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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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一 组 织 与 实 施 二 认 定 程 序 三 认 定 条 件 四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五 监 督 管 理 六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功 能 及 操 作 提 要 七 附 件 1

根 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国 科 发 火 2016 32 号, 以 下 称 认 定 办 法 )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工 作 指 引 一 组 织 与 实 施 ( 一 )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全 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 在 科 技 部 火 炬 高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由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相 关 人 员 组 成, 负 责 处 理 日 常 工 作 ( 二 ) 认 定 机 构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同 本 级 财 政 税 务 部 门 组 成 本 地 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机 构 ( 以 下 称 认 定 机 构 ) 认 定 机 构 下 设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设 在 省 级 计 划 单 列 市 科 技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由 省 级 计 划 单 列 市 科 技 财 政 税 务 部 门 相 关 人 员 组 成 认 定 机 构 组 成 部 门 应 协 同 配 合 认 真 负 责 地 开 展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 三 ) 中 介 机 构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或 鉴 证 报 告 ( 以 下 统 称 专 项 报 告 ) 应 由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企 业 可 自 行 选 择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1. 中 介 机 构 条 件 2

(1) 具 备 独 立 执 业 资 格, 成 立 三 年 以 上, 近 三 年 内 无 不 良 记 录 (2) 承 担 认 定 工 作 当 年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或 税 务 师 人 数 占 职 工 全 年 月 平 均 人 数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30%, 全 年 月 平 均 在 职 职 工 人 数 在 20 人 以 上 (3) 相 关 人 员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了 解 国 家 科 技 经 济 及 产 业 政 策, 熟 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工 作 有 关 要 求 2. 中 介 机 构 职 责 接 受 企 业 委 托, 委 派 具 备 资 格 的 相 关 人 员, 依 据 认 定 办 法 和 工 作 指 引 客 观 公 正 地 对 企 业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进 行 专 项 审 计 或 鉴 证, 出 具 专 项 报 告 3. 中 介 机 构 纪 律 中 介 机 构 及 相 关 人 员 应 坚 持 原 则, 办 事 公 正, 据 实 出 具 专 项 报 告, 对 工 作 中 出 现 严 重 失 误 或 弄 虚 作 假 等 行 为 的, 由 认 定 机 构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3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相 关 工 作 ( 四 ) 专 家 1. 专 家 条 件 (1)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资 格, 并 在 中 国 大 陆 境 内 居 住 和 工 作 3

(2) 技 术 专 家 应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并 具 有 技 术 领 域 内 相 关 专 业 背 景 和 实 践 经 验, 对 该 技 术 领 域 的 发 展 及 市 场 状 况 有 较 全 面 的 了 解 财 务 专 家 应 具 有 相 关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或 具 有 注 册 会 计 师 或 税 务 师 资 格 且 从 事 财 税 工 作 10 年 以 上 (3)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坚 持 原 则, 办 事 公 正 (4) 了 解 国 家 科 技 经 济 及 产 业 政 策, 熟 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工 作 有 关 要 求 2. 专 家 库 及 专 家 选 取 办 法 (1) 认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专 家 库 ( 包 括 技 术 专 家 和 财 务 专 家 ), 实 行 专 家 聘 任 制 和 动 态 管 理, 备 选 专 家 应 不 少 于 评 审 专 家 的 3 倍 (2) 认 定 机 构 根 据 企 业 主 营 产 品 ( 服 务 ) 的 核 心 技 术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随 机 抽 取 专 家, 组 成 专 家 组, 并 指 定 1 名 技 术 专 家 担 任 专 家 组 组 长, 开 展 认 定 评 审 工 作 3. 专 家 职 责 (1) 审 查 企 业 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 项 目 )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和 专 项 报 告 等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办 法 及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2) 按 照 认 定 办 法 及 工 作 指 引 的 规 定, 评 审 专 家 对 企 业 申 报 信 息 进 行 独 立 评 价 技 术 专 家 应 主 要 侧 重 对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主 营 业 务 成 果 转 化 及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等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打 分 ; 财 务 专 家 应 参 照 中 介 机 构 提 交 的 专 项 报 告 4

企 业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和 纳 税 申 报 表 等 进 行 评 价 打 分 (3) 在 各 评 审 专 家 独 立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由 专 家 组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4. 专 家 纪 律 (1) 应 按 照 认 定 办 法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地 对 企 业 进 行 评 价, 并 签 订 承 诺 书 (2) 评 审 与 其 有 利 益 关 系 的 企 业 时, 应 主 动 申 明 并 回 避 (3) 不 得 披 露 使 用 申 请 企 业 的 技 术 经 济 信 息 和 商 业 秘 密, 不 得 复 制 保 留 或 向 他 人 扩 散 评 审 材 料, 不 得 泄 露 评 审 结 果 (4) 不 得 利 用 其 特 殊 身 份 和 影 响, 采 取 非 正 常 手 段 为 申 请 企 业 认 定 提 供 便 利 (5) 认 定 评 审 期 间, 未 经 认 定 机 构 许 可 不 得 擅 自 与 企 业 联 系 或 进 入 企 业 调 查 (6) 不 得 收 受 申 请 企 业 给 予 的 好 处 和 利 益 一 经 发 现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由 认 定 机 构 取 消 其 参 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工 作 资 格 二 认 定 程 序 ( 一 ) 自 我 评 价 企 业 应 对 照 认 定 办 法 和 本 工 作 指 引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 二 ) 注 册 登 记 5

企 业 登 录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 网 址 : www.innocom.gov.cn), 按 要 求 填 写 企 业 注 册 登 记 表 ( 附 件 1), 并 通 过 网 络 系 统 提 交 至 认 定 机 构 认 定 机 构 核 对 企 业 注 册 信 息, 在 网 络 系 统 上 确 认 激 活 后, 企 业 可 以 开 展 后 续 申 报 工 作 ( 三 ) 提 交 材 料 企 业 登 录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按 要 求 填 写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 附 件 2), 通 过 网 络 系 统 提 交 至 认 定 机 构, 并 向 认 定 机 构 提 交 下 列 书 面 材 料 :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 在 线 打 印 并 签 名 加 盖 企 业 公 章 ); 2. 证 明 企 业 依 法 成 立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相 关 注 册 登 记 证 件 的 复 印 件 ; 3.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材 料 ( 知 识 产 权 证 书 及 反 映 技 术 水 平 的 证 明 材 料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情 况 等 ) 科 研 项 目 立 项 证 明 ( 已 验 收 或 结 题 项 目 需 附 验 收 或 结 题 报 告 )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 总 体 情 况 与 转 化 形 式 应 用 成 效 的 逐 项 说 明 )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 总 体 情 况 与 四 项 指 标 符 合 情 况 的 具 体 说 明 ) 等 相 关 材 料 ; 4.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的 关 键 技 术 和 技 术 指 标 的 具 体 说 明, 相 关 的 生 产 批 文 认 证 认 可 和 资 质 证 书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报 告 等 材 料 ; 6

