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買回之權利 ( 七 ) 本基金掛牌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 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 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之風險 ( 八 ) 本基金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除了實際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外, 亦需留意加掛人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停買回之權利 ( 七 ) 本基金掛牌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 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 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之風險 ( 八 ) 本基金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除了實際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外, 亦需留意加掛人"

Transcription

1 封面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基金種類 : 指數股票型基金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 基金概況 肆之說明, 第 14 頁 )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五 投資地區 : 投資於國內外之有價證券六 計價幣別 : 新臺幣七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請參閱 基金概況 壹之說明, 第 1 頁 ) 八 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 請參閱 基金概況 壹之說明, 第 1 頁 ) 九 經理公司名稱 :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 : ( 一 )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第 19 頁至第 20 頁及第 25 頁至第 32 頁 ( 三 ) 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應由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負責人及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 四 )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委託中証指數有限公司管理 中証指數有限公司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上證指數的精確性 但無論因為疏忽或其他原因,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証指數有限公司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 也無義務對任何人和任何錯誤給予建議 上證指數的所有權歸屬上海證券交易所 ( 五 ) 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 以最佳化法儘可能達到標的指數表現, 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 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 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或下跌時, 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 ; 本基金投資標的為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 因此國內外政經情勢 兩岸關係之互動 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 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另因受限於大陸地區外匯管制, 匯入匯出時間之期限以及新臺幣與人民幣無法直接轉換, 故有外匯及匯率變動之風險 ( 六 ) 基於 QFII 額度及大陸地區相關規定之特定因素, 本基金保留婉拒申購或暫

2 停買回之權利 ( 七 ) 本基金掛牌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 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 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之風險 ( 八 ) 本基金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除了實際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外, 亦需留意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與不同幣別 ETF 受益憑證間, 兩者存在價差風險與匯率風險 投資人於次級市場交易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 簽具風險預告書 加掛人民幣計價 ETF 受益憑證不得為當日沖銷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 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及有價證券借貸交易, 亦不得作為擔保品及權證標的 ( 九 ) 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三個月 ( 不含當日 ) 內, 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買回 ( 十 ) 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 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 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所載之 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 加計 110%, 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 ( 十一 ) 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 ( 十二 ) 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 RR5,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 十三 ) 金融商品或服務有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 無 ( 十四 ) 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十五 )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本公開說明書中, 投資人可至前述網站中查詢 刊印日期 : 中華民國一 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3 封裡 經理公司總公司名稱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105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108 號 8 樓網址 電話 (02) 傳真 (02) 發言人胡德興職稱董事長聯絡電話 (02) fbam.invtrust@fubon.com 基金保管機構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118 號網址 電話 (02) 受託管理機構 ( 無 ) 國外投資顧問公司 :( 無 )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 號網址 電話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地址 50th Floor, Citibank Tower, Citibank Plaza,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網址 電話 基金保證機構 ( 無 ) 受益憑證簽證機構 ( 無 ) 受益憑證事務代理機構 :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105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108 號 8 樓網址 電話 (02) 基金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 黃金澤 郭柏如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網址 電話 (02) 本基金信用評等機構 ( 無 ) 公開說明書分送計畫 : 陳列處所 : 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各銷售機構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74 頁 ) 索取方法 : 投資人可前往陳列處所索取 電洽富邦投信索取或連結富邦投信網頁 ( 查詢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 ( 下載分送方式 : 向經理公司索取者, 經理公司將採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傳輸方式分送投資人因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 : 投資人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應先向經理公司提出申訴, 投資人不接受處理結果者, 得向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電話 : , 網址 : 本公司客服專線

4 封裡 目 錄 基金概況... 1 壹 基金簡介... 1 貳 基金性質... 9 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 9 肆 基金投資 伍 投資風險揭露 陸 收益分配 柒 申購受益憑證 捌 買回受益憑證 玖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 拾 基金之資訊揭露 拾壹 基金運用狀況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主要內容 壹 基金名稱 經理公司名稱 基金保管機構名稱及基金存續期間 貳 基金發行募集額度及受益權單位總數 參 受益憑證之發行及簽證 ( 簽證不適用 ) 肆 本基金成立前之申購及成立後上市前之投資組合 伍 受益憑證之申購 陸 本基金之成立 不成立與本基金受益憑證之上市 終止上市 柒 基金之資產 捌 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玖 受益人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拾 經理公司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拾壹 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拾貳 運用基金投資證券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拾參 指數授權契約之簽約主體 指數授權費 指數名稱之授權使用及其他重要內容 拾肆 參與契約之簽約主體及其他重要內容 拾伍 收益分配 拾陸 受益憑證之買回 拾柒 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拾捌 經理公司之更換 拾玖 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貳拾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終止及本基金受益憑證之終止上市 貳壹 基金之清算 貳貳 受益人名簿 貳參 受益人會議 貳肆 通知及公告... 60

5 貳伍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修正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概況 壹 事業簡介 貳 事業組織 參 利害關係公司揭露 ( 詳見附表十 ) 肆 營運情形 伍 受處罰之情形 ( 近二年無受罰情形 ) 陸 訴訟或非訟事件 ( 無 ) 受益憑證銷售及買回機構之名稱 地址及電話 特別記載事項 附錄一 主要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及主要投資證券市場之簡要說明 附錄二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指數授權契約重要條文 附錄三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重要條文 附錄四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附錄五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101 年 4 月 10 日 ) 附錄六 本公司評價委員會之運作機制 附錄七 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聲明書 附錄八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內部控制聲明書 附錄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附錄十 本基金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文對照表

6 基金概況 壹 基金簡介一 發行總面額本基金首次募集金額最高為新臺幣壹佰億元, 最低為新臺幣陸億元 第一次追加募集金額為新臺幣貳佰億元, 合計首次募集與第一次追加募集之金額為新臺幣參佰億元整 二 受益權單位總數本基金首次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 最高為伍億個單位, 最低為參仟萬個單位 第一次追加募集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為拾億個單位, 合計首次募集與第一次追加募集之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為拾伍億個單位 三 每受益權單位面額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核准募集後, 於本基金報成立前,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為新臺幣貳拾元 四 得否追加發行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後, 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申報日前五個營業日平均已發行單位數占原申請核准發行單位數之比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得辦理追加募集 五 成立條件 ( 一 ) 本基金之成立條件, 為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 以下簡稱信託契約 ) 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於開始募集日起三十天內募足最低募集金額新臺幣陸億元整 ( 二 ) 本基金符合成立條件時, 經理公司應即向金管會報備, 經金管會核備後始得成立 六 預定發行日期經理公司發行受益憑證, 應經金管會之事先核准後, 於開始募集前於日報或依金管會指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本基金成立前, 不得發行受益憑證,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至遲不得超過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三十日, 並應於本基金上市買賣開始日期一個營業日以前 七 存續期間本基金之存續期間為不定期限 ; 本基信託契約終止時, 本基金存續期間即為屆滿 八 投資地區及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大陸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 ( 以下簡稱上海證交所 ) 之股票, 並以複製上証 180 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九 基本投資方針及範圍簡述 -1-

7 本基金投資於大陸地區上海證交所之上市股票 以原股東身份認購已上市之現金增資股票 認購已上市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 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前述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限於該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已公布將於證券交易所上市訊息且經理公司依其專業判斷預期該股票於開始上市時即會經指數提供者納入為標的指數成分股 請參閱 基金概況 肆之說明, 第 14 頁 十 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 ( 一 ) 基金投資策略 : 本基金運用指數化策略, 複製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參考該標的指數編制之權值比例分散投資於各指數成分股 經理公司運用最佳化法策略, 本基金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後, 綜合考量個股之可投資性與市場代表性, 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股, 以實現基金組合收益率和標的指數收益率 追蹤偏離度和追蹤誤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上海證交所之大陸地區 A 股股票, 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 1. 大陸地區 A 股本基金資產以投資於上証 180 指數之成分股 備選成分股為主, 經理公司運用最佳化法策略, 以追求貼近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本基金為達成前述目的, 應自上市日起, 將於法令限制範圍內或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或以上之價值, 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 2. 指數期貨本基金之操作策略, 原則上以前述 1. 方法為主, 但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 本基金將小幅投資於指數期貨 (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以使本基金投資標的成分股加計指數期貨之整體曝險, 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百 ( 二 ) 基金特色 : 1. 國內第一檔真正 直接 投資於大陸地區 A 股的 ETF 本基金主要資產將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兩岸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 而本基金將是國內首檔真正 直接 投資於大陸地區 A 股股票的 ETF 2. 單一的投資市場本基金於扣除各項必要成本及費用後, 將基金資產集中投資於上証 180 之指數成分股及兩岸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 由於被動式追蹤單一市場指數表現, 不像一般共同基金需隨時調整投資組合, 投資人可輕鬆掌握投資效益, 做出最適之投資決策 -2-

8 3. 交易方式便利 交易成本低廉 本基金擬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 ) 掛牌上市, 於股市交易時間內可隨時透過證券商於集中市場交易, 或於經理公司規定時間內透過參與證券商於初級市場進行申購買回, 交易方式較一般共同基金多元便利 在費用方面, 與國內一般開放式海外股票型基金平均管理費約 1.8%, 保管費約 0.26% 相較, 本基金之經理費僅為 0.99%, 保管費亦僅有 0.10%, 基金費用相對低廉 ; 此外, 由於基金採被動式管理且投資標的單一化, 僅會隨基金申購買回申請調整持股比重, 基金週轉率較一般開放式海外股票型基金來得低, 對長期投資人而言, 可有效節省交易成本 4. 投資效率高 交易方便免選股本基金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 以下簡稱 QFII) 直接投資大陸地區 A 股, 與一般透過其他結構式商品投資大陸地區之 ETF, 更具投資效率 投資人不但可以參與大陸地區 A 股表現, 也可免除直接跨海投資繁瑣的開戶程序及不知如何選股的煩惱 十一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 屬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 適合風險承受度較高, 願積極進行投資, 指數之組合雖經挑選達分散適合之成分股, 惟投資之風險無法完全消除 依據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其風險報酬等級屬 RR5,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基金類型 投資區域 主要投資標的 / 產業 風險報酬等級 一般型 ( 已開發市場 ) 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 RR3 一般型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全球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 RR4 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其他 產業 未能分類 股票型 區域或單一國家 ( 已開發 )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黃金貴金屬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一般型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其他產業 未能分類 黃金貴金屬一般型 ( 單一國家 - 臺灣 ) 一般型 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黃金貴金屬 其他產業 未能分類 RR5 RR3 RR4 RR5 RR4 RR5-3-

9 基金類型 投資區域 主要投資標的 / 產業 風險報酬等級 投資等級之債券 RR2 全球 區域高收益債券 ( 非投資等級之債券 ) 或單一國家可轉換債券 ( 已開發 ) 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 RR3 債券型 ( 固定收益型 ) 保本型 貨幣市場型 平衡型 ( 混合型 ) 金融資產證券化型不動產證券化型指數型及指數股票型 (ETF) 槓桿 / 反向之指數型及指數股票型 (ETF) 組合型基金 其他型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十二 上市交易方式 投資等級債券 ( 複合式債券基金 ) 投資等級之債券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投資等級債券 ( 複合式債券基金 ) 高收益債券 ( 非投資等級之債券 ) 可轉換債券 投資等級非投資等級全球 區域或單一國家 ( 已開發 )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RR2 RR3 RR4 按基金主要投資標的歸屬風險報酬等級 RR1 RR3 ( 偏股操作為 RR4 或 RR5) RR2 RR3 RR4 RR5 同指數追蹤標的之風險報酬等級 以指數追蹤標的之風險等級, 往上加一個等級同主要投資標的風險報酬等級同主要投資標的風險報酬等級 ( 一 ) 經理公司於本基金募足最低募集金額, 並報經金管會核准成立 後, 應於三十日內依法令及臺灣證交所規定, 向臺灣證交所申請本基金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 本基金受益憑證初次上市競價買賣之參考價格, 以上市前一營業日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為參考基準, 並依臺灣證交所規定辦理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初次上市競價買賣之參考價格, 以上市前一日本基金受益憑證每受益權單位淨值乘以臺灣證交所規定之匯率換算後為參考基準 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 經理公司得委託事務代理機構處理受益憑證事務相關事宜 ( 二 ) 本基金受益憑證於上市前, 除因繼承或其他法定原因移轉外, 不得轉讓 本基金上市後, 除依信託契約第二十五條規定終止信託契約 第二十六條辦理清算, 及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僅得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依臺灣證交所有關之規定公開買賣 但有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條但書規定之情事者, 其轉讓方式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三 ) 本基金受益憑證之上市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 -4-

10 ( 四 ) 本基金於次級市場採雙幣交易 本基金基金受益憑證得以最低一個基數, 依臺灣證交所相關規定轉換為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並申請上市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不得為當日沖銷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 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及有價證券借貸交易, 亦不得作為擔保品及權證標的 ( 五 ) 本基金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上市後, 可與本基金受益憑證互相轉換, 轉換比例為一比一 ; 即同一檔 ETF 於次級市場有新臺幣及人民幣兩種幣別受益憑證, 各自有證券代號 各自進行集中撮合 結算及交割 ; 投資人買入人民幣 ( 新臺幣 ) 受益憑證的 ETF 後, 除可以用原幣別賣出外, 亦可將所持部位申請轉換為新臺幣 ( 人民幣 ) 受益憑證後, 以新臺幣 ( 人民幣 ) 賣出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轉換後受益人每一受益權單位與轉換前有同等之權利, 即本金受償權 受益人會議之表決權及其他依信託契約或法令規定之權利 本基金受益人得於證券商規定時間內向證券商申請轉換為另一幣別之受益憑證, 若轉換為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受益人須開立外幣帳戶, 且需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相關轉換機制等交易規定,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辦理 新臺幣 ETF 受益憑證之借入及融資買進部位不得申請轉換為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六 ) 次級市場外幣 ETF 受益憑證之款項收付, 以該交易幣別為之, 其結匯事宜由投資人依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之規定辦理, 亦得自其本人外匯存款戶轉帳收付 ; 次級市場如涉及人民幣交易幣別, 應依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52 條第 4 款有關人民幣業務之規定辦理 十三 銷售開始日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募集後, 自 100 年 8 月 23 日起開始募集, 自募集日起三十日內應募足最低募集金額 十四 銷售方式 ( 一 ) 本基金成立日前本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受益權單位由經理公司自行銷售或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共同銷售之 ( 二 ) 本基金成立日以後 1.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一營業日止, 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或買回 2. 自基金上市日起, 申購人得依本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之規定委託參與證券商以現金方式向經理公司申購或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申購 3.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不得辦理申購相關作業, 如因有關法 -5-

11 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十五 銷售價格 ( 一 ) 本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透過經理公司或銷售機構之申購 1. 本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價金包括發行價格及申購手續費 2.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為新臺幣貳拾元 3. 本基金之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現行申購手續費率依下列標準計收 : 申購發行價額百分比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 0~1.5% 新臺幣 1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500 萬元者 0~1.2% 新臺幣 5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1000 萬元者 0~1.0% 新臺幣 1000 萬元 ( 含本數 ) 以上者 0~0.6% 備註 : 實際適用費率由經理公司依其銷售策略或依申購人以往申購經理公司其他基金之金額而定其適用之比率 4.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 即依據追蹤指數成分股進行基金持股佈局, 成分股股價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 投資人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 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的風險 ( 二 ) 本基金上市日起透過參與證券商之申購 1. 經理公司應自上市日之前一營業日起, 於每一營業日參考指數提供者所通知之標的指數資料, 訂定並公告次一營業日之 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前述公告, 應於經理公司網站公告 自上市日起, 申購人始得於任一營業日, 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規定之程序, 向經理公司提出申購申請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申購 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申購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申購, 應依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申購暨買回申請作業準則 ( 以下簡稱 作業準則 ) 相關規定辦理 2. 有關本基金申購價金之計算, 請參閱 基金概況 柒 申購受益憑證之說明, 第 32 頁 3. 申購手續費經理公司就每一申購得收取申購手續費,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目前每一申購基數收取新 -6-

