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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秤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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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王 文 京 先 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王 家 亮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王 仕 平 声 明 :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六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1 / 144
2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4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6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7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第 八 节 财 务 报 告 第 九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144
3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ERP: 指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HRM: 指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OA: 指 办 公 自 动 化 (Office Automation)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用 友 ERP-NC: 指 NC 是 新 世 纪 (New Century) 的 英 文 缩 写, 公 司 推 出 的 面 向 大 型 用 户 的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名 称 用 友 ERP-U8: 指 公 司 推 出 的 面 向 中 型 用 户 的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名 称 畅 捷 通 系 列 产 品 : 指 公 司 推 出 的 面 向 小 微 型 用 户 的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名 称 CRM: 指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软 件 (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PLM: 指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软 件 (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支 持 产 品 全 生 命 周 期 信 息 创 建 管 理 分 发 和 应 用 的 软 件 系 统 PDM: 指 产 品 数 据 管 理 (Product Data Manage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以 产 品 为 核 心, 对 产 品 相 关 的 数 据 过 程 资 源 一 体 化 集 成 管 理 的 系 统 CPD: 指 集 成 产 品 开 发 (Collaborative Product Develop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产 品 开 发 管 理 的 应 用 系 统 EAM: 指 企 业 资 产 管 理 (Enterprise Asset Managemen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一 种 企 业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UAP: 指 统 一 应 用 平 台 (Unified Application Platform)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公 司 开 发 的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产 品 的 统 一 应 用 私 有 云 平 台 CSP: 指 云 服 务 平 台 (Cloud Service Platform)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公 司 开 发 的 面 向 小 微 型 企 业 提 供 公 有 云 服 务 的 平 台 SaaS: 指 软 件 作 为 服 务 (Software as a Service)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云 计 算 模 式 下 的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PaaS: 指 平 台 作 为 服 务 (Platform as a Service)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云 计 算 模 式 下 的 平 台 软 件 服 务 ABU: 指 Account Business Unit 的 英 文 缩 写, 是 针 对 公 司 级 原 型 项 目 战 略 项 目 建 立 的 专 属 独 立 的 客 户 经 营 组 织 3 / 144
4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 如 有 )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 如 有 )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软 件 yonyou software Co., Ltd. yonyou 王 文 京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欧 阳 青 齐 麟 联 系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清 路 68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清 路 68 号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基 本 情 况 变 更 简 介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未 发 生 变 更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名 称 登 载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半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公 司 证 券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部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用 友 软 件 / 144
5 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注 册 情 况 未 变 更 5 / 144
6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本 报 告 期 (1-6 月 )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营 业 收 入 1,554,476,117 1,539,49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274,297 69,36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9,167,784-33,740,864 不 适 用 益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46,281,784-33,740,864 不 适 用 益 和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4,811, ,861,514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报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减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3,331,143,803 3,227,205, 总 资 产 7,440,530,277 7,229,803,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本 报 告 期 (1-6 月 )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不 适 用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和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后 不 适 用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减 少 2.14 个 百 分 点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增 加 0.27 个 百 分 点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的 说 明 6 / 144
7 注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以 报 告 期 加 权 平 均 股 本 为 基 数 计 算, 本 报 告 期 末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为 1,165,409,560 股,2013 年 6 月 30 日 调 整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为 1,151,095,486 股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以 报 告 期 末 包 含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股 本 为 基 数 计 算, 本 报 告 期 加 权 稀 释 性 平 均 股 数 为 1,180,325,320 股 二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21,400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24,105,381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855,749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22,641,959 损 益 项 目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34,058 合 计 2,106,513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董 事 会 关 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情 况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2014 年 年 度 总 计 划 确 立 的 改 进 经 营 深 化 转 型 提 高 效 益 以 及 积 极 开 展 云 服 务 及 金 融 电 信 服 务 等 新 型 业 务 的 经 营 策 略, 积 极 部 署 和 推 进 了 各 项 业 务 工 作, 并 且 在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了 成 效 报 告 期 内, 尽 管 受 高 中 端 业 务 分 拆 中 端 业 务 分 销 比 重 加 大 等 业 务 结 构 优 化 的 影 响,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只 有 少 量 增 长, 但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9,167,784 元,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大 幅 增 长 42,908,648 元, 扣 除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后 的 扣 非 净 利 润 为 46,281,784 元, 同 比 增 长 额 达 80,022,648 7 / 144
8 元, 经 营 效 益 实 现 持 续 改 进 报 告 期 内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1,274,297 元, 同 比 下 降 58,094,986 元, 主 要 由 于 去 年 同 期 转 让 参 股 公 司 北 京 瑞 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实 现 的 收 益 70,757,087 元 所 致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的 回 顾 (1) 面 向 大 型 企 业 的 专 业 服 务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取 解 决 方 案 咨 询 实 施 服 务 标 准 产 品 支 持 服 务 以 及 云 服 务 相 结 合 的 业 务 模 式, 依 托 深 化 客 户 经 营 的 策 略, 持 续 增 强 产 品 优 势, 强 化 项 目 全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提 升 了 高 端 业 务 经 营 盈 利 能 力 在 客 户 发 展 方 面, 公 司 面 向 大 型 企 业 的 专 业 服 务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在 成 长 型 集 团 企 业 市 场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在 全 球 500 强 等 大 型 集 团 型 企 业 的 细 分 市 场 上 不 断 突 破 NC6 产 品 新 签 客 户 285 家, 并 已 累 计 成 功 签 约 港 华 燃 气 等 近 500 家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客 户, 遍 布 二 十 多 个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支 持 服 务 (SPS) 业 务 收 入 得 到 大 幅 增 长 ;ism((intelligent Service Manager, 智 能 服 务 管 理 器 ) 云 端 服 务 模 式 逐 步 推 广 普 及 在 产 业 链 发 展 方 面, 公 司 抓 住 国 产 化 机 遇, 大 力 拓 展 国 产 化 产 业 链 伙 伴, 积 极 成 立 信 息 化 应 用 安 全 联 盟 ; 结 合 面 向 大 型 企 业 业 务 的 特 点, 快 速 发 展 了 超 过 100 家 具 备 大 型 企 业 软 件 营 销 能 力 的 行 业 伙 伴, 并 组 建 专 门 的 顾 问 团 队 加 强 对 产 业 链 伙 伴 的 业 务 支 持, 提 升 伙 伴 能 力 ; 重 视 伙 伴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整 合 不 同 伙 伴 间 资 源 的 协 同 ; 继 续 推 进 伙 伴 认 证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伙 伴 能 力 模 型, 结 合 伙 伴 能 力 方 向 提 升 伙 伴 高 端 业 务 能 力 在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公 司 基 于 NC6 的 第 三 版 产 品 NC6.3 陆 续 发 布 了 多 款 领 域 或 行 业 的 增 强 产 品, 特 别 在 企 业 移 动 应 用,CRM, 电 子 商 务, 进 出 口 贸 易,MES, 财 务 共 享 服 务 等 领 域 有 众 多 创 新 产 品 面 市 或 进 入 面 市 前 准 备 阶 段 ; 公 司 综 合 利 用 最 新 的 云 计 算 移 动 互 联 网 等 技 术, 在 电 子 商 务 CRM 移 动 应 用 零 售 企 业 协 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会 计 项 目 管 理 生 产 制 造 MES 商 业 分 析 等 领 域 实 现 了 重 点 突 破 (2) 面 向 中 型 企 业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成 立 了 全 资 控 股 的 用 友 优 普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优 普 公 司 ), 独 立 经 营 中 端 企 业 市 场 业 务, 发 布 了 面 向 中 型 企 业 的 互 联 网 时 代 企 业 应 用 架 构, 为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软 件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等 全 面 解 决 方 案, 帮 助 企 业 在 移 动 互 联 网 时 代 继 续 拥 有 和 不 断 提 升 管 理 及 运 营 优 势, 成 就 数 据 驱 动 的 企 业 在 客 户 发 展 方 面, 用 友 优 普 公 司 的 中 端 客 户 服 务 满 意 度 大 幅 度 提 升, 老 客 户 的 SPS 签 约 比 例 提 升,SPS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在 产 业 链 发 展 方 面, 用 友 优 普 公 司 根 据 各 区 域 市 场 特 点 进 行 产 业 链 伙 伴 布 局, 共 设 立 24 家 分 公 司, 签 约 伙 伴 600 家, 提 高 了 市 场 占 有 率 在 产 品 研 发 方 面, 持 续 研 发 U8+V12.0 产 品, 发 版 了 基 于 U8+V11.1 的 业 务 协 同 插 件, 解 决 主 数 据 集 中 管 理 多 账 套 间 的 业 务 协 同 ; 加 快 移 动 应 用 的 产 品 研 发, 发 版 了 即 时 通 讯 与 业 务 协 同 的 移 动 UU 安 卓 版 本 移 动 报 表 安 卓 及 ios 版 本 移 动 应 用 产 品 基 于 微 信 平 台, 发 布 了 微 信 会 员 服 务 8 / 144
9 平 台, 实 现 与 零 售 会 员 管 理 的 业 务 衔 接, 解 决 企 业 围 绕 最 终 消 费 者 的 互 动 与 服 务 U9 直 销 业 务 新 增 客 户 数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30%, 报 告 期 内 发 版 了 U9V2.9 产 品, 新 推 出 了 移 动 应 用 阿 米 巴 二 级 核 算 业 务 运 行 监 控 平 台, 支 撑 企 业 进 行 精 细 化 核 算 与 灵 活 管 控 (3) 面 向 小 型 微 型 企 业 的 软 件 产 品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公 司 在 稳 固 财 务 进 销 存 领 域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突 破 商 贸 流 通 工 贸 一 体 化 行 业 应 用, 快 速 占 领 现 代 服 务 业 畅 捷 通 公 司 通 过 推 进 云 + 端 业 务 策 略, 启 动 了 与 畅 捷 通 云 服 务 平 台 和 云 应 用 的 整 合, 并 已 与 第 三 方 电 商 软 件 形 成 了 线 上 线 下 标 准 化 应 用 方 案, 进 一 步 拓 展 了 用 户 应 用 价 值, 打 造 了 差 异 化 竞 争 优 势, 快 速 推 动 了 业 务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公 司 在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中 小 企 业 司 的 指 导 下, 推 出 了 小 微 企 业 健 康 体 检 工 具, 在 全 国 推 进 520 我 爱 小 微 企 业 健 康 体 检 行 动 活 动, 免 费 为 小 微 企 业 做 经 营 健 康 体 检, 帮 助 小 微 企 业 提 升 竞 争 力 畅 捷 通 公 司 抓 住 政 府 对 专 精 特 新 企 业 扶 持 投 入 的 有 利 时 机, 加 强 了 营 销 力 度, 在 全 国 范 围 启 动 普 及 财 务 和 普 及 进 销 存 软 件 产 品 大 型 市 场 活 动 ; 畅 捷 通 公 司 针 对 合 作 伙 伴, 举 办 了 多 场 销 售 竞 赛 活 动 和 业 务 培 训 会, 有 效 地 拉 动 了 合 作 伙 伴 销 售 的 积 极 性 和 提 高 了 合 作 伙 伴 对 客 户 的 服 务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公 司 在 互 联 网 架 构 基 础 上 发 版 了 T+V11.51, 增 加 了 多 项 功 能, 强 化 了 商 贸 特 性, 并 通 过 环 境 配 置 工 具 等 减 少 伙 伴 服 务 量 畅 捷 通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T+ 系 列 软 件 产 品 面 向 小 型 商 贸 分 销 及 制 造 企 业 等 众 多 企 业 业 务 与 财 务 一 体 化 适 用 云 应 用 等 特 点 及 优 势, 大 力 推 动 了 T+ 的 销 售, 实 现 了 高 增 长 报 告 期 内,T+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49% 为 了 向 用 户 提 供 更 优 质 的 服 务, 畅 捷 通 公 司 在 畅 捷 通 云 服 务 平 台 上 搭 建 了 服 务 社 区 公 测 版, 加 强 了 对 客 户 的 服 务, 并 且 通 过 不 断 丰 富 的 知 识 库 降 低 服 务 成 本 (4) 面 向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1) 面 向 财 政 与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政 务 公 司 ) 注 重 产 品 的 规 划 与 发 展, 积 极 开 展 了 财 政 国 库 信 息 化 走 国 产 化 道 路 工 作, 公 司 研 发 的 基 于 国 产 化 基 础 软 硬 件 支 撑 的 财 政 业 务 系 统 在 某 市 成 功 上 线, 建 立 了 全 国 第 一 个 金 财 工 程 国 产 化 典 型 案 例 ; 发 布 SPS 产 品 的 直 销 及 分 销 政 策, 积 极 推 动 SPS 业 务 ; 抓 住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改 革 市 场 机 会, 进 行 市 场 推 广 和 开 拓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政 务 公 司 客 户 数 量 相 比 去 年 同 期 有 较 大 增 长,2014 年 上 半 年 新 增 客 户 700 余 家, 在 财 政 财 务 民 生 政 法 税 务 等 行 业 签 约 了 众 多 重 点 客 户 ; 积 极 发 展 合 作 伙 伴, 新 增 伙 伴 总 数 310 家 ; 推 出 了 财 政 移 动 应 用 解 决 方 案 和 系 统 原 型 财 政 一 体 化 应 用 电 子 支 付 财 政 和 银 行 端 产 品 2) 面 向 汽 车 行 业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汽 车 公 司 ) 积 极 推 进 转 型 升 级 工 作, 客 户 经 营 与 服 务 工 作 有 序 开 展, 客 户 订 单 稳 定 增 长 ; 积 极 开 展 汽 车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创 新 工 作, 通 过 二 手 车 PAD 移 动 等 功 能 创 新, 进 一 步 加 强 与 老 客 户 的 合 作 粘 度 ; 继 续 加 强 对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9 / 144
10 进 一 步 保 持 并 加 强 在 汽 车 营 销 领 域 产 品 领 先 地 位, 新 一 代 数 字 化 营 销 解 决 方 案 汽 车 云 服 务 产 品 研 发 工 作 按 计 划 推 进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汽 车 公 司 通 过 强 化 大 客 户 经 营 管 理 模 式, 通 过 客 户 总 监 与 销 售 组 合 配 对 协 同 推 进 销 售 工 作, 实 现 市 场 全 覆 盖, 老 客 户 运 维 合 同 续 签 率 达 到 95% 以 上, 新 客 户 赢 单 率 明 显 提 升, 在 自 主 品 牌 尤 其 是 商 用 车 领 域 取 得 了 重 大 突 破, 已 签 约 某 重 型 汽 车 集 团 等 一 批 项 目 同 时, 新 一 代 DMS( 汽 车 经 销 商 管 理 ) 基 于 移 动 互 联 的 数 字 化 营 销 平 台 产 品 研 发 也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产 品 原 型 均 已 完 成 开 发, 后 续 将 进 入 用 户 验 证 阶 段 ; 汽 车 后 市 场 专 业 云 服 务 平 台 产 品 研 发 取 得 实 质 进 展, 已 完 成 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目 前 已 进 入 用 户 试 用 阶 段, 为 后 续 全 面 进 军 互 联 网 迈 出 坚 实 的 一 步 3) 面 向 金 融 行 业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金 融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金 融 公 司 ) 加 强 支 持 服 务 业 务 和 驻 场 服 务 业 务 的 投 入 许 可 销 售 方 面, 加 强 销 售 能 力 建 设 实 现 客 户 全 覆 盖 ; 推 进 交 付 能 力 前 移 ABU 缩 短 客 户 响 应 时 间, 同 时 加 快 产 品 发 展, 加 快 发 展 金 融 企 业 全 面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金 融 公 司 市 场 得 到 了 巩 固, 客 户 服 务 满 意 度 大 幅 度 提 升, 老 客 户 支 持 服 务 签 约 比 例 提 升, 支 持 服 务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 产 品 线 不 断 丰 富, 完 成 资 产 负 债 解 决 方 案 产 品 设 计 发 布 了 资 金 转 移 定 价 产 品 4) 面 向 烟 草 行 业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厦 门 用 友 烟 草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烟 草 公 司 ) 优 化 13 年 度 运 行 的 阿 米 巴 经 营 模 式 的 全 BU 经 营 体 系, 调 整 ABU 设 置, 力 求 各 ABU 的 经 营 与 资 源 平 衡,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优 化 各 项 制 度, 在 服 务 响 应 业 务 推 动 效 率 客 户 满 意 度 等 方 面 实 现 了 提 升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烟 草 公 司 以 某 烟 草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为 契 机, 开 发 WEB 版 的 资 金 管 理 系 统, 同 时 在 原 有 WEB 报 销 的 基 础 上 逐 步 实 现 预 算 管 理 系 统 的 WEB 化 ; 行 业 管 控 平 台 项 目 行 业 新 会 计 准 则 切 换 项 目 已 完 成 业 务 需 求, 技 术 实 现 等 方 面 工 作, 目 前 已 顺 利 进 入 后 续 商 务 阶 段 5) 面 向 医 疗 卫 生 行 业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医 疗 公 司 ) 加 快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加 快 新 一 代 综 合 医 疗 信 息 系 统 产 品 研 发 ; 用 友 医 疗 公 司 推 行 全 公 司 利 润 管 理, 细 分 业 务 经 营 单 元, 建 设 以 利 润 考 核 为 核 心 的 组 织 绩 效 管 理 体 系 ; 深 化 客 户 经 营, 加 强 本 地 化 专 业 服 务, 提 升 伙 伴 市 场 能 力 交 付 能 力 服 务 能 力, 降 低 营 销 成 本 和 服 务 成 本, 实 现 效 益 化 发 展 ; 重 视 关 键 岗 位 人 才 培 养 与 保 留, 开 展 以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规 划 为 核 心 的 关 键 人 才 激 励 计 划, 保 证 核 心 人 才 团 队 的 稳 定 与 健 康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医 疗 公 司 完 成 了 用 友 新 一 代 医 疗 信 息 系 统 H+ 用 友 医 院 临 床 数 据 中 心 CDR 产 品 开 发 及 V1.0 版 本 发 布 ; 加 大 医 院 运 营 管 理 系 统 HRP 高 中 端 产 品 研 发 力 度, 发 布 了 以 一 体 化 全 程 化 智 能 化 平 台 化 集 团 化 为 核 心 的 HRP 建 设 2.0 时 代 解 决 方 案, 树 立 了 高 端 样 板 客 户 并 实 现 规 模 推 广 6) 面 向 审 计 领 域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审 计 公 司 ) 完 成 以 利 润 考 核 为 核 心 的 基 10 / 144
11 于 阿 米 巴 经 营 理 念 的 运 营 体 系 建 设, 整 体 运 转 顺 利, 抗 风 险 能 力 大 大 加 强 在 内 部 审 计 领 域 继 续 保 持 领 先 地 位 ; 继 续 完 善 国 家 审 计 领 域 解 决 方 案 并 成 功 签 约 多 家 省 市 级 审 计 机 关 ; 在 税 务 查 账 领 域 用 友 审 计 公 司 的 税 务 查 账 产 品 受 到 了 进 一 步 的 认 可 并 成 功 签 约 多 家 省 市 级 税 务 局 ;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审 计 公 司 与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联 合 发 布 了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信 息 系 统 V1.0, 并 与 7 家 具 有 证 券 资 格 的 大 型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完 成 签 约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审 计 公 司 新 签 约 客 户 145 家 ; 在 伙 伴 发 展 方 面, 成 功 召 开 2014 年 全 国 伙 伴 大 会 及 全 国 伙 伴 培 训 会 ; 在 产 品 发 展 方 面, 成 功 发 版 了 用 友 数 字 化 协 同 审 计 平 台 V6 等 产 品 7) 教 育 培 训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新 道 公 司 ) 聚 焦 主 产 品 主 方 案 主 客 户 的 业 务 策 略, 面 向 本 科 高 职 中 职 院 校,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举 办 了 50 多 场 实 践 教 学 改 革 研 讨 会 示 范 课 与 师 资 研 修 活 动, 成 功 举 办 了 多 场 教 育 新 道 高 峰 论 坛, 扩 大 了 市 场 影 响 力, 取 得 良 好 效 果, 继 续 保 持 在 中 国 院 校 经 管 实 践 育 人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新 道 公 司 加 大 新 合 作 院 校 签 约 力 度, 新 合 作 院 校 数 量 较 同 期 有 较 大 增 长 同 时, 加 强 面 向 全 国 已 合 作 院 校 的 专 业 服 务 与 深 入 经 营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加 大 产 品 研 发 力 度, 多 个 产 品 发 版, 完 成 了 中 国 院 校 经 管 实 践 教 学 产 品 图 谱 (5) 国 际 化 战 略 及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海 外 业 务 继 续 稳 步 发 展 公 司 在 继 续 保 持 香 港 澳 门 新 加 坡 业 务 稳 定 发 展 的 同 时, 马 来 西 亚 业 务 有 了 快 速 发 展 ; 通 过 分 销 模 式, 台 湾 业 务 也 有 了 明 显 进 步 经 过 上 半 年 的 努 力, 一 批 重 点 客 户 项 目 已 经 上 线 为 了 进 一 步 培 养 海 外 人 才 团 队, 公 司 在 香 港 等 地 加 强 了 招 聘 工 作, 并 对 新 招 聘 人 才 进 行 了 专 项 培 养 在 新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在 香 港 等 地 与 云 安 公 司 一 道 拓 展 了 云 服 务 业 务 2 云 平 台 与 创 新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1) 私 有 云 应 用 平 台 (UAP)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面 向 大 中 型 企 业 与 组 织 的 私 有 云 应 用 平 台 (UAP) 发 布 了 云 管 理 平 台 UAP Cloud2.1 数 据 处 理 平 台 AE2.01 BI 分 析 平 台 BQ8.01 UAP XBRL 引 擎 1.1 主 数 据 管 理 2.1 等 多 个 产 品, 有 力 地 支 持 了 大 型 企 业 及 组 织 在 云 计 算 移 动 大 数 据 BI 集 成 等 领 域 的 IT 技 术 管 理 创 新 与 应 用 创 新 UAP 平 台 还 加 强 了 在 支 持 企 业 互 联 网 相 关 的 中 间 件 开 发 框 架 运 营 工 具 与 服 务 的 技 术 研 发, 为 企 业 互 联 网 类 应 用 的 数 据 服 务 运 营 移 动 服 务 运 营 社 区 服 务 运 营 提 供 云 平 台 支 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增 UAP 高 端 用 户 30 家, 与 某 中 央 大 型 药 企 合 作 构 建 全 国 医 药 物 流 平 台, 并 在 军 工 地 产 政 府 医 疗 金 融 多 个 行 业 的 多 家 大 型 企 业 及 公 共 组 织 中 得 到 成 功 应 用 与 推 广, 数 据 驱 动 企 业 等 解 决 方 案 得 到 客 户 的 广 泛 认 可, 为 国 内 多 家 领 先 的 水 务 集 团 公 司 提 供 信 息 化 整 合 方 案 11 / 144
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大 力 推 动 产 业 链 的 发 展, 通 过 开 发 者 社 区 移 动 商 城 云 工 程 实 验 室 等 形 式 为 开 发 者 及 其 他 合 作 伙 伴 提 供 多 种 服 务 ; 新 增 独 立 合 作 伙 伴 31 家, 全 部 通 过 UAP 技 术 认 证, 伙 伴 在 建 项 目 超 过 100 个 (2) 公 有 云 平 台 及 云 应 用 1) 公 有 云 平 台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云 服 务 平 台 获 得 较 大 突 破 云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运 行 平 台 运 营 系 统 及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已 上 线 并 持 续 稳 定 运 行 运 行 平 台 取 得 较 大 突 破, 有 力 地 支 持 了 客 户 管 家 易 代 账 两 个 云 应 用 的 开 通 部 署 及 稳 定 高 效 运 行 ; 大 数 据 平 台 构 建 了 大 数 据 并 行 处 理 集 群, 完 成 了 海 量 日 志 采 集 分 析 系 统, 支 持 TB 级 文 档 数 据 的 存 储 查 询, 为 工 作 圈 等 云 应 用 提 供 各 种 日 志 收 集 分 析 服 务 开 放 平 台 已 完 成 了 开 发 框 架 的 设 计, 确 定 了 数 据 模 型 及 数 据 存 储 机 制 在 安 全 保 障 方 面, 成 立 了 公 司 级 安 全 小 组,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规 章 制 度 与 考 核 标 准, 核 心 数 据 每 天 进 行 本 地 本 地 异 机 与 异 地 异 机 三 重 备 份 机 制, 用 户 的 核 心 数 据 採 用 加 密 方 式 传 输 以 保 障 数 据 安 全 2) 云 应 用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公 司 共 发 布 云 应 用 3 个 产 品 公 测 版, 包 括 易 代 帐 工 作 圈 和 客 户 管 家, 并 对 会 计 家 园 进 行 了 改 版 升 级 易 代 账 是 为 代 账 会 计 开 发 的 产 品, 针 对 目 前 微 型 企 业 大 部 分 选 择 代 账 方 式 记 账 的 特 点, 通 过 代 账 人 员 实 现 对 微 型 企 业 的 服 务, 帮 助 用 户 管 理 其 财 务 情 况 并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的 应 用 该 产 品 可 帮 助 用 户 建 立 符 合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会 计 制 度, 并 让 用 户 可 记 录 财 务 凭 证, 以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该 产 品 已 经 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 推 出 公 测 版 工 作 圈 是 面 向 企 业 提 供 的 用 于 企 业 内 部 及 企 业 之 间 相 互 沟 通 分 享 协 作 的 企 业 社 交 平 台, 帮 助 企 业 实 现 高 效 运 营 透 明 管 理 该 产 品 已 经 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推 出 公 测 版 客 户 管 家 是 针 对 小 微 企 业 销 售 团 队 提 供 的 移 动 应 用 产 品, 融 入 了 语 音 智 能 查 询 名 片 扫 描 拍 照 等 便 捷 的 功 能, 帮 助 销 售 人 员 进 行 客 户 信 息 管 理, 提 升 团 队 销 售 力 该 产 品 已 经 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 推 出 公 测 版 会 计 家 园 是 针 对 财 税 专 业 人 士 提 供 的 免 费 服 务 平 台, 该 平 台 以 财 税 实 务 为 中 心, 提 供 财 税 应 用 与 工 具 财 税 咨 询 与 培 训 等 服 务, 帮 助 财 税 专 业 人 士 工 作 和 学 习 会 计 家 园 于 2014 年 2 月 进 行 了 改 版 升 级 (3) 互 联 网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决 定 与 深 圳 力 合 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深 圳 合 力 成 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深 圳 前 海 用 友 力 合 金 融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 获 得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有 序 落 实 队 伍 组 建 营 销 渠 道 搭 建 等 筹 备 工 作, 搭 建 并 测 试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网 络 平 台 系 统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积 极 推 进 公 司 互 联 网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畅 捷 通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京 畅 捷 通 支 付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畅 捷 通 支 付 公 司 ) 12 / 144
13 获 得 了 中 国 银 行 卡 联 合 组 织 中 国 银 联 颁 发 的 收 单 外 包 机 构 的 资 质 认 证, 并 积 极 推 动 支 付 牌 照 申 请 工 作 ( 畅 捷 通 支 付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 取 得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颁 发 的 非 金 融 机 构 支 付 业 务 许 可 证 ) (4) 移 动 通 信 转 售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了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公 司 ), 并 于 2014 年 3 月 4 日 完 成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公 司 的 注 册 登 记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公 司 将 利 用 用 友 自 身 客 户 产 品 渠 道 服 务 等 独 特 优 势, 前 期 主 要 面 向 用 友 新 老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移 动 通 信 增 值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公 司 与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移 动 通 信 转 售 业 务 商 业 合 同, 并 向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交 了 移 动 通 信 转 售 牌 照 申 请, 目 前 获 得 了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的 受 理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依 托 孵 化 期 创 业 团 队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引 进 通 信 互 联 网 等 领 域 优 秀 人 才, 组 建 团 队,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业 务 筹 备 工 作 : 一 期 运 营 系 统 建 设 已 完 成, 移 动 与 通 信 产 品 整 合 渠 道 伙 伴 拓 展 已 逐 步 展 开 3 产 品 业 务 管 理 与 研 发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产 业 研 究 及 产 品 与 业 务 规 划 管 理, 加 大 研 发 创 新 投 入, 重 视 并 鼓 励 产 品 研 发 与 创 新 ; 公 司 对 2013 年 产 品 与 技 术 创 新 商 业 模 式 与 管 理 创 新 进 行 了 评 选 和 表 彰, 对 取 得 技 术 创 新 成 果 和 申 请 专 利 的 研 发 人 员 实 行 奖 励, 鼓 励 和 激 发 了 研 发 人 员 投 身 技 术 创 新 的 积 极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组 织 部 分 研 发 骨 干 专 家 到 美 国 硅 谷 考 察, 学 习 先 进 IT 企 业 的 技 术 管 理 商 业 模 式,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业 务 特 征, 进 一 步 加 快 技 术 创 新 突 破 公 司 根 据 专 业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对 研 发 序 列 年 度 申 请 晋 升 的 高 级 专 家 进 行 了 资 格 评 审, 积 极 鼓 励 研 发 员 工 向 专 家 发 展, 建 设 专 家 型 研 发 团 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点 加 强 对 大 数 据 移 动 应 用 等 新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创 新 引 导, 将 大 数 据 和 数 据 驱 动 的 企 业 运 营 模 式 的 企 业 移 动 应 用 云 应 用 服 务 和 运 营 驱 动 行 业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云 集 成 服 务 互 联 网 金 融 电 子 商 务 和 统 一 营 销 服 务 平 台 作 为 创 新 焦 点, 并 取 得 了 一 系 列 技 术 专 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强 化 产 品 管 理, 产 品 部 门 对 产 品 的 客 户 价 值 产 品 竞 争 力 市 场 成 功 ( 包 括 财 务 绩 效 市 场 份 额 ) 和 员 工 发 展 负 责, 建 立 配 套 的 产 品 核 算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加 强 了 对 各 子 公 司 产 品 的 共 享 整 合 升 迁 等 管 理 公 司 加 强 对 业 务 模 式 的 分 析 和 优 化, 发 布 了 用 友 业 务 模 式 指 引 2014 版, 进 一 步 梳 理 和 优 化 了 专 业 服 务 模 式 解 决 方 案 模 式 标 准 产 品 模 式 和 运 营 服 务 模 式, 发 布 了 集 团 产 品 管 理 弱 矩 阵 管 理 办 法, 对 全 集 团 的 产 品 管 理 与 规 划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规 范 和 指 导 4 品 牌 与 市 场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夯 实 平 台 化 发 展, 产 业 链 共 赢 的 新 三 年 业 务 策 略, 举 办 了 自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最 大 规 模 的 伙 伴 大 会, 参 会 伙 伴 1000 多 人,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公 司 在 大 型 企 业 市 场, 启 动 了 2014 春 耕 行 动 部 署, 在 全 国 各 地 开 展 了 行 业 领 域 大 企 业 信 息 化 峰 会 行 业 研 讨 会 十 几 场 ; 举 办 了 构 建 下 一 代 信 息 系 统 为 主 题 的 千 亿 级 企 业 CIO 走 进 用 友 活 动 ; 举 办 基 于 UAP 平 台 的 开 发 者 大 赛 在 中 型 企 业 市 场, 在 全 国 各 地 启 动 了 优 普 公 司 区 域 成 立 大 会 ; 举 办 跑 数 据 看 样 板 全 国 样 板 体 验 会 在 小 微 企 业 市 场, 与 伙 伴 一 起 举 办 520 我 爱 小 微 13 / 144
14 企 业 市 场 巡 展 活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联 合 50 多 家 企 业 和 组 织, 发 起 并 成 立 中 国 信 息 化 应 用 安 全 联 盟 ; 公 司 还 作 为 龙 头 企 业, 参 加 国 产 软 件 产 业 链 协 作 峰 会, 参 与 发 布 大 型 企 业 信 息 系 统 国 产 化 路 径 白 皮 书 报 告 期 内, 在 由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 赛 迪 集 团 ) 主 办 的 2014 中 国 IT 市 场 年 会 暨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大 会 上, 公 司 荣 获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创 新 典 范 企 业 大 奖 及 中 国 管 理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中 国 集 团 财 务 管 理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中 国 ERP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等 奖 项 ; 在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上, 面 向 大 型 企 业 的 管 理 与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用 友 NC6 荣 获 中 国 集 团 企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年 度 创 新 解 决 方 案, 面 向 成 长 型 企 业 管 理 与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用 友 U8+ 荣 获 中 国 企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年 度 创 新 产 品, 面 向 离 散 制 造 企 业 应 用 平 台 用 友 U9 荣 获 中 国 行 业 信 息 化 市 场 年 度 创 新 产 品 奖 项 ; 在 管 理 软 件 的 细 分 领 域,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CRM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中 国 HRM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中 国 EAM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中 国 PLM 软 件 市 场 年 度 成 功 企 业 奖 项 在 第 十 八 届 中 国 国 际 软 件 博 览 会 上, 用 友 BQ 荣 获 2014 年 中 国 商 业 分 析 产 品 创 新 奖, 用 友 U8+ 荣 获 2014 年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创 新 产 品 应 用 奖, 用 友 U9 荣 获 2014 年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创 新 产 品 应 用 奖, 用 友 公 司 荣 获 2014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领 军 奖 5 员 工 发 展 与 激 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坚 持 控 制 人 员 规 模 优 化 人 员 结 构 策 略,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为 人, 比 年 初 优 化 减 少 了 862 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强 了 员 工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建 设, 绝 大 部 分 员 工 通 过 参 加 体 系 化 的 职 业 规 划 培 训, 提 高 了 对 自 身 价 值 的 认 识, 明 确 了 职 业 发 展 目 标, 有 利 于 员 工 积 极 性 和 价 值 的 发 挥 同 时, 公 司 还 规 模 化 地 启 动 了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进 一 步 强 化 了 员 工 按 照 能 力 素 质 模 型 和 职 位 职 级 找 差 距 并 不 断 提 升 自 身 业 绩 和 能 力 的 氛 围 报 告 期 内, 结 合 公 司 推 广 的 阿 米 巴 经 营, 基 本 建 立 了 利 润 导 向 的 组 织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绝 大 部 分 岗 位 也 都 建 立 了 利 润 导 向 的 岗 位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有 利 于 公 司 效 益 化 目 标 的 实 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 完 成 第 三 期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登 记 工 作, 共 有 1,481 名 激 励 对 象 认 购 了 11,928,395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6 投 资 与 并 购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用 友 幸 福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的 北 京 用 友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以 增 资 方 式 向 中 驰 电 子 商 务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人 民 币 38.5 万 元, 占 中 驰 电 子 商 务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后 股 权 比 例 的 1.925% 7 产 业 基 地 建 设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用 友 北 京 产 业 基 地 南 昌 产 业 基 地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正 常 进 行 ; 三 亚 基 地 一 期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证 14 / 144
