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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第 A 层 )

2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股 数 每 股 面 值 3,160 万 股 人 民 币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2009 年 月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2,64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公 司 股 东 甄 岳 宾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全 部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前 述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外, 公 司 股 东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9 月 11 日 2

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3

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面 临 诸 多 风 险 公 司 特 别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之 前, 务 必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的 全 部 内 容, 并 特 别 关 注 以 下 重 要 事 项 及 公 司 风 险 1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甄 岳 宾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全 部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前 述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外, 公 司 股 东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2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22 日 召 开 2009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的 方 案,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完 成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照 发 行 后 的 股 份 比 例 共 享 3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1) 对 电 信 行 业 依 赖 的 风 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来 自 电 信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1.10% 82.99% 81.51% 和 92.02%, 公 司 对 电 信 行 业 的 运 营 商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随 着 电 信 行 业 对 IT 系 统 运 行 效 率 要 求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未 来 几 年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对 电 信 行 业 的 依 赖 程 度 依 然 会 比 较 高 如 果 未 来 电 信 行 业 的 宏 观 环 境 发 生 不 可 预 测 的 不 利 变 化 或 者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信 息 化 建 4

5 设 的 投 资 规 模 大 幅 下 降, 都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的 影 响 (2) 对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依 赖 的 风 险 公 司 是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提 供 商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该 类 业 务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8, 万 元 27, 万 元 和 22,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82% 53.50% 和 68.99%; 该 类 业 务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 万 元 9, 万 元 和 8,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2.23% 75.47% 和 76.30%,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主 要 来 源 同 时,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于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投 资 总 额 为 16, 万 元, 占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总 额 的 33.51%, 占 比 较 高 如 果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不 佳 或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在 未 来 的 合 作 过 程 中 提 出 解 除 或 不 再 与 公 司 续 签 新 的 合 作 合 同, 或 在 合 作 过 程 中 降 低 与 公 司 的 合 同 结 算 价 格, 都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3)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享 受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的 优 惠 政 策,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公 司 15% 10% 10% 7.5% 新 媒 传 信 12.5% 0% 0%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增 值 税 退 税 免 征 营 业 税 和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合 计 金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返 还 免 征 营 业 税 金 额 1,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 , 合 计 1, , ,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14.42% 16.28% 25.41% 38.85% 虽 然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税 收 减 免 及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合 计 金 额 占 公 司 当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逐 年 下 降, 但 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有 一 定 影 响 5

6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出 现 不 可 预 测 的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6

7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10 一 一 般 释 义...10 二 专 业 术 语 释 义...11 第 二 节 概 览...14 一 公 司 简 介...14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要 情 况...16 三 公 司 竞 争 优 势...16 四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18 五 合 并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指 标...19 六 本 次 发 行 情 况...20 七 募 集 资 金 用 途...20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2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22 二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机 构 及 人 员...22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22 四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23 五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关 系...24 六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重 要 日 期...24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25 一 对 电 信 行 业 依 赖 的 风 险...25 二 对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依 赖 的 风 险...26 三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变 化 风 险...27 四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收 回 的 风 险...27 五 控 制 权 变 动 风 险...28 六 管 理 风 险...28 七 人 力 资 源 风 险...29 八 技 术 风 险...29 九 产 业 政 策 变 化 风 险...29 十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风 险...30 十 一 折 旧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30 十 二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30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1 一 公 司 改 制 重 组 情 况...31 二 公 司 股 权 关 系 与 内 部 组 织 结 构...34 三 公 司 子 公 司 情 况...37 四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主 要 股 东 情 况...41 五 公 司 股 本 情 况...50 六 公 司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8 七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58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60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60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60 三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77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具 体 情 况...84 五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情 况...95 六 公 司 技 术 与 研 发 情 况 七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交 易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股 及 变 动 情 况..127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或 作 出 重 要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情 况 九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133 二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三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四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五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六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鉴 证 意 见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四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六 主 要 税 项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九 历 次 评 估 情 况 十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9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四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五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基 本 情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三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组 织 与 实 施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一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二 未 来 三 年 的 具 体 发 展 目 标 与 规 划 三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发 展 的 作 用 四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五 拟 定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假 设 条 件 六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七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八 确 保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九 本 次 发 行 对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作 用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二 重 大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三 关 联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刑 事 起 诉 或 行 政 处 罚 事 项 第 十 四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五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文 件 查 阅 时 间 三 文 件 查 阅 地 址

10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以 下 特 定 含 义 : 一 一 般 释 义 发 行 人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泰 岳 软 件 泰 岳 科 技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前 身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科 技 集 团 互 联 时 代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泰 岳 计 算 机 泰 岳 电 子 技 术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联 盈 数 码 卓 望 信 息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科 技 集 团, 系 泰 岳 科 技 前 身 指 北 京 互 联 时 代 通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系 互 联 时 代 前 身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计 算 机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系 泰 岳 计 算 机 前 身 指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上 海 联 盈 数 码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指 卓 望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人 主 承 销 商 指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MC CA HP IBM 指 BMC Software, Inc., 即 博 思 软 件 公 司 指 CA, Inc., 即 冠 群 电 脑 公 司 指 Hewlett-Packard Company, 即 惠 普 公 司 指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即 国 际 商 业 机 器 公 司 IDC 指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即 国 际 数 据 公 司, 全 球 著 名 的 信 息 技 术 电 信 行 业 和 消 费 科 技 市 场 咨 询 顾 10

11 问 和 活 动 服 务 专 业 提 供 商 CCID 指 CCID Consulting Co., Ltd., 即 赛 迪 顾 问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规 模 较 大 专 业 能 力 较 强 的 咨 询 顾 问 企 业 中 国 移 动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公 司 现 行 的 公 司 章 程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本 次 发 行 报 告 期 元 指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3,16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的 行 为 指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和 2009 年 1-6 月 指 人 民 币 元 二 专 业 术 语 释 义 IT 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即 信 息 技 术, 包 含 现 代 计 算 机 网 络 通 讯 等 信 息 领 域 的 技 术 ITIL 指 IT Infrastructure Library, 即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架 构 库, 是 英 国 国 家 计 算 机 和 电 信 局 于 20 世 纪 80 年 代 末 开 发 的 一 套 IT 服 务 管 理 标 准 库, 把 各 个 行 业 在 IT 管 理 方 面 的 最 佳 实 践 归 纳 起 来 变 成 规 范, 旨 在 提 高 IT 资 源 的 利 用 率 和 服 务 质 量 BSM 指 Business Service Management, 即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是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领 先 的 方 法 论, 强 调 从 整 体 业 务 目 标 的 角 度 实 施 IT 运 维 管 理, 实 现 IT 系 统 对 业 务 价 值 的 最 大 化 OSS 指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 即 电 信 运 维 支 撑 系 统, 电 信 行 业 通 用 名 词, 是 支 撑 电 信 网 络 规 划 开 通 和 运 行, 保 障 电 信 网 络 稳 定 高 效 安 全 运 行 的 信 息 系 统 总 称, 包 括 网 络 管 理 资 源 管 理 服 务 保 障 运 维 流 程 管 理 网 络 11

12 优 化 等 子 系 统 BOSS 指 Business &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 即 业 务 操 作 支 撑 系 统, 是 由 中 国 移 动 联 合 多 家 咨 询 公 司 为 传 统 电 信 企 业 计 费 系 统 命 名 的 专 门 名 称, 系 由 电 信 部 门 计 费 系 统 发 展 而 来, 包 括 计 费 及 结 算 系 统 营 业 及 账 务 系 统 客 户 服 务 系 统 以 及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ISO20000 指 第 一 个 专 门 为 IT 服 务 管 理 制 定 的 国 际 标 准, 它 具 体 规 定 了 行 业 向 企 业 及 其 顾 客 有 效 地 提 供 服 务 的 一 体 化 的 管 理 过 程 CMMI 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即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集 成, 被 用 作 评 价 软 件 承 包 商 能 力 并 帮 助 其 组 织 改 善 软 件 过 程 质 量,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最 流 行 最 实 用 的 一 种 软 件 生 产 过 程 标 准 网 络 管 理 指 网 络 管 理 员 通 过 网 络 管 理 程 序 对 网 络 上 的 资 源 进 行 集 中 化 管 理 的 操 作, 包 括 配 置 管 理 性 能 和 记 账 管 理 问 题 管 理 操 作 管 理 和 变 化 管 理 等 安 全 管 理 指 通 过 安 全 管 理 控 制 台 对 企 业 的 安 全 设 备 和 安 全 系 统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流 程 管 理 指 通 过 构 造 端 到 端 的 业 务 流 程, 提 高 业 务 绩 效 的 一 种 管 理 方 法, 一 般 包 括 流 程 分 析 流 程 定 义 与 重 定 义 资 源 分 配 时 间 安 排 流 程 质 量 与 效 率 测 评 流 程 优 化 等 业 务 管 理 指 将 业 务 流 程 和 IT 流 程 建 立 起 关 联, 当 业 务 流 程 出 现 问 题 时 能 够 定 位 到 IT 流 程 中 的 具 体 环 节 来 予 以 解 决 应 用 管 理 指 对 数 据 库 中 间 件 群 件 Web 服 务 ERP 以 及 客 户 定 制 的 一 些 应 用 系 统 的 管 理 飞 信 指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推 出 的 可 同 时 在 电 脑 和 手 机 上 使 用 的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能 融 合 语 音 GPRS 短 信 等 多 种 通 信 方 式, 覆 盖 三 种 不 同 形 态 ( 实 时 语 音 服 务 准 实 时 的 文 字 和 小 数 据 量 通 信 服 务 非 实 时 的 通 信 服 12

13 务 ) 的 客 户 通 信 需 求, 实 现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网 间 的 无 缝 通 信 服 务 活 跃 用 户 指 当 月 登 陆 过 飞 信 PC 客 户 端 或 登 陆 过 手 机 客 户 端 或 发 送 过 上 行 短 信 ( 该 用 户 发 送 短 信 时 必 须 订 购 飞 信 业 务 ) 或 成 功 发 起 过 IVR 主 叫 的 用 户 其 中 客 户 端 活 跃 用 户 中,PC 客 户 端 活 跃 用 户 不 包 含 零 好 友 且 零 客 户 端 消 息 的 用 户 ; 手 机 客 户 端 活 跃 用 户 不 包 含 GPRS 流 量 为 零 的 用 户 到 达 用 户 PC 客 户 端 手 机 客 户 端 指 开 通 飞 信 业 务 并 一 直 在 使 用 的 用 户 指 安 装 在 个 人 电 脑 上 使 用 飞 信 功 能 的 应 用 软 件 指 安 装 在 手 机 上 使 用 飞 信 功 能 的 应 用 软 件 GPRS 指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 即 通 用 分 组 无 线 业 务, 是 在 现 有 GSM 网 络 上 开 通 的 一 种 新 型 的 分 组 数 据 传 输 技 术 网 关 指 将 两 个 使 用 不 同 协 议 的 网 络 段 连 接 在 一 起 的 设 备, 作 用 是 对 两 个 网 络 段 中 使 用 不 同 传 输 协 议 的 数 据 进 行 互 相 的 翻 译 转 换 网 元 指 网 络 中 的 设 备, 是 构 成 网 络 所 必 需 的 基 本 元 素, 如 交 换 机 传 输 设 备 用 户 线 光 缆 电 缆 电 源 等 IM 指 Instant Messenging, 即 即 时 通 信, 指 可 以 在 线 实 时 交 流 的 工 具, 也 就 是 通 常 所 说 的 在 线 聊 天 工 具 WAP 指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即 无 线 应 用 协 议, 是 一 个 全 球 性 的 网 络 通 信 协 议, 其 目 标 是 将 Internet 的 丰 富 信 息 及 先 进 的 业 务 引 入 到 移 动 电 话 等 无 线 终 端 中 TD-SCDMA 指 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即 时 分 同 步 的 码 分 多 址 技 术, 是 中 国 提 出 的 在 国 际 上 被 广 泛 接 受 和 认 可 的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标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若 出 现 总 计 数 与 所 列 数 值 总 和 不 符,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13

14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公 司 简 介 ( 一 )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5 月 18 日 2002 年 5 月 1 日, 经 泰 岳 软 件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以 截 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数,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成 2, 万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6 月 3 日,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9,48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宁 ( 二 )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发 展, 主 营 业 务 为 向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和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包 括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相 应 的 系 统 集 成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涵 盖 了 四 大 专 业 方 向, 即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和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综 合 网 络 管 理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是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的 专 业 公 司,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领 域 的 技 术 产 品 开 发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 控 股 子 公 司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专 业 从 事 面 向 电 信 主 设 备 厂 商 和 各 运 营 商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服 务 公 司 自 设 立 之 初 至 今 一 直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07 年 度 与 2008 年 度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07 年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被 认 定 为 北 京 市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公 司 具 备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甲 级 资 质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认 证 信 息 安 全 服 务 二 级 资 质 ISO20000 IT 服 务 管 理 国 际 标 准 认 证 软 件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集 成 三 级 认 证 (CMMI L3) ISO9001:

15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等 多 项 资 质 认 证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的 软 件 共 获 得 5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其 中,Ultra-NMS V3.0 Ultra-ITSM V1.0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等 联 合 颁 发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Ultra-NMS V3.0 Ultra-SOMC 和 Ultra-SCM 分 别 获 得 了 软 件 世 界 杂 志 评 选 的 年 度 金 软 件 奖 ; Ultra-SOMC V2.0 获 得 了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信 息 安 全 测 评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军 用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Ultra-NMS V3.0 Ultra-EOMS V3.0 等 12 项 软 件 产 品 入 选 2009 年 北 京 市 第 二 批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目 录 此 外, 电 信 企 业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软 件 -EOMS 项 目 和 网 络 安 全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SMC 项 目 先 后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入 了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同 时, 公 司 的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水 平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高 度 认 同, 先 后 获 得 了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颁 发 的 2005 年 度 IT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服 务 用 户 满 意 金 奖 中 国 信 息 经 济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奖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颁 发 的 奥 运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奖 云 南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颁 发 的 云 南 移 动 2008 年 度 网 络 维 护 服 务 银 奖, 以 及 新 华 社 办 公 厅 颁 发 的 温 总 理 网 络 访 谈 技 术 保 障 工 作 证 书 ( 三 ) 行 业 地 位 IT 运 维 管 理 可 以 细 分 为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和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其 中,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 即 BSM)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是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代 表 性 组 成 部 分 ; 电 信 运 维 支 撑 系 统 ( 即 OSS)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是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1 国 内 BSM 市 场 领 域 根 据 IDC 历 年 的 BSM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公 司 在 我 国 BSM 领 域 中 连 续 多 年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2004 年 至 2008 年, 公 司 在 BSM 领 域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15.0% 15.1% 19.3% 23.6% 和 25.7%, 其 市 场 份 额 一 直 居 国 内 第 一 且 逐 年 提 高 2 国 内 OSS 市 场 领 域 根 据 公 司 的 相 关 统 计 信 息, 公 司 在 OSS 领 域 内 的 市 场 占 有 情 况 如 下 : 15

16 电 信 运 营 商 项 目 类 型 公 司 所 占 市 场 数 据 网 管 14 省 中 国 移 动 网 管 监 控 平 台 总 部 +31 省 BOSS 网 管 6 省 (2 省 局 部 ) 电 子 运 维 管 理 总 部 +6 省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一 期 ( 总 部 +31 省 ); 二 期 (19 省 + 总 部 ) 中 国 联 通 WAP 业 务 网 管 总 部 + 全 部 7 个 大 区 节 点 扩 展 短 信 平 台 业 务 网 管 总 部 +31 省 中 国 电 信 业 务 集 中 监 控 平 台 总 部 +25 省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要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为 自 然 人 王 宁 李 力,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两 人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 的 股 权 王 宁 先 生, 中 国 籍,196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河 北 大 学, 公 司 主 要 创 始 人,2001 年 5 月 至 今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曾 获 2006 年 中 国 软 件 企 业 十 大 领 军 人 物 荣 誉 称 号 李 力 先 生, 中 国 籍,197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首 都 经 贸 大 学, 自 2001 年 10 月 起 开 始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自 2007 年 7 月 起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三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在 市 场 品 牌 客 户 资 源 行 业 经 验 技 术 与 产 品 人 才 团 队 服 务 等 方 面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已 成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1 市 场 品 牌 与 客 户 资 源 优 势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批 以 电 信 行 业 为 主, 兼 顾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中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及 政 府 机 构 的 优 质 客 户 群 体 公 司 与 优 质 客 户 的 合 作 一 方 面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和 服 务 手 段 的 不 断 改 进, 另 一 方 面 也 保 障 了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依 此 形 成 的 良 好 的 市 场 品 牌 形 象,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空 间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16

17 2 行 业 经 验 优 势 行 业 经 验 的 积 累 对 于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来 说 至 关 重 要, 公 司 拥 有 丰 富 的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和 政 府 机 构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经 验, 尤 其 是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IT 运 维 管 理 的 经 验 和 方 法 论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实 践 一 直 是 其 他 行 业 实 施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标 杆, 公 司 从 事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已 有 多 年, 常 年 为 国 内 四 大 ( 电 信 业 重 组 后 为 三 大 )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运 维 服 务, 对 电 信 行 业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并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电 信 行 业 项 目 经 验 作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重 要 合 作 伙 伴, 公 司 多 次 参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技 术 规 范 的 制 定, 并 由 此 了 解 和 掌 握 了 运 营 商 IT 系 统 及 其 业 务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建 设 思 路, 进 一 步 把 握 了 技 术 需 求 和 发 展 趋 势 通 过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运 维 需 求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和 梳 理, 公 司 积 淀 了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并 将 其 向 其 他 行 业 推 广, 从 而 为 其 他 行 业 的 客 户 提 供 成 熟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3 技 术 与 产 品 优 势 作 为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既 有 强 大 的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也 有 专 业 产 品 研 发 团 队 ; 基 于 从 国 内 大 型 客 户 不 断 提 炼 出 的 用 户 需 求, 通 过 实 施 和 研 发 两 个 部 门 的 快 速 互 动, 公 司 形 成 了 良 性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和 创 新 的 机 制 公 司 在 计 算 机 网 络 管 理 方 面 的 技 术 水 平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根 据 CCID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公 司 的 产 品 与 IBM HP BMC CA 等 国 际 厂 商 相 比, 在 可 靠 性 丰 富 性 独 特 性 和 创 新 性 等 方 面 水 平 相 当,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解 决 方 案 也 符 合 国 内 外 的 相 关 标 准 与 规 范, 在 理 论 基 础 和 系 统 架 构 上 均 达 到 国 际 一 流 水 平 ; 与 国 内 同 行 业 厂 商 比 较, 公 司 的 产 品 在 上 述 各 方 面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领 先 优 势 随 着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数 据 业 务 系 统 的 投 资 力 度 加 大, 以 及 电 信 网 络 的 IP 化, 电 信 行 业 内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将 逐 步 增 加, 公 司 在 这 一 领 域 内 技 术 与 产 品 的 先 发 优 势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体 现 4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实 践 中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和 优 秀 的 技 术 团 队,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较 为 明 显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一 直 保 持 稳 定, 且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经 验 和 企 业 管 理 能 力 ;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逐 步 壮 大, 自 2006 年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已 由 175 人 发 展 至 1,555 17

18 人, 在 员 工 总 数 中 的 比 例 较 高, 达 到 了 89.72% 许 多 技 术 人 员 具 备 在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工 作 经 历, 且 多 名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了 项 目 管 理 PMP 认 证,Oracle BMC CA 等 多 个 国 际 知 名 厂 商 的 技 术 认 证 以 及 C++ Java 等 开 发 技 术 的 认 证 公 司 长 期 坚 持 以 优 秀 的 企 业 文 化 人 性 化 的 管 理 方 式 吸 引 并 留 住 人 才,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技 术 和 业 务 骨 干 均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5 服 务 优 势 公 司 具 备 快 速 的 产 品 提 炼 能 力 快 速 的 反 应 能 力 持 续 的 服 务 能 力 和 综 合 性 的 支 持 服 务 能 力 以 及 多 样 的 服 务 形 式 公 司 凭 借 多 年 来 在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实 践 经 验 积 累, 能 根 据 客 户 的 行 业 特 点 和 业 务 模 式, 结 合 国 际 先 进 经 验 和 技 术, 快 速 分 析 客 户 的 需 求 形 成 解 决 方 案 并 加 以 实 施, 具 有 快 速 的 产 品 提 炼 能 力, 其 中, 在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公 司 注 重 飞 信 最 终 用 户 的 体 验 质 量, 能 够 根 据 广 大 用 户 的 建 议 与 反 馈 快 速 形 成 解 决 方 案 优 化 相 关 产 品 及 服 务 ; 为 提 高 用 户 满 意 度,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建 立 了 IT 运 维 管 理 服 务 网 络, 具 备 快 速 的 反 应 能 力 ; 通 过 覆 盖 全 国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服 务 网 络,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跟 踪 并 随 时 发 现 客 户 的 潜 在 需 求, 向 客 户 提 供 持 续 性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运 维 服 务 ; 通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创 新 与 人 才 引 进, 培 养 了 较 为 全 面 的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能 够 为 客 户 提 供 多 方 位 的 高 质 量 的 技 术 开 发 与 维 护 服 务 以 及 面 向 业 务 运 营 的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四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一 ) 简 要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502,287, ,444, ,319, ,025, 非 流 动 资 产 23,070, ,677, ,333, ,909, 资 产 总 计 525,358, ,122, ,652, ,935, 流 动 负 债 113,667, ,308, ,805, ,342, 非 流 动 负 债 8,632, ,125, ,572, ,544, 负 债 合 计 122,299, ,433, ,377, ,88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401,697, ,689, ,274, ,16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03,058, ,689, ,274, ,048,

19 ( 二 ) 简 要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326,282, ,282, ,766, ,604, 营 业 利 润 126,883, ,044, ,783, ,063, 利 润 总 额 134,276, ,169, ,670, ,639, 净 利 润 117,021, ,548, ,364, ,94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7,160, ,548, ,312, ,119, ,765, ,556, ,939, ,959, ( 三 ) 简 要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14,709, ,625, ,675, ,128, ,877, ,541, ,524, ,695, ,047, ,367, ,012, ,894, ,538, ,717, ,138, ,326, 五 合 并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1.13% 42.09% 41.36% 61.9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注 1]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注 1]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注 2] 13,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注 3] 30,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20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全 面 摊 薄 )[ 注 4] 29.17% 51.58% 65.77% 29.43%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注 4] 41.49% 62.99% 82.41% 35.34%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注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平 均 存 货 余 额 ); 2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净 额 + 本 期 折 旧 额 ;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净 额 ) 利 息 支 出 净 额 ; 4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按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六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面 值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3,160 万 股 定 价 方 式 : 公 司 取 得 发 行 核 准 文 件 后, 由 公 司 和 主 承 销 商 组 织 股 票 发 行 询 价,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方 式 :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七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将 主 要 投 向 以 下 六 个 项 目,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16,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8,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6,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7,

21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5,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5, 合 计 50, 如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可 预 测 的 市 场 变 化,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根 据 项 目 的 轻 重 缓 急 依 次 按 顺 序 进 行 投 资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需 要, 资 金 缺 口 通 过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后 尚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结 合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加 大 以 下 各 方 面 的 投 入 :8,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营 销 和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7,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的 投 入 ;15,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补 充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购 销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1,2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计 划 方 面 的 投 入 ;3,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研 发 投 入 ; 其 余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21

22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Ultrapower Software Co., LTD 9,48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宁 设 立 日 期 : 2002 年 6 月 3 日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公 司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二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机 构 及 人 员 公 司 战 略 投 资 与 证 券 管 理 事 业 部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相 关 负 责 人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松 浪 战 略 投 资 与 证 券 管 理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兼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张 黔 山, 联 系 电 话 为 三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 3,16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00% 发 行 价 格 : 元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按 2008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4.24 元 ( 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22

23 所 有 者 权 益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发 行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余 额 包 销 万 元 万 元 共 万 元, 其 中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万 元, 审 计 费 万 元, 律 师 费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万 元, 其 他 费 用 万 元 四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东 明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第 A 层 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朝 阳 区 新 源 里 16 号 琨 莎 中 心 23 层 联 系 电 话 :(010) 传 真 :(010) 保 荐 代 表 人 : 文 富 胜 樊 丽 莉 项 目 协 办 人 : 任 波 项 目 经 办 人 : 骆 中 兴 郝 倬 跃 王 冬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23

24 负 责 人 : 王 立 华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11 层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王 振 强 周 世 君 谭 清 ( 三 ) 审 计 机 构 :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建 弟 住 所 : 上 海 市 南 京 东 路 61 号 新 黄 浦 金 融 大 厦 4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肖 菲 陈 迅 骅 ( 四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京 城 大 厦 支 行 五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保 荐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2,100,000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的 %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六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重 要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发 行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25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考 虑 投 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以 下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对 电 信 行 业 依 赖 的 风 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来 自 电 信 行 业 的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1.10% 82.99% 81.51% 和 92.02%, 公 司 对 电 信 行 业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随 着 电 信 行 业 对 IT 系 统 运 行 效 率 要 求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未 来 几 年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对 电 信 行 业 的 依 赖 程 度 依 然 会 比 较 高 如 果 未 来 电 信 行 业 发 生 不 可 预 测 的 不 利 变 化 或 者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投 资 规 模 大 幅 下 降, 都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的 影 响 电 信 行 业 作 为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支 柱 行 业, 近 年 来 其 收 入 增 长 速 度 远 远 高 于 我 国 GDP 的 增 长 速 度 电 信 行 业 与 其 他 行 业 相 比, 其 信 息 化 程 度 较 高, 系 统 规 模 庞 大 且 复 杂, 故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同 和 接 受 程 度 也 较 高 以 中 国 移 动 为 例, 作 为 目 前 我 国 最 大 的 电 信 运 营 商, 其 2007 年 度 和 2008 年 度 支 撑 系 统 投 资 分 别 为 73.6 亿 元 和 95.4 亿 元,2009 年 度 预 计 投 资 亿 元 随 着 我 国 电 信 行 业 重 组 的 完 成 和 3G 牌 照 的 发 放, 各 电 信 运 营 商 业 务 逐 渐 趋 同, 新 的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正 在 逐 渐 形 成 面 对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和 客 户 多 样 化 个 性 化 快 捷 高 效 的 通 信 需 求, 各 电 信 运 营 商 将 通 过 不 断 开 发 新 的 业 务 更 新 和 新 增 设 备 提 高 IT 系 统 的 运 行 效 率 等 来 争 取 更 多 的 市 场 份 额, 其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投 资 也 会 越 来 越 大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布 的 数 据, 国 内 三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计 划 于 2009 年 投 资 1,700 亿 元 用 于 3G 网 络 建 设, 自 2009 至 2011 年 3G 建 设 投 资 规 模 预 计 达 到 约 4,000 亿 元 同 时, 我 国 金 融 能 源 电 力 制 造 等 行 业 企 业 以 及 政 府 部 门 信 息 化 建 设 在 不 断 推 进,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投 入 呈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公 司 来 自 非 电 信 行 业 的 收 入 也 在 逐 年 增 长, 其 中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和 2008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 万 元 7, 万 元 和 9, 万 元 尽 管 如 此, 公 司 对 电 信 行 业 的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的 现 状 未 来 几 年 很 难 发 生 重 大 改 变, 公 司 依 然 面 临 电 信 行 业 未 来 发 生 不 可 预 测 不 利 变 化 而 对 公 司 盈 利 25

26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风 险 二 对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依 赖 的 风 险 新 媒 传 信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自 2007 年 3 月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唯 一 的 的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提 供 商,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8, 万 元 27, 万 元 和 22, 万 元, 分 别 占 公 司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19.82% 53.50% 和 68.99%;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3, 万 元 9, 万 元 和 8, 万 元, 分 别 占 公 司 当 期 净 利 润 42.23% 75.47% 和 76.30%,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盈 利 来 源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对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成 果 有 重 大 影 响 同 时,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于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投 资 总 额 为 16, 万 元, 占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总 额 的 33.51%, 占 比 较 高 如 果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不 佳 或 者 中 国 移 动 在 未 来 的 合 作 过 程 中 提 出 解 除 或 不 再 与 公 司 续 签 新 的 合 作 合 同, 或 在 合 作 过 程 中 降 低 与 公 司 的 合 同 结 算 价 格, 都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飞 信 业 务 是 中 国 移 动 为 了 迎 接 3G 所 推 出 的 战 略 性 新 业 务 之 一, 是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与 互 联 网 互 联 互 通 的 移 动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平 台, 具 有 覆 盖 终 端 多 样 无 缝 互 通 永 不 离 线 等 优 点, 能 够 较 好 地 实 现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网 间 的 无 缝 通 信 服 务 凭 借 中 国 移 动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强 大 的 客 户 基 础, 及 PC 端 和 手 机 端 免 费 即 时 无 缝 连 接 的 独 特 优 势, 飞 信 业 务 自 2007 年 6 月 正 式 商 用 以 来, 逐 步 为 广 大 中 国 移 动 用 户 熟 悉 和 接 受, 其 用 户 数 量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势 头 根 据 易 观 国 际 2008 年 第 2 季 度 中 国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季 度 监 测,2008 年 2 季 度, 飞 信 业 务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已 超 过 MSN, 市 场 份 额 达 4.2%, 仅 次 于 QQ, 位 于 即 时 通 信 行 业 第 二 位 基 于 互 联 网 的 快 速 发 展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与 互 联 网 的 加 速 融 合 3G 时 代 的 到 来 等 因 素,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发 展 空 间 非 常 广 阔 在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实 践 过 程 中, 新 媒 传 信 的 服 务 获 得 了 中 国 移 动 和 广 大 飞 信 业 务 用 户 的 好 评, 双 方 的 合 作 关 系 也 日 益 稳 固 2009 年 4 月, 中 国 移 动 一 改 与 供 应 商 合 同 一 年 一 签 的 惯 例, 其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与 新 媒 传 信 签 定 了 为 期 三 年 的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期 限 为 2008 年 11 月 年 10 月 同 时, 随 着 飞 信 业 务 用 户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本 着 长 期 合 作 共 赢 的 原 则, 双 方 协 商 确 定,2008 年 5 月 下 调 了 收 费 标 准, 同 时 拓 宽 了 每 一 价 格 单 位 对 应 26

27 用 户 数 的 区 间 因 此, 飞 信 业 务 的 经 营 状 况 以 及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的 合 作 关 系 存 在 波 动 的 可 能,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也 因 此 存 在 波 动 甚 至 下 滑 的 风 险 三 税 收 优 惠 和 政 府 补 助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软 件 企 业, 根 据 我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的 优 惠 政 策,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公 司 15% 10% 10% 7.5% 新 媒 传 信 12.5% 0% 0% - 公 司 作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率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从 事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符 合 条 件 的, 免 征 营 业 税 公 司 承 担 了 多 项 国 家 科 技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获 得 了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政 策 支 持 和 资 金 支 持 报 告 期 上 述 三 项 因 素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返 还 免 征 营 业 税 金 额 1,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 , 合 计 1, , ,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14.42% 16.28% 25.41% 38.85% 尽 管 税 收 减 免 政 府 补 助 对 公 司 业 绩 的 影 响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但 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有 一 定 影 响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 财 政 补 助 政 策 出 现 不 可 预 测 的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四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收 回 的 风 险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8, 万 元 11, 万 元 和 32,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7.68% 35.63% 31.53% 和 62.26%, 是 公 司 资 产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如 果 27

28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对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以 及 财 务 状 况 将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96.12% 95.71% 82.24% 和 88.57%, 平 均 为 90.66%, 账 龄 结 构 较 为 合 理 ; 同 时, 公 司 本 着 谨 慎 性 原 则 对 应 收 账 款 提 取 了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其 资 本 实 力 强 信 誉 度 高, 历 史 上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质 量 良 好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收 回 卓 望 信 息 销 售 款 项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 止, 公 司 共 收 到 卓 望 信 息 支 付 的 177,863, 元 合 同 价 款, 其 中 包 括 2008 年 11 月 年 4 月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费 152,165,527 元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电 信 行 业 和 主 要 客 户 经 营 状 况 等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仍 存 在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五 控 制 权 变 动 风 险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有 48 名 股 东, 其 中 控 股 股 东 暨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宁 李 力 各 持 有 公 司 % 的 股 份,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较 为 分 散 本 次 发 行 后, 王 宁 李 力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将 降 低 为 %, 合 计 持 股 比 例 为 %, 低 于 30%, 存 在 控 制 权 变 动 的 风 险 六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壮 大, 经 营 业 绩 快 速 提 升, 公 司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适 应 快 速 发 展 的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治 理 结 构 得 到 不 断 完 善,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约 束 机 制 及 内 部 管 理 机 制 本 次 发 行 结 束 后,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提 高, 人 员 规 模 也 会 大 幅 增 长, 需 要 公 司 在 资 源 整 合 市 场 开 拓 产 品 研 发 与 质 量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等 诸 多 方 面 进 行 调 整, 对 各 部 门 工 作 的 协 调 性 严 密 性 连 续 性 也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层 素 质 及 管 理 水 平 不 能 适 应 公 司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的 需 要, 组 织 模 式 和 管 理 制 度 未 能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及 时 调 整 完 善, 将 削 弱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存 在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导 致 的 管 理 风 险 28

29 七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软 件 行 业 企 业 一 般 都 面 临 人 员 流 动 性 大, 知 识 结 构 更 新 快 的 问 题, 行 业 内 的 市 场 竞 争 也 越 来 越 体 现 为 高 素 质 人 才 的 竞 争 公 司 作 为 提 供 创 新 性 软 件 开 发 与 技 术 服 务 为 主 的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人 才 的 培 养 引 进 和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设 经 过 多 年 的 积 累 和 磨 合, 公 司 已 拥 有 了 一 支 专 业 技 能 强 行 业 经 验 丰 富 对 公 司 文 化 认 同 度 较 高 的 优 秀 员 工 团 队, 并 对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起 到 了 关 键 作 用 为 此, 公 司 提 高 了 员 工 薪 酬 和 福 利 待 遇, 同 时 公 司 核 心 骨 干 人 员 还 持 有 了 公 司 的 股 份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对 优 秀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需 求 还 在 不 断 增 加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吸 引 到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所 需 的 高 端 人 才 或 者 公 司 核 心 骨 干 人 员 流 失, 都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造 成 不 利 的 影 响 八 技 术 风 险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涉 及 的 专 业 技 术 门 类 非 常 多, 主 要 有 计 算 机 技 术 通 讯 技 术 数 据 库 技 术 中 间 件 技 术 存 储 备 份 技 术 安 全 技 术 等 上 述 技 术 具 有 更 新 速 度 快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短 等 特 点 作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必 须 尽 可 能 准 确 地 预 测 相 关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及 时 将 成 熟 实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应 用 于 自 身 的 设 计 和 开 发 工 作, 才 能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占 得 先 机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准 确 地 把 握 行 业 技 术 的 发 展 趋 势, 在 技 术 开 发 方 向 的 决 策 上 发 生 失 误, 或 不 能 及 时 将 新 技 术 运 用 于 产 品 开 发 和 升 级, 将 可 能 使 公 司 丧 失 技 术 和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面 临 技 术 与 产 品 开 发 的 风 险 九 产 业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软 件 产 业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支 柱 产 业 自 2000 年 国 务 院 正 式 颁 布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00]18 号 ) 以 来, 国 家 各 地 政 府 各 相 关 部 门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法 规 和 政 策, 从 投 融 资 体 制 税 收 产 业 技 术 软 件 出 口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吸 引 与 培 养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行 业 组 织 与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为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政 策 保 障 和 扶 持, 营 造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2009 年 4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了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加 大 了 推 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的 实 施 力 度, 为 行 业 的 持 续 29

30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了 保 障 这 些 扶 持 政 策 的 出 台 对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但 是,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对 软 件 企 业 的 扶 持 政 策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风 险 尽 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属 于 公 司 长 期 以 来 专 注 经 营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符 合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具 有 广 泛 而 现 实 的 客 户 需 求,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但 是 软 件 行 业 研 发 项 目 具 有 高 投 入 高 收 益 和 高 风 险 的 特 点,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面 临 着 技 术 开 发 的 不 确 定 性 技 术 替 代 政 策 环 境 变 化 用 户 偏 好 变 化 市 场 环 境 变 化 与 用 户 的 合 作 关 系 变 化 等 诸 多 因 素, 任 何 一 项 因 素 向 不 利 于 公 司 的 方 向 转 化, 都 有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投 资 效 益 不 能 如 期 实 现, 进 而 导 致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十 一 折 旧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较 小,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为 1,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3.09%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使 用 计 划 完 成 后, 公 司 预 计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约 29, 万 元, 相 应 年 新 增 折 旧 3, 万 元 如 果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无 法 实 现 预 期 收 益, 公 司 则 存 在 因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大 幅 增 加 而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下 滑 的 风 险 十 二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及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35.34% 82.41% 62.99% 41.49%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度 提 高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才 能 达 到 预 计 的 收 益 水 平,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存 在 由 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导 致 的 相 关 风 险 30

31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公 司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公 司 前 身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5 月 18 日 2002 年 5 月 1 日, 泰 岳 软 件 股 东 会 表 决 通 过, 以 截 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数,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5 月 27 日,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办 公 室 出 具 京 政 体 改 股 函 [2002]7 号 文 批 准 了 泰 岳 软 件 的 上 述 整 体 改 制 方 案 2002 年 5 月 27 日, 北 京 京 都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北 京 京 都 验 字 2002 第 0025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 万 元 已 缴 足 2002 年 6 月 3 日,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为 1 名 法 人,14 名 自 然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泰 岳 科 技 16,669, % 2 王 宁 777, % 3 李 力 777, % 4 彭 洁 777, % 5 齐 强 475, % 6 孙 立 超 431, % 7 赵 林 345, % 8 王 国 华 345, % 9 万 能 345, % 10 陈 伟 107, % 11 倪 鸣 107, % 12 张 宪 文 107, % 13 丁 彦 超 107, % 14 王 祥 武 107, % 15 许 芃 107, % 合 计 21,592, % 31

32 ( 三 )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泰 岳 科 技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前, 泰 岳 科 技 主 要 从 事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的 泰 岳 软 件 77.20% 的 股 权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60% 的 股 权 2002 年 6 月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后, 泰 岳 科 技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 四 ) 公 司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系 由 泰 岳 软 件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承 继 了 泰 岳 软 件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业 务 公 司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为 业 务 经 营 所 必 须 的 货 币 资 金 库 存 商 品 电 子 设 备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经 营 性 资 产 等, 根 据 北 京 京 都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北 京 京 都 审 字 [2002] 第 0770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6,262,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4,670, 元 净 资 产 为 21,592, 元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向 用 户 提 供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和 技 术 服 务 ( 五 )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前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前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四 ( 三 )2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 六 )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改 制 设 立 时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泰 岳 科 技 泰 岳 科 技 于 2001 年 5 月 出 资 成 立 泰 岳 软 件 时, 将 其 多 年 积 累 的 IT 业 务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方 面 的 相 关 核 心 技 术 客 户 资 源 管 理 团 队 等 全 部 投 入 泰 岳 软 件 此 后, 泰 岳 科 技 不 再 具 体 从 事 IT 业 务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等 相 关 业 务, 主 要 从 事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通 过 持 有 公 司 和 泰 岳 电 子 的 股 权 享 受 相 应 的 股 东 权 利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依 赖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情 形 只 是,2003 年 以 来, 公 司 租 赁 取 得 的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106 号 太 平 洋 国 际 大 厦 的 16 层 部 分 办 公 场 地 曾 由 主 要 发 起 人 泰 岳 科 技 及 泰 岳 计 算 机 等 关 联 公 司 使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泰 岳 科 技 等 主 要 关 联 方 也 存 在 一 些 代 收 代 缴 房 租 物 业 费 等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二 ( 三 ) 偶 发 32

33 性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内 容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主 要 发 起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七 ) 公 司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公 司 系 由 泰 岳 软 件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岳 软 件 的 所 有 资 产 业 务 和 债 务 债 权 均 由 公 司 整 体 承 继,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 八 ) 公 司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1 资 产 完 整 公 司 系 由 泰 岳 软 件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设 立 时, 公 司 整 体 承 继 了 泰 岳 软 件 的 业 务 资 产 机 构 及 债 权 债 务, 未 进 行 任 何 业 务 和 资 产 剥 离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于 股 东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配 套 设 施 及 资 产, 拥 有 与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经 营 营 销 服 务 相 关 资 产 的 合 法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不 存 在 依 靠 股 东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以 公 司 资 产 权 益 或 信 誉 为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2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的 程 序 选 举 或 聘 任 产 生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或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的 情 形 ;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的 情 形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人 事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了 独 立 的 劳 动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由 公 司 独 立 与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3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设 财 务 负 责 人 1 名, 配 备 了 专 职 财 务 人 员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做 出 财 务 决 策, 不 受 控 股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独 立 开 设 银 行 账 户, 独 立 纳 税,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形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33

34 4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设 置 股 东 大 会 作 为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设 置 董 事 会 为 决 策 机 构 设 置 监 事 会 为 监 督 机 构, 并 设 有 相 应 的 办 公 机 构 和 经 营 部 门, 各 职 能 部 门 分 工 协 作, 形 成 有 机 的 独 立 运 营 主 体, 不 受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干 预,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机 构 设 置 人 员 及 办 公 场 所 等 方 面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5 业 务 独 立 公 司 专 业 从 事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涵 盖 了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和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综 合 网 络 管 理 四 大 专 业 方 向 公 司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具 备 完 整 的 供 产 销 和 研 发 业 务 环 节, 配 备 了 专 职 人 员, 拥 有 独 立 的 业 务 流 程, 具 备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的 独 立 经 营 能 力 二 公 司 股 权 关 系 与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一 ) 公 司 股 权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股 权 关 系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34

35 21.60% 王 宁 23.37% 21.60% 李 力 23.37%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计 算 机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8.58% 18.58% 北 京 互 联 时 代 通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齐 强 黄 松 浪 王 国 华 万 能 徐 斯 平 9.73% 8.17% 7.73% 6.54% 5.47% 其 他 41 名 股 东 25.22%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70.00% 30.00% 其 他 4 名 股 东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注 : 图 中 虚 线 框 内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 二 )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设 立 了 18 个 职 能 部 门 2 个 分 公 司 以 及 各 地 办 事 处, 其 具 体 职 能 为 : 1 商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软 硬 件 采 购 合 同 管 理 招 投 标 文 件 的 制 作 质 量 保 35

36 障 以 及 其 他 商 务 工 作 2 行 政 部 : 负 责 公 司 基 础 设 施 及 工 作 环 境 的 管 理 ; 计 算 机 及 辅 助 设 备 的 管 理, 公 司 内 部 网 络 的 正 常 运 行 ; 会 议 管 理 信 息 统 计 ; 车 辆 管 理 ; 办 公 用 品 的 采 购 ; 费 用 报 销 的 整 理 汇 总 ; 项 目 文 档 的 整 理 存 放 ; 公 司 内 部 活 动 的 组 织 等 3 人 力 资 源 部 : 负 责 人 力 资 源 整 体 规 划 及 机 构 设 置 员 工 招 聘 培 训 人 事 档 案 劳 资 福 利 管 理 以 及 绩 效 考 评 工 作 4 市 场 部 : 负 责 公 司 的 宣 传 推 广 品 牌 建 设 公 关 策 划 对 外 交 流 对 内 传 播 市 场 信 息 的 收 集 整 理 及 研 究 公 司 宣 传 材 料 的 设 计 制 作 公 司 网 站 的 建 设 和 维 护 市 场 活 动 的 举 办 以 及 其 他 市 场 工 作 5 国 际 业 务 部 : 负 责 开 展 国 际 业 务, 向 海 外 市 场 推 广 公 司 的 软 件 产 品 解 决 方 案 及 专 业 服 务 等 国 际 业 务 部 于 2006 年 4 月 设 立, 是 公 司 实 施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的 具 体 执 行 部 门, 现 有 人 员 3 人, 目 前 已 与 华 为 等 公 司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通 过 合 作 伙 伴 已 在 新 加 坡 伊 朗 等 海 外 市 场 得 到 应 用 6 项 目 管 理 部 : 负 责 规 范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评 估 分 析 度 量 项 目 人 员 投 入, 跟 踪 项 目 进 度 并 对 项 目 进 行 考 核, 对 项 目 的 具 体 实 施 进 行 监 督 与 协 调, 推 动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7 财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中 的 资 金 收 支 会 计 核 算 并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进 行 分 析, 为 公 司 领 导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制 订 财 务 计 划, 预 测 经 营 成 果, 合 理 安 排 资 金 的 使 用, 加 强 资 金 监 控 力 度, 保 证 企 业 资 金 运 作 稳 健 有 序 8 战 略 投 资 与 证 券 管 理 事 业 部 : 负 责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的 拟 定. 发 展 规 划 的 建 议, 对 公 司 重 大 新 增 投 资 项 目 的 立 项 可 行 性 对 外 谈 判 尽 职 调 查 合 作 意 向 及 合 同 签 订 等 事 宜, 负 责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信 息 披 露 股 权 管 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负 责 收 购 兼 并 股 权 投 资 转 让 等 资 本 运 作 事 项 9 销 售 部 : 负 责 与 客 户 的 沟 通 协 调 解 决 客 户 的 要 求 及 反 馈 意 见 客 户 跟 踪 和 销 售 数 据 的 统 计 和 分 析 产 品 或 项 目 销 售 合 同 的 谈 判 合 同 评 审 产 品 或 项 目 的 招 投 标 策 划 及 标 书 的 组 织 编 写 客 户 满 意 度 的 调 查 分 析 以 及 其 他 与 销 售 有 关 的 工 作 36

37 10 解 决 方 案 中 心 : 负 责 公 司 整 体 售 前 技 术 支 持 工 作, 对 公 司 各 事 业 部 的 产 品 研 发 成 果 进 行 整 理 和 总 结, 为 销 售 部 门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与 快 速 响 应 ; 推 出 公 司 新 的 解 决 方 案 和 产 品 组 合, 为 用 户 提 供 咨 询 规 划 方 面 的 服 务 ; 并 不 断 整 理 和 完 善 客 户 在 运 维 管 理 方 面 的 新 需 求, 为 公 司 整 体 的 产 品 规 划 提 供 一 手 参 考 信 息 11 产 品 管 理 及 公 共 研 发 部 :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规 划, 促 进 不 同 业 务 方 向 之 间 研 发 过 程 中 模 块 的 复 用 和 共 享 能 力, 减 少 重 复 开 发, 促 进 产 品 有 机 整 合 12 系 统 网 络 事 业 部 : 负 责 面 向 计 算 机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业 务 方 向 的 售 前 交 流 项 目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和 售 后 服 务 等 13 通 信 网 络 事 业 部 : 负 责 电 信 网 络 综 合 网 管 的 售 前 交 流 项 目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和 售 后 服 务 等 14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 负 责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业 务 方 向 的 售 前 交 流 项 目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和 售 后 服 务, 以 及 信 息 安 全 咨 询 和 评 估 等 15 服 务 流 程 事 业 部 : 负 责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方 向 的 售 前 交 流 项 目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和 售 后 服 务 等 16 运 维 服 务 中 心 : 负 责 公 司 项 目 验 收 完 成 后 的 运 行 维 护 和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工 作, 在 技 术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挖 掘 市 场 信 息, 及 时 将 客 户 需 求 改 进 建 议 等 信 息 反 馈 给 有 关 部 门, 并 配 合 研 发 部 门 做 好 产 品 的 二 次 开 发 工 作 17 技 术 专 家 委 员 会 : 负 责 产 品 线 的 规 划 设 计 ; 重 大 项 目 技 术 路 线 选 择 实 施 方 案 编 写 及 项 目 质 量 控 制 ; 关 键 业 务 方 向 或 新 拓 展 业 务 方 向 的 业 务 预 研 技 术 储 备 需 求 分 析 与 整 理 等 18 内 部 审 计 部 : 对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完 成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指 派 的 审 计 项 目, 监 督 财 务 计 划 及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监 督 财 经 纪 律 的 执 行 情 况 等 19 分 公 司 及 办 事 处 : 负 责 所 涉 地 区 的 市 场 开 拓 技 术 支 持 和 维 护 三 公 司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一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一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37

38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全 资 子 公 司 : 新 媒 传 信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汪 铖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2007 年 3 月 13 日 2,000 万 元 2,000 万 元 注 册 号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生 产 经 营 地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中 街 46 号 6 层 主 营 业 务 : 专 业 从 事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领 域 的 技 术 产 品 开 发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其 100% 股 权 2 历 史 沿 革 (1) 成 立 2007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与 互 联 时 代 共 同 以 现 金 方 式 出 资 成 立 了 新 媒 传 信,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公 司 与 互 联 时 代 各 持 有 50% 的 股 权 (2)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9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互 联 时 代 持 有 的 新 媒 传 信 50% 股 权, 新 媒 传 信 变 更 为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1 收 购 原 因 : 公 司 把 为 运 营 商 提 供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作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向 纵 深 发 展 的 一 个 重 要 契 机, 在 新 媒 传 信 筹 备 阶 段 进 行 了 精 心 准 备 新 媒 传 信 成 立 后, 其 承 接 的 飞 信 业 务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即 取 得 了 较 快 发 展, 业 务 前 景 逐 渐 明 朗, 新 媒 传 信 的 盈 利 能 力 迅 速 增 长, 飞 信 业 务 发 展 前 景 的 不 确 定 性 已 基 本 消 除 为 进 一 步 扩 大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避 免 可 能 发 生 的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决 定 收 购 互 联 时 代 持 有 的 新 媒 传 信 50% 的 股 权 38

39 2 收 购 具 体 情 况 :2007 年 9 月 21 日 和 9 月 23 日, 公 司 与 互 联 时 代 分 别 签 署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书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互 联 时 代 将 持 有 的 新 媒 传 信 50% 的 股 权 ( 计 150 万 元 出 资 额 ) 全 部 转 让 给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根 据 新 媒 传 信 截 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12,348, 元 作 价 为 6,174, 元 同 时, 新 媒 传 信 于 2007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间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由 互 联 时 代 和 公 司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各 自 享 有 50% 3 收 购 履 行 的 程 序 和 价 款 支 付 情 况 :2007 年 9 月 3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三 届 第 三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收 购 新 媒 传 信 50% 股 权 的 议 案 2007 年 8 月 27 日 2007 年 9 月 21 日, 互 联 时 代 和 新 媒 传 信 亦 分 别 召 开 了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互 联 时 代 向 发 行 人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新 媒 传 信 50% 股 权 的 议 案 2007 年 9 月 21 日,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相 关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截 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向 互 联 时 代 支 付 完 毕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根 据 北 京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8 月 23 日 出 具 的 京 信 审 字 [2007]745 号 审 计 报 告 和 2007 年 10 月 25 日 出 具 的 京 信 审 字 [2007]809 号 审 计 报 告,2007 年 3-6 月 份, 新 媒 传 信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9,348, 元,2007 年 7-9 月 份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11,195, 元 2007 年 11 月 8 日, 新 媒 传 信 已 向 互 联 时 代 支 付 2007 年 7 月 至 9 月 应 得 股 利 5,597, 元 4 收 购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A. 有 利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向 纵 深 发 展 新 媒 传 信 是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的 专 业 公 司,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领 域 的 技 术 产 品 开 发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目 前, 新 媒 传 信 为 中 国 移 动 的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该 项 业 务 是 公 司 在 既 有 的 向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和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等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向 电 信 运 营 商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领 域 的 延 伸, 籍 此 公 司 进 入 到 了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系 统 的 运 维 支 撑 系 统 规 划 和 建 设 领 域, 是 公 司 既 有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在 服 务 内 容 和 模 式 上 的 深 化 完 善 和 创 新, 未 导 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变 化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迎 接 3G 所 开 辟 的 一 项 重 要 战 略 性 新 业 务, 飞 信 业 务 在 短 期 内 39

40 即 取 得 了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优 质 服 务 也 得 到 了 中 国 移 动 的 充 分 认 可, 这 不 仅 提 升 了 公 司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竞 争 优 势, 也 使 公 司 和 新 媒 传 信 在 研 发 团 队 客 户 渠 道 等 诸 多 方 面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和 资 源 共 享,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成 长 打 造 了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B. 大 幅 提 升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本 次 收 购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新 媒 传 信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新 媒 传 信 2007 年 和 2008 年 经 营 业 绩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大 幅 提 升 了 公 司 同 期 经 营 业 绩,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二 ( 一 )2 营 业 收 入 的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3)2009 年 增 资 2009 年 2 月 17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议 案, 新 媒 传 信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1,700 万 元 转 增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增 资 至 2,000 万 元 同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上 述 出 资 到 位 2009 年 3 月 9 日 完 成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3 简 要 财 务 数 据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新 媒 传 信 总 资 产 为 180,175, 元, 净 资 产 为 105,095,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0,971, 元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新 媒 传 信 总 资 产 为 232,548, 元, 净 资 产 为 144,379, 元 ;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89,284, 元 ( 二 ) 控 股 子 公 司 :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松 浪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2009 年 3 月 16 日 500 万 元 500 万 元 注 册 号 : 住 所 及 生 产 经 营 所 在 地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40

41 主 营 业 务 : 专 业 从 事 为 主 设 备 厂 商 和 各 运 营 商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规 划 优 化 测 试 与 评 估, 以 及 相 关 咨 询 顾 问 服 务, 主 要 针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无 线 网 络 进 行 实 地 健 康 检 查 提 交 关 于 无 线 网 络 的 设 备 运 行 情 况 评 估 报 告 和 关 于 故 障 隐 患 的 整 改 预 防 措 施 找 出 故 障 原 因 ( 故 障 定 位 ) 试 验 排 障 方 案, 并 在 最 短 时 间 内 排 除 故 障, 恢 复 业 务, 同 时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网 络 规 划 提 供 建 议 与 咨 询 顾 问 服 务 股 权 结 构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其 70% 股 权, 自 然 人 汤 永 庆 陆 殿 军 叶 楠 和 颜 井 闯 分 别 持 有 14% 8.5% 6.5% 和 1% 的 股 权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与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方 均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总 资 产 为 4,839, 元, 净 资 产 为 4,535, 元,2009 年 1-6 月 净 利 润 为 -464, 元 四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 一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1 基 本 情 况 王 宁 李 力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两 人 各 持 有 公 司 % 的 股 权, 并 列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王 宁 先 生 : 公 司 主 要 创 始 人,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61 年 出 生, 身 份 证 号 : ****, 毕 业 于 河 北 大 学, 理 学 法 学 双 学 士, 曾 任 河 北 大 学 校 团 委 书 记 河 北 大 学 出 版 社 社 长 联 想 集 团 工 控 公 司 电 脑 部 经 理 北 京 新 海 拓 科 技 公 司 总 经 理, 自 2001 年 5 月 起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李 力 先 生 : 公 司 主 要 创 始 人,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71 年 出 生, 身 份 证 号 : ****, 毕 业 于 首 都 经 贸 大 学, 曾 任 北 京 力 霸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自 2001 年 10 月 起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41

42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2 认 定 依 据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各 自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在 公 司 股 东 中 一 直 并 列 第 一, 两 人 合 并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在 公 司 股 东 中 一 直 位 列 第 一 ; 两 人 都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重 要 职 务,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重 大 决 策 和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能 够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 同 时, 根 据 历 史 上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实 际 运 作 情 况 以 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共 同 签 署 的 关 于 一 致 行 动 的 协 议 书, 认 定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为 公 司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且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可 预 期 期 限 内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有 效 存 在 具 体 说 明 如 下 : (1)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在 公 司 股 东 中 一 直 位 列 第 一, 对 公 司 构 成 了 共 同 控 制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情 况 如 下 : 王 宁 李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通 过 泰 岳 通 过 泰 岳 两 人 合 并 持 本 发 生 变 化 的 期 直 接 持 有 公 科 技 间 接 直 接 持 有 公 科 技 间 接 有 公 司 股 权 间 司 股 权 比 例 持 有 公 司 司 股 权 比 例 持 有 公 司 比 例 股 权 比 例 股 权 比 例 % 3.78% 18.00% 3.78% 43.56% % 0.00% 19.73% 0.00% 39.46% % 0.00% % 0.00% % % 0.00% % 0.00% % 至 今 % 0.00% % 0.00% % 第 一,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直 接 间 接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一 直 保 持 在 40% 左 右, 在 公 司 股 东 中 位 列 第 一, 未 发 生 过 变 化 ; 第 二, 两 人 各 自 分 别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一 直 相 同, 保 持 在 20% 左 右, 在 公 司 股 东 中 并 列 第 一, 未 发 生 过 变 化, 两 人 任 何 一 人 凭 借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均 无 法 单 独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董 事 会 选 举 和 公 司 的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实 施 决 定 性 影 响 ; 第 三, 自 2001 年 10 月 起,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即 已 形 成 上 述 对 公 司 的 持 股 结 构, 两 人 一 直 密 切 合 作, 对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均 有 相 同 的 意 见 共 同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在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会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上 均 有 相 同 的 42

43 表 决 意 见 综 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在 股 权 关 系 上 构 成 了 对 公 司 的 共 同 控 制 (2)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一 直 在 公 司 担 任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重 要 职 务, 对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担 任 职 务 王 宁 李 力 董 事 长 至 今 董 事 至 今 至 今 总 经 理 至 今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今 一 直 在 公 司 担 任 重 要 职 务, 基 于 共 同 的 利 益 基 础 和 共 同 认 可 的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两 人 彼 此 信 任, 历 史 上 合 作 关 系 良 好, 在 公 司 所 有 重 大 决 策 上 均 在 事 前 充 分 沟 通 的 基 础 上 达 成 了 一 致 意 见, 对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事 实 上 构 成 了 对 公 司 经 营 上 的 共 同 控 制 (3) 报 告 期 内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没 有 重 大 变 化, 股 权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报 告 期 内, 因 股 权 转 让 转 增 股 本 增 资 扩 股 等 情 形 导 致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有 小 幅 的 波 动, 但 两 人 单 独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 两 人 各 自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一 直 稳 定 在 20% 左 右, 两 人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比 例 一 直 稳 定 在 40% 左 右, 且 历 次 股 权 变 化 均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进 行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股 权 关 系 清 晰 明 确, 两 人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4)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运 行 良 好 公 司 自 2002 年 6 月 整 体 改 制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起 即 开 始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自 报 告 期 初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逐 步 完 善, 在 原 有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基 础 上,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和 战 略 提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以 及 审 计 等 专 业 委 员 会, 公 司 治 理 运 行 良 好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对 公 司 的 共 同 控 制 未 对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5)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签 署 了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以 保 证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持 续 稳 定 43

44 为 保 证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持 续 稳 定, 王 宁 李 力 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 共 同 签 署 了 关 于 一 致 行 动 的 协 议 书, 主 要 条 款 包 括 : 1 对 两 人 历 史 上 的 一 致 行 动 行 为 进 行 了 确 认 ; 2 本 协 议 一 方 拟 向 软 件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应 由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时, 应 当 事 先 就 议 案 内 容 与 另 一 方 进 行 充 分 的 沟 通 和 交 流, 如 果 另 一 方 对 议 案 内 容 有 异 议,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和 软 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双 方 均 应 当 做 出 适 当 让 步, 对 议 案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直 至 双 方 共 同 认 可 议 案 的 内 容 后, 以 其 中 一 方 的 名 义 或 双 方 的 名 义 向 软 件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相 关 议 案, 并 对 议 案 做 出 相 同 的 表 决 意 见 3 对 于 非 由 本 协 议 的 一 方 或 双 方 提 出 的 议 案, 在 软 件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双 方 应 当 就 待 审 议 的 议 案 进 行 充 分 的 沟 通 和 交 流, 直 至 双 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并 各 自 以 自 身 的 名 义 或 一 方 授 权 另 一 方 按 照 形 成 的 一 致 意 见 在 软 件 公 司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上 做 出 相 同 的 表 决 意 见 如 果 难 以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在 议 案 的 内 容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和 软 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一 方 拟 对 议 案 投 同 意 票, 而 另 一 方 拟 对 该 议 案 投 反 对 票 或 弃 权 票 的, 则 双 方 在 正 式 会 议 上 均 应 对 该 议 案 投 同 意 票 ; 如 果 一 方 拟 对 议 案 投 反 对 票, 而 另 一 方 拟 对 该 议 案 投 弃 权 票 的, 则 双 方 在 正 式 会 议 上 均 应 对 该 议 案 投 反 对 票 ; 如 果 议 案 的 内 容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机 构 的 规 定 和 软 件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则 双 方 均 应 对 该 议 案 投 反 对 票 4 在 本 协 议 生 效 后 至 软 件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的 期 间 内 以 及 软 件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的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软 件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软 件 公 司 回 购 其 所 持 有 的 软 件 公 司 股 份 ; 在 上 述 期 限 过 后, 双 方 均 应 严 格 执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关 于 转 让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限 制 的 相 关 规 定 注 : 上 述 引 号 内 的 内 容 引 自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签 订 的 关 于 一 致 行 动 的 协 议 书, 引 用 条 款 中 的 软 件 公 司 指 公 司 (6) 保 荐 人 和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定 的 意 见 保 荐 人 和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均 认 为, 发 行 人 关 于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认 定 符 合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二 条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44

45 的 理 解 和 适 用 --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1 号 ( 证 监 法 律 字 [2007]15 号 ) 的 要 求,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共 同 签 署 的 关 于 一 致 行 动 的 协 议 书 合 法 有 效, 两 人 的 权 利 义 务 清 晰 责 任 明 确,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为 发 行 人 的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变 化, 并 且 在 未 来 可 预 期 的 期 限 内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3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公 司 系 自 然 人 持 股 的 股 权 结 构,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控 股 股 东 均 为 王 宁 和 李 力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1) 泰 岳 计 算 机 1) 基 本 情 况 泰 岳 计 算 机 成 立 于 2001 年 6 月 6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齐 强, 住 所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均 为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6 层, 主 要 从 事 计 算 机 硬 件 及 外 围 设 备 的 销 售 和 与 之 相 关 技 术 的 服 务 咨 询 培 训 王 宁 李 力 分 别 持 有 泰 岳 计 算 机 21.60% 的 股 权, 并 列 为 泰 岳 计 算 机 第 一 大 股 东, 共 同 控 制 该 公 司 2) 历 次 股 权 演 变 情 况 泰 岳 计 算 机 原 名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2001 年 6 月 6 日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泰 岳 科 技 齐 强 万 能 分 别 以 货 币 出 资 60 万 元 20 万 元 20 万 元, 占 出 资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0% 20% 20% 2003 年 9 月 12 日,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到 600 万 元, 新 增 的 500 万 元 分 别 由 齐 强 王 宁 李 力 万 能 甄 岳 宾 王 国 华 赵 林 分 别 以 货 币 认 购 98.8 万 元 97.2 万 元 97.2 万 元 77.2 万 元 43.2 万 元 43.2 万 元 43.2 万 元 ; 同 时,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计 算 机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4 年 5 月 10 日,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600 万 元 增 加 到 1,000 万 元, 新 增 的 400 万 元 由 泰 岳 科 技 以 货 币 认 购 2007 年 6 月 22 日, 泰 岳 科 技 将 持 有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出 资 额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宁 45

