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段落複習三 重點整理 P15L7~P23L10 如得法師 20160201
說法緣起 逐句消文與段落大意的方式抉擇
1 為顯其法根源淨故開示造者殊勝 由是菩提道次引導分四 2 令於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 3 如何講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 4 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
3 如何講聞二種殊勝相應法中分三 1 聽聞軌理 2 講說軌理 3 於完結時共作軌理
1 聽聞軌理分三 1 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2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 3 正聽軌理
1 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1 宣說聞法利益 聽聞集 云 : 由聞知諸法, 由聞遮諸惡 ( 明戒學 ), 由聞斷無義 ( 明定學 ), 由聞得涅槃 ( 明慧學 ) 又云 : 如入善覆蔽, 黑暗障室內, 縱然有眾色, 具眼亦莫見 如是於此中, 生人雖具慧, 然未聽聞時, 不知善惡法 如具眼有燈, 則能見諸色, 如是由聽聞, 能知善惡法
1 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1 宣說聞法利益 本生論 亦云 : 若由聞法發信意, 成妙歡喜獲堅住, 啟發智慧無愚癡 ( 聞法四種殊勝利益, 即發起信心 成就歡喜 獲得堅固 啟發智慧 ), 用自肉買亦應理 ( 此即 本生論 十二比喻 ) 聞除癡暗為明燈, 盜等難攜最勝財, 是摧愚怨器開示, 方便教授最勝友 雖貧不變是愛親, 無所損害愁病藥, 摧大罪軍最勝軍, 亦是譽德最勝藏, 遇諸善士為勝禮, 於大眾中智者愛 又云 : 聽聞隨轉修心要, 少力即脫生死城 於其所說諸聞勝利, 應當決心發起勝解
1 思惟聞法所有勝利 2 以五想聽聞正法 復次應如 菩薩地 說, 須以五想聽聞正法 謂佛出世極罕難遇, 其法亦然, 由稀貴故, 作珍寶想 時時增長俱生慧 ( 因前世善根與生俱有的智慧 ) 故, 作眼目想 由其所授智慧眼目能見如所有性 ( 性空 ) 及盡所有性 ( 緣起 ) 故, 作光明想 於究竟時能與涅槃菩提果故, 作大勝利想 現在亦能得彼二 ( 涅槃與菩提 ) 之因, 止觀樂故, 作無罪想 作是思惟, 即是思惟聽聞勝利
2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分三 1 隨 地藏經 略說 2 隨 菩薩地 廣說 3 隨 本生論 攝義
2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 1 隨 地藏經 略說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者 如 地藏經 云 : 專信恭敬聽聞法, 不應於彼起毀謗, 於說法師供養者, 謂於師起如佛想 應視如佛, 以獅座等恭敬利養而為供事, 斷不尊敬
2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 2 隨 菩薩地 廣說 應如 菩薩地 中所說而正聽聞, 謂應無雜染 不應作意法師五處 離高舉者, 應時聽聞, 發起恭敬, 發起承事, 不應忿恚, 隨順正行, 不求過失, 由此六事而聽聞之 離輕蔑雜染者, 謂極敬重法及法師, 及於彼二不生輕蔑 不應作意五處所者, 謂戒穿缺, 種性下劣, 形貌醜陋, 文辭鄙惡, 所發語句粗不悅耳 便作是念 : 不從此聞, 而棄捨之
2 於法法師發起承事 3 隨 本生論 攝義 如 本生 中亦云 : 處極低劣座, 發起調伏德, 以具笑目視, 如飲甘露雨 起敬專至誠, 善淨無垢意, 如病聽醫言, 起承事聞法
3 正聽軌理分三 1 總示聽聞軌理 2 別示須結合心續 3 思惟所成義利
1 總示聽聞軌理 1 斷器三過 2 依六種想 1 覆器 2 污器 3 漏器 1 於己作病者想 2 於師作醫想 3 於教誡作藥品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5 於如來所住善士想 6 於正法理起久住想
