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 鄉 學 校 執 行 補 救 教 學 困 境 之 探 究 : 以 嘉 義 縣 大 鄉 國 小 為 例 宣 崇 慧 嘉 義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補 救 教 學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透 過 有 效 教 學 策 略, 將 每 一 位 學 生 的 數 學 及 語 文 兩 項 基 本 能 力, 推 向 指 標 水 準 然 而, 許 多 偏 鄉 學 校 多 面 臨 教 師 流 動 人 力 與 專 業 資 源 不 足 學 生 家 庭 功 能 不 彰 等 因 素, 而 阻 礙 了 學 校 組 織 氣 氛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以 及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的 正 向 成 長, 使 得 學 校 內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的 各 層 級 工 作 上, 均 面 臨 不 同 的 困 境 嘉 義 大 學 師 範 學 院 負 有 促 進 輔 導 區 學 校 專 業 發 展 之 責, 而 許 多 學 校 又 因 其 所 處 環 境, 而 有 不 同 的 優 勢 特 色 及 困 境 因 此, 在 輔 導 上, 很 難 全 面 性 的 以 單 一 方 案 或 策 略 統 一 執 行, 必 須 考 慮 學 校 的 特 質, 做 個 別 化 且 深 入 的 介 入 輔 導 研 究 者 將 以 輔 導 嘉 義 縣 大 鄉 國 小 ( 偏 鄉 學 校 ) 之 歷 程 為 例, 透 過 與 該 校 校 長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等 不 同 面 向 的 溝 通 與 討 論, 初 步 了 解 該 校 目 前 在 補 救 教 學 各 層 級 上 的 期 望 及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進 而 參 與 該 校 學 期 教 學 研 討 與 教 材 編 寫, 從 協 助 該 校 教 師 建 立 學 期 前 後 測 資 料 以 及 課 程 與 教 學 設 計, 了 解 該 校 在 補 救 教 學 第 一 層 級 - 差 異 化 教 學 執 行 上 的 困 難 點 最 後, 針 對 該 校 補 救 教 學 之 困 境 分 析, 提 出 後 續 改 善 偏 鄉 學 校 補 救 教 學 之 可 行 策 略 關 鍵 字 : 補 救 教 學 偏 鄉 學 校 緒 論 補 救 教 學 源 起 於 教 育 公 平 與 及 早 介 入 兩 個 基 本 理 念 ( 洪 儷 瑜,2014) 基 於 此 一 理 念, 補 救 教 學 工 作 在 台 灣 行 之 有 年, 從 早 期 由 教 育 部 的 教 育 優 先 區 ( 民 國 85 年 ) 潛 能 開 發 班 ( 民 國 87 年 ), 到 民 國 94 年 至 今 的 攜 手 計 畫, 隨 著 補 救 對 象 的 人 數 與 需 求 逐 漸 提 升, 教 育 部 及 民 間 團 體 近 年 投 入 補 救 教 學 的 相 關 資 源 也 逐 年 增 加 在 推 行 上, 包 括 : 國 內 近 年 在 補 救 教 學 的 工 作 上 投 入 大 量 資 源, 包 括 : 建 置 補 救 教 學 資 源 平 台 建 立 評 量 系 統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研 發 以 及 補 救 教 學 師 資 研 習 與 培 訓 等, 使 得 國 內 補 救 教 學 工 作 具 有 顯 著 規 模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辦 理 補 救 教 學 作 業 要 點 ( 教 育 部,2013), 補 救 教 學 對 象 主 要 是 以 學 習 低 成 就 與 身 分 弱 勢 學 生, 以 及 特 定 學 習 扶 助 學 校 ( 包 括 原 住 民 離 島 及 偏 遠 學 校 ) 為 主, 以 小 組 或 一 對 一 的 方 式 提 供 外 加 式 的 輔 導, 輔 導 內 容 包 括 國 文 數 學 ( 一 至 九 年 級 ) 與 英 語 ( 三 年 級 以 上 ) 三 科, 以 避 免 落 後 情 形 持 續 並 產 生 累 積 性 的 惡 性 循 環 在 一 般 學 校 中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的 學 生, 以 學 業 成 就 表 現 落 後 者 為 主, 即 所 謂 學 習 低 成 就 者 張 新 仁 (2001) 指 出, 學 習 低 成 就 可 包 括 (1)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無 法 達 到 其 潛 能 應 有