46 李 力 甄 岳 宾 王 国 华 赵 林 徐 斯 平 黄 松 浪 齐 强, 上 述 自 然 人 受 让 的 出 资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4.8 万 元 52.8 万 元 4.8 万 元 48 万 元 100 万 元 12 万 元 ; 万 能 将 持 有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出 资 额 1.2 万 元 转 让 给 齐 强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泰 岳 计 算 机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王 宁 % 李 力 % 齐 强 % 黄 松 浪 % 万 能 % 甄 岳 宾 % 王 国 华 % 赵 林 % 徐 斯 平 % 合 计 1, %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股 权 没 有 再 发 生 变 动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设 立 及 历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增 资 事 项 更 名 事 项 等, 均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泰 岳 计 算 机 总 资 产 为 91,262, 元, 净 资 产 为 26,017,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359, 元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泰 岳 计 算 机 总 资 产 为 99,564, 元, 净 资 产 为 27,978, 元 ;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1,960,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2) 互 联 时 代 1) 基 本 情 况 互 联 时 代 成 立 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1,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宁, 公 司 注 册 地 及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均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海 淀 苏 州 街 18 号 院 2 号 楼 1607 号 互 联 时 代 的 主 营 业 务 是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增 值 应 用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有 行 业 短 信 平 台,WAP 平 台, 彩 铃 等 王 宁 李 力 分 别 持 有 互 联 时 代 23.37% 的 股 权, 并 列 为 互 联 时 代 第 一 大 股 东, 46

47 共 同 控 制 该 公 司 2) 历 次 股 权 演 变 情 况 互 联 时 代 原 名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2002 年 6 月 14 日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北 京 永 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神 州 泰 岳 曹 翊 分 别 以 货 币 出 资 400 万 元 60 万 元 40 万 元, 分 别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0% 12% 8% 2002 年 7 月, 北 京 永 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对 互 联 时 代 的 出 资 400 万 元 转 让 给 陈 思 齐 2004 年 5 月, 公 司 对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增 资 500 万 元, 增 资 后 该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2004 年 10 月,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更 名 为 北 京 互 联 时 代 通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9 月, 公 司 将 持 有 互 联 时 代 的 出 资 额 万 元 万 元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宁 李 力, 陈 思 齐 将 持 有 互 联 时 代 的 出 资 额 150 万 元 80 万 元 80 万 元 23 万 元 分 别 转 让 给 汪 铖 王 国 华 徐 斯 平 李 力, 曹 翊 将 持 有 互 联 时 代 的 出 资 额 40 万 元 转 让 给 李 力 2006 年 11 月, 万 瀛 女 分 别 受 让 王 宁 陈 思 齐 徐 斯 平 李 力 持 有 互 联 时 代 的 出 资 额 51.8 万 元 17 万 元 46 万 元 51.8 万 元 ; 齐 强 受 让 陈 思 齐 持 有 的 互 联 时 代 出 资 50 万 元 ; 刘 国 兰 以 货 币 方 式 增 资 万 元 本 次 股 权 变 动 完 成 后, 互 联 时 代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王 宁 % 李 力 % 万 瀛 女 % 汪 铖 % 刘 国 兰 % 王 国 华 % 齐 强 % 徐 斯 平 % 合 计 %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互 联 时 代 的 股 权 没 有 再 发 生 变 动 互 联 时 代 的 设 47

48 立 及 历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增 资 事 项 更 名 事 项 等, 均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互 联 时 代 总 资 产 为 14,970, 元, 净 资 产 为 5,623,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26, 元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互 联 时 代 总 资 产 为 14,942, 元, 净 资 产 为 5,633, 元 ;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10,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3)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1) 基 本 情 况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成 立 于 2005 年 9 月 7 日, 注 册 资 本 1,01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1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崔 建, 住 所 及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所 在 地 均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苏 州 街 18 号 院 长 远 天 地 大 厦 B 座 16 层, 主 要 从 事 IT 专 业 设 备 销 售 业 务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为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宁 李 力 通 过 直 接 控 制 泰 岳 计 算 机 而 间 接 控 制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王 宁 李 力 各 自 分 别 间 接 持 有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21.60% 的 股 权 2) 历 次 股 权 演 变 情 况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2005 年 9 月 7 日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1,010 万 元, 其 中 公 司 和 泰 岳 计 算 机 分 别 以 货 币 出 资 800 万 元 210 万 元, 占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79.2% 20.8% 2007 年 5 月,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79.2% 的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泰 岳 计 算 机,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价 格 参 照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确 定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之 后,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成 为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比 例 泰 岳 计 算 机 1, % 合 计 1,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的 股 权 没 有 再 发 生 变 动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的 设 立 及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均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48

49 续 3) 简 要 财 务 状 况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总 资 产 为 16,855, 元, 净 资 产 为 10,439, 元 ;2008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9, 元 ;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总 资 产 为 15,921, 元, 净 资 产 为 10,477, 元 ;2009 年 1-6 月 的 净 利 润 为 54,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4) 保 荐 人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对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必 要 的 核 查, 均 认 为,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控 制 的 上 述 三 家 企 业 的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符 合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要 求, 除 此 之 外,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均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4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的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名 称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王 宁 董 事 长 互 联 时 代 董 事 长 新 媒 传 信 监 事 李 力 董 事 总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互 联 时 代 董 事 董 事 除 此 之 外, 王 宁 李 力 两 人 均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兼 职 情 形 经 核 查,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王 宁 和 李 力 的 上 述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和 在 外 兼 职 情 况 符 合 现 行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5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 二 ) 公 司 其 他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公 司 其 他 持 股 比 例 在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有 5 名, 均 为 中 国 籍, 均 无 境 外 永 久 49

50 居 留 权,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齐 强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身 份 证 号 : ****; 黄 松 浪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现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身 份 证 号 : ****; 王 国 华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身 份 证 号 : ****; 万 能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身 份 证 号 : ****; 徐 斯 平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身 份 证 号 : **** 五 公 司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9,480 万 股,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发 行 3,16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数 ( 股 ) 比 例 股 数 ( 股 ) 比 例 王 宁 17,609, % 17,609, % 李 力 17,609, % 17,609, % 齐 强 9,225, % 9,225, % 黄 松 浪 7,744, % 7,744, % 王 国 华 7,325, % 7,325, % 万 能 6,195, % 6,195, % 徐 斯 平 5,182, % 5,182, % 汪 铖 4,103, % 4,103, % 甄 岳 宾 2,826, % 2,826, % 赵 林 2,826, % 2,826, % 其 他 股 东 合 计 14,151, % 14,151, % 本 次 发 行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31,600, % 50

51 合 计 94,800, % 126,400, % ( 二 )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的 任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公 司 任 职 1 王 宁 17,609, % 董 事 长 2 李 力 17,609, % 董 事 总 经 理 3 齐 强 9,225, % 董 事 4 黄 松 浪 7,744, %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5 王 国 华 7,325, %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6 万 能 6,195, %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7 徐 斯 平 5,182, % 董 事 8 汪 铖 4,103, % 新 媒 传 信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9 甄 岳 宾 2,826, % 无 10 赵 林 2,826, % 无 ( 三 )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的 持 股 数 量 及 变 化 情 况 年 3 月 增 资 扩 股 (1) 增 资 扩 股 基 本 情 况 2009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增 资 扩 股 方 案, 以 现 金 增 资 3,632,000 股, 每 股 认 购 价 格 为 2.5 元, 认 购 对 象 为 主 要 的 公 司 中 层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不 拥 有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具 体 认 购 情 况 如 下 : 序 认 购 股 数 认 购 金 额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号 ( 股 ) ( 元 ) 1 高 峰 **** 副 总 经 理 960,000 2,400,000 2 张 黔 山 **** 战 略 投 资 与 证 券 管 理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850,000 2,125,000 3 朱 健 松 **** 分 管 电 信 销 售 副 总 经 理 150, ,000 4 陶 磊 **** 总 经 理 助 理 150, ,000 5 张 国 波 **** 系 统 网 络 事 业 部 研 发 总 监 150, ,000 6 任 杰 **** 新 媒 传 信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150, ,000 7 张 仲 书 **** 系 统 网 络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100, ,000 8 梁 德 兴 **** 运 维 服 务 中 心 总 经 理 100, ,000 51

52 9 谭 立 蓉 **** 解 决 方 案 中 心 总 经 理 100, , 隋 华 锋 **** 产 品 管 理 及 公 共 研 发 部 总 经 理 100, , 张 建 军 ****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100, , 滕 士 勇 ****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100, , 韩 迎 **** 新 媒 传 信 副 总 经 理 60, , 张 龙 春 **** 新 媒 传 信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产 品 总 监 60, , 王 雪 飞 ****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研 发 总 监 60, , 程 永 全 **** 服 务 流 程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60, , 刘 豪 **** 副 总 经 理 60, , 陈 伟 **** 系 统 网 络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40, , 艾 东 **** 重 庆 区 域 销 售 经 理 35,000 87, 张 楠 **** 北 京 区 域 销 售 经 理 35,000 87, 丁 彦 超 **** 项 目 管 理 部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30,000 75, 雷 益 路 **** 解 决 方 案 中 心 副 总 经 理 30,000 75, 朱 志 金 **** 新 媒 传 信 支 撑 系 统 开 发 部 部 门 总 监 30,000 75, 林 红 **** 财 务 部 经 理 22,000 55, 李 铭 **** 大 客 户 总 监 20,000 50, 李 万 国 **** 行 业 销 售 总 监 20,000 50, 辛 琳 **** 新 媒 传 信 支 撑 系 统 开 发 部 产 品 总 监 20,000 50, 杨 波 **** 上 海 分 公 司 技 术 总 监 20,000 50, 刘 丁 **** 产 品 管 理 及 公 共 研 发 部 副 总 经 理 20,000 50,000 合 计 3,632,000 9,080,000 (2) 增 资 扩 股 原 因 与 定 价 依 据 考 虑 到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已 取 得 了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营 业 绩 持 续 快 速 提 升, 为 使 公 司 主 要 的 中 层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充 分 分 享 到 公 司 发 展 的 成 果, 留 住 对 公 司 发 展 发 挥 过 重 要 作 用 的 人 员, 坚 定 其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信 心, 公 司 决 定 面 向 上 述 人 员 进 行 增 资 扩 股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价 格 为 2.5 元 / 股, 系 以 公 司 2008 年 末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扣 除 2008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后 的 差 额 为 基 础, 经 各 方 友 好 协 商 确 定 (3)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后 的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52

53 2009 年 3 月 25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确 认, 上 述 增 资 9,080,000 元 已 到 位,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632,000 元, 新 增 资 本 公 积 金 5,448,000 元, 变 更 后 的 总 股 本 为 90,000,000 股 2009 年 3 月 27 日, 公 司 完 成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王 宁 17,609, % 2 李 力 17,609, % 3 齐 强 9,225, % 4 黄 松 浪 7,744, % 5 王 国 华 7,325, % 6 万 能 6,195, % 7 徐 斯 平 5,182, % 8 汪 铖 4,103, % 9 甄 岳 宾 2,826, % 10 赵 林 2,826, % 11 许 芃 1,413, % 12 王 志 刚 1,413, % 13 张 振 鹏 989, % 14 高 峰 960, % 15 万 瀛 女 880, % 16 张 黔 山 850, % 17 曹 翊 423, % 18 刘 国 兰 400, % 19 周 志 锋 200, % 20 朱 健 松 150, % 21 陶 磊 150, % 22 张 国 波 150, % 23 任 杰 150, % 24 张 仲 书 100, % 25 梁 德 兴 100, % 26 谭 立 蓉 100, % 27 隋 华 锋 100, % 28 张 建 军 100, % 29 滕 士 勇 100, % 30 韩 迎 60, % 31 张 龙 春 60, % 32 王 雪 飞 60, % 33 程 永 全 60, % 34 刘 豪 60, % 53

54 35 陈 伟 40, % 36 艾 东 35, % 37 张 楠 35, % 38 丁 彦 超 30, % 39 雷 益 路 30, % 40 朱 志 金 30, % 41 林 红 22, % 42 李 铭 20, % 43 李 万 国 20, % 44 辛 琳 20, % 45 杨 波 20, % 46 刘 丁 20, % 合 计 90,000, % 年 6 月 增 资 引 入 投 资 者 (1) 增 资 扩 股 基 本 情 况 2009 年 5 月 18 日, 公 司 分 别 与 汇 金 立 方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汇 金 立 方 ) 金 石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石 投 资 ) 签 订 了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约 定 汇 金 立 方 以 货 币 出 资 35,640,000 元, 认 购 2,700,000 股, 金 石 投 资 以 货 币 出 资 27,720,000 元, 认 购 2,100,000 股 2009 年 6 月 8 日, 公 司 2009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上 述 增 资 扩 股 事 项 2009 年 6 月 25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9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的 认 购 款 63,360,000 元 已 经 到 位, 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4,800,000 元, 资 本 公 积 金 58,560,000 元, 变 更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94,800,000 元 2009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完 成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2) 增 资 扩 股 原 因 及 定 价 依 据 汇 金 立 方 和 金 石 投 资 均 为 专 业 PE 投 资 机 构, 主 要 投 资 于 具 有 成 长 性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各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作 为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其 成 长 性 和 创 新 能 力 得 到 了 投 资 者 的 认 同 为 了 吸 收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的 管 理 经 验, 进 一 步 优 化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经 友 好 协 商, 公 司 与 投 资 机 构 就 本 次 增 资 事 项 达 成 了 共 识 54

55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价 格 为 元 / 股, 系 以 公 司 2008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净 利 润 为 基 础, 经 各 方 友 好 协 商 确 定 (3) 新 增 法 人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1) 汇 金 立 方 汇 金 立 方 是 北 京 汇 金 立 方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咨 询 下 : 北 京 汇 金 立 方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的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其 合 伙 人 情 况 如 序 号 合 伙 人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北 京 杰 威 森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 池 万 明 % 3 曹 迎 萍 % 4 梁 家 冲 % 5 邓 百 成 % 6 董 明 树 % 7 王 诚 % 8 张 海 流 % 9 唐 富 文 % 合 计 5, % 根 据 北 京 汇 金 立 方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的 合 伙 协 议, 唐 富 文 为 北 京 汇 金 立 方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承 担 无 限 责 任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同 时 也 是 担 任 执 行 合 伙 企 业 事 务 的 合 伙 人 ; 其 他 合 伙 人 均 为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的 有 限 合 伙 人, 且 不 执 行 合 伙 企 业 事 务 其 中, 北 京 杰 森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自 然 人 贾 云 龙 投 资 的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金 石 投 资 金 石 投 资 为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信 证 券 )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注 册 资 本 30 亿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实 业 投 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公 司 (4)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后 的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王 宁 17,609, % 55

56 2 李 力 17,609, % 3 齐 强 9,225, % 4 黄 松 浪 7,744, % 5 王 国 华 7,325, % 6 万 能 6,195, % 7 徐 斯 平 5,182, % 8 汪 铖 4,103, % 9 甄 岳 宾 2,826, % 10 赵 林 2,826, % 11 汇 金 立 方 2,700, % 12 金 石 投 资 2,100, % 13 许 芃 1,413, % 14 王 志 刚 1,413, % 15 张 振 鹏 989, % 16 高 峰 960, % 17 万 瀛 女 880, % 18 张 黔 山 850, % 19 曹 翊 423, % 20 刘 国 兰 400, % 21 周 志 锋 200, % 22 朱 健 松 150, % 23 陶 磊 150, % 24 张 国 波 150, % 25 任 杰 150, % 26 张 仲 书 100, % 27 梁 德 兴 100, % 28 谭 立 蓉 100, % 29 隋 华 锋 100, % 30 张 建 军 100, % 31 滕 士 勇 100, % 32 韩 迎 60, % 33 张 龙 春 60, % 34 王 雪 飞 60, % 35 程 永 全 60, % 36 刘 豪 60, % 37 陈 伟 40, % 38 艾 东 35, % 39 张 楠 35, % 40 丁 彦 超 30, % 41 雷 益 路 30, % 42 朱 志 金 30, % 43 林 红 22, % 44 李 铭 20, % 56

57 45 李 万 国 20, % 46 辛 琳 20, % 47 杨 波 20, % 48 刘 丁 20, % 合 计 94,800, %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金 石 投 资 的 股 东 中 信 证 券 担 任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保 荐 人 ; 金 石 投 资 的 董 事 长 担 任 中 信 证 券 的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 金 石 投 资 的 其 他 两 名 董 事 均 担 任 中 信 证 券 的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除 上 述 关 联 关 系 之 外, 汇 金 立 方 金 石 投 资 及 其 股 东 董 事 高 管 人 员 与 发 行 人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保 荐 代 表 人 保 荐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汇 金 立 方 和 金 石 投 资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或 信 托 持 股 的 情 形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冻 结 等 情 形 经 核 查, 保 荐 人 和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所 有 股 东 均 不 存 在 需 要 按 照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转 持 国 有 股 的 情 形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甄 岳 宾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全 部 承 诺,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除 前 述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外, 公 司 股 东 在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57

58 六 公 司 员 工 及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及 构 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人 员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专 业 结 构 人 数 比 例 学 历 结 构 人 数 比 例 年 龄 结 构 人 数 比 例 技 术 人 员 1, %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 46 岁 以 上 % 销 售 人 员 % 大 学 本 科 1, % 岁 % 管 理 人 员 % 大 学 专 科 % 35 岁 以 下 1, % 大 专 以 下 % 合 计 1, % 合 计 1, % 合 计 1, % ( 二 ) 公 司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相 关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与 全 体 在 职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为 全 体 在 职 员 工 缴 纳 了 养 老 医 疗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等 五 项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根 据 北 京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2009 年 7 月 21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与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分 别 于 2003 年 3 月 4 日 2007 年 7 月 9 日 和 2009 年 5 月 11 日 在 北 京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注 册 登 记 并 开 始 为 在 职 员 工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公 司 为 全 体 员 工 缴 存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保 荐 人 和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均 认 为, 公 司 按 规 定 执 行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因 上 述 事 项 受 到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七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相 关 股 东 均 切 实 履 行 了 其 作 出 的 相 关 承 诺 ( 一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一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书, 承 诺 将 尽 可 能 避 免 和 减 少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若 有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为 公 司 日 常 58

59 经 营 所 必 须 或 者 无 法 避 免, 承 诺 方 保 证 该 等 关 联 交 易 所 列 之 交 易 条 件 公 允, 不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 三 ) 有 关 股 份 锁 定 等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节 之 五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 四 ) 有 关 房 屋 租 赁 关 系 无 效 或 出 现 纠 纷 时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五 ( 三 )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相 关 股 东 均 切 实 履 行 了 相 关 承 诺 59

60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向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和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包 括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相 应 的 系 统 集 成 ; 公 司 的 业 务 涵 盖 了 四 大 专 业 方 向, 即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和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综 合 网 络 管 理 其 中,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是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专 业 公 司,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领 域 的 技 术 产 品 开 发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控 股 子 公 司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专 业 从 事 为 电 信 主 设 备 厂 商 和 各 运 营 商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服 务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一 直 致 力 于 为 客 户 规 划 IT 运 维 管 理 体 系, 提 升 IT 运 维 管 理 水 平, 进 而 协 助 客 户 提 高 业 务 系 统, 尤 其 是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系 统 7 24 小 时 运 行 的 稳 定 可 靠 性 目 前, 公 司 已 发 展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拥 有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银 行 建 设 银 行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 包 括 其 上 海 和 深 圳 公 司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全 国 政 协 办 公 厅 国 家 地 震 局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新 华 通 讯 社 中 央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等 众 多 优 质 客 户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和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属 于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中 的 软 件 产 业 1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软 件 产 业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是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其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拟 订 信 息 产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与 政 策 ; 组 织 起 草 信 息 化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和 规 章 ; 拟 订 并 组 织 实 施 软 件 系 统 集 成 及 服 务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 指 导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和 技 术 进 步 ; 推 动 软 件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 推 进 软 件 服 务 外 包 等 60

61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是 唯 一 代 表 中 国 软 件 产 业 界 并 具 有 全 国 性 一 级 社 团 法 人 资 格 的 行 业 组 织, 其 主 要 职 能 是 : 受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委 托 对 各 地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机 构 的 认 定 工 作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监 督 和 检 查 ; 负 责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认 证 和 软 件 企 业 资 质 认 证 工 作 ; 订 立 行 业 行 规 行 约, 约 束 行 业 行 为, 提 高 行 业 自 律 性 ; 协 助 政 府 部 门 组 织 制 定 修 改 软 件 行 业 的 国 家 标 准 专 业 标 准 以 及 推 荐 性 标 准 等 2 行 业 政 策 软 件 产 业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支 柱 产 业, 国 务 院 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原 信 息 产 业 部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等 有 关 部 门 颁 布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政 策 性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 国 务 院 于 2000 年 6 月 发 布 的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00]18 号 ) 国 务 院 于 2006 年 2 月 发 布 的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 国 发 [2005]44 号 ) 和 实 施 <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若 干 配 套 政 策 ( 国 发 [2006]6 号 ) 国 务 院 于 2009 年 4 月 发 布 的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于 2000 年 9 月 联 合 发 布 的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0]25 号 ) 原 信 息 产 业 部 教 育 部 科 学 技 术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00 年 10 月 联 合 发 布 的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及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信 部 联 产 [2000]968 号 ) 原 信 息 产 业 部 于 2000 年 10 月 发 布 的 软 件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 信 息 产 业 部 令 第 5 号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原 信 息 产 业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05 年 12 月 联 合 发 布 的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发 改 高 技 [2005]2669 号 ) ( 二 )IT 运 维 管 理 概 述 1 IT 运 维 管 理 的 含 义 61

62 IT 运 维 管 理 是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指 采 用 专 业 的 信 息 技 术 和 方 法, 对 用 户 的 软 硬 件 环 境 计 算 机 网 络 与 电 信 网 络 应 用 系 统 及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等 进 行 的 综 合 管 理, 其 目 的 是 保 障 系 统 与 网 络 的 可 用 性 安 全 性 和 业 务 持 续 性, 尤 其 是 保 障 企 业 关 键 业 务 IT 系 统 7 24 小 时 的 稳 定 可 靠 运 行, 提 高 其 运 行 效 率 和 服 务 质 量 2 IT 运 维 管 理 的 产 生 与 发 展 企 业 的 IT 系 统 一 般 都 会 经 历 如 下 图 所 示 的 生 命 周 期 当 IT 系 统 搭 建 完 成 后, 需 要 IT 部 门 进 行 相 应 的 维 护 管 理, 以 保 证 IT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作 随 着 企 业 的 业 务 日 渐 庞 杂 以 及 其 对 IT 系 统 依 赖 程 度 的 不 断 提 高, 如 果 IT 部 门 的 运 维 管 理 能 力 满 足 不 了 IT 系 统 的 运 行 需 求, 就 会 降 低 业 务 系 统 的 运 行 效 率, 从 而 影 响 企 业 的 业 务 运 转 系 统 建 设 启 动 IT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系 统 验 收 IT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IT 系 统 的 完 整 生 命 周 期 近 年 来, 网 络 的 普 及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IT 技 术 的 发 展 与 创 新, 使 得 人 们 的 日 常 生 活 和 工 作 对 IT 系 统 的 使 用 不 断 增 加, 依 赖 性 越 来 越 高 以 电 信 运 营 商 金 融 企 业 为 代 表 的 大 型 客 户 的 IT 系 统, 尤 其 是 其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IT 应 用 系 统 对 运 维 管 理 的 刚 性 需 求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以 保 障 其 关 键 业 务 系 统 能 够 7 24 小 时 持 续 不 间 断 地 稳 定 运 行 当 前, 在 企 业 的 IT 系 统 运 维 工 作 中, 普 遍 存 在 着 影 响 企 业 IT 服 务 的 效 率 和 质 量 的 一 系 列 问 题, 诸 如 运 维 工 作 缺 乏 明 确 的 角 色 定 义 和 职 责 划 分 ;IT 系 统 出 现 问 题 后, 难 以 快 速 准 确 地 找 到 根 本 原 因, 并 及 时 地 找 到 相 应 的 人 员 进 行 修 复 和 处 理 ; 发 现 问 题 后, 缺 乏 流 程 化 的 故 障 处 理 机 制 ; 处 理 问 题 时, 欠 缺 规 范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 对 问 题 的 发 现 及 解 决 过 程 缺 乏 全 面 的 跟 踪 记 录 ; 缺 少 自 动 化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模 式 等 问 题 ; 更 有 的 企 业 建 设 了 IT 系 统, 却 缺 乏 稳 定 和 高 水 平 的 维 护 管 理 团 队 无 法 保 障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为 了 解 决 上 述 一 系 列 问 题, 保 障 IT 系 统 的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用 户 的 业 务 需 求, 专 业 化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及 服 务 62

63 应 运 而 生 IT 运 维 管 理 发 展 至 今, 其 内 容 在 网 络 及 系 统 监 控 管 理 和 安 全 防 护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了 对 IT 运 维 流 程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并 且 强 调 从 业 务 的 角 度 出 发 来 管 理 IT 元 素 和 服 务, 保 障 企 业 IT 系 统 的 可 用 性 安 全 性 和 持 续 性, 使 得 IT 对 企 业 业 务 形 成 直 接 而 有 效 的 支 持, 全 面 提 高 企 业 的 业 务 部 门 或 广 大 用 户 对 IT 服 务 的 满 意 度, 进 而 提 升 企 业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的 利 用 效 率 和 整 体 价 值 ( 三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概 况 1 软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概 况 近 年 来, 我 国 的 软 件 产 业 保 持 着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在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GDP) 中 的 占 比 不 断 提 升, 如 下 图 所 示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布 的 数 据, 2008 年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累 计 完 成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7,572.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9.8%, 增 速 比 上 年 同 期 高 出 8.3% 软 件 产 业 收 入 ( 亿 元 )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GDP 值 (%) %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资 料 来 源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2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细 分 领 域 IT 运 维 管 理 可 以 细 分 为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和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两 者 管 理 的 对 象 不 同, 但 其 解 决 方 案 的 总 体 框 架 是 一 致 的, 其 主 要 功 能 是 为 信 息 系 统 与 网 络 的 安 全 稳 定 和 高 效 运 行 提 供 技 术 保 障 下 图 从 IT 运 维 管 理 的 对 象 和 专 业 方 向 两 个 角 度 对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进 行 了 细 分 63

64 IT 运 维 管 理 管 理 对 象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专 业 方 向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公 司 现 有 的 主 要 产 品 或 技 术 覆 盖 的 专 业 方 向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其 他 其 中,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 即 BSM)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是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代 表 性 组 成 部 分 ; 电 信 运 维 支 撑 系 统 ( 即 OSS)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是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近 年 来, 兼 具 计 算 机 网 络 和 电 信 网 络 特 色 的 各 类 电 信 数 据 业 务 的 出 现, 以 及 电 信 运 营 商 整 合 计 算 机 网 络 管 理 和 电 信 网 络 管 理 的 需 求 的 提 出, 使 得 BSM 与 OSS 两 类 产 品 及 服 务 呈 现 出 相 互 融 合 的 态 势 随 着 计 算 机 网 络 和 电 信 网 络 逐 步 走 向 融 合, 这 一 趋 势 将 日 益 明 显 3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概 况 从 全 球 范 围 来 看,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在 近 些 年 内 得 到 了 快 速 发 展 截 至 2008 年 末, 全 球 已 有 超 过 2 万 多 家 在 各 行 业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的 著 名 企 业 和 多 个 政 府 机 构 成 功 实 施 了 IT 运 维 管 理 在 美 国 欧 洲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已 经 比 较 成 熟 2007 年,CA BMC IBM HP 四 大 国 际 IT 厂 商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软 件 销 售 收 入 达 到 了 66.9 亿 美 元, 较 2006 年 增 长 15.2%( 资 料 来 源 :Forrester Research, Inc.,Market Overview: The IT Management Software Market In 2008) 2007 年, 全 球 的 OSS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市 场 规 模 已 达 到 亿 美 元, 预 计 到 2012 年, 该 市 场 的 销 售 收 入 将 达 到 亿 美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8.2%( 资 料 来 源 :The Insight Research Corporation,Operations Support Systems ) 4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概 况 (1) 国 内 BSM 市 场 概 况 2005 年 至 2008 年 我 国 的 BSM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4.4% 2009 年 至 2013 年 我 国 的 BSM 市 场 容 量 将 以 19.4%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至 2013 年 达 到 47.9 亿 元 的 市 场 规 模 ( 资 料 来 源 :IDC, 中 国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BSM) 64

65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研 究 2008 ( 以 下 简 称 IDC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 市 场 容 量 ( 亿 元 ) E 2010E 2011E 2012E 2013E 市 场 容 量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 资 料 来 源 :IDC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国 内 BSM 的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为 IT 成 熟 度 较 高 的 电 信 金 融 和 政 府 等 领 域, 根 据 IDC 市 场 研 究 报 告,2008 年 上 述 三 个 领 域 内 的 BSM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收 入 占 总 体 市 场 份 额 的 86.9% 国 内 BSM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应 用 领 域 分 布 情 况 60 市 场 份 额 (%)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能 源 制 造 其 他 2007 年 2008 年 收 入 增 长 率 收 入 增 长 率 (%) 资 料 来 源 :IDC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2) 国 内 OSS 市 场 概 况 国 内 OSS 的 应 用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电 信 运 营 商, 广 电 电 力 公 安 等 建 有 专 用 通 信 网 络 的 行 业 以 及 电 信 设 备 制 造 商 三 大 类 其 中, 电 信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OSS 市 场 需 求 主 要 集 中 于 面 向 设 备 的 网 络 管 理 系 统, 且 一 般 由 电 信 设 备 制 造 商 自 主 开 发 ; 建 有 专 用 通 信 网 络 的 行 业 对 OSS 的 市 场 需 求 相 对 较 小 ;OSS 市 场 的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为 国 内 的 电 信 运 营 商 65

66 市 场 容 量 ( 亿 元 ) OSS 市 场 容 量 增 长 率 (%) 增 长 率 (%) E 2010E 2011E 0.0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为 了 适 应 全 业 务 竞 争 的 市 场 格 局, 逐 步 加 大 了 支 撑 系 统 方 面 的 投 资 力 度, 以 形 成 良 好 的 运 营 管 理 能 力 同 时,3G 网 络 建 设 对 OSS 市 场 发 展 起 到 了 较 强 的 推 动 作 用, 由 于 3G 网 络 对 电 信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的 需 求 体 现 在 3G 业 务 的 多 样 性, 不 断 创 新 的 业 务 类 型 将 对 电 信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提 出 源 源 不 断 的 需 求 3G 网 络 建 设 的 重 点 资 本 支 出 期, 电 信 运 营 商 基 站 数 量 的 增 长 提 升 了 对 OSS 的 需 求, 预 计 年 OSS 的 需 求 将 处 于 持 续 高 增 长 阶 段,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30% 25% 20%, 至 2011 年 达 到 亿 元 的 市 场 规 模 ( 资 料 来 源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长 趋 势 明 确, 渐 入 收 获 期 亿 阳 信 通 调 研 报 告 ) 以 中 国 移 动 为 例, 其 于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在 支 撑 系 统 方 面 的 投 资 规 模 分 别 为 73.6 亿 元 和 95.4 亿 元, 且 计 划 在 2009 年 投 资 亿 元, 其 投 资 增 长 率 将 达 到 26.3% 其 中,OSS 作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支 撑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实 现 高 质 量 通 信 服 务 的 技 术 保 障, 其 市 场 需 求 规 模 较 为 可 观 项 目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 计 划 ) 资 本 开 支 ( 亿 元 ) 支 撑 系 统 占 资 本 开 支 的 比 例 7% 7% 9% 支 撑 系 统 投 资 规 模 ( 亿 元 ) 增 长 率 % 26.3%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2008 年 年 报 ( 四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 国 内 BSM 市 场 IBM HP BMC CA 等 国 际 厂 商 均 已 进 入 我 国 BSM 领 域, 它 们 具 备 强 大 的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领 先 的 咨 询 能 力 和 雄 厚 的 资 金 实 力, 在 我 国 市 场 推 出 了 技 术 成 熟 的 BSM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IBM Tivoli HP OpenView BMC Remedy & Patrol 66

67 和 CA Unicenter 等 但 是, 上 述 国 际 知 名 厂 商 对 我 国 市 场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相 对 一 般, 对 我 国 用 户 的 本 土 化 需 求 支 持 不 足, 在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规 模 和 服 务 成 本 等 方 面 也 不 占 优 势 因 此, 上 述 国 际 厂 商 通 常 选 择 与 国 内 企 业 合 作 的 方 式 为 我 国 用 户 提 供 服 务, 或 进 行 产 品 的 本 地 化 工 作 国 内 BSM 厂 商 在 为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对 行 业 的 理 解 和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把 握 日 益 深 刻, 逐 渐 从 以 国 外 产 品 为 平 台, 面 向 行 业 和 业 务 进 行 二 次 开 发, 发 展 到 自 主 开 发 形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产 品, 其 BSM 相 关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应 用 日 益 广 泛 国 内 厂 商 以 公 司 亿 阳 信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亿 阳 信 通 ) 北 京 直 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直 真 科 技 ) 北 京 游 龙 网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游 龙 科 技 ) 等 企 业 为 代 表, 具 有 相 对 成 熟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在 国 内 BSM 市 场 中 拥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份 额 这 些 公 司 在 电 信 金 融 等 领 域 的 BSM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深 入 理 解 了 客 户 的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和 业 务 特 点, 并 将 这 些 理 解 融 入 产 品 和 服 务, 开 发 了 一 系 列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产 品, 培 育 了 稳 定 的 客 户 群, 逐 步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占 据 了 较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随 着 这 些 公 司 的 BSM 产 品 日 益 完 善 品 牌 日 益 成 熟 团 队 实 力 日 益 增 强, 其 竞 争 优 势 将 日 趋 明 显 同 时, 行 业 内 的 领 先 企 业 将 凭 借 其 雄 厚 的 综 合 实 力, 通 过 购 并 或 引 进 高 层 次 技 术 人 才 等 方 式, 优 化 和 完 备 其 产 品 线, 拓 展 业 务 渠 道, 进 一 步 提 高 其 市 场 份 额 与 市 场 地 位 国 内 领 先 BSM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份 额 (2008 年 ) 神 州 泰 岳, 25.7% 其 他, 58.5% 资 料 来 源 :IDC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亿 阳 信 通, 8.5% 直 真 科 技, 4.5% 游 龙 科 技, 2.7% 2 国 内 OSS 市 场 国 内 OSS 市 场 中, 本 土 厂 商 占 据 着 市 场 主 导 地 位, 国 际 厂 商 的 市 场 份 额 较 67

68 小,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国 际 厂 商 的 OSS 产 品 未 能 较 好 地 适 应 我 国 电 信 行 业 的 特 点, 而 国 内 的 OSS 厂 商 具 有 完 整 的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和 丰 富 的 电 信 运 维 管 理 经 验, 且 在 人 力 成 本 方 面 占 据 较 大 的 优 势 国 内 的 OSS 厂 商 主 要 面 向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OSS 产 品 和 服 务 电 信 运 营 商 为 了 保 证 OSS 系 统 的 兼 容 性 和 稳 定 性, 大 多 采 用 由 单 一 厂 商 承 接 其 OSS 特 定 子 系 统 的 多 期 建 设 的 模 式, 因 此, 经 过 多 年 的 技 术 发 展 和 各 厂 商 的 市 场 开 拓 之 后, 国 内 OSS 存 量 市 场 的 竞 争 格 局 已 相 对 稳 定 目 前, 国 内 的 OSS 主 流 厂 商 包 括 亿 阳 信 通 北 京 市 天 元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浪 潮 乐 金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直 真 科 技 等 CCID 对 国 内 OSS 市 场 的 重 点 厂 商 进 行 了 评 价 分 析, 通 过 对 重 点 厂 商 的 竞 争 能 力 运 行 机 制 品 牌 信 誉 市 场 份 额 财 务 状 况 制 内 部 运 作 有 效 性 等 因 素 进 行 评 价 得 分, 认 为 2008 年 中 国 OSS 市 场 主 要 厂 商 竞 争 格 局 如 下 : 关 键 因 素 权 重 亿 阳 信 通 天 元 网 络 神 州 泰 岳 大 唐 软 件 浪 潮 乐 金 直 真 节 点 竞 争 能 力 15% 运 行 机 制 15% 品 牌 信 誉 18% 市 场 份 额 12% 财 务 状 况 20% 内 部 运 作 有 效 性 20% 合 计 100% 年 中 国 OSS 市 场 主 要 厂 商 竞 争 格 局 资 料 来 源 :CCID, 年 中 国 电 信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OSS) 市 场 研 究 年 度 总 报 告 3G 网 络 建 设 的 逐 步 开 展 各 种 新 业 务 的 不 断 推 出 以 及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精 细 化 68

69 管 理 的 需 求 加 强, 都 将 促 使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OSS 市 场 提 出 新 的 需 求, 如 3G 网 络 管 理 系 统 服 务 保 障 系 统 网 络 优 化 系 统 与 网 络 优 化 服 务 等 面 对 这 块 新 兴 的 OSS 市 场, 国 内 OSS 软 件 厂 商 和 运 维 服 务 提 供 商 面 临 的 竞 争 将 逐 步 加 剧 ( 五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以 软 件 产 品 的 技 术 成 熟 度 为 主 要 衡 量 标 准 在 软 件 产 品 方 面, 国 际 厂 商 具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它 们 拥 有 相 对 成 熟 且 标 准 化 集 成 化 的 产 品, 而 国 内 厂 商 中 只 有 少 数 推 出 了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中 高 端 软 件 产 品 在 项 目 实 施 与 服 务 水 平 方 面,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从 本 土 实 践 经 验 出 发, 能 够 更 好 的 理 解 客 户 的 需 求, 深 入 结 合 行 业 特 点 和 业 务 流 程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方 案, 随 着 其 技 术 的 成 熟, 它 们 在 定 制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与 系 统 集 成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2 行 业 技 术 特 点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技 术 特 点 可 概 括 为 : 产 品 精 细 标 准 广 泛 技 术 繁 杂 产 品 精 细, 是 指 对 客 户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需 求 理 解 要 全 面 细 致 和 深 入, 能 总 结 出 高 度 抽 象 的 建 模 方 法 形 成 科 学 合 理 的 体 系 架 构, 进 而 实 现 框 架 和 功 能 之 间 的 分 离, 功 能 与 数 据 之 间 的 分 离, 应 用 与 渠 道 之 间 的 分 离, 实 现 对 产 品 结 构 和 功 能 的 个 性 化 与 精 细 化 的 设 计 开 发 标 准 广 泛, 是 指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涉 及 到 较 多 的 标 准 规 范 和 接 口, 包 括 多 种 网 络 标 准 与 协 议 互 联 网 工 程 任 务 组 的 相 关 标 准 各 厂 家 的 私 有 管 理 信 息 库 实 现 4A( 认 证 账 号 授 权 审 计 ) 安 全 管 理 的 各 种 标 准 与 协 议, 以 及 ITIL(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设 施 库 ) ISO20000 等 IT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标 准 等 技 术 繁 杂, 是 指 IT 运 维 管 理 主 要 包 含 了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等 多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每 一 方 面 均 涉 及 多 种 语 言 开 发 建 模 抽 样 联 机 分 析 处 理 数 据 挖 掘 数 据 表 现 等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技 术 随 着 IT 领 域 内 各 种 新 技 术 的 推 出,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还 需 及 时 掌 握 这 些 新 技 术, 以 更 好 的 服 务 于 客 户 ( 六 )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69

70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具 备 产 品 精 细 标 准 广 泛 技 术 繁 杂 的 技 术 特 点, 决 定 了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理 解 程 度 对 产 品 结 构 的 设 计 水 平 对 开 发 技 术 及 各 项 标 准 的 掌 握 程 度 等 多 方 面 均 存 在 较 高 的 要 求 国 内 具 备 一 定 规 模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在 这 些 方 面 已 经 初 步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市 场 基 础 对 于 市 场 潜 在 进 入 者, 其 受 到 对 行 业 经 验 和 知 识 产 品 和 技 术 水 平 客 户 忠 诚 度 等 多 方 面 的 限 制, 所 面 临 的 行 业 进 入 门 槛 较 高 1 行 业 经 验 和 知 识 积 累 是 取 得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竞 争 优 势 的 重 要 方 面 由 于 IT 运 维 管 理 和 客 户 的 业 务 融 合 程 度 逐 渐 加 深,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除 必 须 拥 有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之 外, 还 需 要 对 客 户 的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体 制 系 统 应 用 环 境 有 较 深 入 的 了 解, 实 现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与 其 他 系 统 的 紧 密 集 成 这 些 知 识 和 经 验 是 在 为 客 户 的 长 期 服 务 中 不 断 总 结 和 积 累 形 成 的, 是 有 效 开 展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的 关 键 因 素 2 产 品 和 技 术 是 IT 运 维 管 理 提 供 商 竞 争 力 的 核 心 产 品 和 技 术 是 企 业 在 长 期 的 服 务 过 程 中, 不 断 了 解 和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而 开 发 形 成 的 目 前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内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国 有 自 主 产 权 的 产 品 不 多, 新 进 入 者 想 开 发 出 具 备 行 业 竞 争 力 的 产 品, 除 了 必 须 具 备 技 术 人 员 和 研 发 投 入 外, 还 必 须 经 过 一 定 的 开 发 周 期 和 对 行 业 情 况 的 深 入 了 解 成 熟 稳 定 符 合 客 户 需 求 的 软 件 产 品 和 符 合 客 户 要 求 的 服 务 体 系 是 IT 运 维 管 理 提 供 商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3 合 作 关 系 更 换 成 本 较 高 一 般 来 说,IT 运 维 管 理 提 供 商 会 通 过 长 期 的 技 术 服 务 和 市 场 推 广 形 成 规 模 化 的 稳 定 成 熟 的 客 户 群, 新 的 行 业 进 入 者 很 难 在 短 期 内 开 拓 出 稳 定 的 市 场 IT 运 维 管 理 提 供 商 通 过 长 期 的 系 统 开 发 与 实 施, 为 客 户 搭 建 了 体 系 复 杂 的 IT 运 维 系 统, 该 系 统 的 有 效 运 营 依 赖 于 提 供 商 对 客 户 业 务 的 深 入 理 解, 因 此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的 更 换 成 本 将 较 高 客 户 在 IT 运 维 方 面 的 投 资 规 模 越 大, 服 务 周 期 越 长, 其 对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忠 诚 度 就 越 高, 这 一 特 征 给 新 入 的 竞 争 者 形 成 了 较 大 的 障 碍 此 外, 本 行 业 一 般 采 用 招 标 模 式, 在 招 投 标 过 程 中, 尤 其 是 在 技 术 要 求 最 高 的 电 信 领 域, 一 般 会 在 公 司 资 质 产 品 功 能 历 史 案 例 技 术 人 员 等 多 方 面 对 投 70

71 标 方 进 行 规 范 和 要 求, 从 而 对 新 入 者 形 成 壁 垒 ( 七 ) 影 响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决 定 了 IT 运 维 管 理 的 刚 性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IT 运 维 管 理 是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重 要 内 容 网 络 的 普 及 和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使 得 现 代 社 会 的 高 效 运 转 越 来 越 不 能 脱 离 IT 系 统 的 协 助 IT 系 统 的 运 行 维 护 作 为 保 障 IT 系 统 服 务 质 量 的 主 要 方 式, 其 重 要 性 日 益 显 出 随 着 IT 系 统 所 承 担 的 业 务 量 不 断 增 加, 尤 其 是 大 量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系 统 7 24 小 时 稳 定 可 靠 运 行 的 刚 性 要 求,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及 相 应 服 务 的 需 求 会 更 多, 质 量 要 求 会 更 高, 其 市 场 容 量 将 不 断 地 扩 张 目 前, 信 息 化 建 设 水 平 较 高 的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和 能 源 等 领 域 是 应 用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重 点 领 域 这 些 行 业 和 部 门 的 IT 系 统 的 更 新 节 奏 相 对 较 快,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需 求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同 时, 其 他 领 域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及 部 分 小 企 业 的 信 息 化 进 程 也 已 由 基 础 架 构 搭 建 逐 步 转 向 IT 系 统 的 运 维 管 理, 着 眼 于 充 分 利 用 已 经 建 成 的 应 用 系 统 和 业 务 系 统, 更 好 地 为 业 务 部 门 和 广 大 客 户 服 务 此 外, 随 着 互 联 网 的 迅 速 普 及 和 网 上 业 务 的 大 力 推 广, 互 联 网 公 司 对 后 台 业 务 系 统 的 监 控 和 流 程 管 理 的 需 求 量 迅 速 增 加, 成 为 了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新 兴 行 业 市 场 (2) 对 IT 运 维 管 理 接 受 程 度 的 提 高 促 使 市 场 发 展 潜 力 不 断 提 升 随 着 研 究 组 织 咨 询 机 构 和 国 内 外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价 值 与 成 功 案 例 的 持 续 宣 传, 社 会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识 和 接 受 程 度 不 断 提 高 电 信 金 融 领 域 内 的 大 型 企 业 在 实 施 IT 运 维 管 理 之 后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可 程 度, 加 大 了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投 资 规 模 及 其 在 IT 投 资 中 的 比 例 同 时, 随 着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识 程 度 加 深, 很 多 中 小 型 企 业 或 信 息 化 建 设 起 步 较 晚 的 行 业 的 需 求 也 逐 步 得 到 释 放 此 外, 对 IT 运 维 管 理 接 受 程 度 的 提 升 促 使 越 来 越 多 的 行 业 和 企 业 针 对 IT 运 维 管 理 提 出 技 术 规 范 2008 年, 北 京 信 息 化 协 会 发 布 了 北 京 市 电 子 政 务 IT 运 维 服 务 支 撑 系 统 系 列 规 范, 中 国 IT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制 订 了 中 国 服 务 型 政 府 电 子 71

72 政 务 运 维 管 理 规 范, 反 映 出 政 府 机 构 提 升 电 子 政 务 科 学 管 理 水 平 的 意 愿 正 在 不 断 增 强, 政 府 机 构 已 意 识 到 运 维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电 信 金 融 等 领 域 内 一 些 大 型 企 业 也 制 定 了 企 业 内 部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规 范, 促 进 了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及 服 务 在 企 业 内 部 的 推 广 应 用 随 着 这 些 技 术 规 范 的 出 台,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将 实 现 运 作 的 规 范 化 和 服 务 的 标 准 化, 从 而 加 快 其 推 广 的 步 伐 (3) 信 息 技 术 的 不 断 升 级 推 动 了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信 息 产 业 具 有 技 术 更 新 快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短 技 术 继 承 性 较 强 等 特 点 系 统 软 件 数 据 库 技 术 与 网 络 技 术 的 不 断 升 级, 将 促 使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持 续 更 新, 以 实 现 对 各 种 技 术 应 用 的 有 效 支 持, 使 得 其 功 能 和 性 能 更 加 完 善, 其 服 务 更 加 柔 性 化 和 个 性 化, 从 而 更 好 的 去 创 造 和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推 动 了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如 3G 牌 照 发 放 后, 国 内 三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计 划 于 2009 年 投 资 1,700 亿 元 用 于 3G 网 络 建 设, 自 2009 至 2011 年 3G 建 设 投 资 规 模 预 计 达 到 约 4,000 亿 元, 其 中 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 如 网 络 优 化 等 ) 方 面 的 投 资 将 占 据 一 定 的 比 例, 为 行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机 遇 (4) 产 业 政 策 的 扶 持 为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软 件 产 业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支 柱 产 业 自 2000 年 以 来, 国 家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法 规 和 政 策, 从 投 融 资 体 制 税 收 产 业 技 术 软 件 出 口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吸 引 与 培 养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行 业 组 织 与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为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政 策 保 障 和 扶 持, 营 造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2009 年 4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了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加 大 了 推 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的 实 施 力 度, 为 行 业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了 保 障 2 不 利 因 素 (1) 高 端 人 才 的 缺 乏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对 从 业 人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要 求 较 高 技 术 人 员 需 要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多 种 协 议 标 准 和 规 范 有 深 入 的 研 究, 能 熟 练 的 掌 握 快 速 地 实 施 和 调 整 相 关 产 品, 还 需 要 对 客 户 的 系 统 现 状 业 务 流 程 和 管 理 模 式 有 清 晰 的 了 解, 能 够 准 确 理 解 和 把 握 用 户 的 需 求, 并 遵 守 客 户 的 相 关 制 度 和 要 求 ;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还 72

73 需 要 具 备 较 强 的 综 合 管 理 能 力, 能 够 有 效 的 组 织 部 署 和 实 施 项 目 工 作 ; 相 关 的 业 务 人 员 则 需 要 具 备 比 较 强 的 沟 通 能 力 文 档 交 付 能 力 和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高 端 人 才 的 缺 乏 是 影 响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发 展 的 最 大 因 素 (2) 客 户 对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认 同 度 有 待 提 高 国 内 客 户 对 本 土 软 件 厂 商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水 平 的 认 可 程 度 普 遍 不 高, 是 目 前 国 内 软 件 行 业 普 遍 存 在 的 现 象 此 外, 国 内 客 户 为 服 务 支 付 费 用 的 观 念 尚 未 成 熟, 对 本 土 软 件 厂 商 技 术 服 务 的 价 值 认 可 程 度 较 低 这 些 均 对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发 展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3) 下 游 主 要 客 户 议 价 能 力 相 对 较 强,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行 业 企 业 的 发 展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面 向 的 客 户 主 要 是 对 信 息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行 业 内 的 大 型 企 业 和 政 府 部 门, 这 些 客 户 在 各 自 领 域 内 的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高, 处 于 相 对 强 势 地 位, 而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之 间 的 相 互 竞 争, 又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客 户 的 话 语 权, 降 低 了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议 价 能 力 因 此, 面 向 下 游 行 业,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相 对 处 于 弱 势 的 议 价 能 力 是 制 约 其 发 展 的 因 素 之 一 ( 八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与 变 动 趋 势 考 虑 到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内 统 计 分 析 资 料 相 对 有 限, 且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国 内 上 市 公 司 较 少, 公 司 选 取 了 与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或 所 从 事 业 务 相 近 的 六 家 上 市 公 司 对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进 行 分 析 年, 上 述 六 家 上 市 公 司 的 营 业 利 润 率 平 均 值 分 别 为 14.00% 16.73% 和 15.82% 年 度 亿 阳 华 胜 东 华 三 维 国 脉 石 基 信 通 天 成 软 件 通 信 科 技 信 息 平 均 值 公 司 % 7.65% 14.87% 11.34% 20.48% 32.56% 15.82% 20.23% % 8.79% 11.60% 13.22% 22.54% 30.55% 16.73% 15.31% % 8.61% 11.86% 10.12% 20.75% 25.59% 14.00% 7.50% 资 料 来 源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及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随 着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长,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得 到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虽 然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竞 争 不 断 加 剧, 但 在 各 细 分 业 务 领 域, 行 业 内 领 先 企 业 均 保 持 着 相 对 稳 定 的 利 润 水 平 73

74 ( 九 ) 行 业 特 有 的 经 营 模 式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内 企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与 软 件 产 业 内 其 他 细 分 行 业 相 似,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类 :1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销 售 ;2 技 术 服 务 ( 包 含 外 包 方 式 的 服 务 ); 3 相 应 的 系 统 集 成 ; 有 时, 企 业 会 根 据 客 户 的 具 体 要 求 综 合 上 述 多 种 业 务 模 式 提 供 整 体 的 解 决 方 案 近 年 来,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益 激 烈 和 社 会 专 业 分 工 的 深 入 与 细 化, 将 IT 运 维 等 非 核 心 业 务 外 包 已 成 为 企 业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业 务 成 本 的 重 要 经 营 策 略 IT 运 维 外 包 服 务 需 求 的 日 益 增 长,IT 服 务 外 包 管 理 方 法 的 日 益 完 善, 以 及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技 术 实 力 与 服 务 水 平 的 日 趋 成 熟, 促 使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内 呈 现 出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的 新 型 经 营 模 式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根 据 客 户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向 其 提 供 长 期 的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客 户 根 据 相 关 约 定 对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提 供 的 服 务 进 行 量 化 考 核 与 管 理, 并 支 付 相 应 的 服 务 费 用 ( 十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或 季 节 性 特 征 目 前,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下 游 主 要 为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交 通 和 政 府 等 信 息 化 程 度 相 对 较 高 的 领 域 随 着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企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企 业 将 普 遍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并 实 施 精 细 化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和 精 细 化 管 理 不 可 或 缺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IT 运 维 管 理 将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或 机 构 采 纳 并 实 施, 其 刚 性 化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得 到 持 续 增 长 依 据 IDC CCID 中 信 证 券 等 机 构 的 相 关 研 究, 我 国 的 BSM 市 场 和 OSS 市 场 规 模 将 保 持 持 续 性 增 长 IT 运 维 管 理 作 为 一 个 成 长 性 行 业,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面 临 着 多 个 良 好 发 展 机 遇, 如 电 信 网 络 的 升 级 换 代 使 得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出 大 量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使 得 该 行 业 呈 现 出 高 速 发 展 的 态 势, 在 电 信 网 络 建 设 的 重 点 资 本 支 出 期 之 后, 该 行 业 即 进 入 一 个 稳 步 发 展 阶 段 总 体 上,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发 展 主 要 与 下 游 多 个 产 业 的 IT 投 资 规 模 保 持 相 关, 并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行 业 周 期 性 不 同 地 区 的 信 息 化 程 度 和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接 受 程 度 决 定 了 该 地 区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需 求 由 于 目 前 我 国 大 多 数 地 区 均 已 启 动 信 息 化 建 设, 电 信 金 融 等 领 域 内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的 IT 系 统 已 分 布 于 全 国 范 围 内, 因 而 我 国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并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区 域 性 74

75 由 于 电 信 金 融 等 领 域 内 企 业 的 合 同 款 项 支 付 在 年 末 相 对 集 中,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企 业 的 现 金 流 量 呈 现 出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由 于 电 信 金 融 等 领 域 内 客 户 的 大 部 分 IT 系 统 需 保 持 常 年 不 间 断 运 行, 相 应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并 不 存 在 季 节 性 特 征 ( 十 一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1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与 上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上 游 企 业 主 要 为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商 业 软 件 ( 包 括 数 据 库 中 间 件 和 安 全 软 件 等 ) 提 供 商 硬 件 设 备 提 供 商 以 及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提 供 商 目 前, 上 游 行 业 中 的 软 件 硬 件 设 备 更 新 较 快, 其 技 术 水 平 的 升 级 直 接 推 动 本 行 业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上 述 各 细 分 领 域 内 市 场 竞 争 较 为 充 分, 行 业 格 局 比 较 稳 定, 各 类 软 件 厂 商 和 IT 硬 件 设 备 厂 商 通 过 产 品 的 不 断 更 新 保 持 市 场 上 主 流 产 品 的 价 格 相 对 平 稳 近 年 来, 国 内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提 供 商 有 了 一 定 的 发 展,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细 化, 专 业 化 分 工 明 显, 已 不 存 在 能 够 提 供 所 有 软 件 的 服 务 商, 软 件 外 包 市 场 的 竞 争 与 发 展 有 利 于 推 动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2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与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下 游 覆 盖 面 较 广 目 前,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下 游 主 要 为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交 通 和 政 府 等 信 息 化 程 度 相 对 较 高 的 领 域 近 年 来, 这 些 领 域 在 IT 系 统 建 设 方 面 的 投 资 保 持 着 较 高 的 增 长 率,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较 大 的 牵 引 和 拉 动 作 用 随 着 国 内 企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普 遍 提 升, 以 及 企 业 对 IT 运 维 管 理 接 受 程 度 的 提 高,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下 游 覆 盖 面 将 日 益 拓 宽, 其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刚 性 需 求 将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 十 二 )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行 业 稳 定 发 展, 前 景 良 好 从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的 应 用 领 域 分 布 情 况 来 看, 行 业 的 景 气 程 度 主 要 取 决 于 电 信 金 融 等 行 业 的 大 型 企 业 和 政 府 部 门 的 IT 投 资 规 模 在 电 信 领 域, 随 着 产 业 重 组 后 全 业 务 竞 争 格 局 的 形 成, 运 营 商 将 面 临 着 网 络 同 质 化 资 费 同 质 化 业 务 同 质 化 的 局 面, 最 终 竞 争 将 集 中 到 运 营 商 的 内 部 管 理 能 力, 使 其 经 营 理 念 由 75

76 以 网 络 为 中 心 向 以 用 户 为 中 心, 以 服 务 为 导 向 转 变, 促 使 其 加 大 IT 运 维 管 理 投 资, 提 高 整 体 运 维 管 理 水 平, 从 而 保 证 信 息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降 低 因 系 统 问 题 造 成 的 有 效 收 入 流 失 电 信 重 组 之 后 3G 牌 照 的 发 放, 使 得 电 信 运 营 商 加 大 3G 网 络 建 设 投 资, 作 为 电 信 网 络 建 设 的 必 要 组 成 部 分,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及 服 务 需 求 将 大 幅 增 长 同 时,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的 扩 容 和 不 断 优 化 升 级, 也 已 成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投 资 规 模 和 运 维 服 务 开 支 的 重 要 技 术 手 段 在 金 融 领 域, 企 业 经 营 的 集 约 化 趋 势 催 生 了 大 型 金 融 数 据 中 心 的 建 设 热 潮 为 了 确 保 数 据 中 心 的 业 务 安 全 性 和 持 续 性,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的 建 设 与 健 全 将 成 为 金 融 领 域 的 IT 投 资 重 点 在 政 府 领 域, 随 着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的 推 进, 政 府 已 意 识 到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并 为 其 开 拓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由 此, 从 下 游 产 业 的 市 场 需 求 来 看,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将 保 持 着 稳 定 发 展 的 态 势 从 中 长 期 来 看, 随 着 国 内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企 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企 业 将 普 遍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并 实 施 精 细 化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和 精 细 化 管 理 不 可 或 缺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IT 运 维 管 理 将 被 越 来 越 多 的 企 业 或 机 构 采 纳 并 实 施, 其 市 场 规 模 将 得 到 大 幅 拓 展 2 产 品 和 服 务 向 精 细 化 集 成 化 方 向 发 展 当 前 国 内 企 业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应 用 普 遍 处 于 基 础 阶 段, 主 要 表 现 为 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的 安 装 使 用 运 维 流 程 的 梳 理 优 化 以 及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与 完 善 随 着 客 户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业 务 系 统 将 日 趋 庞 杂, 其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需 求 将 更 加 个 性 化 和 精 细 化 这 要 求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推 出 更 加 专 业 的 软 件 产 品 更 具 针 对 性 的 服 务 策 略 和 更 加 细 化 的 解 决 方 案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只 有 不 断 地 细 化 和 拓 展 其 产 品 线, 才 能 快 速 全 面 地 为 客 户 提 供 符 合 其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同 时, 为 了 实 现 IT 系 统 对 业 务 运 行 形 成 直 接 有 效 的 支 撑,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和 服 务 必 须 以 客 户 的 业 务 为 出 发 点, 通 过 IT 运 维 管 理 多 个 产 品 及 服 务 之 间 的 有 机 整 合 和 动 态 协 作, 实 现 对 IT 系 统 与 服 务 的 集 成 化 管 理 3 电 信 金 融 等 重 点 行 业 依 然 主 导 行 业 的 发 展 电 信 和 金 融 行 业 的 核 心 业 务 对 IT 系 统 的 依 赖 性 较 高, 其 一 直 为 IT 运 维 管 理 应 用 最 为 深 入 和 广 泛 的 两 大 行 业 随 着 这 些 行 业 内 企 业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的 更 新 节 奏 76

77 加 快, 以 及 对 业 务 系 统 服 务 质 量 要 求 的 提 高, 其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需 求 将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保 持 较 高 的 比 重 此 外, 随 着 电 信 金 融 等 重 点 领 域 内 IT 应 用 成 熟 度 的 提 高 以 及 客 户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理 解 深 入, 其 对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需 求 将 不 再 受 制 于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主 导, 而 逐 步 转 变 为 主 动 提 出 需 求, 使 得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逐 步 由 技 术 与 产 品 主 导 型 向 需 求 主 导 型 过 渡 三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 一 )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1 国 内 BSM 市 场 根 据 IDC 历 年 BSM 解 决 方 案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公 司 在 我 国 BSM 领 域 中 处 于 相 对 领 先 地 位,2004 年 至 2008 年, 公 司 在 BSM 领 域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15.0% 15.1% 19.3% 23.6% 和 25.7%, 市 场 份 额 一 直 居 国 内 第 一 且 逐 年 提 高 2 国 内 OSS 市 场 根 据 公 司 的 相 关 统 计 信 息, 公 司 在 OSS 领 域 内 的 市 场 占 有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电 信 运 营 商 项 目 类 型 公 司 所 占 市 场 数 据 网 管 14 省 中 国 移 动 网 管 监 控 平 台 总 部 +31 省 BOSS 网 管 6 省 (2 省 局 部 ) 电 子 运 维 管 理 总 部 +6 省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一 期 ( 总 部 +31 省 ); 二 期 (19 省 + 总 部 ) 中 国 联 通 WAP 业 务 网 管 总 部 + 全 部 7 个 大 区 节 点 扩 展 短 信 平 台 业 务 网 管 总 部 +31 省 中 国 电 信 业 务 集 中 监 控 平 台 总 部 +25 省 ( 二 )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国 际 主 流 IT 厂 商 如 IBM HP BMC CA 等 主 要 通 过 销 售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参 与 到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IBM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信 息 技 术 和 业 务 解 决 方 案 公 司,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Tivoli 系 列 产 品 ;HP 是 面 向 个 人 用 户 大 中 小 型 企 业 和 研 究 机 构 的 全 球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OpenView 系 列 产 品 ;BMC 软 件 公 司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企 业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供 应 商, 使 77

78 得 企 业 能 够 自 动 化 它 们 的 IT 服 务, 并 使 之 能 够 满 足 业 务 的 需 求, 通 过 发 布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BSM) 策 略,BMC 软 件 公 司 的 解 决 方 案 涵 盖 了 企 业 系 统 应 用 软 件 数 据 库 和 服 务 管 理 等 领 域,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Remedy 系 列 产 品 和 Patrol 系 列 产 品 ;CA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IT 管 理 软 件 供 应 商 之 一,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为 Unicenter 系 列 产 品 除 上 述 国 际 厂 商 之 外,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主 要 包 括 亿 阳 信 通 天 元 网 络 直 真 科 技 和 游 龙 科 技 等 亿 阳 信 通 是 中 国 A 股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电 信 管 理 软 件 信 息 安 全 增 值 业 务 智 能 交 通 等 方 面 的 行 业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和 技 术 服 务, 在 电 信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安 全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集 成 增 值 业 务 平 台 智 能 交 通 控 制 等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领 域 处 于 同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天 元 网 络 是 专 业 从 事 通 信 和 IT 网 络 管 理 及 OSS 领 域 的 技 术 咨 询 产 品 研 发 及 系 统 集 成 工 作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产 品 包 括 各 类 网 管 系 统 OSS 系 统 系 统 开 发 工 具 系 统 测 试 工 具 IT 综 合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网 管 接 口 适 配 器 IT 服 务 咨 询 外 包 等, 能 够 独 立 为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完 整 的 网 管 及 OSS 系 统 工 程 解 决 方 案, 是 国 内 外 网 络 管 理 及 OSS 产 品 领 域 的 主 流 提 供 商 直 真 科 技 是 中 国 香 港 上 市 公 司, 从 事 电 信 领 域 的 高 技 术 产 品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及 相 关 的 服 务, 主 要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网 络 管 理 产 品 游 龙 科 技 主 要 从 事 IT 运 维 领 域 相 关 软 件 的 研 发 和 市 场 营 销, 在 客 户 需 求 把 握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项 目 管 理 程 序 编 码 质 量 控 制 前 沿 技 术 的 研 究 和 追 踪 软 件 产 品 市 场 化 等 方 面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 验 ( 资 料 来 源 : 各 公 司 网 站 ) ( 三 )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发 展, 经 过 多 年 的 不 懈 努 力, 已 在 市 场 品 牌 客 户 资 源 行 业 经 验 技 术 与 产 品 人 才 团 队 服 务 等 方 面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已 成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1 市 场 品 牌 与 客 户 资 源 优 势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过 程 中 积 累 了 一 批 以 电 信 行 业 为 主, 兼 顾 金 融 能 源 78

