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熾 康 鍾 莉 娟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暨 身 心 障 礙 與 輔 助 科 技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Augmentative and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簡 稱 AAC) 雖 然 由 國 外 引 進 台 灣 已 經 超 過 十 五 年, 但 在 國 際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學 會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Augmentative and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ISAAC) 的 名 單 中, 台 灣 仍 屬 新 興 國 家 之 列 因 此, 為 推 動 國 內 AAC 的 發 展, 作 者 從 美 國 聽 語 學 會 (American Speech-Language- Hearing Association, ASHA) 對 AAC 定 義 的 修 正 來 說 明 其 發 展 趨 勢 ; 從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盛 行 率 與 國 內 溝 通 輔 具 申 請 補 助 額 度, 來 探 討 AAC 需 求 面 的 問 題 ; 再 從 我 國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法 (2008) 通 過 及 近 年 來 科 技 之 進 步, 來 探 討 對 AAC 供 給 面 的 影 響 ASHA 與 ISAAC 是 AAC 研 究 與 發 展 的 主 要 學 術 領 導 團 體, 而 ISAAC 對 AAC 的 定 義 即 是 採 自 ASHA 所 下 的 定 義 ASHA 於 1989 對 AAC 的 原 文 定 義 如 下 : augmentative and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is an area of clinical practice that attempts to compensate (either temporarily or permanently) for the impairment and disability patterns of individuals with severe expressive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i.e. the severely speech-language and writing impaired). (ASHA, 1989, p.107) 譯 成 中 文 則 是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是 屬 於 一 個 臨 床 實 行 領 域, 其 意 圖 補 償 ( 不 管 是 暫 時 或 永 久 ) 患 有 嚴 重 表 達 性 溝 通 困 難 者 ( 如 嚴 重 言 語 - 語 言 和 書 寫 障 礙 ) 損 傷 和 障 礙 的 模 式 以 上 的 定 義 一 直 沿 用 到 2005 年,ASHA 為 配 合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在 2001 年 將 ICIDH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 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 國 際 殘 障 損 傷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修 訂 為 ICF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後, 重 新 看 待 造 成 身 心 障 礙 的 因 素 並 不 完 全 是 由 障 礙 者 本 身 之 身 心 損 傷 而 造 成 失 能 的 問 題, 亦 應 重 視 環 境 因 素 與 其 身 心 損 傷 後 活 動 參 與 的 影 響 因 此, ASHA 於 2005 修 正 AAC 的 原 文 定 義 : to an area of research, clinical, and educational practice. AAC involves attempts to study and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
when necessary compensate for temporary or permanent impairments, activity limitations, and participation restrictions of individuals with severe disorders of speech-language production and/or comprehension, including spoken and written modes of communication. (ASHA, 2005, p.1) 中 文 是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是 指 在 研 究 上 臨 床 上 及 教 育 上 實 行 的 領 域, 它 涵 蓋 研 究 嘗 試 和 在 必 要 時 補 償 因 暫 時 或 永 久 損 傷, 導 致 言 語 / 語 言 表 達 和 理 解 的 嚴 重 障 礙 者 在 活 動 和 參 與 的 限 制, 它 包 括 了 口 語 和 書 寫 的 溝 通 模 式 ASHA 在 1989 年 與 2005 年 對 AAC 的 定 義 除 文 字 上 的 修 訂 外, 其 內 容 改 變 說 明 如 下 :( 一 ) 實 行 的 領 域 從 原 來 的 臨 床 擴 增 至 研 究 和 教 育 兩 個 領 域 ;( 二 ) 補 償 範 圍 涵 蓋 了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活 動 和 參 與 限 制 ;( 三 ) 仍 強 調 口 語 和 書 寫 兩 種 溝 通 補 償 模 式 從 以 上 的 說 明 中, 可 以 看 出 AAC 的 定 義 所 涵 蓋 的 服 務 範 圍 和 服 務 對 象 有 明 顯 擴 大 的 趨 勢 溝 通 是 指 人 與 人 的 互 動 過 程, 而 口 語 則 是 人 類 溝 通 的 重 要 工 具, 在 雙 方 訊 息 交 換 的 過 程 中, 只 要 有 任 何 一 方 感 覺 到 所 接 收 的 訊 息 不 清 晰 不 理 解 或 不 舒 服, 都 可 能 會 造 成 溝 通 障 礙 ASHA (1993) 對 溝 通 障 礙 所 下 的 定 義 為 : 對 口 語 非 口 語 或 讀 寫 符 號 系 統 之 概 念, 無 論 是 接 收 傳 遞 處 理 或 理 解, 如 有 能 力 上 的 缺 陷, 都 稱 為 溝 通 障 礙 溝 通 障 礙 在 聽 理 解 語 言 或 言 語 上 表 現 出 來, 其 障 礙 輕 重 程 度 不 等, 有 發 展 性 和 後 天 性 之 分, 且 患 者 可 能 罹 患 一 種 以 上 的 溝 通 障 礙 溝 通 障 礙 可 能 是 患 者 最 主 要 問 題, 但 也 有 可 能 合 併 其 他 障 礙 而 出 現 因 此, 溝 通 障 礙 涵 蓋 的 範 圍 不 只 是 單 純 的 嗓 音 構 音 音 韻 或 發 展 遲 緩 的 問 題, 也 包 括 各 類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問 題, 如 聽 障 智 障 自 閉 症 視 障 肢 障 學 障 注 意 力 缺 陷 等 而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所 指 的 是 : 一 個 人 已 經 無 法 使 用 一 般 人 所 使 用 的 溝 通 管 道 傳 遞 或 接 收 訊 息 人 們 一 旦 出 現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問 題 後, 就 會 影 響 其 學 習 工 作 與 社 區 活 動 的 參 與 機 會 和 表 現, 因 此 要 如 何 解 決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問 題, 除 了 障 礙 者 本 身 需 要 有 強 烈 的 意 願 外, 還 必 須 要 有 好 的 家 庭 與 專 業 服 務 團 隊 支 持 系 統, 以 及 AAC 的 協 助 依 據 美 國 國 家 統 計 局 的 資 料 推 估, 超 過 15 歲 的 人 口 中, 有 1.3% 的 美 國 人 其 口 語 是 難 以 被 理 解 的, 而 從 這 個 預 估 的 數 據 反 推, 在 美 國 有 將 近 3,500,000 人 患 有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的 問 題 這 些 人 無 法 靠 自 然 語 音 來 滿 足 他 們 的 日 常 溝 通 需 求, 並 嚴 重 地 限 制 了 他 們 參 與 生 活 的 所 有 面 向, 包 括 教 育 工 作 家 庭 以 及 社 區 生 活 (Beukelman & Mirenda, 2005) 依 據 不 同 國 家 年 齡 層 以 及 障 別 的 相 關 調 查 研 究, 所 估 計 的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 包 括 說 話 和 書 寫 困 難 ) 的 盛 行 率 落 差 很 大 從 2001 年 加 拿 大 參 與 和 活 動 限 制 調 查 報 告 的 資 料 顯 示, 北 美 洲 的 加 拿 大 超 過 4 歲 人 口 中, 就 有 將 近 318,000 人 患 有 嚴 重 的 口 語 困 難, 這 個 數 字 已 經 佔 加 拿 大 4 歲 以 上 人 口 的 1.5% (Cossette & Duclos, 2003) 另, 歐 洲 的 英 國, 依 據 Enderby 和 Philipp (1986) 的 調 查 研 2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究 中, 有 將 近 800,000 人 ( 約 佔 1.4% 的 總 人 口 ), 除 他 們 的 親 人 之 外, 其 口 語 表 達 無 法 被 其 他 人 所 了 解 而 澳 洲 維 多 利 亞 省 的 調 查 資 料 顯 示, 在 4,000,000 的 居 民 中 有 將 近 5,000 人 ( 約 0.12%) 是 無 法 透 過 口 語 達 到 溝 通 的 目 的 (Bloomerg & Johnson, 1990) 以 上 盛 行 率 的 資 料, 除 北 美 洲 所 提 供 的 數 據 較 新 外, 其 他 國 家 的 統 計 數 據 都 將 近 或 超 過 20 年 雖 然 台 灣 目 前 並 任 何 單 位 或 機 構 提 供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所 提 供 的 身 心 障 礙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 如 表 1), 其 數 字 是 逐 年 的 攀 升,2008 年 台 灣 身 心 障 礙 人 口 的 比 例 已 經 超 過 了 4.5%, 而 依 據 內 政 部 於 2009 年 8 月 所 公 佈 的 最 新 資 料 中, 台 灣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人 口 已 經 超 過 105 萬 人 ( 內 政 部,2009); 從 國 內 外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盛 行 率 與 廣 義 溝 通 障 礙 定 義 ( 其 他 障 別 合 併 溝 通 障 礙 ) 顯 示, 台 灣 目 前 需 要 AAC 協 助 的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大 約 在 30 萬 左 右 者 盛 行 率 的 相 關 統 計 數 據, 但 從 每 年 內 政 部 表 1 我 國 近 十 年 身 障 人 口 數 比 例 統 計 表 年 度 全 國 人 口 總 數 身 障 總 人 數 身 障 人 口 比 例 1999 22,092,387 648,852 2.94% 2000 22,276,672 711,064 3.19% 2001 22,405,568 754,084 3.37% 2002 22,520,776 831,266 3.69% 2003 22,604,550 861,030 3.81% 2004 22,689,122 908,719 4.01% 2005 22,770,383 937,944 4.12% 2006 22,876,527 981,015 4.29% 2007 22,958,360 1,020,760 4.45% 2008 23,037,031 1,040,585 4.52% 台 灣 雖 然 在 資 訊 科 技 產 品 上 已 經 成 為 世 界 頂 尖 的 國 家, 但 很 遺 憾 的 是 AAC 的 發 展 仍 處 於 萌 發 階 段, 其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許 多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需 求 無 法 被 滿 足 例 如, 台 北 縣 輔 具 中 心 所 提 供 近 三 年 特 殊 電 腦 輔 助 器 具 補 助 金 額 概 況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 如 表 2) 中, 以 2006 年 的 2,537,828 元 最 高, 佔 年 度 輔 具 總 補 助 額 度 (73,847,238 元 ) 的 3.44%, 而 溝 通 輔 具 補 助 僅 有 30,000 元 ( 為 總 補 助 額 度 的 0.04%);2007 年 因 申 請 點 字 觸 摸 顯 示 器 的 人 額 額 度 (79,364,909) 的 1.57%, 而 溝 通 輔 具 補 助 僅 有 45,000 元 ( 為 總 補 助 額 度 的 0.057%); 2008 年 補 助 2,087,028 元, 佔 年 度 總 補 助 額 度 (78,923,524) 的 2.64%, 而 溝 通 輔 具 補 助 僅 有 45,000 元 ( 為 總 補 助 額 度 的 0.057%); 由 此 數 據 可 知, 溝 通 輔 具 的 申 請 補 助 嚴 重 偏 低 如 果 連 台 北 縣 申 請 溝 通 輔 具 的 補 助 金 額 都 這 麼 少, 那 其 他 縣 ( 市 ) 的 情 形 可 能 會 更 不 理 想 在 此, 筆 者 呼 籲 政 府 能 重 視 這 樣 嚴 重 供 需 失 衡 的 現 象 數 驟 減 則 降 到 1,247,639 元, 佔 年 度 總 補 助 金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
表 2:2006 年 ~2008 年 台 北 縣 特 殊 電 腦 輔 助 器 具 補 助 金 額 概 況 表 單 位 : 元 類 別 項 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點 字 觸 摸 顯 示 器 1,099,500 100,000 748,000 特 殊 電 腦 輔 助 器 具 擴 視 機 1,336,100 1,034,800 899,350 擴 視 機 - 攜 帶 型 0 0 280,000 盲 用 電 腦 介 面 軟 體 40,000 35,000 75,000 鍵 盤 保 護 框 ( 洞 洞 板 ) 0 0 0 特 殊 滑 鼠 或 鍵 盤 介 面 2,500 4,560 7,500 手 部 輔 助 支 架 ( 如 鍵 盤 敲 擊 器 ) 0 0 0 吹 吸 口 控 滑 鼠 0 7,500 7,500 視 訊 會 議 系 統 29,728 20,779 24,678 溝 通 板 30,000 45,000 45,000 總 計 2,537,828 1,247,639 2,087,028 年 度 輔 具 補 助 總 金 額 73,847,238 79,364,909 78,923,524 由 於 AAC 的 推 動 必 須 有 專 業 的 支 持, 其 AAC 的 專 業 訓 練 及 提 升 其 專 業 知 能, 做 為 其 重 要 發 展 方 向 由 於 AAC 觀 念 是 由 歐 美 先 進 國 家 引 尤 其 台 灣 的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要 取 得 溝 通 輔 具 的 補 助, 必 須 經 由 語 言 治 療 師 的 專 業 評 估 並 開 具 診 斷 證 明 後, 依 實 際 需 求 向 輔 具 廠 商 購 買 ;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在 取 得 收 據 後, 再 向 鄉 ( 鎮 市 ) 公 所 申 請 補 助 目 前 低 收 入 戶 的 補 助 是 10,000 元, 而 一 般 戶 的 補 助 是 5,000 元 ( 內 政 部,2007) 台 灣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法 經 過 許 多 人 多 年 的 努 力, 終 於 在 2008 年 7 月 2 日 公 佈 後 實 施 其 中 第 十 二 條 第 四 款 已 將 AAC 使 用 之 評 估 與 訓 練 納 入 語 言 治 療 師 業 務 中 另, 為 配 合 語 言 治 療 師 在 AAC 專 業 之 落 實, 於 2009 年 12 月 12 日 考 試 院 所 舉 行 的 第 一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語 言 治 療 師 考 試 中, 於 溝 通 障 礙 總 論 科 目 中 將 AAC 納 入 出 題 的 範 圍 因 此, 可 以 期 待 的 是 透 過 考 試 制 度 的 實 施, 未 來 語 言 治 療 培 育 系 所 課 程 將 會 以 加 強 進, 對 中 文 翻 譯 始 終 無 法 統 一 因 此, 在 專 業 溝 通 上 經 常 會 出 現 不 一 樣 的 版 本 最 早 的 時 候, 曾 進 興 (1996) 主 編 語 言 病 理 學 第 二 卷 中 將 AAC 翻 譯 成 擴 大 溝 通 系 統 與 替 代 性 溝 通, 也 有 許 多 人 就 以 直 譯 方 式 將 AAC 翻 譯 成 擴 大 性 與 替 代 性 溝 通 ( 法 ) 而 楊 熾 康 和 黃 光 慧 (2004) 曾 將 AAC 翻 成 輔 助 溝 通, 後 來 經 過 深 入 的 討 論 後, 語 言 治 療 和 特 殊 教 育 領 域 有 越 來 越 多 學 者 採 用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當 成 AAC 的 中 文 翻 譯 其 主 要 的 原 因 不 管 是 擴 大 性 和 替 代 性 對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而 言 都 是 一 種 輔 助 的 方 法, 而 AAC 又 包 含 了 溝 通 符 號 (symbol) 溝 通 輔 具 (aids) 溝 通 技 術 (technique) 和 溝 通 策 略 (strategy) 等 四 個 構 成 要 件, 嚴 格 來 說 已 屬 於 一 個 系 統 因 此, 希 望 透 過 語 言 治 療 師 法 的 實 施 及 語 言 治 療 師 考 試 的 科 目 內 容, 台 灣 能 使 用 輔 助 溝 通 系 統 做 為 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AAC 的 中 文 譯 名, 相 信 有 了 統 一 的 翻 譯 名 詞 後, 將 更 有 利 於 語 言 治 療 的 專 業 溝 通 及 AAC 之 推 動 由 於 資 訊 科 技 的 迅 速 發 展, 相 對 的 也 影 響 了 AAC 的 發 展, 以 下 就 筆 者 所 觀 察 到 的 現 象 進 行 說 明 : 一 溝 通 符 號 與 版 面 製 作 越 來 越 方 便 早 期 AAC 所 使 用 的 溝 通 符 號 是 拷 貝 Mayer-Johnson 所 繪 製 的 黑 白 線 條 圖, 經 過 剪 貼 及 上 色 後, 成 為 AAC 使 用 者 的 溝 通 版 人 錄 音 的 語 句 長 度 不 再 受 限, 進 而 也 化 解 了 AAC 使 用 者 經 常 要 長 話 短 說 的 窘 境 又 因 為 萬 用 序 列 匯 流 排 (Universal Serial BUS, USB) 技 術 的 進 步, 有 些 溝 通 輔 具 可 以 直 接 將 溝 通 版 面 放 入 USB 隨 身 碟 中, 因 此 不 需 要 每 部 電 腦 都 安 裝 AAC 的 軟 體, 就 能 在 任 何 一 部 電 腦 輕 鬆 地 使 用 製 作 好 的 版 面, 同 時 也 大 大 提 升 AAC 的 攜 帶 性 三 觸 控 式 電 腦 的 價 錢 越 來 越 合 理 許 多 高 科 技 動 態 版 面 式 (dynamic display) 的 溝 通 輔 具 需 要 搭 配 觸 控 式 螢 幕 和 電 腦, 但 面 後 來, Mayer-Johnson 研 發 了 觸 控 式 產 品 以 往 的 價 格 都 非 常 昂 貴 由 於 微 BoardMaker 軟 體, 將 這 些 線 條 圖 做 成 資 料 庫, 並 配 合 各 家 廠 商 所 生 產 的 溝 通 輔 具 與 版 面 尺 寸, 以 方 便 語 言 治 療 師 製 作 版 面 隨 著 數 位 相 機 的 發 明, 以 及 具 有 數 位 照 相 功 能 的 手 機 日 漸 普 及, 越 來 越 多 AAC 的 專 家, 會 利 用 所 拍 下 來 的 實 物 做 為 溝 通 符 號, 再 透 過 版 面 製 作 軟 體 ( 如 PMLS 2009) 將 其 作 成 版 面 二 合 成 語 音 與 真 人 錄 音 品 質 越 來 越 好 早 期 AAC 所 使 用 的 合 成 語 音 接 近 機 器 人 的 聲 音, 其 語 音 清 晰 度 極 差, 聽 起 來 很 不 舒 服 雖 然 1984 年 美 國 Digital 公 司 委 託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研 發 DECTalk 合 成 語 音 後, 合 成 語 音 的 品 質 獲 得 大 幅 改 善, 但 距 離 真 人 錄 音 的 品 質 仍 有 很 大 的 差 距 但, 經 過 許 多 歐 美 國 家 投 入 合 成 語 音 的 開 發 ( 如 Scansoft NeoSpeech 等 公 司 ) 後, 近 年 來 合 成 語 音 的 品 質 已 經 越 來 越 接 近 自 然 語 音 另 外, 由 於 電 腦 長 期 記 憶 體 的 價 格 不 斷 下 降, 而 且 容 量 越 來 越 大, 存 取 的 速 度 也 越 來 越 快, 因 此, 真 軟 新 的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7 已 經 可 以 支 持 多 點 觸 控 功 能, 加 上 近 兩 年 來 觸 控 式 產 品 的 價 格 不 斷 下 降, 因 此, 對 AAC 使 用 者 而 言, 他 們 越 來 越 可 以 負 擔 得 起 高 科 技 動 態 版 面 式 的 溝 通 輔 具 四 無 線 科 技 技 術 越 來 越 進 步 藍 芽 (Blue Tooth) 與 Wi-Fi 的 科 技 技 術 進 步, 相 對 的 也 大 大 提 升 AAC 使 用 者 的 方 便 性 尤 其 是 溝 通 技 術 方 面 ( 友 善 的 使 用 者 介 面 ),AAC 使 用 者 透 過 無 線 的 技 術 ( 如 無 線 滑 鼠 和 鍵 盤 ), 就 可 以 很 方 便 的 操 作 高 科 技 的 溝 通 輔 具, 無 須 靠 連 線 的 特 殊 開 關 來 控 制 電 腦 介 面 另 外, 由 於 電 腦 作 業 系 統 都 支 援 無 線 的 技 術, 因 此, 也 降 低 了 AAC 軟 體 相 容 性 的 問 題, 讓 AAC 使 用 者 在 操 作 AAC 軟 體 時 更 方 便 且 更 有 保 障 雖 然 AAC 僅 有 三 個 簡 單 的 英 文 字 母 組 成, 但 這 個 領 域 從 1985 起 就 擔 負 起 協 助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重 要 角 色 美 國 有 110,000 位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5
語 言 治 療 師, 約 有 59%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在 學 校 系 統 服 務, 有 35%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在 醫 療 復 健 系 統 服 務, 另 有 13%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在 非 住 宿 型 的 健 康 照 護 中 心 服 務 (ASHA, 2009) 且 美 國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中, 至 少 有 10%( 約 11,000 人 ) 有 能 力 提 供 AAC 專 業 服 務 但 依 據 筆 者 在 內 政 部 溝 通 與 資 訊 輔 具 資 源 推 廣 中 心 所 撰 寫 2008 年 度 期 末 報 告 中, 發 現 台 灣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僅 有 447 位, 且 大 多 數 都 是 在 醫 療 復 健 系 統 服 務 這 也 就 說 明 了 台 灣 目 前 語 言 治 療 師 的 供 需 是 嚴 重 的 失 衡 雖 然 提 供 AAC 的 服 務 已 經 明 訂 在 語 言 治 療 師 的 業 務 中, 但 有 多 少 的 語 言 治 療 師 真 正 懂 AAC, 且 又 能 提 供 高 品 質 的 AAC 服 務 給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呢? 筆 者 期 待 藉 由 本 文 的 說 明, 能 讓 語 言 治 療 與 特 殊 教 育 領 域 重 視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的 溝 通 權 利, 因 為 讓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負 擔 得 起 而 又 方 便 使 用 的 輔 具 已 經 不 是 問 題 ( 如 圖 卡 兌 換 溝 通 系 通 溝 通 筆 等 ), 但 重 要 的 是 應 盡 快 找 出 AAC 供 需 失 衡 的 癥 結 所 與 提 升 AAC 的 服 務 品 質 如 此, 才 能 讓 嚴 重 溝 通 障 礙 者 也 像 我 們 正 常 人 一 樣 暢 所 欲 言 一 中 文 部 分 內 政 部 (2007)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助 器 具 補 助 標 準 表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9) 九 十 八 年 第 三 十 二 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曾 進 興 (1996) 語 言 病 理 學 第 二 卷 台 北 市 : 心 理 楊 熾 康 黃 光 慧 (2004) 淺 談 輔 助 溝 通 的 基 本 理 念 國 教 天 地,156,18-23 語 言 治 療 師 法 (2008) 二 英 文 部 分 American Speech-Language & Hearing Association (1989). Competencies for speech-language pathologists providing services in augmentative communication. ASHA, 31, 107-110. American Speech - Language - Hearing Association. (2005). 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speech - language pathologists with respect to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Position statement. ASHA Supplement 25, 1-2. American Speech - Language - Hearing Association. (2009). Fact sheet: Speech- Language Pathologists. Retrived Noverber 1, 2009 from http://www.asha.org/careers/ professions/slp.htm ASHA Ad Hoc Committee on Service Delivery in the Schools. (1993, March). Definitions of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and variations. Asha, 35 (Suppl. 