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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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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目 录 1. 总 则...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和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3.1 法 律 法 规...4 1.3.2 评 价 技 术 规 范...4 1.3.3 相 关 文 件 及 资 料...5 1.4 产 业 政 策 和 当 地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6 1.4.1 产 业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6 1.4.2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6 1.4.3 与 节 能 减 排 和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的 符 合 性 分 析...8 1.5 评 价 程 序...8 1.6 评 价 标 准...10 1.6.1 评 价 标 准...10 1.6.2 污 染 源 排 放 控 制 标 准...10 1.7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与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标...12 1.7.1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目 标...12 1.7.2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13 1.7.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13 1.8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14 1.8.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14 1.8.2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15 1.9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价 重 点...15 1.9.1 评 价 内 容...15 1.9.2 评 价 重 点...15 1.10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和 因 子...16 1.10.1 地 表 水 环 境...16 1.10.2 环 境 空 气...18 I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1.10.3 声 环 境...19 1.10.4 地 下 水...19 1.10.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21 2.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23 2.1 企 业 简 介...23 2.2 报 建 手 续 及 环 评 情 况...23 2.2.1 立 项 情 况...23 2.2.2 规 划 许 可 情 况...24 2.2.3 环 评 情 况...24 2.3 建 设 进 度 及 现 状...30 2.4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32 3. 建 设 项 目 概 况...34 3.1 工 程 概 况...34 3.1.1 基 本 情 况...34 3.1.2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34 3.1.3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41 3.1.4 项 目 投 资 及 资 金 来 源...45 3.1.5 劳 动 定 员 及 生 产 制 度...45 3.1.6 主 要 设 备...45 3.1.7 水 电 汽 公 用 工 程...51 3.1.8 占 地 面 积...51 3.1.9 项 目 选 址 及 总 平 面 布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52 3.2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54 3.2.1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54 3.2.2 主 要 化 学 品 理 化 特 性...60 3.2.3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位 置 及 物 料 平 衡...68 3.2.4 污 染 物 汇 总 表...116 3.2.5 辅 助 与 公 用 工 程 及 办 公 生 活 设 施 情 况...120 3.2.6 水 量 平 衡...122 III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3.2.7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及 种 类...126 3.2.8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发 生 量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129 3.3 污 染 物 总 量 排 放...137 4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138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138 4.1.1 地 理 位 置...138 4.1.2 地 质 地 形 地 貌...138 4.1.3 水 系 及 河 流...139 4.1.4 气 候 气 象...141 4.1.5 动 植 物 资 源...141 4.2 规 划 涉 及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状 况...142 4.2.1 行 政 区 划...142 4.2.2 人 口 幅 员 面 积...143 4.2.3 经 济 发 展...143 4.3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情 况 介 绍...144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146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146 5.1.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146 5.1.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147 5.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148 5.2.1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148 5.2.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149 5.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151 5.3.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151 5.3.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152 5.4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153 5.4.1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153 5.4.2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154 6.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155 IIII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6.1 厂 址 概 况...155 6.2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及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155 6.2.1 施 工 期 废 气 排 放 成 因...155 6.2.2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与 管 理 对 策...155 6.2.3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156 6.3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及 对 策...157 6.3.1 施 工 作 业 主 要 噪 声 源...157 6.3.2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与 管 理 对 策...158 6.3.3 施 工 期 建 筑 设 备 噪 声 影 响 回 顾...158 6.4 施 工 期 污 水 排 放 及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158 6.5 施 工 期 采 取 的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及 管 理...159 6.6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减 缓 措 施...160 7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161 7.1 工 程 排 放 废 水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61 7.1.1 项 目 废 水 影 响 评 价...161 7.1.2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接 纳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靠 性 分 析...162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64 7.3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168 7.5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分 析...170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177 8.1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源 项 识 别...177 8.1.1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物 质 分 析...177 8.1.2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182 8.1.3 工 艺 过 程 风 险 识 别...185 8.1.4 储 存 系 统 风 险 识 别...186 8.1.5 公 用 工 程 风 险 识 别...186 8.1.6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结 果 及 分 布 情 况...187 8.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范 围...188 8.2.1 风 险 评 价 等 级...188 IVI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8.2.2 评 价 范 围 及 社 会 关 注 点 分 布...190 8.3 典 型 事 故 案 例 分 析...190 8.4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和 源 项 分 析...192 8.4.1 事 故 树 分 析...192 8.4.2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类 型 及 概 率...193 8.4.3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194 8.5 源 项 分 析...194 8.5.1 典 型 泄 漏 的 确 定...194 8.5.2 典 型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公 式...195 8.5.3 典 型 泄 漏 源 强...196 8.6 事 故 后 果 计 算...196 8.6.1 预 测 模 式...197 8.6.2 甲 醇 泄 漏 后 果 计 算...197 8.6.3 火 灾 爆 炸 次 生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199 8.6.4 火 灾 爆 炸 等 产 生 消 防 废 水 对 环 境 影 响...200 8.7 风 险 评 价...200 8.8 风 险 管 理...201 8.8.1 风 险 防 范 措 施...201 8.8.2 消 防 废 水 和 事 故 废 水 的 收 集...208 8.8.3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的 措 施...209 8.8.5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210 8.9 事 故 应 急 预 案...210 8.9.1 基 本 原 则...210 8.9.2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211 9. 杜 绝 违 章 作 业 ;...211 8.10 风 险 评 价 结 论...218 9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219 9.1 清 洁 生 产...219 9.1.1 合 成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219 V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9.1.2 精 制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219 9.1.3 发 酵 药 提 炼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219 9.1.4 节 水 降 耗 措 施...220 9.1.5 节 能 减 排 分 析...220 9.1.6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比 较...220 9.1.7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措 施...221 9.1.8 GMP 对 环 境 要 求 的 保 障 措 施...223 9.1.9 清 洁 生 产 结 论...224 9.2 总 量 控 制...224 9.2.1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的 确 定...224 9.2.2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224 9.2.3 总 量 控 制 指 标...225 10. 公 众 参 与...232 10.1 调 查 目 的...232 10.2 调 查 方 法...232 10.3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237 10.3.1 基 本 情 况 调 查 结 果 统 计...237 10.3.2 调 查 意 见 统 计...238 10.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239 1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241 11.1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分 析...241 11.1.1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分 析...241 11.1.2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分 析...242 11.2 废 液 回 收 溶 剂 措 施 分 析...243 11.3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分 析...243 11.4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分 析...244 11.5 废 渣 和 废 液 处 置 措 施 分 析...245 11.6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245 11.7 项 目 整 改 和 新 增 环 保 措 施...245 VIV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11.8 项 目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246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248 12.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248 12.2 经 济 效 益...248 12.3 社 会 效 益...248 13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250 13.1 环 境 保 护 机 构...250 13.1.1 组 织 机 构 及 建 议 人 员 编 制...250 13.1.2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主 要 职 责...250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建 议...251 13.2.1 监 测 仪 器 的 配 备...251 13.2.2 监 测 计 划...251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253 14.1 评 价 结 论...253 14.1.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253 14.1.2 规 划 符 合 性...253 14.1.3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254 14.1.4 清 洁 生 产...254 14.1.5 总 量 控 制...255 14.1.6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255 14.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255 14.1.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257 14.1.9 公 众 参 与...257 14.1.10 综 合 评 价 结 论...257 14.2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建 议...257 附 图 附 件 :...259 VII V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 总 则 1.1 项 目 由 来 随 着 中 国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生 活 节 奏 和 环 境 发 生 了 变 化, 人 群 的 疾 病 谱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与 妇 科 感 染 神 经 代 谢 免 疫 消 化 心 脑 血 管 肿 瘤 等 相 关 的 疾 病 等 成 了 临 床 上 的 常 见 病, 受 大 量 新 型 药 物 在 临 床 广 泛 使 用 的 推 动, 这 些 种 类 的 药 物 的 增 长 非 常 迅 速 随 着 国 家 医 疗 体 制 改 革 和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及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目 录 的 推 行, 符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创 新 药 物 越 来 越 受 青 昧, 总 体 上, 在 新 医 改 稳 步 推 进 的 带 动 作 用 下, 医 药 制 造 业 工 业 增 加 值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趋 势 成 都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中 外 合 资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位 于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生 物 及 化 学 药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相 关 技 术 的 引 进 转 让, 自 研 药 品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完 成 了 妇 科 感 染 用 药 心 脑 血 管 用 药 糖 尿 病 用 药 神 经 内 科 用 药 呼 吸 道 用 药 消 化 道 用 药 类 多 种 原 料 药 生 产 工 艺 或 / 和 制 剂 研 究 为 尽 快 将 研 究 成 果 产 业 化, 公 司 在 蒲 江 成 立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为 成 都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投 资 建 设 的 制 药 生 产 企 业 ), 从 事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的 生 产 为 此, 公 司 拟 在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征 地 19 亩, 从 事 A 药 ( 年 产 量 0.76 亿 粒 ) 和 B 药 片 ( 年 产 量 0.6 亿 片 ) 的 生 产 A 药 和 B 药 片 项 目 已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通 过 了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组 织 的 评 审 ( 蒲 环 建 复 2011 42 号 ); 但 因 外 购 的 原 料 药 B 药 产 品 质 量 不 稳 定,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的 生 产, 为 确 保 A 药 和 B 药 片 的 质 量 和 稳 定 供 应, 公 司 在 征 地 的 空 闲 土 地 上 生 产 与 A 药 和 B 药 片 配 套 的 原 料 药 B 药, 并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已 基 本 建 成, 但 环 境 保 护 部 西 南 中 心 发 现 审 批 不 合 规, 要 求 全 厂 重 新 环 评, 故 此, 公 司 委 托 对 项 目 开 展 环 评 工 作 该 环 评 将 全 厂 的 制 剂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发 醇 药 研 发 中 心 整 体 纳 入, 按 新 建 项 目 进 行 环 评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6800 万 元, 占 地 50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31394.08 m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制 剂 车 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间 与 仓 库 ( 包 含 软 胶 囊 生 产 线 软 膏 剂 生 产 线 片 剂 生 产 线 胶 囊 剂 生 产 线 成 品 库 原 辅 料 库 包 材 库 及 车 间 内 公 用 系 统 ), 建 筑 面 积 约 13032.74 m2;(2) 合 成 车 间, 建 筑 面 积 3072.1 m2;(3) 发 酵 车 间, 建 筑 面 积 约 2448.00 m2;(4) 提 炼 车 间, 建 筑 面 积 3350.43 m2;(5) 动 力 车 间 ( 包 含 锅 炉 机 修 备 品 备 件 库 浴 室 厕 所 等 ), 建 筑 面 积 566.8 m2;(6) 危 险 品 库, 建 筑 面 积 230.5 m2;(7) 埋 地 溶 媒 罐 区 (4 台 20m 3 );(8) 质 检 研 发 楼, 建 筑 面 积 6127.4m 2 ;(9) 倒 班 宿 舍 与 食 堂, 建 筑 面 积 2600m 2 (10) 污 水 处 理 站 300m 3 /d, 占 地 840 m2;(11) 门 卫 2 个, 建 筑 面 积 各 35.7 m2 16.78 m2;(12) 事 故 池 共 两 个, 总 容 积 约 450m 3 ;(13) 消 防 水 池 1 个 300m 3 项 目 建 成 后 形 成 软 胶 囊 剂 产 量 为 1.0 亿 粒 / 年 ( 两 条 生 产 线 ); 软 膏 剂 产 量 为 500 万 支 / 年 (1 条 线 );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片 剂 6000 万 片 / 年 ; 胶 囊 剂 12000 万 粒 / 年 ; 合 成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生 产 能 力 约 为 125 吨 / 年 ; 发 酵 药 12 吨 / 年 的 生 产 规 模 该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生 产 过 程 都 会 排 放 一 定 的 污 染 物, 难 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为 评 估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四 川 省 环 保 厅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应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为 此,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委 托 中 国 科 学 院 成 都 分 院 进 行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任 务 后, 在 公 司 的 协 助 下,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依 照 有 关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在 拟 建 地 厂 址 周 围 开 展 了 环 境 监 测 和 调 查 研 究, 现 已 完 成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按 照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现 呈 上, 请 四 川 省 环 保 厅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和 审 批 本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得 到 了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管 委 会 和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的 大 力 支 持, 谨 致 谢 意 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2 评 价 目 的 和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的 一 项 制 度, 基 本 目 的 是 贯 彻 保 护 环 境 这 项 基 本 国 策, 认 真 执 行 以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综 合 利 用 的 环 境 管 理 方 针 编 制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的 目 的, 旨 在 通 过 对 环 境 调 查 和 现 场 监 测, 了 解 本 工 程 所 处 环 境 状 况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本 工 程 特 征, 对 工 程 项 目 污 染 源 的 发 生 位 置 污 染 物 排 放 种 类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去 向 和 最 终 排 放 量 防 止 污 染 措 施 等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预 测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可 能 产 生 的 变 化, 分 析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环 境 问 题, 以 环 保 法 规 为 准 绳, 衡 量 建 设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明 确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建 议, 为 领 导 部 门 审 查 和 决 策 设 计 部 门 设 计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本 评 价 的 目 的 及 原 则 是 :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与 监 测, 重 点 弄 清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空 气 声 学 环 境 现 状, 并 对 上 述 环 境 要 素 进 行 评 价 ; 对 拟 建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分 析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工 业 节 水 要 求 达 标 排 放 的 污 染 控 制 方 针 明 确 项 目 建 设 新 增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落 实 指 标 来 源 并 满 足 当 地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对 本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有 针 对 性 的 提 出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和 措 施 对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简 要 分 析, 论 述 项 目 实 施 后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通 过 评 价,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对 工 程 建 设 提 出 要 求 和 建 议, 并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给 出 明 确 结 论 (1). 工 程 建 设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 (2). 