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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编 号 : 新 世 纪 债 评 (2016)010272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本 批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AAA 评 级 时 间 :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主 要 数 据 及 指 标 评 级 观 点 项 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发 行 人 经 济 财 政 数 据 :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百 亿 元 ] 552.30 594.27 630.02 工 业 增 加 值 [ 百 亿 元 ] 242.65 253.41 --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 百 亿 元 ] 222.95 251.12 277.6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百 亿 元 ] 358.76 415.99 473.81 其 中 :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 百 亿 元 ] 54.45 58.18 58.92 进 出 口 总 额 [ 百 亿 美 元 ] 26.72 27.71 24.18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万 元 ] 5.69 6.09 --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 万 元 ] 2.69 2.92 3.1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 百 亿 元 ] 45.60 50.27 55.20 其 中 : 省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 百 亿 元 ] 2.36 2.01 1.95 税 收 比 率 [%] 77.49 78.89 76.10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 百 亿 元 ] 36.07 39.74 26.76 其 中 : 省 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 百 亿 元 ] 1.79 1.90 1.87 发 行 人 政 府 性 债 务 数 据 : 2012 年 末 2013 年 6 月 末 2014 年 末 政 府 性 债 务 余 额 [ 亿 元 ] 6396.08 7107.80 10086.80 其 中 : 省 级 政 府 性 债 务 余 额 [ 亿 元 ] -- 1217.92 1200.20 总 债 务 率 [%] 55.22 -- --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债 务 逾 期 债 务 率 [%] 2.76 -- --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2013 年 6 月 末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 不 含 青 岛 ) 审 计 结 果 数 据 以 及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计 算 分 析 师 刘 明 球 lmq@shxsj.com 钟 士 芹 zsq@shxsj.com 郭 燕 gy@shxsj.com 陆 奕 璇 luyx@shxsj.com Tel:(021) 63501349 Fax: (021)63500872 上 海 市 汉 口 路 398 号 华 盛 大 厦 14F http://www.shxsj.com 山 东 省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矿 产 和 海 洋 资 源 丰 富,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全 国 排 名 前 列, 以 石 油 化 工 机 械 等 为 主 导 的 重 工 业 发 展 基 础 较 好, 产 业 竞 争 力 较 强 山 东 省 经 济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是 消 费 和 投 资, 近 三 年 进 出 口 总 额 有 所 波 动, 但 对 外 贸 易 依 存 度 相 对 较 低 为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转 型 升 级,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在 改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方 面 的 投 资 较 多, 而 在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节 能 环 保 等 方 面 压 力 较 大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全 省 财 政 收 入 保 持 持 续 较 快 平 稳 增 长, 可 支 配 收 入 稳 定 性 较 高, 财 政 平 衡 能 力 强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以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为 主, 对 房 地 产 市 场 存 在 一 定 依 赖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规 模 较 大, 但 较 强 的 经 济 和 财 政 实 力 可 为 债 务 偿 付 提 供 较 强 保 障,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风 险 总 体 可 控 山 东 省 政 府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渠 道 丰 富, 信 息 透 明 度 较 高 ; 地 区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不 断 稳 步 推 进, 金 融 体 系 建 设 和 服 务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地 区 不 良 贷 款 率 和 地 区 杠 杆 率 较 低,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较 好 本 批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公 益 性 资 本 支 出 偿 还 2015 年 逾 期 债 务 及 2016 年 到 期 债 务 本 金, 偿 债 资 金 纳 入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管 理, 偿 债 保 障 程 度 高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声 明 本 评 级 机 构 对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的 信 用 评 级 作 如 下 声 明 : 本 批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的 评 级 结 论 是 本 评 级 机 构 以 及 评 级 分 析 员 在 履 行 尽 职 调 查 基 础 上, 按 照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5]64 号 ) 财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发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6]22 号 ), 以 及 本 机 构 的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标 准 和 程 序 做 出 的 独 立 判 断 本 次 评 级 所 依 据 的 评 级 方 法 是 新 世 纪 评 级 中 国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方 法 (2015), 该 评 级 方 法 可 于 新 世 纪 评 级 官 方 网 站 查 询 本 评 级 机 构 及 本 批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分 析 员 与 债 务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除 本 次 信 用 评 级 事 项 委 托 关 系 以 外 的 任 何 影 响 评 级 行 为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的 关 联 关 系, 并 在 信 用 评 级 过 程 中 恪 守 诚 信 原 则, 保 证 出 具 的 评 级 报 告 客 观 公 正 准 确 及 时 本 评 级 机 构 的 信 用 评 级 和 其 后 的 跟 踪 评 级 均 依 据 地 方 政 府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地 方 政 府 对 其 提 供 资 料 的 合 法 性 真 实 性 完 整 性 准 确 性 负 责 鉴 于 信 用 评 级 的 及 时 性, 本 评 级 机 构 将 对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进 行 跟 踪 评 级 在 信 用 等 级 有 效 期 限 内, 地 方 政 府 在 财 政 地 方 经 济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应 及 时 向 本 评 级 机 构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本 评 级 机 构 将 按 照 相 关 评 级 业 务 规 范, 进 行 后 续 跟 踪 评 级, 并 保 留 变 更 及 公 告 信 用 等 级 的 权 利 本 批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结 论 不 是 引 导 投 资 者 买 卖 或 者 持 有 地 方 政 府 发 行 的 各 类 金 融 产 品, 以 及 债 权 人 向 地 方 政 府 授 信 放 贷 或 赊 销 的 建 议, 也 不 是 对 与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金 融 产 品 或 债 务 定 价 作 出 的 相 应 评 论 本 评 级 报 告 所 涉 及 的 有 关 内 容 及 数 字 分 析 均 属 敏 感 性 商 业 资 料, 其 版 权 归 本 评 级 机 构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不 得 修 改 复 制 转 载 散 发 出 售 或 以 任 何 方 式 外 传 1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释 义 新 世 纪 评 级, 或 本 评 级 机 构 : 上 海 新 世 纪 资 信 评 估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本 批 债 券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一 债 券 概 况 ( 一 ) 主 要 条 款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发 行 额 690.40 亿 元, 品 种 为 记 账 式 固 定 利 率 附 息 债, 本 批 债 券 分 四 期 发 行, 债 券 期 限 分 别 为 3 年 5 年 7 年 和 10 年,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分 别 为 138.08 亿 元 207.12 亿 元 207.12 亿 元 和 138.08 亿 元 3 年 期 5 年 期 及 7 年 期 的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按 年 支 付,10 年 期 的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按 半 年 支 付, 发 行 后 可 按 规 定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市 场 ( 以 下 简 称 交 易 场 所 ) 上 市 流 通, 各 期 债 券 到 期 后 一 次 性 偿 还 本 金 图 表 1. 拟 发 行 的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概 况 债 券 名 称 :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发 行 规 模 : 债 券 期 限 : 债 券 利 率 : 付 息 方 式 : 增 级 安 排 : 人 民 币 690.40 亿 元 分 为 3 年 期 5 年 期 7 年 期 10 年 期 四 个 品 种 其 中,3 年 期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为 138.08 亿 元 5 年 期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为 207.12 亿 元,7 年 期 发 行 规 模 为 207.12 亿 元,10 年 期 发 行 规 模 为 138.08 亿 元 固 定 利 率 3 年 期 5 年 期 及 7 年 期 的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每 年 支 付 一 次,10 年 期 的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每 半 年 支 付 一 次, 各 期 债 券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一 起 支 付 无 资 料 来 源 :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

( 二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和 偿 债 安 排 2016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第 二 批 ) 拟 发 行 额 为 690.40 亿 元, 其 中, 新 增 债 券 263.40 亿 元,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公 益 性 资 本 支 出, 优 先 用 于 保 障 在 建 公 益 性 项 目 后 续 融 资, 重 点 支 持 棚 户 区 改 造 教 育 大 班 额 公 路 安 全 生 命 防 护 工 程 扶 贫 城 市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水 利 交 通 等 重 大 公 益 性 项 目 ; 置 换 债 券 427 亿 元, 拟 用 于 偿 还 2015 年 逾 期 债 务 及 2016 年 到 期 债 务 本 金 本 批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资 金 纳 入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管 理 二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 一 ) 政 府 架 构 我 国 单 一 制 的 国 家 行 政 体 制 决 定 了 地 方 政 府 在 行 政 上 不 具 有 独 立 性, 地 方 政 府 接 受 中 央 政 府 领 导, 与 中 央 政 府 关 系 高 度 紧 密 政 府 间 的 组 织 架 构 决 定 了 政 府 间 的 财 政 关 系, 是 影 响 各 级 政 府 资 源 配 置 财 权 与 事 权 划 分 的 行 政 基 础 我 国 的 行 政 体 制 为 中 央 集 权 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规 定 了 国 务 院 ( 即 中 央 政 府 ) 是 最 高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的 执 行 机 关 最 高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国 务 院 具 有 的 职 权 包 括 : 统 一 领 导 全 国 地 方 各 级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 工 作, 规 定 中 央 和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 职 权 的 具 体 划 分 ; 编 制 和 执 行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和 国 家 预 算 ; 领 导 和 管 理 经 济 工 作 和 城 乡 建 设 等 相 对 于 中 央 政 府 而 言,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设 置 的 层 次 包 括 四 级 :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的 地 方 政 府 ; 设 区 的 市 自 治 州 的 地 方 政 府 ; 县 自 治 县 市 的 地 方 政 府 ; 乡 民 族 乡 镇 的 地 方 政 府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和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法 规 定,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是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的 执 行 机 关, 是 地 方 各 级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对 本 级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和 上 一 级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负 责 并 报 告 工 作 ; 全 国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都 是 国 务 院 统 一 领 导 下 的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都 服 从 国 务 院 因 此, 在 我 国 单 一 制 政 体 下, 地 方 政 府 与 中 央 政 府 关 系 高 度 紧 密 地 方 政 府 与 中 央 政 府 高 度 紧 密 的 关 系 确 定 了 地 方 政 府 信 用 质 量 的 稳 定 性 ( 二 ) 我 国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我 国 的 分 税 制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决 定 了 中 央 对 地 方 财 政 具 有 较 强 的 管 控 能 力, 为 地 方 财 政 的 收 支 平 衡 提 供 了 基 础 的 制 度 保 障 3