79 等 行 业 中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及 政 府 机 构 的 优 质 客 户 群 体 公 司 与 优 质 客 户 的 合 作 一 方 面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和 服 务 手 段 的 不 断 改 进, 另 一 方 面 也 保 障 了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依 此 形 成 的 良 好 的 市 场 品 牌 形 象,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空 间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近 年 来, 公 司 的 解 决 方 案 在 实 践 应 用 中 得 到 了 客 户 的 广 泛 认 同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三 家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总 部 和 多 个 省 市 公 司 大 量 的 采 用 了 公 司 的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和 服 务, 并 多 次 对 公 司 表 彰 ;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华 通 讯 社 中 央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北 京 市 委 市 政 府 信 息 中 心 江 苏 省 地 震 局 等 客 户 向 公 司 寄 来 表 扬 信 或 感 谢 信, 高 度 认 可 了 公 司 的 服 务 质 量, 在 业 内 留 下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根 据 IDC 的 研 究 报 告, 公 司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连 续 多 年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2004 年 至 2008 年, 公 司 在 该 领 域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15.0% 15.1% 19.3% 23.6% 和 25.7%, 稳 居 第 一 且 比 例 逐 年 提 高 2 行 业 经 验 优 势 行 业 经 验 的 积 累 对 于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来 说 至 关 重 要, 公 司 拥 有 丰 富 的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和 政 府 机 构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项 目 实 施 经 验, 尤 其 是 在 线 关 键 业 务 IT 运 维 管 理 的 经 验 和 方 法 论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实 践 一 直 是 其 他 行 业 实 施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标 杆, 公 司 从 事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已 有 多 年, 常 年 为 国 内 四 大 ( 电 信 业 重 组 后 为 三 大 )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运 维 服 务, 对 电 信 行 业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并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电 信 行 业 项 目 经 验 作 为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重 要 合 作 伙 伴, 公 司 多 次 参 与 电 信 运 营 商 技 术 规 范 的 制 定, 并 由 此 了 解 和 掌 握 了 运 营 商 IT 系 统 及 其 业 务 的 发 展 规 划 及 建 设 思 路, 进 一 步 把 握 了 电 信 领 域 内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的 技 术 需 求 和 发 展 趋 势 通 过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运 维 需 求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和 梳 理, 公 司 积 淀 了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并 将 其 向 其 他 行 业 推 广, 从 而 为 其 他 行 业 的 客 户 提 供 成 熟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服 务 客 户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网 通 标 杆 性 项 目 6 省 的 BOSS 网 管 项 目 总 部 和 14 个 省 的 数 据 网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项 目 总 部 的 电 子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EOMS) 项 目 总 部 和 31 个 省 的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项 目 总 部 EDC 综 合 网 管 和 DCN 网 络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项 目 79

80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中 国 人 寿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新 华 通 讯 社 总 部 和 25 个 省 的 数 据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项 目 开 放 系 统 集 中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总 部 和 35 个 分 公 司 的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网 络 监 控 系 统 项 目 集 中 监 控 项 目 及 上 海 深 圳 分 公 司 的 系 统 监 控 项 目 总 部 和 6 个 基 地 的 综 合 网 管 项 目 总 部 和 17 个 分 社 的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3 技 术 与 产 品 优 势 作 为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既 有 强 大 的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也 有 专 业 产 品 研 发 团 队 ; 基 于 从 国 内 大 型 客 户 不 断 提 炼 出 的 用 户 需 求, 通 过 实 施 和 研 发 两 个 部 门 的 快 速 互 动, 公 司 形 成 了 技 术 和 产 品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和 创 新 的 良 性 互 动 机 制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的 软 件 共 获 得 5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其 中,Ultra-NMS V3.0 Ultra-ITSM V1.0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等 联 合 颁 发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Ultra-NMS V3.0 Ultra-SOMC 和 Ultra-SCM 分 别 获 得 了 软 件 世 界 杂 志 评 选 的 年 度 金 软 件 奖 ;Ultra-SOMC V2.0 获 得 了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信 息 安 全 测 评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军 用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Ultra-NMS V3.0 Ultra-EOMS V3.0 等 12 项 软 件 产 品 入 选 2009 年 北 京 市 第 二 批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目 录 此 外, 电 信 企 业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软 件 -EOMS 项 目 和 网 络 安 全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SMC 项 目 先 后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入 了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同 时, 公 司 的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水 平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高 度 认 同, 先 后 获 得 了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颁 发 的 2005 年 度 IT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服 务 用 户 满 意 金 奖, 中 国 信 息 经 济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奖,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颁 发 的 奥 运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奖, 云 南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颁 发 的 云 南 移 动 2008 年 度 网 络 维 护 服 务 银 奖, 以 及 新 华 社 办 公 厅 颁 发 的 温 总 理 网 络 访 谈 技 术 保 障 工 作 证 书 公 司 在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管 理 方 面 的 技 术 水 平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产 品 与 IBM HP BMC CA 等 国 际 厂 商 相 比, 在 可 靠 性 丰 富 性 独 特 性 和 创 新 性 等 方 面 水 平 相 当,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解 决 方 案 也 符 合 国 内 外 的 相 关 标 准 与 规 范, 在 理 论 基 础 和 系 统 架 构 上 均 达 到 国 际 一 流 水 平 ; 与 国 内 同 行 业 厂 商 比 较, 公 80

81 司 的 产 品 在 上 述 各 方 面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领 先 优 势 随 着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数 据 业 务 系 统 的 投 资 力 度 加 大, 以 及 电 信 网 络 的 IP 化, 电 信 行 业 内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将 逐 步 增 加, 公 司 在 这 一 领 域 内 技 术 与 产 品 的 先 发 优 势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体 现 解 决 方 案 评 价 ( 总 分 值 :10 分 ) 项 目 IBM HP BMC CA 神 州 直 真 东 信 亿 阳 泰 岳 科 技 冠 群 信 通 产 品 可 靠 性 应 用 丰 富 性 产 品 独 特 性 技 术 创 新 性 综 合 得 分 资 料 来 源 :CCID, 年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市 场 研 究 年 度 报 告 4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实 践 中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和 优 秀 的 技 术 团 队,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较 为 明 显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保 持 稳 定 且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经 验 和 企 业 管 理 能 力,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技 术 及 业 务 发 展 趋 势 具 有 深 刻 理 解 ;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逐 步 壮 大, 自 2006 年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已 由 175 人 发 展 至 1,555 人,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89.72%, 其 中 许 多 技 术 人 员 具 备 在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工 作 经 历, 且 多 名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业 内 各 种 IT 技 术 认 证 公 司 长 期 坚 持 以 优 秀 的 企 业 文 化 人 性 化 的 管 理 方 式 吸 引 并 留 住 人 才,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技 术 和 业 务 骨 干 均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5 服 务 优 势 (1) 快 速 的 产 品 提 炼 能 力 经 过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多 年 实 践, 公 司 已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和 专 业 知 识, 具 备 快 速 的 产 品 提 炼 能 力 公 司 能 够 紧 密 结 合 客 户 的 行 业 特 点 和 业 务 模 式, 分 析 客 户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协 助 企 业 进 行 IT 运 维 管 理 规 划 并 快 速 形 成 解 决 方 案, 及 时 满 足 客 户 持 续 发 展 的 业 务 需 求 在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公 司 注 重 飞 信 用 户 的 体 验 质 量, 能 够 根 据 广 大 用 户 的 建 议 与 反 馈 快 速 形 成 解 决 方 案 优 化 相 关 产 品 及 服 务 此 外, 公 司 还 非 常 注 重 把 国 际 先 进 的 经 验 和 技 术 应 用 到 81

82 自 主 研 发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基 础 产 品 中, 使 其 产 品 更 具 完 备 性 和 前 瞻 性, 提 升 了 后 期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产 品 提 炼 效 率 (2) 快 速 的 反 应 能 力 为 及 时 响 应 客 户 的 IT 运 维 需 求, 公 司 建 立 了 运 维 服 务 中 心 和 覆 盖 全 国 的 服 务 网 络, 保 证 了 公 司 的 服 务 经 验 服 务 技 能 和 服 务 理 念 能 够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传 递 到 每 个 项 目, 同 时, 通 过 远 程 监 控 系 统 远 程 帮 助 台 服 务 系 统 等 作 为 运 维 服 务 支 撑 系 统, 提 高 了 对 客 户 运 维 需 求 的 反 应 速 度 面 对 通 信 系 统 即 时 通 信 平 台 交 易 系 统 这 类 以 系 统 稳 定 性 与 业 务 持 续 性 为 运 行 根 基 的 在 线 应 用, 公 司 的 在 线 运 维 支 撑 能 力 和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得 到 了 集 中 体 现, 有 效 地 保 障 了 这 类 业 务 的 顺 利 开 展 (3) 持 续 的 服 务 能 力 公 司 在 与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中 不 断 加 深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理 解, 并 借 助 与 优 质 客 户 之 间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有 效 的 跟 踪 客 户 需 求, 挖 掘 其 潜 在 的 运 维 服 务 需 求, 其 具 体 形 式 包 括 :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常 参 与 重 点 客 户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规 范 的 讨 论 与 制 定, 能 够 及 时 深 入 的 了 解 重 点 客 户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及 规 划 ; 销 售 部 门 保 持 与 目 标 客 户 IT 部 门 的 密 切 沟 通, 通 过 技 术 交 流 会 和 运 维 管 理 研 讨 会 跟 踪 客 户 已 有 系 统 的 使 用 体 验, 与 客 户 探 讨 如 何 进 一 步 提 升 IT 运 维 管 理 水 平, 从 而 挖 掘 客 户 的 最 新 需 求 ;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在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保 持 与 客 户 的 及 时 沟 通, 了 解 该 期 项 目 中 尚 需 改 进 之 处, 并 将 客 户 的 新 需 求 及 时 反 映 给 销 售 部 门 解 决 方 案 中 心 及 各 事 业 部 的 售 前 团 队, 使 其 能 够 有 效 掌 握 客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有 利 于 把 握 新 的 商 机 ; 项 目 实 施 完 成 后, 运 维 服 务 中 心 紧 密 跟 踪 客 户 使 用 系 统 的 切 实 体 验, 在 技 术 层 面 掌 握 客 户 的 需 求 变 化 并 将 其 及 时 反 馈 给 销 售 部 门 通 过 上 述 机 制 和 渠 道, 公 司 获 得 了 重 点 客 户 的 多 个 重 大 订 单 和 战 略 性 订 单, 与 其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也 实 现 了 对 新 市 场 的 有 效 开 拓 在 此 基 础 上,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技 术 水 平 和 产 品 功 能 的 不 断 完 善, 较 好 的 满 足 了 客 户 业 务 发 展 中 的 IT 运 维 需 求,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稳 定 快 速 的 增 长 在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公 司 注 重 终 端 用 户 的 体 验 质 量, 通 过 互 动 平 台 保 持 对 与 终 端 用 户 的 交 流, 根 据 用 户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开 展 持 续 性 的 技 术 开 发 与 服 务, 以 不 断 提 升 终 端 用 户 的 满 意 度 (4) 综 合 性 的 支 持 服 务 能 力 82

83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创 新 与 人 才 引 进, 培 养 了 较 为 全 面 的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能 够 为 客 户 提 供 多 方 位 的 高 质 量 的 技 术 开 发 与 维 护 服 务 在 此 基 础 上, 公 司 还 能 够 依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提 供 面 向 业 务 运 营 的 支 撑 服 务, 如 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公 司 不 仅 提 供 了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技 术 开 发 及 运 维 服 务, 同 时 承 担 了 飞 信 产 品 开 发 业 务 规 划 建 议 规 范 制 定 业 务 运 营 分 析 营 销 支 撑 和 业 务 培 训 咨 询 等 多 个 方 面 的 支 持 服 务,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开 展 提 供 了 全 面 直 接 而 有 效 的 支 撑 ( 四 )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1 研 发 基 础 环 境 相 对 薄 弱 目 前, 公 司 受 到 场 地 和 资 源 的 限 制, 研 发 基 础 环 境 和 研 发 平 台 建 设 相 对 薄 弱, 大 量 的 开 发 和 测 试 工 作 需 要 在 客 户 现 场 完 成, 人 员 成 本 较 高 且 项 目 实 施 进 程 受 客 户 IT 运 营 安 排 的 影 响 较 大 为 了 及 时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从 容 应 对 市 场 竞 争, 进 一 步 增 强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必 须 不 断 改 善 研 发 基 础 环 境, 建 立 完 善 的 软 件 开 发 测 试 和 演 示 环 境, 搭 建 各 种 硬 件 基 础 平 台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数 据 库 平 台 和 中 间 件 平 台, 以 满 足 各 类 产 品 的 研 发 需 要 2 高 端 人 才 储 备 相 对 不 足 充 足 的 高 端 人 才 储 备 是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体 现, 高 端 人 才 的 储 备 不 足 将 制 约 着 企 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以 及 业 务 线 产 品 线 的 不 断 丰 富, 公 司 在 项 目 管 理 技 术 研 发 方 面 的 高 端 人 才 储 备 已 显 相 对 不 足 公 司 一 方 面 需 要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通 过 内 部 培 训 满 足 公 司 对 管 理 型 和 技 术 型 高 端 人 才 的 需 求, 另 一 方 面 需 要 加 大 外 部 人 才 的 引 进 力 度, 以 快 速 实 现 高 端 人 才 储 备 的 进 一 步 充 实 3 产 品 功 能 模 块 尚 需 补 充 完 善 电 信 网 络 存 在 多 个 专 业 划 分, 每 类 专 业 网 的 网 络 管 理 系 统 在 技 术 上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使 得 电 信 网 络 的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体 系 相 对 庞 杂 在 电 信 领 域,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在 数 据 网 和 IP 网 等 专 业 网 内 应 用 相 对 集 中 近 几 年 内, 公 司 对 产 品 线 进 行 全 面 规 划 和 拓 展, 以 其 在 数 据 网 管 IP 网 管 等 领 域 内 的 影 响 力 逐 步 介 入 83

84 了 话 务 网 管 等 其 他 专 业 网 的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其 产 品 线 在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逐 步 拓 展 相 对 于 国 内 其 他 主 流 OSS 厂 商, 公 司 在 部 分 专 业 网 的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起 步 较 晚, 部 分 产 品 功 能 模 块 尚 需 补 充 完 善, 面 对 未 来 的 OSS 市 场, 尤 其 是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与 网 络 优 化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需 要 在 现 有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和 整 合 力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产 品 技 术 体 系 以 获 得 长 足 的 发 展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1 第 一 阶 段,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代 理 商 及 系 统 集 成 商 (2002 年 前 ) 发 展 初 期, 公 司 通 过 与 国 际 主 流 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厂 商 CA 等 公 司 合 作, 全 面 代 理 其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和 安 全 管 理 软 件, 并 提 供 应 用 开 发 和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主 要 客 户 分 布 于 能 源 电 力 等 非 电 信 领 域, 这 一 阶 段, 公 司 在 服 务 中 积 累 了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经 验 2 第 二 阶 段,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开 发 商 及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 年 ) 2002 年 到 2004 年 间, 公 司 将 主 要 业 务 方 向 定 位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鉴 于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在 本 地 化 方 面 存 在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公 司 加 大 了 自 主 研 发 的 力 度, 成 功 开 发 了 以 Ultra-NMS 为 代 表 的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软 件 和 以 Ultra-SOMC 为 代 表 的 安 全 管 理 软 件 等 产 品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解 决 方 案 中 自 主 软 件 产 品 逐 步 占 据 了 主 导 地 位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从 非 电 信 市 场 逐 步 转 向 电 信 市 场, 以 中 国 移 动 EOMS 项 目 和 中 国 联 通 全 国 WAP 网 管 项 目 为 标 志, 公 司 在 电 信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取 得 了 初 步 的 成 功 3 第 三 阶 段,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2005 年 至 今 ) 公 司 对 业 务 范 围 进 行 了 大 幅 拓 展, 全 面 进 入 了 电 信 和 非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在 对 产 品 线 进 行 全 面 整 合 和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逐 步 加 大 了 研 发 投 入, 取 得 了 丰 硕 的 研 究 成 果, 形 成 了 综 合 性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在 这 一 阶 段, 公 司 在 电 信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取 得 了 快 速 的 发 展, 先 后 获 得 了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网 通 中 国 电 信 的 全 国 性 或 总 部 级 的 大 额 合 同, 84

85 奠 定 了 公 司 在 国 内 电 信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中 的 地 位 基 于 对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和 服 务 水 平 的 认 同, 中 国 移 动 将 飞 信 平 台 的 搭 建 系 统 应 用 维 护 产 品 开 发 及 运 营 支 撑 业 务 交 由 公 司 运 作, 由 此, 公 司 拓 展 了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的 新 业 务 模 式, 并 成 立 了 新 媒 传 信 专 门 从 事 飞 信 业 务 的 系 统 应 用 维 护 产 品 开 发 及 运 营 支 撑 业 务 同 时, 在 非 电 信 领 域, 公 司 拓 展 了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中 国 人 寿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新 华 人 寿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国 家 地 震 局 等 重 要 客 户 资 源 目 前, 公 司 已 具 备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开 发 与 服 务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咨 询 软 件 研 发 系 统 建 设 技 术 支 持 优 化 辅 导 与 运 维 外 包 等 多 项 业 务 能 力, 成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经 过 上 述 三 个 阶 段 的 努 力, 公 司 的 业 务 取 得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面 向 未 来, 公 司 仍 将 以 软 件 和 服 务 为 核 心, 以 电 信 行 业 为 重 点 发 展 领 域, 兼 顾 其 他 领 域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 二 ) 公 司 的 主 要 软 件 产 品 公 司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Ultra 系 列 软 件 产 品 是 公 司 在 多 年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业 务 中 积 淀 的 成 果, 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面 向 计 算 机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线 85

86 产 品 名 称 Ultra-Monitor Ultra-NMS Probe Ultra-Object Engine Ultra-Data Engine Ultra-NMS Ultra-Simulator Ultra-COMP Ultra-AMS 主 要 用 途 采 集 服 务 器 数 据 库 中 间 件 等 被 管 对 象 的 相 关 数 据 采 集 网 络 设 备 网 络 流 量 业 务 应 用 的 相 关 数 据 资 源 对 象 建 模 工 具 以 及 持 久 化 工 具 数 据 指 标 监 控 工 具 及 持 久 化 工 具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提 供 综 合 的 告 警 管 理 性 能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资 源 管 理 拓 扑 呈 现 等 功 能 用 户 模 拟 体 验 产 品, 通 过 对 HTTP FTP Radius DNS TCP Port Cisco IP SLA 等 协 议 和 技 术 支 持, 提 供 对 各 种 服 务 的 可 用 性 和 时 延 抖 动 等 指 标 的 监 控 集 中 操 作 维 护 平 台, 用 户 实 现 对 主 机 数 据 库 网 络 设 备 以 及 各 种 C/S 和 B/S 业 务 应 用 程 序 的 集 中 操 作 维 护 和 命 令 级 的 权 限 控 制 通 过 对 企 业 IT 用 户 和 IT 资 源 的 使 用 或 者 管 理 关 系 的 梳 理, 建 立 企 业 用 户 树 和 资 源 树, 统 一 企 业 安 全 目 录, 建 立 集 中 的 身 份 与 访 问 安 全 管 86

87 理 平 台 Ultra-SOMC Ultra-SAFE Ultra-ITSM Ultra-SLA Ultra-CPM Ultra-BAM Ultra-BCM Ultra-Report 各 种 安 全 设 备 上 部 署 的 安 全 策 略 的 统 一 管 理 比 对 稽 核 修 正 下 发, 安 全 事 件 的 收 集 处 理 以 及 脆 弱 性 和 安 全 风 险 分 析 ; 对 安 全 设 备 和 资 产 的 运 行 状 况 进 行 监 控 和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的 系 统 集 成 和 咨 询 评 估 优 化 加 固 等 各 种 服 务 的 统 称 用 于 提 供 针 对 ITIL 标 准 的 事 件 管 理 问 题 管 理 变 更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发 布 管 理 等 流 程 和 帮 助 台 知 识 库 等 功 能 的 实 现 用 于 提 供 服 务 建 模 用 户 资 料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协 议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监 控 服 务 水 平 统 计 等 功 能 容 量 规 划 管 理, 用 于 计 算 各 业 务 系 统 的 现 有 容 量 使 用 情 况 和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系 统 能 力 和 容 量 的 相 关 数 据, 帮 助 领 导 进 行 科 学 的 立 项 审 批 业 务 可 用 性 管 理, 关 联 分 析 业 务 故 障 时 间 等 之 间 的 关 系, 计 算 各 被 管 对 象 和 业 务 系 统 的 可 用 性, 主 要 用 于 考 核, 并 制 定 企 业 或 业 务 系 统 的 业 务 质 量 计 划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通 过 模 型 定 义 以 及 相 应 算 法, 计 算 各 种 告 警 对 业 务 连 续 性 的 影 响 程 度, 帮 助 维 护 人 员 判 断 故 障 处 理 的 优 先 级 别, 同 时, 为 领 导 考 核 系 统 运 行 水 平 提 供 量 化 依 据 支 持 3D Chart Flash 对 数 坐 标 象 限 图 等 电 信 运 营 商 所 需 的 报 表 展 现 手 段 或 后 台 数 据 聚 合 算 法 2 面 向 电 信 网 络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线 87

88 * Ultra-TIMP 目 前 尚 未 产 品 化, 公 司 拟 在 Ultra-NMS 和 Ultra-Cruiser 等 现 有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对 其 进 行 研 发, 其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之 二 ( 二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产 品 名 称 Ultra-OnlineCMD Ultra-NMS Probe 主 要 用 途 联 机 指 令 平 台, 与 MSC HLR BSC 等 设 备 之 间 的 指 令 通 道, 支 持 加 密 指 令 级 授 权 500 个 并 发 连 接, 端 口 映 射 等 功 能 支 持 Q3 3GPP CORBA 等 协 议, 采 集 各 种 告 警 性 能 配 置 数 据 Ultra-Object Engine 资 源 对 象 建 模 工 具 以 及 持 久 化 工 具 Ultra-Data Engine 数 据 指 标 监 控 工 具 及 持 久 化 工 具 Ultra-NMS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提 供 综 合 的 告 警 管 理 性 能 管 理 配 置 管 理 资 源 管 理 拓 扑 呈 现 等 功 能 Ultra-Simulator 用 户 模 拟 体 验 产 品, 提 供 对 短 信 彩 信 Pushmail 定 位 语 音 88

89 WAP 等 各 种 数 据 业 务 和 增 值 业 务 的 可 用 性 和 时 延 等 指 标 的 监 控 Ultra-COMP 集 中 操 作 维 护 平 台, 基 于 联 机 指 令 平 台 的 集 中 操 作 维 护 产 品 Ultra-Cruiser 自 动 巡 检 产 品, 支 持 多 种 任 务 调 度 模 式, 通 过 多 种 手 段, 替 代 人 员 完 成 日 常 各 项 巡 检 任 务, 并 自 动 生 成 巡 检 报 告 Ultra-ODM 局 数 据 比 对 稽 核, 用 于 采 集 业 务 系 统 或 设 备 上 的 局 数 据, 并 与 标 准 局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稽 核, 发 现 差 异 生 成 告 警 Ultra-AMS 通 过 对 企 业 IT 用 户 和 IT 资 源 的 使 用 或 者 管 理 关 系 的 梳 理, 建 立 企 业 用 户 树 和 资 源 树, 统 一 企 业 安 全 目 录, 建 立 集 中 的 身 份 与 访 问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Ultra-SOMC 各 种 安 全 设 备 上 部 署 的 安 全 策 略 的 统 一 管 理 比 对 稽 核 修 正 下 发, 安 全 事 件 的 收 集 处 理 以 及 脆 弱 性 和 安 全 风 险 分 析 ; 对 安 全 设 备 和 资 产 的 运 行 状 况 进 行 监 控 和 管 理 Ultra-EOMS 电 信 运 营 商 运 维 部 门 的 日 常 生 产 及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包 括 割 接 管 理 维 护 作 业 计 划 管 理 故 障 投 诉 管 理 资 源 调 度 管 理 等 重 要 生 产 应 用 Ultra-SLA 用 于 提 供 服 务 建 模 用 户 资 料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协 议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监 控 服 务 水 平 统 计 等 功 能 Ultra-CPM 容 量 规 划 管 理, 用 于 计 算 各 业 务 系 统 的 现 有 容 量 使 用 情 况 和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系 统 能 力 和 容 量 的 相 关 数 据, 帮 助 领 导 进 行 科 学 的 立 项 审 批 Ultra-BAM 业 务 可 用 性 管 理, 关 联 分 析 业 务 故 障 时 间 等 之 间 的 关 系, 计 算 各 被 管 对 象 和 业 务 系 统 的 可 用 性, 主 要 用 于 考 核, 并 制 定 企 业 或 业 务 系 统 的 业 务 质 量 计 划 (Business Quality Plan) Ultra-BCM 业 务 连 续 性 管 理, 通 过 模 型 定 义 以 及 相 应 算 法, 计 算 各 种 告 警 对 业 务 连 续 性 的 影 响 程 度, 帮 助 维 护 人 员 判 断 故 障 处 理 的 优 先 级 别, 同 时, 为 领 导 考 核 系 统 运 行 水 平 提 供 量 化 依 据 Ultra-URMS 主 要 功 能 是 流 程 穿 越, 将 运 营 商 的 客 户 服 务 网 络 管 理 网 络 优 化 计 费 结 算 营 销 等 部 门 贯 穿 在 一 起, 提 供 全 面 的 投 诉 跟 踪 处 理, 投 诉 前 移 技 术 支 援 等 功 能 Ultra-CIP Channel Integration Portal, 通 过 提 供 7 种 可 灵 活 组 合 的 渠 道, 以 及 后 台 的 数 据 管 理 功 能, 实 现 移 动 网 络 移 动 管 的 目 标 ( 三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1 公 司 的 业 务 分 类 情 况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相 应 的 系 统 集 成, 其 中,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包 括 自 主 软 件 产 品 和 定 制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销 售 ; 技 术 服 务 包 括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与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的 技 术 支 持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系 统 维 护 运 营 管 理 外 包 等 服 务 内 容 ; 系 统 集 成 主 要 是 在 帮 助 客 户 建 设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时 需 要 外 购 配 套 的 软 硬 件 产 品 和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一 起 销 售 与 安 装 这 种 划 分 只 是 从 管 理 和 分 析 的 角 度 而 进 行 的, 在 实 际 项 目 中, 以 89

90 上 三 类 业 务 相 互 交 织 密 不 可 分 2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1) 公 司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2)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与 资 金 收 付 结 算 方 式 的 关 系 如 下 : 90

91 资 金 收 付 业 务 流 程 结 算 方 式 收 取 合 同 签 订 款 合 同 签 订 计 入 预 收 账 款 解 决 方 案 设 计, 软 硬 件 配 置 与 采 购, 软 件 开 发 收 取 到 货 款 到 货 验 收 计 入 预 收 账 款 现 场 安 装 系 统 测 试 移 交 联 网 测 试 收 取 初 验 款 初 验 取 得 初 验 报 告 后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试 运 行 (3-6 个 月 ) 收 取 终 验 款 终 验 取 得 终 验 报 告 后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进 入 质 保 期 合 同 中 明 确 规 定 质 保 金 条 款 的, 收 取 质 保 金 结 束 合 同 中 明 确 规 定 质 保 金 条 款 的, 在 质 保 期 结 束 后 确 认 相 应 收 入 3 公 司 业 务 分 类 和 收 入 分 类 的 对 应 关 系 91

92 4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分 类 收 入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4, % 8, % 5, % 4, % 技 术 服 务 26, % 31, % 12, % 2, % 系 统 集 成 1, % 12, % 26, % 11, % 合 计 32, % 51, % 44, % 18, % ( 四 )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采 购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包 括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基 础 软 件 商 业 软 件 IT 硬 件 设 备 第 三 方 服 务 等, 主 要 通 过 厂 商 直 接 采 购 和 通 过 分 销 商 采 购 两 种 方 式 实 施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拥 有 比 较 完 善 的 供 应 商 和 渠 道 管 理 体 系,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间 形 成 了 良 好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2 生 产 服 务 模 式 公 司 的 主 要 生 产 服 务 模 式 是 根 据 客 户 的 IT 运 维 管 理 需 求, 为 客 户 规 划 IT 运 维 管 理 体 系, 并 在 解 决 方 案 的 提 供 及 实 施 过 程 中 开 展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与 系 统 集 成 等 业 务 2007 年 3 月, 公 司 基 于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适 时 的 抓 住 了 市 场 机 遇, 成 立 新 媒 传 信 承 接 了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开 发 维 护 和 运 营 支 撑 的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其 服 务 内 容 不 仅 包 括 了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如 软 件 开 发 与 应 用 系 统 维 护 与 优 化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等 ; 还 包 括 了 飞 信 业 务 的 产 品 实 现, 如 协 助 飞 信 运 营 主 体 进 行 业 务 规 划 和 规 范 制 定, 负 责 产 品 运 营 分 析 产 品 的 实 施 方 案 设 计 产 品 开 发 与 系 统 实 现, 以 及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如 网 站 的 建 设 与 优 化 业 务 统 计 分 析 电 子 平 台 的 建 设 维 护 业 务 体 验 中 心 支 撑 客 服 支 撑 营 销 支 撑 中 国 移 动 集 团 及 各 省 市 公 司 内 部 的 业 务 培 训 业 务 咨 询 技 术 支 持 等 服 务 内 容 由 此, 公 司 拓 展 了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的 商 业 模 式, 以 面 对 日 益 成 熟 的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市 场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是 对 传 统 解 决 方 案 模 式 92

93 的 创 新 与 延 伸, 其 目 标 已 由 保 障 网 络 服 务 质 量 上 升 至 保 障 系 统 终 端 用 户 的 体 验 质 量, 实 现 了 从 面 向 系 统 网 络 的 运 维 到 直 接 面 向 业 务 运 营 的 运 维 的 升 级, 其 主 要 形 式 为 由 公 司 组 建 专 门 的 服 务 团 队, 通 过 专 业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与 规 范 化 的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根 据 客 户 的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或 终 端 用 户 的 反 馈 与 建 议, 对 客 户 的 IT 系 统 进 行 综 合 性 的 设 计 开 发 实 施 与 维 护, 为 客 户 业 务 的 顺 利 开 展 和 新 产 品 的 持 续 推 出 提 供 直 接 有 效 的 技 术 支 持 在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的 商 业 模 式 下, 由 于 公 司 在 较 高 的 程 度 上 参 与 了 客 户 业 务 的 经 营 分 析 与 发 展 规 划 等 工 作, 因 而 能 够 及 时 地 了 解 IT 系 统 对 业 务 运 行 的 支 撑 状 况,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结 合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和 终 端 用 户 的 反 馈 与 建 议 主 动 及 时 地 定 义 系 统 开 发 与 运 维 支 撑 需 求, 进 而 快 速 实 施 IT 资 源 部 署, 较 好 的 满 足 了 业 务 更 新 速 度 较 快 对 IT 系 统 依 赖 性 较 强 的 业 务 应 用 如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维 支 撑 需 求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直 接 销 售 的 模 式, 主 要 以 投 标 和 议 标 两 种 模 式 取 得 销 售 合 同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的 性 能 稳 定 功 能 全 面 工 程 实 施 能 力 和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能 力 也 得 到 客 户 的 普 遍 认 可, 因 此 在 很 多 项 目 中, 客 户 更 倾 向 于 采 用 议 标 的 模 式, 即 合 同 双 方 就 项 目 内 容 项 目 范 围 工 期 价 格 等 进 行 谈 判, 并 达 成 一 致 这 种 模 式 普 遍 适 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项 目 的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完 成 后, 客 户 后 期 建 设 持 续 投 入 的 情 形 ( 五 )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中 国 移 动 28, % 中 国 电 信 1, % 华 北 计 算 机 技 术 研 究 院 % 中 盈 优 创 资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天 元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30, % 中 国 移 动 40, % 中 国 人 寿 1,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1, % 93

94 中 国 网 通 % 中 国 联 通 % 合 计 45, % 中 国 移 动 32, % 中 国 联 通 2, % 2007 年 中 国 网 通 1,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1, % 北 京 市 政 府 % 合 计 38, % 中 国 移 动 6, % 中 国 联 通 5, % 2006 年 中 国 网 通 1,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中 央 人 民 广 播 电 台 % 合 计 13, % 注 : 此 处 中 国 移 动 相 关 数 据 是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 如 北 京 移 动 重 庆 移 动 等 31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公 司 和 卓 望 信 息 等 控 股 子 公 司 ) 的 销 售 合 并 数 公 司 向 中 国 移 动 销 售 产 品 及 服 务 时, 分 别 与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并 收 取 相 应 款 项 其 中, 卓 望 信 息 由 卓 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10 月 投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美 元 根 据 中 国 移 动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年 报,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其 持 有 卓 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66.41% 的 股 权 卓 望 信 息 专 业 从 事 无 线 数 据 业 务 的 开 发 和 运 营, 自 2008 年 11 月 成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中 国 网 通 相 关 数 据 均 为 其 总 部 与 其 下 属 公 司 的 销 售 合 并 数 公 司 向 上 述 客 户 销 售 产 品 及 服 务 时, 分 别 与 其 下 属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并 收 取 相 应 款 项 公 司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中, 公 司 关 联 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 六 )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北 京 掌 迅 互 动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 %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2009 年 天 津 软 通 动 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 1-6 月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博 思 软 件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6, % 2008 年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8, % 神 州 数 码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4, % 94

95 2007 年 2006 年 天 津 软 通 动 力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 博 思 软 件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中 国 普 天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16, %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6, %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 % 神 州 数 码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 % 博 思 软 件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北 京 新 脉 远 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8, % 博 思 软 件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中 建 材 集 团 进 出 口 公 司 1, %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神 州 数 码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中, 不 存 在 单 个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总 额 的 50%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中 未 占 有 任 何 权 益 五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拥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财 务 成 新 率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22,450, ,030, ,420, % 运 输 设 备 3,607, ,770, ,837, % 合 计 26,058, ,801, ,257, %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共 拥 有 5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均 为 原 始 取 得, 并 拥 有 全 部 权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95

96 序 首 次 发 表 软 件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号 号 日 期 TNG 非 智 能 设 备 管 理 中 间 件 1 [ 简 称 :EMM] V1.0[ 注 2] Ultrapower Portal for MSP 2 [ 简 称 :MSP Portal] V1.0 网 络 系 统 管 理 软 件 [ 简 称 :TNG] V1.0 3 [ 注 2]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软 件 [ 简 称 :ISMS] V1.0 4 [ 注 2] 服 务 支 撑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5 [ 简 称 :SSM] V1.0[ 注 2] 神 州 泰 岳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6 [ 简 称 :Ultra-NMS] V1.0[ 注 2] 新 华 社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7 [ 简 称 :XinHua-SMC] V1.0 神 州 泰 岳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软 件 8 V1.2[ 简 称 :Ultr@SOMC ] 神 州 泰 岳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V3.0 9 [ 简 称 :Ultra-NMS] 神 州 泰 岳 智 能 交 通 运 维 支 撑 系 统 软 件 10 V3.0[ 简 称 :itoss] 神 州 泰 岳 IT 报 表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 [ 简 称 :ireporter] 神 州 泰 岳 企 业 信 息 门 户 系 统 软 件 V [ 简 称 :imip] 神 州 泰 岳 流 量 监 控 与 趋 势 分 析 软 件 13 V5.1[ 简 称 :iflowvis] 神 州 泰 岳 电 子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 [ 简 称 :Ultra-EOMS] 神 州 泰 岳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15 [ 简 称 :Ultra-ISMP]V1.0 神 州 泰 岳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V [ 简 称 : M] 神 州 泰 岳 增 值 业 务 自 动 拨 测 软 件 V [ 简 称 :Ultra-Simulator] 神 州 泰 岳 系 统 管 理 软 件 V [ 简 称 :Ultra-Monitor] 神 州 泰 岳 运 行 维 护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19 V1.0[ 简 称 :Ultra-ITSM] 20 联 机 指 令 平 台 软 件 V1.0[ 简 称 :NMOP]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3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3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3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3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3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4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4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6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6SR 软 著 登 字 第 BJ4825 号 2006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4604 号 2006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4605 号 2006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4603 号 2006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6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6SR 软 著 登 字 第 BJ5353 号 2006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7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7SR 软 著 登 字 第 BJ7535 号 2007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7SR

97 21 作 业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Ultra-Flow Organizer[ 简 称 :Ultra-FO] V1,0 22 神 州 泰 岳 Ultra-AMS 统 一 身 份 及 访 问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V1.0[ 简 称 :Ultra-AMS] 23 统 一 身 份 管 控 系 统 V2.0 [ 简 称 :Ultra-IAM] 24 服 务 水 平 管 理 系 统 V1.0 [ 简 称 :Ultra-SLA] 25 神 州 泰 岳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V4.0 [ 简 称 :Ultra-NMS] 26 神 州 泰 岳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软 件 V2.0 [ 简 称 :Ultra-SOMC] 27 神 州 泰 岳 统 一 投 诉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URMS]V 集 成 化 安 全 防 御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SPMS]V 网 络 通 断 性 测 试 软 件 V5.0 [ 简 称 :Ultra-Trace] 30 基 于 SOA 的 网 管 信 息 决 策 支 持 平 台 软 件 V1.0[ 简 称 :NMDSS] 31 企 业 综 合 安 全 审 计 系 统 V1.0 [ 简 称 :Ultra-ESA] 32 神 州 泰 岳 统 一 信 息 门 户 软 件 [ 简 称 :Ultra-Information Portal] V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 简 称 :Ultra-OSS]V 考 试 系 统 [ 简 称 :Ultra-ExamSystem]V 安 全 合 规 性 管 理 体 系 运 转 平 台 软 件 V1.0[ 简 称 :Ultra-SCM] 36 备 品 备 件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SparePart]V 人 才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PMS]V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Knowledge Tools]V 业 务 流 程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 简 称 :Ultra-BPMS]V 网 络 支 撑 客 服 系 统 [ 简 称 :Ultra-NSA] V 综 合 采 集 平 台 软 件 [ 简 称 :Ultra-IDCP]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7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SR

98 42 链 路 管 理 软 件 [ 简 称 :Ultra-Link Manager]V 系 统 管 理 软 件 [ 简 称 Ultra-Monitor] V 应 急 调 度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ESS]V 自 动 巡 检 软 件 [ 简 称 :Ultra-Cruiser]V 联 机 指 令 平 台 软 件 [ 简 称 :Ultra-NMOS]V 综 合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Ultra-IRMS]V 报 表 工 具 软 件 [ 简 称 :Ultra-Report]V IP 地 址 管 理 软 件 [ 简 称 :Ultra-IPMan]V 新 媒 网 站 运 营 数 据 监 测 系 统 V 数 据 访 问 代 码 自 动 生 成 软 件 V 新 媒 短 信 接 收 发 送 网 关 软 件 V 新 媒 传 信 自 动 化 部 署 软 件 V 新 媒 传 信 分 布 式 负 载 均 衡 软 件 V 新 媒 网 站 文 件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 新 媒 网 站 监 控 软 件 V 新 媒 专 题 平 台 系 统 软 件 V 新 媒 任 务 调 度 管 理 软 件 V 新 媒 传 信 企 业 信 息 系 统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09SR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288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2292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271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3641 号 2009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3660 号 2009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2299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182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183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231 号 2008SRBJ 软 著 登 字 第 BJ15187 号 2008SRBJ 注 1: 表 中 1-4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著 作 权 人 为 公 司,50-5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著 作 权 人 为 新 媒 传 信 根 据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的 规 定, 软 件 著 作 权 自 软 件 开 发 完 成 之 日 起 产 生, 法 人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保 护 期 为 50 年, 截 止 于 软 件 首 次 发 表 后 第 50 年 的 12 月 31 日 注 2: 已 进 行 质 押,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之 一 ( 四 ) 担 保 与 反 担 保 合 同 2 专 利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1 项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98

99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类 型 专 利 权 人 专 利 号 专 利 申 请 日 专 利 权 期 限 漏 话 服 务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新 媒 传 信 ZL 年 注 :2009 年 3 月 3 日, 自 然 人 程 信 阳 与 新 媒 传 信 签 署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书, 同 意 将 本 专 利 免 费 转 让 给 新 媒 传 信 2009 年 5 月 22 日, 相 关 变 更 手 续 已 完 成 新 媒 传 信 本 次 取 得 漏 话 服 务 装 置 专 利 权, 是 为 提 升 飞 信 通 话 质 量 所 做 的 技 术 储 备,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以 及 产 品 与 服 务 质 量 没 有 影 响 3 商 标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拥 有 的 商 标 情 况 如 下 : 商 标 式 样 核 定 服 务 项 目 商 标 注 册 号 有 效 期 限 取 得 方 式 第 42 类 第 号 2008 年 2 月 7 日 年 2 月 6 日 原 始 取 得 第 9 类 尚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申 请 号 为 第 9 类 尚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申 请 号 为 注 :2007 年 7 月 18 日, 公 司 向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递 交 了 上 述 申 请 号 为 和 的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2007 年 9 月 18 日, 公 司 收 到 了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发 出 的 编 号 为 ZC SL 和 ZC SL 的 注 册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两 项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仍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根 据 商 标 注 册 用 商 品 和 服 务 国 际 分 类, 对 于 软 件 企 业, 第 9 类 注 册 商 标 的 适 用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已 录 制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已 录 制 的 计 算 机 操 作 程 序 计 算 机 软 件 ( 已 录 制 ) 公 司 的 业 务 是 面 向 大 型 客 户 提 供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自 主 开 发 的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通 过 与 技 术 服 务 相 结 合, 以 解 决 方 案 的 形 式 提 供 给 客 户, 而 非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销 售 已 录 制 的 套 装 软 件 产 品 ( 如 瑞 星 杀 毒 软 件 等 ), 因 此,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的 第 9 类 商 标 只 是 对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辅 助 保 护, 是 否 能 够 申 请 下 来,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不 会 造 成 实 质 影 响 目 前, 泰 岳 计 算 机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与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存 在 使 用 神 州 泰 岳 字 号 的 情 况 对 此, 上 述 公 司 已 承 诺 如 下 事 项 : (1) 不 会 申 请 任 何 类 别 的 商 标 (2) 对 神 州 泰 岳 申 请 上 述 注 册 商 标 不 会 提 出 任 何 异 议 (3) 在 神 州 泰 岳 取 得 上 述 商 标 注 册 证 书 后,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使 用 上 述 注 册 商 标 (4) 在 神 州 泰 岳 取 得 上 述 商 标 注 册 证 书 后, 将 在 一 个 月 内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不 再 使 用 神 州 泰 岳 作 为 字 号 根 据 上 述 公 司 的 确 认 以 及 必 要 的 核 查,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泰 岳 计 99

100 算 机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对 外 销 售 产 品 提 供 服 务 时 均 未 使 用 发 行 人 的 上 述 三 项 商 标, 没 有 损 害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经 核 查,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泰 岳 计 算 机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在 企 业 名 称 中 均 使 用 了 神 州 泰 岳 字 号, 办 理 了 相 应 的 工 商 登 记, 取 得 了 工 商 登 记 管 理 部 门 的 认 可, 上 述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经 营 的 业 务 完 全 不 同, 因 此, 没 有 损 害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为 更 好 地 保 护 发 行 人 利 益, 泰 岳 计 算 机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三 家 公 司 分 别 于 2009 年 8 月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决 定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不 再 使 用 神 州 泰 岳 字 号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的 申 请 工 作 正 在 办 理 当 中 ( 三 )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存 在 的 重 要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年 10 月 10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市 政 园 林 服 务 中 心 签 署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承 租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B 座 5 层 的 房 屋 用 于 办 公, 租 赁 面 积 为 3,123.1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自 2007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24 日 年 5 月 8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东 环 鑫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环 鑫 融 ) 签 署 了 两 份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承 租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6 号 首 创 大 厦 ( 以 下 简 称 首 创 大 厦 ) 室 室 的 房 屋 用 于 办 公, 租 赁 面 积 分 别 为 平 方 米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自 2009 年 6 月 12 日 至 2010 年 6 月 1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北 京 鸿 基 恒 业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鸿 基 大 厦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承 租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中 街 46 号 鸿 基 大 厦 四 层 六 层 八 层 的 房 产 用 于 办 公, 租 赁 面 积 为 2,162.4 平 方 米, 其 中, 四 层 的 租 赁 期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0 年 5 月 18 日, 六 层 八 层 的 租 赁 期 为 2009 年 5 月 19 日 至 2010 年 5 月 18 日 年 3 月 19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东 环 鑫 融 签 署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承 租 其 100

101 位 于 首 创 大 厦 室 的 房 屋 用 于 办 公, 租 赁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自 2009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0 年 5 月 9 日 年 4 月 24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海 实 业 公 司 签 署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约 定 承 租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56 号 中 海 实 业 大 厦 7 层 南 侧 的 房 屋, 租 赁 面 积 为 419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自 2009 年 5 月 24 日 至 2010 年 5 月 23 日 由 于 上 述 第 1 3 项 房 屋 ( 分 别 为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的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 租 赁 的 出 租 方 未 能 提 供 出 租 房 屋 的 权 属 证 明,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对 上 述 第 1 3 项 房 屋 的 租 赁 关 系 存 在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自 租 赁 上 述 房 屋 使 用 以 来, 未 因 此 发 生 任 何 纠 纷 或 受 到 任 何 政 府 部 门 的 调 查 处 罚, 未 影 响 到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的 实 际 使 用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黄 松 浪 王 国 华 万 能 徐 斯 平 均 已 出 具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果 上 述 第 1 3 项 房 屋 的 租 赁 关 系 无 效 或 者 出 现 任 何 纠 纷, 导 致 公 司 或 新 媒 传 信 需 要 另 租 其 他 房 屋 进 行 搬 迁 被 有 权 的 政 府 部 门 罚 款 或 者 被 有 关 当 事 人 追 索,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黄 松 浪 王 国 华 万 能 徐 斯 平 将 对 公 司 或 新 媒 传 信 全 额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使 公 司 或 新 媒 传 信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系 信 息 服 务 企 业, 其 租 赁 的 房 屋 系 办 公 用 途, 搬 迁 不 会 对 其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已 出 具 上 述 承 诺, 保 证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不 会 因 上 述 租 赁 关 系 的 瑕 疵 遭 受 损 失, 因 此, 尽 管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的 上 述 第 1 3 项 租 赁 关 系 存 在 法 律 瑕 疵, 但 不 会 对 公 司 及 新 媒 传 信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风 险,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会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不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六 公 司 技 术 与 研 发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长 期 以 来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基 于 从 国 内 大 型 客 户 不 断 提 炼 出 的 用 户 需 求, 通 过 实 施 和 研 发 两 个 部 门 的 快 速 互 动, 公 司 形 成 了 技 术 和 产 品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和 创 新 的 良 性 互 动 机 制, 自 主 开 发 了 一 系 列 的 软 件 产 品,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形 成 了 多 样 的 贴 近 用 户 需 求 的 服 务 模 式 101

102 目 前,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集 中 体 现 于 其 所 拥 有 的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软 件 产 品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具 体 包 括 如 下 : 1 母 公 司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描 述 面 向 管 理 对 象 技 术 定 义 各 种 资 源 类, 在 每 个 类 中 定 义 它 们 的 属 性 和 方 1 资 源 建 模 技 术 法, 提 供 对 对 象 实 例 以 及 对 象 类 之 间 的 关 系 建 模 能 力 2 指 标 建 模 采 用 KBP KBPID KPI 的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性 能 指 标 建 模 3 关 联 分 析 通 过 对 原 始 事 件 数 据 信 息 中 衍 生 信 息 确 定 根 源 事 件 4 采 集 技 术 提 供 数 据 采 集 模 块 与 采 集 数 据 源 间 的 数 据 采 集 接 口 适 配 通 过 各 种 数 据 以 及 基 于 这 些 数 据 的 计 算 公 式 来 对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5 风 险 模 型 构 造 评 估 从 安 全 信 息 主 机 信 息 和 网 络 信 息 中 找 出 可 能 造 成 威 胁 的 安 全 事 件, 智 能 安 全 关 联 6 并 对 被 识 别 出 的 安 全 威 胁 进 行 分 析 评 估, 以 确 定 威 胁 对 资 产 的 风 险, 分 析 以 及 确 定 当 前 整 体 的 安 全 风 险 状 况 将 网 络 的 现 有 脆 弱 性 网 络 面 临 的 风 险 和 当 前 存 在 的 危 险 进 行 组 合 分 智 能 安 全 预 警 7 析, 实 时 动 态 的 将 网 络 所 可 能 发 生 的 问 题 结 合 用 户 相 关 的 业 务 系 统 进 分 析 行 预 警 工 作 流 引 擎 技 通 过 将 工 作 分 解 成 定 义 良 好 的 任 务 角 色, 按 照 一 定 的 规 则 和 过 程 来 8 术 执 行 这 些 任 务 并 对 它 们 进 行 监 控 9 统 一 优 化 数 据 10 整 合 各 种 网 络 优 化 数 据, 形 成 一 体 化 集 中 化 的 网 络 优 化 支 撑 模 型 11 支 持 Unix Windows 多 种 操 作 系 统, 不 仅 提 供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时 间 调 跨 系 统 的 统 一 12 度, 同 时 提 供 对 消 息 触 发 机 制 次 序 调 度 机 制 分 支 跳 转 机 制 自 动 调 度 异 常 处 理 机 制 的 支 持 2 新 媒 传 信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描 述 1 SIP-C 协 议 一 个 精 简 的 SIP 协 议, 相 对 于 SIP 更 加 简 单, 报 文 更 加 短 小 SIP 协 议 的 二 进 制 压 缩, 及 XML 报 文 的 二 进 制 压 缩, 可 大 量 减 少 手 2 MCP 协 议 机 客 户 端 的 流 量 单 点 登 录 框 架, 用 户 之 需 要 在 唯 一 的 Portal 登 录, 即 通 过 上 送 3 SSI 单 点 登 录 Credential, 访 问 系 统 或 第 三 方 所 有 支 持 SSI 的 站 点 通 过 SIPC 长 连 接 将 用 接 入 IM 平 台 服 务, 并 在 此 通 道 上 实 现 大 部 分 4 SAP IM 功 能 5 HTS HTTP 转 SIPC, 通 过 HTTP 服 务 器 提 供 SIPC 协 议 的 代 理 接 入 6 PRS 订 阅 服 务 器, 通 过 订 阅 方 式 实 现 在 不 同 的 好 友 间 实 时 同 步 信 息 的 服 务 运 维 流 程 的 通 网 络 优 化 场 景 通 过 对 该 模 型 运 维 动 作 的 删 减 和 角 色 制 定, 可 以 快 速 建 立 符 合 运 维 管 对 相 似 场 景 的 网 络 进 行 归 类 抽 象, 形 成 一 系 列 典 型 场 景, 以 这 些 场 用 流 程 模 型 模 型 理 要 求 的 具 体 流 程 景 的 优 化 方 法 和 结 果 来 指 导 符 合 这 一 场 景 的 其 他 网 络 的 优 化 工 作 102

103 7 CS 会 话 服 务 器, 通 过 提 供 SIPC 协 议 提 供 两 人 或 多 人 的 消 息 会 话 及 文 件 传 输 8 SMS-A 短 信 业 务 网 关, 通 过 CMCC2.0 接 入 运 营 商 的 短 信 网 关, 为 基 础 业 务 平 台 提 供, 发 送, 接 收 及 缓 存 等 逻 辑 9 NAV 导 航 服 务 器, 导 航 客 户 端 在 不 同 区 的 接 入 服 务 器 接 入, 并 且 根 据 版 本 号 更 新 客 户 端 配 置 10 MST 服 务 器 一 个 多 机 HASH 负 载 的 结 构, 有 自 动 负 载 动 态 平 衡 灾 难 恢 复 等 特 架 构 性 11 HA 由 HAMaster 和 HAWorker 组 成 的 一 套.Net Windows Service 的 高 可 用 性 框 架, 使 用 者 只 需 要 实 现 一 个 接 口, 即 可 完 成 一 个 具 备 实 时 监 控 定 期 重 启 等 功 能 的 服 务 12 分 Pool 一 个 按 照 用 户 地 域 性 信 息 将 用 户 数 据 按 照 地 域 性 进 行 纵 向 切 割 的 方 法 13 Pool 间 用 户 迁 移 一 套 将 用 户 在 不 同 的 Pool 间 进 行 迁 移 的 方 案 和 工 具 14 RELAY 文 件 通 过 服 务 器 暂 存 的 方 式 实 现 不 同 用 户 间 的 文 件 共 享, 多 数 用 于 将 文 件 传 输 从 客 户 端 发 送 给 用 户 手 机 15 P2P 文 件 传 输 客 户 端 在 服 务 器 的 协 助 下, 穿 透 防 火 墙 建 立 P2P 的 文 件 通 道 16 AMS 自 动 部 署 工 具, 用 于 联 网 几 百 台 计 算 机 上 服 务 的 同 时 更 新 和 维 护 17 STXD 一 套 通 过 XSD 生 成 XML 结 构 代 码 的 工 具 18 DB-Tracing 记 录 系 统 Trace 的 一 套 基 础 组 件 及 分 析 工 具, 通 过 在 数 据 库 中 记 录 业 务 日 志 来 实 现 19 GlobalConfig 一 套 用 于 解 决 服 务 全 局 配 置 的 基 础 组 件, 通 过 本 地 缓 存 动 态 刷 新 的 机 制 来 保 证 所 有 的 服 务 都 拥 有 同 一 版 本 的 全 局 配 置 20 EventFilter 松 耦 合 的 服 务, 通 过 配 置 文 件 实 现 不 同 服 务 中 松 耦 合 的 业 务 关 系 21 DBAccess 基 一 个 在 存 储 过 程 级 别 兼 容 MS SQL Server 和 MySQL 的 组 件, 如 果 存 础 组 件 储 过 程 级 别 兼 容, 则 服 务 可 同 时 支 持 MS SQL Server 和 MySQL 22 QMS 质 量 监 控 服 务, 可 以 在 前 端 服 务 通 过 基 础 组 件 中 收 集 用 户 的 操 作 行 为, 并 通 过 后 端 服 务 记 录 到 数 据 库 中 并 生 成 报 表 23 SQS 安 全 监 控 服 务, 可 以 在 控 制 用 户 访 问 服 务 器 的 频 度, 可 以 控 制 到 某 个 用 户 与 某 段 时 间 24 FEIP 通 过 客 户 端 收 集 用 户 体 验 及 客 户 端 访 问 质 量 评 估 的 服 务 体 系 25 文 件 传 输 文 件 传 输 分 不 同 网 络 会 自 动 检 测 最 适 合 的 传 输 方 式, 在 只 支 持 HTTP 出 口 的 情 况 下, 客 户 端 使 用 HTTP 服 务 器 中 转, 在 可 直 接 访 问 中 转 服 务 器 的 情 况 下, 使 用 TCPRelay 方 式 进 行 传 输, 对 于 相 同 或 类 似 网 络, 强 大 的 UDP 穿 越 可 使 用 点 到 点 进 行 快 速 文 件 传 输, 对 于 同 一 网 络, 使 用 直 连 进 行 最 快 速 的 文 件 共 享 26 动 态 运 营 配 置 可 根 据 服 务 器 动 态 配 置 加 载 显 示 运 营 支 撑 业 务,PC 客 户 端 左 侧 Tab 栏 可 根 据 服 务 器 配 置 加 载 业 务, 并 根 据 配 置 是 否 进 行 登 录 客 户 端 支 持 开 放 的 接 口 供 动 态 业 务 扩 展, 开 放 添 加 好 友 会 话 启 用 放 大 浏 览 器 彩 信 发 送 等 一 系 列 功 能 103

104 27 通 用 开 发 SDK 28 线 程 安 全 机 制 29 HTTPS tunnel 登 录 30 界 面 布 局 配 置 化 31 编 辑 输 入 图 文 混 排 32 多 语 言 支 持 33 单 独 会 话 服 务 器 34 无 窗 口 控 件 35 Sensor 36 DotNetVm 虚 拟 机 37 大 量 缓 存 38 自 定 义 算 法 负 载 39 插 件 技 术 现 在 所 有 的 客 户 端 程 序 都 是 各 自 开 发 自 己 的 底 层 SDK, 导 致 了 大 量 的 重 复 劳 动, 通 用 的 SDK 可 以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支 持 PC 手 机 MAC Linux 等 系 统 下 通 用 的 底 层 SDK, 并 可 对 大 众 发 布 程 序 爱 好 者 或 其 他 厂 商 可 根 据 开 发 包 进 行 各 自 业 务 开 展 客 户 端 程 序 线 程 安 全 一 直 是 个 大 问 题, 因 为 线 程 安 全 导 致 的 问 题 总 是 很 难 重 现 并 且 很 难 定 位 问 题, 在 新 的 客 户 端 版 本 中 在 架 构 上 支 持 了 业 务 层 和 界 面 层 的 线 程 安 全 用 户 在 使 用 代 理 的 情 况 下, 不 能 够 TCP 直 连, 这 种 情 况 下 直 接 使 用 HTTP 方 式 登 陆 会 增 加 Server 的 压 力, 并 且 因 为 HTTP 方 式 的 使 用 客 户 端 轮 循 的 机 制, 使 用 HTTPS tunnel 方 式 可 以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因 为 大 部 分 的 代 理 服 务 器 都 不 会 阻 止 443 端 口, 可 大 幅 减 低 了 客 户 端 的 网 络 需 求 客 户 端 界 面 所 有 窗 口 内 容 均 根 据 客 户 端 或 服 务 器 配 置 文 件 而 来 显 示, 可 动 态 根 据 要 求 显 示 按 钮, 隐 藏 按 钮, 显 示 图 片, 隐 藏 图 片, 为 动 态 功 能 提 供 运 营 扩 展 提 供 条 件 编 辑 区 域 支 持 文 字 图 片 声 音 等 的 富 文 本 混 合 编 排, 可 通 过 编 辑 窗 口 发 送 彩 信 等 客 户 端 的 多 语 言 分 三 种 模 式 :1 皮 肤 的 多 语 言, 是 根 据 不 同 的 皮 肤 来 实 现 多 语 言 的 ;2 错 误 码 的 多 语 言 支 持 : 通 过 RC 实 现 ;3 提 示 性 的 语 言 : 通 过 RC 实 现 多 语 言 支 持 可 为 海 外 扩 展 提 供 技 术 上 支 持 IM 软 件 一 般 压 力 最 大 的 就 是 会 话 的 压 力 了, 为 了 减 轻 Server 的 压 力, 将 会 话 服 务 器 单 独 设 置, 属 于 架 构 上 的 设 计 特 色 窗 口 由 大 多 数 控 件 构 成, 但 一 个 窗 口 存 在 过 多 控 件 会 极 大 影 响 绘 制 效 率 以 及 浪 费 过 多 GDI 资 源 客 户 端 开 发 了 一 整 套 成 熟 机 制 通 过 动 态 绘 制 技 术 实 现 了 无 窗 口 控 件 通 过 窗 口 消 息 以 及 本 身 的 属 性 在 无 窗 口 控 件 内 实 现 了 Windows 消 息 机 制, 且 使 用 方 式 和 正 常 控 件 没 有 很 大 区 别 客 户 端 捕 获 全 屏 程 序, 截 获 系 统 消 息 来 决 定 飞 信 的 各 种 状 态 锁 屏 键 盘 长 时 间 不 操 作 等 消 息, 客 户 端 设 置 离 开 或 者 忙 碌 飞 信 使 用 DotNet 开 发 的, 在 没 有 DotNetFramework 的 机 器 上 是 无 法 运 行 的, 客 户 端 使 用 了 虚 拟 机 的 技 术, 可 自 动 启 动 一 个 DotNet 的 虚 拟 机, 并 且 只 加 载 很 少 的 飞 信 使 用 的 dll 来 运 行 飞 信 通 过 按 缓 存 算 法 实 现 多 机 分 角 色 缓 存 数 据, 大 量 减 少 了 数 据 库 压 力, 避 开 了 数 据 库 的 瓶 颈 避 开 了 网 络 设 备 的 瓶 颈, 并 且 可 以 比 通 过 网 络 设 备 实 现 负 载 更 完 美 PC 客 户 端 内 置 Lua js 等 脚 本 引 擎, 并 通 过 公 开 API 来 进 行 飞 信 的 二 次 开 发 插 件 从 形 式 上 看 可 分 为 BS/CS 结 构 插 件 该 项 技 术 可 使 客 户 端 在 不 修 改 发 布 版 本 的 情 况 下 动 态 进 行 各 类 新 功 能 的 开 发 104

105 40 换 肤 技 术 41 开 放 API 42 客 户 端 适 配 通 过 采 用 XML 进 行 界 面 描 述, 包 括 所 有 窗 口 的 布 局 元 素 外 观 背 景 图 等, 客 户 端 根 据 XML 描 述 定 义 来 显 示 飞 信 界 面, 同 时 提 供 给 用 户 皮 肤 编 辑 器, 可 让 用 户 根 据 自 己 喜 好 进 行 皮 肤 的 编 辑 更 进 一 步 的 技 术 处 理 可 使 客 户 端 根 据 服 务 器 下 发 的 配 置 文 件 来 进 行 客 户 端 的 本 地 化 显 示 为 运 营 配 置 提 供 支 持 客 户 端 通 过 开 放 API, 为 插 件 支 持 提 供 基 础 能 力, 并 可 让 技 术 爱 好 者 或 其 他 开 发 商 进 行 飞 信 的 二 次 开 发 从 UI 控 件 级 就 考 虑 屏 幕 自 适 应 的 问 题, 通 过 配 制 文 件 进 行 预 编 译 的 处 理, 适 应 大 量 客 户 端 适 配 公 司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均 属 于 集 成 创 新, 源 自 于 公 司 在 长 期 以 来 项 目 实 践 中 的 研 发 积 累, 目 前 这 些 技 术 均 处 于 成 熟 阶 段, 均 已 形 成 产 品 及 服 务 向 用 户 提 供 使 用, 并 已 经 获 得 客 户 认 可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和 技 术 已 经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与 国 际 知 名 厂 商 差 距 逐 渐 缩 小,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节 之 三 ( 三 )3 技 术 与 产 品 优 势 随 着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发 展, 客 户 需 求 日 益 复 杂,IT 运 维 管 理 与 客 户 的 业 务 结 合 程 度 日 益 紧 密, 技 术 将 会 持 续 升 级, 日 益 丰 富, 公 司 也 将 不 断 投 入 人 力 物 力 在 原 有 产 品 的 技 术 上, 不 断 开 发 新 产 品, 实 现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以 更 好 地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 二 )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情 况 针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设 计 精 细 标 准 广 泛 技 术 繁 杂 的 技 术 特 点, 公 司 技 术 储 备 以 电 信 行 业 的 业 务 需 求 为 主 要 依 托, 不 断 开 发 适 应 电 信 运 营 商 未 来 运 维 管 理 需 要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并 将 此 技 术 积 累 向 非 电 信 行 业 推 广 除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投 资 的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等 六 大 项 目 外, 公 司 在 做 好 提 高 完 善 现 有 产 品 的 各 项 技 术 功 能 的 同 时, 正 在 进 行 或 拟 进 行 的 新 产 品 开 发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进 展 情 况 项 目 目 标 面 向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主 管 部 门 评 测 部 门 和 重 要 IT 系 统 管 理 安 全 合 规 性 管 理 者 所 提 供 的 安 全 合 规 性 的 管 理 支 撑 系 统, 重 点 针 对 信 息 系 统 研 发 阶 段 支 撑 平 台 / 系 统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进 行 合 规 性 管 理, 以 及 针 对 国 际 ISO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进 行 合 规 性 管 理 向 大 型 企 业 用 户 所 提 供 的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化 管 理 系 统, 协 助 企 安 全 基 线 管 理 系 研 发 阶 段 业 建 立 重 要 IT 资 源 的 安 全 配 置 基 线 和 安 全 性 能 基 线, 实 现 统 企 业 IT 资 源 的 安 全 基 线 快 照 建 立 和 监 控 管 理 105