15 ( 三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1,554,476,117 1,539,497, 营 业 成 本 558,261, ,485, 销 售 费 用 405,572, ,594, 管 理 费 用 600,992, ,713, 财 务 费 用 39,974,194 36,80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4,811, ,861,514 不 适 用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4,497, ,528,551 不 适 用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83,064,657 81,291, 研 发 支 出 289,004, ,734, 其 他 (1) 公 司 利 润 构 成 或 利 润 来 源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的 详 细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9,167,784 元,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大 幅 增 长 42,908,648 元, 扣 除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后 的 扣 非 净 利 润 为 46,281,784 元, 同 比 增 长 额 达 80,022,648 元, 经 营 效 益 显 著 提 升 报 告 期 内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1,274,297 元, 同 比 下 降 58,094,986 元, 主 要 由 于 去 年 同 期 转 让 参 股 公 司 北 京 瑞 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实 现 的 收 益 70,757,087 元 所 致 (2) 公 司 前 期 各 类 融 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实 施 进 度 分 析 说 明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外 上 市 符 合 < 关 于 规 范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所 属 企 业 到 境 外 上 市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并 提 交 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畅 捷 通 公 司 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 收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518 号 ), 核 准 畅 捷 通 公 司 发 行 不 超 过 55,000,000 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完 成 本 次 发 行 后, 畅 捷 通 15 / 144
16 公 司 可 到 香 港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 畅 捷 通 公 司 获 得 上 述 批 复 后, 向 香 港 交 易 所 提 交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并 获 得 批 准, 其 股 票 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交 易, 股 票 代 码 为 1588, 股 票 简 称 为 畅 捷 通 本 次 发 行 畅 捷 通 公 司 共 发 行 55,000,000 股 H 股,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港 元 发 行 完 成 后 畅 捷 通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17,181,666 股, 公 司 持 有 畅 捷 通 公 司 149,732,474 股 股 份, 占 畅 捷 通 公 司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的 68.94%, 公 司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幸 福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幸 福 投 资 ) 持 有 畅 捷 通 公 司 670,784 股 股 份, 占 畅 捷 通 公 司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的 0.31%, 公 司 与 幸 福 投 资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的 北 京 用 友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持 有 畅 捷 通 公 司 6,656,255 股 股 份, 占 畅 捷 通 公 司 发 行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的 3.07% ( 四 ) 行 业 产 品 或 地 区 经 营 情 况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软 件 行 业 1,515,877, ,239, 增 加 0.46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软 件 产 品 826,655,964 24,597, 增 加 0.01 个 百 分 点 技 术 服 务 及 培 训 642,010, ,703, 减 少 1.35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47,210,949 37,938, 增 加 1.18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和 分 产 品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明 细 表 : 16 / 144
17 业 务 分 类 技 术 服 务 及 培 软 件 产 品 产 品 训 其 他 合 计 分 类 高 端 客 户 软 件 服 务 359,250, ,627, ,878,456 中 端 客 户 软 件 服 务 295,625, ,762, ,388,389 低 端 客 户 软 件 服 务 171,779,595 14,619, ,399,357 其 他 ( 商 品 ) ,210,949 47,210,949 合 计 826,655, ,010,238 47,210,949 1,515,877,151 ( 五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7 / 144
18 1 非 金 融 类 公 司 委 托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委 托 理 财 事 项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委 托 贷 款 事 项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的 说 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投 资 理 财, 包 括 购 买 国 债 债 券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等 短 期 投 资, 投 资 理 财 金 额 不 超 过 10 亿 元 在 上 述 额 度 内, 资 金 可 以 滚 动 使 用 18 / 144
19 2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募 集 资 金 或 前 期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到 本 期 的 情 况 3 主 要 子 公 司 分 析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北 京 用 友 政 115,618,500 计 算 机 软 / 务 软 件 有 限 硬 件 技 公 司 术 咨 询 广 东 用 友 软 5,000,000 计 算 机 软 / 件 有 限 公 司 硬 件 / 电 子 行 业 浙 江 用 友 软 5,000,000 计 算 机 软 / 件 有 限 公 司 硬 件 / 电 子 行 业 用 友 汽 车 信 36,000,000 计 算 机 软 息 科 技 ( 上 件 / 系 统 集 海 ) 有 限 公 成 / 咨 询 行 司 业 厦 门 用 友 烟 20,000,000 计 算 机 软 / 草 软 件 有 限 硬 件 / 电 子 责 任 公 司 行 业 用 友 医 疗 卫 100,000,000 计 算 机 软 生 信 息 系 统 件 / 系 统 集 经 营 范 围 公 司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总 资 产 净 利 润 ( 净 损 失 )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942, ,588,328-13,494,784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网 络 工 程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信 息 咨 询 技 术 培 训 数 据 库 服 务 ;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及 通 信 设 备 ( 不 含 广 播 电 视 接 收 发 射 设 备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642,161 65,636,948 3,536,436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成 果 转 让 ; ,232,379 38,527,062 6,453,179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 批 发 零 售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打 印 纸 计 算 机 耗 材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其 他 无 需 报 经 审 批 的 一 切 合 法 项 目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网 络 设 备 产 品 及 系 统 集 成 的 技 术 开 ,496, ,524,030 30,889,599 发 转 让 服 务 咨 询 网 络 布 线 办 公 自 动 化 产 品 电 子 产 品 通 讯 设 备 的 销 售,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烟 草 软 件 及 其 它 相 关 软 件 开 发 设 计, 硬 件 制 造, 销 售, 并 提 供 烟 草 行 业 信 息 化 咨 询 服 务 ,318,238 69,382,621-6,811,503 开 发 销 售 医 疗 软 件 ; 医 疗 软 件 的 技 术 培 训 系 统 集 ,279, ,665,792-5,866, / 144
20 有 限 公 司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YONYOU INTERNAT IONAL HOLDING S.,LTD. 成 / 咨 询 行 业 217,181,666 计 算 机 软 / 硬 件 / 耗 材 电 子 行 业 50,0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 管 理 培 训 10,000,000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 系 统 集 成 行 业 美 元 50,000 投 资 控 股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技 术 咨 询 成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006,070 1,309,966,7 70,773,215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49 技 术 培 训 ; 销 售 打 印 纸 和 计 算 机 耗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 数 据 库 服 务 管 理 课 程 开 发 与 培 训, 软 件 开 发 销 售 咨 询 服 务, 在 线 ,887, ,331,148 8,262,485 学 习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推 广 ,476,181 32,492,908 3,621,871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 计 算 机 维 修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通 讯 设 备 投 资 控 股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技 术 咨 询 ,019,823 52,440,869-8,235,863 二 公 司 下 半 年 工 作 安 排 2014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将 围 绕 全 面 进 军 企 业 互 联 网 互 联 网 金 融 创 新 的 战 略 和 提 升 软 件 业 务 的 经 营 效 益 的 策 略,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 公 司 启 动 全 面 进 军 企 业 互 联 网 战 略, 将 应 用 移 动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社 交 网 络 等 全 球 最 新 IT 技 术, 突 破 传 统 软 件 业 务 商 业 模 式,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投 资 并 购 与 战 略 合 作, 快 速 行 动, 全 面 推 进 企 业 互 联 网 业 务 ; 进 一 步 加 快 云 平 台 产 品 研 发 与 业 务 推 进 工 作, 加 强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战 略 管 控, 集 中 规 划 和 战 略 部 署 公 司 共 性 关 键 重 大 项 目 ; 成 立 战 略 投 资 部 门, 加 大 企 业 互 联 网 产 业 投 资 并 购 力 度 ; 2 加 快 培 植 发 展 企 业 互 联 网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客 户 资 源 渠 道 品 牌 IT 技 术 等 优 势, 积 极 发 展 互 联 网 支 付 PTP 等 项 金 融 服 务 业 务, 全 面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变 现 客 户 资 源 ; 3 继 续 优 化 业 务 结 构, 提 高 业 务 运 营 效 率 ; 抓 住 信 息 产 业 国 产 化 历 史 机 遇, 大 力 推 进 公 司 大 型 企 业 应 用 国 产 化 ; 持 续 强 化 产 业 链 业 务 发 展, 加 强 与 伙 伴 的 合 作 ; 持 续 推 动 公 司 支 持 服 20 / 144
21 务 业 务 标 准 化 体 系 的 完 善, 确 保 支 持 服 务 业 务 稳 定 持 续 发 展 ; 继 续 加 强 和 落 实 利 润 导 向 的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体 系, 进 一 步 优 化 项 目 绩 效 管 理, 严 控 成 本 费 用, 提 高 效 率 与 效 益 ; 4 更 加 积 极 地 推 进 优 化 公 司 中 长 期 激 励 体 系, 推 出 吸 引 企 业 互 联 网 等 新 型 业 务 核 心 人 才 专 项 计 划, 建 全 核 心 人 才 福 利 体 系, 保 留 核 心 人 才, 提 高 核 心 人 才 积 极 性, 提 升 公 司 人 才 竞 争 力 三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报 告 期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方 案 : 1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该 分 配 方 案 为 : 公 司 以 2013 年 度 净 利 润 450,037,710 元 为 基 数,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5,003,771 元, 提 取 5%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22,501,886 元, 加 往 年 累 积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778,981,415 元, 本 次 实 际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161,513,468 元 ;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拟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91,352,390 元,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后,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为 870,161,078 元 2 公 司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该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为 :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拟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94,234,927 股, 转 增 股 本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1,165,409,560 股 ( 二 )2014 年 4 月 17 日, 公 司 发 布 了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以 2014 年 4 月 22 日 为 股 权 登 记 日, 除 权 除 息 日 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 新 增 股 份 可 上 市 流 通 日 为 2014 年 4 月 24 日, 现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 三 )2014 年 4 月 24 日, 公 司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实 施 完 毕,4 月 29 日,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 二 ) 半 年 度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是 否 分 配 或 转 增 否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含 税 )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21 / 144
22 四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的 事 项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二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22 / 144
23 三 资 产 交 易 企 业 合 并 事 项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资 产 交 易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事 项 23 / 144
24 四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拟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1,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95, 万 股 的 1.5%, 其 中 首 次 授 予 1,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1.352%, 预 留 万 份,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总 数 的 9.87%,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0.148%; 公 司 拟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1, 万 股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95, 万 股 的 1.5%, 其 中 首 次 授 予 1, 万 股,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1.352%, 预 留 万 股,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总 数 的 9.87%,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0.148%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反 馈 意 见, 公 司 进 一 步 修 订 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且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已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备 案 无 异 议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由 于 激 励 计 划 中 确 定 的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离 职, 不 再 满 足 成 为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的 条 件, 为 此,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对 <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调 整 的 议 案, 对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以 及 所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和 限 制 性 股 票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对 调 整 后 的 激 励 对 象 首 次 授 予 了 股 票 期 权 和 限 制 性 股 票 经 过 调 整, 公 司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的 激 励 对 象 由 1,641 人 调 整 为 1,613 人,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的 总 数 由 1, 万 份 调 整 为 1, 万 份, 首 次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由 1, 万 份 调 整 为 1, 万 份 ;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激 励 对 象 从 1,641 人 调 整 为 1,613 人,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总 数 由 1, 万 股 调 整 为 1, 万 股,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由 1, 万 股 调 整 为 1, 万 股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首 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首 次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为 1, 万 份, 行 权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1, 万 股, 授 予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76 元 在 激 励 对 象 认 购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过 程 中, 有 132 名 激 励 对 象 自 愿 放 弃 获 授 的 全 部 限 制 性 股 票 万 股,35 名 激 励 对 象 自 愿 放 弃 获 授 的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万 股,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放 弃 万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共 计 认 购 1, 万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申 请 完 成 新 增 股 份 登 记, 共 1, / 144
25 万 股 由 于 公 司 48 位 激 励 对 象 与 公 司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发 生 了 激 励 计 划 规 定 的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变 动 的 情 形, 公 司 应 对 上 述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未 获 准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予 以 作 废, 对 其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由 公 司 按 照 授 予 价 格 回 购 后 注 销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召 开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作 废 部 分 已 授 出 股 票 期 权 及 回 购 注 销 部 分 已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作 废 上 述 48 人 已 获 授 但 未 获 准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作 废 的 股 票 期 权 总 数 为 427,920 份 ; 回 购 注 销 上 述 48 人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总 数 为 413,520 股, 回 购 价 格 为 每 股 5.63 元 人 民 币, 回 购 总 金 额 2,329,496 元 人 民 币 五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六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托 管 承 包 事 项 ( 二 ) 担 保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承 包 事 项 七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八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均 未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稽 查 行 政 处 罚 通 报 批 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公 开 谴 责 25 / 144
26 九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修 订 了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实 际 情 况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治 理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召 开 了 1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和 1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等 相 关 程 序 完 全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能 够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二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6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7 次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五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财 务 审 计 和 高 管 聘 任 等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召 开 了 相 关 会 议,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作 用, 加 强 了 公 司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提 高 了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的 效 益 和 质 量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3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监 事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能 够 本 着 为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对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全 体 监 事 全 部 列 席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及 时 全 面 掌 握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履 行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的 监 督 职 责 ( 四 )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地 披 露 信 息,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编 制 并 披 露 了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和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积 极 按 照 公 司 公 告 披 露 的 内 容 落 实 了 利 润 分 配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工 作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严 格 信 息 披 露, 确 保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公 平 公 司 通 过 组 织 投 资 者 交 流 会 组 织 公 司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业 绩 交 流 会 接 待 股 东 来 访 回 答 咨 询 等 多 种 方 式 增 强 信 息 披 露 的 透 明 度, 并 指 定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报 纸, 使 所 有 股 东 都 有 平 等 的 机 会 获 得 信 息 ( 五 ) 公 司 通 过 安 排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积 极 参 加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专 项 培 训 活 动, 使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一 步 增 强 了 法 制 意 识 责 任 意 识, 公 司 治 理 知 识 结 构 得 到 更 新 和 加 强, 促 使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更 加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义 务, 提 高 公 司 决 策 和 管 理 的 规 范 性 ( 六 ) 公 司 治 理 的 完 善 是 一 项 长 期 的 系 统 工 程, 需 要 持 续 地 改 进 和 提 高 公 司 将 继 续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不 断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夯 实 管 理 基 础, 通 过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强 化 内 部 管 理, 加 强 科 学 决 策 与 内 部 控 制,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法 人 治 理 水 平, 促 进 公 司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26 / 144
27 十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其 他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及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办 法 规 定,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版 权 局 批 准, 公 司 获 得 了 UAP MDM 等 15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规 定,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知 识 产 权 局 核 准, 公 司 获 得 了 服 务 端 与 客 户 端 之 间 的 交 互 方 法 和 交 互 系 统 等 11 项 专 利 授 权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规 定,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公 司 获 得 了 yonyou 等 3 项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发 数 量 比 例 行 其 比 例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小 计 数 量 (%) 新 他 (%) 股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11,928, ,385,679 2,385,679 14,314, 外 资 持 股 27 / 144
28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份 959,246, ,849, ,849,248 1,151,09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959,246, ,849, ,849,248 1,151,095,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股 份 总 数 971,174, ,234, ,234,927 1,165,409,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并 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发 布 了 公 司 关 于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公 司 以 公 司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94,234,927 股, 转 增 股 本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165,409,560 股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股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限 售 股 数 报 告 期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报 告 期 增 加 限 售 股 数 报 告 期 末 限 售 股 数 限 售 原 因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1481 名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7,157, ,431,407 8,588,444 股 权 激 励 限 售 2014 年 11 月 12 日 1481 名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2,385, ,136 2,862,815 股 权 激 励 限 售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481 名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2,385, ,136 2,862,815 股 权 激 励 限 售 2016 年 11 月 12 日 合 计 11,928, ,385,679 14,314,074 / /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3 年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首 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12,777,800 股, 授 予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76 元 在 激 励 对 象 认 购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过 程 中, 有 132 名 激 励 对 象 自 愿 放 弃 获 授 的 全 部 限 制 性 股 票 767,100 股,35 名 激 励 对 象 自 愿 放 弃 获 授 的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82,305 股, 激 励 对 象 共 计 放 弃 849,405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共 计 认 购 11,928,395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公 司 28 / 144
29 已 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申 请 完 成 11,928,395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新 增 股 份 登 记 根 据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并 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公 司 关 于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94,234,927 股, 转 增 股 本 后, 公 司 的 11,928,395 限 售 股 变 为 14,314,074 股 二 股 东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股 东 总 数 ( 户 ) 43,684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0 ( 户 )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 全 称 )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比 例 (%)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东 性 质 股 份 状 数 量 态 北 京 用 友 科 技 有 57,394, ,366, ,000,00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质 押 限 公 司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24,668, ,763,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无 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益 倍 管 理 咨 10,137,541 60,825,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无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企 业 管 9,965,699 59,794, ,600,00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理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质 押 司 上 海 优 富 信 息 咨 5,952,248 35,713,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无 询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29,282,427 29,282, 其 他 无 一 八 组 合 29 / 144
30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8,194,669 26,305, 其 他 限 公 司 - 光 大 保 德 信 优 势 配 置 股 无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17,835,782 19,989, 其 他 份 有 限 公 司 - 光 大 保 德 信 量 化 核 无 心 证 券 投 资 中 国 银 行 - 大 成 11,728,423 11,728, 其 他 蓝 筹 稳 健 证 券 投 无 资 基 金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 集 8,750,361 8,750, 其 他 团 ) 公 司 - 传 统 - 无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种 类 北 京 用 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44,366,43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155,763,718 公 司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上 海 益 倍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60,825,246 公 司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北 京 用 友 企 业 管 理 研 究 59,794,191 所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上 海 优 富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35,713,486 公 司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一 八 组 29,282,427 合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305,146 - 光 大 保 德 信 优 势 配 置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19,989,020 公 司 - 光 大 保 德 信 量 化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核 心 证 券 投 资 中 国 银 行 - 大 成 蓝 筹 稳 11,728,423 健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 集 团 ) 公 8,750,361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品 数 量 30 / 144
31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北 京 用 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用 友 科 技 )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用 友 咨 询 ) 和 北 京 用 友 企 业 管 理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用 友 研 究 所 ) 因 受 相 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而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上 海 益 倍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上 海 益 倍 ) 与 上 海 优 富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上 海 优 富 ) 因 其 执 行 董 事 同 时 担 任 用 友 咨 询 与 用 友 研 究 所 的 董 事 而 分 别 与 用 友 咨 询 和 用 友 研 究 所 形 成 关 联 关 系 上 海 益 倍 与 上 海 优 富 因 受 不 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而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与 用 友 科 技 因 受 不 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也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上 述 五 家 股 东 与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不 了 解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是 否 是 一 致 行 动 人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股 姓 名 职 务 期 初 持 股 数 期 末 持 股 数 报 告 期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增 减 变 动 量 向 奇 汉 原 执 行 总 裁 443, ,666 88,611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章 培 林 执 行 总 裁 474, ,934 94,822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吴 健 高 级 副 总 裁 569, ,418 82,703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郑 雨 林 高 级 副 总 裁 431, ,758 86,293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朱 铁 生 高 级 副 总 裁 210, ,247 42,041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欧 阳 青 高 级 副 总 裁 兼 410, ,580 82,097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31 / 144
32 董 事 会 秘 书 增 陈 巧 红 高 级 副 总 裁 675, , ,845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谢 志 华 高 级 副 总 裁 260, ,000 22,000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胡 彬 高 级 副 总 裁 168, ,600 33,60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李 宏 伟 高 级 副 总 裁 55,000 66,000 11,00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徐 宝 东 高 级 副 总 裁 277, ,480 55,58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杨 晓 柏 原 高 级 副 总 裁 55,000 66,000 11,00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牛 立 伟 高 级 副 总 裁 143, ,933 2,322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严 绍 业 高 级 副 总 裁 97, ,512 19,585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任 志 刚 高 级 副 总 裁 37,500 45,000 7,50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季 学 庆 高 级 副 总 裁 30,000 36,000 6,000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邹 丹 原 高 级 副 总 裁 115, ,546 23,091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变 动 情 形 变 动 原 因 王 文 京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向 奇 汉 执 行 总 裁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内 部 工 作 调 动 章 培 林 执 行 副 总 裁 兼 财 务 总 监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内 部 工 作 调 动 章 培 林 执 行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王 家 亮 高 级 副 总 裁 兼 财 务 总 监 聘 任 新 聘 任 吴 健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郑 雨 林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32 / 144
33 朱 铁 生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欧 阳 青 高 级 副 总 裁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新 聘 任 陈 巧 红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谢 志 华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胡 彬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李 宏 伟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徐 宝 东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杨 晓 柏 高 级 副 总 裁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内 部 工 作 调 动 牛 立 伟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严 绍 业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邹 丹 高 级 副 总 裁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内 部 工 作 调 动 任 志 刚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季 学 庆 高 级 副 总 裁 聘 任 新 聘 任 33 / 144