10), 40-41. Beukelman, D.R., & Mirenda, P. (2005). Augmentative &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Supporting children & adults with complex communication needs (3 rd ed.). Baltimore: Paul H. Brookes Publishing Co. Enderby, P., & Philipp, R. (1986). Speech and language handicap: Towards knowing the size of the problem. British Journal of Disorders of Communication, 21, 151-165. Cossette, L., & Duclos, E. (2003). A profile of disability in Canada, 2001. Ottawa: Statistics Canada. 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王 淑 惠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暨 身 心 障 礙 與 輔 助 科 技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語 文 的 學 習 包 含 聲 韻 覺 識 識 字 與 閱 讀 理 解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需 多 種 策 略 來 幫 助 學 習 語 文 教 師 應 直 接 教 導 各 項 策 略, 給 學 生 足 夠 時 間 練 習 策 略 才 能 自 動 化 培 養 學 生 基 礎 的 能 力, 以 有 趣 的 閱 讀 內 容 與 生 動 活 潑 的 教 學 方 式 讓 學 生 喜 好 閱 讀, 協 助 學 生 成 為 自 動 自 發 的 小 讀 者 關 鍵 字 : 閱 讀 障 礙 語 文 教 學 閱 讀 理 解 語 文 的 學 習 包 含 讀 寫 字 與 閱 讀 理 解 學 生 在 學 會 閱 讀 之 前 必 需 先 具 備 聲 韻 覺 識 基 本 字 彙 量 才 能 自 行 閱 讀 Siegel (1993) 認 為 聲 韻 覺 識 聲 韻 轉 錄 和 形 素 - 音 素 對 應 能 力 是 學 生 能 了 解 並 預 期 字 形 與 字 音 轉 換 規 則 的 能 力 陳 淑 麗 與 曾 世 杰 (1999) 指 出 聲 韻 覺 識 是 辨 識 中 文 字 的 重 要 能 力 識 字 較 多 的 學 生 可 以 花 較 多 的 時 間 在 閱 讀 理 解 上, 因 此 對 內 容 的 理 解 程 度 應 較 認 字 差 的 學 生 高 如 何 提 高 學 生 識 字 量 與 增 進 閱 讀 理 解 為 一 大 課 題 識 字 是 閱 讀 理 解 的 先 決 條 件, 但 秦 麗 花 與 許 家 吉 (2000)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一 般 兒 童 識 字 能 力 的 提 升 後, 可 能 直 接 有 助 於 其 閱 讀 理 解 的 遷 移, 但 學 障 兒 童 識 字 能 力 雖 提 升, 但 對 閱 讀 理 解 的 遷 移 較 有 限 因 此 學 障 學 生 除 了 需 學 會 識 字 解 碼 外 仍 應 教 導 其 閱 讀 策 略 才 能 增 加 其 閱 讀 理 解 陳 秀 芬 洪 儷 瑜 與 陳 慶 順 (2008) 指 出 一 般 學 童 在 基 本 字 的 讀 寫 能 力 發 展 依 序 為 先 能 區 辨 讀 而 後 能 寫, 讀 寫 字 困 難 學 童 的 發 展 趨 勢 類 似 讀 寫 字 困 難 的 學 生 在 三 年 級 可 以 在 識 字 上 趕 上 同 儕, 但 其 聽 寫 與 讀 字 速 度 的 表 現 仍 嚴 重 落 後, 並 有 拉 大 現 象, 讀 寫 字 障 礙 學 生 在 識 字 解 碼 能 力 仍 有 落 後 葉 德 明 (1999) 指 出, 學 生 在 書 寫 漢 字 時, 對 於 部 首 位 置 具 規 律 性 的 字 較 容 易 記 住, 例 如 花 草 葉 的 部 首 皆 在 上 方 的 字 組 便 較 努 加 助 的 部 首 不 固 定 位 置 者 較 易 記 憶 有 效 的 閱 讀 理 解 策 略 從 直 接 解 釋 策 略 開 始, 包 含 何 時 為 什 麼 及 如 何 使 用 策 略 (Duffy, 2003) 研 究 比 較 教 材 與 策 略 在 閱 讀 理 解 教 學 是 否 有 差 異, 教 材 導 向 以 教 材 的 選 擇 需 開 放 及 能 針 對 內 容 提 出 有 意 義 的 問 題 來 吸 引 學 生 的 注 意 力, 再 進 行 教 學 策 略 導 向 則 注 重 每 一 步 驟 與 程 序 來 指 引 學 生 讀 取 閱 讀 內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7
容 結 果 發 現 教 材 導 向 學 生 在 故 事 回 憶 與 及 需 說 明 故 事 所 探 究 的 方 面 較 策 略 組 佳 (McKeown, Beck, & Blake, 2009) 以 下 介 紹 常 用 的 識 字 與 閱 讀 教 學 的 方 式 : 一 識 字 教 學 法 識 字 包 含 形 音 義, 因 為 需 從 長 期 記 憶 的 字 來 檢 索 字 形 字 音 與 字 義 的 表 徵, 彼 此 聯 結 與 抑 制, 識 字 的 歷 程 是 多 元 且 複 雜 閱 讀 的 速 度 與 學 生 眼 停 回 視 掃 視 及 視 覺 廣 度 有 關 ( 陳 弘 昌,2003) 針 對 不 同 識 字 方 法 的 研 究 如 部 首 歸 類 和 聲 旁 歸 類 的 教 學 法 ( 陳 靜 子,1996) 一 般 字 彙 知 識 教 學 法 ( 李 淑 媛,1999 ; 陳 秀 芬, 1998) 基 本 字 帶 字 教 學 法 ( 呂 美 娟,2000; 黃 道 賢,2003; 彭 志 業,2003)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 韓 孟 蓉,2003; 林 如 美 2005) 字 族 文 教 學 法 ( 王 淑 貞,2000; 吳 慧 聆,2007) 形 聲 字 教 學 法 ( 秦 麗 花 許 家 吉,2000) 及 部 件 識 字 策 略 ( 王 惠 君,2003; 廖 隆 振,2008)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方 法 是 萬 雲 英 (1991) 所 提 倡 的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主 要 將 同 聲 符 同 韻 符 或 同 義 符 的 字 歸 類 學 習, 如 情 清 晴 精 或 沙 妙 紗 吵 炒 抄 或 消 銷 宵 逍 削 霄 等 教 學 生 識 字 應 以 高 頻 字 開 始, 以 有 意 義 的 詞 彙 進 行 教 學 比 單 獨 教 生 字 佳, 若 能 提 供 將 要 教 的 字 編 成 有 意 義 的 文 章 讓 學 生 從 文 章 情 境 與 脈 絡 容 易 理 解 生 字 意 義, 增 加 字 彙 保 留 效 果 各 種 教 學 法 都 有 其 優 缺 點, 需 配 合 學 生 的 優 勢 能 力 加 以 選 擇, 才 有 最 佳 效 果 二 直 接 教 學 法 直 接 教 學 法 一 直 被 認 為 是 對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有 效 的 教 學 方 式 直 接 教 學 法 包 含 三 大 要 素 :1. 嚴 謹 的 教 學 規 畫 2. 精 密 的 教 案 設 計 3. 明 確 的 教 學 方 式 因 此 直 接 教 學 法 有 明 確 的 教 學 目 標 和 教 學 程 序, 在 時 間 的 控 制 與 教 材 編 選 皆 有 組 織 與 結 構 性 (Pollway & Patton, 1997) 蔡 文 標 (2001) 歸 納 出 直 接 教 學 法 八 個 程 序 :1. 確 定 學 生 所 要 學 習 的 技 能 目 標 2. 設 計 教 材 教 學 活 動 和 學 習 經 驗 3. 由 教 師 示 範 學 生 模 仿 4. 教 師 引 導 學 生 練 習 5. 教 師 糾 正 學 生 錯 誤 並 給 予 立 即 的 回 饋 6. 提 供 充 分 的 練 習 時 間 7.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練 習 的 技 能 8. 測 驗 評 量, 做 為 評 鑑 教 學 的 規 準 故 教 師 在 進 行 直 接 教 學 法 時 可 以 從 複 習 前 次 學 習 的 內 容 開 始, 再 教 導 新 的 內 容, 引 導 學 生 練 習 並 提 供 回 饋, 之 後 再 系 統 的 複 習 及 回 饋 (Borich, 2004) 此 教 學 法 以 教 師 為 主 用 系 統 性 及 結 構 化 的 呈 現 教 材 並 強 調 學 生 學 習 過 程 中 的 回 饋 三 交 互 教 學 交 互 教 學 法 (reciprocal teaching) 主 要 是 透 過 課 堂 對 話 去 討 論 學 習 內 容 Palincsar 與 Brown (1984) 提 出 預 測 提 問 摘 要 與 澄 清 四 個 順 序, 此 方 法 對 學 生 的 閱 讀 理 解 能 力 有 幫 助 (Palincsar, Brown, & Campione, 1991) 課 堂 的 討 論 由 學 生 對 學 習 內 容 的 預 測 開 始, 在 研 讀 部 分 內 容 後 教 師 或 學 生 可 以 針 對 內 容 提 問, 教 師 和 同 學 可 以 摘 要 內 容 並 加 以 澄 清 不 清 楚 的 部 分 此 教 學 法 主 要 是 團 體 討 論 因 此 教 師 與 學 生 可 以 輪 流 主 持 活 動, 讓 學 生 自 己 建 構 學 習 內 容 的 意 義 8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四 分 享 閱 讀 分 享 閱 讀 由 同 學 與 全 班 分 享 一 本 好 書, 教 師 可 以 先 唸 書 給 全 班 聽 再 討 論 人 物 與 事 件, 學 生 也 可 以 共 同 朗 讀 表 演 重 寫 故 事 劇 本 研 究 發 現 只 要 孩 子 因 興 趣 而 讀, 其 閱 讀 理 解 力 字 彙 口 語 能 力 文 法 聽 力 與 寫 作 皆 會 有 進 步 (Elley, 1998) 陳 弘 昌 (2003) 指 出 針 對 程 度 中 上 的 學 生 朗 讀 與 默 讀 對 文 章 的 理 解 差 異 不 大, 但 對 程 度 低 的 學 生 朗 讀 較 佳 五 教 材 生 活 化 在 教 材 的 選 擇 上 陳 弘 昌 (2003) 建 議 應 重 視 內 容 的 周 延 性 體 系 性 真 確 性 適 應 性 及 價 值 性, 此 外 也 應 考 量 對 教 師 學 生 及 學 校 的 適 切 性 布 魯 納 (Bruner, 1966) 提 到 教 學 理 論 包 括 四 個 方 面 :1 具 有 先 備 知 識,2 瞭 解 結 構 化 知 識 的 方 法, 以 利 於 隨 時 掌 握 訊 息,3 最 有 效 的 呈 現 內 容,4 運 用 報 償 及 處 罰 的 特 質 和 時 機 奧 蘇 貝 爾 (Ausubel, 1968) 認 為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meaningful learning) 才 是 真 正 的 學 習, 要 產 生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仰 賴 於 新 的 學 習 內 容 必 須 能 與 學 習 者 認 知 結 構 (cognitive structure) 中 的 舊 經 驗 產 生 新 關 連, 並 將 之 內 化 為 認 知 結 構 的 一 部 份 陳 弘 昌 (2003) 也 建 議 在 教 材 的 編 選 需 適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與 興 趣 與 學 生 舊 經 驗 相 結 合, 才 能 使 學 生 主 動 去 學 習 教 材 的 組 織 原 則 除 應 由 易 而 難 及 單 元 有 連 貫 性 與 組 織 性 更 應 考 量 實 用 性, 如 新 聞 簡 報 報 紙 或 雜 誌 的 文 章 與 日 常 生 活 及 時 令 節 慶 相 關 為 佳 六 結 構 分 析 教 材 內 容 Vallecorsa 與 DeBettencourt (1997) 使 用 包 括 人 物 地 點 時 間 起 始 事 件 目 的 行 動 結 果 與 人 物 反 應 的 故 事 圖 來 教 學, 結 果 發 現 對 學 障 學 生 的 閱 讀 理 解 與 寫 作 均 有 成 效 將 教 材 先 結 構 化 分 析 使 用 視 覺 線 索 幫 助 內 容 連 結 記 憶 與 提 取 閱 讀 重 點 的 提 示 也 可 使 用 5W1H(who, what, where, when,why, how), 讓 學 生 可 以 掌 握 書 中 要 點 與 概 念 教 師 可 以 先 示 範 如 何 進 行 結 構 分 析 再 讓 學 生 自 行 練 習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學 單 元 及 活 動 皆 可 以 使 用 視 覺 的 提 示, 教 師 以 流 程 圖 組 織 圖 或 曲 線 圖 來 傳 達 內 容 精 華, 讓 學 生 可 以 將 內 容 重 點 視 覺 化, 增 加 學 生 的 理 解 七 合 作 學 習 Vygotsky (1978) 認 為 人 的 發 展 包 含 實 際 發 展 層 次 與 潛 在 發 展 層 次 二 種 近 側 發 展 區 的 極 限 受 學 生 與 他 人 互 動 品 質 的 影 響 針 對 課 堂 內 不 同 程 度 的 學 生 將 學 生 依 不 同 的 任 務 進 行 分 組 學 習, 或 許 較 能 滿 足 不 同 程 度 學 生 的 需 求 同 儕 教 學 (Fuchs, Fuchs, & Kazdan, 1999;Calhoon, 2005) 或 分 組 學 習 (Stevens & Durkin, 1992 ; Slavin, Daniels, & Madden, 2005) 皆 證 實 對 閱 讀 有 成 效 Cohen (1994) 指 出 最 有 效 率 的 小 組 約 4-6 人, 若 分 組 愈 多 教 師 能 與 小 組 互 動 的 時 間 相 對 較 少 小 組 人 數 太 多 如 7 人 以 上, 常 需 花 更 多 的 時 間 在 協 調 與 製 作 成 果 報 告 八 利 用 網 路 資 源 工 具 書 與 圖 書 館 教 師 應 教 學 生 如 何 利 用 不 同 的 資 源 幫 助 學 習, 讓 學 生 成 為 自 我 導 向 學 習 與 自 主 學 習 者 網 路 教 學 或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皆 可 以 幫 學 生 在 課 後 複 習 與 學 習, 突 破 學 習 時 間 與 空 間 的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9
限 制 利 用 工 具 書 如 字 典 詞 典 或 百 科 全 書, 使 學 生 可 以 自 己 查 閱 不 了 解 的 字 或 內 容, 給 學 生 學 習 的 工 具 教 學 生 如 何 利 用 圖 書 館, 妥 善 利 用 公 共 資 源 滿 足 閱 讀 的 興 趣 及 獲 取 相 關 的 資 訊 閱 讀 可 以 擴 充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與 視 野, 使 學 生 可 以 因 書 增 長 智 慧 閱 讀 是 累 進 的 技 能 因 此 需 不 斷 的 讀, 讀 的 愈 多 讀 的 愈 好 就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自 動 化 需 要 有 意 義 的 練 習, 唯 有 結 合 學 生 的 興 趣, 讓 學 生 覺 得 閱 讀 是 有 趣 的 學 生 才 會 一 直 持 續 閱 讀 教 師 可 以 建 立 學 生 閱 讀 資 料 卡, 這 樣 學 生 閱 讀 狀 況 可 以 一 目 了 然, 教 師 也 可 以 清 楚 學 生 喜 歡 那 類 的 書 及 讀 書 量 利 用 學 生 的 經 驗 故 事 觀 點 情 緒 與 意 見, 了 解 學 生 理 解 程 度 與 認 知 需 求 除 結 構 化 的 識 字 教 學 也 提 供 大 量 閱 讀 的 機 會, 讓 學 生 從 閱 讀 中 學 會 識 字 增 加 學 生 的 興 趣 一 中 文 部 分 王 惠 君 (2003) 部 件 識 字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識 字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未 出 版, 彰 化 王 淑 貞 (2000) 不 同 學 習 特 質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接 受 字 族 文 教 學 之 歷 程 研 究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新 竹 呂 美 娟 (2000) 基 本 字 帶 字 識 字 教 學 對 國 小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成 效 之 探 討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18,207-235 李 淑 媛 (1999) 不 同 教 學 法 對 國 小 二 年 級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識 字 教 學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新 竹 林 如 美 (2005) 集 中 識 字 教 學 法 與 分 散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之 比 較 研 究 國 立 屏 東 師 範 學 院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屏 東 吳 慧 聆 (2007) 字 族 文 識 字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 學 童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學 報,25,1-30 陳 弘 昌 (2003) 國 小 語 文 科 教 學 研 究 台 北 : 五 南 陳 秀 芬 (1998) 中 文 一 般 字 彙 知 識 教 學 在 增 進 國 小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成 效 之 探 討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殊 教 育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陳 秀 芬 洪 儷 瑜 陳 慶 順 (2008) 國 小 一 至 三 年 級 讀 寫 字 困 難 學 童 基 本 字 讀 寫 能 力 之 研 究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報,19(2),31-60 陳 淑 麗 曾 世 杰 (1999) 閱 讀 障 礙 學 童 聲 韻 能 力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17, 205-223 陳 靜 子 (1996) 國 語 低 成 就 兒 童 之 生 字 學 習 : 部 首 歸 類 與 聲 旁 歸 類 教 學 效 果 比 較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彭 志 業 (2003) 基 本 字 帶 字 教 學 與 重 複 閱 讀 識 字 教 學 對 國 小 學 童 識 字 成 效 差 異 之 研 究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新 竹 市 萬 雲 英 (1991) 兒 童 學 習 漢 字 的 心 理 特 點 與 10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教 學 載 於 高 尚 仁 楊 中 芳 ( 主 編 ), 中 國 人 發 展 與 教 學 篇 (pp.404-448) 台 北 市 : 遠 流 書 局 秦 麗 花 許 家 吉 (2000) 形 聲 字 教 學 對 國 小 二 年 級 一 般 學 生 和 學 障 學 生 識 字 教 學 效 果 之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18, 191-206 葉 德 明 (1999) 漢 字 認 讀 與 書 寫 之 原 理 與 教 學 華 文 世 界,94,23-35 黃 道 賢 (2003) 增 進 識 字 困 難 學 生 識 字 學 習 之 探 討 國 立 台 北 師 範 學 院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廖 隆 振 (2008) 識 字 教 學 策 略 與 識 字 錯 誤 類 型 之 關 係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高 雄 市 韓 孟 蓉 (2003) 不 同 識 字 教 學 法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生 識 字 教 學 成 效 之 研 究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高 雄 二 英 文 部 分 Ausubel, D. P. (1968). Educational psychology: A cognitive view.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Borich, G. D. (2004). Effective teaching methods (5 th ed.). New York : Prentice Hall. Bruner, J. (1966). Toward a theory of instruc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lhoon, M. B. (2005). Effects of a peermediated phonological skill and reading comprehension program on reading skill acquisition for middle school students with reading disabilities. Journal of Learning Disabilities, 38(5), 424-433. Cohen E. G. (1994). Reconstructing the classroom : Conditions for productive small groups. 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63, 1-35. Duffy, G. G. (2003). Explaining reading: A resource for teaching concepts, skills, and strategies. New York: Guilford. Elley, S. (1998). Raising literacy levels in third world countries: A method that works. Culver City, Calif: Language Education Associates. Fuchs, L. S., Fuchs, D., & Kazdan, S. (1999). Effects of peer-assisted learning strategies on high school students with serious reading problems. Remedial and Special Education, 20(5), 309-318. Palincsar, A. S. & Brown, A. L. (1984). Reciprocal teaching of comprehensionfostering and comprehension-monitoring activities. Cognition and Instruction, 1, 117-175. Palincsar, A. S., Brown, A. L., & Campione, J. (1991). Dynamic assessment. In H. L. Swanson (Ed.). Handbook on the assessment of learning disabilities (pp 75-94). Austin, TX: Pro-Ed. Pollway, E. A., & Patton, J. R. (1997). Strategies for teaching learners with special needs (6 th ed.). Upper Saddle River, NJ: Merrill. McKeown, M. G., Beck, I. L., Blake, G. K.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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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怡 菁 台 中 縣 草 湖 國 小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教 師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簡 稱 IEP), 每 到 了 學 期 初, 特 教 老 師 個 個 摩 拳 擦 掌 蓄 勢 待 發 準 備 進 行 IEP 的 撰 寫, 在 為 期 一 個 月 的 時 間 內 除 了 準 備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之 外, 更 耗 費 了 許 多 的 心 力 在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擬 定 上, 一 份 動 輒 十 幾 頁 的 IEP 內 容 在 量 上 看 似 可 觀, 但 以 質 的 角 度 而 言, 是 否 能 確 實 彰 顯 功 能, 在 在 考 驗 著 特 教 老 師 的 功 力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立 意 良 好, 它 不 僅 是 孩 子 教 育 上 的 重 要 方 針, 亦 是 學 校 老 師 行 政 人 員 專 業 團 隊 與 家 長 共 同 合 作 的 重 要 契 約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除 了 是 特 殊 學 生 適 性 教 育 的 保 障 特 殊 教 育 工 作 的 管 理 工 具 家 長 介 入 的 引 導 多 專 業 的 介 入 整 合, 更 能 促 進 家 長 與 學 校 人 員 溝 通 與 協 調 的 充 分 發 揮 ( 李 翠 玲, 民 88; 林 寶 貴, 民 83; 胡 永 崇, 民 91; 謝 健 全, 民 88), 因 此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擬 定 在 實 務 上 有 必 要 性, 在 法 律 上 有 其 合 法 性, 期 望 透 過 適 切 的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提 供 特 殊 學 生 最 完 善 的 服 務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簡 稱 IEP) 此 名 稱 乃 源 自 於 1975 年 美 國 94-142 公 法, 首 先 規 範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內 容 與 實 施, 指 出 對 已 鑑 定 出 具 有 特 殊 需 求 的 兒 童, 需 在 開 學 後 一 個 月 內, 由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及 障 礙 兒 童 的 父 母 或 是 監 護 人 等, 組 成 一 專 業 團 隊, 共 同 為 該 生 研 擬 IEP 台 灣 在 民 國 86 年 特 殊 教 育 法 修 訂 時, 特 別 明 定 了 各 級 學 校 要 對 每 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擬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並 在 特 殊 教 育 施 行 細 則 第 18 條 中 詳 細 規 定 其 內 容 參 與 人 員 及 擬 定 時 間, 正 式 將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成 為 法 律 上 的 用 語, 自 此 每 一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的 學 生, 其 教 師 皆 應 依 法 為 其 量 身 打 造 IEP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擬 定 可 分 為 五 個 步 驟 : 一 學 生 需 求 的 確 立 蒐 集 學 生 相 關 資 料 透 過 各 種 診 斷 評 量 的 過 程 瞭 解 學 生 優 勢 學 習 能 力 弱 勢 待 加 強 能 力, 並 主 動 和 導 師 家 長 晤 談, 以 訪 談 的 方 式 深 入 了 解 學 生 的 家 庭 狀 況 在 家 與 在 班 級 的 表 現 人 際 互 動 等 家 庭 史 教 育 史 醫 療 史 完 整 的 資 訊, 此 部 份 是 最 具 挑 戰 性 的 任 務, 唯 有 確 定 了 學 生 的 獨 特 需 求, 才 能 順 利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3