5. 企 业 职 工 和 科 技 人 员 情 况 说 明 材 料, 包 括 在 职 兼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人 数 人 员 学 历 结 构 科 技 人 员 名 单 及 其 工 作 岗 位 等 ; 6. 经 具 有 资 质 并 符 合 本 工 作 指 引 相 关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年 限 不 足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年 限, 下 同 )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专 项 审 计 或 鉴 证 报 告, 并 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说 明 材 料 ; 7. 经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包 括 会 计 报 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 8.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 包 括 主 表 及 附 表 ) 对 涉 密 企 业, 须 将 申 请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申 报 材 料 做 脱 密 处 理, 确 保 涉 密 信 息 安 全 ( 四 ) 专 家 评 审 认 定 机 构 收 到 企 业 申 请 材 料 后, 根 据 企 业 主 营 产 品 ( 服 务 ) 的 核 心 技 术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在 符 合 评 审 要 求 的 专 家 中, 随 机 抽 取 专 家 组 成 专 家 组, 对 每 个 企 业 的 评 审 专 家 不 少 于 5 人 ( 其 中 技 术 专 家 不 少 于 60%, 并 至 少 有 1 名 财 务 专 家 ) 每 名 技 术 专 家 单 独 填 写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技 术 专 家 评 价 表 ( 附 件 3), 每 名 财 务 专 家 单 独 填 写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财 务 专 家 评 价 表 ( 附 件 4), 专 家 组 长 汇 总 各 位 专 家 分 数, 按 分 数 平 均 值 填 写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7

定 专 家 组 综 合 评 价 表 ( 附 件 5) 具 备 条 件 的 地 区 可 进 行 网 络 评 审 ( 五 ) 认 定 报 备 认 定 机 构 结 合 专 家 组 评 审 意 见, 对 申 请 企 业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综 合 审 查 ( 可 视 情 况 对 部 分 企 业 进 行 实 地 核 查 ), 提 出 认 定 意 见, 确 定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单, 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备 案, 报 送 时 间 不 得 晚 于 每 年 11 月 底 ( 六 ) 公 示 公 告 经 认 定 报 备 的 企 业 名 单, 由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无 异 议 的, 予 以 备 案, 认 定 时 间 以 公 示 时 间 为 准, 核 发 证 书 编 号, 并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企 业 名 单, 由 认 定 机 构 向 企 业 颁 发 统 一 印 制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加 盖 认 定 机 构 科 技 财 政 税 务 部 门 公 章 ); 有 异 议 的,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实 名 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提 出, 由 认 定 机 构 核 实 处 理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对 报 备 企 业 可 进 行 随 机 抽 查, 对 存 在 问 题 的 企 业 交 由 认 定 机 构 核 实 情 况 并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认 定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8

三 认 定 条 件 ( 一 ) 年 限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须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是 指 企 业 须 注 册 成 立 365 个 日 历 天 数 以 上 ; 当 年 最 近 一 年 和 近 一 年 都 是 指 企 业 申 报 前 1 个 会 计 年 度 ;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是 指 企 业 申 报 前 的 连 续 3 个 会 计 年 度 ( 不 含 申 报 年 ); 申 请 认 定 前 一 年 内 是 指 申 请 前 的 365 天 之 内 ( 含 申 报 年 ) ( 二 ) 知 识 产 权 9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所 指 的 知 识 产 权 须 在 中 国 境 内 授 权 或 审 批 审 定, 并 在 中 国 法 律 的 有 效 保 护 期 内 知 识 产 权 权 属 人 应 为 申 请 企 业 2. 不 具 备 知 识 产 权 的 企 业 不 能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3.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中, 对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采 用 分 类 评 价 方 式, 其 中 : 发 明 专 利 ( 含 国 防 专 利 ) 植 物 新 品 种 国 家 级 农 作 物 品 种 国 家 新 药 国 家 一 级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专 有 权 等 按 Ⅰ 类 评 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等 ( 不 含 商 标 ) 按 Ⅱ 类 评 价 4. 按 Ⅱ 类 评 价 的 知 识 产 权 在 申 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时, 仅 限 使 用 一 次 5. 在 申 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及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存 续 期 内, 知 识 产 权 有 多 个 权 属 人 时, 只 能 由 一 个 权 属 人 在 申 请 时 使 用 6. 申 请 认 定 时 专 利 的 有 效 性 以 企 业 申 请 认 定 前 获 得 授 权 证 书 或 授 权 通 知 书 并 能 提 供 缴 费 收 据 为 准 7. 发 明 实 用 新 型 外 观 设 计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专 有 权 可 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网 站 (http://www.sipo.gov.cn) 查 询 专 利 标 记 和 专 利 号 ; 国 防 专 利 须 提 供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授 予 的 国 防 专 利 证 书 ; 植 物 新 品 种 可 在 农 业 部 植 物 新 品 种 保 护 办 公 室 网 站 (http://www.cnpvp.cn) 和 国 家 林 业 局 植 物 新 品 种 保 护 办 公 室 网 站 10

