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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the Impact of the Facility Conditions of the Rugby Participants in Taiwan June, 2014 Student: Wei-Ting Chen Advisor: Cheng Hu Abstract The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mainly because the rugby playground in taiwan have not improved these year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lots of people love to play rugby. This research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about rugby players s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and the satisfation of the enviorment of the rugby playground.the research method is to take the rugby player as a subjects. The questionnaire is random paper questionnaires. This research investigates the individual rugby players who play on weekends Got 188 valid questionnaire. Set the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and the satisfation of the enviorment apart and divid into four factors. V iew the respondents s basic informations, therefore, analyse the different respondents s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and the satisfation of the enviorments of the rugby playground. The research result discover the respondents s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associate with the physical fitness and the enviorment of the playground has low impact on the respondents.all the respondents are not satisfy with the enviorment of the rugby playground in taiwan. The association with the satisfation of the enviorment and the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realize that these two factors influence each other. The situation of the playground enviorment has influenced on the players s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The players playing in a nice playground can not only reduce the chance of injury but also improve the athletic performance. Otherwise, it also increase the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Keywords: participating motivation, Sport Field,Rugby II

謝 誌 感 覺 好 快, 二 年 的 研 究 所 生 涯 就 要 結 束 了, 要 整 理 瑣 碎 的 資 料 雖 然 覺 得 很 麻 煩, 但 也 有 種 鬆 口 氣 的 感 覺, 總 覺 得 自 己 經 歷 這 段 時 間 後, 好 像 有 更 多 的 能 力, 也 有 更 多 的 責 任 可 以 成 為 現 在 的 我, 這 背 後 有 很 多 幫 助 我 的 人, 要 不 是 他 們, 也 不 會 有 現 在 的 我! 在 這 開 始, 最 想 說 和 我 的 家 人 說 聲 謝 謝, 家 人 一 直 是 我 的 依 靠, 也 因 此, 我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做 我 想 做 的 事 情, 一 直 走 到 現 在 還 有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給 與 我 很 多 建 議, 無 論 是 學 業 生 活 上, 謝 謝 你 接 著 是 幾 位 口 試 老 師, 因 為 你 們 的 意 見 與 指 教, 讓 我 的 論 文 充 實 了 許 多 ( 硬 是 增 加 了 好 幾 頁 ) 接 著, 還 有 很 多 的 同 學 們,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幫 助, 讓 我 走 得 更 順 利 還 有 很 多 很 多 熱 心 替 我 發 問 卷 及 填 寫 問 卷 的 球 員 們 : 在 比 賽 過 程 中, 還 需 幫 我 填 寫 那 麼 多 題 的 問 題, 真 是 辛 苦 你 們 了!, 謝 謝 你 們! 因 為 你 們, 我 始 終 心 存 感 激! III

目 次 中 文 摘 要... I 英 文 摘 要... II 謝 誌... III 目 次... IV 表 次... VI 圖 次... VIII 第 壹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6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7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8 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 9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參 與 動 機...11 第 二 節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施...16 第 三 節 橄 欖 球 運 動...21 第 四 節 總 結...34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35 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36 IV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37 第 四 節 研 究 設 計...38 第 五 節 研 究 工 具...39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40 第 肆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41 第 二 節 參 與 動 機 與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分 析 因 素...44 第 三 節 參 與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特 質 分 析...46 第 四 節 參 與 者 之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備 滿 意 度 調 查...49 第 五 節 不 同 背 景 之 參 與 者 對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影 響...51 第 六 節 不 同 背 景 之 參 與 者 對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調 查...55 第 七 節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與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滿 意 度 之 相 關 分 析...59 第 八 節 分 析 討 論...61 第 伍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63 第 二 節 建 議...65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部 份...66 英 文 部 份...69 附 錄 附 錄 一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參 與 動 機 現 調 查 問 卷...72 附 錄 二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對 球 場 滿 意 度 調 查 問 卷...73 附 錄 三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調 查 問 卷...74 V

表 次 表 2-1 香 港 大 球 場 設 施 統 計 表... 16 表 2-1-1 香 港 大 坑 東 運 動 場 統 計 表... 18 表 2-1-2 香 港 石 硤 尾 公 園 統 計 表... 18 表 2-1-3 香 港 仔 運 動 場 統 計 表... 19 表 2-2-1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統 計 表... 19 表 2-2-2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統 計 表... 20 表 3-1 球 員 及 替 補 人 數 比 較 表... 24 表 3-2 比 賽 歷 時 及 休 息 時 間 比 較 表... 24 表 3-3 裁 判 員 巡 邊 員 及 陣 地 巡 邊 員 比 較 表... 24 表 3-4 開 球 比 較 表... 25 表 3-5 開 球 錯 誤 情 形 判 例 表... 25 表 3-6 達 陣 後 的 球 門 攻 踢 比 較 表... 26 表 3-7 司 克 蘭 比 較 表... 27 表 3-8 罰 踢 比 較 表... 28 表 4-1 參 與 者 在 年 齡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41 表 4-2 參 與 者 在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41 表 4-3 參 與 者 在 球 齡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42 表 4-4 參 與 者 在 多 久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運 動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42 表 4-5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總 表... 43 表 4-6 參 與 動 機 及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量 表 信 度 分 析 摘 要 表. 44 VI

表 4-7 參 與 動 機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44 表 4-8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45 表 4-9 參 與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特 質 分 析... 47 表 4-10 參 與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特 質 構 面... 48 表 4-11 參 與 者 之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備 滿 意 度 調 查... 50 表 4-12 參 與 者 之 年 齡 對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1 表 4-13 參 與 者 之 教 育 程 度 對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2 表 4-14 參 與 者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球 齡 對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3 表 4-15 參 與 者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頻 率 對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4 表 4-16 參 與 者 之 年 齡 對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5 表 4-17 參 與 者 之 教 育 程 度 對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6 表 4-18 參 與 者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球 齡 對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7 表 4-19 參 與 者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頻 率 對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58 表 4-20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與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滿 意 度 之 Pearson 相 關 60 表 5-1 球 場 建 議 表... 65 VII

圖 次 圖 1-1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圖... 5 圖 1-2 台 南 市 永 華 球 場 圖... 5 圖 1-3 標 準 橄 欖 球 球 場... 9 圖 2-1 動 機 理 論 架 構 圖... 12 圖 2-2 世 界 盃 七 人 制 巡 迴 賽 - 香 港 站 主 場 館... 17 圖 2-3 (Rugby School 的 校 園 內 立 了 紀 念 碑 )... 21 圖 2-4 鬥 牛 陣 (scrum) 圖... 29 圖 2-5 爭 邊 球 (line-out)... 30 圖 2-6 爭 邊 球 (line-out)... 30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35 圖 3-2 研 究 流 程 圖... 36 VIII

第 壹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一 研 究 背 景 橄 欖 球 運 動 源 自 於 英 國, 由 足 球 運 動 演 變 而 來 於 西 元 1823 年, 在 英 國 Rugby 小 鎮 上 有 一 所 學 校 (Rugby shool, 西 元 1567 年 創 校 ) 是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起 源 地 在 當 時 正 在 進 行 一 場 足 球 比 賽, 有 一 位 名 為 威 廉 韋 伯 艾 利 斯 (William Webb Elli) 的 學 生, 因 為 一 次 踢 球 失 誤 感 到 懊 惱, 一 時 心 血 來 潮, 便 奮 不 顧 身 抱 起 球 跑 向 對 方 球 門 進 攻, 完 全 不 顧 當 時 的 足 球 規 則 之 後, 這 個 情 形 常 常 在 該 校 的 足 球 比 賽 發 生, 雖 然 在 足 球 比 賽 規 則 上, 這 個 行 為 是 違 規 的, 卻 讓 人 感 到 興 趣 有 了 新 的 啟 示 後 來 一 些 熱 心 人 士 認 為 將 球 抱 起 向 前 衝 使 比 賽 更 加 刺 激 更 加 有 看 頭, 經 過 研 究 與 改 善, 便 逐 漸 醞 釀 出 一 項 新 的 運 動 這 項 運 動 逐 漸 的 被 人 們 所 接 受, 多 年 來 理 論 與 規 則 不 斷 的 修 訂 成 為 合 法 的 運 動 項 目 於 是 一 項 對 於 身 體 全 面 發 展, 具 有 很 高 鍛 煉 價 值 與 風 靡 全 球 的 橄 欖 球 運 動, 就 如 此 的 從 足 球 運 動 衍 生 而 來 ( 黃 品 靜 陳 優 華,2009) 1845 年, 橄 欖 球 運 動 發 展 出 第 一 套 規 則 1863 年, 英 格 蘭 主 要 的 幾 個 橄 欖 球 俱 樂 部 決 定 離 開 英 格 蘭 足 球 協 會 而 獨 立 1871 年, 正 式 成 立 了 第 一 個 橄 欖 球 運 動 組 織 - 英 格 蘭 橄 欖 球 聯 合 會 (Rugby Football Union) 在 當 時 英 國 海 權 非 常 的 強 盛, 橄 欖 球 運 動 隨 著 英 國 海 軍 向 外 拓 展 至 英 國 的 屬 地 殖 民 地, 隨 後 再 漸 漸 推 廣 至 其 他 各 國, 成 為 一 種 世 界 性 的 運 動 橄 欖 球 運 動 於 歐 陸 紐 澳 南 非 與 泛 太 平 洋 等 國 家 都 非 常 盛 行 世 界 盃 橄 欖 球 賽 觀 看 人 口 則 僅 次 於 奧 運 與 世 界 盃 足 球 賽, 成 為 全 球 最 受 歡 迎 的 運 動 項 目 之 一 橄 欖 球 具 有 刺 激 緊 張 獨 特 高 亢 性 的 運 動, 具 國 際 橄 欖 球 運 動 總 會 (International Rugby Board, [IRB]) 統 計, 現 有 119 個 會 員 國, 其 中 具 有 國 際 奧 會 資 格 的 就 有 109 個, 全 球 將 近 有 二 十 億 以 上 的 人 口 觀 賞 世 界 盃 橄 欖 球 比 賽 的 轉 播, 這 個 數 據 顯 示 橄 欖 球 比 賽 的 精 彩 性 與 受 歡 迎 的 程 度 ( 劉 復 基 2005), 國 際 間 能 見 度 非 常 高 橄 欖 球 也 曾 在 1900 1908 1920 和 1924 年 的 奧 運 會 比 賽 項 目 在 1994 年 國 際 橄 欖 球 理 事 會 被 國 際 奧 委 會 認 可 為 主 管 本 項 目 的 單 項 國 際 體 育 組 織 這 使 得 國 際 橄 欖 球 理 事 會 更 增 強 了 信 心, 並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橄 欖 球 運 動 蓬 勃 發 展, 終 於 在 2016 年 巴 西 奧 運 會, 七 人 制 橄 欖 球 賽 正 式 重 返 奧 運 正 式 項 目 橄 欖 球 起 初, 在 人 數 與 規 則 沒 有 確 定 情 況 下, 都 是 由 雙 方 所 約 好 人 數 便 開 始 比 賽, 所 以 人 數 都 是 沒 有 的 限 制 最 早 在 1881 年 限 定 二 十 人 進 行 比 賽, 直 到 1876 至 1877 期 間, 將 比 賽 人 數 減 為 十 五 人, 延 續 至 今 現 今 成 為 世 界 上 團 體 球 類 運 動 中, 比 賽 上 場 人 數 最 多 之 後 在 蘇 格 蘭 位 於 英 格 蘭 北 端 的 島 國, 繼 英 格 蘭 之 後, 最 早 有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地 區 蘇 格 蘭 人 民 愛 好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熱 情 很 強 盛, 後 來 為 了 延 續 球 季 中 不 中 斷 從 事 橄 欖 球, 而 將 正 規 十 五 人 出 賽 球 員 分 成 兩 1

