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
声 明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总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来 源 包 括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发 行 股 数,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数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合 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 股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8,000 万 股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及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来 源 包 括 两 部 分 :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之 和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合 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8,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本 公 司 股 东 有 关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及 锁 定 承 诺 如 下 : ( 一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本 人 在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间 届 满 后,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若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 如 该 日 不 是 交 易 日, 则 该 日 后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公 司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则 为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用 于 比 较 的 发 行 价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将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不 因 不 再 作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职 务 变 更 或 离 职 而 免 除 上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义 务 ( 二 ) 本 公 司 股 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沈 阳 嘉 和 创 投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1-1-4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 三 )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徐 凤 芹 彭 刚 高 峨 马 凤 明 张 少 尧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本 人 在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间 届 满 后,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徐 凤 芹 彭 刚 高 峨 张 少 尧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 如 该 日 不 是 交 易 日, 则 该 日 后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公 司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则 为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用 于 比 较 的 发 行 价 ), 本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将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承 诺 不 因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而 免 除 上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义 务 ( 四 ) 杨 宇 春 等 其 他 18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二 关 于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股 价 的 稳 定,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订 <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 的 议 案 ( 以 下 简 称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1-1-5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在 发 行 人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时, 本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要 求, 依 法 履 行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将 根 据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相 关 要 求, 切 实 履 行 该 预 案 所 述 职 责, 并 通 过 该 预 案 所 述 的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确 保 该 预 案 的 实 施, 以 维 护 发 行 人 股 价 稳 定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三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和 减 持 意 向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刘 继 东 桐 实 投 资 LAV,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一 定 期 间 内 的 持 股 意 向 和 减 持 意 向 作 出 承 诺 具 体 承 诺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四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若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采 取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回 购 赔 偿 等 措 施 维 护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具 体 承 诺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三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五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将 严 格 履 行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过 程 中 所 作 出 的 各 项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积 极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并 就 此 出 具 了 相 关 承 诺, 具 体 承 诺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七 )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1-1-6
六 发 行 人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和 主 承 销 商 发 行 人 律 师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分 别 就 各 自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过 程 中 应 当 承 担 的 责 任 作 出 承 诺 具 体 承 诺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 三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七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而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开 始 实 施 至 达 产 并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上 述 期 间 内,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将 在 短 期 内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拟 通 过 加 强 市 场 营 销 拓 展 力 度, 尽 量 缩 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收 益 实 现 的 时 间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快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申 报 力 度, 尽 快 实 现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化 推 广 此 外, 公 司 还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重 视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回 报, 强 化 投 资 回 报 机 制 等 措 施, 提 升 资 产 质 量 和 盈 利 能 力, 以 填 补 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被 摊 薄 的 股 东 回 报 八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九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2 年 2 月 21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上 市 后 适 用 ), 并 经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修 订,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1-1-7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现 金 分 红 优 先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一 般 按 照 年 度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3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条 件 公 司 在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实 施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结 合 方 案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中 对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权 益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制 定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2-2014 年 度 ) ( 以 下 简 称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并 已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修 改 <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2-2014)> 的 议 案, 实 施 期 间 变 更 为 2013-2015 年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对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做 了 相 应 修 改, 并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有 关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实 1-1-8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十 保 荐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在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未 出 现 其 他 不 利 于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突 发 事 件, 以 及 未 发 生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 七 ) 影 响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因 素 分 析 请 投 资 者 对 上 述 重 大 事 项 予 以 特 别 关 注, 并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全 文 1-1-9
目 录 声 明...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 发 行 人 声 明...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4 第 一 节 释 义...13 第 二 节 概 览...17 一 发 行 人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简 要 情 况... 17 二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述... 17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19 四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20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1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21 二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具 体 方 案... 21 三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22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机 构 及 人 员 之 间 的 利 益 关 系... 23 五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24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25 一 药 品 降 价 风 险... 25 二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导 致 的 营 业 利 润 大 幅 下 降 风 险... 26 三 成 本 上 升 导 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下 降 风 险... 27 四 资 产 负 债 率 上 升 幅 度 较 大 的 风 险... 27 五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全 部 投 产 前 生 产 备 货 不 足 风 险... 28 六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29 七 主 要 产 品 被 仿 制 或 新 产 品 替 代 风 险... 29 八 新 药 研 发 和 审 批 风 险... 29 九 市 场 推 广 风 险... 30 十 GMP 认 证 及 相 关 资 质 续 期 风 险... 30 十 一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31 十 二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31 十 三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31 十 四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的 坏 账 损 失 风 险... 32 十 五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33 十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33 十 七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33 十 八 环 保 标 准 提 高 风 险... 33 十 九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3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5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35 1-1-10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35 三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36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36 五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39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42 七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如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45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45 九 发 行 人 股 东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46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56 一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56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及 竞 争 状 况... 73 三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96 四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100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03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与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的 资 质... 108 七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111 八 发 行 人 与 其 他 单 位 合 作 研 发 情 况... 112 九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115 十 境 外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116 十 一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 117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123 一 同 业 竞 争... 123 二 关 联 交 易... 124 三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执 行 情 况... 130 四 发 行 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130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131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要 情 况... 131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136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136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及 兼 职 情 况... 137 五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协 议 及 履 行 情 况... 138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138 七 公 司 有 关 内 部 控 制 机 构 设 置 及 履 职 情 况... 139 八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评 估 意 见... 140 九 公 司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141 十 公 司 资 金 被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142 十 一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142 十 二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相 关 措 施... 144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148 1-1-11
一 简 要 财 务 报 表... 148 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152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及 相 关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152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54 五 主 要 税 项 情 况... 168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169 七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169 八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171 九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172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191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及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213 十 二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218 十 三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218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19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225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225 二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26 三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237 四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241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运 营 成 果 的 综 合 影 响... 243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246 一 重 大 合 同... 246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248 三 其 他 事 项... 248 四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249 第 十 二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250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250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251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252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253 五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254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 255 第 十 三 节 备 查 文 件...256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256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电 话 联 系 人 和 时 间... 256 1-1-12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1 一 般 词 语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指 兴 齐 眼 药 兴 齐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兴 齐 有 限 指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刘 继 东 先 生 沈 阳 兴 齐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曾 用 名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桐 实 投 资 指 发 行 人 法 人 股 东 之 一,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 LAV 指 发 行 人 法 人 股 东 之 一,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嘉 和 创 投 指 发 行 人 法 人 股 东 之 一, 沈 阳 嘉 和 创 投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盛 京 制 药 指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辽 宁 盛 京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康 辉 瑞 宝 指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美 国 爱 尔 康 指 Alcon Laboratories, Inc. 日 本 参 天 指 日 本 参 天 制 药 株 式 会 社 美 国 博 士 伦 公 司 指 Bausch&Lomb Inc. 诺 华 公 司 指 Novartis AG IMS 数 据 指 IMS Health( 艾 美 仕 市 场 研 究 公 司 ) 给 出 的 数 据 的 简 称 艾 美 仕 市 场 研 究 公 司 为 医 药 健 康 产 业 提 供 专 业 信 息 和 战 略 咨 询 服 务 的 公 司, 是 制 药 和 保 健 行 业 的 市 场 情 报 资 源 提 供 商 IMS 报 告 指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国 家 药 监 局 指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工 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指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辽 宁 药 监 局 指 辽 宁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人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指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立 信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指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由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转 制 设 立 而 来 竞 天 公 诚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银 信 评 估 指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曾 用 名 上 海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眼 科 指 中 山 大 学 中 山 眼 科 中 心 药 大 制 剂 指 沈 阳 药 大 制 剂 新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拜 耳 指 拜 耳 技 术 工 程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指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1-1-13
董 事 会 指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最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本 次 发 行 指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的 行 为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2 专 业 词 语 处 方 药 指 必 须 凭 执 业 医 师 或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处 方 才 可 调 配 购 买 和 使 用 的 药 品 OTC 指 Over The Counter, 非 处 方 药, 患 者 可 以 自 行 购 买 使 用 并 能 保 证 安 全 的 药 品, 经 国 家 批 准, 这 类 药 品 消 费 者 不 需 医 生 处 方, 按 药 品 说 明 书 即 可 自 行 判 断 使 用 专 利 药 指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专 利 有 效 期 限 内 享 有 独 占 性 权 利 的 药 品 非 专 利 药 指 又 称 通 用 名 药, 指 专 利 保 护 过 期 的 药 品 非 专 利 药 创 新 仿 制 新 药 仿 制 药 商 品 名 通 用 名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佳 名 滴 眼 液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广 泛 应 用 于 发 达 国 家 医 药 行 业 的 一 种 研 发 模 式, 针 对 专 利 保 护 到 期 的 专 利 药,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突 破 原 有 专 利 药 生 产 技 术 壁 垒,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完 成 仿 制 区 别 于 针 对 成 熟 产 品 进 行 的 简 单 仿 制, 该 模 式 技 术 要 求 较 高, 能 够 实 现 较 高 收 益 水 平 未 曾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药 品 对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药 品 注 册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的 程 序 申 报 但 是 对 于 改 变 剂 型 但 不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以 及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注 册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后 不 发 给 新 药 证 书 仿 制 药 申 请 是 指 生 产 国 家 药 监 局 已 批 准 上 市 的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由 该 注 册 申 请 而 获 得 批 准 的 药 品 是 仿 制 药 药 品 生 产 厂 商 自 己 确 定, 经 国 家 药 监 局 核 准 的 产 品 名 称, 以 区 别 于 其 他 厂 家 生 产 的 药 品 中 国 药 典 委 员 会 按 照 中 国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命 名 原 则 制 定 的 药 品 名 称 商 品 名 为 迪 可 罗,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的 眼 科 药 物 商 品 名 为 迪 友,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的 眼 科 药 物 商 品 名 为 迪 非,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的 眼 科 药 物 商 品 名 为 迪 善,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的 眼 科 药 物 注 册 商 标 为 卓 比 安,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的 眼 科 药 物 商 品 名 为 佳 名,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的 眼 科 药 物 注 册 商 标 为 兹 养,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的 眼 科 药 物 注 册 商 标 为 速 高 捷,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的 眼 科 药 物 1-1-14
凝 胶 贝 尼 特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滴 眼 液 指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注 册 商 标 为 贝 尼 特,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为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滴 眼 液 的 眼 科 药 物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新 版 GMP 指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GMP 认 证 指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认 证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指 药 品 包 装 所 用 的 材 料, 包 括 与 药 品 直 接 接 触 的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印 刷 包 装 材 料 ; 不 包 括 发 运 用 外 包 装 材 料 围 术 期 指 是 针 对 需 要 外 科 手 术 疾 病 的 处 理 过 程 的 一 个 专 业 名 词, 包 括 术 前 术 中 和 术 后 的 全 段 时 间 医 保 目 录 指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2009 年 版 )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指 国 家 卫 生 部 颁 布 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2012 版 ) 非 最 终 灭 菌 指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采 用 无 菌 作 业 以 确 保 成 品 的 无 菌 状 态 依 从 性 指 也 称 顺 从 性 顺 应 性, 指 病 人 按 医 生 规 定 进 行 治 疗 与 医 嘱 一 致 的 行 为, 习 惯 称 病 人 合 作 ; 反 之 则 称 为 非 依 从 性 依 从 性 可 分 为 完 全 依 从 部 分 依 从 ( 超 过 或 不 足 剂 量 用 药 增 加 或 减 少 用 药 次 数 等 ) 和 完 全 不 依 从 3 类 病 人 对 于 具 体 用 药 的 依 从 性, 即 为 该 具 体 药 物 的 依 从 性 QA 指 Quality Assurance, 质 量 保 证 QC 指 Quality Control, 质 量 控 制 缩 瞳 指 瞳 孔 括 约 肌 收 缩 引 起 的 瞳 孔 缩 小 的 状 态 散 瞳 指 瞳 孔 括 约 肌 松 弛 引 起 的 瞳 孔 散 大 的 状 态 人 工 泪 液 指 模 仿 人 体 泪 液 的 成 分 制 成 的 一 种 泪 液 替 代 品 眼 润 滑 剂 指 眼 部 应 用 的 减 少 眼 组 织 接 触 而 产 生 的 摩 擦 和 磨 损 的 物 质 睫 状 肌 麻 痹 指 应 用 散 瞳 药 物 使 瞳 孔 散 大, 对 光 反 应 消 失, 解 除 睫 状 肌 痉 挛 状 态, 失 去 调 节 作 用, 使 睫 状 肌 处 于 麻 痹 状 态 角 膜 炎 指 因 角 膜 外 伤, 细 菌 及 病 毒 侵 入 角 膜 引 起 的 炎 症 结 膜 炎 指 发 生 在 结 膜 的 炎 症 或 感 染, 当 结 膜 受 到 各 种 刺 激 后, 将 出 现 水 肿 眼 红, 因 此 结 膜 炎 又 称 为 红 眼 病, 可 累 及 单 眼 或 双 眼 干 眼 症 指 任 何 原 因 造 成 的 泪 液 质 或 量 异 常 或 动 力 学 异 常, 导 致 泪 膜 稳 定 性 下 降, 并 伴 有 眼 部 不 适 和 ( 或 ) 眼 表 组 织 病 变 特 征 的 多 种 疾 病 的 总 称, 也 称 角 结 膜 干 燥 症 角 膜 溃 疡 指 角 膜 因 异 物 等 外 伤, 角 膜 异 物 剔 除 后 损 伤 以 及 沙 眼 及 其 并 发 症 内 翻 倒 睫 刺 伤, 细 菌 病 毒 或 真 菌 乘 机 而 入, 引 起 感 染 而 发 生 的 溃 疡 泪 囊 炎 指 由 于 鼻 泪 管 的 阻 塞 或 狭 窄 而 引 起 这 是 一 种 比 较 常 见 的 炎 症 性 眼 病, 可 分 为 急 性 和 慢 性 泪 囊 炎 即 型 凝 胶 指 以 溶 液 状 态 给 药 后 立 即 在 用 药 部 位 发 生 相 转 变, 形 成 的 非 化 学 交 联 的 半 固 体 制 剂 药 代 动 力 学 指 定 量 研 究 药 物 在 生 物 体 内 吸 收 分 布 代 谢 和 排 泄 规 律, 并 运 用 数 学 原 理 和 方 法 阐 述 血 药 浓 度 随 时 间 变 化 的 规 律 的 一 门 学 科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指 基 于 快 速 产 品 开 发 目 的, 围 绕 产 品 的 加 工 制 造 方 法, 包 括 从 原 料 投 入 到 产 品 包 装 全 过 程 的 原 料 配 方 工 艺 路 线 工 艺 流 程 1-1-15
工 艺 步 骤 工 艺 指 标 操 作 要 点 工 艺 控 制 等 建 立 的 技 术 性 平 台 技 术 评 价 平 台 指 围 绕 对 某 种 技 术 可 能 带 来 的 社 会 影 响 进 行 定 性 定 量 的 全 面 研 究, 从 而 对 其 利 弊 得 失 作 出 综 合 评 价 而 建 立 技 术 性 平 台 敬 请 注 意,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部 分 合 计 数 与 各 加 数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存 在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是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造 成 的 1-1-16
第 二 节 概 览 发 行 人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简 要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成 立 日 期 整 体 变 更 日 期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住 所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2000 年 7 月 5 日 2011 年 11 月 28 日 6,000 万 元 刘 继 东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要 情 况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刘 继 东 先 生,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536.4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42.273%, 刘 继 东 先 生 为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21010319571007X XXX, 拥 有 加 拿 大 永 久 居 留 权 二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述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是 一 家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专 业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眼 睛 是 人 类 获 取 信 息 的 主 要 途 径, 眼 睛 结 构 复 杂, 致 病 因 素 及 疾 病 种 类 众 多 眼 疾 患 者 对 疾 病 诊 治 较 为 重 视, 眼 疾 诊 治 率 相 对 较 高 由 于 眼 科 用 药 专 属 性 强, 眼 疾 患 者 需 要 专 业 医 疗 机 构 的 执 业 医 师 进 行 诊 断, 使 用 其 开 具 的 处 方 药 物, 治 疗 相 关 疾 病 因 此,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在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中 具 有 重 要 地 位 1-1-17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口 老 龄 化 工 作 生 活 方 式 的 转 变 等 因 素, 眼 疾 病 症 呈 多 发 态 势,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容 量 增 长 较 快 依 据 IMS 的 统 计 数 据,2008 至 2011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2.11 14.25 16.95 20.53 亿 元 1 眼 科 药 物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中 的 专 业 领 域, 研 发 及 生 产 的 专 业 性 强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难 度 大 周 期 长 成 本 高 ; 产 品 属 于 非 最 终 灭 菌 的 无 菌 制 剂, 过 程 控 制 严 格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按 照 所 治 疗 的 适 应 病 症 分 为 十 六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包 括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药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药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缩 瞳 药 和 抗 青 光 眼 用 药 等, 覆 盖 十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拥 有 眼 科 药 物 批 准 文 号 44 个 ;26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09 年 版 ), 其 中 甲 类 品 种 7 个, 乙 类 品 种 19 个 ;4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注 册 批 件 进 入 医 保 目 录 数 量 进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数 量 2013 年 收 入 占 比 (%)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16 12 2 36.65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3 1-22.19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5 3-12.16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4 2-9.90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1 1-5.23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4 - - 9.21 缩 瞳 药 和 抗 青 光 眼 用 药 (S01E) 3 3 1 0.38 其 他 8 4 1 4.28 合 计 44 26 4 100.00 此 外,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丰 富 的 在 研 产 品 储 备,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中, 有 2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生 产 注 册 阶 段 1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生 产 注 册 准 备 阶 段 3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另 有 多 个 产 品 处 于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公 司 实 施 专 业 化 全 系 列 多 品 种 的 眼 科 药 物 发 展 战 略, 产 品 系 列 全 细 分 品 种 多, 在 2011 年 的 国 内 市 场 主 要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产 品 类 别 中, 本 公 司 同 时 在 六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排 名 中 均 进 入 前 十 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眼 科 药 物 2011 年 市 场 公 司 产 品 2011 年 排 名 类 别 占 有 率 (%) S01F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1 35.50 1 数 据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1-1-18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S01R 迪 非 滴 眼 液 2 19.40 S01A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3 12.00 S01C 佳 名 滴 眼 液 4 4.60 S01X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6 6.90 S01K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10 1.50 注 : 上 表 中 2011 年 排 名 及 2011 年 市 场 占 有 率 (%) 数 据 来 源 为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 产 总 计 56,720.83 41,802.12 26,788.35 负 债 总 计 23,040.69 12,731.70 2,088.2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3,680.15 29,070.42 24,700.10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33,680.15 29,070.42 24,700.10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营 业 利 润 5,194.84 5,000.00 4,092.06 利 润 总 额 5,535.78 5,289.37 4,160.63 净 利 润 4,609.73 4,370.32 3,563.66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4,609.73 4,370.32 3,563.66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39.85 4,196.19 2,453.9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20.75-9,825.17-3,984.7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15.78 4,872.60 6,721.1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358.86-736.16 5,102.21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0.95 3.45 10.20 速 动 比 率 ( 倍 ) 0.79 3.22 9.70 1-1-1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52 30.39 7.77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矿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0.13 0.10 0.09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5.61 4.85 4.12 财 务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85 4.53 4.52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1.59 2.26 2.7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0.72 0.69 0.58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0.72 0.69 0.58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 13.77 15.34 22.05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685.51 6,126.95 5,129.71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4,609.73 4,370.32 3,563.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4,320.47 4,124.36 3,496.5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14.13 78.24 61.76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14 0.70 0.41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1.06-0.12 0.85 四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确 定,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规 模 核 准 文 号 1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6,986 沈 棋 发 改 核 [2013]14 号 2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3,708 沈 棋 发 改 核 [2012]02 号 3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9,000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根 据 项 目 进 度 的 实 际 情 况, 暂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负 债 方 式 筹 集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再 予 以 置 换 募 集 资 金 如 有 不 足,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1-1-20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每 股 发 行 价 发 行 市 盈 率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来 源 包 括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并 按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元 / 股,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倍 ( 发 行 市 盈 率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元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市 净 率 元 ( 按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确 定 ) 发 行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发 行 方 式,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本 次 A 股 发 行 对 象 为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余 额 包 销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二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具 体 方 案 ( 一 ) 本 次 预 计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和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请 参 见 本 节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二 ) 发 行 费 用 的 分 摊 原 则 若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的 承 销 费 用 由 本 次 拟 参 与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与 公 司 共 同 承 担, 公 司 及 本 次 拟 参 与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各 自 承 1-1-21
担 承 销 费 用 的 比 例 为 其 发 行 ( 发 售 ) 股 份 数 量 占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三 )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及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刘 继 东 2,536.40 42.273 徐 凤 芹 102.00 1.700 张 瑞 昌 102.00 1.700 苗 秀 娟 102.00 1.700 高 峨 102.00 1.700 彭 刚 102.00 1.700 赵 晓 君 102.00 1.700 王 洪 利 51.00 0.850 曲 长 纯 51.00 0.850 吴 永 红 51.00 0.850 马 凤 明 51.00 0.850 赵 德 顺 51.00 0.850 罗 秀 朝 51.00 0.850 董 志 得 51.00 0.850 张 少 尧 51.00 0.850 段 基 林 51.00 0.850 杨 宇 春 51.00 0.850 于 江 34.00 0.567 邓 艳 秋 25.50 0.425 邢 士 毅 25.50 0.425 刘 立 新 25.50 0.425 李 连 才 25.50 0.425 张 晓 杰 20.40 0.340 李 成 勇 10.20 0.170 合 计 3,825.00 63.75 三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机 构 基 本 情 况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合 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各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予 以 分 摊 ( 一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开 国 住 所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海 通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021-23219000 传 真 : 021-63411627 保 荐 代 表 人 : 孔 令 海 石 迪 项 目 协 办 人 : 李 文 杰 项 目 经 办 人 : 周 晓 雷 郭 帅 曲 洪 东 1-1-22
( 二 )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赵 洋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77 号 华 贸 中 心 3 号 写 字 楼 34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58091000 传 真 : 010-58091100 经 办 律 师 : 章 志 强 李 达 张 鑫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住 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南 京 东 路 61 号 4 楼 联 系 电 话 : 021-63391166 传 真 : 021-63392558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郑 晓 东 徐 志 敏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梅 惠 民 住 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南 京 东 路 61 号 5 楼 联 系 电 话 : 021-63391088 传 真 : 021-63391116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 冯 占 松 王 艾 琼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联 系 电 话 : 0755-25938000 传 真 : 0755-25988122 ( 六 ) 收 款 银 行 : 帐 号 :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七 ) 上 市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机 构 及 人 员 之 间 的 利 益 关 系 1-1-23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人 承 销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预 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的 日 期 : 开 始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 网 下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网 上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1-1-24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投 资 价 值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排 序,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一 药 品 降 价 风 险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关 于 改 革 药 品 价 格 管 理 的 意 见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国 家 对 药 品 价 格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 导 价 或 者 市 场 调 节 价 政 府 定 价 药 品, 由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药 品 零 售 单 位 ( 含 医 疗 机 构 ) 在 不 突 破 政 府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的 前 提 下, 制 定 实 际 销 售 价 格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44 个, 其 中 26 个 被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其 零 售 价 格 不 超 过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均 依 照 关 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规 范 的 通 知, 通 过 参 加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政 府 组 织 的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确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超 过 90% 的 迪 可 罗 眼 膏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等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如 下 :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序 产 品 名 称 平 均 平 均 基 期 号 变 动 变 动 售 价 售 价 售 价 迪 可 罗 眼 膏 0.97-3.22% 1.00-0.23% 1.00 1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0.83-2.45% 0.85-14.52% 1.00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0.93-4.19% 0.97-2.65% 1.00 2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0.97-3.03% 1.00-0.40% 1.00 3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0.84-16.71% 1.01 0.98% 1.00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0.90-8.53% 0.98-1.70% 1.00 4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0.95-1.95% 0.96-3.58% 1.00 5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0.99-1.85% 1.00 0.48% 1.00 6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0.92-2.28% 0.94-5.81% 1.00 7 佳 名 滴 眼 液 0.90-8.61% 0.99-1.03% 1.00 注 :1 以 2011 年 为 基 期 确 定 基 期 平 均 售 价 为 1.00,2011 2012 2013 年 的 相 对 平 1-1-25
均 售 价 均 为 与 2011 年 基 期 平 均 售 价 的 相 对 数, 变 动 为 环 比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2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指 包 装 规 格 为 1ml*10 支 / 盒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不 包 括 销 量 很 少 的 包 装 规 格 为 1ml*5 支 / 盒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3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为 1ml 剂 型, 不 包 括 2013 年 开 始 销 售 的 0.4ml 剂 型 ;4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为 公 司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前 七 大 的 产 品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发 了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价 格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2]4134 号 ) 决 定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 起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社 会 零 售 药 店 及 其 他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销 售 相 关 药 品 的 价 格 不 得 超 过 此 次 公 布 的 价 格 本 次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调 整 涉 及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支 序 2012 年 中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调 整 2012 年 占 营 业 名 称 号 标 价 行 的 中 标 价 幅 度 收 入 比 重 1 迪 可 罗 眼 膏 ( 凝 胶 型 ) 1.00 0.98-2.03% 26.79% 2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1ml:3mg) 1.00 0.99-0.50% 5.49% 3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1.00 1.00-0.03% 19.90% 4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1ml: 1mg) 1.00 0.91-9.44% 4.52%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5ml: 5mg) 1.00 0.83-16.67% 9.81% 5 佳 名 滴 眼 液 1.00 0.98-1.93% 5.84% 注 :1 以 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为 基 础 价 格, 设 定 为 1.00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行 的 中 标 价 为 对 照 2012 年 中 标 价 的 相 对 价 格 ;2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覆 盖 全 国 大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在 各 个 地 区 执 行 当 地 的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的 中 标 价,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为 当 年 销 量 排 名 前 十 位 地 区 按 照 销 售 量 加 权 的 中 标 价 格,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 2012 年 销 量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的 中 标 价 格 * 销 量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销 量 / 销 售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累 计 销 量 ;3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行 的 中 标 价 也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计 算 随 着 国 家 药 品 价 格 改 革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的 深 入 及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的 调 整 或 出 台, 国 家 仍 可 能 下 调 医 保 目 录 中 的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存 在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降 低 风 险 同 时,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方 式 的 进 一 步 推 广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的 进 一 步 加 剧, 公 司 仍 然 面 临 药 品 价 格 下 降 的 风 险 此 外, 公 司 为 了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对 部 分 产 品 价 格 也 存 在 主 动 下 调 的 可 能 如 产 品 售 价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二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导 致 的 营 业 利 润 大 幅 下 降 风 险 1-1-26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预 算 总 额 为 51,373 万 元, 上 述 项 目 将 分 阶 段 实 施,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项 目 仍 在 建 造 中,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余 额 为 32,507.29 万 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满 足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已 使 用 银 行 贷 款 12,570 万 元, 预 计 项 目 全 部 竣 工 投 产 前 的 银 行 贷 款 使 用 额 还 将 增 加 随 着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竣 工 投 产, 公 司 的 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将 大 幅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归 还 前 财 务 费 用 将 上 升,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的 生 产 成 本 也 将 提 高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公 司 的 产 能 将 大 幅 提 高 由 于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需 逐 步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至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此 期 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可 能 滞 后 于 同 期 财 务 费 用 生 产 成 本 上 升, 公 司 面 临 2014 年 营 业 利 润 较 2013 年 下 降 超 过 50% 的 风 险 三 成 本 上 升 导 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下 降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医 药 制 造 业, 该 行 业 与 人 们 的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直 接 相 关,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产 业, 准 入 门 槛 较 高, 国 家 对 于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的 市 场 准 入 药 品 注 册 市 场 销 售 均 有 严 格 的 规 定, 对 人 员 素 质 研 发 投 入 生 产 设 备 要 求 较 高 总 体 而 言,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拥 有 相 对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2011 2012 2013 年 分 别 为 89.19% 87.97% 和 86.31% 未 来 随 着 资 本 性 支 出 的 增 加,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公 司 产 能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折 旧 总 额 新 增 运 营 成 本 提 高 可 能 导 致 单 位 产 品 制 造 费 用 增 加,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降 低 此 外, 人 员 薪 酬 水 平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等 因 素 也 可 能 导 致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降 低, 公 司 存 在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下 降 的 风 险 四 资 产 负 债 率 上 升 幅 度 较 大 的 风 险 为 满 足 新 版 GMP 标 准 要 求 扩 大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研 发 水 平,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投 入 额 较 高 截 至 2013 年 1-1-27
12 月 31 日, 上 述 项 目 仍 在 建 造 中,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余 额 为 32,507.29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主 要 是 公 司 自 身 的 经 营 积 累 银 行 贷 款 等 债 务 融 资 报 告 期 各 年 末,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及 主 要 负 债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负 债 构 成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短 期 借 款 6,570.00 28.51% 应 付 票 据 2,373.00 10.30% 其 他 应 付 款 4,752.86 20.62% 4,646.32 36.49% 744.63 35.66% 长 期 借 款 6,000.00 26.04% 6,000.00 47.13% 其 他 负 债 3,344.83 14.52% 2,085.38 16.38% 1,343.62 64.34% 负 债 总 计 23,040.69 100.00% 12,731.70 100.00% 2,088.25 100.00% 资 产 负 债 率 40.62% 30.46% 7.8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逐 年 增 加,2013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2011 年 末 有 较 大 幅 度 提 升 在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数 额, 并 通 过 其 他 付 息 负 债 方 式 获 取 融 资, 资 产 负 债 率 可 能 进 一 步 上 升 五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全 部 投 产 前 生 产 备 货 不 足 风 险 公 司 原 生 产 中 心 共 有 四 条 生 产 线,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除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处 于 正 常 生 产 状 态 外, 其 他 三 条 生 产 线 均 已 停 产 目 前, 公 司 已 完 成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的 建 设, 即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改 造,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其 中,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已 于 2014 年 5 月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公 司 计 划 在 2014 年 6 月 开 始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新 版 GMP 认 证 工 作, 认 证 完 成 后 将 投 入 生 产 预 计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投 产 后, 公 司 现 有 的 所 有 产 品 均 可 正 常 生 产 公 司 新 建 的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投 产 前,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产 品 仍 将 处 于 停 产 状 态 此 外,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的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需 就 变 更 生 产 地 址 事 项 在 辽 宁 省 药 监 局 完 成 补 充 注 册, 该 等 补 充 注 册 完 成 后 方 可 在 上 述 新 建 生 产 线 进 行 生 产 为 满 足 在 上 述 期 间 的 正 常 销 售 需 要, 公 司 已 经 提 前 进 行 了 生 产 备 货 1-1-28
如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不 能 按 计 划 完 成 新 版 GMP 认 证 工 作, 或 者 办 理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变 更 生 产 地 址 的 补 充 注 册 时 间 超 过 预 期, 在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全 部 投 产 前,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因 生 产 备 货 不 足 导 致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降 低 甚 至 下 滑 市 场 占 有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六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国 家 为 医 药 行 业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扶 持 政 策, 在 促 进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加 剧 了 行 业 的 内 部 竞 争 未 来 可 能 会 有 更 多 的 企 业 进 入 到 该 行 业, 现 有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也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投 入 ; 新 的 替 代 性 药 物 可 能 不 断 出 现,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有 效 地 应 对 市 场 竞 争, 将 会 面 临 增 长 放 缓 市 场 份 额 下 降 的 风 险 七 主 要 产 品 被 仿 制 或 新 产 品 替 代 风 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已 拥 有 19 项 发 明 专 利 此 外, 公 司 多 项 技 术 已 提 出 国 内 国 际 专 利 申 请, 未 来 随 着 在 研 产 品 的 陆 续 推 出, 专 利 保 护 覆 盖 范 围 还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在 公 司 专 利 有 效 期 限 及 新 药 保 护 届 满 后, 主 要 产 品 仍 然 存 在 一 定 的 被 仿 制 风 险 同 时, 随 着 科 技 进 步,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不 断 出 现,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实 施 有 效 的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市 场 推 广, 则 可 能 存 在 主 要 产 品 被 新 的 竞 争 产 品 替 代 风 险 八 新 药 研 发 和 审 批 风 险 医 药 行 业 的 新 药 研 发 投 资 大 周 期 长 风 险 高 新 药 研 发 一 般 需 经 过 临 床 前 研 究 临 床 试 验 以 及 新 药 证 书 与 生 产 批 准 文 号 的 报 批 等 阶 段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新 药 注 册 还 要 履 行 现 场 核 查 药 品 标 准 复 核 生 产 现 场 检 查 样 品 检 验 等 专 家 鉴 定 或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审 批 程 序 任 何 一 个 环 节 的 失 误 都 可 能 导 致 新 药 研 发 周 期 延 长 甚 至 研 发 失 败 同 时, 依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不 再 受 理 其 他 申 请 人 的 同 品 种 注 册 申 请, 已 经 受 理 但 尚 未 批 准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其 他 申 请 人 同 品 种 申 请 予 以 退 回 如 果 公 司 的 新 药 研 制 工 作 进 度 滞 后 于 行 业 竞 争 对 1-1-29
手, 则 可 能 因 其 已 获 得 新 药 监 测 期 保 护, 导 致 公 司 同 类 产 品 研 发 和 市 场 推 广 滞 后, 在 竞 争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九 市 场 推 广 风 险 由 于 眼 科 药 物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中 的 专 业 领 域, 细 分 类 别 多 专 业 性 较 强, 生 产 企 业 需 对 眼 科 药 物 的 功 能 差 异 特 点 做 更 多 的 学 术 推 广 和 功 效 推 介 目 前, 我 国 专 业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的 企 业 较 少,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营 销 团 队 只 能 通 过 自 己 组 建 自 费 培 养 方 式 进 行 培 育 和 发 展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眼 科 药 物 品 种 的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需 要 进 行 的 市 场 推 广 工 作 量 随 之 增 加 如 果 公 司 的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营 销 团 队 建 设 无 法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或 者 出 现 营 销 工 作 未 能 按 照 计 划 开 展 营 销 效 果 未 达 预 期 等 情 况, 则 可 能 因 市 场 推 广 不 利 对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GMP 认 证 及 相 关 资 质 续 期 风 险 公 司 已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实 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该 项 目 将 分 两 期 实 施, 目 前 已 完 成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的 建 设, 即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改 造,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其 中,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已 于 2014 年 5 月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取 得 编 号 为 LN20140023 的 药 品 GMP 证 书, 认 证 范 围 为 滴 眼 剂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的 条 件 公 司 计 划 在 2014 年 6 月 开 始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新 版 GMP 认 证 工 作, 认 证 完 成 后 将 投 入 生 产 公 司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严 格 按 照 新 版 GMP 标 准 执 行 若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中 的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以 及 二 期 工 程 两 条 生 产 线 无 法 在 预 期 时 间 内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存 在 新 版 GMP 认 证 不 能 及 时 通 过 的 风 险 依 据 医 药 行 业 的 监 管 法 规,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须 取 得 国 家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GMP 认 证 证 书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及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等 相 关 资 质, 且 上 述 资 质 均 有 一 定 的 有 效 期, 有 效 期 满 后,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需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重 新 评 审, 方 可 延 1-1-30
续 公 司 若 未 能 在 相 关 执 照 认 证 或 登 记 有 效 期 届 满 时 换 领 新 证 或 更 新 登 记, 可 能 对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存 在 相 关 资 质 续 期 的 风 险 十 一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多,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的 因 素 较 多,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但 不 排 除 未 来 可 能 会 出 现 因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而 导 致 的 纠 纷 此 外, 若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或 下 游 生 产 企 业 发 生 药 品 质 量 问 题, 导 致 市 场 需 求 认 证 标 准 及 程 序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也 可 能 间 接 给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十 二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医 药 制 造 业 是 我 国 重 点 发 展 的 行 业 之 一, 受 监 管 程 度 较 高, 国 家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在 其 权 限 范 围 内 制 订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对 行 业 进 行 监 管 同 时, 随 着 我 国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深 化,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体 系 正 在 逐 步 制 定 及 完 善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的 出 台 将 进 一 步 促 进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有 序 健 康 发 展, 但 也 会 不 同 程 度 地 增 加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的 运 营 成 本, 并 将 对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医 疗 保 障 体 制 改 革 带 来 了 市 场 需 求 的 扩 大, 有 利 于 医 药 产 品 的 销 售, 但 如 果 公 司 在 经 营 上 的 调 整 不 能 及 时 顺 应 国 家 有 关 医 药 改 革 政 策 的 变 化,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三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本 公 司 已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取 得 了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 宁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辽 宁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核 发 的 编 号 为 GR201221000085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012 年 1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公 司 享 受 国 家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相 关 标 准, 或 国 家 调 整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将 影 响 公 司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优 惠 税 率, 对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011 年 11 月, 兴 齐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应 为 刘 继 东 等 24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281.16 万 元 根 据 辽 宁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中 共 辽 宁 省 委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高 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若 干 决 定 > 有 关 地 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1-1-31
( 辽 地 税 发 [1999]50 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个 人 投 资 者 将 应 得 收 益 再 投 入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部 分, 经 市 级 地 税 机 关 审 批, 可 在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时 给 予 税 基 扣 除 根 据 辽 地 税 发 (2006)29 号 关 于 印 发 < 税 务 行 政 审 批 工 作 规 程 > 和 < 税 务 行 政 审 批 标 准 > 的 通 知 中 ( 第 一 批 ) 税 务 行 政 审 批 标 准, 关 于 个 人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占 有 股 份 或 出 资 比 例 的, 其 应 得 收 益 再 投 资 可 在 税 前 扣 除 由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地 的 县 ( 区 ) 地 方 税 务 局 予 以 审 批 根 据 以 上 通 知 规 定, 沈 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 出 具 了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 经 地 税 [2011]75 号 ), 准 予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在 上 述 事 项 中 的 应 得 收 益 在 计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时 给 予 税 前 扣 除 同 时, 刘 继 东 等 24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已 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 出 具 承 诺 函 : 1 如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税 收 征 管 规 定 或 税 收 征 管 机 关 的 要 求, 本 次 需 依 法 缴 纳 因 本 次 变 更 而 导 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滞 纳 金 和 罚 款, 本 人 将 依 法 足 额 及 时 履 行 相 应 的 纳 税 义 务 ;2 如 果 兴 齐 股 份 因 本 次 变 更 中 本 人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问 题 受 到 处 罚 或 其 他 任 何 经 济 损 失, 本 人 将 对 兴 齐 股 份 予 以 全 额 赔 偿, 确 保 兴 齐 股 份 及 其 他 股 东 不 因 此 遭 受 损 失 ;3 本 人 愿 意 就 此 事 宜 可 能 对 兴 齐 股 份 造 成 的 损 失 与 其 他 相 关 自 然 人 股 东 一 起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尽 管 如 此,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时 的 上 述 相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仍 面 临 被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追 缴 的 风 险 十 四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的 坏 账 损 失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关 系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4,532.60 4,485.92 4,895.11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20.73 21.13 25.69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85 4.53 4.52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营 业 收 入 保 持 同 步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相 应 增 加,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未 来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绝 对 金 额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导 致 的 坏 账 损 失 风 险 1-1-32
十 五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而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开 始 实 施 至 达 产 并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将 随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竣 工 投 产 而 增 加, 公 司 面 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十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已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并 已 完 成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的 建 设, 即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改 造,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其 中,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已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的 外 部 条 件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建 设 的 生 产 线 是 否 能 如 期 完 成 新 版 GMP 认 证 项 目 实 施 效 果 能 否 达 到 预 期 等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不 确 定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能 力 将 由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3,610 万 支 / 年 提 升 至 6,724 万 支 / 年, 市 场 供 应 能 力 得 到 有 效 提 升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开 拓 市 场, 或 者 后 期 市 场 情 况 发 生 不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将 可 能 对 项 目 的 投 资 回 报 和 公 司 的 预 期 收 益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原 料 药 及 内 外 包 装 材 料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公 司 产 能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原 材 料 的 需 求 量 将 有 较 大 增 长, 若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出 现 剧 烈 波 动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上 涨 原 材 料 品 质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十 七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医 药 行 业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技 术 实 力 的 竞 争 是 企 业 竞 争 的 核 心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多 项 专 利 及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不 能 排 除 因 个 别 技 术 人 员 违 反 职 业 操 守 而 泄 密 或 者 被 他 人 盗 用 的 可 能, 一 旦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将 可 能 给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十 八 环 保 标 准 提 高 风 险 1-1-33
公 司 属 于 医 药 制 药 行 业,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均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及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国 家 及 地 方 政 府 可 能 在 将 来 实 施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这 可 能 会 导 致 公 司 为 达 到 新 标 准 而 支 付 更 高 的 环 境 保 护 费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十 九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职 工 人 数 随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采 取 了 适 合 实 际 情 况 的 薪 酬 制 度, 平 均 职 工 工 资 水 平 随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增 长 而 上 升,2011 2012 2013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分 别 为 5,373.15 元 6,190.65 元 和 6,262.87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职 工 薪 酬 制 度 符 合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月 均 职 工 工 资 水 平 增 长 未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研 发 投 入 增 加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销 售 收 入 进 一 步 增 长, 公 司 将 依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人 员 聘 用 调 整 薪 酬 水 平 公 司 存 在 上 市 后, 因 员 工 人 数 增 加 和 提 高 员 工 待 遇 导 致 工 资 薪 酬 费 用 增 长, 从 而 影 响 经 营 业 绩 的 风 险 1-1-3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中 文 名 称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SHENYANG XINGQ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成 立 日 期 2000 年 7 月 5 日 整 体 变 更 日 期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6,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刘 继 东 住 所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邮 政 编 码 110027 电 话 号 码 024-88026009 传 真 号 码 024-88026008 互 联 网 网 址 http://www.sinqi.com 电 子 信 箱 stock@ sinqi.com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投 资 与 证 券 事 务 部 投 资 与 证 券 事 务 部 负 责 人 张 少 尧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公 司 的 设 立 情 况 和 设 立 方 式 兴 齐 眼 药 是 由 兴 齐 有 限 以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整 体 变 更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0 月 28 日,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出 具 了 关 于 沈 阳 兴 齐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并 转 为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更 名 的 批 复,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在 沈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210100401000628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 二 ) 兴 齐 有 限 设 立 情 况 刘 继 东 等 34 名 自 然 人 作 为 兴 齐 有 限 设 立 出 资 人, 以 货 币 资 金 100 万 元 出 资 设 立 兴 齐 有 限,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2000 年 7 月 5 日, 沈 阳 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沈 奉 所 内 验 字 (2000) 第 134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兴 齐 有 限 的 设 立 1-1-35
出 资 进 行 审 验 确 认 2000 年 7 月 5 日, 兴 齐 有 限 在 沈 阳 市 工 商 局 完 成 设 立 登 记,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2101312101337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三 )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三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刘 继 东 桐 实 投 资 Lilly Asia 嘉 和 创 投 彭 刚 等 23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42.273% 25.125% 9.00% 2.125% 21.477%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 100.00% 辽 宁 盛 京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盛 京 制 药 及 康 辉 瑞 宝 两 家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盛 京 制 药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辽 宁 盛 京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主 要 生 本 溪 经 济 开 发 区 木 兰 路 创 新 园 产 经 营 地 B1-2 区 3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刘 继 东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10 月 22 日 实 收 资 本 5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主 纸 巾 湿 巾 生 产 销 售 ; 主 营 业 务 与 目 前 未 实 际 开 展 业 务 经 营 活 动 1-1-36