(http://www.cnpvp.net) 查 询 ; 国 家 级 农 作 物 品 种 是 指 农 业 部 国 家 农 作 物 品 种 审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公 告 的 农 作 物 品 种 ; 国 家 新 药 须 提 供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签 发 的 新 药 证 书 ; 国 家 一 级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须 提 供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签 发 的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证 书 ; 软 件 著 作 权 可 在 国 家 版 权 局 中 国 版 权 保 护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 查 询 软 件 著 作 权 标 记 ( 亦 称 版 权 标 记 ) ( 三 )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与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是 指 对 其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技 术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规 定 范 围 的 产 品 ( 服 务 )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是 指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中, 拥 有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知 识 产 权 的 所 有 权, 且 收 入 之 和 在 企 业 同 期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中 超 过 50% 的 产 品 ( 服 务 ) ( 四 )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占 比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占 比 是 指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与 同 期 总 收 入 的 比 值 1.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是 指 企 业 通 过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取 得 的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与 技 术 性 收 入 的 总 和 对 企 业 取 得 上 述 收 入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的 技 术 应 属 于 技 术 领 域 规 定 11

的 范 围 其 中, 技 术 性 收 入 包 括 : (1) 技 术 转 让 收 入 : 指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成 果 通 过 技 术 贸 易 技 术 转 让 所 获 得 的 收 入 ; (2)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 指 企 业 利 用 自 己 的 人 力 物 力 和 数 据 系 统 等 为 社 会 和 本 企 业 外 的 用 户 提 供 技 术 资 料 技 术 咨 询 与 市 场 评 估 工 程 技 术 项 目 设 计 数 据 处 理 测 试 分 析 及 其 他 类 型 的 服 务 所 获 得 的 收 入 ; (3) 接 受 委 托 研 究 开 发 收 入 : 指 企 业 承 担 社 会 各 方 面 委 托 研 究 开 发 中 间 试 验 及 新 产 品 开 发 所 获 得 的 收 入 企 业 应 正 确 计 算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由 具 有 资 质 并 符 合 本 工 作 指 引 相 关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进 行 专 项 审 计 或 鉴 证 2. 总 收 入 总 收 入 是 指 收 入 总 额 减 去 不 征 税 收 入 收 入 总 额 与 不 征 税 收 入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以 下 称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以 下 称 实 施 条 例 ) 的 规 定 计 算 ( 五 )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占 比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占 比 是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数 与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值 1. 科 技 人 员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是 指 直 接 从 事 研 发 和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活 动, 以 及 12

专 门 从 事 上 述 活 动 的 管 理 和 提 供 直 接 技 术 服 务 的, 累 计 实 际 工 作 时 间 在 183 天 以 上 的 人 员, 包 括 在 职 兼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2. 职 工 总 数 企 业 职 工 总 数 包 括 企 业 在 职 兼 职 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在 职 人 员 可 以 通 过 企 业 是 否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或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来 鉴 别 ; 兼 职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全 年 须 在 企 业 累 计 工 作 183 天 以 上 3. 统 计 方 法 企 业 当 年 职 工 总 数 科 技 人 员 数 均 按 照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计 算 月 平 均 数 =( 月 初 数 + 月 末 数 ) 2 全 年 月 平 均 数 = 全 年 各 月 平 均 数 之 和 12 年 度 中 间 开 业 或 者 终 止 经 营 活 动 的, 以 其 实 际 经 营 期 作 为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确 定 上 述 相 关 指 标 ( 六 )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占 比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占 比 是 企 业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值 1.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确 定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是 指, 为 获 得 科 学 与 技 术 ( 不 包 括 社 会 科 学 艺 术 或 人 文 学 ) 新 知 识, 创 造 性 运 用 科 学 技 术 新 知 识, 或 实 质 性 改 进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工 艺 而 持 续 进 行 的 具 有 明 确 目 标 的 活 动 不 包 括 企 业 对 产 品 ( 服 务 ) 的 常 规 性 升 级 或 对 某 项 科 研 成 果 直 接 13

应 用 等 活 动 ( 如 直 接 采 用 新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服 务 工 艺 或 知 识 等 ) 企 业 应 按 照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的 定 义 填 写 附 件 2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中 的 四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情 况 表 专 家 评 价 过 程 中 可 参 考 如 下 方 法 判 断 : 行 业 标 准 判 断 法 若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全 国 ( 世 界 ) 性 行 业 协 会 等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机 构 提 供 了 测 定 科 技 新 知 识 创 造 性 运 用 科 学 技 术 新 知 识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工 艺 等 技 术 参 数 ( 标 准 ), 则 优 先 按 此 参 数 ( 标 准 ) 来 判 断 企 业 所 进 行 项 目 是 否 为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专 家 判 断 法 如 果 企 业 所 在 行 业 中 没 有 发 布 公 认 的 研 发 活 动 测 度 标 准, 则 通 过 本 行 业 专 家 进 行 判 断 获 得 新 知 识 创 造 性 运 用 新 知 识 以 及 技 术 的 实 质 改 进, 应 当 是 取 得 被 同 行 业 专 家 认 可 的 有 价 值 的 创 新 成 果, 对 本 地 区 相 关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具 有 推 动 作 用 目 标 或 结 果 判 定 法 在 采 用 行 业 标 准 判 断 法 和 专 家 判 断 法 不 易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发 生 了 研 发 活 动 时, 以 本 方 法 作 为 辅 助 重 点 了 解 研 发 活 动 的 目 的 创 新 性 投 入 资 源 ( 预 算 ), 以 及 是 否 取 得 了 最 终 成 果 或 中 间 成 果 ( 如 专 利 等 知 识 产 权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科 技 成 果 ) 14

2.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归 集 范 围 (1) 人 员 人 工 费 用 包 括 企 业 科 技 人 员 的 工 资 薪 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外 聘 科 技 人 员 的 劳 务 费 用 (2) 直 接 投 入 费 用 直 接 投 入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为 实 施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而 实 际 发 生 的 相 关 支 出 包 括 : 直 接 消 耗 的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费 用 ; 用 于 中 间 试 验 和 产 品 试 制 的 模 具 工 艺 装 备 开 发 及 制 造 费, 不 构 成 固 定 资 产 的 样 品 样 机 及 一 般 测 试 手 段 购 置 费, 试 制 产 品 的 检 验 费 ; 用 于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的 运 行 维 护 调 整 检 验 检 测 维 修 等 费 用, 以 及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用 于 研 发 活 动 的 固 定 资 产 租 赁 费 (3) 折 旧 费 用 与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折 旧 费 用 是 指 用 于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的 仪 器 设 备 和 在 用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费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研 发 设 施 的 改 建 改 装 装 修 和 修 理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5

