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 善 第 四 期 主 題 論 述 2008 年 06 月 頁 3-21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 現 代 大 學 生 應 有 的 素 養 林 冠 群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教 授 中 正 大 學 歷 史 系 退 休 教 授 摘 要 身 為 全 球 村 的 公 民, 以 及 受 大 學 教 育 的 知 識 份 子, 務 必 要 知 曉 族 群 意 識 的 源 起 與 作 用, 面 對 當 代 族 群 衝 突 事 件 越 演 越 烈, 我 們 更 應 該 正 確 地 瞭 解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及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內 涵 本 文 從 當 代 的 種 族 宗 教 文 化 等 面 向, 依 據 傳 媒 報 導 事 件, 舉 例 詳 加 剖 析, 並 從 歷 史 縱 軸 洞 察 今 日 習 俗 差 異 與 紛 亂 四 起 源 頭 作 者 訴 求 去 除 對 異 文 化 的 刻 板 印 象, 真 心 觀 察 欣 賞 他 者 多 元 文 化 之 美 如 此 公 民 人 文 素 養, 將 促 使 臺 灣 的 社 會 邁 向 和 諧 共 生 的 新 紀 元 關 鍵 辭 :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文 化 相 對 論 文 化 人 類 學 族 群 衝 突 族 群 關 係 葬 禮 * 本 文 為 特 約 稿,2008.02.26. 收 稿 3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前 言 在 後 冷 戰 時 期, 由 美 國 洛 杉 磯 的 種 族 暴 動 4 1, 巴 爾 幹 半 島 的 種 族 清 洗 到 蘇 聯 解 體, 加 盟 中 的 各 個 自 治 共 和 國 紛 紛 獨 立, 車 臣 與 俄 羅 斯 衝 突 慘 劇 等 等 事 件 中 3,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族 群 或 民 族 之 間 的 衝 突, 已 是 世 界 問 題 的 主 流 此 證 之 於 2007 年 10 月 下 旬, 土 耳 其 政 府 軍 突 進 伊 拉 克 北 部 邊 界, 進 襲 土 耳 其 庫 德 族 游 擊 隊, 由 於 伊 拉 克 北 部 係 重 要 產 油 區, 土 耳 其 的 攻 擊 造 成 中 東 局 勢 不 穩, 助 長 油 價 上 漲, 紐 約 輕 原 油 及 英 國 布 倫 特 原 油 油 價 屢 破 新 高, 引 起 全 球 的 震 撼 與 緊 張 4 亦 即 地 區 性 的 族 群 衝 突, 影 響 及 全 球 政 經 的 穩 定 性 另 非 洲 的 族 群 衝 突 與 屠 殺, 目 前 仍 方 興 未 艾 以 盧 安 達 為 例, 盧 安 達 境 內 的 胡 圖 族 (Hutu) 及 圖 西 族 (Tutzi) 互 相 屠 殺 胡 圖 族 人 竟 然 進 口 了 58 萬 1 千 把 開 山 刀, 發 給 胡 圖 民 眾 去 砍 殺 圖 西 族, 並 利 用 電 台 廣 播 要 每 個 胡 圖 族 人 不 要 放 過 任 何 一 隻 蟑 螂 ( 指 圖 西 族 人 ) 於 1994 年 4 月 以 後, 百 日 之 內, 約 有 80 1 1991 年 的 一 個 深 夜, 美 國 洛 杉 磯 一 位 白 人, 以 攝 影 機 攝 錄 到 四 位 白 人 警 察 毆 打 一 位 名 叫 羅 尼 金 的 黑 人, 現 場 有 十 餘 位 警 官 圍 觀 事 發 後, 洛 杉 磯 警 察 首 長 並 未 譴 責 毆 打 的 警 官, 僅 說 一 時 失 控 經 檢 察 官 起 訴, 送 至 法 院 審 判, 結 果 洛 杉 磯 錫 米 谷 地 方 法 院 由 12 位 白 人 組 成 的 陪 審 團, 宣 判 四 位 濫 用 暴 力 的 白 人 警 察 無 罪, 終 引 發 眾 怒, 而 於 1992 年 4 月 29 日, 發 生 種 族 暴 動, 有 58 人 死 亡,2,382 人 受 傷,11,824 人 被 捕, 洛 杉 磯 有 5,273 幢 房 被 毀, 財 產 損 失 約 10 億 美 元 騷 亂 蔓 延 到 美 國 各 地 詳 見 黃 兆 群 美 國 的 民 族 與 民 族 政 策 (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有 限 公 司,1993), 頁 85 Joe R. Feagin, Clairee Booher Feagin, Racial and Ethnic Relations (Prentice-Hall, New Jersey, 1996), p.248. 2 1991 年 夏 天, 斯 洛 伐 尼 亞 (Slovenia) 克 羅 埃 西 亞 (Croatia) 及 波 士 尼 亞 (Bosnia) 宣 布 獨 立, 塞 爾 維 亞 (Serbia)- 原 為 南 斯 拉 夫 聯 邦 的 統 治 族 群, 試 圖 藉 由 鼓 動 克 羅 埃 西 亞 及 波 士 尼 亞 境 內 的 塞 爾 維 亞 少 數 民 族 發 動 叛 變, 以 建 立 其 霸 權 地 位 塞 爾 維 亞 人 重 提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中, 克 羅 埃 西 亞 對 塞 爾 維 亞 人 的 殘 暴 行 為, 來 合 理 化 其 現 在 的 行 為 他 們 發 動 了 殘 暴 濫 殺 的 種 族 淨 化 (ethnic cleansing) 策 略 : 包 括 了 屠 殺, 強 迫 克 羅 埃 西 亞 人 波 士 尼 亞 回 教 徒 及 其 他 少 數 民 族 遷 離 塞 爾 維 亞 人 居 住 的 區 域, 造 成 二 十 萬 人 遇 害, 還 製 造 了 超 過 250 萬 的 難 民 其 中, 塞 爾 維 亞 士 兵 對 波 士 尼 亞 回 教 婦 女 進 行 集 體 強 暴, 尤 令 人 髮 指, 被 害 者 約 有 12,000 人 詳 見 Ted Robert Gurr, Barbara Harff 著, 鄭 又 千 王 賀 白 藍 於 琛 譯, 國 際 政 治 中 的 族 群 衝 突 ( 臺 北 : 韋 伯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1999), 頁 3 Romu 國 際 出 版 社 編 蕭 志 強 譯, 閱 讀 世 界 紛 爭 地 圖 ( 臺 北 : 世 潮 出 版 有 限 公 司,2003), 頁 160 21 世 紀 研 究 會 編, 張 明 敏 黃 仰 文 譯, 民 族 的 世 界 地 圖 ( 臺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2), 頁 148 3 車 臣 共 和 國 為 蘇 維 埃 聯 盟 之 中 的 一 個 加 盟 共 和 國, 位 於 北 高 加 索 山 脈 的 北 側 由 於 艱 苦 的 生 活 條 件 和 歷 史 上 屢 經 外 族 侵 略 的 磨 難, 造 就 了 車 臣 人 桀 驁 不 馴 英 勇 剽 悍 的 民 族 性 格 他 們 同 居 住 在 高 加 索 山 脈 的 其 他 山 民 一 樣, 不 願 受 制 於 人 1985 年 3 月, 戈 巴 契 夫 任 蘇 聯 總 書 記 後 銳 意 改 革, 倡 導 民 主 化 及 公 開 性 於 1990 年 波 羅 的 海 三 小 國 相 繼 獨 立, 揭 開 蘇 聯 解 體 的 序 幕 車 臣 亦 於 1991 年 10 月 宣 布 脫 離 蘇 聯, 俄 羅 斯 總 統 葉 爾 欽 拒 絕 承 認, 造 成 雙 方 對 抗, 演 變 成 內 戰, 俄 羅 斯 一 再 派 兵 進 入 車 臣 鎮 壓 1995 年 俄 攻 陷 車 臣 首 府 格 洛 斯 尼, 車 臣 則 以 游 擊 戰 及 恐 怖 活 動 回 擊, 至 1997 年 俄 羅 斯 因 車 臣 戰 爭, 死 亡 1,928 人, 傷 5,487 人, 車 臣 軍 則 傷 亡 數 萬 人, 並 造 成 大 量 平 民 傷 亡,20 萬 人 淪 為 難 民 詳 見 趙 龍 庚 車 臣 問 題 的 歷 史 沿 革, 文 刊 中 國 現 代 國 際 關 係 研 究 所 民 族 與 宗 教 研 究 中 心 編 著, 全 球 民 族 問 題 大 聚 焦 ( 北 京 : 時 事 出 版 社,2001), 頁 209-229 另 見 蕭 志 強 譯, 閱 讀 世 界 紛 爭 地 圖, 頁 174-176 4 聯 合 報 2007 年 10 月 17 日 A13 版, 陳 世 欽 土 國 擬 攻 伊 北, 油 價 飆 高 ;10 月 18 日 A16 版, 陳 宜 君 土 耳 其 國 會 同 意 進 軍 伊 北 ;10 月 22 日 A13 版, 王 先 棠 庫 德 族 襲 土, 雙 方 35 死 2,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萬 圖 西 族 人 遭 到 