工 程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必 须 符 合 城 市 和 区 域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 (3). 必 须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 (4). 对 外 排 污 染 物 必 须 达 标 排 放, 并 实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 (5). 预 测 和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共 同 对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使 本 环 境 评 价 更 有 科 学 性 适 用 性 针 对 性 和 可 行 性, 为 审 查 设 计 和 生 产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3 编 制 依 据 1.3.1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1989.12.26);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10.28);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规 划 法 (1989.12.26);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2.28 修 订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4.29);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法 (1995.10.30);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10.29);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1998.11.29); (9)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2002]344 号 (2002.1.9);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02.29 修 订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7 号 (2007.10.28); (12) 四 川 省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2004.11); (13)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国 发 [2005]40 号 ; (14)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修 正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 (15)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务 院,2013.9.13; (16) 四 川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2014.1.6; (17)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务 院,2015.3.8; (18) 关 于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5]152 号 ; (19) 四 川 省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川 府 发 [2007]39 号 文 ; (20) 关 于 依 法 加 强 全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川 环 发 2007 1 号 ; (21)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22)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公 告 2012 年 第 18 号 1.3.2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表 水 环 境 (HT/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01-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611-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8); (9)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部,2007.1.4; (1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2006.3.18 1.3.3 相 关 文 件 及 资 料 (1) 成 都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成 都 市 规 划 局,2011 (2) 成 都 市 蒲 江 县 域 总 体 规 划 (2008-2020), 四 川 省 城 乡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2008.4 (3) 蒲 江 县 工 业 发 展 布 局 规 划 纲 要 (2004-2020) (4)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四 川 省 国 环 环 境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2015.6 (5)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成 环 建 评 [2015]179 号 (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方 案 设 计, 四 川 长 征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2012.6( 制 剂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2013.2( 发 酵 药 ) (7)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备 案 的 通 知, 蒲 江 县 经 信 局, 蒲 经 函 2013 54 号 (8)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的 请 示, 蒲 环 报 2015 1 号,2015.1.26 (9)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成 环 建 复 [2015]7 号,2015.2.2 ( 10 ) 蒲 江 县 规 划 管 理 局 划 局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地 字 第 510131201220035,2012.12.3; (11)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项 目 选 址 的 说 明,2015.03.17; (12) 污 水 接 纳 处 理 服 务 协 议,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2015.3.12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2015.2.11; (14) 有 关 工 程 项 目 资 料 (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等 ) 1.4 产 业 政 策 和 当 地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1.4.1 产 业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项 目 为 医 药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不 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公 布 的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和 限 制 类 之 列 根 据 国 务 院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的 国 发 [2005]40 号 决 定, 本 项 目 属 允 许 类, 蒲 江 县 经 信 局 蒲 经 函 2013 54 号 同 意 目 备 案,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国 家 医 药 发 展 的 需 求 1.4.2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由 原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和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基 础 上 调 整 整 合 而 成, 蒲 江 县 本 轮 调 整 前 2008-2012 年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面 积 6km 2, 规 划 环 评 于 2010 年 成 环 建 评 [2010]917 号 审 查 意 见 同 意 规 划 建 设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成 立 于 2005 年 8 月, 原 规 划 面 积 2.2km 2, 属 于 成 都 市 布 局 的 重 点 镇 工 业 点 规 划 环 评 于 2007 年 成 环 建 [2008] 复 字 237 号 审 查 意 见 同 意 规 划 建 设 目 前 已 进 园 建 设 的 企 业 62 家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43 户,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19 户 ),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基 本 建 成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较 差,2013 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约 40 亿 元, 2015 年 力 争 达 到 55 亿 元,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包 括 : 鹤 山 工 业 园 寿 安 工 业 园 ) 重 点 产 业 为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及 食 品 产 业, 重 点 领 域 为 电 动 工 具 包 装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智 能 制 造 装 备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 生 物 农 业 化 学 药 物 现 代 中 药 ; 以 及 食 品 酒 饮 料 蒲 江 县 明 确 三 基 地 一 新 城 的 经 济 社 会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后, 有 效 引 导 和 推 进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规 划 建 设, 蒲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园 区 管 委 会 委 托 成 都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于 2014 年 编 制 完 成 蒲 江 县 省 级 生 态 工 业 园 ( 省 级 开 发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3-2020 年 调 整 意 见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维 持 不 变, 仍 为 6km 2,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新 增 4km 2, 扩 为 7km 2,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总 规 划 面 积 13km 2 合 并 扩 区 后 新 规 划 的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是 : 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食 品 产 业 ; 规 划 目 标 年 为 2015-2020 年 ;2020 年 为 远 期 规 划, 规 划 区 工 业 总 产 值 将 达 到 258.99 亿 元, 其 中 机 械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128.59 亿 元,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90.6 亿 元, 食 品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39.8 亿 元 规 划 环 评 情 况 : 调 整 后 的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总 规 划 面 积 13km 2, 产 业 定 位 是 :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食 品 产 业 ; 四 川 省 国 环 环 境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调 整 后 的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成 环 建 评 [2015]179 号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对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产 业 定 位 功 能 分 区 及 引 入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等 从 环 境 角 度 提 出 了 要 求 1 引 入 项 目 类 别 :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按 一 园 两 区 布 局, 鹤 山 园 区 主 导 产 业 为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及 食 品 加 工 产 业 2 项 目 选 址 位 置 与 功 能 区 的 关 系 项 目 选 址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的 工 业 用 地, 属 规 划 的 医 药 用 地 3 项 目 选 址 的 环 境 条 件 根 据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成 环 建 评 [2015]179 号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要 求, 蒲 江 县 城 ( 鹤 山 镇 ) 不 宜 向 东 北 发 展,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西 面 邻 近 蒲 江 县 城 100m 范 围 和 北 面 临 近 清 江 东 社 区 100m 范 围 禁 止 废 气 排 放 明 显 的 合 成 发 酵 类 制 药 等 废 气 排 放 明 显 的 项 目, 其 化 区 域 项 目 引 入 应 加 强 项 目 选 址 论 证, 充 分 考 虑 环 境 相 容 性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有 一 定 异 味, 应 远 离 城 区, 项 目 距 居 住 用 地 最 近 距 离 在 1.5km 以 上, 同 时 为 现 有 企 业,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严 格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防 止 异 味 对 县 城 的 影 响, 符 合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项 目 主 要 为 以 精 细 化 工 为 主 的 医 药 原 药 与 中 间 体 发 酵 药 及 制 剂 生 产, 目 前 居 民 全 部 搬 迁, 周 围 不 存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道 路 供 水 供 电 供 气 等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具 备 企 业 入 驻 的 条 件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块 东 面 与 摩 尔 预 留 用 相 隔 约 350 米 为 成 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都 奥 派 高 塑 业 有 限 公 司 ( 机 械 电 子 ) 及 蒲 江 县 鹤 山 机 动 车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 南 面 为 园 区 道 路 距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约 300 米, 西 面 与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仓 库 停 车 场 和 食 堂 相 邻 ;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距 四 川 格 维 科 技 ( 电 子 企 业 ) 约 500 米 这 些 企 业 都 不 是 大 气 污 染 重 的 企 业, 且 相 隔 有 一 定 距 离,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冲 突 1.4.3 与 节 能 减 排 和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项 目 医 药 原 药 与 中 间 体 合 成 发 酵 药 提 炼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的 溶 剂 尽 可 能 进 行 回 收 套 用,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物 耗, 减 少 危 险 废 物 和 废 水 废 气 排 放 ; 设 备 选 用 低 能 耗 的 生 产 和 辅 助 设 备,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将 能 耗 指 标 纳 入, 新 建 厂 将 削 减 单 位 产 品 的 能 耗 物 耗 水 耗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纳 入 管 理 目 标, 符 合 节 能 减 排 和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的 要 求 1.5 评 价 程 序 评 价 程 序 主 要 分 为 四 个 部 分 : 现 场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 现 场 采 样 监 测 ; 资 料 收 集 整 理 及 计 算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环 评 报 告 书 报 四 川 省 环 保 厅 审 查 批 复 后, 可 作 为 工 程 建 设 环 保 设 计 的 技 术 依 据 之 一 具 体 的 评 价 程 序 详 见 图 1-1 所 示 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环 评 任 务 委 托 书 编 制 大 纲 工 作 计 划 资 料 收 集 现 场 踏 勘,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城 市 有 关 环 境 法 规 项 目 建 议 书 ( 或 规 自 然 状 况 生 态 环 境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划 ) 内 容 可 行 性 状 况 调 查 有 关 评 价 标 准 研 究 资 料 环 境 特 征 分 析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工 程 特 征 预 分 析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及 重 点 确 定 监 测 布 点 及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纲 内 部 审 查 是 否 合 乎 要 求 是 现 场 调 查 监 测 与 分 析 否 工 程 分 析 自 然 与 社 会 环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公 众 调 查 声 学 环 境 现 状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境 调 查 分 析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和 公 示 监 测 与 评 价 监 测 与 评 价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计 算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分 析 论 证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与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上 报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是 是 否 合 乎 要 求 工 程 环 保 设 计 依 据 图 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图 9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6 评 价 标 准 1.6.1 评 价 标 准 1. 大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参 照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 H245-71) 2.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域 标 准 3.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4.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1.6.2 污 染 源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1. 废 气 废 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二 级 标 准 ; 盐 酸 废 气 氯 化 氢 (HCl)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2010);TVOC S 参 照 天 津 市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 无 组 织 排 放 丙 酮 甲 苯 DMF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乙 醇 等 参 照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245-71) 2. 废 水 施 工 期 :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 运 营 期 :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及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1904-2008) 发 酵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GB21903-2008) 中 表 2 新 建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标 准,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无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废 水, 须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限 值 要 求, 为 此, 参 照 以 上 标 准,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同 意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该 指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1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3. 噪 声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相 关 标 准, 营 运 期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4.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有 关 规 定 妥 善 处 理, 不 得 形 成 二 次 污 染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1-2 所 示 以 下 标 准 经 蒲 江 县 环 保 局 批 复 表 1-2 评 价 所 采 用 的 标 准 及 标 准 限 值 分 类 名 称 采 用 标 准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声 学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域 标 准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2010)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排 放 废 水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ph 6~9 COD Cr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BOD 5 NH 3 -N 20mg/L 0.005 mg/l 0.05mg/L 4mg/L 1.0mg/L ph 6.5~8.5 COD Mn 氯 化 物 总 硬 度 SO 2 3.0 mg/l 250mg/L 450mg/L 日 均 值 :0.15mg/Nm 3 1 小 时 平 均 :0.5mg/Nm 3 NO 2 日 均 值 :0.08mg/Nm 3 1 小 时 平 均 :0.20mg/Nm 3 PM 10 日 均 值 :0.15mg/Nm 3 污 染 物 一 次 (mg/m 3 ) 日 均 值 (mg/m 3 ) 甲 醇 3.0 1.0 丙 酮 0.8 氯 化 氢 (HCl) 0.05 0.015 甲 苯 0.6 DMF 0.03 乙 酸 乙 酯 0.1 四 氢 呋 喃 0.2 乙 醇 5.0 昼 间 夜 间 65dB(A) 55dB(A) ph 6~9* CODcr BOD 5 SS 500mg/L 300mg/L 400mg/L 1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厂 界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大 气 排 放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1904-2008) 发 酵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1903-2008)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标 准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企 业 向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城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时, 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由 企 业 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其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商 定 或 执 行 相 关 标 准 ph 6-9 COD Cr 300 BOD 5 200 NH 3 -N 30 SS 200 ph 6-9 COD Cr 50 BOD 5 10 一 级 A 标 NH 3 -N 5(8) SS 10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昼 间 65dB(A)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夜 间 55dB(A)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昼 间 75 db(a) 准 (GB12523-2011) 夜 间 55 db(a)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 医 药 ) 污 染 物 颗 粒 物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H 120 mg/m 3 3.5 kg/h 15m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无 组 织 :1.0 mg/m 3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VOCs 有 组 织 40 mg/m 3 1.5 kg/h 15m VOC S 无 组 织 2.0 H 1.7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与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标 1.7.1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性 质, 对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各 类 污 染 物 必 须 达 标 排 放, 不 因 处 理 后 废 水 对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冲 击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改 变 纳 污 水 体 功 能 通 过 对 工 艺 过 程 控 制 尽 量 减 少 各 种 有 机 溶 剂 的 消 耗 量 和 废 有 机 溶 剂 的 产 生 量, 并 妥 善 保 管 处 置, 挥 发 的 有 机 气 体 尽 量 减 少, 防 止 异 味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严 控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贮 运 和 使 用 环 节, 将 环 境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水 平 生 产 噪 声 不 扰 民 ; 固 体 废 弃 物 妥 善 处 置, 不 造 成 污 染 1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控 制 和 减 轻 由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影 响, 及 时 恢 复 施 工 过 程 破 坏 的 地 表 绿 化 带 和 开 挖 过 程 裸 露 地 表 的 土 壤 造 成 的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1.7.2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项 目 地 处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内, 距 蒲 江 县 城 规 划 用 地 约 2.3 公 里 天 华 社 区 约 0.9 公 里, 天 华 学 校 约 1.6 公 里 本 项 目 地 块 东 面 与 摩 尔 预 留 用 相 隔 约 350 米 为 成 都 奥 派 高 塑 业 有 限 公 司 ( 机 械 电 子 ) 及 蒲 江 县 鹤 山 机 动 车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 南 面 为 园 区 道 路 距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约 300 米, 西 面 与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仓 库 停 车 场 和 食 堂 相 邻 ;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距 四 川 格 维 科 技 ( 电 子 企 业 ) 约 500 米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见 附 图 4 1.7.