(4)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费 用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费 用 是 指 用 于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的 软 件 知 识 产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 专 有 技 术 许 可 证 设 计 和 计 算 方 法 等 ) 的 摊 销 费 用 (5) 设 计 费 用 设 计 费 用 是 指 为 新 产 品 和 新 工 艺 进 行 构 思 开 发 和 制 造, 进 行 工 序 技 术 规 范 规 程 制 定 操 作 特 性 方 面 的 设 计 等 发 生 的 费 用 包 括 为 获 得 创 新 性 创 意 性 突 破 性 产 品 进 行 的 创 意 设 计 活 动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6) 装 备 调 试 费 用 与 试 验 费 用 装 备 调 试 费 用 是 指 工 装 准 备 过 程 中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包 括 研 制 特 殊 专 用 的 生 产 机 器, 改 变 生 产 和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或 制 定 新 方 法 及 标 准 等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为 大 规 模 批 量 化 和 商 业 化 生 产 所 进 行 的 常 规 性 工 装 准 备 和 工 业 工 程 发 生 的 费 用 不 能 计 入 归 集 范 围 试 验 费 用 包 括 新 药 研 制 的 临 床 试 验 费 勘 探 开 发 技 术 的 现 场 试 验 费 田 间 试 验 费 等 (7) 委 托 外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委 托 外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委 托 境 内 外 其 他 机 构 或 个 人 进 行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成 果 为 委 托 方 16

企 业 拥 有, 且 与 该 企 业 的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紧 密 相 关 ) 委 托 外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的 实 际 发 生 额 应 按 照 独 立 交 易 原 则 确 定,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80% 计 入 委 托 方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8) 其 他 费 用 其 他 费 用 是 指 上 述 费 用 之 外 与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直 接 相 关 的 其 他 费 用, 包 括 技 术 图 书 资 料 费 资 料 翻 译 费 专 家 咨 询 费 高 新 科 技 研 发 保 险 费, 研 发 成 果 的 检 索 论 证 评 审 鉴 定 验 收 费 用, 知 识 产 权 的 申 请 费 注 册 费 代 理 费, 会 议 费 差 旅 费 通 讯 费 等 此 项 费 用 一 般 不 得 超 过 研 究 开 发 总 费 用 的 20%,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3.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实 际 支 出 的 全 部 费 用 与 委 托 境 内 其 他 机 构 或 个 人 进 行 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所 支 出 的 费 用 之 和, 不 包 括 委 托 境 外 机 构 或 个 人 完 成 的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受 托 研 发 的 境 外 机 构 是 指 依 照 外 国 和 地 区 ( 含 港 澳 台 ) 法 律 成 立 的 企 业 和 其 他 取 得 收 入 的 组 织 ; 受 托 研 发 的 境 外 个 人 是 指 外 籍 ( 含 港 澳 台 ) 个 人 4.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归 集 办 法 企 业 应 正 确 归 集 研 发 费 用, 由 具 有 资 质 并 符 合 本 工 作 指 引 相 关 条 件 的 中 介 机 构 进 行 专 项 审 计 或 鉴 证 17

企 业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是 以 单 个 研 发 活 动 为 基 本 单 位 分 别 进 行 测 度 并 加 总 计 算 的 企 业 应 对 包 括 直 接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和 可 以 计 入 的 间 接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进 行 归 集, 并 填 写 附 件 2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中 的 企 业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结 构 明 细 表 企 业 应 按 照 企 业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结 构 明 细 表 设 置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专 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辅 助 核 算 账 目, 提 供 相 关 凭 证 及 明 细 表, 并 按 本 工 作 指 引 要 求 进 行 核 算 5.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收 入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与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之 和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与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 的 口 径 计 算 ( 七 )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评 价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主 要 从 知 识 产 权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企 业 成 长 性 等 四 项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各 级 指 标 均 按 整 数 打 分, 满 分 为 100 分, 综 合 得 分 达 到 70 分 以 上 ( 不 含 70 分 ) 为 符 合 认 定 要 求 四 项 指 标 分 值 结 构 详 见 下 表 : 序 号 指 标 分 值 1 知 识 产 权 30 2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30 3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20 4 企 业 成 长 性 20 18

1. 知 识 产 权 ( 30 分 ) 由 技 术 专 家 对 企 业 申 报 的 知 识 产 权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办 法 和 工 作 指 引 要 求, 进 行 定 性 与 定 量 结 合 的 评 价 序 号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评 价 指 标 分 值 1 技 术 的 先 进 程 度 8 2 对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8 3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8 4 知 识 产 权 获 得 方 式 6 5 ( 作 为 参 考 条 件, 最 多 加 2 分 ) 企 业 参 与 编 制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检 测 方 法 技 术 规 范 的 情 况 2 (1) 技 术 的 先 进 程 度 A. 高 (7-8 分 ) B. 较 高 (5-6 分 ) C. 一 般 (3-4 分 ) D. 较 低 (1-2 分 ) E. 无 (0 分 ) (2) 对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A. 强 (7-8 分 ) B. 较 强 (5-6 分 ) C. 一 般 (3-4 分 ) D. 较 弱 (1-2 分 ) E. 无 (0 分 ) (3)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19

A. 1 项 及 以 上 (Ⅰ 类 )(7-8 分 ) B. 5 项 及 以 上 (Ⅱ 类 )(5-6 分 ) C. 3~4 项 (Ⅱ 类 )(3-4 分 ) D. 1~2 项 (Ⅱ 类 )(1-2 分 ) E. 0 项 (0 分 ) (4) 知 识 产 权 获 得 方 式 A. 有 自 主 研 发 (1-6 分 ) B. 仅 有 受 让 受 赠 和 并 购 等 (1-3 分 ) (5) 企 业 参 与 编 制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检 测 方 法 技 术 规 范 的 情 况 ( 此 项 为 加 分 项, 加 分 后 知 识 产 权 总 分 不 超 过 30 分 相 关 标 准 方 法 和 规 范 须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认 证 认 可 ) A. 是 (1-2 分 ) B. 否 (0 分 ) 2.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 30 分 ) 依 照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法, 科 技 成 果 是 指 通 过 科 学 研 究 与 技 术 开 发 所 产 生 的 具 有 实 用 价 值 的 成 果 ( 专 利 版 权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等 )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是 指 为 提 高 生 产 力 水 平 而 对 科 技 成 果 进 行 的 后 续 试 验 开 发 应 用 推 广 直 至 形 成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发 展 新 产 业 等 活 动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形 式 包 括 : 自 行 投 资 实 施 转 化 ; 向 他 人 转 让 该 20