屠 殺, 約 佔 盧 安 達 境 內 圖 西 族 人 口 的 四 分 之 三, 盧 安 達 總 人 口 的 11%, 數 百 萬 難 民 逃 往 鄰 國, 無 家 可 歸 5 類 似 上 舉 事 件, 絕 非 單 例 又 如 美 國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舊 事 重 提, 認 為 1915 年 至 1917 年 鄂 圖 曼 土 耳 其 帝 國, 確 曾 屠 殺 土 耳 其 境 內 150 萬 亞 美 尼 亞 人, 並 描 述 為 種 族 屠 殺, 導 致 土 耳 其 的 不 滿, 並 矢 口 否 認 等 6 當 巴 爾 幹 半 島 發 生 塞 爾 維 亞 人 屠 殺 信 奉 伊 斯 蘭 教 的 波 士 尼 亞 人 慘 劇 時, 除 上 文 所 提 及 的 案 例 外, 世 界 上 其 他 地 區 也 先 後 發 生 族 群 衝 突, 其 著 者 包 括 斯 里 蘭 卡 的 辛 哈 人 與 塔 米 爾 人 塞 普 路 斯 的 希 臘 人 與 土 耳 其 人 克 什 米 爾 的 伊 斯 蘭 教 徒 與 印 度 教 徒 科 索 夫 的 塞 爾 維 亞 人 與 阿 爾 巴 尼 亞 人 高 加 索 地 區 的 亞 美 尼 亞 人 與 亞 塞 拜 然 人 蘇 丹 北 部 阿 拉 伯 裔 與 南 部 土 著 黑 人 等 等, 這 其 中 意 味 著 族 群 問 題, 是 為 全 球 性 普 遍 性 的 問 題, 是 為 吾 人 所 必 須 面 對, 無 可 逃 避 者 是 以, 若 有 人 故 意 挑 起 族 群 矛 盾 或 族 群 衝 突 時, 都 將 面 臨 極 不 道 德 的 譴 責, 為 何 會 受 到 譴 責, 大 部 份 國 人 均 只 知 其 一, 不 知 其 二, 不 瞭 解 族 群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筆 者 曾 於 1992 年 獲 國 科 會 補 助, 前 往 美 國 印 地 安 那 大 學 (Indiana Univ. Bloomington) 進 修 乙 年, 期 間 有 幸 參 與 該 校 人 類 學 系 瑪 莎 肯 多 勒 (Martha B. Kendall) 教 授, 所 開 設 Culture and Society( 文 化 與 社 會 ) 課 程 課 程 中 肯 多 勒 教 授 曾 進 行 實 驗, 使 與 課 學 生 瞭 解 族 群 問 題 的 精 髓, 筆 者 參 與 其 中, 頗 多 感 觸, 深 感 欲 避 免 今 日 族 群 問 題 的 激 化, 勢 必 從 基 本 觀 念 著 手 本 文 擬 由 阻 礙 世 人 瞭 解 文 化 多 樣 性, 與 造 成 今 日 民 族 問 題 激 化 的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ethnocentrism) 談 起, 以 古 猶 太 人 的 飲 食 規 範 解 釋 人 類 為 何 性 喜 區 辨 異 己 ; 再 介 紹 肯 多 勒 教 授 的 課 堂 實 驗, 試 圖 具 體 呈 現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的 意 含 與 影 響 ; 最 後 提 出 紓 解 族 群 問 題 激 化 的 處 方 文 化 相 對 論 (cultural relativism), 說 明 文 化 相 對 論 為 何 是 現 代 大 學 生 應 有 的 素 養 二 人 類 畫 圈 圈 的 習 性 非 我 族 類, 其 心 必 異 ( 語 出 左 傳 成 公 四 年 ), 中 國 的 一 句 老 話, 道 5 賈 德 戴 蒙 著 廖 月 娟 譯, 大 崩 壞 人 類 社 會 的 明 天 ( 臺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6), 頁 366-370 6 聯 合 報 2007 年 10 月 12 日 A18 版, 呂 理 甡 譴 責 亞 美 尼 亞 屠 殺, 美 土 交 惡 ;10 月 13 日 A18 版, 陳 世 欽 土 召 回 大 使, 揚 言 與 美 斷 交 5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盡 古 今 中 外 人 類 普 遍 的 想 法 吾 人 以 猶 太 人 為 例, 對 猶 太 人 而 言, 人 的 身 體 是 依 耶 和 華 的 肖 像 所 造, 所 以 必 須 毫 無 保 留 地 接 受 耶 和 華 的 一 切 命 令, 特 別 是 要 保 持 身 體 的 健 康 與 強 壯, 為 侍 奉 耶 和 華 的 基 本 要 務, 因 此, 飲 食 戒 律 (Dietary Laws, Kashurt) 成 為 猶 太 人 生 活 的 重 心 7 舊 約 聖 經 8 利 未 記 第 11 章 示 潔 與 不 潔 之 生 物 中, 耶 和 華 對 猶 太 人 的 食 物 有 明 確 的 規 範, 其 云 :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亞 倫 說, 你 們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在 地 上 一 切 走 獸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這 些, 凡 蹄 分 兩 瓣 倒 嚼 的 走 獸,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但 那 些 倒 嚼 或 蹄 分 兩 瓣 之 中 不 可 以 吃 的, 乃 是 駱 駝, 因 為 倒 嚼 不 分 蹄,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兔 子 因 為 倒 嚼 不 分 蹄,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豬 因 為 蹄 分 兩 瓣, 卻 不 倒 嚼,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這 些 獸 的 肉, 你 們 不 可 吃, 死 的 你 們 不 可 摸, 都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利 未 記 11:1-8 ) 上 引 文 對 陸 地 上 行 走 的 獸 類, 可 以 用 來 作 為 食 物 者, 有 十 分 清 晰 的 規 則 性, 為 偶 蹄 且 反 芻 的 走 獸, 方 屬 潔 淨 的 食 物, 違 反 其 中 一 項, 即 屬 不 潔 淨, 不 但 不 可 喫, 且 死 的 也 不 可 摸, 違 反 此 規 範 的 人, 就 是 不 潔 淨 除 了 走 獸 外, 利 未 記 對 水 中 生 物 可 作 為 食 物 者, 也 有 規 範, 其 曰 : 在 水 中 可 喫 的, 乃 是 這 些 凡 在 水 裡 海 裡 河 裡, 有 翅 有 鱗 的 都 可 以 喫 凡 在 海 裡 河 裡, 並 一 切 水 裡 游 動 的 活 物, 無 翅 無 鱗 的 你 們 都 當 以 為 可 憎 ( 利 未 記 11:9-10 ) 上 引 文 顯 示, 耶 和 華 規 定 可 作 為 食 物 的 水 中 生 物, 必 須 具 備 有 翅 有 鱗 的 條 件 所 謂 有 翅, 指 得 是 魚 身 上 的 鰭, 包 括 背 鰭 腹 鰭 胸 鰭 尾 鰭 等 ; 有 鱗 則 是 指 魚 身 上 的 鱗 片 由 此 顯 見, 耶 和 華 規 定 猶 太 人 水 中 生 物 能 吃 的 僅 有 魚, 且 屬 鰭 鱗 齊 全 的 魚 方 能 食 用 如 鯊 魚 魟 魚 鰻 魚 帶 魚 等, 沒 有 鱗 片 的 魚, 則 屬 不 潔 淨 其 他 沒 有 鰭 鱗 的 水 中 生 物 如 : 輭 足 類 貝 類 蝦 蟹 等 等, 均 屬 不 可 吃 的 不 潔 淨 物, 均 為 可 憎 另 耶 和 華 對 空 中 飛 的 鳥 禽 類, 是 否 可 作 為 7 何 宛 倩, 舊 約 聖 經 中 猶 太 人 飲 食 文 化 之 探 討 ; 文 刊 東 吳 歷 史 學 報, 第 6 期, 臺 北,2000, 頁 149 8 聖 經 中 文 版, 香 港 聖 經 公 會 印 發 6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食 物, 亦 有 所 規 範, 其 云 : 雀 鳥 中 你 們 當 以 為 可 憎,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鵰 狗 頭 鵰 紅 頭 鵰 鷂 鷹 小 鷹 與 其 類 烏 鴉 與 其 類, 鴕 鳥 夜 鷹 魚 鷹 鷹 與 其 類, 鴞 鳥 鸕 鶿 角 鴟 鵜 鶘 禿 鵰 鸛 鷺 鷥 與 其 類 戴 鵀 與 蝙 蝠 ( 利 未 記 11:13-19 ) 上 引 文 指 出, 凡 肉 食 類 的 大 型 或 中 型 的 猛 禽 類, 或 中 大 型 的 禽 類, 均 屬 可 憎 不 潔 淨 不 可 吃 的 除 上 述 動 物 外, 對 昆 蟲 可 用 為 食 物 者, 亦 有 規 範, 其 載 : 凡 有 翅 膀 用 四 足 爬 行 的 物, 你 們 都 當 以 為 可 憎 只 是 有 翅 膀 用 四 足 爬 行 的 物 中, 有 足 有 腿, 在 地 上 蹦 