的 水 準 (2) 與 同 儕 比 起 來 也 處 於 落 後 情 形 者 以 及 (3) 學 科 成 就 明 顯 落 後 者 三 類 型 ( 張 新 仁, 2001) 實 際 操 作 上, 目 前 我 國 所 篩 選 之 學 業 低 成 就 對 象, 乃 以 某 科 目 成 績 為 原 班 級 後 35%, 且 未 通 過 線 上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者 為 依 據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則 可 放 寬 篩 選 範 圍 至 40%, 若 班 級 人 數 低 於 10 人 則 可 全 班 均 接 受 線 上 基 本 能 力 施 測, 以 擴 大 偏 遠 學 校 補 救 教 學 資 源 的 供 應 ( 教 育 部, 2013) 研 究 者 目 前 擔 任 嘉 大 地 方 教 育 輔 導 組 組 長, 對 外 主 要 任 務 為 與 地 方 學 校 建 立 專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深 入 接 觸 嘉 義 縣 大 鄉 國 小 的 機 緣 是 因 為 該 校 屬 於 偏 鄉 國 小, 且 校 長 積 極 想 要 改 變 現 況 初 步 接 觸 發 現, 這 間 學 校 存 在 有 很 多 偏 鄉 這 個 原 罪 所 造 成 的 問 題, 包 括 貧 窮 家 庭 功 能 不 彰 學 生 程 度 落 後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不 足 等 在 這 個 即 將 面 臨 招 收 不 足 50 人 導 致 老 師 要 超 額 的 學 校 裡, 我 隨 口 一 問 得 到 一 個 驚 人 的 數 據, 他 們 學 校 至 少 有 40 個 弱 勢 兒 童, 且 弱 勢 比 例 逐 年 增 加, 理 由 是, 有 能 力 的 家 長 會 想 辦 法 讓 孩 子 進 入 鄰 近 學 區 較 大 的 學 校 就 讀 該 校 新 任 校 長 決 心 要 改 善 學 校 這 個 狀 況, 因 而 促 成 了 此 次 的 合 作 契 機 第 一 次 跟 該 校 教 師 接 觸, 研 究 者 先 介 紹 補 救 教 學 的 相 關 理 念, 並 以 補 救 教 學 的 成 功 案 例 給 予 該 校 教 師 鼓 舞 透 過 活 動 作 業 單, 請 該 校 教 師 就 目 前 補 救 教 學 現 況 做 質 性 說 明, 發 現 以 下 三 個 重 點 :(1) 就 目 前 學 生 狀 況 與 需 求 方 面, 多 數 學 生 已 有 超 過 一 年 以 上 的 落 後 程 度, 也 沒 有 學 習 動 機, 教 師 們 認 為 應 先 增 進 學 童 學 習 動 機, 才 能 進 入 教 學 ;(2) 就 目 前 大 鄉 的 補 救 教 學 現 況 來 說, 多 著 重 在 第 一 與 第 二 層 級 的 國 語 及 數 學 兩 科 的 補 救, 而 相 當 缺 乏 第 三 層 級 的 特 教 資 源 教 師 認 為, 即 便 是 每 週 一 二 四 留 下 參 加 補 救 教 學 的 學 生 都 有 很 大 的 程 度 差 異 ( 二 級 ), 更 何 況 一 般 時 段 課 程 中 的 教 學 ( 一 級 )? 雖 然 如 此, 教 師 亦 表 示 多 有 運 用 策 略, 來 解 決 程 度 差 異 化 的 問 題, 例 如 : 能 力 分 組 教 材 差 異 ;(3) 對 於 補 救 教 學 最 大 的 期 望, 老 師 們 只 提 到 一 個 簡 單 的 願 望, 希 望 班 上 低 成 就 孩 子 越 來 越 少 綜 合 以 上 討 論, 大 鄉 國 小 的 補 救 教 學 現 況 乃 以 正 規 課 程 為 本 的 補 救 模 式, 利 用 每 週 一 二 及 四 下 午 的 時 間, 以 降 低 難 度 甚 至 年 級 程 度 的 方 式 補 強, 但 卻 面 臨 學 生 似 乎 落 後 太 多, 不 論 老 師 用 什 麼 方 法, 仍 有 學 生 沒 有 辦 法 理 解 要 追 趕 的 學 習 目 標 綜 合 其 問 題 諸 如 :(1) 學 校 教 師 能 指 出 學 生 普 遍 落 後, 但 卻 沒 有 足 夠 的 專 業 能 力, 較 精 準 地 評 量 出 學 生 落 後 的 程 度, 並 診 斷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點 ;(2) 沒 有 試 圖 從 教 學 的 反 應, 根 據 學 生 能 力 分 組, 以 提 供 適 切 的 