1 斷器三過 ( 覆器污器漏器 ) 今初 若器倒覆, 及縱向上然不淨潔, 並雖淨潔若底穿漏, 天雖於彼降以雨澤, 然不入內 ; 及雖入內或為不淨之所染汙, 不能成辦餘須用事 ; 或雖不為不淨染汙, 然不住內, 當瀉漏之 如是雖住說法之場, 然不屬耳 ( 不歷耳根 ); 或雖屬耳然有邪執, 或等起心有過失等 ; 雖無上說彼等眾過, 然聽聞時, 所受文義不能堅持, 由忘念等之所失壞, 則其聞法全無大益, 故須離彼等
1 斷器三過 此三對治, 經說三語, 謂善諦聽聞, 意思念之 ( 漢譯為 諦聽諦聽, 善思念之 )( 三種對治, 即 善聽 諦聽 意思念之 ) 此亦猶如 菩薩地 說 : 希於遍知 ( 對治覆器之過 ), 專注屬耳 ( 對治覆器之過 ), 意善敬住 ( 對 治污器之過 ), 以一切心, 思惟聽聞 ( 對治漏器之過 )
2 依六種想 1 於己作病者想 依六想中, 於自安住如病想者 如 入行 云 : 若遭常病逼, 尚須依醫言, 況長遭貪等, 百過病 ( 種種煩惱 ) 所逼 延長難療, 發猛利苦, 貪等惑病, 於長時中而痛惱故, 於彼應須了知是病 迦摩巴云 : 若非實事, 作實事修 ( 若實際無病而當作有病 ), 雖成顛倒 然遭三毒, 極大乾病之所逼迫, 病勢極重, 我等竟無能知自是病者
2 依六種想 2 於師作醫想 於說法師住如醫想者 如遭極重風膽等病, 便求善醫 若得會遇發大歡喜, 隨教聽受恭敬承事 如是於宣說法善知識所, 亦應如是尋求 既會遇已, 莫覺如負擔, 應持為莊嚴, 依教奉行, 恭敬承事 攝德寶 中作是說故 : 故諸勇求勝菩提, 智者定應摧我慢, 如諸病人親醫治, 親善知識應無懈
2 依六種想 3 於教誡作藥品想 於所教誡起藥品想者 如諸病者, 於其醫師所配藥品, 起大珍愛 於說法師, 所說教授及其教誡, 見重要已, 應多勵力珍愛執持, 莫令由其忘念等門而致損壞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1 呵斥不實修與略修之過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者 猶如病者, 見若不服醫所配藥, 病則不瘥 ( 痊癒 ), 即便飲服 於說法師所垂教授, 若不修習, 亦見不能摧伏貪等, 則應殷重而修習, 不應無修, 唯愛多積異類文辭, 而為究竟 是亦猶如害重癩疾, 手足脫落, 若僅習近一二次藥, 全無所濟 我等自從無始, 而遭煩惱重病之所逼害, 若依教授義, 僅一二次, 非為完足, 故於圓具一切道分, 應勤勵力, 如瀑流水 ( 精進不斷 ), 以觀察慧, 而正思惟 如大德月大阿闍黎讚悔中云 : 此中心亦恒愚昧, 長時習近重病屙 ( 疼痛聲 ), 如具癩者斷手足, 依少服藥有何益?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2 於自作病想極為重要 由是於自作病者想, 極為切要, 如有此想, 餘想皆起 此若僅是空言, 則亦不為除煩惱故, 修教授義, 唯樂多聞, 猶如病者求醫師已而不服藥, 若唯愛著所配藥品, 病終無脫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2 於自作病想極為重要 三摩地王經 云 : 諸人病已身遭苦, 無數年中未暫離, 彼因重病久惱故, 為療病故亦求醫 彼若數數勤訪求, 獲遇黠慧明了醫, 醫亦安住其悲愍, 教令服用如是藥 受其珍貴眾良藥, 若不服用療病藥, 非醫致使非藥過, 唯是病者自過失 如是於此教出家, 遍了力 ( 五力信進念定慧 ) 根 ( 五根信進念定慧 ) 靜慮 ( 四靜慮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 已, 若於修行不精進, 不勤現證豈涅槃 又云 : 我雖宣說極善法, 汝若聞已不實行, 如諸病者負藥囊, 終不能醫自體病 入行論 亦云 : 此等應身行, 唯言說何益, 若唯誦藥方, 豈益諸病者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3 辨識殷重已教誡作殷重修 故於殷重修, 應當發起療病之想 言殷重者, 謂於善知識教授諸取捨處, 如實行持 此復行持, 須先了知, 知則須聞, 聞已了知所有須要, 即是行持 故於聞義應隨力能而起行持, 是極扼要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3 辨識殷重已教誡作殷重修 如是亦如 聽聞集 云 : 設雖有多聞, 不善護尸羅 ( 戒 ), 由戒故呵彼, 其聞非圓滿 ; 設雖聞寡少, 能善護尸羅, 由戒故讚彼, 其聞為圓滿 ; 若人既少聞, 不善護尸羅, 由具故呵彼, 其禁行 ( 行持 ) 非圓 ; 若人聞廣博, 及善護尸羅, 由俱故讚彼, 其禁行圓滿 又云 : 雖聞善說知心藏, 修諸三昧 ( 三摩地或定 ) 知堅實, 若行放逸令粗暴, 其聞及知無大義 若喜聖者所說法, 身語如之起正行, 是等具忍友伴喜, 根護 ( 密護根門 ) 得聞知彼岸