跳 的, 你 們 還 可 以 吃, 其 中 有 蝗 蟲 螞 蚱 蟋 蟀, 與 其 類, 蚱 蜢 與 其 類 這 些 你 們 都 可 以 喫 但 是 有 翅 膀 有 四 足 的 爬 物, 你 們 都 當 以 為 可 憎 這 些 都 能 使 你 們 不 潔 淨 ( 利 未 記 11:20-24 ) 由 上 引 可 知, 昆 蟲 類 的 蚱 蜢 蝗 蟲 蟋 蟀 之 屬, 可 以 食 用 其 餘 昆 蟲 均 屬 不 潔 淨 可 憎 之 物, 接 觸 或 食 用 此 類 者, 將 造 成 不 潔 淨 的 後 果 另 耶 和 華 在 規 定 爬 蟲 類 都 不 可 作 為 食 物 時, 作 了 以 下 的 說 明 : 凡 地 上 的 爬 物, 是 可 憎 的, 都 不 可 喫 凡 是 用 肚 子 行 走 的, 和 用 四 足 行 走 的, 或 是 有 許 多 足 的, 就 是 一 切 爬 在 地 上 的, 你 們 都 不 可 喫, 因 為 是 可 憎 的 你 們 因 什 麼 爬 物, 使 自 己 成 為 可 憎 的, 也 因 這 些 使 自 己 不 潔 淨, 以 致 污 染 了 污 穢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你 們 要 成 為 聖 潔, 因 為 我 是 聖 潔 的 ( 利 未 記 11:41-44 ) 上 引 經 文 說 明 耶 和 華 規 範 潔 淨 的 食 物, 是 因 對 宇 宙 萬 物 的 存 在, 都 認 為 是 井 井 有 條 的, 都 有 一 定 的 標 準 與 秩 序, 凡 是 不 合 秩 序 的, 即 是 違 反 神 聖 的 原 則, 而 對 這 些 不 合 乎 原 則 反 常 的 東 西, 所 採 取 的 態 度, 不 但 非 常 不 能 容 忍, 而 且 憎 恨, 認 為 不 潔, 所 以 不 僅 不 能 吃, 並 且 連 摸 都 不 能 摸 9 而 那 些 未 能 服 膺 耶 和 華 規 9 李 亦 園, 科 學 發 展 的 文 化 因 素 探 討 ; 文 刊 氏 著 人 類 學 與 現 代 社 會 ( 臺 北 : 水 牛 圖 書 出 版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8), 頁 111-112 7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範 的 人 們, 污 染 了 污 穢, 使 得 自 己 不 潔 淨, 成 為 不 聖 潔 的 人 群, 也 成 為 憎 恨 的 對 象 於 是 不 同 類 屬 的 人 群, 就 依 此 劃 分 開 來 聖 經 利 未 記 第 二 十 二 章 當 遵 守 耶 和 華 之 律 例 典 章 中 記 載 :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使 你 們 與 萬 民 有 分 別 的 所 以 你 們 要 把 潔 淨 和 不 潔 淨 的 禽 獸 分 別 出 來, 不 可 因 我 給 你 們 分 為 不 潔 淨 的 禽 獸, 或 是 滋 生 在 地 上 的 活 物, 使 自 己 成 為 可 憎 惡 的 你 們 要 歸 我 為 聖, 因 為 我 耶 和 華 是 聖 的, 並 叫 你 們 與 萬 民 有 分 別, 使 你 們 作 我 的 民 ( 利 未 記 21:24-26 ) 上 引 文 顯 示, 耶 和 華 諭 令 猶 太 人, 為 讓 猶 太 人 與 其 他 萬 民 有 所 區 別, 就 必 須 遵 照 耶 和 華 之 律 例 典 章 行 事, 如 此 就 能 使 猶 太 人 成 為 耶 和 華 般 的 聖 潔, 達 到 與 其 他 不 遵 守 耶 和 華 律 例 典 章, 而 導 致 不 聖 潔 可 憎 的 其 他 人 群 區 分 的 目 的 由 此 吾 人 可 以 瞭 解, 猶 太 人 是 以 聖 潔 與 否 的 觀 念, 作 為 區 分 異 己 的 標 準 上 述 分 屬 聖 潔 的 人 群 與 污 穢 的 人 群, 平 日 不 願 接 觸 往 返, 無 法 同 桌 吃 飯 因 為 屬 於 聖 潔 的 一 群, 認 為 本 身 是 神 的 選 民, 所 謂 高 人 一 等, 對 那 些 不 遵 守 耶 和 華 飲 食 規 則 的 人 群, 由 舊 約 聖 經 所 載 的 情 緒 反 應, 例 如 利 未 記 第 18 章 禁 飲 血 記 載 : 凡 以 色 列 人 家 中 的 人, 或 是 寄 居 在 他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若 喫 什 麼 血, 我 必 向 那 喫 血 的 人 變 臉, 把 他 們 從 民 中 剪 除 ( 利 未 記 18:10 ) 上 引 文 中 的 變 臉 剪 除 等 之 情 緒 或 作 為 的 描 述, 就 是 對 那 些 違 反 耶 和 華 律 例 典 章 的 人 群 的 情 緒 反 應 事 實 上, 除 飲 食 與 不 可 吃 血 的 規 範 外, 耶 和 華 還 有 其 他 生 活 細 節 上 的 規 範, 包 括 : 頭 的 周 圍 不 可 剃 鬍 鬚 的 周 圍 也 不 可 損 壞 ( 利 未 記 19:27 ) 不 可 吃 獸 類 大 腿 窩 的 筋 10 世 世 代 代 在 衣 服 邊 上 作 繸 子 又 在 底 邊 的 繸 子 釘 上 一 個 藍 色 細 帶 子 ( 民 數 記 16:37-38 ) 不 可 穿 羊 毛 與 細 麻 兩 10 猶 太 人 有 不 吃 動 物 大 腿 窩 筋 的 習 慣, 此 非 神 的 禁 令, 主 要 是 紀 念 雅 各 摔 跤 的 聖 經 故 事 : 故 此 以 色 列 人 不 吃 大 腿 窩 的 筋, 因 為 那 人 摸 了 雅 各 大 腿 窩 的 筋 ( 創 世 紀 32:32 ), 所 以 猶 太 人 至 今 吃 牛 羊 肉 一 定 要 挑 筋 而 食 也 因 此 中 國 俗 稱 猶 太 教 為 挑 筋 教 請 見 何 宛 倩, 前 引 文, 頁 159 張 綏, 猶 太 教 與 開 封 猶 太 人 ( 上 海 : 三 聯 書 店,1990), 頁 88 頁 90 頁 118 8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樣 攙 雜 料 作 的 衣 服 ( 申 命 記 22:11 ) 等, 所 有 這 些 規 範, 就 使 得 遵 守 上 述 規 範 者, 形 成 屬 於 聖 潔 的 一 個 群 體, 成 為 超 乎 天 下 萬 民 之 上 ( 申 命 記 28:1-2 ), 有 智 慧 有 聰 明 的 群 體 ( 申 命 記 4:6 ) 而 此 群 體 自 認 為 聖 潔 者, 與 污 穢 者 劃 分 了 界 線, 絕 不 與 之 通 婚, 如 是 形 成 了 社 會 規 則, 形 成 了 圈 內 與 圈 外 的 現 象 超 乎 天 下 萬 民 之 上 的 神 的 選 民, 因 而 發 展 出 唯 我 獨 尊 具 排 他 性 的 族 群 性, 而 與 鄰 族 造 成 隔 閡 及 對 立 11 彼 等 視 圈 外 人 為 不 潔 可 憎 ; 反 之, 圈 外 人 對 自 以 為 高 人 一 等 的 此 一 群 體, 亦 充 滿 了 誤 解 與 憎 恨, 因 為 對 耶 和 華 所 訂 立 的 律 例 典 章, 乃 至 飲 食 規 則 等, 莫 名 所 以, 不 知 為 何 如 此 規 範, 充 滿 狐 疑 與 不 解 於 是 圈 內 圈 外 各 自 發 展 出 批 判 對 方 敵 視 對 方 的 意 識 型 態 又 如 在 飲 食 方 面 與 古 猶 太 人 有 很 大 差 距 的 中 國 人 按 中 國 人 對 模 稜 兩 可 不 能 歸 類 動 物 的 態 度 與 古 猶 太 人 不 同, 不 僅 未 規 避, 且 積 極 地 採 取 利 用 實 用 的 態 度, 認 為 對 身 體 很 有 滋 補 12, 例 如 穿 山 甲 ( 有 麟 卻 能 爬 樹 ) 海 馬 ( 似 馬 卻 在 海 中 ) 海 狗 ( 似 狗 卻 能 游 於 水 ) 海 參 ( 似 植 物 卻 在 海 中 ) 人 蔘 ( 人 形 植 物 ) 等 13 越 有 食 之 而 後 快 的 衝 動 吾 人 不 見 國 人 逛 動 物 園 時, 經 常 可 聽 聞 : 啊! 此 未 知 可 食 否? 食 之 未 知 何 滋 味? 