 响, 确 保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值 达 标, 从 而 减 小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 3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对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 地 质 公 园 进 行 施 工 生 态 跟 踪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包 括 : 施 工 建 设 对 该 项 目 影 响 区 野 生 植 物 种 群 数 量 与 分 布 的 干 扰 现 状 对 自 然 植 被 及 珍 稀 植 物 分 布 现 状 的 破 坏 及 干 扰 程 度 人 为 活 动 区 域 范 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的 设 置 对 周 围 植 被 的 影 响 等,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 4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减 少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 坚 持 在 保 护 中 施 工, 在 施 工 中 保 护 的 原 则, 对 施 工 工 艺 作 业 方 式 以 进 行 充 分 论 证,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防 止 碾 压 和 破 坏 施 工 道 路 范 围 之 外 的 植 被 和 林 地, 制 定 对 自 然 环 境 生 态 系 统 生 物 资 源 影 响 最 小 的 施 工 方 案,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保 护 区 的 自 然 环 境 生 态 系 统 生 物 资 源 的 破 坏 (2) 生 态 严 控 区 主 要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本 工 程 跨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段, 线 路 均 具 有 唯 一 性, 难 以 调 整 但 本 着 生 态 保 护 优 先 的 原 则, 对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生 态 严 控 区 的 占 用, 以 维 护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完 整 性 ; 2 路 基 施 工 前 先 划 出 环 保 绿 线 ( 即 建 成 后 的 路 基 到 公 路 征 地 红 线 范 围 的 区 域 ), 对 路 基 实 施 二 次 清 表, 对 第 二 次 清 表 区 域 内 的 植 被 要 尽 可 能 保 留 按 乔 木 > 灌 木 > 草 本 > 树 桩 的 优 先 保 护 顺 序 进 行 植 物 资 源 的 合 理 保 护 对 路 基 施 工 必 须 去 除 的 乔 木, 采 取 异 地 移 载 保 护 路 基 施 工 伐 除 的 杂 木 灌 丛 及 乔 木 的 枝 杈 可 用 于 覆 盖 边 坡 等 裸 露 地 表 ; 3 施 工 前 开 展 沿 线 可 能 涉 及 的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调 查, 特 别 注 意 发 现 需 保 385

386 护 物 种 资 源, 应 对 公 路 占 地 范 围 进 行 详 细 调 查, 若 发 现 占 地 范 围 内 存 在 保 护 物 种 资 源, 则 应 采 取 绕 避 物 种 迁 地 保 护 等 措 施, 对 受 影 响 的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应 进 行 移 植, 异 地 保 护 ; 4 做 好 施 工 过 程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重 点 关 注 工 程 占 地 ( 包 括 永 久 临 时 占 地 ) 工 程 内 容 是 否 变 化 表 层 土 壤 保 护 动 植 物 资 源 保 护 水 土 流 失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 含 桥 隧 涵 等 工 程 措 施 ) 等 方 面 动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1) 植 被 保 护 a. 确 定 林 地 征 用 范 围 后, 应 该 聘 请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技 术 人 员 对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进 行 识 别, 发 现 保 护 植 物 应 采 取 避 让 或 移 植 等 措 施 及 时 进 行 保 护 b. 施 工 开 始 前,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先 与 当 地 林 业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协 调 有 关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以 及 施 工 临 时 便 道 等 问 题, 尽 量 减 少 对 作 业 区 周 围 的 土 壤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c.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建 议 由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和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划 出 保 护 线, 明 确 保 护 对 象 和 保 护 范 围 d. 施 工 时 注 意 保 护 大 桥 下 的 自 然 植 被, 施 工 后 在 附 近 补 种 一 定 数 量 的 本 地 乔 木 并 减 少 人 为 活 动 的 痕 迹, 使 杂 草 灌 木 尽 早 恢 复 其 自 然 景 观, 会 更 加 有 利 于 动 物 通 行 e. 公 路 穿 越 林 区 路 段, 各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防 火 知 识 教 育, 防 止 认 为 原 因 导 致 森 林 火 灾 的 发 生 施 工 用 火 要 向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申 报 取 得 批 准 (2) 对 古 树 或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保 护 要 求 本 次 调 查 未 发 现 古 树 或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当 采 取 如 下 相 关 措 施, 保 证 古 树 或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保 护 : a. 在 设 计 阶 段, 首 先 考 虑 采 取 采 取 避 让 措 施 ; b. 在 无 法 避 让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移 植 保 护 ; c.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及 古 树 资 源 周 边 悬 挂 醒 目 的 树 牌, 并 设 置 围 栏, 进 行 提 醒 保 护 ; d.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聘 请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专 家 对 路 线 进 行 探 勘 核 实, 确 认 无 保 护 植 物 或 名 木 古 树 后, 才 能 开 工 建 设 ; e. 预 留 植 物 保 护 经 费 (3)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a. 跨 河 路 段 的 施 工 应 严 格 落 实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以 减 缓 对 河 道 两 侧 分 布 的 两 栖 类 动 物 的 影 响 b. 在 林 区 施 工 应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抓 紧 施 工 进 度, 尽 量 缩 短 在 林 区 内 的 施 工 作 业 386

387 时 间, 尽 量 减 少 爆 破 作 业, 减 少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惊 扰 c. 施 工 期 如 遇 到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严 禁 伤 害 ; 如 遇 到 野 生 动 物 受 到 意 外 伤 害, 应 立 即 与 当 地 野 保 部 门 联 系, 由 专 业 人 员 处 理 d. 优 选 施 工 时 间, 避 开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的 高 峰 时 段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是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繁 殖 和 觅 食 的 高 峰 时 段, 应 禁 止 在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进 行 爆 破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作 业 春 季 至 初 夏 是 鸟 类 的 繁 殖 季 节,4 月 至 6 月 在 林 地 路 段 施 工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在 晨 昏 和 晚 上 进 行 爆 破 性 作 业, 大 规 模 爆 破 开 始 前 可 以 进 行 小 规 模 的 试 爆, 可 以 将 附 近 的 野 生 动 物 驱 赶 走, 避 免 对 其 造 成 伤 害 e. 位 于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路 段 施 工 应 安 排 在 昼 间 期 间 进 行, 夜 间 (20:00-6:00) 禁 止 施 工 ; 在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路 段 施 工 时, 要 使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并 采 取 临 时 隔 音 措 施 针 对 动 物 的 不 同 习 性, 在 施 工 地 界 周 围 布 置 必 要 的 设 施 : 如 栅 栏, 围 墙, 避 免 动 物 误 入 工 地 自 伤 其 身 工 程 建 设 设 置 的 路 灯, 应 使 用 特 殊 装 置 避 免 灯 光 射 出 工 地 之 外, 以 减 少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干 扰 (4)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a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垃 圾 和 生 活 污 水 不 得 随 意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堆 放, 由 施 工 车 辆 送 城 市 垃 圾 场 生 活 污 水 必 须 经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等 设 施 处 理 之 后 再 排 放 b 施 工 用 料 的 堆 放 应 远 离 水 源 和 其 他 水 体, 选 择 暴 雨 径 流 难 以 冲 刷 的 地 方 部 分 施 工 用 料 若 堆 放 在 桥 位 附 近, 应 在 材 料 堆 放 场 四 周 挖 明 沟, 沉 沙 井 设 挡 墙 等, 防 止 被 暴 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影 响 水 质, 各 类 材 料 应 备 有 防 雨 遮 雨 设 施 工 程 建 设 中 的 弃 土 弃 渣, 要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对 弃 渣 场 进 行 防 护 c 在 水 中 进 行 桥 梁 施 工 时, 禁 止 将 污 水 垃 圾 及 船 舶 和 其 它 施 工 机 械 的 废 油 等 污 染 物 抛 入 水 体, 应 收 集 后 和 大 桥 工 地 上 的 污 染 物 一 并 处 理 桥 梁 施 工 挖 出 的 淤 泥 渣 土 等 不 得 抛 入 河 流 d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选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避 开 鱼 类 产 卵 期, 避 免 对 鱼 类 的 产 卵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程 序 和 施 工 机 械, 严 格 按 照 道 路 施 工 规 范 进 行 排 水 设 计 和 施 工, 对 施 工 人 员 作 必 要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5)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宣 传, 制 定 奖 惩 措 施, 激 发 承 包 商 和 施 工 人 员 自 觉 参 与 生 态 保 护 a. 开 工 前, 在 工 地 及 周 边 设 立 爱 护 野 生 动 物 和 自 然 植 被 的 宣 传 牌, 并 对 承 包 商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后, 立 即 进 行 生 态 保 护 教 育 宣 传 和 教 育 的 内 容 包 括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科 普 知 识 和 相 关 法 规 当 地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简 易 识 别 及 保 护 方 法 b. 在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生 态 保 护 教 育 的 同 时, 采 取 适 当 的 奖 惩 措 施 奖 励 保 护 生 态 387

388 环 境 的 积 极 分 子 ;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采 获 野 生 植 物 或 捕 杀 野 生 动 物, 处 罚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的 人 员 (6) 强 化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采 取 适 当 的 管 理 措 施 对 于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可 以 起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作 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措 施 是 施 工 期 最 好 的 管 理 措 施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内, 由 项 目 监 理 部 门 和 建 设 部 门 的 环 保 专 职 人 员 临 时 承 担 环 境 监 理, 采 用 巡 检 监 理 的 方 式, 检 查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态 保 护 行 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根 据 拟 建 公 路 工 程 的 特 点 以 及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和 沟 道 情 况, 以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区 两 侧 为 轻 微 侵 蚀 区 域, 按 照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中, 以 工 程 措 施 为 主, 植 物 措 施 和 复 垦 措 施 为 辅, 工 程 措 施 和 植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协 调 布 设, 形 成 完 整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体 系 大 型 临 时 场 地 设 置 要 求 由 于 项 目 处 于 工 可 阶 段, 尚 未 对 临 时 场 地 进 行 具 体 选 址, 依 据 水 保 报 告 仅 确 定 本 项 目 弃 渣 场 大 致 位 置 因 此 本 报 告 对 施 工 营 地 临 时 堆 场 等 其 他 临 时 工 程 提 出 选 址 的 环 保 要 求 : (1) 施 工 场 地 ( 灰 土 搅 拌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等 ) 及 施 工 营 地 1 禁 止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 灰 土 搅 拌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等 ) 及 施 工 营 地 ; 2 尽 量 选 择 在 互 通 立 交 占 地 范 围 内,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尽 量 选 用 荒 坡 和 劣 质 地 ; 3 远 离 风 景 区 村 庄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一 般 都 要 选 在 敏 感 目 标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 4 工 程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地 表 清 理, 清 除 硬 化 混 凝 土, 堆 放 于 选 定 的 弃 渣 场, 同 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进 行 土 壤 改 良 后, 尽 量 恢 复 为 原 用 地 类 型 (2) 弃 渣 场 临 时 堆 场 选 址 应 考 虑 : 1 宜 选 择 荒 沟 凹 地 荒 地, 尽 量 不 占 用 良 田, 以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 2 不 得 影 响 周 边 公 共 设 施 工 业 企 业 居 民 点 等 安 全 ; 3 禁 止 在 对 重 要 设 施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级 行 洪 安 全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区 域 布 设 弃 土 ( 石 渣 ) 场 ; 4 不 宜 布 设 在 流 量 较 大 的 沟 道, 否 则 应 进 行 防 洪 论 证 ; 5 涉 及 河 道 的, 应 符 合 治 导 规 划 及 防 洪 行 洪 的 规 定, 不 得 在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弃 土 ( 石 渣 ) 场 ; (3) 施 工 营 地 ( 住 宿 点 ), 有 村 庄 的 地 方 尽 量 进 行 租 赁, 确 实 不 行, 应 选 用 荒 坡 388

389 灌 丛 地 和 劣 质 地,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 工 程 结 束 后, 恢 复 为 原 用 地 类 型 ; (4)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县 级 镇 级 村 级 公 路, 对 镇 级 村 级 公 路 进 行 改 造, 新 开 辟 的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减 少 大 填 大 挖,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和 生 态 破 坏 工 程 结 束 后, 视 具 体 情 况, 其 一 交 给 地 方 政 府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养 护, 可 作 为 镇 级 村 级 和 林 区 公 路, 其 二, 将 来 无 法 使 用 的, 须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进 行 植 树 种 草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由 于 目 前 项 目 处 于 工 可 阶 段, 尚 无 具 体 的 施 工 便 道 和 弃 渣 场 选 址 位 置, 因 此 本 报 告 依 据 以 往 高 速 公 路 临 时 用 地 生 态 恢 复 经 验, 对 本 项 目 施 工 道 路 弃 渣 场 等 临 时 用 地 提 出 生 态 恢 复 要 求 : 从 主 要 临 时 性 占 地 类 型 来 看, 主 要 占 用 了 耕 地 及 林 地, 从 另 外 还 有 少 量 未 利 用 地 等 水 域 设 施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来 看, 耕 地 林 地 的 表 土 适 宜 较 好, 未 利 用 地 的 表 土 相 对 较 差, 但 可 通 过 借 土 土 壤 改 良 生 态 恢 复, 逐 步 提 高 土 壤 肥 力, 达 到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的 目 的 根 据 本 项 目 临 时 工 占 地 情 况 来 看,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相 对 面 积 较 大,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因 本 身 工 程 需 要, 场 地 较 平 整,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性 较 好 ; 弃 碴 场 会 根 据 当 地 的 地 形, 碴 顶 会 有 一 定 的 坡 度, 个 别 可 能 坡 度 较 大 不 能 满 足 生 态 恢 复 工 程 标 准, 生 态 恢 复 性 相 对 差 些 ; 本 段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主 要 利 用 既 有 道 路, 但 也 新 建 了 部 分 施 工 便 道, 由 于 施 工 便 道 等 级 较 差, 施 工 过 程 中 车 辆 碾 压, 原 有 表 土 破 坏 严 重, 且 比 较 分 散, 生 态 恢 复 性 最 差 (1) 表 土 的 收 集 利 用 表 土 是 覆 盖 于 土 壤 表 面 的 重 要 土 层, 通 常 厚 度 不 过 30cm, 是 土 壤 资 源 的 精 华 没 有 表 土, 农 作 物 林 果 树 木 及 牧 草 就 无 法 很 好 的 生 长, 甚 至 会 危 及 人 类 生 物 圈 的 生 存 发 展 在 路 基 施 工 场 地 整 平 清 除 耕 植 土 开 挖 取 土 坑 阶 段, 保 存 表 层 约 0.3~0.5m 适 宜 作 物 生 长 的 耕 植 土, 剥 离 出 来 的 表 土 可 以 用 作 未 利 用 地 废 弃 地 的 生 态 恢 复 用, 或 者 暂 时 堆 放 在 临 时 用 地, 用 于 工 程 建 设 后 的 复 耕 (2) 施 工 营 地 ( 场 地 )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施 工 营 地 ( 场 地 ) 用 地 中, 一 般 有 部 分 土 地 硬 化 用 作 预 制 场 拌 和 场 和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其 余 土 地 由 于 长 期 受 到 施 工 机 械 的 碾 压, 土 壤 严 重 板 结, 难 以 恢 复 为 耕 地, 建 议 在 对 地 表 进 行 清 理 后, 进 行 土 地 平 整 和 土 壤 翻 松 后 播 撒 苜 蓿 白 三 叶 等 种 子, 进 行 土 壤 改 良, 先 恢 复 为 草 地,2-3 年 后 再 恢 复 为 耕 地 (3) 施 工 便 道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施 工 完 成 后, 根 据 地 方 交 通 规 划, 部 分 道 路 可 改 造 成 地 方 道 路, 纳 入 地 方 交 通 体 389

390 系 中, 剩 余 的 部 分 将 其 生 态 恢 复 或 恢 复 原 貌 在 便 道 开 挖 中, 占 用 耕 地 的 表 土 交 由 农 民 住 户 就 近 使 用 到 附 近 的 耕 地 中,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便 道 挡 护 措 施, 防 止 土 石 碴 泄 入 河 流 和 农 田, 并 对 开 挖 产 生 的 土 质 边 坡 及 时 采 取 撒 草 籽 等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以 防 止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所 有 新 建 的 施 工 便 道 和 改 建 的 道 路 裸 露 的 土 质 路 基 边 坡 采 取 撒 草 籽 予 以 防 护, 根 据 沿 线 实 际 情 况 将 施 工 便 道 作 为 民 用 道 路 交 由 地 方 利 用, 其 余 施 工 便 道 的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采 用 进 行 翻 松 平 整 后, 进 行 造 地 生 态 恢 复 施 工 便 道 在 修 建 过 程 中 考 虑 了 衔 接 原 有 排 灌 系 统 的 桥 涵 措 施, 拆 除 便 道 的 桥 涵 工 程 后 即 可 恢 复 原 状, 故 不 考 虑 单 独 设 置 排 灌 系 统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系 统, 衔 接 原 有 道 路 系 统 的 施 工 便 道 可 不 进 行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4) 弃 渣 场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厚 度 一 般 为 0.3m, 对 于 耕 地 等 土 质 较 好 的 可 达 到 0.5m, 剥 离 的 表 土 集 中 堆 放 在 路 基 两 侧, 采 取 土 袋 挡 护 坡 脚 的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由 于 表 土 堆 放 时 间 较 长, 土 壤 结 构 松 散, 容 易 受 到 风 蚀 及 水 蚀 侵 害 通 过 在 临 时 堆 体 周 边 外 坡 脚 采 用 装 土 土 袋 挡 护, 其 余 裸 露 面 采 用 撒 草 籽 覆 盖,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弃 渣 场 坡 面 采 用 撒 草 籽 或 植 树 绿 化, 碴 顶 原 则 上 视 原 用 地 类 型 进 行 恢 复, 占 用 林 草 地 或 未 利 用 地 的 植 树 种 草, 占 用 耕 地 的 进 行 复 耕 弃 渣 场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区 应 设 置 排 灌 系 统, 并 且 衔 接 既 有 排 水 系 统, 保 证 弃 渣 场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区 的 排 水 和 灌 溉 (5) 临 时 堆 土 区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由 于 临 时 堆 土 区 仅 作 为 表 土 的 临 时 堆 放 使 用, 无 硬 化 施 工, 因 此 在 堆 土 利 用 后, 可 对 土 壤 进 行 翻 松 后 直 接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取 弃 土 场 环 保 措 施 1) 取 弃 土 场 的 临 时 性 防 护 由 于 工 程 中 的 弃 渣 土 体 结 构 被 严 重 破 坏, 且 排 放 时 大 都 是 进 行 松 散 堆 置, 因 此 抗 冲 性 极 差, 如 不 对 其 采 取 一 些 临 时 性 防 护 措 施, 一 旦 降 雨 或 上 游 径 流 下 泄, 将 会 导 致 强 烈 的 土 壤 侵 蚀, 甚 至 可 能 导 致 泥 石 流 等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发 生 因 此, 在 弃 土 渣 场 使 用 前 必 须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临 时 性 措 施 对 其 进 行 防 护 弃 渣 之 前, 应 首 先 在 弃 渣 场 上 游 沿 等 高 线 设 置 截 水 沟 ( 存 在 一 定 的 纵 坡 ), 两 侧 设 排 水 沟, 截 水 沟 将 上 游 来 水 引 入 弃 渣 场 两 侧 的 排 水 沟, 并 由 排 水 沟 将 其 排 入 下 游 河 道, 从 而 避 免 上 游 来 水 对 弃 土 和 弃 渣 的 直 接 冲 蚀 必 要 时 在 排 水 沟 汇 入 下 游 河 道 之 前 应 设 置 沉 砂 池, 以 阻 留 径 流 中 携 带 的 泥 砂 2) 表 土 堆 场 的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为 了 在 堆 渣 结 束 后 对 渣 场 顶 面 和 渣 体 坡 面 进 行 绿 化, 必 须 尽 可 能 收 集 表 土, 包 括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耕 作 土 以 及 渣 场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390