進 行 擬 定 IEP 的 下 一 個 步 驟 二 IEP 內 容 的 撰 寫 依 學 生 的 能 力 表 現 來 考 慮 學 生 需 求, 除 了 課 業 上 的 學 習 需 求 外, 若 需 申 請 輔 具 專 業 團 隊 人 員 入 校 服 務 等, 資 源 班 教 師 須 立 即 的 尋 找 相 關 資 源, 將 之 轉 介 給 相 關 專 業 團 隊,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再 進 行 學 生 的 能 力 評 估, 並 為 學 生 量 身 設 計 屬 於 他 的 服 務 課 程 三 IEP 會 議 的 召 開 集 合 家 長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專 業 團 隊 等 人 召 開 IEP 會 議, 在 會 議 上, 各 相 關 人 員 盡 情 的 討 論 與 溝 通 ; 教 育 服 務 人 員 進 一 步 解 釋 提 供 何 種 課 程 與 其 理 由, 家 長 提 出 自 己 對 小 孩 的 期 許 與 進 步 空 間, 藉 由 直 接 的 面 對 面 討 論 與 溝 通 以 確 定 適 合 學 生 的 教 育 四 計 畫 的 執 行 與 評 量 會 議 上 協 調 後 確 定 的 教 育 目 標 與 服 務 內 容 成 為 正 式 的 IEP 書 面 文 件, 並 依 之 提 供 教 學 與 相 關 服 務, 期 末 進 行 評 量 與 檢 討, 檢 討 結 果 作 為 未 來 調 整 教 育 方 案 的 參 考 能 力 與 需 求 分 析 決 定 特 殊 教 育 與 相 關 服 務 擬 定 教 育 目 標 決 定 相 關 服 務 擬 定 轉 銜 服 務 擬 定 行 為 處 理 計 畫 召 開 個 別 化 計 畫 會 議 教 師 擬 定 教 學 計 畫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擬 定 服 務 計 畫 進 行 教 學 與 評 量 期 末 檢 討 圖 一 IEP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流 程 ( 摘 自 吾 樺 幗, 民 97) 特 殊 教 育 設 施 及 人 員 設 置 標 準 ( 教 育 部, 民 95) 第 十 條 指 出 : 學 校 特 殊 教 育 班 之 辦 理 方 式 有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分 散 式 資 源 班 身 心 障 礙 巡 迴 輔 導 班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為 身 心 障 礙 巡 迴 輔 導 班 之 下 的 一 個 班 級 型 態 以 招 收 的 學 生 障 礙 類 型 而 言 :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服 務 對 象 大 多 為 智 能 障 礙 學 習 障 礙 身 體 病 弱 其 他 顯 著 障 礙 等, 與 視 覺 障 1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礙 巡 迴 輔 導 聽 覺 障 礙 巡 迴 輔 導 自 閉 症 巡 迴 輔 導 等 專 收 單 一 障 礙 類 別 的 巡 迴 輔 導 班 不 同 ; 以 巡 迴 服 務 頻 率 而 言,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除 了 服 務 本 校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外, 亦 需 支 援 鄰 近 無 設 立 資 源 班 的 學 校 一 至 兩 所, 不 太 需 要 跨 鄉 鎮 巡 迴 且 大 部 分 時 間 仍 留 在 本 校, 與 視 覺 障 礙 巡 迴 輔 導 聽 覺 障 礙 巡 迴 輔 導 自 閉 症 巡 迴 輔 導 等 純 巡 迴 班 需 跨 鄉 鎮 大 部 分 時 間 需 在 外 巡 迴 的 模 式 稍 有 不 同 因 此,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兼 具 了 一 般 資 源 班 與 巡 迴 班 的 性 質, 筆 者 初 入 特 教 界 服 務 三 年, 曾 在 七 星 國 小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任 教 兩 年 (98 學 年 由 縣 內 介 聘 調 至 台 中 縣 草 湖 國 小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 以 下 就 以 七 星 國 小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為 例 介 紹 IEP 實 施 的 現 況 與 調 整 IEP IEP 在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實 施 情 況 與 調 整 以 四 點 分 項 敘 述 : 一 擬 定 IEP 的 時 限 法 規 上 強 制 規 定 開 學 一 個 月 內 完 成 IEP 的 擬 定 與 召 開, 這 對 特 教 老 師 實 為 一 股 壓 力, 巡 迴 輔 導 資 源 班 因 性 質 較 為 特 殊, 因 此 等 到 課 表 底 定 正 式 上 課 已 是 開 學 後 的 第 二 週, 開 學 初 兵 荒 馬 亂, 班 上 有 許 多 繁 瑣 事 務 亟 需 處 理, 若 有 特 殊 學 生 新 入 班 級, 資 源 班 老 師 將 更 為 手 忙 腳 亂 資 源 班 老 師 不 常 在 支 援 學 校 裡, 因 此 無 法 時 常 接 觸 新 學 生 觀 察 其 學 習 特 徵, 若 此 生 無 之 前 的 相 關 評 量 紀 錄, 教 師 將 很 難 在 短 時 間 內 掌 握 學 生 及 家 庭 的 狀 況 亦 無 法 清 楚 了 解 學 生 的 起 點 行 為, 對 於 撰 寫 適 合 學 生 的 IEP 實 為 一 大 磨 人 的 考 驗, 此 時 有 賴 於 資 源 班 教 師 勤 跑 學 校 請 該 校 輔 導 室 給 予 大 量 積 極 的 協 助, 大 致 上 決 定 出 學 生 急 迫 獨 特 的 需 求 後, 即 著 手 提 供 服 務, 日 後 再 依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與 實 際 情 況 做 目 標 的 修 正, 這 也 是 IEP 的 精 神 之 一 : 具 有 彈 性, 隨 時 依 學 生 學 習 的 進 度 與 實 際 狀 況 做 適 度 調 整 二 專 業 團 隊 的 合 作 隨 著 醫 學 的 進 步 與 教 育 的 普 及,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的 障 礙 類 別 與 障 礙 程 度 也 隨 著 多 樣 化, 資 源 班 老 師 服 務 內 容 不 再 侷 限 於 認 知 上 學 業 上 的 補 救 教 學, 且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求 亦 非 單 獨 特 教 教 師 可 以 滿 足, 所 以 教 師 必 須 視 學 生 需 求 為 其 申 請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入 校 服 務, 各 專 業 人 員 的 職 責 同 樣 包 括 了 參 與 IEP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而 在 李 佩 珊 ( 民 96)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專 業 團 隊 融 入 教 學 或 在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中 仍 待 加 強 教 師 與 專 業 團 隊 間 的 溝 通 問 題 主 要 由 於 彼 此 之 間 背 景 不 同 時 間 配 合 不 當, 又 礙 於 IEP 的 擬 定 需 在 一 個 月 內 完 成, 因 此 大 多 由 資 源 班 老 師 撰 寫, 在 教 師 與 專 業 團 隊 人 員 較 少 交 流 與 相 互 配 合 的 情 形 下,IEP 不 易 兼 顧 到 專 業 團 隊 人 員 的 矯 治 內 容, 資 源 整 合 性 不 佳, 但 若 特 教 教 師 與 專 業 團 隊 人 員 以 彈 性 調 整 的 方 式 加 強 聯 繫 的 頻 率 與 功 能, 將 能 彌 補 各 做 各 的 不 足 以 下 將 以 支 援 學 校 和 自 己 學 校 兩 方 面 介 紹 實 施 情 況 支 援 學 校 : 學 期 初 以 電 話 聯 絡 的 方 式 和 治 療 師 討 論 學 生 情 形, 大 致 了 解 學 生 在 某 部 份 的 限 制 與 治 療 師 將 提 供 的 服 務 內 容, 並 在 治 療 師 第 一 次 到 校 為 學 生 服 務 時 在 旁 觀 察, 預 留 足 夠 的 時 間 進 行 討 論, 因 時 間 上 較 難 互 相 配 合, 所 以 之 後 將 透 過 E-MAIL 電 話 不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5
定 期 的 跟 治 療 師 聯 繫 諮 詢 為 學 生 做 的 服 務 內 容, 輔 以 台 中 縣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到 校 服 務 紀 錄 的 電 子 檔 案, 將 更 瞭 解 治 療 師 服 務 內 容 與 後 續 建 議 本 校 : 學 校 申 請 一 位 語 言 治 療 師, 治 療 師 除 了 對 學 生 提 供 直 接 評 估 語 音 矯 治 之 外, 亦 教 導 特 教 老 師 後 續 幫 學 生 教 學 的 內 容 與 技 巧, 並 特 別 說 明 構 音 學 理 上 的 相 關 知 識, 透 過 間 接 服 務 諮 詢 的 模 式 將 提 供 語 言 治 療 的 角 色 逐 漸 轉 移 至 校 內 特 教 老 師, 由 特 教 老 師 將 語 言 矯 治 內 容 融 入 在 平 日 上 課 之 中, 相 信 在 治 療 師 資 源 班 老 師 雙 管 齊 下 的 幫 助, 學 生 能 有 長 足 的 進 步 三 家 長 的 態 度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27 條 明 文 規 定 邀 請 身 心 障 礙 者 學 生 家 長 參 與 其 擬 定 與 教 育 安 置, 特 殊 教 育 法 保 障 了 家 長 對 其 子 女 特 殊 教 育 的 參 與 權, 學 生 在 學 校 學 習 效 果, 能 否 在 家 中 延 續, 家 長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因 素 但 現 況 是 每 個 學 期 初 和 學 期 末 固 定 召 開 的 IEP 會 議, 由 於 許 多 家 長 忙 於 生 計 又 或 者 長 期 陪 伴 子 女, 隨 著 孩 子 的 年 紀 越 高 越 力 不 從 心, 覺 得 沒 有 必 要 參 與 學 校 或 教 師 所 提 供 的 計 畫, 導 致 家 長 在 IEP 會 議 上 的 缺 席 率 頗 高 此 部 分 的 調 整 是 採 用 全 校 統 一 召 開 IEP 會 議, 並 邀 請 行 政 人 員 導 師 家 長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無 法 前 來 的 家 長 再 和 資 源 班 教 師 約 時 間, 由 資 源 班 教 師 與 家 長 討 論 和 溝 通, 盡 量 避 免 家 長 淪 為 被 知 會 蓋 章 表 同 意 卻 不 知 其 內 容 的 地 位, 而 調 整 後 的 優 點 是 家 長 較 能 敞 開 心 胸 侃 侃 而 談 孩 子 真 實 的 表 現 情 形 亟 需 教 亦 有 積 極 參 與 的 家 長, 每 次 準 時 參 加 期 初 與 期 末 的 會 議, 認 真 的 跟 資 源 班 老 師 導 師 討 論 孩 子 的 學 習 目 標 在 校 表 現, 並 進 一 步 向 老 師 請 教 指 導 學 業 的 方 法 處 理 孩 子 問 題 行 為 的 技 巧, 願 意 投 資 時 間 尋 找 方 法 陪 伴 孩 子 成 長, 更 為 積 極 的 家 長 甚 至 要 求 影 印 一 份 IEP 目 標 作 為 在 家 指 導 孩 子 了 解 學 習 狀 況 的 依 據 如 此 用 心 的 家 長, 雖 然 多 少 會 造 成 老 師 的 壓 力, 但 家 長 畢 竟 是 孩 子 最 親 的 家 人, 若 家 庭 能 發 揮 既 有 的 功 能, 孩 子 能 有 所 進 步, 那 麼 教 師 亦 樂 見 其 成 四 行 政 人 員 的 支 援 不 論 是 IEP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校 內 新 設 資 源 班 能 儘 快 上 軌 道, 或 是 特 殊 教 育 的 運 作 能 順 利 進 行, 均 有 賴 行 政 人 員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特 殊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27 條 提 到 :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擬 定 應 以 專 業 團 隊 合 作 的 方 式 進 行 參 與 人 員 包 括 了 學 校 的 校 長 與 行 政 人 員, 其 與 特 殊 教 育 的 運 作 關 係 密 不 可 分, 不 分 類 巡 迴 輔 導 班 尤 其 依 賴 行 政 團 隊 的 支 持 依 自 身 經 驗, 學 校 各 行 政 人 員 的 支 持 度 取 決 於 校 長 對 特 殊 教 育 的 認 識 與 態 度, 校 長 曾 修 習 特 殊 教 育 三 十 六 學 分, 具 備 特 殊 教 育 知 能 與 熟 悉 其 運 作 方 式, 亦 時 常 關 心 資 源 班 的 孩 子, 因 此 各 行 政 處 室 秉 持 著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的 教 育 愛, 在 學 校 現 況 和 巡 輔 班 需 要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並 盡 量 滿 足 特 殊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求, 且 在 每 學 期 的 IEP 會 議 特 推 會 議 踴 躍 出 席, 關 心 校 內 特 殊 教 育 實 際 運 作 的 狀 況, 聽 取 各 方 人 員 ( 導 師 資 源 班 教 師 家 長 ) 的 需 求 與 建 議, 進 行 溝 通 協 調 與 決 議 師 幫 助 的 地 方 等 較 深 入 隱 密 的 對 話 1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各 行 政 處 室 所 提 供 的 支 援 與 服 務 有 : ( 一 ) 校 長 : 親 自 參 與 並 主 持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會 議, 傾 聽 老 師 家 長 聲 音, 作 為 行 政 決 策 的 決 定, 領 導 與 監 督 校 內 特 殊 教 育 的 運 行 ( 二 ) 輔 導 室 : 協 助 推 動 特 殊 教 育 的 各 項 活 動 內 容, 例 如 各 例 行 會 議 的 召 開 協 助 特 教 宣 導 相 關 事 宜 安 排 特 教 講 師 入 校 宣 導 特 殊 生 各 類 補 助 申 請 等 ( 三 ) 教 務 處 : 依 特 教 學 生 需 求 適 當 編 班 及 減 少 班 級 人 數 協 助 配 合 特 教 生 課 表 編 排 及 教 學 協 調 特 教 生 作 業 抽 查 與 成 績 考 查 調 整 等 ( 四 ) 總 務 處 : 為 支 援 教 學 的 單 位, 提 供 適 當 位 置 作 為 資 源 教 室 協 助 新 設 資 源 班 各 項 硬 體 採 購 積 極 爭 取 各 項 無 障 礙 設 施 ( 如 無 障 礙 廁 所 教 室 門 口 斜 坡 道 ) 協 助 特 教 經 費 使 用 與 核 銷 採 購 修 繕 報 廢 等 事 項 ( 五 ) 訓 導 處 : 建 立 校 園 危 機 處 理 機 制 以 協 助 特 教 生 安 全 秩 序 問 題 行 為 管 理, 其 內 容 應 包 括 處 理 流 程 參 與 成 員 ( 導 師 資 源 班 教 師 校 護 ) 等 由 上 可 知, 特 殊 教 育 能 夠 順 利 推 行 不 僅 是 資 源 班 老 師 輔 導 室 的 責 任, 其 他 處 室 相 關 的 接 納 與 支 援 更 是 關 鍵 之 鑰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的 強 制 執 行 是 台 灣 特 殊 教 育 史 上 重 要 的 里 程 碑, 且 有 存 在 的 價 值 與 實 務 性, 然 撰 寫 適 合 學 生 且 能 具 體 執 行 的 最 急 迫 的 嗎? 我 所 擬 定 教 學 目 標 是 具 體 可 行 的 嗎? 如 何 做 才 能 滿 足 每 位 學 生 的 需 求? 在 實 際 執 行 的 過 程 中 發 現 問 題 不 少, 尤 其 在 性 質 特 殊 的 巡 迴 輔 導 班 更 是 如 此, 但 也 唯 有 教 師 不 斷 地 省 思 並 著 手 改 善, 與 特 殊 教 育 有 緊 密 關 係 的 各 參 與 人 員 間 有 效 的 溝 通 和 合 作, 才 能 將 立 意 良 好 的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運 用 得 當 並 進 一 步 發 揮 極 致 的 效 果, 也 才 能 讓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品 質 持 續 向 上 提 昇 總 統 府 ( 民 93) 特 殊 教 育 法 教 育 部 ( 民 92) 特 殊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教 育 部 ( 民 97) 特 殊 教 育 設 施 及 人 員 設 置 標 準 吾 樺 幗 ( 民 97)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3 版 ) 台 北 市 : 考 用 陳 麗 如 ( 民 96) 特 殊 教 育 論 題 與 趨 勢 台 北 市 : 心 理 黃 瑞 珍 ( 民 96) 優 質 IEP: 以 特 教 學 生 需 求 為 本 位 的 設 計 與 目 標 管 理 台 北 市 : 心 理 林 素 貞 ( 民 88) 如 何 擬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台 北 : 心 理 李 翠 玲 ( 民 90)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符 合 特 殊 教 育 法 規 現 況 之 竹 師 特 教 簡 訊,33, 5-7 李 佩 珊 ( 民 96) 台 中 縣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對 身 心 障 礙 專 業 團 隊 服 務 意 見 及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IEP 是 件 浩 大 的 工 程, 在 過 程 中 必 須 不 停 的 檢 視 : 我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內 容 真 的 是 學 生 目 前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7
蔡 沂 蓁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研 究 生 本 研 究 旨 探 討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源 起, 並 用 文 獻 分 析 方 式, 茲 就 政 府 政 策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班 級 經 營 家 長 態 度, 探 討 國 內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中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最 後, 本 研 究 依 其 結 果, 針 對 政 府 園 所 普 通 教 師 家 長 四 方 面,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做 為 未 來 持 續 研 究 與 推 展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相 關 單 位 之 參 考 關 鍵 字 : 特 殊 幼 兒 普 通 幼 兒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Abstract This research aims to discuss the beginning and definition of preschool inclusive education. By analyzing the reference documents, we would take a closer look into the government policies, teachers' professionalism, class management and parents' attitude. We would discuss the predicament are facing while dealing with preschool inclusive education. Finally, this research would base on its results to make suggestions for the government, schools, teachers and parents. These could also be used as examples for the authorities to do further research and to promote preschool inclusive education in the future. Keywords : special young children, normal young children, preschool inclusive education 過 去 身 心 障 礙 者 由 於 生 理 心 理 特 徵 而 受 到 歧 視 與 拒 絕, 多 被 安 置 於 隔 離 機 構 或 非 人 待 遇 的 隔 離 措 施 鑑 於 特 殊 班 的 安 置 形 成 對 特 殊 幼 兒 社 會 經 驗 的 限 制 ; 國 內 相 關 法 令 一 再 修 訂 與 保 障, 讓 特 殊 幼 兒 得 以 回 歸 到 一 般 幼 稚 園 托 兒 所 就 讀 而 回 歸 主 流, 是 讓 特 殊 幼 兒 有 機 會 和 普 通 幼 兒 一 起 學 習, 但 課 程 設 計 的 內 容 還 是 以 普 通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求 為 主 ; 融 合 教 育 是 更 重 視 身 心 障 礙 者 需 求 的 教 育 方 式, 教 師 在 設 計 課 程 內 容 時, 必 須 兼 顧 特 殊 幼 兒 與 普 通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求 ; 相 較 於 以 往 實 施 的 教 育 方 式, 它 是 比 較 能 夠 關 注 特 殊 幼 兒 的 學 習 需 求 ( 黃 世 鈺,2000a) 我 國 教 育 18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當 局 有 鑑 於 此 順 應 此 一 趨 勢,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修 定 特 殊 教 育 法 和 子 法 條, 其 中 第 十 三 十 四 條 即 規 定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教 育 安 置, 應 以 滿 足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為 前 提 下, 最 少 限 制 的 環 境 為 原 則, 及 第 九 條 明 訂 :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入 學 修 業, 除 依 義 務 教 育 年 限 規 定 辦 理 外, 並 應 向 下 延 伸 至 三 歲,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七 條 中, 明 確 的 規 定 特 殊 幼 兒 的 受 教 育 權, 規 定 : 特 殊 教 育 之 實 施, 分 下 列 三 階 段 :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在 醫 院 家 庭 幼 稚 園 托 兒 所 特 殊 幼 稚 園 ( 班 ) 另 外 亦 規 定 : 學 前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應 與 普 通 班 兒 童 一 起 就 學 為 原 則 由 以 上 條 文 可 顯 示 我 國 逐 漸 重 視 特 殊 幼 兒 的 受 教 權 益, 從 隔 離 式 走 向 融 合 式, 然 而 雖 有 法 源 依 據, 但 實 施 仍 有 困 難 產 生, 致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發 展 產 生 阻 礙 根 據 近 十 年 來 有 關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研 究 的 文 獻 探 討, 筆 者 發 現 學 前 融 合 班 的 困 境, 諸 如 : 無 障 礙 設 備 欠 缺 人 力 資 源 不 足 政 府 資 金 提 撥 不 易 教 師 特 教 知 能 及 經 驗 不 足 等 困 難 ( 曹 純 瓊,2001; 黃 世 鈺,2002b; 陳 夢 怡 李 淑 貞 譯,2001) 本 文 主 旨 統 合 近 年 來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研 究 的 實 施 困 境,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做 為 未 來 持 續 研 究 與 推 展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相 關 單 位 之 參 考 隨 著 國 內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普 及 化, 目 前 特 殊 幼 兒 進 入 普 通 班 就 讀 情 形, 可 分 為 公 立 幼 托 實 驗 園 所 與 私 立 幼 托 三 類 三 者 中 以 公 立 幼 托 擁 有 較 多 特 教 相 關 資 源, 如 資 源 教 室 與 專 任 特 教 師, 特 教 師 以 入 班 支 援, 或 抽 離 特 殊 幼 兒 進 行 輔 導, 並 另 有 地 方 政 府 所 設 身 心 障 礙 專 業 團 隊 之 介 入 服 務 ; 在 少 數 師 院 設 立 之 實 驗 園 所 中, 幼 教 師 與 特 教 師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 私 立 幼 托 園 則 較 缺 乏 特 教 資 源 學 齡 前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安 置 在 一 般 學 校 的 學 生 人 數 共 有 9,641 人, 其 中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有 817 人, 分 散 式 資 源 班 有 21 人, 巡 迴 輔 導 有 3,506 人, 普 通 班 接 受 特 教 服 務 有 5,735 人 和 其 他 45 人 等 另 外 安 置 於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的 兒 童 計 有 217 人 ( 教 育 部,2008a) 換 言 之, 約 有 57% 的 特 殊 幼 兒 進 入 普 通 班 就 讀, 顯 示 有 高 比 例 的 特 殊 幼 兒 融 合 於 一 般 幼 托 園 所 就 讀 近 年 來, 學 前 融 合 班 收 托 障 礙 幼 兒 的 比 例, 依 據 特 殊 教 育 法 各 縣 市 就 讀 普 通 班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安 置 原 則 與 輔 導 辦 法 之 規 定, 收 托 一 個 障 礙 兒 得 減 少 一 般 幼 兒 三 至 五 人 為 原 則, 降 低 原 本 一 個 班 級 三 十 位 學 生 的 安 置 人 數 即 使 如 此, 一 班 內 普 通 幼 兒 20~25 位, 又 可 能 接 納 1~2 位 特 殊 幼 兒 情 形 下, 教 師 面 臨 兼 任 行 政 業 務 工 作 及 人 力 不 足, 無 法 顧 及 普 通 幼 兒 及 特 殊 幼 兒 的 需 求, 引 發 出 教 學 現 場 面 臨 的 困 境, 是 現 階 段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困 境 之 一 ( 鐘 梅 菁,1999; 王 志 全, 2001)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是 目 前 特 殊 教 育 上 重 要 的 發 展 動 向, 然 而 推 行 十 幾 年 之 餘, 卻 仍 面 臨 著 相 同 困 境 筆 者 綜 合 國 內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以 下 茲 就 政 府 政 策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班 級 經 營 家 長 四 方 面, 談 述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困 境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19
