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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创 业 板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ujian Apex Software Co.,LTD (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新 港 街 道 五 一 中 路 169 号 利 嘉 城 二 期 16 号 楼 24 层 07 室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保 荐 人 暨 主 承 销 商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 1-1-1

声 明 : 发 行 人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5%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提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考 虑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拟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其 中 :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万 股 股 份 限 制 流 通 及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2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3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赵 莹 余 养 成 董 南 勇 张 玉 刘 法 先 徐 传 秋 邓 志 强 王 敏 航 张 雄 金 鄢 继 华 谢 淑 仁 陈 瑞 德 陈 建 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4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承 诺 : 除 前 述 锁 定 期 外,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上 述 人 1-1-2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员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5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黄 义 青 赵 伟 欧 永 雷 世 潘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爱 派 克 股 权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其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6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之 岳 父 爱 派 克 之 股 东 林 永 正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7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在 原 有 锁 定 期 限 基 础 上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至 其 减 持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增 发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减 持 价 格 及 收 盘 价 等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失 效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4 月 15 日 1-1-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若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以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若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股 东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2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所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赵 莹 余 养 成 董 南 勇 张 玉 刘 法 先 徐 传 秋 邓 志 强 王 敏 航 张 雄 金 鄢 继 华 谢 淑 仁 陈 瑞 德 陈 建 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4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承 诺 : 除 前 述 锁 定 期 外,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上 述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5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黄 义 青 赵 伟 欧 永 雷 世 潘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爱 派 克 股 权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其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1-1-5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6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之 岳 父 爱 派 克 之 股 东 林 永 正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7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在 原 有 锁 定 期 限 基 础 上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至 其 减 持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增 发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减 持 价 格 及 收 盘 价 等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失 效 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公 司 分 别 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和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定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的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自 公 司 股 票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本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交 易 日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为 维 护 广 大 股 东 利 益, 增 强 投 资 者 信 心, 维 护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本 公 司 将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股 价 稳 定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实 施 程 序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公 司 应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根 据 当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提 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履 行 相 应 的 1-1-6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当 公 司 需 要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可 以 视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股 票 市 场 情 况, 按 以 下 顺 序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达 到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的 时 点 起, 公 司 应 在 5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依 法 公 告 具 体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为 自 有 资 金,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超 过 回 购 股 份 事 项 发 生 时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不 再 实 施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2 控 股 股 东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 完 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5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控 股 股 东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增 持, 每 年 度 增 持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总 股 本 的 2%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控 股 股 东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3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1-1-7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2 完 成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2 时, 公 司 时 任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下 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包 括 本 预 案 承 诺 签 署 时 尚 未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的 人 士 ) 应 在 30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每 年 度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超 过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3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不 再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三 ) 应 启 动 而 未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约 束 措 施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告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果 公 司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或 已 公 告 回 购 计 划 但 未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以 其 承 诺 的 最 大 回 购 金 额 为 限 对 股 东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如 果 控 股 股 东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或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未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冻 结,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如 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公 司 应 扣 留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归 公 司 所 有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相 关 责 1-1-8

任 主 体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三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为 严 孟 宇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赵 伟 及 雷 世 潘 上 述 股 东 均 承 诺 :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其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市 时 所 持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数 量 的 10%;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其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市 时 持 有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数 量 的 20%;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顶 点 软 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按 照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则 做 相 应 调 整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四 有 关 招 股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发 行 人 将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严 孟 宇 将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购 回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其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 若 有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并 经 有 权 机 关 认 定,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我 们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且 上 述 承 诺 不 以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本 公 司 本 次 IPO 聘 请 的 保 荐 机 构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保 荐 机 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公 司 本 次 IPO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1-1-9

伙 )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公 司 本 次 IPO 聘 请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福 建 至 理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五 承 诺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若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等 承 诺 责 任 主 体 未 能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及 其 他 涉 及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有 关 承 诺, 则 其 应 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为 保 证 承 诺 主 体 严 格 履 行 其 承 诺 事 项,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如 下 : 1 本 公 司 的 保 障 措 施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保 障 措 施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相 关 股 东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在 消 除 相 关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前,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尚 未 转 让 股 份 不 申 请 解 锁 和 转 让 ; 发 行 人 足 额 截 留 其 应 分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将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相 关 股 东 应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林 永 正 先 生 的 保 障 措 施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林 永 正 先 生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在 消 除 相 关 违 反 承 1-1-10

诺 事 项 前, 其 通 过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的 尚 未 转 让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申 请 解 锁 和 转 让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将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保 障 措 施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相 关 人 员 则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将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相 关 人 员 不 因 辞 职 或 其 他 原 因 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而 放 弃 上 述 有 关 保 障 措 施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经 核 查 相 关 承 诺 函,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作 出 的 承 诺 及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合 法, 其 中, 发 行 人 爱 派 克 电 子 的 相 关 承 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经 核 查 相 关 承 诺 函,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作 出 的 承 诺 及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合 法 合 理, 补 救 措 施 及 时 有 效 其 中, 发 行 人 爱 派 克 电 子 的 相 关 承 诺 已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六 本 次 发 行 中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职 务 持 股 数 ( 股 ) 转 让 股 份 数 量 上 限 ( 股 ) 1 严 孟 宇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10,614,000 2,122,800 2 爱 派 克 法 人 股 东 7,200,000 1,440,000 3 赵 伟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3,633,000 726,600 4 雷 世 潘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1,635,000 327,000 5 赵 莹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市 场 经 理 1,413,000 282,600 6 余 养 成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1,371,000 274,200 7 董 南 勇 非 本 公 司 员 工 ( 曾 在 公 司 任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 840,000 168,000 8 戴 小 戈 董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396,000 79,200 9 欧 永 监 事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306,000 61,200 1-1-11

10 张 玉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客 户 经 理 300,000 60,000 11 刘 法 先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项 目 经 理 300,000 60,000 12 林 秀 红 监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243,000 48,600 13 徐 传 秋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243,000 48,600 14 邓 志 强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客 户 服 中 心 项 目 经 理 243,000 48,600 15 王 敏 航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243,000 48,600 16 郑 元 通 监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195,000 39,000 17 张 雄 金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195,000 39,000 18 鄢 继 华 总 经 理 助 理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经 理 195,000 39,000 19 谢 淑 仁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195,000 39,000 20 陈 瑞 德 非 公 司 员 工 ( 曾 任 公 司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项 目 经 理 ) 120,000 24,000 21 陈 建 国 财 务 部 会 计 120,000 24,000 合 计 30,000,000 6,000,000 上 述 股 东 转 让 的 股 份 所 得 的 收 入 归 其 本 人 所 有, 不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总 计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各 股 东 按 照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确 定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承 销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和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和 转 让 老 股 数 量 的 相 对 比 例 分 别 承 担 ( 承 销 费 率 相 同 ),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七 持 股 10% 以 上 股 东 及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36 个 月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股 东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产 生 影 响 的 说 明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总 计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各 股 东 按 照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确 定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不 会 因 此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转 让 完 成 后, 严 孟 宇 先 生 仍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本 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控 制 地 位 产 生 影 响 公 司 已 按 相 关 要 求,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运 作 有 序,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能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其 职 责 因 此, 本 次 老 股 转 让 方 案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产 生 影 响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软 件 的 开 发, 致 力 于 为 证 券 期 货 中 小 银 行 1-1-12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保 持 稳 定 本 次 老 股 转 让 方 案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影 响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会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持 股 10% 以 上 股 东 及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36 个 月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股 东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等 不 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八 公 司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1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发 行 人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公 司 秉 承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为 宗 旨,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2)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在 保 证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在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每 年 度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3) 公 司 应 保 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稳 定 性, 如 果 公 司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6 年 度 ), 对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的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具 体 规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单 一 年 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1-1-13

润 的 20%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内 容 2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经 公 司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为 : 若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并 上 市 成 功, 则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之 日 前 所 滚 存 的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由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九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一 ) 在 证 券 行 业 内 面 临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风 险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用 户 数 量 占 券 商 总 家 数 近 21%;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由 于 证 券 行 业 的 激 烈 竞 争, 以 及 软 件 等 信 息 技 术 类 产 品 具 有 技 术 更 新 快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短 的 特 点, 在 当 前 证 券 行 业 面 临 结 构 转 型 服 务 提 升 的 迫 切 需 求 下, 券 商 对 软 件 技 术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功 能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准 确 把 握 证 券 行 业 技 术 产 品 及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未 能 及 时 研 发 出 满 足 或 引 领 市 场 需 求 的 新 产 品, 将 会 使 公 司 丧 失 来 之 不 易 的 技 术 和 市 场 优 势 ( 二 )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面 临 开 拓 不 足 的 风 险 公 司 在 深 耕 证 券 行 业 的 同 时, 大 力 开 发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2013 年 来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收 入 已 经 占 据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1/4 以 上, 成 为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但 是, 和 公 司 已 经 在 证 券 行 业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影 响 不 同, 公 司 在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离 形 成 市 场 地 位 和 行 业 影 响 还 有 距 离 公 司 开 拓 新 业 务, 招 聘 新 团 队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1-1-14

络 和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都 需 要 得 当 的 策 略 和 一 定 周 期,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理 念 在 我 国 也 仍 处 于 导 入 期, 在 推 进 中 客 户 可 能 存 在 观 望 反 复 的 思 想 由 于 公 司 涉 入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时 间 较 短, 市 场 影 响 力 相 对 较 弱, 收 入 波 动 性 较 大 公 司 存 在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开 拓 不 足 导 致 业 绩 增 长 速 度 低 于 预 期 甚 至 下 降 的 风 险 ( 三 ) 证 券 行 业 周 期 性 造 成 公 司 盈 利 波 动 的 风 险 证 券 行 业 是 本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领 域,2013 年 本 公 司 有 73.60%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自 于 该 行 业 作 为 本 公 司 客 户 对 象 的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与 证 券 市 场 行 情 存 在 较 强 的 关 联 度 和 依 赖 性, 而 证 券 市 场 行 情 受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经 济 政 策 国 际 环 境 投 资 者 心 理 及 突 发 事 件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具 有 较 多 的 不 确 定 性 和 较 强 的 周 期 性 证 券 市 场 的 周 期 性 波 动 特 征, 可 能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影 响, 从 而 在 短 时 期 影 响 其 对 IT 等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投 入,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 四 ) 公 司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分 布 于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等 行 业, 基 于 其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的 特 点, 通 常 在 每 年 年 底 编 制 第 二 年 IT 年 度 预 算, 次 年 上 半 年 立 项 其 间 受 春 节 因 素 影 响, 第 一 季 度 较 少 安 排 招 标 或 与 软 件 提 供 商 签 订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及 启 动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自 第 二 季 度 始, 上 述 行 业 客 户 开 始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实 施 预 算, 到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为 了 全 面 执 行 预 算, 信 息 化 需 求 得 到 充 分 释 放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也 会 根 据 客 户 的 预 算 实 施 情 况 呈 现 季 节 性 波 动 : 第 一 季 度 一 般 收 入 较 小, 到 第 二 第 三 季 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比 重 最 大 另 外, 由 于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而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相 对 收 入 却 较 为 均 衡, 导 致 了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更 加 明 显, 一 季 度 一 般 亏 损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内 分 季 度 收 入 净 利 润 实 现 情 况 表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净 利 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1-15

第 一 季 度 1,039.76 6.52% -813.68-16.29% 第 二 季 度 4,049.88 25.41% 1,750.63 35.06% 上 半 年 小 计 5,089.64 31.93% 936.95 18.76% 2013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3,937.98 24.71% 940.78 18.84% 第 四 季 度 6,910.69 43.36% 3,115.92 62.40% 下 半 年 小 计 10,848.68 68.07% 4,056.71 81.24% 合 计 15,938.32 100.00% 4,993.66 100.00% 第 一 季 度 1,251.19 9.15% -475.27-10.82% 第 二 季 度 3,505.37 25.61% 1,252.98 28.53% 上 半 年 小 计 4,756.56 34.76% 777.71 17.71% 2012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875.64 21.01% 602.87 13.73% 第 四 季 度 6,053.14 44.23% 3,010.96 68.56% 下 半 年 小 计 8,928.78 65.24% 3,613.83 82.29% 合 计 13,685.34 100.00% 4,391.54 100.00% 第 一 季 度 892.15 7.23% -323.76-7.81% 第 二 季 度 2,895.37 23.48% 833.93 20.12% 上 半 年 小 计 3,787.52 30.71% 510.17 12.31% 2011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573.69 20.87% 598.07 14.43% 第 四 季 度 5,972.54 48.42% 3,036.10 73.26% 下 半 年 小 计 8,546.23 69.29% 3,634.17 87.69% 合 计 12,333.75 100.00% 4,144.34 100.00% 注 1: 以 上 季 度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相 关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会 给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如 资 金 使 用 安 排 融 资 活 动 安 排 等, 同 时 也 会 造 成 公 司 各 类 财 务 指 标 在 各 定 期 报 告 中 出 现 较 大 的 波 动, 从 而 对 投 资 者 的 判 断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五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2013 年 度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分 别 为 26.16% 1.66 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股 份 总 额 相 应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投 资 建 设 到 产 生 收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将 面 临 下 降 的 风 险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更 加 重 视 对 人 才 的 培 养,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运 作 的 要 求, 依 靠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治 理 水 平 及 管 理 水 平, 促 进 经 济 效 益 的 增 长 公 司 将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争 取 缩 短 建 设 期 和 投 产 期, 早 日 产 生 良 好 的 收 益, 以 回 报 广 大 股 东 1-1-16

十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2014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所 处 行 业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不 存 在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业 绩 异 常 波 动 的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但 是, 由 于 公 司 所 处 软 件 行 业 季 节 性 特 征 明 显, 报 告 期 内 一 季 度 持 续 亏 损, 公 司 2014 年 1 季 度 仍 然 亏 损 关 于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十 一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享 受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退 税 等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优 惠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税 收 优 惠 项 目 税 种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技 术 贸 易 业 务 免 征 营 业 税 营 业 税 - 32.91 29.89 技 术 贸 易 业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增 值 税 40.89 18.16 - 软 件 企 业 超 税 负 返 还 增 值 税 721.68 555.76 630.42 高 新 技 术 及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额 ( 注 ) 新 设 软 件 企 业 两 免 三 减 半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额 所 得 税 738.03 392.44 444.52 所 得 税 18.27-84.69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所 得 税 168.55 127.67 93.00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所 得 税 1.15 - - 税 收 优 惠 合 计 1,688.57 1,126.94 1,282.52 税 收 优 惠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29.33% 21.39% 26.22% 注 :2013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13 年 执 行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而 2012 年 2011 年 公 司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执 行 15%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1-1-17

目 录 发 行 概 况...2 发 行 人 声 明...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5 第 一 节 释 义...22 一 普 通 术 语... 22 二 专 业 术 语... 23 第 二 节 概 览...26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26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28 三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28 四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29 五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31 六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31 七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32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36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36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36 三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38 四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关 系... 39 五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重 要 日 期... 3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40 一 在 证 券 行 业 内 面 临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风 险... 40 二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面 临 开 拓 不 足 的 风 险... 40 三 证 券 行 业 周 期 性 造 成 公 司 盈 利 波 动 的 风 险... 41 四 公 司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41 五 核 心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42 六 发 行 人 面 临 的 盗 版 和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43 七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折 旧 和 摊 销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44 八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的 风 险... 44 1-1-18

九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变 化 的 风 险... 44 十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45 十 一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46 十 二 快 速 发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46 十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47 十 四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中 间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风 险... 47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48 一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48 二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51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53 四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53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55 六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63 七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 72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76 九 持 股 5% 以 上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81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84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84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及 其 监 管 政 策... 89 三 软 件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94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128 五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136 六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171 七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191 八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192 九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198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199 一 同 业 竞 争... 199 二 关 联 交 易... 200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205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205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212 1-1-19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213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214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214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215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协 议 签 订 情 况... 215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履 行 情 况... 215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216 十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16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218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218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228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228 四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价... 229 五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价... 229 六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情 况 及 最 近 三 年 的 执 行 情 况... 230 七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232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237 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237 二 审 计 意 见... 251 三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251 四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272 五 发 行 人 适 用 的 税 种 税 率 和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273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76 七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77 八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279 九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279 十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280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281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282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303 十 四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338 十 五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341 十 六 现 行 股 利 分 配 的 政 策... 342 1-1-20

十 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343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343 十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349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351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351 二 募 投 项 目 间 的 关 系... 352 三 项 目 所 面 临 的 风 险... 355 四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运 用 情 况... 356 五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395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397 一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397 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及 增 强 成 长 性 和 自 主 创 新 的 影 响... 401 三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402 四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条 件 和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403 五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404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406 一 重 大 合 同... 406 二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410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410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410 第 十 四 节 有 关 声 明...411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411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41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413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414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415 第 十 五 节 附 件...416 1-1-21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特 定 含 义 : 一 普 通 术 语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前 身 为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发 行 人 顶 点 软 件 公 司 指 限 公 司 顶 点 有 限 指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爱 派 克 指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指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指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指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指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顶 点 指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人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齐 鲁 证 券 指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福 建 至 理 律 师 事 务 所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会 计 师 申 报 会 计 师 指 殊 普 通 合 伙 ),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转 制 后 更 名 为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为 1.00 元 的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普 通 股 (A 指 股 ) 的 行 为 股 东 大 会 指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证 券 业 或 证 券 行 业 指 证 券 及 期 货 业 的 统 称 非 证 券 业 \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 本 公 司 目 前 重 点 开 拓 的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及 大 中 型 企 业 等 的 指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统 称 普 元 信 息 指 上 海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炎 黄 盈 动 指 北 京 炎 黄 盈 动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雅 达 指 信 雅 达 系 统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起 步 科 技 指 北 京 起 步 科 技 ( 思 维 加 速 ) 有 限 公 司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国 际 数 据 公 司 1-1-22

计 世 资 讯 /CCW Research Oracle SAP AMT Gartner Group 德 勤 中 投 证 券 中 石 化 森 美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金 仕 达 北 京 时 代 计 世 资 讯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ICT 产 业 权 威 的 市 场 研 究 指 和 咨 询 机 构 指 美 国 Oracle 公 司, 全 球 领 先 的 信 息 管 理 软 件 及 服 务 提 供 商 指 SAP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德 国, 全 球 领 先 的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提 供 商 AMT Group, 其 从 1998 年 9 月 成 立 的 AMT 企 业 资 源 管 理 研 究 中 指 心 发 展 而 来 的, 目 前 是 国 内 管 理 理 念 管 理 工 具 与 信 息 技 术 领 域 内 的 权 威 中 立 资 讯 机 构 指 美 国 Gartner 咨 询 公 司,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IT 研 究 与 顾 问 咨 询 公 司 德 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Deloitte & Touche LLP), 国 际 四 大 会 指 计 公 司 之 一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现 更 名 为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有 限 指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指 公 司 埃 克 森 美 孚 中 国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沙 特 阿 美 中 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是 中 国 境 内 第 一 家 整 体 合 资 的 省 级 成 品 油 销 售 企 业 指 恒 生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深 圳 市 金 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胜 科 金 仕 达 数 据 系 统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二 专 业 术 语 JAVA 指 由 原 太 阳 微 系 统 公 司 开 发 的 一 种 跨 平 台 面 向 对 象 的 编 程 语 言 一 套 全 然 不 同 于 传 统 应 用 开 发 的 技 术 架 构, 包 含 许 多 组 件, 主 J2EE 体 系 指 要 可 简 化 且 规 范 应 用 系 统 的 开 发 与 部 署, 进 而 提 高 可 移 植 性 安 全 与 再 用 价 值 WEB2.0 指 相 对 于 WEB1.0 的 新 一 代 互 联 网 应 用 的 统 称, 易 用 性 更 强, 用 户 体 验 更 佳, 是 一 种 从 核 心 内 容 到 外 部 应 用 的 革 命 SNS 指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 即 社 会 性 网 络 服 务, 专 指 旨 在 帮 助 人 们 建 立 社 会 性 网 络 的 互 联 网 应 用 服 务 C/S 指 Client/Server: 客 户 机 / 服 务 器 模 式 ; 在 客 户 端 机 器 上 实 现 软 件 的 应 用, 是 信 息 系 统 体 系 架 构 的 一 种 B/S 指 Browser/Server: 浏 览 器 / 服 务 器 模 式 ; 在 浏 览 器 上 实 现 软 件 的 应 用, 是 信 息 系 统 体 系 架 构 的 一 种 面 向 服 务 的 体 系 结 构 (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 它 SOA 指 是 一 个 组 件 模 型, 将 应 用 程 序 的 不 同 功 能 单 元 ( 称 为 服 务 ) 通 过 这 些 服 务 之 间 定 义 良 好 的 接 口 和 契 约 联 系 起 来 XML 指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可 扩 展 标 记 语 言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证 券 行 业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也 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 证 券 行 业 在 经 纪 业 务 转 型 过 程 中 建 设 的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证 券 行 业 CRM 套 件 指 信 息 化 工 作 平 台 系 统, 由 于 都 是 以 提 高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为 目 的 信 息 化 系 统, 所 以 统 称 为 证 券 行 业 CRM 套 件 具 体 包 括 :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经 纪 人 管 理 系 统 等 1-1-23

工 作 流 指 工 作 流 (Workflow), 就 是 业 务 过 程 的 部 分 或 整 体 在 计 算 机 应 用 环 境 下 的 自 动 化, 他 主 要 解 决 的 是 使 在 多 个 参 与 者 之 间 按 照 某 种 预 定 义 的 规 则 传 递 文 档 信 息 或 任 务 的 过 程 自 动 进 行, 从 而 实 现 某 个 预 期 的 业 务 目 标, 或 者 促 使 此 目 标 的 实 现 BPM 指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是 一 套 达 成 企 业 各 种 业 务 环 节 整 合 的 全 面 管 理 模 式 BPS 指 Business Process Suite, 指 业 务 化 的 流 程 平 台 顶 点 A.BOSS 指 顶 点 软 件 经 纪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Advanced Brokerage Operating Support System 的 简 称, 是 顶 点 软 件 面 向 证 券 期 货 业 推 出 的 核 心 应 用 架 构 系 统, 新 一 代 证 券 期 货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平 台 EAI 指 EAI(Enterprise Application Integration), 企 业 应 用 集 成 ITSM 指 ITSM (IT Service Management,IT 服 务 管 理 ), 它 是 一 套 帮 助 企 业 对 IT 系 统 的 规 划 研 发 实 施 和 运 营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的 高 质 量 方 法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基 于 J2EE 体 系 实 现 的 业 LiveBOS LiveBOS 指 务 架 构 开 发 平 台, 由 软 件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运 行 支 持 环 境 与 业 务 平 台 运 维 管 理 工 具 三 部 分 组 成 LiveBOS 软 件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LiveBOS Studio), 通 常 也 成 为 业 务 建 模 开 发 平 台,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设 计 开 发 过 程 都 是 在 这 个 平 LiveBOS Studio 指 台 上 完 成 开 发 者 在 该 平 台 上 完 成 业 务 对 象 模 型 的 设 计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业 务 对 象 流 程 报 表 等 的 设 计, 生 成 相 应 的 XML 格 式 模 型 描 述 文 件 等 等 LiveBOS Server 指 LiveBOS 运 行 支 持 环 境 (LiveBOS Server), 通 常 也 被 称 为 业 务 模 型 运 行 平 台 前 期 建 立 的 业 务 对 象 模 型 在 该 平 台 上 运 行, 生 成 符 合 设 计 预 期 的 软 件 应 用 LiveBOS Manager 指 LiveBOS 业 务 运 维 管 理 工 具 (LiveBOS Manager), 通 常 称 为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主 要 提 供 给 客 户 的 IT 管 理 人 员 使 用, 能 够 实 现 对 软 件 产 品 的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维 护 和 性 能 优 化 等 功 能 SaaS 指 Software-as-a-Service 的 简 称, 软 件 即 服 务 是 随 着 互 联 网 的 发 展 和 应 用 软 件 的 成 熟, 而 兴 起 的 一 种 软 件 应 用 及 服 务 模 式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提 供 商 将 应 用 软 件 统 一 部 署 在 服 务 器 上, 用 户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向 提 供 商 订 购 所 需 的 软 件 应 用 及 服 务, 按 其 所 订 购 的 产 品 类 型 及 期 限 向 提 供 商 支 付 费 用, 并 通 过 互 联 网 获 得 相 应 的 软 件 应 用 及 服 务 PaaS 指 平 台 即 服 务,Platform-as-a-Service 实 际 上 是 指 将 软 件 研 发 的 平 台 作 为 一 种 服 务, 以 SaaS 的 模 式 提 交 给 客 户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指 以 业 务 为 导 向 和 驱 动 的, 可 快 速 构 建 应 用 软 件 的 平 台 包 括 集 成 应 用 平 台 开 发 体 系 两 个 部 分 ; 是 一 种 技 术 创 新, 使 软 件 平 台 又 多 了 一 个 层 次, 使 得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者 可 以 仅 关 注 应 用 的 业 务 任 务, 而 不 必 专 注 其 技 术 的 实 现, 这 使 管 理 与 业 务 人 员 参 与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成 为 可 能 呼 叫 中 心 指 Call Center, 指 以 计 算 机 电 话 集 成 系 统 技 术 为 核 心, 提 供 自 动 或 人 工 语 言 应 答 的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1-1-24

中 间 件 业 务 对 象 构 件 基 于 业 务 对 象 的 开 发 方 式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流 程 券 商 流 程 银 行 普 元 EOS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一 种 独 立 的 系 统 软 件 或 服 务 程 序, 位 于 操 作 系 统 之 上, 被 分 布 式 应 用 软 件 用 于 不 同 的 技 术 之 间 共 享 资 源 工 作 流 表 单 实 体 图 表 报 表 等 客 户 现 实 需 求 在 业 务 架 构 开 发 工 具 上 的 软 件 表 现 形 式 ; 以 图 形 线 条 业 务 对 象 等 便 于 理 解 的 界 面 为 主 软 件 系 统 中 具 有 相 对 独 立 功 能, 可 组 装 可 重 复 使 用 的 软 件 实 体 ; 可 以 是 数 据, 也 可 以 是 被 封 装 的 对 象 类 软 件 构 架 文 档 测 试 用 等 创 建 业 务 对 象 ( 实 体 工 作 流 表 单, 图 表 报 表 等 现 实 需 求 的 软 件 表 现 形 式 ), 在 业 务 对 象 上 进 行 表 单 及 流 程 设 计, 主 要 以 图 形 化 界 面 定 制 工 作 流 程, 并 使 用 对 象 流 程 来 处 理 业 务 逻 辑, 业 务 设 计 完 成 后 直 接 提 交 部 署, 即 可 完 成 软 件, 并 在 浏 览 器 中 查 看 结 果 采 用 电 子 化 交 易 手 段 的 各 类 要 素 市 场, 包 含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等 各 类 交 易 中 心 或 交 易 所 通 过 重 新 构 造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扁 平 化 的 组 织 架 构 工 序 化 的 作 业 模 式, 颠 覆 性 地 改 造 券 商 传 统 以 业 务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模 式, 形 成 以 客 户 为 导 向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新 型 证 券 公 司 将 银 行 的 服 务 从 质 量 成 本 时 间 风 险 法 规 五 个 原 则 贯 彻 到 前 中 后 台 的 流 程 中 流 程 银 行 运 作 强 调 分 业 务 线 的 垂 直 经 营 与 管 理, 并 对 核 算 结 算 监 督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等 大 量 中 后 台 业 务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浩 繁 的 业 务 工 作 需 要 通 过 依 托 强 大 IT 信 息 技 术 平 台 支 持 的 信 息 流 传 递 来 完 成 上 海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进 行 软 件 开 发 复 用 和 软 件 组 装 的 基 本 单 元 组 成 的 构 件 平 台 产 品, 包 括 构 件 类 型 (component type) 构 件 实 现 (component implement) 提 供 接 口 (provides-interfaces) 和 依 赖 接 口 (requires-interface) ISV 指 Independent Software Vendors 的 英 文 缩 写, 意 为 独 立 软 件 开 发 商, 特 指 专 门 从 事 软 件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和 服 务 的 企 业 Losap 指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是 公 司 开 发 的 面 向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系 统, 它 为 分 布 式 计 算 架 构 提 供 基 础 平 台, 以 构 建 面 向 服 务 的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的 实 时 联 机 交 易 系 统, 又 称 交 易 中 间 件 Losap OSGi 指 一 个 基 于 Java 的 服 务 ( 业 务 ) 规 范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指 一 种 采 用 分 布 式 计 算 及 内 存 数 据 库 存 储 架 构 可 多 节 点 部 署 对 外 提 供 快 速 交 易 执 行 服 务 的 轻 量 交 易 系 统, 又 名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注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部 分 表 格 单 项 数 据 加 总 数 与 表 格 合 计 数 可 能 存 在 微 小 差 异, 均 因 计 算 过 程 中 的 四 舍 五 入 所 形 成 1-1-25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 一 ) 概 况 中 文 名 称 :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Fujian Apex Software Co.,LTD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新 港 街 道 五 一 中 路 169 号 利 嘉 城 二 期 16 号 楼 24 层 07 室 公 司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 福 州 市 铜 盘 路 软 件 大 道 89 号 A 区 13 号 楼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销 售 ; 电 子 计 算 机 批 发 零 售 ;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服 务 ; 电 子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 二 ) 设 立 情 况 发 行 人 前 身 为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有 限 是 于 1996 年 7 月 12 日 由 自 然 人 严 孟 宇 董 南 勇 赵 伟 和 高 照 华 四 人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30 万 元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后, 进 行 了 多 次 增 资 及 股 权 变 更, 其 具 体 股 权 演 变 情 况 详 见 发 行 人 申 请 文 件 中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2000 年 9 月, 经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的 关 于 同 意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闽 政 体 股 [2000]25 号 ) 批 准, 顶 点 有 限 以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2,571.73 万 元 为 基 数 折 为 2,500 万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10 月 25 日, 股 份 公 司 领 1-1-26

取 了 由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500002001100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三 ) 主 营 业 务 及 产 品 公 司 是 一 家 具 有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拥 有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专 业 平 台 型 软 件 公 司 及 行 业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主 要 致 力 于 为 证 券 业 1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以 及 为 证 券 业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提 供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及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属 于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行 业 公 司 是 国 内 较 早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分 析 和 设 计 方 法 运 用 于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以 及 最 早 利 用 自 主 开 发 的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进 行 证 券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设 计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之 一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系 统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系 统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系 统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等 证 券 期 货 类 应 用 软 件 ;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福 建 省 名 牌 软 件 产 品,2008 年 6 月 被 福 建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鉴 定 为 产 品 整 体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建 模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的 领 先 水 平,2008 年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及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2009 年 获 得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三 等 奖 报 告 期 内, 除 交 易 系 统 及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外,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软 件 全 部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进 行 开 发 和 设 计, 在 LiveBOS 平 台 进 行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替 代 了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中 的 业 务 建 模 数 据 库 建 模 代 码 编 程 等 工 作 量 大 且 需 要 反 复 循 环 的 工 作, 具 有 高 效 敏 捷 适 用 性 强 等 特 点 2009 年, 公 司 基 于 SOA&BPM 证 券 金 融 投 资 者 营 销 与 服 务 平 台 FCRM 项 目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评 定 为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1 注 : 在 本 招 股 材 料 中 表 述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时, 证 券 业 或 证 券 行 业 指 证 券 及 期 货 业 的 统 称 ; 非 证 券 业 指 本 公 司 目 前 重 点 开 拓 的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等 的 统 称 1-1-27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重 点 支 持 项 目 2010 年,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证 券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获 得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并 被 授 予 福 建 省 名 牌 产 品 2010 年 公 司 为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解 决 方 案 被 福 建 省 信 息 化 局 评 为 2010 年 福 建 省 企 ( 事 ) 业 信 息 化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2011 年 顶 点 新 一 代 企 业 BPM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V2.0 获 第 十 五 届 中 国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1 创 新 奖 2012 年 6 月, 顶 点 基 于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的 BPM 解 决 方 案 V1.0 获 得 第 十 六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2 金 奖 2013 年 6 月, 顶 点 WEB 一 柜 通 系 统 V1.0 顶 点 产 权 综 合 交 易 系 统 V1.0 同 时 获 得 第 十 七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3 金 奖 2013 年 9 月, 公 司 大 经 纪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BSS 被 中 国 计 算 机 报 社 中 国 信 息 化 推 进 联 盟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评 为 2013 年 度 中 国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奖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严 孟 宇 先 生 严 孟 宇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行 前 35.38% 的 股 权 同 时, 严 孟 宇 先 生 岳 父 林 永 正 先 生 持 有 爱 派 克 52.29% 的 股 权, 爱 派 克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24% 的 股 权, 为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9 年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曾 任 福 建 拖 拉 机 ( 集 团 )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员, 福 州 海 天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公 司 软 件 事 业 部 经 理, 福 州 市 第 十 届 政 协 委 员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福 州 大 学 软 件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严 孟 宇 先 生 曾 获 2003 年 福 建 省 首 届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奖 2009 年 度 十 大 金 融 科 技 企 业 杰 出 人 物 2009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2010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2010 年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三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已 经 涉 入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石 化 航 空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行 业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1-1-28

用 户 数 量 占 券 商 总 家 数 近 21%;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证 券 业 之 外 的 市 场 拓 展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进 展,2013 年 公 司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超 过 1/4 特 别 在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领 域, 公 司 取 得 了 领 先 优 势,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重 庆 股 份 转 让 中 心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深 圳 前 海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福 建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重 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四 川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广 东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等 50 多 家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公 司 借 助 LiveBOS 平 台 的 高 效 敏 捷 通 用 性 等 技 术 优 势 以 及 在 证 券 行 业 积 累 的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经 验 和 案 例, 在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石 化 航 空 装 备 制 造 等 细 分 行 业 大 力 拓 展, 初 步 建 立 了 一 批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的 客 户 案 例 公 司 是 2009 年 福 建 省 唯 一 一 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部 与 财 政 部 联 合 颁 发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实 施 十 周 年 优 秀 企 业 荣 誉 的 软 件 公 司 ;2010 年, 公 司 被 福 建 省 政 府 认 定 为 重 点 扶 持 的 软 件 十 强 企 业 之 一, 并 被 福 建 省 科 技 厅 福 建 省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评 定 为 福 建 省 技 术 创 新 工 程 创 新 型 试 点 企 业 ;2012 年, 公 司 被 福 建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评 为 福 建 省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骨 干 企 业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公 司 还 是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福 建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评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曾 多 次 被 福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授 予 和 谐 企 业 称 号, 多 次 被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委 区 政 府 评 为 台 江 区 纳 税 贡 献 大 户, 并 已 通 过 双 软 认 证 ISO9001:2000 等 多 项 资 质 认 证 四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根 据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闽 华 兴 所 (2014) 审 字 E-001 号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主 要 合 并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1-1-29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资 产 201,566,995.84 152,824,518.73 143,063,708.96 非 流 动 资 产 36,811,027.47 38,389,105.34 37,654,596.04 资 产 合 计 238,378,023.31 191,213,624.07 180,718,305.00 流 动 负 债 34,226,753.77 24,498,951.61 32,919,074.72 非 流 动 负 债 - - - 负 债 合 计 34,226,753.77 24,498,951.61 32,919,074.72 股 东 权 益 204,151,269.54 166,714,672.46 147,799,230.28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38,378,023.31 191,213,624.07 180,718,305.00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59,383,178.71 136,853,389.12 123,337,513.93 营 业 利 润 48,673,521.23 44,042,204.85 40,238,912.00 利 润 总 额 57,569,767.12 52,674,055.36 48,920,065.08 净 利 润 49,936,597.08 43,915,442.18 41,443,409.7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9,751,966.76 43,594,338.79 41,097,757.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48,258,606.98 40,825,588.06 39,077,511.96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5,782,303.11 42,174,051.59 35,882,699.2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786,768.71-5,981,575.67-30,376,71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40,000.00-25,300,000.00-1,690,000.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2,555,534.40 10,892,475.92 3,815,989.21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5.89 6.24 4.35 速 动 比 率 5.82 6.16 4.25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14.36% 12.81% 18.2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20% 26.63% 27.14%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8.25 7.40 9.27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19.46 12.24 13.03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217.66 5,690.46 5,168.13 1-1-30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 - 净 利 润 ( 万 元 ) 4,993.66 4,391.54 4,144.34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975.20 4,359.43 4,109.78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4,825.86 4,082.56 3,907.75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1.86 1.69 1.44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1.42 0.44 0.15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6.75 6.61 5.87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66% 0.90% 0.16% 五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发 行 价 格 通 过 市 场 询 价 的 方 式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定 价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价 格 相 同 拟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其 中 :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发 行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发 行 和 网 上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主 承 销 商 设 定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开 户 并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的, 按 其 规 定 处 理 承 销 方 式 余 额 包 销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六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普 通 股 (A 股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拟 投 资 如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备 案 情 况 1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7,091.25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3 1-1-31

2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9,402.94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4 3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8,648.08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5 4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3,275.40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6 5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3,704.61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7 合 计 32,122.28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少 于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予 以 解 决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具 体 运 用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相 关 内 容 七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了 功 能 强 大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其 给 软 件 开 发 带 来 的 敏 捷 性 高 效 性 以 及 跨 行 业 的 适 用 性, 使 公 司 的 应 用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技 术 研 究 及 新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市 场 拓 展 模 式 人 才 组 织 和 培 养 模 式 等 发 生 了 深 刻 的 变 革, 公 司 成 长 为 跨 行 业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的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在 证 券 行 业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形 成 了 以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模 式 服 务 客 户 的 初 步 基 础 ; 同 时,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业 务 也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进 展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如 下 : ( 一 )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就 以 软 件 科 技 超 越 客 户 梦 想 作 为 使 命, 培 养 注 重 创 新 的 企 业 文 化 公 司 成 立 之 后, 获 得 了 多 种 创 新 的 荣 誉 和 奖 项, 早 期 在 券 商 交 易 系 统 中 的 代 表 性 创 新 有 :(1) 创 新 性 地 推 出 不 同 版 本 的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包 括 C/S( 客 户 机 / 服 务 器 ) 模 式 的 高 性 能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银 券 通 版 本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 可 以 实 现 银 行 账 户 与 证 券 账 户 实 时 转 账 和 银 行 卡 刷 卡 自 助 委 托 ) 以 及 广 域 网 版 本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这 些 创 新 的 模 式 与 技 术, 后 来 都 成 为 业 内 标 准 的 模 式, 公 司 也 迅 速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交 易 系 统 的 三 家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一 ;(2) 公 司 推 出 的 热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NovMATE 软 件, 成 为 国 内 较 早 大 规 模 替 代 国 外 同 类 软 件 的 产 品, 该 系 统 后 来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文 件 服 务 器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的 标 准 配 置 ;(3) 公 司 研 发 了 核 心 交 易 中 间 件 Losap, 创 新 性 的 采 用 分 布 式 多 逻 辑 架 构 模 式, 在 大 规 模 交 易 系 统 中, 1-1-32

实 现 了 按 业 务 切 换 数 据 库 的 松 耦 合 模 式, 大 大 提 升 了 系 统 应 用 的 灵 活 性 2004 年, 公 司 开 始 研 究 基 于 对 象 化 业 务 直 接 建 模 软 件,2006 年 正 式 推 出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2008 年, 在 福 建 省 经 贸 委 组 织 的 成 果 鉴 定 会 中,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被 鉴 定 为 产 品 整 体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建 模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和 研 发 形 成 了 诸 多 领 域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分 布 式 交 易 中 间 件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 及 其 开 发 工 具 内 存 数 据 库 身 份 认 证 与 安 全 管 理 工 具 数 据 整 合 工 具 高 速 数 据 传 输 与 实 时 备 份 技 术 等 方 面 公 司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是 支 撑 公 司 产 品 服 务 与 市 场 方 面 持 久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因 素 ( 二 )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的 优 势 除 交 易 软 件 之 外, 公 司 所 有 应 用 软 件 均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这 种 模 式 的 好 处 是 :(1) 公 司 所 有 软 件 符 合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流 程 统 一 接 口 统 一 认 证 统 一 日 志 的 高 度 协 同 要 求, 特 别 适 合 企 业 分 阶 段 信 息 化 实 施 到 一 定 程 度 后 的 跨 部 门 流 程 的 协 同 整 合, 各 个 系 统 之 间 的 信 息 快 速 实 现 无 缝 交 换, 是 分 步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较 为 理 想 的 选 择 ;(2)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中,LiveBOS 平 台 能 扩 大 其 专 业 影 响 力 和 在 业 界 的 认 知 度,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扩 大 公 司 市 场 份 额 ; (3) 随 着 LiveBOS 平 台 的 专 业 认 知 度 逐 渐 提 高, 公 司 在 确 保 单 独 出 售 平 台 后 不 会 与 公 司 形 成 直 接 竞 争 的 前 提 下, 也 考 虑 向 不 具 备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的 小 型 软 件 公 司 少 量 出 售 平 台, 使 其 建 立 与 公 司 类 似 的 产 品 研 发 模 式, 从 而 间 接 地 提 高 LiveBOS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 三 ) 创 新 的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优 势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业 务 建 模 的 过 程, 将 一 般 开 发 模 式 中 的 数 据 物 理 建 模 应 用 代 码 编 程 及 代 码 测 试 页 面 代 码 编 程 及 代 码 测 试 等 大 量 繁 琐 重 复 的 工 作 交 由 平 台 完 成, 大 大 节 省 了 软 件 开 发 环 节 的 人 工 投 入, 使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关 注 点 从 软 件 的 架 构 及 编 程 技 术 转 向 如 何 更 准 确 理 解 把 握 客 户 的 需 求, 即 解 决 需 求 困 境, 从 而 能 够 更 好 地 实 现 客 户 的 需 求 特 别 是 在 客 户 1-1-33

需 求 发 生 变 化 时, 只 需 要 对 业 务 模 型 进 行 修 改, 便 可 直 接 生 成 更 新 后 的 应 用 软 件 这 种 创 新 的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降 低 了 项 目 实 施 成 本, 缩 短 了 客 户 的 信 息 化 实 施 时 间 ( 四 ) 在 证 券 业 具 有 丰 富 的 信 息 化 经 验 及 稳 定 的 客 户 优 势, 初 步 形 成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的 基 础 由 于 下 列 两 方 面 的 原 因, 对 IT 厂 商 来 说, 证 券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进 入 门 槛 :(1) 客 户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必 须 满 足 监 管 层 对 证 券 公 司 在 合 规 信 息 隔 离 墙 安 全 性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必 须 满 足 证 券 公 司 和 交 易 所 登 记 公 司 银 行 等 合 作 机 构 之 间 密 切 的 业 务 联 系 与 直 接 的 信 息 技 术 联 系, 必 须 具 备 海 量 信 息 处 理 能 力 和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 (2) 出 于 使 用 习 惯 和 系 统 稳 定 性 等 因 素 考 虑, 证 券 公 司 对 更 换 核 心 业 务 软 件 比 较 慎 重 因 此, 公 司 在 证 券 业 的 客 户 具 有 高 度 的 稳 定 性 公 司 在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拥 有 广 泛 的 客 户 基 础, 这 些 客 户 能 持 续 接 受 公 司 产 品 的 版 本 升 级 和 功 能 提 升, 为 公 司 带 来 持 续 稳 定 的 收 入 公 司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方 面 的 业 务 积 累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形 成 系 统 的 与 证 券 行 业 业 务 有 关 的 制 度 性 文 档 流 程 库 模 型 库 案 例 库 等 业 务 信 息 和 流 程 管 理 资 料 库, 储 备 了 一 批 熟 悉 证 券 行 业 业 务 及 流 程 管 理 的 专 业 性 人 才, 具 备 提 供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的 初 步 基 础, 以 提 供 管 理 咨 询 作 为 开 拓 市 场 的 辅 助 方 式 现 阶 段 我 国 证 券 期 货 公 司 面 临 活 跃 的 业 务 转 型 和 组 织 变 革, 未 来 对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方 面 的 IT 投 入 将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的 行 业 经 验 和 客 户 优 势 将 得 到 充 分 发 挥 ( 五 ) 跨 行 业 市 场 拓 展 的 优 势 公 司 参 与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项 目 竞 争 时, 凭 借 LiveBOS 平 台 的 快 速 高 效 特 点, 在 与 客 户 的 预 沟 通 阶 段, 在 竞 争 对 手 刚 完 成 书 面 的 方 案 规 划 时, 往 往 已 经 向 客 户 提 交 可 在 电 脑 上 体 验 和 试 用 的 软 件 产 品, 并 且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的 意 见 很 快 地 进 行 修 改, 这 种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有 助 于 公 司 在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市 场 的 拓 展 2013 年 来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收 入 已 经 占 据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1/4 以 上, 成 为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1-1-34

( 六 )LiveBOS 平 台 的 技 术 先 进 性 及 公 司 在 BPM 领 域 的 优 势 在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LiveBOS 平 台 中 集 成 了 以 业 务 对 象 为 核 心 的 工 作 流 引 擎 及 其 配 套 的 流 程 设 计 工 具 与 流 程 监 控 管 理 工 具 LiveBOS 的 工 作 流 是 完 全 基 于 LiveBOS 的 业 务 对 象 基 础 之 上, 除 了 具 备 一 般 工 作 流 平 台 可 以 完 成 复 杂 的 流 程 调 度 与 管 理 之 外, 更 具 备 了 强 大 的 业 务 处 理 能 力 以 及 与 其 他 软 件 的 集 成 能 力 公 司 LiveBOS 平 台 是 实 施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的 基 础 平 台 工 具 在 市 场 方 面, 公 司 是 证 券 行 业 最 早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思 想 方 法 与 技 术, 导 入 到 证 券 行 业 客 户 管 理 营 销 服 务 后 台 管 理 中 的 证 券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之 一 通 过 多 年 的 总 结, 形 成 了 证 券 业 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开 发 经 验, 并 将 思 路 与 模 式 成 功 地 复 制 到 类 似 中 石 化 森 美 标 准 化 管 理 项 目 中, 同 时 在 公 司 的 各 个 行 业 的 应 用 软 件 与 解 决 方 案 中, 全 面 融 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思 想 方 法 与 技 术 ( 七 ) 研 发 模 式 优 势 公 司 在 2007 年 开 始 导 入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分 离 的 研 发 组 织 模 式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重 点 在 基 础 平 台 的 研 发, 主 要 是 从 技 术 层 面 对 平 台 不 断 完 善 和 丰 富, 着 重 点 在 应 用 JAVA 等 工 具 进 行 编 程, 这 些 完 善 和 丰 富 将 固 化 于 基 础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并 体 现 于 每 个 应 用 产 品 的 优 化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专 注 于 对 客 户 需 求 分 析 流 程 梳 理 和 优 化 业 务 建 模 的 研 究, 形 成 包 含 制 度 性 文 档 流 程 库 模 型 库 案 例 库 等 业 务 信 息 和 流 程 管 理 资 料 库,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应 用 开 发 的 能 力 ; 公 司 跨 行 业 的 不 同 方 案 的 实 施, 使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人 员 能 够 理 解 不 同 行 业 的 客 户 需 求, 并 把 解 决 客 户 需 求 所 需 要 的 基 础 技 术 需 求 及 时 反 馈 给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促 进 基 础 技 术 平 台 的 完 善 丰 富 提 升 这 种 体 系 的 安 排, 使 得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形 成 良 性 促 进 机 制, 实 现 研 发 成 果 快 速 地 在 公 司 具 体 应 用 方 案 中 的 广 泛 采 用, 全 面 提 高 了 研 发 及 其 成 果 推 广 的 效 率 1-1-35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Fujian Apex Software Co.,LTD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0 年 10 月 25 日 注 册 地 址 :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新 港 街 道 五 一 中 路 169 号 利 嘉 城 二 期 16 号 楼 24 层 07 室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 福 州 市 铜 盘 路 软 件 大 道 89 号 A 区 13 号 楼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销 售 ; 电 子 计 算 机 批 发 零 售 ;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服 务 ; 电 子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邮 政 编 码 :350003 电 话 号 码 :0591-87866888 传 真 号 码 :0591-87861155 互 联 网 网 址 :www.apexsoft.com.cn 电 子 信 箱 :apex@apexsoft.com.cn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董 事 会 秘 书 : 赵 伟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拟 发 行 股 数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预 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预 计 公 司 股 东 拟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6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自 愿 设 定 12 个 月 及 以 上 限 售 期 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发 行 新 股 及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通 过 市 场 询 价 的 方 式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1-1-36

定 价 原 则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的 确 定 原 则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调 整 机 制 股 东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票 数 量 的 确 定 原 则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定 价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价 格 相 同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量 新 股 发 行 费 用 和 发 行 价 格 确 定 若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量, 公 司 将 减 少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增 加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但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总 量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确 定 各 自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5 发 行 前 每 股 收 益 1.61 元 ( 按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元 ( 按 公 司 2013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7 发 行 市 盈 率 1 倍 ( 按 发 行 前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8 发 行 市 盈 率 2 倍 ( 按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9 发 行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发 行 和 网 上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或 采 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10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6.75 元 ( 按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11 发 行 市 净 率 倍 ( 按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12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主 承 销 商 设 定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开 户 并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监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的, 按 其 规 定 处 理 13 承 销 方 式 余 额 包 销 14 上 市 地 点 及 板 块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15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万 元 16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承 销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交 易 所 上 网 费 用 等 万 元 17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万 元 18 发 行 费 用 分 摊 原 则 承 销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和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和 转 让 老 股 数 量 的 相 对 比 例 分 别 承 担 ( 承 销 费 率 相 同 ),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1-1-37

三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公 司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项 目 经 办 人 :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李 玮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七 路 86 号 于 新 华 沈 红 陈 灿 雄 何 立 志 王 显 左 财 百 宋 璐 电 话 : 021-20315005 传 真 : 021-20315096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名 称 : 负 责 人 : 住 所 : 经 办 律 师 : 福 建 至 理 律 师 事 务 所 刘 建 生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152 号 中 山 大 厦 25 层 王 新 颖 刘 超 电 话 : 0591-88068018 88065558 传 真 : 0591-88068008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名 称 :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林 宝 明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湖 东 路 152 号 中 山 大 厦 B 座 7~9 层 刘 延 东 陈 碧 芸 电 话 : 0591-87852434 87832105 传 真 : 0591-87842334 ( 四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1-1-38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层 电 话 : 0755-25938000 传 真 : 0755-25988122 ( 五 ) 收 款 银 行 机 构 名 称 : 机 构 负 责 人 : 住 所 :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机 构 名 称 : 住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电 话 : 0755-82083333 传 真 : 0755-82083164 四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关 系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五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重 要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1-1-3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有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在 证 券 行 业 内 面 临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风 险 公 司 是 国 内 较 早 的 证 券 交 易 软 件 提 供 商, 依 靠 技 术 特 色 逐 步 将 产 品 开 发 重 心 转 到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通 过 全 面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2006 年 公 司 成 功 研 发 出 了 技 术 领 先 的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软 件 (LiveBOS), 得 益 于 该 平 台 的 高 效 敏 捷 性, 以 及 公 司 对 证 券 行 业 业 务 转 型 的 深 刻 理 解, 公 司 目 前 已 成 为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领 跑 者, 并 致 力 于 为 证 券 业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前 中 后 台 一 体 化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作 为 一 家 软 件 公 司, 持 续 的 技 术 投 入 和 成 功 的 产 品 开 发 是 公 司 得 以 生 存 并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的 关 键 要 素 但 由 于 证 券 行 业 的 激 烈 竞 争, 以 及 软 件 等 信 息 技 术 类 产 品 具 有 技 术 更 新 快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短 的 特 点, 在 当 前 证 券 行 业 面 临 结 构 转 型 服 务 提 升 的 迫 切 需 求 下, 券 商 对 软 件 技 术 及 相 关 产 品 的 功 能 要 求 不 断 提 高,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准 确 把 握 证 券 行 业 技 术 产 品 及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未 能 及 时 研 发 出 满 足 或 引 领 市 场 需 求 的 新 产 品, 将 会 使 公 司 丧 失 来 之 不 易 的 技 术 和 市 场 优 势 二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面 临 开 拓 不 足 的 风 险 公 司 在 深 耕 证 券 行 业 的 同 时, 大 力 开 发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石 化 航 空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市 场 2013 年,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收 入 已 经 占 据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1/4 以 上, 成 为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公 司 通 过 借 助 自 身 技 术 特 色 和 在 流 程 管 理 方 面 的 先 发 优 势 进 行 跨 行 业 开 发 的 策 略 得 以 成 功 实 施 为 此 公 司 用 自 有 资 金 在 上 海 设 立 运 营 中 心, 广 泛 招 聘 人 员 但 是, 和 公 司 已 经 在 证 券 行 业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影 响 不 同, 公 司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拓 1-1-40

展, 主 要 依 托 LiveBOS 平 台 的 高 效 敏 捷 通 用 性 等 技 术 优 势 以 及 在 证 券 行 业 提 炼 的 流 程 管 理 经 验, 离 形 成 市 场 地 位 和 行 业 影 响 还 有 距 离, 尤 其 在 通 常 客 户 所 看 重 的 行 业 流 程 实 施 经 验 方 面 还 有 待 积 累 公 司 开 拓 新 业 务, 招 聘 团 队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络 和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都 需 要 得 当 的 策 略 和 一 定 周 期,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理 念 在 我 国 也 仍 处 于 导 入 期, 在 推 进 中 客 户 可 能 存 在 观 望 反 复 的 思 想 由 于 公 司 涉 及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时 间 较 短, 市 场 影 响 力 相 对 较 弱, 收 入 波 动 性 较 大 公 司 存 在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市 场 开 拓 不 足 导 致 业 绩 增 长 速 度 低 于 预 期 甚 至 下 降 的 风 险 三 证 券 行 业 周 期 性 造 成 公 司 盈 利 波 动 的 风 险 证 券 行 业 是 公 司 重 点 发 展 的 领 域,2013 年 公 司 73.60%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自 于 该 行 业 证 券 行 业 在 我 国 经 济 体 系 资 本 市 场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是 政 府 发 展 和 监 管 的 重 点 行 业 随 着 我 国 资 本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证 券 公 司 IT 投 资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加 但 是 作 为 公 司 客 户 对 象 的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与 证 券 市 场 行 情 存 在 较 强 的 关 联 度 和 依 赖 性, 而 证 券 市 场 行 情 受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经 济 政 策 国 际 环 境 投 资 者 心 理 及 突 发 事 件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具 有 较 多 的 不 确 定 性 和 较 强 的 周 期 性 证 券 市 场 的 周 期 性 波 动 特 征, 可 能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影 响, 从 而 在 短 时 期 影 响 其 对 IT 等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投 入,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营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四 公 司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分 布 于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行 业, 基 于 其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的 特 点, 通 常 在 每 年 年 底 编 制 下 一 年 IT 年 度 预 算, 次 年 上 半 年 启 动 其 间 受 春 节 因 素 影 响, 第 一 季 度 较 少 安 排 招 标 或 与 软 件 提 供 商 签 订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及 启 动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自 第 二 季 度 始, 上 述 行 业 客 户 开 始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实 施 预 算, 到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为 了 全 面 执 行 预 算, 信 息 化 需 求 得 到 充 分 释 放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也 会 根 据 客 户 的 预 算 实 施 情 况 呈 现 季 节 性 波 动 : 第 一 季 度 一 般 收 入 较 小, 到 第 二 第 三 季 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比 重 最 大 1-1-41

另 外, 由 于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而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相 对 收 入 却 较 为 均 衡, 导 致 了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更 加 明 显, 一 季 度 实 现 的 利 润 额 一 般 表 现 为 亏 损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内 分 季 度 收 入 净 利 润 实 现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收 入 净 利 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第 一 季 度 1,039.76 6.52% -813.68-16.29% 第 二 季 度 4,049.88 25.41% 1,750.63 35.06% 上 半 年 小 计 5,089.64 31.93% 936.95 18.76% 2013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3,937.98 24.71% 940.78 18.84% 第 四 季 度 6,910.69 43.36% 3,115.92 62.40% 下 半 年 小 计 10,848.68 68.07% 4,056.71 81.24% 合 计 15,938.32 100.00% 4,993.66 100.00% 第 一 季 度 1,251.19 9.15% -475.27-10.82% 第 二 季 度 3,505.37 25.61% 1,252.98 28.53% 上 半 年 小 计 4,756.56 34.76% 777.71 17.71% 2012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875.64 21.01% 602.87 13.73% 第 四 季 度 6,053.14 44.23% 3,010.96 68.56% 下 半 年 小 计 8,928.78 65.24% 3,613.83 82.29% 合 计 13,685.34 100.00% 4,391.54 100.00% 第 一 季 度 892.15 7.23% -323.76-7.81% 第 二 季 度 2,895.37 23.48% 833.93 20.12% 上 半 年 小 计 3,787.52 30.71% 510.17 12.31% 2011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573.69 20.87% 598.07 14.43% 第 四 季 度 5,972.54 48.42% 3,036.10 73.26% 下 半 年 小 计 8,546.23 69.29% 3,634.17 87.69% 合 计 12,333. 75 100.00% 4,144.34 100.00% 注 1: 以 上 季 度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相 关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业 绩 季 节 性 波 动 会 给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如 资 金 使 用 安 排 融 资 活 动 安 排 等, 同 时 也 会 造 成 公 司 各 类 财 务 指 标 在 各 定 期 报 告 中 出 现 较 大 的 波 动, 从 而 对 投 资 者 的 判 断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五 核 心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软 件 行 业 人 才 流 动 性 高, 为 了 吸 引 留 住 人 才, 公 司 除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人 力 资 源 制 度 外, 参 照 国 外 高 科 技 企 业 的 股 权 模 式, 坚 持 骨 干 员 工 持 股 的 经 营 理 1-1-42

念 目 前, 公 司 拥 有 大 量 行 业 经 验 丰 富 的 资 深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中 严 孟 宇 徐 传 秋 郑 元 通 戴 小 戈 鄢 继 华 都 是 公 司 的 股 东 同 时, 公 司 因 成 功 研 发 了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实 现 了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与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人 员 的 基 本 分 离, 使 公 司 有 别 于 一 般 软 件 企 业 对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依 赖, 降 低 了 公 司 招 聘 和 培 养 人 才 的 难 度 公 司 一 直 注 重 为 广 大 员 工 营 造 良 好 的 企 业 文 化, 改 善 工 作 环 境 和 工 作 条 件, 增 强 公 司 对 高 素 质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和 归 属 感 虽 然 公 司 已 采 取 了 多 种 措 施 以 稳 定 和 吸 引 核 心 人 才 并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但 在 激 烈 的 人 才 竞 争 下, 仍 然 存 在 着 核 心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六 发 行 人 面 临 的 盗 版 和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公 司 于 2004 年 开 始 研 发, 并 持 续 不 断 完 善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所 在 该 平 台 是 一 种 由 业 务 导 向 驱 动 的 可 快 速 构 建 应 用 软 件 的 集 成 开 发 工 具, 是 公 司 所 有 WEB 化 应 用 软 件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可 单 独 对 外 出 售 通 过 对 传 统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技 术 变 革,LiveBOS 平 台 极 大 地 简 化 了 软 件 开 发 流 程, 业 务 人 员 无 需 精 通 编 程 语 言, 只 要 了 解 客 户 业 务 需 求 及 其 业 务 流 程, 便 可 以 快 速 完 成 各 类 基 于 WEB 的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与 行 业 大 型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行 业 客 户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运 行 及 维 护 LiveBOS 平 台 另 外 一 个 显 著 特 点 是 : 高 效 敏 捷 适 应 性 强, 可 以 很 好 满 足 企 业 流 程 信 息 化 中 对 解 决 方 案 个 性 化 集 成 化 的 要 求 LiveBOS 平 台 由 公 司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团 队 负 责 开 发 完 善, 公 司 拥 有 该 平 台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并 与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团 队 签 署 了 保 密 协 议 除 LiveBOS 平 台 外, 发 行 人 还 拥 有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等 核 心 技 术 以 及 其 他 重 要 技 术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盗 版 或 侵 权 事 件, 未 有 平 台 核 心 开 发 人 员 离 职 但 软 件 具 有 易 于 复 制 的 特 点, 且 我 国 对 软 件 等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还 比 较 落 后, 侵 权 及 盗 版 已 经 成 为 制 约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发 展 和 软 件 企 业 成 长 的 重 要 障 碍 如 果 公 司 平 台 软 件 或 其 他 技 术 遭 遇 较 大 范 围 的 盗 版 仿 冒 或 侵 权,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1-43

七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折 旧 和 摊 销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13,108.76 万 元 外 购 软 件 3,637.70 万 元 按 公 司 现 行 会 计 政 策, 电 子 设 备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3 年,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20 年, 软 件 摊 销 年 限 为 10 年 据 此 测 算, 计 算 期 前 三 年 ( 不 含 第 一 年 建 设 期, 下 同 ) 每 年 应 计 提 折 旧 及 摊 销 金 额 为 2,083.04 万 元 ( 最 高 年 份 ) 自 第 四 年 起, 因 电 子 设 备 已 提 足 折 旧, 公 司 实 际 负 担 的 折 旧 仅 限 于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部 分, 每 年 折 旧 及 摊 销 额 仅 为 807.28 万 元 ( 最 高 年 份 ) 虽 然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较 高, 但 如 果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生 的 营 业 收 入 不 能 消 化 上 述 折 旧 摊 销, 则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将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八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是 针 对 市 场 需 求, 在 现 有 主 要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功 能 扩 展 技 术 升 级 规 模 扩 大 和 业 务 延 伸, 同 时 完 善 客 户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技 术 和 市 场 基 础 上 述 项 目 对 公 司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虽 然 公 司 对 这 些 项 目 的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研 和 论 证, 并 在 技 术 资 质 人 才 等 方 面 做 了 充 分 准 备, 以 保 证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但 是 不 能 完 全 排 除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政 策 技 术 人 才 招 聘 或 市 场 发 生 无 法 预 见 的 不 利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实 施 后 经 济 效 益 低 于 预 期 水 平 九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较 为 完 善 的 研 发 环 境, 研 发 成 果 持 续 不 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承 担 了 多 项 科 技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获 得 多 项 项 目 拨 款 科 研 经 费 等 项 目 补 贴 及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等 其 他 补 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获 得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对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见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扣 除 所 得 税 后 的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148.73 172.44 213.8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975.20 4,359.43 4,109.78 1-1-44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比 重 2.99% 3.96% 5.20% 扣 除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826.47 4,186.99 3,895.92 由 上 表 可 知,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公 司 扣 除 所 得 税 后 的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占 同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20% 3.96% 2.99%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并 非 公 司 利 润 来 源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具 有 偶 发 性, 但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获 得 的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减 少,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十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享 受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退 税 等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优 惠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税 收 优 惠 项 目 税 种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技 术 贸 易 业 务 免 征 营 业 税 营 业 税 - 32.91 29.89 技 术 贸 易 业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增 值 税 40.89 18.16 - 软 件 企 业 超 税 负 返 还 增 值 税 721.68 555.76 630.42 高 新 技 术 及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额 ( 注 ) 新 设 软 件 企 业 两 免 三 减 半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额 所 得 税 738.03 392.44 444.52 所 得 税 18.27-84.69 研 发 费 加 计 扣 除 所 得 税 168.55 127.67 93.00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所 得 税 1.15 - - 税 收 优 惠 合 计 1,688.57 1,126.94 1,282.52 税 收 优 惠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29.33% 21.39% 26.22% 注 :2013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13 年 执 行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而 2012 年 2011 年 公 司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执 行 15%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按 现 行 税 务 政 策, 软 件 企 业 的 软 件 产 品 属 于 应 纳 增 值 税 业 务, 与 一 般 制 造 企 业 不 同 的 是, 其 外 购 商 品 较 少, 可 供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极 低, 应 税 增 值 额 几 乎 与 营 业 收 入 相 当 考 虑 到 软 件 行 业 的 特 殊 性, 若 按 一 般 企 业 以 17% 税 率 缴 纳 增 值 税, 1-1-45

其 实 际 税 负 远 高 于 其 他 企 业 为 支 持 软 件 行 业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政 策, 规 定 软 件 企 业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虽 然 公 司 所 享 受 的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具 有 一 定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预 计 未 来 调 整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但 如 果 国 家 调 整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或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被 持 续 认 定 为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或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将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十 一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2013 年 度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分 别 为 26.16% 1.66 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股 份 总 额 相 应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投 资 建 设 到 产 生 收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将 面 临 下 降 的 风 险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更 加 重 视 对 人 才 的 培 养,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运 作 的 要 求, 依 靠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治 理 水 平 及 管 理 水 平, 促 进 经 济 效 益 的 增 长 公 司 将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争 取 缩 短 建 设 期 和 投 产 期, 早 日 产 生 良 好 的 收 益, 以 回 报 广 大 股 东 十 二 快 速 发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经 过 多 年 的 努 力, 公 司 形 成 了 一 支 稳 定 进 取 涵 盖 多 方 面 人 才 的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并 在 上 海 北 京 福 州 武 汉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同 时 在 深 圳 等 地 设 立 客 户 营 销 及 服 务 网 络 公 司 将 以 发 行 上 市 为 契 机, 大 力 整 合 公 司 资 源, 不 断 充 实 完 善 以 研 发 市 场 和 服 务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架 构,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运 营 能 力, 快 速 向 非 证 券 行 业 扩 张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人 员 规 模 业 务 规 模 都 可 能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大 幅 增 加 随 着 业 务 的 发 展, 管 理 跨 度 加 大,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经 营 管 理 能 力 的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因 此 公 司 在 建 立 完 善 管 理 体 系 增 强 管 理 执 行 提 高 管 理 层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公 司 安 全 规 范 运 营 方 面 存 在 与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速 度 不 相 适 应 的 风 险 1-1-46

十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均 为 严 孟 宇 先 生,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35.38% 的 股 份 同 时, 严 孟 宇 先 生 岳 父 林 永 正 先 生 持 有 爱 派 克 52.29% 的 股 权, 爱 派 克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24% 的 股 权, 为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虽 然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过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侵 害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而 且 公 司 已 经 并 将 继 续 在 制 度 安 排 方 面 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操 控 公 司 情 况 的 发 生, 但 严 孟 宇 先 生 如 利 用 其 控 股 股 东 的 身 份, 以 及 利 用 其 与 林 永 正 先 生 的 关 联 关 系,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等 方 式, 对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经 营 战 略 人 事 安 排 关 联 交 易 和 利 润 分 配 等 实 施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将 可 能 损 害 公 司 及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十 四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中 间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风 险 公 司 采 用 平 台 发 展 战 略,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的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为 客 户 提 供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现 阶 段 平 台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在 公 司 管 理 软 件 的 较 高 附 加 值 或 较 低 的 开 发 成 本 上 公 司 已 对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持 续 研 发 多 年, 相 关 支 出 已 全 部 计 入 研 发 费 用, 并 为 公 司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LiveBOS 平 台 仍 需 要 不 断 维 护 升 级 创 新 发 展, 需 要 大 量 人 力 资 金 等 方 面 的 持 续 投 入, 存 在 核 心 技 术 人 才 流 失 技 术 失 密 盗 版 技 术 落 后 被 赶 超 之 可 能, 未 来 存 在 研 发 投 入 无 法 及 时 收 回 的 风 险 1-1-47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发 行 人 前 身 为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是 于 1996 年 7 月 12 日 由 自 然 人 严 孟 宇 董 南 勇 赵 伟 和 高 照 华 四 人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26018852-1, 经 营 范 围 为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开 发 销 售 和 电 子 计 算 机 的 批 发 零 售, 注 册 资 本 为 30 万 元 福 州 建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1996 年 7 月 2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 建 联 CPA[96] 内 验 字 第 038 号 ), 验 明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均 已 到 位,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26.10 万 元, 实 物 出 资 3.90 万 元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时 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严 孟 宇 货 币 和 实 物 9.00 30.00 2 董 南 勇 货 币 9.00 30.00 3 赵 伟 货 币 6.00 20.00 4 高 照 华 货 币 6.00 20.00 合 计 30.00 100.00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后, 进 行 了 多 次 增 资 及 股 权 变 更,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发 行 人 申 请 文 件 中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序 号 时 间 变 动 内 容 1 1997 年 8 月 2 2000 年 4 月 3 2000 年 7 月 高 照 华 将 其 5.33% 股 权 ( 对 应 出 资 额 1.60 万 元 ) 转 让 给 严 孟 宇 ;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88 万 元, 同 时 引 入 新 股 东 高 照 华 将 其 5% 股 权 ( 对 应 出 资 额 4.40 万 元 ) 转 让 给 陈 建 等 6 人, 同 时 引 入 新 股 东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2,350 万 元, 同 时 引 入 新 股 东, 并 进 行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截 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 顶 点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1-48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严 孟 宇 877.02 37.32 2 董 南 勇 345.79 14.71 3 赵 伟 284.59 12.11 4 雷 世 潘 128.08 5.45 5 赵 莹 127.14 5.41 6 余 养 成 107.39 4.57 7 陈 建 95.31 4.06 8 张 玉 61.81 2.63 9 欧 永 47.47 2.02 10 曹 永 强 37.84 1.61 11 戴 小 戈 37.84 1.61 12 刘 法 先 28.44 1.21 13 林 秀 红 19.04 0.81 14 徐 传 秋 19.04 0.81 15 邓 志 强 19.04 0.81 16 王 敏 航 19.04 0.81 17 郑 元 通 15.28 0.65 18 张 雄 金 15.28 0.65 19 鄢 继 华 15.28 0.65 20 谢 淑 仁 15.28 0.65 21 杜 建 强 15.28 0.65 22 陈 瑞 德 9.40 0.40 23 陈 建 国 9.40 0.40 合 计 2,350.00 100.00 2000 年 8 月 15 日, 经 顶 点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由 顶 点 有 限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以 顶 点 有 限 经 深 圳 华 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报 告 ( 华 鹏 股 改 字 [2000] 第 010-1 号 ) 审 计 的 截 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 净 资 产 2,571.73 万 元 为 基 数 折 为 2,500 万 股 ( 各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变 ), 其 余 71.73 万 元 转 为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9 月 27 日,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闽 政 体 股 [2000]25 号 ), 同 意 顶 点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10 月 25 日, 公 司 领 取 了 由 福 建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500002001100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发 起 人 发 行 人 由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立, 原 顶 点 有 限 1-1-49

的 全 体 股 东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各 发 起 人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股 份 数 量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 1 严 孟 宇 933.00 37.32 2 董 南 勇 367.75 14.71 3 赵 伟 302.75 12.11 4 雷 世 潘 136.25 5.45 5 赵 莹 135.25 5.41 6 余 养 成 114.25 4.57 7 陈 建 101.50 4.06 8 张 玉 65.75 2.63 9 欧 永 50.50 2.02 10 曹 永 强 40.25 1.61 11 戴 小 戈 40.25 1.61 12 刘 法 先 30.25 1.21 13 林 秀 红 20.25 0.81 14 徐 传 秋 20.25 0.81 15 邓 志 强 20.25 0.81 16 王 敏 航 20.25 0.81 17 郑 元 通 16.25 0.65 18 张 雄 金 16.25 0.65 19 鄢 继 华 16.25 0.65 20 谢 淑 仁 16.25 0.65 21 杜 建 强 16.25 0.65 22 陈 瑞 德 10.00 0.40 23 陈 建 国 10.00 0.40 合 计 2,500.00 100.00 ( 三 )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严 孟 宇 董 南 勇 赵 伟 雷 世 潘 赵 莹 在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严 孟 宇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顶 点 有 限 37.32% 的 股 权, 并 任 顶 点 有 限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董 南 勇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顶 点 有 限 14.71% 的 股 权, 并 任 顶 点 有 限 副 董 事 长 兼 副 总 经 理 ; 赵 伟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顶 点 有 限 12.11% 的 股 权, 并 任 顶 点 有 限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 雷 世 潘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顶 点 有 限 5.45% 的 股 权, 并 任 顶 点 有 限 董 事 ; 赵 莹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顶 点 有 限 5.41% 的 股 权, 并 任 顶 点 有 限 华 南 区 销 售 经 理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除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外, 未 从 事 其 他 业 务 1-1-50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是 由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原 有 限 公 司 的 所 有 资 产 全 部 进 入 股 份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和 股 份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均 为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开 发 销 售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服 务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等 ( 五 )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及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并 未 因 本 公 司 的 设 立 而 变 化 ( 六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之 间 的 联 系 发 行 人 改 制 前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五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或 服 务 的 流 程 图 ( 七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除 拥 有 公 司 的 权 益 或 在 公 司 任 职 外, 与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没 有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 八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顶 点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顶 点 有 限 的 所 有 资 产 业 务 人 员 和 债 权 债 务 均 由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相 关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均 已 办 理 完 毕 二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在 业 务 资 产 机 构 人 员 和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发 起 人 完 1-1-51

全 分 开,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管 理 机 构 和 经 营 体 系, 具 有 完 整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以 及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 一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独 立 从 事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在 业 务 上 不 存 在 与 主 要 股 东 的 依 赖 关 系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为 避 免 今 后 可 能 出 现 的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有 效 维 护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 二 ) 资 产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具 有 完 整 的 采 购 软 件 开 发 和 营 销 系 统 及 配 套 设 施 ; 公 司 拥 有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商 标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专 利 非 专 利 技 术, 与 股 东 不 存 在 共 用 资 产 的 情 况 ;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用 房 地 产 均 已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 公 司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完 整, 不 存 在 依 赖 股 东 资 产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情 况 ( 三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适 应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职 能 机 构, 各 职 能 机 构 在 人 员 办 公 场 所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方 面 均 完 全 独 立,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受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干 预 的 情 形 ( 四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产 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指 派 或 干 预 高 管 人 员 任 免 的 情 形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 公 司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与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劳 动 人 事 与 工 资 管 理 独 立 完 整 ( 五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1-1-52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职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制 定 了 内 部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等 内 控 制 度 ;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 公 司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形 ; 公 司 办 理 了 税 务 登 记 证,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 公 司 独 立 对 外 签 订 合 同, 不 存 在 大 股 东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资 源 及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或 以 公 司 名 义 的 借 款 转 借 给 股 东 使 用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自 设 立 以 来, 发 行 人 未 进 行 过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四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 一 )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林 永 正 唐 顺 正 黄 义 青 等 8 人 52.29% 15.34% 32.37% 严 孟 宇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赵 伟 雷 世 潘 赵 莹 等 17 人 35.38% 24% 12.11% 5.45% 23.06%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90% 95% 100% 75% 10%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10% 5% ( 二 )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部 门 1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图 1-1-53

股 东 大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审 计 部 审 计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总 经 理 产 品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管 理 部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B P M 发 展 事 业 部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行 政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总 经 办 系 统 集 成 部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序 号 部 门 名 称 主 要 职 责 为 董 事 会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属 董 事 会 秘 书 直 接 领 导 ; 负 责 董 事 1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等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 向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供 内 部 审 计 2 审 计 部 报 告 和 建 议 ; 监 督 公 司 内 部 各 项 会 计 制 度 和 财 务 制 度 的 执 行 ; 协 调 公 司 内 部 监 督 活 动, 以 更 好 地 实 现 审 计 的 目 标 和 组 织 的 目 标 3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负 责 公 司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和 关 键 或 共 性 技 术 的 研 发, 为 公 司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提 供 统 一 的 技 术 平 台 和 工 具 负 责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全 系 列 软 件 产 品 解 决 方 案 的 研 发 技 术 4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支 持 市 场 推 广 等 工 作 ; 负 责 相 关 领 域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负 责 非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的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研 发 技 术 支 5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持 市 场 推 广 等 工 作 ; 目 前 发 展 重 点 主 要 在 中 小 银 行 大 中 型 企 业 教 育 及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等 6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负 责 产 品 及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的 推 广 ; 负 责 售 前 技 术 支 持, 为 用 户 和 项 目 组 提 供 咨 询 规 划 服 务 ; 负 责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与 1-1-54

7 人 力 资 源 部 8 财 务 部 9 行 政 部 10 质 量 管 理 部 11 总 经 办 研 究, 为 公 司 整 体 产 品 规 划 提 供 参 考 ; 负 责 相 关 市 场 活 动 及 公 司 品 牌 建 设 和 宣 传 ; 下 设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研 究 小 组 负 责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立 与 管 理 实 施 工 作, 具 体 包 括 人 员 招 聘 培 训 与 考 核 薪 酬 与 激 励 及 员 工 关 系 管 理 等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的 建 立 及 日 常 运 营, 具 体 包 括 资 金 管 理 预 决 算 管 理 财 务 核 算 财 务 分 析 等, 为 公 司 战 略 及 日 常 经 营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并 配 合 外 部 机 构 ( 审 计 税 务 等 ) 对 公 司 的 检 查 监 督 活 动 负 责 公 司 行 政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与 执 行, 承 担 对 公 司 后 勤 工 作 的 协 调 监 督 等 管 理 职 责 负 责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管 理 标 准 制 定 及 实 施 项 目 监 察 软 件 的 测 试 和 配 置 管 理 规 范 的 制 定 培 训 项 目 的 评 估 和 评 审 以 及 质 量 体 系 的 内 审 和 改 进 等 事 宜 ;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网 络 运 行 和 信 息 化 系 统 协 助 总 经 理 完 成 公 司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的 归 口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对 外 公 共 关 系 等 工 作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子 公 司 情 况 1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持 有 100% 股 权 的 子 公 司 (1)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01 年 4 月 6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注 册 地 :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快 安 延 伸 区 14# 地 创 新 楼 6 层 8 房 经 营 范 围 :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网 络 产 品 的 开 发 销 售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 计 算 机 及 软 件 批 发 代 购 代 销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凡 涉 及 国 家 有 关 专 项 专 营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华 东 地 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主 要 从 事 软 件 开 发 及 销 售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与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业 务 在 区 域 和 类 别 上 有 所 侧 重 报 告 期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55

单 位 : 元 时 间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收 入 净 利 润 2013 年 末 2013 年 度 54,678,690.45 49,880,685.27 26,942,053.11 13,415,433.18 2012 年 末 2012 年 度 43,308,524.22 36,465,252.09 21,880,432.54 6,888,569.69 2011 年 末 2011 年 度 36,113,446.20 29,576,682.40 20,791,333.92 5,972,892.01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2)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1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4 月 6 日, 由 发 行 人 自 然 人 余 昕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350105100008475 设 立 时 顶 点 数 码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其 中, 发 行 人 出 资 490 万 元, 占 98% 的 股 权 ; 余 昕 出 资 10 万 元, 占 2% 的 股 权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 经 福 州 闽 都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闽 都 所 (2001) 审 二 字 第 30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顶 点 数 码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490 98 2 余 昕 10 2 合 计 500 100 22008 年 6 月 20 日, 顶 点 数 码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余 昕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2% 的 股 权 ( 计 出 资 额 为 10 万 元 )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转 让 价 款 为 17.5 万 元 顶 点 数 码 于 2008 年 7 月 4 日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后, 发 行 人 持 有 顶 点 数 码 100% 的 股 权 2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并 持 有 100% 股 权 的 子 公 司 (1)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01 年 6 月 1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1-1-56

注 册 地 :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技 园 区 郭 守 敬 路 498 号 浦 东 软 件 园 14 幢 22301-677# 经 营 范 围 :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配 件 的 开 发 销 售 网 络 工 程 的 设 计 安 装, 并 提 供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目 前,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0.00 90.00 2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合 计 100.00 100.00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华 东 地 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主 要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及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与 公 司 从 事 的 业 务 在 区 域 和 类 别 上 有 所 侧 重 报 告 期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时 间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收 入 净 利 润 2013 年 末 2013 年 度 16,610,446.09 12,887,122.61 18,749,309.04 665,570.27 2012 年 末 2012 年 度 15,055,275.88 12,221,552.34 17,571,485.08 4,843,275.24 2011 年 末 2011 年 度 10,526,728.44 7,378,277.10 14,258,420.64 1,217,369.50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2)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1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顶 点 ) 成 立 于 2001 年 6 月 11 日, 由 发 行 人 福 州 开 发 区 阿 派 克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在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浦 东 新 区 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310115000619256 设 立 时 上 海 顶 点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其 中, 发 行 人 出 资 90 万 元, 占 90% 的 股 权 ; 福 州 开 发 区 阿 派 克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0 万 元, 占 10% 的 股 权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01 年 6 月 4 日 经 上 海 申 洲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沪 申 洲 (2001) 验 字 第 136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上 海 顶 点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90 90 2 福 州 开 发 区 阿 派 克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 10 合 计 100 100 注 : 福 州 开 发 区 阿 派 克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03 年 6 月 注 销, 其 注 销 前 的 股 东 杨 慧 琴 系 发 行 人 原 股 东 陈 建 ( 曾 持 有 发 行 人 4.06% 的 股 权, 于 2004 年 6 月 转 让 给 爱 派 克 ) 的 配 偶, 杨 慧 琴 同 时 担 任 阿 派 克 公 司 的 执 行 董 事 ; 余 昕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余 养 成 的 配 偶, 余 昕 同 时 担 任 阿 派 克 公 司 的 监 事 ; 除 此 之 外, 该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1-1-57

22002 年 8 月 23 日, 上 海 顶 点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福 州 开 发 区 阿 派 克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10% 的 股 权 ( 计 出 资 额 为 10 万 元 ) 全 部 转 让 给 顶 点 数 码, 转 让 价 款 为 10 万 元 上 海 顶 点 于 2002 年 11 月 11 日 在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浦 东 新 区 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后, 上 海 顶 点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90 90 2 顶 点 数 码 10 10 合 计 100 100 3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直 接 和 间 接 合 并 持 有 100% 股 权 的 子 公 司 (1)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02 年 6 月 17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注 册 地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2 号 2 号 楼 8 层 B 座 901 经 营 范 围 : 技 术 开 发 软 件 服 务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目 前,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0.00 95.00 2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5.00 合 计 200.00 100.00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华 北 地 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主 要 从 事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与 公 司 从 事 的 业 务 在 区 域 和 类 别 上 有 所 侧 重 报 告 期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1-1-58

时 间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收 入 净 利 润 2013 年 末 2013 年 度 13,764,158.74 11,368,989.46 9,268,822.46 1,318,882.03 2012 年 末 2012 年 度 10,844,604.76 10,050,107.43 7,117,904.46 195,002.17 2011 年 末 2011 年 度 11,175,778.75 9,855,105.26 4,654,960.49 422,149.48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2)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1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顶 点 ) 成 立 于 2002 年 6 月 17 日, 由 发 行 人 顶 点 数 码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110108003895106 设 立 时 北 京 顶 点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其 中 发 行 人 出 资 40 万 元, 占 80% 股 权 ; 顶 点 数 码 出 资 10 万 元, 占 20% 股 权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 经 北 京 中 燕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中 燕 验 字 (2002) 第 1-01-1669 号 验 资 报 告 书 验 证 北 京 顶 点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40 80 2 顶 点 数 码 10 20 合 计 50 100 22003 年 9 月 9 日, 北 京 顶 点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2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50 万 元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以 货 币 方 式 认 缴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03 年 9 月 15 日 经 北 京 伯 仲 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京 仲 变 验 字 第 [2003]0915Z-E 号 变 更 登 记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北 京 顶 点 于 2003 年 9 月 22 日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上 述 增 资 后, 北 京 顶 点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190 95 2 顶 点 数 码 10 5 合 计 200 100 4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发 行 人 出 资 比 例 为 75% (1)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1-59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注 册 地 : 福 州 市 铜 盘 路 软 件 大 道 89 号 软 件 园 13 号 楼 101 室 经 营 范 围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咨 询 服 务 代 购 代 销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目 前,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00 75.00 2 陈 明 50.00 25.00 合 计 200.00 100.00 陈 明, 男, 汉 族,1978 年 3 月 12 日 出 生, 住 址 位 于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西 洪 路 488 号 万 隆 花 园 二 区 ** 座 ***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 35011119780312****, 现 任 顶 点 信 息 总 经 理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在 华 东 华 南 地 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主 要 从 事 非 证 券 行 业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与 公 司 从 事 的 业 务 在 行 业 上 有 所 侧 重 报 告 期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元 时 间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收 入 净 利 润 2013 年 末 2013 年 度 8,133,161.75 6,441,163.82 4,731,037.13 738,521.29 2012 年 末 2012 年 度 6,052,449.23 5,702,642.53 4,567,515.33 1,284,413.55 2011 年 末 2011 年 度 5,319,228.45 4,418,228.98 3,696,931.21 1,382,610.21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2)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1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顶 点 信 息 ) 成 立 于 2007 年 10 月 30 日, 由 发 行 人 自 然 人 陈 明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在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350102100006518 设 立 时 顶 点 信 息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其 中, 发 行 人 出 资 37.5 万 元, 占 75% 的 股 权 ; 陈 明 出 资 12.5 万 元, 占 25% 的 股 权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07 年 10 月 23 日 经 福 建 华 成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闽 华 成 验 字 (2007) 第 2043 号 验 资 报 1-1-60

告 验 证 顶 点 信 息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37.5 75 2 陈 明 12.5 25 合 计 50 100 22010 年 11 月 24 日, 顶 点 信 息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2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5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其 中, 发 行 人 增 资 112.5 万 元 ; 陈 明 增 资 37.5 万 元 上 述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闽 华 兴 所 (2010) 验 字 E-016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顶 点 信 息 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在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上 述 增 资 后, 顶 点 信 息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 1 发 行 人 150 75 2 陈 明 50 25 合 计 200 100 5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1)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13 年 11 月 18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严 孟 宇 注 册 地 :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软 件 园 东 路 1 号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销 售 ; 电 子 计 算 机 批 发 零 售 ; 计 算 机 网 络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服 务 ; 电 子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中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项 目 经 审 批 后 或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方 可 经 营 ) 目 前, 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报 告 期 内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1-61

单 位 : 元 时 间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收 入 净 利 润 2013 年 末 2013 年 度 10,004,919.82 9,997,441.82 - -2,558.18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2)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 由 发 行 人 独 资 设 立, 在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420100000374452 武 汉 顶 点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股 东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已 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 经 武 汉 华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武 华 信 验 字 [2013] 第 11-01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二 )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公 司 出 资 比 例 为 10%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 万 元 注 册 时 间 :2007 年 11 月 20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林 辉 注 册 地 :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铜 盘 路 软 件 大 道 89 号 福 州 软 件 园 D 区 1 号 楼 2 层 经 营 范 围 : 产 业 管 理 服 务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数 据 处 理 计 算 机 维 修 计 算 机 咨 询 软 件 业 公 共 软 件 服 务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和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目 前, 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基 地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50.00 50.00 2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3 福 建 富 士 通 信 息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4 福 建 省 凯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5 福 建 英 特 莱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6 福 建 新 东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10.00 合 计 100.00 100.00 1-1-62

六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有 21 名 股 东, 其 中 自 然 人 股 东 20 名, 法 人 股 东 1 名 1 自 然 人 股 东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码 是 否 拥 有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1 严 孟 宇 中 国 11010819690307**** 否 2 赵 伟 中 国 52212119720120**** 否 3 雷 世 潘 中 国 42011119690702**** 否 4 赵 莹 中 国 42010619711029**** 否 5 余 养 成 中 国 32010519630616**** 否 6 董 南 勇 中 国 35040319541016**** 否 7 张 玉 中 国 35040319640804**** 否 8 欧 永 中 国 34030219710205**** 否 9 戴 小 戈 中 国 35900119760618**** 否 10 刘 法 先 中 国 35010219711215**** 否 11 林 秀 红 中 国 35042419661009**** 否 12 徐 传 秋 中 国 35222819770815**** 否 13 邓 志 强 中 国 35010219760323**** 否 14 王 敏 航 中 国 35010219740323**** 否 15 郑 元 通 中 国 35030319750318**** 否 16 张 雄 金 中 国 35012819720903**** 否 17 鄢 继 华 中 国 35012519760817**** 否 18 谢 淑 仁 中 国 22010419731019**** 否 19 陈 瑞 德 中 国 35032219771018**** 否 20 陈 建 国 中 国 35040319520810**** 否 2 法 人 股 东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有 1 名 法 人 股 东, 为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1) 爱 派 克 基 本 情 况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1-1-63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永 正 住 所 :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快 安 延 伸 区 14# 地 创 新 楼 6 层 9 房 成 立 时 间 :2004 年 6 月 15 日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原 器 件 批 发 及 相 关 业 务 的 咨 询 服 务 根 据 爱 派 克 最 近 一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 注 : 未 经 审 计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1,152.51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60.00 万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1,092.51 万 元 ;2013 年 度 无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为 293.08 万 元 (2) 爱 派 克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爱 派 克 除 持 有 本 公 司 24% 的 股 权 外, 还 持 有 银 建 期 货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7% 的 股 权 银 建 期 货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商 品 期 货 经 纪 金 融 期 货 经 纪, 注 册 资 本 为 10,60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史 水 齐, 住 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方 庄 芳 古 园 一 区 29 号 楼 (3) 爱 派 克 历 史 沿 革 1-1-64