2 依六種想 4 於殷重修起療病想 :3 辨識殷重已教誡作殷重修 勸發增上意樂 亦云 : 謂我失修今何作, 歿時凡愚起憂悔, 未獲根底 ( 正法 ) 極苦惱, 此是愛著言說失 又云 : 如有處居觀戲場, 談說其餘勇士德 ( 劇中其他勇士所具功德 ), 自己失壞殷重修, 此是愛著言說失 又云 : 甘蔗之皮全無實, 所喜之味處於內, 若人嚼皮故非能, 獲得甘蔗精美味, 如其外皮言亦爾, 思此中義如其味, 故應遠離言說著 ( 愛著 ), 常不放逸思惟義
2 依六種想 5 於如來所住善士想 於如來所住善士想者, 隨念世尊是說法師, 發起恭敬
2 依六種想 6 於正法理起久住想 於正法理起久住想者, 作是思惟, 何能由其聞如是法, 令勝者教, 久住於世
3 正聽軌理 2 別示須結合心續 復次於法若講若聽, 將自相續若置餘處, 另說餘法, 是則任其講何法事, 不關至要 故須正為抉擇自身而聽聞之 譬如欲知面上有無黑汙等垢, 照鏡知已即除其垢 若自行為, 有諸過失, 由聞正法現於法鏡, 爾時意中便生熱惱, 謂我相續何乃至此 次乃除過, 修習功德, 是故須應隨法修學
3 正聽軌理 2 別示須結合心續 本生論 云 : 我鄙惡行影, 明見於法鏡, 意極起痛惱, 我當趣正法 是如蘇達薩子, 請月王子宣說法時, 菩薩了知彼之意樂, 成聞法器而為說法
3 思惟所成義利 總之應作是念發心 : 謂我為利一切有情, 願當成佛, 為成佛故, 現見應須修學其因, 因須先知, 知須聽法, 是故應當聽聞正法, 思念聞法勝利, 發勇悍心, 斷器過等而正聽聞
1 思惟說法所有勝利 2 說法軌理分四 2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 3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 4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1 思惟說法所有勝利 今初 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而說法者勝利極大 ( 此說條件有二 : 一者發心清淨 ; 二者所說清淨 ) 勸發增上意樂 中云 : 慈氏, 無染法施, 謂不希欲, 利養恭敬, 而施法施 此二十種是其勝利 何等二十? 謂成就念, 成就勝慧, 成就覺慧, 成就堅固, 成就智慧, 隨順證達出世間慧 ( 此六是等流果 )
1 思惟說法所有勝利 貪欲微劣, 嗔恚微劣, 愚癡微劣, 魔羅於彼不能得便 ( 此四是離繫果 ) 諸佛世尊而為護念, 諸非人等於彼守護, 諸天於彼助發威德, 諸怨敵等不能得便, 其諸親愛終不破離, 言教威重, 其人當得無所怖畏, 得多喜悅, 智者稱讚 ( 此九是增上果 ) 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 此是異熟果 ) 於眾經中所說勝利, 皆應至心發起勝解 其中成就堅固者, 新譯 集學論 中, 譯為成就勝解, 諸故譯中, 譯為成就勇進
2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 如薄伽梵說 佛母 ( 般若經 ) 時, 自設座等, 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田, 故應於法, 起大尊敬, 及應隨念大師功德, 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佛法從恭敬中求, 有一分恭敬, 則得一分利益, 有十分恭敬, 則得十分利益
3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 其意樂者, 謂應安住 海慧問經 所說五想 (1) 謂於自所應起醫想, (2) 於法起藥想, (3) 於聞法者起病人想, (4) 於如來所起善士想, (5) 於正法理起久住想, 及於徒眾修習慈心 ( 斷六過 )(1) 應斷恐他高勝嫉妒,(2) 推延懈怠, (3) 數數宣說所生疲厭, (4) 讚自功德舉他過失, (5) 於法慳吝, (6) 顧著財物謂衣食等 應作是念 : 為令自他得成佛故, 說法功德, 即是我之安樂資具