12 臺幣伍仟元之申購手續費, 扣除後之餘額全數由參與證券商收取 十六 最低申購金額 ( 一 ) 本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本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發行價格為新臺幣貳拾元整, 每次單筆申購之發行價額應為新臺幣貳萬元整或其整倍數 ( 二 )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一營業日止, 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 三 ) 自上市日起, 申購人得於任一營業日, 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規定之程序, 以預收申購總價金之給付, 向經理公司提出申購申請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申購 惟每一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應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或其整倍數 十七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防制洗錢而可能要求申購人提出之文件及拒絕申購之情況經理公司受理申購人第一次申購基金時, 應請申購人依規定提供下列之證件核驗 : ( 一 ) 自然人申購人, 其為本國人者, 除未滿十四歲且尚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 可以戶口名簿影本 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替代外, 應要求其提供國民身分證 ; 其為外國人者, 應要求其提供護照, 並應確認是否為外國高知名度政治人物, 如是, 應採取適當管理措施並定期檢討, 若評估有疑似洗錢徵兆嫌疑, 應留存交易紀錄 憑證, 並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但申購人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 應出具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並檢附該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 ; 申購人受輔助宣告未經撤銷者, 應出具輔助人之同意書, 並檢附該輔助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 ; 申購人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未經撤銷者, 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及代受意思表示, 並檢附該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 惟自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起, 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如有受監護宣告未經撤銷之情形者, 經理公司不得受理渠等或其監護人為渠等申購基金或辦理全權委託投資交易業務 ( 二 ) 申購人為法人或其他機構時, 應要求被授權人提供申購人出具之授權書 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該申購人登記證明文件 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但繳稅證明不能作為開戶之唯一依據 ( 三 ) 經理公司對於上開申購人所提供核驗之文件, 除授權書應留存正本外, 其餘文件應留存影本備查 ( 四 ) 申購人拒絕依規定提供有關證件者, 經理公司應予婉拒受理 -7-

13 十八 買回開始日本基金自上市日 ( 含當日 ) 起三個月後, 受益人得於任一營業日, 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及參與契約規定之程序, 以書面或電子資料向經理公司提出買回之請求, 以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換取買回總價金予受益人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買回申請 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買回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買回, 應依 作業準則 相關規定辦理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不得辦理買回相關作業,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十九 買回費用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不適用 二十 買回價格 ( 一 ) 經理公司應自本基金上市日起三個月後, 受益人得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規定之程序, 向經理公司申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買回 每筆買回總價金之計算, 應按其買回申請書所載之買回基數數額, 由經理公司依其申請買回基數計算買回價金, 並將買回價金扣除經理公司訂定之買回手續費及買回交易費 ( 請參閱 基金概況 捌 買回受益憑證之說明, 第 38 頁 ) ( 二 ) 經理公司就每一買回申請得收取買回手續費,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買回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並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 二十一 短線交易之規範及處理 ( 不適用 ) 二十二 基金營業日之定義指中華民國臺灣證交所及大陸地區上海證交所均開盤之證券交易日 二十三 經理費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 九九 (0.99%) 之比率, 逐日累計計算, 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二十四 保管費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 一 (0.10%) 之比率, 由經理公司逐日累計計算, 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二十五 基金經保證機構保證者, 保證機構應載事項 ( 不適用 ) 二十六 是否分配收益本基金之收益全部併入本基金之資產, 不予分配 -8-

14 貳 基金性質一 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本基金係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 經金管會 100 年 8 月 15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函核准, 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設立並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關係本基金之信託契約係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 為保障本基金受益憑證所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之利益所訂定,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受益人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本基金信託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信託契約當事人 除經理公司拒絕其申購者外, 申購人自申購之程序完成之日起, 或自證券交易市場購入本基金受益憑證之日起, 成為本基金信託契約當事人 三 追加募集基金者, 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 ( 一 ) 本基金依民國 100 年 8 月 30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函核准成立, 首次核准募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最高為伍億個單位 ; ( 二 ) 本基金依民國 103 年 4 月 2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函核備第一次追加發行受益權單位數最高為拾億個單位 第一次追加募集所涉及資金之匯出 匯入, 本基金於 103 年 4 月 8 日依台央外伍字第 號函同意追加募集 本次追加募集之額度於 103 年 4 月 8 日開放募集 合計首次發行及第一次追加發行之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高為拾伍億個單位 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一 經理公司之職責 ( 一 ) 經理公司應依現行有關法令 信託契約 參與契約之規定暨金管會之指示, 並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經理本基金,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不得為自己 其代理人 代表人 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信託契約規定之義務, 有故意或過失時, 經理公司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 負同一責任 經理公司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 致生損害於本基金之資產者, 經理公司應對本基金負損害賠償責任 ( 二 ) 除經理公司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有故意或過失外, 經理公司對本基金之盈虧 受益人或基金保管機構所受之損失不負責任 -9-

15 ( 三 ) 經理公司對於本基金資產之取得及處分有決定權, 並應親自為之, 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不得複委任第三人處理 但經理公司行使其他本基金資產有關之權利, 必要時得要求基金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出具委託書或提供協助 經理公司就其他本基金資產有關之權利, 得委任或複委任基金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或律師或會計師行使之 ; 委任或複委任律師或會計師行使權利時, 應通知基金保管機構 ( 四 ) 經理公司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就本基金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及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權, 並得不定期盤點檢查本基金資產 經理公司並應依其判斷 金管會之指示或受益人之請求, 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採取必要行動, 以促使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規定履行義務 ( 五 ) 經理公司如認為基金保管機構 參與證券商違反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規定, 或有違反之虞時, 應即報金管會 ( 六 ) 經理公司應於本基金開始募集三日前 追加募集申報生效日或核准函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及公開說明書更新或修正後三日內, 將公開說明書電子檔案向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並應將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備置於其營業處所及其參與證券商 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 ( 七 ) 經理公司 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應於申購人交付申購申請書且完成預收申購總價金之給付前, 交付簡式公開說明書, 且應依申購人之要求, 提供公開說明書 前揭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說明書之交付或提供, 如申購方式係採電子交易或經申購人以書面同意者, 得採電子媒體方式為之 於本基金之銷售文件及廣告內, 標明已備有公開說明書與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可供索閱之處所或可供查閱之方式 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情事者, 應由經理公司及其負責人與其他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 依法負責 ( 八 ) 經理公司必要時得修正公開說明書, 並公告之, 下列 3.~4. 向同業公會申報外, 其餘事項應向金管會報備 : 1. 依規定無須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而增列新投資標的及其風險事項者 2. 本基金申購基數及買回基數 3. 申購 買回手續費及交易費用 4. 買回費用 5. 配合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變動修正公開說明書內容者 6. 其他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修正事項 ( 九 ) 經理公司就證券之買賣交割或其他投資之行為, 應符合中華民國 -10-

16 及本基金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市場之相關法令, 經理公司並應指示其所委任之證券商, 就為本基金所為之證券投資, 應以符合中華民國及本基金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市場買賣交割實務之方式為之 ( 十 )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應符合相關法令及金管會之規定 ( 十一 ) 經理公司應與擬辦理申購及買回之參與證券商於其尚未開始辦理申購及買回前簽訂參與契約 參與契約之內容應包含符合附錄二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重要內容 之意旨與精神之條款 經理公司與參與證券商之權利義務關係依參與契約之規定 ( 十二 ) 經理公司得依信託契約第十八條規定請求本基金給付報酬, 並依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 經理公司對於因可歸責於基金保管機構 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或票券集中保管事業或參與證券商之事由致本基金及 ( 或 ) 受益人所受之損害不負責任, 但經理公司應代為追償 ( 十三 ) 除依法委託基金保管機構保管本基金外, 經理公司如將經理事項委由第三人處理時, 經理公司就該第三人之故意或過失致本基金所受損害, 應予負責 ( 十四 ) 經理公司應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運用本基金 ( 十五 ) 經理公司應依金管會之命令 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召開受益人會議 惟經理公司有不能或不為召開受益人會議之事由時, 應立即通知基金保管機構 ( 十六 ) 本基金之資料訊息, 除依法或依金管會指示或信託契約另有訂定外, 在公開前, 經理公司或其受僱人應予保密, 不得揭露於他人 ( 十七 ) 經理公司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經理公司職務者, 應即洽由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經理公司經理本基金顯然不善者, 金管會得命經理公司將本基金移轉於經指定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 ( 十八 ) 基金保管機構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基金保管機構職務者, 經理公司應即洽由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原基金保管機構之原有權利及義務 基金保管機構保管本基金顯然不善者, 金管會得命其將本基金移轉於經指定之其他基金保管機構保管 ( 十九 )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參億元時, 經理公司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 -11-

17 ( 二十 ) 因發生信託契約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 八 ) 款之情事, 致信託契約終止, 經理公司應於清算人選定前, 報經金管會核准後, 執行必要之程序 二 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 ( 一 ) 基金保管機構本於信託關係, 受經理公司委託辦理本基金之開戶 保管 處分及收付本基金 申購人申購受益權單位所交付之現金及其他本基金之資產, 應全部交付基金保管機構保管 ( 二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法令或本基金在國外之資產所在地國或地區有關法令 信託契約之規定暨金管會之指示, 並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辦理本基金之開戶 保管 處分 收付本基金之資產之款項,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不得為自己 其代理人 代表人 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信託契約規定之義務, 有故意或過失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 負同一責任 基金保管機構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 致生損害於本基金之資產者, 基金保管機構應對本基金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三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經理公司之指示取得或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並行使與該資產有關之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向第三人追償等 但如基金保管機構認為依該項指示辦理有違反信託契約或有關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之虞時, 得不依經理公司之指示辦理, 惟應立即呈報金管會 基金保管機構非依有關法令或信託契約規定不得處分本基金資產, 就與本基金資產有關權利之行使, 並應依經理公司之要求提供委託書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 四 ) 基金保管機構得委託國外金融機構為本基金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與經理公司指定之國外證券經紀商進行國外證券買賣交割手續, 並保管本基金存放於國外之資產, 及行使與該資產有關之權利, 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請求相關市場及法令資訊之提供與協助, 惟各該保管 處分及收付之作為 不作為, 仍應依經理公司之指示為之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 監督及指示, 依下列規定為之 : 1.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 應經經理公司同意 2.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或指示, 因故意或過失而致本基金生損害者, 應負賠償責任 3.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如因解散 破產或其他事由而不能繼續保管本基金國外資產者,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另覓適格之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更換, 應經經理公司同意 ( 五 ) 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及義務, 如委由國外 -12-

18 受託保管機構處理者, 基金保管機構就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故意或過失, 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如因而致損害本基金之資產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負賠償責任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報酬由基金保管機構負擔 ( 六 ) 基金保管機構得為履行信託契約之義務, 透過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票券集中保管事業 中央登錄公債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相關證券交易所 結算機構 銀行間匯款及結算系統 一般通訊系統等機構或系統處理或保管基金相關事務 但如有可歸責前述機構或系統之事由致本基金受損害, 除基金保管機構有故意或過失者, 基金保管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但基金保管機構應代為追償 ( 七 ) 基金保管機構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複委任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票券集中保管事業代為保管本基金購入之有價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並履行信託契約之義務, 有關費用由基金保管機構負擔 ( 八 ) 基金保管機構僅得於下列情況下, 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 1. 依經理公司指示而為下列行為 : (1) 因投資決策所需之投資組合調整 (2) 為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所需之保證金帳戶調整或支付權利金 (3) 給付依信託契約第十一條約定應由本基金負擔之款項 (4) 給付受益人買回其受益憑證之買回總價金 2. 於信託契約終止, 清算本基金時, 依受益權比例分派予受益人其所應得之資產 3. 依法令強制規定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 九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法令及信託契約之規定, 定期將本基金之相關表冊交付經理公司, 送由同業公會轉送金管會備查 基金保管機構應於每週最後營業日提供截至該營業日止之保管資產庫存明細表 ( 含股票股利實現明細 ) 銀行存款餘額表 證券相關商品明細表及標的指數成分股除權 除息 現金增資 配發員工紅利 公司合併及分割等資料交付經理公司 ; 於每月最後營業日提供截至該營業日止之保管資產庫存明細表 銀行存款餘額表 證券相關商品明細表及標的指數成分股除權 除息 現金增資 配發員工紅利 公司合併及分割等資料, 並於次月五個營業日內交付經理公司 ; 由經理公司製作本基金檢查表 資產負債報告書 庫存資產調節表及其他金管會規定之相關報表, 交付基金保管機構查核副署後, 於每月十日前送由同業公會轉送金管會備查 ( 十 ) 基金保管機構應將其所知經理公司違反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之事項, 或有違反之虞時, 通知經理公司應依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履 -13-

19 行其義務, 其有損害受益人權益之虞時, 應即向金管會申報, 並抄送同業公會 但非因基金保管機構之故意或過失而不知者, 不在此限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如有違反國外受託保管契約之約定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通知經理公司並為必要之處置 ( 十一 ) 經理公司因故意或過失, 致損害本基金之資產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為本基金向其追償 ( 十二 ) 基金保管機構得依信託契約第十八條規定請求本基金給付報酬, 並依有關法令 信託契約及附錄二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重要內容 規定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 基金保管機構對於因可歸責於經理公司或經理公司委任或複委任之第三人之事由, 致本基金所受之損害不負責任, 但基金保管機構應代為追償 ( 十三 ) 金管會指定基金保管機構召開受益人會議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召開, 所需費用由本基金負擔 ( 十四 ) 基金保管機構及國外受託保管機構除依法令規定 金管會指示或信託契約另有訂定外, 不得將本基金之資料訊息及其他保管事務有關之內容提供予他人 其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 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員, 亦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活動或洩露予他人 ( 十五 ) 本基金不成立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經理公司之指示, 於本基金不成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 將申購價金及其利息退還申購人 但有關掛號郵費或匯費由經理公司負擔 ( 十六 ) 除本條前述之規定外, 基金保管機構對本基金或其他契約當事人所受之損失不負責任 肆 基金投資一 基金投資方針及範圍 ( 一 ) 經理公司應確保基金投資之安全,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 複製上証 180 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將本基金投資於大陸地區上海證交所之上市股票 以原股東身份認購已上市之現金增資股票 認購已上市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 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前述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限於該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已公布將於證券交易所上市訊息且經理公司依其專業判斷預期該股票於開始上市時即會經指數提供者納入為標的指數成分股, 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 1. 經理公司申請獲得大陸地區 QFII 資格及額度, 得以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證券市場 經理公司運用最佳化法策略, 本基金於扣除各 -14-