34 第 八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单 位 :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币 种 : 人 民 币 货 币 资 金 六 ( 一 ) 2,155,108,148 2,099,836,650 应 收 票 据 六 ( 二 ) 33,463,321 39,126,333 应 收 账 款 六 ( 三 ) 1,453,141,828 1,393,526,603 预 付 款 项 六 ( 五 ) 25,627,924 20,387,305 其 他 应 收 款 六 ( 四 ) 109,098,598 85,221,462 存 货 六 ( 六 ) 28,048,529 22,115,916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六 ( 七 ) 52,637,641 77,455,24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57,125,989 3,737,669,510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六 ( 九 ) 418,339, ,558,558 固 定 资 产 六 ( 十 ) 954,766, ,365,021 在 建 工 程 六 ( 十 一 ) 741,562, ,862,568 无 形 资 产 六 ( 十 二 ) 407,944, ,758,800 开 发 支 出 六 ( 十 二 ) 131,284,333 96,661,734 商 誉 六 ( 十 三 ) 880,123, ,123,61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六 ( 十 四 ) 18,000,598 22,822,28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六 ( 十 五 ) 31,383,009 69,981,803 流 动 负 债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583,404,288 3,492,134,384 资 产 总 计 7,440,530,277 7,229,803,894 短 期 借 款 六 ( 一 ) 1,242,000,000 1,020,000,000 应 付 票 据 六 ( 二 ) 20,800,000 - 应 付 账 款 六 ( 三 ) 327,022, ,638,549 预 收 款 项 六 ( 四 ) 594,385, ,963, / 144
3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六 ( 五 ) 197,207, ,772,013 应 交 税 费 六 ( 六 ) 128,807, ,871,385 应 付 利 息 六 ( 七 ) 7,637,671 21,137,671 应 付 股 利 六 ( 八 ) 312, ,500 其 他 应 付 款 六 ( 九 ) 164,204, ,293,83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六 ( 十 一 ) 133,974,932 61,299,192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六 ( 十 二 ) 1,830,250 15,569,72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818,182,987 3,010,858,02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六 ( 十 三 ) 316,425, ,605,481 应 付 债 券 六 ( 十 四 ) 497,331, ,602,262 递 延 收 益 六 ( 十 五 ) 21,765,720 15,865,000 预 计 负 债 - 2,818,92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4,158,436 4,158,436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39,681, ,050,107 负 债 合 计 3,657,864,104 3,866,908,135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股 本 六 ( 十 六 ) 1,165,409, ,174,633 资 本 公 积 六 ( 十 七 ) 636,363, ,122,337 减 : 库 存 股 - 0 盈 余 公 积 六 ( 十 八 ) 522,889, ,889,429 未 分 配 利 润 六 ( 十 九 ) 1,008,840,239 1,288,918,332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2,359,299-1,899,06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3,331,143,803 3,227,205,668 者 权 益 合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51,522, ,690,091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3,782,666,173 3,362,895,759 计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7,440,530,277 7,229,803,894 益 总 计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35 / 144
36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4 年 6 月 30 日 编 制 单 位 :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08,575, ,591,810 应 收 票 据 21,101,522 33,990,934 应 收 账 款 十 四 ( 一 ) 723,911, ,644,372 预 付 款 项 9,282,266 8,789,393 应 收 股 利 12,002,658 12,002,658 其 他 应 收 款 十 四 ( 二 ) 726,614, ,754,458 存 货 12,653,633 9,780,592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191,408 1,388,41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16,332,777 2,216,942,635 非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四 ( 三 ) 2,478,892,305 2,367,407,983 固 定 资 产 908,005, ,001,275 在 建 工 程 507,722, ,586,002 无 形 资 产 287,221, ,459,954 开 发 支 出 26,865,638 15,561,957 商 誉 141,676, ,676,42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3,399,355 16,589,04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297,014 26,190,571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4,372,080,303 4,213,473,212 计 资 产 总 计 6,288,413,080 6,430,415,847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305,000,000 1,020,000,000 应 付 票 据 20,800,000 - 应 付 账 款 102,240, ,802,906 预 收 款 项 277,601, ,022,02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83,738, ,949,055 应 交 税 费 58,933, ,359,422 应 付 利 息 7,637,671 21,137,671 其 他 应 付 款 598,922, ,573, / 144
3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53,510,224 5,000,000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781,867 4,253,38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509,166,031 2,503,098,25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219,241, ,421,700 应 付 债 券 497,331, ,602,262 递 延 收 益 18,645,000 15,865,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46, ,357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735,464, ,135,319 计 负 债 合 计 3,244,630,992 3,281,233,575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1,165,409, ,174,633 本 ) 资 本 公 积 336,483, ,604,742 减 : 库 存 股 - 0 盈 余 公 积 522,889, ,889,429 未 分 配 利 润 1,018,999,284 1,161,513,468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3,043,782,088 3,149,182,272 6,288,413,080 6,430,415,847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合 并 利 润 表 2014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六 ( 二 十 ) 1,554,476,117 1,539,497,555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六 ( 二 十 ) 1,657,875,093 1,614,221,14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558,261, ,485,531 营 业 税 金 六 ( 二 十 一 ) 20,424,588 23,563,672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六 ( 二 十 二 ) 405,572, ,594, / 144
38 管 理 费 用 六 ( 二 十 三 ) 600,992, ,713,249 财 务 费 用 六 ( 二 十 四 ) 39,974,194 36,802,115 资 产 减 值 六 ( 二 十 六 ) 32,650,265 30,062,449 损 失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六 ( 二 十 五 ) 174,077 60,787,965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974,270-10,281,906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103,224,899-13,935,623 以 - 号 填 列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六 ( 二 十 七 ) 155,857, ,626,089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六 ( 二 十 七 ) 1,098,312 2,727,348 其 中 : 非 流 动 294, ,348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51,534, ,963,118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六 ( 二 十 八 ) 41,248,340 55,389,206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10,286,065 76,573,912 以 - 号 填 列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11,274,297 69,369,283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988,232 7,204,629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六 ( 二 十 九 )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六 ( 二 十 九 ) 收 益 ( 元 / 股 )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六 ( 三 十 ) -460,236-1,041,670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825,829 75,532,24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10,814,061 68,327,613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988,232 7,204, / 144
39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4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十 四 ( 四 ) 722,993, ,755,411 减 : 营 业 成 本 十 四 ( 四 ) 250,929, ,318,32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11,625,178 15,408,694 加 销 售 费 用 188,952, ,253,063 管 理 费 用 312,292, ,766,928 财 务 费 用 50,119,166 49,588,35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9,112,750 25,020,117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十 四 ( 五 ) 182,265, ,777,478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986,280-6,831,711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72,227,474 38,177,399 - 号 填 列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92,801,824 94,656,39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71,476 1,778,62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136, ,537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164,657, ,055,168 以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5,819,616 21,056,104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148,838, ,999,064 - 号 填 列 )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144
40 ( 元 / 股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0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48,838, ,999,064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4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1,594,799,524 1,680,808,796 现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29,776, ,088,998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58,368,513 41,826,651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82,944,811 1,824,724,44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278,071, ,256,149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1,191,444,494 1,168,033,211 的 现 金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31,382, ,912,98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六 ( 三 十 二 ) 376,857, ,383,613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177,756,495 2,182,585,95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394,811, ,861,514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86,372,853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703,377 2,888,470 取 得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所 收 到 的 7,320,296 4,714,473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823,031 1,489,236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437,184 1,896,516 现 金 40 / 144
41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283,888 97,361,54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142,291, ,530,099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489, ,36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5,781, ,890,09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134,497, ,528,551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686,323,628 20,308,828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686,323,628 20,308,828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966,953, ,019,03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495,5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653,277,385 1,398,827,858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90,000, ,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380,212, ,671,914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24,578,946 6,366,928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 179,864,027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70,212,728 1,317,535,94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583,064,657 81,291,917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789, ,425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4,545, ,957,57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2,076,851,106 1,679,570,661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131,396,616 1,102,613,088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4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41 / 144
42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636,334, ,286,968 现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79,706,021 62,926,110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68,985,378 42,335,597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85,025, ,548,67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82,066, ,338,581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612,521, ,814,838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86,553, ,064,644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294,459, ,037,244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75,600,964 1,112,255,30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390,575, ,706,632 流 量 净 额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85,372,853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85,881,233 83,427,788 取 得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所 收 到 1,195,855 1,534,860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646,025 1,286,023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87,723, ,621,524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70,468,174 80,525,584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15,100, ,36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85,568, ,885,58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2,154, ,264,060 流 量 净 额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007,330,364 1,572,119,03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495,5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07,330,364 2,067,619,03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720,000,000 1,600,000, / 144
43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357,280, ,997,624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 179,864,027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77,280,507 2,020,861,65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69,950,143 46,757,379 流 量 净 额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 -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58,370, ,213,31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854,800, ,098,195 余 额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96,430, ,884,882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43 / 144
44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4 年 1 6 月 本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币 报 表 折 计 算 差 额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971,174, ,122, ,889,429 1,288,918,332-1,899, ,690,091 3,362,895,759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971,174, ,122, ,889,429 1,288,918,332-1,899, ,690,091 3,362,895,759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 -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34, ,241, ,078, , ,832, ,770, / ,274, ,232 10,286, , ,236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274, , ,232 9,825,829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384,476, ,399, ,875,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99, ,399,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37,114, ,114, 股 份 回 购 其 他 - 347,362, ,362,464 ( 四 ) 利 润 分 配 ,352, ,578, ,931,336
45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352, ,578, ,931,336 分 配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94,234, ,234,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194,234, ,234, 股 本 )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65,409, ,363, ,889,429 1,008,840,239-2,359, ,522,370 3,782,666,173 项 目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实 收 资 本 ( 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益 计 股 本 )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979,084, ,549,032 20,001, ,383,772 1,000,370, ,282 79,914,125 3,073,482,72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979,084, ,549,032 20,001, ,383,772 1,000,370, ,282 79,914,125 3,073,482,72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9,837, ,001,355-20,001, ,479,965-1,041,670 20,033, ,325, ,369,283-7,204,629 76,573, ,041, ,041, / 144
46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369,283-1,041,670 7,204,629 75,532,242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9,837, ,001,355-20,001, ,195, ,64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713,661 27,713, 股 份 回 购 -19,837, ,927,550-20,001, ,763, 其 他 - 5,926, ,518,313-2,592,118 ( 四 ) 利 润 分 配 ,849, ,366, ,216,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849, ,366, ,216,176 配 -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959,246, ,547, ,383, ,890,965-1,858,952 99,947,174 2,796,156,874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4 年 1 6 月 本 期 金 额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971,174, ,604, ,889,429 1,161,513,468 3,149,182,27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46 / 144
47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971,174, ,604, ,889,429 1,161,513,468 3,149,182,27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194,234, ,120, ,514, ,400,184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838, ,838,206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838, ,838,20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37,114,000 37,114,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37,114,000 37,114,000 额 2. 股 份 回 购 ( 四 ) 利 润 分 配 ,352, ,35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352, ,352,390 配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94,234, ,234,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194,234, ,234, 本 )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65,409, ,483, ,889,429 1,018,999,284 3,043,782,088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979,084, ,127,327 20,001, ,383, ,830,663 2,978,423,90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47 / 144
48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979,084, ,127,327 20,001, ,383, ,830,663 2,978,423,907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19,837, ,927,550-20,001, ,850, ,613,641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999, ,999,064 上 述 ( 一 ) 小 计 ,999, ,999,064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9,837, ,927,550-20,001, ,763,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股 份 回 购 -19,837, ,927,550-20,001, ,763,457 ( 四 ) 利 润 分 配 ,849, ,849,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849, ,849,248 配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959,246, ,199, ,383, ,980,479 2,716,810,266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文 京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王 家 亮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仕 平 48 / 144
49 二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是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于 1999 年 12 月 6 日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 注 册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根 据 2005 年 4 月 29 日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由 原 来 的 北 京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现 时 的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前 有 关 的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本 公 司 所 发 行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股 票 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本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统 称 本 集 团 ) 主 要 从 事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数 据 库 服 务 ;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本 公 司 总 部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清 路 68 号 用 友 软 件 园 1999 年 10 月 29 日, 经 北 京 巿 人 民 政 府 京 政 函 [1999]133 号 文 批 准, 由 原 北 京 用 友 软 件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的 五 家 股 东 北 京 用 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科 技 ) 北 京 用 友 企 业 管 理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研 究 所 )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询 ) 上 海 益 倍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益 倍 ) 和 上 海 优 富 信 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上 海 优 富 ) 作 为 发 起 人, 将 原 北 京 用 友 软 件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依 法 变 更 为 北 京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01 年 4 月 18 日 签 发 的 证 监 发 行 字 [2001]28 号 文 批 准, 本 公 司 利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采 用 上 网 定 价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为 1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经 本 公 司 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200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议 案, 以 2005 年 末 股 份 总 数 172,8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3 股, 共 计 由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51,840,000 股 转 增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172,800,00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24,640,000 元 经 本 公 司 于 2007 年 8 月 3 日 召 开 的 2007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以 授 予 附 有 一 定 禁 售 期 限 的 股 票 ( 以 下 简 称 标 的 股 票 ) 的 方 式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藉 此 奖 励 对 本 集 团 业 务 有 贡 献 的 员 工 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激 励 对 象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员 工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07 年 8 月 8 日, 向 符 合 授 予 条 件 的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修 订 稿 ) ( 以 下 简 称 修 订 稿 ) 中 的 2007 年 度 股 票 认 购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及 实 收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24,640,00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31,379,200 元 经 本 公 司 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07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07 年 末 总 股 本 扣 除 截 止 到 2008 年 3 月 3 日 已 批 准 回 购 但 尚 未 注 销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份 计 18,000 股 后 的 231,361,2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共 计 转 增 231,361,200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231,379,20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462,740,400 元 因 有 部 分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变 更 和 终 止 的 情 形, 根 据 修 订 稿 中 的 有 关 条 款 和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分 别 于 2008 年 3 月 3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08 年 4 月 29 日 召 开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和 2008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回 购 并 注 销 上 述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本 公 司 分 别 于 2008 年 5 月 6 日 及 2008 年 10 月 9 日, 将 上 述 回 购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予 以 注 销, 共 计 注 销 63,200 股 注 销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462,740,400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462,677,200 元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 向 符 合 授 予 条 件 的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修 订 稿 中 的 2008 年 度 股 票 认 购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及 实 收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462,677,20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466,683,575 元 49 / 144
50 经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4 月 15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2008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08 年 末 总 股 本 扣 除 截 止 到 2009 年 3 月 19 日 已 批 准 回 购 但 尚 未 注 销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份 计 20,600 股 后 的 466,662,975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3 股, 共 计 转 增 139,998,893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466,683,575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606,682,468 元 因 有 部 分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变 更 和 终 止 的 情 形, 根 据 修 订 稿 中 的 有 关 条 款 和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3 月 19 日 召 开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回 购 并 注 销 上 述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本 公 司 已 分 别 于 2009 年 8 月 3 日 及 2009 年 9 月 15 日, 将 上 述 回 购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予 以 注 销, 共 计 注 销 20,600 股 注 销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606,682,468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606,661,868 元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 向 符 合 授 予 条 件 的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修 订 稿 中 的 2009 年 度 股 票 认 购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及 实 收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606,661,868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627,858,850 元 经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09 年 末 总 股 本 627,858,85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3 股, 共 计 转 增 188,357,655 股 转 增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627,858,850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816,216,505 元 因 有 部 分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变 更 和 终 止 的 情 形, 根 据 修 订 稿 中 的 有 关 条 款 和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0 年 5 月 11 日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和 2010 年 7 月 28 日 的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回 购 并 注 销 上 述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本 公 司 已 分 别 于 2010 年 6 月 24 日 及 2010 年 9 月 8 日, 将 上 述 回 购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予 以 注 销, 分 别 注 销 47,901 股 和 36,697 股, 共 计 注 销 84,598 股 注 销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816,216,505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816,131,907 元 因 有 部 分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变 更 和 终 止 的 情 形, 根 据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修 订 稿 ) 有 关 条 款 和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以 及 2011 年 3 月 1 日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回 购 并 注 销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公 司 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 将 上 述 回 购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予 以 注 销, 共 计 注 销 101,088 股 注 销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816,131,907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816,030,819 元 因 有 部 分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了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变 更 和 终 止 的 情 形,2011 年 8 月 25 日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1 年 第 七 次 会 议 上 审 议 通 过 了 回 购 并 注 销 部 分 激 励 对 象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锁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 将 上 述 回 购 的 股 权 激 励 股 票 予 以 注 销, 共 计 注 销 127,452 股 注 销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816,030,819 元 减 至 人 民 币 815,903,367 元 经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2011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11 年 末 总 股 本 815,903,367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63,180,673 股 转 增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815,903,367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979,084,040 元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关 于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议 案, 并 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 披 露 了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购 报 告 书 根 据 回 购 报 告 书, 公 司 拟 以 不 超 过 每 股 元 的 价 格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总 金 额 最 高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 亿 元, 回 购 的 股 份 将 注 销,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回 购 股 份 的 期 限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截 至 2013 年 1 月 8 日,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19,837,802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03%, 购 买 的 最 高 价 为 元 / 股, 最 低 价 为 9.73 元 / 股, 支 付 总 金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2 亿 元 ( 含 佣 金 ), 已 达 到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总 金 额 上 限, 公 司 回 购 部 分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公 司 已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50 / 144