技 术 成 果 ;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该 科 技 成 果 ; 以 该 科 技 成 果 作 为 合 作 条 件, 与 他 人 共 同 实 施 转 化 ; 以 该 科 技 成 果 作 价 投 资 折 算 股 份 或 者 出 资 比 例 ; 以 及 其 他 协 商 确 定 的 方 式 由 技 术 专 家 根 据 企 业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总 体 情 况 和 近 3 年 内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的 年 平 均 数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同 一 科 技 成 果 分 别 在 国 内 外 转 化 的, 或 转 化 为 多 个 产 品 服 务 工 艺 样 品 样 机 等 的, 只 计 为 一 项 A. 转 化 能 力 强, 5 项 (25-30 分 ) B. 转 化 能 力 较 强, 4 项 (19-24 分 ) C. 转 化 能 力 一 般, 3 项 (13-18 分 ) D. 转 化 能 力 较 弱, 2 项 (7-12 分 ) E. 转 化 能 力 弱, 1 项 (1-6 分 ) F. 转 化 能 力 无, 0 项 (0 分 ) 3.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 20 分 ) 由 技 术 专 家 根 据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组 织 管 理 的 总 体 情 况, 结 合 以 下 几 项 评 价, 进 行 综 合 打 分 (1) 制 定 了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的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研 发 投 入 核 算 体 系, 编 制 了 研 发 费 用 辅 助 账 ;( 6 分 ) (2) 设 立 了 内 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机 构 并 具 备 相 应 的 科 研 条 件, 与 国 内 外 研 究 开 发 机 构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产 学 研 合 作 ;( 6 分 ) 21

(3) 建 立 了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的 组 织 实 施 与 激 励 奖 励 制 度, 建 立 开 放 式 的 创 新 创 业 平 台 ;( 4 分 ) (4) 建 立 了 科 技 人 员 的 培 养 进 修 职 工 技 能 培 训 优 秀 人 才 引 进, 以 及 人 才 绩 效 评 价 奖 励 制 度 ( 4 分 ) 4. 企 业 成 长 性 ( 20 分 ) 由 财 务 专 家 选 取 企 业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等 指 标 对 企 业 成 长 性 进 行 评 价 企 业 实 际 经 营 期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1/2 ( 第 二 年 末 净 资 产 第 一 年 末 净 资 产 + 第 三 年 末 净 资 产 第 二 年 末 净 资 产 )-1 净 资 产 = 资 产 总 额 - 负 债 总 额 资 产 总 额 负 债 总 额 应 以 具 有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构 鉴 证 的 企 业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数 为 准 (2)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1/2 ( 第 二 年 销 售 收 入 第 一 年 销 售 收 入 + 第 三 年 销 售 收 入 第 二 年 销 售 收 入 )-1 企 业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或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负 的, 按 0 分 计 算 第 一 年 末 净 资 产 或 销 售 收 入 为 0 的, 按 后 两 年 计 算 ; 第 二 年 末 净 资 产 或 销 售 收 入 为 0 的, 按 0 分 计 算 22

以 上 两 个 指 标 分 别 对 照 下 表 评 价 档 次 (ABCDEF) 得 出 分 值, 两 项 得 分 相 加 计 算 出 企 业 成 长 性 指 标 综 合 得 分 成 长 性 得 分 20 分 指 标 赋 值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赋 值 10 分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赋 值 10 分 分 数 35% 25% 15% 5% >0 0 A B C D E 9-10 分 7-8 分 5-6 分 3-4 分 1-2 分 F 0 分 四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1. 自 认 定 当 年 起, 企 业 可 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及 其 复 印 件, 按 照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实 施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 以 下 称 税 收 征 管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实 施 细 则 ( 以 下 称 实 施 细 则 ) 认 定 办 法 和 本 工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2. 未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或 不 符 合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税 收 征 管 法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以 及 认 定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企 业, 不 得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3.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期 满 当 年 内, 在 通 过 重 新 认 定 前, 其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按 15% 的 税 率 预 缴, 在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前 未 取 得 23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的, 应 按 规 定 补 缴 税 款 五 监 督 管 理 ( 一 ) 重 点 检 查 根 据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需 要,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按 照 认 定 办 法 的 要 求, 可 组 织 专 家 对 各 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重 点 检 查, 对 存 在 问 题 的 视 情 况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 二 ) 企 业 年 报 企 业 获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后, 在 其 资 格 有 效 期 内 应 每 年 5 月 底 前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报 送 上 一 年 度 知 识 产 权 科 技 人 员 研 发 费 用 经 营 收 入 等 年 度 发 展 情 况 报 表 ( 附 件 6); 在 同 一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有 效 期 内, 企 业 累 计 两 年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报 送 年 度 发 展 情 况 报 表 的, 由 认 定 机 构 取 消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认 定 机 构 应 提 醒 督 促 企 业 及 时 填 报 年 度 发 展 情 况 报 表, 并 协 助 企 业 处 理 填 报 过 程 中 的 相 关 问 题 ( 三 ) 复 核 对 已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关 部 门 在 日 常 管 理 过 程 中 发 现 其 不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请 认 定 机 构 复 核 复 核 后 确 认 不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由 认 定 机 构 取 消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24

并 通 知 税 务 机 关 追 缴 其 不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年 度 起 已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属 于 对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 除 ( 五 ) 款 外 ) 第 十 七 条 第 十 八 条 和 第 十 九 条 情 况 的 企 业, 按 认 定 办 法 规 定 办 理 ; 属 于 对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 五 ) 款 产 生 异 议 的, 应 以 问 题 所 属 年 度 和 前 两 个 会 计 年 度 ( 实 际 经 营 不 满 三 年 的 按 实 际 经 营 时 间 计 算 )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与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之 比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 五 ) 款 规 定 进 行 复 核 ( 四 ) 更 名 及 重 大 变 化 事 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生 名 称 变 更 或 与 认 定 条 件 有 关 的 重 大 变 化 ( 如 分 立 合 并 重 组 以 及 经 营 业 务 发 生 变 化 等 ), 应 在 发 生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向 认 定 机 构 报 告,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提 交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申 请 表 ( 附 件 7), 并 将 打 印 出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申 请 表 与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报 认 定 机 构, 由 认 定 机 构 负 责 审 核 企 业 是 否 仍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条 件 企 业 仅 发 生 名 称 变 更, 不 涉 及 重 大 变 化,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条 件 的, 由 认 定 机 构 在 本 地 区 公 示 10 个 工 作 日, 无 异 议 的, 由 认 定 机 构 重 新 核 发 认 定 证 书, 编 号 与 有 效 期 不 变, 并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 有 异 议 的 或 有 重 大 变 化 的 ( 无 25

