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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目 录 第 一 章 保 险 合 同 的 构 成 第 一 条 保 险 合 同 的 构 成 第 二 条 保 险 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第 三 条 保 险 期 间 第 二 章 保 险 合 同 提 供 的 保 障 第 四 条 保 险 责 任 第 五 条 责 任 免 除 第 三 章 保 险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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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病 诊 疗 进 展 2014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皮 肤 病 医 院 中 国 CDC 性 病 控 制 中 心 王 千 秋

性 传 播 疾 病 临 床 诊 疗 指 南 2007 年 中 国 CDC 性 病 控 制 中 心 组 织 专 家 制 定 2014 年 组 织 全 国 专 家 重 新 修 订, 以 中 国 CDC 性 病 控 制 中 心 中 国 医 师 协 会 皮 肤 科 医 师 分 会 中 华 医 学 会 皮 肤 性 病 学 分 会 的 名 义 共 同 发 布 新 版 性 传 播 疾 病 临 床 与 防 治 指 南 即 将 于 下 月 由 上 海 科 技 出 版 社 出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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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一 期 梅 毒 疑 似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 一 期 梅 毒 临 床 表 现 ) 和 (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可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或 同 时 符 合 ( 一 期 梅 毒 临 床 表 现 ) 和 ( 梅 毒 螺 旋 体 抗 原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可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确 诊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 暗 视 野 显 微 镜 检 查 阳 性 ) 或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两 类 梅 毒 血 清 学 试 验 均 为 阳 性

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二 期 梅 毒 疑 似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 二 期 梅 毒 临 床 表 现 ) 和 (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可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确 诊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 暗 视 野 显 微 镜 检 查 阳 性 ) 或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两 类 梅 毒 血 清 学 试 验 均 为 阳 性

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三 期 梅 毒 ( 晚 期 梅 毒 ) 疑 似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 三 期 梅 毒 临 床 表 现 ) 和 (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可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确 诊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两 类 梅 毒 血 清 学 试 验 均 为 阳 性

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隐 性 梅 毒 ( 潜 伏 梅 毒 ) 疑 似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和 ( 既 往 无 梅 毒 诊 断 与 治 疗 史 ) 项 而 无 临 床 表 现 者 确 诊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两 类 梅 毒 血 清 学 试 验 均 为 阳 性 如 有 条 件 可 行 脑 脊 液 检 查 以 排 除 无 症 状 神 经 梅 毒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试 验 滴 度 高 低 ( 如 :1:8) 不 是 诊 断 的 必 须 条 件

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神 经 梅 毒 疑 似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 神 经 梅 毒 临 床 表 现 )( 无 症 状 神 经 梅 毒 可 无 此 项 ) (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少 数 可 阴 性 ) 和 脑 脊 液 常 规 检 查 异 常 ( 排 除 其 他 引 起 这 些 异 常 的 原 因 ), 可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确 诊 病 例 :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脑 脊 液 梅 毒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及 常 规 检 查 异 常

梅 毒 : 诊 断 分 类 胎 传 梅 毒 疑 似 病 例 : 所 有 未 经 有 效 治 疗 的 患 梅 毒 母 亲 所 生 的 婴 儿, 证 据 尚 不 足 以 确 诊 先 天 梅 毒 者 确 诊 病 例 :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实 验 室 检 查 和 随 访 结 果 : 暗 视 野 显 微 镜 检 查, 或 镀 银 染 色 在 早 期 先 天 梅 毒 皮 肤 / 粘 膜 损 害 及 组 织 标 本 中 查 到 梅 毒 螺 旋 体, 或 梅 毒 螺 旋 体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婴 儿 血 清 梅 毒 螺 旋 体 IgM 抗 体 检 测 阳 性 婴 儿 出 生 时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滴 度 大 于 或 等 于 母 亲 滴 度 的 4 倍, 且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婴 儿 出 生 时 非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阴 性 或 滴 度 虽 未 达 到 母 亲 滴 度 的 4 倍, 但 在 其 后 随 访 中 发 现 由 阴 转 阳, 或 滴 度 上 升 且 有 临 床 症 状, 且 梅 毒 螺 旋 体 血 清 学 试 验 阳 性 患 梅 毒 母 亲 所 生 婴 儿 随 访 至 18 月 龄 时 梅 毒 螺 旋 体 抗 原 血 清 学 试 验 仍 持 续 阳 性