106 安 全 巡 检 管 理 系 统 新 一 代 多 功 能 集 成 化 安 全 防 御 管 理 系 统 电 信 网 络 全 业 务 竞 争 环 境 下 的 支 撑 系 统 金 融 交 易 的 在 线 实 时 监 控 统 一 资 源 库 CMDB 中 国 移 动 农 信 通 网 站 主 站 建 设 研 发 阶 段 研 发 阶 段 研 发 阶 段 研 发 阶 段 研 发 阶 段 研 发 阶 段 面 向 电 信 用 户 的 日 常 安 全 巡 检 管 理 工 具, 通 过 定 制 周 期 性 的 安 全 巡 检 内 容 巡 检 策 略 实 现 自 动 化 的 安 全 巡 检 工 作, 减 轻 人 工 日 常 安 全 巡 检 复 合 型 专 业 安 全 技 能 要 求 和 重 复 性 劳 动 的 压 力 融 合 入 侵 检 测 防 火 墙 漏 洞 扫 描 防 病 毒 内 容 过 滤 动 态 风 险 评 估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运 维 等 安 全 技 术, 实 现 统 一 的 事 件 格 式 定 义 处 理 和 分 析, 各 类 安 全 技 术 功 能 协 同 合 作, 向 用 户 提 供 多 功 能 集 成 化 安 全 产 品 基 于 国 内 电 信 重 组 后 全 业 务 的 竞 争 环 境 下, 针 对 集 团 客 户 家 庭 客 户 个 人 客 户 在 电 信 网 络 中 的 网 络 资 源 用 户 资 源 网 络 性 能 网 络 状 态 等 信 息 进 行 关 联 分 析 开 通 流 程 投 诉 和 故 障 支 撑 等 运 营 支 撑 的 系 统 基 于 国 际 标 准 ARM, 实 现 对 金 融 行 业 每 个 交 易 在 每 个 环 节 的 实 时 监 控 系 统, 实 现 交 易 流 程 的 运 行 状 态 透 明 化 可 控 可 视 化 基 于 ITIL 体 系 开 发, 形 成 各 种 IT 业 务 系 统 之 间 的 统 一 资 源 库, 为 系 统 之 间 的 整 合 提 供 基 础, 为 用 户 提 供 资 源 的 统 一 标 准 完 善 网 站 的 后 续 功 能, 优 化 流 程,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加 强 业 务 承 载 能 力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4, ,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2.75% 11.38% 11.27% 10.73%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研 发 人 员 情 况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许 芃 王 志 刚 谭 立 蓉 张 国 波 曹 翊 任 杰, 其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工 作, 研 发 管 理 团 队 一 直 保 持 稳 定, 且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IT 运 维 产 品 与 项 目 的 技 术 研 发 与 系 统 实 施 经 验, 自 成 立 以 来,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逐 步 壮 大,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已 由 2006 年 初 的 175 人 发 展 至 1,555 人, 在 员 工 总 数 中 的 比 例 较 高, 达 到 了 89.72%, 许 多 技 术 人 员 具 备 在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的 工 作 经 历, 且 多 名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了 项 目 管 理 PMP 认 证,Oracle BMC CA 等 多 个 国 际 知 名 厂 商 的 技 术 认 证 以 及 C++ Java 等 开 发 技 术 的 认 证 106

107 ( 五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1 研 发 组 织 体 系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以 技 术 专 家 委 员 会 为 核 心, 由 其 负 责 规 划 和 设 计 产 品 线 确 定 技 术 路 线, 其 下 设 有 产 品 管 理 及 公 共 研 发 部 与 各 产 品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其 中, 产 品 管 理 及 公 共 研 发 部 根 据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获 得 的 可 复 用 或 有 推 广 价 值 的 功 能 模 块 组 件 和 操 作 技 巧, 整 理 提 炼 形 成 公 共 组 件 模 块 和 操 作 规 程, 向 全 公 司 推 广, 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模 块 的 复 用 和 共 享 程 度 减 少 重 复 开 发 并 促 进 产 品 有 机 整 合 ; 各 产 品 事 业 部 研 发 中 心 负 责 各 产 品 线 的 设 计 与 开 发 2 研 发 流 程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过 程 遵 循 CMMI L3 规 范,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07

108 3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作 为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公 司 既 有 强 大 的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也 有 专 业 产 品 研 发 团 队 ; 基 于 从 国 内 大 型 客 户 不 断 提 炼 出 的 用 户 需 求, 通 过 实 施 和 研 发 两 个 部 门 的 快 速 互 动, 公 司 形 成 了 良 性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和 创 新 的 机 制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组 织 管 理 以 ISO9001 及 CMMI L3 为 基 础,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内 部 有 关 研 究 开 发 的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技 术 创 新 的 管 理 与 控 制, 并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的 培 训 来 推 动 员 工 创 新 素 质 的 提 高 和 各 种 新 技 术 在 公 司 内 部 的 推 广 和 应 用, 同 时, 公 司 采 用 108

109 了 下 列 灵 活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来 保 障 其 技 术 开 发 与 创 新 能 力 : (1) 鼓 励 员 工 在 产 品 和 技 术 研 发 上 提 供 合 理 化 意 见, 鼓 励 员 工 主 动 提 供 有 推 广 价 值 的 公 共 代 码 或 公 共 组 件 ; 另 一 方 面, 在 公 司 内 部 的 技 术 研 究 课 题 立 项 时, 根 据 员 工 专 长 忙 闲 情 况 从 产 品 事 业 部 抽 调 人 员 加 入 到 技 术 研 究 课 题 组 (2) 加 强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中 的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充 分 利 用 各 产 品 事 业 部 的 研 发 成 果 与 经 验, 提 高 产 品 开 发 效 率 (3) 加 强 同 业 界 先 进 企 业 之 间 的 技 术 交 流, 建 立 与 国 际 技 术 领 先 企 业 更 密 切 的 技 术 联 系, 做 好 国 内 外 先 进 技 术 的 消 化 吸 收 应 用 与 发 展 工 作 (4) 以 优 秀 的 企 业 文 化 广 阔 发 展 空 间 以 及 股 权 激 励 的 方 式 吸 引 并 留 住 核 心 技 术 骨 干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的 核 心 研 发 骨 干 均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 六 ) 公 司 与 其 他 单 位 的 合 作 研 发 情 况 公 司 在 长 期 的 项 目 实 践 中, 与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电 信 研 究 院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等 单 位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在 重 大 项 目 的 经 营 决 策 中, 上 述 单 位 作 为 外 部 决 策 咨 询 力 量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在 合 作 研 发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和 合 作 各 方 能 够 在 组 织 实 施 单 位 的 统 一 协 调 下,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资 源 优 势, 有 效 推 进 高 新 技 术 的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进 程 在 合 作 过 程 中, 各 方 能 够 拥 有 自 主 研 发 形 成 的 技 术 成 果, 同 时 可 以 合 理 分 享 其 他 合 作 伙 伴 的 成 果, 充 分 享 受 合 作 研 发 带 来 的 多 方 面 收 益 这 种 合 作 研 发 机 制 为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环 境, 并 强 化 了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使 其 始 终 处 于 行 业 发 展 的 前 沿 未 来 两 年 内, 公 司 计 划 实 施 的 合 作 研 发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 1 公 司 与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北 京 市 委 市 政 府 信 息 中 心 共 同 承 接 的 核 高 基 重 大 专 项 面 向 领 域 的 应 用 平 台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课 题 之 基 于 国 产 中 间 件 的 面 向 IT 服 务 管 理 领 域 的 业 务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此 项 目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研 发 基 于 网 驰 中 间 件 的 面 向 IT 服 务 管 理 领 域 的 业 务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Ultra-NMS 5.0), 提 供 国 家 各 重 点 行 业 IT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在 IT 服 务 109

110 管 理 领 域 进 行 产 业 化 推 广, 带 动 国 产 中 间 件 的 产 业 化 公 司 作 为 本 课 题 的 研 发 及 组 织 实 施 责 任 单 位, 承 担 采 集 模 块 系 统 监 控 管 理 运 维 门 户 管 理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的 优 化 和 完 善, 以 及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模 块 和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的 开 发 工 作 ;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为 国 产 中 间 件 的 研 发 单 位 和 提 供 单 位 ; 北 京 市 委 市 政 府 信 息 中 心 为 本 课 题 的 应 用 示 范 单 位 项 目 预 计 完 成 时 间 为 2011 年 12 月 该 项 目 经 国 家 主 管 机 关 最 终 批 准 后 实 施 根 据 合 作 协 议 的 约 定, 在 项 目 合 作 过 程 中, 由 合 作 三 方 中 任 何 一 方 独 立 研 制 形 成 的 技 术 产 品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研 制 方 一 方 所 有 ; 由 多 方 共 同 研 制 形 成 的 技 术 成 果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多 方 共 同 所 有 在 合 作 期 间 及 合 作 终 止 后, 合 作 三 方 及 其 职 员 对 因 三 方 合 作 所 获 知 的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了 解 的 对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均 负 有 保 密 的 义 务,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对 外 泄 露 2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信 息 研 究 所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电 信 研 究 院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承 接 的 新 一 代 宽 带 无 线 移 动 通 信 网 重 大 专 项 TD-SCDMA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新 增 课 题 之 TD-SCDMA 农 村 信 息 化 应 用 方 案 开 发 及 示 范 验 证 课 题 此 课 题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提 出 适 应 于 国 内 农 村 地 区 农 业 生 产 急 需 的 基 于 TD-SCDMA 技 术 的 应 用 和 产 品 方 案, 建 立 相 应 地 区 农 业 生 产 信 息 化 应 用 示 范 验 证 系 统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为 本 课 题 的 组 织 实 施 责 任 单 位 课 题 成 果 的 应 用 示 范 单 位 和 产 业 化 运 营 单 位 ;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信 息 研 究 所 作 为 农 业 信 息 化 单 位, 负 责 农 业 信 息 共 享 标 准 的 制 定, 基 于 TD-SCDMA 的 农 业 信 息 网 关 开 发, 农 业 多 媒 体 子 系 统 ( 农 民 工 培 训 农 业 生 产 管 理 系 统 ) 的 开 发, 农 产 品 价 格 信 息 分 析 预 测 系 统 在 TD-SCDMA 上 的 升 级 开 发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电 信 研 究 院 作 为 科 研 院 所, 负 责 基 于 TD-SCDMA 的 农 村 信 息 化 应 用 的 相 关 标 准 制 定, 测 试 技 术 研 究 和 测 试 设 备 的 开 发, 相 关 系 统 和 设 备 的 测 试 ; 新 媒 传 信 作 为 基 于 TD-SCDMA 的 农 村 信 息 化 平 台 的 开 发 单 位 和 基 于 TD-SCDMA 的 农 村 信 息 化 业 务 产 品 的 研 发 单 位, 负 责 TD-SCDMA 面 向 农 村 视 频 交 互 系 统 基 于 TD-SCDMA 面 向 农 村 信 息 服 务 系 统 综 合 信 息 共 享 技 术 通 信 服 务 后 台 ( 典 型 信 息 集 中 ) 等 的 研 发 ;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TD-SCDMA 终 端 厂 商, 负 责 基 于 TD-SCDMA 增 强 型 多 媒 体 农 村 定 制 终 端 的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预 计 完 成 时 间 为 2010 年 12 月 该 项 目 经 国 家 主 管 110

111 机 关 最 终 批 准 后 实 施 根 据 合 作 协 议 书 的 约 定,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知 识 产 权 中, 双 方 合 作 共 同 研 究 的 部 分, 归 双 方 共 有 ; 由 各 方 自 行 研 究 的 部 分 归 各 自 所 有, 双 方 各 自 原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各 自 所 有, 但 在 项 目 执 行 期 间 可 由 项 目 组 各 单 位 为 执 行 本 项 目 的 目 的 而 使 用 ( 七 ) 公 司 参 与 制 定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的 情 况 公 司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在 实 践 应 用 中 得 到 了 客 户 和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的 广 泛 认 同, 在 过 去 的 几 年 内, 公 司 参 与 了 多 项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制 定 序 号 客 户 或 主 管 机 关 行 业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1 IT 网 管 技 术 规 范 2 数 据 网 管 技 术 规 范 3 中 国 移 动 BOSS 网 管 规 范 修 订 4 电 子 运 维 系 统 技 术 业 务 规 范 5 TD-SCDMA 实 验 网 数 据 网 管 规 范 6 BSS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业 务 规 范 7 中 国 联 通 WAP 业 务 网 网 管 技 术 业 务 规 范 8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技 术 业 务 规 范 9 中 国 电 信 移 动 业 务 网 管 规 范 10 中 国 网 通 数 据 中 心 网 管 与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1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全 行 监 控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及 规 范 12 新 华 通 讯 社 技 术 局 运 维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13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IT 服 务 管 理 指 导 规 范 七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 一 ) 质 量 方 针 与 质 量 目 标 公 司 坚 持 以 先 进 可 靠 的 技 术 产 品 和 解 决 方 案 建 设 优 质 的 IT 管 理 项 目, 以 完 善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服 务 体 系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发 展 成 为 国 际 领 先 的 软 件 生 产 和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企 业 的 质 量 方 针, 结 合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与 CMMI L3 认 证 标 准 对 整 个 软 件 研 发 过 程 中 的 各 个 工 作 环 节 设 立 了 具 体 的 质 量 目 标 这 些 工 作 环 节 涉 及 企 业 层 面 的 产 品 与 过 程 质 量 监 控 培 训 与 考 核 持 续 改 进 与 过 程 资 产 库 建 设, 还 深 入 到 项 目 层 面 的 需 求 开 发 和 管 理 软 件 策 划 与 监 控 风 险 识 别 与 规 避 技 术 实 现 与 验 证 确 认 决 策 分 析 与 决 议 配 置 管 理 与 测 量 分 析 等 截 至 目 前, 111

112 公 司 在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和 售 后 服 务 等 环 节 已 建 立 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在 计 划 制 定 需 求 管 理 过 程 跟 踪 等 方 面 均 严 格 依 照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 二 )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公 司 一 贯 重 视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质 量 管 理 与 控 制, 其 与 新 媒 传 信 分 别 于 2004 年 和 2009 年 通 过 了 ISO9001:2000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且 公 司 于 2008 年 通 过 了 ISO20000 IT 服 务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于 2009 年 4 月 通 过 了 CMMI 三 级 认 证 该 等 认 证 要 求 企 业 能 够 识 别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所 需 的 过 程 及 其 应 用, 确 保 这 些 过 程 的 有 效 运 作 和 控 制, 并 保 证 具 备 足 够 的 资 源 和 信 息 支 持 这 些 过 程 的 运 作 监 视 以 及 持 续 改 进 上 述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的 适 用 范 围 包 括 了 软 件 的 设 计 与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以 及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覆 盖 了 公 司 所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全 过 程 此 外, 公 司 在 软 件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服 务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循 国 家 颁 布 的 涉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各 类 技 术 和 工 程 标 准, 如 软 件 设 计 文 档 国 家 标 准 GBT GB/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等 级 划 分 准 则,GB/T18336 信 息 技 术 安 全 性 评 估 准 则 等 ( 三 ) 公 司 未 发 生 过 产 品 或 服 务 质 量 纠 纷 公 司 通 过 严 密 的 软 件 设 计 质 量 控 制 维 护 定 期 回 访 和 及 时 的 售 后 服 务 等 措 施, 尽 可 能 减 少 质 量 纠 纷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未 发 生 过 任 何 因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 引 发 的 重 大 纠 纷 112

113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自 公 司 改 制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日 起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为 自 然 人 王 宁 和 李 力, 未 发 生 过 变 化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公 司 外, 王 宁 李 力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包 括 泰 岳 计 算 机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和 互 联 时 代 (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四 ( 一 )3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设 备 分 销 业 务,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设 备 分 销 业 务, 互 联 时 代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电 信 增 值 服 务 因 此,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同,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宁 和 李 力 分 别 出 具 了 如 下 承 诺 : 1 将 来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包 括 与 他 人 合 作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相 同 相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 2 将 尽 一 切 可 能 之 努 力 使 本 人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不 从 事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 3 不 投 资 控 股 于 业 务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 4 不 向 其 他 业 务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相 同 类 似 或 在 任 何 方 面 构 成 竞 争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专 有 技 术 或 提 供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息 等 商 业 机 密 ; 5 如 果 未 来 本 人 拟 从 事 的 业 务 可 能 与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本 人 113

114 将 本 着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优 先 的 原 则 与 公 司 协 商 解 决 二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关 联 方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1)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王 宁 李 力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齐 强 黄 松 浪 王 国 华 系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万 能 徐 斯 平 泰 岳 计 算 机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 注 1] 互 联 时 代 2005 年 9 月 至 2007 年 5 月, 公 司 曾 持 有 其 79.21% 股 权 ; 目 前 该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 注 2] 公 司 为 泰 岳 计 算 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系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松 浪 持 有 27% 股 权 并 联 盈 数 码 [ 注 3] 担 任 董 事 的 公 司 北 京 思 乐 [ 注 4] 系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董 事 徐 斯 平 持 有 5% 股 权 并 担 任 董 事 长 的 公 司 注 1: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四 ( 一 )3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注 2:2007 年 6 月, 公 司 将 持 有 该 公 司 的 79.21% 的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泰 岳 计 算 机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四 ( 一 )3 (3)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注 3: 即 上 海 联 盈 数 码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0 年 9 月,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统 计 调 查 行 业 相 关 应 用 软 件 的 开 发 2005 年 10 月, 公 司 以 账 面 净 值 万 元 收 购 了 联 盈 数 码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此 后, 联 盈 数 码 不 再 从 事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松 浪 持 有 其 27% 的 股 权 并 任 董 事 注 4: 即 北 京 思 乐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12 月,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信 息 咨 询 与 培 训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董 事 徐 斯 平 持 有 其 5% 的 股 权 并 任 董 事 长, 徐 斯 平 之 兄 弟 徐 思 凡 持 有 其 95% 的 股 权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变 动 情 况 : 114

115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2002 年 6 月 至 2007 年 5 月, 曾 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2007 年 5 月 至 泰 岳 科 技 [ 注 1] 2007 年 8 月, 曾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恒 易 时 代 数 码 [ 注 2] 2006 年 1 月 至 2007 年 5 月, 曾 系 受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2006 年 1 月 至 2007 年 8 月, 曾 系 泰 岳 科 技 与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赵 林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 注 3] 共 同 控 制 的 公 司 互 联 无 限 [ 注 4] 2006 年 1 月 至 2007 年 4 月, 曾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国 旅 联 合 [ 注 5] 2006 年 1 月 至 2008 年 5 月, 曾 系 公 司 董 事 徐 斯 平 担 任 董 事 的 公 司 注 1: 即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原 为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科 技 集 团, 成 立 于 1996 年 10 月, 注 册 资 本 800 万 元 ;1999 年 4 月 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改 制 成 立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983 万 元 ;2001 年 10 月, 赵 林 以 现 金 增 资 17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增 资 至 1,000 万 元 2001 年 5 月, 泰 岳 科 技 出 资 800 万 元 设 立 泰 岳 软 件,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0%,2001 年 6 月 出 资 60 万 设 立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60%, 之 后 其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除 此 之 外 未 经 营 其 他 业 务 泰 岳 科 技 的 股 东 与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基 本 重 合, 经 过 历 次 股 权 转 让,2007 年 5 月, 泰 岳 科 技 出 让 了 所 持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份, 不 再 作 为 公 司 的 股 东 2007 年 8 月, 泰 岳 科 技 股 东 甄 岳 宾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王 国 华 万 能 徐 斯 平 赵 林 分 别 将 持 有 的 泰 岳 科 技 25% 18% 18% 11% 8% 8% 8% 4%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张 志 前 (40%) 马 春 滨 (30%) 和 黎 卫 峰 (30%), 至 此, 其 与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注 2: 即 北 京 恒 易 时 代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5 月,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设 备 分 销 业 务, 公 司 股 东 万 能 齐 强 及 自 然 人 王 红 分 别 持 有 其 40% 40% 20% 的 股 权 2004 年 10 月, 泰 岳 计 算 机 对 其 增 资 400 万, 注 册 资 本 增 资 至 500 万, 本 次 增 资 后, 泰 岳 计 算 机 齐 强 万 能 王 红 分 别 持 有 其 80% 8% 8% 4% 的 股 权 2007 年 6 月, 泰 岳 计 算 机 齐 强 万 能 将 其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马 春 滨 至 此, 其 与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注 3: 即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7 月,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办 公 自 动 化 软 件 开 发 与 销 售 业 务, 泰 岳 科 技 赵 林 分 别 持 有 该 公 司 50% 股 权 2007 年 9 月, 泰 岳 科 技 将 其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赵 林 (45%) 张 健 (5%) 至 此, 其 与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注 4: 即 互 联 无 限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2 月,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电 信 增 值 业 务, 公 司 股 东 李 力 王 宁 甄 岳 宾 分 别 持 有 其 40% 30% 30% 的 股 权 2007 年 4 月, 李 力 王 宁 甄 岳 宾 将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吴 海 鸥 (40%) 和 张 艺 (60%) 至 此, 其 与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注 5: 国 旅 联 合, 系 境 内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代 码 , 主 营 业 务 为 高 速 船 客 运 业 温 泉 休 闲 度 假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董 事 徐 斯 平 曾 担 任 该 公 司 董 事 2008 年 5 月, 徐 斯 平 不 再 担 任 该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至 此, 其 与 公 司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2 公 司 控 股 参 股 的 公 司 (1)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控 股 参 股 的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115

116 新 媒 传 信 关 联 方 名 称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与 公 司 关 系 2007 年 3-9 月, 公 司 持 有 其 50% 的 股 权,2007 年 9 月 至 今 系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曾 控 股 参 股 的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关 联 方 名 称 泰 岳 网 络 科 技 [ 注 ] 与 公 司 关 系 2006 年 11 月 至 2007 年 5 月, 公 司 持 有 其 50% 的 股 权 注 : 成 立 于 2006 年 11 月, 注 册 资 本 8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代 销 IBM 产 品,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刘 敏 各 持 有 50% 的 股 权 2007 年 5 月,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刘 敏 (40%) 和 刘 培 德 (10%), 并 更 名 为 北 京 沃 天 路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至 此, 公 司 与 其 不 再 具 有 关 联 关 系 3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家 庭 成 员 王 宁 李 力 王 国 华 黄 松 浪 万 能 齐 强 徐 斯 平 为 公 司 董 事, 陈 冲 夏 冬 林 黄 涛 王 克 明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李 力 王 国 华 王 志 刚 许 芃 张 振 鹏 刘 豪 高 峰 万 能 黄 松 浪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述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家 庭 成 员 均 为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4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公 司 除 独 立 董 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均 系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二 ( 一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其 他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均 不 存 在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 二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采 购 2006 年 度,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关 联 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采 购 产 品 定 价 政 策 泰 岳 计 算 机 % 配 套 硬 件 等 市 场 价 互 联 时 代 % 防 火 墙 等 市 场 价 合 计 % - - 上 述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采 购 占 关 联 方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116

117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采 购 金 额 关 联 方 2006 年 度 占 关 联 方 营 关 联 方 的 采 购 关 联 方 该 项 关 联 方 该 项 交 营 业 收 入 业 收 入 比 例 成 本 交 易 的 毛 利 易 的 毛 利 率 泰 岳 计 算 机 , % % 互 联 时 代 % % 合 计 注 : 上 述 关 联 方 相 关 财 务 数 据 均 未 经 审 计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未 发 生 关 联 采 购 2 公 司 支 付 给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合 计 ( 元 ) 1,074, ,298, ,857, ,129, 注 :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1) 资 金 拆 出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无 出 借 资 金 的 情 况,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公 司 资 金 出 借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6 年 度 年 初 金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金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 泰 岳 科 技 6,520, ,300, ,820, 泰 岳 计 算 机 [ 注 1] 2,100, , , ,659, 王 宁 [ 注 2] 2,140, ,140, 李 力 [ 注 2] 1,707, ,707, 互 联 时 代 [ 注 1] 4,430, ,650, ,800, ,280,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500, , , 互 联 无 限 [ 注 3] 6,900, ,900, 项 目 2007 年 度 年 初 金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金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 泰 岳 科 技 7,820, ,820, 泰 岳 计 算 机 2,659, ,779, ,438, 王 宁 2,140, ,140,

118 李 力 1,707, ,707, 互 联 时 代 8,280, ,000, ,280,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144, , 互 联 无 限 6,900, ,900, 齐 强 5,000, ,000, 注 : 1 公 司 原 子 公 司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于 2007 年 5 6 月 分 别 向 泰 岳 计 算 机 和 互 联 时 代 出 借 资 金 7,150, 元 和 3,850, 元 同 年 6 月, 公 司 出 让 了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的 全 部 股 权, 不 再 属 于 合 并 范 围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与 王 宁 李 力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公 司 持 有 的 北 京 互 联 时 代 通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1.15% 股 权 24.85%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宁 李 力, 转 让 价 格 分 别 为 2,140, 元 1,707, 元 根 据 协 议 约 定, 王 宁 李 力 应 在 该 协 议 生 效 后 6 个 月 内 支 付 上 述 转 让 款 项 由 于 截 至 2006 年 3 月 8 日 王 宁 李 力 并 未 向 公 司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公 司 与 王 宁 李 力 于 2007 年 5 月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王 宁 李 力 自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的 付 款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按 同 期 银 行 利 率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2007 年 5 月, 公 司 收 到 王 宁 李 力 支 付 的 互 联 时 代 股 权 转 让 款 3 互 联 无 限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2007 年 4 月 之 前 系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控 制 的 公 司, 于 2004 年 向 公 司 拆 借 资 金 6,900, 元, 后 因 股 权 变 动 与 本 公 司 已 无 关 联 关 系, 该 笔 款 项 已 于 2007 年 4 月 和 5 月 收 回, 该 款 项 相 关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392, 元 也 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 收 到 (2) 资 金 借 入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无 资 金 借 入 情 况,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资 金 借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其 他 应 付 款 : 年 度 单 位 : 元 年 初 金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金 额 泰 岳 计 算 机 1,010, ,649, ,260, , 泰 岳 科 技 701, , ,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4,500, ,400, , 项 目 其 他 应 付 款 : 2007 年 度 年 初 金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金 额 泰 岳 计 算 机 399, , 泰 岳 科 技 224, ,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100, , (3)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合 计

119 互 联 无 限 392, , 互 联 时 代 115, , ,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1, , , 泰 岳 科 技 88, , , 泰 岳 计 算 机 46, , , 王 宁 21, , , 李 力 16, , , 齐 强 53, , 合 计 392, , , ,241, (4)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关 联 方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合 计 泰 岳 信 息 工 程 , , 泰 岳 科 技 2, , , 泰 岳 计 算 机 5, , , 合 计 8, , , 说 明 : 上 述 (3) (4) 中 向 关 联 方 收 取 资 金 占 用 费 和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均 以 关 联 方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相 关 资 料 占 用 金 额 为 基 数, 按 照 当 期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率 进 行 计 算 (5) 影 响 分 析 年 度, 资 金 占 用 费 收 支 净 额 占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低, 分 别 为 2.23% 0.38% 和 0.32%,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影 响 较 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的 资 金 拆 借 情 况 已 得 到 规 范, 且 资 金 借 用 方 已 按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率 向 资 金 提 供 方 支 付 了 资 金 占 用 费 公 司 主 要 关 联 方 亦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书, 承 诺 自 该 承 诺 书 出 具 之 日 起 不 再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资 金 拆 借 行 为 ( 正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预 支 的 备 用 金 除 外 ) 因 此, 上 述 资 金 拆 借 行 为 对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独 立 运 作 不 造 成 影 响 保 荐 人 和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均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违 反 了 贷 款 通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也 未 履 行 必 要 的 决 策 程 序, 属 于 不 规 范 行 为 ; 但 是, 公 司 已 进 行 了 必 要 的 整 改, 纠 正 了 上 述 不 规 范 行 为, 且 公 司 主 要 关 联 方 均 已 出 具 关 于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书 且 执 行 状 况 良 好 整 改 完 成 后,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未 再 发 生 过 任 何 不 规 范 的 资 金 拆 119

120 借 情 形, 因 此,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上 述 不 规 范 行 为 未 对 发 行 人 正 常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影 响, 对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规 范 运 行 和 财 务 独 立 性 不 构 成 影 响,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法 律 障 碍 2 股 权 转 让 或 收 购 2007 年 5 月, 公 司 与 泰 岳 计 算 机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持 有 的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79.21% 的 股 权 ( 计 800 万 元 出 资 额 ) 转 让 给 泰 岳 计 算 机, 以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9,047, 元 为 定 价 依 据,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7,344, 元 该 价 款 已 于 2007 年 支 付 完 毕 2007 年 9 月, 公 司 与 互 联 时 代 分 别 签 署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书 及 其 补 充 协 议, 互 联 时 代 将 持 有 新 媒 传 信 50% 的 股 权 ( 计 150 万 元 出 资 额 ) 全 部 转 让 给 公 司, 详 情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三 ( 一 )2 历 史 沿 革 3 关 联 方 为 公 司 借 款 提 供 反 担 保 2006 年 9 月 25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签 署 为 期 两 年 ( 合 同 期 限 为 2006 年 9 月 25 日 至 2008 年 9 月 25 日 )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2006 年 9 月 18 日,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 与 公 司 签 署 最 高 额 委 托 担 保 合 同 为 上 述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公 司 及 部 分 关 联 方 向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提 供 了 反 担 保, 其 中 泰 岳 科 技 和 泰 岳 计 算 机 分 别 以 2 辆 和 1 辆 小 轿 车 作 为 抵 押 物 提 供 反 担 保 ;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王 国 华 万 能 以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方 式 王 宁 以 其 持 有 公 司 18% 的 股 权 提 供 反 担 保 2007 年 10 月 16 日,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出 具 解 除 证 明, 同 意 解 除 王 宁 的 上 述 股 权 质 押 上 述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已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履 行 完 毕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与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签 署 最 高 额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约 定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为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同 时 由 公 司 及 公 司 股 东 向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提 供 反 担 保, 其 中,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王 国 华 万 能 以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方 式 黄 松 浪 以 其 自 有 房 产 提 供 反 担 保 (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之 一 ( 四 ) 担 保 与 反 担 保 合 同 ) 120

121 4 代 收 款 2007 年 4 月 25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北 京 移 动 签 署 了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合 同 书, 约 定 新 媒 传 信 向 北 京 移 动 提 供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并 收 取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费 用 与 咨 询 服 务 费, 服 务 期 限 为 2007 年 1 月 1 日 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 由 于 新 媒 传 信 于 2007 年 3 月 13 日 成 立, 而 互 联 时 代 在 新 媒 传 信 成 立 之 前 向 北 京 移 动 提 供 了 上 述 服 务, 因 此 其 中 2007 年 1-2 月 的 收 入 应 当 由 互 联 时 代 享 有, 共 计 万 元 新 媒 传 信 成 立 后, 上 述 业 务 已 经 转 由 新 媒 传 信 经 营, 互 联 时 代 不 再 从 事 该 等 业 务 新 媒 传 信 已 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 向 互 联 时 代 支 付 了 上 述 万 元 5 代 收 代 缴 房 租 和 物 业 费 2006 年 1 月 至 2007 年 10 月,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泰 岳 科 技 泰 岳 计 算 机 互 联 时 代 恒 易 时 代 数 码 同 在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知 春 路 106 号 太 平 洋 国 际 大 厦 办 公, 并 以 公 司 名 义 与 出 租 方 签 订 租 赁 协 议, 由 公 司 根 据 上 述 关 联 方 各 自 实 际 使 用 工 位 数 实 际 使 用 期 限 以 代 收 代 缴 方 式 统 一 向 出 租 方 支 付 租 金 及 物 业 费 2006 年 度, 公 司 向 上 述 关 联 方 代 收 代 缴 的 相 关 租 金 及 物 业 费 合 计 为 万 元 自 2007 年 起, 公 司 未 再 发 生 过 该 等 事 项 6 暂 垫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曾 向 互 联 时 代 泰 岳 信 息 技 术 泰 岳 计 算 机 等 关 联 公 司 收 取 了 公 司 为 其 暂 垫 的 手 机 费 电 话 费 电 费 等 费 用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上 述 暂 垫 款 合 计 数 分 别 为 3.62 万 元 和 0.55 万 元 自 2008 年 起, 公 司 未 再 发 生 过 该 等 事 项 ( 四 ) 关 联 交 易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相 对 较 低,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五 ) 公 司 章 程 对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股 东 和 利 益 冲 突 董 事 在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中 的 回 避 制 度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相 关 内 容 包 括 : 121

122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员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除 公 司 处 于 危 机 等 特 殊 情 况 外, 非 经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批 准, 公 司 将 不 与 董 事 总 经 理 和 其 它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外 的 人 订 立 将 公 司 全 部 或 者 重 要 业 务 的 管 理 交 予 该 人 负 责 的 合 同 董 事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对 公 司 负 有 忠 实 义 务,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监 事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若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六 )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建 立 前, 公 司 2006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存 在 未 及 时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的 情 形, 属 于 不 规 范 行 为, 但 是, 公 司 已 经 进 行 了 规 范 治 理 的 整 改 工 作, 制 定 了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且 后 续 执 行 状 态 良 好 整 改 完 成 后,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未 再 发 生 上 述 不 规 范 行 为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其 他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以 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文 件 的 要 求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董 事 及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了 表 决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定 价 公 允, 没 有 违 反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122

12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期 均 为 三 年, 本 届 任 期 从 2007 年 7 月 2 日 至 2010 年 7 月 1 日, 上 述 人 士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均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十 一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四 名 1 王 宁 先 生, 公 司 董 事 长,196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河 北 大 学, 理 学 法 学 双 学 士,2006 年 获 中 国 软 件 企 业 十 大 领 军 人 物 荣 誉 称 号 ; 曾 任 河 北 大 学 校 团 委 书 记 河 北 大 学 出 版 社 社 长 联 想 集 团 工 控 公 司 电 脑 部 经 理 北 京 新 海 拓 科 技 公 司 总 经 理, 泰 岳 科 技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2001 年 5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其 中,2001 年 5 月 至 2007 年 7 月, 曾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总 经 理 2 李 力 先 生, 公 司 总 经 理,197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首 都 经 贸 大 学 ; 曾 任 北 京 力 霸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李 力 先 生 作 为 公 司 主 要 创 始 人,2001 年 10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3 王 国 华 先 生,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1963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天 津 大 学 系 统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1992 年 留 学 美 国, 在 美 国 韦 克 森 林 大 学 学 习 ; 曾 担 任 天 津 市 学 联 主 席 和 青 联 副 主 席, 美 国 奔 特 咨 询 公 司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加 拿 大 平 台 计 算 公 司 中 国 区 总 经 理 ;2001 年 10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4 黄 松 浪 先 生,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1968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清 华 大 学, 软 件 工 程 硕 士 学 位,2002 年 获 美 国 新 泽 西 州 立 大 学 Rutgers 商 学 院 EMBA 学 位 ; 曾 任 吉 通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总 体 部 经 理 中 国 惠 普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上 海 联 盈 数 码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2007 年 7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5 万 能 先 生, 公 司 财 务 总 监,197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 曾 任 北 京 科 海 天 地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部 经 理 北 京 中 自 公 司 技 术 部 经 理 ;1997 年 至 今 历 任 泰 岳 科 技 副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01 年 5 月 至 今 任 公 123

124 司 董 事, 自 2007 年 7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6 齐 强 先 生,1970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河 北 大 学 ; 曾 任 北 京 科 海 天 地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部 经 理 北 京 中 自 公 司 销 售 部 经 理 ;1997 年 至 今 历 任 泰 岳 科 技 副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总 经 理 ;2001 年 5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7 徐 斯 平 先 生,1958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 曾 先 后 任 职 于 国 家 计 委 国 家 经 贸 委 香 港 江 胜 集 团 北 京 思 乐 公 司 ;2005 年 6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8 陈 冲 先 生,1944 年 出 生, 大 学 毕 业, 教 授 级 高 工 曾 任 机 械 电 子 工 业 部 计 算 机 司 软 件 处 处 长 电 子 工 业 部 计 算 机 司 软 件 处 处 长 ( 副 司 级 ) 电 子 工 业 部 计 算 机 司 副 司 长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管 理 司 副 司 长 信 息 产 业 部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管 理 司 巡 视 员 ( 正 司 级 ); 现 任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理 事 长 广 东 远 光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上 海 宝 信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珠 海 万 力 达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7 年 7 月 至 今 年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9 夏 冬 林 先 生,196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系, 后 就 读 于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获 得 经 济 学 硕 士 和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曾 任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系 副 教 授, 中 华 财 务 会 计 咨 询 公 司 经 理, 清 华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系 主 任 ; 现 任 清 华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兼 任 全 国 会 计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财 政 部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咨 询 专 家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审 计 学 会 理 事 ;2007 年 7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0 黄 涛 先 生,1965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获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 曾 任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计 算 机 科 学 重 点 实 验 室 副 主 任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对 象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主 任 软 件 研 究 所 副 总 工 ; 现 任 中 国 科 学 院 软 件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2007 年 7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1 王 克 明 先 生,1964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信 息 管 理 系, 硕 士 学 位, 高 级 国 际 商 务 师 ; 曾 任 职 于 北 京 大 学 首 钢 研 究 与 开 发 公 司 国 家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中 国 中 化 集 团 公 司 总 裁 办 公 室 中 化 辽 宁 进 出 口 公 司, 中 化 国 际 ( 控 股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曾 获 上 市 公 司 金 牌 董 秘 称 号 ; 现 任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124

125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总 监 ;2007 年 7 月 至 今 年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职 工 监 事 一 人 1 李 广 刚 先 生,1978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济 南 大 学 ; 曾 任 北 京 泰 立 特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分 公 司 软 件 工 程 师 北 京 新 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经 理 联 盈 数 码 公 司 客 户 经 理 ;2005 年 1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监 事 会 主 席 2 丁 彦 超 先 生,1968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西 北 大 学 计 算 机 系 ; 曾 任 天 津 石 化 公 司 计 算 机 中 心 软 件 工 程 师,2002 年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研 发 工 程 师 网 管 项 目 管 理 部 技 术 主 管 ;2008 年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部 技 术 主 管 3 郝 岩 女 士, 公 司 职 工 监 事,1980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林 业 大 学 ;2004 年 8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行 政 部 经 理 助 理 经 理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1 总 经 理 李 力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2 副 总 经 理 (1) 王 国 华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2) 王 志 刚 先 生,197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大 学 计 算 机 软 件 系,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职 于 北 京 大 学 计 算 机 系 数 据 库 与 软 件 工 程 教 研 室 北 京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北 京 冠 群 金 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2 年 9 月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3) 许 芃 先 生,1973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 曾 任 秦 皇 岛 电 信 局 职 员 中 联 集 团 工 程 师 CA 公 司 工 程 师 ;2002 年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系 统 网 络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4) 张 振 鹏 先 生,1961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邮 电 学 院, 高 级 工 程 师 ; 曾 任 石 家 庄 邮 电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团 委 书 记 学 生 处 处 长 成 教 部 主 任 培 训 部 主 任 等 职 ; 125

126 2003 年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5) 刘 豪 先 生,1972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西 安 理 工 大 学 ; 曾 任 金 科 集 团 公 司 金 融 行 业 销 售 经 理 中 国 惠 普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业 务 部 销 售 经 理 国 际 商 业 机 器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部 Tivoli 北 方 区 销 售 经 理 ;2007 年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6) 高 峰 先 生,1976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沈 阳 航 空 工 业 学 院 ;2002 年 至 今 历 任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高 级 销 售 经 理 行 业 销 售 总 监 副 总 经 理 3 财 务 总 监 万 能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4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松 浪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介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1 许 芃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2 王 志 刚 先 生, 详 见 本 节 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介 3 谭 立 蓉 女 士,1969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沈 阳 航 空 工 业 学 院 计 算 机 专 业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科 技 信 息 研 究 所 国 家 科 委 办 公 厅 中 联 集 团 ;2004 年 4 月 至 今 担 任 公 司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解 决 方 案 中 心 总 经 理 4 张 国 波 先 生,1977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工 学 硕 士 ; 曾 就 职 于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冶 金 战 略 与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2002 年 至 今 任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事 业 部 研 发 总 监 5 任 杰 先 生,1976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宁 夏 大 学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 曾 任 天 大 北 洋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深 圳 科 联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卓 望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管 理 高 级 经 理,2008 年 12 月 至 今 任 新 媒 传 信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曾 获 2005 年 度 2007 年 度 微 软 全 球 杰 出 贡 献 奖 6 曹 翊 先 生,1973 年 出 生, 毕 业 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计 算 机 应 用 专 业 ; 曾 任 北 京 甲 骨 文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CA 公 司 技 术 经 理 互 联 时 代 董 事 总 经 理, 126

127 2005 年 9 月 至 2008 年 12 月 任 公 司 数 据 应 用 事 业 部 总 经 理,2009 年 1 月 至 今 任 新 媒 传 信 副 总 经 理 ( 五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07 年 7 月 2 日, 公 司 召 开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新 一 届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同 意 根 据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的 提 名, 选 举 陈 冲 先 生 黄 涛 先 生 夏 冬 林 先 生 王 克 明 先 生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同 意 分 别 根 据 王 宁 先 生 李 力 先 生 齐 强 先 生 王 国 华 先 生 万 能 先 生 黄 松 浪 先 生 徐 斯 平 先 生 的 自 我 提 名, 选 举 上 述 股 东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组 成 第 三 届 公 司 董 事 会 2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07 年 7 月 2 日, 公 司 召 开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选 举 新 一 届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议 案, 选 举 丁 彦 超 先 生 李 广 刚 先 生 为 公 司 监 事,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韩 静 女 士 为 职 工 监 事, 组 成 第 三 届 公 司 监 事 会 监 事 2008 年 11 月 24 日, 经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改 选 郝 岩 为 公 司 职 工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股 及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报 告 期 内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及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股 股 东 现 任 公 司 职 务 2009 年 6 月 末 2008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6 年 末 持 股 数 量 股 权 比 例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数 量 王 宁 董 事 长 17,609, % 8,804,828 8,804,828 3,886,560 李 力 董 事 总 经 理 17,609, % 8,804,828 8,804,828 3,886,560 齐 强 董 事 9,225, % 4,612,565 4,612,565 2,375,120 黄 松 浪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7,744, % 3,872,046 3,872,046 - 王 国 华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7,325, % 3,662,954 3,662,954 1,727,

128 万 能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6,195, % 3,097,636 3,097,636 1,727,360 徐 斯 平 董 事 5,182, % 2,591,040 2,591,040 1,727,360 许 芃 副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413, % 706, ,647 - 王 志 刚 副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413, % 706, ,647 - 张 振 鹏 副 总 经 理 989, % 494, ,653 - 高 峰 副 总 经 理 960, % 曹 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423, % 211, ,994 - 张 国 波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50, % 任 杰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50, % 谭 立 蓉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00, % 刘 豪 副 总 经 理 60, % 丁 彦 超 监 事 30, % 合 计 76,007, % 37,353,844 37,353,844 15,330,320 注 :2006 年 末,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王 国 华 万 能 徐 斯 平 同 时 通 过 泰 岳 科 技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权, 泰 岳 科 技 当 时 持 有 公 司 21% 的 股 权 2007 年 股 权 变 动 原 因 :2007 年 公 司 实 施 了 两 次 股 权 转 让 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派 发 红 股, 公 司 股 东 不 再 通 过 泰 岳 科 技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 同 时, 为 了 吸 引 人 才,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使 部 分 骨 干 持 有 了 公 司 的 股 份 2009 年 股 权 变 动 原 因 :2009 年 实 施 了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派 发 红 股, 同 时 进 行 了 两 次 增 资 扩 股, 其 中 对 公 司 骨 干 进 行 了 增 资 扩 股, 加 大 了 公 司 骨 干 持 股 的 人 员 范 围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未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任 何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形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投 资 单 位 出 资 额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王 宁 董 事 长 泰 岳 计 算 机 % 互 联 时 代 % 李 力 董 事 总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 互 联 时 代 % 王 国 华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 互 联 时 代 % 128

129 齐 强 董 事 泰 岳 计 算 机 % 互 联 时 代 % 黄 松 浪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泰 岳 计 算 机 % 联 盈 数 码 % 万 能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泰 岳 计 算 机 % 泰 岳 计 算 机 % 徐 斯 平 董 事 北 京 思 乐 % 互 联 时 代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除 此 之 外,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008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金 额 ( 元 ) 王 宁 董 事 长 144, 李 力 董 事 总 经 理 144, 王 国 华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144, 齐 强 董 事 黄 松 浪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142, 万 能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143, 徐 斯 平 董 事 黄 涛 独 立 董 事 72, 夏 冬 林 独 立 董 事 72, 陈 冲 独 立 监 事 72, 王 克 明 独 立 监 事 72, 李 广 刚 监 事 会 主 席 115, 丁 彦 超 监 事 220, 郝 岩 监 事 66, 高 峰 副 总 经 理 121, 张 振 鹏 副 总 经 理 235, 刘 豪 副 总 经 理 197,

130 许 芃 副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365, 王 志 刚 副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369, 谭 立 蓉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354, 张 国 波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77, 曹 翊 [ 注 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38, 任 杰 [ 注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43, 注 :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薪 酬,2009 年 1 月 进 入 新 媒 传 信 并 从 新 媒 传 信 领 取 薪 酬 ; 年 12 月 进 入 新 媒 传 信 并 从 新 媒 传 信 领 取 薪 酬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008 年 度 从 公 司 关 联 方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公 司 职 务 领 薪 单 位 薪 酬 金 额 ( 元 ) 担 任 领 薪 单 位 职 务 齐 强 董 事 泰 岳 计 算 机 120,000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徐 斯 平 董 事 北 京 思 乐 144,000 董 事 长 除 上 述 披 露 情 况 外,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在 公 司 及 公 司 关 联 方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名 称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王 宁 董 事 长 互 联 时 代 董 事 长 新 媒 传 信 监 事 李 力 董 事 总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互 联 时 代 董 事 董 事 齐 强 董 事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黄 松 浪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秘 书 联 盈 数 码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董 事 执 行 董 事 王 国 华 董 事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万 能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泰 岳 计 算 机 董 事 徐 斯 平 董 事 互 联 时 代 北 京 思 乐 董 事 董 事 长 130

131 除 上 述 已 披 露 情 况 外,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上 述 兼 职 单 位 均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二 ( 一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或 作 出 重 要 承 诺 ( 一 ) 签 订 的 协 议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已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与 公 司 签 订 其 他 协 议 ( 二 )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除 作 出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外, 未 作 出 其 他 重 要 承 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之 七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主 要 系 正 常 换 届 选 举, 或 者 131

132 公 司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相 应 选 聘, 并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程 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和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一 ( 五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 二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07 年 7 月 6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宁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黄 松 浪 为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根 据 董 事 长 王 宁 的 提 名, 聘 任 李 力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黄 松 浪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根 据 总 经 理 李 力 提 名, 聘 任 王 国 华 为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张 振 鹏 许 芃 王 志 刚 刘 豪 高 峰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万 能 为 财 务 总 监 132

133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对 章 程 进 行 了 修 订,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等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础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依 法 独 立 运 作, 相 关 人 员 能 切 实 履 行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与 职 责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所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并 制 订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25 次 股 东 大 会, 主 要 对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订 董 事 与 监 事 的 任 免 利 润 分 配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订 和 修 改 重 大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决 策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进 行 了 审 议 并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 二 )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订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十 一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四 名, 设 董 事 长 一 名 副 董 事 长 一 名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任 期 三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以 前, 股 东 大 会 不 能 无 故 解 除 其 职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选 举 了 三 届 董 事 会, 召 开 了 36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运 行 逐 步 规 范, 依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除 执 行 董 事 会 决 议 之 外,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方 案 管 理 人 员 任 命 内 部 机 构 的 设 置 基 本 133

134 制 度 的 制 定 重 大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进 行 审 议 并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 同 时, 对 需 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切 实 发 挥 了 董 事 会 的 作 用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内 外 部 审 计 的 沟 通 监 督 和 核 查 工 作 ; 对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的 健 全 和 完 善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1 审 计 委 员 会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不 超 过 全 体 董 事 半 数 的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占 多 数, 委 员 中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专 业 会 计 人 士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或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以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审 计 委 员 会 设 主 席 一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 主 席 由 董 事 会 在 委 员 中 任 命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夏 冬 林 王 克 明 万 能 组 成, 其 中 夏 冬 林 为 专 业 会 计 人 士, 任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席 上 述 三 人 简 历 请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部 分 2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审 计 委 员 会 根 据 主 席 提 议 不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须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席 主 持, 主 席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主 持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的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表 决 方 式 为 举 手 表 决 或 投 票 表 决 ; 临 时 会 议 可 以 采 取 通 讯 表 决 的 方 式 召 开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部 负 责 人 可 列 席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必 要 时 亦 可 邀 请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列 席 会 议 如 有 必 要, 审 计 委 员 会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为 其 决 策 提 供 专 业 意 见, 费 用 由 公 司 支 付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的 召 开 程 序 表 决 方 式 和 会 议 通 过 的 议 案 必 须 遵 循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本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有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应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 会 议 记 录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保 存 出 席 会 议 的 委 员 及 列 席 会 议 人 员 均 对 会 议 所 议 事 项 有 保 密 义 务, 不 得 擅 自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3 审 计 委 员 会 运 行 情 况 134

135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自 设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其 职 责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规 范 运 行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选 举 了 三 届 监 事 会, 召 开 了 15 次 会 议, 依 法 履 行 了 监 事 会 职 责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除 职 工 代 表 一 人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外, 其 余 两 名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一 名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监 事 会 的 运 行 逐 步 规 范,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的 监 督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重 大 项 目 的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实 施 了 有 效 监 督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人 员 构 成 公 司 于 2007 年 7 月 2 日 召 开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陈 冲 夏 冬 林 黄 涛 王 克 明 为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其 中 夏 冬 林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2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还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应 由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方 可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可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具 体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和 咨 询,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应 对 以 下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对 公 司 现 有 或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135

136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0.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的 事 项 公 司 应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享 有 与 其 他 董 事 同 等 的 知 情 权, 及 时 向 独 立 董 事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和 信 息, 定 期 通 报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必 要 时 可 组 织 独 立 董 事 实 地 考 察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职 权 时,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积 极 配 合, 不 得 拒 绝 或 隐 瞒, 不 得 干 预 其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独 立 董 事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的 费 用 及 其 他 行 使 职 权 时 所 需 的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独 立 董 事 应 获 得 适 当 的 津 贴 津 贴 的 标 准 应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预 案,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在 公 司 年 报 中 进 行 披 露 除 上 述 津 贴 外, 独 立 董 事 不 应 从 公 司 及 主 要 股 东 或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取 得 额 外 的 未 予 披 露 的 其 他 利 益 3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自 任 职 以 来,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等 要 求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发 挥 了 在 财 务 法 律 及 战 略 决 策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特 长, 维 护 了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促 使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有 了 较 大 改 善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二 ( 六 )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设 置 2007 年 7 月 6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请 黄 松 浪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权 依 据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负 责 公 司 和 相 关 当 事 人 与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的 沟 通 和 联 络,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议 的 筹 措 文 件 保 管 处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 协 助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促 使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以 及 公 司 法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3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136

137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黄 松 浪 先 生 自 任 职 以 来, 依 法 筹 备 了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确 保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依 法 召 开, 在 改 善 公 司 治 理 上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二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制 度 安 排 及 执 行 情 况 ( 一 ) 对 外 投 资 政 策 与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制 定 了 非 日 常 经 营 交 易 事 项 决 策 制 度, 对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向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等 ) 等 非 日 常 经 营 交 易 事 项 的 决 策 进 行 了 规 定 公 司 非 日 常 经 营 交 易 事 项 决 策 程 序 综 合 考 虑 以 下 计 算 标 准 确 定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 交 易 成 交 的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或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净 额 ( 以 二 者 较 高 者 计 算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公 司 进 行 对 外 投 资, 按 照 上 述 标 准 计 算, 所 有 计 算 标 准 均 未 达 到 50% 的, 由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讨 论 通 过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决 定 董 事 会 对 非 日 常 经 营 交 易 事 项 做 出 决 议, 由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方 可 有 效 在 董 事 会 决 策 权 限 范 围 内,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按 照 上 述 计 算 标 准 计 算, 任 何 一 项 标 准 均 未 达 到 5% 且 金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的, 董 事 长 可 以 代 行 董 事 会 职 权 直 接 作 出 审 批 决 定 而 无 需 另 行 召 开 董 事 会 进 行 审 议 在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上 述 制 度 后, 公 司 所 有 对 外 投 资 的 决 策 都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核 程 序 ( 二 )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政 策 与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制 订 了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并 经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范 围 包 括 : 经 本 制 度 规 定 的 公 司 有 权 机 构 审 查 和 批 准, 公 司 可 以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第 三 人 向 金 融 机 构 贷 款 票 据 贴 现 融 资 租 赁 等 筹 融 资 事 项 提 供 担 保 137

138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必 须 经 过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审 议 批 准 未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董 事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公 司 的 分 支 机 构 不 得 擅 自 代 表 公 司 签 订 担 保 合 同 公 司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除 上 述 规 定 的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外, 公 司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事 项,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加 对 该 担 保 事 项 的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公 司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有 效 表 决 权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并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审 议 同 意 并 做 出 决 议 如 果 董 事 与 该 审 议 事 项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则 该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做 决 议 应 由 全 体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担 保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三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报 告 期 内 依 法 经 营, 不 存 在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138

139 四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公 司 制 定 的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明 确 规 定 了 股 东 的 权 利 及 履 行 相 关 权 利 的 程 序 其 中, 股 东 的 权 利 包 括 :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以 及 资 产 处 置 权 对 公 司 经 营 及 三 会 合 法 性 监 督 起 诉 等 各 项 权 利, 对 股 东 收 益 权 知 情 权 表 决 权 处 置 权 监 督 权 等 在 制 度 上 提 供 了 保 障 同 时,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要 求,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草 案 ) 投 资 者 关 系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 草 案 ), 为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进 一 步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利 做 了 充 分 的 准 备 和 制 度 安 排 五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建 立 并 逐 步 健 全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也 不 断 完 善 并 已 得 到 有 效 运 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力 地 保 证 了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了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能 够 防 止 并 及 时 发 现 纠 正 错 误, 保 证 了 公 司 财 务 资 料 的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促 进 了 公 司 经 营 效 率 的 提 高 和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能 够 保 证 内 部 控 制 目 标 的 达 成 公 司 将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和 内 部 机 构 调 整 的 需 要, 及 时 补 充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使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不 断 改 进 充 实 和 完 善,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稳 健 发 展 六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鉴 证 意 见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内 部 制 度 审 核 报 告, 其 结 论 意 见 如 下 : 我 们 认 为, 贵 公 司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会 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139

140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15,555, ,111, ,897, ,739, 应 收 票 据 1,020, ,182, 应 收 账 款 327,074, ,855, ,111, ,648, 预 付 账 款 946, ,368, ,873, ,353,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9,029, ,916, ,446, ,144, 存 货 49,682, ,193, ,969, ,95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02,287, ,444, ,319, ,025,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6,257, ,986, ,642, ,002,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366, ,336, ,64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445, ,354, ,048, ,90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3,070, ,677, ,333, ,909, 资 产 总 计 525,358, ,122, ,652, ,935,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0,000, ,000, ,000,

141 应 付 账 款 71,300, ,878, ,266, ,624, 预 收 账 款 21,205, ,930, ,148, ,6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9,803, ,185, ,711, ,611, 应 交 税 费 8,870, ,980, ,220, ,806, 应 付 利 息 13,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2,487, ,320, , ,63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13,667, ,308, ,805, ,342,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14,530, 预 计 负 债 6,974, ,995, ,223, ,01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657, ,129, ,349,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632, ,125, ,572, ,544, 负 债 合 计 122,299, ,433, ,377, ,887,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94,800, ,184, ,184, ,592, 资 本 公 积 71,900, ,892, ,433, ,933,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19,011, ,011, ,703, ,620, 未 分 配 利 润 215,985, ,601, ,953, ,021,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401,697, ,689, ,274, ,16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360, ,881,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3,058, ,689, ,274, ,048,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525,358, ,122, ,652, ,935,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141

142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326,282, ,282, ,766, ,604, 减 : 营 业 成 本 89,742, ,783, ,131, ,48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466, ,902, ,398, ,395, 销 售 费 用 9,828, ,604, ,833, ,749, 管 理 费 用 85,126, ,865, ,842, ,792, 财 务 费 用 -636, ,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1,872, ,778, ,335, ,24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20,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126,883, ,044, ,783, ,06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430, ,323, ,887, ,724,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7, , , 三 利 润 总 额 134,276, ,169, ,670, ,63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7,254, ,621, ,306, , 四 净 利 润 117,021, ,548, ,364, ,946,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272, ,160, ,548, ,312, ,11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39, , ,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58, , ,580,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7,021, ,006, ,864, ,526,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7,160, ,006, ,812, ,699, , , ,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142

143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1,540, ,502, ,073, ,67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6,548, ,484, ,906, ,724,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70, ,296, ,733, ,46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9,159, ,283, ,713, ,871,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3,118, ,493, ,765, ,041,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64,157, ,575, ,693, ,35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8,180, ,941, ,252, ,99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412, ,646, ,325, ,34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3,868, ,657, ,037, ,74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4,709, ,625, ,675, ,12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10,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0,988,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 , ,98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887, ,554, ,338, ,59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6,174,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887, ,554, ,513, ,69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877, ,541, ,524, ,69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3,940, ,5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5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 ,000, ,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17, ,458, ,480, ,58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4,957, ,458, ,980, ,580,

144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0,000, ,000, ,0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1,609, ,329, ,249,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0, ,496, ,743, ,24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909, ,825, ,993, ,68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2,047, ,367, ,012, ,894,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76,538, ,717, ,138, ,32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88,415, ,698, ,559, ,232,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1,876, ,415, ,698, ,559, ( 四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05,997, ,526, ,628, ,617, 应 收 票 据 1,020, ,182, 应 收 账 款 109,683, ,341, ,698, ,895, 预 付 账 款 781, ,202, ,833, ,392,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5,597, 其 他 应 收 款 43,214, ,248, ,463, ,119, 存 货 49,580, ,193, ,763, ,56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09,256, ,512, ,004, ,770,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848, ,348, ,348, ,000, 固 定 资 产 10,034, ,243, ,344, ,968,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366, ,336, ,642,

14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412, ,354, ,048, ,90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0,662, ,283, ,384, ,875, 资 产 总 计 339,919, ,795, ,389, ,645,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0,000, ,000, ,000, 应 付 账 款 18,564, ,356, ,061, ,365, 预 收 款 项 21,199, ,930, ,148, ,27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235, ,725, ,156, ,591, 应 交 税 费 16,955, ,533, ,276, ,781, 应 付 利 息 13,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2,239, ,668, , ,25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3,195, ,227, ,066, ,50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14,530, 递 延 收 益 预 计 负 债 6,974, ,995, ,223, ,01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657, ,129, ,599,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632, ,125, ,822, ,544, 负 债 合 计 71,827, ,353, ,889, ,048,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94,800, ,184, ,184, ,592, 资 本 公 积 71,900, ,892, ,433, ,933,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19,011, ,011, ,703, ,620, 未 分 配 利 润 82,379, ,355, ,178, ,45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68,091, ,442, ,499, ,597,

146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339,919, ,795, ,389, ,645, ( 五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101,148, ,452, ,428, ,000, 减 : 营 业 成 本 25,488, ,480, ,772, ,58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462, ,850, ,377, ,377, 销 售 费 用 7,035, ,295, ,667, ,176, 管 理 费 用 37,783, ,753, ,805, ,072, 财 务 费 用 -236, ,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473, ,923, ,102, ,20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50,000, ,000, ,616,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75,141, ,320, ,277, ,52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430, ,573, ,863, ,689,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7, , , 三 利 润 总 额 82,534, ,697, ,140, ,06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733, ,621, ,306, , 四 净 利 润 77,800, ,076, ,834, ,373,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458, , ,580,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7,800, ,535, ,334, ,953, ( 六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1,534, ,620, ,535, ,70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6,548, ,484, ,882, ,689,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61, ,765, ,919, ,74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8,744, ,870, ,338, ,147,

14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561, ,051, ,642, ,87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33,118, ,723, ,416, ,19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6,623, ,854, ,782, ,637,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8,187, ,336, ,092, ,74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7,490, ,965, ,933, ,45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54, ,095, ,404, ,69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0,000, ,59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10,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1,192,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010, ,608, ,192,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823, ,743, ,022, ,55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5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7,674,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323, ,743, ,696, ,65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686, ,864, ,503, ,65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2,44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 ,000, ,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17, ,458, ,480, ,58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3,457, ,458, ,480, ,58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0,000, ,000, ,0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21,609, ,329, ,646, ,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0, ,496, ,743, ,24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909, ,825, ,390, ,685,

14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0,547, ,367, ,909, ,894,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7,488, ,598, ,991, ,929,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4,830, ,429, ,437, ,507,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02,318, ,830, ,429, ,437, ( 七 ) 备 考 财 务 报 表 1 公 司 2006 年 度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6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187,604, 减 : 营 业 成 本 115,48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395, 销 售 费 用 12,749, 管 理 费 用 34,588, 财 务 费 用 -22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24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10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100, 二 营 业 利 润 16,26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724,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40, 三 利 润 总 额 24,84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912, 四 净 利 润 23,93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4,102,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72, 净 利 润 差 异 调 节 表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与 2006 年 度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编 制 的 报 表 的 差 异 调 整 过 程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6 年 度 原 净 利 润 ( 原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 20,675, 加 :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合 计 数 1,271, 其 中 : 所 得 税 费 用 1,443,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72,

149 未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净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营 业 外 支 出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期 间 期 初 到 合 并 日 的 净 利 润 ( 已 扣 除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前 原 准 则 权 益 法 核 算 投 资 收 益 申 报 会 计 报 表 净 利 润 21,946, 加 : 全 面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备 考 调 整 影 响 合 计 数 1,983, 其 中 : 政 府 补 助 职 工 福 利 费 2,203, 债 务 豁 免 所 得 税 费 用 -220, 投 资 收 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全 面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备 考 净 利 润 23,930, 合 并 净 利 润 差 异 调 节 说 明 (1) 追 溯 调 整 项 目 所 得 税 费 用 : 执 行 新 准 则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核 算 所 致 (2) 全 面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备 考 净 利 润 调 整 项 目 职 工 福 利 费 : 执 行 新 准 则 将 职 工 福 利 费 据 实 列 支, 将 期 末 余 额 相 应 冲 减 管 理 费 用 并 考 虑 相 应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影 响 二 审 计 意 见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1-6 月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2007 年 1 月 1 日 前 执 行 国 家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公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根 据 关 于 做 好 与 新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6]136 号 ) 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规 范 问 答 第 7 号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过 渡 期 间 比 149