时 间 设 立 / 增 资 /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定 价 依 据 增 资 人 / 受 让 人 背 景 增 资 / 股 权 受 让 资 金 来 源 股 权 转 让 原 因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公 司 当 时 财 务 状 况 林 永 正 赵 林 黄 义 青 林 永 正 为 顶 点 软 件 控 股 股 2004 年 6 月 爱 派 克 设 立 赵 伟 唐 顺 正 王 继 华 欧 永 黄 学 捷 以 货 币 出 资 缴 纳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东 严 孟 宇 岳 父, 赵 林 为 顶 点 软 件 员 工 及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配 偶, 其 余 股 东 均 为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用 于 购 买 顶 点 软 件 419.05 万 股 股 份 元 顶 点 软 件 员 工 爱 派 克 注 原 股 东 林 永 正 增 加 出 资 2005 年 5 月 册 资 本 由 400 万 元 增 加 至 137 万 元 唐 顺 正 增 加 出 资 22 万 元, 新 股 东 储 俊 杰 出 资 28 万 元 涂 海 江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增 资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新 增 股 东 为 公 司 员 工, 储 俊 杰 时 任 软 件 工 程 师 涂 海 江 时 任 软 件 工 程 师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用 于 购 买 顶 点 软 件 180.95 万 股 股 份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07 元 600 万 元 出 资 13 万 元 2005 年 8 月 王 继 华 将 其 持 有 的 25 万 元 股 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17%) 转 让 给 林 永 正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林 永 正 为 顶 点 软 件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岳 父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王 继 华 准 备 离 职 且 不 愿 再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07 元 2006 年 9 月 黄 义 青 赵 伟 储 俊 杰 将 其 全 部 或 部 分 出 资 额 ( 合 计 93 万 元 ) 转 让 给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林 永 正 为 顶 点 软 件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岳 父, 赵 林 为 顶 点 软 件 员 工 及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配 偶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赵 伟 黄 义 青 储 俊 杰 因 资 金 需 要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1-1-65

新 增 股 东 为 顶 点 软 件 员 工, 雷 世 潘 时 任 顶 点 软 件 2007 年 11 月 赵 林 将 其 全 部 出 资 额 170.75 万 元 转 让 给 雷 世 潘 欧 永 黄 义 青 唐 顺 正 萧 锦 峰, 林 永 正 将 其 出 资 额 25.75 万 元 转 让 给 萧 锦 峰 蔡 海 防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副 总 经 理 萧 锦 峰 时 任 顶 点 软 件 项 目 经 理 蔡 海 防 时 任 顶 点 软 件 软 件 工 程 师, 欧 永 时 任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部 经 理, 黄 义 青 时 任 顶 工 薪 积 累 因 个 人 需 要 使 用 现 金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点 软 件 市 场 总 监, 唐 顺 正 时 任 上 海 顶 点 经 理 2008 年 7 月 雷 世 潘 欧 永 蔡 海 防 黄 义 青 萧 锦 峰 唐 顺 正 将 其 部 分 出 资 额 ( 合 计 44.50 万 元 ) 转 让 给 林 永 正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林 永 正 为 顶 点 软 件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岳 父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因 个 人 或 家 庭 需 要 使 用 现 金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6 元 2009 年 6 月 爱 派 克 注 册 资 本 由 6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本 次 增 加 的 400 万 元, 由 全 体 股 东 按 原 出 资 比 例 以 货 币 资 金 共 同 认 缴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增 资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用 于 购 买 银 建 期 货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注 : 为 简 要 披 露, 表 格 中 的 爱 派 克 当 时 财 务 状 况 仅 披 露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公 司 详 细 财 务 状 况 及 履 行 的 审 批 程 序 详 见 本 节 之 (3) 爱 派 克 历 史 沿 革 的 相 关 描 述 1-1-66

1 爱 派 克 成 立 2004 年 6 月 15 日,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成 立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3501052000867( 现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350105100002229); 注 册 资 本 :400 万 元, 全 体 股 东 以 货 币 出 资 ;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伟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购 买 顶 点 软 件 419.05 万 股 股 份 爱 派 克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股 东 股 东 背 景 / 时 任 职 务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林 永 正 严 孟 宇 岳 父 120.00 30.00 赵 林 严 孟 宇 妻 子 顶 点 软 件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90.00 22.50 黄 义 青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总 监 52.50 13.12 赵 伟 顶 点 软 件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50.00 12.50 唐 顺 正 上 海 顶 点 经 理 30.00 7.50 王 继 华 北 京 顶 点 经 理 25.00 6.25 欧 永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经 理 20.00 5.00 黄 学 捷 顶 点 软 件 技 术 骨 干 12.50 3.13 合 计 400.00 100.00 注 :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为 父 女 关 系, 两 人 合 计 持 有 爱 派 克 52.50% 的 股 权 2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2004 年 6 月 23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免 去 公 司 原 法 定 代 表 人 赵 伟, 选 举 林 永 正 为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并 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3 第 一 次 增 资 2005 年 4 月 26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400 万 元 增 加 至 600 万 元, 其 中 原 股 东 : 林 永 正 增 加 出 资 137 万 元, 唐 顺 正 增 加 出 资 22 万 元 ; 新 股 东 : 储 俊 杰 出 资 28 万 元, 涂 海 江 出 资 13 万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购 买 顶 点 软 件 180.95 万 股 股 份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增 资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增 资 方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根 据 福 建 华 成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闽 华 成 审 字 [2005] 第 1162 号 ), 截 止 本 次 增 资 时 上 一 年 度 (2004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429.4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29.44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1-1-67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07 元 本 次 增 资 后,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合 计 持 有 爱 派 克 57.83% 的 股 权 爱 派 克 于 2005 年 5 月 13 日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变 更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股 东 股 东 背 景 / 时 任 职 务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林 永 正 严 孟 宇 岳 父 257.00 42.83 赵 林 严 孟 宇 妻 子 顶 点 软 件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90.00 15.00 黄 义 青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总 监 52.50 8.75 赵 伟 顶 点 软 件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50.00 8.33 唐 顺 正 上 海 顶 点 经 理 52.00 8.67 王 继 华 北 京 顶 点 经 理 25.00 4.17 欧 永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经 理 20.00 3.33 黄 学 捷 顶 点 软 件 技 术 骨 干 12.50 2.08 储 俊 杰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28.00 4.67 涂 海 江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13.00 2.17 合 计 600.00 100.00 4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5 年 8 月 5 日, 王 继 华 和 林 永 正 达 成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同 意 将 其 持 有 的 25 万 元 股 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17%) 转 让 给 林 永 正, 爱 派 克 于 2005 年 8 月 5 日 作 出 股 东 会 决 议, 对 上 述 事 项 进 行 了 确 认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受 让 方 林 永 正 以 现 金 方 式 完 成 了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受 让 资 金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根 据 福 建 华 成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闽 华 成 审 字 [2005] 第 1162 号 ), 截 止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时 上 一 年 度 (2004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429.4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29.44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1.07 元 爱 派 克 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合 计 持 有 爱 派 克 62% 的 股 权 5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6 年 8 月 29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下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 转 让 协 议 出 资 额 转 让 价 款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是 否 新 转 让 人 受 让 人 签 署 时 间 ( 万 元 ) ( 万 元 ) 例 (%) 股 东 黄 义 青 2006/8/29 27.50 27.50 4.58 赵 林 否 1-1-68

赵 伟 2006/8/29 13.00 13.00 2.17 林 永 正 否 赵 伟 2006/8/29 24.50 24.50 4.08 赵 林 否 储 俊 杰 2006/8/29 28.00 28.00 4.67 赵 林 否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受 让 方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以 现 金 方 式 完 成 了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受 让 资 金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根 据 爱 派 克 报 送 工 商 年 检 的 公 司 年 检 报 告 书 (2005 年 度 )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表, 截 止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时 上 一 年 度 (2005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580.3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9.11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爱 派 克 于 2006 年 9 月 26 日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林 永 正 和 赵 林 合 计 持 有 爱 派 克 77.50% 的 股 权 6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10 月 15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下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 转 让 人 转 让 协 议 出 资 额 转 让 金 额 占 注 册 资 本 签 署 时 间 ( 万 元 ) ( 万 元 ) 比 例 (%) 受 让 人 赵 林 2007/10/15 32.06 32.06 5.34 雷 世 潘 赵 林 2007/10/15 10.13 10.13 1.69 欧 永 赵 林 2007/10/15 60.75 60.75 10.13 黄 义 青 赵 林 2007/10/15 54.00 54.00 9.00 唐 顺 正 赵 林 2007/10/15 13.06 13.06 2.18 萧 锦 峰 林 永 正 2007/10/15 9.00 9.00 1.50 萧 锦 峰 林 永 正 2007/10/15 16.75 16.75 2.79 蔡 海 防 受 让 人 背 景 / 职 务 顶 点 软 件 副 总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部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市 场 总 监 上 海 顶 点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项 目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项 目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是 否 新 股 东 是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各 受 让 方 以 现 金 方 式 完 成 了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受 让 资 金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根 据 爱 派 克 报 送 工 商 年 检 的 公 司 年 检 报 告 书 (2006 年 度 )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表, 截 止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时 上 一 年 度 (2006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572.0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9.07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爱 派 克 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赵 林 不 再 持 有 爱 1-1-69

派 克 的 股 权, 林 永 正 持 有 爱 派 克 44.87% 的 股 权 7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08 年 7 月 8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下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 转 让 人 转 让 协 议 出 资 额 转 让 金 额 占 注 册 资 本 签 署 时 间 ( 万 元 ) ( 万 元 ) 比 例 (%) 雷 世 潘 2008/7/8 8.31 8.31 1.39 欧 永 2008/7/8 2.63 2.63 0.44 蔡 海 防 2008/7/8 1.75 1.75 0.29 黄 义 青 2008/7/8 15.75 15.75 2.63 萧 锦 峰 2008/7/8 2.07 2.07 0.34 唐 顺 正 2008/7/8 14.00 14.00 2.33 受 让 人 林 永 正 是 否 新 股 东 否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受 让 方 林 永 正 以 现 金 方 式 完 成 了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受 让 资 金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根 据 爱 派 克 报 送 工 商 年 检 的 公 司 年 检 报 告 书 (2007 年 度 )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表, 截 止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时 上 一 年 度 (2007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589.9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8.98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爱 派 克 于 2008 年 7 月 24 日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爱 派 克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林 永 正 313.75 52.29 唐 顺 正 92.00 15.34 黄 义 青 70.00 11.67 欧 永 27.50 4.58 雷 世 潘 23.75 3.96 萧 锦 峰 20.00 3.33 蔡 海 防 15.00 2.50 涂 海 江 13.00 2.17 赵 伟 12.50 2.08 黄 学 捷 12.50 2.08 合 计 600.00 100.00 8 第 二 次 增 资 2009 年 5 月 25 日 爱 派 克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600 万 元 增 加 至 1-1-70

1000 万 元, 本 次 增 加 的 400 万 元, 由 全 体 股 东 按 原 出 资 比 例 以 货 币 资 金 共 同 认 缴,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购 买 银 建 期 货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本 次 增 资 的 增 资 价 格 按 注 册 资 本 值, 增 资 资 金 来 源 于 工 薪 积 累 和 家 庭 收 入 根 据 爱 派 克 报 送 工 商 年 检 的 公 司 年 检 报 告 书 (2008 年 度 )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表, 截 止 本 次 增 资 时 上 一 年 度 (2008 年 ), 爱 派 克 资 产 总 额 为 571.86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568.91 万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对 应 的 净 资 产 为 0.95 元 2009 年 6 月 16 日, 福 建 华 成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爱 派 克 本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闽 华 成 验 [2009] 第 3029 号 ) 2009 年 6 月 18 日, 爱 派 克 在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爱 派 克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目 前 爱 派 克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在 顶 点 软 件 任 职 林 永 正 522.92 52.29 无 任 职, 严 孟 宇 岳 父 唐 顺 正 153.34 15.34 上 海 顶 点 经 理 黄 义 青 116.67 11.67 顶 点 软 件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欧 永 45.83 4.58 顶 点 软 件 监 事 会 主 席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雷 世 潘 39.58 3.96 顶 点 软 件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萧 锦 峰 33.33 3.33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蔡 海 防 25.00 2.50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涂 海 江 21.67 2.17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赵 伟 20.83 2.08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学 捷 20.83 2.08 顶 点 软 件 工 程 师 合 计 1,000.00 100.00 ( 二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主 要 控 股 及 参 股 的 企 业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严 孟 宇 先 生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严 孟 宇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顶 点 软 件 35.38% 的 股 权, 除 此 之 外, 严 孟 宇 先 生 无 其 他 控 股 或 参 股 企 业 同 时, 严 孟 宇 先 生 关 联 方, 其 岳 父 林 永 正 先 生 持 有 爱 派 克 52.29% 的 股 权, 爱 派 克 持 有 公 司 发 行 前 24% 的 股 权, 为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 三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1-1-71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权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权 情 况 1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3,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性 质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股 ) 1-1-72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严 孟 宇 个 人 股 10,614,000 35.38 待 定 待 定 2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股 7,200,000 24.00 待 定 待 定 3 赵 伟 个 人 股 3,633,000 12.11 待 定 待 定 4 雷 世 潘 个 人 股 1,635,000 5.45 待 定 待 定 5 赵 莹 个 人 股 1,413,000 4.71 待 定 待 定 6 余 养 成 个 人 股 1,371,000 4.57 待 定 待 定 7 董 南 勇 个 人 股 840,000 2.80 待 定 待 定 8 戴 小 戈 个 人 股 396,000 1.32 待 定 待 定 9 欧 永 个 人 股 306,000 1.02 待 定 待 定 10 张 玉 个 人 股 300,000 1.00 待 定 待 定 11 刘 法 先 个 人 股 300,000 1.00 待 定 待 定 12 林 秀 红 个 人 股 243,000 0.81 待 定 待 定 13 徐 传 秋 个 人 股 243,000 0.81 待 定 待 定 14 邓 志 强 个 人 股 243,000 0.81 待 定 待 定 15 王 敏 航 个 人 股 243,000 0.81 待 定 待 定 16 郑 元 通 个 人 股 195,000 0.65 待 定 待 定 17 张 雄 金 个 人 股 195,000 0.65 待 定 待 定 18 鄢 继 华 个 人 股 195,000 0.65 待 定 待 定 19 谢 淑 仁 个 人 股 195,000 0.65 待 定 待 定

20 陈 瑞 德 个 人 股 120,000 0.40 待 定 待 定 21 陈 建 国 个 人 股 120,000 0.40 待 定 待 定 22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份 社 会 公 众 股 待 定 待 定 合 计 30,000,000 100.00 2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共 有 4 名, 分 别 为 严 孟 宇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赵 伟 及 雷 世 潘 上 述 股 东 均 承 诺 :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12 个 月 内, 其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市 时 所 持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数 量 的 10%;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其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市 时 持 有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数 量 的 20%;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2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顶 点 软 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按 照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则 做 相 应 调 整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 二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股 东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严 孟 宇 10,614,000 35.38 2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7,200,000 24.00 3 赵 伟 3,633,000 12.11 4 雷 世 潘 1,635,000 5.45 5 赵 莹 1,413,000 4.71 6 余 养 成 1,371,000 4.57 7 董 南 勇 840,000 2.80 8 戴 小 戈 396,000 1.32 9 欧 永 306,000 1.02 10 张 玉 300,000 1.00 合 计 27,708,000 92.36 ( 三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前 10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担 任 的 职 务 如 下 : 1-1-73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在 公 司 担 任 职 务 1 严 孟 宇 10,614,000 35.38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赵 伟 3,633,000 12.11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3 雷 世 潘 1,635,000 5.45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 赵 莹 1,413,000 4.71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市 场 部 经 理 5 余 养 成 1,371,000 4.57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6 董 南 勇 840,000 2.80 7 戴 小 戈 396,000 1.32 非 本 公 司 员 工 ( 曾 在 公 司 任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 董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8 欧 永 306,000 1.02 监 事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9 张 玉 300,000 1.00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客 户 经 理 10 刘 法 先 300,000 1.00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项 目 经 理 合 计 20,808,000 69.36 ( 四 ) 股 东 中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 五 )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爱 派 克 的 控 股 股 东 林 永 正 ( 持 有 爱 派 克 52.29% 的 股 权, 不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 为 严 孟 宇 岳 父,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各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林 永 正 先 生 持 有 爱 派 克 52.29% 的 股 权, 不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 严 孟 宇 先 生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发 行 人 35.38% 的 股 权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2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1-1-74

本 次 发 行 前 所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赵 莹 余 养 成 董 南 勇 张 玉 刘 法 先 徐 传 秋 邓 志 强 王 敏 航 张 雄 金 鄢 继 华 谢 淑 仁 陈 瑞 德 陈 建 国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顶 点 软 件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顶 点 软 件 回 购 该 股 份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戴 小 戈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承 诺 : 除 前 述 锁 定 期 外,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上 述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5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爱 派 克 股 东 黄 义 青 赵 伟 欧 永 雷 世 潘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爱 派 克 股 权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本 人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同 时 承 诺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6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的 岳 父 林 永 正 先 生 承 诺 : 自 顶 点 软 件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通 过 爱 派 克 间 接 持 有 的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7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法 人 股 东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1-1-75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价 格,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价 格,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在 原 有 锁 定 期 限 基 础 上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至 其 减 持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增 发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上 述 减 持 价 格 及 收 盘 价 等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上 述 承 诺 不 因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失 效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员 工 构 成 情 况 1 员 工 人 数 ( 含 子 公 司 ) 及 变 化 时 间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人 数 555 485 429 2 专 业 结 构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人 员 的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 分 工 2013.12.31 2012.12.31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技 术 人 员 403 72.61% 344 70.93% 市 场 人 员 99 17.84% 91 18.76%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53 9.55% 50 10.31% 总 计 555 100.00% 485 100.00% 3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人 员 的 教 育 情 况 如 下 : 学 历 2013.12.31 2012.12.31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硕 士 及 以 上 15 2.70% 15 3.09% 本 科 398 71.71% 342 70.52% 大 专 126 22.70% 110 22.68% 中 专 13 2.34% 14 2.89% 初 中 及 以 下 3 0.54% 4 0.82% 总 计 555 100.00% 485 100.00% 4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情 况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人 员 的 年 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1-1-76

年 龄 2013.12.31 2012.12.31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25 岁 以 下 210 37.84% 167 34.43% 26 至 30 岁 193 34.77% 179 36.91% 31 至 35 岁 83 14.95% 76 15.67% 36 至 40 岁 42 7.57% 32 6.60% 40 岁 以 上 27 4.86% 31 6.39% 总 计 555 100.00% 485 100.00% ( 二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本 公 司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员 工 的 聘 用 和 解 聘 依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根 据 国 家 关 于 社 会 保 障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购 买 了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同 时, 公 司 已 按 照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50 号 ) 等 法 规 文 件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职 工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此 外, 公 司 从 2002 年 开 始 为 技 术 人 员 营 销 人 员 和 出 差 较 多 的 人 员 办 理 了 意 外 商 业 保 险 表 :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承 担 的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缴 纳 情 况 如 下 项 目 公 司 承 担 的 交 费 金 额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单 位 : 元 养 老 保 险 2,117,453.05 1,618,737.13 1,166,454.99 失 业 保 险 ( 注 1) 125,972.14 136,903.20 108,706.13 工 伤 保 险 73,171.56 54,489.31 35,330.15 生 育 保 险 108,452.94 80,260.13 47,500.05 医 疗 保 险 1,589,338.54 1,178,864.27 712,140.38 住 房 公 积 金 2,028,660.00 1,658,129.00 1,204,667.00 上 海 综 合 保 险 ( 注 2) - - 45,866.50 合 计 6,043,048.23 4,727,383.04 3,320,665.20 按 规 定 应 缴 纳 金 额 6,296,032.84 4,977,296.06 3,515,447.52 差 额 ( 注 3) 252,984.61 249,913.02 194,782.32 利 润 总 额 57,569,767.12 52,674,055.36 48,920,065.08 占 比 0.44% 0.47% 0.40% 注 1:2012 年 10 月 后 福 州 市 失 业 保 险 计 提 比 例 由 2% 降 低 至 1% 注 2:2011 年 7 月 以 前, 上 海 顶 点 根 据 上 海 市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综 合 保 险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为 其 聘 用 的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缴 纳 综 合 保 险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起, 上 海 市 不 再 执 行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综 合 保 险 缴 纳 政 策, 上 海 顶 点 已 按 规 定 为 其 聘 用 的 外 来 从 业 人 员 缴 纳 城 镇 社 会 保 1-1-77

险 注 3: 公 司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按 规 定 应 缴 数 与 实 际 缴 纳 数 存 在 一 定 差 异, 主 要 原 因 系 : 新 入 职 员 工 未 及 时 提 交 全 部 材 料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 因 原 单 位 未 减 员 暂 无 法 办 理 ; 员 工 自 愿 不 缴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 员 工 处 于 试 用 期, 尚 未 缴 纳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待 转 正 后 缴 纳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纳 人 数 及 其 差 异 原 因 如 下 : 项 目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纳 人 数 差 异 说 明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年 末 员 工 总 人 数 555 485 429 年 末 社 保 缴 纳 人 数 549 469 406 年 末 公 积 金 缴 纳 人 数 549 473 388 上 海 综 合 保 险 缴 纳 综 保 于 7 月 取 消, 转 为 - - 人 数 社 保 社 保 差 异 人 数 6 16 23 公 积 金 差 异 人 数 6 12 41 差 异 说 明 (1)2 名 退 休 返 职 人 员,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保 ; (2)2 名 员 工 自 愿 在 原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 (3)2 名 新 入 职 员 工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原 单 位 未 减 员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 (4)1 名 退 休 返 职 人 员, 自 愿 不 缴 纳 公 积 金 ; (5)3 名 新 入 职 员 工 因 个 人 材 料 未 齐 全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公 积 金 ; (1)2 名 员 工 为 非 城 镇 户 口, 不 能 缴 纳 上 海 公 积 金 ; (2)8 名 员 工 为 刚 入 职, 未 及 时 提 交 全 材 料,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公 积 金 ; (3) 有 1 名 员 工 12 月 离 职 停 缴 公 积 金, 本 人 无 异 议 ; (4) 有 13 名 新 入 职 员 工 社 保 原 单 位 未 减 员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已 在 2013 年 1 月 办 理 ; (5) 有 1 名 退 休 返 职 人 员,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保 ; (6) 有 1 名 员 工 自 愿 在 原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 (7) 有 1 名 员 工 因 户 口 在 外 地 不 愿 办 理 转 移 手 续, 在 当 地 缴 纳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后 凭 缴 费 凭 证 向 公 司 报 销 (1) 有 1 名 员 工 为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保 ; (2) 有 1 名 员 工 自 愿 在 原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 (3) 有 9 名 员 工 社 保 原 单 位 未 转 出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在 2012 年 办 理 ; (4) 有 12 名 员 工 因 个 人 原 因 主 动 放 弃 缴 纳 社 保 ; (5) 有 16 名 员 工 处 于 试 用 期, 公 司 未 为 其 缴 纳 公 积 金, 已 于 转 正 后 缴 纳 ; (6) 有 21 名 员 工 因 个 人 原 因 主 动 放 弃 缴 纳 公 积 金 ; (7) 有 3 名 员 工 为 非 城 镇 户 口, 不 能 缴 纳 上 海 公 积 金 ; (8) 有 1 名 员 工 因 其 未 及 时 提 交 材 料 年 末 未 缴 公 积 金, 已 于 2012 年 1 月 补 缴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所 在 地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机 构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分 别 对 发 行 1-1-78

人 及 子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执 行 情 况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交 情 况 出 具 了 证 明 文 件 : (1) 福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能 够 按 照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自 觉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没 有 发 现 职 工 投 诉 情 形, 发 行 人 未 因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该 局 行 政 处 罚 福 建 省 直 单 位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4 年 1 月 8 日 出 具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交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已 在 该 中 心 设 立 账 户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职 工 住 房 公 积 金 正 常 缴 存,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日, 尚 未 发 现 发 行 人 违 反 国 务 院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的 情 形 (2) 福 州 开 发 区 人 事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4 年 1 月 9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之 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报 告 期 内 能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福 建 省 直 单 位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4 年 1 月 8 日 出 具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交 证 明, 确 认 顶 点 数 码 已 在 该 中 心 设 立 账 户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职 工 住 房 公 积 金 正 常 缴 存,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日, 尚 未 发 现 顶 点 数 码 违 反 国 务 院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的 情 形 (3) 福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之 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报 告 期 内 能 够 按 照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自 觉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没 有 发 现 职 工 投 诉 情 形, 顶 点 信 息 未 因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该 局 行 政 处 罚 福 建 省 直 单 位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4 年 1 月 8 日 出 具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交 证 明, 确 认 顶 点 信 息 已 在 该 中 心 设 立 账 户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职 工 住 房 公 积 金 正 常 缴 存,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日, 尚 未 发 现 顶 点 信 息 违 反 国 务 院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的 情 形 (4)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之 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有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行 为, 也 未 有 因 违 法 受 到 该 局 给 予 的 行 政 处 罚 或 行 政 处 理 的 不 良 记 录 北 京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海 淀 管 理 部 于 2014 年 1 月 9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北 京 顶 点 依 法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未 发 现 有 违 反 住 房 公 积 金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行 为 (5)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 出 具 证 明, 1-1-79

确 认 发 行 人 之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已 于 2001 年 9 月 登 记 参 加 上 海 市 社 会 保 险 (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码 :0006249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无 欠 缴 情 况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街 道 劳 动 服 务 所 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上 海 顶 点 在 2011 年 7 月 前 缴 纳 综 合 保 险 的 缴 费 人 数 和 缴 费 金 额 2014 年 1 月 24 日, 上 海 市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证 明, 证 明 该 单 位 开 户 缴 存 以 来 未 受 到 管 理 中 心 的 处 罚 此 外,2011 年 1 月 20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出 具 承 诺 函 : 如 政 府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 以 下 合 称 公 司 ) 为 员 工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金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本 人 将 无 偿 代 公 司 承 担 应 补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2011 年 5 月 13 日, 发 行 人 出 具 承 诺 函, 承 诺 : 对 于 在 原 单 位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以 及 因 个 人 原 因 声 明 放 弃 缴 纳 的 员 工, 本 公 司 愿 意 在 今 后 员 工 同 意 缴 纳 并 提 交 开 立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账 户 所 需 资 料 并 登 记 完 毕 后, 及 时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已 为 大 部 分 员 工 ( 不 包 括 在 原 单 位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缴 纳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声 明 放 弃 缴 纳 的 员 工 以 及 新 入 职 未 转 正 的 员 工 等 ) 办 理 了 社 会 保 险 以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 但 由 于 各 种 客 观 原 因, 发 行 人 存 在 未 为 少 量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已 承 诺 对 于 在 原 单 位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以 及 因 个 人 原 因 声 明 放 弃 缴 纳 的 员 工, 在 员 工 同 意 缴 纳 并 提 交 登 记 所 需 的 相 关 文 件 后 为 其 缴 纳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 严 孟 宇 先 生 已 承 诺 : 如 政 府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为 员 工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金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严 孟 宇 先 生 将 无 偿 代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承 担 应 补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同 时,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已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因 此,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为 少 量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形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不 会 构 成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法 律 障 碍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为 职 工 ( 不 包 括 在 原 单 位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缴 纳 社 保 及 公 1-1-80

积 金 的 员 工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声 明 放 弃 缴 纳 的 员 工 以 及 新 入 职 未 转 正 的 员 工 ) 办 理 了 社 会 保 险 (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未 为 部 分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不 符 合 社 会 保 障 相 关 规 定, 鉴 于 该 情 形 的 产 生 存 在 上 述 客 观 原 因, 并 且, 对 于 在 原 单 位 及 户 籍 所 在 地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以 及 因 个 人 原 因 声 明 放 弃 缴 纳 的 员 工, 发 行 人 已 承 诺 在 员 工 同 意 缴 纳 并 提 交 登 记 所 需 的 相 关 文 件 后 为 其 缴 纳 ; 同 时,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已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没 有 因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将 无 偿 代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承 担 应 补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金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因 此,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未 为 部 分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形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九 持 股 5% 以 上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 一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严 孟 宇 先 生 和 爱 派 克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 二 ) 有 关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分 别 出 具 了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七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三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承 担 社 保 公 积 金 补 缴 责 任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出 具 了 关 于 承 担 社 保 公 积 金 补 缴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八 /( 二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及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之 相 关 内 容 1-1-81

( 四 )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的 承 诺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告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果 控 股 股 东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或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未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冻 结,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如 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公 司 应 扣 留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归 公 司 所 有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五 )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作 出 了 书 面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先 生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按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购 回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其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 若 有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控 股 股 东 严 孟 宇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1-1-82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且 上 述 承 诺 不 以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 六 ) 关 于 严 格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承 诺 事 项 的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严 格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承 诺 事 项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本 公 司 股 东 承 诺 :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 本 人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在 消 除 相 关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前, 本 公 司 / 本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尚 未 转 让 股 份 不 申 请 解 锁 和 转 让 ; 发 行 人 足 额 截 留 本 公 司 / 本 人 应 分 得 的 现 金 分 红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 本 人 应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本 人 则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本 人 将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人 不 因 辞 职 或 其 他 原 因 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而 放 弃 上 述 有 关 保 障 措 施 ( 七 ) 有 关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相 关 股 东 均 切 实 履 行 了 有 关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相 关 股 东 将 严 格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1-1-83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本 公 司 成 立 于 1996 年, 是 我 国 较 早 的 证 券 交 易 软 件 提 供 商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成 长 为 一 家 具 有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拥 有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专 业 平 台 型 软 件 公 司 及 行 业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提 供 的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包 括 : 1 证 券 业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其 配 套 系 统 ); 2 为 证 券 业 提 供 :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该 解 决 方 案 涵 盖 证 券 公 司 全 业 务 流 程, 包 括 证 券 公 司 前 台 中 台 后 台 信 息 化 系 统 及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系 统, 形 成 了 三 横 ( 前 中 后 台 ) 一 纵 ( 风 险 与 内 控 ) 的 层 级 3 为 非 证 券 行 业 提 供 :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大 中 型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4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作 为 公 司 所 有 Web 化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工 具, 并 作 为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提 供 给 客 户 ; 也 可 以 单 独 出 售 给 客 户 作 为 开 发 平 台 公 司 于 2004 年 开 始 研 发 并 持 续 完 善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竞 争 要 素 其 高 效 敏 捷 和 适 用 性 是 公 司 大 规 模 开 发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最 重 要 基 础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已 经 涉 足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行 业 其 中, 证 券 业 是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深 1-1-84

耕 的 市 场, 也 是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方 案 最 具 竞 争 优 势 的 市 场 公 司 借 鉴 国 内 银 行 业 流 程 银 行 发 展 理 念, 致 力 于 为 证 券 业 提 供 全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用 户 数 量 占 券 商 总 家 数 近 21%;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之 外 的 市 场 拓 展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进 展,2013 年 公 司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超 过 1/4 公 司 通 过 各 行 业 的 首 单 突 破 业 务 拓 展 模 式, 逐 步 建 立 了 顶 点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品 牌, 为 深 度 拓 展 行 业 市 场 奠 定 了 基 础 如 公 司 实 施 的 中 石 化 森 美 案 例 成 功 地 在 中 石 化 全 公 司 范 围 内 树 立 了 良 好 形 象,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学 院 案 例 在 上 海 的 高 职 院 校 中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力 公 司 是 2009 年 福 建 省 唯 一 一 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部 与 财 政 部 联 合 颁 发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实 施 十 周 年 优 秀 企 业 荣 誉 的 软 件 公 司 ;2010 年, 公 司 被 福 建 省 政 府 认 定 为 重 点 扶 持 的 软 件 十 强 企 业 之 一, 并 被 福 建 省 科 技 厅 福 建 省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评 定 为 福 建 省 技 术 创 新 工 程 创 新 型 试 点 企 业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福 建 省 名 牌 软 件 产 品, 于 2008 年 6 月 被 福 建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鉴 定 为 产 品 整 体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建 模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的 领 先 水 平, 并 于 2008 年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及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2009 年 获 得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三 等 奖 2009 年, 公 司 基 于 SOA&BPM 证 券 金 融 投 资 者 营 销 与 服 务 平 台 FCRM 项 目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评 定 为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重 点 支 持 项 目 2010 年,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证 券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获 得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并 被 授 予 福 建 省 名 牌 产 品 2010 年 公 司 为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解 决 方 案 被 福 建 省 信 息 化 局 评 为 2010 年 福 建 省 企 ( 事 ) 业 信 息 化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2011 年 顶 点 新 一 代 企 业 BPM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V2.0 获 第 十 五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1-1-85

INT L SOFT CHINA 2011 创 新 奖 2012 年 6 月, 顶 点 基 于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的 BPM 解 决 方 案 V1.0 获 得 第 十 六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2 金 奖 2013 年 6 月, 顶 点 WEB 一 柜 通 系 统 V1.0 顶 点 产 权 综 合 交 易 系 统 V1.0 同 时 获 得 第 十 七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3 金 奖 2013 年 9 月, 公 司 大 经 纪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BSS 被 中 国 计 算 机 报 社 中 国 信 息 化 推 进 联 盟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评 为 2013 年 度 中 国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奖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分 类 和 用 途 详 见 本 节 五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之 ( 二 )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用 途 ( 二 ) 发 行 人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在 经 营 战 略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和 开 发 技 术 方 面 不 断 创 新, 软 件 产 品 和 技 术 服 务 领 域 不 断 拓 宽, 由 单 一 的 证 券 交 易 软 件 提 供 商 发 展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的 全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和 其 他 行 业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主 要 经 历 了 三 个 阶 段, 分 别 为 (1) 以 券 商 交 易 系 统 为 主 的 业 务 起 步 阶 段 ;(2) 以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占 领 和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诞 生 为 主 的 业 务 积 累 和 技 术 突 破 阶 段 ;(3) 以 LiveBOS 平 台 的 全 面 推 广 和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为 主 的 市 场 开 拓 和 业 务 成 长 阶 段 各 个 阶 段 的 主 导 产 品 和 特 点 如 下 : 阶 段 业 务 起 步 阶 段 业 务 积 累 和 技 术 突 破 阶 段 (1996-2002) (2003-2007)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1 证 券 公 司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系 统 及 配 套 产 易 系 统 主 导 产 品 品 2 推 出 期 货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 3 开 始 研 发 业 务 架 构 开 发 平 台 和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类 软 件 行 业 领 域 证 券 证 券 及 期 货 1 定 位 : 证 券 1 定 位 : 证 券 业 应 用 软 件 交 易 软 件 供 应 供 应 商 ; 定 位 及 特 商 ; 2 积 累 行 业 经 验, 成 功 开 点 2 以 证 券 公 司 发 证 券 业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交 易 软 件 为 核 统 解 决 方 案 ; 1-1-86 市 场 开 拓 和 业 务 成 长 阶 段 (2008-) 1 证 券 业 前 中 后 台,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2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石 化 等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证 券 期 货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1 定 位 : 平 台 型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 2 全 面 导 入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创 新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

心 产 品 3 自 主 成 功 研 发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3 成 为 证 券 业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技 术 和 市 场 领 跑 者 ; 4 全 面 进 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市 场 第 一 阶 段 : 业 务 起 步 阶 段 (1996-2002) 本 阶 段, 公 司 产 品 以 证 券 行 业 的 交 易 系 统 为 主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创 业 团 队 敏 锐 地 洞 察 到 证 券 行 业 的 发 展 和 其 对 软 件 的 需 求, 参 照 国 外 证 券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采 用 当 时 比 较 先 进 的 C/S 模 式 框 架, 研 制 开 发 了 证 券 公 司 新 一 代 三 层 体 系 交 易 系 统, 以 技 术 优 势 占 领 市 场, 在 已 有 十 多 家 交 易 系 统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竞 争 环 境 下, 发 展 成 为 市 场 份 额 第 三 的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提 供 商 本 阶 段, 公 司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产 品 主 要 有 : 券 银 联 网 券 银 通 系 统 顶 点 信 用 卡 版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 三 层 体 系 结 构 的 Apex2000 交 易 系 统 ;Novell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NovMATE2000; 数 据 库 热 备 份 系 统 SQLMate; 新 一 代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A.BOSS 第 二 阶 段 : 业 务 积 累 和 技 术 突 破 阶 段 (2003-2007) 公 司 在 本 阶 段 的 重 要 标 志 是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占 领 和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诞 生 本 阶 段 为 公 司 业 务 积 累 的 关 键 阶 段 经 公 司 管 理 层 反 复 论 证 后, 预 计 证 券 行 业 的 服 务 重 心 将 会 由 提 供 交 易 通 道 服 务 逐 步 转 型 为 面 向 客 户 为 主 的 专 业 化 财 富 管 理 服 务 为 满 足 证 券 公 司 的 需 求,2004 年, 公 司 组 织 开 发 团 队 成 功 研 发 了 基 于 Java 开 发 的 浏 览 器 界 面 的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是 证 券 行 业 内 最 早 的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之 一 虽 然 该 系 统 推 出 之 初, 市 场 需 求 成 长 较 慢, 但 在 后 期 经 纪 人 管 理 制 度 出 台 后, 券 商 此 类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市 场 需 求 迅 速 扩 大 本 阶 段 也 是 公 司 技 术 全 面 创 新 的 阶 段, 主 要 表 现 为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推 出 与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全 面 变 革 公 司 探 索 开 发 证 券 行 业 CRM 套 件 的 应 用 时, 由 于 采 用 的 是 Web 界 面 与 J2EE 软 件 架 构, 加 上 营 销 服 务 具 体 业 务 的 需 求 比 较 模 糊, 延 续 原 来 基 于 大 量 代 码 编 程 1-1-87

的 开 发 模 式 存 在 开 发 效 率 低 下, 开 发 周 期 长, 无 法 满 足 业 务 需 求 快 速 变 化 等 问 题, 公 司 开 始 研 究 创 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2004 年, 公 司 开 始 研 究 基 于 对 象 化 业 务 直 接 建 模 软 件, 并 开 发 灵 动 业 务 系 统 ABS 平 台 软 件,2005 年 推 出 第 一 个 模 型 版 本, 实 现 了 应 用 软 件 从 代 码 编 程 模 式 到 直 接 建 模 研 发 模 式 的 跨 越 ; 其 后 又 经 过 1 年 多 的 研 发, 公 司 推 出 正 式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平 台 软 件, 并 在 公 司 的 部 分 产 品 开 发 中 得 到 初 步 的 应 用,LiveBOS 平 台 的 价 值 在 这 些 应 用 中 得 到 验 证 2007 年 LiveBOS 平 台 的 2.0 版 本 推 出 后, 公 司 开 始 在 Web 化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中 全 面 导 入 LiveBOS 平 台, 并 将 原 来 除 交 易 系 统 以 外 的 基 于 传 统 代 码 编 写 的 其 他 应 用 软 件 进 行 升 级, 改 用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从 而 基 本 完 成 了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全 面 变 革 平 台 推 出 与 开 发 模 式 的 变 革, 为 公 司 的 后 续 成 长 打 下 了 较 好 的 基 础 第 三 阶 段 : 市 场 开 拓 和 业 务 成 长 阶 段 (2008-) 本 阶 段 公 司 以 全 面 推 广 LiveBOS 平 台 和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为 主 线, 进 行 证 券 行 业 市 场 的 深 度 拓 展 和 跨 行 业 市 场 的 横 向 拓 展 首 先, 在 公 司 内 部 全 面 导 入 LiveBOS 平 台, 除 了 交 易 系 统 之 外 的 其 他 软 件 开 发 全 部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进 行, 成 功 实 现 了 技 术 和 业 务 开 发 的 分 离,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负 责 平 台 研 发,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基 于 LiveBOS 开 发 工 具 进 行 业 务 模 型 定 义 其 次, 在 证 券 行 业 不 同 架 构 各 层 面 应 用 软 件 大 量 出 现 的 背 景 下, 积 极 研 究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上 实 现 证 券 公 司 前 台 中 台 和 后 台 应 用 信 息 系 统 的 整 合, 满 足 证 券 公 司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一 体 化 管 理 的 需 要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技 术 和 市 场 领 跑 者 此 外, 在 国 家 产 业 升 级 与 转 型 背 景 下, 公 司 充 分 认 识 到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IT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在 后 ERP 时 代 的 机 会, 开 始 向 非 证 券 业 市 场 拓 展 另 外,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导 入, 完 成 了 技 术 和 业 务 的 分 离, 对 目 标 客 户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和 重 组 的 方 法 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借 鉴, 在 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形 成 技 术 分 享, 使 得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由 证 券 金 融 行 业 成 功 延 伸 至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 详 见 下 图 ) 1-1-88

公 司 的 战 略 目 标 是 在 证 券 期 货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全 面 推 广 基 于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开 发 的 软 件, 并 且 凭 借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创 新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发 展 成 为 领 先 的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 三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变 化 情 况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一 直 专 注 于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设 计 咨 询 服 务 与 技 术 支 持 以 及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系 统 集 成,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更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及 其 监 管 政 策 ( 一 )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公 司 属 于 专 业 软 件 与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供 应 商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公 司 属 于 I 信 息 传 输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下 属 的 65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子 行 业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发 行 人 属 于 G62 软 件 业 下 属 的 G6212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业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面 向 应 用 ( 对 象 ) 的 业 务 中 间 件 开 发 平 台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属 于 国 家 软 件 产 业 重 点 鼓 励 发 展 的 中 间 件 平 台, 目 前 已 经 从 1.0 版 本 发 展 到 3.9 版 本 2006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 国 发 [2005]044 号 ), 将 面 向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平 台 列 入 软 件 行 业 重 点 支 持 发 展 领 域 国 家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工 信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制 定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2011 年 第 10 号 公 告 ), 提 出 面 1-1-89

向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平 台 是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之 一 ( 二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和 主 管 部 门 目 前, 软 件 行 业 的 监 管 体 系 分 为 三 部 分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行 业 规 划 和 准 入 政 策 ; 行 业 协 会 对 会 员 进 行 引 导 和 服 务 ; 客 户 所 属 行 业 的 监 管 部 门 制 定 该 行 业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规 范 政 策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的 监 管 部 门 是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以 及 各 地 的 信 息 产 业 主 管 部 门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对 软 件 行 业 的 监 管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方 面 : 负 责 指 导 软 件 业 发 展 ; 拟 订 并 组 织 实 施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及 服 务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 推 动 软 件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 推 进 软 件 服 务 外 包 ; 指 导 协 调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开 发 等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及 各 地 协 会 各 领 域 分 会 是 软 件 行 业 内 部 指 导 协 调 机 构 其 主 要 职 能 为 : 从 事 产 业 及 市 场 研 究 ; 对 会 员 单 位 的 公 共 服 务 ; 对 行 业 自 律 进 行 管 理 ; 代 表 会 员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出 产 业 发 展 建 议 等 另 外,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证 券 公 司, 在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时 还 必 须 遵 从 证 券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关 于 信 息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有 关 规 定 ( 三 ) 产 业 政 策 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软 件 行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近 年 来,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及 相 关 部 委 陆 续 颁 布 了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产 业 行 动 纲 要 以 及 财 政 税 收 投 融 资 等 方 面 的 实 施 细 则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为 软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如 下 : 时 间 文 件 名 称 发 文 单 位 主 要 内 容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国 务 院 从 投 融 资 税 收 技 术 出 口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装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备 及 采 购 企 业 认 定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行 业 管 理 等 方 2000 年 发 展 若 干 的 政 策 面 为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政 策 支 持, 使 我 国 国 发 [2000]18 号 软 件 产 业 研 究 开 发 和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或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发 展 目 标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财 政 部 国 家 制 定 了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企 业 销 售 其 自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税 务 总 局 海 有 软 件 产 品,2010 年 以 前 可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发 展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关 总 署 增 值 税, 并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即 征 1-1-90

2002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2000]25 号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及 管 理 办 法 信 部 联 产 [2000]968 号 振 兴 软 件 产 业 行 动 纲 要 ( 2002 年 -2005 年 ) 国 办 发 [2002]47 号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国 发 [2005]44 号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若 干 配 套 政 策 的 通 知 国 发 [2006]6 号 关 于 鼓 励 政 府 和 企 业 发 包 促 进 我 国 服 务 外 包 产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财 企 [2009]200 号 )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国 发 [2011]4 号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财 税 [2011]100 号 即 退 原 信 息 产 业 明 确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和 管 理 办 法, 办 法 指 出 被 认 定 部 教 育 部 的 软 件 企 业 均 可 享 受 政 策 规 定 的 有 关 鼓 励 政 策 科 学 技 术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指 出 软 件 产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信 息 化 的 基 础 性 战 略 性 产 业, 将 软 件 产 业 的 定 位 提 到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基 础 性 战 略 性 产 业 的 高 度 上, 明 确 指 出 要 以 信 息 化 带 动 工 业 化, 为 软 件 产 业 赋 予 了 新 的 历 史 使 命 提 出 了 我 国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的 总 体 目 标, 将 大 型 应 用 软 件 的 发 展 列 入 优 先 发 展 主 题, 并 在 科 技 投 入 税 收 激 国 务 院 励 金 融 支 持 政 府 采 购 创 造 和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人 才 队 伍 等 多 方 面 提 出 了 具 体 措 施 其 中, 在 金 融 支 持 方 面,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国 内 主 板 中 小 企 业 板 和 创 业 板 上 市 规 划 纲 要 将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和 支 撑 软 件 面 向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平 台 重 要 行 业 的 管 理 和 应 用 软 件 等 列 入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内 容 之 一 财 政 部 鼓 励 政 府 和 相 关 部 门 整 合 资 源, 将 信 息 技 术 的 开 发 应 用 和 部 分 流 程 性 业 务 发 包 给 专 业 的 服 务 供 应 商, 扩 大 内 需 市 场, 培 育 国 内 服 务 外 包 业 的 发 展 综 合 运 用 财 政 金 融 税 收 政 府 采 购 等 政 策 手 段, 积 极 推 动 服 务 外 包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通 过 政 策 扶 持 加 强 对 服 务 外 包 企 业 的 品 牌 宣 传 和 推 介, 打 造 中 国 服 务 外 包 品 牌 中 共 中 央 全 面 提 高 企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推 动 信 息 化 和 工 业 化 深 度 融 合, 加 快 经 济 社 会 各 领 域 信 息 化 发 展 和 提 升 软 件 产 业 积 极 发 展 电 子 商 务 加 强 重 要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强 化 地 理 人 口 金 融 税 收 统 计 等 基 础 信 息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以 信 息 共 享 互 联 互 通 为 重 点, 大 力 推 进 国 家 电 子 政 务 网 络 建 设, 整 合 提 升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和 管 理 能 力 国 务 院 继 续 实 施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的 政 策 国 发 [2000]18 号 的 软 件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进 一 步 落 实 和 完 善 相 关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免 征 营 业 税 重 点 支 持 基 础 软 件 面 向 新 一 代 信 息 网 络 的 高 端 软 件 工 业 软 件 数 字 内 容 相 关 软 件 等 关 键 应 用 系 统 的 研 发 以 及 重 要 技 术 标 准 的 制 订 财 政 部 国 家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税 务 总 局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1-1-91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2011 年 第 10 号 公 告 国 家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工 信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将 基 础 中 间 件 面 向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基 于 各 种 相 关 软 件 技 术 研 究 和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研 制 的 网 构 化 软 件 生 产 平 台 等 列 入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内 容 之 一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软 件 服 务 化 进 程 不 断 加 快 以 用 户 为 中 心, 按 照 用 户 需 求 动 态 提 供 计 算 资 源 存 储 资 源 数 据 资 源 软 件 应 用 等 服 务 将 成 为 软 件 服 务 的 主 要 模 式 2012 年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化 发 展 和 切 实 保 障 信 息 安 全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2)23 号 ) 国 务 院 加 快 推 进 信 息 化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2012 年 2 证 券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关 于 信 息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中 国 证 监 会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和 中 国 期 货 业 协 会 主 要 从 行 业 信 息 安 全 信 息 技 术 规 范 和 业 务 规 范 等 方 面 制 定 了 有 关 证 券 期 货 业 信 息 化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规 定, 上 述 政 策 的 内 容 和 出 台 时 机 与 我 国 证 券 期 货 业 的 发 展 阶 段 基 本 吻 合 2005 年 以 来, 监 管 部 门 和 行 业 协 会 制 定 信 息 技 术 纲 领 性 政 策, 对 证 券 期 货 业 的 技 术 标 准 信 息 安 全 ( 主 要 指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 进 行 规 范 ; 近 几 年,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的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为 了 加 强 对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的 监 管, 监 管 部 门 和 行 业 协 会 明 确 了 证 券 期 货 业 IT 投 入 标 准, 并 从 创 新 业 务 经 纪 人 管 理 投 资 顾 问 管 理 和 佣 金 管 理 等 方 面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行 为 和 信 息 化 支 持 系 统 进 行 规 范 证 券 期 货 业 信 息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的 主 要 政 策 和 规 定 如 下 : 时 间 文 件 名 称 发 文 单 位 主 要 内 容 2005 年 证 券 期 货 业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加 强 证 券 期 货 业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组 织 协 调,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运 行 机 制, 提 高 行 业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水 平, 切 实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全 国 金 融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行 为, 加 强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规 范 标 准 化 技 的 优 化 建 设 和 安 全 管 理, 推 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与 技 术 管 理 水 (JR/T0023 2004) 术 委 员 会 平 的 协 调 发 展, 提 高 证 券 行 业 的 整 体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水 平 2006 年 证 券 公 司 集 中 交 易 中 国 证 券 指 导 证 券 公 司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的 建 设 和 管 理, 提 高 证 券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技 术 指 引 业 协 会 内 控 水 平,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促 进 规 范 化 与 标 准 化 建 设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中 国 证 券 为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信 息 技 术 治 理 提 供 了 明 确 依 据 证 券 2008 年 信 息 技 术 治 理 工 作 指 业 协 会 中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IT 投 入 平 均 数 额 原 则 上 引 ( 试 行 ) ( 中 证 协 国 期 货 业 应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的 平 均 净 利 润 的 6%, 或 不 少 发 [2008]113 号 ) 协 会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平 均 营 业 收 入 的 3% 1-1-92

关 于 证 券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营 销 活 动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中 国 证 监 会 机 构 部 部 函 [2008]645 号 ) 证 券 经 纪 人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09]2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机 构 部 建 立 证 券 经 纪 人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经 纪 人 后 台 技 术 支 持 和 业 务 保 障 系 统, 保 障 经 纪 业 务 服 务 水 准 和 合 规 状 态, 有 效 防 范 证 券 经 纪 人 执 业 行 为 引 致 的 风 险,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中 国 证 监 会 为 了 加 强 对 证 券 经 纪 人 的 监 管, 规 范 证 券 经 纪 人 的 执 业 行 为, 保 护 客 户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证 券 法 和 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制 定 本 规 定 证 券 营 业 部 信 息 技 术 指 引 ( 中 证 协 发 [2009]74 号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证 券 经 纪 人 执 业 规 范 ( 试 行 ) ( 中 证 协 发 [2009]58 号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加 强 证 券 营 业 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和 管 理, 防 范 技 术 风 险, 保 障 证 券 市 场 平 稳 运 行 2009 年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证 券 公 司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证 券 经 纪 人 执 业 支 持 系 统 证 券 经 纪 人 可 以 通 过 该 执 业 支 持 系 统 向 客 户 传 递 证 券 公 司 统 一 提 供 的 有 关 信 息 和 材 料 关 于 加 强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管 理 的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11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账 户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适 当 性 管 理 制 度, 为 客 户 提 供 适 当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交 易 安 全 监 控 制 度, 保 护 客 户 资 产 安 全 ;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回 访 制 度, 及 时 发 现 并 纠 正 不 规 范 行 为 ;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投 诉 处 理 制 度, 妥 善 处 理 客 户 投 诉 和 与 客 户 的 纠 纷 ; 建 立 健 全 客 户 资 料 管 理 制 度, 保 证 客 户 资 料 安 全 完 整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和 证 券 交 易 佣 金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中 证 协 发 [2010]157 号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和 证 券 交 易 佣 金 管 理, 推 动 证 券 公 司 增 强 合 规 经 营 意 识, 提 升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暂 行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27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应 当 对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推 广 协 议 签 订 服 务 提 供 客 户 回 访 投 诉 处 理 等 环 节 实 行 留 痕 管 理 向 客 户 提 供 投 资 建 议 的 时 间 内 容 方 式 和 依 据 等 信 息, 应 当 以 书 面 或 者 电 子 文 件 形 式 予 以 记 录 留 存 2010 年 发 布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暂 行 规 定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28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在 发 布 的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上 署 名 的 人 员, 应 当 具 有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执 业 资 格, 并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注 册 登 记 为 证 券 分 析 师 证 券 分 析 师 不 得 同 时 注 册 为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应 当 建 立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发 布 审 阅 机 制, 明 确 审 阅 流 程,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做 好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发 布 前 的 质 量 控 制 和 合 规 审 查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风 险 揭 示 书 必 备 条 款 ( 中 证 协 发 [2010]200 号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服 务 收 费 应 向 公 司 账 户 支 付, 不 得 向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人 员 或 其 他 个 人 账 户 支 付 提 示 投 资 者 在 接 受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服 务 前, 应 向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机 构 说 明 自 身 资 产 与 收 入 状 况 投 资 经 验 投 资 需 求 和 风 险 偏 好 等 情 况 并 接 受 评 估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 产 品 ) 创 新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中 国 证 监 会 支 持 证 券 公 司 发 挥 创 新 主 体 作 用, 鼓 励 证 券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 产 品 ) 创 新 2011 年 1-1-93

关 于 推 进 证 券 公 司 改 革 开 放 创 新 发 展 的 思 路 与 措 施 ( 征 求 意 见 稿 ) 中 国 证 监 会 明 确 了 证 券 业 下 一 个 阶 段 发 展 的 路 径 图, 从 十 一 个 方 面 出 台 措 施 支 持 行 业 创 新 : 提 高 证 券 公 司 理 财 类 产 品 创 新 能 力 ; 加 快 新 产 品 新 业 务 创 新 进 程 ; 放 宽 业 务 范 围 和 投 资 方 式 限 制 等 2012 年 三 软 件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软 件 行 业 是 我 国 政 府 重 点 发 展 的 行 业 软 件 产 业 是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先 导 性 战 略 性 产 业, 软 件 技 术 的 发 明 创 造 和 广 泛 应 用 能 够 加 强 高 新 技 术 在 传 统 产 业 的 应 用, 推 进 我 国 信 息 化 和 工 业 化 融 合, 推 动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和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我 国 政 府 对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高 度 重 视, 陆 续 出 台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相 关 政 策 2010 年 10 月, 国 家 颁 布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该 规 划 纲 要 要 求 全 面 提 高 信 息 化 水 平, 推 动 信 息 化 和 工 业 化 深 度 融 合, 加 快 经 济 社 会 各 领 域 信 息 化, 发 展 和 提 升 软 件 产 业 2011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软 件 产 业 作 为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未 来 五 年 将 会 迎 来 更 大 的 市 场 发 展 机 遇 ( 二 ) 软 件 行 业 分 类 根 据 软 件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软 件 产 品 的 分 类 及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具 体 领 域 如 下 : 1-1-94

基 础 软 件 基 础 中 间 件 中 间 件 领 域 中 间 件 软 件 产 品 应 用 软 件 业 务 中 间 件 通 用 软 件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教 育 软 件 金 融 软 件 通 信 软 件 顶 点 软 件 所 涉 及 的 领 域 嵌 入 式 软 件 文 字 语 言 处 理 其 他 行 业 应 用 ( 三 ) 软 件 行 业 主 要 发 展 趋 势 1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1) 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上 开 发 软 件 成 为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的 发 展 方 向 1 传 统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具 有 效 率 低 适 应 性 弱 的 缺 点 传 统 的 系 统 开 发 通 常 包 括 需 求 采 集 规 划 系 统 设 计 系 统 构 建 程 序 开 发 系 统 测 试 等 几 个 环 节, 其 主 要 特 点 是 : 采 用 语 言 编 码 式 的 方 法 开 发 应 用 软 件, 且 属 于 一 次 性 开 发 模 式 但 是, 采 用 编 码 方 式 开 发 软 件 的 周 期 比 较 长, 开 发 费 用 比 较 高 ; 一 次 性 开 发 模 式 不 但 难 以 适 应 客 户 需 求 的 变 化, 而 且 每 次 修 改 都 必 须 在 代 码 层 面, 因 此, 造 成 了 效 率 的 降 低 和 资 源 的 浪 费 传 统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体 系 结 构 也 一 直 在 改 进, 长 期 以 来 经 历 了 如 下 三 个 阶 段 ( 或 发 展 模 式 ): 一 是 基 于 硬 件 平 台 直 接 开 发 ; 二 是 在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上 进 行 开 发 ; 三 是 基 于 基 础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 集 成 了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的 基 础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 开 发, 但 这 些 和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相 比 还 有 相 当 距 离 1-1-95

2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属 于 新 型 的 开 发 工 具 A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是 一 种 技 术 创 新, 也 是 一 种 新 的 应 用 软 件 体 系 结 构 业 务 中 间 件 以 企 业 业 务 为 导 向 并 采 用 动 态 建 模 的 方 式 快 速 构 建 应 用 软 件 在 企 业 应 用 动 态 建 模 中 涉 及 多 个 模 型, 包 括 信 息 模 型 功 能 模 型 组 织 模 型 过 程 模 型 产 品 模 型 和 资 源 模 型 等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在 进 行 软 件 开 发, 尤 其 在 满 足 复 杂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时 具 有 如 下 优 势 : 高 效 性 : 利 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提 供 的 基 本 框 架 以 及 预 置 好 的 参 考 模 型, 软 件 提 供 商 能 很 快 地 生 成 出 用 户 所 需 要 的 复 杂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灵 活 性 : 通 过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提 供 的 开 发 与 管 理 工 具, 软 件 提 供 商 根 据 用 户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处 理 和 决 策 程 序 的 变 化 修 改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即 能 满 足 用 户 个 性 化 的 需 求 以 及 用 户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各 种 各 样 变 化 的 需 求, 而 不 用 频 繁 修 改 代 码 集 成 性 :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为 复 杂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提 供 了 一 个 集 成 框 架, 不 仅 为 集 成 同 一 平 台 上 的 各 种 不 同 软 件 提 供 了 规 则, 还 为 集 成 其 他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及 下 层 的 异 构 平 台 提 供 了 集 成 接 口 由 于 上 述 特 性, 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之 上 开 发 应 用 软 件 就 可 以 降 低 复 杂 性, 省 去 很 多 基 础 性 的 代 码 编 写 和 调 试 工 作, 从 而 大 大 缩 短 研 发 周 期, 提 高 研 发 效 率, 降 低 开 发 成 本 附 注 :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一 般 包 括 集 成 应 用 平 台 与 集 成 开 发 工 具 体 系 两 部 分 ( 详 见 下 图 ) 1-1-96

B 采 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对 软 件 企 业 经 营 模 式 有 重 要 影 响 由 于 软 件 企 业 是 智 力 密 集 型 企 业, 其 核 心 资 源 是 人 才, 采 用 业 务 中 间 件 将 对 软 件 企 业 人 才 结 构 和 业 务 开 发 模 式 产 生 深 刻 影 响 : 第 一, 面 向 业 务 性 传 统 的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基 础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等 都 是 面 向 软 件 编 程 人 员, 技 术 门 槛 也 比 较 高 而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降 低 了 技 术 门 槛, 它 使 用 的 更 多 是 具 有 一 定 技 术 背 景 的 业 务 人 员 就 能 理 解 的 业 务 模 型, 使 得 业 务 人 员 可 以 深 度 参 与 软 件 的 开 发 过 程 正 是 这 种 特 点 消 除 了 复 杂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长 期 以 来 存 在 的 两 张 皮 现 象 ( 即 缺 少 复 合 型 的 专 业 人 才, 精 通 技 术 的 不 懂 业 务, 懂 业 务 的 不 精 通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业 务 人 员 与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一 直 存 在 着 很 难 弥 合 的 鸿 沟 ), 提 高 了 应 用 软 件 与 客 户 需 求 的 贴 合 度 第 二, 技 术 无 关 性 技 术 无 关 性 不 是 指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和 实 现 技 术 没 有 关 系, 而 是 指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屏 蔽 了 程 序 编 码 技 术 细 节, 开 发 人 员 在 利 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开 发 管 理 软 件 应 用 系 统 时, 关 注 的 焦 点 在 于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企 业 的 运 营 管 理 模 式 附 注 : 传 统 开 发 平 台 与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的 地 位 图 (2) 随 着 网 络 应 用 与 软 件 开 发 技 术 的 融 合, 软 件 技 术 呈 现 SOA 架 构 的 应 用 与 Web2.0 和 通 信 技 术 的 融 合 以 及 云 计 算 的 出 现 三 大 特 点 1-1-97

SOA 架 构 的 应 用 与 Web2.0 和 通 信 技 术 的 融 合 以 及 云 计 算 三 大 特 点 的 出 现, 使 得 不 同 应 用 系 统 之 间 可 以 实 现 流 畅 的 访 问, 允 许 用 任 何 语 言 编 写 的 任 何 类 型 的 对 象 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相 互 通 讯,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的 功 能 实 现 1SOA 架 构 的 应 用 SOA(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面 向 服 务 的 架 构 ) 是 为 了 解 决 在 Internet 环 境 下 业 务 集 成 的 需 要, 连 接 能 完 成 特 定 任 务 的 独 立 功 能 实 体 的 一 种 软 件 系 统 架 构 简 单 来 说,SOA 就 是 一 种 以 客 户 服 务 为 主 线 整 合 企 业 内 部 各 个 系 统 的 软 件 开 发 技 术, 重 点 解 决 企 业 信 息 孤 岛 问 题 SOA 已 经 历 了 领 先 厂 商 发 现 并 提 升 用 户 本 质 需 求 领 先 厂 商 与 第 三 方 研 究 机 构 创 新 提 出 SOA 理 念 SOA 的 技 术 架 构 和 产 品 实 现 真 正 的 用 户 应 用 尝 试 和 多 个 领 域 产 品 提 供 商 共 同 推 广 SOA 的 发 展 等 几 个 阶 段 目 前,SOA 理 念 技 术 标 准 产 品 应 用 正 在 多 层 次 产 品 提 供 商 的 共 同 推 动 下 迅 速 发 展, 基 于 SOA 架 构 的 行 业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已 在 政 府 金 融 能 源 等 重 要 行 业 获 得 快 速 的 应 用 2 与 Web2.0 和 通 信 技 术 的 融 合 软 件 与 Web2.0 的 融 合 是 将 软 件 和 互 联 网 门 户 搜 索 即 时 通 信 系 统 网 络 会 议 系 统 电 子 邮 件 等 整 合 在 一 起 ; 软 件 和 通 信 技 术 的 融 合 是 将 软 件 和 移 动 电 话 固 定 电 话 短 信 彩 信 WAP IP 电 话 等 通 信 技 术 集 成 在 一 起 通 过 整 合 互 联 网 和 通 信 技 术, 软 件 将 显 示 和 控 制 终 端 扩 展 到 了 互 联 网 电 话 和 手 机, 从 而 帮 助 用 户 整 合 应 用 渠 道, 并 提 高 互 动 体 验 效 果 3 云 计 算 的 出 现 云 计 算 是 一 种 资 源 交 付 和 使 用 模 式, 指 通 过 网 络 获 得 应 用 所 需 的 资 源 ( 硬 件 平 台 软 件 ) 即 企 业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是 在 网 络 上 运 行, 而 不 是 在 企 业 的 服 务 器 上, 应 用 所 需 要 的 存 储 带 宽 等 都 由 网 络 数 据 中 心 提 供 提 供 资 源 的 网 络 被 称 为 云 云 中 的 资 源 在 使 用 者 看 来 是 可 以 无 限 扩 展 的, 并 且 可 以 随 时 获 取 云 计 算 不 仅 将 影 响 企 业 商 业 模 式, 还 将 影 响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部 署 运 行 和 交 付 的 方 式 2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1-1-98

在 软 件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与 软 件 企 业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具 有 高 度 一 致 性, 其 市 场 趋 势 即 体 现 为 软 件 企 业 未 来 应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方 向 (1) 快 速 增 长 的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及 信 息 化 投 入 的 逐 年 增 加,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2012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共 实 现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2.5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8.5% 2008-2012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收 入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以 上, 显 著 高 于 同 期 我 国 GDP 的 增 速 软 件 行 业 在 国 民 经 济 中 的 地 位 进 一 步 提 升 ( 详 见 下 图 ) 2008-2012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收 入 和 增 长 情 况 图 30000 25000 20000 10000 7573 9513 13364 18400 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网 站 2012 年, 软 件 产 业 服 务 化 和 网 络 化 发 展 加 速, 使 数 据 处 理 和 运 营 服 务 类 收 入 增 长 突 出 比 重 明 显 上 升,1-12 月 完 成 收 入 428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5.9%, 比 去 年 同 期 提 高 0.9 个 百 分 点 嵌 入 式 系 统 软 件 增 速 加 快, 实 现 收 入 397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1.2%, 高 出 全 行 业 2.7 个 百 分 点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实 现 收 入 808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5.5%; 软 件 产 品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和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平 稳 增 长, 分 别 增 长 27.9% 24.8% 和 24.1%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2) 服 务 化 成 为 软 件 行 业 的 新 趋 势 网 络 化 和 开 放 化 成 为 软 件 企 业 朝 服 务 化 转 型 的 主 要 驱 动 因 素, 一 方 面, 网 络 的 构 建 给 服 务 提 供 了 一 个 崭 新 的 平 台, 服 务 的 重 要 性 得 到 体 现 ; 另 一 方 面, 开 放 的 软 件 市 场 与 开 源 代 码 的 流 行, 使 软 件 企 业 的 商 业 模 式 发 生 改 变, 服 务 模 式 逐 渐 取 代 了 传 统 的 产 品 销 售 模 式 1-1-99

2011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11]4 号 ), 首 次 提 出 引 导 企 业 将 信 息 技 术 研 发 应 用 业 务 外 包 给 专 业 企 业 鼓 励 政 府 部 门 将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和 数 据 处 理 工 作 中 的 一 般 性 业 务 发 包 给 专 业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企 业 预 计 未 来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技 术 服 务 的 收 入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3) 个 性 化 定 制 软 件 产 品 需 求 旺 盛 随 着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企 业 对 个 性 化 定 制 软 件 的 需 求 将 逐 步 增 大 加 入 WTO 后, 国 内 大 中 型 企 业 不 得 不 面 临 新 的 竞 争 环 境, 企 业 的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流 程 和 管 理 模 式 都 必 须 做 出 新 的 调 整, 且 不 断 改 进, 那 些 能 够 适 应 企 业 需 求 并 能 及 时 更 新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将 更 容 易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从 行 业 角 度 来 看, 证 券 银 行 电 信 教 育 石 化 等 领 域 的 竞 争 将 愈 加 激 烈, 建 立 能 够 体 现 企 业 服 务 特 色 展 现 企 业 差 异 化 的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等 信 息 平 台, 将 成 为 这 些 行 业 提 高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的 主 要 手 段 另 外, 还 有 更 多 的 中 小 企 业, 虽 然 信 息 化 管 理 起 步 较 晚, 但 已 经 意 识 到 信 息 化 的 重 要 性 和 迫 切 性 这 些 中 小 企 业 形 式 多 样 客 户 种 类 繁 杂, 同 样 需 要 量 身 定 制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因 此, 中 国 企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逐 渐 呈 现 对 个 性 化 定 制 软 件 的 旺 盛 需 求 目 前 市 场 上 有 技 术 能 力 的 软 件 开 发 商 不 断 推 出 针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并 逐 步 为 用 户 所 推 广, 未 来 这 一 趋 势 将 继 续 延 续 (4) 深 度 客 户 管 理 与 分 析 商 业 智 能 化 是 未 来 软 件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之 一 与 以 往 相 比, 现 在 的 企 业 管 理 层 更 希 望 信 息 系 统 具 备 分 析 客 户 和 销 售 数 据 的 能 力, 从 而 对 经 营 战 略 做 出 可 靠 的 决 策 这 驱 动 了 公 司 对 客 户 分 析 商 业 智 能 类 软 件 投 资 的 需 求, 包 括 客 户 管 理 分 析 和 客 户 数 据 挖 掘 数 据 仓 库 等 各 个 方 面 电 信 银 行 证 券 期 货 等 是 信 息 化 实 施 较 早 信 息 化 水 平 较 高 的 行 业, 基 于 丰 富 而 规 范 的 历 史 数 据 资 产, 侧 重 数 据 分 析 和 数 据 挖 掘 等 高 端 需 求, 智 能 化 客 户 数 据 分 析 应 用 正 从 财 务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客 户 服 务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等 多 层 次 渗 透, 从 延 时 决 策 向 实 时 决 策 和 预 演 决 策 高 级 化 推 进 而 在 制 造 业 流 通 1-1-100

业 部 分 能 源 业 及 高 校, 数 据 分 析 商 业 智 能 应 用 基 础 薄 弱, 历 史 数 据 不 尽 完 善 与 规 范, 结 构 化 和 非 结 构 化 数 据 并 存, 数 据 孤 岛 现 象 严 重, 主 要 的 软 件 需 求 则 侧 重 于 流 程 整 合, 数 据 收 集 整 理 和 数 据 报 表 呈 现 等 (5)BPM 是 继 ERP 之 后 企 业 信 息 化 的 又 一 巨 大 市 场 需 求 在 全 球 著 名 IT 咨 询 公 司 Gartner 公 布 的 2008 年 十 大 战 略 性 技 术 中,BPM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 技 术 位 列 第 三, 部 署 BPM 将 使 企 业 提 高 组 织 内 部 的 敏 捷 性 促 进 业 务 流 程 的 改 进 以 及 增 强 灵 活 性 和 适 应 性 ERP 作 为 当 今 最 重 要 的 管 理 思 想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之 一,20 世 纪 90 年 代 初 由 Gartner 公 司 提 出 ERP(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 是 以 MRP( 物 料 资 源 计 划 ) 为 核 心, 其 管 理 思 想 一 般 围 绕 供 应 链 生 产 制 造 和 财 务 展 开 而 BPM 以 提 升 企 业 整 体 业 务 绩 效 降 低 反 馈 周 期 和 适 应 变 化 调 整 为 目 标, 以 流 程 为 导 向, 聚 焦 客 户 体 验 和 核 心 价 值 1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产 生 背 景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 是 一 种 以 构 造 卓 越 业 务 流 程 为 中 心, 以 持 续 提 高 企 业 组 织 业 务 绩 效 为 主 要 目 的 的 企 业 管 理 理 论, 与 其 相 关 的 管 理 理 论 还 有 流 程 再 造 理 论 和 组 织 变 革 理 论 现 代 企 业 的 运 作 依 赖 于 各 种 各 样 的 流 程, 流 程 是 企 业 内 外 各 种 资 源 间 运 作 逻 辑, 涵 盖 企 业 或 组 织 的 全 部 运 营 体 系 研 究 指 出, 在 实 际 企 业 的 运 作 过 程 中, 存 在 业 务 流 程 的 80/20 原 则, 即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的 整 体 时 间 消 耗 只 有 20% 是 发 生 在 真 实 流 程 环 节 的 具 体 处 理 过 程, 而 业 务 流 程 80% 的 时 间 是 消 耗 在 流 程 内 部 各 个 环 节 或 者 岗 位 传 递 过 程 中 因 此, 对 企 业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优 化, 提 高 流 程 执 行 的 效 率 和 流 程 创 造 的 价 值, 提 高 企 业 运 营 体 系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是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有 效 手 段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在 企 业 中 的 应 用 总 是 与 IT 技 术 的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信 息 化 是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实 施 的 关 键 保 证 二 十 世 纪 90 年 代, 互 联 网 技 术 迅 速 在 全 球 普 及,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系 统 (ERP) 进 入 鼎 盛 时 期,ERP 超 越 了 传 统 需 求 计 划 系 统 (MRP) 的 概 念, 吸 收 了 准 时 生 产 (JIT), 全 面 质 量 管 理 (TQC) 等 管 理 思 想, 扩 展 了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范 围 尽 管 ERP 具 有 集 成 功 能, 但 柔 性 不 够, 虽 然 在 实 施 之 前 可 1-1-101

以 根 据 具 体 需 求 特 征 柔 性 地 选 择 实 施 模 块 设 置 运 营 参 数 等, 但 是 这 种 柔 性 在 系 统 实 施 之 后 则 基 本 消 失, 被 称 为 湿 混 凝 土 型 一 次 性 柔 性 另 外,ERP 主 要 针 对 制 造 型 企 业 的 作 业 层 面, 人 的 因 素 考 虑 较 少, 高 层 管 理 利 用 ERP 进 行 战 略 管 理 的 效 率 较 低 进 入 二 十 一 世 纪, 企 业 运 营 所 处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技 术 环 境 发 生 巨 大 变 革 在 全 球 化 的 背 景 下, 客 户 需 求 呈 现 多 样 化, 企 业 面 临 的 环 境 波 动 越 来 越 频 繁 ; 同 时, 计 算 机 和 网 络 功 能 更 加 强 大, 诞 生 了 新 一 代 的 信 息 技 术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技 术 2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的 功 能 新 一 代 的 信 息 技 术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技 术, 是 继 ERP 技 术 后, 又 一 个 被 企 业 广 为 采 用 的 IT 技 术, 它 涵 盖 了 业 务 流 程 的 建 模 运 行 监 控 分 析 等 多 个 方 面 以 及 从 生 产 管 理 到 战 略 管 理 的 各 个 层 次 从 管 理 角 度 来 看,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能 够 协 调 活 动 或 任 务 的 流 转 访 问 企 业 内 外 部 的 各 种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员 工 客 户 合 作 伙 伴 间 的 信 息 交 换, 同 时 通 过 分 析 流 程 执 行 情 况 对 流 程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它 支 持 企 业 高 层 对 流 程 体 系 的 直 接 操 控 和 管 理 能 力 按 照 Delphi Group 的 分 类, 业 务 流 程 分 为 三 类 第 一 类 是 系 统 到 系 统 的 流 程, 它 涉 及 多 个 应 用 系 统 的 数 据 结 构 转 换 ; 第 二 类 是 人 到 人 的 流 程 ; 第 三 类 是 人 到 系 统 的 流 程, 即 人 启 动 系 统 流 程 创 建 事 务 从 技 术 上 讲,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涉 及 以 上 三 类 流 程 的 设 计 定 义 诊 断 执 行 和 监 控 等 过 程 ( 详 见 下 图 ) 1-1-102

业 务 流 程 持 续 改 进 业 务 业 务 业 务 业 务 业 务 业 务 业 务 流 程 流 程 流 程 流 程 流 程 流 程 流 程 发 现 设 计 部 署 执 行 处 理 优 化 分 析 系 统 到 系 人 到 人 的 人 到 系 统 业 务 流 程 统 的 流 程 流 程 的 流 程 自 动 化 3BPM 涵 盖 的 范 围 及 与 ERP 的 关 系 由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主 要 对 系 统 到 系 统 人 到 系 统 和 人 到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设 计 定 义 诊 断 执 行 和 监 控, 因 此,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主 要 是 从 企 业 的 战 略 管 理 角 度 出 发, 以 流 程 为 导 向 聚 焦 客 户 体 验 和 核 心 价 值 的 而 ERP 是 从 生 产 经 营 的 角 度 出 发, 以 物 料 资 源 计 划 为 核 心, 其 管 理 思 想 一 般 围 绕 供 应 链 生 产 制 造 和 财 务 展 开 虽 然 从 本 质 上 来 看 BPM 和 ERP 均 具 有 流 程 管 理 的 特 征, 但 在 IT 技 术 实 现 手 段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在 实 施 范 围 上,BPM 面 向 企 业 战 略 决 策 运 营 管 理 层 面, 包 括 战 略 管 理 系 统 和 支 持 管 理 流 程 系 统,ERP 是 面 向 业 务 交 易 类 ( 作 业 层 ) 的 微 观 系 统 集 成, 包 括 物 料 需 求 计 划 系 统 (MRP) 生 产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生 产 任 务 管 理 系 统 等 ( 详 见 下 图 ) 1-1-103

效 益 HES 效 益 资 料 来 源 : 流 程 管 理 理 论 设 计 工 具 时 间 清 华 大 学 出 版 社 4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目 前,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软 件 提 供 商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类 : 第 一 类 是 国 外 大 型 的 软 件 提 供 商 这 类 厂 商 包 括 :IBM 微 软 Oracle SAP 等 其 基 本 特 点 是 规 模 大, 品 牌 认 知 度 高, 产 品 成 熟 度 相 对 高, 但 是 需 要 在 本 土 化 与 个 性 化 等 方 面 改 进 由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尚 处 于 导 入 和 发 展 阶 段,IBM 微 软 等 国 外 软 件 提 供 商 采 用 咨 询 +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模 式 进 行 市 场 渗 透 比 如, 深 圳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与 IBM 公 司 合 作 启 动 了 IT 策 略 与 规 划 项 目, 整 合 华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和 IT 系 统, 重 新 界 定 各 个 平 行 管 理 部 门 的 职 能, 使 组 织 面 向 客 户 需 求 为 中 心 的 整 体 运 行 处 于 动 态 最 优 状 态, 该 项 目 获 得 了 业 内 的 普 遍 认 可 IBM 等 国 外 软 件 提 供 商 在 国 内 的 客 户 主 要 是 特 大 型 企 业, 具 有 引 导 和 标 杆 作 用, 有 利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在 国 内 的 推 广 第 二 类 是 中 小 型 的 软 件 提 供 商, 包 括 本 公 司 普 元 信 息 起 步 科 技 信 雅 达 西 安 协 同 等 这 类 软 件 提 供 商 在 国 内 具 有 实 施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经 验, 软 件 产 品 更 1-1-104

容 易 满 足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第 三 类 是 国 内 综 合 应 用 软 件 提 供 商, 一 般 是 大 型 的 独 立 软 件 开 发 商 (ISV) 和 系 统 集 成 厂 商 这 类 厂 商 包 括 : 东 软 神 州 数 码 清 华 同 方 中 软 用 友 金 蝶 等 公 司 其 主 要 特 点 是 规 模 较 大, 主 要 从 事 软 件 外 包 和 管 理 软 件 的 开 发,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软 件 在 它 们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较 小 ( 四 )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公 司 目 前 所 涉 及 的 行 业 有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行 业, 近 年 来, 公 司 来 自 证 券 行 业 的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 均 维 持 在 70% 上 下, 是 公 司 现 阶 段 重 点 关 注 的 市 场 1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1)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进 程 中 国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起 步 较 晚, 但 信 息 技 术 和 信 息 化 应 用 的 起 点 很 高, 二 十 余 年 时 间, 实 现 了 电 子 化 无 纸 化 网 络 化 的 交 易 结 算 体 系,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也 迅 速 推 动 了 市 场 各 参 与 主 体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我 国 证 券 业 的 信 息 化 大 致 可 分 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阶 段 集 中 交 易 和 互 联 网 应 用 阶 段 基 于 战 略 实 施 而 扩 展 整 合 及 优 化 升 级 阶 段 1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阶 段 (2000 年 之 前 ) 在 证 券 和 期 货 市 场 建 立 初 期,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积 极 引 入 计 算 机 通 信 网 络 等 信 息 技 术, 替 代 了 人 工 交 易 模 式, 实 现 了 交 易 结 算 等 核 心 业 务 的 信 息 化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投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基 础 交 易 平 台 及 内 部 数 据 传 输 网 络 上 2 集 中 交 易 和 互 联 网 应 用 阶 段 (2000 年 -2008 年 ) 这 一 阶 段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围 绕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 区 域 集 中 和 大 集 中 ) 建 设 和 网 上 交 易 大 规 模 系 统 进 行 信 息 化 投 资 和 建 设, 实 现 了 作 业 ( 即 交 易 ) 过 程 的 自 动 化 在 集 中 交 易 方 面, 证 券 公 司 的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从 最 初 的 区 域 集 中 到 现 在 的 全 国 1-1-105

大 集 中 经 历 了 一 个 从 尝 试 到 大 规 模 发 展 的 过 程 2001 年, 部 分 中 小 规 模 券 商 开 始 尝 试 集 中 交 易,2004 年, 招 商 证 券 等 完 成 全 国 性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建 设 2006 年 8 月 证 券 业 协 会 发 布 证 券 公 司 集 中 交 易 安 全 管 理 技 术 指 引,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在 技 术 性 能 和 业 务 创 新 上 得 到 了 快 速 提 高 至 2008 年, 全 国 绝 大 部 分 证 券 公 司 已 基 本 实 现 全 国 性 的 集 中 交 易 期 货 公 司 因 为 规 模 小 和 营 业 网 点 少 等 原 因,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的 建 设 相 对 容 易, 实 施 周 期 较 短 在 网 上 交 易 方 面,2000 年 3 月,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了 网 上 证 券 委 托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根 据 该 管 理 办 法, 证 券 公 司 开 始 尝 试 建 设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至 2000 年 底 共 有 70 多 家 证 券 公 司 开 通 了 此 项 业 务 随 着 网 络 在 国 内 的 普 及, 网 上 交 易 开 始 在 全 国 市 场 蓬 勃 发 展 2008 年, 网 上 交 易 已 成 为 市 场 投 资 者 主 要 的 委 托 方 式, 占 整 个 市 场 交 易 的 65% 以 上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 相 对 证 券 公 司 来 说, 期 货 公 司 的 客 户 主 要 是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少 量 资 金 实 力 较 强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网 上 交 易 的 普 及 程 度 更 高 3 基 于 发 展 战 略 而 扩 展 整 合 及 优 化 升 级 阶 段 (2008 年 ) 在 基 础 交 易 系 统 建 立 完 成 后, 证 券 业 的 业 务 模 式 盈 利 模 式 和 竞 争 手 段 趋 于 同 质 化, 迫 使 整 个 证 券 业 探 求 以 差 异 化 创 新 化 的 战 略 来 应 对 惨 烈 的 佣 金 大 战, 以 客 户 为 导 向, 以 满 足 客 户 全 方 位 的 需 求 为 目 标 以 专 业 化 差 异 化 的 服 务 为 手 段 的 策 略 成 为 业 内 普 遍 的 共 识 现 阶 段, 证 券 业 内 围 绕 满 足 客 户 全 方 位 的 需 求 实 现 资 源 的 跨 部 门 共 享, 各 公 司 不 同 程 度 地 开 展 了 对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优 化 的 工 作, 特 别 是 对 跨 部 门 的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整 合 以 获 得 跨 部 门 的 高 效 协 同, 以 此 来 提 高 公 司 对 客 户 需 求 反 应 的 速 度, 提 高 客 户 服 务 的 专 业 化 含 量, 提 升 客 户 体 验, 为 客 户 创 造 价 值, 提 高 经 营 的 整 体 效 率 ; 同 时 通 过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合 规 体 系 运 营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提 升 企 业 战 略 实 施 的 可 见 性 IT 系 统 是 证 券 业 战 略 实 施 的 重 要 支 撑, 因 此, IT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必 须 保 持 与 企 业 战 略 实 施 的 同 步 目 前,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的 特 点 也 符 合 战 略 实 施 的 阶 段 特 点, 信 息 化 的 重 点 已 经 从 交 易 层 面 ( 作 业 层 面 ) 转 移 到 业 务 运 营 管 理 层 面,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创 新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系 统 等 解 决 方 案 需 求 旺 盛 预 计 1-1-106

未 来 券 商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趋 向 流 程 整 合 化 发 展, 流 程 券 商 将 成 为 趋 势 ( 详 见 本 节 关 于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及 趋 势 的 描 述 ) 我 国 证 券 业 的 信 息 化 的 进 程 将 与 我 国 银 行 业 的 信 息 化 发 展 过 程 相 类 似 我 国 银 行 业 的 信 息 化 也 经 过 了 以 下 几 个 阶 段 : 业 务 处 理 的 自 动 化 ( 即 建 立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实 现 了 业 务 处 理 及 操 作 的 自 动 化 ) 阶 段, 业 务 风 险 和 营 运 管 理 方 面 信 息 化 ( 即 建 立 了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系 统 等 管 理 会 计 系 统, 进 行 数 据 分 析 和 挖 掘 ) 阶 段 ; 渠 道 整 合 和 客 户 服 务 的 发 展 ( 即 建 立 和 整 合 了 很 多 新 的 服 务 渠 道 如 网 络 无 线 通 信, 建 设 CRM 系 统 等 ) 阶 段 目 前, 流 程 银 行 已 经 被 银 行 业 广 泛 接 受 并 实 施 例 如, 招 商 银 行 是 流 程 银 行 的 典 型 代 表 注 : 对 流 程 银 行 代 表 性 的 定 义 和 理 解 : 1) 德 勤 的 定 义 : 流 程 银 行 是 将 银 行 的 服 务 从 质 量 成 本 时 间 风 险 法 规 五 个 原 则 贯 彻 到 前 中 后 台 的 流 程 中 流 程 银 行 运 作 强 调 分 业 务 线 的 垂 直 经 营 与 管 理, 并 对 核 算 结 算 监 督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等 大 量 中 后 台 业 务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浩 繁 的 业 务 工 作 需 要 通 过 依 托 强 大 IT 信 息 技 术 平 台 支 持 的 信 息 流 传 递 来 完 成 ; 2) 交 通 银 行 发 展 研 究 部 的 理 解 : 流 程 银 行 即 银 行 的 经 营 组 织 结 构 和 各 种 资 源 完 全 围 绕 业 务 流 程 而 展 开 完 全 服 从 于 业 务 处 理 流 程 的 需 要, 而 流 程 完 全 围 绕 客 户 和 市 场 需 求 设 计 ; 3) 银 监 会 银 行 监 管 部 的 理 解 : 流 程 银 行, 其 核 心 是 商 业 银 行 根 据 客 户 类 别, 将 全 行 业 务 分 设 成 一 系 列 能 快 速 反 应 和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的 业 务 流 程, 并 将 经 营 决 策 点 直 接 定 位 于 业 务 流 程 执 行 的 地 方 (2)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及 趋 势 1 证 券 行 业 创 新 业 务 加 速, 行 业 软 件 需 求 将 持 续 增 长 2011 年 证 监 会 制 定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 产 品 ) 创 新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2012 年 5 月, 证 券 公 司 创 新 大 会 召 开 ; 证 监 会 同 时 期 发 布 关 于 推 进 证 券 公 司 改 革 开 放 创 新 发 展 的 思 路 与 措 施 ( 征 求 意 见 稿 ), 就 产 品 创 新 经 营 范 围 扩 大 组 织 创 新 等 方 面 提 出 多 达 十 一 条 具 体 措 施 改 革 创 新 已 经 成 为 证 券 市 场 发 展 的 关 键, 证 券 行 业 的 变 革 创 新 也 将 迎 来 历 史 性 发 展 机 遇, 创 新 驱 动 将 是 下 一 阶 段 券 商 发 展 的 主 基 调 创 新 业 务 对 证 券 公 司 的 整 体 IT 架 构 软 件 应 用 和 流 程 管 理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将 大 大 促 进 证 券 行 业 对 流 程 化 应 用 管 理 软 件 的 需 求 2 证 券 业 必 须 持 续 进 行 信 息 化 投 入, 以 符 合 规 范 性 的 需 要 1-1-107

证 券 业 是 资 金 知 识 密 集 型 行 业, 对 电 脑 信 息 系 统 的 依 存 度 以 及 系 统 运 行 的 精 确 性 稳 定 性 要 求 非 常 高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和 期 货 业 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信 息 技 术 治 理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提 出 证 券 业 各 类 相 关 机 构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IT 投 入 平 均 数 额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的 6%, 或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平 均 营 业 收 入 的 3% 3 我 国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投 资 规 模 根 据 安 信 证 券 研 究 报 告,2012 年 我 国 证 券 行 业 ( 含 证 券 基 金 期 货 ) 信 息 化 投 入 规 模 为 119.50 亿 元, 预 计 2013 年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投 入 规 模 将 达 到 135.40 亿 元, 较 2012 年 增 长 13.31% 数 据 来 源 :IDC, 安 信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2012 年 中 国 金 融 改 革 创 新 进 入 突 破 期, 自 2012 年 5 月 份 证 券 行 业 创 新 发 展 论 坛 的 召 开, 截 至 年 底, 创 新 大 会 提 出 的 十 一 条 措 施 均 已 出 台 相 应 政 策, 极 大 地 扩 展 了 券 商 现 有 的 业 务 范 围 现 阶 段, 转 融 通 新 三 板 约 定 购 回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现 金 宝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柜 台 交 易 (OTC) 等 创 新 业 务 陆 续 推 出 各 券 商 为 争 得 新 兴 业 务 的 主 动 权, 势 必 会 加 快 部 署 相 关 业 务 的 IT 系 统, 因 此 相 关 的 IT 需 求 将 在 今 后 较 长 的 一 段 时 期 逐 步 释 放, 证 券 公 司 未 来 5 年 信 息 化 投 入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可 以 预 期 4 经 纪 业 务 由 通 道 型 向 服 务 型 转 变, 使 得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的 需 求 迅 速 增 长 1-1-108