论 名 称 变 更 与 否 ), 由 认 定 机 构 按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一 条 进 行 核 实 处 理, 不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的, 自 更 名 或 条 件 变 化 年 度 起 取 消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并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 五 ) 异 地 搬 迁 1.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八 条 中 整 体 迁 移 是 指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九 条 所 述 情 况 2. 跨 认 定 机 构 管 理 区 域 整 体 迁 移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须 向 迁 入 地 认 定 机 构 提 交 有 效 期 内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及 迁 入 地 工 商 等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核 发 的 完 成 迁 入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3. 完 成 整 体 迁 移 的,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继 续 有 效, 编 号 与 有 效 期 不 变 由 迁 入 地 认 定 机 构 给 企 业 出 具 证 明 材 料, 并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 六 ) 其 他 1. 有 认 定 办 法 第 十 九 条 所 列 三 种 行 为 之 一 的 企 业, 自 行 为 发 生 之 日 所 属 年 度 起 取 消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并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上 公 告 2. 认 定 机 构 应 依 据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出 具 的 意 见 对 重 大 安 全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或 有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进 行 判 定 处 理 3. 已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无 论 何 种 原 因 被 取 消 高 新 技 术 企 26

业 资 格 的, 当 年 不 得 再 次 申 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六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功 能 及 操 作 提 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网 是 根 据 认 定 办 法 建 设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的 信 息 化 平 台, 由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门 户 网 站 ( 以 下 简 称 门 户 网 站 )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系 统 ) 构 成 ( 一 ) 门 户 网 站 主 要 功 能 门 户 网 站 (www.innocom.gov.cn)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括 : 发 布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政 策 工 作 动 态 公 示 文 件, 公 告 备 案 更 名 异 地 搬 迁 撤 销 资 格 问 题 中 介 机 构 名 单 等 信 息, 以 及 提 供 管 理 系 统 的 登 录 入 口 ( 二 ) 管 理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管 理 系 统 由 企 业 申 报 系 统 认 定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和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管 理 系 统 三 个 子 系 统 组 成 1. 企 业 申 报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1) 企 业 注 册 (2) 企 业 信 息 变 更 (3)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4) 认 定 申 报 (5) 年 度 发 展 情 况 报 表 27

(6) 查 询 (7) 密 码 找 回 2. 认 定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1) 企 业 注 册 管 理 (2) 认 定 申 报 管 理 (3) 撤 销 企 业 高 企 证 书 管 理 (4) 异 地 搬 迁 企 业 管 理 (5) 查 询 与 统 计 3.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管 理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1) 高 企 备 案 管 理 (2) 撤 销 企 业 高 企 证 书 管 理 (3) 异 地 搬 迁 企 业 管 理 (4) 查 询 与 统 计 28

附 件 1 企 业 注 册 登 记 表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时 间 注 册 类 型 外 资 来 源 地 注 册 资 金 所 属 行 业 企 业 规 模 行 政 区 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税 务 登 记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企 业 所 得 税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国 税 地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查 账 征 收 核 定 征 收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手 机 身 份 证 号 / 护 照 号 电 话 传 真 E-mail 联 系 人 姓 名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E-mail 企 业 是 否 上 市 是 否 上 市 时 间 股 票 代 码 是 否 属 于 国 家 级 高 新 区 内 企 业 是 否 上 市 类 型 高 新 区 名 称 29

附 件 2 系 统 填 报 号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申 请 书 企 业 名 称 :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 省 市 ( 区 自 治 州 ) 认 定 机 构 :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 声 明 : 本 申 请 书 上 填 写 的 有 关 内 容 和 提 交 的 资 料 均 准 确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无 涉 密 信 息, 本 企 业 愿 为 此 承 担 有 关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 企 业 公 章 )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编 制 二 O 一 六 年 六 月 30

填 报 说 明 企 业 应 参 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 国 科 发 火 2016 32 号 )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 国 科 发 火 2016 195 号 ) 的 要 求 填 报 本 表 内 的 所 有 财 务 数 据 须 出 自 专 项 报 告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或 纳 税 申 报 表 1. 企 业 应 如 实 填 报 所 附 各 表 要 求 文 字 简 洁, 数 据 准 确 详 实 2. 各 栏 目 不 得 空 缺, 无 内 容 填 写 0 ; 数 据 有 小 数 时,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2 位 3. 对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采 用 分 类 评 价 方 式, 其 中 : 发 明 专 利 ( 含 国 防 专 利 ) 植 物 新 品 种 国 家 级 农 作 物 品 种 国 家 新 药 国 家 一 级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专 有 权 等 按 Ⅰ 类 评 价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等 ( 不 含 商 标 ) 按 Ⅱ 类 评 价 4. 基 础 研 究 投 入 费 用 总 额 是 指 :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中, 为 获 得 科 学 与 技 术 ( 不 包 括 社 会 科 学 艺 术 或 人 文 学 ) 新 知 识 等 基 础 研 究 活 动 支 出 的 费 用 总 额 5. 销 售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企 业 总 收 入 = 收 入 总 额 - 不 征 税 收 入 净 资 产 = 资 产 总 额 - 负 债 总 额 6. 近 三 年 近 一 年 和 申 请 认 定 前 一 年 内 : 详 见 工 作 指 引 三 ( 一 ) 年 限 中 的 说 明, 近 三 年 即 年 限 中 的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7. 研 发 活 动 : 详 见 工 作 指 引 三 ( 六 )1 中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确 定 8.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 详 见 工 作 指 引 三 ( 四 )1 中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的 定 义 9. IP 代 表 知 识 产 权 编 号 ;RD 代 表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编 号 ;PS 代 表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编 号 IP RD PS 后 取 两 位 数 (01 02 ) 31