150 较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编 制 和 披 露 ( 证 监 会 计 字 [2007]10 号 ) 的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的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据 已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的 规 定, 对 相 关 会 计 事 项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对 所 有 资 产 负 债 科 目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的 规 定 进 行 了 重 新 分 类 四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为 :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半 数 以 上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及 拥 有 半 数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对 其 具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为 新 媒 传 信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新 媒 传 信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公 司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自 2007 年 3 月 起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系 公 司 持 有 70% 股 权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9 年 3 月 16 日,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自 2009 年 3 月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成 立 于 2005 年 9 月 7 日, 注 册 资 本 1,010 万 元, 公 司 持 有 其 79.21% 的 股 权 2007 年 6 月, 公 司 转 让 了 持 有 的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的 全 部 股 权, 自 2007 年 7 月 起 不 再 纳 入 公 司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与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1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软 件 产 品 包 括 自 主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和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自 主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指 公 司 自 行 开 发 研 制 的 软 件 产 品 ;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指 公 司 根 据 买 方 的 实 际 需 求 进 行 定 制 开 发 的 软 件 产 品 150

151 对 于 自 主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公 司 在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给 买 方, 不 再 保 留 与 之 相 联 系 的 管 理 权 和 控 制 权, 取 得 明 确 的 收 款 证 据,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对 于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经 客 户 验 收 确 认,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确 认 收 入 对 于 包 含 在 系 统 集 成 中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系 统 集 成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签 署 该 类 业 务 的 合 同 一 般 为 约 定 验 收 条 款 的 合 同 (2) 技 术 服 务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技 术 服 务 包 括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与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的 技 术 支 持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开 发 系 统 维 护 运 营 管 理 等 服 务 内 容 公 司 在 已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了 相 应 服 务, 取 得 明 确 的 收 款 证 据,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限 内, 按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服 务 成 果 需 经 客 户 验 收 确 认 的, 根 据 客 户 验 收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签 署 该 类 业 务 的 合 同 包 括 约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服 务 合 同 和 约 定 验 收 条 款 的 合 同 (3) 系 统 集 成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系 统 集 成 包 括 外 购 软 硬 件 产 品 和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销 售 及 安 装 对 于 系 统 集 成,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的 约 定, 在 系 统 集 成 中 的 外 购 软 硬 件 产 品 和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给 买 方, 不 再 保 留 与 之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控 制 权, 系 统 已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件 安 装 调 试 取 得 了 买 方 的 验 收 确 认,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按 照 完 工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签 署 该 类 业 务 的 合 同 一 般 为 约 定 验 收 条 款 的 合 同 注 : 完 工 百 分 比 =( 项 目 已 发 生 工 时 / 项 目 总 工 时 ) 100% 2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公 司 的 合 同 一 般 为 两 类 : 约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服 务 合 同 和 约 定 验 收 条 款 的 软 件 产 151

152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以 及 系 统 集 成 合 同 针 对 上 述 合 同, 公 司 的 收 入 确 认 采 用 如 下 具 体 方 法 : (1)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限 内 按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的 这 类 合 同, 主 要 包 括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合 同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每 月 确 认 收 入 的 具 体 公 式 为 : 每 月 确 认 收 入 金 额 = 活 跃 用 户 数 (A) 收 费 标 准 (B) 95%(C) A: 以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运 营 主 体 确 认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为 基 础 B: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合 同 规 定 的 单 位 活 跃 用 户 数 的 收 费 标 准 C: 该 比 例 为 发 行 人 对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以 来, 每 月 最 低 考 核 得 分 对 应 的 支 付 比 例 (2) 约 定 验 收 条 款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以 及 系 统 集 成 合 同 : 1 合 同 中 明 确 约 定 合 同 总 金 额 中 包 含 质 保 金 的, 在 确 认 收 入 时, 先 扣 除 质 保 金 部 分, 然 后 按 如 下 方 法 确 认 收 入 ; 质 保 期 届 满 后, 再 将 该 质 保 金 确 认 收 入 2 取 得 初 验 报 告 开 始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的 销 售 合 同 一 般 包 括 软 硬 件 设 备 的 配 置 采 购 与 到 货 验 收 软 件 功 能 的 开 发 现 场 安 装 系 统 测 试 移 交 系 统 培 训 联 网 测 试 初 验 系 统 试 运 行 和 终 验 等 环 节, 其 中 初 验 和 终 验 是 客 户 对 系 统 运 行 情 况 作 出 的 评 价, 也 是 公 司 与 客 户 结 算 的 主 要 依 据 和 环 节 在 初 验 阶 段 完 成 时, 围 绕 项 目 的 大 部 分 工 作 均 已 完 成, 之 后 只 是 在 试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进 行 部 分 系 统 功 能 的 修 改, 所 涉 工 作 内 容 很 少 工 作 量 也 不 大 因 此, 公 司 在 取 得 初 验 报 告 后 开 始 确 认 收 入 3 初 验 确 认 收 入 的 比 例 由 于 公 司 的 销 售 合 同 主 要 依 靠 项 目 实 施 人 员 及 自 有 软 件 技 术 的 整 合 来 实 现, 因 此, 公 司 以 投 入 工 时 为 计 算 基 础, 以 完 工 进 度 作 为 确 认 收 入 的 依 据 根 据 历 年 已 完 工 典 型 合 同 统 计, 初 验 时 项 目 投 入 工 时 约 为 80% 左 右, 因 此, 公 司 按 照 以 下 标 准 孰 低 的 原 则 确 定 初 验 收 入 的 确 认 比 例 : 152

153 A 初 验 时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比 例 等 于 或 高 于 80%, 则 以 80% 确 认 收 入 ; B 初 验 时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比 例 低 于 80%, 则 以 合 同 约 定 的 比 例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每 年 年 末 会 根 据 当 年 完 工 合 同 情 况, 对 初 验 完 工 进 度 进 行 复 核 3 终 验 时 的 收 入 确 认 : 取 得 客 户 终 验 报 告 确 认 时, 公 司 扣 除 初 验 已 确 认 的 比 例 后, 将 其 余 部 分 确 认 收 入 3 中 介 机 构 意 见 经 核 查, 保 荐 人 认 为,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同 时 也 符 合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业 务 特 点 和 公 司 具 体 业 务 分 类 和 执 行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收 入 确 认 是 可 靠 的 谨 慎 的 经 核 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认 为, 发 行 人 披 露 的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相 关 规 定 ( 二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和 计 提 方 法 年 末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则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通 过 对 其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等 ) 原 实 际 利 率 是 初 始 确 认 该 应 收 款 项 时 计 算 确 定 的 实 际 利 率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年 末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是 指 : 余 额 前 五 名 或 占 余 额 10% 以 上 的 明 细 之 和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是 指 : 余 额 大 于 200 万 元 的 款 项 153

154 对 于 年 末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除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以 下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 应 收 款 项 账 龄 提 取 比 例 1 年 以 内 5% 1 年 -2 年 10% 2 年 -3 年 30% 3 年 -4 年 50% 4 年 -5 年 80% 5 年 以 上 100% ( 三 ) 存 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低 值 易 耗 品 库 存 商 品 等 2 取 得 和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日 常 核 算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发 出 时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认 :(1) 采 购 存 货 专 门 用 于 单 项 业 务 时, 按 个 别 计 价 法 确 认 ;(2) 非 为 单 项 业 务 单 独 采 购 的 存 货, 按 加 权 平 均 价 格 计 价 确 认 ;(3)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为 领 用 时 一 次 摊 销 法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年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集 成 安 装 方 可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以 该 项 商 品 存 货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154

155 集 成 安 装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特 定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年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初 始 计 量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以 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合 并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成 本 之 和 在 合 并 合 同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也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2)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支 付 现 金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155

156 资 成 本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2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则 视 为 与 其 他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则 视 为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3 后 续 计 量 及 收 益 确 认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或 共 同 控 制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156

157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成 本 法 下 公 司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仅 限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接 受 投 资 后 产 生 的 累 积 净 利 润 的 分 配 额, 所 获 得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超 过 上 述 数 额 的 部 分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收 回 权 益 法 下 在 公 司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亏 损 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 首 先,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次,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以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限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冲 减 长 期 应 收 项 目 等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后, 经 过 上 述 处 理,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企 业 仍 承 担 额 外 义 务 的,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盈 利 的, 公 司 在 扣 除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按 与 上 述 相 反 的 顺 序 处 理, 减 记 已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余 额 恢 复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变 动 的 处 理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增 加 或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 五 )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157

158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为 :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等 3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安 装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等 确 定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换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提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158

159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5 年 5% 19% 运 输 设 备 5 年 5% 19% ( 六 )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2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公 司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为 有 限 的,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或 者 构 成 使 用 寿 命 的 产 量 等 类 似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期 不 存 在 无 形 资 产 每 年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159

160 每 年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3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支 出 的 会 计 处 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区 分 研 究 支 出 与 开 发 支 出, 因 此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支 出 全 部 予 以 当 期 费 用 化 ( 七 ) 其 他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减 值 损 失 是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确 定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160

161 2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等 长 期 非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非 金 融 资 产, 公 司 在 每 年 末 判 断 相 关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资 产 的 折 旧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长 期 非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八 ) 预 计 负 债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应 当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 该 义 务 是 企 业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的 约 定 或 合 理 估 计, 在 质 保 期 间 对 所 售 商 品 或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按 预 计 可 能 产 生 的 质 保 费 用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实 际 发 生 的 质 保 费 用 在 预 计 负 债 列 支, 质 保 期 满 结 余 的 质 保 金 予 以 冲 回 ( 九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161

162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 号 - 存 货 > 等 38 项 具 体 准 则 的 通 知 ( 财 会 [2006]3 号 ), 公 司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1)2007 年 1 月 1 日 之 前, 公 司 对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采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司 按 照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进 行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不 同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将 影 响 金 额 1,907, 元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形 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907, 元, 增 加 股 东 权 益 1,907, 元 (2) 按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取 消 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核 算, 对 已 经 摊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356, 元, 增 加 留 存 收 益 356, 元, 不 影 响 股 东 权 益 (3) 按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法 对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进 行 核 算, 不 再 采 用 权 益 法 此 项 调 整 后, 母 公 司 报 表 原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失 657, 元 予 以 转 回,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减 少 65, 元, 盈 余 公 积 增 加 65, 元, 不 影 响 股 东 权 益 和 留 存 收 益 上 述 各 项 调 整 对 合 并 报 表 的 影 响 如 下 :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投 资 核 算 资 产 差 额 摊 销 方 法 改 变 对 资 本 公 积 的 影 响 -356, 对 2007 年 初 留 存 收 益 的 影 响 1,907, , 其 中 : 对 2007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影 响 1,762, , , 对 2007 年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的 规 定, 对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列 报 进 行 了 相 应 的 调 整, 调 整 前 后 的 变 动 过 程 详 见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关 于 对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报 会 计 报 表 及 原 始 会 计 报 表 差 异 的 鉴 证 意 见 及 附 件 162

163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差 错 变 更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事 项 六 主 要 税 项 ( 一 ) 增 值 税 根 据 销 售 额 的 17%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按 规 定 扣 除 进 项 税 额 后 缴 纳 根 据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国 发 [2000]18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政 策 > 的 通 知 和 财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发 布 的 财 税 [2000]25 号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自 成 立 之 日 ( 即 2001 年 5 月 18 日 ) 起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时 对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即 征 即 退 ( 二 ) 营 业 税 公 司 及 各 控 股 子 公 司 执 行 的 营 业 税 率 公 司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5% 计 缴 新 媒 传 信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5% 或 3% 计 缴 泰 岳 信 息 系 统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5% 计 缴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5% 计 缴 注 :1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高 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决 定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9]273 号 ),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符 合 条 件 的, 免 征 营 业 税 2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营 业 税 若 干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3]16 号 ) 及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落 实 营 业 税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京 地 税 营 [2003]506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电 信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相 关 的 收 入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3% 计 缴 营 业 税 ( 三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的 7% 计 缴 ( 四 )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的 3% 计 缴 163

164 ( 五 )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年 度 执 行 的 所 得 税 率 分 别 为 7.5% 10% 10% 和 15%, 依 据 如 下 : 根 据 国 务 院 批 准 并 由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发 布 的 京 政 发 [1988]49 号 北 京 市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试 验 区 暂 行 条 例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所 得 税, 自 开 办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免 征 所 得 税, 第 四 年 至 第 六 年 减 半 征 收 所 得 税 公 司 2001 成 立 至 今, 各 年 度 都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因 此, 公 司 自 2001 年 度 年 度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04 年 度 年 度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7.5%; 根 据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00]18 号 ) 规 定,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的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当 年 未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的, 减 按 10%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享 受 10%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高 科 技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规 定, 经 认 定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08 年 12 月 18 日, 公 司 取 得 了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三 年 因 此, 公 司 年 度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新 媒 传 信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免 交 企 业 所 得 税,2009 年 度 执 行 12.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依 据 如 下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6]88 号 ) 规 定,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内 新 创 办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两 年 内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新 媒 传 信 2007 年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2007 年 度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规 定, 我 国 境 内 新 办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经 认 定 后, 自 获 利 年 度 起, 第 一 164

165 年 和 第 二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三 年 至 第 五 年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新 媒 传 信 2008 年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其 2008 年 度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09 年 年 适 用 12.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按 25%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月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 ,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小 计 , , 减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影 响 数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扣 除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和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金 额 ,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 , , , 占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2.90% 11.61% 33.26% 9.77% 上 表 中,2007 年 2008 年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金 额 相 对 较 大,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期 地 方 政 府 为 支 持 公 司 发 展 而 给 予 的 政 府 补 助 相 对 较 多 所 致,2007 年 2008 年 公 司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合 计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剔 出 上 述 政 府 补 助 因 素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较 低,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较 小 165

166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1.13% 42.09% 41.36% 61.9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3,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30,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项 目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 元 ) 全 面 摊 薄 加 权 平 均 基 本 稀 释 2006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9.43% 35.3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55% 31.89%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5.77% 82.4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3.89% 55.00%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1.58% 62.9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5.60% 55.68% 年 1-6 月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9.17% 41.49%

16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8.32% 40.28% 九 历 次 评 估 情 况 公 司 除 设 立 时 股 东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分 布 式 智 能 企 业 管 理 中 间 件 系 统 ( 非 专 利 技 术 ) 进 行 评 估 作 价 外, 未 进 行 过 其 他 资 产 评 估 2001 年, 北 京 昊 海 同 方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根 据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特 点, 采 用 收 益 现 值 法 评 估 法, 评 估 价 值 确 定 为 人 民 币 600 万 元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认 为, 公 司 设 立 的 程 序 资 格 条 件 方 式 等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保 荐 人 认 为, 公 司 设 立 无 形 资 产 出 资 比 例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同 时, 泰 岳 软 件 2002 年 6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400 万 元, 占 其 注 册 资 本 2,159.2 万 元 的 18.53%,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不 存 在 潜 在 纠 纷 和 法 律 风 险, 对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不 构 成 法 律 障 碍 十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 一 )2001 年 5 月 泰 岳 软 件 成 立 2001 年 5 月 17 日, 北 京 天 平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拟 成 立 的 泰 岳 软 件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核 验 证, 并 出 具 了 天 平 验 资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验 证, 泰 岳 软 件 股 东 缴 纳 出 资 额 10,000,000 元,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4,000,000 元, 无 形 资 产 ( 非 专 利 技 术 ) 出 资 6,000,000 元 已 经 到 位 ( 二 )2002 年 6 月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2002 年 5 月 27 日, 北 京 京 都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北 京 京 都 验 字 2002 第 0025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2 年 5 月 27 日, 出 资 到 位 ( 三 )2007 年 6 月 转 增 股 本 2007 年 6 月 6 日, 北 京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信 验 字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7 年 6 月 6 日 止,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21,592,000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到 位,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43,184,000 元 167

168 ( 四 )2009 年 3 月 转 增 股 本 2009 年 2 月 17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9 年 2 月 17 日,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43,184,000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已 经 到 位,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86,368,000 元 ( 五 )2009 年 3 月 增 资 扩 股 2009 年 3 月 25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9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3,632,000 股 的 认 购 款 9,080,000 元 已 经 到 位, 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3,632,000 万 元, 资 本 公 积 金 5,448,000 元, 变 更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90,000,000 元 ( 六 )2009 年 6 月 增 资 扩 股 2009 年 6 月 8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09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4,800,000 股 的 认 购 款 63,360,000 元 已 经 到 位, 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4,800,000 元, 资 本 公 积 金 58,560,000 万 元, 变 更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94,800,000 元 十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分 析 1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流 动 资 产 是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96.47% 91.95% 94.82% 和 95.61%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流 动 资 产 50, % 36, % 20, % 18, % 非 流 动 资 产 2, % 1, % 1, % % 资 产 总 计 52, % 38, % 22, % 19, % 流 动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占 比 较 高 是 软 件 行 业 的 共 同 特 征 作 为 软 件 企 业, 公 168

169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自 成 立 以 来, 为 迅 速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做 大 做 强, 公 司 采 取 了 轻 资 产 的 经 营 战 略, 把 有 限 的 资 金 都 投 入 到 了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和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形 成 了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的 资 产 结 构 得 益 于 前 期 经 营 战 略 的 成 功, 公 司 目 前 已 成 为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厂 商, 具 有 突 出 的 市 场 地 位 与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和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一 致,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在 报 告 期 内 持 续 快 速 增 长,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了 16.19% 和 66.98%,2009 年 6 月 末, 资 产 总 额 较 2008 年 末 增 长 了 38.21% 其 中, 公 司 2008 年 资 产 总 额 增 幅 较 大, 是 由 于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导 致 流 动 资 产 规 模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2 主 要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的 发 展 态 势 相 适 应,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是 流 动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 部 分,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合 计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6.36% 92.67% 95.48% 和 98.02%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货 币 资 金 11, % 19, % 8, % 5, % 应 收 票 据 0.00% % % 应 收 账 款 32, % 11, % 8, % 3, % 预 付 账 款 % 1, % % 1,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3, % 存 货 4, % 3, % 3, % 5, % 合 计 50, % 36, % 20, % 18, %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期 末 均 保 持 了 一 定 规 模 的 货 币 资 金 用 于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的 需 要, 主 要 用 于 技 术 研 发 设 备 更 新 外 购 IT 软 硬 件 产 品 为 客 户 垫 付 系 统 集 成 资 金 支 付 员 工 工 资 和 差 旅 费 等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对 货 币 资 金 的 需 求 还 会 不 断 增 加 169

170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8, 万 元 19, 万 元 和 11, 万 元 其 中,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了 61.41% 和 %,2009 年 6 月 末 较 2008 年 末 下 降 了 40.16% 公 司 2008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大 幅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其 中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在 2008 年 度 实 现 了 迅 猛 增 长 飞 信 是 中 国 移 动 的 一 项 移 动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是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与 互 联 网 实 现 互 通 的 平 台, 是 中 国 移 动 最 重 要 的 战 略 性 业 务 之 一 公 司 曾 参 与 了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前 期 部 分 基 础 性 工 作, 并 于 2007 年 3 月 通 过 投 标 赢 得 了 飞 信 业 务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业 务 机 会 2007 年 3 月, 公 司 设 立 了 控 股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开 始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根 据 双 方 签 订 的 协 议,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根 据 考 核 确 认 的 飞 信 业 务 活 跃 用 户 量 向 新 媒 传 信 结 算 收 入 在 新 媒 传 信 优 质 服 务 的 支 撑 下, 飞 信 业 务 平 台 的 技 术 水 平 大 幅 提 升, 系 统 不 断 优 化,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逐 步 加 大, 凭 借 飞 信 业 务 PC 端 和 手 机 端 免 费 即 时 无 缝 连 接 的 独 特 优 势, 以 及 中 国 移 动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强 大 的 客 户 基 础, 在 2007 年 6 月 正 式 商 用 以 来, 逐 步 为 广 大 移 动 用 户 熟 悉 和 接 受, 其 用 户 数 量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势 头 相 应 的, 公 司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从 无 到 有 实 现 了 大 幅 增 长, 是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 见 本 节 之 十 二 ( 一 )2 (2)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分 析 ) 2008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 51,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7, 万 元, 增 幅 为 17.28%, 而 同 期 公 司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为 27, 万 元, 较 2007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19, 万 元, 增 幅 为 % 2) 中 国 移 动 于 2008 年 变 更 了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导 致 对 公 司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费 用 在 2008 年 底 一 次 性 集 中 支 付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应 按 月 向 公 司 结 算 收 入 2008 年, 中 国 移 动 出 于 自 身 经 营 战 略 的 考 虑, 将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由 北 京 移 动 公 司 变 更 为 其 旗 下 另 一 家 控 股 公 司 卓 望 信 息, 由 此 导 致 中 国 移 动 内 部 前 后 两 家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之 间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来 协 调 内 部 业 务 关 系, 造 成 中 国 移 动 未 能 及 时 170

171 按 月 向 公 司 结 算 2008 年 5 月 至 12 月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2008 年 12 月, 中 国 移 动 集 中 向 公 司 支 付 了 上 述 期 间 的 收 入, 共 计 20,090 万 元, 导 致 公 司 2008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大 幅 增 加 3) 受 中 国 移 动 延 迟 支 付 影 响, 公 司 向 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供 应 商 的 支 付 也 发 生 了 相 应 延 迟 鉴 于 中 国 移 动 因 变 更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导 致 向 公 司 结 算 2008 年 5 月 至 12 月 的 收 入 发 生 了 延 迟, 直 至 2008 年 12 月 才 向 公 司 支 付 了 上 述 期 间 的 收 入, 共 计 20,090 万 元, 使 得 公 司 向 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供 应 商 的 费 用 结 算 也 发 生 了 相 应 的 延 迟,2008 年 末 未 能 完 成 对 有 关 供 应 商 的 支 付, 是 导 致 公 司 2008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较 大 的 重 要 原 因 2008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中 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应 付 账 款 金 额 为 7, 万 元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析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增 长 较 快,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和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发 展 态 势 相 一 致, 各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分 别 为 18.47% 18.32% 23.08%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较 2008 年 末 大 幅 增 长 了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达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32, ,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 23.08% 18.32% 18.47%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的 增 幅 % 47.77% % 营 业 收 入 的 同 期 增 幅 17.28% % 2008 年 末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的 增 幅 都 超 过 了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主 要 是 中 国 移 动 调 整 其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内 部 业 务 上 的 协 调 暂 未 理 顺 造 成 其 对 下 游 客 户 的 结 算 发 生 延 迟 所 致 考 虑 到 中 国 移 动 是 我 国 实 力 最 强 的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资 金 实 力 强, 信 誉 好, 虽 然 前 期 由 于 其 内 部 业 务 协 调 上 的 原 因 导 致 对 公 司 的 收 入 结 算 发 生 了 延 迟, 但 随 着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内 部 运 营 主 体 变 更 完 成 171

172 内 部 业 务 关 系 逐 步 理 顺, 其 对 公 司 的 费 用 支 付 将 恢 复 到 正 常 状 态, 公 司 对 中 国 移 动 的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收 回 的 风 险 较 小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收 回 卓 望 信 息 销 售 款 项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 止, 公 司 共 收 到 卓 望 信 息 支 付 的 177,863, 元 合 同 价 款, 其 中 包 括 2008 年 11 月 年 4 月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费 152,165,527 元 2)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所 属 行 业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客 户 所 属 行 业 构 成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客 户 所 属 行 业 构 成 一 致, 主 要 来 自 于 电 信 类 客 户 一 般 情 况 下, 电 信 行 业 客 户 的 资 本 实 力 较 强 信 誉 度 高, 资 金 回 收 较 为 可 靠,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电 信 客 户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76.76% 90.84% 85.30% 和 94.89%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客 户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电 信 32, % 10, % 7, % 2, % 金 融 % 1, % % % 能 源 % % % % 政 府 % % % % 其 他 % % % % 合 计 34, % 12, % 8, % 3, % 3)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债 务 人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重 卓 望 信 息 25, % 中 国 移 动 北 京 公 司 2, %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移 动 河 北 公 司 % 中 国 移 动 重 庆 公 司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94.89% 的 金 额 集 中 在 电 信 行 业, 该 类 客 户 均 为 电 信 行 业 实 力 雄 厚 的 运 营 商, 应 收 账 款 可 回 收 性 较 高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4) 账 龄 分 析 172

173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在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的 占 比 较 高, 分 别 为 96.12% 95.71% 82.24% 和 88.57%, 是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30, % 10, % 8, % 3, % 1 至 2 年 3, % 2, % % % 2 至 3 年 % % % 3 年 以 上 % % 合 计 34, % 12, % 8, % 3, % 2008 年 末, 公 司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相 对 有 所 下 降 ;1-2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占 比 相 对 有 所 上 升, 并 集 中 在 电 信 行 业, 主 要 是 由 以 下 偶 发 因 素 所 致 :2008 年, 雪 灾 地 震 等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为 奥 运 会 提 供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以 及 全 球 范 围 内 爆 发 的 金 融 危 机 等 偶 发 性 因 素 对 我 国 主 要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工 作 重 心 有 所 影 响, 因 而 影 响 了 电 信 运 营 商 对 其 下 游 客 户 的 业 务 结 算 进 度 2009 年 以 来, 随 着 上 述 偶 发 性 因 素 的 消 除 或 影 响 大 幅 减 小, 电 信 行 业 对 下 游 客 户 的 支 付 已 逐 步 恢 复 正 常 5)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对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了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1 年 以 内 30, , , , , 至 2 年 3, , 至 3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34, , , , , (3) 存 货 分 析 公 司 是 从 事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软 件 企 业,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报 告 173

174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均 为 根 据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需 要 对 外 采 购 的 软 硬 件 及 服 务, 各 期 末 的 存 货 余 额 在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中 的 占 比 不 高,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2006 年 末 2007 年 末 2008 年 末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5, 万 元 3, 万 元 3, 万 元 和 4, 万 元, 在 流 动 资 产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31.19% 14.80% 8.65% 和 9.89%,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30.09% 13.60% 8.21% 和 9.46%, 均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的 变 化, 导 致 存 货 科 目 余 额 自 2007 年 起 大 幅 下 降 2007 年 之 前, 公 司 发 生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时 先 在 存 货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科 目 归 集, 待 项 目 研 发 成 功 并 通 过 验 收 后 转 入 管 理 费 用, 并 根 据 政 府 部 门 拨 付 基 金 时 相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抵 减 专 项 应 付 款,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或 补 贴 收 入 科 目 2007 年, 公 司 开 始 执 行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6 号 政 府 补 助 规 定, 对 于 2007 年 以 前 已 经 发 生 且 计 入 存 货 科 技 开 发 成 本 科 目 费 用 万 元 直 接 转 入 管 理 费 用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逐 步 优 化, 主 营 业 务 中 存 货 发 生 相 对 较 少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等 两 类 业 务 的 规 模 逐 渐 扩 大, 收 入 占 比 逐 渐 提 高, 而 存 货 发 生 相 对 较 多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规 模 逐 步 下 降, 与 之 相 关 的 外 购 软 硬 件 及 服 务 逐 渐 减 少, 详 见 本 节 之 十 二 ( 一 )2 营 业 收 入 的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存 货 质 量 较 好,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况,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固 定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构 成,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占 有 主 导 地 位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2.39% 68.96% 76.16% 和 70.47%,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1, % 1, % 1,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 % 174

175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合 计 2, % 1, % 1, % % (1) 固 定 资 产 分 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成 新 率 运 输 设 备 %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2, , % 合 计 2,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由 运 输 设 备 和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构 成, 除 2007 年 公 司 为 适 应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较 2006 年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外,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在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中 占 比 不 高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55% 5.55% 3.94% 和 3.09%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采 取 了 轻 资 产 的 经 营 策 略, 把 有 限 的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业 务 扩 张, 迅 速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取 得 了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相 对 于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而 言,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已 明 显 不 足, 对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业 务 已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制 约 作 用 公 司 拟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加 大 在 固 定 资 产 方 面 的 投 资, 以 缓 解 上 述 的 不 利 影 响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已 按 会 计 政 策 对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了 折 旧, 不 存 在 减 值 情 形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分 析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占 比 较 低,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0.97% 1.78% 0.87% 和 1.04%,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75

176 1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形 成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2 计 提 质 保 金 形 成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3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递 延 收 益 ) 形 成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4 已 计 提 未 支 付 的 奖 金 形 成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注 : 占 比 指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各 明 细 类 别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主 要 为 公 司 办 公 场 所 的 装 修 费 用 摊 销,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占 比 较 低,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较 小 2007 末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0.72% 0.35% 和 0.26% ( 二 ) 负 债 分 析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无 短 期 借 款, 无 主 要 合 同 承 诺 的 债 务 和 或 有 负 债, 无 票 据 贴 现 及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无 逾 期 未 偿 还 债 项 ; 存 在 资 产 抵 押 事 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之 一 ( 四 ) 担 保 与 反 担 保 合 同 1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由 流 动 负 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与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较 高 的 资 产 结 构 相 适 应,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在 负 债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较 高,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86.08% 77.97% 92.40% 和 92.94%, 是 负 债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流 动 负 债 11, % 13, % 7, % 10, % 非 流 动 负 债 % 1, % 2, % 1, % 合 计 12, % 14, % 9, % 11, % 176

177 2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短 期 借 款 1, % 1, % 1, % 应 付 账 款 7, % 8, % 2, % 2, % 预 收 款 项 2, % 1, % 2, % 3,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1, % % % 应 交 税 费 % % % 1, % 应 付 利 息 % % % 其 他 应 付 款 % % % % 合 计 11, % 13, % 7, % 10, % 公 司 的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用 于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的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包 括 外 购 IT 软 硬 件 产 品 为 客 户 垫 付 系 统 集 成 资 金 等 2007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较 2006 年 末 下 降 了 28.86%, 主 要 原 因 为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和 应 交 税 费 减 少 所 致 2008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较 2007 年 末 增 加 了 85.85%,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为 : 尽 管 公 司 适 当 减 少 了 短 期 借 款, 预 收 款 项 也 有 所 下 降, 但 由 于 2008 年 中 国 移 动 变 更 其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营 主 体 导 致 其 对 公 司 的 费 用 结 算 向 后 延 迟,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的 费 用 结 算 也 相 应 的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截 至 2008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07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了 %, 其 中, 公 司 对 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供 应 商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7, 万 元, 在 2008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占 85.27%; 2008 年 末, 公 司 计 提 了 2008 年 度 奖 金 万 元, 导 致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较 2007 年 末 大 幅 增 长 了 % 2009 年 6 月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较 2008 年 末 下 降 了 15.99%, 主 要 是 公 司 偿 还 全 部 到 期 短 期 借 款 所 致 3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3.92% 22.03% 7.60% 和 7.06%, 在 负 债 总 额 中 占 比 较 低,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影 响 较 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177

178 项 目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专 项 应 付 款 , % 预 计 负 债 %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1, % - - 合 计 % 1, % 2, % 1, % (1) 专 项 应 付 款 分 析 2007 年 起, 公 司 专 项 应 付 款 余 额 为 零 的 原 因 :2007 年 以 前, 公 司 通 过 专 项 应 付 款 科 目 核 算 财 政 补 助 ;2007 年 起, 公 司 开 始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改 为 通 过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科 目 核 算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按 已 经 发 生 成 本 费 用 的 金 额 转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2) 预 计 负 债 分 析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均 为 计 提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公 司 根 据 合 同 的 约 定 合 理 估 计, 在 质 保 期 间 对 所 售 商 品 或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按 预 计 可 能 产 生 的 质 保 费 用 计 提 预 计 负 债, 实 际 发 生 的 质 保 费 用 在 预 计 负 债 列 支, 质 保 期 满 结 余 的 质 保 金 予 以 冲 回 公 司 质 保 金 的 具 体 计 提 政 策 如 下 : 1) 小 部 分 合 同 中 明 确 约 定 在 合 同 总 金 额 中 包 含 质 保 金 的, 则 在 收 入 确 认 时 先 扣 除 质 保 金, 如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客 户 可 直 接 对 该 笔 款 项 不 予 支 付, 如 未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则 将 客 户 支 付 的 质 保 款 在 质 保 期 届 满 后 将 质 保 金 确 认 收 入 2) 合 同 约 定 质 保 期 限 但 未 约 定 质 保 金 具 体 数 额 的, 在 客 户 终 验 后 按 合 同 总 额 的 1% 计 提 质 保 金 记 入 预 计 负 债 - 质 保 金 科 目, 如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在 预 计 负 债 科 目 支 出, 如 到 期 未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则 将 质 保 金 予 以 冲 回 3) 合 同 中 未 约 定 质 保 条 款 但 公 司 根 据 判 断 不 能 排 除 可 能 存 在 的 质 保 义 务 时, 按 照 谨 慎 性 原 则, 在 客 户 终 验 后 按 合 同 总 额 的 1% 计 提 质 保 金 记 入 预 计 负 债 - 质 保 金 科 目, 如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在 预 计 负 债 科 目 支 出, 如 2 年 内 未 发 生 质 保 支 出, 则 将 质 保 金 予 以 冲 回 报 告 期 内, 质 保 金 变 动 如 下 : 单 位 : 元 年 份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78

179 2006 年 1,180, ,150, , ,014, 年 2,014, ,279, ,070, ,223, 年 5,223, ,137, ,365, ,995, 年 1-6 月 5,995, , ,974, (3)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析 2007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变 动 的 原 因 : 一 方 面, 公 司 2007 年 开 始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将 2006 年 末 专 项 应 付 款 余 额 1,453 万 元 转 入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核 算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2007 年 度 新 增 了 1,630 万 元 财 政 补 助, 其 中 结 转 营 业 外 收 入 为 1, 万 元,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50 万 元 ; 因 此,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007 年 末 余 额 为 1, 万 元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水 平 较 为 合 理,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等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较 高,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变 化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对 现 金 的 需 求,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三 年 平 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21.13% 42.09% 41.36% 61.94% 48.46%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30, 年 末, 公 司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指 标 亿 阳 华 胜 东 华 三 维 国 脉 石 基 平 均 信 通 天 成 软 件 通 信 科 技 信 息 值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4.52% 46.00% 37.64% 47.34% 32.09% 13.29% 36.81% 42.09%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数 据 来 源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179

180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等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均 保 持 在 合 理 水 平,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较 高,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良 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三 年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年 度, 公 司 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指 标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 指 标 亿 阳 华 胜 东 华 三 维 国 脉 石 基 平 均 信 通 天 成 软 件 通 信 科 技 信 息 值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2008 年 度,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和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均 显 著 高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表 明 公 司 的 存 货 管 理 效 率 较 高, 资 产 运 营 能 力 较 强 ; 而 同 期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指 标 低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与 公 司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相 比 也 相 对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为 :2008 年, 中 国 移 动 变 更 了 其 飞 信 业 务 的 内 部 运 营 主 体, 由 于 其 内 部 协 调 上 的 原 因, 导 致 对 公 司 的 费 用 结 算 向 后 延 迟, 造 成 公 司 2008 年 末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上 年 末 大 幅 增 加 考 虑 到 中 国 移 动 是 我 国 实 力 最 强 的 电 信 运 营 商, 资 金 实 力 强 信 誉 高, 随 着 内 部 业 务 关 系 逐 步 理 顺, 其 对 公 司 的 费 用 结 算 将 恢 复 到 正 常 水 平,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指 标 也 将 恢 复 到 更 为 合 理 的 水 平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9, , , , 资 本 公 积 7, 盈 余 公 积 1, , , 未 分 配 利 润 21, , , ,

18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40, ,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 , , ,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2007 年 6 月 5 日 召 开 的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2006 年 末 总 股 本 2,159.2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送 10 股 红 股,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变 更 为 4,318.4 万 股 公 司 2009 年 2 月 17 日 召 开 的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2008 年 末 总 股 本 4,318.4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10 股 红 股,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变 更 为 8,636.8 万 股 公 司 2009 年 3 月 18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万 股, 认 购 对 象 为 公 司 主 要 中 层 管 理 团 队 成 员 技 术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增 资 扩 股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变 更 为 9,000 万 股 公 司 2009 年 6 月 8 召 开 的 2009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480 万 股, 认 购 对 象 为 汇 金 立 方 金 石 投 资 增 资 扩 股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变 更 为 9,480 万 股 2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1) 股 本 溢 价 2009 月 3 月,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 股 认 购 价 2.50 元, 由 此 形 成 资 本 公 积 5,448, 元 2009 年 6 月,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48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 股 认 购 价 元, 由 此 形 成 资 本 公 积 58,560, 元 (2)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金 7,892, 元 2006 年 增 加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金, 主 要 是 由 于 根 据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暂 行 规 定, 将 科 技 部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中 心 给 予 专 项 基 金 18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根 据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181

182 使 用 协 议 书, 将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拨 付 的 专 项 基 金 9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根 据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京 财 经 一 指 [2006]713 号 文 关 于 下 达 2006 年 第 二 批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预 算 指 标 的 函 的 规 定, 将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财 政 局 给 予 的 1,5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所 规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年 初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356,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节 之 五 ( 八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2007 年 增 加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主 要 是 由 于 根 据 北 京 市 工 业 促 进 局 下 发 的 京 工 促 发 [2007]122 号 关 于 下 达 2007 年 第 十 批 北 京 市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专 项 补 助 资 金 计 划 的 通 知, 按 照 文 件 要 求 将 收 到 的 5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08 年 增 加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主 要 是 由 于 根 据 关 于 拨 付 2007 年 度 北 京 市 支 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将 北 京 市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服 务 中 心 给 予 公 司 专 项 资 金 458,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3 盈 余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余 额 19,011, 元, 全 部 为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报 告 期 公 司 各 年 度 增 加 盈 余 公 积 系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比 例 计 提 4 未 分 配 利 润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调 整 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3,601, ,953, ,021, ,319,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 调 增 +, 调 减 -) 820,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63,601, ,953, ,021, ,139, 加 : 本 期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7,160, ,548, ,312, ,119,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307, ,083, ,237, 利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21,592, ,592, ,432,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43,184, ,592,

183 其 他 转 出 10,272, 年 末 /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15,985, ,601, ,953, ,021,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其 他 说 明 : (1)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所 规 定 的 相 关 内 容,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2006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20, 元, 主 要 为 : 按 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取 消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核 算, 对 已 经 摊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356, 元, 增 加 未 分 配 利 润 356, 元 ; 公 司 原 按 照 原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对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采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按 照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公 司 改 按 其 规 定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进 行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不 同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增 加 未 分 配 利 润 463, 元 (2)2007 年 6 月 5 日,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送 红 股 10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9 元 ( 含 税 ), 共 计 转 增 股 本 21,592,00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9,432, 元 ( 含 税 ) (3) 其 他 转 出 是 公 司 根 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将 合 并 前 北 京 互 联 时 代 通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享 有 的 北 京 新 媒 传 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0% 损 益 共 计 10,272, 元 转 出 (4)2008 年 10 月 25 日, 公 司 200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1,592, 元 (5)2009 年 2 月 17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 元 ( 含 税 ), 共 计 转 增 股 本 43,184,000 股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1,592, 元 ( 含 税 ) 183

184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作 为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随 着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在 我 国 的 快 速 发 展, 特 别 是 在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强 劲 发 展 的 带 动 下,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扩 大,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进 一 步 巩 固 了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市 场 地 位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8, 万 元 44, 万 元 和 51, 万 元,2008 年 1-6 月 和 2009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22, 万 元 32, 万 元, 实 现 了 快 速 增 长 其 中,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5, 万 元 和 7,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 和 17.28%;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10, 万 元, 增 幅 为 46.19%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与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业 务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实 现 爆 发 性 增 长,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的 重 要 原 因 2007 年 度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了 9, 万 元, 增 幅 为 %, 主 要 是 新 媒 传 信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从 无 到 有,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公 司 2007 年 度 来 自 飞 信 业 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的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为 8, 万 元, 占 公 司 全 部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12, 万 元 的 72.39% (2) 与 主 要 客 户 合 作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不 断 加 大, 新 客 户 的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大 幅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于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政 府 部 门 等 领 域,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网 通 中 国 人 寿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等 大 型 企 业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公 司 来 自 于 前 五 名 主 要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3, 万 元 和 38, 万 元,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了 24, 万 元, 增 幅 为 %; 同 期, 公 司 来 自 于 前 五 名 主 要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184

185 分 别 为 74.63% 和 87.62%,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提 高 了 12.99% 上 述 情 况 表 明, 随 着 公 司 与 主 要 客 户 合 作 深 度 和 广 度 的 不 断 加 大 合 作 关 系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主 要 客 户 对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贡 献 有 了 较 大 提 升,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提 升 的 重 要 原 因 同 时, 公 司 的 客 户 数 量 自 2006 年 的 34 个 大 幅 增 加 到 了 2007 年 的 59 个, 表 明 公 司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应 用 范 围 日 渐 扩 大, 新 增 客 户 量 大 幅 增 长, 也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实 现 大 幅 增 长 的 重 要 原 因 (3)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发 展 的 诸 多 有 利 因 素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得 以 快 速 增 长 的 重 要 影 响 因 素 近 年 来, 在 诸 多 有 利 因 素 的 带 动 下,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实 现 了 快 速 发 展,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扩 大,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得 以 快 速 增 长 的 重 要 原 因 :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日 益 提 高, 社 会 信 息 化 水 平 也 不 断 提 高, 市 场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的 刚 性 需 求 不 断 扩 张 ; 随 着 IT 运 维 管 理 应 用 逐 渐 从 电 信 金 融 等 行 业 向 其 他 行 业 拓 展, 社 会 整 体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识 程 度 不 断 加 深, 在 IT 运 维 管 理 方 面 的 投 资 力 度 也 在 不 断 加 大 ; 随 着 信 息 技 术 及 相 关 软 硬 件 技 术 的 不 断 升 级 换 代,IT 运 维 管 理 服 务 提 供 商 的 产 品 服 务 也 不 断 完 善, 能 够 更 好 地 创 造 和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推 动 了 行 业 的 持 续 发 展 ; 国 家 陆 续 出 台 的 有 利 于 软 件 行 业 的 产 业 政 策, 是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的 政 策 保 证 2 营 业 收 入 的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根 据 主 营 业 务 的 上 述 不 同 类 别,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可 分 为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收 入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和 系 统 集 成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确 立 了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地 位, 竞 争 优 势 日 益 凸 显,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也 相 应 地 逐 步 优 化, 来 自 于 技 术 服 务 的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呈 现 快 速 提 升 趋 势, 而 来 自 于 系 统 集 成 的 业 务 收 入 自 2008 年 度 开 始 有 了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业 务 的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185

186 单 位 : 万 元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类 别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软 件 产 品 开 4, % 8, % 5, % 4, %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26, % 31, % 12, % 2, % 系 统 集 成 1, % 12, % 26, % 11, % 合 计 32, % 51, % 44, % 18, % (1)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了 研 发 力 度, 取 得 了 多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知 识 产 权 的 Ultra 系 列 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产 品 日 益 为 客 户 所 接 受, 进 一 步 巩 固 了 公 司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优 势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收 入 分 别 为 4, 万 元 5, 万 元 8, 万 元 和 4, 万 元,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0.75% 和 45.34% 由 于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的 迅 猛 增 长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大 幅 提 高, 导 致 尽 管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收 入 的 增 长 也 较 快, 但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已 相 对 较 低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收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25.61% 13.10% 16.24% 和 12.43% (2)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中 来 自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实 现 了 迅 猛 增 长, 显 著 优 化 了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全 面 确 立 并 巩 固 了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地 位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 万 元 12, 万 元 31, 万 元 和 26, 万 元,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大 幅 增 长 9, 万 元 19,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 和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26, , , , 较 上 年 的 增 幅 % % 186

187 来 自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22, , , 较 上 年 的 增 幅 % % 在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84.21% 88.24% 72.39% 扣 除 来 自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后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4, , , , 较 上 年 的 增 幅 10.66% 22.71% 在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15.79% 11.76% 27.61% % 1) 来 自 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的 迅 猛 增 长,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2007 年 3 月, 公 司 开 始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从 无 到 有, 并 于 当 年 即 取 得 了 突 破 性 进 展, 使 得 公 司 2007 年 度 因 此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8, 万 元,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 的 主 要 原 因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分 别 爆 发 式 增 长 为 8, 万 元 27, 万 元 和 22, 万 元,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 和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占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2.39% 88.24% 和 84.21% 以 上 表 明,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是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总 额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已 成 为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来 源 公 司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实 现 迅 猛 增 长 的 原 因 : A. 飞 信 业 务 最 突 出 的 特 点 是 能 够 实 现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与 互 联 网 之 间 的 无 缝 连 接, 能 够 为 用 户 提 供 短 信 GPRS IVR 实 时 语 音 等 多 种 即 时 沟 通 方 式, 集 娱 乐 生 活 商 务 办 公 于 一 体, 具 有 覆 盖 终 端 多 样 无 缝 互 通 永 不 离 线 资 费 低 廉 等 突 出 优 点, 是 中 国 移 动 通 过 整 合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与 互 联 网 的 优 势 资 源 技 术 平 台 及 服 务 模 式 而 建 设 的 基 于 即 时 通 信 平 台 的 新 一 代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模 式, 是 中 国 移 动 为 迎 接 3G 时 代 到 来 应 对 竞 争 日 益 激 烈 的 行 业 竞 争 而 重 点 开 拓 的 战 略 性 业 务 之 一, 中 国 移 动 自 2007 年 起 在 飞 信 业 务 上 开 始 大 幅 加 大 了 资 金 投 入, 并 在 当 年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增 幅 187

188 B. 经 过 多 年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实 践 和 积 累, 公 司 已 确 立 了 国 内 领 先 的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地 位, 在 市 场 品 牌 客 户 资 源 行 业 经 验 技 术 产 品 人 才 服 务 等 各 个 方 面 均 具 有 突 出 的 竞 争 优 势, 完 全 具 备 为 中 国 移 动 提 供 飞 信 业 务 全 面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能 力 C. 中 国 移 动 拥 有 国 内 最 大 的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群 体, 凭 借 飞 信 业 务 上 述 的 突 出 优 点 和 公 司 精 心 的 运 营 管 理, 飞 信 业 务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自 2007 年 开 始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截 至 2009 年 6 月 底, 飞 信 业 务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已 达 到 万 户, 而 根 据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签 订 的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合 同, 其 根 据 经 确 认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向 公 司 结 算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费 用, 因 此, 公 司 来 自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相 应 地 实 现 了 迅 猛 增 长 D.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来 自 中 国 移 动 的 收 入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4.17% 73.73% 78.30% 和 88.72%,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重 要 来 源 鉴 于 双 方 历 史 上 多 年 的 合 作, 以 及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已 建 立 起 了 明 显 的 优 势 市 场 地 位, 中 国 移 动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是 稳 固 的,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双 方 对 彼 此 都 有 一 定 的 依 赖, 这 有 助 于 公 司 在 推 动 飞 信 业 务 不 断 快 速 发 展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自 身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自 身 实 力 不 断 增 强 2) 扣 除 来 自 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公 司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也 实 现 了 较 快 增 长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扣 除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后, 公 司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分 别 为 2, 万 元 3, 万 元 3, 万 元 和 4, 万 元,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万 元 和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22.71% 和 10.66% 因 此, 扣 除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后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也 实 现 了 较 快 增 长, 对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总 额 的 迅 猛 增 长 有 一 定 贡 献 3)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的 大 幅 增 加, 优 化 了 公 司 的 收 入 结 构, 全 面 确 立 并 巩 固 了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领 域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地 位 全 方 位 的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IT 运 维 管 理 企 业 竞 争 实 力 的 综 合 体 现, 是 188

189 成 为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重 要 标 志, 因 此, 大 力 发 展 基 于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是 公 司 近 年 来 的 重 要 发 展 战 略, 并 通 过 为 中 国 移 动 提 供 飞 信 业 务 的 全 面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实 现 了 这 一 战 略, 优 化 了 公 司 的 收 入 结 构, 全 面 确 立 并 巩 固 了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领 域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的 市 场 地 位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8, 万 元 27, 万 元 和 22, 万 元, 在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72.39% 88.24% 和 84.21% (3)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分 析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收 入 分 别 为 11, 万 元 26, 万 元 12, 万 元 和 1, 万 元,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分 别 为 59.85% 59.52% 23.13% 和 5.64% 其 中,2007 年 度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了 15, 万 元, 增 幅 为 %;2008 年 度 较 2007 年 度 下 降 了 14, 万 元, 降 幅 为 54.4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波 动 较 大,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2007 年 3 月, 公 司 开 始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服 务 内 容 涵 盖 了 飞 信 业 务 方 方 面 面, 包 括 平 台 搭 建 技 术 开 发 与 支 持 维 护 管 理 运 营 管 理 与 市 场 开 发 等, 是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的 一 种 创 新 盈 利 模 式 由 于 飞 信 业 务 对 中 国 移 动 自 身 来 说 是 新 业 务, 因 此 飞 信 业 务 平 台 的 初 期 开 发 与 建 设 需 要 大 量 的 IT 系 统 软 硬 件 投 入, 导 致 公 司 2007 年 度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从 无 到 有 实 现 了 大 幅 增 长, 是 公 司 2007 年 度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总 额 较 2006 年 度 实 现 大 幅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2007 年 度, 公 司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为 16, 万 元, 占 公 司 当 年 系 统 集 成 收 入 总 额 的 64.14%, 是 当 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总 额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2008 年 度, 飞 信 业 务 的 初 期 平 台 搭 建 已 初 步 完 成, 业 务 运 行 已 逐 渐 步 入 正 轨, 因 此 IT 系 统 软 硬 件 的 投 入 也 逐 渐 平 稳, 新 增 投 入 较 初 期 阶 段 投 入 大 幅 下 降, 相 应 的, 公 司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新 增 的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大 幅 下 降, 是 2008 年 度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总 额 较 2007 年 度 大 幅 下 降 54.43% 的 主 要 原 因 与 上 述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大 幅 下 降 的 原 因 相 同, 公 司 2008 年 度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189

190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由 2007 年 度 的 59.52% 大 幅 下 降 至 23.13%; 而 同 期 公 司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大 幅 上 涨 了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则 进 一 步 下 降 至 5.64%, 这 种 变 化 表 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得 到 了 优 化, 附 加 值 更 高 的 与 IT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已 成 为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并 已 成 为 公 司 最 主 要 的 收 入 来 源 3 营 业 收 入 的 行 业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来 自 于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和 政 府 部 门 等 领 域,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电 信 30, % 42, % 36, % 13, % 金 融 % 3, % 1, % 1, % 能 源 % 1, % 1, % % 政 府 % 1, % 1, % % 其 它 1, % 3, % 2, % 2, % 小 计 32, % 51, % 44, % 18, % 2006 年 度 年 度 和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来 自 于 电 信 行 业 的 业 务 收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1.10% 82.99% 81.51% 和 92.02%,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主 要 原 因 是 : 电 信 行 业 的 信 息 化 程 度 较 高,IT 系 统 是 电 信 行 业 的 关 键 要 素, 电 信 行 业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认 同 度 和 需 求 度 较 高, 相 应 的, 电 信 行 业 对 IT 系 统 的 投 资 规 模 一 直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增 长 随 着 社 会 整 体 信 息 化 程 度 不 断 提 高, 其 他 行 业 对 于 IT 系 统 的 需 求 和 依 赖 程 度 也 日 益 增 加, 公 司 来 自 于 其 他 行 业 的 业 务 收 入 也 保 持 了 稳 步 增 长 态 势 4 营 业 收 入 的 地 区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部 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地 区 收 入 占 比 北 京 27, % 北 京 46, % 北 京 39, % 北 京 13, % 重 庆 % 重 庆 2, % 重 庆 2, % 重 庆 2, % 190

191 河 北 % 河 北 % 河 北 % 河 北 % 福 建 % 青 海 % 河 南 % 青 海 % 其 他 3, % 其 他 1, % 其 他 % 其 他 1, % 合 计 32, % 合 计 51, % 合 计 44, % 合 计 18, % 5 营 业 收 入 中 来 自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来 自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营 业 收 入 逐 年 持 续 快 速 提 升, 表 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不 断 改 善, 来 自 技 术 含 量 高 附 加 值 大 的 IT 运 维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中 的 占 比 逐 年 提 高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入 占 比 收 入 占 比 收 入 占 比 收 入 占 比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收 入 28, % 37, % 15, % 4, % 非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收 入 3, % 14, % 28, % 14, % 合 计 32, % 51, % 44, % 18, % 注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或 服 务 包 括 新 媒 传 信 全 部 收 入 及 母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对 应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6 营 业 收 入 的 未 来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目 前 仍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随 着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自 身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仍 将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速, 表 现 出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部 环 境 (1)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为 公 司 实 现 快 速 成 长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外 公 司 所 属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是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在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大 背 景 下,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近 年 来 在 我 国 取 得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其 应 用 领 域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都 在 不 断 深 化, 并 且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整 体 信 息 化 建 设 水 平 的 快 速 提 高,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未 来 的 市 场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环 境,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有 力 保 证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的 相 关 分 析,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二 ( 七 )1 有 利 因 素 (2) 公 司 制 定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191

192 公 司 紧 密 结 合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及 其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制 定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 继 续 深 化 和 巩 固 在 电 信 行 业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地 位, 同 时, 把 在 电 信 行 业 获 得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的 经 验 和 理 念 积 极 地 向 金 融 能 源 政 府 部 门 等 领 域 横 向 推 广 和 发 展 ; 此 外, 将 持 续 地 改 善 和 优 化 技 术 体 系 服 务 体 系 和 管 理 流 程, 稳 步 提 升 其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保 持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和 优 质 品 牌 形 象 公 司 未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3)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推 动 力, 该 业 务 未 来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是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未 来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有 力 保 证 1) 我 国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仍 有 巨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中 国 互 联 网 用 户 已 经 习 惯 于 在 网 上 使 用 即 时 通 信 进 行 交 流 随 着 网 民 整 体 基 数 的 增 长, 人 们 对 信 息 交 流 需 求 的 不 断 提 升, 以 及 计 算 机 网 络 和 电 信 网 络 的 融 合 对 跨 平 台 信 息 互 动 的 实 现, 我 国 的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规 模 将 持 续 增 长 根 据 CNNIC 第 23 次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发 展 状 况 调 查 统 计 报 告,2008 年 我 国 即 时 通 信 用 户 数 量 达 到 2.24 亿 人, 比 2007 年 增 长 了 0.53 亿 人, 增 长 率 达 到 31.0%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的 相 关 研 究,2008 至 2011 年, 我 国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用 户 规 模 将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年 度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23.5% 19.0% 18.0% 和 15.3%, 至 2011 年 有 望 突 破 3.4 亿 人 的 规 模, 市 场 空 间 较 为 广 阔 2) 中 国 移 动 将 不 断 加 大 飞 信 业 务 投 入 飞 信 业 务 被 中 国 移 动 定 位 新 一 代 的 移 动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是 中 国 移 动 的 重 要 战 略 性 业 务 之 一 随 着 飞 信 业 务 规 模 的 迅 速 发 展 以 及 对 中 国 移 动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的 不 断 提 高, 中 国 移 动 将 持 续 加 大 在 飞 信 平 台 的 硬 件 设 备 软 件 开 发 运 营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以 进 一 步 巩 固 飞 信 业 务 的 优 势 市 场 地 位 确 保 飞 信 业 务 保 持 快 速 的 增 长 势 头 3) 飞 信 业 务 具 有 的 独 特 优 势 192

193 1 产 品 功 能 全 面 飞 信 产 品 的 核 心 亮 点 是 实 现 了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之 间 的 无 缝 通 信, 功 能 综 合 全 面, 具 体 包 括 : A. 语 音 (IVR) GPRS 短 信 等 多 种 通 信 方 式 的 融 合, 各 类 通 信 服 务 在 互 联 网 平 台 和 移 动 通 信 终 端 之 间 的 自 由 切 换, 能 够 满 足 不 同 形 态 的 客 户 通 信 需 求 ; B. 完 全 实 时 的 语 音 服 务, 如 PTT VOIP 可 视 电 话 ; C. 准 实 时 的 文 字 和 小 数 据 量 通 信 服 务, 如 短 信 GPRS; D. 非 实 时 的 邮 件 服 务 和 无 线 互 联 网 浏 览 服 务 2 通 信 成 本 低 廉 飞 信 用 户 可 以 通 过 PC 客 户 端 向 中 国 移 动 用 户 免 费 发 送 短 信, 输 入 方 便 省 时, 通 过 手 机 客 户 端 向 好 友 发 送 信 息 时 只 产 生 GPRS 流 量 费 用 3 注 重 交 流 环 境 飞 信 用 户 之 间 只 有 通 过 身 份 确 认 与 授 权 才 能 建 立 联 系 人 关 系 而 享 用 其 短 信 和 语 音 等 通 信 服 务, 有 效 地 防 止 了 骚 扰 电 话 垃 圾 短 信 和 陌 生 人 消 息 ; 同 时, 飞 信 用 户 均 需 要 手 机 号 码 完 成 注 册, 用 户 均 有 自 己 的 真 实 身 份 标 志, 有 效 的 保 障 了 飞 信 用 户 的 通 信 交 流 环 境 4 潜 在 客 户 基 础 庞 大 截 至 2008 年 底, 中 国 移 动 拥 有 4.57 亿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在 我 国 移 动 通 信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达 到 了 72.40%,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潜 在 客 户 基 础 飞 信 业 务 自 推 出 以 来 已 逐 步 为 广 大 移 动 用 户 熟 悉 和 接 受,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数 增 长 至 5, 万 在 中 国 移 动 有 力 的 营 销 推 广 之 下, 飞 信 用 户 规 模 将 保 持 持 续 的 增 长 4) 中 国 移 动 向 飞 信 会 员 用 户 收 费 的 业 务 模 式 有 利 于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2009 年 7 月 27 日,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官 方 网 站 发 布 了 关 于 飞 信 会 员 正 式 收 费 公 告, 宣 布 自 2009 年 8 月 1 日 起, 飞 信 会 员 服 务 将 收 取 5 元 / 月 的 功 能 费 193

194 飞 信 用 户 分 为 会 员 用 户 和 普 通 用 户, 所 有 飞 信 用 户 都 可 以 免 费 使 用 PC 端 向 手 机 免 费 发 短 信 积 分 等 基 础 功 能, 会 员 用 户 是 在 飞 信 基 础 功 能 上 享 有 诸 如 积 分 加 速 好 友 扩 充 创 建 群 等 特 权 功 能 和 服 务 的 飞 信 客 户 中 国 移 动 对 飞 信 会 员 用 户 收 费 是 针 对 飞 信 会 员 用 户 因 享 受 相 应 的 特 权 功 能 与 服 务 收 取 的, 是 对 飞 信 用 户 需 求 进 行 细 分 而 推 出 的 服 务, 有 利 于 丰 富 飞 信 平 台 的 应 用 内 容, 满 足 用 户 的 差 异 化 需 求, 增 加 关 注 度 与 吸 引 力, 进 而 增 强 用 户 黏 性, 并 没 有 改 变 或 限 制 原 有 飞 信 普 通 用 户 所 使 用 的 飞 信 基 础 功 能 另 外, 向 享 有 超 出 基 础 功 能 的 会 员 用 户 收 取 一 定 费 用 是 即 时 通 信 行 业 较 为 普 遍 的 经 营 模 式, 如 腾 讯 公 司 对 使 用 超 级 QQ 的 会 员 用 户 每 月 收 取 10 元 的 费 用 因 此, 中 国 移 动 此 次 对 飞 信 会 员 用 户 收 费 将 对 飞 信 平 台 的 运 营 和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不 会 产 生 负 面 的 影 响, 短 期 内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实 质 影 响 从 长 期 来 看, 由 于 飞 信 是 中 国 移 动 的 一 项 战 略 性 业 务, 中 国 移 动 在 飞 信 业 务 上 的 投 入 将 持 续 加 大, 随 着 飞 信 基 础 功 能 的 日 渐 丰 富 会 员 高 级 服 务 功 能 的 不 断 细 化, 飞 信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还 将 不 断 扩 大, 这 对 公 司 未 来 营 业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将 有 积 极 影 响 5)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将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唯 一 指 定 的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服 务 支 撑 公 司, 为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产 品 开 发 系 统 应 用 维 护 和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等 相 关 服 务 凭 借 自 身 突 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新 媒 传 信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技 术 先 进 稳 定 可 靠 的 技 术 平 台, 赢 得 了 中 国 移 动 和 广 大 飞 信 用 户 的 好 评, 与 中 国 移 动 之 间 已 形 成 了 较 为 稳 固 的 合 作 关 系 2009 年 4 月 13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国 移 动 下 属 的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卓 望 信 息 签 署 了 飞 信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合 同, 约 定 新 媒 传 信 负 责 飞 信 产 品 的 实 施 方 案 开 发 及 系 统 实 现, 包 含 开 发 飞 信 手 机 与 PC 客 户 端 WEB WAP 类 产 品 飞 信 核 心 平 台 的 开 发 建 设, 以 及 相 应 的 运 营 支 撑 工 作, 服 务 期 限 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 起 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 这 为 双 方 未 来 的 持 续 稳 定 合 作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194

195 (4) 较 强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是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基 础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已 成 为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具 有 较 强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是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基 础 1)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实 现 了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盈 利 模 式 创 新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公 司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的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一 种 创 新 的 盈 利 模 式, 具 有 如 下 突 出 特 点 : 1 是 与 客 户 具 体 业 务 紧 密 结 合 的 整 体 外 包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公 司 向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的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一 种 基 于 飞 信 业 务 的 整 体 外 包, 即 这 种 外 包 服 务 在 内 容 上 不 仅 包 括 了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研 发 与 应 用 系 统 维 护 与 优 化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等, 还 包 括 了 飞 信 业 务 的 产 品 开 发 经 营 分 析 市 场 推 广 支 持 与 业 务 规 划 建 议 等 全 方 位 的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这 些 服 务 内 容 是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传 统 业 务 价 值 链 的 延 伸 与 拓 展, 其 目 标 已 由 保 障 网 络 服 务 质 量 上 升 至 提 高 网 络 终 端 用 户 的 体 验 质 量, 实 现 了 从 面 向 网 络 的 运 维 到 直 接 面 向 业 务 的 运 维 的 升 级, 为 客 户 的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了 直 接 有 效 的 技 术 支 持 2 采 用 了 创 新 的 收 入 结 算 模 式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模 式 的 收 入 结 算 模 式 已 不 再 是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传 统 的 根 据 项 目 完 工 百 分 比 确 认 并 结 算 收 入 的 项 目 收 入 结 算 模 式, 而 是 一 种 创 新 的 盈 利 模 式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公 司 的 收 入 是 与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实 际 发 展 情 况 紧 密 结 合 的, 是 根 据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核 定 的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及 其 对 公 司 服 务 质 量 的 打 分 情 况 按 月 确 认 并 结 算 收 入 的 这 种 模 式 的 采 用, 一 方 面 使 公 司 的 收 入 更 加 稳 定 增 幅 更 加 平 滑, 一 方 面 也 能 促 使 公 司 更 加 充 分 地 发 挥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的 竞 争 优 势, 推 动 客 户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与 客 户 实 现 共 同 成 长, 因 而 是 一 种 共 赢 的 盈 利 模 式 3 具 有 可 复 制 性 公 司 为 中 国 移 动 提 供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是 公 司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整 195