营 业 务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究 开 发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盛 京 制 药 总 资 产 为 363.1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63.14 万 元,2013 年 净 利 润 -40.15 万 元 ;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立 信 审 计 2 盛 京 制 药 历 史 沿 革 2010 年 10 月, 刘 高 志 彭 湃 高 峨 徐 凤 芹 等 10 名 自 然 人 发 起 设 立 盛 京 制 药,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首 次 出 资 200 万 元 首 次 出 资 情 况 经 本 溪 华 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本 华 会 师 验 字 [2010] 第 12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盛 京 制 药 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 在 本 溪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210500005050074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盛 京 制 药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1 刘 高 志 215 43 86 2 彭 湃 50 10 20 3 高 峨 35 7 14 4 徐 凤 芹 35 7 14 5 魏 姣 芫 35 7 14 6 于 洪 良 35 7 14 7 张 少 尧 35 7 14 8 唐 海 25 5 10 9 杨 宇 春 25 5 10 10 刘 艳 10 2 4 合 计 500 100 200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刘 高 志 彭 湃 高 峨 徐 凤 芹 等 10 名 盛 京 制 药 全 部 股 东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全 部 出 资 合 计 200 万 元 以 每 单 位 出 资 份 额 1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受 让 盛 京 制 药 首 次 出 资 并 缴 足 剩 余 300 万 元 出 资 后, 盛 京 制 药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500 万 元 缴 足 300 万 元 出 资 情 况 经 本 溪 华 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本 华 会 师 验 字 [2010] 第 12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2010 年 11 月 12 日, 盛 京 制 药 完 成 前 述 股 权 转 让 及 缴 足 剩 余 出 资 后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12 年 10 月, 盛 京 制 药 住 所 变 更 为 本 溪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木 兰 路 中 国 药 都 创 新 园 B1-2 区,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纸 巾 湿 巾 制 造 ;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究 开 1-1-37
发 3 康 辉 瑞 宝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住 所 主 要 生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 发 有 限 公 司 产 经 营 地 三 街 18 号 院 25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刘 继 东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成 立 时 间 2011 年 12 月 2 日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与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发 行 人 主 营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业 务 的 关 系 拟 作 为 发 行 人 营 销 管 理 平 台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康 辉 瑞 宝 总 资 产 为 2,535.2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736.94 万 元,2013 年 净 利 润 -120.03 万 元 ;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立 信 审 计 4 康 辉 瑞 宝 历 史 沿 革 2011 年 12 月, 张 成 富 和 王 琬 发 起 设 立 康 辉 瑞 宝,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康 辉 瑞 宝 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登 记 注 册, 取 得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110302014468844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康 辉 瑞 宝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1 张 成 富 100 50 2 王 婉 100 50 合 计 200 100 2013 年 4 月 26 日, 康 辉 瑞 宝 作 出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将 康 辉 瑞 宝 注 册 资 本 由 原 来 的 2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同 意 将 康 辉 瑞 宝 的 注 册 地 址 由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宏 达 北 路 10 号 1 幢 306-9 变 更 为 北 京 市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科 创 十 三 街 18 号 院 25 号 楼 2013 年 5 月 15 日, 康 辉 瑞 宝 完 成 此 次 增 资 及 住 所 变 更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此 次 增 资 后, 康 辉 瑞 宝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1 张 成 富 500 50 2 王 琬 500 50 合 计 1,000 100 2014 年 6 月, 张 成 富 王 琬 与 发 行 人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持 有 康 辉 瑞 宝 全 部 出 资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张 成 富 王 琬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亲 属, 本 次 交 易 属 于 关 联 交 易,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 四 ) 1-1-38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2014 年 6 月 11 日, 康 辉 瑞 宝 完 成 前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领 取 了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成 为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 二 ) 发 行 人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有 1 家 参 股 公 司 盛 京 银 行,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持 有 盛 京 银 行 5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约 为 0.014% 盛 京 银 行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盛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站 路 10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张 玉 坤 注 册 资 本 439,600.52 万 人 民 币 成 立 时 间 1997 年 9 月 10 日 经 营 范 围 五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许 可 该 机 构 经 营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其 他 规 定 批 准 的 业 务, 经 营 范 围 以 批 准 文 件 所 列 的 为 准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刘 继 东 先 生,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刘 继 东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536.40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42.273% 刘 继 东 先 生 为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21010319571007XXXX, 拥 有 加 拿 大 永 久 居 留 权 东 ( 二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1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为 刘 继 2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1) 桐 实 投 资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9 月 21 日 注 册 地 法 定 股 本 股 东 构 成 1,000 港 币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1-1-39 香 港 皇 后 大 街 中 99 号 中 环 中 心 57 楼 5705 室 股 权 投 资, 除 股 权 投 资 外 不 存 在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其 他 关 系 Fine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持 有 桐 实 投 资 89.1% 股 权, 为 一 家 注 册 于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的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 法 定 股 本 为 100 万 美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股 权 投 资,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是 一 家 于 2008 年 9 月 在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为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规 模 为 7.65 亿 美 元 MCP Asia (Candlenut)Holdings 与 MCPC II(Candlenut)Holdings, Ltd. 分 别 持 有 桐 实 投 资 7.3% 及 3.6% 股 权, 均 为 注 册 于 开 曼 群 岛 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顾 问 和 咨 询 桐 实 投 资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100.0% Fine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MCP Asia (Candlenut) Holdings MCPC II (Candlenut) Holdings, Ltd. 89.1% 7.3% 3.6% 桐 实 投 资 根 据 罗 拔 臣 律 师 事 务 所 于 2014 年 3 月 5 日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桐 实 投 资 以 及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出 具 的 说 明,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为 New Horizon Capital Partners III Ltd., 由 于 New Horizon Capital III, L.P. 的 合 伙 人 出 资 比 例 分 散, 故 无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由 其 投 资 委 员 会 作 出 根 据 汇 嘉 开 曼 群 岛 律 师 事 务 所 于 2014 年 3 月 6 日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New Horizon Capital Partners III Ltd. 为 Victory Summit Investments Limited 在 开 曼 群 岛 全 资 设 立 的 有 限 公 司,Victory Summit Investments Limited 为 马 来 西 亚 籍 Hebert Pang Kee Chan 先 生 在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全 资 设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2)LAV 成 立 时 间 2011 年 6 月 1 日 注 册 地 开 曼 群 岛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投 资, 除 股 权 投 资 外 不 存 在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其 他 关 系 1-1-40
股 东 构 成 LAV 的 有 限 合 伙 人 为 Eli Lilly and Company, 出 资 所 占 比 例 为 99%, 为 一 家 注 册 在 美 国 的 公 司, 并 在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NYSE 代 码 :LLY);LAV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为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GP,L.P. ( 以 下 简 称 LAV GP ), 出 资 所 占 比 例 为 1%, 为 一 家 注 册 在 开 曼 群 岛 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 股 权 投 资 LAV GP 的 有 限 合 伙 人 为 美 籍 华 人 YI SHI, 出 资 所 占 比 例 为 99%; LAV GP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为 LAV Corporate GP.Ltd., 出 资 所 占 比 例 为 1%, 为 一 家 注 册 在 开 曼 群 岛 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 股 权 投 资, 由 自 然 人 YI SHI100% 拥 有 根 据 LAV 的 说 明, LAV 的 实 际 管 理 控 制 人 为 YI SHI LAV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YI SHI 100.0% LAV Corporate GP.Ltd. YI SHI 1.0% 99.0%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GP,L.P. Eli Lilly and Company 1.0% 99.0% LAV (3) 沈 阳 嘉 和 创 投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注 册 资 本 1,700 万 元 注 册 地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北 站 路 55 号 (4-23-1 室 )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经 营 范 围 投 资 咨 询, 除 股 权 投 资 外 不 存 在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其 他 关 系 产 业 投 资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及 应 经 审 批 而 未 获 批 准 的 项 目 除 外 ); 企 业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咨 询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 会 务 及 展 览 服 务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嘉 和 创 投 的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 张 晓 龙 1,020 60.00 陈 乐 靖 680 40.00 合 计 1,700 100.00 1-1-41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本 公 司 外,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 四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本 本 次 发 行 及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及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来 源 包 括 两 部 分 :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之 和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合 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8,000 万 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股 份 性 质 ( 万 股 ) (%) ( 万 股 ) (%) 刘 继 东 2,536.40 42.273 2,536.40 31.705 自 然 人 股 桐 实 投 资 1,507.50 25.125 1,507.50 18.844 外 资 股 LAV 540.00 9.000 540.00 6.750 外 资 股 嘉 和 创 投 127.50 2.125 127.50 1.594 社 会 法 人 股 徐 凤 芹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张 瑞 昌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苗 秀 娟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高 峨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彭 刚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赵 晓 君 102.00 1.700 102.00 1.275 自 然 人 股 王 洪 利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曲 长 纯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吴 永 红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马 凤 明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赵 德 顺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1-1-42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股 份 性 质 ( 万 股 ) (%) ( 万 股 ) (%) 罗 秀 朝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董 志 得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张 少 尧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段 基 林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杨 宇 春 51.00 0.850 51.00 0.638 自 然 人 股 于 江 34.00 0.567 34.00 0.425 自 然 人 股 邓 艳 秋 25.50 0.425 25.50 0.319 自 然 人 股 邢 士 毅 25.50 0.425 25.50 0.319 自 然 人 股 刘 立 新 25.50 0.425 25.50 0.319 自 然 人 股 李 连 才 25.50 0.425 25.50 0.319 自 然 人 股 张 晓 杰 20.40 0.340 20.40 0.255 自 然 人 股 李 成 勇 10.20 0.170 10.20 0.128 自 然 人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小 计 6,000.00 100.00 6,000.00 75.00 -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 - 2,000.00 25.00 - 合 计 6,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权 性 质 1 刘 继 东 2,536.40 42.273 自 然 人 股 2 桐 实 投 资 1,507.50 25.125 外 资 股 3 LAV 540.00 9.000 外 资 股 4 嘉 和 创 投 127.50 2.125 社 会 法 人 股 5 徐 凤 芹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6 张 瑞 昌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7 苗 秀 娟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8 高 峨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9 彭 刚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10 赵 晓 君 102.00 1.700 自 然 人 股 合 计 5,323.40 88.723 --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在 发 行 人 处 任 职 情 况 1 刘 继 东 2,536.40 42.273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徐 凤 芹 102.00 1.700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张 瑞 昌 102.00 1.700 已 退 休 1-1-43
4 苗 秀 娟 102.00 1.700 已 退 休 5 高 峨 102.00 1.700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6 彭 刚 102.00 1.700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7 赵 晓 君 102.00 1.700 已 离 职 8 王 洪 利 51.00 0.850 员 工 9 曲 长 纯 51.00 0.850 已 退 休 10 吴 永 红 51.00 0.850 物 资 管 理 部 部 长 11 马 凤 明 51.00 0.850 监 事 12 赵 德 顺 51.00 0.850 已 退 休 13 罗 秀 朝 51.00 0.850 已 退 休 14 董 志 得 51.00 0.850 已 退 休 15 张 少 尧 51.00 0.850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16 段 基 林 51.00 0.850 员 工 17 杨 宇 春 51.00 0.850 已 退 休 合 计 3,658.40 60.973 ( 四 )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的 持 股 数 量 及 变 化 情 况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未 新 增 股 东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嘉 和 创 投 控 股 股 东 张 晓 龙, 桐 实 投 资 提 名 的 发 行 人 董 事 刘 云 监 事 姜 润 均 任 职 于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六 )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影 响 根 据 发 行 人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开 发 售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的 议 案, 刘 继 东 徐 凤 芹 张 瑞 昌 等 24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可 以 公 开 发 售 其 持 有 的 部 分 发 行 人 股 份, 各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按 照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予 以 分 摊 在 公 司 股 东 实 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下, 公 司 全 体 符 合 条 件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总 和, 不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且 合 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且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涉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桐 实 投 资 LAV 嘉 和 创 投 分 别 出 具 关 于 不 与 其 他 股 东 一 致 行 动 的 承 诺 函, 除 此 之 外, 桐 实 投 资 LAV 嘉 和 创 投 与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无 其 他 特 殊 协 议 或 安 排 由 于 对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比 例 有 约 定, 且 桐 实 投 资 LAV 1-1-44
嘉 和 创 投 均 承 诺 不 与 其 他 股 东 一 致 行 动, 故 此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会 导 致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请 投 资 者 对 上 述 事 项 予 以 关 注 七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如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如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关 于 股 权 激 励 的 制 度 安 排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2011 末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分 别 为 469 人 490 人 525 人 ( 二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 专 业 类 别 人 数 占 比 管 理 人 员 69 13.14% 研 发 人 员 70 13.33% 生 产 人 员 129 24.57% 销 售 人 员 246 46.86% 其 他 11 2.10% 合 计 525 100.00% 公 司 财 务 部 现 有 财 务 人 员 六 人, 其 中 财 务 总 监 一 人 为 程 亚 男, 四 名 会 计 人 员, 一 名 出 纳 根 据 上 述 财 务 人 员 刘 继 东 出 具 的 承 诺 函,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与 刘 继 1-1-45
东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九 发 行 人 股 东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本 人 在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间 届 满 后,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若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 如 该 日 不 是 交 易 日, 则 该 日 后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 股 票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公 司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则 为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用 于 比 较 的 发 行 价 ), 本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将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不 因 不 再 作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职 务 变 更 或 离 职 而 免 除 上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义 务 本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 包 括 延 长 的 锁 定 期 限 ) 期 满, 本 人 将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监 管 规 则 且 不 违 背 本 人 已 做 出 的 其 他 承 诺 的 情 况 下, 将 根 据 资 金 需 求 投 资 安 排 等 各 方 面 因 素 确 定 是 否 减 持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拟 减 持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 减 持 将 采 用 证 券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系 统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或 协 议 转 让 等 方 式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如 本 人 确 定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本 人 累 积 减 持 股 份 总 数 将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且 减 持 不 影 响 本 人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1-1-46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不 因 不 再 作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职 务 变 更 或 离 职 而 免 除 上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义 务 2 本 公 司 股 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沈 阳 嘉 和 创 投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本 公 司 股 东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 承 诺 :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在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监 管 规 则 且 不 违 背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已 做 出 承 诺 的 情 况 下, 将 根 据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的 资 金 需 求 投 资 安 排 等 各 方 面 因 素 确 定 是 否 减 持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拟 减 持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 减 持 将 采 用 证 券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系 统 大 宗 交 易 系 统 或 协 议 转 让 等 方 式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在 不 违 反 已 做 出 的 相 关 承 诺 的 前 提 下, 将 可 能 减 持 所 持 的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但 每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锁 定 期 届 满 时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所 持 股 份 数 量 的 70%,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上 一 年 度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200% 如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将 自 愿 将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限 售 期 延 长 三 个 月 3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徐 凤 芹 彭 刚 高 峨 马 凤 明 张 少 尧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本 人 在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间 届 满 后,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1-1-47
直 接 或 间 接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徐 凤 芹 彭 刚 高 峨 张 少 尧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 如 该 日 不 是 交 易 日, 则 该 日 后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公 司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则 为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用 于 比 较 的 发 行 价 ), 本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将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承 诺 不 因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而 免 除 上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义 务 4 杨 宇 春 等 其 他 18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承 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遵 守 并 履 行 了 上 述 承 诺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为 维 护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股 价 的 稳 定,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订 <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 的 议 案 ( 以 下 简 称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主 体 以 及 方 式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非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所 致, 在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及 相 关 主 体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中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1)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2) 建 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1-1-48
票 ;3) 建 议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4) 其 他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方 式 本 预 案 中 应 采 取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责 任 主 体 包 括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以 及 公 司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预 案 中 规 定 的 应 采 取 稳 定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董 事 特 指 公 司 的 非 独 立 董 事 本 预 案 中 应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既 包 括 在 公 司 上 市 时 任 职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包 括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任 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在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之 日 起 的 一 个 月 内 制 订 或 要 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提 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具 体 方 案, 并 在 履 行 完 毕 相 关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和 外 部 审 批 / 备 案 程 序 ( 如 需 ) 后 实 施, 且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予 以 公 告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及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之 日 起 两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应 将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予 以 公 告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及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后, 如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再 度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则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承 诺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内, 若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终 止 的 条 件 未 能 实 现,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即 刻 自 动 重 新 生 效,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继 续 履 行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或 者 公 司 董 事 会 即 刻 提 出 并 实 施 新 的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直 至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终 止 的 条 件 实 现 2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安 排 (1) 公 司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将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集 中 竞 价 的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的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上 一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80%, 且 不 超 过 本 次 回 购 前 公 司 非 限 售 流 通 股 的 股 本 总 额 的 5%, 具 体 回 购 股 票 的 数 量 等 事 项 将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提 前 公 告 回 购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1-1-49
条 件, 回 购 行 为 及 信 息 披 露 回 购 后 的 股 份 处 置 应 当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合 法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增 持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控 股 股 东 累 计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回 购 前 公 司 非 限 售 流 通 股 的 股 本 总 额 的 5%, 具 体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等 事 项 将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提 前 公 告 增 持 计 划 完 成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不 出 售 所 增 持 的 股 份,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增 持 股 份 行 为 及 信 息 披 露 应 当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3)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增 持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累 计 用 于 增 持 股 票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上 年 度 从 公 司 取 得 的 分 红 和 上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薪 酬 合 计 值 的 50%, 具 体 回 购 股 票 的 数 量 等 事 项 将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提 前 公 告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增 持 股 份 行 为 及 信 息 披 露 应 当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公 司 在 未 来 聘 任 新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前, 将 要 求 其 签 署 承 诺 书, 保 证 其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做 出 的 稳 定 股 价 承 诺, 并 要 求 其 按 照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提 出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3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的 终 止 情 形 1-1-50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内, 若 出 现 以 下 任 一 情 形, 则 视 为 本 次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及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已 公 告 的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终 止 执 行 : (1)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2) 继 续 回 购 或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将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4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当 触 发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时, 公 司 将 根 据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机 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有 权 部 门 颁 布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以 及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内 容,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股 份 回 购 稳 定 股 价 事 项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对 控 股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若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订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涉 及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履 行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则 公 司 有 权 自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公 告 之 日 起 90 个 自 然 日 届 满 后 将 对 其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薪 酬 和 应 取 得 的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5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承 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承 诺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 因 利 润 分 配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配 股 等 情 况 导 致 发 行 人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出 现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在 发 行 人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时, 本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要 求, 依 法 履 行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将 根 据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相 关 要 求, 切 实 履 行 该 预 案 所 述 职 责, 并 通 过 该 预 案 所 述 的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确 保 该 预 案 的 实 施, 以 维 护 发 行 人 股 价 稳 定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 三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及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1-1-51
1 公 司 承 诺 本 公 司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本 公 司 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以 下 简 称 事 实 认 定 ),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则 本 公 司 将 自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起 90 日 内, 基 于 法 律 法 规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回 购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 如 公 司 发 生 分 红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则 为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用 于 比 较 的 发 行 价, 以 下 统 称 发 行 价 ) 加 上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若 本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确 保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该 等 损 失 的 赔 偿 金 额 以 经 有 权 机 构 认 定 的 投 资 者 实 际 发 生 的 直 接 损 失 为 限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承 诺 本 人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发 行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则 本 人 将 自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起 90 日 内, 基 于 法 律 法 规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按 照 回 购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加 上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若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本 人 将 与 发 行 人 一 同 就 上 述 事 项 向 投 资 者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确 保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投 资 者 因 该 等 损 失 获 得 的 累 计 赔 偿 金 额, 以 经 有 权 机 构 认 定 的 投 资 者 实 际 发 生 的 直 接 损 失 为 限 3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1-1-52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发 行 人 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则 本 人 将 自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起 90 日 内, 基 于 法 律 法 规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按 照 回 购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如 有 ),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加 上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承 诺 所 涉 的 发 行 价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若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本 人 将 与 发 行 人 一 同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确 保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投 资 者 因 该 等 损 失 获 得 的 累 计 赔 偿 金 额, 以 经 有 权 机 构 认 定 的 投 资 者 实 际 发 生 的 直 接 损 失 为 限 4 担 任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和 主 承 销 商 的 海 通 证 券 承 诺 如 因 本 公 司 在 发 行 人 的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本 公 司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本 公 司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5 担 任 发 行 人 审 计 机 构 的 立 信 承 诺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本 所 在 为 发 行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中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若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发 行 人 已 发 行 上 市,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经 国 家 相 关 司 法 机 关 有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本 所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6 担 任 发 行 人 律 师 的 竞 天 公 诚 承 诺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本 所 在 为 发 行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中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若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发 行 人 已 发 行 上 市,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1-1-53
经 国 家 相 关 司 法 机 关 有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本 所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7 担 任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的 银 信 评 估 承 诺 若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本 公 司 在 为 发 行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中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若 事 实 认 定 之 日 发 行 人 已 发 行 上 市,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经 国 家 相 关 司 法 机 关 有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本 公 司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 四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而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开 始 实 施 至 达 产 并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上 述 期 间 内,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将 在 短 期 内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拟 通 过 加 强 市 场 营 销 拓 展 力 度, 尽 量 缩 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收 益 实 现 的 时 间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快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申 报 力 度, 尽 快 实 现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化 推 广 此 外, 公 司 还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重 视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回 报, 强 化 投 资 回 报 机 制 等 措 施, 提 升 资 产 质 量 和 盈 利 能 力, 以 填 补 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被 摊 薄 的 股 东 回 报 ( 五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 本 公 司 已 经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并 制 定 了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3-2015 年 度 ), 其 中, 对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详 细 约 定,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九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六 ) 其 他 承 诺 事 项 ; 为 了 避 免 未 来 可 能 存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已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之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作 出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1-1-54
( 七 )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1 公 司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将 积 极 采 取 合 法 措 施 履 行 就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所 有 承 诺,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情 况 时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者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2)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人 将 积 极 采 取 合 法 措 施 履 行 就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所 有 承 诺,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情 况 时 :1) 通 过 发 行 人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其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者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2)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发 行 人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发 行 人 有 权 暂 扣 其 应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和 薪 酬, 同 时 不 得 转 让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直 至 其 将 违 规 收 益 足 额 交 付 发 行 人 为 止 3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当 出 现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情 况 时 :1) 通 过 公 司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其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无 法 履 行 或 者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2)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及 时 改 正 并 继 续 履 行 有 关 公 开 承 诺 ;3) 因 违 反 承 诺 给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对 公 司 或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4)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有 权 暂 扣 其 应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 如 有 ) 和 薪 酬, 同 时 不 得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如 有 ), 直 至 其 将 违 规 收 益 足 额 交 付 发 行 人 为 止 ;5) 违 反 承 诺 情 节 严 重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半 数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更 换 相 关 董 事 监 事 ; 公 司 董 事 会 有 权 解 聘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1-55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是 一 家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专 业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公 司 拥 有 眼 科 药 物 批 准 文 号 44 个, 其 中 26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09 年 版 ), 占 公 司 所 获 批 生 产 产 品 总 数 的 59%, 其 中 甲 类 品 种 7 个, 乙 类 品 种 19 个 ;4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此 外,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丰 富 的 在 研 产 品 储 备,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中, 有 2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生 产 注 册 阶 段 1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生 产 注 册 准 备 阶 段 3 个 新 产 品 处 于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另 有 多 个 产 品 处 于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 二 )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产 品 1 主 要 产 品 概 况 本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已 构 建 了 全 系 列 多 品 种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系 列, 覆 盖 十 个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类 别,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注 册 批 件 1-1-56 进 入 医 保 目 录 数 量 进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数 量 2013 年 收 入 占 比 (%)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16 12 2 36.65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3 1-22.19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5 3-12.16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4 2-9.90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1 1-5.23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4 - - 9.21 缩 瞳 药 和 抗 青 光 眼 用 药 (S01E) 3 3 1 0.38 其 他 8 4 1 4.28 合 计 44 26 4 100.00 2 主 要 产 品 介 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类 别 产 品 名 称 主 要 适 应 病 症 如 下 :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类 别 主 要 产 品 主 要 适 应 病 症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佳 名 滴 眼 液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用 于 治 疗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角 膜 炎 角 膜 溃 疡 泪 囊 炎 术 后 感 染 等 外 眼 感 染 用 于 各 种 起 因 的 角 膜 溃 疡, 角 膜 损 伤, 由 碱 或 酸 引 起 的 角 膜 灼 伤, 大 泡 性 角 膜 炎, 神 经 麻 痹 性 角 膜 炎, 角 膜 和 结 膜 变 性 用 于 治 疗 葡 萄 膜 炎 角 膜 炎 巩 膜 炎 春 季 结 膜 炎 围 术 期 抗 炎 等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检 查 眼 底 前 的 散 瞳 验 光 配 镜 屈 光 度 检 查 前 的 散 瞳 用 于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敏 感 的 眼 部 疾 患 及 外 眼 部 细 菌 感 染 作 为 角 膜 保 护 的 辅 助 治 疗, 各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干 眼 症 等 注 : 上 述 产 品 分 类 依 据 IMS 统 计 口 径, 即 将 眼 科 药 物 分 为 16 个 种 类,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其 中 10 类 上 表 未 列 示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金 额 较 小 的 产 品 种 类 (1)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1 产 品 情 况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的 角 膜 修 复 类 药 物, 主 要 用 于 创 伤 性 炎 症 性 营 养 性 角 膜 结 膜 病 变 以 及 干 眼 症 的 治 疗 1991 年, 我 国 开 始 进 口 国 外 原 研 药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2000 年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牛 源 性 药 品 进 口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药 管 注 [2000]489 号 ) 文 件 要 求, 我 国 对 进 口 牛 源 性 药 品 进 行 限 制, 该 药 品 从 国 内 市 场 退 出, 造 成 了 国 内 市 场 上 的 空 白 由 于 其 良 好 的 疗 效, 该 药 品 的 退 出 给 医 患 带 来 不 便 为 满 足 市 场 需 要, 公 司 于 2002 年 进 行 产 品 立 项, 同 时 进 行 临 床 前 研 究,2003 年 申 报 临 床 注 册,2005 年 获 临 床 批 件 进 行 临 床 研 究,2006 年 申 报 生 产 注 册,2007 年 获 得 新 药 证 书 及 生 产 批 件, 是 国 内 第 一 个 获 得 生 产 批 件 的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生 产 企 业 公 司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70295,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药 证 字 H20070128, 技 术 来 源 为 自 主 研 发 公 司 生 产 的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被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评 为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被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评 为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二 等 奖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1-1-57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主 要 含 有 磷 酸 肌 醇 寡 糖 小 分 子 肽 类 氨 基 酸 核 苷 等 活 性 成 分, 其 药 理 作 用 主 要 为 激 活 丙 酮 酸 脱 氢 酶, 激 活 I 型 葡 萄 糖 载 体, 为 角 膜 修 复 提 供 能 量 及 物 质 基 础, 对 组 织 细 胞 进 行 生 理 性 修 复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创 伤 性 炎 症 性 营 养 性 角 膜 结 膜 病 变 以 及 干 眼 症 的 治 疗 适 用 于 各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角 膜 损 害, 如 角 膜 损 伤 角 膜 溃 疡 由 酸 或 碱 引 起 的 角 膜 灼 伤 大 泡 性 角 膜 炎 神 经 麻 痹 性 角 膜 炎 角 膜 和 结 膜 变 性 手 术 术 后 角 膜 修 复 中 重 度 干 眼 症 等 方 面, 具 有 促 进 角 膜 修 复 和 改 善 眼 表 营 养 的 双 重 作 用 3 市 场 销 售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于 2007 年 12 月 获 得 国 家 三 类 新 药 证 书, 现 被 列 入 2009 年 版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3,691.90 万 元 4,225.53 万 元 及 4,727.72 万 元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除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外, 市 场 中 主 要 还 有 重 组 牛 碱 性 成 纤 维 细 胞 生 长 因 子 滴 眼 液 等 产 品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主 要 成 分 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活 性 成 分 较 高, 具 有 促 进 角 膜 修 复 和 改 善 眼 表 营 养 的 双 重 作 用,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上 市 时 间 较 晚 (2)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1 产 品 情 况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中 的 喹 诺 酮 类 抗 感 染 药, 喹 诺 酮 类 抗 感 染 药 是 指 人 工 合 成 的 含 有 4- 喹 酮 母 核 的 抗 感 染 药 物, 具 有 抗 菌 谱 广 抗 菌 力 强 口 服 吸 收 好 组 织 浓 度 高 与 其 他 抗 感 染 药 物 无 交 叉 耐 药 性 等 特 点, 已 成 为 治 疗 细 菌 感 染 性 疾 病 的 主 要 药 物 根 据 发 明 先 后 及 其 抗 感 染 性 能 的 不 同, 喹 诺 酮 类 目 前 分 为 四 代 产 品,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属 于 第 三 代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公 司 生 产 的 迪 可 罗 眼 膏 曾 被 辽 宁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辽 宁 省 名 牌 战 略 推 进 委 员 会 授 予 辽 宁 省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并 获 得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的 发 明 专 利 1-1-58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产 品 于 2009 年 获 批 上 市, 获 得 一 种 含 加 替 沙 星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的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迪 可 罗 眼 膏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10940177,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94)J-05 号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1ml:3mg 5ml:15mg)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10940176,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0.4ml:1.2mg(0.3%))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4,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5ml:15mg) 的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94) J-59 号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8ml :24mg)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44575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90161,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药 证 字 H20090058 产 品 的 技 术 来 源 均 为 自 主 研 发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属 于 第 三 代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是 氧 氟 沙 星, 氧 氟 沙 星 通 过 对 细 菌 DNA 螺 旋 酶 的 抑 制 达 到 抗 菌 目 的,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 阴 性 菌 部 分 厌 氧 菌 沙 眼 衣 原 体 等 有 较 强 的 抗 菌 作 用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葡 萄 膜 炎 角 膜 炎 巩 膜 炎, 春 季 结 膜 炎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是 加 替 沙 星, 加 替 沙 星 对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 阴 性 菌 厌 氧 菌 衣 原 体 支 原 体 等 具 有 强 抗 菌 作 用 对 眼 科 围 手 术 期 常 见 病 原 菌 具 有 显 著 的 抗 菌 作 用, 对 前 三 代 治 疗 效 果 不 佳 的 病 原 体 表 现 出 良 好 的 作 用 3 市 场 销 售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均 被 列 入 2009 年 版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于 2009 年 4 月 获 得 国 家 三 类 新 药 证 书, 当 年 实 现 市 场 销 售,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544.63 万 元 958.24 万 元 及 1,314.26 万 元,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喹 诺 酮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7,479.82 万 元 8,159.12 万 元 及 8,014 万 元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氧 氟 沙 星 左 氧 氟 沙 星 盐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等 公 司 迪 可 罗 眼 1-1-59
膏 为 凝 胶 基 质, 生 物 利 用 度 较 高 舒 适 度 较 好,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含 有 玻 璃 酸 钠, 除 抗 菌 作 用 外, 还 具 有 一 定 的 润 滑 修 复 的 作 用, 舒 适 度 较 好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有 待 进 一 步 增 强 (3) 佳 名 滴 眼 液 1 产 品 情 况 佳 名 滴 眼 液 属 于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公 司 于 2004 年 获 得 新 药 证 书 及 药 品 生 产 批 文, 并 于 同 年 开 始 生 产 公 司 佳 名 滴 眼 液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40233,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药 证 字 H20040187, 技 术 来 源 为 自 主 研 发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产 品 是 由 妥 布 霉 素 和 地 塞 米 松 组 成 的 复 方 制 剂 妥 布 霉 素 为 氨 基 糖 甙 类 抗 生 素, 作 用 机 制 是 与 细 菌 核 糖 体 30S 亚 单 位 结 合, 抑 制 细 菌 蛋 白 质 的 合 成 地 塞 米 松 对 各 种 原 因 (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免 疫 等 ) 引 起 的 炎 症 有 较 强 的 抑 制 作 用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对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敏 感 的 眼 部 疾 患 及 眼 部 表 面 细 菌 感 染 3 市 场 销 售 佳 名 滴 眼 液 于 2004 年 获 得 国 家 三 类 新 药 证 书, 现 被 列 入 2009 年 版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佳 名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044.95 万 元 1,239.49 万 元 及 1,144.47 万 元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 眼 膏 等 公 司 佳 名 滴 眼 液 改 善 地 塞 米 松 粒 径, 依 从 性 强 目 前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低 于 行 业 领 先 品 种 (4) 迪 非 滴 眼 液 1 产 品 情 况 迪 非 滴 眼 液 属 于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具 有 解 热 镇 痛 抗 炎 等 作 用 公 司 生 产 的 迪 非 滴 眼 液 是 含 有 透 明 质 酸 钠 的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滴 眼 剂, 产 品 获 得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和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两 项 发 明 专 利, 曾 被 辽 宁 省 1-1-60
中 小 企 业 厅 评 为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公 司 迪 非 滴 眼 液 (5ml : 5mg)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10960176; 迪 非 滴 眼 液 (1ml:1mg)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10960166,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96) 卫 药 证 字 X 05 号 ; 迪 非 滴 眼 液 (0.4 mg: 0.4ml(0.1%))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5 产 品 的 技 术 来 源 均 为 自 主 研 发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为 双 氯 芬 酸 钠 双 氯 芬 酸 钠 主 要 用 于 : 前 葡 萄 膜 炎 的 抗 炎, 过 敏 性 结 膜 炎 的 抗 炎 抗 过 敏, 准 分 子 激 光 手 术 内 眼 手 术 后 抗 炎 止 痛 3 市 场 销 售 迪 非 滴 眼 液 被 列 入 2009 年 版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迪 非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2,907.79 万 元 3,042.85 万 元 及 2,660.86 万 元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普 拉 洛 芬 滴 眼 液 酮 咯 酸 氨 丁 三 醇 滴 眼 液 等 公 司 迪 非 滴 眼 液 舒 适 度 好 刺 激 性 小 产 品 与 领 先 的 进 口 产 品 相 比 价 格 较 低 (5)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1 产 品 情 况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公 司 于 2005 年 获 得 新 药 证 书 及 药 品 生 产 批 文, 并 于 2006 年 开 始 生 产 该 产 品 获 得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的 发 明 专 利, 曾 被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评 为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质 量 名 优 产 品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被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评 为 辽 宁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公 司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52295,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为 国 药 证 字 H20051562, 技 术 来 源 为 自 主 研 发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为 硫 酸 阿 托 品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主 要 用 于 虹 膜 睫 状 体 炎 检 查 眼 底 前 的 散 瞳 验 光 配 镜 屈 光 度 检 查 前 的 散 瞳 1-1-61
3 市 场 销 售 2011 年 至 2013, 公 司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178.78 万 元 1,166.07 万 元 及 1,268.98 万 元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 托 吡 卡 胺 / 去 氧 肾 上 ) 滴 眼 液 等 公 司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为 凝 胶 剂 型, 生 物 利 用 度 较 高 依 据 IMS 报 告, 2011 年 公 司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在 该 类 别 (S01F)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23.4%, 排 名 市 场 第 一 (6)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1 产 品 情 况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73905, 技 术 来 源 为 自 主 研 发 2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及 适 应 症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为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作 为 角 膜 保 护 的 辅 助 治 疗 : 各 种 原 因 引 起 的 干 眼 症 等 3 市 场 销 售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883.09 万 元 1,598.14 万 元 及 1,978.38 万 元,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4 市 场 上 竞 争 产 品 情 况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劣 势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透 明 质 酸 钠 滴 眼 液 等 公 司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含 有 类 似 泪 液 三 层 成 分, 促 进 角 膜 杯 状 细 胞 数 量 增 加 及 粘 蛋 白 分 泌, 延 长 泪 膜 破 裂 时 间 产 品 上 市 时 间 较 晚, 目 前 市 场 占 有 率 较 低 ( 三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1-1-62
2011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9,053.73 万 元 21,232.63 万 元 21,863.14 万 元, 均 来 源 于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6,699.73 30.64% 7,200.88 33.91% 6,935.19 36.40%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4,797.89 21.95% 4,225.53 19.90% 3,691.90 19.38% 滴 眼 液 迪 非 滴 眼 液 2,660.86 12.17% 3,042.85 14.33% 2,907.79 15.26%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1,978.38 9.05% 1,598.14 7.53% 883.09 4.63%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1,314.26 6.01% 958.24 4.51% 544.63 2.86%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1,268.98 5.80% 1,166.07 5.49% 1,178.78 6.19% 佳 名 滴 眼 液 1,144.47 5.23% 1,239.49 5.84% 1,044.95 5.48% 其 他 产 品 1,998.57 9.15% 1,801.43 8.49% 1,867.40 9.80% 总 计 21,863.14 100.00% 21,232.63 100.00% 19,053.73 100.00% 注 :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非 滴 眼 液 包 括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产 品 ( 四 ) 发 行 人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质 量 检 测 和 产 品 销 售 体 系, 形 成 了 自 身 的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情 况, 结 合 自 身 特 点, 独 立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1 盈 利 模 式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主 要 盈 利 模 式 是 依 托 公 司 在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不 断 研 发 和 推 出 新 产 品, 运 用 自 身 生 产 体 系 进 行 产 品 生 产,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营 销 模 式 进 行 产 品 营 销, 通 过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未 来 公 司 将 坚 持 专 业 化 发 展 道 路, 加 快 新 产 品 研 发 进 度, 加 大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2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分 为 原 料 药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及 其 他 四 类 (1)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1-1-63
在 供 应 商 的 甄 选 方 面, 由 公 司 负 责 物 资 管 理 生 产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的 部 门 负 责 对 供 应 商 的 资 质 产 品 质 量 产 品 价 格 企 业 信 誉 生 产 能 力 售 后 服 务 等 方 面 进 行 评 价, 在 经 过 初 审 样 品 检 验 现 场 质 量 审 计 试 生 产 等 阶 段 后 将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加 入 到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单, 并 对 其 进 行 持 续 考 核 公 司 根 据 原 材 料 对 产 品 质 量 的 影 响, 将 供 应 商 分 为 关 键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与 一 般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关 键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指 提 供 可 直 接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原 辅 料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标 示 包 装 材 料 的 供 应 商, 一 般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指 提 供 对 产 品 质 量 没 有 直 接 影 响 或 影 响 可 以 被 后 续 工 艺 控 制 的 供 应 商 公 司 对 关 键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执 行 更 为 严 格 的 考 核 标 准 对 于 主 要 原 材 料, 公 司 一 般 会 储 备 两 家 或 以 上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以 备 选 择, 从 而 在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时 也 能 及 时 保 质 保 量, 满 足 生 产 所 需 (2) 采 购 计 划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公 司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销 售 部 门 提 供 的 年 度 销 售 计 划 月 度 销 售 计 划 制 定 相 应 的 年 度 及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物 资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结 合 往 年 同 期 数 据, 预 测 原 材 料 需 求 计 划 量, 并 与 现 有 库 存 相 比 较, 在 考 虑 安 全 库 存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年 度 及 月 度 物 料 采 购 计 划 (3) 材 料 采 购 以 及 货 款 支 付 公 司 经 严 格 审 查 后, 与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均 直 接 向 合 格 供 应 商 采 购, 双 方 签 订 合 同, 明 确 责 任 公 司 所 用 原 材 料 基 本 为 市 场 通 用 原 材 料,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通 过 及 时 准 确 地 了 解 原 材 料 市 场 行 情, 保 持 与 几 家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合 作, 可 确 保 公 司 得 到 稳 定 价 格 合 理 高 品 质 的 供 应 到 货 验 收 : 材 料 到 货 后, 物 资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初 检, 初 检 合 格 后 由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检 查 或 检 验, 合 格 原 材 料 将 办 理 入 库, 对 于 验 收 中 发 现 的 质 量 不 合 格 的 货 物 将 进 行 退 货 或 换 货 处 理 货 款 支 付 : 公 司 物 资 管 理 部 门 每 月 编 制 月 度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经 物 资 管 理 部 门 生 产 总 监 两 级 审 批 后 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送 达 公 司 财 务 部, 核 实 无 误 后 由 财 务 部 根 据 制 度 安 排 付 款 1-1-64
3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生 产 实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计 划 管 理 模 式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每 年 根 据 销 售 部 门 提 供 的 年 度 销 售 计 划 制 定 年 度 生 产 计 划, 销 售 部 门 每 月 提 出 下 月 销 售 计 划,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根 据 销 售 计 划 库 存 量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在 每 月 制 订 下 月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为 防 止 突 发 事 件 销 售 计 划 误 差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生 产 部 门 一 般 会 根 据 各 产 品 销 量 设 定 安 全 库 存, 安 全 库 存 一 般 为 两 个 月 左 右 的 销 量 生 产 车 间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与 生 产 指 令 组 织 生 产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具 体 产 品 的 生 产 流 程 管 理, 监 督 安 全 生 产, 组 织 部 门 的 GMP 管 理 工 作, 并 对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技 术 要 求 的 执 行 情 况, 对 生 产 过 程 的 各 项 关 键 质 量 控 制 点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并 负 责 对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的 质 量 检 验 以 及 生 产 质 量 评 价 回 顾 分 析 4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采 用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营 销 模 式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由 处 方 事 业 部 商 零 事 业 部 销 售 管 理 部 学 术 推 广 部 政 策 事 务 部 等 五 个 职 能 部 门 组 成 学 术 推 广 部 处 方 事 业 部 承 担 公 司 产 品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工 作 ; 商 零 事 业 部 销 售 管 理 部 政 策 事 务 部 主 要 负 责 对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提 供 支 持, 对 销 售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150 余 个 主 要 经 销 商 进 行 合 作, 构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公 司 通 过 设 置 大 区 经 理 地 区 经 理 学 术 专 员 具 体 负 责 所 管 区 域 内 学 术 推 广 工 作 公 司 的 营 销 手 段 按 照 产 品 的 不 同 性 质 和 终 端 推 广 特 点 来 划 分, 分 为 处 方 药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和 零 售 市 场 专 业 化 推 广 两 种 主 要 的 推 广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采 用 处 方 药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1) 处 方 药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1-1-65
处 方 药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主 要 指 公 司 以 学 术 推 广 会 议 或 学 术 研 讨 会 为 主 要 平 台 传 播 产 品 和 企 业 信 息, 通 过 向 医 疗 机 构 宣 传 药 品 的 特 点 优 点 以 及 最 新 基 础 理 论 和 临 床 疗 效 研 究 成 果, 建 立 和 强 化 认 知, 从 而 实 现 产 品 推 广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是 处 方 药 销 售 采 取 的 常 用 模 式 学 术 推 广 会 议 兼 有 速 效 ( 快 速 传 递 产 品 信 息 ) 高 效 ( 同 时 将 信 息 传 递 给 所 有 到 会 者 ) 多 效 ( 既 巩 固 现 有 市 场, 同 时 挖 掘 潜 在 市 场 ) 的 特 点, 可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获 得 广 大 医 疗 机 构 对 产 品 的 信 任 和 支 持, 提 升 公 司 和 产 品 的 专 业 形 象 (2) 零 售 市 场 专 业 化 推 广 模 式 零 售 市 场 专 业 化 推 广 主 要 指 公 司 以 产 品 战 略 合 作 定 位 店 员 培 训 品 牌 形 象 展 示 重 点 促 销 流 动 专 职 促 销 等 形 式, 通 过 对 经 销 网 点 进 行 具 体 维 护,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3) 公 司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的 具 体 内 容 1 全 球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全 球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是 行 业 规 模 大 影 响 力 强 的 学 术 性 会 议, 也 是 业 界 进 行 学 术 与 信 息 交 流 的 高 端 平 台 这 类 会 议 均 会 有 众 多 行 业 知 名 专 家 学 者 及 行 业 优 秀 企 业 参 加,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广 泛 的 覆 盖 率 和 影 响 力 公 司 连 续 多 年 参 加 全 球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公 司 在 会 议 上 设 置 科 研 成 果 和 产 品 展 区 发 表 专 题 演 讲 报 告, 积 极 宣 传 展 示 公 司, 加 强 学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知 名 度 与 品 牌 形 象 2013 年, 公 司 参 加 美 国 眼 科 学 会 (AAO) 年 会 ;2012 年, 公 司 参 加 世 界 眼 科 大 会 (WOC),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地 区 眼 科 学 会 (APAO) 年 会, 美 国 眼 科 学 会 (AAO) 年 会, 美 国 眼 科 和 视 觉 研 究 协 会 (ARVO) 年 会 ;2011 年, 公 司 参 加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地 区 眼 科 学 术 (APAO) 年 会, 美 国 眼 科 和 视 觉 研 究 协 会 (ARVO) 年 会, 欧 洲 眼 科 协 会 (SOE) 年 会, 公 司 参 加 美 国 眼 科 学 会 (AAO) 年 会 公 司 一 般 在 此 类 会 议 中 设 置 展 区, 宣 传 与 介 绍 公 司 2011-2013 年, 公 司 参 加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大 会, 通 过 举 办 兴 齐 讲 坛 或 卫 星 会 议, 邀 请 行 业 知 名 专 家 发 表 专 题 学 术 报 告 1-1-66
2011-2012 年, 公 司 与 中 华 医 学 会 眼 科 学 分 会 合 作, 每 年 在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期 间, 按 中 华 医 学 会 眼 科 学 分 会 划 分 的 角 膜 病 眼 底 病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等 十 一 个 学 组, 聘 请 行 业 专 家 针 对 眼 科 医 生, 组 织 近 两 百 场 次 的 中 华 医 学 会 眼 科 年 会 继 续 教 育 学 习 班, 同 时 设 置 继 续 教 育 奖 学 金 2 区 域 性 专 业 学 术 会 议 公 司 组 织 或 参 加 的 省 内 或 者 省 间 的 与 公 司 产 品 相 关 的 区 域 性 专 业 学 术 会 议, 主 要 包 括 跨 省 级 学 术 会 议 省 级 学 术 会 议, 区 域 性 专 业 学 术 会 议 一 般 由 各 省 专 业 学 术 委 员 参 加 3 市 级 学 术 推 广 会 公 司 由 学 术 专 员 在 所 辖 区 域 内 进 行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通 过 学 术 沙 龙 病 例 讨 论 会 座 谈 会 等 多 种 形 式, 邀 请 相 关 专 家 介 绍 眼 科 领 域 的 业 务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学 术 专 员 说 明 公 司 产 品 药 理 药 效 及 特 点, 增 进 与 会 者 对 产 品 和 企 业 的 认 识 4 专 业 媒 体 广 告 公 司 根 据 产 品 在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有 针 对 性 在 中 华 眼 科 杂 志 中 国 实 用 眼 科 杂 志 中 华 眼 视 光 学 与 视 觉 科 学 杂 志 等 眼 科 核 心 期 刊 上 刊 登 公 司 产 品 广 告 及 研 究 成 果, 提 升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美 誉 度 和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4)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队 伍 公 司 实 行 销 售 大 区 管 理 制 度, 各 销 售 大 区 管 理 辖 区 内 省 份 及 主 要 城 市 公 司 建 立 了 多 层 次 营 销 管 理 体 系, 各 销 售 大 区 由 大 区 经 理 负 责, 下 设 地 区 经 理 学 术 专 员 具 体 负 责 所 管 区 域 内 学 术 推 广 工 作 随 着 不 断 发 展 与 积 累, 公 司 已 形 成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销 售 网 络 和 渠 道 稳 定 的 客 户 群 和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队 伍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需 要 公 司 的 销 售 人 员 通 过 其 对 产 品 的 深 入 认 知 和 专 业 的 推 广 经 验 开 展 终 端 推 广 为 提 高 销 售 人 员 的 职 业 素 养 和 专 业 水 平, 在 推 广 时 可 更 加 专 业 化 学 术 化, 更 好 胜 任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工 作, 打 造 一 支 精 通 眼 科 学 术 知 识 富 有 竞 争 力 的 队 伍, 公 司 建 立 并 不 断 完 善 专 业 化 系 统 性 的 培 训 体 系, 制 定 了 专 业 人 才 培 训 计 划, 通 过 兴 齐 网 络 学 习 平 台 面 授 培 训 及 教 练 培 训 等 方 式, 组 织 对 1-1-67