20 項必要費用之後, 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股, 以追蹤上証 180 指數為目標, 本基金將藉由投資標的指數成分股盡可能達到標的指數表現 本基金為達成前述目的, 應自上市日起, 將以法令限制範圍內或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或以上之價值, 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 2. 本基金之最佳化法策略, 原則上以前述 1. 方法為主, 但為符合本基金之資金調度需要, 本基金將小幅投資於指數期貨 (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以使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成分股加計指數期貨之整體曝險, 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百, 所稱指數期貨如下 : (1) 新加坡交易所富時中國 A50 指數期貨 (2) 未來如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相關商品 ( 如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 300 股指期貨 ), 亦將納入本基金得投資之範圍 3. 因發生申購 / 買回失敗之情事, 導致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的比重, 不符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者, 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三個營業日內調整投資組合至符合前述 1. 規定之比例 4. 因發生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三項, 或任ㄧ標的指數成分股 20 日均量低於本基金投資組合調整應交易之股數之情事, 導致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的比重, 不符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者, 應於該情事結束之次日起三個營業日內調整投資組合至符合前述 1. 規定之比例 5.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 在特殊情形下, 為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 得不受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 所謂特殊情形, 係指 (1)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 或 (2)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發生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 ( 如政變 戰爭 能源危機 恐怖攻擊, 天災等 ) 國內外金融市場 ( 股市 債市與匯市 ) 暫停交易 法令政策變更 ( 如縮小單日跌停幅度等 ) 不可抗力之情事; (3)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或單日匯率兌美元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 ( 含本數 ) 6.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 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 以符合前述 1. 之比例限制 ( 二 )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 存放於銀行 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 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 並指示基金 -15-

21 保管機構處理 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 債券附買回交易之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 保證人 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 應符合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三 )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為標的指數成分股之投資,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或投資所在國或地區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 為現款現貨交易, 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辦理交割 ( 四 ) 本基金支付買回價金或標的指數成分股融通交割之需要, 得運用本基金資產向金融機構辦理短期借款, 不受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限制, 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 1. 借款用途僅限於支付買回價金或標的成分股融通交割之需要, 不得提供本基金投資使用 2. 為給付受益人買回價金之借款期限以一個月為限 ; 為融通有價證券交割款之借款期限以十四日為限 但經基金保管機構事先同意者得予以延長, 基金保管機構應確認延長借款期限為一臨時性措施 3. 本基金總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4. 借款對象以依法令規定得經營辦理放款業務之金融機構為限 借款對象若為本基金保管機構或與經理公司有利害關係者, 借款交易條件不得劣於其他金融機構 5. 經理公司為支付買回價金或標的指數成分股融通交割之需要, 採用短期借款機制時, 得由經理公司與借款金融機構議定相關條件與金額, 經基金保管機構同意後, 並依據信託契約及主管機關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6. 借款之利息及利息以外之相關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設定費或手續費等費用 ) 應由本基金資產負擔 7. 授信契約應明定借款之清償, 僅及於基金資產, 受益人之責任僅止於其投資金額 8.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資產辦理借款者, 其相關作業, 應作成書面紀錄並建檔保存, 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五年 ( 五 ) 經理公司依前 ( 三 ) 規定委託證券經紀商交易時, 得委託與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有利害關係並具有證券經紀商資格者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紀部門為之, 但支付該證券經紀商之佣金不得高於一般證券經紀商 ( 六 ) 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價指數及股票之期貨 選擇 -16-

22 權或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並應符合金管會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及其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 七 ) 經理公司得以換匯 遠期外匯交易 換匯換利交易或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交易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以規避匯率風險, 如基於匯率風險管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需要, 而處理本基金匯進及匯出時, 應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二 證券投資事業運用基金投資之決策過程 基金經理人之姓名 主要經 ( 學 ) 歷及權限 ( 一 )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投資有價證券之決策過程 : 本基金之投資過程分為投資分析 投資決定 投資執行及投資檢討四階段 1. 投資分析 : 研究員或基金經理人依指數編製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提供之指數資料 技術通知及上海證交所公告之公司活動訊息等, 作為調整成分股之依據, 且將變動內容製作成投資分析報告, 載明成分股調整之原因, 經權責主管覆核及核准 2. 投資決定 : 基金經理人依據投資分析報告, 繕寫投資決定書, 經權責主管覆核及核准後, 交由交易部執行, 以做為執行交易之依據 3. 投資執行 : 交易員應依權責主管審核後之交易指示執行有價證券之買賣, 並按當日實際執行結果編製投資執行紀錄及填寫差異分析 投資執行紀錄應經權責主管簽核後存檔備查 4. 投資檢討 : 基金經理人根據投資決定及實際執行情形, 包括投資組合 追蹤誤差等相關資料, 完成基金投資檢討報告書, 經權責主管核准後, 呈總經理核閱 ( 二 )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作業流程 : 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作業流程分為交易分析 交易決定 交易執行及交易檢討四階段 1. 交易分析 : 由研究員或基金經理人負責交易分析工作, 並提出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分析報告書, 經權責主管覆核及核准 2. 交易決定 : -17-

23 基金經理人依據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報告書作成交易決定書, 經相關權責主管審核後, 交由交易部, 作為執行交易的依據 3. 交易執行 : 交易員依據交易決定書執行交易, 並根據實際執行結果, 完成差異分析後, 經權責主管簽核, 完成交易確認事宜 4. 交易檢討 : 基金經理人應按月提出交易檢討報告, 其中包括交易決定與實際情形檢討, 經權責主管核准後, 呈總經理核閱 ( 三 ) 基金經理人之姓名 主要經 ( 學 ) 歷及權限姓名 : 廖崇文 ( 本基金經理人自 105 年 11 月 30 日起接任 ) 學歷 : 美國丹佛大學財務與企業管理所雙碩士經歷 : 富邦投信基金經理人 (101 年 12 月 ~ 迄今 ) 元大寶來投信基金經理人 (99 年 3 月 ~101 年 12 月 ) 臺灣期貨交易所商品研究發展專員 (98 年 1 月 ~99 年 3 月 ) 臺銀人壽國外投資部份交易管理財務管理師 (92 年 12 月 ~98 年 1 月 ) 匯豐銀行信用審核專員 (89 年 1 月 ~89 年 5 月 ) 權限 : 基金經理人應依循基金投資決策過程操作 且遵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信託契約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運用本基金 ( 四 ) 最近三年擔任本基金經理人之姓名及任期簡伯容 104/8/14~105/11/29 粘瑞益 103/4/1~104/8/13 廖崇文 101/12/21~103/3/31 ( 五 ) 本基金經理人同時兼管 富邦台灣科技指數基金 富邦台灣發達指數股票型基金 富邦台灣金融指數股票型基金 富邦日本東証單日正向兩倍基金( 本基金採匯率避險 ) 富邦 NASDAQ-100 基金 及 富邦臺灣加權單日正向兩倍基金 經理人, 為防止利益衝突, 經理人需遵守下列原則 : 1. 為避免基金經理人任意對同一標的於不同基金間是否作買賣相反之投資決定, 而影響基金受益人之權益, 除有因特殊類型之基金性質或為符合法令 信託契約規定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或法令另有特別許可之情形外, 應遵守不得對同一標的, 有同時或同一日作相反投資決定之原則, 並由交易系統設定當日反向交易, 需由主管檢核是否符合反向交易特殊限制 2. 基金經理人因於前述特殊之情形下, 對同一標的, 有同時或同一日作相反投資決定時, 應提出投資決策說明依據, 經權責主管核 -18-

24 可後, 始得執行 投資決策紀錄並應存檔備查 3. 基金經理人應嚴格遵守信託契約 內部人員管理規範及相關法令規定 三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 將基金之管理業務複委任第三人處理者, 應敘明複委任業務情形及受託管理機構對受託管理業務之專業能力 ( 無 ) 四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 委託國外投資顧問公司提供投資顧問服務者, 應敘明國外投資顧問公司提供基金顧問服務之專業能力 ( 無 ) 五 基金運用之限制 ( 一 ) 經理公司應依有關法令及本基金信託契約規定, 運用本基金, 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 1. 不得投資於結構式利率商品 未上市 未上櫃股票或私募之有價證券 但以原股東身分認購已上市之現金增資股票 認購已上市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 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或經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承銷有價證券, 不在此限 ; 2. 不得為放款或提供擔保, 但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之一規定者, 不在此限 ; 3. 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 4. 不得對經理公司自身經理之其他各基金 共同信託基金 全權委託帳戶或自有資金買賣有價證券帳戶間為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行為, 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 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易之結果者, 不在此限 ; 5. 不得投資於經理公司或與經理公司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 但為符合標的指數組成內容而持有者, 不在此限 ; 6. 除經受益人請求買回或因本基金全部或一部不再存續而收回受益憑證外, 不得運用本基金之資產買入本基金之受益憑證 ; 7. 不得將本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借予他人, 但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者, 不在此限 ; 8. 委託單一證券商買賣股票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當年度買賣股票總金額之百分之三十, 但基金成立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或金管會之命令另有規定外, 不在此限 ( 本基金經金管會 100 年 8 月 15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函核准, 不受前述比率之限制 ); 9. 不得轉讓或出售本基金所購入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 ; 10. 投資於任一公司發行 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億元 11. 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但為符合標的指數組成內容而持有者, 不在此 -19-

25 限 ; 12. 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 ; 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 ; 13. 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 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一 ; 14. 經理公司經理之所有基金, 投資於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 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三 ; 15. 不得從事不當交易行為而影響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 16. 不得為經金管會規定之其他禁止或限制事項 ( 二 ) 前項 4. 所稱各基金,12. 及 14. 所稱所經理之全部基金, 包括經理公司募集或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 ( 三 ) 前述 ( 一 )8. 及 10. 至 14. 規定比例及金額之限制,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四 ) 經理公司有無違反前述 ( 一 ) 各款禁止規定之行為, 以行為當時之狀況為準 ; 行為後因情事變更致有前述 ( 一 ) 禁止規定之情事者, 不受該項限制 但經理公司為籌措現金需處分本基金資產時, 應儘先處分該超出比例限制部分之證券 六 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處理原則及方法 ( 不適用, 本基金不進行國內股票之投資, 故無參加國內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之情事 ) 七 基金參與子基金之受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之處理原則及方法 ( 不適用 ) 八 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 應載明事項 ( 一 ) 主要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 簡要說明下列資料 :( 參閱 附錄一 之內容 1. 經濟發展及各主要產業概況 2. 外匯管理及資金匯出入規定 3. 最近三年當地幣值對美元匯率之最高 最低數額及其變動情形 ( 二 ) 主要投資證券市場, 簡要說明下列資料 :( 參閱 附錄一 之內容 ) 1. 最近二年發行及交易市場概況 2. 最近二年市場之週轉率及本益比 3. 市場資訊揭露效率 ( 包括時效性及充分性 ) 之說明 4. 證券之交易方式 ( 三 ) 投資國外證券化商品或新興產業者, 應敘明該投資標的或產業最近二年國外市場概況 ( 不適用 ) -20-

26 ( 四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對基金之外匯收支從事避險交易者, 應敘明其避險方法 1. 為了避免幣值波動而影響基金之投資收益, 經理公司得為避險之目的, 從事換匯 遠期外匯 換匯換利交易及新臺幣對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匯率避險工具, 並應符合中華民國之中央銀行或金管會之相關規定 2. 本基金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幣別計價之資產 ( 包含持有現金部分 ), 於從事換匯 遠期外匯 換匯換利交易之避險操作時, 其價值與期間, 不得超過持有外幣資產之價值與期間 ( 五 ) 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說明配合本基金出席所投資外國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之處理原則及方法原則上本基金所投資之外國股票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 因考量成本及地理因素, 經理公司將不親自出席及行使表決權 如本基金所投資之外國股票發行公司採取書面方式召開股東會時, 經理公司將依規定行使表決權, 並作成書面記錄 九 指數股票型基金應再敘明事項 ( 一 ) 指數編製方法上証成分指數 (SSE CONSTITUENT INDEX, 簡稱上証 180 指數 ) 是上海證交所對原上証 30 指數進行調整和更名後產生的指數 上証成分指數的編制方案, 是結合大陸地區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借鑒國際經驗, 在原上証 30 指數編制方案的基礎上作進一步改善後所形成的 目的在於通過科學客觀的方法挑選出最具代表性的樣本股票, 建立一個反映上海證券市場的概貌和運行狀況, 能夠作為投資評價尺度及金融衍生產品基礎的基準指數 1. 成分股的選擇 (1) 樣本空間 : 剔除下列股票後的所有上海 A 股股票 上市時間不足一個季度的股票 ; 暫停上市股票 ; 經營狀況異常或最近財務報告嚴重虧損的股票 ; 股價波動較大 市場表現明顯受到操縱的股票 ; 其他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的應該剔除的股票 (2) 樣本數量 :180 檔股票 (3) 選樣標準 : 行業內的代表性 規模 流動性 (4) 行業分類 : 中証指數公司借鑒國際主流行業分類方法, 並結合大陸地區上市公司實際特點進行調整, 將上市公司分為 10 大行業 代碼行業分類 00 能源 Energy -21-

27 01 原材料 Materials 02 工業 Industrials 03 可選消費 Consumer Discretionary 04 主要消費 Consumer Staples 05 醫藥衛生 Health Care 06 金融地產 Financials 07 資訊技術 Information Technology 08 電信業務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09 公用事業 Utilities 行業劃分標準原則如下 : A. 如果公司某項主營業務收入占公司總收入的 50% 以上, 則該公司歸屬該項業務對應的行業 ; B. 如果公司沒有一項主營業務收入占到總收入的 50% 以上, 但某項業務的收入和利潤均在所有業務中最高, 而且均占到公司總收入和總利潤的 30% 以上, 則該公司歸屬該業務對應的行業 ; C. 如果公司沒有一項業務的收入和利潤占到 30% 以上, 則由專家組進一步研究和分析確定行業歸屬 (5) 選樣方法 : 在確定樣本空間的基礎上, 上証 180 指數根據以下四個步驟進行選樣 根據總市值 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 具體方法是 : 根據過去一年的日均資料, 先對各指標分別排名, 然後將各指標的排名結果相加, 所得和的排名作為股票的綜合排名 按照各行業的自由流通調整市值比例分配樣本只數 具體方法是 : 第 i 行業樣本配額 = 第 i 行業所有候選股票自由流通調整市值之和 / 上海市場所有候選股票自由流通調整市值之和 180 按照行業的樣本分配只數, 在行業內選取綜合排名靠前的股票 對各行業選取的樣本作進一步調整, 使成分股總數為 180 家 2. 樣本股的調整上証成分指數依據樣本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相結合的原則, 每半年調整一次成分股, 每次調整比例一般不超過 10% 特殊情況時也可能對樣本進行臨時調整 3. 指數的權數及計算公式上証 180 指數以 點 為單位, 精確到小數點後 3 位 上証 180 指 -22-

28 數以 2002 年 6 月 28 日上証 30 指數收盤點位於 點為基點, 以基準日 180 檔樣本股的調整市值為基期 上証 180 指數採用帕氏 (Paasche) 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 計算公式如下 : 報告期成分股的調整市值報告期指數 = 1,000 基期其中, 調整市值 = Σ( 股價 調整股本數 ), 基期亦稱為除數 調整股本數採用級距的方法對成分股股本進行調整 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 上証成分指數的分級方法如下表所示 例如, 某股票流通股比例 ( 流通股本 / 總股本 ) 為 7%, 低於 10%, 則採用流通股本為權數 ; 某股票流通比例為 35%, 落在區間 (30,40] 內, 對應的加權比例為 40%, 則將總股本的 40% 作為權數 流通比 10 (10,20] (20,30](30,40](40,50](50,60](60,70](70,80] >80 例 (%) 加權比流通 例 (%) 比例 4. 指數的修正當樣本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樣本股的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股價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 採用 除數修正法 修正原固定除數, 以維護指數的連續性 ( 二 ) 經理公司複製指數表現之操作方式 1. 本基金之操作方式 (1) 本基金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 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指數成分股為主, 藉由投資指數成分股以達到複製標的指數表現 本基金為達成前述目的, 將以法令限制範圍內或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或以上之價值, 投資於上証 180 指數成分股 (2) 本基金之模擬操作策略原則上以前述 (1) 方法為主, 但為符合本基金之資金調度需要, 本基金將小幅投資於指數期貨 (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以使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成分股加計指數期貨之整體曝險, 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百 2. 調整投資組合之方式 : (1) 每日投資管理 : A. 接收每日指數資料檔案, 形成操作依據經理公司每日由資產管理系統轉入指數編制公司提供之每日最新指數資料, 包括成分股明細 自由流通比例 在外流通股數 除權息資料等等 當最新之指數資料不同於前 -23-