天 上 飛 的 地 上 走 的 水 中 游 的, 少 有 不 能 吃 的 如 是 行 徑 的 人 群, 在 古 猶 太 人 眼 中, 該 是 如 何 定 位, 可 想 而 知 然 而, 一 般 以 為 中 國 之 所 以 命 名 為 中 國, 是 認 為 自 己 的 文 化 圈 是 世 界 中 心, 因 而 自 稱 中 華, 周 圍 各 民 族 則 被 稱 為 是 東 夷 西 戎 南 蠻 北 狄 所 謂 夷 戎 蠻 狄, 都 是 指 未 開 化 的 野 蠻 人 14 所 有 周 圍 的 民 族, 進 入 中 原 進 行 友 好 活 動 時, 都 被 視 為 進 貢 朝 貢, 都 視 為 仰 慕 中 華 文 化 由 此 可 見, 不 論 那 一 個 人 群, 均 以 自 身 為 最 優 秀, 而 貶 低 其 他 族 群, 就 如 古 希 臘 人 將 不 同 語 言 的 民 族 稱 為 野 蠻 人 (barbaroi), 也 是 這 種 意 識 的 典 型 表 現 15 而 這 種 意 識, 吾 人 就 稱 之 為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ethnocentrism) 三 多 元 社 會 的 族 群 問 題 今 日 世 界 上 大 約 有 三 千 個 民 族, 分 佈 於 大 約 180 個 至 190 個 國 家 與 地 區 之 11 彭 滂 沱, 天 擇 猶 太 人 的 故 事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1), 頁 5 12 李 亦 園, 前 引 文, 頁 113-114 13 李 亦 園, 前 引 文, 頁 114 14 21 世 紀 研 究 會 編, 張 明 敏 黃 仰 雯 譯, 民 族 的 世 界 地 圖, 頁 20 15 21 世 紀 研 究 會 編, 張 明 敏 黃 仰 雯 譯, 民 族 的 世 界 地 圖, 頁 21 9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中 如 是, 世 界 各 國 的 民 族 分 佈, 均 呈 現 多 元 現 象 亦 即 一 國 或 地 區 之 中, 有 多 種 民 族 混 居 在 一 起 此 時, 多 元 民 族 之 間 相 處 情 形, 即 會 影 響 國 家 社 會 的 穩 定, 且 事 關 重 大 例 如 美 國 就 是 全 世 界 各 地 移 民 所 形 成 的 國 家, 吾 人 稱 美 國 社 會 為 multi-ethnic society( 多 元 族 群 社 會 ) 在 此 社 會 型 態 下, 為 求 族 群 和 諧 國 家 社 會 安 定, 美 國 社 會 相 當 注 意 族 群 關 係 的 議 題, 對 族 群 關 係 朝 向 正 面 發 展 的 維 繫, 賦 與 相 當 的 重 視, 特 別 是 在 學 校 教 育 方 面 筆 者 以 美 國 印 地 安 那 大 學 為 例, 筆 者 曾 於 1992 年 由 國 科 會 補 助 前 往 該 校 進 修 一 年 在 進 修 期 間, 承 蒙 人 類 學 系 教 授 肯 多 勒 女 士 同 意, 旁 聽 其 於 大 學 部 所 開 設 Culture and Society ( 文 化 與 社 會 ) 的 一 門 通 識 課 程 肯 多 勒 教 授 於 1992 年 9 月 8 日 的 課 堂 上, 呈 現 給 課 堂 中 三 百 餘 位 學 生 一 次 知 識 饗 宴 那 就 是 在 一 種 不 是 說 教, 不 用 浪 費 許 多 口 舌, 讓 學 生 瞭 解 上 文 所 談 的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ethnocentrism) 肯 多 勒 教 授 將 課 堂 學 生 分 為 三 組 : 其 一 為 美 國 籍 學 生 ; 其 二 為 具 中 東 地 區 背 景 的 學 生 ; 其 三 為 觀 察 組, 由 上 述 二 地 區 以 外 者 所 組 成 然 後 放 映 兩 組 幻 燈 片, 一 組 為 美 國 第 35 任 遭 刺 殺 的 甘 迺 迪 總 統 (John F. Kennedy, 1917-1963) 的 葬 禮 ; 另 一 組 為 伊 朗 精 神 領 袖 柯 梅 尼 (Ayatollah Ruhollah Khomeini, 1900-1989) 的 葬 禮 於 學 生 觀 賞 二 組 葬 體 的 幻 燈 片 後, 要 求 學 生 以 一 形 容 詞 詞 彙 來 描 述 觀 賞 後 的 心 裡 感 受 美 國 甘 迺 迪 總 統 與 伊 朗 精 神 領 袖 柯 梅 尼 之 葬 禮 幻 燈 片 的 放 映, 確 實 有 兩 極 化 的 呈 現 眾 所 週 知, 美 國 式 的 葬 禮 受 到 基 督 教 教 義 的 影 響 很 深, 甚 至 吾 人 可 說, 美 國 式 的 葬 禮 是 屬 於 基 督 教 形 式 的 葬 禮, 那 就 是 所 有 參 與 葬 禮 儀 式 的 人, 必 須 穿 著 正 式 的 禮 服, 不 論 男 女 老 幼, 都 必 須 要 壓 抑 自 己 激 動 或 悲 傷 的 情 緒, 以 免 造 成 旁 人 的 困 擾 在 牧 師 或 神 父 主 持 下, 儀 式 按 既 定 的 步 驟 進 行, 井 然 有 序, 氣 氛 肅 穆 凝 重 且 不 失 哀 傷 甘 迺 迪 總 統 葬 禮 所 呈 現 者, 就 是 吾 人 所 熟 悉 的 美 國 式 的 葬 禮 另 組 伊 朗 柯 梅 尼 的 葬 禮 幻 燈 片 所 呈 現 者, 就 是 很 典 型 中 東 地 區 伊 斯 蘭 教 的 葬 禮 伊 朗 群 眾 將 柯 梅 尼 的 棺 木 抬 至 數 十 萬 人 所 聚 集 的 廣 場, 參 與 葬 禮 的 伊 朗 人, 都 如 喪 考 妣, 哀 痛 至 極, 個 個 捶 首 頓 足, 號 淘 大 哭, 有 的 扯 髮 撕 衣, 有 的 奔 走 號 慟, 仰 天 長 嘯, 呼 喊 阿 拉 真 主 之 名, 意 謂 何 以 召 喚 如 此 神 速? 柯 梅 尼 的 葬 禮 就 是 在 上 述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表 面 上 混 亂 不 堪, 但 實 際 上, 亂 中 有 序, 而 又 呈 現 出 感 情 十 足 奔 放, 群 眾 儘 情 發 抒 宣 洩 悲 慟 情 緒 10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在 觀 賞 幻 燈 片 完 畢 以 後, 肯 多 勒 教 授 要 求 美 國 學 生 對 甘 迺 迪 總 統 葬 禮 發 表 心 裡 感 受, 並 當 場 透 過 螢 幕 予 以 寫 出 第 一 位 美 國 學 生 舉 手 發 言, 其 曰 : peaceful ( 和 平 的 ), 爾 後 陸 續 舉 手 發 表 單 字 形 容 詞 彙 的 感 受 如 下 : tranquility ( 鎮 定 寧 靜 ) organized ( 有 組 織 的 ) honorable ( 榮 耀 的 ) dedicated ( 奉 獻 ) dignified ( 高 貴 的 ) 等 接 著 美 國 學 生 發 表 對 伊 朗 柯 梅 尼 的 葬 禮 的 感 受, 其 使 用 的 形 容 詞 如 下 : chaos ( 混 亂 的 ) angered ( 忿 怒 的 ) disputation ( 爭 論 ) obsessed ( 迷 惘 ) lack of control ( 失 控 ) riotous ( 暴 動 的 ), 甚 至 barbaric ( 未 開 化 的, 野 蠻 人 作 風 的 ) 的 詞 彙 都 用 上 了 中 東 地 區 的 學 生 則 在 觀 賞 完 美 國 甘 迺 迪 總 統 的 葬 禮 後, 所 呈 現 的 詞 彙 也 不 遑 多 讓 他 們 以 為 美 國 式 的 葬 禮 是 : heartless ( 無 情 的 ) cold ( 冷 酷 的 ) mechanical ( 機 械 式 的 ) inhuman ( 不 人 道 的 ) disgusting ( 厭 惡 的 可 憎 的 ) merciless ( 無 慈 悲 的 殘 酷 的 ) unconscious ( 無 感 情 的 ) irrelevant ( 與 己 無 關 的 ) 對 於 伊 朗 柯 梅 尼 的 葬 禮, 他 們 紛 紛 表 示 : normal ( 正 常 的 ) natural ( 自 然 的 ) feeling ( 富 於 感 情 的 ) 等 等 肯 多 勒 教 授 在 所 有 學 生 發 表 對 不 同 葬 禮 的 感 受 以 後, 其 云 : This is what so called ethnocentrism (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 全 場 三 百 多 位 學 生 鴉 雀 無 聲, 因 為 他 們 終 於 瞭 解, 原 來 在 這 場 實 驗 下, 面 對 不 屬 於 自 己 文 化 圈 的 儀 式 或 行 為 模 式 時, 不 由 自 主 地 以 自 己 的 文 化 為 標 準, 以 自 己 文 化 的 眼 光, 採 取 批 判 的 立 場, 渾 然 不 覺 地 以 負 面 的 字 眼 予 以 批 評 反 之, 對 於 屬 於 自 己 文 化 圈 的 一 切, 則 是 認 為 理 所 當 然 的 高 尚 的 文 明 的 正 常 的 合 理 的 健 康 的 道 德 的 對 於 那 些 不 屬 於 自 己 文 化 的 一 切 行 為 模 式 及 思 維 等, 則 認 為 是 不 對 的 不 好 的 不 道 德 的 不 健 康 的 野 蠻 的 奇 怪 的 原 始 的 可 憎 的 等 等 16 作 為 旁 觀 者 的 筆 者, 至 此 思 潮 洶 湧, 聯 想 到 原 來 人 類 對 於 親 人 過 世 的 情 緒 反 應, 竟 有 如 此 巨 大 的 差 異, 而 且 也 不 見 得 都 是 哀 傷 悲 慟 例 如 中 國 的 一 支 少 數 民 族, 居 住 在 雲 南 的 普 米 族, 在 親 人 過 世 的 葬 禮 中, 要 舉 行 給 羊 子 儀 式 由 於 普 米 族 原 屬 西 康 (Khams) 地 區 巴 塘 (Ba-thang) 理 塘 (Li-thang) 及 貢 噶 嶺 (Kun dga gling) 一 帶 的 游 牧 民 族 17, 後 逐 漸 向 南 遷 移 至 雲 南 定 居 依 普 米 族 之 16 Marvin Harris, Cultural Anthropology (Harper & Row, New York, 1987), p.9. 