早 期 梅 毒 ( 包 括 一 期 二 期 及 病 期 在 2 年 以 内 的 隐 性 梅 毒 ) 推 荐 方 案 普 鲁 卡 因 青 霉 素 G 80 万 U/d, 肌 内 注 射, 连 续 15 d; 或 苄 星 青 霉 素 240 万 U, 分 为 二 侧 臀 部 肌 内 注 射, 每 周 1 次, 共 2 次 替 代 方 案 头 孢 曲 松 0.5g~1g, 每 日 1 次, 肌 内 注 射, 连 续 10 d 对 青 霉 素 过 敏 者 多 西 环 素 100mg, 每 日 2 次, 连 服 15 d; 或 盐 酸 四 环 素 500mg, 每 日 4 次, 连 服 15 d( 肝 肾 功 能 不 全 者 禁 用 ) 不 用 红 霉 素 等 大 环 内 酯 类 药 物

晚 期 梅 毒 ( 三 期 皮 肤 粘 膜 骨 骼 梅 毒, 晚 期 隐 性 梅 毒 或 不 能 确 定 病 期 的 隐 性 梅 毒 ) 及 二 期 复 发 梅 毒 推 荐 方 案 普 鲁 卡 因 青 霉 素 G,80 万 U/d, 肌 内 注 射, 连 续 20 d 为 1 疗 程, 也 可 考 虑 给 第 二 疗 程, 疗 程 间 停 药 2 周 ; 或 苄 星 青 霉 素 240 万 U, 分 为 二 侧 臀 部 肌 内 注 射, 每 周 1 次, 共 3 次 对 青 霉 素 过 敏 者 多 西 环 素 100mg, 每 日 2 次, 连 服 30 d; 或 盐 酸 四 环 素 500mg, 每 日 4 次, 连 服 30 d( 肝 肾 功 能 不 全 者 禁 用 ) 不 用 红 霉 素 等 大 环 内 酯 类 药 物

心 血 管 梅 毒 推 荐 方 案 如 有 心 力 衰 竭, 首 先 治 疗 心 力 衰 竭, 待 心 功 能 可 代 偿 时, 可 注 射 青 霉 素, 但 从 小 剂 量 开 始 以 避 免 发 生 吉 海 反 应, 造 成 病 情 加 剧 或 死 亡 水 剂 青 霉 素 G, 第 1d 10 万 U,1 次 肌 内 注 射 ; 第 2 d 10 万 U, 日 2 次 肌 内 注 射 ; 第 3d 20 万 U, 日 2 次 肌 内 注 射 ; 自 第 4 d 起 按 下 列 方 案 治 疗 : 普 鲁 卡 因 青 霉 素 G,80 万 U/d, 肌 内 注 射, 连 续 15 d 为 一 疗 程, 总 剂 量 1200 万 U, 共 2 个 疗 程 ( 或 更 多 ), 疗 程 间 停 药 2 周 对 青 霉 素 过 敏 者 多 西 环 素 100mg, 每 日 2 次, 连 服 30 d; 或 盐 酸 四 环 素 500mg, 每 日 4 次, 连 服 30 d( 肝 肾 功 能 不 全 者 禁 用 ) 不 用 红 霉 素 等 大 环 内 酯 类 药 物

神 经 梅 毒 推 荐 方 案 水 剂 青 霉 素 G,1 800 万 ~2 400 万 u 静 脉 滴 注 (300 万 ~400 万 u, 每 4h 1 次 ), 连 续 10~14d 必 要 时, 继 以 苄 星 青 霉 素 G, 每 周 240 万 u, 肌 内 注 射, 共 3 次 或 普 鲁 卡 因 青 霉 素 G,240 万 u/d,1 次 肌 注, 同 时 口 服 丙 磺 舒, 每 次 0.5g, 每 日 4 次, 共 10~14d 必 要 时, 继 以 苄 星 青 霉 素 G, 每 周 240 万 u, 肌 内 注 射, 共 3 次 替 代 方 案 头 孢 曲 松 2g, 每 日 1 次, 静 脉 给 药, 连 续 10~14 天 对 青 霉 素 过 敏 者 多 西 环 素 200mg, 每 日 2 次, 连 服 30 d; 或 盐 酸 四 环 素 500mg, 每 日 4 次, 连 服 30 d 不 用 红 霉 素 等 大 环 内 酯 类 药 物