1993 年 12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关 于 实 行 分 税 制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的 决 定, 明 确 了 中 央 税 共 享 税 以 及 地 方 税 的 立 法 权 都 要 集 中 在 中 央, 以 保 证 中 央 政 令 统 一, 维 护 全 国 统 一 市 场 和 企 业 平 等 竞 争 在 分 税 制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下, 中 央 对 地 方 财 政 具 有 较 强 的 管 控 能 力 中 央 政 府 与 地 方 政 府 之 间 通 过 划 分 中 央 与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财 政 支 出 范 围 建 立 税 收 返 还 制 度 建 立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等 方 式 解 决 了 税 制 税 收 征 管 和 中 央 政 府 与 地 方 政 府 分 配 关 系 等 问 题, 中 央 政 府 与 地 方 政 府 之 间 初 步 形 成 了 以 中 央 税 地 方 税 和 共 享 税 为 主 体 的 政 府 间 收 入 分 配 格 局, 并 通 过 明 确 财 政 支 出 范 围 建 立 税 收 返 还 制 度 建 立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等 制 度 安 排, 为 地 方 财 政 收 支 平 衡 提 供 基 础 性 保 障 新 预 算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地 方 政 府 适 度 的 举 债 权 限, 使 发 行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具 有 充 足 的 法 理 和 政 策 依 据, 有 利 于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透 明 化 规 范 化 2014 年 8 月, 全 国 人 大 通 过 了 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预 算 法 的 修 订 ( 以 下 简 称 新 预 算 法 ) 新 预 算 法 赋 予 了 地 方 政 府 适 度 的 举 债 权 限, 明 确 了 地 方 政 府 通 过 发 行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举 债 的 唯 一 性 ; 并 将 我 国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发 行 的 债 券 全 面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了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有 助 于 化 解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风 险 2014 年 10 月 2 日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4 43 号 ) 的 颁 布 标 志 着 我 国 中 央 政 府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管 控 的 开 始, 国 务 院 和 财 政 部 又 相 继 出 台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的 决 定 ( 国 发 2014 45 号 ) 和 地 方 政 府 存 量 债 务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清 理 甄 别 办 法 ( 财 预 2014 351 号 ) 等 重 要 文 件, 对 全 国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管 控 提 出 了 具 体 性 规 范 性 要 求, 为 降 低 政 府 融 资 成 本 加 强 政 府 信 用 管 理 提 供 了 政 策 依 据 2015 年 以 来, 关 于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和 专 项 债 券 的 发 行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等 方 面, 国 务 院 和 财 政 部 分 别 颁 布 了 相 应 的 办 法 文 件, 规 范 了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发 行 的 行 为, 也 为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和 专 项 债 券 的 顺 利 发 行 奠 定 基 础 ( 见 图 表 2) 4

图 表 2.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管 理 相 关 文 件 发 布 时 间 名 称 文 号 主 要 内 容 2014.09.21 2014.09.26 2014.10.23 2015.03.12 2015.03.19 2015.04.10 2015.04.02 2015.04.08 2015.03.18 2015.12.21 2016.01.25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意 见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的 决 定 关 于 印 发 地 方 政 府 存 量 债 务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清 理 甄 别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发 行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发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关 于 对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实 行 限 额 管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发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资 料 来 源 : 国 务 院 和 财 政 部 网 站 国 发 2014 43 号 国 发 2014 45 号 财 预 2014 351 号 财 库 2015 64 号 财 库 2015 68 号 财 预 2015 47 号 财 库 2015 83 号 财 库 2015 85 号 财 预 2015 32 号 财 预 2015 225 号 财 库 2016 22 号 规 范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融 资 机 制, 疏 堵 结 合, 赋 予 地 方 政 府 适 度 举 债 融 资 权 限 ; 提 出 政 府 不 得 通 过 企 业 进 行 融 资, 对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实 行 规 模 控 制 完 善 政 府 预 算 体 系, 积 极 推 进 预 算 公 开 ; 改 进 预 算 管 理 和 控 制, 建 立 跨 年 度 预 算 平 衡 机 制 ; 在 财 政 收 入 管 理 支 出 结 构 预 算 执 行 债 务 管 理 理 财 行 为 等 方 面 提 出 规 范 管 理 要 求 对 地 方 政 府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清 偿 的 债 务 进 行 清 理 甄 别, 分 类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对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进 行 规 范 管 理, 包 括 利 率 信 息 披 露 信 用 评 级 等 方 面 对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中 的 具 体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包 括 承 销 团 组 建 信 用 评 级 信 息 披 露 债 券 发 行 等 地 方 政 府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发 行 的 一 般 债 券 为 置 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存 量 一 般 债 务 的 一 般 债 券, 在 未 超 过 国 务 院 规 定 的 规 模 可 纳 入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管 理 对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发 行 进 行 规 范 管 理, 包 括 利 率 发 行 期 限 信 息 披 露 信 用 评 级 等 方 面 对 2015 年 地 方 政 府 专 项 债 券 发 行 中 的 具 体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包 括 承 销 团 组 建 信 用 评 级 信 息 披 露 债 券 发 行 等 地 方 政 府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发 行 的 专 项 债 券 为 置 换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存 量 专 项 债 务 的 专 项 债 券, 在 未 超 过 国 务 院 规 定 的 规 模 可 纳 入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管 理 对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实 行 限 额 管 理, 从 建 立 债 务 预 警 指 标 体 系 风 险 化 解 应 急 处 置 机 制 和 监 督 考 核 问 责 机 制 等 方 面 加 强 对 地 方 债 务 的 管 理 进 一 步 优 化 地 方 债 发 行 工 作 流 程, 完 善 地 方 债 发 行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新 预 算 法 和 国 务 院 财 政 部 相 关 意 见 和 管 理 办 法 的 颁 布, 有 利 于 促 进 我 国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的 透 明 化 规 范 化, 有 利 于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与 本 地 经 济 财 政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债 务 规 模 控 制 制 度, 有 利 于 降 低 地 方 政 府 的 债 务 水 平, 有 利 于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财 政 金 融 的 协 调 发 展 5

( 三 ) 山 东 省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在 我 国 财 政 管 理 制 度 下, 山 东 省 建 立 了 与 中 央 政 府 相 适 应 的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逐 步 推 进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自 1994 年 我 国 分 税 制 改 革 以 来, 山 东 省 始 终 贯 彻 实 施 与 中 央 政 府 相 应 的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的 统 一 部 署, 不 断 完 善 分 税 制 财 政 管 理 体 制, 逐 步 推 进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2013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出 台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省 以 下 财 政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3 11 号 ), 全 面 改 革 省 与 市 县 财 政 收 入 分 配 关 系, 形 成 利 益 共 享 风 险 共 担 分 税 分 成 规 范 统 一 的 财 政 分 配 体 系 2014 年 新 预 算 法 颁 布 以 来, 山 东 省 严 格 按 照 新 预 算 法 精 神 深 入 推 进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先 后 出 台 了 关 于 深 化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4 20 号 ) 关 于 贯 彻 国 办 发 2014 70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做 好 盘 活 财 政 存 量 资 金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15 11 号 ) 山 东 省 推 进 财 政 资 金 统 筹 使 用 实 施 方 案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14 43 号 文 件 加 强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4 23 号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国 发 2015 3 号 文 件 实 行 中 期 财 政 规 划 管 理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5 15 号 ) 等 制 度 和 管 理 办 法 这 些 制 度 和 管 理 办 法 有 效 的 执 行 了 财 政 部 的 财 政 管 理 制 度, 能 够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财 政 金 融 社 会 的 和 谐 发 展, 对 当 地 的 债 务 偿 形 成 了 有 效 管 理 三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及 山 东 省 经 济 增 长 和 发 展 2015 年 以 来,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仍 面 临 较 为 复 杂 的 国 际 与 国 内 环 境, 下 行 压 力 依 然 较 大 但 从 中 长 期 看, 随 着 一 带 一 路 等 战 略 的 实 施, 我 国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同 时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内 需 的 持 续 增 长 等 仍 将 支 撑 国 内 经 济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山 东 省 经 济 保 持 良 好 发 展 趋 势,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在 全 国 排 名 前 列 ; 作 为 我 国 的 工 业 和 农 业 大 省, 山 东 省 经 济 基 础 较 好, 产 业 竞 争 力 较 强 ; 科 技 创 新 丰 富 的 人 力 资 源 和 自 然 资 源 可 为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较 高 保 障 ; 但 同 时, 山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升 级 下 的 落 后 产 能 淘 汰 压 力 以 及 节 能 环 保 压 力 较 大 6