最 近 几 年 来, 经 纪 业 务 竞 争 同 质 化 佣 金 费 率 降 低 是 证 券 公 司 面 临 的 共 同 问 题, 据 Wind 统 计,2010 年 全 国 市 场 证 券 交 易 整 体 净 佣 金 费 率 为 0.44, 这 也 是 国 内 证 券 交 易 平 均 佣 金 费 率 首 次 降 至 万 分 之 五 以 下 借 鉴 西 方 成 熟 市 场 经 纪 业 务 的 发 展 经 验,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纪 业 务 模 式 将 由 传 统 的 提 供 交 易 通 道 服 务 向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产 品 ( 服 务 ) 为 主 线 的 服 务 模 式 转 变, 其 本 质 是 深 度 挖 掘 投 资 者 的 价 值, 在 此 过 程 中 将 遵 循 通 道 交 易 服 务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资 产 管 理 服 务 - 全 方 位 金 融 服 务 的 发 展 路 径, 循 序 前 进 目 前, 我 国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正 处 于 由 通 道 交 易 服 务 向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过 渡 阶 段, 因 此, 产 品 和 营 销 服 务 成 为 当 前 经 纪 业 务 的 两 大 核 心 要 素 围 绕 这 两 大 核 心 要 素, 需 要 对 投 资 者 的 风 险 偏 好 投 资 理 念 和 投 资 行 为 进 行 分 析, 开 发 和 设 计 多 样 化 的 投 资 咨 询 产 品, 构 建 营 销 网 络 打 造 高 素 质 的 经 纪 人 和 投 资 顾 问 团 队 目 前, 部 分 证 券 公 司 已 经 初 步 形 成 了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品 牌 效 应 经 纪 业 务 的 转 型 离 不 开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的 支 持, 各 类 创 新 业 务 系 统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CIF 客 户 信 息 系 统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经 纪 人 管 理 系 统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客 户 财 富 管 理 系 统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客 户 经 理 / 经 纪 人 工 作 平 台 呼 叫 坐 席 工 作 平 台 分 析 师 和 投 资 顾 问 工 作 平 台 资 产 管 理 客 户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固 定 收 益 客 户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投 资 银 行 客 户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综 合 分 析 与 报 表 系 统 等 软 件 已 经 为 越 来 越 多 的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所 采 用, 从 而 带 动 证 券 业 在 软 件 及 技 术 服 务 方 面 的 投 入 公 司 是 业 内 最 早 推 出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的 软 件 提 供 商 之 一 2010 年, 公 司 开 发 的 广 发 证 券 金 管 家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软 件 在 广 发 证 券 推 广, 该 系 统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得 到 了 业 内 的 充 分 认 可 5 证 券 业 在 软 件 和 技 术 服 务 方 面 的 投 入 占 其 信 息 化 总 投 入 的 比 重 将 呈 现 上 升 的 趋 势 我 国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已 经 经 历 了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阶 段 集 中 交 易 和 互 联 网 应 用 阶 段, 目 前 正 处 于 流 程 整 合 及 优 化 升 级 阶 段 在 集 中 交 易 和 互 联 网 应 用 阶 段, 信 息 化 的 重 点 是 交 易 通 道 的 畅 通 和 系 统 的 稳 1-1-109

定, 因 而 在 服 务 器 软 件 升 级 和 网 络 设 备 上 进 行 了 大 量 的 投 入 目 前,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在 容 量 与 稳 定 性 上 已 能 较 好 地 应 对 市 场 的 需 要 在 流 程 整 合 及 优 化 升 级 阶 段,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的 工 作 重 点 将 转 向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客 户 分 级 分 类 服 务 适 当 性 管 理 创 新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系 统 和 基 于 IT 应 用 架 构 的 系 统 整 合 等 方 面, 该 阶 段 在 软 件 和 技 术 服 务 方 面 的 投 入 将 快 速 增 长 随 着 我 国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高, 预 计 软 件 和 服 务 投 入 占 信 息 化 总 投 入 的 比 重 将 呈 现 上 升 的 趋 势 6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的 变 化 业 务 实 现 手 段 的 更 新 创 新 业 务 的 发 展 和 行 业 监 管 模 式 的 变 革 将 提 升 券 商 信 息 化 方 面 的 投 入 在 业 务 结 构 方 面, 证 券 公 司 的 业 务 一 般 包 括 经 纪 业 务 ( 即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业 务 )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自 营 业 务 等 就 业 务 收 入 结 构 而 言, 券 商 经 纪 业 务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比 重 的 逐 步 下 降, 由 2011 年 的 50.67% 下 降 为 2012 年 的 38.93%(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公 布 数 据 ) 作 为 以 提 供 证 券 服 务 为 主 的 中 介 机 构, 证 券 公 司 处 于 卖 方 的 角 色 要 求 其 提 供 多 样 化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随 着 证 监 会 制 定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 产 品 ) 创 新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发 布 关 于 推 进 证 券 公 司 改 革 开 放 创 新 发 展 的 思 路 与 措 施 ( 征 求 意 见 稿 ), 未 来 我 国 证 券 公 司 各 类 创 新 业 务 资 产 管 理 等 业 务 的 收 入 比 重 将 不 断 增 长 以 客 户 为 导 向 整 合 这 些 业 务 不 仅 仅 要 求 有 统 一 的 前 台 业 务 界 面, 还 需 要 实 现 客 户 的 统 一 视 图 管 理 统 一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营 销 服 务 激 励 机 制, 以 及 高 度 灵 活 的 一 体 化 信 息 系 统 来 整 合 分 散 在 各 业 务 领 域 的 资 源 在 业 务 实 现 手 段 方 面, 互 联 网 呼 叫 中 心 (Call Center)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等 渠 道 已 经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应 用 以 往 每 一 种 渠 道 都 建 立 一 套 独 立 的 渠 道 应 用 平 台, 为 了 满 足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商 业 模 式 转 型, 券 商 将 利 用 IT 技 术 实 现 客 户 应 用 交 互 体 验 的 一 体 化 整 合 在 创 新 业 务 发 展 方 面, 近 年 来, 国 内 证 券 公 司 先 后 推 出 了 转 融 通 约 定 购 回 式 证 券 交 易 债 券 质 押 式 报 价 回 购 ETF 创 新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股 指 期 货 融 资 融 券 多 银 行 存 管 等 新 业 务 创 新 业 务 的 开 展 离 不 开 相 应 软 件 服 务 平 台 的 支 持 1-1-110

在 行 业 监 管 模 式 方 面, 以 分 类 监 管 和 客 户 保 证 金 独 立 存 管 为 核 心 的 行 业 监 管 模 式 的 变 革 大 大 提 高 了 券 商 的 风 险 管 理 意 识 和 治 理 水 平, 券 商 的 合 规 管 理 得 到 强 化 券 商 的 合 规 管 理 离 不 开 信 息 系 统 的 支 持, 相 应 地 给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商 带 来 了 新 的 业 务 机 会 7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趋 向 全 业 务 流 程 整 合 ( 即 流 程 券 商 ) 化 方 向 发 展 伴 随 着 业 务 转 型 和 创 新, 证 券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将 围 绕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进 行 重 构 客 户 希 望 获 得 上 市 融 资 财 务 顾 问 投 资 管 理 PE 投 资 等 专 业 服 务, 证 券 公 司 相 应 的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必 然 将 围 绕 客 户 需 求 进 行 整 合 比 如, 形 成 统 一 的 客 户 视 图 客 户 信 息 在 不 同 部 门 之 间 共 享 快 速 响 应 客 户 的 综 合 需 求, 都 需 要 IT 应 用 系 统 的 支 持 但 经 过 持 续 的 投 入 后, 目 前 证 券 公 司 存 在 较 多 异 构 性 的 IT 系 统 在 多 系 统 差 异 性 IT 架 构 的 环 境 下, 证 券 公 司 各 业 务 部 门 间 的 信 息 系 统 相 互 割 裂, 缺 乏 横 向 协 同 ; 另 外 在 IT 应 用 系 统 方 面, 证 券 公 司 部 门 内 的 业 务 信 息 化 系 统 以 业 务 条 块 为 主 线 进 行 建 设, 较 少 考 虑 业 务 的 横 向 管 理 关 系, 系 统 间 信 息 共 享 不 畅, 存 在 信 息 孤 岛 现 象 因 此, 未 来 证 券 公 司 IT 系 统 的 整 合 将 从 业 务 部 门 和 企 业 两 个 层 面 进 行 流 程 化 整 合, 从 而 为 客 户 提 供 资 产 管 理 直 接 融 资 和 资 产 增 值 等 方 面 的 一 揽 子 综 合 服 务, 全 方 位 打 造 流 程 券 商 流 程 券 商 将 具 有 以 下 一 些 特 点 :A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一 是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构 建 业 务 管 理 架 构, 确 定 部 门 职 责, 形 成 合 理 的 业 务 流 程 基 础 ; 二 是 按 照 客 户 需 求 和 为 客 户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优 质 服 务, 建 立 满 足 客 户 不 断 变 化 需 求 的 业 务 流 程 ;B 前 中 后 台 相 互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以 流 程 落 实 内 控, 形 成 以 流 程 制 约 和 系 统 控 制 为 主 要 形 式 的 较 为 刚 性 的 控 制 体 系, 以 完 善 的 业 务 流 程 落 实 内 控 C 中 后 台 集 中 式 运 作 和 管 理 ;D 以 业 务 流 程 为 主 导, 部 门 职 责 服 从 业 务 流 程 的 需 要, 使 之 符 合 流 程 运 行 便 利 畅 通 的 需 要 ;E 业 务 流 程 实 现 信 息 化 自 动 化 标 准 化 和 智 能 化 建 立 起 基 于 信 息 集 成 的 流 程 架 构, 使 数 据 来 源 和 输 入 统 一 信 息 共 享, 形 成 自 动 识 别 分 析 和 决 断 的 功 能 (3)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1-1-111

证 券 公 司 的 应 用 软 件 主 要 分 为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和 其 他 管 理 类 软 件 1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应 用 领 域 券 商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主 要 为 集 中 交 易 内 存 快 速 交 易 及 其 配 套 系 统 其 中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软 件 提 供 商 包 括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本 公 司 和 金 仕 达 等 截 至 2010 年 末, 使 用 公 司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的 券 商 有 18 家,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16%, 排 在 上 市 公 司 恒 生 电 子 ( 市 场 占 有 率 47%) 和 金 证 股 份 ( 市 场 占 有 率 31%) 之 后, 位 列 第 三 ; 金 仕 达 及 其 他 企 业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6%( 详 见 下 图 ) 16% 6% 47% 31%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顶 点 软 件 金 仕 达 及 其 他 数 据 来 源 : 中 投 证 券 研 究 所 报 告 由 于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对 稳 定 性 安 全 性 的 要 求 比 较 高, 同 时 考 虑 到 投 资 者 对 交 易 系 统 的 习 惯 和 偏 好,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的 替 换 成 本 比 较 高, 黏 性 也 比 较 大,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证 券 公 司 不 会 轻 易 更 换 基 础 交 易 系 统 因 此,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的 市 场 份 额 相 对 稳 定 另 外, 由 于 全 国 绝 大 部 分 证 券 公 司 已 实 现 全 国 性 的 集 中 交 易, 软 件 提 供 商 在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方 面 的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该 系 统 的 运 营 维 护 和 系 统 升 级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用 户 数 量 占 券 商 总 家 数 近 21% 2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应 用 领 域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包 括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经 纪 人 管 理 系 统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财 富 管 理 系 统 及 各 类 营 销 服 务 工 作 平 台 及 展 业 工 具 等 由 于 经 纪 业 务 正 处 于 由 通 道 交 易 服 务 向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过 渡 阶 段, 证 券 行 业 在 营 销 1-1-112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方 面 的 投 入 持 续 增 长, 覆 盖 全 业 务 流 程 的 一 体 化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系 统 将 为 越 来 越 多 的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所 使 用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应 用 领 域, 主 要 软 件 提 供 商 包 括 公 司 金 证 股 份 恒 生 电 子 金 仕 达 等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3 其 他 管 理 类 软 件 其 他 管 理 类 软 件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HR) 办 公 自 动 化 管 理 系 统 (OA) 合 规 管 理 系 统 风 险 及 内 控 系 统 等 该 应 用 领 域 参 与 的 软 件 公 司 较 多, 产 品 种 类 也 很 多 公 司 率 先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分 析 和 设 计 方 法 运 用 于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并 利 用 自 主 开 发 的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开 发 证 券 行 业 管 理 软 件 2 教 育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1) 市 场 概 况 2012 年 是 教 育 行 业 至 关 重 要 的 一 年, 国 家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支 出 首 次 达 到 GDP 的 4%, 为 教 育 行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提 供 持 续 的 资 金 保 障 根 据 计 世 资 讯 (CCW Research) 网 站 公 布 的 2013 年 中 国 教 育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与 IT 应 用 趋 势 研 究 报 告 的 数 据 表 明,2012 年 中 国 教 育 行 业 IT 投 资 总 规 模 为 442.2 亿 元 人 民 币, 增 长 率 达 到 21.7%; 预 计 2013 年 中 国 教 育 行 业 IT 投 资 总 规 模 为 524.70 亿 元 人 民 币, 呈 持 续 增 长 态 势 1-1-113

教 育 行 业 信 息 化 之 所 以 高 速 增 长, 一 方 面 得 益 于 政 府 对 教 育 的 高 度 重 视 ; 另 一 方 面, 教 育 行 业 对 于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需 求 日 益 高 涨 在 投 资 结 构 方 面, 随 着 教 育 行 业 信 息 化 应 用 的 深 入, 硬 件 所 占 比 例 将 继 续 降 低, 而 软 件 与 服 务 的 比 例 会 不 断 上 升, 以 应 用 和 服 务 为 主 导 的 教 育 信 息 化 市 场 有 望 进 入 新 的 高 速 增 长 期 (2) 发 展 状 况 我 国 教 育 信 息 化 经 历 计 算 机 机 房 网 络 化 校 园 数 字 化 校 园 和 整 合 型 数 字 化 校 园 四 个 阶 段 计 算 机 机 房 和 网 络 化 校 园 阶 段 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阶 段, 计 算 机 和 网 络 作 为 工 具 应 用 于 教 学 和 科 研 数 字 化 校 园 和 整 合 型 数 字 化 校 园 阶 段 是 信 息 化 应 用 阶 段, 计 算 机 和 网 络 作 为 终 端 和 传 输 工 作, 构 成 数 字 化 虚 拟 教 育 空 间, 实 现 学 生 之 间 师 生 之 间 老 师 之 间 的 互 动, 从 而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科 研 和 管 理 水 平 目 前, 普 通 高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中 小 学 在 信 息 化 应 用 方 面 差 异 较 大 国 内 中 小 学 主 要 处 于 计 算 机 机 房 和 网 络 化 校 园 阶 段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处 于 网 络 化 校 园 向 数 字 化 校 园 过 渡 阶 段 ; 普 通 高 校 已 经 进 入 到 整 合 型 数 字 化 校 园 建 设, 该 阶 段 的 特 点 是 以 流 程 整 合 高 等 院 校 的 教 育 科 研 管 理 和 服 务 信 息 化 系 统, 形 成 集 教 育 科 研 管 理 和 服 务 为 一 体 化 的 信 息 化 系 统 ( 详 见 下 图 ) 学 校 信 息 化 阶 段 图 1-1-114

资 源 整 合 及 优 化 IT 资 源 的 作 用 一 体 化 整 合 与 优 化 教 育 科 研 学 校 管 理 和 服 务 等 信 息 化 系 整 合 型 数 字 化 校 园 应 用 化 普 及 数 字 化 校 园 教 学 科 研 学 校 管 理 和 服 务 系 统 的 信 息 化 基 础 网 络 化 网 络 化 校 园 上 网 论 证 计 费 资 料 搜 索 网 络 管 理 等 计 算 机 机 房 计 算 机 机 房 计 算 机 辅 助 教 学 校 园 教 育 信 息 化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数 字 化 校 园 建 设 方 面 面 临 较 大 发 展 机 遇 2005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明 确 要 求 :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化 建 设, 推 进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在 教 育 教 学 中 的 运 用 教 育 现 代 化 离 不 开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现 代 化, 除 了 教 育 的 思 想 观 念 更 新 外, 教 育 手 段 特 别 是 教 育 信 息 化 尤 为 重 要 2010 年 8 月, 教 育 部 和 财 政 部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在 原 有 已 建 设 100 所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100 所 左 右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以 此 继 续 推 进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从 多 所 高 职 院 校 填 报 的 国 家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项 目 推 荐 书 上 来 看, 都 将 数 字 化 校 园 列 为 重 要 的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投 入 金 额 从 300 万 到 1,500 万 元 不 等 若 按 每 所 院 校 平 均 投 入 500 万 元 计 算,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仅 新 增 的 100 所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在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方 面 的 投 入 总 额 将 达 到 5 亿 元 以 上 假 设 余 下 的 1,000 多 所 非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在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方 面 平 均 投 入 100 万 元, 那 么, 保 守 估 计 整 个 高 职 院 校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投 入 总 规 模 将 达 到 15 亿 元 以 上 (3) 竞 争 格 局 中 国 教 育 软 件 市 场 参 与 企 业 数 量 众 多, 产 品 种 类 也 比 较 多, 以 教 育 软 件 或 教 学 软 件 为 名 称 的 软 件 产 品 达 2,000 种 以 上 1-1-115

在 中 国 教 育 软 件 市 场 上, 参 与 的 企 业 可 以 分 为 三 类 : 小 型 软 件 企 业, 综 合 型 软 件 企 业 和 专 业 教 育 软 件 企 业 1 小 型 软 件 企 业 该 类 软 件 企 业 数 量 最 多, 但 普 遍 规 模 小, 员 工 人 数 少 主 要 承 担 模 块 外 包 业 务 或 小 规 模 教 育 软 件 的 开 发, 很 少 推 出 自 己 的 软 件 产 品 2 综 合 型 软 件 企 业 该 类 企 业 以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或 解 决 方 案 为 主, 同 时 经 营 多 种 业 务, 教 育 软 件 只 是 其 众 多 业 务 中 的 一 个 分 支 如 涉 足 多 个 领 域 的 东 软 集 团 神 州 数 码 和 浪 潮 软 件 等 3 专 业 教 育 软 件 企 业 该 类 企 业 经 营 多 元 化 的 教 育 产 品, 包 括 教 育 软 件 培 训 和 教 学 配 套 产 品 等 如 金 洪 恩 公 司 安 博 教 育 等 3 中 小 银 行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1) 市 场 概 况 及 发 展 趋 势 在 科 技 日 新 月 异 和 中 小 银 行 的 历 史 性 战 略 转 型 中, 科 技 发 展 和 银 行 电 子 化 必 将 成 为 中 小 银 行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所 在 近 年 来, 中 小 银 行 进 行 了 核 心 系 统 的 建 设 工 作 另 外, 各 地 中 小 银 行 因 业 务 拓 展 与 竞 争 需 要, 提 出 多 种 业 务 管 理 信 息 化 中 间 业 务 电 子 化 互 联 网 金 融 新 型 营 销 服 务 卡 业 务 管 理 以 及 重 点 面 向 客 户 分 类 经 营 的 流 程 银 行 解 决 方 案 等 多 种 信 息 系 统 需 求, 给 软 件 服 务 提 供 商 带 来 大 量 的 商 机 根 据 IDC 预 测 : 到 2015 年, 银 行 整 体 IT 市 场 将 达 到 1,073.4 亿 元,2010-2015 年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3.3% 随 着 软 件 以 及 IT 服 务 长 期 增 长, 银 行 IT 解 决 方 案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长 期 看 好,IDC 预 计 银 行 IT 解 决 方 案 2014 年 整 体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173.3 亿 元, 其 2010-2014 年 复 合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9.3%, 比 银 行 整 体 IT 市 场 增 长 率 要 高 出 6 个 比 分 点 1-1-116

资 料 来 源 :IDC 中 国 银 行 行 业 IT 解 决 方 案 2010-2014 预 测 与 分 析 (2) 竞 争 格 局 目 前, 公 司 在 银 行 IT 解 决 方 案 领 域 起 步 较 晚, 但 增 长 潜 力 巨 大 在 该 领 域 面 临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有 神 州 数 码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恒 生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安 硕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宇 信 易 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4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企 业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软 件 在 企 业 的 应 用 深 度 与 企 业 信 息 化 深 化 程 度 密 切 相 关, 商 业 环 境 企 业 信 息 化 软 件 系 统 三 者 之 间 基 本 保 持 动 态 平 衡 根 据 西 方 发 达 国 家 的 经 验, 企 业 信 息 化 一 般 经 历 基 础 信 息 化 应 用 信 息 化 流 程 信 息 化 和 战 略 应 用 信 息 化 四 个 阶 段 目 前, 大 部 分 中 国 企 业 的 信 息 化 处 于 从 应 用 信 息 化 阶 段 向 流 程 信 息 化 阶 段 的 过 渡 期 ( 详 见 下 图 ) 1-1-117

企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阶 段 示 意 图 技 术 商 务 智 能 全 面 绩 效 管 理 流 程 整 合 应 用 集 成 战 略 应 用 信 息 化 生 产 财 务 等 信 息 化 流 程 信 息 硬 件 网 络 简 单 终 端 系 统 应 用 信 息 基 础 信 息 时 间 资 料 来 源 : 2009 年 中 国 企 业 信 息 化 指 数 调 研 报 告 工 信 部 电 子 一 所 用 友 软 件 应 用 信 息 化 阶 段 是 针 对 特 定 领 域 和 职 能 进 行 信 息 化 部 署 和 应 用 的 阶 段 在 此 阶 段, 用 户 信 息 化 应 用 的 领 域 主 要 在 作 业 和 业 务 层 面,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直 接 使 用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决 策 的 程 度 较 低 同 时, 企 业 的 作 业 和 业 务 信 息 化 系 统 以 业 务 条 块 为 主 线 进 行 建 设, 系 统 间 信 息 共 享 不 畅, 存 在 信 息 孤 岛 现 象 在 应 用 信 息 化 阶 段, 企 业 使 用 的 应 用 软 件 包 括 财 务 管 理 软 件 企 业 核 心 业 务 软 件 (ERP) 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软 件 等 随 着 企 业 信 息 化 由 应 用 信 息 化 阶 段 向 流 程 信 息 化 阶 段 过 渡, 企 业 信 息 化 表 现 出 以 下 特 征 :1) 在 对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的 基 础 上, 用 同 一 软 件 平 台 将 分 散 于 作 业 和 业 务 层 面 的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集 成, 形 成 业 务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2)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由 作 业 和 业 务 层 面 逐 渐 向 经 营 层 和 战 略 层 深 入, 包 括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系 统 经 营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事 务 处 理 系 统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和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等, 从 而 提 高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信 息 化 参 与 度 在 流 程 信 息 化 阶 段, 软 件 在 企 业 的 应 用 更 加 深 化 一 方 面 是 软 件 应 用 范 围 的 升 级, 即 从 部 门 级 升 级 到 企 业 级 应 用, 从 企 业 级 应 用 升 级 到 集 团 级 应 用, 从 企 业 内 部 应 用 延 伸 到 外 部 应 用 另 一 方 面 是 应 用 系 统 的 一 体 化, 即 运 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软 件 对 业 务 流 程 建 模 运 行 监 控 和 分 析, 并 将 企 业 所 有 信 息 化 系 统 1-1-118

集 成 在 一 起, 形 成 企 业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根 据 AMT 咨 询 出 具 的 新 起 点 新 挑 战 流 程 管 理 在 中 国 2009 白 皮 书, AMT 咨 询 采 用 问 卷 调 研 的 方 式, 样 本 范 围 涵 盖 29 个 不 同 行 业, 参 与 调 查 的 企 业 有 113 家, 其 中 80% 以 上 的 企 业 为 大 型 企 业 调 研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虽 然 72% 的 企 业 已 经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但 在 已 经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的 企 业 中, 却 仅 15% 的 企 业 引 入 了 流 程 软 件 工 作,58% 的 企 业 进 行 了 流 程 的 梳 理 与 优 化 工 作 ; 23% 的 企 业 进 行 了 流 程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工 作 业 务 流 程 的 梳 理 与 优 化 流 程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等 工 作 是 企 业 引 进 流 程 软 件 的 前 奏,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具 有 优 化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及 将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集 成 在 一 起 的 功 能, 作 为 被 Gartner 公 司 评 为 2008 年 全 球 第 三 大 IT 战 略 性 技 术, 可 以 预 见 未 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将 如 ERP 一 样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内 大 中 型 企 业 所 采 用 5 电 子 交 易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1) 市 场 概 况 及 发 展 趋 势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主 要 指 各 省 区 经 国 务 院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 以 下 简 称 联 席 会 议 ) 验 收 通 过 的 各 类 交 易 中 心 或 交 易 所 主 要 包 括 :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排 放 权 林 权 矿 权 知 识 产 权 等 交 易 中 心 或 交 易 所 随 着 国 务 院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切 实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的 决 定 ( 国 发 [2011]38 号 文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2 37 号 ) 对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的 整 顿 规 范 的 工 作 推 进, 截 止 2013 年 底 全 国 已 有 34 省 区 市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已 经 通 过 联 席 会 议 检 查 验 收, 在 规 范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各 省 区 将 会 设 立 更 多 的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未 来 将 迎 来 新 一 轮 的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建 设 浪 潮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业 务 模 式 决 定 了 信 息 化 在 其 业 务 发 展 中 的 关 键 基 础 支 撑 作 用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主 要 涉 及 交 易 系 统 登 记 托 管 系 统 柜 台 网 点 系 统 运 行 监 管 系 统 行 情 揭 示 与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仓 储 物 流 与 交 割 管 理 系 统 等 信 息 化 产 品 核 心 交 易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全 面 信 息 化, 给 信 息 化 市 场 提 供 了 较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但 国 内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本 身 的 发 展 历 史 较 短, 其 信 息 化 市 场 规 模 数 据 还 没 有 专 业 的 研 究 机 构 提 供 1-1-119

1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是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12 年 8 月, 证 监 会 制 定 关 于 规 范 证 券 公 司 参 与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的 指 导 意 见 ( 试 行 ), 规 定 :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是 为 市 场 所 在 地 省 级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企 业 特 别 是 中 小 微 企 业 提 供 股 权 债 券 的 转 让 和 融 资 服 务 的 市 场 目 前 全 国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有 20 余 家, 其 他 省 区 也 都 在 积 极 筹 建 新 的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未 来 五 年 内 在 区 域 股 权 市 场 挂 牌 的 企 业 将 达 到 上 万 家 该 市 场 的 信 息 化 需 求 空 间 巨 大 2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市 场 随 着 国 家 金 融 改 革 深 入,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重 庆 武 汉 四 川 和 前 海 最 先 成 立 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其 他 多 个 省 区 正 积 极 筹 建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3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我 国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发 展 迅 速, 交 易 品 种 涉 及 能 源 煤 炭 化 工 农 产 品 等 十 多 个 领 域 大 宗 商 品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现 代 商 品 市 场 流 通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其 合 理 的 建 设 与 规 范 的 发 展, 将 有 利 于 搞 活 我 国 现 货 商 品 流 通 衔 接 产 需 合 理 配 置 资 源, 推 动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各 省 区 市 根 据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还 在 不 断 扩 充 这 类 交 易 市 场 4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国 内 的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已 形 成 中 央 和 地 方 区 域 相 结 合 的 格 局 其 中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天 津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上 海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重 庆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四 家 是 由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指 定 的 中 央 企 业 产 权 交 易 机 构 根 据 2013 年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厅 文 件 国 资 厅 发 产 权 2013 78 号 关 于 中 央 企 业 资 产 转 让 进 场 交 易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精 神, 各 省 区 市 产 权 交 易 机 构 可 以 从 事 中 央 企 业 资 产 交 易 业 务 将 推 动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的 业 务 发 展, 带 来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新 需 求 总 之, 以 上 述 四 类 交 易 市 场 为 代 表 的 中 国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发 展 基 本 上 还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自 2010 年 以 来, 已 经 开 始 呈 现 出 快 速 发 展 的 势 头, 计 算 机 信 息 技 术 是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预 计 未 来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信 息 化 投 入 将 随 着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数 量 的 增 加 以 及 每 个 交 易 场 所 主 体 信 息 化 的 不 断 深 入 而 快 速 扩 大 1-1-120

(2) 竞 争 格 局 区 域 性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目 前 主 要 有 本 公 司 深 圳 市 金 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本 公 司 在 该 市 场 已 经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天 津 股 权 交 易 所 重 庆 股 份 转 让 中 心 前 海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等 客 户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目 前 主 要 有 本 公 司 和 北 京 中 百 信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本 公 司 在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软 件 市 场 的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重 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四 川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武 汉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和 广 东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等 客 户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目 前 主 要 有 北 京 金 网 安 泰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大 学 计 算 机 研 究 所 和 本 公 司 等 本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的 技 术 与 产 品 优 势, 已 经 拥 有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等 客 户, 在 业 内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目 前 主 要 有 本 公 司 和 北 京 中 百 信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天 津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江 西 省 产 权 交 易 所 广 西 北 部 湾 产 权 交 易 所 福 建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江 苏 省 产 权 交 易 所 等 客 户 ( 五 ) 进 入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中 国 软 件 产 业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产 业 基 础 和 行 业 格 局, 新 进 入 的 壁 垒 比 前 期 显 著 提 高 在 证 券 期 货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领 域, 行 业 经 验 资 质 技 术 人 才 与 品 牌 销 售 服 务 等 因 素 使 得 行 业 壁 垒 更 是 突 出 1 资 质 壁 垒 企 业 从 事 软 件 开 发 和 设 计 一 般 需 要 取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证 证 书 另 外, 还 有 一 些 代 表 着 软 件 企 业 的 系 统 开 发 经 验 技 术 水 平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如 ISO9001 GB/T19001 等 资 质 认 证 此 外, 为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提 供 的 应 用 软 件 及 服 务 还 需 要 满 足 证 券 期 货 业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信 息 技 术 治 理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规 范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和 中 国 期 货 业 协 1-1-121

会 发 布 的 信 息 技 术 规 定 2 竞 争 格 局 壁 垒 证 券 行 业 是 资 本 密 集 型 行 业, 对 信 息 系 统 运 行 的 精 确 性 稳 定 性 要 求 非 常 高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经 过 二 十 年 的 发 展, 目 前 为 证 券 行 业 提 供 基 础 交 易 类 软 件 营 销 服 务 类 软 件 的 公 司 主 要 包 括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顶 点 软 件 和 金 仕 达 等, 竞 争 格 局 已 经 初 步 形 成 同 时, 出 于 投 资 者 使 用 习 惯 和 系 统 稳 定 性 等 因 素 考 虑,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对 更 换 新 的 基 础 交 易 类 软 件 客 户 服 务 类 软 件 比 较 慎 重, 因 此, 证 券 行 业 的 应 用 软 件 存 在 较 大 的 黏 性, 其 他 软 件 提 供 商 难 以 大 规 模 的 进 入 3 行 业 经 验 和 专 业 人 才 壁 垒 开 发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需 要 在 对 客 户 的 业 务 组 织 结 构 行 业 特 点 等 充 分 了 解 的 基 础 上, 对 客 户 管 理 和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因 此, 不 仅 需 要 配 备 既 有 行 业 知 识 背 景 又 掌 握 软 件 研 发 核 心 技 术 的 研 发 团 队, 还 需 要 配 备 具 有 丰 富 管 理 经 验 掌 握 先 进 管 理 思 想 的 专 家 型 团 队, 行 业 经 验 已 成 为 行 业 选 择 软 件 提 供 商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人 才 是 软 件 企 业 的 核 心 资 源 之 一, 是 软 件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主 要 体 现 企 业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的 形 成 是 一 个 逐 步 发 展 长 期 积 累 的 过 程, 是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重 要 壁 垒 之 一 4 技 术 壁 垒 软 件 行 业 属 于 高 科 技 行 业, 是 知 识 密 集 技 术 先 导 型 产 业, 产 品 和 技 术 创 新 是 取 得 竞 争 优 势 的 关 键 因 素 为 企 业 提 供 贴 合 应 用 需 求 的 能 够 随 需 而 变 的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涉 及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业 务 模 型 实 现 统 一 门 户 管 理 等 多 项 专 业 技 术 这 些 都 需 要 建 立 持 续 有 效 的 研 发 和 创 新 体 系, 具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门 槛 ( 六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1-122

(1)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软 件 产 业 是 国 家 重 点 发 展 大 力 扶 持 的 产 业 为 了 促 进 其 发 展, 国 家 颁 布 了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国 发 [2011]4 号 等 一 系 列 法 规 和 政 策, 在 投 融 资 税 收 产 业 技 术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方 面 提 供 了 政 策 扶 持 和 保 障, 详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及 其 监 管 政 策 之 ( 三 ) 产 业 政 策 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2)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的 出 现 改 变 了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简 化 了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传 统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是 采 用 语 言 编 码 或 面 向 对 象 的 方 法 开 发 软 件, 开 发 周 期 比 较 长, 而 且 每 次 修 改 都 必 须 编 写 代 码 及 多 次 调 试, 效 率 较 低, 难 以 适 应 客 户 需 求 的 频 繁 变 化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屏 蔽 了 操 作 系 统 编 程 语 言 等 技 术 细 节, 开 发 人 员 在 利 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开 发 软 件 时, 只 需 要 根 据 客 户 的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规 则 业 务 流 程 等 设 计 出 业 务 模 型, 即 可 生 成 应 用 软 件, 从 而 缩 短 应 用 软 件 研 发 周 期, 提 高 研 发 效 率, 降 低 开 发 成 本 同 时, 当 用 户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处 理 流 程 和 决 策 程 序 不 断 发 生 变 化 时, 软 件 提 供 商 只 需 要 修 改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即 能 快 速 地 完 成 软 件 的 修 改 ( 详 见 本 节 三 软 件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软 件 行 业 主 要 发 展 趋 势 之 1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 (3) 技 术 进 步 引 领 行 业 发 展 软 件 产 业 具 有 技 术 更 新 快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短 技 术 继 承 性 较 强 等 特 点 SOA 架 构 与 云 计 算 等 创 新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将 促 使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进 行 持 续 更 新, 以 实 现 对 各 种 技 术 应 用 的 有 效 支 持, 使 得 其 功 能 和 性 能 更 加 完 善, 其 服 务 更 加 柔 性 化 和 个 性 化, 从 而 更 好 的 去 创 造 和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推 动 了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2 不 利 因 素 (1) 软 件 开 发 企 业 规 模 总 体 偏 小 近 几 年, 我 国 软 件 企 业 虽 然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但 与 国 外 大 型 软 件 企 业 相 比, 企 业 规 模 仍 然 偏 小 相 对 较 小 的 规 模 限 制 了 软 件 企 业 的 研 发 能 力 咨 询 服 务 能 力 1-1-123

和 资 金 运 用 能 力, 不 利 于 国 内 软 件 企 业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的 竞 争 (2) 在 基 础 软 件 领 域, 国 外 企 业 仍 具 有 绝 对 优 势 虽 然 国 内 软 件 企 业 在 银 行 证 券 房 地 产 建 筑 烟 草 等 领 域 信 息 化 应 用 方 面 占 据 主 导 地 位, 在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方 面 有 所 突 破, 但 是, 在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基 础 软 件 仍 为 国 外 品 牌 企 业 垄 断, 造 成 了 国 内 软 件 市 场 产 业 结 构 长 期 失 衡 (3) 人 力 资 源 结 构 不 成 熟, 复 合 型 人 才 缺 乏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领 域 对 人 才 的 综 合 能 力 要 求 比 较 高, 一 方 面 要 求 对 软 件 技 术 运 维 管 理 等 有 深 入 的 理 解 和 运 用, 另 一 方 面 还 要 清 晰 地 了 解 用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模 式 决 策 程 序 等, 准 确 地 理 解 和 把 握 客 户 的 需 求 目 前, 在 国 内 软 件 行 业 内, 既 掌 握 客 户 所 处 行 业 知 识 背 景 又 懂 得 软 件 研 发 技 术 的 高 端 人 才 匮 乏, 软 件 企 业 对 高 端 人 才 争 夺 较 为 激 烈 ( 七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行 业 特 有 的 经 营 模 式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或 季 节 性 特 征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软 件 行 业 是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技 术 更 新 较 快, 基 本 上 每 隔 2-3 年 就 会 有 较 大 的 技 术 革 新 软 件 行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技 术 特 点 主 要 体 现 在 技 术 框 架 技 术 架 构 以 及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上 (1) 技 术 框 架 经 过 三 十 年 的 演 变, 软 件 的 技 术 框 架 经 历 主 机 框 架 客 户 端 服 务 器 框 架 (C/S) 浏 览 器 服 务 器 框 架 (B/S) 三 个 阶 段, 未 来 将 走 向 云 计 算 框 架 阶 段 ( 详 见 下 图 ) 1-1-124

软 件 技 术 框 架 演 变 图 浏 览 器 服 务 器 框 架 (B/S) 是 基 于 互 联 网 浏 览 器 的 框 架 这 种 框 架 统 一 了 所 有 的 客 户 端, 将 软 件 的 核 心 部 分 集 中 到 网 络 服 务 器 上, 提 高 了 软 件 的 开 发 维 护 和 使 用 的 效 率 B/S 最 大 的 优 点 就 是 可 以 在 任 何 地 方 进 行 操 作, 而 不 用 安 装 专 门 的 客 户 端 软 件 同 时, 只 要 有 一 台 能 上 网 的 电 脑 就 能 使 用 和 进 行 客 户 端 零 维 护, 系 统 的 扩 展 也 比 较 容 易 目 前, 越 来 越 多 的 软 件 采 用 B/S 框 架 (2) 技 术 架 构 软 件 的 技 术 架 构 和 建 筑 物 的 架 构 类 似, 描 述 的 对 象 是 直 接 构 成 系 统 的 抽 象 组 件 或 者 模 块 各 个 组 件 或 模 块 之 间 的 连 接 明 确 和 相 对 细 致 地 描 述 组 件 之 间 的 通 讯 或 关 系, 组 件 之 间 的 连 接 通 常 用 接 口 来 实 现 软 件 的 技 术 架 构 经 历 了 单 层 系 统 三 层 结 构 基 于 模 块 和 软 件 的 结 构 和 面 向 服 务 的 体 系 架 构 (SOA) 几 个 阶 段 目 前,SOA 架 构 已 经 进 入 应 用 期, 获 得 越 来 越 多 的 软 件 厂 商 认 可 ( 详 见 本 节 三 软 件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软 件 行 业 主 要 发 展 趋 势 之 1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 (3) 开 发 模 式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的 体 系 结 构 经 历 了 以 下 几 个 阶 段 或 者 发 展 模 式 : 一 是 基 于 硬 件 平 台 直 接 开 发 ; 二 是 在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上 进 行 开 发 ; 三 是 基 于 基 础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开 发 目 前,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模 式 已 经 逐 渐 向 基 于 业 务 中 间 件 软 件 平 台 的 开 发 模 式 转 变 ( 详 见 本 节 三 软 件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软 件 行 业 主 要 发 展 趋 1-1-125

势 之 1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 2 行 业 特 有 的 经 营 模 式 根 据 软 件 分 类 行 业 业 务 特 点 的 不 同, 软 件 行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有 四 种 : 一 是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模 式 即 通 过 销 售 软 件 使 用 授 权 许 可, 按 产 品 组 件 用 户 的 使 用 数 量 或 产 品 版 本 进 行 收 费 该 模 式 是 通 过 提 供 标 准 化 通 用 性 的 产 品 化 软 件, 容 易 形 成 规 模 效 益 二 是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模 式 即 软 件 提 供 商 在 已 有 的 软 件 平 台 上, 根 据 项 目 的 特 殊 需 求 对 软 件 进 行 定 制 开 发, 使 之 更 加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三 是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模 式 即 对 销 售 或 免 费 提 供 给 用 户 的 软 件 每 年 收 取 固 定 的 运 维 服 务 费 该 模 式 可 以 获 得 持 续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四 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模 式 即 综 合 应 用 各 种 计 算 机 网 络 相 关 技 术, 选 择 适 当 的 软 硬 件, 通 过 集 成 设 计 和 安 装 调 试, 使 集 成 后 的 系 统 能 够 满 足 用 户 的 要 求 3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季 节 性 特 征 软 件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主 要 取 决 于 所 服 务 行 业 的 客 户 需 求 的 特 点 公 司 主 要 致 力 于 为 证 券 期 货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以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和 大 规 模 证 券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所 处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特 征 如 下 : 1 周 期 性 目 前, 公 司 大 部 分 业 务 仍 集 中 于 证 券 行 业 证 券 市 场 作 为 经 济 的 晴 雨 表, 股 票 市 场 指 数 的 涨 跌 与 经 济 周 期 存 在 正 相 关 性 在 股 指 期 货 推 出 之 前, 证 券 公 司 的 业 绩 随 着 股 票 市 场 指 数 的 涨 跌 呈 现 周 期 性 波 动, 从 而 影 响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化 投 入, 进 而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产 生 影 响 在 股 指 期 货 推 出 之 后, 证 券 公 司 的 业 绩 受 到 股 票 市 场 指 数 的 涨 跌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其 他 行 业 收 入 占 比 的 提 高,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业 务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幅 度 将 日 益 减 弱 2 区 域 性 1-1-126

公 司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客 户 主 要 为 证 券 / 期 货 公 司, 其 总 部 大 多 集 中 在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及 其 周 边 地 区, 这 便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在 区 域 分 布 上 主 要 以 华 北 华 东 华 南 地 区 为 主 公 司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正 处 于 市 场 开 拓 期, 客 户 主 要 分 布 于 华 东 区 域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产 品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提 高, 预 计 上 述 业 务 的 区 域 性 特 征 将 日 益 减 弱 使 用 公 司 中 小 银 行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我 国 沿 海 一 带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的 区 域, 这 些 中 小 型 银 行 的 盈 利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都 比 较 强, 而 且 在 全 国 同 行 业 有 示 范 意 义 公 司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软 件 及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客 户 较 分 散, 但 在 公 司 本 部 和 设 有 子 公 司 和 办 事 处 所 能 辐 射 的 区 域 比 重 集 中, 如 上 海 北 京 福 州 广 东 武 汉 等 城 市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3 季 节 性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分 布 于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多 个 行 业 这 些 行 业, 尤 其 是 证 券 期 货 及 教 育 行 业, 一 般 于 第 一 年 年 底 至 第 二 年 年 初 编 制 IT 预 算 由 于 受 春 节 因 素 影 响, 第 一 季 度 较 少 安 排 招 标 或 与 软 件 提 供 商 签 订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及 启 动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因 此, 第 一 季 度 公 司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自 第 二 季 度 始, 上 述 行 业 客 户 开 始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实 施 预 算, 第 二 季 度 公 司 收 入 较 第 一 季 度 有 所 增 加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公 司 客 户 为 了 全 面 执 行 预 算 信 息 化, 软 件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需 求 得 到 充 分 释 放, 下 半 年 公 司 收 入 总 体 呈 现 快 速 上 升 的 态 势 ( 八 ) 所 属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性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软 件 行 业 已 经 形 成 完 整 成 熟 的 产 业 链 上 游 厂 商 主 要 是 基 础 软 件 提 供 商 和 硬 件 供 应 商, 基 础 软 件 供 应 商 包 括 微 软 Oracle 等 公 司, 主 要 提 供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基 础 软 件 ; 中 游 厂 商 包 括 中 间 件 平 台 供 应 商 和 应 用 软 件 提 供 商 ; 下 游 是 终 端 用 户 ( 详 见 下 图 ) 1-1-127

目 前, 国 外 品 牌 软 件 企 业 在 基 础 软 件 和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优 势 为 了 提 高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在 国 际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国 家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的 优 惠 政 策, 鼓 励 国 内 软 件 企 业 加 强 基 础 软 件 和 业 务 中 间 件 的 研 发 2006 年 3 月, 公 司 成 功 推 出 了 自 主 研 发 的 业 务 中 间 件 开 发 平 台 :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目 前, LiveBOS 平 台 已 经 从 1.0 版 本 发 展 到 3.9 版 本 软 件 行 业 上 下 游 关 系 图 下 游 用 户 终 端 用 户 应 用 软 件 提 供 商 中 游 厂 商 中 间 件 平 台 提 供 商 上 游 厂 商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基 础 软 件 提 供 商 服 务 器 存 储 器 交 换 机 等 硬 件 供 应 商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 一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证 券 行 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增 长 率 金 额 占 比 增 长 率 金 额 占 比 证 券 行 业 11,730.59 73.60% 16.48% 10,070.86 73.59% 15.34% 8,731.24 70.79% 非 证 券 行 业 4,207.73 26.40% 16.41% 3,614.48 26.41% 0.33% 3,602.51 29.21% 合 计 15,938.32 100.00% 16.46% 13,685.34 100.00% 10.96% 12,333.75 100.00% 因 此, 证 券 行 业 是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领 域 在 证 券 行 业 中,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是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金 仕 达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1-1-128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用 户 数 量 占 券 商 总 家 数 近 21%;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 详 见 本 节 三 软 件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 四 )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之 1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概 况 和 发 展 趋 势 )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市 场 中,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主 要 对 手 是 诸 多 的 BPM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现 阶 段, 本 公 司 该 部 分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尚 小 但 高 速 增 长,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将 遇 到 越 来 越 多 的 竞 争 对 手,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目 前 国 内 典 型 BPM 厂 商 包 括 上 海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炎 黄 盈 动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 公 司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产 品 竞 争 方 面, 目 前 单 独 销 售 量 尚 少, 与 上 海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起 步 科 技 金 蝶 软 件 等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 二 )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简 要 情 况 1 证 券 行 业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简 况 (1) 恒 生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恒 生 电 子 成 立 于 1997 年,2003 年 在 国 内 A 股 市 场 上 市, 股 票 代 码 SH600570, 主 要 从 事 证 券 期 货 基 金 和 银 行 等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恒 生 电 子 金 融 IT 产 品 与 服 务 涵 盖 银 行 证 券 基 金 信 托 保 险 期 货 等 金 融 市 场 的 各 个 领 域 (2) 深 圳 市 金 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证 股 份 成 立 于 1998 年,2003 年 在 国 内 A 股 市 场 上 市, 股 票 代 码 SH600446, 主 要 从 事 证 券 等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以 及 IT 外 包 服 务 金 证 股 份 是 国 内 重 要 的 金 融 IT 产 品 与 服 务 供 应 商 (3) 胜 科 金 仕 达 数 据 系 统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金 仕 达 成 立 于 1995 年, 其 前 身 为 上 海 复 旦 金 仕 达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2008 年 更 名 为 胜 科 金 仕 达 数 据 系 统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致 力 于 为 中 国 的 金 融 服 务 机 构 和 高 等 教 育 部 门 提 供 国 际 软 件 产 品 以 及 中 国 市 场 定 制 解 决 方 案, 主 要 客 户 分 布 于 期 货 交 易 市 场 证 券 公 司 和 高 校 等 1-1-129

2 非 证 券 业 市 场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简 况 在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应 用 领 域,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上 海 普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元 信 息 为 国 内 专 业 的 软 件 平 台 产 品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主 要 产 品 应 用 于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等 多 个 行 业 和 领 域 (2) 北 京 炎 黄 盈 动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炎 黄 盈 动 为 国 内 BPM 平 台 与 行 业 BPM 解 决 方 案 专 业 厂 商, 产 品 应 用 于 金 融 政 府 和 公 共 事 业 等 多 个 行 业 (3) 北 京 起 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起 步 科 技 是 国 内 专 业 的 业 务 基 础 架 构 和 管 理 软 件 提 供 商, 主 要 提 供 OA HR CRM 等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产 品 应 用 于 政 府 制 造 航 天 等 领 域 ( 三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了 功 能 强 大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其 给 软 件 开 发 带 来 的 敏 捷 性 高 效 性 以 及 跨 行 业 的 适 用 性, 使 公 司 的 应 用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技 术 研 究 及 新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市 场 拓 展 模 式 人 才 组 织 和 培 养 模 式 等 发 生 了 深 刻 的 变 革, 成 长 为 跨 行 业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的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是 2009 年 福 建 省 唯 一 一 家 获 得 国 家 科 技 部 与 财 政 部 联 合 颁 发 的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实 施 十 周 年 优 秀 企 业 荣 誉 的 软 件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形 成 了 以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模 式 服 务 客 户 的 初 步 基 础 ; 同 时,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业 务 也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进 展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优 势 如 下 : 1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和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就 以 软 件 科 技 超 越 客 户 梦 想 作 为 使 命, 培 养 注 重 创 新 的 企 业 文 化 公 司 成 立 之 后, 获 得 了 多 种 创 新 的 荣 誉 和 奖 项, 早 期 在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中 的 代 表 性 创 新 有 :(1) 创 新 性 地 推 出 不 同 版 本 的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包 括 C/S( 客 1-1-130

户 机 / 服 务 器 ) 模 式 的 高 性 能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银 券 通 版 本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 可 以 实 现 银 行 账 户 与 证 券 账 户 实 时 转 账 和 银 行 卡 刷 卡 自 助 委 托 ) 以 及 支 持 远 处 服 务 部 的 广 域 网 版 本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这 些 创 新 的 模 式 与 技 术, 后 来 都 成 为 业 内 标 准 的 模 式, 公 司 也 迅 速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交 易 系 统 的 三 家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一 ;(2) 公 司 推 出 的 热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NovMATE, 成 为 国 内 较 早 大 规 模 替 代 国 外 同 类 产 品 的 产 品, 该 系 统 后 来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文 件 服 务 器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的 标 准 配 置 ;(3) 公 司 研 发 了 核 心 交 易 中 间 件 Losap, 在 大 规 模 交 易 系 统 中, 实 现 了 按 业 务 切 分 数 据 库 的 松 耦 合 模 式, 大 大 提 升 了 系 统 的 应 用 的 灵 活 性 2004 年, 公 司 开 始 研 究 基 于 对 象 化 业 务 直 接 建 模 软 件,2006 年 正 式 推 出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2008 年, 在 福 建 省 经 贸 委 组 织 的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会 中,LiveBOS 平 台 被 鉴 定 为 产 品 整 体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建 模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的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和 研 发 形 成 了 诸 多 领 域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分 布 式 交 易 中 间 件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 及 其 开 发 工 具 内 存 数 据 库 身 份 认 证 与 安 全 管 理 工 具 数 据 整 合 工 具 高 速 数 据 传 输 与 实 时 备 份 技 术 等 方 面 公 司 的 持 续 创 新 为 公 司 赢 得 了 诸 多 的 荣 誉, 代 表 性 的 有 :NovMATE2000 服 务 器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和 A.BOSS 新 一 代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先 后 被 列 入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 证 券 期 货 FCRM( 分 析 型 CRM 系 统 ) 项 目 获 得 国 家 创 新 基 金 的 重 点 支 持 ; 而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2009 年 获 得 福 建 省 政 府 颁 发 的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2008 年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及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并 被 授 予 福 建 省 名 牌 软 件 产 品 ;2010 年, 公 司 被 福 建 省 政 府 认 定 为 重 点 扶 持 的 软 件 十 强 企 业 之 一, 并 被 福 建 省 科 技 厅 福 建 省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评 定 为 福 建 省 技 术 创 新 工 程 创 新 型 试 点 企 业 2011 年 顶 点 新 一 代 企 业 BPM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V2.0 获 第 十 五 届 中 国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1 创 新 奖 2012 年 6 月, 顶 点 基 于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的 BPM 解 决 方 案 V1.0 获 得 第 十 六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2 金 奖 2013 年 6 月, 顶 点 WEB 一 柜 通 系 统 V1.0 顶 点 产 权 综 合 交 易 系 统 V1.0 同 时 获 得 第 十 七 届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INT L SOFT CHINA 2013 金 奖 2013 年 9 月, 公 司 大 经 纪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1-1-131

BSS 被 中 国 计 算 机 报 社 中 国 信 息 化 推 进 联 盟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评 为 2013 年 度 中 国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奖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是 支 撑 公 司 在 产 品 服 务 与 市 场 方 面 长 期 持 续 的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因 素 2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的 优 势 除 交 易 软 件 之 外, 本 公 司 所 有 应 用 软 件 均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这 种 模 式 的 好 处 是 : (1) 公 司 所 有 软 件 符 合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流 程 统 一 接 口 统 一 认 证 统 一 日 志 的 高 度 协 同 要 求, 特 别 适 合 企 业 分 阶 段 信 息 化 实 施 到 一 定 程 度 后 的 跨 部 门 流 程 的 协 同 整 合, 各 个 部 门 系 统 之 间 的 信 息 快 速 实 现 无 缝 交 换, 是 分 阶 段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较 为 理 想 的 选 择 ; (2)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中,LiveBOS 平 台 借 助 应 用 方 案 的 市 场 优 势, 扩 大 了 平 台 的 专 业 影 响 力 和 在 业 界 的 认 知 度, 提 升 了 公 司 品 牌, 对 公 司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持 续 增 长 形 成 良 性 循 环 ; (3) 因 为 LiveBOS 平 台 的 专 业 认 知 度 逐 渐 提 高, 公 司 在 确 保 单 独 出 售 平 台 后 不 会 与 公 司 形 成 直 接 竞 争 的 前 提 下, 也 向 客 户 少 量 出 售 平 台, 如 具 有 较 强 IT 部 门 的 大 型 非 软 件 企 业 或 不 具 备 研 发 能 力 的 小 型 软 件 公 司 等 ; 由 于 采 用 了 公 司 的 LiveBOS 平 台, 建 立 了 与 公 司 类 似 的 产 品 研 发 模 式, 培 养 了 许 多 LiveBOS 的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进 一 步 提 高 LiveBOS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和 黏 性 3 创 新 的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优 势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业 务 建 模 的 过 程, 将 一 般 开 发 模 式 中 的 数 据 物 理 建 模 应 用 代 码 编 程 及 代 码 测 试 页 面 代 码 编 程 及 代 码 测 试 等 大 量 繁 琐 重 复 的 工 作 交 由 平 台 完 成, 大 大 节 省 了 软 件 开 发 环 节 的 人 工 投 入, 使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关 注 点 从 软 件 的 架 构 及 编 程 技 术 转 向 如 何 更 准 确 理 解 把 握 客 户 的 需 求, 即 解 决 需 求 困 境, 从 而 能 够 更 好 地 实 现 客 户 的 需 求 特 别 是 在 客 户 需 求 发 生 变 化 时, 只 需 要 对 业 务 模 型 进 行 修 改, 便 可 直 接 获 得 应 用 软 件 的 修 改 此 外, 对 于 LiveBOS 平 台 无 法 自 动 识 别 的 特 殊 业 务 流 程, 开 发 人 员 仍 然 可 1-1-132

以 在 此 平 台 上 通 过 数 据 库 建 模 代 码 编 写 的 方 式 添 加 具 体 的 应 用 功 能, 具 有 灵 活 性 的 优 势 这 种 创 新 的 产 品 开 发 模 式, 降 低 了 项 目 实 施 成 本, 缩 短 了 客 户 的 信 息 化 实 施 时 间, 也 降 低 了 客 户 信 息 化 的 实 施 成 本 4 在 证 券 行 业,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信 息 化 经 验 及 稳 定 的 客 户, 初 步 形 成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模 式 的 基 础 (1) 证 券 行 业 客 户 具 有 高 度 的 稳 定 性 由 于 下 列 两 方 面 的 原 因, 对 IT 厂 商 来 说, 证 券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进 入 门 槛 : 首 先 客 户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必 须 满 足 监 管 层 对 证 券 公 司 在 合 规 信 息 隔 离 墙 安 全 性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必 须 满 足 证 券 公 司 和 交 易 所 登 记 公 司 银 行 等 合 作 机 构 之 间 密 切 的 业 务 联 系 与 直 接 的 信 息 技 术 联 系, 必 须 具 备 海 量 信 息 处 理 能 力 和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 其 次, 出 于 使 用 习 惯 和 系 统 稳 定 性 等 因 素 考 虑, 证 券 公 司 对 更 换 核 心 业 务 软 件 比 较 慎 重 因 此,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的 客 户 具 有 高 度 的 稳 定 性 公 司 在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拥 有 广 泛 的 客 户 基 础, 这 些 客 户 能 持 续 接 受 公 司 产 品 的 版 本 升 级 和 功 能 提 升, 为 公 司 带 来 持 续 稳 定 的 收 入 (2)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积 累 了 深 厚 的 业 务 基 础 公 司 具 有 多 年 的 证 券 市 场 信 息 化 服 务 经 验 通 过 大 量 案 例 的 实 施 和 总 结, 公 司 建 立 了 整 套 的 业 务 知 识 收 集 分 析 与 总 结 的 机 制, 通 过 高 频 度 的 客 户 交 流 研 讨 项 目 实 施 的 案 例 总 结 咨 询 服 务 等 方 式, 充 分 了 解 和 掌 握 证 券 期 货 公 司 IT 系 统 及 其 业 务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建 设 思 路, 能 够 洞 察 证 券 行 业 的 业 务 重 点 和 热 点, 正 确 理 解 把 握 客 户 需 求, 并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主 动 调 整 产 品 和 服 务 ; 能 够 通 过 深 入 分 析 和 梳 理, 引 导 客 户 对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进 行 优 化, 以 类 似 提 供 管 理 咨 询 的 方 式, 捕 捉 更 多 商 业 机 会 ; 能 够 预 判 行 业 趋 势, 预 研 并 适 时 推 出 先 进 可 行 的 业 务 支 撑 软 件 和 解 决 方 案, 占 得 市 场 先 机 公 司 成 立 初 期, 在 证 券 行 业 提 供 的 是 以 产 品 化 为 主 的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提 供 高 效 安 全 稳 定 的 基 础 交 易 系 统 2002 年 开 始, 证 券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转 型, 1-1-133

营 销 模 式 重 点 从 坐 商 转 向 行 商, 公 司 组 织 开 发 团 队 成 功 研 发 了 证 券 行 业 的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2008-2009 年 期 间, 监 管 机 构 对 经 纪 人 业 务 进 行 规 范, 先 后 颁 布 了 关 于 证 券 公 司 经 纪 业 务 营 销 活 动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机 构 部 部 函 [2008]645 号 ) 证 券 经 纪 人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等 公 告 公 司 迅 速 投 入 力 量 研 究, 把 监 管 需 要 业 务 管 理 需 要 和 IT 系 统 相 结 合, 推 出 了 集 经 纪 人 合 规 管 理 执 业 风 险 监 控 培 训 与 考 试 工 作 日 志 与 总 结 监 管 报 告 等 功 能 于 一 体 的 软 件 产 品, 并 且 在 实 施 中 配 套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协 助 券 商 对 营 销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通 过 IT 系 统 固 化 了 核 心 流 程 该 模 式 帮 助 客 户 提 高 业 务 运 行 效 率, 降 低 业 务 风 险, 满 足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范 要 求, 获 得 客 户 的 广 泛 好 评 (3)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不 断 丰 富 公 司 深 耕 证 券 行 业, 产 品 和 服 务 能 力 不 断 发 展 产 品 方 面, 从 提 供 单 一 的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发 展 为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与 三 横 ( 前 中 后 台 ) 一 纵 ( 风 险 与 内 控 ) 系 统 齐 头 并 进 的 全 系 列 产 品 当 前, 证 券 行 业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差 异 化 的 经 营 将 成 为 未 来 券 商 的 竞 争 策 略 公 司 已 经 初 步 实 现 了 从 产 品 型 向 服 务 型 的 转 变 公 司 为 客 户 研 发 和 提 供 的 融 资 融 券 产 品 支 持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等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均 走 在 行 业 前 列, 为 券 商 服 务 能 力 和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升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参 考 我 国 银 行 业 流 程 银 行 的 发 展 历 程, 在 证 券 公 司 全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率 先 提 出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MP) 为 核 心 的 流 程 券 商 的 理 念, 即 以 客 户 需 求 为 输 入, 在 整 个 证 券 公 司 营 销 服 务 的 全 过 程 当 中, 从 专 业 部 门 合 规 风 险 成 本 等 不 同 角 度, 通 过 不 同 的 业 务 流 程 活 动 的 梳 理, 形 成 面 向 流 程 的 业 务 接 口, 打 通 部 门 职 能 的 隔 阂, 构 建 起 一 个 以 流 程 为 核 心 的 证 券 公 司 运 作 体 系 流 程 券 商 的 理 念 已 经 被 大 部 分 券 商 所 接 受 通 过 为 多 家 证 券 期 货 公 司 实 施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已 经 具 备 提 供 管 理 咨 询 +IT 服 务 的 初 步 基 础 现 阶 段 我 国 证 券 公 司 面 临 活 跃 的 业 务 转 型 和 组 织 变 革, 未 来 对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方 面 的 IT 的 投 入 将 持 续 增 加, 本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经 验 和 客 户 优 势 将 得 到 充 分 的 发 挥 1-1-134

5 跨 行 业 市 场 拓 展 的 优 势 行 业 经 验 是 软 件 企 业 承 接 客 户 的 重 要 竞 争 要 素, 也 是 限 制 软 件 企 业 跨 行 业 的 重 要 因 素 本 公 司 参 与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项 目 竞 争 时, 凭 借 LiveBOS 平 台 的 快 速 高 效 特 点, 在 与 客 户 的 预 沟 通 阶 段, 当 竞 争 对 手 刚 完 成 书 面 的 方 案 规 划 时, 公 司 已 经 可 以 向 客 户 提 交 可 在 电 脑 上 体 验 和 试 用 的 软 件 产 品, 并 且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的 意 见 很 快 地 进 行 修 改, 这 种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弥 补 了 行 业 经 验 的 不 足, 形 成 了 快 鱼 式 的 竞 争 优 势 6 LiveBOS 平 台 的 技 术 先 进 性 及 公 司 在 BPM 领 域 的 优 势 公 司 在 BPM 市 场 上, 已 经 具 备 了 一 定 的 先 发 优 势 首 先 在 BPM 平 台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的 LiveBOS 中 集 成 了 以 业 务 对 象 为 核 心 的 工 作 流 引 擎 及 其 配 套 的 流 程 设 计 工 具 与 流 程 监 控 管 理 工 具 LiveBOS 的 工 作 流 是 完 全 基 于 LiveBOS 的 业 务 对 象 基 础 之 上, 除 了 具 备 一 般 工 作 流 平 台 可 以 完 成 复 杂 的 流 程 调 度 与 管 理 之 外, 更 具 备 了 强 大 的 业 务 处 理 能 力 以 及 与 其 他 软 件 的 集 成 能 力 这 使 得 公 司 的 BPM 应 用 软 件 与 解 决 方 案 能 满 足 复 杂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与 复 杂 的 业 务 处 理 要 求 在 市 场 方 面, 公 司 是 证 券 行 业 最 早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思 想 方 法 与 技 术 导 入 到 证 券 行 业 客 户 管 理 营 销 服 务 以 及 后 台 管 理 中 的 证 券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之 一 通 过 多 年 的 总 结, 形 成 了 证 券 行 业 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开 发 经 验, 并 将 思 路 与 模 式 成 功 地 复 制 到 类 似 中 石 化 森 美 标 准 化 管 理 项 目 中 同 时 在 公 司 各 个 行 业 的 应 用 软 件 与 解 决 方 案 中 全 面 融 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在 BPM 领 域, 公 司 借 助 LiveBOS 平 台 的 优 势,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与 业 务 处 理 紧 密 结 合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已 经 成 功 推 广 到 不 同 的 行 业 例 如 : 在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竞 争 中, 公 司 凭 借 LiveBOS 平 台 优 势, 成 功 击 败 了 多 家 实 力 雄 厚 的 竞 争 对 手 该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帮 助 中 石 化 森 美 获 得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授 予 的 等 级 为 AAAA( 最 高 等 级 ) 级 标 准 化 良 好 企 业 行 为 证 书 该 项 目 被 评 为 2010 年 福 建 省 企 ( 事 ) 业 信 息 化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7 研 发 模 式 优 势 1-1-135

公 司 在 2007 年 开 始 导 入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分 离 的 研 发 组 织 模 式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重 点 在 基 础 平 台 的 研 发, 主 要 是 从 技 术 层 面 对 平 台 不 断 完 善 和 丰 富, 着 重 点 在 应 用 JAVA 等 工 具 进 行 编 程, 这 些 完 善 和 丰 富 将 固 化 于 基 础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并 体 现 于 每 个 应 用 产 品 的 优 化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研 发, 专 注 于 对 客 户 需 求 分 析 流 程 梳 理 和 优 化 业 务 建 模 的 研 究, 形 成 包 含 制 度 性 文 档 流 程 库 模 型 库 案 例 库 等 业 务 信 息 和 流 程 管 理 资 料 库,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应 用 开 发 的 能 力 ; 公 司 跨 行 业 的 不 同 方 案 的 实 施, 使 应 用 研 发 人 员 能 够 理 解 不 同 行 业 的 客 户 需 求, 并 把 解 决 客 户 需 求 所 需 要 的 基 础 技 术 需 求 及 时 反 馈 给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促 使 基 础 技 术 平 台 的 完 善 丰 富 提 升 这 种 体 系 的 安 排, 使 得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形 成 良 性 促 进 机 制, 实 现 研 发 成 果 快 速 地 在 公 司 具 体 应 用 方 案 中 的 广 泛 采 用, 全 面 提 高 了 研 发 及 其 成 果 推 广 的 效 率 ( 四 ) 公 司 竞 争 劣 势 1 规 模 较 小 近 几 年, 公 司 虽 然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但 整 体 规 模 仍 然 较 小 与 国 内 外 大 型 软 件 企 业 相 比, 在 研 发 投 入 能 力 咨 询 服 务 能 力 和 资 金 实 力 等 方 面 还 有 差 距 虽 然 公 司 注 重 在 核 心 技 术 平 台 研 发 的 持 续 投 入 以 及 具 有 独 特 创 新 研 发 的 商 业 模 式, 但 相 对 较 小 的 规 模 限 制 了 公 司 技 术 的 发 展 服 务 能 力 以 及 企 业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提 升 2 高 端 行 业 人 才 储 备 尚 待 加 强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正 处 于 从 证 券 行 业 向 其 他 行 业 拓 展 的 关 键 阶 段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虽 然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培 养 和 对 外 引 进 的 方 式 储 备 了 一 些 富 有 行 业 经 验 的 专 业 人 才, 但 是, 相 对 证 券 行 业 来 说, 公 司 在 其 他 行 业 高 端 专 业 人 才 储 备 方 面 尚 待 加 强 五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分 类 公 司 是 平 台 型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公 司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以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1-1-136

发 的 创 新 开 发 模 式, 为 证 券 业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应 用 软 件 及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分 类 如 下 : 行 业 领 域 产 品 和 解 决 方 案 主 要 产 品 及 相 关 服 务 跨 行 业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 NovMATE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等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柜 面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WEB 一 柜 通 ); 投 资 者 理 财 服 务 终 端 ; 呼 叫 中 心 (Call Center) 等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CRM 套 件 )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 经 纪 人 管 理 系 统 ;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等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 解 决 方 案 企 业 资 产 管 理 系 统 ; IT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等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稽 核 审 计 管 理 系 统 ; 合 规 管 理 系 统 ;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系 统 等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 期 货 交 易 系 统 ; 融 资 融 券 系 统 等 交 易 系 统 ; 登 记 托 管 系 统 ; 柜 台 网 点 系 统 ; 运 行 监 管 系 统 ; 行 情 揭 示 与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 仓 储 物 流 与 交 割 管 理 系 统 等 招 生 与 迎 新 系 统 ;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 收 费 管 理 系 统 ; 教 师 管 理 与 考 核 系 统 等 1-1-137

大 中 型 企 业 中 小 银 行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系 统 ;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 知 识 ( 文 档 ) 管 理 系 统 等 客 户 基 础 信 息 系 统 ; 精 准 营 销 与 服 务 系 统 ; 全 员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系 统 等 ( 二 )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用 途 1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1)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公 司 自 2004 年 开 始 研 发, 历 经 多 年 不 断 改 进 的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 平 台 它 是 在 应 用 软 件 与 基 础 软 件 (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技 术 中 间 件 ) 之 间 新 增 加 的 一 个 层 级, 隶 属 于 中 间 件 的 范 围, 是 国 家 软 件 产 业 重 点 鼓 励 发 展 的 软 件 类 型 LiveBOS 平 台 是 公 司 创 新 性 地 将 对 象 化 的 业 务 模 型 与 模 型 驱 动 架 构 (MDA) 开 发 模 式 高 度 结 合 的 产 物 利 用 LiveBOS 平 台,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无 需 精 通 编 程 语 言, 只 要 了 解 客 户 业 务 需 求 及 其 业 务 流 程, 便 可 以 快 速 完 成 各 类 基 于 WEB 的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与 行 业 大 型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它 是 对 传 统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的 技 术 变 革, 极 大 地 简 化 了 软 件 开 发 流 程,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行 业 客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类 软 件 的 开 发 运 行 及 维 护 此 外,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具 有 易 集 成 快 速 适 应 用 户 需 求 软 件 开 发 高 效 等 优 势, 较 好 地 解 决 了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中 经 常 面 临 的 应 用 软 件 个 性 化 信 息 孤 岛 企 业 应 用 集 成 业 务 变 更 与 应 用 软 件 的 同 步 等 问 题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LiveBOS 平 台 是 福 建 省 名 牌 软 件 产 品,2008 年 6 月 被 福 建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鉴 定 为 产 品 整 体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其 建 模 方 法 处 于 国 内 同 类 产 品 的 领 先 水 平, 并 于 2008 年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及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2009 年 获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三 等 奖 该 产 品 还 获 2006 年 第 十 届 中 国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创 新 奖 2008 年 程 序 员 杂 志 CSDN-2008 软 件 中 国 国 产 软 件 创 新 奖 等 奖 项 公 司 拥 有 以 LiveBOS 平 台 技 术 申 请 的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专 利 号 1-1-138

ZL200610149091.0, 专 利 证 书 号 为 798833 1LiveBOS 平 台 的 创 新 性 目 前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全 部 是 在 该 平 台 上 开 发 和 实 现 的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核 心 技 术 创 新 性 及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A 创 新 的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LiveBOS 平 台 是 基 于 业 务 架 构 的 软 件 开 发 基 础 平 台, 是 一 种 由 业 务 导 向 和 驱 动 的 可 快 速 构 建 应 用 软 件 的 软 件 开 发 工 具, 其 最 大 特 点 是 软 件 开 发 的 技 术 无 关 性 和 业 务 主 导 性 在 实 施 项 目 时, 开 发 人 员 根 据 客 户 具 体 的 业 务 需 求, 直 接 利 用 LiveBOS 配 套 的 建 模 工 具 ( 即 LiveBOS Studio) 设 计 业 务 对 象 构 建 流 程, 并 形 成 最 贴 合 客 户 应 用 的 业 务 模 型 开 发 人 员 只 需 要 在 LiveBOS 运 行 平 台 ( 即 LiveBOS Server) 上 运 行 模 型, 客 户 在 IE 浏 览 器 上 就 可 以 即 刻 看 到 生 成 的 软 件 系 统 这 种 开 发 模 式 完 全 改 变 了 传 统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使 得 整 个 系 统 软 件 的 设 计 开 发 过 程 得 到 较 大 简 化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开 发 过 程 与 一 般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比 较 如 下 : 1-1-139

B 由 LiveBOS 平 台 带 来 的 敏 捷 开 发 效 应 企 业 之 前 使 用 的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往 往 是 根 据 特 定 时 期 的 业 务 实 际 而 设 计 的, 但 对 于 快 速 发 展 的 企 业 而 言, 随 着 市 场 的 变 化 与 公 司 发 展 的 不 同 阶 段, 需 要 及 时 调 整 业 务 的 模 式 和 管 理 流 程 这 种 情 况 下, 很 多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无 法 适 应 随 时 变 化 调 整 的 业 务 和 管 理 需 求, 原 来 与 业 务 匹 配 的 应 用 软 件 反 而 成 为 业 务 发 展 的 障 碍 这 也 是 很 多 公 司 的 软 件 系 统 上 线 后, 实 际 并 没 有 发 挥 功 效, 慢 慢 沦 为 摆 设 的 原 因 公 司 依 托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采 用 创 新 的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开 发 方 式, 可 较 大 幅 度 地 提 升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能 够 达 到 企 业 要 求 的 应 业 务 所 需, 随 时 而 变, 真 正 实 现 敏 捷 开 发 在 LiveBOS 平 台 上, 应 用 的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设 计 建 立 业 务 模 型 的 过 程, 替 代 了 一 般 开 发 模 式 中 系 统 设 计 数 据 库 建 模 程 序 设 计 代 码 测 试 等 工 作 量 较 大 且 需 要 循 环 完 善 的 工 作, 比 一 般 管 理 软 件 的 开 发 周 期 大 大 缩 短 所 以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所 有 的 业 务 管 理 软 件 模 块, 都 可 以 根 据 企 业 的 不 同 组 织 模 式 业 务 特 点 流 程 需 求 进 行 快 速 调 整, 且 涉 及 到 的 工 作 量 极 小 这 样 企 业 就 可 以 得 到 1-1-140

完 全 个 性 化 的 体 现 企 业 特 色 的 应 用 系 统, 而 不 是 一 个 僵 化 的 需 要 削 足 适 履 的 系 统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的 搭 建 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上 的 系 统 是 可 以 随 企 业 业 务 的 发 展 变 化 及 时 快 速 的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的, 能 够 实 现 系 统 与 业 务 的 同 步 发 展 C 由 LiveBOS 平 台 带 来 的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创 新 模 式 除 交 易 软 件 之 外, 本 公 司 所 有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均 使 用 LiveBOS 平 台, 这 种 模 式 可 为 公 司 带 来 : 流 程 接 口 统 一 独 立 报 价 提 升 产 品 定 价 能 力 提 高 市 场 影 响 力 和 客 户 黏 性 等 好 处 详 细 情 况 见 招 股 说 明 书 本 节 四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和 竞 争 优 势 之 ( 三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优 势 之 2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的 优 势 D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自 身 的 技 术 创 新 性 一 个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的 成 熟 需 要 长 期 的 实 验 和 应 用, 在 真 实 使 用 的 环 境 下 发 现 问 题, 并 不 断 修 改 更 新, 才 能 够 日 益 完 善 像 微 软 的 Windows 操 作 系 统, 从 早 期 的 3.0 版 本, 到 Win98 Winxp, 再 到 最 新 的 Win8, 都 是 一 直 在 创 新 和 完 善 中, 而 且 每 个 版 本 都 在 不 断 地 推 出 升 级 包 公 司 的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开 发 平 台, 在 多 环 境 多 系 统 的 开 发 过 程 中 不 断 更 新, 逐 渐 升 级 从 最 早 的 ABS 系 统, 到 LiveBOS1.0 LiveBOS2.0, 到 最 新 的 LiveBOS3.9 版 本, 期 间 修 复 和 解 决 了 大 量 的 漏 洞 和 问 题 例 如 :LiveBOS 平 台 2.0 版 本, 采 用 了 推 倒 重 来 的 建 模 工 具 与 全 新 的 对 象 化 工 作 流 ;LiveBOS 平 台 3.0 版 本, 正 式 增 加 了 独 立 的 应 用 管 理 与 配 置 工 具 LiveBOS Manager, 完 善 了 平 台 系 统 架 构 等 等 其 他 同 行 业 公 司 想 要 模 仿 公 司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思 路, 研 发 相 关 的 平 台 产 品, 也 同 样 需 要 经 过 长 期 的 应 用 实 践 和 不 断 更 新, 才 有 可 能 达 到 较 好 的 应 用 水 平 虽 然,LiveBOS 平 台 已 经 历 了 多 个 版 本 的 升 级 和 更 新, 但 由 于 应 用 领 域 不 同 及 新 的 信 息 技 术 出 现, 仍 在 继 续 改 进 和 优 化 中 E LiveBOS 平 台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创 新 性 变 革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的 成 功 研 发, 给 公 司 产 品 的 开 发 带 来 了 敏 捷 1-1-141

性 高 效 性 以 及 跨 行 业 的 适 用 性, 使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究 及 产 品 研 发 模 式 人 才 组 织 和 培 养 模 式 等 发 生 了 深 刻 的 变 革 借 助 LiveBOS 平 台 的 开 发 功 能, 一 般 软 件 人 员 也 能 够 完 成 高 端 编 程 人 员 的 部 分 工 作,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公 司 对 高 端 编 程 人 员 的 需 求, 缓 解 了 公 司 高 端 人 才 需 求 的 瓶 颈 平 台 开 发 全 面 推 广 后, 公 司 导 入 了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分 离 的 研 发 组 织 模 式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把 解 决 客 户 应 用 所 需 要 的 基 础 技 术 需 求 反 馈 给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将 新 的 需 求 更 新 完 善 到 基 础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上, 促 进 平 台 技 术 层 面 的 丰 富 完 善 和 提 升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形 成 良 性 促 进 机 制, 实 现 研 发 成 果 快 速 地 在 公 司 具 体 应 用 方 案 中 的 广 泛 采 用, 全 面 提 高 了 研 发 及 其 成 果 推 广 的 效 率 2LiveBOS 平 台 的 构 成 LiveBOS 平 台 本 身 由 三 部 分 构 成 :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LiveBOS Studio); 运 行 支 撑 环 境, 也 称 中 间 件 服 务 器 (LiveBOS Server) 以 及 运 维 管 理 工 具 (LiveBOS Manager) 应 用 开 发 人 员 采 用 LiveBOS Studio 开 发 工 具, 采 用 简 单 直 观 的 交 互 式 ( 类 似 一 问 一 答 模 式 ) 或 图 形 化 界 面 来 建 立 业 务 数 据 模 型 与 流 程 模 型, 并 将 模 型 提 交 部 署 到 LiveBOS Server 中 间 件 服 务 器 上 ;LiveBOS Server 业 务 中 间 件 服 务 器 通 过 解 释, 执 行 该 业 务 模 型, 即 形 成 用 户 所 需 要 的 应 用 在 LiveBOS 平 台 进 行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一 个 业 务 的 建 模 过 程, 它 替 代 了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中 的 业 务 建 模 数 据 库 建 模 代 码 编 程 等 工 作 量 大 且 需 要 反 复 循 环 的 工 作, 具 有 技 术 无 关 性 业 务 主 导 性 敏 捷 开 放 性 快 速 复 制 性 等 特 点 1-1-142

软 件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LiveBOS Studio) 由 本 公 司 开 发 人 员 使 用 部 分 客 户 会 在 采 购 本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时 候 要 求 公 司 提 供, 以 便 于 自 行 修 改 业 务 模 型 ; 运 行 支 持 环 境 (LiveBOS Server) 是 构 成 本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须 随 同 软 件 产 品 提 供 给 用 户 ; 运 维 管 理 工 具 (LiveBOS Manager) 一 般 随 同 软 件 提 供 给 客 户 的 IT 管 理 人 员 做 软 件 维 护 时 使 用 3LiveBOS 平 台 与 公 司 其 他 应 用 软 件 产 品 的 关 系 2007 年 开 始, 除 交 易 类 软 件 产 品 外, 公 司 全 面 采 用 LiveBOS 作 为 核 心 支 撑 平 台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软 件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本 身 都 包 含 了 LiveBOS 平 台 中 的 LiveBOS Server 与 LiveBOS Manager 两 个 部 分, 有 些 项 目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要, 也 提 供 LiveBOS Studio 以 便 他 们 自 行 开 发 调 整 应 用 软 件 基 于 公 司 的 业 务 模 式,LiveBOS 平 台 的 商 业 价 值, 更 多 体 现 在 公 司 提 供 的 应 用 软 件 与 解 决 方 案 中, 少 量 体 现 在 平 台 的 单 独 销 售 上 基 于 LiveBOS 的 应 用 软 件, 具 有 LiveBOS 平 台 的 全 部 技 术 特 性, 因 此 通 过 不 断 升 级 LiveBOS 平 台, 所 有 应 用 软 件 都 将 获 得 更 好 的 技 术 性 能 和 更 丰 富 的 功 能, 比 如 LiveBOS 平 台 新 版 本 支 持 智 能 手 机 之 后, 所 有 的 在 其 基 础 上 的 应 用 软 件 都 自 然 实 现 了 手 机 上 的 应 用 4LiveBOS 平 台 与 BPM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关 系 LiveBOS 本 身 集 成 了 工 作 流 引 擎, 因 此 它 也 是 一 个 BPM 软 件 平 台, 但 与 一 般 的 工 作 流 平 台 比 较, 也 有 显 著 的 特 点 : 与 传 统 的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更 多 注 重 的 是 业 务 的 数 据 处 理 不 同, 一 般 BPM 平 台 注 重 业 务 处 理 过 程 这 类 工 作 流 平 台 主 要 是 完 成 各 种 复 杂 流 程 的 调 度 与 管 理, 本 身 不 具 备 流 程 节 点 所 涉 及 的 具 体 事 务 处 理 能 力, 这 些 事 务 所 涉 及 的 数 据 处 理, 依 赖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通 过 编 写 程 序 代 码 供 BPM 平 台 调 用, 以 完 成 具 体 的 业 务 数 据 处 理 而 LiveBOS 工 作 流 除 具 备 一 般 BPM 的 复 杂 流 程 管 理 与 调 度 的 能 力, 更 能 重 复 利 用 其 对 象 引 擎 全 面 的 业 务 数 据 处 理 能 力, 而 无 需 采 用 传 统 的 编 程 模 式 来 实 现 业 务 的 数 据 处 理, 因 此 特 别 适 合 开 发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同 时 需 要 复 杂 数 据 处 理 1-1-143

要 求 的 应 用 软 件 5LiveBOS 平 台 与 其 他 软 件 平 台 的 差 别 国 内 主 要 的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或 业 务 基 础 件 主 要 有 几 种 形 态 :1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商 面 向 特 定 行 业 应 用 不 断 积 累 的 具 有 一 定 通 用 性 的 软 件 框 架 与 组 件, 这 类 平 台 一 般 都 仅 限 于 公 司 内 部 使 用, 无 法 推 广 ;2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 如 财 务 管 理 软 件 ERP 软 件 ) 商 提 供 的 二 次 开 发 与 定 制 平 台, 这 种 平 台 主 要 提 供 给 自 己 或 第 三 方 的 实 施 顾 问 或 最 终 用 户 的 IT 人 员 使 用 ;3 独 立 的 第 三 方 平 台 厂 商, 其 主 要 用 户 是 其 他 独 立 软 件 开 发 商 的 程 序 员 或 最 终 用 户 的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上 述 这 些 软 件 厂 商 采 用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基 于 构 件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通 过 构 件 或 组 件 的 软 件 复 用 技 术 ( 软 件 复 用 技 术, 是 指 在 不 同 软 件 产 品 或 软 件 项 目 中 共 享 使 用 已 有 的 组 件 ), 来 减 少 程 序 代 码 的 数 量 与 复 杂 性, 从 而 提 高 软 件 的 开 发 效 率 它 针 对 的 是 传 统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代 码 编 写 阶 段, 是 面 向 程 序 员 的 辅 助 开 发 工 具 而 LiveBOS 平 台 采 用 的 是 业 务 对 象 化 模 型 直 接 解 释 形 成 应 用 的 软 件 实 现 方 式, 主 要 面 向 应 用 的 设 计 人 员, 其 开 发 效 率 更 高 它 真 正 实 现 了 应 用 与 技 术 的 无 关 性 它 本 身 不 关 注 具 体 的 行 业 业 务 需 求 或 专 业 业 务 需 求, 而 是 关 注 业 务 信 息 与 流 程 表 达 的 不 同 模 式 所 应 具 备 的 特 性 及 其 在 系 统 上 的 运 行 机 制 LiveBOS 模 型 即 软 件 的 特 性, 大 大 提 高 了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与 敏 捷 性, 同 时 也 确 保 应 用 软 件 可 以 随 客 户 差 异 与 不 同 时 期 业 务 变 化 而 快 速 调 整, 达 到 应 您 所 需, 随 时 而 变 的 效 果 这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要 素 6 出 售 免 费 使 用 LiveBOS 平 台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影 响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本 公 司 平 台 化 软 件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中 最 重 要 的 基 石 它 是 公 司 大 量 应 用 软 件 的 重 要 支 撑 系 统, 也 是 应 用 软 件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同 时, 平 台 可 单 独 对 外 出 售 或 免 费 提 供 给 客 户 使 用 Ⅰ 公 司 客 户 等 第 三 方 以 购 买 无 偿 使 用 等 方 式 占 有 LiveBOS 平 台 中 间 件 情 形 目 前, 公 司 向 客 户 等 第 三 方 提 供 LiveBOS 平 台 中 间 件 主 要 有 下 述 三 种 情 形 : a 提 供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不 提 供 LiveBOS Studio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 1-1-144

b 提 供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同 时 提 供 LiveBOS Studio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 c 提 供 LiveBOS 平 台, 无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上 述 b 种 情 形 中, 少 量 合 同 存 在 无 偿 使 用 LiveBOS 平 台 的 相 关 条 款 Ⅱ 上 述 情 形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活 动 的 影 响 上 述 三 种 情 形 中, 第 二 第 三 种 情 形 涉 及 到 LiveBOS Studio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组 件, 公 司 较 为 慎 重 第 二 种 情 形 下, 客 户 一 般 是 公 司 的 直 接 用 户 这 类 客 户 相 较 专 业 软 件 提 供 商 而 言, 其 自 身 的 开 发 能 力 不 强, 公 司 在 与 其 订 立 的 合 同 中 明 确 规 定 平 台 著 作 权 归 属 于 公 司, 并 严 格 控 制 了 平 台 软 件 的 授 权 客 户 在 使 用 平 台 后, 系 统 每 一 次 安 装 部 署 都 需 要 授 权 对 于 少 量 小 型 软 件 公 司, 在 确 保 单 独 出 售 平 台 后 不 会 与 公 司 形 成 直 接 竞 争 的 前 提 下, 适 度 采 用 第 三 种 方 式 该 类 软 件 公 司 只 有 获 得 公 司 授 权 后, 才 能 对 外 出 售 基 于 公 司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的 软 件, 且 其 出 售 每 套 软 件 均 需 获 得 公 司 的 授 权 码, 授 权 的 内 容 范 围 包 括 应 用 的 规 模 ( 管 理 业 务 对 象 数 量 ) 和 软 件 的 最 终 用 户 数 量 等, 因 而 公 司 对 该 类 软 件 公 司 基 于 公 司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软 件 对 外 销 售 业 务 具 有 较 强 的 控 制 能 力 第 三 种 情 形 还 包 含 少 量 销 售 给 非 软 件 类 公 司, 根 据 发 行 人 的 授 权, 由 其 根 据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及 业 务 流 程 开 发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供 其 自 身 使 用 此 外, 公 司 还 将 LiveBOS 平 台 涉 及 到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软 件 系 统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并 同 平 台 的 所 有 研 发 人 员 签 订 了 保 密 协 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盗 版 或 侵 权 事 件, 未 有 平 台 核 心 开 发 人 员 离 职 (2)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是 一 个 企 业 级 的 用 户 身 份 和 安 全 认 证 管 理 系 统, 它 不 仅 可 以 管 理 公 司 外 部 客 户, 也 可 以 管 理 内 部 员 工, 是 各 个 应 用 系 统 服 务 的 后 台 管 理 系 统 通 过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各 种 应 用 系 统 可 以 通 过 统 一 的 接 口 接 入 信 息 平 台, 管 理 员 可 以 在 整 个 网 络 内 实 现 单 点 管 理, 用 户 可 以 实 现 一 次 登 录 全 网 通 行 系 统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括 : 1 用 户 管 理 功 能 1-1-145