一 主 要 情 况 技 术 领 域 获 得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 件 ) Ⅰ 类 Ⅱ 类 人 力 资 源 情 况 ( 人 ) 职 工 总 数 科 技 人 员 数 年 度 净 资 产 销 售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近 三 年 经 营 情 况 ( 万 元 ) 种 类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近 三 年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 万 元 ) 近 一 年 企 业 总 收 入 ( 万 元 ) 其 中 在 中 国 境 内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 万 元 ) 基 础 研 究 投 入 费 用 总 额 ( 万 元 )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 万 元 ) 32

申 请 认 定 前 一 年 内 是 否 发 生 过 重 大 安 全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或 严 重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是 否 33

二 知 识 产 权 汇 总 表 发 明 专 利 其 中 : 国 防 专 利 获 得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 件 ) 植 物 新 品 种 国 家 新 药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专 有 权 外 观 设 计 国 家 级 农 作 物 品 种 国 家 一 级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实 用 新 型 软 件 著 作 权 知 识 产 权 编 号 知 识 产 权 名 称 类 别 授 权 日 期 授 权 号 获 得 方 式 IP 34

三 人 力 资 源 情 况 表 ( 一 ) 总 体 情 况 企 业 职 工 科 技 人 员 总 数 ( 人 ) 其 中 : 在 职 人 员 兼 职 人 员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外 籍 人 员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千 人 计 划 人 员 ( 二 ) 全 体 人 员 结 构 学 历 博 士 硕 士 本 科 大 专 及 以 下 人 数 职 称 高 级 职 称 中 级 职 称 初 级 职 称 高 级 技 工 人 数 年 龄 30 及 以 下 31-40 41-50 51 及 以 上 人 数 35

四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情 况 表 ( 近 三 年 执 行 的 活 动, 按 单 一 活 动 填 报 ) 研 发 活 动 编 号 :RD 研 发 活 动 名 称 起 止 时 间 技 术 领 域 技 术 来 源 知 识 产 权 编 号 第 一 年 研 发 经 费 总 预 算 ( 万 元 ) 研 发 经 费 近 三 年 总 支 出 ( 万 元 ) 其 中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目 的 及 组 织 实 施 方 式 ( 限 400 字 ) 核 心 技 术 及 创 新 点 ( 限 400 字 ) 取 得 的 阶 段 性 成 果 ( 限 400 字 ) 36

五 企 业 年 度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结 构 明 细 表 ( 按 近 三 年 每 年 分 别 填 报 )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37

科 目 累 计 发 生 额 RD01 RD02 RD03 RD 合 计 研 发 项 目 编 号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其 中 : 人 员 人 工 费 用 直 接 投 入 费 用 折 旧 费 用 与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费 用 设 计 费 用 装 备 调 试 费 用 与 试 验 费 用 其 他 费 用 委 托 外 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其 中 : 境 内 的 外 部 研 发 费 用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 内 外 部 ) 小 计 38

企 业 填 报 人 签 字 : 日 期 : 六 上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情 况 表 ( 按 单 一 产 品 ( 服 务 ) 填 报 ) 编 号 :PS 产 品 ( 服 务 ) 名 称 技 术 领 域 技 术 来 源 是 否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上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是 否 知 识 产 权 编 号 关 键 技 术 及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 限 400 字 ) 与 同 类 产 品 ( 服 务 ) 的 竞 争 优 势 ( 限 400 字 ) 39

知 识 产 权 获 得 情 况 及 其 对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的 支 持 作 用 ( 限 400 字 ) 七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知 识 产 权 对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作 用 ( 限 400 字 )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情 况 ( 限 400 字 ) 研 究 开 发 与 技 术 创 新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限 400 字 ) 管 理 与 科 技 人 员 情 况 ( 限 400 字 ) 八 ( 加 分 项 ) 企 业 参 与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级 别 标 准 编 号 参 与 方 式 40

国 家 行 业 主 持 参 与 国 家 行 业 主 持 参 与 国 家 行 业 主 持 参 与 41

附 件 3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技 术 专 家 评 价 表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提 交 的 资 料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企 业 是 否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企 业 是 否 获 得 符 合 条 件 的 知 识 产 权 核 心 技 术 是 否 属 于 技 术 领 域 规 定 的 范 围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若 是, 请 填 写 3 级 技 术 领 域 标 题 或 编 号 ) 科 技 人 员 占 比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近 三 年 研 发 费 用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研 发 活 动 核 定 数 核 定 总 额 ( 万 元 ) 产 品 ( 服 务 ) 核 定 数 收 入 核 定 总 额 ( 万 元 ) 核 除 研 发 活 动 编 号 其 中 : 境 内 核 定 总 额 ( 万 元 ) 核 除 产 品 ( 服 务 ) 编 号 1. 知 识 产 权 ( 30 分 ) 得 分 : 技 术 的 先 进 程 度 ( 8 分 ) A. 高 (7-8 分 ) B. 较 高 (5-6 分 ) C. 一 般 (3-4 分 ) D. 较 低 (1-2 分 ) E. 无 (0 分 ) 对 主 要 产 品 ( 服 务 ) 在 技 术 上 发 挥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 8 分 ) A. 强 (7-8 分 ) B. 较 强 (5-6 分 ) C. 一 般 (3-4 分 ) D. 较 弱 (1-2 分 ) E. 无 (0 分 )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 8 分 ) A. 1 项 及 以 上 (Ⅰ 类 )(7-8 分 ) B. 5 项 及 以 上 (Ⅱ 类 )(5-6 分 ) C. 3~4 项 (Ⅱ 类 )(3-4 分 ) D. 1~2 项 (Ⅱ 类 )(1-2 分 ) E. 0 项 (0 分 ) 得 分 : 得 分 : 得 分 : 42