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地 表 水 执 行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该 指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因 此, 地 表 水 保 护 目 标 为 : 项 目 进 入 的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下 游 河 段 水 质 不 因 项 目 建 设 而 改 变 其 水 体 功 能, 即 达 到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 2002) 中 III 类 水 域 水 质 标 准 2. 大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医 药 原 药 与 中 间 体 合 成 过 程 发 酵 药 提 炼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DMF 甲 苯 等 有 机 物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通 过 深 冷 罐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顶 部 排 气 筒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和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因 此,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为 : 拟 建 厂 址 附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以 及 拟 建 厂 址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3. 噪 声 噪 声 主 要 为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离 心 机 组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泵 类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及 冷 却 塔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厂 界 周 围 居 民 的 影 响 保 护 目 标 为 厂 界 噪 声 及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点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3 表 1-3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距 项 目 受 影 响 环 境 要 素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场 界 距 离 人 口 数 环 境 功 能 及 要 求 水 环 境 蒲 江 河 南 960m / GB3838-2002 中 Ⅲ 类 蒲 江 县 城 西 2300m 10000 环 境 空 气 天 华 社 区 东 北 900 m 3000 GB3095-1996 中 二 类 天 华 学 校 东 北 1600 m 1500 声 学 环 境 目 前 项 目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无 声 学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GB3096-2008 中 3 类 生 态 环 境 不 因 本 工 程 的 实 施 而 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加 剧 1.8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 1.8.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1.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活 动 是 厂 区 建 设, 施 工 期 影 响 大 多 为 短 期 的 局 部 的, 施 工 结 束 后 大 部 分 影 响 可 恢 复 对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自 然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民 工 生 活 废 水 废 气 弃 土 排 放,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占 用 土 地 破 坏 植 被, 使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增 加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征 地 就 业 相 关 建 材 工 业 运 输 业 带 来 影 响 2. 营 运 期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中 间 体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营 运 期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自 然 环 境 影 响 a.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外 排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b.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经 厂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不 对 其 造 成 影 响 1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c. 本 项 目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及 冷 却 塔 离 心 机 组 排 风 系 统 等 噪 声 设 备 对 厂 区 周 围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实 施 厂 区 所 在 地 由 农 业 用 地 变 为 工 业 用 地, 对 植 被 景 观 等 造 成 的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建 成 后, 增 加 就 业 人 数, 增 加 工 业 产 值,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造 成 的 影 响 1.8.2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 时 段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和 筛 选 见 表 1-4 设 施 环 境 因 子 植 被 表 1-4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筛 选 表 生 态 环 境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水 土 流 失 城 市 景 观 噪 声 水 体 大 气 固 体 废 物 工 业 农 业 人 均 收 入 施 工 期 生 产 设 施 建 设 -1L -1R -1R -3L -1L -2L -1L +3R -3L +3R 生 产 车 间 -2L -1L -3L -3L -3L +3L -3L +3L 营 运 期 辅 助 工 程 -1L -3L -1L -1L -1L +3L -3L +3L 注 : 表 中 1 2 3 表 示 影 响 程 度 大 中 小,R L 表 示 可 逆 或 不 可 逆,+ 表 示 有 利 或 不 利 影 响 1.9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价 重 点 1.9.1 评 价 内 容 对 项 目 同 类 生 产 厂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基 础 上 开 展 工 程 分 析 ;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和 影 响 评 价 ;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其 现 状 监 测 和 影 响 评 价 ;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现 状 监 测 和 影 响 评 价 ;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及 处 置 ;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 总 平 面 布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 清 洁 生 产 及 总 量 控 制 ; 环 保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等 1.9.2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特 征 及 环 境 概 况,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为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和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以 及 环 保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1.10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和 因 子 1.10.1 地 表 水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外 排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为 有 机 废 水, 属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废 水 总 排 水 量 为 214m 3 /d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内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的 300m 3 /d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流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受 纳 水 体 评 价 河 段 蒲 江 河,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8.02m 3 /s, 属 小 河 ; 其 水 体 功 能 主 要 为 农 灌 和 工 业 用 水, 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 2002)Ⅲ 类 水 域 排 口 下 游 l0km 内 无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取 水 点 项 目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中 等,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HJ/T2.3-93) 有 关 规 定,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为 三 级 评 价, 见 表 1-5 所 示 本 评 价 地 表 水 预 测 评 价 提 出 稳 定 达 标 的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保 证 排 水 不 改 变 纳 污 水 体 功 能 1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 20000 <20000 10000 <10000 5000 <5000 1000 <1000 200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复 杂 中 等 地 面 水 域 规 模 ( 大 小 规 模 ) 表 1-5 地 面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表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地 面 水 水 质 要 求 ( 水 质 类 别 ) 地 面 水 域 规 模 ( 大 小 规 模 ) 地 面 水 水 质 要 求 ( 水 质 类 别 ) 大 Ⅰ~ Ⅲ 大 Ⅳ Ⅴ 中 小 Ⅰ~ Ⅳ 中 小 Ⅴ 大 Ⅰ~ Ⅲ 大 Ⅳ Ⅴ 中 小 Ⅰ~ Ⅳ 中 小 Ⅴ 大 Ⅰ Ⅱ 大 Ⅲ~ Ⅴ 中 小 Ⅰ~ Ⅲ 中 小 Ⅳ Ⅴ 大 Ⅰ~ Ⅲ 大 Ⅳ Ⅴ 中 小 Ⅰ~ Ⅳ 中 小 Ⅴ 地 面 水 域 规 模 ( 大 小 规 模 ) 地 面 水 水 质 要 求 ( 水 质 类 别 ) 大 Ⅰ Ⅱ 大 Ⅲ Ⅳ 大 Ⅴ 中 小 Ⅰ Ⅱ 中 小 Ⅲ~ Ⅴ 大 Ⅰ~ Ⅲ 大 Ⅳ Ⅴ 中 小 Ⅰ 中 小 Ⅱ~ Ⅳ 中 小 Ⅴ 大 中 Ⅰ Ⅱ 大 中 Ⅲ Ⅳ 大 中 Ⅴ 小 Ⅰ Ⅱ 小 Ⅲ Ⅳ 小 Ⅴ 大 中 Ⅰ~ Ⅲ 大 中 Ⅳ Ⅴ 小 Ⅰ 小 Ⅱ~ Ⅳ 小 Ⅴ 大 中 Ⅰ Ⅱ 大 中 Ⅲ~ Ⅴ 小 Ⅰ~ Ⅲ 小 Ⅳ Ⅴ 大 中 Ⅰ~ Ⅲ 大 中 Ⅳ Ⅴ 小 Ⅰ 小 Ⅱ~ Ⅳ 小 Ⅴ 大 中 Ⅰ Ⅱ 大 中 Ⅲ~ Ⅴ 小 Ⅰ~ Ⅲ 小 Ⅳ Ⅴ 大 中 Ⅰ~ Ⅳ 小 Ⅰ 小 Ⅱ~ Ⅴ 大 中 Ⅰ~ Ⅳ 小 Ⅰ~ Ⅴ 大 中 Ⅰ~ Ⅳ 小 Ⅰ~ Ⅴ 简 单 中 小 Ⅰ~ Ⅳ 1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2. 评 价 范 围 项 目 排 污 口 蒲 江 河 排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5km 3. 评 价 因 子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ph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共 8 项 作 为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预 测 因 子 :COD 氨 氮 1.10.2 环 境 空 气 1.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为 TVOC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甲 醇 DMF 甲 苯 等 项 目 合 成 过 程 发 酵 药 提 炼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深 冷 处 理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次 选 择 TVOC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甲 醇 DMF 甲 苯 作 为 主 要 污 染 物 进 行 占 标 率 计 算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拟 建 项 目 P max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1-6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评 价 等 级 判 据, 拟 建 项 目 各 污 染 因 子 P max 均 小 于 10%,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序 号 表 1-6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估 算 模 式 参 数 取 值 一 览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Ci (mg/m 3 ) 浓 度 占 标 率 Pi (%) 备 注 TVOC 389 0.0115 0.57 Pi<10% 乙 醇 389 0.0001 0.02 Pi<10% 丙 酮 389 0.001 0.13 Pi<10% 乙 酸 乙 酯 389 0.0034 3.42 Pi<10% 四 氢 呋 喃 389 0.0024 1.22 Pi<10% 甲 醇 389 0.0016 0.05 Pi<10% DMF 389 0.0017 5.51 Pi<10% 甲 苯 389 0.0004 0.06 Pi<10% 2.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三 级 评 价 要 求, 并 参 照 工 程 环 境 具 体 情 况, 本 次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拟 建 厂 址 在 内 的 5 5km 2 3. 评 价 因 子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TVOC 氯 化 氢 (HCl); 1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影 响 预 测 因 子 :TVOC 1.10.3 声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规 定 的 3 类 标 准 区 域, 属 规 划 工 业 区, 受 项 目 噪 声 源 影 响 的 人 口 较 少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推 荐 的 声 学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方 法,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定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厂 界 外 lm 处 及 厂 界 外 200m 内 的 敏 感 点 1.10.4 地 下 水 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项 目 在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的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属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成 都 地 区 地 下 水 位 为 地 表 以 下 5~ 10m 蒲 江 县 地 下 水 资 源 按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平 坝 区 河 间 带 大 小 五 面 山 名 蒲 邛 台 地 带 长 秋 山 深 丘 区 红 层 基 岩 裂 隙 水 带 和 层 间 裂 隙 水 带 分 区 计 算, 全 县 地 下 水 天 然 资 源 补 给 量 为 0.9438 亿 m 3, 其 中 : 平 坝 区 0.6959 亿 m 3, 占 73.74%; 台 地 区 0.1917 亿 m 3, 占 20.31%; 长 秋 山 区 0.0562 亿 m 3, 占 5.95% 全 县 地 下 水 储 存 资 源 为 2.37 亿 m 3 / 年 据 场 地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资 料 显 示, 钻 孔 水 量 较 丰 富, 补 给 充 足 ; 场 地 内 钻 孔 揭 露 地 层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填 土 (Q ml 4 ) 耕 土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冲 洪 积 层 (Q 4 al+pl) 的 粘 土 粉 土 粉 砂 及 卵 石 层, 基 底 岩 层 为 中 生 界 白 垩 系 上 统 灌 口 组 (K 2g ) 泥 岩, 场 地 岩 土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K 10-4 cm/s, 且 分 布 边 续 稳 定, 包 气 带 防 污 染 性 能 属 中 级 ;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属 中 级 别 ;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为 不 敏 感 ;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小 级 表 1-7,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01-2011)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判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重 点 为 对 地 下 水 现 状 进 行 分 析, 提 出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具 体 措 施 和 建 议 2. 评 价 范 围 参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HJ610-2011), 根 据 项 目 的 规 模 1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地 点 和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环 境 特 征 等, 结 合 实 地 踏 勘 情 况,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区 评 价 范 围 为 拟 选 厂 址 在 内 3km 2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3. 评 价 因 子 ph 色 度 氨 氮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硝 酸 盐 氮 总 硬 度 等 共 6 项 评 价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表 1-7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弱 - 强 易 - 不 易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弱 中 易 中 不 易 易 中 较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大 中 小 大 - 中 小 大 中 大 中 大 复 杂 - 简 单 复 杂 - 中 等 复 杂 - 中 等 复 杂 - 简 单 复 杂 复 杂 复 杂 复 杂 - 中 等 复 杂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中 复 杂 - 中 等 小 复 杂 不 敏 感 大 复 杂 较 敏 感 大 中 复 杂 - 中 等 复 杂 强 易 较 敏 感 大 复 杂 除 了 一 级 和 三 级 以 外 的 其 它 组 合 弱 不 易 不 敏 感 中 强 中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小 简 单 中 不 易 易 中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中 小 中 小 大 中 -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简 单 不 敏 感 较 敏 感 大 中 小 中 小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复 杂 - 简 单 简 单 中 等 - 简 单 2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不 易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中 等 - 简 单 较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不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1.10.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料 中 DMF 盐 酸 属 于 附 录 A 中 列 入 的 有 毒 物 质, 甲 苯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属 于 附 录 A 中 列 入 的 易 燃 物 质 根 据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本 项 目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DMF 甲 苯 盐 酸 使 用 场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厂 区 中 心 周 围 3km 的 范 围, 地 表 水 的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废 水 排 污 口 蒲 江 河 排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5km 表 1-8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 注 : 含 回 收 溶 剂 暂 存 量 ) 物 料 名 称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DMF 甲 醇 盐 酸 毒 形 态 液 体 液 体 液 体 液 体 液 体 理 LD 50 ( 大 鼠 经 口 mg/kg) 5620 5000 400 5628 900 项 特 LC 50 ( 小 鼠 吸 入 mg/m 3 ) 5760 20003 9400 83776 3124 目 性 毒 性 判 断 低 毒 性 低 毒 性 低 毒 性 低 毒 性 低 毒 性 物 危 险 性 类 别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有 毒 液 体 易 燃 液 体 有 毒 液 体 料 危 类 别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状 险 年 用 量 t/a 54.02 5.0 49.3 247 39.2 况 源 辨 储 存 场 所 储 存 量 (t) 500 <5* 500 0.51 200 8* 500 13 1 识 项 目 危 险 源 等 级 判 断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备 注 临 界 量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GB18218-2009) 中 确 定 的 贮 存 区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临 界 量 * 注 : 含 车 间 回 收 贮 存 量 2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2.