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矿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各 学 院 : 研 究 生 院 通 字 [2016]5 号 为 做 好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江 苏 省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基 本 原 则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坚 持 按 需 招 生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择 优 录 取 确 保 质 量 宁 缺 勿 滥 的 原 则, 充 分 体 现 招 生 工 作 的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二 组 织 管 理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全 面 负 责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本 单 位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制 定, 对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政 策 纪 律 业 务 等 方 面 培 训, 拟 录 取 考 生 名 单 提 出, 考 生 申 诉 受 理 以 及 有 关 信 息 公 开 等 工 作 三 招 生 计 划 ( 一 ) 分 专 业 计 划 的 制 定 各 学 院 根 据 学 校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的 初 试 成 绩 生 源 和 学 科 情 况, 统 筹 兼 顾 已 接 收 的 推 免 生 和 暑 期 夏 令 营 优 秀 营 员 报 考 的 学 科 专 业 分 布 等 相 关 信 息, 研 究 制 定 本 单 位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并 于 3 月 18 日 下 午 5 点 前 报 研 究 生 院 ( 二 ) 优 质 生 源 学 校 专 项 计 划 的 执 行 为 提 高 我 校 研 究 生 生 源 质 量, 改 善 学 缘 结 构, 学 校 单 列 部 分 计 划 只 用 于 调 剂 接 收 非 一 志 愿 报 考 我 校 的 985 工 程 高 校 的 优 秀 生 源, 且 重 点 向 创 建 ESI 一 流 学 科 相 关 专 业 倾 斜 学 院 预 留 计 划 和 生 源 不 足 专 业 空 余 计 划, 原 则 上 应 按 照 我 校 2016 年 调 剂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及 接 受 调 剂 要 求 规 定 执 行 1
四 复 试 工 作 复 试 是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复 试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各 学 院 应 结 合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根 据 不 同 类 型 研 究 生 培 养 目 标 和 学 科 特 色, 进 一 步 改 进 和 完 善 复 试 办 法, 提 高 复 试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 一 )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的 确 定 参 加 本 次 复 试 考 生 有 一 志 愿 报 考 我 校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 含 与 淮 海 工 学 院 常 熟 理 工 学 院 联 合 培 养 考 生 ) 和 全 国 联 考 考 生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和 学 校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以 及 夏 令 营 优 秀 营 员 等 1. 全 国 统 考 和 联 考 考 生 : (1) 复 试 应 采 取 差 额 形 式, 差 额 比 例 一 般 按 照 120 左 右 掌 握, 计 算 复 试 人 数 时 遵 循 小 数 点 进 位 原 则 生 源 充 足 的 专 业, 可 以 适 度 扩 大 差 额 复 试 比 例, 差 额 比 例 超 过 150 时 需 注 明 理 由, 各 学 院 以 全 国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线 ) 为 基 础, 结 合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按 专 业 确 定 复 试 分 数 线, 提 出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2) 报 考 与 淮 海 工 学 院 常 熟 理 工 学 院 联 合 培 养 的 考 生, 以 考 生 考 前 提 交 报 名 申 请 为 准, 复 试 分 数 线 为 教 育 部 公 布 的 国 家 线, 按 实 际 下 达 的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执 行 2.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 (1)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复 试 分 数 线 以 教 育 部 公 布 国 家 线 为 准 (2)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复 试 分 数 线 以 学 校 公 布 的 为 准 3. 学 校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 初 试 成 绩 达 到 教 育 部 公 布 的 国 家 线, 且 经 考 生 个 人 申 请, 学 校 审 核 通 过 的 非 一 志 愿 报 考 我 校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全 日 制 本 科 毕 业 生 4. 在 职 人 员 单 独 考 试 的 考 生 : 复 试 方 案 另 行 公 布, 复 试 时 间 拟 定 4 月 上 旬 ( 二 ) 复 试 组 织 及 要 求 1. 根 据 本 学 院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细 则, 内 容 包 括 :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和 复 试 分 数 线 复 试 办 法 复 试 内 容 录 取 办 法 等 学 院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和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 含 考 生 姓 名 考 生 编 号 初 试 各 科 成 绩 等 信 息 ) 应 在 复 试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实 施 细 则 于 3 月 19 日 之 前 报 研 究 生 院 ( 包 括 电 子 版 和 纸 质 文 件 ), 并 由 研 究 生 院 在 复 试 前 上 报 江 苏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和 学 校 监 察 处 备 案 2