17 嚴 汝 嫻 陳 久 金 著, 普 米 族 ( 北 京 : 民 族 出 版 社,1986), 頁 9 11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習 慣, 普 米 族 人 不 怕 死, 就 怕 死 後 不 能 回 到 祖 先 的 行 列 18 因 此, 死 者 之 子 孫 在 葬 禮 中 必 須 奉 獻 一 隻 白 羊, 由 巫 師 念 誦 經 咒, 死 者 家 屬 向 白 羊 叩 頭, 並 以 酒 餵 食 白 羊, 直 至 白 羊 點 頭 為 止, 白 羊 點 頭 表 示 願 意 帶 領 死 者 亡 魂, 回 到 故 土 祖 先 行 列, 此 時 立 刻 將 羊 宰 殺, 並 剖 取 羊 心, 將 仍 蹦 蹦 跳 跳 的 羊 心, 置 於 供 桌 拜 祭 完 成 儀 式 此 時 死 者 子 孫 由 於 已 完 成 對 死 者 一 生 辛 勞 的 酬 報, 及 其 重 要 的 義 務, 即 送 歸 死 者 亡 魂, 回 到 故 土 祖 先 行 列 ; 另 方 面 也 因 若 未 舉 辦 給 羊 子 儀 式, 必 背 負 著 不 孝 沒 出 息 的 罵 名, 社 會 地 位 會 受 到 影 響 此 時 如 釋 重 負, 因 而 心 情 大 好, 一 面 歌 頌 死 者 生 前 的 辛 勞, 一 面 歡 笑 19 上 述 普 米 族 人 在 死 者 葬 禮 上, 以 血 淋 淋 的 宰 羊 剖 心 及 歡 樂 氣 息 的 呈 現, 相 信 必 有 其 他 族 群, 因 不 瞭 解 其 原 由, 而 大 加 撻 伐, 甚 至 目 為 野 蠻 麻 木, 莫 名 其 妙 的 一 群 如 是 彼 等 願 意 平 等 對 待 乎? 受 到 撻 伐 者, 難 道 不 予 以 反 擊? 於 是 不 同 習 俗 的 人 群, 相 處 於 同 一 社 會, 對 於 彼 此 的 文 化, 甚 或 因 文 化 所 衍 生 的 一 切 行 為 模 式 想 法 思 維 等, 都 不 願 意 去 瞭 解 其 原 由 與 深 意, 而 逕 自 以 自 己 的 文 化 標 準, 去 批 判 對 方 隨 著 時 日 推 移 的 積 累, 形 成 固 定 印 象, 一 代 傳 一 代, 牢 不 可 破 是 以, 當 社 會 波 動 時, 例 如 政 治 情 勢 的 變 化 經 濟 不 景 氣 導 致 失 業 生 活 困 難 社 會 治 安 的 惡 化 不 公 不 義 的 事 件 增 加, 或 是 與 外 國 緊 張 情 勢 的 醞 釀 等 此 時, 不 安 的 情 緒 與 平 日 累 積 對 不 同 族 群 的 不 屑 不 滿 等, 隨 著 局 勢 不 利 的 發 展, 由 是 不 同 族 群 之 間, 說 出 了 不 該 說 的 話, 做 出 了 平 常 做 不 出 的 舉 動, 互 激 互 盪, 造 成 不 可 收 拾 的 局 面 古 今 中 外 的 實 例, 不 勝 枚 舉 例 如 本 文 前 言 所 提 及 的 土 耳 其 的 庫 德 族 問 題, 庫 德 族 (Kurds) 群 聚 於 土 耳 其 的 東 部 及 東 南 部 地 區, 人 口 有 四 百 多 萬 至 一 千 多 萬 不 等 的 說 法 20 庫 德 族 説 庫 德 語 ( 屬 印 歐 語 ), 人 種 係 米 底 人 (Medes) 的 後 代 21 土 耳 其 主 體 民 族 土 耳 其 人, 講 土 耳 其 語 ( 屬 突 厥 語 ), 為 突 厥 人 後 代 二 族 之 間, 除 宗 教 信 仰 同 為 伊 斯 蘭 教 的 遜 尼 派 (Sunni) 外, 其 餘 均 不 類 同 然 而 土 耳 其 政 府 聲 稱, 土 耳 其 境 內 除 土 耳 其 人 外 沒 有 其 他 民 族, 沒 有 庫 德 族 人 土 耳 其 1924 年 憲 法 第 88 條 宣 佈 : 土 耳 其 的 全 體 居 民, 不 論 其 宗 教 信 仰 和 種 族 屬 性, 從 公 民 的 角 度 看 都 是 18 同 前 註 19 嚴 汝 嫻 陳 允 金 著, 普 米 族, 頁 57-59 另 請 參 見 民 族 誌 影 片 普 米 葬 禮, 見 雲 南 少 數 民 族 揭 秘 ( 昆 明 : 雲 南 音 像 出 版 社 ) 20 Michael M. Gunter, The Kurds in Turkey (Westview Press, Colorado, 1990), pp.6-7. 21 Michael M. Gunter, op. cit, p.5. 12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土 耳 其 人 22 因 此 不 承 認 有 庫 德 族 的 存 在, 而 認 為 庫 德 人 是 為 住 在 山 上 的 土 耳 其 人 或 是 忘 掉 土 耳 其 語 的 土 耳 其 人 23 土 耳 其 政 府 否 決 了 一 切 庫 德 族 的 族 群 認 同, 禁 止 說 庫 德 語, 禁 止 穿 著 庫 德 族 服 飾, 禁 止 取 用 庫 德 族 名 字 24, 甚 至 禁 止 研 究 庫 德 族 相 關 的 問 題 25 曾 有 一 位 土 耳 其 社 會 學 學 者 伊 斯 馬 儀 貝 思 克 齊 (Ismail Beskici), 出 版 了 兩 本 著 作, 其 一 為 其 博 士 論 文 Gocebe Alikan Asireti (Alikan 游 牧 部 落 ) 以 及 Dogu Anadolunun Duzeni ( 東 安 那 多 魯 的 秩 序 ), 副 標 題 為 東 安 那 多 魯 的 社 會 經 濟 與 族 群 結 構, 上 述 二 書 使 貝 思 克 齊 氏 於 1971 年 被 判 決 12 年 徒 刑 26, 判 刑 理 由 為 為 分 離 份 子 宣 傳 27 筆 者 曾 於 1991 年 6 月 至 9 月, 前 往 土 耳 其 伊 斯 坦 堡 學 習 土 耳 其 語 期 間 遇 見 多 位 庫 德 族, 均 向 筆 者 述 說 在 土 耳 其 社 會 受 到 歧 視 的 情 形 例 如, 一 位 安 卡 拉 大 學 政 治 系 三 年 級 的 庫 德 族 學 生, 述 說 他 被 教 授 排 斥 的 情 形 ; 一 位 在 書 店 工 作 的 庫 德 族 青 年, 述 說 他 的 失 戀 故 事, 僅 因 他 是 庫 德 族, 女 友 家 人 硬 逼 著 分 手, 女 友 不 得 已 出 國 避 他, 說 著 說 著 淚 眼 淋 漓 筆 者 所 下 榻 在 伊 斯 坦 堡 鬧 區 Beyazit ( 貝 雅 齊 特 區 ) 的 Bilgin( 比 爾 金 ) 旅 舍, 附 設 餐 廳 的 清 潔 工 就 是 庫 德 人, 也 是 被 旅 舍 的 其 他 員 工 瞧 不 起, 呼 來 喚 去, 地 位 甚 為 低 落 筆 者 土 耳 其 友 人 也 對 筆 者 云 : 庫 德 人 性 喜 說 謊 似 乎 整 個 土 耳 其 社 會 對 庫 德 人, 充 滿 著 不 信 任 與 偏 見, 普 遍 對 庫 德 人 沒 有 好 感 庫 德 人 處 在 如 是 不 友 善 的 社 會 環 境 下, 倘 若 仍 不 抗 議 不 反 擊 不 抵 抗, 那 才 是 怪 事 事 實 上, 土 耳 其 境 內 的 庫 德 族 要 求 公 平 對 待, 要 求 承 認 庫 德 族 的 存 在, 甚 至 要 求 分 離, 而 組 成 庫 德 族 勞 動 黨 游 擊 隊, 從 事 恐 怖 活 動, 造 成 土 耳 其 社 會 動 盪 28 前 述 的 例 子, 就 是 同 一 社 會 中, 平 時 對 另 一 族 群 採 取 否 定 的 態 度, 不 承 認 其 存 在, 不 願 認 識 其 文 化, 甚 至 予 以 污 名 化, 長 期 下 來, 造 成 了 影 響 國 家 社 會 穩 定 的 最 大 威 脅, 以 及 國 家 社 會 動 亂 的 淵 藪 22 朱 克 柔, 庫 爾 德 民 族 運 動 與 庫 爾 德 問 題 ; 文 刊 楊 灝 城 朱 克 柔 主 編, 民 族 衝 突 和 宗 教 爭 端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1996), 頁 105-106 23 莊 尚 武, 土 耳 其 庫 德 族 問 題 初 探, 第 一 屆 全 國 歷 史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議 論 文,1995.05., 臺 北, 頁 10 另 見 Michael M. Gunter, op. cit, p.12-13. 24 Michael M. Gunter, op. cit, p.12. 25 Gerard Chaliand, A People without A Country (Olive Branch Press, New York, 1993), p.73. 26 Gerard Chaliand, op. cit, p.67. 27 Aliza Marcus, Turkey s Kurds After the Gulf War:A Report from the Southeast. in Gerard Chaliand, A People without A Country, p.246. 