一 政 府 方 面 目 前 政 府 經 費 補 助 不 足 情 況 下, 帶 班 人 員 教 師 助 理 及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津 貼 及 特 殊 幼 兒 家 庭 經 費 補 助 問 題 ; 園 所 環 境 安 全 設 施 的 規 劃 等 預 算 仍 有 限 ( 王 志 全,2001; 鄭 雅 文, 2003; 魏 麗 華,2007; 黃 惠 萍,2007; 宋 慧 娟,2008) 二 教 師 專 業 方 面 教 師 缺 乏 完 善 進 修 管 道, 在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知 能 經 驗 不 足 及 教 師 不 諳 特 殊 幼 兒 的 特 性 的 情 形 下, 無 法 針 對 特 殊 幼 兒 的 需 求 給 與 實 質 上 的 教 學 輔 導 ; 並 在 家 長 期 待 過 高 情 形 下, 普 通 教 師 無 法 針 對 個 別 需 求 做 差 異 性 指 導 評 量, 教 學 不 知 如 何 做 適 當 的 調 整 變 通, 當 教 師 無 法 處 理 這 些 負 面 的 反 應 時, 就 容 易 產 生 教 師 壓 力 ; 這 些 壓 力 更 甚 使 教 師 不 願 意 擔 任 班 導 師 ( 廖 鳳 瑞 許 碧 勳,1999; 鐘 梅 菁,1999 ; 王 志 全,2001 ; 王 天 苗, 2003; 鄭 雅 文,2003; 黃 惠 萍,2007; 陳 麗 卿,2007; 魏 麗 華,2007; 宋 慧 娟,2008) 三 班 級 經 營 對 特 殊 幼 兒 的 行 為 問 題, 不 知 如 何 做 適 切 的 處 置, 並 且 在 人 力 資 源 缺 乏 下, 影 響 到 教 學 進 度 及 普 通 幼 兒 的 受 教 權 利 ( 鐘 梅 菁, 1999; 劉 蔚 萍 王 銀 絲 徐 淑 珍 卓 政 翰 紀 岑 嬌,2003; 魏 麗 華,2007; 宋 慧 娟, 2008) 四 家 長 方 面 家 長 對 特 殊 幼 兒 乏 正 向 的 教 養 態 度, 對 特 殊 幼 兒 的 障 礙 持 否 定 抗 拒 階 段 ; 家 庭 功 能 不 彰 ; 此 外, 一 般 家 長 對 融 合 教 育 的 理 念 不 了 解, 接 受 度 仍 偏 低 ( 楊 美 華,1998; 王 志 全,2001; 劉 蔚 萍 等 人,2003; 黃 惠 萍, 2007; 陳 麗 卿,2007; 宋 慧 娟,2008) 承 上 可 知,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的 問 題 多 重 且 複 雜, 影 響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成 效 的 因 素, 包 含 政 府 教 師 及 家 長 各 層 面, 特 別 是 教 師 面 對 最 多 重 壓 力 與 困 難, 因 此 要 如 何 使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與 理 念 謀 合, 有 賴 相 關 人 員 來 配 合 協 調 和 努 力 本 研 究 以 訪 談 觀 察 記 錄 表 教 學 活 動 記 錄 表 的 質 性 研 究 方 式 進 行, 採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對 彰 化 及 台 東 縣 市 進 行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幼 稚 園 進 行 研 究 研 究 對 象 共 十 位, 包 含 五 位 幼 教 老 師 一 位 園 長 兩 位 保 育 員 兩 位 參 與 學 前 融 合 特 殊 幼 兒 的 家 長 資 料 蒐 集 由 97 年 9 月 至 98 年 1 月, 共 5 個 月 ; 研 究 的 研 究 範 圍 與 對 象 僅 以 彰 化 及 台 東 縣 實 施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為 主, 研 究 結 果 若 要 推 論 至 全 國 有 實 施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幼 稚 園 仍 須 審 慎 處 理, 因 此 有 待 後 續 研 究 者 做 更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資 料 的 蒐 集 主 要 為 特 殊 幼 兒 在 學 習 時 的 情 形, 如 教 學 的 省 思 日 誌 觀 察 記 錄 幼 兒 照 片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訪 談 記 錄 等 都 在 蒐 集 之 列 資 料 分 析 採 用 多 層 次 編 碼 方 式 將 資 料 歸 納, 閱 讀 訪 談 逐 字 稿 觀 察 日 誌 及 省 思 日 誌 將 同 質 性 高 的 內 容 歸 在 一 類, 建 立 分 析 的 單 位 與 初 步 編 碼 並 依 據 目 的 將 逐 字 稿 歸 納 主 題, 並 用 三 角 交 叉 法 驗 證 及 參 與 者 檢 核 資 料 的 一 致 性 增 加 信 度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學 前 融 合 的 實 施, 在 課 室 管 理 課 程 與 教 學 社 會 資 源 行 政 資 源 仍 存 改 善 空 間 對 特 殊 幼 兒 來 說, 有 助 於 模 仿 20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行 為 的 增 進 生 活 常 規 的 建 立 及 社 交 技 巧 的 習 得 ; 普 通 幼 兒 能 增 進 社 會 認 知 及 自 我 概 念 的 發 展 ; 對 家 長 來 說 可 以 減 輕 生 活 壓 力 根 據 國 內 十 三 篇 針 對 學 前 融 合 班 的 實 施 之 相 關 研 究 發 現, 大 多 數 的 人 對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是 持 正 向 肯 定 的 態 度, 故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的 實 施 有 其 必 要 性 綜 合 言 之,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理 念 落 實, 並 非 一 蹴 可 幾, 在 行 政 支 持 和 配 套 措 施 教 學 親 師 合 作 方 面, 尚 須 諸 多 主 客 觀 條 件 的 配 合, 及 相 關 人 員 的 努 力, 才 能 使 學 前 融 合 的 執 行 臻 於 完 善 以 下 就 針 對 政 府 園 所 教 師 家 長 四 大 層 面, 筆 者 提 出 建 議 如 下 : 一 對 政 府 行 政 部 門 的 建 議 ( 一 ) 學 前 特 教 人 員 實 務 方 面 可 舉 辦 評 鑑 績 優 園 所 教 學 觀 摩 會 等, 且 必 須 在 週 末 或 寒 暑 假 舉 辦, 並 鼓 勵 幼 稚 園 托 兒 所 的 教 師 及 行 政 人 員 參 與 ( 二 ) 未 來 師 資 養 成 方 面 師 資 培 育 學 校 應 在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訓 練 中, 提 供 幼 教 師 在 特 殊 教 育 及 和 融 合 教 育 相 關 的 事 前 準 備 Titone(2005) 的 研 究 中 也 提 及 可 以 增 加 大 學 生 的 課 程 內 容, 如 : 撰 寫 IEP 執 行 IEP 精 熟 教 導 特 殊 幼 兒 相 關 常 規 的 機 會, 讓 未 來 的 教 師 增 加 專 業 知 能 外, 也 能 減 低 教 導 特 殊 融 合 生 的 恐 懼 二 對 園 所 的 建 議 ( 一 ) 行 政 方 面 1. 態 度 方 面 : 主 動 積 極 規 劃 與 支 持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方 案, 辦 理 說 明 會, 宣 導 園 所 對 特 殊 幼 兒 的 接 納 與 正 確 的 態 度, 推 廣 心 理 的 無 障 礙 環 境 2. 人 力 配 置 : 有 效 運 用 經 費, 為 中 重 度 的 特 殊 幼 兒 增 聘 教 師 助 理 員, 或 徵 求 愛 心 家 長 退 休 專 業 教 師 志 工 進 班 協 助 此 外, 園 所 應 考 量 帶 班 教 師 的 人 格 特 質 特 教 經 驗 專 長, 並 與 之 協 調 溝 通, 才 能 減 低 教 學 困 擾 三 對 普 通 教 師 建 議 ( 一 ) 態 度 方 面 能 接 納 每 一 位 幼 兒 且 一 視 同 仁 ; 尋 求 調 適 管 道 避 免 負 面 情 緒 的 累 積, 造 成 教 學 困 擾 ( 二 ) 支 援 方 面 與 特 教 教 師 資 源 班 教 師 或 退 休 專 業 人 員, 建 立 專 業 人 員 資 料 庫, 並 能 固 定 時 間 溝 通 合 作, 彼 此 互 相 支 援 例 如 : 物 理 治 療 師 則 可 以 提 供 無 障 礙 環 境 設 施 及 擺 位 輔 具 選 配 等 建 議, 以 解 決 特 殊 幼 兒, 因 身 體 粗 大 動 作 及 體 適 能 障 礙 所 引 起 之 園 所 環 境 適 應 課 堂 學 習 問 題 ( 三 ) 教 學 方 面 1. 教 學 內 容 : 在 常 規 生 活 技 能 培 養 及 認 知 學 習 方 面, 必 須 和 家 長 溝 通 協 調, 雙 方 同 時 進 行, 必 要 時 提 供 適 當 的 教 材 教 具, 以 利 家 長 在 家 教 導 2. 幫 助 特 殊 幼 兒 發 展 自 我 管 理 : 幫 助 特 殊 幼 兒 循 序 漸 進 發 展 內 外 控 信 念 評 估 特 殊 幼 兒 的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後, 再 適 當 地 幫 助 幼 兒 融 入 普 通 班 ( 四 ) 親 師 合 作 方 面 可 舉 辦 座 談 會 專 題 講 座 慶 生 會 育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21
樂 營 等, 讓 其 它 家 長 了 解 該 班 特 殊 幼 兒 的 情 形, 雙 管 齊 下, 教 導 幼 兒 正 確 的 同 儕 互 動 行 為 言 語 另 外, 可 定 期 電 訪 運 用 親 師 聯 絡 簿, 和 家 長 合 作, 務 實 地 去 規 劃 特 殊 幼 兒 長 期 或 短 期 的 教 育 方 案 四 對 特 殊 幼 兒 家 長 建 議 ( 一 ) 態 度 方 面 父 母 在 面 對 家 有 特 殊 幼 兒 的 現 實, 在 初 期 間 會 表 現 諸 如 否 認 絕 望 罪 惡 感 等 負 面 的 反 應, 乃 人 之 常 情 但 這 些 負 面 的 情 緒 既 不 能 改 變 現 實, 也 不 能 讓 時 光 倒 轉, 只 會 讓 心 境 更 沮 喪 焦 慮, 影 響 到 特 殊 幼 兒 的 發 展 及 治 療 期 所 以 應 接 納 尊 重 自 己 的 孩 子, 保 持 赤 子 之 心, 發 掘 特 殊 幼 兒 障 礙 外 的 長 處 ( 二 ) 療 育 技 巧 方 面 撥 冗 參 與 特 教 知 能 演 講 與 座 談 等 活 動, 或 詢 問 專 業 人 員, 了 解 如 何 輔 導 特 殊 幼 兒 的 情 緒 宣 洩 攻 擊 行 為, 如 此 以 降 低 特 殊 幼 兒 在 班 上 被 排 擠 的 情 形 一 中 文 部 分 毛 連 塭 許 素 彬 (1995) 情 緒 / 行 為 異 常 學 生 的 融 合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季 刊,57,18-21 王 天 苗 (2003)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的 問 題 和 對 策 - 以 台 北 市 國 小 附 幼 為 例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25,1-25 王 志 全 (2001)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與 家 長 參 與 中 華 民 國 特 殊 教 育 學 會 - 特 殊 教 育 品 質 的 提 升,243-261 吳 昆 壽 (1998) 融 合 教 育 的 省 思 特 教 新 知 通 訊,5(7),1-4 宋 慧 娟 (2008) 學 前 融 合 班 普 通 班 教 師 教 學 困 境 之 研 究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屏 東 市 李 慶 良 (2004) 特 殊 教 育 行 政 與 法 規 台 北 : 心 理 教 育 部 (2008a)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特 殊 教 育 統 計 年 報,2009/4/13, 取 自 http://163.21.111. 100/tlearn/book/BookAll.asp?BookMainI D=7 教 育 部 (2008b) 特 殊 教 育 法 規 選 輯 台 北 : 教 育 部 曹 純 瓊 (2001)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台 北 : 啟 英 文 化 許 碧 勳 (2003) 幼 兒 融 合 教 育 台 北 : 五 南 陳 夢 怡 李 淑 貞 譯 (2001) 特 殊 兒 童 教 育 法 : 回 歸 主 流 的 班 級 經 營 實 務 台 北 : 弘 智 文 化 (Westwood,P.S.,1987) 陳 麗 卿 (2007) 一 名 特 殊 需 求 幼 兒 接 受 融 合 教 育 之 歷 程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教 學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花 蓮 市 黃 世 鈺 (2000a)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 特 殊 兒 童 之 早 期 教 育 台 北 : 心 理 黃 世 鈺 (2002b)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 課 程 與 教 學 台 北 : 五 南 黃 惠 萍 (2007) 學 前 特 殊 教 育 巡 迴 輔 導 教 師 在 融 合 班 服 務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行 政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屏 東 市 楊 美 華 (1998) 早 期 療 育 中 家 庭 服 務 的 職 業 道 德 省 思 特 教 園 丁,13(4),8-11 廖 鳳 瑞 許 碧 勳 (1999) 幼 兒 教 育 中 華 民 22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國 教 育 年 報,87,24-34 劉 蔚 萍 王 銀 絲 徐 淑 珍 卓 政 翰 紀 岑 嬌 (2003)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巡 迴 輔 導 : 以 高 縣 旗 山 區 早 期 療 育 發 展 中 心 輔 導 模 式 為 例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學 報, 16(2),307-336 鄭 雅 文 (2003)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執 行 融 合 教 育 之 困 境 及 因 應 策 略 探 討 - 以 高 雄 市 為 例 靜 宜 大 學 青 少 年 兒 童 福 利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縣 魏 麗 華 (2006)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之 個 案 研 究 以 台 中 市 私 立 田 園 托 兒 所 為 例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幼 兒 保 育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縣 二 英 文 部 分 Titone,C.(2005).The philosophy of inclusion : Roadblocks and remedies for the teacher and the teacher educator.the Journal of Education Thought,39(1),7-32. 鍾 梅 菁 (1999) 學 前 融 合 教 育 實 施 之 探 討 新 竹 師 院 學 報,12,381-395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23
葉 毓 貞 黃 琬 清 高 雄 縣 鳳 西 國 中 特 教 教 師 對 於 有 身 心 障 礙 孩 子 的 家 庭 而 言, 無 論 就 學 就 醫 就 養 就 業 花 費 的 心 血 或 金 錢, 都 是 相 當 大 的 負 擔 為 了 讓 孩 子 在 就 學 階 段 能 夠 得 到 最 適 切 的 學 習, 家 長 們 更 是 四 處 奔 走, 希 望 為 孩 子 尋 求 最 佳 的 求 學 環 境, 冀 求 孩 子 有 保 障 的 未 來 出 路 和 穩 定 的 生 活 早 年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尤 其 就 讀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的 學 生, 國 中 畢 業 就 如 同 停 止 學 習 的 宣 告 所 幸 自 民 國 八 十 三 年 起, 政 府 為 了 照 顧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就 學 需 求, 推 行 了 高 職 特 教 班 的 安 置, 至 民 國 八 十 九 年, 更 將 高 職 特 教 班 正 名 為 綜 合 職 能 科, 以 避 免 產 生 標 記 的 作 用 ( 胡 雅 各,2004) 然 此 教 育 制 度 的 轉 變, 讓 轉 銜 規 劃 亦 須 相 對 改 變, 以 符 合 實 際 需 求 原 本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實 施 前, 國 中 畢 業 後 的 轉 銜 規 劃 偏 向 就 業 或 就 養 服 務, 如 今 國 中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轉 銜, 則 偏 向 就 學 的 規 劃, 以 讓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能 順 利 銜 接 至 下 一 階 段, 適 應 高 中 職 的 教 育 環 境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辦 法 是 因 應 此 教 育 轉 變 產 生 的 正 規 管 道, 以 有 系 統 組 織 的 方 式, 讓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安 心 進 入 高 中 職 就 讀 然 如 此 用 心 的 就 學 安 置, 應 是 要 逐 漸 擴 展 機 制, 服 務 更 多 的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但 隨 安 置 辦 法 的 施 行, 相 關 的 作 業 程 序 配 套 措 施 及 後 續 安 置 情 況 等 問 題, 都 逐 漸 浮 現 這 些 問 題 易 受 限 於 各 種 因 素 而 無 法 根 本 解 決, 只 能 每 年 重 複 產 生 問 題 後 再 亡 羊 補 牢 的 面 對, 或 是 忽 略 不 理, 但 逃 避 的 方 式 並 非 長 久 之 道, 唯 有 發 現 並 解 決 問 題, 才 是 最 穩 當 的 作 法 由 於 筆 者 任 教 於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對 於 孩 子 升 學 轉 銜 議 題 極 為 關 心, 因 此 將 探 討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學 生 參 與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情 況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可 說 是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高 中 職 的 重 要 管 道, 然 擔 負 的 任 務 及 制 度 方 式 容 易 造 成 誤 解 和 混 淆, 以 下 就 教 育 轉 銜 的 意 義 和 制 度 內 容 加 以 說 明 一 教 育 轉 銜 的 意 義 教 育 轉 銜 主 要 目 的 係 協 助 學 生 在 所 有 的 教 育 過 程 中, 順 利 地 進 行 有 關 教 育 方 面 的 活 動 教 育 轉 銜 內 容 包 括 由 學 前 教 育 至 大 專 院 校 不 同 教 育 階 段 的 特 殊 教 育 相 關 服 務 職 業 教 育 與 復 建 諮 商 等 教 育 轉 銜 必 須 要 達 到 (1) 根 基 於 學 生 個 別 需 要, 考 慮 學 生 的 教 育 喜 好 與 興 趣 ;(2) 包 含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各 項 之 教 育 2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評 量 ;(3) 為 每 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訂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和 個 別 化 轉 銜 計 畫 ( 林 宏 熾,2003) 林 宏 熾 (2000) 綜 合 文 獻 表 示, 教 育 轉 銜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教 育 輔 導 與 教 育 安 置, 其 內 容 包 含 (1) 協 助 障 礙 學 生 進 行 不 同 教 育 階 段 之 轉 銜 服 務 ;(2) 協 助 障 礙 學 生 由 某 一 個 學 校 轉 介 到 另 一 個 學 校 ;(3) 協 助 障 礙 學 生 進 行 教 育 轉 銜 前 的 教 育 評 估 與 評 量 工 作 以 進 行 轉 銜 ; (4) 輔 導 障 礙 學 生 進 行 教 育 方 面 的 規 劃 以 進 行 教 育 安 置 ;(5) 輔 導 學 生 自 我 決 策 以 進 行 個 人 之 教 育 轉 銜, 提 升 教 育 生 活 品 質 ;(6) 考 量 學 生 個 人 之 教 育 發 展 需 求 與 家 庭 之 狀 況 與 期 望, 訂 定 合 宜 的 教 育 轉 銜 目 標 ;(7) 協 調 不 同 單 位 與 機 構 進 行 溝 通 協 調, 以 進 行 跨 單 位 的 教 育 轉 銜 安 置 ;(8) 持 續 進 行 追 蹤 輔 導, 以 進 行 終 生 性 的 教 育 和 生 涯 發 展 由 上 可 知, 教 育 轉 銜 是 由 階 段 至 階 段 的 銜 接, 但 包 含 的 內 容 自 轉 銜 前 的 評 估 教 育 資 訊 的 輔 導 訂 定 符 合 需 求 的 轉 銜 目 標 協 調 各 單 位, 至 最 後 的 追 蹤, 其 涵 蓋 面 相 當 廣 泛, 並 非 只 是 由 一 個 學 校 銜 接 到 另 一 個 而 已 二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制 度 內 容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作 業 單 位, 除 了 台 北 市 及 高 雄 市 獨 立 外, 其 餘 則 由 全 國 統 一 作 業, 劃 分 多 個 安 置 作 業 區, 各 負 責 轄 區 縣 市 的 安 置 工 作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服 務 的 障 礙 類 別, 不 僅 只 智 能 障 礙 類, 還 包 含 視 障 聽 障 學 障 及 自 閉 症, 各 類 別 有 個 別 的 安 置 方 式 及 不 同 的 可 安 置 開 缺 學 校, 須 視 學 生 的 障 礙 類 別 和 需 求 分 別 報 名, 利 用 學 生 本 身 最 適 宜 的 升 學 管 道 作 業 報 名 資 格 需 具 備 該 類 科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是 各 縣 市 政 府 鑑 輔 會 核 發 的 証 明 自 足 式 特 教 班 內 數 量 較 多 障 礙 類 別 是 智 能 障 礙 和 自 閉 症 學 生 以 下 就 此 二 類 制 度 內 容 進 行 說 明 :(1)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在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中, 有 二 種 升 學 管 道, 一 是 進 入 特 殊 學 校, 另 一 則 是 進 入 高 職 綜 合 職 能 科, 而 二 者 的 不 同 必 須 視 孩 子 的 個 別 差 異 特 性 及 學 習 狀 況 來 決 定 一 般 而 言, 中 重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多 選 擇 進 入 特 殊 學 校, 並 以 就 近 入 學 為 原 則 進 行 安 置 輕 度 智 能 障 礙 及 功 能 較 佳 的 中 度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則 可 以 參 加 能 力 評 估 的 測 驗, 以 獲 得 就 讀 綜 合 職 能 科 的 機 會 因 各 縣 市 高 職 內 的 綜 合 職 能 科 名 額 有 限, 且 因 應 綜 合 職 能 科 的 教 學 需 求, 必 須 以 能 力 評 估 測 驗 篩 選 能 力 較 佳 的 學 生 就 讀 能 力 評 估 測 驗 的 內 容 包 含 基 本 的 學 習 能 力 及 職 業 能 力, 並 以 紙 筆 測 驗 和 實 際 操 作 二 種 方 式 來 評 估 學 生 的 能 力 ;(2) 自 閉 症 學 生 必 須 參 加 國 中 第 一 次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並 依 測 驗 成 績 志 願 順 序 等, 與 其 他 自 閉 症 學 生 相 比 較 進 行 分 發 然 針 對 自 閉 症 光 譜 中 程 度 較 嚴 重 的 學 生, 並 未 提 出 明 確 的 相 關 辦 法 說 明 Getzel Stodden 和 Briel 於 二 一 年 認 為 成 功 的 升 學 轉 銜 並 非 只 是 幫 助 學 生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還 須 包 括 教 導 學 生 自 我 擁 護 設 定 自 己 的 生 涯 目 標 如 何 做 決 定 以 及 如 何 獨 立 生 活 等 技 能 ( 引 自 林 和 姻,2003)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政 策 立 意 良 好, 但 是 相 關 的 配 套 內 容 仍 有 不 足, 實 行 過 程 中 遭 遇 瓶 頸 問 題 多,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25