介 入, 也 因 此 較 難 根 據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設 計 適 切 的 教 學 與 評 量 方 式 ;(3) 未 依 學 生 程 度 訂 定 合 理 的 學 習 目 標 此 現 象 與 過 去 研 究 者 對 台 灣 補 救 教 學 執 行 問 題 的 探 究 類 似 ( 朱 嘉 儀 黃 秀 霜 陳 惠 萍,2013; 熊 正 蕙,2009; 曾 勝 任,2009), 且 官 方 執 行 方 式 的 成 效 在 識 字 與 聽 寫 等 基 礎 能 力 上, 較 有 系 統 的 補 救 介 入 模 式 差 ( 陳 淑 麗 曾 世 杰 張 毓 仁,2015) 有 鑑 於 此, 研 究 者 擬 引 導 大 鄉 教 師 以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本 學 期 的 介 入 行 動 我 們 的 起 點 是 要 把 焦 點 從 這 些 無 法 改 變 的 問 題 上, 移 到 我 們 可 以 行 動 改 變 的 地 方 : 從 補 救 教 學 做 起, 讓 孩 子 的 課 業 有 起 色 我 目 前 看 到 該 校 的 最 大 優 勢 是, 校 長 想 改 變 然 其 問 題 在 於 : 老 師 們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缺 乏 信 心, 尤 其 是 中 高 年 級 老 師 眼 看 著 學 生 的 落 後 逐 年 加 大, 卻 欲 振 乏 力 因 此, 研 究 者 預 計 將 利 用 本 學 期 持 續 介 入 的 過 程 中, 引 導 老 師 使 用 對 的 著 力 點,
以 有 效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設 計 本 研 究 擬 採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法, 透 過 每 一 次 與 大 鄉 國 小 的 接 觸 與 了 解, 進 行 分 析 檢 討 與 行 動 進 而 從 行 動 過 程 中, 思 考 場 域 內 的 問 題 困 難 點, 並 發 展 因 應 策 略 及 下 一 階 段 的 行 動 二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研 究 者 本 人 大 鄉 國 小 校 長 行 政 人 員 擔 任 課 後 補 救 教 學 的 教 師 團 隊 以 及 參 加 補 救 教 學 的 學 生 由 研 究 者 進 入 場 域, 透 過 觀 察 與 教 師 互 動 來 蒐 集 資 料, 並 根 據 每 一 次 行 動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作 為 決 定 下 一 階 段 行 動 的 依 據 研 究 者 為 行 動 的 引 導 者 ; 校 長 領 導 正 確 的 方 向 ; 教 導 主 任 為 行 動 執 行 的 聯 繫 者 ; 擔 任 一 至 六 年 級 補 救 教 學 的 教 師 及 學 生 則 為 行 動 參 與 者 三 研 究 工 具 ( 一 )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教 材 本 研 究 擬 以 行 動 研 究 方 案 進 行 以 過 程 中 所 建 立 的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系 統 工 具, 做 為 評 量 診 斷 教 學 及 在 評 量 之 依 據 包 括 :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雙 向 細 目 表 前 測 試 題 課 程 本 位 教 材 課 程 本 位 形 成 性 評 量 試 題 以 及 課 程 本 位 總 結 性 評 量 試 題 ( 二 ) 補 救 教 學 方 案 科 技 化 評 量 系 統 (After School Alternative Program, ASAP) 本 研 究 擬 以 學 生 在 教 育 部 攜 手 計 畫 課 後 扶 助 方 案 之 科 技 化 評 量 系 統 之 持 續 性 的 評 量 結 果, 做 為 其 中 一 項 總 結 性 評 量 結 果 四 研 究 程 序 本 行 動 研 究 階 段 性 工 作 如 下 : ( 一 ) 課 程 分 析, 製 作 雙 向 細 目 表 先 分 析 一 至 六 年 級 學 童 本 學 期 應 學 習 的 課 程 內 容, 並 根 據 課 程 內 容 分 析 對 應 的 基 本 能 力 目 標, 製 作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表 做 對 照 ( 二 ) 前 測 根 