196 体 解 决 方 案 能 力 的 集 中 体 现 和 最 佳 实 践, 是 以 多 年 来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积 累 的 丰 富 经 验 具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为 基 础 的, 是 公 司 对 自 身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的 价 值 的 提 升 并 且, 这 种 模 式 具 有 可 复 制 性, 即 公 司 已 经 具 备 把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的 能 力 与 客 户 的 具 体 业 务 相 结 合 为 客 户 具 体 业 务 提 供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的 能 力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功 复 制 了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模 式, 如 2009 年 8 月 26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国 移 动 就 农 村 信 息 网 的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服 务 等 相 关 工 作 达 成 一 致, 签 订 了 为 期 三 年 (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的 农 村 信 息 网 开 发 及 运 营 支 撑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该 框 架 协 议 的 签 署 将 为 发 行 人 带 来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同 时, 其 作 为 该 模 式 下 第 二 个 成 功 案 例, 将 提 升 发 行 人 在 关 键 业 务 在 线 系 统 运 维 支 撑 领 域 内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2) 拥 有 多 项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核 心 软 件 产 品 是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集 中 体 现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合 计 拥 有 59 项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均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充 分 体 现 了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五 ( 二 )1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3) 公 司 拥 有 多 项 IT 运 维 管 理 相 关 的 荣 誉 资 质,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已 经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经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公 司 是 北 京 市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和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具 备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甲 级 资 质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认 证 服 务 二 级 资 质 IT 服 务 管 理 国 际 标 准 认 证 资 质 (ISO20000) 等 多 项 资 质 公 司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系 列 软 件 荣 获 了 多 项 荣 誉, 其 中 有 12 项 软 件 产 品 入 选 2009 年 北 京 市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目 录 ;Ultra-NMS V3.0 Ultra-ITSM V1.0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等 联 合 颁 发 的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证 书 ; Ultra-NMS V3.0 Ultra-SOMC Ultra-SCM 分 别 获 得 了 软 件 世 界 杂 志 评 选 年 度 金 软 件 奖 此 外, 电 信 企 业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软 件 -EOMS 项 目 和 网 络 安 全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SMC 项 目 被 国 家 科 技 部 列 入 了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196

197 项 目 同 时, 公 司 的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水 平 得 到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高 度 认 同, 先 后 获 得 了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颁 发 的 2005 年 度 IT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服 务 用 户 满 意 金 奖, 中 国 信 息 经 济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优 秀 解 决 方 案 奖,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颁 发 的 奥 运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奖, 云 南 移 动 通 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颁 发 的 云 南 移 动 2008 年 度 网 络 维 护 服 务 银 奖, 以 及 新 华 社 办 公 厅 颁 发 的 温 总 理 网 络 访 谈 技 术 保 障 工 作 证 书 4) 完 善 的 项 目 实 施 和 产 品 研 发 互 动 机 制 是 公 司 不 断 自 主 创 新 的 制 度 基 础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项 目 实 施 和 产 品 研 发, 在 两 个 方 向 的 投 入 上 一 直 保 持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规 模 和 比 例 经 过 多 年 探 索 和 实 践, 基 于 从 国 内 大 型 客 户 不 断 提 炼 出 的 用 户 需 求, 通 过 实 施 和 研 发 两 个 部 门 的 快 速 互 动, 公 司 形 成 了 良 性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和 创 新 的 机 制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起 了 相 对 完 备 且 运 作 良 好 的 技 术 研 发 机 制,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自 主 创 新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机 制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六 ( 四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5) 充 实 的 技 术 团 队 为 公 司 不 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人 才 保 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数 量 为 1,555 人, 在 员 工 总 数 中 的 比 例 较 高, 达 到 了 89.72%, 与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软 件 企 业 的 性 质 相 符 大 量 的 技 术 人 员, 配 合 相 对 完 善 的 技 术 研 发 组 织 体 系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和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人 才 保 障 6)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为 公 司 不 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物 质 基 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保 持 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增 幅 与 业 务 规 模 的 增 长 大 体 相 当, 一 直 都 保 持 在 相 对 合 理 的 水 平, 为 公 司 巩 固 和 进 一 步 提 高 技 术 竞 争 优 势 不 断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物 质 保 障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六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5) 突 出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是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保 证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一 直 专 注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发 展 经 过 多 年 的 不 懈 努 197

198 力, 公 司 已 成 为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在 市 场 品 牌 客 户 资 源 行 业 经 验 技 术 与 产 品 人 才 团 队 服 务 等 方 面 已 具 备 了 较 为 突 出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为 今 后 的 持 续 成 长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证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三 ( 三 )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6) 创 新 盈 利 模 式 向 其 他 业 务 领 域 的 拓 展 将 为 公 司 带 来 新 的 增 长 点 近 年 来,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日 益 激 烈 和 社 会 专 业 分 工 的 深 入 与 细 化, 将 IT 运 维 等 非 核 心 业 务 外 包 已 成 为 企 业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业 务 成 本 的 重 要 经 营 策 略 IT 运 维 外 包 服 务 需 求 的 日 益 增 长, 为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为 了 及 时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进 一 步 增 强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以 飞 信 业 务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为 突 破 点, 拓 展 了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模 式 由 此, 公 司 将 利 用 飞 信 业 务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积 累 的 服 务 策 略 技 术 支 撑 能 力 以 及 项 目 管 理 方 法 等 向 其 他 业 务 领 域 拓 展, 为 公 司 创 造 新 的 增 长 点 (7)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1) 巩 固 优 质 客 户 关 系 和 市 场 品 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后, 公 司 原 有 的 优 质 客 户 可 以 平 滑 转 移 为 其 新 产 品 用 户, 以 更 好 的 满 足 客 户 IT 系 统 投 资 增 加 和 业 务 规 模 品 种 日 益 丰 富 所 带 来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新 需 求, 从 而 保 持 和 优 质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随 着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多 个 应 用 领 域 内 的 企 业 或 机 构 将 普 遍 提 出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需 求, 公 司 的 新 产 品 在 拥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的 企 业 和 机 构 的 实 施 将 使 其 成 为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成 功 案 例, 有 利 于 引 导 新 用 户 使 用 公 司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巩 固 其 市 场 品 牌 2) 为 丰 富 行 业 经 验 提 供 机 遇 公 司 将 结 合 客 户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新 需 求 进 行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有 助 于 公 司 加 深 对 客 户 的 行 业 特 征 业 务 特 点 和 运 行 模 式 的 理 解 如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积 累 下 丰 富 的 电 信 增 值 业 务 和 互 联 网 业 务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经 验, 也 有 利 于 公 司 在 未 来 的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优 化 服 务 策 略 提 升 技 术 支 撑 能 力 和 项 目 管 理 水 平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深 198

199 入 了 解 和 挖 掘 电 信 运 营 商 整 合 计 算 机 网 络 管 理 和 电 信 网 络 管 理 的 新 需 求 ;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开 展 3G 网 络 优 化 业 务 提 供 经 验 基 础 3) 完 善 产 品 与 技 术 体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和 现 有 产 品 展 开, 是 公 司 针 对 现 有 产 品 和 技 术 进 行 的 深 度 挖 掘 通 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将 搭 建 一 流 的 自 有 的 研 发 测 试 和 演 示 环 境, 进 行 软 件 产 品 的 升 级 更 新 换 代, 增 强 现 有 软 件 产 品 的 功 能, 形 成 体 系 完 善 功 能 领 先 性 能 优 越 的 软 件 产 品 系 列, 进 而 充 实 丰 富 和 完 善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和 技 术 体 系,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 二 ) 毛 利 率 分 析 1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呈 快 速 上 升 趋 势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23, , , , 较 上 年 度 同 期 增 幅 % 54.15% % 营 业 收 入 32, , , , 较 上 年 度 同 期 增 幅 46.19% 17.28% % 营 业 成 本 8, , , , 较 上 年 度 同 期 增 幅 % -5.62% % 综 合 毛 利 率 72.50% 50.36% 38.31% 38.44% 注 : 上 表 在 计 算 2009 年 1-6 月 相 关 数 据 较 上 年 同 期 的 增 幅 时,2008 年 1-6 月 的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2007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38.31%, 与 2006 年 度 基 本 持 平, 主 要 原 因 为 : 公 司 2007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的 增 幅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分 别 为 % 和 % 2008 年 度,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50.36%, 较 上 年 大 幅 提 高 了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是 公 司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长 17.28%, 而 同 期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5.62%, 导 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大 幅 上 升 54.15% 所 致, 而 这 又 主 要 得 益 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自 2008 年 度 开 始 发 生 了 较 大 变 化 : 技 术 含 量 和 附 加 值 相 对 较 高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上 升 至 60.64%, 较 2007 年 度 提 高 了 个 百 分 点, 而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系 统 集 成 类 收 入 则 大 幅 199

200 下 降,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由 2007 年 度 的 59.52% 大 幅 下 降 至 23.13%, 同 时, 随 着 竞 争 实 力 研 发 实 力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降 低 了 对 外 采 购 比 例, 并 通 过 变 更 供 应 商 也 降 低 了 部 分 对 外 采 购 成 本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72.50%, 主 要 是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大 幅 上 升 所 致, 见 本 节 之 十 二 ( 二 )3 (2)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2 综 合 毛 利 率 比 较 分 析 从 下 表 可 以 看 出,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平 均 水 平 基 本 持 平 ;2008 年 度,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高 出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平 均 水 平 个 百 分 点 : 年 度 亿 阳 华 胜 东 华 三 维 国 脉 石 基 信 通 天 成 软 件 通 信 科 技 信 息 平 均 值 公 司 % 21.03% 25.35% 36.46% 49.93% 58.52% 40.26% 50.36% % 20.32% 21.21% 38.49% 45.97% 61.24% 39.01% 38.31% % 20.38% 19.01% 40.61% 42.86% 63.24% 36.36% 38.44% 数 据 来 源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由 于 不 同 企 业 的 成 本 核 算 方 法 不 尽 相 同, 对 毛 利 率 存 在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营 业 利 润 率 是 更 适 合 衡 量 可 比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指 标 年 度, 公 司 和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营 业 利 润 率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亿 阳 华 胜 东 华 三 维 国 脉 石 基 信 通 天 成 软 件 通 信 科 技 信 息 平 均 值 公 司 % 7.65% 14.87% 11.34% 20.48% 32.56% 15.82% 20.23% % 8.79% 11.60% 13.22% 22.54% 30.55% 16.73% 15.31% % 8.61% 11.86% 10.12% 20.75% 25.59% 14.00% 7.50% 数 据 来 源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率 的 平 均 水 平 基 本 稳 定, 而 公 司 的 营 业 利 润 率 则 逐 年 上 升,2008 年 度 高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得 益 于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的 不 断 优 化, 表 明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逐 渐 增 强 3 不 同 业 务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同 业 务 类 别 的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200

201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3, % 7, % 5, % 3, %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19, % 16, % 6, % 1, % 系 统 集 成 % 1, % 5, % 2, % 合 计 23, % 26, % 16, % 7, % (1)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业 务 的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入 4, , , , 成 本 , 毛 利 3, , , , 毛 利 率 93.58% 94.05% 86.66% 74.41%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74.41% 86.66% 94.05% 和 93.58%,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且 持 续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业 务 实 现 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类 业 务 的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万 元 和 2, 万 元, 增 幅 分 别 为 20.75% 和 45.34% 同 期, 随 着 竞 争 实 力 研 发 实 力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加 大 了 自 主 研 发 力 度, 逐 步 降 低 了 对 外 采 购 的 比 例, 该 类 业 务 的 成 本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下 降 了 37.05% 和 35.16%; 同 时,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支 出 均 为 人 工 支 出, 而 公 司 用 于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的 人 工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未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因 而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为 100%; 对 于 公 司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而 言, 除 计 入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的 人 工 支 出 外, 还 包 括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外 购 软 件 成 本, 由 于 公 司 一 般 都 要 在 外 购 软 件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大 量 的 二 次 开 发, 人 工 支 出 要 远 大 于 外 购 软 件 成 本, 因 此 外 购 软 件 成 本 在 公 司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的 支 出 结 构 中 占 比 相 对 较 低, 因 而 公 司 定 制 开 发 软 件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也 较 高 (2)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201

20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的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入 26, , , , 成 本 7, , , , 毛 利 19, , , , 毛 利 率 72.90% 52.71% 55.19% 50.10%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0.10% 55.19% 52.71% 和 72.90%, 均 在 50% 以 上, 保 持 了 较 高 水 平 2007 年 度,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较 2006 年 度 提 高 了 5.09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为 :2007 年 3 月, 公 司 开 始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并 于 当 年 实 现 了 突 破 性 发 展, 取 得 了 8, 万 元 的 营 业 收 入, 在 公 司 2007 年 度 技 术 服 务 类 全 部 新 增 的 9, 万 元 营 业 收 入 中 占 93.41%, 促 使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营 业 收 入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 而 2007 年 度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为 5, 万 元, 仅 较 2006 年 度 增 长 了 %, 小 于 同 期 技 术 服 务 类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2008 年 度,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较 2007 年 度 小 幅 下 降 了 2.48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原 因 为 : 一 方 面, 继 在 2007 年 度 取 得 突 破 性 发 展 后, 飞 信 业 务 在 2008 年 度 继 续 保 持 了 快 速 增 长, 相 应 的, 公 司 当 年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实 现 了 % 的 大 幅 增 长, 不 过, 由 于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速 度 超 过 了 中 国 移 动 原 有 的 预 期, 中 国 移 动 方 面 于 2008 年 5 月 适 当 降 低 了 对 公 司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结 算 价 格, 导 致 公 司 2008 年 度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实 际 收 入 增 幅 要 小 于 按 原 来 合 同 约 定 的 结 算 价 格 计 算 的 收 入 增 幅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同 期 与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相 关 的 营 业 成 本 仍 然 保 持 了 与 业 务 相 匹 配 的 自 然 增 长, 增 幅 达 到 了 %, 高 于 相 应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幅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度 有 了 大 幅 提 升, 主 要 原 因 为 : 由 于 飞 信 业 务 前 期 在 开 发 搭 建 平 台 时 的 投 入 较 大, 而 本 期 飞 信 业 务 的 外 部 环 境 硬 件 设 施 已 较 为 稳 定, 公 司 减 少 了 开 发 投 入 而 主 要 提 供 常 规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 公 司 更 换 了 主 要 供 应 商, 与 飞 信 相 关 的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 此 外, 母 公 司 202

203 本 期 承 揽 了 部 分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技 术 服 务, 也 是 本 期 毛 利 率 上 升 的 原 因 之 一 保 荐 人 认 为, 尽 管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调 整 收 费 标 准 后, 飞 信 单 位 活 跃 用 户 的 收 费 标 准 较 以 往 有 所 下 降, 但 由 于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绝 对 数 量 保 持 了 持 续 快 速 的 增 长 态 势, 新 媒 传 信 及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也 相 应 持 续 大 幅 增 加, 因 此, 飞 信 单 位 活 跃 用 户 收 费 标 准 的 下 调, 对 新 媒 传 信 及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未 有 实 际 不 利 影 响 (3)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的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收 入 1, , , , 成 本 1, , , , 毛 利 , , , 毛 利 率 20.16% 13.52% 19.91% 20.22%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0.22% 19.91% 13.52% 和 20.16%,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度 下 降 了 0.31 个 百 分 点 和 6.39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公 司 2008 年 度 系 统 集 成 类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2007 年 度 下 降 6.39 个 百 分 点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2008 年 度, 为 大 力 发 展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公 司 下 调 了 向 中 国 移 动 销 售 的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系 统 集 成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导 致 当 期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系 统 集 成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低, 仅 为 7.72% 而 剔 除 上 述 与 飞 信 业 务 相 关 的 系 统 集 成 收 入 的 影 响 后,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系 统 集 成 类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分 别 为 20.22% 20.52% 17.42% 和 20.16% ( 三 )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是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12, , , ,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13, , , ,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94.49% 84.60% 74.76% 62.12% 203

204 净 利 润 ( 万 元 ) 11, , , ,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2.12% 74.76% 84.60% 和 94.49%,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相 匹 配,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是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而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全 部 来 自 于 主 营 业 务, 即 来 自 于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和 系 统 集 成 等 主 营 业 务 产 生 的 利 润 2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对 公 司 利 润 有 一 定 贡 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财 政 补 助, 由 于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非 常 小, 因 此 营 业 外 收 入 是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 , 其 中 : 增 值 税 退 税 财 政 补 助 , , 营 业 外 支 出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 ,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5.51% 15.40% 25.24% 37.88%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7.88% 25.24% 15.40% 和 5.51%, 表 明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即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财 政 补 助 对 公 司 利 润 有 一 定 贡 献, 但 贡 献 在 逐 步 减 少 ( 四 ) 经 营 成 果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1 营 业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全 部 为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包 括 外 购 第 三 方 软 件 硬 件 及 技 术 服 务 ), 各 期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61.56% 61.69% 49.64% 和 27.50%, 是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成 本 8, , , , 较 上 年 度 增 幅 78.03%[ 注 ] -5.62% % 营 业 收 入 32, , , , 较 上 年 度 增 幅 %[ 注 ] 17.28% % 204

205 营 业 成 本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27.50% 49.64% 61.69% 61.56% 注 : 系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2007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加 了 %, 与 公 司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趋 势 保 持 一 致 2008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2007 年 度 增 长 了 17.28%, 而 营 业 成 本 较 2007 年 度 下 降 了 5.62%; 主 要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逐 步 优 化 所 致 2008 年 度, 公 司 来 自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的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分 别 较 上 年 度 同 期 增 长 了 45.34%; 来 自 技 术 服 务 的 业 务 收 入 实 现 了 迅 猛 增 长, 较 2007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了 %, 其 中, 来 自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在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逐 渐 增 加,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为 72.39% 和 88.24%; 而 2008 年 度, 公 司 来 自 系 统 集 成 的 业 务 收 入 较 2007 年 度 大 幅 下 降 了 54.43%, 且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由 2007 年 度 的 59.52% 大 幅 下 降 至 2008 年 度 的 23.13% 由 于 相 对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和 技 术 服 务 两 类 业 务 而 言, 系 统 集 成 类 业 务 的 营 业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因 此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结 构 中 的 比 重 大 幅 下 降, 是 公 司 2008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而 营 业 成 本 却 小 幅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78.03%, 而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了 %,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2009 年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继 续 大 幅 增 长, 营 业 收 入 实 现 了 大 幅 快 速 增 长, 且 在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方 面 延 续 了 2008 年 的 主 营 业 务 结 构 调 整 趋 势, 营 业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的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所 占 比 重 进 一 步 下 降 至 5.64%, 技 术 服 务 所 占 比 重 则 进 一 步 上 升 至 81.92%, 且 2009 年 上 半 年, 飞 信 业 务 稳 定 运 营, 相 比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公 司 减 少 了 大 量 前 期 开 发 投 入, 因 此 营 业 成 本 的 增 长 幅 度 相 对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较 小 2 期 间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和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相 匹 配,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金 额 持 续 增 长, 但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表 明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控 制 较 好, 虽 然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波 动 不 大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 , ,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3.01% 3.78% 4.03% 6.80% 205

206 管 理 金 额 ( 万 元 ) 8, , , ,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26.09% 23.28% 18.03% 19.61% 财 务 金 额 ( 万 元 )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0.20% -0.13% 0.02% -0.12% 合 计 金 额 ( 万 元 ) 9, ,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28.91% 26.92% 22.08% 26.29% (1) 销 售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低,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较 小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已 确 立 起 了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积 累 了 稳 定 的 优 质 客 户 群, 用 于 销 售 方 面 的 开 支 有 所 降 低 ; 同 时, 公 司 加 强 了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了 费 用 开 支 (2) 管 理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相 对 较 高 且 变 动 相 对 平 稳,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有 一 定 影 响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较 上 年 度 增 长 了 % 51.38%,2009 年 1-6 月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为 适 应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的 需 要 和 进 一 步 巩 固 提 高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加 大 了 研 发 费 用 和 场 地 费 用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同 时,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队 伍 逐 渐 扩 大, 相 应 的 与 技 术 研 发 软 件 开 发 等 相 关 的 支 出 也 不 断 增 加 (3) 财 务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非 常 低, 变 动 相 对 平 稳,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非 常 小 3 税 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实 际 缴 纳 税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增 值 税 ,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1, , 合 计 2, , , ,

20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与 此 相 一 致, 公 司 缴 纳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也 相 应 保 持 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对 经 营 成 果 有 一 定 影 响 (1) 企 业 所 得 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根 据 有 关 政 策 享 受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相 关 内 容 见 本 节 之 六 ( 五 ) 所 得 税 年 度, 公 司 执 行 的 所 得 税 率 分 别 为 7.5% 10% 10% 和 15%; 新 媒 传 信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免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2009 年 度 执 行 12.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按 25% 计 缴 所 得 税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变 化 趋 势 一 致, 公 司 缴 纳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也 持 续 增 长,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总 体 保 持 稳 定,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分 别 为 3.15% 2.61% 3.00% 和 14.75%,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贡 献 较 高 2009 年 1-6 月 份, 公 司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较 高, 主 要 是 新 媒 传 信 开 始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具 体 缴 纳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合 计 1, 企 业 所 得 税 占 净 利 润 比 重 14.75% 3.00% 2.61% 3.1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利 润 总 额 的 关 系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3, , , , 按 法 定 税 率 计 算 的 税 项 1, 不 征 税 免 税 收 入 的 税 额 影 响 不 得 扣 除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税 额 影 响 上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清 算 的 税 额 影 响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影 响 所 得 税 费 用 1, (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7

208 年 度,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与 此 相 一 致, 公 司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也 相 应 保 持 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 87.90%, 各 期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占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5.47% 8.37% 11.53%,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有 一 定 影 响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了 49.90%, 主 要 原 因 为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高 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决 定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自 2008 年 11 月 起,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从 事 飞 信 相 关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全 额 免 征 营 业 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缴 纳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营 业 税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合 计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较 上 年 增 幅 %[ 注 ] 87.90%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占 公 司 净 利 润 比 重 2.96% 11.53% 8.37% 15.47% 注 : 系 与 2008 年 1-6 月 未 经 审 计 数 据 相 比 4 财 政 补 助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结 转 的 政 府 补 助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已 按 发 生 成 本 费 用 的 金 额 转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占 同 期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11% 16.95% 13.14% 和 3.45%, 对 经 营 成 果 有 一 定 影 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面 向 业 务 的 网 络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基 于 ITIL 的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基 于 ITIL 的 IT 网 络 系 统 与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基 于 IAM 技 术 的 统 一 身 份 及 访 问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面 向 业 务 的 网 络 管 理 系 统 产 业 化 项 目 基 于 KBP 的 网 络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项 目

209 IT 服 务 管 理 关 键 软 件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推 进 项 目 IT 服 务 管 理 行 业 指 导 规 范 研 究 项 目 面 向 业 务 的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平 台 Ultra NMS 项 目 面 向 电 信 行 业 的 电 子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EOMS 项 目 IT 服 务 管 理 (ITSM) 支 撑 平 台 研 发 项 目 新 一 代 多 功 能 集 成 化 安 全 防 御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互 联 互 通 集 成 门 户 飞 信 集 成 移 动 网 互 联 网 双 网 合 一 综 合 信 息 服 务 门 户 项 目 互 联 网 运 行 安 全 管 理 与 审 计 监 控 系 统 Ultra NMS 项 目 基 于 ITIL 的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管 理 软 件 EOMS 项 目 互 联 网 运 行 安 全 管 理 和 审 计 监 控 系 统 项 目 网 络 入 侵 检 测 和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上 市 补 贴 用 户 身 份 及 访 问 行 为 管 控 系 统 5.58 合 计 , , 其 他 非 经 常 性 影 响 因 素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净 损 益 2007 年 9 月, 公 司 受 让 了 新 媒 传 信 50% 的 股 权, 受 让 后 持 有 新 媒 传 信 100% 股 权, 该 次 股 权 收 购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故 其 2007 年 3-12 月 的 利 润 全 部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其 中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为 1, 万 元 (2)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2006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科 目 中 应 收 关 联 方 余 额 为 3, 万 元,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余 额 为 万 元 2007 年 度, 公 司 收 回 了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中 应 收 关 联 方 资 金, 并 转 回 了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 209

210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6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7, , , , 年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析 年 各 期,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6, 万 元 和 14, 万 元, 均 为 正 数, 且 持 续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同 期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为 负 数,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与 主 要 客 户 卓 望 信 息 之 间 存 在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 形 成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之 十 一 ( 一 )2 (2)1)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析 ), 造 成 新 媒 传 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为 亿 元, 从 而 造 成 合 并 报 表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为 负 数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2, 万 元 8, 万 元 12, 万 元 11, 万 元,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8, 万 元 19, 万 元 11, 万 元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基 本 与 净 利 润 保 持 了 大 体 相 同 的 变 化 趋 势, 尽 管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数, 但 由 于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相 对 充 足,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周 转 对 现 金 的 需 要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净 额 为 负 数, 与 同 期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的 变 动 趋 势 不 匹 配, 主 要 是 新 媒 传 信 与 主 要 客 户 卓 望 信 息 之 间 存 在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 形 成 原 因 详 见 本 节 之 十 一 ( 一 )2 (2)1)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析 ) 造 成 新 媒 传 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为 亿 元 所 致 2009 年 1-6 月, 新 媒 传 信 各 月 确 认 收 入 金 额 当 月 确 认 的 收 入 形 成 应 收 账 款 的 金 额 当 月 收 现 金 额 之 间 的 对 应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月 份 当 月 确 认 收 入 金 额 当 月 形 成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当 月 收 现 金 额 210

211 1 月 32,249, ,249, 月 35,474, ,474, 月 38,931, ,931, 月 37,759, ,759, 月 38,219, ,219, 月 40,389, ,389, 合 计 223,022, ,022, 从 上 表 可 看 出, 由 于 前 述 的 原 因,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各 月 确 认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均 未 按 双 方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收 到 现 金, 截 至 2009 年 6 月 末,2009 年 上 半 年 的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收 入 全 部 形 成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达 223,022, 元, 是 造 成 公 司 2009 年 1-6 月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32, 万 元, 而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仅 为 111,540, 元 的 主 要 原 因 ; 由 于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各 项 目 的 支 出 均 为 正 常 发 生, 所 以, 造 成 了 公 司 2009 年 上 半 年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而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大 幅 下 降 2 收 到 的 和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的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收 回 关 联 方 往 来 资 金 - - 3, , 收 到 的 各 项 政 府 补 助 , 利 息 收 入 其 他 零 星 收 到 现 金 合 计 , , 公 司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科 目 主 要 为 两 部 分 组 成 :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和 收 到 关 联 方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取 决 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对 公 司 申 请 项 目 的 审 批 进 度 而 定 ; 公 司 2006 年 2007 年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较 多, 2007 年 公 司 已 将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全 部 结 清,2008 年 起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已 无 资 金 占 用 (2) 报 告 期 内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的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支 付 关 联 方 往 来 资 金 - - 2, ,

212 办 公 差 旅 物 业 租 金 招 待 等 营 业 费 用 及 管 理 费 用 2, , , , 其 他 零 星 支 付 现 金 捐 赠 合 计 2, , , , 公 司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科 目 主 要 为 两 部 分 组 成 : 付 现 费 用 和 向 关 联 方 支 付 资 金 公 司 2007 年 付 现 费 用 较 2006 年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员 工 数 量 大 幅 增 加, 相 应 的 办 公 差 旅 场 所 租 赁 等 费 用 均 大 幅 增 长 所 致 公 司 2006 年 2007 年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较 多,2007 年 公 司 已 将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全 部 结 清,2008 年 起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已 无 资 金 占 用 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是 与 公 司 正 处 于 成 长 期 的 特 点 相 适 应 的 为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扩 大 的 发 展 态 势 相 适 应, 保 持 相 对 合 理 的 资 产 结 构 和 研 发 方 面 的 竞 争 力, 公 司 加 大 了 在 研 发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上 的 支 出 2006 年 度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2009 年 1-6 月, 公 司 用 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了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其 中,2007 年 度 支 出 金 额 相 对 较 大 的 原 因 为 :2007 年 度, 由 于 公 司 开 始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运 维 支 撑 服 务, 促 使 业 务 规 模 较 2006 年 度 大 幅 增 长, 与 之 相 适 应, 公 司 于 当 年 加 大 了 购 置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支 出 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主 要 为 公 司 满 足 日 常 经 营 需 要, 向 银 行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为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和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随 着 经 营 业 绩 不 断 向 好, 为 回 报 新 老 股 东 为 公 司 所 做 出 的 努 力, 公 司 向 股 东 进 行 了 利 润 分 配 2007 年 度 2008 年 度, 公 司 用 于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是 造 成 这 两 期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为 负 的 主 要 原 因 212

213 ( 二 ) 重 大 资 本 支 出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的 重 大 资 本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2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公 司 目 前 的 经 营 环 境 和 开 发 条 件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009 年 7 月 16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了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购 买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苑 北 辰 居 住 区 B5 区 的 北 辰 首 作 大 厦 的 部 分 房 产 用 于 办 公, 所 购 买 房 产 的 建 筑 面 积 共 35, 平 方 米, 其 中 8,800 平 方 米 将 用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购 房 总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420,606,840 元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分 期 付 款 的 方 式 分 三 个 阶 段 支 付 上 述 购 房 价 款 : 协 议 签 订 后 10 日 内 支 付 6,500 万 元 ; 在 2009 年 12 月 20 日 之 前, 支 付 19,500 万 元 ; 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 之 前, 支 付 剩 余 的 160,606,840 元 2009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已 向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了 首 期 购 房 款 65,491,080 元 同 时,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对 现 有 技 术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具 体 情 况 及 其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十 四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2009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已 向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了 首 期 购 房 款 65,491,080 元 除 上 述 事 项 之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需 披 露 的 期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2008 年 7 月, 亿 阳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向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认 为 公 司 在 开 发 Ultra-AMS 产 品 时 侵 犯 了 其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要 求 公 司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并 支 付 相 关 律 师 费 以 及 本 案 的 诉 讼 费 用 本 案 标 的 金 额 为 5 万 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仍 在 审 理 过 程 中 213

214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十 五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 一 ) 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3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4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5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二 )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年 度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06 年 度 以 2006 年 末 总 股 本 21,592,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红 股 10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9 元 ( 含 税 ) 2007 年 度 以 2007 年 末 总 股 本 43,184,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 元 ( 含 税 ) 2008 年 度 以 2008 年 末 总 股 本 43,184,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红 股 10 股 并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 元 ( 含 税 ) 2009 年 中 期 不 分 配 214

215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22 日 召 开 了 2009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 四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09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每 连 续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三 十 ; 董 事 会 未 做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215

216 第 十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基 本 情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及 备 案 情 况 经 公 司 2009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16,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5 号 2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8,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1 号 3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6,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4 号 4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 M 系 列 软 件 7,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0 号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5,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2 号 6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5,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09]43 号 合 计 50, , , 如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可 预 测 的 市 场 变 化,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根 据 项 目 轻 重 缓 急 依 次 按 以 上 顺 序 进 行 投 资,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需 要, 资 金 缺 口 通 过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 若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后 尚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结 合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加 大 以 下 方 面 的 投 入 :8,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营 销 和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7,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的 投 入 ;15,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补 充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购 销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1,2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计 划 方 面 的 投 入 ;3,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研 发 投 入 ; 其 余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 二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安 排 公 司 2009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及 使 用 制 度, 216

217 明 确 规 定 公 司 上 市 后 建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制 度,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数 量 ( 包 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或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设 置 的 专 户 )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个 数 公 司 存 在 两 次 以 上 融 资 的, 应 当 独 立 设 置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公 司 应 当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1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公 司 一 次 或 12 个 月 内 累 计 从 专 户 中 支 取 的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元 或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的 百 分 之 五 的, 公 司 及 商 业 银 行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保 荐 机 构 ; 商 业 银 行 每 月 向 公 司 出 具 对 账 单, 并 抄 送 保 荐 机 构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投 资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软 硬 件 场 地 投 入 实 施 费 用 流 动 资 金 合 计 比 例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3, , , , % 2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2, , , , , % Ultra-TIMP 3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1, , , , , % Ultra-WOSS 4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2, , , , , % 列 软 件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2, , , , % 6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1, , , , % Ultra-SOMC3.0 合 计 15, , , , , % 比 例 30.23% 28.37% 27.42% 13.98% % 1 软 硬 件 投 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软 硬 件 投 入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各 项 目 的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部 分 2 场 地 投 入 217

218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场 地 投 入 主 要 用 于 研 发 测 试 演 示 办 公 及 培 训 等 项 目 场 地 投 入 是 按 各 项 目 的 购 置 的 软 硬 件 数 量 相 关 研 发 环 境 的 合 理 搭 建 方 案 实 施 人 员 数 量 特 殊 技 术 要 求 等 因 素 进 行 测 算 的 公 司 统 一 购 置 办 公 场 地, 并 对 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场 地 投 入 进 行 独 立 核 算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各 项 目 场 地 资 金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场 地 面 积 场 地 购 场 地 装 ( 平 方 米 ) 置 投 入 修 投 入 合 计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3,000 4, ,860 2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1,500 2, ,430 3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1,100 1, ,782 4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 M 系 列 软 件 1,350 2, ,187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1,000 1, ,620 6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 , ,377 合 计 8,800 13,200 1,056 14, 年 7 月 16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了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购 买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苑 北 辰 居 住 区 B5 区 的 北 辰 首 作 大 厦 的 部 分 房 产 用 于 办 公, 所 购 买 房 产 的 建 筑 面 积 共 35, 平 方 米, 其 中 8,800 平 方 米 将 用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 若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成 功, 计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支 付 二 期 或 三 期 付 款 阶 段 中 的 相 应 面 积 的 购 房 价 款 ) 3 实 施 费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培 训 费 用 项 目 调 研 与 论 证 费 用 其 中,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为 公 司 增 聘 项 目 研 发 人 员 的 薪 酬 研 发 人 员 薪 酬 第 一 年 按 照 行 业 平 均 工 资 1 万 / 月 测 算, 第 二 年 按 照 人 均 薪 酬 有 5% 增 长 进 行 测 算 实 施 费 用 相 关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培 调 研 序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项 目 名 称 训 论 证 号 研 发 人 研 发 人 研 发 人 研 发 人 费 费 员 数 量 员 支 出 员 数 量 员 支 出 合 计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300 3, , ,050 2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Ultra-TIMP 项 目 ,

219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367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项 目 ,106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项 目 合 计 6,540 5, ,781 4 流 动 资 金 除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外,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所 研 发 的 产 品 主 要 是 通 过 解 决 方 案 的 方 式 提 供 给 客 户 的 其 中,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需 要 为 客 户 垫 付 部 分 设 备 采 购 资 金, 还 需 要 承 担 项 目 人 员 的 差 旅 费 用, 需 要 一 定 资 金 周 转,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业 务 的 开 展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约 占 各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的 20%,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流 动 资 金 投 资 总 额 占 比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16,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1, , % 3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1, , % 4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 M 系 列 软 件 1, , %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1, , % 6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1, , % 合 计 7,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五 个 投 资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总 额 7, 万 元, 占 五 个 募 投 项 目 年 均 销 售 收 入 45, 万 元 的 15.46% ( 四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必 要 性 与 合 理 性 总 体 分 析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和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的 基 础, 围 绕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及 产 品 领 域 的 客 户 需 求, 在 公 司 原 有 的 技 术 产 品 客 户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产 品 线 深 度 整 合 挖 掘 与 提 升 我 国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和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保 障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能 够 顺 利 实 施, 将 有 利 于 实 现 现 有 业 务 的 升 级,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进 一 步 219

220 丰 富 公 司 的 行 业 经 验, 为 公 司 实 现 持 续 自 主 创 新 和 快 速 成 长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1 必 要 性 (1)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公 司 是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的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目 前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行 业 内 的 优 势 地 位 2004 至 2008 年 期 间, 公 司 在 国 内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领 域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分 别 为 15.0% 15.1% 19.3% 23.6% 和 25.7%, 连 续 五 年 在 国 内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领 域 排 名 第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将 搭 建 一 流 的 自 有 的 研 发 测 试 和 演 示 环 境, 进 行 软 件 产 品 的 升 级 更 新 换 代, 增 强 现 有 软 件 产 品 的 功 能 和 质 量, 同 时 形 成 体 系 完 善 功 能 领 先 性 能 优 越 的 系 列 产 品 以 及 优 质 丰 富 完 善 的 服 务 体 系, 优 化 公 司 的 业 务 结 构,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 (2)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公 司 巩 固 与 优 质 客 户 关 系,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后, 公 司 原 有 的 优 质 客 户 可 以 平 滑 转 移 为 其 新 产 品 用 户, 以 更 好 的 满 足 客 户 IT 系 统 投 资 增 加 和 业 务 规 模 品 种 日 益 丰 富 所 带 来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新 需 求, 从 而 保 持 和 优 质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随 着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推 进, 多 个 应 用 领 域 内 的 企 业 或 机 构 将 普 遍 提 出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需 求, 公 司 的 新 产 品 在 拥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的 企 业 和 机 构 的 实 施 将 使 其 成 为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成 功 案 例, 有 利 于 引 导 新 用 户 使 用 公 司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巩 固 其 市 场 品 牌 (3) 为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的 行 业 经 验 提 供 机 遇 公 司 将 结 合 客 户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新 需 求 进 行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有 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深 对 客 户 的 行 业 特 征 业 务 特 点 和 运 行 模 式 的 理 解 如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积 累 丰 富 的 电 信 增 值 业 务 和 互 联 网 业 务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经 验, 也 有 利 于 公 司 在 未 来 的 IT 运 维 支 撑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中 优 化 服 务 策 略, 提 升 技 术 支 撑 能 力 和 项 目 管 理 水 平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深 入 了 解 和 挖 掘 电 信 运 营 商 整 合 计 算 机 网 络 管 理 和 电 信 网 络 管 理 的 新 需 求 ;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开 展 3G 网 络 优 化 业 务 提 供 经 验 基 础 2 合 理 性 220

221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扶 持 行 业,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性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了 政 策 保 障 软 件 产 业 属 于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基 础 性 和 先 导 性 支 柱 产 业 自 2000 年 以 来, 国 家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法 规 和 政 策, 从 投 融 资 体 制 税 收 产 业 技 术 软 件 出 口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吸 引 与 培 养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行 业 组 织 与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为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政 策 保 障 和 扶 持, 营 造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2009 年 4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了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加 大 了 推 动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的 实 施 力 度, 为 行 业 的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了 保 障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均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现 有 产 品 展 开, 是 公 司 针 对 现 有 产 品 线 进 行 的 深 度 挖 掘,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扶 持 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顺 利 实 施, 加 快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推 动 作 用 (2)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正 处 于 迅 速 发 展 阶 段,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计 效 益 的 实 现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社 会 信 息 化 水 平 的 提 高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各 大 中 型 企 业 都 在 加 强 内 控 和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逐 步 从 粗 放 型 向 精 细 化 管 理 转 变, 而 IT 运 维 管 理 的 实 施 是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的 必 要 手 段 和 工 具 中 国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电 信 行 业 重 组 后 3G 业 务 的 开 展,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推 进 都 将 对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产 生 较 大 的 需 求,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计 效 益 的 实 现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外 部 市 场 环 境 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 一 )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为 迎 接 3G 所 开 辟 的 一 项 重 要 战 略 性 新 业 务, 凭 借 中 国 移 动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强 大 的 客 户 基 础, 并 结 合 其 PC 端 和 手 机 端 免 费 即 时 无 缝 连 接 的 独 特 优 势, 在 2007 年 6 月 正 式 商 用 以 来, 逐 步 为 广 大 移 动 用 户 熟 悉 和 接 受, 其 用 户 数 量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势 头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飞 信 到 达 用 户 数 为 18, 万 人, 同 时 在 线 用 户 已 达 万 人, 其 中, 221

222 活 跃 用 户 数 由 2007 年 6 月 正 式 商 用 以 来 的 1,013 万 人 增 长 至 5,348 万 人, 月 均 增 幅 达 17.83%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 公 司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媒 传 信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唯 一 指 定 的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服 务 支 撑 公 司,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提 供 产 品 开 发 维 护 和 运 营 支 撑 的 整 体 外 包 服 务, 这 种 外 包 服 务 不 仅 包 括 了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内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如 IT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平 台 搭 建 软 件 开 发 软 硬 件 维 护 与 升 级 持 续 技 术 服 务 等 内 容 ; 还 包 括 了 飞 信 业 务 的 产 品 实 现, 如 协 助 飞 信 运 营 主 体 进 行 业 务 规 划 和 规 范 制 定 负 责 产 品 运 营 分 析 产 品 的 实 施 方 案 开 发 和 系 统 实 现 ; 以 及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如 网 站 的 建 设 与 优 化 业 务 统 计 分 析 电 子 平 台 的 建 设 维 护 业 务 体 验 中 心 支 撑 客 服 支 撑 营 销 支 撑 中 国 移 动 集 团 及 各 省 市 公 司 内 部 的 业 务 培 训 业 务 咨 询 技 术 支 持 等 服 务 内 容 通 过 两 年 多 的 运 营 实 践, 新 媒 传 信 提 供 的 服 务 已 充 分 展 示 了 技 术 先 进 运 行 可 靠 实 用 性 和 兼 容 性 较 强 等 优 点,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稳 定 可 靠 的 技 术 平 台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飞 信 平 台 的 质 量 及 其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可 靠 性 易 用 性 以 及 丰 富 性, 增 强 飞 信 产 品 实 现 能 力 和 公 司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能 力, 提 升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用 户 的 体 验 水 准, 并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客 户 群 提 供 必 要 的 系 统 保 障 ; 随 着 飞 信 业 务 用 户 数 量 的 继 续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保 持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同 时 可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与 中 国 移 动 在 飞 信 业 务 上 的 合 作 关 系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本 项 目 是 在 飞 信 平 台 现 有 的 基 础 之 上, 以 打 造 手 机 第 一 桌 面 移 动 互 联 网 增 值 业 务 三 大 核 心 体 系 为 建 设 目 标, 进 一 步 夯 实 优 化 提 升 飞 信 功 能, 丰 富 飞 信 平 台 应 用 产 品 而 进 行 的 一 系 列 大 规 模 的 功 能 开 发 实 施 及 系 统 实 现,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飞 信 核 心 平 台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飞 信 各 版 本 客 户 端 开 发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等 几 大 方 面 的 内 容 (2) 技 术 内 容 1 飞 信 核 心 平 台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222

223 飞 信 核 心 平 台 系 统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容 灾 能 力 扩 容 扩 展 能 力 故 障 恢 复 速 度 线 性 扩 展 最 佳 性 能 物 理 分 布 ( 用 户 的 地 理 分 布 和 接 入 分 布 ) 等 内 容 由 于 飞 信 用 户 数 量 增 速 较 快, 核 心 平 台 系 统 需 主 动 适 应 飞 信 的 发 展 规 模 做 出 部 署 本 项 目 的 优 化 开 发 方 案 将 显 著 提 高 上 述 核 心 平 台 系 统 功 能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优 化 方 案 功 能 1 应 用 和 数 据 的 处 理 将 更 加 分 布 化, 在 降 低 故 障 率 的 同 时 避 免 出 现 大 优 化 故 障 影 响 规 模 的 故 障 尤 其 是 类 似 用 户 不 能 登 录 掉 线 的 严 重 故 障 ; 出 现 故 障 范 围 与 故 障 恢 后, 应 用 系 统 应 该 可 更 快 的 进 行 恢 复, 恢 复 速 度 尽 量 不 致 使 用 户 掉 复 速 度 线 或 不 能 进 行 会 话 等 关 键 体 验 2 针 对 出 现 逻 辑 和 物 理 故 障 的 几 率 问 题 要 以 常 态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优 化 开 发 容 灾 和 对 待 如 对 于 任 意 服 务 重 起 或 机 器 物 理 故 障 都 将 认 为 是 正 常 情 能 力 况, 此 类 问 题 不 会 导 致 用 户 掉 线 等 严 重 问 题 出 现 3 开 发 线 性 扩 展 系 统 可 通 过 线 性 增 加 硬 件 的 方 式 并 尽 量 以 平 滑 的 方 式 进 行 扩 容, 比 如 将 网 状 架 构 优 化 为 星 状 架 构, 约 束 广 播 范 围 等 4 开 发 最 佳 性 能 针 对 用 户 登 录 用 户 状 态 消 息 会 话 文 件 传 送 等 关 键 环 节 进 行 优 化, 以 提 高 系 统 性 能 5 物 理 分 布 在 架 构 设 计 上 满 足 在 物 理 上 分 离 的 各 个 IDC 之 间 的 高 效 交 互 和 高 容 错 性, 同 时 总 体 架 构 上 尽 可 能 单 独 加 强 IDC 的 内 聚, 并 减 弱 各 个 IDC 之 间 的 耦 合 6 包 括 统 一 用 户 身 份 认 证 流 量 统 计 服 务 代 理 支 付 结 算 服 务 等 减 统 一 的 非 业 务 少 重 复 开 发 工 作 量, 有 利 于 业 务 统 一 统 计 管 理, 有 效 提 高 整 个 平 基 础 服 务 台 的 安 全 性 和 性 能 7 互 联 互 通 集 成 接 入 平 台 对 不 同 用 户 的 展 现 处 理 细 节 对 外 透 明 化 只 统 一 内 容 展 示 需 通 过 唯 一 的 数 据 接 入 服 务 网 关 提 供 一 次 数 据, 就 可 以 实 现 对 不 同 服 务 功 能 方 面 终 端 设 备 上 的 展 示, 屏 蔽 终 端 设 备 的 差 异 造 成 的 技 术 难 度 另 外, 系 统 将 提 供 基 础 的 内 容 接 入 服 务 统 一 的 非 业 务 基 础 服 务 与 内 容 展 示 服 务 等 功 能 基 础 的 内 容 接 入 服 务 包 括 文 字 ( 短 信 ) 语 音 (VoIP IVR 等 ) 图 像 ( 彩 信 ) 视 频 数 据 流 等, 是 对 现 行 2G 短 信 统 一 网 关 平 台 的 全 面 升 级, 并 将 把 WAP, 彩 信,3G 等 都 融 入 到 统 一 的 接 入 平 台 下, 对 外 提 供 统 一 的 接 口 中 国 移 动 的 合 作 商 将 可 直 接 通 过 这 些 基 础 内 容 接 入 服 务, 为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丰 富 的 多 媒 体 信 息 服 务 以 及 互 动 游 戏 等 丰 富 3G 的 服 务 内 容 2 飞 信 各 版 本 客 户 端 开 发 飞 信 各 版 本 客 户 端 开 发, 包 括 面 向 广 大 最 终 用 户 的 PC 客 户 端 面 向 广 大 的 手 机 平 台 及 原 型 机 型 的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开 发 PC 客 户 端 架 构 图 如 下 所 示 : 223

224 基 础 服 务 层 提 供 通 用 性 的 支 撑, 供 系 统 各 部 分 调 用 ; 其 中, 通 信 层 封 装 通 信 的 底 层 细 节, 包 括 通 信 模 块 通 信 调 度 协 议 解 析 器 ; 业 务 层 封 装 IMPS( 指 即 时 通 信 消 息, 由 Instant Message 和 出 现 Presence 业 务 组 成 ) 的 业 务 逻 辑, 包 括 核 心 业 务 构 造 增 值 业 务 功 能 调 度 ; 功 能 层 由 主 框 架 公 共 控 件 框 架 组 件 和 插 件 共 同 构 成 主 要 负 责 界 面 展 示 用 户 交 互 以 及 相 关 的 业 务 逻 辑 飞 信 手 机 客 户 端 架 构 图 如 下 所 示 : 无 线 堆 栈 层, 负 责 语 音 和 数 据 控 制 以 及 数 据 传 输 的 体 系 结 构 组 件 ; 核 心 API 层, 提 供 的 是 底 层 体 系 结 构 组 件 与 应 用 程 序 层 / 逻 辑 层 之 间 的 接 口 ; 逻 辑 层, 包 含 可 以 被 应 用 程 序 层 使 用 的 系 统 应 用 程 序 逻 辑 ; 应 用 程 序 层 负 责 操 作 系 统 内 置 或 第 三 方 开 发 的 应 用 程 序 3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该 系 统 是 一 个 典 型 的 分 布 式 应 用 系 统, 系 统 建 成 后 将 覆 盖 飞 信 个 人 版 与 飞 信 224

225 企 业 版 所 涉 及 的 所 有 计 费 延 伸 业 务 (WAP 类 其 他 增 值 类 ) 积 分 打 通 费 用 之 间 的 兑 换 通 道 等 大 型 综 合 信 息 并 提 供 对 账 功 能 该 系 统 具 备 多 重 信 息 结 构, 其 中 包 括 飞 信 基 础 业 务 信 息 飞 信 会 员 用 户 订 购 信 息 以 及 面 向 整 个 Internet 的 公 众 信 息 该 系 统 在 整 合 飞 信 基 础 信 息 的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飞 信 个 人 版, 飞 信 企 业 版, 扩 展 业 务 计 费, 服 务 类 定 购 关 系 等 信 息 资 源 本 系 统 的 功 能 结 构 图 如 下 : 本 系 统 主 要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基 于 J2EE 的 多 层 架 构 技 术 静 态 HTML 展 现 Tomcat Web 服 务 器 数 据 库 技 术 Struts MVC 设 计 模 型 Web Service 技 术 XML 和 XSL 技 术 等 4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飞 信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作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数 据 仓 库, 为 业 务 运 营 分 析 提 供 数 据 支 撑 服 务 中 国 移 动 总 部 及 其 各 省 公 司 的 营 销 分 析 经 营 分 析 KPI 监 控 全 部 源 自 经 分 系 统 提 供 的 数 据 该 系 统 为 飞 信 产 品 功 能 的 改 善 运 营 策 略 的 制 定 以 及 市 场 活 动 阶 段 性 效 果 的 判 断 提 供 必 要 的 指 导 依 据 该 系 统 功 能 分 三 个 层 次, 包 括 展 现 层 功 能 层 ETL 及 存 储 层 : 225

226 ETL 及 存 储 层 主 要 是 按 照 数 据 仓 库 的 建 设 架 构, 实 现 基 础 的 数 据 采 集 数 据 处 理 数 据 清 洗 转 换 数 据 存 储 等 基 础 功 能 ; 功 能 层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建 模 构 建 数 据 分 析 实 现 综 合 分 析 应 用 平 台 质 量 管 理 平 台 业 务 检 测 平 台 ; 展 现 层 实 现 数 据 推 动 服 务 统 一 门 户 个 性 化 工 作 台 信 息 共 享 和 综 合 接 入 等 功 能 同 时, 该 系 统 具 备 统 一 的 调 度 和 信 息 共 享 总 线 模 块, 该 模 块 是 横 跨 各 层 次, 实 现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的 统 一 作 业 调 度, 并 实 现 各 层 次 数 据 交 换 和 消 息 传 递 面 对 飞 信 庞 大 的 接 口 数 据 规 模, 该 系 统 全 新 开 发 了 数 据 仓 库 接 口 管 理 技 术, 及 基 于 FTP 协 议 的 智 能 外 部 接 口 管 理 技 术 5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该 系 统 是 在 飞 信 用 户 规 模 和 网 络 规 模 不 断 壮 大 的 基 础 上, 所 开 发 的 针 对 飞 信 系 统 以 及 周 边 平 台 的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该 系 统 结 合 现 有 产 品 中 的 技 术 和 特 性, 在 飞 信 管 理 平 台 上 提 供 更 高 层 级 的 管 理 以 及 分 析 功 能, 使 飞 信 决 策 者 能 获 得 直 观 以 及 详 细 的 分 析 报 表 报 告 该 系 统 核 心 部 分 包 括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和 综 合 报 表 引 擎 等 功 能 两 部 分 226

227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提 供 飞 信 平 台 IT 基 础 架 构 资 源 模 型 的 智 能 数 据 存 储 库, 用 于 存 储 各 种 配 置 项 ( 包 括 软 件 硬 件 和 文 档 ) 及 其 关 联 综 合 报 表 引 擎 部 分 扩 展 处 理 多 种 数 据 来 源, 对 所 监 控 的 系 统 进 行 管 理 数 据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考 核, 对 数 据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挖 掘, 提 供 符 合 用 户 需 求 的 个 性 化 展 现 该 部 分 支 持 飞 信 IT 监 控 管 理 中 的 多 个 数 据 来 源, 可 以 定 制 的 报 表 包 括 资 源 配 置 报 表 服 务 质 量 报 表 资 源 监 控 报 表 等, 可 以 满 足 客 户 对 报 表 的 多 项 需 求 3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飞 信 业 务 平 台 的 体 系 结 构 功 能 结 构 处 理 性 能 将 得 到 大 幅 度 的 优 化 调 整,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可 靠 性 易 用 性 以 及 丰 富 性 等 方 面 将 得 到 大 幅 度 提 升, 进 一 步 增 强 飞 信 业 务 的 服 务 能 力 本 项 目 与 飞 信 平 台 产 品 的 关 系 如 下 : 项 目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技 术 性 能 用 途 采 用 Hash 方 式 的 带 业 务 状 态 的 负 载 均 衡 技 术 ; 采 用 SipC 私 有 协 议 ; 采 用 内 存 管 理 方 式 管 理 用 户 状 态 信 息 ; 采 用 HttpTunnel 技 术, 增 强 代 理 连 接 用 户 的 接 入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业 内 的 领 先 水 平, 如 支 持 同 时 在 线 用 户 :600 万 主 要 用 于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飞 信 核 心 系 统 针 对 3G 网 络 接 入 进 行 了 大 量 的 新 技 术 应 用 整 合 了.Net Framework 3.5 Remoting Web Services 等 技 术 客 户 端 开 发 整 合 了 插 件 换 肤 等 技 术 综 合 管 理 平 台 整 合 了 XML XSL 等 技 术 支 持 同 时 在 线 用 户 数 的 能 力 有 了 大 幅 提 高, 并 且 支 持 企 业 版 用 户, 手 机 适 配 能 力 将 更 大 扩 展 将 推 出 面 向 企 业 用 户 的 企 业 版 227 新 系 统 继 承 原 有 系 统 的 技 术, 同 时 增 加 业 界 的 新 技 术 和 公 司 研 究 的 新 技 术 新 系 统 将 大 幅 度 优 化 系 统 性 能, 在 同 等 硬 件 条 件 下, 能 够 支 持 用 户 数 量 翻 两 番, 满 足 大 规 模 用 户 在 线 使 用 的 需 求 增 强 和 优 化 系 统 原 有 的 架 构 与 功 能 模 块 客 户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移 动 用 户 企 业 版 用 户 中 国 移 动 自 有 业 务 优 点 灵 活 可 扩 展 的 软 件 架 构 ; 支 持 线 性 扩 展 ; 具 备 高 可 靠 性 高 容 灾 性, 可 快 速 恢 复 ; 支 持 物 理 上 的 分 布 式 部 署 4 项 目 市 场 分 析 新 版 本 系 统 对 原 有 系 统 进 行 了 整 体 升 级 换 代 飞 信 产 品 未 来 由 用 户 数 量 决 定, 新 系 统 在 体 系 架 构 业 务 流 程 等 方 面 进 行 优 化, 在 同 等 硬 件 条 件 下 能 够 支 持 的 用 户 数 翻 两 番, 系 统 整 体 容 灾 能 力 进 行 了 提 升 (1) 移 动 通 信 与 互 联 网 市 场 飞 速 增 长 迎 合 业 务 的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更 丰 富 的 应 用 和 更 稳 定 的 软 件 系 统 架 构 近 年 来, 移 动 通 信 与 互 联 网 市 场 发 展 迅 速 2008 年, 我 国 累 计 完 成 电 信 业

228 务 总 量 22,439.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1.00% 其 中, 移 动 通 信 网 业 务 收 入 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5.10%, 移 动 电 话 用 户 净 增 9, 万 户, 达 到 64, 万 户 ; 数 据 通 信 网 业 务 收 入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5.10%, 互 联 网 网 民 数 量 由 2004 年 的 0.94 亿 人 增 长 至 2008 年 的 2.98 亿 人, 超 过 美 国 居 世 界 第 一 位 ( 资 料 来 源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运 行 监 测 协 调 局 ) (2) 移 动 网 与 互 联 网 融 合 加 速 目 前, 移 动 互 联 网 正 逐 渐 渗 透 到 人 们 生 活 工 作 的 各 个 领 域, 短 信 图 铃 下 载 移 动 音 乐 手 机 游 戏 视 频 应 用 手 机 支 付 位 置 服 务 等 丰 富 多 彩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应 用 的 发 展, 正 在 改 变 信 息 时 代 的 社 会 生 活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与 互 联 网 市 场 的 迅 速 发 展, 反 映 了 大 众 对 移 动 性 和 信 息 量 需 求 的 不 断 上 升 在 移 动 过 程 中 接 入 互 联 网, 已 成 为 人 们 获 取 复 杂 信 息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据 中 国 互 联 网 络 信 息 中 心 统 计, 在 6.41 亿 名 移 动 电 话 用 户 人 群 中, 通 过 手 机 上 网 的 用 户 量 已 超 过 1.18 亿 人 手 机 用 户 规 模 的 不 断 增 长 以 及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的 成 熟, 加 上 3G 业 务 的 推 出, 未 来 空 中 接 囗 的 带 宽 将 不 断 增 加, 移 动 通 信 业 正 在 向 更 广 阔 的 领 域 拓 展 传 统 互 联 网 络 与 移 动 通 信 的 相 互 融 合, 已 成 为 信 息 化 发 展 的 趋 势 飞 信 业 务 正 是 顺 应 这 一 发 展 趋 势 推 出 的 基 于 移 动 网 和 互 联 网 无 缝 沟 通 的 综 合 通 讯 服 务 产 品 (3)3G 业 务 加 速 移 动 互 联 网 络 业 务 发 展 2009 年 1 月 7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向 重 组 后 的 三 家 电 信 运 营 商 发 放 了 3G 业 务 牌 照 3G 业 务 的 推 出 后, 移 动 互 联 网 将 呈 现 以 下 发 展 趋 势 : 1 融 合 速 度 加 快, 互 补 趋 势 明 显 随 着 3G 业 务 的 推 出 智 能 手 机 的 普 及, 互 联 网 已 经 从 电 脑 走 向 手 机 及 其 它 移 动 设 备, 从 办 公 室 书 房 网 吧 走 向 随 身 携 带, 移 动 互 联 网 和 有 线 互 联 网 融 合 的 速 度 加 快 移 动 互 联 网 将 占 据 人 们 在 上 下 班 途 中 外 出 旅 行 等 候 的 时 间 及 在 外 的 休 闲 娱 乐 时 间, 使 人 们 能 够 便 捷 地 享 受 互 联 网 的 服 务 2 推 动 移 动 互 联 网 更 加 精 彩 228

229 3G 时 代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浏 览 Java 客 户 端 应 用 多 媒 体 流 和 下 载 流 媒 体 等 业 务, 该 业 务 将 向 用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内 容 关 联 和 交 互 作 业 的 应 用 领 域 拓 展, 其 业 务 范 围 将 涵 盖 信 息 娱 乐 旅 游 商 务 交 易 和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等 领 域 由 于 服 务 质 量 和 反 应 时 间 事 关 用 户 对 多 媒 体 的 体 验, 电 信 运 营 商 既 可 以 自 己 向 用 户 提 供 媒 体 服 务, 又 可 以 向 内 容 提 供 商 提 供 媒 体 主 机 托 管 业 务 3G 领 域 内 的 运 营 商 内 容 提 供 商 应 用 开 发 商 只 有 向 最 终 用 户 提 供 高 价 值 的 服 务, 能 充 分 适 应 不 同 传 输 格 式 ( 移 动 终 端 电 视 PC) 的 内 容, 才 能 使 自 己 处 于 有 利 的 竞 争 地 位 (4)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络 领 域 发 展 即 时 通 信 是 中 国 互 联 网 最 为 普 及 的 网 络 应 用 之 一, 互 联 网 快 速 发 展 网 民 整 体 基 数 的 增 长 以 及 人 们 对 交 流 需 求 的 不 断 变 化 和 提 升,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推 动 了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的 发 展 2007 年, 中 国 即 时 通 信 用 户 规 模 已 经 突 破 1.7 亿, 网 民 对 即 时 通 信 工 具 的 使 用 率 将 超 过 80% 2008 年 前 3 季 度, 我 国 即 时 通 信 软 件 总 有 效 使 用 时 间 超 过 149 亿 小 时, 环 比 增 长 11.8% ( 资 料 来 源 : 艾 瑞 咨 询, 中 国 个 人 即 时 通 信 网 络 安 全 研 究 报 告 简 版 ) 随 着 互 联 网 即 时 通 讯 市 场 的 稳 定 发 展, 用 户 需 求 的 逐 步 提 高, 单 一 的 互 联 网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用 户 间 相 互 沟 通 的 需 求, 跨 网 络 跨 平 台 的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已 成 为 新 的 发 展 趋 势 特 别 是 随 着 硬 件 和 软 件 的 逐 步 成 熟, 跨 平 台 跨 网 络 产 品 功 能 的 结 合 将 促 使 互 联 网 服 务 出 现 多 种 服 务 平 台 的 新 局 面, 成 为 即 时 通 信 软 件 吸 引 用 户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预 计 随 着 中 国 电 信 重 组 及 三 网 融 合 进 程 的 逐 步 推 进,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向 移 动 互 联 通 讯 领 域 方 向 发 展 (5) 移 动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竞 争 状 况 目 前 中 国 主 要 的 移 动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包 括 腾 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的 移 动 QQ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MSN 的 移 动 Messenger 中 国 电 信 的 天 翼 LIVE 中 国 联 通 的 超 信 等 跨 互 联 网 和 移 动 平 台 的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从 业 务 模 式 来 看, 其 相 同 点 在 于 以 即 时 通 信 功 能 为 起 点 吸 引 用 户 使 用, 在 此 基 础 上 为 用 户 提 供 丰 富 的 增 值 应 用 服 务, 提 高 用 户 体 验 降 低 离 网 率, 进 而 带 来 业 务 平 台 上 相 关 增 值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各 即 229