29 一營業日之指數資料時, 經理公司會根據最新之指數資料 計算投資組合內容應調整之清單, 作為投資決策之參考 B. 搜集市場訊息, 掌握指數內容異動訊息 除了每日之指數資料檔案之外, 經理公司會自上海證交所 彭博社 (Bloomberg) 等資訊提供廠商, 搜集成分股合併 分割 收購 減增或除權息等公司事件資料, 進行指數資料確認, 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 C. 掌握風險值, 適時調整基金持股內容風險管理部每日計算與標的指數間之追蹤差距 個股之權重差異 現金流動比率等風險值, 當基金報酬表現偏離指數或持股內容偏離指數成分股內容達一定程度時, 經理公司便會重新調整持股, 以貼近指數表現 (2) 投資組合之抽樣方式 : 本基金將採取最佳化方法管理投資組合, 以最小追蹤差距及最小追蹤誤差為主要目標 為提供追蹤標的指數表現之回報, 綜合考量指數成分股之可投資性與市場代表性, 經理公司依據個別股票間的相關性, 計算最佳化投資組合的個股權重比例, 並以此建構實際的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組合 ( 三 ) 基金表現與指數表現之差異比較本基金與指數之差異主要著重於報酬與風險特性之比較 在報酬方面, 以基金當日報酬減去指數當日報酬所計算出來的 追蹤差距 (Tracking Difference) 為報酬比較基礎 ; 在風險方面, 以每日報酬差異的年化標準差所計算出來的 追蹤誤差 (Tracking Error) 作為風險比較基礎 追蹤差距 與 追蹤誤差 之計算公式如下 : 1. 追蹤差距 : 當期指數股票型基金報酬率 - 當期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率 當期指數股票型基金報酬率 =( 當期指數股票型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 前一期指數股票型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 前一期指數股票型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當期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率 =( 當期追蹤標的指數 - 前一期追蹤標的指數 )/ 前一期追蹤標的指數 *( 當期台北時間下午三點新臺幣 / 人民幣之匯率 ) 2. 追蹤誤差 : 追蹤差距的年化標準差 N ( TD TD) i TDi i= 1 i= 1 σ 日 =, TD = N 1 N σ 日 : 日標準差 2 N σ 年 σ 年 : 年化標準差 = σ日

30 TD i : 每日追蹤差距 TD : 日平均追蹤差距 伍 投資風險揭露本基金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 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股, 標的指數以追蹤上証 180 指數報酬為目標, 本基金將藉由最佳化法為主, 儘可能達到標的指數表現 惟投資之風險無法完全消除, 本基金除需承擔所有投資標的指數成分股之風險外, 標的指數價格之波動, 將影響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增減, 以下各項風險 ( 包含但不侷限 ) 為可能影響本基金之潛在投資風險 : 一 標的指數價格波動之風險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 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 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 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或下跌時, 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 二 投資地區政治 經濟變動之風險投資標的為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 因此國內外政經情勢 兩岸關係之互動 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 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 大陸地區之經濟與大多數已發展國家之經濟在許多方面仍存在差異, 包括政府對經濟的干預程度 發展水平 增長率及外匯管制等與發達國家相比, 大陸地區資本市場及公司企業方面的法律及監管架構仍在發展中, 對於海外的市場參與者而言, 投資於大陸地區的證券市場除須承受一般投資於新興市場的風險外, 尚存在有大陸地區市場的特殊風險 三 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標的指數成分股涵蓋金融地產 公用事業 工業 能源 電信業務 原物料等 10 項產業, 但受到產業景氣循環波動特性的影響, 當整體產業景氣趨向保守時, 企業盈餘及成長性將因此受到抑制, 連帶股市的表現隨景氣收縮而向下修正, 將可能影響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風險 四 類股過度集中度風險如標的指數之組合雖經挑選達分散適合之成分股, 但仍不排除存在類股過度集中的風險 五 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受限於大陸地區外匯管制, 投資地區對合格投資者資金匯出時間 金額及匯出資金的期限予以調整而產生外匯管制風險 另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係以新臺幣計價, 投資標的是以人民幣計價, 而現金部位可能以美元形式持有, 故本基金可能受新臺幣 人民幣和美元之間的匯率波動所影響 本基金雖得從事遠期外匯或換匯交易之操作, 以降低匯兌風險, 但不表示該風險得以完全規避 六 流動性風險 -25-

31 本基金所追蹤之標的指數為上証 180 指數, 其成分股篩選已設有個股流動性標準, 以確保指數具備可投資特性, 惟若特殊政經情勢之突發或標的成分股出現 (1) 暫停或停止交易 (2) 交易量不足 (3) 標的成分股漲停或跌停, 以致本基金無法足額買入或足額賣出等, 恐導致本基金面臨成分股流動性不足之風險 七 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經理公司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價指數及股票之期貨與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惟若經理公司判斷市場錯誤, 或上述證券相關商品與本基金現貨部位相關程度不高時, 亦可能造成本基金資產之損失 另外, 投資人需了解證券相關商品與傳統投資工具比較, 這類商品所隱含的風險相對較高 選擇權可分為買權 (Call) 及賣權 (Put), 所支付選擇權的價格稱為權利金 影響權利金有 5 大因素, 包括履約價高低 目前標的價格 到期日長短 波動率及利率等 基本上選擇權買方最大的風險即為損失權利金的部份, 基金如投資股價指數或股票選擇權多為買權買方, 最大的風險即為損失權利金部份 ; 另外, 隨著到期日及履約價的不同, 有的選擇權合約成交量可能不高, 會有流動性不足或買賣價差大之狀況發生 八 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 ( 不適用 ) 九 投資結構式商品之風險本基金投資範圍明訂不得投資結構式商品, 故無此風險 十 出借所持有之有價證券之相關風險本基金僅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將本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借予他人 ; 出借有價證券予他人, 可能面臨出借期間借出證券價格下跌, 卻無法及時賣出該證券, 及借出證券後, 交易對手財務或信用發生狀況, 導致借券契約違約之風險 十一 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 ( 一 ) 被動式管理風險 ETF 投資目標是追蹤特定指數的績效表現, 並非由基金經理公司主動挑選個別標的 不像主動式操作的共同基金, 基金經理人若研判市場將轉弱, 可能會降低持股部位, 或以期貨進行避險 ( 二 ) 追蹤誤差風險所謂 追蹤誤差 是指一段期間內 ETF 和其追蹤指數的報酬率之偏離度的標準差,ETF 的 追蹤誤差 應該要愈小愈好 但由於包括基金所需支付之經理費 基金保管機構所收取之保管費 基金資產與指數成分股間之差異 匯率波動 基金流動性等, 皆可能造成本基金之資產淨值與追蹤之股價指數績效不完全一致的風險 -26-

32 ( 三 ) 標的指數成分股內容變動之風險指數成分股可能由於成分股的剔除或加入而產生變化, 當指數成分股發生變動或成分股權重改變時, 本基金為符合投資目標, 將調整投資組合內容以追蹤指數變化 因此本基金的成分權重將隨時反應該指數的異動, 不一定與投資人投資時相同 ( 四 ) 指數授權契約終止或更換風險若該授權契約發生指數授權契約中止授權之情事時, 本基金將可能面臨被迫提前終止之風險 ( 五 ) 標的指數編制方式變動或計算準確性之風險指數編制公司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制方式, 或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的情形等 十二 大陸地區稅務風險大陸地區國家稅務總局 ( 以下簡稱國稅總局 ) 對海外投資者 A 股交易所賺取的收益徵收資本增值稅, 稅率為 10% 另外, 國稅總局亦對上市公司向海外投資者撥發的股息 紅利和利息收入徵收 10% 的企業所得稅, 本基金沒有保證該局未來不會調整上述稅率, 故有大陸地區稅務風險 有關中國財稅 (2014)79 號通知, 針對 2014 年 11 月 17 日前 QFII 及 RQFII 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應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 十三 單一券商下單風險受限於現行大陸地區對 QFII 委託券商之規定, 如於上海證交所進行交易, 僅能委託一家證券商辦理證券交易業務 雖於交易前適當評核券商, 並於交易後定期檢視及監督管理, 但並不表示該風險得以完全規避, 故有單一券商之風險 十四 不可抗力之風險指本基金相關當事人因無法預見 無法抗拒 無法避免, 且在本基金契約由基金管理人 保管銀行簽署之日後發生, 使本基金相關當事人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契約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於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戰爭 騷亂 火災 政府徵用 沒收 恐怖襲擊 傳染病傳播 法律法規變化 突發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 證券交易所非正常暫停或停止交易, 導致本基金無法進行成分股交易, 本基金得暫停申購買回 十五 FATCA 之風險 FATCA 法規遵循之相關風險 : 美國政府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分階段生效實施外國帳戶稅收遵循法 ( 即 FATCA) 之施行細則, 要求外國金融機構 ( 以下稱 FFI ) 承擔向美國國稅局辨識 申報及扣繳美國人帳戶資料之義務, 並明訂對不簽署相關協議或未遵守 FATCA 規定之 FFI 須就投資美國收益及其他收益中徵收 30% 之扣繳稅 為履行 -27-

33 FATCA 遵循義務, 將要求投資人或受益人配合提供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確認其美國課稅地位, 且在國內法令允許及 FATCA 遵循範圍內, 經理公司可能需向相關之國內外政府單位或稅務機關進行受益人資訊申報 此外, 因投資人或受益人未配合提供所需身份證明文件或提供資料不正確 不完整 ; 或基金之業務往來對象或交易對手有未遵循 FATCA 規定之情事等因素將使基金有遭受美國國稅局徵收 30% 之扣繳稅之風險, 而任何美國預扣稅款未必可獲美國國稅局退還 ; 依 FATCA 規定及國內法令允許之前提下, 可能對投資人或受益人交易提出之要求包括 :(1) 拒絶申購 ;(2) 強制受益人贖回或拒絶贖回 ;(3) 自受益人持有基金之款項中預扣相關稅款 投資人或受益人應了解本基金所承擔來自遵循或不遵循美國 FATCA 法規所承擔之扣繳稅務風險 十六 滬港通交易機制風險本基金可透過滬港通交易機制交易中國股票, 經由該機制交易恐仍有下列主要風險, 本基金雖慎選標的及交易對手以降低風險, 但不表示風險得以完全規避 ( 一 ) 交易機制不確定性之風險 : 滬港通交易機制甫於 2014 年第 4 季成立, 相關投資規範或交易機制於未來可能會再次修訂, 無法保證該等修訂對滬港通投資者是否會有影響, 經理公司將密切注意政策發展之趨勢, 以降低上述風險 ( 二 ) 交易對手之風險 : 經由滬港通交易平台, 過程中牽涉到兩地證券交易之相關機構作業, 如有任一交易對手發生違約交割或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時, 將使本基金面臨交易對手之風險 ( 三 ) 受限投資額度及暫停交易之風險 : 由於主管機關對於滬港通交易訂有市場總額度及每日可投資額度規範, 因此當股票交易觸及總額度或每日可投資額度限制時, 可能造成交易延遲或委託失敗的情況, 將產生市場暫停交易之風險, 進而面臨市場價格波動性之風險 ( 四 ) 可交易日期差異之風險 : 由於滬港通交易只有在兩地市場均為交易日且兩地市場的銀行於款項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工作日進行交易 由於兩地交易日的差異, 有可能出現其中一方為交易日, 但另一方為例假日的情況, 故基金需承擔因交易日差異, 使基金無法透過滬港通進行股票買賣, 因此基金可能須承受股票於休市期間價格波動之風險 ( 五 ) 個股價格限制與個股流動性之風險 : -28-

34 為防範濫用額度現象, 經由本交易機制訂有價格限制, 對於買入價格設有價格下限規範, 然在未活絡之市場下, 恐有導致發生個股流動性之風險 ( 六 ) 可投資標的異動風險 : 現行可透過滬股通買賣上交所之股票, 包括上證 180 指數成分股 上證 380 指數成分股, 及不在上述指數成分股內, 但有 H 股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 ( 以下簡稱聯交所 ) 上市及買賣的上海證券交易所 ( 以下簡稱上交所 ) 上市 A 股 ( 但不包括所有以人民幣以外貨幣報價的滬股及所有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 其他如 B 股 交易所買賣基金 債券及其他證券不包括在內 若現行滬股通股票不再屬於前述有關指數成分股 被實施風險警示或相應的 H 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時, 將被暫停買入 ( 但允許賣出 ) ( 七 ) 強制賣出之風險 : 根據現行中國法規, 單一境外投資者於一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 10%; 所有境外投資者於一家上市公司 A 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 30% 當境外持股比例合計超過 30%, 有關境外投資者須於五日內以 後買先賣 原則出售股份 惟一旦上交所通知聯交所個別滬股通股票的境外持股比例合計達到 28% 時, 任何有關該滬股通股票的進一步買盤即不獲接納, 直至該滬股通股票的境外持股比例低於 26%, 此一措施將有效降低被強制賣出之情形發生 ( 八 ) 持有人民幣資產之匯率風險 : 人民幣 相比港元或其他外幣的價值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而有匯兌風險, 此外若本基金所投資標的公司由於外匯管制或者其他限制而無法將 人民幣 匯至香港或者以 人民幣 進行分配 ( 包括股息及其他付款的分配 ), 可能要承受額外的匯率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九 ) 複雜交易產生之營運及操作風險 : 上交所明確規定中國 A 股市場不得有違約交割之交易, 故於買入股票時, 證券商將確認買方投資者帳上有足夠現金, 賣出時亦須確認賣方投資者帳上有足夠的股票, 方得進行交易, 以避免產生違約交割情事, 滬港通交易亦須遵循此規範, 因而交易及交割流程衍生出以下三種運作方式 : 1. 提前匯撥 : 賣出股票需先撥券至證券商帳戶 2. 一條龍 : 部分證券商為配合機構投資人之需求, 提供投資者透過與國外受託保管機構的交易證券商下單, 賣單無須提前撥券的交割制度, 簡稱 一條龍 交易機制 3. SPSA : 乃香港聯合交易所公告滬港通之優化前端監控措 -29-

35 施, 即簡化賣出股票需事先撥券之程序, 經依此措施完成開立特別獨立帳戶 SPSA 後, 改由香港結算所檢核庫存股數 惟前述各類方式需要兩地交易所及投資人資訊系統互相配合, 如系統未能正常運作, 投資人將可能承受營運風險 本基金雖已經由多項管控措施降低交易錯誤之風險, 但不表示風險得以完全規避 ( 十 ) 不受中 港相關投資者保護或賠償保障之風險 : 香港與中國雖都有相關投資者賠償或保護基金保障等相關機制, 然現階段經由滬港通交易平台, 並未納入上述保障之範疇, 因此基金透過此管道交易 A 股時, 需承擔相關的交易風險 ( 十一 ) 跨境交易之相關法律風險 : 以現行滬港通之交易模式, 須遵守當地證券監管單位之法令制度 ; 本基金可能因相關法令的異動, 直接或間接引起基金投資市場之價格波動, 進而影響基金淨值的表現 十七 其他投資風險 ( 一 ) 與產品相關之風險 1. 基金終止上市之風險本基金如發生信託契約第二十五條所列情事時, 經金管會核准後, 可能會終止信託契約, 進而造成基金終止上市 2. 大量贖回之風險基金如遇眾多投資人同時大量贖回, 致使基金於短時間內需支付的買回價金過高, 或有延緩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 3. 清算期間之風險本基金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發生清算事宜時, 將不得繼續從事投資, 於清算期間無法從事收益報酬產生之交易, 可能錯失具前瞻性的投資機會 於清算期間有價證券組合價值因市場變動而減少, 可能造成本基金之淨值下跌 ; 另若契約已約定出售本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以因應投資人贖回需求, 則可能因本基金無法交易, 而對投資人產生部份負債 ( 二 ) 與投資人交易面相關之風險 1. 各證券交易市場交易時間不同之風險與本基金所涉之證券交易市場分別為台灣 ( 本基金 ) 及大陸地區 ( 標的指數 ) 雖然兩岸並無時差之風險, 然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 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 或任一證券市場宣佈暫停交易, 亦為對其他證券市場造成影響 台灣及大陸地區證券交易市場開市時間台灣上午 9:00~ 下午 1:30 大陸地區上午 9:30~ 上午 11:30 及下午 1:00~ 下午 3:00-30-