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2.1 企 业 简 介 成 都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由 深 圳 红 景 天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的 安 丰 和 加 拿 大 摩 尔 生 物 技 术 公 司 的 贺 正 全 博 士 创 立, 成 立 于 2001 年 7 月 23 日, 是 一 家 中 外 合 资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位 于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南 路 B7 座 8 楼, 注 册 于 成 都 高 新 区 博 士 创 业 园, 系 博 士 归 国 创 业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医 药 技 术 及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化 学 医 药 中 间 体 原 料 药 的 生 产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的 制 剂 品 种 的 市 场 经 营 管 理 立 足 医 药 产 品 和 医 药 技 术 的 研 发, 形 成 医 药 研 究 和 市 场 经 营 相 互 渗 透 融 合 的 战 略 格 局, 经 营 业 务 涉 及 新 药 研 发 新 技 术 研 发 原 料 药 及 中 间 体 生 产 技 术 贸 易 国 际 贸 易 国 内 市 场 管 理 等 领 域, 使 公 司 成 为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或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或 专 有 技 术, 有 适 销 对 路 医 药 产 品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医 药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完 成 了 舒 太 托 萘 酯 生 物 素 盐 酸 帕 罗 西 汀 C 药 罗 沙 替 丁 等 多 种 原 料 药 生 产 工 艺 或 / 和 制 剂 研 究, 并 已 经 完 成 部 分 成 果 的 技 术 转 让 和 工 业 化 生 产 2006 年 经 成 都 市 认 定 为 外 商 投 资 优 秀 先 进 技 术 企 业 2012 年 2 月 再 次 通 过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为 尽 快 将 研 究 成 果 产 业 化,2011 年 成 都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在 蒲 江 成 立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为 成 都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投 资 建 设 的 制 药 生 产 企 业 ), 选 址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占 地 50 亩, 计 划 投 资 12000 万, 主 要 从 事 生 物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的 生 产 2.2 报 建 手 续 及 环 评 情 况 2.2.1 立 项 情 况 2011 年, 蒲 江 县 经 济 局 蒲 经 函 [2011]32 号 对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同 意 备 案, 项 目 投 资 3500 万 元, 拟 在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征 地 50 亩, 从 事 A 药 和 B 药 片 的 生 产 ;2011 年 蒲 江 县 经 济 局 蒲 经 函 [2011]33 号 对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制 剂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同 意 备 案, 项 目 投 资 2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1500 万 元, 在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公 司 征 地 50 亩 范 围 内 扩 建, 从 事 与 制 剂 项 目 配 套 原 料 药 B 药 的 生 产 2012 年 6 月,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四 川 长 征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乙 级 建 筑 乙 级 A251005878) 完 成 了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方 案 设 计, 对 制 剂 和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车 间 建 设 实 施 进 行 了 设 计 2013 年 2 月, 对 发 醇 和 提 取 车 间 建 设 实 施 进 行 了 设 计, 2.2.2 规 划 许 可 情 况 本 项 目 拟 建 在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根 据 成 都 市 工 业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2010 年 调 整 方 案 的 通 知, 成 办 发 [2010]66 号 文 可 知,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为 成 都 市 重 点 发 展 的 21 个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之 一, 其 发 展 主 业 为 食 品 产 业 根 据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可 知,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产 业 定 位 为 以 食 品 饮 料 制 造 业 为 主, 同 时 发 展 与 食 品 相 关 的 天 然 生 物 提 取 加 工 业 及 上 下 游 产 业 园 区 允 许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产 业 政 策 和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选 址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容,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遵 循 循 环 经 济 的 项 目 进 入 该 园 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容,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的 要 求 ; 由 蒲 江 县 集 中 发 展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蒲 江 县 规 划 局 出 据 的 关 于 青 变 东 侧 地 块 的 规 划 情 况 说 明 可 知, 项 目 拟 建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蒲 江 县 经 济 局 同 意 项 目 入 驻 2.2.3 环 评 情 况 1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2011 年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对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进 行 了 环 评, 该 项 目 为 A 药 最 大 生 产 能 力 为 0.76 亿 粒 / 年,B 药 片 最 大 生 产 能 力 为 0.6 亿 片 本 项 建 设 在 征 地 50 亩 范 围 内, 占 地 约 16666.5m 2 (25 亩 ), 建 设 内 容 1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4 层, 框 架 结 构, 总 建 筑 面 积 12824m 2 其 中 :1 层 2 层 为 库 房 ;3 层 为 软 胶 囊 剂 车 间, 内 设 1 条 软 胶 囊 生 产 线, 年 产 软 胶 囊 0.76 亿 粒 ;4 层 为 片 剂 车 间, 内 设 1 条 片 剂 生 产 线, 年 产 片 剂 0.6 亿 粒 );2 质 检 研 发 楼 (5 层, 框 架 结 构, 总 建 筑 面 积 5500m 2 其 中 :1 层 2 层 为 办 公 室 ;3 层 为 质 检 室 ;4 层 为 研 发 室 ;5 楼 暂 时 闲 置 );3 倒 班 宿 舍 食 堂 (4 层, 框 架 结 构, 总 建 2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筑 面 积 2600m 2,1 层 为 食 堂,2 层 为 活 动 中 心,3-4 层 为 宿 舍, 就 餐 人 数 为 30 人 ); 4 危 险 品 库 ( 单 层,1 座, 建 筑 面 积 234m 2, 此 次 使 用 面 积 为 50m 2 );5 动 力 车 间 (1 层, 砖 混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566m 2, 内 设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1 台 (2t/h) 配 电 房 ); 以 及 供 水 供 电 污 水 处 理 消 防 仓 贮 等 公 辅 与 环 保 设 施 项 目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通 过 了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组 织 的 评 审 并 批 得 ( 蒲 环 建 复 2011 42 号 ), 项 目 环 评 主 要 产 污 及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下 1 废 水 企 业 产 生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流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见 表 2-1 因 项 目 以 后 生 产 产 品 尚 未 确 定, 因 此 本 次 只 考 虑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处 理 建 议 设 立 1 个 预 处 理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15m 3 ; 在 质 检 研 发 楼 旁 设 立 1 个 隔 油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2m 3, 在 制 剂 车 间 旁 设 置 1 个 隔 油 沉 淀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5m 3 表 2-1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统 计 表 序 COD Cr BOD 5 SS LAS 石 油 类 氨 氮 水 量 废 水 种 类 ph 号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 3 /d) 设 备 地 面 处 理 前 6-8 300 150 120 / 20 / 1 及 二 级 反 渗 隔 油 池 15.414 6-8 300 150 120 / 15 / 透 膜 冲 洗 水 处 理 后 生 活 污 水 及 2 处 理 前 6-8 400 240 200 7.0 / 35 10.8 其 它 废 水 3 清 下 水 处 理 前 6-8 <50 <4 <50 / / / 3.41 处 理 前 6-8 341.1 187.0 152.9 2.9 8.8 14.41 4 混 合 废 水 处 理 后 6-8 238.7 112.2 76.5 2.9 7.9 14.41 26.214 去 除 率 30% 40% 50% / 10% / 标 准 值 6-9 350 200 200 20 20 35 / 2 废 气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2 2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排 放 形 式 有 组 织 排 放 无 组 织 排 放 表 2-2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总 汇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位 置 产 生 规 律 产 生 情 况 处 置 措 施 排 放 情 况 设 置 在 楼 顶 的 活 性 炭 有 机 溶 剂 废 质 检 研 发 间 歇 5kg/a 吸 附 后 通 过 15m 排 气 气 G3 筒 排 放 0.5kg/a SO 2 :3.58kg/a SO 2 :3.58kg/a 锅 炉 烟 气 G4 锅 炉 燃 烧 间 歇 NO x :1.35t/a NO x :1.35t/a 经 8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烟 尘 : 烟 尘 : 113.7kg/a 113.7kg/a 食 堂 油 烟 G5 食 堂 间 歇 2.25kg/a 油 烟 净 化 器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排 放 0.9kg/a 酒 精 气 体 G1-1 G1-2 清 洗 消 毒 间 歇 7.47kg/d 直 接 排 放 7.47kg/d 粉 尘 G1-2 G2-2 G2-3 G2-4 粉 碎 称 间 歇 32.8kg/a 量 压 片 等 布 袋 除 尘 器 或 吸 尘 器 0.164kg/a 处 理 后 在 室 内 排 放 3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3 表 2-3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统 计 序 号 废 弃 物 名 称 成 份 年 排 放 量 产 生 环 节 固 废 类 别 处 理 方 法 S1-1 S2-1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15.4t 开 包 包 装 废 品 收 购 站 回 收 S7 办 公 垃 圾 4.5t 办 公 S10 污 泥 0.6t 污 水 预 处 理 一 般 废 物 集 中 收 集, 送 蒲 江 县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置 S11 废 油 0.08 食 堂 有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S3-1 废 活 性 炭 20kg S3-2 废 滤 芯 2 根 纯 水 制 备 S4 废 滤 芯 20 根 压 缩 空 气 净 化 危 险 固 废 厂 家 回 收 S5-1 废 纤 维 膜 4kg S5-2 废 滤 纸 40kg 空 气 净 化 S6-1 酸 碱 废 液 80L 质 检 S6-2 菌 检 废 液 40L 质 检 有 机 废 液 ( 乙 醇 甲 S6-3 醇 乙 腈 ) 95kg 质 检 研 发 中 和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高 温 灭 活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中 心 处 置 2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S8 废 活 性 炭 25kg 废 气 处 理 S2-1 S2-2 不 合 格 品 ( 含 残 片 ) 废 囊 皮 31.5t 产 品 检 验 S9 除 尘 器 收 尘 渣 32.6kg 粉 尘 回 收 S1-3 S2-3 废 内 包 装 材 料 ( 胶 囊 铝 塑 膜 等 ) 0.15t 包 装 S12 废 油 0.02t 隔 油 池 ( 处 理 清 洗 废 水 ) 合 计 52.4t 4 噪 声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制 剂 车 间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空 压 机 组 冷 水 机 组 锅 炉 房 等,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及 优 化 平 面 布 置, 厂 界 能 达 标 5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核 定 原 则, 评 价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表 2-4 2-5 表 2-4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水 污 染 物 类 别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COD Cr NH 3 -N 石 油 类 COD Cr NH 3 -N 石 油 类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87t/a 0.11t/a 0.07t/a 0.39t/a 0.05t/a 0.008t/a 表 2-5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类 别 大 气 污 染 物 烟 ( 粉 ) 尘 SO 2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14kg/a 3.6kg/a 2 制 剂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A 药 和 B 药 片 项 目 已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通 过 了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组 织 的 评 审 ; 但 因 外 购 的 原 料 药 B 药 产 品 质 量 不 稳 定, 不 能 满 足 项 目 的 生 产, 为 确 保 A 药 和 B 药 片 的 质 量 和 稳 定 供 应, 项 目 拟 在 征 地 的 空 闲 土 地 上 生 产 与 A 药 和 B 药 片 配 套 的 原 料 药 B 药 本 项 目 在 已 征 地 50 亩 范 围 内 建 设, 占 地 约 4666m 2 (7 亩 ), 建 设 内 容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总 建 筑 面 积 3071m 2, 项 目 建 成 后,B 药 最 大 生 产 能 力 为 50t/ 年, 仅 用 于 本 公 司 A 药 和 B 药 片 的 生 产, 不 出 售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原 料 药 车 间 (1 层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3071m 2, 其 中 洁 净 区 为 50m 2 (D 级 洁 净 度 ), 内 设 B 药 2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生 产 线 1 条 ( 包 括 反 应 釜 高 位 罐 离 心 机 等 ), 年 产 B 药 50t);2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等, 其 它 供 水 供 电 消 防 仓 贮 等 公 辅 与 环 保 设 施 通 过 依 托 或 扩 建 解 决 项 目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通 过 了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组 织 的 评 审, 项 目 环 评 主 要 产 污 及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下 1 废 水 企 业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 隔 油 沉 淀 水 解 酸 化 )+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流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见 表 2-6 修 建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1 套, 处 理 能 力 为 60m 3 /d: 包 括 调 节 池 1 个, 容 积 为 40m 3 ; 接 触 氧 化 池 1 个, 容 积 为 40m 3 ; 沉 淀 池 1 个, 容 积 为 30m 3 废 水 种 类 过 滤 废 水 (W1) 蒸 馏 废 水 (W3) 2-6 项 目 各 类 产 出 水 产 生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产 生 量 m 3 /d 2.7 主 要 污 染 物 COD5000mg/L BOD 5 3000 mg/l SS200 mg/l 产 生 规 律 排 放 量 m 3 /d 间 断 2.7 设 备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W2) 9.4 COD350mg/L BOD 5 150 mg/l 间 断 9.4 SS200 mg/l COD400 mg/l 质 检 科 研 废 水 (W4) 3.6 BOD 生 活 污 水 (W6) 5 240 mg/l SS200mg/L 间 断 3.6 洗 衣 废 水 (W5) 1.4 LAS40 mg/l 间 断 1.4 处 置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生 化 处 理 达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进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置 达 标 排 入 合 计 17.1 17.1 / 循 环 水 系 统 清 下 水 (W7) 2.5 COD50 mg/l;ss50 mg/l 间 断 2.5 直 排 2 废 气 浓 缩 水 (W8) 3.4 COD50 mg/l;ss50 mg/l 间 断 3.4 直 排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7 2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序 号 G2 G3 G9 废 气 来 源 及 名 称 有 机 废 气 有 机 废 气 甲 醇 废 气 表 2-7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产 生 源 强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主 要 治 理 措 施 排 放 源 强 备 注 废 气 量 :3000m 3 /h(6489h) 甲 醇 :63.65mg/m 3 废 气 量 :6000m 3 /h 1239kg/a 集 气 罩 ( 捕 集 率 4306.5 万 m 3 /a 其 他 高 沸 点 有 机 气 体 : 大 于 90%) 收 集 甲 醇 :6.4mg/m 3 项 目 共 设 置 5.67mg/m 3 110.3kg/a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153.86kg/a 一 套 活 性 炭 废 气 量 :3000m 3 /h(7416h) 维 吸 附 处 理, DMF : 0.71mg/m 3 纤 维 处 理 装 甲 醇 :5.37mg/m 3 119.6kg/a 15m 排 气 筒 达 31.61kg/a 置, 处 置 效 率 DMF:14.2mg/m 3 标 排 放, 废 活 性 其 他 高 沸 点 有 机 气 90% 316.1kg/a 炭 纤 维 厂 家 回 体 : 0.29 mg/m 3 收 废 气 量 :3000m 3 /h(450h) 11.0t/a 甲 醇 :133.3mg/m 3 180kg/a G8 质 检 废 气 乙 腈 产 生 量 :2.5kg/a 集 气 罩 ( 捕 集 率 大 于 90%) 收 集 乙 腈 排 放 量 :0.25kg/a 后 通 过 活 性 炭 装 置 吸 附 处 理 利 用 一 期 已 有 设 施 3 固 体 废 物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8 编 号 名 称 表 2-8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及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理 措 施 产 生 量 (t/a) 产 生 位 置 主 要 成 份 排 放 量 类 别 处 置 措 施 S1 过 滤 残 渣 0.223 过 滤 工 序 含 DMF 0.223 S2 更 换 的 滤 袋 0.2 过 滤 工 序 含 DMF 0.2 S3 废 包 装 材 料 0.01 包 装 工 序 含 B 药 0.01 S6 甲 醇 蒸 馏 残 液 134.03 蒸 馏 工 序 含 甲 醇 等 134.03 S7 DMF 蒸 馏 残 液 31.502 蒸 馏 工 序 含 DMF 等 31.502 S9 有 机 废 液 0.047 质 检 科 研 含 乙 腈 0.047 S10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1.0 污 水 处 理 1.0 S11 S12 S13 车 间 清 洗 地 坪 废 抹 布 废 气 处 理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碳 纤 维 危 化 品 废 包 装 物 桶 等 0.2 擦 拭 地 面 甲 醇 等 有 机 溶 剂 0.2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中 心 处 置 2.8 废 气 处 理 活 性 炭 纤 维 甲 醇 等 2.8 厂 家 回 收 5 原 料 开 包 / 5 危 废 厂 家 回 收 S14 普 通 包 装 物 1.0 原 料 开 包 / 1.0 一 般 固 外 售 废 品 站 S4 废 纤 维 膜 2kg / 2kg 废 厂 家 回 收 空 气 净 化 S5 废 滤 纸 20kg / 20kg 厂 家 回 收 2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S8 酸 碱 废 液 50L 质 检 / 50L S15 生 活 垃 圾 3.3 办 公 / 3.3 合 计 约 180 180 中 和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由 园 区 垃 圾 清 运 系 统 清 运 至 蒲 江 县 垃 圾 场 处 置 4 噪 声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车 间 的 搅 拌 离 心 过 滤 等 设 备, 废 气 处 理 风 机 等 配 套 设 备 真 空 泵 空 调 机 冷 冻 水 机 组 水 泵 等, 均 是 机 械 噪 声 ; 排 放 特 征 是 点 源 大 部 分 噪 声 源 间 断 排 放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及 优 化 平 面 布 置, 厂 界 能 达 标 5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核 定 原 则, 评 价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表 2-9 2-10 厂 区 本 项 目 总 厂 表 2-9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污 染 物 建 议 控 制 指 标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COD Cr 1.97t/a 0.28t/a NH 3 -N 0.057t/a 0.03t/a COD Cr 3.84t/a 0.67t/a NH 3 -N 0.167t/a 0.08t/a 石 油 类 0.07t/a 0.008t/a 表 2-10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大 气 污 染 物 烟 ( 粉 ) 尘 SO 2 甲 醇 本 项 目 75.8kg/a 2.4kg/a / 总 厂 189.8kg/a 6.0kg/a 0.154t/a 2.3 建 设 进 度 及 现 状 项 目 于 2013 年 初 开 工 建 设, 目 前 土 建 工 程 已 基 本 结 束, 制 剂 合 成 A 线 设 备 基 本 安 装 完 成, 质 检 办 公 倒 班 宿 舍 已 全 部 建 成, 具 备 投 入 使 用 条 件 ;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气 深 冷 处 理 设 施 已 建 成 其 建 设 现 状 图 片 如 下 : 3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1)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2) 合 成 车 间 (3) 发 酵 车 间 (4) 提 炼 车 间 (5) 质 检 研 发 楼 (6) 倒 班 宿 舍 (7) 动 力 车 间 (8)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3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二 章 企 业 建 设 情 况 回 顾 (9) 溶 媒 罐 区 (10) 污 水 处 理 站 (11) 废 气 深 冷 处 理 设 施 (12) 消 防 水 池 及 事 故 池 2.4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部 分 车 间 内 部 情 况 1 环 评 手 续 问 题 已 环 评 的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符 合 环 保 审 批 要 求, 但 原 料 药 环 评 和 发 酵 药 未 批 已 建 厂 房 被 环 境 保 护 部 西 南 中 心 发 现 不 合 规, 要 求 重 新 环 评 2 有 机 废 气 深 冷 处 理 后 直 接 从 深 冷 罐 口 经 真 空 泵 抽 出 无 组 织 排 放, 未 建 15 米 以 上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3 污 水 处 理 未 对 浓 度 高 的 合 成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进 行 化 学 预 处 理 4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未 设 泄 漏 化 学 品 和 废 液 的 收 集 沟 和 收 集 池 3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1 工 程 概 况 3.1.1 基 本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药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成 都 市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工 业 南 路 51 号 (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 3.1.2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一 产 品 介 绍 1 B 药 B 药 对 导 致 妇 女 生 殖 系 统 感 染 的 细 菌 滴 虫 和 念 珠 菌 有 效 实 验 证 明 B 药 在 动 物 急 性 毒 理 试 验 中 毒 性 反 应 甚 微 家 兔 口 服 LD50( 半 数 致 死 量 ) 为 其 治 疗 剂 量 的 1500 倍, 家 兔 按 450mg/kg/ 天 的 剂 量 ( 相 当 于 20 倍 治 疗 剂 量 ) 口 服 47 天 后 未 发 现 毒 性 反 应 在 6 个 月 的 长 期 毒 性 试 验 中, 犬 每 日 口 服 10 倍 于 人 类 的 治 疗 剂 量 无 毒 性 反 应 怀 孕 小 鼠 和 家 兔 分 别 口 服 100mg/kg/ 天 200mg/kg/ 天, 没 有 发 生 致 畸 或 生 育 的 变 化 皮 下 注 射 本 品 3000 倍 治 疗 剂 量 未 观 察 到 毒 性 反 应 英 文 名 :Nifuratel 化 学 名 称 :5-[( 甲 硫 基 ) 甲 基 ]-3-[(5- 硝 基 呋 喃 亚 甲 基 ) 氨 基 ]-2- 恶 唑 烷 酮 分 子 式 :C 10 H 11 N 3 O 5 S 分 子 量 :285.28 化 学 结 构 : CAS 号 :4936-47-4 质 量 标 准 :B 药 国 家 标 准 执 行 YBH02062008, 详 细 见 表 2-1 3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用 途 :B 药 是 一 种 妇 科 炎 症 用 药, 制 剂 剂 型 有 挼 胶 囊 剂 和 片 剂 ;B 药 对 导 致 妇 女 生 殖 系 统 感 染 的 细 菌 滴 虫 和 念 珠 菌 有 效 临 床 上 适 用 于 : 表 3-1 B 药 技 术 指 标 名 称 B 药 物 理 性 能 熔 点 186-189 性 状 溶 解 性 黄 色 结 晶 粉 末, 无 臭, 遇 光 色 渐 变 深, 微 有 引 湿 性 在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二 甲 亚 枫 中 溶 解, 在 丙 酮 乙 腈 冰 醋 酸 中 略 溶 ; 在 三 氯 甲 烷 乙 醇 中 极 微 溶 解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灼 烧 残 渣 不 超 过 0.1% 细 菌 性 阴 道 病 滴 虫 性 阴 道 炎 念 珠 菌 性 阴 道 炎 以 及 外 阴 炎 ; 泌 尿 系 统 感 染 ; 消 化 道 阿 米 巴 病 及 贾 滴 虫 病 毒 理 : 实 验 证 明 B 药 在 动 物 急 性 毒 理 试 验 中 毒 性 反 应 甚 微 家 兔 口 服 LD50( 半 数 致 死 量 ) 为 其 治 疗 量 的 1500 倍, 家 兔 按 450mg/kg/ 天 的 剂 量 ( 相 当 于 20 倍 治 疗 剂 量 ) 口 服 47 天 后 未 发 现 毒 性 反 应 2 C 药 C 药 (Nizatidine) 为 第 三 代 组 胺 H2 受 体 拮 抗 剂, 用 于 治 疗 消 化 性 溃 疡, 最 早 由 美 国 礼 来 公 司 生 产,1987 年 上 市, 商 品 名 为 Axid 其 口 服 制 剂 1995 年 以 商 品 名 爱 希 在 国 内 销 售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00 年 2 月 5 日 终 止 爱 希 在 中 国 的 药 品 行 政 保 护 英 文 名 :AXID(Nizatidine) 化 学 名 称 :N-[2-[[[2-[( 二 甲 胺 基 ) 甲 基 ]-4- 噻 唑 基 ] 甲 基 ] 硫 ] 乙 基 ]-N/- 甲 基 -2- 硝 基 -1,1- 乙 烯 二 胺 分 子 式 :C 12 H 21 N 5 O 2 S 2 分 子 量 :331.46 化 学 结 构 : CAS 号 :76963-41-2 用 途 : 本 品 适 用 于 预 防 和 缓 解 因 膳 食 引 发 的 发 作 性 烧 心 和 胃 食 管 反 流 性 疾 病 (GERD) 以 及 因 GERD 出 现 的 烧 心 ( 灼 热 感,heartburn) 等 症 状 ; 治 疗 内 镜 诊 断 的 食 道 炎 ( 包 括 糜 烂 和 溃 疡 性 食 道 炎 ) 良 性 胃 溃 疡 活 动 性 十 二 指 肠 溃 疡 以 及 十 二 指 肠 溃 疡 愈 合 后 的 维 持 治 疗 3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 D 药 D 药 ( mycophenolate mofetil ) 是 美 国 食 品 药 品 管 理 局 (FDA) 于 1998 年 10 月 批 准 上 市 的 具 免 疫 抑 制 作 用 的 抗 生 素, 主 要 用 于 肾 脏 及 心 脏 移 植 术 后 器 官 排 斥 的 预 防, 并 能 与 环 孢 霉 素 合 用, 降 低 后 者 的 剂 量 和 毒 性 英 文 名 :mycophenolate mofetil 化 学 名 称 :2-(4- 吗 林 代 乙 基 )-(4E)-6-(1,3- 二 氢 -4- 羟 基 -6- 甲 氧 基 -7- 甲 基 -3- 氧 代 -5- 异 苯 并 呋 喃 基 )-4- 甲 基 -4- 己 酸 酯 分 子 式 :C 23 H 31 NO 7 分 子 量 :433.50 化 学 结 构 : CAS 号 :115007-34-6 