391 熟 土 表 土 剥 离 后 应 集 中 堆 放 于 渣 场 的 一 个 角 落, 用 装 土 编 织 袋 临 时 挡 护, 待 堆 渣 完 成 后 再 回 填 覆 盖 于 渣 场 表 面, 尽 量 恢 复 原 地 貌 景 观, 以 避 免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同 时 亦 可 起 到 保 持 水 土 的 作 用 3) 对 于 周 边 有 居 民 点 的 弃 渣 场 应 严 禁 夜 间 施 工, 定 时 对 弃 渣 场 洒 水 降 尘 ; 4) 对 于 旁 边 有 居 民 点 的 弃 渣 场 便 道 应 禁 止 夜 间 运 输 渣 土, 定 时 对 便 道 洒 水 降 尘 ; 5) 满 足 工 程 需 要 的 基 础 上 严 格 控 制 便 道 规 模 ; 6) 弃 渣 前 后 严 格 实 施 环 评 报 告 书 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提 出 的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防 护 和 绿 化 恢 复 ; 7) 植 物 措 施 : 除 了 对 弃 渣 场 采 取 上 述 工 程 措 施 以 外, 在 取 弃 土 结 束 后, 还 应 及 时 对 取 弃 土 场 顶 部 和 边 坡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工 作, 然 后 采 用 局 部 及 整 体 相 结 合 的 覆 土 方 法 覆 土, 在 每 个 植 树 穴 采 用 局 部 覆 土, 渣 场 顶 部 边 坡 及 马 道 整 体 覆 土 15cm 以 种 草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适 地 适 树 适 地 适 草 的 原 则, 结 合 立 地 条 件 及 植 被 特 点, 根 据 成 活 率 和 适 应 性 的 综 合 分 析, 选 择 当 地 耐 瘠 薄 生 长 迅 速 的 优 良 树 草 种, 使 渣 场 尽 快 恢 复 植 被, 达 到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和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的 目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对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的 机 械 应 禁 止 其 入 场 施 工,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变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加 ; (2) 在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运 输 施 工 物 资 时, 应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并 尽 量 在 昼 间 进 行 运 输 此 外, 在 途 经 村 庄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需 新 修 筑 的 便 道 应 尽 量 远 离 村 镇 学 校 医 院 等 ; 由 于 目 前 运 输 路 线 无 法 确 定, 因 此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对 施 工 承 包 商 的 运 输 路 线 提 出 要 求, 要 求 承 包 商 必 须 提 供 建 材 运 输 路 线, 并 请 环 保 监 理 或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确 认 施 工 路 线 在 减 缓 噪 声 影 响 方 面 的 合 理 性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确 定 后 的 运 输 路 线 进 行 监 督, 并 可 联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加 强 监 督 力 度 ; (3) 相 对 于 营 运 期 来 讲,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行 为, 主 要 为 夜 间 施 工 干 扰 居 民 休 息, 因 此,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严 禁 在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附 近 施 工 ; 昼 间 施 工 时 也 要 进 行 良 好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采 取 必 要 的 降 噪 措 施, 如 临 时 声 屏 障 等, 以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标 准 ; (4) 在 大 型 桥 梁 互 通 立 交 施 工 时, 由 于 打 桩 爆 破 等 活 动 产 生 的 噪 声 较 大, 对 附 近 敏 感 点 的 居 民 生 活 及 休 息 有 较 大 影 响, 所 以 施 工 时 应 禁 止 夜 间 打 桩 爆 破 等 高 噪 声 施 工 方 式 并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避 免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和 休 息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5) 对 于 距 公 路 很 近 而 受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较 重 的 敏 感 点, 参 照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391

392 治 措 施 的 要 求, 对 于 需 要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的 敏 感 点 在 施 工 期 就 予 以 实 施 (6)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噪 声 污 染,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地 表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水 源 保 护 区 水 环 境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于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源 保 区 武 陵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为 桥 梁 和 路 基, 因 此 本 报 告 针 对 保 护 区 内 桥 梁 工 程 着 重 提 出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桥 梁 施 工 水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泥 沙 沉 淀 池 及 收 油 桶, 收 集 并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污 油 应 回 收 利 用, 严 禁 向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区 域 内 倾 倒 污 油 清 洗 机 械 设 备, 弃 土 及 泥 浆 严 禁 向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倾 倒, 妥 善 利 用 及 处 理, 避 免 对 向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水 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造 成 污 染 桥 梁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的 拌 合 站 预 制 件 场 不 得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且 必 须 在 场 内 设 置 三 级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废 水 养 护 水 以 及 冲 洗 废 水 经 三 级 沉 淀 处 理 澄 清 后 回 用, 严 禁 外 排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将 在 营 地 生 活,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这 些 生 活 污 水, 尤 其 是 粪 便 污 水 若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造 成 水 体 水 质 的 恶 化, 施 工 营 地 应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生 活 污 水 应 设 置 临 时 厕 所 或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提 供 弄 农 民 还 田 或 委 托 周 边 城 镇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严 禁 排 入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一 旦 发 现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及 时 告 知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及 下 游 水 厂 (2) 路 基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影 响 分 析 及 保 护 对 策 施 工 营 地 应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临 时 干 厕 或 化 粪 池, 收 集 粪 便 污 水, 尽 量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不 能 还 田 的 污 水 应 采 取 槽 罐 车 运 输 至 周 边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禁 止 将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特 别 是 在 距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较 近 的 路 段 应 避 免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此 外, 在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则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建 议 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在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若 作 业 场 物 料 堆 场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一 392

393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等 ) 废 弃 建 材 堆 放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附 近, 由 于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因 此, 物 料 堆 场 首 先 考 虑 避 免 设 置 在 水 源 保 护 范 围 内, 如 确 需 在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应 尽 量 远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距 离 在 300m 以 外, 同 时 做 好 物 料 堆 场 的 遮 盖 挡 风 及 管 理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对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路 段 作 为 施 工 期 重 点 的 环 境 监 理 路 段, 开 展 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质 监 测 在 落 实 上 述 环 保 措 施 后, 保 护 区 内 路 基 施 工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在 路 基 纵 断 面 凹 形 处 或 在 有 雨 地 面 及 有 地 表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且 路 基 附 近 有 河 渠 水 田 池 塘 时, 应 在 该 路 基 两 侧 设 置 临 时 泥 沙 沉 淀 池, 使 地 面 径 流 在 池 中 流 速 减 缓, 泥 沙 下 沉, 并 在 沉 淀 池 出 水 口 处 设 土 工 布 围 栏, 再 次 拦 截 泥 沙, 以 避 免 泥 沙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当 路 基 建 成, 至 过 水 涵 管 铺 设 完 毕 或 恢 复 后, 推 平 沉 淀 池 在 临 时 堆 土 周 围 及 容 易 发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施 工 地 段 应 设 土 工 布 围 栏 (2) 施 工 中 结 束 后 沥 青 搅 拌 站 的 废 弃 物 及 其 它 固 体 废 弃 物 严 禁 倾 倒 或 抛 入 水 体, 也 不 得 堆 放 在 水 体 旁,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或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3) 施 工 期 宜 采 用 防 渗 旱 厕 化 粪 池 和 结 合 定 期 清 掏 等 综 合 措 施,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由 当 地 农 民 还 田 桥 涵 施 工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本 项 目 涉 水 桥 梁 施 工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围 堰 和 桥 梁 基 础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同 时 严 格 做 好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2) 桥 梁 施 工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钻 渣, 这 部 分 钻 渣 必 须 妥 善 处 理 大 桥 施 工 钻 孔 灌 注 桩 的 泥 浆 可 循 环 利 用, 剩 余 泥 浆 和 钻 渣 可 送 到 岸 上 选 择 适 当 的 地 点, 采 取 一 定 的 工 程 防 护 措 施 后 统 一 运 至 弃 渣 场 弃 方 弃 渣 ( 水 下 方 ) 堆 场 余 水 应 设 置 沉 淀 池, 经 三 级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绿 化 恢 复 (3)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机 械 必 须 严 格 检 查,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禁 止 将 污 水 垃 圾 抛 入 水 体 中, 应 全 部 收 集 并 与 桥 梁 工 地 上 的 污 染 物 一 并 处 理 (4) 施 工 栈 桥 上 的 砂 石 料 油 料 化 学 品 及 其 他 一 些 粉 末 状 材 料 必 须 遮 盖 保 管, 防 止 受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沿 线 水 体 (5) 应 当 合 理 选 择 施 工 营 地 的 位 置, 建 议 尽 量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若 必 须 新 建 施 工 营 地, 应 远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敏 感 水 体 及 水 源 保 护 区 若 不 得 不 设 在 水 体 附 近, 施 工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 主 要 是 粪 便 污 水 ) 和 施 工 废 水 ( 主 要 是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393

394 废 水 ) 严 禁 排 入 上 述 水 体 生 活 污 水 必 须 设 化 粪 池 收 集 处 理, 并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尽 量 还 田 ;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尽 量 循 环 使 用, 最 终 的 排 水 必 须 经 过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或 回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绿 化 恢 复 (6) 桥 梁 施 工 工 地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物 料 垃 圾 等 尽 量 分 类 收 集, 废 弃 物 应 在 施 工 中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其 余 垃 圾 应 分 类 集 中 堆 放, 并 联 系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7) 桥 涵 施 工 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等 必 须 经 过 严 格 的 漏 油 检 查, 避 免 在 施 工 时 发 生 油 料 泄 漏 污 染 水 体 水 质 (8) 实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督 工 作, 重 点 抓 好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桥 梁 的 施 工 监 理 ;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工 作,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保 护 水 体 (9) 施 工 期 严 禁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弃 渣 场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严 禁 排 入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敏 感 水 体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其 他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除 跨 越 水 体 路 段 外, 其 它 施 工 营 地 建 材 堆 场 拌 和 站 和 预 制 场 等 施 工 场 地 也 应 尽 量 远 离 河 流 沟 渠 等 地 表 水 体 ;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严 禁 倾 倒 或 抛 入 水 体, 不 得 随 意 堆 放 在 水 体 旁, 应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 (2) 本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须 设 置 容 积 至 少 20m 3 的 化 粪 池 ( 可 根 据 施 工 人 员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 将 粪 便 污 水 集 中 收 集 并 初 步 处 理, 化 粪 池 上 清 液 采 取 一 定 的 措 施 鼓 励 当 地 农 民 作 为 农 家 肥 使 用, 底 质 联 系 地 方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严 禁 粪 便 污 水 直 接 进 入 沿 线 河 渠 等 地 表 水 体 目 前, 某 些 公 路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标 准 化 厕 所, 对 粪 便 污 水 进 行 收 集, 统 一 处 置, 本 项 目 也 可 以 参 考 此 外, 施 工 营 地 每 日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若 随 便 弃 置, 也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因 此 建 议 将 生 活 垃 圾 由 专 人 负 责 集 中 收 集, 并 定 期 清 运 (3) 拌 和 站 预 制 场 等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施 工 废 水, 例 如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搅 拌 站 及 搅 拌 车 冲 洗 水 预 制 场 的 养 护 水 等, 以 及 受 暴 雨 冲 刷 产 生 的 污 水, 需 经 施 工 现 场 的 明 沟 沉 淀 池 初 步 处 理,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建 议 在 拌 合 站 设 置 冲 洗 水 沉 淀 池, 一 般 约 10m 3, 冲 洗 废 水 经 三 级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绿 化 恢 复 ; 在 预 制 场 设 置 养 护 水 沉 淀 池, 一 般 约 5~6 m 3, 尽 量 循 环 使 用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便 道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至 少 自 备 1 台 洒 水 车, 对 沿 线 施 工 便 道 进 出 堆 场 的 道 路 及 时 洒 水 降 尘, 一 般 每 天 可 洒 水 三 次, 早 中 晚 各 一 次, 但 在 干 燥 炎 热 的 夏 季 或 394

395 大 风 天 气, 应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 并 铺 设 竹 笆 草 包 等, 以 减 少 由 于 汽 车 经 过 和 风 吹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 同 时, 及 时 清 除 散 落 的 物 料, 保 持 道 路 整 洁 施 工 场 地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水 泥 砂 石 灰 等 易 洒 落 散 装 物 料 在 装 卸 使 用 运 输 转 运 和 临 时 存 放 等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防 风 遮 盖 措 施, 以 减 少 扬 尘 (2) 石 灰 细 砂 等 物 料 运 输 时 必 须 压 实, 填 装 高 度 禁 止 超 过 车 斗 防 护 栏, 散 装 水 泥 采 用 水 泥 槽 罐 车 运 输, 避 免 洒 落 而 引 起 二 次 扬 尘 ; 施 工 时, 石 灰 等 物 料 堆 场 应 根 据 主 导 风 向, 尽 量 设 在 附 近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3)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预 制 场 堆 场 等 应 尽 量 设 在 附 近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并 采 取 全 封 闭 作 业 ; 并 在 其 周 围 设 置 不 低 于 堆 放 物 高 度 的 封 闭 性 围 拦, 必 要 时 采 取 加 盖 蓬 布 等 表 面 抑 尘 措 施 (4)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预 制 场 堆 场 等 不 应 设 置 在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等 一 类 控 制 区 内 拌 和 站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工 程 的 拌 和 站 应 位 于 周 围 村 庄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并 采 取 全 封 闭 作 业 基 层 拌 和 采 用 合 格 的 混 凝 土 搅 拌 楼, 对 搅 拌 操 作 人 员 采 取 劳 保 防 护 拌 和 站 不 应 设 置 在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等 一 类 控 制 区 内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沥 青 搅 拌 站 的 设 置 方 式 和 灰 土 搅 拌 站 大 体 相 同, 应 距 离 居 民 区 300m 以 外, 并 设 置 在 当 地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一 侧, 采 用 全 封 闭 式 搅 拌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须 加 强 劳 动 保 护, 应 站 在 上 风 口 作 业, 并 加 戴 防 护 面 具 沥 青 搅 拌 站 不 应 设 置 在 广 东 湛 江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湖 光 岩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遂 溪 县 马 头 岭 森 林 公 园 遂 溪 县 乌 蛇 岭 森 林 公 园 等 一 类 控 制 区 内 在 进 行 路 面 铺 设 沥 青 施 工 时, 经 过 重 点 敏 感 目 标 ( 如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上 甶 小 学 湛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第 七 小 学 冷 水 小 学 颜 村 小 学 ) 尽 量 安 排 在 假 期 休 息 日 施 工, 以 减 少 对 其 影 响 395

396 12.3 营 运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在 拟 建 公 路 的 营 运 期 间, 为 保 障 公 路 两 侧 良 好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必 须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降 噪 措 施, 这 主 要 包 括 公 路 本 身 的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以 及 对 沿 线 村 镇 的 规 划 控 制 要 求 等, 具 体 如 下 : 管 理 措 施 (1) 通 过 加 强 公 路 交 通 管 理, 如 限 制 性 能 差 的 车 辆 进 入 高 速 公 路, 在 重 要 敏 感 路 段 学 校 及 居 民 集 中 路 段 等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附 近 路 段 两 端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等, 可 以 有 效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的 污 染 ; (2) 经 常 维 持 公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等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增 大 ; (3) 对 于 工 程 两 侧 尚 未 建 设 的 规 划 住 宅, 建 议 住 宅 开 发 建 设 企 业 今 后 建 设 时 应 与 高 速 公 路 保 持 一 定 的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 约 160m), 或 对 房 屋 安 装 隔 声 窗, 以 避 免 高 速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沿 线 政 府 在 规 划 修 编 时, 应 考 虑 对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调 整 功 能 区 布 局, 规 划 居 住 用 地 尽 量 远 离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1) 敏 感 点 降 噪 原 则 本 次 评 价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本 着 兼 顾 公 平 的 原 则, 所 采 用 的 原 则 为 : 对 沿 线 超 标 的 房 屋 采 取 有 效 的 降 噪 措 施, 使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能 够 达 标, 同 时 综 合 考 虑 降 噪 措 施 的 可 操 作 性 和 降 噪 设 施 的 经 济 成 本 和 性 价 比 对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注 意 : 评 价 组 所 选 取 敏 感 点 是 基 于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1:10000 平 面 图, 至 施 工 期 工 程 线 位 局 部 高 速 的 可 能 性 很 大, 一 部 分 敏 感 点 很 可 能 要 发 生 变 更, 建 设 单 位 应 该 根 据 线 位 和 敏 感 点 的 变 化 对 噪 声 减 缓 措 施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确 保 营 运 期 噪 声 不 扰 民 (2)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目 前 国 内 常 用 的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主 要 有 线 位 调 整 声 屏 障 搬 迁 隔 声 窗 降 噪 林 等, 现 将 几 种 降 噪 措 施 比 较 如 下, 从 而 合 理 确 定 本 项 目 各 超 标 敏 感 点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表 常 见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比 较 表 措 施 名 称 适 用 情 况 降 噪 效 果 优 点 缺 点 线 位 调 整 敏 感 点 规 模 大, 超 标 彻 底 消 除 本 降 噪 彻 底, 可 以 完 全 消 除 可 能 在 给 工 程 设 计 396