51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申 请 注 销 上 述 回 购 股 份 共 计 19,837,802 股, 股 票 注 销 日 为 2013 年 1 月 11 日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979,084,040 股 减 少 至 959,246,238 股 公 司 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 召 开 2013 年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并 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 披 露 了 相 关 公 告 2013 年 10 月 18 日 公 司 发 布 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已 对 公 司 派 送 的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确 认 无 异 议 并 进 行 了 备 案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 召 开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及 摘 要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和 公 司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截 至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公 司 发 售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11,928,395 股 经 上 述 股 本 变 动 后,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发 行 股 份 971,174,633 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71,174,633 元, 每 股 价 值 人 民 币 1 元 经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94,234,927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971,174,633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1,165,409,560 元 本 集 团 的 母 公 司 和 最 终 母 公 司 为 于 中 国 成 立 的 用 友 科 技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 决 议 批 准 三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前 期 差 错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 报 表 按 照 中 国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其 后 颁 布 的 应 用 指 南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统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列 报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价 原 则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二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及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1-6 月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 三 ) 会 计 期 间 本 集 团 会 计 年 度 釆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51 / 144
52 惟 本 会 计 期 间 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 ( 四 )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集 团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 均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单 位 表 示 本 集 团 下 属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根 据 其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自 行 决 定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五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在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则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在 收 购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并 以 成 本 减 去 累 计 减 值 损 失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 或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52 / 144
53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主 体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采 用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的 会 计 年 度 和 会 计 政 策 本 集 团 内 部 各 公 司 之 间 的 所 有 交 易 产 生 的 资 产 负 债 权 益 收 入 费 用 和 现 金 流 量 于 合 并 时 全 额 抵 消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对 于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被 购 买 方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本 集 团 取 得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直 至 本 集 团 对 其 控 制 权 终 止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对 于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被 合 并 方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比 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对 前 期 财 务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形 成 的 报 告 主 体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一 直 存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情 况 下,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发 生 变 化 作 为 权 益 性 交 易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每 一 项 交 易 区 分 是 否 丧 失 控 制 权 进 行 相 应 的 会 计 处 理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发 生 变 化 作 为 权 益 性 交 易 处 理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 存 在 对 该 子 公 司 的 商 誉 的, 在 计 算 确 定 处 置 子 公 司 损 益 时, 扣 除 该 项 商 誉 的 金 额 ;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七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是 指 本 集 团 的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本 集 团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53 / 144
54 ( 八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本 集 团 对 于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结 算 和 货 币 性 项 目 折 算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之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差 额 根 据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性 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境 外 经 营, 本 集 团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对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部 分 处 置 的 按 处 置 比 例 计 算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以 及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当 期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作 为 调 节 项 目,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报 ( 九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是 指 形 成 一 个 企 业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形 成 其 他 单 位 的 金 融 负 债 或 权 益 工 具 的 合 同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本 集 团 于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 或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或 一 组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 即 从 其 账 户 和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予 以 转 销 : (1) 收 取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权 利 届 满 ; (2) 转 移 了 收 取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权 利, 或 在 过 手 协 议 下 承 担 了 及 时 将 收 取 的 现 金 流 量 全 额 支 付 给 第 三 方 的 义 务 ; 并 且 (a) 实 质 上 转 让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或 (b) 虽 然 实 质 上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如 果 金 融 负 债 的 责 任 已 履 行 撤 销 或 届 满, 则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终 止 确 认 如 果 现 有 金 融 负 债 被 同 一 债 权 人 以 实 质 上 几 乎 完 全 不 同 条 款 的 另 一 金 融 负 债 所 取 代, 或 现 有 负 债 的 条 款 几 乎 全 部 被 实 质 性 修 改, 则 此 类 替 换 或 修 改 作 为 终 止 确 认 原 负 债 和 确 认 新 负 债 处 理,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会 计 进 行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是 54 / 144
55 指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的 约 定, 在 法 规 或 通 行 惯 例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收 取 或 交 付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日, 是 指 本 集 团 承 诺 买 入 或 卖 出 金 融 资 产 的 日 期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和 计 量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其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金 融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取 决 于 其 分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短 期 内 出 售 ;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企 业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所 有 已 实 现 和 未 实 现 的 损 益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或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集 团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摊 销 或 减 值 以 及 终 止 确 认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摊 销 或 减 值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类 别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折 价 或 溢 价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摊 销 并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或 费 用 除 减 值 损 失 及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的 汇 兑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外,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于 资 本 公 积 确 认, 直 到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或 发 生 减 值 时, 其 累 计 利 得 或 损 失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或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按 成 本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和 计 量 55 / 144
56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其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金 融 负 债 的 后 续 计 量 取 决 于 其 分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负 债 : 承 担 该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近 期 内 回 购 ;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企 业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所 有 已 实 现 和 未 实 现 的 损 益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对 于 此 类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集 团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是 指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后 实 际 发 生 的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有 影 响, 且 企 业 能 够 对 该 影 响 进 行 可 靠 计 量 的 事 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按 照 该 金 融 资 产 原 实 际 利 率 ( 即 初 始 确 认 时 确 定 的 实 际 利 率 )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本 集 团 对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56 / 144
57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规 定 的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减 值 也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本 集 团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并 确 认 产 生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 十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人 民 币 2,000,000 元 以 上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 人 民 币 2,000,000 元 以 上 )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单 项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应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57 / 144
58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说 明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说 明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0% 0% 其 中 :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40% 40% 4-5 年 50% 50% 5 年 以 上 100% 10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的 特 征 : 与 对 方 存 在 争 议 或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的 应 收 款 项 ; 已 有 明 显 迹 象 表 明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无 法 履 行 还 款 义 务 的 应 收 款 项 等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具 备 以 下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十 一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和 周 转 材 料 58 / 144
59 2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时, 原 材 料 按 类 别 计 提, 产 成 品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 永 续 盘 存 制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以 前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使 得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将 以 前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 一 次 摊 销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釆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2) 包 装 物 : 一 次 摊 销 法 包 装 物 釆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 十 二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以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以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及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以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59 / 144
60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本 集 团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本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控 制, 是 指 有 权 决 定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并 能 据 以 从 该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获 取 利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按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并 同 时 根 据 有 关 资 产 减 值 政 策 考 虑 长 期 投 资 是 否 减 值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本 集 团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归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并 抵 销 与 联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投 资 企 业 的 部 分 ( 但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全 额 确 认 ),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对 于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还 应 扣 除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集 团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本 集 团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对 子 公 司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二 26 在 活 跃 市 场 没 有 报 价 且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60 / 144
61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二 9 ( 十 三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以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并 从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直 线 法 ( 年 限 平 均 法 ) 提 取 折 旧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二 26 4 其 他 说 明 固 定 资 产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具 有 不 同 使 用 寿 命 或 以 不 同 方 式 为 企 业 提 供 经 济 利 益 的, 适 用 不 同 折 旧 率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 十 四 )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必 要 工 程 支 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的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61 / 144
62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二 26 ( 十 五 )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是 指 本 集 团 因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及 其 他 相 关 成 本,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之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 (1) 专 门 借 款 以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暂 时 性 的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或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2)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除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之 外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 十 六 )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仅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予 以 确 认, 并 以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但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的, 即 单 独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其 能 为 本 集 团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确 定 使 用 寿 命, 无 法 预 见 其 为 本 集 团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作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各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如 下 :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使 用 寿 命 50 年 5-10 年 62 / 144
63 软 件 使 用 权 10 年 本 集 团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外 购 土 地 及 建 筑 物 支 付 的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其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本 集 团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此 类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对 其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则 按 上 述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政 策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本 集 团 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只 有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予 以 资 本 化, 即 :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二 26 ( 十 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本 集 团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已 经 支 出, 但 摊 销 年 限 在 1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或 因 收 购 一 些 资 产 及 业 务 而 付 出 的 收 购 对 价 超 出 收 购 资 产 的 账 面 金 额 的 部 分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 十 八 ) 预 计 负 债 除 企 业 合 并 中 的 或 有 对 价 及 承 担 的 或 有 负 债 之 外,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本 集 团 将 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集 团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集 团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账 面 价 值 不 能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的, 按 照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该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或 有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以 两 者 之 63 / 144
64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十 九 ) 股 份 支 付 及 权 益 工 具 1 股 份 支 付 的 种 类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是 指 本 集 团 为 获 取 服 务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作 为 对 价 进 行 结 算 的 交 易 2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在 授 予 日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在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作 出 最 佳 估 计, 以 此 为 基 础, 按 照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采 用 布 莱 克 - 斯 科 尔 斯 模 型 确 定, 参 见 附 注 七 股 份 支 付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在 满 足 业 绩 条 件 和 服 务 期 限 条 件 的 期 间, 应 确 认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并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可 行 权 日 之 前, 于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确 认 的 累 计 金 额 反 映 了 等 待 期 已 届 满 的 部 分 以 及 本 集 团 对 最 终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4 实 施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最 终 未 能 行 权 的 股 份 支 付, 不 确 认 成 本 或 费 用, 除 非 行 权 条 件 是 市 场 条 件 或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此 时 无 论 是 否 满 足 市 场 条 件 或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只 要 满 足 所 有 可 行 权 条 件 中 的 非 市 场 条 件, 即 视 为 可 行 权 如 果 修 改 了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条 款, 至 少 按 照 未 修 改 条 款 的 情 况 确 认 取 得 的 服 务 此 外, 任 何 增 加 所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修 改, 或 在 修 改 日 对 职 工 有 利 的 变 更, 均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如 果 取 消 了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则 于 取 消 日 作 为 加 速 行 权 处 理, 立 即 确 认 尚 未 确 认 的 金 额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能 够 选 择 满 足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但 在 等 待 期 内 未 满 足 的, 作 为 取 消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但 是, 如 果 授 予 新 的 权 益 工 具, 并 在 新 权 益 工 具 授 予 日 认 定 所 授 予 的 新 权 益 工 具 是 用 于 替 代 被 取 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则 以 与 处 理 原 权 益 工 具 条 款 和 条 件 修 改 相 同 的 方 式, 对 所 授 予 的 替 代 权 益 工 具 进 行 处 理 64 / 144
65 ( 二 十 ) 回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支 付 的 对 价 和 交 易 费 用,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除 股 份 支 付 之 外, 发 行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均 不 确 认 任 何 利 得 或 损 失 ( 二 十 一 ) 收 入 收 入 在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且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并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本 集 团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并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且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确 认 为 收 入 的 实 现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以 收 到 客 户 收 货 确 认 单 且 预 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的 原 则 确 认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 否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团,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集 团 以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总 额, 按 照 从 接 受 劳 务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技 术 服 务 及 培 训 收 入 中,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以 收 到 客 户 确 认 单 为 准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集 团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租 赁 收 入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确 认,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5 / 144
66 ( 二 十 二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其 所 附 的 条 件 并 且 能 够 收 到 时, 予 以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文 件 规 定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政 府 文 件 不 明 确 的, 以 取 得 该 补 助 必 须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为 基 础 进 行 判 断, 以 购 建 或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为 基 本 条 件 的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此 之 外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三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所 得 税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由 于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调 整 商 誉, 或 与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相 关 的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外, 均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集 团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资 产,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或 返 还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本 集 团 根 据 资 产 与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计 提 递 延 所 得 税 各 种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据 以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 (1)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或 者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2)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集 团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非 : (1)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66 / 144
67 (2)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依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并 反 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方 式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重 新 评 估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可 供 所 有 或 部 分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转 回 的 限 度 内,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如 果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与 同 一 应 纳 税 主 体 和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相 关, 则 将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二 十 五 )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除 金 融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之 外, 本 集 团 将 其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 (1) 本 集 团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 (2)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 (3)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单 项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计 量, 但 不 得 超 过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原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差 额, 作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六 ) 资 产 减 值 本 集 团 对 除 存 货 递 延 所 得 税 金 融 资 产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资 产 减 值, 按 以 下 方 法 确 定 :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本 集 团 将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至 少 于 每 年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也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本 集 团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的 认 定, 以 资 产 组 产 生 的 主 要 现 金 流 入 是 否 独 立 于 其 他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的 现 金 流 入 为 依 据 当 资 产 或 者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集 团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就 商 誉 的 减 值 测 试 而 言, 对 于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67 / 144
68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的,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是 能 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且 不 大 于 本 集 团 确 定 的 报 告 分 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首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然 后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首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之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 二 十 七 )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本 集 团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给 予 除 股 份 支 付 以 外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对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1 年 以 上 到 期 的, 如 果 折 现 的 影 响 金 额 重 大, 则 以 其 现 值 列 示 本 集 团 的 职 工 参 加 由 当 地 政 府 管 理 的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应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本 集 团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如 果 本 集 团 已 经 制 定 正 式 的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提 出 自 愿 裁 减 建 议 并 即 将 实 施, 同 时 本 集 团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的,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与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集 团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计 划 确 认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八 ) 利 润 分 配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确 认 为 负 债 ( 二 十 九 ) 其 他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要 求 管 理 层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这 些 判 断 和 估 计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及 其 披 露,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结 果 可 能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下 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关 未 来 的 关 键 假 设 以 及 估 计 不 确 定 性 的 其 他 关 键 来 源, 可 能 会 导 致 未 来 会 计 期 间 资 产 和 负 债 账 面 金 额 重 大 调 整 68 / 144
69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减 值 ( 除 商 誉 外 ) 本 集 团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每 年 进 行 的 减 值 测 试 外, 当 其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也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他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当 存 在 迹 象 表 明 其 账 面 金 额 不 可 收 回 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即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参 考 公 平 交 易 中 类 似 资 产 的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或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的 增 量 成 本 确 定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管 理 层 必 须 估 计 该 项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商 誉 减 值 本 集 团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商 誉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这 要 求 对 分 配 了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时, 本 集 团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同 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详 见 附 注 五 14 非 上 市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非 上 市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估 值, 是 根 据 具 有 类 似 合 同 条 款 和 风 险 特 征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折 现 率 折 现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这 要 求 本 集 团 估 计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信 用 风 险 波 动 和 折 现 率, 因 此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开 发 支 出 确 定 资 本 化 的 金 额 时, 管 理 层 必 须 作 出 有 关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适 用 的 折 现 率 以 及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的 假 设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限 度 内, 应 就 所 有 尚 未 利 用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这 需 要 管 理 层 运 用 大 量 的 判 断 来 估 计 未 来 取 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时 间 和 金 额, 结 合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以 决 定 应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金 额 折 旧 如 附 注 二 13 所 述, 本 集 团 对 固 定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本 集 团 定 期 审 阅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费 用 数 额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是 本 集 团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已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改 变 而 确 定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使 用 寿 命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可 使 用 寿 命, 以 过 去 性 质 及 功 能 相 似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实 际 使 用 寿 命 为 基 础, 按 69 / 144