梅 毒 治 疗 关 注 点 : 梅 毒 螺 旋 体 耐 药 大 环 内 酯 类 抗 生 素 23S rrna A2058G 突 变 ( 红 霉 素 罗 红 霉 素 阿 奇 霉 素 耐 药 ) 和 A2059G( 螺 旋 霉 素 等 耐 药 ) 突 变 国 内 检 测 23S rrna 突 变 率 :>90% 四 环 素 类 有 潜 在 耐 药 可 能, 须 监 测 16s rrna 基 因 位 点 青 霉 素 类 尚 未 发 现 耐 药 耐 药 的 发 生 可 能 需 要 多 级 突 变 过 程, 相 对 于 引 起 大 环 内 酯 类 耐 药 的 点 突 变 要 罕 见

淋 病 : 诊 断 分 类 疑 似 病 例 符 合 ( 流 行 病 学 史 ), 以 及 ( 淋 病 临 床 表 现 ) 中 任 何 一 项 者 确 诊 病 例 同 时 符 合 疑 似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 实 验 室 检 查 ) 中 任 何 一 项 者 淋 病 实 验 室 检 查 : 显 微 镜 检 查 : 男 性 尿 道 分 泌 物 检 查 淋 球 菌 培 养 : 男 女 性 临 床 标 本 核 酸 检 测 : 男 女 性 临 床 标 本

无 并 发 症 淋 病 : 尿 道 炎 宫 颈 炎 直 肠 炎 推 荐 方 案 头 孢 曲 松 250mg, 肌 注, 单 次 给 药 ; 或 大 观 霉 素 2g( 宫 颈 炎 4g), 肌 注, 单 次 给 药 替 代 方 案 头 孢 噻 肟 1g, 肌 注, 单 次 给 药 ; 或 其 他 第 三 代 头 孢 菌 素 类, 如 已 证 明 其 疗 效 较 好, 亦 可 选 作 替 代 药 物 不 用 头 孢 克 肟 等 口 服 类 头 孢 菌 素 如 果 衣 原 体 感 染 不 能 排 除, 加 上 抗 衣 原 体 感 染 药 物

儿 童 淋 病 体 重 大 于 45kg 者 按 成 人 方 案 治 疗, 体 重 小 于 45kg 的 儿 童 按 如 下 方 案 治 疗 推 荐 方 案 头 孢 曲 松 25-50mg/kg( 最 大 不 超 过 成 人 剂 量 ), 肌 肉 注 射, 单 次 给 药 ; 或 大 观 霉 素 40mg/kg( 最 大 剂 量 2g), 肌 肉 注 射, 单 次 给 药 ; 如 果 衣 原 体 感 染 不 能 排 除, 加 上 抗 衣 原 体 感 染 药 物

有 并 发 症 淋 病 : 附 睾 炎 前 列 腺 炎 精 囊 炎 推 荐 方 案 头 孢 曲 松 250mg, 肌 注, 每 天 1 次, 共 10 d; 或 大 观 霉 素 2g, 肌 注, 每 天 1 次, 共 10 d 替 代 方 案 头 孢 噻 肟 1g, 肌 注, 每 天 1 次, 共 10 d 如 果 衣 原 体 感 染 不 能 排 除, 加 上 抗 衣 原 体 感 染 药 物

淋 病 治 疗 关 注 点 : 头 孢 曲 松 耐 药 较 多 国 家 发 现 淋 球 菌 对 头 孢 曲 松 头 孢 克 肟 的 MIC 逐 年 上 升 有 淋 球 菌 对 头 孢 曲 松 耐 药 及 治 疗 失 败 的 报 告 在 咽 部, 由 于 非 致 病 奈 瑟 菌 的 耐 药 基 因 传 递 或 治 疗 剂 量 不 足 而 致 淋 球 菌 耐 头 孢 菌 素, 因 而 受 到 重 视 国 外 淋 病 治 疗 指 南 均 加 大 了 头 孢 曲 松 剂 量 (0.25g-1g) 而 不 建 议 口 服 头 孢 菌 素 替 代 用 药 : 庆 大 霉 素 240mg/280mg 一 次 肌 注, 治 愈 率 90.7%-95.0%