據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根 據 每 個 內 容 能 力 目 標 的 細 格 出 2-3 個 題 目, 形 成 前 測 試 題, 並 於 開 學 一 個 月 內 進 行 前 測 評 量 ( 三 ) 分 析 學 生 困 難 點 並 決 定 教 學 內 容 根 據 前 測 的 結 果, 找 出 學 生 的 落 後 程 度 與 困 難 點, 並 決 定 教 學 的 內 容 ( 四 ) 發 展 課 程 本 位 教 材 進 行 教 學 根 據 教 學 的 內 容 的 決 定, 發 展 課 程 本 位 教 材, 並 進 行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各 年 級 補 救 教 學 教
師 先 將 教 學 重 點 鎖 定 在 本 學 期 教 學 內 容 中 該 學 習 的 生 字 與 生 詞, 將 所 有 的 學 習 內 容 列 出, 採 直 接 教 學 法 教 材 編 排 的 概 念, 分 教 學 練 習 與 複 習 三 種 層 次 帶 入, 以 達 到 學 生 對 字 詞 的 精 熟 為 目 的 ( 五 ) 成 效 評 鑑 根 據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結 果, 分 析 學 生 進 步 情 形 評 定 依 據 包 括 : 補 救 教 學 方 案 科 技 化 評 量 系 統 形 成 性 評 量 進 步 情 形 以 及 介 入 前 至 介 入 後 之 前 後 測 進 步 情 形 五 現 階 段 工 作 內 容 說 明 到 目 前 為 止, 本 研 究 已 完 成 第 ( 三 ) 階 段, 並 著 手 執 行 第 ( 四 ) 階 段, 進 行 內 容 如 下 : ( 一 ) 初 次 與 行 政 人 員 會 談 (2015 年 3 月 5 日 ) 與 大 鄉 國 小 李 校 長 及 教 導 主 任 洽 談, 將 輔 導 工 作 重 點 落 在 補 救 教 學 主 要 任 務 在 於 提 升 大 鄉 國 小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學 童 的 學 科 基 本 能 力 表 現 ( 二 ) 介 紹 補 救 教 學 的 基 本 概 念 (2015 年 6 月 3 日 ) 由 研 究 者 至 大 鄉 國 小 位 擔 任 補 救 教 學 教 師 講 解 補 救 教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利 用 焦 點 訪 談 技 巧, 引 導 各 年 級 教 師 討 論 目 前 該 校 面 對 學 生 程 度 落 後 的 困 境, 並 訂 定 執 行 補 救 教 學 的 的 方 向 ( 三 ) 介 紹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與 實 做 (2015 年 9 月 16 日 ) 根 據 前 次 焦 點 訪 談, 研 究 者 整 理 出 該 校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盲 點, 主 要 在 於 發 現 學 生 落 後, 卻 沒 有 診 斷 教 學 的 概 念, 故 無 法 針 對 學 生 程 度 與 需 求 給 予 正 確 的 補 救 故 決 定 以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的 策 略, 由 研 究 者 引 導 大 鄉 國 小 教 師 進 行 進 行 階 段 ( 一 ) 與 ( 二 ), 進 行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與 診 斷 教 學 實 做 前 導 說 明 ( 四 ) 個 案 能 力 分 析 與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教 材 分 析 (2015 年 10 月 21 日 ) 研 究 者 根 據 各 年 級 教 師 寄 回 的 課 程 本 位 教 材 內 容 與 能 力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表, 及 第 二 次 月 考 教 材 內 容 為 主 的 前 測 結 果 所 做 的 修 改 與 個 案 分 析, 至 大 鄉 與 各 年 級 教 師 討 論 修 改 內 容 與 個 案 分 析, 完 成 階 段 ( 三 ) 並 指 導 教 師 進 行 階 段 ( 四 ) 準 備 直 接 教 學 法 教 材 編 寫 內 容 並 與 教 師 討 論 教 學 技 巧 研 究 結 果 一 課 程 分 析, 製 作 雙 向 細 目 表 與 個 案 分 析 (2015 年 9 月 16 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 ) 以 下 