70 照 历 史 经 验 施 行 估 计, 并 考 虑 该 些 无 形 资 产 适 用 的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的 期 限 如 果 该 些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使 用 寿 命 缩 短 或 延 长, 则 对 于 可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应 改 变 其 摊 销 年 限 ; 对 于 可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其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应 当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处 理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由 管 理 层 根 据 会 影 响 应 收 款 项 回 收 的 客 观 证 据 ( 如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出 现 严 重 财 政 困 难 的 可 能 性 ) 确 定 管 理 层 将 会 于 每 年 年 末 重 新 估 计 坏 账 准 备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基 础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集 团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集 团 将 于 每 年 年 末 对 单 个 存 货 是 否 陈 旧 和 滞 销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否 低 于 存 货 成 本 进 行 重 新 估 计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因 分 布 在 国 内 若 干 省 份 而 需 分 别 在 其 所 在 地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在 计 提 企 业 所 得 税 时, 由 于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若 干 事 项 尚 未 获 得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确 认, 因 此 需 以 现 行 的 税 收 法 规 及 其 他 相 关 政 策 为 依 据, 作 出 可 靠 的 估 计 和 判 断 若 有 关 事 项 的 最 终 税 务 结 果 有 别 于 已 确 认 金 额 时, 该 些 差 额 将 对 当 期 的 所 得 税 造 成 影 响 四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为 计 征 增 值 税 收 入 6%/17%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净 额 和 营 业 税 税 额 7%/1%/5%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15%/10%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净 额 和 营 业 税 税 额 3%/2% 各 分 公 司 分 厂 异 地 独 立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应 说 明 各 分 公 司 分 厂 执 行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集 团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如 下 : (1) 增 值 税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法 规, 本 集 团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为 计 征 增 值 税 收 入 因 集 团 内 各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个 别 情 况, 增 值 税 征 收 方 法 有 所 不 同 个 别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增 70 / 144
71 值 税 由 买 方 按 销 售 额 的 17% 计 算 连 同 销 售 金 额 一 并 支 付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扣 除 那 些 因 购 进 货 物 所 支 付 而 允 许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之 后 上 缴 税 务 机 关 2013 年 12 月 13 日, 财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印 发 了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106 号 ),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 以 下 称 境 内 ) 提 供 交 通 运 输 业 邮 政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服 务 ( 以 下 称 应 税 服 务 )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为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纳 税 人 提 供 应 税 服 务,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缴 纳 增 值 税, 不 再 缴 纳 营 业 税 根 据 上 述 文 件, 本 集 团 位 于 试 点 地 区 的 分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或 培 训 收 入, 适 用 6% 增 值 税 税 率 试 点 纳 税 人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纳 税 人 申 请 免 征 增 值 税 时, 须 持 技 术 转 让 开 发 的 书 面 合 同, 到 试 点 纳 税 人 所 在 地 省 级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认 定, 并 持 有 关 的 书 面 合 同 和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证 明 文 件 报 主 管 国 家 税 务 局 备 查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 下 发 的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北 京 分 公 司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可 按 法 定 17% 的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用 友 华 表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用 友 烟 草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用 友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金 融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和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亦 已 经 获 得 税 务 局 的 批 准 可 实 施 与 本 公 司 同 一 政 策 ; 其 他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法 定 17% 的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不 作 退 还 另 有 个 别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由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转 为 商 业 企 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或 由 商 业 企 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转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当 其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时, 依 照 以 上 方 法 计 征 增 值 税 而 在 被 认 定 为 商 业 企 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期 间, 在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制 度 下, 其 增 值 税 由 买 方 按 销 售 额 3% 计 算 连 同 销 售 金 额 一 并 支 付 有 关 的 分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在 此 简 易 方 法 下, 那 些 因 购 进 货 物 所 支 付 的 增 值 税 不 能 作 销 项 抵 扣,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直 接 上 缴 销 项 所 获 取 的 增 值 税 予 税 务 机 关 (2) 城 巿 维 护 建 设 税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除 地 处 上 海 的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及 地 处 北 京 的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另 有 当 地 规 定 而 减 征 外, 本 集 团 按 应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净 额 和 营 业 税 税 额 的 7% 计 缴 城 巿 维 护 建 设 税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及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当 地 税 务 局 认 定 分 别 按 增 值 税 净 额 税 额 的 1% 和 5% 计 缴 此 税 (3) 教 育 费 附 加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务 法 规 及 当 地 有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各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按 应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净 额 和 营 业 税 税 额 的 3% 缴 纳 教 育 费 附 加 ; 部 分 分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再 按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净 额 的 2% 缴 纳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4)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依 照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2013 年 12 月 6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的 关 于 印 发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发 改 高 技 [2013]2458 号, 以 下 简 称 2458 号 文 ),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被 列 于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名 单 中, 因 此 于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可 享 受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71 / 144
72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和 国 税 发 2008[28] 号 文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对 所 有 的 分 支 机 构 合 并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即 按 合 并 季 度 报 表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乘 以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预 缴 本 年 度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待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时, 以 年 度 合 并 税 前 利 润 计 算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基 础, 按 照 税 务 机 构 备 案 的 比 例 在 总 分 支 机 构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然 后 总 分 支 机 构 以 分 配 到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乘 以 各 自 适 用 的 税 率 计 算 得 到 实 际 应 纳 所 得 税 费 用, 根 据 其 与 预 缴 的 所 得 税 额 之 差 额 进 行 补 缴 或 退 税 因 本 集 团 内 各 子 公 司 情 况 不 同, 税 率 亦 有 所 不 同 除 下 述 子 公 司 外,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于 2014 年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厦 门 用 友 烟 草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华 表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用 友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符 合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和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及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优 惠 政 策,2014 年 为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三 年, 可 享 受 12.5% 的 优 惠 税 率 同 时, 根 据 上 述 2458 号 文,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列 于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名 单 中 因 此 于 2014 年 度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享 受 的 优 惠 税 率 为 10%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同 时, 根 据 上 述 2458 号 文,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被 列 于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名 单 中, 因 此 于 2014 年 度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可 享 受 的 优 惠 税 率 为 10%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符 合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和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及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享 受 两 免 三 减 半 的 优 惠 政 策,2014 年 为 减 半 征 收 的 第 一 年, 可 享 受 12.5% 的 优 惠 税 率 (5) 其 他 税 项 按 国 家 有 关 税 法 的 规 定 计 算 缴 纳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根 据 2013 年 2 月 17 日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的 2458 号 文,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被 列 于 年 度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企 业 名 单 中, 因 此 于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可 享 受 10%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厦 门 用 友 烟 草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华 表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广 东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72 / 144
73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用 友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R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北 京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 取 得 了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为 GF ,2014 年 可 享 受 15% 的 优 惠 税 率 ( 三 ) 其 他 说 明 其 他 税 项 按 国 家 有 关 税 法 的 规 定 计 算 缴 纳 73 / 144
74 五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一 ) 子 公 司 情 况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经 营 范 围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持 股 表 决 权 比 例 是 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额 比 例 (%) (%) 合 并 报 表 重 庆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重 庆 市 计 算 机 软 800,000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围 82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重 庆 用 友 ) 司 硬 件 行 业 设 备 的 开 发 销 售 和 技 术 服 务 ; 财 会 电 算 化 管 理 服 务 深 圳 巿 灏 麓 梵 科 技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深 圳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1,000,000 电 脑 软 件 的 技 术 开 发 及 1,00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深 圳 灏 麓 梵 ) 司 行 业 销 售 武 汉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公 武 汉 市 计 算 机 软 / 5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电 子 技 术 3,29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武 汉 用 友 ) 司 ( 法 人 独 资 ) 硬 件 及 电 子 行 业 的 开 发 研 制 技 术 服 务 及 咨 询 ;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电 子 元 器 件 批 发 兼 零 售 信 息 服 务 广 东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广 东 用 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州 市 计 算 机 软 / 硬 件 / 网 络 5,000,000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网 络 工 程 的 技 术 服 务 技 8,390, 是 0 74 / 144
75 技 术 咨 询 及 术 转 让 信 息 咨 询 技 电 子 行 业 术 培 训 数 据 库 服 务 ;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配 件 办 公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及 通 信 设 备 ( 不 含 广 播 电 视 接 收 发 射 设 备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天 津 用 友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天 津 市 计 算 机 软 / 5,000,000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服 务 7,519,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天 津 用 司 硬 件 技 术 转 让 培 训 ( 电 子 与 信 友 ) 咨 询 及 电 子 息 机 电 一 体 化 的 技 术 行 业 及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文 化 办 公 用 机 械 批 发 兼 零 售 安 徽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有 限 责 合 肥 市 计 算 机 软 / 1,200,000 会 计 电 算 化 电 子 化 推 1,167, 是 0 ( 以 下 简 称 安 徽 用 友 ) 任 公 司 硬 件 技 术 广 与 技 术 服 务 计 算 机 咨 询 及 电 子 软 件 开 发 及 网 络 工 程 施 行 业 工 电 子 计 算 机 及 软 件 销 售 培 训 YONYOU 有 限 责 任 公 英 属 维 投 资 控 股 美 元 50,000 投 资 控 股 计 算 机 软 件 46,692, 是 0 INTERNATIONAL 司 尔 京 群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技 术 咨 询 HOLDINGS.,LTD.( 以 岛 开 发 及 技 术 下 简 称 YONYOU 咨 询 INTERNATIONAL) 北 京 用 友 华 表 软 件 技 术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 41,888,000 经 营 本 企 业 和 成 员 企 业 46,334, 是 0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任 公 司 硬 件 技 术 自 产 产 品 及 技 术 出 口 业 友 华 表 ) 咨 询 及 电 子 务 ; 本 企 业 和 成 员 企 业 行 业 生 产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仪 器 仪 表 机 械 设 备 75 / 144
76 零 配 件 及 技 术 的 进 口 业 务 ; 经 营 进 料 加 工 和 三 来 一 补 业 务 ; 技 术 开 发 北 京 用 友 艾 福 斯 软 件 系 有 限 责 任 公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 11,035,739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基 础 软 8,392, 是 0 统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司 ( 法 人 独 硬 件 技 术 件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技 用 友 艾 福 斯 ) 资 咨 询 及 电 子 术 咨 询 ;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行 业 后 的 产 品 北 京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 115,618,500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销 售 计 496,252, 是 13,091,625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政 任 公 司 硬 件 技 术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务 ) 咨 询 及 电 子 行 业 用 友 金 融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 50,000,000 金 融 软 件 及 计 算 机 网 络 50,00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金 司 ( 法 人 独 硬 件 / 网 络 技 术 开 发 ; 销 售 计 算 机 融 ) 资 技 术 咨 询 及 软 硬 件 ; 计 算 机 系 统 电 子 行 业 集 成 ;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浙 江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杭 州 市 计 算 机 软 / 5,000,000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5,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浙 江 用 友 ) 司 硬 件 / 网 络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咨 询 及 成 果 转 让 ; 计 算 机 软 件 电 子 行 业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 批 发 零 售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打 印 纸 计 算 机 耗 材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其 他 无 需 报 经 审 批 的 一 切 合 法 项 目 沈 阳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沈 阳 市 计 算 机 软 / 3,000,000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3,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沈 阳 用 友 ) 司 硬 件 / 技 术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76 / 144
77 咨 询 及 电 子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行 业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计 算 机 耗 材 打 印 纸 销 售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数 据 库 服 务 大 连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大 连 市 计 算 机 软 / 3,000,000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3,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大 连 用 友 ) 司 硬 件 / 技 术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咨 询 及 电 子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行 业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围 设 备 打 印 纸 的 销 售 广 西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南 宁 市 计 算 机 软 / 3,0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3,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广 西 用 友 ) 司 硬 件 / 咨 询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及 电 子 行 业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数 据 库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计 算 机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打 印 纸 及 耗 材 的 销 售 ; 企 业 管 理 培 训 ( 除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厦 门 用 友 烟 草 软 件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厦 门 市 计 算 机 软 / 20,000,000 烟 草 软 件 及 其 它 相 关 软 15,200, 是 10,721,496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司 ( 自 然 人 硬 件 / 电 子 件 开 发 设 计, 硬 件 制 造, 友 烟 草 ) 投 资 或 控 行 业 销 售, 并 提 供 烟 草 行 业 股 ) 信 息 化 咨 询 服 务 深 圳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深 圳 市 计 算 机 软 / 10,0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10,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深 圳 用 友 ) 司 硬 件 / 耗 材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电 子 行 业 咨 询 及 购 销 ; 打 印 纸 77 / 144
78 计 算 机 耗 材 的 购 销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山 东 用 友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济 南 市 计 算 机 软 / 5,000,000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5,00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山 东 用 司 硬 件 / 耗 材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友 )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电 子 行 业 培 训 及 数 据 库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进 出 口 业 务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耗 材 打 印 纸 销 售 江 西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公 南 昌 市 计 算 机 软 / 20,0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20,00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江 西 用 司 ( 法 人 独 硬 件 / 耗 材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友 ) 资 ) 电 子 行 业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数 据 库 服 务 ; 系 统 集 成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打 印 纸 计 算 机 耗 材 销 售 湖 南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长 沙 市 计 算 机 软 / 3,000,000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配 件 的 3,000, 是 0 ( 以 下 简 称 湖 南 用 友 ) 司 硬 件 / 咨 询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行 业 术 转 让 及 销 售 ; 数 据 库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内 蒙 古 用 友 软 件 技 术 有 有 限 责 任 公 呼 和 浩 计 算 机 软 / 3,000,000 软 件 业 ; 计 算 机 服 务 业 ; 3,000, 是 0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内 蒙 司 ( 自 然 人 特 市 硬 件 / 咨 询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古 用 友 ) 投 资 或 控 行 业 备 销 售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股 ) 用 友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100,000,000 开 发 销 售 医 疗 软 件 ; 80,000, 是 2,580,568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任 公 司 / 系 统 集 成 / 医 疗 软 件 的 技 术 培 训 78 / 144
79 友 医 疗 ) 咨 询 行 业 系 统 集 成 用 友 ( 南 昌 ) 产 业 基 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 南 昌 )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非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的 法 人 独 资 ) 天 津 滨 海 用 友 软 件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滨 海 用 司 友 ) 三 亚 用 友 软 件 科 技 有 限 有 限 责 任 公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三 亚 用 司 ( 法 人 独 友 ) 资 ) 北 京 用 友 幸 福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幸 司 ( 法 人 独 福 投 资 ) 资 ) 北 京 用 友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有 限 合 伙 企 ( 有 限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业 创 新 投 资 ) 南 昌 市 房 地 产 业 / 金 融 投 资 业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和 耗 材 电 子 行 业 80,000,000 实 业 投 资 ( 金 融 期 货 保 险 证 券 除 外 ); 自 有 房 租 赁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数 据 库 服 务 ; 打 印 纸 计 算 机 耗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销 售 ; 系 统 集 成 80,000, 是 0 天 津 市 计 算 机 技 术 2,000,000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2,000, 是 0 及 产 品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服 务 ( 电 子 与 信 息 机 电 一 体 化 的 技 术 及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文 化 办 公 用 机 械 设 备 批 发 兼 零 售 三 亚 市 软 件 研 发 和 100,000,000 软 件 研 发 和 销 售,IT 服 100,000, 是 0 销 售,IT 服 务, 技 术 交 流 和 培 训 务, 技 术 交 流 和 培 训 北 京 市 投 资 管 理 5,000,000 投 资 管 理 5,000, 是 0 北 京 市 投 资 管 理 不 适 用 投 资 管 理 200,000, 是 19,887, / 144
80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H 股 上 市 公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 217,181,666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281,933, 是 369,568,789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畅 捷 司 硬 件 / 耗 材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通 ) ( 注 1) 电 子 行 业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销 售 打 印 纸 和 计 算 机 耗 材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 数 据 库 服 务 用 友 长 伴 管 理 咨 询 ( 上 一 人 有 限 责 上 海 市 企 业 管 理 咨 30,000,000 企 业 管 理 服 务, 计 算 机 30,000, 是 0 海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任 公 司 ( 法 询 / 计 算 机 应 用 系 统 的 规 划 集 成 长 伴 咨 询 ) 人 独 资 ) 应 用 系 统 的 和 开 发 相 关 技 术 支 持 规 划 集 成 服 务,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和 开 发 财 务 咨 询 ( 除 代 理 记 账 )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公 三 亚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66,960,000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50,000, 是 21,597,276 ( 以 下 简 用 友 新 道 ) 司 / 管 理 培 训 及 外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管 理 课 程 开 发 与 培 训 销 售 打 印 纸 的 计 算 机 耗 材 ; 管 理 咨 询 与 服 务 ; 数 据 库 服 务 ; 销 售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 在 线 学 习 ; 大 赛 与 活 动 的 策 划 与 执 行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进 出 口 用 友 云 达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南 昌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10,000,000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及 外 10,000, 是 0 ( 南 昌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司 ( 非 自 然 / 系 统 集 成 / 部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80 / 144
81 称 用 友 云 达 ) 人 投 资 或 控 咨 询 行 业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股 的 法 人 独 术 服 务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资 ) 数 据 库 服 务 系 统 集 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外 部 设 备 打 印 纸 计 算 机 耗 材 销 售 用 友 优 普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100,000,000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硬 件 100,000, 是 0 公 司 ( 以 下 简 用 友 优 任 公 司 ( 法 / 管 理 培 训 及 辅 助 设 备 的 技 术 开 普 )( 注 2) 人 独 资 )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数 据 库 服 务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技 术 进 出 口 货 物 进 出 口 代 理 进 出 口 用 友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服 务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50,000,000 工 程 和 技 术 研 究 与 试 验 50,000, 是 9,607,119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任 公 司 / 系 统 集 成 / 发 展 ; 计 算 机 的 技 术 开 友 移 动 ) ( 注 3) 咨 询 行 业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 数 据 处 理 ; 租 赁 计 算 机 通 讯 设 备 ; 销 售 通 讯 设 备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文 化 用 品 北 京 用 友 审 计 软 件 有 限 其 他 有 限 责 北 京 市 计 算 机 软 10,000,000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应 用 软 13,685, 是 4,467,936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审 任 公 司 硬 件 / 系 统 件 服 务 ; 技 术 开 发 技 计 ) 集 成 行 业 术 推 广 技 术 转 让 技 81 / 144
82 用 友 汽 车 信 息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用 友 汽 车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内 合 资 ) 上 海 市 计 算 机 软 件 / 系 统 集 成 / 咨 询 行 业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 计 算 机 维 修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通 讯 设 备 36,000,000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网 络 设 备 产 品 及 系 统 集 成 的 技 术 开 发 转 让 服 务 咨 询 网 络 布 线 办 公 自 动 化 产 品 电 子 产 品 通 讯 设 备 的 销 售,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491,000, 是 0 注 1.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 下 发 的 关 于 核 准 畅 捷 通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518 注 2. 注 3. 号 ) 批 准,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已 向 香 港 交 易 所 提 交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并 获 得 批 准, 其 股 票 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交 易, 股 票 代 码 为 1588, 股 票 简 称 为 畅 捷 通 本 次 畅 捷 通 公 司 共 发 行 55,000,000 股 H 股,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港 元 发 行 完 成 后 畅 捷 通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17,181,666 股, 公 司 持 有 畅 捷 通 股 权 比 例 变 更 为 72.32%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相 关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和 章 程 变 更 尚 未 完 成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 以 现 金 出 资 成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用 友 优 普,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00,000,000 元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相 关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已 经 完 成, 用 友 优 普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9 日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议,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3 日 以 现 金 出 资 成 立 子 公 司 用 友 移 动,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0,000,000 元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80%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相 关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已 经 完 成, 用 友 移 动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82 / 144
83 ( 二 )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主 要 报 表 项 目 的 折 算 汇 率 平 均 汇 率 期 末 汇 率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1-6 月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美 元 日 元 港 币 新 加 坡 元 澳 门 元 台 币 六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 一 ) 货 币 资 金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现 金 : / / 1,061,037 / / 1,303,974 人 民 币 / / 1,014,021 / / 1,269,997 港 元 53, ,439 25, ,804 日 元 7, , 澳 门 元 1, ,250 14, ,894 台 币 13, ,855 13, ,830 银 行 存 款 : / / 2,130,335,579 / / 2,075,547,132 人 民 币 / / 2,094,884,469 / / 2,036,273,170 美 元 2,345, ,430,000 2,041, ,446,766 日 元 1,683, ,373 1,683, ,322 港 元 9,929, ,882,375 9,902, ,785,142 新 加 坡 元 644, ,205,215 1,411, ,755,503 澳 门 元 7,527, ,859,231 11,417, ,663, / 144