( 一 )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2015 年, 中 国 宏 观 经 济 仍 面 临 复 杂 的 国 际 环 境 美 国 经 济 在 量 化 宽 松 政 策 后 维 持 低 利 率 的 货 币 政 策 下 继 续 复 苏,2015 年 底 的 加 息 政 策 对 全 球 资 本 的 流 动 汇 率 波 动 证 券 市 场 震 动 产 生 了 明 显 影 响 在 欧 洲, 尽 管 希 腊 主 权 债 务 危 机 的 暂 时 性 解 决, 有 利 于 欧 盟 政 治 经 济 的 整 体 稳 定, 但 是 欧 洲 经 济 增 长 仍 整 体 乏 力, 复 苏 前 景 仍 不 明 朗 日 本 的 宽 松 货 币 政 策 对 经 济 的 刺 激 效 应 明 显 下 降 2015 年, 国 际 石 油 价 格 继 续 下 跌, 石 油 输 出 国 的 经 济 处 于 疲 软 状 态, 石 油 输 出 国 的 国 家 风 险 上 升, 全 球 以 石 油 为 基 础 的 行 业 风 险 上 升 新 兴 经 济 体 除 印 度 外, 整 体 经 济 呈 现 持 续 下 行 落 态 势 其 中, 俄 罗 斯 在 因 乌 克 兰 问 题 遭 受 以 美 国 为 代 表 的 西 方 国 家 制 裁 石 油 价 格 下 跌 双 重 因 素 影 响 下, 经 济 增 长 形 势 较 为 严 峻 ; 巴 西 的 经 济 增 长 和 国 别 风 险 增 大 2016 年, 美 国 将 视 经 济 复 苏 的 强 度 就 业 水 平 和 物 价 水 平 的 变 化 维 持 或 继 续 上 调 利 率 ; 欧 洲 为 了 促 进 经 济 增 长 缓 解 主 权 债 务 风 险 和 银 行 业 的 结 构 性 危 机, 继 续 实 施 量 化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 日 本 将 继 续 维 持 量 化 宽 松 和 低 利 率 货 币 政 策 新 兴 经 济 体 整 体 将 维 持 相 对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和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刺 激 经 济 的 增 长 2015 年, 中 国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人 民 币 已 经 加 入 了 特 别 提 款 权 篮 子 货 币, 持 续 推 进 一 带 一 路 亚 洲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银 行 金 砖 国 家 银 行 的 建 设, 已 经 与 韩 国 澳 大 利 亚 等 国 签 署 了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继 续 推 进 与 美 国 欧 盟 的 信 息 技 术 协 议 谈 判, 继 续 推 动 人 民 币 资 本 项 下 的 货 币 自 由 兑 换 中 国 的 这 些 区 域 和 全 球 性 的 战 略 推 进,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中 国 经 济 和 金 融 深 度 融 入 世 界 经 济 体 系, 为 中 国 和 世 界 经 济 的 增 长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制 度 基 础 和 组 织 保 证 在 中 国 提 高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的 同 时, 国 内 长 江 经 济 带 京 津 冀 协 同 发 展 等 区 域 和 省 市 经 济 建 设 自 贸 区 建 设 等 都 与 对 外 开 放 进 行 了 衔 接, 熊 猫 债 发 行 开 始 升 温 2015 年, 中 国 实 施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和 稳 健 中 适 度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在 财 政 政 策 上,2015 年 在 新 预 算 法 下, 财 政 部 积 极 推 动 了 各 省 市 和 计 划 单 列 的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发 行, 对 规 范 地 方 政 府 融 资 行 为 防 范 和 化 解 区 域 和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风 险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中 国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的 风 险 总 体 可 控 ;2015 年 底, 财 政 部 对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的 限 额 管 理, 有 利 于 控 制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进 一 步 扩 张 在 货 币 政 策 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结 构 性 的 降 低 存 款 准 备 金 比 率 降 低 贷 款 利 率, 既 有 效 地 控 制 了 物 价 水 平 的 上 涨, 也 7

保 证 了 市 场 的 流 动 性 降 低 了 实 体 经 济 的 融 资 成 本, 促 进 了 实 体 经 济 增 长 和 发 展 2016 年, 中 国 将 继 续 实 施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和 稳 健 中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在 中 国 面 临 复 杂 国 际 环 境 对 外 开 放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和 稳 健 中 适 度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下,2015 年 中 国 经 济 总 体 运 行 平 稳 但 是, 中 国 的 经 济 增 长 仍 然 面 临 下 行 压 力, 以 钢 铁 水 泥 有 色 金 属 煤 炭 等 为 代 表 的 产 能 过 剩 行 业 和 以 石 油 为 基 础 的 化 工 行 业 的 风 险 仍 然 较 高, 信 用 风 险 和 违 约 事 件 从 中 小 企 业 光 伏 行 业 等 向 国 有 企 业 有 色 金 属 煤 炭 行 业 等 进 行 扩 散 2016 年, 中 国 经 济 仍 将 保 持 较 大 的 下 行 压 力, 在 刚 性 兑 付 不 断 打 破 允 许 一 些 企 业 破 产 去 产 能 去 库 存 去 杠 杆 等 的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政 策 下, 中 国 债 券 市 场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违 约 事 件 数 量 将 呈 现 增 长 态 势 ; 在 中 国 直 接 融 资 比 例 不 断 提 高 证 券 市 场 不 断 发 展 的 条 件 下, 证 券 市 场 的 大 幅 波 动 对 金 融 系 统 和 实 体 经 济 的 冲 击 风 险 在 相 应 提 高 从 中 长 期 看, 随 着 中 国 对 外 开 放 的 不 断 提 高, 在 中 国 供 给 侧 改 革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区 域 经 济 结 构 优 化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内 需 扩 大 的 条 件 下, 中 国 经 济 仍 将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 在 国 际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尚 未 完 全 稳 定 的 外 部 环 境 下, 在 中 国 国 内 经 济 增 长 驱 动 力 转 变 及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升 级 的 过 程 中, 中 国 的 经 济 增 长 和 发 展 依 然 会 伴 随 着 区 域 结 构 性 风 险 产 业 结 构 性 风 险 国 际 贸 易 和 投 资 的 结 构 性 摩 擦 风 险, 以 及 证 券 市 场 大 幅 波 动 对 金 融 经 济 的 冲 击 性 风 险 ( 二 ) 山 东 省 经 济 在 全 国 的 地 位 山 东 省 地 处 我 国 胶 东 半 岛, 位 于 渤 海 黄 海 之 间, 黄 河 横 贯 东 西, 大 运 河 纵 穿 南 北,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工 业 农 业 和 人 口 大 省 2014 年, 山 东 省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5.94 万 亿 元, 占 全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9.34%; 实 现 全 部 工 业 增 加 值 2.53 万 亿 元, 占 全 国 全 部 工 业 增 加 值 的 11.11% 2014 年 山 东 全 省 粮 食 总 产 量 4596.6 万 吨, 占 全 国 粮 食 总 产 量 的 7.57% 山 东 省 是 我 国 第 二 人 口 大 省,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常 住 人 口 达 0.98 亿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7.16%, 丰 富 的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了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所 需 生 产 力, 地 方 经 济 增 长 受 人 口 红 利 衰 减 的 冲 击 程 度 相 对 较 小 2015 年, 山 东 省 继 续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速 度, 据 初 步 核 算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6.30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8.0%, 占 全 国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9.31% 8

图 表 3. 山 东 省 经 济 在 全 国 的 地 位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山 东 全 国 占 比 山 东 全 国 占 比 山 东 全 国 占 比 山 东 全 国 占 比 土 地 面 积 ( 万 平 方 公 里 ) 15.71 960 1.64% 15.79 960 1.64% 15.79 960 1.64% 国 内 /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亿 元 ) 50013 534123 9.36% 55230 588019 9.39% 59427 636139 9.34% 63002 676708 9.31% 第 一 产 业 4282 50893 8.18% 4566 55322 8.25% 4798 58336 8.22% 4979 60863 8.18% 第 二 产 业 25736 240200 10.98% 27443 256810 10.69% 28788 271765 10.59% 29486 274278 10.75% 第 三 产 业 19996 243030 8.63% 23222 275887 8.42% 25840 306038 8.44% 28537 341567 8.35% 年 末 常 住 人 口 数 ( 万 人 ) 9685 135404 7.15% 9733 136072 7.15% 9789 136782 7.16%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元 ) 51768 39544 1.31 56885 43320 1.31 60879 46629 1.31 注 : 根 据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2013-2015 年 )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2013-2015 年 )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整 理 计 算 ( 三 )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情 况 山 东 省 拥 有 天 然 的 地 理 区 位 优 势 和 资 源 禀 赋, 截 至 2013 年 末, 山 东 省 已 发 现 矿 产 种 类 150 种, 其 中 黄 金 石 油 铁 矿 石 煤 炭 菱 镁 矿 等 矿 产 资 源 基 础 储 量 丰 富, 全 国 排 名 前 列 山 东 省 近 海 海 域 占 渤 海 和 黄 海 总 面 积 的 37%, 滩 涂 面 积 占 全 国 的 15%, 是 国 内 水 产 品 和 原 盐 的 主 产 地 之 一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分 别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5.00 万 亿 元 5.52 万 亿 元 和 5.94 万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9.8% 9.6% 和 8.7% 2014 年 山 东 省 地 区 经 济 增 速 虽 有 所 放 缓, 但 仍 然 保 持 了 稳 步 增 长 态 势, 且 经 济 增 长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第 三 产 业 对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比 率 从 2012 年 的 40.0% 上 升 至 2014 年 的 43.5% 据 初 步 核 算,2015 年 山 东 省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6.30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8.0%, 其 中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2.85 万 亿 元,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为 45.3%, 较 上 年 提 升 1.8 个 百 分 点 山 东 省 工 业 基 础 扎 实,2014 年 实 现 工 业 增 加 值 2.53 万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9.3% 近 年 来, 重 工 业 发 展 面 临 较 大 的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升 级 转 型 等 压 力, 山 东 省 积 极 推 进 技 改, 科 学 技 术 不 断 创 新 2014 年, 山 东 省 获 得 第 七 届 中 国 技 术 市 场 协 会 金 桥 奖 项 31 项, 实 现 四 连 冠,2014 年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量 1.1 万 件, 比 上 年 增 长 18.2%, 每 万 人 有 效 发 明 专 利 拥 有 量 3.59 件, 为 后 续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动 力 保 障 山 东 省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工 业 企 业 成 分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据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显 示,2014 年 山 东 省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工 业 企 业 总 资 产 规 模 为 2.56 万 亿 元, 占 全 国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工 业 企 业 总 资 产 的 6.91% 随 着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的 不 断 推 进, 山 东 省 将 获 得 相 对 较 多 的 国 企 改 革 红 利 9

图 表 4.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亿 元 ) 50013.2 55230.3 59426.6 63002.3 第 一 产 业 4281.7 4566.0 4798.4 4979.1 第 二 产 业 25735.7 27442.9 28788.1 29485.9 工 业 22798.3 24265.3 25340.9 建 筑 业 2937.4 3261.1 3534.5 第 三 产 业 19995.8 23221.5 25840.1 28537.4 交 运 仓 储 和 邮 政 2516.2 2065.2 2326.3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6507.4 6897.8 7826.5 金 融 业 1936.1 2383.4 2709.7 房 地 产 业 1984.5 2363.3 2526.2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元 ) 51768 56885 60879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增 速 (%) 9.2 9.0 8.1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2013-2015 年 ) 及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整 理 计 算 ( 四 )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的 动 力 结 构 投 资 和 消 费 作 为 拉 动 经 济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近 年 来 对 山 东 省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率 持 续 保 持 在 90% 以 上 2008 年 以 来,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国 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货 物 和 服 务 净 出 口 贸 易 增 速 显 著 下 滑, 净 出 口 对 山 东 省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率 也 从 2008 年 的 9.62% 下 降 至 2014 年 的 2.44%, 投 资 和 消 费 对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率 随 之 上 升 至 97.56% 在 基 础 建 设 等 方 面 投 资 的 带 动 下, 山 东 省 投 资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并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增 速, 近 年 虽 然 投 资 增 速 总 体 呈 逐 步 回 落 的 趋 势, 但 由 于 基 数 较 大, 其 对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率 持 续 上 升, 在 2014 年 达 到 56.84% 的 历 史 高 点 消 费 方 面, 受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影 响,2014 年 消 费 对 山 东 省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贡 献 率 略 有 下 降, 为 40.71% 图 表 5. 山 东 省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支 出 法 构 成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10