397 措 施 名 称 适 用 情 况 降 噪 效 果 优 点 缺 点 搬 迁 声 屏 障 ( 隔 声 墙 ) 修 建 或 加 高 围 墙 普 通 隔 声 窗 通 风 隔 声 窗 严 重 将 超 标 严 重 的 个 别 住 户 搬 迁 到 不 受 噪 声 影 响 的 地 方 超 标 严 重 距 离 公 很 近 的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一 般 的 距 离 公 路 很 近 的 集 中 居 民 或 学 校 分 布 分 散 受 影 响 较 严 重 的 村 庄 分 布 分 散 受 影 响 较 严 重 的 村 庄 (3) 本 项 目 所 采 取 的 降 噪 措 施 项 目 噪 声 影 响 很 好 6~15dB 3~5dB 30~35dB 30~35dB 噪 声 影 响 降 噪 彻 底, 可 以 完 全 消 除 噪 声 影 响, 但 仅 适 用 于 零 星 分 散 超 标 的 住 户 效 果 较 好, 且 应 用 于 公 路 本 身, 易 于 实 施 且 受 益 人 口 多 效 果 一 般, 费 用 较 低 效 果 较 好, 费 用 较 低, 适 用 性 强 效 果 较 好, 费 用 适 中, 适 用 性 强, 对 居 民 生 活 影 响 小 带 来 难 度 费 用 较 高, 适 用 性 受 到 限 制 且 对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投 资 较 高, 某 些 形 式 的 声 屏 障 对 景 观 产 生 影 响 降 噪 能 力 有 限, 适 用 范 围 小 不 通 风, 炎 热 的 夏 季 不 适 用,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相 对 于 声 屏 障 等 降 噪 措 施 来 讲, 实 施 稍 难 课 题 组 在 综 合 考 虑 了 项 目 沿 线 各 敏 感 点 特 征 道 路 特 点 所 需 的 降 噪 效 果 以 及 各 种 降 噪 措 施 适 用 的 条 件 等 各 种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本 着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同 时 又 兼 顾 公 平 的 原 则 术 主 要 推 荐 了 通 风 隔 声 窗 和 声 屏 障 为 主 的 降 噪 措 施,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 1) 在 各 种 降 噪 措 施 中, 搬 迁 效 果 最 好, 但 由 于 搬 迁 的 实 施 需 要 政 府 等 各 相 关 部 门 的 通 力 合 作, 实 施 难 度 大, 只 对 超 标 严 重, 房 屋 结 构 差, 分 布 零 散 敏 感 点 提 议 采 取 此 措 施, 本 次 评 价 未 建 议 该 降 噪 措 施 2) 相 对 于 其 他 措 施, 声 屏 障 具 有 容 易 实 施, 操 作 性 强, 不 会 干 扰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的 优 点, 是 评 价 组 首 选 的 降 噪 措 施 对 于 本 项 目 而 言 声 屏 障 适 合 于 具 备 如 下 几 种 情 况 的 敏 感 点 :1 路 基 或 桥 梁 与 敏 感 点 房 屋 有 一 定 高 差 ;2 敏 感 点 房 屋 分 布 较 密 集 且 距 公 路 较 近 ;3 敏 感 点 房 屋 部 分 房 屋 较 破 旧, 质 量 较 差, 其 本 身 的 隔 声 效 果 不 好, 不 宜 采 用 隔 声 窗 措 施 ;4 敏 感 点 附 近 无 明 显 现 有 噪 声 源 ;5 超 标 量 相 对 较 低 声 屏 障 是 一 种 针 对 噪 声 传 播 途 径 的 降 噪 措 施, 对 距 离 公 路 100m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有 良 好 的 降 噪 效 果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多 为 村 庄 区 域, 建 筑 物 较 低, 高 速 公 路 高 架 桥 路 段 本 身 有 一 定 高 度, 两 侧 已 经 形 成 声 影 区, 安 装 上 声 屏 障, 将 使 得 建 筑 物 很 大 部 分 处 于 声 影 区 的 范 围, 降 噪 效 果 较 好 根 据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 B ), 声 屏 障 的 外 延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受 397

398 保 护 对 象 到 声 屏 障 距 离 的 2 倍,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的 声 屏 障 长 度 均 根 据 要 求 进 行 了 延 长 本 报 告 提 出 对 26 处 敏 感 点 ( 上 甶 村 斜 楼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光 岭 村 山 埇 表 高 坡 江 永 平 林 仔 松 白 排 石 滩 踏 窖 村 河 仔 牛 枙 山 黄 桐 根 昌 考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铺 仔 山 笃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村 颜 村 陈 村 仔 ) 设 置 声 屏 障, 声 屏 障 总 长 延 米, 费 用 5986 万 元 注 意 : 声 屏 障 选 材 要 求 : 声 屏 障 设 计 和 建 设 单 位 优 先 选 用 陶 土 砖 吸 声 砖 等 材 料 以 加 强 声 屏 障 与 沿 线 景 观 的 协 调 性, 尤 其 是 处 于 景 观 和 生 态 较 为 敏 感 的 路 段, 其 声 屏 障 应 进 行 专 业 景 观 设 计 3)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能 力 及 其 可 行 性 分 析 : 普 通 隔 声 窗 由 于 需 要 封 闭 才 能 起 到 降 噪 效 果, 这 将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人 们 的 生 活, 因 此 不 加 选 用, 推 荐 选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通 风 隔 声 窗 在 不 影 响 通 风 的 条 件 下 具 有 很 好 的 降 噪 效 果, 根 据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临 交 通 干 线 敏 感 建 筑 物 外 窗 的 空 气 隔 声 标 准 应 达 到 30dB 以 上 现 在 专 业 厂 家 生 产 的 通 风 隔 声 窗 一 般 都 可 以 达 到 降 噪 30dB 以 上 对 于 本 项 目 而 言, 采 取 通 风 隔 声 窗 的 敏 感 点 一 般 具 备 如 下 特 点 :1 超 标 量 很 大 ; 2 受 影 响 敏 感 点 距 线 位 较 远, 且 超 标 量 较 高 ;3 敏 感 点 附 近 存 在 明 显 现 有 噪 声 源 ;4 房 屋 结 构 较 新, 本 身 的 隔 声 效 果 较 好 本 报 告 提 出 安 装 隔 声 窗 40 处 ( 平 田 村 河 边 仔 潭 村 仔 油 柑 坡 黄 竹 岭 外 村 旧 屋 村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牛 其 洋 桥 头 射 马 仔 合 水 村 长 岭 咀 长 坡 久 辉 塘 长 坡 墩 罗 屋 田 罗 屋 田 仔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颜 村 大 朋 村 西 边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海 尾 村 文 参 村 平 山 洋 内 村 新 村 当 铺 街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 共 714 户, 估 算 隔 声 窗 总 费 用 357 万 元 隔 声 窗 一 般 都 可 以 降 噪 30dB 以 上, 因 此,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采 取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敏 感 点 建 筑 物 室 内 声 环 境 能 够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中 卧 室 起 居 室 ( 厅 ) 内 的 允 许 噪 声 级 要 求 4) 绿 化 降 噪 林 除 了 降 噪 的 同 时, 又 可 以 美 化 环 境 净 化 空 气, 但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为 山 区, 土 地 资 源 宝 贵, 根 据 交 通 部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 文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采 用 绿 化 林 降 噪 将 占 用 沿 线 宝 贵 的 耕 地 资 源 且 降 噪 效 果 有 限, 评 价 组 不 建 议 采 取 该 措 施 以 上 措 施 具 体 详 见 表 表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敏 感 点 措 施 投 资 398

399 上 甶 村 斜 楼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光 岭 村 山 埇 表 高 坡 江 永 平 林 仔 松 白 排 石 滩 踏 窖 村 河 仔 牛 枙 山 黄 桐 根 昌 考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铺 仔 山 笃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村 颜 村 陈 村 仔 河 边 仔 文 参 村 共 26 个 敏 感 点 平 田 村 潭 村 仔 油 柑 坡 黄 竹 岭 外 村 旧 屋 村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牛 其 洋 桥 头 射 马 仔 合 水 村 长 岭 咀 长 坡 久 辉 塘 长 坡 墩 罗 屋 田 罗 屋 田 仔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颜 村 大 朋 村 西 边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海 尾 村 平 山 洋 内 村 新 村 当 铺 街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共 40 个 敏 感 点 合 计 声 屏 障 通 风 隔 声 窗 声 屏 障 延 米 ; 通 风 隔 声 窗 789 户 5986 万 元 357 万 元 声 屏 障 5986 万 元 ; 通 风 隔 声 窗 357 万 元 总 计 6343 万 元 399

400 表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N1 上 甶 村 K2+600~K / 路 堤 / 桥 梁 10 15/55 左 右 两 侧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2+600~K3+250 路 右 安 装 高 3m, 总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长 650m 的 声 屏 障 ; 于 K2+900~K3+100 路 左 安 装 高 3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共 计 255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51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5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2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510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2 上 甶 小 学 K3+050~K / 桥 梁 10 / 路 右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该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超 标, 无 需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180~K4+240 路 右 安 装 高 2m, 总 超 标 值 长 6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共 计 120 延 预 测 值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N3 白 牛 埇 K4+180~K /85 桥 梁 15 0/15 路 右 2 类 用 7.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N4 斜 楼 K6+550~K / 桥 梁 10 3/18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6+550~K7+050 路 左 安 装 高 3m, 总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长 5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8dB 共 计 15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30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8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9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300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00

401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2+60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共 计 600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2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5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K12+600~K / 桥 梁 8 4/26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1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120 屋 排 列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6 光 岭 村 K14+400~K / 桥 梁 8 3/30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4+400~K 路 右 安 装 高 3m,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8dB 共 计 9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80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预 测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4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超 标 值 用 15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超 标 值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180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7 井 口 垌 K14+400~K / 桥 梁 8 0/7 路 左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该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超 标, 无 需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5+0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共 计 200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6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5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N8 大 坡 岭 K15+050~K /120 桥 梁 8 0/6 路 左 2 类 3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1

402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5+050~K 路 左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共 计 6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7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N9 芋 地 塘 K15+900~K / 路 堤 3 0/7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3.5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6+2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共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N10 黄 龙 塘 K16+250~K / 桥 梁 8 0/1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7.5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N11 山 埇 表 K16+500~K / 路 堤 5 4/22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6+50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8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2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3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1 万 元 类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02

403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7+50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预 测 值 计 6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12 高 坡 K17+500~K / 路 堤 5 8/2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3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120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13 江 永 平 K18+000~K / 路 堤 5 4/25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8+00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12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48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96 超 标 值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预 测 值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2 类 超 标 值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8+600~K 路 右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总 长 4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共 计 1350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7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N14 根 竹 园 K18+600~K /100 路 堤 3 0/35 路 右 2 类 用 17.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3

404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N15 林 仔 松 K19+000~K / 桥 梁 12 3/18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9+0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总 长 13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26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52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52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19+95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共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7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N16 新 村 K19+950~K / 路 堤 5 0/7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3.5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N17 白 排 K25+520~K / 桥 梁 8 4/45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25+52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总 长 23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92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8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2.5 万 元 类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04

405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N18 石 滩 K26+750~K / 桥 梁 5 4/35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26+75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2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88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96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7.5 万 元 类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19 凤 寨 K28+850~K / 路 堤 5 0/8 路 左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K28+850~K 路 左 安 装 高 3m,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3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8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4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29+300~K 路 右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20 合 利 塘 K29+300~K / 路 堤 3 0/1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7.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5

406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N21 沙 镜 坡 K30+150~K /160 N22 踏 窖 村 K32+720~K /20 N23 边 坡 村 K33+900~K /70 N24 平 田 村 K35+050~K / 桥 梁 6 0/8 路 右 2 类 路 堤 2 1/9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路 堤 7 0/25 路 左 2 类 路 堑 -4 0/5 路 左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该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超 标, 无 需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2+72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9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预 测 值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超 标 值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超 标 值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3+900~K 路 左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45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9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5+0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总 长 6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12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

407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昼 夜 昼 夜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5+300~K 路 右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总 长 2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5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8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25 河 边 仔 K35+300~K / 桥 梁 7 0/28 路 右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4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相 对 较 近, 声 150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尚 可, 房 屋 较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6+78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6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26 潭 村 仔 K36+780~K / 桥 梁 7 0/10 路 左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1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8+180~K 路 右 安 装 高 3m, 总 长 14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42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27 油 柑 坡 K38+180~K / 路 堤 5 0/1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7.5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7

408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38+40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7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28 黄 竹 岭 K38+400~K / 桥 梁 7 0/17 路 右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8.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8.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0+3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6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N29 外 村 K40+300~K / 路 堤 3 0/6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隔 声 量 约 1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3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3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0+2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N30 旧 屋 村 K40+250~K / 路 堤 2 0/4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2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8

409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2+0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6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1 鸦 翠 根 K42+000~K / 桥 梁 8 0/45 路 右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2.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22.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2+3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6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N32 黄 村 仔 K42+350~K / 桥 梁 8 0/6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隔 声 量 约 14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3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3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3+3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3 牛 其 洋 K43+300~K / 桥 梁 11 0/2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2.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09

410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N34 河 仔 K46+300~K / 桥 梁 / 路 堤 6 4/35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6+30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1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超 标 值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预 测 值 用 1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2 类 超 标 值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7+50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4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5 桥 头 K47+500~K / 桥 梁 10 0/2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5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2.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49+20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总 长 2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预 测 值 计 10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0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6 牛 枙 山 K49+200~K / 路 堑 2 0/3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5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200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10

411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0+00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预 测 值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7 射 马 仔 K50+000~K / 路 堤 2 0/1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3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0+65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1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8 黄 桐 根 K50+650~K / 路 堤 2 0/4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4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2.5 万 元 240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2+800~K 路 左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9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39 合 水 村 K52+800~K / 路 堤 5 0/10 路 左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2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11

412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3+200~K 路 左 安 装 高 3m, 超 标 值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0 长 岭 咀 K53+200~K / 路 堤 5 0/20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22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0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4+68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8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3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0 万 元 N41 昌 考 K54+680~K /15 路 堤 5 3/40 路 左 4a 类 类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超 标 值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7+0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总 长 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1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2 长 坡 K57+000~K / 路 堤 5 0/10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5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12

413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7+38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7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8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3 久 辉 塘 K57+380~K / 桥 梁 5 0/25 路 左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1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2.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7+40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4 长 坡 墩 K57+400~K / 路 堤 5 0/2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0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8+780~K 路 左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预 测 值 计 1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5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K58+780~K / 路 堤 7 0/2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240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13

414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9+150~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5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8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6 铺 仔 K59+150~K / 桥 梁 15 2/3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4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40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K60+15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8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60 万 元 N47 山 笃 K60+150~K /20 路 堑 -2 3/55 路 右 4a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5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7.5 万 元 类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61+55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8 罗 屋 田 K61+550~K / 桥 梁 / 路 堤 5 0/1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7.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14

415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57+000~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总 长 1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49 罗 屋 田 仔 K61+800~K / 路 堤 3 0/10 路 右 2 类 N50 南 坑 下 村 K63+100~K / 路 堤 3 5/45 路 右 N51 冷 水 村 K64+150~K65+000(K 线 ) 48.3/35( 距 K 线 ) 路 堤 3 3/40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63+100~K 路 右 安 装 高 4m, 超 标 值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预 测 值 计 1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6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2.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64+150~K65+000(K 线 ) 路 右 安 装 超 标 值 高 4m, 总 长 8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预 测 值 以 上 共 计 3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超 标 值 总 费 用 680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预 测 值 用 2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超 标 值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16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48/27( 距 沈 海 高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路 堑 -2 3/30 路 右 评 价 标 准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4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16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3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费 用 ( 万 ) 320 N52 冷 水 小 学 K64+600~K /65 N53 N54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湾 K ~K ( 沈 海 高 速 ) K ~K ( 沈 海 高 速 ) 45/24 180/ 路 堤 3 / 路 右 2 类 路 堑 -2 8/30 路 左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路 堑 -2 0/10 路 左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与 冷 水 村 一 并 设 置 声 屏 障 措 施 /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4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96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92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左 安 装 高 2m, 总 长 12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24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8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17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超 标 值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预 测 值 dB 以 上 共 计 10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0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55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110/ 路 堤 2 0/1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3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7.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超 标 值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4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预 测 值 dB 以 上 共 计 16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3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56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K ~K ( 沈 海 高 速 ) 125/ 路 堤 2 0/2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2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0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4a 类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左 安 装 高 4.5m, 总 长 47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4dB 以 上 共 计 188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376 万 元 N57 深 沟 村 K ~K ( 沈 海 高 速 ) 38/17 路 堤 2 6/50 路 左 4a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5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3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5 万 元 类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17

418 序 号 N58 敏 感 点 名 称 颜 村 桩 号 范 围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110/89 55/34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路 堤 2 0/25 路 左 2 类 桥 梁 6 2/35 路 右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南 侧 ) 路 左 安 装 高 4m, 总 长 3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12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4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3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北 侧 ) 路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10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00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预 测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超 标 值 用 17.5 万 元 预 测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超 标 值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4a/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费 用 ( 万 ) N59 颜 村 小 学 K ~K ( 沈 海 高 速 ) 31/ 桥 梁 6 / 路 右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与 颜 村 一 并 设 置 声 屏 障 措 施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K ~K ( 沈 海 高 速 ) 路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右 安 装 高 4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8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60 陈 村 仔 K ~K ( 沈 海 高 速 ) 80/ 路 堤 2 0/20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5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近, 村 庄 房 160 屋 排 列 集 中, 敏 感 点 超 标 量 较 高,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418