分 述 如 下 : 一 生 涯 和 教 育 轉 銜 的 規 劃 轉 銜 的 目 標 是 為 將 轉 換 過 程 中, 可 能 遭 遇 的 壓 力 和 困 難 減 至 最 少, 因 此 透 過 相 關 的 因 素, 及 早 規 劃 以 避 免 適 應 的 困 難 (Forest, Horner, Lewis-Palmer, & Todd, 2004), 尤 其 對 於 適 應 能 力 較 弱 的 身 障 者, 轉 銜 的 過 程 更 是 重 要, 而 教 育 轉 銜 是 求 學 過 程 的 銜 接 重 點, 不 可 忽 略 然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制 度 雖 提 供 升 學 管 道, 卻 忽 略 了 教 育 轉 銜 的 重 要 意 義, 即 提 供 完 善 的 相 關 服 務 內 容 和 輔 導, 並 非 只 提 供 入 學 名 額 Forest 等 人 (2004) 綜 合 文 獻 提 出 有 關 轉 銜 成 功 的 要 素, 如 一 年 前 確 定 轉 銜 的 時 程 選 擇 適 當 的 安 置 等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於 每 年 二 三 月 啟 動 流 程, 直 至 三 月 底 實 施 能 力 評 估 測 驗, 四 月 進 行 分 發 流 程, 如 此 急 迫 的 過 程 是 否 能 完 善 達 成 教 育 轉 銜 呢? 且 為 因 應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相 關 措 施, 國 中 階 段 的 教 師 易 將 教 育 轉 銜 的 重 點 聚 焦 於 能 力 評 估 和 學 生 報 名 的 資 格, 忽 略 了 教 育 轉 銜 的 其 他 重 要 任 務, 例 如 因 應 學 生 之 興 趣 意 願 而 設 計 的 個 人 化 中 心 轉 銜 內 容 家 長 參 與 等 (Storey, Bates, & Hunter, 2002) 二 評 選 過 程 除 了 上 述 關 於 十 二 年 就 學 對 於 教 育 轉 銜 的 影 響 外,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尚 有 其 他 關 於 制 度 的 狀 況 須 加 以 注 意 ( 一 ) 安 置 與 實 際 能 力 有 差 距 學 生 的 實 際 障 礙 程 度 和 類 別, 若 與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是 鑑 輔 會 證 明 不 相 符 時, 會 導 致 不 適 當 的 安 置 結 果 為 了 能 夠 具 備 參 與 能 力 評 估 或 是 直 接 安 置 特 殊 學 校 的 資 格, 家 長 與 教 師 於 報 名 期 限 前, 大 量 要 求 重 新 鑑 定 或 申 請 證 明 的 情 形 無 論 是 因 為 家 長 要 求 而 開 具 相 關 證 明, 或 是 失 誤 不 符 的 証 明 文 件, 會 影 響 的 不 僅 只 是 孩 子 升 學 的 資 格, 更 重 要 的 是 升 學 後 的 適 應 狀 況 及 需 要 的 服 務 ( 二 ) 參 與 能 力 評 估 資 格 能 參 加 能 力 評 估 測 驗 的 學 生, 是 須 具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或 是 鑑 輔 會 證 明 的 輕 度 及 能 力 較 好 的 中 度 智 能 障 礙 者 雖 然 這 樣 的 規 則 保 障 了 智 能 障 礙 者 的 升 學 權 益, 不 會 被 有 心 人 士 利 用 來 作 為 特 殊 的 升 學 捷 徑, 但 是 卻 也 限 制 了 需 要 利 用 此 方 案 的 學 生, 例 如 自 閉 症 的 學 生, 其 特 質 與 智 能 障 礙 者 相 似, 或 其 智 能 障 礙 是 導 因 於 自 閉 症 的 障 礙, 但 是 卻 受 限 於 資 格 條 件 而 無 法 參 加 測 驗, 為 因 應 如 此 情 況, 容 易 出 現 大 量 的 重 新 鑑 定 送 件, 以 另 行 加 註 成 為 合 併 智 能 障 礙 的 多 重 障 礙 者 的 方 式 進 行, 如 同 上 述 安 置 與 能 力 差 異 的 狀 況, 造 成 許 多 的 不 便 ( 三 ) 能 力 評 估 的 健 全 性 能 力 評 估 用 於 篩 選 適 合 的 學 生 進 入 綜 合 職 能 科, 然 此 影 響 許 多 智 能 障 礙 學 生 權 益 的 考 試, 卻 沒 有 類 似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等 正 式 考 試 的 嚴 謹 過 程, 像 是 施 測 老 師 的 來 源 測 驗 的 工 具 是 否 健 全 考 試 過 程 的 規 範 等, 雖 然 因 應 學 生 的 不 同 特 殊 性, 給 予 最 適 性 的 評 量, 但 在 缺 乏 基 礎 標 準 的 狀 況 下, 反 而 容 易 造 成 能 力 評 估 遭 受 質 疑, 及 學 生 家 長 的 恐 慌 三 轉 銜 的 安 置 ( 一 ) 特 殊 學 校 設 置 不 平 均 ( 黃 國 禎,2003) 在 各 個 縣 市 並 非 都 有 特 殊 學 校 的 設 置, 2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在 沒 有 設 立 的 縣 市, 中 重 度 特 殊 生 的 安 置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問 題, 如 離 家 到 學 區 外, 甚 至 鄰 近 縣 市 就 讀, 違 反 就 近 安 置 的 原 則, 或 是 得 被 迫 放 棄 繼 續 升 學 的 權 益, 只 因 家 長 無 法 照 料 交 通 遠 在 其 他 縣 市 的 孩 子 雖 然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確 保 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定 有 學 校 就 讀, 但 如 此 結 果 似 乎 欠 缺 妥 當 此 外, 有 的 地 區 特 殊 學 校 相 鄰 太 近, 以 致 學 生 重 疊, 造 成 互 搶 學 生 的 情 況, 這 也 不 是 大 家 樂 見 的 ( 二 ) 資 訊 不 足, 選 填 志 願 困 難 國 中 特 教 班 家 長 教 師 及 相 關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對 高 職 各 校 職 業 類 型 及 各 自 風 格 了 解 不 足, 以 致 無 法 有 效 輔 導 選 填 志 願 ( 徐 藝 華, 2002) 在 不 了 解 各 校 的 狀 況 下, 卻 要 填 寫 與 未 來 相 關 的 重 要 志 願, 實 是 困 難 的 事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是 保 障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的 特 殊 管 道, 因 此 需 要 廣 為 宣 導, 讓 家 長 學 生 了 解 其 措 施 的 意 義 和 有 效 的 利 用 方 式, 才 能 真 正 的 發 揮 其 功 用, 做 到 最 完 善 的 安 置 目 的 ( 三 ) 分 發 志 願 未 必 合 乎 興 趣 利 用 十 二 年 就 學 管 道 安 置 時, 經 常 受 限 於 開 缺 的 學 校, 及 分 數 名 額 的 限 制, 未 能 考 慮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職 業 性 向 及 興 趣, 逕 行 分 發 安 置, 造 成 部 分 學 生 就 讀 職 種 與 個 人 興 趣 不 合 ( 徐 藝 華,2002) 且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未 健 全 發 展, 像 是 興 趣 不 合 或 未 能 適 應, 可 否 有 轉 學 或 是 輔 導 協 助 的 管 道 ( 四 ) 延 續 服 務 難 行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安 置 於 高 中 職 後, 容 易 出 現 未 能 提 供 專 業 團 隊 等 相 關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的 情 況, 以 致 影 響 各 方 面 學 習 成 效 ( 徐 藝 華, 2002) 或 是 未 能 確 切 的 了 解 學 生 的 需 求, 主 動 給 予 協 助 及 建 議, 缺 乏 主 動 性, 以 致 中 斷 了 學 生 的 支 持 性 服 務 透 過 以 上 討 論 可 發 現,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制 度 上 的 進 展 大 於 實 際 需 要, 身 心 障 礙 者 是 個 別 差 異 極 大 的 群 體, 如 何 以 制 式 的 規 定 來 規 劃 不 同 相 關 者 的 未 來 呢? 回 歸 最 初 生 涯 轉 銜 規 劃 的 原 則 可 發 現, 若 發 展 生 涯 轉 銜 時 遵 循 原 則, 例 如 考 量 身 心 障 礙 者 自 我 決 策 與 家 長 意 見 提 供 適 宜 的 支 持 範 圍 與 程 度 了 解 並 配 合 障 礙 學 生 與 家 庭 的 態 度 採 用 個 人 中 心 的 規 劃 策 略 強 化 國 中 階 段 課 程 的 各 種 不 同 轉 銜 任 務 等 ( 林 宏 熾,2003) 則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能 夠 更 臻 完 善 轉 銜 制 度 服 務 實 已 受 到 相 當 肯 定 和 支 持, 但 執 行 層 次 與 實 務 認 知 上, 仍 過 度 強 調 教 育 制 度 的 轉 銜 以 及 就 業 轉 銜, 對 休 閒 娛 樂 生 活 轉 銜 等 仍 有 相 當 的 差 距 應 以 建 立 相 同 共 識 和 縮 短 對 轉 銜 概 念 解 釋 與 認 知 上 的 差 異, 以 提 升 障 礙 者 全 方 位 的 生 活 品 質 一 中 文 部 分 林 宏 熾 (2000): 身 心 障 礙 生 涯 規 劃 與 轉 銜 教 育 台 北 : 五 南 林 宏 熾 (2003):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教 育 轉 銜 及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特 教 園 丁,18(3),4-19 林 和 姻 (2003): 高 中 職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升 學 轉 銜 服 務 之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胡 雅 各 (2004):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相 關 問 題 之 探 討 與 未 來 展 望 特 教 園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27
丁,20(2),52-57 徐 藝 華 (2002): 用 三 年 開 啟 生 命 無 現 的 奇 蹟 - 周 台 傑 教 授 談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師 友 月 刊,417,1-4 黃 國 禎 (2003) : 從 高 職 特 教 實 務 工 作 者 角 度, 談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十 二 年 就 學 安 置 的 現 況 與 問 題 特 教 園 丁,18(3), 24-29 二 英 文 部 分 Forest, E., Horner, R. H., Lewis-Palmer, T., & Todd, A. W. (2004). Transitions for young children with autism from preschool to kindergarten. Journal of Positive Behavior interventions, 6(2), 103-112. Storey, K., Bates, P., & Hunter, D. (Eds) (2002). The road ahead: Transition to adults lif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t. Augustine, FL: Traning Resource Network. 28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賴 思 吟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何 謂 妥 瑞 症 (Tourette syndrome)? 妥 瑞 症 會 影 響 智 力 減 退 嗎? 妥 瑞 症 是 否 會 傳 染 呢? 這 種 困 擾 著 無 數 病 患 的 疾 病, 對 多 數 一 般 人 而 言, 是 未 曾 聽 過 且 深 入 的 瞭 解 甚 至 對 於 醫 學 界 與 教 育 界 的 專 業 人 士 來 說, 仍 然 是 相 當 陌 生 的 我 國 估 計 每 兩 百 人 中 就 有 一 個 人 患 有 妥 瑞 症, 且 男 性 罹 患 率 比 女 性 多 三 四 倍 ( 王 煇 素, 而 初 始 的 發 病 時 間 位 於 學 齡 期 階 段, 平 均 年 齡 大 約 出 現 在 五 六 歲 時 尤 其 到 了 青 春 期 時 病 況 可 能 會 加 重 ( 王 煇 雄,2001b), 約 有 5%~10% 的 患 者 會 持 續 症 狀 且 並 無 改 善 但 過 了 青 春 期 後, 大 約 80% 的 患 者 其 症 狀 會 明 顯 的 減 輕 或 自 然 痊 癒, 並 且 知 道 如 何 去 掩 飾 或 修 飾 自 己 的 症 狀 圖 1-1 為 妥 瑞 症 的 臨 床 路 徑 圖 雄,2001b) 其 發 病 原 因 可 能 來 自 遺 傳 的 因 症 狀 嚴 重 度 高 無 變 化 更 糟 :5%~10% 改 善 :30%~50% 多 數 消 失 :50% 低 出 生 9~11 歲 成 人 年 齡 圖 1-1 妥 瑞 症 的 臨 床 路 徑 圖 資 料 來 源 :Mohammed, Jacob & Larry (1999)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29
妥 瑞 症 並 非 致 命 性 的 疾 病, 患 者 更 不 會 因 此 疾 病 而 影 響 其 智 能 逐 漸 退 化 的 現 象 (Shapiro & Shapiro, 1982), 但 它 的 症 狀 卻 會 影 響 人 的 一 生 此 病 症 是 一 種 兒 童 腦 部 基 底 核 (basal ganglia) 具 神 經 生 物 學 基 礎 的 慢 性 疾 病, 其 成 因 源 自 於 兒 童 期 發 育 之 大 腦 基 底 核 多 巴 胺 (Dopamine) 的 高 反 應 性, 導 致 慢 性 反 覆 出 現 半 不 自 主 的 動 作 及 聲 語 上 的 抽 動 (tic)( 王 煇 雄 魏 美 惠,2006) 抽 動 (tic) 是 一 種 頻 繁 出 現 而 無 法 抑 制 發 作 的 運 動 性 動 作 或 發 聲, 常 是 一 種 突 發 快 速 重 複 無 韻 律 但 有 時 固 定 性 (stereo typed) 的 型 式 ( 王 煇 雄, 2001b;James & Donald, 1999), 它 可 分 為 動 作 與 聲 語 上 的 抽 動 (tic), 以 及 感 覺 或 心 理 上 的 抽 動 (tic)(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而 這 些 動 作 與 聲 語 上 的 抽 動 (tic) 又 可 細 分 成 簡 單 型 抽 動 (tic)- 短 暫 反 覆 的 動 作, 或 複 雜 型 抽 動 (tic)- 一 連 串 相 關 的 動 作, 為 一 個 有 目 的 的 執 行 其 常 見 的 抽 動 (tic) 整 理 歸 納 如 表 1-1( 王 煇 雄 魏 美 惠,2006;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 曾 世 杰,1996 ; 羅 湘 敏, 2003 ; Jagger, Prusoff, Cohen, Kidd, Carbonari, & John, 1982 ; James & Donald,1999;Carroll & Robertson, 2000): 抽 動 (tic) 類 型 簡 單 型 動 作 tics 複 雜 型 動 作 tics 簡 單 型 聲 語 tics 複 雜 型 聲 語 tics 感 覺 或 心 理 tics 表 1-1 常 見 的 抽 動 (tic) 類 型 舉 例 眨 眼 睛 抵 嘴 聳 肩 膀 搖 頭 晃 腦 伸 舌 頭 裝 鬼 臉 咬 指 甲 弩 手 指 撥 頭 髮 踢 腳 磨 牙 嗅 聞 東 西 觸 摸 東 西 不 適 當 的 步 態 跳 上 跳 下 搖 擺 腳 咬 仿 作 症 自 傷 行 為 清 喉 嚨 咳 嗽 聲 低 吟 吹 口 哨 以 鼻 吸 氣 大 叫 打 隔 聲 吐 口 水 聲 穢 語 症 重 覆 自 己 說 過 的 話 自 言 自 語 仿 語 症 突 然 改 變 音 量 或 聲 調 眼 皮 酸 而 眨 眼 睛 內 心 緊 張 聳 肩 疼 痛 刺 痛 緊 繃 感 目 前 精 神 醫 學 上 的 診 斷 也 以 抽 動 (tic) 為 主 要 的 診 斷 參 考 標 準 ( 王 煇 雄 魏 美 惠, 2006; 羅 湘 敏,2003) 然 而, 抽 動 (tic) 雖 是 診 斷 妥 瑞 症 的 主 角, 但 不 是 只 解 決 其 抽 動 (tic) 就 好, 往 往 還 會 有 並 存 的 學 習 異 常 或 其 他 情 緒 或 行 為 問 題 的 影 響 ( 王 煇 雄,2001a) 雖 然 隨 著 年 紀 的 增 長, 抽 動 (tic)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機 會 緩 和 或 甚 至 自 然 消 失, 但 其 並 存 的 情 緒 或 行 為 上 的 問 題 卻 可 能 有 加 重 的 情 形 發 生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除 了 動 作 與 聲 語 上 的 抽 症 狀 或 行 為 的 問 題 最 常 見 的 三 種 合 併 症 為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 過 動 症 (ADD/ADHD) 此 症 狀 經 常 出 現 在 抽 動 (tic) 之 前 ( 如 圖 1-2), 大 約 50% 的 妥 瑞 症 患 者 會 伴 隨 ADHD 學 習 障 礙 比 率 大 約 25% 到 30%, 與 強 迫 症 (OCD) 此 症 狀 通 常 在 抽 動 (tic) 出 現 之 後 ( 如 圖 1-2), 大 約 佔 25% 到 40%(Mohammed, Jacob & Larry, 1999) 此 外, 還 有 一 些 其 他 的 併 發 症 包 括 侵 略 性 自 我 傷 害 行 為 (SIB) 睡 眠 異 常 等, 因 此 有 時 會 造 成 診 斷 上 有 些 許 的 差 異 動 (tic) 外, 妥 瑞 症 患 者 常 會 伴 隨 著 有 其 他 的 30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強 迫 行 為 打 咬 (20%) 碰 觸 敲 打 (55%) 字 語 ( 穢 褻 模 仿 )(37%) 聲 語 上 的 抽 動 ( 簡 單 / 複 雜 ) 噪 音 ( 低 高 )(100%) 軀 幹 腿 (60%) 動 作 上 的 抽 動 ( 簡 單 / 複 雜 ) 臂 手 (83%) 脖 子 肩 膀 (92%) 眼 臉 頭 (95%) 過 動 ( 注 意 力 缺 陷 症 )(40%~60%) C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年 齡 圖 1-2 抽 動 ( tics) 與 相 關 行 為 的 自 然 史 顯 示 抽 動 (tics) 在 不 同 年 齡 漸 進 式 的 發 生, 從 短 暫 的 出 現 ( 虛 線 ) 至 持 續 發 生 的 出 現 ( 實 線 ) 情 形 資 料 來 源 :Jagger, Prusoff, Cohen, Kidd, Carbonari, & John (1982) 茲 將 所 伴 隨 之 併 發 的 症 狀 整 理 如 表 1-2(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曾 世 杰,1996; 吳 麗 寬, 1999; 王 煇 雄 魏 美 惠,2006; 林 建 平,2006): 表 1-2 併 發 的 症 狀 與 行 為 問 題 併 發 的 症 狀 行 為 問 題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 過 動 症 強 迫 症 侵 略 性 無 法 持 續 專 心 於 工 作 或 活 動 上 在 日 常 活 動 上 常 忘 東 忘 西 過 度 的 講 話 坐 立 不 安 難 以 等 待 或 輪 流 常 干 擾 他 人 或 打 斷 別 人 話 語 強 迫 行 為 : 反 覆 檢 查 重 覆 洗 手 將 物 品 精 準 的 安 排 或 排 列 等 ; 強 迫 想 法 / 思 考 : 重 覆 迴 語 數 數 或 歸 類 暴 露 自 己 猥 褻 的 想 法 撞 擊 踢 或 咬 攻 擊 別 人 自 我 傷 害 行 為 咬 自 己 的 嘴 唇 以 尖 物 戳 自 己 的 手 指 對 自 己 或 他 人 撞 擊 頭 部 或 身 體 的 其 他 部 位 睡 眠 異 常 淺 睡 難 以 入 睡 夢 遊 尿 床 睡 眠 中 突 然 停 止 呼 吸 穢 語 症 說 髒 話 咒 語 不 雅 動 作 淫 穢 手 勢 觸 摸 別 人 性 器 官 迴 語 / 仿 說 症 模 仿 別 人 聲 音 動 作 或 重 覆 自 己 說 話 的 最 後 音 節 字 或 片 語 其 他 過 敏 扮 異 性 自 閉 說 謊 偏 頭 痛 記 性 差 語 言 問 題 腸 絞 痛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1
關 於 妥 瑞 症 目 前 仍 存 在 諸 多 疑 點, 其 表 現 的 程 度 有 不 同 的 嚴 重 性, 有 些 患 者 是 輕 微 的, 但 有 些 卻 是 較 為 嚴 重 的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而 有 關 妥 瑞 症 的 病 因 方 面, 可 能 因 遺 傳 的 基 因 或 是 由 免 疫 機 轉 所 造 成 的 ( 王 煇 雄,2001a) 此 外, 若 針 對 神 經 醫 學 面 向 而 言, 目 前 有 許 多 證 據 指 向 妥 瑞 症 是 基 底 核 和 額 葉 皮 質 下 之 間 的 聯 繫 發 生 了 問 題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王 煇 雄 魏 美 惠,2006; 林 寶 華,2006;James & Donald, 1999) 而 這 些 神 經 迴 路 除 了 部 分 和 掌 管 運 動 功 能 的 腦 皮 質 相 接 才 有 抽 動 (tic) 的 產 生 外, 也 和 掌 管 行 為 或 情 緒 的 邊 緣 系 統 連 接 ( 如 下 視 丘 )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王 煇 雄,2001a), 才 會 出 現 一 些 併 發 症 狀 的 問 題 目 前 為 止, 妥 瑞 症 並 無 痊 癒 的 可 能, 但 大 部 分 兒 童 在 青 春 期 後, 症 狀 會 明 顯 的 減 輕 或 消 失 ( 曾 世 杰,1996) 現 今 有 許 多 不 同 的 處 置 與 療 育 方 式, 可 以 幫 助 患 者 減 輕 抽 動 (tic) 之 頻 率 與 程 度, 並 且 亦 能 控 制 其 他 伴 隨 症 狀 問 題 的 產 生 妥 瑞 症 的 主 要 療 育 及 處 置 方 法 如 下 : 一 藥 物 治 療 目 前 有 許 多 治 療 的 方 法, 對 妥 瑞 症 患 者 都 有 些 許 的 成 效, 但 仍 以 藥 物 治 療 為 最 佳 且 較 為 方 便 的 療 育 方 式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 1999) 藥 物 治 療 主 要 是 多 巴 胺 拮 抗 劑, 包 括 像 是 Haloperidol Pimozide fluphenazine clonidine methylphenidate (Ritalin) 及 combinations, 對 於 80% 的 病 人 都 有 效, 絕 大 多 數 的 患 者 都 能 得 到 改 善 ( 蔡 孟 倫 陳 信 昭, 2005) 然 而, 服 用 減 輕 抽 動 (tic) 的 藥 物, 雖 然 可 以 減 輕 或 控 制 抽 動 的 頻 率 與 程 度, 但 亦 有 可 能 會 造 成 妨 害 學 習 的 副 作 用, 以 至 於 嚴 重 影 響 其 日 常 生 活 作 息 此 時, 就 必 須 請 示 醫 師 適 當 地 調 整 藥 的 劑 量 與 種 類, 並 且 透 過 學 校 教 師 與 家 庭 間 的 相 互 配 合, 共 同 了 解 與 關 心 妥 瑞 症 兒 童 雖 然 抽 動 (tic) 本 身 有 許 多 類 似 的 地 方, 但 每 個 妥 瑞 症 患 者 於 抽 動 (tic) 的 表 現 程 度 以 及 症 狀 組 合 方 面 卻 是 有 所 差 異 的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對 於 一 些 症 狀 較 為 輕 微 的 妥 瑞 症 兒 童 而 言, 並 不 一 定 要 服 用 藥 物 來 治 療 若 兒 童 同 時 並 存 有 行 為 或 情 緒 上 的 問 題 時, 通 常 必 須 先 治 療 這 些 併 發 的 症 狀, 因 為 治 療 好 這 些 問 題 行 為 後, 才 能 減 少 抽 動 (tic) 的 嚴 重 性 ( 彭 素 玲,2001; 羅 湘 敏,2003) 然 而, 針 對 此 說 法 卻 頗 具 有 爭 議 性, 有 時 也 可 能 因 治 療 好 這 些 並 存 的 行 為 或 情 緒 問 題 後, 反 而 使 得 妥 瑞 症 兒 童 的 抽 動 (tic) 病 情 更 加 頻 繁 且 嚴 重 由 於 妥 瑞 症 發 生 合 併 症 的 機 率 相 當 高, 也 相 對 地 增 加 治 療 的 複 雜 度 ( 彭 素 玲, 2001) 因 此, 藥 物 治 療 有 時 是 一 種 不 斷 嘗 試 的 過 程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透 過 藥 物 來 治 療, 並 不 是 短 期 內 就 能 見 到 成 效, 而 是 需 要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才 能 達 到 最 佳 的 效 果, 所 以 家 長 不 能 因 妥 瑞 症 兒 童 的 症 狀 未 有 顯 著 地 改 善, 就 放 棄 持 續 治 療 的 決 心 二 行 為 治 療 行 為 治 療 主 要 目 的 是 在 培 養 良 好 的 行 為 表 現 改 善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學 習 以 及 社 會 適 應 方 面 的 問 題, 並 減 少 且 預 防 不 必 要 的 行 為 問 題 產 生 ( 吳 麗 寬,1999) 一 般 所 指 的 行 為 治 療 法 如 正 增 強 ( 代 幣 制 度 ) 區 別 性 增 強 反 32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向 習 慣 訓 練 自 我 示 範 (Clarke, Bray, Kehle, & Truscott, 2001) 放 鬆 訓 練 ( 羅 湘 敏,2003) 等 三 個 別 心 理 治 療 妥 瑞 症 兒 童 常 因 異 常 行 為 問 題 的 影 響, 使 自 我 產 生 壓 抑 退 縮 或 被 排 斥 等 情 形, 因 而 難 以 與 他 人 建 立 並 維 持 良 好 的 友 誼 關 係 為 了 協 助 兒 童 建 立 正 向 關 係 以 及 提 供 適 當 的 支 持, 心 理 治 療 法 也 是 普 遍 需 要 的 ( 張 學 岺, 2006) 四 家 長 自 我 調 適 家 長 的 自 我 調 適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影 響 因 素, 往 往 父 母 親 如 何 去 面 對 家 中 有 妥 瑞 症 兒 童, 會 因 不 同 的 特 質 與 態 度 有 關 ( 王 煇 雄 魏 美 惠,2006) 父 母 必 須 能 夠 正 面 且 積 極 的 去 面 對 各 種 的 問 題, 並 能 夠 與 學 校 老 師 及 醫 師 共 同 配 合, 尋 求 相 關 資 源 的 支 持, 才 能 協 助 兒 童 在 社 會 認 可 及 接 納 下 成 長 再 者, 常 規 訓 練 和 結 構 化 生 活 情 境 的 安 排 與 調 整, 對 妥 瑞 症 兒 童 亦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家 長 若 能 提 供 一 個 預 期 的 規 律 情 境 接 納 的 氣 氛 且 無 過 度 壓 力 的 環 境, 則 可 減 輕 他 們 的 症 狀 影 響 程 度 ( 曾 世 杰,1996), 並 能 擁 有 較 佳 的 生 活 品 質 五 學 校 協 助 與 支 持 由 於 聲 語 及 動 作 症 狀 的 產 生,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學 業 學 習 與 適 應 問 題 方 面, 將 近 20% 至 50% 的 妥 瑞 症 兒 童 有 學 習 障 礙 的 問 題 ( 彭 素 玲,2001) 針 對 以 下 一 些 處 置 的 建 議, 來 改 善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與 人 際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 羅 湘 敏,2003;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 James & Donald, 1999 ; Burd, Kauffman, & Kerbeshian, 1992 ; Packer, 1997): ( 一 ) 親 師 溝 通 家 長 須 主 動 告 知 老 師 並 說 明 有 關 妥 瑞 症 兒 童 的 症 狀 服 用 藥 物 的 種 類 劑 量 與 副 作 用 或 有 關 問 題 行 為 的 處 置 方 式 而 教 師 也 必 須 主 動 給 予 關 懷, 幫 助 其 在 學 習 與 適 應 上 獲 得 完 善 的 照 顧, 並 適 時 告 知 家 長 有 關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校 的 學 習 狀 況 與 行 為 表 現 ( 二 ) 教 室 中 的 安 排 1. 