84 台 币 19,086, ,971,916 17,088, ,525,347 其 他 货 币 资 / / 23,711,532 / / 22,985,544 金 : 人 民 币 / / 23,711,532 / / 22,985,544 合 计 / / 2,155,108,148 / / 2,099,836,650 注 1. 本 集 团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均 为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履 约 保 函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3,711,532 元 如 有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应 单 独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存 放 于 境 外 的 货 币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5,498,126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9,307,939 元 )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按 照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定 期 存 款 的 存 款 期 分 为 7 天 至 半 年 不 等, 依 本 集 团 的 现 金 需 求 而 定, 并 按 照 相 应 的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取 得 利 息 收 入 ( 二 )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3,463,321 38,791,311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0 245,900 远 期 支 票 0 89,122 合 计 33,463,321 39,126,333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无 已 贴 现 取 得 短 期 借 款 的 应 收 票 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亦 无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三 )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84 / 144
85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 (%) (%) 单 项 金 额 重 36,983, ,983, ,663, ,663,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1 年 以 内 831,084, ,224, 年 447,062, ,706, ,181, ,018, 年 200,598, ,119, ,554, ,910, 年 71,152, ,461, ,990, ,596, 年 33,062, ,531, ,200, ,100, 年 以 上 32,848, ,848, ,405, ,405, 组 合 小 计 1,615,807, ,666, ,540,557, ,031, 单 项 金 额 虽 50,318, ,318, ,226, ,226,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703,109,468 / 249,967,640 / 1,614,448,125 / 220,921,522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831,084, ,224, 至 2 年 447,062, ,706, ,181, ,018,188 2 至 3 年 200,598, ,119, ,554, ,910,978 3 至 4 年 71,152, ,461,022 63,990, ,596,194 4 至 5 年 33,062, ,531,031 24,200, ,100,044 5 年 以 上 32,848, ,848,024 28,405, ,405,935 合 计 1,615,807, ,666,006 1,540,557, ,031, / 144
86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1 1,614,724 1,614,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单 位 2 1,380,000 1,380,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单 位 3 1,068,263 1,068,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其 他 46,255,328 46,255,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合 计 50,318,315 50,318,315 / / 2 本 报 告 期 应 收 账 款 中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金 额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金 额 合 计 3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1 非 关 联 方 18,805,150 1 年 以 内 1-2 年 及 2-3 年 1.10 单 位 2 非 关 联 方 14,245,012 1 年 以 内 1-2 年 及 2-3 年 0.84 单 位 3 非 关 联 方 12,411,000 1 年 以 内 1-2 年 及 2-3 年 0.73 单 位 4 非 关 联 方 9,273,983 1 年 以 内 1-2 年 及 2-3 年 0.54 单 位 5 非 关 联 方 8,995,377 1 年 以 内 0.53 合 计 / 63,730,522 / 应 收 关 联 方 账 款 情 况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余 额 86 / 144
87 ( 四 )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 1 年 以 内 68,427, ,511, 年 27,473, ,747, ,751, ,275, 年 11,205, ,241, ,757, ,751, 年 8,279, ,311, ,077, ,830, 年 4,026, ,013, ,963, ,981, 年 以 上 3,873, ,873, ,805, ,805, 组 合 小 计 123,285, ,186, ,866, ,645,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4,918, ,918, ,855, ,855,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128,203,687 / 19,105,089 / 100,722,404 / 15,500,942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68,427, ,511, 至 2 年 27,473, ,747,317 22,751, ,275,108 2 至 3 年 11,205, ,241,070 8,757, ,751,548 3 至 4 年 8,279, ,311,822 7,077, ,830, / 144
88 4 至 5 年 4,026, ,013,397 3,963, ,981,721 5 年 以 上 3,873, ,873,345 3,805, ,805,972 合 计 123,285, ,186,951 97,866, ,645,26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1 400, ,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不 可 收 回 单 位 2 189, ,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不 可 收 回 单 位 3 99,999 99,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不 可 收 回 其 他 4,228,539 4,228,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不 可 收 回 合 计 4,918,138 4,918,138 / / 2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1 非 关 联 方 4,541,314 1 年 以 内 4 单 位 2 非 关 联 方 4,455,000 1 年 以 内 3 单 位 3 非 关 联 方 3,147,304 1 年 以 内 2 单 位 4 非 关 联 方 2,040, 年 2 单 位 5 非 关 联 方 1,617,000 1 年 以 内 1 合 计 / 15,800,618 / / 144
89 ( 五 )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7,924, ,163, 至 2 年 5,025, ,635, 至 3 年 1,812, ,534, 年 以 上 865, ,427 1 合 计 25,627, ,387, 预 付 款 项 账 龄 的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预 付 款 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欠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六 ) 存 货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 存 货 中 不 存 在 因 遭 受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而 使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故 不 需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分 类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622, , , ,885 库 存 商 品 27,425, ,425,952 21,321, ,321,031 合 计 28,048, ,048,529 22,115, ,115,916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无 存 货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89 / 144
90 ( 七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天 天 金 产 品 49,000,000 70,000,000 待 摊 房 租 费 用 1,707,186 2,563,605 其 他 待 摊 费 用 1,930,455 4,891,636 合 计 52,637,641 77,455,241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说 明 : 天 天 金 产 品 为 从 北 京 银 行 购 入 的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型 产 品, 收 回 条 件 为 提 前 一 天 通 知 银 行, 预 期 年 化 收 益 率 为 2.1% ( 八 )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负 债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总 本 期 营 业 收 本 期 净 利 润 关 联 关 系 额 入 总 额 一 联 营 企 业 北 京 致 远 协 创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以 179,423,054 65,700, ,722,236 86,673,642-2,290,608 联 营 企 业 下 简 称 致 远 协 创 ) 北 京 西 玛 国 正 商 用 表 单 技 术 有 35,685,515 8,824,443 26,861,072 27,685,057 1,362,438 联 营 企 业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西 玛 商 用 表 单 ) 北 京 西 玛 永 泰 商 用 表 单 技 术 有 2,677,387 2,231 2,675, 联 营 企 业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西 玛 永 泰 ) YUNANO 20,228,357 26,985,089-6,756, ,773,834 联 营 企 业 ( 九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情 况 被 投 资 单 位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本 本 期 现 在 被 投 资 备 期 金 红 利 单 位 持 股 计 比 例 (%) 提 减 值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90 / 144
91 中 投 信 用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中 企 永 联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新 希 元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通 联 支 付 网 络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长 伴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百 年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太 原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随 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族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盛 景 网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明 万 长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注 1) 北 京 创 业 创 媒 传 媒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准 备 5,000,000 5,000, ,000, 低 于 10% 低 于 10% 2,500,000 2,500, ,500, , ,000,000 5,000, ,000, ,000,000 45,000, ,000, 低 于 10% 低 于 10% 540, , , ,000, ,000, ,000, 低 于 10% 低 于 10% 100, , , , ,093,770 9,093, ,093, ,000,000 15,000, ,000, ,550,000 11,550, ,550, 低 于 10% 低 于 10% 19,500 19,500 2,000,000 2,019, ,000,000 6,000, ,000, 低 于 10% 低 于 10% 91 / 144
92 北 京 文 德 致 远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启 购 时 代 电 子 商 务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家 酷 天 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易 云 捷 讯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中 驰 电 子 商 务 ( 注 2) 5,980,500 5,980, ,980, 低 于 10% 低 于 10% 5,000,000 5,000, ,000, 低 于 10% 低 于 10% 2,000,000 2,000, ,000, 低 于 20% 低 于 20% 10,000,000 10,000, ,000, , , , 其 他 1,911 1, , 低 于 10% 低 于 10% 小 计 363,170, ,785,681 2,385, ,170, , ,980 注 年 3 月 11 日,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出 资 200 万 元 增 持 中 明 万 长 公 司, 增 资 后 持 股 比 例 为 % 注 年 6 月 27 日,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创 新 投 资 中 心 以 人 民 币 385,000 元 出 资 中 驰 电 子 商 务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925%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致 远 协 创 13,925,126 49,998,975-2,871,233 47,127, ,069, 西 玛 商 用 表 单 150,000 5,893, ,146 5,742, , 西 玛 永 泰 150, , , YUNANO 12,761, , , 小 计 26,986,627 56,872,877-3,603,667 53,269, ,629, / 144
93 ( 十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 1,317,279,099 14,109,791 8,880,814 1,322,508,076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872,649, ,649,470 物 机 器 设 备 131,605, ,605,689 运 输 工 具 57,315,634 2,599,015 3,466,854 56,447,795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255,708,306 11,510,776 5,413, ,805,122 二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 339,914,078 35,096,192 7,268, ,741,924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79,139,095 10,616,825-89,755,920 物 机 器 设 备 33,430,260 3,655,671-37,085,931 运 输 工 具 32,782,362 3,533,286 3,069,614 33,246,034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194,562,361 17,290,410 4,198, ,654,039 备 三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977,365,021-20,986,401 1,612, ,766,152 净 值 合 计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793,510,375-10,616, ,893,550 物 机 器 设 备 98,175,429-3,655,671-94,519,758 运 输 工 具 24,533, , ,240 23,201,761 办 公 及 电 子 设 备 61,145,945-5,779,634 1,215,228 54,151,083 本 期 折 旧 额 :35,096,192 本 期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0 本 集 团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的 固 定 资 产 中 不 存 在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况, 故 不 需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没 有 重 大 暂 时 闲 置 及 已 退 废 和 准 备 处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93 / 144
94 2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16,186,399 ( 十 一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净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净 值 在 建 工 程 741,562, ,562, ,862, ,862,568 用 友 软 件 园 项 507,722, ,722, ,586, ,586,002 目 二 期 工 程 用 友 ( 南 昌 ) 226,548, ,548, ,971, ,971,643 工 程 一 期 其 他 7,291, ,291,048 6,304, ,304,923 2 重 大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转 入 工 程 投 入 工 利 息 资 本 其 中 : 本 期 利 本 期 利 资 金 来 源 期 末 数 数 固 定 资 产 占 预 算 比 例 (%) 程 进 度 化 累 计 金 额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息 资 本 化 率 (%) 用 友 软 件 1, ,586,002 78,136, % 30,975,973 8,970, 自 筹 资 金 507,722,685 园 项 目 二 期 工 程 / 银 行 贷 款 用 友 ( 南 昌 ) ,971,643 42,576, % 4,428,603 3,250, 自 筹 资 金 226,548,590 工 程 一 期 / 银 行 贷 款 其 他 6,304, ,125 - 自 筹 资 金 7,291,048 - 合 计 619,862, ,699,755 - / / 35,404,576 12,221,534 / / 741,562, / 144
95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的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在 建 工 程 无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十 二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566,651,573 13,720, ,372,476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377,982,319 4,525, ,507,452 软 件 使 用 权 37,036,120 9,195, ,231,890 软 件 著 作 权 151,633, ,633,134 二 累 计 摊 销 合 153,269,972 11,535, ,805,311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44,200,224 3,839, ,040,181 软 件 使 用 权 24,790, , ,235,992 软 件 著 作 权 84,279,703 7,249, ,529,138 三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413,381,601 2,185, ,567, / 144
96 土 地 使 用 权 333,782, , ,467,271 软 件 使 用 权 12,246,075 8,749, ,995,898 软 件 著 作 权 67,353,431-7,249, ,103,996 四 减 值 准 备 合 7,622, ,622,801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使 用 权 3,600, ,600,000 软 件 著 作 权 4,022, ,022,801 五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405,758,800 2,185, ,944,364 土 地 使 用 权 333,782, , ,467,271 软 件 使 用 权 8,646,075 8,749, ,395,898 软 件 著 作 权 63,330,630-7,249, ,081,195 本 期 摊 销 额 :11,535,339 无 形 资 产 的 说 明 : 软 件 使 用 权 本 年 新 增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购 买 的 微 软 软 件 等 软 件 使 用 权,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9,195,770 元 土 地 使 用 权 本 年 新 增 为 本 集 团 为 获 取 三 亚 用 友 产 业 园 土 地 使 用 权 而 支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人 民 币 4,525,133 元 土 地 使 用 权 包 括 用 友 软 件 园 一 期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税 费 人 民 币 7,235,590 元 和 开 发 建 设 费 人 民 币 100,987,500 元, 用 友 软 件 园 二 期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税 费 人 民 币 77,130,460 元 开 发 建 设 费 人 民 币 108,609,120 元 和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费 人 民 币 3,393,800 元, 用 友 ( 南 昌 )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及 相 关 税 费 人 民 币 37,625,849 元 以 及 三 亚 用 友 产 业 园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人 民 币 47,525,133 元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尚 未 支 付 的 上 述 开 发 建 设 费 共 计 人 民 币 74,596,620 元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24,740,133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14 及 III-16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44,351,348 元 的 地 上 在 建 工 程 为 抵 押, 取 得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清 华 园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76,000,000 元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47,746,133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10 及 III-12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24,179,840 元 的 地 上 在 建 工 程 为 抵 押, 取 得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清 华 园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141,869,751 元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48,732,375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22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取 得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49,882,313 元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用 友 ( 南 昌 )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34,055,450 元 的 红 谷 滩 红 角 洲 控 规 D-02,03,04 地 块 内 A 地 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取 得 北 京 银 行 南 昌 分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133,119,081 元 2 公 司 开 发 项 目 支 出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96 / 144
97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CSP 基 础 平 台 项 目 67,082,823 4,465, ,548,526 畅 捷 通 小 微 企 业 协 同 及 14,016,954 13,015, ,032,504 CRM 创 新 云 应 用 项 目 新 一 代 商 业 智 能 平 台 15,561,957 3,133, ,695,755 BQ8 项 目 新 一 代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0 2,811, ,811,126 畅 捷 通 大 数 据 平 台 项 目 0 1,748, ,748,092 畅 捷 通 通 用 社 区 平 台 项 1,278,447 1,278,447 目 云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0 1,710, ,710,397 XBRL 处 理 器 项 目 0 2,097, ,097,296 数 据 处 理 平 台 (AE) 项 0 2,163, ,163,139 目 移 动 应 用 平 台 项 目 0 2,199, ,199,051 合 计 96,661,734 34,622, ,284,333 本 期 开 发 支 出 占 本 期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支 出 总 额 的 比 例 :11.98%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无 形 资 产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的 比 例 :2.00% ( 十 三 ) 商 誉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减 值 准 备 特 博 深 37,828, ,828,833 0 上 海 天 诺 坛 网 12,659, ,659,937 0 重 庆 迈 特 5,709, ,709,400 0 上 海 哈 久 6,637, ,637,723 0 时 空 超 越 35,997, ,997,518 0 广 州 尚 南 28,555, ,555,713 0 广 州 安 易 及 江 门 安 易 14,807, ,807,958 0 用 友 医 院 7,602, ,602, / 144
98 珠 海 用 友 4,778, ,778,619 0 徐 州 用 友 3,497, ,497,241 0 常 州 用 友 3,115, ,115,084 0 北 京 伟 库 2,896, ,896,357 0 用 友 政 务 收 购 参 股 代 理 公 司 14,579, ,579,959 0 用 友 华 表 1,155, ,155, ,200 用 友 政 务 308,399, ,399,874 0 用 友 汽 车 378,396, ,396,387 0 用 友 新 道 8,823, ,823,414 0 其 他 5,064, ,064,153 0 合 计 880,505, ,505, ,200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商 誉 主 要 为 收 购 用 友 汽 车 用 友 政 务 所 产 生 的 商 誉 收 购 资 产 及 业 务 取 得 的 商 誉 主 要 为 收 购 其 他 公 司 软 件 著 作 权 及 相 关 业 务 等 所 产 生 的 商 誉 ( 十 四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期 末 额 装 修 费 13,245,521 1,294,463 3,217, ,322,377 其 他 9,576,761 77,923 2,976, ,678,221 合 计 22,822,282 1,372,386 6,194, ,000, / 144
99 ( 十 五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不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454,200 1,454,200 内 部 未 实 现 销 售 利 润 2,898,464 4,076,424 预 提 费 用 282,397 2,537,20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差 异 804, ,171 政 府 补 助 5,506,905 5,166,034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436,872 55,943,765 小 计 31,383,009 69,981,80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4,158,436 4,158,436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小 计 4,158,436 4,158,436 (2)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3)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4) 应 纳 税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差 异 项 目 明 细 项 目 金 额 应 纳 税 差 异 项 目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29,240,081 小 计 29,240,081 可 抵 扣 差 异 项 目 : 99 / 144
100 内 部 未 实 现 销 售 利 润 12,450,519 预 提 费 用 1,830,250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差 异 6,510,626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7,622,801 政 府 补 助 55,602,044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62,363,074 小 计 246,379,314 ( 十 六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明 细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额 转 回 转 销 一 坏 账 准 备 236,422,464 36,322,265 3,672, ,072,729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100, ,000 值 准 备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7,622, ,622,801 准 备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382, ,200 合 计 244,527,465 36,322,265 3,672, ,177,730 ( 十 七 ) 所 有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用 于 担 保 的 资 产 履 约 保 函 资 金 ( 注 1) 22,985,544 10,719,037 9,993,049 23,711,532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在 建 工 程 374,672,734 53,713,916 4,581, ,805,279 合 计 397,658,278 64,432,953 14,574, ,516,811 注 1 上 述 履 约 保 函 资 金 的 最 长 到 期 日 为 2018 年 7 月 16 日 ( 一 )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100 / 144
101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信 用 借 款 ( 注 1) 1,242,000,000 1,020,000,000 合 计 1,242,000,000 1,020,000,000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注 1.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 述 信 用 借 款 的 年 利 率 为 5.60% 至 6.00%, 其 中, 向 华 夏 银 行 北 京 西 直 门 支 行 借 入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0 元 的 借 款 为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其 年 利 率 为 6.00%; 向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上 地 支 行 借 入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2,000,000 元 的 借 款 为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其 年 利 率 为 5.60%; 向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清 华 园 支 行 借 入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0,000 元 的 借 款 为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其 年 利 率 为 6.00%; 向 恒 生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借 入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0,000 元 的 借 款 为 固 定 利 率 借 款, 其 年 利 率 为 6.00%; 向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借 入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50,000,000 元 的 借 款, 其 利 率 在 提 款 日 后, 三 个 月 一 期, 一 期 一 调 整, 分 段 计 息 ; 除 此 之 外, 其 余 借 款 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为 准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已 到 期 但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二 ) 应 付 票 据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0,800,000 0 合 计 20,800,000 0 ( 三 )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不 计 息, 并 通 常 在 2 个 月 内 清 偿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无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四 ) 预 收 款 项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433,531, ,044,653 1 至 2 年 81,457,218 72,870,338 2 至 3 年 27,276,729 38,860, / 144
102 3 年 以 上 52,119,829 36,187,710 合 计 594,385, ,963,162 预 收 款 项 为 预 收 客 户 有 关 软 件 销 售 及 维 护 服 务 收 入 的 款 项 该 款 项 按 照 收 入 确 认 的 会 计 政 策 应 于 以 后 年 度 确 认 收 入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并 无 持 本 公 司 5%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无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预 收 款 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 五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435,746, ,575, ,958, ,363,074 二 社 会 保 险 费 16,271, ,363, ,513,384 20,121,892 社 会 保 险 费 分 项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3,754,177 44,668,696 44,403,466 4,019,407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11,518, ,853, ,422,414 14,949,320 失 业 保 险 费 463,009 6,106,802 5,879, ,047 工 伤 保 险 费 183,932 1,655,771 1,683, ,120 生 育 保 险 费 351,993 3,079,162 3,124, ,998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4,934,593 96,043,513 92,128,869 8,849,237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费 5,080, , ,626 5,112,786 六 其 他 738,755 4,916,418 4,894, ,191 合 计 462,772, ,500,948 1,249,065, ,207,18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属 于 拖 欠 性 质 的 金 额 0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金 额 601,888 元,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金 额 0,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0 ( 六 )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 值 税 68,012, ,445,252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2,154,904 2,449, / 144
103 企 业 所 得 税 20,890,632 73,137,852 个 人 所 得 税 28,825,401 6,350,48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8,344,638 18,512,672 其 他 579, ,038 合 计 128,807, ,871,385 ( 七 )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7,637,671 21,137,671 合 计 7,637,671 21,137,671 应 付 利 息 说 明 : 2013 年 3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发 行 了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票 据 期 限 为 3 年,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 亿 元, 票 面 利 率 为 5.4%, 固 定 利 率,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每 年 3 月 20 日 为 付 息 日 ( 八 ) 应 付 股 利 应 付 股 利 的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主 要 为 用 友 政 务 尚 未 向 少 数 股 东 支 付 的 归 属 于 2008 年 度 的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312,500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12,500 元 ) ( 九 ) 其 他 应 付 款 1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押 金 42,603,748 42,921,460 应 付 软 件 园 建 设 款 ( 注 1) 7,337,440 13,254,510 应 付 土 地 开 发 建 设 费 74,596,620 74,596,620 资 产 业 务 收 购 款 ( 注 2) 3,468,743 5,114,886 股 权 收 购 款 ( 注 3) 227,118 1,340,986 房 租 1,120,692 1,652, / 144
104 其 他 34,849,975 56,413,273 合 计 164,204, ,293,834 注 1. 应 付 软 件 园 建 设 款 主 要 核 算 与 用 友 软 件 园 一 期 二 期 建 设 相 关 的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招 标 咨 询 工 程 建 造 等 应 付 未 付 款 项 注 2. 资 产 业 务 收 购 款 主 要 为 本 集 团 于 2009 年 度 至 2011 年 度 一 系 列 的 资 产 业 务 收 购 活 动 而 产 生 的 尚 未 支 付 完 毕 的 收 购 款 注 3. 股 权 收 购 款 主 要 为 年 一 系 列 股 权 收 购 的 尾 款 2 本 报 告 期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应 付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情 况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账 户 余 额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应 付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3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的 说 明 :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金 额 未 结 转 原 因 未 结 转 原 因 单 位 1 74,596,620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单 位 2 540,000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单 位 3 481,800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未 到 合 同 约 定 的 付 款 日 合 计 75,618,420 ( 十 )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合 计 2,818,928 2,818, / 144
105 ( 十 一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84,445,948 9,311,908 1 年 内 到 期 的 递 延 收 益 49,528,984 51,987,284 合 计 133,974,932 61,299,192 ( 十 二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审 计 费 0 1,850,000 房 租 1,022,295 1,457,495 其 他 807,955 12,262,227 合 计 1,830,250 15,569,722 ( 十 三 )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币 种 : 人 民 币 抵 押 借 款 400,871, ,917,389 保 证 借 款 0 0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84,445,948 9,311,908 合 计 316,425, ,605,48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24,740,133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14 及 III-16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44,351,348 元 的 地 上 在 建 工 程 为 抵 押, 取 得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清 华 园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76,000,000 元, 借 款 起 始 日 为 2012 年 5 月 16 日, 到 期 日 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 105 / 144
106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47,746,133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10 及 III-12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24,179,840 元 的 地 上 在 建 工 程 为 抵 押, 取 得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清 华 园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141,869,751 元, 借 款 起 始 日 为 2012 年 8 月 21 日, 到 期 日 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48,732,375 元 的 中 关 村 永 丰 基 地 III-22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取 得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49,882,313 元, 借 款 起 止 日 分 别 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用 友 ( 南 昌 ) 以 账 面 价 值 人 民 币 34,055,450 元 的 红 谷 滩 红 角 洲 控 规 D-02,03,04 地 块 内 A 地 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抵 押, 取 得 北 京 银 行 南 昌 分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133,119,081 元, 借 款 起 始 日 为 2013 年 6 月 4 日, 到 期 日 为 2018 年 5 月 23 日 上 述 长 期 借 款 利 率 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为 准 ( 十 四 ) 应 付 债 券 债 券 名 称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债 券 面 值 发 行 日 期 年 3 月 19 日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应 付 利 息 本 期 应 计 利 息 单 位 : 元 本 期 已 付 利 息 币 种 : 人 民 币 期 末 应 付 利 息 期 末 余 额 3 年 500,000,000 21,137,671 13,500,000 27,000,000 7,637, ,331,764 应 付 债 券 说 明 2013 年 3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发 行 了 2013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票 据 期 限 为 3 年,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00,000 元,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4,500,000 元, 票 面 利 率 为 5.4%, 固 定 利 率,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每 年 3 月 20 日 为 付 息 日 ( 十 五 ) 递 延 收 益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第 三 批 广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10,000,000 10,000,000 专 项 资 金 大 型 通 用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与 套 件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0 18, / 144