外 观 :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熔 点 :~96 溶 解 性 : 易 溶 于 丙 酮 4 F 药 F 药 是 阿 昔 洛 韦 的 前 体 药 物, 口 服 后 吸 收 迅 速 并 在 体 内 很 快 转 化 为 阿 昔 洛 韦, 其 抗 病 毒 作 用 为 阿 昔 洛 韦 所 发 挥, 药 物 被 磷 酸 化 成 活 化 型 无 环 鸟 苷 三 磷 酸 酯, 与 脱 氧 核 苷 竞 争 病 毒 胸 腺 嘧 啶 激 酶 或 细 胞 激 酶, 与 脱 氧 鸟 嘌 呤 三 磷 酸 酯 竞 争 病 毒 DNA 多 聚 酶, 从 而 抑 制 了 病 毒 DNA 合 成, 显 示 抗 病 毒 作 用 化 学 名 : L- 缬 氨 酸 -2-[6-2- 氨 基 -1,6 二 氢 -9H- 嘌 呤 -9- 基 ] 乙 基 酯 盐 酸 盐 CAS: 124832-27-5 分 子 式 : C 13 H 20 N 6 O 4 HCL 分 子 量 : 360.80 结 构 式 : 3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性 状 : 内 容 物 应 为 白 色 粉 末 或 类 白 色 粉 末 适 应 症 : 用 于 治 疗 水 痘 带 状 疱 疹 及 I 型,II 型 单 纯 疱 疹 病 毒 感 染, 包 括 初 发 和 复 发 的 生 殖 器 疱 疹 病 毒 感 染 5 G 药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是 消 旋 氯 哌 斯 汀 的 S 构 型, 其 可 以 形 成 氯 哌 斯 汀 芬 地 柞 酸 盐 和 盐 酸 盐 目 前 已 经 上 市 的 为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芬 地 柞 酸 盐,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作 用 于 延 髓 咳 嗽 中 枢 神 经 及 外 周 支 气 管 咳 嗽 受 体, 这 种 双 重 作 用 机 制 使 得 其 可 以 治 疗 各 种 年 龄 段 的 慢 性 和 急 性 干 咳 相 较 于 可 待 因 消 旋 氯 哌 斯 汀 片 左 羟 丙 哌 嗪,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表 现 出 更 好 的 起 效 时 间, 更 好 的 疗 效, 以 及 更 少 的 副 作 用, 已 被 证 明 临 床 使 用 安 全, 可 靠, 有 效 结 构 式 : CAS 号 : 85187-37-7 英 文 名 : levoperastine hydrochloric acid 分 子 式 : C 20 H 25 Cl 2 NO 分 子 量 : 365.13 理 化 性 质 : 白 色 结 晶 性 性 粉 末, 熔 点 178-184 度 ; 略 溶 于 THF, 微 溶 于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6 H 药 H 药 ( 又 名 西 罗 莫 司 ) 是 美 国 研 究 人 员 于 1975 年 首 先 发 现 的 一 种 由 土 壤 链 霉 菌 分 泌 的 次 生 代 谢 物, 其 化 学 结 构 属 于 三 烯 大 环 内 酯 类 化 合 物 1977 年 西 罗 莫 司 被 发 现 具 有 免 疫 抑 制 作 用,1989 年 开 始 把 西 罗 莫 司 作 为 治 疗 器 官 3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移 植 排 斥 反 应 的 新 药 进 行 试 用 经 过 Ⅲ 期 临 床 试 验,1999 年 10 月 美 国 惠 氏 制 药 研 制 的 西 罗 莫 司 口 服 溶 液 在 美 国 首 次 上 市,FDA 允 许 它 作 为 一 种 安 全 性 较 高 的 药 物 应 用 于 临 床 防 治 肾 移 植 排 斥 反 应, 与 环 孢 菌 素 类 固 醇 联 合 用 于 肾 移 植 病 人 的 抗 排 异 美 国 FDA 后 来 又 批 准 了 惠 氏 制 药 公 司 的 免 疫 抑 制 Rapamune(Sirolimus, 西 罗 莫 司 ) 的 新 标 签, 用 于 使 用 鸡 尾 酒 疗 法 病 人 中 撤 除 环 孢 素 (Ciclosporin) 后 预 防 肾 移 植 排 斥 的 维 持 使 用 这 项 新 适 应 症 允 许 在 低 中 度 免 疫 风 险 病 人 肾 移 植 2~4 个 月 后 撤 除 环 孢 素 西 罗 莫 司 作 为 免 疫 抑 制 剂 的 机 制 在 于 它 能 阻 断 T 淋 巴 细 胞 活 化 的 后 期 反 应 ( 增 殖 ) 抑 制 细 胞 从 G 1 期 进 入 S 期, 阻 断 白 细 胞 介 素 -2(IL-2) 与 其 受 体 的 结 合, 使 Tc Td 细 胞 不 能 成 为 具 有 免 疫 应 答 作 用 的 致 敏 性 T 淋 巴 细 胞, 发 挥 其 免 疫 抑 制 作 用 结 构 式 : CAS 号 :53123-88-9 分 子 式 :C 51 H 79 NO 13 分 子 量 :914.17 外 观 : 白 色 固 体 7 I 药 I 药 是 一 种 多 烯 型 抗 生 素,1950 年 发 现 土 壤 微 生 物 Streptomyces noursei 能 分 泌 一 种 抗 霉 菌 的 物 质, 从 而 发 现 了 第 一 种 抗 霉 菌 的 抗 生 素 I 药 具 有 共 轭 多 烯 大 环 内 酯 结 构, 能 抑 制 真 菌 和 皮 藓 菌 的 活 性, 对 细 菌 无 抑 制 作 用 CAS:1400-61-9 3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物 化 性 质 : 黄 色 或 黄 棕 色 粉 末, 有 特 殊 气 味 及 引 湿 性 微 溶 于 水 甲 醇 乙 醇, 不 溶 于 丙 酮 乙 醚 及 氯 仿 对 空 气 光 热 水 酸 或 碱 均 不 稳 定 抗 真 菌 抗 生 素 主 要 用 于 内 服 治 疗 消 化 道 真 菌 感 染 或 外 用 于 表 面 皮 肤 真 菌 感 染 8 J 药 B0 J 药 (Echinocandins) 是 一 类 新 型 抗 真 菌 药 物, 自 21 世 纪 初 开 始 在 临 床 上 应 用, 用 于 抗 深 度 真 菌 感 染 目 前 已 上 市 的 药 物 包 括 卡 泊 芬 净 (caspofungin) 米 卡 芬 净 (micafungin) 阿 尼 芬 净 (anidulafungin). J 药 B0 位 化 学 修 饰 卡 泊 芬 净 米 卡 芬 净 阿 尼 芬 净 的 中 间 体. CAS 号 :79411-45-7 分 子 式 :C 34 H 51 N 7 O 15 结 构 式 : 3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二 产 品 关 联 图 B 药 原 药 55 t/a 软 胶 囊 剂 38 t/a 片 剂 12 t/a 软 膏 剂 2.5t/a 外 销 2.5t/a C 药 30t/a D 药 10t/a F 药 10t/a G 药 20t/a H 药 1t/a J 药 1t/a I 药 10t/a 胶 囊 剂 18t/a 中 间 体 或 API 销 售 32t/a 出 口 20t/a 中 间 体 或 API 销 售 2t/a 中 间 体 或 API 销 售 7.2t/a 软 胶 囊 剂 2.8t/a 三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3-2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及 发 酵 药 生 产 批 次 见 表 3-3 药 物 及 中 间 体 相 关 批 文 与 标 准 见 表 3-4 表 3-2 主 要 产 品 种 类 及 规 模 汇 总 表 种 类 生 产 线 规 模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年 生 产 量 软 胶 囊 剂 1 亿 粒 /a(2 条 ) A 药 500mg 6 粒 200 盒 / 件 0.76 亿 粒 制 片 剂 6000 万 片 /a(1 条 ) B 药 片 200mg 20 粒 200 盒 / 件 0.6 亿 粒 剂 软 膏 剂 500 万 支 /a(1 条 ) B 药 软 膏 500mg/ 支 500 万 支 胶 囊 剂 12000 万 粒 /a(1 条 ) C 药 胶 囊 150mg 12 粒 200 盒 / 件 1.2 亿 粒 B 药 合 成 A 线 B 药 原 药 20kg/ 袋 / 桶 55t/a C 药 合 成 B 线 C 药 原 药 20kg/ 袋 / 桶 30t/a 合 D 药 合 成 C 线 D 药 中 间 体 20kg/ 袋 / 桶 10t/a 成 G 药 药 G 药 ( 出 口 ) 合 成 B 线 20kg/ 袋 / 桶 20 t/a 中 间 体 F 药 ( 合 成 B 线 F 药 中 间 体 20kg/ 袋 / 桶 10 t/a 发 H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H 药 中 间 体 1kg/ 袋 / 桶 1000kg/a 酵 J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J 药 中 间 体 客 户 要 求 1000kg/a 药 I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I 药 中 间 体 25kg/ 袋 / 桶 10t/a 4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3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及 发 酵 药 生 产 批 次 汇 总 表 种 类 生 产 线 规 模 产 品 名 称 每 批 生 产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年 生 产 量 B 药 合 成 A 线 B 药 原 药 150kg 367 55t/a C 药 合 成 B 线 C 药 原 药 200kg 150 30t/a 合 D 药 合 成 C 线 D 药 中 间 体 100kg 100 10t/a 成 G 药 药 G 药 ( 出 口 ) 合 成 B 线 380kg 53 20 t/a 中 间 体 F 药 ( 合 成 B 线 F 药 中 间 体 37kg 270 10 t/a 发 H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H 药 中 间 体 15kg 68 1000kg/a 酵 J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J 药 中 间 体 27kg 37 1000kg/a 药 I 药 发 酵 提 取 车 间 I 药 中 间 体 300kg 33 10t/a 表 3-4 药 物 及 中 间 体 相 关 批 文 与 标 准 种 类 产 品 名 称 批 文 与 标 准 制 剂 合 成 药 发 酵 药 软 胶 囊 剂 A 药 国 药 证 字 H20080045 片 剂 B 药 片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川 20140481 软 膏 剂 B 药 软 膏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标 准 胶 囊 剂 C 药 胶 囊 B 药 :YBH02062008 B 药 B 药 原 药 C 药 :YBH16342005 C 药 C 药 原 药 D 药 D 药 中 间 体 USP 标 准 :USP32-NF27,P3015 G 药 G 药 中 间 体 / F 药 F 药 中 间 体 中 国 药 典 2015 年 版 二 部 1579 H 药 H 药 中 间 体 / J 药 J 药 中 间 体 / I 药 I 药 中 间 体 USP 标 准 :USP32-NF27,P3121 同 时, 蒲 江 县 食 品 与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出 具 了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拟 注 册 及 生 产 品 种 的 情 况 说 明 ( 见 附 件 15), 明 确 所 生 产 的 为 医 药 制 剂 原 料 药 中 间 体 3.1.3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净 用 地 约 50 亩, 规 划 建 筑 面 积 31394.08 m 2 ; 新 建 主 体 工 程 ( 制 剂 车 间 合 成 车 间 发 酵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 辅 助 及 公 用 工 程 ( 质 检 研 发 楼 研 发 楼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空 压 站 纯 化 水 站 冷 冻 站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泵 房 废 水 处 理 站 消 防 水 池 等 公 用 工 程, 办 公 设 施 道 路 绿 化 门 卫 等 ) 储 运 设 施 ( 危 险 品 库 成 品 库 等 ) 组 成 本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见 表 3-5 4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序 号 一 名 称 主 体 工 程 表 3-5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治 理 措 施 4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12824m 2 (60m 52.5m, H=22.8m) 一 层 为 主 要 贮 存 原 辅 料 包 材 及 成 品 的 综 合 阴 凉 常 温 库 房, 二 层 为 常 温 库 房 ;3 层 为 软 胶 囊 剂 车 间 (896.6m 2,D 级 洁 净 区 ), 内 设 1 条 软 胶 囊 生 产 线, 年 产 软 胶 囊 2 亿 粒, 靠 北 面 为 外 包 间 及 成 品 阴 凉 库, 靠 为 西 预 留 车 间, 靠 1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南 为 空 调 冷 冻 房, 空 压 机 房, 纯 化 水 站 ;4 层 为 口 服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553.6m 2,D 级 洁 净 区 ), 内 设 1 条 片 剂 生 产 线, 硬 胶 囊 生 产 线 及 颗 粒 剂 生 产 线 ;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年 产 片 剂 0.6 亿 粒, 硬 胶 囊 剂 0.6 亿 粒 ; 软 膏 剂 散 剂 车 间 (490m 2,D 级 洁 净 区 ), 年 产 软 膏 剂 500 万 支 ; 靠 北 设 2 个 阴 凉 库 及 外 包 装 间, 靠 南 设 空 调 冷 冻 房 火 灾 危 险 性 丙 类 2 合 成 车 间 1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3072.1m 2 (69m 57.9m, 废 水 : 至 废 水 处 理 H=8.3m) 分 为 A,B,C 三 条 生 产 线 ;A 线 为 B 药 站 处 理 达 标 进 入 生 产 线 1 条 ( 包 括 反 应 釜 高 位 罐 离 心 机, 烘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箱, 混 料 机, 真 空 泵 等 ),D 级 洁 净 区 面 积 315.5 m 2 年 产 B 药 50t;B 线 为 C 药 (30T/a),F 药 (10t/a),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纳 G 药 (20t/a) 生 产 线 ( 包 括 反 应 釜 高 位 罐 离 心 废 水 废 污 水 体 蒲 江 河 机, 烘 箱, 混 料 机, 真 空 泵 等 ), 其 中 D 级 洁 净 液 废 气 废 气 : 主 要 为 有 机 区 面 积 327 m 2. 合 成 C 线 为 D 药 生 产 线 ( 包 括 废 渣 噪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源 反 应 釜 高 位 罐 离 心 机, 烘 箱, 混 料 机, 真 空 声 收 集 后 用 深 冷 净 泵 等 ), 年 产 D 药 10 吨, 其 中 D 级 洁 净 区 面 积 312 m 2 化 并 设 卫 生 防 护 车 间 西 面 为 冷 冻 机, 空 压 机 房, 纯 化 水 站, 距 离 车 间 化 验 室,A B C 线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等 合 成 车 间 耐 火 等 级 二 级,7 度 设 防 火 灾 危 险 性 甲 类 噪 声 : 隔 声 减 震 4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2448.00m 2 废 溶 剂 等 危 废 : 送 (43.2m 15m,H=16.8m) 布 置 8 台 20m 2 的 发 酵 危 废 处 理 企 业 3 发 酵 车 间 罐 ( 贯 穿 一 层 到 四 层 ); 一 层 布 置 车 间 的 门 厅 及 人 员 更 衣 系 统 车 间 配 电 空 压 冷 水 机 组 间 ; 二 层 布 置 配 料 间, 原 辅 料 暂 存 ; 第 三 层 布 置 发 酵 生 产 区, 仪 表 控 制 等, 四 层 布 置 发 酵 辅 助 生 产 岗 位 : 种 子, 霉 菌 化 测 等, 其 中 第 四 层 净 化 区 面 积 约 52 m2 该 车 间 用 于 H 药 1t/a J 药 1t/a I 药 10t/a 的 发 酵 生 产 4 提 炼 车 间 2F, 框 架 结 构, 为 U 型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3350.43m 2 (43.2m 46.8m,H=12.0m) 布 置 3 台 20m 2 的 酸 化 提 取 罐 及 配 套 的 浓 缩 萃 取 分 离 板 框 压 滤 等, 用 于 H 药 J 药 I 药 的 发 酵 后 产 物 的 提 取, 同 时 配 备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和 再 生 溶 剂 贮 罐, 回 收 提 取 过 程 的 丙 酮 和 乙 酸 乙 酯 提 炼 车 间 耐 火 等 级 二 级, 4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二 辅 助 及 公 用 工 程 1 质 检 研 发 楼 3 动 力 车 间 4 空 压 站 5 纯 化 水 站 6 空 调 净 化 机 组 7 冷 冻 站 8 供 水 9 供 电 7 度 设 防 火 灾 危 险 性 甲 类 5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6127.4m 2 (60m 29.1m,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H=22.8m), 一 层 主 要 为 样 品 展 示, 会 议 室 ; 二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层 为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档 案 室 等, 三 层 质 量 管 理 实 验 室 废 进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部, 主 要 有 仪 器 分 析 理 化 检 测, 微 生 物 检 测 水 废 液 站 ; 废 液 废 试 剂 留 样 室, 稳 定 性 实 验 室 等 四 楼 为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废 试 剂 瓶 瓶 :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包 括 种 子 室 培 养 室 发 酵 室, 提 炼 实 验 室 等, 废 处 置 单 位 五 层 为 化 学 实 验 室, 用 于 研 发 产 品 的 公 级 生 产 1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566.8m(43.2m 12.6m, 2 锅 炉 水 软 H=6.3), 包 含 锅 炉 机 修 备 品 备 件 库 浴 室 废 水 : 化 废 水 厕 所 等,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为 丁 类,4t/h, 和 6t/h 燃 废 气 :15m 排 放 燃 烧 废 气 锅 炉 各 1 台, 蒸 汽 0.6MPa, 输 送 蒸 汽 的 管 道 噪 声 : 气 噪 声 直 径 为 DN159, 为 工 艺 加 热 和 空 调 热 力 供 热 发 酵 车 间 车 间 机 房 内 设 130m 3 /min 和 60m 3 /min 各 一 套, 采 用 三 级 过 滤 + 冷 冻 干 燥 工 艺 制 气, 用 于 发 酵 供 气 ; 制 剂 车 间 设 5.6m 3 噪 声 /min 空 压 的 组 合 机 组 1 套, 用 于 工 艺 用 气 及 仪 表 用 气 合 成 车 间 和 制 剂, 各 设 一 套 2m 3 /h 纯 化 水 制 设 备, 提 取 车 间 设 4m 3 /h 纯 化 水 制 备 设 备 1 套, 以 饮 用 噪 声 水 为 水 源, 采 用 二 级 反 渗 透 装 置, 纯 化 水 用 于 工 浓 相 水 艺 生 产 过 程 设 备 的 清 洗 清 洁 等 合 成 车 间 A B C 线, 制 剂 大 楼 三 层 和 四 层 ( 共 8 套 ), 净 化 度 达 到 D 级 ; 蒸 汽 调 整 温 度 湿 度, 水 冷, 合 成 车 间 凉 水 塔 位 于 室 外, 制 剂 凉 水 塔 位 于 制 剂 楼 顶, 冷 量 由 螺 杆 冷 水 机 组 提 供 冷 水 机 组 位 于 合 成 制 剂 及 提 取 车 间 各 制 剂 楼 层 分 别 设 于 合 成 车 间 和 发 酵 车 间, 提 取 车 间 冻 机 房 内, 冷 冻 水 主 要 服 务 于 工 艺, 乙 二 醇 作 冷 却 介 质, 噪 声 低 噪 声 型 玻 璃 钢 冷 却 塔 9 台 及 循 环 水 泵 9 台, 设 于 冷 却 水 制 剂 车 间 楼 顶, 合 成 车 间, 发 酵 车 间 及 提 取 车 间 用 水 量 约 18500 t/a,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约 70m 3 /h, 全 厂 最 大 用 水 量 320m 3 / 天, 由 市 政 管 网 从 厂 区 北 面 引 入 一 条 DN150mm 供 水 管 供 项 目 用 水, 水 压 约 0.24Mpa 制 剂 一 楼 设 有 加 压 系 统, 用 于 制 剂 车 间 及 质 检 研 发 楼 3 4 5 层 加 压 供 水 总 的 装 机 容 量 约 为 3000kW, 进 线 电 压 为 10kV, 双 回 路 供 电 设 备 使 用 电 压 为 380/220V 采 用 TN-C-S 接 地 形 式 的 供 电 系 统, 从 变 压 器 用 铜 芯 电 缆 向 各 单 体 采 用 放 射 式 或 树 干 式 配 电 厂 区 内 不 设 架 空 线, 采 用 电 缆 沟 或 直 埋 敷 设 电 缆 设 置 3 座 1000KVA 干 式 变 压 器 消 防 供 电 负 荷 采 用 自 备 EPS 电 源 装 置 10 供 气 天 然 气 用 量 约 160 万 m 3 /a, 用 于 供 热 锅 炉, 由 园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浓 相 水 : 收 集 后 用 于 冷 却 塔 的 工 艺 补 水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冷 却 水 : 直 接 排 放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冷 却 水 : 直 接 排 放 4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区 通 过 DN200mm 供 气 管 接 入 厂 区 动 力 车 间 11 消 防 市 政 水 压 不 能 满 足 消 防 用 水 要 求, 室 内 消 火 栓 采 用 临 时 高 压 制 在 厂 区 最 高 点 设 有 12m 3 消 防 水 箱, 厂 区 设 置 有 存 水 量 不 小 于 300m 3 的 消 防 水 池, 设 消 防 泵 供 室 内 消 防 用 水 厂 区 适 当 地 点 设 置 有 消 防 车 取 水 口, 供 消 防 车 取 水 并 提 供 厂 区 室 外 消 防 用 水, 保 护 半 径 150 米 各 建 筑 按 规 范 设 置 室 内 消 火 栓, 每 个 室 内 消 火 栓 箱 设 直 接 启 动 消 防 泵 的 按 钮 各 建 筑 室 内 按 规 范 设 置 灭 火 器 其 中, 火 灾 危 险 性 为 甲 类 的 提 炼, 合 成 车 间 危 险 品 库, 适 量 加 强 灭 火 器 配 置 12 道 路 厂 区 道 路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主 干 道 6-8 米 宽, 次 干 道 4-6 米 宽 转 弯 半 径 为 6 米 13 绿 化 绿 地 面 积 约 5800 m2, 绿 化 率 17.8% 三 储 运 工 程 1 原 辅 包 装 材 料 库 制 剂 车 间 一 楼 和 二 楼, 用 于 贮 存 各 原 辅 包 装 材 料 2 成 品 仓 库 位 于 制 剂 车 间 一 二 三 层 异 味 强 制 排 风 3 危 险 品 库 1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230.5m 2 (28.8m 7.5m, H=3.6), 仓 库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为 甲 类 异 味 内 分 液 体 试 剂 库 固 体 试 剂 库 易 制 毒 品 库 硫 强 制 排 风 酸 库 桶 装 溶 剂 库 等 分 区 贮 存 5 埋 地 溶 媒 罐 区 4 台 20m 3 埋 地 溶 媒 罐,4 个 输 送 泵 四 环 保 设 施 位 于 厂 区 西 北 角, 面 积 270m 2,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噪 声 : 隔 声 减 振 1 污 水 处 理 站 +SBR+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规 模 300m 3 /d 污 泥 : 送 资 质 单 位 出 水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恶 臭 : 设 卫 生 防 护 三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管 网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厂 距 离 2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位 于 合 成 车 间 及 提 取 车 间, 包 括 蒸 馏 塔 冷 却 器, 异 味 : 设 卫 生 防 护 用 于 回 收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DMF 异 味 距 离 等 3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20 至 -25 深 冷 处 理, 位 于 合 成 车 间 外 异 味 异 味 : 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两 个,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有 效 容 积 450m 3 4 事 故 池 (300+150), 分 别 设 于 消 防 水 池 傍 及 溶 媒 地 埋 罐 旁, 收 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废 水 等 5 固 废 库 分 区 暂 存 废 液 废 活 性 炭 等 危 险 废 物 异 味 强 制 排 风 五 办 公 及 生 活 设 施 1 办 公 设 施 倒 班 宿 舍 食 堂 质 检 研 发 楼 内,5F 框 架 结 构,1 层 2 层 为 办 公 室, 总 面 积 5500m 2 污 水 :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后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4 层, 框 架 结 构, 总 建 筑 面 积 2600m 2,1 层 为 食 水 生 活 管 堂,2 层 为 活 动 中 心,3-4 层 为 宿 舍, 就 餐 人 数 垃 圾 垃 圾 : 送 垃 圾 场 为 80 人 4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门 卫 ( 一 ) 3 门 卫 ( 二 ) 1F, 位 于 厂 区 南 面 中 部, 建 筑 面 积 35.7m 2 (7.8m 3.3m,H=3.15 m) 1F, 位 于 厂 区 南 面 靠 东 一 角, 建 筑 面 积 16.78m 2 (4.5m 3.3m,H=3.15 m) 3.1.4 项 目 投 资 及 资 金 来 源 工 程 项 目 总 投 资 6800 万 元, 其 中 由 企 业 自 筹 5000 万 元 银 行 贷 款 1800 万 元, 建 设 期 1 年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460 万 元 (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投 资 350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6.8%, 主 要 用 于 废 水 处 理 废 气 处 理 地 下 水 防 渗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设 施 及 环 境 风 险 措 施 等 3.1.5 劳 动 定 员 及 生 产 制 度 全 厂 定 员 200 人, 其 中 技 术 和 管 理 人 员 20 人, 质 检 人 员 20 人, 制 剂 车 间 2 班 生 产, 每 班 8 小 时, 定 员 50 人 ; 合 成 车 间 3 班 生 产, 每 班 8 小 时, 定 员 30 人 ; 发 酵 车 间 3 班 生 产, 每 班 8 小 时, 定 员 38 人 ; 提 炼 车 间 3 班 生 产, 每 班 8 小 时, 定 员 30 人, 机 修 公 用 系 统 等 辅 助 人 员 12 年 工 作 日 为 300 天 3.1.6 主 要 设 备 项 目 分 生 产 线 及 生 产 车 间 详 细 主 要 设 备 见 表 3-6 4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6 主 要 设 备 名 称 及 规 格 型 号 类 别 生 产 线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及 最 大 生 产 能 力 数 量 ( 台 / 套 ) 放 置 位 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设 备 片 剂 配 料 罐 400L 4 胶 体 磨 / 2 高 压 均 质 机 / 2 化 胶 罐 600L 2 保 温 桶 150L 2 滚 模 式 软 胶 囊 机 5 万 粒 /H 2 自 动 包 装 生 产 线 200 盒 / 分 钟 2 铝 塑 包 装 机 200 板 / 分 钟 2 枕 式 包 装 机 200 板 / 分 钟 2 喷 码 机 / 4 打 码 机 / 2 热 缩 机 / 2 开 箱 封 箱 机 / 2 打 包 机 / 2 高 效 粉 碎 吸 尘 机 组 100-300kg/h 1 漩 涡 振 荡 筛 60-1300 kg /h 3 电 子 称 50kg 2 制 浆 锅 50L 3 电 加 热 搅 拌 保 温 罐 60L 10 高 效 湿 法 制 粒 机 100kg/10min 2 沸 腾 干 燥 器 80-140kg/ 批 1 多 向 运 动 混 合 机 150kg 2 压 片 机 8-15 万 片 /H 2 胶 囊 剂 颗 粒 振 动 旋 转 式 除 粉 筛 0-55 万 片 /H 3 剂 生 产 设 备 散 剂 软 膏 剂 生 产 设 备 胶 体 磨 0.075-0.5T/H 4 高 效 包 衣 机 80kg/H 2 自 动 颗 粒 包 装 机 50-100 袋 /min 2 胶 囊 填 充 机 最 大 1000 粒 /min 2 胶 囊 抛 光 机 最 大 7000 粒 /min 2 多 功 能 铝 塑 包 装 机 1.8-23.6 万 粒 /min 3 电 子 监 管 码 扫 描 采 集 / 1 热 收 缩 膜 机 2000-3000 件 /H 2 胶 带 封 箱 机 30 箱 /min 2 打 包 机 / 2 高 效 粉 碎 机 组 200-1200kg/h 1 振 荡 筛 150-2000kg/h 2 真 空 上 料 系 统 200-900kg/h 1 药 品 干 燥 烘 箱 200kg/ 次 2 电 子 称 20kg 2 多 项 运 动 混 合 机 最 大 装 量 100kg 2 多 项 运 动 混 合 机 最 大 装 量 600kg 1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三 层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四 层 制 剂 车 间, 仓 库 四 层 4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散 剂 灌 装 机 20-80bags/min 2 真 空 乳 化 机 