為 研 究 者 指 導 該 校 教 師, 在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概 念 下, 每 個 年 級 導 師 ( 也 是 補 救 教 學 教 師 ) 以 該 校 普 通 班 第 二 次 月 考 前 的 課 程 範 圍 與 內 容, 對 照 所 建 立 的 相 關 能 力, 製 作 雙 向 分 析 表 完 成 階 段 ( 一 ) 至 階 段 ( 三 ) 之 工 作 橫 軸 為 教 學 內 容, 縱 軸 為 該 學 習 內 容 的 相 關 應 用 能 力 再 引 導 根 據 雙 向 分 析 表 編 寫 考 試 題 目 進 行 前 測, 並 根 據 學 生 的 前 測 結 果, 分 析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學 生 的 能 力 現 況 表 現, 以 做 為 教 學 決 定 的 依 據
( 一 ) 一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表 及 個 案 分 析 表 一 為 一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表, 橫 軸 根 據 一 年 級 國 語 科 課 程 內 容, 分 為 37 個 注 音 符 號 字 的 二 拼 及 三 拼 聲 調 詞 語 以 及 句 子 ; 縱 軸 則 為 此 等 學 習 內 容 的 聽 寫 拼 讀 仿 寫 以 及 理 解 的 能 力 表 現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一 年 級 學 生 國 語 科 的 學 習 表 現 包 括 37 個 注 音 符 號 的 聽 寫 與 仿 寫 二 拼 及 三 拼 注 音 符 號 的 拼 讀 聽 寫 以 及 仿 寫 能 力 聲 調 拼 讀 以 及 詞 語 拼 讀 與 聽 寫 句 子 的 理 解 則 非 此 階 段 的 學 習 重 點 一 年 級 七 位 學 童 中, 只 有 一 位 學 童 前 測 表 現 低 於 80 分 ( 實 際 得 分 44 分 ), 故 根 據 此 為 學 童 表 現 進 行 個 案 分 析 如 表 二, 先 將 此 位 學 童 已 經 會 的 部 分 標 為 背 景 反 灰, 此 位 學 童 學 童 完 全 精 熟 的 能 力 為 二 拼 注 音 的 拼 讀 能 力, 正 確 率 達 100%, 但 在 三 拼 聲 調 及 詞 語 的 拼 讀 能 力 則 尚 不 穩 定 ( 正 確 率 介 於 0 至 33.3%) 其 次 是 仿 寫 能 力 表 現, 介 於 33.3% 至 100% 之 間 該 生 聽 寫 能 力 最 弱, 在 各 項 學 習 內 容 表 現 上 均 為 0, 是 需 要 進 一 步 加 強 的 能 力 以 上 結 果 顯 示, 此 生 補 救 教 學 的 重 點 為 : (1) 37 個 注 音 符 號 的 仿 寫 與 聽 寫 能 力 (2) 三 拼 聲 調 及 詞 語 拼 讀 能 力 的 加 強 (3) 藉 由 仿 寫 熟 練 符 號 與 拼 字 表 一 一 年 級 雙 向 分 析 表 及 前 測 結 果 個 案 分 析 內 容 37 個 注 音 字 ( 二 拼 ) 字 ( 三 拼 ) 聲 調 詞 語 句 子 能 力 符 號 聽 寫 一 -1 一 2 一 -3 一 -4 一 -5 一 -6 一 -7 一 -8 一 -9 一 -10 六 -1 六 -2 拼 讀 仿 寫 十 -1 十 -2 十 -3 理 解 0/3 0/3 0/2 0/4 八 -3-1 九 -1 二 -1 八 -3-2 九 -2 二 -2 八 -3-3 九 -3 二 -3 三 -1 三 -2 三 -3 七 -1 七 -2 七 -3 七 -4 八 -1-1 八 -1-2 八 -1-3 八 -2-1 八 -2-2 八 -2-3 6/6 (100%) 1/3 (33.3%) 0/3 3/10(30%) 五 -1 五 -2 五 -3 四 -1 四 -2 2/3(66.7%) 1/3(33.3%) 2/2(100%) 反 灰 部 份 為 該 生 已 經 學 會 的 內 容
( 二 ) 二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表 及 個 案 分 析 二 年 級 15 位 學 童 中, 有 4 名 接 受 國 語 補 救 教 學 以 其 中 一 位 潘 生 為 例, 表 四 結 果 顯 示, 潘 生 在 第 一 次 月 考 前 的 生 字 認 讀 表 現 在 前 測 上 僅 達 40%, 推 論 其 詞 彙 及 句 型 的 認 讀 應 受 識 字 力 影 響 而 有 困 難 詞 彙 理 解 也 只 有 16.67% 潘 生 對 此 範 圍 的 短 語 句 型 理 解 能 力 達 100%, 但 不 會 應 用 於 造 句 題 型 根 據 潘 生 的 前 測 結 果, 