107 基 于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的 IT 治 理 0 5,000,000 管 理 系 统 研 发 面 向 大 型 行 业 应 用 的 共 性 云 计 算 基 11,400,000 11,400,000 础 软 件 平 台 研 制 与 应 用 企 业 内 部 风 险 管 理 控 制 信 息 系 统 研 4,000,000 4,000,000 发 及 产 业 化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CSP 公 共 服 务 平 0 2,200,000 台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试 点 1,000,000 1,000,000 项 目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面 向 小 微 企 业 的 商 务 10,000,000 10,000,000 管 理 服 务 项 目 四 川 课 题 - 协 同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支 撑 2,479,000 1,549,000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基 于 安 全 可 靠 基 础 软 硬 件 的 事 务 处 16,362,000 16,362,000 理 应 用 研 究 与 示 范 工 程 广 东 省 现 代 信 息 服 务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3,000,000 3,000,000 金 面 向 居 民 健 康 管 理 的 移 动 平 台 1,950,000 0 企 业 云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7,780,000 0 验 室 其 他 3,323,704 3,322,984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递 延 收 益 : 基 于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的 IT 治 理 0 5,000,000 管 理 系 统 研 发 大 型 通 用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与 套 件 研 0 18,300 发 及 产 业 化 四 川 课 题 - 协 同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支 撑 2,479,000 1,549,000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CSP 公 共 服 务 平 0 2,200,000 台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试 点 1,000,000 1,000,000 项 目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面 向 小 微 企 业 的 商 务 10,000,000 10,000,000 管 理 服 务 项 目 基 于 安 全 可 靠 基 础 软 硬 件 的 事 务 处 16,362,000 16,362,000 理 应 用 研 究 与 示 范 工 程 广 东 省 现 代 信 息 服 务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3,000,000 3,000,000 金 第 三 批 广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10,000,000 10,000,000 专 项 资 金 企 业 云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3,100, / 144
108 面 向 居 民 健 康 管 理 的 移 动 平 台 1,950,000 0 其 他 1,637,984 2,857,984 合 计 21,765,720 15,865,000 ( 十 七 ) 股 本 股 份 总 数 期 初 数 发 行 新 股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期 末 数 971,174, ,234, ,234,927 1,165,409,560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经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的 2013 年 度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共 计 转 增 194,234,927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971,174,633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1,165,409,560 元 ( 十 六 )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注 1) 334,702, ,234, ,467,614 新 股 申 购 冻 结 资 金 利 息 20,148, ,148,153 关 联 交 易 差 价 17,969, ,969,348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 注 2) 转 让 / 受 让 少 数 股 东 股 权 98,971,781 37,114, ,085,781-45,007, ,007,646 其 他 ( 注 3) 19,338, ,362, ,700,624 合 计 446,122, ,476, ,234, ,363,874 资 本 公 积 说 明 : 注 1. 股 本 溢 价 的 减 少 是 由 于 本 年 度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所 致 注 2. 见 附 注 八 108 / 144
109 注 3. 其 他 的 增 加 是 由 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溢 价 募 集 资 金 所 致 ( 十 七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78,127, ,127,621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144,761, ,761,808 合 计 522,889, ,889,429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根 据 公 司 法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累 计 额 为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 以 上 的, 可 不 再 提 取 本 公 司 在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后, 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的 提 取 由 董 事 会 提 议,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经 批 准,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可 用 于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或 增 加 股 本 ( 十 八 )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金 额 提 取 或 分 配 比 例 (%)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88,918,332 /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11,274,297 / 的 净 利 润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0 0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0 0 已 派 发 之 现 金 股 利 291,352,390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008,840,239 / 根 据 本 公 司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议 案, 本 公 司 以 2013 年 末 总 股 本 971,174,633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291,352,390 元 109 / 144
110 ( 十 九 )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515,877,151 1,513,432,458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38,598,966 26,065,097 营 业 成 本 558,261, ,485,531 2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适 用 不 适 用 产 品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826,655,964 24,597, ,814,529 24,118,519 技 术 服 务 及 培 训 642,010, ,703, ,275, ,626,885 外 购 商 品 销 售 47,210,949 37,938,418 74,342,544 60,616,417 合 计 1,515,877, ,239,823 1,513,432, ,361,821 3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单 位 1 7,592, 单 位 2 6,545, 单 位 3 6,116, 单 位 4 5,022, 单 位 5 4,782, 合 计 30,058, / 144
111 ( 二 十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3,166,830 6,617,72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9,356,016 9,048,060 教 育 费 附 加 6,014,796 5,693,985 资 源 税 其 他 1,886,946 2,203,900 合 计 20,424,588 23,563,672 ( 二 十 一 )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289,164, ,076,293 业 务 宣 传 费 32,138,137 31,104,445 业 务 招 待 费 29,125,099 32,559,275 差 旅 费 31,385,926 32,794,529 咨 询 服 务 费 8,124,567 8,084,936 办 公 费 7,912,077 8,156,257 折 旧 及 摊 销 3,119,257 3,104,042 租 赁 费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2,806,700 2,461,380 其 他 1,796,181 2,252,970 合 计 405,572, ,594,127 ( 二 十 二 )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412,100, ,997,071 业 务 宣 传 费 5,737,077 6,144,476 差 旅 交 通 费 14,021,158 15,266,290 咨 询 服 务 费 30,194,062 17,419,185 办 公 费 13,191,523 15,600,865 业 务 招 待 费 8,833,284 12,308, / 144
112 租 赁 费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56,816,965 54,785,285 折 旧 及 摊 销 46,398,888 58,087,760 其 他 13,698,464 17,103,404 合 计 600,992, ,713,249 ( 二 十 三 )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58,536,597 47,486,625 减 : 利 息 收 入 -7,320,296-4,714,473 减 :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12,221,534-6,685,694 汇 兑 损 失 -62,665 8,336 其 他 1,042, ,321 合 计 39,974,194 36,802,115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已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参 见 附 注 六 十 一 ( 二 十 四 ) 投 资 收 益 1 投 资 收 益 明 细 情 况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73, ,784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974,270-10,281,906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0 70,757,087 益 其 他 1,074,367 0 合 计 174,077 60,787,965 2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为 本 集 团 收 到 的 中 企 永 联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人 民 币 73,980 元 112 / 144
113 3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减 变 动 的 原 因 致 远 协 创 -801,713-7,514,323 本 年 度 分 享 之 亏 损 西 玛 商 用 表 单 408, ,066 本 年 度 分 享 之 利 润 西 玛 永 泰 ,454 本 年 度 分 享 之 亏 损 YUNANO -581,239-3,450,195 本 年 度 分 享 之 亏 损 合 计 -974,270-10,281,906 / 投 资 收 益 的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的 投 资 收 益 的 汇 回 均 无 重 大 限 制 ( 二 十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32,650,265 30,062,449 合 计 32,650,265 30,062,449 ( 二 十 六 ) 营 业 外 收 入 1. 营 业 外 收 入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315, ,673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15, ,673 政 府 补 助 24,105,381 45,630,178 增 值 税 退 税 返 还 129,776, ,088,998 罚 款 净 收 入 12, ,348 其 他 1,647, ,892 合 计 155,857, ,626,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113 / 144
114 2012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中 0 15,000,000 央 投 资 项 目 用 友 高 端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与 服 务 产 业 化 推 0 10,000,000 广 大 型 通 用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与 套 件 研 发 及 0 6,541,700 产 业 化 北 京 市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基 于 SOA 架 0 2,000,000 构 的 新 一 代 企 业 管 理 应 用 系 统 (U9)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嘉 定 区 扶 持 金 2,837,000 海 淀 区 企 业 实 施 专 利 成 果 转 化 专 项 计 划 0 150,000 项 目 面 向 福 建 省 内 跨 区 域 医 保 协 同 服 务 应 用 0 2,868,352 示 范 课 题 费 小 巨 人 专 项 资 金 - 第 四 代 DMS 系 统 精 益 0 1,000,000 订 单 管 理 与 产 销 协 同 信 息 系 统 基 于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的 IT 治 理 管 理 5,000,000 0 系 统 研 发 企 业 云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6,740,000 0 面 向 居 民 健 康 管 理 的 移 动 平 台 5,850,000 0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的 CSP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2,200,000 0 大 数 据 挖 掘 分 析 管 理 系 统 1,818,000 0 产 品 全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系 统 276,000 0 其 他 2,221,381 5,233,126 合 计 24,105,381 45,630,178 于 2014 年 1-6 月, 本 集 团 所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均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 二 十 七 )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294, ,348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94, ,348 对 外 捐 赠 3,932 1,736,750 罚 款 支 出 134,941 60, / 144
115 其 他 665, ,700 合 计 1,098,312 2,727,348 ( 二 十 八 ) 所 得 税 费 用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2,649,546 8,553,063 期 所 得 税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38,598,794 46,836,143 合 计 41,248,340 55,389,206 ( 二 十 九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当 期 净 利 润, 除 以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计 算 新 发 行 普 通 股 股 数, 根 据 发 行 合 同 的 具 体 条 款, 从 应 收 对 价 之 日 ( 一 般 为 股 票 发 行 日 ) 起 计 算 确 定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与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具 体 计 算 如 下 :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1-6 月 收 益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当 期 净 利 润 持 续 经 营 11,274,297 69,369,283 股 份 本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1,165,409,560 1,151,095,486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股 )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为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向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和 持 续 发 展 有 直 接 影 响 的 技 术 骨 干 和 管 理 骨 干 授 予 的 14,915,760 份 A 股 股 票 期 权 115 / 144
116 ( 三 十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460,236-1,041,670 合 计 -460,236-1,041,670 ( 三 十 一 )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注 释 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金 额 差 旅 交 通 费 65,890,344 业 务 宣 传 费 38,131,414 租 赁 费 及 物 业 管 理 费 62,036,355 业 务 招 待 费 41,375,932 其 他 145,393,811 办 公 费 24,029,336 合 计 376,857,192 ( 三 十 二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0,286,065 76,573,912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2,650,265 30,062,44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35,096,192 43,528,334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1,535,339 11,567, / 144
11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6,194,070 8,036,428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21, ,675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8,932,102 36,086,458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74,077-60,787,96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38,598,794 46,836,143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932,613-18,970,20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90,902,632-70,740,416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508,187, ,263,000 列 ) 管 理 费 用 -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37,114,000 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4,811, ,86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2,131,396,616 1,102,613,088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2,076,851,106 1,679,570,661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4,545, ,957,573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一 现 金 2,131,396,616 2,076,851,106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061,037 1,303,974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2,130,335,579 2,075,547,132 二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131,396,616 2,076,851,106 七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母 公 司 名 称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业 务 性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母 公 司 对 本 本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代 117 / 144
118 用 友 科 技 上 海 用 友 科 技 咨 询 用 友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内 合 资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表 质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最 终 控 制 方 码 北 京 王 文 京 技 术 开 85,000, 王 文 京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上 海 王 文 京 计 算 机 25,000, 王 文 京 软 硬 件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实 业 投 资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销 售 北 京 王 文 京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25,000, 王 文 京 / 144
119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该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未 规 定 许 可 的, 自 主 选 择 经 营 项 目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 二 )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详 见 P74 五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一 ) 子 公 司 情 况 119 / 144
120 ( 三 ) 本 企 业 的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情 况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关 联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联 营 企 业 北 京 致 远 协 创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致 远 协 创 ) 北 京 西 玛 国 正 商 用 表 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西 玛 商 用 表 单 ) 北 京 西 玛 永 泰 商 用 表 单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西 玛 永 泰 )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市 徐 石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市 王 力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销 售 打 印 纸 磁 盘 计 算 机 专 用 账 页 账 夹 计 算 机 及 外 围 设 备 文 具 用 品 计 算 机 软 件 制 作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进 出 口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市 王 力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销 售 文 具 用 品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日 用 品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货 物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代 理 进 出 口 10,000,000 联 营 企 业 ,000 联 营 企 业 ,000 联 营 企 业 YUNANO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国 巴 黎 Marc ALINAT 与 互 联 网 相 关 的 所 有 软 硬 件 产 品 的 研 欧 元 285,714 联 营 企 业 发 制 造 和 销 售 服 务 ( 四 ) 本 企 业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上 海 益 倍 本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控 制 的 公 司 上 海 优 富 本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控 制 的 公 司 北 京 伟 库 电 子 商 务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伟 库 ) 受 用 友 研 究 所 控 制 / 144
121 ( 五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商 品 劳 务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 致 远 协 创 3,333, ,005, 西 玛 商 用 表 单 179, ,150 8 (2)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 致 远 协 创 ,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1) 公 司 出 租 情 况 表 出 租 方 名 称 承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租 赁 起 始 日 租 赁 终 止 日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益 用 友 软 件 北 京 伟 库 办 公 用 房 2014 年 4 月 1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374,823 3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董 事 监 事 及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1-6 月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董 事 监 事 及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11,991, ,482, / 144
122 薪 酬 支 出 金 额 董 事 监 事 及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的 年 度 报 酬 总 额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奖 金 及 各 项 补 贴 该 报 酬 总 额 包 括 本 集 团 为 其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公 司 进 行 交 易 的 价 格 由 交 易 双 方 参 照 市 场 价 格 后 协 商 确 定 ( 六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余 额 2 上 市 公 司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无 重 大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余 额 八 股 份 支 付 ( 一 )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公 司 本 期 授 予 的 各 项 权 益 工 具 总 额 公 司 本 期 行 权 的 各 项 权 益 工 具 总 额 公 司 本 期 失 效 的 各 项 权 益 工 具 总 额 公 司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份 期 权 行 权 价 格 的 范 围 和 合 同 剩 余 期 限 公 司 期 末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行 权 价 格 的 范 围 和 合 同 剩 余 期 限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的 说 明 元 人 民 币 / 股 和 3.32 年 0 股 0 股 0 股 122 / 144
123 2014 年 4 月 17 日 公 司 披 露 公 告 了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公 司 向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根 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的 相 关 规 定, 激 励 对 象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份 数 及 获 授 并 认 购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数, 应 按 照 Q=Q0 (1+n) 的 公 式 进 行 调 整 (Q 为 转 增 后 的 股 票 期 权 / 限 制 性 股 票,Q0 为 转 增 前 的 股 票 期 权 / 限 制 性 股 票,n 为 每 股 的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 激 励 对 象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及 获 授 并 认 购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价 格, 应 按 照 P=P0 (1+n) 的 公 式 进 行 调 整 (P 为 转 增 后 的 行 权 价 格 / 授 予 价 格,P0 为 转 增 前 的 行 权 价 格 / 授 予 价 格 ;n 为 每 股 的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为 P=12.63 (1+0.2)=10.53 元 人 民 币 /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调 整 为 P=6.76 (1+0.2)=5.63 元 人 民 币 / 股 ( 二 )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授 予 日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期 估 计 与 上 期 估 计 有 重 大 差 异 的 原 因 单 位 : 元 资 本 公 积 中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累 计 金 额 136,085,78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确 认 的 费 用 总 额 37,114,000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说 明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支 付 安 排 包 括 2013 年 度 向 员 工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和 2013 向 员 工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计 划 2014 年 2013 年 以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的 职 工 服 务 总 额 37,114,000 12,989,800 其 中,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资 本 公 积 中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累 计 金 额 136,085,781 98,971,78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确 认 的 费 用 总 额 37,114,000 12,989,800 ( 三 ) 以 股 份 支 付 服 务 情 况 单 位 : 元 以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的 职 工 服 务 总 额 37,114,000 以 股 份 支 付 换 取 的 其 他 服 务 总 额 123 / 144
124 ( 四 ) 股 份 支 付 的 修 改 终 止 情 况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 召 开 2013 年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并 出 具 公 告, 并 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无 异 议 公 告 根 据 本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及 摘 要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和 公 司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该 草 案 修 订 稿 规 定, 公 司 拟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股 票 权 益 总 计 28,396,488 份, 涉 及 的 标 的 股 票 种 类 为 人 民 币 A 股 普 通 股,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公 告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959,246,238 股 的 2.96% 本 公 司 将 首 次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的 授 予 日 定 为 2013 年 11 月 12 日 本 公 司 实 行 的 上 述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以 下 简 称 本 计 划 ) 的 激 励 对 象 包 括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认 定 的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核 心 员 工 (1)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本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6.76 元, 首 次 授 予 价 格 依 据 本 计 划 公 告 区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人 民 币 元 的 60% 确 定 2014 年 4 月 17 日 公 司 披 露 公 告 了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公 司 向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根 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的 相 关 规 定, 激 励 对 象 认 购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授 予 价 格 调 整 为 P=6.76 (1+0.2)=5.63 元 人 民 币 / 股 首 次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应 在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满 12 个 月 后 的 未 来 36 个 月 内 分 三 期 解 锁 本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解 锁 期 及 各 期 解 锁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表 所 示 : 解 锁 期 解 锁 时 间 可 解 锁 数 量 占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比 例 第 一 个 解 锁 期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满 12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60%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24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止 第 二 个 解 锁 期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满 24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20%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36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止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满 36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至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48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止 20%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在 本 计 划 下 发 行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为 14,314,074 份 2014 年 确 认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24,188,800 元 (2013 年 : 8,062,900 元 ) (2)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本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预 留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在 该 股 票 期 权 授 予 时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本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本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价 格 取 下 列 两 个 价 格 中 的 较 高 者 : ( 一 ) 本 计 划 草 案 摘 要 公 布 前 1 个 交 易 日 的 公 司 A 股 股 票 收 盘 价 人 民 币 元 ; ( 二 ) 本 计 划 草 案 摘 要 公 布 前 30 个 交 易 日 内 的 公 司 A 股 股 票 平 均 收 盘 价 人 民 币 元 124 / 144
125 2014 年 4 月 17 日 公 司 披 露 公 告 了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实 施 公 告, 公 司 向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根 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的 相 关 规 定, 激 励 对 象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调 整 为 P=12.63 (1+0.2)=10.53 元 人 民 币 / 股 本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有 效 期 为 自 股 票 期 权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48 个 月 本 计 划 有 效 期 结 束 后,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不 得 行 权 首 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期 及 各 期 行 权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表 所 示 : 行 权 期 行 权 时 间 可 行 权 数 量 占 获 授 期 权 数 量 比 例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第 二 个 行 权 期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12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24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交 易 日 止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24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36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交 易 日 止 自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36 个 月 后 的 首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首 次 授 予 日 起 48 个 月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止 40% 30% 30% 在 行 权 期 内, 如 达 到 相 应 的 行 权 期 规 定 的 行 权 条 件, 则 激 励 对 象 可 以 在 该 行 权 期 内 行 权 ; 如 未 达 到 行 权 条 件 或 激 励 对 象 在 行 权 期 内 未 行 权, 该 部 分 股 票 期 权 由 本 公 司 注 销 2013 年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41,197,100 元, 其 中 于 2014 年 确 认 的 股 份 期 权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12,925,200 元 (2013 年 :4,926,900 元 ) (2)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续 ) 授 予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于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采 用 布 莱 克 - 斯 科 尔 斯 模 型, 结 合 授 予 股 份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作 出 估 计 下 表 列 示 了 所 用 模 型 的 输 入 变 量 : 2013 年 股 利 率 (%) 1.7 预 计 波 动 率 (%) 历 史 波 动 率 (%) 无 风 险 利 率 (%) 4.25 股 份 期 权 预 计 期 限 ( 年 ) 2.95 授 予 日 股 价 ( 元 ) 股 票 期 权 的 预 计 期 限 是 根 据 对 未 来 股 票 价 格 波 动 所 可 能 引 致 的 员 工 行 权 时 间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其 反 映 的 行 权 模 式 并 不 一 定 是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的 行 权 模 式 预 计 波 动 率 是 基 于 历 史 波 动 率 能 反 映 出 未 来 趋 势 的 假 设, 但 并 不 一 定 是 实 际 的 结 果 公 允 价 值 未 考 虑 所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的 其 他 特 征 按 照 本 计 划,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票 期 权 如 下 : 2014 年 加 权 平 均 行 权 价 格 人 民 币 元 / 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份 125 / 144
126 期 初 数 ,429,800 调 整 增 加 ( 减 少 ) ,485,960 授 予 - - 失 效 - - 期 末 数 ,915, 年 1-6 月 无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2013 年 : 无 )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和 行 权 有 效 期 如 下 : 2014 年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行 权 价 格 * 行 权 有 效 期 份 人 民 币 元 / 股 14,915,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2 日 * 股 票 期 权 的 行 权 价 格 可 根 据 配 股 派 发 股 票 股 利 或 本 公 司 股 本 的 其 他 类 似 变 化 予 以 调 整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在 本 计 划 下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14,915,760 份 根 据 本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如 果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票 期 权 全 部 行 权, 将 发 行 14,915,760 股 额 外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增 加 本 公 司 股 本 人 民 币 14,915,760 元 和 股 本 溢 价 人 民 币 142,072,61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前 ) 于 本 财 务 报 表 批 准 日, 本 公 司 在 本 计 划 下 发 行 在 外 的 股 票 期 权 为 14,915,760 份, 约 为 本 公 司 当 日 发 行 在 外 股 份 的 1.3% 九 或 有 事 项 ( 一 )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无 ( 二 ) 为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债 务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无 126 / 144
127 ( 三 ) 其 他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无 十 承 诺 事 项 资 本 承 诺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已 签 约 但 未 拨 备 ( 注 1) 174,684, ,915,485 注 1.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北 京 华 清 地 热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筑 第 五 局 有 限 公 司 泛 华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铭 基 电 子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等 签 订 的 与 用 友 软 件 园 一 期 二 期 工 程 施 工 工 程 设 计 相 关 合 同, 共 计 人 民 币 1,674,900,551 元, 本 公 司 已 支 付 人 民 币 1,500,215,939 元 因 此, 就 上 述 与 用 友 软 件 园 一 期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相 关 之 资 本 承 诺 共 计 人 民 币 174,684,612 元 租 赁 承 诺 本 集 团 于 下 列 期 间 有 如 下 最 少 不 可 撤 销 之 楼 房 租 赁 租 金 支 出 承 诺 :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年 内 20,620,133 28,950,071 一 至 二 年 内 24,150,387 22,216,211 二 至 三 年 内 17,898,747 17,277,243 三 年 以 上 16,221,594 2,944,117 78,890,861 71,387,642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除 上 述 已 披 露 的 事 项 外, 本 集 团 和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需 作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无 )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本 公 司 本 期 无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127 / 144