隊 ( 每 邊 七 人, 多 的 一 人 當 裁 判 ) 進 行 比 賽 作 為 練 習 訓 練 方 式 在 1883 年 於 蘇 格 蘭 邊 境 Melrose 小 城 鎮 有 位 Ned Haig 的 屠 夫 為 了 替 俱 樂 部 募 集 資 金, 建 議 舉 辦 運 動 競 賽 活 動 方 式 來 籌 募, 當 時 橄 欖 球 運 動 非 常 盛 行, 是 主 要 消 遣 娛 樂 活 動 項 目, 所 以 橄 欖 球 運 動 競 賽 當 然 被 列 入 安 排 的 主 要 活 動 之 一 然 而 舉 辦 橄 欖 球 賽 事, 要 在 一 個 下 午 完 成 是 不 可 能 的 因 為 一 隊 至 少 15 人, 比 賽 需 要 一 小 時 完 成, 是 不 行 的 只 好 將 正 規 傳 統 十 五 人 制 橄 欖 球 賽 改 為 七 人 制, 時 間 也 縮 為 上 下 半 場 個 七 至 十 分 鐘 ( 半 場 暫 停 一 至 三 分 鐘 ) 來 舉 辦 因 比 賽 每 隊 出 賽 人 數 減 少, 組 隊 容 易 報 名 參 賽 隊 伍 增 多 比 賽 時 間 縮 短 而 比 賽 的 節 奏 流 暢 快 速 精 彩 緊 湊 一 天 可 以 舉 行 多 場 比 賽, 比 賽 又 符 合 活 動 需 求, 七 人 制 橄 欖 球 賽 就 此 開 啟 橄 欖 球 是 一 種 遵 守 紀 律 服 從 裁 判 尊 重 對 手 與 公 平 競 爭 的 運 動 精 神 ( 黃 品 靜, 陳 優 華,2009), 因 為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一 項 身 體 接 觸 非 常 頻 繁 的 運 動, 任 何 有 身 體 接 觸 的 運 動, 其 實 都 有 潛 在 的 危 險 性 在 橄 欖 球 場 上 選 手 一 定 要 遵 守 規 則 的 規 定 服 從 裁 判 的 判 決, 裁 判 需 具 有 公 平 原 則, 一 視 同 仁 的 吹 判 規 則 上 所 制 定 的 動 作 有 限 定 在, 當 然 這 些 規 定 在 球 員 及 裁 判 之 間 運 轉, 球 員 在 規 定 內 的 動 作, 做 出 明 確 的 區 別 能 力 而 區 別 能 力 指 的 是 個 人 和 團 體 能 做 到 控 制 和 紀 律 的 配 合, 球 員 的 行 為 準 則 是 依 賴 區 別 能 力 ( 黃 品 靜, 陳 優 華,2009) 亦 如 Dunning & Sheard(1979), 其 研 究 的 橄 欖 球 名 著 是 野 蠻 人 紳 仕 與 選 手 (Barbarians,Gentlemen and Players), 書 中 敘 述 橄 欖 球 運 動 員 所 具 備 之 人 格 特 質 正 如 其 書 名 橄 欖 球 比 賽 屬 於 高 度 頻 繁 的 身 體 碰 撞 接 觸 運 動, 卻 又 是 一 種 講 究 文 明 的 紳 士 的 運 動, 需 要 在 文 明 比 賽 中 野 蠻 的 對 抗, 對 抗 中 顯 現 文 明, 所 以 在 規 則 上 制 定 會 以 保 護 選 手 的 健 康 為 原 則, 制 止 球 場 上 一 些 暴 力 和 不 到 道 德 的 行 為 ( 林 昌 國 陳 寶 億,2009) 橄 欖 球 是 現 今 團 體 球 類 運 動 中, 比 賽 上 場 人 數 最 多, 身 體 碰 撞 最 激 烈 的 團 隊 運 動 從 事 這 項 運 動 需 要 有 一 股 勇 於 挑 戰 和 無 私 犧 牲 的 態 度 和 團 隊 合 作 的 精 神 為 了 球 場 上 的 榮 譽, 不 能 有 絲 毫 的 畏 懼 和 自 私 的 心 態, 要 有 勇 於 拼 鬥 的 精 神 和 犧 牲 自 我, 信 念 和 行 動 一 致 的 團 隊 運 動, 將 自 我 的 技 術 智 慧 和 力 量 融 入 團 隊 之 中, 不 斷 的 猛 烈 攻 破 對 手 的 防 線, 奮 不 顧 身 地 阻 擋 對 手 的 進 攻, 達 到 勇 於 拚 戰 和 團 隊 作 戰 的 精 神, 贏 得 尊 重 台 灣 橄 欖 球 運 動 最 早 於 在 1931 年 由 日 本 橄 欖 球 協 會 第 一 屆 副 會 長 松 岡 正 男 來 台 灣 總 督 府 工 作 時, 趁 空 閒 時 間 至 台 北 一 中 ( 現 今 台 北 市 建 國 高 級 中 學 ) 指 導 橄 欖 球 在 日 本 殖 民 結 束 之 前, 台 灣 的 橄 欖 球 都 是 由 日 本 人 從 事 之 後, 由 陳 清 忠 和 柯 子 彰 兩 位 前 輩 開 啟 台 灣 橄 欖 球 道 路 陳 清 忠 前 輩 於 1923 年 在 淡 水 中 學 成 立 台 灣 首 支 橄 欖 球 隊 二 戰 結 束 後, 幾 位 台 籍 份 子 大 力 推 廣 下, 很 快 地 在 1946 年, 舉 行 第 一 屆 新 竹 運 動 會,10 月 25 日 於 台 大 運 動 場 舉 行 的 第 一 屆 台 灣 省 運 動 會, 橄 欖 球 也 榮 列 比 賽 項 目 ( 看 台 老 人,1985) 同 年 11 月 1 日, 民 報 社 主 辦 台 灣 省 第 一 屆 橄 欖 球 錦 標 賽, 即 今 日 全 國 橄 欖 球 錦 標 賽, 至 今 已 邁 向 68 屆, 從 未 間 斷 ; 並 在 賽 後 成 立 台 灣 省 橄 欖 球 協 會, 即 中 華 民 國 橄 欖 球 協 會 前 身, 成 為 我 國 首 支 單 項 運 動 協 會 台 灣 橄 欖 球 發 展 至 今, 已 經 有 一 百 年, 2

歷 史 相 當 悠 久, 但 是 始 終 在 台 灣 都 是 冷 門 項 目, 很 難 普 及, 大 多 數 的 人 都 認 為, 橄 欖 球 是 一 項 高 危 險 性 的 運 動, 不 願 意 從 事, 更 不 用 說 將 橄 欖 球 運 動 作 為 一 般 的 休 閒 運 動 台 灣 橄 欖 球 發 展 至 今 近 一 百 年 歷 史 之 久, 現 有 的 橄 欖 球 場 非 常 的 少, 擁 有 橄 欖 球 場 的 地 區, 大 都 是 將 學 校 的 田 徑 場 或 是 地 方 市 區 的 大 型 體 育 田 徑 場 演 變 而 成, 而 台 灣 主 要 辦 理 國 內 大 型 賽 會 的 場 地, 都 以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和 台 北 市 百 齡 橄 欖 球 場, 前 者 歷 史 悠 久 使 用 至 今 已 有 三 十 幾 年 的 歷 史, 後 者 場 地 整 體 規 劃 是 以 河 濱 公 園 作 為 基 礎, 整 體 規 劃 都 有 待 改 進 在 2009 年 台 灣 舉 辦 世 運, 世 運 有 橄 欖 球 項 目, 將 主 場 館 設 為 橄 欖 球 比 賽 場 地, 是 目 前 台 灣 橄 欖 球 比 賽 場 地 設 備 最 為 齊 全 這 個 場 地 使 用 至 今 只 辦 理 過 高 雄 主 委 盃 和 世 界 運 動 會 還 有 2013 年 U-19 亞 洲 青 年 盃, 畢 竟 這 個 場 地 主 要 用 途 不 是 以 橄 欖 球 為 主, 所 以 台 灣 的 橄 欖 球 場 使 用 多 年, 很 多 設 備 都 是 需 要 改 進, 不 管 事 場 地 休 息 區 或 是 周 邊 設 備 這 些 都 是 會 影 響 參 與 者 3

二 研 究 動 機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一 項 及 高 危 險 性 的 運 動, 必 須 對 規 則 要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成 熟 的 基 本 動 作 良 好 的 體 能 和 健 全 的 心 理 ( 林 昌 國 陳 寶 億,2009), 才 能 去 享 受 這 項 運 動 當 然 裁 判 的 吹 判 需 要 公 正, 才 不 會 引 響 選 手 的 表 現 及 健 康, 最 後 場 地 的 設 備 及 整 體 的 規 劃, 對 選 手 的 運 動 表 現 及 運 動 的 參 與 是 有 極 大 的 引 響, Stebbins(2005) 認 為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項 長 期 的 參 與 訓 練, 以 累 積 技 巧 技 術 知 識 及 經 驗 的 運 動, 而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人 就 是 參 與 其 認 真 活 動 橄 欖 球 在 台 灣 發 展 歷 史 悠 久, 始 終 無 法 盛 行, 但 是 始 終 還 是 有 一 群 熱 愛 橄 欖 球 的 人 士, 對 橄 欖 球 不 離 不 棄, 假 日 時 利 用 工 作 之 餘 來 到 球 場 熱 情 奔 放, 一 到 假 日 球 場 就 出 現 許 多 現 役 橄 欖 球 員 還 是 OB 球 員 橄 欖 球 比 賽 常 常 會 因 為 比 賽 的 爭 搶 球 而 倒 地 碰 撞 或 者 是 閃 躲, 都 較 容 易 發 生 運 動 傷 害 上 述 情 況, 場 地 的 材 質 容 易 影 響 選 手 在 球 場 上 的 拚 勁, 常 常 因 為 場 地 出 現 石 頭 較 粗 的 沙 石 積 水 或 者 是 草 皮 土 質 較 硬, 容 易 讓 選 手 比 完 賽 後 身 上 出 現 許 多 擦 傷 扭 傷 在 98 年 時 更 有 一 位 選 手 因 比 賽 傷 到 頸 椎, 造 成 下 半 身 癱 瘓 其 實 主 要 原 因 是 沒 有 良 善 的 草 地, 球 場 大 多 都 是 沙 石 和 塵 土, 下 雨 時 場 地 出 現 積 水 爛 泥, 或 是 場 地 較 硬 無 法 發 揮 技 術 容 易 受 傷 ( 圖 1-1) 和 ( 圖 1-2) 很 明 顯 看 出 場 地 的 缺 失 橄 欖 球 比 賽 時 間 非 常 漫 長 又 是 在 室 外 的 場 地, 常 常 需 要 在 炎 熱 的 高 溫 或 濕 冷 的 情 況 下 比 賽, 在 熱 身 時 或 中 場 休 息 時 或 是 球 員 能 免 於 這 種 情 形 對 選 手 的 表 現 或 運 動 的 參 與 一 定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研 究 者 常 常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觀 察 到,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場 邊 的 設 備 簡 陋, 廁 所 很 少 當 使 用 者 多 時 常 常 排 很 久 球 員 在 雨 天 比 賽 時, 造 成 全 身 泥 巴, 沒 有 地 方 可 以 換 洗, 也 沒 有 地 方 換 衣 服, 造 成 參 與 者 很 大 的 困 擾 一 個 基 本 的 運 動 球 場, 應 該 要 球 員 的 休 息 區 衛 浴 設 備 交 通 動 線 規 劃 記 分 板 的 設 立 或 者 是 場 地 的 美 觀 材 質 的 好 壞, 這 些 情 況 的 具 備, 會 吸 引 更 多 人 去 參 與 或 是 運 動 表 現 會 更 有 幫 助 台 灣 橄 欖 球 發 展 多 年, 近 年 來 國 內 大 小 比 賽 都 非 常 多, 但 是 球 場 設 備 一 直 原 地 不 動 沒 有 改 進, 許 多 球 場 的 周 邊 環 境 設 施 :1. 照 明 設 備 2. 更 衣 室 3. 廁 所 4. 記 分 板 5. 停 車 場 6. 休 息 區 主 要 以 這 幾 項 設 備 為 主 這 項 運 動 既 激 烈 又 危 險 身 體 接 觸 又 高, 場 地 環 境 不 佳 等 種 種 的 情 況 下, 終 究 還 是 有 一 群 熱 愛 橄 欖 球 的 參 與 者, 對 這 項 運 動 永 不 放 棄 的 精 神, 值 得 去 探 討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與 場 地 設 備 完 善 息 息 相 關, 而 當 中 影 響 多 大? 台 灣 橄 欖 球 員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機 為 何? 橄 欖 球 員 對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為 何?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滿 意 度 對 選 手 參 與 動 機 是 否 影 響? 這 些 因 素 讓 我 積 極 想 要 了 解 並 探 討 現 況, 提 供 相 關 單 位 作 為 改 善, 有 助 於 提 高 選 手 參 與 的 意 願, 順 便 為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更 進 一 步 爭 取 舉 辦 國 際 性 的 比 賽 4

圖 1-1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2012 年 12 月 全 國 中 正 盃 社 會 組 ) 圖 1-2 台 南 市 永 華 球 場 圖 (2013 年 11 月 全 國 中 正 盃 社 會 組 ) 5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橄 欖 球 在 臺 灣 發 展 多 年, 而 在 項 運 動 在 世 界 上 是 一 項 多 人 觀 賞 及 從 事, 但 是 臺 灣 橄 欖 球 運 動 發 展 並 不 順 遂, 始 終 是 一 項 冷 門 運 動, 主 要 原 因 : 身 體 接 觸 多 較 危 險, 球 場 設 備 過 於 簡 陋 和 老 舊 使 用 場 地 這 項 運 動 在 臺 灣 還 是 有 一 群 熱 愛 者 在 從 事 觀 賞 及 推 廣, 基 於 上 述 的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想 要 了 解 以 下 狀 況 一 主 要 探 討 臺 灣 橄 欖 球 員 對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滿 意 之 情 形 二 臺 灣 橄 欖 球 員 的 參 與 動 機 情 形 三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現 況 滿 意 度 對 於 橄 欖 球 員 的 參 與 動 機 之 影 響 6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一 臺 灣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對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之 滿 意 度 之 為 何? 二 調 查 臺 灣 橄 欖 球 員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為 何? 三 探 討 橄 欖 球 球 員 之 背 景, 是 否 會 影 響 其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為 何? 四 探 討 橄 欖 球 球 員 之 背 景, 對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備 現 況 影 響 為 何? 五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滿 意 度 對 橄 欖 球 員 參 與 動 機 之 影 響 為 何? 7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由 於 橄 欖 球 活 動, 在 台 灣 並 不 盛 行, 研 究 對 象 ( 橄 欖 球 球 員 ) 之 人 數 不 多 本 研 究 針 對 全 國 有 附 設 橄 欖 球 隊 之 高 中 ( 長 榮 高 中 建 國 中 學 淡 江 高 中 八 斗 高 中 等 ) 及 大 專 院 校 ( 台 北 體 院 台 灣 體 院 輔 仁 大 學 台 灣 大 學 等 ), 並 加 上 上 述 之 橄 欖 球 校 友 ( 八 斗 高 中 建 國 中 學 輔 仁 大 學 淡 江 高 中 等 ) 與 橄 欖 球 俱 樂 部 ( 巨 人 長 青 長 城 無 惑 等 ) 等 團 體, 做 橄 欖 球 人 數 之 推 測 估 計 經 計 算 後 得 知, 全 國 從 事 橄 欖 球 活 動 之 人 數 約 有 2000 人 然 而, 本 研 究 並 非 橄 欖 球 人 口 數 量 之 普 查, 因 此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抽 樣 上 是 以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至 少 三 年 以 上 經 常 到 台 北 市 橄 欖 球 場 的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橄 欖 球 員, 並 以 研 究 者 方 便 取 樣 為 主, 藉 此 得 知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現 況 對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之 影 響, 並 探 討 之 間 影 響 8