1. 山 东 省 社 会 消 费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经 济 持 续 平 稳 发 展,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逐 步 提 高,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从 2012 年 的 2.58 万 元 增 加 至 2014 年 的 2.92 万 元 随 着 居 民 收 入 的 提 高, 带 动 消 费 需 求 的 扩 大,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逐 年 上 升,2012~2014 年 分 别 实 现 1.97 万 亿 元 2.23 万 亿 元 和 2.51 万 亿 元 受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影 响, 地 区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增 速 呈 下 降 趋 势, 2012~2014 年 分 别 为 14.6% 13.4% 和 12.6% 从 消 费 结 构 上 看, 社 会 消 费 需 求 逐 渐 多 样 化, 食 品 消 费 支 出 占 个 人 消 费 支 出 的 比 率 逐 年 降 低, 城 镇 居 民 恩 格 尔 系 数 稳 步 回 落,2014 年 降 至 28.9% 据 初 步 统 计,2015 年 山 东 省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为 2.78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6%, 增 速 较 上 年 下 降 2.0 个 百 分 点 图 表 6.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社 会 消 费 发 展 状 况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 亿 元 ) 19651.94 22294.8 25111.5 27761.4 城 镇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 元 ) 25755.2 26882.0 29222.0 31545.0 城 镇 人 均 消 费 性 支 出 ( 元 ) 15778.2 16646.5 18322.6 19854.0 恩 格 尔 系 数 (%) 33.0 32.9 28.9 27.8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2013-2015 年 ),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整 理 计 算 2. 山 东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方 面, 山 东 省 投 资 增 速 近 年 来 不 断 放 缓 2014 年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较 上 年 显 著 下 降 3.8 个 百 分 点 至 15.8% 随 着 城 镇 化 的 推 进, 山 东 省 城 市 基 础 建 设 投 资 支 出 需 求 不 断 加 大 ;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压 力 下, 改 建 和 技 改 投 资 需 求 也 日 益 增 长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固 定 1 资 产 投 资 额 分 别 为 3.03 万 亿 元 3.59 万 亿 元 和 4.16 万 亿 元, 其 中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占 比 较 大, 分 别 为 62.2% 63.8% 和 65.3% 据 初 步 统 计,2015 年 山 东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为 4.74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3.9% 1 本 文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不 包 含 农 户 投 资 11

图 表 7. 2008~2015 年 山 东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增 速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及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绘 制 从 行 业 投 向 看, 山 东 省 近 年 来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主 要 投 向 制 造 业 和 房 地 产 业 2014 年, 制 造 业 和 房 地 产 业 投 资 分 别 完 成 18669.01 亿 元 和 8165.56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的 39.40% 和 17.23% 从 重 点 领 域 投 向 看, 为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转 型 升 级, 山 东 省 在 工 业 技 术 改 造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领 域 的 投 资 力 度 不 断 加 大,2014 年 上 述 三 个 领 域 分 别 投 资 12221 亿 元 6725 亿 元 和 5131 亿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24.1% 18.2% 和 18.2% 3. 山 东 省 进 出 口 作 为 我 国 最 早 开 放 的 十 四 个 沿 海 省 份 之 一, 山 东 省 也 是 我 国 对 外 贸 易 的 重 要 口 岸 之 一 2001~2014 年, 在 进 口 和 出 口 的 共 同 推 动 下, 除 2008 年 受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有 所 波 动 外, 山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总 额 总 体 保 持 了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其 中,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进 出 口 总 额 分 别 为 2455.45 亿 美 元 2671.59 亿 美 元 和 2771.15 亿 美 元 ; 同 期, 山 东 省 贸 易 顺 差 规 模 较 小,2013 年 仅 为 18.61 亿 美 元,2014 年 在 国 家 一 系 支 持 外 贸 稳 定 增 长 的 措 施 带 动 下, 对 外 贸 易 规 模 保 持 了 上 升 趋 势, 年 度 贸 易 顺 差 扩 大 到 123.75 亿 美 元 贸 易 对 外 依 存 度 方 面, 山 东 省 从 2007 年 的 36.17% 下 降 到 2014 年 的 28.64% 2 2015 年, 受 市 场 内 需 不 足 大 宗 商 品 量 价 齐 跌 等 因 素 影 响, 山 东 省 进 出 口 总 额 有 所 下 降, 据 初 步 统 计 为 2417.49 亿 美 元, 同 比 下 降 12.78%, 但 贸 易 顺 差 大 幅 扩 大, 为 463.73 亿 美 元 2 对 外 贸 易 依 存 度 = 进 出 口 总 额 ( 万 亿 美 元 )* 当 年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平 均 汇 率 /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万 亿 元 ) 12

图 表 8. 山 东 省 进 出 口 情 况 ( 单 位 : 亿 美 元 )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及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数 据 绘 制 出 口 方 面, 从 出 口 对 象 看, 美 国 欧 盟 日 本 韩 国 等 是 山 东 省 主 要 的 外 贸 出 口 地,2014 年 向 以 上 四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出 口 额 在 出 口 总 额 中 的 占 比 达 到 53.38%; 从 出 口 贸 易 方 式 看,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的 加 工 贸 易 出 口 占 比 有 所 下 降, 一 般 贸 易 出 口 方 式 主 导 地 位 不 断 加 强 ; 从 出 口 商 品 类 别 看, 山 东 省 对 外 出 口 商 品 主 要 以 机 械 纺 织 品 塑 料 和 橡 胶 等 化 工 制 品 为 主,2014 年 上 述 3 类 商 品 出 口 额 分 别 占 出 口 总 额 的 比 率 为 25.18% 14.48% 和 9.62% 2015 年, 山 东 省 出 口 总 额 略 有 下 降, 据 初 步 统 计 为 1440.61 亿 美 元, 同 比 下 降 0.45% 进 口 方 面, 为 满 足 地 区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促 进 地 区 产 业 体 系 的 优 化 及 转 型, 山 东 省 对 外 贸 易 进 口 产 品 以 矿 产 品 机 电 类 产 品 为 主 2014 年, 山 东 省 矿 产 品 类 商 品 进 口 额 占 总 进 口 额 的 30.13%, 主 要 来 自 东 盟 澳 大 利 亚 印 度 巴 西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 当 年 机 电 类 产 品 进 口 额 占 总 进 口 额 的 24.49%, 主 要 来 自 韩 国 日 本 美 国 欧 盟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2015 年, 山 东 省 进 口 总 额 大 幅 下 降, 据 初 步 统 计 为 976.88 亿 美 元, 同 比 下 降 26.19% 图 表 9.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进 出 口 贸 易 发 展 状 况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进 出 口 总 额 ( 亿 美 元 ) 2455.4 2671.6 2771.2 2417.5 出 口 总 额 1287.3 1345.1 1447.5 1440.6 机 电 产 品 503.3 508.8 561.6 纺 织 产 品 197.5 216.0 221.6 进 口 总 额 1168.1 1326.5 1323.7 976.9 矿 产 品 391.5 461.9 398.8 机 电 产 品 250.9 272.5 324.2 差 额 119.2 18.6 123.8 463.7 对 外 贸 易 依 存 度 (%) 30.99 29.96 28.64 签 订 利 用 外 资 协 议 ( 合 同 ) 项 目 ( 个 ) 1333 1405 1352 1509 13

指 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签 订 利 用 外 资 协 议 ( 合 同 ) 金 额 ( 亿 美 元 ) 165.6 177.1 159.5 200.5 实 际 利 用 外 商 直 接 投 资 ( 亿 美 元 ) 123.5 140.5 152.0 163.0 对 外 承 包 工 程 完 成 营 业 额 ( 亿 美 元 ) 81.1 94.1 102.2 对 外 劳 务 人 员 合 同 工 资 总 额 ( 亿 美 元 ) 10.83 9.32 9.65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2013-2015 年 ),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整 理 计 算 ( 五 )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的 产 业 结 构 1. 山 东 省 的 产 业 结 构 特 征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呈 现 良 好 的 发 展 趋 势, 经 济 结 构 中 第 三 产 业 占 比 不 断 上 升, 第 二 产 业 占 比 稳 步 下 降, 经 济 结 构 不 断 调 整 和 优 化 山 东 省 三 次 产 业 比 例 从 2012 年 的 8.6:51.4:40.0 调 整 为 2014 年 的 8.1:48.4:43.5 2015 年, 山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据 初 步 统 计,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比 例 为 7.9:46.8:45.3, 其 中 第 三 产 业 占 GDP 的 比 重 较 2014 年 提 高 1.8 个 百 分 点 图 表 10. 山 东 省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状 况 ( 单 位 :%)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及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数 据 绘 制 未 来, 山 东 省 将 继 续 致 力 于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实 施 高 端 高 质 高 效 的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推 动 传 统 产 业 向 中 高 端 迈 进, 发 展 现 代 制 造 业 和 新 兴 服 务 业, 山 东 省 经 济 结 构 有 望 进 一 步 优 化 第 一 产 业 方 面, 持 续 推 进 千 亿 斤 粮 食 产 能 建 设, 实 施 渤 海 粮 仓 科 技 工 程 和 耕 地 质 量 提 升 计 划, 努 力 实 现 粮 食 生 产 稳 步 增 长 和 农 业 生 产 现 代 化 第 二 产 业 方 面, 加 快 信 息 技 术 与 传 统 制 造 业 跨 界 融 合, 培 育 智 能 制 造 个 性 化 定 制 众 包 设 计 云 制 造 等 新 业 态 ; 对 于 产 能 过 剩 产 业, 坚 持 消 化 一 批 转 移 一 批 整 合 一 批 淘 汰 一 批, 继 续 化 解 严 重 过 剩 产 能,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节 能, 强 化 能 耗 环 保 安 全 等 标 准 的 硬 约 束 第 三 产 业 方 面, 山 东 省 继 续 鼓 励 企 业 和 个 人 创 业 创 新, 激 发 服 务 业 发 展 活 力, 打 破 行 业 垄 断,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积 极 参 与 服 务 业 建 设 14