128 ( 一 )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本 公 司 本 期 无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十 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租 赁 作 为 出 租 人 经 营 租 赁 的 固 定 资 产, 参 见 六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注 释 ( 十 ) ( 二 ) 其 他 由 于 本 集 团 收 入 逾 90% 来 自 于 中 国 境 内 的 客 户, 而 且 本 集 团 资 产 逾 90% 位 于 中 国 境 内, 所 以 无 须 列 报 更 详 细 的 地 区 分 部 信 息 由 于 本 集 团 的 收 入 和 资 产 逾 90% 与 软 件 销 售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有 关, 所 以 无 须 列 报 更 详 细 的 业 务 分 部 信 息 十 三 金 融 工 具 及 其 风 险 分 析 本 集 团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短 期 借 款 长 期 借 款 和 应 付 债 券 等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为 本 集 团 的 运 营 融 资 本 集 团 具 有 多 种 因 经 营 而 直 接 产 生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如 应 128 / 144
129 收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付 票 据 和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本 集 团 的 金 融 工 具 导 致 的 主 要 风 险 是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及 市 场 风 险 金 融 工 具 分 类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各 类 金 融 工 具 的 账 面 价 值 如 下 : 2014 年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2,155,108,148 2,099,836,650 应 收 票 据 33,463,321 39,126,333 应 收 账 款 1,453,141,828 1,393,526,603 其 他 应 收 款 109,098,598 85,221,462 金 融 负 债 其 它 金 融 负 债 3,750,811,895 3,617,711,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1,242,000,000 1,020,000,000 应 付 票 据 20,800,000 - 应 付 账 款 327,022, ,638,549 其 他 应 付 款 164,204, ,293,83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84,445,948 9,311,908 长 期 借 款 316,425, ,605,481 应 付 利 息 7,637,671 21,137,671 应 付 债 券 497,331, ,602, 信 用 风 险 2,659,867,788 2,441,589,705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一 方 因 未 能 履 行 其 义 务 而 引 起 另 一 方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按 照 本 集 团 的 政 策, 需 对 所 有 要 求 采 用 信 用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审 核 另 外,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账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以 确 保 本 集 团 不 致 面 临 重 大 坏 账 风 险 对 于 未 采 用 相 关 经 营 单 位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结 算 的 交 易, 除 非 本 集 团 信 用 控 制 部 门 特 别 批 准, 否 则 本 集 团 不 提 供 信 用 交 易 条 件 本 集 团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这 些 金 融 资 产 的 信 用 风 险 源 自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最 大 风 险 敞 口 等 于 这 些 工 具 的 账 面 金 额 由 于 本 集 团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且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以 无 需 担 保 物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按 照 客 户 地 理 区 域 和 行 业 进 行 管 理 由 于 本 集 团 的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群 广 泛 地 分 散 于 不 同 的 部 门 和 行 业 中, 因 此 在 本 集 团 内 部 不 存 在 重 大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未 持 有 任 何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认 为 本 集 团 金 融 资 产 中 无 尚 未 逾 期 但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额 本 集 团 因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产 生 的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的 量 化 数 据, 参 见 附 注 五 3 和 5 中 本 公 司 认 为 129 / 144
130 本 集 团 不 存 在 已 逾 期 已 减 值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重 大 金 融 资 产 本 集 团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及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为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及 其 它 应 收 款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尚 未 逾 期 和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账 款 与 大 量 的 近 期 无 违 约 记 录 的 分 散 化 的 客 户 有 关 2. 流 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是 指 企 业 在 履 行 与 金 融 负 债 有 关 的 义 务 时 遇 到 资 金 短 缺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采 用 循 环 流 动 性 计 划 工 具 管 理 资 金 短 缺 风 险 该 工 具 既 考 虑 其 金 融 工 具 的 到 期 日, 也 考 虑 本 集 团 运 营 产 生 的 预 计 现 金 流 量 本 集 团 的 目 标 是 运 用 银 行 借 款 增 发 股 本 等 多 种 融 资 手 段 以 保 持 融 资 的 持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的 平 衡 下 表 概 括 了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按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所 作 的 到 期 期 限 分 析 : 2014 年 金 融 资 产 1 个 月 以 内 1 至 3 个 月 3 个 月 以 上 至 1 年 1 年 以 上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2,111,108,148 4,000,000-40,000,000-2,155,108,148 应 收 票 据 8,081,375 7,922,445 17,459, ,463,321 应 收 账 款 1,453,141, ,453,141,828 其 他 应 收 款 109,098, ,098,598 3,681,429,949 11,922,445 17,459,501 40,000,000-3,750,811, 年 金 融 负 债 1 个 月 以 内 1 至 3 个 月 3 个 月 以 上 至 1 年 1 年 以 上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292,000, ,960, ,757, ,266,718,528 应 付 票 据 - 20,000, , ,800,000 应 付 账 款 196,213, ,809, ,022,872 应 付 利 息 7,637, ,637,671 其 他 应 付 款 164,204, ,204,33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2,177,237 93,258, ,435,290 长 期 借 款 - 333,917, ,917,994 应 付 债 券 ,000, ,000, ,000, 市 场 风 险 652,418, ,584, ,815, ,917,994 = 2,769,736,691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和 外 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集 130 / 144
131 团 面 临 的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的 风 险 主 要 与 本 集 团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长 期 负 债 有 关 下 表 为 利 率 风 险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反 映 了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利 率 发 生 合 理 可 能 的 变 动 时, 将 对 净 利 润 ( 通 过 对 浮 动 利 率 借 款 的 影 响 )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的 影 响 2014 年 基 准 点 净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 减 少 ) 增 加 /( 减 少 ) 增 加 /( 减 少 )* 人 民 币 50 (3,247,336) (3,247,336) 人 民 币 ( 50 ) 3,247,336 3,247,336 * 不 包 括 留 存 收 益 外 汇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集 团 面 临 的 外 汇 变 动 风 险 主 要 与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活 动 ( 当 收 支 以 不 同 于 本 集 团 记 账 本 位 币 的 外 币 结 算 时 ) 及 其 于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净 投 资 有 关 本 集 团 的 业 务 主 要 位 于 中 国, 绝 大 部 分 交 易 均 以 人 民 币 为 本 位 货 币,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集 团 的 资 产 及 负 债 当 中, 除 了 人 民 币 14,430,000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12,446,766 元 ) 及 人 民 币 21,068,126 元 (2013 年 : 人 民 币 26,861,173 元 )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分 别 为 美 元 及 其 他 外 币 为 单 位 以 外, 均 以 人 民 币 为 单 位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认 为 汇 率 变 动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的 净 利 润 及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4.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进 行 资 产 交 换 或 者 债 务 清 偿 的 金 额 以 下 方 法 和 假 设 用 于 估 计 公 允 价 值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付 账 款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因 剩 余 期 限 不 长,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相 若 长 短 期 借 款 采 用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以 合 同 条 款 和 特 征 在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作 为 折 现 率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资 产 货 币 资 金 2,155,108,148 2,099,836,650 2,155,108,148 2,099,836,650 应 收 票 据 33,463,321 39,126,333 33,463,321 39,126,333 应 收 账 款 1,453,141,828 1,393,526,603 1,453,141,828 1,393,526,603 其 他 应 收 款 109,098,598 85,221, ,098,598 85,221,462 金 融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1,242,000,000 1,020,000,000 1,242,000,000 1,020,000, / 144
132 应 付 票 据 20,800,000 20,800,000 应 付 账 款 327,022, ,638, ,022, ,638,549 应 付 利 息 7,637,671 21,137,671 7,637,671 21,137,671 其 他 应 付 款 164,204, ,293, ,204, ,293,83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84,445,948 9,311,908 84,445,948 9,311,908 长 期 借 款 316,425, ,605, ,425, ,605,481 应 付 债 券 497,331, ,602, ,331, ,602,262 十 四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 一 )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单 位 : 元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币 种 : 人 民 币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30,063, ,063, ,338, ,338, 年 以 内 372,089, ,781, 年 242,551, ,255, ,590, ,059, 年 125,141, ,028, ,889, ,177, 年 43,357, ,342, ,455, ,182, 年 14,798, ,399, ,692, ,346, 年 以 上 25,238, ,238, ,391, ,391, 组 合 小 计 823,175, ,263, ,801, ,157,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30,144, ,144, ,185, ,185, 合 计 883,382,965 / 159,471,348 / 848,325,669 / 141,681,297 / 应 收 账 款 种 类 的 说 明 :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期 通 常 为 1 个 月, 主 要 客 户 可 以 延 长 至 3 个 月 应 收 账 款 并 不 计 息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单 位 : 元 期 初 数 币 种 : 人 民 币 132 / 144
133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372,089, ,781, 小 计 1 至 2 年 242,551, ,255, ,590, ,059,020 2 至 3 年 125,141, ,028, ,889, ,177,821 3 至 4 年 43,357, ,342,876 40,455, ,182,369 4 至 5 年 14,798, ,399,046 10,692, ,346,433 5 年 以 上 25,238, ,238,280 21,391, ,391,738 合 计 823,175, ,263, ,801, ,157,381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1 1,614,724 1,614,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单 位 2 1,068,263 1,068,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单 位 3 1,045,265 1,045,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其 他 26,416,233 26,416, 逾 期 尚 未 收 回 货 款 合 计 30,144,485 30,144,485 / / ( 二 )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33 / 144
134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 1 年 以 内 708,949, ,175, 年 13,675, ,367, ,224,300 1,022, 年 3,822, , ,470, , 年 2,387, , ,587,464 1,034, 年 1,734, , ,696, , 年 以 上 1,854,901 1,854, ,876,538 1,876, 组 合 小 计 732,423,431 5,808, ,030,736 5,276,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1,308,416 1,308, , ,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733,731,847 / 7,117,223 / 578,548,982 / 5,794,524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708,949, ,175, 小 计 1 至 2 年 13,675, ,367,517 10,224,300 1,022, 至 3 年 3,822, ,425 2,470, , 至 4 年 2,387, ,923 2,587,464 1,034, 至 5 年 1,734, ,041 1,696, , 年 以 上 1,854, ,854,901 1,876,538 1,876, 合 计 732,423, ,808, ,030, ,276, / 144
135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1 99,999 99,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无 法 收 回 单 位 2 88,177 88,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无 法 收 回 单 位 3 88,000 88, 项 目 终 止, 押 金 无 法 收 回 其 他 1,032,240 1,032, 合 计 1,308,416 1,308,416 / / 2 其 他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深 圳 用 友 72,205,202 浙 江 用 友 34,440,853 广 东 用 友 64,362,776 江 西 用 友 52,360,997 用 友 医 疗 84,265,979 沈 阳 用 友 33,722,313 武 汉 用 友 13,424,166 湖 南 用 友 28,564,641 安 徽 用 友 15,956,887 大 连 用 友 10,822,535 重 庆 用 友 26,961,949 用 友 艾 福 斯 11,578,375 YONYOU INTERNATIONAL 8,906,752 山 东 用 友 11,079,296 广 西 用 友 3,769,103 用 友 ( 南 昌 ) 91,000,000 内 蒙 古 用 友 1,050,369 天 津 用 友 0 长 伴 咨 询 13,512, / 144
136 用 友 云 达 22,600,000 畅 捷 通 0 用 友 华 表 0 合 计 600,585,023 ( 三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现 金 红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比 例 (%) 中 投 信 用 担 保 5,000,000 5,000,000-5,000, 低 于 低 于 10% 有 限 公 司 10% 中 企 永 联 数 据 2,500,000 2,500,000-2,500, , 交 换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新 希 元 5,000,000 5,000,000-5,000,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通 联 支 付 网 络 45,000,000 45,000,000-45,000, 低 于 低 于 10%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 上 海 长 伴 信 息 540, , , 技 术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百 年 人 寿 保 险 240,000, ,000, ,000, 低 于 低 于 1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 北 京 用 友 幸 福 10,000,000 10,000,000-10,000, 云 创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重 庆 用 友 675, , , 深 圳 灏 麓 梵 1,000,000 1,000,000-1,000, / 144
137 武 汉 用 友 3,290,000 3,290,000-3,290, 广 东 用 友 7,890,000 7,890,000-7,890, 天 津 用 友 7,019,999 7,019,999-7,019, 安 徽 用 友 876, , , YONYOU 46,692,259 46,692,259-46,692,259-6,300, INTERNATIONAL 用 友 华 表 46,334,169 46,334,169-46,334, , 用 友 艾 福 斯 8,392,716 8,392,716-8,392, 用 友 政 务 496,252, ,252, ,252, ,198, 用 友 金 融 50,000,000 50,000,000-50,000, 浙 江 用 友 4,500,000 4,500,000-4,500, 沈 阳 用 友 2,700,000 2,700,000-2,700, 大 连 用 友 2,700,000 2,700,000-2,700, 广 西 用 友 2,700,000 2,700,000-2,700, 用 友 烟 草 15,200,000 15,200,000-15,200, ,500, 深 圳 用 友 9,000,000 9,000,000-9,000, 山 东 用 友 4,500,000 4,500,000-4,500, 江 西 用 友 20,000,000 20,000,000-20,000, 湖 南 用 友 2,700,000 2,700,000-2,700, 内 蒙 古 用 友 2,700,000 2,700,000-2,700, 用 友 审 计 13,685,542 13,685,542-13,685, 用 友 医 疗 80,000,000 80,000,000-80,000, 用 友 ( 南 昌 ) 80,000,000 80,000,000-80,000, 滨 海 用 友 1,800,000 1,800,000-1,800, 三 亚 用 友 100,000, ,000, ,000, 幸 福 投 资 5,000,000 5,000,000-5,000, 创 新 投 资 198,000, ,000, ,000, 畅 捷 通 220,060, ,060, ,060, ,331, 用 友 汽 车 486,090, ,090, ,090, 长 伴 咨 询 30,000,000 30,000,000-30,000, 用 友 新 道 50,000,000 50,000,000-50,000, ,148, 用 友 云 达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用 友 优 普 100,000, ,000, ,000,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现 金 红 利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致 远 协 创 13,925,126 49,998,975-2,871,233 47,127, ,069, 西 玛 商 用 表 150,000 5,893, ,146 5,742, , / 144
138 单 西 玛 永 泰 , , , 用 友 移 动 15,100,000-14,506,750 14,50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说 明 : ( 四 )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57,383, ,537,39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65,610,033 33,218,020 营 业 成 本 250,929, ,318,329 2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适 用 不 适 用 产 品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389,391,840 7,964, ,386,023 14,823,018 技 术 服 务 及 培 训 253,704, ,514, ,293, ,289,988 外 购 商 品 销 售 14,287,099 13,437,081 17,858,366 17,085,824 合 计 657,383, ,915, ,537, ,198, / 144
139 3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单 位 1 6,116, 单 位 2 4,782, 单 位 3 3,952, 单 位 4 3,567, 单 位 5 3,488, 合 计 21,908, ( 五 ) 投 资 收 益 1 投 资 收 益 明 细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83,251,836 80,852,102 收 益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86,280-6,831,711 收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0 70,757,087 资 收 益 合 计 182,265, ,777,478 2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企 永 联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73,980 畅 捷 通 94,331,459 用 友 新 道 23,148,010 用 友 烟 草 36,500,000 用 友 政 务 29,198,387 合 计 183,251, / 144
140 投 资 收 益 的 说 明 :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的 汇 回 均 无 重 大 限 制 ( 六 )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48,838, ,999,064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9,112,750 25,020,117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26,053,092 26,840,221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017,985 6,660,32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4,123,448 5,108,948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69, ,102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9,357,300 48,991,697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82,265, ,777,47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7,893,557 20,410,765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873,041-1,192,549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78,646, ,116,258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35,231, ,866,583 管 理 费 用 -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37,114,000 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90,575, ,70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396,430, ,884,882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854,800, ,098,19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58,370, ,213,313 十 五 补 充 资 料 ( 一 )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非 经 常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21,400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24,105,381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140 / 144
141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855,749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22,641,959 损 益 项 目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34,058 合 计 2,106,513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三 )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报 表 项 目 的 异 常 情 况 及 原 因 的 说 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变 动 幅 度 达 30%( 含 30%) 以 上, 或 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集 团 资 产 总 额 5%( 含 5%) 或 报 告 期 利 润 总 额 10%( 含 10%) 以 上 的 项 目 分 析 1. 货 币 资 金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155,108,148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2.6%, 详 情 参 见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信 息 2. 应 收 账 款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453,141,828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4.3%, 主 要 是 由 于 收 入 增 长 所 致 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2,637,641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减 少 32.0%,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赎 回 部 分 期 初 天 天 金 理 财 产 品 所 致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18,339,891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减 少 0.3%,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年 本 期 分 占 联 营 公 司 亏 损 所 致 5. 固 定 资 产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54,766,152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减 少 2.3%,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折 旧 所 致 6. 在 建 工 程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41,562,323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141 / 144
142 19.6%,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年 在 建 工 程 投 入 所 致 7. 无 形 资 产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07,944,364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0.5%,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购 买 微 软 正 版 证 书 及 三 亚 土 地 使 用 权 增 加 所 致 8. 开 发 支 出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31,284,333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35.8%, 主 要 是 由 于 开 发 项 目 资 本 化 金 额 增 加 所 致 9. 商 誉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80,123,618 元, 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平 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1,383,009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55.2%,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转 回 年 初 应 付 未 付 职 工 薪 酬 以 及 其 它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致 11. 短 期 借 款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42,000,000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21.8%, 主 要 为 本 期 增 加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所 致 12. 应 付 票 据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0,800,000 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为 零, 主 要 为 本 期 首 次 采 用 应 付 票 据 支 付 所 致 13. 预 收 款 项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94,385,701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减 少 2.1%,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预 收 款 转 为 收 入 所 致 14. 应 付 利 息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637,671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63.9%, 主 要 是 本 期 支 付 第 一 期 利 息 所 致 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97,207,180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减 少 57.4%,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支 付 2013 年 底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所 致 16. 应 交 税 费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28,807,545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减 少 51.4%,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支 付 2013 年 底 应 交 税 费 所 致 17.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33,974,932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118.6%,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84,445,948 元 于 未 来 一 年 内 到 期 所 致 18. 应 付 债 券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97,331,764 元, 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 本 持 平 19. 递 延 收 益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1,765,720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37.2%,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新 收 到 政 府 拨 款 尚 未 达 到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所 致 20. 股 本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165,409,560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20%,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所 致 21. 资 本 公 积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36,363,874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42.6%,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在 香 港 上 市 溢 价 募 集 资 金 所 致 22. 盈 余 公 积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22,889,429 元, 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 平 23. 未 分 配 利 润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08,840,239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21.7%,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本 公 司 分 配 股 利 人 民 币 291,352,390 元 所 致 2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2014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51,522,370 元,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增 加 232.8%,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畅 捷 通 在 香 港 上 市 溢 价 募 集 资 金 所 致 142 / 144
143 25. 营 业 收 入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1,554,476,117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增 长 1.0% 26. 营 业 成 本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558,261,439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减 少 1.1% 27.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20,424,588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减 少 13.3%, 主 要 是 由 于 2013 年 8 月 全 国 实 行 营 改 增 政 策, 服 务 收 入 全 部 缴 纳 增 值 税 所 致 28. 销 售 费 用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405,572,466 元, 与 2013 年 1-6 月 基 本 持 平 29.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600,992,141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增 长 8.2%, 主 要 是 由 于 2013 年 11 月 本 公 司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本 期 分 摊 的 股 权 激 励 成 本 所 致 30. 财 务 费 用 为 净 支 出 人 民 币 39,974,194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增 加 8.6%,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期 借 款 增 加 产 生 的 利 息 增 加 所 致 3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32,650,265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增 长 8.6%, 主 要 是 由 于 计 提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增 加 所 致 32. 投 资 收 益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174,077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减 少 99.7%, 主 要 是 去 年 同 期 本 公 司 处 置 投 资 获 取 收 益 所 致 33. 营 业 外 收 入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155,857,616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增 加 4.9%, 主 要 是 由 于 收 到 增 值 税 退 税 返 还 增 加 所 致 34. 营 业 外 支 出 2014 年 1-6 月 为 人 民 币 1,098,312 元, 较 2013 年 1-6 月 减 少 59.7%, 主 要 是 由 于 去 年 同 期 对 雅 安 地 震 捐 款 所 致 143 / 144
144 第 九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二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和 公 告 原 稿 文 件 存 放 地 : 公 司 证 券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部 董 事 长 : 王 文 京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4 年 8 月 19 日 144 / 144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公 司 代 码 :600588 公 司 简 称 : 用 友 网 络 用 友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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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2 CRM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3 HR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4 OA Office Automation 5 CMM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For Software 6 SCM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588 公 司 简 称 : 用 友 网 络 用 友 网 络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588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1 重 要 提 示 1.1 为 全 面 了 解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及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投 资 者 应 当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仔
2008 2008 1...2 2...2 3...3 4...9 1 2008 1 1.1 1.2 1.3 1.4 2 2.1 ( ) 2,772,976,670 3,030,494,422-8.50% ( ) 2,240,397,255 2,408,501,866-6.98% ( ) 9.68 10.41-7.01% ( ) -26,700,531 40.95% ( ) 352,59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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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州 通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ointow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汉 阳 区 龙 阳 大 道 特 8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 1-1-1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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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报 稿 ] 推 荐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1-1-1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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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深 圳 市 兴 森 快 捷 电 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或 保 荐 机 构 ) 作 为 深 圳 市 兴 森 快 捷 电 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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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 闻 报 道 认 真 打 造 协 会 精 品 品 牌, 充 分 发 挥 老 教 授 们 的 积 极 作 用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今 年 第 二 季 度 连 续 举 办 三 个 专 家 论 坛 本 刊 讯 按 照 2009 年 1 月 12 日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六 届 五 次 常 务 理 事 会 通 过 的 协 会 2009 年 工 作 要 点, 协 会 与 有 关 单 位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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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2(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2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洪 州 禪 法 之 思 想 略 探 以 馬 祖 道 一 與 百 丈 懷 海 為 主 黃 姵 馨 圓 光 佛 學 研 究 所 三 年 級 摘 要 洪 州 禪 由 唐 代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禪 師 所 創, 其 禪 法 特 色 是 禪 師 在 接 引 參 禪 者 時 運 用 活 潑 又 富 有 教 育 義 涵 的 動 作, 讓 他 們 當 下 有 所 體 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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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5 頁 一 基 本 能 力 :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合 計 50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請 於 答 案 卷 ( 卡 ) 上 依 題 號 作 答 1. 甲 晉 乘 楚 杌 :ㄔㄥˊ; 乙 贗 品 :ㄧㄢˋ; 丙 侷 促 一 隅 :ㄡˇ; 丁 裨 海 紀 遊 :ㄅㄞˋ 上 列 中 字 詞 的 讀 音, 何 者 正 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 > 1978 6 1958 3 1963 11 1960 1961 4 1974 1 1972 1 1959 1959 6 1959 10 103 1961 5 1961 11 1973 7 1990 1 1974 5 1972 3 1990 1 1991 5 1985 6 1980 4 1986 5 1964 1 1985 3 1977 3 1961
206 1 1 1913 3 19 1913 12 22 1981 2 1 1 1 1 1 6 1 5 1 6 2 1 2 6 27 1 3 1 1 1 1 1 2 1 3 2 1 1 3 7 8 4 3 4 < > 8 4 5 5 1919 6 14 16 2 15 1 4 1991 5 1984 5 1 1981 6 3 1 3 1 3 1 1922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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