800L 2 膏 剂 灌 装 机 60-80 支 /min 2 热 收 缩 膜 机 2000-3000 件 /h 2 胶 带 封 箱 机 30 箱 /min 2 打 包 机 / 2 蒸 馏 罐 ( 不 锈 钢 ) 1500L1 个 2000L1 个 2 个 高 位 罐 ( 不 锈 钢 ) 100L 2 个 反 应 溶 解 洗 涤 罐 3000L 不 锈 钢 罐 1 个, 搪 瓷 罐 1 个 ( 备 用 1 个 ) 5 个 环 合 反 应 罐 ( 搪 瓷 ) 1000L 1 个 计 量 罐 ( 不 锈 钢 ) 200L3 个 300L1 个 4 个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RPPSJ-300 型 2 台 360 型 3 台 520 型 1 台 6 台 真 空 冷 凝 缓 冲 罐 V=500L,304 不 锈 钢 6 台 结 晶 罐 ( 不 锈 钢 ) 2000L 1 个 B 药 原 离 心 机 密 闭 离 心 机 LBZ-800 型 4 台 合 成 车 间 A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药 离 心 机 地 埋 罐 100L 4 个 回 收 甲 醇 贮 罐 ( 不 锈 钢 ) 500L 1 个 回 收 DMF 贮 罐 ( 不 锈 钢 ) 1000L 1 个 真 空 干 燥 箱 ( 不 锈 钢 ) FZG-15 2 个 双 锥 回 转 真 空 干 燥 机 SZG-1500 1 台 热 水 罐 1000L 1 个 过 滤 器 15 芯 2 个 线 防 爆 移 动 除 尘 器 HJA-4 1 台 摇 摆 颗 粒 机 YK160 2 台 低 温 冷 冻 机 HYS-0400WDT 1 台 纯 水 设 备 2t/h 1 台 C 药 不 锈 钢 反 应 罐 2000L1 个 3000L2 个 3 个 合 成 车 间 B G 药 搪 瓷 反 应 罐 3000L2 个 2000L1 个 1000L1 个 3 个 线 结 晶 罐 ( 不 锈 钢 ) 2000L 1 个 F 药 溶 解 罐 ( 搪 瓷 ) 2000L 1 个 接 收 罐 ( 搪 瓷 ) 500L 5 个 不 锈 钢 贮 罐 300L 1 个 不 锈 钢 高 位 贮 罐 100L 2 个 盐 酸 贮 罐 ( 聚 丙 烯 ) 300L 1 个 离 心 机 密 闭 离 心 机 LB-1000 3 台 离 心 机 地 埋 罐 100L 3 个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RPPSJ-360 型 2 台 300 型 2 台 20 型 1 台 5 台 冷 凝 接 收 罐 500L 4 个 热 水 罐 1000L 1 个 4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主 双 氧 水 罐 100L 3 个 要 真 空 干 燥 箱 ( 不 锈 钢 ) FZG-15 4 个 生 产 设 备 双 锥 回 转 真 空 干 燥 机 SZG-1000 1 台 过 滤 器 3 芯 15 芯 各 1 个 2 个 防 爆 移 动 除 尘 器 HJA-4 1 台 日 立 冷 冻 机 组 RCU80WHZ-AE 1 台 不 锈 钢 反 应 罐 2000L1 个 3000L2 个 3 个 搪 瓷 反 应 罐 3000L2 个 2000L1 个 1000L1 个 3 个 结 晶 罐 ( 不 锈 钢 ) 2000L 1 个 溶 解 罐 ( 搪 瓷 ) 2000L 1 个 接 收 罐 ( 搪 瓷 ) 500L 5 个 不 锈 钢 贮 罐 300L 1 个 不 锈 钢 高 位 贮 罐 100L 2 个 盐 酸 贮 罐 ( 聚 丙 烯 ) 300L 1 个 D 药 离 心 机 密 闭 离 心 机 LB-1000 3 台 离 心 机 地 埋 罐 100L 3 个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RPPSJ-360 型 2 台 300 型 2 台 20 型 1 台 5 台 合 成 车 间 C 线 冷 凝 接 收 罐 500L 4 个 热 水 罐 1000L 1 个 双 氧 水 罐 100L 3 个 真 空 干 燥 箱 ( 不 锈 钢 ) FZG-15 4 个 双 锥 回 转 真 空 干 燥 机 SZG-1000 1 台 过 滤 器 3 芯 15 芯 各 1 个 2 个 防 爆 移 动 除 尘 器 HJA-4 1 台 日 立 冷 冻 机 组 RCU80WHZ-AE 1 台 H 药 发 酵 罐 20m 3 7 个 主 种 子 罐 0.3 m 3 4 个 0.5 m 3 1 个 5 个 要 生 产 设 备 J 药 I 药 中 罐 0.5m 3 1 个 3m 3 3 个 5m 3 1 个 5 个 补 料 罐 5m 3 2 个 配 料 罐 8m 3 1 个 贮 罐 配 制 罐 热 水 罐 1-5m 3 4 个 计 量 罐 0.5-1.5m 3 7 个 发 酵 车 间 空 气 过 滤 器 20 个 空 压 机 3 台 恒 温 摇 床 7 台 酸 化 提 取 罐 20m 3 3 个 提 取 车 间 自 动 箱 式 压 滤 机 2 台 浓 硫 酸 计 量 罐 500L 1 个 乙 酸 乙 酯 计 量 罐 2000L 及 1000L 各 1 个 2 个 石 油 醚 计 量 罐 2000L 1 个 丙 酮 精 馏 回 收 再 生 罐 10m 3 6 个 4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公 辅 系 统 设 备 浓 缩 萃 取 罐 3000L 3 个 浓 缩 罐 3000L 及 2000L 各 2 个 4 个 浓 缩 结 晶 罐 100-500L 5 个 丙 酮 配 制 罐 3000L 6 个 溶 剂 贮 罐 2000L6 个 3000L1 个 7 个 滤 液 罐 废 液 罐 10m 3 2 个 真 空 缓 冲 罐 1000L 1 个 二 氯 甲 烷 石 油 醚 计 量 罐 100L 2 个 丙 酮 蒸 馏 系 统 3 套 H 药 离 心 机 平 板 翻 盖 密 闭 式 直 连 离 心 机 PBZ600 型 2 台 J 药 I 药 双 锥 回 转 真 空 干 燥 机 万 能 粉 碎 机 组 SZG-200 SZG-300 30B 型 机 组 2 台 1 台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旋 涡 振 荡 筛 SPBZ-360 XZS-500 型 3 台 1 台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GA30+ 型 ( 风 冷 ) 1 台 制 氮 机 组 ( 配 套 过 滤 系 统 ) HTN39-80 制 氮 机 组 1 套 过 滤 器 3 台 离 子 交 换 柱 4 根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 合 成 车 间 ) 25000m 3 / 台 3 35000m 3 / 台 1 制 剂 三 层 12000 m 3 / 台 1 10000 m 3 / 台 1 制 剂 四 层 35000 m 3 / 台 2 提 取 车 间 35000 m 3 / 台 螺 杆 式 制 冷 机 组 ( 合 成 车 间 ) 53KW 1 螺 杆 式 制 冷 机 组 ( 合 成 车 间 ) 55.8KW/ 台 3 螺 杆 式 冷 冻 机 组 ( 制 剂 三 层 ) 84.7KW/ 台 1 螺 杆 式 冷 冻 机 组 ( 制 剂 四 层 ) 124KW/ 台 1 螺 杆 式 冷 冻 机 组 ( 发 酵 车 间 ) 310KW/ 台 1 螺 杆 式 冷 冻 机 组 ( 提 取 车 间 ) 238 KW/ 台 1 螺 杆 式 冷 冻 机 组 ( 提 取 车 间 ) 55.8KW/ 台 空 压 机 ( 发 酵 车 间 ) 130m 3 /min 1 空 压 机 ( 提 取 车 间 ) 60m 3 /min 1 空 压 机 ( 制 剂 三 层 ) 8m 3 /min 1 干 式 变 压 器 1000KVA 3 高 压 配 电 柜 / 13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 燃 油 应 急 用 ) 6T/H 1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 燃 油 作 应 急 用 ) 4T/H 1 纯 化 水 机 组 4T/ 台 1 纯 化 水 机 组 2T/ 台 2 提 取 车 间 4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研 发 实 验 设 备 质 检 设 备 2L 和 5L 玻 璃 反 应 釜 GR-2 5 6 台 10L 玻 璃 反 应 釜 GR-10 1 台 5L 旋 转 蒸 发 器 PR-5 5 套 50L 旋 转 蒸 发 器 PR-50 1 套 实 验 室 用 原 料 药 冷 冻 干 燥 机 Lyo-0.5 2 台 实 验 室 用 原 料 药 冷 冻 干 燥 机 GLZY-1 1 台 烘 干 灭 菌 柜 LHJ-Ⅲ 6 台 真 空 烘 箱 DZF-6020 2 台 台 式 循 环 水 式 真 空 泵 6 台 气 相 色 谱 仪 Agilent7860A 1 台 液 相 色 谱 仪 TCC-3000RS/LPG-3400S D 4 台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Spectrum2 1 台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UV2600/2700 1 台 卡 氏 水 分 测 定 仪 V20 1 台 全 自 动 电 位 滴 定 仪 G20/T50 1 台 全 自 动 旋 光 仪 WZZ-2S 1 台 电 加 热 干 燥 箱 DHG-9140A 或 DHP-9075A 6 台 真 空 干 燥 箱 DZF-6021 1 台 箱 式 电 阻 炉 SX2-4-10 4 台 恒 温 恒 湿 箱 SHH-500SD-2 5 台 隔 水 式 恒 温 培 养 箱 GHP-9270 6 台 生 化 培 养 箱 SHP-300 或 SPX-250 4 台 立 式 灭 菌 锅 YXQ-LS-100SII 2 台 卧 式 矩 形 灭 菌 器 YXQ-WF32D-0.2KL 2 台 超 纯 水 仪 Milli-Q Direct 或 Synergy 2 套 快 速 水 分 测 定 仪 HB43-S 2 台 臭 氧 浓 度 检 测 仪 Z1200XP 2 台 TOC 检 测 仪 GE900 2 台 尘 埃 粒 子 计 数 器 Y09-8 2 台 超 净 工 作 台 SW-CJ 2 台 生 物 安 全 柜 BSC-1300IIB2 2 台 温 巡 检 仪 XMDA-6000 2 台 浮 游 菌 检 测 仪 PBS-100 2 台 风 量 仪 DBM610 2 台 赶 酸 器 FS 2 台 微 波 消 解 仪 MD7 2 台 质 检 研 发 楼 质 检 研 发 楼 5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1.7 水 电 汽 公 用 工 程 供 水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约 270m 3 /d, 小 时 最 大 用 水 量 70m 3 /h, 包 括 工 艺 用 水 车 间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及 循 环 水 补 充 用 水 等, 由 园 区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厂 区 给 水 水 源 为 市 政 自 来 水, 由 市 政 管 网 从 厂 区 北 面 引 入 一 条 DN150mm 供 水 管 供 项 目 用 水, 水 压 约 0.24Mpa, 厂 区 设 300m 3 的 消 防 水 池 一 座, 供 整 个 厂 区 内 所 有 建 筑 的 初 期 火 灾 使 用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 厂 区 雨 水 采 用 路 面 汇 集 至 路 边 雨 水 管, 排 至 附 近 的 雨 水 排 水 渠 ; 厂 区 污 水 采 用 清 污 分 流, 污 水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排 水 管 网 供 气 本 项 目 用 气 主 要 用 于 锅 炉, 用 气 量 约 为 1.5 10 6 Nm 3 /a, 燃 气 最 大 耗 量 800N m 3 /h, 由 园 区 天 然 气 管 网 供 给 目 前 园 区 天 然 气 管 线 铺 设 完 工 并 投 入 使 用, 已 建 成 配 气 站 通 过 直 径 150mm 管 道 接 入 本 项 目 区 供 热 本 工 程 的 供 热 将 使 用 1 台 4t/h 和 1 台 6t/h 天 然 气 锅 炉, 蒸 汽 0.6MPa, 输 送 蒸 汽 的 管 道 直 径 为 DN159, 将 保 证 工 艺 加 热 单 元 操 作 和 空 调 热 力 供 应 蒸 汽 用 量 约 60t/d 供 电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电 及 普 通 照 明 负 荷 按 三 级 设 计 消 防 用 电 及 应 急 照 明 负 荷 按 二 级 设 计 装 机 容 量 约 为 3000kW, 进 线 电 压 为 10kV, 进 线 为 双 回 路 设 备 使 用 电 压 为 380/220V 采 用 TN-C-S 接 地 形 式 的 供 电 系 统, 从 变 压 器 用 铜 芯 电 缆 向 各 单 体 采 用 放 射 式 或 树 干 式 配 电 厂 区 内 不 设 架 空 线, 采 用 电 缆 沟 或 直 埋 敷 设 电 缆 设 置 3 座 1000KVA 干 式 变 压 器 消 防 供 电 负 荷 采 用 自 备 EPS 电 源 装 置, 以 满 足 消 防 设 备 供 电 要 求 及 工 艺 生 产 需 要 3.1.8 占 地 面 积 本 公 司 地 块 占 地 面 积 约 50 亩, 总 建 筑 面 积 31394.08 m 2 ; 公 司 绿 地 面 积 5800m 2, 绿 地 率 17.8%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见 附 图 5 5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1.9 项 目 选 址 及 总 平 面 布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选 址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区 为 成 都 市 规 划 建 设 的 21 个 工 业 园 区 之 一, 园 区 位 于 蒲 江 县 城 东 北 方 向, 地 势 沿 蒲 江 河 自 西 向 东 倾 斜, 地 势 平 坦, 由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 和 寿 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点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 合 并 扩 区 后 形 成,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1305.9hm 2, 其 中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西 南 部, 紧 邻 鹤 山 城 区,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东 北 部, 紧 邻 寿 安 城 区. 合 并 扩 区 后 新 规 划 的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是 :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食 品 产 业 ; 本 项 目 位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内,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的 该 园 区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为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主 导 产 业 医 药 化 工, 蒲 江 县 经 信 局 以 蒲 经 函 2013 54 号 同 意 目 备 案, 蒲 江 县 规 划 局 同 意 选 址 ( 见 附 件 2), 园 区 管 委 会 明 确 项 目 选 址 符 和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和 规 划 布 局 ( 见 附 件 5), 同 意 本 项 目 入 驻 园 区, 并 说 明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规 划 要 求, 同 时 符 合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准 入 产 业 的 布 局 和 定 位 根 据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用 地 规 划 图 和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图 ( 见 附 图 4) 可 知, 项 目 南 面 紧 邻 开 发 区 工 业 大 道, 南 面 50m 处 为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南 侧 为 果 园 ; 项 目 东 面 为 摩 尔 公 司 预 留 空 地,120m 处 为 成 都 奥 派 高 塑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汽 车 检 测 线,330m 处 为 朝 阳 电 子 ; 北 面 为 空 地,204m 处 为 四 川 格 维 科 技 ; 西 面 紧 邻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仓 库 停 车 场 和 食 堂,235m 处 为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与 环 境 有 一 定 制 约 ( 见 附 图 3), 目 前 周 围 200 米 内 无 居 民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园 区 规 划 用 地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经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纳 污 水 体 蒲 江 河 排 口 下 游 l0km 内 无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取 水 点, 对 地 表 水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 作 为 合 成 制 药 的 选 址,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废 气 经 处 理 和 控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产 生 的 异 味 环 境 风 险 对 周 围 的 人 居 环 境 的 影 响 十 分 敏 感, 通 过 对 同 类 合 成 药 企 业 周 围 外 环 境 的 调 查, 虽 生 产 过 5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程 属 化 工 过 程, 但 只 要 不 使 用 异 味 大 的 化 学 品 及 控 制 生 产 过 程 异 味 气 体 排 放, 周 围 100 米 范 围 内 居 民 的 调 查, 未 受 到 恶 臭 的 影 响 ; 此 外, 生 产 过 程 和 贮 存 的 化 学 品 都 不 会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使 用 和 贮 存 量 很 小, 只 要 严 格 管 理,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设 置 合 理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其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制 到 可 接 受 范 围, 根 据 目 前 的 选 址 和 外 环 境 关 系 分 析, 项 目 与 蒲 江 城 区 最 近 的 居 住 和 地 距 离 在 1500 米 以 上, 不 会 对 其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 噪 声 源 通 过 采 取 隔 声 和 合 理 布 局 等 措 施 后, 对 声 学 环 境 和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的 原 料 虽 然 量 少, 但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化 学 品, 根 据 化 工 安 全 技 术 手 册 及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160 92) 规 定, 并 结 合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图 和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其 生 产 装 置 与 各 环 境 因 素 的 安 全 距 离 见 表 3 7 表 3-7 化 工 安 全 距 离 单 位 :m 居 住 区 村 庄 相 邻 工 厂 ( 同 墙 ) 厂 外 公 路 ( 路 边 ) 环 境 因 素 规 范 本 项 目 规 范 本 项 目 规 范 本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100 >100 50 >50 20 >20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与 主 要 环 境 因 素 道 路 周 围 企 业 东 面 和 西 面 居 民 住 户 之 间 距 离 能 满 足 安 全 距 离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选 址 在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拟 选 址 建 设 合 理 可 行 总 平 面 布 置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址 位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净 用 地 面 积 约 50 亩 其 东 南 面 紧 邻 开 发 区 工 业 南 路, 东 面 紧 邻 汽 车 检 验 单 位 和 塑 料 厂, 西 南 面 紧 邻 焊 接 厂 交 通 便 利, 无 污 染 源, 与 周 边 环 境 相 容, 是 建 设 医 药 企 业 的 理 想 场 地 公 司 的 两 个 出 入 口 设 在 与 开 发 区 相 邻 的 东 南 面, 两 出 入 口 相 距 40 米 以 上, 人 物 流 交 叉 很 少 在 总 图 布 置 时 各 建 筑 按 功 能 需 求 进 行 分 区, 即 厂 前 为 质 检 研 发 和 食 堂 倒 班 宿 舍 厂 区 中 间 为 生 产 区 和 动 力 系 统 区 ; 其 中 蒲 江 县 环 保 局 已 批 建 成 的 制 剂 大 楼 紧 接 质 检 研 发 楼, 已 批 配 套 原 药 生 产 线 紧 邻 制 剂 大 楼, 新 建 发 酵 和 提 炼 车 间 预 留 场 地 内 建 设, 其 中 提 炼 车 间 为 甲 类 防 火 类 别 建 筑, 其 与 动 力 车 间 距 离 完 全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 发 酵 车 间 为 丁 类 防 火 类 别 建 筑, 可 以 靠 近 动 力 车 间 布 置, 埋 地 溶 媒 罐 区 设 置 在 靠 近 合 成 车 间 和 提 炼 车 间, 方 便 使 用, 5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同 时 减 少 对 其 他 建 筑 的 影 响 消 防 水 池 设 置 在 研 发 楼 后 的 空 地, 也 可 起 到 景 观 水 池 美 化 环 境 的 作 用, 各 建 筑 面 积 可 详 见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2) 总 图 布 置 做 到 了 功 能 分 区 明 确 布 局 合 理, 节 约 用 地, 符 合 防 火 间 距 要 求 和 规 划 部 门 的 要 求, 便 于 生 产 管 理 同 时 结 合 总 图 规 划 扬 长 避 短, 将 生 产 区 与 仓 储 区 及 动 力 供 应 区 有 机 结 合, 动 力 车 间 为 有 明 火 场 所, 产 生 火 花 的 地 点 与 提 炼 车 间 及 合 成 车 间 满 足 30 米 以 上 距 离, 为 保 持 厂 区 环 境, 种 植 绿 色 草 坪, 设 置 景 观 小 品, 使 整 个 厂 区 成 为 视 野 开 阔 建 筑 时 尚 环 境 优 美 现 代 气 息 浓 郁 的 新 型 制 药 企 业 (4) 建 筑 物 周 围 设 有 运 输 和 消 防 共 用 的 道 路 人 物 流 通 道 宽 4 米 以 上 (5) 竖 向 布 置 整 个 场 地 内 地 势 高 差 不 大, 稍 作 平 整, 竖 向 布 置 采 用 连 续 式, 为 保 证 雨 水 排 放, 厂 区 总 体 坡 向 西 面, 坡 度 控 制 在 0.2~0.3% 以 内 (6) 防 洪 工 程 该 项 目 防 洪 工 程 纳 入 工 业 区 统 一 规 划 建 设 (7) 运 输 厂 区 道 路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宽 度 : 主 干 道 8m 和 6m, 次 干 道 6m 和 4.0m 根 据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各 种 原 料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和 成 品 均 要 有 专 门 的 仓 库 存 放, 以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中 交 叉 污 染, 确 保 药 品 质 量 因 此, 本 期 车 间 的 仓 库 利 用 在 制 剂 车 间 一 二 层 配 套 与 生 产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新 建 库 房, 库 房 严 格 划 分 出 阴 凉 库 原 辅 料 库 成 品 库 等, 并 按 不 同 的 储 存 条 件, 设 置 相 应 的 温 度 湿 度 监 测 调 控 设 施 厂 区 还 建 有 与 生 产 相 配 套 的 危 险 品 库,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所 储 存 化 学 物 品 以 桶 装 形 式 堆 放, 堆 放 间 距 储 存 量 等 满 足 相 应 化 学 品 储 存 规 范 的 要 求 本 期 另 新 建 一 埋 地 溶 媒 罐 区, 设 置 4 个 20 吨 储 罐,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50016-2006), 相 应 设 置 了 配 套 的 消 防 设 施 3.2 拟 建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3.2.1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见 表 3-8 5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8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材 料 用 量 和 储 存 量 (t/a) 生 产 线 软 胶 囊 剂 片 剂 软 膏 剂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年 消 耗 量 储 存 量 储 存 方 式 性 状 作 用 来 源 1 B 药 企 业 标 准 38 5 25kg/ 桶 粉 状 原 药 2 I 药 企 业 标 准 2.812 0.2 20 kg/ 桶 粉 状 原 药 3 液 体 石 蜡 食 用 级 83.6 5.5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4 黄 凡 士 林 医 药 级 7.6 0.5 20 kg/ 桶 膏 状 辅 料 5 明 胶 医 药 级 23.56 1.6 25 kg/ 桶 固 体 辅 料 6 甘 油 医 药 级 13.68 1.0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7 柠 檬 黄 食 用 级 17.1 1.2 25 kg/ 桶 固 体 辅 料 8 二 氧 化 钛 食 用 级 0.342 0.45 10 kg/ 桶 粉 状 辅 料 9 尼 泊 金 乙 酯 食 用 级 0.091 0.12 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10 铝 箔 药 用 9 0.9 40 kg/ 件 包 材 11 PVC 药 用 70 7.0 50 kg/ 件 包 材 12 复 合 膜 药 用 35 3.5 5000 个 / 件 包 材 13 说 明 书 1700 万 张 85 万 张 7000 张 / 件 包 材 14 中 盒 1700 万 个 85 万 个 2000 个 / 件 包 材 15 纸 箱 / 8.5 万 个 4000 个 / 包 材 1 B 药 企 业 标 准 12 5 25 kg/ 桶 粉 状 原 药 2 硬 脂 酸 镁 医 药 级 0.15 0.15 5 kg/ 袋 粉 状 辅 料 3 糊 精 医 药 级 1.5 0.3 20 kg/ 袋 粉 状 辅 料 4 羟 丙 基 纤 维 素 医 药 级 1.35 0.3 25 kg/ 袋 粉 状 辅 料 5 铝 箔 药 用 3.2 0.6 40 kg/ 件 包 材 6 PVC 药 用 9.6 2 50kg/ 桶 包 材 7 说 明 书 300 万 张 50 万 张 7000 张 / 件 包 材 8 中 盒 300 万 个 50 万 个 2000 个 / 件 包 材 自 产 国 内 市 场 国 内 市 场 9 纸 箱 1.5 万 个 3000 个 / 包 材 1 B 药 企 业 标 准 2.5 5 25 kg/ 桶 粉 状 原 药 自 产 2 I 药 企 业 标 准 0.2 粉 状 原 药 进 口 3 1944cs 医 药 级 1.6 0.2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4 Tefose 医 药 级 3.2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5 甘 油 医 药 级 4.0 1.0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6 丙 二 醇 医 药 级 4.0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7 十 八 醇 医 药 级 1.1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8 对 羟 基 苯 甲 酸 乙 脂 医 药 级 0.27 25 kg/ 桶 粉 状 辅 料 9 铝 管 500 万 支 50 万 支 / / 包 装 用 10 说 明 书 500 万 张 200 万 张 / / 包 装 用 11 小 盒 500 万 个 50 万 个 / / 包 装 用 12 中 盒 50 万 个 50 万 个 / / 包 装 用 13 纸 箱 2500 个 1000 个 / / 包 装 用 国 内 市 场 5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胶 囊 剂 B 药 原 药 C 药 1 C 药 企 业 标 准 18.0 1 25 kg/ 桶 粉 状 原 药 2 预 胶 化 淀 粉 4.00 1 25 kg/ 桶 粉 状 辅 料 3 2%HPMC60% 乙 醇 液 6.72 1 25 kg/ 桶 液 体 辅 料 4 硬 脂 酸 镁 0.25 0.15 5 kg/ 袋 粉 状 辅 料 5 微 粉 硅 胶 0.25 0.15 5 kg/ 袋 粉 状 辅 料 6 胶 囊 12000 万 粒 200 万 5 万 粒 / 袋 / 辅 料 7 铝 箔 14 1 / / 包 装 用 8 PVC 80 5 / / 包 装 用 9 说 明 书 1000 万 份 200 万 / / 包 装 用 10 中 盒 1000 万 个 20 / / 包 装 用 11 纸 箱 5 万 个 1000 / / 包 装 用 一 主 要 原 辅 料 1 2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丙 基 肼 (NFT3)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工 业 级 43.27t 4.5t 工 业 级 37.4t 4.25t 3 甲 醇 钠 工 业 级 0.99t 1.0t 4 浓 硫 酸 工 业 级 46.2t 2.0t 5 5- 硝 基 糠 醛 缩 二 乙 酯 (5-NFDA) 工 业 级 76.45t 7.5t 6 甲 醇 工 业 级 16.17t 1.7t 7 DMF AR 4.68t 0.85t 8 碳 酸 氢 钠 工 业 级 2.75t 0.05t 9 活 性 炭 医 药 级 1.1 t 0.2 塑 料 桶, 30kg/ 桶 铁 桶, 170kg/ 桶 聚 乙 烯 袋, 粒 状 25kg/ 桶 塑 料 桶, 40kg/ 桶 袋 装, 25kg/ 袋 铁 桶, 170kg/ 桶 铁 桶, 170kg/ 桶 袋 装, 50kg/ 袋 袋 装,25 kg/ 袋 液 体 参 与 反 应 液 体 参 与 反 应 液 体 催 化 剂 调 节 ph 粒 状 参 与 反 