第 五 節 名 詞 解 釋 一 OB OB 是 指 橄 欖 球 界 對 於 畢 業 的 校 友 給 的 尊 稱, 意 旨 Old Boy 只 要 是 同 一 間 學 校 的 選 手, 學 弟 都 須 對 學 長 尊 稱 OB 二 橄 欖 球 場 本 研 究 對 橄 欖 球 場 的 定 義, 是 一 個 標 準 的 球 場, 橄 欖 球 比 賽 場 地 為 100 米 長 70 米 寬 的 長 方 形 草 地 球 場 兩 長 邊 為 邊 線, 得 分 區 的 邊 線, 兩 短 邊 為 得 分 線 得 分 線 後 方 有 一 深 10 米 縱 深 的 得 分 區, 該 區 底 線 為 死 球 線 得 分 線 中 央 立 有 球 門, 門 柱 相 隔 5.6 米, 在 高 3 米 處 有 一 橫 桿 相 連 場 地 正 中 央 與 兩 端 得 分 線 線 平 行 處 畫 有 一 條 半 場 線, 兩 邊 距 離 中 線 10 米 處 各 畫 有 一 條 虛 線, 距 離 得 分 線 5 米 處 也 各 畫 有 一 條 虛 線, 距 離 得 分 線 22 米 處 各 畫 有 一 條 實 線, 有 時 候 會 標 明 數 字 22 以 利 識 別 兩 側 距 離 邊 線 5 米 處 各 畫 一 條 虛 線, 距 離 邊 線 15 米 處 各 畫 數 條 短 實 線 ( 維 基 百 科, 自 由 的 百 科 全 書 ),( 圖 1-3) 為 標 準 球 場 主 要 以 橄 欖 球 比 賽 為 主 要 用 途, 須 具 備 有 觀 眾 席 記 分 板 裁 判 席 球 員 休 息 處 衛 生 設 施 9

圖 1-3 標 準 橄 欖 球 球 場 圖 片 來 源 :http://www.qmodes.com/?p=1316 三 橄 欖 球 運 動 橄 欖 球 的 正 式 名 稱 為 Rugby Football, 也 可 說 是 Rugby 式 足 球, 也 可 簡 稱 為 Rugby 台 灣 是 因 球 型 狀 似 橄 欖, 而 稱 之 為 橄 欖 球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由 各 以 十 五 名 十 名 或 七 名 球 員 所 組 成 的 兩 隊, 各 隊 球 員 根 據 其 規 則 和 運 動 精 神, 遵 守 君 子 之 爭 的 原 則, 靠 著 帶 球 傳 球 踢 球 和 壓 球 觸 地 的 方 法 極 盡 可 能 爭 取 分 數, 最 後 以 得 分 的 多 少 來 決 定 勝 負 ( 程 祈 斌,2007) 10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將 分 為 五 大 部 分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分 為 : 一 參 與 動 機, 包 括 動 機 理 論 參 與 動 機 理 論 二 香 港 橄 欖 球 場,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收 集 及 調 查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的 現 況 三 橄 欖 球 運 動, 探 討 這 項 運 動 發 展 四 小 結 第 一 節 參 與 動 機 一 動 機 理 論 動 機 的 英 文 是 motive, 是 源 自 拉 丁 語 中 mevere 衍 生 出 來 的, 原 來 的 意 思 指 引 起 動 作 簡 單 的 被 定 義 為 一 個 人 努 力 的 方 向 和 強 度 (sage,1977), 動 機 一 詞 也 是 心 理 學 家 對 個 體 行 為 的 原 因 及 其 表 現 方 式 的 一 種 推 論 性 的 解 釋 所 謂 動 機 是 指 引 起 個 體 努 力 的 方 向 和 強 度, 並 維 持 該 種 活 動, 進 而 導 使 該 種 活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進 行 的 一 種 內 在 歷 程 ( 張 春 興,1991) 由 動 機 所 產 生 的 導 引 維 持 的 行 為, 則 稱 之 為 動 機 性 行 為 (motivated behavior) 這 種 動 機 性 行 為 意 思 是 人 有 各 種 需 要, 由 於 某 些 刺 激 會 引 發 其 中 某 些 需 要, 譬 如 缺 乏 營 養 則 感 到 飢 餓, 因 而 造 成 心 理 上 的 緊 張 與 不 適 的 狀 況, 而 這 種 狀 況 會 隨 著 需 要 的 滿 足 而 終 止 動 機 是 個 人 心 理 與 行 為 間 的 一 種 狀 態, 為 心 理 學 在 探 討 個 人 心 理 方 面 的 一 個 重 要 議 題 從 心 理 學 觀 點 來 看, 人 和 人 在 意 識 面 下 所 發 生 的 行 為 皆 有 其 目 的, 而 產 生 這 些 行 為 的 就 是 所 謂 的 動 機 動 機 其 實 是 人 類 行 為 最 複 雜 的 一 面, 當 個 體 有 需 求 之 感 受 時, 就 會 從 需 求 中 產 生 動 機 心 理 學 家 將 動 機 分 為 三 個 取 向, 以 下 概 括 歸 納 三 個 動 機 取 向 : ( 一 ) 特 質 中 心 觀 特 質 中 心 觀 又 稱 為 參 與 者 中 心 觀, 主 張 激 發 的 行 為 主 要 是 受 到 個 人 特 質 的 影 響, 亦 即, 學 生 運 動 員 或 運 動 者 的 人 格 需 求 和 目 標, 是 激 發 行 為 的 主 要 決 定 因 素 常 常 形 容 運 動 員 為 真 正 的 贏 家, 就 是 指 這 位 運 動 員 的 性 格 讓 他 在 運 動 比 賽 上 表 現 突 出 相 同 地, 另 一 位 不 積 極 進 去 的 運 動 員 就 會 被 形 容 為 失 敗 者 有 些 人 有 個 人 的 特 質, 使 他 們 傾 向 於 成 功 和 高 動 機 水 準, 而 其 他 人 似 乎 缺 乏 動 機 個 人 的 目 標 和 渴 望 ( 二 ) 情 境 中 心 觀 情 境 中 心 觀 主 張 動 機 水 準 是 要 由 情 境 所 決 定 例 如 : 有 人 可 能 因 為 運 動 環 境 好 或 壞 而 決 定 要 不 要 從 事 這 項 運 動 也 有 參 與 者 因 為 在 一 個 競 爭 的 情 境 下, 激 發 參 與 者 的 動 機 11

( 三 ) 交 互 作 用 觀 交 互 作 用 論 者, 主 張 動 機 的 結 果 不 僅 僅 是 由 於 參 與 者 的 因 素, 如 人 格 需 求 興 趣 和 目 標, 也 不 只 是 由 於 情 境 因 素, 了 解 動 機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考 慮 個 體 和 情 境 其 如 何 交 互 作 用, 關 鍵 是 了 解 運 動 員 個 人 的 人 格 所 組 成 和 情 境 之 間 的 交 互 作 用 個 人 因 素 情 境 因 素 1. 人 格 2. 需 求 3. 興 趣 4. 目 標 1. 教 練 領 導 風 格 2. 場 地 設 備 的 狀 況 3. 輸 贏 的 紀 錄 參 與 者 對 情 境 交 互 作 用 參 與 者 動 機 圖 2-1( 動 機 理 論 架 構 圖 ) 二 小 結 根 據 以 上 三 種 動 機 說 明, 我 們 可 以 理 解 動 機 會 受 這 三 種 情 況 下 影 響, 因 為 個 體 需 求 興 趣 或 是 目 標 引 發 個 體 的 行 為, 會 在 各 種 情 境 下 會 影 響 動 機, 或 是 兩 者 相 互 影 響 動 機, 因 此 本 研 究 認 為 參 與 動 機 人 格 特 質 態 度 情 境 等 等 均 會 在 人 們 做 決 策 過 程 時 產 生 影 響, 已 達 到 滿 足 其 個 人 之 需 求 為 目 的 12

三 參 與 動 機 理 論 艾 建 宏 賴 韻 宇 蘇 漢 松 (2006) 在 高 爾 夫 運 動 參 與 者 參 與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 以 台 北 高 爾 夫 俱 樂 部 爲 例 提 出, 參 與 動 機 分 為 五 個 因 素,1. 身 心 協 調 2. 人 際 交 流 3. 流 行 趨 勢 4. 壓 力 抒 發 5. 球 場 吸 引 李 家 梵 (2003) 在 台 灣 極 限 運 動 場 使 用 者 動 機 與 滿 意 度 之 相 關 研 究, 從 事 極 限 運 動 的 個 人 動 機 的 分 佈 情 形, 以 學 習 技 巧 讓 心 情 愉 快 促 進 身 體 健 康 有 成 就 感 人 際 關 係 五 項 動 機 利 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及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分 析 得 知,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的 使 用 者 在 知 性 需 求 的 動 機 上 較 強 烈 林 連 禎 (1990) 研 究 從 運 動 科 學 探 討 大 學 休 閒 運 動 的 組 織 功 能 與 學 生 參 與,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參 與 運 動 和 休 閒 的 動 機, 分 為 五 個 因 素 :1. 追 求 流 行 2. 提 高 生 活 品 質 3. 促 進 健 全 身 心 4. 達 成 慾 望 5. 環 境 影 響 戴 遐 齡 (1995) 研 究 台 北 市 高 爾 夫 練 習 場 運 動 參 與 者 參 與 動 機 與 行 為, 結 果 指 出 參 與 動 機 有 :1. 健 康 與 適 能 2. 獲 得 成 就 感 3. 提 升 社 會 地 位 4. 球 場 氣 氛 與 服 務 5. 休 閒 娛 樂 6. 自 我 成 就 7. 便 利 實 惠 等 七 個 因 素, 其 中 又 以 健 康 適 能 為 最 重 要 因 素 賴 森 林 與 吳 兆 欣 (1999) 探 討 臺 灣 地 區 民 眾 參 與 體 能 活 動 的 動 機, 研 究 發 現 歸 踏 出 六 個 因 素 :1. 健 康 取 向 2. 自 我 挑 戰 3. 自 尊 與 知 性 4. 關 係 取 向 5. 放 鬆 避 免 6. 成 就 避 免 李 貞 玲 (2006) 以 台 中 縣 公 立 體 育 場 館 民 眾 為 對 象 進 行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研 究, 以 馬 斯 洛 需 求 理 論 為 架 構, 將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分 為 健 康 安 全 社 會 歸 屬 自 尊 知 性 自 我 實 現 四 個 構 面, 以 健 康 安 全 需 求 參 與 動 機 最 高 江 界 山 等 (2001) 在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委 託 研 究 指 出 會 員 流 失 的 原 因 在 健 身 房 相 關 的 因 素 是 設 備 過 於 老 舊 而 不 敷 使 用, 可 見 健 身 器 材 室 健 身 房 使 用 者 參 與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林 建 宇 (2012) 健 身 房 使 用 者 參 與 動 機 與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之 研 究, 將 參 與 動 機 構 面 分 為 健 康 需 求 紓 壓 需 求 社 交 需 求 成 就 需 求 健 身 環 境 詹 俊 成 陳 素 青 (2011) 台 北 市 民 運 動 中 心 使 用 者 參 與 動 機 與 參 與 承 諾 對 參 與 行 為 之 影 響, 將 參 與 動 機 分 為 健 康 外 表 壓 力 社 交 四 種 因 素 四 休 閒 參 與 動 機 每 個 人 當 要 從 事 一 項 運 動 作 為 本 身 的 休 閒 運 動, 必 須 空 出 工 作 閒 餘 時 間 來 從 事 休 閒 運 動, 要 從 事 這 項 運 動, 必 須 先 有 動 機, 才 會 有 後 續 的 發 展 關 於 休 閒 參 與 的 動 機 方 面, 學 者 指 出 人 類 行 為 是 受 動 機 驅 使 而 引 導 出 來 的 動 機 是 行 為 的 原 動 力, 許 多 行 為 的 發 生 都 先 有 動 機, 才 會 有 再 進 一 步 的 行 為 產 生 (Keller,1983) Iso-Aho1a 與 Allen(1982) 以 因 素 分 析 法 分 析 大 學 生 參 加 校 內 籃 球 比 賽 之 參 與 動 機 為 人 際 的 轉 變 與 控 制 個 人 的 能 力 逃 避 日 常 雜 務 積 極 的 人 際 參 13