2. 山 东 省 的 产 业 竞 争 力 山 东 省 依 其 优 越 的 地 理 位 置, 拥 有 丰 富 的 矿 产 资 源 和 海 洋 资 源, 长 期 以 来 一 直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和 重 工 业 基 地,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近 年 来 发 展 迅 速, 地 区 主 要 产 品 原 盐 水 产 品 原 油 棉 花 油 料 等 产 量 占 全 国 的 比 重 均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山 东 省 的 农 业 和 重 工 业 与 国 内 部 分 省 市 相 比 均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力 图 表 11.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占 全 国 的 比 重 ( 单 位 :%) 产 品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原 盐 28.6 26.2 28.1 水 产 品 14.3 14.0 13.4 棉 花 10.2 9.9 10.8 原 油 13.4 13.2 13.0 油 料 10.2 9.9 10.1 化 肥 17.9 10.8 8.3 平 板 玻 璃 12.9 10.6 9.6 彩 色 电 视 机 11.7 12.4 12.6 发 电 量 6.5 6.5 6.5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年 鉴 整 理 计 算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不 断 加 快 产 业 技 术 改 造 和 创 新,2014 年 山 东 省 在 农 业 和 工 业 的 创 新 产 品 项 目 数 占 全 国 的 比 重 均 较 高, 其 中,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食 品 制 造 业 煤 炭 开 采 和 洗 选 业 有 色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通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等 新 产 品 项 目 数 分 别 占 全 国 的 15.39% 11.78% 23.95% 41.54% 和 9.46%, 占 比 在 全 国 排 名 前 列 ( 六 )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的 区 域 结 构 山 东 省 下 辖 17 个 设 区 的 市, 作 为 我 国 海 岸 线 长 度 第 四 的 省 份, 全 省 海 岸 线 全 长 约 2531 公 里, 有 7 个 市 为 沿 海 城 市 目 前 已 形 成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黄 河 三 角 洲 高 效 生 态 经 济 区 省 会 城 市 经 济 圈 以 及 鲁 南 经 济 带 的 发 展 格 局, 全 省 各 地 市 发 展 相 对 均 衡 2014 年,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和 省 会 城 市 群 经 济 圈 对 山 东 省 经 济 增 长 的 贡 献 率 分 别 为 46.64% 和 35.13% 从 各 经 济 区 的 发 展 规 划 看,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主 要 发 展 海 洋 经 济 省 会 城 市 群 经 济 圈 主 要 依 托 省 会 城 市 优 势 带 动 周 边 地 区 发 展 黄 河 三 角 洲 高 效 生 态 经 济 区 主 要 发 展 高 效 和 循 环 经 济 鲁 南 经 济 带 主 要 致 力 于 打 造 六 大 产 业 基 地 3 四 大 经 济 区 均 依 托 自 身 优 势, 协 调 发 展, 共 同 3 即 食 品 及 优 质 农 产 品 生 产 加 工 基 地 能 源 及 煤 化 工 基 地 精 品 钢 铁 基 地 优 质 建 材 基 地 机 械 制 造 基 地 商 贸 物 流 基 地 15

推 动 山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和 升 级 2015 年 中 韩 自 贸 区 谈 判 完 成, 将 威 海 市 列 为 自 由 经 济 区, 有 望 助 推 山 东 省 经 济 更 好 发 展 从 各 市 的 经 济 发 展 情 况 看, 位 于 省 内 西 部 市 区 的 菏 泽 市 聊 城 市 济 宁 市 第 一 产 业 占 比 相 对 省 内 其 它 各 市 较 高 ; 东 营 市 淄 博 市 主 要 以 石 化 产 业 为 主, 第 二 产 业 占 比 相 对 省 内 其 它 各 市 较 高 ; 济 南 市 青 岛 市 等 相 对 发 达 城 市 第 三 产 业 占 比 相 比 省 内 其 它 各 市 较 高 图 表 12. 2015 年 山 东 省 各 市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占 全 省 比 重 地 区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占 全 省 比 重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全 省 比 重 (%)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全 省 比 重 (%)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全 省 比 重 (%) 青 岛 市 14.76 7.31 13.66 17.20 烟 台 市 10.23 8.85 11.27 9.40 济 南 市 9.68 6.13 7.82 12.22 潍 坊 市 8.21 9.14 8.45 7.80 淄 博 市 6.56 2.91 7.56 6.16 济 宁 市 6.37 9.12 6.43 5.83 临 沂 市 5.97 6.96 5.72 6.06 东 营 市 5.48 2.36 7.57 3.86 泰 安 市 5.01 5.40 4.96 5.00 威 海 市 4.76 4.36 4.82 4.77 德 州 市 4.37 5.70 4.61 3.89 聊 城 市 4.23 6.35 4.61 3.46 菏 泽 市 3.81 5.42 4.30 3.03 滨 州 市 3.74 4.37 3.90 3.46 枣 庄 市 3.22 3.10 3.63 2.83 日 照 市 2.65 2.82 2.76 2.51 莱 芜 市 1.06 1.06 1.17 0.94 注 : 山 东 统 计 月 报 2015 年 第 十 二 期 数 据 整 理 计 算 四 山 东 省 财 政 平 衡 能 力 和 稳 定 性 4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财 政 收 入 保 持 持 续 较 快 平 稳 增 长, 可 支 配 收 入 稳 定 性 较 高, 财 政 平 衡 能 力 较 强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自 给 率 较 高, 收 支 平 衡 对 中 央 转 移 支 付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小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是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房 地 产 市 场 和 土 地 市 场 的 波 动 对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山 东 省 近 年 来 可 支 配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分 别 实 现 可 支 配 收 入 5 1.04 万 亿 元 1.19 万 亿 元 和 1.28 万 亿 元, 主 要 来 源 于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同 期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占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 由 于 2015 年 山 东 省 决 算 编 制 尚 未 完 成, 本 文 所 用 2015 年 财 政 数 据 为 预 算 口 径 数 据 5 可 支 配 收 入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16

64.89% 62.55% 和 62.37%, 可 支 配 收 入 稳 定 性 较 高 图 表 13. 山 东 省 可 支 配 收 入 构 成 ( 单 位 : 亿 元 )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 一 )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的 平 衡 能 力 和 稳 定 性 1.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情 况 与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相 适 应,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在 全 国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且 近 年 来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分 别 完 成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4059.43 亿 元 4559.95 亿 元 和 5026.83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17.46% 12.30% 和 10.24%;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为 5519.8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9.81% 考 虑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上 年 结 余 债 务 收 入 及 调 入 资 金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分 别 为 6767.49 亿 元 7421.39 亿 元 和 7955.3 亿 元 从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结 构 看,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以 税 收 收 入 为 主,2012~2014 年 税 收 收 入 所 占 比 重 分 别 为 75.14% 77.49% 和 78.89%;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税 收 收 入 所 占 比 重 为 76.10% 整 体 看,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质 量 较 高 山 东 省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以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为 主, 非 税 收 入 以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入 专 项 收 入 和 国 有 资 源 ( 资 产 )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为 主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3050.20 亿 元 3533.49 亿 元 和 3965.76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17.17% 15.84% 和 12.23%, 增 速 较 快 ; 同 期, 山 东 省 全 省 非 税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1009.23 亿 元 1026.46 亿 元 和 1061.07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18.34% 1.71% 和 3.37%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为 4200.78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5.93%, 增 速 较 2014 年 下 降, 主 要 系 考 虑 到 宏 观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加 大 全 省 积 极 落 实 结 构 性 减 税 各 项 政 策 及 深 入 实 施 营 改 增 试 点 等 因 素, 山 东 省 下 调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增 速 预 期 所 致 ; 同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非 税 收 入 为 17

1319.1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4.32%, 增 速 较 2014 年 提 高 20.95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系 按 照 财 政 部 规 定 山 东 省 将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等 10 项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转 列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专 项 收 入 所 致 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分 别 完 成 1135.92 亿 元 596.96 亿 元 和 483.01 亿 元, 分 别 占 全 年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的 28.64% 15.05% 和 12.18%; 同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专 项 收 入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入 和 国 有 资 源 ( 资 产 )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153.52 亿 元 302.20 亿 元 和 381.95 亿 元, 分 别 占 全 年 全 省 非 税 收 收 入 的 14.47% 28.48% 和 36.00%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分 别 为 1214.01 亿 元 630.34 亿 元 和 515.17 亿 元, 分 别 占 全 年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的 28.90% 15.01% 和 12.26%; 同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专 项 收 入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入 和 国 有 资 源 ( 资 产 )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分 别 为 332.42 亿 元 303.25 亿 元 和 461.26 亿 元, 分 别 占 全 年 全 省 非 税 收 入 的 25.20% 22.99% 和 34.97% 图 表 14.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 科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税 收 收 入 : 3050.20 3533.49 3965.76 4200.78 主 要 科 目 : 增 值 税 438.12 489.56 596.96 630.34 营 业 税 896.64 1068.33 1135.92 1214.01 企 业 所 得 税 441.64 445.95 483.01 515.17 个 人 所 得 税 95.11 104.59 115.18 130.2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98.88 217.84 231.33 242.97 房 产 税 100.83 111.75 122.49 133.62 非 税 收 入 : 1009.23 1026.46 1061.07 1319.11 主 要 科 目 : 专 项 收 入 138. 163.58 153.52 332.42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入 305.29 90 284.12 302.20 303.25 罚 没 收 入 123.85 125.51 121.45 111.48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103.57 58.68 55.69 44.95 国 有 资 源 ( 资 产 ) 有 偿 使 用 286.91 343.52 381.95 461.26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50.71 51.05 46.25 65.7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合 计 4059.43 4559.95 5026.83 5519.89 主 要 收 入 科 目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1943.98 1975.45 2021.16 债 务 收 入 94.00 133.00 162.00 上 年 结 余 609.13 681.49 543.80 调 入 资 金 60.19 56.70 151.14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6767.49 7421.39 7955.44 注 : 数 据 由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464.28 亿 元 236.03 亿 元 和 200.70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18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为 194.89 亿 元 2013 年 以 来, 山 东 省 将 省 级 部 分 税 收 下 划 市 县 管 理 导 致 省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大 幅 下 降 从 收 入 结 构 看,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以 税 收 收 入 为 主, 其 中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增 值 税 占 比 较 高, 非 税 收 入 则 以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入 专 项 收 入 和 国 有 资 源 ( 资 产 ) 有 偿 使 用 收 入 为 主, 与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结 构 类 似 2012~2014 年, 省 本 级 税 收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365.82 亿 元 121.66 亿 元 和 120.30 亿 元, 在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8.79% 51.54% 和 59.94% 2012~2014 年, 省 本 级 非 税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98.46 亿 元 114.37 亿 元 和 80.41 亿 元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税 收 收 入 为 114.34 亿 元, 占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的 比 重 为 58.67%; 同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非 税 收 入 为 80.55 亿 元, 基 本 与 2014 年 持 平 2.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情 况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为 5904.52 亿 元 6688.80 亿 元 和 7177.31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18.04% 13.28% 和 7.30%;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为 7849.7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9.37% 考 虑 到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债 券 还 本 调 出 资 金 及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与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主 要 集 中 于 教 育 农 林 水 事 务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和 医 疗 卫 生 等 领 域, 各 项 重 点 支 出 得 到 有 效 保 障 2012~2014 年, 以 上 5 个 领 域 支 出 合 计 分 别 为 3473.10 亿 元 3934.15 亿 元 和 4381.01 亿 元, 占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8.82% 58.82% 和 61.04%;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以 上 5 个 领 域 支 出 合 计 为 4764.40 亿 元, 占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的 比 重 为 60.69% 图 表 15.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 科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主 要 支 出 科 目 :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705.51 749.96 725.33 754.74 教 育 1311.80 1399.67 1461.05 1610.15 科 学 技 术 124.98 149.14 147.06 143.36 文 化 体 育 与 传 媒 114.27 127.53 127.75 135.12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596.48 681.98 763.53 865.54 医 疗 卫 生 422.91 485.86 605.67 6 670.60 节 能 环 保 154.42 212.81 166.67 186.16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468.09 618.50 777.92 772.53 6 2014 年 医 疗 卫 生 支 出 中 包 括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19