419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N61 大 朋 村 CK80+220~ CK /110 预 测 点 高 度 (m) N62 西 边 村 CK82+350~ CK /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路 堤 2 0/10 路 右 2 类 路 堤 / 桥 梁 7 0/20 路 右 2 类 N63 上 甘 村 G1K87+570~G1K / 桥 梁 10 0/7 路 右 2 类 N64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G1K93+570~G1K / 路 堤 17 / 路 右 2 类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CK80+220~ C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总 长 8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16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32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CK82+350~ CK 路 右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2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5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0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0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该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超 标, 无 超 标 值 需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G1K93+570~G1K 路 右 安 装 高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m, 总 长 8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3dB 以 上 共 计 32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64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 栋 6 层 学 生 宿 舍 楼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23dB(A), 预 估 费 用 50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房 屋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费 用 ( 万 ) 5 10 /

420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NK92+500~N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超 标 值 总 长 65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预 测 值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26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65 海 尾 村 NK92+700~NK / 桥 梁 7 0/10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4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a 类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NK ~NK 路 右 安 装 高 超 标 值 m, 总 长 41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10dB 以 预 测 值 上 共 计 205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41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47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66 文 参 村 NK ~NK / 路 堑 -2 8/47 路 右 2 类 求 隔 声 量 约 2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23.5 万 元 超 标 值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处 于 路 堑 形 式, 在 路 堑 上 实 施 410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较 好, 房 屋 较 集 中, 采 用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声 屏 障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达 标 N 平 山 洋 内 ZXK65+450~ZXK /90 桥 梁 5 0/30 村 7.2 路 左 2 类 N68 西 瓜 园 ZXK66+000~ZXK / 桥 梁 10 0/8 路 右 2 类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方 案 一 : 于 ZXK65+450~ZX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总 长 33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66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32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30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隔 声 量 约 17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该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超 标, 无 超 标 值 需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15 / 420

421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ZXK67+500~ZXK 路 左 安 装 高 超 标 值 m, 总 长 13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预 测 值 共 计 26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52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8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求 N69 新 村 ZXK67+500~ZXK / 路 堤 / 桥 梁 6 0/8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4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4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ZXK68+200~ZXK 路 左 安 装 高 超 标 值 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8dB 以 上 预 测 值 共 计 6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12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2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70 当 铺 街 ZXK68+200~ZXK / 路 堤 3 0/25 路 右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21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12.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12.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ZXK68+900~ZXK 路 左 安 装 高 2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共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71 后 湾 ZXK68+900~ZXK / 路 堤 3 0/1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8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7.5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1

422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桩 号 范 围 距 中 线 / 红 线 距 离 (m) 预 测 点 高 度 (m) 路 基 形 式 高 差 (m) 红 线 40m 内 户 数 / 评 价 范 围 内 总 户 数 与 线 位 的 位 置 关 系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降 噪 措 施 方 案 比 选 论 证 费 用 ( 万 ) 4.2 预 测 值 方 案 一 : 于 ZXK68+200~ZXK 路 左 安 装 高 超 标 值 m, 总 长 200m 的 声 屏 障, 降 噪 量 约 为 6dB 以 上 预 测 值 共 计 400 延 米, 每 延 米 按 2000 元 计, 预 计 总 费 用 80 万 元 方 案 二 : 为 超 标 的 15 户 居 民 安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要 N72 文 车 大 村 ZXK68+200~ZXK / 路 堤 2 0/15 路 左 2 类 超 标 值 求 隔 声 量 约 19dB(A), 每 户 按 5000 元 计, 预 估 费 用 7.5 万 元 方 案 比 选 : 该 敏 感 点 受 影 响 房 屋 距 路 较 远, 声 屏 障 7.5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不 佳, 房 屋 结 构 较 好, 有 实 施 隔 声 窗 的 基 础, 采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措 施 降 噪 较 合 理 通 过 实 施 上 述 隔 声 窗 措 施 后, 对 该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2 类 区 住 户 全 部 室 内 达 标 422

423 地 表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营 运 期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1)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摄 像 头,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设 置 警 示 牌 限 速 标 志 等 ( 纳 入 本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实 施 ), 并 公 布 事 故 报 警 电 话 号 码, 提 醒 司 机 已 进 入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谨 慎 驾 驶, 减 少 桥 上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概 率, 即 便 事 故 发 生, 也 能 及 时 知 悉 并 处 理 ; (2) 按 照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JTJ073-96) 中 有 关 桥 梁 养 护 的 要 求, 切 实 加 强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的 安 全 检 查 监 控, 确 保 该 路 段 的 安 全 ; (3) 严 格 执 行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各 项 规 范 和 制 度, 确 保 饮 用 水 水 源 水 质 安 全 ; (4) 按 广 东 省 水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要 求, 禁 止 运 输 剧 毒 物 品 ( 不 含 一 般 化 学 危 险 品 ) 的 车 辆 通 行 水 源 保 护 区 建 设 单 位 需 在 保 护 路 段 及 进 入 保 护 区 的 前 一 个 互 通 出 口 竖 立 剧 毒 物 品 禁 行 标 志 绕 道 指 引 指 标 牌, 让 有 运 送 此 类 物 品 的 车 辆 绕 道 其 他 线 路 ; (5) 装 载 煤 石 灰 水 泥 土 方 等 易 起 尘 的 散 货, 必 须 加 蓬 覆 盖 后 才 能 上 高 速 公 路 行 驶, 防 止 撒 落 的 材 料 经 雨 水 冲 刷 后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6) 制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将 该 应 急 预 案 纳 入 到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应 急 体 系 之 下, 做 好 与 湛 江 市 遂 溪 县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对 接 工 作 ; (7) 地 方 政 府 应 加 强 备 用 水 源 建 设, 对 现 有 备 用 水 源 进 一 步 优 化 建 设, 完 善 备 用 水 源 各 项 供 水 设 施, 制 定 相 应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及 应 急 供 水 预 案, 确 保 供 水 安 全 ; (8)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须 加 强 高 速 公 路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妥 善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防 止 运 行 期 间 饮 用 水 源 受 污 染 营 运 期 其 他 水 体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1) 按 照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JTJ073-96) 中 有 关 桥 梁 养 护 的 要 求, 切 实 加 强 桥 梁 工 程 安 全 检 查 监 控, 确 保 重 要 水 域 路 段 的 安 全, 尤 其 是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敏 感 水 体 路 段 ; (2) 装 载 煤 石 灰 水 泥 土 方 等 易 起 尘 的 散 货, 必 须 加 蓬 覆 盖 后 才 能 上 高 速 公 路 行 驶, 防 止 撒 落 的 材 料 经 雨 水 冲 刷 后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3) 提 高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的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并 对 上 述 跨 河 桥 梁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和 事 故 池 ; 本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敏 感 水 体 的 桥 梁 护 栏 外 设 置 防 落 网, 防 止 营 运 期 车 辆 撒 落 物 体 飘 落 或 进 入 水 体 ; (4) 在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两 侧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警 示 牌 和 限 速 牌, 在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应 急 电 话 ; 423

424 (5)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的 2 处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3 处 养 护 工 区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就 近 排 入 农 灌 渠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其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所 示 图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工 艺 流 程 图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废 水 经 机 械 格 栅 去 除 污 水 中 大 颗 粒 固 体 物, 保 证 后 续 处 理 装 置 稳 定 运 行 污 水 经 去 除 大 颗 粒 固 体 物 后 进 入 调 节 池, 以 充 分 调 节 污 水 的 水 量 水 质, 缓 冲 因 水 质 水 量 不 均 匀 变 化 对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负 荷 冲 击 调 节 池 内 设 置 曝 气 搅 拌 系 统 以 防 污 染 物 沉 淀, 同 时 能 对 污 水 起 着 均 值 作 用, 并 对 污 水 起 着 一 定 的 预 曝 气 效 果, 保 证 了 后 续 处 理 系 统 的 连 续 稳 定 运 行, 并 能 减 轻 后 续 处 理 系 统 的 处 理 负 荷 生 化 处 理 部 分 采 用 接 触 氧 化 法 处 理 工 艺, 该 处 理 工 艺 是 一 种 应 用 较 为 广 泛 比 较 成 熟 的 处 理 工 艺 方 案, 该 方 案 运 行 稳 定, 处 理 效 果 好 采 用 缺 氧 池 对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在 缺 氧 条 件 下, 有 机 污 染 物 水 解 酸 化, 将 其 中 大 分 子 难 降 解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转 变 为 小 分 子 易 降 解 的 污 染 物, 为 后 续 好 氧 反 应 创 造 良 好 条 件 厌 氧 处 理 后 进 入 好 氧 池 中 处 理, 好 氧 池 采 用 接 触 氧 化 池, 控 制 其 有 机 负 荷 及 溶 解 氧 浓 度, 使 有 机 污 染 物 经 缺 氧 反 应 后 在 此 经 过 填 料 上 生 长 的 各 类 生 物 菌 群 的 反 应, 最 终 转 化 为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得 到 彻 底 氧 化 去 除 好 氧 处 理 后 废 水 进 入 竖 流 式 沉 淀 池 中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去 除 不 溶 性 物 质, 沉 淀 池 出 水 进 入 中 间 水 池 由 中 间 水 泵 提 升 至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及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进 一 步 净 化 水 质 经 过 滤 后 的 废 水 再 进 入 消 毒 池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后 可 确 保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经 以 上 处 理 后, 本 项 目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废 水 可 以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由 于 10 处 收 费 站 所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水 量 较 小, 采 用 化 粪 池 处 理, 处 理 后 提 供 给 当 地 农 户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 应 加 强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424

425 项 目 沿 线 如 有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处 理 系 统, 建 议 项 目 设 置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中 心 收 费 站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应 纳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处 理 系 统, 不 需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6) 落 实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具 体 见 7.4 节 内 容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加 强 公 路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的 运 营 状 态, 减 少 车 辆 尾 气 的 排 放 ; (2) 加 强 组 织 管 理, 对 上 路 车 辆 进 行 检 查, 禁 止 车 况 差 超 载 装 卸 物 品 遮 盖 不 严 容 易 洒 落 的 车 辆 上 路, 同 时 加 强 对 收 费 人 员 的 技 能 培 训, 减 少 车 辆 滞 速 怠 速 状 态,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 (3) 拟 建 高 速 沿 线 有 2 处 服 务 区,2 处 停 车 区,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3 处, 10 处 收 费 站, 工 程 营 运 期 各 辅 助 设 施 厨 房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应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并 采 取 以 下 一 些 措 施 防 治 油 烟 废 气 的 污 染 :1 油 烟 废 气 应 经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禁 止 无 规 则 排 放 ;2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应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GB ), 安 装 与 经 营 规 模 相 匹 配 的 油 烟 净 化 措 施 ( 服 务 区 厨 房 安 装 等 离 子 油 烟 净 化 器,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可 视 食 堂 规 模 安 装 小 型 油 烟 净 化 器 ), 油 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不 大 于 2mg/m 3 ;3 应 当 定 期 对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保 证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并 保 存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4 油 烟 排 放 口 应 尽 量 避 开 易 受 影 响 的 建 筑 物, 保 证 离 开 最 近 建 筑 物 10m 以 上 ;5 餐 饮 所 需 燃 料 应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为 保 证 桥 下, 涵 洞 作 为 动 物 通 道 的 隐 蔽 性 需 求, 建 议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应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路 段 尤 其 是 桥 下 植 被 进 行 及 时 管 护 保 证 植 被 的 多 样 性 和 完 好 性 ; (2) 项 目 营 运 期, 应 对 绿 化 范 围 内 植 被 情 况 进 行 及 时 养 护, 尤 其 临 近 生 态 敏 感 区 路 段 的 绿 化 植 被, 要 保 证 与 周 边 环 境 景 观 的 协 调 ; (3) 加 强 营 运 期 车 辆 管 理 和 对 司 乘 人 员 的 宣 传 教 育, 避 免 车 况 较 差 或 有 安 全 隐 患 的 车 辆 上 路, 降 低 因 事 故 导 致 森 林 火 灾 的 可 能 性 路 域 生 态 绿 化 方 案 建 议 拟 建 工 程 用 地 范 围 全 面 绿 化, 可 起 到 保 护 路 基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美 化 路 容 景 观 的 作 用, 同 时 补 偿 因 公 路 征 地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起 到 调 节 沿 线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作 用 拟 建 公 路 的 绿 化 应 由 专 业 单 位 设 计, 这 里 仅 对 本 项 目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路 域 绿 化, 包 括 公 路 两 侧 边 坡 中 央 分 隔 带 互 通 立 交 区 服 务 区 等 设 施 区 提 出 一 些 绿 化 设 计 原 则 和 建 议 : 绿 化 设 计 原 则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恢 复 : 公 路 两 侧 植 被 恢 复 除 考 虑 路 基 防 护 水 土 保 持 外, 还 425

426 应 考 虑 公 路 景 观 及 环 保 作 用 ( 如 降 噪 吸 收 尾 气 污 染 物 等 ) 及 满 足 行 车 安 全 ( 不 得 遮 挡 司 机 视 线 ), 使 水 保 绿 化 美 化 有 机 的 融 为 一 体 坡 脚 至 排 水 沟 之 间 宜 植 常 绿 小 乔 木 灌 木, 排 水 沟 至 路 界 可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路 堤 路 堑 边 坡 : 路 堤 路 堑 草 皮 护 坡 应 选 择 当 地 根 系 发 达, 易 成 活, 生 长 快, 固 土 作 用 好 的 多 年 生 矮 草 种 草 皮 骨 架 护 坡 中 间 种 植 草 本 植 物, 草 种 可 选 择 结 缕 草 等 中 央 分 隔 带 : 中 央 分 隔 带 绿 化 应 具 有 夜 间 行 车 防 眩 功 能, 以 高 1.2m~1.5m 常 绿 灌 木 以 规 则 式 栽 植 为 主, 配 以 适 应 力 强 花 期 长 的 花 灌 木 ( 如 丰 花 月 季 等 ), 以 取 得 全 路 段 的 和 谐 一 致 种 植 方 式 可 采 取 多 种 植 物 进 行 轮 换 另 外, 在 其 空 隙 处 种 植 草 本 植 物, 草 种 可 选 择 高 羊 茅 狗 牙 根 结 缕 草 等 互 通 式 立 交 区 : 每 个 互 通 立 交 区 的 绿 化 应 具 有 地 区 特 色, 包 括 种 类 构 图 形 体 等 除 平 面 绿 化 外 还 应 作 垂 直 绿 化, 形 成 立 体 绿 化 景 区 匝 道 和 干 道 汇 合 处, 不 宜 种 植 遮 挡 视 线 的 树 木, 可 种 植 有 花 灌 木 草 皮, 但 其 高 度 不 能 超 过 司 机 的 视 高, 在 弯 道 外 侧 可 种 植 成 行 灌 木 或 乔 木, 用 以 引 导 司 机 行 车 方 向 乔 木 可 选 用 香 樟 等, 月 季 玫 瑰 黄 杨 杜 鹃 夹 竹 桃 紫 薇 栀 子 花 等, 草 种 可 选 用 高 羊 茅 狗 牙 根 结 缕 草 等 公 路 辅 助 设 施 :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的 绿 化 在 高 速 公 路 绿 化 中 是 比 较 丰 富 多 彩 的, 可 以 为 人 们 创 造 一 个 舒 适 的 生 活 和 休 息 环 境, 主 要 通 过 空 间 划 分 和 植 物 搭 配, 以 建 筑 物 为 主 体, 常 绿 草 坪 为 基 调, 可 设 置 一 些 树 丛 花 圃 栅 架 亭 台 等 缓 解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的 绿 化 措 施 : 夜 晚 车 辆 通 行 时 的 灯 光 和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的 路 灯 会 对 夜 晚 活 动 的 动 物 造 成 影 响, 应 在 穿 越 地 质 公 园 保 护 区 路 段 公 路 两 侧 栽 种 1.5 m~2 m 的 密 集 灌 木, 防 止 汽 车 灯 光 射 入 林 区 影 响 鸟 类 等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加 强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路 段 的 野 生 动 物 生 境 保 护, 涵 洞 口 桥 梁 下 部 应 营 造 好 绿 化 植 被, 补 种 一 定 数 量 的 本 地 乔 灌 木 并 减 少 人 为 活 动 的 痕 迹, 有 利 于 动 物 通 行 在 适 地 适 树 适 地 适 草 的 原 则 下, 树 种 草 种 的 选 择 时 应 对 各 地 区 的 地 形 土 壤 和 气 候 条 件 等 作 详 细 调 查, 优 先 选 用 当 地 物 种, 以 免 对 当 地 生 态 平 衡 造 成 影 响 绿 化 工 程 实 施 高 速 公 路 的 绿 化 既 不 同 于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又 与 造 林 有 别 公 路 绿 化 应 具 有 营 运 期 的 安 全 舒 适, 诱 导 视 线, 防 眩 及 路 容 景 观 等 功 能, 同 时 还 应 具 有 乘 客 在 快 速 运 动 下 观 赏 的 效 果 因 此 公 路 绿 化 应 由 专 业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绿 化 工 程 设 计 应 在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完 成 后 及 时 进 行, 使 设 计 工 作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以 保 证 设 计 质 量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实 行 招 投 标 制, 并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以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本 项 目 跨 越 输 油 输 气 管 线 污 染 防 治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经 项 目 设 计 部 门 核 实, 本 项 目 跨 越 管 线 为 保 证 施 工 期 项 目 跨 越 管 线 不 造 成 环 426