與 轉 換 輕 鬆 人 際 能 力 及 為 了 與 異 性 相 處 等 七 個 因 素 Beard&Regheb(1980) 探 討 美 國 人 休 閒 動 機, 經 分 析 後 得 到 四 種 因 素 :1. 智 力 性, 例 如 從 中 發 現 新 觀 念 探 索 新 知 識 學 習 週 遭 事 物 創 造 或 想 像 新 的 事 件 2. 會 性, 友 誼 和 人 際 關 係 需 求, 以 及 被 人 尊 重 的 需 求 3. 勝 任 - 熟 練 性, 為 了 獲 得 成 就 掌 握 挑 戰 競 爭, 活 動 特 質 出 於 身 體 自 然 的 本 能 4. 刺 激 - 逃 避 性, 逃 脫 生 活 中 的 刺 激 和 避 開 社 會 的 接 觸, 追 求 休 息 及 鬆 弛 自 己 李 仁 佐 (2012) 高 中 職 學 生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之 探 討 指 出, 學 生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之 現 況 結 論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由 高 至 低, 以 刺 激 避 免 因 素 最 高, 依 序 為 社 會 需 求 因 素 健 康 適 能 因 素 知 識 需 求 因 素, 而 最 低 的 則 是 心 理 需 求 因 素 鐘 志 強 (2000)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理 論 指 出,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的 探 討 可 發 現, 一 般 人 的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很 多 樣 化, 如 加 以 分 析 後 歸 納, 大 約 可 歸 納 成 身 體 層 面 心 理 層 面 社 會 層 面 及 追 求 美 好 生 活 層 面 等 四 個 面 林 志 哲 (2012) 中 學 教 師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及 休 閒 阻 礙 因 素 之 研 究 指 出,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分 成 自 我 成 就 自 我 需 求 與 他 人 影 響 三 個 構 面, 並 分 析 中 學 教 師 的 性 別 年 齡 婚 姻 子 女 狀 況 教 育 程 度 教 學 年 資 職 務 平 均 月 收 入 等 七 個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對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的 影 響 根 據 統 計 檢 定 結 果, 除 了 性 別 之 外, 中 學 教 師 的 年 齡 婚 姻 子 女 狀 況 教 育 程 度 教 學 年 資 職 務 平 均 月 收 入 對 於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並 無 顯 著 的 影 響 而 在 性 別 的 影 響 方 面, 在 自 我 成 就 自 我 需 求 他 人 影 響 三 個 動 機 的 平 均 數, 男 性 教 師 均 高 於 女 性 教 師 ; 與 動 機, 男 性 中 學 教 師 均 顯 著 高 於 女 性 教 師 沈 莉 青 (2002) 在 運 動 性 休 閒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調 查 - 以 德 明 技 術 學 院 運 動 性 社 團 為 例 中,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分 為,1. 健 康 適 能 ( 最 受 重 視 ),2. 心 理 需 求,3. 社 會 需 求,4. 刺 激 避 免 ( 最 不 受 重 視 ), 五 個 因 素 沈 進 成 (2003) 針 對 南 華 大 學 學 生 將 其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分 為 1. 自 我 表 現 2. 身 心 放 鬆 3. 情 感 交 流 4. 潛 能 突 破, 四 個 因 素 賴 子 敬 (2003) 針 對 國 際 高 爾 夫 球 場 參 與 高 爾 夫 運 動 之 台 中 市 居 民 其 休 閒 參 與 動 機 依 序 為 :1. 休 閒 娛 樂 2. 健 康 與 適 能 3. 社 會 需 求 4. 成 就 感 獲 得 5. 心 理 需 求 等 五 個 因 素 黃 振 紅 呂 碧 琴 曾 金 宏 (2011) 在 國 小 教 師 參 與 慢 速 壘 球 休 閒 動 機 自 由 時 間 管 理 與 休 閒 滿 意 度 之 關 係 模 式 探 究 研 究 中, 將 休 閒 動 機 分 為 包 含 社 交 成 就 健 康 運 動 及 樂 趣 等 五 個 因 素 李 立 良 (2010) 在 網 球 運 動 參 與 者 之 休 閒 運 動 動 機 阻 礙 及 效 益 之 研 究 中, 將 休 閒 運 動 動 積 分 四 個 因 素, 身 體 適 能 知 識 追 求 個 人 心 理 和 學 習 興 趣 而 網 球 運 動 者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之 現 況 網 球 運 動 者 之 不 同 參 與 動 機 中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存 在, 其 中 個 人 心 理 和 學 習 興 趣 為 最 高 的 參 與 動 機, 並 顯 著 高 於 身 體 適 能 和 知 識 追 求 李 榮 耀 (2010) 研 究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與 阻 礙 因 素 中 發 現, 在 休 閒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方 面, 女 性 在 參 與 動 機 之 環 境 因 素 均 比 男 性 更 14

為 認 同, 未 婚 者 在 自 我 成 就 與 自 我 需 求 均 比 已 婚 者 更 為 認 同 林 昌 國 余 幸 秀 (2007) 為 瞭 解 社 區 大 學 學 員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動 機 的 因 素 項 目 間 是 否 具 有 相 關 性, 有 關 本 研 究 參 與 動 機 的 培 養 休 閒 興 趣 工 作 影 響 建 立 人 際 關 係 心 理 需 求 滿 足 成 就 感 強 健 體 魄 等 六 個 因 素 五 總 結 參 與 動 機 主 要 構 面 以 四 大 項 為 主 1. 心 理 層 面 2. 人 際 關 係 3. 環 境 因 素 4. 身 體 適 能, 其 他 還 有 社 會 需 求 身 心 放 鬆 休 閒 娛 樂 等, 這 些 因 素 都 是 會 對 參 與 動 機 構 面 影 響 15

第 二 節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臺 灣 主 要 辦 理 國 內 外 的 大 大 小 小 比 賽 都 以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 士 林 區 河 濱 公 園 ) 和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為 主, 會 以 這 兩 個 球 場 去 作 探 討 分 析 首 先 以 地 理 位 置 和 文 化 語 言 最 相 近 的 國 家 ( 香 港 ) 來 探 討 主 要 原 因 是 香 港 每 年 固 定 舉 辦 世 界 盃 七 人 制 巡 迴 賽 - 香 港 站, 來 分 析 探 討 一 香 港 橄 欖 球 場 在 橄 欖 球 場 的 分 析, 以 地 理 位 置 和 文 化 語 言 最 相 近 的 國 家 ( 香 港 ) 香 港 有 以 座 世 界 級 水 準 的 球 場, 每 年 三 月 底 固 定 舉 辦 世 界 盃 七 人 制 巡 迴 賽 ( 一 ) 世 界 盃 七 人 制 巡 迴 賽 - 香 港 站 主 場 館 ( 香 港 大 球 場 ) 香 港 大 球 場 可 以 容 納 40,000 名 觀 眾, 分 為 3 層, 座 位 分 為 主 層 座 位 高 層 座 位 廂 房 座 位 及 輪 椅 座 位 場 內 各 層 大 堂 設 有 多 間 特 許 經 營 餐 廳 表 2-1( 香 港 大 球 場 設 施 統 計 表 ) 座 位 座 位 總 數 :40,000 個 飲 食 設 施 主 層 座 位 :18,257 個 一 間 可 以 容 納 400 人 的 餐 廳 高 層 座 位 :18,507 個 26 間 特 許 經 營 食 肆 攤 位 廂 房 座 位 :3,153 個 傷 殘 人 士 座 位 :57 個 衛 生 設 施 36 個 洗 手 間 廂 房 設 施 50 間 行 政 人 員 廂 房 其 他 設 施 西 翼 設 有 一 個 可 以 容 納 130 人 的 貴 場 內 閉 路 電 視 系 統 賓 包 廂 彩 色 大 螢 幕 (7.68 米 12.8 米 ) 看 台 通 道 設 有 40 部 電 視 機 草 地 球 場 南 看 台 設 有 一 個 大 型 電 子 計 分 板 面 積 :130 米 x 74 米 東 西 看 台 各 設 有 一 個 輔 助 計 分 板 草 地 總 面 積 :9,620 平 方 米 8 間 售 賣 紀 念 品 的 禮 品 店 球 場 通 道 :2 條 正 門 設 有 24 個 櫃 位 的 售 票 處 草 地 負 荷 量 : 每 平 方 米 1,000 斤,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維 基 百 科, 自 由 的 百 科 全 書 ) 提 供 16

圖 2-2 世 界 盃 七 人 制 巡 迴 賽 - 香 港 站 主 場 館 ( 香 港 大 球 場 ) 圖 片 來 源 :http://www.qmodes.com/?p=1316 17

( 二 ) 香 港 休 閒 運 動 橄 欖 球 場 (1) 大 坑 東 運 動 場 表 2-1-1( 香 港 大 坑 東 運 動 場 統 計 表 ) 場 地 名 稱 大 坑 東 運 動 場 球 場 數 目 1 配 套 設 施 洗 手 間 及 更 衣 室 觀 眾 席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小 食 亭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醫 療 設 備 開 放 時 間 場 地 材 質 每 日 上 午 8 時 至 晚 上 10 時 30 分 ( 逢 星 期 五 為 保 養 日 場 地 關 閉 ) 天 然 草 地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維 基 百 科, 自 由 的 百 科 全 書 ) 提 供 (2) 石 硤 尾 公 園 ( 第 三 期 ) 表 2-1-2( 香 港 石 硤 尾 公 園 統 計 表 ) 場 地 名 稱 石 硤 尾 公 園 ( 第 三 期 ) 球 場 數 目 1 配 套 設 施 開 放 時 間 觀 眾 席 ( 約 1440 座 位 )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洗 手 間 及 更 衣 室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醫 療 設 備 每 日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12 時 30 分 及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晚 上 10 時 30 分 ( 逢 星 期 五 為 保 養 日 場 地 關 閉 ) 其 他 ( 如 適 用 ) 多 用 途 球 場 ( 可 作 1 個 足 球 場 / 1 個 欖 球 場 使 用 ) 場 地 材 質 天 然 草 地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維 基 百 科, 自 由 的 百 科 全 書 ) 提 供 18

(3) 香 港 仔 運 動 場 表 2-1-3( 香 港 仔 運 動 場 統 計 表 ) 場 地 名 稱 香 港 仔 運 動 場 球 場 數 目 1 配 套 設 施 開 放 時 間 場 地 材 質 洗 手 間 及 更 衣 室 觀 眾 席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9,000 座 位 )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醫 療 設 備 每 日 上 午 7 時 至 8 時 和 下 午 5 時 30 分 至 10 時 每 星 期 保 養 日 : 逢 星 期 六 天 然 草 地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維 基 百 科, 自 由 的 百 科 全 書 ) 提 供 二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現 況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 士 林 區 河 濱 公 園 ) 和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臺 灣 橄 欖 球 以 這 兩 個 球 場 為 辦 理 國 內 外 大 大 小 小 比 賽, 也 是 最 多 人 假 日 從 事 休 閒 運 動 的 場 地, 這 兩 個 場 地 是 臺 灣 橄 欖 球 運 動 最 重 要 根 源 (1.)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 士 林 區 河 濱 公 園 ) 表 2-2-1(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統 計 表 ) 場 地 名 稱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 士 林 區 河 濱 公 園 ) 球 場 數 目 3 配 套 設 施 開 放 時 間 場 地 材 質 流 動 廁 所 觀 眾 席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每 日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9 時 天 然 草 地 ( 作 者 到 場 觀 察 並 調 查 出 的 結 果 ) 19

(2.)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表 2-2-2(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統 計 表 ) 場 地 名 稱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球 場 數 目 1 配 套 設 施 開 放 時 間 場 地 材 質 洗 手 間 觀 眾 席 (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每 日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9 時 天 然 草 地 ( 作 者 到 場 觀 察 並 調 查 出 的 結 果 ) 三 小 結 經 過 以 上 幾 座 球 場 的 探 討, 分 析 出 世 界 級 競 技 運 動 比 賽 場 地 和 休 閒 比 賽 運 動 場 兩 種 世 界 級 競 技 運 動 比 賽 場 地 世 界 盃 比 賽 場 地 香 港 大 球 場, 因 為 此 球 場 辦 理 世 界 盃 的 比 賽 就 要 合 乎 世 界 盃 的 場 地 標 準, 包 括 整 體 軟 硬 體 設 施 和 周 邊 的 環 境 設 備, 整 體 的 交 通 動 線 都 需 要 計 畫 周 全 這 個 球 場 除 了 基 本 的 設 施 ( 如 : 洗 手 間 及 更 衣 室 觀 眾 席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 外, 還 擁 有 餐 廳 商 店 VIP 包 廂 設 備 彩 色 大 螢 幕 軟 硬 體 設 備 等 橄 欖 球 運 動 場 基 本 的 設 施 如 : 洗 手 間 及 更 衣 室 觀 眾 席 ( 有 蓋 及 露 天 看 台 ) 停 車 場 照 明 設 備 記 分 板 球 場 草 地 保 養 問 題, 天 然 草 地 為 主, 每 周 都 須 定 期 維 護 草 地, 整 體 環 境 乾 淨 優 美 臺 灣 橄 欖 球 場, 並 不 是 一 個 世 界 級 的 球 場, 但 是 設 備 都 非 常 的 簡 陋 與 老 舊, 整 體 場 地 使 用 多 年 都 未 曾 改 善, 讓 前 來 參 與 這 項 運 動 的 選 手 或 是 來 觀 賞 球 賽 的 觀 眾, 都 未 能 感 到 舒 適 安 全 方 便 清 潔 當 然 有 舒 適 安 全 方 便 清 潔 的 球 場, 才 能 徹 徹 底 底 的 享 受 這 項 運 動 的 樂 趣 20

第 三 節 橄 欖 球 運 動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各 由 十 五 名 十 名 和 七 名 球 員 所 組 成 的 兩 隊 一 項 運 動, 各 隊 球 員 根 據 橄 欖 球 規 則 和 運 動 精 神, 遵 守 君 子 之 爭 的 原 則, 僅 靠 著 帶 球 傳 球 踢 球 和 壓 球 觸 地 的 方 法 極 盡 可 能 爭 取 分 數, 最 後 以 得 分 的 多 寡 來 決 定 勝 負 ( 程 祈 斌,2007) 一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起 源 與 拓 展 橄 欖 球 起 源 於 英 格 蘭 Rugby 鎮 上 的 學 校, 當 時 是 為 了 紀 念 Ellis 的 無 心 之 舉 的 情 況 下 所 創 設 的, 並 特 地 在 Rugby School 的 校 園 內 立 了 紀 念 碑, 其 碑 文 如 下 : THIS STONE COMMEMORATES THE EXPLOIT OF WILLIAM WEBB ELLIS WHO WITH A FINE DISREGARD FOR THE RULES OF FOOTBALL AS PLAYED IN HIS TIME FIRST TOOK THE BALL IN HIS ARMS AND RUN WITH IT THUS ORIGINATING THE DISTINCTIVE FEATURE OF THE RUGBY GAME. A.D. 1823 圖 2-3 (Rugby School 的 校 園 內 立 了 紀 念 碑 ) 21