2. 各 学 院 成 立 复 试 小 组, 组 织 进 行 复 试 工 作 复 试 小 组 按 专 业 组 建, 一 般 由 不 少 于 5 位 办 事 公 正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外 语 水 平 较 高 无 直 系 亲 属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报 考 的 教 师 组 成 招 生 人 数 较 多 的 专 业, 可 以 平 行 组 织 若 干 复 试 小 组 3. 复 试 小 组 负 责 确 定 考 生 面 试 和 实 践 能 力 考 核 的 具 体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程 序, 并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须 现 场 独 立 评 分, 在 评 分 前 可 以 召 开 复 试 小 组 会 议, 研 究 对 考 生 的 考 察 评 价 意 见 4. 各 学 院 须 对 复 试 面 试 全 过 程 进 行 录 像 或 录 音, 并 确 保 录 音 录 像 的 质 量 和 完 整 性, 复 试 结 束 后 学 院 将 影 音 材 料 报 研 究 生 院, 由 校 纪 委 进 行 回 放 抽 查 ( 三 ) 复 试 时 间 形 式 及 复 试 成 绩 1. 学 院 复 试 原 则 上 应 安 排 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 -27 日,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的 体 检 时 间 为 3 月 22 日 23 日, 体 检 地 点 设 在 南 湖 校 区 校 医 院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成 人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和 未 取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考 和 网 络 教 育 考 生 的 加 试 由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时 间 定 于 3 月 25 日 上 午 9 点, 考 试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2. 复 试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专 业 课 考 试 外 语 听 力 和 口 语 的 测 试 以 及 以 考 察 考 生 综 合 素 质 和 能 力 为 重 点 的 综 合 面 试 专 业 课 考 试 一 律 采 用 笔 试 形 式, 考 试 时 间 2~3 小 时, 满 分 为 100 分, 考 试 科 目 由 考 生 根 据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在 网 上 选 择 试 题 由 各 单 位 自 行 命 制 并 按 机 密 级 保 管, 并 组 织 考 试 外 语 听 力 和 口 语 能 力 的 测 试 方 法 和 形 式 由 各 学 院 自 主 确 定 综 合 面 试 是 对 考 生 综 合 素 质 和 能 力 的 测 试, 包 括 对 考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大 学 阶 段 学 习 成 绩 创 新 精 神 和 能 力 专 业 兴 趣 以 及 身 体 状 况 等 的 评 价 每 个 考 生 的 面 试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20 分 钟 3. 对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的 选 拔 各 学 院 要 研 究 制 定 适 合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选 拔 特 点 的 复 试 方 法 和 内 容, 更 加 突 出 对 专 业 知 识 的 应 用 和 专 业 能 力 倾 向 的 考 查, 加 强 对 考 生 实 践 经 验 和 科 研 动 手 能 力 等 方 面 的 考 查, 同 时 还 应 注 重 对 考 生 兴 趣 爱 好 特 长 及 就 业 意 向 等 方 面 的 考 查 4. 复 试 成 绩 由 专 业 课 成 绩 外 语 听 力 和 口 语 成 绩 和 综 合 面 试 成 绩 加 权 计 算, 各 招 生 单 位 可 自 主 确 定 各 部 分 所 占 权 重 并 在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细 则 中 明 确 说 明 5.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125100)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125200)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125600) 会 计 硕 士 (125300) 的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考 试 须 在 复 试 中 进 行, 成 绩 计 入 复 试 总 成 绩 3
( 四 ) 复 试 工 作 注 意 事 项 1. 复 试 前 应 根 据 研 究 生 院 提 供 的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名 单 对 考 生 进 行 严 格 的 资 格 审 查 认 真 核 对 考 生 的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书 学 生 证 等 报 考 材 料 原 件 及 考 生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核 对 报 名 现 场 采 集 的 照 片 和 本 人 相 貌 是 否 一 致, 以 确 保 考 生 的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2. 复 试 中 要 严 格 执 行 复 试 程 序 和 复 试 标 准 做 好 试 题 保 密 复 试 记 录 ( 特 别 是 面 试 现 场 记 录 ) 等 工 作, 保 证 复 试 的 公 平 公 正 有 效 性 和 质 量 3. 复 试 完 毕 后 应 及 时 将 复 试 结 果 通 知 考 生 本 人, 尤 其 是 复 试 不 合 格 或 复 试 合 格 但 因 名 额 限 制 不 能 录 取 的 考 生 复 试 材 料 要 保 留 备 查 4.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成 人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和 未 取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考 和 网 络 教 育 考 生 应 加 试 2 门 专 业 课 ( 除 报 考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125100)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125200) 工 程 管 理 硕 士 (125600) 专 业 考 生 ), 加 试 方 式 为 笔 试, 每 门 课 考 试 时 间 2 小 时, 满 分 100 分, 由 各 学 院 命 题, 并 于 3 月 23 日 之 前 将 试 题 送 交 研 招 办, 由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加 试 科 目 的 成 绩 不 记 入 复 试 总 成 绩 5. 