28 Mehrdad R. Izady, The Kurds: A Concise Handbook (Taylor & Francis, Washington, 1992), pp.216-217. 13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四 紓 解 族 群 問 題 的 一 道 處 方 前 引 美 國 印 地 安 那 大 學 Culture and Society ( 文 化 與 社 會 ) 的 通 識 課 程, 特 闢 一 節 專 門 討 論 何 謂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讓 與 課 學 生 理 解 在 多 元 族 群 社 會 中,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是 阻 礙 多 元 族 群 和 諧 的 大 敵 授 課 老 師 肯 多 勒 教 授 於 課 末 下 結 論 時, 語 重 心 長 地 告 訴 學 生, 當 吾 人 面 對 迥 異 於 自 己 文 化 的 一 切 行 為 模 式 或 思 維 想 法 時, 請 不 要 依 自 己 的 文 化 立 場 遽 下 判 斷, 而 要 將 判 斷 暫 時 擱 置 一 旁, 先 嘗 試 去 理 解 為 什 麼 彼 等 要 如 此 做, 而 且 此 嘗 試 理 解, 必 須 是 a sincere attempt to understand ( 一 個 真 誠 的 嘗 試 理 解 ) 例 如, 當 我 們 面 對 一 個 文 化 有 殺 嬰 的 行 為 模 式 時, 不 要 遽 下 判 斷, 云 其 殘 忍 野 蠻 等, 而 要 就 此 文 化 的 時 空 背 景, 設 身 處 地, 作 同 情 的 理 解 原 來 一 些 族 群 的 殺 嬰 行 為, 是 因 為 若 生 下 而 嘗 試 養 活 時, 會 影 響 到 現 存 所 有 孩 童 的 生 機, 而 不 得 不 出 此 下 策 例 如, 生 活 在 北 極 的 愛 斯 基 摩 人, 碍 於 艱 困 的 環 境, 為 免 受 饑 餓, 只 好 限 制 不 生 產 者 的 人 數, 而 不 得 不 殺 嬰 29 又 如 南 美 洲 的 楊 馬 人 (Yanomamo), 因 其 社 會 關 係 充 滿 敵 視 與 暴 力, 因 此 對 具 有 戰 鬥 能 力 的 男 性 有 所 需 求, 而 不 喜 女 性, 是 以 楊 馬 人 選 擇 殺 死 女 嬰, 留 下 男 嬰, 試 圖 增 加 男 性 人 口 的 數 量, 以 增 強 自 身 的 戰 鬥 力 30 吾 人 試 以 肯 多 勒 教 授 所 提 示 一 個 真 誠 的 嘗 試 理 解 的 態 度 與 方 法, 去 理 解 為 何 中 東 地 區 的 葬 禮, 人 們 會 以 毀 形 駭 慟 方 式, 來 表 達 失 去 親 友 的 哀 痛 按 中 東 地 區 乃 至 歐 亞 大 草 原 (Eurasia) 等 地 均 屬 游 牧 地 區 游 牧 地 區 因 地 理 環 境 的 因 素, 必 須 隨 畜 養 的 牲 口, 逐 水 草 而 居, 生 活 方 式 行 為 模 式 與 思 維 理 念 等, 均 迥 異 於 定 居 民 族 世 界 史 上 最 早 的 游 牧 民 族, 應 為 以 高 加 索 與 南 俄 草 原 為 中 心 的 斯 基 泰 人 (Skitay) 31, 彼 等 以 飄 泊 於 草 原 的 車 居 民 聞 名, 也 就 是 居 住 在 載 有 小 屋 的 車 上, 希 羅 多 德 曾 感 嘆 : 他 們 並 無 城 市 和 街 壘, 全 部 只 是 騎 射 之 軍 他 們 四 海 為 家, 沒 有 房 屋, 不 求 耕 稼, 只 知 養 牲 唯 一 的 住 居 是 房 車 人 們 怎 麼 可 能 征 服 這 樣 的 敵 手 呢? 29 Fred Plog and Daniel G.. Bates 著, 吳 愛 明 鄧 勇 譯, 文 化 演 進 與 人 類 行 為 ( 瀋 陽 : 遼 寧 人 民 出 版 社,1988), 頁 154-155 30 Fred Plog and Danniel G.. Bates 著, 吳 愛 明 鄧 勇 譯, 文 化 演 進 與 人 類 行 為, 頁 181-182 31 江 上 波 夫 著 張 承 志 譯, 騎 馬 民 族 國 家 ( 北 京 :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1988), 頁 14-15 14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在 戰 鬥 中, 人 們 又 怎 能 不 敗 北 呢? 32 歐 亞 最 早 的 游 牧 民 族 的 生 活 習 俗 行 為 模 式 等, 幸 賴 古 希 臘 史 學 家 希 羅 多 德 有 所 記 載, 而 得 以 呈 現 於 世 人 眼 前 至 於 斯 基 泰 人 的 葬 禮, 希 羅 多 德 記 載 云 : 斯 基 泰 王 死 去 的 時 候, 做 好 埋 葬 的 準 備, 然 後 把 屍 體 切 開 洗 淨, 填 滿 香 料 姜 根 荷 蘭 芹 種 子, 然 後 照 樣 縫 好, 再 把 整 個 屍 體 打 上 蠟 接 著 扛 起 屍 首, 將 其 載 於 車 上 運 到 領 下 其 他 部 族 的 地 區, 那 裡 迎 接 屍 體 的 人 們 就 舉 行 斯 基 泰 的 葬 禮, 把 自 己 的 耳 朵 薄 薄 的 削 去 一 層, 剃 淨 頭 髮, 劃 傷 手 臂, 切 破 鼻 子, 然 後 又 把 箭 穿 在 左 手 上 33 按 上 引 文, 吾 人 可 歸 納 斯 基 泰 人 當 喪 失 所 敬 愛 的 人 時, 其 以 耳 朵 薄 薄 削 去 一 層 劃 傷 手 臂 切 破 鼻 子 把 箭 穿 在 左 手 上 等 自 殘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內 心 的 哀 痛 而 此 自 殘 的 方 式, 是 為 歷 史 上 游 牧 民 族 在 面 臨 葬 禮 時, 所 共 同 表 現 出 來 的 模 式 例 如, 西 元 八 世 紀 時, 唐 朝 遭 逢 安 史 之 亂, 唐 廷 採 取 向 位 處 北 亞 蒙 古 大 草 原 的 回 紇 求 援 的 策 略, 一 方 面 穩 住 回 紇 勿 在 此 時 寇 擾 李 唐, 另 方 面 也 冀 望 回 紇 的 騎 兵 助 唐 平 亂 34 唐 肅 宗 於 西 元 758 年, 將 自 己 親 生 的 幼 女 寧 國 公 主, 出 嫁 回 紇 葛 祿 可 汗 (Qutlug Qaghan), 此 為 空 前 的 創 舉, 中 原 王 朝 的 皇 帝 竟 以 親 生 女 兒 和 蕃 在 此 之 前, 至 貴 以 宗 室 女 和 蕃, 從 無 皇 帝 親 生 女 出 降 的 例 子, 可 見 唐 朝 對 回 紇 的 重 視 35 然 而 回 紇 葛 祿 可 汗 於 西 元 759 年 去 世, 寧 國 公 主 在 夫 婿 過 世 後, 面 臨 必 須 遵 守 回 紇 葬 俗 的 困 境 舊 唐 書 迴 紇 傳 記 載 : 毗 伽 闕 可 汗 ( 即 葛 祿 可 汗 ) 初 死, 其 牙 官 都 督 等 欲 以 寧 國 公 主 32 江 上 波 夫 著 張 承 志 譯, 騎 馬 民 族 國 家, 頁 16-17 另 王 以 鑄 所 譯 希 羅 多 德 : 歷 史 的 譯 文 有 所 不 同 : 原 來 他 們 並 不 修 築 固 定 的 城 市 或 要 塞, 他 們 的 家 宅 或 要 塞, 他 們 的 家 宅 隨 人 遷 移, 而 他 們 又 是 精 於 騎 射 之 術 的 他 們 不 以 農 耕 為 生, 而 是 以 畜 牧 為 生 的 他 們 的 家 就 在 車 上, 這 樣 的 人 怎 能 不 是 所 向 無 敵 和 難 與 之 交 手 呢? 詳 見 王 以 鑄 譯, 希 羅 多 德 : 歷 史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3), 頁 277 33 江 上 波 夫 著 張 承 志 譯, 騎 馬 民 族 國 家, 頁 18 另 王 以 鑄 譯 文 為 : 屍 體 外 面 塗 著 一 層 蠟, 腹 部 被 切 開 洗 淨, 並 給 裝 上 切 碎 的 高 良 薑 的 根 部 香 料 洋 芫 萎 和 大 茴 香 的 種 子, 然 後 再 原 樣 縫 上 在 屍 體 運 到 的 時 候, 接 受 屍 體 的 人 和 王 族 斯 奇 提 亞 人 作 同 樣 的 事 情 這 就 是 : 他 們 割 掉 他 們 的 耳 朵 的 一 部 份, 剃 了 他 們 的 頭, 繞 著 他 們 的 臂 部 切 一 些 傷 痕, 切 傷 他 們 的 前 額 和 鼻 子, 並 且 用 箭 刺 穿 他 們 的 左 手 詳 見 王 以 鑄 譯, 希 羅 多 德 : 歷 史, 頁 286 34 劉 義 棠, 回 鹘 與 唐 朝 婚 姻 關 係 及 其 影 響 之 研 究 ; 文 刊 氏 著, 維 吾 爾 研 究 ( 臺 北 : 正 中 書 局,1975), 頁 384-385 35 劉 義 棠, 回 鹘 與 唐 朝 婚 姻 關 係 及 其 影 響 之 研 究, 頁 381 15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殉 葬 36 資 治 通 鑑 記 載 寧 國 公 主 的 反 應 與 遭 遇, 寧 國 公 主 力 爭 云 : 回 紇 慕 中 國 之 俗, 故 娶 中 國 女 為 婦 若 欲 從 其 本 俗, 何 必 結 婚 萬 里 之 外 邪! 37 最 後 雖 然 免 去 了 殉 葬 的 災 厄, 但 是 仍 然 遵 守 回 紇 的 習 俗, 在 可 汗 墓 前 剺 面 而 哭 38 所 謂 剺 面 而 哭, 就 是 以 刀 割 臉, 讓 血 淚 俱 下, 表 示 內 心 的 哀 傷 此 習 俗 並 非 回 紇 所 獨 有, 周 書 突 厥 傳 對 突 厥 的 葬 俗 記 載 如 下 : 死 者 停 屍 於 帳, 子 孫 及 親 屬 男 女 各 殺 羊 馬, 陳 於 帳 前 祭 之, 繞 帳 走 馬 七 匝, 一 詣 帳 門, 以 刀 剺 面 見 ( 且?) 