潘 生 在 補 救 教 學 上 須 進 一 步 補 強 的 能 力 及 內 容 分 析 如 下 : (1) 範 圍 內 單 字 的 認 讀, 建 議 配 合 使 用 直 接 教 學 協 助 精 熟 生 字 的 認 讀, 並 配 合 詞 彙 及 短 語 做 練 習 (2) 對 此 階 段 的 詞 彙 上 不 理 解, 建 議 透 過 課 文 內 容 加 強 學 童 對 詞 彙 意 義 的 認 識 (3) 由 於 識 字 量 不 足, 字 義 又 不 理 解, 故 會 有 用 熟 悉 的 詞 彙 套 生 字 用 簡 單 的 辭 彙 套 入 句 型 或 用 簡 單 的 字 套 用 在 詞 彙 忠 等 現 象 建 議 : 先 加 強 單 字 認 讀 與 詞 彙 意 義 理 解 表 二 二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及 個 案 分 析 表 內 容 字 詞 彙 短 語 句 型 能 力 認 讀 一 -1 至 一 -10 4/10(40%) 仿 寫 聽 寫 理 解 一 -11 至 一 -16 一 -17 至 一 -18 1/6(16.67%) 2/2 (100%) 應 用 二 -1 0/1(0%) ( 三 ) 三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表 及 個 案 分 析 表 三 為 根 據 三 年 級 教 師 的 前 測 所 做 的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表, 用 以 檢 核 該 班 同 學 在 各 項 教 學 內 容 所 對 應 能 力 之 精 熟 情 形 三 年 級 18 位 同 學 中,6 位 補 救 教 學 學 生 之 其 中 一 位 謝 姓 學 生, 整 理 如 下 : (1) 謝 生 理 解 能 力 佳 (2) 謝 生 的 教 學 重 點 需 加 強 認 字 能 力 (3) 第 八 項 潔 白 如 玉 的 短 語 句 型, 類 似 身 輕 如 燕 的 推 衍, 對 低 成 就 學 童 來 說, 不 是 急 迫 需 要 建 立 的 能 力, 也 不 是 幫 助 其 學 期 其 他 語 文 時 具 有 普 基 礎 功 能 的 能 力, 建 議 先 不 要 強 調
表 三 三 年 級 個 案 分 析 國 語 內 容 字 詞 彙 短 語 句 型 能 力 認 讀 一 -1 1/1(100%) 仿 寫 聽 寫 一 -2 二 -1 一 -3 二 -2 二 -3 1/5 (20%) 理 解 三 -1 六 -1 七 -1 三 -2 六 -2 七 -2 三 -3 6/7(85.71%) 應 用 八 九 當 中 以 最 能.. 十 幸 好 1/2(50%) 反 灰 部 份 為 該 生 已 經 學 會 的 內 容 ( 四 ) 四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及 學 生 能 力 分 析 國 文 四 年 級 共 有 22 名 學 生, 其 中 有 4 位 學 生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表 四 為 根 據 四 年 級 教 師 的 前 測 考 卷 所 做 的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表, 研 究 者 進 一 步 根 據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針 對 該 年 段 補 救 教 學 學 童 現 階 段 表 現 進 行 能 力 分 析 學 生 在 前 測 試 題 反 應 顯 示, 認 讀 經 熟 能 力 達 50%, 聽 寫 為 44%, 生 詞 的 理 解 則 僅 有 21.42%, 至 於 句 型 應 用 則 完 全 無 法 做 答 根 據 此 分 析 結 果, 建 議 該 生 教 師 將 補 救 教 學 重 點 放 在 學 字 詞 認 讀 聽 寫 的 精 熟 上, 並 透 過 課 文 內 容 來 加 強 該 生 的 詞 彙 理 解
表 四 四 年 級 雙 向 分 析 表 及 個 案 分 析 國 文 ( 林 生 ) 內 字 詞 彙 短 語 句 型 容 能 力 認 讀 一 -4 一 -8 ( 版 ) 精 熟 字 / 總 生 字 ( 50 %) 仿 寫 聽 寫 一 -1 拋 印 一 -2 麵 一 -3 餓 肉 一 -4 基 礎 一 -5 項 艱 一 -6 程 跌 一 -7 折 一 -8 報 二 -1 棄 二 -2 版 二 -3 琴 彩 二 -4 登 二 -5 訊 吉 二 -6 郁 二 -7 麵 壽 二 -8 限 補 精 熟 字 / 總 生 字 ( 44 %) 理 解 三 -1 三 -2 三 -3 三 -4 四 -1 至 四 -10 精 熟 詞 / 總 生 詞 ( 21.42 %) 應 用 五 -1 五 -2 六 -1 六 -2 七 -1 七 -2 反 灰 部 