3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 其加行者, 謂先沐浴具足潔淨, 著鮮淨服, 於其清潔悅意處所, 坐於座已, 若能誦持伏魔真言 ( 今以心經修除魔 ), 海慧經 說 : 則其周匝百踰繕那 ( 音譯由旬古印度單位約今之 8 公里 ), 魔羅及其魔眾諸天所不能至, 縱使其來亦不能障, 故應誦咒 次以舒顏, 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 ( 宗因喻 ), 而為宣說
3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 妙法白蓮經 云 : 智者常應無嫉妒, 說具眾義和美言, 復應遠離諸懈怠, 不應起發厭患想 智者應離一切慼 ( 憂惱 ), 應於徒眾修慈力, 晝夜善修最勝法, 智以俱胝 ( 千萬 ) 阿庾 ( 兆 ) 喻, 令眾愛樂生歡喜, 於彼終無少希欲, 亦不思欲諸飲食, 噉嚼衣服及臥具, 法衣病緣醫藥等, 於諸徒眾悉無求, 餘則智者恒願自, 及諸有情當成佛, 為利世故而說法, 思彼即我安樂具
4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 所有差別者 如 毗奈耶經 云 : 未請不應說 謂未啟請不應為說, 雖其請白亦應觀器, 若知是器, 縱未勸請, 亦可為說 如 三摩地王經 云 : 若為法施故, 請白於汝者, 應先說是語, 我學未廣博, 汝是知善巧, 我於大士前, 如何能宣說 汝應說彼語, 不應忽爾說 觀器而後行, 若已知是器, 未請亦應說
4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復次 毗奈耶經 ( 律經 ) 云 : 立為坐者不應說法, 坐為臥者不應說法, 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 妙惡 ( 資具好壞 ) 亦爾 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 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法, 為諸覆頭 ( 以衣或布覆頭 ) 抄衣 ( 衣邊捲起 ) 雙抄 ( 衣服搭於雙肩 ) 抱肩及抱項 ( 雙手相交頸後 ) 者不應說法, 為頭結髻 ( 束髮 ) 著帽 著冠 著鬘 ( 花鬘 ) 纏首 ( 布巾 ) 不應說法, 為乘象馬 坐輦 ( 轎子 ) 餘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 為手執杖 傘 器 劍鉞及被甲者, 不應說法 反是應說, 依無病也
1 正明應如何行 3 於完結時共作軌理分四 2 彼之勝利 3 善士總行持之道理 4 違此有過珍重教誡
1 正明應如何行 於完結時共作軌理者 由講聞法所獲眾善, 應以猛利欲心迴向現時究竟諸希願處 ( 此 猛利欲心 極為關鍵, 每次迴向時皆須提起猛利欲心, 方能無限增長善根 )
2 彼之勝利 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 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 若講聞法至扼要 ( 對心續產生大饒益 ) 故, 依是因緣, 則昔所集於法法師不恭敬等一切業障, 悉能清淨, 諸新集積亦截其流
3 善士總行持之道理 又講聞軌至於要故, 所講教授於相續上亦成饒益 總之先賢由見此故, 遂皆於此而起慎重, 特則今此教授昔諸尊重殷重尤極
4 違此有過珍重教誡 現見此即極大教授, 謂見極多由於此事未獲定解, 心未轉故, 任說幾許深廣正法, 如天成魔 ( 世人依止天神有時反而害了自己 ), 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 是故如云 : 初一若錯乃至十五 ( 凡事善始極其重要初一指聽聞軌理十五指其他種種法類 ) 故此講聞入道之理, 諸具慧者應當勵力, 凡講聞時, 下至應令具足一分講教授前第一加行 ( 講聞軌理 ), 即是此故 恐其此等文詞浩繁, 總略攝其諸珍要者, 廣於餘處應當了知 教授先導, 已宣說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