对 所 有 应 用 系 统 的 用 户 提 供 统 一 的 认 证 方 式 和 认 证 策 略, 以 识 别 用 户 身 份 的 合 法 性 2 授 权 管 理 功 能 为 用 户 和 应 用 程 序 提 供 授 权 管 理 服 务, 提 供 用 户 身 份 到 应 用 授 权 的 映 射 功 能, 所 有 安 全 策 略 的 定 制 修 改 和 删 除 等 操 作 都 通 过 一 个 统 一 的 平 台 来 完 成 3 用 户 认 证 功 能 采 用 灵 活 多 样 的 用 户 身 份 认 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密 码 文 件 证 书 U-Key 动 态 口 令 指 纹 声 音 虹 膜 该 系 统 遵 循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标 准, 通 过 在 现 有 网 络 及 信 息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相 应 的 集 中 认 证 技 术 规 范, 实 现 一 个 以 目 录 为 核 心 的 管 理 框 架, 由 一 个 范 围 内 唯 一 的 认 证 服 务 系 统 接 管 不 同 应 用 系 统 各 自 的 认 证 模 块, 各 应 用 系 统 只 需 要 遵 循 统 一 认 证 服 务 调 用 接 口, 即 可 实 现 用 户 身 份 的 认 证 过 程, 从 而 为 客 户 提 供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的 用 户 身 份 统 一 管 理 系 统 (3)NovMATE 热 备 份 及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NovMATE 的 基 本 原 理 是 通 过 一 台 可 同 时 访 问 主 服 务 器 与 备 份 服 务 器 的 工 作 站, 监 控 主 服 务 器 的 数 据 变 动, 及 时 将 变 动 的 数 据 ( 而 非 全 部 数 据 ) 发 送 给 备 份 服 务 器, 使 之 与 主 服 务 器 的 数 据 库 同 步 通 过 文 件 服 务 器 的 系 统 核 心 调 用, 对 敏 感 数 据 的 访 问 按 照 站 点 和 用 户 进 行 监 控 系 统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括 :1) 多 种 方 式 的 动 态 文 件 镜 象 ;2) 多 种 方 式 的 目 录 镜 象 ;3) 用 户 用 户 组 及 其 权 限 的 复 制 ;4) 用 户 联 接 监 控 与 管 理 ;5) 敏 感 文 件 监 控 报 警 与 保 护 ;6) 网 络 站 点 管 理 与 控 制 ;7) 服 务 器 监 控 与 管 理 ;8) 定 时 计 划 任 务 等 产 品 的 主 要 特 点 如 下 : 1 创 新 的 备 份 策 略 与 国 外 的 同 类 产 品 不 同,NovMATE 采 用 了 优 化 的 实 时 灵 巧 镜 像 与 定 时 完 整 同 步 的 创 新 技 术 策 略 与 其 他 产 品 的 硬 盘 完 全 镜 像 相 比, 系 统 的 效 率 与 1-1-146

可 靠 性 有 根 本 性 的 改 进, 同 时 对 硬 件 网 络 的 配 置 要 求 下 降 2 灵 活 的 数 据 同 步 方 式 根 据 数 据 的 不 同 特 点, 系 统 自 动 采 用 最 优 化 的 模 式 同 步 前 端 采 用 多 线 程 技 术, 大 量 的 数 据 分 析 与 比 较 由 PC 前 端 完 成, 减 少 对 服 务 器 的 负 担 同 时, 不 同 的 监 控 镜 象 操 作 全 面 使 用 独 立 的 线 程, 可 保 证 大 数 量 下 的 系 统 效 率 与 对 数 据 变 更 的 及 时 反 应 能 力 3 完 善 的 四 级 监 控 系 统 在 网 络 设 备 服 务 应 用 文 件 等 四 级 上 提 供 监 控 功 能, 使 网 络 管 理 员 可 快 速 获 得 网 络 系 统 的 详 尽 信 息, 及 时 发 现 系 统 中 存 在 的 安 全 问 题 4 毫 秒 级 的 响 应 系 统 自 动 检 测 数 据 的 变 化, 对 敏 感 数 据 的 同 步 反 应 可 控 制 在 毫 秒 级,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备 份 服 务 器 的 可 用 行 性 5 更 多 的 备 份 内 容 系 统 除 了 支 持 Novell 文 件 的 热 备 份, 还 添 加 了 对 Windows 文 件 SQL Server 数 据 库 数 据 的 备 份 支 持 使 得 系 统 能 够 适 应 更 广 泛 的 应 用 环 境 2 行 业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行 业 应 用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整 体 框 架 如 下 : 1-1-147

(1) 证 券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1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主 要 应 用 于 证 券 期 货 的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支 持 相 关 产 品 包 括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及 相 关 配 套 软 件 A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公 司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是 基 于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Losap 平 台 ) 开 发 的 Losap 平 台 为 分 布 式 计 算 架 构 提 供 基 础 平 台, 以 构 建 面 向 服 务 的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的 实 时 联 机 交 易 系 统 顶 点 Losap 平 台 体 现 了 面 向 服 务 架 构 的 松 耦 合 位 置 透 明 灵 活 扩 展 三 大 特 性, 并 且 通 过 应 用 补 偿 机 制 保 证 事 务 一 致 性 这 些 特 性, 使 得 平 台 能 够 满 足 超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的 业 务 需 要, 并 且 在 系 统 扩 展 性 和 伸 缩 性 方 面, 能 够 实 现 新 业 务 的 快 速 部 署, 在 业 务 量 快 速 增 加 时 能 够 支 持 系 统 性 能 的 线 性 扩 展 Losap 平 台 同 时 还 提 供 了 配 套 的 开 发 接 口 接 入 规 范 以 及 相 应 的 运 维 管 理 与 配 置 工 具, 通 过 Losap 的 支 持 能 够 让 开 发 人 员 专 注 于 业 务 层 面 的 开 发 该 系 统 能 够 实 现 集 中 的 授 权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运 营 管 理 技 术 管 理 以 及 风 险 1-1-148

管 理 ; 在 技 术 上 能 够 实 现 客 户 数 据 集 中 委 托 处 理 集 中 清 算 交 收 处 理 集 中 权 限 管 理 集 中 运 行 管 理 集 中, 适 应 市 场 发 展 变 化 的 要 求, 实 现 快 速 响 应 业 务 创 新 的 需 要 相 关 系 统 包 括 :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证 券 业 务 超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平 台 证 券 VIP 交 易 系 统 期 货 交 易 系 统 保 证 金 存 管 系 统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系 统 债 券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ETF 交 易 系 统 等 该 解 决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东 吴 证 券 东 兴 证 券 东 海 证 券 南 京 证 券 华 福 证 券 等 多 家 证 券 公 司, 东 海 期 货 中 大 期 货 新 纪 元 期 货 等 多 家 期 货 公 司 B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公 司 早 在 2009 年, 就 已 投 入 大 量 人 力 物 力 开 发 基 于 内 存 数 据 库 的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是 业 内 较 早 拥 有 基 于 内 存 数 据 库 的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的 供 应 商, 采 用 的 内 存 数 据 库 技 术 成 熟 稳 定 相 关 系 统 已 在 华 泰 证 券 广 发 证 券 招 商 证 券 等 多 家 券 商 成 功 运 行, 是 证 券 行 业 案 例 较 多 产 品 成 熟 度 较 高 的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2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面 向 投 资 者 证 券 公 司 的 营 销 服 务 人 员 提 供 综 合 自 助 服 务 终 端 员 工 工 作 门 户 是 客 户 通 过 各 类 手 段 ( 包 括 企 业 网 站 现 场 和 非 现 场 交 易 终 端 移 动 平 台 呼 叫 中 心 等 ) 获 取 证 券 公 司 服 务 的 通 道, 也 是 内 部 员 工 管 理 客 户 接 触 服 务 受 理 工 作 管 理 应 用 集 成 的 业 务 协 同 平 台 相 关 系 统 包 括 : 柜 面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投 资 者 理 财 服 务 终 端 呼 叫 中 心 (Call Center) 等 3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是 面 向 证 券 业 的 营 销 服 务 人 员 服 务 支 持 人 员 管 理 者 决 策 者 提 供 统 一 客 户 管 理 产 品 加 工 产 品 配 送 营 销 过 程 管 理 和 服 务 资 源 整 合 的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为 证 券 公 司 建 设 一 个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服 务 为 导 向 的 企 业 级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围 绕 规 范 的 客 户 服 务 所 必 须 的 要 素, 将 产 1-1-149

品 设 计 审 批 销 售 发 布 等 进 行 流 程 控 制, 打 破 部 门 壁 垒, 有 效 整 合 内 部 业 务 资 源, 梳 理 并 优 化 营 销 服 务 的 业 务 流 程, 打 通 价 值 链, 为 不 同 客 户 提 供 有 价 值 个 性 化 的 营 销 服 务, 实 现 通 道 服 务 向 增 值 和 理 财 服 务 转 变 实 现 流 程 标 准 化, 在 保 证 服 务 高 效 透 明 的 同 时, 规 范 管 理 强 制 留 痕 充 分 满 足 适 当 性 合 规 性 的 要 求 对 多 样 化 营 销 服 务 渠 道 进 行 统 一 支 撑, 满 足 不 同 渠 道 综 合 业 务 接 入 需 要 相 关 系 统 包 括 :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经 纪 人 管 理 系 统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财 富 管 理 系 统 等 该 解 决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中 信 证 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广 发 证 券 东 兴 证 券 国 海 证 券 等 60 家 证 券 公 司 以 及 中 粮 期 货 广 发 期 货 中 大 期 货 东 海 期 货 等 10 多 家 期 货 公 司 4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为 证 券 行 业 提 供 人 财 物 的 过 程 控 制, 实 现 关 键 业 务 指 标 量 化 和 考 核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为 业 务 规 划 提 供 更 多 的 数 据 和 绩 效 考 核 的 帮 助, 进 行 有 标 准 有 目 标 即 时 的 量 化 管 理 和 过 程 控 制 相 关 产 品 包 括 经 营 协 同 管 理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企 业 资 产 管 理 系 统 IT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等 该 解 决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中 信 证 券 国 海 证 券 中 天 证 券 大 通 证 券 等 5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协 助 法 律 监 察 合 规 风 险 控 制 稽 核 等 专 业 部 门 和 其 他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一 起 覆 盖 公 司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控 管 理 ; 协 助 事 前 防 范 事 中 控 制 事 后 监 督 和 纠 正 管 理, 保 障 证 券 公 司 经 营 安 全 稳 健 运 行 相 关 产 品 包 括 : 稽 核 审 计 管 理 系 统 合 规 管 理 系 统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系 统 等 (2)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解 决 方 案 1-1-150

该 方 案 灵 活 运 用 本 公 司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开 发 平 台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和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以 及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企 业 管 理 应 用 领 域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成 功 经 验, 为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等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交 易 市 场 提 供 配 套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涵 盖 了 交 易 系 统 登 记 托 管 系 统 柜 台 网 点 系 统 运 行 监 管 系 统 行 情 揭 示 与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仓 储 物 流 与 交 割 管 理 系 统 等 信 息 化 产 品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重 庆 股 份 转 让 中 心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深 圳 前 海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福 建 省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重 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四 川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广 东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等 50 多 家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3) 教 育 行 业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数 字 化 校 园 BPM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是 以 网 络 为 基 础, 利 用 信 息 化 手 段 和 工 具, 实 现 从 环 境 ( 包 括 设 备 办 公 空 间 研 究 空 间 教 学 空 间 等 ) 资 源 ( 如 图 书 资 料 及 专 业 数 据 库 教 师 讲 义 与 课 件 网 上 专 业 资 讯 等 ) 到 活 动 ( 包 括 教 学 科 研 管 理 服 务 办 公 等 ) 的 数 字 化 在 传 统 校 园 的 基 础 上, 构 建 一 个 有 本 质 不 同 的 数 字 空 间, 拓 展 现 实 校 园 的 时 间 和 空 间 维 度, 为 师 生 提 供 网 上 信 息 交 流 环 境, 提 升 传 统 校 园 的 效 率, 创 建 电 子 校 务 教 育 资 源 虚 拟 社 区 及 网 络 服 务 的 数 字 化 虚 拟 大 学 教 育 环 境, 最 终 实 现 教 育 过 程 的 全 面 信 息 化, 从 而 达 到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科 研 和 管 理 水 平 与 效 率 的 目 的 从 总 体 规 划 建 设 上 来 看, 数 字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分 为 访 问 层 应 用 层 业 务 架 构 层 技 术 架 构 层 等 四 层 结 构 :1) 访 问 层 : 包 括 门 户 接 入 目 录 服 务 互 联 网 服 务 ;2) 应 用 层 即 校 内 管 理 层 : 主 要 包 括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科 研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招 生 与 迎 新 系 统 教 师 管 理 与 考 核 系 统 经 费 预 算 与 执 行 管 理 系 统 教 学 资 源 管 控 系 统 行 政 与 办 公 管 理 系 统 校 情 与 业 务 监 控 系 统 等, 这 些 子 系 统 通 过 统 一 流 程 中 心 整 合 起 来 ;3) 业 务 架 构 层 即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4) 技 术 架 构 层 即 基 础 设 施 层 : 包 括 网 络 基 础 平 台 优 化 配 置 的 数 据 库 群 E-mail DNS FTP 等 网 络 基 础 服 务 设 施 该 解 决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上 海 轻 工 集 团 成 人 中 等 1-1-151

专 业 学 校 上 海 市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浙 江 传 媒 学 院 浙 江 树 人 大 学 上 海 海 关 学 院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上 海 电 力 学 院 等 (4)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是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具 体 的 业 务 环 境, 在 整 合 客 户 内 部 和 外 部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LiveBOS 平 台 进 行 个 性 化 软 件 定 制 开 发 形 成 的 一 系 列 软 件 产 品 及 配 套 的 技 术 服 务 解 决 方 案 由 于 采 用 LiveBOS 平 台 作 为 基 础 开 发 工 具, 该 产 品 系 列 具 有 LiveBOS 相 应 的 技 术 特 点, 能 够 很 好 地 解 决 企 业 流 程 实 时 改 变 所 带 来 的 实 时 效 果 评 估 流 程 优 化 与 资 源 整 合 等 问 题 该 解 决 方 案 覆 盖 了 企 业 管 理 应 用 的 主 要 功 能, 如 :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法 律 事 务 管 理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企 业 资 产 管 理 IT 服 务 管 理 协 同 办 公 管 理 等, 同 时 还 包 括 整 合 企 业 内 外 部 资 源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营 运 管 理 平 台, 即 经 营 协 同 管 理 平 台 该 产 品 可 以 整 合 大 中 型 企 业 内 部 之 间 的 应 用 系 统, 实 现 流 程 自 动 化, 使 企 业 的 信 息 系 统 变 得 更 加 具 备 柔 性 更 易 于 集 成 从 总 体 规 划 建 设 上 来 看,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分 为 访 问 层 应 用 层 业 务 架 构 层 ( 即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技 术 架 构 层 ( 即 基 础 设 施 层 ) 等 四 层 结 构 其 中, 应 用 层 主 要 包 括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产 品 采 购 过 程 管 理 客 户 与 营 销 过 程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知 识 文 档 与 分 享 管 理 企 业 经 营 计 划 与 绩 效 管 理 等 子 系 统, 这 些 子 系 统 通 过 统 一 流 程 中 心 整 合 起 来, 以 企 业 门 户 网 站 的 形 式 为 员 工 管 理 层 客 户 合 作 伙 伴 等 提 供 服 务 该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中 石 化 森 美 厦 门 航 空 金 融 街 中 海 油 陕 鼓 动 力 特 变 电 工 九 牧 集 团 钱 江 摩 托 等 大 中 型 企 业 (5)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灵 活 运 用 本 公 司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以 及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企 业 管 理 应 用 领 域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成 功 经 验, 为 中 小 银 行 提 供 IT 解 决 方 案 该 方 案 主 要 涵 盖 客 户 基 础 信 息 系 统 精 准 营 销 与 服 务 系 统 全 员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系 统 等 信 息 化 产 品 1-1-152

该 解 决 方 案 的 典 型 客 户 包 括 浙 江 苍 南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浙 江 温 州 鹿 城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宁 波 慈 溪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温 岭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浙 江 德 清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南 浔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余 姚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等 ( 三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应 用 案 例 公 司 是 证 券 行 业 最 早 将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的 思 想 与 软 件 实 施 技 术 导 入 到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管 理 营 销 服 务 以 及 后 台 管 理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之 一, 并 通 过 多 年 的 总 结, 形 成 了 证 券 行 业 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开 发 经 验, 并 将 该 思 路 与 模 式 成 功 地 复 制 到 中 石 化 森 美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等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项 目 中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行 业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已 经 在 很 多 行 业 获 得 了 成 功 案 例, 具 备 了 较 好 的 先 发 优 势 1 技 术 基 础 LiveBOS 平 台 的 灵 动 迅 捷 和 适 用 性 是 公 司 大 规 模 开 发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最 重 要 基 础 同 时, 其 广 泛 的 适 用 性, 很 大 程 度 降 低 了 公 司 跨 行 业 跨 专 业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难 度,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行 跨 行 业 的 业 务 承 接 开 发 框 架 如 下 图 所 示 : 证 券 行 业 非 证 券 行 业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行 业 1 解 决 方 案 行 业 2 解 决 方 案 行 业 3 解 决 方 案 直 接 生 成 LiveBOS 构 建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对 目 标 客 户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和 重 组 2 行 业 经 验 1-1-153

公 司 通 过 在 证 券 业 的 大 量 案 例 积 累 和 经 验 提 炼, 为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行 业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公 司 采 用 引 进 项 目 团 队 和 自 身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积 累 行 业 经 验, 为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产 品 和 服 务 3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实 例 分 析 现 以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和 其 他 行 业 比 较 有 代 表 性 的 案 例, 分 析 BPM 在 公 司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的 应 用 1 证 券 行 业 : 世 纪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平 台 项 目 世 纪 证 券 自 2008 年 开 始 了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的 平 台 整 合,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整 合 的 信 息 技 术 战 略 发 展 理 念 的 实 施, 通 过 三 年 多 的 建 设, 已 经 形 成 了 以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认 证 统 一 流 程 统 一 接 口 统 一 日 志 为 核 心 的 SOA 技 术 架 构 和 基 于 BPM 以 业 务 分 层 设 计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架 构 在 统 一 的 技 术 架 构 和 业 务 架 构 下, 世 纪 证 券 已 实 现 营 销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账 户 管 理 和 管 控 体 系 的 重 构, 相 继 推 出 了 营 销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综 合 业 务 平 台 移 动 证 券 金 融 终 端 客 户 账 户 管 理 投 研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员 工 行 为 管 理 在 线 培 训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投 行 项 目 管 理 投 顾 业 务 管 理 等 一 系 列 业 务 功 能, 初 步 完 成 了 证 券 公 司 综 合 业 务 的 体 系 化 建 设, 为 业 务 的 全 面 流 程 化 奠 定 了 坚 实 基 础 世 纪 证 券 基 于 SOA 和 BPM 的 业 务 整 合 解 决 方 案 的 最 终 实 施, 是 行 业 内 较 早 通 过 信 息 技 术 平 台 实 现 业 务 整 合, 解 决 证 券 行 业 如 何 实 现 由 坐 商 变 为 行 商 如 何 打 通 企 业 核 心 价 值 与 客 户 之 间 的 链 条 如 何 实 现 各 项 业 务 的 全 过 程 风 险 控 制 等 问 题 的 管 理 实 践 通 过 本 项 目, 不 仅 探 索 出 一 条 实 现 完 整 业 务 整 合 的 可 行 之 路, 为 行 业 提 供 了 宝 贵 经 验, 更 为 证 券 公 司 的 规 范 管 理 和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了 利 器 世 纪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平 台 项 目 的 主 要 实 施 内 容 如 下 : 首 先, 在 业 务 层 面 IT 系 统 整 合 方 面 按 照 世 纪 证 券 的 业 务 流 程, 将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为 前 台 信 息 化 系 统 中 台 信 息 化 系 统 后 台 信 息 化 系 统 风 险 控 制 IT 系 统 和 基 础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形 成 三 横 一 纵 一 基 础 的 层 次 结 构 前 台 是 客 户 展 示 层 和 作 业 层, 是 客 户 通 过 各 类 手 段 获 取 公 司 服 务 的 通 道, 包 括 企 业 网 站 交 易 终 端 ( 现 场 或 非 现 场 ) 移 动 平 台 呼 叫 中 心 等 服 务 渠 道 柜 面 作 业 系 统 员 工 工 作 1-1-154

门 户 等 ; 中 台 是 业 务 管 理 层, 包 括 客 户 管 理 营 销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等 IT 系 统 ; 后 台 负 责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财 务 实 物 资 产 经 营 协 同 等 事 物 的 处 理 ; 风 险 控 制 IT 系 统 作 为 既 融 合 又 独 立 的 垂 直 体 系, 将 重 要 的 风 险 控 制 要 素 固 化 到 业 务 流 程 中, 实 现 事 中 控 制, 同 时, 对 前 中 后 台 的 风 险 点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预 警 ; 基 础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负 责 核 心 业 务 的 处 理, 包 括 交 易 清 算 核 算 和 估 值 世 纪 证 券 业 务 层 面 IT 系 统 整 合 方 面 框 架 图 如 下 : 其 次, 采 用 SOA 架 构 和 LiveBOS 平 台 在 企 业 层 面 对 世 纪 证 券 的 IT 系 统 进 行 整 合, 建 立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流 程 统 一 接 口 统 一 认 证 统 一 日 志 的 信 息 系 统 ( 详 见 下 图 ): 在 以 上 流 程 整 合 系 统 建 设 完 成 之 后, 世 纪 证 券 的 业 务 管 理 将 逐 渐 由 部 门 流 1-1-155

程 管 理 转 向 整 体 流 程 管 理, 实 现 跨 部 门 跨 业 务 的 系 统 整 合, 从 而 实 现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流 程 券 商 模 式 2 其 他 行 业 :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境 内 第 一 家 整 体 合 资 的 省 级 成 品 油 销 售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成 品 油 润 滑 油 和 其 他 石 油 产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仓 储 中 转 及 运 输 业 务 2008 年 9 月, 中 石 化 森 美 启 动 企 业 制 度 标 准 化 工 程, 目 的 是 通 过 对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的 梳 理 和 优 化, 形 成 包 含 技 术 标 准 管 理 标 准 和 工 作 标 准 在 内 的 企 业 标 准 体 系 结 构, 进 而 构 筑 一 个 由 文 化 理 念 体 系 和 运 营 管 理 体 系 有 机 组 成 的 标 准 一 体 化 管 理 信 息 化 运 营 平 台 2009 年 底, 中 石 化 森 美 就 该 项 目 的 信 息 化 实 施 平 台 进 行 招 标, 参 与 竞 标 的 软 件 提 供 商 包 括 公 司 多 家 国 际 知 名 公 司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最 终 选 择 本 公 司 实 施 2010 年 1 月, 公 司 项 目 团 队 进 入 中 石 化 森 美 现 场 实 施 建 设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仅 为 6 个 月 在 具 体 实 施 过 程 中, 项 目 团 队 整 合 了 中 石 化 森 美 500 多 个 流 程, 实 现 了 企 业 人 员 用 户 角 色 资 源 等 有 效 统 一 2010 年 7 月, 受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委 托, 福 建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组 织 标 准 化 专 家 就 该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认 定 中 石 化 森 美 标 准 化 体 系 结 构 合 理, 运 行 有 效 同 月,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授 予 中 石 化 森 美 标 准 化 良 好 行 为 证 书, 标 准 化 级 别 达 到 最 高 等 级 AAAA 级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被 评 为 2010 年 福 建 省 企 ( 事 ) 业 信 息 化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的 主 要 实 施 内 容 如 下 : 设 计 思 想 中 石 化 森 美 IT 应 用 的 现 状 是 不 同 种 类 的 操 作 系 统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软 件 和 应 用 基 础 结 构 (application infrastructure) 相 互 交 织 为 了 使 企 业 能 对 业 务 的 变 化 1-1-156

做 出 快 速 的 反 应, 该 项 目 采 用 SOA 架 构 和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整 合 中 石 化 森 美 内 部 各 个 信 息 系 统 整 体 框 架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的 整 体 框 架 如 上 图 该 项 目 的 整 体 框 架 是 以 业 务 流 程 为 中 心 以 数 据 与 服 务 为 基 础 实 现 基 于 通 信 技 术 的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协 同 基 于 工 作 流 技 术 的 组 织 与 组 织 之 间 的 协 同 基 于 企 业 信 息 集 成 技 术 的 系 统 与 系 统 之 间 的 协 同 功 能 定 位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 为 岗 位 人 员 搭 建 一 个 个 性 化 的 岗 位 信 息 化 工 作 平 台, 实 现 以 岗 位 工 作 门 户 为 展 示 方 式 的 以 信 息 技 术 为 手 段 的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协 同 化 通 过 该 平 台, 可 以 打 破 信 息 化 建 设 中 存 在 的 三 大 孤 岛 现 象 即 信 息 孤 岛 资 源 孤 岛 和 应 用 孤 岛, 实 现 制 度 管 理 和 实 施 的 标 准 化 和 信 息 化, 有 效 提 升 各 层 级 人 员 协 同 性 和 执 行 力,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内 涵 和 整 体 运 营 效 益 功 能 模 块 1-1-157

中 石 化 森 美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标 准 化 一 体 运 营 管 理 平 台 包 括 : 岗 位 信 息 门 户 标 准 化 一 体 文 档 库 流 程 中 心 统 一 任 务 处 理 平 台 手 机 移 动 平 台 经 营 分 析 中 心 知 识 管 理 绩 效 管 理 中 心 等 模 块 流 程 中 心 包 括 流 程 导 航 中 心, 流 程 处 理 中 心, 流 程 监 控 中 心, 它 是 协 调 平 台 各 模 块 的 基 础 通 过 流 程 中 心 将 企 业 的 专 业 运 营 服 务 支 持 和 监 控 稽 核 三 大 板 块 的 制 度 要 求 写 入 信 息 系 统, 使 得 IT 系 统 能 够 在 正 确 的 时 间 将 正 确 的 信 息 传 递 到 正 确 的 人, 由 流 程 驱 动 岗 位 与 岗 位 之 间 协 作 完 成 运 营 管 理 工 作, 实 现 流 程 管 理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或 服 务 的 流 程 图 1 应 用 系 统 开 发 流 程 图 1-1-158

应 用 系 统 开 发 流 程 图 启 动 阶 段 项 目 范 围 阶 段 项 目 计 划 阶 段 概 要 设 计 阶 段 原 型 设 计 阶 段 详 细 设 计 阶 段 开 发 测 试 阶 段 试 运 行 阶 段 验 收 阶 段 测 试 组 需 求 分 析 师 项 目 组 项 目 经 理 客 户 项 目 管 理 部 项 目 启 动 甲 乙 双 方 启 动 会 议 开 发 环 境 部 署 项 目 范 围 确 认 项 目 范 围 制 订 NO YES 初 步 项 目 计 划 制 订 计 划 确 认 NO YES 概 要 需 求 分 析 个 性 化 需 求 原 型 确 认 软 件 系 统 原 型 产 品 化 需 求 NO YES 详 细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建 模 测 试 发 布 试 运 行 培 训 收 尾 上 线 验 收 1-1-159

2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流 程 图 1-1-160

3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流 程 图 ( 五 )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1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1-1-161

(1) 开 发 模 式 的 具 体 内 容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属 于 创 新 一 代 的 基 于 业 务 架 构 体 系 的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目 前, 除 交 易 系 统 以 外 的 软 件 全 部 是 基 于 该 平 台 进 行 开 发 该 模 式 下 的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为 : 需 求 分 析 建 立 并 完 善 业 务 模 型 生 成 应 用 软 件 产 品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业 务 需 求 分 析 : 通 过 现 场 调 研, 分 析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和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并 对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和 优 化, 形 成 业 务 流 程 图 ; 2 业 务 建 模 : 利 用 LiveBOS 建 模 工 具 完 成 业 务 建 模, 具 体 包 括 组 织 建 模 业 务 元 素 对 象 建 模 业 务 流 程 建 模 菜 单 界 面 设 计 等 ; 3 生 成 应 用 软 件 : 利 用 LiveBOS 运 行 平 台 来 执 行 业 务 模 型, 最 终 实 现 应 用 软 件 的 快 捷 开 发 与 传 统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相 比,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业 务 建 模 的 过 程, 它 替 代 了 一 般 开 发 模 式 中 的 数 据 物 理 建 模 应 用 代 码 编 程 及 测 试 页 面 代 码 编 程 及 测 试 等 工 作 量 较 大 并 且 需 要 反 复 循 环 的 工 作, 从 而 大 幅 提 升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缩 短 了 软 件 推 出 周 期, 降 低 软 件 开 发 成 本 ( 详 见 下 图 ) 1-1-162

(2)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对 公 司 及 其 业 务 的 影 响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 1 人 员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和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开 始 分 离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使 得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逐 渐 形 成 了 两 大 技 术 类 别 一 类 是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专 注 于 平 台 的 研 发 维 护 和 完 善 ; 一 类 是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专 注 于 用 户 的 业 务 需 求 分 析 构 建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项 目 现 场 实 施 和 后 期 维 护, 以 不 断 提 升 用 户 满 意 度 公 司 这 种 独 特 的 专 业 人 才 结 构, 使 得 研 发 人 员 专 注 于 各 自 的 领 域,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的 专 长, 有 效 地 提 升 了 软 件 研 发 效 率, 做 到 技 术 有 深 度, 业 务 有 高 度 2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提 升,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缩 短 以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的 数 字 化 教 学 资 源 共 享 平 台 ( 一 期 ) 为 例,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2009 年 6 月 2009 年 9 月, 招 生 管 理 信 息 子 系 统 迎 新 管 理 子 系 统 学 生 收 费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开 始 上 线, 公 司 采 用 边 运 行 边 开 发 的 原 则, 其 1-1-163

它 主 要 子 系 统 ( 包 括 教 务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学 生 工 作 管 理 系 统 人 事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教 材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教 学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信 息 门 户 管 理 系 统 办 公 管 理 系 统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评 价 系 统 等 ) 于 2009 年 12 月 基 本 开 发 完 成 上 线 运 行 顶 点 软 件 在 充 分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数 字 校 园 管 理 系 统 的 实 施 情 况, 总 结 出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和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的 主 要 区 别 :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数 字 校 园 管 理 系 统 ( 一 期 ) 项 目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开 发 模 式 假 设 采 用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需 求 分 析 (30%) 开 发 环 节 业 务 逻 辑 建 模 (10%) 需 求 分 析 ( 约 50%) 数 据 物 理 建 模 (10%) 业 务 建 模 及 测 试 ( 约 50%) 应 用 代 码 编 写 及 测 试 和 页 面 代 码 编 写 生 成 应 用 软 件 及 测 试 (50%) 生 成 应 用 软 件 项 目 经 理 1 1 需 求 分 析 师 5 6 业 务 建 模 工 程 师 7 0 人 员 数 据 库 工 程 师 1 1 配 置 程 序 员 0 12 测 试 工 程 师 3 5 项 目 实 施 工 程 师 5 5 文 档 及 美 工 1 1 开 发 周 期 大 约 6 个 月 大 约 10 个 月 开 发 成 本 约 60 个 人 月 约 110 个 人 月 注 : 以 上 是 在 全 新 项 目 开 发 的 情 况 下 得 出 的 开 发 对 比 表, 如 果 是 二 次 开 发,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的 软 件 具 有 高 度 复 制 性 的 特 点,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开 发 模 式 比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的 效 率 又 会 有 较 大 幅 度 地 提 升 3 报 告 期 内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产 品 呈 现 多 元 化 发 展 态 势,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以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为 技 术 基 础, 采 用 建 模 即 软 件 的 创 新 软 件 开 发 工 艺, 致 力 于 为 各 行 业 的 客 户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解 决 方 案 目 前, 公 司 已 在 证 券 期 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等 多 个 行 业 积 累 了 众 多 客 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2 年 度 销 售 收 入 为 13,685.34 万 元, 较 2011 年 增 长 10.96%;2013 年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5,938.32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1-1-164

16.46% 公 司 以 平 台 为 基 础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纽 带 扩 张 模 式 的 协 同 效 应 逐 步 显 现, 同 时 考 虑 到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公 司 业 务 具 有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呈 现 多 元 化 发 展 态 势,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在 证 券 行 业, 公 司 的 产 品 包 括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中 心 的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解 决 方 案 及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等 ; 在 其 他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教 育 行 业 数 字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2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将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原 材 料 物 品 外 包 项 目 均 列 入 公 司 统 一 采 购 范 畴 营 销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公 司 销 售 合 同 的 实 际 需 要 编 制 请 购 单,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将 其 送 交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采 购 部 门 收 到 请 购 单 后 应 当 认 真 地 审 核 其 正 确 性 和 合 法 性, 审 核 无 误 后 着 手 编 制 商 品 采 购 计 划, 并 从 事 先 编 制 好 的 合 格 供 方 名 录 或 供 方 资 料 表 中 挑 选 相 关 的 供 应 商 进 行 询 价 采 购 人 员 同 选 定 的 供 应 商 达 成 采 购 合 同 初 步 方 案 后, 填 写 合 同 会 签 单, 并 交 由 采 购 部 门 财 务 部 门 及 其 他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应 当 参 与 采 购 合 同 会 签 的 部 门 会 签 ; 公 司 总 经 理 或 其 授 权 人 在 参 考 各 部 门 的 会 签 意 见 后 做 出 决 策, 并 在 合 同 会 签 单 上 签 署 审 批 意 见 ; 最 后 采 购 人 员 同 供 应 商 订 立 正 式 的 采 购 合 同 3 营 销 模 式 在 销 售 环 节, 公 司 取 得 业 务 合 同 基 本 有 五 种 方 式 : (1) 通 过 参 加 投 标 并 在 竞 标 中 胜 出 赢 得 合 同, 大 部 分 业 务 合 同 属 于 此 类 型 (2) 通 过 原 有 项 目 的 扩 容 续 签 合 同 随 着 客 户 信 赖 度 的 提 高 而 与 客 户 建 立 长 期 的 服 务 关 系, 部 分 合 同 在 已 承 接 项 目 进 行 扩 容 或 者 系 统 进 行 升 级 时 成 功 实 现 续 签 这 部 分 业 务 的 比 例 正 在 不 断 提 高 (3) 定 期 举 办 行 业 应 用 主 题 研 讨 会 和 年 度 峰 会 等, 邀 请 公 司 的 现 有 客 户 和 潜 在 客 户 以 及 部 分 合 作 伙 伴 参 加, 向 用 户 展 示 行 业 应 用 系 统 建 设 的 新 理 念 新 1-1-165

技 术 和 新 产 品,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引 导 用 户 对 公 司 产 品 及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需 求, 从 而 赢 得 更 多 的 订 单 (4) 围 绕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获 得 新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在 向 客 户 提 供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过 程 中, 可 以 全 面 地 掌 握 客 户 IT 系 统 的 整 体 状 况, 清 晰 地 了 解 客 户 IT 系 统 中 有 关 应 用 软 件 及 系 统 集 成 方 面 的 新 需 求, 为 本 公 司 直 接 承 接 此 类 项 目 提 供 了 先 机 (5) 与 客 户 形 成 战 略 伙 伴 关 系 依 托 于 公 司 的 业 务 积 累 和 在 信 息 化 规 划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研 究 以 业 务 流 程 为 核 心 的 前 中 后 台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丰 富 经 验, 以 及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等 基 础 技 术, 与 客 户 结 为 战 略 发 展 伙 伴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与 世 纪 证 券 东 海 证 券 国 贸 期 货 等 证 券 业 客 户 形 成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 六 ) 主 营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销 售 情 况 1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定 价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软 件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总 体 上 遵 循 市 场 导 向 定 价 原 则 同 时, 根 据 公 司 不 同 业 务 类 型, 采 取 了 差 异 化 的 定 价 方 式 : (1)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公 司 前 期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投 资 回 收 期 产 品 升 级 更 新 情 况 等 因 素 定 价 ; (2) 软 件 定 制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项 目 规 模 大 小 结 合 预 期 将 投 入 的 人 力 成 本, 采 取 市 场 导 向 定 价 方 式 确 定 服 务 价 格 ;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存 量 合 同 金 额 的 5%-10% 按 年 收 取 运 维 费 用 (4)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按 照 软 件 行 业 的 特 点, 通 常 根 据 项 目 复 杂 程 度 技 术 含 量 市 场 竞 争 情 况 采 购 成 本 等 因 素 综 合 决 定 2 按 业 务 收 入 分 类 情 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由 产 品 化 软 件 收 入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1-1-166

( 统 称 为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 和 系 统 集 成 收 入 构 成, 其 中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是 公 司 收 入 和 盈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业 务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产 品 化 软 件 1,224.40 7.68% 1,069.44 7.81% 1,635.81 13.26% 定 制 软 件 10,271.93 64.45% 9,384.86 68.58% 6,885.88 55.84%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867.09 11.71% 1,638.47 11.97% 1,395.50 11.31% 系 统 集 成 2,574.90 16.16% 1,592.57 11.64% 2,416.56 19.59% 合 计 15,938.32 100.00% 13,685.34 100.00% 12,333.75 100.00% 3 报 告 期 前 十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单 位 : 元 年 份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总 收 入 比 例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40,437.02 5.04%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498,198.08 4.70%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94,644.46 3.26% 大 连 飞 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853,966.31 3.05% 2013 年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392,516.03 2.76% 华 鑫 证 券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118,464.58 2.58%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4,094,396.36 2.57%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3,823,413.63 2.40%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02,149.65 2.39% 南 京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35,623.29 2.22% 合 计 49,353,809.41 30.97% 2012 年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33,519.80 7.33%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909,665.65 5.78% 华 鑫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741,730.73 4.20%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941,752.02 3.61% 大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34,475.71 2.95%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32,859.08 2.58%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3,072,598.33 2.25%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60,589.74 2.16%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44,532.65 2.15% 1-1-167

华 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890,919.20 2.11% 合 计 48,062,642.91 35.12%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357,684.58 7.59% 中 航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3,991,934.82 3.24%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47,526.20 3.20% 华 鑫 证 券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662,170.93 2.97% 上 海 工 艺 美 术 职 业 学 院 3,364,843.83 2.73% 2011 年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321,529.88 2.69%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产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16,435.95 2.69%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96,230.79 2.35%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60,568.54 2.32% 华 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849,672.66 2.31% 合 计 39,568,598.17 32.08%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客 户 的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超 过 50%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上 述 客 户 之 间 不 存 在 影 响 交 易 公 允 的 利 益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客 户 中, 销 售 额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1% 以 上 的 主 要 客 户 销 售 额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大 连 飞 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853,966.31 3.05%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3,043,561.82 1.91% 天 津 排 放 权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2,826,905.65 1.77%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2,240,000.00 1.41% 广 东 金 融 高 新 区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1,971,376.07 1.24%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88,119.65 1.96% 2012 年 武 汉 农 畜 产 品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2,644,641.07 1.93% 广 州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1,393,162.40 1.02% 2011 年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产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16,435.95 2.69%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96,230.79 2.35% 重 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618,974.36 2.12% ( 七 ) 原 材 料 供 应 采 购 情 况 1-1-168

1 原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在 提 供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时, 主 要 提 供 的 是 软 件 产 品 及 咨 询 服 务, 无 需 采 购 原 材 料 ; 公 司 在 提 供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时, 原 材 料 采 购 量 相 应 较 大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 :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各 种 系 统 软 件 支 撑 软 件 和 应 用 软 件 ; 服 务 器 工 作 站 微 机 终 端 交 换 机 路 由 器 局 域 网 / 广 域 网 模 块 接 口 转 换 器 工 控 机 集 线 器 机 柜 打 印 机 扫 描 仪 等 硬 件 设 备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软 件 行 业, 与 各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原 材 料 供 应 良 好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价 格 近 年 来 价 格 稳 定 性 价 比 有 所 提 高 2 报 告 期 主 要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单 位 : 元 时 间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 上 海 四 吉 计 算 机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HP 设 备 4,974,068.43 20.89 深 圳 市 索 信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数 据 库 4,059,829.16 17.05 安 富 利 ( 中 国 ) 科 技 有 限 公 2013 年 司 数 据 库 2,435,897.44 10.23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数 据 库 1,187,196.58 4.99 上 海 聚 原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门 禁 系 统 等 970,487.48 4.08 合 计 - 13,627,479.09 57.24 2012 年 HP 服 务 器 台 式 福 州 卓 普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1,431,153.83 10.12 机 等 上 海 利 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BM 服 务 器 等 1,096,341.00 7.76 上 海 四 吉 计 算 机 信 息 有 限 HP 服 务 器 等 971,238.53 6.87 公 司 上 海 怡 德 数 码 技 术 有 限 公 EMC 交 换 机 及 858,248.72 6.07 司 存 储 等 南 京 浩 升 虹 业 信 息 技 术 有 思 科 交 换 机 等 732,034.19 5.18 限 公 司 合 计 - 5,089,016.27 36.00 1-1-169

2011 年 福 州 卓 普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器 笔 记 本 等 3,218,461.54 14.40 上 海 四 吉 计 算 机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HP 服 务 器 等 2,026,416.75 9.07 上 海 大 田 供 应 链 发 展 有 限 服 务 器 笔 记 本 公 司 电 脑 等 1,500,108.97 6.71 上 海 利 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BM 设 备 等 1,470,080.36 6.58 南 京 浩 升 虹 业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交 换 机 等 1,210,106.43 5.42 合 计 - 9,425,174.05 42.18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向 单 个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超 过 50%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持 有 上 述 供 应 商 的 任 何 权 益 以 上 供 应 商 中 深 圳 市 索 信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安 富 利 ( 中 国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新 增 供 应 商, 该 两 家 供 应 商 为 ORACLE 公 司 的 指 定 区 域 代 理 商, 公 司 向 其 采 购 的 产 品 为 ORACLE 数 据 库, 用 于 广 发 证 券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等 业 务 系 统 的 使 用 ( 八 )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1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ISO9001 国 际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结 合 自 身 积 累 的 实 践 经 验, 形 成 了 有 效 合 理 的 质 量 管 理 模 式 和 控 制 体 系, 获 得 了 GB/T 19001 2008 idt ISO9001 : 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注 册 号 为 01212Q20883R3M 和 AN12Q2218R3M) 2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ISO9001 标 准,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整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并 形 成 一 系 列 质 量 管 理 文 件, 加 以 实 施 和 保 持, 并 持 续 改 进 公 司 以 满 足 客 户 要 求 提 高 客 户 满 意 度 为 关 注 焦 点, 将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实 现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活 动 全 部 纳 入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之 中, 从 而 对 产 品 实 现 全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作 为 公 司 开 发 生 产 供 应 和 服 务 环 节 的 规 章 制 度, 在 公 司 内 部 得 到 了 有 效 执 行 3 公 司 质 量 纠 纷 情 况 1-1-170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未 出 现 客 户 对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提 出 诉 讼 或 索 赔 情 ( 九 )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公 司 属 于 软 件 行 业,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因 环 境 污 染 受 到 处 罚 六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交 通 工 具 以 及 公 司 经 营 所 使 用 的 服 务 器 台 式 电 脑 和 笔 记 本 电 脑 等 电 子 设 备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为 31,453,522.36 元, 总 体 成 新 率 为 62.80%,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减 值 准 备 净 额 成 新 率 房 屋 建 筑 类 32,228,107.06 5,771,350.81 26,456,756.25-26,456,756.25 82.09% 交 通 工 具 类 2,814,790.21 2,451,699.55 363,090.66-363,090.66 12.90% 电 子 设 备 类 12,387,751.88 8,298,789.72 4,088,962.16-4,088,962.16 33.01% 办 公 及 其 他 设 备 类 2,658,245.56 2,113,532.27 544,713.29-544,713.29 20.49% 合 计 50,088,894.71 18,635,372.35 31,453,522.36-31,453,522.36 62.80% 2 房 屋 建 筑 物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地 产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权 利 人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房 屋 坐 落 证 书 号 用 途 建 筑 面 积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软 件 大 榕 房 权 证 R 字 第 工 业 ( 办 公 2,786.00 道 89 号 13# 楼 0842075 号 楼 ) 平 方 米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榕 房 权 证 R 字 第 259.35 76 号 裕 达 楼 1# 楼 104 住 宅 0749176 号 平 方 米 106 单 元 及 05 附 属 间 1-1-171

3 本 司 公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 含 地 下 二 层 车 位 82 83 84 85 86) 沪 房 地 浦 字 (2011) 第 034070 号 综 合 ( 办 公 楼 ) 968.79 平 方 米, 车 位 185.9 平 方 米 3 电 子 设 备 公 司 的 电 子 设 备 主 要 为 台 式 计 算 机 笔 记 本 电 脑 服 务 器 等,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电 子 设 备 净 额 为 4,088,962.16 元 4 设 备 大 修 或 改 造 计 划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尚 无 设 备 大 修 或 技 术 改 造 计 划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无 形 资 产 构 成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应 用 软 件,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610,072.30 元,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264,971.81 元, 应 用 软 件 为 1,345,100.49 元 2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具 体 如 下 :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座 落 证 书 号 地 类 使 用 权 面 积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五 凤 村 铜 盘 路 福 州 软 件 园 榕 国 用 2008 字 第 00111906890 号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76 号 榕 台 国 用 2007 第 裕 达 楼 1 座 ( 北 楼 )104 106 00253512283 号 单 元 及 05 附 属 间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沪 房 地 浦 字 (2011) 第 034070 号 工 业 1,361.00 平 方 米 住 宅 49.40 平 方 米 148.8 平 方 综 合 米 3 商 标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两 项 注 册 商 标, 具 体 如 下 : 商 标 名 称 图 案 注 册 号 类 号 有 效 期 顶 点 1627912 42 2011 年 8 月 28 日 -2021 年 8 月 27 日 1-1-172

APEX 1631909 42 2011 年 9 月 7 日 -2021 年 9 月 6 日 2012 年 7 月 22 日, 公 司 收 到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商 标 局 ) 关 于 提 供 注 册 商 标 使 用 证 据 的 通 知 ( 发 文 编 号 : 撤 201202032), 获 悉 艾 派 克 斯 学 习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英 特 普 罗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第 四 十 四 条 ( 四 ) 项 的 规 定, 以 连 续 三 年 停 止 使 用 为 由, 申 请 撤 销 公 司 第 1631909 号 ( 第 42 类 ) apex+ 图 形 商 标 2012 年 8 月 10 日, 公 司 委 托 福 州 华 夏 商 标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向 国 家 商 标 局 提 交 了 2009 年 4 月 6 日 至 2012 年 4 月 5 日 期 间 在 核 定 使 用 的 服 务 上 使 用 apex+ 图 形 商 标 的 证 据 材 料 和 答 辩 材 料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国 家 商 标 局 出 具 关 于 第 1631909 号 apex+ 图 形 注 册 商 标 连 续 三 年 停 止 使 用 撤 销 申 请 的 决 定 认 为 :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商 标 使 用 证 据 有 效 艾 派 克 斯 学 习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撤 销 第 1631909 号 apex+ 图 形 商 标 的 理 由 不 能 成 立 并 决 定 : 驳 回 艾 派 克 斯 学 习 有 限 公 司 的 撤 销 申 请, 第 1631909 号 apex+ 图 形 注 册 商 标 继 续 有 效 4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多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其 中 对 公 司 技 术 与 业 务 发 展 有 较 大 影 响 的 如 下 : 软 件 名 称 登 记 号 证 书 编 号 权 利 取 得 方 式 权 利 范 围 发 证 日 期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监 控 数 据 报 送 系 统 V1.0 2011SR076026 33970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0.22 顶 点 WEB 一 柜 通 系 统 2011SR076132 33980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0.24 顶 点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平 台 V1.0 2011SR078618 34229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0.31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继 承 ( 原 顶 控 系 统 NovMATE2000 [ 简 称 : 网 威 伴 2000SR1099 0001202 点 有 限 ) 侣 NovMATE2000 for NetWare] V2.1 全 部 权 利 2001.12.27 顶 点 新 型 灵 动 商 务 系 统 ABS [ 简 称 :ABS]V1.0 2005SR09201 04070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5.08.15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证 券 业 务 超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平 台 [ 简 称 :A.BOSS]V2.0 2005SR09202 04070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5.08.15 顶 点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软 件 2006SR15897 06356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6.11.14 1-1-173

V2.0 [ 简 称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 顶 点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V1.0 2008SR26753 11393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4 顶 点 期 货 交 易 系 统 V1.0 2008SR26754 11393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4 顶 点 IT- 设 备 - 资 产 套 件 管 理 系 统 V1.0 2008SR26755 11393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4 顶 点 产 权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A.BOSS V1.0 2009SR036429 016342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3 顶 点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平 台 V1.0 2009SR036880 016387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4 顶 点 固 定 资 产 实 物 管 理 系 统 V1.0 2009SR036887 016388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4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单 客 户 多 银 行 存 管 系 统 V1.0 2011SR076061 33973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0.22 顶 点 适 当 性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84057 34773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1.17 顶 点 IT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88268 35194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1.29 顶 点 业 务 中 间 件 LiveBOS 软 件 V2.0 2006SR16410 06407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6.11.28 顶 点 档 案 影 像 管 理 系 统 V2.0 2007SR00791 06678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7.01.16 顶 点 集 成 开 户 系 统 V1.0 2008SR26484 11366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3 顶 点 CIF 系 统 V1.0 2009SR036423 016342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3 顶 点 协 同 管 理 V1.0 2009SR036425 016342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3 顶 点 融 资 融 券 系 统 V1.2 2009SR036427 016342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3 顶 点 投 资 银 行 管 理 系 统 V1.0 2009SR036875 016387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4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柜 面 业 务 系 统 V2.0 2011SR044031 30770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7.6 顶 点 实 物 资 产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05672 026934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2.10 顶 点 呼 叫 中 心 软 件 系 统 V2.0 2011SR016118 027979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3.30 顶 点 机 构 客 户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36282 029995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6.10 顶 点 期 货 营 销 服 务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36284 029995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6.10 顶 点 投 资 顾 问 管 理 系 统 V1.0 2011SR037017 030069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6.14 顶 点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称 :CRM] V1.0 2004SR04366 02276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5.17 投 资 管 理 系 统 V1.0 2003SR11987 01707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3.11.20 顶 点 A.BOSS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系 统 V2.0 [ 简 称 : 集 中 交 易 系 2008SR01445 08862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01.22 统 ]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V2.12 [ 简 称 :NovMATE2000] 2007SR19628 08562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7.12.06 总 部 监 控 与 数 据 分 析 系 统 [ 简 称 : 总 部 监 控 ]V1.0 2003SR5186 01027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3.06.16 顶 点 LiveBOS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软 件 [ 简 称 : LiveBOS 业 务 中 间 件 平 台 ] 2009SR015008 014200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4.21 V2.5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流 程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2012SR067321 043535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2.07.25 顶 点 LiveBPM 平 台 V1.0 2011SR102704 036637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1.12.29 顶 点 ABS 协 同 管 理 应 用 套 件 V6.0 2008SRO5890 09306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03.21 1-1-174

其 余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如 下 : 软 件 名 称 登 记 号 证 书 编 号 权 利 取 得 方 式 权 利 范 围 发 证 日 期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证 券 电 话 委 托 交 易 系 统 Atcc [ 简 称 :Atcc]V3.1.5 2001SR3897 001083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09.14 顶 点 银 行 证 券 资 金 实 时 转 账 系 统 V2.02 [ 简 称 : 顶 点 银 证 转 账 系 统 ] 2001SR3898 001083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09.14 顶 点 银 证 通 ( 存 折 炒 股 ) 系 统 [ 简 称 : 顶 点 存 折 炒 股 系 统 ] V1.0.5 2001SR4845 001177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1.16 顶 点 证 券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系 统 ACCS2000(Apexsoft Call Center for Stock) [ 简 称 : 顶 点 证 券 Call 2001SR4846 001177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1.16 Center-ACCS] V3.1.8 顶 点 远 程 可 视 委 托 系 统 V2.01 [ 简 称 : 顶 点 远 程 可 视 委 托 ] 2001SR5204 001213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11 顶 点 远 程 委 托 系 统 V2.01 [ 简 称 : 远 程 委 托 系 统 ] 2001SR5205 001213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11 债 券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V1.0 [ 简 称 : 债 券 系 统 ] 2001SR6290 001322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顶 点 数 据 库 热 备 份 系 统 SQLMate2000 for MsSQL Server 继 承 ( 原 顶 2000SR1167 0001200 V1.2.0 简 称 :SQLMate2000 for Ms 点 有 限 ) 全 部 权 利 2001.12.27 SQL Server 顶 点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APEX2000/R3 继 承 ( 原 顶 2000SR1166 0001201 V1.2.0[ 简 称 :APEX2000/R3] V1.2.0 点 有 限 ) 全 部 权 利 2001.12.27 顶 点 高 速 证 券 行 情 传 送 系 统 V2.0.1 继 承 ( 原 顶 2001SR0285 0001203 [ 简 称 :QTran2000] 点 有 限 ) 全 部 权 利 2001.12.27 B 股 交 易 系 统 V1.0 [ 简 称 :B 股 交 易 系 统 ] 2001SR6865 001379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顶 点 反 洗 钱 数 据 报 送 系 统 V1.0 2008SR26756 11393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4 顶 点 客 户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V1.0 2008SR26757 11393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4 顶 点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信 息 申 报 系 统 V1.0 2009SR036881 016388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4 顶 点 证 券 公 司 远 程 实 时 非 现 场 检 查 接 口 系 统 V1.0 2009SR036884 016388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04 顶 点 电 子 交 易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V1.0 2012SR088778 045681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2.09.18 顶 点 转 融 通 系 统 V1.0 2013SR059350 056511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6.19 顶 点 多 金 融 产 品 销 售 系 统 V1.0 2013SR058434 056419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6.17 顶 点 非 现 场 开 户 系 统 V1.0 2013SR058675 056443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6.17 顶 点 多 媒 体 协 同 工 作 平 台 V1.0 2013SR059347 056510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6.19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交 易 管 理 系 统 V1.0 2001SR5497 001243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1-1-175

证 券 远 程 大 户 室 系 统 V1.0 2001SR5498 001243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证 券 电 话 交 易 软 件 V1.0 2001SR5499 001243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证 券 银 行 实 时 资 金 转 账 业 务 系 统 V1.0 2001SR5500 001243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家 庭 远 程 可 视 委 托 系 统 V1.0 2001SR5501 001243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证 券 Novell 文 件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系 统 V1.0 2001SR5502 001243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证 券 高 速 行 情 点 对 点 传 递 软 件 V1.0 2001SR5503 001243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6 证 券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系 统 V1.0 2001SR5919 001285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银 行 证 券 存 折 炒 股 系 统 V1.0 2001SR5920 001285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佣 金 动 态 管 理 系 统 V1.0 2002SR2888 00288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2.09.26 移 动 开 户 系 统 V1.0 2002SR3523 003523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2.11.01 集 合 申 购 系 统 V1.0 2002SR3522 00352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2.11.01 顶 点 集 中 式 证 券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V1.0 2002SR3631 00363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2.11.08 顶 点 保 证 金 存 管 综 合 管 理 平 台 V1.0 2006SR07528 05519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6.06.09 顶 点 不 合 格 账 户 另 库 存 放 系 统 V1.0 2008SR26482 113661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3 顶 点 小 额 休 眠 账 户 和 不 合 格 账 户 管 理 系 统 V1.0 2008SR26483 11366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8.10.23 顶 点 Callcenter 系 统 V1.0 2009SR039187 016618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9.09.14 顶 点 MOT 服 务 系 统 V1.0 2013SR029245 053500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3.28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债 券 交 易 系 统 Bond2001V1.0( 简 称 : 顶 点 债 券 交 易 系 统 ) 2001SR4189 001112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9.26 文 件 服 务 器 实 时 备 份 系 统 (NovMATE2000)V2000 2001SR5581 001251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9 证 券 电 话 交 易 软 件 V1.0( 简 称 : 电 话 委 托 系 统 ) 2001SR6406 001333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银 证 转 账 系 统 (BANK2000)V2000 2001SR5583 001251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9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STOCK2000)V2000 2001SR5582 001251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29 顶 点 高 速 证 券 行 情 传 送 系 统 V1.0( 简 称 :QTran2000) 2001SR6405 001333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银 行 证 券 存 折 炒 股 系 统 V1.0( 简 称 : 银 证 存 折 炒 股 系 统 ) 2001SR6404 001333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顶 点 数 据 库 热 备 份 系 统 SQLMate2000 for Ms SQL Server 2001SR6429 001336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V1.0( 简 称 :SQLMate2000) 证 券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系 统 V1.0( 简 称 : 证 券 Call Center 系 统 ) 2001SR6407 001334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1.12.31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A.BOSS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V1.0) 2004SR01739 02014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2.27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2004SR02229 02063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3.12 1-1-176

控 系 统 V2.1 [ 简 称 :NovMATE2000] 顶 点 ETF 交 易 系 统 (V1.0) 2005SR04215 03571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5.4.28 顶 点 产 权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V1.0) 2007SR05254 07124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7.4.12 顶 点 保 证 金 第 三 方 存 管 系 统 [ 简 称 : 保 证 金 第 三 方 存 管 ] V1.0 2007SR04014 07000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7.3.15 顶 点 A.CRM 营 销 服 务 系 统 V2.0 2007SR04015 070010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7.3.15 顶 点 银 行 证 券 资 金 实 时 系 统 `[ 顶 点 银 证 转 账 系 统 ]V2.02 2004SR04368 022769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5.17 顶 点 银 证 通 系 统 V1.05 [ 简 称 : 顶 点 存 折 炒 股 系 统 ] 2004SR04367 02276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5.17 顶 点 B 股 集 中 报 盘 系 统 V1.0 2004SR12143 03054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12.9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XMate 系 统 )V1.0 [ 简 称 :XMate 系 统 ] 2004SR12144 03054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4.12.9 营 业 部 自 动 配 售 系 统 V1.0 2003SR11986 01707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03.11.20 顶 点 快 速 交 易 系 统 V1.0 2012SR072136 0440172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2.08.08 顶 点 场 外 柜 台 交 易 系 统 V1.0 2013SR087783 069354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8.21 顶 点 银 行 多 媒 体 综 合 柜 面 业 务 系 统 V1.0 2013SR067684 0573446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7.18 顶 点 约 定 式 购 回 系 统 V1.0 2013SR067703 057346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7.18 顶 点 现 金 宝 系 统 V1.0 2013SR067826 057358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7.18 顶 点 电 子 交 易 银 行 联 网 系 统 V1.0 2013SR106035 061179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10.08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协 同 管 理 系 统 2012SRO85442 0453478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2.09.10 顶 点 供 应 链 管 理 系 统 2012SRO82088 045012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2.09.01 顶 点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V1.0 2013SR092733 059849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8.30 顶 点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V1.0 2013SR100882 0606644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09.14 顶 点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V1.0 2013SR120005 0625767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3.11.06 顶 点 移 动 应 用 平 台 V1.0.3.1 2014SR001861 0671105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14.01.07 以 上 LiveBOS 平 台 等 软 件 著 作 权 是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的 体 现, 是 公 司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为 了 规 范 产 权 保 护, 公 司 建 立 了 专 门 的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软 件 著 作 权 管 理 程 序 和 源 代 码 归 档 与 备 份 制 度, 与 员 工 签 订 了 保 密 协 议, 有 效 地 控 制 和 管 理 企 业 软 件 著 作 权 方 面 的 资 料 按 照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成 立 知 识 产 权 领 导 小 组, 董 事 长 担 任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小 组 成 员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分 管 副 总 总 经 办 各 事 业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等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知 识 产 权 归 口 总 经 办 进 行 管 理, 负 责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具 体 工 作, 下 设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专 员, 负 责 日 常 事 务 处 理, 参 与 到 软 件 立 项 开 发 销 售 等 环 节, 并 为 对 外 事 务 提 供 法 律 保 障 质 量 管 理 部 具 体 负 责 对 公 司 源 代 码 等 相 关 原 始 技 术 资 料 收 集 整 理, 按 照 要 求 完 成 归 档 手 续, 1-1-177

文 档 集 中 统 一 管 理 保 管, 并 执 行 科 技 档 案 借 阅 制 度 公 司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管 理 程 序 对 软 件 相 关 证 书 的 内 部 审 批 整 理 材 料 申 请 和 存 档 等 流 程 进 行 了 规 定 公 司 的 源 代 码 归 档 与 备 份 制 度, 对 软 件 开 发 源 代 码 的 分 类 归 档 定 期 提 取 备 份 等 进 行 了 规 定 5 发 明 专 利 公 司 将 核 心 技 术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开 发 平 台 涉 及 到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软 件 系 统 向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申 请 了 发 明 专 利 保 护, 名 称 为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专 利 号 为 ZL200610149091.0, 专 利 证 书 号 为 :798833; 专 利 期 限 为 2006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 6 非 专 利 技 术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研 究 中 总 结 出 了 一 系 列 的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中 大 部 分 非 专 利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它 们 是 公 司 研 发 实 力 的 体 现, 是 公 司 技 术 发 展 的 基 础 序 号 名 称 所 处 开 发 环 节 描 述 先 进 性 说 明 主 要 实 现 方 式 交 易 中 间 件 的 服 务 架 构 技 术 交 易 中 间 件 平 台 专 用 技 术 通 过 基 于 消 息 交 换 的 服 务 访 问 为 实 时 联 机 交 易 系 统 的 业 务 处 理 提 供 技 术 构 架 ; 屏 蔽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以 及 应 用 部 署 上 的 技 术 差 异 ; 根 据 用 户 需 求 在 平 台 上 开 发 业 务 服 务 插 件 具 有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的 优 点 ; 服 务 插 件 化 扩 展 技 术 ; 灵 活 的 服 务 部 署 方 式 ; 支 持 多 种 类 型 服 务 访 问 接 口 ( 异 步 处 理 同 步 处 理 服 务 跳 转 等 等 ); 多 样 化 的 安 全 访 问 技 术 ; 在 行 业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通 过 高 性 能 通 信 与 服 务 处 理 架 构 业 务 服 务 与 安 全 接 入 的 完 全 插 件 化 的 实 现 1 交 易 中 间 件 的 联 机 事 务 处 理 技 术 交 易 中 间 件 平 台 专 用 技 术 基 于 业 务 补 偿 方 式 的 联 机 事 务 处 理 技 术 为 分 布 式 数 据 库 的 事 务 一 致 性 处 理 提 供 可 靠 保 证 提 供 基 于 原 子 事 务 提 交 回 滚 接 口 用 于 应 用 开 发 减 少 数 据 库 的 锁 占 用 时 间 ; 提 高 数 据 库 整 体 处 理 性 能 ; 为 关 键 应 用 提 供 高 可 靠 的 补 偿 机 制 确 保 一 致 性 ; 在 行 业 应 用 上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通 过 在 应 用 层 的 业 务 反 向 补 偿 机 制 日 志 回 滚 技 术 异 常 业 务 处 理 等 技 术 确 保 联 机 事 务 的 一 致 性 2 交 易 中 间 件 的 消 息 中 心 与 名 字 服 务 技 术 交 易 中 间 件 平 台 专 用 技 术 通 过 部 署 消 息 中 心 处 理 服 务 器 实 现 订 阅 发 布 机 制 下 应 用 消 息 的 协 同 ; 并 通 过 名 字 服 务 的 在 线 推 送 更 新 来 实 现 统 一 的 服 务 总 线, 为 客 户 端 提 供 透 明 的 访 问 消 息 中 心 技 术 提 高 各 个 应 用 间 协 同 的 及 时 性 ; 名 字 服 务 为 大 大 提 高 了 外 围 系 统 接 入 的 方 便 性, 也 为 运 行 时 的 服 务 更 新 提 供 支 持 通 过 消 息 队 列 订 阅 发 布 实 现 消 息 中 心 ; 通 过 服 务 推 送 实 现 名 字 服 务 的 同 步, 从 而 使 得 服 务 访 问 无 处 不 在 3 1-1-178

交 易 中 交 易 中 间 将 相 同 应 用 与 功 能 的 服 务 器 按 提 高 系 统 的 整 体 并 发 性 能 与 容 通 过 定 时 采 样 主 动 推 送 间 件 的 件 平 台 专 照 域 名 进 行 应 用 集 群 通 过 集 群 错 能 力 ; 保 证 关 键 应 用 连 续 不 技 术 实 现 集 群 服 务 器 间 服 务 器 用 技 术 服 务 器 的 负 载 均 衡 为 客 户 端 的 间 断 运 行 的 需 要 具 有 在 集 群 的 负 载 信 息 ; 并 通 过 不 同 4 集 群 技 平 稳 快 速 的 服 务 访 问 环 境 下 的 热 插 拔 功 能, 支 持 在 的 权 重 算 法 实 现 不 同 环 术 线 扩 展 ; 显 著 提 供 系 统 整 体 处 境 下 的 负 载 均 衡 理 性 能 多 种 集 群 策 略 可 提 供 用 户 选 择 统 一 身 统 一 认 证 通 过 对 企 业 客 户 各 种 身 份 信 息 数 据 设 计 上 支 持 企 业 多 样 化 身 在 数 据 结 构 设 计 为 企 业 份 管 理 产 品 关 键 的 梳 理, 为 企 业 建 立 统 一 可 重 份 的 需 求 ; 技 术 上 支 持 SSL 协 多 样 化 身 份 的 梳 理 提 供 技 术 技 术 用 的 身 份 管 理 身 份 认 证 的 平 议 及 用 户 自 定 义 加 密 算 法 的 身 整 合 ; 树 状 数 据 存 储 为 高 台 ; 为 企 业 建 立 一 个 面 向 用 户 的 份 认 证 机 制 ; 丰 富 的 身 份 管 理 性 能 的 数 据 读 取 提 供 后 统 一 视 图, 解 决 企 业 内 各 个 应 用 接 口 与 开 放 协 议 为 多 样 化 应 用 台 保 证 ; 模 块 化 的 业 务 设 系 统 相 互 间 的 信 息 共 享 统 一 的 的 接 入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支 持 高 计 支 持 自 定 义 的 业 务 扩 权 限 管 理 体 系 也 为 企 业 应 用 间 并 发 下 的 用 户 认 证 请 求 ; 完 善 展 ; 后 台 集 群 技 术 为 高 并 5 整 合 提 供 支 持 的 灾 备 架 构 设 计 ; 实 现 用 户 一 发 的 用 户 接 入 与 灾 备 切 次 登 录 资 源 尽 享 ; 与 市 场 上 换 方 案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基 主 流 的 企 业 应 用 系 统 实 现 无 缝 于 API 接 口 设 计 与 开 发 衔 接 ; 在 行 业 应 用 处 于 领 先 水 的 LDAP 协 议 方 便 各 类 平 应 用 的 接 入 ; 多 样 化 的 SSO 技 术 方 案 为 用 户 信 息 的 整 合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支 持 应 用 监 应 用 监 控 通 过 多 样 化 的 监 控 点 采 集 推 送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支 持 跨 平 台 下 运 通 过 JAVA 开 发 监 控 平 控 管 理 产 品 接 口, 为 各 类 应 用 提 供 统 一 的 运 行 具 有 多 种 报 警 方 式 及 日 志 台 ; 支 持 动 画 声 音 短 平 台 行 监 控 配 置 管 理 升 级 维 护 以 管 理 功 能 支 持 SNMP 协 议 接 信 等 报 警 方 式 ; 采 用 6 及 图 形 化 的 运 维 管 理 套 件 自 定 入 具 有 节 点 拓 扑 图 的 实 时 监 TCP UDP SNMP 等 协 义 项 目 监 控 为 应 用 监 控 提 供 扩 控 功 能 支 持 异 地 发 布 式 监 控. 议 进 行 数 据 采 样 ; 通 过 协 展 支 持 议 扩 展 支 持 自 定 义 项 目 监 控 ETL 技 数 据 挖 掘 通 过 可 编 程 脚 本 对 数 据 提 取 转 具 有 高 度 的 可 扩 展 性 ; 支 持 通 过 标 准 脚 本 lua 脚 本 术 产 品 换 加 载 以 及 数 据 清 洗 提 供 全 访 7*24 下 不 间 断 不 同 方 案 的 数 与 插 件 化 支 持 对 ETL 的 7 问 的 技 术 支 持 ; 屏 蔽 各 种 数 据 库 访 问 接 口 的 差 异, 达 到 数 据 统 一 据 操 作 的 需 求 ; 高 性 能 的 数 据 转 换 方 式 ; 提 供 图 形 化 的 任 务 不 断 扩 展 提 供 支 持 ; 实 时 定 时 任 务 多 进 程 的 整 合 的 目 的 设 计 ; 提 高 ETL 开 发 能 力, 为 架 构 设 计 公 司 关 键 技 术 报 盘 异 报 盘 灾 备 在 证 券 主 机 房 报 盘 发 生 故 障 情 具 有 瞬 时 报 警 的 功 能 支 持 ; 支 利 用 报 盘 数 据 双 向 传 输 地 灾 备 产 品 况 下 提 供 异 常 监 控 报 警 信 息, 并 持 图 形 化 监 控 ; 具 有 完 善 的 日 功 能 报 盘 日 志 以 及 消 息 8 技 术 及 时 提 供 的 报 盘 灾 备 本 地 切 换 志 回 滚 报 盘 数 据 的 功 能 ; 完 善 推 送 原 理, 实 现 报 盘 系 统 或 异 地 切 换 的 工 具 支 持 的 报 盘 数 据 业 务 规 则 考 虑 ; 高 的 备 份 与 监 控 速 的 数 据 备 份 功 能 证 券 服 NovMAT 通 过 服 务 器 数 据 的 实 时 监 控, 为 根 据 用 户 配 置 权 限 对 用 户 访 问 采 用 多 线 程 并 发 机 制 对 9 务 器 数 据 备 份 E,XMate 关 键 技 术 证 券 营 业 部 的 NetWare/Windows/SQLServer 等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提 高 服 务 器 的 安 全 性 ; 对 数 据 实 时 备 份, 为 数 据 流 进 行 监 控, 通 过 NCP 协 议 NetWare 服 务 与 安 全 服 务 器 提 供 快 速 的 数 据 实 时 备 本 地 数 据 灾 备 提 供 保 障 ; 插 件 器 进 行 采 集 监 控 ; 采 用 增 1-1-179

监 控 技 份 用 户 监 控 及 用 户 实 时 迁 移 化 技 术 为 数 据 管 理 的 扩 展 提 供 量 式 的 数 据 备 份 方 案 对 术 并 提 供 任 务 化 的 数 据 管 理 功 能 支 持 变 化 数 据 进 行 实 时 备 份 ; 插 件 化 的 架 构 平 台 为 各 类 业 务 扩 展 提 供 支 持 ; 监 控 采 用 直 观 的 图 形 化 显 示 一 对 多 顶 点 通 过 在 各 个 异 地 的 分 布 点, 分 部 支 持 大 规 模 客 户 端 接 入 下 的 远 采 用 高 并 发 的 数 据 通 信 数 据 高 HighWay 部 署 服 务 器 与 客 户 端, 按 用 户 配 程 数 据 双 向 传 输 的 特 点 ; 具 有 与 业 务 处 理 框 架 ; 利 用 多 速 传 输 双 向 高 速 置 的 数 据 传 输 规 则 将 进 行 高 速 数 据 流 量 低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线 程 多 进 程 的 技 术 确 保 技 术 数 据 传 输 可 靠 的 数 据 双 向 传 输 的 特 点 ; 支 持 集 群 化 ; 具 有 分 系 统 的 高 性 能 与 高 可 靠 ; 等 产 品 数 据 优 先 级 传 输 的 技 术 特 点 ; 通 过 服 务 器 间 实 时 交 互 在 行 业 属 于 领 先 水 平 的 技 术 实 现 集 群 服 务 ; 通 过 统 一 的 管 理 接 口 实 现 远 程 的 监 控 维 护 的 需 求 ; 10 基 于 行 业 数 据 规 则 的 特 殊 性 与 摘 要 算 法 相 结 合 的 思 想, 实 现 了 数 据 传 输 的 可 靠 性 ; 通 过 客 户 端 与 服 务 器 双 方 监 控 模 式 支 持 行 情 数 据 在 备 份 与 监 控 两 种 模 式 下 自 动 切 换 ; 通 过 多 队 列 机 制 确 保 数 据 传 输 的 优 先 级 控 制 混 合 通 顶 点 呼 叫 混 合 通 信 为 企 业 各 个 应 用 系 统 开 放 协 议 支 持 可 以 满 足 不 同 应 后 台 服 务 基 于 SOAP 协 信 技 术 中 心 网 的 客 户 应 用, 不 管 是 通 过 何 种 设 用 接 入 ; 并 具 有 共 享 数 据 服 务 议 FIX 协 议 XMPP 等 上 咨 询 备 接 入, 都 可 以 实 现 应 用 系 统 之 总 线 的 优 点 ; 对 应 用 系 统 的 不 开 放 协 议 的 技 术 支 持, 不 OA 流 程 间 的 互 通 协 调 ; 为 企 业 各 系 统 同 架 构 ( 比 如 C/S B/S 等 ) 均 提 同 应 用 根 据 业 务 的 需 要 11 系 统 等 产 品 间 数 据 资 源 的 共 享 提 供 支 持 供 无 缝 的 接 入 方 案 ; 具 有 同 步 和 异 步 交 换 的 应 用 服 务 功 能 ; 采 用 混 合 通 信 技 术 的 不 同 接 口 ; 系 统 间 的 沟 通 ; 对 接 入 端 提 供 消 息 感 知 的 服 通 过 消 息 中 心 服 务 器 与 务 ; 在 安 全 性 上 有 可 靠 的 技 术 XMPP 服 务 器 间 数 据 的 支 持 ; 降 低 沟 通 成 本 和 提 高 工 共 享 机 制, 实 现 对 接 入 端 作 效 率 的 目 标 设 备 的 状 态 感 知 服 务 客 户 端 金 融 投 资 通 过 对 证 券 期 货 个 人 业 务 的 整 插 件 化 技 术 支 持 客 户 端 业 务 的 插 件 化 的 平 台 架 构 支 持 平 台 化 客 户 端 合, 投 资 客 户 端 为 最 终 客 户 提 供 不 断 扩 展 ; 证 券 期 货 一 体 化 业 务 扩 展 ; 通 过 贴 图 技 技 术 一 站 式 服 务 的 金 融 投 资 终 端 ; 通 的 业 务 整 合 ; 用 户 自 定 义 的 界 术 布 局 自 定 义 化 设 计 改 12 过 统 一 的 登 录 门 户, 为 客 户 提 供 面 为 客 户 提 供 独 特 的 操 作 体 进 用 户 体 验 ; 通 过 FIX 支 行 情 交 易 资 讯 服 务 沟 通 验 ; 支 持 策 略 交 易 行 情 触 发 持 高 速 的 交 易 数 据 访 问 的 客 户 自 助 平 台 等 功 能 ; 客 户 端 具 有 主 动 升 级 功 能 异 构 多 LiveBOS 支 持 系 统 的 元 数 据, 业 务 数 据 分 使 系 统 拥 有 更 好 的 信 息 集 成 能 通 过 配 置 数 据 源 名 称, 支 13 数 据 库 部 署 开 部 署 到 一 个 或 多 个 异 构 数 据 库 中 力 使 系 统 的 数 据 压 力 分 散 到 多 个 数 据 库 中 实 现 平 台 的 系 持 将 元 数 据, 多 个 实 体 表 的 数 据 部 署 到 不 同 数 据 统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的 分 离 库 在 数 据 展 示 时 平 台 自 1-1-180

动 到 多 个 数 据 源 查 询 并 通 过 内 存 数 据 库 等 技 术 整 合 数 据 业 务 对 LiveBOS 通 过 一 个 简 明 的 语 法 规 则, 支 持 提 高 开 发 效 率 通 过 语 法 解 析 引 擎 对 脚 象 引 用 方 便 的 引 用 业 务 对 象 及 业 务 对 本 进 行 解 析, 并 根 据 运 行 语 法 支 象 其 多 级 引 用 的 属 性 值, 聚 合 值 时 上 下 文 环 境 获 取 相 关 14 持 等 实 例 数 据, 利 用 LiveBOS 对 象 模 型 引 擎,java 反 射 机 制 及 数 据 库 查 询 来 获 取 引 用 值 动 态 界 LiveBOS 提 高 开 发 效 率 快 速 实 现 需 求 在 业 务 对 象 设 计 中, 指 定 面 生 成 变 更 业 务 实 体 的 字 段 类 型, 表 通 过 对 业 务 对 象 的 一 些 属 性 进 现 及 交 互 方 式 ( 控 件 类 行 描 述,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这 个 业 务 型 ), 业 务 对 象 的 数 据 筛 15 对 象 的 浏 览, 操 作 界 面, 并 根 据 选 与 排 序 特 性, 界 面 的 展 业 务 对 象 的 相 应 属 性 调 整, 自 动 示 模 式, 对 象 关 联 与 引 用 调 整 相 关 界 面 关 系 在 界 面 展 示 时, 根 据 这 些 定 义 条 件 智 能 的 生 成 用 户 界 面 基 于 图 LiveBOS 使 用 图 形 化 描 述 工 具, 通 过 拖 拉 提 高 开 发 效 率 业 务 逻 辑 清 晰 系 统 采 用 BPEL 一 个 子 集 形 描 述 配 置 控 制 节 点 与 业 务 组 件 来 实 易 维 护 作 为 业 务 逻 辑 的 描 述 语 的 业 务 现 业 务 逻 辑 言, 对 系 统 常 用 的 操 作 封 逻 辑 装 成 业 务 组 件 并 支 持 用 16 户 自 定 义 业 务 组 件 通 过 使 用 图 形 化 描 述 工 具 生 成 业 务 逻 辑 的 XML, 运 行 时, 业 务 逻 辑 引 擎 解 析 并 执 行 业 务 逻 辑 统 一 消 LiveBOS 通 过 统 一 消 息 接 口 及 数 据 总 线, 提 升 系 统 运 行 效 率, 提 高 开 发 系 统 采 用 JMS 的 订 阅 / 息 通 知 对 系 统 需 要 异 步 推 送 的 消 息 或 效 率, 方 便 进 行 消 息 管 理 发 布 模 型 作 为 消 息 收 发 17 功 能 者 任 务 由 后 台 统 一 调 度, 消 息 处 理 器 可 以 方 便 的 加 入 和 移 除 而 系 统, 并 定 义 了 消 息 的 统 一 格 式 与 配 置 项 调 度 系 开 发 时 只 要 声 明 需 要 的 服 务 名 统 监 听 消 息 事 件 并 通 过 称 即 可 线 程 池 调 动 消 息 处 理 器 报 表 订 LiveBOS 系 统 中 报 表 可 以 通 过 用 户 订 阅 方 便 用 户 查 看 报 表 节 约 用 户 系 统 采 用 高 性 能 的 作 业 阅 / 分 或 者 根 据 管 理 员 配 置, 将 报 表 按 等 待 报 表 生 成 时 间 并 可 通 过 调 动 引 擎, 在 指 定 的 运 行 布 功 能 固 定 的 周 期 或 特 定 的 时 间 发 送 配 置 在 系 统 空 闲 时 候 运 行 一 些 周 期 执 行 报 表 打 印 发 布 到 用 户 的 邮 箱 或 用 户 文 件 夹 中 耗 时 的 报 表, 提 高 系 统 处 理 能 作 业 在 报 表 打 印 时, 根 18 用 户 需 要 查 看 报 表 时 不 用 再 次 运 行 报 表 模 块 力 据 配 置 项 动 态 指 定 报 表 的 查 询 参 数, 报 表 引 擎 根 据 查 询 参 数 获 取 相 应 数 据 并 按 配 置 指 定 的 文 档 格 式 输 出 报 表 文 件 报 表 打 印 发 布 作 业 将 生 产 的 1-1-181

报 表 文 件 以 链 接 形 式 投 递 到 用 户 文 件 夹 或 者 以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发 送 到 用 户 邮 箱 中 多 产 品 集 中 清 算 实 现 证 券 交 易 结 算 基 金 代 销 结 清 算 系 统 独 立 于 实 时 业 务 系 统 将 来 自 不 同 金 融 机 构 的 集 中 清 系 统 算 固 定 收 益 债 券 发 行 兑 付 与 交 运 行, 实 现 实 时 业 务 系 统 7*2 清 算 数 据 文 件 通 过 相 应 算 技 术 易 结 算 融 资 融 券 系 统 结 算 等 多 4 小 时 可 交 易 ; 采 用 清 算 账 务 接 口 处 理 插 件 转 换 为 标 产 品 的 统 一 清 算 回 滚 技 术, 取 代 了 清 算 差 错 处 准 清 算 数 据 文 件, 实 现 了 19 理 需 要 进 行 数 据 库 恢 复 的 传 统 处 理 方 式, 保 证 业 务 系 统 连 续 清 算 数 据 接 口 的 无 关 性 ; 采 用 逐 笔 入 账 技 术 保 证 不 间 断 运 行 ; 多 产 品 集 中 统 一 了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 回 滚 技 清 算, 减 少 了 清 算 步 骤 环 节, 术 则 主 要 依 赖 事 务 相 关 有 效 提 升 清 算 效 率, 降 低 了 人 联 的 日 志 进 行 处 理 员 配 置 要 求 技 术 行 业 领 先 内 存 清 集 中 清 算 同 类 产 品 清 算 过 程 是 将 外 部 原 大 量 降 低 清 算 时 间 ; 清 算 过 程 通 过 高 效 的 内 存 数 据 库 算 技 术 系 统 始 数 据 逐 笔 倒 入 数 据 库 后 利 用 与 实 时 系 统 无 关 联, 应 用 系 统 技 术 实 现 数 据 库 的 存 储 过 程 与 交 易 数 据 业 务 连 续 进 行 匹 配 清 算, 清 算 过 程 业 务 暂 20 停 ; 内 存 清 算 则 相 反, 将 交 易 数 据 取 出 后 与 转 换 后 的 外 部 数 据 在 内 存 中 进 行 匹 配 核 算, 并 将 结 果 更 新 到 应 用 系 统, 清 算 过 程 业 务 连 续 期 货 交 期 货 交 易 实 现 两 个 异 构 交 易 系 统 之 间 的 首 家 独 创 异 构 系 统 实 时 备 份 系 两 套 异 构 系 统 独 立 运 行, 易 实 时 结 算 系 统 交 易 实 时 备 份, 两 套 系 统 同 时 活 统, 两 套 异 构 系 统 同 时 在 线, 有 各 自 完 整 交 易 结 算 功 21 异 构 备 份 技 术 动, 同 时 提 供 交 易 服 务, 在 非 顶 点 系 统 故 障 无 法 交 易 情 况 下, 顶 可 以 分 流 交 易, 直 接 降 低 系 统 压 力, 提 高 客 户 感 受 主 交 易 能, 通 过 专 用 的 业 务 同 步 机 制, 保 障 实 现 两 套 系 统 点 系 统 完 全 接 管 并 代 替 它 继 续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时 备 份 系 统 可 以 资 金 委 托 成 交 同 步 提 供 交 易 服 务 迅 速 接 管 所 有 交 易 内 存 数 证 券 期 为 面 向 事 务 的 核 心 实 时 交 易 应 为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提 供 面 向 高 通 过 极 速 的 内 存 访 问 技 据 库 技 货 快 速 内 用 提 供 极 速 可 靠 的 数 据 基 础 服 端 客 户 的 极 速 全 面 的 后 台 业 术 提 高 了 系 统 的 响 应 能 术 存 交 易 系 务, 并 能 为 应 用 系 统 提 供 完 善 的 务 服 务 能 力, 为 低 延 迟 的 应 用 力, 基 于 事 务 级 的 灾 备 技 22 统 灾 备 措 施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业 内 首 家 在 证 术 提 高 了 系 统 的 可 靠 性, 券 和 期 货 行 业 同 时 具 有 成 功 案 采 用 内 存 数 据 管 理 技 术 例 对 系 统 的 运 维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统 一 接 交 易 中 间 整 合 异 构 交 易 系 统 的 基 础 业 务 具 有 应 用 脚 本 化 下 的 快 速 业 务 采 用 业 务 插 件 化 的 技 术 入 技 术 件 平 台 专 服 务, 实 现 统 一 开 放 安 全 整 合 能 力 特 点, 支 持 面 向 应 用 支 持 业 务 的 灵 活 扩 展, 通 23 用 技 术 可 靠 的 技 术 服 务 接 口 层 的 服 务 质 量 控 制 确 保 系 统 的 过 高 性 能 的 脚 本 提 高 了 管 控 水 平 及 跨 平 台 多 语 言 的 对 异 构 系 统 的 快 速 反 应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部 署 与 接 入 能 力 语 音 视 协 同 平 基 于 VOIP 的 实 时 多 媒 体 通 信 技 具 有 在 低 带 宽 下 实 时 通 信 的 音 引 擎 采 用 模 块 化 技 术, 可 24 频 技 术 台 呼 叫 术 频 引 擎 ; 支 持 分 布 式 语 音 视 频 以 快 速 支 持 不 同 的 语 音 中 心 非 录 制 实 时 回 放 技 术 支 持 多 视 频 编 解 码 实 现 多 播 技 1-1-182

现 场 视 频 业 务 的 专 用 技 术 设 备 跨 平 台 术 支 持 无 缝 的 会 议 数 据 传 输 基 于 通 信 业 务 处 理 分 离 设 计 的 媒 体 服 务 器 有 着 强 大 在 线 并 发 处 理 能 力 7 域 名 顶 点 软 件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五 项 域 名 ( 已 经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ICP/IP 地 址 / 域 名 信 息 备 案 管 理 系 统 审 核 备 案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注 册 人 域 名 备 案 / 许 可 证 号 顶 点 软 件 apexsoft.com.cn 闽 ICP 备 07050579 号 顶 点 软 件 livebos.com 闽 ICP 备 09052452 号 顶 点 软 件 uniesc.cn 闽 ICP 备 09052669 号 顶 点 软 件 uniesc.com.cn 闽 ICP 备 09052669 号 顶 点 信 息 apexinfo.com.cn 闽 ICP 备 10203381 号 ( 三 ) 其 他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生 作 用 的 资 源 要 素 1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持 有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如 下 : (1) 顶 点 软 件 持 有 福 建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 现 已 更 名 为 福 建 省 信 息 化 局, 下 同 ) 颁 发 的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闽 R-2001-0007), 认 定 时 间 为 : 2001 年 4 月 27 日 (2) 顶 点 数 码 持 有 福 建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颁 发 的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闽 R-2002-0007), 认 定 时 间 为 :2002 年 8 月 12 日 (3) 北 京 顶 点 持 有 北 京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京 R-2013-1164), 认 定 时 间 为 :2013 年 10 月 31 日 (4) 顶 点 信 息 持 有 福 建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颁 发 的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闽 R-2008-0010), 认 定 时 间 为 :2008 年 3 月 28 日 2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1-1-183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持 有 两 份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一 份 编 号 为 Z3350020120314, 资 质 等 级 三 级, 有 效 期 自 2012 年 8 月 3 日 起 至 2015 年 8 月 2 日 止 ; 另 一 份 编 号 为 Z435002110190, 资 质 等 级 四 级, 有 效 期 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 起 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 止 发 行 人 之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Z4310020120193), 资 质 等 级 为 四 级, 有 效 期 自 2012 年 5 月 11 日 起 至 2015 年 5 月 10 日 止 (1)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资 质 证 书 办 理 情 况 1 母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办 理 情 况 公 司 原 持 有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证 书 于 2010 年 2 月 5 日 到 期, 公 司 未 能 及 时 续 办 新 的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 2011 年 3 月 8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认 证 工 作 办 公 室 ( 以 下 称 部 资 质 办 ) 发 布 了 关 于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资 质 和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工 信 计 资 [2011]3 号 ), 根 据 该 通 知, 部 资 质 办 决 定 启 动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修 订 工 作 在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修 订 完 成 之 前, 暂 停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一 二 三 级 资 质 申 报 的 受 理 审 批 和 备 案 工 作, 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四 级 资 质 申 报 的 受 理 审 批 和 备 案 工 作 照 常 进 行 基 于 此, 公 司 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 重 新 申 请 取 得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Z435002110190, 资 质 等 级 四 级, 有 效 期 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 起 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 止 2012 年 5 月 2 日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2012 年 修 定 版 ) 发 布 后, 标 志 着 工 信 部 新 的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修 订 工 作 已 经 完 成, 部 资 质 办 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 下 发 通 知, 恢 复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一 二 三 级 资 质 申 报 的 受 理 审 批 和 备 案 工 作 公 司 及 时 启 动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的 申 报 工 作, 并 于 2012 年 8 月 3 日 重 新 获 取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证 书 2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资 质 证 书 办 理 情 况 1-1-184