份 為 該 生 已 經 學 會 的 內 容 ( 五 ) 五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及 學 生 能 力 分 析 數 學 五 年 級 學 生 人 數 為 21 人, 其 中 有 8 位 同 學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表 五 為 根 據 該 年 級 教 師 的 前 測 考 卷 所 做 的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表 及 其 中 一 位 學 生 的 能 力 表 現 分 析 背 景 反 灰 的 部 分 為 該 生 已 經 學 會 的 內 容 在 基 礎 運 算 方 面, 表 五 顯 示, 該 生 數 學 基 礎 數 學 運 算 能 力 佳,99 乘 法 乘 除 法 列 式 及 擺 位 除 法 估 算 等 均 能 夠 做 對, 但 特 別 的 是, 乘 除 法 均 沒 有 問 題 的 學 生, 卻 尚 不 會 做 減 法 借 位 的 運 算 ( 如 圖 一 ) 倍 數 能 力 方 面, 該 生 已 具 有 數 的 組 成 成 分 的 概 念, 但 尚 不 穩 定, 經 過 與 任 課 教 師 討 論, 老 師 認 為 也 有 可 能 是 看 到 別 人 答 案 抄 寫 的 三 角 形 方 面, 何 生 能 計 算 角 度, 但 尚 不 理 解 兩 邊 和 大 於 第 三 邊 的 三 角 型 組 合 概 念 該 任 課 老 師 並 不 認 為 學 生 具 有 倍 數 概 念, 且 試 過 各 種 方 式 教 倒 三 角 形 之 兩 邊 和 大 於 第 三 邊 的 概 念, 何 生 都 無 法 理 解 與 教 師 討 論 結 果, 一 致 認 為 此 概 念 需 要 再 透 過 具 體 化 教 學 ( 透 過 實 務 操 作 引 導 學 生 理 解 數 的 拆 解 與 組 合 ) 及 工 作 分 析 ( 將 完 整 的 概 念 或 能 力, 由 簡 而 難 依 據 知 識 結 構 做 細 分 ) 的 歷 程 來 教 導 除 了 具 體 化 講 解 立 成 外, 也 不 需 直 接 將 具 體 化 的 教
材 與 抽 象 數 字 教 材 同 時 呈 現, 以 幫 助 該 生 將 具 體 化 教 材 操 作 的 概 念 遷 移 至 紙 筆 教 材 中 的 數 字 計 算 表 五 五 年 級 學 生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及 前 測 表 現 能 力 分 析 數 學 ( 何 生 ) 能 力 內 容 乘 法 4 位 *3 位 除 法 99 乘 法 二 -2 三 -3 二 -1 進 位 加 法 二 -2 三 -3 4 位 /3 位 借 位 減 法 二 -1 三 -4 一 -1 乘 除 法 列 式 二 -2 三 -3 二 -1 三 -4 乘 除 法 擺 位 二 -2 三 -3 二 -1 三 -4 除 法 估 算 二 -1 角 度 90 度 180 度 360 度 兩 邊 和 大 於 第 三 邊 2*3*5*10 等 數 的 組 合 應 用 三 -3 三 -4 反 灰 部 份 為 該 生 已 經 學 會 的 內 容 倍 數 三 角 形 扇 形 三 -2 四 -2 一 -2 一 -1 四 -1 一 -2 三 -1 五 -3 五 -1 五 -2 圖 一 何 生 除 法 能 力 表 現
( 六 ) 五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及 學 生 能 力 分 析 國 語 六 年 級 共 有 19 名 學 生, 其 中 多 達 7 名 學 生 需 要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表 六 為 六 年 級 第 二 次 月 考 的 前 測 考 卷 雙 向 細 目 分 析 及 其 中 一 名 學 生 的 能 力 分 析 由 表 六, 此 六 年 級 學 生 對 於 六 年 級 課 程 生 字 均 不 認 識, 也 不 理 解 詞 彙 意 義 但 在 句 型 應 用 上 卻 表 現 很 甚 佳 從 其 考 卷 答 題 狀 況 來 看, 該 生 能 使 用 認 識 的 字 做 正 確 的 句 型 應 用, 表 示 該 生 需 要 在 生 字 與 生 詞 的 認 讀 與 理 解 上 加 強 表 六 六 年 級 雙 向 細 目 表 及 個 案 能 力 分 析 國 語 科 雙 向 細 目 表 國 語 科 黃 生 內 容 字 詞 彙 短 語 句 型 能 力 認 讀 一 -1 肆 一 -2 鑿 一 -3 徜 徉 一 -5 豁 一 -6 晦 一 -7 拮 据 一 -8 帳 一 -9 謬 仿 寫 聽 寫 一 -4 崎 嶇 一 -5 邃 一 -8 篷 一 -9 邏 一 -10 伎 倆 理 解 二 -1 二 -2 應 用 二 -1 二 -2 六 -1 三 -1 