科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农 林 水 事 务 673.82 748.14 772.84 845.58 交 通 运 输 322.93 371.15 399.14 371.0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合 计 5904.52 6688.80 7177.31 7849.79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66.62 70.37 72.04 债 券 还 本 70.45 45.46 36.00 调 出 资 金 15.98 16.75 17.16 年 终 结 余 681.49 543.80 445.25 其 中 :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675.49 537.62 439.62 净 结 余 6.00 6.18 5.64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6767.49 7421.39 7955.44 注 : 数 据 由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714.90 亿 元 666.54 亿 元 和 716.79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为 812.61 亿 元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主 要 集 中 于 教 育 农 林 水 事 务 和 交 通 运 输 等 方 面,2014 年 以 上 3 项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174.32 亿 元 97.08 亿 元 和 127.32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的 24.32% 13.54% 和 17.76%;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以 上 3 项 支 出 分 别 为 182.87 亿 元 101.10 亿 元 和 138.52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的 22.50% 12.44% 和 17.05% 考 虑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债 券 转 贷 支 出 及 安 排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与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结 构 与 全 省 支 出 结 构 基 本 类 似 3.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的 稳 定 性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和 支 出 随 山 东 省 当 地 经 济 水 平 的 增 长 而 增 长, 与 山 东 省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成 正 相 关 关 系 由 于 山 东 省 经 济 总 量 较 高, 山 东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相 对 较 低, 2012~2014 年 分 别 为 8.12% 8.34% 和 8.46%, 财 政 收 入 增 速 略 高 于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增 速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对 中 央 政 府 转 移 支 付 的 依 赖 程 7 度 相 对 较 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自 给 率 分 别 为 68.75% 68.17% 和 70.04%;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自 给 率 为 70.32% 考 虑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上 年 结 余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和 支 出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在 支 出 端 不 考 虑 年 终 结 余 的 情 况 下, 一 般 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自 给 率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100% 20

8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11.20% 107.91% 和 105.93%, 平 衡 能 力 较 强 且 稳 定 性 高 ; 同 期,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净 结 余 分 别 为 6.00 亿 元 6.18 亿 元 和 5.64 亿 元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11.00% 119.13% 和 116.82% 图 表 16. 2005 年 以 来 山 东 省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和 GDP 增 长 情 况 注 : 根 据 山 东 省 统 计 信 息 网 数 据 及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青 岛 市 1986 年 10 月 获 国 务 院 批 准 成 为 计 划 单 列 市, 并 获 得 相 当 于 省 一 级 的 经 济 管 理 权 限, 经 济 发 展 较 好, 财 政 实 力 较 强 在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不 考 虑 青 岛 市 的 情 况 下, 收 入 方 面,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分 别 完 成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3389.25 亿 元 3771.02 亿 元 和 4131.46 亿 元 考 虑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债 务 收 入 上 级 结 余 及 调 入 资 金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分 别 为 5729.35 亿 元 6183.07 亿 元 和 6,688.38 亿 元 支 出 方 面,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为 5138.54 亿 元 5674.57 亿 元 和 6102.60 亿 元,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自 给 率 分 别 为 65.96% 66.45% 和 67.70% 考 虑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上 年 结 余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和 支 出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在 支 出 端 不 考 虑 年 终 结 余 的 情 况 下,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08.93% 106.70% 和 105.63%, 净 结 余 分 别 为 4.17 亿 元 4.27 亿 元 和 4.36 亿 元 ( 二 )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的 平 衡 能 力 和 稳 定 性 1.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情 况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2797.06 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平 衡 率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 年 终 结 余 ),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平 衡 率 可 类 似 推 导 21

亿 元 3606.78 亿 元 和 3973.66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为 2675.70 亿 元 从 收 入 结 构 看,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于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 从 管 理 角 度 看, 土 地 出 让 收 入 相 关 收 益 主 要 集 中 于 市 县 级 政 府 考 虑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上 年 结 余 和 调 入 资 金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分 别 为 3616.05 亿 元 4403.36 亿 元 和 4768.29 亿 元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对 土 地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2012~2014 年 全 省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占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7.33% 79.44% 和 77.94% 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为 3097.0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8.09%, 增 速 较 上 年 下 滑 24.36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系 当 年 房 地 产 市 场 景 气 度 不 高 土 地 出 让 总 价 款 增 速 放 缓 所 致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为 2058.00 亿 元, 占 当 年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的 76.91%, 同 比 减 少 33.55%, 系 山 东 省 预 计 房 地 产 市 场 景 气 度 进 一 步 下 滑 土 地 市 场 成 交 额 较 2014 年 将 减 少 较 多 所 致 图 表 17.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 科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主 要 收 入 科 目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2163.10 2865.38 3097.09 2058.00 国 有 土 地 收 益 基 金 收 入 101.59 130.72 166.24 109.46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费 收 入 131.76 169.12 211.56 164.48 车 辆 通 行 费 110.84 111.27 109.93 118.46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合 计 2797.06 3606.78 3973.66 2675.70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93.25 81.76 87.82 上 年 结 余 708.24 692.76 675.57 调 入 资 金 17.50 22.05 31.25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3616.05 4403.36 4768.29 注 : 数 据 由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分 别 完 成 183.89 亿 元 178.77 亿 元 和 190.15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为 187.49 亿 元 从 收 入 结 构 看,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于 车 辆 通 行 费 收 入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车 辆 通 行 费 分 别 完 成 102.34 亿 元 100.74 亿 元 和 99.22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的 55.65% 56.35% 和 52.18%;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车 辆 通 行 费 为 106.78 亿 元,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的 56.95% 22

2.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情 况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2887.60 亿 元 3699.80 亿 元 和 3965.01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为 2955.17 亿 元 从 支 出 结 构 看,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主 要 为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支 出,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支 出 则 主 要 集 中 于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安 排 支 出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2581.43 亿 元 3312.41 亿 元 和 3553.16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的 89.40% 89.53% 和 89.61%;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支 出 为 2662.04 亿 元, 占 当 年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的 90.08% 考 虑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调 出 资 金 和 年 终 结 余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与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图 表 18. 2012~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 科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主 要 支 出 科 目 :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2581.43 3312.41 3553.16 2662.04 教 育 44.23 56.34 60.17 交 通 运 输 125.14 128.98 141.29 132.92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19.26 36.40 25.51 14.45 农 林 水 事 务 47.49 66.01 68.06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合 计 2887.60 3699.80 3965.01 2955.17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2.83 1.08 1.31 调 出 资 金 32.86 26.92 78.13 年 终 结 余 692.76 675.57 723.84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3616.05 4403.36 4768.29 注 : 数 据 由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141.71 亿 元 138.60 亿 元 和 144.56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为 146.84 亿 元 从 支 出 结 构 看, 与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结 构 相 对 应,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主 要 为 交 通 运 输 支 出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交 通 运 输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106.30 亿 元 101.22 亿 元 和 104.12 亿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的 75.01% 73.03% 和 72.03%;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交 通 运 输 支 出 为 109.99 亿 元, 占 当 年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的 74.90% 23

3.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平 衡 的 稳 定 性 由 于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和 支 出 主 要 集 中 于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收 入 与 城 乡 社 区 事 务 支 出,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按 照 当 年 房 地 产 市 场 行 情 安 排 土 地 出 让 进 度 与 相 应 的 支 出, 因 此 房 地 产 市 场 变 化 及 土 地 出 让 进 度 安 排 会 对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和 支 出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对 上 级 政 府 转 移 支 付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低,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自 给 率 为 96.86% 97.49% 和 100.22%;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自 给 率 为 90.54%, 地 方 政 府 自 身 产 生 的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对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的 保 障 程 度 较 高 从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总 计 看,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和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且 有 一 定 结 余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年 终 结 余 分 别 为 692.76 亿 元 675.57 亿 元 和 723.84 亿 元 ; 在 支 出 端 不 考 虑 年 终 结 余 的 情 况 下,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达 到 123.70% 118.12% 和 117.90%,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较 强 从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总 计 看,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也 较 强,2012~2014 年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34.53% 141.07% 和 128.22% 图 表 19. 山 东 省 全 省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和 房 地 产 情 况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数 额 增 速 数 额 增 速 数 额 增 速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 亿 元 ) 2797.06-5.85% 3606.78 28.95% 3973.66 10.17%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 亿 元 ) 4708.31 14.65% 5444.53 15.64% 5817.95 6.86%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购 置 土 地 面 积 ( 万 平 方 米 ) 注 : 数 据 来 源 于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Wind 资 讯 2610.03-29.29% 2615.07 0.19% 2225.50-14.90% 在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不 考 虑 青 岛 市 的 情 况 下,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分 别 完 成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入 2375.16 亿 元 3052.56 亿 元 和 3388.14 亿 元 ; 同 期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为 2457.08 亿 元 3139.40 亿 元 和 3365.03 亿 元,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自 给 率 分 别 为 96.67% 97.23% 和 100.69% 考 虑 到 上 解 上 级 支 出 调 出 资 金 及 年 终 结 余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和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在 支 出 端 不 考 虑 年 终 结 余 的 情 况 下,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20.31% 115.19% 和 115.60% 24