知 识 产 权 获 得 方 式 ( 6 分 ) A. 有 自 主 研 发 (1-6 分 ) 得 分 : B. 仅 有 受 让 受 赠 和 并 购 等 (1-3 分 ) ( 加 分 项, 2 分 ) 企 业 是 否 参 与 编 制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检 测 方 法 技 术 规 范 的 情 况 得 分 : A. 是 (1-2 分 ) B. 否 (0 分 ) 2.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 30 分 ) 得 分 : A. 转 化 能 力 强, 5 项 (25-30 分 ) B. 转 化 能 力 较 强, 4 项 (19-24 分 ) C. 转 化 能 力 一 般, 3 项 (13-18 分 ) D. 转 化 能 力 较 弱, 2 项 (7-12 分 ) E. 转 化 能 力 弱, 1 项 (1-6 分 ) F. 转 化 能 力 无, 0 项 (0 分 ) 3.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 20 分 ) 得 分 : 制 定 了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的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研 发 投 入 核 算 体 系, 编 制 了 研 发 费 用 辅 助 账 ( 6 分 ) 得 分 : 设 立 了 内 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机 构 并 具 备 相 应 的 科 研 条 件, 与 国 内 外 研 究 开 发 机 构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 6 分 ) 得 分 : 建 立 了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的 组 织 实 施 与 激 励 奖 励 制 度, 建 立 开 放 式 的 创 新 创 业 平 台 ( 4 分 ) 得 分 : 建 立 了 科 技 人 员 的 培 养 进 修 职 工 技 能 培 训 优 秀 人 才 引 进, 以 及 人 才 绩 效 评 价 奖 励 制 度 ( 4 分 ) 得 分 : 对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的 综 合 评 价 合 计 得 分 专 家 签 名 : 年 月 日 43

附 件 4 注 : 各 项 均 按 整 数 打 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财 务 专 家 评 价 表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提 交 的 财 务 资 料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中 介 机 构 资 质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审 计 ( 鉴 证 ) 报 告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近 三 年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归 集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归 集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是 否 第 一 年 第 一 年 近 三 年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近 三 年 净 资 产 ( 万 元 )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近 三 年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 万 元 )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近 一 年 企 业 总 收 入 ( 万 元 ) 企 业 成 长 性 ( 20 分 ) 合 计 :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 10 分 ) A. 35% (9-10 分 ) B. 25% (7-8 分 ) C. 15% (5-6 分 ) D. >5% (3-4 分 ) E. >0 (1-2 分 ) F. 0 (0 分 )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 10 分 ) A. 35% (9-10 分 ) B. 25% (7-8 分 ) C. 15% (5-6 分 ) D. >5% (3-4 分 ) E. >0 (1-2 分 ) F. 0 (0 分 ) 得 分 : 得 分 : 对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的 综 合 评 价 44

专 家 签 名 : 年 月 日 45

附 件 5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专 家 组 综 合 评 价 表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是 否 注 册 成 立 一 年 以 上 是 否 企 业 是 否 获 得 符 合 条 件 的 知 识 产 权 核 心 技 术 是 否 属 于 技 术 领 域 规 定 的 范 围 是 否 是 否 ( 若 是, 请 填 写 3 级 技 术 领 域 标 题 或 编 号 ) 科 技 人 员 占 企 业 职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近 三 年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同 期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比 例 (%) 近 三 年 在 中 国 境 内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占 全 部 研 发 费 用 总 额 比 例 (%) 近 一 年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占 同 期 总 收 入 比 例 (%) 是 否 符 合 条 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1. 知 识 产 权 得 分 3.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得 分 创 新 能 力 评 价 总 分 技 术 先 进 程 度 核 心 支 持 作 用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知 识 产 权 获 得 方 式 组 织 管 理 制 度 研 发 机 构 成 果 转 化 奖 励 制 度 人 才 绩 效 制 度 ( 加 分 ) 参 与 标 准 制 定 4. 成 长 指 标 得 分 2.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得 分 净 资 产 增 长 率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率 综 合 评 价 是 否 符 合 认 定 条 件 : 是 否 否 ( 简 述 理 由 ) 专 家 组 长 签 字 : 年 月 日 46

附 件 6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情 况 报 表 企 业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编 号 企 业 联 系 人 所 属 地 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时 间 联 系 电 话 本 年 度 获 得 的 知 识 产 权 数 ( 件 ) 本 年 度 人 员 情 况 ( 人 ) 发 明 专 利 植 物 新 品 种 国 家 新 药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专 有 权 外 观 设 计 职 工 总 数 新 增 就 业 人 数 总 收 入 净 资 产 其 中 : 国 防 专 利 国 家 级 农 作 物 品 种 国 家 一 级 中 药 保 护 品 种 实 用 新 型 软 件 著 作 权 科 技 人 员 数 其 中 : 吸 纳 高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人 数 销 售 收 入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企 业 本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 万 元 ) 纳 税 总 额 利 润 总 额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额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额 其 中 出 口 创 汇 总 额 ( 万 美 元 ) 在 中 国 境 内 研 发 费 用 额 基 础 研 究 投 入 费 用 总 额 企 业 是 否 上 市 是 否 上 市 时 间 股 票 代 码 上 市 类 型 注 : 以 上 信 息 应 按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的 规 定 填 报 47

附 件 7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申 请 表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企 业 名 称 历 史 变 更 情 况 (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后 ) 序 号 变 更 时 间 变 更 内 容 企 业 更 名 原 因 ( 限 100 字 内 ) 承 诺 : 以 上 填 报 内 容 及 附 件 信 息 属 实 法 人 签 字 : 申 请 企 业 ( 盖 章 ): 年 月 日 48

附 件 8 专 家 承 诺 书 我 承 诺, 按 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履 行 评 审 专 家 职 责, 遵 守 评 审 专 家 纪 律, 做 到 : 1.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地 对 申 请 企 业 材 料 进 行 评 价 2. 评 审 与 自 身 有 利 益 关 系 的 企 业 时, 主 动 申 明 并 回 避 3. 不 披 露 使 用 申 请 企 业 的 技 术 经 济 信 息 和 商 业 秘 密, 不 复 制 保 留 或 向 他 人 扩 散 评 审 材 料, 不 泄 露 评 审 结 果 4. 不 利 用 特 殊 身 份 和 影 响, 采 取 非 正 常 手 段 为 申 请 企 业 认 定 提 供 便 利 5. 认 定 评 审 期 间, 未 经 认 定 机 构 许 可 不 擅 自 与 企 业 联 系 或 进 入 企 业 调 查 6. 不 收 受 申 请 企 业 给 予 的 任 何 好 处 和 利 益 承 诺 专 家 : 日 期 :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