Ellis 在 1823 年 Rugby School 所 舉 辦 的 校 內 足 球 對 抗 賽 中, 因 一 次 踢 球 失 誤 感 到 懊 惱, 不 顧 一 切 的 將 球 抱 起 來 在 場 上 奔 跑, 之 後 在 該 校 的 足 球 比 賽 中 抱 球 跑 的 情 況 不 斷, 雖 然 這 在 足 球 規 則 式 的 犯 規 動 作, 卻 啟 發 在 場 觀 戰 的 足 球 界 人 士 與 觀 眾 的 興 趣 及 靈 感, 久 而 久 之 逐 漸 被 人 們 所 接 受, 而 橄 欖 球 的 規 則 也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改 進 演 變 逐 漸 發 展 起 來, 成 為 現 在 大 家 所 熟 知 橄 欖 球 運 動 ( 沈 宛 霖,2009) 橄 欖 球 的 正 式 名 稱 為 Rugby Football, 也 可 說 是 Rugby 式 足 球 為 了 紀 念 這 項 運 動 發 源 的 地 名 及 校 名, 特 別 將 Rugby 冠 在 前 面, 也 可 簡 稱 為 Rugby 而 臺 灣 則 是 以 球 型 像 似 橄 欖, 便 將 其 稱 之 為 橄 欖 球 橄 欖 球 的 正 式 名 稱 為 Rugby Football, 也 可 說 是 Rugby 式 足 球 為 了 紀 念 這 項 運 動 發 源 的 地 名 及 校 名, 特 別 將 Rugby 冠 在 前 面, 也 可 簡 稱 為 Rugby 而 台 灣 則 是 以 球 型 狀 似 橄 欖, 便 將 其 稱 之 為 橄 欖 球 起 初 所 使 用 的 橄 欖 球 是 用 猪 的 膀 胱 經 太 陽 晒 乾 後 吹 漲 來 使 用, 其 形 體 呈 橢 圓 形 狀, 有 別 於 足 球 的 圓 形, 因 此 也 增 加 了 球 滾 動 時 的 不 確 定 性, 這 特 點 也 是 此 項 運 動 之 所 以 吸 引 人 的 地 方 1851 年 時,Rugby 學 校 門 口 的 皮 鞋 商 Gilbert 先 生 製 造 了 由 四 塊 皮 縫 合 的 橢 圓 形 球 參 加 倫 敦 博 覽 會 展 示, 自 此, 英 國 所 有 橄 欖 球 隊 開 始 使 用 Gilbert 先 生 製 作 的 四 塊 皮 縫 合 的 橢 圓 形 球 了 ( 洪 敦 賓, 2006) 而 橄 欖 球 此 項 運 動 的 向 外 拓 展 是 隨 著 當 時 海 權 極 為 強 盛 的 英 國 海 軍, 從 英 國 及 英 屬 地 殖 民 地 區 發 展, 並 漸 漸 推 廣 吸 引 了 全 世 界 各 地 方 愛 好 運 動 人 口 的 興 趣, 而 發 展 開 來 傳 統 橄 欖 球 賽 制 以 十 五 人 制 為 主, 兩 隊 各 有 十 五 名 球 員, 並 需 要 有 三 名 以 上 的 代 替 與 更 換 球 員, 因 此 在 一 場 比 賽 當 中 往 往 需 要 約 二 十 名 以 上 球 員 參 賽, 然 而 有 些 國 家 礙 於 場 地 及 人 口 因 素, 而 發 展 出 有 別 於 十 五 人 制 的 橄 欖 球 比 賽, 因 此 橄 欖 球 又 分 為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及 七 人 制, 近 年 來 橄 欖 球 七 人 制 發 展 順 遂, 而 十 人 制 比 賽 也 越 來 越 多 從 事, 而 這 三 種 賽 制 規 則 大 致 上 相 同, 其 內 容 有 細 微 的 不 同 橄 欖 球 運 動 從 1823 年 發 展 至 今 已 經 190 個 年 頭, 各 國 發 展 狀 況 因 人 而 異, 具 國 際 橄 欖 球 運 動 總 會 (International Rugby Board, [IRB]) 統 計, 現 有 119 個 會 員 國, 其 中 具 有 國 際 奧 會 資 格 的 就 有 109 個, 全 球 將 近 有 二 十 億 以 上 的 人 口 觀 賞 世 界 盃 橄 欖 球 比 賽 的 轉 播 國 際 間 能 見 度 非 常 高 二 臺 灣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發 展 過 程 臺 灣 的 橄 欖 球, 是 由 一 位 名 叫 松 岡 正 男 的 日 本 人 於 1913 年 所 引 進 來 的, 松 岡 先 生 畢 業 於 橄 欖 球 享 有 盛 名 的 慶 應 大 學, 當 時 他 是 應 聘 至 台 灣 總 督 府 服 務, 並 利 用 空 閒 之 餘, 到 當 時 的 台 北 第 一 中 學 ( 即 現 今 的 建 國 中 學 ) 教 學 生 打 橄 欖 球, 當 松 岡 先 生 返 回 日 本 之 後, 曾 經 受 他 指 導 過 的 學 生 畢 業 後 到 鐵 路 局 或 其 他 地 方 服 務, 就 在 服 務 的 單 位 組 織 橄 欖 球 隊,1920 年 當 時 的 台 北 高 等 法 商 學 22

校 ( 之 後 改 名 為 台 北 法 商 學 院, 即 今 日 的 台 北 大 學 法 商 學 院 ) 也 組 織 了 球 隊 之 後 在 1921 年 時, 由 京 都 同 志 社 大 學 畢 業 返 台 的 陳 清 忠 先 生 到 當 時 的 淡 水 中 學 ( 即 現 今 的 淡 江 高 中 ) 任 教, 並 在 1923 年 組 成 了 一 支 以 台 灣 人 為 主 體 的 淡 水 中 學 橄 欖 球 隊, 從 此 鐵 路 高 商 淡 中 三 支 隊 伍 時 常 舉 行 練 習 比 賽, 橄 欖 球 運 動 才 逐 漸 展 現 生 機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以 前 的 台 灣 橄 欖 球 水 準 相 當 高, 但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日 本 人 回 國, 導 致 橄 欖 球 在 台 灣 有 一 段 空 窗 時 期, 之 後 台 灣 人 的 老 前 輩 陳 清 忠 先 生 將 教 過 的 學 生 與 從 日 本 回 來 的 橄 欖 球 好 手 聚 集 起 來 組 隊, 這 時 橄 欖 球 比 賽 才 又 恢 復 1946 年 10 月, 橄 欖 球 被 列 為 台 灣 省 運 動 會 的 正 式 比 賽 項 目 陳 清 忠 先 生 在 當 時 發 起 組 織 台 灣 橄 欖 球 協 會, 成 為 當 時 台 灣 單 項 運 動 中 第 一 個 成 立 的 協 會, 並 於 同 年 11 月 在 台 北 市 新 公 園 運 動 場 地, 由 民 報 社 主 辦 舉 行 第 一 屆 台 灣 省 橄 欖 球 錦 標 賽 因 陳 清 忠 先 生 對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貢 獻 卓 越, 而 尊 稱 為 橄 欖 球 之 父 ( 洪 敦 賓,2006) 因 橄 欖 球 的 服 從 團 結 犧 牲 奮 鬥 的 精 神, 如 陸 軍 精 神 一 般, 因 而 被 指 定 為 陸 軍 軍 種 球, 並 於 軍 中 蓬 勃 的 推 展 開 來 然 而, 台 灣 橄 欖 球 的 運 動 人 口 難 以 普 及,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橄 欖 球 是 各 種 球 類 比 賽 中 人 數 最 多, 並 且 需 要 長 期 不 斷 的 嚴 格 訓 練, 此 外, 球 隊 的 維 持 也 需 要 龐 大 經 費 加 上 學 生 的 升 學 壓 力 等, 也 因 而 造 成 現 今 勢 微 的 情 況 ( 洪 敦 賓,2006) 三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規 則 球 員 的 編 制 與 位 置 功 能 ( 一 )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規 則 : 傳 統 的 橄 欖 球 比 賽 是 兩 隊 各 有 十 五 名 球 員, 並 需 要 有 三 名 以 上 的 代 替 與 更 換 球 員, 因 此 在 一 場 比 賽 當 中 往 往 需 要 約 二 十 名 球 員 參 賽, 然 而 有 些 國 家 礙 於 場 地 及 人 口 因 素, 而 發 展 出 有 別 於 十 五 人 制 的 橄 欖 球 比 賽, 因 此 橄 欖 球 又 分 為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及 七 人 制, 此 三 種 打 法 只 有 球 員 的 編 制 不 同 的 差 別, 但 在 基 本 規 則 上 大 致 相 同, 敘 述 如 下 : 分 析 三 種 不 同 賽 制 的 差 異 情 形, 製 作 表 格 並 解 釋 其 不 同 之 處 三 種 不 同 賽 制 的 規 則 差 異, 經 分 析 所 得 以 下 列 七 點 探 討 :1. 球 員 及 替 補 人 數 2. 比 賽 歷 時 及 休 息 時 間 3. 裁 判 員 巡 邊 員 及 陣 地 巡 邊 員 4. 開 球 5. 達 陣 後 的 球 門 攻 踢 6. 司 克 蘭 scrum( 正 集 團 )7. 罰 踢 1. 球 員 及 替 補 人 數 十 五 人 制 比 賽 球 員 及 替 補 人 數 規 定 比 較 複 雜 國 際 比 賽 中, 各 國 協 會 可 以 提 列 的 替 補 人 數 是 7 名 以 內, 受 傷 替 換 / 技 術 替 換 球 員 最 多 七 名, 報 名 時 替 補 人 數 可 達 8 名 十 人 制 能 有 5 名 以 內 球 員 替 補 國 際 比 賽 中, 各 國 協 會 可 以 提 列 受 傷 替 換 / 技 術 替 換 球 員 最 多 5 名 七 人 制 能 有 3 名 以 內 球 員 替 補 國 際 比 賽 中, 各 國 協 會 可 以 提 列 受 傷 替 換 / 技 術 替 換 球 員 最 多 3 名, 報 名 時 替 補 人 數 可 達 23

5 名 以 上 這 三 種 賽 制 球 員 被 更 換 退 場 不 許 在 參 加 當 場 比 賽 表 3-1( 球 員 及 替 補 人 數 比 較 表 ) 項 目 賽 制 比 賽 人 數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前 鋒 8 人 5 人 3 人 後 衛 7 人 5 人 4 人 替 補 人 數 7 名 內 5 名 內 3 名 內 備 註 不 超 過 15 名 球 員 在 比 賽 場 上 不 超 過 10 名 球 員 在 比 賽 場 上 不 超 過 7 名 球 員 在 比 賽 場 上 2. 比 賽 歷 時 及 休 息 時 間 十 五 人 制 比 賽 不 超 過 80 分 鐘, 中 場 皆 10 分 鐘 休 息, 休 息 完 並 換 場, 決 賽 和 預 賽 時 間 皆 相 同 十 人 制 比 賽 分 預 賽 決 賽 時 間 皆 不 相 同, 預 賽 比 賽 20 分 鐘, 中 場 休 息 2 分 鐘 並 換 場 決 賽 比 賽 24 分 鐘, 中 場 休 息 2 分 鐘 並 換 場 七 人 制 比 賽 分 預 賽 決 賽 時 間 皆 不 相 同, 預 賽 比 賽 14 分 鐘, 中 場 休 息 1 分 鐘 並 換 場 決 賽 比 賽 20 分 鐘, 中 場 休 息 2 分 鐘 並 換 場 延 長 加 賽 時 間, 每 節 五 分 鐘, 每 節 比 賽 後 如 平 手, 兩 隊 換 場 在 賽 中 間 沒 有 休 息 及 暫 停 時 間, 只 要 在 延 長 賽 先 達 陣 隊 伍, 該 隊 就 獲 勝, 比 賽 立 刻 結 束 表 3-2 ( 比 賽 歷 時 及 休 息 時 間 比 較 表 )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預 賽 決 賽 預 賽 決 賽 預 賽 決 賽 項 目 比 賽 歷 時 80 分 80 分 20 分 24 分 14 分 20 分 半 場 休 息 10 分 10 分 2 分 2 分 1 分 2 分 延 長 加 賽 規 定 再 延 長 加 賽 時, 首 先 得 分 的 一 隊 就 是 勝 隊, 比 賽 立 即 結 束 24

3. 裁 判 員 巡 邊 員 及 陣 地 巡 邊 員 在 比 賽 中, 裁 判 員 是 事 實 和 規 則 唯 一 的 判 定 者 裁 判 員 所 有 的 判 定 隊 球 員 具 有 約 束 力 裁 判 員 必 須 由 主 辦 單 位 指 派 裁 判 員 必 須 記 錄 時 間 和 得 分, 並 公 平 執 行 比 賽 規 則 巡 邊 員 比 賽 中 必 須 有 兩 名 巡 邊 員 必 須 由 主 辦 單 位 指 派, 並 協 助 裁 判 員 公 平 執 行 比 賽 規 則 因 十 人 制 和 七 人 制 比 賽 中, 比 賽 人 數 較 少, 在 相 同 的 場 地 大 小, 比 賽 節 奏 較 快, 為 了 加 強 裁 判 員 做 正 確 的 判 斷, 特 別 是 在 重 要 的 達 陣 區 減 少 誤 判, 因 此 增 加 兩 名 巡 邊 員 在 陣 地 協 助 判 定, 一 邊 陣 地 各 一 位 表 3-3 ( 裁 判 員 巡 邊 員 及 陣 地 巡 邊 員 比 較 表 ) 賽 制 項 目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裁 判 員 1 人 1 人 1 人 巡 邊 員 2 人 2 人 2 人 陣 地 巡 邊 員 無 2 人 2 人 4. 開 球 開 球 (kick off): 是 指 由 有 權 使 比 賽 開 始 的 一 隊, 或 者 在 中 場 休 息 後 下 半 場 開 始 時, 由 另 一 隊 從 中 央 中 點 所 做 的 定 點 踢 球 表 3-4 ( 開 球 比 較 表 ) 項 目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比 賽 開 始 及 下 半 場 開 始 達 陣 後 從 新 開 球 定 點 開 球 定 點 開 球 定 點 開 球 由 被 得 分 隊 用 落 踢 由 得 分 隊 用 落 由 得 分 隊 用 落 踢 方 式 開 球 方 式 開 球 踢 方 式 開 球 25