各 级 员 工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增 强 员 工 对 医 药 知 识 产 品 信 息 及 销 售 技 巧 的 掌 握 能 力, 通 过 持 续 性 的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销 售 人 员 的 业 务 技 能 (5) 公 司 经 销 商 网 络 构 建 公 司 与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签 订 购 货 合 同, 向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发 货,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收 到 货 物 后, 向 医 院 和 药 店 配 送 药 品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建 立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签 订 年 度 经 销 协 议, 由 经 销 商 向 医 院 药 店 及 诊 所 等 销 售 终 端 供 货 公 司 按 经 营 规 模 资 金 实 力 终 端 覆 盖 能 力 等 标 准 对 经 销 商 进 行 综 合 评 定, 选 择 的 经 销 商 均 为 各 自 区 域 综 合 排 名 较 为 靠 前 的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网 络 覆 盖 面 广 公 司 注 重 加 强 与 经 销 商 的 合 作,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提 高 了 公 司 产 品 对 市 场 终 端 的 覆 盖 率, 形 成 了 有 效 广 泛 通 畅 的 营 销 渠 道 (6)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流 程 公 司 以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销 售 为 主, 通 过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经 销 和 直 供 医 疗 机 构 两 种 销 售 渠 道 目 前 大 部 分 处 方 药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主 要 通 过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经 销 的 销 售 渠 道 对 于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经 销 渠 道, 由 于 医 院 数 量 众 多, 药 品 采 购 具 有 采 购 品 种 多 单 次 单 品 种 采 购 数 量 少 采 购 频 率 高 的 特 点, 由 公 司 完 成 当 地 的 药 品 投 标, 中 标 后 公 司 选 择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并 与 其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并 由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负 责 对 相 关 医 院 进 行 物 流 配 送 对 于 部 分 专 科 连 锁 医 疗 机 构, 由 公 司 与 其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并 负 责 产 品 的 配 送 公 司 OTC 药 品 销 售 主 要 通 过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经 销, 由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向 医 院 医 药 连 锁 店 及 诊 所 等 销 售 终 端 供 货 (7) 经 销 商 模 式 和 直 销 模 式 的 销 售 比 例 公 司 销 售 按 照 供 货 模 式 可 分 为 经 销 商 销 售 和 直 接 供 货 销 售, 其 中 经 销 商 是 指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 一 般 为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 签 订 购 货 合 同, 向 经 销 商 发 货, 经 销 商 收 到 货 物 后, 再 向 医 疗 机 构 药 店 等 销 售 终 端 供 货 ; 直 销 是 公 司 直 接 向 医 疗 机 构 药 店 等 销 售 终 端 供 货, 直 接 与 其 签 订 购 货 合 同 公 司 经 销 商 销 售 和 直 接 供 货 销 售 的 定 价 原 则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两 者 销 售 金 额 和 比 例 如 下 : 1-1-68
供 货 模 式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比 例 (%) 2012 年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 2011 年 销 售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比 例 (%) 经 销 商 18,817.11 86.07 18,455.49 86.92 16,630.58 87.28 直 销 3,046.03 13.93 2,777.15 13.08 2,423.15 12.72 合 计 21,863.14 100.00 21,232.63 100.00 19,053.73 100.00 (8) 公 司 采 用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营 销 模 式 的 原 因 1 满 足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推 广 的 专 业 性 要 求 公 司 从 事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由 于 眼 睛 结 构 复 杂, 致 病 因 素 及 疾 病 种 类 众 多, 用 药 专 属 性 强, 眼 科 药 物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的 专 业 领 域 ; 此 外,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拥 有 十 六 个 细 分 类 别, 细 分 种 类 众 多, 随 着 医 疗 检 测 手 段 的 提 高 及 人 们 对 疾 病 治 疗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眼 科 药 物 越 来 越 呈 现 细 分 化 多 样 化 趋 势 因 此, 必 须 组 建 专 业 学 术 推 广 队 伍 以 学 术 推 广 会 议 学 术 研 讨 会 议 等 方 式, 向 医 疗 机 构 介 绍 病 理 药 品 疗 效 使 用 方 式 以 及 最 新 基 础 理 论 和 临 床 研 究 成 果 等 信 息, 确 保 医 疗 机 构 了 解 药 品 的 用 途 优 势 及 特 点, 从 而 达 到 更 好 治 疗 的 效 果 2 符 合 销 售 渠 道 终 端 市 场 控 制 的 营 销 需 要 拥 有 完 善 的 销 售 网 络 通 畅 的 销 售 渠 道 和 较 高 的 终 端 市 场 的 掌 控 能 力, 可 以 以 足 够 快 的 反 应 速 度 面 对 市 场 变 化, 建 立 市 场 对 公 司 的 信 任, 可 保 证 公 司 对 市 场 信 息 的 及 时 掌 握, 从 而 直 接 控 制 终 端 市 场 3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要 求 在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行 业, 除 了 产 品 的 疗 效 质 量 的 竞 争 外, 还 包 括 品 牌 形 象 知 名 度 与 售 后 服 务 等 其 他 因 素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营 销 模 式, 打 造 一 支 精 通 眼 科 学 术 知 识 富 有 竞 争 力 的 队 伍, 可 建 立 和 强 化 市 场 对 公 司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的 认 知, 提 升 公 司 的 产 品 的 专 业 形 象,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从 而 提 升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5 采 用 目 前 经 营 模 式 的 原 因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公 司 采 用 目 前 经 营 模 式, 是 在 长 期 发 展 中 不 断 建 立 与 完 善 的, 适 合 自 身 发 展 需 求 此 外, 由 于 药 品 作 为 一 种 特 殊 的 商 品,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消 费 品, 与 人 民 群 众 1-1-69
的 生 命 健 康 和 生 活 质 量 等 切 身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我 国 制 订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等 一 系 列 法 律 法 规, 对 药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公 司 采 用 的 经 营 模 式 也 是 医 药 行 业 通 行 的 经 营 模 式 行 业 监 管 竞 争 态 势 及 上 下 游 产 业 链 发 展 情 况 等 外 部 因 素, 以 及 企 业 所 处 发 展 阶 段 和 自 身 实 力 等 内 部 因 素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其 中, 由 于 药 品 的 特 殊 性, 目 前 行 业 监 管 是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6 经 营 模 式 和 影 响 因 素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变 化,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独 立 完 整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质 量 检 测 和 产 品 销 售 体 系 医 药 行 业 为 鼓 励 类 发 展 行 业, 国 家 已 出 台 一 系 列 产 业 政 策 进 行 大 力 扶 持,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及 竞 争 状 况 之 ( 二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及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7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及 其 模 式 独 特 性 创 新 性 及 持 续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采 用 的 经 营 模 式 在 行 业 内 得 到 广 泛 运 用 ( 五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演 变 情 况 公 司 是 一 家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专 业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未 发 生 变 更 ( 六 )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按 照 剂 型 分 类 主 要 分 为 滴 眼 剂 眼 膏 剂 及 眼 用 凝 胶 剂, 其 中 滴 眼 剂 是 指 由 药 物 与 适 宜 辅 料 制 成 的 无 菌 水 性 或 油 性 澄 明 溶 液 混 悬 液 或 乳 状 液, 供 滴 入 的 眼 用 液 体 眼 膏 剂 是 指 由 药 物 与 基 质 均 匀 混 合, 制 成 无 菌 溶 液 型 或 混 悬 型 膏 状 的 眼 用 半 固 体 剂, 眼 膏 剂 的 基 质 多 为 凡 士 林 液 体 石 蜡 及 羊 毛 脂, 适 用 于 配 制 对 水 不 稳 定 的 药 物, 如 某 些 抗 生 素 等 ; 眼 膏 剂 的 特 点 是 在 结 膜 囊 内 滞 留 时 间 长, 具 有 长 效 作 用, 并 能 减 轻 眼 睑 对 眼 球 的 摩 擦 眼 用 凝 胶 剂 是 指 由 药 物 与 适 宜 辅 料 制 成 无 菌 凝 胶 状 的 眼 用 半 固 体 制 剂, 其 黏 度 较 大, 易 与 泪 液 混 合 1-1-70
公 司 各 剂 型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 滴 眼 剂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公 司 滴 眼 剂 产 品 分 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及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产 品,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1-1-71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下 : 2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公 司 所 生 产 的 眼 膏 剂 及 眼 用 凝 胶 剂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具 体 流 程 图 如 1-1-72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及 竞 争 状 况 ( 一 ) 行 业 概 述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T 4754-2011),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 第 27 大 类 医 药 制 造 业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分 类 与 代 码 的 规 定, 公 司 所 属 的 行 业 为 第 C5 大 类 生 物 医 药 制 品 根 据 国 家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印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领 域 为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中 的 生 物 与 新 医 药 技 术 行 业 ( 二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及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医 药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为 国 家 药 监 局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其 中 国 家 药 监 局 负 责 对 全 国 医 药 市 场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省 一 级 设 立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行 政 管 理 工 作 ; 省 以 下 包 括 地 ( 州 盟 )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为 省 药 监 局 的 业 务 直 属 机 构 上 述 各 部 门 具 体 监 督 管 理 职 能 如 下 : 部 门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药 监 局 主 要 职 能 制 定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对 医 药 行 业 经 济 运 行 进 行 宏 观 调 控, 负 责 医 药 行 业 的 统 计 信 息 工 作, 药 品 药 械 储 备 及 紧 急 调 度 职 能 组 织 实 施 医 药 工 业 产 业 政 策, 研 究 拟 定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指 导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实 施 行 业 管 理 拟 定 医 疗 保 险 的 规 则 和 政 策, 编 制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和 工 伤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等 负 责 对 药 品 以 及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究 生 产 流 通 及 使 用 进 行 行 政 监 督 和 技 术 监 督, 包 括 市 场 监 管 新 药 审 批 GMP 及 GSP 认 证 推 行 OTC 制 度 药 品 安 全 性 评 价 等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及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我 国 制 订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等 一 系 列 法 律 法 规, 对 药 品 的 生 产 经 1-1-73
营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而 较 为 完 善 的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有 利 于 医 药 行 业 与 公 司 的 管 理, 促 进 行 业 与 公 司 的 持 续 快 速 和 健 康 发 展,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具 体 包 括 : (1)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开 办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须 经 企 业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发 给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凭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登 记 注 册 无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不 得 生 产 药 品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应 当 标 明 有 效 期 和 生 产 范 围, 到 期 重 新 审 查 发 证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持 有 编 号 为 辽 20100004 的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药 品 注 册 再 注 册 制 度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包 括 新 药 申 请 仿 制 药 申 请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及 其 补 充 申 请 和 再 注 册 申 请 申 请 新 药 注 册, 应 当 进 行 临 床 试 验 ; 仿 制 药 申 请 和 补 充 申 请, 根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附 件 规 定 进 行 临 床 试 验 1 新 药 申 请, 是 指 未 曾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 对 已 上 市 药 品 改 变 剂 型 改 变 给 药 途 径 增 加 新 适 应 症 的 药 品 注 册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的 程 序 申 报 2 仿 制 药 申 请, 是 指 生 产 国 家 药 监 局 已 批 准 上 市 的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 但 是 生 物 制 品 按 照 新 药 申 请 的 程 序 申 报 3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是 指 境 外 生 产 的 药 品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注 册 申 请 4 补 充 申 请, 是 指 新 药 申 请 仿 制 药 申 请 或 者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改 变 增 加 或 者 取 消 原 批 准 事 项 或 者 内 容 的 注 册 申 请 5 再 注 册 申 请, 是 指 药 品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有 效 期 满 后 申 请 人 拟 继 续 生 产 或 者 进 口 该 药 品 的 注 册 申 请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取 得 了 44 个 产 品 的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所 有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均 处 于 有 效 期 内 (3) 新 药 监 测 期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根 1-1-74
据 保 护 公 众 健 康 的 要 求, 可 以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的 新 药 品 种 设 立 不 超 过 5 年 的 监 测 期 同 时,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 监 测 期 内 的 新 药, 国 家 药 监 局 不 批 准 其 他 企 业 生 产 改 变 剂 型 和 进 口 ;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国 家 药 监 局 已 经 批 准 其 他 申 请 人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可 以 按 照 药 品 注 册 申 报 与 审 批 程 序 继 续 办 理 该 申 请, 符 合 规 定 的, 国 家 药 监 局 批 准 该 新 药 的 生 产 或 者 进 口, 并 对 境 内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的 该 新 药 一 并 进 行 监 测 ; 新 药 进 入 监 测 期 之 日 起, 不 再 受 理 其 他 申 请 人 的 同 品 种 注 册 申 请 ; 已 经 受 理 但 尚 未 批 准 进 行 药 物 临 床 试 验 的 其 他 申 请 人 同 品 种 申 请 予 以 退 回 ; 新 药 监 测 期 满 后, 其 他 申 请 人 可 以 提 出 仿 制 药 申 请 或 者 进 口 药 品 申 请 (4)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MP) 制 度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SP) 制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按 照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据 本 法 制 定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组 织 生 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规 定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是 否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认 证 ; 对 认 证 合 格 的, 发 给 认 证 证 书 ;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按 照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据 本 法 制 定 的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经 营 药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规 定 对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是 否 符 合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认 证 ; 对 认 证 合 格 的, 发 给 认 证 证 书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持 有 编 号 为 辽 M0432 和 LN20140023 的 药 品 GMP 证 书, 有 效 期 分 别 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 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 (5) 药 品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药 品 流 通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只 能 销 售 本 企 业 生 产 的 药 品, 不 得 销 售 本 企 业 受 托 生 产 的 或 者 他 人 生 产 的 药 品 ;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依 照 规 定 办 理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药 监 局 药 品 分 类 管 理 规 定 的 要 求, 凭 处 方 销 售 处 方 药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不 得 以 搭 售 买 药 品 赠 药 品 买 商 品 赠 药 品 等 方 式 向 公 众 赠 送 处 方 药 或 者 甲 类 非 处 方 药, 不 得 采 用 邮 售 互 联 网 交 易 等 方 式 直 接 1-1-75
向 公 众 销 售 处 方 药 (6) 药 品 价 格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关 于 改 革 药 品 价 格 管 理 的 意 见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国 家 对 药 品 价 格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 导 价 或 者 市 场 调 节 价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的 药 品 以 及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以 外 具 有 垄 断 性 生 产 经 营 的 药 品,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或 者 政 府 指 导 价 ; 对 其 他 药 品, 实 行 市 场 调 节 价 政 府 定 价 药 品, 由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药 品 零 售 单 位 ( 含 医 疗 机 构 ) 在 不 突 破 政 府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的 前 提 下, 制 定 实 际 销 售 价 格 关 于 印 发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规 范 的 通 知 ( 卫 规 财 发 [2010]64 号 ) 对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采 购 价 格 确 定 方 式 作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县 及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企 业 ( 含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 等 举 办 的 非 营 利 性 医 疗 机 构 必 须 参 加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鼓 励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参 加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活 动 实 行 以 政 府 主 导 以 省 ( 区 市 ) 为 单 位 的 医 疗 机 构 网 上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执 行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公 布 的 集 中 采 购 药 品 零 售 价 格 2014 年 4 月 26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改 进 低 价 药 品 价 格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对 现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范 围 内 日 均 费 用 较 低 的 药 品 ( 低 价 药 品 ), 取 消 政 府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在 日 均 费 用 标 准 内, 由 生 产 经 营 者 根 据 药 品 生 产 成 本 和 市 场 供 求 及 竞 争 状 况 制 定 具 体 购 销 价 格, 我 委 综 合 考 虑 药 品 生 产 成 本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和 社 会 承 受 能 力 等 因 素 确 定 低 价 药 品 日 均 费 用 标 准 日 均 费 用 根 据 现 行 政 府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 政 府 未 制 定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的, 按 全 国 平 均 中 标 零 售 价 格 计 算 ) 和 按 药 品 说 明 书 测 算 的 平 均 日 用 量 计 算 现 阶 段 低 价 药 品 日 均 费 用 标 准 为 : 西 药 不 超 过 3 元, 中 成 药 不 超 过 5 元 我 委 公 布 低 价 药 品 清 单 后, 各 省 ( 区 市 )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应 在 2014 年 7 月 1 日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本 级 定 价 范 围 内 的 低 价 药 品 清 单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在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中,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佳 名 滴 眼 液 为 政 府 定 价 产 品,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为 市 场 调 节 价 产 品 1-1-76
(7)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第 三 十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对 药 品 实 行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药 品 的 安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根 据 品 种 规 格 适 应 症 剂 量 及 给 药 途 径 等 的 不 同, 将 药 品 分 为 处 方 药 和 非 处 方 药 并 作 出 相 应 的 管 理 规 定 加 强 处 方 药 的 管 理, 规 范 非 处 方 药 的 管 理, 可 以 减 少 不 合 理 用 药 的 发 生, 切 实 保 证 人 民 用 药 的 安 全 有 效 国 家 根 据 非 处 方 药 品 的 安 全 性, 将 非 处 方 药 分 为 甲 类 非 处 方 药 和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经 营 处 方 药 甲 类 非 处 方 药 的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配 备 执 业 药 师 或 者 其 他 依 法 经 资 格 认 定 的 药 学 技 术 人 员 经 营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的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配 备 经 设 区 的 市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直 接 设 置 的 县 级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考 核 合 格 的 业 务 人 员 (8)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中 的 甲 类 品 种 和 乙 类 品 种 依 据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用 药 范 围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列 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中 的 西 药 和 中 成 药 分 为 甲 类 目 录 和 乙 类 目 录 甲 类 目 录 的 药 品 是 临 床 治 疗 必 需, 使 用 广 泛, 疗 效 好, 同 类 药 品 中 价 格 低 的 药 品 ; 乙 类 目 录 的 药 品 是 可 供 临 床 治 疗 选 择 使 用, 疗 效 好, 同 类 药 品 中 比 甲 类 目 录 药 品 价 格 略 高 的 药 品 甲 类 目 录 由 国 家 统 一 制 定, 各 地 不 得 调 整 乙 类 目 录 由 国 家 制 定,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可 根 据 当 地 经 济 水 平 医 疗 需 求 和 用 药 习 惯, 适 当 进 行 调 整, 增 加 和 减 少 的 品 种 数 之 和 不 得 超 过 国 家 制 定 的 乙 类 目 录 药 品 总 数 的 15%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使 用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的 药 品,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按 以 下 原 则 支 付 : 使 用 甲 类 目 录 的 药 品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按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规 定 支 付 ; 使 用 乙 类 目 录 的 药 品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先 由 参 保 人 员 自 付 一 定 比 例, 再 按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规 定 支 付 (9)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管 理 办 法, 生 产 进 口 和 使 用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 简 称 药 包 材 ), 必 须 符 合 药 包 材 国 家 标 准 药 包 材 注 册 申 请 包 括 生 产 申 请 进 口 申 请 和 补 充 申 请, 具 体 如 下 : 1-1-77
生 产 申 请, 是 指 在 中 国 境 内 生 产 药 包 材 的 注 册 申 请, 申 请 人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合 法 登 记 的 药 包 材 生 产 企 业 进 口 申 请, 是 指 在 境 外 生 产 的 药 包 材 在 中 国 境 内 上 市 销 售 的 注 册 申 请 补 充 申 请, 是 指 生 产 申 请 和 进 口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改 变 增 加 或 者 取 消 原 批 准 事 项 或 者 内 容 的 注 册 申 请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持 有 注 册 证 号 为 国 药 包 字 20120002 国 药 包 字 20090467 国 药 包 字 20050432 国 药 包 字 20130363 的 药 品 包 装 用 材 料 和 容 器 注 册 证 (I 类 ) (10) 专 利 保 护 制 度 医 药 企 业 可 依 照 专 利 法, 将 药 品 制 备 工 艺 等 申 请 专 利, 发 明 专 利 可 以 获 得 二 十 年 的 保 护 期, 实 用 新 型 可 以 获 得 十 年 的 保 护 期 发 明 和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被 授 予 后, 除 非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未 经 专 利 权 人 许 可, 都 不 得 实 施 其 专 利, 从 而 享 受 法 律 保 护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获 得 专 利 保 护 的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产 品 所 获 得 的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保 护 期 剩 余 期 限 迪 可 罗 眼 膏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2002.12.02 2022.12.02 8 年 11 个 月 迪 非 滴 眼 液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1999.11.23 2019.11.23 5 年 11 个 月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2004.06.02 2024.06.02 10 年 5 个 月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2002.05.10 2022.05.10 8 年 4 个 月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含 有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制 剂 组 合 物 一 种 含 有 加 替 沙 星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2008.02.27 2028.02.27 14 年 2 个 月 2009.11.27 2029.11.27 15 年 11 个 月 注 : 剩 余 期 限 的 统 计 区 间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至 专 利 保 护 期 结 束 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监 测 期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产 品 新 药 证 书 编 号 监 测 期 ( 起 止 日 期 ) 1-1-78 剩 余 期 限 迪 可 罗 眼 膏 批 件 号 (94)J 05 号 1994.01.19 1997.01.18 无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5ml: 15mg) 批 件 号 (94)J 59 号 1994.10.12 1997.10.11 无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国 药 证 字 H20090058 2009.04.09 2013.04.09 无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国 药 证 字 H20070128 2007.12.28 2010.12.28 无 迪 非 滴 眼 液 (96) 卫 药 证 字 X 05 号 1996.01.11 1998.09.25 无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国 药 证 字 H20051562 无 监 测 期 无 佳 名 滴 眼 液 国 药 证 字 H20040187 2004.01.21 2007.01.20 无 注 : 剩 余 期 限 的 统 计 区 间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至 监 测 期 结 束 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中,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非 滴 眼 液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及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获 得 了 专 利 保 护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监 测 期 均 已 期 满, 但 并 未 影 响 产 品 的 销 售 增 长,2011 年 主 要 产 品 在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排 名 如 下 : 眼 科 药 物 类 别 公 司 产 品 2011 年 排 名 2011 年 市 场 占 有 率 (%) S01F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1 35.50 S01R 迪 非 滴 眼 液 2 19.40 S01A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3 12.00 S01C 佳 名 滴 眼 液 4 4.60 S01X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6 6.90 S01K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10 1.50 公 司 产 品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申 请 专 利 和 对 非 专 利 技 术 进 行 保 密 管 理,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获 得 专 利 保 护 的 剩 余 期 限 较 长 虽 然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新 药 监 测 期 已 届 满, 但 是 未 对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销 售 增 长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专 利 保 护 剩 余 期 限 新 药 监 测 期 限 届 满 不 会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状 况 及 持 续 经 营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将 不 断 健 全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加 大 专 利 申 报 新 药 开 发 商 标 注 册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等 工 作 力 度, 从 而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进 行 有 效 保 护 3 产 业 政 策 及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医 药 行 业 得 到 国 家 政 策 有 力 扶 持,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形 成 有 力 支 撑, 我 国 在 医 药 方 面 的 主 要 产 业 政 策 如 下 : (1)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2009 年 3 月 17 日,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发 布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该 意 见 指 出,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建 立 健 全 覆 盖 城 1-1-79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为 群 众 提 供 安 全 有 效 方 便 价 廉 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到 2020 年,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基 本 建 立 (2) 国 家 药 品 安 全 规 划 (2011 2015 年 ) 国 家 药 品 安 全 规 划 (2011 2015 年 ) 明 确 了 十 二 五 时 期 药 品 安 全 的 主 要 任 务 与 重 点 项 目 是 :1 全 面 提 高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2 健 全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体 系 ; 3 强 化 药 品 全 过 程 质 量 监 管 ;4 提 升 药 品 安 全 监 测 预 警 水 平 ;5 完 善 药 品 安 全 应 急 处 置 体 系 ;;6 加 强 药 品 监 管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7 加 快 监 管 信 息 化 建 设 ;8 依 法 严 厉 打 击 制 售 假 劣 药 品 行 为 ;9 提 升 人 才 队 伍 素 质 (3)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2 年 1 月 19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 布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主 要 任 务 为 :1 增 强 新 药 创 制 能 力 ;2 提 升 药 品 质 量 安 全 水 平 ;3 提 高 基 本 药 物 生 产 供 应 保 障 能 力 ;4 加 强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5 调 整 优 化 组 织 结 构 ;6 优 化 产 业 区 域 布 局 ;7 加 快 国 际 化 步 伐 ;8 推 动 医 药 工 业 绿 色 发 展 ; 9 提 高 医 药 工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10 加 强 医 药 储 备 和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还 指 出, 十 二 五 需 抓 住 国 内 外 医 药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和 全 球 市 场 结 构 调 整 的 重 大 机 遇, 落 实 培 育 和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总 体 要 求, 大 力 发 展 生 物 技 术 药 物 化 学 药 新 品 种 现 代 中 药 先 进 医 疗 器 械 新 型 药 用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和 制 药 设 备, 加 快 推 进 各 领 域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促 进 医 药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和 快 速 发 展 (4)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2014 年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2014 年 5 月 13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2014 年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的 通 知,2014 年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包 括 加 快 推 动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积 极 推 动 社 会 办 医 扎 实 推 进 全 民 医 保 体 系 建 设 巩 固 完 善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和 基 层 运 行 新 机 制 规 范 药 品 流 通 秩 序 统 筹 推 进 相 关 改 革 工 作 等 ( 三 )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全 球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随 着 全 球 经 济 的 发 展 世 界 人 口 总 量 的 增 长 社 会 老 龄 化 程 度 的 提 高 以 及 人 们 健 康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近 年 来 各 国 在 医 药 行 业 的 开 支 逐 年 上 升 IMS 于 2010 1-1-80
年 4 月 20 日 发 布 的 研 究 报 告 显 示 : 全 球 药 品 市 场 规 模 预 计 在 未 来 5 年 内 将 增 长 近 3,000 亿 美 元,2014 年 将 达 到 1.1 万 亿 美 元 2 根 据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几 个 新 兴 医 药 市 场 受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居 民 收 入 增 加 医 保 体 系 健 全 等 因 素 驱 动, 预 计 将 以 14%~17% 的 速 度 增 长, 成 为 拉 动 全 球 药 品 消 费 增 长 的 主 要 力 量 通 用 名 药 面 临 重 大 发 展 机 遇, 预 计 至 2015 年, 全 球 将 有 130 多 个 专 利 药 物 陆 续 专 利 到 期, 总 销 售 额 在 1000 亿 美 元 以 上, 其 中 一 些 品 种 的 临 床 应 用 短 期 内 很 难 有 新 品 种 替 代, 这 将 为 通 用 名 药 释 放 很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发 达 国 家 为 减 轻 财 政 负 担, 控 制 医 药 费 用 支 出, 纷 纷 出 台 政 策 鼓 励 通 用 名 药 的 开 发 和 使 用, 控 制 高 价 专 利 药 的 使 用, 将 极 大 地 促 进 通 用 名 药 销 售 的 增 长 产 业 整 合 呈 现 新 趋 势, 合 同 研 发 和 合 同 生 产 发 展 迅 速, 包 括 中 国 在 内 的 一 些 临 床 资 源 丰 富 研 发 和 制 造 业 基 础 好 综 合 成 本 低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正 成 为 全 球 研 发 外 包 和 生 产 外 包 的 重 要 基 地 ( 以 上 内 容 摘 自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由 于 新 化 合 物 研 制 难 度 大 周 期 长 成 本 高, 新 药 投 入 风 险 大, 技 术 要 求 显 著 提 高, 化 合 物 新 药 开 发 相 对 放 缓, 目 前 研 发 已 进 入 制 剂 创 新 时 代 国 际 领 先 的 仿 制 药 物 企 业 在 申 请 仿 制 过 程 中, 往 往 在 剂 型 等 方 面 进 行 一 定 创 新, 以 期 在 疗 效 制 备 成 本 等 方 面 优 于 原 研 专 利 药, 创 新 仿 制 使 得 仿 制 产 品 在 生 产 成 本 与 临 床 疗 效 方 面 均 具 备 一 定 竞 争 优 势, 其 研 发 企 业 能 够 在 仿 制 药 投 放 市 场 一 定 时 期 内 保 持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仿 制 药 创 新 研 究 成 为 药 物 创 新 的 前 沿 2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医 药 产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与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健 康 和 生 活 质 量 等 切 身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是 社 会 关 注 的 热 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一 直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十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整 体 发 展 环 境 良 好, 国 民 经 济 较 快 增 长 国 家 对 医 药 卫 生 事 业 的 投 入 加 大, 医 保 体 系 更 趋 健 全, 医 药 出 口 稳 健 增 长, 一 系 列 扶 持 医 药 创 新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先 后 出 台, 在 各 项 有 利 因 素 的 促 进 下, 医 药 工 业 保 持 了 较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2 资 料 来 源 :IMS 官 方 网 站 1-1-81
根 据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2010 年, 医 药 工 业 完 成 总 产 值 12,427 亿 元, 比 2005 年 增 加 8,005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23%, 比 十 五 提 高 3.8 个 百 分 点 完 成 工 业 增 加 值 4,688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15.4%, 快 于 GDP 增 速 和 全 国 工 业 平 均 增 速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1,407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31.9%, 比 十 五 提 高 12.1 个 百 分 点, 效 益 增 长 快 于 产 值 增 长 由 于 仿 制 药 物 与 专 利 药 物 存 在 较 大 价 格 差 异, 各 国 政 府 大 力 提 倡 和 鼓 励 生 产 仿 制 药 物, 发 展 仿 制 药 尤 其 是 创 新 仿 制 药 已 成 为 一 种 趋 势, 而 在 仿 制 过 程 中 是 否 拥 有 专 利 技 术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2010 年 11 月 9 日, 工 信 部 卫 生 部 和 国 家 药 监 局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加 快 医 药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意 见 指 出,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中 结 构 不 合 理 的 问 题 急 需 解 决,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将 是 医 药 产 业 未 来 五 年 的 工 作 重 点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化 药 制 剂 领 域 要 抓 住 全 球 仿 制 药 市 场 快 速 增 长 及 一 批 临 床 用 量 大 销 售 额 居 前 列 的 专 利 药 陆 续 专 利 到 期 的 机 遇, 加 快 仿 制 研 发 和 工 艺 创 新, 培 育 20 个 以 上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优 势 的 专 利 到 期 药 新 品 种 ( 四 ) 国 际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的 发 展 概 况 1 国 际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概 况 美 国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欧 洲 紧 随 其 后, 然 后 是 亚 太 地 区 亚 太 地 区 拉 丁 美 洲 作 为 眼 科 药 物 的 新 兴 市 场, 未 来 市 场 容 量 有 望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受 一 些 因 素 如 老 年 人 眼 科 疾 病 像 黄 斑 变 性 糖 尿 病 性 视 网 膜 病 发 病 率 的 增 加, 全 球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将 会 大 大 增 加 同 时, 由 于 国 家 经 济 水 平 的 提 高, 眼 科 疾 病 治 疗 用 药 意 识 的 增 强, 有 效 的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逐 步 建 立, 发 展 中 国 家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2 国 际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呈 现 专 业 化 态 势 国 际 领 先 的 眼 药 企 业 主 要 为 专 业 性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如 美 国 爱 尔 康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眼 科 药 品 与 医 疗 器 械 公 司 ; 日 本 参 天 为 日 本 眼 科 处 方 药 领 域 的 领 先 企 业 ; 以 及 美 国 博 士 伦 公 司 及 Allergan Inc. 等 国 际 知 名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2)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呈 现 细 分 化 多 样 化 趋 势 1-1-82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细 分 化 随 着 医 疗 检 测 手 段 的 提 高 及 人 们 对 疾 病 治 疗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眼 科 不 同 疾 病 间 及 同 一 疾 病 的 不 同 发 病 机 理 区 分 更 加 清 晰 因 此, 眼 科 用 药 已 由 原 来 的 单 系 列 单 产 品 ( 如 治 疗 感 染 的 红 霉 素 眼 膏 ), 发 展 成 为 目 前 针 对 不 同 疾 病 领 域 的 细 分 药 物, 以 及 在 同 一 领 域 针 对 不 同 发 病 机 理 的 药 物 系 列 眼 科 药 物 剂 型 多 样 化 由 于 眼 部 结 构 的 特 殊 性, 口 服 药 物 吸 收 入 血 后, 通 过 血 液 循 环 很 难 到 达 眼 部, 因 此, 眼 科 疾 病 尤 其 是 眼 表 疾 病 的 治 疗 一 般 采 用 局 部 给 药 的 治 疗 方 式 随 着 眼 科 药 物 的 不 断 发 展, 眼 科 药 物 剂 型 由 单 一 的 滴 眼 剂 逐 步 增 加 眼 膏 剂 凝 胶 制 剂 等 剂 型, 剂 型 不 断 丰 富, 呈 现 多 样 化 发 展 趋 势 (3) 专 利 药 物 陆 续 到 期, 释 放 巨 大 市 场 空 间 根 据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通 用 名 药 面 临 重 大 发 展 机 遇, 预 计 至 2015 年, 全 球 将 有 130 多 个 专 利 药 物 陆 续 专 利 到 期, 总 销 售 额 在 1000 亿 美 元 以 上, 其 中 一 些 品 种 的 临 床 应 用 短 期 内 很 难 有 新 品 种 替 代, 这 将 为 通 用 名 药 释 放 很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国 际 领 先 眼 科 药 物 公 司 在 技 术 储 备 资 金 实 力 等 方 面 具 有 显 著 优 势, 拥 有 较 多 专 利 药 物, 专 利 药 物 在 专 利 保 护 期 内 处 于 市 场 垄 断 地 位, 可 为 所 有 者 带 来 高 额 利 润 与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中 国 等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医 药 产 业 起 步 较 晚, 基 础 及 技 术 积 累 相 对 薄 弱, 尚 不 具 备 大 规 模 进 行 专 利 药 物 原 研 的 条 件, 非 专 利 药 创 新 仿 制 是 解 决 专 利 药 物 原 研 实 力 不 足 并 满 足 广 大 民 众 需 要 的 重 要 途 径 未 来 随 着 主 要 眼 科 产 品 专 利 期 满, 巨 大 市 场 空 间 将 得 以 释 放, 这 为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领 先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进 行 专 利 到 期 仿 制 新 药 研 发 带 来 市 场 机 遇 ( 五 )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生 活 方 式 转 变 工 作 强 度 增 大 过 敏 源 增 加 用 眼 不 当 等 各 类 因 素 的 影 响, 眼 感 染 角 结 膜 炎 干 眼 症 角 膜 损 伤 溃 疡 视 频 终 端 综 合 症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等 各 种 眼 疾 罹 患 率 逐 年 增 高,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1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1) 我 国 眼 科 门 诊 情 况 1-1-83
据 2010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及 2013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显 示,2009 年, 我 国 眼 科 门 ( 急 ) 诊 总 量 为 6,283.12 万 人 次 ;2012 年, 眼 科 门 ( 急 ) 诊 总 量 约 8,125.83 万 人 次, 比 2009 年 增 长 29.33% (2)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共 16 个 细 分 领 域,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3 : 编 号 S01A S01B S01C S01D S01E S01F S01G S01H S01K S01M S01N S01P S01R S01S S01T S01X 眼 药 类 别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Ophthalmological Anti-Infectives) 眼 用 皮 质 类 固 醇 药 (Ophthalmological Corticosteroids)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Ophthalmological Anti-Inflammatory/Anti-Infective Combinations) 眼 用 抗 病 毒 药 (Ophthalmological Antiviral Agents) 缩 瞳 药 和 抗 青 光 眼 用 药 (Miotics and Antiglaucoma Preparations)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Mydriatics and Cycloplegics) 眼 用 抗 过 敏 解 充 血 防 腐 药 (Ocular Anti-Allergics, Decongestants, Antiseptics) 眼 用 局 麻 药 (Ophthalmological Local Anaesthetics)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Artificial Tears and Ocular Lubricants) 眼 强 壮 剂 和 眼 维 生 素 (Eye Tonics and Eye Vitamins) 治 疗 白 内 障 药 物 和 防 白 内 障 发 生 剂 (Preparations to Prevent Cataract and Anticataractogenics) 眼 部 抗 新 生 血 管 药 物 (Ocular Antineovascularisation Products)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Ophthalmological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ies) 眼 科 手 术 辅 助 剂 (Ophthalmological Surgical Aids) 眼 科 诊 断 用 药 (Ophthalmological Diagnostics Agents)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Other Ophthalmologicals) 依 据 IMS 的 统 计 数 据,2008-2011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分 别 为 12.11 亿 元 14.25 亿 元 16.95 亿 元 及 20.53 亿 元 根 据 IMS 的 预 测,2012 至 2016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20%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2011 年 我 国 眼 科 用 药 按 照 IMS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分 类 口 径 统 计 的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4 : 3 数 据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4 数 据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1-1-84
2011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 万 元 ) 50,000.00 45,000.00 40,000.00 35,000.00 30,000.00 25,000.00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5,000.00 0.00 5 (3)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市 场 规 模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领 域 中, 主 要 类 型 为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等,2011 年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眼 科 药 物 主 要 细 分 领 域 收 入 占 比 其 他 31% S01A 24% S01R 6% S01C 8% S01K 12% S01X 19% 1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角 膜 炎 角 膜 溃 疡 泪 囊 炎 术 后 感 染 等 外 眼 感 染,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氧 氟 沙 星 左 氧 氟 沙 星 盐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等 2008 年 -2010 年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3.58 亿 元 4.01 亿 元 4.59 亿 元 及 4.95 亿 元 2011 年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24% 2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5 数 据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1-1-85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在 其 他 细 分 眼 科 用 药 中 未 涵 盖 的 眼 科 疾 病,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重 组 牛 碱 性 成 纤 维 细 胞 生 长 因 子 滴 眼 液 卵 磷 脂 络 合 碘 片 等 2008 年 -2011 年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2.13 亿 元 2.68 亿 元 3.16 亿 元 及 4.01 亿 元 2011 年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19.52% 3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干 眼 症 等 眼 科 疾 病,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透 明 质 酸 钠 滴 眼 液 等 2008 年 -2011 年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1.16 亿 元 1.39 亿 元 1.75 亿 元 及 2.48 亿 元 2011 年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占 当 年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12.06% 4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敏 感 的 眼 部 疾 患 及 外 眼 部 细 菌 感 染 等 眼 科 疾 病,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 眼 膏 等 2008 年 -2011 年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1.05 亿 元 1.19 亿 元 1.44 亿 元 及 1.57 亿 元 2011 年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7.65% 5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葡 萄 膜 炎 角 膜 炎 巩 膜 炎 春 季 结 膜 炎 围 术 期 抗 炎 等 眼 科 疾 病, 市 场 主 要 产 品 有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普 拉 洛 芬 滴 眼 液 酮 咯 酸 氨 丁 三 醇 滴 眼 液 等 2008 年 -2011 年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0.44 亿 元 0.55 亿 元 0.81 亿 元 及 1.21 亿 元 2011 年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5.89% ( 六 ) 我 国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的 深 化 将 对 医 药 行 业 长 期 健 康 发 展 产 生 深 远 影 响 随 着 国 家 新 一 轮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的 推 进, 国 家 将 逐 步 使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覆 盖 全 民, 同 时 也 将 提 高 保 障 水 平 自 2009 年 起, 国 家 逐 步 投 入 8,500 亿 元 用 于 新 医 改, 其 中 大 部 分 用 于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的 建 设 国 家 对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措 施 的 逐 步 1-1-86
到 位, 将 使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支 付 能 力 增 强, 新 医 改 通 过 医 保 水 平 提 高 和 就 医 环 境 改 善 推 动 医 药 消 费 需 求 快 速 释 放, 大 量 潜 在 市 场 将 转 化 为 有 效 的 需 求, 针 对 患 有 眼 疾 但 就 诊 意 识 不 强 或 经 济 能 力 受 限 制 的 情 况, 其 潜 在 需 求 将 得 以 有 效 释 放, 新 医 改 有 利 于 医 药 行 业 长 期 健 康 发 展 2 人 口 老 龄 化 及 城 镇 化 经 济 水 平 提 高 以 及 治 疗 观 念 和 用 药 习 惯 的 改 变 推 动 医 药 消 费 提 升 中 国 处 于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中, 城 镇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及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提 高, 带 动 医 药 消 费 的 提 升 随 着 我 国 居 民 受 教 育 程 度 的 逐 步 提 高 工 作 方 式 的 转 变 以 及 视 频 终 端 等 设 备 的 不 断 普 及, 人 们 患 各 种 屈 光 不 正 干 眼 症 青 光 眼 和 老 年 性 相 关 眼 科 疾 病 的 几 率 增 大 同 时, 随 着 人 们 眼 保 健 观 念 的 逐 步 增 强, 治 疗 观 念 及 用 药 习 惯 的 改 变, 将 更 加 注 重 诊 疗 过 程 中 的 品 质 感 受 及 便 捷 性 上 述 特 点 促 使 眼 科 药 物 的 需 求 不 断 增 加 3 产 品 标 准 提 升, 行 业 门 槛 提 高, 促 进 行 业 有 序 竞 争 和 优 胜 劣 汰 2010 年 7 月 正 式 启 用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10 版 ) 明 确 眼 用 制 剂 全 部 按 无 菌 制 剂 要 求 进 行 检 验, 即 眼 用 制 剂 产 品 的 微 生 物 检 查 项 将 由 之 前 的 微 生 物 限 度 和 无 菌 检 查 并 存 提 升 为 全 部 进 行 无 菌 检 查 眼 用 制 剂 属 于 非 最 终 灭 菌 的 无 菌 制 剂, 过 程 控 制 严 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2010 版 ) 对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将 促 使 整 个 生 产 和 质 量 体 系 进 行 全 面 升 级 2011 年 3 月 1 日 我 国 新 版 GMP 正 式 生 效,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新 版 GMP 标 准 实 施 有 利 于 提 高 药 品 质 量 安 全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行 业 门 槛, 促 进 行 业 有 序 竞 争 和 优 胜 劣 汰, 优 质 制 药 企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将 进 一 步 突 出 4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产 品 将 逐 步 发 展 滴 眼 液 是 眼 科 常 用 的 药 品, 对 眼 睛 的 治 疗 及 保 健 作 用 明 显 目 前 常 见 的 包 装 形 式 为 多 剂 量 滴 眼 液 及 单 剂 量 滴 眼 液 2010 年 2 月 7 日, 中 国 国 家 处 方 集 中 明 确 提 出 推 荐 使 用 单 剂 量 包 装 滴 眼 剂 中 国 国 家 处 方 集 是 我 国 第 一 部 为 提 高 医 疗 质 量 和 药 物 治 疗 水 平, 由 卫 生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规 范 临 床 用 药 行 为 指 导 和 促 进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书 籍, 具 有 高 度 1-1-87
权 威 性 在 该 处 方 集 指 导 下 未 来 眼 科 医 生 用 药 行 为 及 习 惯 将 更 加 规 范,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将 不 断 发 展 ( 七 )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除 公 司 外, 眼 药 行 业 与 公 司 产 品 相 类 似 的 其 他 企 业 还 有 美 国 爱 尔 康 日 本 参 天 珠 海 亿 胜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诺 华 公 司 等 根 据 同 行 业 公 司 网 站 信 息, 其 他 企 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美 国 爱 尔 康 美 国 爱 尔 康 是 眼 科 药 品 与 医 疗 器 械 专 业 公 司, 主 要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眼 部 医 药 品 眼 科 手 术 设 备 装 置 隐 形 眼 镜 相 关 护 理 产 品 和 其 他 治 疗 疾 病 调 节 不 适 的 眼 部 护 理 消 费 品 美 国 爱 尔 康 主 要 眼 科 产 品 为 妥 布 霉 素 滴 眼 液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 眼 膏 等 (2) 日 本 参 天 日 本 参 天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领 域 的 专 业 企 业, 主 要 眼 科 产 品 为 左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氟 米 龙 滴 眼 液 和 透 明 质 酸 钠 滴 眼 液 等 (3) 珠 海 亿 胜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亿 胜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是 亿 胜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下 属 公 司, 主 要 眼 科 产 品 为 重 组 牛 碱 性 成 纤 维 细 胞 生 长 因 子 滴 眼 液 重 组 牛 碱 性 成 纤 维 细 胞 生 长 因 子 眼 用 凝 胶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等 (4) 诺 华 公 司 诺 华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瑞 士 巴 塞 尔, 眼 科 产 品 有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维 替 泊 芬 静 脉 输 液 冻 干 粉 等 ( 八 ) 发 行 人 的 行 业 地 位 最 近 三 年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趋 势 依 据 IMS 出 具 的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2011 年,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6.7%, 排 名 市 场 第 三 位, 排 名 前 两 位 的 为 国 际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美 国 爱 尔 康 和 日 本 参 天 1-1-88
2011 至 2013 年, 公 司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从 19,053.73 万 元 增 长 至 21,863.14 万 元 2011 年,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主 要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类 别 中, 公 司 同 时 在 六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排 名 中 均 进 入 前 十 名 2013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市 场 占 有 率 等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眼 科 药 物 类 别 S01A S01X S01 R S01F S01 C S01K 产 品 名 称 所 处 生 产 线 产 量 ( 万 支 ) 销 量 ( 万 支 ) 市 场 占 有 率 (%) 市 场 排 名 迪 可 罗 眼 膏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408.23 398.27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2,015.74 1,476.63 11.3 3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46.27 36.01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148.54 142.33 6.9 6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962.88 610.40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39.90 119.39 19.40 2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85.35 97.03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生 产 线 98.51 128.95 35.50 1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生 产 线 108.52 96.53 佳 名 滴 眼 液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32.61 93.60 4.60 4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酯 眼 用 凝 胶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85.80 82.79 1.5 10 注 :1 由 于 公 司 同 种 剂 型 的 产 品 可 共 线 生 产, 同 一 生 产 线 的 产 品 结 构 可 灵 活 调 配 2 产 量 及 销 量 为 2013 年 数 据, 市 场 占 有 率 及 市 场 排 名 为 2011 年 数 据 未 来, 公 司 将 坚 持 专 业 化 发 展 道 路, 依 托 现 有 优 势,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水 平, 加 大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 九 ) 发 行 人 技 术 水 平 及 特 点 最 近 三 年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趋 势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坚 持 以 自 主 创 新 为 主, 产 学 研 联 合 开 发 为 辅 的 研 发 模 式, 经 过 多 年 的 开 拓 与 积 累, 拥 有 了 先 进 的 技 术 水 平, 形 成 了 自 身 的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及 特 点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七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之 ( 一 )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技 术 及 其 特 点 1-1-89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最 近 三 年 未 发 生 变 化, 未 来 公 司 将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十 )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1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1) 产 品 线 组 合 优 势 : 系 列 全 品 种 多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体 系 公 司 是 国 内 研 发 技 术 水 平 领 先 产 品 线 覆 盖 广 的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与 积 累,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系 列 全 品 种 多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体 系 公 司 产 品 包 括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药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药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缩 瞳 药 和 抗 青 光 眼 用 药 等, 覆 盖 十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可 生 产 凝 胶 剂 滴 眼 剂 眼 膏 剂 等 多 个 剂 型, 拥 有 44 个 药 品 生 产 批 准 文 号, 其 中 26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2009 年 版 ), 甲 类 品 种 7 个, 乙 类 品 种 19 个 ;4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6 个 产 品 被 列 入 OTC 品 种 目 录 2011 至 2013 年, 公 司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等 七 个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总 体 保 持 增 长,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达 38 种 凭 借 多 样 化 的 产 品 结 构, 公 司 2011 年 在 国 内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排 名 中 位 居 第 三, 排 名 前 两 位 的 为 国 际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美 国 爱 尔 康 和 日 本 参 天 6 (2)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及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方 面 的 投 入 及 研 发 队 伍 的 建 设, 公 司 2001 年 起 持 续 被 认 定 为 省 级 市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09 年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3 年 被 评 选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为 辽 宁 省 兴 齐 眼 科 药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辽 宁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拥 有 高 水 平 的 专 业 研 发 团 队, 配 备 先 进 的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已 拥 有 眼 用 凝 胶 等 七 个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及 质 量 研 究 药 理 研 究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三 个 评 价 技 术 平 台, 同 时 设 有 临 床 医 学 部 审 评 6 资 料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1-1-90
部 及 注 册 部 等 覆 盖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各 阶 段 的 职 能 部 门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专 利 26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9 项 依 靠 敏 锐 的 行 业 前 瞻 性 多 年 来 积 累 的 眼 药 研 发 经 验 稳 定 可 靠 的 研 发 团 队 先 进 的 研 发 设 备, 公 司 在 研 发 方 面 获 得 了 一 系 列 成 果, 拥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44 个 药 品 生 产 批 准 文 号 公 司 产 品 凭 借 优 异 的 品 质 获 得 了 多 项 荣 誉 与 奖 项, 主 要 奖 项 如 下 : 序 号 时 间 奖 项 名 称 颁 发 机 关 1 2013 年 12 月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获 得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二 等 奖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2 2012 年 9 月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3 2012 年 7 月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获 得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4 2011 年 7 月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沈 阳 市 科 技 局 5 2010 年 8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6 2009 年 12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7 2009 年 12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质 量 名 优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8 2009 年 12 月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9 2006 年 10 月 迪 可 罗 牌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被 授 予 辽 辽 宁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辽 宁 宁 省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省 名 牌 战 略 推 进 委 员 会 10 2003 年 8 月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被 认 定 为 2002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经 济 贸 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易 委 员 会 11 2002 年 5 月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被 认 定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经 济 贸 2001 年 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易 委 员 会 (3) 产 品 储 备 优 势 : 丰 富 的 在 研 产 品 储 备 医 药 新 产 品 开 发 具 有 投 入 高, 周 期 长,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技 术 积 累 及 储 备 需 要 较 大 的 资 金 及 时 间 投 入 公 司 重 视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建 立 了 合 理 完 善 的 研 发 体 系,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与 国 内 外 多 家 科 研 院 所 及 高 等 院 校 紧 密 合 作 公 司 坚 持 以 自 主 创 新 为 主, 产 学 研 联 合 开 发 为 辅 的 研 发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从 事 的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进 展 情 况 项 目 介 绍 类 别 1 抗 青 光 眼 类 眼 用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青 光 眼 的 治 疗 化 学 药 1-1-91
2 3 4 凝 胶 (Ⅰ)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Ⅰ)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Ⅱ)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Ⅲ)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生 产 注 册 阶 段 用 于 全 角 膜 移 植 术 后 免 疫 排 斥 反 应 主 要 用 于 因 角 膜 结 膜 炎 症 而 引 起 的 眼 干 燥 症 的 治 疗 主 要 用 于 因 角 膜 结 膜 炎 症 而 引 起 的 眼 干 燥 症 的 治 疗 5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生 产 注 册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慢 性 结 膜 炎 的 治 疗 6 营 养 补 充 剂 类 滴 眼 液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缓 解 视 疲 劳 7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的 治 疗 8 9 10 抗 病 毒 类 眼 用 即 型 凝 胶 抗 青 光 眼 类 眼 用 凝 胶 (Ⅱ) 抗 青 光 眼 类 眼 用 凝 胶 (Ⅲ) 生 产 注 册 准 备 阶 段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单 疱 疹 病 毒 性 角 膜 炎 巨 细 胞 病 毒 性 视 网 膜 炎 的 治 疗 一 种 抗 乙 酰 胆 碱 类 药 物, 主 要 用 于 青 光 眼 的 治 疗 一 种 前 列 腺 素 类 药 物, 主 要 用 于 青 光 眼 的 治 疗 一 类 化 学 药 二 类 化 学 药 一 类 化 学 药 三 类 化 学 药 三 类 化 学 药 三 类 化 学 药 三 类 化 学 药 五 类 化 学 药 五 类 化 学 药 五 类 (4) 品 牌 声 誉 优 势 : 多 年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积 累 的 良 好 品 牌 声 誉 公 司 为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专 业 企 业, 以 迪 可 罗 迪 非 迪 善 速 高 捷 等 产 品 为 代 表 的 眼 用 制 剂 产 品 已 在 行 业 内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声 誉 公 司 多 项 产 品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省 名 牌 产 品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省 质 量 名 优 产 品 凭 借 良 好 的 品 牌 声 誉 和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产 品 已 通 过 以 政 府 主 导 以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为 单 位 的 医 疗 机 构 网 上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程 序, 进 入 到 全 国 大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5) 营 销 优 势 : 覆 盖 面 广 的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学 术 推 广 能 力 强 的 专 业 营 销 团 队 公 司 采 用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学 术 为 主 导 的 专 业 化 营 销 推 广 管 理 模 式 公 司 建 立 了 多 层 次 的 营 销 网 络 及 营 销 管 理 机 制, 通 过 自 建 营 销 队 伍 和 经 销 商 合 作 等 方 式, 已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公 司 以 学 术 推 广 会 议 或 学 术 研 讨 会 为 主 要 平 台 传 播 产 品 和 企 业 信 息, 通 过 专 业 化 学 术 队 伍 进 行 产 品 推 广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150 余 个 主 要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产 品 覆 盖 全 国 大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已 形 成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和 渠 道 稳 定 的 客 户 群 和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队 伍 1-1-92
(6) 专 业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 从 业 经 验 丰 富 专 业 结 构 合 理 的 人 才 团 队 公 司 一 直 注 重 打 造 创 新 高 效 的 管 理 模 式, 多 年 来 不 断 完 善 组 织 结 构 制 度 建 设,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流 程 和 机 制, 通 过 实 施 内 部 培 养 及 外 部 引 进 优 秀 管 理 人 才 等 策 略, 形 成 了 具 有 从 业 经 验 丰 富 专 业 构 成 互 补 凝 聚 力 强 的 人 才 团 队, 确 保 公 司 高 效 有 序 的 运 转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结 构 搭 配 合 理, 各 自 从 业 履 历 成 绩 显 著, 在 本 岗 位 具 备 专 业 优 势, 在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营 销 等 不 同 业 务 领 域 有 着 丰 富 的 实 践 及 管 理 经 验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相 互 理 解, 互 相 支 持, 具 有 较 强 的 凝 聚 力 和 整 体 效 能, 形 成 经 营 健 康, 缔 造 光 明 的 企 业 宗 旨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和 核 心 业 务 骨 干 大 多 为 公 司 股 东, 管 理 团 队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保 持 稳 定 团 队 主 要 成 员 在 行 业 内 均 有 着 十 年 以 上 的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的 经 历, 其 中 公 司 董 事 长 刘 继 东 先 生 拥 有 行 业 20 多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2 发 行 人 竞 争 劣 势 (1) 总 体 规 模 仍 待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虽 然 在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中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但 与 国 际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企 业 相 比, 公 司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资 本 实 力 不 足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随 着 业 务 的 发 展, 公 司 需 要 不 断 增 加 资 本 性 投 入, 而 大 规 模 的 资 本 性 投 入 需 要 充 足 的 资 金 来 源, 本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相 对 单 一, 主 要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经 营 活 动 积 累 及 股 东 投 入 来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资 金 需 要 (3) 人 才 储 备 仍 待 加 强 人 才 储 备 是 企 业 长 期 健 康 发 展 的 源 泉, 随 着 公 司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需 招 募 和 培 养 较 多 的 优 秀 人 才, 以 充 实 公 司 实 力,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需 求, 故 公 司 需 加 强 人 才 储 备 ( 十 一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与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1-93
(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医 药 产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与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健 康 和 生 活 质 量 等 切 身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得 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有 力 支 持 国 家 发 改 委 出 台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将 医 药 行 业 列 为 鼓 励 类 发 展 行 业, 尤 其 是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新 药 开 发 和 生 产 新 型 药 物 制 剂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等 2012 年 1 月 19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 布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规 划 指 出,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的 发 展 目 标 为 总 产 值 年 均 增 长 20%, 工 业 增 加 值 率 较 十 二 五 末 提 高 2 个 百 分 点 大 幅 提 升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将 成 为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目 标 的 一 大 重 点 规 划 还 指 出, 十 二 五 需 抓 住 国 内 外 医 药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和 全 球 市 场 结 构 调 整 的 重 大 机 遇, 落 实 培 育 和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总 体 要 求, 大 力 发 展 生 物 技 术 药 物 化 学 药 新 品 种 现 代 中 药 先 进 医 疗 器 械 新 型 药 用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和 制 药 设 备, 加 快 推 进 各 领 域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应 用, 促 进 医 药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和 快 速 发 展 (2)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将 给 我 国 医 药 制 造 业 带 来 长 期 利 好 我 国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建 立 健 全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为 群 众 提 供 安 全 有 效 方 便 价 廉 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长 远 目 标 是 到 2020 年 基 本 建 立 覆 盖 城 乡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2011 年 国 务 院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指 出, 在 十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已 全 面 建 立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十 一 五 期 间, 政 府 卫 生 支 出 逐 年 加 大, 占 全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例 稳 步 上 升 根 据 卫 生 部 发 布 的 2011 中 国 卫 生 统 计 年 鉴 显 示, 政 府 卫 生 支 出 由 2005 年 的 1,553 亿 元, 增 加 到 2010 年 的 5,689 亿 元, 政 府 卫 生 支 出 占 全 国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例 也 由 2005 年 的 17.9% 提 升 到 2010 年 的 28.6% 十 二 五 期 间 要 实 现 城 乡 基 本 养 老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全 覆 盖, 提 高 并 稳 定 城 乡 三 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率, 政 策 范 围 内 的 医 保 基 金 支 付 水 平 提 高 到 70% 以 上 我 国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继 续 深 化, 将 进 一 步 推 进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建 设 并 建 立 和 完 善 政 府 卫 生 投 入 机 制, 居 民 个 人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费 用 负 担 将 得 到 有 效 减 轻, 医 保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就 医 环 境 的 改 善 将 进 一 步 带 动 医 药 消 费 1-1-94
(3) 人 口 老 龄 化 推 动 医 药 产 品 的 需 求 增 加 根 据 中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研 究 报 告 7 指 出, 中 国 从 1999 年 进 入 了 老 龄 社 会, 是 较 早 进 入 老 龄 社 会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之 一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老 年 人 口 最 多 的 国 家, 占 全 球 老 年 人 口 总 量 的 五 分 之 一 从 2001~2020 年 是 快 速 老 龄 化 阶 段, 这 一 阶 段, 中 国 平 均 每 年 将 增 加 596 万 老 年 人 口, 年 均 增 长 速 度 达 3.28%, 大 大 超 过 总 人 口 年 均 0.66% 的 增 长 速 度,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明 显 加 快, 到 2020 年, 老 年 人 口 将 达 到 2.48 亿 随 着 老 龄 化 社 会 的 到 来, 白 内 障 老 视 ( 即 老 花 眼 ) 青 光 眼 老 年 性 黄 斑 变 性 糖 尿 病 性 视 网 膜 病 变 等 眼 科 疾 病 的 发 病 率 日 趋 增 加, 眼 科 药 物 具 有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2 不 利 因 素 (1) 跨 国 医 药 企 业 增 加 对 国 内 医 药 市 场 的 投 入,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中 国 市 场 具 有 巨 大 的 发 展 潜 力, 吸 引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外 药 品 参 与 国 内 市 场 的 竞 争, 跨 国 医 药 企 业 对 中 国 投 资 进 一 步 加 大 此 外, 随 着 许 多 跨 国 医 药 企 业 在 中 国 建 立 研 发 中 心 及 生 产 中 心, 使 得 科 研 和 生 产 本 土 化 的 进 程 加 快, 加 剧 了 国 内 医 药 市 场 竞 争 (2) 国 内 医 药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不 强 近 年 来 我 国 医 药 制 造 业 发 展 迅 速, 但 是 研 发 能 力 与 发 达 国 家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我 国 医 药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相 对 不 足 基 础 研 究 相 对 落 后,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率 较 低, 限 制 了 我 国 新 药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 十 二 ) 发 行 人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性 1 发 行 人 与 上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及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化 学 原 料 药 制 造 业 及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制 造 业, 我 国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化 学 原 料 药 生 产 和 出 口 国 之 一, 多 种 药 物 品 种 产 量 居 世 界 前 列 我 国 化 学 原 料 药 生 产 技 术 相 对 成 熟, 可 以 有 效 保 障 药 品 原 料 及 辅 料 的 供 应 同 时 随 着 规 模 化 生 产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升, 我 国 化 学 原 料 药 在 产 品 价 格 整 体 平 稳 下 降 的 同 时 其 质 量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就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而 言,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选 择 余 地 较 大 7 资 料 来 源 : 全 国 老 龄 办 于 2006 年 2 月 23 日 发 布 的 中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研 究 报 告 1-1-95