三 -2 三 -3 四 -1 四 -2 五 -1 五 -2 二 第 二 次 教 學 討 論 (2015 年 10 月 21 日 ) 第 二 次 教 學 討 論 會 主 要 針 對 前 次 教 材 內 容 與 能 力 雙 向 分 析 及 個 案 分 析 結 果 進 行 討 論, 分 析 教 師 專 業 需 求, 指 導 教 師 使 用 直 接 教 學 法 安 排 每 一 次 教 學 的 內 容, 並 進 行 立 即 性 評 量 主 要 工 作 成 果 如 下 : ( 一 ) 凝 聚 共 識, 聚 焦 下 一 階 段 工 作 重 點 ( 二 ) 討 論 個 案 學 習 狀 況 及 檢 討 教 學 ( 三 ) 教 師 專 業 需 求 分 析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以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式, 協 助 嘉 義 縣 一 所 偏 鄉 國 小 精 緻 化 其 補 救 教 學 工 作, 期 能 增 進 該 校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學 生 之 學 科 基 本 能 力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 分 析 補 救 教 學 對 象 之 學 習 困 境 精 進 教 師 相 關 專 業 技 能 以 及 推 動 教 師 落 實 教 學 與 評 量 引 導 教 師 透 過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與 能 力 工 作 分 析 技 巧, 了 解 每 一 位 接 受 補 救 教 學 對 象 的 學 習 起 點, 再 引 導 教 師 使 用 直 接 教 學 法 之 課 程 安 排 策 略 將 於 2015 年 10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 之 間 ( 第 二 次 月 考 結 束 ) 著 手 進 行, 並 陸 續 分 析 執 行 成 效 目 前 本 研 究 尚 在 階 段 進 行 中, 僅 能 就 現 階 段 工 作 成 果 與 教 師 反 映 做 報 告 若 此 方 案 執 行 有 效, 可 將 此 課 程 本 位 評 量 與 個 別 化 直 接 教 學 技 術 推 廣 至 其 他 類 似 學 校, 也 可 以 此 次 行 動 介 入 為 前 導, 將 此 評 量 技 巧 推 廣 至 其 他 非 偏 鄉 學 校 或 補 救 教 學 相 關 機 構 進 行 實 徵 研 究 參 考 資 料 朱 家 儀 黃 秀 霜 陳 惠 萍 (2013): 攜 手 計 畫 課 後 扶 助 方 案 補 救 教 學 方 法 之 探 究 課 程 與 教 學 季 刊,16(1),93-114 洪 儷 瑜 (2014): 補 救 教 學 概 論 載 於 陳 淑 麗 宣 崇 慧 合 編, 帶 好 每 一 個 學 生 -- 有 效 的 補 救 教 學 ( 頁 1-28) 台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教 育 部 (2013)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辦 理 補 救 教 學 作 業 要 點 (102/11/28 臺 教 國 署 國 字 第 1020112019B 號 令 ) 陳 淑 麗 曾 世 杰 張 毓 仁 (2015): 國 小 二 年 級 不 同 補 救 教 學 方 案 之 實 施 與 成 效 之 比 較 : 攜 手 計 畫 與 永 齡 希 望 小 學 當 代 教 育 研 究 季 刊,23(2),35-74 張 新 仁 (2001):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之 課 程 與 教 學 設 計 教 育 學 刊,17,85-106 曾 勝 任 (2009) 攜 手 計 畫 實 施 現 況 之 研 究 - 以 臺 中 市 國 民 小 學 為 例 東 海 大 學 公 共 事 務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進 修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熊 正 蕙 (2009) 攜 手 計 畫 課 後 扶 助 政 策 執 行 現 況 與 影 響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臺 北 縣 為 例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政 策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