发 行 人 成 立 后, 陆 续 设 立 了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和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除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75% 外, 其 余 四 家 公 司 均 为 发 行 人 持 股 100% 的 子 公 司 鉴 于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量 较 小, 从 2011 年 5 月 开 始, 已 不 再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在 未 获 取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期 间, 未 承 接 新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012 年 5 月 11 日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获 取 了 系 统 集 成 四 级 资 质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Z4310020120193) (2)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合 规 性 分 析 1 发 行 人 自 2010 年 2 月 5 日 原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证 书 到 期 失 效 至 2011 年 5 月 13 日 重 新 获 取 系 统 集 成 四 级 资 质 证 书 期 间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原 信 息 产 业 部 1999 年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信 部 规 [1999]1047 号 )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 申 请 资 质 认 证 的 单 位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 ( 二 ) 独 立 或 合 作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两 年 以 上 ( 含 两 年 ) ; 另 根 据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 修 定 版 ) ( 信 部 规 [2003]440 号 ) 的 规 定, 申 请 评 定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均 要 求 具 备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经 历, 其 中, 申 请 评 定 三 四 级 资 质 均 要 求 企 业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两 年 以 上 在 具 体 执 行 过 程 中, 企 业 需 先 具 备 相 应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绩 后, 方 可 申 请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工 信 部 于 2012 年 5 月 2 日 最 新 发 布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2012 年 修 定 版 ), 进 一 步 放 宽 了 四 级 资 质 的 申 请 门 槛, 在 三 级 资 质 评 定 条 件 中, 仍 规 定 企 业 在 申 请 资 质 时 须 取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四 级 资 质 的 时 间 不 少 于 一 年, 或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时 间 不 少 于 两 年 可 见, 最 新 出 台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2012 年 修 定 版 ) 没 有 限 制 企 业 在 未 取 得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前 不 得 从 事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 发 行 人 自 2010 年 2 月 5 日 原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证 书 到 期 失 效 至 2012 年 8 1-1-185

月 3 日 重 新 获 取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证 书 期 间 经 营 业 绩 并 未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该 期 间,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稳 定 增 长,2011 年 较 2010 年 增 长 25.09%,2011 年 较 2009 年 增 长 89.40%,2009 年 2011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达 37.62%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 度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756.56 12,333.75 9,859.70 6,511.99 营 业 利 润 631.14 4,023.89 2,809.58 2,221.60 利 润 总 额 934.57 4,892.01 3,934.37 2,726.39 净 利 润 777.71 4,144.34 3,338.73 2,413.22 毛 利 率 73.19% 70.94% 64.31% 76.09% 注 : 有 关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能 力 的 详 细 分 析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快 速 提 升,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等 指 标 快 速 增 长, 该 期 间 经 营 业 绩 并 未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3 对 发 行 人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进 行 资 质 管 理 审 核 的 地 方 主 管 部 门 福 建 省 信 息 化 局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出 具 了 如 下 证 明 :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顶 点 软 件 ) 原 持 有 国 家 信 息 产 业 部 颁 发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 资 质 等 级 三 级 ),2010 年 2 月 到 期 后 未 及 时 进 行 换 证 经 本 局 对 顶 点 软 件 的 综 合 实 力 业 绩 技 术 和 管 理 能 力 人 才 实 力 等 各 方 面 条 件 的 考 察, 顶 点 软 件 具 备 重 新 申 报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所 要 求 的 各 项 条 件 由 于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正 在 筹 划 修 订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的 评 定 条 件, 暂 停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一 二 三 级 资 质 申 报 受 理 审 批 和 备 案 工 作 2011 年 5 月 13 日, 顶 点 软 件 重 新 申 请 取 得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为 Z4350020110190, 资 质 等 级 四 级 顶 点 软 件 下 属 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也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上 述 四 家 子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取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综 合 考 量 顶 点 软 件 及 其 子 公 司 既 往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情 况, 包 1-1-186

括 业 务 对 象 服 务 内 容 涉 及 金 额 技 术 含 量 履 约 情 况 等, 并 结 合 顶 点 软 件 及 其 子 公 司 现 有 综 合 实 力, 顶 点 软 件 目 前 持 有 四 级 资 质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行 为, 符 合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信 部 规 [1999]1047 号 ) 关 于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各 资 质 等 级 所 对 应 的 承 担 工 程 能 力 的 要 求, 在 可 以 预 见 的 未 来 相 应 期 间 内, 顶 点 软 件 所 从 事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不 会 因 未 获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三 级 资 质 而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根 据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信 部 规 [1999]1047 号 )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等 级 评 定 条 件 ( 修 定 版 ) ( 信 部 规 [2003]440 号 )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企 业 在 获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之 前, 可 以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顶 点 软 件 及 其 子 公 司 未 持 有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行 为 并 不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3)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和 主 要 股 东 爱 派 克 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 出 具 承 诺 函,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因 原 有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或 未 取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而 遭 受 任 何 行 政 处 罚 第 三 方 追 诉 其 他 任 何 风 险 或 损 失, 概 由 严 孟 宇 先 生 和 爱 派 克 电 子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4)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在 原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后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行 为 并 不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目 前 申 请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已 经 获 得 批 准 ; 其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12 条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障 碍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在 原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后 或 未 有 申 请 资 质 证 书, 而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行 为, 由 此 所 遭 受 处 罚 的 风 险 很 小 (5)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在 原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后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行 为 并 不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 发 行 人 目 前 已 取 得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其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障 碍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在 原 有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届 满, 或 未 取 得 计 算 机 信 1-1-187

息 系 统 集 成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由 此 遭 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风 险 很 小 注 : 2014 年 1 月 28 日, 国 务 院 下 发 了 关 于 取 消 和 下 放 一 批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的 决 定 ( 国 发 2014 5 号 ), 取 消 和 下 放 64 项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和 18 个 子 项, 取 消 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资 质 认 定 的 行 政 审 批 3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证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还 持 有 以 下 证 书 : (1) 顶 点 软 件 持 有 原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 现 已 更 名 为 福 州 市 科 技 局, 下 同 ) 颁 发 的 福 建 省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证 ( 证 书 编 号 : 闽 科 市 字 A-990013 号 ) 2013 年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对 辖 区 内 的 企 业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进 行 重 新 认 定, 并 换 发 新 证 ( 证 书 编 号 : 闽 科 市 字 K2013-088 号 ) (2) 顶 点 软 件 之 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持 有 原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福 建 省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证 ( 证 书 编 号 : 闽 科 市 字 A-2001008 号 ) 2013 年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对 辖 区 内 的 企 业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进 行 重 新 认 定, 并 换 发 新 证 ( 证 书 编 号 : 闽 科 市 字 K2013-089 号 ) (3) 顶 点 软 件 之 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2013 年 获 得 了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颁 发 的 福 建 省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证 ( 证 书 编 号 : 闽 科 市 字 K2013-066 号 ) 4 租 赁 房 产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为 了 经 营 需 要, 公 司 租 赁 了 以 下 房 产 :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房 屋 座 落 房 屋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月 租 金 ( 元 ) 发 行 人 1 徐 萍 杨 耀 扬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张 杨 路 1050 弄 8 号 707 室 居 住 自 2013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9 日 3,950 深 圳 市 蓝 极 星 投 2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联 合 广 场 A 栋 1102 室 B5 房 办 公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1,300 3 梁 林 生 梁 晓 东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金 穗 路 933 号 2304 房 居 住 自 2013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4 日 5,500 福 州 江 滨 建 设 4 开 发 公 司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新 港 街 道 五 一 中 路 169 号 利 嘉 二 期 16#24 层 07 室 办 公 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3,000 1-1-188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房 屋 座 落 房 屋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月 租 金 ( 元 ) 5 陈 川 华 朱 钟 秀 南 京 市 白 下 区 户 部 街 33 号 815 室 居 住 6 马 玉 萍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经 一 路 88 号 明 珠 国 际 商 务 港 3603 号 办 公 7 孙 博 温 州 市 车 站 大 道 金 泰 大 厦 A 幢 401 室 居 住 8 濮 成 永 朱 锐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长 营 村 99 号 22 幢 303 室 居 住 9 李 红 杰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秣 陵 街 道 龙 眠 大 道 路 588 号 东 方 龙 湖 湾 86 幢 601 室 居 住 10 何 敬 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香 蜜 三 村 4 栋 H19 居 住 11 马 福 庆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光 荣 路 15-1 号 3 单 元 3 层 3 号 居 住 12 张 廷 统 浙 江 省 苍 南 县 灵 溪 镇 胜 利 公 寓 A 幢 一 单 元 502 室 居 住 13 蔡 珊 珊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松 林 路 333 弄 1 号 1001 室 居 住 14 陈 德 发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潍 坊 路 355 弄 15 号 504 室 居 住 15 刘 寒 松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苏 春 西 路 新 城 花 园 17 幢 301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2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0 日 自 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7 月 26 日 自 2013 年 4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4 日 自 2013 年 5 月 17 日 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 自 2013 年 6 月 24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 自 2013 年 8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8 月 19 日 自 2013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9 日 自 2013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14 日 自 2013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 自 201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4 日 3,300 4,167 3,500 3,000 2,400 5,500 1,333 2,317 10,500 3,527 3,500 16 吴 象 鹿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龙 街 27 号 1 幢 2 单 元 15 层 1101 1103 号 办 公 自 2013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 4,000 17 盛 雪 英 顾 丰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新 区 潍 坊 路 375 弄 23 号 301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2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2 月 20 日 3,474 18 顾 国 芳 李 月 英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张 杨 路 1050 弄 8 号 1602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5 日 至 2015 年 3 月 4 日 3,740 19 汪 浥 寒 应 敏 敏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张 杨 路 1050 弄 7 号 1401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5 日 至 2015 年 3 月 6 日 5,790 20 张 永 飞 南 京 市 白 下 区 户 部 街 33 号 2725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2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2 月 27 日 3,800 21 史 立 峰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秣 陵 街 道 玉 树 路 88 号 文 鼎 雅 苑 8 幢 202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 2,300 22 黄 任 和 深 圳 市 景 田 路 市 政 生 活 区 26 栋 204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 5,000 1-1-189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房 屋 座 落 房 屋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月 租 金 ( 元 ) 23 曾 玉 珍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香 密 三 村 4 栋 H17 居 住 自 2014 年 4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 5,800 24 施 晓 春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南 雅 街 38 弄 13 号 608 室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 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3,200 25 温 娜 娜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北 营 房 西 里 11 楼 1 门 501 号 居 住 26 苟 珍 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里 23 楼 3 门 303 室 居 住 27 朱 建 凯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2 号 2 号 楼 8 层 B 座 901 办 公 28 谷 乐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石 榴 庄 南 里 1 号 院 顶 秀 欣 园 1 号 楼 1104 室 居 住 29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北 环 路 40 号 院 刘 俊 辉 北 京 6 号 楼 2 单 元 1001 号 居 住 顶 点 30 马 学 敏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里 23 楼 2 门 601 居 住 31 穆 拥 军 石 家 庄 市 桥 西 区 永 安 街 46 号 金 裕 花 园 1-1-1303 居 住 32 秦 虎 剑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西 坝 河 北 里 26 号 院 3 号 楼 2105 室 居 住 33 田 金 宝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交 大 东 路 66 号 院 1 号 楼 1610 室 居 住 34 王 继 新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舒 至 嘉 园 4 号 楼 1008 室 居 住 35 上 海 浦 东 软 件 园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科 技 园 区 郭 守 敬 路 上 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98 号 14 幢 22301-677 座 办 公 36 顶 点 上 海 市 南 汇 区 惠 南 镇 人 民 东 路 22 曾 金 根 弄 18 幢 1 号 202 室 居 住 37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工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快 安 延 伸 区 14# 地 创 业 建 设 总 公 司 创 新 楼 6 层 8 房 办 公 38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香 蜜 三 村 欧 阳 苗 顶 点 5 号 楼 A 座 12C 居 住 39 数 码 南 昌 市 红 谷 滩 新 区 博 泰 江 滨 威 尼 胡 艳 辛 平 太 斯 3 号 楼 B 单 元 2306 室 居 住 40 何 玲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红 荔 西 路 香 蜜 三 村 5 号 楼 B 座 15F 居 住 41 顶 点 信 息 黄 迎 洲 厦 门 市 湖 里 区 枋 钟 路 348 号 303 室 居 住 42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软 件 园 武 汉 杨 楠 东 路 1 号 软 件 产 业 4.1 期 B2 座 7 顶 点 层 01 室 办 公 自 2013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5 月 15 日 自 2013 年 8 月 18 日 至 2014 年 8 月 17 日 7,000 5,100 自 2013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33,008.53 自 2013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 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 自 2012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 自 2013 年 7 月 8 日 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自 2013 年 8 月 21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 自 2013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17 日 自 2013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27 日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 自 2014 年 2 月 1 日 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 自 2013 年 6 月 8 日 至 2014 年 6 月 7 日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 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自 2013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4 年 8 月 15 日 自 2013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 自 2013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4 日 自 2013 年 12 月 7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 6,800 2,400 5,800 2,000 7,600 7,500 7,800 0 ( 免 租 ) 2,100 1,500 6,500 3,250 7,800 3,500 19,800 1-1-190

序 号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房 屋 座 落 房 屋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月 租 金 ( 元 ) 43 沈 华 平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关 山 一 路 369 号 金 地 太 阳 城 41 栋 1 单 元 5 层 01 号 居 住 自 2014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 2,300 以 上 租 赁 均 签 订 了 有 效 的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房 产 均 拥 有 合 法 有 效 的 产 权 证 书, 租 赁 行 为 合 法 有 效 七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主 要 应 用 了 以 下 核 心 技 术 : 1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LiveBOS 平 台 技 术 来 源 技 术 水 平 及 具 体 体 现 成 熟 度 创 新 性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以 业 务 对 象 建 模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 及 其 集 成 开 发 工 具 它 适 合 于 各 类 基 于 WEB 的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与 行 业 应 用 的 开 发, 它 实 现 了 创 新 的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LiveBOS 包 括 LiveBOS Server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LiveBOS Studio 集 成 开 发 工 具 以 及 LiveBOS Manager 集 成 管 理 工 具 而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本 身 集 成 了 业 务 对 象 模 型 引 擎, 业 务 流 程 引 擎, 报 表 引 擎 与 门 户 引 擎 自 主 研 发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特 别 其 对 象 化 的 业 务 建 模 方 式 具 有 独 特 的 技 术 优 势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属 于 国 际 上 创 新 的 软 件 类 别, 是 继 技 术 中 间 件 之 后, 软 件 领 域 发 展 最 为 迅 速 的 一 种 软 件 类 别, 是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与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工 具 平 台 和 支 撑 平 台 顶 点 软 件 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上 提 出 了 创 新 的 对 象 模 型 实 现 方 法, 实 现 了 基 础 的 软 件 系 统 通 过 该 方 法 及 其 配 套 的 设 计 工 具 能 够 实 现 高 效 敏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极 大 提 升 软 件 的 开 发 效 率 快 速 满 足 客 户 对 应 用 软 件 个 性 化 多 样 化 的 变 化 需 求, 实 现 各 类 基 于 WEB 的 高 层 次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成 熟, 已 经 形 成 产 品 应 用, 随 同 各 类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向 客 户 配 套 提 供 原 始 创 新 2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Losap 平 台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该 产 品 是 顶 点 软 件 自 主 研 发 的 面 向 证 券 期 货 等 行 业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系 统, 它 为 分 布 式 计 算 架 构 提 供 基 础 平 台 配 套 的 开 发 接 口 接 入 规 范 以 及 相 应 的 运 维 管 理 1-1-191

技 术 来 源 技 术 水 平 及 具 体 体 现 成 熟 度 创 新 性 与 配 置 工 具, 帮 助 客 户 构 建 面 向 服 务 的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的 实 时 联 机 交 易 系 统 自 主 研 发 行 业 内 先 进 水 平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遵 循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标 准, 体 现 证 券 行 业 业 务 需 求 的 规 律 性 ; 能 够 屏 蔽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以 及 应 用 部 署 上 的 技 术 差 异, 方 便 用 户 关 注 业 务 层 面 的 开 发 ; 采 用 松 耦 合 设 计, 系 统 变 得 非 常 灵 活, 能 够 根 据 客 户 业 务 需 求 的 变 化, 通 过 最 小 的 修 改 快 速 适 应 业 务 变 化 ; 采 用 事 务 一 致 性 设 计, 开 发 的 超 大 规 模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系 统, 能 够 实 现 分 布 式 事 务 处 理 的 一 致 性 采 用 服 务 位 置 透 明 设 计, 通 过 名 字 服 务 技 术, 实 现 了 统 一 的 服 务 总 线, 为 前 端 应 用 或 其 他 系 统 提 供 方 便 快 速 的 访 问 支 持 多 种 硬 件 平 台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平 台 和 其 他 中 间 件 平 台, 保 证 了 产 品 的 可 移 植 性 和 可 扩 展 性 ; 支 持 多 种 安 全 认 证 方 式 和 模 块 化 数 据 通 讯 加 密 算 法, 提 供 完 善 的 安 全 机 制, 保 证 各 应 用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成 熟, 已 经 形 成 产 品 应 用 集 成 在 交 易 系 统 中, 随 同 销 售 原 始 创 新 ( 二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公 司 应 用 核 心 技 术 开 发 的 产 品 为 产 品 化 软 件 收 入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011 年 -2013 年,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0.41% 88.36% 83.84 % 八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 一 ) 正 在 进 行 的 研 发 项 目 情 况 公 司 一 直 在 不 断 努 力 提 高 自 身 产 品 及 技 术 服 务 的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根 据 客 户 及 市 场 不 断 变 化 的 需 求 进 行 技 术 研 究 和 产 品 功 能 的 开 发 目 前, 公 司 正 在 研 发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以 下 : 序 开 始 项 目 名 称 号 时 间 研 发 进 展 情 况 灵 动 业 务 2007.3 已 经 推 出 3.9.1 架 构 平 台 版 本, 继 续 升 (LiveB 级 中 OS) 升 级 1) 新 版 本 架 构 1 版 本 进 行 了 重 大 改 进, 底 层 采 用 OSGi 框 架 2) 已 经 开 发 完 成 企 业 微 博 模 块 消 息 通 知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及 新 增 功 能 1) 继 续 优 化 系 统 架 构, 完 整 实 现 面 向 服 务 架 构 (SOA) 下 的 服 务 数 据 对 象 (SDO) 服 务 组 件 架 构 (SCA) 等 标 准 规 范 ; 2) 继 续 改 进 展 示 界 面 交 互 功 能, 提 升 用 户 操 作 体 验 ; 3) 拓 展 LiveBOS Studio 工 具 的 功 能, 增 加 产 品 经 理 系 统 分 析 员 等 不 同 角 色 的 功 能 支 持 ; 研 发 全 新 的 LiveBOS Studio 工 具, 对 设 计, 开 发 功 能 做 重 大 1-1-192

2 3 4 5 6 7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流 程 与 信 息 门 户 跨 系 统 统 一 用 户 流 程 权 限 整 合 管 理 与 认 证 系 统 云 计 算 技 术 中 心 模 块, 继 续 完 善 中 3) 已 经 开 发 完 成 知 识 库 管 理 模 块, 继 续 改 进 中 2010.2 已 经 推 出 2.0 版 本 2009.3 已 经 推 出 3.0 版 本 改 进 ; 4) 改 进 基 于 社 会 性 网 络 服 务 (SNS) 的 功 能, 实 现 应 用 级 别 的 信 息 共 享 和 流 通 ; 5) 改 进 检 索 引 擎, 实 现 全 文 检 索 功 能 ; 6) 研 发 新 版 自 由 工 作 流 模 块 和 协 同 任 务 管 理 平 台 1) 业 务 整 合 平 台 实 现 对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支 持, 实 现 专 业 化 的 协 同 交 流 服 务 流 程 等 远 端 业 务 功 能 ; 2) 提 供 对 技 术 业 务 平 台 (LiveBOS CallCetner) 的 整 合, 提 供 完 整 的 端 到 端 的 解 决 方 案 ; 3) 新 增 流 程 协 作 企 业 营 销 服 务 社 会 化 服 务 非 现 场 业 务 办 理 等 新 业 务 应 用 ; 4) 加 入 座 席 远 程 会 议 多 媒 体 等 技 术 服 务 ; 5) 支 持 更 多 的 智 能 终 端 系 统, 包 括 ios android 1) 增 加 身 份 认 证 的 识 别 方 式, 包 括 动 态 令 牌 第 三 方 CA 证 书 的 支 持 ; 2) 在 权 限 管 理 实 现 上 进 一 步 系 统, 提 高 被 整 合 系 统 管 理 操 作 的 友 好 性, 简 化 操 作 步 骤 ; 3) 加 入 更 为 多 样 的 开 放 协 议 2009.10 继 续 升 级 中 1) 实 现 对 单 个 或 多 个 数 据 库 下 多 租 户 ( 用 户 ) 的 支 持 ; 2) 数 据 存 储 实 现 分 布 式 存 储 的 功 能 ; 3)PAAS 的 平 台 性 能 全 面 支 持 ; 4) 建 立 企 业 账 户 系 统 私 有 云 服 务 大 数 据 2011.6 继 续 升 级 中 1) 针 对 金 融 产 品 金 融 账 户 客 户 行 为 订 单 交 易 等 数 据, 完 成 多 来 源 多 类 型 数 据 的 收 集 清 洗 分 析 和 可 视 化 ; 2) 通 过 整 合 大 数 据 和 数 据 仓 库, 提 高 数 据 存 储 和 访 问 效 率 为 金 融 服 务 提 供 基 础 数 据 服 务 异 构 双 活 2008.6 继 续 升 级 中 1) 增 加 对 不 同 厂 商 的 异 构 交 易 系 统 的 支 持 ; 交 易 系 统 2) 提 高 故 障 切 换 等 运 维 管 理 的 便 利 性 企 业 统 一 应 用 架 构 技 术 2011.6 继 续 升 级 中 1) 构 建 企 业 级 信 息 总 线 平 台 ( 包 含 服 务 引 擎 消 息 引 擎 开 发 引 擎 等 ); 2) 支 持 与 现 有 技 术 平 台 (LiveBOS 交 易 平 台 ) 的 对 接 ; 3) 建 立 面 向 企 业 数 据 应 用 层 的 统 一 流 程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消 息 的 业 务 平 台 ; 4) 完 成 安 全 高 效 的 服 务 转 换 与 服 务 质 量 控 制 ( 二 ) 报 告 期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的 会 计 核 算 主 要 依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企 业 加 强 研 发 费 用 财 务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财 企 2007 194 号 ), 研 发 费 用 包 括 研 发 人 员 的 工 资 差 旅 费 研 发 设 备 投 入 检 测 费 折 旧 费 等 公 司 注 重 研 发 投 入,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费 用 持 续 增 加,2013 年 比 2012 年 增 加 1-1-193

476.53 万 元, 增 长 了 25.14%;2012 年 比 2011 年 增 加 590.44 万 元, 增 长 了 45.24%, 大 量 的 研 发 投 入 为 发 行 人 持 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资 金 保 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费 用 化 的 研 发 费 用 2,372.05 1,895.53 1,305.09 资 本 化 的 研 发 费 用 - - - 研 发 费 用 合 计 2,372.05 1,895.53 1,305.09 营 业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4.88% 13.85% 10.58%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构 成 明 细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人 工 费 用 1,523.43 1,214.43 789.35 差 旅 费 457.00 366.89 314.60 劳 动 保 险 费 212.04 164.12 115.35 水 电 费 15.21 14.07 10.13 折 旧 费 156.57 129.71 70.41 其 他 7.80 6.31 5.25 合 计 2,372.05 1,895.53 1,305.09 ( 三 )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及 持 续 研 发 能 力 1 公 司 研 发 组 织 结 构 2007 年 开 始, 公 司 的 研 发 体 系 全 面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经 过 四 年 的 运 行, 取 得 了 很 好 的 效 果 在 研 发 体 系 之 上,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制 定 产 品 战 略 和 进 行 产 品 评 估 (1) 产 品 委 员 会 产 品 委 员 会 由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市 场 主 管 产 品 经 理 对 市 场 与 技 术 敏 锐 的 优 秀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构 成 ; 其 职 责 是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以 及 根 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2)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公 司 的 平 台 研 发 部 门 构 成, 人 员 主 要 为 高 级 软 件 1-1-194

技 术 人 员, 包 括 技 术 架 构 师 高 级 技 术 经 理 与 程 序 员 他 们 专 注 于 IT 核 心 技 术 的 研 发, 主 要 承 担 以 LiveBOS 平 台 为 核 心 的 基 础 业 务 中 间 件 的 研 发, 研 发 成 果 主 要 体 现 在 LiveBOS 平 台 技 术 层 面 的 丰 富 完 善 和 提 升 该 体 系 的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无 需 关 注 LiveBOS 平 台 上 应 用 的 具 体 业 务 (3)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各 事 业 部 的 不 同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组 成,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人 员 主 要 为 业 务 架 构 师 和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他 们 重 点 关 注 应 用 产 品 的 需 求 设 计 和 业 务 模 型 设 计, 而 无 需 关 注 软 件 实 现 的 技 术 细 节, 仅 需 要 使 用 LiveBOS Studio 工 具 进 行 软 件 产 品 的 研 发 为 了 强 化 公 司 在 BPM 领 域 的 能 力, 公 司 在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中 成 立 了 专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研 究 组, 专 注 于 不 同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的 研 究 收 集 梳 理, 不 同 行 业 的 客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并 形 成 不 同 行 业 的 典 型 流 程 手 册, 供 产 品 部 门 使 用, 同 时 也 为 客 户 的 项 目 实 施 提 供 业 务 流 程 上 的 咨 询 服 务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业 务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比 较 表 : 项 目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定 位 核 心 基 础 技 术 平 台 的 研 发 直 接 满 足 市 场 业 务 需 求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成 果 体 现 LiveBOS 平 台 及 其 配 套 产 品 各 类 不 同 的 软 件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部 门 构 成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各 不 同 事 业 部 的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主 要 人 员 技 术 架 构 师, 高 级 技 术 经 理, 业 务 架 构 师,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JAVA 程 序 员 主 要 采 用 工 具 Eclipse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LiveBOS Studio 或 visual studio 集 成 开 发 环 境 关 注 焦 点 最 新 前 沿 的 软 件 技 术 与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的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应 用 与 专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2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的 联 系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完 善 和 丰 富 将 固 化 于 基 础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并 带 到 每 个 应 用 产 品, 体 现 为 每 个 应 用 产 品 的 优 化 ;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的 研 发, 能 够 把 解 决 客 户 需 求 所 需 要 的 基 础 技 术 需 求 及 时 反 馈 给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促 使 基 础 技 术 平 台 的 完 善 丰 富 提 升 这 种 体 系 的 安 排, 使 得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应 用 1-1-195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形 成 良 性 促 进 机 制, 实 现 研 发 成 果 快 速 地 在 公 司 具 体 应 用 方 案 中 的 广 泛 采 用, 全 面 提 高 了 研 发 及 其 成 果 推 广 的 效 率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的 关 系 图 :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 使 用 平 台 发 布 新 平 台 提 升 应 用 特 性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反 馈 平 台 改 进 建 议 研 发 成 果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 ( 四 )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研 发 人 员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技 术 及 研 发 人 员 共 计 403 人, 占 员 工 总 人 数 的 72.61% 其 中,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有 八 名, 分 别 为 : 严 孟 宇 郑 元 通 戴 小 戈 赵 林 ( 女 士 ) 徐 传 秋 鄢 继 华 王 腊 云 ( 女 士 ) 刘 丽 红 ( 女 士 )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取 得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和 获 得 的 奖 项 如 下 : 姓 名 严 孟 宇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名 称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 获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三 等 奖 ; 2003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 2009 年 十 大 金 融 科 技 企 业 杰 出 人 物 ; 2009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 2010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1-1-196

姓 名 郑 元 通 戴 小 戈 赵 林 徐 传 秋 鄢 继 华 王 腊 云 刘 丽 红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名 称 2010 年 顶 点 客 户 关 系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获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 2011 年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2004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三 等 奖 ; 2005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2007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 2011 年 顶 点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A.BOSS2 获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主 持 研 发 CIF 账 户 管 理 系 统 ; 主 持 研 发 金 融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 手 机 营 销 管 理 平 台 主 要 开 发 人 ; A.BOSS2.0 证 券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主 要 开 发 人 ; 期 货 交 易 系 统 主 要 开 发 人 ; 参 与 研 发 经 纪 人 合 规 与 风 险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 参 与 研 发 总 和 薪 酬 管 理 系 统 2005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2004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三 等 奖 第 二 完 成 人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 2011 年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参 与 开 发 Apex2000 顶 点 A.BOSS A.CRM 等 系 统, 多 年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经 验, 参 与 了 大 量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信 息 化 项 目 的 方 案 设 计 和 实 施 工 作,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IT 规 划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丰 富 经 验 负 责 并 参 与 多 项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软 件 系 统 设 计 IT 系 统 项 目 建 设 业 务 研 究 等 ; 具 有 多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在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IT 规 划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方 面 经 验 丰 富 参 与 开 发 :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财 务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 负 责 开 发 : 上 海 工 艺 美 院 校 园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等 项 目 的 研 发 实 施 工 作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1-1-197

姓 名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名 称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九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未 拥 有 境 外 资 产, 未 在 境 外 开 展 业 务 1-1-198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严 孟 宇 先 生 严 孟 宇 先 生 除 持 有 公 司 35.38% 的 股 权 外 ( 发 行 前 ),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其 他 企 业 的 股 权,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爱 派 克 除 持 有 公 司 24% 的 股 权 ( 发 行 前 ), 还 持 有 银 建 期 货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7% 的 股 权, 除 此 之 外,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其 他 企 业 的 股 权,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二 ) 有 关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严 孟 宇 先 生 已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其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在 本 人 持 有 贵 公 司 的 控 股 权 或 实 际 控 制 权 期 间,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或 经 济 组 织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形 式 从 事 与 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主 要 产 品 相 竞 争 或 者 构 成 竞 争 威 胁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投 资 收 购 兼 并 或 以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等 方 式 经 营 任 何 与 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主 要 产 品 相 同 或 者 相 似 的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 若 贵 公 司 将 来 开 拓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贵 公 司 享 有 优 先 权,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将 不 再 发 展 同 类 业 务 同 时, 本 人 保 证 不 为 他 人 谋 取 属 于 贵 公 司 的 商 业 机 会, 或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贵 公 司 同 类 的 业 务 如 上 述 承 诺 被 证 明 是 不 真 实 的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爱 派 克 也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其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1-199

在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贵 公 司 股 份 期 间,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或 经 济 组 织 不 会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形 式 从 事 与 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主 要 产 品 相 竞 争 或 者 构 成 竞 争 威 胁 的 业 务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投 资 收 购 兼 并 或 以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等 方 式 经 营 任 何 与 贵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主 要 产 品 相 同 或 者 相 似 的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 若 贵 公 司 将 来 开 拓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贵 公 司 享 有 优 先 权,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将 不 再 发 展 同 类 业 务 同 时, 本 公 司 保 证 不 为 他 人 谋 取 属 于 贵 公 司 的 商 业 机 会, 或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贵 公 司 同 类 的 业 务 如 上 述 承 诺 被 证 明 是 不 真 实 的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二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主 要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理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严 孟 宇 先 生, 严 孟 宇 先 生 还 担 任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总 经 2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其 他 股 东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福 州 爱 派 克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720.00 24.00 2 赵 伟 363.30 12.11 3 雷 世 潘 163.50 5.45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也 为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1-1-200

3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合 计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100%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100%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100%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75%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100%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10% 上 述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家 庭 成 员 4 公 司 的 其 他 股 东 和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情 况 参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况 参 见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为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5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和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之 日 止,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企 业 的 情 况 如 下 : (1) 福 建 北 斗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北 斗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由 康 春 瑶 先 生 及 郭 耘 先 生 共 同 投 资 组 建, 其 中 康 春 瑶 为 发 行 人 监 事 林 秀 红 之 配 偶,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福 建 北 斗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350111100036195,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 万 元 ; 注 册 地 址 为 福 州 市 晋 安 区 岳 峰 镇 长 乐 北 路 111 号 乐 福 苑 2 号 楼 05 店 面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康 春 瑶 先 生 经 营 范 围 为 : 承 办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国 内 各 类 广 告 ; 1-1-201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公 关 活 动 策 划 ;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电 脑 图 文 设 计 ; 企 业 信 息 咨 询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报 告 期 内 该 公 司 未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交 易 (2) 香 港 华 夏 建 筑 人 文 规 划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华 夏 建 筑 人 文 规 划 有 限 公 司 由 康 春 瑶 先 生 投 资 组 建, 康 春 瑶 先 生 系 发 行 人 监 事 林 秀 红 之 配 偶,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香 港 华 夏 建 筑 人 文 规 划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注 册 登 记, 公 司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1871640; 商 业 登 记 证 号 码 为 :61077468-000-03-13-2; 注 册 股 本 为 10,000 港 元 ; 注 册 地 址 为 香 港 柴 湾 祥 利 街 29-31 号 国 贸 中 心 2105 室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康 春 瑶 经 营 范 围 为 : 建 筑 风 水 规 划 报 告 期 内 该 公 司 未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交 易 (3) 陕 西 天 集 源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天 集 源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由 康 春 水 先 生 罗 志 明 先 生 潘 旭 东 先 生 林 天 明 先 生 江 宁 先 生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其 中 康 春 水 先 生 系 发 行 人 监 事 林 秀 红 之 配 偶 康 春 瑶 之 弟, 持 有 该 公 司 15% 的 股 权 陕 西 天 集 源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在 陕 西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610000100473508,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 注 册 地 址 为 西 安 市 碑 林 区 雁 塔 路 北 段 8 号 万 达 广 场 1 幢 1 单 元 12725 室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康 春 水 先 生 经 营 范 围 为 :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咨 询 与 服 务 ; 矿 产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 矿 产 机 电 设 备 电 力 设 备 化 工 用 品 ( 易 制 毒 危 险 监 控 化 学 品 除 外 ) 劳 保 用 品 的 销 售 ( 上 述 范 围 中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必 须 报 经 批 准 的,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额, 余 额 交 付 期 限 为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前 ) 报 告 期 内 该 公 司 未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交 易 (4) 连 江 县 凤 城 镇 起 平 服 装 店 连 江 县 凤 城 镇 起 平 服 装 店 系 由 杨 起 平 先 生 投 资 设 立 企 业 ( 个 体 工 商 户 性 1-1-202

质 ), 杨 起 平 先 生 为 发 行 人 董 事 黄 义 青 之 妹 夫 连 江 县 凤 城 镇 起 平 服 装 店 在 福 州 市 连 江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350122600027318, 经 营 者 : 杨 起 平 ; 组 成 形 式 为 个 人 经 营 ; 经 营 场 所 为 连 江 县 凤 城 镇 玉 荷 东 路 安 通 商 场 第 二 层 第 6 间 店 ; 经 营 范 围 为 服 装 零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的, 应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报 告 期 内 该 企 业 未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交 易 (5)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鸿 意 五 金 厂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鸿 意 五 金 厂 系 由 邹 丽 华 女 士 投 资 设 立 企 业 ( 个 体 工 商 户 性 质 ), 邹 丽 华 女 士 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之 弟 严 孟 灵 之 妻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鸿 意 五 金 厂 在 成 都 市 武 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510107500367650, 经 营 者 : 邹 丽 华 ; 组 成 形 式 为 个 人 经 营 ; 经 营 场 所 为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金 花 街 道 新 苗 村 3 组 ; 经 营 范 围 为 自 产 销 五 金 配 件 报 告 期 内 该 企 业 未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交 易 ( 二 ) 关 联 交 易 1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2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三 ) 发 行 人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和 程 序 关 联 股 东 或 利 益 冲 突 的 董 事 在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中 的 回 避 制 度 等 作 出 了 规 定, 其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达 到 30 万 元 以 上 并 低 于 1,000 万 元 或 低 1-1-203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并 低 于 1,0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股 东 大 会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时, 视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不 同, 分 别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或 者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表 决 投 票, 应 当 由 非 关 联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此 外,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回 避 制 度 等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的 细 化 规 定 ( 四 )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程 序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公 司 章 程 及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所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1-1-20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共 有 8 名 成 员, 其 中 3 名 为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6 年 公 司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严 孟 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9 年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曾 任 福 建 拖 拉 机 ( 集 团 )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员, 福 州 海 天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公 司 软 件 事 业 部 经 理, 福 州 市 第 十 届 政 协 委 员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福 州 大 学 软 件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严 孟 宇 先 生 曾 获 2003 年 福 建 省 首 届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奖 2009 年 度 十 大 金 融 科 技 企 业 杰 出 人 物 2009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2010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2010 年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严 孟 宇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赵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2 年 生, 理 学 学 士, 清 华 大 学 计 算 机 工 程 硕 士, 中 欧 国 际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EMBA 曾 任 福 州 海 天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公 司 软 件 事 业 部 副 经 理, 顶 点 软 件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总 监, 福 建 省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赵 伟 先 生 曾 获 首 届 福 建 IT 行 业 十 大 杰 出 青 年 奖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奖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奖 赵 伟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雷 世 潘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9 年 生, 毕 业 于 中 南 民 族 学 院 电 子 技 术 专 业 曾 任 福 州 市 无 线 电 二 厂 技 术 人 员,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雷 世 潘 先 生 曾 获 福 建 1-1-205

省 科 技 进 步 奖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奖 2010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雷 世 潘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黄 义 青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0 年 生, 毕 业 于 北 方 工 业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高 级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曾 任 职 于 福 建 省 电 子 联 合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达 因 力 合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北 京 达 因 博 达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融 汇 兴 业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黄 义 青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戴 小 戈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6 年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曾 担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北 京 顶 点 副 总 经 理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总 经 理 现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戴 小 戈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方 加 春 先 生, 男,1953 年 生,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获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高 级 经 济 师 已 通 过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商 学 院 第 163 期 高 级 管 理 课 程 (AMP) 和 中 欧 国 际 商 学 院 全 球 CEO 班 培 训 曾 任 华 福 证 券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广 发 证 券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香 江 集 团 副 董 事 长 兼 行 政 总 裁 德 邦 证 券 董 事 长 等 职 并 曾 被 聘 为 中 山 大 学 暨 南 大 学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客 座 教 授 华 侨 大 学 客 座 教 授,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经 济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广 东 省 高 级 经 济 师 评 审 委 员 会 委 员 现 任 广 州 越 秀 产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天 舟 文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方 加 春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卢 建 康 先 生, 男,1966 年 生,1986 年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法 律 系 经 济 法 专 业, 法 学 学 士 曾 任 职 于 北 京 制 药 厂 国 家 审 计 署 中 国 航 空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北 京 市 凯 源 律 师 事 务 所 2005 年 起 任 北 京 市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合 伙 人 现 兼 任 江 苏 中 鹏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爱 思 特 水 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卢 建 康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1-1-206

月 7 日 许 萍, 女,1971 年 2 月 出 生, 厦 门 大 学 会 计 学 专 业 毕 业,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历,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会 员, 中 国 审 计 学 会 会 员, 福 建 省 审 计 学 会 理 事, 福 建 省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资 金 评 审 专 家 历 任 福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系 助 教 讲 师 副 教 授, 现 任 福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系 主 任 教 授 硕 士 生 导 师, 华 映 科 技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南 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德 艺 国 际 贸 易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2007 年 入 选 福 建 省 高 等 学 校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许 萍 女 士 担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 二 ) 监 事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监 事 欧 永 先 生 和 林 秀 红 女 士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郑 元 通 先 生 由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欧 永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1 年 生, 中 专 学 历 曾 担 任 淮 南 轴 瓦 厂 技 术 员,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经 理 现 任 发 行 人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监 事 会 主 席 欧 永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林 秀 红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6 年 生, 中 专 学 历 曾 担 任 宁 化 县 百 货 公 司 统 计 出 纳 行 政, 顶 点 软 件 出 纳 现 任 发 行 人 行 政 部 经 理 监 事 林 秀 红 女 士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郑 元 通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5 年 生, 毕 业 于 福 州 大 学 技 术 软 件 及 应 用 专 业 曾 担 任 福 州 智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经 理,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工 程 师 开 发 经 理 证 券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现 任 发 行 人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监 事, 中 国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应 急 处 置 技 术 顾 问 郑 元 通 先 生 担 任 发 行 人 监 事 的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1-207

严 孟 宇 先 生,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赵 伟 先 生,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雷 世 潘 先 生,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任 期 为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4 年 8 月 7 日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严 孟 宇 先 生,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郑 元 通 先 生,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二 ) 监 事 戴 小 戈 先 生, 其 简 历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赵 林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3 年 生, 毕 业 于 浙 江 大 学, 工 学 学 士, 清 华 大 学 计 算 机 工 程 硕 士,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严 孟 宇 先 生 之 配 偶 1996 年 加 入 公 司, 曾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开 发 经 理, 拥 有 近 20 年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经 验, 现 任 发 行 人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徐 传 秋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7 年 生, 毕 业 于 福 建 水 利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998 年 加 入 公 司, 曾 担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工 程 师 开 发 经 理 管 理 应 用 产 品 部 技 术 总 监 拥 有 10 年 以 上 的 业 务 架 构 中 间 件 研 发 经 验, 现 任 发 行 人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鄢 继 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6 年 生, 毕 业 于 哈 尔 滨 工 1-1-208

程 大 学 1998 年 加 入 公 司, 曾 担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总 经 理 拥 有 10 年 以 上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经 验, 现 任 发 行 人 总 经 理 助 理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经 理 王 腊 云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7 年 生,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系 统 工 程 专 业, 工 学 硕 士 曾 担 任 西 南 证 券 飞 虎 网 开 发 部 经 理, 北 京 融 汇 兴 业 网 络 技 术 公 司 产 品 规 划 部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拥 有 20 年 以 上 信 息 化 经 验, 现 任 发 行 人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刘 丽 红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6 年 生, 毕 业 于 福 州 大 学 软 件 专 业, 工 学 学 士 曾 担 任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现 任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技 术 经 理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研 发 成 果 及 获 奖 情 况 赵 林 女 士 参 与 或 主 持 了 公 司 各 代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的 研 发, 现 负 责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的 全 面 研 发 工 作 郑 元 通 先 生 曾 主 持 研 发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 NovMATE2000 ) 大 型 分 布 式 交 易 中 间 件 Losap 等, 曾 参 与 顶 点 A.BOSS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等 研 发 戴 小 戈 先 生 曾 主 持 研 发 CIF 和 FCRM 等, 曾 参 与 开 发 Apex2000 顶 点 A.BOSS 等, 曾 参 与 广 发 证 券 金 管 家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等 项 目 的 研 发 实 施 工 作 徐 传 秋 先 生 曾 主 持 研 发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等 鄢 继 华 先 生 曾 参 与 开 发 Apex2000 顶 点 A.BOSS A.CRM 等 系 统, 参 与 了 大 量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信 息 化 项 目 的 方 案 设 计 和 实 施 工 作, 曾 参 与 广 发 证 券 金 管 家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等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实 施 工 作, 具 有 丰 富 的 业 务 知 识 设 计 经 验, 对 客 户 细 分 营 销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等 领 域 有 深 入 研 究,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的 IT 规 划 业 务 架 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分 析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等 的 丰 富 经 验 1-1-209

王 腊 云 女 士 具 有 金 融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多 年 从 事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软 件 系 统 设 计 IT 系 统 项 目 建 设 业 务 研 究 等, 曾 参 与 广 发 证 券 金 管 家 综 合 服 务 系 统 等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实 施 工 作, 具 有 金 融 证 券 行 业 IT 规 划 业 务 架 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分 析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丰 富 经 验 刘 丽 红 女 士 曾 主 持 研 发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财 务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曾 参 与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研 发, 曾 负 责 上 海 工 艺 美 院 校 园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等 项 目 的 研 发 实 施 工 作, 具 有 IT 规 划 业 务 架 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分 析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丰 富 经 验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获 奖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获 奖 及 研 发 成 果 发 证 单 位 2003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1 严 孟 宇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2000) 获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三 等 奖 2010 年 顶 点 客 户 关 系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获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2011 年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0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2 郑 元 通 2009 年 十 大 金 融 科 技 企 业 杰 出 人 物 2009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2000)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4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三 等 奖 2005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中 国 计 算 机 用 户 协 会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2007 年 福 建 省 软 件 杰 出 人 才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3 徐 传 秋 2011 年 顶 点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A.BOSS2 软 件 骨 干 人 才 带 领 产 业 化 科 技 项 目 领 头 人 2003 年 Netware 服 务 器 热 备 份 与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NovMATE2000)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1-1-210 福 建 省 信 息 产 业 厅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4 赵 林 5 刘 丽 红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2011 年 一 种 以 直 接 对 象 模 型 定 义 为 核 心 的 灵 活 快 捷 的 软 件 开 发 方 法 及 支 持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2005 年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004 年 以 客 户 新 一 代 证 券 综 合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第 二 完 成 人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建 省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008 年 顶 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获 福 州 市 优 秀 新 产 品 二 等 奖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 五 )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类 别 姓 名 职 务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提 名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严 孟 宇 董 事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赵 伟 董 事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雷 世 潘 董 事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黄 义 青 董 事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戴 小 戈 董 事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方 加 春 独 立 董 事 严 孟 宇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卢 建 康 独 立 董 事 赵 伟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许 萍 独 立 董 事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监 事 会 欧 永 监 事 会 严 孟 宇 赵 主 席 伟 雷 世 潘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林 秀 红 监 事 严 孟 宇 赵 2011 年 8 月 8 日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1-1-211

郑 元 通 监 事 伟 雷 世 潘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直 接 持 股 间 接 持 股 合 计 序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号 ( 股 ) 例 (%) ( 股 ) 例 (%) ( 股 ) 例 (%) 职 务 1 严 孟 宇 10,614,000 35.38 10,614,000 35.38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赵 伟 3,633,000 12.11 149,760 0.4992 3,782,760 12.61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秘 3 雷 世 潘 1,635,000 5.45 285,120 0.9504 1,920,120 6.40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4 黄 义 青 840,240 2.8008 840,240 2.80 董 事 5 戴 小 戈 396,000 1.32 396,000 1.32 董 事 6 欧 永 306,000 1.02 329,760 1.0992 635,760 2.12 监 事 会 主 席 7 林 秀 红 243,000 0.81 243,000 0.81 监 事 8 郑 元 通 195,000 0.65 195,000 0.65 监 事 9 徐 传 秋 243,000 0.81 243,000 0.8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0 鄢 继 华 195,000 0.65 195,000 0.65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合 计 17,460,000 58.20 1,604,880 5.35 19,064,880 63.55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近 三 年 持 股 变 化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近 三 年 持 股 情 况 未 发 生 变 化, 以 上 人 员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无 任 何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近 亲 1-1-212

属 持 股 及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严 孟 宇 先 生 之 岳 父 林 永 正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东 爱 派 克 52.29% 股 份, 爱 派 克 持 有 公 司 24% 股 份 报 告 期 内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未 发 生 变 化 除 此 之 外,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所 任 职 务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1 严 孟 宇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无 2 赵 伟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总 监 持 有 爱 派 克 2.08% 的 股 份 3 雷 世 潘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持 有 爱 派 克 3.96% 的 股 份 4 黄 义 青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持 有 爱 派 克 11.67% 的 股 份 5 戴 小 戈 董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无 6 方 加 春 独 立 董 事 持 有 广 州 越 秀 产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4.5% 7 卢 建 康 独 立 董 事 无 8 许 萍 独 立 董 事 无 9 欧 永 监 事 会 主 席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持 有 爱 派 克 4.58% 的 股 份 10 林 秀 红 监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无 11 郑 元 通 监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无 12 徐 传 秋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无 13 赵 林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无 14 鄢 继 华 总 经 理 助 理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经 理 无 15 王 腊 云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无 16 刘 丽 红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技 术 经 理 无 报 告 期 内, 除 以 上 情 况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无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1-1-213

酬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单 位 : 万 元 姓 名 在 公 司 担 任 职 务 2013 年 2012 年 严 孟 宇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31.65 29.1 赵 伟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27.95 25.3 雷 世 潘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6.05 24.2 黄 义 青 董 事 市 场 总 监 23.85 21.7 戴 小 戈 董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20.02 23.39 方 加 春 独 立 董 事 3.99 3.99 卢 建 康 独 立 董 事 3.99 3.99 许 萍 独 立 董 事 ( 注 ) 3.99 3.99 欧 永 监 事 会 主 席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经 理 23.85 21.7 林 秀 红 监 事 行 政 部 经 理 10.78 10.21 郑 元 通 监 事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17.91 15.32 徐 传 秋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16.12 13.92 赵 林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经 理 18.38 16.6 鄢 继 华 总 经 理 助 理 营 销 管 理 总 部 经 理 16.95 15.33 王 腊 云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副 经 理 14.88 13.98 刘 丽 红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技 术 经 理 25.85 22.17 注 : 张 白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自 2011 年 8 月 8 月 董 事 会 换 届 后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同 时, 增 补 许 萍 女 士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由 本 公 司 给 予 津 贴 除 以 上 薪 酬 和 津 贴 以 外,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安 排 退 休 金 计 划 及 其 它 待 遇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有 在 关 联 企 业 领 薪 的 情 形 职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及 职 位 兼 职 单 位 和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方 加 春 卢 建 康 广 州 越 秀 产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天 舟 文 化 股 份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市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执 行 合 伙 人, 兼 任 江 苏 中 鹏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无 无 1-1-214

司 爱 思 特 水 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福 州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系 主 任 教 授, 华 映 科 技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南 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德 艺 国 际 贸 易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许 萍 无 除 上 述 人 员 外, 发 行 人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就 不 存 在 兼 职 情 况 作 出 如 下 声 明 : 本 人 除 在 顶 点 软 件 担 任 职 务 外,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任 何 职 务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赵 林 与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严 孟 宇 为 夫 妻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三 代 以 内 直 系 或 旁 系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协 议 签 订 情 况 在 公 司 担 任 行 政 职 务 的 董 事 监 事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与 公 司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和 保 密 协 议, 对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进 行 了 约 定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 以 及 履 行 情 况 1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就 股 票 自 愿 锁 定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情 况 之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 若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1-1-215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且 上 述 承 诺 不 以 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3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严 格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承 诺 事 项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 如 若 未 能 履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列 明 的 承 诺, 本 人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并 严 格 执 行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决 定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而 获 取 的 收 益, 应 全 部 无 条 件 上 缴 给 发 行 人 ; 因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致 使 投 资 者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人 不 因 辞 职 或 其 他 原 因 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而 放 弃 上 述 有 关 保 障 措 施 4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严 孟 宇 先 生 以 及 主 要 股 东 爱 派 克 就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作 出 了 书 面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之 ( 二 ) 有 关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良 好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十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结 果,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除 张 白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外, 其 他 成 员 全 部 留 任, 同 时 增 补 许 萍 女 士 为 本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董 事 会 成 员 包 括 :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黄 义 青 戴 小 戈 方 加 春 卢 建 康 许 萍, 其 中 方 加 春 卢 建 康 许 萍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成 立 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根 据 选 举 结 果,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全 部 留 任 1-1-216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原 高 管 全 部 于 2011 年 8 月 8 日 在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中 以 原 职 务 聘 任,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1-1-217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对 章 程 进 行 了 修 订,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础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依 法 独 立 运 作, 相 关 人 员 能 切 实 履 行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与 职 责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于 2000 年 10 月 12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中 由 股 东 代 表 出 任 的 监 事 此 后,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进 一 步 健 全 了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1 股 东 权 利 和 义 务 公 司 股 东 为 依 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人,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依 法 享 有 收 益 分 配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等 权 利,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义 务 2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合 1-1-218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修 改 章 程 ;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审 议 批 准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担 保 事 项 ;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3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通 过 :(1)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的 工 作 报 告 ;(2) 董 事 会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3)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任 免 及 其 报 酬 和 支 付 方 法 ;(4) 公 司 年 度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5)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或 者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以 外 的 其 他 事 项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1)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2) 公 司 的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清 算 或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3)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4)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4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逐 步 规 范, 自 2011 年 以 来 共 召 开 了 十 四 次 股 东 大 会, 主 要 对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订 董 事 与 监 事 的 任 免 利 润 分 配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决 策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议 并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1-1-219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董 事 会 运 作 规 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董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八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三 名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长 一 人, 副 董 事 长 一 人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人,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经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2 董 事 会 职 权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订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公 司 向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贷 款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立 信 用 证 或 其 他 融 资 事 项, 如 单 次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值 的 50% 的,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 如 单 次 交 易 金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值 的 50% 的, 应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运 用 公 司 资 产 所 作 出 的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委 托 理 财 的 权 限 为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0%; 如 交 易 金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0% 或 交 易 达 到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1-1-220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相 关 标 准 时, 应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发 生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 含 资 产 置 换 ) 交 易 时, 应 当 以 资 产 总 额 和 成 交 金 额 中 的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标 准, 并 按 交 易 事 项 的 类 型 在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经 累 计 计 算 达 到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已 经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的, 不 再 纳 入 相 关 的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达 到 30 万 元 以 上 并 低 于 10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并 低 于 10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涉 及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提 供 担 保 和 委 托 理 财 等 事 项 时, 应 当 以 发 生 额 作 为 计 算 标 准, 并 按 交 易 类 别 在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已 经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手 续 的, 不 再 纳 入 相 关 的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资 产 抵 押 质 押 保 证 等 ) 的, 如 属 于 公 司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所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应 当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 除 公 司 章 程 第 四 十 一 条 所 列 情 形 之 外 的 对 外 担 保,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对 于 董 事 会 权 限 范 围 内 的 担 保 事 项, 除 应 当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外, 还 应 当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3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应 当 至 少 在 上 下 两 个 半 年 度 各 召 开 一 次 定 期 会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董 事 本 人 出 席, 董 事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1-1-221

的,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既 可 采 取 记 名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也 可 采 取 举 手 表 决 方 式, 但 若 有 任 何 一 名 董 事 要 求 采 取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时, 应 当 采 取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4 董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选 举 了 五 届 董 事 会 自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十 九 次 董 事 会 依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会 除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之 外,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方 案 管 理 人 员 任 命 内 部 机 构 的 设 置 基 本 制 度 的 制 定 重 大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 同 时, 对 需 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的 作 用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监 事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监 事 会 运 作 规 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监 事 会 构 成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组 成, 监 事 会 设 主 席 1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2 监 事 会 职 权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监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1-1-222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3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每 6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监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主 席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2 日 内 召 集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有 过 半 数 监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监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4 监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选 举 了 五 届 监 事 会 自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十 五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运 行 逐 步 规 范,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的 监 督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重 大 项 目 的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实 施 了 有 效 监 督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等 政 策 法 规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根 据 上 述 文 件 要 求,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与 勤 勉 义 务,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尤 其 要 关 注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损 害 独 立 董 事 应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1 独 立 董 事 构 成 2011 年 8 月 8 日,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方 加 春 卢 1-1-223

建 康 许 萍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目 前,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中 共 有 3 名 独 立 董 事, 占 董 事 会 成 员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2 独 立 董 事 的 制 度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和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具 备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资 格 ; 具 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要 求 的 独 立 性 ;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则 ;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 并 满 足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独 立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任 期 相 同,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但 是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六 年 3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1)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4)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6)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此 外,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下 述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1)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4) 关 联 交 易 ( 含 公 司 向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资 金 );(5)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作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6)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7)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8)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9)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10)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1-1-224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同 意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等 意 见 4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和 董 事 会 认 为,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完 善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所 具 备 相 关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勤 勉 尽 责 的 职 业 道 德, 在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以 及 确 定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有 力 地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公 司 聘 任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协 调 和 组 织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主 要 履 行 以 下 职 责 : (1) 负 责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 (2) 负 责 处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督 促 公 司 制 定 并 执 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和 重 大 信 息 的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促 使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3)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接 待 投 资 者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披 露 的 资 料 ; (4)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准 备 和 提 交 有 关 会 议 文 件 和 资 料 ; (5)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 (6) 负 责 与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关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促 使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知 情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保 守 秘 密, 并 在 内 幕 信 息 泄 露 时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7) 负 责 保 管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董 事 名 册 大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资 料,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等 ; 1-1-225

(8)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公 司 章 程 ; (9) 促 使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 在 董 事 会 拟 作 出 的 决 议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时, 应 当 提 醒 与 会 董 事, 并 提 请 列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就 此 发 表 意 见 ; 如 果 董 事 会 坚 持 作 出 上 述 决 议,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将 有 关 监 事 和 其 个 人 的 意 见 记 载 于 会 议 记 录, 同 时 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 (10)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公 司 章 程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2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运 作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出 席 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完 成 相 关 会 议 记 录 历 次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董 事 会 秘 书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董 事 提 供 会 议 材 料 会 议 通 知 等 相 关 文 件, 认 真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职 责 ( 六 ) 专 门 委 员 会 设 置 情 况 2011 年 8 月 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成 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方 加 春 卢 建 康 严 孟 宇 组 成 提 名 委 员 会, 卢 建 康 任 主 任 委 员 ; 由 方 加 春 严 孟 宇 赵 伟 组 成 战 略 委 员 会, 严 孟 宇 任 主 任 委 员 ; 由 许 萍 方 加 春 严 孟 宇 组 成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许 萍 任 主 任 委 员 ; 由 许 萍 卢 建 康 严 孟 宇 组 成 审 计 委 员 会, 许 萍 任 主 任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 (1)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2) 研 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3)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4)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5) 对 须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6)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1)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1-1-226

议 ;(2)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3)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4)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5)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6)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1) 根 据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拟 订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2)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3)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4)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为 :(1)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2)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3)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4)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5)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6)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议 事 规 则 为 :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在 每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审 计 委 员 会 应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定 期 会 议 定 期 会 议 应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四 个 月 内 召 开 公 司 董 事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任 或 两 名 以 上 ( 含 两 名 ) 委 员 联 名 可 要 求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 临 时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召 开 前 2 天 须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主 持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运 行 情 况 : 2011 年 1 月 19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1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事 项 : 聘 任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1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0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1 年 7 月 18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1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1 1-1-227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2 年 1 月 19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2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2 年 7 月 27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2 年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3 年 3 月 11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3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2 年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3 年 9 月 26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3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0 2011 2012 年 度 及 2013 年 上 半 年 财 务 报 告 关 于 规 范 会 计 政 策 信 息 披 露 的 议 案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14 年 1 月 21 日,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2014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1-2013 年 财 务 报 告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发 行 人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不 存 在 违 反 工 商 税 收 土 地 环 保 海 关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并 严 格 遵 守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不 以 任 何 理 由 和 方 式 非 法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以 及 其 他 资 产 1-1-228

公 司 在 章 程 中 明 确 规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并 在 实 践 中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没 有 对 外 担 保 四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价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公 司 业 已 建 立 了 整 套 内 控 管 理 制 度, 其 目 的 是 为 保 证 业 务 活 动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防 止 发 现 和 纠 正 错 误 与 舞 弊, 保 证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公 司 在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行 业 特 点 和 公 司 的 多 年 管 理 经 验, 保 证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对 经 营 风 险 起 到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作 用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既 定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的 计 划 完 成 工 作,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的 工 作 计 划 涵 盖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全 部 过 程, 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执 行 反 馈 完 善 提 供 了 合 理 的 保 证 公 司 业 已 按 照 控 制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控 制 活 动 信 息 和 沟 通 监 督 等 要 素, 自 我 评 估 了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随 着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公 司 业 务 职 能 的 调 整 和 管 理 要 求 的 提 高, 公 司 会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保 证 内 控 的 有 效 性 根 据 前 述 评 估 的 结 果,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设 计 是 完 整 和 合 理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特 别 是 控 制 制 度 通 过 企 业 的 信 息 化 业 务 系 统 的 实 现, 完 全 能 够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目 标 的 达 成 五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价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了 审 核,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闽 华 兴 所 (2014) 审 核 字 E-001 号 ), 认 为 : 贵 公 司 按 照 财 政 部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1-1-229

六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情 况 及 最 近 三 年 的 执 行 情 况 本 节 所 述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适 用 于 公 司 及 公 司 子 公 司 ( 一 ) 对 外 投 资 制 度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为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机 构, 各 自 在 其 权 限 范 围 内, 对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作 出 决 策 公 司 用 于 风 险 投 资 ( 指 证 券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或 进 行 以 股 票 利 率 汇 率 和 商 品 为 基 础 的 期 货 期 权 权 证 等 衍 生 产 品 投 资 ) 的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20% 单 项 风 险 投 资 运 用 资 金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的,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超 出 董 事 会 决 策 权 限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进 行 除 风 险 投 资 以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2)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3)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 万 元 未 达 到 上 述 标 准 之 一 的,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若 对 外 投 资 属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则 应 按 公 司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决 策 权 限 执 行 ( 二 )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1-1-230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为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有 关 董 事 会 对 外 担 保 审 批 权 限 的 规 定, 行 使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策 权 超 过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董 事 会 的 审 批 权 限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提 出 议 案,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组 织 管 理 和 实 施 经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情 形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2)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3)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4)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6)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 (7)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8)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或 内 部 规 章 制 度 规 定 的 需 要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其 他 情 形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审 议 前 述 第 (5) 项 担 保 事 宜,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对 于 董 事 会 权 限 范 围 内 的 担 保 事 项, 除 应 当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外, 还 应 当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 三 ) 对 外 投 资 制 度 和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和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于 2008 年 7 月 8 日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和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2010 年 12 月 11 日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和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1-1-231

七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为 了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本 公 司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 约 束 监 督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及 公 司 中 小 股 东 承 担 忠 实 勤 勉 义 务, 充 分 保 证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害 ( 一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股 东 有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股 东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应 当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保 证 披 露 信 息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不 得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在 内 幕 信 息 依 法 披 露 前, 任 何 知 情 人 不 得 公 开 或 者 泄 露 该 信 息, 不 得 利 用 该 信 息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 二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照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股 东 有 权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有 权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 1-1-232

(1) 公 司 秉 承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为 宗 旨,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2)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在 保 证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如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在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每 年 度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 三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股 东 有 权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股 东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公 司 在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合 法 有 效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和 途 径, 包 括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等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采 用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的, 公 司 应 当 提 1-1-233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 四 )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保 护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在 治 理 制 度 层 面 上 对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进 行 了 有 效 保 护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两 名 以 上 董 事 或 监 事 时, 应 当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同 时 规 定 在 累 积 投 票 制 下,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与 董 事 会 其 他 成 员 分 开 进 行 选 举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 五 ) 股 价 稳 定 计 划 公 司 分 别 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和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定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的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议 案 ( 以 下 简 称 预 案 ),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自 公 司 股 票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 本 公 司 股 票 全 天 停 牌 的 交 易 日 除 外, 下 同 )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为 维 护 广 大 股 东 利 益, 增 强 投 资 者 信 心, 维 护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本 公 司 将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2 股 价 稳 定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实 施 程 序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公 司 应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根 据 当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提 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当 公 司 需 要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可 以 视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股 票 市 场 情 况, 按 以 下 顺 序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1-234

(1)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公 司 应 在 5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依 法 公 告 具 体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为 自 有 资 金,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超 过 回 购 股 份 事 项 发 生 时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不 再 实 施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2) 控 股 股 东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 完 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5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控 股 股 东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增 持 每 年 度 增 持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控 股 股 东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3)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2 完 成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2 时, 公 司 时 任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下 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包 括 本 预 案 承 诺 签 署 时 尚 未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的 人 士 ) 应 在 30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以 1-1-235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每 年 度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货 币 资 金 不 超 过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薪 酬 总 和 的 3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不 再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3 应 启 动 而 未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约 束 措 施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告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果 公 司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或 已 公 告 回 购 计 划 但 未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以 其 承 诺 的 最 大 回 购 金 额 为 限 对 股 东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如 果 控 股 股 东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或 已 公 告 增 持 具 体 计 划 但 未 实 际 履 行, 则 公 司 应 将 与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冻 结,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主 动 履 行 其 增 持 义 务, 如 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公 司 应 扣 留 与 其 履 行 增 持 义 务 相 等 金 额 的 工 资 薪 酬 归 公 司 所 有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1-1-236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公 司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会 计 报 表 及 有 关 附 注 的 重 要 内 容,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闽 华 兴 所 (2014) 审 字 E-001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74,318,853.96 128,413,319.56 117,520,843.64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账 款 18,352,503.49 17,629,737.09 17,434,232.05 预 付 款 项 1,611,654.53 1,002,962.92 843,551.30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4,756,177.84 3,811,302.92 3,972,780.77 存 货 2,527,806.02 1,967,196.24 3,292,301.2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01,566,995.84 152,824,518.73 143,063,708.96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31,453,522.36 33,492,811.71 34,021,722.69 在 建 工 程 - - - 无 形 资 产 1,610,072.30 1,778,394.57 518,823.0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466,155.67 1,058,570.24 362,233.0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181,277.14 1,959,328.82 2,651,817.25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6,811,027.47 38,389,105.34 37,654,596.04 资 产 总 计 238,378,023.31 191,213,624.07 180,718,305.00 1-1-237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 -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2,850,000.00 - - 应 付 账 款 2,055,078.50 788,680.98 3,646,435.37 预 收 款 项 13,114,467.15 7,852,695.63 15,095,998.6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662,000.00 4,883,100.00 4,430,000.00 应 交 税 费 10,267,503.84 10,086,382.68 9,455,371.18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277,704.28 888,092.32 291,269.5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4,226,753.77 24,498,951.61 32,919,074.72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负 债 合 计 34,226,753.77 24,498,951.61 32,919,074.72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30,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834,744.17 834,744.17 834,744.17 盈 余 公 积 15,000,000.00 12,500,000.00 12,341,757.04 未 分 配 利 润 156,706,234.42 126,954,267.66 108,518,171.83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2,540,978.59 165,289,011.83 146,694,673.0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610,290.95 1,425,660.63 1,104,557.24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4,151,269.54 166,714,672.46 147,799,230.2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38,378,023.31 191,213,624.07 180,718,305.00 1-1-238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59,383,178.71 136,853,389.12 123,337,513.93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59,383,178.71 136,853,389.12 123,337,513.93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10,709,657.48 92,811,184.27 83,098,601.9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43,734,040.67 32,193,087.84 35,847,877.5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719,356.81 2,576,148.06 3,781,456.10 销 售 费 用 21,818,285.93 20,458,731.78 14,433,621.96 管 理 费 用 43,668,990.82 38,205,837.41 29,527,382.06 财 务 费 用 -1,345,177.28-1,106,048.82-888,446.2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114,160.53 483,428.00 396,710.4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8,673,521.23 44,042,204.85 40,238,912.0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896,245.89 8,632,058.42 8,831,579.83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207.91 150,426.7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7,569,767.12 52,674,055.36 48,920,065.08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7,633,170.04 8,758,613.18 7,476,655.32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填 列 ) 49,936,597.08 43,915,442.18 41,443,409.7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9,751,966.76 43,594,338.79 41,097,757.2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84,630.32 321,103.39 345,652.55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1.66 1.45 1.37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1.66 1.45 1.37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9,936,597.08 43,915,442.18 41,443,409.7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9,751,966.76 43,594,338.79 41,097,757.2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84,630.32 321,103.39 345,652.55 1-1-239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81,898,972.30 141,682,618.90 129,059,915.72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7,216,786.11 5,557,617.03 6,304,189.2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437,143.06 5,245,360.37 4,986,197.5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92,552,901.47 152,485,596.30 140,350,302.5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4,574,413.49 19,162,253.50 25,641,281.5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0,757,048.95 42,067,648.76 29,606,540.20 支 付 的 各 种 税 费 27,305,352.73 20,066,285.49 22,651,064.17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4,133,783.19 29,015,356.96 26,568,717.3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6,770,598.36 110,311,544.71 104,467,603.3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5,782,303.11 42,174,051.59 35,882,699.2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到 的 现 金 8,000.00-11,000.0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000.00-11,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2,794,768.71 5,981,575.67 30,387,710.0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794,768.71 5,981,575.67 30,387,710.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786,768.71-5,981,575.67-30,376,710.0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9,840,000.00 25,000,000.00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00,000.00 300,000.00 1,69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440,000.00 25,300,000.00 1,690,0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40,000.00-25,300,000.00-1,690,0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2,555,534.40 10,892,475.92 3,815,989.21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8,413,319.56 117,520,843.64 113,704,854.4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70,968,853.96 128,413,319.56 117,520,843.64 1-1-240

( 四 )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2013 年 度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500,000.00 126,954,267.66 1,425,660.63 166,714,672.46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500,000.00 126,954,267.66 1,425,660.63 166,714,672.46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5,000,000.00 - - 2,500,000.00 29,751,966.76 184,630.32 37,436,597.08 ( 一 ) 净 利 润 - - - - 49,751,966.76 184,630.32 49,936,597.08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49,751,966.76 184,630.32 49,936,597.0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2,500,000.00-15,000,000.00 - -12,5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2,500,000.00-2,500,000.00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5,000,000.00 - - - -5,000,000.00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00.00 834,744.17-15,000,000.00 156,706,234.42 1,610,290.95 204,151,269.54 1-1-241

单 位 : 元 2012 年 度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341,757.04 108,518,171.83 1,104,557.24 147,799,230.2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341,757.04 108,518,171.83 1,104,557.24 147,799,230.28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158,242.96 18,436,095.83 321,103.39 18,915,442.18 ( 一 ) 净 利 润 - - - - 43,594,338.79 321,103.39 43,915,442.18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43,594,338.79 321,103.39 43,915,442.1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58,242.96-25,158,242.96 - -25,0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58,242.96-158,242.96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25,000,000.00-25,000,000.00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500,000.00 126,954,267.66 1,425,660.63 166,714,672.46 1-1-242

单 位 : 元 2011 年 度 项 目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9,079,135.31 70,683,036.35 758,904.69 106,355,820.5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9,079,135.31 70,683,036.35 758,904.69 106,355,820.52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3,262,621.73 37,835,135.48 345,652.55 41,443,409.76 ( 一 ) 净 利 润 - - - - 41,097,757.21 345,652.55 41,443,409.76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41,097,757.21 345,652.55 41,443,409.7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3,262,621.73-3,262,621.73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3,262,621.73-3,262,621.73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34,744.17-12,341,757.04 108,518,171.83 1,104,557.24 147,799,230.28 1-1-243

( 五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资 产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18,896,970.60 89,541,126.29 85,120,058.07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12,359,321.38 13,279,090.90 11,004,818.90 预 付 款 项 1,017,407.10 481,925.41 484,543.63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其 他 应 收 款 3,693,911.45 3,098,793.54 3,232,869.09 存 货 1,957,777.31 1,069,952.14 2,701,060.3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7,925,387.84 107,470,888.28 102,543,350.0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9,475,000.00 9,475,000.00 9,475,00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29,328,065.77 31,632,481.48 32,017,660.55 在 建 工 程 - -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1,572,668.33 1,745,571.25 481,066.41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394,028.84 960,263.49 311,413.0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066,495.68 1,169,565.48 1,213,984.8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2,836,258.62 44,982,881.70 43,499,124.79 资 产 总 计 190,761,646.46 152,453,769.98 146,042,474.83 1-1-244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 -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2,850,000.00 - - 应 付 账 款 1,280,732.04 532,484.50 4,684,134.16 预 收 款 项 7,686,779.02 4,636,293.99 9,855,259.4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734,000.00 3,274,100.00 2,420,000.00 应 交 税 费 5,857,174.47 6,470,754.31 7,081,077.89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36,202,094.37 25,690,019.11 15,597,715.1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57,610,779.90 40,603,651.91 39,638,186.62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 - 负 债 合 计 57,610,779.90 40,603,651.91 39,638,186.62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东 权 益 ): - -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30,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819,990.03 819,990.03 819,990.03 盈 余 公 积 15,000,000.00 12,500,000.00 12,341,757.04 未 分 配 利 润 87,330,876.53 73,530,128.04 68,242,541.1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33,150,866.56 111,850,118.07 106,404,288.2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0,761,646.46 152,453,769.98 146,042,474.83 1-1-245

( 六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04,147,355.86 86,773,706.55 81,878,836.50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04,147,355.86 86,773,706.55 81,878,836.50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71,737,613.26 57,591,833.91 49,498,796.78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28,970,103.08 22,850,465.27 25,616,681.7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050,980.77 1,744,949.05 2,097,200.97 销 售 费 用 12,715,513.92 10,041,281.11 5,771,724.84 管 理 费 用 29,230,530.43 23,586,691.64 16,407,504.43 财 务 费 用 -1,256,503.21-1,033,584.79-710,086.0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026,988.27 402,031.63 315,770.80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 -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2,409,742.60 29,181,872.64 32,380,039.7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329,120.50 6,365,319.28 6,170,510.8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 150,000.0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37,738,863.10 35,547,191.92 38,400,550.6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938,114.61 5,101,362.06 5,774,333.27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填 列 ) 33,800,748.49 30,445,829.86 32,626,217.33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 -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800,748.49 30,445,829.86 32,626,217.3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800,748.49 30,445,829.86 32,626,217.33 1-1-246

( 七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9,226,285.31 87,200,659.79 89,289,386.82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4,005,260.72 3,690,808.89 3,732,409.9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000,201.01 14,223,803.02 9,033,038.5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7,231,747.04 105,115,271.70 102,054,835.2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8,947,409.00 17,992,382.51 21,145,232.5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1,041,145.01 23,145,767.19 13,486,152.74 支 付 的 各 种 税 费 17,415,556.21 13,338,843.27 15,152,098.7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845,395.80 15,920,483.84 13,778,433.0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89,249,506.02 70,397,476.81 63,561,917.1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982,241.02 34,717,794.89 38,492,918.15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到 的 现 金 8,000.00-11,000.00 处 置 子 公 司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000.00-11,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544,396.71 4,996,726.67 29,357,554.50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0,000,000.00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544,396.71 4,996,726.67 29,357,554.5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536,396.71-4,996,726.67-29,346,554.5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流 量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 - 发 生 筹 资 费 用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 -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9,840,000.00 25,000,000.00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00,000.00 300,000.00 1,69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440,000.00 25,300,000.00 1,690,0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40,000.00-25,300,000.00-1,690,000.00 四 :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6,005,844.31 4,421,068.22 7,456,363.65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9,541,126.29 85,120,058.07 77,663,694.42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5,546,970.60 89,541,126.29 85,120,058.07 1-1-247

( 八 )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2013 年 度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单 位 : 元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500,000.00 73,530,128.04 111,850,118.0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500,000.00 73,530,128.04 111,850,118.07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5,000,000.00 - - 2,500,000.00 13,800,748.49 21,300,748.49 ( 一 ) 净 利 润 - - - - 33,800,748.49 33,800,748.49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33,800,748.49 33,800,748.49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2,500,000.00-15,000,000.00-12,5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2,500,000.00-2,500,000.00-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12,500,000.00-12,5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5,000,000.00 - - - -5,000,000.00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30,000,000.00 819,990.03-15,000,000.00 87,330,876.53 133,150,866.56 1-1-248

项 目 2012 年 度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单 位 : 元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341,757.04 68,242,541.14 106,404,288.2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341,757.04 68,242,541.14 106,404,288.21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158,242.96 5,287,586.90 5,445,829.86 ( 一 ) 净 利 润 - - - - 30,445,829.86 30,445,829.86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30,445,829.86 30,445,829.8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158,242.96-25,158,242.96-25,000,00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158,242.96-158,242.96-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25,000,000.00-25,000,000.00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500,000.00 73,530,128.04 111,850,118.07 1-1-249

项 目 2011 年 度 单 位 : 元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9,079,135.31 38,878,945.54 73,778,070.8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9,079,135.31 38,878,945.54 73,778,070.88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3,262,621.73 29,363,595.60 32,626,217.33 ( 一 ) 净 利 润 - - - - 32,626,217.33 32,626,217.33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 -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 - - - 32,626,217.33 32,626,217.33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四 ) 利 润 分 配 - - - 3,262,621.73-3,262,621.73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3,262,621.73-3,262,621.73-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3 其 他 - - - - -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六 ) 专 项 储 备 - - - - - -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25,000,000.00 819,990.03-12,341,757.04 68,242,541.14 106,404,288.21 1-1-250

二 审 计 意 见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委 托, 对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闽 华 兴 所 (2014) 审 字 E-001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三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及 准 则 解 释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二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 三 ) 会 计 期 间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 四 ) 记 账 本 位 币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五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的 余 额 不 足 冲 减 的, 1-1-251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进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除 以 发 行 债 券 方 式 进 行 的 企 业 合 并, 与 发 行 债 券 相 关 的 佣 金 手 续 费 等 应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外, 应 于 发 生 时 费 用 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购 买 方 应 当 按 照 确 定 的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其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换 交 易 的 成 本 之 和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购 买 方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与 确 认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应 视 情 况 分 别 处 理 : (1)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应 确 认 为 商 誉 (2)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对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结 果 表 明 所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是 恰 当 的, 应 将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低 于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并 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予 以 说 明 1-1-252

3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或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调 整 (1)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对 有 关 价 值 量 的 调 整, 应 视 同 在 购 买 日 发 生,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同 时 对 以 暂 时 性 价 值 为 基 础 提 供 的 比 较 报 表 信 息, 也 应 进 行 相 关 的 调 整 (2) 超 过 规 定 期 限 后 的 价 值 量 调 整,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8 号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即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合 并 中 取 得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等 进 行 的 调 整, 应 作 为 前 期 差 错 处 理 (3) 购 买 日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在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的 经 营 亏 损 等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用 于 抵 减 以 后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应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利 润 表 中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同 时 将 商 誉 降 低 至 假 定 在 购 买 日 即 确 认 了 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情 况 下 应 有 的 金 额, 减 记 的 商 誉 金 额 作 为 利 润 表 中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按 照 上 述 过 程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原 则 上 不 应 增 加 因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份 额 而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利 润 表 的 金 额 (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类 型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公 司 各 项 资 产 负 债,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包 括 参 与 合 并 各 方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所 发 生 的 收 入 费 用 和 利 润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包 括 参 与 合 并 各 方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对 于 被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留 存 收 益 (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之 和 ) 中 归 属 于 合 并 方 的 部 分, 按 以 下 原 则 自 合 并 方 的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留 存 收 益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 1 确 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合 并 方 账 面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贷 方 余 额 大 于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留 存 收 益 中 归 属 于 合 并 方 的 部 分,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将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留 存 收 益 中 归 属 于 合 并 方 的 部 分 自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1-1-253

2 确 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合 并 方 账 面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贷 方 余 额 小 于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留 存 收 益 中 归 属 于 合 并 方 的 部 分 的,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合 并 方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的 贷 方 余 额 为 限, 将 被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留 存 收 益 中 归 属 于 合 并 方 的 部 分 自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公 司 以 子 公 司 的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反 映 为 在 购 买 日 公 允 价 值 基 础 上 确 定 的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本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金 额 进 行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2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是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即 公 司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半 数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 或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均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范 围 (1) 通 过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协 议,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半 数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 (2)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或 协 议, 有 权 决 定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 (3) 有 权 任 免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机 构 的 多 数 成 员 ; (4)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机 构 占 多 数 表 决 权 3 合 并 程 序 及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公 司 和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公 司 编 制 公 司 统 一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使 子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公 司 保 持 一 致 在 编 制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时, 遵 循 重 要 性 原 则, 抵 销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内 部 往 来 内 部 交 易 及 权 益 性 投 资 项 目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1-1-254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子 公 司 中 的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应 与 公 司 的 权 益 分 开 确 定,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账 面 金 额 等 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加 上 其 享 有 后 续 权 益 变 动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应 当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公 司 出 售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股 权, 在 合 并 报 表 中 处 置 价 与 处 置 长 期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列 入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应 当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七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公 司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所 确 定 的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是 指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受 到 限 制 的 银 行 存 款, 不 作 为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 八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指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期 末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的 20% 且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当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个 别 认 定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经 减 值 测 试 后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应 当 包 1-1-255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含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与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起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组 合 类 型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状 态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 2 1 2 年 ( 含 2 年 ) 10 10 2 3 年 ( 含 3 年 ) 30 30 3 年 以 上 100 100 3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若 报 表 截 止 日 已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款 项 能 全 额 收 回 的,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可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各 公 司 之 间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 公 司 确 认 坏 账 的 标 准 因 债 务 人 破 产, 依 照 法 律 程 序 清 偿 后, 确 定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因 债 务 人 死 亡, 既 无 遗 产 可 供 清 偿, 又 无 义 务 承 担 人, 确 定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三 年 未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并 且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九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公 司 存 货 是 指 在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持 有 以 备 项 目 建 设 软 件 嵌 入 或 者 提 供 服 务 过 程 中 需 要 使 用 消 耗 的 材 料 物 资 商 品 和 设 备 等, 或 者 仍 然 处 在 项 目 建 1-1-256

设 过 程 中 的 工 程 成 本, 包 括 各 类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库 存 商 品 外 购 劳 务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应 计 入 存 货 成 本 的 借 款 费 用,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借 款 费 用 处 理 投 资 者 投 入 存 货 的 成 本, 应 当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法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价, 存 货 期 末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成 本 的, 按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1)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 为 生 产 而 持 有 的 材 料 等, 用 其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成 本 的, 该 材 料 仍 然 应 当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 材 料 价 格 的 下 降 表 明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该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可 变 现 净 值 计 量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应 当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企 业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应 当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核 算 ( 十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核 算 方 法 1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1-1-257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方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子 公 司 按 照 改 制 时 的 资 产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调 整 账 面 价 值 的, 母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子 公 司 经 评 估 确 认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该 成 本 与 支 付 对 价 的 差 额 调 整 所 有 者 权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2)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其 投 资 成 本 : 1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2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3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4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确 定 5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确 定 6 企 业 进 行 公 司 制 改 造, 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评 估 价 值 调 整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应 以 评 估 价 值 作 为 改 制 时 的 认 定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和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1) 成 本 法 核 算 :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及 对 被 投 资 单 1-1-258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不 再 划 分 是 否 属 于 投 资 前 和 投 资 后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2) 权 益 法 核 算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公 司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投 资 企 业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份,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公 司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公 司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并 且 将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则 全 额 确 认 如 果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对 于 首 次 执 行 日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法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对 外 投 资 符 合 下 列 情 况 时, 确 定 为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1 任 何 一 个 合 营 方 均 不 能 单 独 控 制 合 营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2 涉 及 合 营 企 业 基 本 经 营 活 动 的 决 策 需 要 各 合 营 方 一 致 同 意 ;3 各 合 营 方 可 能 通 过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形 式 任 命 其 中 的 一 个 合 营 1-1-259

方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日 常 活 动 进 行 管 理, 但 其 必 须 在 各 合 营 方 已 经 一 致 同 意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范 围 内 行 使 管 理 权 对 外 投 资 符 合 下 列 情 况 时, 确 定 为 对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1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中 派 有 代 表 ;2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包 括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等 的 制 定 ;3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重 要 交 易 ;4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派 出 管 理 人 员 ;5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提 供 关 键 技 术 资 料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被 投 资 企 业 20% 以 上 但 低 于 50%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时, 一 般 认 为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按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价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公 司 将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按 长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迹 象 判 断 是 否 应 当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当 长 期 投 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则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长 期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均 不 再 转 回 5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时,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而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系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为 开 发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系 统 集 成 施 工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及 运 输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投 资 者 投 入 固 定 资 产 1-1-260

的 成 本,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确 定,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企 业 对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大 修 理 费 用 等,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同 时 将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合 并 和 融 资 租 赁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分 别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1 号 租 赁 确 定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直 线 折 旧 法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外,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提 取 折 旧 但 对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计 提 折 旧 时, 按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即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减 去 累 计 折 旧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以 及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重 新 计 算 确 定 折 旧 率 和 折 旧 额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估 计 残 值 率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 5 4.75 办 公 设 备 5 5 19.00 电 子 设 备 3 5 31.67 运 输 设 备 8 5 11.88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应 当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 预 计 净 残 值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应 当 调 整 预 计 净 残 值 ;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有 重 大 改 变 的, 改 变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公 司 按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迹 象 判 断 是 否 应 当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当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则 按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1-1-261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当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回 收 金 额 难 以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回 收 金 额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均 不 再 转 回 可 回 收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费 用 的 金 额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 在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情 况 下, 以 可 取 得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该 净 额 可 以 参 考 同 行 业 类 似 资 产 的 最 近 交 易 价 格 或 者 结 果 进 行 估 计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仍 然 无 法 可 靠 估 计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的, 以 该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作 为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该 等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以 市 场 利 率 为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 十 二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购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实 际 成 本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确 定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与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除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以 外, 在 信 用 期 间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只 有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1-1-262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应 当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对 于 以 前 期 间 已 经 费 用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不 再 调 整 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公 司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无 形 资 产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至 不 再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时 止,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进 行 摊 销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不 同 的, 改 变 摊 销 期 限 和 摊 销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上 述 规 定 处 理 公 司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年 限 和 年 摊 销 率 如 下 : 类 别 摊 销 年 限 ( 年 ) 年 摊 销 率 (%) 土 地 使 用 权 50 2.00 应 用 软 件 10 10.00 3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公 司 按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迹 象 判 断 是 否 应 当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当 无 形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则 按 其 差 额 提 取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均 不 再 转 回 ( 十 三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办 公 楼 装 修 费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改 良 支 出 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相 关 项 目 的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公 司 主 要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摊 销 年 限 和 年 摊 销 率 如 下 : 1-1-263

类 别 摊 销 年 限 ( 年 ) 年 摊 销 率 (%) 办 公 楼 装 修 费 5 20.00 ( 十 四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在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实 现 2 提 供 劳 务 在 资 产 负 债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的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应 当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提 供 资 金 的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他 人 使 用 公 司 非 现 金 资 产, 发 生 的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应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确 认 : 1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业 务 性 质 分 为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系 统 集 成, 各 项 业 务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原 则 如 下 : 1-1-264

(1) 产 品 化 软 件 产 品 化 软 件 是 指 本 公 司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的,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可 直 接 对 外 销 售 或 嵌 入 硬 件 产 品 一 起 销 售 的 软 件 产 品 化 软 件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 公 司 已 将 软 件 交 付 给 购 货 方 完 成 安 装 和 试 运 行, 在 取 得 购 买 方 的 验 收 报 告 时 确 认 收 入 (2) 定 制 软 件 1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定 制 软 件 是 指 本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的 约 定,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以 满 足 客 户 的 特 定 要 求 的 软 件 开 发 出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可 归 属 于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或 双 方 共 同 拥 有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 若 定 制 软 件 在 同 一 会 计 期 间 已 完 成 并 交 付, 经 购 买 方 验 收 合 格, 在 取 得 购 买 方 的 验 收 报 告 时 确 认 收 入 ; 若 定 制 软 件 是 跨 期 完 成 的,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定 制 软 件 的 完 成 程 度, 并 经 购 买 方 验 收 或 确 认 完 成 工 作 量, 在 取 得 对 方 签 章 认 可 的 工 作 量 确 认 单 或 验 收 报 告 ( 包 括 初 验 报 告 或 终 验 报 告 ) 时 确 认 收 入 2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时 完 工 进 度 确 认 方 法 公 司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时, 其 完 工 进 度 采 用 以 下 方 法 确 定 : 已 经 提 供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这 种 方 法 主 要 以 劳 务 量 为 标 准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公 司 按 照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项 目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统 一 纳 入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的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全 程 管 控, 在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开 发 系 统 测 试 系 统 实 施 阶 段, 项 目 经 理 定 期 统 计 项 目 进 度 ( 含 周 报 月 报 ) 并 进 行 项 目 里 程 碑 总 结, 产 2 品 开 发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项 目 进 展, 项 目 总 监 汇 总 项 目 进 度 状 况 里 程 碑 及 项 目 的 完 成 百 分 比 由 项 目 管 理 工 具 测 算 更 新,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里 程 碑 进 度 = 子 项 任 务 1 完 成 百 分 比 *( 子 项 任 务 1 预 计 工 时 / 里 程 碑 预 计 工 时 ) 2 里 程 碑 : 指 发 行 人 自 主 开 发 的 项 目 管 理 软 件 关 于 项 目 阶 段 性 成 果 总 结 的 特 定 称 谓 一 般 包 括 需 求 阶 段 总 结 设 计 阶 段 总 结 开 发 阶 段 总 结 等 主 要 用 于 考 量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1-1-265