表 3-5 ( 開 球 錯 誤 情 形 判 例 表 ) 錯 誤 情 形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未 達 十 公 尺 線 對 方 可 以 選 擇 重 新 開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球 或 中 央 線 中 點 組 成 自 由 踢 或 罰 踢 自 由 踢 司 克 蘭 並 取 得 球 權 直 接 踢 出 界 對 方 可 以 選 擇 接 受 這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踢 球 點 或 重 新 開 球 或 自 由 踢 或 罰 踢 自 由 踢 中 央 線 中 點 組 成 司 克 蘭 並 取 得 球 權 直 接 踢 至 陣 地 或 繼 續 比 賽 或 壓 地 觸 地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在 中 央 線 中 點 直 接 踢 出 死 球 線 或 重 新 開 球 或 在 中 央 自 由 踢 或 罰 踢 自 由 踢 線 中 點 組 成 司 克 蘭 並 取 得 球 權 備 註 如 開 球 到 達 10 公 尺 落 地 後 彈 回 時 比 賽 需 繼 續 5. 達 陣 後 球 門 攻 踢 在 達 陣 後 可 得 5 分, 得 分 的 一 隊 就 有 權 利 在 穿 越 達 陣 地 點 的 線 上, 用 定 踢 或 落 踢 方 式 來 攻 踢 球 門, 進 球 門 可 加 得 2 分 但 十 人 制 和 七 人 制 賽 制 中, 只 能 用 落 踢 方 式 進 行 球 門 攻 踢 十 五 人 制 達 陣 後 攻 踢 球 門, 被 得 分 方, 可 站 在 達 陣 線 後 干 擾 射 門 者, 十 人 制 和 七 人 制 皆 不 可 以 表 3-6 ( 達 陣 後 的 球 門 攻 踢 比 較 表 ) 項 目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踢 球 方 式 可 用 定 踢 或 落 踢 方 式 攻 門 只 能 用 落 踢 方 式 攻 門 只 能 用 落 踢 方 式 攻 門 26

5. 司 克 蘭 這 三 種 賽 制 規 則 皆 相 同, 但 是 人 數 上 和 戰 術 上 皆 不 同 表 3-7 ( 司 克 蘭 比 較 表 )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項 目 組 成 司 克 蘭 必 須 由 8 名 球 員 組 必 須 由 5 名 球 員 組 成, 成, 過 程 中 這 些 組 成 過 程 中 這 些 組 成 人 數 都 人 數 都 不 可 改 變, 須 不 可 改 變, 須 保 持 夾 紮 保 持 夾 紮 直 到 結 束 直 到 結 束 表 七 司 克 蘭 比 較 表 必 須 由 3 名 球 員 組 成, 過 程 中 這 些 組 成 人 數 都 不 可 改 變, 須 保 持 夾 紮 直 到 結 束 6. 罰 踢 發 生 罰 踢 時, 在 該 點 要 求 攻 踢 球 門 ( 如 進 球 門 可 得 3 分 ), 也 可 選 擇 組 成 司 克 蘭 或 將 球 踢 出 界, 而 取 得 球 權, 或 是 直 接 由 該 點 發 動 攻 擊 而 十 人 制 和 七 人 制 比 賽 中, 時 間 非 常 短 暫 節 奏 快 速, 為 求 比 賽 順 暢, 減 少 因 定 點 所 產 生 時 間 的 停 頓, 而 在 規 則 上 有 如 此 差 異 (1). 向 對 方 達 陣 線 進 攻 時, 球 不 能 向 前 傳, 只 能 傳 球 與 自 己 平 行 或 更 後 方 的 隊 友, 若 球 往 前 掉 落 地 面 (knock-on) 是 犯 規 動 作 (2). 只 有 在 球 員 抱 球 前 進 及 向 前 踢 球 的 情 況 下, 球 可 以 向 前 運 動 而 不 犯 規 (3). 在 雙 方 交 接 時, 會 自 然 形 成 一 越 位 線, 若 守 方 球 員 超 越 此 線 作 動 作, 則 會 招 致 受 罰 (4). 持 球 的 球 員 要 負 責 帶 球 前 進 (5). 被 擒 抱 (tackle) 倒 地 球 員 必 須 立 刻 放 開 手 裡 的 球, 擒 抱 別 人 的 球 員 必 須 立 刻 放 開 對 方 而 守 方 球 員 可 用 各 種 身 體 碰 撞 來 阻 止 攻 方 持 球 員 的 進 攻 (6). 若 觸 犯 前 傳 或 球 往 前 掉 落 地 面 的 動 作, 比 賽 以 鬥 牛 陣 (scrum; 如 圖 2-4 所 示 ) 開 始 (7). 球 出 界 後, 以 爭 邊 球 (line-out; 圖 2-5 圖 2-6 所 示 ) 方 式 開 始 比 賽 當 球 出 界 時, 雙 方 前 鋒 於 出 界 處 跳 接 邊 界 發 球 (8). 每 次 得 分 後 換 另 一 隊 開 球, 把 球 踢 向 對 方 進 攻 ( 七 人 制 比 賽 則 不 是 ) (9). 場 上 一 切 由 裁 判 做 主 (10). 比 賽 計 時 由 場 上 主 審 控 制 比 賽 保 持 連 續, 任 何 暫 停 都 要 用 最 快 的 方 式 繼 續 只 有 在 有 人 受 傷 才 會 有 暫 停 ( 繼 續 計 時 不 停 錶 ), 在 每 個 半 場 時 間 結 束 後, 裁 判 會 加 上 因 暫 停 用 去 的 時 間 (11). 另 有 兩 位 線 審 在 左 右 邊 線, 負 責 看 球 是 否 出 界 27

(12). 球 被 帶 入 或 踢 入 陣 後 方 之 後 被 攻 擊 方 球 員 以 身 體 帶 球 壓 地 (touch down) 可 得 5 分 這 種 得 分 方 式 叫 做 達 陣 (try) (13). 達 陣 之 後 攻 擊 方 可 以 再 射 門 一 次, 若 射 入 可 再 得 2 分 (14). 對 方 犯 規 後 的 罰 踢 可 以 直 接 射 門, 射 入 可 得 3 分 其 它 任 何 時 間 可 以 用 落 地 踢 (drop kick) 射 門, 射 入 可 得 3 分 表 3-8 ( 罰 踢 比 較 表 ) 情 況 賽 制 十 五 人 制 十 人 制 七 人 制 規 則 規 定 罰 踢 可 以 由 被 犯 規 的 任 何 球 員, 用 任 何 踢 球 方 式 執 行 罰 踢 可 以 由 被 犯 規 的 任 何 罰 踢 可 以 由 被 犯 規 球 員, 用 落 踢 球 方 式 執 行 的 任 何 球 員, 用 落 踢 球 方 式 執 行 28

圖 2-4 鬥 牛 陣 (scrum) 圖 片 來 源 : http://tw.image.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fr=yfp&ei=utf- 8&p=rugby 圖 2-5 爭 邊 球 (line-out) 圖 片 來 源 : http://tw.image.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fr=yfp&ei=utf- 8&p=rugby 29

圖 2-6 爭 邊 球 (line-out) 圖 片 來 源 : http://tw.image.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fr=yfp&ei=utf- 8&p=rugby 30

( 二 ) 球 員 的 編 制 與 位 置 功 能 1. 十 五 人 制 兩 隊 各 有 十 五 名 球 員 在 場 上, 教 練 會 依 據 每 位 球 員 的 特 性, 考 量 其 體 格 力 量 速 度 和 個 性, 決 定 各 球 員 所 負 責 的 位 置 7, 傳 統 上, 將 1 號 到 9 號 位 置 的 球 員 稱 為 前 鋒 球 員 (forward), 10 號 至 15 號 的 球 員 稱 為 後 衛 球 員 (back) 比 賽 時 間 每 個 半 場 40 分 鐘, 而 各 位 置 球 員 的 分 布 ( 如 圖 2-4-1) 及 功 能 8 如 下 : 1 號 及 3 號 正 前 鋒 (prop): 是 scrum 陣 的 主 要 支 柱, 一 般 都 由 體 重 力 量 最 突 出 者 擔 任 2 號 勾 球 前 鋒 (hooker): 負 責 將 球 由 scrum 陣 中 勾 回, 在 scrum 陣 中 發 號 司 令, 是 scrum 陣 的 指 揮 者, 須 意 志 力 與 體 力 兼 具 4 號 及 5 號 閉 鎖 前 鋒 (lock): 除 增 強 scrum 的 責 任 外, 主 要 負 責 邊 界 爭 奪 球, 一 般 由 身 材 最 高 的 球 員 負 責 6 號 及 7 號 翼 鋒 (flanker): 負 責 scrum 兩 邊 防 守, 適 合 反 應 快 與 力 量 兼 備 的 球 員 負 責 8 號 前 鋒 : 須 兼 具 優 異 的 體 格 及 力 量, 是 陣 中 的 強 力 破 壞 者 9 號 傳 鋒 (scrum half-back): 是 前 鋒 與 後 衛 的 溝 通 橋 樑, 適 合 眼 明 手 快 者 擔 任 10 號 接 鋒 (stand-off): 是 後 衛 攻 勢 的 發 動 者, 須 具 備 高 超 的 踢 球 技 巧 11 號 及 14 號 翼 衛 (wing): 由 速 度 最 快 者 負 責, 發 揮 側 邊 突 破 功 能 12 號 及 13 號 正 鋒 (center): 需 具 有 速 度 及 閃 切 技 巧, 有 良 好 的 體 格 與 突 破 力 15 號 殿 衛 (full back): 最 後 的 防 線, 接 踢 球 技 巧 要 非 常 熟 練, 並 要 有 堅 定 的 防 守 意 志 2. 十 人 制 十 人 制 可 由 5 位 forward 和 5 位 back, 或 3 位 forward 加 7 位 back 組 成 Scrum 時, 控 球 的 一 方 可 以 決 定 scrum 雙 方 各 要 多 少 人 進 去, 十 人 制 比 賽 時 間 每 個 半 場 10 分 鐘 3. 七 人 制 相 較 於 十 五 人 制, 七 人 制 球 場 上 每 隊 7 人, 每 半 場 7 分 鐘 但 場 地 和 十 五 人 制 相 同 七 人 制 的 球 員 編 制 如 下 : forward:1 號 3 號 prop, 加 上 2 號 :hooker back:4 號 scrum half 5 號 fly half 6 號 center 7 號 wing 31

四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精 神 IRB(INTERNATIONAL RUGBY BOARD, 國 際 橄 欖 球 協 會, 以 下 簡 稱 IRB) 在 橄 欖 球 憲 章 內 容 中 提 到, 橄 欖 球 孕 育 著 有 勇 氣 忠 誠 紀 律 運 動 家 風 度 以 及 團 隊 精 神 等 無 數 的 社 會 情 懷 此 外, 橄 欖 球 比 賽 是 依 照 其 規 則 的 字 面 和 條 文 的 精 神 來 進 行 的, 這 必 須 包 括 教 練 隊 長 球 員 和 裁 判 共 同 努 力 (IRB, 2007) 由 於 橄 欖 球 從 一 項 非 正 式 的 運 動 發 展 為 一 項 組 織 成 熟 規 則 及 秩 序 完 善 的 競 技 活 動, 也 是 一 項 具 有 及 高 挑 戰 性 及 刺 激 性 的 運 動 ( 洪 敦 賓,2006) 在 橄 欖 球 規 則 手 冊 中 的 開 頭 就 記 載 著 業 餘 宣 言, 說 明 橄 欖 球 比 賽 是 一 種 業 餘 的 比 賽, 不 可 經 由 參 加 比 賽 而 收 取 金 錢 或 物 資 的 報 酬 雖 然 IRB 在 1997 年 刪 除 了 業 餘 宣 言, 但 橄 欖 球 競 技 的 價 值 是 精 神 層 面 重 於 技 術 層 面, 因 此 至 今 的 橄 欖 球 比 賽 依 舊 重 視 這 項 精 神 黃 國 書 (1951) 指 出, 這 樣 的 精 神 是 由 選 手 自 己 努 力 培 養 的, 他 們 可 以 做 到 無 論 比 賽 如 何 激 烈 都 不 會 包 含 些 微 自 私 不 道 德 的 觀 念 或 感 情 的 衝 動, 僅 專 注 於 公 平 的 競 賽 進 行, 若 選 手 本 身 沒 有 極 度 的 自 制 力 來 限 制 自 己, 那 麼 要 參 加 這 種 非 常 激 烈 而 危 險 的 比 賽, 是 很 不 可 能 的 ( 引 自 陳 中 和, 2005) 當 球 員 擁 有 橄 欖 球 精 神 就 是 擁 有 正 式 比 賽 的 精 神, 無 論 比 賽 時 場 邊 是 否 有 觀 眾, 球 員 都 要 將 自 己 最 好 的 一 面 表 現 出 來, 加 上 這 是 一 種 身 體 接 觸 頻 繁 的 運 動, 不 管 裁 判 如 何 判 決, 選 手 都 需 絕 對 服 從, 縱 使 誤 判 也 要 服 從, 然 而 擁 有 這 樣 信 賴 裁 判 的 態 度 才 能 建 立 正 式 比 賽 的 精 神, 也 因 此 橄 欖 球 譽 有 紳 士 運 動 的 稱 號 ( 日 比 野 弘,1995 宋 志 楓 譯 ) 在 橄 欖 球 的 規 則 中 明 訂 : 不 能 將 球 往 前 傳, 因 此 球 員 要 發 揮 團 隊 精 神, 必 須 從 自 己 後 方 的 隊 友 中 選 擇 最 好 位 置 的 人 將 球 傳 給 他, 如 此 一 來 球 隊 就 可 以 繼 續 前 進 不 僅 如 此, 球 隊 中 流 傳 著 一 句 話 all for one, one for all. 意 思 即 為 全 體 球 員 為 一 名 球 員 尋 求 生 路, 而 這 名 球 員 也 盡 心 盡 力 的 為 球 隊 達 成 任 務 ( 日 比 野 弘,1995 宋 志 楓 譯 ) 集 合 眾 人 的 力 量 以 掌 握 勝 算, 而 所 有 的 球 員 們 都 要 為 球 隊 盡 心 盡 力, 這 樣 的 自 我 犧 牲 精 神 就 是 橄 欖 球 的 一 大 特 徵 ( 陳 良 乾,2001) 也 認 為, 橄 欖 球 是 一 種 能 充 分 表 現 男 子 氣 概 的 運 動, 選 手 必 須 擁 有 強 健 的 體 魄, 更 需 要 藉 由 每 位 球 員 團 隊 合 作 的 默 契 高 度 互 助 與 無 間 的 配 合, 以 及 具 有 適 時 自 我 犧 牲 奉 獻 的 精 神 來 達 成 球 隊 的 目 標, 以 個 人 意 志 力 及 能 力 充 分 發 揮 造 就 團 隊 的 成 功 除 上 述 的 三 大 精 神 ( 業 餘 精 神 正 式 比 賽 精 神 及 自 我 犧 牲 精 神 ) 外, 橄 欖 球 還 有 一 項 無 邊 線 精 神, 所 謂 無 邊 線 是 指 比 賽 結 束 的 意 思 ( 日 比 野 弘,1995 宋 志 楓 譯 ) 無 論 比 賽 時 球 場 上 怎 麼 廝 殺, 一 旦 聽 到 裁 判 鳴 笛 比 賽 結 束, 雙 方 之 間 的 藩 籬 即 刻 撤 除, 大 家 又 成 為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同 好 在 南 非 的 橄 欖 球 史 中, 曾 出 現 長 期 對 戰 ( 波 爾 戰 爭 ;1899-1902 英 國 人 與 波 爾 人 的 戰 爭 ) 的 雙 方 軍 隊, 為 了 橄 欖 球 賽 而 暫 停 對 戰 的 事 件, 可 見 歐 洲 人 對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狂 熱, 也 讓 人 感 受 到 橄 欖 球 運 動 中 不 分 敵 我 的 超 然 精 神 ( 李 鎰 蔡,1997; 引 自 陳 良 乾,2001) 32