36 2. 各證券交易市場漲跌幅限制不同之風險兩岸證券交易市場漲跌幅限制不同, 可能會使部分證券交易市場有無法立即將影響證券交易的利多或利空因素完全反應於市場價格之風險 台灣及大陸地區證券交易市場漲跌幅限制台灣 ± 7% ( 惟本基金於臺灣證交所掛牌交易無漲跌幅限制 ) 大陸地區 ± 10% ( 三 ) 上市日 ( 不含當日 ) 前申購本基金之風險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 於本基金掛牌上市日前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自上市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 ( 四 ) 須透過參與證券商之風險投資人於初級市場申請申購與買回時只能透過參與證券商進行, 而非所有股票經紀商, 故當遇到經理公司不接受或婉拒已接受申購 / 買回或暫停交易之特殊情事時, 參與證券商將無法提供投資人申購 / 買回的服務 ( 五 ) 經理公司之申購 / 買回申請之婉拒或暫停 延緩或部份給付之風險若本基金如因金管會之命令或有信託契約第 20 條之情事者, 投資人將有被經理公司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 / 買回申請之風險 接受申購 / 贖回後應交付之受益憑證 / 總價金之延緩或部份給付之風險 惟投資人 / 受益人仍可透過次級市場, 以委託股票經紀商的方式, 買進或賣出本基金受益憑證 ( 六 ) 申購失敗 / 買回失敗之風險申購人申購時可能因預收申購總價金不足以支付該筆交易的實際申購總價金, 或經理公司已接受申購申請, 但申購人若未能依本基金信託契約規定給付申購總價金差額, 則面臨申購失敗之風險 ; 受益人買回時, 受益人若未能依本基金信託契約規定交付本基金之受益憑證, 則面臨買回失敗之風險 ( 七 ) 基金上市之交易價格可能不同於基金淨值之風險本基金在臺灣證交所的交易價格可能不同於淨值, 而產生折價或溢價的情形, 雖然基金的淨值反應其標的指數成分股市值總合, 但次級市場交易價格受到很多市場因素之影響, 如投資所在地區的政經情況 投資人對股票市場的信心 供需狀況 流動性不足等等, 使得基金在臺灣證交所的交易價格可能高於或低於淨值 不過, 藉由初級市場的申購與買回的進行 參與證 -31-

37 券商的造市及套利活動的進行, 將可使折 / 溢價的偏離情形得以進一步收斂 ( 八 ) 基金上市之交易無漲跌幅限制之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之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諸多市場因素均可能造成本基金上市價格波動, 投資人需承擔市場成交價格波動的風險 ( 九 )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交易之風險本基金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投資人以人民幣進行交易應留意自然人每日換匯人民幣限額為二萬元 ( 限額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於次級市場交易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 除了不得為當日沖銷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 證券業務借貸款項 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及有價證券借貸交易, 亦不得作為擔保品及權證標的 ; 因實際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外, 亦需留意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與不同幣別 ETF 受益憑證間, 兩者存在價差風險與匯率風險 另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與不同幣別 ETF 受益憑證間, 雖得互相轉換, 但需留意新臺幣 ETF 受益憑證之借入及融資買進部位不得申請轉換為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之風險 陸 收益分配本基金之收益全部併入本基金資產, 不予分配 柒 申購受益憑證本基金之申購分為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之申購及基金上市日起之申購,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一營業日止, 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不得辦理申購相關作業,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一 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之申購 ( 一 ) 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之申購程序 地點及截止時間 1. 經理公司應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 辦理受益憑證之申購作業 2. 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應向經理公司或其指定之基金銷售機構辦理申購手續, 並繳付申購價金 於親自申購受益權單位時, 應填妥申購書 印鑑卡及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 ( 如申購人為法人機構, 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辦理申購手續, 申購書備置於經理公司或其指定之基金銷售機構之營業處所 申購人如以郵寄方式申購者, 應將填妥之申購書 印鑑卡 ( 蓋妥印鑑 ) 及身分證影本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 -32-

38 文件影本 ) 連同價金 ( 現金除外 ), 寄至 台北市 敦化南 路一段 108 號 8 樓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收 3. 申購人應於申購當日將基金申購書件交付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 並於申購當日將申購價金直接匯撥至基金專戶 申購人透過銀行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基金, 應於申購當日將申請書件及申購價金交付銀行 4. 經理公司應以申購人申購價金進入基金專戶當日為計算標準, 計算申購單位數 但申購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基金, 或於申購當日透過金融機構帳戶扣繳申購款項時, 金融機構如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將申購價金匯撥基金專戶者, 亦以申購當日計算申購單位數 5. 受益人申請於經理公司不同基金之轉申購, 經理公司應以該買回價款實際轉入所申購基金專戶時當日之淨值為計價基準, 計算所得申購之單位數, 且應於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已轉入基金專戶者為限 6. 申購截止時間 : (1) 經理公司 : 每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以網際網路交易申請者, 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三十分 ; 惟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或以支票方式申購, 於經理公司另有特別約定者, 不在此限 (2) 基金銷售機構 : 依各機構規定之收件時間為準 (3) 除能證明申購人係於受理截止時間前提出申購請求者外, 逾時申請應視為次一營業日之交易 ( 二 ) 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申購價金之計算及給付方式 1. 申購價金之計算 (1)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價金包括發行價格及申購手續費, 申購手續費由經理公司訂定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手續費不列為本基金資產 (2) 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 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為新臺幣貳拾元 (3)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乘以申購單位數所得之金額為發行價額, 發行價額歸本基金資產 (4) 透過經理公司或銷售機構之申購, 申購人每次單筆申購之發行價額應為新臺幣貳萬元整或其整倍數為限 (5) 受限於 QFII 額度及考量自然人及法人風險承受度不同, 本基金於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之申購, 自然人每日申購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貳佰萬元整 ; 法人每日申購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特定金錢信託或經經理公司同意者, 不在此限 超過額度之申購, 經理公司得拒絕該筆申購, 並依下述 -33-

39 ( 四 ) 之處理程序辦理 (6) 本基金之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 現行申購手續費率依下列標準計收 : 申購發行價額百分比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 0~1.5% 新臺幣 1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500 萬元者 0~1.2% 新臺幣 5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1000 萬元者 0~1.0% 新臺幣 1000 萬元 ( 含本數 ) 以上者 0~0.6% 備註 : 實際適用費率由經理公司依其銷售策略或依申購人以往申購經理公司其他基金之金額而定其適用之比率 2. 申購價金給付方式 (1) 匯款 轉帳 (2) 票據 : 應以基金銷售機構所在地票據交換所接受之即期支票或本票支付, 經理公司將以投資人申購價金兌現當日淨值為計算標準, 計算申購單位數 如上述票據未能兌現者, 申購無效 ( 三 ) 本基金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之申購, 受益憑證之交付 1. 本基金受益憑證為記名式, 採無實體發行, 不印製實體受益憑證, 而委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臺灣集保結算所 ) 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並應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 受益人不得申請領回該受益憑證 2. 經理公司首次向臺灣集保結算所登錄本基金受益憑證及受益權單位數之日為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至遲不得超過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三十日, 並應於本基金上市買賣開始日期一日以前 ( 四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接受申購或基金不成立時之處理 1. 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自基金保管機構收受申購人之現金或票據兌現後之三個營業日內, 將申購價金無息退還申購人 2.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應立即指示基金保管機構, 於自本基金不成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 以申購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或匯款方式, 退還申購價金及自基金保管機構收受申購價金之翌日起至基金保管機構發還申購價金之前一日止, 按基金保管機構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之利息 利息計至新臺幣 元, 不滿壹元者, 四捨五入 3.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 參與證券商 基金銷售機構及基金 -34-

40 保管機構除不得請求報酬外, 為本基金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經理公司 基金銷售機構 參與證券商及基金保管機構各自負擔, 但退還申購價金及其利息之掛號郵費或匯費由經理公司負擔 二 本基金上市日起之申購 ( 一 ) 本基金上市日起之申購程序 地點及截止時間 1. 申購人得於任一營業日, 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規定之程序, 以預收申購總價金之給付向經理公司提出申購申請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申購申請 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申購申請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申購, 應依本基金 作業準則 規定辦理 2. 申購人自行 ( 如申購人即為參與證券商 ) 或委託參與證券商, 以向臺灣集保結算所電腦申報方式, 向經理公司提出申購申請, 申購人應填妥 現金申購申請書, 使參與證券商得憑此辦理申購作業, 並依 作業準則 規定之方式, 將 現金申購申請書 所載資料傳送經理公司 3. 申購基數 (1) 本基金申購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每一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應為申購基數或其整倍數 (2) 每一申購基數或買回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於任一營業日之淨資產總值應相等於依信託契約第二十二條規定計算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乘以每申購或買回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 (3) 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 於經金管會核准後, 得變更本基金申購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 4. 經理公司收件截止時間 : 每一申購申請日自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止 ( 二 ) 申購之預收申購總價金計算 1. 經理公司應於每一營業日參考指數提供者所通知之標的指數資料, 訂定並公告次一營業日受益憑證之 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2. 參與證券商自行或受託所為之申購, 其應給付之預收申購總價金為每一營業日之 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內所揭示 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 一定比例, 加計申購手續費及預收申購交易費之總額, 申購人於申購申請日交付預收申購總價金至本基金專戶辦理申購 上述每申購基數之預收申購總價金之計算公式如下 : 預收申購總價金 = 預收申購價金 + 申購手續費 + 預收申購交易費用 (1) 預收申購價金 = 每申購申請日 (T 日 ) 之 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內所揭示 每申購 / 買回基數約當淨值 一定比例 (110%) -35-

41 * 前述所稱一定比例目前為 110%, 且比例上限最高以 110% 為限, 日後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 (2) 申購手續費 = 經理公司得就每一申購申請收取申購手續費, 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但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3) 預收申購交易費用 = 預收申購價金 交易費率 (0.1%) * 目前本基金預收申購交易費率收取標準為 0.1%( 註 ), 其費率上限最高以 2% 為限, 日後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 ( 註 ) 預收申購交易費率之計算基準係按上海證交所與 QFII 託管人公告之費率與稅率為計算依據, 項目包含但不限於大陸地區證券商經紀費用及中登過戶費 : 0.08%~0.09%( 由買賣雙方支付 ) 大陸地區證管費 : 0.004%( 由買賣雙方支付 ) 上海證交所經手費: 0.007%( 由買賣雙方支付 ) QFII 託管人交易結算費 ( 人民幣 100 元 / 每一筆交易 ) ( 三 ) 申購之實際申購總價金計算經理公司應於基金淨資產價值結算完成後, 計算出申購人應給付實際申購總價金減計預收申購總價金之差額 ( 即申購總價金差額 ), 若為正數者, 申購人並應於申購日之次一個營業日下午二時前補進差額, 始完成申購程序 前述之情形, 僅適用於因實際現金差額不足或其他經經理公司專業判斷之情事 若為負數者, 經理公司應自申購日之次一營業日扣除匯費無息返還差額, 經理公司需通知申購申請之參與證券商應補或應退之申購總價金差額, 參與證券商如為受託時, 應轉知申購人應繳付或應收取之該筆差額 上述每申購基數之實際申購總價金之計算公式如下 : 實際申購總價金 = 實際申購價金 + 申購手續費 + 實際申購交易費用 1. 實際申購價金 = 每申購基數所表彰之受益權單位數 ( 申購日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 ) 2. 申購手續費 = 經理公司得就每一申購申請收取申購手續費, 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但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現行之申購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新臺幣伍千元 3. 實際申購交易費用 = 實際申購價金 申購交易費率 (0.1%) ( 四 ) 申購失敗 1. 參與證券商受託或自行為申購申請時, 應確保申購人於 作業準則 規定期限內交付本基金之預收申購總價金 申購總價金差額 -36-

42 及其他依信託契約應給付之款項, 並存入相關帳戶 如申購人未於 作業準則 規定之期限內, 將該等申購申請應給付之款項, 足額交付本基金並存入本基金指定專戶時, 該申購申請應視為失敗, 經理公司即不發行交付受益憑證 申購人並應就每筆失敗給付行政處理費 2. 依經理公司專業之判斷, 申購人之預收申購總價金不足以支付申購日所需之申購基數或其整倍數之實際成交價金時, 經理公司即不進行交易, 亦視為申購失敗 3. 申購人應就每筆申購失敗紀錄給付行政處理費, 惟經經理公司同意免除者, 不在此限 行政處理費列入本基金資產, 並依後述 5. 規定計算 4. 經理公司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於申購失敗之次一營業日起九個營業日內, 將申購人所交付之預收申購總價金扣除行政處理費及其他依信託契約所應由申購人負擔之款項, 依 作業準則 規定之方式, 無息返還申購人 退還申購失敗款項之匯費等相關手續費用, 由申購人負擔 5. 本基金如有下列任一情事時, 經理公司得延緩至申購失敗之次一營業日起三十個營業日內將款項以上述方式返還申購人 : (1) 申購失敗之應退回款項金額大於本基金投資於非大陸地區之資產總值 ; (2)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所 店頭市場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致影響本基金支付應退回款項 ; (3)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法規或命令限制資金匯出或匯入, 致影響本基金支付應退回款項 6. 前述行政處理費之給付計算標準如下 : (1) 若本基金申購日之次一個營業日, 受益憑證之每單位淨值大於申購日之每單位淨值, 則行政處理費計算公式如下 : T: 申購日 T+1 每單位淨值 >T 每單位淨值行政處理費 = 實際申購價金 2% (2) 若本基金申購日之次一個營業日之每單位淨值小於 ( 或等於 ) 申購日之每單位淨值, 則行政處理費計算公式如下 : T: 申購日 T+1 每單位淨值 T 每單位淨值行政處理費 = 實際申購價金 [2%+(T 每單位淨值 -T+1 每單位淨值 )/T 每單位淨值 ] ( 五 ) 申購價金之給付時間及方式 1. 申購人應委託參與證券商向經理公司於申購申請日中午十二時前 -37-