當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考 試 時, 給 予 較 多 的 作 答 時 間, 必 要 時 可 安 排 其 獨 自 或 在 其 他 安 靜 的 場 所 進 行 作 答 2. 提 供 妥 瑞 症 兒 童 多 元 的 學 習 及 表 達 管 道, 以 其 他 方 式 來 代 替 寫 字 或 作 業, 例 如 以 圖 卡 電 腦 錄 音 帶 或 打 字 等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來 呈 現 3. 多 量 的 作 業 必 須 分 成 小 部 分 完 成, 並 且 應 盡 量 以 簡 化 之 4. 當 妥 瑞 症 兒 童 有 過 多 的 能 量 想 要 發 洩 時, 可 藉 由 他 們 喜 歡 的 活 動 或 運 動 來 舒 緩 其 內 在 所 累 積 的 壓 力 與 情 緒 除 了 採 取 上 述 多 模 式 的 處 遇 方 式 外, 學 校 老 師 同 儕 手 足 以 及 家 長 更 應 對 妥 瑞 症 有 正 確 的 態 度 與 認 識 在 面 對 妥 瑞 症 兒 童 時, 不 要 只 針 對 抽 動 (tic) 的 問 題 來 做 處 理 ( 王 煇 雄 郭 夢 菲,1999), 必 須 了 解 妥 瑞 症 兒 童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所 面 臨 到 的 適 應 問 題 與 內 在 壓 力, 並 適 時 教 導 他 們 如 何 抒 解 情 緒 及 肯 定 自 我 除 此 之 外, 適 時 給 予 其 稱 讚 與 鼓 勵 亦 是 必 須 的 妥 瑞 症 兒 童 的 智 能 如 同 一 般 常 人, 如 何 讓 大 家 了 解 正 確 的 觀 念 並 接 納 妥 瑞 症 兒 童, 比 起 其 他 治 療 方 法 更 具 有 意 義 與 重 要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3
性 一 同 期 許 教 育 界 與 醫 學 界 能 共 同 合 作, 給 予 妥 瑞 症 兒 童 最 大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一 中 文 部 分 王 煇 雄 郭 夢 菲 (1999) 又 抖 又 叫 - 鬥 陣 妥 瑞 症 台 北 : 新 迪 王 煇 雄 (2001a) 台 灣 兒 科 醫 學 會 第 165 屆 學 術 演 講 會 教 育 演 講 - 妥 瑞 症 的 現 況 發 展 Acta Paediatrica Taiwanica 42, 16-22 王 煇 雄 (2001b) 妥 瑞 症 簡 介 台 灣 兒 科 醫 學 會 雜 誌,42(1),8-12 王 煇 雄 魏 美 惠 (2006) 妥 瑞 症 兒 童 之 認 識 與 其 學 習 適 應 問 題 之 探 討 特 殊 教 育 季 刊,99,19-23 林 建 平 (2006) 注 意 力 缺 陷 過 動 症 兒 童 的 診 斷 與 處 遇 特 殊 教 育 季 刊,101,1-8 林 寶 華 (2006) 妥 瑞 症 251 例 腦 神 經 動 作 障 礙 和 精 神 認 知 障 礙 的 中 醫 診 治 探 討 中 西 結 合 神 經 醫 學 雜 誌 2009 年 10 月 29 日, 取 自 :http://www.sino-medicine.com.tw/ lph/h3-16.htm 吳 麗 寬 (1999) 行 為 治 療 在 ADHD 治 療 之 應 用 特 教 園 丁 季 刊,15,33-37 張 學 岺 (2006) 土 瑞 氏 症 (TS) 的 新 近 研 究 兒 童 青 少 年 精 神 醫 學 通 訊,5(2),1-10 曾 世 杰 (1996) 特 殊 個 案 : 杜 瑞 德 氏 症 簡 介 台 東 特 教 簡 訊,4,10-18 彭 素 玲 (2001) 台 灣 兒 科 醫 學 會 第 165 屆 學 術 演 講 會 教 育 演 講 - 妥 瑞 症 常 合 併 的 過 動 強 迫 自 殘 學 障 等 問 題 Acta Paediatrica Taiwanica 42,13-15 蔡 孟 倫 陳 信 昭 (2005) 認 識 妥 瑞 氏 症 康 復 通 訊 2009 年 10 月 29 日, 取 自 : http://tw.myblog.yahoo.com/jw!.xwdzme RGA6l2Ur6Stt0OA--/article?mid=111 羅 湘 敏 (2003) 淺 談 妥 瑞 ( 土 瑞 / 杜 雷 特 ) 症 候 群 屏 東 特 殊 教 育 期 刊,6,10-19 二 英 文 部 分 Burd, L., Kauffman, D.W., & Kerbeshian, J. (1992). Tourette syndrome and learning disabilities. Journal of learning Disabilities, 25, 598-604. Carroll, A. & Robertson, M.(2000).Tourette Syndrome: A practical guide for teacher, parents, and carers. London: David Fulton. Clarke, M. A., Bray, M. A., Kehle, T., & Truscott, S.D. (2001). A schoolbased intervention designed to reduce the frequency of tics in children with Tourette s Syndrome, School Psychology Review, 30(1), 11-22. Jagger, J., Prusoff, B., Cohen, D. J., Kidd, K. K., Carbonari, C. M., & John, K. (1982). The epidemiology of Tourette s syndrome: A pilot study. Schizophrenia Bulletin, 8, 267-277. James F. Lechman & Donald J. Cohen (1999). Tourette s Syndrome-Tics, Obsessions, Compulsions-Developmental Psychopathology and Clinical Care. New York:John Wiley & Sons. Mohammed M. Bagheri, M.D., Jacob Kerbeshian, M. D., & Larry burd, 3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PH.D(1999). Recognition and Management of Tourette s Syndrome and Tic Disorders. American Family Physician, 59(8), 63-73.Retrieved October 23,2009 from the World Wide Web : http://www.aafp.org/ Packer, L.E. (1997). Social and educational resources for patients with TS. Neurologic Clinics of North America, 15, 457-471. Shapiro, A. K., & Shapiro,E. S. (1982).An update on Tourette syndrome. 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otherapy, 36(3), 379-390. afp/990415ap/2263.html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5
賴 暄 頤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自 立 國 小 特 教 班 教 師 許 多 國 內 外 學 者 的 研 究 證 實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對 學 童 之 學 習 成 效 學 習 態 度 確 有 所 幫 助 ( 陳 振 榮,2002; 鄭 皓 元,2006), 因 此 教 育 部 在 96 學 年 度 實 施 建 置 e 化 學 習 環 境 計 畫 ( 陳 惠 邦,2006), 積 極 在 各 縣 市 遴 選 學 校, 訓 練 種 子 教 師, 且 編 列 預 算 充 實 教 室 資 訊 的 設 備 而 電 子 白 板 是 目 前 最 熱 門 的 教 室 e 化 設 備, 這 套 設 備 最 早 是 由 英 國 在 1997 年 開 始 大 量 推 廣 使 用, 至 2006 年 英 國 倫 敦 地 區 已 有 97% 的 中 學 教 師 有 電 子 白 板 設 備,70% 的 國 小 在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 陳 惠 邦,2006) 之 後 如 歐 洲 美 國 澳 洲 台 灣 等 等 的 國 家 也 陸 續 跟 進, 但 Donovan Bransford 和 Pellegrino (1999) 認 為 一 個 國 家 投 資 多 少 經 費 於 電 子 白 板, 不 一 定 代 表 其 教 師 使 用 的 意 願 及 使 用 的 頻 率 以 國 內 的 現 況 來 說, 電 子 白 板 在 國 內 互 動 電 子 白 板 又 可 稱 電 子 白 板 或 交 互 白 板, 簡 稱 為 IWB(Interactive WhiteBoard) 此 為 大 型 的 觸 控 板, 連 結 電 腦 投 影 機 而 運 作, 原 本 應 用 於 辦 公 室 的 商 業 設 計, 近 幾 年 來 被 世 界 各 國 引 進 校 園, 作 為 資 訊 科 技 教 學 的 設 備 其 核 心 硬 體 包 括 一 塊 電 子 感 應 板 及 其 感 應 器 電 子 感 應 板 相 當 於 觸 控 式 螢 幕, 是 電 腦 監 視 器, 也 是 具 有 正 常 書 寫 功 能 的 傳 統 白 板 ; 感 應 器 通 常 是 一 支 相 當 於 滑 鼠 功 能 的 感 應 筆, 連 續 書 寫 時 就 具 有 數 位 墨 水 功 能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這 套 設 備 直 接 在 電 子 白 板 上 操 控 電 腦, 方 便 課 堂 上 與 學 生 共 同 瀏 覽 網 頁, 當 啟 動 其 他 教 學 軟 體 時, 也 可 以 在 電 子 白 板 上 任 意 繪 圖 書 寫 和 圈 點 重 點, 所 有 教 學 材 料 註 解, 不 論 是 聲 音 圖 畫 手 寫 資 料 等, 皆 可 以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輕 易 記 錄 下 來 而 課 堂 中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時, 教 師 在 講 台 上 和 學 生 仍 可 以 有 很 好 的 目 光 交 流, 學 生 也 較 不 尚 未 完 全 普 及, 且 大 多 數 的 教 育 人 員 對 電 子 會 分 心 Smith Higgins Wall 和 白 板 之 名 之 物 及 功 能 都 相 當 陌 生, 因 此 以 下 文 章 將 介 紹 互 動 電 子 白 板 之 特 色 及 如 何 應 用 在 特 殊 教 育 領 域 Miller(2005) 表 示 電 子 白 板 的 最 主 要 優 勢 就 是 互 動 性, 因 此 教 師 在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時, 要 注 意 與 學 生 的 互 動 性, 才 能 讓 電 子 白 板 設 備 變 成 有 效 果 的 學 習 輔 具 通 常 教 師 在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時, 會 因 為 操 3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作 熟 悉 度 問 題 而 有 不 同 的 使 用 階 段, 英 國 教 育 專 家 的 研 究 說 明, 教 師 應 用 電 子 白 板 教 學 一 般 經 過 三 個 階 段 ( 勝 興 利 合 網 絡 科 技, 2009): 第 一 階 段 :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增 加 學 習 的 視 覺 效 果 此 階 段 電 子 白 板 僅 作 為 一 種 說 教 的 工 具, 而 不 能 作 為 一 種 信 息 化 手 段, 完 善 地 整 合 在 教 學 中, 促 進 學 生 概 念 的 掌 握 這 個 階 段 的 課 堂 師 生 互 動 較 少 第 二 階 段 : 互 動 階 段 教 師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操 作 系 統 中 的 某 些 功 能, 使 知 識 與 概 念 的 講 解 與 演 示 更 加 清 晰 明 瞭, 並 通 過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鼓 勵, 讓 學 生 在 回 答 問 題 的 過 程 中, 拓 展 學 生 多 種 思 考 問 題 的 角 度 和 方 式 第 三 階 段 : 提 高 教 學 的 交 互 性 轉 變 思 維 方 式 教 師 在 學 科 教 學 中 能 夠 熟 練 的 應 用 電 子 白 板 技 術, 充 分 應 用 課 程 資 源 網 際 網 路 等, 激 發 學 生 主 動 參 與 教 學 過 程, 積 極 參 予 教 學 討 論, 以 及 對 知 識 的 大 膽 假 設 和 說 明, 進 而 促 進 學 生 的 認 知 發 展 就 國 外 的 應 用 實 例 來 說, 英 國 倫 敦 Unted Kingdom Bridge 學 校 教 師 Pavele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來 教 導 一 名 年 齡 較 小 的 重 度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 她 雙 手 的 活 動 範 圍 很 有 限, 只 能 將 雙 臂 緊 緊 抱 於 胸 前 以 及 拍 打 雙 手, 但 她 非 常 喜 歡 音 樂 因 此 老 師 設 計 一 些 powerpoint 文 件, 當 學 生 觸 摸 電 子 白 板 螢 幕 時, 就 會 播 放 她 喜 歡 的 音 樂 ; 之 後, 老 師 增 加 難 度, 要 求 學 生 觸 摸 固 定 圖 片, 音 樂 才 能 播 放,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訓 練, 學 生 有 很 大 的 進 步, 她 不 僅 可 以 將 雙 手 抬 舉 和 伸 展 更 大 的 範 圍, 且 也 能 達 成 老 師 指 定 觸 摸 的 固 定 位 置 另 外 電 子 白 板 也 提 升 她 對 上 課 的 動 機 與 參 與 度 ( 松 博 學 習 科 技,2007) 而 國 內 部 份 的 實 例, 教 師 利 用 網 路 搜 尋 真 實 圖 片 和 相 關 聯 絡 教 學 資 料, 上 課 時 可 以 直 接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投 影, 這 對 需 要 大 量 製 作 實 物 圖 卡 和 情 境 圖 片 的 特 殊 教 育 而 言, 是 節 省 列 印 教 材 時 間 和 經 費 的 好 工 具, 且 呈 現 圖 片 的 同 時, 也 可 以 用 電 子 白 板 筆 在 旁 註 解 圈 選 重 點 ; 另 外, 教 師 對 特 殊 生 講 解 較 艱 深 和 較 少 接 觸 的 語 詞 時, 可 以 在 語 詞 旁 畫 出 幫 助 理 解 和 輔 助 記 憶 的 圖 片 ; 如 果 經 過 教 師 圖 片 及 口 頭 說 明 後, 特 殊 生 仍 然 不 了 解 教 學 內 容, 教 師 可 以 立 即 在 電 子 白 板 上 打 開 電 腦 中 的 資 料 夾, 找 尋 其 他 相 關 的 資 料, 或 是 上 網 找 能 說 明 更 詳 細 的 教 材 呈 現 在 電 子 白 板, 讓 學 生 更 容 易 了 解 ; 音 樂 課 時,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跳 出 功 能, 讓 特 殊 生 看 到 跳 躍 音 符, 並 隨 著 音 符 拍 打 節 奏 和 律 動 ; 閱 讀 課 時, 教 師 利 用 故 事 繪 本, 讓 特 殊 生 看 繪 本 發 揮 想 像 力 來 說 故 事 ; 在 此 同 時, 教 師 配 合 電 子 白 板 軟 體 Easiteach Literacy( 一 種 文 字 處 理 軟 體 ), 將 特 殊 生 自 編 的 繪 本 故 事 錄 音 課 堂 後, 將 學 生 的 錄 音 放 給 家 長 和 同 學 聽, 當 特 殊 生 聽 到 自 己 的 成 果 時, 將 會 感 到 非 常 自 傲, 且 錄 音 檔 也 可 以 收 集 成 冊, 成 為 學 生 檔 案 評 量 的 資 料, 教 師 也 可 以 在 教 學 時 錄 影, 將 學 生 的 學 習 過 程 紀 錄, 觀 察 學 生 的 進 步 情 況 除 此 之 外, 教 師 也 可 以 設 置 網 路 學 習 角, 讓 學 生 利 用 下 課 時 間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裡 的 遊 戲 軟 體, 訓 練 自 己 的 精 細 動 作 和 復 習 課 堂 所 學 知 識, 同 時 讓 較 少 互 動 技 能 的 特 殊 學 生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7
與 同 儕 有 較 多 的 社 交 互 動 機 會 經 由 以 上 的 介 紹,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電 子 白 板 不 僅 適 合 使 用 於 普 通 班 的 教 學 中, 也 非 常 適 合 特 殊 學 生 之 學 習 Morrison(2003) 指 出 電 子 白 板 將 教 學 資 源 軟 體 程 式 整 合, 使 教 學 突 破 時 空 限 制, 並 使 教 學 內 容 的 呈 現 更 具 多 樣 性 與 豐 富 性, 有 助 於 學 生 與 教 師 的 互 動 及 學 生 對 抽 象 概 念 的 學 習 而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的 學 習 特 徵 及 過 程 較 不 同 於 普 通 生, 他 們 通 常 具 有 以 下 的 學 習 特 質 : 注 意 力 短 暫 短 期 記 憶 差 需 要 具 體 實 物 的 教 學 等, 而 互 動 電 子 白 板 正 好 可 以 適 時 解 決 特 殊 生 以 下 的 學 習 問 題 : 一 提 升 特 殊 生 的 注 意 力 相 對 於 傳 統 的 黑 板 教 學, 電 子 白 板 的 視 覺 效 果, 比 如 色 彩 隱 藏 後 跳 出 動 畫 等 多 種 教 學 功 能, 能 夠 吸 引 學 生 的 注 意 力, 此 可 改 善 特 殊 生 注 意 力 短 暫 問 題, 讓 學 生 能 更 專 心 於 學 習 上 二 便 於 學 生 複 習 以 往 的 知 識 內 容 由 於 電 子 白 板 可 以 記 錄 教 師 以 往 教 授 的 課 程 內 容 和 過 程 ( 包 括 學 生 的 學 習 過 程 ), 因 此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此 特 性, 不 斷 地 為 特 殊 生 做 課 程 內 容 的 練 習 讓 短 期 記 憶 力 較 差 的 學 生 藉 由 此 過 程 對 學 科 內 容 有 更 深 的 印 象, 且 教 師 也 可 以 針 對 學 生 過 去 錯 誤 的 學 習 做 修 正 及 複 習 三 提 供 多 感 官 的 學 習 管 道 電 子 白 板 可 以 提 供 音 樂 圖 片 動 畫 觸 摸 等 功 能, 讓 特 殊 生 藉 由 視 覺 聽 覺 觸 覺 等 不 同 感 官 的 刺 激 來 學 習, 讓 特 殊 生 利 用 自 己 的 優 勢 能 力 來 學 習, 達 到 學 習 管 道 更 多 元 之 效 果 四 更 有 效 率 的 使 用 網 路 資 源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網 頁 找 到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教 學 輔 助 器 具,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直 接 呈 現 真 實 的 圖 片 和 情 境 來 教 導 抽 象 觀 念 較 差 的 特 殊 生 五 提 升 師 生 互 動 的 機 會 Armstrong 和 Curran (2005) 指 出 : 師 生 互 動 可 以 從 師 生 之 間 溝 通 量 的 增 加 來 提 升 互 動 機 會, 例 如 : 提 供 更 多 的 問 題 與 回 答, 視 覺 動 畫 或 是 肢 體 的 增 強 師 生 互 動 的 增 加, 可 以 改 善 缺 乏 社 會 化 技 能 學 生 的 問 題 六 提 供 更 多 元 有 趣 的 增 強 回 饋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提 供 有 動 畫 效 果 的 增 強 和 聲 音 回 饋, 藉 由 即 時 且 有 趣 的 回 饋 來 提 升 動 機 低 特 殊 生 的 學 習 七 提 供 更 多 的 同 儕 互 動 Morgan 和 Kennewell(2006) 的 研 究 指 出 教 師 在 課 堂 中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時, 學 生 會 主 動 要 求 合 作, 分 享 意 見 共 同 使 用 電 子 白 板 電 子 白 板 教 學 使 同 儕 友 誼 更 好 教 師 將 電 子 白 板 融 入 教 學 後, 除 了 讓 課 堂 時 間 變 得 更 有 趣 教 材 比 以 前 更 豐 富 更 多 元 外, 也 提 供 特 殊 學 生 多 感 官 的 學 習 管 道, 讓 特 殊 學 生 利 用 自 己 的 優 勢 能 力 來 學 習, 降 低 學 生 的 學 習 挫 敗 感, 同 時 也 可 以 提 升 特 殊 學 生 的 課 堂 參 與 度 注 意 力 學 習 成 效 學 生 對 於 抽 象 概 念 也 較 容 易 理 解 和 更 專 注 於 同 儕 的 發 表 等 優 點 ( 周 孝 俊,2008) 早 期 的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應 用 在 特 殊 教 育 上 很 普 遍, 教 師 利 用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為 這 些 特 殊 生 設 計 簡 單 生 動 有 趣 的 教 學 內 容, 但 是 目 前 特 教 領 域 利 用 電 子 白 板 來 教 學 的 教 師 少 38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之 又 少 而 電 子 白 板 除 了 可 以 讓 教 學 內 容 生 動 有 趣 外, 還 可 以 讓 教 師 與 學 生 在 課 堂 中 積 極 的 互 動, 有 助 於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改 善 特 殊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注 意 力, 更 可 以 提 升 特 殊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其 優 點 更 多 於 早 期 的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特 殊 教 育 的 教 材 及 教 法 近 年 來 不 斷 的 研 發 及 創 新, 尤 其 是 科 技 輔 具 這 部 份 推 陳 出 新, 電 子 白 板 的 問 世, 可 讓 特 殊 生 的 學 習 方 式 更 多 元 更 有 趣, 同 時 也 可 以 提 升 特 殊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由 此, 我 們 不 難 看 出 電 子 白 板 在 學 校 可 提 供 教 師 教 學 很 大 的 幫 助, 與 傳 統 黑 板 相 比, 電 子 白 板 能 夠 時 時 紀 錄 保 存 教 與 學 過 程 課 堂 教 學 資 料 和 學 生 的 錯 誤 實 例, 同 時, 讓 學 生 更 喜 歡 學 習 由 以 上 的 介 紹 可 知, 電 子 白 板 的 功 能 多 教 學 效 果 好, 但 要 提 供 特 殊 生 更 好 的 教 學 環 境 和 方 式, 除 了 教 師 要 有 不 斷 求 新 知 的 能 力 外, 還 必 須 仰 賴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更 積 極 的 資 源 協 助, 才 能 讓 電 子 白 板 成 功 導 入 於 特 教 領 域 的 教 學 中 一 中 文 部 分 周 孝 俊 (2008) 互 動 式 電 子 白 板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和 實 驗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學 習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花 蓮 市 松 博 學 習 科 技 (2007) 有 學 習 障 礙 的 學 生 成 功 使 用 互 動 式 電 子 白 板 2009 年 10 月 15 日 取 自 http://www.smartboard.com. tw/anli-edu2.html 勝 興 利 合 網 絡 科 技 ( 無 日 期 ) 電 子 白 板 在 教 學 中 應 用 2009 年 10 月 12 日 取 自 http://www.turbotek.cn/jiaoxue.html 陳 振 榮 (2002)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國 小 數 學 科 教 學 對 學 童 學 習 成 就 與 態 度 影 響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數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陳 惠 邦 (2006) 互 動 白 板 導 入 教 室 教 學 的 現 況 與 思 考 發 表 於 台 北 市 全 球 華 人 資 訊 教 育 創 新 論 壇, 宜 蘭 鄭 皓 元 (2006) 資 訊 融 入 國 小 數 學 科 教 學 效 益 之 探 究 - 以 六 年 級 面 積 概 念 為 例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數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二 英 文 部 分 Armstrong, V. & Currna, S. (2005). Developing a Collaborative Model of Research Using Digital Video.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mputers and Learning (CAL) `05 Virtual Learning Conference, Bristol, 4-6 April. Austin N.(2003). Mighty white. The Guardian, 7, January 2003. Donovan, M.S., John D. Bransford J.D., & Pellegrino, J.W (1999). How people learn: bridging research and practice. National Academy Press, Washington DC. M. Suzanne. Jamerson,J.(2002). Helping all children learn:action research project. Retrieved october 10, 2009, from http://www. smarterkids.org/research/paper15.asp. Kennewell,S.E.(2006). Initial teacher education students views on play as a medium for learning-a divergence of personal philosophy and practice. Technology,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39