427 境 污 染 及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本 报 告 提 出 以 下 环 保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1) 施 工 前 1 施 工 前 与 各 管 道 管 理 部 门 联 系, 提 交 跨 越 施 工 报 告, 并 请 管 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现 场 交 底 和 监 督, 确 定 管 线 具 体 位 置 以 及 管 线 的 埋 深 标 高, 然 后 编 制 详 细 的 跨 越 施 工 方 案, 经 相 应 的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2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及 石 油 管 道 管 理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做 好 施 工 准 备, 制 定 可 靠 的 施 工 安 全 措 施 施 工 时, 邀 请 相 应 管 理 部 门 业 主 监 理 人 员 派 人 进 行 监 督 指 导 3 项 目 测 量 放 线 后, 在 跨 越 管 道 施 工 场 界 设 置 显 著 标 示, 提 醒 施 工 人 员 注 意 安 全 和 规 范 操 作 4 对 于 石 油 管 道 的 跨 越 施 工, 必 须 要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严 格 按 照 方 案 要 求 施 工 规 范 及 有 关 行 业 标 准 组 织 施 工, 制 定 相 应 的 施 工 程 序, 确 保 石 油 管 道 的 运 行 安 全 (2) 施 工 过 程 中 1 施 工 时, 按 照 管 道 标 志 桩 用 检 测 仪 器 重 新 进 行 定 位, 准 确 确 定 其 位 置 和 走 向 2 按 照 设 计 图 纸 用 全 站 仪 对 涵 洞 基 础 外 边 线 进 行 测 设, 并 用 木 桩 予 以 定 位 测 设 完 后 核 对 涵 洞 纵 横 轴 线 的 地 形 剖 面 图 是 否 与 设 计 图 相 符 3 施 工 前, 组 织 技 术 人 员 认 真 会 审 跨 越 管 线 段 的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根 据 工 程 的 要 求 和 特 点, 组 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编 写 实 施 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严 格 按 照 项 目 质 量 体 系 程 序 的 内 容 要 求, 编 制 施 工 计 划, 确 定 适 用 的 实 施 机 械 仪 器 设 备 并 落 实 配 备 4 将 项 目 穿 越 管 线 处 作 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管 力 度 427

428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控 计 划 13.1 环 境 管 理 的 目 的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分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其 管 理 机 构 包 括 环 境 管 理 监 督 执 行 和 监 测 机 构 该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由 本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通 过 环 境 管 理, 以 达 到 如 下 目 的 : (1) 使 拟 建 公 路 的 建 设 落 实 环 保 三 同 时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及 沿 线 各 区 县 的 环 保 要 求, 并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 (2) 通 过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实 施, 将 拟 建 公 路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少 至 最 低 程 度, 使 沿 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有 保 障 13.2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管 理 机 构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及 职 责 见 表 表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管 理 机 构 名 称 广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项 目 公 司 机 构 职 责 总 体 负 责 全 省 包 括 本 项 目 在 内 的 所 有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制 定 全 省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 协 调 建 设 单 位 与 环 保 部 门 之 间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 指 导 建 设 单 位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管 理 措 施 负 责 拟 建 项 目 落 实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的 实 施 ; 负 责 设 计 施 工 营 运 各 个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审 批 资 料 的 收 集 和 归 档, 为 该 工 程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提 供 相 关 的 环 保 文 件 资 料 ; 负 责 营 运 期 的 环 保 设 施 维 护 检 修 与 保 养 工 作 等 监 督 机 构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机 构 为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湛 江 市 环 保 局 及 沿 线 区 县 级 环 保 局 等 机 构 人 员 要 求 施 工 期 承 担 现 场 监 督 任 务 的 项 目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营 运 期 负 责 日 常 管 理 相 关 人 员, 这 些 人 员 应 具 备 必 要 的 环 保 知 识, 并 具 备 公 路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经 验 13.3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拟 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见 表

429 环 境 问 题 一 施 工 期 1. 施 工 噪 声 2. 水 利 灌 溉 系 统 3. 地 表 水 污 染 4. 大 气 污 染 5. 建 材 运 输 6. 施 工 营 地 7. 生 态 环 境 二 营 运 期 1. 噪 声 与 空 气 污 染 2. 地 表 水 污 染 表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打 桩 作 业 ; 施 工 道 路 如 运 输 物 料 的 车 辆 途 经 学 校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 加 强 与 道 路 交 叉 处 的 施 工 组 织 和 施 工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扰 民 现 象 现 有 灌 溉 或 排 水 设 施 如 损 坏, 须 及 时 进 行 恢 复 或 新 建 ; 禁 止 将 施 工 废 料 和 泥 浆 抛 洒 入 现 有 的 灌 溉 和 排 水 系 统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船 只 须 严 格 检 查,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禁 止 将 废 油 施 工 垃 圾 等 抛 入 沿 线 河 流 水 库 等 水 体 ; 禁 止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范 围 内 设 置 弃 渣 场 预 制 场 施 工 营 地 建 材 堆 场 物 料 拌 和 站 等 ; 沥 青 油 类 漆 料 等 化 学 品 不 得 堆 置 于 河 流 水 库 鱼 塘 等 水 体 附 近, 须 备 有 遮 盖 的 帆 布 等 设 施, 防 止 施 工 物 料 随 雨 水 进 入 水 体 ; 施 工 营 地 设 化 粪 池, 禁 止 污 水 直 排 河 流 水 库 和 鱼 塘 等 水 体 ; 施 工 产 生 的 污 水 须 经 沉 淀 池 澄 清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砂 石 灰 等 易 洒 落 物 料 运 输 和 临 时 存 放, 应 采 取 防 风 遮 盖 措 施 ; 施 工 单 位 配 备 洒 水 车, 对 施 工 道 路 经 常 进 行 洒 水 以 减 轻 扬 尘 污 染 与 沿 线 村 镇 慎 密 协 商, 合 理 选 择 横 穿 现 有 道 路 的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 粉 状 建 材 的 运 输 应 加 盖 蓬 布 等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 制 定 建 材 运 输 计 划, 避 开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高 峰, 防 止 交 通 堵 塞 施 工 营 地 应 设 置 化 粪 池, 底 泥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抽 运 ;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应 集 中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保 护 耕 地, 减 少 公 路 临 时 占 地, 作 好 临 时 用 地 的 恢 复 工 作 ; 保 护 植 被, 及 时 恢 复 被 破 坏 的 地 表 ; 穿 越 生 态 敏 感 区 路 段 施 工 前, 由 当 地 林 业 ( 渔 业 ) 部 门 和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划 出 保 护 线, 明 确 保 护 对 象 和 保 护 范 围 ; 做 好 路 基 互 通 立 交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 对 弃 渣 场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并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 优 选 施 工 时 间,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是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繁 殖 和 觅 食 的 高 峰 段, 应 禁 止 在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进 行 爆 破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作 业 ; 植 被 较 好, 鸟 类 分 布 较 为 集 中 的 路 段 施 工 时, 应 尽 量 避 免 在 晨 昏 和 晚 上 进 行 爆 破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作 业 ; 在 林 区 路 段 的 施 工 应 注 意 防 火, 施 工 用 火 要 向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申 报 取 得 批 准 ; 生 态 严 控 区 内 设 置 的 弃 渣 场 应 严 格 按 照 生 态 严 控 区 专 项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选 址 及 环 保 要 求 ; 禁 止 将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弃 土 场 等 设 置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根 据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200m 内, 建 议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不 宜 批 准 建 设 居 民 区 学 校 和 医 院 等 敏 感 建 筑 物 ; 通 过 加 强 公 路 交 通 管 理, 可 有 效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 实 施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执 行 汽 车 排 放 车 检 制 度, 禁 止 尾 气 超 标 车 辆 上 路 行 驶 为 跨 越 Ⅱ 类 水 体 的 桥 梁 路 段 设 计 完 善 的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确 保 将 事 故 径 流 流 入 两 侧 设 置 的 收 集 池 中, 并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对 跨 桥 梁 进 行 两 侧 防 撞 护 栏 设 计, 并 设 有 24 小 时 监 控 系 统 落 实 单 位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负 责 机 构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429

430 环 境 问 题 3. 危 险 品 泄 漏 风 险 4. 环 境 监 测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路 侧 排 水 禁 止 排 入 沿 线 鱼 塘 及 农 田 ;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收 费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按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处 理 措 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并 纳 入 当 地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之 中 监 测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部 颁 布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落 实 单 位 项 目 公 司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13.4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为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根 据 本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及 时 调 整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为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时 间 和 实 施 方 案 提 供 依 据 监 测 机 构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承 担,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监 测, 编 制 监 测 报 告, 提 供 给 项 目 公 司, 并 接 受 广 东 省 湛 江 市 及 沿 线 各 区 县 环 保 局 的 监 督 监 测 计 划 实 施 拟 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监 测 计 划 包 括 环 境 噪 声 水 体 水 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因 此 应 根 据 施 工 时 间, 对 不 同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时 间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具 体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至 表 阶 段 施 工 期 监 测 地 点 灰 土 搅 拌 站 和 无 铺 装 施 工 道 路 表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 环 境 空 气 ) 监 测 项 目 TSP 监 测 频 次 每 季 度 一 次 + 不 定 期 抽 查 营 运 鸦 翠 根 冷 水 村 广 东 2 年 NO 期 海 洋 大 学 文 参 村 等 2 1 次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调 整 监 测 历 时 3 日 3 日 采 样 时 间 连 续 12 小 时 采 样 连 续 18 小 时 采 样 实 施 机 构 有 资 质 监 测 单 位 同 上 负 责 机 构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阶 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监 测 地 点 鸦 翠 根 冷 水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文 参 村 鸦 翠 根 冷 水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文 参 村 表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 环 境 噪 声 ) 监 测 项 目 L Aeq 监 测 频 次 主 要 在 路 基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阶 段 监 测 4 次 / 年 监 测 历 时 采 样 时 间 实 施 机 构 2 日 昼 夜 各 1 次 L Aeq 1 次 / 年 2 日 昼 夜 各 1 次 受 业 主 委 托 的 有 资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项 目 公 司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调 整 430

431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超 标 较 严 重 的 敏 感 点 可 以 采 取 临 时 性 的 降 噪 措 施, 如 设 隔 声 板 等, 同 时 制 定 好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施 工 时 的 施 工 管 理 计 划 表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 地 表 水 ) 监 测 采 样 实 施 阶 段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历 时 时 间 机 构 ph CODcr SS 桥 梁 施 工 监 测 4 次 / 每 日 1受 业 主 委 托 的 有 资 施 工 期 3 日 石 油 类 氨 氮 年, 连 续 3 日 / 次 次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地 点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水 体 施 工 处 ( 上 游 下 游 处 ) 营 运 期 ph CODcr SS 每 日 1受 业 主 委 托 的 有 资 1 次 / 年, 连 续 3 日 / 次 3 日 石 油 类 氨 氮 次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计 划 费 用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水 口 排 放 口 按 照 以 上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量, 估 算 监 测 费 用 如 下 : 施 工 期 :25 万 元 / 年 3 年 =75 万 元 ; 营 运 期 :10 万 元 10 年 =100 万 元 ( 纳 入 营 运 公 司 费 用 ) 13.5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负 责 机 构 项 目 公 司 项 目 公 司 根 据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文 要 求, 开 展 本 项 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并 作 为 工 程 监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管 理 体 系 环 境 监 理 目 的 保 证 拟 建 项 目 环 保 设 计 环 境 影 响 文 件 及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顺 利 实 施, 保 证 施 工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保 条 款 切 实 得 到 落 实 监 理 范 围 本 工 程 所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区 域 包 括 路 基 桥 梁 施 工 现 场 弃 渣 场 等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区 以 及 上 述 范 围 内 施 工 对 周 边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区 域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及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环 境 监 理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有 : (1) 审 查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正 确 落 实 了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文 件 及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2)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工 程 施 工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3)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动 植 物 保 护 生 态 水 声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的 减 缓 措 施 是 否 做 到, 是 否 按 照 有 关 环 境 标 准 进 行 阶 段 验 收 ; 审 核 工 程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条 款 (4) 系 统 记 录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效 果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5) 及 时 向 工 程 监 理 组 反 映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与 建 议 431

432 (6) 负 责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和 总 结 的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框 架 (1) 建 立 健 全 完 善 的 环 境 监 理 保 障 组 织 体 系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具 有 双 重 性, 又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性, 须 设 置 专 职 机 构 和 配 备 专 职 人 员 建 议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范 围, 要 求 工 程 监 理 中 有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按 工 程 质 量 和 环 保 质 量 双 重 要 求, 对 项 目 进 行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和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必 须 接 受 国 家 环 保 部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及 沿 线 区 县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2) 执 行 环 保 法 规, 制 订 实 施 细 则 在 执 行 国 家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法 规 的 基 础 上, 按 本 项 目 的 环 评 文 件 及 报 告 书 制 定 的 环 境 监 测 和 监 理 计 划, 制 定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及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等 有 关 环 保 制 度 (3)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制 度 主 要 工 作 制 度 :1 记 录 制 度 : 描 述 检 查 情 况, 分 析 环 境 问 题 发 生 的 原 因 及 责 任 单 位, 初 步 处 理 意 见 2 报 告 制 度 : 包 括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月 报 半 年 评 估 报 告 等 3 文 件 告 知 制 度 :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与 承 包 商 之 间 只 是 工 作 上 的 关 系, 双 方 办 事 均 通 过 函 文 确 认 4 环 境 例 会 制 度 :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环 保 会 议, 总 结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情 况 召 集 承 包 商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等 商 讨 研 究, 针 对 存 在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形 成 实 施 方 案 环 境 监 理 信 息 管 理 为 及 时 将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信 息 在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之 间 传 递, 制 定 监 理 信 息 结 构 如 下 :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总 部 ( 含 环 境 监 理 ) 工 程 领 导 小 组 设 计 单 位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环 境 监 理 部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沿 线 环 保 局 施 工 项 目 经 理 部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详 见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监 理 计 划 的 重 点 是 跨 Ⅱ 432

433 类 水 体 桥 梁 路 段 施 工 及 穿 越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和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施 工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现 场 工 作 重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理 地 点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具 体 内 容 1 经 过 Ⅱ 类 水 体 桥 梁 施 工 路 段 严 禁 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Ⅱ 类 水 体 旁 堆 放 和 沥 青 油 类 石 灰 水 泥 等 物 料 ; 监 督 经 过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Ⅱ 类 水 体 桥 梁 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是 否 经 过 严 格 的 漏 油 检 查, 避 免 在 水 上 施 工 时 发 生 油 料 泄 漏,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便 道 生 态 敏 感 区 路 段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学 校 和 集 中 居 民 区 路 基 工 程 区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区 6 取 弃 土 场 监 督 施 工 承 包 商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了 标 书 中 的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教 育 ; 监 督 在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干 厕, 采 用 化 粪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鼓 励 还 田, 底 泥 由 环 卫 部 门 抽 运 ; 施 工 营 地 的 污 水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Ⅱ 类 水 体 及 沿 线 鱼 塘 ; 监 督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垃 圾 是 否 堆 放 在 固 定 地 点, 其 堆 放 点 选 址 是 否 远 离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武 陵 水 库 等 水 体, 是 否 由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理 对 于 地 质 公 园 和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在 施 工 人 员 和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前,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护 林 防 火 等 知 识 宣 传 培 训 与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对 自 然 资 源 保 护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初 步 掌 握 资 源 保 护 措 ; 对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地 质 公 园 路 段, 施 工 期 间 要 注 意 森 林 防 火 要 特 别 注 意 根 据 不 同 动 物 的 繁 殖 与 觅 食 特 性, 减 少 人 类 的 干 扰 同 时 通 过 加 强 对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的 科 普 宣 传, 共 同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的 保 护 工 作 ; 建 设 完 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责 任 制, 落 实 责 任 人,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知 识 教 育 和 管 理,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意 识, 杜 绝 施 工 人 员 非 法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 监 督 项 目 施 工 前, 是 否 先 聘 用 当 地 林 业 技 术 人 员 及 专 家 对 工 程 沿 线 砍 伐 区 进 行 识 别 和 标 识 野 生 国 家 保 护 植 物 ; 监 督 施 工 前 是 否 与 环 境 敏 感 区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明 确 施 工 界 限 ; 监 督 施 工 期 间 是 否 尽 量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敏 感 区 路 段 车 辆 运 输 是 否 禁 止 鸣 笛 ; 监 督 敏 感 区 路 段 尽 量 避 免 或 者 减 少 爆 破, 尽 量 使 用 机 械 开 挖, 以 减 少 突 发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干 扰 ; 施 工 期 间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或 发 现 受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进 行 救 护 与 治 疗 杜 绝 人 为 对 工 程 红 线 外 范 围 内 及 周 边 野 生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行 为, 严 禁 乱 砍 乱 伐, 并 安 排 专 人 监 督 管 理 ; 监 督 施 工 场 地 是 否 尽 量 远 离 学 校 集 中 居 民 区 ; 监 督 是 否 按 照 环 评 要 求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若 需 要 在 夜 间 施 工 时, 应 严 禁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根 据 不 同 的 占 地 类 型, 对 占 用 的 水 田 旱 地 园 地 及 林 地 的 表 层 土 壤 分 别 进 行 剥 离 ; 表 土 剥 离 后, 就 近 堆 放 于 临 时 堆 土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主 要 布 设 在 旱 桥 桥 底 和 交 叉 工 程 区 的 空 闲 地 内, 不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 临 时 堆 土 场 应 布 设 临 时 覆 盖 拦 挡 及 排 水 沉 沙 措 施, 减 少 径 流 对 土 体 的 冲 刷 严 禁 在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 严 禁 在 地 质 公 园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是 否 按 照 设 计 433