哭, 血 淚 俱 流, 如 此 七 度 乃 止, 擇 日 取 亡 者 所 乘 馬 及 經 服 用 之 物, 並 屍 俱 焚 之, 收 其 餘 灰 待 時 而 葬, 春 夏 死 者, 候 草 木 黃 落, 秋 冬 死 者, 候 華 葉 榮 茂, 然 始 坎 而 瘞 之, 葬 之 日, 親 屬 設 祭 及 走 馬 剺 面 如 初 死 之 儀 39 周 書 係 唐 朝 令 狐 德 棻 氏 等 所 著, 所 載 者 屬 北 周 時 期 的 突 厥, 時 當 西 元 557 年 至 581 年 40 亦 即 上 引 文 所 顯 示 的 突 厥 葬 俗, 屬 西 元 六 世 紀 時 期, 當 時 突 厥 人 對 親 友 死 亡 時 之 哀 悼 方 式, 係 以 刀 剺 面 且 哭, 血 淚 俱 流 的 自 殘 方 式 來 表 現 此 習 俗 流 傳 至 西 元 八 世 紀 中 葉 的 回 紇, 仍 然 保 存 這 種 以 傷 害 自 己 身 體 顏 面 的 方 式, 表 達 內 心 的 哀 痛 此 不 僅 屬 北 亞 蒙 古 大 草 原 的 習 俗, 位 處 今 日 中 亞 地 區 的 西 突 厥, 於 西 元 576 年 時, 東 羅 馬 使 臣 瓦 愣 亭 (Valentin) 至 西 突 厥, 逢 41 可 汗 棄 世, 被 逼 依 突 厥 俗 以 刀 剺 面, 參 與 葬 禮 在 中 亞 綠 洲 城 市 廢 墟 Benzi Kent( 班 馳 城, 位 於 今 澤 拉 夫 善 河 上 游 流 域 ), 殘 留 有 剺 面 而 哭 的 壁 畫 ( 見 附 圖 ) 日 本 學 者 山 田 信 夫 氏 以 為, 此 習 俗 就 是 由 斯 基 泰 人 所 留 傳 下 來 的 上 述 歐 亞 大 草 原 的 游 牧 民 族, 乃 至 中 亞 地 區 的 族 群, 以 自 殘 方 式 表 現 對 死 者 的 哀 悼, 這 是 人 類 表 達 情 緒 的 一 種 方 式, 演 變 至 今, 已 少 有 地 區 或 族 群 仍 實 行 如 是 方 式 取 而 代 之 者, 就 如 伊 朗 及 中 東 地 區 的 群 眾, 在 葬 禮 中 的 表 現, 以 哭 喊 撕 扯 捶 首 頓 足 等 方 式, 將 內 心 的 悲 痛 發 抒 出 來, 而 有 別 於 自 制 壓 抑 42 36 後 晉 劉 咰, 舊 唐 書 (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 點 校 本 ), 卷 195 迴 紇 傳 37 宋 司 馬 光, 資 治 通 鑑 ( 臺 北 : 逸 舜 書 局 ), 卷 221 唐 肅 宗 乾 元 二 年 ( 西 元 759 年 ) 夏 四 月 戊 申 條 38 同 前 註 39 唐 令 狐 德 棻 等, 周 書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百 衲 本,1981), 卷 50 突 厥 傳 40 張 傳 璽 主 編, 中 國 歷 史 文 獻 簡 明 教 程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1990), 頁 78 附 表 4 41 岑 仲 勉, 突 厥 集 史 ( 下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58), 頁 1098 42 山 田 信 夫, 草 原 とオアシス ( 東 京 : 株 式 會 社 講 談 社,1985), 頁 89 16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西 方 式 葬 禮 中 人 們 的 表 現 是 以, 當 吾 人 理 解 原 來 每 一 種 情 緒 表 達, 乃 至 每 一 種 儀 式 活 動, 都 有 著 歷 史 背 景 及 其 時 空 環 境 因 素, 並 非 憑 空 出 現, 或 是 即 興 演 出 在 文 化 人 類 學 的 範 疇, 就 將 這 種 認 知, 即 不 藉 由 其 他 的 文 化 觀 點 去 判 斷 某 個 文 化 的 行 為 43, 並 進 一 步 去 理 解 某 個 文 化 行 為 背 後 的 演 進 與 意 義, 而 不 要 遽 下 批 判 等, 稱 之 為 文 化 相 對 論 (Cultural Relativism) 當 吾 人 具 備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認 知 與 素 養, 在 面 對 完 全 不 同 於 己 身 文 化 的 行 為 時, 內 心 裡 將 不 再 直 接 產 生 排 斥 的 念 頭, 抑 或 未 經 思 索, 下 意 識 馬 上 對 其 產 生 一 種 很 奇 怪 的 感 覺, 而 不 願 對 之 作 進 一 步 的 探 索, 遽 而 對 其 進 行 批 判 怒 斥 等 也 就 是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認 知 與 素 養, 將 促 使 每 個 人 能 欣 賞 不 同 的 文 化 之 美, 及 願 意 探 索 與 理 解 各 種 不 同 的 文 化, 降 低 彼 此 無 知 的 對 立 而 這 種 理 解, 正 是 紓 解 族 群 問 題 最 關 鍵 的 基 礎 就 如 上 述 不 同 喪 禮 之 中, 人 們 哀 痛 情 緒 的 表 達 方 式, 各 有 不 同, 在 面 對 不 同 的 表 達 方 式 時, 將 不 再 有 批 判 的 態 度, 而 是 以 一 顆 平 常 心, 接 納 彼 此 的 不 同 但 是 文 化 相 對 論 也 有 所 限 制, 例 如 在 非 洲 及 中 東 地 區, 有 著 陰 蒂 切 除 術 (clitoridectomy), 將 女 性 陰 蒂 割 除, 或 是 陰 唇 縫 合 術 (infibulation), 就 是 縫 合 兩 片 陰 唇, 以 便 束 緊 陰 道 開 口 上 述 兩 種 手 術 的 目 的, 在 於 限 制 女 性 的 性 生 活 樂 趣, 以 避 免 與 人 通 姦 的 可 能 性 44 而 類 似 手 術, 在 當 地 都 是 採 取 未 麻 醉 未 消 毒, 而 且 是 由 非 專 業 的 人 士 執 刀 的 情 況 2007 年 9 月, 埃 及 就 發 生 了 一 位 13 歲 少 女 在 施 行 此 手 術 時, 受 到 感 染 而 死 亡 的 情 事 45 在 面 對 這 種 情 況 時, 吾 人 是 否 仍 以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觀 點, 認 為 那 是 非 洲 及 中 東 地 區 宗 教 信 仰 所 產 生 的 一 種 行 為, 有 其 道 理, 不 應 干 預 或 反 對, 或 申 斥 其 野 蠻? 答 案 是 否 定 的, 不 能 將 文 化 相 對 論 無 限 上 綱 此 時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精 髓 : 一 個 真 誠 的 嘗 試 理 解 仍 然 在 此 發 揮 其 效 用 按 非 洲 及 中 東 地 區 盛 行 的 毀 壞 女 性 性 器 官 的 目 的, 是 限 制 及 剝 奪 女 性 性 生 活 的 樂 趣, 以 達 到 避 免 女 性 通 姦 的 目 的 這 完 全 是 站 在 男 性 的 立 場 為 出 發 點, 想 當 然 爾 的 思 維 方 式, 對 女 性 完 全 不 公 平, 而 且 非 常 的 殘 忍 此 種 方 式 亦 絕 非 宗 教 信 仰 所 致, 因 為 在 所 有 經 典 之 中, 或 是 所 有 先 知 的 口 諭 或 載 記 之 中, 並 沒 有 要 求 或 主 張 對 女 性 採 取 如 是 方 法 這 43 科 塔 克 (Conrad Phillips Kottak) 原 著 徐 雨 村 譯, 文 化 人 類 學 文 化 多 樣 性 的 探 索 ( 臺 北 : 美 商 麥 格 羅 希 爾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2005), 頁 88 44 科 塔 克 (Conrad Phillips Kottak) 原 著 徐 雨 村 譯, 文 化 人 類 學 文 化 多 樣 性 的 探 索, 頁 89 45 聯 合 報 2007 年 9 月 21 日 A18 版, 呂 理 甡 改 革 路 漫 漫 埃 及 九 成 六 婦 女 行 割 禮 17