43 提出申請, 並交付預收申購總價金至本基金指定專戶辦理申購 2. 經理公司於基金淨資產價值結算完成後, 計算出申購人應付實際申購總價金減計預收申購總價金之差額 ( 即申購總價金差額 ), 若為正數者, 申購人應於申購日之次一個營業日下午二時前補進差額, 始完成申購程序 前述之情形, 僅適用於因實際現金差額不足或其他經經理公司專業判斷之情事 若為負數者, 經理公司應於申購日之次一營業日起九個營業日內扣除匯費無息返還差額 三 無實體受益憑證之交付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後, 經理公司應於基金保管機構收足申購人之實際申購總價金及其他依信託契約應給付款項之日起, 依相關規定於申購日後 ( 不含當日 ) 二個營業日內無實體發行交付受益憑證予申購人 但預收申購總價金或申購總價金差額或其他依信託契約應給付之款項, 若未能依 作業準則 之規定交付時, 應視為申購失敗, 經理公司即不發行交付無實體受益憑證予申購人 四 申購撤銷之情形申購人欲撤銷申購申請時, 應填具 現金申購撤銷申請書, 委託參與證券商透過集保平台向經理公司撤銷申請 參與證券商應於申購申請日中午十二時前通知經理公司, 逾時申購人即不得異動或撤銷, 惟經經理公司同意者除外 五 申購申請結果經理公司應核對參與證券商之預收申購總價金金額, 以決定申購申請之結果是否成交 ( 成功或失敗 ), 並應將結果於申購申請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前, 回覆臺灣集保結算所之連線電腦, 提供參與券商查詢 六 經理公司不接受申購時之處理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本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申購, 應於申購申請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前回覆參與證券商 捌 買回受益憑證一 買回程序 地點及截止時間 ( 一 ) 經理公司應依 作業準則 辦理買回作業 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三個月後, 受益人得委託參與證券商依信託契約規定之程序向經理公司申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 以換取本基金給付買回總價金予受益人 參與證券商亦得自行為買回申請 經理公司基於專業判斷, 為降低基金淨值不當波動風險 確保其他受益人權益與基金安全, 於特殊情形下得拒絕買回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買回, 應依 作業準則 規定辦理 加掛人民幣 ETF 受益憑證不得辦理買回相關作業,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38-

44 ( 二 ) 受益人自行 ( 如受益人即為參與證券商 ) 或委託參與證券商向經理公司提出買回申請, 應依參與證券商之規定填妥 現金買回申請書 及相關申請文件, 使參與證券商得憑此辦理買回作業, 並依 作業準則 規定之方式, 將買回申請資料輸入臺灣集保結算所之連線電腦, 將 現金買回申請書 所載資料傳送經理公司 ( 三 ) 買回基數 1. 本基金買回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每一買回之受益權單位數應為買回基數或其整倍數 2. 每一買回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於任一營業日之淨資產總值應相等於依信託契約第二十二條規定計算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乘以每買回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 3. 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 於經金管會核准後, 得變更本基金買回基數所代表之受益權單位數 ( 四 ) 受益人申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 其所申請買回之受益憑證得包括受益人於買回申請日已持有之受益憑證 借入之受益憑證 買回日之前一日普通交易之在途受益憑證單位數, 但該等受益憑證應於 作業準則 規定期限內交付本基金 ( 五 ) 經理公司收件截止時間 : 每一營業日自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止 除能證明受益人係於截止時間前提出買回請求, 逾時提出申請者, 應視為次一個買回申請日之交易 二 買回總價金之計算 ( 一 ) 經理公司應於買回日之次一營業日, 根據受益人提出買回基數或其整倍數, 計算買回總價金, 並依相關規定通知該受益人所委託之參與證券商 ( 二 ) 每買回基數之買回總價金計算公式如下 : 買回總價金 = 買回價金 - 買回手續費 - 買回交易費 1. 買回價金 = 每買回基數所表彰之受益權單位數 ( 買回日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本基金之基金受益憑證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數 ) 2. 買回手續費 = 經理公司得就每一買回申請收取買回手續費, 買回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實際適用費率得由經理公司依基金銷售策略適當調整之, 但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 現行之買回手續費為每買回基數新臺幣伍仟元 3. 買回交易費 = 買回價金 買回交易費率 (0.8%) 目前本基金買回交易費率收取標準為 0.8%( 註 ), 其費率上限最高以 2% 為限, 日後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 ( 註 ) 買回交易費率之計算基準, 係按上海證交所與 QFII 託管人公告之費率與稅率為計算依據, 加上匯率波動成本合計概算, -39-

45 三 買回失敗 項目包含大陸地區證券商經紀費用 :0.30%( 依市場收費率為 準 ) 大陸地區中登過戶費 :0.10%( 由買賣雙方支付 ) 大陸 地區證管費 :0.004%( 由買賣雙方支付 ) 上海證交所經手 費 : 0.011%( 由買賣雙方支付 ) 上海證交所印花稅 : 0.10%( 僅賣方支付 ) 買回價金匯率波動成本 ( 依長期平均人 民幣對新臺幣之匯率報酬率為估算基準 ) QFII 託管人交易結 算費 ( 人民幣 100 元 / 每一筆交易 ) 受益人應於 作業準則 或經理公司規定之期限內給付受益憑證 如 未能依規定期限給付者, 視為買回失敗 ; 經理公司即不給付買回總價金 受益人並應於買回日之次二個營業日內, 委託參與證券商交付行政處理費至本基金之指定專戶 行政處理費列入本基金資產, 並依最新公開說明書規定計算 前述行政處理費之給付計算標準如下 : ( 一 ) 若本基金買回日之次一個營業日淨值小於買回日之淨值, 則行政處理費計算公式如下 : T: 買回日 T+1 淨值 <T 淨值行政處理費 = 買回價金 2% ( 二 ) 若本基金買回日之次一個營業日淨值大於 ( 或等於 ) 次買回日之淨值, 則行政處理費計算公式如下 : T: 買回日 T+1 日淨值 T 日淨值行政處理費 = 買回價金 [2%+( 本基金 T+1 日淨值 - 本基金 T 日淨值 )/ 本基金 T 日淨值 ] 依目前大陸地區股市交易制度, 每日漲停幅度 10%, 行政處理費最高可能達買回價金 12% 日後仍端視大陸地區股市交易制度而定 四 買回總價金給付之時間及方式 1. 經理公司接受買回申請後, 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於買回日之次一營業日起九個營業日內,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以匯款方式無息撥付買回總價金至受益人之指定帳戶中 給付買回總價金之匯費等相關手續費用由受益人負擔, 並得自買回總價金中扣除 2. 本基金如有下列任一情事時, 經經理公司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方式公告或通知受益人, 得自買回日之次一營業日起三十個營業日內,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以上述之方式給付買回總價金予受益人 : (1) 買回日申請買回之買回總價金大於本基金投資於非大陸地區之資產總值 ; -40-

46 (2)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所 店頭市場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致影響本基金處分資產以籌措足夠流動資產支付買回總價金 ; (3)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法規或命令限制資金匯出或匯入, 致影響本 基金支付買回總價金 五 受益憑證之換發 本基金受益憑證採無實體發行, 不印製實體受益憑證, 故無受益憑證換發之情形 六 買回撤銷之情形受益人提出買回申請, 除經理公司同意者外, 於 作業準則 或經理公司規定之期限後, 不得撤銷該買回之申請 受益人欲撤回其買回申請者, 應填妥 現金買回撤銷申請書 委託參與證券商向經理公司撤銷買回申請, 並於買回申請日中午十二時前通知經理公司 七 買回申請結果經理公司應核對參與證券商之 現金買回申請書 內容, 以決定買回申請之結果是否成交 ( 成功或失敗 ), 並應將結果於買回申請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前, 回覆臺灣集保結算所之連線電腦, 提供參與券商查詢 八 申購或買回申請之婉拒 暫停受理 實際申購總價金 申購總價金差額與買回總價金之暫停計算 申購應交付之受益憑證與及買回總價金之延緩給付 ( 一 ) 經理公司有權得決定是否接受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 經理公司因金管會之命令或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應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 1. 有下述 ( 三 ) 所列情事之一者 ; 2. 經經理公司專業評估後認為有無法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買入或賣出滿足申購人或買回人對應之標的指數成分股部位數量之虞者 ; 3. 超過經理公司或本基金於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投資限額者 ; 4. 有其他特殊情事發生者 ( 二 ) 經理公司接受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以後, 經理公司因金管會之命令或有下述 ( 三 ) 所列情事之一, 並經金管會核准者, 得為下列行為 : 1. 暫停計算實際申購總價金及申購總價金差額, 且延緩給付全部或部分受益憑證 2. 不暫停計算實際申購總價金, 僅延緩給付全部或部分受益憑證 3. 暫停計算買回總價金, 且延緩給付全部或部分買回總價金 4. 不暫停計算買回總價金, 僅延緩給付全部或部分買回總價金 ( 三 ) 經理公司為前項所載之行為除係因金管會之命令者外, 應基於下列任一情事 : 1.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證券交易所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 -41-

47 易 ; 2. 任ㄧ營業日暫停交易之標的指數成分股權重佔標的指數總權重達 20%( 含 ) 以上 ; 3. 因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法規或命令限制資金匯出或匯入 ; 4. 通常使用之通信中斷 ; 5. 因匯兌交易受限制 ; 6.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因故無法進行受益憑證劃撥轉帳作業 ; 7. 有無從收受申購或買回申請 計算實際申購總價金 申購總價金差額與買回總價金 給付申購應交付之受益憑證或買回總價金之其他特殊情事者 ( 四 ) 前述 ( 二 ) 各款所定暫停計算或延緩給付之原因消滅後之次一營業日, 經理公司應即恢復計算或給付程序 ( 五 ) 依前述 ( 四 ) 規定恢復計算程序者, 其計算應以恢復計算程序之日現金申購買回清單為準 ( 六 ) 依前述 ( 四 ) 規定恢復給付程序者, 受益人應交付申購總價金差額之期限及經理公司給付之期限, 自恢復給付程序之日起繼續依相關規定辦理 ( 七 ) 本條規定之暫停及恢復計算實際申購總價金與買回總價金 延緩及恢復給付申購應交付之受益憑證與買回總價金, 應依信託契約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方式公告之 玖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一 受益人應有之權利內容 ( 一 ) 受益人得依本基金信託契約之規定並按其所持有之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行使下列權利 : 1. 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 2. 受益人會議表決權 3. 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之其他權利 ( 二 ) 受益人得於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之營業時間內, 請求閱覽信託契約最新修訂本, 並得索取下列資料 : 1. 信託契約之最新修訂本影本 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得收取工本費 2. 本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 3. 經理公司及本基金之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三 ) 受益人得請求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履行其依信託契約規定應盡之義務 ( 四 ) 除有關法令或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受益人不負其他義務或責 -42-

48 任 二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 給付方式 ( 一 )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 ( 詳見附表一 ) 項目 附表一 富邦上証 180 基金受益人負擔之費用評估表 計算方式或金額 經理費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 指數授權費 保管費 申購手續費 ( 成立前 ) 申購手續費 ( 上市日起 ) 申購交易費 買回手續費 九九 (0.99%) 之比率, 逐日累計計算, 並自本基金成立日 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1. 許可使用固定費 : 自指數協議生效日至基金成立日止, 每季支付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 不足一曆季者, 仍應足額 支付 ), 基金成立日起, 許可使用固定費則不再支付 2. 指數許可使用基點費 : 自基金成立日起, 按本基金淨資 產價值每年百分之 四 (0.04%) 之比率, 於每一日 曆日計算, 逐日累計 於次年 1 月前 20 個工作日內, 支 付上一年度的指數許可使用基點費, 惟每年金額不足人 民幣貳拾萬元 ( 即不足貳拾萬元部分按照貳拾萬元收 取 ), 如基金存續未滿一年, 則依存續期間比例計算 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 一 (0.10%) 之比率, 由經理公司逐日累計計算, 自本 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1.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 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2.00% 2. 現行之申購手續費依申購人申購發行價額所適用之比率 範圍計算 申購發行價額 百分比 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者 0~1.5% 新臺幣 1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500 萬元者 新臺幣 500 萬元 ( 含本數 )~ 未達新臺幣 1000 萬元者 0~1.2% 0~1.0% 新臺幣 1000 萬元 ( 含本數 ) 以上者 0~0.6%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2.00% 現行之申購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新臺幣伍仟元 每受益權單位之預收現金申購交易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2.00% 現行之實際申購交易費用 = 實際申購價金 申購交易費率 (0.1%) 每受益權單位之現金買回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2.00% 現行之買回手續費為每買 -43-

49 回基數新臺幣伍仟元 每受益權單位之現金買回交易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買回交易費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2.00% 現行之買回交易費 = 買回價金 買回交易費率 (0.8%) 申請加掛其他幣別之受益憑證上市審查費新臺幣伍萬上市費及年費元, 每年上市費用為資產規模之 0.03%, 最高金額為新臺幣參拾萬元 借入股票應付費用無出借股票應付費用無借款之利息及利息以外之相關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設定費短期借款費用或手續費等費用 ) 依簽訂之借款契約 召開受益人會議費用預估每次新臺幣 100 萬元 ( 註一 ) 其他費用 ( 註二 ) 以實際發生之數額為準 ( 註一 ): 受益人會議並非每年固定召開, 故該費用不一定每年發生 ( 註二 ): 包括依信託契約規定運用本基金所生之經紀商佣金 交易手續費 短期票券之集保費等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 ; 本基金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基金財務報告簽證或核閱費用 ; 清算費用及訴訟或非訴訟所產生之費用 ; 受益人若發生買回失敗應支付行政處理費 ( 詳見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主要內容 中捌之說明 ) ( 二 )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給付方式申購手續費及申購時相對應買進之一籃子股份之交易費, 於申購時支付 ; 買回手續費及買回時相對應賣出之一籃子股份之交易費, 於買回時支付外, 其餘項目均由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三 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 繳納方式本基金各子基金之賦稅事項依財政部 (81) 台財稅第 號函 (91) 台財稅第 號函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 但有關法令修正者, 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投資於各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資產及其交易所產生之各項所得, 均應依各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相關法令規定繳納稅款 ( 一 ) 證券交易稅 1. 受益人轉讓受益憑證時, 應由受讓人代徵證券交易稅 2. 受益人申請買回, 或於本基金清算時, 繳回受益憑證註銷者, 非屬證券交易範圍, 均無需繳納證券交易稅 ( 二 ) 印花稅受益憑證之申購 買回及轉讓等有關單據, 均免納印花稅 ( 三 ) 證券交易所得稅 1. 本基金清算時, 分配予受益人之剩餘財產, 其中有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者, 得適用停徵規定 2. 受益人於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期間, 因申請買回或轉讓受益憑證, 其買回或轉讓價款減除成本後所發生之證券交易所得, 免納 -44-

50 所得稅 四 受益人會議 ( 一 ) 召開事由 1. 修正信託契約者, 但信託契約另有訂定或經理公司認為修正事項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並經金管會核准者, 不在此限 2. 更換經理公司者 3. 更換基金保管機構者 4. 終止信託契約者 5.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報酬之調增 6. 重大變更本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7. 指數提供者停止提供標的指數, 而改提供其他替代指數者 8. 指數提供者停止提供標的指數, 亦未提供替代指數, 經經理公司洽請其他指數提供者提供替代指數者 9. 其他依法令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金管會指示事項者 如發生前述 7. 至 8. 任一所述情事時, 本基金將依標的指數實際停止使用日之投資組合持有或維持至替代指數授權開始使用日 ( 二 ) 召開程序 1. 依法律 命令或信託契約規定, 應由受益人會議決議之事項發生時, 由經理公司召開受益人會議 經理公司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由基金保管機構召開之 基金保管機構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依信託契約之規定或由受益人自行召開 ; 均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由金管會指定之人召開之 受益人亦得以書面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 逕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後, 自行召開受益人會議 2. 受益人自行召開受益人會議, 係指繼續持有受益憑證一年以上, 且其所表彰受益權單位數占提出當時本基金已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 ( 三 ) 決議方式 1. 受益人會議得以書面或親自出席方式召開 受益人會議以書面方式召開者, 受益人之出席及決議, 應由受益人於受益人會議召開者印發之書面文件 ( 含表決票 ) 為表示, 並依原留存簽名式或印鑑, 簽名或蓋章後, 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送至指定處所 2. 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應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 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下列事項不得於受益人會議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 : (1) 更換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 ; (2) 終止信託契約 ; -45-