230 时 通 信 产 品 在 推 广 过 程 中, 通 常 会 包 括 免 费 使 用 的 内 容 和 收 费 的 内 容, 即 以 免 费 使 用 的 内 容 功 能 吸 引 用 户 使 用, 再 根 据 客 户 的 不 同 细 分 市 场 推 出 丰 富 的 收 费 增 值 服 务 内 容, 如 腾 讯 公 司 的 超 级 QQ 会 员 用 户 (10 元 / 月 ) 飞 信 推 出 的 会 员 用 户 (5 元 / 月 ) 等 目 前, 国 内 用 户 主 要 使 用 的 移 动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的 主 要 不 同 点 在 于 功 能 特 色 与 产 品 定 位 等 方 面, 具 体 如 下 : 产 品 QQ MSN 飞 信 天 翼 LIVE 超 信 定 位 个 人 娱 乐 门 户 白 领 时 尚 门 户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功 能 特 色 整 合 了 游 戏 等 功 能 ; 可 更 换 皮 肤 拥 有 QQ 表 情 QQ 秀 等 功 能 界 面 简 洁 ; 整 合 邮 箱 和 空 间 ; 免 骚 扰 实 现 即 时 消 息 短 信 语 音 GPRS 等 多 种 通 信 方 式, 保 证 用 户 永 不 离 线 为 中 国 电 信 宽 带 用 户 与 手 机 用 户 提 供 文 字 语 音 视 频 等 多 媒 体 视 听 沟 通 平 台 手 机 到 手 机, 手 机 到 PC 的 文 字 表 情 图 片 语 音 等 信 息 的 即 时 互 通 在 运 维 支 撑 方 面, 除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采 取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的 方 式 外,QQ MSN 主 要 采 取 自 主 运 维 支 撑 的 方 式 ; 天 翼 LIVE 和 超 信 由 于 规 模 较 小, 不 构 成 与 飞 信 的 直 接 竞 争 关 系 飞 信 业 务 自 2007 年 6 月 正 式 商 用 以 来, 逐 步 为 广 大 中 国 移 动 用 户 熟 悉 和 接 受, 其 用 户 数 量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势 头 根 据 易 观 国 际 2008 年 第 2 季 度 中 国 即 时 通 信 市 场 季 度 监 测,2008 年 2 季 度, 飞 信 业 务 的 活 跃 用 户 数 已 超 过 MSN, 市 场 份 额 达 4.2%, 仅 次 于 QQ, 位 于 即 时 通 信 行 业 第 二 位 根 据 艾 瑞 咨 询 的 中 国 手 机 网 民 手 机 上 网 行 为 调 研 报 告 (2008 年 ), 在 手 机 网 民 使 用 的 移 动 即 时 通 信 产 品 中, 移 动 QQ 所 占 比 例 高 达 80.80%, 位 居 第 一, 飞 信 移 动 MSN 分 别 以 9.2% 5.1% 的 比 例 位 居 第 二 三 位 飞 信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主 要 源 自 于 以 下 方 面 : 一 是 中 国 移 动 作 为 我 国 目 前 最 大 的 电 信 运 营 商, 其 客 户 基 础 规 模 非 常 强 大, 截 至 2008 年 底, 中 国 移 动 拥 有 4.57 亿 用 户, 市 场 占 有 率 72.40%(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移 动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年 度 报 告 ); 二 是 新 媒 传 信 作 为 飞 信 的 开 发 运 维 服 务 支 撑 商, 通 过 两 年 多 的 运 营 实 践, 其 产 品 与 服 务 已 充 分 展 示 了 技 术 先 进 运 行 可 靠 实 用 性 和 兼 容 性 较 强 等 优 点,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稳 定 可 靠 的 技 术 平 台 230

231 在 中 国 移 动 强 大 的 客 户 基 础 和 3G 时 代 提 供 的 发 展 机 遇 上, 新 媒 传 信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飞 信 平 台 的 质 量 及 其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可 靠 性 易 用 性 以 及 丰 富 性, 增 强 飞 信 产 品 实 现 能 力 和 公 司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能 力, 提 升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用 户 的 体 验 水 准, 并 为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客 户 群 提 供 必 要 的 系 统 保 障, 预 计 飞 信 将 逐 渐 成 为 最 主 流 的 IM 产 品 之 一, 随 着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的 增 加, 新 媒 传 信 的 发 展 前 景 较 为 可 观 (6)3G 时 代 将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更 广 阔 的 空 间 在 3G 时 代, 飞 信 业 务 作 为 中 国 移 动 的 综 合 通 信 服 务 平 台, 包 括 彩 信 彩 铃 图 片 博 客 手 机 电 视 等 应 用, 都 可 整 合 在 该 平 台 上, 从 而 实 现 其 与 各 种 移 动 增 值 业 务 的 互 动 发 展 不 仅 如 此, 飞 信 业 务 有 助 于 增 加 用 户 的 粘 性, 协 助 中 国 移 动 降 低 用 户 的 离 网 率 按 照 中 国 移 动 对 未 来 3G 时 代 的 业 务 规 划, 用 户 开 机 即 出 现 飞 信 的 平 台, 通 过 这 个 平 台, 迅 速 实 现 电 脑 和 手 机 间 无 缝 沟 通 因 此,3G 时 代 的 来 临 不 仅 使 飞 信 业 务 在 传 输 内 容 传 输 速 度 和 传 输 质 量 上 有 质 的 飞 跃, 更 为 飞 信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非 常 广 阔 的 空 间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16,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8, 万 元, 项 目 实 施 费 用 8, 万 元, 该 项 目 拟 全 部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本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具 体 用 途 和 支 出 明 细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8, % 1 软 硬 件 投 入 3, % (1) 核 心 平 台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硬 件 投 资 1, % (2) 综 合 业 务 平 台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硬 件 投 资 % (3) 经 营 分 析 系 统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硬 件 投 资 % (4) 运 维 平 台 系 统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硬 件 投 资 % (5) 其 他 开 发 及 测 试 用 软 硬 件 建 设 1, % (6) 演 示 用 用 软 硬 件 环 境 建 设 % (7)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 2 场 地 投 入 4, %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4,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二 实 施 费 用 8, % 231

232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论 证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7, % 项 目 总 投 资 16, % 经 论 证, 该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39, 万 元 净 利 润 9,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55.64%,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2.86 年,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59.94% ( 二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随 着 电 信 行 业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逐 步 成 熟 与 完 善, 国 际 各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业 务 发 展 运 行 支 撑 方 面 的 不 断 探 索 与 实 践, 集 中 化 综 合 化 跨 专 业 端 到 端 的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替 代 目 前 国 内 运 营 商 分 专 业 的 网 管 系 统 已 成 为 了 必 然 趋 势, 综 合 网 管 领 域 面 临 着 巨 大 的 市 场 机 遇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一 方 面 将 为 国 内 各 电 信 运 营 商 提 供 实 用 有 效 的 综 合 网 管 解 决 方 案, 帮 助 运 营 商 提 高 运 维 水 平 和 用 户 满 意 度, 另 一 方 面, 该 产 品 的 成 功 研 发 与 应 用, 是 公 司 在 高 端 软 件 领 域 研 发 能 力 大 幅 度 提 高 的 验 证 该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将 会 协 助 国 内 运 营 商 完 成 从 目 前 面 向 网 络 面 向 专 业 的 运 维 模 式 向 以 用 户 为 核 心 面 向 服 务 的 转 变, 从 而 提 高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运 营 能 力 和 企 业 竞 争 能 力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本 项 目 是 公 司 基 于 现 有 的 电 信 网 管 产 品 系 列, 在 产 品 现 有 的 管 理 范 围 功 能 用 途 等 方 面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扩 充 和 增 强 在 保 持 现 有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移 动 网 络 市 场 份 额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巩 固 在 这 两 大 运 营 商 移 动 网 络 的 市 场 份 额, 同 时 发 展 扩 大 在 三 大 运 营 商 固 定 网 络 的 市 场 份 额,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与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2)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在 本 项 目 中, 公 司 将 基 于 现 有 基 础, 对 现 有 产 品 线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技 术 改 造 和 232

233 软 件 重 构, 着 重 增 加 对 交 换 和 传 输 设 备 的 支 持 本 项 目 产 品 的 体 系 架 构 主 要 由 以 下 关 键 模 块 组 成 : 序 号 关 键 模 块 模 块 功 能 1 与 各 厂 商 各 类 网 元 及 OMC 之 间 的 双 向 接 口, 支 持 直 连 网 元 方 式 和 连 接 双 向 接 口 OMC 两 种 方 式, 一 方 面 能 够 采 集 各 类 配 置 性 能 告 警 和 局 数 据, 另 一 模 块 方 面 为 智 能 巡 检 集 中 操 作 维 护 提 供 相 应 的 通 道 2 一 方 面 保 证 能 够 解 析 各 厂 商 的 原 始 告 警 信 息, 另 一 方 面 要 保 证 告 警 处 理 综 合 告 警 的 速 度, 以 保 证 告 警 的 及 时 性, 同 时, 要 求 提 供 跨 专 业 的 告 警 关 联 分 析, 系 统 以 帮 助 用 户 快 速 确 定 故 障 源, 缩 短 告 警 处 理 时 长 3 在 技 术 架 构 上 支 持 分 布 式 的 并 发 处 理 模 式, 以 保 证 从 各 种 网 元 设 备 或 综 合 性 能 OMC/EMS 上 采 集 的 性 能 数 据 能 够 支 持 15 分 钟 的 处 理 和 汇 总 粒 度, 对 于 系 统 关 键 或 重 点 设 备 的 数 据 采 集 和 处 理 汇 总 粒 度 可 以 支 持 5 分 钟 4 综 合 资 源 一 方 面 要 提 供 资 源 对 象 建 模 引 擎, 一 方 面 基 于 对 象 引 擎 提 供 各 种 具 体 的 管 理 系 统 资 源 管 理 应 用 5 由 于 局 数 据 的 特 殊 性 和 重 要 性, 以 单 独 模 块 的 方 式 提 供, 主 要 提 供 现 网 局 数 据 管 局 数 据 的 采 集 标 准 局 6 数 据 的 制 定 和 发 布, 局 数 据 的 稽 核 比 对 和 告 警 理 系 统 处 理 等 6 集 中 操 作 一 方 面 通 过 双 向 接 口 模 块, 实 现 与 被 管 网 元 设 备 之 间 的 数 据 交 互,; 另 一 维 护 系 统 方 面 提 供 针 对 各 厂 商 的 仿 真 终 端 7 智 能 巡 检 用 于 满 足 各 运 营 商 制 定 的 运 维 规 程 和 维 护 作 业 计 划, 本 模 块 的 核 心 是 任 务 调 度 模 块, 支 持 分 布 式 执 行 和 分 支 跳 转, 同 时, 本 系 统 与 4A 系 统 和 双 向 接 口 模 块 间 均 具 有 紧 密 的 接 口 8 服 务 交 付 在 服 务 交 付 系 统 中 又 包 含 以 下 子 系 统 : 服 务 水 平 管 理 模 块 集 团 用 户 系 统 行 业 用 户 合 作 伙 伴 供 应 商 的 管 理 容 量 规 划 模 块 业 务 连 续 性 模 块 9 拓 扑 展 现 一 方 面 提 供 直 观 的 拓 扑 视 图, 另 一 方 面 提 供 从 拓 扑 模 块 向 其 他 关 键 模 块 的 导 航 和 跳 转 功 能, 是 系 统 的 重 要 入 口 之 一 10 GIS 支 持 针 对 传 输 无 线 系 统 ( 基 站 小 区 载 频 ) 等 系 统 提 供 基 于 GIS 技 术 的 展 现 方 式 11 综 合 报 表 提 供 报 表 汇 聚 算 法 定 义 报 表 定 制 报 表 发 布 汇 聚 调 度 等 功 能 系 统 12 用 于 保 证 数 据 质 量 数 据 完 整 性 和 系 统 各 模 块 的 运 行 状 态 以 及 是 否 有 异 系 统 自 监 常 发 生, 同 时 提 供 直 观 的 自 监 控 界 面, 以 保 证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自 身 的 高 可 控 用 性 13 4A 模 块 支 持 LDAP Radius TACAS 等 多 种 主 流 的 认 证 协 议, 在 本 系 统 中 主 要 用 于 实 现 针 对 所 有 网 元 设 备 或 OMC/EMS 的 用 户 登 录 认 证 的 统 一 管 理 分 层 授 权 和 相 应 的 操 作 审 计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双 向 接 口 资 源 对 象 建 模 与 服 务 建 模 跨 系 统 的 统 一 调 度 基 线 容 忍 线 容 忍 度 多 时 间 窗 口 关 联 技 术 大 数 据 量 处 理 及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等 3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233

234 名 称 技 术 性 能 用 途 客 户 优 点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Ultra-NMS Ver4.0 Ultra-Monitor Ver2.0 Ultra-Cruiser Ver1.0 Ultra Simulator Ver2.0 Java.NET C/C++ 支 持 软 件 的 负 载 均 衡 以 及 分 布 式 部 署 架 构 Ultra-TIMP Java.NET C/C++ 等 底 层 技 术 基 础 之 上 引 入 工 作 流 引 擎 技 术, 双 向 接 口 资 源 对 象 建 模 与 服 务 建 模 跨 系 统 的 统 一 调 度 基 线 容 忍 线 容 忍 度 多 时 间 窗 口 关 联 技 术 大 数 据 量 处 理 及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等 技 术 支 持 软 件 的 负 载 均 衡 以 及 分 布 式 部 署 架 构 主 要 用 于 数 据 原 有 基 础 上 增 加 了 路 测 与 呼 叫 质 网 络 增 值 业 量 测 试 管 理 大 客 户 服 务 水 平 管 务 网 络 管 理, 理 交 换 网 络 故 障 管 理 跨 专 业 的 具 有 资 源 管 智 能 巡 检 传 输 设 备 管 理 宽 带 接 理 性 能 管 理 入 认 证 服 务 器 管 理 网 络 的 监 控 等 故 障 影 响 度 分 50 多 项 网 络 管 理 功 能, 能 适 应 对 数 析 等 25 项 网 络 据 网 增 值 业 务 网 话 务 网 传 输 管 理 功 能 网 接 入 网 等 电 信 网 络 的 统 一 管 理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偏 重 于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即 移 动 和 联 通 灵 活 可 扩 展 的 软 件 架 构, 多 种 部 署 方 式, 高 效 的 数 据 处 理 流 程, 海 量 数 据 的 处 理 与 分 析 能 力 等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全 面 覆 盖 移 动 和 固 定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全 网 络 全 业 务 提 供 全 网 络 全 业 务 的 数 据 采 集 和 操 作 维 护 双 向 接 口, 分 层 的 权 限 控 制 和 北 向 接 口, 软 件 架 构 更 加 清 晰 透 明 ; 提 高 了 系 统 自 管 理 能 力, 便 于 部 署 整 合 和 维 护 ; 提 高 数 据 的 并 行 处 理 能 力 ; 融 入 了 多 项 目 前 国 际 上 先 进 的 技 术 和 设 计 理 念 新 产 品 在 沿 用 底 层 架 构 技 术 路 线 和 基 础 功 能 模 块 的 基 础 上, 对 现 有 电 信 网 管 产 品 线 进 行 大 幅 度 的 升 级 换 代 ; 主 要 区 别 在 于 将 在 新 产 品 实 现 对 话 务 传 输 接 入 网 等 的 覆 盖, 使 公 司 具 备 为 运 营 商 提 供 全 网 络 全 业 务 的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的 能 力 底 层 技 术 保 持 一 致, 增 加 围 绕 电 信 综 合 网 络 管 理 的 新 技 术 和 公 司 研 究 的 新 技 术 延 续 以 往 底 层 架 构 设 计 基 础 用 途 均 进 行 了 增 强 和 优 化, 主 要 增 加 了 对 交 换 无 线 传 输 接 入 网 络 的 支 持, 大 幅 度 增 强 综 合 资 源 管 理 能 力, 实 现 集 中 操 作 集 中 维 护 集 中 管 理 的 跨 专 业 的 综 合 网 络 和 业 务 的 运 行 维 护 及 管 理 要 求 原 有 产 品 偏 重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募 投 项 目 面 向 所 有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主 要 领 域 继 承 已 有 研 发 成 果 的 精 华, 结 合 用 户 需 求 和 国 际 BSM 业 务 的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更 丰 富 的 应 用 和 更 稳 定 的 软 件 框 架 4 市 场 前 景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1)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的 需 求 范 围 功 能 随 着 运 营 商 的 技 术 业 务 和 管 理 的 发 展 而 不 断 发 展 变 化, 其 建 设 不 会 一 蹴 而 就 随 着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系 统 扩 容 升 级 改 造,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将 是 一 个 不 断 发 展 扩 大 的 市 场 2009 年 初 3G 牌 照 的 正 式 发 放, 234

235 要 想 做 到 业 务 的 快 速 灵 活 部 署, 服 务 的 多 样 化 个 性 化, 就 必 须 依 建 设 一 套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易 于 业 务 快 速 部 署 和 管 理 的 能 够 为 用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服 务 的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2008 年, 中 国 电 信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市 场 总 体 规 模 为 23.1 亿 元, 与 2007 年 相 比 增 长 6.5% 这 种 增 长 一 方 面 由 于 电 信 重 组 带 来 的 新 的 竞 争, 各 运 营 商 纷 纷 加 大 投 资 ; 另 一 方 面 也 由 于 各 运 营 商 的 支 撑 系 统 需 要 从 广 度 和 深 度 上 进 行 完 善, 以 适 应 网 络 运 营 从 业 务 导 向 向 用 户 需 求 导 向 转 移 的 需 求, 新 的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不 断 涌 现, 使 得 运 营 商 必 须 增 加 投 资 以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服 务 基 于 上 述 因 素, 预 计 未 来 三 年 内 OSS 市 场 需 求 处 于 持 续 的 高 增 长 阶 段, 年 的 增 长 率 预 期 为 30% 25% 20%, 至 2011 年 达 到 亿 元 的 市 场 规 模 ( 资 料 来 源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长 趋 势 明 确, 渐 入 收 获 期 亿 阳 信 通 调 研 报 告 ) 随 着 运 营 商 网 络 承 载 的 应 用 业 务 和 服 务 日 趋 复 杂, 电 信 行 业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逐 步 成 熟 与 完 善, 以 及 国 际 各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在 业 务 发 展 运 行 支 撑 方 面 的 不 断 探 索 与 实 践, 集 中 化 综 合 化 跨 专 业 端 到 端 的 综 合 网 管 系 统 替 代 目 前 国 内 运 营 商 分 专 业 的 网 管 系 统 是 必 然 趋 势, 综 合 网 管 领 域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服 务, 并 参 与 了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以 及 原 中 国 网 通 网 络 管 理 方 面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制 订 工 作, 其 中 包 括 : 中 国 移 动 IT 网 管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网 管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BOSS 网 管 规 范 修 订 EOMS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 中 国 联 通 BSS 运 维 管 理 平 台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WAP 业 务 网 管 规 范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技 术 和 业 务 规 范 以 及 原 中 国 网 通 数 据 中 心 网 管 与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参 与 运 营 商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制 订 工 作, 一 方 面 说 明 了 公 司 在 电 信 网 管 领 域 中 已 经 成 为 各 主 要 运 营 商 的 主 流 合 作 伙 伴,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使 公 司 在 规 范 制 订 的 过 程 中 了 解 和 掌 握 运 营 商 在 电 信 网 管 领 域 中 的 规 划 和 建 设 思 路 公 司 的 电 信 网 管 产 品 线 主 要 针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数 据 网 络 和 增 值 业 务, 目 前 已 经 取 得 的 项 目 包 括 中 国 移 动 14 个 省 的 数 据 网 管 和 中 国 联 通 全 国 (31 省 + 总 部 ) 235

236 的 增 值 业 务 网 管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电 信 网 管 产 品 线 将 逐 步 覆 盖 电 信 领 域 的 全 网 络 全 设 备 和 全 业 务 类 型, 满 足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在 综 合 网 管 方 面 的 全 面 需 求, 维 持 公 司 在 该 领 域 未 来 3 至 5 年 内 的 国 内 领 先 地 位, 进 一 步 确 立 公 司 在 网 管 领 域 的 优 势 在 该 领 域 中,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有 亿 阳 信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直 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东 信 冠 群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在 电 信 网 管 市 场 已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培 养 了 一 支 专 业 的 开 发 和 服 务 队 伍 并 初 步 占 据 了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充 分 了 解 到 国 内 电 信 网 管 领 域 的 发 展 趋 势, 已 经 完 成 了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平 台 产 品 的 市 场 论 证 产 品 线 规 划 总 体 框 架 设 计 等 准 备 工 作, 技 术 储 备 队 伍 建 设 等 基 本 条 件 均 已 具 备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8,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 万 元, 研 发 推 广 费 用 1,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 万 元 该 项 目 拟 全 部 利 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 % 1 软 硬 件 投 入 2, % (1) 交 换 和 传 输 设 备 支 持 部 分 1, % (2) 接 入 网 设 备 支 持 部 分 % (3)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件 硬 件 投 资 % (4) 演 示 环 境 软 硬 件 投 资 % (5)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 2 场 地 投 入 2, %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2,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二 实 施 费 用 1, %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推 广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1, % 三 流 动 资 金 1, % 项 目 总 投 资 8, % 经 论 证, 该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11, 万 元 净 利 润 2,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25.18%,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3.46 年, 财 236

237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33.53% ( 三 )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是 支 持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的 IT 系 统 总 称, 是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做 好 网 络 优 化, 实 现 网 络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 保 证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网 络 竞 争 力, 不 仅 是 无 线 运 营 商 网 络 建 设 的 重 点, 也 是 网 络 生 命 周 期 的 主 要 课 题 随 着 电 信 业 重 组 的 完 成, 电 信 业 全 业 务 运 营 与 新 竞 争 格 局 已 经 形 成, 全 业 务 尤 其 是 3G 业 务 的 全 面 开 展, 对 电 信 运 营 商 承 载 3G 业 务 的 网 络 规 划 以 及 现 有 网 络 的 优 化 提 出 了 新 的 挑 战 如 何 在 提 高 网 络 质 量 的 同 时, 降 低 建 网 和 维 护 成 本, 是 电 信 运 营 商 共 同 关 注 的 问 题 本 项 目 是 在 现 有 产 品 Ultra-WOSS2.1 的 版 本 上 做 出 的 提 升,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适 应 运 营 商 在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领 域 的 规 划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要 求, 抓 住 3G 牌 照 发 放 所 带 来 的 机 遇, 配 合 运 营 商 在 该 领 域 的 投 资 建 设 步 伐, 巩 固 并 扩 大 公 司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市 场 份 额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该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后, 将 实 现 如 下 目 标 : 一 体 化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支 撑 平 台, 为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提 供 全 方 位 支 持 ;2G 网 络 和 3G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的 各 种 手 段 支 持, 提 高 优 化 基 础 工 作 能 力 和 效 率 ; 全 网 场 景 化 网 络 优 化 和 联 合 网 络 优 化 支 持, 提 升 网 络 优 化 集 中 化 能 力 和 效 率 ; 网 络 质 量 客 户 感 知 能 力 支 持, 提 升 主 动 网 络 优 化 能 力 和 反 应 速 度 ; 系 统 支 持 开 放 架 构, 易 于 扩 展 模 型 和 应 用 功 能, 具 备 强 大 的 二 次 开 发 能 力 ; 系 统 提 供 丰 富 的 外 部 接 口, 易 于 与 网 络 运 维 支 撑 相 关 其 他 IT 系 统 集 成 以 及 系 统 具 有 高 可 靠 性, 支 持 大 容 量 并 发 访 问, 适 应 电 信 级 安 全 标 准 等 (2)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该 项 目 按 照 其 体 系 架 构 可 依 次 分 为 : 采 集 层 服 务 层 应 用 层 统 一 应 用 门 237

238 户 以 及 系 统 管 理 五 个 层 面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神 州 泰 岳 UltraWOSS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系 统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配 置 统 一 应 用 门 户 应 用 层 场 景 综 合 优 化 路 测 分 析 投 诉 综 合 处 理 2G/3G 联 合 优 化 专 题 场 景 优 化 拨 测 分 析 GIS 报 表 树 图 C/S 无 线 资 源 管 理 无 线 信 令 分 析 数 据 业 务 综 合 优 化 端 到 端 业 务 QOS 分 析 专 项 业 务 优 化 优 化 工 具 网 络 预 测 预 警 测 量 统 计 分 析 无 线 性 能 分 析 频 率 / 码 字 优 化 优 化 工 作 管 理 优 化 流 程 管 理 优 化 效 果 评 估 优 化 知 识 管 理 参 数 管 理 室 内 分 布 直 放 站 优 化 无 线 资 源 数 据 同 步 客 户 投 诉 网 络 预 警 / 网 络 故 障 网 络 性 能 外 部 系 统 综 合 资 源 管 理 客 服 系 统 综 合 监 控 系 统 综 合 分 析 系 统 系 统 监 控 服 务 层 采 集 层 优 化 数 据 模 型 引 擎 下 行 指 令 上 行 指 令 SNMP 采 集 SOCKET 采 集 CORBA 统 一 端 口 接 入 优 化 数 据 统 计 服 务 数 据 质 量 核 查 服 务 FTP 采 集 网 优 数 据 库 DB 采 集 流 程 引 擎 Q3 采 集 无 线 信 令 信 令 监 测 系 统 各 体 系 架 构 的 主 要 功 能 为 : 序 号 产 品 架 构 架 构 功 能 1 采 集 层 2 服 务 层 3 应 用 层 4 统 一 应 用 门 户 提 供 各 种 网 络 优 化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工 具, 保 证 快 速 准 确 地 获 取 数 据, 为 优 化 分 析 奠 定 基 础, 主 要 包 括 : 统 一 端 口 接 入 上 行 指 令 下 行 指 令 SNMP 采 集 FTP 采 集 DB 采 集 CORBA 采 集 Q3 采 集 等 提 供 各 种 基 础 服 务, 为 优 化 数 据 处 理 优 化 数 据 建 模 和 流 程 驱 动 提 供 支 持, 主 要 包 括 : 网 络 优 化 数 据 库 优 化 数 据 统 计 服 务 数 据 质 量 核 查 服 务 优 化 数 据 模 型 引 擎 流 程 引 擎 实 现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各 种 专 用 工 具 场 景 综 合 优 化 数 据 业 务 优 化 和 优 化 管 理 等 四 大 功 能 包 括 GIS 树 图 报 表 以 及 C/S 功 能 5 系 统 管 理 包 括 系 统 的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配 置 以 及 系 统 监 控 公 司 将 采 取 一 系 列 先 进 技 术 来 提 升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产 品 性 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技 术 名 称 技 术 内 容 1 分 布 式 缓 存 和 网 格 技 术 采 用 Oracle Coherence 技 术 建 立 集 群 计 算, 支 持 日 益 庞 大 的 无 线 网 络 的 优 化 应 用 ;Coherence 在 可 靠 的 高 度 可 伸 缩 的 对 等 集 群 协 议 之 上 提 供 了 复 制 的 分 布 式 的 ( 分 区 的 ) 数 据 管 理 和 缓 存 服 务 Coherence 可 以 自 动 且 透 明 地 进 行 故 障 切 换 并 重 新 分 布 它 的 集 群 化 数 据 管 理 服 务 Coherence 包 含 网 络 级 的 容 错 特 性 和 透 明 的 软 重 启 功 能, 支 持 服 务 器 自 我 修 复 238

239 大 容 量 优 化 数 据 处 理 支 持 大 用 户 量 访 问 终 端 多 并 发 管 理 高 性 能 与 可 靠 性 基 于 分 布 式 缓 存 和 网 格 计 算 技 术, 支 持 大 容 量 优 化 数 据 的 处 理, 处 理 数 据 量 可 达 TB 以 上 利 用 主 流 厂 家 提 供 的 高 可 用 性 (HA) 和 动 态 负 载 均 衡 技 术, 支 持 大 用 户 量 的 并 发 访 问, 支 持 1000 个 用 户 以 上 的 并 发 访 问 利 用 线 程 池 技 术 动 态 管 理 线 程 保 证 对 测 试 终 端 的 大 批 量 并 发 管 理 系 统 引 入 终 端 管 理 动 态 分 域 技 术, 将 终 端 根 据 应 用 场 景 动 态 划 分 若 干 个 管 理 域, 可 在 管 理 域 之 间 相 互 备 份 切 换, 实 现 动 态 负 载 均 衡, 可 同 时 支 持 对 个 以 上 终 端 的 并 发 管 理 提 供 电 信 级 稳 定 性, 保 证 7 24 小 时 不 间 断 运 行, 不 存 在 单 点 故 障 ; 提 供 高 性 能 访 问, 无 线 设 备 实 时 性 能 数 据 采 集 汇 总 时 延 不 超 过 10 分 钟, 报 表 查 询 平 均 延 迟 小 于 3 秒,GIS 图 层 刷 新 平 均 延 迟 小 于 5 秒 3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联 系 名 称 技 术 性 能 用 途 本 项 目 在 现 有 产 品 Ultra-WOSS2.1 的 版 本 的 提 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如 下 :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Ultra-WOSS2.1 Ultra-WOSS3.0 ( 功 能 模 块 新 增 ) Ultra-WOSS4.0 ( 3G 网 络 优 化 ) GIS 同 邻 频 核 查 模 整 合 了 统 一 优 化 数 据 模 型 场 型 半 速 率 调 整 算 法 景 模 型 坎 贝 尔 算 法 遗 传 算 无 线 资 源 模 型 无 线 法 统 一 路 测 接 口 分 布 式 缓 指 标 模 型 优 化 任 务 存 TD-SCDMA/WCDMA/ 模 型 测 试 数 据 动 态 CDMA2000 层 三 信 令 解 析 回 放 Google Earth 等 技 术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业 内 的 领 先 水 平, 如 客 户 端 最 大 并 发 数 : 100 ; 管 理 测 试 终 端 数 量 : 100 个 ; 无 线 性 能 报 表 延 迟 <10 分 钟, GIS 图 层 刷 新 <5 秒 主 要 用 于 电 信 运 营 商 进 行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包 括 频 率 优 化 参 数 管 理 路 测 / 拨 测 投 诉 处 理 等 10 余 项 功 能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均 有 大 幅 度 提 升, 其 中 客 户 端 最 大 并 发 数 管 理 设 备 数 量 等 指 标 均 提 高 10 倍 以 上, 此 外 数 据 处 理 能 力 提 高 到 TB 级 别, 可 支 持 部 省 级 大 容 量 集 中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可 用 于 电 信 运 营 商 实 现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工 作, 包 括 2G 参 数 管 理 投 诉 处 理 自 动 分 频 扫 频 / 测 量 分 析 无 线 信 令 分 析 3G 网 络 优 化 基 础 数 据 管 理 2G/3G 联 合 优 化 场 景 优 化 2G/3G 统 一 路 测 统 一 拨 测 3G 用 户 感 知 3G 参 数 管 理 统 一 优 化 管 理 近 40 项 功 能 新 产 品 系 列 对 原 有 产 品 系 列 进 行 了 扩 展, 并 针 对 3G 网 络 提 供 优 化 能 力, 包 括 3G 网 络 优 化 基 础 数 据 管 理 2G/3G 联 合 优 化 场 景 优 化 2G/3G 统 一 路 测 统 一 拨 测 3G 用 户 感 知 3G 参 数 管 理 统 一 优 化 管 理 等 能 力 新 产 品 继 承 原 有 产 品 的 技 术, 同 时 增 加 业 界 的 新 技 术 和 公 司 研 究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将 大 幅 度 优 化 系 统 性 能, 满 足 客 户 的 集 中 化 网 络 优 化 支 撑 的 需 求 增 强 和 优 化 产 品 原 有 的 功 能 模 块, 自 动 分 频 提 升 了 频 率 优 化 能 力, 统 一 路 测 / 拨 测 提 升 了 路 测 / 拨 测 能 力, 3G 参 数 管 理 提 升 了 参 数 管 理 能 力, 以 及 新 增 了 3G 网 络 优 化 基 础 数 据 管 理 2G/3G 联 合 优 化 场 景 优 化 3G 用 户 感 知 统 一 优 化 管 理 等 应 用 239

240 客 户 优 点 国 内 电 信 客 户 灵 活 可 扩 展 的 软 件 架 构 ; 高 效 实 时 的 优 化 数 据 采 集 处 理 流 程 国 内 及 国 外 电 信 客 户 提 供 全 新 的 系 列 产 品, 新 产 品 能 够 满 足 客 户 日 益 深 入 的 智 能 优 化 需 求, 包 括 优 化 算 法 的 深 入, 优 化 数 据 模 型 化, 优 化 场 景 模 型 化,3G 网 络 优 化 支 持 等 同 时, 强 调 产 品 的 易 用 性 集 成 性 灵 活 性 高 并 发 性 大 容 量, 满 足 客 户 的 集 中 优 化 支 持 需 求 不 仅 能 够 全 面 满 足 国 内 用 户 网 络 优 化 的 需 求, 还 可 以 为 海 外 用 户 提 供 网 络 优 化 产 品 迎 合 优 化 集 中 化 优 化 场 景 化 2G/3G 联 合 优 化 的 优 化 发 展 方 向, 建 设 处 理 能 力 更 强 管 理 范 围 更 广 功 能 更 为 丰 富 的 优 化 平 台 4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1) 无 线 通 讯 技 术 是 网 络 优 化 发 展 的 基 石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技 术 自 模 拟 网 发 展 到 数 字 网, 由 低 速 窄 带 数 字 网 发 展 到 高 速 宽 带 数 字 网, 一 直 在 向 前 推 进 2008 年 我 国 推 出 3G 网 络 的 同 时, 基 于 LTE(Long Term Evolution, 即 长 期 演 进 技 术, 是 3G 与 4G 技 术 之 间 的 过 渡 ) 的 网 络 标 准 和 试 验 网 络 已 在 全 球 启 动 中 国 移 动 沃 达 丰 Verizon 等 公 司 也 在 共 同 推 进 LTE 和 TDD(Time Division Duplexing, 即 时 分 双 工, 是 一 种 通 信 系 统 的 双 工 方 式, 在 移 动 通 信 系 统 中 用 于 分 离 接 收 和 传 送 信 道 ) 相 关 标 准 的 研 究 无 线 通 信 技 术 的 发 展 在 带 来 网 络 发 展 的 同 时, 也 必 然 对 网 络 优 化 技 术 产 生 影 响, 带 动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的 发 展 (2) 多 元 化 的 通 信 网 络 业 务 催 生 网 络 优 化 不 断 发 展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提 供 的 业 务 从 单 一 的 话 音 业 务, 发 展 到 众 多 的 数 据 业 务, 如 服 务 于 个 人 的 短 信 手 机 报 彩 信 彩 铃 等 业 务 ; 服 务 于 企 业 的 集 团 GPRS 专 线 集 团 短 信 校 讯 通 企 信 通 等 集 团 业 务, 以 及 各 类 固 定 业 务 和 移 动 业 务 混 合 产 生 的 家 庭 业 务 等 随 着 业 务 种 类 的 不 断 发 展, 无 线 网 络 业 务 故 障 的 复 杂 性 也 逐 渐 提 升,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的 发 展 将 不 断 面 临 着 新 的 需 求 (3) 应 用 体 系 的 庞 杂 带 动 网 络 优 化 深 化 发 展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是 一 项 复 杂 庞 大 的 工 作 体 系, 在 技 术 上 涉 及 到 网 络 数 据 综 合 应 用 不 同 厂 家 的 设 备 的 处 理, 在 应 用 上 需 要 支 持 各 种 移 动 通 信 业 务, 面 对 不 同 地 形 地 貌 不 同 天 气 不 同 社 会 活 动 不 同 人 群 分 布 不 同 信 号 干 扰 环 境 等 众 多 场 240

241 景 提 升 网 络 优 化 组 织 的 效 率 管 理 的 精 细 程 度 促 进 知 识 的 共 享,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因 此,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的 建 设 必 然 是 一 个 不 断 深 化 发 展 的 过 程 系 统 将 在 实 际 使 用 中 随 着 网 络 技 术 的 进 步 通 信 业 务 的 发 展 优 化 需 求 的 深 化 而 得 到 进 步, 并 体 现 为 阶 段 性 的 升 级 改 造 优 化 扩 容 (4) 电 信 运 营 商 重 组 将 推 动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的 投 资 中 国 电 信 重 组 后 获 得 了 CDMA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可 经 营 移 动 通 信 业 务, 其 必 然 将 网 络 建 设 重 心 转 向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产 生 了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需 求 此 外,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由 中 国 移 动 和 中 国 联 通 的 双 寡 头 竞 争 局 面 变 成 了 三 家 竞 争, 使 市 场 竞 争 的 不 确 定 性 增 加, 竞 争 态 势 更 为 激 烈, 进 一 步 激 发 了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的 市 场 需 求 日 趋 激 烈 的 电 信 业 竞 争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重 组 3G 网 络 大 规 模 建 设 给 网 络 优 化 行 业 带 来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在 国 内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快 速 增 长 用 户 分 布 范 围 扩 大 以 及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环 境 日 趋 复 杂 的 背 景 下, 移 动 网 络 优 化 市 场 需 求 将 会 稳 步 增 长 (5)3G 牌 照 发 放 将 促 进 运 营 商 加 大 网 络 优 化 方 面 的 竞 争 2008 年 3 月,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以 及 中 国 电 信 分 别 获 得 TD-SCDMA WCDMA 以 及 CDMA2000 的 3G 牌 照 3G 牌 照 发 放 之 后, 三 大 运 营 商 启 动 3G 网 络 建 设, 并 计 划 于 2009 年 底 前 开 通 商 用 3G 服 务 3G 网 络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2G/3G 混 合 组 网 的 局 面, 网 络 还 将 同 时 支 持 大 量 的 3G 新 业 务 3G 网 络 维 护 和 优 化 工 作 压 力 较 之 当 前 的 2G 网 络 维 护 优 化, 无 论 是 工 作 量 还 是 工 作 难 度, 都 发 生 了 本 质 的 变 化, 对 网 络 优 化 人 员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要 求 更 高, 对 网 络 优 化 IT 支 撑 手 段 的 能 力 和 作 用 要 求 更 高 建 设 强 大 的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系 统, 帮 助 运 营 商 尽 快 地 提 升 3G 网 络 优 化 水 平, 对 于 运 营 商 争 夺 3G 时 代 的 用 户 市 场 十 分 关 键 (6) 网 络 优 化 可 提 升 运 营 商 的 网 络 竞 争 力 无 线 网 络 建 设 期 质 量 提 升 期 以 及 客 户 服 务 感 知 期 并 非 相 互 独 立 而 是 相 互 重 叠 的 3G 业 务 的 推 出 对 于 我 国 三 大 电 信 运 营 商 来 说, 就 是 2G 网 络 从 第 二 阶 段 向 第 三 阶 段 迈 进 的 过 程, 暨 3G 网 络 从 第 一 阶 段 向 第 二 阶 段 发 展 的 过 程 通 过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软 件 的 支 持, 一 方 面, 可 以 加 速 这 两 个 阶 段 的 演 变, 迅 速 提 升 运 营 商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另 一 方 面,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在 运 营 商 不 断 追 求 网 络 质 量 和 241

242 客 户 服 务 感 知 的 过 程 中, 也 将 得 到 不 断 的 发 展 日 趋 激 烈 的 电 信 业 竞 争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重 组 3G 网 络 大 规 模 建 设 为 网 络 优 化 行 业 带 来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在 国 内 移 动 通 信 用 户 快 速 增 长 用 户 分 布 范 围 扩 大 以 及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环 境 日 趋 复 杂 背 景 下, 网 络 优 化 市 场 需 求 将 会 稳 步 增 长,2008 年 我 国 网 络 优 化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80 亿 元,2009 年 市 场 需 求 有 望 突 破 100 亿 元, 预 计 年 市 场 规 模 将 继 续 增 长, 其 后 将 保 持 稳 定 ( 资 料 来 源 : 国 信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受 益 网 优 行 业 景 气,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 因 此,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极 具 市 场 发 展 潜 力, 必 然 将 成 为 运 营 商 提 升 网 络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IT 支 撑 平 台 (7) 本 项 目 投 资 准 备 充 分 公 司 Ultra-WOSS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项 目 投 资, 充 分 借 鉴 了 自 主 研 发 的 Ultra-NMS 网 络 管 理 产 品 和 Ultra-EOMS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的 技 术 以 及 支 持 2G\3G 网 络 和 各 种 测 试 设 备 和 仪 表, 自 主 研 发 的 Ultra-WOSS 产 品 也 已 经 进 行 销 售 ; 同 时, 公 司 投 资 成 立 了 泰 岳 通 信 技 术, 专 业 从 事 为 电 信 主 设 备 厂 商 和 各 运 营 商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服 务, 业 务 已 经 展 开, 这 些 都 为 本 项 目 投 资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另 外, 公 司 一 直 关 注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行 业 的 发 展, 并 制 定 了 长 期 发 展 的 规 划, 在 规 范 制 定 技 术 研 究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定 制 客 户 服 务 等 各 个 方 面 均 积 累 了 较 为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为 本 项 目 投 资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技 术 保 障 基 础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6,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 万 元, 研 发 推 广 费 用 1,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3, % 1 软 硬 件 投 入 1, % (1)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支 持 部 分 投 资 1, % (2) 网 络 测 试 支 持 部 分 投 资 % (3) 开 发 及 测 试 软 件 硬 件 投 资 % (4) 演 示 环 境 软 硬 件 投 资 % (5)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 2 场 地 投 入 1, %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1,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242

243 二 实 施 费 用 1, %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推 广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1, % 三 流 动 资 金 1, % 项 目 总 投 资 6, %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8, 万 元 净 利 润 1,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23.83%,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3.59 年,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30.11% ( 四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近 年 来, 各 行 业 大 中 型 企 业 为 了 增 强 业 务 竞 争 优 势, 不 断 快 速 增 加 各 项 业 务 功 能,IT 系 统 的 复 杂 程 度 不 断 增 加 如 何 管 理 庞 大 的 IT 系 统, 在 实 现 故 障 监 控 和 智 能 分 析 的 同 时 实 现 对 客 户 与 业 务 的 支 撑, 并 且 提 供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量 化 决 策 依 据, 已 经 成 为 各 行 各 业 客 户 的 需 求 重 点 各 行 业 大 中 型 企 业, 尤 其 是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能 源 等 企 业 自 身 的 业 务 运 行 对 其 IT 系 统 有 很 强 的 依 赖 性, 随 着 IT 监 控 管 理 的 内 容 不 断 丰 富,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已 经 将 管 理 重 点 从 IT 系 统 建 设, 转 变 到 监 控 和 管 理 IT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上 在 此 基 础 上, 用 户 对 IT 监 控 管 理 的 大 规 模 集 中 监 控 能 力 智 能 化 的 监 控 分 析 能 力 具 备 管 理 各 种 级 别 的 客 户 和 服 务 等 级 以 及 服 务 质 量 能 力 丰 富 的 分 析 和 决 策 支 撑 能 力 统 一 架 构 与 方 案 集 成 能 力 提 出 了 新 的 需 求 本 项 目 顺 应 上 述 发 展 趋 势, 在 管 理 范 围 功 能 用 途 新 技 术 等 方 面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扩 充 和 增 强, 构 建 全 面 可 扩 展 无 缝 集 成 的 IT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体 系, 形 成 更 加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解 决 方 案, 全 面 满 足 客 户 大 规 模 的 集 中 监 控 需 求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1 搭 建 可 扩 展 的 系 统 框 架 : 为 了 使 Ultra- M 能 够 具 备 极 高 的 可 扩 展 能 力, 必 须 搭 建 一 个 全 新 的 系 统 框 架, 实 现 主 要 功 能 模 块 化 结 构 及 松 耦 合 关 系, 同 时 为 243

244 Ultra- M 的 各 种 产 品 组 件 提 供 各 种 系 统 服 务 2 提 高 系 统 的 易 用 性 : 提 供 全 新 的 用 户 界 面 更 加 简 洁 的 操 作 方 式 更 多 的 自 动 化 功 能, 使 得 用 户 的 易 用 性 进 一 步 提 高, 如 展 现 方 面 提 供 折 线 图 柱 图 饼 图 等 多 种 图 表, 报 表 定 制 通 过 简 单 拖 拽 功 能 快 速 实 现 3 提 供 更 加 高 级 的 功 能 : 在 IT 监 控 管 理 的 基 础 上, 提 供 更 高 级 的 管 理 和 分 析 功 能, 如 年 报 月 报 日 报 的 汇 聚 分 析 和 挖 掘 分 析, 最 高 排 名 表 分 析 等, 使 得 客 户 在 IT 监 控 管 理 方 面 的 管 理 水 平 更 高 4 支 持 海 外 销 售 : 采 用 Java I18N 标 准 使 得 神 州 泰 岳 IT 监 控 管 理 系 列 产 品 能 够 支 持 各 种 语 言 环 境, 为 中 国 和 国 外 的 客 户 提 供 IT 监 控 管 理 服 务 (2) 体 系 架 构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将 IT 监 控 管 理 中 需 要 进 行 数 据 关 联 和 数 据 处 理 的 功 能 形 成 独 立 的 模 块 化 的 软 件 进 行 发 展, 把 可 以 实 现 松 耦 合 的 不 同 功 能 划 分 到 不 同 的 软 件 模 块 中, 便 于 构 建 更 加 有 效 的 体 系 架 构 它 由 多 个 产 品 模 块 组 成, 包 括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服 务 水 平 管 理 综 合 报 表 引 擎 通 用 服 务 框 架 和 新 一 代 网 管 平 台 的 开 发 建 设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将 利 用 有 的 资 源 建 模 和 指 标 建 模 技 术 构 建 全 新 的 对 象 引 擎, 并 且 扩 展 和 完 善 其 功 能 与 接 口, 提 供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的 功 能, 管 理 配 置 模 型 和 指 标 模 型, 记 录 配 置 项 变 更 历 史, 提 供 配 置 服 务 服 务 水 平 管 理 提 供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型 和 指 标 模 型, 构 建 企 业 的 服 务 模 型, 并 且 定 义 相 关 的 服 务 等 级 和 服 务 水 平 协 议, 同 时 按 照 服 务 模 型 对 业 务 服 务 的 运 行 进 行 244

245 可 视 化 的 监 控 和 管 理, 及 早 发 现 服 务 水 平 问 题 综 合 报 表 引 擎 通 过 参 数 化 的 配 置 方 法 灵 活 定 义 报 表, 支 持 IT 监 控 管 理 中 的 多 个 数 据 来 源, 可 以 定 制 的 报 表 包 括 资 源 配 置 报 表 服 务 质 量 报 表 资 源 监 控 报 表 等, 可 以 满 足 客 户 对 报 表 各 种 需 求 系 统 服 务 框 架 提 供 统 一 认 证 统 一 授 权 统 一 账 号 统 一 门 户 日 志 服 务 通 讯 服 务, 保 障 IT 监 控 管 理 系 列 产 品 内 部 的 有 效 集 成 本 项 目 系 统 遵 循 国 际 标 准, 采 用 的 是 基 于 J2EE 平 台 设 计 和 开 发, 支 持 跨 平 台 部 署 模 式 和 适 应 小 型 企 业 大 型 企 业 多 级 企 业 多 种 运 维 体 制 的 部 署 方 式 在 Ultra- M 产 品 中, 内 嵌 了 开 源 的 JBOSS 和 Tomcat 等 软 件, 可 以 提 供 Web 服 务 JMX 通 信 等 功 能 Ultra- M 采 用 分 布 式 架 构 设 计, 各 个 子 系 统 之 间 通 过 消 息 机 制 或 共 享 数 据 方 式 进 行 交 互 数 据 交 互 本 项 目 的 网 络 管 理 平 台 是 依 托 国 际 主 流 的 技 术 基 础 架 构 平 台 进 行 开 发 设 计 的, 并 采 用 面 向 对 象 技 术 设 计 了 资 源 建 模 指 标 建 模 和 关 联 分 析 等 关 键 技 术 3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联 系 本 项 目 将 在 管 理 范 围 功 能 用 途 新 技 术 等 方 面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大 规 模 的 扩 充 和 增 强, 以 适 应 并 满 足 现 在 及 未 来 几 年 内,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能 源 企 业 行 业 的 IT 监 控 管 理 的 需 求 其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如 下 : 名 称 技 术 性 能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Ultra-NMS Ver4.0 Ultra-SLA Ver1.0 等 ava SNMP 资 源 建 模 指 标 建 模 和 故 障 关 联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业 内 的 领 先 水 平, 如 客 户 端 最 大 并 发 数 : 500; 管 理 设 备 数 量 : 1 万 个 ; 故 障 处 理 能 力 :500 条 / 秒 等 Ultra- M, 包 括 Ultra- M NMS Ultra- M SLA Ultra- M CMDB Ultra- M Report Ultra- M CSF 整 合 了 关 系 建 模 配 置 项 传 递 属 性 联 合 唯 一 索 引 系 统 服 务 框 架 I18N WebGIS Web 2.0 IPv6 Flash 数 据 仓 库 统 一 账 号 / 认 证 / 授 权 / 审 计 等 技 术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均 由 大 幅 度 提 升, 其 中 客 户 端 最 大 并 发 数 管 理 设 备 数 量 故 障 处 理 能 力 等 指 标 均 提 高 10 倍 以 上, 此 外 故 障 处 理 最 大 时 长 降 低 为 1 分 钟, 定 期 生 成 报 表 查 看 速 新 产 品 对 原 有 产 品 进 行 了 整 体 升 级 换 代 ; 主 要 区 别 为 新 产 品 增 加 了 配 置 管 理 数 据 库 服 务 水 平 管 理 灵 活 运 维 报 表 监 控 解 决 方 案 等 方 面 的 功 能, 具 备 综 合 IT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的 能 力 新 产 品 继 承 原 有 产 品 的 技 术, 同 时 增 加 业 界 的 新 技 术 和 公 司 研 究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将 大 幅 度 优 化 系 统 性 能, 满 足 客 户 的 大 规 模 监 控 的 需 求 245

246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度 <2 秒 用 途 客 户 优 点 主 要 用 于 企 业 IT 系 统 资 源 监 控, 实 现 了 资 源 管 理 告 警 管 理 性 能 管 理 等 13 项 监 控 管 理 方 面 的 功 能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能 源 企 业 客 户 灵 活 可 扩 展 的 软 件 架 构 ; 多 种 部 署 方 式 ; 高 效 的 数 据 处 理 流 程, 准 确 及 时 的 告 警 信 息 处 理 能 力 等 可 用 于 对 国 内 外 客 户 复 杂 IT 系 统 的 综 合 监 控 管 理, 在 原 有 功 能 上 新 增 了 多 国 语 言 支 持 配 置 项 情 景 管 理 分 级 授 权 告 警 智 能 根 源 分 析 地 理 视 图 导 航 报 表 智 能 专 题 分 析 等 近 30 项 功 能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能 源 企 业 客 户, 及 国 外 客 户 提 供 全 新 的 系 列 产 品, 新 产 品 能 够 满 足 客 户 的 特 殊 的 专 业 需 求 强 调 产 品 的 易 用 性 集 成 性 灵 活 性, 满 足 客 户 的 实 用 需 求 降 低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的 开 发 成 本, 降 低 项 目 的 实 施 成 本 适 应 不 同 客 户 的 不 同 的 需 求 增 强 和 优 化 产 品 原 有 的 功 能 模 块, 增 加 了 被 监 控 综 合 资 源 管 理, 提 升 系 统 的 智 能 关 联 分 析 的 能 力, 提 供 面 向 重 要 客 户 / 集 团 客 户 / 大 客 户 的 服 务 支 撑, 加 强 监 控 统 计 分 析 能 力, 实 现 灵 活 的 全 面 的 完 善 的 综 合 IT 监 控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既 能 够 全 面 满 足 国 内 用 户 综 合 IT 监 控 管 理 的 需 求, 也 可 以 为 海 外 用 户 提 供 IT 监 控 管 理 服 务 融 合 不 同 客 户 的 合 理 需 求 与 项 目 的 实 施 成 果, 迎 合 市 场 的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更 丰 富 的 应 用 和 更 稳 定 的 软 件 系 统 架 构 4 市 场 前 景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1)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随 着 金 融 政 府 电 信 和 其 他 大 型 企 业 的 企 业 及 数 据 中 心 对 基 础 架 构 的 稳 定 性 和 安 全 性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数 据 中 心 大 量 建 设 成 为 IT 运 维 管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推 动 力 根 据 IDC 的 市 场 研 究 报 告,2005 年 至 2008 年 我 国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市 场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4.5% 随 着 电 信 金 融 行 业 的 大 型 项 目 的 实 施, 国 内 厂 商 成 熟 度 加 速 提 高, 客 户 对 国 内 厂 商 服 务 价 值 逐 渐 认 可, 厂 商 业 对 客 户 起 到 了 建 议 甚 至 引 导 的 作 用 随 着 我 国 企 业 用 户 成 熟 度 的 提 高, 考 虑 到 除 电 信 金 融 等 重 点 行 业 外 的 制 造 电 力 医 疗 等 行 业 队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需 求 的 提 高, 预 计 2009 年 至 2013 年 我 国 的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市 场 容 量 将 以 19.4%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从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市 场 产 品 体 系 构 成 来 看,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包 括 基 础 架 构 管 理 和 应 用 管 理 两 种 职 能, 在 业 务 服 务 管 理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大 致 在 35% 左 右, 按 照 这 一 比 例 进 行 测 算,IT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的 目 标 市 场 容 量 将 达 到 19 亿 元 左 右 (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246

247 为 了 满 足 客 户 更 加 多 样 化 的 需 求, 本 项 目 在 现 有 IT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Ultra-NMS 上 对 技 术 和 知 识 进 行 进 一 步 升 级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构 建 全 面 的 可 扩 展 的 无 缝 集 成 的 IT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体 系 新 一 代 的 IT 监 控 管 理 产 品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产 品 通 过 Ultra- M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会 加 快 形 成 产 品 的 研 发 驱 动 力, 进 一 步 推 动 客 户 服 务 能 力, 有 利 于 公 司 争 取 到 更 多 的 客 户 和 更 大 的 市 场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IT 监 控 管 理 领 域, 并 先 后 为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国 家 电 力 信 息 等 大 型 客 户 承 建 了 IT 监 控 管 理 项 目, 积 累 了 良 好 的 客 户 资 源 和 丰 富 的 IT 监 控 管 理 和 产 品 开 发 经 验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了 该 产 品 的 市 场 论 证 产 品 线 规 划 总 体 框 架 设 计 等 大 量 的 准 备 工 作, 具 备 了 实 施 该 项 目 的 经 验 技 术 储 备 队 伍 建 设 的 基 本 条 件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7,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 万 元, 研 发 推 广 费 用 1,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 % 1 软 硬 件 投 入 2, % (1) 研 发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1, % (2) 测 试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 (3) 演 示 中 心 软 硬 件 投 资 % (4) 培 训 中 心 软 硬 件 投 资 % (5) 支 持 中 心 软 硬 件 投 资 % (6)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 2 场 地 投 入 2,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2,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二 实 施 费 用 1, %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推 广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 三 流 动 资 金 1, % 项 目 总 投 资 7, % 经 论 证, 该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9, 万 元 净 利 润 1,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26.41%,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3.45 年 财 247

248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32.47% ( 五 )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随 着 中 国 信 息 化 进 程 的 不 断 深 入,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已 经 达 到 较 高 的 水 平, 其 信 息 技 术 建 设 热 点 已 转 移 到 对 信 息 技 术 的 管 理 和 内 部 业 务 流 程 的 改 革 方 面 如 何 优 化 业 务 流 程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保 障 服 务 水 平 已 成 为 企 业 IT 系 统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需 要 解 决 的 重 点 问 题 随 着 电 信 金 融 政 府 等 大 行 业 的 企 业 用 户 对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和 产 品 构 架 的 逐 步 熟 悉 和 接 受, 其 在 运 维 管 理 方 面 的 需 求 将 极 大 的 推 动 这 个 市 场 的 发 展 本 项 目 正 是 顺 应 这 一 用 户 需 求 发 展 趋 势, 对 企 业 服 务 信 息 管 理 进 行 规 范 化 电 子 化 现 代 化, 为 用 户 建 立 一 个 全 方 位 的 运 维 平 台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更 好 融 合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从 业 务 规 则 到 流 程 应 用 上 更 加 贴 近 用 户, 提 供 全 新 的 管 理 思 路 及 管 理 功 能 模 块, 更 好 的 满 足 用 户 的 业 务 需 求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使 公 司 系 列 产 品 全 面 实 现 对 企 业 IT 基 础 架 构 和 核 心 业 务 的 监 控 与 管 理, 为 业 务 系 统 全 面 稳 定 的 运 行 提 供 更 加 有 力 的 保 障, 提 高 用 户 满 意 度,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满 足 如 下 功 能 和 性 能 指 标 : 利 用 可 视 化 的 拖 拉 方 式 进 行 流 程 的 设 计 ; 符 合 IT 运 维 管 理 国 内 行 业 指 导 规 范 ; 能 够 支 持 不 少 于 15,000 名 IT 用 户 的 企 业 级 应 用 ; 提 供 应 用 系 统 的 二 次 开 发 工 具 ; 提 供 支 持 C/S 结 构 (Client/Server, 即 客 户 机 和 服 务 器 结 构 ) 和 B/S 结 构 (Browser/Server, 即 浏 览 器 和 服 务 器 结 构 ) 相 结 合 的 客 户 操 作 界 面 ; 提 升 系 统 对 误 操 作 保 护 和 故 障 恢 复 的 性 能 同 时, 项 目 将 符 合 金 融 电 信 能 源 等 行 业 运 维 管 理 规 范 ; 能 够 适 应 运 维 管 理 流 程 建 设 中 不 断 优 化 的 需 要 ; 能 够 适 应 国 内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不 断 的 改 进 和 优 化 的 需 要 以 及 能 够 适 应 知 识 型 企 业 建 设 的 需 要 (2)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248

249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分 为 4 层 结 构, 从 下 往 上 依 此 为 : 数 据 层 服 务 层 业 务 功 能 层 和 展 现 层, 采 用 模 块 化 设 计 方 便 进 行 扩 展,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主 要 功 能 列 表 如 下 : 序 号 产 品 架 构 产 品 功 能 1 数 据 层 2 服 务 层 3 业 务 功 能 层 4 展 现 层 包 括 工 单 数 据 各 类 信 息 及 知 识 类 数 据 以 及 用 户 信 息 及 各 类 系 统 管 理 类 数 据 数 据 层 为 整 个 系 统 提 供 了 对 各 类 数 据 的 存 储 管 理 功 能, 存 储 的 数 据 类 型 包 括 数 据 库 和 文 件 系 统 采 用 国 际 领 先 的 流 程 服 务 平 台 为 基 础, 提 供 与 业 务 无 关 的 基 础 服 务 功 能, 包 括 流 程 引 擎 知 识 引 擎 门 户 组 件 报 表 引 擎 安 全 引 擎 短 信 /MAIL 引 擎 规 则 引 擎 报 表 引 擎 建 模 工 具 接 口 适 配 器 SLA 管 理 器 等 服 务 层 软 件 为 上 层 各 项 业 务 功 能 模 块 提 供 支 撑, 使 系 统 具 有 良 好 可 扩 展 性 的 保 障 提 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定 制 化 应 用 功 能, 包 括 运 维 流 程 管 理 信 息 与 知 识 管 理 门 户 管 理 等 面 向 用 户 的 界 面 展 现, 可 以 提 供 多 种 展 现 和 接 入 方 式 用 户 接 入 方 式, 可 提 供 :Web WAP/PDA 短 信 等 多 种 界 面 方 式 该 项 目 的 核 心 和 关 键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ITIL 框 架 规 范 支 持 灵 活 的 工 作 流 引 擎 技 术 以 及 符 合 运 维 特 色 的 通 用 流 程 模 型 ITIL, 即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架 构 库, 定 义 了 IT 运 行 维 护 工 作 中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问 题 管 理 变 更 管 理 版 本 管 理 以 及 配 置 管 理 等 五 个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在 企 业 运 行 249

250 维 护 平 台 的 建 设 中, 需 要 以 ITIL 架 构 为 基 准, 实 现 ITIL 中 对 各 项 管 理 内 容 的 定 义, 从 而 全 面 提 高 企 业 服 务 管 理 水 平 工 作 流 技 术 是 通 过 将 工 作 分 解 成 定 义 良 好 的 任 务 角 色, 按 照 一 定 的 规 则 和 过 程 来 执 行 这 些 任 务 并 对 它 们 进 行 监 控, 达 到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目 标 工 作 流 管 理 系 统 是 支 持 企 业 经 营 过 程 高 效 执 行 并 监 控 其 执 行 过 程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系 统 通 用 流 程 模 型 是 公 司 在 运 维 流 程 中 总 结 出 一 套 适 合 与 所 有 运 维 流 程 的 通 用 模 型, 通 过 对 该 模 型 运 维 动 作 的 删 减 和 角 色 制 定, 可 以 快 速 建 立 符 合 运 维 管 理 要 求 的 具 体 流 程 3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该 项 目 是 公 司 原 有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软 件 功 能 的 整 合 升 级 与 扩 展, 与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如 下 : 名 称 技 术 性 能 用 途 客 户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区 别 和 联 系 Ultra-ITSM Ultra-EOMS Ultra-URMS 等 Java.NET C/C++ 支 持 软 件 的 负 载 均 衡 以 及 分 布 式 部 署 架 构 主 要 用 移 动 运 营 商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具 有 事 件 管 理 问 题 管 理 值 班 管 理 等 8 项 主 要 功 能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偏 重 于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主 要 为 移 动 和 联 通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在 Java.NET C/C++ J2EE 工 作 流 引 擎 技 术 符 合 运 维 特 色 的 通 用 流 程 模 型 支 持 软 件 的 负 载 均 衡 以 及 分 布 式 部 署 架 构 总 体 结 构 采 用 四 层 架 构 可 用 于 各 类 企 业 客 户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高 效 稳 定 的 提 供 各 类 复 杂 系 统 的 运 维 流 程 管 理, 在 原 功 能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了 流 程 引 擎 安 全 引 擎 短 信 引 擎 各 业 务 流 程 细 化 考 核 管 理 经 验 库 管 理 投 诉 处 理 前 移 等 30 余 项 功 能 面 向 电 信 非 电 信 领 域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用 户, 重 点 支 撑 电 信 运 营 商, 全 面 覆 盖 移 动 和 固 定 通 信 运 营 商 的 全 网 络 全 业 务 进 一 步 优 化 底 层 支 撑 平 台 技 术, 开 发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流 程 引 擎 支 撑 平 台, 提 炼 各 行 业 用 户 的 实 际 业 务 需 求, 实 现 运 维 服 务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流 程 化 电 子 化 和 自 动 化 底 层 技 术 保 持 一 致, 使 用 J2EE 技 术 和 工 作 流 引 擎 技 术 流 程 模 型 技 术 等 延 续 以 往 底 层 架 构 设 计, 总 体 结 构 采 用 四 层 架 构, 划 分 为 平 台 数 据 层 服 务 层 功 能 层 展 现 层 四 大 部 分 新 产 品 可 满 足 " 三 集 中 " 维 护 体 制 的 需 要, 充 分 发 挥 生 产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的 作 用, 实 现 企 业 的 粗 放 式 管 理 向 精 细 化 管 理 及 功 能 型 管 理 向 流 程 型 管 理 的 转 变, 从 而 实 现 运 维 工 作 的 制 度 化 流 程 化 电 子 化 和 高 效 化 管 理 原 有 产 品 偏 重 移 动 通 信 运 营 商, 新 产 品 面 向 所 有 电 信 运 营 商 的 所 有 专 业 领 域 并 有 效 挖 掘 非 电 信 行 业 务, 使 之 兼 容 并 包, 融 会 贯 通 250