434 序 号 监 理 地 点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具 体 内 容 7 其 它 共 同 监 理 ( 督 ) 事 项 施 工 期 监 理 费 用 拟 定 的 取 弃 土 场, 是 否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在 弃 土 过 程 中 是 否 注 意 减 少 占 用 农 田 破 坏 植 被 ; 取 弃 土 结 束 后 是 否 进 行 了 恢 复, 恢 复 效 果 是 否 达 到 要 求 监 督 搅 拌 站 设 置 位 置 的 合 理 性, 是 否 采 用 集 中 的 厂 拌 方 式 ; 搅 拌 站 距 沿 线 敏 感 点 距 离 不 小 于 200m, 并 设 在 当 地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一 侧 ; 对 沿 线 施 工 便 道 新 铺 设 路 面 和 进 出 堆 场 的 道 路 是 否 进 行 不 定 期 洒 水 ; 监 督 施 工 人 员 有 无 砍 伐 破 坏 施 工 区 以 外 的 植 被 和 农 作 物 施 工 期 监 理 费 用 包 括 监 理 人 员 服 务 费 办 公 设 施 费 生 活 设 施 费 培 训 费 及 交 通 设 施 费 用 等, 初 步 估 算 如 表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费 估 算 项 目 费 用 ( 万 元 ) 说 明 监 理 人 员 服 务 费 元 / 月 36 月 3 人 监 理 办 公 设 施 费 8.0 按 1 处 计, 按 8 万 元 / 处 计 算 监 理 生 活 设 施 费 10.0 按 1 处 计, 按 10 万 元 / 处 计 算 培 训 与 交 通 设 施 费 15.0 按 5 万 元 / 年 计 算 合 计 主 要 环 保 费 用 估 算 根 据 拟 建 公 路 的 环 保 措 施, 估 算 出 公 路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为 万 元 ( 含 新 增 水 保 投 资 ), 约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1.04% 具 体 如 表 所 示 表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环 保 项 目 措 施 内 容 数 量 噪 声 防 治 水 污 染 防 治 及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金 额 ( 万 元 ) 备 注 施 工 期 临 时 隔 声 屏 障 / / 计 入 工 程 主 体 投 资 营 运 期 通 风 隔 声 窗 714 户 357 施 工 期 实 施, 按 5000 元 / 户 计 声 屏 障 措 施 延 米 5986 施 工 营 地 设 临 时 化 粪 池 按 10 处 营 地 计 营 运 期 实 施, 平 均 按 2000 元 / 平 米 计 20 设 置 于 沿 线 的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沉 淀 池 按 50 个 计 50 设 置 于 沿 线 的 施 工 场 地 2 处 服 务 区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 含 隔 油 沉 砂 预 处 理 装 置 ) 2 处 停 车 区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 含 隔 油 沉 砂 预 处 理 装 置 ) 3 处 养 护 工 区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 含 隔 油 沉 砂 预 处 理 装 置 ) 管 理 分 中 心 ( 含 隔 油 沉 砂 预 处 理 装 置 ) 2 处 480 每 处 2 套 2 处 480 每 处 2 套 3 处 300 每 处 1 套 1 处 100 每 处 1 套 434

435 环 保 项 目 措 施 内 容 数 量 金 额 ( 万 元 ) 备 注 收 费 站 设 化 粪 池 收 集 及 处 理 10 座 45 每 座 容 积 10m 3 工 程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设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 管 网 系 统 桥 两 侧 6 座 180 类 比 估 算 收 集 池 ) 工 程 跨 越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设 置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 750 类 比 估 算 ( 事 故 收 集 池 等 ) 对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 主 河 ) 区 桥 梁 桥 面 设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监 控 系 / / 计 入 主 体 工 程 东 海 河 统 应 急 电 话 应 急 设 备 及 器 材 42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 6 处 6 警 示 标 志 牌 按 1 万 元 / 只 估 算 路 段 设 限 速 警 示 标 志 牌 洒 水 车 - - 施 工 单 位 自 备 临 时 抑 尘 覆 盖 物 ( 草 包 帆 布 等 ) 全 线 20 类 比 估 算 大 气 防 治 服 务 区 收 费 站 停 车 区 管 理 21 处 63 类 比 估 算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油 烟 净 化 系 统 公 路 挖 填 区 桥 涵 区 弃 土 场 临 建 工 程 区 水 保 工 程 临 时 边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防 护 墙 沉 淀 池 等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新 增 水 保 投 资, 根 据 水 保 专 题 生 态 保 护 雨 季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材 料, 塑 料 薄 膜 报 告 措 施 草 包 等 沿 线 绿 化 及 临 时 占 地 生 态 恢 复 费 挡 土 墙 浆 砌 片 石 等 防 护 工 程 施 工 期 生 态 敏 感 区 监 理 费 用 - / 纳 入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总 费 用 辐 射 防 护 辐 射 防 护 环 保 费 文 物 保 护 文 物 保 护 预 留 全 线 11.5 类 比 估 算 环 境 管 理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3 年 施 工 期 监 测 实 施 3 年 75 环 境 监 测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实 施 纳 入 营 运 公 司 费 用 竣 工 验 收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类 比 总 计 三 同 时 环 保 验 收 拟 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三 同 时 环 保 验 收 主 要 内 容 见 表

436 表 本 项 目 三 同 时 环 保 设 施 验 收 一 览 表 序 号 分 项 验 收 内 容 备 注 一 组 织 机 构 是 否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书 要 求, 成 立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由 项 目 公 司 动 态 监 测 是 否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书 要 求,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和 监 理, 二 在 提 交 验 收 资 料 每 次 或 每 年 的 监 测 报 告 和 监 理 报 告 是 否 进 行 存 档 申 请 报 告 时 环 保 设 施 三 进 行 试 运 营 期 间 环 保 设 施 效 果 监 测, 并 将 监 测 报 告 存 档 提 供 效 果 监 测 四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内 容 1 噪 声 声 屏 障 :26 处 敏 感 点 ( 上 甶 村 斜 楼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河 边 仔 光 岭 村 山 埇 表 高 坡 江 永 平 林 仔 松 白 排 石 滩 踏 窖 村 河 仔 牛 枙 山 黄 桐 根 昌 考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铺 仔 山 笃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文 参 村 深 沟 村 颜 村 陈 村 仔 ) 设 声 屏 障, 声 屏 障 总 长 延 米, 费 用 5986 万 元 每 个 敏 感 点 实 施 的 声 屏 障 长 度 及 高 度 见 表 , 实 施 阶 段 一 般 在 路 面 施 工 完 毕 后 进 行, 以 满 足 4a/2 类 区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通 风 隔 声 窗 : 安 装 隔 声 窗 40 处 ( 平 田 村 潭 村 仔 油 柑 坡 黄 竹 岭 外 村 旧 屋 村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牛 其 洋 桥 头 射 马 仔 合 水 村 长 岭 咀 长 坡 久 辉 塘 长 坡 墩 罗 屋 田 罗 屋 田 仔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颜 村 大 朋 村 西 边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海 尾 村 平 山 洋 内 村 新 村 当 铺 街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 共 714 户, 估 算 隔 声 窗 总 费 用 357 万 元 共 计 : 声 屏 障 延 米 ; 通 风 隔 声 窗 714 户 每 个 敏 感 点 实 施 的 隔 声 窗 见 表 , 一 般 在 公 路 营 运 阶 段 来 实 施, 依 据 公 路 营 运 期 交 通 量 及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一 旦 出 现 超 标, 予 以 实 施 隔 声 窗 措 施, 以 满 足 敏 感 点 室 内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2 废 水 对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的 桥 梁 设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运 输 车 辆 危 险 品 泄 漏, 要 求 每 个 收 集 池 作 防 渗 处 理 经 收 集 池 收 集 的 危 险 品,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对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的 桥 梁 设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监 控 系 统 ; 对 项 目 所 设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2 处 养 护 工 区 3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1 处 设 置 污 水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就 近 排 入 农 灌 渠 对 项 目 所 设 10 处 收 费 站, 设 化 粪 池 处 理, 还 田 436

437 序 号 分 项 验 收 内 容 备 注 3 生 态 #1 取 土 场 位 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陆 域 范 围 内,#10 取 土 场 占 用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选 址 不 合 理 本 报 告 对 设 置 取 土 场 提 出 调 整 建 议 :#1 #10 两 处 取 土 场, 应 调 整 出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和 武 陵 水 库 等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1# 弃 渣 场 位 于 生 态 严 控 区 范 围 内, 选 址 较 不 合 理, 选 址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环 保 要 求 ;2# 弃 渣 场 位 于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陆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选 址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环 保 要 求, 选 址 较 不 合 理 ;12# 弃 渣 场 部 分 位 于 湖 光 岩 风 景 名 胜 区 范 围 内, 选 址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环 保 要 求, 选 址 较 不 合 理 新 的 选 址 位 置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不 得 设 置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范 围 内, 周 边 200m 无 村 庄 及 河 流 水 系,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防 治 措 施, 弃 渣 完 毕 后 加 强 绿 化, 避 免 对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产 生 冲 突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 包 括 施 工 便 道 ), 是 否 按 要 求 进 行 原 地 类 生 态 恢 复 制 定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和 防 范 措 施 对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设 径 流 收 集 装 置, 收 集 运 输 车 辆 危 4 环 境 险 品 泄 漏, 要 求 每 个 收 集 池 作 防 渗 处 理 经 收 集 池 收 集 的 危 险 品, 应 委 托 风 险 防 范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对 跨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设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防 落 网 监 控 系 统 限 速 警 示 标 志 和 应 急 电 话 实 施 时 间 : 工 程 完 工 通 车 前 安 装 完 毕 5 放 射 性 预 防 主 要 包 括 含 有 较 高 放 射 性 弃 土 ( 石 ) 的 处 理 施 工 人 员 防 护 等 内 容 6 环 境 空 气 对 施 工 路 段 内 的 施 工 道 路 或 临 时 道 路 经 常 进 行 洒 水 ; 水 泥 砂 石 灰 等 易 洒 落 散 装 物 料 运 输 和 临 时 存 放, 采 取 防 风 遮 盖 措 施 沿 线 2 处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3 处 养 护 中 心 10 处 收 费 站 的 厨 房 加 装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油 烟 通 过 烟 囱 排 放 7 其 他 设 立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开 展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等 文 件 应 作 为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支 撑 文 件 437

438 第 十 四 章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带 来 的 生 态 效 益 的 损 失 越 来 越 受 到 重 视, 关 于 类 似 线 性 工 程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尚 无 成 熟 的 定 量 估 算 方 法, 本 报 告 尝 试 地 对 社 会 经 济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经 济 损 益 作 定 量 分 析, 对 环 保 投 资 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作 简 要 的 定 性 分 析 14.1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损 失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占 用 了 大 量 的 土 地, 直 接 导 致 了 沿 线 区 域 农 业 经 济 的 损 失 由 于 沿 线 占 用 的 土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耕 地 林 地 和 园 地,, 也 是 项 目 沿 线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的 主 要 土 地 类 型, 因 此 以 下 简 要 对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产 生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损 失 进 行 估 算 通 过 查 阅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社 会 经 济 统 计 资 料 可 得 项 目 沿 线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的 年 产 值, 从 而 估 算 得 到 项 目 占 地 导 致 的 经 济 损 失 合 计 约 万 元 / 年, 具 体 计 算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造 成 的 社 会 经 济 损 失 估 算 表 类 型 项 目 占 地 量 平 均 产 值 项 目 占 地 的 损 失 值 ( 亩 ) ( 万 元 / 亩 年 ) ( 万 元 / 年 )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合 计 ( 万 元 / 年 ) 生 态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损 失 的 类 型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是 一 个 带 状 工 程, 对 区 域 生 态 功 能 的 损 失 直 接 表 现 在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的 改 变 植 被 破 坏 而 引 起 由 于 拟 建 公 路 占 用 的 主 要 土 地 类 型 为 林 地 ( 包 括 果 园 ) 和 农 田, 因 此, 以 下 主 要 针 对 林 地 和 耕 地 探 讨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损 失 : 林 地 : 森 林 为 人 类 提 供 较 大 的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据 Robert Costanza 对 全 球 生 态 系 统 的 估 算, 森 林 提 供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的 单 位 价 值 仅 次 于 湿 地 和 河 流, 位 居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第 三 位 森 林 砍 伐 必 将 导 致 森 林 的 诸 多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如 土 壤 有 机 质 涵 养 水 源 保 护 土 壤 固 定 CO 2 营 物 质 循 环 等 丧 失 本 评 价 仅 估 算 公 路 建 设 带 来 的 森 林 砍 伐 所 丧 失 的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的 货 币 价 值, 即 在 涵 养 水 源 保 护 土 壤 固 定 CO 2 释 放 O 2 营 养 物 质 循 环 吸 收 污 染 物 等 方 面 损 失 438

439 据 统 计, 拟 建 项 目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林 地 3843 亩 园 地 亩, 主 要 类 型 包 括 荔 枝 龙 眼 等 经 济 林 马 尾 松 桉 树 林 及 灌 草 丛 等 农 田 : 农 田 的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主 要 表 现 为 : (1) 大 气 的 调 节, 即 农 作 物 吸 收 固 定 温 室 气 体 CO 2 的 功 能 以 及 释 放 O 2 的 功 能 ; (2) 阻 滞 地 表 径 流 减 轻 洪 涝 危 害 ; (3) 净 化 环 境 的 功 能 本 评 价 仅 估 算 农 地 占 用 所 造 成 的 固 定 CO 2 和 释 放 O 2 的 经 济 损 失 据 统 计, 拟 建 公 路 占 用 耕 地 亩 生 态 损 失 的 货 币 估 价 林 地 占 用 带 来 的 生 态 损 失 货 币 估 价 (1) 固 定 CO 2 和 释 放 氧 气 减 少 损 失 的 经 济 价 值 用 替 代 市 场 法 估 算 公 路 建 设 导 致 植 被 破 坏 减 少 CO 2 固 定 量 和 O 2 产 生 量 的 损 失 森 林 砍 伐 后 固 定 CO 2 的 经 济 损 失 可 根 据 下 式 计 算 : Vc=Qc Pt =1.63 ri Sj Pt 其 中 :Vc: 为 固 定 CO 2 损 失 的 价 值 ( 元 ); Qc: 为 固 定 CO 2 的 量 (t); Ri: 为 第 i 树 种 的 净 生 长 量 (t/(hm 2.a)); Si: 为 第 i 类 森 林 的 面 积 (hm 2 ); Pt: 为 固 碳 造 林 的 成 本 ( 元 /t), 人 工 固 碳 造 林 的 成 本 取 元 /t 同 样, 减 少 O 2 释 放 量 损 失 的 经 济 价 值 可 根 据 下 式 计 算 : Vo=Qo po =1.19 ri (1+c) Sj po 其 中 :Vo: 为 减 少 氧 气 释 放 量 损 失 的 价 值 ( 元 ); Qo: 为 释 放 O 2 的 量 (t); Ri: 为 第 i 树 种 的 净 生 长 量 (t/(hm 2.a)); C: 为 枝 桠 及 树 根 年 生 长 量 占 木 材 年 生 长 量 的 比 值 ( 干 重 计 %), 取 0.25; Si: 为 第 i 类 森 林 的 面 积 (hm 2 ); Po: 为 氧 气 的 造 林 成 本 ( 元 /t), 取 元 /t( 周 冰 冰, 李 忠 魁,2000) 本 项 目 拟 砍 伐 的 森 林 主 要 是 果 树 林 马 尾 松 林 桉 树 林 及 灌 木 林 等, 总 面 积 为 亩, 则 森 林 砍 伐 导 致 固 定 CO 2 的 损 失 量 为 t/a, 释 放 氧 气 的 减 少 量 为 439

440 t/a 再 分 别 乘 以 它 们 的 影 子 价 格, 得 到 森 林 砍 伐 在 CO 2 固 定 和 O 2 释 放 方 面 损 失 的 价 值 分 别 为 万 元 /a 和 万 元 /a, 共 计 为 万 元 /a (2) 吸 收 污 染 物 损 失 的 经 济 价 值 森 林 能 够 吸 收 二 氧 化 硫 氟 化 氢 氯 气 和 其 他 有 害 气 体, 还 具 有 降 低 光 化 学 烟 雾 污 染 和 净 化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作 用 此 外, 森 林 还 具 有 很 强 的 滞 尘 功 能, 能 显 著 减 弱 空 气 中 的 飘 尘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估 算 森 林 吸 收 SO 2 和 削 减 粉 尘 的 经 济 损 失 森 林 砍 伐 导 致 的 吸 收 污 染 物 损 失 的 经 济 价 值 可 根 据 下 式 估 算 : Vd= Qi pi= Si Aim Pm 其 中 :Vd: 为 吸 收 污 染 物 损 失 的 经 济 价 值 ( 元 ); Qi: 为 第 i 类 林 分 吸 收 污 染 物 的 量 (t/hm 2 ); Si: 为 第 i 类 林 分 的 面 积 (hm 2 ); Aim: 为 第 i 类 林 分 第 m 类 污 染 物 的 单 位 面 积 的 吸 收 量 (t/hm 2 ); Pm: 为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单 位 成 本 ( 元 /t) 根 据 中 国 生 物 多 样 性 国 情 研 究 报 告, 针 阔 叶 林 对 SO 2 的 吸 收 能 力 值 分 别 为 kg/(hm 2.a) 和 88.65kg/(hm 2.a), 针 阔 叶 林 的 滞 尘 能 力 为 33.2t/(hm 2.a) 和 10.11t/(hm 2.a); 每 削 减 1tSO 2 的 投 资 成 本 为 600 元, 削 减 粉 尘 的 成 本 为 170 元 /t, 拟 建 公 路 占 用 的 针 阔 叶 林 的 面 积 比 例 假 设 为 1:1, 据 此 估 算 出 森 林 砍 伐 后 每 年 吸 收 SO 2 的 经 济 损 失 为 万 元 /a, 削 减 粉 尘 的 经 济 损 失 为 万 元 /a 耕 地 占 用 带 来 的 生 态 损 失 货 币 估 价 关 于 农 作 物 在 CO 2 固 定 和 O 2 释 放 方 面 损 失 的 量, 引 用 黄 承 嘉 对 泉 厦 高 速 公 路 生 态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时 的 参 数 ( 毛 文 永 等 ),O 2 的 释 放 量 农 作 物 取 6.5t/(hm 2.a), 相 应 地, 农 作 物 CO 2 固 定 量 为 8.89t/(hm 2.a) 本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公 顷, 则 该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的 固 定 CO 2 损 失 量 为 t/a, 释 放 O 2 减 少 量 为 t/a 得 到 占 用 农 地 在 CO 2 固 定 和 O 2 释 放 方 面 损 失 的 价 值 共 计 万 元 /a 14.3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公 路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可 能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干 扰 和 破 坏, 但 采 取 一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这 些 破 坏 和 干 扰 可 以 得 以 减 缓 主 要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包 括 设 置 的 隔 声 窗 和 声 屏 障 水 污 染 防 治 洒 水 车 绿 化 等 措 施 经 估 算, 拟 建 公 路 用 于 环 保 的 直 接 投 资 为 万 元 ( 含 新 增 水 保 投 资 ), 约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1.04% 这 说 明 公 路 建 设 中 的 环 保 投 资 所 占 比 例 较 小, 但 产 生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效 应 较 大, 具 体 分 析 见 表