应 溶 剂 清 洗 液 体 设 备 液 体 粒 状 粒 状 溶 剂 调 节 ph 吸 附 剂 10 乙 腈 / 110 瓶 20 瓶 500mg/ 瓶 液 态 质 检 材 料 二 1 一 包 材 聚 乙 烯 内 袋 的 牛 皮 纸 企 业 标 准 4400 根 1000 根 / 固 体 包 装 材 料 袋 包 装 主 要 原 辅 料 1 C 药 中 间 品 企 业 标 准 40.5 参 与 反 应 2 乙 醇 工 业 级 20.5 4.8 铁 桶 装 160 kg/ 桶 溶 剂 3 乙 酸 乙 酯 工 业 级 9.79 0.9 铁 桶 装 180 kg/ 桶 溶 剂 4 药 用 碳 医 药 级 2.25 0.5 袋 装,25 kg/ 袋 吸 附 剂 二 包 材 1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药 用 5000 根 1000 根 / 内 包 装 用 2 纸 板 桶 / 1250 个 100 个 / 外 包 装 用 国 内 市 场 国 内 市 场 5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D 药 F 药 G 药 一 主 要 原 辅 料 1 霉 酚 酸 (MPA) 工 业 级 9.52 1.0 25 kg/ 袋 / 桶 参 与 反 应 2 羟 乙 基 吗 啉 工 业 级 6.17 0.6 3 甲 苯 工 业 级 4.15 0.51 4 乙 酸 乙 酯 工 业 级 8.3 0.9 5 无 水 乙 醇 工 业 级 3.61 0.64 塑 料 桶 装 20 kg/ 桶 铁 桶 装 170 kg/ 桶 铁 桶 装 180 kg/ 桶 铁 桶 装 160 kg/ 桶 参 与 反 应 溶 剂 溶 剂 溶 剂 6 无 水 硫 酸 钠 工 业 级 7.0 0.5 25 kg/ 袋 干 燥 用 7 活 性 炭 药 用 0.9 0.08 20 kg/ 袋 脱 色 用 二 1 2 一 包 材 纸 板 桶 ( 400*500mm) 药 用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YBB 药 包 (400*570mm) 材 标 准 主 要 原 辅 料 企 业 标 准 500 个 100 个 / 2000 根 500 根 塑 料 包 装 成 品 外 包 装 使 用 中 间 体 成 品 内 包 装 使 用 1 阿 昔 洛 韦 中 间 体 16.2 2 25 kg/ 袋 / 桶 参 与 反 应 2 四 氢 呋 喃 工 业 级 20.3 2.24 铁 桶 装 180 kg/ 桶 溶 剂 3 甲 醇 工 业 级 16.27 10 储 罐 装 溶 剂 4 5% 鈀 炭 / 1.62 0.2 5 浓 盐 酸 工 业 级 35.64 0.5 铝 箔 袋 包 装 1 kg/ 袋 塑 料 桶 装 25 kg/ 桶 催 化 剂 调 PH 6 氢 气 工 业 级 0.54 10kg 10kg/ 瓶 参 与 反 应 7 95% 乙 醇 工 业 级 54.58 10 储 罐 装 溶 剂 8 活 性 炭 药 用 0.27 0.1 二 1 2 一 包 材 纸 板 桶 ( 400*500mm) 药 用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YBB 药 包 (400*570mm) 材 标 准 主 要 原 辅 料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企 业 标 准 500 个 100 / 1000 根 1000 塑 料 包 装 脱 色 用 成 品 外 包 装 使 用 中 间 体 成 品 内 包 装 使 用 1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企 业 标 准 10.53 1 25 kg/ 袋 / 桶 参 与 反 应 2 芬 地 柞 酸 企 业 标 准 10.53 1 25 kg/ 袋 / 桶 参 与 反 应 3 四 氢 呋 喃 化 学 纯 6.73 0.9 铁 桶 装 180 kg/ 桶 溶 剂 二 包 装 材 料 国 内 市 场 国 内 市 场 1 纸 板 桶 1000 个 200 个 / 外 包 装 用 5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400*500mm) 2 药 用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YBB 药 包 标 准 3200 根 1000 根 塑 料 包 装 内 包 装 用 一 主 要 原 辅 料 J 药 1 玉 米 淀 粉 3.4 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发 酵 用 2 葡 萄 糖 8.9 5 编 织 袋 装 20kg/ 袋 发 酵 用 3 蛋 白 胨 3.0 5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发 酵 用 4 棉 籽 饼 粉 11.3 5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发 酵 用 5 玉 米 浆 3.6 5 塑 料 桶 装 50kg/ 桶 发 酵 用 6 碳 酸 钙 1.7 1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发 酵 用 7 甘 露 醇 8.4 5 塑 料 桶 装 50kg/ 桶 发 酵 用 8 硫 酸 镁 60 kg 0.06 编 织 袋 装 20kg/ 袋 发 酵 用 9 泡 敌 5.2 2 塑 料 桶 装 50kg/ 桶 发 酵 用 10 脯 氨 酸 2.8 2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发 酵 用 11 磷 酸 二 氢 钾 0.60 0.6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发 酵 用 12 磷 酸 氢 二 钾 0.60 0.6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发 酵 用 13 氯 化 钠 2.8 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发 酵 用 14 工 业 甲 醇 48.25 20 储 罐 装 提 炼 用 15 乙 酸 乙 酯 9.29 2 铁 桶 装 160 kg/ 桶 提 炼 用 16 活 性 炭 136 kg 0.1 聚 乙 烯 袋 装 10kg/ 袋 提 炼 用 17 珍 珠 岩 7.65 5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提 炼 用 18 无 水 硫 酸 钠 136 kg 0.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提 炼 用 二 包 装 材 料 1 纸 板 桶 ( 400*500mm) 250 个 250 个 / 外 包 装 用 2 药 用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YBB 药 包 标 准 800 根 800 根 塑 料 包 装 内 包 装 用 一 主 要 原 辅 料 1 黄 豆 饼 粉 3.11 2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国 内 市 场 国 内 市 场 5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H 药 I 药 2 棉 籽 粉 饼 内 控 标 准 21 5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培 养 基 用 3 酵 母 膏 内 控 标 准 1.5 0.5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培 养 基 用 4 葡 萄 糖 内 控 标 准 23.1 5 编 织 袋 装 20kg/ 袋 培 养 基 用 5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内 控 标 准 16 5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培 养 基 用 6 甘 油 工 业 级 6.2 2 铁 桶 装 180kg/ 桶 培 养 基 用 7 K2HPO4 工 业 级 1.1 1 编 织 袋 装 国 内 培 养 基 用 50kg/ 袋 市 场 8 KH2PO4 工 业 级 1.1 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9 NaCl 食 用 级 5.1 2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10 酵 母 浸 出 粉 工 业 级 6.1 5 编 织 袋 装 25kg/ 袋 培 养 基 用 11 泡 敌 工 业 级 10.2 2 塑 料 桶 装 发 酵 过 程 消 50kg/ 桶 泡 12 珍 珠 岩 工 业 级 21 5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助 滤 剂 13 丙 酮 工 业 级 35.76 20 储 罐 装 溶 剂 14 乙 酸 乙 酯 工 业 级 18.43 2 铁 桶 装 160kg/ 袋 溶 剂 16 活 性 炭 药 用 0.06 0.06 塑 料 袋 装 10kg/ 袋 脱 色 用 17 无 水 硫 酸 钠 工 业 级 0.27 0.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提 取 用 1 葡 萄 糖 食 品 级 75 10 编 织 袋 装 20kg/ 袋 培 养 基 用 2 黄 豆 饼 粉 工 业 级 13.0 5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3 蛋 白 胨 工 业 级 1 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4 豆 油 食 品 级 1.5 1 塑 料 桶 装 50kg/ 桶 培 养 基 用 5 MgSO4.7H2O 工 业 级 0.25 0.25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6 CaCO3 工 业 级 3 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7 KH2PO4 工 业 级 0.1 0.1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培 养 基 用 8 硅 藻 土 助 滤 剂 工 业 级 5.0 2 编 织 袋 装 50kg/ 袋 提 取 用 9 乙 酸 乙 酯 工 业 级 0.89 0.9 铁 桶 装 160kg/ 袋 提 取 用 10 乙 醇 工 业 级 14.39 10 储 罐 装 提 取 用 5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二 包 装 材 料 1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袋 YBB 标 准 600 个 600 / 内 包 装 研 发 试 验 2 铝 听 YBB 标 准 300 个 300 / 外 包 装 1 氢 化 钠 (60%, 硅 油 中 ) 分 析 级 3kg 0.1kg 瓶 装 20g/ 瓶 反 应 用 2 无 水 乙 二 醇 分 析 级 4L 4L 瓶 装 0.5L/ 瓶 溶 剂 3 叔 丁 基 二 甲 基 氯 硅 烷 分 析 级 11kg 5 瓶 装 0.5 kg / 瓶 反 应 用 4 无 水 四 氢 呋 喃 (THF) 分 析 级 160 L 50L 塑 料 桶 装 25L/ 桶 溶 剂 5 二 氯 甲 烷 分 析 级 300 L 10L 瓶 装 0.5L/ 瓶 溶 剂 6 吡 啶 分 析 级 12 L 5 瓶 装 0.5L/ 瓶 溶 剂 7 三 氟 甲 磺 酸 酐 分 析 级 13 L 5 瓶 装 0.5L/ 瓶 反 应 用 8 H 药 工 业 24kg 2 500 g / 听 原 料 9 J 药 B0 工 业 20kg 2 500 g / 听 原 料 10 甲 苯 分 析 级 24L 10L 瓶 装 0.5L/ 瓶 溶 剂 11 甲 醇 分 析 级 800kg 100 kg 塑 料 桶 装 25L/ 桶 溶 剂 3.2.2 主 要 化 学 品 理 化 特 性 本 项 目 主 要 化 学 品 理 化 特 性 见 表 3-9 6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1 B 药 2 I 药 3 液 体 石 蜡 4 黄 凡 士 林 5 明 胶 6 甘 油 7 柠 檬 黄 8 二 氧 化 钛 表 3-9 物 料 的 危 险 性 和 毒 性 理 化 特 性 燃 爆 危 险 性 毒 害 性 CAS:4936-47-4 为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熔 点 186~189, 遇 光 极 不 稳 定, 需 避 光 保 存 是 硝 基 呋 喃 衍 生 物, 是 一 种 广 谱 抗 菌 素, 具 有 广 谱 抗 微 生 物 作 用 CAS:1400-61-9 为 黄 色 或 棕 黄 色 粉 末 ; 有 类 似 谷 物 气 味, 有 引 湿 性, 对 光, 空 气, 酸 和 碱 均 不 稳 定 溶 于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微 溶 于 甲 醇, 极 微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丙 酮, 氯 仿 或 乙 醚 水 溶 液 极 不 稳 定, 在 37 摄 氏 度 处 贮 存 1 周 效 果 可 损 失 50% CAS:8042-47-5 无 色 透 明 油 样 体, 冷 却 时 无 臭 无 味, 加 热 时 有 较 弱 的 石 油 气 味, 不 含 或 极 少 有 荧 光 物 不 溶 于 水 和 乙 醇, 溶 于 乙 醚 石 油 醚 及 挥 发 油 中, 可 与 多 数 非 挥 发 性 油 脂 混 溶, 对 光 热 酸 等 均 稳 定, 但 长 时 间 接 触 光 和 热 会 慢 慢 氧 化 密 度 :0.86-0.905 CAS:8009-03-8 为 淡 黄 色 或 黄 色 均 匀 的 软 膏 状 物, 无 臭 或 几 乎 无 臭 与 皮 肤 接 触 有 滑 腻 感 ; 具 有 一 定 的 拉 丝 性 在 约 35 的 苯 中 易 溶, 在 约 35 的 氯 仿 中 溶 解, 在 乙 醚 中 微 溶, 在 乙 醇 或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45~60 CAS:9000-70-8 外 观 为 淡 黄 色 至 黄 色 细 粒, 具 有 粘 度 高 冻 力 高 易 凝 冻 等 物 理 特 点 CAS:1317-80-2 无 色 粘 稠 液 体, 无 气 味, 有 暖 甜 味, 能 吸 潮, 可 混 溶 于 醇, 与 水 混 溶, 不 溶 于 氯 仿 醚 油 类 熔 点 20, 沸 点 182, 闪 点 160, 蒸 汽 压 0.4kpa(20 ), 密 度 1.26(20 ) CAS:1934-21-0 橙 黄 色 粉 末, 微 溶 于 酒 精, 不 溶 于 其 他 有 机 剂 熔 点 107-117 水 溶 液 为 黄 色, 遇 碱 稍 变 红, 还 原 时 褪 色 CAS:1317-80-2 白 色 固 体 或 粉 末 状 的 两 性 氧 化 物 在 水 中 的 溶 解 度 很 小, 但 可 溶 于 酸, 也 可 溶 于 碱 熔 点 : / / 可 燃, 火 场 释 放 辛 辣 刺 激 烟 雾 口 服 后 经 胃 肠 道 吸 收, 大 部 分 通 过 肾 脏 排 泄, 在 血 尿 生 殖 器 组 织 浓 度 较 高, 故 在 泌 尿 系 统 中 可 产 生 强 烈 的 抗 菌 作 用, 其 代 谢 产 物 仍 有 抗 菌 活 性, 且 自 尿 中 排 出 口 服 B 药 吸 收 迅 速, 口 服 200mg 后 2 小 时 即 达 血 药 峰 浓 度 为 9.48μg/L 试 验 证 明, 本 品 在 动 物 的 急 性 毒 理 试 验 中 毒 性 反 应 轻 微 作 为 抗 生 素, 抗 菌 机 理 与 两 性 霉 素 B 相 似, 主 要 用 于 皮 肤 粘 膜 口 腔 阴 道 的 白 色 念 珠 菌 感 染, 高 浓 度 有 杀 菌 作 用 大 量 长 期 服 用 可 导 致 食 欲 减 退, 对 脂 溶 性 维 生 素 的 吸 收 减 少, 并 发 生 消 化 系 统 障 碍 不 纯 时 残 有 的 硫 化 物 和 多 环 芳 烃 对 健 康 不 利 少 量 几 无 毒 性 毒 性 : 中 毒, 皮 肤 - 兔 500 毫 克 / 24 小 时 轻 度 ; 眼 睛 - 兔 100 毫 克 / 24 小 时 轻 度 ; 口 服 - 大 鼠 LD 50 : > 5000 毫 克 / 公 斤 / 可 安 全 用 于 食 品 / ADI 不 作 限 制 性 规 定 本 品 可 燃, 具 刺 激 性 吸 入 摄 入 或 经 皮 肤 吸 收 后 对 身 体 有 害 对 眼 睛 皮 肤 有 刺 激 作 用 接 触 时 间 长 能 引 起 头 痛 恶 心 和 呕 吐 / 大 白 鼠 经 口 LD 50 大 于 2000mg/kg 本 品 不 燃 长 期 吸 入 氧 化 钛 粉 尘 的 工 人, 肺 部 无 任 何 变 化, 亦 未 发 生 接 触 性 皮 炎 过 敏 反 应 6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830~1850 ; 沸 点 :2500~3000 ; 相 对 密 度 :4.0 9 CAS:120-47-8 无 色 结 晶 或 白 色 结 晶 粉 末, 味 微 苦, 灼 0~10mg/kg( 对 羟 苯 甲 酸 甲 乙 丙 酯 含 用 量 ;FAO/WHO, 尼 泊 金 乙 酯 麻, 易 溶 于 醇 醚 和 丙 酮,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15-118 可 燃, 火 场 排 出 辛 辣 刺 激 烟 雾 2001);LD, 沸 点 297-298, 酸 度 :4-7 50 3g/kg( 小 鼠, 经 口 ) 10 硬 脂 酸 镁 CAS 登 录 号 :557-04-0, 化 学 式 C 36 H 70 MgO 4 分 子 量 : 591.24, 密 度 :1.05 g/cm 3, 熔 点 :200 白 色 轻 松 无 砂 性 的 细 粉 ; 微 有 特 臭, 不 溶 于 水 乙 醇 和 乙 醚, 溶 于 热 / 刺 激 眼 睛 呼 吸 系 统 和 皮 肤 水 热 乙 醇, 遇 酸 分 解 为 硬 脂 酸 和 相 应 的 镁 盐 11 糊 精 CAS 登 录 号 :9004-53-9; 化 学 式 (C 6 H 10 O 5 ) n, 分 子 量 : 504.435; 密 度 :1.8g/cm 3 ;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较 小 的 糊 精 完 全 溶 于 水, 形 成 黏 稠 浆 液 ; 相 对 分 子 质 量 较 大 的 糊 精 不 /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完 全 溶 于 水 CAS 登 录 号 :9004-65-3; 溶 于 甘 油, 不 溶 于 乙 醇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粉 末, 水 溶 液 呈 中 性 当 水 溶 液 低 于 32.38 时, 则 以 十 水 物 结 晶 析 出 高 于 32.38 时 开 始 以 无 水 硫 酸 钠 结 晶 析 出 水 溶 液 具 有 表 面 活 性, 透 明 度 高 羟 丙 基 纤 维 性 能 稳 定 HPMC 具 有 热 凝 胶 性 质, 产 品 水 溶 液 加 热 避 免 与 火 源 接 触, 在 密 闭 环 境 中 应 避 免 形 成 大 12 本 品 安 全 无 毒,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素 后 形 成 凝 胶 析 出, 冷 却 后 又 溶 解 HPMC 具 有 增 稠 能 量 的 粉 尘, 防 止 爆 炸 性 危 害 力, 排 盐 性 PH 稳 定 性 保 水 性 尺 寸 稳 定 性 优 良 的 成 膜 性 以 及 广 泛 的 耐 酶 性 分 散 性 和 粘 结 性 等 特 点 炭 化 温 度 :280-300, 表 面 张 力 :2% 水 溶 液 为 42-56dyn/cm. 13 I 药 14 15 1944cs 由 确 定 比 例 的 单 双 三 甘 油 酯 和 单 双 脂 肪 酸 聚 乙 二 油 酸 聚 乙 二 醇 酯 组 成 的 混 合 物 / 醇 甘 油 酯 Tefose 聚 乙 二 醇 -7 硬 脂 酸 酯 16 丙 二 醇 CAS:57-55-6, 无 色 有 苦 味 略 粘 稠 吸 湿 的 液 体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熔 点 -59 本 品 可 燃, 具 刺 激 性, 遇 明 火 高 热 可 燃 沸 点 187.2 口 服 急 性 毒 性 ( 大 鼠 )LD0>20ml/kg 基 础 皮 肤 刺 激 性 : 无 刺 激 性 对 皮 肤 有 原 发 性 刺 激 作 用 ; 对 眼 无 刺 激 和 损 害, 未 见 生 产 性 中 毒 报 道 LD 50 :21000~32200 mg/kg( 大 鼠 经 口 ); 22000 mg/kg( 小 鼠 经 口 ) 17 十 八 醇 CAS:112-92-5, 白 色 片 状 或 颗 粒, 溶 于 醇 苯 氯 仿, 易 燃 ; 燃 烧 产 生 刺 激 烟 雾 本 品 属 微 毒 类 对 眼 睛 皮 肤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皮 肤 6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不 溶 于 水 熔 点 59.4-59.8, 沸 点 210, 相 对 密 度 0.8124 18 CAS:120-47-8 无 色 结 晶 或 白 色 结 晶 粉 末, 味 微 苦, 灼 对 羟 基 苯 甲 麻, 易 溶 于 醇 醚 和 丙 酮,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15-118 酸 乙 酯, 沸 点 297-298, 酸 度 :4-7 CAS:76963-41-2, 为 结 晶 状, 易 溶 于 氯 仿, 溶 于 甲 醇, 19 C 药 略 溶 于 水 或 缓 冲 溶 液, 微 溶 于 乙 酸 乙 酯 或 异 丙 醇, 实 际 上 不 溶 于 苯 二 乙 醚 或 辛 醇 熔 点 130~132 CAS 号 :9005-25-8, 是 改 性 淀 粉, 系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适 当 粗 到 细 的 粉 末, 无 臭 微 有 特 殊 口 感 ; 分 子 式 (C6H10O5)n,n=300~1000 稳 定 性 : 稳 定 但 易 吸 潮, 20 预 胶 化 淀 粉 应 保 存 于 密 闭 容 器 内, 放 于 阴 凉 干 燥 处 溶 解 度 : 在 有 机 溶 剂 中 不 溶, 依 胶 化 度 不 同 微 溶 或 可 溶 与 冷 水 中 将 预 胶 化 淀 粉 筛 如 搅 拌 的 冷 水 中 即 得 淀 粉 糊, 部 分 预 胶 化 淀 粉 在 冷 水 中 可 溶 10%-20% CAS 登 录 号 :9004-65-3; 溶 于 甘 油, 不 溶 于 乙 醇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粉 末, 水 溶 液 呈 中 性 当 水 溶 液 低 于 32.38 时, 则 以 十 水 物 结 晶 析 出 高 于 32.38 时 开 始 以 21 无 水 硫 酸 钠 结 晶 析 出 水 溶 液 具 有 表 面 活 性, 透 明 度 高 HPMC( 羟 丙 性 能 稳 定 HPMC 具 有 热 凝 胶 性 质, 产 品 水 溶 液 加 热 基 甲 基 纤 维 后 形 成 凝 胶 析 出, 冷 却 后 又 溶 解 HPMC 具 有 增 稠 能 素 ) 力, 排 盐 性 PH 稳 定 性 保 水 性 尺 寸 稳 定 性 优 良 的 成 膜 性 以 及 广 泛 的 耐 酶 性 分 散 性 和 粘 结 性 等 特 点 炭 化 温 度 :280-300, 表 面 张 力 :2% 水 溶 液 为 42-56dyn/cm. 22 乙 醇 23 微 粉 硅 胶 可 燃, 火 场 排 出 辛 辣 刺 激 烟 雾 / 接 触 后 可 致 荨 麻 疹 LD 50 : 20000 mg/ kg ( 大 鼠 经 口 ); 家 兔 经 皮 :500mg/24 小 时, 轻 度 刺 激 家 兔 经 眼 : 100mg/24 小 时, 轻 度 刺 激 ADI 0~10mg/kg( 对 羟 苯 甲 酸 甲 乙 丙 酯 含 用 量 ; FAO/WHO,2001) LD 50 3g/kg( 小 鼠, 经 口 ) 急 性 毒 性 LD 50 小 鼠, 大 鼠 (mg/kg):265,>300 静 脉 注 射 ;1685,1680 口 服 / 本 品 无 毒 无 刺 激 性, 但 大 量 口 服 有 害 避 免 与 火 源 接 触, 在 密 闭 环 境 中 应 避 免 形 成 大 量 的 粉 尘, 防 止 爆 炸 性 危 害 本 品 安 全 无 毒,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本 品 易 燃, 具 刺 激 性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CAS:64-17-5 无 色 液 体, 有 酒 香,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本 品 为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剂 首 先 引 起 兴 奋, 随 后 抑 制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醚 氯 仿 甘 油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熔 点 -114.1, 沸 点 LD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或 引 起 燃 烧 在 火 50 :7060 mg/kg( 兔 经 口 );7430 mg/kg( 兔 经 皮 ) LC 50 : 78.3, 闪 点 12 37620 mg/m3,10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场 中, 受 热 的 容 器 有 爆 炸 危 险 CAS 登 录 号 :14464-46-1, 化 学 式 分 子 式 为 :msio 2 -nh 2 O 白 色 粉 末 状 的 无 机 化 工 产 品 ; 化 学 性 质 稳 定, 不 与 酸 / / 碱 作 用 ( 氢 氟 酸 除 外 ) 不 溶 于 水 24 3- 甲 硫 基 -2- CAS 登 录 号 :14359-97-8, 化 学 式 C4H12N2OS 分 子 量 : / / 6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5 羟 基 丙 基 肼 136.21588, 淡 黄 色 粘 稠 的 液 体, 有 特 殊 臭 味, 易 氧 化, 避 光, 沸 点 大 于 250 CAS 登 录 号 :616-38-6, 化 学 式 C 3 H 6 O 3 分 子 量 :90.08, 密 度 :1.05 g/cm 3, 熔 点 : 无 色 透 明, 略 有 气 味 微 甜 的 碳 酸 二 甲 酯 遇 明 火 高 温 氧 化 剂 易 燃 ; 燃 烧 产 生 刺 激 烟 (DMC) 26 甲 醇 钠 27 浓 硫 酸 28 5- 硝 基 糠 醛 缩 二 乙 酯 29 甲 醇 液 体, 熔 点 4, 沸 点 :90.3, 蒸 汽 压 5.6kPa/20, 闪 点 :17, 相 对 密 度 ( 水 =1)1.069, 难 溶 于 水, 但 可 以 与 醇 醚 酮 等 几 乎 所 有 的 有 机 溶 剂 混 溶 雾 低 毒, 口 服 - 大 鼠 LD 50 : 13000 豪 克 / 公 斤 ; 口 服 - 小 鼠 LD 50 : 6000 毫 克 / 公 斤 CAS 登 录 号 :124-41-4, 化 学 式 CH 3 NaO 分 子 量 :54.02, 密 度 :1.3g/cm 3 ; 沸 点 :450 摄 氏 度 ; 白 色 无 定 形 易 流 动 粉 末, 无 臭, 溶 于 乙 醇 和 甲 醇 遇 水 分 解 甲 醇 和 氢 氧 化 钠, 可 燃 其 水 解 产 物 苛 性 钠 对 皮 肤, 角 膜 有 腐 蚀 性 CAS 登 录 号 :7664-93-9, 化 学 式 H 2 SO 4 分 子 量 :98, 刺 激 性 : 家 兔 经 眼 :1380μg, 重 度 刺 激 ; 急 性 毒 性 : 密 度 :1.84 g/cm 3 本 品 助 燃, 具 强 腐 蚀 性 强 刺 激 性, 可 致 人 体, 熔 点 :10.4 ; 沸 点 :338, 无 色 LD 50 :214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 50 :510mg/m 3,2 小 时 ( 大 油 状 液 体 灼 伤 鼠 吸 入 );320mg/m 3,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CAS 登 录 号 :92-55-7, 化 学 式 C 9 H 9 NO 7, 分 子 量 :243.17, 密 度 :1.396g/cm 3 g/cm 3 ; 熔 点 :89-93 ; 沸 点 :310.3 C, /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溶 于 乙 醇 和 乙 醚, 不 溶 于 水 C AS 登 录 号 :67-56-1, 化 学 式 CH 4 O, 分 子 量 :32.04, 密 度 :0.791 g/ml; 熔 点 :-98 ; 沸 点 :65.4, 无 色 易 燃 液 体 ; 与 空 气 混 合 可 爆, 遇 明 火 高 温 透 明 易 燃 易 挥 发 的 极 性 液 体 纯 品 略 带 乙 醇 气 味, 粗 品 刺 鼻 难 闻 能 与 水 乙 醇 乙 醚 苯 酮 类 和 大 多 数 氧 化 剂 易 燃 ; 燃 烧 产 生 刺 激 烟 雾 其 他 有 机 溶 剂 混 溶 30 C AS 登 录 号 :68-12-2, 化 学 式 C DMF(N,N- 3 H 7 NO 分 子 量 :73.09, 相 对 密 度 0.9445(25 ) 熔 点 -61 沸 点 152.8 闪 二 甲 基 甲 酰 点 57.78 自 燃 点 445 无 色 淡 的 胺 味 的 液 体 胺 ) 能 与 水 乙 醇 乙 醚 醛 酮 酯 等 混 溶, C AS 登 录 号 :144-55-8, 分 子 量 :105.9884; 熔 点 270 31 碳 酸 氢 钠 沸 点 333.6 ; 白 色 粉 末 或 不 透 明 单 斜 晶 系 细 微 结 晶 无 臭, 味 咸 32 乙 腈 本 品 具 有 刺 激 性, 易 燃 爆 炸 极 限 2.2~15.2 % CAS 号 : 75-05-8, 分 子 式 : C2H3N, 分 子 量 : 41.05 易 燃 液 体, 遇 明 火 高 温 氧 化 剂 易 燃 ; 加 热 熔 点 48, 密 度 0.982 g/ml,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类 分 解 释 放 高 毒 氰 化 物 和 氮 氧 化 物 烟 雾, 与 空 气 似 醚 的 异 香 可 与 水 甲 醇 醋 酸 甲 酯 丙 酮 乙 醚 混 合 可 爆 氯 仿 四 氯 化 碳 和 氯 乙 烯 混 溶 口 服 - 大 鼠 LD 50 : 5628 毫 克 / 公 斤 ; 口 服 - 小 鼠 LD 50 : 7300 毫 克 / 公 斤 属 低 毒 类 LD 50 4000mg/kg( 大 鼠 经 口 ); LC 50 :9400mg/kg,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高 毒 急 性 毒 性 口 服 - 大 鼠 LD 50 : 2730 毫 克 / 公 斤 ; 口 服 - 小 鼠 LD 50 : 269 毫 克 / 公 斤 刺 激 数 据 皮 肤 - 兔 子 500 毫 克 轻 度 ; 眼 睛 - 兔 子 79 毫 克 /24 小 时 中 度 33 乙 酸 乙 酯 CAS 登 录 号 :141-78-6;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对 眼 鼻 咽 喉 有 刺 激 作 用 高 浓 度 吸 入 有 麻 醉 作 用, 6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4 霉 酚 酸 (MPA) 味, 易 挥 发 分 子 量 :88.10, 熔 点 ( ):-83.6, 沸 点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接 ( ):77.2, 相 对 密 度 ( 水 =1):0.90, 闪 点 ( ):-4, 引 触 猛 烈 反 应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燃 温 度 ( ):426, 爆 炸 上 限 %(V/V):11.5, 爆 炸 下 限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V/V):2.0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酮 醚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CAS 登 录 号 :24280-93-1; 白 色, 乳 白 色 粉 末, 分 子 量 : 320.34; 熔 点 ( ):141, 溶 于 甲 醇, 乙 醇 ; 微 溶 于 醚, 氯 仿 ; 难 溶 于 苯, 甲 苯 ; 几 乎 不 溶 于 冷 水 / 急 性 肺 水 肿, 肝 肾 损 害 LD 50 :5620 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 mg/kg( 兔 经 口 );LC50:5760mg/m 3,8h( 大 鼠 吸 入 ) 人 经 眼 :400ppm, 引 起 刺 激 对 环 境 可 能 有 危 害, 对 水 体 应 予 注 意 半 数 致 死 剂 量 (LD 50 ) 经 口 - 大 鼠 - 352 