止 善 第 四 期 2008.06. 應 屬 後 代 將 女 性 物 化, 踐 踏 女 性 權 益 的 產 物, 藉 口 保 護 女 性, 對 女 性 施 加 了 各 式 各 樣 不 合 理 的 措 施 與 要 求 這 是 極 端 的 男 性 大 沙 文 主 義, 而 非 宗 教 信 仰, 或 自 然 人 文 環 境 使 然 結 論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是 自 然 存 在 於 每 一 個 人 的 心 中, 原 因 在 於 當 一 個 人 出 生 以 後, 係 由 父 母 養 育 成 長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父 母 的 親 友 環 繞 在 四 周, 陪 其 長 大 其 係 於 彼 等 所 營 造 的 氛 圍 身 教 言 論 環 伺 下 生 活 在 耳 濡 目 染 下, 彼 等 的 想 法 作 為, 均 深 植 於 其 心 中, 形 成 行 事 思 維 最 原 始 的 依 據 往 後, 進 入 學 校 唸 書, 學 校 的 老 師 同 學 亦 加 入 影 響 的 行 列 及 長, 大 眾 媒 體 同 儕 所 參 與 社 團 組 織 乃 至 於 社 會 等, 都 成 為 影 響 的 因 素 於 是, 每 一 個 人 都 被 訓 練 或 潛 移 默 化 得 有 一 整 套 的 思 維 與 行 為 模 式, 例 如 對 什 麼 樣 的 族 群, 可 以 忍 受, 可 以 交 往, 甚 至 可 以 婚 嫁 ; 而 對 於 某 些 特 定 群 體, 則 採 討 厭 排 斥 歧 視 疏 離, 甚 至 採 取 仇 視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在 這 其 中,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就 扮 演 著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影 響 著 每 個 人 對 異 己 的 態 度, 而 且 會 去 推 銷 或 傳 播 自 己 所 擁 有 的 觀 念 文 化 相 對 論 則 是 文 化 人 類 學 發 展 過 程 中 的 一 個 重 要 觀 點, 雖 有 其 限 制, 但 如 同 上 文 所 述, 人 類 總 是 企 圖 把 自 己 的 理 念, 諸 如 政 治 教 條 和 宗 教 信 仰 強 銷 到 別 人 身 上 現 代 化 的 結 果, 全 球 情 勢 的 演 進, 竟 把 人 類 逼 進 刀 光 劍 影 之 中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我 們 亟 需 的 就 是 文 化 相 對 論 所 帶 來 的 智 慧, 那 就 是 要 去 追 求 更 明 晰 的 瞭 解 過 程, 去 瞭 解 各 族 群 有 何 不 同, 又 在 那 些 方 面 不 同 以 便 更 真 摯 地 面 對 異 己, 藉 此 克 服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臺 灣 處 在 目 前 的 情 勢, 島 內 不 但 有 族 群 的 紛 爭, 亦 有 國 際 化 與 本 土 化 的 論 爭, 尚 有 全 球 化 的 壓 力, 更 有 海 峽 兩 岸 衝 突 一 觸 即 發 的 危 機 如 何 避 免 情 勢 走 向 惡 化, 如 何 平 息 激 情, 如 何 避 免 走 向 極 端 的 民 族 主 義, 端 賴 如 何 教 育 我 們 自 己, 去 學 習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真 髓, 去 除 心 中 的 迷 障 -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臺 灣 的 教 育 從 小 學 到 高 中, 一 直 缺 乏 本 文 所 試 圖 陳 述 的 概 念 與 思 維 的 課 程 到 了 大 學 教 育 的 層 次, 臺 灣 的 各 大 學 中, 除 了 設 有 文 化 人 類 學 的 專 業 科 系 之 外, 尚 有 在 通 識 課 程 中 開 設 諸 如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多 元 社 會 等 相 關 課 程 46, 46 基 辛 (R. Keesing) 著, 張 恭 啟 于 嘉 雲 合 譯, 文 化 人 類 學 ( 臺 北 : 巨 流 圖 書 公 司,1992), 頁 102-104 18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但 仍 未 具 普 遍 性, 特 別 在 教 導 大 學 生 對 我 族 中 心 主 義 及 文 化 相 對 論 的 認 知 上, 仍 非 其 課 程 重 點, 非 常 不 足, 按 大 學 生 都 已 具 備 獨 立 思 考 與 明 辨 是 非 的 能 力, 適 合 就 全 球 的 族 群 現 象, 作 綜 合 式 的 理 解, 在 理 解 過 程 中, 啟 發 彼 等 的 思 想, 培 養 彼 等 認 識 異 己 接 納 異 己 甚 至 欣 賞 異 己 的 能 力 附 圖 : 粟 特 朋 馳 城 殘 留 剺 面 而 哭 的 壁 畫 資 料 出 處 : 山 田 信 夫, 草 原 よオフミス, 頁 38 參 考 文 獻 ( 依 姓 氏 筆 劃 排 序 ) 山 田 信 夫 草 原 とオアシス ( 東 京 : 講 談 社,1985) 王 以 鑄 譯 希 羅 多 德 : 歷 史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3) 司 馬 光 資 治 通 鑑 ( 臺 北 : 逸 舜 書 局 ) 令 狐 德 棻 周 書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百 衲 本,1981) 江 上 波 夫 著 張 承 志 譯 騎 馬 民 族 國 家 ( 北 京 : 光 明 日 報 出 版 社,1988) 李 亦 園 人 類 學 與 現 代 社 會 ( 臺 北 : 水 牛 圖 書 出 版 事 業 有 限 公 司,1998) 岑 仲 勉 突 厥 集 史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58) 何 宛 倩 舊 約 聖 經 中 猶 太 人 飲 食 文 化 之 探 討, 東 吳 歷 史 學 報, 第 6 期, 臺 北,2000 吳 愛 明 鄧 勇 譯,Fred Plog and Danniel G.. Bates 著 文 化 演 進 與 人 類 行 為 ( 瀋 陽 : 遼 寧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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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族 中 心 主 義 與 文 化 相 對 論 Ethnocentrism and Cultural relativism A Necessary discipline of Today s college student Lin, Kuan-chun Prof, Wu-F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Retired Prof, National Chung-Cheng University Abstract As a citizen of global village and a well educated intellectual, we have to realize how the ethnicity rises and functions. Facing the radical ethnic conflicts get seriously, one should understand the content of ethnocentrism and cultural relativism correctly. A detail analysis of this study focus on racial, religious and cultural dimensions to deal with ethnic problems; through reporting events from press and historical documentary records on the origin and variation of folk and chaos. The aim is to show how to remove stereotypes on others culture, sincerely observe their beauty within. Such literate issues will promote the contemporary Taiwan becomes harmony, symbiosis society to a new era. Keywords: Ethnocentrism, Cultural Relativism, Cutural Anthropology, Ethnic Conflict, Ethnic Relation, Funeral Rit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