441 表 拟 建 公 路 环 境 影 响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使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防 止 噪 声 影 响 居 民 等 保 护 和 改 善 沿 线 群 众 正 降 到 最 低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防 止 地 表 水 受 到 污 染 防 止 环 境 空 气 受 到 污 染 现 有 道 路 农 田 水 利 等 设 常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保 护 耕 地 鱼 塘 植 被 及 居 民 正 常 的 生 产 活 动 使 公 路 建 设 得 到 群 众 的 支 持 利 用 施 工 期 改 善 一 些 现 施 的 修 复 保 护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有 设 施, 提 高 部 分 土 地 的 利 用 价 值 绿 化 和 临 时 用 地 整 治 美 化 公 路 景 观 改 善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改 善 整 体 环 境 维 护 公 路 路 基 稳 定 提 高 沿 线 土 地 价 值, 保 护 耕 地 改 善 区 域 的 景 观 保 护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防 止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噪 声 敏 感 点 的 长 期 干 扰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等 的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并 改 善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保 障 人 群 健 康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保 护 沿 线 地 表 水 水 质, 维 护 其 原 有 水 体 功 能 保 护 地 表 水 资 源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人 群 健 康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掌 握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及 变 化 趋 势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长 期 维 护 沿 线 环 境 质 量 使 环 境 和 社 会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441

442 第 十 五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15.1 项 目 概 况 广 东 湛 江 与 广 西 玉 林 和 北 海 相 邻, 两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湛 江 只 与 北 海 有 一 条 出 省 通 道, 但 湛 江 与 玉 林 的 边 界 线 更 长, 联 系 更 密 切, 目 前 仅 依 靠 S287 实 现 陆 路 往 来, 无 法 满 足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根 据 湛 江 市 三 环 四 通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和 玉 林 市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大 纲 ( 草 案 )(2014~2030), 均 已 将 湛 江 至 玉 林 高 速 公 路 纳 入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实 现 广 东 和 广 西 相 邻 地 级 市 均 有 高 速 公 路 通 达, 不 仅 满 足 了 粤 桂 两 省 未 来 跨 省 交 通 增 长 的 需 要, 也 可 提 高 粤 桂 两 省 之 间 跨 省 高 速 公 路 的 安 全 性, 投 高 其 抗 灾 应 变 能 力, 对 粤 桂 经 济 一 体 化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本 项 目 是 呼 北 高 速 的 南 延 补 充 线, 也 是 呼 北 高 速 和 沈 海 高 速 的 联 络 线, 是 北 部 湾 东 部 地 区 的 纵 向 交 通 干 道 另 外 本 项 目 还 与 兰 海 高 速 公 路 连 接 线 玉 林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相 交, 规 划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建 成 后, 将 充 分 发 挥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效 应, 有 利 于 增 强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以 及 环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合 作, 加 快 湛 江 市 和 玉 林 市 承 接 东 部 产 业 转 移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起 于 廉 江 市 和 寮 镇 军 田 村, 往 南 经 和 寮 镇 塘 蓬 镇, 于 石 岭 镇 东 侧 跨 九 洲 江, 至 新 民 镇 与 汕 湛 高 速 兰 海 连 接 线 交 叉, 往 东 南 进 入 遂 溪 县 境 内, 于 黄 略 镇 与 沈 海 高 速 交 叉, 并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至 高 阳, 而 后 转 向 东 南, 经 湖 光 农 场 穿 交 椅 岭, 跨 湛 江 港 湾 ( 又 称 广 州 湾 ) 至 东 海 岛, 终 点 于 民 安 镇 与 东 海 岛 至 雷 州 高 速 衔 接 建 设 项 目 经 过 湛 江 市 下 辖 的 廉 江 市 遂 溪 县 麻 章 区 及 湛 江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东 海 岛 ) 本 项 目 全 长 km, 其 中 主 线 路 线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里 程 为 km, 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共 线 里 程 为 km), 海 田 支 线 路 线 全 长 7.6km 其 中 廉 江 市 境 里 程 53.6km, 遂 溪 县 境 里 程 29.53km( 含 海 田 支 线 及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里 程 ), 麻 章 区 境 里 程 km, 东 海 岛 开 发 区 境 里 程 13.31km 主 线 新 建 段 及 海 田 支 线 采 用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采 用 120km/h, 路 基 宽 采 用 26.5m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按 八 车 道 标 准 改 扩 建,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42m 本 项 目 采 用 一 次 立 项, 分 期 建 设 方 式, 一 二 期 分 界 点 位 于 东 海 岛 跨 海 大 桥 南 段 ( 与 东 海 岛 疏 港 大 道 相 交 处 ), 具 体 桩 号 为 NK , 一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km, 二 期 建 设 里 程 为 7.810km 主 要 工 程 规 模 如 下 : 主 线 新 建 段 : 共 设 桥 梁 74 座, 桥 梁 总 长 m( 不 含 立 交 匝 道 桥 及 被 交 路 上 跨 的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其 中 特 大 桥 8 座, 共 长 m; 大 桥 50 座, 共 长 20080m; 中 442

443 小 桥 16 座, 共 长 m 桥 梁 占 路 线 长 度 的 比 例 为 36.4% 全 线 共 设 互 通 式 立 交 12 处 ( 含 4 处 枢 纽 互 通 ), 连 接 线 1 处 主 线 与 沈 海 高 速 共 线 段 ( 按 扩 建 八 车 道 计 ): 共 设 桥 梁 17 座, 桥 梁 总 长 m,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共 长 m; 大 桥 1 座, 共 长 325m; 中 小 桥 13 座, 共 长 344m 路 段 共 设 互 通 式 立 交 2 处 ( 含 1 处 枢 纽 互 通 ) 海 田 支 线 : 共 设 桥 梁 7 座, 桥 梁 总 长 m, 其 中 特 大 桥 1 座, 长 m; 大 桥 5 座, 共 长 m; 中 小 桥 1 座, 长 85m 设 互 通 式 立 体 交 叉 1 处 估 算 总 投 资 万 元 本 项 目 估 算 总 投 资 亿 元,2016 年 底 项 目 全 线 开 工 建 设,2019 年 底 全 线 建 成 通 车, 建 设 工 期 约 为 3 年 15.2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生 态 现 状 和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所 经 过 地 区, 总 体 上 以 林 地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为 主, 两 种 生 态 区 相 互 交 错, 并 无 明 显 区 段 界 限 农 业 生 态 区 段 的 主 要 表 现 为 人 工 种 植 农 作 物 水 果, 农 作 物 种 植 种 类 主 要 为 水 稻 蔬 菜 等, 水 果 主 要 为 柑 桔 荔 枝 和 龙 眼 等, 在 农 田 和 果 园 内 也 分 布 着 一 些 野 生 动 植 物 林 业 生 态 区 段 次 生 植 被 以 人 工 栽 植 为 主, 主 要 为 尾 叶 桉 马 尾 松 杉 木 等, 在 其 林 下 分 布 一 些 灌 草 灌 木 等, 其 动 植 物 种 类 相 对 较 多, 仍 受 到 林 业 生 产 等 人 类 的 干 扰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较 大, 动 植 物 资 源 属 相 对 贫 乏, 整 个 项 目 区 域 以 林 业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为 主 部 分 路 段 分 布 有 国 家 II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如 虎 纹 蛙 赤 腹 鹰 红 隼 等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沿 线 穿 越 的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共 计 2 处,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此 外 沿 线 其 他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区 域 内 临 近 的 7 处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耕 地 ( 基 本 农 田 ) 林 地 以 及 公 路 动 土 范 围 内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等 (2) 生 态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通 过 遥 感 卫 片 和 典 型 样 方 生 物 量 估 算, 永 久 征 地 将 完 全 损 毁 原 有 的 植 被 类 型, 植 被 生 物 量 将 发 生 变 化 生 物 量 总 损 失 为 t, 占 工 程 影 响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18.41% 通 过 遥 感 卫 片 和 典 型 样 方 生 物 量 估 算, 针 叶 林 损 失 80.43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阔 叶 林 损 失 70.66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经 济 林 损 失 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损 失 13.86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 耕 地 损 失 hm 2, 443

444 损 失 生 物 量 t; 水 域 损 失 41.12hm 2, 损 失 生 物 量 t 加 之 拟 建 项 目 的 沿 线 绿 化, 互 通 区 域 绿 化 附 属 设 施 绿 化 等, 一 定 程 度 上 将 弥 补 项 目 建 设 导 致 的 植 被 损 失, 因 此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使 区 域 内 生 态 体 系 的 生 物 量 发 生 明 显 的 改 变 按 照 建 成 高 速 公 路 类 比, 绿 化 面 积 达 到 破 坏 面 积 的 20% 左 右,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弥 补 公 路 永 久 占 地 损 失 的 生 物 量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为 虎 纹 蛙 黑 鸢 赤 腹 鹰 红 隼 其 中 猛 禽 类 迁 移 能 力 较 强 和 活 动 区 域 较 大, 公 路 建 设 对 其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施 工 期 间 的 大 填 大 挖 使 沿 线 的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工 程 沿 线 弃 土 场 位 置 规 模 如 设 置 不 合 理 或 措 施 不 当, 将 导 致 生 态 景 观 的 破 坏 并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报 告 书 对 土 石 方 平 衡 进 行 分 析, 并 对 取 弃 土 场 选 址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进 行 了 分 析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 广 东 湛 江 红 树 林 国 家 级 自 保 护 区 / 湖 光 岩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保 护 措 施 : 生 态 预 防 保 护 措 施 :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管 部 门 共 同 明 确 施 工 界 限, 不 得 进 入 施 工 界 限 外 的 区 域 施 工 及 活 动 ; 在 施 工 人 员 和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前,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护 林 防 火 等 知 识 宣 传 培 训 与 教 育,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对 自 然 资 源 保 护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初 步 掌 握 资 源 保 护 措 ; 项 目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首 先 聘 用 当 地 林 业 技 术 人 员 及 专 家 对 工 程 沿 线 砍 伐 区 进 行 识 别 和 标 识 野 生 国 家 保 护 植 物, 一 旦 发 现 应 采 取 避 让 移 植 等 保 护 措 施, 待 其 确 定 无 珍 稀 保 护 植 物 后 方 可 实 施 砍 伐 清 表 工 作 ; 为 了 避 免 路 段 施 工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污 染, 未 经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处 允 许 的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 强 化 对 河 道 及 水 环 境 的 保 护 施 工 建 设 应 加 强 工 程 管 理, 尽 量 减 少 对 河 道 的 堵 塞, 及 时 清 理 河 道 内 建 筑 垃 圾, 避 免 对 野 生 动 物 水 源 造 成 破 坏 ; 对 于 施 工 期 间 尽 量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由 于 许 多 动 物 的 活 动 高 峰 为 黄 昏 及 清 晨, 应 尽 量 减 少 这 两 个 时 段 的 高 噪 音 作 业,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车 辆 运 输 应 禁 止 鸣 笛 ; 工 程 建 设 竣 工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植 树 造 林, 恢 复 施 工 范 围 周 边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单 位 和 工 人 的 宣 传 教 育, 特 别 关 注 和 保 护 好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尤 其 猛 禽 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严 禁 投 毒 布 网 下 套 ( 铗 ) 捕 捉 ; 施 工 期 间 要 注 意 森 林 防 火 要 特 别 注 意 根 据 不 同 动 物 的 繁 殖 与 觅 食 特 性, 减 少 人 类 的 干 扰 同 时 通 过 加 强 对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的 科 普 宣 传, 共 同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的 保 护 工 作 ; 建 设 完 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责 任 制, 落 实 责 任 人, 做 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知 识 教 育 和 管 理,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意 识, 杜 绝 施 工 人 员 非 法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应 尽 量 避 免 或 者 减 少 爆 破, 尽 量 使 用 机 械 开 挖, 以 减 少 突 发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干 扰 ;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应 注 意 桥 下 涵 洞 口 的 绿 化 恢 复, 以 保 证 作 为 动 物 通 道 的 隐 蔽 性 需 求, 才 能 被 444

445 野 生 动 物 充 分 利 用 ; 施 工 期 间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或 发 现 受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进 行 救 护 与 治 疗 ; 杜 绝 人 为 对 工 程 红 线 外 范 围 内 及 周 边 野 生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行 为, 严 禁 乱 砍 乱 伐, 并 安 排 专 人 监 督 管 理 ;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对 运 送 散 装 材 料 的 汽 车, 尽 可 能 遮 盖, 防 止 跑 冒 滴 漏, 装 卸 材 料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对 公 路 两 侧 植 物 的 污 染 影 响 ; 施 工 期 间, 对 外 来 的 施 工 材 料 一 律 实 行 严 格 的 植 物 病 虫 害 检 疫, 防 止 生 物 入 侵 及 植 物 传 染 病 害 生 态 严 控 区 保 护 措 施 : 动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红 线, 避 免 对 用 地 红 线 以 外 的 林 地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占 用 和 破 坏 优 选 施 工 时 间, 避 开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的 高 峰 时 段 春 末 至 初 夏 是 鸟 类 的 繁 殖 季 节,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是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繁 殖 和 觅 食 的 高 峰 时 段, 应 避 免 在 早 晨 黄 昏 和 晚 上 进 行 爆 破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作 业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减 少 耕 地 占 用 的 主 要 措 施 有 :1 进 一 步 优 化 公 路 线 路 设 计, 在 满 足 工 程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采 用 用 地 指 标 和 建 筑 的 低 值 设 计, 尽 量 减 少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2 施 工 期 临 时 用 地, 如 料 场 拌 合 场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等, 尽 量 选 择 在 公 路 征 地 范 围 内, 禁 止 在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3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国 家 要 求, 对 占 用 的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补 偿, 可 采 取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委 托 开 垦 方 式 补 偿 基 本 农 田, 以 达 到 耕 地 的 占 补 平 衡 ;4 临 时 占 用 农 田 时, 保 留 弃 渣 场 表 层 约 30cm 厚 的 土 层,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成 耕 地 弃 渣 场 : 弃 渣 场 设 置 应 按 照 集 中 优 化 和 就 近 的 原 则, 弃 渣 场 弃 渣 后 应 及 时 恢 复 成 原 有 地 类, 利 用 山 间 凹 地, 确 保 不 会 改 变 景 区 地 形 地 貌, 以 便 公 路 路 域 景 观 和 谐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选 址 要 求 : 施 工 场 地 ( 灰 土 搅 拌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等 ) 不 得 设 置 于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尽 量 选 用 荒 坡 和 劣 质 的 土 地, 远 离 村 庄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一 般 都 要 选 在 处 于 上 述 敏 感 目 标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 远 离 河 道, 以 减 少 对 河 道 水 质 的 影 ; 应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用 地 范 围 路 基 作 为 施 工 道 路, 尽 量 避 免 新 修 施 工 便 道 景 观 要 求 : 下 一 步 设 计 工 程 中 应 该 注 意 桥 梁 的 风 格 色 彩 与 周 边 自 然 景 观 保 持 协 调, 减 缓 对 周 围 的 景 观 产 生 的 影 响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保 护 目 标 : (1)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共 有 居 民 点 68 处 学 校 敏 感 点 4 处 (2) 对 30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常 规 现 状 监 测,1 类 区 昼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2 类 区 昼 间 除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陈 村 仔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60m 处 ) 445

446 不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外, 其 余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2 类 区 敏 感 点 夜 间 均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4a 类 区 敏 感 点 平 山 洋 外 村 ( 距 现 有 沈 海 高 速 22m 处 ) 昼 夜 间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3) 经 24 小 时 噪 声 连 续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冷 水 村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夜 间 不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深 沟 村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4a 类 标 准, 夜 间 不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保 护 措 施 : (1) 施 工 期 由 于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根 据 预 测 施 工 期 昼 间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在 距 施 工 场 地 50m 以 外 可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夜 间 在 200m 外 基 本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这 些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局 部 的, 通 过 文 明 施 工 和 有 效 的 管 理,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对 沿 线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减 小, 施 工 活 动 结 束, 噪 声 也 随 之 消 失 (2) 营 运 期 拟 建 项 目 全 线 共 有 68 个 居 民 敏 感 点,4 个 学 校 敏 感 点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近 中 期 的 具 体 评 价 如 下 : 1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分 布 有 居 民 点 68 个 涉 及 4a 类 区 的 敏 感 点 共 有 21 个, 至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54.0~71.7dB, 夜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49.9~67.6dB 昼 间 有 4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夜 间 有 19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涉 及 2 类 区 的 敏 感 点 共 有 68 个, 至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51.7~69.2dB, 夜 间 预 测 值 范 围 :47.6~65.1dB 昼 间 有 38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夜 间 有 6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因 此, 拟 建 公 路 对 沿 线 居 民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需 要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2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涉 及 4 处 学 校 敏 感 点, 经 预 测, 至 营 运 中 期,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学 生 宿 舍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标, 需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其 余 3 处 小 学 中 上 甶 小 学 昼 间 达 标, 由 于 学 校 夜 间 不 上 课, 因 此 这 处 学 校 无 需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冷 水 小 学 颜 村 小 学 昼 间 均 超 标, 需 要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3 本 报 告 提 出 对 26 处 敏 感 点 ( 上 甶 村 斜 楼 河 边 仔 塘 蓬 分 场 四 队 光 岭 村 山 埇 表 高 坡 江 永 平 林 仔 松 白 排 石 滩 踏 窖 村 河 仔 牛 枙 山 黄 桐 根 昌 考 洋 班 坑 / 湾 州 村 铺 仔 山 笃 南 坑 下 村 冷 水 村 文 参 村 平 山 洋 外 村 深 沟 村 颜 村 陈 村 仔 ) 设 置 声 屏 障, 声 屏 障 总 长 延 米, 费 用 5986 万 元 ; 安 装 隔 声 窗 40 处 ( 平 田 村 潭 村 仔 油 柑 坡 黄 竹 岭 外 村 旧 屋 村 鸦 翠 根 黄 村 仔 446