+ 子 项 任 务 2 完 成 百 分 比 *( 子 项 任 务 2 预 计 工 时 / 里 程 碑 预 计 工 时 )+ 子 项 任 务 N 完 成 百 分 比 *( 子 项 任 务 N 预 计 工 时 / 里 程 碑 预 计 工 时 ) 整 个 项 目 进 度 = 里 程 碑 1 完 成 百 分 比 *( 里 程 碑 1 预 计 工 时 / 项 目 预 计 工 时 )+ 里 程 碑 2 完 成 百 分 比 *( 里 程 碑 2 预 计 工 时 / 项 目 预 计 工 时 )+ 里 程 碑 N 完 成 百 分 比 *( 里 程 碑 N 预 计 工 时 / 项 目 预 计 工 时 ) 财 务 部 门 确 认 收 入 时, 在 上 述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测 算 的 完 工 进 度 的 基 础 上, 取 得 经 客 户 签 章 认 可 的 工 作 量 确 认 单 或 验 收 报 告 ( 客 户 方 认 可 的 完 工 进 度 ), 并 据 此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的 依 据 3 报 告 期 内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跨 期 合 同 收 入 确 认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合 同 期 间 新 增 跨 期 合 同 总 金 额 ( 不 含 税 ) 合 同 份 数 ( 份 ) 2011 年 确 认 收 入 2012 年 确 认 收 入 2013 年 确 认 收 入 2011 年 6,022.45 118 2,368.90 2,954.06 382.23 2012 年 6,442.07 121-3,351.82 2,234.93 2013 年 7,859.22 137 - - 3,535.77 注 : 新 增 跨 期 合 同 总 金 额 包 含 某 年 签 署 合 同 后 当 年 未 实 施 及 未 完 成 的 项 目, 跨 期 合 同 收 入 与 各 年 实 际 确 认 收 入 之 和 存 在 差 异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合 同 尚 未 全 部 完 工, 另 有 少 量 合 同 存 在 价 格 调 整 差 异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主 要 指 公 司 为 存 量 客 户 提 供 的 常 年 软 件 系 统 运 营 和 维 护 服 务,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在 服 务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收 入 (4) 系 统 集 成 本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系 指 根 据 用 户 需 要 将 整 个 系 统 中 的 外 购 软 件 硬 件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式 进 行 集 成, 将 各 个 分 离 的 子 系 统 连 接 成 为 一 个 完 整 可 靠 和 经 济 有 效 整 体 的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 在 公 司 将 系 统 集 成 产 品 交 付 给 购 货 方, 系 统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并 取 得 购 货 方 的 初 验 报 告 时 确 认 收 入 5 相 关 合 同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相 关 业 务 收 入 的 计 量 和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1) 相 关 合 同 的 主 要 内 容 1-1-266

公 司 订 立 的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合 同 中 一 般 约 定 了 如 下 条 款 : 1 产 品 或 服 务 验 收 前 的 免 费 培 训 服 务 ; 2 一 年 内 免 费 维 护 免 费 维 护 期 满 后 按 合 同 约 定 金 额 收 取 维 护 费 维 护 期 内 ( 包 括 免 费 维 护 期, 下 同 ) 发 行 人 主 要 负 责 协 助 客 户 解 决 软 件 运 行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技 术 问 题, 提 供 7 24 小 时 电 话 维 护 服 务 现 场 维 护 培 训 维 护 期 内 主 要 工 作 职 责 及 工 作 方 式 :A 客 户 有 支 持 请 求 或 故 障 报 告, 发 行 人 应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B 常 规 技 术 咨 询 热 线 ;C 故 障 排 除 ;D 系 统 日 常 运 行 出 现 的 软 件 损 坏 和 功 能 缺 陷 的 维 护 ;E 处 理 报 表 数 据 异 常 远 程 维 护 3 维 护 期 内 关 于 升 级 产 品 或 服 务 后 续 产 品 等 内 容 的 约 定 A 对 于 客 户 在 使 用 发 行 人 相 关 软 件 产 品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及 由 此 产 生 的 定 制 化 开 发 要 求, 由 客 户 汇 总 后 向 发 行 人 提 交 书 面 申 请, 另 行 立 项 开 发 ; B 涉 及 的 功 能 需 求 框 架 外 的 变 更 新 增 的 数 据 接 口 以 及 数 据 格 式 的 变 更 新 增 以 及 新 增 基 础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费 另 行 协 商 ; C 维 护 期 内 如 遇 重 大 需 求 变 更 或 调 整, 另 行 签 订 新 的 开 发 合 同 4 少 量 大 额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约 定 免 费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使 用 权 条 款 (2) 针 对 上 述 合 同 条 款 收 入 确 认 的 原 则 或 方 法 1 产 品 或 服 务 验 收 前 的 免 费 培 训 服 务 按 提 供 的 软 件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业 务 类 别 ( 如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 对 应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或 标 准 确 认 收 入, 免 费 提 供 的 培 训 服 务 发 生 的 支 出 作 为 该 项 业 务 的 成 本 ; 2 一 年 内 免 费 维 护 免 费 维 护 期 满 后 按 合 同 约 定 金 额 收 取 维 护 费 A 免 费 维 护 期 内 不 确 认 收 入, 因 维 护 工 作 发 生 的 支 出 直 接 计 入 运 维 服 务 成 本 免 费 维 护 条 款 均 针 对 新 增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而 设 置 一 般 而 言, 系 统 开 发 完 成 后 须 试 运 行 一 定 时 间 客 户 才 安 排 最 终 验 收, 大 部 分 的 运 维 工 作 已 在 此 阶 段 完 成, 因 此 验 收 后 第 一 年 免 费 维 护 期 内 维 护 工 作 量 相 对 较 小, 发 生 的 支 出 不 大, 故 在 日 常 财 务 处 1-1-267

理 时 采 用 简 化 的 办 法, 直 接 将 发 生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而 未 采 用 预 提 的 方 法 B 收 费 维 护 期 内 收 到 的 维 护 费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维 护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收 入, 因 维 护 工 作 ( 如 电 话 维 护 现 场 维 护 技 术 支 持 等 活 动 ) 发 生 的 支 出 直 接 计 入 运 维 服 务 成 本 3 维 护 期 内 关 于 升 级 产 品 或 服 务 后 续 产 品 等 内 容 的 约 定 鉴 于 维 护 期 内 发 生 的 较 为 重 大 的 需 求 或 调 整, 须 另 行 订 立 新 的 开 发 合 同, 则 依 据 新 订 立 的 开 发 合 同 的 具 体 内 容 按 相 关 业 务 类 别 对 应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或 标 准 确 认 收 入 4 少 量 大 额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约 定 免 费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使 用 权 条 款 若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中 约 定 了 免 费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使 用 权 条 款, 则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在 应 用 软 件 交 付 时 一 并 交 付 客 户, 依 据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的 具 体 内 容 按 相 关 业 务 类 别 对 应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确 认 收 入 ( 十 五 ) 政 府 补 助 1 确 认 原 则 政 府 补 助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予 以 确 认 (1) 企 业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 (2) 企 业 能 够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2 计 量 公 司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3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标 准 公 司 根 据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逐 项 核 对 其 适 用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府 文 件, 若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规 定 了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购 建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则 公 司 将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确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 若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或 者 虽 明 确 规 定 了 补 助 对 象 但 该 补 助 对 象 未 购 建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则 公 司 将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确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1-1-268

4 会 计 处 理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六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公 司 在 取 得 资 产 负 债 时,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存 在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按 照 规 定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1)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 1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2)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1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 2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 对 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视 同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处 理,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1-1-269

(1) 除 下 列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外, 公 司 确 认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 2 同 时 满 足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2)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是,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除 外 : 1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 2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4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量 公 司 将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 (1) 企 业 合 并 ;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减 值 (1)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当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原 确 认 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部 分, 其 减 记 金 额 也 应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其 他 的 情 况 应 减 记 当 期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2) 在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 十 七 ) 经 营 租 赁 对 于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270

( 十 八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 十 九 )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二 十 ) 其 他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1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确 定 方 法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公 司 判 断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产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可 能 发 生 资 产 减 值 的 迹 象 包 括 : (1)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 (2)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企 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计 算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 (4) 有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 (5)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 (6) 企 业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 (7) 企 业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账 面 价 值 远 高 于 其 市 值 ; (8) 其 他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公 司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差 额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公 司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给 予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以 及 其 他 相 1-1-271

关 支 出, 包 括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 职 工 福 利 费 ;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 金 ;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 其 他 与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相 关 支 出 (1) 辞 退 福 利 公 司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当 公 司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 并 即 将 实 施, 且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的,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而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方 式 的 职 工 薪 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除 辞 退 福 利 外, 根 据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应 的 产 品 成 本 劳 务 成 本 及 资 产 成 本 四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一 ) 子 公 司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性 质 本 公 司 直 接 注 册 资 本 法 人 是 否 或 间 接 持 股 ( 万 元 ) 代 表 合 并 比 例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有 限 责 任 500 严 孟 宇 100% 是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有 限 责 任 200 严 孟 宇 100% 是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有 限 责 任 200 严 孟 宇 75% 是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有 限 责 任 100 严 孟 宇 100% 是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有 限 责 任 1,000 严 孟 宇 100% 是 ( 二 ) 合 并 范 围 发 生 变 更 的 说 明 2013 年 7 月 8 日, 经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决 定 在 武 汉 独 资 设 立 子 公 司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18 日, 武 汉 顶 点 在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420100000374452; 注 1-1-272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故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无 变 动 五 发 行 人 适 用 的 税 种 税 率 和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一 ) 主 要 税 种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产 品 化 软 件 销 售 收 入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和 系 统 集 成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增 值 额 17% 增 值 税 定 制 软 件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6%( 营 改 增 ) 营 业 税 ( 注 )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收 入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上 海 顶 点 为 1%; 母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为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北 京 顶 点 2011 年 为 3%,2012-2013 年 为 5%; 母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的 为 5%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0% 12.5% 15% 25% 注 :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之 前, 公 司 受 托 开 发 定 制 软 件 时, 软 件 著 作 权 属 于 受 托 方 的 征 收 增 值 税, 软 件 著 作 权 属 于 委 托 方 或 属 于 双 方 共 同 拥 有 的 征 收 营 业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11 111 号 关 于 在 上 海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原 应 税 营 业 税 的 定 制 软 件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由 按 营 业 额 5% 缴 纳 营 业 税 改 按 应 税 服 务 的 6% 征 收 增 值 税 随 后,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又 联 合 发 布 了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营 改 增 试 点 范 围 由 上 海 分 批 扩 大 至 北 京 福 建 等 8 个 省,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顶 点 数 码 顶 点 信 息 陆 续 执 行 了 上 述 政 策 ( 二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1 增 值 税 国 务 院 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 发 布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11 4 号 ) 对 软 件 企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作 了 进 一 步 明 确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11 年 10 月 13 日 颁 发 的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文,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1 公 司 划 分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的 标 准 A 营 改 增 之 前 划 分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的 标 准 1-1-273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011 年 10 月 13 日 颁 发 的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的 规 定 : 纳 税 人 受 托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属 于 受 托 方 的 征 收 增 值 税, 著 作 权 属 于 委 托 方 或 属 于 双 方 共 同 拥 有 的 不 征 收 增 值 税 ; 对 经 过 国 家 版 权 局 注 册 登 记, 纳 税 人 在 销 售 时 一 并 转 让 著 作 权 所 有 权 的, 不 征 收 增 值 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业 务 性 质 分 为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开 发 出 的 软 件 产 品 均 包 含 在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目 录 内, 其 著 作 权 属 于 公 司, 因 此,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应 缴 纳 增 值 税, 且 按 规 定 可 享 受 增 值 税 税 负 超 3% 部 分 返 还 的 优 惠 政 策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之 前, 公 司 受 托 开 发 定 制 软 件 时, 软 件 著 作 权 属 于 受 托 方 的 征 收 增 值 税, 同 时 享 受 增 值 税 超 3% 部 分 返 还 的 优 惠 政 策 ; 软 件 著 作 权 属 于 委 托 方 或 属 于 双 方 共 同 拥 有 的 征 收 营 业 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之 前,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属 营 业 税 的 征 税 范 围, 缴 纳 营 业 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属 于 税 法 上 规 定 的 应 纳 增 值 税 范 畴, 但 不 享 受 增 值 税 税 负 超 3% 返 还 的 优 惠 政 策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在 财 务 上 单 独 核 算, 纳 税 申 报 时 严 格 分 开 B 营 改 增 的 影 响 自 2012 年 以 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陆 续 实 施 了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原 应 税 营 业 税 的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由 按 营 业 额 5% 缴 纳 营 业 税 改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6% 征 收 增 值 税 目 前, 公 司 ( 包 括 子 公 司 ) 所 有 业 务 均 缴 纳 增 值 税 2 公 司 办 理 增 值 税 退 税 的 具 体 依 据 及 时 点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办 理 软 件 增 值 税 退 税 的 具 体 依 据 和 时 点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退 税 申 请 时 点 ( 注 ) 依 据 备 注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税 款 后 2-4 月 后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退 税, 申 请 后 2-3 个 月 可 收 到 退 税 款 缴 纳 税 款 后 2-4 月 后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退 税, 申 请 后 2-3 个 月 可 收 到 退 税 款 缴 纳 税 款 后 即 可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申 请 后 1 个 月 可 收 到 退 税 款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超 税 负 即 征 即 退 申 请 审 批 表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证 书 退 ( 抵 ) 税 批 准 通 知 书 等 资 料 退 税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在 顶 点 软 件 及 顶 点 数 码, 报 告 期 内 上 海 顶 点 武 汉 顶 点 未 发 生 退 税 业 务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税 款 后 即 可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申 请 后 1 个 月 可 收 到 退 税 款 2 营 业 税 优 惠 1-1-274

根 据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高 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决 定 >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9]273 号 ) 的 规 定, 经 科 技 税 务 部 门 审 核 批 准 后,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及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向 对 方 收 取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免 征 营 业 税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过 渡 政 策 的 规 定 ( 财 税 [2011]11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福 建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管 理 事 项 的 公 告 ( 闽 国 税 公 告 [2012]6 号 ) 的 规 定 : 经 省 级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认 定, 并 经 审 核 批 准 后,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公 司 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顶 点 信 息 持 有 技 术 贸 易 机 构 资 格 证, 可 以 享 受 上 述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2012 年 11 月 1 日 营 改 增 之 前, 相 关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2012 年 11 月 1 日 营 改 增 之 后, 相 关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3 企 业 所 得 税 (1) 根 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 经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后 续 实 施 细 则,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按 25% 执 行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如 下 :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国 税 发 [2008]116 号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 印 发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从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研 发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未 形 成 无 形 资 产 的, 允 许 再 按 当 年 研 发 费 用 实 际 发 生 额 的 50%, 直 接 抵 扣 当 年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3 根 据 2008 年 2 月 22 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我 国 境 内 新 办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经 认 定 后,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第 一 年 和 第 二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三 年 至 第 五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4 根 据 2008 年 2 月 22 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1-1-275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如 当 年 未 享 受 免 税 优 惠 的, 减 按 10%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 本 公 司 具 体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情 况 如 下 : 1 母 公 司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再 次 被 福 建 省 有 关 部 门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135000083, 发 证 时 间 为 2011 年 10 月 9 日 ),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三 年 内 再 次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公 司 2013-2014 年 度 执 行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2 全 资 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再 次 被 福 建 省 有 关 部 门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135000100, 发 证 时 间 为 2011 年 10 月 9 日 ),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三 年 内 再 次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3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时 代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通 过 了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再 次 被 北 京 市 有 关 部 门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111000623, 发 证 时 间 为 2011 年 9 月 14 日 ),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等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三 年 内 再 次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4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顶 点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所 得 税 率 为 25% 5 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信 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为 新 设 立 软 件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为 闽 R-2008-0010, 发 证 时 间 为 2008 年 3 月 28 日 ),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2008 2009 年 度 亏 损, 未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2010 年 度 开 始 盈 利, 处 于 免 税 期 的 第 一 年 度,2011 年 处 于 免 税 期 的 第 二 年 度,2012 年 2013 年 减 按 12.5% 的 所 得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公 司 报 告 期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1-1-276

细 表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859.78-6,585.98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1,672,000.00 2,029,931.00 2,515,972.56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600.00 1,044,302.48-145,594.74 小 计 1,679,459.78 3,074,233.48 2,376,963.80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86,100.00 305,482.75 356,718.55 合 计 1,493,359.78 2,768,750.73 2,020,245.25 七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5.89 6.24 4.35 速 动 比 率 5.82 6.16 4.25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14.36% 12.81% 18.2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20% 26.63% 27.14%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8.25 7.40 9.27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19.46 12.24 13.03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217.66 5,690.46 5,168.1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 - 净 利 润 ( 万 元 ) 4,993.66 4,391.54 4,144.34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975.20 4,359.43 4,109.78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4,825.86 4,082.56 3,907.75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1.86 1.69 1.44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1.42 0.44 0.15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6.75 6.61 5.87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66% 0.90% 0.16%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总 负 债 / 总 资 产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1-1-277

产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利 息 费 用 + 折 旧 + 摊 销 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9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0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净 资 产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11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净 资 ( 二 ) 每 股 收 益 和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07 年 修 订 ) 计 算 的 最 近 三 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年 度 项 目 1-1-278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 元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16% 1.66 1.66 2013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5.38% 1.61 1.61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53% 1.45 1.45 2012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4.84% 1.36 1.36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2.58% 1.37 1.37 2011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0.98% 1.30 1.30 注 :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 S0+S1+Si Mi M0 -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Sj Mj M0-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至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之 间 发 生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拆 股 或 并 股, 影 响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或 潜 在 普 通 股 数 量, 但 不 影 响 所 有 者 权 益 金 额 的, 应 当 按 调 整 后 的 股 数 重 新 计 算 各 比 较 期 间 的 每 股 收 益 八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根 据 证 监 会 第 三 次 反 馈 意 见,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依 据 截 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已 经 确 定 的 业 务 合 同, 编 制 了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进 行 了 核 查, 并 出 具 了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之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出 具 了 闽 华 兴 所 (2011) 审 核 字 E-25 号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根 据 经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的 2011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本 公 司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数 与 2011 年 报 实 现 数 基 本 相 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度 预 测 数 2011 年 度 年 报 实 现 数 差 异 金 额 差 异 率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23,732,651.66 123,337,513.93 395,137.73 0.32%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80,553,471.62 83,098,601.93-2,545,130.31-3.16% 三 营 业 利 润 43,179,180.03 40,238,912.00 2,940,268.03 6.81% 四 利 润 总 额 49,762,290.66 48,920,065.08 842,225.58 1.69% 五 净 利 润 37,243,375.17 41,443,409.76-4,200,034.59-11.28% 注 : 净 利 润 差 异 较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 编 制 2011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时,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北 京 顶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结 果 尚 未 发 布, 基 于 谨 慎 原 则, 上 述 三 家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按 25% 测 算 九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在 初 始 设 立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2011 年 7 月, 福 建 联 合 中 和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机 器 设 备 评 估 咨 询 报 告 [(2011) 榕 联 评 字 第 301 号 ] 对 股 东 严 孟 宇 用 以 出 资 的 3.9 万 元 实 物 资 产 的 价 值 进 行 了 评 估 复 核, 结 论 如 下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资 产 评 估 规 定, 本 着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的 原 则 及 必 要 的 评 估 程 1-1-279

序, 对 委 评 设 备 进 行 了 评 估, 本 次 评 估 主 要 采 用 成 本 法, 根 据 以 上 评 估 工 作 得 出 如 下 评 估 结 论 : 截 止 评 估 基 准 日, 委 评 设 备 的 评 估 结 果 为 RMB40,000 元 其 中 空 调 评 估 结 果 为 9,000 元, 传 真 机 评 估 结 果 为 5,000 元, 服 务 器 评 估 结 果 为 26,000 元 十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设 立 时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 一 )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自 公 司 前 身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以 来, 具 体 验 资 情 况 如 下 : 1 顶 点 有 限 的 设 立 福 州 建 联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1996 年 7 月 2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 建 联 CPA[96] 内 验 字 第 038 号 ), 验 明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均 已 到 位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26.1 万 元, 实 物 出 资 3.9 万 元 顶 点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30 万 元 2 顶 点 有 限 增 资 至 88 万 元 福 建 华 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增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1997 年 6 月 9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 华 益 [1997] 资 字 第 025 号 ), 验 明 严 孟 宇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36.04 万 元, 董 南 勇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4.2 万 元, 赵 伟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4.56 万 元, 赵 莹 雷 世 潘 张 玉 分 别 以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4.4 万 元, 各 股 东 出 资 均 已 到 位 顶 点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88 万 元 3 顶 点 有 限 增 资 至 2,350 万 元 福 建 中 兴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顶 点 有 限 本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0 年 7 月 7 日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中 兴 验 [2000] 第 017 号 ), 顶 点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350 万 元 4 整 体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2000 年 9 月 27 日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闽 政 体 股 [2000]25 号 关 于 同 意 福 州 顶 点 计 算 机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顶 点 有 限 依 法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华 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1-1-28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出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0 年 10 月 12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 华 鹏 股 改 字 [2000]010-3 号 ), 验 明 各 发 起 人 以 顶 点 有 限 经 深 圳 华 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报 告 ( 华 鹏 股 改 字 [2000] 第 010-1 号 ) 审 计 的 截 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 净 资 产 2,571.73 万 元 为 基 数, 折 为 2,500 万 股 ( 各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不 变 ), 其 余 71.73 万 元 转 为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为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出 具 了 闽 华 兴 所 (2011) 审 核 字 E-006 号 关 于 福 建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验 资 的 复 核 报 告 5 顶 点 软 件 增 资 至 3,000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14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以 公 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股 5 元, 新 增 股 份 500 万 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00 万 元 增 加 至 3,000 万 元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本 次 增 资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13 年 12 月 14 日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闽 华 兴 所 (2013) 验 字 E-022 号 ) 有 关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详 见 申 请 文 件 中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的 相 关 内 容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本 公 司 是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的 资 产 是 有 限 公 司 截 止 2000 年 7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2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3 承 诺 事 项 根 据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诀 议, 公 司 拟 申 1-1-281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的 全 体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财 务 承 诺 事 项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主 要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总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17,431.89 73.13% 12,841.33 67.16% 11,752.08 65.03% 应 收 账 款 1,835.25 7.70% 1,762.97 9.22% 1,743.42 9.65% 预 付 款 项 161.17 0.68% 100.30 0.52% 84.36 0.47% 其 他 应 收 款 475.62 2.00% 381.13 1.99% 397.28 2.20% 存 货 252.78 1.06% 196.72 1.03% 329.23 1.82% 流 动 资 产 小 计 20,156.70 84.56% 15,282.45 79.92% 14,306.37 79.1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00 0.04% 10.00 0.05% 10.00 0.06% 固 定 资 产 3,145.35 13.19% 3,349.28 17.52% 3,402.17 18.83% 无 形 资 产 161.01 0.68% 177.84 0.93% 51.88 0.2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46.62 0.62% 105.86 0.55% 36.22 0.2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18.13 0.92% 195.93 1.03% 265.18 1.47% 非 流 动 资 产 小 计 3,681.10 15.44% 3,838.91 20.08% 3,765.46 20.84% 资 产 总 计 23,837.80 100.00% 19,121.36 100.00% 18,071.83 100.00% 公 司 资 产 的 构 成 以 流 动 资 产 为 主, 货 币 资 金 与 应 收 账 款 构 成 流 动 资 产 的 主 体,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流 动 资 产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 公 司 开 发 的 软 件 产 品 属 智 力 成 果, 具 有 可 复 制 性, 其 开 发 及 服 务 过 程 不 需 要 大 量 购 买 土 地 厂 房 机 器 等 生 产 性 资 产 1 货 币 资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1-1-282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现 金 12.39 0.07% 8.01 0.06% 51.51 0.44% 银 行 存 款 17,084.50 98.01% 12,833.32 99.94% 11,700.57 99.56%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 注 ) 335.00 1.92% - - - - 货 币 资 金 小 计 17,431.89 100.00% 12,841.33 100.00% 11,752.08 100.00% 注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包 括 以 下 两 项 :2013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向 南 京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开 具 为 期 3 年 的 履 约 保 函, 保 函 保 证 金 金 额 为 50 万 元 整 ;2013 年 10 月 11 日,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存 入 285 万 保 证 金 用 于 办 理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 报 告 期 内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逐 年 增 长, 营 业 款 回 收 及 时,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充 沛, 货 币 资 金 期 末 余 额 持 续 增 加 12012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为 4,217.41 万 元, 派 发 股 利 购 置 办 公 设 备 办 公 楼 装 修 等 事 项 合 计 支 出 现 金 3,100 余 万 元, 货 币 资 金 年 末 余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1,089.25 万 元 22013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为 5,578.23 万 元, 派 发 股 利 购 置 办 公 设 备 办 公 楼 装 修 等 事 项 合 计 支 出 现 金 1,263.48 余 万 元, 货 币 资 金 年 末 余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4,590.55 万 元 (2) 报 告 期 内 货 币 资 金 除 2013 年 度 有 一 笔 金 额 50 万 履 约 保 函 保 证 金 及 一 笔 金 额 285 万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存 款 外, 无 其 他 抵 押 冻 结 等 对 变 现 有 限 制 或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货 币 资 金 不 存 在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3) 货 币 资 金 储 备 较 高 的 原 因 及 必 要 性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营 业 款 回 收 及 时, 各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充 沛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净 利 润 4,993.66 4,391.54 4,144.3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5,578.23 4,217.41 3,588.27 2 软 件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归 根 到 底 体 现 在 人 才 上, 吸 引 人 才 招 纳 人 才 均 要 求 软 件 企 业 具 备 一 定 的 资 金 实 力 报 告 期 内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1-1-283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075.70 4,206.76 2,960.65 公 司 正 处 于 市 场 开 拓 和 业 务 成 长 的 关 键 阶 段, 对 人 才 特 别 是 行 业 专 家 复 合 型 人 才 高 级 技 术 人 才 的 需 求 急 剧 增 加, 客 观 上 也 要 求 发 行 人 必 须 保 有 一 定 量 的 货 币 资 金 用 于 支 付 由 此 引 发 的 费 用 ( 自 2011 年 以 来 公 司 累 计 延 揽 各 类 人 才 两 百 余 名, 员 工 队 伍 由 2011 年 初 的 305 人 扩 充 至 2013 年 末 的 555 人 ) 同 时, 在 招 揽 人 才 时, 具 有 一 定 的 资 金 实 力, 可 以 在 激 烈 的 人 才 角 逐 中 赢 得 先 机,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招 揽 更 多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3 经 济 周 期 和 IT 投 资 周 期 的 波 动 以 及 类 似 于 美 国 次 级 贷 款 引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等 突 发 事 件 能 够 影 响 一 个 企 业 的 生 存 发 展, 保 有 较 为 充 裕 的 货 币 资 金 可 以 抵 御 突 发 事 件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1,987.17 1,875.49 1,825.21 应 收 账 款 增 加 额 111.68 50.28 -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率 5.96% 2.75%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16.46% 10.96%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2.47% 13.70% 14.80%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9.86% 12.27% 12.7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3 年 2012 年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16.46% 10.96%,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5.96% 2.75%, 增 速 远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两 项 指 标 持 续 下 降, 表 明 公 司 营 业 款 回 收 及 时, 回 款 状 况 良 好 另 外, 公 司 制 订 了 一 套 较 为 严 格 的 财 务 管 理 政 策, 通 过 建 立 收 账 制 度 来 保 证 业 务 回 款 进 度, 将 营 销 人 员 的 业 绩 考 核 直 接 与 业 务 回 款 进 度 相 挂 钩, 加 大 了 与 客 户 间 的 对 账 频 度, 最 大 限 度 保 证 营 业 款 按 合 同 约 定 收 回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1-1-284

2013.12.31 2012.12.31 账 龄 结 构 坏 账 坏 账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准 备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626.55 81.85 32.53 1,512.60 80.64 30.25 1-2 年 ( 含 2 年 ) 192.74 9.70 19.27 279.79 14.92 27.98 2-3 年 ( 含 3 年 ) 96.81 4.87 29.04 41.17 2.20 12.35 3 年 以 上 71.07 3.58 71.07 41.93 2.24 41.93 合 计 1,987.17 100.00 151.92 1,875.49 100.00 112.51 承 上 表 : 账 龄 结 构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703.22 93.32 34.06 1-2 年 ( 含 2 年 ) 76.99 4.22 7.70 2-3 年 ( 含 3 年 ) 7.11 0.39 2.14 3 年 以 上 37.89 2.07 37.89 合 计 1,825.21 100.00 81.79 现 阶 段 公 司 客 户 以 证 券 公 司 及 大 中 型 企 业 居 多, 上 述 客 户 无 论 在 信 誉 上, 还 是 资 金 实 力 上, 都 具 有 较 强 的 履 约 能 力,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良 好, 账 龄 大 多 在 一 年 以 内, 无 大 额 逾 期 款 项 账 龄 在 3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系 零 星 客 户 尾 款, 金 额 不 大 且 已 足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 详 见 本 节 十 一 9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很 小 (3)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2-3 年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1 年 以 内 1-2 年 3 年 以 款 余 额 比 ( 含 3 ( 含 1 年 ) ( 含 2 年 ) 上 年 ) 中 航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182.30 9.17% 147.5 20.80 14.00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8.68 4.97% 97.42 - - 1.26 2013 财 富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5.41 4.30% 83.91 - - 1.50 年 爱 建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5.30 4.29% 80.00-2.30 3.00 东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1.52 4.10% 75.00 1.00 0.36 5.16 合 计 533.21 26.83% 483.83 21.80 16.66 10.92 2012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6.02 9.38% 170.49 0.36 2.33 2.84 年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0.56 5.90% 110.56 - - - 英 大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7.52 5.20% 74.15 13.5 9.87 -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88.48 4.72% 57.09 31.39 - - 1-1-285

2011 年 产 权 交 易 所 公 司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7.50 4.66% 57.50 30.00 - - 合 计 560.08 29.86% 469.79 75.25 12.20 2.84 中 航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195.89 10.73% 195.89 - - - 世 纪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5.70 6.89% 125.70 - - -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产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109.38 5.99% 109.38 - - - 司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93.46 5.12% 82.94 7.63 2.90 浙 商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0.85 4.43% 80.85 - - - 合 计 605.28 33.16% 594.75 7.63 2.90 公 司 报 告 期 新 增 客 户 中, 销 售 额 占 各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 及 以 上 的 主 要 客 户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2013 客 户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大 连 飞 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371,931.74 1.87%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710,998.00 3.58% 天 津 排 放 权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 - 广 东 金 融 高 新 区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326,000.00 1.64%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6,000.00 2.43% 2012 武 汉 农 畜 产 品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666,212.00 3.55% 广 州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163,000.00 0.87% 2011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产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93,774.33 5.99%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照 类 别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结 构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比 例 坏 账 比 例 坏 账 比 例 坏 账 金 额 金 额 (%) 准 备 (%) 准 备 (%) 准 备 1 单 项 金 额 - - - - - - - - - 1-1-286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 - - - - - - - -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587.98 100.00 112.36 421.48 100.00 40.35 420.02 100.00 22.74 收 账 合 计 587.98 100.00 112.36 421.48 100.00 40.35 420.02 100.00 22.74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核 算 职 工 借 款 备 用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以 及 支 付 给 中 介 机 构 的 上 市 费 用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陆 续 支 付 了 中 介 机 构 上 市 费 用 298.60 万 元 ; 因 订 单 承 接 量 持 续 增 加, 员 工 队 伍 不 断 扩 充, 职 工 因 公 出 差 借 款 备 用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也 需 要 维 持 一 定 规 模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出 差 借 款 备 用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等 289.37 179.48 208.02 出 差 借 款 备 用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等 期 末 余 额 增 加 数 109.89-28.54-4 存 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存 货 种 类 存 货 跌 价 准 存 货 跌 价 准 存 货 跌 价 准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备 备 备 外 购 软 硬 件 186.55-139.09-207.64 - 外 购 劳 务 66.23-57.63-121.59 - 合 计 252.78-196.72-329.23 - (1) 存 货 外 购 软 硬 件 分 析 由 于 2012 年 度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降 低, 影 响 了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同 时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技 术 含 量 较 低, 为 软 件 开 发 的 延 伸 业 务, 非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公 司 投 入 资 源 较 少 因 此 公 司 2012 年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大 幅 减 少,2012 年 末 外 购 软 硬 件 余 额 亦 大 幅 降 低 1-1-287

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有 所 恢 复, 当 年 新 承 接 的 订 单 有 较 大 增 加, 年 末 在 建 项 目 及 为 在 建 项 目 购 置 的 外 购 软 硬 件 亦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比 较 期 间 订 单 承 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新 增 订 单 2,981.62 1,415.23 3,090.24 (2)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分 析 1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的 形 成 原 因 基 于 以 下 原 因, 公 司 将 部 分 不 涉 及 核 心 技 术 的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分 包 给 第 三 方 : 订 单 持 续 增 加, 且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导 致 发 行 人 在 该 期 限 内 人 手 紧 张,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不 足 ; 部 分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功 能 模 块 诸 如 ORACLE 原 厂 标 准 服 务 语 音 通 讯 系 统 服 务 等 专 业 服 务 必 须 外 包 给 第 三 方, 公 司 无 此 业 务 对 于 该 部 分 外 包 劳 务, 在 公 司 未 与 客 户 结 算 并 确 认 收 入 前, 预 付 给 实 施 方 的 款 项 暂 时 计 入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项 下 2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随 收 入 确 认 进 度 逐 步 转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年 末 余 额 大 幅 减 少 ;2013 年 末 存 货 外 购 劳 务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变 动 较 小 (3) 存 货 减 值 分 析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主 要 为 系 统 集 成 在 建 项 目 外 购 的 软 硬 件 及 外 包 的 劳 务, 因 上 述 软 硬 件 均 有 相 应 合 同 与 之 对 应, 上 述 存 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形, 无 须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5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2007 年 10 月 出 资 10 万 元 投 资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占 其 总 股 本 的 10% 有 关 福 州 软 件 园 产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五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6 固 定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1-1-288

一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5,008.89 4,823.11 4,485.54 房 屋 建 筑 物 3,222.81 3,222.81 3,222.81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265.82 252.90 227.98 电 子 设 备 1,238.78 1,058.44 745.79 交 通 工 具 281.48 288.96 288.96 二 累 计 折 旧 1,863.54 1,473.83 1,083.37 房 屋 建 筑 物 577.14 422.44 267.74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211.35 193.39 175.97 电 子 设 备 829.88 603.20 420.37 交 通 工 具 245.17 254.80 219.29 三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3,145.35 3,349.28 3,402.17 房 屋 建 筑 物 2,645.68 2,800.37 2,955.07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54.47 59.52 52.01 电 子 设 备 408.90 455.23 325.42 交 通 工 具 36.31 34.16 69.67 (1) 报 告 期 内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抵 押 质 押 等 担 保 事 项, 也 无 闲 置 固 定 资 产 (2) 因 员 工 队 伍 持 续 扩 充 及 研 发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购 置 的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等 持 续 增 加 (3) 自 2012 年 以 来, 公 司 计 提 的 折 旧 金 额 略 高 于 新 购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有 所 降 低 (4) 固 定 资 产 房 屋 建 筑 物 包 括 位 于 福 州 市 软 件 大 道 89 号 的 办 公 楼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76 号 裕 达 楼 以 及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中 达 广 场 办 公 楼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详 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权 利 人 房 屋 坐 落 证 书 号 建 筑 面 积 榕 房 权 证 R 字 第 1 本 公 司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软 件 大 道 89 号 2,786.00 平 方 米 0842075 号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76 号 裕 达 榕 房 权 证 R 字 第 2 本 公 司 259.35 平 方 米 楼 0749176 号 3 本 公 司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7 无 形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220.22 219.30 79.43 土 地 使 用 权 51.83 51.83 51.83 应 用 软 件 168.38 167.47 27.60 1-1-289 沪 房 地 浦 字 (2011) 968.79 平 方 米, 车 第 034070 号 位 185.9 平 方 米

二 累 计 摊 销 合 计 59.21 41.46 27.55 土 地 使 用 权 25.33 24.30 23.26 应 用 软 件 33.87 17.16 4.29 三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 - 土 地 使 用 权 - - - 应 用 软 件 - - - 四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61.01 177.84 51.88 土 地 使 用 权 26.50 27.53 28.57 应 用 软 件 134.51 150.31 23.31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系 办 公 场 所 对 应 的 土 地 及 应 用 软 件 (1)2012 年 应 用 软 件 增 长 的 原 因 2012 年, 公 司 支 付 了 139.87 万 元 用 于 外 购 研 发 及 办 公 用 应 用 软 件, 由 此 导 致 当 年 应 用 软 件 原 值 较 上 年 大 幅 增 加 (2)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相 关 情 况 如 下 : 土 地 使 原 值 座 落 地 号 证 书 号 用 权 人 ( 万 元 ) 使 用 权 面 积 本 公 司 鼓 楼 区 五 凤 村 铜 盘 榕 国 用 2002 字 124-06-001 路 福 州 软 件 园 第 01688B 号 51.83 1,361 平 方 米 本 公 司 榕 台 国 用 2007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206-(05)-005 第 00253512283 路 76 号 裕 达 楼 号 -( 注 ) 49.4 平 方 米 本 公 司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潍 坊 新 村 街 道 沪 房 地 浦 字 (2011) 第 -( 注 ) 148.8 平 方 米 25 街 坊 11 丘 034070 号 注 :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广 达 路 76 号 裕 达 楼 1 座 ( 北 楼 )104 106 单 元 5# 附 属 间, 和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潍 坊 新 村 街 道 25 街 坊 11 丘 东 方 路 989 号 28 层 及 地 下 二 层 车 位, 其 土 地 价 值 均 包 含 在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之 中 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 账 准 备 32.84 25.60 18.12 已 开 票 未 确 认 收 益 112.41 86.28 181.36 未 支 付 工 薪 72.89 79.24 65.70 可 弥 补 亏 损 - 4.81 - 合 计 218.13 195.93 265.18 1-1-290

(2) 形 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影 响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因 素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 账 准 备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264.28 152.86 104.52 已 开 票 未 确 认 收 益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855.08 553.43 1,140.28 未 支 付 工 薪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566.20 488.31 443.00 可 弥 补 亏 损 - 38.50 - 合 计 1,685.56 1,233.10 1,687.80 1 已 开 票 未 确 认 收 益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客 户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结 算 款 时, 通 常 要 求 公 司 先 行 提 供 发 票, 以 供 走 内 部 付 款 流 程 期 末, 对 于 尚 不 符 合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的 已 开 具 发 票, 公 司 不 确 认 收 入 ( 其 中 大 部 分 已 收 到 回 款, 计 入 预 收 账 款 ; 尚 未 回 款 则 暂 时 不 作 处 理 ), 但 根 据 税 务 部 门 的 要 求, 在 申 报 纳 税 时 将 该 部 分 作 为 纳 税 调 整 事 项 并 入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由 此 形 成 了 暂 时 性 时 间 差 异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已 开 票 未 确 认 收 益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分 别 为 855.08 万 元 553.43 万 元 1,140.28 万 元 2 未 支 付 工 薪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有 拖 欠 员 工 工 资 情 形, 年 末 计 提 年 终 奖 时 一 般 根 据 习 惯 将 奖 金 留 待 春 节 前 发 放 对 于 已 经 计 提 尚 未 发 放 的 奖 金, 在 纳 税 申 报 时 不 应 作 为 当 年 成 本 费 用 在 税 前 扣 除, 由 此 形 成 了 暂 时 性 差 异 截 止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2011 年 末 未 支 付 工 薪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分 别 为 566.20 万 元 488.31 万 元 443.00 万 元 3 可 弥 补 亏 损 引 起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2012 年 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按 税 法 口 径 核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38.50 万 元, 预 计 该 项 亏 损 可 在 以 后 年 度 弥 补, 由 此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81 万 元 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 目 原 始 金 额 摊 余 金 额 原 始 金 额 摊 余 金 额 原 始 金 额 摊 余 金 额 办 公 楼 装 修 254.23 146.62 180.09 105.86 91.77 36.2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均 为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2011 年 办 公 楼 装 修 为 福 州 软 1-1-291

件 大 道 89 号 办 公 场 所 发 生 的 支 出,2012 年 2013 年 办 公 楼 装 修 为 福 州 软 件 大 道 89 号 办 公 场 所 及 上 海 市 东 方 路 989 号 办 公 场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10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坏 账 准 备 264.28 152.86 104.53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151.92 112.51 81.79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12.36 40.35 22.7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 -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合 计 264.28 152.86 104.53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期 末 均 进 行 了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公 司 的 存 货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均 未 出 现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因 此 未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 同 类 上 市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比 较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标 准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三 五 互 联 榕 基 软 件 易 联 众 本 公 司 占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期 占 应 收 款 项 的 10% 以 上 且 单 末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的 100 万 元 100 万 元 100 万 元 项 金 额 超 过 500 的 20% 且 单 项 金 10% 以 上 万 元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账 龄 计 提 比 例 (%)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三 五 互 联 榕 基 软 件 易 联 众 本 公 司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5 5 5 2 1-2 年 ( 含 2 年 ) 10 8 10 10 10 10 2-3 年 ( 含 3 年 ) 30 20 30 20 20 30 3-4 年 ( 含 3 年 ) 50 100 50 100 100 4 年 以 上 ( 含 4 年 ) 100 100 1-1-292

公 司 客 户 以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大 中 型 企 业 为 主, 客 户 的 履 约 能 力 较 强,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及 时, 产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用 于 核 算 职 工 借 款 备 用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以 及 支 付 给 中 介 机 构 的 款 项 公 司 依 据 经 验 将 1 年 以 内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确 定 为 2%, 符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除 此 以 外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较 为 谨 慎 此 外, 公 司 累 计 计 提 并 计 入 报 告 期 损 益 的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为 199.43 万 元, 而 报 告 期 实 际 并 未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较 为 充 分 ( 二 )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应 付 票 据 285.00 8.33% - - - - 应 付 账 款 205.51 6.00% 78.87 3.22% 364.64 11.08% 预 收 款 项 1,311.45 38.32% 785.27 32.05% 1,509.60 45.8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66.20 16.54% 488.31 19.93% 443.00 13.46% 应 交 税 费 1,026.75 30.00% 1,008.64 41.17% 945.54 28.72% 其 他 应 付 款 27.77 0.81% 88.81 3.63% 29.13 0.88% 流 动 负 债 3,422.68 100.00% 2,449.90 100.00% 3,291.91 1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 - 负 债 合 计 3,422.68 100.00% 2,449.90 100.00% 3,291.91 100.00% 公 司 负 债 全 部 为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总 额 较 小, 以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和 应 交 税 费 为 主 1 应 付 票 据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种 类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85.00 - - 合 计 285.00 - -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公 司 因 购 置 数 据 库 软 件 委 托 交 通 银 行 向 安 福 利 ( 中 国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开 具 为 期 3 个 月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用 以 支 付 货 款 2 应 付 账 款 1-1-293

(1)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结 构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200.14 97.39% 77.11 97.78% 362.86 99.51%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4.49 2.18% 0.45 0.56% 1.22 0.34% 2 年 至 3 年 ( 含 3 年 ) 0.88 0.43% 0.75 0.95% 0.56 0.15% 3 年 以 上 - - 0.56 0.71% - - 合 计 205.51 100.00% 78.87 100.00% 364.64 100.00%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需 根 据 合 同 要 求 外 购 诸 如 桥 架 断 路 器 网 线 配 线 架 等 硬 件 产 品 及 邮 件 软 件 源 代 码 软 件 通 信 软 件 微 软 产 品 数 据 库 软 件 等 软 件 产 品, 在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供 货 合 同 时, 一 般 会 有 信 用 期 安 排 鉴 于 公 司 雄 厚 的 资 金 实 力, 信 用 期 结 束 后 均 可 履 约 付 款 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较 小, 且 账 龄 较 短 2012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订 单 较 上 年 大 幅 下 滑, 年 末 在 建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大 幅 减 少, 致 使 公 司 为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外 购 的 软 硬 件 随 之 减 少, 信 用 期 内 应 付 供 应 商 的 购 货 款 大 幅 减 少 2013 年,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有 所 恢 复, 公 司 为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采 购 了 较 多 的 软 硬 件 商 品,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有 较 大 增 加 (2)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清 单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付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比 例 账 龄 上 海 泛 赛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7.46 23.10% 1 年 以 内 福 州 佳 讯 网 络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34.19 16.64% 1 年 以 内 2013 年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60 13.43% 1 年 以 内 上 海 聚 原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32 10.86% 1 年 以 内 北 京 九 桥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7.61 3.70% 1 年 以 内 合 计 139.17 67.73% 北 京 华 欣 远 达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47 17.08% 1 年 以 内 深 圳 市 圣 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42 11.94% 1 年 以 内 2012 年 上 海 宇 繁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7.95 10.08% 1 年 以 内 上 海 思 瀚 科 技 公 司 7.55 9.58% 1 年 以 内 江 苏 新 远 通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6.75 8.56% 1 年 以 内 合 计 45.14 57.24% 2011 年 福 州 卓 普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130.86 35.89% 1 年 以 内 上 海 弘 元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39.00 10.69% 1 年 以 内 1-1-294

上 海 四 吉 计 算 机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28.83 7.91% 1 年 以 内 上 海 利 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83 6.53% 1 年 以 内 迪 思 杰 ( 北 京 ) 数 码 有 限 公 司 20.51 5.63% 1 年 以 内 合 计 243.03 66.65% 3 预 收 账 款 (1) 报 告 期 内 预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结 构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283.84 97.89% 761.77 97.01% 1,420.08 94.07% 1 年 至 2 年 ( 含 2 年 ) 26.61 2.03% 23.50 2.99% 89.52 5.93% 2 至 3 年 ( 含 3 年 ) 1.00 0.08% - - - - 3 年 以 上 - - - - - - 合 计 1,311.45 100.00% 785.27 100.00% 1,509.60 100.00% 对 于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等 业 务, 由 于 其 开 发 出 的 软 件 产 品 或 提 供 的 服 务 具 有 专 属 性, 与 特 定 客 户 的 特 定 需 求 相 适 配, 因 此 公 司 在 签 定 合 同 时, 一 般 会 要 求 客 户 支 付 一 定 的 款 项 作 为 合 同 首 付 款, 对 于 该 等 款 项, 在 产 品 未 验 收 前 均 通 过 预 收 账 款 科 目 核 算, 待 满 足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时 一 并 结 转 至 营 业 收 入 (2) 报 告 期 内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清 单 如 下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2013 年 占 预 收 账 款 总 额 比 例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170.80 13.02% 一 年 以 内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7.13 9.69% 1 年 以 内 112.05 万 元, 1-2 年 15.07 万 元 中 冶 陕 压 重 工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110.00 8.39% 一 年 以 内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83.00 6.33% 一 年 以 内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91 4.57% 一 年 以 内 合 计 550.83 42.00% 2012 年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138.20 17.60% 131.7 万 元 为 1 年 以 内 ; 6.5 万 元 为 1-2 年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4.26 14.55% 一 年 以 内 国 开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0.89 14.12% 一 年 以 内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0.59 11.54% 一 年 以 内 新 时 代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1.92 9.16% 一 年 以 内 1-1-295

2011 年 合 计 525.87 66.97% 东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0.16 9.95% 128.78 万 元 为 1 年 以 内 ;21.38 万 元 为 1-2 年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3.68 7.53% 1 年 以 内 武 汉 农 畜 产 品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108.00 7.15% 1 年 以 内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2.81 6.81% 1 年 以 内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3.70 4.88% 16.50 万 元 为 1 年 以 内 ; 57.20 万 元 为 1-2 年 合 计 548.35 36.32% (3) 预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合 同 履 行 进 度 概 括 起 来 可 分 为 四 个 阶 段 : 预 收 款 阶 段 初 验 阶 段 终 验 阶 段 运 行 维 护 阶 段 鉴 于 公 司 产 品 或 服 务 大 多 具 有 专 属 性, 双 方 在 合 同 中 一 般 会 约 定 一 定 比 例 的 预 收 款 条 款 公 司 典 型 合 同 条 款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业 务 类 别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合 同 条 款 收 款 与 验 收 售 后 服 务 预 收 款 初 验 终 验 质 保 金 合 同 订 立 后 5-15 日 内 预 收 约 40%-50% 合 同 款 合 同 订 立 后 5-15 日 内 预 收 约 30%-50% 合 同 款 上 线 后 累 计 可 收 回 80%-90% 合 同 款, 余 款 待 正 式 验 收 后 5 日 -3 个 月 内 收 回 无 质 保 金 免 费 维 护 一 年, 免 费 维 护 期 满 后 每 年 支 付 合 同 额 5%-10% 运 维 费 初 验 后 5 日 -3 个 终 验 后 5 日 -3 少 量 合 同 免 费 维 护 一 年, 免 月 内 累 计 可 收 回 个 月 内 累 计 约 定 费 维 护 期 满 后 每 年 60%-80% 合 同 款 可 收 回 5%-10% 支 付 合 同 额 90-100% 合 同 的 质 保 金 5%-10% 运 维 费 款 维 护 周 期 内 的 前 三 月 内 支 付 50%-80% 服 务 费, 维 护 到 期 前 3 个 月 内 支 付 余 款 - 合 同 订 立 后 5-15 设 备 购 置 后 累 计 可 收 回 60-90%; 少 量 合 同 免 费 维 护 一 年, 部 日 内 预 收 约 安 装 调 试 并 验 收 完 成 后 5 日 -3 个 约 定 5% 分 合 同 有 运 维 服 务 40%-70% 合 同 款 月 内 累 计 可 收 回 95%-100% 合 同 的 质 保 金 条 款 款 12012 年 预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度,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新 增 合 同 较 2011 年 有 所 增 长,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新 增 合 同 较 2011 年 明 显 下 降 由 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预 收 款 比 例 通 常 较 高, 导 致 2012 年 当 年 预 收 账 款 较 上 年 减 少 724.33 万 元 1-1-296

同 时, 公 司 2011 年 下 半 年 新 增 员 工 较 多, 该 部 分 员 工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培 训 业 务 实 践 后 在 2012 年 逐 渐 成 长 为 骨 干 员 工, 公 司 的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有 所 加 快 2011 年 末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98.44% 已 在 2012 年 转 化 为 收 入, 预 收 账 款 转 化 为 收 入 的 速 度 加 快, 导 致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减 少 3 2013 年 预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2013 年 新 增 订 单 达 17,814.36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34.05%, 其 中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新 增 订 单 2,981.62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110.68%, 由 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预 收 款 比 例 通 常 较 高,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有 所 回 升 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566.20 488.31 443.00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 - -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 - -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 - -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 - 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 - - 七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 - - 八 其 他 - - - 合 计 566.20 488.31 443.00 报 告 期 各 年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主 要 系 按 公 司 业 绩 考 核 政 策 计 提 的 年 度 奖 金,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拖 欠 性 质 工 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绩 持 续 增 长, 按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计 提 的 年 终 奖 同 步 增 长,2013 2012 2011 年 末 分 别 计 提 了 566.20 万 元 488.31 万 元 443.00 万 元 年 终 奖 5 应 交 税 费 (1) 报 告 期 各 年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税 种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增 值 税 260.46 341.19 256.31 企 业 所 得 税 455.84 613.32 570.85 营 业 税 - 4.26 70.46 城 建 税 17.55 22.17 22.10 教 育 费 附 加 12.95 17.29 16.21 1-1-297

堤 防 费 5.95 4.78 5.91 代 扣 代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274.00 5.63 3.69 合 计 1,026.75 1,008.64 945.54 (2) 增 值 税 分 析 2012 年,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陆 续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范 围, 原 应 纳 营 业 税 业 务 全 部 改 按 6% 征 收 增 值 税, 应 交 增 值 税 有 所 上 升 2013 年 12 月 份 采 购 软 硬 件 所 获 进 项 税 额 较 多, 应 交 增 值 税 年 末 余 额 较 2012 末 有 所 下 降 (3) 营 业 税 等 税 种 分 析 12012 年 以 来, 随 着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陆 续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范 围, 公 司 不 再 缴 纳 营 业 税, 至 2013 年 已 无 应 纳 营 业 税 2 教 育 费 附 加 及 城 建 税 随 增 值 税 及 营 业 税 的 变 动 而 变 动 (4) 所 得 税 分 析 公 司 的 收 入 具 有 季 节 性, 一 般 第 四 季 度 较 多 同 时, 对 开 具 了 发 票 但 不 具 备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的 预 收 款, 并 入 当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缴 所 得 税 及 流 转 税, 故 公 司 每 年 第 四 季 度 计 提 的 所 得 税 相 对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应 纳 所 得 税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期 初 未 交 数 613.32 570.85 802.75 本 期 计 提 数 785.51 806.61 728.33 本 期 缴 纳 数 942.99 764.14 960.23 期 末 未 交 数 455.84 613.32 570.85 2013 年, 公 司 被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13 年 度 公 司 执 行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受 此 影 响, 虽 然 2013 年 公 司 实 现 的 税 前 利 润 较 上 年 增 长 9.29%, 但 当 年 计 提 的 所 得 税 较 上 年 反 而 略 有 减 少 (5)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分 析 公 司 年 末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余 额 274.00 万 元, 主 要 系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1-1-298

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共 计 转 增 500 万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0 万 元, 公 司 应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266 万 元 ( 三 ) 所 有 者 权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权 益 类 别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 本 3,000.00 2,500.00 2,500.00 资 本 公 积 83.47 83.47 83.47 盈 余 公 积 1,500.00 1,250.00 1,234.18 未 分 配 利 润 15,670.63 12,695.43 10,851.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0,254.10 16,528.90 14,669.4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61.03 142.57 110.46 合 计 20,415.13 16,671.47 14,779.92 1 股 本 2013 年 12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的 议 案, 同 意 以 公 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 的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共 计 转 增 500 万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0 万 元, 上 述 事 项 已 于 2013 年 12 月 实 施 完 毕, 公 司 股 本 增 加 至 3000 万 元 2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股 本 溢 价 ( 注 1) 71.73 71.73 71.73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注 2) 11.74 11.74 11.74 合 计 83.47 83.47 83.47 注 1: 股 本 溢 价 系 公 司 2000 年 10 月 整 体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以 截 止 2000 年 7 月 31 日 经 深 圳 华 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华 鹏 股 改 字 [2000] 第 010-1 号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确 认 的 净 资 产 2,571.73 万 元, 折 为 2,500 万 股, 余 额 71.73 万 元 记 入 资 本 公 积 注 2:1 根 据 财 政 部 2008 年 8 月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 财 会 [2008]11 号 ), 公 司 将 2008 年 购 买 子 公 司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少 数 股 权 的 投 资 成 本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1.47 万 元 增 加 上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22003 年 12 月 公 司 将 专 项 应 付 款 余 额 10.27 万 元 转 入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3 盈 余 公 积 1-1-29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500.00 1,250.00 1,234.18 合 计 1,500.00 1,250.00 1,234.18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应 按 当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若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的 50%, 可 不 再 计 提 4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调 整 前 上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2,695.43 10,851.82 7,068.30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 - -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695.43 10,851.82 7,068.30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975.20 4,359.43 4,109.78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50.00 15.82 326.26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 注 ) 1,250.00 2,500.00 -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500.00 - - 本 年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5,670.63 12,695.43 10,851.82 注 : 2012 年 10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以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00 元 ( 含 税 ), 合 计 分 红 2,500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以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合 计 转 增 500 万 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250 万 元 ( 四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 动 比 率 5.89 6.24 4.35 速 动 比 率 5.82 6.16 4.25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14.36% 12.81% 18.22%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20% 26.63% 27.14%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217.66 5,690.46 5,168.13 1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分 析 公 司 一 直 执 行 较 为 稳 健 的 财 务 政 策, 保 持 安 全 的 财 务 结 构 同 时, 公 司 具 有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较 充 沛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较 高, 具 有 良 好 1-1-300

的 偿 债 能 力 12012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大 幅 减 少, 相 应 地, 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关 联 度 较 高 的 应 付 账 款 及 预 收 账 款 均 有 所 减 少, 而 流 动 资 产 仍 持 续 上 升, 由 此 导 致 了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较 上 年 有 所 提 升 2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有 所 回 升, 相 应 地, 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关 联 度 较 高 的 应 付 账 款 及 预 收 账 款 均 有 所 增 加, 流 动 负 债 增 加 幅 度 超 过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幅 度, 由 此 导 致 了 2013 年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较 上 年 有 所 下 降 2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析 软 件 行 业 具 有 高 智 力 投 入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无 形 等 特 点 软 件 企 业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该 行 业 资 产 负 债 率 普 遍 低 于 其 他 行 业 2012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大 幅 减 少, 相 应 地, 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关 联 度 较 高 的 应 付 账 款 及 预 收 账 款 减 少, 负 债 总 额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下 降 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有 所 增 长, 应 付 账 款 及 预 收 账 款 均 有 所 增 加, 负 债 总 额 有 较 大 上 升 虽 然 资 产 总 额 因 盈 利 及 负 债 的 增 加 也 有 所 增 加, 但 由 于 基 数 较 大, 其 增 速 低 于 负 债, 导 致 了 2013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均 较 上 年 末 有 所 上 升 3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公 司 具 备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较 多 使 用 了 商 业 信 用 等 无 息 融 资 方 式, 无 利 息 支 出 从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这 项 指 标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持 续 增 加, 至 2013 年 已 达 6,217.66 万 元,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良 好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符 合 软 件 行 业 特 征,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较 高, 公 司 不 存 在 或 有 负 债,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 五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8.25 7.40 9.27 存 货 周 转 率 19.46 12.24 13.03 1-1-301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有 所 波 动, 2012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较 2011 年 有 所 下 降,2013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速 度 较 2012 年 有 所 上 升 各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情 况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2012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增 幅 有 限,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基 本 与 年 初 相 当 在 计 算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时, 分 母 采 用 的 是 应 收 账 款 年 初 年 末 算 术 平 均 值, 由 于 2011 年 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低, 导 致 2011 年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小,2011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高 22013 年, 公 司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长 16.46%, 由 于 营 业 款 回 收 及 时,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上 年 变 化 不 大, 由 此 导 致 当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上 年 略 有 增 加 2 存 货 周 转 率 软 件 开 发 无 须 耗 费 大 量 的 有 形 成 本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为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外 购 的 软 硬 件 产 品 及 外 购 劳 务, 金 额 较 小 因 此,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规 模 和 年 末 在 建 项 目 ( 主 要 体 现 为 存 货 余 额 的 变 化 ) 关 联 较 大 : 1 2012 年,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与 2011 年 度 基 本 持 平 2 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574.90 万 元, 较 2012 年 增 加 982.33 万 元, 而 2013 年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2 年 仅 增 加 56.06 万 元, 存 货 周 转 率 有 所 上 升 ( 六 )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的 比 较 年 度 2012.12.31 2011.12.31 指 标 恒 生 金 证 股 三 五 榕 基 算 术 本 公 易 联 众 电 子 份 互 联 软 件 平 均 司 流 动 比 率 2.60 1.80 3.44 8.71 6.01 4.51 6.24 速 动 比 率 2.38 1.15 3.39 7.86 5.59 4.07 6.16 资 产 负 债 率 (%) 22.30 47.97 17.01 11.50 15.62 22.88 12.8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7.68 10.21 8.12 12.17 1.56 7.95 7.40 存 货 周 转 率 1.74 4.69 10.98 3.47 3.07 4.79 12.24 流 动 比 率 2.45 1.77 3.12 14.83 5.29 5.49 4.35 速 动 比 率 2.03 1.2 3.03 13.95 4.89 5.02 4.25 资 产 负 债 率 (%) 25.36 47.16 20.72 6.18 18.27 23.54 18.2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8.30 12.79 15.96 11.73 2.75 10.31 9.27 存 货 周 转 率 1.23 6.05 7.12 4.83 5.54 4.95 13.03 1-1-302

注 : 数 据 来 源 于 Wind 资 讯 通 过 上 表 的 比 较, 可 以 得 出 以 下 结 论 : 1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高 于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三 五 互 联, 基 本 与 易 联 众 相 当, 但 低 于 榕 基 软 件 2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较 为 稳 健,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负 债 率 低 于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高 于 榕 基 软 件, 与 三 五 互 联 易 联 众 基 本 相 当 3 2011 2012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上 述 五 家 上 市 公 司 的 算 术 平 均 数 基 本 相 当 4 由 于 公 司 主 业 突 出, 长 期 以 来 致 力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存 货 在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中 占 比 较 小,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明 显 高 于 上 述 五 家 上 市 公 司 综 合 与 同 行 业 五 家 公 司 的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和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对 比 分 析,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优 良,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财 务 结 构 稳 健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营 业 成 本 4,373.40 3,219.31 3,584.79 营 业 利 润 4,867.35 4,404.22 4,023.89 利 润 总 额 5,756.98 5,267.40 4,892.01 净 利 润 4,993.66 4,391.54 4,144.34 毛 利 率 72.56% 76.48% 70.94% ( 一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整 体 构 成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1-303

金 额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金 额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金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5,938.32 16.46% 13,685.34 10.96% 12,333.75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 - 总 计 15,938.32 16.46% 13,685.34 10.96% 12,333.7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公 司 主 业 突 出, 专 注 于 为 证 券 公 司 期 货 公 司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包 括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及 技 术 服 务 (1) 各 类 业 务 定 价 原 则 公 司 遵 循 市 场 导 向 定 价, 根 据 不 同 的 业 务 类 型, 采 取 差 异 化 的 定 价 方 式 : 1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公 司 前 期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投 资 回 收 期 产 品 升 级 更 新 情 况 等 因 素 定 价 2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项 目 规 模 大 小 结 合 预 期 将 投 入 的 人 力 成 本, 采 取 市 场 导 向 定 价 方 式 确 定 服 务 价 格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通 常 根 据 存 量 合 同 金 额 的 5%-10% 按 年 收 取 运 维 费 用 4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通 常 根 据 项 目 复 杂 程 度 技 术 含 量 市 场 竞 争 情 况 采 购 成 本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价 格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符 合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及 业 务 定 位, 是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收 入 及 利 润 来 源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较 明 显 体 现 了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的 延 伸 或 派 生 业 务 的 特 性, 在 整 个 业 务 体 系 中 居 于 从 属 地 位, 属 于 主 营 业 务 中 的 非 核 心 盈 利 业 务 销 售 结 构 表 单 位 : 万 元 业 务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产 品 化 软 件 1,224.40 7.68% 1,069.44 7.81% 1,635.81 13.26% 定 制 软 件 10,271.93 64.45% 9,384.86 68.58% 6,885.88 55.84%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867.09 11.71% 1,638.47 11.97% 1,395.50 11.31% 系 统 集 成 2,574.90 16.16% 1,592.57 11.64% 2,416.56 19.59% 合 计 15,938.32 100.00% 13,685.34 100.00% 12,333.75 100.00%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表 1-1-304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产 品 化 软 件 1,224.40 1,069.44 1,635.81 较 上 年 增 长 14.49% -34.62% - 2 定 制 软 件 10,271.93 9,384.86 6,885.88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45% 36.29% -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867.09 1,638.47 1,395.50 较 上 年 增 长 13.95% 17.41% - 4 系 统 集 成 2,574.90 1,592.57 2,416.56 较 上 年 增 长 61.68% -34.10% -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较 上 年 增 长 16.46% 10.96% - 1 产 品 化 软 件 产 品 化 软 件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产 品 化 软 件 是 指 本 公 司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的,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可 直 接 对 外 销 售 或 嵌 入 硬 件 产 品 一 起 销 售 的 自 制 软 件 2012 年 公 司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较 2011 年 下 降 较 大,2013 年 较 2012 年 绝 对 额 有 所 增 加, 但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值 仍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 为 顺 应 客 户 对 软 件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大 多 需 要 根 据 客 户 的 实 际 情 况 定 制 开 发 2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1-1-305

定 制 软 件 是 指 本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自 行 研 究 开 发 以 满 足 客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的 软 件 公 司 定 制 软 件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由 2011 年 6,885.88 万 元 增 加 至 2013 年 10,271.93 万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达 22.14%,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近 年 来, 各 企 业 均 面 临 激 烈 地 市 场 竞 争 为 了 维 护 并 扩 大 其 经 营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这 些 企 业 在 日 常 经 营 的 各 个 层 面 实 行 差 异 化 经 营 策 略, 且 在 企 业 的 成 长 过 程 中, 不 断 总 结 提 炼 适 合 自 身 发 展 特 色 的 经 验 方 法 规 律, 形 成 有 别 于 其 他 企 业 的 经 营 风 格 管 理 方 法 营 销 策 略 等, 并 通 过 信 息 化 手 段 予 以 固 化 这 在 客 观 上 为 软 件 提 供 商 顺 应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提 供 量 身 定 作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打 开 了 市 场 空 间, 为 公 司 定 制 软 件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提 供 了 可 能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公 司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通 常 根 据 存 量 合 同 金 额 的 5%-10% 按 年 收 取 维 护 费 用, 随 着 公 1-1-306

司 客 户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实 施 案 例 不 断 丰 富 存 量 合 同 持 续 增 加,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4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持 续 高 速 成 长 的 原 因 分 析 A 证 券 监 管 强 化 了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投 入 证 券 业 在 我 国 仍 处 于 发 展 期, 当 前 随 着 证 券 行 业 发 展 的 加 快, 业 务 规 范 风 险 控 制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越 来 越 得 到 监 管 当 局 的 高 度 重 视, 继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网 上 证 券 委 托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以 来, 有 关 信 息 管 理 的 规 章 规 范 不 断 颁 布 2008 年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和 期 货 业 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 期 货 经 营 机 构 信 息 技 术 治 理 工 作 指 引 ( 试 行 ), 要 求 证 券 业 各 类 相 关 机 构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IT 投 入 平 均 数 额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的 6%, 或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个 财 政 年 度 平 均 营 业 收 入 的 3% 这 一 规 定 将 证 券 业 各 类 相 关 机 构 的 IT 投 入 与 营 收 或 净 利 润 挂 钩, 为 其 持 续 进 行 信 息 化 投 入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也 在 客 观 上 为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商 带 来 了 持 续 的 业 务 需 求,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商 业 机 会 B 证 券 行 业 内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为 信 息 化 市 场 的 稳 定 增 长 提 供 了 原 动 力 最 近 几 年, 券 商 来 自 于 经 纪 业 务 的 佣 金 快 速 下 降, 面 临 业 务 转 型 的 迫 切 需 求 券 商 业 务 模 式 的 转 型 离 不 开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的 支 持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地 研 发 和 应 用 实 践, 逐 步 开 发 和 完 善 以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软 件 为 代 表 的 各 类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深 度 切 合 了 券 商 业 务 转 型 对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需 求, 逐 步 为 越 来 越 多 的 证 券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所 采 用 同 时, 从 行 业 外 部 环 境 看, 科 技 的 迅 速 发 展 和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方 式 的 不 断 变 化, 深 刻 影 响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系 统 的 升 级 换 代 和 功 能 改 造 随 着 互 联 网 呼 叫 中 心 (Call Center) 有 线 电 视 移 动 电 话 等 技 术 的 不 断 创 新, 基 于 从 提 高 软 件 的 使 用 效 率 用 户 的 应 用 体 验 维 持 竞 争 地 位 引 导 市 场 需 求 等 方 面 的 考 虑, 软 件 开 发 商 也 会 及 时 对 现 有 的 信 息 系 统 进 行 升 级 信 息 系 统 的 任 何 一 次 升 级 或 功 能 改 造 均 会 促 进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引 导 新 的 业 务 需 求 C 公 司 在 优 势 领 域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客 户 群 据 统 计,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已 为 上 海 证 券 等 24 家 证 券 公 司, 东 海 期 货 等 5 家 1-1-307

期 货 公 司, 天 津 股 权 交 易 所 等 多 家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和 产 权 交 易 所 提 供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目 前, 已 为 申 银 万 国 广 发 证 券 东 兴 证 券 等 60 家 证 券 公 司 和 广 发 期 货 等 多 家 期 货 公 司 提 供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由 于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特 有 粘 性, 使 得 这 些 客 户 在 转 而 使 用 其 他 公 司 的 产 品 时 面 临 极 高 的 转 换 成 本 充 沛 的 客 户 资 源 不 仅 提 升 了 公 司 既 有 软 件 系 统 的 销 售 和 持 续 的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更 由 于 软 件 产 品 的 不 断 升 级 的 特 性, 为 公 司 不 断 推 出 新 研 发 的 功 能 型 个 性 化 模 块 的 销 售,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市 场 资 源 D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为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了 较 强 的 技 术 支 持 在 LiveBOS 平 台 上, 软 件 的 开 发 过 程 就 是 设 计 建 立 业 务 模 型 的 过 程, 完 全 替 代 了 一 般 开 发 模 式 中 系 统 设 计 数 据 库 建 模 程 序 设 计 代 码 测 试 等 工 作 量 较 大 且 需 要 循 环 完 善 的 工 作, 缩 短 了 软 件 的 开 发 周 期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所 有 的 业 务 管 理 软 件 模 块, 都 可 以 根 据 企 业 的 不 同 组 织 模 式 业 务 特 点 流 程 需 求, 进 行 快 速 调 整 E 业 务 创 新 及 业 务 转 型, 引 发 了 证 券 行 业 对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空 前 需 求 经 济 形 势 的 不 确 定 性 增 强, 高 净 值 客 户 的 理 财 需 求 旺 盛, 中 小 企 业 的 融 资 困 境 突 显 等 都 为 证 券 行 业 的 服 务 创 新 与 突 破 提 供 了 方 向 : 投 资 顾 问 新 型 营 业 部 财 富 管 理 等 热 点 零 售 业 务 和 机 构 业 务 正 逐 渐 成 为 行 业 业 务 转 型 与 创 新 的 突 破 点, 多 金 融 产 品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银 行 等 产 品 和 业 务 吸 引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关 注 ; 随 着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开 板,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迎 来 了 新 的 发 展 契 机, 证 券 公 司 积 极 备 战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力 求 开 拓 新 的 盈 利 增 长 点 业 务 创 新 及 业 务 转 型, 引 发 了 证 券 公 司 对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空 前 需 求 作 为 行 业 领 先 的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公 司 抓 住 机 遇, 利 用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在 软 件 开 发 上 灵 活 快 速 便 捷 的 特 性, 适 时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与 证 券 行 业 创 新 业 务 相 关 的 软 件 品 种, 源 于 证 券 行 业 的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订 单 及 营 业 收 入 稳 定 增 长 1-1-308

F 公 司 在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拓 展 为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打 开 了 新 的 成 长 空 间 在 国 家 产 业 升 级 与 转 型 背 景 下, 公 司 充 分 认 识 到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IT 解 决 方 案 所 面 临 的 市 场 机 会, 开 始 向 证 券 业 以 外 市 场 拓 展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导 入, 完 成 了 技 术 和 业 务 的 分 离, 对 目 标 客 户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和 重 组 的 方 法 论 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借 鉴, 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形 成 技 术 分 享, 使 得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由 证 券 行 业 成 功 延 伸 至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G 骨 干 员 工 持 股 的 经 营 理 念 为 业 务 骨 干 提 供 了 的 创 业 动 力 公 司 在 成 立 之 初, 即 参 考 国 外 成 功 高 科 技 企 业 的 股 权 模 式, 坚 持 骨 干 员 工 持 股 的 经 营 理 念, 为 公 司 凝 聚 了 一 批 具 有 良 好 敬 业 精 神 的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人 才 特 有 的 股 权 结 构 稳 定 了 员 工 队 伍,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凝 聚 力 和 号 召 力, 使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保 持 连 续 性 H 独 特 的 研 发 组 织 模 式 为 公 司 持 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2007 年, 公 司 开 始 导 入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与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分 离 的 研 发 组 织 模 式 这 种 体 系 的 安 排, 使 得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形 成 良 性 促 进 机 制, 实 现 研 发 成 果 快 速 地 在 公 司 具 体 应 用 方 案 中 的 广 泛 采 用, 全 面 提 高 了 研 发 成 果 推 广 的 效 率 5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是 指 根 据 用 户 的 需 求, 应 用 各 种 计 算 机 网 络 相 关 技 术, 选 择 各 种 软 硬 件 设 备, 经 过 集 成 设 计 安 装 调 试 等 技 术 性 工 作 使 系 统 能 够 满 足 用 户 的 实 1-1-309

际 工 作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软 硬 件 集 成 网 络 布 线 等 软 件 的 运 行 离 不 开 硬 件 环 境 的 支 持 公 司 为 客 户 量 身 打 造 个 性 化 软 件 时, 软 件 产 品 的 运 行 必 须 附 着 在 与 之 相 配 套 的 硬 件 系 统 上 软 件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对 硬 件 系 统 会 有 更 高 的 要 求, 以 及 客 户 硬 件 系 统 自 然 淘 汰 更 新, 均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了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机 会 在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定 位 和 具 体 经 营 中,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较 明 显 体 现 了 作 为 发 行 人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的 延 伸 或 派 生 业 务 的 特 性, 在 整 个 业 务 体 系 中 居 于 从 属 地 位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主 要 包 括 机 房 建 设 系 统 集 成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集 成 各 类 软 件 运 行 环 境 的 软 硬 件 系 统 集 成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需 要 外 部 采 购 服 务 器 PC 机 磁 盘 阵 列 操 作 系 统 及 数 据 库 等 软 硬 件, 由 于 系 统 集 成 中 涉 及 到 软 硬 件 的 采 购 较 多, 有 形 成 本 较 高, 从 而 摊 薄 了 项 目 整 体 毛 利 A 2012 年 度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降 低, 影 响 了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同 时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技 术 含 量 低, 为 软 件 开 发 的 延 伸 业 务, 非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由 于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低, 该 业 务 的 下 降 对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的 影 响 不 大,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的 增 长 足 以 抵 消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下 降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占 比 的 下 降, 也 表 明 公 司 的 业 务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业 务 质 量 进 一 步 提 高 B 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订 单 承 接 量 有 所 增 加, 实 现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随 之 增 加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服 务 的 类 别 分 析 公 司 采 用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的 模 式, 在 LiveBOS 平 台 上 开 发 应 用 软 件, 为 证 券 业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为 证 券 业 提 供 以 交 易 为 核 心 的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 为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提 供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并 兼 有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的 一 揽 子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按 产 品 服 务 的 类 别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名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431.90 2.71% 431.71 3.15% 605.17 4.91% 1-1-310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其 中 : 证 券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9,030.94 56.66% 7,921.63 57.88% 7,398.81 59.99% 6,817.60 42.77% 5,903.68 43.14% 5,327.42 43.19% 780.85 4.90% 345.45 2.52% 482.42 3.91% 1,432.49 8.99% 1,672.50 12.22% 1,588.97 12.88%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4,844.96 30.40% 4,007.31 29.28% 3,273.31 26.54%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1,630.52 10.23% 1,324.69 9.68% 1,056.47 8.57% 合 计 15,938.32 100% 13,685.34 100% 12,333.75 100% 1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NovMATE 热 备 份 及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等 软 件 产 品 发 行 人 目 前 没 有 计 划 将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大 规 模 独 立 对 外 销 售, 在 严 格 控 制 授 权 的 前 提 下, 向 少 量 不 构 成 竞 争 威 胁 的 客 户 单 独 出 售 平 台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是 一 个 企 业 级 的 用 户 身 份 和 安 全 认 证 管 理 系 统, 它 不 仅 可 以 管 理 公 司 外 部 客 户, 也 可 以 管 理 内 部 员 工, 是 各 个 应 用 系 统 服 务 的 后 台 管 理 系 统 通 过 统 一 身 份 管 理 系 统, 各 种 应 用 系 统 可 以 通 过 统 一 的 接 口 接 入 信 息 平 台, 管 理 员 可 以 在 整 个 网 络 内 实 现 单 点 管 理, 用 户 可 以 实 现 一 次 登 录 全 网 通 行 NovMATE 热 备 份 及 文 件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成 为 国 内 较 早 大 规 模 替 代 国 外 同 类 产 品 的 软 件, 并 被 证 券 行 业 作 为 文 件 服 务 器 备 份 与 安 全 监 控 的 标 准 配 置 广 泛 使 用 报 告 期 内, 基 础 技 术 类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在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占 比 较 低 2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是 平 台 型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主 要 基 于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进 行 开 发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满 足 证 券 业 客 户 持 续 增 长 的 信 息 化 需 求, 该 行 业 也 是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方 案 最 具 竞 争 优 势 的 市 场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达 60 家, 用 户 数 量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1-1-311

的 50%, 处 于 同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近 年 来, 公 司 通 过 各 行 业 的 首 单 突 破 业 务 拓 展 模 式, 将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逐 步 推 广 到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 包 含 航 空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等 ),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顶 点 产 品 和 服 务 品 牌,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报 告 期 内, 该 类 软 件 产 品 是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接 近 60% 3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主 要 应 用 于 证 券 期 货 的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支 持, 相 关 产 品 包 括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系 统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及 相 关 配 套 软 件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 即 大 规 模 集 中 交 易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及 配 套 系 统 ) 应 用 于 国 内 24 家 券 商 ; 近 年 来, 券 商 创 新 业 务 持 续 发 展, 催 生 了 大 量 信 息 化 产 品 需 求, 其 中 需 与 原 有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对 接 的 软 件 系 统 建 设 ( 诸 如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系 统 等 ) 自 然 被 开 发 原 交 易 系 统 的 软 件 供 应 商 所 承 担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的 券 商 创 新 业 务 申 请 获 得 批 准, 发 行 人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将 获 得 更 多 的 商 业 机 会 公 司 早 在 2009 年, 就 已 投 入 大 量 人 力 物 力 研 究 开 发 基 于 内 存 数 据 库 的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是 业 内 较 早 拥 有 基 于 内 存 数 据 库 的 快 速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的 供 应 商, 采 用 的 内 存 数 据 库 技 术 成 熟 稳 定 相 关 系 统 已 在 华 泰 证 券 广 发 证 券 等 多 家 券 商 成 功 运 行, 是 证 券 行 业 案 例 较 多 产 品 成 熟 度 较 高 的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基 础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的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成 为 公 司 另 一 个 重 要 的 收 入 来 源 同 时 公 司 在 内 存 交 易 系 统 的 领 先 优 势 可 以 进 一 步 拓 展 客 户 范 围,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4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以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四 类 交 易 市 场 为 代 表 的 中 国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发 展 基 本 上 还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随 着 2011 年 11 月 18 日 国 务 院 出 台 38 1-1-312

号 文 对 各 类 交 易 所 的 整 顿 规 范, 截 止 2013 年 底 全 国 已 有 34 省 区 市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已 经 通 过 联 席 会 议 检 查 验 收 在 规 范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未 来 各 地 可 能 会 设 立 更 多 的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为 发 行 人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产 品 创 造 更 多 商 业 机 会, 成 为 发 行 人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区 域 分 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区 域 名 称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东 北 1,393.72 8.74% 1,047.03 7.65% 587.64 4.77% 华 北 3,602.28 22.60% 2,257.67 16.50% 1,148.06 9.31% 华 东 7,403.33 46.45% 7,861.81 57.45% 7,654.48 62.06% 华 南 2,950.55 18.51% 1,805.66 13.19% 1,947.29 15.79% 西 南 351.62 2.21% 530.72 3.88% 708.40 5.74% 其 它 236.81 1.49% 182.45 1.33% 287.88 2.33% 合 计 15,938.32 100.00% 13,685.34 100.00% 12,333.75 100.00% 公 司 现 有 的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证 券 行 业, 我 国 证 券 行 业 的 区 域 分 布 又 基 本 以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为 主,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在 区 域 分 布 上 主 要 以 华 北 华 东 华 南 地 区 为 主 公 司 分 别 在 上 海 北 京 深 圳 武 汉 等 地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或 办 事 处 近 年 来, 随 着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在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深 度 拓 展, 公 司 已 根 据 项 目 需 要, 在 全 国 多 地 租 赁 经 营 场 所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六 ( 三 ) 4 租 赁 房 产 ), 报 告 期 内 东 北 西 南 等 地 区 已 成 长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来 源 地 之 一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行 业 分 类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增 长 率 金 额 占 比 增 长 率 金 额 占 比 证 券 行 业 11,730.59 73.60% 16.48% 10,070.86 73.59% 15.34% 8,731.24 70.79% 非 证 券 行 业 4,207.73 26.40% 16.41% 3,614.48 26.41% 0.33% 3,602.51 29.21% 合 计 15,938.32 100.00% 16.46% 13,685.34 100.00% 10.96% 12,333.75 100.00% 公 司 致 力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领 域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率 先 在 证 券 行 业 深 度 应 用 据 统 计, 截 至 2013 年 末, 公 司 在 券 商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领 域 的 客 户 有 60 家, 超 过 全 国 券 商 总 家 数 的 50% 1-1-313

A 公 司 依 托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优 势 和 技 术 支 持, 以 及 证 券 行 业 丰 富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及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经 验, 积 极 向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拓 展,2011 年 度 公 司 在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承 续 了 以 前 年 度 持 续 成 长 的 良 好 趋 势, 较 上 年 增 长 79.47%, 占 总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接 近 30% B 2012 年, 中 国 经 济 增 速 持 续 趋 缓,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尚 未 结 束, 微 观 经 济 实 体 面 临 人 工 成 本 快 速 增 长 产 能 过 剩 收 入 增 长 乏 力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的 压 力 股 票 市 场 行 情 持 续 低 迷, 证 券 行 业 公 司 业 绩 普 遍 下 滑 一 方 面, 在 证 券 行 业, 为 摆 脱 困 境, 应 对 风 险, 证 券 公 司 大 面 积 地 进 行 了 业 务 创 新 和 业 务 转 型 : 投 资 顾 问 新 型 营 业 部 财 富 管 理 等 热 点 零 售 业 务 机 构 业 务 正 逐 渐 成 为 行 业 业 务 转 型 与 创 新 的 突 破 点, 多 金 融 产 品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银 行 等 业 务 吸 引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关 注 ; 随 着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的 开 板,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也 迎 来 了 新 的 发 展 契 机, 证 券 公 司 积 极 备 战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力 求 开 拓 新 的 盈 利 增 长 点 业 务 创 新 及 业 务 转 型, 引 发 了 证 券 公 司 对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空 前 需 求 作 为 行 业 领 先 的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公 司 抓 住 机 遇, 利 用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在 软 件 开 发 上 灵 活 快 速 便 捷 的 特 性, 适 时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与 证 券 行 业 创 新 业 务 相 关 的 软 件 产 品, 源 于 证 券 行 业 的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订 单 及 营 业 收 入 呈 现 稳 定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外 部 经 济 环 境 的 持 续 低 迷 抑 制 了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部 分 客 户 对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购 置 更 新 改 造 升 级 换 代 的 需 求, 公 司 2012 年 源 于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仅 略 高 于 2011 年 C 2013 年, 公 司 来 源 于 证 券 行 业 及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收 入 均 平 稳 增 长, 增 长 幅 度 相 当, 来 源 于 证 券 行 业 非 证 券 行 业 的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与 2012 年 基 本 持 平 2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分 析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及 净 利 润 季 节 性 变 动 情 况 表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收 入 净 利 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第 一 季 度 1,039.76 6.52% -813.68-16.29% 第 二 季 度 4,049.88 25.41% 1,750.63 35.06% 上 半 年 小 计 5,089.64 31.93% 936.95 18.76% 1-1-314

第 三 季 度 3,937.98 24.71% 940.78 18.84% 第 四 季 度 6,910.69 43.36% 3,115.92 62.40% 下 半 年 小 计 10,848.68 68.07% 4,056.71 81.24% 合 计 15,938.32 100.00% 4,993.66 100.00% 第 一 季 度 1,251.19 9.15% -475.27-10.82% 第 二 季 度 3,505.37 25.61% 1,252.98 28.53% 上 半 年 小 计 4,756.56 34.76% 777.71 17.71% 2012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875.64 21.01% 602.87 13.73% 第 四 季 度 6,053.14 44.23% 3,010.96 68.56% 下 半 年 小 计 8,928.78 65.24% 3,613.83 82.29% 合 计 13,685.34 100.00% 4,391.54 100.00% 第 一 季 度 892.15 7.23% -323.76-7.81% 第 二 季 度 2,895.37 23.48% 833.93 20.12% 上 半 年 小 计 3,787.52 30.71% 510.17 12.31% 2011 年 度 第 三 季 度 2,573.69 20.87% 598.07 14.43% 第 四 季 度 5,972.54 48.42% 3,036.10 73.26% 下 半 年 小 计 8,546.23 69.29% 3,634.17 87.69% 合 计 12,333. 75 100.00% 4,144.34 100.00% 注 : 以 上 季 度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证 券 业 及 教 育 等 公 共 服 务 机 构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采 购 制 度 较 为 完 善, 通 常 在 上 年 底 编 制 第 二 年 IT 年 度 预 算, 次 年 上 半 年 立 项 其 间 受 春 节 因 素 影 响, 第 一 季 度 较 少 安 排 招 标 或 与 软 件 提 供 商 签 订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及 启 动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自 第 二 季 度 始, 上 述 行 业 客 户 开 始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实 施 预 算, 到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为 了 全 面 执 行 预 算, 信 息 化 需 求 得 到 充 分 释 放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也 会 根 据 客 户 的 预 算 实 施 呈 现 季 节 性 波 动 : 第 一 季 度 一 般 收 入 较 小, 到 第 二 第 三 季 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呈 现 快 速 上 升 的 态 势 因 上 半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少,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但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相 对 收 入 较 为 均 衡,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更 加 明 显 为 便 于 充 分 揭 示 影 响 公 司 净 利 润 波 动 的 原 因, 将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及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统 一 归 并 为 软 件 业 务 予 以 列 示,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一 季 度 2012 年 一 季 度 2011 年 一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营 业 收 入 软 件 业 务 882.61 84.89% 1,005.77 80.39% 781.45 87.59%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57.15 15.11% 245.42 19.61% 110.70 12.41% 1-1-315

小 计 1,039.76 100.00% 1,251.19 100.00% 892.15 100.00% 二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业 务 355.59 73.83% 289.59 60.25% 238.86 72.91%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26.06 26.17% 191.06 39.75% 88.75 27.09% 小 计 481.65 100.00% 480.65 100.00% 327.61 100.00% 三 毛 利 软 件 业 务 527.02 94.43% 716.18 92.94% 542.59 96.11%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31.09 5.57% 54.36 7.06% 21.95 3.89% 小 计 558.11 100.00% 770.54 100.00% 564.54 100.00% 四 毛 利 率 软 件 业 务 59.71% - 71.21% - 69.43%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9.78% - 22.15% - 19.83% - 综 合 毛 利 率 53.68% - 61.58% - 63.28% - 五 期 间 费 用 销 售 及 管 理 费 用 1,355.06-1,377.62-907.58 - 六 营 业 外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94.74-51.60-76.04 - 七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813.68 - -475.27 - -323.76 - 承 上 表 : 项 目 2013 年 二 季 度 2012 年 二 季 度 2011 年 二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营 业 收 入 软 件 业 务 3,774.97 93.21% 3,002.10 85.64% 1,910.68 65.99%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74.91 6.79% 503.27 14.36% 984.69 34.01% 小 计 4,049.88 100.00% 3,505.37 100.00% 2,895.37 100.00% 二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业 务 625.74 72.08% 378.53 47.63% 245.73 23.06%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42.43 27.92% 416.24 52.37% 819.92 76.94% 小 计 868.17 100.00% 794.77 100.00% 1,065.65 100.00% 三 毛 利 软 件 业 务 3,149.24 98.98% 2,623.58 96.79% 1,664.95 91.00%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32.48 1.02% 87.02 3.21% 164.77 9.00% 小 计 3,181.71 100.00% 2,710.60 100.00% 1,829.72 100.00% 四 毛 利 率 软 件 业 务 83.42% - 87.39% - 87.14%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1.81% - 17.29% - 16.73% - 综 合 毛 利 率 78.56% - 77.33% - 63.19% - 五 期 间 费 用 销 售 及 管 理 费 用 1,402.08-1,389.75-985.04 - 六 营 业 外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125.49-251.85-124.83-1-1-316

七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1,750.63-1,252.98-833.93 - 承 上 表 : 项 目 2013 年 三 季 度 2012 年 三 季 度 2011 年 三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营 业 收 入 软 件 业 务 2,870.32 72.89% 2,370.44 82.43% 2,167.41 84.21%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067.66 27.11% 505.2 17.57% 406.27 15.79% 小 计 3,937.98 100.00% 2,875.64 100.00% 2,573.69 100.00% 二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业 务 522.38 34.24% 310.45 40.16% 332.37 49.90%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003.35 65.76% 462.63 59.84% 333.73 50.10% 小 计 1,525.73 100.00% 773.08 100.00% 666.1 100.00% 三 毛 利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2,347.94 97.33% 2,060.00 97.98% 1,835.04 96.20%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64.31 2.67% 42.56 2.02% 72.54 3.80% 小 计 2,412.25 100.00% 2,102.56 100.00% 1,907.58 100.00% 四 毛 利 率 软 件 业 务 81.80% - 86.90% - 84.66%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6.02% - 8.42% - 17.86% - 综 合 毛 利 率 61.26% - 73.12% - 74.12% - 五 期 间 费 用 销 售 及 管 理 费 用 1,588.08-1,557.25-1,161.15 - 六 营 业 外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244.53-75.65-10.06 - 七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940.78-602.87-598.07 - 承 上 表 : 项 目 2013 年 四 季 度 2012 年 四 季 度 2011 年 四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 营 业 收 入 软 件 业 务 5,835.51 84.44% 5,714.46 94.40% 5,057.65 84.68%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1,075.18 15.56% 338.68 5.60% 914.9 15.32% 小 计 6,910.69 100.00% 6,053.14 100.00% 5,972.55 100.00% 二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业 务 650.65 43.44% 929.44 79.38% 743.94 48.77%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847.21 56.56% 241.37 20.62% 781.48 51.23% 小 计 1,497.86 100.00% 1,170.81 100.00% 1,525.42 100.00% 三 毛 利 软 件 业 务 5,184.86 95.79% 4,785.01 98.01% 4,313.70 97.00%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27.97 4.21% 97.32 1.99% 133.42 3.00% 1-1-317