( 三 ) 山 东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平 衡 能 力 与 稳 定 性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规 模 较 小,2012~2014 年 分 别 实 现 44.21 亿 元 33.69 亿 元 和 28.62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为 20.79 亿 元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主 要 以 国 有 企 业 上 缴 利 润 收 入 股 利 股 息 收 入 以 及 产 权 转 让 收 入 为 主, 2012~2014 年 上 述 三 项 收 入 合 计 在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中 所 占 比 重 均 在 85.00% 以 上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上 述 三 项 收 入 合 计 占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的 比 重 为 99.03% 考 虑 到 上 年 结 余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总 计 分 别 为 46.09 亿 元 39.73 亿 元 32.40 亿 元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完 成 40.05 亿 元 35.94 亿 元 和 26.26 亿 元 ; 按 预 算 口 径,2015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为 22.03 亿 元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商 业 服 务 业 等 事 务 是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的 主 要 方 向,2012~2014 年 上 述 二 者 支 出 合 计 在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中 的 比 重 均 在 50.00% 以 上 ; 按 预 算 口 径, 2015 年 二 者 支 出 合 计 在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的 比 重 为 78.25% 从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来 看, 考 虑 到 上 年 结 余 年 终 结 余 等 因 素 后,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总 计 和 收 入 总 计 实 现 平 衡, 且 有 一 定 结 余 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年 终 结 余 分 别 为 6.04 亿 元 3.78 亿 元 和 5.61 亿 元 ; 同 期, 山 东 省 全 省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15.07% 110.52% 和 120.93% 在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支 不 考 虑 青 岛 市 的 情 况 下,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分 别 实 现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入 23.11 亿 元 24.80 亿 元 和 22.82 亿 元 ; 同 期, 山 东 省 全 省 ( 不 含 青 岛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支 出 分 别 为 19.11 亿 元 27.21 亿 元 和 20.48 亿 元 从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看,2012~2014 年 山 东 省 ( 不 含 青 岛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收 支 平 衡 率 分 别 为 130.74% 112.69% 和 125.03%,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较 强 五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规 模 较 大, 但 较 强 的 经 济 和 财 政 实 力 能 够 为 债 务 偿 付 提 供 较 高 保 障, 偿 债 压 力 相 对 较 小 山 东 省 财 政 资 金 的 流 动 性 较 好, 对 债 务 的 管 控 措 施 较 为 完 善, 债 务 风 险 总 体 可 控 同 时, 尚 有 少 量 的 逾 期 债 务 需 要 进 一 步 采 取 措 施 加 强 管 控 25

( 一 ) 山 东 省 政 府 债 务 总 量 分 析 1. 债 务 总 量 与 结 构 根 据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的 数 据, 截 至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 含 青 岛 )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总 额 为 11710.6 亿 元, 较 2013 年 末 增 长 39.07% 其 中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余 额 为 9252.8 亿 元,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3865.52 亿 元, 占 债 务 总 额 的 比 重 为 79.01%; 负 有 担 保 责 任 的 债 务 余 额 和 可 能 承 担 一 定 救 助 责 任 的 债 务 余 额 分 别 为 1089.1 亿 元 和 1368.7 亿 元, 较 2013 年 末 分 别 减 少 356.76 亿 元 和 218.93 亿 元 根 据 关 于 2015 年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限 额 及 省 级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的 报 告, 山 东 省 2015 年 度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限 额 为 9533.8 亿 元 ( 含 青 岛 市 1090.6 亿 元 ), 具 体 构 成 为 山 东 省 经 清 理 甄 别 确 认 的 截 至 2014 年 末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余 额 9252.8 亿 元, 以 及 2015 年 新 增 债 务 限 额 281 亿 元 图 表 20. 近 年 来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总 体 情 况 ( 单 位 : 亿 元 ) 注 : 由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审 计 公 告 数 据 及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根 据 山 东 省 审 计 厅 于 2014 年 1 月 公 告 的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审 计 结 果, 截 至 2013 年 6 月 末,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总 额 ( 不 含 青 岛 ) 为 7107.80 亿 元, 较 2012 年 末 增 长 11.13% 从 全 国 范 围 来 看, 山 东 省 地 9 10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规 模 总 体 较 大, 位 列 各 省 第 十 一 位, 但 增 长 速 度 低 于 各 省 12.62% 的 平 均 水 平, 位 列 各 省 第 十 六 位 11 至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 不 含 青 岛 )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总 额 为 10086.8 亿 元, 较 2013 年 6 月 末 增 长 9 为 使 全 国 各 省 债 务 数 据 的 横 向 可 比, 本 评 级 报 告 中 涉 及 全 国 范 围 内 各 省 市 横 向 比 较 的 数 据 均 采 用 各 省 市 按 照 审 计 署 要 求 公 布 的 2013 年 6 月 末 数 据 ; 浙 江 省 山 东 省 和 福 建 省 数 据 不 包 含 单 独 公 布 债 务 的 计 划 单 列 市, 分 别 为 宁 波 市 青 岛 市 和 厦 门 市 ; 西 藏 未 公 布 债 务 数 据 10 包 括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下 同 11 此 处 增 长 速 度 为 2013 年 6 月 末 相 较 于 2012 年 末 的 债 务 增 长 率 由 于 天 津 和 贵 州 未 公 布 2012 年 底 债 务 数 据, 债 务 增 速 取 为 零 26

41.91% 2. 举 债 主 体 及 资 金 来 源 从 举 债 主 体 所 在 地 方 政 府 层 级 来 看 ( 含 青 岛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省 本 级 市 本 级 县 级 的 债 务 比 重 分 别 为 10.25% 42.77% 和 46.98%, 其 中 省 本 级 债 务 占 比 较 2013 年 6 月 末 下 降 4.37 个 百 分 点, 债 务 进 一 步 向 市 县 级 集 中 从 各 层 级 债 务 结 构 看, 市 县 级 以 下 债 务 以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为 主, 省 本 级 债 务 以 负 有 担 保 责 任 的 债 务 为 主 图 表 21.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各 层 级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结 构 注 : 由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审 计 公 告 数 据 及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从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举 债 主 体 来 看 ( 含 青 岛 ), 截 至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经 费 补 助 事 业 单 位 政 府 部 门 和 机 构 国 有 独 资 或 控 股 企 业 其 他 主 体 分 别 举 借 5343.50 亿 元 1940.20 亿 元 2856.00 亿 元 1283.70 亿 元 和 287.20 亿 元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政 府 性 债 务 占 比 为 45.63%, 是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主 要 举 债 主 体 从 债 务 资 金 来 源 看 ( 含 青 岛 ), 银 行 贷 款 发 行 债 券 转 贷 债 务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融 资 供 应 商 应 付 款 是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主 要 来 源, 截 至 2014 年 末 分 别 为 5378.30 亿 元 1338.60 亿 元 842.70 亿 元 883.80 亿 元 1876.50 亿 元 ( 二 )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负 担 债 务 率 方 面, 根 据 山 东 省 审 计 厅 于 2014 年 1 月 公 告 的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审 计 结 果,2012 年 末, 山 东 省 ( 含 青 岛 )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债 务 的 债 务 率 为 49.40%, 各 年 度 全 省 各 级 政 府 或 有 负 债 当 年 偿 还 本 金 中 由 财 政 资 金 实 际 偿 还 的 最 高 比 例 折 算 后, 总 债 务 率 约 为 55.74% 12 12 债 务 率 = 债 务 余 额 / 政 府 综 合 财 力, 山 东 省 ( 含 青 岛 ) 的 债 务 率 计 算 为 新 世 纪 评 级 根 据 山 东 省 和 青 岛 市 的 债 务 审 计 公 告 数 据 估 算 27

2012 年 末, 山 东 省 ( 不 含 青 岛 )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债 务 的 债 务 率 为 48.77% 若 按 照 2007 年 以 来, 各 年 度 全 省 政 府 负 有 担 保 责 任 的 债 务 和 可 能 承 担 一 定 救 助 责 任 的 债 务 当 年 偿 还 本 金 中, 由 财 政 资 金 实 际 偿 还 的 最 高 比 率 折 算 后, 总 债 务 率 为 55.22%, 总 债 务 率 位 列 各 省 第 23 位 截 至 2012 年 末, 山 东 省 ( 不 含 青 岛 )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债 务 除 去 应 付 未 付 款 项 形 成 的 逾 期 债 务 后, 逾 期 债 务 率 为 2.76%, 高 于 各 省 2.07% 的 平 均 水 平 ; 政 府 负 有 担 保 责 任 的 债 务 逾 期 债 务 率 为 0.91%, 低 于 各 省 2.13% 的 平 均 水 平 ; 可 能 承 担 一 定 救 助 责 任 的 债 务 的 逾 期 债 务 率 为 8.82%, 高 于 各 省 4.09% 的 平 均 水 平 从 未 来 偿 债 年 度 看, 山 东 省 ( 含 青 岛 )2016 年 到 期 需 偿 还 的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比 重 为 19.85% 图 表 22. 2014 年 末 山 东 省 ( 含 青 岛 ) 政 府 性 债 务 余 额 13 未 来 偿 债 情 况 表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政 府 或 有 债 务 偿 债 年 度 负 有 担 保 责 任 的 债 务 可 能 承 担 一 定 救 助 责 任 金 额 ( 亿 元 ) 比 重 (%) ( 亿 元 ) 的 债 务 ( 亿 元 ) 2015 年 1847.40 21.45 178.70 345.20 2016 年 1709.90 19.85 201.50 207.70 2017 年 1427.40 16.57 208.70 170.90 2018 年 -2020 年 2364.60 27.46 234.60 382.80 2020 年 及 以 后 1263.30 14.67 250.20 195.30 合 计 8612.60 100.00 1073.70 1301.90 注 : 由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提 供 数 据 整 理 绘 制 ( 三 )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偿 付 能 力 山 东 省 经 济 保 持 良 好 发 展 趋 势,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全 国 排 名 前 列 ; 同 期 全 省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在 全 国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财 政 收 入 保 持 持 续 平 稳 增 长, 可 支 配 收 入 稳 定 性 较 高 山 东 省 较 强 的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财 政 实 力 可 为 债 务 偿 还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山 东 省 政 府 不 仅 掌 握 着 财 政 性 货 币 资 金, 而 且 经 营 着 政 府 性 资 产 和 土 地 矿 产 森 林 岸 线 航 线 等 资 源 性 资 产 山 东 省 政 府 资 金 资 产 资 源 的 规 范 使 用, 及 其 在 空 间 和 时 间 上 的 配 置 合 理 性, 将 提 高 资 金 资 产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有 利 于 政 府 资 金 的 调 配 和 债 务 的 及 时 偿 付 同 时, 山 东 省 政 府 拥 有 的 优 质 资 产 有 一 定 的 增 值 空 间, 且 可 形 成 稳 定 的 现 金 收 益, 为 偿 还 债 务 提 供 进 一 步 支 撑 13 债 务 余 额 不 包 含 逾 期 债 务 28