Pedagogy and Education, 15(3),307-320. Morrison, D. (2003). From chalkface to p. Morgan,A.E.& Smith,H.J.,Higgins,S.,Wall,K., interface the impact of the interactive whiteboards in the history of the classroom. Retrieved october 15,2009, from http:// www.ngflscotland.gov.uk/nq/chalkface.as &Milleer,J.(2005). Interactive Whiteboard: Boon or bandwagon? A Ctirical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Journal of Computer Assisted Learning, 21(2),91-101. 40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李 敏 君 桃 園 縣 田 心 國 小 教 師 隨 著 電 腦 科 技 在 運 算 能 力 與 聲 光 效 果 的 大 幅 進 步, 運 用 電 腦 在 教 育 上 已 是 日 漸 普 遍 的 趨 勢, 一 種 在 電 腦 上 使 用 的 教 具 虛 擬 教 具 (virtual manipulatives), 更 成 為 老 師 在 教 學 上 利 器, 以 美 國 教 師 學 會 (NCTM) 為 例, 在 其 所 開 發 的 e-example 線 上 互 動 網 頁 裡, 可 以 找 到 很 多 製 作 精 美 且 對 教 學 有 很 大 幫 助 的 虛 擬 教 具 在 以 往, 完 整 的 虛 擬 教 具 網 站 只 出 現 在 歐 美 等 國 家, 文 字 和 語 言 的 隔 閡 以 及 學 制 的 不 同, 使 得 虛 擬 教 具 的 功 效 大 打 折 扣, 自 從 萬 用 揭 示 板 (Magic Board) 網 站 的 出 現, 因 為 有 著 簡 單 易 學 免 費 完 全 符 合 國 內 老 師 與 學 生 的 需 求 等 特 性, 迅 速 在 各 學 校 間 獲 得 採 用 此 外, 萬 用 揭 示 板 也 可 以 搭 配 電 子 白 板 單 槍 投 影 或 觸 控 是 螢 幕 來 使 用, 在 大 班 級 與 多 人 數 的 教 學 上, 亦 非 常 適 合 對 特 殊 教 育 來 說, 經 由 作 者 親 自 使 用 在 教 學 以 後, 發 現 虛 擬 教 具 在 資 源 班 裡 的 確 可 以 發 揮 顯 著 且 直 接 的 功 效 數 學 學 習 障 礙 不 僅 出 現 在 資 源 班 的 學 生, 對 普 通 班 學 生 來 說, 數 學 也 是 最 多 學 生 認 為 最 難 學 習 的 科 目 ( 孟 瑛 如 吳 東 光, 1999; 孟 瑛 如 周 育 廉 袁 媛 吳 東 光, 2001 ; Jenni & Beardon, 2001 ; 許 楨 哲, 2003; 張 盈 盈,2002), 因 此, 如 何 提 升 老 師 的 教 學 成 效 與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一 直 是 重 要 的 課 題,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的 出 現, 為 數 學 的 學 習 態 來 新 的 契 機,( 鄭 瑞 春,1991), 而 網 路 的 普 及, 更 為 教 師 間 的 資 源 共 享 與 學 生 的 線 上 學 習, 帶 來 更 有 效 與 更 全 面 的 幫 助 在 國 外, 有 美 國 教 師 學 會 (NCTM) 所 開 發 的 線 上 互 動 學 習 網 頁 (http://standards.nctm.org/ document/eecamples/index.htm)(haury, D. L., & Milbourne.,1997), 在 國 內, 亦 有 如 K12 數 位 學 校 (http://ds.k12.edu.tw/) ( 蔡 秉 恆 詹 勳 國 黃 天 佑,2002) 及 萬 用 揭 示 板 (http://163.21.193.5), 利 用 這 些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虛 擬 教 具 與 互 動 學 習 功 能, 的 確 可 以 增 加 學 習 效 果, 這 在 很 多 論 文 以 及 很 多 老 師 的 實 際 教 學 經 驗 裡, 都 得 到 證 實 有 很 多 書 籍 與 文 章 討 論 到 學 習 障 礙 的 教 學 策 略, 包 括 記 憶 力 不 足 注 意 力 不 能 集 中 形 狀 或 空 間 概 念 無 法 理 解 等, 這 些 學 習 障 礙 都 有 些 方 法 來 增 加 學 習 成 效, 而 適 當 教 具 的 使 用 是 最 直 接 有 效 的 ( 孟 瑛 如,1998-2008) 另 外, 電 腦 科 技 在 多 媒 體 上 的 特 點, 在 這 些 策 略 的 執 行 上, 有 相 輔 相 成 的 功 效 ( 楊 錦 潭,1996 ; 廖 菀 茜,2003 ; 江 豐 光,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41
2003 ; 吳 輝 遠 吳 正 己,2002 ; Jenni & Beardon,2001) 在 理 論 上, 有 皮 亞 傑 的 認 知 發 展 論 ( 表 一 ), 數 學 學 習 障 礙 的 學 生 常 常 是 處 於 感 覺 動 作 期, 或 前 運 思 期, 教 具 的 使 用 在 學 習 上 是 必 須 且 重 要 的, 在 實 務 上, 亦 有 很 多 論 文 與 教 學 經 驗 分 享, 討 論 教 具 與 教 媛 陳 國 龍 張 世 明,2007) 傳 統 教 具 有 取 得 與 保 存 不 易 的 問 題, 因 此, 虛 擬 教 具 的 出 現 可 以 說 是 為 老 師 與 學 生 提 供 了 一 個 最 佳 的 學 習 平 台 與 介 面 我 們 在 以 下 的 論 文 內 容 裡, 以 萬 用 揭 示 板 為 工 具, 探 討 虛 擬 教 具 的 優 點 與 建 議 事 項 學 成 效 間 的 關 係 ( 袁 媛 鄭 富 美,2009; 袁 ( 表 一 ) 皮 亞 傑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 期 別 年 齡 特 徵 感 覺 動 作 期 (Sensorimotor Stage) 前 運 思 期 (Peoperational Stage) 具 體 運 思 期 (Concrete-operation Stage) 形 式 運 思 期 (Formal-operational Stage) 0~2 歲 2~7 歲 7~11 歲 11 歲 以 上 1. 憑 感 覺 與 動 作 以 發 揮 其 基 模 功 能 2. 由 本 能 性 的 反 射 動 作 到 目 的 性 的 活 動 3. 對 物 體 認 識 具 有 物 體 恆 存 性 概 念 1. 能 使 用 語 言 表 達 概 念, 但 有 自 我 中 心 傾 向 2. 能 使 用 符 號 代 表 實 物 3. 能 思 維 但 不 合 邏 輯, 不 能 見 及 事 物 的 全 面 1. 能 根 據 具 體 經 驗 思 維 以 解 決 問 題 2. 能 理 解 可 逆 性 的 道 理 3. 能 理 解 守 恆 的 道 理 1. 能 作 抽 象 思 維 2. 能 按 假 設 驗 證 的 科 學 法 則 解 決 問 題 3. 能 按 形 式 邏 輯 的 法 則 思 維 問 題 ( 參 考 Gary D. Borich & Martin L. Tombari,1997; 張 春 興,1997) 我 們 利 用 以 下 的 樹 狀 圖 ( 圖 一 ) 來 介 紹 揭 示 板 網 站, 在 網 路 連 線 並 進 入 Magic Board 網 站 後, 我 們 可 以 直 接 用 別 人 已 經 做 好 的 教 材 來 教 學, 亦 可 製 作 自 己 的 布 題, 用 以 組 成 自 己 精 心 設 計 的 教 材 布 題 的 製 作 方 式, 相 當 直 覺 化, 也 可 以 參 考 網 站 上 的 使 用 說 明, 即 可 完 成 布 題 的 製 作, 接 著, 在 組 織 教 材 的 功 能 裡, 我 們 可 以 用 自 己 的 布 題, 或 者 是 網 站 上 別 人 已 經 完 成 的 布 題, 完 成 一 份 教 材 萬 用 揭 示 板 軟 體 介 面 可 以 分 為 : 揭 示 區 工 具 區 按 鈕 控 制 區 垃 圾 桶 及 工 具 隱 藏 按 鈕 ( 圖 二 圖 三 ) 一 揭 示 區 用 以 布 題 的 主 要 區 域 二 工 具 區 將 常 用 的 數 學 教 具 數 位 化 與 元 件 化, 供 教 學 與 布 題 使 用 三 按 鈕 控 制 區 可 以 一 次 取 用 多 個 元 件 將 做 好 的 布 題 儲 存 並 上 傳 載 入 存 在 自 己 電 腦 裡 的 布 題 更 換 背 景 適 時 按 下 用 來 鼓 勵 學 生 的 歡 呼 42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聲 用 塗 鴉 筆 依 照 上 課 的 需 要 任 意 劃 記 清 除 劃 記 以 及 增 加 說 明 文 字 四 垃 圾 桶 可 以 清 除 揭 示 區 的 所 有 元 件 五 隱 藏 鈕 將 隱 藏 工 具 區, 讓 揭 示 區 看 起 來 更 清 楚 使 用 者 可 以 在 網 站 中 的 布 題 中 心 利 用 檢 索 查 詢 找 到 所 需 的 布 題 資 源, 也 可 在 教 材 中 心 裡, 透 過 年 級 數 學 概 念 的 分 類 來 檢 索 分 享 出 來 了 教 材, 這 些 布 題 與 教 材 都 是 老 師 們 利 用 揭 示 版 軟 體 所 精 心 製 作 且 上 傳 分 享 的 ( 圖 一 )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43
( 圖 二 ) ( 圖 三 ) 4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一 布 題 原 則 參 照 下 面 的 魚 骨 圖 ( 因 果 圖 )( 圖 四 ), 一 個 好 的 布 題 原 則 應 該 注 意 以 下 幾 個 要 點 : ( 一 ) 凸 顯 主 要 學 習 主 題 不 要 讓 過 於 複 雜 的 背 景 圖 干 擾 學 習, 並 在 一 個 布 題 單 元 裡, 只 闡 述 一 個 主 題, 加 強 顏 色 對 比, 讓 主 要 的 學 習 主 題 可 以 更 凸 顯 出 來 ( 二 ) 周 邊 器 材 的 配 合 可 用 單 槍 投 影 機 觸 控 式 螢 幕 與 電 子 白 板 來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但 要 注 意 這 些 周 邊 器 材 和 所 製 作 的 布 題 是 否 能 完 美 配 合, 所 以 在 正 式 教 學 前, 一 定 要 實 際 測 試 ( 三 ) 讓 學 生 有 機 會 參 與 互 動 讓 學 生 親 自 參 與 解 題 的 過 程, 可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無 論 是 傳 統 的 鍵 盤 滑 鼠, 或 是 最 新 的 觸 控 式 螢 幕 電 子 白 板 等, 都 可 用 來 與 學 生 互 動 ( 圖 四 )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45
二 布 題 實 例 我 們 以 長 方 形 的 周 長 與 面 積 這 個 單 元 為 例, 利 用 工 具 區 裡 的 面 積 板, 做 出 周 長 與 面 積 的 布 題 ( 圖 五 ) ( 圖 五 ) ( 一 ) 實 際 運 用 利 用 以 上 的 布 題 在 教 學 時, 可 以 利 用 塗 鴉 筆 改 變 顏 色 填 充 型 狀 複 製 與 移 動 來 講 述 周 長 與 面 積 的 概 念 ( 二 ) 教 學 評 量 在 比 較 傳 統 面 積 板 教 具 與 虛 擬 教 具 後, 發 現 學 生 因 為 對 電 腦 感 興 趣, 在 數 數 時 更 為 專 心, 也 因 為 是 虛 擬 教 具, 在 教 學 時 可 以 很 容 易 地 標 示, 改 變 顏 色 與 移 動, 這 都 是 傳 統 教 具 比 較 不 容 易 做 到 的 效 果, 學 生 在 學 習 後 的 成 績 評 量, 亦 顯 出 滿 意 的 成 果 ( 三 ) 學 生 使 用 感 想 自 己 用 滑 鼠 來 的 點 數 過 的 格 子, 很 有 趣, 也 一 下 子 就 學 會 怎 麼 算 長 方 形 的 周 長 和 面 積 了 在 電 腦 上 點 來 點 去, 圖 形 就 可 以 移 動, 比 較 好 玩, 很 喜 歡 與 班 上 教 的 方 法 不 一 樣 耶, 以 後 還 可 以 這 樣 學 數 學 嗎? 作 為 虛 擬 教 具,Magic Board 具 有 免 費 易 學 易 用 可 共 享 等 優 點, 所 以 在 短 時 間 內 風 行 於 各 個 國 小, 尤 其 是 近 年 來 電 子 白 板 成 為 很 多 學 校 的 發 展 重 點 項 目, 在 搭 配 Magic Board 之 後, 為 授 課 老 師 帶 來 的 教 學 上 的 便 利, 的 確 令 人 耳 目 一 新, 其 實 不 僅 是 電 子 白 板, 新 一 代 的 作 業 系 統 Windows 7, 因 為 支 援 觸 控 式 螢 幕, 搭 配 Magic Board 這 樣 的 虛 擬 教 具 來 使 用, 亦 對 教 師 與 學 生 都 有 很 大 的 幫 4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助, 所 以 可 預 見 的 是, 虛 擬 教 具 這 樣 的 電 腦 科 技, 將 在 日 後 的 教 學 與 學 習 裡, 扮 演 更 重 要 的 角 色 目 前 的 Magic Board 只 適 用 於 數 學 科 目, 對 於 國 語 文 自 然 科 學 社 學 科 學 或 藝 術 與 人 文 等 支 援 較 有 限, 雖 然 也 可 在 網 路 上 找 到 其 他 類 似 網 站 來 輔 助 這 些 不 足 的 部 分, 但 若 可 以 把 所 有 的 教 學 資 源 集 中 在 一 起, 相 信 對 老 師 與 對 學 生 都 會 比 較 方 便 另 外,Magic Board 網 站 的 設 置 是 主 要 在 製 作 虛 擬 教 具 上, 事 實 上, 從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的 角 度 來 看, 尚 有 學 生 互 動 式 學 習 線 上 評 量 多 媒 體 等 功 能 尚 未 在 Magic Board 裡 看 到, 也 許 可 以 列 為 未 來 功 能 增 強 的 項 目 一 中 文 部 分 孟 瑛 如 吳 東 光 (1999) 數 學 學 習 障 礙 與 多 媒 體 教 材 之 發 展 應 用 特 殊 教 育,72, 13-18 孟 瑛 如 周 育 廉 袁 媛 吳 東 光 (2001) 數 學 學 習 障 礙 學 生 多 媒 體 學 習 系 統 的 開 發 與 建 構 : 一 步 驟 乘 除 法 文 字 題 國 小 特 殊 教 育,32,81-92 許 楨 哲 (2003) 實 際 建 置 線 上 網 路 競 賽 系 統 : 以 數 學 競 賽 網 站 為 例 視 聽 教 育 雙 月 刊,44(4),42-45 張 盈 盈 (2002) 多 媒 體 在 國 小 數 學 教 學 上 之 應 用 國 教 天 地,150,47-50 鄭 瑞 春 (1991) 視 聽 教 學 媒 體 在 小 學 數 學 科 教 學 上 的 應 用 國 教 月 刊,37(9,10), 31-35 蔡 秉 恆 詹 勳 國 黃 天 佑 (2002) K12 數 位 成 就 探 討 資 訊 與 教 育,91,74-83 孟 瑛 如 (1998-2008) 有 愛 無 礙 網 頁 (http://teachers.dale.nhcue.edu.tw/teaching/ t03.php) 楊 錦 潭 (1996) 媒 體 教 學 與 數 學 教 育 教 學 科 技 與 媒 體,27,3-9 廖 菀 茜 (2003) 網 路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規 劃 以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為 例 國 民 教 育, 43(5),17-22 江 豐 光 (2003) 教 學 軟 體 設 計 製 作 國 小 數 學 科 形 狀 單 元 為 例 視 聽 教 育 雙 月 刊, 44(4),39-41 吳 輝 遠 吳 正 己 (2002) 網 際 網 路 的 教 學 應 用 : 以 國 小 數 學 科 為 例 資 訊 與 教 育, 88,21-27 袁 媛 陳 國 龍 張 世 明 (2007) 萬 用 揭 示 板 (Magic Board)- 國 小 特 教 老 師 的 數 學 教 學 好 幫 手 特 教 論 壇,3,1-13 袁 媛 鄭 富 美 (2009) 虛 擬 教 具 教 學 對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後 設 分 析 交 通 大 學 理 學 院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網 路 學 習 學 程 碩 士 論 文 新 竹 市 未 出 版 二 英 文 部 分 Jenni, W., & Beardon, T. (2001). The power of the Internet to challenge and inspire: The NRICH project. Australian Mathematics Teacher, 57(3), 22-29. Haury, D. L., & Milbourne. L. A.(1997). Mathematics education resoures on the world wide web. ERIC Digest. (ERIC NO. ED402157). 學 校 網 路 教 學 環 境 之 國 小 幾 何 課 程 教 學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47
陳 曉 瑩 高 雄 市 福 康 國 小 教 師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家 長 們 都 希 望 自 己 的 孩 子 能 夠 學 習 高 人 一 等, 且 贏 在 起 跑 點 就 台 灣 各 縣 市 之 國 小 資 優 班 招 生 模 式 分 析, 就 高 雄 市 來 說 學 童 於 國 小 三 年 級 便 透 過 資 優 甄 選 方 式 進 入 資 優 資 源 班 學 習 ; 而 台 南 縣 學 童 在 國 小 一 年 級 便 進 行 資 優 學 童 甄 選, 此 外 甚 至 還 可 透 過 提 早 入 學 方 案, 讓 資 優 學 童 提 前 在 6 歲 便 進 入 資 優 班 學 習 然 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些 透 過 智 力 測 驗 紙 筆 測 驗 觀 察 量 表 所 篩 選 出 的 資 優 兒 童, 其 所 謂 資 賦 優 異 乃 指 一 般 智 力 優 異 或 特 殊 才 能 優 異, 但 對 於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人 際 互 動 則 無 法 確 切 地 評 估 周 佩 樺 (2006) 與 Peterson(2009) 研 究 發 現 資 優 學 童 由 於 智 力 與 社 會 情 緒 非 同 步 發 展 以 至 於 容 易 引 發 資 優 學 童 心 理 發 展 與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不 良 所 謂 非 同 步 發 展 (asynchronous development) 意 指 資 優 學 童 其 認 知 學 習 能 力 與 社 會 情 緒 發 展 不 一 致 (Peterson, 2009); 而 資 優 學 童 其 智 力 表 現 優 異, 就 一 般 觀 點 就 誤 以 為 社 會 及 情 緒 適 應 各 方 面 能 力 也 能 表 現 優 異 ( 孫 瑜 成,2006) 事 實 上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在 一 年 級 或 三 年 級 便 因 通 過 資 優 甄 選 進 入 資 優 班 學 習, 然 而 其 實 際 年 齡 不 過 才 7 歲 或 10 歲 的 兒 童, 本 身 並 未 能 完 全 適 應 普 通 班 級 生 活, 社 會 互 動 經 驗 同 儕 相 處 模 式 可 能 都 尚 未 瞭 解, 就 給 予 資 優 的 標 記, 這 是 促 使 這 些 資 優 學 童 日 後 社 會 適 應 困 難 的 關 鍵 因 素 周 佩 樺 於 2006 年 提 出 國 內 的 資 優 教 育 多 半 注 重 在 智 力 及 學 業 表 現 上, 經 常 忽 略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的 需 求 然 而 研 究 發 現 資 優 學 童 學 習 過 程 中, 倘 若 不 重 視 其 社 會 情 緒 的 發 展 容 易 使 資 優 學 童 在 人 際 互 動 之 情 感 上 觸 礁 (Peterson, 2009 ;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Barnette, 1998) 資 優 學 童 與 一 般 學 童 都 有 愛 與 隸 屬 的 需 求, 但 若 家 長 與 老 師 僅 強 調 學 業 成 就 表 現, 忽 略 資 優 學 童 情 緒 發 展 與 社 會 適 應 的 內 心 渴 望, 將 使 資 優 學 童 的 小 小 心 靈 暴 露 在 潛 藏 的 危 機 中, 因 此 本 文 則 要 針 對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需 求 提 出 相 關 之 輔 導 建 議 48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一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問 題 眾 多 文 獻 指 出 資 優 學 童 比 一 般 學 童 更 容 易 有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困 難, 尤 其 在 壓 力 處 理 及 社 交 問 題 方 面 (Peterson, 2009;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Barnette, 1998), 其 中 壓 力 分 內 在 壓 力 與 外 在 壓 力 所 謂 內 在 壓 力 指 的 是 高 標 準 的 差 異 對 待 智 力 發 展 速 度 高 於 生 活 經 驗 高 度 自 我 期 許 害 怕 失 敗 ; 而 外 在 壓 力 : 資 優 標 記 家 庭 背 景 的 影 響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另 外 由 於 資 優 學 童 在 認 知 優 異 表 現 易 使 同 儕 不 易 接 受 ( 周 佩 樺, 2006), 且 資 優 學 生 多 半 具 有 高 度 敏 感 性 ( 周 佩 樺,2006;Peterson, 2009;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往 往 敏 銳 察 覺 同 儕 間 異 樣 眼 光 國 小 階 段 的 資 優 學 童 壓 力 無 法 有 效 排 除, 同 儕 相 處 社 交 能 力 又 不 足, 雙 重 影 響 之 下 導 致 其 社 會 情 緒 的 適 應 不 良 孫 瑜 成 (2006) 提 出 資 優 學 生 被 貼 上 資 優 標 籤 後, 因 高 度 自 我 期 許 家 庭 與 學 校 期 望, 容 易 使 其 陷 入 資 優 等 於 完 美 的 迷 思 Richard, Encel & Shute(2003) 也 提 出 社 會 大 眾 對 於 資 優 學 童 予 以 過 高 期 待, 認 為 能 夠 自 行 解 決 所 有 問 題, 而 忽 略 指 導 其 尋 求 協 助 的 能 力 而 且 國 內 資 優 課 程 多 著 重 在 學 科 發 展 ( 方 文 熙,2002), 忽 略 了 社 會 適 應 及 情 緒 輔 導 的 需 求 國 小 資 優 學 生 進 入 資 優 班 學 習 後 往 往 加 強 的 是 課 程 的 加 深 加 廣, 卻 沒 有 有 效 地 指 導 學 生 同 儕 相 處 之 道 及 壓 力 排 解 方 法, 讓 許 多 資 優 學 童 產 生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產 生 困 難 二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重 要 性 由 於 資 優 學 童 在 認 知 情 意 心 理 動 作 發 展 經 常 處 於 非 同 步 之 不 協 調 的 狀 態 ( 周 佩 樺,2006; Peterson, 2009), 這 種 非 同 步 發 展 使 資 優 學 童 在 情 感 上 比 一 般 學 童 容 易 受 到 傷 害 雖 然 資 優 學 童 智 力 比 一 般 學 童 高, 但 一 些 負 面 的 人 格 特 質 如 : 易 敏 感 易 緊 張 情 緒 化 愛 聯 想 等, 這 些 潛 在 因 子 都 容 易 導 致 資 優 學 童 在 社 會 情 緒 方 面 不 良 適 應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再 加 上 自 我 要 求 嚴 格 自 我 期 望 過 高 及 其 個 人 完 美 主 義 的 性 格, 以 至 於 容 易 感 受 較 大 的 心 理 壓 力 ( 孫 瑜 成,2006) 其 中 尤 其 以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影 響 更 為 顯 著, 因 其 初 進 校 園 學 習 同 儕 相 處, 其 同 儕 相 處 與 人 際 互 動 之 方 式 都 尚 未 熟 悉, 便 給 予 資 優 的 帽 子 套 在 孩 子 身 上, 這 些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在 智 力 表 現 與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間 不 協 調 的 發 展 之 下, 導 致 個 體 不 容 易 學 習 與 同 儕 相 處 的 方 法, 進 而 產 生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問 題 一 般 而 言, 老 師 家 長 輔 導 諮 商 之 專 業 人 員 都 清 楚 瞭 解 認 知 發 展 與 情 緒 發 展 社 會 互 動 尖 的 相 互 關 係 及 重 要 性, 然 而 資 優 學 童 的 服 務 計 畫 中 卻 經 常 性 的 忽 略 了 資 優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的 發 展 (Barnette, 1998) 因 此 教 師 及 家 長 在 指 導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課 程 學 習 的 同 時, 也 必 須 兼 顧 資 優 學 童 社 會 情 緒 的 適 應 一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需 求 過 去 對 於 資 優 學 童 的 研 究 多 致 力 於 開 發 其 學 業 能 力, 但 許 多 資 優 生 擁 有 高 智 商 卻 因 內 在 情 緒 困 擾 與 外 在 人 際 關 係 不 良 而 造 成 適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49