2 发 行 人 与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及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下 游 行 业 主 要 客 户 群 体 为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及 医 院 终 端 从 市 场 需 求 方 面 看, 随 着 人 口 数 量 的 绝 对 增 长 人 口 老 龄 化 程 度 的 增 加 人 均 收 入 的 增 加 以 及 健 康 标 准 的 提 高, 下 游 市 场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三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年 度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 一 ) 报 告 期 内 产 能 产 能 利 用 率 及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产 量 按 照 各 条 生 产 线 的 统 计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 二 ) 报 告 期 内 产 销 及 销 售 价 格 波 动 情 况 1-1-96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合 计 产 能 ( 万 支 ) 560.00 1,814.79 582.00 103.56 3,060.36 产 量 ( 万 支 ) 476.75 4,919.87 555.57 209.12 6,161.31 产 能 利 用 率 (%) 85.13 271.10 95.46 201.93 201.33 产 能 ( 万 支 ) 560.00 2,300.00 582.00 168.00 3,610.00 产 量 ( 万 支 ) 426.18 3,156.58 550.09 241.77 4,374.62 产 能 利 用 率 (%) 76.10 137.24 94.52 143.91 121.18 产 能 ( 万 支 ) 560.00 1,600.00 582.00 168.00 2,910.00 产 量 ( 万 支 ) 533.12 1796.50 514.28 173.20 3,017.10 产 能 利 用 率 (%) 95.20 112.28 88.36 103.10 103.68 注 : 由 于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于 2013 年 10 月 中 旬 开 始 搬 迁 改 造,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因 GMP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至 2013 年 8 月 13 日, 故 2013 年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产 量 为 加 权 年 化 数 值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逐 年 提 高, 尤 其 是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1 为 减 少 因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生 产 线 搬 迁 停 产 期 间 的 产 量 波 动, 以 满 足 正 常 销 售 供 货, 公 司 加 大 了 生 产 备 货 力 度, 大 幅 提 高 生 产 计 划, 增 加 生 产 班 次, 从 而 提 高 了 产 品 产 量 2 产 品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较 快, 产 量 相 应 增 加 因 国 家 药 监 局 发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及 本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计 划,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四 条 生 产 线 生 产 情 况 如 下 :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已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 停 产 ; 单 剂 量 已 实 施 完 搬 迁 改 造 并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可 进 行 生 产 ;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目 前 正 常 生 产 ;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Ⅱ 线 因 GMP 认 证 到 期 已 经 停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产 销 及 销 售 价 格 情 况 如 下 : 迪 可 罗 眼 膏 主 要 产 品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1ml:3mg)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5ml:15mg)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8ml:24mg)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5ml : 5mg) 迪 非 滴 眼 液 (1ml:1mg)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佳 名 滴 眼 液 年 份 产 量 销 量 平 均 销 产 销 率 售 单 价 ( 万 支 ) ( 万 支 ) (%) ( 元 / 支 ) 2013 年 408.23 398.27 97.56 12.33 2012 年 450.89 446.22 98.96 12.75 2011 年 438.68 441.79 100.71 12.77 2013 年 1,879.56 1,371.49 72.97 10.73 2012 年 1,328.55 1,040.66 78.33 11.20 2011 年 686.13 708.11 103.20 11.54 2013 年 - -0.72 - - 2012 年 - 2.57 - - 2011 年 11.64 22.57 193.90 0.89 2013 年 46.27 36.73 79.38 7.20 2012 年 34.66 41.13 118.65 7.38 2011 年 49.67 47.08 94.79 8.64 2013 年 148.54 142.33 95.82 33.22 2012 年 137.17 123.36 89.93 34.25 2011 年 113.38 107.35 94.68 34.39 2013 年 139.9 119.39 85.34 9.99 2012 年 183.30 173.77 94.80 11.99 2011 年 178.86 177.01 98.97 11.88 2013 年 440.26 383.52 87.11 14.31 2012 年 366.26 306.54 83.69 15.64 2011 年 243.36 253.12 104.01 15.91 2013 年 85.80 82.79 96.49 23.90 2012 年 63.48 65.57 103.29 24.37 2011 年 38.84 34.94 89.96 25.28 2013 年 36.76 44.63 121.40 29.45 2012 年 41.11 31.94 77.68 30.00 2011 年 19.64 18.24 92.88 29.86 2013 年 85.35 97.03 113.68 13.08 2012 年 99.21 87.13 87.82 13.38 2011 年 75.60 82.96 109.74 14.21 2013 年 132.61 93.60 70.58 12.23 2012 年 87.38 92.64 106.02 13.38 2011 年 87.66 77.29 88.17 13.52 注 : 上 述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为 不 含 税 金 额 公 司 实 行 订 单 式 生 产 与 安 全 库 存 相 结 合 的 生 产 模 式 从 产 品 单 价 上 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整 体 上 略 有 下 降,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之 一 药 品 降 价 风 险 ( 三 )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1 向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比 1-1-9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1-1-98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 比 例 单 位 :% 年 份 客 户 名 称 收 入 金 额 收 入 占 比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704.11 7.79 华 润 医 药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78.46 5.85 2013 年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81.35 4.95 国 药 控 股 沈 阳 有 限 公 司 987.49 4.52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82.94 4.04 合 计 5,934.35 27.14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592.32 7.50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34.24 5.81 2012 年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51.00 5.42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914.23 4.31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03.18 4.25 合 计 5,794.97 27.29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362.61 7.15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36.89 6.49 2011 年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45.03 4.43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817.22 4.29 陕 西 科 信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25.29 3.81 合 计 4,987.05 26.17 2 合 并 计 算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比 报 告 期 内, 按 照 向 同 一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客 户 合 并 计 算 的 原 则,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 比 例 单 位 :% 年 份 客 户 名 称 收 入 金 额 收 入 占 比 中 国 医 药 集 团 总 公 司 4,405.93 20.15 华 润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206.46 10.09 2013 年 上 海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82.93 9.53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81.35 4.95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54.33 4.37 合 计 10,731.00 49.08 中 国 医 药 集 团 总 公 司 3,850.61 18.14 上 海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3.06 9.25 2012 年 华 润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930.02 9.09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51.00 5.42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914.23 4.31 合 计 9,808.92 46.21 2011 年 中 国 医 药 集 团 总 公 司 3,096.36 16.25 华 润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805.42 9.48 上 海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16.81 9.01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45.03 4.43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817.22 4.29
合 计 8,280.84 43.46 注 :1 依 据 招 股 说 明 书 格 式 准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将 受 同 一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销 售 客 户 收 入 合 并 计 算 列 入 其 共 同 控 制 方 名 下, 但 公 司 与 该 共 同 控 制 方 可 能 并 未 发 生 直 接 交 易 ;2 由 于 公 司 客 户 数 量 众 多, 受 信 息 查 询 手 段 限 制, 不 排 除 仍 可 能 有 个 别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客 户 因 最 终 控 制 关 系 未 能 甄 别 而 未 能 合 并 计 算, 从 而 导 致 统 计 误 差 的 存 在 ;3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更 名 为 华 润 医 药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关 联 客 户 后, 公 司 报 告 期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以 下 资 料 来 自 互 联 网 公 开 信 息 或 相 关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 1 中 国 医 药 集 团 总 公 司 是 由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直 接 管 理 的 医 药 健 康 产 业 集 团, 旗 下 拥 有 国 药 控 股 国 药 股 份 天 坛 生 物 现 代 制 药 一 致 药 业 5 家 上 市 公 司 2 华 润 医 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是 集 药 品 研 发 制 造 和 分 销 为 一 体 的 企 业 集 团, 是 华 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七 大 核 心 战 略 业 务 单 元 之 一, 旗 下 拥 有 华 润 三 九 ( 股 票 代 码 :000999) 华 润 双 鹤 ( 股 票 代 码 :600062) 和 东 阿 阿 胶 ( 股 票 代 码 :000423) 三 家 国 内 A 股 上 市 公 司 3 上 海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一 家 A 股 上 市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1607), 注 册 地 址 为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张 江 路 92 号, 生 产 涵 盖 化 学 制 剂 生 物 制 剂 中 药 和 保 健 品 化 学 原 料 药 等 领 域 产 品 4 爱 尔 眼 科 医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一 家 A 股 上 市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 300015), 住 所 为 长 沙 市 芙 蓉 区 长 冲 路 99 号 隆 平 高 科 技 园 省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中 心 一 楼,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 眼 科 医 院 的 投 资 和 医 院 经 营 管 理 服 务 等 5 浙 江 英 特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2,600 万 元, 住 所 为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西 兴 街 道 江 南 大 道 96 号 中 化 大 厦 3-13 楼,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中 成 药 中 药 配 方 相 关 商 品 化 学 原 料 药 及 其 制 剂 等 的 销 售 6 广 州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70,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大 同 路 97-103 号,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 批 发 中 成 药 生 化 药 品 化 学 原 料 药 及 其 制 剂 生 物 制 品 等 7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8,446 万 元, 住 所 为 上 海 黄 浦 区 宁 波 路 1 号 18 楼,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 经 销 中 西 药 医 疗 器 械 卫 生 材 料 及 敷 料 滋 补 保 健 药 等 1-1-99
8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35,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中 山 东 路 448 号 5 楼,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 批 发 中 成 药 化 学 原 料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抗 生 素 生 化 制 品 生 物 制 品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权 益 四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序 号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 比 例 单 位 :%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原 材 料 - - - - 1 玻 璃 酸 钠 162.52 4.35 114.32 3.73 92.87 4.03 2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497.12 13.29 177.14 5.78 127.28 5.52 3 低 密 聚 乙 烯 3020D 387.76 10.37 275.98 9.01 134.57 5.84 4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23.24 0.62 28.73 0.94 32.55 1.41 5 低 密 聚 乙 烯 18D 24.49 0.65 24.32 0.79 32.65 1.42 6 托 吡 卡 胺 53.21 1.42 32.99 1.08 30.52 1.32 7 乙 醇 33.55 0.90 32.26 1.05 22.56 0.98 8 色 甘 酸 钠 - - - - 15.99 0.69 9 高 密 聚 乙 烯 17.04 0.46 17.08 0.56 17.49 0.76 10 其 他 169.41 4.53 121.76 3.98 73.86 3.21 原 材 料 小 计 1,368.34 36.59 824.58 26.93 580.34 25.19 二 包 装 物 - - - - - - 1 迪 可 罗 眼 膏 铝 管 257.00 6.87 293.83 9.59 266.66 11.58 2 3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257.49 6.89 268.18 8.76 231.18 10.03 161.96 4.33 130.07 4.25 86.40 3.75 4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铝 管 53.48 1.43 69.92 2.28 49.70 2.16 5 迪 可 罗 眼 膏 标 盒 39.64 1.06 46.78 1.53 30.18 1.31 6 迪 非 滴 眼 液 标 盒 5.97 0.16 15.98 0.52 12.05 0.52 7 其 他 322.93 8.64 307.83 10.05 227.07 9.86 包 装 物 小 计 1,098.47 29.38 1,132.59 36.98 903.24 39.21 直 接 材 料 小 计 2,466.82 65.97 1,957.17 63.91 1,483.58 64.40 三 直 接 人 工 619.40 16.57 484.69 15.83 252.88 10.98 四 制 造 费 用 652.96 17.46 620.61 20.27 567.29 24.62 合 计 3,739.18 100.00 3,062.47 100.00 2,303.74 100.00 1-1-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构 成 中, 直 接 材 料 约 占 60% 左 右, 人 工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约 占 为 40% 2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原 料 药 及 内 外 包 装 材 料 等, 由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直 接 从 供 应 商 采 购 公 司 对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采 取 严 格 的 评 审 制 度, 以 充 分 确 保 其 质 量 通 过 长 期 的 合 作, 公 司 与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一 般 会 储 备 两 家 或 以 上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以 备 选 择 公 司 具 备 一 定 包 装 材 料 加 工 生 产 能 力, 通 过 采 购 聚 乙 烯 等 原 材 料, 生 产 部 分 产 品 所 需 瓶 内 塞 外 盖 等 包 装 材 料 公 司 主 要 消 耗 的 能 源 是 电 力 水 及 蒸 汽 等, 均 由 公 司 直 接 向 市 场 采 购, 公 司 所 在 地 能 保 证 所 需 能 源 的 充 足 供 应 ( 二 )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量 和 使 用 量 情 况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量 使 用 量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量 使 用 量 采 购 价 格 采 购 量 使 用 量 迪 可 罗 眼 膏 铝 管 ( 元 / 千 支 ) 534.00 3,768.50 3,729.27 531.88 4,710.96 4,646.92 534.00 5,249.72 5,101.54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 元 / 千 支 ) 1,414.38 2,280.00 2,142.15 1,454.38 1,686.96 1,505.62 1,727.17 1,004.15 1,134.92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 元 / 千 克 ) 324.47 12,473.49 13,120.25 113.94 11,766.88 11,850.17 106.71 11,133.12 10,448.93 低 密 聚 乙 烯 3020D( 元 / 千 克 ) 19.41 173,250.00 175,425.00 19.56 148,550.00 129,025.00 18.72 74,250.00 68,589.00 玻 璃 酸 钠 ( 元 / 千 克 ) 38,791.12 38.91 36.13 41,025.64 23.00 35.30 41,025.64 20.00 30.32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 元 / 千 支 ) 1,553.30 911.53 925.33 1,494.51 635.63 763.05 1,753.80 591.84 424.30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铝 管 ( 元 / 千 支 ) 534.19 900.48 865.35 534.19 902.72 1,000.29 534.21 1,011.36 943.20 乙 醇 ( 元 / 千 克 ) 10.26 30,000.00 30,950.00 10.26 28,000.00 28,125.00 9.54 25,500.00 25,775.00 托 吡 卡 胺 ( 元 / 千 克 ) 14,847.94 43.01 52.88 10,398.86 30.00 24.95 10,256.41 30.00 26.42 低 密 聚 乙 烯 18D( 元 / 千 克 ) 10.62 23,000.00 20,925.00 9.58 20,000.00 20,565.15 11.28 25,000.00 23,599.88 迪 非 滴 眼 液 标 盒 *( 元 / 千 支 ) 64.10 1,546.30 1,552.47 64.10 1,643.50 1,845.33 58.13 1,974.95 1,855.60 高 密 聚 乙 烯 ( 元 / 千 克 ) 10.06 17,000.00 16,483.93 9.83 12,000.00 13,609.00 9.58 17,000.00 16,205.13 迪 可 罗 眼 膏 标 盒 1ml( 元 / 千 个 ) 85.47 4,000.65 4103.09 80.25 4,282.74 4,414.69 65.46 4,590.45 4,560.88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 元 / 千 克 ) 27,692.31 10.00 10.42 27,350.43 8.00 6.89 27,350.43 10.60 10.24 注 :1 以 上 采 购 数 量 以 当 年 验 收 入 库 为 准, 金 额 为 不 含 税 金 额, 单 位 为 千 支 / 千 克 / 千 个 ;2 迪 非 滴 眼 液 标 盒 统 计 口 径 为 迪 非 (5ml:5mg) 剂 型 从 上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原 材 料 价 格 总 体 稳 定 部 分 原 材 料 价 格 如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托 吡 卡 胺 等 出 现 上 涨, 主 要 是 其 上 游 原 料 价 格 波 动 导 致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数 量 金 额 及 单 价 情 况 1-1-101
(1) 主 要 能 源 消 耗 数 量 和 金 额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项 目 ( 单 位 ) 数 量 金 额 ( 元 ) 数 量 金 额 ( 元 ) 数 量 金 额 ( 元 ) 电 力 ( 度 ) 1,729,85.10 1,044,850.60 1,755,631.19 1,035,822.40 1,535,556.00 890,056.77 水 ( 吨 ) 38,240.95 90,172.17 33,204.75 78,363.20 32,999.89 77,879.74 蒸 汽 ( 吉 焦 耳 ) 15,575.6 1,040,808.46 16,357.05 1,093,027.30 14,864.18 939,564.93 (2) 主 要 能 源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峰 0.76 0.76 0.72 电 力 ( 元 / 度 ) 平 0.51 0.51 0.48 谷 0.25 0.25 0.24 水 ( 元 / 吨 ) 2.36 2.36 2.36 蒸 汽 ( 元 / 吉 焦 耳 ) 66.82 66.82 63.21 报 告 期 内, 电 力 单 价 基 本 稳 定, 水 蒸 汽 单 价 有 所 提 高, 公 司 能 源 消 耗 金 额 较 低,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对 公 司 成 本 影 响 较 小 ( 三 ) 报 告 期 公 司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及 采 购 情 况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全 年 采 购 总 额 50% 或 严 重 依 赖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及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 比 例 单 位 :% 采 购 年 份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占 比 Hoffmann Neopac AG 632.49 19.41 内 蒙 古 金 源 康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94.77 12.11 大 连 润 仕 通 化 工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393.53 12.07 沈 阳 市 不 干 胶 印 刷 厂 301.88 9.26 上 海 佳 田 药 用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284.53 8.73 合 计 2,007.19 61.59 Hoffmann Neopac AG 473.14 19.33 大 连 润 仕 通 化 工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339.82 13.89 上 海 佳 田 药 用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333.39 13.62 沈 阳 市 不 干 胶 印 刷 厂 186.32 7.61 内 蒙 古 金 源 康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43.25 5.85 合 计 1,475.92 60.30 Hoffmann Neopac AG 397.94 20.60 上 海 佳 田 药 用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361.73 18.72 沈 阳 市 不 干 胶 印 刷 厂 183.85 9.52 大 连 润 仕 通 化 工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162.61 8.42 1-1-102
内 蒙 古 金 源 康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28.01 6.63 合 计 1,234.14 63.8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权 益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的 固 定 资 产 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所 使 用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442.35 1,677.18 3,765.17 机 器 设 备 3,332.92 2,045.93 1,286.98 运 输 工 具 580.28 488.67 91.61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2,740.50 1,394.92 1,345.57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380.00 69.67 310.33 合 计 12,476.04 5,676.37 6,799.67 2 机 器 设 备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生 产 机 器 设 备 中, 单 项 原 值 超 过 25 万 元 的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资 产 名 称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 数 量 ( 套 ) Bottelpack 吹 灌 封 三 合 一 体 机 1,520.97 654.02 43.00% 1 TFS80-1 软 管 灌 装 机 (IWK 灌 装 机 ) 243.46 104.69 43.00% 1 ABS 注 拉 吹 塑 成 形 系 统 158.12 52.22 33.03% 1 装 盒 机 68.27 53.68 78.62% 1 溴 化 锂 制 冷 机 39.46 8.22 20.83% 1 喷 码 机 组 39.15 15.28 39.04% 1 变 电 所 设 备 37.26 1.12 3.00% 1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仪 34.05 5.48 16.08% 1 多 效 蒸 馏 水 机 30.77 0.00% 1 折 叠 膜 包 装 机 29.88 23.49 78.62% 1 真 空 均 质 乳 化 机 27.35 17.82 65.17% 1 合 计 2,228.73 936.02 42.00% - 1-1-103
3 房 屋 建 筑 物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房 产 6 处,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9,379.00 平 方 米,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产 权 证 号 面 积 (m2) 用 途 1 沈 房 权 证 中 心 字 第 N060347625 号 234.00 仓 库 2 沈 房 权 证 中 心 字 第 N060347619 号 602.00 仓 库 3 沈 房 权 证 中 心 字 第 N060347623 号 2,354.00 工 业 厂 房 4 沈 房 权 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字 第 N160002457 号 89.00 工 业 5 沈 房 权 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字 第 N160002455 号 207.00 工 业 6 沈 房 权 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字 第 N160002456 号 5,893.00 工 业 合 计 9,379.00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第 4-6 项 房 屋 所 有 权 已 作 为 公 司 向 银 行 贷 款 的 抵 押 物 外, 公 司 房 屋 不 存 在 抵 押 等 权 利 受 限 情 形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无 形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2,760.25 万 元 除 部 分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作 为 公 司 向 银 行 贷 款 的 抵 押 物 外,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设 置 抵 押 等 权 利 的 限 制 的 情 形,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任 何 产 权 纠 纷 2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95 件 商 标 注 册 证 其 中, 国 内 商 标 注 册 证 87 件, 国 际 商 标 注 册 证 8 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国 内 商 标 注 册 证 序 号 商 标 证 号 权 利 人 核 定 使 用 类 别 有 效 期 1 3091278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8-2023.03.27 2 309099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4.14-2023.04.13 3 309126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4.14-2023.04.13 4 3091001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4.01.28-2014.01.27 5 71756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4.11.28-2014.11.27 6 72701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5.01.28-2015.01.27 7 356523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5.06.07-2015.06.06 8 3711273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01.28-2016.01.27 9 385725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04.28-2016.04.27 10 3882266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06.07-2016.06.06 1-1-104
11 392947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12 3929471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08.14-2016.08.13 13 399485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10.14-2016.10.13 14 399907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6.11.14-2016.11.13 15 399483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7.01.14-2017.01.13 16 108098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7.08.21-2017.08.20 17 4367841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2.14-2018.02.13 18 436784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2.14-2018.02.13 19 1175937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5.14-2018.05.13 20 119228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7.21-2018.07.20 21 1204258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2 120425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3 120426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4 120429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07-2018.09.06 25 1210316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6 1210318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7 121031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8 121032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8.09.28-2018.09.27 29 1265223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4.21-2019.04.20 30 126522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4.21-2019.04.20 31 3409687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6.14-2019.06.13 32 502519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6.21-2019.06.20 33 128773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6.28-2019.06.27 34 1287731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9.06.28-2019.06.27 35 608220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0.02.14-2020.02.13 36 613525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0.02.21-2020.02.20 37 139547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0.05.14-2020.05.13 38 672335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0.05.21-2020.05.20 39 6723357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0.07.14-2020.07.13 40 773207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1.01.28-2021.01.27 41 7571974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1.02.07-2021.02.06 42 153251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1.03.07-2021.03.06 43 1644527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1.10.07-2021.10.06 44 907701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1.28-2022.01.27 45 8767363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1.28-2022.01.27 46 1708426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2.07-2022.02.06 47 172852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3.14-2022.03.13 48 914519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0 类 2012.03.07-2022.03.06 49 914519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0 类 2012.03.07-2022.03.06 50 9145196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3.07-2022.03.06 51 9145197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3.07-2022.03.06 1-1-105
52 8767362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2012.03.28-2022.03.27 53 3498198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04.12.28-2014.12.27 54 1516533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1.02.07-2021.02.06 55 1540424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1.03.21-2021.03.20 56 9077013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2012.01.28-2022.01.27 57 9418860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05.21-2022.05.20 58 9746042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7 类 2012.09.14-2022.09.13 59 9746043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0 类 2012.09.14-2022.09.13 60 10044616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12.07-2022.12.06 61 1004461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12.14-2022.12.13 62 9911638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63 9911639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2.11.07-2022.11.06 64 9911640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65 9911641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66 9911642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67 9911643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2.11.14-2022.11.13 68 9911644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69 9911645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70 9911646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7 类 2012.11.07-2022.11.06 71 9911647 盛 京 制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2.11.07-2022.11.06 72 9911648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0 类 2012.11.07-2022.11.06 73 9911649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2.11.07-2022.11.06 74 9911650 盛 京 制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1 类 2012.11.07-2022.11.06 75 10426600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6 10426601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7 10426602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8 10426603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79 10426604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80 10044615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6.21-2023.06.20 81 10044617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82 10044618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83 1004461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14-2023.03.13 84 10426619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3.21-2023.03.20 85 10426618 兴 齐 眼 药 使 用 商 品 第 5 类 2013.07.14-2023.07.13 86 11154776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35 类 2013.11.21-2023.11.20 87 11154774 兴 齐 眼 药 服 务 项 目 第 42 类 2013.11.28-2023.11.27 1-1-106
上 表 中, 序 号 第 40 的 商 标 ( 证 号 :7732075) 被 辽 宁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认 定 为 辽 宁 省 著 名 商 标, 有 效 期 限 2013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8 日 (2) 国 际 商 标 注 册 证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地 证 号 许 可 使 用 类 别 权 利 期 限 1 香 港 301488880 5 类 2009.12.02-2019.12.01 2 美 国 3.835.390 5 类 2010.08.17-2019.12.02 3 墨 西 哥 1145390 5 类 2009.12.03-2019.12.03 4 柬 埔 寨 KH/34570/10 5 类 2009.12.21-2019.12.21 5 澳 门 N/046807 5 类 2010.04.12-2017.04.12 6 台 湾 01426581 5 类 2010.09.01-2020.08.31 7 加 拿 大 TMA792192 5 类 2011.03.07-2026.03.07 8 韩 国 1029323 5 类 2011.04.01-2019.12.02 3 专 利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专 利 26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类 型 授 权 公 告 日 1 ZL 200710161601.0 用 于 延 缓 白 内 障 进 展 的 含 有 左 旋 肌 肽 的 药 物 组 合 物 发 明 2013.04.03 2 ZL 200910258147. X 一 种 消 炎 消 肿 麝 香 滴 眼 液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3.04.03 3 ZL 200910250198. 8 一 种 人 工 麝 香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3.04.24 4 ZL 200910178399. 1 一 种 含 加 替 沙 星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3.06.12 5 ZL 200810010480.4 含 有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制 剂 组 合 物 发 明 2013.01.30 6 ZL 200910249783.6 左 氧 氟 沙 星 和 醋 酸 波 尼 松 龙 的 眼 用 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3.01.30 7 ZL 200910249780.2 一 种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3.01.30 8 ZL 201130499923.3 包 装 盒 外 观 设 计 2012.08.15 9 ZL 00810084285.6 含 蜂 蜡 的 微 球 基 质 含 有 它 的 药 物 组 合 物 及 其 用 途 发 明 2012.01.11 10 ZL 200910000893.9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的 滴 眼 液 发 明 2011.09.28 11 ZL 200810084286.0 含 有 硫 酸 软 骨 素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11.08.10 12 ZL 200410046029.X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发 明 2008.01.23 13 ZL 200510046673.1 更 昔 洛 韦 原 位 眼 凝 胶 组 合 物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2008.01.16 14 ZL 200630096757.1 包 装 盒 外 观 设 计 2007.02.14 1-1-107
序 号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15 ZL 02117620.5 一 种 应 用 于 眼 科 病 毒 感 染 治 疗 的 药 物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发 明 2005.09.28 16 ZL 02117622.1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发 明 2005.06.22 17 ZL 02117623.X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发 明 2005.03.30 18 ZL 02117618.3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发 明 2005.03.30 19 ZL 200430062801.8 包 装 盒 (1) 外 观 设 计 2005.01.19 20 ZL 200430062804.1 包 装 盒 (4) 外 观 设 计 2005.01.19 21 ZL 200430062802.2 包 装 盒 (2) 外 观 设 计 2005.01.12 22 ZL 200430062803.7 包 装 盒 (3) 外 观 设 计 2005.01.12 23 ZL 200430062805.6 包 装 盒 (5) 外 观 设 计 2005.01.12 24 ZL 02153593.0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发 明 2004.12.22 25 ZL 99123788.9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发 明 2004.12.22 26 ZL 02117621.3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发 明 2004.11.17 4 土 地 使 用 权 目 前, 发 行 人 共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3 处, 土 地 面 积 合 计 89,681.52 平 方 米, 具 体 如 下 : 使 用 权 人 证 书 号 面 积 (m 2 ) 账 面 价 值 (2013.12.31) 终 止 日 期 单 位 : 万 元 使 用 权 类 型 1 兴 齐 眼 药 沈 开 国 用 (2009 ) 第 0000012 号 10,205.30 32.33 2028.10.27 出 让 2 兴 齐 有 限 铁 西 国 用 (2010) 第 035 号 3,040.22 148.31 2052.12.31 出 让 3 兴 齐 眼 药 棋 盘 山 国 用 (2012) 字 第 001 号 76,436.00 2,537.43 2061.05.08 出 让 合 计 - 89,681.52 2,718.08 -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第 1 项 和 第 3 项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作 为 公 司 向 银 行 贷 款 的 抵 押 物, 公 司 正 履 行 第 2 项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权 利 人 名 称 变 更 手 续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与 经 营 活 动 相 关 的 资 质 ( 一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2014 年 3 月 5 日, 公 司 取 得 辽 宁 药 监 局 换 发 的 编 号 为 辽 20100004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生 产 地 址 和 生 产 范 围 是 :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 滴 眼 剂 ( 含 激 素 类 )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1-1-108
强 工 一 街 15 号 : 片 剂 原 料 药 ; 沈 阳 市 东 陵 区 泗 水 街 68 号 : 滴 眼 剂 ( 含 激 素 类 )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二 ) 药 品 GMP 证 书 取 得 日 期 2011 年 12 月 2 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 编 号 辽 M0432 LN20140023 认 证 范 围 滴 眼 剂 ( 含 激 素 类 )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滴 眼 剂 眼 膏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生 产 地 址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沈 阳 市 东 陵 区 泗 水 街 68 号 有 效 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 ( 三 )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许 可 证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公 司 取 得 辽 宁 药 监 局 核 发 的 编 号 为 辽 食 药 监 械 生 产 许 [2010]0116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医 疗 器 械 生 产 企 业 许 可 证, 生 产 范 围 是 :III 类 6822 医 用 光 学 器 具 仪 器 及 内 窥 镜 设 备,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1 月 28 日 ( 四 ) 药 品 包 装 用 材 料 和 容 器 注 册 证 兴 齐 眼 药 持 有 注 册 证 号 为 国 药 包 字 20120002 的 药 品 包 装 用 材 料 和 容 器 注 册 证 (I 类 ) (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药 用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瓶,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 ) 国 药 包 字 20090467 药 品 包 装 用 材 料 和 容 器 注 册 证 (I 类 ) (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药 用 滴 眼 剂 瓶, 有 效 期 至 2014 年 9 月 9 日 ) 国 药 包 字 20130363 的 药 品 包 装 用 材 料 和 容 器 注 册 证 (I 类 ) ( 聚 对 苯 二 甲 酸 乙 二 醇 酯 滴 眼 剂 瓶,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6 月 5 日 ) ( 五 ) 药 品 注 册 文 件 公 司 产 品 所 获 得 的 药 品 注 册 文 件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药 品 通 用 名 称 主 要 规 格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有 效 期 1 羟 丙 甲 纤 维 素 滴 眼 液 0.5% 国 药 准 字 H20113010 2017-1-10 2 羟 丙 甲 纤 维 素 滴 眼 液 8ml:40mg 国 药 准 字 H20066342 2016-6-22 3 盐 酸 环 丙 沙 星 滴 眼 液 5ml:15mg 国 药 准 字 H10930163 2015-8-29 4 盐 酸 环 丙 沙 星 滴 眼 液 8ml:24mg 国 药 准 字 H20044576 2015-8-29 5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1ml:3mg 5ml: 15mg 国 药 准 字 H10940176 2015-8-29 1-1-109
6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8ml:24mg 国 药 准 字 H20044575 2015-8-29 7 盐 酸 萘 甲 唑 林 滴 眼 液 复 方 国 药 准 字 H21023020 2015-8-29 8 牛 磺 酸 滴 眼 液 8ml:0.4g 国 药 准 字 H21022730 2015-8-29 9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1ml:1mg 国 药 准 字 H10960166 2015-8-29 10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5ml:5mg 国 药 准 字 H10960176 2015-8-29 11 色 甘 酸 钠 滴 眼 液 8ml:0.16g 国 药 准 字 H21020325 2015-8-29 12 氯 霉 素 滴 眼 液 8ml:20mg 国 药 准 字 H21020324 2015-8-29 13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5ml:25mg 国 药 准 字 H19990285 2015-8-29 14 利 巴 韦 林 滴 眼 液 8ml:8mg 国 药 准 字 H19999004 2015-8-29 15 盐 酸 可 乐 定 滴 眼 液 5ml:12.5mg 国 药 准 字 H21021664 2015-8-29 16 盐 酸 地 匹 福 林 滴 眼 液 8ml:8mg 国 药 准 字 H21022486 2015-8-29 17 阿 昔 洛 韦 滴 眼 液 8ml:8mg 国 药 准 字 H21022848 2015-8-29 18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每 支 装 60mg; 滴 眼 溶 剂 每 支 装 国 药 准 字 H20010152 2015-8-29 5ml 19 吡 诺 克 辛 钠 滴 眼 液 5ml:0.8mg 国 药 准 字 H21022358 2015-8-29 20 盐 酸 林 可 霉 素 滴 眼 液 8ml:0.2g( 按 C18H34N2O6S 国 药 准 字 H21023377 2015-8-29 计 ) 21 硫 酸 锌 尿 囊 素 滴 眼 液 尿 囊 素 0.1%: 硫 酸 锌 0.1% 国 药 准 字 H21023025 2015-8-29 22 复 方 硫 酸 锌 滴 眼 液 复 方 国 药 准 字 H21023376 2015-8-29 23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5ml: 妥 布 霉 素 15mg(1.5 万 单 位 ) 与 地 塞 米 松 5mg 1-1-110 国 药 准 字 H20040233 2015-8-29 24 萘 敏 维 滴 眼 液 10ml 国 药 准 字 H20043227 2015-8-29 25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滴 眼 液 10ml:100mg 国 药 准 字 H20044809 2015-8-29 26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5ml: 托 吡 卡 胺 25mg; 盐 酸 去 氧 国 药 准 字 H20055546 2015-8-29 肾 上 腺 素 25mg 27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3.5g:10.5mg 国 药 准 字 H10940177 2015-8-29 28 氯 霉 素 眼 膏 1% 国 药 准 字 H21021669 2015-8-29 29 红 霉 素 眼 膏 0.5% 国 药 准 字 H21022355 2015-8-29 30 盐 酸 金 霉 素 眼 膏 0.5% 国 药 准 字 H21022357 2015-8-29 31 四 环 素 眼 膏 0.5% 国 药 准 字 H21021450 2015-8-29 32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5g:50mg 国 药 准 字 H20052295 2015-8-29 33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250ml 国 药 准 字 H19991142 2015-8-29 34 5g: 硫 酸 软 骨 素 复 方 硫 酸 软 骨 素 眼 用 25mg, 牛 磺 酸 凝 胶 5mg 国 药 准 字 H20090118 2019-3-1 35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0.3% 国 药 准 字 H20090161 2019-3-1 36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5ml(20%) 国 药 准 字 H20070293 2017-12-23 37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5g(20%) 国 药 准 字 H20070295 2017-12-23 38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5g:5000IU( 以 维 生 素 A 计 ) 国 药 准 字 H20073905 2017-11-8
39 40 41 复 方 消 旋 山 莨 菪 碱 滴 眼 液 酮 咯 酸 氨 丁 三 醇 滴 眼 液 酮 咯 酸 氨 丁 三 醇 滴 眼 液 42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43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44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8ml: 消 旋 山 莨 菪 碱 1.6mg, 硫 酸 软 骨 素 160mg 国 药 准 字 H20073825 2017-10-29 5ml:25mg 国 药 准 字 H20070039 2017-11-4 0.4ml:2mg(0.5%) 国 药 准 字 H20120037 2018-1-23 1ml: 托 吡 卡 胺 5mg; 盐 酸 去 氧 肾 上 腺 素 5mg 0.4ml: 1.2mg(0.3%) 0.4 ml: 0.4 mg (0.1%)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3 2015-8-29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4 2015-8-29 国 药 准 字 H20123455 2015-8-29 ( 六 ) 进 出 口 备 案 登 记 公 司 持 有 沈 阳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机 关 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 核 发 的 编 号 为 00855777 号 的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表 ( 七 )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从 事 业 务 所 必 需 的 资 质 许 可 或 认 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1998 年 修 订 ) 药 品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及 其 相 关 人 员 具 备 从 事 业 务 所 必 需 的 资 质 许 可 或 认 证 七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一 )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技 术 技 术 特 点 以 及 与 专 利 的 对 应 关 系 技 术 名 称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制 备 工 艺 技 术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制 备 工 艺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制 备 工 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制 备 工 艺 所 处 阶 段 成 熟 成 熟 成 熟 成 熟 对 应 的 专 利 技 术 水 平 来 源 技 术 特 点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含 有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制 剂 组 合 物 1-1-111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含 透 明 质 酸 钠, 形 成 稳 定 的 水 溶 性 凝 胶, 作 用 持 久 含 透 明 质 酸 钠, 提 高 舒 适 度 提 高 药 物 生 物 利 用 度 提 高 药 物 生 物 利 用 度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成 熟 小 牛 血 去 蛋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依 从 性 好
眼 液 处 方 及 制 备 工 艺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制 备 工 艺 更 昔 洛 韦 原 位 眼 凝 胶 制 备 工 艺 技 术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处 方 及 制 备 工 艺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制 备 方 法 成 熟 成 熟 成 熟 成 熟 白 提 取 物 的 滴 眼 液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更 昔 洛 韦 原 位 眼 凝 胶 组 合 物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一 种 含 加 替 沙 星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国 内 领 先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依 据 药 品 工 艺 生 产 的 眼 科 手 术 辅 助 类 药 物 延 长 眼 表 滞 留 时 间, 提 高 生 物 利 用 度 减 少 用 药 频 次 ( 由 3 次 / 日 减 少 为 1 次 / 日 ) 且 保 证 疗 效 和 用 药 安 全 性 减 少 用 药 频 次 ( 由 8 次 / 日 减 少 为 3 次 / 日 ) 且 保 证 疗 效 和 用 药 安 全 性 ( 二 )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运 用 上 述 核 心 技 术 所 生 产 的 主 要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如 下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年 度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 三 ) 核 心 技 术 来 源 80.17 78.46 80.63 公 司 以 发 明 专 利 为 代 表 的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在 眼 科 行 业 多 年 的 不 断 探 索 与 积 累, 由 公 司 研 发 团 队 自 主 研 发 而 形 成 报 告 期 内, 为 加 快 技 术 进 步 和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公 司 在 自 主 研 发 基 础 上, 与 高 校 及 科 研 院 所 等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进 行 合 作,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在 公 司 现 有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的 过 程 中 主 要 提 供 实 验 咨 询 建 议 等 辅 助 性 服 务, 药 学 研 究 作 为 核 心 工 艺 技 术 研 发 的 关 键 环 节 一 般 由 公 司 独 立 完 成 八 发 行 人 与 其 他 单 位 合 作 研 发 情 况 ( 一 ) 公 司 合 作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与 其 他 单 位 合 作 研 发 的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项 目 名 称 进 展 情 况 项 目 介 绍 类 别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Ⅰ)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1-1-112 用 于 全 角 膜 移 植 术 后 免 疫 排 斥 反 应 化 学 药 二 类 2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因 角 膜 结 膜 炎 症 而 引 化 学 药
眼 液 (Ⅱ) 起 的 眼 干 燥 症 的 治 疗 一 类 3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主 要 用 于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的 治 疗 1-1-113 化 学 药 三 类 公 司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中,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Ⅰ) (Ⅱ) 项 目 由 公 司 与 中 山 眼 科 联 合 开 发 ;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项 目 由 公 司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研 究 开 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兴 齐 有 限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就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Ⅰ) (Ⅱ) 项 目 与 中 山 眼 科 签 订 技 术 合 作 协 议 书, 中 山 眼 科 将 该 项 目 前 期 研 究 工 作 资 料 提 交 公 司, 供 兴 齐 有 限 进 行 系 统 新 药 开 发 ; 中 山 眼 科 已 完 成 申 报 的 专 利 为 全 方 位 保 护 本 产 品 知 识 产 权 而 申 报 的 后 续 专 利, 均 允 许 兴 齐 有 限 自 由 使 用 兴 齐 有 限 根 据 中 山 眼 科 提 供 的 前 期 研 究 资 料, 设 计 该 品 种 的 非 临 床 研 究 实 验 方 案, 并 将 适 合 在 中 山 眼 科 实 验 场 地 进 行 的 实 验 项 目 提 交 中 山 眼 科, 由 中 山 眼 科 进 行 补 充 和 完 善 ; 兴 齐 有 限 负 责 在 中 山 眼 科 场 地 不 能 实 施 的 安 全 评 价 等 实 验 项 目 的 外 委 工 作 ; 兴 齐 有 限 在 非 临 床 研 究 工 作 结 束 后 进 行 临 床 申 报, 获 得 临 床 批 件 后 组 织 临 床 研 究 工 作, 临 床 实 验 完 成 后 申 报 生 产 合 同 约 定, 生 产 批 件 归 兴 齐 有 限 所 有, 新 药 证 书 双 方 共 同 持 有 中 山 眼 科 在 公 司 获 得 生 产 批 件 并 投 入 生 产 10 年 内, 对 兴 齐 有 限 的 该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提 取 分 成, 前 1/2 期 限 按 6% 提 取, 后 1/2 期 限 按 3% 提 取, 每 年 结 算 一 次 后 续 申 报 的 专 利 所 有 权 归 中 山 眼 科, 兴 齐 有 限 有 独 家 使 用 权 2 兴 齐 有 限 于 2010 年 8 月 26 日 就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项 目 与 药 大 制 剂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根 据 该 合 同, 兴 齐 有 限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进 行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项 目 的 研 究 开 发 工 作, 兴 齐 有 限 支 付 60 万 元 开 发 经 费 和 报 酬 合 同 期 限 为 2010 年 8 月 26 日 至 2030 年 8 月 25 日 合 同 约 定, 按 照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下 达 后 的 第 二 年 开 始, 药 大 制 剂 每 年 提 取 销 售 额 的 2.5%, 连 续 提 10 年 ( 如 果 项 目 获 得 专 利 授 权 ), 如 果 没 有 获 得 专 利 授 权 则 连 续 提 5 年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双 方 涉 及 该 项 目 的 人 员, 对 所 有 技 术 资 料 均 应 严 格 保 密, 任 何 一 方 或 人 员 不 得 以 任 何 借 口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保 密 期 限 10 年 ; 药 大 制 剂 经 公 司 书 面 同 意 后 可 在 学 术 会 议 杂 志 或 刊 物 上 交 流 或 发 表 研 究 结 果
合 同 约 定, 对 于 该 项 目 产 生 的 研 发 结 果 及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归 属 按 照 以 下 两 种 方 式 处 理 : (1) 药 大 制 剂 已 申 请 了 该 项 目 的 发 明 专 利, 专 利 的 年 费 由 公 司 负 责 支 付 ; 公 司 享 有 该 项 目 的 专 利 独 占 权 (2) 按 技 术 秘 密 方 式 处 理 :1 技 术 秘 密 的 使 用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2 技 术 秘 密 的 转 让 权 : 当 公 司 就 该 项 目 在 公 司 所 在 的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之 间 转 让 时, 转 让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 除 此 之 外, 转 让 权 归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双 方 共 有, 转 让 所 得 收 益 公 司 得 80%, 药 大 制 剂 得 20% 该 项 目 的 新 药 证 书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各 一 份, 生 产 批 件 归 公 司 所 有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为 药 大 制 剂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确 保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能 够 顺 利 履 行, 药 大 制 剂 拟 委 托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以 药 大 制 剂 名 义 进 行 项 目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的 相 关 事 宜 公 司 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 就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项 目 与 药 大 制 剂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签 订 了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补 充 协 议 ) 根 据 补 充 协 议, 项 目 以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名 义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在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中 的 相 关 权 利 义 务 维 持 不 变 3 发 行 人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研 发 的 原 因 药 大 制 剂 的 背 景 与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的 关 联 关 系 委 托 研 发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1) 发 行 人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研 发 的 原 因 药 大 制 剂 的 背 景 药 大 制 剂 成 立 于 2002 年,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持 股 60%, 药 大 制 剂 经 营 范 围 : 新 药 兽 药 药 用 辅 料 化 学 制 剂 试 验 设 备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究 开 发 转 让 咨 询 服 务 药 大 制 剂 控 股 股 东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是 全 国 综 合 性 药 科 大 学 之 一, 在 药 物 新 剂 型 设 计 与 评 价 创 新 药 物 的 合 成 与 筛 选 药 物 代 谢 和 药 物 动 力 学 药 理 与 毒 理 学 药 物 经 济 学 等 领 域 的 研 究 均 居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8 由 于 药 大 制 剂 专 业 从 事 药 物 制 剂 的 开 发, 拥 有 较 强 的 药 品 基 础 研 发 或 药 品 临 床 前 研 究 能 力, 在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的 技 术 领 域, 已 进 行 了 大 量 前 期 研 究, 取 得 了 一 8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网 站 1-1-114
定 的 科 研 进 展 为 加 强 公 司 对 此 产 品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实 力 加 快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进 程,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进 行 合 作 研 发, 从 而 可 优 势 互 补 资 源 共 享 (2) 药 大 制 剂 与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的 关 联 关 系 药 大 制 剂 除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正 常 的 商 业 往 来 外, 药 大 制 剂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 委 托 研 发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该 项 目 处 于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未 实 现 产 品 销 售,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不 构 成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为 加 强 公 司 对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实 力 加 快 产 品 的 开 发 进 程, 公 司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与 公 司 一 起 合 作 研 发 此 产 品 在 公 司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与 公 司 共 同 研 发 新 药 的 项 目 中, 公 司 并 未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参 与 新 药 研 发 的 所 有 环 节, 而 是 对 新 药 研 发 的 部 分 环 节 进 行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需 将 研 究 开 发 成 果 交 付 公 司 此 外, 在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与 公 司 共 同 研 发 新 药 的 项 目 中, 约 定 公 司 拥 有 该 产 品 的 生 产 批 件 专 属 权, 唯 有 公 司 可 根 据 生 产 批 件 投 入 生 产 药 大 制 剂 获 得 相 应 的 研 发 报 酬, 但 无 法 获 得 生 产 批 件, 也 无 法 投 入 生 产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体 系, 公 司 委 托 药 大 制 剂 研 发 事 项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性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二 )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研 发 工 作 深 入 开 展,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逐 年 增 加,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1,193.92 972.44 875.07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5.46 4.58 4.59 九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 一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专 业 资 质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占 员 工 总 数 13.33%,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无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1-1-115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要 情 况 之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 二 ) 获 得 科 研 奖 励 及 荣 誉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获 得 的 主 要 科 研 奖 励 及 荣 誉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时 间 奖 项 名 称 颁 发 机 关 1 2013 年 12 月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获 得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二 等 奖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2 2013 年 10 月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科 技 部 火 炬 高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3 2013 年 1 月 铁 西 区 2012 年 度 纳 税 百 强 企 业 中 共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委 员 会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人 民 政 府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4 2012 年 12 月 辽 宁 省 诚 信 示 范 企 业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5 2012 年 9 月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6 2012 年 7 月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获 得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委 员 会 7 2011 年 7 月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沈 阳 市 科 技 局 8 2010 年 8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优 秀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9 2009 年 12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10 2009 年 12 月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质 量 名 优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11 2009 年 12 月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被 评 为 辽 宁 省 专 精 特 新 产 品 辽 宁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12 2009 年 6 月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 宁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辽 宁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13 2007 年 12 月 辽 宁 省 兴 齐 眼 科 药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辽 宁 省 究 中 心 财 政 厅 14 2006 年 10 月 迪 可 罗 牌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被 授 予 辽 辽 宁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辽 宁 省 名 牌 产 品 称 号 宁 省 名 牌 战 略 推 进 委 员 会 15 2004 年 12 月 辽 宁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辽 宁 省 经 济 委 员 会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 宁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16 2003 年 8 月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被 认 定 为 2002 年 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经 济 贸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易 委 员 会 17 2002 年 5 月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被 认 定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经 济 贸 2001 年 度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易 委 员 会 十 境 外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在 境 外 生 产 经 营 1-1-116
十 一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发 展 目 标 ( 一 )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继 续 秉 承 经 营 健 康, 缔 造 光 明 的 企 业 宗 旨, 以 不 断 创 新 为 己 任, 抓 住 医 药 行 业 当 前 面 临 的 历 史 性 发 展 机 遇, 始 终 围 绕 眼 科 药 物 主 营 业 务, 专 注 于 眼 科 领 域, 坚 持 专 业 化 发 展 道 路, 依 托 现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产 品 优 势 渠 道 优 势 以 及 品 牌 优 势, 扩 充 产 能 及 产 品 线, 加 快 新 产 品 研 发 进 度,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水 平, 加 大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为 契 机, 加 速 产 业 规 模 化, 优 化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提 升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扩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力 争 将 公 司 打 造 为 具 有 全 球 竞 争 力 的 眼 科 药 物 研 究 和 制 造 企 业 ( 二 ) 未 来 三 年 具 体 发 展 目 标 1 经 营 目 标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的 发 展 契 机 与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优 势,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增 强 市 场 供 应 能 力,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2 研 发 创 新 目 标 研 发 创 新 方 面, 公 司 将 加 大 研 发 设 备 及 信 息 系 统 的 投 入,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高 水 平 的 研 发 创 新 团 队, 为 研 发 中 心 成 为 国 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和 国 家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公 司 将 围 绕 创 建 眼 科 药 物 创 新 研 究 平 台, 不 断 完 善 眼 用 凝 胶 眼 用 即 型 凝 胶 眼 用 缓 释 制 剂 等 七 个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以 及 质 量 研 究 药 理 研 究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三 个 评 价 技 术 平 台 建 设 工 作 公 司 将 通 过 产 学 研 相 结 合, 加 强 与 国 内 外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以 及 行 业 专 家 的 合 作, 引 进 或 开 发 具 有 良 好 市 场 前 景 的 产 品 3 销 售 增 长 目 标 公 司 将 采 取 积 极 的 市 场 开 拓 计 划, 提 升 公 司 销 售 能 力 公 司 将 继 续 完 善 国 内 营 销 网 络, 增 加 营 销 网 络 的 覆 盖 面 ; 公 司 将 加 大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的 力 度, 提 高 现 1-1-117
有 产 品 及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认 知 度 和 接 受 度, 增 强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升 公 司 在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的 份 额 4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不 断 增 加, 为 保 证 公 司 持 续 成 长, 公 司 计 划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通 过 外 部 人 才 引 进 内 部 培 养 等 方 式 进 行 人 才 的 扩 充, 打 造 一 支 能 够 适 应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的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队 伍 公 司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将 具 备 国 际 医 药 行 业 全 球 眼 光 可 持 续 发 展 长 期 战 略 规 划 能 力 ;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将 具 备 医 药 行 业 专 业 水 平 领 导 高 绩 效 团 队 的 能 力 ; 基 层 员 工 达 到 具 有 认 同 的 企 业 文 化 爱 岗 敬 业 的 精 神 风 貌 及 良 好 的 工 作 技 能 5 管 理 提 升 目 标 未 来 公 司 将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科 学 决 策 机 制 规 范 运 营 机 制, 优 化 业 务 流 程 ;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实 现 流 程 清 晰 权 责 明 确 组 织 架 构 优 化 的 管 理 目 标 ( 三 ) 保 障 发 展 规 划 实 现 的 措 施 结 合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及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基 础 长 远 发 展 目 标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公 司 在 增 强 成 长 性 增 进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方 面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1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依 据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规 划 和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合 理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 新 产 品 与 技 术 研 发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通 过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扩 大 研 发 场 地 提 升 研 发 设 备 配 置 完 善 技 术 和 信 息 化 平 台 ; 增 加 对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的 投 入 ; 加 大 对 专 利 申 报 商 标 注 册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等 工 作 的 重 视 程 度 ; 充 实 研 发 队 伍, 加 强 核 心 研 发 团 队 的 力 量, 建 设 高 水 平 的 研 发 创 新 团 队 ; 加 强 与 国 内 外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以 及 行 业 专 家 的 合 作 与 技 术 交 流 1-1-118
公 司 将 完 善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建 立 系 统 的 绩 效 考 核 与 绩 效 评 估 机 制, 提 高 研 发 中 心 管 理 水 平, 通 过 科 研 场 地 与 设 施 建 设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养 等 措 施 同 步 提 高 研 发 软 硬 件 水 平, 持 续 保 持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3 销 售 扩 张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加 大 市 场 开 发 和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力 度, 实 施 全 方 位 营 销, 多 渠 道 多 层 次 开 发 拓 展 市 场, 主 要 措 施 如 下 : (1) 加 大 专 业 化 推 广 力 度 计 划 每 年 参 加 国 际 及 全 国 性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提 高 参 加 或 举 办 区 域 性 专 业 学 术 会 议 小 型 学 术 推 广 会 的 频 率, 增 加 专 业 媒 体 广 告 投 放 力 度,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美 誉 度 (2)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公 司 将 不 断 加 强 自 身 营 销 团 队 建 设,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的 覆 盖 面 ; 优 化 经 销 商 队 伍 ; 完 善 零 售 平 台 建 设 工 作 ; 从 国 内 经 济 相 对 发 达 的 地 区 向 具 有 较 高 潜 力 的 市 场 进 行 专 业 化 拓 展, 逐 步 消 除 销 售 盲 点 (3) 继 续 加 强 品 牌 建 设 公 司 将 在 市 场 网 络 建 设 同 时, 强 化 和 大 力 推 进 品 牌 战 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品 牌 认 知 度, 带 动 产 品 的 整 体 营 销 4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计 划 公 司 在 未 来 三 年 将 加 大 对 具 备 药 学 医 学 专 业 背 景 的 研 发 生 产 管 理 及 销 售 人 员 的 招 聘, 同 时 对 公 司 现 有 人 员 加 大 培 训 力 度, 保 证 公 司 人 才 队 伍 适 应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将 积 极 建 立 员 工 的 长 期 激 励 体 系, 吸 引 和 留 住 各 类 优 秀 人 才, 培 养 并 提 升 员 工 的 团 队 精 神 以 及 对 企 业 文 化 的 认 同 感 (1) 人 才 扩 充 与 储 备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依 托 长 期 合 作 的 科 研 院 所 和 高 等 院 校, 公 司 将 多 渠 道 引 进 公 司 急 需 的 研 发 生 产 市 场 开 拓 等 方 面 的 人 才, 完 善 人 才 储 备 和 选 拔 机 制, 制 定 后 备 管 理 人 员 培 养 计 划 与 关 键 人 才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建 立 企 业 人 才 梯 队 1-1-119
(2) 完 善 内 部 培 训 体 系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部 培 训 体 系, 建 立 内 部 培 训 师 培 养 和 学 分 考 核 制 度, 加 大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力 度, 提 升 员 工 个 人 素 质, 增 强 团 队 能 力 (3) 建 立 完 善 科 学 的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和 激 励 机 制 未 来 公 司 将 加 强 绩 效 管 理, 保 证 绩 效 计 划 与 战 略 指 标 的 一 致 性, 完 善 各 级 绩 效 考 核 方 案, 量 化 关 键 考 核 指 标 ; 建 立 公 平 公 正 透 明 的 员 工 奖 惩 任 用 机 制 和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体 系 5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计 划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初 步 建 立 了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工 作 制 度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将 法 人 治 理 的 各 项 制 度 切 实 落 到 实 处,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公 司 将 建 立 和 完 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有 针 对 性 的 培 训 和 进 修 计 划, 为 中 低 层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多 层 次 的 岗 位 培 训,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管 理 能 力 6 国 际 市 场 的 开 拓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在 设 计 和 建 设 时 以 新 版 GMP 标 准 为 基 础, 同 时 参 考 美 国 和 欧 盟 GMP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这 为 公 司 未 来 通 过 国 际 认 证,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创 造 条 件 公 司 将 推 进 国 际 标 准 认 证 工 作, 继 续 参 加 各 种 国 际 性 的 专 业 眼 科 展 会, 实 地 调 研 国 际 目 标 市 场, 争 取 产 品 尽 早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为 产 品 销 售 提 供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7 再 融 资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合 理 有 效 地 安 排 资 金 使 用, 协 调 处 理 企 业 长 远 发 展 与 股 东 要 求 的 现 时 回 报 之 间 的 关 系, 以 良 好 的 盈 利 水 平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证 股 东 利 益, 并 确 保 公 司 的 长 期 融 资 能 力 如 有 前 景 良 好 的 重 大 项 目, 公 司 将 在 利 用 留 存 收 益 银 行 贷 款 方 式 予 以 支 持 的 基 础 上, 适 时 考 虑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借 助 资 本 市 场 渠 道 予 以 满 足 1-1-120