生 殖 道 沙 眼 衣 原 体 感 染 : 诊 断 分 类 确 诊 病 例 同 时 符 合 ( 临 床 表 现 ) 和 ( 实 验 室 检 查 ) 中 任 一 项 者,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项 无 症 状 感 染 符 合 ( 实 验 室 检 查 ) 中 任 一 项, 且 无 症 状 者 生 殖 道 沙 眼 衣 原 体 感 染 实 验 室 检 查 显 微 镜 检 查 : 只 适 用 于 新 生 儿 眼 结 膜 刮 片 检 查 培 养 法 抗 原 检 测 抗 体 检 测 : 适 合 沙 眼 衣 原 体 性 附 睾 炎 输 卵 管 炎 肺 炎 核 酸 检 测

成 人 沙 眼 衣 原 体 感 染 推 荐 方 案 阿 奇 霉 素 1g, 单 剂 口 服, 或 多 西 环 素 0.1g, 每 日 2 次, 共 7 日 替 代 方 案 米 诺 环 素 0.1g, 每 日 2 次, 共 10 日, 或 四 环 素 0.5g, 每 日 4 次, 共 2~3 周, 或 红 霉 素 碱 0.5g, 每 日 4 次, 共 7 日, 或 罗 红 霉 素 0.15g, 每 日 2 次, 共 10 日, 或 克 拉 霉 素 0.25g, 每 日 2 次, 共 10 日, 或 氧 氟 沙 星 0.3g, 每 日 2 次, 共 7 日, 或 左 氧 氟 沙 星 0.5g, 每 日 1 次, 共 7 日, 或 司 帕 沙 星 0.2g, 每 日 1 次, 共 10 日, 或 莫 西 沙 星 0.4g, 每 日 1 次, 共 7 日

新 生 儿 沙 眼 衣 原 体 眼 炎 和 肺 炎 推 荐 方 案 红 霉 素 碱 或 干 糖 浆 粉 剂,50mg/kg/d, 分 4 次 口 服, 共 14 日 如 有 效, 再 延 长 1~2 周 儿 童 衣 原 体 感 染 推 荐 方 案 体 重 <45kg 者 : 红 霉 素 碱 或 红 霉 素 干 糖 浆 粉 剂 50mg/kg/d, 分 4 次 口 服, 共 14 日 8 岁 或 体 重 45kg 儿 童 : 同 成 人 的 阿 奇 霉 素 治 疗 方 案

沙 眼 衣 原 体 感 染 治 疗 关 注 点 : 阿 奇 霉 素 1g 顿 服 方 案 新 近 研 究 1: 阿 奇 霉 素 对 衣 原 体 清 除 率 77%, 而 多 西 环 素 为 95%(RCT) 新 近 研 究 2: 阿 奇 霉 素 对 男 性 直 肠 感 染 的 治 愈 率 87% 有 待 进 一 步 研 究 来 证 实 此 方 案 的 疗 效 新 的 方 案 的 提 出 : 增 加 阿 奇 霉 素 剂 量 ;5-7 天 后 重 复 给 药, 阿 奇 霉 素 与 多 西 环 素 联 合 用 药

尖 锐 湿 疣 : 病 例 分 类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应 符 合 ( 临 床 表 现 ) 项, 有 或 无 流 行 病 学 史 确 诊 病 例 应 同 时 符 合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 实 验 室 检 查 ) 中 的 任 一 项 尖 锐 湿 疣 实 验 室 检 查 病 理 学 检 查 核 酸 扩 增 试 验

尖 锐 湿 疣 : 患 者 自 己 用 药 推 荐 方 案 0.5% 足 叶 草 毒 素 酊 ( 或 0.15% 足 叶 草 毒 素 霜 ) 每 日 外 用 2 次, 连 续 3 d, 随 后, 停 药 4 d,7 d 为 一 疗 程 如 有 必 要, 可 重 复 治 疗 达 3 个 疗 程 5% 咪 喹 莫 特 霜 用 手 指 涂 药 于 疣 体 上, 每 隔 天 1 次 晚 间 用 药,1 周 3 次, 用 药 10 小 时 后, 以 肥 皂 和 水 清 洗 用 药 部 位, 最 长 可 用 至 16 周