綜 合 上 述 的 四 項 精 神 : 業 餘 精 神 正 式 比 賽 精 神 自 我 犧 牲 精 神 無 邊 線 精 神, 即 為 橄 欖 球 的 四 大 精 神 ( 陳 中 和,2005) 認 為, 儘 管 橄 欖 球 運 動 在 我 國 以 推 展 近 百 年 的 歷 史, 球 隊 實 力 無 法 在 國 際 賽 與 列 強 抗 衡, 但 因 注 重 團 結 合 作 及 傳 統 倫 理 的 特 殊 精 神, 以 及 追 求 勇 敢 積 極 服 從 注 重 高 尚 品 德 與 體 能 的 真 諦, 至 今 仍 是 其 他 項 目 運 動 員 的 楷 模 五 小 結 本 研 究 所 提 之 橄 欖 球 (Rugby) 為 英 式 橄 欖 球, 與 美 式 橄 欖 球 (American Football) 不 同, 二 者 間 之 差 別 在 於 有 無 穿 著 護 具 和 規 則 與 人 數, 而 本 研 究 之 橄 欖 球 是 球 員 並 未 穿 護 具 而 進 行 比 賽 且 是 一 項 身 體 接 觸 頻 繁 又 強 烈 的 運 動, 任 何 涉 及 身 體 接 觸 的 運 動 都 有 暗 藏 著 危 險 性, 所 以 參 加 比 賽 的 球 員 必 須 了 解 規 則 並 服 從 判 決 且 需 培 養 純 熟 的 技 術 與 技 巧, 強 化 身 體 素 質, 才 能 在 球 場 上 正 確 無 誤 的 比 賽, 以 確 保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安 全 因 橄 欖 球 比 賽 時 間 長 達 80 分 鐘 ( 上 下 半 場 各 40 分 鐘 ), 除 了 有 球 員 受 傷 時 間 會 暫 停 外, 並 不 有 任 何 暫 停, 所 以 參 與 比 賽 的 球 員 需 具 備 能 持 續 劇 烈 運 動 ( 如 : 忍 耐 強 烈 的 衝 撞 力, 並 且 要 打 完 全 程 比 賽 的 速 度 和 耐 力 ) 的 超 強 體 力, 因 此 球 員 在 體 力 上 的 訓 練 是 很 重 要 的 此 外,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球 員 還 需 具 備 運 動 家 精 神 及 四 大 精 神, 一 次 的 失 敗 絕 非 永 遠 的 失 敗, 勇 敢 迎 接 下 次 的 挑 戰 才 是 橄 欖 球 員 應 該 有 的 精 神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項 需 要 長 時 間 的 參 與 訓 練, 以 累 積 技 巧 技 術 知 識 及 經 驗 的 運 動, 而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人 就 是 認 真 參 與 的 活 動 總 結 上 述, 本 研 究 主 要 了 解 橄 欖 球 員 的 參 與 動 機 和 球 員 對 球 場 的 滿 意 度 情 形, 以 橄 欖 球 球 員 為 研 究 對 象, 最 後 探 討 橄 欖 球 球 員 的 參 與 動 機 與 球 場 滿 意 度 為 何 33

第 四 節 總 結 本 研 究 之 橄 欖 球 是 一 項 身 體 接 觸 頻 繁 的 運 動, 任 何 涉 及 身 體 接 觸 的 運 動 都 有 潛 在 的 危 險 性, 所 以 球 員 參 加 比 賽 必 須 符 合 規 則 且 需 培 養 純 熟 的 技 巧 與 技 術, 才 能 在 球 場 上 正 確 無 誤 的 比 賽, 以 確 保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安 全 再 者, 因 橄 欖 球 比 賽 時 間 長 達 80 分 鐘 ( 上 下 半 場 各 40 分 鐘 ), 參 與 比 賽 的 球 員 需 具 備 能 持 續 劇 烈 運 動 ( 如 : 忍 耐 強 烈 的 衝 撞 力, 並 且 要 打 完 全 程 比 賽 的 速 度 與 耐 力 ) 的 超 強 體 力, 因 此 球 員 在 體 力 上 的 訓 練 是 很 重 要 的 此 外, 橄 欖 球 在 台 灣 並 不 盛 行 又 是 涉 及 身 體 接 觸 的 運 動, 始 終 還 是 有 一 群 熱 愛 橄 欖 球 的 人 場 地 環 境 與 設 施 的 好 壞, 對 於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者 是 影 響 相 當 大 的 本 文 要 了 解 橄 欖 球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橄 欖 球 球 員 的 參 與 橄 欖 球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和 現 況, 也 要 探 討 橄 欖 球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對 橄 欖 球 球 員 的 參 與 橄 欖 球 休 閒 運 動 的 動 機 和 現 況 之 影 響, 還 有 橄 欖 球 員 對 欖 球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滿 意 程 度 為 何 34

第 參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目 的, 選 擇 適 當 的 研 究 方 法 乃 是 必 要 步 驟 本 研 究 以 問 卷 調 查 瞭 解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現 況 對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橄 欖 球 員 影 響 之 研 究, 本 章 主 要 內 容 分 為 :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 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 ;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 ; 第 四 節 研 究 設 計 ; 第 五 節 研 究 工 具 ;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各 項 主 體 內 容 分 析 如 下 :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以 到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橄 欖 球 員, 探 討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對 參 與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及 參 與 現 況 及 滿 意 度 之 影 響, 分 析 橄 欖 球 員 的 參 與 橄 欖 球 休 閒 運 動 現 況 與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對 參 與 休 閒 運 動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及 參 與 現 況 及 滿 意 度 之 影 響 台 灣 橄 欖 球 場 地 滿 意 度 球 員 基 本 資 料 (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多 久 平 均 多 久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 相 關 分 析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 35

第 二 節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在 確 定 主 題 後, 經 相 關 文 獻 收 集 及 回 顧 後, 依 研 究 目 的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編 制 問 卷, 實 施 橄 欖 球 員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再 將 所 得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討 論,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研 究 流 程 如 ( 圖 3-2 研 究 流 程 ) 所 示 確 定 研 究 主 體 與 範 圍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及 探 討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與 研 究 假 設 問 卷 設 計 與 編 制 完 成 研 究 計 畫 與 審 查 問 卷 調 查 及 回 收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圖 3-2( 研 究 流 程 圖 ) 36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由 於 橄 欖 球 活 動, 在 台 灣 並 不 盛 行, 研 究 對 象 ( 橄 欖 球 球 員 ) 之 人 數 不 多 本 研 究 針 對 全 國 有 附 設 橄 欖 球 隊 之 高 中 ( 長 榮 高 中 建 國 中 學 淡 江 高 中 八 斗 高 中 等 ) 及 大 專 院 校 ( 台 北 體 院 台 灣 體 院 輔 仁 大 學 台 灣 大 學 等 ), 並 加 上 上 述 之 橄 欖 球 校 友 ( 八 斗 高 中 建 國 中 學 輔 仁 大 學 淡 江 高 中 等 ) 與 橄 欖 球 俱 樂 部 ( 巨 人 長 青 長 城 無 惑 等 ) 等 團 體, 針 對 一 群 熱 愛 橄 欖 球 員, 在 假 日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為 主, 並 球 齡 至 少 三 年 以 上 的 球 員 37

第 四 節 研 究 設 計 一 研 究 地 點 本 研 究 以 橄 欖 球 場 地 ( 台 北 市 百 齡 球 場 ) ( 台 南 市 永 華 橄 欖 球 場 ) 為 主 二 研 究 對 象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人 士 三 抽 樣 方 法 及 樣 本 數 本 研 究 採 取 隨 機 抽 樣 法, 以 假 日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者 個 別 進 行 調 查 而 在 發 放 問 卷 時, 訪 員 必 須 詢 問 參 與 橄 欖 球 休 閒 運 動 者 是 否 已 填 過 此 問 卷, 已 排 出 重 複 寫 過 問 卷 人 員 本 研 究 自 2014 年 元 月 開 始 實 施 問 卷 調 查, 針 對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者 發 放 問 卷, 並 篩 選 填 答 不 完 整 及 填 答 錯 誤 等 無 效 問 卷 38

第 五 節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首 先 先 調 查 及 收 集 球 場 整 體 環 境 與 設 施, 再 採 問 卷 調 查 模 式 來 收 集 資 料, 問 卷 主 要 分 為 三 個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第 二 部 分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動 機 ; 第 三 部 分 橄 欖 球 員 對 橄 欖 球 環 境 設 施 現 況 之 滿 意 度 調 查 情 形 一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包 括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的 時 間 有 多 久 參 與 橄 欖 球 狀 況 二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動 機 : 本 量 表 採 李 克 特 Likert 五 分 量 表, 從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沒 意 見 不 同 意 及 非 常 不 同 意 分 別 給 予 5 4 3 2 及 1 的 分 數 全 部 題 項 採 正 向 題 及 封 閉 式 問 答, 量 表 各 題 項 之 得 分 相 加 可 得 知, 選 擇 因 素 量 表 的 分 數,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顧 客 選 擇 因 素 的 程 度 越 高 Greenwell 等 (2002) 指 出 該 構 面 具 有 良 好 內 容 效 度 (content validity) 及 內 部 一 致 性 (Cronbach s α 介 於.79~.90) 參 與 者 對 球 場 滿 意 度 調 查 三 橄 欖 球 員 對 橄 欖 球 環 境 設 施 現 況 之 滿 意 度 調 查 情 形 此 部 分 之 設 計 主 要 瞭 解 橄 欖 球 參 與 者, 因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施 現 況 介 入, 對 參 與 動 機 和 參 與 現 況 的 影 響 39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針 對 問 卷 調 查 後 之 資 料 經 由 整 理 並 編 碼 後, 採 spss(statistical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18.0 中 文 套 裝 軟 體, 對 本 研 究 進 行 分 析 及 驗 證, 使 用 之 統 計 方 法 如 下 所 示 : 一 描 述 性 統 計 針 對 問 卷 中 的 問 項, 利 用 次 數 分 配 百 分 比 平 均 數 及 排 序 來 描 述 所 調 查 樣 本 集 中 或 分 散 的 狀 況 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主 要 為 檢 定 獨 立 群 體 之 期 望 值 是 否 相 等 的 一 種 方 法, 於 本 研 究 中 可 了 解 不 同 橄 欖 球 環 境 設 施 對 休 閒 運 動 特 性 是 否 有 顯 著 差 三 相 關 分 析 (Correlation Analysis) 相 關 分 析 探 討 的 是 二 個 變 數 之 間 的 關 連 程 度 ( 蕭 文 龍,2007), 本 研 究 以 Pearson 相 關 分 析 的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了 解 參 與 動 機 特 性 各 變 項 因 素 及 球 場 環 境 現 況 滿 意 度 各 變 項 因 素 間 之 關 係 積 差 相 關 之 相 關 係 數 值 越 接 近 正 負 1 時, 表 示 變 項 之 關 連 情 形 越 明 顯, 而 相 關 係 數 ( 絕 對 值 ) 為 1 時, 表 示 兩 變 項 間 完 全 相 關 ; 相 關 係 數 ( 絕 對 值 ) 介 於 0.70~0.99 之 間 為 高 度 相 關 ; 相 關 係 數 ( 絕 對 值 ) 介 於 0.40~0.69 之 間 為 中 度 相 關 ; 介 於 0.10~0.39 之 間 為 低 度 相 關 ;0.10 以 下 則 為 微 弱 或 無 相 關 ( 邱 皓 政, 2006) 而 相 關 係 數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的 判 讀 依 據 有 大 小 與 方 向 二 種 特 性 ( 蕭 文 龍,2007): 1. 相 關 係 數 的 大 小 (magnitude) 表 示 二 個 變 數 之 間, 相 關 程 度 的 強 弱, 相 關 係 數 的 絕 對 值 越 大, 代 表 相 關 程 度 越 強, 相 反 的, 相 關 係 數 的 絕 對 值 越 小, 代 表 相 關 程 度 越 弱, 若 是 相 關 係 數 的 值 為 0, 代 表 零 相 關, 也 就 是 沒 有 相 關 2. 相 關 係 數 的 方 向 (direction) 表 示 二 個 變 數 之 間, 是 正 相 關, 還 是 負 相 關, 相 關 係 數 是 正 值, 代 表 二 個 變 數 中 的 一 個 變 數 增 加 時, 另 一 個 變 數 也 會 增 加, 相 關 係 數 是 負 值, 代 表 二 個 變 數 中 的 一 個 變 數 增 加 時, 另 一 個 變 數 就 會 減 少, 反 之 亦 然 40