8 收 购 及 兼 并 计 划 公 司 上 市 成 功 后, 随 着 规 模 扩 大 及 实 力 增 强, 公 司 本 着 对 股 东 有 利 对 公 司 发 展 有 利 的 基 本 原 则, 将 充 分 依 托 资 本 市 场, 在 时 机 条 件 和 对 象 成 熟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适 度 的 收 购 兼 并, 抓 住 行 业 发 展 机 遇 公 司 将 始 终 围 绕 眼 科 药 物 主 营 业 务, 纵 向 或 横 向 收 购 相 关 企 业 或 资 产, 并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整 合, 以 推 动 眼 科 药 物 行 业 的 进 一 步 健 康 发 展 ( 四 ) 拟 定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公 司 业 务 所 处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 2 公 司 业 务 所 遵 循 的 国 家 及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和 经 济 政 策 无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领 域 的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的 状 态,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情 形 ; 4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成 功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 5 未 发 生 对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其 它 突 发 性 事 件 ( 五 )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面 临 的 困 难 1 资 金 约 束 公 司 所 处 眼 科 行 业 目 前 面 临 良 好 发 展 机 遇, 未 来 的 成 长 研 发 的 持 续 投 入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完 善 都 需 要 大 量 资 金 支 持, 资 金 紧 张 成 为 未 来 发 展 较 为 突 出 的 问 题 2 人 才 储 备 不 足 公 司 一 直 重 视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引 进, 也 初 步 建 立 起 国 内 领 先 的 研 发 队 伍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尤 其 是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之 后, 公 司 的 人 才 需 求 将 大 幅 上 升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技 术 进 步 需 要 引 进 高 素 质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研 发 人 员 ;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也 需 要 增 加 相 应 的 生 产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营 销 等 方 面 专 业 人 才 3 公 司 规 模 扩 大 带 来 的 管 理 困 难 随 着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产 品 种 类 生 产 规 模 销 售 规 模 员 工 的 增 加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对 公 司 在 财 务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渠 道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能 力 都 提 出 了 更 大 的 要 求 和 挑 战, 公 司 需 要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提 升 决 策 及 管 理 能 力 ( 六 ) 公 司 在 上 市 后 将 持 续 公 告 有 关 发 展 规 划 实 施 的 情 况 1-1-121
公 司 在 上 市 后, 将 严 格 遵 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等 方 式, 持 续 公 告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发 展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1-1-122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刘 继 东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作 出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了 避 免 未 来 可 能 存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已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1 本 人 将 尽 职 勤 勉 地 履 行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权, 不 利 用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地 位 或 身 份 损 害 发 行 人 及 发 行 人 其 他 股 东 债 权 人 的 正 当 权 益 2 本 人 目 前 除 持 有 发 行 人 42.273% 的 股 份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的 情 形 3 本 人 目 前 没 有 将 来 也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在 中 国 境 内 境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相 似 或 相 近 的,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直 接 或 间 接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及 活 动 4 本 人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投 资 于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相 似 或 相 近 的 或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5 本 人 不 会 向 其 他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相 似 或 相 近 的 或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个 人 提 供 专 有 技 术 或 提 供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息 等 商 业 秘 密 6 与 本 人 有 直 接 及 间 接 控 制 关 系 的 任 何 除 发 行 人 ( 含 其 子 公 司 ) 以 外 的 其 他 公 司 亦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境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及 活 动 1-1-123
7 本 人 保 证 本 人 的 直 系 亲 属, 包 括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等, 也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8 本 承 诺 函 自 出 具 之 日 起 生 效, 本 承 诺 函 在 本 人 作 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期 间 内 持 续 有 效, 且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9 如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赔 偿 发 行 人 因 此 而 遭 受 的 一 切 损 失 二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依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1 刘 继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股 比 例 42.273% 二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1 桐 实 投 资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25.125% 2 LAV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9.00% 三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1 公 司 有 1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盛 京 制 药 四 其 他 关 联 方 1 王 玥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之 妻 2 王 琬 王 玥 的 妹 妹 3 张 成 富 王 琬 的 丈 夫 五 发 行 人 的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要 情 况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曾 经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1 香 港 沉 香 科 技 国 际 ( 集 团 ) 原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2011 年 8 月 转 让 所 持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的 全 部 股 权 2 沈 阳 康 辉 瑞 宝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3 北 京 康 辉 隆 成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及 其 配 偶 王 玥 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3 万 元 2013 年 7 月 24 日, 该 公 司 注 销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康 辉 隆 成,2013 年 11 月 15 日, 该 公 司 注 销 1-1-124
序 号 关 联 方 关 联 关 系 4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二 ) 关 联 交 易 简 要 汇 总 表 成 立 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 系 王 琬 及 其 配 偶 张 成 富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的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康 辉 瑞 宝 2014 年 6 月 11 日, 康 辉 瑞 宝 已 变 更 为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关 联 交 易 的 简 要 汇 总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交 易 对 方 名 称 交 易 内 容 交 易 金 额 定 价 方 式 购 买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2,200.00 协 商 定 价 康 辉 瑞 宝 及 其 受 让 商 标 申 请 权 无 偿 受 让 - 1 全 资 子 公 司 康 辉 接 受 后 勤 车 辆 使 用 隆 成 185.00 协 商 定 价 等 综 合 服 务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100% 2 张 成 富 王 琬 740.09 评 估 定 价 股 权 受 让 专 利 技 术 无 偿 受 让 - 3 刘 继 东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担 保 无 偿 担 保 - 程 亚 男 等 7 名 关 接 受 一 年 期 委 托 贷 4 联 自 然 人 及 其 他 1,070.00 协 商 定 价 款, 年 利 率 12% 7 名 公 司 职 工 ( 三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未 发 生 经 常 性 的 关 联 交 易 ( 四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的 关 联 交 易 2011 年 12 月, 王 琬 和 张 成 富 夫 妇 在 北 京 投 资 设 立 康 辉 瑞 宝, 并 购 买 位 于 锋 创 科 技 园 的 办 公 物 业, 拟 在 北 京 开 展 医 疗 器 械 业 务 因 康 辉 瑞 宝 股 东 与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经 协 商, 康 辉 瑞 宝 决 定 放 弃 医 疗 器 械 业 务 发 行 人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北 京 营 销 中 心 规 模 扩 大, 需 合 适 的 办 公 场 所, 经 协 商, 2012 年 9 月 康 辉 瑞 宝 向 发 行 人 转 让 位 于 锋 创 科 技 园 的 办 公 物 业 随 着 发 行 人 业 务 发 展, 北 京 营 销 中 心 在 后 勤 车 辆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需 求 增 加, 康 辉 瑞 宝 具 备 上 述 服 务 的 能 力, 故 发 行 人 委 托 其 提 供 综 合 服 务 其 后,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发 行 人 于 2013 年 决 议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的 全 部 股 权 具 体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如 下 : (1) 向 康 辉 瑞 宝 购 买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1-1-125
1 交 易 情 况 2012 年 9 月 28 日,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签 订 了 房 屋 购 买 合 同, 向 康 辉 瑞 宝 购 买 位 于 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锋 创 科 技 园 区 ( 以 下 简 称 锋 创 科 技 园 ) 的 25 号 办 公 楼 ( 以 下 简 称 办 公 物 业 ), 建 筑 面 积 为 2,219.29 平 方 米, 合 同 总 价 款 为 2,200 万 元 合 同 价 款 是 在 康 辉 瑞 宝 原 购 房 款 2,108.33 万 元 的 基 础 上, 参 考 一 年 期 央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计 算 应 支 付 的 资 金 利 息 成 本 后 确 定 康 辉 瑞 宝 本 次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的 办 公 物 业 购 买 自 锋 创 科 技 发 展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锋 创 发 展 ) 依 据 康 辉 瑞 宝 与 锋 创 发 展 签 订 的 合 作 安 排 协 议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康 辉 瑞 宝 向 其 购 买 的 办 公 物 业 的 房 款 总 计 为 2,108.33 万 元 康 辉 瑞 宝 已 向 锋 创 发 展 支 付 了 全 部 购 房 款 2012 年 9 月 30 日, 锋 创 发 展 出 具 了 确 认 函, 同 意 康 辉 瑞 宝 与 发 行 人 前 述 购 买 办 公 物 业 的 房 屋 购 买 合 同, 将 协 助 办 理 完 成 房 屋 权 属 登 记 手 续 目 前, 相 关 房 屋 产 权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2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向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房 产 的 议 案,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2) 无 偿 受 让 康 辉 隆 成 的 商 标 申 请 权 1 交 易 情 况 因 康 辉 瑞 宝 不 再 经 营 医 疗 器 械 业 务,2013 年 2 月 25 日,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康 辉 隆 成 签 订 转 让 协 议 书, 康 辉 隆 成 将 其 拥 有 的 等 23 项 商 标 申 请 权 无 偿 转 让,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发 的 核 准 商 标 转 让 证 明, 核 准 了 上 述 商 标 申 请 权 转 让 2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受 让 北 京 康 辉 隆 成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申 请 权 的 议 案,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3) 康 辉 瑞 宝 为 公 司 提 供 综 合 服 务,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1-1-126
1 交 易 情 况 随 着 业 务 发 展, 发 行 人 的 北 京 营 销 中 心 在 安 保 食 堂 保 洁 物 业 车 辆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需 求 增 加, 因 自 身 无 法 人 资 质, 无 法 购 置 北 京 牌 照 车 辆 因 此, 发 行 人 委 托 康 辉 瑞 宝 为 北 京 营 销 中 心 提 供 综 合 服 务 发 行 人 因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考 虑 在 北 京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以 便 更 好 发 挥 营 销 中 心 的 职 能 ; 同 时, 为 进 一 步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发 行 人 于 2013 年 决 议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的 全 部 股 权, 将 其 作 为 设 立 在 北 京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执 行 情 况 如 下 : 依 据 双 方 签 订 的 综 合 服 务 协 议, 康 辉 瑞 宝 向 公 司 提 供 后 勤 车 辆 使 用 等 综 合 服 务,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年 度 综 合 服 务 费 用 依 据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不 超 过 200 万 元 依 据 上 述 原 则,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确 认 的 2013 年 综 合 服 务 交 易 金 额 为 185 万 元 ( 不 含 税 ) 依 据 发 行 人 与 张 成 富 王 琬 签 订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公 司 收 购 康 辉 瑞 宝 100% 股 权,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 评 估 净 资 产 数 额 作 为 本 次 收 购 价 格 在 双 方 签 订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签 订 的 综 合 服 务 协 议 终 止, 发 行 人 依 据 终 止 日 前 综 合 服 务 实 际 发 生 额, 与 康 辉 瑞 宝 进 行 结 算 2014 年 5 月 25 日, 银 信 评 估 出 具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收 购 所 涉 及 的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 银 信 评 报 字 [2014] 沪 第 0347 号 ), 康 辉 瑞 宝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740.09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0.43% 2014 年 5 月 31 日, 发 行 人 与 张 成 富 王 琬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协 商 确 定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总 计 为 740.09 万 元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2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综 合 服 务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收 购 北 京 康 辉 瑞 宝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议 案,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就 上 述 发 行 人 与 康 辉 瑞 宝 康 辉 隆 成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均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平 原 则,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有 利 于 公 司 1-1-127
的 持 续 发 展,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2 无 偿 受 让 刘 继 东 所 持 专 利 技 术 1 交 易 情 况 2011 年 7 月 29 日, 刘 继 东 与 兴 齐 有 限 签 订 专 利 权 转 让 协 议, 刘 继 东 将 其 拥 有 8 项 发 明 专 利 无 偿 转 让 给 兴 齐 有 限,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种 类 专 利 号 专 利 权 期 限 1 更 昔 洛 韦 原 位 眼 凝 胶 组 合 物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ZL200510046673.1 2028.01.15 2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发 明 专 利 ZL2004100462029.X 2025.12.06 3 一 种 应 用 于 眼 科 病 毒 感 染 治 疗 的 药 物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发 明 专 利 ZL02117620.5 2025.09.27 4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发 明 专 利 ZL02117622.1 2025.06.21 5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发 明 专 利 ZL02117623.X 2025.03.29 6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发 明 专 利 ZL02117618.3 2025.03.29 7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发 明 专 利 ZL02153593.0 2024.12.21 8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发 明 专 利 ZL02117621.3 2024.11.16 同 日, 刘 继 东 樊 海 燕 与 兴 齐 有 限 签 订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刘 继 东 樊 海 燕 将 其 共 同 拥 有 的 发 明 专 利 双 氟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 专 利 号 ZL99123788.9, 专 利 权 期 限 2024.12.21) 无 偿 转 让 给 兴 齐 有 限 上 述 专 利 转 让 手 续 均 已 办 理 完 毕 2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公 司 非 关 联 股 东 已 对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及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核, 认 为 :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相 关 程 序,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交 易 公 平,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已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平 原 则,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3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1 交 易 情 况 1-1-128
2013 年 6 月 25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与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中 山 广 场 支 行 ( 以 下 简 称 华 夏 银 行 广 场 支 行 ) 签 订 个 人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刘 继 东 为 发 行 人 与 华 夏 银 行 广 场 支 行 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 签 订 的 最 高 额 融 资 合 同, 以 及 其 项 下 发 生 的 具 体 业 务 合 同 的 主 债 权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保 证 期 间 为 两 年 2013 年 8 月 30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分 行 ( 以 下 简 称 民 生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 签 订 最 高 额 担 保 合 同, 刘 继 东 为 发 行 人 与 民 生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签 订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014 年 3 月 11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继 东 与 沈 阳 分 行 签 订 担 保 合 同, 为 发 行 人 与 沈 阳 分 行 签 订 的 公 借 贷 字 第 ZH1400000029154 号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项 下 的 全 部 债 权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 审 议 程 序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已 分 别 经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以 及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4 关 联 方 为 公 司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1 交 易 情 况 为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资 金 的 需 求, 发 行 人 通 过 民 生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向 关 联 自 然 人 程 亚 男 王 玥 徐 凤 芹 魏 岚 高 峨 杨 宇 春 马 凤 明 及 其 他 7 名 公 司 职 工 取 得 委 托 贷 款 1,070 万 元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委 托 人 王 玥 等 13 名 自 然 人 与 受 托 人 程 亚 男 公 司 签 订 公 司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王 玥 等 13 名 自 然 人 委 托 程 亚 男 将 自 有 资 金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条 件 向 公 司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2013 年 11 月 21 日, 程 亚 男 与 沈 阳 分 行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委 托 沈 阳 分 行 向 公 司 提 供 贷 款 1,070 万 元 同 日, 公 司 与 沈 阳 分 行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程 亚 男 和 其 他 13 名 自 然 人 通 过 沈 阳 分 行 向 公 司 提 供 贷 款 1,070 万 元, 其 中, 关 联 自 然 人 程 亚 男 徐 凤 芹 高 峨 魏 岚 马 凤 明 杨 宇 春 王 玥 共 向 公 司 提 供 贷 款 655 万 元 贷 款 用 途 :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贷 款 期 限 : 一 年, 贷 款 年 利 率 :12% 该 贷 款 利 率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属 于 无 抵 押 担 保 的 信 用 贷 款,2013 年 11 月 发 行 的 1-1-129
金 额 在 5000 万 元 以 下, 无 增 信 措 施 且 未 进 行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的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的 票 面 利 率 水 平 在 11% 左 右, 利 率 水 平 差 异 较 小 2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申 请 委 托 贷 款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独 立 董 事 已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平 原 则,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 五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关 联 方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其 他 应 收 款 魏 岚 备 用 金 12.50 0.23 - 应 付 账 款 康 辉 瑞 宝 综 合 服 务 费 185.00 其 他 应 付 款 康 辉 瑞 宝 购 房 款 2,208.00 2,208.00 三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已 依 据 相 关 制 度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审 议 程 序, 独 立 董 事 已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尽 量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发 生, 对 于 难 以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必 要 程 序, 遵 循 市 场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1-1-130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要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3 名 独 立 董 事 ;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1 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 名, 包 括 1 名 总 经 理 4 名 副 总 经 理 ( 其 中 1 名 兼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 1 名 财 务 总 监 ( 一 ) 董 事 情 况 1 刘 继 东 先 生,1957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加 拿 大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药 学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刘 继 东 先 生 先 后 荣 获 东 北 三 省 优 秀 民 营 科 技 实 业 家 沈 阳 市 劳 动 模 范 等 荣 誉, 多 次 被 评 为 沈 阳 市 优 秀 集 体 企 业 家, 其 主 持 研 究 开 发 的 多 项 产 品 曾 被 认 定 为 省 级 市 级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成 果, 荣 获 省 级 优 秀 新 产 品 等 奖 项, 为 沈 阳 市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刘 继 东 1989 年 至 2000 年 历 任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副 厂 长 代 理 厂 长 厂 长 ; 自 2000 年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担 任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彭 刚 先 生,1958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企 业 管 理 专 业 彭 刚 1989 年 加 入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先 后 任 职 于 财 务 生 产 销 售 等 部 门,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3 徐 凤 芹 女 士,1961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药 学 专 业, 工 程 师 徐 凤 芹 1980 年 加 入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曾 担 任 车 间 主 任 工 会 主 席 等 职 务 徐 凤 芹 2000 年 至 今 先 后 任 兴 齐 有 限 销 售 部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 高 峨 女 士,197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药 物 制 剂 专 业, 工 程 师 高 峨 1997 加 入 东 北 制 药 集 团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2000 年 至 今 先 后 担 任 主 管 生 产 研 发 人 力 资 源 质 量 等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5 刘 云 先 生,1980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1-1-131
工 程 管 理 专 业 刘 云 2003 年 至 2011 年 先 后 就 职 于 北 京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北 京 高 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锦 瑞 宏 泰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新 远 景 佑 成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现 就 职 于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6 林 亮 先 生,197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药 物 化 学 专 业 林 亮 1999 年 至 2010 年 先 后 就 职 于 深 圳 万 基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华 润 三 九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默 克 雪 兰 诺 有 限 公 司 葛 兰 素 史 克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等,2011 年 至 今 任 礼 来 投 资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现 任 天 津 康 希 诺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7 王 英 哲 先 生,1970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法 学 专 业 王 英 哲 1997 年 至 2009 年 就 职 于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曾 任 律 师 合 伙 人 ;2009 年 至 今 任 北 京 奋 迅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2012 年 至 今 兼 任 春 湖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吉 林 省 国 开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西 安 华 江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2013 年 6 月 至 今 兼 任 信 利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8 王 志 强 先 生,1967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经 济 学 专 业, 财 务 与 会 计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王 志 强 1991 年 起 任 教 于 厦 门 大 学 经 济 学 院,2007 年 至 2009 年 担 任 厦 门 大 学 财 务 管 理 与 会 计 研 究 院 院 长 助 理,2009 年 至 今 任 厦 门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兼 任 福 建 七 匹 狼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尔 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闽 发 铝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9 武 志 昂 先 生,1966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药 学 专 业, 教 授 / 主 任 药 师 武 志 昂 1989 年 至 2006 年 就 职 于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审 评 中 心,2006 年 至 2009 年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药 品 评 价 中 心 暨 国 家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中 心 副 主 任,2009 年 至 今 任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兼 任 辽 宁 成 大 生 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北 京 瑞 融 亦 度 医 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情 况 1-1-132
1 魏 岚 女 士,1976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研 究 生 同 等 学 力, 药 学 专 业 1995 年 至 2007 年 曾 就 职 于 沈 阳 东 松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07 年 加 入 兴 齐 有 限,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 马 凤 明 女 士,196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药 学 专 业, 助 理 工 程 师 1980 年 加 入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曾 担 任 团 支 部 书 记 市 场 部 设 计 员,2011 年 至 今 任 档 案 室 管 理 员, 现 任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3 姜 润 先 生,1983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国 际 经 济 与 贸 易 专 业 2006 年 至 2011 年 就 职 于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现 就 职 于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高 级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1 刘 继 东 先 生, 总 经 理,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2 彭 刚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3 徐 凤 芹 女 士, 副 总 经 理,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4 高 峨 女 士, 副 总 经 理,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5 张 少 尧 先 生,1970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药 学 专 业 张 少 尧 1993 年 至 1998 年 曾 就 职 于 沈 阳 飞 龙 医 药 集 团,1999 年 加 入 东 北 制 药 集 团 沈 阳 市 兴 齐 制 药 厂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6 程 亚 男 女 士,197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会 计 专 业 程 亚 男 1997 年 至 2002 年 曾 就 职 于 沈 阳 五 爱 天 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2003 年 加 入 兴 齐 有 限 从 事 财 务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情 况 1 技 术 负 责 人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 刘 继 东 先 生,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参 与 如 下 专 利 发 明 研 究 工 作 : 含 蜂 蜡 的 微 球 基 质 含 有 它 的 药 物 组 合 物 及 其 用 途 ; 更 昔 洛 韦 原 位 眼 凝 胶 组 合 物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 一 种 眼 科 用 药 物 组 合 物 ; 凝 胶 1-1-133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 一 种 应 用 于 眼 科 病 毒 感 染 治 疗 的 药 物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 含 有 硫 酸 软 骨 素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等 (2) 高 峨 女 士,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参 与 如 下 专 利 发 明 研 究 工 作 : 含 蜂 蜡 的 微 球 基 质 含 有 它 的 药 物 组 合 物 及 其 用 途 ; 凝 胶 型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 硫 酸 阿 托 品 眼 用 凝 胶 ; 硝 酸 毛 果 芸 香 碱 眼 用 凝 胶 ; 氟 康 唑 滴 眼 液 ; 一 种 应 用 于 眼 科 病 毒 感 染 治 疗 的 药 物 双 黄 连 滴 眼 剂 ;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 含 有 硫 酸 软 骨 素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主 要 学 术 论 文 : 羟 丙 基 甲 基 纤 维 素 的 溶 解 工 艺 及 在 滴 眼 剂 中 的 应 用 ( 实 用 药 物 与 临 床 2006 年 第 9 卷 第 1 期 ); 牛 磺 酸 与 白 内 障 的 治 疗 ( 辽 宁 医 药 2002 年 第 3 期 ); 透 明 质 酸 钠 在 眼 科 的 应 用 综 述 ( 辽 宁 医 药 2002 年 第 4 期 ) (3) 唐 海 先 生,1980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博 士, 药 剂 学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唐 海 2007 年 毕 业 于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后 加 入 兴 齐 有 限 从 事 研 发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总 监 2 营 销 核 心 人 员 (1) 彭 刚 先 生,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2) 徐 凤 芹 女 士, 个 人 简 历 见 本 节 ( 一 ) 董 事 情 况 (3) 于 洪 良 先 生,1972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西 兰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微 生 物 制 药 专 业, 工 程 师 2000 年 至 2004 年 任 职 于 江 西 汇 仁 药 业 有 限 公 司,2006 年 加 入 兴 齐 有 限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现 任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商 零 事 业 部 销 售 总 监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在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在 其 他 企 业 任 职 及 任 职 企 业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情 况 如 下 表 : 在 本 企 业 的 在 其 它 企 业 兼 职 企 业 与 姓 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情 况 发 行 人 关 系 刘 继 东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盛 京 制 药 董 事 长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1-1-134
姓 名 在 本 企 业 的 在 其 它 企 业 兼 职 企 业 与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情 况 发 行 人 关 系 康 辉 瑞 宝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徐 凤 芹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盛 京 制 药 监 事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彭 刚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盛 京 制 药 董 事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高 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盛 京 制 药 董 事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程 亚 男 财 务 总 监 盛 京 制 药 监 事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刘 云 董 事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董 事 注 林 亮 董 事 礼 来 投 资 咨 询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天 津 康 希 诺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王 英 哲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市 奋 迅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春 湖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兴 边 富 民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吉 林 省 国 开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西 安 华 无 江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信 利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志 强 独 立 董 事 福 建 七 匹 狼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尔 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闽 发 铝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无 司 独 立 董 事 武 志 昂 独 立 董 事 辽 宁 成 大 生 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北 京 瑞 融 亦 度 医 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姜 润 监 事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高 级 经 理 注 注 : 发 行 人 股 东 桐 实 投 资 提 名 的 发 行 人 董 事 刘 云 监 事 姜 润 均 任 职 于 远 景 万 方 ( 天 津 )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间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 七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聘 了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2012 年 2 月 2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武 志 昂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 2013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林 亮 先 生 为 董 事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姜 润 先 生 为 监 事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135
序 号 姓 名 董 事 / 监 事 提 名 人 任 期 1 刘 继 东 董 事 刘 继 东 2011.11.12-2014.11.12 2 彭 刚 董 事 刘 继 东 2011.11.12-2014.11.12 3 徐 凤 芹 董 事 刘 继 东 2011.11.12-2014.11.12 4 高 峨 董 事 刘 继 东 2011.11.12-2014.11.12 5 刘 云 董 事 桐 实 投 资 2011.11.12-2014.11.12 6 林 亮 董 事 LAV 2013.03.23-2014.11.12 7 王 英 哲 独 立 董 事 发 起 人 2011.11.12-2014.11.12 8 王 志 强 独 立 董 事 发 起 人 2011.11.12-2014.11.12 9 武 志 昂 独 立 董 事 发 起 人 2012.02.21-2014.11.12 10 魏 岚 监 事 会 主 席 发 起 人 2011.11.12-2014.11.12 11 马 凤 明 监 事 职 工 大 会 选 举 2011.11.12-2014.11.12 12 姜 润 监 事 桐 实 投 资 2013.11.20-2014.11.12 ( 八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的 情 况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参 加 保 荐 机 构 及 立 信 竞 天 公 诚 组 织 的 上 市 辅 导 培 训, 自 行 学 习 与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参 加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组 织 的 有 关 辅 导 培 训, 已 经 了 解 了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业 务 相 关 的 对 外 投 资, 不 存 在 与 公 司 利 益 发 生 冲 突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刘 继 东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536.40 42.273 2 彭 刚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02.00 1.700 3 徐 凤 芹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02.00 1.700 4 高 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02.00 1.700 5 马 凤 明 监 事 51.00 0.850 1-1-136
6 张 少 尧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51.00 0.850 合 计 2,944.40 49.073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及 兼 职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1 薪 酬 组 成 确 定 依 据 及 所 履 行 的 程 序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享 有 固 定 数 额 的 董 事 津 贴, 其 他 董 事 和 全 体 监 事 不 享 有 董 事 或 监 事 津 贴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岗 位 工 资 和 绩 效 奖 金 两 部 分 组 成, 岗 位 工 资 依 据 所 任 职 务 确 定, 绩 效 奖 金 依 据 管 理 中 心 组 织 的 年 终 考 核 结 果 确 定 公 司 高 管 人 员 的 年 度 薪 酬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以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的 方 式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年 度 薪 酬 方 案 由 总 经 理 进 行 批 准 2 最 近 三 年 内 薪 酬 总 额 占 各 期 发 行 人 利 润 总 额 比 重 2011 2012 2013 年,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总 额 占 当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比 重 分 别 为 4.06% 6.41% 和 5.20% 2012 年, 公 司 销 售 增 长 目 标 实 现 较 好,2012 年 末 计 提 管 理 团 队 绩 效 奖 金 269.59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幅 较 小, 年 度 销 售 目 标 未 实 现, 未 计 提 管 理 团 队 绩 效 奖 金, 因 此,2013 年 薪 酬 总 额 占 当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比 重 较 上 年 降 低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从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2013 年 从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收 入 ( 万 元 ) 1 刘 继 东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48.33 2 彭 刚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8.99 3 徐 凤 芹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8.99 4 高 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4.59 5 刘 云 董 事 未 在 公 司 领 取 6 林 亮 董 事 未 在 公 司 领 取 7 王 英 哲 独 立 董 事 8.00 8 王 志 强 独 立 董 事 8.00 9 武 志 昂 独 立 董 事 8.00 10 魏 岚 监 事 会 主 席 20.67 11 马 凤 明 监 事 6.00 1-1-137
12 姜 润 监 事 未 在 公 司 领 取 13 杨 宇 春 副 总 经 理 20.67 14 张 少 尧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24.59 15 程 亚 男 财 务 总 监 16.03 16 于 洪 良 商 零 事 业 部 销 售 总 监 24.59 17 唐 海 研 发 中 心 总 监 20.67 注 : 收 入 为 税 前 金 额 ; 杨 宇 春 已 于 2014 年 3 月 退 休,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未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其 他 特 殊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等 五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协 议 及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在 本 公 司 领 薪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署 了 聘 用 合 同 及 保 密 协 议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人 员 均 已 履 行 了 有 关 协 议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 兴 齐 眼 药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刘 继 东 彭 刚 徐 凤 芹 高 峨 刘 云 YI SHI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选 举 董 晓 鸥 王 英 哲 王 志 强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晓 鸥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兴 齐 眼 药 在 2012 年 2 月 21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中, 选 举 武 志 昂 为 独 立 董 事 YI SHI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兴 齐 眼 药 在 2013 年 3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中, 选 举 林 亮 为 董 事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兴 齐 有 限 职 工 大 会 选 举 马 凤 明 为 兴 齐 眼 药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11 月 12 日, 兴 齐 眼 药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魏 岚 杨 小 龙 为 兴 齐 眼 药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1-1-138
杨 小 龙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兴 齐 眼 药 在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中, 选 举 姜 润 为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 兴 齐 眼 药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刘 继 东 为 总 经 理 ; 徐 凤 芹 彭 刚 杨 宇 春 高 峨 张 少 尧 为 副 总 经 理, 同 时 聘 任 张 少 尧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 聘 任 程 亚 男 为 财 务 总 监 2014 年 3 月, 杨 宇 春 退 休,2014 年 4 月 3 日, 兴 齐 眼 药 召 开 第 一 届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同 意 杨 宇 春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主 要 是 规 范 公 司 治 理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以 及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的 需 要 除 上 述 变 动 以 外,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内 未 发 生 其 他 变 更 七 公 司 有 关 内 部 控 制 机 构 设 置 及 履 职 情 况 ( 一 )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公 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公 司 治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等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权 责 明 确 运 作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经 落 实 和 完 善 了 上 述 内 控 制 度,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得 到 了 持 续 提 升 ( 二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自 2011 年 11 月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共 召 开 了 十 二 次 股 东 大 会 十 六 次 董 事 会 和 八 次 监 事 会,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出 席 董 事 会 或 监 事 会 的 人 员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的 召 开 及 决 议 内 容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董 事 会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 三 )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等 履 职 情 况 1-1-139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均 出 席 了 董 事 会 并 依 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相 关 审 议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四 )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其 他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专 业 意 见, 并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相 关 提 案 应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查 决 定 公 司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1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彭 刚 王 英 哲 和 王 志 强 三 人 组 成, 由 王 志 强 任 召 集 人, 王 志 强 先 生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2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刘 继 东 高 娥 和 武 志 昂 三 人 组 成, 由 刘 继 东 任 召 集 人 ;3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高 娥 王 英 哲 和 武 志 昂 三 人 组 成, 由 王 英 哲 任 召 集 人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高 娥 王 英 哲 和 武 志 昂 三 人 组 成, 由 武 志 昂 任 召 集 人 公 司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自 设 立 以 来 按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范 运 作, 运 行 情 况 良 好 八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评 估 意 见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制 订 了 包 括 会 计 控 制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内 部 审 计 等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不 断 补 充 修 改, 使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趋 于 完 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重 大 决 策 等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公 司 制 订 的 内 部 管 理 与 控 制 制 度 以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为 基 础, 涵 盖 了 财 务 预 算 生 产 计 划 物 资 采 购 产 品 销 售 人 事 管 理 内 部 审 计 等 整 个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都 有 章 可 循,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在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行 业 的 特 点 和 公 司 多 年 管 理 经 验, 保 证 了 内 控 制 度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对 经 营 风 险 起 到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作 用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 公 司 现 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已 基 本 建 立 健 全 并 已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与 相 关 制 度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能 1-1-140
够 对 编 制 真 实 公 允 的 财 务 报 表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证, 能 够 对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的 健 康 运 行 及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的 控 制 提 供 保 证 随 着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将 不 断 深 化 管 理,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使 之 始 终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和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估 意 见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在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审 核 后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14] 第 113438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 公 司 按 照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颁 发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九 公 司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受 到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处 罚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一 起 行 政 处 罚 事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根 据 沈 阳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棋 盘 山 分 局 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 出 具 的 行 政 执 法 处 罚 告 知 书 以 及 2012 年 9 月 27 日 出 具 的 行 政 执 法 处 罚 决 定 书, 公 司 在 棋 盘 山 开 发 区 高 坎 街 道 下 洼 子 村 中 和 村 未 取 得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擅 自 建 设 兴 齐 新 兴 产 业 化 暨 国 家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工 程 的 中 心 楼 公 用 工 程 楼 餐 厅 仓 库 眼 科 实 验 室 小 牛 血 生 产 车 间 的 行 为, 违 反 了 辽 宁 省 建 筑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根 据 辽 宁 省 建 筑 市 场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决 定 对 你 单 位 作 出 如 下 行 政 处 罚 : 限 九 十 日 内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补 办 审 批 手 续, 并 处 罚 款 人 民 币 壹 万 伍 仟 元 整 根 据 沈 阳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棋 盘 山 分 局 就 本 案 出 具 的 行 政 执 法 结 案 报 告, 确 认 经 调 查 核 实, 本 案 为 一 般 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节 较 轻, 相 对 人 已 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 履 行 处 罚 决 定 根 据 沈 阳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棋 盘 山 分 局 出 具 的 行 政 执 法 结 案 报 告 公 司 已 足 额 缴 纳 了 罚 款 公 司 已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 就 该 工 程 项 目 领 取 了 编 号 为 210100201303261101 的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1-1-141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上 述 未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而 受 到 处 罚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节 尚 不 严 重, 处 罚 金 额 较 小, 不 属 于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且 已 被 纠 正, 因 此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十 公 司 资 金 被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恶 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和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十 一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已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制 订 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决 策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一 )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和 公 司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应 严 格 依 法 行 使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损 害 公 司 和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2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 二 )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规 定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1-1-142
公 司 拟 进 行 重 大 投 资, 实 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分 级 审 批 决 策 制 度 总 经 理 负 责 对 拟 进 行 的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的 信 息 进 行 收 集 汇 总 ; 具 体 收 集 工 作 可 由 总 经 理 交 由 下 属 公 司 各 部 门 实 施 完 成 根 据 收 集 汇 总 的 信 息, 总 经 理 应 在 每 年 一 月 份 拟 定 的 公 司 年 度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中 列 明 有 关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的 初 步 计 划, 并 报 董 事 会 审 核 批 准 董 事 会 审 核 批 准 之 后, 应 依 据 该 计 划 制 定 公 司 的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中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的 有 关 部 分, 并 随 同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向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进 行 重 大 投 资,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1 投 资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2 投 资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3 投 资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4 投 资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5 投 资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6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以 上 的 事 项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凡 纳 入 公 司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的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后, 原 则 上 不 再 单 项 决 策 和 审 批, 变 更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内 容 和 年 度 投 资 计 划 外 的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必 须 按 照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权 限 和 审 批 权 限 逐 项 审 批 ( 三 )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非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任 何 人 无 权 以 公 司 名 义 签 署 对 外 担 保 的 合 同 协 议 或 其 他 类 似 的 法 律 文 件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审 慎 对 待 和 严 格 控 制 担 保 产 生 的 债 务 风 险, 并 对 违 规 或 失 当 的 对 外 担 保 产 生 的 损 失 依 法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1-143
公 司 控 股 或 实 际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视 同 公 司 行 为, 其 对 外 担 保 应 执 行 本 办 法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应 在 其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决 议 后 及 时 通 知 公 司 履 行 有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决 定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之 前, 或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前, 应 当 掌 握 债 务 人 的 资 信 状 况, 对 该 担 保 事 项 的 利 益 和 风 险 进 行 充 分 分 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为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董 事 会 对 外 担 保 审 批 权 限 的 规 定, 行 使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策 权 超 过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董 事 会 的 审 批 权 限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提 出 预 案,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组 织 管 理 和 实 施 经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 四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的 决 策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中 承 诺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出 现 严 重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正 常 进 行 的 情 形 时, 公 司 应 当 及 时 报 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并 公 告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由 总 经 理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由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及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负 责 执 行 ; 权 益 投 资 项 目, 由 公 司 投 资 部 会 同 财 务 部 负 责 执 行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定 期 报 告 (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和 季 度 报 告 ) 中 披 露 专 用 账 户 资 金 使 用 批 准 及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情 况 十 二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相 关 措 施 为 有 效 保 护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内 部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和 流 程 的 建 立 健 全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1 内 部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的 管 理 部 门 1-1-144
根 据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投 资 与 证 券 事 务 部 是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的 日 常 工 作 机 构, 在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领 导 下, 统 一 负 责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2 信 息 披 露 的 基 本 原 则 根 据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应 当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信 息, 不 得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在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时 应 严 格 遵 守 公 平 信 息 披 露 原 则, 禁 止 选 择 性 信 息 披 露 所 有 投 资 者 在 获 取 公 司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方 面 具 有 同 等 的 权 利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及 时 性 原 则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不 得 迟 延 披 露, 不 得 有 意 选 择 披 露 时 点 强 化 或 淡 化 信 息 披 露 效 果, 造 成 实 际 上 的 不 公 平 3 公 司 对 内 部 信 息 的 传 递 审 核 披 露 流 程 根 据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对 于 未 公 开 信 息, 公 司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公 司 各 部 门 及 下 属 公 司 负 责 人 应 当 在 最 先 发 生 的 以 下 任 一 时 点, 向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证 券 事 务 部 报 告 与 本 公 司 本 部 门 下 属 公 司 相 关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 一 ) 董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会 就 该 重 大 事 件 形 成 决 议 时 ;( 二 ) 有 关 各 方 就 该 重 大 事 件 签 署 意 向 书 或 者 协 议 时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公 司 各 部 门 及 下 属 公 司 负 责 人 知 悉 该 重 大 事 件 发 生 时 在 前 款 规 定 的 时 点 之 前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公 司 各 部 门 及 下 属 公 司 负 责 人 也 应 当 及 时 向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证 券 事 务 部 报 告 相 关 事 项 的 现 状 可 能 影 响 事 件 进 展 的 风 险 因 素 :( 一 ) 该 重 大 事 件 难 以 保 密 ;( 二 ) 该 重 大 事 件 已 经 泄 露 或 者 市 场 出 现 传 闻 ;( 三 ) 公 司 证 券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出 现 异 常 交 易 情 况 董 事 会 秘 书 收 到 公 司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公 司 各 部 门 及 下 属 公 司 负 责 人 报 告 的 或 者 董 事 长 通 知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后, 应 进 行 审 核, 经 审 核 后,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定 确 认 依 法 应 予 披 露 的, 应 组 织 起 草 公 告 文 稿, 依 法 进 行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同 时 还 规 定 了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部 门 负 责 人 以 及 已 经 或 将 要 了 解 公 司 未 公 开 信 息 的 人 员 对 未 公 开 信 息 的 保 密 义 务 ( 二 ) 股 东 投 票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1 选 举 和 更 换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采 取 累 积 投 票 制 1-1-145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 含 独 立 董 事 ) 时, 应 当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和 更 换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根 据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可 以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董 事 或 监 事 时, 每 位 股 东 有 一 张 选 票 ; 该 选 票 应 当 列 出 该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拟 选 任 的 董 事 或 监 事 人 数, 以 及 所 有 候 选 人 的 名 单, 并 足 以 满 足 累 积 投 票 制 的 功 能 股 东 可 以 自 由 地 在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候 选 人 之 间 分 配 其 表 决 权, 既 可 以 分 散 投 于 多 人, 也 可 集 中 投 于 一 人, 对 单 个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候 选 人 所 投 的 票 数 可 以 高 于 或 低 于 其 持 有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并 且 不 必 是 该 股 份 数 的 整 数 倍, 但 其 对 所 有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候 选 人 所 投 的 票 数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其 拥 有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总 数 投 票 结 束 后, 根 据 全 部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候 选 人 各 自 得 票 的 数 量 并 以 拟 选 举 的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人 数 为 限, 在 获 得 选 票 的 候 选 人 中 从 高 到 低 依 次 产 生 当 选 的 董 事 ( 或 者 监 事 ) 2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计 票 机 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前, 应 当 推 举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审 议 事 项 与 股 东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相 关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不 得 参 加 计 票 监 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影 响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应 当 单 独 计 票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时, 应 当 由 律 师 股 东 代 表 与 监 事 代 表 共 同 负 责 计 票 监 票, 并 当 场 公 布 表 决 结 果, 决 议 的 表 决 结 果 载 入 会 议 记 录 通 过 网 络 或 其 他 方 式 投 票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或 其 代 理 人, 有 权 通 过 相 应 的 投 票 系 统 查 验 自 己 的 投 票 结 果 3 法 定 事 项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采 用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的, 公 司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下 列 事 项 之 一 的, 公 司 应 当 安 排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等 方 式 为 中 小 投 资 者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 一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增 发 新 股 ( 含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或 其 他 股 份 性 质 的 权 证 )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向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 但 具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股 东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承 诺 全 额 现 金 认 购 的 除 外 );( 二 ) 1-1-146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购 买 的 资 产 总 价 较 所 购 买 资 产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值 溢 价 达 到 或 超 过 20% 的 ;( 三 )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百 分 之 三 十 的 ;( 四 ) 股 东 以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偿 还 其 所 欠 该 公 司 的 债 务 ;( 五 ) 对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附 属 企 业 到 境 外 上 市 ;( 六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的 其 他 事 项 ( 三 ) 其 他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除 上 述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外,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以 保 障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良 好 沟 通, 增 加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的 了 解 和 认 同,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实 现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最 大 化 和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1-1-147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本 节 分 析 与 讨 论 应 结 合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报 表 附 注, 以 及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揭 示 的 财 务 及 其 他 信 息 一 并 阅 读 以 下 分 析 所 涉 及 数 据 及 口 径 若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依 据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经 立 信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按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披 露 本 节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立 信 审 计 的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一 简 要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2,021,280.26 98,992,984.10 96,555,062.47 应 收 票 据 10,919,984.01 24,161,417.78 26,438,328.81 应 收 账 款 42,623,404.47 42,214,549.44 46,198,333.98 预 付 款 项 11,657,079.56 22,098,400.95 3,443,861.52 其 他 应 收 款 4,053,308.32 2,470,625.82 1,327,683.71 存 货 23,858,569.35 13,492,136.69 8,874,555.0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45,133,625.97 203,430,114.78 182,837,825.4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固 定 资 产 67,996,710.86 69,489,889.99 47,912,711.69 在 建 工 程 325,072,912.71 114,368,403.20 6,877,045.17 无 形 资 产 27,602,456.82 28,071,589.49 28,599,674.3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02,624.09 2,161,159.65 1,156,260.23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22,074,704.48 214,591,042.33 85,045,691.43 资 产 总 计 567,208,330.45 418,021,157.11 267,883,516.92 1-1-148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5,700,000.00 应 付 票 据 23,730,000.00 应 付 账 款 4,468,301.58 1,198,650.20 1,550,911.87 预 收 款 项 78,339.29 117,907.03 188,382.2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62,250.00 2,134,107.00 应 交 税 费 3,799,413.74 5,933,064.66 6,766,878.41 其 他 应 付 款 47,528,565.77 46,463,234.10 7,446,326.6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7,200,000.00 3,200,000.00 1,980,000.0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2,866,870.38 59,046,962.99 17,932,499.15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60,000,000.00 60,000,000.0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7,540,000.00 8,270,000.00 2,950,0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540,000.00 68,270,000.00 2,950,000.00 负 债 合 计 230,406,870.38 127,316,962.99 20,882,499.15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73,039,355.29 173,039,355.29 173,039,355.29 盈 余 公 积 12,672,529.69 8,022,654.44 3,641,992.55 未 分 配 利 润 91,089,575.09 49,642,184.39 10,319,669.9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36,801,460.07 290,704,194.12 247,001,017.77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336,801,460.07 290,704,194.12 247,001,017.77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567,208,330.45 418,021,157.11 267,883,516.92 1-1-149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18,631,429.77 212,326,349.35 190,537,300.58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18,631,429.77 212,326,349.35 190,537,300.58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66,683,061.33 162,476,305.46 149,693,806.21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29,932,010.23 25,543,815.52 20,595,958.3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48,822.25 3,629,197.21 3,334,249.01 销 售 费 用 99,480,639.38 103,909,384.57 93,457,620.66 管 理 费 用 34,290,253.99 29,654,276.32 30,018,875.77 财 务 费 用 622,573.23-725,682.41 1,475,703.5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08,762.25 465,314.25 811,398.87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558,262.51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50,000.00-481,166.50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1,948,368.44 50,000,043.89 40,920,590.3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3,446,950.38 2,959,204.77 702,808.4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537.10 65,549.77 17,075.77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5,357,781.72 52,893,698.89 41,606,323.0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9,260,515.77 9,190,522.54 5,969,763.58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6,097,265.95 43,703,176.35 35,636,559.4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6,097,265.95 43,703,176.35 35,636,559.48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77 0.73 0.59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77 0.73 0.59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6,097,265.95 43,703,176.35 35,636,559.48 1-1-150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3,271,570.92 233,289,325.33 202,955,241.26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55,424.50 5,540,683.16 22,144,212.5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5,326,995.42 238,830,008.49 225,099,453.8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4,520,902.07 26,142,488.04 23,690,442.3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1,433,925.62 34,187,647.12 28,646,044.0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9,060,667.30 47,075,117.21 37,342,012.41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913,033.75 89,462,837.92 110,881,781.4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6,928,528.74 196,868,090.29 200,560,280.2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398,466.68 41,961,918.20 24,539,173.5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740,226.02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50,000.00 29,484.2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300.00 31,388.03 116,100.56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772,400.00 4,820,000.00 1,000,0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772,700.00 5,001,388.03 3,885,810.7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32,980,196.82 103,253,125.32 42,055,978.96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674,502.57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02,4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2,980,196.82 103,253,125.32 43,732,881.5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207,496.82-98,251,737.29-39,847,070.7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5,890,866.02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65,700,000.00 60,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8,700,000.00 60,000,000.00 105,890,866.02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5,147,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3,532,742.87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871,626.27 11,274,016.3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542,183.43 11,274,016.30 38,679,742.8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157,816.57 48,725,983.70 67,211,123.1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62,600.44 202,269.02-881,146.48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3,588,613.13-7,361,566.37 51,022,079.4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9,193,496.10 96,555,062.47 45,532,982.9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5,604,882.97 89,193,496.10 96,555,062.47 1-1-151
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立 信 为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对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审 计 意 见 为 : 我 们 认 为, 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三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及 相 关 财 务 或 非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 一 ) 影 响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和 利 润 的 主 要 因 素 1 影 响 营 业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分 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国 家 对 药 品 价 格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 导 价 或 者 市 场 调 节 价 政 府 定 价 药 品, 由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药 品 零 售 单 位 ( 含 医 疗 机 构 ) 在 不 突 破 政 府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的 前 提 下, 制 定 实 际 销 售 价 格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44 个, 其 中 26 个 被 列 入 国 家 医 保 目 录, 其 零 售 价 格 不 超 过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最 高 零 售 价 格, 国 家 发 改 委 对 涉 及 本 公 司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的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调 整, 是 影 响 公 司 收 入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报 告 期 内, 国 家 发 改 委 对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调 整 涉 及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影 响, 因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之 一 药 品 降 价 风 险 未 来 如 国 家 发 改 委 继 续 对 涉 及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进 行 大 幅 下 调, 则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大 幅 降 低 而 对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影 响 营 业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分 析 1-1-152