尖 锐 湿 疣 : 医 院 内 应 用 推 荐 方 案 CO 2 激 光 ; 或 液 氮 冷 冻 ; 或 高 频 电 治 疗 ; 或 光 动 力 治 疗 替 代 方 案 80%~90% 三 氯 醋 酸 或 二 氯 醋 酸 单 次 外 用 如 有 必 要, 隔 1~2 周 重 复 1 次, 最 多 6 次 或 外 科 手 术 切 除

尖 锐 湿 疣 治 疗 关 注 点 : 新 疗 法 3.75% 咪 喹 莫 特 霜 : 疗 效 稍 逊 于 5% 霜, 但 副 作 用 轻, 每 天 使 用 8 周 即 可, 少 于 5% 霜 隔 天 1 次 16 周 疗 程 15% 茶 多 酚 软 膏 : 每 天 3 次 外 用, 不 超 过 16 周 疣 体 清 除 率 为 54-65%, 复 发 率 5.9-12% 光 动 力 治 疗 : 疣 体 清 除 率 98.4%, 复 发 率 10.7% HPV6,11,16,18 四 价 疫 苗 : 可 预 防 疣 的 发 生, 但 不 能 治 疗 已 存 在 的 疣

生 殖 器 疱 疹 : 病 例 分 类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符 合 ( 临 床 表 现 ) 项, 有 或 无 ( 流 行 病 学 史 ) 项 确 诊 病 例 同 时 符 合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的 要 求 和 ( 实 验 室 检 查 ) 中 ( 病 毒 培 养 抗 原 检 测 核 酸 检 测 ) 的 任 1 项

初 发 生 殖 器 疱 疹 推 荐 方 案 阿 昔 洛 韦 200mg, 口 服, 每 天 5 次, 共 7~10 d; 或 阿 昔 洛 韦 400mg, 口 服, 每 日 3 次, 共 7~10 d; 或 伐 昔 洛 韦 500mg, 口 服, 每 天 2 次, 共 7~10 d; 或 泛 昔 洛 韦 250mg, 口 服, 每 天 3 次, 共 7~10 d

复 发 性 生 殖 器 疱 疹 的 间 歇 疗 法 推 荐 方 案 阿 昔 洛 韦 200mg, 口 服, 每 天 5 次, 共 5 d; 或 阿 昔 洛 韦 400mg, 口 服, 每 日 3 次, 共 5 d; 或 伐 昔 洛 韦 500mg, 口 服, 每 天 2 次, 共 5 d; 或 泛 昔 洛 韦 125~250mg, 口 服, 每 天 3 次, 共 5 d

频 繁 复 发 ( 每 年 6 次 ) 的 抑 制 疗 法 推 荐 方 案 阿 昔 洛 韦 400mg, 口 服, 每 天 2 次 ; 或 伐 昔 洛 韦 500mg, 口 服, 每 天 1 次 ; 或 泛 昔 洛 韦 125mg~250mg, 口 服, 每 天 2 次 需 长 期 持 续 给 药, 疗 程 一 般 为 4~12 个 月

生 殖 器 疱 疹 治 疗 的 关 注 点 : 新 疗 法 HSV 治 疗 性 疫 苗 : 灭 活 全 病 毒 疫 苗 凝 集 素 纯 化 亚 单 位 疫 苗 重 组 gd2-alum 疫 苗 ICP10 ΔPK 疫 苗 等, 部 分 已 进 入 二 期 临 床 抗 体 治 疗 : 单 克 隆 或 多 克 隆 抗 体 制 剂, 外 用 治 疗 免 疫 缺 陷 患 者 ( 如 AIDS) 及 医 源 性 免 疫 功 能 低 下 的 患 者 外 用 免 疫 调 节 剂 : 5% 咪 喹 莫 特 雷 西 莫 特 干 扰 素 等, 具 有 一 定 的 疗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