( 四 ) 山 东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控 措 施 和 能 力 近 年 来, 为 加 强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山 东 省 政 府 先 后 出 台 了 关 于 建 立 政 府 性 债 务 月 报 制 度 的 通 知 等 债 务 管 理 规 定, 掌 握 了 全 省 政 府 性 债 务 规 模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底, 省 本 级 11 个 市 101 个 县 制 定 了 综 合 性 的 债 务 管 理 制 度,7 个 市 和 53 个 县 建 立 了 债 务 风 险 预 警 制 度 各 级 政 府 按 照 财 政 部 部 署, 应 用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系 统 加 强 了 对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统 计 管 理 和 动 态 监 控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底, 全 省 各 级 政 府 共 建 立 债 务 偿 债 准 备 金 制 度 72 个, 涉 及 金 额 99.11 亿 元, 其 中 外 债 偿 债 准 备 金 13.57 亿 元 2014 年, 山 东 省 政 府 制 定 并 下 发 了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14 43 号 文 件 加 强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4 23 号 ), 指 导 各 级 全 面 加 强 债 务 管 理 2014 年 以 来, 山 东 省 各 级 坚 持 融 资 发 展 和 防 范 风 险 并 重, 多 举 措 管 好 用 好 政 府 债 务 资 金,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作 为 10 个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自 发 自 还 改 革 试 点 省 市 之 一,2014 年 山 东 省 积 极 推 进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债 券 化 改 革, 为 保 障 重 点 项 目 建 设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持 ; 同 时 积 极 探 索 政 府 与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模 式, 引 导 各 级 政 府 推 广 PPP 模 式, 拓 宽 公 益 性 项 目 融 资 渠 道 在 风 险 防 范 方 面, 山 东 省 组 织 开 展 省 本 级 市 本 级 和 县 级 债 务 风 险 指 标 测 算, 全 面 掌 握 各 级 债 务 风 险 状 况 ; 加 强 日 常 监 控, 完 善 债 务 统 计 报 告 制 度, 及 时 了 解 债 务 增 减 变 化 和 风 险 状 况, 定 期 进 行 数 据 分 析 研 究 ; 拟 订 防 范 债 务 风 险 工 作 方 案, 排 查 债 务 风 险 点, 健 全 化 解 债 务 风 险 措 施 此 外, 山 东 省 还 加 强 了 债 务 管 理 的 考 核 监 督, 明 确 要 求 将 债 务 收 支 全 面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不 得 超 限 额 或 在 预 算 之 外 举 借 债 务, 不 得 以 支 持 公 益 性 事 业 发 展 名 义 举 借 债 务 用 于 经 常 性 支 出 或 楼 堂 馆 所 建 设 ; 同 时 将 政 府 性 债 务 率 纳 入 对 各 市 科 学 发 展 综 合 考 核 范 围, 依 法 加 强 对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审 计 监 督, 债 务 风 险 得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六 山 东 省 政 府 治 理 山 东 省 政 府 不 断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已 开 始 实 施, 政 府 运 行 效 率 与 服 务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 政 务 信 息 披 露 及 时, 渠 道 丰 富, 信 息 透 明 度 较 高 ; 地 区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不 断 稳 步 推 进, 金 融 体 系 建 设 和 服 务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地 区 不 良 贷 款 率 和 地 区 杠 杆 率 较 低,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较 好, 能 为 山 东 省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可 靠 保 障 ; 山 东 省 立 足 地 29

区 实 际,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重 大 且 可 行 的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政 府 战 略 管 理 能 力 较 强 ( 一 ) 山 东 省 政 府 运 行 效 率 与 服 务 能 力 山 东 省 政 府 根 据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不 断 深 化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提 高 政 府 管 理 科 学 化 水 平, 政 府 运 行 效 率 与 服 务 能 力 有 所 提 高 为 促 进 服 务 政 府 责 任 政 府 法 治 政 府 廉 洁 政 府 建 设,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和 政 务 服 务 水 平,2013 年 8 月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关 于 推 进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简 政 放 权 减 少 行 政 许 可 的 意 见, 从 减 少 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减 少 和 规 范 行 政 管 理 事 项 优 化 职 能 配 置 改 革 完 善 社 会 组 织 体 制 机 制 完 善 和 加 强 宏 观 管 理 加 强 依 法 行 政 六 个 方 面 明 确 了 具 体 的 任 务 和 措 施, 并 提 出 5 年 内 省 级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削 减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办 结 时 限 比 法 定 时 限 缩 短 50% 以 上, 力 争 成 为 全 国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质 量 最 优 的 省 份 之 一 自 相 关 政 策 出 台 以 来, 山 东 省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已 取 得 一 定 成 效,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也 开 始 全 面 实 施 2013 年, 全 省 取 消 和 下 放 了 230 项 审 批 事 项, 投 资 核 准 事 项 减 少 40%,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由 87 项 缩 减 为 25 项 ; 2014 年, 山 东 省 省 级 行 政 权 力 事 项 由 7371 项 精 简 到 4227 项,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再 削 减 170 项 ;2015 年, 山 东 省 省 级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削 减 89 项,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全 部 取 消 同 时,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省 级 公 共 财 政 政 府 性 基 金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安 排 的 用 于 支 持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特 定 政 策 目 标 或 工 作 任 务 具 有 专 门 用 途 的 资 金, 在 其 项 目 申 报 资 金 使 用 各 个 环 节, 均 实 行 信 用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同 时, 为 进 一 步 严 肃 财 经 纪 律 维 护 财 经 秩 序, 更 好 地 发 挥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效 益,2014 年 6 月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发 布 关 于 在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领 域 实 行 信 用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的 通 知, 对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领 域 中 弄 虚 作 假 虚 报 冒 领 骗 取 套 取 截 留 挪 用 财 政 资 金 等 失 信 失 范 行 为, 在 有 关 部 门 严 格 依 法 依 规 进 行 处 理 处 罚 的 基 础 上, 由 财 政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纳 入 信 用 负 面 清 单, 并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对 其 以 后 年 度 申 报 所 有 的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予 以 限 制, 以 此 引 导 专 项 资 金 申 请 人 的 行 为 趋 于 理 性, 保 证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得 到 有 效 发 挥 30

( 二 )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透 明 度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透 明 度 水 平 总 体 较 好, 能 够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山 东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等 的 规 定, 较 及 时 地 披 露 政 务 信 息 2014 年, 山 东 省 把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作 为 推 进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全 面 依 法 治 省,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阳 光 政 府 的 重 大 举 措, 制 发 了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14 8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当 前 全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14 22 号 ), 进 一 步 加 大 工 作 推 动 力 度, 全 省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步 伐 不 断 加 快, 公 开 实 效 明 显 提 升 山 东 省 政 府 把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行 政 权 力 运 行 财 政 资 金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公 共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等 6 个 方 面 20 个 领 域 的 信 息 公 开 作 为 重 点 工 作 进 行 推 进 ; 全 面 建 立 并 实 施 了 政 策 解 读 机 制, 各 市 各 部 门 普 遍 在 政 府 网 站 设 立 了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及 时 解 读 有 关 政 策 ; 省 政 府 及 各 部 门 建 立 并 实 施 了 例 行 新 闻 发 布 制 度, 市 县 政 府 普 遍 设 立 了 新 闻 发 言 人, 新 闻 发 布 工 作 取 得 突 破 性 进 展, 成 为 政 府 发 布 信 息 的 重 要 渠 道 2014 年, 山 东 省 全 省 各 级 政 府 和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部 门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200.25 万 条, 同 比 增 长 12.78% 省 政 府 及 各 部 门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13.07 万 条, 同 比 增 长 39.12%; 其 中, 制 发 规 范 性 文 件 192 件, 主 动 公 开 规 范 性 文 件 192 件 17 个 市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187.18 万 条, 同 比 增 长 11.31%; 其 中, 制 发 规 范 性 文 件 2105 件, 主 动 公 开 规 范 性 文 件 2105 件 未 来, 山 东 省 政 府 将 着 力 抓 好 制 度 机 制 的 健 全 和 落 实 工 作, 加 强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能 力 建 设, 做 好 监 督 检 查 和 考 核 评 估 工 作, 进 一 步 推 进 重 点 领 域 信 息 公 开 和 相 关 政 策 解 读, 为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阳 光 政 府 做 出 积 极 贡 献 ( 三 ) 山 东 省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山 东 省 地 方 政 府 以 引 导 资 源 配 置 生 产 并 分 配 信 息 等 为 手 段, 积 极 引 导 地 区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发 展 方 向 和 运 行 方 式 得 益 于 山 东 省 较 好 的 经 济 基 础 较 为 合 理 的 经 济 结 构 以 及 较 强 的 财 政 收 支 平 衡 能 力, 在 不 断 促 进 政 府 信 息 透 明 度, 提 高 政 府 治 理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山 东 省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总 体 较 好, 金 融 市 场 发 育 水 平 总 体 较 高 2015 年 末, 山 东 省 金 融 机 构 ( 含 外 资 ) 人 民 币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74524.1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41%; 同 年 末 金 融 机 构 ( 含 外 资 ) 人 民 币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55437.00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74% 从 银 监 会 公 布 的 近 几 年 商 业 银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数 据 来 看, 各 地 区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