本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营 业 成 本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直 接 材 料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在 60% 以 上, 是 影 响 营 业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关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成 本 变 动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之 十 一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未 来 如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直 接 材 料 价 格 大 幅 上 升, 将 相 应 提 高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对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影 响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销 售 费 用 9,948.06 74.02% 10,390.94 78.22% 9,345.76 74.79% 管 理 费 用 3,429.03 25.51% 2,965.43 22.32% 3,001.89 24.02% 财 务 费 用 62.26 0.46% -72.57-0.55% 147.57 1.18%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13,439.35 100.00% 13,283.80 100.00% 12,495.22 100.00% 销 售 费 用 是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较 大 (1) 销 售 费 用 影 响 分 析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眼 睛 具 有 结 构 复 杂, 致 病 因 素 及 疾 病 种 类 众 多, 用 药 专 属 性 强 相 应 的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多, 生 产 企 业 需 对 眼 科 药 物 的 功 能 差 异 特 点 做 更 多 的 学 术 推 广 和 功 效 推 介 由 于 我 国 专 业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企 业 较 少,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营 销 团 队 只 能 通 过 自 己 组 建 自 费 培 养 方 式 进 行 培 育 和 发 展 因 此, 公 司 采 用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销 售 模 式, 通 过 自 建 的 营 销 团 队 进 行 产 品 疗 效 的 介 绍 和 推 广, 完 成 终 端 市 场 开 拓 与 此 销 售 模 式 相 适 应, 公 司 为 产 品 销 售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职 工 薪 酬 会 议 费 和 办 公 费 较 多 未 来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销 售 推 广 力 度 增 强,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可 能 进 一 步 增 加,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增 长 (2) 财 务 费 用 影 响 分 析 为 满 足 募 投 项 目 等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建 设 的 需 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持 续 上 升, 利 息 支 出 大 幅 增 加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为 12,570 万 元,2013 年 度 的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为 421.58 万 元, 其 中,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为 65.27 万 元,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支 出 为 356.31 万 元 1-1-153
预 计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为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建 设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还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利 息 支 出 将 增 长 同 时, 随 着 上 述 项 目 的 陆 续 竣 工 投 产,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将 增 加 因 此, 预 计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并 归 还 部 分 银 行 贷 款 前,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将 大 幅 增 长 ( 二 ) 对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预 示 作 用 的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流 动 比 率 速 率 比 例, 反 映 公 司 的 偿 债 压 力 和 流 动 资 金 状 况, 对 公 司 业 绩 变 动 具 有 一 定 的 预 示 作 用, 报 告 期 内 的 具 体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52 30.39 7.77 流 动 比 率 ( 倍 ) 0.95 3.45 10.20 速 动 比 率 ( 倍 ) 0.79 3.22 9.70 2012 年, 公 司 开 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实 施, 因 总 投 资 额 较 大, 计 划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公 司 通 过 积 极 规 划 经 营 积 累 的 流 动 资 金 使 用 扩 大 银 行 借 款 规 模 等 多 种 方 式 融 资, 以 满 足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需 求, 导 致 资 产 负 债 率 由 2011 年 末 的 7.77% 大 幅 上 升 至 2013 年 末 的 40.52%, 同 期,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也 大 幅 下 降, 反 映 公 司 面 临 较 大 的 偿 债 压 力, 流 动 资 金 较 为 紧 张 预 计 未 来 如 资 产 负 债 率 进 一 步 上 升, 或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进 一 步 下 降, 公 司 面 临 的 偿 债 压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财 务 费 用 上 升 将 对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确 认 的 判 断 标 准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公 司 销 售 模 式 分 为 经 销 商 模 式 和 直 销 模 式, 在 以 上 两 种 销 售 模 式 下, 公 司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相 同, 具 体 如 下 : 向 客 户 销 售 时, 按 照 销 售 合 同 或 订 单 约 定 1-1-154
的 发 货 时 间 和 发 运 方 式 组 织 发 货, 客 户 收 到 货 物 后 进 行 验 收 并 向 公 司 出 具 确 认 单 据 后,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2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依 据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 二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包 括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两 种 类 型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本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被 合 并 各 方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本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本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调 整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本 公 司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发 生 的 手 续 费 佣 金 等, 抵 减 权 益 性 证 券 溢 价 收 入, 溢 价 收 入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作 为 企 业 合 并 对 价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155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进 行 分 配, 确 认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本 公 司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经 复 核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无 形 资 产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 不 仅 限 于 被 购 买 方 原 已 确 认 的 资 产 ), 其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无 形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或 有 负 债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负 债, 履 行 有 关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或 有 负 债, 其 公 允 价 值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不 予 以 确 认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应 当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三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所 有 子 公 司 均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有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如 子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1-1-156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本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抵 销 本 公 司 与 各 子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对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的 影 响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应 占 的 权 益 和 损 益 分 别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和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而 形 成 的 余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则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将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同 时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的 报 告 主 体 在 以 前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则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时,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本 公 司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四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将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确 认 为 现 金 将 同 时 具 备 期 限 短 (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四 个 条 件 的 投 资, 确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 五 ) 外 币 业 务 外 币 业 务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作 为 折 算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记 账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余 额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1-1-157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资 本 公 积 ( 六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管 理 层 按 照 取 得 持 有 金 融 资 产 和 承 担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将 其 划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和 直 接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等 2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金 融 负 债 ) 取 得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应 收 款 项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不 包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1-1-158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如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1-1-159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4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直 接 参 考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5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 期 末 如 果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就 认 定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得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准 备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的 计 量 比 照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损 失 计 量 方 法 处 理 ( 七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 单 项 应 收 款 项 金 额 大 于 人 民 币 200 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将 其 归 入 相 应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1-160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组 合 名 称 账 龄 组 合 依 据 以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组 合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账 龄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1-2 年 ( 含 2 年 ) 10 2-3 年 ( 含 3 年 ) 20 3-4 年 ( 含 4 年 ) 50 4-5 年 ( 含 5 年 ) 80 5 年 以 上 1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除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比 例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0-100 0-100 1-2 年 ( 含 2 年 ) 0-100 0-100 2-3 年 ( 含 3 年 ) 0-100 0-100 3-4 年 ( 含 4 年 ) 0-100 0-100 4-5 年 ( 含 5 年 ) 0-100 0-100 5 年 以 上 0-100 0-100 其 他 说 明 :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范 围 为 除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各 单 位 之 间 的 内 部 往 来 款 以 外 的 应 收 款 项 ( 八 ) 存 货 计 价 方 法 1 存 货 的 分 类 : 本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周 转 材 料 在 产 品 产 成 品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 存 货 发 出 时 按 月 末 一 次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1-1-161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均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九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方 式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公 司 按 照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本 公 司 将 合 并 协 议 约 定 的 或 有 对 价 作 为 企 业 合 并 转 移 对 价 的 一 部 分, 按 照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1-1-162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1) 后 续 计 量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变 动 的 处 理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增 加 或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2) 损 益 确 认 成 本 法 下,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公 司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账 面 净 利 润 的 基 础 上 考 虑 : 被 投 资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或 摊 销 额 以 及 有 关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 对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予 以 抵 销 等 事 项 的 适 当 调 整 后, 确 认 应 享 有 或 应 负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或 净 亏 损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则 视 为 与 其 他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1-1-163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则 视 为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重 大 影 响 以 下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减 值 损 失 是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确 定 除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以 外 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 十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25 5 3.80 机 器 设 备 10 5 9.50 运 输 设 备 4 5 23.75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3 5 5 19.00 31.67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5 5 19.00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1-1-164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 十 一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的 类 别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3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在 建 工 程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1-1-165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在 建 工 程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 十 二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公 司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2) 后 续 计 量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326 月 -600 月 使 用 权 取 得 日 至 使 用 权 终 止 日 软 件 5 年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本 年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3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1)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2)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1-1-166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若 不 满 足 上 列 条 件 的,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三 )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补 助 类 型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十 四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的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于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1-167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特 殊 情 况 包 括 :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 除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的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 十 五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未 发 生 变 更 五 主 要 税 项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缴 纳 的 税 种 和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销 售 货 物 和 应 税 劳 务 收 入 为 基 础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在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差 额 部 分 为 应 交 增 17% 值 税 营 业 税 按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计 征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计 征 7%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计 征 4% 5%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征 12% 15% 25%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本 公 司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法 定 税 率 为 25% 根 据 2008 年 颁 布 的 财 税 [2008]21 号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规 定, 本 公 司 2011 年 按 24% 税 率 计 算 的 应 纳 税 额 减 半 征 税, 故 本 公 司 2011 年 税 率 为 12% 2012 年 1-1-168
及 2013 年 本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执 行 优 惠 所 得 税 税 率 15% 自 2011 年 2 月 起 教 育 费 附 加 由 4% 调 整 为 5%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内 容 金 额 及 对 当 期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365.87 8,063.96-9,267.32 1,751,100.00 2,635,000.00 695,000.00 - - 77,096.01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658,679.15 250,591.04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3,409,413.28 2,893,655.00 762,828.69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516,822.36-434,048.25-91,539.4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2,892,590.92 2,459,606.75 671,289.2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43,204,675.03 41,243,569.60 34,965,270.23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比 例 6.27% 5.63% 1.88% 七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报 告 期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0.95 3.45 10.20 速 动 比 率 ( 倍 ) 0.79 3.22 9.7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52 30.39 7.77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矿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0.13 0.10 0.09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5.61 4.85 4.12 1-1-169
( 元 ) 财 务 指 标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85 4.53 4.52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1.59 2.26 2.7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0.72 0.69 0.58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0.72 0.69 0.58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 13.77 15.34 22.05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685.51 6,126.95 5,129.71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4,609.73 4,370.32 3,563.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4,320.47 4,124.36 3,496.5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14.13 78.24 61.76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14 0.70 0.41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1.06-0.12 0.85 注 :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总 资 产 ( 为 母 公 司 口 径 ) 4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不 含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矿 权 ) 净 资 产 ( 按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计 算 ) 5 每 股 净 资 产 = 以 期 末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权 益 期 末 总 股 本 6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总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7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8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税 前 利 润 + 财 务 费 用 + 折 旧 支 出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1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2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示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 均 按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孰 低 列 ( 二 ) 报 告 期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与 每 股 收 益 公 司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报 告 期 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3 年 度 14.69 0.77 0.77 2012 年 度 16.26 0.73 0.73 2011 年 度 22.47 0.59 0.59 1-1-17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3 年 度 13.77 0.72 0.72 2012 年 度 15.34 0.69 0.69 2011 年 度 22.05 0.58 0.58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S S=(S0+S1+Si Mi M0-Sj Mj M0-Sk)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 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八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2011 年, 基 于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需 要, 公 司 聘 请 上 海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兴 齐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涉 及 的 全 部 股 权 权 益 进 行 评 估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具 体 评 估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值 额 增 值 率 (%) 资 产 总 额 26,401.28 31,040.71 4,639.44 17.57 负 债 总 额 3,097.34 3,097.34 - - 1-1-171
净 资 产 23,303.94 27,943.37 4,639.44 19.91 本 次 评 估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兴 齐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涉 及 股 东 权 益 价 值 提 供 参 考, 公 司 并 未 据 此 进 行 账 务 调 整 上 海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后 更 名 为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九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构 成 及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提 取 情 况 分 析 1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14,513.36 25.59% 20,343.01 48.67% 18,283.78 68.25% 非 流 动 资 产 42,207.47 74.41% 21,459.10 51.33% 8,504.57 31.75% 资 产 总 计 56,720.83 100.00% 41,802.12 100.00% 26,788.35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逐 年 增 长,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逐 年 提 升 2011 2012 2013 年 末,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1.75% 51.33% 和 74.41% 非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主 要 是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投 入 增 加 以 及 购 置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所 致 2013 年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20,748.37 万 元, 其 中,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21,070.45 万 元 1-1-172
2012 年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2,954.54 万 元, 其 中,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749.14 万 元, 同 时,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2,157.72 万 元 主 要 是 购 置 价 值 2,200.00 万 元 的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所 致 2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比 较 (1) 资 产 结 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比 例 单 位 :% 公 司 名 称 时 间 流 动 资 产 / 总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 总 资 产 信 邦 制 药 002390 以 岭 药 业 002603 益 盛 药 业 002566 益 佰 制 药 600594 华 仁 药 业 300110 莎 普 爱 思 平 均 发 行 人 2013.12.31 70.92 29.08 2012.12.31 70.89 29.11 2011.12.31 76.03 23.97 2013.12.31 57.86 42.14 2012.12.31 64.68 35.32 2011.12.31 75.32 24.68 2013.12.31 81.42 18.58 2012.12.31 82.18 17.82 2011.12.31 85.47 14.53 2013.12.31 59.56 40.44 2012.12.31 76.21 23.79 2011.12.31 69.58 34.07 2013.12.31 44.62 55.38 2012.12.31 32.72 67.28 2011.12.31 55.75 44.25 2013.12.31 52.72 47.28 2012.12.31 58.07 41.93 2011.12.31 70.81 29.19 2013.12.31 61.18 38.82 2012.12.31 64.13 35.87 2011.12.31 72.16 28.45 2013.12.31 25.59 74.41 2012.12.31 48.67 51.33 2011.12.31 68.25 31.75 数 据 来 源 : 来 源 于 wind 资 讯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司 数 据 为 经 审 计 数 据 2011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较 为 接 近 2012 年 开 始, 因 购 买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同 时 开 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较 多 其 中,2013 年 末 在 建 工 1-1-173
程 余 额 为 32,507.29 万 元, 较 2011 年 末 增 加 31,819.59 万 元, 致 使 年 末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上 年 末 大 幅 上 升 (2)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选 择 原 则 考 虑 到 目 前, 国 内 A 股 市 场 中 尚 无 专 门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的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依 据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特 点 ( 处 方 药 ) 和 销 售 模 式 ( 学 术 化 推 广 模 式 ), 为 保 证 所 选 取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代 表 性, 本 公 司 在 创 业 板 中 小 板 主 板 上 市 的 医 药 公 司 中, 选 取 了 主 要 从 事 处 方 药 生 产, 并 以 学 术 化 推 广 模 式 进 行 销 售 的 公 司, 即 : 创 业 板 公 司 华 仁 医 药 (300110), 中 小 板 公 司 信 邦 药 业 (002390) 以 岭 药 业 (002603) 益 盛 药 业 (002566), 主 板 公 司 益 佰 药 业 (600594), 以 及 主 要 产 品 之 一 是 眼 科 药 品 的 莎 普 爱 思 9 3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5,202.13 35.84% 9,899.30 48.66% 9,655.51 52.81% 应 收 票 据 1,092.00 7.52% 2,416.14 11.88% 2,643.83 14.46% 应 收 账 款 4,262.34 29.37% 4,221.45 20.75% 4,619.83 25.27% 预 付 款 项 1,165.71 8.03% 2,209.84 10.86% 344.39 1.88% 其 他 应 收 款 405.33 2.79% 247.06 1.21% 132.77 0.73% 存 货 2,385.86 16.44% 1,349.21 6.63% 887.46 4.85%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4,513.36 100.00% 20,343.01 100.00% 18,283.78 100.00% 9 截 至 2014 年 6 月 19 日, 莎 普 爱 思 正 处 于 发 行 中, 其 股 票 尚 未 挂 牌 上 市 1-1-174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和 存 货 是 流 动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2011 2012 2013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数 分 别 为 17,806.63 万 元 17,886.11 万 元 和 12,942.32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7.39% 87.92% 和 89.18% (1) 货 币 资 金 2011 2012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9,655.51 万 元 9,899.30 万 元 和 5,202.13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52.81% 48.66% 和 35.84%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4,697.17 万 元 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等 项 目,2013 年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13,298.02 万 元 2013 年 末,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21,070.45 万 元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等 项 目 的 后 续 建 设 仍 需 要 较 大 规 模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也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公 司 有 较 大 的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针 对 此 情 况, 除 加 强 产 品 的 市 场 营 销 推 广 外, 公 司 将 通 过 以 下 措 施 筹 措 流 动 资 金 :(1)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等 债 务 性 融 资 ;(2) 经 2014 年 4 月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在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启 用 后, 公 司 将 处 置 位 于 沈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土 地 及 该 宗 地 上 的 房 屋 资 产, 以 回 笼 资 金 (2) 应 收 票 据 2011 2012 年 2013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2,643.83 万 2,416.14 万 元 和 1,092.00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14.46% 11.88% 和 7.52% 应 1-1-175
收 票 据 主 要 构 成 是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是 公 司 客 户 的 付 款 方 式 之 一 2011 2012 2013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13.88% 11.38% 和 4.99% 2013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和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均 较 上 年 末 大 幅 降 低, 主 要 是 公 司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支 付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的 部 分 工 程 款 所 致 (3) 应 收 账 款 2011 2012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4,619.83 万 元 4,221.45 万 元 和 4,262.34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25.27% 20.75% 和 29.37%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应 收 账 款 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的 配 比 关 系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与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及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4,532.60 4,485.92 4,895.11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73% 21.13% 25.69%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4.85 4.53 4.52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是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主 要 通 过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进 行 销 售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如 下 收 款 政 策 : 客 户 在 药 品 验 收 合 格 后 的 一 定 信 用 期 限 内 付 款, 公 司 依 据 客 户 信 用 状 况 给 予 不 同 的 信 用 额 度, 每 年 对 所 有 客 户 的 信 用 额 度 进 行 考 核 修 订 2013 年, 公 司 销 售 回 款 情 况 正 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略 有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保 持 稳 定 2012 年, 为 加 快 资 金 周 转, 公 司 加 强 了 旨 在 鼓 励 经 销 商 尽 快 回 款 的 销 售 回 款 返 利 力 度,2012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4,485.92 万 元,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409.19 万 元,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为 21.13%, 较 上 年 末 降 低 4.56 个 百 分 点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按 照 账 龄 划 分 的 应 收 账 款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1-176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4,403.71 97.16% 4,312.54 96.13% 4,693.77 95.89% 1-2 年 ( 含 2 年 ) 45.42 1.00% 134.50 3.00% 160.38 3.28% 2-3 年 ( 含 3 年 ) 66.50 1.47% 26.35 0.59% 26.63 0.54% 3-4 年 ( 含 4 年 ) 11.14 0.25% 7.89 0.18% 13.79 0.28% 4-5 年 ( 含 5 年 ) 1.94 0.04% 4.64 0.10% 0.54 0.01% 5 年 以 上 3.91 0.09% 合 计 4,532.60 100.00% 4,485.92 100.00% 4,895.11 100.00% 从 账 龄 结 构 看,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质 量 较 好,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稳 定 在 95%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账 龄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华 润 医 药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52.60 7.78%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26.31 7.20% 2013.12.31 国 药 控 股 沈 阳 有 限 公 司 176.23 3.89% 陕 西 科 信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8.45 3.72% 国 药 乐 仁 堂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39.33 3.07% 合 计 1,162.92 25.66%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330.89 7.38%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2.44 6.52% 2012.12.31 国 药 乐 仁 堂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07.64 4.63% 陕 西 科 信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3.59 3.87% 国 药 控 股 沈 阳 有 限 公 司 162.84 3.63% 合 计 1,167.41 26.02%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8.78 7.33%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53.84 5.19% 2011.12.31 陕 西 科 信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69.87 3.47% 安 徽 省 安 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155.87 3.18%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47.50 3.01% 合 计 1,085.85 22.18% 注 :2013 年 1 月, 北 京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华 润 医 药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3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除 对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采 取 单 项 计 提 外, 公 司 按 照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1-1-177
计 提 比 例 (%) 账 龄 信 邦 制 药 以 岭 药 业 益 盛 药 业 益 佰 制 药 华 仁 药 业 莎 普 爱 思 发 行 人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5 5 5 1 5 1-2 年 ( 含 2 年 ) 8 10 10 10 10 10 10 2-3 年 ( 含 3 年 ) 20 30 20 20 20 20 20 3-4 年 ( 含 4 年 ) 50 100 50 40 30 40 50 4-5 年 ( 含 5 年 ) 50 100 100 40 50 6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100 40 100 100 100 注 : 上 述 信 息 摘 自 上 市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莎 普 爱 思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差 异 公 司 采 用 的 账 龄 分 析 法 下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相 近, 会 计 估 计 不 存 在 重 大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及 核 销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坏 账 准 备 期 初 余 额 264.46 275.27 196.38 2 坏 账 准 备 本 年 增 加 18.29 14.78 106.55 3 坏 账 核 销 金 额 12.49 25.59 27.66 4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4=1+2-3) 270.26 264.46 275.27 5 核 销 额 占 当 年 销 售 额 ( 含 税 ) 比 例 0.05% 0.10% 0.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部 分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的 应 收 账 款 进 行 了 坏 账 核 销,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坏 账 核 销 金 额 分 别 为 27.66 万 元 25.59 万 元 和 12.49 万 元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进 行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坏 账 核 销 金 额 占 销 售 额 ( 含 税 ) 比 例 较 低, 发 生 因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回 收 导 致 的 财 务 损 失 风 险 较 小 (4) 预 付 款 项 2011 2012 年 2013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344.39 万 元 2,209.84 万 元 和 1,165.71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1.88% 10.86% 和 8.03% 2012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较 上 年 增 长 1,865.45 万 元, 主 要 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设 备 预 付 款 大 幅 增 加, 向 基 伊 埃 工 程 技 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德 国 Groninger&Co. GmbH 德 国 IWK Verpackungstechnik GmbH 等 五 家 公 司 预 付 未 结 算 设 备 采 购 款 为 1,742.80 万 元 2013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是 为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采 购 的 设 备 已 经 交 付 所 致 1-1-178
2013 年 末, 账 龄 1 年 以 内 的 预 付 款 项 占 比 为 96.22%, 前 五 名 预 付 款 项 对 象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5) 存 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446.32 18.71% 451.97 33.50% 390.68 44.02% 产 成 品 987.13 41.37% 495.74 36.74% 248.35 27.98% 在 产 品 917.10 38.44% 361.38 26.78% 217.47 24.50% 周 转 材 料 35.30 1.48% 40.13 2.97% 30.95 3.49% 合 计 2,385.86 100.00% 1,349.21 100.00% 887.46 100.00% 营 业 成 本 2,993.20 2,554.38 2,059.60 存 货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79.71% 52.82% 43.09% 2013 年 末, 存 货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36.64 万 元, 主 要 是 期 末 产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所 致 截 至 2013 年 底, 公 司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四 条 生 产 线 因 原 GMP 认 证 到 期 实 施 搬 迁 改 造 等 原 因 有 三 条 陆 续 停 产, 在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投 产 前, 公 司 产 能 将 大 幅 降 低 为 减 少 因 上 述 期 间 的 产 量 波 动, 以 满 足 正 常 销 售 供 货, 公 司 加 大 了 生 产 备 货 力 度, 大 幅 提 高 了 生 产 计 划, 增 加 了 产 品 库 存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经 存 货 减 值 测 试,2013 年 末 存 货 中 除 原 材 料 计 提 了 14.24 万 元 的 减 值 准 备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的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1-1-179
2012 年 末, 存 货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较 多, 主 要 是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增 长, 与 之 相 应, 原 材 料 产 成 品 在 产 品 和 周 转 材 料 库 存 均 有 所 提 高 (6) 其 他 应 收 款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的 账 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77.87 64.69% 161.33 60.40% 134.80 96.05% 1-2 年 ( 含 2 年 ) 147.45 34.33% 100.24 37.53% 2.70 1.92% 2-3 年 ( 含 3 年 ) 2.70 1.01% 2.85 2.03% 3-4 年 ( 含 4 年 ) 1.40 0.33% 2.85 1.07% - - 4-5 年 ( 含 5 年 ) 2.85 0.66% - - - - 5 年 以 上 - - - - 合 计 429.58 100.00% 267.12 100.00% 140.35 100.00% 流 动 资 产 14,513.36 20,343.01 18,283.78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值 405.33 247.06 132.77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2.79% 1.21% 0.7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较 小,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较 低, 对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影 响 较 小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62.46 万 元, 主 要 是 为 沈 阳 泗 水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沈 阳 棋 盘 山 开 发 区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单 位 ) 的 代 垫 款 150.00 万 元, 该 款 项 被 用 于 公 司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供 电 工 程 建 设,2014 年 2 月 公 司 已 经 收 回 该 笔 款 项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金 额 形 成 原 因 占 余 额 比 例 上 市 费 用 222.92 上 市 工 作 51.89% 沈 阳 泗 水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50.00 代 垫 款 34.92% 其 他 56.66 备 用 金 13.19% 合 计 429.58-100.00% 2013 年 末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主 要 是 上 市 费 用 和 代 垫 款, 以 及 员 工 依 照 公 司 备 用 金 管 理 制 度 借 取 的 备 用 金 2012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26.77 万 元, 主 要 是 公 司 发 生 的 上 市 费 用 增 加 所 致 4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1-1-180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6,799.67 16.11% 6,948.99 32.38% 4,791.27 56.34% 在 建 工 程 32,507.29 77.02% 11,436.84 53.30% 687.70 8.09% 无 形 资 产 2,760.25 6.54% 2,807.16 13.08% 2,859.97 33.6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0.00 0.12% 50.00 0.23% 50.00 0.5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0.26 0.21% 216.12 1.01% 115.63 1.36%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2,207.47 100.00% 21,459.10 100.00% 8,504.57 100.00%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是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2011 2012 2013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数 分 别 为 8,338.94 万 元 21,192.99 万 元 和 42,067.21 万 元,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8.06% 98.76% 和 99.67% 2012 2013 年,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在 建 工 程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749.14 万 元 和 21,070.45 万 元, 在 建 工 程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大 幅 提 高 (1)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主 要 的 固 定 资 产 为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使 用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及 其 他 设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状 况 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1-181
单 位 : 万 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值 12,476.04 11,608.85 8,671.40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442.35 43.62% 5,442.35 46.88% 3,242.35 37.39% 机 器 设 备 3,332.92 26.71% 3,258.27 28.07% 3,262.55 37.62% 运 输 工 具 580.28 4.65% 580.28 5.00% 557.49 6.43%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2,740.50 21.97% 2,327.95 20.05% 1,609.01 18.56%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380.00 3.05% - - - - 累 计 折 旧 5,676.37 4,659.86 3,880.12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677.18 29.55% 1,426.34 30.61% 1,237.11 31.88% 机 器 设 备 2,045.93 36.04% 1,761.25 37.80% 1,506.18 38.82% 运 输 工 具 488.67 8.61% 404.79 8.69% 312.34 8.05%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1,394.92 24.57% 1,067.48 22.91% 824.49 21.25%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69.67 1.23% - - - - 账 面 值 6,799.67 6,948.99 4,791.27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765.17 55.37% 4,016.00 57.79% 2,005.24 41.85% 机 器 设 备 1,286.98 18.93% 1,497.02 21.54% 1,756.36 36.66% 运 输 工 具 91.61 1.35% 175.49 2.53% 245.14 5.12%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1,345.57 19.79% 1,260.47 18.14% 784.52 16.37%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310.33 4.56% - - - - 报 告 期 内,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机 器 设 备 是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构 成,2011 2012 2013 年 末 合 计 账 面 值 占 固 定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78.51% 79.33% 和 74.30% 1-1-182
2013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较 上 年 增 加 867.19 万 元, 主 要 是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装 修 完 毕 投 入 使 用,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待 摊 余 额 增 加 380 万 元, 以 及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增 加 412.55 万 元 2012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较 上 年 增 加 2,937.45 万 元, 主 要 是 购 置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增 加 2,200.00 万 元, 购 置 实 验 仪 器 及 办 公 设 备 增 加 718.94 万 元 (2) 在 建 工 程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账 面 价 值 为 32,507.29 万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21,070.45 万 元, 主 要 是 2013 年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投 入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在 建 工 程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项 目 预 算 备 注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及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22,121.01 30,694.00 募 投 项 目 新 药 产 业 化 工 程 项 目 10,386.29 20,679.00 其 他 项 目 合 计 32,507.29 51,373.00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及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药 产 业 化 工 程 项 目 的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是 复 方 电 解 质 眼 内 冲 洗 液 生 产 线 以 及 厂 区 配 套 的 宿 舍 餐 厅 会 议 室 等, 实 施 地 点 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项 目 均 位 于 沈 阳 市 棋 盘 山 开 发 区 的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公 司 取 得 的 该 产 品 的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编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19991142,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 (3)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是 无 形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 2011 年, 公 司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块, 领 取 了 棋 盘 山 国 用 (2012) 字 第 001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为 此 支 付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款 及 相 关 税 款 为 2,670.98 万 元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有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为 盛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为 50 万 元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1-1-183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6.31 44.07 41.68 递 延 收 益 43.95 172.05 73.95 合 计 90.26 216.12 115.63 报 告 期 内, 形 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可 抵 扣 差 异 项 目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08.75 293.77 277.84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递 延 收 益 293.00 1,147.00 493.00 合 计 601.75 1,440.77 770.84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项 下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因 公 司 计 提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所 致 ; 递 延 收 益 项 下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因 公 司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项 暂 未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所 致 5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分 析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规 定, 并 根 据 公 司 资 产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遵 循 稳 健 性 原 则, 每 年 度 末 对 各 类 资 产 的 减 值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并 按 照 既 定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足 额 计 提, 符 合 目 前 公 司 资 产 的 实 际 状 况 公 司 其 他 资 产 如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等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未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 账 准 备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270.26 264.46 275.27 其 他 应 收 款 24.25 20.05 7.58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14.24 19.28 合 计 308.75 303.79 282.85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0.54% 0.73% 1.06%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较 好,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小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制 定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的 政 策, 严 格 按 照 政 策 计 提 各 项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是 公 允 和 稳 健 的, 与 资 产 质 量 的 实 际 状 况 相 符, 公 司 未 来 因 资 产 突 发 减 值 而 导 致 的 财 务 风 险 较 小 1-1-184
6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信 邦 制 药 3.37 0.85 3.29 1.05 3.28 1.20 以 岭 药 业 13.54 1.55 9.09 1.34 11.09 2.30 益 盛 药 业 3.76 0.50 3.43 1.12 4.09 1.16 益 佰 制 药 20.27 2.80 19.90 2.87 16.46 2.84 华 仁 药 业 2.66 3.95 2.60 3.63 2.53 3.62 莎 普 爱 思 21.03 6.18 11.39 5.42 7.28 4.10 平 均 数 10.77 2.64 8.28 2.57 7.46 2.54 本 公 司 4.85 1.59 4.53 2.26 4.52 2.70 数 据 来 源 : 来 源 于 wind 资 讯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司 数 据 为 经 审 计 数 据 因 产 品 结 构 差 异,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差 异 较 大 ( 二 ) 负 债 情 况 及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286.69 66.35% 5,904.70 46.38% 1,793.25 85.87%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54.00 33.65% 6,827.00 53.62% 295.00 14.13% 负 债 总 计 23,040.69 100.00% 12,731.70 100.00% 2,088.25 100.00% 1-1-185
流 动 负 债 是 公 司 负 债 的 主 要 构 成, 2011 2012 2013 年 末,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85.87% 46.38% 和 66.35% 2013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为 23,040.69 万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308.99 万 元, 主 要 是 为 满 足 建 设 工 程 款 项 支 付 需 要,2013 年 公 司 增 加 短 期 借 款 6,570.00 万 元 应 付 票 据 2,373.00 万 元 2012 年, 负 债 总 额 为 12,731.70 万 元,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643.45 万 元, 主 要 是 为 满 足 建 设 工 程 款 项 支 付 需 要, 公 司 增 加 长 期 借 款 6000.00 万 元 其 他 应 付 款 3,901.69 万 元 2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短 期 借 款 6,570.00 42.98% 应 付 账 款 446.83 2.92% 119.87 2.03% 155.09 8.65% 应 付 票 据 2,373.00 15.52% 预 收 款 项 7.83 0.05% 11.79 0.20% 18.84 1.05% 应 交 税 费 36.23 0.24% 593.31 10.05% 676.69 37.7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79.94 2.49% 213.41 3.61% 其 他 应 付 款 4,752.86 31.09% 4,646.32 78.69% 744.63 41.52%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720.00 4.71% 320.00 5.42% 198.00 11.04%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286.69 100.00% 5,904.70 100.00% 1,793.25 100.00% 1-1-186
2012 年, 公 司 开 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实 施, 因 总 投 资 额 较 大, 计 划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公 司 通 过 积 极 规 划 经 营 积 累 的 流 动 资 金 使 用 扩 大 银 行 借 款 规 模 等 多 种 方 式 融 资, 以 满 足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需 求 2012 2013 年, 银 行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大 幅 增 长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和 资 本 性 支 出 所 需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和 股 东 投 入 随 着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投 资 支 出 增 加,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增 大, 2013 年 取 得 短 期 借 款 6,570.00 万 元 (2) 应 付 票 据 2013 年, 为 减 少 财 务 成 本, 公 司 通 过 开 具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支 付 部 分 工 程 款 项, 当 年 末 增 加 应 付 票 据 2,373.00 万 元 (3) 应 付 账 款 2011 年 2012 2013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55.09 万 元 119.87 万 元 和 446.83 万 元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均 为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等 采 购 相 关 的 款 项 (4)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应 税 科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增 值 税 131.19 226.84 236.25 企 业 所 得 税 219.84 283.32 402.51 教 育 费 附 加 等 8.80 10.99 14.60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2.31 17.00 20.44 个 人 所 得 税 7.80 55.16 2.90 合 计 379.94 593.31 676.6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依 法 交 纳 各 项 税 费,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总 额 的 上 升, 应 交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余 额 也 相 应 增 加 (5)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构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1-1-18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516.70 52.95% 4,622.82 99.49% 727.46 97.69% 1-2 年 ( 含 2 年 ) 2,217.27 46.65% 6.56 0.14% 4.57 0.61% 2-3 年 ( 含 3 年 ) 3.09 0.07% 1.15 0.03% 1.71 0.23% 3 年 以 上 15.80 0.33% 15.80 0.34% 10.89 1.46% 合 计 4,752.86 100.00% 4,646.32 100.00% 744.63 100.00% 流 动 负 债 15,286.69 5,904.70 1,793.25 占 流 动 负 债 比 例 31.09% 78.69% 41.52% 报 告 期 内,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是 尚 未 支 付 的 固 定 资 产 购 置 款 工 程 款, 以 及 应 当 支 付 给 销 售 人 员 的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会 议 费 等 个 人 垫 支 款 项 账 龄 在 1 年 以 上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是 暂 未 支 付 的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购 置 款 2,200 万 元 2012 年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3,901.69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购 买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暂 未 支 付 的 购 房 款 2,200.00 万 元, 以 及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发 生 的 已 开 票 未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1,250.00 万 元 (6)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011 2012 2013 年 末,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198 万 元 320 万 元 和 720 万 元, 是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因 未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而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的 部 分 3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长 期 借 款 6,000.00 77.38% 6,000.00 87.89%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754.00 22.62% 827.00 12.11% 295.00 1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754.00 100.00% 6,827.00 100.00% 295.00 100.00% 2013 年 末,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754.00 万 元 是 公 司 依 据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贷 款 财 政 补 贴 信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 沈 财 指 企 [2013]1848 号 ) 沈 阳 市 工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沈 专 项 办 发 [2012]9 号 ) 转 发 省 发 改 委 省 经 信 委 关 于 下 达 国 家 安 排 我 省 重 点 产 业 振 兴 1-1-188
和 技 术 改 造 ( 第 三 批 )2010 年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计 划 的 通 知 ( 沈 发 改 投 资 发 [2010]63 号 ) 等 文 件 取 得 政 府 补 助, 尚 未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的 金 额 2012 年 末,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827.00 万 元 是 公 司 依 据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沈 阳 市 工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沈 专 项 办 发 [2012]9 号 ) 转 发 省 发 改 委 省 经 信 委 省 中 小 企 业 厅 关 于 下 达 国 家 安 排 我 省 工 业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2009 年 新 增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计 划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 沈 发 改 投 资 发 [2010]3 号 ) 2012 年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项 目 计 划 ( 沈 科 发 [2012]29 号 )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无 偿 资 助 项 目 合 同 辽 宁 省 第 二 批 科 学 技 术 计 划 的 通 知 ( 辽 科 发 [2011]53 号 )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尚 未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的 金 额 4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 次 ) 0.95 3.45 10.20 速 动 比 率 ( 次 ) 0.79 3.22 9.70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0.52% 30.39% 7.77%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685.51 6,126.95 5,129.71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万 元 ) 14.13 78.24 61.76 净 利 润 ( 万 元 ) 4,609.73 4,370.32 3,563.6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839.85 5,971.15 2,453.92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例 速 动 比 例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流 动 比 例 速 动 比 例 流 动 比 例 速 动 比 例 流 动 比 例 速 动 比 例 信 邦 制 药 2.47 1.70 3.25 2.65 4.46 3.90 以 岭 药 业 10.91 8.41 20.69 17.19 7.74 7.03 益 盛 药 业 8.49 5.87 24.63 21.11 16.35 14.60 益 佰 制 药 1.57 1.41 2.64 2.40 2.05 1.80 华 仁 药 业 1.20 1.07 1.41 1.20 20.53 18.39 莎 普 爱 思 1.80 1.63 1.85 1.64 1.92 1.65 平 均 数 4.41 3.35 9.08 7.70 8.84 7.90 本 公 司 0.95 0.79 3.45 3.22 10.20 9.70 数 据 来 源 : 来 源 于 wind 资 讯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司 数 据 为 经 审 计 数 据 1-1-189
公 司 于 2011 年 引 入 三 名 新 股 东, 获 得 资 本 投 入 10,589.09 万 元, 导 致 2011 年 的 流 动 比 例 速 动 比 例 较 高 2012 年 公 司 开 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期 末 应 付 的 工 程 进 度 款 设 备 购 置 款 增 加 此 外,2012 年 公 司 购 置 北 京 办 公 物 业 的 房 款 因 未 达 协 议 约 定 付 款 条 件, 尚 未 支 付 以 上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2012 年 2013 年 末, 流 动 比 例 和 速 度 比 较 2011 年 明 显 降 低 (2) 银 行 贷 款 还 款 压 力 分 析 截 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的 银 行 贷 款 余 额 及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借 款 银 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分 行 贷 款 金 额 6,000 2,000 1,070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1,500 分 行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2,000 中 山 广 场 支 行 合 计 12,570 贷 款 性 质 及 利 率 抵 押 贷 款 利 率 : 7.04% 信 用 贷 款 利 率 : 6.60% 委 托 贷 款 利 率 :12% 抵 押 贷 款 利 率 : 6.60% 信 用 贷 款 利 率 : 6.60% 贷 款 期 限 2014.3.11-2018.3.10 2013.9.3-2014.9.12 单 位 : 万 元 约 定 还 款 日 第 一 年 每 半 年 还 款 1000 万, 第 二 年 开 始 每 半 年 1500 万 共 有 三 笔 借 款, 还 款 日 分 别 为 : 2014.9.2 2014.9.11 2014.9.12 2013.11.21-2014.11.20 2014.11.20 2013.10.24-2014.10.23 2014.10.23 2013.6.24-2014.6.24 2014.6.24 依 据 上 述 银 行 贷 款 的 还 款 日 约 定, 公 司 将 在 2014 年 6-12 月 累 计 归 还 银 行 贷 款 7,570 万 元, 在 2015 年 归 还 银 行 贷 款 2,500 万 元 公 司 面 临 较 大 的 偿 债 和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计 划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加 强 市 场 拓 展 力 度, 促 进 销 售 增 长, 增 加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积 累 ;2 利 用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的 6,500 万 元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3 在 归 还 上 述 到 期 贷 款 后 争 取 重 新 借 款 ;4 经 2014 年 4 月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在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启 用 后, 公 司 将 处 置 位 于 沈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土 地 及 该 宗 地 上 的 房 屋 资 产, 以 回 笼 资 金 1-1-190
( 三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总 数 为 6,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股 本 总 额 为 6,00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别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 本 6,000.00 6,000.00 6,000.00 资 本 公 积 17,303.94 17,303.94 17,303.94 盈 余 公 积 1,267.25 802.27 364.20 未 分 配 利 润 9,108.96 4,964.22 1,031.9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33,680.15 29,070.42 24,700.1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33,680.15 29,070.42 24,700.10 2011 年 末, 桐 实 投 资 LAV 嘉 和 创 投 三 位 股 东 溢 价 增 资, 增 加 资 本 投 入 10,589.09 万 元 2011 年 11 月,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因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股 本 和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减 少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简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6,668.31 16,247.63 14,969.38 减 : 营 业 成 本 2,993.20 2,554.38 2,059.6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4.88 362.92 333.42 销 售 费 用 9,948.06 10,390.94 9,345.76 管 理 费 用 3,429.03 2,965.43 3,001.89 财 务 费 用 62.26-72.57 147.5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0.88 46.53 81.14 加 : 公 允 值 变 动 收 益 - - 55.83 投 资 收 益 - 15.00-48.12 三 营 业 利 润 5,194.84 5,000.00 4,092.06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344.70 295.92 70.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5 6.55 1.71 四 利 润 总 额 5,535.78 5,289.37 4,160.6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926.05 919.05 596.98 五 净 利 润 4,609.73 4,370.32 3,563.6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609.73 4,370.32 3,563.66 1-1-19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均 来 自 于 主 营 业 务 2011 2012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9,053.73 万 元 21,232.63 万 元 和 21,863.14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有 所 放 缓, 盈 利 水 平 保 持 稳 定 2011 2012 2013 年, 营 业 成 本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10.81% 12.03% 和 13.69%, 公 司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较 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营 销 人 员 薪 酬 差 旅 费 用 学 术 性 推 广 支 付 相 应 增 加, 但 期 间 费 用 增 长 率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2011-2013 年,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由 2011 年 的 65.58% 降 至 2013 年 的 61.47%, 销 售 净 利 率 由 2011 年 的 18.70%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21.08%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1) 产 品 收 入 构 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全 部 来 自 于 主 营 业 务, 按 照 产 品 划 分 的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6,699.73 30.64% 7,200.88 33.91% 6,935.19 36.40%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4,797.89 21.95% 4,225.53 19.90% 3,691.90 19.38% 1-1-192