51 (3) 變更本基金種類 ( 四 ) 受益人會議應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之規定辦 理 拾 基金之資訊揭露一 依法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應揭露之資訊內容 ( 一 )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應通知受益人之事項如下 : 1. 信託契約修正之事項 但修正事項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 得不通知受益人, 而以公告代之 2.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3. 本基金受益憑證之上市及下市 4. 信託契約之終止及終止後之處理事項 5. 清算本基金剩餘財產分配及清算處理結果之事項 6. 召開受益人會議之有關事項及決議內容 7. 指數授權契約終止 變更標的指數 授權人或指數提供者 8. 其他依有關法令 金管會之指示 信託契約規定 參與契約規定 臺灣證交所規定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定或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認為應通知受益人之事項 ( 二 )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應公告之事項如下 : 1. 前項規定之事項 2. 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3. 每營業日公告次一營業日現金申購買回清單 4. 每週公布基金投資產業別之持股比例 5. 每月公布基金持有前十大標的之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 每季公布基金持有單一標的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達百分之一之標的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6. 本基金暫停及恢復計算實際申購總價金與買回總價金 延緩及恢復給付申購應交付之受益憑證與買回總價金事項 7.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主營業所所在地變更者 8. 本基金之年度 半年度財務報告 9. 發生有關標的指數之重大事項並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者 10. 其他依有關法令 金管會之指示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理公司 臺灣證交所 基金保管機構認為應公告之事項 11. 其他重大應公告事項 ( 如基金所持有之有價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 長期發生無法交割 移轉 平倉或取回保證金情事 ) 二 資訊揭露之方式 公告及取得方法 ( 一 ) 對受益人之通知或公告, 除金管會 臺灣證交所或其他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依下列方式為之 : -46-

52 1. 通知 : 依受益人名簿記載之通訊地址郵寄之 ; 其指定有代表人者通知代表人, 但經受益人同意者, 得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傳輸方式為之 受益人地址變更時, 受益人應即向經理公司或事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否則經理公司或清算人依信託契約規定為送達時, 以送達至受益人名簿所載之地址視為已依法送達 2. 公告 : 前述一之 ( 一 )1.~8. 及 ( 二 )4.~7. 及 9.~11. 之公告方式, 皆刊登於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 ; 前述一之 ( 二 )8. 及本公開說明書之公告方式, 皆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前述一之 ( 二 )2. 之公告方式, 係每營業日於經理公司之各營業處所公告當日所計算前一營業日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並刊登於公告次日之中華民國任一主要新聞報 前述一之 ( 二 )3. 公告於經理公司網站 ( 二 ) 通知及公告之送達日, 依下列規定 : 1. 依前 ( 一 ) 所列 1. 之方式通知者, 除郵寄方式以發信日之次日為送達日, 應以傳送日為送達日 2. 依前 ( 一 ) 所列 2. 之方式公告者, 以首次刊登日或資料傳輸日為送達日 3. 同時以前 ( 一 ) 所列 1,2 之方式送達者, 以最後發生者為送達日 ( 三 ) 受益人通知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或事務代理機構時, 應以書面 掛號郵寄方式為之 ( 四 ) 前述一之 ( 二 ) 所列 規定應公布之內容及比例,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五 )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應於營業時間內在營業處所提供下列資料, 以供受益人閱覽或索取 : 1. 最新公開說明書 2. 信託契約之最新修訂本影本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得收取工本費 3. 本基金之最近二年度 ( 未滿二年度者, 自本基金成立日起 ) 之年報 三 投資人取得指數組成調整 基金與指數表現差異比較等最新資訊及其他重要資訊之途徑請載明投資人可至上海證交所網站 ( 取得指數組成調整資料 ; 基金與指數表現差異比較等最新資訊及其它重要資訊將公布在經理公司之網站 ( 拾壹 基金運用狀況 -47-

53 一 投資情形 ( 一 ) 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 金額及比率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Fubon Asset Management C0.,Ltd.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總額明細表 民國 105 年 09 月 30 日 股票 資產項目證券市場名稱金額 ( 新台幣百萬元 )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證券 比率 % 台灣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交易所 4, 中國證券交易所 12, 小計 16, 台灣債券市場 小計 基金 其他證券 短期票券 附買回債券 銀行存款 其他資產 ( 扣除負債後 ) 合計 ( 淨資產總額 ) , ( 二 ) 投資單一股票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 列示該 股票之名稱 股數 每股市價 投資金額及投資比率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Fubon Asset Management C0.,Ltd. 富邦上証 18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股票明細表民國 105 年 09 月 30 日 股票名稱 證券市場名稱 股數 每股市價市值投資比率 ( 新台幣元 ) ( 新台幣百萬元 ) (%) ( CH) 浦發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5,145, ( CH) 民生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14,066, ( CH) 中信證券中國證券交易所 4,683, ( CH) 招商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6,136, ( CH) 保利地產中國證券交易所 4,232, ( CH) 上汽集團中國證券交易所 1,967, ( CH) 貴州茅臺中國證券交易所 298,458 1, ( CH) 海通證券中國證券交易所 4,813, ( CH) 伊利股份中國證券交易所 3,608, ( CH) 長江電力中國證券交易所 3,926, ( CH) 興業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7,934, ( CH) 北京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7,237, ( CH) 農業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22,742, ( CH) 中國平安中國證券交易所 6,445, ,034 ( CH) 交通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16,345, ( CH) 工商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14,436, ( CH) 中國太保中國證券交易所 1,870, ( CH) 中國建築中國證券交易所 8,924, ( CH) 中國中車中國證券交易所 5,453, ( CH) 中國銀行中國證券交易所 12,539, * 投資股票金額占基金淨值 1% 以上 ( 三 ) 投資單一債券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 列示該 債券之名稱 投資金額及投資比率 ( 無 ) ( 四 ) 投資單一基金受益憑證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 者, 應列示該基金受益憑證名稱 經理公司 基金經理人 經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6 日文號 :105 國泰投信系字第 0000000878 號 主旨 : 公告各基金投資資產 股票或債券達一定比例之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及其次一季例假日 說明 : 一 依據各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規定之公告方式辦理, 各項依據如下 : 基金依據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定義 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港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全球資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銷售富邦投信股票型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 ㄧ 投資人支付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0%~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2% 股票型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2.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 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1% 銷售獎勵金 (%) 基金募集期間, 富邦投信支付獎勵金 0%~0.15% 範例 : 富邦精準基金 之申購手續費 1% 及經理費 1.5%,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Crystal Reports - 分配型基金組成項目表

Crystal Reports - 分配型基金組成項目表 月份 每單位配息 ( 台幣 ) 可分配淨利益 A 配息 (A+B) 本金 B 配息 (A+B) 2018 年 2 月 0.022000 10 2018 年 3 月 0.035000 10 2018 年 4 月 0.025000 85.94 14.06 2018 年 5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6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7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More information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20180824 版 ( 都柏林 ) 本公司銷售 ( 都柏林 ) 法盛國際系列 法盛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基金 ( 原名稱 : 法儲銀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型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不多於 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 二 基金公司 ( 或總代理人 / 境外基金機構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聯博 - 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A 股美元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3.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3.00%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00%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60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聯博 -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15 日富信字第 1060000133 號 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首次募集發行, 茲將募集事項公告於后 : 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 本次募集之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受益 憑證, 係由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244\275\247i\275Z.doc)

(Microsoft Word \244\275\247i\275Z.doc)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寶來投信獨立經營管理 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03 年 9 月 12 日元投信字第 2014131 號 主旨 : 本公司調整證券投資信託系列基金之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及客戶適合度評估作業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及客戶適合度評估作業 公告事項 : 1. 依 103 年 5 月 20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20307 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分類標準

More information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2015 5 13 1933 H 571 H 2015 6 17 H H 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可予調整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More information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2017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4 8487 operations@valueetf.com.hk www.valueetf.com.hk 2-3 理 4 ( ) 5 ( ) 6-7 ( ) 8 ( ) 9 ( ) 10 1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管理人兼 RQFII 持有人惠理基金 理香港 香港 投資顧問 理香港 香港 管理人兼 RQFII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A1 類股份 - 累積單位 ( 美元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A1 類股份 - 累積單位 ( 美元 )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5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3.0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4,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4,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期 :107 年 2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 明書 壹 基本資料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基金名稱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 美元 )A1- 累積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 美元 )A1- 累積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5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3.0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經理費分成不多於 0.60%

More information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More information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摘要 PERFECT SHAPE (PRC) HOLDINGS LIMITED 必瘦站 ( 中國 ) 控股有限公司 ( 股票代號 :1830)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443,000,0006.1% 470,200,000 78,000,0006.4% 83,000,000 8.3 3.8 68,300,00063.8% 111,900,000 1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236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6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25 % 計算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6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2.4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經理費分成不多於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型態 : 開放式 ( 四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 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 承銷股票 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 含 ), 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 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投資於人工智慧相關產業股票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

( 三 ) 型態 : 開放式 ( 四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 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 承銷股票 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 含 ), 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 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投資於人工智慧相關產業股票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 公告 公告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公告文號 :(107) 第一金投信字第 793 號 主旨 : 公告本公司首次募集 第一金全球 AI 人工智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依據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 公告事項 : 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六條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 第一金全球 AI 人工智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More information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為增加操作的靈活度, 摩根平衡基金 ( 下稱本基金 ) 已於民國 ( 下同 )103 年 11 月 6 日獲金管會核准增加投資標的, 並修訂相關投資限制, 預計於 104 年 1 月 5 日生效 未來本基金可比照其它平衡型基金, 除了股票及債券外, 還可投資於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 修改後之條文內容列示於下, 若您有任何問題, 歡迎來電 : 0800-045-333(

More information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摩根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對照表 第十四條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第一項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之安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 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上櫃股票 承銷股票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 台灣存託憑證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More information

中國信託全球新興市場策略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國信託全球新興市場策略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國信託中國外資自由投資 50 不含 A 及 B 股傘型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9 日 中信 ( 投信 ) 字第 10710230031 號 一 金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 中國信託中國外資自由投資 50 不含 A 及 B 股傘型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 中國信託 MSCI 中國外資自由投資 50 不含 A 及 B 股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閣下如 有任何疑問 閣下如已 本公司 售出或轉讓 RUI K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INVESTMENTS LIMITED 銳康藥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8037) 建議股份合併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69 2 SGM-1 SGM-2 48 33 A18 7 www.hkgem.com www.ruikang.com.hk 創業板之特色....................................................

More information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Hong Xie hong.xie@spdji.com 2013 3 (QFII) (RQFII) 97% 1 QFII RQFII RQFII 2014 2ETF 2014 11 ETF 2014 933.85.5 2 1 www.chinabond.cn 2 2014 9 35%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新中國精選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項目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基金概況 伍 投資風險揭露 十一 以滬港通及深港通投資大陸地區之風險 本基金可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投資大陸地區市場, 主要之相關風險如下 : 1. 交易機制之不確定性滬港通及深港通之投資規範尚屬新制, 相關投資規範或交易機制於未來可能會再次修訂, 無法保證該等修訂對投資者是否會有影響, 經理公司將密切注意政策發展之趨勢,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KING FORC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8315)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佈 本公司 董事 董事會 聯交所 GEM 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陳運逴 GEM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前言 Excel Excel - v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5 相關 平衡 敏感 - vi - 前言 模擬 If-Then 規劃 ERP BI - vii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ERP + BI + ERP BI Excel 88 Excel 1. Excel Excel 2. Excel 3. Excel - viii - 前言 1.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中國豐收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4 日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本次募集之日盛中國豐收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 以下稱本基金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於民國 107 年 6 月 5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13778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二 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條款如下所示 : ( 一 ) 為委任本基金之國外投資顧問公司聯博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P.) 為受託管理機構處理本基金海外投資業務, 以減少投資決策形成與 交易執行的時區落差, 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 1 條第 6 款 ( 二 ) 為增加投資效率

二 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條款如下所示 : ( 一 ) 為委任本基金之國外投資顧問公司聯博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P.) 為受託管理機構處理本基金海外投資業務, 以減少投資決策形成與 交易執行的時區落差, 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 1 條第 6 款 ( 二 ) 為增加投資效率 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公告 聯博信字第 1070223 號 公告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下稱 本基金 ), 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 參酌金管會函令關於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為增加投資效率目的從事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CDS Index) 交易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南非幣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4 年 03 月 03 日新光投信總發字第 1040057 號 新光南非幣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 : 本基金 ) 首次募集發行, 謹將募集事項公告於下 :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下稱金管會 ) 核准日期及文號 : 本基金經金管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53221

More information

( ) RR3 RR ( ) ( ) ( ) 法規函令動態 ( ) ( )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ETF ( ) % 103

( ) RR3 RR ( ) ( ) ( ) 法規函令動態 ( ) ( )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ETF ( ) % 103 2015.01 第 13 期 104 145 3 (02)2581-7288 理監事會議 66 12 1866 104104 本公會業務報導 OBU/OSU ( ) ()9 ( ) 4 OBU/OSU ( ) OBU/OSU OBU/OSUOBU/OSU ( ) OBU/OSU OBU/OSU OBU/ OSU ( ) OBU/OSU ( ) OBU/OSU ( 103 12 12 1030045271)

More information

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本公司銷售野村投信之 野村基金 ( 愛爾蘭系列 ) 美國高收益債券基金 -TD 類股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贊助或提供產品會及員工教育訓練 1.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最高為 2.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0%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申購手續費最高為 2.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0% 本公司擔任野村美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我國證券借貸與信用交易 制度概述 文Ʌ林崇英 臺灣證券交易所結算部專員 壹ǵ借券制度的發展歷程 准融券賣出 Ǵ 因而被稱為跛足的信用交易 制度Ƕ 一ǵ融資融券 2ǵ復華證券金融公司獨家辦理時期 (民國 我國借券制度最早起源於有價證券信 69年4月起) 用交易之融券 Ǵ 所謂信用交易係指投資人 利用財務槓桿原理從事證券交易 Ǵ 向符合 隨著證券市場信用交易規模逐漸擴 資格條件之授信機構提供擔保 Ǵ 並由授信

More information

2 4 5 23 34 43 44 47 92 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CRRC 2. 16 16 010-51862188 010-51862188 010-63984785 010-63984785 crrc@crrcgc.cc crrc@crrcgc.cc 3. 16 100036 16 100036 www.crrcgc.cc crrc@crrcgc.cc 4.