應 困 難 影 響 應 有 表 現 水 準 ( 陳 志 平 方 文 熙, 2004; 方 文 熙,2002) 尤 其 這 些 資 優 學 童 具 有 敏 感 度 高 的 特 質 ( 周 佩 樺,2006), 對 於 他 人 的 反 應 所 傳 達 的 訊 息 察 覺 度 高 國 內 資 優 學 生 家 長 多 半 注 重 學 生 學 業 成 績 能 否 有 所 突 破, 不 斷 地 加 強 課 業 學 習, 卻 忽 略 學 生 社 會 情 緒 的 需 求, 然 而 過 份 期 待 過 度 壓 力 等 負 面 生 活 經 驗, 容 易 導 致 資 優 學 童 在 情 感 與 情 緒 上 比 一 般 學 童 更 為 敏 感 (Peterson, 2009;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以 至 於 在 情 感 上 往 往 比 較 容 易 受 傷, 甚 至 阻 礙 自 己 與 同 儕 間 的 相 處 根 據 Richard, Encel 與 Shute(2003)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由 於 師 長 忽 略 資 優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發 展, 而 其 本 身 又 沒 有 適 時 表 達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之 需 求, 容 易 使 資 優 學 童 產 生 偏 差 行 為 然 而 資 優 兒 童 的 教 育 往 往 偏 重 認 知 發 展 的 部 份 而 忽 略 社 會 情 感 的 需 求 ( 周 佩 樺,2006), 其 實 過 度 反 應 容 易 造 成 誤 解 與 衝 突, 可 見 資 優 生 社 會 情 緒 輔 導 便 值 得 社 會 關 注 根 據 眾 多 研 究 發 現 : 資 優 學 童 學 習 過 程 中, 倘 若 不 重 視 其 社 會 情 緒 的 發 展 容 易 使 資 優 學 童 在 人 際 互 動 之 情 感 上 觸 礁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Peterson, 2009) 在 一 般 教 育 中 本 就 有 社 會 情 緒 輔 導 課 程 ; 反 觀 資 優 教 育 課 程 中, 長 期 以 來 資 優 學 童 的 課 業 成 就 表 現 多 為 社 會 大 眾 所 關 注 與 肯 定, 但 對 於 資 優 學 童 的 情 緒 及 社 會 適 應 則 相 對 忽 略 其 實 資 優 學 童 與 一 般 學 童 均 有 社 會 情 緒 的 需 求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老 師 在 輔 導 過 程 中 提 供 情 感 支 持 與 社 會 互 動 學 習 有 其 必 要 性 由 於 資 優 學 生 學 業 表 現 優 異 以 至 於 社 會 大 眾 容 易 忽 略 資 優 學 生 並 非 全 能, 而 是 需 要 時 間 去 學 習 累 積 生 活 經 驗 及 社 會 適 應 技 巧, 因 此 除 了 重 視 學 生 的 學 業 發 展 外, 更 應 重 視 學 生 非 學 業 方 面 的 能 力, 因 為 它 是 未 來 成 功 與 否 的 重 要 關 鍵 ( 陳 志 平 方 文 熙,2004) 根 據 Richard, Encel & Shute(2003) 研 究 指 出 智 商 高 的 資 優 學 童 具 有 較 高 的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能 力, 因 此 只 要 資 優 生 情 感 需 求 得 到 滿 足, 學 習 方 能 有 效 地 發 揮 其 潛 力 二 輔 導 策 略 針 對 上 述 所 談 論 之 資 優 學 童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之 需 求, 以 下 提 供 一 些 教 學 與 輔 導 策 略 ( 陳 志 平 方 文 熙,2004;Robinson, Shore, & Enersen, 2007;Barnette, 1998) ( 一 ) 師 長 積 極 的 合 作 關 係 在 家 長 與 老 師 之 間 建 立 積 極 正 向 的 合 作 關 係, 以 利 雙 方 都 能 有 效 即 時 地 瞭 解 資 優 學 童 在 家 與 在 校 的 行 為 表 現, 針 對 個 人 的 適 應 狀 況 立 即 提 供 糾 正 與 輔 導 ( 二 ) 擬 定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服 務 計 畫 當 為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擬 定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除 了 課 程 學 習 外 也 應 納 入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服 務, 家 長 老 師 及 專 業 人 員 了 解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社 會 情 緒 的 發 展 並 依 需 求 共 同 擬 定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服 務 計 畫 ( 三 ) 將 情 意 教 育 納 入 資 優 課 程 中 包 含 指 導 學 童 壓 力 控 制 技 巧, 有 效 管 理 壓 力, 如 : 有 效 地 放 鬆 情 緒 與 人 溝 通 及 處 理 錯 誤 等 方 面, 將 有 助 於 學 生 有 效 控 制 情 緒, 適 應 環 境 ; 指 導 學 生 社 交 技 巧, 老 師 與 家 長 透 過 示 範 及 提 醒 方 式 指 導 學 生 社 交 技 巧 50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技 能, 包 含 減 少 動 怒 設 身 處 地 為 他 人 著 想 有 禮 貌 地 表 達 需 求 等, 將 這 些 情 意 課 程 藉 由 機 會 教 育 隨 時 提 醒 資 優 學 童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方 法 ( 四 ) 諮 商 服 務 提 供 資 優 學 童 個 別 化 團 體 性 的 一 級 預 防 之 諮 商 服 務 或 危 機 諮 商 服 務 ( 五 ) 加 強 資 優 學 童 在 同 儕 間 認 同 感 與 歸 屬 感 透 過 班 級 活 動 進 行, 鼓 勵 資 優 學 童 與 其 他 學 童 參 與 活 動, 藉 由 合 作 學 習 方 式, 發 揮 資 優 學 童 的 智 力 優 越 表 現 提 高 團 隊 戰 鬥 力, 強 化 資 優 學 童 與 同 儕 相 處, 讓 資 優 學 童 對 於 同 儕 間 相 處 認 同 感 與 歸 屬 感 雖 然 資 優 學 童 在 認 知 表 現 方 面 優 於 一 般 學 童, 但 一 旦 貫 上 資 優 頭 銜, 所 有 的 標 準 相 對 提 高, 而 資 優 學 童 的 情 緒 問 題 源 自 不 恰 當 的 教 育 安 置 學 業 表 現 期 待 (Richard, Encel & Shute, 2003), 以 至 於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必 須 承 受 師 長 期 待 同 儕 眼 光 自 我 期 許 種 種 無 形 的 壓 力 其 實 教 師 與 家 長 都 必 須 為 資 優 學 童 的 社 會 情 緒 適 應 負 責 任 (Robinson, Shore, & Enersen, 2007), 倘 若 資 優 學 童 情 緒 社 會 適 應 控 制 得 當, 同 儕 相 處 融 洽, 在 加 上 其 優 異 的 智 力 表 現, 可 讓 這 些 國 小 資 優 學 童 在 學 習 與 成 長 的 過 程 走 得 更 穩 跳 得 更 高 學 得 更 好 一 中 文 部 分 方 文 熙 (2002): 舞 蹈 資 優 生 的 身 心 適 應 問 題 及 輔 導 資 優 教 育 季 刊,84,01-06 周 佩 樺 (2006): 國 小 資 優 生 得 同 儕 關 係 及 其 教 學 輔 導 策 略 之 探 討 國 教 新 知, 53(4),76-82 孫 瑜 成 (2006): 國 中 資 優 學 生 人 格 特 質 壓 力 調 適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資 優 教 育 研 究,6(1),41-68 陳 志 平 方 文 熙 (2004) : 資 優 生 的 人 事 智 能 資 優 教 育 季 刊,91,22-28 二 英 文 部 分 Barnette, E. (1998). A Program to Meet the Emotional and Social Needs of Gifted and Talented Adolescents. Journal Of Conseling And Development, 67, 525-528. Peterson, J. S. (2009). Gifted and Talented Individuals Do Not Have Unique Social and Emotional Needs. Gifted Child Quarterly, 53(4), 280-282. Robinson A., Shore B. M., & Enersen D. L. (2007). Best practices in gifted education : an evidence-based guide. Waco : Prufrock Press. Richard,J., Encel, J., & Shute, R. (2003). The Emotional and Behavioural Adjustment of Intellectually Gifted Adolescents: a multidimensional, multi-informant approach. High Ability Studies, 14(2), 153-16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51
兩 種 文 化, 兩 樣 情 胡 庭 甄 國 立 白 河 商 工 綜 合 職 能 科 導 師 每 年 的 海 外 參 訪 都 是 身 心 障 礙 輔 助 科 技 研 究 所 暑 期 班 的 重 頭 戲 之 一, 今 年 的 海 外 參 訪 也 不 例 外 為 了 抓 緊 實 地 參 訪 中 學 習 的 機 會, 同 學 們 事 前 卯 足 全 力 做 足 功 課, 透 過 網 路 蒐 集 資 料, 在 出 發 前, 大 家 都 對 所 要 參 訪 的 學 校 背 景 有 基 本 的 認 識 希 望 藉 由 這 次 院, 以 培 養 特 殊 教 育 師 資 為 主 的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建 校 二 十 多 年 來, 學 院 已 經 為 江 蘇 及 全 國 各 地 的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特 殊 教 育 機 構 殘 疾 人 聯 合 會 政 府 民 政 部 門 醫 療 康 復 機 構 社 會 福 利 單 位 社 區 服 務 中 心 培 養 了 10000 多 名 特 殊 教 育 師 資 康 復 訓 練 師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和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的 海 外 教 學 過 程 中, 能 夠 有 另 類 的 回 響, 更 了 解 中 國 在 特 殊 教 育 的 發 展 與 進 步 本 次 參 訪 了 中 國 大 陸 江 南 地 區 的 學 校, 我 們 走 訪 了 位 在 南 京 杭 州 上 海 的 特 殊 教 育 重 點 學 校, 例 如 培 育 特 殊 教 育 人 員 的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無 障 礙 設 備 齊 全 的 南 京 盲 人 學 校 揚 名 國 際 的 楊 綾 子 學 校 歷 史 悠 久 的 杭 州 聾 人 學 校, 以 及 感 動 最 多 的 上 海 徐 匯 區 星 雨 兒 童 康 健 院 等 茲 就 參 訪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一 學 校 簡 介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的 前 身 是 教 育 部 於 1982 年 創 辦 的 中 國 第 一 所 特 殊 教 育 師 範 學 校, 是 中 國 政 府 與 聯 合 國 兒 童 基 金 會 的 合 作 專 案 單 位 2002 年 6 月, 經 江 蘇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升 格 為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技 術 學 二 參 訪 心 得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教 育 學 院 是 我 踏 入 大 陸 特 殊 教 育 的 第 一 個 震 撼 在 過 去, 由 於 大 陸 政 府 的 不 重 視, 法 令 的 缺 乏, 以 致 於 大 陸 地 區 特 殊 教 育 的 嚴 重 落 後, 空 有 財 力 而 沒 有 人 才 的 窘 境 因 此, 對 南 京 技 術 學 院 而 言, 2007 年 是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的 一 年, 由 於 胡 錦 濤 所 發 表 的 重 視 學 前 教 育, 關 心 特 殊 教 育 的 重 要 闡 訴, 第 一 次 體 現 了 大 陸 中 央 對 特 殊 52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教 育 事 業 的 關 心 和 重 視, 也 將 預 示 著 特 殊 教 育 的 發 展 將 迎 接 一 個 新 的 春 天 2007 年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技 術 學 院 擴 大 了 新 的 校 區, 加 強 了 硬 體 設 備 的 水 平, 也 因 此 成 為 內 陸 唯 一 的 一 所 獨 立 設 置 以 培 養 特 殊 教 育 師 資 為 主 的 高 等 學 校! 就 如 同 我 國 過 去 師 資 的 培 育 體 系, 但 在 我 國 國 內 就 有 三 間 師 大 九 所 師 範 學 院 等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而 在 廣 闊 的 大 陸 地 區, 特 殊 教 育 的 培 育 機 構 卻 只 有 三 四 間 之 多 因 此 兩 岸 所 面 臨 到 的 問 題 也 不 盡 相 同 大 陸 剛 開 始 要 起 步, 急 需 台 灣 以 及 外 界 各 地 的 人 才 給 予 學 術 上 的 協 助 與 資 源, 避 免 走 我 們 過 去 錯 誤 的 道 路 ; 而 台 灣 面 臨 到 的 則 是 國 家 財 庫 貧 乏, 教 師 過 多 等 實 質 上 的 問 題 因 此 藉 由 這 一 次 兩 岸 的 交 流 也 更 擴 大 了 我 們 的 視 野! 相 信 除 了 目 前 三 通 外, 另 可 增 加 特 教 專 業 一 通, 讓 所 有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都 能 在 特 殊 教 育 薰 陶 下, 享 受 多 元 的 學 習, 得 到 社 會 更 多 的 關 愛 一 學 校 簡 介 南 京 市 盲 人 學 校 前 身 為 南 京 盲 啞 學 校, 始 建 於 1927 年, 是 中 國 第 一 所 國 立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1981 年 盲 啞 分 校, 原 盲 科 更 名 為 南 京 市 盲 人 學 校, 是 江 蘇 省 唯 一 的 一 所 獨 立 設 置 的 盲 校 學 校 已 形 成 學 前 教 育 義 務 教 育 中 高 等 職 業 教 育 和 社 會 培 訓, 融 合 教 育 康 復 職 業 訓 練 和 就 業 為 一 體 的 完 整 盲 人 教 育 體 系 2004 年 成 立 江 蘇 省 盲 人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為 省 內 隨 班 就 讀 視 障 兒 童 提 供 教 育 服 務, 進 一 步 擴 展 了 辦 學 功 能 二 參 訪 心 得 這 是 繼 參 觀 完 南 京 特 殊 教 育 職 業 教 育 技 術 學 院 後 的 第 二 間 學 校, 這 間 學 校 的 校 長 不 僅 年 輕 而 且 還 非 常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和 理 念, 對 於 辦 校 的 態 度 非 常 積 極, 也 同 樣 的 要 求 該 校 的 教 職 員 工 校 長 提 出 幾 點 其 經 營 盲 校 的 理 念, 如 下 : ( 一 ) 努 力 創 造 : 具 備 創 造 生 活 幸 福 能 力 如 : 滿 足 各 年 齡 的 盲 生 滿 足 不 同 障 礙 程 度 無 障 礙 設 施 的 需 求 ( 二 ) 課 程 改 革 : 1. 調 整 完 善 課 程 計 畫 : 義 務 教 育 課 程 ( 心 理 輔 導 課 形 體 課 電 子 課 視 動 訓 練 課 程 ) 和 職 業 教 育 課 程 ( 按 摩 針 灸 等 以 職 業 為 導 向 的 ) 2. 課 程 安 排 : 上 午 排 學 科, 下 午 排 活 動 課 程 3. 教 學 方 式 改 變 : 分 類 教 學 ( 針 對 不 同 學 生 教 學 ) 合 作 教 學 ( 主 助 教 學 ) 個 別 輔 導 ( 利 用 早 晨 提 早 輔 導 學 生 ) ( 三 ) 感 恩 教 育 : 例 如 四 川 災 區, 要 求 學 生 做 回 饋 社 會 的 事 情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53
( 四 ) 教 師 素 養 的 提 升 : 提 供 完 整 硬 體 設 備 給 老 師 考 核 教 師 ( 五 ) 與 普 通 教 育 融 合 ( 六 ) 青 年 教 師 : 該 校 的 教 師 35 歲 以 下 占 全 校 五 分 之 二, 要 求 青 年 教 師 自 評 三 年 生 涯 規 劃, 並 給 予 培 訓 機 會 國 際 合 作 機 會 ( 七 ) 以 課 程 教 學 為 中 心 : 開 放 教 學 走 入 普 通 班 學 校 課 堂 教 師 備 課 狀 況 要 求 設 立 教 學 指 導 委 員 會 由 此 可 知, 校 長 對 於 辦 校 的 用 心, 但 也 因 政 策 法 令 的 關 係, 學 校 也 有 以 下 問 題 : 麵 點 和 花 卉 相 關, 因 此 本 校 畢 業 學 生 有 80~90% 的 就 業 率, 甚 至 比 一 般 大 專 生 高, 但 主 任 也 指 出 在 社 會 適 應 方 面 則 是 該 加 強 的 地 方, 避 免 學 生 找 到 工 作 之 後, 持 續 力 不 佳 一 學 校 簡 介 杭 州 聾 人 學 校 創 建 於 1931 年, 是 浙 江 省 歷 史 最 為 悠 久 辦 學 規 模 最 大 的 一 所 聾 人 教 育 學 校 發 展 至 今, 學 校 將 成 唯 一 所 集 學 前 語 言 康 復 教 育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 語 訓 班 聾 班 ) 高 中 教 育 ( 職 高 普 高 ) 特 教 師 資 培 訓 為 一 體 的 綜 合 性 聾 人 教 育 學 校 缺 乏 名 師 課 程 綱 要 的 缺 乏 精 細 化 的 管 理 接 受 國 際 課 程 教 育 較 缺 乏 一 學 校 簡 介 楊 綾 子 學 校 現 址 佔 地 20 畝, 建 築 面 積 8600 多 平 方 公 尺 在 職 師 資 ( 含 行 政 與 工 友 ) 共 四 十 幾 位 提 供 一 至 九 年 級 培 智 教 育 以 及 職 業 教 育 目 前 職 業 教 育 部 份 已 轉 型 為 職 業 高 中, 招 收 輕 至 重 度 學 生 二 參 訪 心 得 這 間 學 校 給 我 印 象 最 深 刻 的 是 他 對 智 能 障 礙 職 業 高 中 的 設 立, 在 1999 年 創 辦 大 陸 首 個 智 障 教 育 職 業 高 中 部, 發 展 了 麵 點 製 作 和 園 林 花 卉 兩 個 職 業 高 中 教 育, 從 而 將 智 障 教 育 從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更 加 延 伸, 實 現 了 智 障 學 生 可 以 接 受 15 年 教 育 的 夢 想 學 校 開 辦 9+1 年 的 職 業 訓 練,+1 的 這 一 年 是 職 業 培 訓, 專 業 培 訓 有 關 點 心 訓 練, 但 也 產 生 了 學 生 技 能 提 高, 社 會 適 應 卻 不 佳 的 狀 況 發 生 由 於 學 校 位 於 杭 州 市, 而 杭 州 市 的 市 場 需 求 為 有 關 二 參 訪 心 得 2007 年 9 月 學 校 搬 遷 下 沙 新 校 區, 新 校 區 建 築 面 積 約 3.4 萬 平 方 米, 學 校 從 2007 年 秋 季 開 始 向 全 是 統 一 招 收 小 學 初 中 普 通 高 中 職 業 高 中 階 段 起 始 年 級 的 學 生,2008 年 秋 季 開 始 招 收 學 前 聾 童 行 語 言 康 復 教 育 該 校 學 生 強 調 口 語 手 語 書 面 與 合 併 使 用, 且 學 生 100% 住 校, 校 內 部 份 年 輕 住 校 教 師, 免 費 看 管 學 生 住 宿 的 狀 況 在 杭 州 市 它 是 唯 一 一 間 全 聾 的 學 校, 其 他 學 校 則 是 轉 型, 因 此 該 校 年 年 增 班, 且 開 始 招 收 學 前 ( 不 住 校 ) 學 生 54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該 校 在 辦 學 上 不 斷 積 極 推 動 一 連 串 的 制 度 改 革, 並 提 升 教 師 的 整 體 素 質, 讓 學 校 的 教 育 研 究 發 表 學 生 的 體 育 比 賽 學 校 高 考 成 果 畢 業 生 未 來 的 就 業 發 展 上 都 能 夠 屢 得 佳 績 一 學 校 簡 介 上 海 徐 匯 區 星 雨 兒 童 康 健 院 屬 於 民 辦 非 營 利 性 組 織 (NGO), 為 民 辦 殘 疾 兒 童 福 利 機 構, 成 立 於 2003 年 7 月 該 院 坐 落 在 徐 匯 區 的 長 橋 街 道, 佔 地 面 積 2000 平 方 米, 主 要 致 力 於 發 育 障 礙 兒 童 的 康 復 訓 練 與 家 庭 諮 詢, 希 望 通 過 教 育 康 復 家 長 支 持 社 會 倡 導 等 方 式 讓 特 殊 兒 童 在 平 等 快 樂 的 環 境 中 成 長 院 內 目 前 有 員 工 20 餘 名, 教 師 主 要 的 專 業 背 景 有 心 理 學 社 會 工 作 學 前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等 院 內 設 有 感 覺 統 合 訓 練 室 多 媒 體 感 官 訓 練 教 室 淘 氣 堡 遊 樂 室 普 通 教 室 休 息 室 操 場 等 必 要 設 施 片, 唯 獨 少 了 星 雨 康 復 院, 因 為 在 星 雨 康 復 院 裡 面, 我 們 看 到 簡 陋 的 設 備 狹 隘 的 教 室 擁 擠 的 走 道, 還 有 一 群 忙 著 追 逐 障 礙 兒 的 家 長 老 師 們 在 這 裡 不 同 於 其 他 參 訪 學 校 豪 華 的 設 備 舒 適 的 空 調 設 備 豐 盛 精 緻 的 水 果, 星 雨 給 我 們 的 不 是 硬 體 設 備 上 的 驚 喜, 而 是 她 們 對 障 礙 者 付 出 那 種 無 私 精 神 的 震 撼 院 內 透 過 親 子 教 育 的 形 式 個 別 化 教 學 形 式 培 訓 家 長 操 作 能 力 和 理 論 知 識 的 形 式 為 學 生 和 家 長 服 務, 在 院 兒 童 通 過 教 育 在 語 言 認 知 運 動 交 往 行 為 等 多 方 面 得 到 進 步 ; 院 長 表 示 由 於 他 自 己 的 孩 子 在 求 學 的 過 程 中, 不 斷 的 被 拒 絕, 在 自 己 的 孩 子 無 法 被 接 受, 無 法 得 到 好 的 照 顧 時, 因 此 決 定 自 己 接 受 相 關 的 特 教 訓 練, 並 招 集 一 群 有 共 同 困 難 的 家 長 們, 訓 練 家 長, 而 開 創 了 星 雨 康 復 院 ; 讓 不 會 說 話 的 孩 子 第 一 次 在 星 雨 叫 出 了 " 媽 媽 "; 不 能 入 學 的 兒 童 可 以 進 入 相 應 的 學 校 就 讀 ; 三 年 來 約 有 200 名 特 殊 兒 童 得 到 康 復 教 育 ; 得 到 家 長 的 認 可, 社 會 反 應 強 烈, 得 到 社 會 各 界 的 關 注, 也 是 上 海 第 一 間 為 自 閉 症 所 設 的 康 復 機 構 但 也 由 於 該 康 復 院 為 上 海 私 人 機 構, 因 此 在 經 費 取 得 上 非 常 困 難, 所 以 院 內 設 備 皆 是 由 它 處 捐 贈 或 較 為 老 舊 的 設 備, 和 之 前 參 訪 學 校 根 本 就 是 判 若 兩 校 在 這 裡 我 看 到 的 就 是 感 動, 看 到 的 就 是 二 參 訪 心 得 打 開 這 次 去 中 國 行 照 片 的 資 料 夾, 資 料 夾 裡 面 充 滿 我 們 去 中 國 參 訪 各 間 學 校 的 照 他 們 對 孩 子 的 愛, 他 們 的 使 命 就 是 通 過 教 育 康 復 家 長 支 持 社 會 倡 導 等 方 式, 讓 特 殊 兒 童 在 平 等 快 樂 的 環 境 中 成 長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 55
在 這 一 趟 中 國 參 訪 之 行, 我 有 震 撼 也 有 感 動, 震 撼 的 是 中 國 特 殊 教 育 的 發 展 迅 速, 感 動 的 是 那 些 在 艱 困 環 境 裡 仍 然 堅 持 著 公 益 精 神 為 障 礙 而 付 出 的 那 群 人 中 國 幅 員 廣 大, 而 特 殊 教 育 剛 開 始 起 步, 一 下 子 無 法 擴 及 至 西 部 偏 遠 地 區 的 孩 童, 因 此 我 們 也 看 到 中 國 在 推 行 特 殊 教 育 的 瓶 頸 和 困 境, 例 如 融 合 教 育 隨 班 就 讀, 走 著 我 們 過 去 走 過 的 路 藉 由 透 過 這 一 次 的 交 流 可 以 讓 彼 此 互 相 了 解, 讓 中 國 在 特 教 這 塊 可 以 走 得 更 快 走 得 更 順 ; 而 我 們 也 可 以 透 過 這 次 的 參 訪 激 勵 自 己, 中 國 的 腳 步 很 快, 我 們 更 應 該 去 積 極 學 習, 避 免 被 整 個 大 環 境 所 淘 汰 中 國 與 我 們 的 體 制 非 常 不 同, 也 因 此 我 們 與 中 國 之 間 面 臨 了 兩 種 很 不 一 樣 的 困 境 如 中 國 在 特 殊 教 育 的 硬 體 上 發 展 迅 速, 但 人 才 培 訓 卻 趕 不 及 學 校 的 需 求, 因 此 中 國 現 在 殊 教 育 可 以 在 硬 體 與 軟 體 上 都 與 國 際 接 軌 ; 而 反 觀 國 內, 政 府 的 經 費 困 難, 一 個 設 備 的 申 請 往 往 需 要 通 過 層 層 的 關 卡, 而 師 資 培 訓 在 過 去 幾 年 大 量 的 培 育, 在 國 內 少 子 化 的 趨 勢 下, 我 們 面 臨 的 卻 是 僧 多 粥 少, 人 才 流 浪 的 情 況 日 趨 嚴 重 兩 種 文 化, 兩 樣 情, 但 兩 岸 的 特 教 夥 伴 們 對 特 殊 教 育 付 出 的 精 神 是 一 樣 的 身 為 一 個 特 教 老 師, 當 初 因 為 喜 愛 這 份 工 作 所 以 投 入, 但 在 投 入 的 過 程 中 總 會 遇 到 教 學 的 瓶 頸 與 無 奈, 忘 記 了 當 初 喜 愛 這 份 工 作 的 那 種 幹 勁, 也 因 此 而 曾 經 想 要 轉 換 跑 道, 直 到 這 次 到 星 雨 康 復 院 參 訪 之 後, 看 到 裡 面 一 群 為 孩 子 的 成 長 奉 獻 著 自 己 的 老 師 們, 我 好 像 看 到 了 當 初 的 自 己, 讓 我 又 重 拾 了 對 特 教 的 熱 情! 很 多 人 都 會 問 我 這 樣 的 一 個 問 題 : 你 會 在 特 教 界 做 幾 年? 我 想 如 果 可 能, 應 該 是 一 輩 子! 正 積 極 培 訓 人 才 並 與 國 際 間 接 軌, 期 待 讓 特 56 特 教 通 訊 民 98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