学 校 的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将 对 复 试 工 作 进 行 全 面 有 效 监 督, 将 选 派 专 门 人 员 到 复 试 现 场 巡 视 或 现 场 监 察 6. 复 试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请 于 3 月 22 日 之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交 研 招 办 7. 与 淮 海 工 学 院 常 熟 理 工 学 院 联 合 培 养 招 生 计 划 若 未 完 成, 名 额 由 学 校 收 回 统 一 调 配 五 调 剂 工 作 ( 一 ) 依 据 我 校 2016 年 调 剂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及 接 受 调 剂 要 求 开 展 调 剂 工 作, 调 剂 考 生 应 符 合 教 育 部 公 布 的 考 生 调 剂 基 本 要 求 ( 二 ) 合 格 生 源 不 足 的 专 业 优 先 调 剂 接 收 校 外 非 一 志 愿 报 考 我 校 的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优 秀 生 源, 也 可 在 校 内 相 近 专 业 进 行 调 剂 ( 三 ) 接 受 非 汉 族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计 划 考 生 的 调 剂, 报 考 专 业 一 般 应 为 工 学 门 类 相 关 专 业, 指 标 单 列 ( 四 ) 接 受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考 生 的 调 剂, 初 试 成 绩 应 达 到 我 校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考 生 复 试 分 数 线 要 求, 指 标 单 列 ( 五 ) 未 列 入 我 校 复 试 名 单 但 达 到 国 家 复 试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以 及 参 加 复 试 但 未 被 我 校 录 取 的 考 生, 各 学 院 也 应 积 极 并 及 时 协 助 其 做 好 调 出 工 作 4
六 录 取 工 作 ( 一 ) 总 成 绩 由 初 试 成 绩 和 复 试 成 绩 加 权 计 算, 复 试 成 绩 应 在 总 成 绩 中 占 有 一 定 的 比 例, 其 权 重 一 般 占 到 30 50, 具 体 权 重 由 各 学 院 在 此 范 围 内 自 主 确 定 并 于 复 试 前 向 考 生 公 布 如 复 试 权 重 越 大, 对 复 试 的 内 容 和 形 式 要 求 也 要 相 应 提 高 ( 二 ) 一 志 愿 生 源 充 足 的 专 业 不 得 调 减 目 录 公 布 的 招 生 计 划, 即 录 取 的 考 生 ( 推 免 + 统 考 ) 人 数 不 能 低 于 2016 年 专 业 目 录 公 布 计 划, 以 确 保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计 划 的 严 肃 性 各 专 业 严 格 按 照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进 行 录 取, 录 取 阶 段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 三 ) 经 考 生 确 认 的 报 考 信 息 在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对 报 考 资 格 不 符 合 规 定 者 不 予 录 取 复 试 成 绩 不 合 格 或 加 试 科 目 成 绩 不 及 格 ( 低 于 60 分 ) 者 不 予 录 取,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 四 ) 拟 录 取 名 单 确 定 后, 各 学 院 将 所 有 考 生 的 初 试 成 绩 复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和 拟 录 取 结 果 等 信 息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一 周 对 公 示 的 信 息, 各 学 院 应 认 真 检 查 审 核, 保 证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并 按 照 谁 公 开 谁 把 关, 谁 公 开 谁 解 释 的 原 则, 做 好 审 核 把 关 和 解 释 说 明 工 作 拟 录 取 名 单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于 4 月 10 日 前 将 拟 录 取 名 单 及 考 生 复 试 登 记 表 等 相 关 材 料 报 研 究 生 院 拟 录 取 名 单 经 学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核, 并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报 教 育 部 ( 五 ) 我 校 受 理 考 生 投 诉 和 申 诉 的 时 限 以 复 试 结 束 后 十 天 为 准, 受 理 举 报 部 门 为 纪 委 监 察 处 或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七 学 业 奖 学 金 评 定 纳 入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全 日 制 非 定 向 就 业 的 研 究 生 均 可 参 加 学 业 奖 学 金 的 评 定, 第 一 学 年 学 业 奖 学 金 等 级 应 在 复 试 录 取 时 确 定, 具 体 评 定 办 法 依 据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业 奖 学 金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五 日 5
学 院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及 复 试 分 数 线 专 业 代 码 及 名 称 类 型 ( 学 术 / 专 硕 ) 上 线 人 数 复 试 人 数 复 试 差 额 比 例 招 生 计 划 淮 工 计 划 常 熟 计 划 总 分 复 试 分 数 线 单 科 ( 满 分 =100 分 ) 单 科 ( 满 分 >100 分 ) 合 计 说 明 : 1 各 专 业 复 试 分 数 线 与 国 家 A 线 相 同 时 请 直 接 填 写 国 家 A 线, 复 试 分 数 线 高 于 国 家 A 线 的 直 接 填 写 分 数 ; 2 各 专 业 可 对 总 分 划 线, 也 可 对 单 科 进 行 划 线, 如 果 单 科 还 需 要 单 独 划 线 的, 请 自 行 加 列 并 注 明 科 目 名 称 3 此 表 填 好 签 字 盖 章 后,3 月 18 日 前 交 至 研 招 办 填 表 人 : 学 院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签 字 : 学 院 公 章 : 2016 年 3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