447 牛 其 洋 桥 头 射 马 仔 合 水 村 长 岭 咀 长 坡 久 辉 塘 长 坡 墩 罗 屋 田 罗 屋 田 仔 深 沟 湾 东 边 塘 新 安 村 东 边 塘 白 水 塘 颜 村 大 朋 村 西 边 村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海 尾 村 平 山 洋 内 村 新 村 当 铺 街 后 湾 文 车 大 村 ), 共 714 户, 估 算 隔 声 窗 总 费 用 357 万 元 总 投 资 6343 万 元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质 量 现 状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水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为 沿 线 跨 越 的 水 体 公 路 沿 线 涉 及 的 地 表 水 体 中,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武 陵 水 库 为 Ⅱ 类 水 体, 廉 江 河 为 IV 类 水 体, 九 州 江 遂 溪 河 等 和 其 它 无 功 能 区 划 的 地 表 水 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 除 武 陵 水 库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遂 溪 河 石 油 类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2.4 倍 ; 武 陵 水 库 K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1.13 倍 ; 遂 溪 河 可 能 由 于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影 响 导 致 的 NH 3 -N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1.98 倍 项 目 跨 越 的 其 他 水 体 及 水 质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说 明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水 体 水 质 总 体 良 好 (2)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及 措 施 报 告 书 认 为 : 施 工 期 影 响 水 体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钻 渣, 可 能 会 引 起 河 流 水 体 中 悬 浮 物 增 加 ;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机 械 露 天 作 业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 堆 放 的 建 筑 材 料 被 雨 水 冲 刷 这 些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若 未 经 处 理 排 放, 会 对 工 程 沿 线 的 河 流 产 生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 跨 河 桥 梁 应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或 平 水 期 进 行 桥 梁 施 工, 同 时 严 格 做 好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大 桥 施 工 中 挖 出 的 淤 泥 废 渣 应 运 到 岸 边 指 定 的 地 方 堆 放 ; 桥 梁 及 路 基 施 工 期 的 残 油 废 油, 分 别 用 不 同 容 器 收 集 回 收 利 用 和 处 理 ; 砂 石 料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搅 拌 设 备 冲 洗 水 应 经 过 沉 淀 后 处 理 后, 其 废 水 尽 可 能 回 用 于 工 地, 洒 水 降 低 扬 尘 ; 在 沿 线 跨 河 水 体 附 近 不 得 设 置 机 械 或 车 辆 维 修 点 和 清 洗 点 ; 施 工 营 地 禁 止 设 在 武 陵 水 库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水 体 附 近,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粪 便 要 设 化 粪 池 集 中 处 理,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或 农 户 还 田 1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及 措 施 报 告 书 认 为 : 营 运 期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来 自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管 理 分 中 心 养 护 工 区 收 费 站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路 面 桥 面 雨 天 径 流 污 水 及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漏 事 故 的 污 染, 在 采 取 措 施 后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对 周 围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47

448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 对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设 最 高 等 级 防 撞 护 栏, 在 桥 梁 两 侧 设 立 警 示 牌 限 速 标 志 ; 桥 面 设 置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在 桥 头 两 端 分 别 设 置 收 集 池, 一 方 面 在 降 雨 期 间 收 集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的 初 期 雨 水, 另 一 方 面 收 集 在 桥 面 上 发 生 运 输 事 故 时 泄 漏 的 危 险 品, 避 免 危 险 品 直 接 排 入 敏 感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2 处 服 务 区 2 处 停 车 区 3 处 养 护 工 区 及 1 处 管 理 分 中 心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用 于 周 围 的 绿 化 或 就 近 排 入 农 灌 渠 ; 对 其 余 10 处 收 费 站 所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要 求 设 化 粪 池 处 理, 处 理 后 提 供 给 当 地 农 户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 应 加 强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3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影 响 及 措 施 报 告 书 认 为 : 工 过 程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过 程 中 在 开 挖 与 填 筑 造 成 地 表 植 被 受 损, 下 雨 时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流 入 保 护 区 水 域 影 响 水 质 因 此,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期, 保 护 区 内 的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对 保 护 区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运 营 期 主 要 为 跨 河 桥 梁 风 险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环 境 污 染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与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加 强 联 系, 听 取 并 采 纳 对 方 的 合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共 同 协 助 将 施 工 期 对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 保 护 区 段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钻 机 泥 浆 分 渣 采 用 泥 浆 净 化 器 分 离, 不 设 泥 浆 沉 淀 池, 减 少 现 场 污 染 产 生 的 钻 渣 泥 浆 须 运 至 陆 上 保 护 区 外 指 定 地 点 存 放, 干 化 后 做 为 绿 化 用 土 或 路 基 填 土 利 用, 严 禁 将 桩 基 钻 孔 出 渣 及 施 工 废 弃 物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不 得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搅 拌 站 预 制 厂 等 施 工 设 施 ; 不 得 堆 放 或 倾 倒 任 何 含 有 害 物 质 的 材 料 或 废 弃 物 ; 不 得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集 水 区 域 内 取 土 弃 土, 破 坏 土 壤 植 被 ; 施 工 期 陆 域 应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池, 收 集 施 工 废 水 和 施 工 场 地 雨 水, 引 出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汇 水 区 ;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物 料 垃 圾 等 分 类 收 集, 废 弃 物 应 在 施 工 中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其 余 垃 圾 应 分 类 集 中 堆 放, 并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处 置 ;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弃 渣 应 随 挖 随 运, 减 少 临 时 堆 放 的 时 间, 禁 止 抛 向 河 道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期, 保 护 区 内 的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对 保 护 区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 加 强 工 程 经 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段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监 督, 落 实 并 强 化 水 源 保 护 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重 点 关 注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泥 浆 处 置 施 工 营 地 选 址 及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垃 圾 施 工 废 料 的 处 理 措 施 排 放 去 向 营 运 期,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摄 像 头,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设 置 警 示 牌 限 速 标 志 等 ( 纳 入 本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实 施 ; 建 设 单 位 需 在 保 护 路 段 及 进 入 保 护 区 的 前 一 个 互 通 出 448

449 口 竖 立 剧 毒 物 品 禁 行 标 志 绕 道 指 引 指 标 牌, 让 有 运 送 此 类 物 品 的 车 辆 绕 道 其 他 线 路 ; 制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将 该 应 急 预 案 纳 入 到 湛 江 市 应 急 体 系 之 下, 做 好 与 湛 江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对 接 工 作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须 加 强 高 速 公 路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妥 善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防 止 运 行 期 间 饮 用 水 源 受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线 性 工 程, 无 隧 道 等 可 能 破 坏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系 的 工 程,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废 水 经 过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也 基 本 无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均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沿 线 居 民 点 学 校, 同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NO 2 PM 10 浓 度 均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现 场 中 未 完 工 路 面 堆 场 和 进 出 工 地 道 路 以 及 沥 青 摊 铺 时 的 烟 气 和 动 力 机 械 排 出 的 尾 气 污 染, 其 中 以 粉 尘 污 染 和 沥 青 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突 出 通 过 对 堆 场 未 铺 装 路 面 进 行 经 常 的 洒 水 作 业, 合 理 选 择 灰 土 搅 拌 站 的 位 置, 合 理 选 择 施 工 便 道, 工 程 施 工 对 附 近 村 庄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运 营 期 间 应 该 加 强 公 路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的 运 营 状 态, 减 少 车 辆 尾 气 的 排 放 ; 加 强 组 织 管 理, 对 上 路 车 辆 进 行 检 查, 禁 止 车 况 差 超 载 装 卸 物 品 遮 盖 不 严 容 易 洒 落 的 车 辆 上 路 ; 保 证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的 油 烟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是 汽 车 尾 气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项 目 建 设 导 致 的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将 由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进 行, 地 方 政 府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的 相 应 补 偿 标 准, 做 好 征 地 拆 迁 后 的 再 安 置 工 作 在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和 移 民 安 置 计 划 进 行 征 地 拆 迁 的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工 作 后, 公 路 沿 线 征 地 拆 迁 户 的 生 产 生 活 一 般 不 会 受 到 大 的 影 响 (2) 拟 建 公 路 为 全 封 闭 的 高 速 公 路, 对 两 侧 居 民 的 负 面 影 响 还 表 现 在 公 路 的 阻 449

450 隔 影 响 为 解 决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的 横 向 交 通, 方 便 群 众 生 活 及 田 间 耕 作, 充 分 考 虑 地 方 发 展 前 景 及 远 期 规 划, 在 高 速 公 路 与 等 外 路 交 叉 时, 本 着 统 筹 规 划 方 便 出 入 均 衡 设 置 的 原 则, 设 置 天 桥 通 道, 本 项 目 设 置 通 道 互 通 式 立 交 分 离 式 立 交 天 桥 这 些 通 道 天 桥 和 互 通 立 交 的 位 置 充 分 考 虑 了 与 村 庄 及 村 民 耕 作 分 布 沿 线 城 镇 的 发 展 需 求 现 有 公 路 布 局 的 一 致 性, 使 得 对 两 侧 居 民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3) 若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发 现 地 下 文 物,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中 的 有 关 定 进 行 保 护 和 发 掘 (4)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和 拆 迁 对 受 影 响 的 群 众 影 响 较 大, 在 采 取 合 理 的 补 偿 和 安 置 措 施 后, 将 大 大 减 轻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土 地 和 拆 迁 对 农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在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工 程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出 行 等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和 影 响 施 工 期 应 做 好 环 境 监 理 ; 严 格 执 行 本 报 告 所 提 出 的 噪 声 生 态 等 各 项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预 测,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跨 越 敏 感 水 域 路 段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小 但 是 这 种 小 概 率 事 件 还 是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一 旦 发 生, 会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主 要 有 : 对 工 程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主 河 及 东 海 河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桥 梁 两 侧 及 路 基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并 在 桥 头 两 端 及 路 基 分 别 设 置 收 集 池, 通 过 径 流 收 集 管 道 将 桥 面 径 流 引 入 收 集 池 通 过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管 道 和 收 集 池 可 在 降 雨 期 间 收 集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的 初 期 雨 水, 同 时, 一 旦 在 桥 面 上 发 生 运 输 事 故, 可 收 集 泄 漏 的 危 险 品, 避 免 危 险 品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对 跨 越 敏 感 水 体 的 大 桥 设 置 最 高 等 级 护 栏, 提 高 其 防 撞 设 计 等 级, 并 在 跨 越 上 述 水 体 桥 梁 路 段 两 侧 设 置 限 速 警 示 标 志, 设 置 24 小 时 自 动 监 控 和 应 急 电 话 ; 项 目 跨 越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等 敏 感 水 体 的 桥 梁 护 栏 外 设 置 防 落 网, 防 止 营 运 期 车 辆 撒 落 物 体 飘 落 或 进 入 水 体 并 配 备 一 定 数 量 的 应 急 器 材 及 设 备 如 灭 火 器 吸 油 毡 围 油 栏 各 类 吸 附 剂 中 和 剂 解 毒 剂 固 液 物 质 清 扫 设 备 等 制 定 本 项 目 的 应 急 预 案, 将 其 纳 入 至 沿 线 地 方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设 计 阶 段 重 要 环 保 措 施 和 建 议 (1) 在 设 计 阶 段, 建 设 单 位 应 分 别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进 行 水 土 保 持 地 质 灾 害 放 射 性 等 方 面 的 调 查 和 踏 勘, 并 分 别 编 制 相 应 的 报 告, 以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进 行 论 证 (2) 本 项 目 下 阶 段 桥 梁 设 计 中, 对 跨 越 地 表 水 体 的 桥 梁 增 加 跨 径, 尽 量 在 水 体 中 少 设 桥 墩, 以 减 小 工 程 施 工 对 这 些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3) 加 强 景 观 和 环 保 设 计, 特 别 是 服 务 区 等 辅 助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跨 越 雷 州 青 450

451 年 运 河 主 河 东 海 河 等 桥 梁 的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和 沿 线 声 屏 障 设 计 (4) 应 对 桥 梁 下 涵 洞 洞 口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满 足 野 生 动 物 迁 徙 的 隐 蔽 性 要 求, 增 加 桥 梁 涵 洞 作 为 动 物 通 道 的 可 利 用 性 (5) 严 格 控 制 服 务 区 停 车 区 收 费 站 管 理 分 中 心 等 辅 助 设 施 设 施 占 地, 应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2011]124 号 ) 要 求 互 通 立 交 占 地 类 型 和 面 积 进 一 步 优 化, 在 满 足 工 程 线 性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评 期 间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张 贴 公 告 等 多 种 形 式 进 行 信 息 公 示, 广 泛 征 询 沿 线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保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访 谈 问 卷 调 查 专 访 咨 询 等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收 集 和 调 查 期 间, 将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示 于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网 站, 便 于 公 众 查 阅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公 路 沿 线 公 众 ( 包 括 地 方 政 府 沿 线 居 民 )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大 部 分 公 众 非 常 关 心 拆 迁 征 地 及 再 安 置 的 相 关 政 策, 被 拆 迁 户 表 示 希 望 得 到 合 理 的 补 偿 对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征 地 拆 迁 阻 隔 和 扬 尘 噪 声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有 较 好 的 认 知, 公 众 希 望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期 间 采 取 的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要 得 到 有 效 的 落 实, 使 公 路 建 设 与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和 居 民 利 益 相 协 调 15.3 评 价 总 结 论 拟 建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局 部 穿 越 自 然 保 护 区 地 质 公 园 水 源 保 护 区 生 态 严 控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目 前 已 取 得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许 可 意 见,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等 相 协 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明 显 项 目 建 设 将 主 要 带 来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噪 声 方 面 的 影 响, 在 全 面 落 实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生 态 补 偿 恢 复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缓 解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来 讲, 该 公 路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51

452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 工 程 范 围 环 评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重 点 和 评 价 时 段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和 评 价 方 法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路 线 走 向 技 术 标 准 及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工 程 规 模 预 测 交 通 量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主 要 施 工 工 艺 工 程 占 地 工 程 拆 迁 及 安 置 方 案 土 石 方 及 大 型 临 时 设 施 设 置 筑 路 材 料 运 输 条 件 工 程 投 资 及 工 期 安 排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72

453 3.2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第 四 章 方 案 比 选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简 介 各 备 选 方 案 概 况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第 五 章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放 射 性 环 境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第 七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识 别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预 测

454 7.3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及 分 析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事 故 预 防 与 应 急 预 案 第 八 章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项 目 建 设 对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评 价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和 耕 地 保 护 措 施 第 九 章 工 程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与 生 态 严 控 区 位 置 关 系 生 态 严 控 区 工 程 组 成 生 态 严 控 区 路 段 路 线 唯 一 性 及 方 案 比 选 项 目 合 法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对 生 态 严 控 区 影 响 分 析 及 减 缓 措 施 路 线 穿 越 生 态 严 控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结 论 第 十 章 工 程 经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武 陵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主 河 )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饮 用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 东 海 河 )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工 程 经 过 水 源 保 护 区 可 行 性 论 证 结 论 第 十 一 章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依 据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公 众 意 见 结 论 及 分 析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的 说 明

455 11.6 公 众 参 与 的 四 性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第 十 二 章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设 计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营 运 期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的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主 要 环 保 费 用 估 算 三 同 时 环 保 验 收 第 十 四 章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损 失 分 析 生 态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第 十 五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评 价 总 结 论

456 附 图 : 附 图 1.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及 敏 感 点 监 测 示 意 图 附 图 2-1 至 2-6 环 境 监 测 点 布 置 详 图 附 图 3 项 目 沿 线 地 表 水 系 图 附 图 4 项 目 卫 星 影 像 图 附 图 5 项 目 生 态 监 测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项 目 生 态 调 查 路 线 及 样 方 点 位 示 意 图 附 图 7 项 目 生 态 敏 感 区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8 项 目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9 项 目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图 附 图 10 项 目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11 项 目 生 态 评 价 成 果 及 预 测 示 意 图 附 图 12 项 目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图 附 图 13 路 段 等 声 级 曲 线 图 附 图 14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位 置 示 意 图 附 件 : 附 件 1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环 评 委 托 书 附 件 2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确 认 函 附 件 3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生 态 严 控 区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附 件 4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放 射 性 审 查 意 见 附 件 5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批 复 附 件 6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部 门 意 见 附 件 7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经 过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附 件 8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经 过 湖 光 岩 地 质 公 园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附 件 9 雷 州 雷 州 青 年 运 河 及 赤 坎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整 可 行 性 研 究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附 件 10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11 真 实 性 承 诺 函 ( 建 设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 附 件 12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重 要 线 状 基 础 设 施 重 点 项 目 穿 越

457 环 境 敏 感 区 前 期 工 作 的 通 知 附 件 13 湛 江 市 城 市 规 划 局 关 于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选 址 意 见 附 件 14 湛 江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上 报 玉 林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占 用 多 划 基 本 农 田 方 案 的 请 示 的 批 示 附 件 15-1 关 于 征 求 对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SJT2 标 跨 越 茂 湛 石 化 管 道 意 见 的 函 附 件 15-2 关 于 征 求 对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SJT2 标 跨 越 中 石 化 珠 三 角 输 油 管 道 意 见 的 函 附 件 15-3 关 于 征 求 对 ( 省 界 ) 至 湛 江 高 速 公 路 SJT2 标 跨 越 广 西 天 然 气 管 道 意 见 的 函 附 表 : 附 表 1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登 记 表 附 表 2 个 人 单 位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一 览 表 附 表 3 部 分 个 人 单 位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附 表 4 项 目 区 域 植 物 名 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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