第 肆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受 訪 球 員 基 本 資 料 分 析 受 訪 球 員 基 本 資 料 包 含 :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球 齡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等 問 題, 詳 細 分 析 內 容 如 下 : 一 年 齡 受 訪 球 員 的 年 齡 分 布, 從 表 (4-1) 分 析 出 20 歲 ( 含 ) 以 下 的 有 83 位, 佔 全 部 的 44.1%,21-30 歲 之 球 員 有 91 位, 佔 全 部 的 48.4%,31-40 歲 者 有 14 位, 佔 全 部 的 7.4%, 球 員 為 41-50 歲 有 1 位, 佔 全 部 受 訪 球 員 的 0%,51 歲 ( 含 ) 以 上 者 有 0 位, 佔 全 部 的 0% 由 此 可 知, 受 訪 球 員 之 年 齡 21-30 歲 以 多 於 其 他 年 齡, 而 以 20 歲 ( 含 ) 以 下 之 受 訪 球 員 人 數 次 之 表 4-1( 參 與 者 在 年 齡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 年 齡 人 數 百 分 比 (%) 21-30 歲 91 48.4% 20 歲 ( 含 ) 以 下 83 44.1% 31-40 歲 14 6.9% 41-50 歲 1 0.5% 51 歲 ( 含 ) 以 上 0 0% 總 和 188 100% 二 教 育 程 度 受 訪 者 教 育 程 度 分 布, 從 ( 表 4-2) 分 析 出 受 訪 球 員 之 教 育 程 度 為 國 中 ( 含 ) 以 下 者 有 0 位, 佔 全 部 的 0%, 高 中 ( 職 ) 之 受 訪 球 員 有 66 位, 佔 全 部 的 35.1%, 受 訪 球 員 為 大 學 ( 專 科 ) 者 有 104 位, 佔 全 部 的 55.3%, 研 究 所 ( 含 ) 以 上 者 有 18 位, 佔 全 部 的 9.5% 受 訪 球 員 以 大 學 ( 專 科 ) 者 所 佔 比 例 半 數 以 上, 其 次 為 高 中 ( 職 ) 之 受 訪 球 員 表 4-2( 參 與 者 在 教 育 程 度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 教 育 程 度 人 數 百 分 比 (%) 大 學 ( 專 科 ) 高 中 ( 職 ) 104 66 55.3% 35.2% 研 究 所 18 9.5% 初 中 國 中 0 0% 總 和 188 100% 41

三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球 齡 受 訪 球 員 之 球 齡 分 布, 從 ( 表 4-3) 分 析 出 超 過 1 年 -3 年 ( 含 ) 者 有 0 位, 佔 全 部 的 0%, 為 超 過 3 年 -5 年 ( 含 ) 者 有 40 位, 佔 21.2%, 受 訪 球 員 為 超 過 5 年 -7 年 ( 含 ) 有 46 位, 佔 全 部 比 例 的 24.4%, 具 有 超 過 7 年 球 齡 之 受 訪 球 員 有 102 位, 在 全 部 比 例 中 佔 54.2% 由 此 可 知, 受 訪 球 員 之 球 齡 以 超 過 7 年 以 上 居 多, 超 過 3 年 -5 年 ( 含 )(24.4%) 超 過 3 年 -5 年 ( 含 )(21.2%) 者 次 之 表 4-3( 參 與 者 在 球 齡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 球 齡 人 數 百 分 比 (%) 超 過 7 年 102 54.2% 5 年 -7 年 ( 含 ) 46 24.4% 3 年 -5 年 ( 含 ) 40 21.2% 1 年 -3 年 ( 含 ) 0 0% 總 和 188 100% 四 平 均 多 久 一 次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受 訪 球 員 多 久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運 動, 從 ( 表 4-4) 分 析 出 每 天 從 事 者 有 90 人, 佔 全 部 比 例 的 47.8%,2-3 天 者 有 36 位, 佔 11.0%, 受 訪 球 員 為 每 週 從 事 的 有 52 位, 佔 全 部 的 27.6%, 每 2 週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運 動 之 受 訪 球 員 有 10 位, 佔 5.3%, 不 定 期 從 事 的 有 0 位, 佔 全 部 的 0% 受 訪 球 員 中 以 每 天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者 較 多, 每 週 從 事 一 次 者 次 之 表 4-4( 參 與 者 受 試 者 在 多 久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運 動 方 面 人 數 的 分 布 情 形 ) 多 久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人 數 百 分 比 (%) 每 天 90 47.8% 每 週 52 27.6% 2-3 天 36 11% 每 2 週 10 5.3% 總 和 188 100% 42

五 總 結 從 表 (4-5) 用 描 述 統 計 顯 示 出 基 本 資 料 各 層 級 分 布, 可 以 看 出 年 齡 在 20( 含 ) 以 下 與 21-30 歲 之 球 員 最 多 人, 教 育 程 度 在 高 中 與 大 學 最 多 人,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在 七 年 以 上 與 5-7 年 的 選 手 最 多,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頻 率 以 每 天 和 每 週 的 人 占 最 多 表 4-5( 參 與 者 基 本 資 料 總 表 ) 因 素 內 容 個 數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年 齡 188 4 1 1.64.635 教 育 程 度 188 4.00 2.00 2.7447.61940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多 188 4.00 2.00 3.3298.80624 久 多 久 從 事 一 次 橄 欖 球 運 動 188 4.00 1.00 1.5106.88656 43

第 二 節 參 與 動 機 與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分 析 因 素 本 研 究 針 對 問 卷 內 容 中 之 參 與 動 機 及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二 部 分 進 行 信 度 分 析, 藉 此 量 測 其 問 項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由 表 4-2-1 可 得 之, 參 與 動 機 之 Cronbach s α 係 數 為 0.970, 標 準 化 Cronbach s α 係 數 為 0.974, 而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之 Cronbach s α 係 數 為 0.932, 標 準 化 Cronbach s α 係 數 為 0.935, 皆 高 於 標 準 值 0.7, 且 Cronbach s α 係 數 越 高, 表 示 問 項 項 目 的 內 部 一 致 性 越 高, 因 此 本 研 究 中 參 與 動 機 及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在 信 度 分 析 中 皆 為 高 信 度 係 數, 具 有 良 好 信 度 表 4-6( 參 與 動 機 及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 量 表 信 度 分 析 摘 要 表 ) 因 素 名 稱 Cronbach s α 標 準 化 Cronbach s α 參 與 動 機.970.974 球 場 環 境 滿 意 度 情 形.932.935 一 因 素 分 析 ( 一 ) 參 與 動 機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針 對 認 真 休 閒 特 質 16 個 問 項 進 行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前, 先 行 分 析 其 取 樣 適 切 性 ( 如 表 4-7 所 示 ), 結 果 顯 示 KMO 值 達 0.960, 且 Bartlett 球 形 檢 定 達 顯 著 性 (P<0.0001), 表 示 參 與 動 機 之 因 素 分 析 適 合 性 為 極 佳, 適 用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經 由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後, 萃 取 出 4 個 因 素 構 面, 其 特 徵 值 分 別 為 : 24.534 2.573 1.788 1.432,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65.192%, 可 得 知 整 體 因 素 模 式 的 適 配 程 度 與 解 釋 力 良 好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認 真 休 閒 特 質 54 個 問 項, 經 分 析 所 得 之 八 個 因 素 構 面, 以 因 素 負 荷 量 絕 對 值 大 於 0.3 做 為 選 取 因 素 變 數, 依 據 構 面 之 性 質 加 以 命 名, 說 明 如 下 ( 如 表 4-7 所 示 ): 表 4-7( 參 與 動 機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 題 號 問 項 內 容 Fac.1 Fac.2 Fac.3 Fac.4 1 打 橄 欖 球 為 了 維 持 或 增 進 體 能 0.705 0.140 0.070 0.196 2 打 橄 欖 球 為 了 維 持 或 增 進 鍛 鍊 身 體 0.663 0.307-0.053 0.247 3 打 橄 欖 球 為 了 讓 筋 骨 流 汗 增 進 健 康 0.638 0.147 0.316-0.012 打 橄 欖 球 讓 我 獲 得 更 多 橄 欖 球 的 球 技 和 經 4 驗 0.637 0.182 0.359 0.155 5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可 以 鬆 弛 身 心 紓 解 壓 力 0.220 0.689 0.139 0.214 從 事 橄 欖 球 運 動 可 以 使 我 降 低 焦 慮 放 鬆 6 心 情 0.323 0.676 0.035 0.300 7 打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興 趣 0.394 0.640 0.145 0.053 在 橄 欖 球 活 動 中 可 以 使 我 得 到 自 信 心 成 8 就 0.252 0.614 0.271 0.008 9 同 伴 邀 約 打 橄 欖 球 0.189 0.045 0.677 0.334 10 打 橄 欖 球 可 以 使 我 認 識 更 多 朋 友 0.390 0.168 0.627 0.014 44

11 打 橄 欖 球 可 以 使 我 擴 展 人 際 關 係 0.375 0.235 0.593 0.178 球 場 草 地 的 品 質, 而 影 響 我 對 橄 欖 球 的 投 12 入 0.346 0.156 0.254 0.596 球 場 的 環 境 設 備 好 壞, 而 決 定 了 我 的 投 入 13 程 度 0.113 0.366 0.349 0.507 14 球 場 交 通 方 便 性, 會 影 響 我 前 來 打 橄 欖 球 0.419 0.381 0.278 0.492 15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備 對 我 而 言 非 常 舒 適 0.443 0.274 0.298 0.479 參 與 橄 欖 球 運 動 是 因 為 橄 欖 球 場 環 境 設 備 16 舒 適 完 善 0.171 0.384 0.259 0.457 Fac.1: 心 理 層 面 Fac.2: 人 際 關 係 Fac.3: 健 康 適 能 Fac.4: 環 境 設 備 ( 二 )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針 對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20 個 問 項 進 行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前, 先 行 分 析 其 取 樣 適 切 性 ( 如 表 4-8 所 示 ), 結 果 顯 示 KMO 值 達 0.895, 且 Bartlett 球 形 檢 定 達 顯 著 性 (P<0.0001), 表 示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之 因 素 分 析 適 合 性 為 極 佳, 因 此 適 用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經 由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後, 萃 取 出 四 個 因 素 構 面, 其 特 徵 值 分 別 為 : 10.715 2.147 1.813 1.672,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66.985%, 可 得 知 整 體 因 素 模 式 的 適 配 程 度 與 解 釋 力 良 好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分 20 個 問 項, 經 分 析 所 得 之 七 個 因 素 構 面, 且 因 素 負 荷 量 絕 對 值 皆 大 於 0.4, 符 合 Hair(1998) 之 因 素 負 荷 顯 著 性 準 則, 接 著 依 據 構 面 之 性 質 加 以 命 名, 說 明 如 下 ( 如 表 4-8 所 示 ) 表 4-8( 球 場 滿 意 度 情 形 之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 題 號 問 項 內 容 Fac.1 Fac.2 Fac.3 Fac.4 1 場 邊 有 附 設 停 車 場 0.825 0.163 0.096 0.217 2 橄 欖 球 場 的 停 車 場 設 置 0.807 0.178 0.113 0.243 3 橄 欖 球 場 的 停 車 場 規 劃 0.775 0.192 0.111 0.303 4 橄 欖 球 場 的 位 置 交 通 便 利 性 0.766 0.136 0.182 0.232 5 橄 欖 球 場 的 位 置 周 邊 交 通 規 劃 0.660 0.495 0.109 0.093 6 橄 欖 球 場 的 球 員 休 息 區 舒 適 度 0.129 0.746 0.003 0.228 7 橄 欖 球 場 的 球 員 休 息 區 環 境 清 潔 0.142 0.719 0.162 0.287 8 橄 欖 球 場 的 觀 眾 席 環 境 清 潔 0.147 0.661 0.350 0.153 9 對 橄 欖 球 場 的 觀 眾 席 舒 適 度 0.397 0.657 0.174-0.097 10 橄 欖 球 場 的 整 體 舒 適 度 0.537 0.608 0.132-0.040 11 橄 欖 球 場 的 整 體 環 境 清 潔 0.224 0.600 0.051 0.365 12 橄 欖 球 場 的 草 地 排 水 系 統 0.207 0.051 0.778 0.114 13 橄 欖 球 場 的 土 壤 品 質 情 況 -0.010 0.300 0.655 0.070 14 橄 欖 球 場 的 草 地 維 護 感 到 0.302 0.180 0.638 0.095 15 橄 欖 球 場 的 草 地 品 質 感 到 0.183 0.092 0.579 0.360 16 場 邊 有 附 設 衛 浴 或 更 衣 室 設 備 0.171 0.084 0.259 0. 741 17 場 邊 有 附 設 醫 療 設 備 0.199 0.095 0.228 0. 697 18 場 邊 有 附 設 照 明 設 備 0.290 0.008 0.140 0. 646 19 場 邊 觀 眾 席 設 置 0.122 0.227-0. 568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