小 计 5,412.84 100.00% 4,882.33 100.00% 4,447.13 100.00% 四 毛 利 率 软 件 业 务 88.85% - 83.74% - 85.29%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21.20% - 28.73% - 14.58% - 综 合 毛 利 率 78.33% - 80.66% - 74.46% - 五 期 间 费 用 销 售 及 管 理 费 用 2,203.50-1,541.83-1,342.34 - 六 营 业 外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360.90-484.1-672.22 - 七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3,115.92-3,010.96-3,036.10 - 注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1) 不 同 年 度 相 同 季 度 间 财 务 数 据 纵 向 比 较 分 析 1 不 同 年 度 相 同 季 度 间 营 业 收 入 的 变 动 趋 势 基 本 一 致, 即 第 一 季 度 收 入 较 少, 第 二 三 季 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最 大 ;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自 2011 年 以 来, 累 计 净 增 加 员 工 250 名, 不 同 年 度 相 同 季 度 间 的 期 间 费 用 呈 现 逐 年 增 加 的 态 势 ; 3 由 于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支 出 较 为 均 衡, 而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季 节 性 特 征, 第 一 季 度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营 业 收 入 不 足 以 覆 盖 成 本 费 用, 导 致 了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第 一 季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均 为 负 数, 且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第 一 季 度 亏 损 金 额 逐 年 增 加 对 于 第 二 第 三 第 四 季 度 来 说, 随 着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各 季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均 为 正 数, 且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不 同 年 度 相 同 季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逐 年 增 加 (2) 相 同 年 度 不 同 季 度 间 财 务 数 据 的 横 向 比 较 分 析 1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特 征 客 户 的 采 购 模 式, 导 致 了 相 同 年 度 不 同 季 度 间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较 大 波 动, 第 一 季 度 收 入 较 少, 第 二 三 季 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最 大 ; 2 受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低 的 影 响,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直 接 影 响 不 同 季 度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 3 相 同 年 度 不 同 季 度 间 的 期 间 费 用 较 为 均 衡, 导 致 不 同 季 度 间 的 利 润 变 动 幅 度 较 大 ; 1-1-318

4 营 业 外 收 入 ( 主 要 为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进 一 步 导 致 公 司 同 一 年 度 下 半 年 净 利 润 优 于 上 半 年 在 上 述 各 项 因 素 综 合 影 响 下, 公 司 相 同 年 度 不 同 季 度 间 的 净 利 润 及 销 售 净 利 率 波 动 较 大 从 年 度 指 标 看,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3) 收 入 季 节 性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及 下 年 度 1-6 月 新 增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 含 税 )( 注 1) 4,957.73 3,954.38 5,771.83 同 比 增 长 46.65% -20.24% 45.96% 当 年 1-6 月 新 增 合 同 ( 含 税 )( 注 2) 5,290.06 5,889.86 7,988.24 同 比 增 长 25.05% 11.34% 35.63% 上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与 本 年 度 1-6 月 新 增 合 同 合 计 ( 注 3) - 10,847.59 11,942.62 同 比 增 长 - 25.11% 10.09% 注 1: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 含 税 ): 指 当 年 新 增 跨 期 合 同 ( 含 税 ) 总 额 中 剔 除 了 当 年 已 确 认 收 入 合 同 ( 含 税 ) 后 的 余 下 部 分 注 2: 当 年 1-6 月 新 增 合 同 ( 含 税 ): 指 当 年 1-6 月 新 订 立 的 所 有 合 同 注 3:2012 年 合 计 数 系 指 :2011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与 2012 年 1-6 月 新 增 合 同 之 和 ;2013 年 合 计 数 系 指 :2012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与 2013 年 1-6 月 新 增 合 同 之 和 报 告 期 上 年 末 新 增 在 履 行 合 同 金 额 与 本 年 度 1-6 月 新 签 订 的 合 同 合 计 金 额 持 续 增 长, 为 公 司 各 年 度 上 半 年 的 收 入 确 认 提 供 了 基 础, 有 助 于 逐 步 平 抑 公 司 收 入 上 下 半 年 不 均 衡 分 布, 从 而 逐 步 降 低 收 入 季 度 性 变 动 的 影 响 ( 二 ) 经 营 成 果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关 于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十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2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1) 主 要 成 本 费 用 项 目 ( 含 外 包 劳 务 ) 的 内 容 归 集 分 配 和 结 转 的 具 体 方 1-1-319

法, 相 关 费 用 项 目 计 入 营 业 成 本 和 期 间 费 用 的 标 准 公 司 主 要 成 本 费 用 项 目 包 括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外 购 劳 务 外 购 软 硬 件 研 究 开 发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折 旧 摊 销 租 赁 及 办 公 费 广 告 宣 传 费 等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项 目 归 集 分 配 和 结 转 的 具 体 方 法 如 下 : 研 究 开 发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折 旧 摊 销 租 赁 及 办 公 费 广 告 宣 传 费 根 据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全 部 计 入 期 间 费 用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按 照 人 员 服 务 对 象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营 业 费 用 或 者 营 业 成 本, 其 中 定 制 软 件 及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直 接 实 施 人 员 的 费 用 按 月 计 入 项 目 成 本, 并 结 转 至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发 生 的 少 量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直 接 记 入 期 间 费 用 ; 管 理 人 员 研 发 人 员 及 后 勤 人 员 的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 营 销 人 员 的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计 入 营 业 费 用 外 购 软 硬 件, 属 于 为 项 目 实 施 而 购 置 的, 购 置 后 计 入 存 货, 随 项 目 收 入 确 认 计 入 项 目 成 本, 并 结 转 至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外 购 劳 务 如 果 属 于 为 项 目 实 施 而 购 置, 则 在 发 生 后 计 入 存 货 其 中,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发 生 的 外 购 劳 务, 则 随 项 目 收 入 按 比 例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未 结 转 劳 务 期 末 体 现 为 存 货 ;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发 生 的 外 购 劳 务, 则 随 项 目 收 入 确 认 结 转 至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 营 业 成 本 总 体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外 购 软 硬 件 2,219.05 50.74% 1,296.52 40.28% 1,936.84 54.03%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2,047.96 46.83% 1,673.14 51.97% 1,458.54 40.69% 其 中 : 人 工 1,513.41 34.60% 1,216.21 37.78% 1,008.72 28.14% 差 旅 费 534.55 12.22% 456.93 14.19% 449.82 12.55% 外 购 劳 务 及 其 他 106.39 2.43% 249.65 7.75% 189.41 5.28% 合 计 4,373.40 100.00% 3,219.31 100.00% 3,584.79 100.00% 1 人 工 成 本 及 人 均 人 工 成 本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计 入 成 本 的 薪 酬 总 额 及 人 均 人 工 成 本 如 下 :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 注 1) 148 126 106 1-1-320

计 入 成 本 的 薪 酬 总 额 ( 注 2)( 万 元 ) 1,513.41 1,216.21 1,008.72 较 上 年 增 加 ( 万 元 ) 297.20 207.49 378.97 平 均 薪 酬 ( 万 元 / 年 ) 10.23 9.65 9.52 较 上 年 增 加 ( 万 元 / 年 ) 0.58 0.14 1.12 注 1: 员 工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 将 各 年 各 个 月 末 员 工 人 数 累 加 后, 除 以 12 注 2: 此 处 薪 酬 总 额 剔 除 了 实 习 生 工 资 随 着 社 会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及 公 司 整 体 效 益 不 断 提 高, 项 目 直 接 实 施 人 员 的 平 均 薪 酬 逐 年 提 高 2 差 旅 费 金 额 变 动 不 大 的 原 因 及 其 合 理 性 分 析 2012 年 与 2011 年 相 比, 公 司 业 务 的 扩 展 和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加, 开 展 业 务 的 地 域 及 实 施 人 员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但 成 本 中 的 差 旅 费 变 动 金 额 不 大, 主 要 是 由 于 近 年 来 公 司 陆 续 在 开 展 业 务 的 主 要 城 市 大 量 租 赁 房 屋 供 员 工 使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控 制 了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差 旅 费 的 增 长 速 度, 租 金 物 业 费 支 出 相 应 增 加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差 旅 费 534.55 456.93 449.82 销 售 费 用 - 房 租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137.02 124.86 70.38 管 理 费 用 - 房 租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219.77 275.51 225.81 营 业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2013 年 与 2012 年 相 比,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房 租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较 上 期 减 少 55.74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2012 年 9 月, 公 司 在 上 海 搬 入 自 购 办 公 场 地 办 公, 不 再 租 赁 办 公 场 地, 2012 年 上 海 办 公 场 地 租 赁 费 为 60.20 万 元, 剔 除 该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2013 年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房 租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与 2012 年 基 本 持 平 2013 年 与 2012 年 相 比, 公 司 供 异 地 出 差 人 员 使 用 的 办 公 及 住 宿 场 所 没 有 明 显 的 增 加,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和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数 量 的 增 长, 成 本 中 的 差 旅 费 增 加 较 多 2 劳 务 外 包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外 包 劳 务 累 计 采 购 总 额 608.18 万 元, 仅 占 报 告 期 内 采 购 总 额 10.09%, 比 例 较 低 劳 务 外 包 的 原 因 及 金 额 如 下 : 劳 务 外 包 的 原 因 金 额 ( 万 元 ) 发 行 人 无 此 业 务, 必 须 向 外 部 采 购 264.04 非 发 行 人 业 务 的 核 心 环 节, 为 加 快 项 目 进 度 提 高 效 率 向 外 部 采 购 344.14 1-1-321

合 计 608.18 (3) 营 业 成 本 按 业 务 类 别 构 成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项 目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系 统 集 成 合 计 人 工 费 - 1,451.48 61.93-1,513.41 差 旅 费 - 527.54 7.02-534.55 2013 年 度 外 购 软 硬 件 - - - 2,219.05 2,219.05 外 购 劳 务 及 其 他 - 62.69 43.70-106.39 合 计 - 2,041.71 112.64 2,219.05 4,373.40 人 工 费 - 1,154.48 61.73-1,216.21 差 旅 费 - 451.25 5.68-456.93 2012 年 度 外 购 软 硬 件 - 1,296.52 1,296.52 外 购 劳 务 及 其 他 - 197.40 37.47 14.78 249.65 合 计 - 1,803.13 104.88 1,311.30 3,219.31 人 工 费 - 946.61 62.11-1,008.72 差 旅 费 - 444.57 5.25-449.82 2011 年 度 外 购 软 硬 件 - 1,936.84 1,936.84 外 购 劳 务 及 其 他 - 82.23 20.13 87.05 189.41 合 计 - 1,473.41 87.49 2,023.89 3,584.79 由 于 产 品 化 软 件 研 发 支 出 已 计 入 研 究 阶 段 的 期 间 费 用, 在 销 售 时 无 现 场 开 发, 因 此 该 类 产 品 无 营 业 成 本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需 要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到 客 户 方 现 场 开 发, 或 将 部 分 开 发 任 务 外 包 给 第 三 方 从 而 形 成 外 购 劳 务, 故 其 成 本 主 要 由 项 目 直 接 实 施 人 员 的 工 资 及 差 旅 费 外 购 劳 务 构 成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是 指 发 行 人 对 于 已 销 售 软 件 提 供 的 后 续 维 护 服 务, 维 护 人 员 人 工 费 构 成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的 主 要 成 本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需 要 外 购 较 多 的 软 硬 件 产 品, 硬 件 搬 运 及 施 工 劳 务 一 般 外 包, 少 量 人 工 及 差 旅 费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因 此,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成 本 主 要 体 现 为 外 购 软 硬 件 成 本 1 软 件 业 务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 包 括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和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 持 续 增 长,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达 16.08%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持 续 增 加, 软 件 业 务 成 本 相 应 增 加 1-1-322

报 告 期 内 软 件 业 务 成 本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7.48%,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基 本 相 当 2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随 营 业 收 入 同 向 波 动, 主 要 与 该 项 业 务 不 同 年 度 间 业 务 规 模 订 单 承 接 量 大 小 有 关 2012 年 度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降 低, 影 响 了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该 年 度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规 模 有 所 收 缩,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及 营 业 成 本 均 有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2013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订 单 承 接 量 有 所 增 加, 结 转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随 之 增 加 (4) 公 司 具 有 如 下 成 本 优 势 : 1LiveBOS 平 台 提 高 了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缩 短 了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在 全 新 项 目 开 发 情 况 下, 基 于 LiveBOS 的 平 台 开 发 模 式, 只 需 增 加 少 数 基 础 技 术 工 程 师 就 可 以 替 代 较 多 的 程 序 员, 从 而 节 约 了 开 发 成 本 如 果 是 二 次 开 发,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的 软 件 具 有 高 度 复 制 性 的 特 点, 基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开 发 模 式 比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的 效 率 又 会 有 所 提 升 2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中, 有 部 分 通 用 的 功 能 模 块 可 在 不 同 项 目 间 相 互 复 用, 从 而 节 约 了 人 员 开 发 成 本 3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以 严 孟 宇 先 生 为 核 心 的 优 秀 技 术 队 伍, 聚 集 了 一 批 主 要 由 硕 士 和 学 士 组 成 400 多 人 的 研 发 及 实 施 团 队, 在 软 件 开 发 及 管 理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在 激 励 措 施 上, 公 司 坚 持 骨 干 员 工 持 股 的 经 营 理 念, 有 效 地 保 证 了 技 术 团 队 的 稳 定, 避 免 了 人 员 的 频 繁 流 动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影 响 3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或 业 务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4,373.40 3,219.31 3,584.79 毛 利 11,564.91 10,466.03 8,748.96 毛 利 率 72.56% 76.48% 70.94% 1-1-323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毛 利 率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变 化 及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度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对 综 合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占 营 业 对 综 合 毛 项 目 毛 利 率 率 收 入 总 率 收 入 总 利 率 的 贡 的 贡 献 (%) 额 比 % (%) 额 比 % 献 度 (%) 度 (%) 毛 利 率 (%) 对 综 合 占 营 业 毛 利 率 收 入 总 的 贡 献 额 比 % 度 (%) 产 品 化 软 件 100.00 7.68 7.68 100.00 7.81 7.81 100.00 13.26 13.26 定 制 软 件 80.12 64.45 51.64 80.79 68.58 55.40 78.60 55.83 43.88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93.97 11.71 11.01 93.6 11.97 11.21 93.73 11.31 10.61 系 统 集 成 13.82 16.16 2.23 17.66 11.64 2.06 16.25 19.59 3.18 综 合 毛 利 率 72.56 100.00 72.56 76.48 100.00 76.48 70.94 100.00 70.94 注 : 综 合 毛 利 率 贡 献 度 = 各 业 务 类 别 毛 利 率 各 业 务 类 别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和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毛 利 率 较 高,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但 具 体 到 各 业 务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波 动 不 大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化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和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三 类 业 务 对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贡 献 较 大,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相 对 较 小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随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变 化 而 呈 反 向 变 动 2012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下 降 三 成 以 上,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 下 降 7.95 个 百 分 点, 最 终 影 响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11 年 提 升 近 5.54 个 百 分 点 2013 年,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2012 年 度 上 升 4.52 个 百 分 点, 导 致 1-1-324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3.92 个 百 分 点 ( 注 : 有 关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的 分 析 详 见 本 小 节 之 ( 一 )/1/(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 (2) 产 品 化 软 件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产 品 化 软 件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毛 利 ( 万 元 ) 1,224.40 10.59% 1,069.44 10.22% 1,635.81 18.70% 毛 利 率 100% 100% 100%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因 前 期 研 发 产 生 费 用 均 已 进 入 当 期 损 益, 产 品 化 软 件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达 100% (3) 定 制 软 件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1-325

定 制 软 件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毛 利 ( 万 元 ) 8,230.22 71.17% 7,581.73 72.44% 5,412.47 61.86% 毛 利 率 80.12% 80.79% 78.60%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主 要 是 针 对 客 户 的 特 定 需 求 为 客 户 量 身 定 作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需 要 经 历 项 目 启 动 阶 段 项 目 计 划 阶 段 设 计 阶 段 开 发 测 试 阶 段 试 运 行 阶 段 验 收 阶 段 等 一 系 列 过 程, 需 要 投 入 诸 如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实 施 工 程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等 开 发 人 员 对 客 户 的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设 计 开 发 测 试 上 述 人 员 的 工 资 及 差 旅 费 构 成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的 主 要 成 本, 此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受 业 务 的 复 杂 程 度 营 销 人 员 的 谈 判 能 力 软 件 开 发 商 间 的 竞 争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该 类 业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具 有 较 高 的 附 加 值 公 司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方 便 快 捷 的 特 性 迎 合 了 客 户 对 软 件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订 单 持 续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稳 定 增 长 相 应 地, 员 工 人 数 及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亦 持 续 增 加, 但 得 益 于 LiveBOS 平 台 较 高 的 开 发 效 率 及 项 目 团 队 丰 富 的 软 件 开 发 实 施 经 验,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成 本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略 低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定 制 软 件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产 品 化 软 件 1,224.40 1,069.44 1,635.81 较 上 年 增 长 14.49% -34.62% - 2 定 制 软 件 10,271.93 9,384.86 6,885.88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45% 36.29% - 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867.09 1,638.47 1,395.50 较 上 年 增 长 13.95% 17.41% - 4 系 统 集 成 2,574.90 1,592.57 2,416.56 较 上 年 增 长 61.68% -34.10% -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较 上 年 增 长 16.46% 10.96% - (4)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1-326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1,754.44 15.17% 1,533.59 14.65% 1,308.01 14.95% 毛 利 率 93.97% 93.60% 93.73%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与 存 量 合 同 正 相 关, 存 量 合 同 又 与 公 司 业 务 的 开 拓 深 度 与 广 度 相 关 一 般 来 说, 软 件 公 司 随 着 积 累 客 户 的 逐 年 增 多,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收 入 会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公 司 的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实 施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电 话 询 访 远 程 技 术 支 持 现 场 实 施 现 场 巡 检 培 训 服 务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不 大 (5)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1-327

系 统 集 成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金 额 占 毛 利 总 额 比 毛 利 ( 万 元 ) 355.85 3.08% 281.27 2.69% 392.67 4.49% 毛 利 率 13.82% 17.66% 16.25% 系 统 集 成 项 目 中, 合 同 金 额 的 绝 大 部 分 是 从 第 三 方 直 接 采 购 的 服 务 器 PC 机 磁 盘 阵 列 操 作 系 统 及 数 据 库 等 软 硬 件 产 品 为 了 使 设 备 达 到 客 户 要 求 的 状 态,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也 需 要 同 时 提 供 设 备 调 试 网 络 布 线 机 房 装 修 等 服 务, 通 常 情 况 下 这 些 服 务 的 金 额 只 占 合 同 总 金 额 很 小 的 部 分 且 无 法 与 软 硬 件 采 购 分 离 出 来 单 独 向 用 户 提 供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具 有 销 售 商 品 的 特 征, 技 术 含 量 不 高, 其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2013 年 度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2013 年 度 数 据 库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销 售 金 额 较 大, 但 该 业 务 附 加 服 务 相 对 较 少, 毛 利 率 较 低, 从 而 降 低 了 2013 年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毛 利 率 (6)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比 较 公 司 名 称 2012 年 2011 年 毛 利 率 (%) 销 售 净 利 率 (%) 毛 利 率 (%) 销 售 净 利 率 (%) 恒 生 电 子 79.06 21. 10 79.61 25 金 证 股 份 19.05 4.43 17.91 3.46 三 五 互 联 68.12-4.08 70.60 7.96 榕 基 软 件 37.37 21.82 43.36 27.58 易 联 众 47.38 20.78 40.25 22.54 算 术 平 均 50.20 8.59 50.35 17.31 本 公 司 76.48 32. 09 70.94 33.60 注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公 司 以 软 件 开 发 为 核 心 业 务,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占 比 较 高, 同 时, 采 用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开 发 应 用 软 件, 提 高 了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缩 短 了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综 合 毛 利 率 及 销 售 净 利 率 均 优 于 上 述 五 家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算 术 平 均 值 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税 项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税 - 131.30 251.29 城 建 税 97.44 71.22 72.66 教 育 费 附 加 73.57 54.29 53.58 其 他 0.93 0.80 0.62 1-1-328

合 计 171.94 257.61 378.15 自 2012 年 以 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北 京 顶 点 顶 点 数 码 顶 点 信 息 陆 续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范 围, 原 应 纳 营 业 税 业 务 全 部 改 按 6% 征 收 增 值 税 自 2013 年 起, 公 司 已 不 再 缴 纳 营 业 税 城 建 税 教 育 附 加 费 随 应 交 增 值 税 及 营 业 税 的 增 加 而 增 加 5 销 售 费 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2,181.83 2,045.87 1,443.36 营 业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13.69% 14.95% 11.70%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及 构 成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人 员 费 用 1,185.63 54.34 963.19 47.08 618.10 42.82 差 旅 费 315.98 14.48 340.52 16.64 173.27 12.00 业 务 招 待 费 386.21 17.70 384.75 18.81 343.88 23.83 办 公 费 78.72 3.61 57.00 2.79 45.34 3.14 房 租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137.02 6.28 124.86 6.10 70.38 4.88 业 务 宣 传 费 74.01 3.39 169.20 8.27 184.34 12.77 其 他 4.26 0.20 6.35 0.31 8.05 0.56 合 计 2,181.83 100.00 2,045.87 100.00 1,443.36 100.00 注 : 人 员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员 工 工 资 奖 金 各 类 社 保 费 用 公 积 金 等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中 营 销 人 员 工 资 及 奖 金 业 务 招 待 费 办 公 费 租 赁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均 随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加 而 有 所 增 长 2013 年 差 旅 费 较 2012 年 有 所 下 降 的 原 因 是 : 随 着 市 场 网 点 逐 步 建 立,2013 年 销 售 人 员 本 地 化 程 度 提 高 业 务 宣 传 费 系 发 行 人 印 制 宣 传 册 举 办 业 务 会 议 等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其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与 业 务 宣 传 方 面 的 投 入 相 关 程 度 不 高 2011 年 发 行 人 对 于 证 券 业 客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处 于 快 速 推 广 期, 业 务 宣 传 费 支 出 较 大 随 着 产 品 信 誉 及 品 牌 地 逐 步 确 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1-1-329

人 此 类 活 动 费 用 支 出 持 续 降 低 6 管 理 费 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4,366.90 3,820.58 2,952.74 营 业 收 入 15,938.32 13,685.34 12,333.75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27.40% 27.92% 23.94%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及 构 成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 人 员 费 用 750.22 17.18 692.83 18.13 620.65 21.02 研 究 开 发 费 2,372.05 54.32 1,895.53 49.61 1,305.09 44.20 差 旅 费 98.26 2.25 80.79 2.11 88.35 2.99 办 公 费 136.84 3.13 150.66 3.94 144.94 4.91 汽 车 耗 费 94.73 2.17 104.13 2.73 66.73 2.26 物 业 绿 化 水 电 费 66.76 1.53 55.69 1.46 53.35 1.81 税 费 52.94 1.21 50.33 1.32 36.44 1.23 邮 政 通 讯 费 35.51 0.81 37.36 0.98 37.01 1.25 业 务 招 待 费 110.47 2.53 105.03 2.75 116.99 3.96 折 旧 摊 销 费 303.83 6.96 293.05 7.67 206.67 7.00 租 赁 费 153.01 3.50 219.82 5.75 172.46 5.84 审 计 咨 询 顾 问 费 186.91 4.28 122.11 3.20 97.29 3.30 其 他 5.37 0.12 13.25 0.35 6.77 0.23 合 计 4,366.90 100.00 3,820.58 100.00 2,952.74 100.00 注 : 人 员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员 工 工 资 奖 金 各 类 社 保 费 用 公 积 金 职 工 福 利 等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呈 持 续 增 加 态 势 2012 年 业 务 招 待 费 下 降 的 原 因 :2011 年 发 行 人 对 于 证 券 业 客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处 于 快 速 推 广 期, 新 客 户 增 加 较 多, 因 此 招 待 费 支 出 较 高 2012 年 该 业 务 已 日 趋 成 熟, 此 项 支 出 有 所 降 低 2013 年 较 2012 年 租 赁 费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2012 年 9 月 公 司 上 海 相 关 部 门 搬 入 自 购 办 公 楼, 不 用 再 行 租 赁 办 公 场 所 2013 年 办 公 费 汽 车 耗 费 邮 政 通 讯 费 较 2012 年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 公 司 加 强 了 费 用 管 理, 通 过 统 一 采 购 强 化 费 用 审 批 等 方 式 节 约 日 常 开 支 1-1-330

7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比 较 分 析 与 公 司 业 务 类 似 的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为 恒 生 电 子 金 证 股 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销 售 净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2,045.87 1,443.36 管 理 费 用 3,820.58 2,952.74 顶 点 软 件 营 业 收 入 13,685.34 12,333.75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4.95% 11.70%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27.92% 23.94% 销 售 净 利 润 率 32.09% 33.60% 销 售 费 用 19,036.16 17,432.75 管 理 费 用 50,623.72 42,142.89 恒 生 电 子 营 业 收 入 100,609.15 104,819.34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8.92% 16.63%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50.32% 40.21% 销 售 净 利 润 率 21.10% 25.00% 销 售 费 用 5,820.08 6,549.98 管 理 费 用 22,927.07 20,335.08 金 证 股 份 营 业 收 入 188,301.31 180,620.69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3.09% 3.63%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2.18% 11.26% 销 售 净 利 润 率 4.43% 3.46% 经 比 较, 上 述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为 稳 定, 波 动 很 小 ;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低 于 恒 生 电 子, 高 于 金 证 股 份,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1 由 于 金 证 股 份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销 售 商 品, 相 同 的 费 用 会 产 生 更 高 的 营 业 收 入 ; 2 恒 生 电 子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高 于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系 恒 生 电 子 经 营 规 模 远 超 过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职 工 薪 酬 差 旅 费 等 项 目 的 金 额 较 高, 导 致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1-1-331

另 外,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销 售 政 策 及 激 励 制 度 费 用 管 理 制 度 营 销 模 式 经 营 规 模 等 诸 多 因 素 会 对 销 售 费 用 产 生 影 响, 导 致 本 公 司 与 恒 生 电 子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8 财 务 费 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 - - 减 : 利 息 收 入 139.06 113.00 90.84 汇 兑 损 失 - - - 减 : 汇 兑 收 益 - - - 其 他 4.54 2.39 2.00 合 计 -134.52-110.61-88.8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有 偿 性 债 务 融 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银 行 存 款 的 利 息 收 入 上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的 逐 年 增 加, 利 息 收 入 也 逐 年 增 加 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111.42 48.34 39.67 合 计 111.42 48.34 39.67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体 现 在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固 定 资 产 上, 由 于 公 司 福 州 软 件 园 办 公 楼 是 依 据 历 史 建 造 成 本 入 账 的, 且 使 用 情 况 良 好 ; 上 海 东 方 路 办 公 楼 购 置 于 2011 年 度, 近 年 来 上 海 市 区 内 的 房 价 持 续 上 涨, 两 处 房 产 均 不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故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计 提 的 减 值 损 失 全 部 来 自 应 收 款 项 目 10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0.19-0.66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0.19-0.66 政 府 补 助 888.88 758.75 882.02 其 中 : 增 值 税 超 税 负 3% 返 还 721.68 555.76 630.42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167.20 202.99 251.60 其 他 0.56 104.45 0.48 合 计 889.63 863.20 883.16 1-1-33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两 部 分 :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增 值 税 超 税 负 返 还 (1)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承 担 了 多 项 国 家 科 技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获 得 多 项 项 目 拨 款 科 研 经 费 等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虽 然 上 述 拨 款 资 助 具 有 一 定 的 偶 然 性, 确 认 为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但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实 力, 较 为 完 善 的 研 发 环 境, 研 发 成 果 持 续 不 断, 预 计 今 后 公 司 仍 会 承 担 国 家 或 福 建 省 有 关 部 门 相 关 的 科 技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从 而 获 取 一 定 量 的 拨 款 及 资 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获 取 的 项 目 补 贴 及 其 他 补 贴 披 露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补 贴 年 度 政 府 部 门 文 号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福 州 榕 财 企 ( 指 )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12)65 号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榕 科 [2013]112 号 榕 财 企 ( 指 )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2013)47 号 2013 年 度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科 学 台 科 [2013]39 号 技 术 局 福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榕 开 科 [2013]18 号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闽 人 函 (2012)218 其 他 零 星 补 助 号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福 州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产 学 研 专 30.00 项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福 州 市 科 技 项 目 计 划 和 30.00 经 费 ( 市 本 级 ) 的 通 知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度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74.00 金 第 一 批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台 江 区 科 技 20.00 项 目 计 划 和 经 费 的 通 知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度 区 级 科 技 12.00 计 划 项 目 的 通 知 2012 年 省 级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计 划 生 活 补 贴 申 领 人 员 名 1.20 单 小 计 167.20 2012 年 度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科 技 局 合 同 书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研 发 项 目 20.00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财 政 关 于 下 拨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通 知 局 有 限 公 司 挖 改 资 金 的 通 知 25.00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度 第 三 批 福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榕 科 [2012]85 号 州 市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15.00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和 经 费 的 通 知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福 州 榕 财 企 ( 指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第 二 批 软 件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12]40 号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预 算 的 20.00 1-1-333

2011 年 度 通 知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第 三 批 软 件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福 州 榕 财 企 ( 指 )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预 算 的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12]44 号 通 知 80.00 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榕 科 [2012]63 号 关 于 下 达 2006 年 2008 年 部 分 科 技 计 划 结 转 项 目 的 通 知 3.00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 关 于 开 展 2011 年 上 半 年 度 浦 东 新 区 企 业 职 工 职 业 培 训 财 政 0.9931 保 障 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教 育 局 补 贴 办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关 于 下 达 2011 年 科 技 项 目 经 福 建 省 科 技 厅 省 财 闽 财 ( 教 ) 指 费 ( 往 年 结 转 市 级 第 二 批 ) 的 通 政 厅 [2011]40 号 知 8.00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科 学 技 术 局 合 同 书 台 江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合 同 书 20.00 福 州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关 于 下 拨 福 州 顶 点 数 码 科 技 发 区 财 政 局 福 州 市 通 知 有 限 公 司 挖 改 资 金 的 通 知 马 尾 区 财 政 局 5.00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科 技 成 果 转 福 建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闽 财 ( 教 ) 指 化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等 计 划 项 目 经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2012]21 号 费 ( 结 转 市 级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6.00 小 计 202.99 福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榕 发 改 体 改 委 员 会 福 州 市 财 政 [2011]3 号 局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30.00 福 州 市 财 政 局 榕 财 工 [2011]51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70.00 号 福 建 省 经 济 贸 易 委 闽 经 贸 计 财 工 商 发 展 资 金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 市 员 会 福 建 省 财 政 [2011]713 号 县 属 ) 专 顶 资 金 补 助 厅 福 建 省 信 息 化 局 50.00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闽 财 ( 建 ) 指 省 信 息 化 局 [2011]150 号 第 四 批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80.00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福 建 闽 财 ( 建 ) 指 第 二 批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省 信 息 化 局 [2011]104 号 10.00 其 他 零 星 补 助 榕 开 科 [2011]24 号 闽 财 建 [2011] 21 号 等 福 建 省 软 件 骨 干 企 业 补 助 马 尾 区 科 技 项 目 款 失 业 补 贴 11.60 小 计 251.60 (2) 增 值 税 超 税 负 返 还 按 现 行 税 务 政 策, 软 件 企 业 的 软 件 产 品 属 于 应 纳 增 值 税 业 务, 与 一 般 制 造 企 业 1-1-334

不 同 的 是, 其 外 购 商 品 较 少, 可 供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极 低, 应 税 增 值 额 几 乎 与 营 业 收 入 相 当 为 支 持 软 件 行 业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相 继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政 策, 规 定 软 件 企 业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该 部 分 退 税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通 常 将 其 作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国 务 院 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 发 布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11 4 号 ), 对 软 件 企 业 有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作 了 进 一 步 明 确 报 告 期 内 增 值 税 超 税 负 返 还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标 识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应 收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款 A 801.89 590.15 599.64 2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实 收 金 额 B 721.68 555.76 630.42 3 当 期 实 际 收 到 本 期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款 C 444.11 312.58 356.45 4 当 期 实 际 收 到 上 期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款 D 277.57 243.19 273.96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要 求 辖 区 内 公 司 在 发 生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业 务 0-4 个 月 不 等 时 间 后 方 可 申 请 退 税, 申 请 退 税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批 准 并 收 到 退 税 还 需 要 1-3 个 月 不 等 的 时 间, 从 而 导 致 应 收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款 与 实 收 增 值 税 超 3% 税 负 返 还 款 有 一 定 的 时 间 差 (3) 营 业 外 收 入 - 其 他 期 间 金 额 ( 万 元 ) 性 质 2013 年 度 0.56 无 需 支 付 款 项 2012 年 度 104.45 收 到 所 购 买 的 上 海 房 产 因 出 售 方 推 迟 移 交 房 产 而 支 付 的 租 金 2011 年 度 0.48 无 需 支 付 款 项 2012 年 度, 公 司 因 出 售 方 推 迟 交 房 而 续 租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1118 号 办 公 场 所, 公 司 支 付 了 租 赁 费 用 60 余 万 元, 收 到 出 售 方 支 付 的 租 金 104.45 万 元 公 司 购 置 的 办 公 场 所 单 位 租 金 低 于 续 租 的 办 公 场 所, 但 前 者 面 积 超 过 后 者 2 倍, 因 此 收 到 的 租 金 超 过 支 付 的 租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房 产 名 称 面 积 租 金 单 位 租 金 ( 元 / ( 万 元 ) 平 方 米 * 天 ) 备 注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989 号 房 产 房 屋 968.78 平 米, 车 库 185.90 平 米 ; 土 地 使 用 权 面 积 148.80 平 米 104.45 3.99 自 2012 年 1 月 至 2012 年 9 月, 共 9 1-1-335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1118 号 414.85 平 方 米 60.20 5.37 个 月 收 到 的 租 金 计 入 了 营 业 外 收 入 并 作 为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1 营 业 外 支 出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1.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 - 15.00 2. 其 他 - 0.02 0.04 合 计 - 0.02 15.0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主 要 是 捐 赠 支 出, 金 额 较 小 12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所 得 税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5,756.98 5,267.41 4,892.01 所 得 税 费 用 763.32 875.86 747.67 净 利 润 4,993.66 4,391.54 4,144.34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13.26% 16.63% 15.28% (2) 影 响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如 下 : 项 目 增 加 当 期 所 得 减 少 当 期 所 得 对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当 期 利 润 税 费 用 税 费 用 总 额 比 值 的 影 响 研 发 支 出 加 计 扣 除 - 比 值 减 少 业 务 招 待 费 超 标 - 比 值 增 加 母 子 公 司 税 率 不 一 致 - - 综 合 影 响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1 2012 年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2013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3-2014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13 年 减 按 10%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北 京 顶 点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15%, 子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武 汉 顶 点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为 25% 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自 2010 年 度 盈 利 并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开 始 享 受 新 设 软 件 企 业 两 免 三 减 半 税 收 优 惠,2012 年 至 2013 年 处 于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期, 享 受 12.5% 的 所 得 税 率 13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1-1-336

2011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本 公 司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分 别 为 202.02 万 元 276.88 万 元 149.34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4.92% 6.35% 3.00%, 比 重 较 小,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影 响 不 大 关 于 本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主 要 内 容 详 见 本 节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和 十 三 /( 二 ) /10 营 业 外 收 入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 三 )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与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稳 定 性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主 营 业 务,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4,867.35 4,404.22 4,023.8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89.62 863.20 883.16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 0.02 15.04 利 润 总 额 5,756.98 5,267.40 4,892.0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763.32 875.86 747.67 净 利 润 4,993.66 4,391.54 4,144.34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18.28% 16.39% 17.75%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3% 部 分 721.68 555.76 630.42 剔 除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3% 部 分 后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3.45% 5.84% 4.86% 公 司 的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软 件 开 发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虽 然 每 年 均 有 一 定 数 额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绝 大 部 分 系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和 海 关 总 署 财 税 [2000]25 号 文 及 [2011]100 号 文 的 有 关 规 定 而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该 项 税 费 返 还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属 于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通 常 将 其 作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自 主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收 到 的 项 目 拨 款 科 研 经 费 等 政 府 补 助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均 在 6% 以 下, 对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影 响 不 大 2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从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情 况 及 市 场 环 境 来 看, 公 司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的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性 1-1-337

与 稳 定 性 是 有 保 障 的 : (1) 公 司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并 且 拥 有 著 作 权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一 款 具 有 极 高 技 术 含 量 的 软 件 开 发 工 具, 主 要 适 用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类 软 件 的 设 计 开 发 运 行 及 维 护 LiveBOS 平 台 降 低 了 软 件 开 发 的 难 度, 缩 短 了 软 件 开 发 的 周 期, 实 现 了 软 件 开 发 的 业 务 主 导 性, 为 公 司 业 务 开 拓 打 开 了 广 阔 的 空 间 (2) 产 品 竞 争 优 势 明 显 1 在 证 券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线 齐 全, 具 有 为 实 现 全 面 的 流 程 信 息 化 管 理 提 供 完 整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的 能 力, 是 业 内 少 数 能 够 提 供 全 面 解 决 方 案 的 公 司 之 一 2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向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迅 速 拓 展 (3)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在 软 件 各 细 分 市 场 中,BPM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技 术 和 客 户 认 知 正 在 高 速 成 长, 协 同 软 件 流 程 管 理 软 件 以 及 应 用 软 件 的 整 合, 将 推 动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国 务 院 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 发 布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11 4 号 ) 明 确 规 定 : 积 极 引 导 企 业 将 信 息 技 术 研 发 应 用 业 务 外 包 给 专 业 企 业 鼓 励 政 府 部 门 通 过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将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和 数 据 处 理 工 作 中 的 一 般 性 业 务 发 包 给 专 业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企 业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进 一 步 拓 展 了 软 件 公 司 的 市 场 空 间 十 四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578.23 4,217.41 3,588.2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78.68-598.16-3,037.6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4.00-2,530.00-169.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255.55 1,089.25 381.60 加 : 年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841.33 11,752.08 11,370.48 1-1-338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7,096.89 12,841.33 11,752.08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1 年 度 累 计 实 现 净 利 润 4,144.34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总 流 入 达 14,035.03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加 1,214.04 万 元 但 因 订 单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陆 续 新 招 聘 了 120 余 员 工, 当 年 支 付 给 职 工 及 为 职 工 支 出 的 现 金 和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较 上 年 增 加 1,844.13 万 元, 致 使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略 低 于 净 利 润, 但 仍 达 3,588.27 万 元 2012 年, 公 司 累 计 实 现 净 利 润 4,391.54 万 元, 而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达 4,217.41 万 元, 与 净 利 润 基 本 相 当 2013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高 达 5,578.23 万 元, 超 出 当 年 累 计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584.57 万 元 1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与 净 利 润 的 相 关 性 分 析 公 司 净 利 润 与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净 利 润 4,993.66 4,391.54 4,144.34 非 付 现 费 用 与 经 营 活 动 无 关 的 支 出 等 571.92 471.40 315.1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减 : 增 加 ) -22.19 69.25 19.3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 减 少 ) - - - 存 货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56.06 132.51-108.0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注 ) -552.83-5.28-1,056.00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 减 少 )( 注 ) 978.74-842.01 273.54 其 他 ( 注 ) -335.00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578.23 4,217.41 3,588.27 注 :2013 年 有 一 笔 金 额 50 万 履 约 保 函 存 款 及 一 笔 金 额 285 万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存 款, 期 限 在 三 个 月 以 上, 不 视 同 现 金 等 价 物 影 响 报 告 期 各 年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系 经 营 性 应 收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减 变 动, 主 要 表 现 在 应 收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及 应 交 税 费 上, 有 关 应 收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应 交 税 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的 相 关 内 容 2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流 量 1-1-339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 注 1) 167.20 202.99 251.60 利 息 收 入 125.63 113.00 90.84 收 回 的 押 金 保 证 金 员 工 借 款 50.88 104.10 156.18 其 他 收 入 ( 注 2) - 104.45 - 合 计 343.71 524.54 498.62 注 1: 政 府 补 助 不 含 增 值 税 税 负 超 3% 返 还 部 分 ; 注 2: 其 他 收 入 系 公 司 收 到 因 出 售 方 推 迟 移 交 房 产 而 支 付 的 租 金 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流 量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付 现 费 用 2,926.59 2,817.51 2,503.89 支 付 的 押 金 保 证 金 员 工 借 款 486.79 84.02 152.98 合 计 3,413.38 2,901.54 2, 656.87 注 :2013 年 保 证 金 包 含 保 函 50 万 元 及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285 万 元 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2011 年 度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075.70 4,206.76 2,960.6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持 续 增 长, 订 单 不 断 增 加, 对 IT 人 才 的 需 求 不 断 扩 大, 员 工 的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逐 年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持 续 招 聘 了 大 量 新 员 工, 职 工 薪 酬 总 额 持 续 上 升 项 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员 工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 注 1) 528 461 377 薪 酬 总 额 ( 注 2)( 万 元 ) 5,184.86 4,196.63 3,127.31 较 上 年 增 加 ( 万 元 ) 988.23 1,069.32 - 平 均 薪 酬 ( 万 元 / 年 ) 9.82 9.10 8.30 较 上 年 增 加 ( 万 元 / 年 ) 0.72 0.80 - 注 1: 员 工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 将 各 年 12 个 月 每 个 月 末 员 工 人 数 累 加 后, 除 以 12 注 2: 本 处 薪 酬 总 额 剔 除 了 实 习 生 工 资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投 资 活 动 主 要 包 括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及 办 公 楼 的 购 置 1-1-340

2013 年 公 司 因 购 置 电 脑 服 务 器 研 发 应 用 类 软 件 等 累 计 支 出 279.48 万 元 2012 年 公 司 因 购 置 电 脑 服 务 器 研 发 应 用 类 软 件 等 累 计 支 出 598.15 万 元 2011 年 公 司 在 上 海 购 置 办 公 楼 支 出 2,658.86 万 元, 购 置 电 脑 服 务 器 办 公 设 备 研 发 应 用 类 软 件 等 累 计 支 出 379.91 万 元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盈 利 能 力 良 好, 财 务 政 策 稳 健, 报 告 期 内 无 融 资, 公 司 的 筹 资 活 动 主 要 表 现 为 股 利 分 配, 2012 年 10 月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500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0 万 元 (2013 年 度 支 付 现 金 股 利 984 万 元,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266 万 元 于 2014 年 1 月 缴 纳 ) ( 四 )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公 司 于 2011 年 5 月 投 资 2,658.86 万 元, 购 买 了 位 于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东 方 路 989 号 中 达 广 场 办 公 楼, 在 上 海 建 立 了 运 营 中 心,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营 销 网 络 在 全 国 的 布 局, 用 以 配 合 募 投 项 目 按 计 划 顺 利 实 施 ( 五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和 资 金 需 要 量 公 司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主 要 有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这 些 项 目 可 积 极 改 善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及 研 究 开 发 实 力, 提 高 生 产 能 力 及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提 高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和 盈 利 水 平 关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资 本 支 出 计 划 和 资 金 需 要 量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相 关 内 容 十 五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是 平 台 型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主 要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以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创 新 开 发 模 式, 为 证 券 行 业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业 1-1-341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在 未 来 三 年 时 间 内, 公 司 将 以 上 市 筹 资 为 契 机, 大 力 整 合 资 源,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营 销 服 务 中 心, 不 断 充 实 完 善 以 研 发 市 场 和 服 务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架 构,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运 营 能 力, 夯 实 公 司 在 以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为 基 础,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和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本 公 司 业 务 增 长 迅 速, 资 产 质 量 优 良, 财 务 指 标 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具 有 良 好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财 务 基 础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所 在, 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应 用 领 域, 公 司 已 积 累 了 大 量 通 用 性 及 规 律 性 的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开 发 并 封 装 了 大 量 公 用 性 基 础 性 较 强 的 流 程 集 成 模 型 数 据 集 成 模 型 门 户 集 成 模 型, 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应 用 领 域 具 有 强 大 的 技 术 产 品 和 先 发 优 势 国 内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市 场 的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优 化 创 新 和 应 用 能 力 的 要 求 也 日 益 提 高, 公 司 在 新 产 品 开 发 和 新 技 术 应 用 上 面 临 着 巨 大 的 机 遇 和 挑 战 同 时, 随 着 个 性 化 趋 势 的 加 强, 客 户 对 公 司 产 品 性 能 可 操 作 性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要 求 趋 于 多 元 化 和 专 业 化 因 此, 公 司 对 市 场 需 求 的 响 应 速 度 创 新 能 力 成 本 控 制 和 产 品 质 量 等 也 是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重 要 因 素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良 好,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各 类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应 用 软 件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随 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投 入, 公 司 将 继 续 保 持 在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的 市 场 领 先 优 势,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产 品 及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将 逐 步 成 为 公 司 重 要 盈 利 组 成 部 分 综 合 公 司 目 前 的 业 务 发 展 状 况 和 竞 争 优 势 分 析, 预 计 未 来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仍 将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关 于 本 公 司 未 来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相 关 内 容 十 六 现 行 股 利 分 配 的 政 策 ( 一 )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1-342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遵 循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按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股 利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公 司 采 用 现 金 股 利 和 股 票 股 利 两 种 形 式 派 发 股 利 ; 公 司 派 发 股 利 时,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股 东 股 利 收 入 的 应 纳 税 金 本 公 司 税 后 净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和 比 例 分 配 : 1 弥 补 上 一 年 度 的 亏 损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10%;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4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是 否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公 司 不 得 在 弥 补 公 司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 二 )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分 配 股 利 情 况 2012 年 10 月 9 日,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2012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决 议 如 下 : 以 本 公 司 2012 年 6 月 末 总 股 份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共 计 2,500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2013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2013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决 议 如 下 : 以 本 公 司 2013 年 6 月 末 总 股 本 2,50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共 计 转 增 500 万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0 万 元 十 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经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为 : 若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并 上 市 成 功, 则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之 日 前 所 滚 存 的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由 公 司 新 老 股 东 依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十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一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1-343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召 开 的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及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中 修 改 或 增 加 了 以 下 条 款 : 1 公 司 秉 承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为 宗 旨,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2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如 果 公 司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原 因 在 保 证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如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具 体 每 个 年 度 的 分 红 比 例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状 况 和 未 来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提 出 预 案 在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成 长 性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股 票 价 格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公 司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的 前 提 下, 同 时 采 取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在 确 定 以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的 具 体 金 额 时,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后 的 总 股 本 是 否 与 公 司 目 前 的 经 营 规 模 盈 利 增 长 速 度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相 适 应, 并 考 虑 对 未 来 债 权 融 资 成 本 的 影 响, 以 确 保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符 合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和 长 远 利 益 在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每 年 度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当 期 的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分 红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1-344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3 在 定 期 报 告 公 布 前,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及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和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的 前 提 下, 研 究 论 证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公 告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但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的, 应 当 征 询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还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有 关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以 及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传 真 信 函 电 子 邮 件 公 司 网 站 上 的 投 资 者 关 系 互 动 平 台 等 方 式, 与 独 立 董 事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4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并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同 意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需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且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方 为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如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或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方 案 的,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1-1-34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二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5 公 司 应 保 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稳 定 性, 如 果 公 司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上 述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的 较 大 变 化 系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政 策 规 章 或 国 际 国 内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非 因 公 司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2) 发 生 地 震 泥 石 流 台 风 龙 卷 风 洪 水 战 争 罢 工 社 会 动 乱 等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亏 损 ; (3)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公 司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仍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 (4)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连 续 三 年 均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5)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或 者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研 究 论 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应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同 意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且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方 为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或 变 更 事 项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并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为 公 众 投 资 者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6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下 列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 (1)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2)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3)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1-1-346

(4)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5)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公 司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当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 二 )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为 了 进 一 步 细 化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股 利 分 配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明 确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对 新 老 股 东 的 分 红 回 报,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 召 开 的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及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6 年 度 )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时 考 虑 的 因 素 公 司 制 定 本 规 划, 着 眼 于 公 司 的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来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银 行 信 贷 及 债 权 融 资 环 境 等 情 况,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机 制, 从 而 对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2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公 司 实 行 积 极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在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与 独 立 董 事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3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确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制 定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如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或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需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规 划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议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并 应 当 结 合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1-1-347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的 必 要 的 修 改, 以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4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2014-2016 年 度 ) 的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1)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和 本 规 划 有 关 规 定 和 条 件, 同 时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式 中, 相 对 于 股 票 股 利, 公 司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当 期 的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2) 分 红 计 划 1 现 金 分 红 计 划 在 保 证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经 营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如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发 生, 在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具 体 每 个 年 度 的 分 红 比 例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状 况 和 未 来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提 出 预 案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A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超 过 5,000 万 元 ; B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需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2 股 票 股 利 计 划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股 票 股 利 的 分 配 预 案 3 公 司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但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的, 应 当 征 询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并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还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3)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1-1-348

公 司 在 规 划 期 内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以 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同 意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采 取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5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使 用 规 划 公 司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着 眼 于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机 制, 保 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同 时 考 虑 了 公 司 的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前 及 未 来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融 资 银 行 信 贷 及 债 权 融 资 环 境 等 情 况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单 一 年 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将 主 要 用 于 公 司 除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外 的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补 充 公 司 营 业 规 模 扩 大 所 需 增 加 的 营 运 资 金 6 未 来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制 定 安 排 公 司 以 三 年 为 周 期 制 定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的 具 体 经 营 情 况,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的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十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2014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正 常, 所 处 行 业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未 出 现 可 能 导 致 业 绩 异 常 波 动 的 重 大 不 利 因 素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特 征 及 客 户 采 购 模 式, 导 致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具 有 显 著 的 季 节 性 特 点 通 常 来 说, 公 司 一 季 度 亏 损, 二 三 季 度 利 润 开 始 有 所 增 加, 第 四 季 度 最 大 与 往 年 同 期 相 比 较, 公 司 2014 年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及 销 售 规 模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的 构 成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等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属 于 专 业 软 件 与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供 应 商 软 件 产 业 是 我 国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先 导 性 战 略 性 产 业 ;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及 信 息 化 投 入 的 逐 年 增 加,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2014 年 初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1-1-349

但 是, 由 于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报 告 期 内 一 季 度 持 续 亏 损, 2014 年 1 季 度 仍 亏 损 1-1-350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经 本 公 司 2014 年 1 月 1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000 万 股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万 元,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在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二 )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或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序 号 1 2 3 4 5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总 额 第 一 年 投 入 第 二 年 投 入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7,091.25 5,682.09 1,409.16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9,402.94 8,184.54 1,218.40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8,648.08 7,216.87 1,431.21 展 项 目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3,275.40 2,788.80 486.60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3,704.61 3,088.67 615.94 合 计 32,122.28 26,960.97 5,161.31 备 案 情 况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3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4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5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6 闽 发 改 备 [2014] 第 A02007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法 规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具 体 规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使 用 管 理 和 监 督 制 度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少 于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予 以 解 决 ( 三 ) 募 投 项 目 地 址 公 司 已 与 福 建 升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研 发 办 公 场 地 购 买 意 向 书, 拟 向 其 购 买 位 于 福 州 市 的 研 发 办 公 场 地, 出 售 均 价 约 为 19000 元 / 平 方 米, 共 计 4500 平 方 米 左 右,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1-1-351

二 募 投 项 目 间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分 别 投 向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平 台 项 目 )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流 程 券 商 项 目 )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BPM 发 展 项 目 )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互 联 网 证 券 项 目 )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项 目 ) 1 平 台 项 目 与 其 他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从 诞 生 之 初 就 致 力 于 帮 助 用 户 持 久 地 进 行 业 务 流 程 优 化 和 灵 活 变 革, 生 成 适 合 客 户 业 务 流 程 特 点 的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同 时, 公 司 在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积 累 开 发 并 封 装 了 大 量 具 有 普 适 性 及 规 律 性 的 制 度 性 文 档 流 程 库 模 型 库 案 例 库 等 业 务 信 息 和 流 程 管 理 资 料 库, 丰 富 了 平 台 的 技 术 内 涵 ; 另 外, 应 用 研 发 人 员 在 跨 行 业 的 不 同 方 案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把 不 同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及 时 反 馈 给 平 台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建 立 具 有 行 业 特 点 的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库, 促 使 LiveBOS 平 台 的 完 善 丰 富 提 升 总 之, 在 这 种 独 特 的 开 发 模 式 下,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与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间 的 相 互 影 响 相 互 促 进 是 持 续 滚 动 且 密 不 可 分 的, 平 台 的 任 何 一 次 升 级 与 优 化 必 然 会 促 进 公 司 各 类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自 身 功 能 模 块 的 丰 富 与 增 加 版 本 的 升 级 也 有 助 于 平 台 的 积 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实 施 后,LiveBOS 平 台 版 本 将 升 级 到 4.0, 平 台 的 核 心 技 术 从 系 统 基 础 构 架 到 对 象 引 擎 与 业 务 建 模 等 八 个 方 面 均 得 到 全 面 优 化 及 提 升 ; 流 程 券 商 项 目 BPM 发 展 项 目 互 联 网 证 券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项 目 主 要 从 技 术 指 标 安 全 性 可 移 植 性 可 管 理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全 面 优 化 升 级 ; 公 司 在 以 灵 动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为 基 础,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和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平 台 项 目 与 其 他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 1-1-352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不 断 丰 富 的 平 台 模 型 积 累 采 用 建 模 即 开 发 模 型 即 应 用 的 创 新 开 发 模 式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2 证 券 行 业 募 投 项 目 与 非 证 券 行 业 募 投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公 司 致 力 于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领 域 的 信 息 化 一 体 解 决 方 案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率 先 在 证 券 期 货 等 金 融 行 业 深 度 应 用 现 阶 段, 公 司 依 托 LiveBOS 平 台 的 软 件 开 发 优 势 和 技 术 支 持, 以 及 证 券 行 业 丰 富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经 验, 积 极 向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拓 展 由 于 LiveBOS 平 台 的 导 入, 完 成 了 技 术 和 业 务 的 分 离, 对 目 标 客 户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和 重 组 的 方 法 论 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借 鉴, 在 跨 行 业 之 间 可 以 形 成 技 术 分 享 同 时, 不 同 行 业 间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上 的 创 新 个 性 化 应 用 会 相 互 借 鉴 相 互 引 用, 这 极 大 地 丰 富 了 公 司 不 同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解 决 内 容, 扩 充 了 各 功 能 模 块 的 功 能 内 涵 证 券 行 业 募 投 项 目 与 非 证 券 行 业 募 投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证 券 行 业 丰 富 的 信 息 化 开 发 经 验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证 券 行 业 项 目 流 程 管 理 经 验 相 互 借 鉴 与 启 发 非 证 券 行 业 项 目 3 流 程 券 商 项 目 与 互 联 网 证 券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互 联 网 证 券 项 目 是 顺 应 互 联 网 金 融 的 发 展 趋 势 而 建 设 的, 该 项 目 运 用 互 联 网 思 维 与 互 联 网 技 术, 吸 取 流 程 券 商 的 流 程 管 理 和 业 务 运 营 经 验, 为 证 券 期 货 公 司 提 1-1-353

供 针 对 性 的 互 联 网 金 融 解 决 方 案 以 及 新 型 金 融 服 务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是 流 程 券 商 在 新 形 势 下 的 探 索 和 扩 充, 更 具 前 瞻 性 流 程 券 商 项 目 与 互 联 网 证 券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 业 务 运 营 经 验 借 鉴 与 启 发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互 联 网 服 务 优 化 与 升 级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4 BPM 发 展 项 目 与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领 域 拓 展 业 务 时, 遵 循 孵 化 聚 焦 深 耕 的 路 径 与 公 司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产 品 定 位 相 适 应 的 信 息 化 项 目 或 产 品, 均 纳 入 到 产 品 研 发 体 系, 进 行 孵 化 通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提 炼 研 发 培 育 市 场 推 广, 能 为 公 司 带 来 效 益 的 领 域 聚 焦 发 展, 在 资 金 人 力 资 源 上 加 大 投 入 相 关 领 域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发 展, 客 户 数 量 与 业 务 收 入 达 到 一 定 规 模 后, 则 深 度 发 掘 其 特 有 的 差 异 化 专 业 化 的 业 务 规 律, 研 发 出 更 加 富 有 行 业 特 色 的 应 用 产 品 现 阶 段, 公 司 在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领 域 主 要 聚 焦 于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并 已 见 成 效 而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领 域 已 为 公 司 带 来 较 大 的 收 入, 适 合 深 耕 发 展, 作 为 一 个 独 立 募 投 项 目 予 以 优 化 升 级, 有 利 于 巩 固 提 升 公 司 在 该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BPM 发 展 项 目 与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项 目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下 图 :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深 耕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大 中 型 企 业 聚 焦 证 券 行 业 之 外 所 有 符 合 本 公 司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产 品 定 位 的 信 息 化 项 目 孵 化 1-1-354

三 项 目 所 面 临 的 风 险 公 司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充 分 调 研 和 论 证, 并 在 技 术 人 才 等 方 面 做 了 充 分 准 备, 以 保 证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但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存 在 以 下 风 险 : ( 一 ) 研 发 场 所 购 置 风 险 1 募 投 项 目 研 发 场 所 无 法 按 预 期 价 格 购 置 风 险 按 现 行 首 发 项 目 实 施 流 程, 自 材 料 申 报 到 最 终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尚 需 一 定 时 间, 其 间 若 国 内 房 地 产 价 格 上 涨, 可 能 存 在 募 投 项 目 研 发 场 所 无 法 按 预 期 价 格 购 置 风 险 公 司 正 持 续 关 注 房 地 产 市 场 最 新 动 态, 若 将 来 出 现 上 述 情 形, 对 于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部 分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予 以 弥 补 2 募 投 项 目 无 法 在 预 定 地 点 实 施 风 险 鉴 于 房 地 产 价 格 未 来 走 势 的 不 确 定 性, 募 投 项 目 仍 存 在 无 法 在 预 定 地 点 实 施 风 险 但 由 于 本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是 没 有 环 境 危 害 和 影 响 的 高 科 技 项 目, 对 实 施 地 点 并 无 特 殊 要 求, 公 司 可 通 过 寻 找 其 他 替 代 地 点 以 确 保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 二 ) 市 场 开 拓 不 足 风 险 公 司 在 非 证 券 行 业 拓 展, 主 要 依 托 了 LiveBOS 平 台 的 高 效 敏 捷 通 用 性 等 技 术 优 势 以 及 在 证 券 行 业 提 炼 的 流 程 管 理 经 验, 离 形 成 市 场 地 位 和 影 响 还 有 距 离 公 司 开 拓 新 业 务 招 聘 团 队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络 和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都 需 要 得 当 的 策 略 和 一 定 周 期, 这 些 都 加 大 了 市 场 开 发 难 度 ( 三 ) 人 才 招 募 不 足 风 险 近 年 来,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的 经 营 发 展, 培 养 和 积 累 一 批 技 术 开 发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营 销 网 络 将 会 迅 速 扩 张, 产 品 结 构 和 组 织 管 理 也 将 趋 于 复 杂, 公 司 对 高 层 次 复 合 型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和 研 发 人 员 的 需 求 将 增 加, 公 司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的 压 力 ( 四 ) 核 心 技 术 研 发 风 险 1-1-355

公 司 正 在 研 发 的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升 级 版 本 移 动 智 能 终 端 的 流 程 与 信 息 门 户 跨 系 统 统 一 用 户 流 程 权 限 整 合 管 理 与 认 证 系 统 等 技 术, 将 直 接 用 于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若 公 司 不 能 在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前 及 时 推 出 相 关 技 术 或 推 出 的 技 术 未 能 跟 上 产 品 及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将 会 对 项 目 实 施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五 ) 管 理 风 险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公 司 的 业 务 和 规 模 将 得 到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将 进 一 步 复 杂 化,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资 源 配 置 营 销 策 略, 特 别 是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问 题 上 都 将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四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运 用 情 况 ( 一 )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该 项 目 主 要 在 系 统 基 础 构 架 对 象 引 擎 与 业 务 建 模 报 表 引 擎 与 报 表 工 具 门 户 引 擎 与 界 面 个 性 化 工 作 流 引 擎 与 设 计 工 具 CoWork 协 同 办 公 工 具 高 级 开 发 与 扩 展 支 持 等 核 心 技 术 提 供 多 语 言 版 本 支 持 基 于 Lucene 研 发 全 文 检 索 系 统 等 方 面 对 现 有 平 台 进 行 升 级, 将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从 现 行 版 本 升 级 到 V4.0 版, 打 造 全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2 项 目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由 于 客 户 业 务 的 复 杂 多 变 和 持 续 调 整, 用 户 需 求 在 不 断 提 升, 信 息 系 统 需 要 不 断 适 应 客 户 的 更 高 要 求 传 统 开 发 模 式 下 的 数 据 物 理 建 模 应 用 代 码 编 程 及 代 码 测 试 页 面 代 码 编 程 等 工 作 量 大 且 需 要 反 复 循 环 的 工 作 模 式 已 远 不 能 满 足 软 件 开 发 的 需 要, 如 何 屏 蔽 底 层 的 技 术 细 节, 站 在 更 高 的 业 务 层 面 进 行 需 求 分 析 和 业 务 建 模, 在 及 时 响 应 用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的 同 时 缩 短 软 件 推 出 周 期, 降 低 软 件 开 发 成 本 已 经 成 为 软 件 供 应 商 面 临 的 一 个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是 一 种 以 企 业 工 程 和 企 业 模 型 (EE/EM) 为 理 论 基 础, 以 业 务 模 型 为 核 心, 以 业 务 导 向 为 驱 动, 用 来 快 速 构 建 复 杂 应 用 系 统 的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下,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直 接 采 用 业 务 建 模 方 式 实 现, 大 大 减 少 了 实 现 代 码, 从 而 缩 短 了 开 发 周 期, 并 提 高 软 件 的 整 1-1-356

体 可 靠 性, 降 低 了 开 发 成 本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的 发 展, 从 高 层 次 上 解 决 了 软 件 个 性 化 需 求 与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间 的 矛 盾 3 建 设 内 容 (1)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环 境 拓 扑 结 构 防 火 墙 接 入 交 换 机 WEB 防 护 汇 聚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WEB 服 务 器 Internet GEC GEC 开 发 测 试 WEB 服 务 器 发 布 演 示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负 载 均 衡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中 心 交 换 机 GEC SAN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数 据 库 审 计 虚 拟 磁 带 库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掌 上 电 脑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SAN 磁 盘 阵 列 管 理 服 务 器 SAN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2)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该 项 目 将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从 现 行 版 本 升 级 到 V4.0 版, 打 造 全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V4.0 版 本 主 要 采 用 JavaEE 作 为 基 础 技 术 架 构, 全 面 升 级 现 行 版 本, 包 括 系 统 基 础 构 架 对 象 引 擎 与 业 务 建 模 报 表 引 擎 与 报 表 工 具 门 户 引 擎 与 界 面 个 性 化 工 作 流 引 擎 与 设 计 工 具 CoWork 协 同 办 公 工 具 高 级 开 发 与 扩 展 支 持 全 文 索 引 / 检 索 引 擎 等 1-1-357

版 本 升 级 的 具 体 内 容 及 目 标 如 下 : 项 目 系 统 基 础 构 架 对 象 引 擎 与 业 务 建 模 全 文 索 引 / 检 索 引 擎 报 表 引 擎 与 报 表 工 具 门 户 引 擎 与 界 面 个 性 化 工 作 流 引 擎 与 设 计 工 具 CoWork 协 同 集 成 终 端 高 级 开 发 与 扩 展 支 持 升 级 内 容 进 一 步 优 化 系 统 架 构, 使 基 于 LiveBOS 的 应 用 能 支 持 更 多 的 并 发 量, 进 一 步 减 少 系 统 响 应 时 间, 提 高 系 统 运 行 稳 定 性, 以 满 足 更 大 规 模 的 企 业 应 用 需 求 进 一 步 对 各 种 开 放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支 持, 完 整 的 实 现 SDO,SCA 等 SOA 架 构 下 的 标 准 规 范 将 平 台 系 统 的 公 共 基 础 服 务 消 息 服 务 安 全 控 制 服 务, 前 端 界 面 菜 单 方 案 展 示 以 及 权 限 控 制 进 行 分 层 处 理 设 计, 使 得 系 统 框 架 结 构 更 加 独 立 健 壮 完 整 企 业 SNS 的 应 用, 能 够 保 证 即 时 通 讯 平 台 建 设 与 完 善 ; 改 善 用 户 状 态 业 务 数 据 流 程 活 动 状 态 更 新 提 醒 监 控 及 反 馈 使 团 队 和 个 人 能 够 实 时 反 映 所 有 活 动, 使 用 户 能 够 制 定 重 要 的 业 务 决 策 并 积 极 地 解 决 问 题 ; 支 持 移 动 终 端, 让 员 工 始 终 保 持 连 接, 并 能 够 使 员 工 深 入 各 项 事 务, 从 而 保 持 高 效 并 获 悉 事 情 进 展 引 入 云 平 台, 为 不 同 的 企 业 构 建 不 同 的 个 性 化 应 用, 包 含 个 性 化 的 业 务 模 型 业 务 流 程 对 象 模 型 引 擎 将 提 供 更 加 丰 富 的 组 件, 功 能 更 强, 以 满 足 用 户 不 断 变 化 的 功 能 需 求 对 系 统 各 种 组 件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并 研 究 新 的 交 互 模 式, 以 使 基 于 LiveBOS 的 产 品 有 更 好 的 用 户 体 验, 具 有 更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全 文 检 索 引 擎 将 支 持 不 同 业 务 模 型 数 据 的 关 联 检 索, 并 基 于 所 配 置 的 权 限 和 团 队 对 信 息 进 行 过 滤 将 搜 索 出 的 数 据 库 信 息 文 档 内 容 附 件 信 息 按 不 同 的 权 限 范 围, 准 确 地 呈 现 给 搜 索 用 户, 确 保 人 们 只 能 检 索 到 企 业 用 户 希 望 他 们 看 到 的 内 容, 并 且 能 够 针 对 搜 索 结 果 信 息, 按 不 同 权 限 进 行 数 据 分 发 根 据 用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提 供 灵 活 多 样 的 报 表 设 计 工 具, 减 少 用 户 的 工 作 量 当 用 户 进 行 报 表 输 出 时, 可 以 灵 活 定 义 报 表 格 式 ; 当 用 户 打 印 报 表 时, 可 以 根 据 定 义 的 格 式 打 印 所 需 的 报 表 升 级 后 的 门 户 引 擎 将 提 供 更 加 丰 富 的 门 户 组 件, 满 足 用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加 快 类 似 应 用 的 开 发 效 率 升 级 后 的 工 作 流 引 擎 将 提 高 流 程 适 应 变 化 的 能 力, 提 高 流 程 处 理 效 率 CoWork 集 成 终 端 将 全 面 支 持 企 业 内 部 交 流 平 台 的 个 性 化 应 用 提 供 二 次 开 发 及 多 种 类 型 的 Web Service 应 用 服 务 接 口, 保 证 系 统 的 高 可 扩 展 性 (3) 项 目 的 软 硬 件 购 置 情 况 A 硬 件 环 境 根 据 项 目 产 品 研 发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局 域 网 结 构, 项 目 研 发 环 境 组 建 需 配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开 发 及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应 用 服 务 器 功 能 服 务 器 发 布 与 演 示 1-1-358

服 务 器 SAN 光 纤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各 类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及 其 他 硬 件 设 备 B 软 件 环 境 产 品 研 发 及 测 试 环 境 需 配 置 的 系 统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各 种 类 型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系 统 建 模 工 具 数 据 库 应 用 中 间 件 软 件 项 目 管 理 工 具 功 能 测 试 工 具 性 能 测 试 工 具 图 形 绘 制 工 具 及 其 他 配 套 软 件 4 募 投 项 目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公 司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与 现 有 系 列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比 较 如 下 表 : 比 较 项 目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系 统 基 础 构 架 基 于 JavaEE 架 构,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平 台 开 发 部 署 和 运 营 体 系 初 步 开 始 对 云 计 算 应 用 的 研 究 导 入 1 持 续 优 化 升 级 系 统 架 构 的 各 个 功 能 模 块, 并 对 各 模 块 进 行 功 能 扩 展 增 加 面 向 产 品 经 理, 系 统 分 析 员 角 色 的 开 发 支 持 ; 2 完 善 与 扩 充 SNS 应 用 功 能, 全 面 支 持 即 时 通 讯 平 台 的 建 设, 用 户 状 态, 业 务 数 据, 流 程 活 动 状 态 更 新 提 醒, 监 控 及 反 馈, 全 面 实 现 企 业 信 息 内 容 共 享, 并 保 证 企 业 内 部 机 密 数 据 的 安 全 性 ; 3 云 应 用 平 台 架 构 编 程 实 现, 实 现 企 业 平 台 的 个 性 化 业 务 流 程 应 用, 为 企 业 提 供 规 范 化 信 息 化 协 同 管 理 软 件 产 品 和 服 务 对 象 引 擎 与 业 务 建 模 具 有 完 善 的 对 象 引 擎 ; 具 备 一 般 的 界 面 调 整 和 设 计 功 能 1 全 面 升 级 对 象 模 型 引 擎, 不 断 增 加 新 的 对 象 类 型, 丰 富 对 象 的 属 性 ; 2 持 续 改 进 界 面 组 件,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全 文 索 引 / 检 索 引 擎 暂 时 不 支 持 全 文 检 索 完 善 全 文 索 引 引 擎, 全 面 支 持 不 同 业 务 模 型 数 据 的 关 联 检 索, 并 实 现 基 于 所 配 置 的 权 限 和 团 队 对 信 息 进 行 过 滤 的 功 能 支 持 报 表 定 义, 但 报 表 定 义 1 持 续 扩 充 与 完 善 报 表 引 擎, 在 报 表 格 式 支 持 报 表 引 擎 的 格 式 和 支 持 的 外 部 工 具 有 报 表 设 计 工 具 上 重 点 优 化 ; 与 报 表 工 限 2 提 高 报 表 数 据 计 算 效 率, 增 加 对 报 表 的 分 发 方 具 复 杂 的 报 表 格 式 设 计 支 持 有 式 和 推 送 渠 道 待 加 强 1 提 供 更 多 的 Portlet 设 计 工 具, 使 门 户 方 案 更 加 门 户 引 擎 多 样 化 人 性 化 与 界 面 个 已 具 备 基 本 的 门 户 引 擎 功 能 2 简 化 门 户 设 计 难 度, 让 普 通 用 户 可 以 方 便 地 自 性 化 定 义 工 作 流 引 对 现 有 平 台 工 作 流 引 擎 进 行 1 全 面 升 级 工 作 流 引 擎, 提 高 流 程 的 执 行 效 率 ; 1-1-359

擎 与 设 计 工 具 CoWork 协 同 集 成 终 端 高 级 开 发 与 扩 展 支 持 优 化 升 级, 提 高 流 程 的 处 理 效 率 CoWork 已 经 具 备 丰 富 的 即 时 通 讯 功 能, 基 本 满 足 企 业 内 部 信 息 的 共 享 与 应 用 数 据 的 协 同 已 经 具 备 基 础 的 API 开 发 能 力, 但 是 API 支 持 的 通 讯 类 型 较 少 ; API 开 发 还 较 为 复 杂 2 增 强 流 程 对 多 媒 体 和 即 时 通 讯 的 支 持 ; 3 持 续 优 化 工 作 流 设 计 工 具 1 将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优 化 改 进, 并 扩 充 相 应 模 块 ; 2 贯 彻 统 一 通 讯 理 念, 对 各 类 沟 通 渠 道 和 形 式 进 行 整 合, 增 强 CoWork 和 应 用 系 统 对 象 的 交 互 功 能 ; 3 优 化 CoWork 在 智 能 终 端 上 的 功 能 和 体 验 针 对 4G 优 化 CoWork 内 部 的 通 讯 机 制 1 根 据 各 行 业 应 用 系 统 的 不 同 需 求, 进 一 步 优 化 改 进 高 级 开 发 与 扩 展 功 能, 提 供 持 续 升 级 持 续 提 供 API, 并 研 究 提 供 其 他 方 式 实 现 自 定 义 功 能 扩 展, 简 化 二 次 开 发 难 度 ; 2 进 一 步 对 各 种 开 放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支 持, 完 整 地 实 现 SDO SCA 等 SOA 架 构 下 的 标 准 规 范 ; 3 积 极 对 其 他 各 种 开 放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支 持, 争 取 参 与 一 些 标 准 规 范 建 设 5 投 资 概 算 和 投 资 进 度 (1) 投 资 概 算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为 7,091.25 万 元, 其 中 开 发 环 境 ( 软 硬 件 及 场 地 投 入 ) 为 4,272.93 万 元, 项 目 实 施 费 为 2,818.32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软 硬 件 投 入 2,072.93 29.23%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130.40 15.94% 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862.80 12.17% 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79.73 1.12% 2 场 地 投 入 2,200.00 31.02%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1,805.00 25.45% 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395.00 5.57% 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2,818.32 39.74%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2,431.20 34.28% 3.11 人 员 费 用 2,026.00 28.57% 3.12 研 发 测 试 费 用 405.20 5.71%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243.12 3.43% 3.3 人 员 培 训 费 用 144.00 2.03% 总 投 入 7,091.25 100.00% (2) 投 资 进 度 单 位 : 万 元 1-1-360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软 硬 件 投 入 2,072.93-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130.40-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862.80-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79.73-2 场 地 投 入 2,200.00-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1,805.00-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395.00-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1,409.16 1,409.16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1,215.60 1,215.60 3.11 人 才 费 用 1,013.00 1,013.00 3.12 研 发 测 试 费 用 202.60 202.60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121.56 121.56 3.3 人 员 培 训 费 用 72.00 72.00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合 计 ( 万 元 ) 5,682.09 1,409.16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占 总 建 设 投 资 额 比 例 80.13% 19.87% 6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保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福 州,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950 平 方 米 信 息 产 业 是 绿 色 产 业,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其 开 发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任 何 工 业 污 染 7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本 公 司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以 及 根 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研 发 体 系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由 公 司 的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构 成, 主 要 承 担 以 LiveBOS 平 台 为 核 心 的 基 础 业 务 中 间 件 的 研 发 本 项 目 由 核 心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实 施 8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公 司 采 用 平 台 发 展 战 略,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的 LiveBOS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为 客 户 提 供 以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等 作 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公 司 暂 无 计 划 大 量 对 外 销 售, 但 也 考 虑 向 特 定 的 不 构 成 竞 争 威 胁 的 少 量 客 户 提 供 平 台 供 其 使 用 现 阶 段 平 台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在 公 司 开 发 的 各 类 应 用 软 件 的 较 高 附 加 值 或 较 低 的 开 发 成 本 上 1-1-361

( 二 )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的 变 化 业 务 实 现 手 段 的 更 新 新 业 务 的 发 展 和 行 业 监 管 模 式 的 变 革 将 提 升 券 商 信 息 化 方 面 的 投 入, 催 生 软 件 开 发 商 进 行 技 术 革 新 产 品 升 级 ; 券 商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趋 向 流 程 整 合 化 方 向 发 展, 流 程 券 商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证 券 期 货 公 司 接 受 并 实 施 该 项 目 基 于 流 程 券 商 的 角 度, 从 产 品 定 位 技 术 指 标 安 全 性 可 移 植 性 可 管 理 性 等 方 面 对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信 息 化 系 统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进 行 全 面 优 化 升 级 2 项 目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1) 市 场 竞 争 推 动 券 商 业 务 转 型 随 着 我 国 多 层 次 证 券 市 场 的 形 成,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数 量 迅 速 增 长, 客 户 结 构 客 户 需 求 日 趋 复 杂 和 多 样, 处 于 同 质 化 竞 争 阶 段 的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客 户 服 务 和 证 券 交 易 佣 金 管 理 面 临 严 峻 的 挑 战 据 Wind 统 计,2010 年 全 国 市 场 证 券 交 易 整 体 净 佣 金 费 率 为 0.44, 这 也 是 国 内 证 券 交 易 平 均 佣 金 费 率 首 次 降 至 万 分 之 五 以 下 在 新 的 市 场 条 件 下,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由 传 统 的 提 供 交 易 通 道 服 务 向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以 产 品 为 主 线 的 服 务 模 式 转 变 目 前, 我 国 证 券 公 司 的 经 纪 业 务 正 处 于 由 通 道 交 易 服 务 向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过 渡 阶 段, 产 品 和 营 销 服 务 成 为 当 前 经 纪 业 务 的 两 大 核 心 要 素, 围 绕 这 两 大 核 心 要 素, 需 要 对 投 资 者 的 风 险 偏 好 投 资 理 念 和 投 资 行 为 进 行 分 析, 开 发 和 设 计 多 样 化 的 投 资 咨 询 产 品, 构 建 营 销 网 络, 打 造 高 素 质 的 经 纪 人 和 投 资 顾 问 团 队 客 户 细 分 服 务 标 准 化 新 业 务 新 产 品 增 值 服 务 客 户 价 值 链 等 新 理 念 已 经 被 券 商 普 遍 接 受 并 大 力 推 进 券 商 的 业 务 转 型 为 软 件 供 应 商 提 供 了 较 多 的 商 业 机 会 (2) 证 券 监 管 风 险 控 制 业 务 规 范 促 使 行 业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建 设 迈 上 新 台 阶 信 息 系 统 是 证 券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证 券 市 场 的 基 础 性 条 件, 也 是 证 券 市 场 不 断 创 新 和 发 展 的 助 推 器 随 着 证 券 市 场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网 上 证 券 交 易 量 的 迅 速 增 1-1-362

长,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应 用 的 深 度 广 度 以 及 实 时 性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并 且, 对 控 制 技 术 风 险 和 保 障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也 有 特 殊 的 要 求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规 范 风 险 控 制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越 来 越 得 到 监 管 当 局 及 券 商 管 理 层 的 高 度 重 视, 继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网 上 证 券 委 托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以 来, 有 关 信 息 管 理 的 规 章 规 范 不 断 颁 布, 这 在 客 观 上 要 求 证 券 公 司 必 须 加 大 信 息 系 统 的 投 入 力 度, 重 视 系 统 的 安 全 建 设, 从 而 最 终 为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商 提 供 商 机 (3) 券 商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趋 向 流 程 整 合 方 向 发 展, 流 程 券 商 将 成 为 证 券 行 业 发 展 新 趋 势 券 商 在 信 息 化 过 程 中, 应 需 建 设 的 模 式 可 能 带 来 大 量 的 一 个 个 独 立 的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这 些 独 立 的 软 件 运 行 在 不 同 的 软 硬 件 平 台 上, 采 用 不 同 的 技 术 架 构, 形 成 了 大 量 的 信 息 孤 岛, 导 致 了 系 统 数 据 冗 余 资 源 分 散 管 理 链 断 裂 制 度 失 效, 部 门 之 间 协 作 困 难, 维 护 成 本 居 高 不 下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对 传 统 业 务 实 施 流 程 再 造, 实 施 以 客 户 市 场 为 导 向 的 流 程 管 理 将 是 证 券 公 司 组 织 变 革 的 主 流 趋 势 具 体 而 言, 券 商 应 及 时 整 合 公 司 的 销 售 研 究 产 品 开 发 等 资 源, 搭 建 集 中 统 一 的 高 端 客 户 服 务 平 台,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重 组 客 户 资 源 开 发 流 程 客 户 维 护 和 管 理 流 程 等 流 程 券 商 就 是 通 过 重 构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扁 平 化 的 组 织 架 构 工 序 化 的 作 业 模 式, 改 造 券 商 传 统 的 以 业 务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模 式, 形 成 以 客 户 为 导 向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新 型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的 业 务 管 理 将 逐 渐 由 部 门 流 程 管 理 ( 即 各 个 业 务 部 门 独 立 流 程 管 理 ) 转 向 整 体 流 程 管 理, 实 现 跨 部 门 跨 业 务 的 系 统 整 合, 这 一 新 的 管 理 模 式 已 越 来 越 被 各 券 商 所 接 受 并 逐 步 实 施 3 建 设 内 容 1-1-363

(1)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环 境 拓 扑 结 构 防 火 墙 接 入 交 换 机 WEB 防 护 汇 聚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WEB 服 务 器 Internet GEC GEC 开 发 测 试 WEB 服 务 器 发 布 演 示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负 载 均 衡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中 心 交 换 机 GEC SAN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数 据 库 审 计 虚 拟 磁 带 库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掌 上 电 脑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SAN 磁 盘 阵 列 管 理 服 务 器 SAN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2)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本 项 目 基 于 流 程 券 商 的 角 度, 从 产 品 定 位 技 术 指 标 安 全 性 可 移 植 性 可 管 理 性 等 方 面 对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前 中 后 台 信 息 化 系 统 进 行 全 面 优 化 升 级 管 理 上 涵 盖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 业 务 上 涵 盖 营 销 服 务 研 发 固 定 收 益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银 行 等 领 域, 将 部 门 层 级 的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全 面 提 升 到 企 业 层 级 的 流 程 券 商 解 决 方 案 流 程 券 商 解 决 方 案 : 依 托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产 品 将 迁 移 到 最 新 的 LiveBOS4.0, 技 术 指 标 安 全 性 可 移 植 性 可 管 理 性 等 方 面 有 较 大 提 升, 应 用 内 容 上 也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扩 充 具 体 实 施 内 容 如 下 : 1-1-364

项 目 名 称 核 心 内 容 特 点 前 台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台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投 资 者 服 务 渠 道 柜 员 营 销 服 务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门 户 营 销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的 过 程 管 理 销 售 资 源 和 服 务 资 源 的 整 合 对 前 台 业 务 的 支 撑 将 业 务 数 据 和 财 务 数 据 对 接, 实 现 人 财 物 的 精 细 管 理 ; 提 供 全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和 业 务 协 同 面 向 法 律 监 察 合 规 风 险 控 制 稽 核 等 专 业 部 门 和 其 他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提 供 事 前 防 范 事 中 控 制 事 后 监 督 和 纠 正 管 理 的 流 程 整 合 对 外 整 合 投 资 者 服 务 渠 道, 对 内 整 合 员 工 标 准 化 工 作 平 台 面 向 客 户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务 终 端, 提 供 金 融 产 品 交 叉 销 售 支 持 提 供 统 一 接 入 平 台, 统 一 客 户 视 图, 统 一 财 富 管 理, 实 现 一 体 化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整 合 提 供 集 成 的 关 键 业 务 指 标 辅 助 决 策 数 据 管 理 和 展 现 协 助 过 程 管 控, 提 供 有 标 准 有 目 标 的 即 时 的 量 化 管 理 提 供 面 向 任 务 和 流 程 的 协 同, 实 现 目 标 落 地 执 行 将 法 律 监 察 合 规 风 险 控 制 稽 核 等 和 业 务 流 程 的 关 键 节 点 结 合, 形 成 融 合 又 独 立 的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控 垂 直 体 系, 将 重 要 的 风 险 控 制 要 素 固 化 到 业 务 流 程 中, 实 现 事 中 控 制, 同 时, 对 前 中 后 台 的 风 险 点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预 警 和 跟 踪 (3) 项 目 的 软 硬 件 购 置 情 况 A 硬 件 环 境 根 据 项 目 产 品 研 发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局 域 网 结 构, 项 目 研 发 环 境 组 建 需 配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开 发 及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应 用 服 务 器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WEB 服 务 器 功 能 服 务 器 各 类 发 布 与 演 示 服 务 器 SAN 光 纤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各 类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及 其 他 硬 件 设 备 等 B 软 件 环 境 产 品 研 发 及 测 试 环 境 需 配 置 的 系 统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各 种 类 型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软 件 系 统 建 模 工 具 数 据 库 软 件 项 目 管 理 工 具 应 用 中 间 件 虚 拟 化 工 具 及 其 他 配 套 软 件 4 募 投 项 目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公 司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与 现 有 系 列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比 较 如 下 表 : 比 较 指 标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已 建 立 前 台 柜 面 标 准 化 作 业 系 将 原 有 系 统 迁 移 到 最 新 的 产 品 定 位 统 中 台 差 异 化 营 销 服 务 系 统 LiveBOS4.0 平 台 后 台 精 细 化 管 理 系 统 和 风 险 及 将 核 心 业 务 流 程 进 一 步 梳 理 和 优 内 控 管 理 系 统 三 横 ( 前 中 后 台 ) 化, 将 三 横 ( 前 中 后 台 ) 一 纵 ( 风 1-1-365

技 术 指 标 服 务 渠 道 与 作 业 支 持 系 统 营 销 服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精 细 化 管 理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一 纵 ( 风 险 ), 实 现 券 商 人 财 险 ) 应 用 之 间 的 流 程 整 体 考 虑 融 物 信 息 业 务 知 识 营 销 服 会 贯 通, 将 部 门 层 级 的 流 程 信 息 化 务 资 源 的 初 步 整 合 与 共 享, 已 解 决 方 案 全 面 提 升 到 企 业 层 级 流 经 统 一 用 户 权 限 管 理 统 一 身 程 信 息 化, 实 现 流 程 券 商 解 决 方 份 认 证 统 一 流 程 中 心 统 一 案 应 用 门 户 已 在 整 体 中 实 现 了 数 据 共 享, 采 用 统 一 的 技 术 标 准 : 数 据 交 换 的 但 在 局 部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的 标 准 标 准 服 务 发 布 和 调 用 的 标 准 消 有 差 异 性 实 现 了 基 于 PC 和 互 息 传 递 的 标 准 ; 应 用 接 入, 从 PC 联 网 的 工 作 协 同 桌 面 拓 展 到 各 类 的 移 动 设 备 ; 采 用 最 新 的 WEB 前 端 技 术 改 善 用 户 体 验 已 实 现 提 供 统 一 客 户 管 理 产 1) 对 客 户 接 触 渠 道 进 行 进 一 步 扩 品 加 工 产 品 配 送 营 销 过 程 展, 在 现 有 系 统 基 础 上, 重 新 开 发 管 理 和 服 务 资 源 整 合 在 服 务 基 于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智 能 终 端 的 渠 道 上 已 支 持 网 站 呼 叫 中 心 自 助 服 务 系 统, 提 供 更 加 多 样 化 的 等 手 段 在 作 业 支 持 层 面 已 对 综 合 服 务 渠 道 支 持 ; 柜 台 流 程 化 进 行 了 整 合, 已 实 2) 升 级 柜 面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提 现 柜 台 系 统 和 交 易 系 统 完 全 分 供 全 产 品 销 售 整 合, 导 入 岗 位 标 准 离 实 现 了 一 站 式 开 户 等 柜 面 化 作 业 模 式 ; 业 务 流 程 整 合 3) 开 发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智 能 终 端 应 用 程 序, 提 供 非 现 场 服 务 社 区 营 销 功 能 的 支 持 ; 4) 新 增 SNS 功 能 加 强 员 工 之 间 员 工 与 客 户 的 信 息 共 享 实 现 客 户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客 户 1) 对 客 户 统 一 视 图 进 行 优 化 和 扩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 实 现 对 经 纪 人 充, 对 经 纪 业 务 和 非 经 纪 业 务 客 投 资 顾 问 业 务 支 持 已 对 营 销 户 个 人 和 机 构 客 户 进 行 统 一 管 服 务 流 程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整 合 理 对 营 销 服 务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优 和 优 化 已 经 实 现 了 核 心 流 程 化, 加 强 对 经 纪 业 务 服 务 产 品 和 前 台 系 统 的 整 合 固 定 收 益 资 产 管 理 信 托 产 品 投 资 银 行 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统 一 营 销 交 叉 销 售 ; 2) 提 供 基 于 客 户 全 方 位 背 景 信 息 和 历 史 交 易 数 据 的 客 户 深 度 挖 掘 分 析, 利 用 客 户 细 分 结 果 实 施 差 异 化 服 务 和 针 对 性 的 营 销 ; 3) 增 强 对 服 务 产 品 加 工 过 程 管 理 和 财 富 管 理 的 支 持 ; 4) 深 化 面 向 经 纪 人 客 户 经 理 投 资 顾 问 的 工 作 过 程 和 标 准 化 管 理 功 能 已 建 立 符 合 行 业 管 理 特 征 的 集 1) 增 加 对 关 键 业 务 指 标 的 支 持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经 营 协 同 管 理 将 成 本 绩 效 等 指 标 进 行 层 层 分 1-1-366