251 优 点 基 于 国 外 服 务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实 现 运 维 服 务 管 理 过 程, 适 合 国 内 电 信 运 营 商 用 户 的 使 用 习 惯 底 层 平 台 国 产 化, 拥 有 完 全 自 主 产 权 ; 业 务 整 合, 功 能 域 划 分 贴 近 用 户, 为 用 户 提 供 四 位 一 体 的 咨 询 产 品 实 施 服 务 ; 各 管 理 平 台 间 实 现 信 息 交 互 和 功 能 互 通 ; 保 证 各 级 用 户 认 证 过 程 的 可 靠 性 和 准 确 性 等 继 承 已 有 研 发 成 果 的 精 华, 结 合 用 户 需 求 和 国 际 上 技 术 的 发 展 趋 势, 提 供 更 丰 富 的 应 用 和 更 稳 定 的 软 件 框 架, 平 台 国 产 化 更 适 合 国 内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用 户 4 市 场 前 景 与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1)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近 年 来, 随 着 客 户 的 IT 应 用 成 熟 度 的 提 高 及 其 对 IT 运 维 管 理 的 深 入 理 解, 客 户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需 求 的 个 性 化 程 度 在 不 断 提 高 客 户 由 较 被 动 地 受 厂 商 引 导 转 变 为 主 动 提 出 需 求, 使 得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由 技 术 主 导 型 逐 渐 向 需 求 主 导 型 过 渡 客 户 需 求 的 多 样 化 和 IT 运 维 管 理 厂 商 对 客 户 需 求 的 主 动 引 导, 对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发 展 起 到 良 性 刺 激 作 用 高 端 客 户 对 需 求 的 主 导 性 的 提 高 促 使 整 体 市 场 的 技 术 水 平 加 速 发 展 ; 同 时, 高 端 客 户 的 更 多 成 功 经 验 可 以 高 效 运 用 于 中 小 客 户 的 项 目 之 上, 使 得 中 小 客 户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兴 趣 和 信 心 得 到 大 幅 提 升 随 着 我 国 电 信 重 组 完 成,3G 技 术 进 入 完 全 商 用 周 期, 与 之 相 关 联 的 新 兴 业 务 会 不 断 出 现,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将 迎 来 一 个 全 新 的 发 展 阶 段 (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公 司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市 场 的 用 户 数 量 行 业 经 验 技 术 理 解, 及 技 术 人 员 的 数 量 和 水 平 等 方 面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2008 年, 公 司 占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领 域 市 场 份 额 的 13.46%, 超 过 国 际 同 行 业 BMC 以 及 CA 公 司, 位 列 第 三 位 ( 资 料 来 源 :CCID, 年 中 国 IT 服 务 管 理 市 场 研 究 年 度 报 告 )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领 域, 并 成 功 实 施 了 多 个 项 目, 如 北 京 移 动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系 统 工 程 北 京 移 动 故 障 投 诉 处 理 跟 踪 平 台 天 津 移 动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系 统 重 庆 移 动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系 统 北 京 移 动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EOMS 中 国 移 动 总 部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系 统 上 述 项 目 的 签 订 和 实 施, 使 得 本 项 目 具 有 明 显 的 市 场 和 产 业 化 优 势, 为 保 证 本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打 下 了 基 础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251

252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5,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 万 元, 研 发 推 广 费 用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 % 1 软 硬 件 投 入 2, % (1) 研 发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1, % (2) 测 试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 (3) 演 示 中 心 软 硬 件 投 资 % (4) 支 持 中 心 软 硬 件 投 资 % (5)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用 % 2 场 地 投 入 1, %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1,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二 实 施 费 用 %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推 广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 三 流 动 资 金 1, % 项 目 总 投 资 5, % 经 论 证, 该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8, 万 元 净 利 润 1,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29.09%,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3.31 年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37.74% ( 六 )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1 项 目 实 施 必 要 性 随 着 信 息 系 统 规 模 的 逐 步 庞 大 和 日 益 复 杂, 信 息 安 全 问 题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近 年 来, 信 息 系 统 用 户 对 解 决 各 类 信 息 安 全 的 要 求 已 从 技 术 角 度 上 升 到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角 度 特 别 是 大 型 企 业 为 了 增 强 自 身 的 竞 争 实 力, 必 须 对 自 身 的 业 务 系 统 的 安 全 进 行 更 加 有 效 的 管 理 和 规 划, 进 一 步 落 实 安 全 策 略 管 理 安 全 考 核 管 理 安 全 预 警 管 理 安 全 决 策 分 析 等 功 能 Ultra-SOMC 系 列 产 品 是 一 套 大 型 综 合 性 安 全 管 理 软 件, 该 产 品 将 企 业 员 工 安 全 服 务 商 安 全 产 品 运 营 网 络 企 业 客 户 等, 纳 入 一 个 紧 密 的 信 息 安 全 链 中, 构 建 完 善 的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从 资 产 管 理 脆 弱 性 管 理 安 全 产 品 管 理 安 全 事 件 管 理 的 角 度 有 效 提 升 网 络 及 安 全 系 统 的 可 管 理 性 和 安 全 服 务 水 平 252

253 2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项 目 目 标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产 品 的 体 系 结 构 功 能 结 构 处 理 性 能 将 得 到 大 幅 度 的 优 化 调 整, 将 更 好 地 满 足 用 户 安 全 执 行 层 安 全 运 维 层 安 全 决 策 层 人 员 的 安 全 管 理 需 求, 适 应 各 行 业 用 户 的 安 全 运 维 工 作 流 程, 在 未 来 三 至 五 年 内, 能 够 满 足 国 内 各 主 流 行 业 的 主 流 用 户 的 日 常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需 求, 保 持 公 司 产 品 的 持 续 竞 争 力 该 项 目 在 公 司 现 有 Ver1.6 以 及 Ver2.0 版 本 的 基 础 上 开 发, 主 要 针 对 企 业 的 生 产 和 信 息 安 全 提 供 管 理 产 品, 本 项 目 具 体 设 计 目 标 如 下 : 序 号 生 产 和 信 息 管 理 功 能 目 标 1 企 业 信 息 管 理 2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企 业 信 息 决 策 支 持 平 台 企 业 安 全 知 识 积 累 和 共 享 的 帮 助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信 息 安 全 相 关 的 综 合 评 价 考 核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信 息 安 全 相 关 的 各 类 报 表 报 告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风 险 评 估 和 风 险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各 类 安 全 产 品 安 全 系 统 的 集 中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各 类 安 全 事 件 的 完 整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平 台 企 业 日 常 安 全 运 行 维 护 任 务 的 生 成 分 发 和 跟 踪 管 理 平 台 (2)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按 照 其 工 作 流 程, 依 次 划 分 为 三 个 层 次 : 数 据 采 集 层 数 据 和 业 务 管 理 层 数 据 展 示 层, 各 层 次 功 能 如 下 : 序 号 产 品 架 构 功 能 1 数 据 采 集 采 集 对 象 包 括 关 键 业 务 点 内 的 网 络 设 备 服 务 器 主 机 安 全 产 品 等 数 据 采 集 工 作 统 一 经 过 采 集 调 度 控 制 台 进 行, 可 根 据 需 要 任 意 选 择 采 集 的 对 象, 任 意 配 置 采 集 的 时 间 安 排, 以 及 任 意 配 置 希 望 采 集 的 数 据 事 件 等 信 息 2 数 据 和 业 核 心 功 能 部 分, 负 责 对 数 据 采 集 的 事 件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并 对 相 关 的 安 务 管 理 全 目 标 进 行 管 理 和 响 应 3 数 据 展 示 提 供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与 用 户 交 互 的 接 口 和 界 面 分 为 两 部 分, 一 部 分 对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服 务 器 进 行 相 关 功 能 的 浏 览 管 理 和 配 置 ; 另 一 部 分 为 多 种 类 型 用 户 提 供 全 网 的 安 全 信 息 和 安 全 状 态 展 示 同 时,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提 供 了 多 种 数 据 接 口, 一 方 面 能 够 实 现 与 用 户 已 有 或 后 续 建 设 的 网 管 平 台 运 维 平 台 等 管 理 平 台 的 数 据 级 事 件 级 或 界 面 级 的 整 合 ; 253

254 另 一 方 面, 还 提 供 了 相 关 配 置 接 口, 可 对 相 关 安 全 产 品 进 行 统 一 配 置 和 管 理 外 部 产 品 管 理 接 口 实 时 数 据 接 口 数 据 展 示 层 外 部 接 口 Report Server 拓 扑 展 示 拓 扑 展 示 告 警 事 件 告 警 事 件 运 行 状 态 运 行 状 态 故 障 分 析 故 障 分 析 风 险 展 现 管 理 风 险 展 现 管 理 实 时 性 能 实 时 性 能 策 略 发 布 策 略 发 布 风 险 预 警 风 险 预 警 报 表 报 告 报 表 报 告 Portal 整 合 以 Portal Portal 的 方 式 进 行 多 系 统 数 据 展 示 整 合 文 件 接 口 数 据 库 接 口 其 他 接 口 数 据 接 口 数 据 和 业 务 管 理 层 SOMC Server 业 务 逻 辑 数 据 逻 辑 身 份 及 访 问 管 理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故 障 响 应 管 理 故 障 响 应 管 理 流 程 定 义 流 程 定 义 数 据 模 型 定 义 数 据 模 型 定 义 KBP 资 源 管 理 资 源 管 理 应 用 引 擎 平 台 应 用 引 擎 平 台 安 全 预 警 管 理 安 全 预 警 管 理 安 全 策 略 管 理 业 务 安 全 管 理 属 性 定 义 规 则 定 义 规 则 定 义 KPI 数 据 管 理 数 据 管 理 告 警 事 件 管 理 告 警 事 件 管 理 考 核 评 价 管 理 考 核 评 价 管 理 依 赖 关 系 定 义 配 置 定 义 系 统 自 管 理 工 单 交 互 知 识 库 交 互 CMDB 复 用 与 企 业 整 体 的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实 现 双 向 接 口 以 统 一 CMDB CMDB 的 形 式 与 网 管 运 维 系 统 整 合 南 向 适 配 ( ( 配 置 性 能 事 件 数 据 元 素 整 形 适 配 器 ) ) 采 集 调 度 管 理 数 据 采 集 层 SOMC Probe SOMC Probe 北 向 接 口 采 集 适 配 器 SOMC Probe 北 向 接 口 采 集 适 配 器 SOMC Probe 北 向 接 口 数 据 清 洗 ( 过 滤 降 噪 归 并 压 制 ) 数 据 采 集 逻 辑 ( 标 准 化 完 整 性 校 验 合 法 性 校 验 ) 采 集 适 配 器 采 集 复 用 与 网 管 系 统 整 合 采 集 适 配 器 本 项 目 主 要 涉 及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 风 险 模 型 构 造 智 能 安 全 关 联 分 析 智 能 安 全 预 警 分 析 安 全 事 件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等 技 术 3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 3.0 项 目 其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关 系 如 下 : 名 称 技 术 现 有 产 品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区 别 和 联 系 Ultra-SMCVer1.0 Ultra-SOMCVer1.2 Ultra-SOMCVer1.6 Ultra-SOMC Ver2.0 等 主 要 应 用 了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安 全 事 件 管 理 安 全 风 险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Ultra-SOMC Ver3.0 增 加 了 安 全 策 略 管 理 安 全 考 核 管 理 故 障 响 应 管 理 等 核 心 技 术 Ultra 智 能 关 联 分 析 技 术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Ultra-SOMC Ver3.0 是 原 有 各 款 产 品 的 整 合 和 后 续 升 级 换 代 产 品 新 产 品 增 加 了 最 新 的 技 术 和 经 验, 将 更 能 适 应 大 型 信 息 系 统 用 户 的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254

255 性 能 用 途 客 户 优 点 产 品 主 要 为 各 类 用 户 提 供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的 安 全 事 件 监 控 管 理 安 全 策 略 管 理 等 16 项 主 要 功 能 为 大 中 型 IT 系 统 提 供 集 中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的 平 台 大 中 型 IT 系 统 用 户, 分 布 于 各 行 业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品 ; 最 广 泛 的 异 构 安 全 产 品 的 集 中 管 理 能 力 在 原 有 产 品 基 础 上 从 身 份 访 问 安 全 管 理 中 心 安 全 监 控 管 理 中 心 安 全 预 警 管 理 中 心 等 10 大 方 面 增 加 和 扩 展 了 40 余 项 功 能, 访 问 速 度 存 储 性 能 等 方 面 也 有 较 大 提 升 为 超 大 型 和 大 中 型 IT 系 统 提 供 集 中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的 平 台 超 大 型 和 大 中 型 IT 系 统 用 户, 分 布 于 各 行 业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品 ; 最 广 泛 的 异 构 安 全 产 品 的 集 中 管 理 能 力 ; 与 网 管 系 统 运 维 系 统 的 深 度 技 术 融 合 能 力 ; 高 效 的 安 全 事 件 处 理 能 力 ; 融 合 了 大 量 的 成 功 的 用 户 部 署 实 施 的 实 践 经 验 ; 提 高 了 海 量 数 据 的 分 析 处 理 能 力, 可 以 适 应 超 大 型 IT 系 统 的 集 中 安 全 管 理 ; 操 作 流 程 上 更 加 贴 近 用 户, 满 足 不 同 层 面 用 户 的 管 理 要 求 募 投 项 目 产 品 较 现 有 产 品 在 性 能 上 有 了 大 幅 度 的 提 升, 更 加 适 应 大 型 IT 系 统 的 处 理 性 能 要 求, 能 够 适 应 高 端 用 户 的 安 全 需 求 更 适 应 新 老 用 户 ( 尤 其 是 扩 地 域 的 行 政 管 理 分 级 别 的 超 大 型 IT 系 统 用 户 ) 的 安 全 管 理 需 求 新 产 品 用 户 覆 盖 面 更 广, 包 括 高 端 安 全 用 户 新 产 品 在 继 承 已 有 各 版 本 产 品 优 点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产 品 体 系 架 构 的 优 化 调 整 和 功 能 结 构 的 调 整, 具 备 更 多 的 技 术 优 势 4 市 场 前 景 与 可 行 性 分 析 (1)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2008 年 中 国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亿 元, 较 2007 年 增 长 了 18.6%, 政 府 金 融 电 信 仍 然 是 主 要 应 用 市 场 但 是 由 于 下 半 年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金 融 政 府 教 育 等 各 应 用 行 业 将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冲 击, 预 计 2009 年 信 息 安 全 行 业 发 展 速 度 将 有 所 放 缓 鉴 于 信 息 安 全 行 业 仍 属 于 高 增 长 行 业, 同 时 结 合 中 国 网 络 安 全 产 品 市 场 的 历 史 数 据, 综 合 分 析 影 响 中 国 网 络 安 全 产 品 市 场 发 展 因 素 和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预 计 年, 中 国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市 场 仍 将 以 18.3% 的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增 长, 市 场 规 模 将 由 2008 年 的 亿 元 扩 大 到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 CCID, 中 国 信 息 安 全 产 品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 (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基 础 产 品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Ultra 智 能 关 联 分 析 技 术, 已 应 用 于 国 内 市 场, 运 行 效 果 稳 定 目 前, 公 司 在 安 全 运 营 管 理 领 域 的 规 范 制 定 技 术 研 究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定 制 等 各 个 方 面 均 积 累 丰 富 的 经 验 和 成 果,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技 术 基 础 255

256 公 司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已 经 在 包 括 新 华 社 内 部 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网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北 京 市 政 府 大 院 局 域 网 国 电 信 息 中 心 中 国 网 通 DCN 系 统 等 多 个 大 型 客 户 得 到 实 施 目 前 正 与 公 司 进 行 Ultra-SOMC 技 术 沟 通 的 大 型 用 户 超 过 了 30 家, 本 项 目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良 好 5 投 资 概 算 及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估 算 为 5,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 万 元, 研 发 推 广 费 用 万 元,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 % 1 软 硬 件 投 入 1, % (1) 研 发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 (2) 测 试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 (3) 演 示 用 用 软 硬 件 投 资 % (4) 网 络 及 设 备 安 装 费 用 % 2 场 地 投 入 1, % (1) 场 地 购 置 投 入 1, % (2) 场 地 装 修 投 入 % 二 实 施 费 用 % 1 培 训 费 用 % 2 调 研 推 广 论 证 等 其 他 费 用 % 3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 三 流 动 资 金 1, % 项 目 总 投 资 5, % 经 论 证, 该 项 目 开 发 期 为 2 年, 开 发 成 功 后 预 计 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6, 万 元 净 利 润 1,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率 27.18%,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3.34 年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35.95% 三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组 织 与 实 施 ( 一 )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将 分 别 由 新 媒 传 信 及 公 司 通 信 网 络 事 业 部 系 统 网 络 管 理 事 业 部 服 务 流 程 事 业 部 信 息 安 全 事 业 部 组 织 开 发 与 实 施, 各 项 目 实 施 的 组 织 结 构 包 括 项 目 管 理 委 员 会 项 目 规 划 组 项 目 开 发 组 测 试 组 质 量 管 理 组 等 256

257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将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项 目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项 目 进 度 资 金 使 用 等 实 施 集 中 管 理 各 项 目 组 按 照 软 件 工 程 的 方 法, 分 系 统 分 析 总 体 规 划 概 要 设 计 详 细 设 计 编 码 单 元 测 试 综 合 测 试 等 阶 段 进 行 分 步 实 施 目 前, 公 司 已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市 场 论 证 产 品 线 规 划 总 体 框 架 设 计 等 准 备 工 作, 具 备 了 实 施 该 项 目 的 经 验 技 术 储 备 基 础 队 伍 建 设 的 基 本 条 件 同 时,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与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签 订 了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其 中 有 8,800 平 方 米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场 地,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支 付 二 期 或 三 期 付 款 阶 段 中 的 相 应 面 积 的 购 房 价 款 由 于 实 际 购 买 的 房 产 价 格 (1.2 万 元 / 平 方 米 ) 比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测 算 的 价 格 (1.5 万 元 / 平 方 米 ) 低, 预 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节 约 2,640 万 元 该 资 金, 公 司 将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投 资 顺 序 投 入 ( 二 ) 产 品 营 销 策 略 电 信 金 融 能 源 政 府 事 业 单 位 等 行 业 或 机 构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及 市 场 开 拓 的 重 点 领 域 在 营 销 过 程 中, 公 司 将 直 接 面 对 最 终 用 户 进 行 销 售, 并 采 取 先 渗 透 再 滚 动 发 展 的 策 略, 发 挥 公 司 IT 运 维 管 理 各 项 产 品 的 架 构 优 势, 采 用 模 块 化 的 产 品 构 造 打 造 各 类 产 品 的 标 准 版 企 业 版 或 大 型 企 业 版, 向 不 同 规 模 的 客 户 进 行 推 广 ; 贴 近 客 户 业 务, 抓 住 用 户 关 心 问 题, 以 部 分 应 用 模 块 切 入 用 户 市 场, 并 在 产 品 发 展 中 逐 步 引 入 其 他 模 块 同 时, 公 司 将 通 过 参 与 各 应 用 行 业 的 各 种 创 新 活 动 课 题 研 究 规 范 制 定, 形 成 对 各 个 客 户 的 技 术 引 导, 主 动 帮 助 客 户 提 升 IT 运 维 管 理 优 化 理 论 技 术 和 实 现 策 略, 创 造 新 的 市 场 机 会, 逐 步 培 育 和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 三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品 质 量 由 公 司 技 术 专 家 委 员 会 及 各 项 目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所 涉 及 的 质 量 标 准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之 七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 四 ) 原 材 料 供 应 和 环 境 保 护 软 件 产 品 作 为 项 目 开 发 完 成 后 形 成 的 产 品 之 一, 以 光 盘 U 盘 以 及 文 档 资 料 257

258 等 形 式 交 付 给 客 户, 此 类 原 材 料 的 市 场 价 格 较 低, 供 应 充 足 项 目 开 发 对 环 境 无 不 良 影 响,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纸 张 光 盘 等 各 类 介 质 由 碎 纸 机 回 收 桶 等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保 证 办 公 环 境 和 周 围 环 境 不 受 污 染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为 29, 万 元 各 项 目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项 目 名 称 号 总 额 软 硬 件 投 入 场 地 投 入 合 计 占 比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16, , , , % 2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8, , , , % 3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6, , , , % 4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7, , , , % 5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5, , , , % 6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5, , , , % 合 计 50, , , , % ( 一 ) 原 有 经 营 场 地 制 约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规 模 较 小, 自 有 资 金 实 力 不 强, 固 定 资 产 较 少, 取 得 银 行 贷 款 困 难 IT 运 维 管 理 项 目 多 涉 及 第 三 方 软 硬 件 的 采 购,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较 大 资 金 实 力 和 融 资 渠 道 的 限 制, 使 公 司 无 法 大 规 模 经 营 场 地 的 投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各 年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55% 5.55% 3.94% 和 3.09%, 固 定 资 产 占 比 较 低 为 了 能 够 快 速 的 拉 动 业 务 迅 速 占 领 市 场, 公 司 在 资 金 实 力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采 取 有 限 的 资 金 用 于 日 常 经 营 资 金 周 转, 控 制 大 额 设 备 购 置, 通 过 房 屋 租 赁 获 取 办 公 场 所 的 方 式, 保 证 日 常 经 营 的 顺 利 进 行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迅 速 增 加, 由 2006 年 初 的 222 人 发 展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1,733 人 ; 公 司 办 公 场 地 的 需 求 也 迅 速 扩 大,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在 北 京 租 赁 的 房 屋 面 积 已 经 超 过 258

259 7,600 平 方 米, 并 分 布 在 5 个 地 方 艰 苦 的 办 公 条 件, 不 仅 影 响 了 公 司 人 员 的 引 进, 也 加 大 了 管 理 成 本,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在 软 件 产 品 的 开 发 方 面,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软 硬 件 设 施 的 同 时, 项 目 人 员 主 要 利 用 客 户 现 场 的 硬 件 设 备 和 测 试 环 境, 进 行 大 量 二 次 开 发 工 作, 并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试 检 测 和 故 障 监 测 等 工 作 因 此, 虽 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账 面 上 的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不 大, 但 软 件 开 发 及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所 实 际 占 用 的 固 定 资 源 并 不 小 随 着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上 述 情 况 已 经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成 为 了 约 束 公 司 业 务 拓 展 的 重 要 瓶 颈 ( 二 ) 必 须 建 立 公 司 自 有 的 研 发 环 境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主 要 是 通 过 专 业 的 软 件 产 品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运 维 服 务 来 保 障 企 业 信 息 化 系 统 稳 定 高 效 地 运 行, 其 管 理 对 象 是 企 业 的 整 个 信 息 化 系 统, 对 为 其 提 供 运 营 支 撑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产 品 的 技 术 先 进 性 功 能 实 用 性 和 更 新 及 时 性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这 就 要 求 从 事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的 企 业 必 须 具 备 完 善 的 研 发 环 境, 建 立 各 种 功 能 强 大 的 硬 件 基 础 平 台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数 据 库 平 台 和 中 间 件 平 台, 并 在 必 要 时 准 确 模 拟 所 开 发 产 品 未 来 的 实 际 运 行 环 境, 以 保 证 拟 开 发 产 品 的 技 术 先 进 性 适 用 性 和 产 品 开 发 成 功 率, 更 好 地 适 应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受 自 有 研 发 环 境 和 其 他 研 发 条 件 的 限 制, 通 过 依 靠 客 户 现 场 资 源 的 方 式 进 行 开 发, 使 得 公 司 产 品 开 发 的 速 度 深 度 和 广 度 都 受 到 很 大 影 响, 制 约 了 公 司 客 户 的 拓 展 由 于 研 发 设 备 不 足 等 方 面 的 约 束, 公 司 对 某 一 项 产 品 的 持 续 开 发 和 深 度 挖 掘 存 在 一 定 的 困 难, 也 影 响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速 度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必 须 建 设 一 个 自 有 完 善 的 研 发 环 境, 大 力 推 进 公 司 产 品 的 研 发 力 度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能 够 提 升 公 司 持 续 研 发 新 产 品 的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所 研 发 的 产 品 是 基 于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技 术 升 级 与 功 能 的 拓 展, 公 司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可 较 好 的 改 善 办 公 环 境 和 研 发 条 件, 在 吸 引 更 多 的 优 秀 技 术 人 才 的 同 时, 也 可 以 突 破 研 发 条 件 的 瓶 颈, 缩 短 产 品 研 发 周 期,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并 保 证 工 作 质 量, 提 升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内 持 续 开 发 维 护 更 新 产 品 的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259

260 完 善 的 自 有 的 软 件 开 发 环 境 测 试 环 境 和 演 示 环 境 是 保 证 开 发 测 试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和 准 确 性 的 必 要 条 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的 投 入,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服 务 的 质 量,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进 而 提 高 公 司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 三 )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符 合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总 体 发 展 路 径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软 件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种 类 和 系 统 集 成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搭 建 更 好 的 环 境, 拉 开 与 竞 争 对 手 的 距 离, 是 软 件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总 体 的 发 展 路 径 比 较 国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数 据,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在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方 面 均 进 行 了 较 大 规 模 的 资 金 安 排,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占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总 额 比 例 均 在 70% 以 上,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投 资 占 比 单 位 : 万 元 三 维 通 信 11, , % 石 基 信 息 16, , % 东 华 软 件 15, , % 国 脉 科 技 11, , % 华 胜 天 成 27, , % 公 司 29, , % 注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亿 阳 信 通 于 2002 年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上 市 时 间 较 早, 无 法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此 处 未 包 含 该 公 司 数 据 ( 四 ) 关 于 公 司 购 置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无 自 有 房 产, 全 部 以 房 屋 租 赁 获 取 的 办 公 场 所 来 开 展 日 常 经 营 1 公 司 购 买 房 产 情 况 2009 年 7 与 16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了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购 买 了 座 落 于 朝 阳 区 北 辰 东 路 8 号 的 北 辰 首 座 大 厦 B5 区 商 业 及 办 公 楼 房 产, 购 买 的 建 筑 面 积 共 3.5 万 平 方 米, 单 价 1.2 万 元 / 平 方 米, 总 价 款 4.2 亿 元, 其 中 8,800 平 方 米 将 用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1)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迅 速 增 加, 现 有 办 公 环 境 和 办 公 场 地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60

261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目 前 在 不 同 区 域 办 公,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不 利 于 业 务 及 管 理 上 的 协 同, 同 时,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拓 展, 员 工 人 数 将 进 一 步 增 长,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规 划,2010 年 母 公 司 人 员 将 达 到 1,000 人 左 右, 新 媒 传 信 人 员 达 到 2,000 人 左 右 ( 按 照 每 个 员 工 工 位 10 平 米 测 算, 需 要 3 万 平 米 的 办 公 场 地 ), 目 前 以 租 赁 为 主 的 方 式 难 以 满 足 快 速 增 长 对 办 公 环 境 的 要 求, 另 外, 公 司 未 来 产 品 研 发 计 划 对 研 发 环 境 的 稳 定 性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客 观 上 需 要 构 建 一 个 稳 定 高 质 量 的 研 发 环 境 及 办 公 环 境 因 此, 通 过 综 合 考 虑 目 前 及 未 来 的 实 际 需 求, 通 过 市 场 论 证 与 分 析, 公 司 购 买 了 上 述 办 公 场 地 该 用 房 的 购 买 价 格 为 1.2 万 / 平 方 米, 相 对 于 目 前 同 类 地 区 同 类 品 质 的 写 字 楼 价 格 有 着 明 显 的 价 格 优 势, 适 时 购 买 有 利 于 整 体 购 置 成 本 的 下 降,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利 益 需 求 (2) 良 好 的 办 公 环 境, 是 公 司 进 一 步 稳 定 经 营 环 境 吸 引 更 多 的 人 才 提 升 发 行 人 形 象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必 要 手 段 之 一 (3) 本 次 购 房 交 付 使 用 情 况 A. 付 款 进 度 安 排 公 司 与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关 于 付 款 方 式 及 期 限 的 条 款 如 下 : 甲 乙 双 方 同 意 上 述 购 买 款 项 采 取 分 期 付 款 的 方 式, 具 体 分 为 以 下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支 付 : (1) 甲 乙 双 方 在 签 订 本 协 议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买 受 人 将 人 民 币 6,500 万 元 ( 大 写 : 陆 仟 伍 佰 万 元 整 ) 汇 到 出 卖 人 账 户 ; (2) 在 2009 年 12 月 20 日 之 前, 买 受 人 将 第 二 笔 购 房 款 人 民 币 19,500 万 元 ( 大 写 : 壹 亿 玖 仟 伍 佰 万 元 整 ) 汇 到 出 卖 人 账 户 ( 该 阶 段 累 计 支 付 购 房 款 达 到 贰 亿 陆 仟 万 元 整 ); (3) 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 之 前, 买 受 人 将 剩 余 全 部 购 房 款 人 民 币 160,606,840 元 ( 大 写 : 壹 亿 陆 仟 零 陆 拾 万 陆 仟 捌 佰 肆 拾 元 整 ) 汇 到 出 卖 人 账 户 261

262 出 卖 人 同 意 : 该 商 品 房 的 具 体 购 买 及 付 款, 可 由 买 受 人 或 买 受 人 指 定 的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进 行 购 买, 并 根 据 其 购 买 情 况 按 相 应 面 积 分 楼 层 分 别 签 订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合 同 或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并 办 理 备 案 登 记 B. 交 付 使 用 情 况 2009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向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了 65,491,080 元 ( 即 对 应 20 个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5, 平 方 米 房 产 的 房 款 ) 该 商 品 房 整 体 交 付 时 间 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 2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分 析 国 内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一 般 均 会 购 置 一 定 的 办 公 场 地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有 28.36% 用 于 场 地 投 入, 与 其 他 软 件 企 业 的 投 资 结 构 基 本 相 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场 地 投 入 金 额 募 集 资 金 总 投 资 占 比 三 维 通 信 2, , % 石 基 信 息 5, , % 东 华 软 件 4, , % 国 脉 科 技 3, , % 华 胜 天 成 7, , % 公 司 14, , % 注 :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亿 阳 信 通 于 2002 年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上 市 时 间 较 早, 无 法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此 处 未 包 含 该 公 司 数 据 五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效 益 情 况 公 司 积 累 了 一 批 以 电 信 行 业 为 主, 兼 顾 金 融 能 源 等 行 业 中 的 大 中 型 企 业 以 及 政 府 机 构 的 优 质 客 户 群 体, 产 品 和 服 务 在 这 些 客 户 中 得 到 了 广 泛 的 应 用, 在 业 内 留 下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公 司 围 绕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及 产 品 领 域 的 客 户 需 求, 在 公 司 原 有 的 技 术 产 品 客 户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产 品 线 深 度 整 合 挖 掘 与 提 升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后, 公 司 原 有 的 优 质 客 户 可 以 平 滑 转 移 为 其 新 产 品 用 户, 以 更 好 的 满 足 客 户 IT 系 统 投 资 增 加 和 业 务 规 模 品 种 日 益 丰 富 所 带 来 的 IT 运 维 管 理 业 务 新 需 求, 从 而 保 持 和 优 质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262

263 随 着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自 身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仍 将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速,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效 益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年 均 销 售 收 入 年 均 净 利 润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39,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11, ,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8, ,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9, ,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8, ,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6, , 合 计 84,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开 发 期 均 为 2 年, 项 目 开 发 成 功 后, 将 年 均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84, 万 元, 新 增 净 利 润 18, 万 元, 项 目 整 体 年 平 均 投 资 收 益 率 为 36.05% ( 二 ) 本 次 发 行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1 对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及 每 股 净 资 产 都 将 大 幅 提 高, 公 司 资 本 实 力 及 抗 风 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2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资 产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55% 5.55% 3.94% 和 3.09% 体 现 了 处 于 成 长 期 的 软 件 企 业 所 普 遍 具 有 的 轻 资 产 结 构 特 征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产 品 种 类 和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大 幅 度 增 加, 对 技 术 开 发 的 设 备 测 试 环 境 等 需 求 也 相 应 增 加,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已 明 显 不 足, 对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业 务 拓 展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制 约 作 用 针 对 上 述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将 加 大 在 固 定 资 产 方 面 的 投 资 力 度,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9, 万 元, 占 总 募 集 资 金 额 的 58.60% 通 过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稳 定 公 司 经 营 环 境 并 吸 引 更 多 的 人 才, 完 善 技 术 研 发 环 境, 保 证 拟 开 发 产 品 的 技 术 先 进 性 适 用 性 和 产 品 开 发 成 功 率, 更 好 地 适 应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263

264 3 对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由 于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内 将 因 财 务 摊 薄 而 有 所 降 低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加 快 相 关 项 目 的 研 发 进 度 加 大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使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尽 快 实 施 成 功 并 产 生 效 益 随 着 各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和 应 用,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与 利 润 水 平 将 大 幅 增 长, 未 来 盈 利 能 力 将 大 幅 提 高 4 固 定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为 29, 万 元, 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3, 万 元 各 项 目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原 值 年 折 旧 额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8,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5,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3,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4,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3,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3, 合 计 29, , 注 : 年 折 旧 额 采 用 直 线 法, 场 地 投 入 按 20 年 折 旧, 软 硬 件 投 入 按 5 年 折 旧 摊 销, 预 计 残 值 率 为 5% 以 上 年 折 旧 额 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5 年 内 的 折 旧 额, 从 第 六 年 开 始 只 有 场 地 投 入 折 旧, 折 旧 总 额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稳 中 有 升, 年 度 公 司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8.44% 38.31% 和 50.36%, 平 均 为 42.37% 按 42%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测 算, 要 消 化 因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资 年 新 增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3, 万 元, 公 司 每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只 要 增 加 8, 万 元 即 可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顺 利, 能 够 达 到 预 期 收 益, 该 营 业 收 入 仅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预 测 年 增 营 业 收 入 的 10.45%,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水 平 将 远 远 高 于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金 额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不 顺 利, 不 能 达 到 预 期 收 益, 保 持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盈 利 增 长 水 平, 消 化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增 长 也 不 会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年, 公 司 各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8, 万 元 44, 万 元 以 及 51,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40.41% 按 照 营 业 收 入 40% 的 增 长 水 平 测 算, 以 2008 年 营 业 收 入 51, 万 元 为 基 准,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将 增 加 20,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3, 万 元 仅 占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的 17.93% 此 外, 264

265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尚 未 确 认 收 入 的 合 同 金 额 累 计 达 到 234,210, 元, 同 时 考 虑 到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主 体 之 间 的 飞 信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合 同 ( 期 限 为 2008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10 月 ) 以 及 新 媒 传 信 与 中 国 移 动 重 庆 公 司 签 订 的 农 村 信 息 网 开 发 及 运 营 支 撑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 期 限 为 2009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 等 长 期 合 同,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持 续 增 长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综 上,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不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5 对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的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加 大 相 关 项 目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与 研 发 投 入,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到 位 及 项 目 的 成 功 实 施,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得 到 进 一 步 改 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将 稳 步 提 升, 预 计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之 后, 年 均 新 增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序 年 均 现 金 年 均 现 金 年 均 现 金 项 目 名 称 号 流 入 流 出 流 量 净 额 1 飞 信 平 台 大 规 模 改 造 升 级 40, , , 电 信 综 合 网 管 产 品 Ultra-TIMP 15, , , 无 线 网 络 优 化 平 台 Ultra-WOSS 11, , , IT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Ultra- M 系 列 软 件 12, , , 运 维 服 务 流 程 管 理 系 统 10, , , 新 一 代 安 全 运 行 管 理 中 心 Ultra-SOMC3.0 8, , , 合 计 99, , ,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及 其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投 资 后 尚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结 合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加 大 以 下 方 面 的 投 入 :8,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营 销 和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7,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的 投 入 ;15,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补 充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购 销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1,2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技 术 计 划 方 面 的 投 入 ; 3,000 万 元 左 右 用 于 研 发 投 入 ; 其 余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营 销 和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的 投 入 (8,000 万 元 ) 公 司 已 设 立 了 部 分 大 区 办 事 机 构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有 剩 余, 可 适 当 进 行 投 入 265

266 加 快 公 司 营 销 和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在 全 国 各 区 域 性 中 心 城 市 ( 重 庆 西 安 济 南 长 沙 沈 阳 太 原 合 肥 石 家 庄 ) 设 立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这 些 区 域 性 的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中 心 将 作 为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营 销 中 心 展 示 中 心 及 市 场 信 息 搜 集 与 反 馈 中 心, 与 公 司 现 有 的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一 起, 构 筑 起 公 司 以 中 心 城 市 为 节 点 辐 射 全 国 的 营 销 与 服 务 网 络 初 步 考 虑 每 个 区 域 性 中 心 平 均 投 入 1,000 万 元 ( 包 括 场 地 购 置 或 租 赁 设 备 投 入 人 员 投 入 ), 合 计 8,000 万 元 (2)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的 投 入 ( 技 术 支 持 中 心 建 设 7,000 万 元 )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建 立 和 完 善 全 国 性 的 技 术 服 务 支 持 中 心, 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手 段 和 管 理 制 度 优 化 工 作 流 程 和 工 作 质 量, 向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系 统 维 护 性 能 优 化 技 术 与 应 用 咨 询 等 服 务, 以 保 障 客 户 业 务 的 正 常 开 展, 提 高 用 户 的 满 意 度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进 行 客 户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中 心 的 建 设 投 入, 客 户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中 心 将 采 用 分 布 式 IP 电 话 系 统 将 公 司 各 区 域 性 的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中 心 实 时 动 态 连 接, 由 客 户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系 统 统 一 调 度, 为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用 户 提 供 一 个 基 于 互 联 网 络 的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平 台 客 户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中 心 计 划 投 入 7,000 万 元, 包 括 技 术 服 务 中 心 用 房 IP 电 话 系 统 软 硬 件 电 脑 设 备 服 务 器 及 网 络 线 路 开 发 用 软 硬 件 等 (3) 补 充 系 统 集 成 业 务 购 销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需 求 (15,000 万 元 ) 公 司 IT 运 维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中 需 为 客 户 提 供 部 分 外 购 的 软 硬 件, 而 该 部 分 外 购 软 硬 件 一 般 需 公 司 先 垫 付 部 分 资 金,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这 种 垫 付 资 金 的 情 况 层 现 出 垫 款 额 度 大 周 期 长 的 特 点, 这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公 司 业 务 拓 展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使 用 部 分 资 金 用 于 解 决 IT 运 维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中 的 垫 款 资 金 瓶 颈, 进 而 拓 展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本 部 分 计 划 投 入 万 元 (4) 技 术 计 划 方 面 的 投 入 需 求 (1,200 万 元 ) 公 司 将 密 切 跟 踪 和 研 究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与 国 外 运 营 商 和 本 领 域 中 的 其 他 主 流 厂 商 加 强 沟 通 和 合 作, 将 国 外 先 进 理 念 方 法 论 引 入 国 266

267 内 ; 此 部 分 预 计 投 入 500 万 元, 包 括 人 员 投 入 组 织 各 种 类 型 研 讨 会 发 布 会 外 协 费 用 等 积 极 参 与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等 重 点 行 业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的 研 究 和 制 定, 引 导 用 户 理 解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和 关 键 技 术, 保 持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 此 部 分 预 计 投 入 500 万 元, 包 括 人 员 投 入 组 织 各 种 类 型 研 讨 会 发 布 会 外 协 费 用 等 继 续 深 化 CMMI 软 件 开 发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持 续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确 保 公 司 研 发 团 队 整 体 的 技 术 领 先 性 和 流 程 的 规 范 性 此 部 分 预 计 投 入 200 万 元, 包 括 CMMI 体 系 培 训 评 估 改 进 中 介 费 用 等 (5) 研 发 投 入 (3,000 万 元 ) IT 运 维 管 理 具 有 设 计 精 细 标 准 广 泛 技 术 繁 杂 的 技 术 特 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只 是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研 发 技 术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随 着 国 内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快 速 发 展 尤 其 是 电 信 运 营 商 各 项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应 紧 紧 跟 踪 这 一 变 化, 不 断 加 强 技 术 储 备, 不 断 开 发 适 应 未 来 运 维 管 理 需 要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有 剩 余, 公 司 将 其 中 3,000 万 元 用 于 金 融 交 易 的 在 线 实 时 监 控 安 全 合 规 性 管 理 支 撑 平 台 / 系 统 安 全 巡 检 管 理 系 统 电 信 网 络 全 业 务 竞 争 环 境 下 的 支 撑 系 统 等 方 面 的 研 发 投 入 上 述 投 入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业 务 布 局,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和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规 模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强 化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为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成 长 提 供 更 加 有 利 的 保 障 267

268 一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第 十 二 节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公 司 将 继 续 深 化 和 巩 固 在 电 信 行 业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软 件 产 品 提 供 商 和 服 务 提 供 商 的 地 位 ; 把 在 电 信 行 业 获 得 的 IT 运 维 管 理 的 经 验 和 理 念 以 及 关 键 业 务 运 维 外 包 的 模 式 积 极 地 向 金 融 能 源 政 府 部 门 等 领 域 横 向 推 广 和 发 展 ; 持 续 地 改 善 和 优 化 公 司 的 技 术 体 系 服 务 体 系 和 管 理 流 程, 稳 步 提 升 公 司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保 持 公 司 在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中 的 领 先 地 位 和 优 质 品 牌 形 象, 同 时 积 极 地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将 公 司 打 造 成 国 际 一 流 的 软 件 和 服 务 企 业 二 未 来 三 年 的 具 体 发 展 目 标 与 规 划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具 体 发 展 目 标 是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高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积 极 探 索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模 式 在 其 他 业 务 领 域 的 拓 展 和 复 制, 为 公 司 增 加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围 绕 上 述 具 体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制 定 了 如 下 的 发 展 规 划 : ( 一 ) 产 品 计 划 IT 运 维 管 理 具 有 设 计 精 细 标 准 广 泛 技 术 繁 杂 的 技 术 特 点,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主 要 是 实 现 现 有 主 要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搭 建 和 优 化 现 有 的 研 发 测 试 和 演 示 环 境 ; 同 时, 随 着 国 内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快 速 发 展 尤 其 是 电 信 运 营 商 各 项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应 密 切 跟 踪 这 一 变 化, 不 断 加 强 技 术 储 备, 不 断 开 发 适 应 未 来 IT 运 维 管 理 需 要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 二 ) 服 务 计 划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强 针 对 IT 运 维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的 系 统 推 广 服 务, 建 立 和 完 善 全 国 性 的 技 术 服 务 支 持 中 心, 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手 段 和 管 理 制 度 优 化 服 务 部 门 的 工 作 流 程 和 工 作 质 量, 向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系 统 维 护 性 能 优 化 技 术 与 应 用 咨 询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以 保 障 客 户 业 务 的 正 常 开 展, 提 高 用 户 的 满 意 度 268

269 ( 三 ) 技 术 计 划 公 司 将 密 切 跟 踪 和 研 究 国 际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与 国 外 运 营 商 和 本 领 域 中 的 其 他 主 流 厂 商 加 强 沟 通 和 合 作, 将 国 外 先 进 理 念 方 法 论 引 入 国 内 ; 积 极 参 与 国 内 电 信 金 融 等 重 点 行 业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的 研 究 和 制 定, 引 导 用 户 理 解 IT 运 维 管 理 的 重 要 性 和 关 键 技 术, 保 持 公 司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 继 续 深 化 CMMI 软 件 开 发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建 设, 持 续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培 训, 确 保 公 司 研 发 团 队 整 体 的 技 术 领 先 性 和 流 程 的 规 范 性 ( 四 ) 营 销 体 系 计 划 公 司 已 设 立 了 部 分 大 区 办 事 机 构 公 司 将 适 当 加 大 这 方 面 的 投 入, 在 全 国 各 区 域 性 中 心 城 市 ( 重 庆 西 安 济 南 长 沙 沈 阳 太 原 合 肥 石 家 庄 ) 设 立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以 这 些 区 域 性 的 技 术 支 持 与 服 务 中 心 将 作 为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营 销 中 心 展 示 中 心 及 市 场 信 息 搜 集 与 反 馈 中 心, 与 公 司 现 有 的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公 司 一 起, 构 筑 起 公 司 以 中 心 城 市 为 节 点 辐 射 全 国 的 营 销 与 服 务 网 络 ( 五 )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公 司 将 深 化 与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及 国 际 合 作 伙 伴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拓 展 新 的 合 作 模 式, 着 手 开 发 公 司 产 品 的 国 际 化 版 本, 适 时 向 国 际 市 场 推 广 公 司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力 争 未 来 在 国 际 市 场 占 据 一 席 之 地 ( 六 ) 人 力 资 源 计 划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需 要 更 多 的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居 利 思 义 身 劳 心 安 人 强 我 强 共 同 发 展 的 企 业 文 化 理 念, 进 一 步 完 善 人 才 培 养 引 进 和 激 励 机 制, 以 优 秀 的 企 业 文 化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富 于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体 系 和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吸 引 并 留 住 人 才, 建 立 能 够 适 应 现 代 化 企 业 发 展 的 高 水 平 队 伍 ( 七 ) 再 融 资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的 资 金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随 着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和 规 模 的 逐 步 壮 大, 公 司 将 根 据 需 要 选 择 适 当 的 时 机 和 合 理 的 方 式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进 行 再 融 资, 筹 集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269

270 三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发 展 的 作 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之 一 ( 四 )1 必 要 性 四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 一 )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1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体 现 了 处 于 成 长 期 的 软 件 企 业 所 普 遍 具 有 的 轻 资 产 的 资 产 结 构 特 征, 各 期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在 资 产 总 额 中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55% 5.55% 3.94% 和 3.09% 这 种 资 产 结 构 在 公 司 前 期 发 展 阶 段, 对 把 有 限 的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业 务 扩 张 迅 速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取 得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但 由 于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已 明 显 不 足, 对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业 务 已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制 约 作 用 针 对 这 种 情 况, 公 司 将 持 续 加 大 在 固 定 资 产 方 面 的 投 资 力 度, 随 着 公 司 购 置 自 有 办 公 场 所 添 置 研 发 和 办 公 设 备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将 有 所 扩 大, 从 而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增 强 公 司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完 善 技 术 研 发 的 设 备 和 环 境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2 应 收 账 款 货 币 资 金 将 恢 复 与 业 务 发 展 相 一 致 的 增 长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已 成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经 营 业 绩 的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主 要 推 动 力, 而 由 于 中 国 移 动 飞 信 业 务 的 内 部 运 营 主 体 发 生 变 更, 由 原 来 中 国 移 动 下 属 的 北 京 移 动 公 司 变 更 为 卓 望 信 息, 其 内 部 业 务 的 衔 接 协 调 使 得 中 国 移 动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结 算 发 生 了 延 迟, 同 时 导 致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的 业 务 结 算 也 发 生 了 延 迟, 进 而 使 得 公 司 2008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07 年 末 都 发 生 了 非 正 常 的 大 幅 增 长, 并 且 这 种 影 响 持 续 到 了 2009 年 上 半 年, 导 致 公 司 2009 年 6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也 较 高, 相 关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一 ( 一 )2 主 要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随 着 中 国 移 动 内 部 新 的 飞 信 业 务 运 营 主 体 卓 望 信 息 已 经 到 位, 与 前 飞 信 运 营 主 体 的 业 务 衔 接 内 部 协 调 已 基 本 完 成, 其 对 公 司 的 业 务 结 算 也 将 逐 步 恢 复 正 常 270

271 根 据 公 司 与 卓 望 信 息 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 签 订 的 为 期 三 年 的 飞 信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合 同, 其 将 按 月 与 公 司 进 行 业 务 结 算 鉴 于 中 国 移 动 是 我 国 实 力 最 强 的 电 信 运 营 商, 资 金 实 力 强 信 誉 好, 因 此 公 司 对 其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的 安 全 性 较 高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收 回 卓 望 信 息 销 售 款 项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09) 第 号 ),2009 年 7 月 1 日 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 止, 公 司 共 收 到 卓 望 信 息 支 付 的 177,863, 元 合 同 价 款, 其 中 包 括 2008 年 11 月 年 4 月 飞 信 运 营 支 撑 服 务 费 152,165,527 元, 改 善 了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此 后,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将 恢 复 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相 一 致 的 增 长 态 势 ( 二 )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增 强 1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将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目 前 仍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随 着 公 司 在 我 国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的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自 身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仍 将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速, 表 现 出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具 体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二 ( 一 )4 营 业 收 入 的 未 来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2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来 自 IT 运 维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类 的 收 入, 特 别 是 其 中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的 收 入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使 得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在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中 的 占 比 不 断 提 高 由 于 技 术 服 务 类 业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是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大 幅 提 高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籍 此,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得 到 了 优 化 相 关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二 ( 一 )2 营 业 收 入 的 业 务 类 别 分 析 和 十 二 ( 二 )3 不 同 业 务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分 析 公 司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是 把 公 司 打 造 成 国 际 一 流 的 软 件 和 服 务 企 业, 因 此, 公 司 将 继 续 不 断 改 善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进 一 步 提 高 技 术 含 量 和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的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软 件 开 发 与 销 售 业 务 收 入 在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中 的 占 比,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在 飞 信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业 务 上 的 投 入, 确 保 该 业 务 保 持 持 续 的 快 速 增 长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积 极 推 广 和 复 制 移 动 互 联 网 运 维 支 撑 外 包 服 务 这 种 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具 有 创 新 性 的 业 务 模 式, 从 而 保 证 技 术 服 务 类 收 入 能 够 继 续 实 现 持 续 快 速 的 增 长 271

272 3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强 营 业 成 本 的 控 制 在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改 善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的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通 过 强 化 内 部 管 理 提 高 资 金 存 货 的 周 转 效 率 等 措 施 加 强 对 营 业 成 本 的 控 制, 进 而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五 拟 定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假 设 条 件 ( 一 ) 国 内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保 持 稳 定 发 展, 未 出 现 重 大 市 场 变 化 ; ( 二 )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和 软 件 产 业 的 扶 持 政 策 保 持 稳 定 ; ( 三 )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 ( 四 ) 本 次 发 行 如 期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并 投 入 使 用 ; ( 五 ) 公 司 与 主 要 客 户 之 间 的 合 作 关 系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六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对 软 件 高 级 人 才 的 需 求 公 司 所 处 的 IT 运 维 管 理 行 业, 属 于 知 识 密 集 型 智 力 密 集 型 行 业, 未 来 产 品 开 发 和 业 务 拓 展 对 软 件 高 级 技 术 人 员 营 销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具 有 较 大 的 需 求 ( 二 ) 规 模 扩 大 对 管 理 水 平 的 挑 战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机 制 调 整 资 源 配 置 运 营 管 理, 特 别 是 资 金 管 理 人 才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都 将 对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提 出 更 大 的 挑 战 七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 一 ) 现 有 业 务 为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提 供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公 司 目 前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行 业 实 践 经 验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是 在 现 有 业 务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逐 渐 积 累 起 来 的, 既 是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无 形 资 产, 也 为 实 现 未 来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公 司 将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市 场 和 技 术 并 重 模 式 不 断 创 新 滚 动 发 展 的 思 路, 专 注 IT 运 维 管 理 领 域, 谋 求 现 有 业 务 的 持 续 扩 张 和 相 关 领 272

273 域 的 适 当 拓 展 ( 二 )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是 现 有 业 务 的 延 伸 和 发 展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方 面 增 加 了 产 品 品 种 和 服 务 种 类, 丰 富 了 业 务 结 构, 扩 展 了 业 务 领 域, 另 一 方 面, 大 大 提 高 了 现 有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创 新 模 式, 能 够 巩 固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行 业 领 导 地 位, 并 建 立 持 续 稳 定 的 盈 利 模 式 八 确 保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公 司 将 持 续 坚 持 以 向 电 信 行 业 纵 向 发 展 为 基 础, 持 续 向 金 融 能 源 政 府 部 门 等 领 域 横 向 拓 展 的 发 展 战 略, 以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和 技 术 服 务 为 核 心, 坚 持 自 主 开 发 + 创 新 服 务 的 业 务 模 式, 重 点 实 施 人 才 战 略 服 务 和 技 术 战 略 资 本 战 略,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持 续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九 本 次 发 行 对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作 用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能 够 为 实 施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金 保 障, 有 助 于 强 化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将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和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成 为 公 众 公 司, 有 利 于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与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为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整 体 形 象 知 名 度 市 场 影 响 力 资 源 整 合 能 力 品 牌 等 将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将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支 持, 为 实 现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创 造 有 利 条 件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可 通 过 市 场 化 的 股 权 激 励 制 度, 持 续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将 其 个 人 利 益 与 公 司 长 远 利 益 紧 密 结 合 起 来, 增 强 公 司 凝 聚 力, 从 而 确 保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73

274 第 十 三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 一 ) 销 售 合 同 1 母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重 大 销 售 合 同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合 同 名 称 签 订 日 期 合 同 金 额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1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2 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3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4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政 务 网 络 5 管 理 中 心 中 国 联 通 有 限 公 6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7 团 河 北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即 时 通 信 四 期 扩 容 硬 件 DELL 产 品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 中 国 联 通 2008 年 GSM 网 增 值 业 务 综 合 网 管 工 程 ( 软 件 和 系 统 集 成 部 分 ) , 设 备 及 服 务 采 购 合 同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即 时 通 信 四 期 扩 容 工 程 飞 信 部 分 内 贸 , 设 备 及 采 购 合 同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即 时 通 信 五 期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 市 委 市 政 府 机 关 局 域 网 改 造 项 目 安 全 系 统 集 成 及 数 据 存 储 备 份 子 系 统 , 中 国 联 通 扩 展 短 消 息 业 务 平 台 一 期 工 程 ( 网 管 部 分 ) 设 备 及 服 务 采 购 合 同 河 北 移 动 E-OMS 四 期 工 程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和 集 成 服 务 采 购 合 同 新 华 通 讯 社 新 华 网 网 络 安 全 项 目 合 同 国 家 卫 星 气 象 中 心 10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1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河 北 有 限 公 司 12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风 云 三 号 气 象 卫 星 应 用 系 统 一 期 工 程 数 据 存 档 与 服 务 系 统 (ARS 2 )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即 时 通 信 五 期 微 软 软 件 及 集 成 采 购 合 同 河 北 移 动 客 服 七 期 工 程 统 一 投 诉 系 统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总 行 开 放 平 台 集 中 监 控 与 管 理 系 统 二 期 项 目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集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软 件 产 品 和 服 务 ( 第 三

275 中 采 购 中 心 批 )BMC PATROL 监 控 管 理 软 件 采 购 合 同 14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北 京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运 行 维 护 EOMS 四 期 工 程 内 贸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中 国 移 动 计 费 支 撑 网 天 津 业 务 支 撑 网 运 营 管 理 系 统 (NGBOSS1.0 版 ) 一 阶 段 扩 容 改 造 工 程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及 系 统 服 务 技 术 合 同 15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天 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重 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重 庆 有 限 公 司 省 级 话 务 网 管 四 期 工 程 项 目 ( 软 件 ) 合 同 子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重 大 销 售 合 同 (1)2009 年 4 月 13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卓 望 信 息 签 署 了 飞 信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合 同, 约 定 由 新 媒 传 信 向 卓 望 信 息 提 供 飞 信 业 务 的 产 品 开 发 维 护 运 营 及 支 撑 等 服 务 新 媒 传 信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与 飞 信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密 切 挂 钩, 由 卓 望 信 息 根 据 核 定 的 飞 信 活 跃 用 户 数 量 及 其 对 新 媒 传 信 服 务 质 量 的 考 核 情 况 按 月 确 认 并 结 算 收 入 : 卓 望 信 息 每 季 度 第 一 第 二 月 每 月 都 将 本 月 应 结 算 费 用 的 100% 支 付 给 新 媒 传 信, 第 三 个 月 结 算 时, 与 本 季 度 考 核 打 分 结 果 挂 钩, 在 应 支 付 给 新 媒 传 信 第 三 月 的 运 营 支 撑 费 中 减 去 本 季 度 考 核 应 扣 除 的 费 用 ; 每 月 数 据 统 计 周 期 为 每 月 的 1 日 至 当 月 最 后 一 天, 以 中 国 移 动 支 付 卓 望 信 息 的 实 际 费 用 为 准 ; 正 常 情 况 下, 卓 望 信 息 每 月 收 到 中 国 移 动 支 付 给 卓 望 信 息 的 上 个 月 的 运 营 支 撑 费 后,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上 月 应 付 给 新 媒 传 信 的 服 务 费 金 额 告 知 新 媒 传 信, 若 新 媒 传 信 无 异 议, 则 新 媒 传 信 将 开 具 的 合 法 发 票 递 交 至 卓 望 信 息, 卓 望 信 息 在 收 到 发 票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款 项 支 付 给 新 媒 传 信 ; 若 中 国 移 动 支 付 卓 望 信 息 运 营 支 撑 费 的 时 间 延 迟, 则 卓 望 信 息 向 新 媒 传 信 支 付 服 务 费 的 时 间 也 相 应 顺 延 ; 若 中 国 移 动 与 卓 望 信 息 的 数 据 统 计 周 期 进 行 调 整, 新 媒 传 信 的 数 据 统 计 周 期 也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该 合 同 有 效 期 自 2008 年 11 月 1 日 起 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 止 若 合 同 期 满 30 日 前, 甲 乙 双 方 均 未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期 满 终 止 合 同, 则 合 同 自 动 延 续 一 年 如 任 何 一 方 提 出 期 满 终 止 合 同, 应 在 期 满 前 至 少 提 前 30 日 书 面 通 知 对 方 (2)2009 年 8 月 26 日,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重 庆 有 限 公 司 与 新 媒 传 信 签 订 了 农 村 信 息 网 开 发 及 运 营 支 撑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就 农 村 信 息 网 的 开 发 维 护 275

276 运 营 及 支 撑 服 务 等 相 关 工 作 达 成 一 致, 该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双 方 同 意, 本 协 议 服 务 费 原 则 上 采 用 按 有 效 用 户 数 或 根 据 农 信 通 业 务 收 入 分 成 的 方 式 进 行 核 算, 具 体 核 算 方 式 以 每 年 签 订 的 合 同 为 准 ( 二 ) 采 购 合 同 年 1 月 22 日, 新 媒 传 信 与 北 京 掌 迅 互 动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技 术 服 务 与 运 营 支 撑 协 议, 约 定 由 该 公 司 向 新 媒 传 信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该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2009 年 1 月 22 日 起 至 2012 年 1 月 31 日 止, 若 双 方 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前 不 对 协 议 提 出 异 议, 则 有 效 期 自 动 顺 延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2009 年 2 月 1 日 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 的 期 间, 新 媒 传 信 每 月 向 该 公 司 支 付 475 万 元 技 术 服 务 费 ;2010 年 2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 月 31 日 的 期 间, 新 媒 传 信 按 来 自 中 国 移 动 合 作 业 务 收 入 的 一 定 比 例 向 该 公 司 支 付 技 术 服 务 费, 具 体 比 例 另 行 协 商 约 定, 但 月 支 付 金 额 不 得 低 于 475 万 元 2 截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新 媒 传 信 签 订 的 尚 处 于 合 同 期 内 的 技 术 外 包 合 同 包 括 : 序 号 合 作 方 工 作 内 容 1 北 京 掌 迅 互 动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端 接 入 软 件 通 信 接 口 的 对 接 开 发 第 三 方 业 务 接 入 平 台 增 值 业 务 等 开 发 及 支 持 2 北 京 创 世 互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手 机 客 户 端 产 品 研 发 3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微 软 产 品 的 高 级 技 术 支 持 及 现 场 支 持 协 助 4 创 值 高 科 信 息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PC 客 户 端 开 发 经 核 查, 保 荐 人 认 为, 新 媒 传 信 与 掌 迅 互 动 等 伙 伴 的 合 作, 是 典 型 的 非 核 心 业 务 技 术 服 务 外 包, 即 新 媒 传 信 将 部 分 非 核 心 业 务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进 行 外 包,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解 决 了 飞 信 平 台 开 发 过 程 中 的 研 发 人 员 来 源 的 瓶 颈 由 于 飞 信 业 务 重 要 战 略 定 位, 要 求 新 媒 传 信 能 够 快 速 高 效 地 开 发 出 适 合 更 多 增 值 业 务 运 行 的 平 台, 并 迅 速 壮 大 自 己 的 研 发 与 服 务 团 队 新 媒 传 信 自 2007 年 3 月 成 立 以 来, 人 员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从 成 立 之 初 的 100 多 人 到 目 前 的 1,000 多 人, 计 划 到 2010 年, 人 员 规 模 将 达 到 2,000 人 左 右 但 是 研 发 人 员 的 招 聘 与 培 养 是 一 个 瓶 颈, 需 要 在 业 务 开 展 过 程 中 逐 步 解 决, 而 这 一 过 程 中, 为 了 能 够 快 速 开 发 出 飞 信 平 台 上 的 各 种 业 务 系 统, 就 将 部 分 开 发 业 务 外 包 给 专 业 的 第 三 方 技 术 开 发 公 司 承 担, 可 以 集 中 资 源 进 行 核 心 部 分 的 开 发, 以 保 证 开 发 的 速 度 与 质 量 276

277 ( 三 )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2008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签 订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编 号 为 ), 最 高 授 信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3,500 万 元, 具 体 为 : 短 期 借 款 2,000 万 元 承 兑 汇 票 1,000 万 元 保 函 500 万 元 合 同 期 限 自 2008 年 12 月 6 日 起 至 2009 年 12 月 6 日 止 ( 四 ) 担 保 与 反 担 保 合 同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最 高 额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约 定 由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签 订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编 号 为 ) 提 供 最 高 额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有 效 期 间 为 2008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23 日 该 最 高 额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同 时 约 定 了 如 下 的 反 担 保 措 施 : 1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编 号 为 2008 年 QZY453 号 的 最 高 额 反 担 保 (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 合 同, 以 金 额 为 19,718, 元 的 应 收 账 款 收 款 权 利 提 供 反 担 保 2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编 号 为 2008 年 QZYRJ453 号 的 最 高 额 反 担 保 ( 软 件 著 作 权 质 押 ) 合 同, 以 五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作 价 5,000, 元 提 供 反 担 保 3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编 号 为 2008 年 DYCHE453 号 的 最 高 额 反 担 保 ( 机 动 车 抵 押 ) 合 同, 以 公 司 三 部 机 动 车 提 供 反 担 保 4 黄 松 浪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编 号 为 2008 年 DYF453 号 的 最 高 额 反 担 保 ( 房 地 产 抵 押 ) 合 同, 以 其 合 法 拥 有 的 一 处 自 有 房 产 提 供 反 担 保 5 王 宁 李 力 齐 强 王 国 华 万 能 共 同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技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最 高 额 反 担 保 ( 保 证 ) 合 同, 以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方 式 提 供 反 担 保 ( 五 ) 购 房 合 同 2009 年 7 月 16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了 房 产 买 卖 协 议 书, 购 买 其 位 于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苑 北 辰 居 住 区 B5 区 的 北 辰 首 作 大 厦 的 部 分 277

278 房 产 用 于 办 公, 所 购 买 房 产 的 建 筑 面 积 共 35, 平 方 米, 其 中 8,800 平 方 米 将 用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购 房 总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420,606,840 元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分 期 付 款 的 方 式 分 三 个 阶 段 支 付 上 述 购 房 价 款 : 协 议 签 订 后 10 日 内 支 付 6,500 万 元 ; 在 2009 年 12 月 20 日 之 前, 支 付 19,500 万 元 ; 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 之 前, 支 付 剩 余 的 160,606,840 元 2009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已 向 北 京 北 辰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了 首 期 购 房 款 65,491,080 元 二 重 大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曾 发 生 一 起 法 律 诉 讼,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之 十 四 ( 二 ) 或 有 事 项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三 关 联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均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无 任 何 违 法 行 为 四 刑 事 起 诉 或 行 政 处 罚 事 项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或 行 政 处 罚 的 事 项 278

279 第 十 四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 王 宁 李 力 王 国 华 黄 松 浪 万 能 齐 强 徐 斯 平 陈 冲 夏 冬 林 黄 涛 王 克 明 279

280 全 体 监 事 : 李 广 刚 丁 彦 超 郝 岩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王 志 刚 许 芃 张 振 鹏 刘 豪 高 峰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80

281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东 明 保 荐 代 表 人 : 文 富 胜 樊 丽 莉 项 目 协 办 人 : 任 波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81

28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王 振 强 周 世 君 谭 清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立 华 北 京 市 天 元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282

283 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肖 菲 陈 迅 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83

284 五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肖 菲 陈 迅 骅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84

285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李 旭 冬 周 龙 验 资 机 构 负 责 人 : 梁 春 北 京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85

286 第 十 五 节 附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五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六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七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八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九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十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文 件 查 阅 时 间 工 作 日 上 午 :09:30-11:30 下 午 :13:30-16:30 三 文 件 查 阅 地 址 发 行 人 : 北 京 神 州 泰 岳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万 泉 庄 路 28 号 万 柳 新 贵 大 厦 A 座 5 层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朝 阳 区 新 源 里 16 号 琨 莎 中 心 23 层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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