迪 非 滴 眼 液 2,660.86 12.17% 3,042.85 14.33% 2,907.79 15.26%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1,978.38 9.05% 1,598.14 7.53% 883.09 4.63%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1,314.26 6.01% 958.24 4.51% 544.63 2.86%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1,268.98 5.80% 1,166.07 5.49% 1,178.78 6.19% 佳 名 滴 眼 液 1,144.47 5.23% 1,239.49 5.84% 1,044.95 5.48% 其 他 产 品 1,998.56 9.14% 1,801.43 8.49% 1,867.40 9.80% 总 计 21,863.14 100.00% 21,232.63 100.00% 19,053.73 100.00% 注 :1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迪 非 滴 眼 液 包 括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产 品 ;2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依 据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前 七 位 的 对 象 确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超 过 30 种 ( 含 不 同 剂 型 和 规 格 ), 从 收 入 结 构 看,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占 公 司 收 入 占 比 保 持 稳 定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中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佳 名 滴 眼 液 属 于 2009 年 新 医 保 目 录 的 新 增 产 品 2011 2012 年 2013 年,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合 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90.20% 91.51% 和 90.86%,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其 他 产 品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虽 然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仍 然 较 小, 但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增 长, 其 中,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销 售 收 入 由 2011 年 的 544.63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1,314.26 万 元, 并 于 2013 年 成 为 公 司 销 售 排 名 第 五 的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全 系 列 多 品 种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体 系 能 够 有 效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收 入 来 源 进 一 步 拓 宽 从 主 要 产 品 构 成 看,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等 七 大 主 导 产 品 在 报 告 期 内 总 体 保 持 销 售 增 长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是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销 售 收 入 由 2011 年 的 3,691.90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4,797.89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由 2011 年 的 19.38%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21.95% 报 告 期 内,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是 销 售 收 入 贡 献 最 大 的 产 品, 因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以 及 包 括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等 在 内 的 其 他 产 品 销 售 增 长 较 快,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逐 年 降 低, 公 司 的 产 品 收 入 集 中 度 逐 年 下 降, 收 入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2013 年 因 公 司 对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策 略 进 行 调 整, 加 大 单 剂 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迪 可 罗 眼 膏 市 场 销 量 有 所 降 低, 受 此 影 响,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有 所 降 低, 较 2012 年 下 降 6.96% (2) 处 方 药 和 OTC 药 品 收 入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按 照 处 方 药 和 OTC 药 品 口 径 划 分 的 销 售 收 入 成 本 比 例 如 下 : 1-1-193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药 品 品 种 收 入 成 本 比 例 (%) 处 方 药 21,020.48 2,697.44 96.15 2013 年 OTC 842.67 295.76 3.85 小 计 21,863.14 2,993.20 100.00 处 方 药 20,573.64 2,321.91 96.90 2012 年 OTC 658.99 232.47 3.10 小 计 21,232.63 2,554.38 100.00 处 方 药 18,491.70 1,904.71 97.05 2011 年 OTC 562.03 154.89 2.95 小 计 19,053.73 2,059.60 100.00 注 : 比 例 为 处 方 药 和 OTC 的 收 入 占 比 2 收 入 增 长 分 析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生 活 方 式 转 变 工 作 强 度 增 大 过 敏 源 增 加 用 眼 不 当 等 各 类 因 素 的 影 响, 眼 感 染 角 结 膜 炎 干 眼 症 角 膜 损 伤 溃 疡 视 频 终 端 综 合 症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等 各 种 眼 疾 罹 患 率 逐 年 增 高,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此 外, 随 着 国 家 对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建 设 投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医 保 范 围 的 逐 步 扩 大,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支 付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眼 科 疾 病 的 就 诊 率 提 高, 促 进 眼 科 药 物 需 求 量 的 增 长 面 对 不 断 扩 大 的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公 司 一 方 面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扩 大 新 产 品 储 备 ; 另 一 方 面 加 强 产 品 推 广 和 营 销 服 务, 拓 展 销 售 渠 道 同 时, 公 司 依 据 市 场 情 况 对 同 一 品 类 产 品 的 不 同 剂 型 的 市 场 推 广 策 略 进 行 调 整 2011-2013 年, 公 司 前 七 大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销 量 单 位 : 万 支 产 品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销 量 增 长 率 销 量 增 长 率 销 量 增 长 率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1,910.91 18.23% 1,616.27 26.50% 1,277.71 - 其 中 : 迪 可 罗 眼 膏 398.27-10.75% 446.22 1.00% 441.79 - 单 剂 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1,476.63 31.10% 1,126.36 46.99% 766.26 -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160.40 30.03% 123.36 14.91% 107.35 - 滴 眼 液 其 中 : 凝 胶 剂 142.33 15.38% 123.36 14.91% 107.35 滴 眼 液 18.07 - - - - 迪 非 滴 眼 液 729.79 51.94% 480.30 11.66% 430.13 - 其 中 : 单 剂 量 迪 非 滴 眼 液 (1ml) 383.52 25.11% 306.54 21.10% 253.12 - 单 剂 量 迪 非 滴 眼 液 (0.4ml) 226.87 多 剂 量 迪 非 滴 眼 液 119.39-31.29% 173.77-1.83% 177.01-1-1-194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82.79 26.26% 65.57 87.67% 34.94 -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44.63 39.73% 31.94 75.10% 18.24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97.03 11.36% 87.13 5.02% 82.96 - 佳 名 滴 眼 液 93.60 1.04% 92.64 19.86% 77.29 - 注 :1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销 量 统 计 包 括 迪 可 罗 眼 膏 ( 凝 胶 型 )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剂 型, 统 计 单 位 均 为 万 支 ;2 迪 非 滴 眼 液 销 量 统 计 包 括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剂 型 ; 3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包 括 眼 用 凝 胶 和 滴 眼 液 两 个 剂 型, 其 中, 滴 眼 液 剂 型 自 2013 年 开 始 市 场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中 单 剂 量 剂 型 滴 眼 液 销 量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2010 年 2 月 7 日, 中 国 国 家 处 方 集 中 明 确 提 出 推 荐 使 用 单 剂 量 包 装 滴 眼 剂 中 国 国 家 处 方 集 是 我 国 第 一 部 为 提 高 医 疗 质 量 和 药 物 治 疗 水 平, 由 卫 生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规 范 临 床 用 药 行 为 指 导 和 促 进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的 书 籍, 具 有 高 度 权 威 性 在 该 处 方 集 指 导 下 未 来 眼 科 医 生 用 药 行 为 及 习 惯 将 更 加 规 范,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将 不 断 发 展 顺 应 这 一 用 药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大 了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产 品 销 量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2013 年, 迪 可 罗 眼 膏 多 剂 量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销 量 分 别 较 上 年 减 少 10.75% 和 31.29%,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发 了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价 格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2]4134 号 ) 决 定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 起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公 司 产 品 迪 可 罗 眼 膏 和 迪 非 滴 眼 液 ( 包 括 单 剂 量 1ml:1mg 和 多 剂 量 5ml:5mg) 被 列 为 调 整 范 围, 上 述 产 品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行 的 中 标 价 均 有 所 降 低, 其 中,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降 幅 较 大 10 公 司 努 力 通 过 丰 富 产 品 剂 型 构 成 和 增 加 销 量 以 降 低 价 格 调 整 的 影 响,2013 年 公 司 加 大 了 降 价 幅 度 较 小 的 单 剂 量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并 自 2013 年 起 开 始 推 出 新 剂 型 迪 非 滴 眼 液 (0.4ml) 3 收 入 区 域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区 域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10 具 体 价 格 调 整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之 一 药 品 降 价 风 险 1-1-195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收 入 比 例 华 北 地 区 3,250.33 14.87% 2,958.98 13.94% 2,995.15 15.72% 华 东 地 区 6,917.56 31.64% 6,726.54 31.68% 5,907.39 31.00% 西 北 地 区 1,918.88 8.78% 2,148.48 10.12% 1,949.28 10.23% 东 北 地 区 3,165.97 14.47% 3,229.41 15.21% 2,803.19 14.71% 华 南 地 区 1,872.05 8.56% 1,942.65 9.15% 1,794.75 9.42% 西 南 地 区 1,796.38 8.22% 1,775.36 8.36% 1,428.19 7.50% 华 中 地 区 2,941.97 13.46% 2,451.21 11.54% 2,175.79 11.42% 总 计 21,863.14 100% 21,232.63 100.00% 19,053.73 100.00% 注 : 华 东 地 区 包 括 山 东 江 苏 安 徽 浙 江 福 建 上 海 江 西 ; 华 南 地 区 包 括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 华 中 地 区 包 括 湖 北 湖 南 河 南 ; 华 北 地 区 包 括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 蒙 古 ; 西 北 地 区 包 括 宁 夏 新 疆 青 海 陕 西 甘 肃 ; 西 南 地 区 包 括 四 川 云 南 贵 州 西 藏 重 庆 ; 东 北 地 区 包 括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全 国 性 市 场, 销 售 收 入 来 源 分 布 区 域 较 广 ( 二 )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直 接 材 料 1,974.68 65.97% 1,632.46 63.91% 1,326.35 64.40% 其 中 - 原 材 料 1,095.36 36.59% 687.78 26.93% 518.83 25.19% - 包 装 物 879.32 29.38% 944.68 36.98% 807.52 39.21% 直 接 人 工 495.83 16.57% 404.27 15.83% 226.08 10.98% 制 造 费 用 522.70 17.46% 517.64 20.26% 507.17 24.62% 合 计 2,993.20 100% 2,554.38 100.00% 2,059.59 100.00%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成 本 随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而 逐 年 增 加, 直 接 材 料 是 营 业 成 本 的 主 要 构 成 直 接 材 料 中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由 2011 年 的 518.83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1,095.36 万 元 原 材 料 中 增 长 较 快 的 是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和 低 密 聚 乙 烯 3020D, 两 者 合 计 金 额 由 2011 年 的 234.10 万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708.34 万 元 2013 年, 直 接 材 料 中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较 上 年 增 长 59.26%, 主 要 是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采 购 价 格 大 幅 上 升,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由 2012 年 112.78 元 / 千 克, 上 涨 至 2013 年 的 324.47 元 / 千 克, 致 使 2013 年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的 材 料 成 本 较 上 年 增 加 250.19 万 元 2013 年 包 装 物 成 本 较 2012 年 下 降 1-1-196
65.36 万 元, 主 要 是 受 迪 可 罗 眼 膏 销 量 下 降 影 响,2013 年 迪 可 罗 眼 膏 铝 管 的 耗 用 金 额 金 额 减 少 39.35 万 元 低 密 聚 乙 烯 3020D 是 公 司 用 于 制 造 单 剂 量 滴 眼 液 包 装 物 的 原 料,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单 剂 量 滴 眼 液 销 量 大 幅 增 长, 该 材 料 消 耗 量 相 应 增 加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直 接 作 用 于 人 体 较 为 敏 感 的 眼 部, 作 为 直 接 接 触 药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必 须 符 合 药 包 材 国 家 标 准, 对 其 无 菌 性 密 封 性 要 求 较 高, 包 装 物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包 装 物 由 2011 年 的 807.52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879.32 万 元 公 司 对 药 包 材 采 购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标 准 随 着 主 导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包 装 材 料 消 耗 也 相 应 增 加, 其 中,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铝 塑 复 合 管 使 用 量 增 长 较 快, 两 者 合 计 金 额 由 2011 年 的 283.92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335.76 万 元 ( 三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 综 合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综 合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993.20 2,554.38 2,059.60 毛 利 18,869.94 18,678.25 16,994.13 综 合 毛 利 率 86.31% 87.97% 89.19% (1)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2013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降 低 1.66 个 百 分 点 ;2012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上 年 降 低 1.22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贡 献 排 名 前 五 位 的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迪 非 滴 眼 液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和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所 致 (2)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1-1-197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销 售 费 用 率 销 售 净 利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信 邦 制 药 以 岭 药 业 益 盛 药 业 益 佰 制 药 华 仁 药 业 莎 普 爱 思 平 均 数 发 行 人 股 票 代 码 002390 002603 002566 600594 300110 - - 科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62.43% 62.69% 64.43% 销 售 费 用 率 43.64% 43.41% 43.33% 销 售 净 利 率 6.97% 10.63% 12.68% 综 合 毛 利 率 66.65% 68.21% 68.38% 销 售 费 用 率 45.52% 44.72% 32.66% 销 售 净 利 率 9.81% 11.27% 23.25% 综 合 毛 利 率 73.71% 69.38% 74.59% 销 售 费 用 率 52.59% 46.22% 42.47% 销 售 净 利 率 13.59% 16.20% 18.30% 综 合 毛 利 率 82.16% 81.48% 82.82% 销 售 费 用 率 54.87% 55.43% 57.04% 销 售 净 利 率 15.48% 15.04% 14.07% 综 合 毛 利 率 53.15% 56.16% 56.27% 销 售 费 用 率 19.00% 21.56% 23.12% 销 售 净 利 率 14.01% 17.43% 21.60% 综 合 毛 利 率 69.08% 66.80% 66.34% 销 售 费 用 率 40.95% 38.74% 36.76% 销 售 净 利 率 16.57% 16.68% 16.62% 综 合 毛 利 率 67.86% 67.45% 67.89% 销 售 费 用 率 42.76% 41.68% 37.38% 销 售 净 利 率 12.74% 14.54% 17.75% 综 合 毛 利 率 86.31% 87.97% 89.19% 销 售 费 用 率 45.50% 48.94% 49.05% 销 售 净 利 率 21.08% 20.58% 18.70% 数 据 来 源 : 来 源 于 wind 资 讯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公 司 数 据 为 经 审 计 数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销 售 费 用 率 销 售 净 利 率 均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细 分 产 品 领 域 差 异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在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内 拥 有 较 高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较 为 成 熟, 医 药 产 品 种 类 众 多, 行 业 内 各 公 司 因 产 品 结 构 不 同 导 致 毛 利 率 水 平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眼 科 药 物 属 于 医 药 行 业 中 的 专 业 领 域, 产 品 种 类 多, 拥 有 多 个 药 物 品 种 的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较 少,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程 度 相 对 较 低 2 主 要 产 品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力 1-1-198
公 司 拥 有 多 个 在 处 方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领 域 中 销 售 排 名 位 于 前 列 的 产 品,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产 品 议 价 能 力 相 对 较 强, 具 体 的 排 名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二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概 述 3 主 营 业 务 单 一, 无 毛 利 率 明 显 偏 低 的 业 务 板 块 公 司 为 主 要 从 事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企 业, 没 有 从 事 毛 利 率 明 显 偏 低 的 其 他 业 务 2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分 析 2011 2012 年 2013 年, 公 司 毛 利 贡 献 前 五 名 的 产 品 毛 利 合 计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9.50% 81.34% 和 81.08%, 收 入 合 计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78.53% 80.19% 和 79.82%, 前 五 大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是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的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5,852.06 6,408.13 6,277.19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31.01% 34.31% 36.94% 毛 利 率 87.35% 88.99% 90.51%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30.64% 33.91% 36.40%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26.77% 30.18% 32.94% 毛 利 ( 万 元 ) 4,113.43 3,688.14 3,260.34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21.80% 19.75% 19.19% 毛 利 率 85.73% 87.28% 88.31%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21.95% 19.90% 19.38% 胶 / 滴 眼 液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18.81% 17.37% 17.11% 毛 利 ( 万 元 ) 2,384.71 2,788.31 2,692.13 迪 非 滴 眼 液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12.64% 14.93% 15.84% 毛 利 率 89.62% 91.63% 92.58%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12.17% 14.33% 15.26%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10.91% 13.13% 14.13% 毛 利 ( 万 元 ) 1,752.17 1,435.46 787.95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9.29% 7.69% 4.64% 毛 利 率 88.57% 89.82% 89.23%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9.05% 7.53% 4.63%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8.01% 6.76% 4.14% 毛 利 ( 万 元 ) 1,197.26 873.62 492.48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6.34% 4.68% 2.90% 毛 利 率 91.10% 91.17% 90.43%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6.01% 4.51% 2.86%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5.48% 4.11% 2.58% 毛 利 ( 万 元 ) 15,299.63 15,193.66 13,510.09 前 五 大 产 品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81.08% 81.34% 79.50% 1-1-199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79.82% 80.19% 78.53% 综 合 毛 利 贡 献 率 69.98% 71.56% 70.90% 注 :1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率 = 毛 利 率 X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该 指 标 反 应 综 合 毛 利 率 中 贡 献 自 该 种 产 品 的 部 分 ;2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项 下 包 括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剂 型 ;3 迪 非 滴 眼 液 包 括 单 剂 量 和 多 剂 量 剂 型 ;4 前 五 大 产 品 为 公 司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前 五 大 的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受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调 整 及 地 区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有 小 幅 降 低, 但 总 体 销 量 保 持 增 长, 2011-2013 年 毛 利 绝 对 数 额 有 所 增 长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发 了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价 格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以 下 简 称 药 品 价 格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决 定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 起 调 整 呼 吸 解 热 镇 痛 和 专 科 特 殊 用 药 等 药 品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迪 非 滴 眼 液 ( 包 括 5ml:5mg 1ml:1mg 0.4 mg: 0.4ml(0.1%) 三 个 规 格 )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氧 氟 沙 星 眼 膏 ( 凝 胶 型 ) 氧 氟 沙 星 滴 眼 液 ( 包 括 8ml:24mg 和 1ml:3mg 两 个 规 格 ) 被 纳 入 本 次 药 品 价 格 调 整 范 围, 具 体 调 整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支 序 号 名 称 2012 年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调 整 2012 年 占 营 业 中 标 价 行 的 中 标 价 幅 度 收 入 比 例 1 迪 可 罗 眼 膏 ( 凝 胶 型 ) 1.00 0.98-2.03% 26.79% 2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1ml:3mg) 1.00 0.99-0.50% 5.49% 3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1.00 1.00-0.03% 19.90% 4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1ml: 1mg) 1.00 0.91-9.44% 4.52%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5ml: 5mg) 1.00 0.83-16.67% 9.81% 注 :1 以 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为 基 础 价 格, 设 定 为 1.00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行 的 中 标 价 为 对 照 2012 年 中 标 价 的 相 对 价 格 ;2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区 域 覆 盖 全 国 大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在 各 个 地 区 执 行 当 地 的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的 中 标 价,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为 当 年 销 量 排 名 前 十 位 地 区 按 照 销 售 量 加 权 的 中 标 价 格,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2012 年 中 标 价 格 = 2012 年 销 量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的 中 标 价 格 * 销 量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销 量 / 销 售 排 前 十 位 地 区 累 计 销 量 ;3 本 次 调 整 后 执 行 的 中 标 价 也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计 算 受 以 上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调 整 影 响,2013 年,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均 有 所 降 低 1-1-200
从 产 品 毛 利 贡 献 看,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 滴 眼 液 因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产 品 毛 利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由 2011 年 的 19.19% 提 高 至 2013 年 的 21.80%, 综 合 毛 利 贡 献 率 也 由 2011 年 的 17.11% 提 高 至 2013 年 的 18.81% 报 告 期 内,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速 较 低, 产 品 毛 利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比 例 和 对 综 合 毛 利 贡 献 率 逐 步 降 低, 各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贡 献 更 为 均 衡 2013 年 公 司 加 大 单 剂 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该 年 度 单 剂 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但 迪 可 罗 眼 膏 销 量 下 降,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毛 利 占 总 毛 利 比 重 和 综 合 毛 利 贡 献 率 均 较 上 年 有 所 降 低 公 司 构 建 了 全 系 列 多 品 种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部 分 药 物 品 种, 如 2009 年 获 得 三 类 新 药 证 书 和 药 品 生 产 批 文 的 第 四 代 喹 诺 酮 抗 感 染 药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的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毛 利 贡 献 由 2011 年 的 492.48 万 元 提 高 至 2013 年 1,197.26 万 元, 并 于 2013 年 开 始 成 为 收 入 贡 献 排 名 第 五 的 主 要 产 品 3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产 品 相 对 平 均 销 售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序 产 品 名 称 平 均 平 均 价 格 号 变 动 平 均 售 价 售 价 售 价 变 动 迪 可 罗 眼 膏 0.97-3.22% 1.00-0.23% 1.00 1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0.83-2.45% 0.85-14.52% 1.00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0.93-4.19% 0.97-2.65% 1.00 2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0.97-3.03% 1.00-0.40% 1.00 3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0.84-16.71% 1.01 0.98% 1.00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0.90-8.53% 0.98-1.70% 1.00 4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0.95-1.95% 0.96-3.58% 1.00 5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0.99-1.85% 1.00 0.48% 1.00 注 :1 以 2011 年 为 基 期 确 定 基 期 平 均 售 价 为 1.00,2012 2013 年 的 相 对 平 均 售 价 均 为 与 2011 年 基 期 平 均 售 价 的 相 对 数, 变 动 为 环 比 平 均 售 价 变 动 因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原 因, 在 平 均 售 价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价 格 变 动 可 能 不 为 零 ;2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指 包 装 规 格 为 1ml*10 支 / 盒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不 包 括 销 量 很 少 的 包 装 规 格 为 1ml*5 支 / 盒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3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为 1ml 剂 型, 不 包 括 2013 年 开 始 销 售 的 0.4ml 剂 型 ;4 前 五 大 产 品 为 公 司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前 五 大 的 产 品 1-1-201
报 告 期 内,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和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价 格 降 低 幅 度 较 大 2012 年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平 均 售 价 较 上 年 的 降 低 幅 度 为 14.52%,2012 年, 该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1.43%, 该 产 品 降 价 幅 度 较 大 对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较 小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下 发 了 药 品 价 格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公 司 的 1ml:1mg 剂 型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和 5ml:5mg 剂 型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属 于 本 次 最 高 零 售 限 价 的 调 价 范 围 受 此 次 调 价 影 响,2013 年,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1ml:1mg) 的 平 均 售 价 较 2012 年 度 分 别 降 低 16.71% 和 8.53%, 2013 年 开 始, 公 司 加 大 了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并 推 出 了 0.4ml 剂 型 的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努 力 通 过 丰 富 产 品 剂 型 构 成 和 增 加 销 量 以 降 低 价 格 调 整 的 影 响 4 前 五 大 主 要 产 品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变 动 分 析 产 品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销 量 ( 万 支 ) 434.28 489.92 511.44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1.13 1.08 1.02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0.78 0.71 0.64 眼 液 ( 多 剂 量 )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17 0.16 0.11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迪 非 滴 眼 液 ( 多 剂 量 ) 迪 非 滴 眼 液 ( 单 剂 量 )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18 0.21 0.27 销 量 ( 万 支 ) 142.33 123.36 107.35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4.73 4.36 4.02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3.67 2.91 2.89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52 0.63 0.32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54 0.82 0.81 销 量 ( 万 支 ) 119.39 173.77 177.01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1.03 1.00 0.92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0.39 0.34 0.29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30 0.30 0.22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34 0.37 0.41 销 量 ( 万 支 ) 383.52 306.54 253.12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0.26 0.26 0.21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0.15 0.15 0.13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05 0.03 0.02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06 0.08 0.06 销 量 ( 万 支 ) 82.80 65.57 34.94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2.73 2.48 2.72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2.03 1.88 2.14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34 0.26 0.16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36 0.34 0.42 迪 友 眼 用 销 量 ( 万 支 ) 44.63 31.94 18.24 1-1-202
凝 胶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 元 / 支 ) 2.62 2.65 2.86 其 中 : 材 料 成 本 ( 元 / 支 ) 1.92 1.97 2.31 人 工 成 本 ( 元 / 支 ) 0.34 0.30 0.15 制 造 费 用 ( 元 / 支 ) 0.36 0.37 0.40 注 :1 因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以 支 为 统 计 口 径 的 数 量 较 大, 但 占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收 入 比 例 较 低, 纳 入 统 计 会 对 平 均 营 业 成 本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上 表 中 的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项 下 包 括 迪 可 罗 眼 膏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多 剂 量 剂 型, 剔 除 了 迪 可 罗 滴 眼 液 的 单 剂 量 剂 型 ; 2 前 五 大 产 品 为 公 司 2013 年 销 售 收 入 排 名 前 五 大 的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保 持 稳 定, 以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为 主 的 制 造 费 用 总 额 变 动 较 小, 随 着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的 增 长, 规 模 效 应 逐 步 体 现,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中 包 含 的 制 造 费 用 有 所 降 低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生 产 人 员 工 资 水 平 提 高,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有 上 升 压 力, 前 五 大 主 要 产 品 营 业 成 本 中 分 摊 的 人 工 成 本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的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较 为 稳 定, 因 产 量 增 长, 单 位 产 品 分 摊 的 制 造 费 用 由 2011 年 的 0.27 元 / 支 降 低 至 2013 年 的 0.18 元 / 支 2013 年, 单 位 产 品 分 摊 的 材 料 成 本 为 0.78 元 / 支, 较 上 年 增 加 0.07 元 / 支, 主 要 是 2013 年 公 司 加 大 了 生 产 备 货 力 度,2013 年 末 处 于 包 装 完 成 尚 未 检 验 的 在 产 品 数 量 较 大, 其 实 际 完 工 率 高 于 公 司 成 本 核 算 设 定 的 约 当 系 数, 导 致 2013 年 分 摊 的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较 高 2011-2013 年,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的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逐 年 提 高,2013 年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由 2011 年 的 4.02 元 / 支 提 高 至 4.73 元 / 支, 主 要 是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上 升, 人 工 成 本 和 制 造 费 用 波 动 所 致,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1 平 均 材 料 成 本 由 2.89 元 / 支 提 高 至 3.67 元 / 支, 主 要 原 材 料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平 均 采 购 价 格 上 涨 幅 度 较 大, 由 2011 年 的 106.71 元 / 千 克 提 高 至 2013 年 的 324.47 元 / 千 克 ;22013 年, 公 司 加 大 了 产 品 备 货 力 度, 连 续 生 产 安 排 下 的 生 产 率 提 高, 分 摊 的 单 位 人 工 成 本 和 制 造 费 用 相 应 降 低 迪 非 滴 眼 液 的 单 位 营 业 成 本 波 动 较 小,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呈 下 降 趋 势 报 告 期 内,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的 销 售 量 增 长 较 快, 报 告 期 内 影 响 单 位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2011 2012 2013 年,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分 别 为 2.14 1.88 2.03 元 / 支, 同 期,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的 原 材 料 铝 塑 复 合 管 的 采 购 价 格 分 别 为 1,753.80 1,494.51 和 1,553.30 元 / 1-1-203
千 支, 管 材 采 购 成 本 波 动 是 其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变 动 的 主 要 原 因 2012 年,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单 位 成 本 为 2.65 元 / 支, 较 2011 年 单 位 成 本 2.82 元 / 支 降 低 0.17 元 / 支, 降 低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是 单 位 材 料 成 本 降 低 0.34 元 / 支 所 致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的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中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复 合 管 所 占 比 重 最 大, 占 直 接 材 料 成 本 比 重 超 过 90%,2011 年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复 合 管 的 平 均 采 购 单 价 为 1.75 元 / 支,2012 年 为 1.40 元 / 支, 导 致 2012 年 的 单 位 成 本 较 2011 年 有 所 下 降 ( 四 ) 敏 感 性 分 析 1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因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遵 循 如 下 假 定 条 件 : 除 销 售 价 格 以 外,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单 位 变 动 成 本 固 定 成 本 期 间 费 用 等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1%, 对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情 况,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对 营 业 收 入 影 响 218.63 212.33 190.54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营 业 利 润 5,194.84 5,000.00 4,092.06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比 例 4.21% 4.22% 4.66% 如 上 表 所 示,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较 大, 随 着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营 业 利 润 水 平 提 高, 营 业 利 润 对 价 格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逐 步 降 低 2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因 原 材 料 ( 包 括 包 材 )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遵 循 如 下 假 定 条 件 : 除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以 外,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销 售 数 量 固 定 成 本 期 间 费 用 等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平 均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1%, 对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的 影 响 情 况,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对 营 业 成 本 影 响 19.75 16.32 13.26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营 业 利 润 5,194.84 5,000.00 4,092.06 对 营 业 利 润 影 响 比 例 0.38% 0.33% 0.32%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原 材 料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较 低, 营 业 利 润 对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敏 感 性 较 弱 1-1-204
( 五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金 额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销 售 金 额 9,948.06 10,390.94 9,345.76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45.50% 48.94% 49.05% 管 理 金 额 3,429.03 2,965.43 3,001.89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5.68% 13.97% 15.75% 财 务 金 额 62.26-72.57 147.57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0.28% -0.34% 0.77% 合 计 金 额 13,439.35 13,283.80 12,495.22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61.47% 62.56% 65.5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而 增 长, 销 售 费 用 是 期 间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有 所 降 低 各 项 期 间 费 用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的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差 旅 费 3,923.14 39.44% 3,321.50 31.97% 3,319.70 35.52% 职 工 薪 酬 1,972.75 19.83% 2,107.65 20.28% 1,605.19 17.18% 会 议 费 1,096.35 11.02% 1,841.09 17.72% 1,360.77 14.56% 办 公 费 1,067.67 10.73% 1,161.37 11.18% 998.72 10.69% 业 务 招 待 费 847.79 8.52% 1,132.92 10.90% 1,143.94 12.24% 宣 传 促 销 费 477.84 4.80% 415.63 4.00% 484.12 5.18% 折 旧 241.41 2.43% 99.74 0.96% 81.70 0.87% 广 告 费 147.15 1.48% 167.27 1.61% 165.34 1.77% 运 费 130.17 1.31% 125.29 1.21% 164.31 1.76% 其 他 43.79 0.44% 18.47 0.17% 21.97 0.23% 合 计 9,948.06 100.00% 10,390.94 100.00% 9,345.76 100.00%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45.50% 48.94% 49.05% 差 旅 费 职 工 薪 酬 会 议 费 和 办 公 费 为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费 用 合 计 占 销 售 费 用 比 例 超 过 70% (1) 销 售 费 用 率 同 行 业 比 较 1-1-205
销 售 模 式 产 品 特 点 的 不 同 是 导 致 销 售 费 用 率 差 异 的 主 要 原 因, 公 司 采 用 以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为 主 的 销 售 模 式, 通 过 自 建 的 营 销 团 队 进 行 产 品 疗 效 的 介 绍 和 推 广, 完 成 终 端 市 场 开 拓 ; 同 时, 主 要 通 过 与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签 订 购 货 合 同, 实 现 销 售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率 及 相 关 指 标 对 比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十 一 ( 三 )1(2)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有 所 降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销 售 费 用 率 高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但 销 售 净 利 率 与 可 比 公 司 较 为 接 近 (2) 营 销 模 式 产 品 特 点 对 销 售 费 用 率 差 异 的 影 响 1 营 销 模 式 影 响 目 前, 我 国 医 药 企 业 主 要 采 取 的 营 销 模 式 分 为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和 代 理 模 式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 医 药 企 业 的 终 端 市 场 拓 展 职 能 由 自 建 营 销 团 队 完 成 医 药 企 业 借 助 学 术 交 流 等 形 式, 使 医 疗 机 构 能 够 充 分 了 解 产 品 特 点 临 床 效 果 给 药 方 式 及 相 关 领 域 的 产 品 发 展 趋 势, 促 进 产 品 的 市 场 认 可 度 代 理 模 式 :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取 得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的 药 品 销 售 代 理 权, 进 行 终 端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医 药 企 业 不 同 营 销 模 式 的 差 异 比 较 如 下 : 比 较 项 目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代 理 模 式 销 售 价 格 ( 药 品 出 公 司 价 格 ) 较 高 较 低 销 售 费 用 率 较 高 较 低 毛 利 率 较 高 较 低 营 销 团 队 自 建 营 销 团 队 代 理 商 营 销 团 队 终 端 市 场 推 广 医 药 企 业 承 担 代 理 商 承 担 营 销 控 制 力 较 强 较 弱 由 于 我 国 实 行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OTC) 区 别 管 理 制 度, 处 方 药 专 业 性 强 新 药 创 新 快, 购 买 需 要 职 业 医 师 开 具 处 方 并 指 导 用 药, 临 床 医 师 在 用 药 过 程 中 需 要 不 断 加 强 对 具 体 药 品 的 了 解, 因 此, 处 方 药 物 多 采 用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模 式 由 于 处 方 药 具 有 专 业 性 强 的 特 点, 采 取 该 营 销 模 式 的 医 药 企 业 多 自 建 包 括 学 术 专 员 在 内 的 营 销 团 队 鉴 于 我 国 现 行 医 药 管 理 体 系 下, 处 方 药 的 销 售 定 价 和 管 理 以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为 划 分 单 位, 因 此, 医 药 企 业 一 般 在 各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均 会 建 立 办 事 处, 安 排 具 体 营 销 人 员 负 责 该 区 域 内 的 产 品 学 术 推 广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合 作 发 货 与 收 款 等, 营 销 人 员 数 量 较 多, 差 旅 活 动 频 繁 1-1-206
采 取 该 种 营 销 模 式 的 医 药 企 业 在 学 术 化 推 广 过 程 中, 需 要 举 办 多 种 形 式 的 学 术 研 讨 活 动, 如 国 际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全 国 眼 科 学 术 会 议 区 域 性 专 业 技 术 会 议 市 级 学 术 推 广 会 因 此, 公 司 与 上 述 学 术 推 广 活 动 相 应 的 差 旅 费 职 工 薪 酬 会 议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办 公 费 等 相 关 费 用 较 高 2 产 品 特 点 眼 睛 结 构 复 杂, 致 病 因 素 及 疾 病 种 类 众 多, 用 药 专 属 性 强 因 此,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多, 生 产 企 业 需 对 眼 科 药 物 的 功 能 差 异 特 点 做 更 多 的 学 术 推 广 和 功 效 推 介 由 于 我 国 专 业 从 事 眼 科 药 物 生 产 企 业 较 少, 专 业 眼 科 药 物 营 销 团 队 只 能 通 过 自 己 组 建 自 费 培 养 方 式 进 行 培 育 和 发 展, 公 司 在 营 销 团 队 培 育 方 面 的 支 出 较 多 (3)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变 动 分 析 本 公 司 通 过 自 建 营 销 团 队 进 行 终 端 市 场 拓 展, 为 满 足 不 断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和 加 强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国 大 部 分 地 区 的 营 销 网 络 并 拥 有 了 一 定 规 模 的 营 销 团 队, 以 满 足 市 场 推 广 和 维 护 的 需 要, 存 在 一 定 金 额 的 差 旅 费 职 工 薪 酬 业 务 招 待 费 同 时, 公 司 每 年 均 会 组 织 安 排 不 同 级 别 的 学 术 推 广 会 产 品 介 绍 会, 参 加 国 内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并 设 置 科 研 成 果 和 产 品 展 示 区 发 表 专 题 演 讲 报 告 积 极 宣 传 展 示 公 司, 加 强 学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知 名 度 与 品 牌 形 象, 存 在 一 定 金 额 的 会 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由 2011 年 的 49.05% 降 低 至 2013 年 的 45.50%, 销 售 费 用 率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高 于 同 期 销 售 费 用 增 长 率 2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的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1-1-20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研 发 支 出 1,119.03 32.63% 641.98 21.65% 633.05 21.09% 职 工 薪 酬 789.29 23.02% 838.67 28.28% 782.20 26.06% 交 通 差 旅 费 400.31 11.67% 332.66 11.22% 359.67 11.98% 办 公 费 272.87 7.96% 207.53 7.00% 135.75 4.52% 折 旧 费 265.70 7.75% 257.00 8.67% 346.48 11.54% 税 金 133.63 3.90% 127.53 4.30% 72.08 2.40% 业 务 招 待 费 92.35 2.69% 53.92 1.82% 108.25 3.61%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88.45 2.58% 58.08 1.96% 42.21 1.41% 其 他 267.39 7.80% 448.05 15.11% 522.21 17.40% 合 计 3,429.03 100.00% 2,965.43 100.00% 3,001.89 100.00%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5.68% 13.97% 15.7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随 着 业 务 量 的 增 长 而 增 加,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基 本 稳 定, 研 发 支 出 和 职 工 薪 酬 是 管 理 费 用 的 主 要 构 成 公 司 注 重 技 术 研 发 与 新 药 研 制, 研 发 支 出 占 管 理 费 用 比 例 较 高,2013 年 研 发 支 出 占 管 理 费 用 比 例 达 32.63%, 较 上 年 大 幅 上 升, 主 要 是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抗 菌 类 抗 真 菌 类 等 滴 眼 液 的 研 发 投 入 增 加 所 致 2012 年, 公 司 销 售 增 长 目 标 实 现 较 好,2012 年 末 计 提 管 理 团 队 绩 效 奖 金 269.59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幅 较 小, 年 度 销 售 目 标 未 实 现, 未 计 提 管 理 团 队 绩 效 奖 金,2013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为 6,262.87 元, 较 2012 年 的 6,190.65 元 略 有 提 高, 但 管 理 部 门 人 员 合 计 职 工 薪 酬 较 上 年 度 有 所 降 低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差 旅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等 也 有 一 定 的 增 加 3 财 务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利 息 支 出 65.27 68.48 减 : 利 息 收 入 10.87 60.90 14.99 汇 兑 损 益 -6.26-20.23 88.11 其 他 14.12 8.56 5.97 合 计 62.26-72.57 147.5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金 额 较 小,2011 年 公 司 引 入 了 境 外 投 资 者 桐 实 投 资 和 LAV, 投 入 相 当 于 人 民 币 9,088.23 万 元 等 值 美 元, 截 至 2011 年 末,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中 仍 有 680.72 万 美 元 资 本 金 尚 未 结 汇, 因 人 民 币 升 值 导 致 汇 兑 损 失 为 88.11 万 元 2012 年, 公 司 汇 兑 收 益 20.23 万 元 是 未 结 汇 美 元 升 值 所 致 2013 1-1-208
年,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大 幅 增 长, 年 度 借 款 利 息 总 额 为 421.58 万 元, 其 中,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为 65.27 万 元,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支 出 为 356.31 万 元 ( 六 ) 其 他 影 响 利 润 的 因 素 分 析 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18.56 211.64 195.95 教 育 费 附 加 84.68 151.17 137.48 营 业 税 1.64 0.10 合 计 204.88 362.92 333.42 2013 年,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支 出 较 大, 可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 进 项 ) 较 多, 当 期 应 交 增 值 税 较 上 年 降 低,2013 年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较 上 年 减 少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坏 账 损 失 22.47 27.25 81.14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8.40 19.28 - 合 计 30.88 46.53 81.1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均 为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和 存 货 跌 价 所 致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和 投 资 收 益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公 允 变 动 损 益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55.83 2 投 资 收 益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5.00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2.95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51.07 合 计 15.00-48.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前, 曾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资 金 参 与 二 级 市 场 股 票 交 易,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和 投 资 收 益 是 参 与 二 级 市 场 期 间 的 股 票 价 格 波 动 和 分 红 出 售 行 为 所 致 截 至 2011 年 6 月 末, 公 司 已 处 置 全 部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余 额 为 零 2012 年 度, 公 司 因 投 资 参 股 的 盛 京 银 行 现 金 分 红,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15 万 元 1-1-209
4 营 业 外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0.02 1.76 0.78 其 中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利 得 0.02 1.76 0.78 政 府 补 助 175.11 263.50 69.50 赔 偿 收 入 155.13 - - 其 他 14.43 30.66 - 合 计 344.70 295.92 70.2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是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较 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政 策 文 件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关 于 下 达 <2010 年 省 科 技 技 术 100.00 用 凝 胶 产 业 化 项 目 计 划 > ( 辽 科 发 [2011]21 号 ) 辽 宁 省 财 政 局 科 研 三 项 经 费 拨 款 - 更 昔 洛 韦 眼 用 凝 胶 50.00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计 划 项 目 任 务 合 同 书 ( 合 同 编 号 : 20060108-211) 科 技 创 新 专 项 奖 金 20.00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省 创 新 型 中 小 企 业 补 助 资 金 支 出 指 标 的 通 知 ( 沈 财 指 工 [2013]789 号 ) 沈 阳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企 业 上 上 市 专 项 补 助 200.00 - 市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指 标 的 通 知 ( 沈 财 指 工 [2012]1997 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补 助 计 划 加 替 沙 星 眼 用 凝 胶 新 药 开 发 50.00 - 科 技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10.00 40.00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 20.00 其 他 5.11 3.50 9.50 合 计 175.11 263.50 69.50 2009 年 市 产 业 发 展 资 金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项 目 及 辅 导 期 内 市 级 新 技 术 企 业 补 助 计 划 ( 辽 科 发 [2009]16 号 ) 2010 年 沈 阳 市 科 学 技 术 项 目 计 划 2011 年 沈 阳 市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指 标 的 通 知 2013 年 公 司 取 得 保 险 赔 偿 收 入 155.13 万 元, 该 笔 赔 偿 款 是 因 2012 年 建 筑 施 工 单 位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进 行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仓 库 工 程 施 工 时, 发 生 了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坍 塌 事 故, 保 险 公 司 对 该 事 故 作 出 的 保 险 赔 付 2012 年, 其 他 项 中 的 28.66 万 元 系 代 收 代 缴 所 得 税 手 续 费 返 还 收 入 5 营 业 外 支 出 1-1-21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0.06 0.95 1.71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0.06 0.95 1.71 对 外 捐 赠 5.60 其 中 :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5.60 其 他 3.70 合 计 3.75 6.55 1.7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很 小,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较 小 6 所 得 税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905.80 1,019.54 644.18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20.25-100.49-47.20 合 计 926.05 919.05 596.98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盈 利 水 平 提 升,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相 应 增 长 根 据 2008 年 颁 布 的 财 税 [2008]21 号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规 定,2011 年 按 24% 税 率 计 算 的 应 纳 税 额 减 半 征 税, 按 照 12% 所 得 税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2012 年 公 司 享 受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过 渡 期 税 收 优 惠 已 经 到 期 2012 年 6 月, 本 公 司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复 审, 取 得 了 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 宁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和 辽 宁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核 发 的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221000085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沈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于 2013 年 3 月 2014 年 4 月 分 别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备 案 回 执 单 因 此, 本 公 司 2012 2013 年 按 照 15% 所 得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综 上 所 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享 受 的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导 致 的 实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税 率 变 动 较 小,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按 照 即 将 实 施 的 重 大 税 收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各 期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1-1-211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会 计 利 润 55,357,871.72 52,893,698.89 41,606,323.06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9,057,980.21 10,195,421.96 6,441,788.30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202,535.56-1,004,899.42-472,024.72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9,260,515.77 9,190,522.54 5,969,763.58 ( 七 ) 影 响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因 素 分 析 1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收 入 由 2011 年 的 19,053.73 万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21,863.14 万 元,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较 小, 低 于 2008-2011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平 均 增 长 水 平 11 虽 然 在 2011 年 国 内 市 场 主 要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产 品 类 别 中, 发 行 人 同 时 在 六 个 眼 科 药 物 细 分 类 别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排 名 中 均 进 入 前 十 名 但 是, 如 果 因 报 告 期 内 竞 争 对 手 的 销 售 规 模 增 长 较 快, 竞 争 实 力 增 强, 发 行 人 可 能 因 所 处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对 其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2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生 产 成 本 上 升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对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为 满 足 新 版 GMP 标 准 要 求 扩 大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研 发 水 平,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投 入 额 较 高, 预 算 总 额 为 51,373 万 元, 上 述 项 目 将 分 阶 段 实 施, 在 竣 工 投 产 后 公 司 的 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将 大 幅 增 加 同 时, 公 司 的 生 产 活 动 将 全 部 由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承 接, 预 计 该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的 电 力 蒸 汽 后 勤 保 障 等 综 合 运 营 成 本 将 较 原 生 产 中 心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满 足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已 使 用 银 行 贷 款 12,570 万 元, 因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如 预 期 时 间 到 位, 预 计 项 目 全 部 竣 工 投 产 前 的 银 行 贷 款 使 用 额 还 将 增 加 随 着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竣 工 投 产,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的 利 息 支 出 将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归 还 前 财 务 费 用 也 将 上 升 综 上 所 述, 因 实 施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成 本 和 财 务 费 用 将 大 幅 上 升, 但 是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需 逐 步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投 11 数 据 来 源 :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分 析 -IMS Consulting Group 1-1-212
产 至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此 期 间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可 能 滞 后 于 同 期 财 务 费 用 生 产 成 本 上 升, 从 而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3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结 论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状 况 产 品 结 构 综 合 毛 利 率 波 动 主 要 客 户 变 动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尽 职 调 查, 认 为 :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医 药 行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主 要 产 品 结 构 保 持 稳 定, 综 合 毛 利 率 波 动 较 小, 主 要 客 户 构 成 稳 定 且 签 署 的 年 度 合 作 协 议 能 够 得 到 正 常 履 行,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良 好,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生 产 能 力 将 得 到 提 升 虽 然 因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等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建 设 原 因,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成 本 和 财 务 费 用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在 上 述 投 资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得 到 充 分 体 现 前,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利 润 可 能 有 较 大 幅 度 降 低, 存 在 2014 年 营 业 利 润 较 2013 年 下 降 幅 度 超 过 50% 的 风 险 但 是, 在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未 出 现 其 他 不 利 于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突 发 事 件, 以 及 未 发 生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的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及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1 公 司 总 体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39.85 4,196.19 2,453.9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20.75-9,825.17-3,984.7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15.78 4,872.60 6,721.11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6.26 20.23-88.1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358.86-736.16 5,102.21 2012 2013 年,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建 设 项 目, 资 本 性 支 出 大 幅 增 长,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9,825.17 万 元 -12,020.75 万 元 因 上 述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数 额 较 大,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公 司 在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的 同 时, 为 加 快 销 售 回 款 增 加 了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比 例, 采 取 银 行 承 兑 1-1-213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方 式 支 付 部 分 工 程 款 项, 影 响 了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致 使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大 幅 减 少 序 号 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20,532.70 23,883.00 22,509.95 其 中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327.16 23,328.93 20,295.52 2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3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0.93 1.10 1.18 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19,692.85 19,686.81 5 其 中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056.03 3,452.09 2,614.25 2,369.0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906.07 4,707.51 3,734.2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191.30 8,946.28 11,069.77 839.85 4,196.19 2,453.9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是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11 2012 2013 年,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与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18 1.10 和 0.93, 两 者 增 长 具 有 很 强 的 相 关 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情 况 正 常, 应 收 账 款 转 化 为 现 金 的 能 力 较 强 2013 年 销 售 回 款 与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低 于 1, 主 要 是 公 司 采 取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背 书 方 式 支 付 工 程 款 的 金 额 大 幅 提 升,2013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1,324.14 万 元, 到 期 收 回 货 币 资 金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比 例 降 低, 致 使 当 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金 额 有 较 大 幅 度 降 低 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各 期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构 成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利 息 收 入 108,669.12 609,037.98 149,925.35 补 贴 收 入 251,100.00 4,355,000.00 1,775,000.00 代 收 代 缴 所 得 税 手 续 费 返 还 144,334.27 286,591.04 1-1-214
收 到 其 他 往 来 暂 借 款 1,551,321.11 290,054.14 5,535,613.95 收 到 代 缴 税 金 14,683,673.28 合 计 2,055,424.50 5,540,683.16 22,144,212.58 其 中 2011 年 收 到 大 额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 (1)2011 年 度 收 到 其 他 往 来 暂 借 款 合 计 5,535,613.95 元, 主 要 为 : 收 回 员 工 暂 借 款 及 备 用 金 还 款 1,632,488.95 元 ; 收 回 2010 年 暂 付 用 于 购 买 房 屋 的 订 金 3,903,125.00 元 (2) 收 到 代 缴 税 金 14,683,673.28 系 收 到 香 港 沉 香 科 技 国 际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应 缴 纳 的 股 权 转 让 所 得 税 4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各 期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构 成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支 付 的 销 售 管 理 费 用 90,003,785.41 89,406,837.92 91,152,197.53 支 付 其 他 应 付 暂 收 款 项 1,909,248.34 5,045,910.67 支 付 代 缴 税 金 14,683,673.28 对 外 捐 赠 56,000.00 合 计 91,913,033.75 89,462,837.92 110,881,781.48 5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1 2012 2013 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984.71 万 元 -9,825.17 万 元 和 -12,020.75 万 元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支 出 主 要 是 购 建 与 生 产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2012 2013 年,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出 较 大, 主 要 是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当 年 度 资 本 性 支 出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1 2012 2013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6,721.11 万 元 4,872.60 万 元 和 4,815.78 万 元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是 股 东 增 资 投 入 现 金 和 取 得 借 款 资 金 流 入,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是 分 配 股 利 支 付 的 现 金, 以 及 归 还 银 行 借 款 现 金 流 出 ( 二 ) 现 金 流 变 动 原 因 和 合 理 性 分 析 1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现 金 流 相 关 数 据 如 下 : 1-1-215
单 位 : 万 元 信 邦 制 药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3,967.55 4,756.30 4,587.6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2,133.82-3,646.42-3,986.66 存 货 的 减 少 -15,083.98-2,994.37-7,061.4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038.03-6,987.26-6,441.64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4,206.57-479.07 3,275.43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53.78-76.67-86.90 以 岭 药 业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24,429.15 18,580.64 45,407.1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5,532.24 7,012.86-40,848.61 存 货 的 减 少 -16,272.38-12,891.38-11,661.53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7,134.46 20,344.88-43,638.90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6,443.80-25,417.71-38,331.36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22.65 37.74-89.96 益 盛 药 业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8,750.18 9,730.96 9,678.9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18,845.35 7,907.86-11,212.09 存 货 的 减 少 -28,131.93-6,152.94-3,598.3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3,086.76 1,938.83-16,922.30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2,524.72 41.09-3,468.38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215.37 81.26-115.84 益 佰 药 业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43,100.95 33,875.89 26,780.5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57,724.13 1,792.47 27,782.68 存 货 的 减 少 -3,439.17-2,919.88-3,175.0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36,153.46-7,072.63-6,051.87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43,790.42-2,870.91 2,739.32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133.93 5.29 103.74 华 仁 药 业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12,151.94 9,797.35 8,756.0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3,977.91 9,944.28 245.87 存 货 的 减 少 -2,561.07-728.60 245.8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18,866.64-1,242.47-6,973.8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1,400.03-2,977.09 1,118.58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32.73 101.50 2.81 莎 普 爱 思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净 利 润 10,408.24 9,088.59 6,791.2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11,786.09 6,726.83 1,514.32 存 货 的 减 少 316.48-188.47 150.90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3,465.96-3,074.07-7,208.23 1-1-21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2,747.67-740.04 341.81 经 营 现 金 流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 113.24 74.01 22.30 注 : 以 上 数 据 取 自 上 述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定 期 报 告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从 以 上 可 比 公 司 情 况 来 看, 随 着 整 体 业 务 量 及 净 利 润 逐 年 上 升,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均 逐 年 上 升 2 存 货 流 转 收 付 款 具 体 情 况 和 往 来 款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1) 存 货 规 模 大 幅 增 加 的 原 因 2013 年 末, 存 货 较 上 年 末 增 加 1,031.61 万 元, 主 要 是 期 末 产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所 致 截 至 2013 年 底, 公 司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四 条 生 产 线 因 GMP 认 证 到 期 实 施 搬 迁 改 造 等 原 因 有 三 条 陆 续 停 产, 在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投 产 前, 公 司 产 能 将 大 幅 降 低 为 减 少 因 上 述 期 间 的 产 量 波 动, 以 满 足 正 常 销 售 供 货, 公 司 加 大 了 生 产 备 货 力 度, 大 幅 提 高 了 生 产 计 划, 增 加 了 产 品 库 存 2012 年 末, 存 货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较 多, 主 要 是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增 长, 与 之 相 应, 原 材 料 产 成 品 在 产 品 和 周 转 材 料 库 存 均 有 所 提 高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2,400.10 1,368.49 887.46 营 业 成 本 2,993.20 2,554.38 2,059.60 存 货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80.19% 53.57% 43.09% (2)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销 售 收 入 与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关 系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4,532.60 4,485.92 4,895.11 营 业 收 入 21,863.14 21,232.63 19,053.73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73% 21.13% 25.69%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4.85 4.53 4.52 报 告 期 内, 因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提 前 备 货 因 素, 公 司 存 货 数 额 增 长 较 多, 同 时 应 收 账 款 与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较 为 稳 定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存 货 及 往 来 余 额 变 动 趋 势 与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相 符 1-1-217
( 三 )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1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性 本 支 出 主 要 是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构 建 在 建 工 程 购 置 机 器 设 备 发 生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2011 2012 2013 年,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项 下 的 现 金 流 出 分 别 为 4,205.60 万 元 10,325.31 万 元 和 13,298.02 万 元 2 未 来 可 预 计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公 司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以 及 同 时 实 施 的 预 算 总 投 资 规 模 为 20,679 万 元 的 新 药 产 业 化 工 程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十 二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二 )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 三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十 三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本 公 司 自 2012 年 开 始, 以 自 有 资 金 和 银 行 贷 款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大 幅 上 升,2011 2012 2013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1.75% 51.33% 和 74.41% 同 时, 因 募 集 资 金 未 能 在 预 期 时 间 到 位, 除 经 营 积 累 资 金 外,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等 债 务 性 融 资 满 足 投 资 需 求, 资 产 负 债 率 大 幅 上 升,2011 2012 2013 年,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分 别 为 7.77% 30.39% 和 40.52% 1-1-218