风 险 与 内 部 控 制 流 程 信 息 化 系 统 IT 服 务 管 理 财 务 管 控 等 全 方 位 的 统 一 管 理 系 统 已 经 实 现 对 关 键 业 务 指 标 量 化 和 考 核, 实 现 有 目 标 的 即 时 的 量 化 管 理 和 过 程 控 制 已 满 足 法 律 监 察 合 规 风 险 控 制 稽 核 等 专 业 部 门 和 其 他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控 管 理 要 求 已 经 将 重 要 的 风 险 控 制 要 素 固 化 到 业 务 流 程 中, 实 现 事 中 控 制 已 经 实 现 对 前 中 后 台 的 风 险 点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预 警 和 跟 踪 解, 前 中 台 业 务 系 统 集 成, 实 现 全 员 绩 效 管 理 ; 2) 实 现 与 业 务 系 统 的 直 通 数 据 接 口, 强 化 对 业 务 KPI 的 收 集 和 处 理 环 节, 增 强 对 业 务 数 据 管 理 的 广 度 和 力 度, 导 入 全 员 绩 效 管 理 ; 3) 增 强 经 营 管 理 辅 助 决 策 数 据 的 收 集 加 工 和 展 现 ; 4 ) 开 发 针 对 后 台 管 理 人 员 的 CoWork 产 品, 建 立 即 时 消 息 短 信 邮 件 等 多 媒 体 融 合 的 企 业 内 部 协 同 以 及 企 业 和 客 户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平 台 增 强 风 险 与 内 部 控 制 和 前 中 后 台 系 统 的 集 成 程 度 针 对 业 务 系 统 开 发 直 通 数 据 收 集 方 式, 扩 大 风 险 项 和 不 合 规 项 的 收 集 范 围 对 事 件 对 象 进 行 整 合, 形 成 链 锁 式 搜 索 和 排 查 机 制, 加 强 对 风 险 点 的 跟 踪 处 理 功 能 将 风 险 内 控 和 绩 效 考 核 等 环 节 进 行 进 一 步 融 合 5 投 资 概 算 和 投 资 进 度 (1) 投 资 概 算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8,483.68 90.22% 1 软 硬 件 投 入 2,718.98 28.92%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351.70 14.38% 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1,262.70 13.43% 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104.58 1.11% 2 场 地 投 入 2,662.00 28.31%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2,470.00 26.27% 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192.00 2.04% 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3,102.70 33.00%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2,647.00 28.15%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264.70 2.82%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191.00 2.03%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919.27 9.78% 三 项 目 总 投 资 9,402.94 100.00% (2)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安 排 单 位 : 万 元 1-1-367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软 硬 件 投 入 2,718.98-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351.70-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1,262.70-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104.58-2 场 地 投 入 2,662.00-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2,470.00-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192.00-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1,884.30 1,218.40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1,603.00 1,044.00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160.30 104.40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121.00 70.00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919.27 -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合 计 ( 万 元 ) 8,184.54 1,218.40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占 总 建 设 投 资 额 比 例 87.04% 12.96% 6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本 公 司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根 据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研 发 体 系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各 事 业 部 的 不 同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组 成,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应 用 产 品 的 需 求 设 计 和 业 务 模 型 设 计, 本 项 目 由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下 属 部 门 实 施 7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保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福 州,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1,300 平 方 米 信 息 产 业 是 绿 色 产 业,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其 开 发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任 何 工 业 污 染 8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数 据 备 注 1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3,839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2 税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5,726.68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3 内 部 收 益 率 (%) 38.70 税 后 4 投 资 收 益 率 (%) 60.90 按 项 目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净 利 润 与 项 目 资 本 金 的 比 率 进 行 计 算 5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4.07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1-1-368

6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 10,260.83 税 后 ic=12% ( 三 )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将 依 托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针 对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的 调 研 信 息 建 立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搭 建 新 一 代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同 时,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在 上 海 建 立 运 营 中 心, 在 高 校 密 集 大 中 型 企 业 众 多 且 经 济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的 西 安 成 都 沈 阳 武 汉 广 州 等 城 市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络, 并 最 终 建 成 以 上 海 为 运 营 中 心 的 销 售 体 系 2 项 目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1)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广 泛 认 同 和 接 受 企 业 在 信 息 化 过 程 中, 一 般 采 用 应 需 建 设 的 模 式, 根 据 企 业 某 一 阶 段 生 产 和 经 营 的 需 要 采 购 或 委 托 开 发 软 件 这 些 软 件 运 行 在 不 同 的 软 硬 件 平 台 上, 采 用 不 同 的 技 术 架 构, 具 有 不 同 的 接 口, 造 成 了 系 统 数 据 冗 余 部 门 之 间 协 作 困 难 维 护 成 本 居 高 不 下 等 一 系 列 信 息 孤 岛 问 题 优 化 的 业 务 流 程 是 解 决 信 息 孤 岛 问 题 的 重 要 手 段, 它 不 仅 能 够 提 高 企 业 的 运 行 效 率, 而 且 还 能 降 低 企 业 的 运 营 成 本, 使 企 业 达 到 高 度 自 动 化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并 不 仅 仅 是 IT 系 统, 它 还 是 企 业 战 略 性 措 施 的 数 字 化 体 现 现 阶 段, 流 程 信 息 化 在 企 业 的 应 用 更 加 深 化 一 方 面 是 应 用 范 围 的 升 级, 即 从 部 门 级 应 用 升 级 到 企 业 级 应 用, 从 企 业 级 应 用 升 级 到 集 团 级 应 用, 从 企 业 内 部 应 用 升 级 到 外 部 应 用 另 一 方 面 是 应 用 系 统 的 一 体 化, 即 运 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软 件 对 业 务 流 程 建 模 运 行 监 控 和 分 析, 并 将 企 业 所 有 信 息 化 系 统 集 成 在 一 起, 形 成 企 业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根 据 AMT 咨 询 出 具 的 新 起 点 新 挑 战 流 程 管 理 在 中 国 2009 白 皮 书,AMT 咨 询 采 用 问 卷 调 研 的 方 式, 样 本 范 围 涵 盖 29 个 不 同 行 业, 参 与 调 查 的 企 业 有 113 家, 其 中 80% 以 上 的 企 业 为 大 型 企 业 调 研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虽 然 72% 的 企 业 已 经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但 在 已 经 实 施 流 程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的 企 业 中, 却 仅 15% 的 企 业 引 入 1-1-369

了 流 程 软 件 工 作,58% 的 企 业 进 行 了 流 程 的 梳 理 与 优 化 工 作,23% 的 企 业 进 行 了 流 程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工 作 业 务 流 程 的 梳 理 与 优 化 流 程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等 工 作 是 企 业 引 进 流 程 软 件 的 前 奏,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具 有 优 化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及 将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集 成 在 一 起 的 功 能, 作 为 被 Gartner 公 司 评 为 2008 年 全 球 第 三 大 IT 战 略 性 技 术, 可 以 预 见 未 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BPM) 系 统 将 如 ERP 一 样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内 大 中 型 企 业 所 采 用 (2) 教 育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010 年 8 月, 教 育 部 和 财 政 部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在 原 有 已 建 设 100 所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100 所 左 右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以 此 继 续 推 进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从 多 所 高 职 院 校 填 报 的 国 家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项 目 推 荐 书 上 来 看, 都 将 数 字 化 校 园 列 为 重 要 的 建 设 项 目, 计 划 投 入 金 额 从 300 万 到 1,500 万 元 不 等 若 按 每 所 院 校 平 均 投 入 500 万 元 计 算,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仅 新 增 的 100 所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在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方 面 的 投 入 总 额 将 达 到 5 亿 元 以 上 假 设 余 下 的 1,000 多 所 非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在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方 面 平 均 投 入 100 万 元, 那 么, 保 守 估 计 整 个 高 职 院 校 数 字 校 园 建 设 投 入 总 规 模 将 达 到 15 亿 元 以 上 (3) 中 小 银 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中 小 银 行 因 业 务 拓 展 与 竞 争 需 要, 提 出 多 种 业 务 管 理 信 息 化 中 间 业 务 电 子 化 互 联 网 金 融 新 型 营 销 服 务 卡 业 务 管 理 支 撑 系 统, 以 及 重 点 面 向 客 户 分 类 经 营 的 流 程 银 行 解 决 方 案 等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需 求, 给 软 件 服 务 提 供 商 带 来 大 量 的 商 机 根 据 IDC 预 测 : 到 2015 年, 银 行 整 体 IT 市 场 将 达 到 1,073.4 亿 元,2010-2015 年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3.3% 随 着 软 件 以 及 IT 服 务 长 期 增 长, 银 行 IT 解 决 方 案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长 期 看 好 IDC 预 计 银 行 IT 解 决 方 案 2014 年 整 体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173.3 亿 元, 其 2010-2014 年 复 合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9.3%, 比 银 行 整 体 IT 市 场 增 长 率 要 高 出 6 个 百 分 点 1-1-370

资 料 来 源 :IDC 中 国 银 行 行 业 IT 解 决 方 案 2010-2014 预 测 与 分 析 3 建 设 内 容 (1)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环 境 拓 扑 结 构 1-1-371

防 火 墙 接 入 交 换 机 WEB 防 护 汇 聚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WEB 服 务 器 Internet GEC GEC 开 发 测 试 WEB 服 务 器 发 布 演 示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负 载 均 衡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中 心 交 换 机 GEC SAN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数 据 库 审 计 虚 拟 磁 带 库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掌 上 电 脑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SAN 磁 盘 阵 列 管 理 服 务 器 SAN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2)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该 项 目 将 依 托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在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以 外, 聚 焦 于 中 小 银 行 教 育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统 一 规 划 优 化 整 合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针 对 上 述 行 业 的 调 研 信 息 建 立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提 供 新 一 代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A 新 一 代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该 解 决 方 案 将 充 分 研 究 我 国 不 同 类 型 的 高 职 高 专 与 大 学 的 业 务 与 管 理 特 点, 全 面 梳 理 学 校 在 教 学 科 研 学 生 工 作 招 生 就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教 学 资 源 管 理 后 勤 管 理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管 理 基 础 建 设 等 领 域 业 务 流 程 体 系, 构 建 适 应 不 同 类 型 学 校 的 流 程 模 型 库 信 息 数 据 库 模 型 同 时, 建 立 包 括 网 上 虚 拟 班 级 动 态 班 级 1-1-372

的 教 学 管 理 等 新 一 代 数 字 化 校 园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整 体 框 架 如 下 : 学 生 教 工 校 领 导 桌 面 电 脑 平 板 电 脑 智 能 手 机 校 园 网 互 联 网 移 动 网 学 生 综 合 服 务 门 户 教 师 工 作 门 户 动 态 校 情 / 监 控 门 户 访 问 层 流 程 中 心 服 务 总 线 教 务 管 理 系 统 科 教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招 生 与 迎 新 系 统 高 校 管 理 系 统 教 师 管 理 与 考 核 系 统 经 费 预 算 与 执 行 管 理 教 学 资 源 管 控 行 政 与 办 公 管 理 校 情 与 业 务 监 控 系 统 应 用 层 对 象 引 擎 流 程 引 擎 报 表 引 擎 门 户 引 擎 LiveBOS 灵 动 架 构 平 台 业 务 架 构 层 网 络 数 据 库 操 作 系 统 硬 件 平 台 基 础 层 该 方 案 采 用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模 式 开 发, 基 础 平 台 使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LiveBOS 平 台 系 统 将 充 分 利 用 最 新 的 SNS 技 术, 全 面 支 持 基 于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为 终 端 的 信 息 门 户, 涵 盖 从 招 生 教 学 科 研 等 各 业 务 的 全 面 管 理 学 生 教 职 工 管 理 者 等 应 用 角 色 可 以 使 用 桌 面 电 脑 平 板 电 脑 智 能 手 机 等 方 式 通 过 校 内 网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网 访 问 应 用 系 统 访 问 层 根 据 不 同 角 色 进 行 了 门 户 整 合 学 生 综 合 服 务 门 户 教 师 工 作 门 户 动 态 校 情 监 控 门 户 分 别 针 对 学 生 教 职 工 管 理 者 等 不 同 角 色 的 需 求 对 数 据 信 息 和 常 用 功 能 进 行 了 集 成 使 用 人 员 1-1-373

可 以 在 登 录 后 的 第 一 个 界 面 完 成 最 重 要 的 信 息 共 享 和 业 务 操 作 系 统 通 过 服 务 总 线 实 现 子 系 统 之 间 的 信 息 交 互 和 集 成, 并 提 供 独 立 的 流 程 中 心, 将 各 个 子 系 统 中 的 流 程 信 息 汇 总 在 一 起 使 用 人 员 只 需 要 在 一 个 地 方 就 可 发 起 新 流 程 处 理 待 办 流 程 查 看 相 关 流 程 B 新 一 代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本 解 决 方 案 旨 在 为 中 小 银 行 建 立 符 合 现 代 商 业 银 行 经 营 要 求 的 IT 架 构, 推 进 以 综 合 业 务 系 统 升 级 为 核 心 的 IT 建 设, 为 中 小 银 行 产 品 创 新 经 营 模 式 创 新 业 务 结 构 转 型 业 务 流 程 再 造 以 及 经 营 效 率 和 管 理 有 效 性 的 整 体 提 升 提 供 IT 系 统 支 撑 本 解 决 方 案 根 据 我 国 中 小 银 行 市 场 的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特 点, 对 银 行 各 类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充 分 利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和 云 计 算 等 新 技 术, 规 划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系 统 的 逻 辑 结 构, 并 对 数 据 层 逻 辑 层 展 示 层 的 内 容 功 能 层 及 各 层 的 相 互 关 系 进 行 分 析, 确 定 业 务 流 向, 以 满 足 中 小 银 行 业 务 流 程 处 理 客 户 营 销 经 营 管 理 后 台 管 理 的 一 体 化 要 求 新 一 代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核 心 业 务 体 系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灵 动 云 服 务 即 时 通 讯 PC 端 手 机 平 板 员 工 工 作 门 户 渠 道 服 务 信 贷 流 程 管 理 信 用 卡 流 程 管 理 中 间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流 程 银 行 灵 动 技 术 支 撑 客 户 营 销 经 营 管 理 综 合 管 理 客 户 档 案 管 理 客 户 管 理 精 准 营 销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业 务 指 标 管 理 评 级 授 信 管 理 利 率 定 价 管 理 货 后 管 理 审 计 管 理 办 公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IT 服 务 管 理 灵 动 技 术 支 撑 数 据 接 口 LiveBOS 一 体 化 开 发 平 台 数 据 仓 库 /ETL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权 限 1-1-374

该 方 案 的 核 心 业 务 体 系 架 构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渠 道 服 务 员 工 工 作 门 户 流 程 银 行 客 户 营 销 经 营 管 理 综 合 管 理 等 类 别 名 称 主 要 功 能 微 信 银 行 充 分 利 用 互 联 网 拓 展 金 融 业 务, 通 过 微 信 平 台 为 客 户 提 供 理 财 产 品 客 户 服 务 服 务 通 道 渠 道 服 务 员 工 工 作 门 户 提 供 员 工 工 作 所 需 的 相 关 业 务 信 息 与 岗 位 工 作 知 识, 以 及 本 岗 位 员 工 的 PKI 指 标, 员 工 可 以 发 起 其 必 须 的 工 作 流 程, 并 配 合 其 他 岗 位, 处 理 相 关 的 业 务 流 程 同 时 在 门 户 上, 提 供 企 业 社 交 服 务, 实 现 员 工 与 员 工, 员 工 与 客 户, 员 工 与 合 作 伙 伴 间 便 捷 的 沟 通 分 享 与 协 作 信 贷 业 务 流 程 从 对 贷 款 客 户 的 调 研 工 作 就 开 始 进 行 追 踪, 一 直 到 贷 款 发 放 回 收, 进 行 全 程 的 信 息 收 集 和 管 理, 降 低 信 贷 资 产 的 风 险 系 数 流 程 银 行 信 用 卡 业 务 流 程 有 利 于 推 进 营 业 网 点 直 通 发 卡, 有 利 于 营 业 网 点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简 化 柜 员 及 客 户 经 理 信 用 卡 营 销 发 卡 手 续, 明 确 本 网 点 客 户 可 发 信 用 卡 卡 种 和 初 始 信 用 额 度, 提 高 营 业 网 点 的 主 动 营 销 成 效 中 间 业 务 流 程 包 括 POS 机 管 理 特 约 商 户 管 理 等 业 务 流 程 客 户 营 销 经 营 管 理 客 户 档 案 管 理 客 户 管 理 精 准 营 销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业 务 指 标 管 理 评 级 授 信 管 理 利 率 定 价 管 理 整 合 分 散 在 各 业 务 系 统 中 的 客 户 信 息, 建 立 客 户 统 一 管 理 视 图, 构 建 全 方 位 完 整 准 确 实 时 的 客 户 信 息, 为 跨 渠 道 跨 部 门 跨 分 行 跨 系 统 的 客 户 唯 一 识 别 产 品 营 销 内 部 精 细 化 管 理 提 供 完 整 准 确 的 客 户 信 息 支 持 建 立 智 能 化 商 务 平 台, 全 方 位 地 扩 大 银 行 经 营 活 动 的 范 围, 提 供 创 新 的 金 融 产 品 ; 银 行 CRM 系 统 通 过 网 点 和 电 子 渠 道 提 供 面 向 客 户 营 销 的 全 流 程 管 理, 包 括 : 客 户 识 别 客 户 群 细 分 客 户 业 务 关 系 管 理 客 户 接 触 的 记 录 分 析 等 管 理 层 可 以 结 合 客 户 分 析 数 据, 在 制 定 的 营 销 任 务 中 锁 定 目 标 客 户 群, 并 联 动 客 户 经 理 绩 效 考 核 系 统 中 的 数 据, 将 任 务 指 标 化, 在 任 务 执 行 过 程 中, 管 理 人 员 和 执 行 的 客 户 经 理 都 可 以 随 时 查 看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IVR 自 助 服 务 人 工 座 席 服 务, 分 别 向 不 同 客 户 提 供 不 同 层 次 和 质 量 的 服 务 包 括 业 务 指 标 的 定 义 业 务 指 标 的 分 解 下 达 业 务 数 据 采 集 执 行 情 况 分 析 等 功 能, 形 成 对 经 营 目 标 的 闭 环 管 理 提 供 信 用 等 级 测 评 模 型 授 信 额 度 测 算 模 型 的 配 置 模 拟 测 评 功 能,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客 户 信 用 等 级 授 信 额 度, 同 时 提 供 完 善 的 测 评 结 果 审 批 流 程 包 括 对 总 行 利 率 定 价 策 略 配 置 基 层 网 点 业 务 利 率 测 算 审 批 流 程 两 大 模 块 总 行 管 理 层 对 本 行 社 的 贷 款 产 品 进 行 统 一 规 划, 支 持 模 拟 测 算 各 分 支 机 构 客 户 经 理 按 合 同 发 起 利 率 申 请, 多 级 审 批 确 定 1-1-375

综 合 管 理 贷 后 管 理 办 公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IT 服 务 管 理 通 过 贷 后 检 查 发 现 信 贷 资 产 风 险 预 警 信 息, 分 析 风 险 预 警 信 息 形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提 出 风 险 化 解 具 体 措 施 化 解 后 可 及 时 解 除 风 险 预 警 包 括 公 文 档 案 行 政 办 公 公 共 信 息 党 建 股 权 任 务 督 办 等 一 系 列 办 公 管 理 功 能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工 作 分 析 招 聘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考 勤 管 理 考 核 管 理 薪 资 管 理 培 训 管 理 等 功 能 ; 实 现 员 工 的 招 聘, 录 用, 培 训, 考 核, 薪 酬 与 激 励, 变 更 ( 升 职, 辞 职, 辞 退 ) 等 员 工 管 理 过 程 的 全 面 流 程 化 以 企 业 的 业 务 出 发 全 面 管 理 企 业 的 财 务 流 程 与 信 息, 包 括 全 面 预 算 收 付 执 行 资 金 账 户 管 理 以 及 财 务 分 析 审 计, 系 统 通 过 实 现 事 前 预 测 事 中 控 制 和 事 后 分 析 的 全 过 程 控 制, 建 立 一 个 完 全 闭 环 的 财 务 过 程 管 理 同 时 可 以 与 其 他 财 务 软 件 对 接, 实 现 财 务 流 程 与 会 计 记 账 的 一 体 化 构 建 银 行 统 一 的 IT 服 务 台 业 务 运 营 服 务 台, 为 银 行 的 运 营 和 信 息 工 作 提 供 有 力 技 术 支 撑 用 户 可 以 通 过 一 台 中 心 控 制 台, 看 到 所 有 被 管 理 的 资 源, 包 括 这 些 管 理 对 象 的 实 时 运 行 状 况 C 新 一 代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1-1-376

新 一 代 企 业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整 体 框 架 如 下 : 员 工 经 营 者 客 户 合 作 伙 伴 桌 面 电 脑 平 板 电 脑 智 能 手 机 互 联 网 移 动 网 员 工 工 作 门 户 企 业 门 户 访 问 层 流 程 中 心 服 务 总 线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管 理 产 品 采 购 过 程 管 理 客 户 与 营 销 过 程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财 务 预 算 与 执 行 过 程 管 理 知 识 管 理 企 业 经 营 计 划 与 绩 效 管 理 应 用 层 对 象 引 擎 流 程 引 擎 报 表 引 擎 门 户 引 擎 LiveBOS 灵 动 架 构 平 台 业 务 架 构 层 网 络 数 据 库 操 作 系 统 硬 件 平 台 基 础 层 该 方 案 软 件 采 用 基 础 平 台 + 应 用 方 案 的 模 式 开 发 该 方 案 为 各 种 中 等 以 上 规 模 的 企 业 提 供 从 研 发 营 销 项 目 实 施 到 客 户 服 务 的 一 体 化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对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分 析 改 善 和 监 控, 关 注 业 务 执 行 过 程 的 管 理, 并 通 过 对 业 务 流 程 的 不 断 优 化 改 进, 达 到 最 佳 管 理 实 践 实 现 组 织 员 工 产 品 项 目 客 户 合 同 资 金 等 多 种 管 理 要 素 的 全 面 协 作, 并 可 与 生 产 环 节 的 ERP 系 统 对 接, 实 现 业 务 集 成 (3) 项 目 的 软 硬 件 购 置 情 况 A 硬 件 环 境 1-1-377

根 据 项 目 产 品 研 发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局 域 网 结 构, 项 目 研 发 环 境 组 建 需 配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开 发 及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应 用 服 务 器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WEB 服 务 器 功 能 服 务 器 各 类 发 布 与 演 示 服 务 器 SAN 光 纤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各 类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及 其 他 硬 件 设 备 等 B 软 件 环 境 产 品 研 发 及 测 试 环 境 需 配 置 的 系 统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各 种 类 型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数 据 库 应 用 中 间 件 软 件 应 用 服 务 器 软 件 项 目 管 理 工 具 功 能 测 试 工 具 性 能 测 试 工 具 图 形 绘 制 工 具 及 其 他 配 套 软 件 等 4 投 资 概 算 和 投 资 进 度 (1) 投 资 概 算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7,886.40 91.19% 1 软 硬 件 投 入 2,348.63 27.16%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205.20 13.94% 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1,053.10 12.18% 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90.33 1.04% 2 场 地 投 入 1,951.00 22.56%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 福 州 产 品 研 发 部 ) 1,805.00 20.87% 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146.00 1.69% 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3,586.77 41.47%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2,412.00 27.89%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241.20 2.79%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187.00 2.16% 3.4 服 务 网 点 开 办 费 746.57 8.63% 二 流 动 资 金 761.68 8.81% 三 项 目 总 投 资 8,648.08 100.00% (2)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软 硬 件 投 入 2,348.63-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1,205.20-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1,053.10-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90.33-2 场 地 投 入 1,951.00-1-1-378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 福 州 产 品 研 发 部 ) 1,805.00-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146.00-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2,155.56 1,431.21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1,430.00 982.00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143.00 98.20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111.00 76.00 3.4 服 务 网 点 开 办 费 471.56 275.01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761.68 -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合 计 ( 万 元 ) 7,216.87 1,431.21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占 总 建 设 投 资 额 比 例 83.45% 16.55% 5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1) 项 目 组 织 本 公 司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以 及 根 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研 发 体 系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各 事 业 部 的 不 同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组 成,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应 用 产 品 的 需 求 设 计 和 业 务 模 型 设 计 本 项 目 主 要 由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下 属 部 门 实 施 (2) 项 目 实 施 公 司 计 划 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开 始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二 年 内 完 成 1 市 场 调 研 完 成 针 对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通 讯 石 化 装 备 制 造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信 息 资 料 的 收 集, 通 过 市 场 调 研 相 关 协 会 调 研 外 聘 行 业 专 家 等 途 径, 对 不 同 行 业 的 客 户 需 求 及 市 场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及 原 型 设 计, 梳 理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建 立 行 业 信 息 数 据 库 2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完 善 以 现 有 的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产 品 和 解 决 方 案 为 基 础, 根 据 收 集 到 的 信 息, 对 不 同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标 准 化 建 模, 同 时 深 入 产 品 的 核 心 组 件 及 扩 展 应 用 研 发, 进 行 设 计 开 发 和 测 试 工 作, 建 立 相 应 的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档, 在 测 试 的 基 础 之 上 不 断 完 善 产 品 各 方 面 的 性 能 和 服 务 1-1-379

在 产 品 研 发 的 中 后 期, 即 开 始 着 手 在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的 基 础 上 组 建 全 国 市 场 营 销 与 服 务 网 络, 扩 充 项 目 实 施 经 理 营 销 人 员 业 务 应 用 工 程 师 ( 实 施 ), 加 大 产 品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将 成 形 的 产 品 向 客 户 演 示, 或 提 供 给 客 户 进 行 现 场 体 验, 同 时 将 有 关 客 户 的 需 求 信 息 个 性 化 要 求 及 时 反 馈 到 研 发 人 员, 对 产 品 进 一 步 修 正 完 善 6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1) 市 场 区 域 依 据 公 司 的 资 源 储 备 现 有 的 市 场 开 拓 以 及 未 来 的 发 展 战 略,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在 上 海 建 立 了 运 营 中 心 同 时, 以 现 有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福 州 等 营 销 网 点 为 基 础, 在 高 校 密 集 大 中 型 企 业 众 多 且 经 济 发 展 潜 力 大 的 西 安 成 都 沈 阳 武 汉 广 州 等 城 市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络, 并 最 终 建 成 以 上 海 为 运 营 中 心 的 销 售 体 系 (2) 新 设 网 点 地 区 的 发 展 潜 力 为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营 销 网 络 覆 盖 度 和 客 户 服 务 的 便 利 性, 缓 解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给 销 售 网 络 体 系 带 来 的 压 力, 公 司 需 要 在 原 有 销 售 网 络 基 础 上, 建 立 管 理 完 善 的 专 业 化 销 售 网 络 体 系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实 现 销 售 本 地 化 售 后 服 务 本 地 化 的 战 略 思 想, 逐 步 将 开 拓 市 场 现 场 实 施 和 售 后 服 务 职 能 由 公 司 总 部 转 移 到 各 区 域 销 售 中 心, 通 过 各 区 域 销 售 中 心 的 调 配, 让 销 售 和 售 后 服 务 更 加 贴 近 客 户, 达 到 高 效 服 务 的 目 的 近 年 来, 上 海 武 汉 广 州 成 都 和 沈 阳 的 生 产 总 值 均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作 为 各 区 域 的 经 济 中 心, 这 些 地 区 不 仅 汇 集 了 各 类 教 育 大 中 型 企 业, 同 时 还 拥 有 丰 富 的 高 校 资 源, 为 公 司 拓 展 市 场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人 才 基 础 (3) 市 场 拓 展 利 用 已 有 的 客 户 及 市 场, 通 过 印 发 宣 传 材 料 企 业 网 站 行 业 展 会 以 及 广 告 媒 体 等 方 式 进 行 纵 深 宣 传 和 推 广, 并 逐 步 建 立 起 以 上 海 为 运 营 中 心 的 全 国 营 销 服 务 网 络 针 对 本 项 目 产 品 的 特 殊 性 以 及 用 户 购 买 渠 道 的 分 析, 公 司 将 采 取 多 种 混 合 的 层 次 化 营 销 体 系 模 式 : 1 对 于 重 点 行 业 主 要 依 托 国 内 重 点 区 域 设 立 的 营 销 服 务 网 络 或 办 事 处 营 销 中 心 采 取 直 销 模 式 ; 1-1-380

2 通 过 举 办 行 业 高 端 论 坛 行 业 技 术 研 讨 会 等 方 式 拓 展 客 户 ; 3 标 杆 客 户 引 荐 : 标 杆 客 户 能 为 新 客 户 做 出 榜 样, 在 产 品 展 示 会 和 市 场 推 广 活 动 中, 标 杆 客 户 可 以 上 台 演 示 宣 讲, 新 客 户 也 可 以 直 接 到 标 杆 客 户 考 察 产 品 的 使 用 情 况, 通 过 标 杆 客 户 的 实 例 能 够 影 响 更 多 新 客 户 ; 4 通 过 实 施 LiveBOS 平 台 战 略 向 客 户 端 渗 透 : 将 LiveBOS 开 发 平 台 导 入 到 客 户 中, 促 使 其 开 发 人 员 采 用 LiveBOS 平 台 开 发 软 件, 公 司 向 其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技 术 培 训, 强 化 客 户 粘 度 ; 5 收 购 兼 并 : 通 过 收 购 兼 并, 可 以 迅 速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提 升 行 业 战 略 地 位, 确 立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领 导 地 位, 实 现 外 延 式 增 长 (4) 产 品 目 标 市 场 以 教 育 及 中 小 银 行 大 中 型 企 业 为 目 标 市 场, 通 过 各 区 域 内 办 事 处 在 重 点 行 业 区 域, 以 营 销 人 员 为 主 以 技 术 服 务 为 辅 的 手 段, 集 中 资 源, 面 向 目 标 市 场 (5) 市 场 竞 争 策 略 采 取 个 性 化 差 异 化 的 竞 争 策 略, 为 客 户 提 供 量 身 打 造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7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保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福 州,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950 平 方 米 信 息 产 业 是 绿 色 产 业,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其 开 发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任 何 工 业 污 染 8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数 据 备 注 1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12,567.60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2 税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5,227.97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3 内 部 收 益 率 (%) 38.15 税 后 4 投 资 收 益 率 (%) 60.45 按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均 净 利 润 与 项 目 资 本 金 的 比 率 进 行 计 算 1-1-381

5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4.13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6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 9,704.31 税 后 ic=12% ( 四 )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该 项 目 基 于 券 商 ( 含 期 货 ) 在 互 联 网 金 融 领 域 业 务 模 式 转 型 的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大 数 据 云 计 算 信 息 技 术, 对 证 券 期 货 行 业 互 联 网 金 融 解 决 方 案 的 核 心 业 务 支 持 系 统 进 行 全 面 升 级 改 造, 以 满 足 互 联 网 金 融 业 务 大 流 量 全 时 空 业 务 接 入 以 及 自 动 化 流 程 化 的 运 营 需 求, 全 方 位 提 升 客 户 体 验 2 项 目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1) 互 联 网 渗 透 率 提 高 是 券 商 互 联 网 化 的 推 动 因 素 据 CNNIC 数 据 显 示,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底, 我 国 网 民 规 模 已 达 到 5.91 亿, 较 2012 年 底 增 加 2,656 万 人 互 联 网 普 及 率 为 44.1%, 较 2012 年 提 升 了 2.0 个 百 分 点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底, 我 国 手 机 网 民 规 模 达 4.64 亿, 较 2012 年 底 增 加 4379 万 人, 网 民 中 使 用 手 机 上 网 的 人 群 占 比 提 升 至 78.5%, 手 机 上 网 网 民 比 例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智 能 手 机 的 普 及 成 为 移 动 互 联 网 发 展 的 重 要 引 擎 随 着 未 来 智 能 手 机 价 格 不 断 降 低, 功 能 便 利 性 不 断 完 善, 互 联 网 的 渗 透 率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移 动 互 联 技 术 的 升 级,LBS( 手 机 定 位 ) 技 术 移 动 支 付 二 维 码 等 技 术 的 出 现, 让 用 户 可 以 随 时 随 地 获 得 资 讯 完 成 订 单, 便 利 性 大 大 提 升, 互 联 网 券 商 发 展 的 条 件 已 经 成 熟 (2) 互 联 网 发 展 推 动 券 商 创 新 转 型 互 联 网 券 商 是 传 统 证 券 行 业 与 以 互 联 网 为 代 表 的 现 代 IT 技 术, 特 别 是 搜 索 引 擎 移 动 支 付 云 计 算 社 会 化 网 络 和 数 据 挖 掘 等 相 结 合 的 产 物 互 联 网 独 特 的 技 术 特 征, 将 给 券 商 带 来 新 的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1 交 易 成 本 的 大 幅 度 降 低 传 统 业 务 出 于 网 点 人 工 成 本 的 考 虑, 进 入 门 槛 较 高, 基 本 无 法 覆 盖 资 金 规 模 较 小 的 客 户 互 联 网 的 低 成 本 使 得 资 金 的 流 动 更 加 便 捷 容 易, 并 能 充 分 聚 合 零 散 资 金,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2 快 速 的 信 息 传 递 能 力 这 决 定 了 标 准 化 程 度 高 复 杂 度 较 低 的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可 以 快 速 的 从 网 下 走 到 网 上 3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互 联 网 金 融, 完 全 不 同 于 传 1-1-382

统 金 融 业 以 产 品 为 中 心 的 思 维 导 向, 具 有 良 好 用 户 体 验 的 互 联 网 服 务 及 产 品 会 迅 速 成 批 地 出 现 4 在 互 联 网 金 融 时 代, 客 户 的 消 费 习 惯 模 式 及 价 值 诉 求 已 发 生 根 本 性 转 变 券 商 必 须 改 变 传 统 的 服 务 方 式, 以 互 联 网 的 思 维 重 新 规 划 服 务 链, 打 造 自 己 的 服 务 和 产 品, 提 升 用 户 的 消 费 体 验, 巩 固 用 户 群 的 忠 诚 度 (3) 互 联 网 金 融 对 金 融 市 场 的 影 响 互 联 网 金 融 的 出 现 使 原 有 的 市 场 格 局 发 生 了 剧 变, 大 量 的 互 联 网 公 司 介 入 金 融 行 业, 不 断 衍 生 出 新 的 金 融 服 务 模 式, 正 在 蚕 食 传 统 金 融 机 构 的 原 有 市 场 (4) 项 目 必 要 性 本 项 目 深 度 契 合 了 券 商 对 互 联 网 IT 支 持 系 统 的 需 求, 助 力 券 商 业 务 模 式 从 线 下 到 线 上 的 创 新 和 转 变,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和 发 展 前 景 券 商 需 要 一 种 更 为 便 捷 更 加 开 放 功 能 更 全 面 的 金 融 理 财 平 台 以 满 足 用 户 对 金 融 业 务 网 络 化 的 需 求, 而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是 运 用 互 联 网 思 维 与 互 联 网 技 术 提 供 新 型 金 融 服 务 的 基 础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包 括 满 足 互 联 网 理 财 需 要 的 新 型 账 户 系 统, 灵 活 的 资 金 管 理 与 支 付 系 统, 单 元 化 的 多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自 动 化 流 程 化 的 运 营 支 持 系 统 和 金 融 产 品 适 当 性 销 售 服 务 支 持 项 目 产 品 实 现 业 务 模 式 从 线 下 到 线 上 转 型, 满 足 了 当 前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对 金 融 理 财 平 台 技 术 创 新 功 能 提 升 的 需 要,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3 建 设 内 容 (1)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环 境 拓 扑 结 构 1-1-383

防 火 墙 接 入 交 换 机 WEB 防 护 汇 聚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WEB 服 务 器 Internet GE C GE C 开 发 测 试 WEB 服 务 器 发 布 演 示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负 载 均 衡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中 心 交 换 机 GE C SAN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数 据 库 审 计 虚 拟 磁 带 库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管 理 服 务 器 掌 上 电 脑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管 理 服 务 器 SAN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2) 产 品 技 术 架 构 本 项 目 技 术 架 构 由 四 部 分 组 成 : 渠 道 层 接 入 层 业 务 层 基 础 架 构 层 1-1-384

渠 道 层 自 助 开 户 工 作 平 台 新 型 网 厅 移 动 展 业 综 合 柜 面 轻 型 柜 面 接 入 层 统 一 认 证 通 讯 服 务 目 录 服 务 业 务 层 资 金 管 理 与 支 付 平 台 综 合 账 户 系 统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OTC 金 融 产 品 代 销 集 中 交 易 内 存 快 速 交 易 个 股 期 权 融 资 融 券 统 一 登 记 托 管 统 一 清 算 交 收 基 础 技 术 支 撑 ESB LiveBOS 平 台 数 据 仓 库 /ETL Losap 平 台 统 一 用 户 统 一 权 限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3)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本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内 容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核 心 内 容 特 点 账 户 系 统 以 证 券 ( 期 货 ) 公 司 全 部 客 户 为 服 实 现 公 司 级 的 统 一 账 户 体 系 ; 务 对 象 建 立 统 一 的 客 户 账 户 信 息 基 础 数 据 支 持 互 联 网 展 业, 提 供 高 性 能 账 户 库 作 为 证 券 ( 期 货 ) 公 司 唯 一 的 客 户 账 户 综 合 理 财 开 设 基 础 支 撑, 满 足 多 渠 道 客 户 账 资 料 来 源, 为 各 类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账 户 管 理 支 账 户 系 统 户 管 理 ; 持, 账 户 系 统 作 为 统 一 的 公 司 级 账 户 管 理 中 支 持 注 册 客 户 理 财 客 户 交 易 客 心, 整 合 现 有 所 有 分 散 的 业 务 开 户 和 服 务 系 户, 满 足 全 业 务 的 账 户 需 要 统, 实 现 客 户 的 全 景 视 图 的 展 现 为 互 联 网 金 融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资 金 支 付 与 管 理 支 持 网 银 及 三 方 支 付 模 式 ; 资 金 管 理 业 务 支 持, 实 现 网 银 模 式 三 方 支 付 资 金 转 支 持 灵 活 的 资 产 调 拨 与 资 金 支 付 ; 与 支 付 系 入 消 费 支 付 功 能 及 7 24 小 时 任 意 银 行 与 资 实 现 7 24 小 时 任 意 银 行 与 资 金 账 统 金 账 户 之 间 的 资 金 流 转, 进 一 步 丰 富 了 客 户 户 之 间 的 资 金 流 转 的 选 择, 提 升 了 客 户 资 金 使 用 的 便 捷 程 度 对 原 有 系 统 的 边 界 进 行 梳 理 明 确, 定 义 服 务 多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除 继 承 现 有 产 品 的 功 能 外, 实 现 多 金 融 产 品 的 互 联 网 业 务 支 持, 客 户 可 通 过 证 券 ( 期 货 ) 公 司 自 有 电 商 平 台 或 第 三 方 平 台 等 互 联 网 渠 道 认 购 赎 回 金 融 产 品, 并 将 对 产 品 的 支 持 扩 展 至 全 品 种 业 务 支 持, 并 建 设 完 善 的 产 品 支 持 线 上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 支 持 第 三 方 互 联 网 公 司 平 台 订 单 ; 支 持 7 24 小 时 订 单 受 理 ; 支 持 全 业 务 品 种 1-1-385

电 商 平 台 信 息 管 理 通 过 互 联 网 渠 道 为 客 户 提 供 智 能 化 理 财 金 融 资 讯 互 联 网 业 务 办 理 互 联 网 开 户 等 各 类 服 务 接 入, 并 实 现 在 线 展 示 导 购 支 付 及 结 算, 便 于 客 户 进 行 互 联 网 一 站 式 购 买,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购 买 体 验 支 持 网 上 开 户 功 能 ; 支 持 二 次 业 务 办 理 ; 支 持 第 三 方 支 付 银 行 卡 支 付 等 灵 活 的 资 金 支 付 方 式 ; 提 供 产 品 配 置 资 产 配 置, 实 现 理 财 智 能 化 (4) 项 目 的 软 硬 件 购 置 情 况 A 硬 件 环 境 根 据 项 目 产 品 研 发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局 域 网 结 构, 项 目 研 发 环 境 组 建 需 配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开 发 及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系 统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文 档 管 理 防 病 毒 备 份 测 试 等 功 能 服 务 器 发 布 与 演 示 服 务 器 SAN 光 纤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路 由 器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开 发 及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及 其 他 硬 件 设 备 等 B 软 件 环 境 产 品 研 发 及 测 试 环 境 需 配 置 的 系 统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应 用 库 服 务 器 软 件 数 据 库 应 用 中 间 件 性 能 测 试 工 具 及 其 他 软 件 系 统 等 4 募 投 项 目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本 项 目 在 充 分 发 挥 已 有 的 产 品 技 术 优 势 的 基 础 上, 满 足 互 联 网 金 融 发 展 的 需 求, 完 善 公 司 证 券 金 融 领 域 信 息 化 产 品 的 产 业 链, 提 高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比 较 指 标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产 品 定 位 技 术 指 标 账 户 系 统 定 位 于 线 下 经 纪 业 务, 主 要 围 绕 传 统 通 道 业 务, 提 供 较 为 封 闭 的 账 户 资 金 及 场 内 交 易 支 持, 无 整 体 互 联 网 金 融 解 决 方 案 在 局 部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的 标 准 有 差 异 性 实 现 了 基 于 PC 和 互 联 网 的 工 作 协 同 实 现 了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为 主 的 开 立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账 户 升 级 账 户 注 销 客 户 风 险 适 当 性 管 理 等 账 户 管 理 相 应 的 后 台 业 务 逻 辑 和 客 户 前 端 交 互 界 面 系 统 负 责 客 户 资 料 统 一 管 理, 为 客 户 分 配 统 一 客 户 编 号, 提 供 开 户 及 预 基 于 互 联 网 思 维, 建 设 满 足 互 联 网 理 财 需 要 的 新 型 账 户 系 统 灵 活 的 资 金 管 理 与 支 付 系 统 单 元 化 的 多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满 足 互 联 网 大 流 量 全 时 空 业 务 接 入 采 用 统 一 的 技 术 标 准 : 数 据 交 换 的 标 准 服 务 发 布 和 调 用 的 标 准 消 息 传 递 的 标 准 ; 应 用 接 入, 从 PC 桌 面 拓 展 到 各 类 的 移 动 设 备 ; 采 用 最 新 的 WEB 前 端 技 术 改 善 用 户 体 验 账 户 系 统 以 理 财 账 户 为 核 心 建 立 统 一 的 公 司 级 客 户 基 础 信 息 和 账 户 管 理 中 心 该 账 户 系 统 作 为 唯 一 的 客 户 账 户 资 料 来 源, 为 各 类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账 户 管 理 支 持, 所 有 业 务 系 统 需 要 的 客 户 综 合 信 息 及 账 户 信 息 均 由 此 系 统 统 一 保 管, 并 向 其 他 系 统 提 供 查 询 和 变 更 服 务 ; 1-1-386

资 金 管 理 与 支 付 系 统 多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电 商 平 台 约 开 户 功 能 实 现 客 户 账 户 的 开 户 销 户 冻 结 / 解 冻 挂 失 / 解 挂 客 户 资 料 和 账 户 信 息 修 改 等 业 务 但 账 户 局 限 于 股 东 账 户, 在 账 户 开 设 渠 道 及 信 息 属 性 均 无 法 满 足 多 业 务 的 发 展 需 求 只 支 持 三 方 存 管 保 证 金 模 式, 初 步 实 现 基 于 保 证 金 的 支 付 结 算 支 持 在 现 有 场 内 交 易 系 统 基 础 上 扩 展 支 持 标 准 化 或 类 标 准 化 的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只 有 基 本 的 网 上 商 城, 无 客 户 行 为 分 析 智 能 理 财 作 为 统 一 的 公 司 级 账 户 管 理 中 心, 在 整 合 现 有 所 有 分 散 的 业 务 开 户 和 服 务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汇 总 所 有 金 融 产 品 的 投 资 情 况, 实 现 客 户 的 全 景 视 图 的 集 中 展 现 在 支 持 传 统 三 方 存 管 保 证 金 模 式 之 外, 还 支 持 更 加 完 整 保 证 金 支 付 功 能, 实 现 保 证 金 账 户 和 第 三 方 支 付 等 渠 道 的 对 接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更 加 便 利 的 资 金 调 拨 功 能, 可 以 实 现 分 类 资 金 使 用 资 金 归 集 定 向 定 额 投 资 等 灵 活 的 资 金 管 理 策 略, 提 升 客 户 资 金 使 用 的 便 捷 程 度 在 现 有 场 内 交 易 系 统 之 外, 建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多 金 融 产 品 订 单 与 基 础 管 理 系 统 为 场 外 各 类 的 金 融 产 品 提 供 基 础 支 持 除 继 承 现 有 产 品 的 功 能 外, 实 现 对 OTC 金 融 衍 生 品 等 业 务 的 广 泛 支 持 除 实 现 原 网 上 商 城 的 功 能 之 外, 电 商 平 台 为 互 联 网 券 商 ( 期 货 ) 运 营 支 撑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智 能 化 理 财 智 能 化 金 融 资 讯 服 务 互 联 网 业 务 办 理 互 联 网 开 户 等 服 务, 并 实 现 在 线 展 示 导 购 支 付 及 结 算, 便 于 客 户 进 行 互 联 网 一 站 式 购 买 5 投 资 概 算 和 投 资 进 度 (1) 投 资 概 算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2,986.49 91.18% 1 软 硬 件 投 入 1,151.59 35.16%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512.40 15.64% 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594.90 18.16% 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44.29 1.35% 2 场 地 投 入 941.00 28.73%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855.00 26.10% 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86.00 2.63% 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893.90 27.29%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769.00 23.48%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76.90 2.35%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48.00 1.47% 1-1-387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88.91 8.82% 三 项 目 总 投 资 3,275.40 100.00% (2)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安 排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软 硬 件 投 入 1,151.59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512.40-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594.90-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44.29-2 场 地 投 入 941.00-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855.00-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86.00-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407.30 486.60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353.00 416.00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35.30 41.60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19.00 29.00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288.91 -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合 计 ( 万 元 ) 2,788.80 486.60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占 总 建 设 投 资 额 比 例 85.14% 14.86% 6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本 公 司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根 据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研 发 体 系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各 事 业 部 的 不 同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组 成,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应 用 产 品 的 需 求 设 计 和 业 务 模 型 设 计, 本 项 目 由 金 融 证 券 事 业 部 下 属 部 门 实 施 7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保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福 州,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450 平 方 米 信 息 产 业 是 绿 色 产 业,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其 开 发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任 何 工 业 污 染 8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数 据 备 注 1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4,065.60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2 税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1,576.50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1-1-388

3 内 部 收 益 率 (%) 35.45 税 后 4 投 资 收 益 率 (%) 48.13 按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均 净 利 润 与 项 目 资 本 金 的 比 率 进 行 计 算 5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4.10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6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 2,965.81 税 后 ic=12% ( 五 )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根 据 我 国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特 点, 基 于 LiveBOS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与 Losap 业 务 操 作 服 务 架 构 平 台 建 设, 以 满 足 未 来 业 务 快 速 变 化 系 统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性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通 过 对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排 放 权 林 权 矿 权 知 识 产 权 等 各 类 业 务 品 种 的 交 易 方 式 和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充 分 利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和 云 计 算 等 新 技 术, 为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提 供 交 易 登 记 结 算 会 员 管 理 产 品 管 理 营 销 服 务 等 一 揽 子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2 项 目 背 景 与 必 要 性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主 要 包 括 :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排 放 权 林 权 矿 权 知 识 产 权 等 交 易 中 心 或 交 易 所 随 着 国 务 院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切 实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的 决 定 ( 国 发 [2011]38 号 文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清 理 整 顿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2 37 号 ) 对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的 整 顿 规 范 的 工 作 推 进, 截 止 2013 年 底 全 国 已 有 34 省 区 市 清 理 整 顿 工 作 已 经 通 过 联 席 会 议 检 查 验 收, 在 规 范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各 省 区 将 会 设 立 更 多 的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未 来 将 迎 来 新 一 轮 的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建 设 浪 潮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业 务 模 式 决 定 了 信 息 化 在 其 业 务 发 展 中 的 关 键 基 础 支 撑 作 用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主 要 涉 及 交 易 系 统 登 记 托 管 系 统 柜 台 网 点 系 统 运 行 监 管 系 统 行 情 揭 示 与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仓 储 物 流 与 交 割 管 理 系 统 等 信 息 化 产 品 核 心 交 易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全 面 信 息 化, 给 信 息 化 市 场 提 供 了 较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以 股 权 交 易 市 场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交 易 市 场 等 为 代 表 的 中 国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发 展 基 本 上 还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从 2010 年 以 来, 已 经 开 始 呈 现 出 快 速 发 展 的 势 头, 计 算 机 信 息 技 术 是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基 础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1-1-389

单 个 电 子 交 易 场 所 的 IT 初 始 投 入 也 从 几 十 万 元, 提 升 到 几 百 万 甚 至 上 千 万 元 预 计 未 来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信 息 化 投 入 将 随 着 各 类 交 易 场 所 数 量 的 扩 大 以 及 每 个 交 易 场 所 主 体 信 息 化 的 不 断 深 入 而 快 速 扩 大 3 建 设 内 容 (1)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环 境 拓 扑 结 构 防 火 墙 接 入 交 换 机 WEB 防 护 汇 聚 交 换 机 发 布 演 示 WEB 服 务 器 Internet GEC GEC 开 发 测 试 WEB 服 务 器 发 布 演 示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开 发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负 载 均 衡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SAN 磁 盘 阵 列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交 换 机 周 边 应 用 服 务 器 中 心 交 换 机 GEC SAN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数 据 库 审 计 虚 拟 磁 带 库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掌 上 电 脑 开 发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管 理 服 务 器 SAN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发 布 演 示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2) 产 品 应 用 架 构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综 合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面 向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提 供 完 整 的 技 术 平 台 和 实 现 工 具, 包 括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交 易 登 记 结 算 会 员 管 理 产 品 管 理 营 销 服 务 等 功 能 (3)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1-1-390

本 项 目 根 据 我 国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特 点, 对 各 类 业 务 品 种 交 易 方 式 和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梳 理, 充 分 利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和 云 计 算 等 新 技 术, 满 足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排 放 权 林 权 矿 权 知 识 产 权 等 产 品 发 布 登 记 托 管 询 价 谈 判 报 价 转 让 签 约 清 算 交 割 及 仓 储 物 流 等 业 务 在 业 务 架 构 上, 本 解 决 方 案 将 目 前 相 对 独 立 的 股 权 金 融 资 产 产 权 现 货 及 大 宗 商 品 等 解 决 方 案, 整 合 为 构 建 在 统 一 的 业 务 基 础 支 持 平 台 之 上 以 插 件 方 式 实 现 各 种 类 型 交 易 的 一 体 化 的 电 子 交 易 解 决 方 案 该 平 台 可 以 对 外 实 现 各 类 监 管 数 据 的 报 送, 和 其 他 市 场 实 现 信 息 与 交 易 互 联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的 核 心 业 务 体 系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网 上 商 城 交 易 管 理 登 记 托 管 经 纪 商 系 统 门 户 网 站 交 易 频 道 交 易 规 则 做 市 商 交 易 模 式 行 情 资 讯 产 品 账 户 产 品 登 记 托 管 业 务 权 益 分 派 互 联 接 口 客 户 管 理 交 易 接 入 会 员 频 道 二 级 清 算 行 情 揭 示 信 息 披 露 Web 交 易 统 一 接 入 结 算 平 台 结 算 账 户 结 算 方 式 综 合 平 台 会 员 管 理 项 目 管 理 通 讯 接 口 银 行 转 账 第 三 方 支 付 网 银 支 付 数 据 分 发 结 算 参 数 信 息 管 理 统 计 分 析 专 用 终 端 PC 客 户 端 基 础 功 能 E T L 其 他 接 口 监 管 部 门 移 动 终 端 系 统 管 理 用 户 管 理 权 限 管 理 运 行 监 控 数 据 交 换 类 别 名 称 主 要 功 能 提 供 多 样 化 的 交 易 模 式 支 持, 特 别 是 市 场 上 已 经 交 易 模 式 成 熟 的 协 议 报 价 做 市 报 价 双 向 报 价 集 合 竞 价 连 续 竞 价 拍 卖 挂 牌 询 价 等 交 易 模 式 的 支 持 交 易 管 理 为 采 用 做 市 报 价 的 产 品 的 做 市 商 提 供 专 用 的 客 做 市 商 户 端 及 差 异 化 的 交 易 通 道 向 所 有 市 场 参 与 者 提 供 即 时 同 步 的 行 情 数 据, 行 情 资 讯 同 时 交 易 管 理 平 台 作 为 权 威 的 信 息 披 露 和 公 告 平 台 为 相 关 产 品 提 供 统 一 的 资 讯 管 理 中 心 登 记 托 管 产 品 账 户 产 品 账 户 管 理 是 登 记 托 管 的 基 础 功 能, 产 品 账 户 管 理 也 是 系 统 的 一 个 基 础 模 块 产 品 登 记 功 能 是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的 核 心 功 能, 本 项 产 品 登 记 目 规 划 支 持 企 业 股 权 私 募 债 券 金 融 资 产 商 1-1-391

结 算 平 台 综 合 业 务 品 现 货 排 污 权 林 权 及 知 识 产 权 等 产 品 的 登 记 功 能 托 管 业 务 是 为 多 经 纪 商 接 入 提 供 的 接 入 服 务, 投 托 管 业 务 资 者 持 有 的 产 品 允 许 在 不 同 经 纪 商 之 间 进 行 转 托 管 业 务 权 益 分 派 权 益 分 派 是 针 对 交 易 产 品 存 续 期 孳 生 的 红 利 红 股 债 券 利 息 等 权 益 的 派 发 服 务 结 算 账 户 结 算 账 户 体 系 的 设 立 为 不 同 的 结 算 参 与 机 构 参 与 相 关 市 场 的 资 金 结 算 提 供 基 础 支 持 根 据 不 同 产 品 性 质, 为 相 关 市 场 提 供 各 种 形 式 的 结 算 方 式 资 金 结 算 方 式 支 持, 包 括 担 保 交 收 和 非 担 保 交 收 方 式 的 支 持 数 据 分 发 结 算 数 据 的 分 发, 以 结 算 参 与 人 为 单 位 向 各 个 结 算 参 与 人 提 供 交 易 权 益 等 结 算 数 据 的 发 放 结 算 参 数 结 算 相 关 的 收 费 参 数 管 理 维 护, 实 现 相 关 费 用 收 取 的 功 能 会 员 管 理 会 员 管 理 主 要 管 理 参 与 市 场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分 中 介 机 构 及 经 纪 商 等 项 目 管 理 项 目 管 理 主 要 管 理 相 关 市 场 进 行 或 者 已 挂 牌 的 所 有 项 目 过 程 资 料 信 息 管 理 在 后 台 管 理 维 护 相 关 产 品 的 背 景 资 料 公 告 新 闻 等 内 容 统 计 分 析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数 据 查 询 分 析 统 计 功 能 (4) 项 目 的 软 硬 件 购 置 情 况 A 硬 件 环 境 根 据 项 目 产 品 研 发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研 发 平 台 的 局 域 网 结 构, 项 目 研 发 环 境 组 建 需 配 置 各 种 类 型 的 开 发 及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系 统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文 档 管 理 防 病 毒 备 份 测 试 等 功 能 服 务 器 发 布 与 演 示 服 务 器 SAN 光 纤 交 换 机 SAN 磁 盘 阵 列 磁 带 库 路 由 器 交 换 机 开 发 测 试 工 作 站 开 发 及 测 试 笔 记 本 电 脑 及 其 他 硬 件 设 备 等 B 软 件 环 境 产 品 研 发 及 测 试 环 境 需 配 置 的 系 统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数 据 库 项 目 管 理 工 具 客 户 端 功 能 测 试 工 具 性 能 测 试 工 具 及 其 他 软 件 等 4 募 投 项 目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对 比 内 容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1-1-392

应 用 体 系 结 构 基 于 同 一 技 术 平 台 的 独 引 入 双 平 台, 解 决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问 题 ; 对 于 外 部 立 业 务 应 用, 应 用 内 部 机 构 直 接 参 与 市 场 相 关 业 务 更 加 便 捷, 提 高 业 务 业 务 闭 环, 应 用 间 业 务 效 率 相 对 独 立 基 于 数 据 库 可 信 体 系 下 的 数 据 交 换, 基 于 服 务 可 数 据 交 换 基 于 数 据 库 可 信 体 系 下 信 体 系 下 的 数 据 交 换, 基 于 证 书 体 系 下 的 服 务 数 的 数 据 交 换 据 交 换, 基 于 预 定 义 结 构 下 文 件 的 开 放 或 加 密 数 据 交 换 数 据 共 享 以 可 信 原 则 对 外 共 享 以 授 权 审 计 原 则 对 外 共 享 安 全 性 基 于 用 户 口 令 的 应 用 控 基 于 数 字 证 书 动 态 口 令 手 机 短 信 动 态 密 码 等 制 不 可 抵 赖 留 痕 的 应 用 控 制 可 移 值 性 操 作 系 统 无 关, 应 用 服 操 作 系 统 无 关, 应 用 服 务 器 无 关, 数 据 库 应 用 无 务 器 无 关, 数 据 库 应 用 关, 可 无 缝 迁 移 无 关, 可 脚 本 迁 移 可 管 理 性 基 于 技 术 平 台 的 配 置 管 基 于 技 术 平 台 的 配 置 管 理, 基 于 业 务 领 域 的 模 型 理 管 理 业 务 功 能 板 块 交 易 管 理 登 记 托 管 清 算 交 收 行 情 揭 示 信 息 披 露 交 易 管 理 登 记 托 管 结 算 平 台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行 情 揭 示 信 息 披 露 营 销 服 务 Web 终 端 支 持 移 动 终 端 支 持 5 投 资 概 算 和 投 资 进 度 (1) 投 资 概 算 具 体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3,363.17 90.78% 1 软 硬 件 投 入 1,035.84 27.96% 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513.40 13.86% 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482.60 13.03% 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39.84 1.08% 2 场 地 投 入 1,041.00 28.10% 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 福 州 产 品 研 发 部 ) 950.00 25.64% 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91.00 2.46% 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1,286.33 34.72%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764.00 20.62%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76.40 2.06%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53.00 1.43% 3.4 服 务 网 点 开 办 费 392.93 10.61% 二 流 动 资 金 341.44 9.22% 三 项 目 总 投 资 3,704.61 100.00% (2) 项 目 投 资 进 度 安 排 1-1-393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或 费 用 名 称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软 硬 件 投 入 1,035.84-1.1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硬 件 投 资 513.40-1.2 研 发 及 测 试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482.60-1.3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39.84-2 场 地 投 入 1,041.00-2.1 房 屋 购 置 投 入 ( 福 州 产 品 研 发 部 ) 950.00-2.2 房 屋 机 房 配 套 装 修 投 入 91.00-3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670.39 615.94 3.1 软 件 研 发 及 测 试 费 用 362.00 402.00 3.2 调 研 咨 询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36.20 40.20 3.3 项 目 培 训 费 用 24.00 29.00 3.4 服 务 网 点 开 办 费 248.19 144.74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341.44 -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合 计 ( 万 元 ) 3,088.67 615.94 年 度 建 设 投 资 额 占 总 建 设 投 资 额 比 例 83.37% 16.63% 6 项 目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本 公 司 设 有 产 品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决 定 不 同 重 点 产 品 的 发 展 目 标 与 阶 段 性 目 标, 评 估 重 点 产 品 研 发, 根 据 管 理 层 或 产 品 部 门 的 申 请, 对 专 项 产 品 进 行 评 估 研 发 体 系 分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和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业 务 应 用 研 发 体 系 主 要 由 各 事 业 部 的 不 同 产 品 研 发 部 门 组 成,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应 用 产 品 的 需 求 设 计 和 业 务 模 型 设 计, 本 项 目 由 BPM 发 展 事 业 部 下 属 部 门 实 施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在 上 海 建 立 了 运 营 中 心, 将 公 司 的 营 销 重 心 进 一 步 向 上 海 倾 斜, 并 以 上 海 为 中 心 向 全 国 辐 射 同 时, 以 现 有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福 州 等 营 销 网 点 为 基 础, 在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培 育 较 好 的 天 津 重 庆 武 汉 四 川 广 东 河 北 和 贵 州 建 设 新 的 营 销 网 络 7 项 目 选 址 及 环 保 本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福 州, 拟 占 用 面 积 为 500 平 方 米 信 息 产 业 是 绿 色 产 业,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其 开 发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任 何 工 业 污 染 8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1-1-394

序 号 指 标 数 据 备 注 1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5,085.60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2 税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1,915.54 营 运 期 内 年 均 3 内 部 收 益 率 (%) 36.97 税 后 4 投 资 收 益 率 (%) 51.71 按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均 净 利 润 与 项 目 资 本 金 的 比 率 进 行 计 算 5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4.06 税 后 含 建 设 期 6 财 务 净 现 值 ( 万 元 ) 3,666.23 税 后 ic=12% 五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 一 ) 对 营 业 收 入 的 影 响 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能 按 时 顺 利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互 联 网 证 券 等 行 业 或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同 时 公 司 的 研 发 实 力 服 务 水 平 市 场 开 拓 能 力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都 将 得 到 大 幅 提 高 预 计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之 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将 会 大 幅 增 加,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及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巩 固 与 提 高 ( 二 ) 对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及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公 司 2013 年 度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分 别 为 26.16% 1.66 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股 份 总 额 相 应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投 资 建 设 到 产 生 收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将 面 临 下 降 的 风 险 但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逐 步 提 高, 盈 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更 加 重 视 对 人 才 的 培 养,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运 作 的 要 求, 依 靠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治 理 水 平 及 管 理 水 平, 促 进 经 济 效 益 的 增 长 公 司 将 加 快 建 设 速 度, 争 取 缩 短 建 设 期 和 投 产 期, 早 日 产 生 良 好 的 收 益, 以 回 报 广 大 股 东 ( 三 )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折 旧 摊 销 对 公 司 财 务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在 软 硬 件 场 地 等 方 面 进 行 较 大 规 模 的 投 资, 所 形 成 1-1-395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名 称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计 算 期 前 三 年 折 旧 金 额 第 四 年 起 折 旧 额 购 入 软 件 金 额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3,166.15 410.48 104.5 737.44 73.74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3,817.30 492.33 126.45 1,079.23 107.92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 注 ) 3,165.65 435.65 109.42 900.09 90.01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1,378.95 183.40 44.70 508.46 50.85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 注 ) 1,580.70 197.41 58.44 412.48 41.25 合 计 13,108.76 1,719.27 443.51 3,637.70 363.77 注 : 本 处 计 算 期 不 含 建 设 期 第 一 年, 折 旧 及 摊 销 额 均 取 期 间 段 最 大 值 上 述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电 子 设 备, 按 公 司 现 行 会 计 政 策, 电 子 设 备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3 年,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年 限 为 20 年, 软 件 摊 销 年 限 为 10 年 据 此 测 算, 计 算 期 前 三 年 每 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及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额 合 计 最 大 值 为 2,083.04 万 元, 自 第 四 年 起, 因 电 子 设 备 已 提 足 折 旧, 公 司 实 际 负 担 的 折 旧 仅 限 于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部 分, 每 年 折 旧 及 摊 销 额 仅 807.28 万 元 ( 取 最 高 年 份 最 大 值 ),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较 小 1-1-396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一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目 标 ( 一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以 软 件 科 技 超 越 客 户 梦 想 的 企 业 理 念, 采 用 创 新 的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与 创 新 的 软 件 开 发 模 式, 实 施 平 台 扩 张 战 略, 深 耕 于 高 速 发 展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市 场, 最 终 发 展 成 为 领 先 的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 二 ) 未 来 三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在 未 来 三 年 时 间 内, 公 司 将 以 上 市 筹 资 为 契 机, 大 量 招 聘 高 端 的 业 务 技 术 与 营 销 人 才, 大 力 整 合 公 司 资 源, 不 断 充 实 完 善 以 研 发 市 场 和 服 务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架 构,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运 营 能 力, 夯 实 公 司 在 以 灵 动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为 基 础,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个 性 化 软 件 和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1 在 公 司 具 有 传 统 优 势 的 证 券 行 业,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已 有 的 专 业 人 才 团 队 完 整 的 产 品 线 与 良 好 的 市 场 与 客 户 优 势, 大 力 挖 掘 以 流 程 券 商 互 联 网 证 券 为 核 心 的 证 券 业 的 信 息 化 市 场 2 在 证 券 行 业 外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市 场, 公 司 将 充 分 发 挥 自 有 平 台 所 具 备 的 产 品 研 发 周 期 短 成 本 低 的 优 势, 通 过 组 建 新 的 事 业 部, 或 收 购 外 部 优 秀 业 务 团 队 中 小 型 IT 服 务 公 司, 全 面 导 入 公 司 技 术 平 台 与 软 件 研 发 模 式,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整 合 的 个 性 化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 三 ) 未 来 三 年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1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品 开 发 规 划 (1) 技 术 创 新 规 划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技 术 创 新 上, 不 断 的 技 术 创 新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核 心 推 动 力 1-1-397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为 契 机, 购 置 先 进 的 软 件 及 硬 件 设 备, 大 力 引 进 优 秀 的 软 件 人 才, 强 化 平 台 的 技 术 创 新 力 度, 特 别 是 强 化 业 务 模 型 技 术 人 机 界 面 技 术 SNS 社 交 网 络 技 术 以 和 以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为 依 托 的 移 动 互 网 联 应 用 软 件 的 研 发 (2) 产 品 开 发 规 划 公 司 将 围 绕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这 一 核 心 不 断 对 现 有 系 统 及 解 决 方 案 进 行 优 化 升 级, 并 适 时 开 发 新 的 软 件 系 统, 丰 富 软 件 产 品 种 类, 持 续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高 效 实 用 规 范 配 套 的 业 务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扩 大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根 据 技 术 成 熟 程 度 市 场 开 发 进 展 的 差 异,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如 下 : 首 先, 对 于 经 济 效 益 好 销 售 市 场 基 础 好 并 且 能 够 成 熟 应 用 的 证 券 业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前 中 后 台 一 体 化 流 程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将 不 断 进 行 完 善 和 升 级, 强 化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服 务 能 力, 维 持 并 扩 大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保 有 并 提 升 市 场 份 额, 为 公 司 提 供 稳 定 增 长 的 利 润 支 持 鉴 于 证 券 行 业 未 来 IT 信 息 化 方 面 投 入 将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在 未 来 几 年 的 重 点 仍 然 是 证 券 行 业 市 场 份 额 的 巩 固 扩 大, 保 持 业 已 取 得 的 领 先 地 位 其 次, 依 托 LiveBOS 平 台 在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软 件 开 发 上 具 有 的 独 特 优 势, 对 于 符 合 公 司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并 具 有 广 阔 市 场 前 景, 在 技 术 开 发 上 有 优 势 的 教 育 行 业 数 字 校 园 BPM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中 小 银 行 综 合 经 营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大 中 型 企 业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将 加 大 研 发 力 度, 充 实 行 业 业 务 流 程 模 型, 丰 富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线, 拓 展 服 务 内 容, 扩 大 收 入 来 源, 逐 步 提 高 这 些 产 品 在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中 的 比 重, 以 保 证 公 司 业 绩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第 三, 坚 持 产 品 创 新, 利 用 募 集 资 金, 加 大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流 程 券 商 互 联 网 证 券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等 募 投 项 目 的 研 发 力 度, 坚 持 规 划 驱 动 为 主 项 目 驱 动 为 辅 的 开 发 模 式, 实 行 应 用 一 代 开 发 一 代 预 研 一 代 的 滚 动 研 发, 实 现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的 发 展 2 研 发 管 理 创 新 规 划 公 司 管 理 层 高 度 重 视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的 提 升, 从 公 司 实 际 出 发, 在 长 期 实 践 中 不 1-1-398

断 总 结, 适 时 提 出 了 统 一 研 发 平 台, 共 享 业 务 模 型, 持 续 研 发, 专 业 队 伍, 专 业 服 务 研 发 管 理 规 划 (1) 专 业 队 伍 及 专 业 服 务 1 组 建 专 业 研 发 团 队 并 依 据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及 研 发 方 向 将 研 发 团 队 分 成 两 类 :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 专 注 于 IT 核 心 技 术 的 研 发, 主 要 承 担 以 LiveBOS 平 台 为 核 心 的 基 础 业 务 中 间 件 的 研 发 ) 和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 专 注 于 各 种 行 业 的 具 体 业 务 应 用 研 究 ), 这 两 类 部 门 相 互 依 托 相 互 补 充, 持 续 改 进 升 级 系 统 功 能, 不 断 为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差 异 化 服 务 及 量 身 定 作 的 个 性 化 软 件 2 组 建 行 业 研 究 及 咨 询 团 队, 为 客 户 提 供 IT 规 划 业 务 流 程 业 务 应 用 等 顾 问 咨 询 以 及 交 付 管 理 服 务, 准 确 的 把 握 行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实 现 研 究 成 果 与 客 户 业 务 转 型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同 步, 提 升 公 司 专 业 服 务 的 交 付 能 力 (2) 统 一 研 发 平 台 共 享 业 务 模 型 持 续 研 发 从 业 务 应 用 软 件 产 品 到 提 供 业 务 与 流 程 整 合 服 务, 公 司 全 体 研 发 人 员 都 统 一 使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基 础 平 台 软 件, 共 享 各 种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的 业 务 模 型, 互 相 提 供 全 业 务 支 撑, 有 效 地 解 决 信 息 孤 岛 问 题, 充 分 发 挥 协 同 开 发 优 势 上 述 研 发 模 式, 不 仅 充 分 体 现 了 公 司 对 行 业 的 深 刻 理 解 和 知 识 积 累, 同 时 也 体 现 了 公 司 的 创 新 优 势, 为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3 市 场 开 发 规 划 公 司 未 来 的 市 场 营 销 战 略 是 : 巩 固 证 券 业 的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细 化 证 券 业 的 应 用 领 域, 逐 步 拓 展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信 息 化 产 品 市 场 (1) 证 券 业 的 深 化 计 划 未 来 证 券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必 将 随 着 中 国 资 本 市 场 的 发 展 而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将 继 续 巩 固 和 加 强 与 现 有 客 户 的 合 作, 积 极 扩 展 公 司 的 产 品 线, 提 高 服 务 的 层 级 与 水 平, 强 化 上 海 深 圳 北 京 三 地 的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提 升 IT 系 统 规 划 与 业 务 系 统 咨 询 的 能 力, 适 时 引 进 新 的 市 场 营 销 机 制, 进 一 步 优 化 营 销 模 式, 争 取 更 多 客 户,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1-1-399

(2) 证 券 以 外 行 业 的 市 场 拓 展 计 划 进 一 步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加 强 营 销 队 伍 建 设, 提 高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的 专 业 能 力, 提 升 市 场 营 销 服 务 支 持 力 度, 加 大 拓 展 相 应 区 域 以 BPM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市 场 (3)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平 台 优 势, 结 合 自 身 资 金 实 力 和 管 理 能 力, 寻 求 合 适 机 会 收 购 兼 并 在 细 分 市 场 领 先 的 IT 公 司 ( 特 别 优 先 在 与 公 司 有 平 台 合 作 基 础 的 小 型 企 业 寻 找 机 会 ), 以 快 速 获 得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服 务 和 新 渠 道, 通 过 平 台 和 研 发 模 式 导 入 整 合, 从 而 实 现 外 延 式 扩 张 4 人 员 扩 充 和 组 织 结 构 调 整 计 划 (1) 人 员 扩 充 计 划 软 件 企 业 的 竞 争, 人 才 是 根 本 人 才 的 优 势 将 直 接 决 定 企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坚 持 客 户 员 工 股 东 共 同 成 长 的 宗 旨, 立 足 于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及 团 队 精 神, 推 动 企 业 的 长 足 发 展 在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有 针 对 性 地 扩 充 人 才 队 伍, 并 通 过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现 有 员 工 的 知 识 技 术 水 平 工 作 能 力, 建 立 起 一 支 适 应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优 秀 人 才 队 伍 1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人 才 成 长 的 培 养 培 训 机 制, 加 强 对 现 有 员 工 的 教 育 培 训, 充 分 调 动 员 工 进 行 技 术 交 流 和 思 想 交 流 的 积 极 性, 不 断 提 高 员 工 的 综 合 素 质 及 专 业 能 力 ; 2 公 司 在 对 原 创 业 的 管 理 团 队 进 行 职 业 化 改 造 的 同 时, 适 度 引 进 诸 如 财 务 法 律 方 面 的 专 业 管 理 人 员 充 实 到 公 司 的 管 理 队 伍 中, 打 造 一 支 以 客 户 价 值 为 导 向 有 能 力 带 领 企 业 持 续 发 展 的 正 规 化 职 业 化 管 理 团 队 ; 3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各 类 岗 位 人 员, 特 别 是 关 键 管 理 营 销 岗 位 人 员 的 岗 位 职 责 薪 酬 体 系 和 考 评 制 度,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 4 随 着 业 务 的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将 通 过 招 聘 或 并 购 等 方 式 有 计 划 有 重 点 地 引 进 优 秀 的 技 术 与 管 理 人 才, 充 实 公 司 的 研 发 管 理 服 务 市 场 拓 展 等 岗 位 1-1-400

(2) 组 织 结 构 的 调 整 和 完 善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健 全 治 理 结 构,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强 化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能, 充 分 发 挥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业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不 断 完 善 和 提 高 公 司 的 治 理 水 平 同 时, 公 司 在 未 来 两 至 三 年 时 间 内 逐 步 建 立 能 够 适 应 未 来 战 略 发 展 的 高 效 率 扁 平 化 的 组 织 结 构, 不 断 改 进 完 善 事 业 部 管 理 体 制, 优 化 业 务 流 程,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的 市 场 运 营 能 力 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及 增 强 成 长 性 和 自 主 创 新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包 括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这 些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具 有 十 分 关 键 的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 ( 一 )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的 成 长 性 通 过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本 公 司 将 依 托 LiveBOS 平 台 软 件 的 开 发 优 势 和 技 术 支 持, 以 及 证 券 行 业 丰 富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及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经 验, 在 不 断 强 化 和 巩 固 在 证 券 行 业 流 程 信 息 化 领 域 领 先 地 位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向 证 券 行 业 以 外 的 市 场 拓 展, 聚 焦 于 教 育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中 小 银 行 大 中 型 企 业, 大 幅 度 提 升 公 司 的 成 长 空 间 ( 二 )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改 变 了 软 件 的 整 个 开 发 过 程 它 的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模 式, 省 略 了 大 量 程 序 代 码 编 写 与 测 试 的 过 程, 让 软 件 开 发 与 技 术 无 关 成 为 现 实, 是 公 司 软 件 开 发 工 具 的 一 次 重 大 创 新 新 一 代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优 化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开 发 性 能, 并 在 现 有 版 本 上 进 行 全 方 位 升 级, 为 公 司 全 面 实 现 流 程 信 息 化 产 品 跨 行 业 扩 张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技 术 支 持 1-1-401

同 时 流 程 券 商 ( 含 期 货 )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非 证 券 行 业 信 息 化 发 展 项 目 新 一 代 面 向 互 联 网 证 券 期 货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新 一 代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业 务 支 撑 系 统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公 司 流 程 信 息 化 技 术 更 加 完 善, 有 利 于 公 司 应 客 户 之 所 需, 为 它 们 提 供 更 加 贴 身 更 个 性 化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从 而 激 发 公 司 在 产 品 结 构 服 务 种 类 与 商 业 模 式 的 创 新, 增 强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为 公 司 实 现 新 的 跨 越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三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结 构 合 理, 质 量 优 良, 资 产 负 债 率 符 合 行 业 状 况, 负 债 结 构 适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投 融 资 活 动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进 行,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及 较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中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较 高,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规 模 将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将 更 趋 合 理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持 续 增 加 为 公 司 负 债 融 资 打 开 了 空 间, 使 公 司 未 来 通 过 银 行 借 款 筹 集 发 展 资 金 成 为 了 可 能 若 募 集 资 金 能 如 期 到 位, 公 司 规 模 和 实 力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1 行 业 景 气 度 仍 在 高 位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工 业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及 信 息 化 投 入 的 逐 年 增 加,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2012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共 实 现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2.5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8.5% 2008 2012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收 入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0% 以 上, 显 著 高 于 同 期 我 国 GDP 的 增 速 2 募 集 资 金 的 影 响 (1)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公 司 综 合 实 力 和 抵 御 市 场 风 险 的 能 力 将 显 著 增 强 (2)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将 得 到 大 幅 改 善 和 提 高, 1-1-402

个 性 化 软 件 产 品 及 服 务 和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种 类 将 更 加 丰 富 和 完 善, 从 而 显 著 提 高 公 司 的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盈 利 能 力 将 得 到 稳 步 提 高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加 将 增 加 公 司 折 旧 费 用, 如 果 投 资 项 目 未 能 实 现 预 期 效 益, 折 旧 费 用 的 快 速 增 长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带 来 一 定 压 力 四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条 件 和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国 家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的 发 展 之 中 ;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软 件 及 高 新 科 技 行 业 的 产 业 政 策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国 家 现 行 的 税 收 利 率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此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顺 利 实 施 和 募 集 资 金 的 及 时 到 位 ; 公 司 此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作 达 到 预 期 效 益 ;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保 持 现 有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的 因 素 造 成 的 重 大 影 响 ( 二 ) 实 施 过 程 中 将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较 快 发 展, 公 司 在 资 金 需 求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运 营 管 理 等 方 面 都 将 面 临 更 大 的 挑 战 1 公 司 近 年 来 主 要 通 过 自 我 积 累 实 现 滚 动 发 展, 但 由 于 固 定 资 产 少, 负 债 融 资 空 间 有 限, 限 制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经 营 和 市 场 拓 展 上 述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施,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因 此, 通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筹 集 资 金 成 为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顺 利 实 施 的 关 键 所 在 ; 2 近 年 来,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的 经 营 发 展, 培 养 和 积 累 一 批 技 术 开 发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随 着 上 述 计 划 的 实 施,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营 销 网 络 将 会 迅 速 扩 张, 产 品 结 构 和 组 织 管 理 也 将 趋 于 复 杂, 公 司 对 高 层 次 复 合 型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和 研 发 人 员 的 需 求 将 增 加, 公 司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的 压 力 ; 3 随 着 业 务 和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管 理 水 平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挑 战 尤 其 在 公 司 成 为 公 众 公 司 并 迅 速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后,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将 进 一 步 复 杂 化,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资 源 配 置 营 销 策 略, 特 别 是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1-1-403

问 题 上 都 将 面 对 新 的 挑 战 ( 三 ) 确 保 实 现 规 划 和 目 标 采 用 的 方 法 或 途 径 公 司 拟 采 用 以 下 方 法 和 途 径 确 保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现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将 为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将 认 真 组 织 项 目 的 实 施, 争 取 尽 快 投 产, 强 化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基 础, 提 升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保 持 并 提 升 企 业 在 流 程 信 息 化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 2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管 理 和 财 务 管 理 的 能 力, 持 续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改 进 业 务 流 程, 规 范 内 部 管 理, 提 高 决 策 效 率, 保 障 公 司 各 项 规 划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3 以 本 次 发 行 为 契 机, 公 司 将 按 照 人 员 扩 充 计 划, 加 快 对 优 秀 人 才 尤 其 是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引 进, 提 高 公 司 的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 4 提 高 公 司 的 社 会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形 象,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的 现 有 资 源,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5 准 确 的 把 握 软 件 行 业 的 发 展 方 向, 加 强 信 息 技 术 的 跟 踪 研 究 和 分 析, 实 现 研 究 成 果 与 客 户 业 务 转 型 业 务 模 式 创 新 同 步 五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是 现 有 业 务 的 延 伸, 现 有 业 务 是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的 基 础 公 司 在 多 年 来 业 务 开 展 中 积 累 的 办 公 场 所 办 公 设 备 等 有 形 资 产 及 品 牌 技 术 管 理 经 验 客 户 关 系 等 无 形 资 产 都 将 是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良 好 保 障 公 司 是 平 台 型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主 要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的 业 务 架 构 开 发 平 台, 以 模 型 即 软 件 建 模 即 开 发 的 创 新 开 发 模 式, 为 证 券 行 业 教 育 中 小 银 行 电 子 交 易 市 场 及 其 他 大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个 性 化 应 用 软 件 及 一 体 化 解 决 方 案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一 脉 相 承, 是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深 化 公 司 将 对 灵 动 业 务 架 构 平 台 (LiveBOS) 进 行 全 面 升 级, 全 方 位 提 升 公 司 的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提 高 软 件 开 发 效 率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1-1-404

投 产, 发 展 规 划 的 逐 步 落 实 与 实 施,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的 以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为 核 心 的 系 列 个 性 化 软 件 及 服 务 和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将 进 一 步 丰 富, 产 品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高 附 加 值 软 件 及 服 务 的 产 销 比 重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业 务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软 件 及 服 务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盈 利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将 显 著 增 强 1-1-405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签 订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并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如 下 : ( 一 ) 销 售 合 同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签 订 的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正 在 履 行 的 销 售 合 同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作 单 位 签 订 单 位 业 务 性 质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日 期 1 合 同 书 福 州 寿 山 石 文 化 艺 术 品 产 权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27 2011.09.25 东 兴 证 券 财 富 管 理 平 2 台 项 目 合 同 书 3 合 同 书 4 补 充 协 议 定 制 软 件 开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限 公 司 服 务 248 2011.10.11 浙 江 文 化 艺 术 品 定 制 软 件 开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10 2011.12 公 司 服 务 中 石 化 森 美 ( 福 建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信 息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202.3 2011.12.31 5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同 司 顶 点 软 件 6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贵 州 白 酒 交 易 所 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7 合 同 书 武 汉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8 合 同 书 天 津 滨 海 柜 台 交 易 市 场 股 份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9 合 同 书 大 同 证 券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1-1-406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18 2012.3.7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198 2012.4.11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145 2012.4.25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136 2012.4.28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110 2012.6.27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0 兴 业 证 券 多 媒 体 呼 叫 中 心 建 设 和 业 务 平 台 改 造 合 同 书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18 2012.7.25 11 国 开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集 中 采 购 合 同 国 开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75 2012.10.16 12 中 信 证 券 证 券 金 融 业 务 以 及 研 究 股 销 管 理 平 台 定 制 开 发 合 同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00 2012.11.8 13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天 津 排 放 权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12 2012.11.8 14 金 融 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项 目 之 一 体 化 信 息 门 户 系 统 项 目 合 同 金 融 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明 源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40 2012.11.12 15 新 时 代 证 券 整 合 型 营 销 服 务 及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合 同 书 新 时 代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00 2012.12 16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计 算 机 软 件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28 2012.12.12 17 合 同 书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顶 点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20 2012.11.29 18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顾 业 务 支 撑 平 台 合 同 书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数 码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00 2012.6.8 19 华 宝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顶 点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05 2012.8 海 峡 股 权 交 易 中 定 制 软 件 开 20 采 购 合 同 心 ( 福 建 ) 有 限 公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21 2013.1.28 司 服 务 21 民 生 证 券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 一 期 ) 标 段 一 标 段 二 标 段 四 合 同 书 民 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280 2013.2.18 22 合 同 书 辽 宁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16 2013.3.11 23 软 件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软 件 运 维 115 2013.3.14 1-1-407

服 务 24 定 制 软 件 开 世 纪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世 纪 证 券 有 限 责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司 软 件 引 进 合 同 任 公 司 服 务 115 2013.3.25 25 华 鑫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定 制 软 件 开 华 鑫 证 券 有 限 责 司 转 融 通 系 统 及 约 定 式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任 公 司 购 回 系 统 合 同 书 服 务 110 2013.4.15 26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书 定 制 软 件 开 浙 江 苍 南 农 村 合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作 银 行 服 务 153 2013.5.22 27 定 制 软 件 开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南 京 交 通 职 业 技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同 术 学 院 服 务 519.95 2013.5.28 28 定 制 软 件 开 技 术 开 发 ( 委 托 ) 合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同 服 务 280 2013.6.13 29 合 同 书 中 冶 陕 压 重 工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庄 里 分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软 件 运 维 服 务 150 2013.6.5 30 大 唐 财 富 管 理 平 台 合 同 书 31 合 同 书 32 合 同 书 转 融 通 系 统 沪 深 约 33 定 式 购 回 系 统 及 跨 境 ETF 等 项 目 合 同 书 上 海 工 商 外 国 语 职 业 34 学 院 数 字 化 校 园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书 国 海 证 券 多 金 融 产 品 35 营 销 管 理 系 统 合 同 36 购 销 合 同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37 司 零 售 CRM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与 实 施 整 合 合 同 定 制 软 件 开 大 唐 财 富 投 资 管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理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110 2013.6.5 河 北 金 融 资 产 交 定 制 软 件 开 易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00 2013.6.21 司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石 家 庄 股 权 交 易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120 2013.6.27 定 制 软 件 开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任 公 司 服 务 170 2013.7.8 定 制 软 件 开 上 海 工 商 外 国 语 上 海 顶 点 发 软 件 运 维 职 业 学 院 服 务 120 2013.5.16 定 制 软 件 开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数 码 发 软 件 运 维 121.5 2013.6 限 公 司 服 务 德 邦 证 券 有 限 责 上 海 顶 点 系 统 集 成 130 2013.7.22 任 公 司 定 制 软 件 开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28 2013.8.8 限 公 司 服 务 38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167.8 2013.9.9 1-1-408

司 柜 员 综 合 业 务 平 台 合 限 公 司 发 软 件 运 维 同 书 服 务 39 软 件 开 发 ( 委 托 ) 合 同 40 合 同 书 41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42 合 同 书 OTC 系 统 建 设 ( 一 期 ) 43 项 目 合 同 书 44 合 同 书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交 45 易 系 统 项 目 硬 件 设 备 和 商 业 软 件 采 购 合 同 书 46 合 同 书 47 合 同 书 48 合 同 书 赣 南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49 心 交 易 系 统 硬 件 采 购 及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赣 南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50 心 交 易 系 统 软 件 采 购 及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洋 浦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51 心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 第 一 期 ) 软 件 开 发 合 同 洋 浦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52 心 ( 第 一 期 建 设 ) 设 备 采 购 销 售 合 同 定 制 软 件 开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司 服 务 160 2013.10.8 定 制 软 件 开 财 达 证 券 有 限 责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任 公 司 服 务 138 2013.10.17 定 制 软 件 开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限 公 司 服 务 118 2013.11.7 定 制 软 件 开 宁 夏 产 权 交 易 所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 有 限 公 司 ) 服 务 110 2013.11.29 定 制 软 件 开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顶 点 数 码 发 软 件 运 维 份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128 2013.9.24 广 东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定 制 软 件 开 发 133 2013.12.19 北 京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顶 点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305.699 2013.9.29 广 东 金 融 高 新 区 定 制 软 件 开 股 权 交 易 中 心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63 2013.12.9 限 公 司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大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限 公 司 服 务 130 2013.11.12 贵 州 股 权 金 融 资 定 制 软 件 开 产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70 2014.1.13 公 司 服 务 江 西 省 赣 南 金 融 顶 点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101.83 2014.3.5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定 制 软 件 开 江 西 省 赣 南 金 融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158 2014.3.5 资 产 交 易 中 心 服 务 定 制 软 件 开 上 海 华 信 石 化 交 顶 点 软 件 发 软 件 运 维 220 2014.3.11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服 务 上 海 华 信 石 化 交 顶 点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278.19 2014.3.12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注 : 上 表 中 部 分 期 限 较 长 的 合 同 系 业 务 已 实 施 完 毕 但 尚 有 部 分 尾 款 未 收 回, 仍 归 入 正 在 履 1-1-409

行 合 同 之 列 ( 二 ) 采 购 合 同 同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没 有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正 在 履 行 的 采 购 合 ( 三 ) 其 他 重 要 合 同 公 司 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 与 齐 鲁 证 券 签 订 了 保 荐 协 议 及 承 销 协 议, 聘 请 齐 鲁 证 券 担 任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二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三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子 公 司,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未 发 生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事 项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已 披 露 的 事 项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影 响 投 资 者 进 行 投 资 判 断 的 重 要 1-1-410

第 十 四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签 名 : 严 孟 宇 赵 伟 雷 世 潘 黄 义 青 戴 小 戈 方 加 春 卢 建 康 许 萍 监 事 签 名 : 欧 永 林 秀 红 郑 元 通 高 管 包 含 在 以 上 人 员 中 顶 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411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陈 灿 雄 保 荐 代 表 人 : 于 新 华 沈 红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玮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41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王 新 颖 刘 超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刘 建 生 福 建 至 理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413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刘 延 东 陈 碧 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林 宝 明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414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刘 延 东 陈 碧 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林 宝 明 福 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1-415

第 十 五 节 附 件 一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二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三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四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五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六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七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八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九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十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1-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