More information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 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 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 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 同時無法保證在 GEM 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More information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More information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止三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 未經審核 ) ( 未經審核 ) 千港元 千港元 營業額 4 1,754,525 2,309,713 1,013,093 1,153,701 (1,495,083) (1,994,468) (85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止三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 未經審核 ) ( 未經審核 ) 千港元 千港元 營業額 4 1,754,525 2,309,713 1,013,093 1,153,701 (1,495,083) (1,994,468) (85 TONLY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通力電子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1249) 業績公佈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財務摘要 二零一六年 變動 ( 百萬港元 ) 1,754.5 2,309.7-24.0% 259.4 315.2-17.7% 85.3 98.4-13.3% 65.9 87.8-24.9% 65.9 85.4-22.8% 26.91 34.48-22.0%

More information

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31 日 華永信字第 1040000219 號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華南永昌全球精品基金 華南永昌全球基礎建設基金 華南永昌全球神農水資源基金 華南永昌中國 A 股基金及華南永昌多重資產入息平衡基金等五檔基金修正公開說明書,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核准, 特此公告 公告事項 : 一 依金管會中華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一 五年六月三十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統一黑馬基金 統一中小基金 統一經建基金 統一奔騰基金 統一大滿貫基金 統一台灣動力基金 統一強漢基金 統一大龍印基金 統一大中華中小基金 統一新亞洲科技能源基金 統一亞洲大金磚基金 統一大龍騰中國基金 等十二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部分條文, 業經金管會核准, 謹此公告 公告事項 : 一 依中華民國 105 年

More information

0622_富邦投信_VIX教戰手冊

0622_富邦投信_VIX教戰手冊 VIX 冊 教 期貨 ETF 戰手 目錄 漫談VIX期貨ETF 當阿寶遇到小財神 2 你問我答 市場篇 8 操作篇 10 商品篇 14 挑戰黑天鵝 測測您對VIX期貨ETF知多少 富邦VIX屬高波動度產品 不適合長期 持有且不熟悉本基金特性之投資人 1 18 權 01 2 3 4 5 02 6 7 Q1 Q (CBOE Volatility Index) VIX VIXVIX 4 VIX300% VIX

More information

B.xls

B.xls 安泰投顧 BI01 鋒裕美國鋒裕基金 B2 美元 1.25% 不多於 0.20% BI 鋒裕資產管理公司 安泰投顧 BI03 鋒裕核心歐洲股票基金 B2 美元 1.25% 不多於 0.20% BI 鋒裕資產管理公司 安泰投顧 BI04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5 鋒裕歐陸股票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6 鋒裕歐洲研究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8 鋒裕日本股票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 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22 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日盛小而美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盛新台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 公告事項 : 盛日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盛中國內需動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日盛全球抗暖 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等五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核准在案, 特此公告 一 依據金管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DECAA6F455446B4C1B366AB48B055B0F2AAF7ABB4ACF9ADABAD6EA4BAAE65A4CEACDBC3F6ADB7C049B4A6C5532E646F63>

<4D F736F F D20ADECAA6F455446B4C1B366AB48B055B0F2AAF7ABB4ACF9ADABAD6EA4BAAE65A4CEACDBC3F6ADB7C049B4A6C5532E646F63> 元大寶來寶來標普高盛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契約重要內容及相關風險揭露 壹 投資人對投資人對本基金之權利行使基金之權利行使 轉換轉換 申購及買回之方式及限制申購及買回之方式及限制 一 投資人對本基金之權利行使 ( 一 ) 受益人得依信託契約之規定並按其所持有之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行使下列權利 ::1. 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 2. 受益人會議表決權 3. 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之其他權利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Great China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大中華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21 同一夢想 共創未來 2015 年報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More information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強積金指南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2583 8033 滙豐強積金網頁 www.hsbc.com.hk/mpf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65 60 1 2 73770 2583 8033 www.hsbc.com.hk/mpf 滙豐強積金與您, 昂首向前邁步 3 1 5 2 6 2.1 6 2.2 7 2.3 8 3 10 3.1 10 3.2 11 3.3 15 4 17

More information

I O N A S S O C I A T S E C U R I T I E S 105 T A I W A N OSU 104 10 7 6 7 104 11 27 104 11 23 104 11 14 104 ( ) 10 11 104 10 22 104 10 26 Ⅰ (105) 1 19 (104) 5 7~8 261 EPS 0.82 ROE 5.32% 1.91% 2 OSU (

More information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 601998 2 4 6 8 8 8 10 30 40 56 57 57 57 58 58 59 65 70 72 75 76 77 181 182 釋義, 義, 義 : 2015 6 BBVA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S.A.( ) / / () () ( 2014 8 6, ),2011 12 27 ( ) 2 釋義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上週中國指數與匯率表現 中國股市上週在經濟數據優於預期下, 代表全市場之上証綜合指數週漲跌幅為 0.89%, 代表中大型股之上証 180 指數週漲跌幅為 1.07%, 深 100 指數週漲跌幅為 -0.06%, 香港國企指數漲幅較高, 週漲跌幅為 2.00% 亞幣指數受到美元指數轉強影響, 上週漲跌幅為 -0.10%, 人民幣 (CNY) 當週漲跌幅為 0.58%, 境外人民幣 (CNH) 當週漲跌幅為

More information

季度財務報表 本公司 董事 本集團 季度業績 核數師 香港會計師公會 2410 業務回顧 232,262, % 710,165, % 34.2% 22.9% 7.3% 28.7% 24.5% % 28.0% 24.5% 61,583, % 164

季度財務報表 本公司 董事 本集團 季度業績 核數師 香港會計師公會 2410 業務回顧 232,262, % 710,165, % 34.2% 22.9% 7.3% 28.7% 24.5% % 28.0% 24.5% 61,583, % 164 Lee s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李氏大藥廠控股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950) 季度業績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財務摘要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個月 變動 止九個月 變動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232,262 246,679 5.8% 710,165 689,395 +3.0% 毛利 161,863 170,807

More information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ore information

封面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基金公開說明書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核准或同意生效,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

封面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基金公開說明書 其他注意事項 1.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核准或同意生效,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 封面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基金 公開說明書 一. 二. 基金名稱 : 國泰富時中國 A5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基金種類 : 指數股票型 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1~2 頁 ( 本基金不投資結構式利率商品 )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基金型態 : 開放式基金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計價幣別 : 新臺幣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新臺幣貳佰億元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More information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香港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香港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0338 香港 600688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More informa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More information

以下是聯博基金公司 2013 年 AT/BT/AD 級股基金配息基準日及一覽表 月份 配息基準日 2013 年 01 月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2013 年 02 月 02 月 27 日 02 月 28 日 2013 年 03 月 03 月 27 日 03 月 28 日 2013

以下是聯博基金公司 2013 年 AT/BT/AD 級股基金配息基準日及一覽表 月份 配息基準日 2013 年 01 月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2013 年 02 月 02 月 27 日 02 月 28 日 2013 年 03 月 03 月 27 日 03 月 28 日 2013 聯博基金 歷史 配息 當月及年化配息率 當月報酬資訊 聯博 - 美國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全球債券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歐洲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上週中國指數與匯率表現 中國股市上週在長假結束買盤回攏下, 代表全市場之上証綜合指數週漲跌幅為 1.97%, 代表中大型股之上証 180 指數週漲跌幅為 1.62%, 深 100 指數週漲跌幅為 1.25%, 香港國企指數跌幅較高, 週漲跌幅為 -3.48% 亞幣指數受到美元指數轉強影響, 上週漲跌幅為 -0.75%, 人民幣 (CNY) 當週漲跌幅為 0.85%, 境外人民幣 (CNH) 當週漲跌幅為

More information

參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 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

參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 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 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條項款修訂後條文條項款修訂前條文說明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經理公司 ), 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發行受益憑證, 募集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基金保管機構 ),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全球智能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6 日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本次募集之日盛日盛全球智能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本基金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於民國 107 年 9 月 18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29036 號函申報生效 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名稱 電話及地址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附件 摩根新金磚五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 第十四條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 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 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 針及範圍 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上櫃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

More information

創歷史新高Ǵ另外共有109個資產管理業者發行ETFǴ全球交易所有40個有ETF掛牌交易Ƕ 其中自2000年起到2009年為止Ǵ資產規模已由743.4億美元快速成長為10,323億美元超 過十倍ǴETF初次掛牌檔數更呈現跳躍式成長Ǵ由92檔爆增至1,939檔Ǵ足見ETF對投資人 而言已經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投資商品Ƕ 圖一ǵ近年全球ETF掛牌數與資產規模 資料來源ǺETF Global Handbook,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公司資料 0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0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14 獨立審閱報告 21 綜合收益表 22 綜合全面收益表 23 綜合財務狀況表 24 綜合權益變動表 2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27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8

目錄 公司資料 0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0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14 獨立審閱報告 21 綜合收益表 22 綜合全面收益表 23 綜合財務狀況表 24 綜合權益變動表 2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27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8 : 1206 2017 目錄 公司資料 02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04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14 獨立審閱報告 21 綜合收益表 22 綜合全面收益表 23 綜合財務狀況表 24 綜合權益變動表 26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27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28 66 Tannery Lane #04-10/10A Sindo Industrial Building Singapore 347805 66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國富浩華稅務 ( 香港 ) 有限公司 Crowe Horwath Tax Services (HK) Limited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第 13 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中國快訊 中國全面推進 營改增 改革 陳維端先生 : +852 2894 6818 : charles.chan@crowehorwath.hk 譚建國先生 : +852

More information

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生命科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告 ( 稿 )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3 日兆信字第 1040000544 號 主 旨 : 本公司經理之 兆豐國際生命科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兆豐國際生命科學基 金 ) 修訂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謹此公告 說明 : 一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40047173

More information

18 Prulifloxacin PLx Pharma PLx Pharma RegeneRx Biopharmaceuticals, Inc. Thymosin Beta 4 Treprestinil United Therapeutics Treprestinil United Therapeu

18 Prulifloxacin PLx Pharma PLx Pharma RegeneRx Biopharmaceuticals, Inc. Thymosin Beta 4 Treprestinil United Therapeutics Treprestinil United Therapeu 業務回顧 Lee s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李氏大藥廠控股有限公司 * 950 第一季度業績公佈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109,889,000 49% 24,609,000 45.7% 5.24 44.8% 100% 93% 35% 77% 62% 60% 36% 35% 71% 2.7 1.4 22.4% 42.3% 37.2% * 1 18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第 13.10B 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平安保險 ( 集團 ) 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中國報章刊登的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目錄 2 4 5 13 19 21 22 23 24 25 公司資料 執行董事 2017 5 26 非執行董事 2017 7 24 獨立非執行董事 2017 8 1 2017 8 1 2017 8 1 2017 8 1 www.ernestborel.ch P.O. 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001 Cayman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中期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 收入 5 2,061,481 1,362,742 (691,884) (469,146) 1,369, , ,780 21,633 (667,220) (475,382) (78,782) (49,825)

中期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 收入 5 2,061,481 1,362,742 (691,884) (469,146) 1,369, , ,780 21,633 (667,220) (475,382) (78,782) (49,825) Biostim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合生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1112) 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佈 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061,481 1,362,742 51.3% 1,369,597 893,596 53.3% 297,507 273,926 8.6% 460,407 273,926 68.1% 人民幣

More information

G.xls

G.xls 法巴投顧 BP01 百利達美國股票基金 C 股 法巴投顧 BP03 百利達美國中型股票基金 C 股 1.75% 不多於 0.70% BP 法國巴黎投資盧森堡公司 法巴投顧 BP11 百利達日本股票基金 C 股 - 日圓 法巴投顧 BP12 百利達日本小型股票基金 C 股 - 日圓 1.75% 不多於 0.70% BP 法國巴黎投資盧森堡公司 法巴投顧 BP14 百利達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C 股 1.75%

More information

(1) 14 (2) 47 (3) 70 (4) 74 (5) 83 (6)

(1) 14 (2) 47 (3) 70 (4) 74 (5) 83 (6) 2015 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2015 12 31 2015 12 31 (www.cqrcb.com) (www.hkexnews. hk)2015 12 31 * 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 B0335H250000001 91500000676129728J 155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06 18 33 35 39 2012 04 08 32 34 37 40 2012 FCS (PE), FCIS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1 201203 1 28 183 17 1712 1716 www.microport.com.cn 6 2012 484,916 448,824 8.0%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一 七年九月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大中華中小基金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相關條文及基金公開書, 業經金管會核准, 謹此公告 公告事項 : 一 依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34859 號函辦理 二 統一大中華中小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條款生效日 : 依據金管會 103 年 3 月 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06568

More information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2,106,588,000 股 H 股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 使與否而定 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1,501,258,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2,106,588,000 股 H 股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 使與否而定 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1,501,258, 2016 9 14 H H 1933 H S H 571 H 2016 10 20 H 1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2,106,588,000 股 H 股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 使與否而定 國際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11,501,258,000 股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訂立本契約,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受益憑證持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本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本契約當事人 申購人自經理公司接受其申購並繳足全部價金之日起, 成為本契約當事人

第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訂立本契約,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受益憑證持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本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本契約當事人 申購人自經理公司接受其申購並繳足全部價金之日起, 成為本契約當事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民國 107 年 11 月 27 日文號 :107 國泰投信企字第 0000001064 號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 國泰小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 國泰小龍基金 ) 及 國泰中小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 國泰中小成長基金 ) 增加發行美元計價 I 類型受益權單位, 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 以下簡稱 信託契約 ) 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乙案,

More information

2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B6D2B6B0A4BDA7695FA457B6C7C0C9>

<4D F736F F D DB6D2B6B0A4BDA7695FA457B6C7C0C9> 一 金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 群益群益道瓊美國地產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09 月 19 日 (106) 群信字第 1060835 號 本次募集之群益道瓊美國地產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受益憑證, 係由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經理公司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於

More information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美國實施第 3 輪量化寬鬆 (QE3) 政策對全球經濟之影響 The Impact of the US s Implementation of Round III Quantitative Easing Policy on the Global Economy 聶建中 (Nieh, Chien-Chung)

More information

1 內容

1 內容 2 0 1 6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六年到期全球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9 日新光投信總發字第 1070089 號 新光六年到期全球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 : 本基金 ) 首次募集發行, 謹將募集事項公告於下 :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下稱金管會 ) 核准日期及文號 : 本基金經金管會於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266\322\266\260\244\275\247i_\244W\266\307\300\311.doc)

(Microsoft Word - 04-\266\322\266\260\244\275\247i_\244W\266\307\300\311.doc)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公告 一 金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3 日 (105) 群信字第 1050181 號 本次募集之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受益憑證, 係由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經理公司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以金管證投字第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 ETF 基金公開說明書 或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 ; 或基金計價幣別與所投資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之計價幣別不同, 而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等, 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 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 七 ) 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揭露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 ETF 基金公開說明書 或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 ; 或基金計價幣別與所投資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之計價幣別不同, 而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等, 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 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 七 ) 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揭露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 ETF 基金公開說明書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 ETF 基金 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台新摩根大通新興市場投資等級美元債券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Taishin J.P.Morgan Emerging Markets IG Bond ETF Fund )( 以下簡稱 本基金 ) 二 基金種類 : 指數股票型 (Exchange Traded

More information

復華奧林匹克全球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復華奧林匹克全球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復華富時台灣高股息低波動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復華富時台灣高股息低波動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 一 ) 基金種類 : 指數股票型基金 ( 二 ) 基本投資方針 (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中壹所列九之內容 ) 三 基金型態 : 開放式四 基金投資地區 : 投資國內地區五 基金計價幣別 : 新臺幣六 本基金募集額度 :(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中壹所列一之內容 ) 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449B946A7EBAB48B867B27AA4A7C3D2A8E9A7EBB8EAAB48B055B0F2AAF7ADD7A5BFA4BDB67DBBA1A9FAAED1B575BD75A5E6A9F6B

<4D F736F F D B449B946A7EBAB48B867B27AA4A7C3D2A8E9A7EBB8EAAB48B055B0F2AAF7ADD7A5BFA4BDB67DBBA1A9FAAED1B575BD75A5E6A9F6B 富達投信公告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3 日 (105) 富證信字第 079 號 主旨 : 本公司修正經理之 富達台灣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富達卓越領航全球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短線交易相關規定 說明 : 一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 年 4 月 11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50010214 號核准函辦理 二 配合市場實務作業, 本公司修正經理之 富達台灣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 ) (: 00059) 2015 目錄 2 3 4 5 8 21 41 53 61 63 64 66 67 68 150 151 1 公司資料 公司 股 00059 0.1% 05821 0.1% 05580 0.1% 05855 0.1% 05567 0.1% 05602 業 8 32 33 86 20 2208 2888 86 20 2208 2777 業 151 14 1401 (852)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