因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较 多, 短 期 借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均 降 低,2013 年 末 分 别 为 0.95 和 0.79, 较 2012 年 末 的 3.45 和 3.22 均 有 明 显 降 低, 目 前 公 司 面 临 较 大 的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提 升,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有 所 降 低, 流 动 比 例 和 速 动 比 例 将 提 升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随 着 社 会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人 们 工 作 压 力 特 别 是 白 领 群 体 的 竞 争 压 力 不 断 加 大 ; 同 时, 以 笔 记 本 电 脑 手 机 为 代 表 的 数 字 化 信 息 终 端 普 及 率 提 高, 长 时 间 面 对 数 字 面 板, 处 于 紧 张 工 作 状 态, 使 得 眼 疲 劳 加 剧, 诱 发 近 视 干 眼 症 等 眼 科 疾 病 此 外, 过 敏 源 增 加 也 导 致 我 国 眼 科 疾 病 呈 多 发 态 势 以 上 因 素 导 致 眼 感 染 角 结 膜 炎 干 眼 症 角 膜 损 伤 溃 疡 视 频 终 端 综 合 症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等 各 种 眼 疾 罹 患 率 逐 年 增 高,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预 算 总 额 为 51,373 万 元, 上 述 项 目 将 分 阶 段 实 施,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项 目 仍 在 建 造 中,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余 额 为 32,507.29 万 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为 满 足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已 使 用 银 行 贷 款 12,570 万 元, 预 计 项 目 全 部 竣 工 投 产 前 的 银 行 贷 款 使 用 额 还 将 增 加 预 计 随 着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竣 工 投 产, 公 司 的 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将 大 幅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归 还 前 财 务 费 用 将 上 升,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的 生 产 成 本 也 将 提 高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公 司 的 产 能 将 大 幅 提 高 但 是,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需 逐 步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至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因 此,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净 利 润 可 能 有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随 着 市 场 拓 展,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净 利 润 水 平 将 逐 步 提 高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 一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1-219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 二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因 公 司 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 为 改 制 基 准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留 存 收 益 部 分 折 入 股 本, 余 额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964.22 万 元 2012 年 3 月 16 日, 经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决 定 2011 年 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也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因 公 司 2012 年 开 始 以 自 有 资 金 实 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压 力 较 大, 经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也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三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012 年 2 月 21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上 市 后 适 用 ), 并 经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修 订,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1-1-220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现 金 分 红 优 先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一 般 按 照 年 度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3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条 件 公 司 在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实 施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结 合 方 案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中 对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4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程 序 具 体 内 容 的 约 定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需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但 公 司 保 证 现 行 及 未 来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不 得 违 反 以 下 原 则 : 公 司 在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方 案 的 30 日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发 布 提 示 性 公 告, 公 开 征 询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方 案 的 意 见,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信 件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动 平 台 公 司 网 站 等 方 式 参 与 证 券 事 务 部 应 做 好 记 录 并 整 理 投 资 者 意 见,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1-1-221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事 先 书 面 征 询 全 部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该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需 征 得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且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事 先 征 询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拟 定 的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议 案 进 行 审 议, 考 虑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的 意 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方 案 须 经 监 事 会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应 充 分 听 取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意 见, 除 设 置 现 场 会 议 投 票 外, 还 应 当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予 以 支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方 案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的 方 式 表 决 通 过 ( 四 )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和 最 近 三 年 的 具 体 分 红 计 划 为 了 明 确 本 次 发 行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权 益 分 红 的 回 报,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制 定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2-2014 年 ) ( 以 下 简 称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并 已 经 过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修 改 <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2-2014)> 的 议 案, 实 施 期 间 变 更 为 2013-2015 年 依 据 新 颁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内 容 进 行 了 修 订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制 定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考 虑 的 因 素 公 司 将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考 虑 企 业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综 合 考 察 公 司 成 长 性 业 务 发 展 规 模 资 金 筹 措 能 力 企 业 经 营 发 展 战 略 股 东 意 愿 等 方 面 的 指 标,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公 司 所 处 发 展 阶 段 及 未 来 三 年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2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和 履 行 的 审 议 程 序 1-1-222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重 视 为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提 供 合 理 持 续 稳 定 的 投 资 回 报, 重 视 提 高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的 监 督 力 度, 重 视 公 司 投 资 价 值 的 提 升,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为 宗 旨,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并 坚 持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这 一 基 本 原 则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当 年 的 税 后 利 润 在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3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公 司 即 时 有 效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下 一 时 段 的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结 合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4 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具 体 计 划 (2013-2015 年 ) 公 司 在 2013-2015 年 将 按 照 以 下 计 划, 为 股 东 提 供 合 理 持 续 稳 定 的 投 资 回 报 : (1)2013-2015 年 度,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事 项 的 发 生,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将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 (2)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3) 公 司 将 听 取 并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在 决 策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4)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预 案, 并 交 付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的 2 个 月 内 完 成 实 施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和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1-1-223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1-1-224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批 准 和 授 权 情 况 2012 年 2 月 21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可 行 性 的 议 案,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项 目 为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为 18,327 万 元 ;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为 3,708 万 元 2012 年 开 始,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项 目 建 设,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因 实 际 建 设 资 金 需 求 较 原 项 目 规 划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2013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审 议 修 订 公 司 A 股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议 案, 将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资 总 额 调 整 为 26,986 万 元 经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A 股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的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的 议 案 将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进 行 修 订, 该 项 目 修 订 后 的 名 称 为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为 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的 9,000 万 元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已 经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预 算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预 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1-225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规 模 核 准 文 号 环 评 批 复 1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26,986 2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3,708 沈 棋 发 改 核 [2013]14 号 沈 棋 发 改 核 [2012]02 号 棋 环 分 审 字 [2011]48 号 棋 环 分 审 字 [2011]49 号 3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9,000 - -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投 资 需 求, 资 金 缺 口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以 自 筹 资 金 对 上 述 项 目 进 行 前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置 换 公 司 的 前 期 投 入 公 司 已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及 银 行 贷 款 超 过 2 亿 元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投 入,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述 项 目 在 建 工 程 期 末 余 额 为 22,121.01 万 元 二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公 司 拟 使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的 26,986 万 元 实 施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全 部 建 成 后 将 拥 有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剂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等 五 条 生 产 线 ( 一 )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1 满 足 新 版 GMP 标 准 要 求, 提 高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力 随 着 新 版 GMP 的 正 式 实 施, 药 品 电 子 监 督 体 系 逐 步 建 立, 国 家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新 版 GMP 从 保 障 药 品 生 产 安 全 角 度 出 发, 加 强 了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引 进 了 质 量 保 证 质 量 控 制 质 量 风 险 管 理 等 措 施 ; 大 幅 提 高 了 对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软 件 方 面 的 要 求, 强 化 了 药 品 生 产 关 键 环 节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 全 面 强 化 从 业 人 员 的 素 质 要 求,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职 责 ; 细 化 了 操 作 规 程 生 产 记 录 等 文 件 管 理 规 定 ; 提 高 了 无 菌 制 剂 生 产 标 准 等 根 据 新 版 GMP 标 准, 自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新 建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新 建 ( 改 扩 建 ) 车 间 均 应 符 合 新 版 药 品 GMP 的 要 求, 现 有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无 菌 药 品 的 生 产, 应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 达 到 新 版 GMP 要 求 为 满 足 新 版 GMP 标 准 及 产 品 质 量 差 异 化 要 求, 该 项 目 在 设 计 和 建 设 时 以 新 版 GMP 标 准 为 基 础, 并 且 主 动 提 升 标 准, 实 施 高 于 新 版 GMP 标 准 的 企 业 标 准, 同 时 借 鉴 国 外 先 进 理 念 和 方 法, 选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机 器 设 备, 建 设 生 产 车 间 与 厂 房,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但 可 满 足 新 版 GMP 对 企 业 硬 件 环 境 的 要 求, 也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2 提 升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巩 固 公 司 行 业 地 位 1-1-226
公 司 专 注 于 眼 科 药 物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经 过 多 年 的 开 拓 与 积 累, 拥 有 了 先 进 的 技 术 水 平, 配 套 相 应 的 硬 件 设 备, 产 品 的 品 质 已 得 到 行 业 认 可, 在 行 业 中 处 于 优 势 地 位 本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及 设 备 应 用 于 公 司 的 产 品 生 产, 建 成 后 将 有 效 提 高 产 品 生 产 的 效 率,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此 外,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可 结 合 市 场 需 求, 选 择 附 加 值 较 高 潜 力 较 大 的 新 品 种 进 行 生 产, 从 而 不 断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为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提 升 创 造 坚 实 基 础, 巩 固 公 司 在 行 业 的 优 势 地 位 3 扩 大 产 能, 满 足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断 提 升, 原 有 生 产 能 力 难 以 满 足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为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份 额 和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已 完 成 生 产 基 地 一 期 项 目 建 设 工 作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产 将 有 效 缓 解 现 有 产 能 不 足 的 局 面,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4 为 公 司 产 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创 造 条 件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在 创 新 方 面 的 投 入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距, 缺 乏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产 品 但 是 由 于 我 国 临 床 资 源 丰 富 研 发 和 制 造 业 基 础 好 综 合 成 本 低 等 特 点, 我 国 正 在 成 为 全 球 合 同 研 发 和 合 同 生 产 的 重 要 基 地, 这 为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缩 小 与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的 差 距 提 供 了 机 遇, 我 国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面 临 有 利 的 国 际 环 境 本 项 目 实 施 以 新 版 GMP 标 准 为 基 础, 同 时 参 照 美 国 和 欧 盟 GMP 标 准, 聘 请 国 际 知 名 咨 询 及 工 程 服 务 公 司 恩 宜 珐 玛 (NNE Pharmaplan) 和 拜 耳 (BTES) 进 行 设 计, 项 目 建 设 后 可 为 公 司 未 来 通 过 国 际 认 证,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创 造 条 件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是 适 应 市 场 发 展 提 高 公 司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份 额, 巩 固 公 司 的 行 业 优 势 地 位, 创 造 条 件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 二 )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新 版 GMP 认 证 情 况 1-1-227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将 分 两 期 实 施, 全 部 实 施 完 毕 后 共 包 括 五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一 期 工 程 包 括 三 条 生 产 线, 二 期 工 程 包 括 两 条 生 产 线 目 前 公 司 已 完 成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的 建 设, 即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改 造,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2014 年 5 月 21 日, 公 司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已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公 司 计 划 在 2014 年 6 月 开 始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新 版 GMP 认 证 工 作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投 产 后, 公 司 的 药 品 生 产 全 部 由 新 建 设 生 产 基 地 承 接, 公 司 现 有 的 所 有 产 品 均 可 正 常 生 产 公 司 计 划 在 2015 年 底 前 完 成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建 成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剂 生 产 线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 三 ) 市 场 前 景 及 竞 争 情 况 分 析 1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容 量 及 前 景 分 析 根 据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2010 年, 医 药 工 业 完 成 总 产 值 12,427 亿 元, 比 2005 年 增 加 8,005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23%, 比 十 五 提 高 3.8 个 百 分 点 完 成 工 业 增 加 值 4,688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15.4%, 快 于 GDP 增 速 和 全 国 工 业 平 均 增 速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1,407 亿 元, 年 均 增 长 31.9%, 比 十 五 提 高 12.1 个 百 分 点, 效 益 增 长 快 于 产 值 增 长 由 于 医 药 需 求 的 快 速 增 长, 我 国 已 成 为 全 球 药 品 消 费 增 速 最 快 的 地 区 之 一, 有 望 在 2020 年 以 前 成 为 仅 次 于 美 国 的 全 球 第 二 大 药 品 市 场 12 根 据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总 产 值 目 标 年 均 增 长 20%, 工 业 增 加 值 目 标 年 均 增 长 16%, 实 施 加 强 产 业 政 策 引 导 加 大 财 税 金 融 支 持 力 度 完 善 价 格 招 标 医 保 政 策 发 挥 药 品 监 管 调 控 作 用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发 挥 行 业 协 会 作 用 等 保 障 措 施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生 活 方 式 转 变 工 作 强 度 增 大 过 敏 源 增 加 用 眼 不 当 等 各 类 因 素 的 影 响, 眼 感 染 角 结 膜 炎 干 眼 症 角 膜 损 伤 溃 疡 视 频 12 数 据 来 源 :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1-1-228
终 端 综 合 症 白 内 障 青 光 眼 等 各 种 眼 疾 罹 患 率 逐 年 增 高,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2008 年 至 2011 年, 依 据 IMS 统 计,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12.11 亿 元 14.25 亿 元 16.95 亿 元 及 20.53 亿 元, 其 中 2009 年 较 2008 年 增 长 17.67%, 2010 年 较 2009 年 增 长 18.95%,2011 年 较 2010 年 增 长 21.12% 根 据 IMS 的 预 测, 2012 至 2016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20% 的 复 合 增 长 率,2016 年 将 达 到 52 亿 未 来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长, 行 业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2012 至 2016 年 我 国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的 预 测 容 量 如 下 图 所 示 : 单 位 : 亿 元 2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生 产 的 品 种 全 部 为 眼 科 药 物, 覆 盖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药 联 合 用 药 (S01C) 人 工 泪 液 及 眼 润 滑 剂 (S01K) 等 在 内 的 眼 科 药 物 产 品 系 列 (1)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S01A) 市 场 分 析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细 菌 性 结 膜 炎 角 膜 炎 角 膜 溃 疡 泪 囊 炎 术 前 术 后 的 预 防 等, 受 经 济 发 展 与 医 改 等 带 来 的 居 民 支 付 水 平 的 提 高 居 民 治 疗 观 念 及 用 药 习 惯 的 改 变 各 类 手 术 显 著 增 加 等 因 素,2011 年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市 场 规 模 已 达 到 4.95 亿 元,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24%, 是 临 床 上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眼 科 用 药 类 别 之 一 1-1-229
目 前 在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氧 氟 沙 星 左 氧 氟 沙 星 盐 酸 左 氧 氟 沙 星 等 公 司 在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中 主 要 有 迪 可 罗 眼 膏 / 滴 眼 液 迪 友 眼 用 凝 胶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中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12%, 位 居 行 业 第 三 位, 未 来 在 城 市 人 口 增 长 新 产 品 上 市 部 分 仿 制 药 品 上 市 等 因 素 的 推 动 下, 眼 用 抗 感 染 药 市 场 预 计 2016 年 将 达 到 7.14 亿 元 规 模, 市 场 空 间 广 阔 (2)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S01X) 市 场 分 析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在 其 他 细 分 眼 科 用 药 中 未 涵 盖 的 眼 科 疾 病, 分 为 角 膜 修 复 视 网 膜 病 变 及 其 他 三 大 类, 其 中 角 膜 修 复 类 药 物 所 占 比 重 最 高 增 长 最 快 根 据 IMS 报 告, 受 角 膜 修 复 市 场 增 长 带 动 以 及 眼 底 病 变 患 者 增 多 等 有 利 因 素 推 动,2008 年 -2011 年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2.13 亿 元 2.68 亿 元 3.16 亿 元 及 4.01 亿 元, 其 中 角 膜 修 复 类 药 物 2008 年 -2011 年 的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0.72 亿 元 1 亿 元 1.31 亿 元 1.71 亿 元 2011 年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19.52% 目 前 在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重 组 牛 碱 性 成 纤 维 细 胞 生 长 因 子 滴 眼 液 卵 磷 脂 络 合 碘 片 等 公 司 在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中 主 要 有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属 于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中 的 角 膜 修 复 类 产 品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生 产 的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同 样 为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中 的 角 膜 修 复 类 产 品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6.9%, 位 居 行 业 第 6 位 未 来 5 年, 在 人 口 增 长 角 膜 损 伤 患 者 增 加 医 保 覆 盖 范 围 扩 大 等 因 素 推 动 下, 角 膜 修 复 类 药 物 市 场 预 计 2016 年 将 达 到 近 5 亿 元 的 规 模, 市 场 增 长 较 快 受 益 角 膜 修 复 类 市 场 推 动 等 因 素,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市 场 规 模 预 计 在 2016 年 增 长 至 10.4 亿 元 (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分 析 请 参 见 本 节 二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三 ) 市 场 前 景 及 竞 争 情 况 分 析 2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7)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市 场 分 析 ) (3)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S01R) 市 场 分 析 1-1-230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葡 萄 膜 炎 角 膜 炎 巩 膜 炎 春 季 结 膜 炎 围 术 期 抗 炎 等 眼 科 疾 病, 根 据 IMS 报 告,2008 年 -2011 年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0.44 亿 元 0.55 亿 元 0.81 亿 元 及 1.21 亿 元 2011 年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5.89% 目 前 在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双 氯 芬 酸 钠 滴 眼 液 普 拉 洛 芬 滴 眼 液 酮 咯 酸 氨 丁 三 醇 滴 眼 液 等 公 司 在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中 主 要 有 迪 非 滴 眼 液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6.9%, 位 居 行 业 第 2 位 未 来 5 年, 在 新 产 品 上 市 相 关 手 术 量 的 增 加 人 口 增 长 医 保 覆 盖 范 围 扩 大 等 有 利 因 素 推 动 下, 眼 用 非 类 固 醇 消 炎 药 市 场 预 计 2016 年 将 达 到 近 4.14 亿 元 的 规 模,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4)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S01F) 市 场 分 析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主 要 用 于 散 瞳 检 查 用 散 瞳 及 调 节 麻 痹 剂 屈 光 检 查 等 根 据 IMS 报 告, 由 于 儿 童 屈 光 检 查 的 增 多 和 人 口 老 龄 化 驱 动 的 眼 底 疾 病 的 增 加,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发 展 较 快,2008 年 -2011 年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0.23 亿 元 0.35 亿 元 0.39 亿 元 及 0.46 亿 元 2011 年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约 为 2% 目 前 在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阿 托 品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 托 吡 卡 胺 / 去 氧 肾 上 腺 素 ) 山 莨 菪 碱 公 司 在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中 有 迪 善 眼 用 凝 胶 卓 比 安 复 方 托 吡 卡 胺 滴 眼 液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35.5%, 位 居 行 业 第 1 位 未 来 5 年, 受 儿 童 屈 光 检 查 的 增 多 和 人 口 老 龄 化 驱 动 的 眼 底 疾 病 的 增 加 的 带 动, 散 瞳 药 和 睫 状 肌 麻 痹 剂 市 场 将 保 持 继 续 增 长,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5)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S01C) 市 场 分 析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肾 上 腺 皮 质 激 素 敏 感 的 眼 部 疾 患 及 外 眼 部 细 菌 感 染 等 眼 科 疾 病, 根 据 IMS 报 告, 受 益 妥 布 霉 素 / 地 塞 米 松 进 入 医 保 目 录 等 有 利 因 素,2008 年 -2011 年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1-1-231
为 1.05 亿 元 1.19 亿 元 1.44 亿 元 及 1.57 亿 元 2011 年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7.65% 目 前 在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 眼 膏 等 公 司 生 产 的 佳 名 滴 眼 液 即 为 妥 布 霉 素 地 塞 米 松 滴 眼 液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5.3%, 位 居 行 业 第 4 位 未 来 5 年, 随 着 用 药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长, 眼 用 抗 炎 / 抗 感 染 联 合 使 用 药 市 场 将 不 断 发 展 (6)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S01K) 市 场 分 析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主 要 用 于 治 疗 干 眼 症 等 眼 科 疾 病, 根 据 IMS 报 告, 由 于 干 眼 症 患 病 率 的 明 显 提 高 医 生 和 患 者 对 干 眼 症 认 知 度 的 提 高 等 因 素,2008 年 -2011 年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市 场 规 模 分 别 为 1.16 亿 元 1.39 亿 元 1.75 亿 元 及 2.48 亿 元 2011 年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占 当 年 眼 科 处 方 药 物 市 场 销 售 额 的 比 例 为 12.06% 目 前 在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市 场 中, 主 要 产 品 有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透 明 质 酸 钠 滴 眼 液 等 公 司 在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中 主 要 有 兹 养 维 生 素 A 棕 榈 酸 酯 眼 用 凝 胶 根 据 IMS 报 告,2011 年, 公 司 在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1.5%, 位 居 行 业 第 10 位 未 来 5 年, 在 干 眼 症 的 诱 发 因 素 增 多 造 成 患 病 率 升 高 患 者 对 干 眼 症 认 知 的 提 高 等 因 素 推 动 下, 人 工 泪 液 和 眼 润 滑 剂 市 场 预 计 2016 年 将 达 到 近 7 亿 元 的 规 模, 具 有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7)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市 场 分 析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属 于 其 他 眼 科 用 药 中 的 角 膜 修 复 类 产 品,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新 建 一 条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完 全 达 产 后 可 年 产 1,060 万 支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53 万 盒, 每 盒 20 支,0.4ml/ 支 ) 1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2002 年 公 司 进 行 立 项, 开 始 进 行 临 床 前 研 究 ;2003 年 产 品 申 报 临 床 注 册 ; 2005 年 获 临 床 批 件, 开 始 进 行 临 床 研 究 ;2006 年 申 报 生 产 注 册 ;2007 年 获 生 1-1-232
产 批 件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眼 用 凝 胶 同 属 于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制 剂 药 品, 两 者 在 药 用 活 性 成 份 药 理 作 用 方 面 相 同, 在 剂 型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已 获 取 了 药 品 注 册 批 件,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为 国 药 准 字 H20070293, 无 新 药 证 书 公 司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具 有 较 高 的 舒 适 度 与 良 好 的 依 从 性 产 品 临 床 试 验 结 论 表 明, 在 用 药 后 舒 适 性 方 面,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具 有 舒 适 性 良 好 的 特 点 相 比 其 他 角 膜 修 复 类 产 品, 公 司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具 有 更 高 的 舒 适 度 此 外, 产 品 可 满 足 习 惯 滴 眼 剂 用 药 的 患 者 需 求, 患 者 用 药 的 依 从 性 良 好 2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前 景 公 司 拥 有 产 品 发 明 专 利, 是 国 内 目 前 独 家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的 生 产 厂 商, 填 补 国 内 市 场 的 空 白 公 司 通 过 在 行 业 中 多 年 的 专 注 与 积 累, 凭 借 优 良 的 产 品 质 量 已 在 眼 科 医 药 行 业 中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这 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在 市 场 上 的 推 广 创 造 了 有 利 环 境 在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产 品 领 域, 公 司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成 功 推 出 了 速 高 捷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培 育 与 拓 展,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加 凭 借 公 司 在 角 膜 修 复 领 域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已 开 始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液 的 市 场 推 广 根 据 IMS 报 告, 未 来 5 年, 在 人 口 增 长 角 膜 损 伤 患 者 增 加 医 保 覆 盖 范 围 扩 大 等 因 素 推 动 下, 角 膜 修 复 类 药 物 市 场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预 计 2016 年 将 达 到 近 5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规 模 市 场 的 持 续 增 长 发 展 为 产 品 推 广 奠 定 了 基 础 3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六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之 ( 三 ) 同 行 业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 四 ) 项 目 生 产 与 技 术 情 况 1 工 艺 流 程 1-1-233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公 司 原 有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具 体 流 程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三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之 ( 二 )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2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产 品 执 行 的 主 要 质 量 标 准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三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之 ( 七 )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3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的 生 产 模 式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三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4 技 术 水 平 本 项 目 产 品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为 公 司 自 有 技 术,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六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辅 料 的 供 应 本 项 目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辅 助 材 料 及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与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供 应 情 况 基 本 相 同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三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之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 六 )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及 实 施 情 况 同 种 剂 型 产 品 可 共 线 生 产, 公 司 将 根 据 产 品 的 市 场 拓 展 情 况, 对 同 一 生 产 线 的 产 品 结 构 进 行 灵 活 调 配, 在 现 有 产 品 结 构 基 础 上 进 行 优 化, 以 获 取 最 优 经 济 效 益 公 司 将 增 加 产 品 附 加 值 较 高 潜 力 较 大 产 品 的 生 产 1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将 分 两 期 实 施, 一 期 工 程 包 括 三 条 生 产 线, 包 括 :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 由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搬 迁 改 造 ), 新 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预 计 一 期 工 程 三 条 生 产 线 投 产 后,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均 可 正 常 生 产 二 期 工 程 包 括 两 条 生 产 线, 包 括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剂 生 产 线 ( 由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搬 迁 改 造 ) 新 建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1-234
2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与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关 系 (1) 由 原 生 产 中 心 搬 迁 的 生 产 线 由 原 生 产 中 心 搬 迁 的 生 产 线 共 两 条, 为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和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和 计 划 如 下 : 公 司 已 将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搬 迁 至 新 的 生 产 基 地, 经 改 造 后 仍 作 为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目 前 已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2015 年 底 前, 公 司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Ⅰ 线 将 搬 迁 至 新 的 生 产 基 地, 改 造 后 用 作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剂 生 产 线 (2) 新 建 生 产 线 本 项 目 计 划 新 建 的 生 产 线 共 三 条, 为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和 计 划 如 下 : 公 司 已 完 成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其 中,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已 通 过 新 版 GMP 认 证, 公 司 计 划 在 2014 年 6 月 开 始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新 版 GMP 认 证 工 作 公 司 计 划 在 2015 年 底 前 完 成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的 建 设 ( 七 ) 产 量 和 产 能 及 营 销 措 施 1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产 能 变 动 情 况 本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合 计 产 能 为 6,724 万 支, 较 原 生 产 能 力 增 加 3,114 万 支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的 产 能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 时 间 段 一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至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通 过 GMP 认 证 投 产 前 1-1-235 单 位 : 万 支 序 号 生 产 线 名 称 产 能 生 产 状 态 所 处 位 置 1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2,800.00 正 常 生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2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 未 投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3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1,064.00 正 常 生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小 计 3,864.00 (2) 时 间 段 二 :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通 过 GMP 认 证 投 产 至 二 期 工 程 投 产 前
单 位 : 万 支 序 号 生 产 线 名 称 产 能 生 产 状 态 所 处 位 置 1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2,800.00 正 常 生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2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300.00 正 常 生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3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1,064.00 正 常 生 产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小 计 5,164.00 (3) 时 间 段 三 : 二 期 工 程 投 产 后 序 号 生 产 线 名 称 产 能 单 位 : 万 支 1 单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2,800.00 2 多 剂 量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300.00 3 眼 用 凝 胶 剂 / 眼 膏 剂 生 产 线 1,064.00 4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眼 用 凝 胶 剂 500.00 5 小 牛 血 去 蛋 白 提 取 物 滴 眼 剂 生 产 线 1,060.00 小 计 6,724.00 2 项 目 实 施 后 销 售 的 保 证 措 施 报 告 期 内, 销 量 由 2011 年 的 3,092.54 万 支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4,727.21 万 支 未 来 眼 科 处 方 市 场 的 持 续 增 长 将 为 公 司 新 增 产 能 提 供 空 间 为 顺 应 市 场 的 快 速 增 长, 消 化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新 增 产 量, 公 司 将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首 先, 加 大 专 业 化 推 广 力 度, 积 极 参 加 国 内 外 各 层 次 学 术 推 广 会 议 或 学 术 研 讨 会, 展 示 推 荐 自 身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与 品 质 优 势, 在 巩 固 原 有 客 户 的 基 础 上, 寻 求 机 会 与 国 内 更 多 的 企 业 建 立 起 销 售 合 作 关 系, 拓 展 更 多 的 潜 在 客 户 其 次,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眼 科 市 场 的 深 度 开 发,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与 150 余 个 主 要 经 销 商 进 行 合 作, 产 品 覆 盖 全 国 大 部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已 形 成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和 渠 道 稳 定 的 客 户 群 和 专 业 化 学 术 推 广 队 伍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的 基 础 上, 深 入 挖 掘 现 有 渠 道 的 销 售 能 力, 增 加 营 销 网 络 的 覆 盖 面, 巩 固 和 提 高 在 公 司 产 品 用 药 在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第 三, 公 司 将 依 靠 兴 齐 品 牌 优 势 以 及 在 行 业 树 立 的 较 好 口 碑,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品 牌 认 知 度, 提 升 产 品 的 市 场 销 售 ( 八 ) 项 目 环 保 批 复 1-1-236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棋 环 分 审 字 [2011]48 号 关 于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文 件 ( 九 ) 投 资 项 目 选 址 情 况 公 司 已 于 2011 年 8 月 以 自 筹 资 金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棋 盘 山 国 用 (2012) 字 第 001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该 土 地 位 于 沈 阳 市 棋 盘 山 开 发 区, 使 用 权 面 积 为 76,436 平 方 米, 土 地 用 途 为 工 业, 使 用 年 限 为 50 年, 本 项 目 将 在 该 地 块 实 施 ( 十 )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及 经 济 效 益 评 价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26,986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投 资 26,476 万 元, 项 目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510 万 元, 项 目 总 投 资 构 成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 一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6,476 98.11 厂 区 总 体 3,020 11.19 1 建 筑 工 程 费 生 产 车 间 7,482 27.73 其 他 配 套 设 施 834 3.09 小 计 11,336 42.01 生 产 车 间 11,938 44.24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其 他 配 套 设 施 498 1.84 小 计 12,436 46.08 3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设 计 费 1,329 4.92 小 计 1,329 4.92 4 预 备 费 1,375 5.10 ( 二 )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510 1.89 合 计 26,986 100.00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可 实 现 项 目 总 投 资 利 润 率 18.75%, 投 资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3.16% ( 税 前 ), 内 部 收 益 率 19.66%( 税 后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4.86 年 ( 税 前 ),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5.31 年 ( 税 后 ), 财 务 净 现 值 20,522 万 元 ( 税 前 ), 财 务 净 现 值 15,313 万 元 ( 税 后 ),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三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公 司 拟 投 资 3,708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实 施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以 扩 大 研 发 场 地 提 升 研 发 设 备 配 置 完 善 技 术 和 信 息 化 平 台 同 时, 公 司 将 通 过 大 力 引 进 各 类 高 层 次 的 专 职 研 究 人 员, 进 一 步 提 升 研 发 团 队 实 力, 提 高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1-1-237
( 一 ) 项 目 建 设 的 背 景 和 必 要 性 1 项 目 可 增 强 企 业 技 术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进 一 步 推 动 技 术 成 果 产 业 化 医 药 行 业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技 术 研 发 水 平 已 成 为 企 业 获 得 成 功 的 最 主 要 驱 动 力 而 目 前 国 内 医 药 行 业 普 遍 存 在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弱,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低, 高 素 质 人 才 不 足, 创 新 体 系 有 待 完 善 等 突 出 矛 盾 和 问 题, 导 致 国 内 医 药 行 业 科 研 水 平 较 低, 缺 乏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公 司 的 研 发 中 心 自 企 业 成 立 伊 始 即 已 设 立, 始 终 专 注 于 眼 科 领 域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拥 有 现 代 化 的 研 发 设 备 和 研 发 环 境, 具 有 较 强 的 药 品 研 发 能 力, 技 术 始 终 处 于 国 内 眼 科 行 业 的 前 列 公 司 的 研 发 中 心 先 后 被 认 定 为 辽 宁 省 兴 齐 眼 科 药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辽 宁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已 成 为 新 产 品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的 基 地 公 司 近 年 来 稳 步 发 展, 在 为 研 发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的 同 时 也 对 研 发 中 心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场 地 已 难 以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新 产 品 研 发 需 要, 因 此 需 对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后, 可 有 效 增 强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促 使 公 司 在 眼 科 领 域 坚 持 原 始 创 新 集 成 创 新 和 引 进 消 化 吸 收 再 创 新 相 结 合, 提 高 眼 科 药 物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质 量 水 平, 实 现 一 批 具 有 良 好 市 场 前 景 药 物 的 开 发, 加 快 眼 科 创 新 药 物 产 业 化 进 程, 将 企 业 的 研 究 成 果 转 化 为 生 产 力 2 项 目 可 加 强 研 发 团 队 建 设, 保 持 公 司 研 发 水 平 持 续 领 先 研 发 和 创 新 能 力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源 泉, 而 高 素 质 研 发 团 队 是 药 品 研 发 和 创 新 的 基 本 依 托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培 养 和 引 进 眼 科 领 域 科 技 创 新 质 量 管 理 国 际 化 运 作 等 方 面 人 才, 创 造 公 司 与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进 一 步 合 作 更 好 的 基 础 条 件, 加 强 研 发 人 才 团 队 建 设, 保 持 公 司 研 发 水 平 持 续 领 先 3 项 目 可 提 升 研 发 软 硬 件 环 境, 满 足 公 司 研 发 需 求 公 司 专 注 眼 科 药 物 领 域, 技 术 实 力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但 是 伴 随 着 公 司 的 稳 步 发 展,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立 项 的 科 研 项 目 越 来 越 多, 现 有 的 科 研 设 备 设 施 人 员 已 不 能 满 足 发 展 的 需 要, 对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进 程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1-1-238
为 了 支 撑 公 司 的 发 展, 公 司 拟 在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改 善 研 发 场 地 及 设 备 设 施, 全 面 提 升 研 发 中 心 的 软 硬 件 环 境 项 目 建 成 后, 有 利 于 公 司 对 现 有 工 艺 技 术 进 行 改 进 优 化 和 创 新, 深 入 研 究 眼 科 各 细 分 类 别, 推 动 眼 用 凝 胶 眼 用 即 型 凝 胶 常 规 眼 用 制 剂 眼 用 缓 释 制 剂 中 药 制 剂 生 物 制 剂 及 包 材 相 容 性 平 台 等 七 个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以 及 质 量 研 究 药 理 研 究 及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三 个 评 价 技 术 平 台 建 设 工 作 4 项 目 可 推 进 新 产 品 开 发 进 程,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在 市 场 竞 争 越 来 越 激 烈 的 形 势 下, 不 断 研 发 新 产 品 可 为 企 业 发 展 注 入 成 长 动 力, 是 企 业 发 展 的 源 泉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后, 将 提 高 新 产 品 研 发 的 速 度, 缩 短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周 期, 加 快 新 产 品 上 市 的 步 伐, 优 化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品 结 构, 为 公 司 业 绩 提 供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使 企 业 在 竞 争 中 获 得 先 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实 力,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保 持 行 业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同 时 将 带 来 良 好 的 经 济 与 社 会 效 益, 促 进 眼 科 行 业 的 发 展 ( 二 )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将 利 用 公 司 技 术 优 势 新 药 研 发 经 验, 在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中 心 基 础 上 进 行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1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及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方 面 的 投 入 及 研 发 队 伍 的 建 设, 公 司 2001 年 起 持 续 被 认 定 为 省 级 市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09 年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3 年 被 评 选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为 辽 宁 省 兴 齐 眼 科 药 物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辽 宁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拥 有 高 水 平 的 专 业 研 发 团 队, 配 备 先 进 的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已 拥 有 眼 用 凝 胶 等 七 个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及 质 量 研 究 药 理 研 究 药 代 动 力 学 研 究 三 个 评 价 技 术 平 台, 同 时 设 有 临 床 医 学 部 审 评 部 及 注 册 部 等 覆 盖 眼 科 药 物 研 发 各 阶 段 的 职 能 部 门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专 利 26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9 项 1-1-239
2 公 司 有 丰 富 的 在 研 产 品 储 备 医 药 新 产 品 开 发 具 有 投 入 高, 周 期 长,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技 术 积 累 及 储 备 需 要 较 大 的 资 金 及 时 间 投 入 公 司 重 视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建 立 了 合 理 完 善 的 研 发 体 系,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与 国 内 外 多 家 科 研 院 所 及 高 等 院 校 紧 密 合 作 公 司 坚 持 以 自 主 创 新 为 主, 产 学 研 联 合 开 发 为 辅 的 研 发 模 式 公 司 将 利 用 募 集 资 金 加 大 对 在 研 项 目 的 投 资, 继 续 推 动 公 司 的 科 研 创 新 发 展, 适 时 研 发 及 推 出 市 场 容 量 大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新 产 品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围 绕 公 司 主 业 和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完 成 在 研 产 品 的 研 制 及 获 批 产 品 的 上 市 工 作, 进 行 眼 用 凝 胶 眼 用 即 型 凝 胶 等 七 个 工 艺 技 术 平 台 建 设,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学 研 结 合 国 际 合 作 实 现 产 品 开 发, 通 过 专 利 申 报 商 标 注 册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等 方 式 加 强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提 高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行 业 中 的 知 名 度, 完 善 绩 效 考 核 与 绩 效 评 估, 提 高 研 发 中 心 的 管 理 水 平, 实 现 在 研 发 场 地 建 设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完 善 人 才 引 进 与 培 训 等 软 硬 件 的 同 步 提 高 ( 三 )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和 实 施 计 划 1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本 项 目 将 在 新 场 地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眼 科 药 理 实 验 室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中 心 将 在 项 目 建 成 后 搬 迁 至 新 研 发 中 心 2 项 目 的 实 施 主 体 和 实 施 计 划 本 项 目 由 公 司 组 织 实 施, 实 施 周 期 为 21 个 月,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如 下 : 序 号 1 基 础 施 工 项 目 名 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 建 筑 结 构 施 工 3 机 电 安 装 及 室 内 外 装 修 公 司 已 完 成 可 行 性 研 究 规 划 设 计 等 工 作, 预 计 从 正 式 投 资 建 设 开 始 21 个 月 完 成 设 施 建 设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等 工 作 ( 四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棋 环 分 审 字 [2011]49 号 关 于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文 件 同 意 1-1-240
( 五 ) 投 资 项 目 选 址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地 点 为 沈 阳 市 棋 盘 山 开 发 区 棋 盘 山 国 用 (2012) 字 第 001 号 地 块 ( 六 )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3,708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投 资 3,358 万 元, 项 目 总 投 资 构 成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 一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358 90.55 研 发 中 心 1,491 40.21 1 建 筑 工 程 费 药 理 实 验 室 282 7.60 小 计 1,773 47.82 研 发 中 心 1,279 34.48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费 药 理 实 验 室 171 4.62 小 计 1,450 39.10 3 预 备 费 134 3.63 ( 二 ) 其 他 资 金 351 9.45 合 计 3,708 100.00 四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为 满 足 新 版 GMP 标 准 要 求, 提 高 生 产 和 配 套 设 备 的 配 置 标 准, 扩 大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以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和 银 行 借 款 实 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在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的 情 况 下, 除 日 常 经 营 资 金 积 累 外, 公 司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借 款 筹 集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贷 款 余 额 大 幅 增 长, 截 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 合 计 贷 款 余 额 为 12,570 万 元, 面 临 较 大 的 到 期 贷 款 偿 还 和 利 息 支 付 压 力 随 着 上 述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预 计 2014-2016 年,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需 适 度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基 于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计 划 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的 9,000 万 元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及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具 体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和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数 额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依 据 银 行 贷 款 到 期 情 况 和 账 面 货 币 资 金 情 况 确 定 ( 一 )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1 银 行 贷 款 形 成 原 因 1-1-241
依 据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的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等 系 列 文 件 规 定, 眼 内 注 射 液, 眼 内 插 入 剂, 供 手 术 伤 口 角 膜 穿 透 伤 用 的 眼 用 制 剂 以 及 眼 用 液 体 制 剂 应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 达 到 新 修 订 药 品 GMP 要 求, 其 他 眼 用 制 剂 应 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达 到 新 修 订 药 品 GMP 要 求 为 满 足 新 版 GMP 的 上 述 要 求, 并 把 握 眼 科 药 物 市 场 的 发 展 机 遇, 公 司 于 2012 年 逐 步 开 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重 大 资 本 性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截 至 2013 年 末, 项 目 投 资 形 成 的 在 建 工 程 构 成 及 预 算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投 资 预 算 项 目 性 质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及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22,105.93 30,694.00 募 投 项 目 新 药 产 业 化 工 程 项 目 10,401.36 20,679.00 其 他 项 目 合 计 32,507.29 51,373.00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尚 未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和 银 行 贷 款 筹 集 项 目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资 产 负 债 率 由 2011 年 末 的 7.80% 上 升 至 2013 年 末 的 40.63%, 银 行 贷 款 余 额 大 幅 上 升, 截 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 银 行 贷 款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借 款 银 行 贷 款 金 额 贷 款 性 质 贷 款 期 限 约 定 还 款 日 6,000 抵 押 贷 款 2014.3.11-2018.3.10 第 一 年 每 半 年 还 款 1000 万, 第 二 年 开 始 每 半 年 1500 万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分 行 2,000 信 用 贷 款 2013.9.3-2014.9.12 共 有 三 笔 借 款, 还 款 日 分 别 为 : 2014.9.2 2014.9.11 2014.9.12 1,070 委 托 贷 款 2013.11.21-2014.11.20 2014.11.20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1,500 抵 押 贷 款 2013.10.24-2014.10.23 2014.10.23 分 行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2,000 信 用 贷 款 2013.6.24-2014.6.24 2014.6.24 中 山 广 场 支 行 合 计 12,570 2013 年,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大 幅 增 长, 年 度 借 款 利 息 总 额 为 421.58 万 元,2014 年 随 着 项 目 建 设 的 持 续 投 入, 在 募 集 资 金 尚 未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除 贷 款 到 期 后 进 行 续 借 外, 预 计 还 需 加 大 银 行 借 款, 年 度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还 将 进 一 步 上 升 2 计 划 还 款 安 排 1-1-242
依 据 上 述 银 行 贷 款 的 还 款 日 约 定, 公 司 将 在 2014 年 6-12 月 累 计 归 还 银 行 贷 款 7,570 万 元, 在 2015 年 归 还 银 行 贷 款 2,500 万 元 因 公 司 面 临 较 大 资 金 压 力, 以 及 项 目 后 续 投 资 需 要, 公 司 计 划 在 归 还 上 述 到 期 贷 款 后 进 行 续 借, 并 进 一 步 增 加 银 行 贷 款 数 额 经 2014 年 4 月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在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启 用 后, 公 司 将 处 置 位 于 沈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原 生 产 中 心 的 土 地 及 该 宗 地 上 的 房 屋 资 产, 以 回 笼 资 金 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的 部 分 款 项 用 于 归 还 到 期 银 行 贷 款, 有 利 于 调 整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杠 杆, 减 少 财 务 费 用 ( 二 )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销 售 按 照 供 货 模 式 分 为 经 销 商 销 售 和 直 接 供 货 销 售, 其 中 经 销 商 销 售 是 指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 一 般 为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 签 订 购 货 合 同, 向 经 销 商 发 货, 经 销 商 收 到 货 物 后, 再 向 医 疗 机 构 药 店 等 销 售 终 端 供 货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一 般 给 予 经 销 商 一 定 信 用 期 限, 经 销 商 可 采 用 电 汇 或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结 算 因 此,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主 要 来 自 两 个 方 面 :(1)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因 货 款 结 算 周 期 结 算 方 式 因 素,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和 应 收 票 据 账 面 额 相 应 增 长,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相 应 增 加 ;(2) 为 满 足 生 产 原 料 需 求 和 销 售 备 货, 存 货 增 加 形 成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末 营 运 资 金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营 运 资 金 2013 年 末 14,513.36 15,286.69-773.32 2012 年 末 20,343.01 5,904.70 14,438.32 2011 年 末 18,283.78 1,793.25 16,490.53 注 :2013 年, 因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公 司 将 收 到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用 于 工 程 款 项 支 付, 同 时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进 行 工 程 款 项 支 付,2013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减 少, 应 付 票 据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2013 年 末 运 营 资 金 大 幅 减 少 新 建 生 产 基 地 启 用 后, 公 司 产 能 将 大 幅 提 升, 随 着 项 目 效 益 的 逐 步 体 现, 预 计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将 增 加, 运 营 资 金 需 求 将 有 所 提 升, 其 中 部 分 拟 通 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其 余 部 分 通 过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或 银 行 贷 款 补 充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运 营 成 果 的 综 合 影 响 1-1-243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将 有 效 提 升, 从 而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极 大 增 强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有 效 地 提 升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基 础 ( 一 ) 对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1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对 净 资 产 总 额 及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假 设 其 他 条 件 不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预 计 将 有 较 大 增 加, 不 考 虑 此 期 间 公 司 利 润 的 增 长, 公 司 净 资 产 总 额 和 摊 薄 计 算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预 计 将 大 幅 增 加, 净 资 产 的 增 加 将 增 强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融 资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2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对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母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资 本 实 力 显 著 增 强, 货 币 资 金 增 加, 将 能 保 证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对 资 金 的 需 要 ( 二 )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 拟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大 部 分 将 用 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共 计 29,410 万 元 按 照 现 行 固 定 折 旧 政 策,2013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为 1,017.60 万 元,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后, 每 年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2,008.69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年 折 旧 机 器 设 备 年 折 旧 额 小 计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598.79 1,066.72 1,665.51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67.68 275.50 343.18 合 计 666.47 1,342.22 2,008.69 预 计 随 着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等 项 目 的 竣 工 投 产, 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将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的 营 业 成 本 将 大 幅 提 高 2 对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能 够 实 现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的 前 提 下, 规 模 经 济 效 应 将 随 之 增 强, 有 利 于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提 升 因 募 投 项 目 建 成 实 施 后, 销 1-1-244
售 规 模 提 高 产 能 利 用 率 提 升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的 年 折 旧 额 将 大 幅 提 高, 营 业 成 本 相 应 上 升 ; 同 时,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额 可 能 大 幅 度 提 高 因 此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募 投 项 目 产 能 得 到 较 为 充 分 利 用 前,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可 能 会 有 较 大 幅 度 降 低 1-1-245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本 节 重 大 合 同 是 指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合 同, 或 者 交 易 金 额 虽 未 超 过 500 万 元, 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履 行 中 的 重 大 合 同 如 下 : ( 一 ) 销 售 合 同 公 司 与 主 要 经 销 商 签 订 2014 年 度 经 销 商 购 销 协 议 或 合 同, 约 定 购 方 作 为 公 司 在 其 所 在 省 市 经 销 商,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与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采 购 单 位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经 销 省 市 标 的 广 州 中 山 医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广 东 省 上 海 铃 谦 沪 中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上 海 市 天 津 医 药 集 团 太 平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天 津 市 河 南 省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河 南 省 陕 西 科 信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01.01 陕 西 省 中 健 之 康 供 应 链 服 务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江 苏 省 宁 波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01.01 宁 波 市 华 润 医 药 商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4.02.08 北 京 市 ( 二 ) 采 购 合 同 具 体 的 药 品 品 种 价 格 规 格 数 量 由 合 同 双 方 另 外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确 定 序 号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1 2013.12.31 2 2013.10.10 供 应 方 采 购 内 容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期 限 内 蒙 古 金 源 康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市 不 干 胶 印 刷 厂 去 纤 维 蛋 白 小 牛 血 印 刷 标 签 类 项 目 每 次 订 货 另 依 据 需 方 的 订 货 单 -- 2014.01.01-2014.12.31 2013.10-2014.12 ( 三 ) 技 术 合 作 合 同 1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兴 齐 有 限 就 免 疫 抑 制 剂 类 滴 眼 液 (Ⅰ) (Ⅱ) 项 目 与 中 山 眼 科 签 订 技 术 合 作 协 议 书,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之 ( 一 ) 公 司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1-1-246
2 2010 年 8 月 26 日, 兴 齐 有 限 就 抗 菌 类 滴 眼 液 项 目 与 药 大 制 剂 签 订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2012 年 5 月 11 日, 公 司 与 药 大 制 剂 沈 阳 药 科 大 学 签 订 了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及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之 ( 一 ) 公 司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 四 )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1 2012.03.28 2 2013.12.01 3 2012.10.25 4 2014.02.26 5 2013.12.30 服 务 提 供 方 合 同 内 容 合 同 金 额 备 注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子 系 统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卡 斯 特 环 境 净 化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的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暨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工 程, 工 程 内 容 为 建 筑 装 饰 配 套 安 装 等 招 投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施 工 内 容 小 牛 血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池 围 墙 等 项 目 土 建 施 工 及 增 加 项 目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暨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的 厂 区 范 围 内 全 部 车 间 的 空 调 净 化 装 修 普 通 装 修 电 气 管 道 公 用 工 程 等 机 电 及 净 化 系 统 安 装 总 承 包 工 程 的 建 设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暨 研 发 中 心 升 级 项 目 变 更 增 项, 增 加 施 耐 德 母 线 喜 利 得 支 架 等 工 程 公 司 101 车 间 生 产 五 区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及 服 务 项 目 8,000 万 元 -- 3,000 万 元 4,270 万 元 1,176.71 万 元 738.37 万 元 开 工 日 期 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 竣 工 日 期 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开 工 日 期 为 2012 年 10 月 31 日, 竣 工 日 期 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 -- 开 工 日 期 为 2014 年 2 月 15 日, 竣 工 日 期 为 2014 年 6 月 10 日 ( 五 ) 借 款 及 担 保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借 款 银 行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内 容 期 限 1 2013.06.25 最 高 额 融 资 合 同 公 司 申 请 4,000 万 元 的 融 资 额 度 华 夏 银 行 沈 阳 中 山 广 场 支 行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公 司 借 款 2,000 万 元, 贷 款 年 利 率 2 2013.06.25 同 为 6.6% 公 司 申 请 5,000 万 的 最 高 授 信 额 3 2013.08.30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度 4 2013.09.03 5 2013.09.12 6 2013.09.13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民 生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7 2013.11.22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8 2014.02.27 9 2014.02.27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抵 押 合 同 1-1-247 公 司 借 款 300 万 元,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6.6% 公 司 借 款 900 万 元,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6.6% 公 司 借 款 800 万 元,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6.6% 公 司 申 请 承 兑, 单 笔 申 请 的 承 兑 的 金 额 为 215 万 元 手 续 费 为 汇 票 票 面 金 额 万 分 之 五 公 司 借 款 11,000 万 元, 贷 款 年 利 率 为 7.04% 公 司 以 位 于 沈 阳 市 东 陵 区 泗 水 街 68-9 号 的 生 产 中 心 公 用 工 程 楼 等 在 建 工 程 ; 一 宗 工 业 用 地 使 用 权 ; 调 配 系 统 等 设 备 为 2014 年 2 月 27 日 签 订 的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借 2013.06.24-2014.06.24 2013.06.26-2014.06.26 2013.09.02-2014.09.02 2013.09.03-2014.09.02 2013.09.12-2014.09.11 2013.09.13-2014.09.12 -- 2014.03.11-2018.03.10 --
10 2013.11.01 授 信 协 议 以 及 补 充 协 议 11 2013.11.01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12 2013.11.01 招 商 银 行 沈 阳 分 行 ( 六 ) 关 联 交 易 合 同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款 合 同 的 履 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抵 押 金 额 为 11,000 万 元 公 司 申 请 1,500 万 元 的 循 环 授 信 额 度 公 司 以 位 于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工 业 仓 储 用 地, 为 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的 履 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抵 押 金 额 为 190 万 元 公 司 以 位 于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的 三 处 房 屋 所 有 权 为 2013 年 11 月 1 日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的 履 行 提 供 担 保, 抵 押 金 额 为 1,310 万 元 2013.10.24-2016.10.23 -- --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合 同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 七 ) 保 荐 承 销 协 议 公 司 与 海 通 证 券 签 订 了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保 荐 协 议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承 销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聘 任 海 通 证 券 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的 保 荐 机 构 和 主 承 销 商, 负 责 推 荐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负 责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的 主 承 销 工 作, 并 持 续 督 导 公 司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企 业 无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其 他 事 项 2012 年 11 月 6 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筑 施 工 单 位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进 行 生 产 基 地 仓 库 工 程 施 工 时, 发 生 了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坍 塌 事 故, 造 成 3 名 施 工 人 员 死 亡,5 名 施 工 人 员 受 伤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 下 发 了 沈 政 [2013]25 号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6 模 板 坍 塌 事 故 结 案 的 批 复 ( 以 下 简 称 批 复 ), 同 意 事 故 调 查 组 查 明 的 事 故 经 过 原 因 分 析, 以 及 对 事 故 责 任 单 位 有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认 定 和 处 理 意 见, 该 事 故 可 以 结 案 根 据 批 复 及 其 附 件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6 模 板 坍 塌 事 故 调 查 报 1-1-248
告 ( 以 下 简 称 调 查 报 告 ),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6 模 板 坍 塌 事 故 为 一 起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事 故 责 任 单 位 为 施 工 单 位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监 理 单 位 沈 阳 市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对 沈 阳 双 兴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相 关 负 责 人, 对 沈 阳 市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及 其 相 关 负 责 人 给 予 相 关 行 政 处 罚, 对 建 设 管 理 机 关 的 主 管 领 导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发 行 人 律 师 及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相 关 政 府 主 管 机 关 已 出 具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并 对 该 事 故 做 出 结 案 批 复, 确 认 上 述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系 施 工 单 位 违 规 操 作 和 监 理 单 位 未 履 行 监 理 职 责 造 成 的,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予 以 行 政 处 罚, 因 此 该 事 故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亦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法 律 障 碍 四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有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1-1-249
第 十 二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 刘 继 东 彭 刚 徐 凤 芹 高 峨 刘 云 林 亮 王 英 哲 王 志 强 武 志 昂 监 事 : 魏 岚 马 凤 明 姜 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刘 继 东 彭 刚 徐 凤 芹 高 峨 张 少 尧 程 亚 男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50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签 名 : 李 文 杰 保 荐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孔 令 海 石 迪 年 月 日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王 开 国 年 月 日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51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章 志 强 李 达 张 鑫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赵 洋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252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郑 晓 东 徐 志 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253
五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评 估 师 : 冯 占 松 王 艾 琼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梅 惠 民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54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机 构 声 明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郑 晓 东 徐 志 敏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255
第 十 三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发 行 人 审 计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之 间 的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阅 报 告 ( 如 有 ); ( 六 )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 七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八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九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十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十 一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二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电 话 联 系 人 和 时 间 查 阅 时 间 : 上 午 9:00 11:30 下 午 :13:00 16:30 查 阅 地 点 : ( 一 ) 发 行 人 : 沈 阳 兴 齐 眼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沈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三 号 街 12 甲 4 号 电 话 号 码 :024-88026009 传 真 号 码 :024-88026008 1-1-256
联 系 人 : 张 少 尧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地 址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海 通 证 券 大 厦 14 楼 电 话 号 码 :021-23219000 传 真 号 码 :021-63411627 联 系 人 : 石 迪 孔 令 海 李 文 杰 1-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