mg/kg; 半 数 致 死 剂 量 (LD 50 ) 静 脉 内 的 - 大 鼠 - 450 mg/kg 35 CAS 登 录 号 :622-40-2; 无 色 液 体, 分 子 量 :131.20; 本 品 属 微 毒 类 对 眼 睛 和 皮 肤 有 刺 激 作 用 有 致 突 变 作 遇 明 火 高 热 可 燃 与 氧 化 剂 可 发 生 反 应 受 羟 乙 基 吗 啉 熔 点 ( ):1.6, 沸 点 ( ):98.9, 相 对 密 度 ( 水 =1):1.0830, 用 受 热 分 解 放 出 氮 氧 化 物 LD 50 :12000mg/kg( 大 鼠 经 高 热 分 解, 放 出 有 毒 的 烟 气 闪 点 ( ):98.9 溶 于 水, 口 ) 对 皮 肤 粘 膜 有 刺 激 性,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急 性 中 毒 : 短 时 间 内 吸 入 较 高 浓 度 本 品 可 出 现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明 显 的 刺 激 症 状 眼 结 膜 及 咽 部 充 血 头 晕 头 痛 CAS 登 录 号 :108-88-3;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类 似 苯 的 芳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恶 心 呕 吐 胸 闷 四 肢 无 力 步 态 蹒 跚 意 识 模 糊 香 气 味 分 子 量 :92.14; 熔 点 ( ):-94.9, 沸 点 ( ):110.6,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重 症 者 可 有 躁 动 抽 搐 昏 迷 慢 性 中 毒 : 长 期 接 触 可 36 甲 苯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7, 闪 点 ( ):98.9; 爆 炸 上 限 强 烈 反 应 流 速 过 快, 容 易 产 生 和 积 聚 静 电 发 生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征, 肝 肿 大, 女 工 月 经 异 常 等 皮 肤 %(V/V):7.0, 爆 炸 下 限 %(V/V):1.2 不 溶 于 水, 可 混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干 燥 皲 裂 皮 炎 该 物 质 对 环 境 有 严 重 危 害, 对 空 气 溶 于 苯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水 环 境 及 水 源 可 造 成 污 染, 对 鱼 类 和 哺 乳 动 物 应 给 予 特 别 注 意 可 被 生 物 和 微 生 物 氧 化 降 解 LD 50 :5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12124 mg/kg( 兔 经 皮 ), LC 50 :20003mg/m 3,8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37 CAS 登 录 号 :7757-82-6; 分 子 量 :142.0432; 熔 点 : 无 水 硫 酸 钠 884 ; 溶 于 水, 水 溶 液 呈 碱 性 溶 于 甘 油, 不 溶 于 乙 醇 / 避 免 与 皮 肤 和 眼 睛 接 触 38 阿 昔 洛 韦 CAS 登 录 号 :59277-89-3;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无 味 ; 熔 点 ( ):256.5-257; 分 子 量 :225.2 微 溶 于 水 可 燃 ; 燃 烧 释 放 有 毒 氮 氧 化 物 烟 雾 ; 药 物 副 作 用 ; 过 敏 皮 炎 阿 昔 洛 韦 的 副 用 用 主 要 表 现 为 恶 心 呕 吐, 肾 区 疼 痛 腰 痛 腹 痛, 血 尿 发 热 等 停 药, 经 积 极 治 疗 后 大 多 预 后 良 好, 仅 有 部 分 患 者 留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肾 功 能 损 害, 甚 至 危 及 生 命 如 果 有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患 者 应 避 免 使 用 皮 下 - 大 鼠 LD 50 :620 毫 克 / 公 斤 ; 腹 腔 - 大 鼠 LD 50 : 860 毫 克 / 公 斤 39 四 氢 呋 喃 CAS 登 录 号 :109-99-9; 无 色 易 挥 发 液 体, 有 类 似 乙 醚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高 热 本 品 具 有 刺 激 和 麻 醉 作 用 吸 入 后 引 起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6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40 甲 醇 41 浓 盐 酸 42 氢 气 43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的 气 味 分 子 量 :72.11 熔 点 ( ):-108.5; 沸 点 ( ): 明 火 及 强 氧 化 剂 易 引 起 燃 烧 接 触 空 气 或 在 光 恶 心 头 晕 头 痛 和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能 引 起 肝 肾 65.4,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9, 闪 点 ( ):-20. 爆 炸 上 限 照 条 件 下 可 生 成 具 有 潜 在 爆 炸 危 险 性 的 过 氧 损 害 液 体 或 高 浓 度 蒸 气 对 眼 有 刺 激 性 皮 肤 长 期 反 复 %(V/V):12.4, 爆 炸 下 限 %(V/V):1.5 溶 于 水 乙 醇 化 物 与 酸 类 接 触 能 发 生 反 应 与 氢 氧 化 钾 接 触, 可 因 脱 脂 作 用 而 发 生 皮 炎 LD 50 :2816 mg/kg( 大 乙 醚 丙 酮 苯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氢 氧 化 钠 反 应 剧 烈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鼠 经 口 ),LC 50 :61740mg/m 3,3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 对 视 神 经 和 视 网 膜 有 特 殊 选 择 作 用, 引 起 病 变 ; 可 致 代 射 性 酸 中 毒 急 性 中 毒 : 短 时 大 量 吸 入 出 现 轻 度 眼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 口 服 有 胃 CAS 登 录 号 :67-56-1;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肠 道 刺 激 症 状 ); 经 一 段 时 间 潜 伏 期 后 出 现 头 痛 头 晕 分 子 量 :32.04 熔 点 ( ):-97.8; 沸 点 ( ):64.8, 相 对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发 乏 力 眩 晕 酒 醉 感 意 识 朦 胧 谵 妄, 甚 至 昏 迷 视 密 度 ( 水 =1):0.79, 闪 点 ( ):11. 爆 炸 上 限 %(V/V): 生 化 学 反 应 或 引 起 燃 烧 在 火 场 中, 受 热 的 容 神 经 及 视 网 膜 病 变, 可 有 视 物 模 糊 复 视 等, 重 者 失 明 44.0, 爆 炸 下 限 %(V/V):5.5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醇 器 有 爆 炸 危 险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时 出 现 二 氧 化 碳 结 合 力 下 降 呼 吸 加 速 等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慢 性 影 响 :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征,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失 调, 粘 膜 刺 激, 视 力 减 退 等 皮 肤 出 现 脱 脂 皮 炎 等 LD 50 :5628 mg/kg( 大 鼠 经 口 );15800 mg/kg( 兔 经 皮 );LC 50 : 83776mg/m 3,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鼻 衄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CAS 登 录 号 :7674-01-0;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遇 氰 化 物 能 产 生 剧 毒 的 氰 化 氢 气 体 与 碱 发 生 误 服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灼 伤 溃 疡 形 成, 有 可 能 引 起 胃 穿 孔 刺 鼻 的 酸 味 分 子 量 :236.46 熔 点 ( ):-114.8; 沸 点 ( ): 中 合 反 应, 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具 有 较 强 的 腐 蚀 腹 膜 炎 等 眼 和 皮 肤 接 触 可 致 灼 伤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接 108.6,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性 触, 引 起 慢 性 鼻 炎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牙 齿 酸 蚀 症 及 皮 肤 损 害 CAS 登 录 号 :133-74-0;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分 子 量 :2.01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热 或 明 火 本 品 在 生 理 学 上 是 惰 性 气 体, 仅 在 高 浓 度 时, 由 于 空 气 熔 点 ( ):-259.2; 沸 点 ( ):-252.8, 相 对 密 度 ( 水 =1): 即 爆 炸 气 体 比 空 气 轻, 在 室 内 使 用 和 储 存 时, 中 氧 分 压 降 低 才 引 起 窒 息 在 很 高 的 分 压 下, 氢 气 可 呈 0.07. 爆 炸 上 限 %(V/V):74.1, 爆 炸 下 限 %(V/V):54.1 漏 气 上 升 滞 留 屋 顶 不 易 排 出, 遇 火 星 会 引 起 爆 现 出 麻 醉 作 用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炸 氢 气 与 氟 氯 溴 等 卤 素 会 剧 烈 反 应 CAS 号 :3703-76-2; 分 子 量 : 329.86; 沸 点 178-180, 其 盐 酸 盐,C20H24CINO HCI,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用 于 治 疗 急 性 上 呼 吸 道 炎 症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和 结 核 病 所 / 末 熔 点 147.9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氯 仿, 微 溶 于 丙 致 的 频 繁 咳 嗽 酮 无 臭, 味 辛 基 后 有 麻 木 感 44 芬 地 柞 酸 CAS 号 :84627-04-3; 分 子 量 :318.32; 熔 点 :263-264 ; / / 6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45 CaCO 3 46 甘 露 醇 47 MgSO 4.7H 2 O 密 度 :1.305 CAS 登 录 号 :471-34-1; 熔 点 :825 C; 密 度 :2.93; 白 色 粉 末, 无 臭 无 味 几 乎 不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醇 热 分 解 排 出 辛 辣 刺 激 烟 雾 口 服 - 大 鼠 LD 50 : 6450 毫 克 / 公 斤 CAS 登 录 号 :69-65-8; 分 子 量 为 182.17 熔 点 166; 相 对 密 度 1.52,1.489(20 ); 沸 点 290-295 (467kPa); ADI 不 作 特 殊 规 定 (FAO/WHO,2001) 酸 度 :0.2;1g 该 品 可 溶 于 约 5.5ml 水 ( 约 18%,25 ) / LD 83ml 醇, 较 多 地 溶 于 热 水, 溶 于 吡 啶 和 苯 胺, 不 溶 于 50 17.3g/kg( 大 鼠, 经 口 ) 醚 水 溶 液 呈 酸 性 CAS 登 录 号 :10034-99-8; 分 子 量 :246.47; 熔 点 :1124 硫 酸 镁 内 服 可 作 为 轻 泻 剂 由 于 缓 慢 吸 收 和 快 速 排 出, ; 密 度 :2.66; 易 溶 于 水, 微 溶 于 乙 醇 和 甘 油, 在 67.5 一 般 不 表 现 毒 性 作 用 内 服 大 剂 量 使 神 经 肌 肉 麻 痹, 溶 于 自 身 的 结 晶 水 中 受 热 分 解,70 80 是 失 去 四 本 身 不 能 燃 烧 受 高 热 分 解 放 出 有 毒 的 气 体 心 机 能 衰 竭 有 时 可 引 起 皮 肤 病 分 子 的 结 晶 水 月 200 失 去 所 有 的 结 晶 水 成 无 水 物 LD 50 :645 mg/kg( 小 鼠 皮 下 ) 48 泡 敌 CAS:110-11-1; 本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至 黄 色 透 明 液 体, 溶 于 水, 乙 醚 有 良 好 的 消 除 泡 沫 能 力 乳 比 重 :0.985 0.995; 闪 点 ( 开 口 杯 ) 150 ; 粘 度 :800-1500cs; 活 性 物 含 量 :100% CAS 登 录 号 :147-85-3, 分 子 量 115.13, 熔 点 210-220 C; 49 脯 氨 酸 白 色 结 晶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无 色 针 状 结 晶, 微 臭 ; 在 水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中 溶 解, 难 溶 于 丙 酮 和 氯 仿 在 乙 醚 或 正 丁 醇 中 不 溶 50 KH 2 PO 4 熔 点 252.6 ; 无 色 至 白 色 结 晶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相 对 密 度 2.338 易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水 溶 液 呈 酸 CAS 登 录 号 :7778-77-0 分 子 量 136.09; 分 子 量 136.09; 性 ; 于 空 气 中 稳 定 ; 在 400 时 失 去 水, 变 成 偏 磷 酸 盐 CAS 登 录 号 :7758-11-4 分 子 量 174.18 外 观 为 无 色 片 状 或 针 状 晶 体 或 白 色 颗 粒 有 潮 解 性, 易 溶 解 于 水 (1g 51 K 2 HPO 4 约 溶 于 3mL 水 中 ), 水 溶 液 呈 弱 碱 性,1% 水 溶 液 ph 约 为 9, 不 溶 于 乙 醇 密 度 2.33g/cm3 灼 烧 后 生 成 焦 磷 / 酸 钾 K 4 P 2 O 7 熔 点 :340 CAS 登 录 号 :7647-14-5; 分 子 量 :58.44; 无 色 至 白 色 52 NaCl 立 方 体 结 晶 相 对 密 度 2.16 熔 点 800, 闪 点 :1413 不 可 燃 烧 ; 火 场 产 生 有 毒 含 氯 化 物, 氧 化 钠 烟 水 溶 液 呈 中 性,5% 水 溶 液 的 ph 值 为 5.5~8.5 饱 雾 和 食 盐 水 的 相 对 密 度 (d425)1.202, 冰 点 在 -20 以 下 / / / / / ADI 0~70 mg/kg( 以 磷 计 ), 一 般 公 认 为 安 全 的 ADI 0~70mg/kg( 总 磷 酸 盐 量, 以 磷 计 ;FAO/WHO, 2001), 一 般 公 认 为 安 全 的 LD 50 3000mg/kg( 大 鼠, 经 口 ) 6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53 珍 珠 岩 54 丙 酮 55 豆 油 56 硅 藻 土 助 滤 剂 易 溶 于 水 (1g/2.8m1,25 ; 或 1g/2.7ml, 沸 水 ) 及 甘 油 (1g/10m1), 微 溶 于 乙 醇, 不 溶 于 盐 酸 可 含 有 2% 的 食 用 级 抗 结 剂 自 由 流 动 剂 和 改 性 剂, 其 中 包 括 亚 铁 氰 化 钠 13mg/kg, 或 柠 檬 酸 铁 铵 25g/100g 如 系 碘 化 食 盐, 则 可 含 碘 化 钾 0.006%~0.010% CAS 登 录 号 :93763-70-3 天 然 的 珍 珠 岩 为 致 密 的 灰 色 至 棕 色 玻 璃 状 火 山 熔 岩, 其 主 要 成 分 为 熔 融 的 硅 酸 钠 钾 铝 和 3%~5% 的 水 经 膨 化 后 为 易 断 裂 的 白 色 无 吸 湿 性 粉 末, 质 轻, 容 重 0.032~0.112g/ml, 相 对 密 度 2.2~ 2.3, 颗 粒 大 小 为 1 至 数 百 μm 表 面 积 750m2/g,, 难 溶 于 水, 微 溶 于 稀 酸 和 碱 软 化 温 度 870~1100, 熔 融 温 度 1260~1350 CAS 登 录 号 :67-64-1 分 子 量 :58.08; 熔 点 :-94 ; 沸 点 :56 ; 密 度 :0.791 g/ml at 25 C, 蒸 气 密 度 :2 高 度 易 燃 性, 有 严 重 火 灾 危 险, 属 于 甲 类 火 灾 (vs air); 蒸 气 压 :184 mm Hg ( 20 C); 闪 点 : 1 F; 危 险 物 质 在 室 温 下 蒸 气 与 空 气 会 形 成 爆 炸 性 无 色 易 挥 发 易 燃 液 体, 微 有 香 气 能 与 水 甲 醇 乙 混 合 物 ; 遇 明 火 高 温 氧 化 剂 易 燃, 燃 烧 产 醇 乙 醚 氯 仿 和 吡 啶 等 混 溶 能 溶 解 油 脂 肪 树 脂 生 刺 激 烟 雾 和 橡 胶 CAS 登 录 号 :8001-22-7; 密 度 :0.917 g/ml, 闪 点 : >230 ; 储 存 条 件 :2-8 ; 浅 琥 珀 色 油, 低 至 2~4 仍 为 液 态 CAS 登 录 号 :61790-53-2, 分 子 量 :60.08; 熔 点 : 1400~1650, 密 度 :0.47 g/cm 3 ; 颜 色 呈 白 色 灰 白 黄 色 灰 色 绿 色 或 灰 黑 色 易 溶 于 碱, 不 溶 于 除 氢 氟 酸 外 的 任 何 酸 / / ADI GMP 为 限 (FAO/WHO,2001) LD 50 3000mg/kg( 小 鼠, 经 口 ) 对 人 的 急 性 致 死 量 为 50ml/ 人 / LD50 静 脉 内 的 - 大 鼠 - 16,500 mg/kg / / 6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2.3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位 置 及 物 料 平 衡 一 制 剂 生 产 ( 一 ) 软 胶 囊 剂 1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⑴ 原 辅 料 准 备 : 首 先 将 各 种 原 料 药 辅 料 在 物 料 缓 冲 区 内 用 紫 外 灯 消 毒 后 由 气 闸 或 传 递 窗 进 入 洁 净 区 ⑵ 配 制 药 液 : 将 B 药 I 药 在 称 重 间 内 进 行 人 工 称 重, 称 重 后 的 原 料 分 别 放 入 到 不 同 的 承 接 器 中, 送 入 配 液 区 中 备 用 向 承 接 器 中 缓 慢 加 入 液 体 石 蜡 和 加 热 溶 化 的 黄 凡 士 林 溶 液, 将 B 药 和 I 药 的 表 面 包 裹 住 ( 即 浸 润 ) 待 B 药 和 I 药 浸 润 后, 在 承 接 器 内 进 行 初 步 搅 拌 混 匀, 然 后 将 物 料 转 移 至 配 料 罐 中, 在 配 料 罐 中 再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液 体 石 蜡 和 溶 化 的 黄 凡 士 林, 搅 拌 均 匀 放 入 承 接 器 中, 转 移 至 胶 体 磨, 研 磨, 得 药 液 ⑶ 制 备 胶 液 : 将 明 胶 甘 油 纯 水 尼 泊 金 乙 酯 二 氧 化 钛 柠 檬 黄 放 入 加 热 器 中 加 热 混 合 均 匀, 保 温 待 用 物 料 是 由 加 热 器 夹 层 中 蒸 汽 进 行 间 接 加 热 的 ⑷ 将 配 制 好 的 药 液 和 胶 液 按 照 比 例 送 入 软 胶 囊 机 压 制 成 软 胶 囊, 自 然 晾 干, 再 人 工 选 拣 软 胶 囊 ⑸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软 胶 囊 进 行 内 包 ( 铝 塑 包 装 ), 然 后 经 传 递 窗 进 入 外 包 区 外 包 ( 装 盒 装 箱 等 ), 成 品 经 检 验 合 格 即 入 库 存 放 待 出 厂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节 点 见 图 3-1 所 示 2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为 减 少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损 失, 提 高 产 品 回 收 率,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时 除 称 量 是 在 相 对 开 放 的 环 境 中 进 行 外, 其 余 工 序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全 部 在 密 封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转 运 即 物 料 是 在 被 存 放 在 密 封 的 容 器 内 进 行 转 移 及 投 加, 避 免 物 料 与 环 境 和 工 作 人 员 的 接 触 称 量 时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局 部 抽 风 装 置 引 至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3 设 备 清 洗 本 项 目 每 天 对 设 备 清 洗 一 次 每 次 清 洗 需 清 洗 共 为 3 道, 前 2 道 用 自 来 水 清 6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B 药 I 药 纯 化 水 ( 冲 洗 设 备 ) 噪 声 紫 外 灯 外 包 消 毒 废 包 装 材 料 S1-1 二 级 反 渗 透 装 置 液 体 石 蜡 黄 凡 士 林 紫 外 灯 外 包 消 毒 加 热 混 匀 称 量 粉 尘 G1-1 浸 润 自 来 水 浓 缩 水 加 热 混 匀 混 匀 冲 洗 地 面 研 磨 噪 声 紫 外 灯 尼 泊 金 乙 酯 二 氧 化 钛 明 胶 甘 油 柠 檬 黄 外 包 消 毒 加 热 混 匀 纯 水 压 丸 压 缩 空 气 空 压 机 空 调 净 化 装 置 自 然 晾 干 内 包 材 噪 声 冲 洗 废 水 检 验 拣 选 检 验 不 合 格 品 S1-2 W1-1 废 内 包 装 材 料 S1-1 合 格 PVC 铝 塑 箔 包 装 合 格 品 压 缩 空 气 噪 声 空 压 机 废 包 装 材 料 S1-3 注 : 纸 盒 纸 箱 为 D 级 洁 净 区 装 盒 装 箱 入 库 图 3-1A 药 生 产 工 艺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图 6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洗, 最 后 1 道 用 纯 水 进 行 清 洗 4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称 量 时 产 生 粉 尘 G1-1; 脱 外 包 装 和 包 装 时 产 生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S1-1 和 S1-3; 检 验 时 产 生 不 合 格 品 S1-2; 冲 洗 地 面 设 备 产 生 冲 洗 废 水 W1-1; 各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5 物 料 平 衡 A 药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0 表 3-10 A 药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t/a 输 入 输 出 1 B 药 38 1 进 入 软 胶 囊 产 品 182.40 2 I 药 2.812 2 进 入 不 合 格 品 3.25 3 液 体 石 蜡 83.6 3 称 量 粉 尘 收 尘 0.19 4 黄 凡 士 林 7.6 4 称 量 粉 尘 排 入 大 气 0.01 5 明 胶 23.56 5 设 备 清 洗 进 入 废 水 0.935 6 甘 油 13.68 7 柠 檬 黄 17.1 8 二 氧 化 钛 0.342 9 尼 泊 金 乙 酯 0.091 合 计 186.785 合 计 186.785 ( 二 ) 片 剂 1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⑴ 首 先 将 各 种 原 料 药 辅 料 在 物 料 缓 冲 区 内 用 紫 外 灯 消 毒 后 由 气 闸 或 传 递 窗 进 入 洁 净 区 ; ⑵ 将 羟 丙 基 纤 维 素 粉 碎 至 80 目 后, 与 其 他 原 辅 料 按 照 一 定 比 例 在 称 量 站 上 进 行 称 量, 而 后 人 工 加 入 到 筛 分 机 中, 进 行 密 闭 过 筛 并 混 合 均 匀 ; 过 筛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筛 上 物 经 人 工 研 磨 后 重 新 回 入 相 应 的 生 产 工 序 ⑶ 混 合 均 匀 的 物 料 送 入 一 锅 法 制 粒 机 中 造 粒, 造 粒 所 用 介 质 为 水, 造 粒 后 的 物 料 在 制 粒 机 中 进 行 干 燥 烘 干 和 整 粒, 烘 干 用 的 介 质 是 被 水 蒸 气 加 热 的 空 气 ⑷ 整 粒 后 的 产 品 混 合 均 匀 后, 由 压 片 机 压 片 筛 分 机 筛 选 出 符 合 需 要 的 片 剂 ; ⑸ 产 品 包 装 检 验 后 即 可 入 库 存 放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见 图 3-2 所 示 7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紫 外 线 原 料 药 辅 料 外 包 消 毒 固 体 废 物 ( 废 包 装 材 料 )S2-1 粉 碎 粉 尘 G2-1 纯 化 水 ( 冲 洗 设 备 ) 称 量 上 料 过 筛 混 合 粉 尘 G2-2 人 工 研 磨 筛 上 物 二 级 反 渗 透 装 置 动 力 车 间 蒸 气 ( 加 热 除 湿 ) 水 湿 法 制 粒 干 燥 噪 声 自 来 水 浓 缩 水 噪 声 噪 声 整 粒 冲 洗 地 面 总 混 不 合 格 品 S2-2 合 格 空 调 净 化 装 置 压 片 筛 片 粉 尘 G2-3 PVC 铝 塑 箔 检 验 铝 塑 包 装 压 缩 空 气 噪 声 空 压 机 噪 声 冲 洗 废 水 W2-1 废 包 装 材 料 ( 检 验 及 外 包 时 )S2-1 废 内 包 装 材 料 ( 内 包 时 )S2-3 装 盒 装 箱 成 品 检 验 合 格 品 纸 盒 纸 箱 等 不 合 格 品 S2-2 固 体 垃 圾 堆 放 处 注 : 为 D 级 洁 净 区 入 库 图 3-2 片 剂 生 产 工 艺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图 7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片 剂 生 产 时 同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的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相 同, 仅 称 量 筛 分 机 上 料 在 相 对 开 放 的 环 境 中 进 行, 其 余 工 序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全 部 在 密 封 条 件 下 转 运 3 设 备 清 洗 同 软 胶 囊 剂 设 备 清 洗 方 式 4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片 剂 生 产 中 粉 碎 称 量 压 片 产 生 粉 尘 G2-1 G2-2 G2-3; 脱 外 包 装 和 检 验 时 时 产 生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S2-1; 检 验 时 产 生 不 合 格 品 ( 含 残 片 )S2-2; 包 装 时 产 生 废 内 包 装 材 料 S2-3, 产 生 地 面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W2-1; 各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5 物 料 平 衡 B 药 片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1 表 3-11 B 药 片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t/a 输 入 输 出 1 B 药 12 1 进 入 软 胶 囊 产 品 14.40 2 硬 脂 酸 镁 0.15 2 进 入 不 合 格 品 0.295 3 糊 精 1.5 3 称 量 粉 尘 收 尘 0.12 4 羟 丙 基 纤 维 素 1.35 4 称 量 粉 尘 排 入 大 气 0.01 5 纯 化 水 0.75 5 干 燥 水 蒸 汽 排 入 大 气 0.75 6 设 备 清 洗 进 入 废 水 0.175 合 计 15.75 合 计 15.75 ( 三 ) 胶 囊 剂 1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⑴ 湿 法 制 粒 干 燥 : 将 淀 粉 加 入 湿 法 制 粒 机 内, 加 入 粘 合 剂 混 合 制 成 合 格 软 材, 过 筛 制 粒, 湿 颗 粒 转 入 沸 腾 干 燥 机 内 按 工 艺 条 件 在 60~70 干 燥 20~30min ⑵ 粉 碎 过 筛 总 混 : 将 干 燥 后 颗 粒 粉 碎 成 细 粉, 过 筛 再 加 入 三 维 混 合 机 内, 混 合 10min, 用 洁 净 容 器 盛 装, 抽 检, 备 用 ⑶ 填 充 抛 光 检 选 : 取 少 量 粉 末 调 试 装 量, 装 量 合 格 后 正 式 填 充 入 0 号 硬 胶 囊 内, 并 将 填 充 后 的 胶 囊 抛 光, 用 洁 净 容 器 盛 装, 抽 检, 备 用 ⑷ 铝 塑 包 装 装 盒 装 箱 : 铝 塑 复 合 膜 小 袋 装 2 板 并 封 口, 将 成 品 转 入 待 检 区 待 检 待 成 品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入 库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见 图 3-3 所 示 7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废 包 装 材 料 S3-1 药 粉 辅 料 纯 化 水 淀 粉 浆 等 蒸 汽 纯 化 水 ( 冲 洗 设 备 ) 崩 解 剂 称 量 湿 法 制 粒 二 级 反 渗 透 装 置 冷 凝 水 W3-2 干 燥 自 来 浓 缩 噪 声 水 水 粉 碎 过 筛 不 合 冲 洗 地 面 总 混 格 品 内 包 材 粉 尘 检 验 G3-1 填 充 合 格 品 合 格 包 材 检 验 不 合 格 品 S3-2 压 缩 空 气 空 压 机 抛 光 检 选 空 调 净 化 装 置 铝 塑 包 装 铝 塑 箔 片 废 包 装 材 料 S3-3 装 盒 装 箱 冲 洗 废 水 W3-1 纸 盒 纸 箱 不 合 格 品 S3-4 成 品 检 验 合 格 品 成 品 入 库 D 级 洁 净 区 图 3-3 胶 囊 剂 生 产 工 艺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图 7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胶 囊 剂 生 产 时 同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的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相 同, 仅 称 量 筛 分 机 上 料 在 相 对 开 放 环 境 中 进 行, 其 余 工 序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全 部 在 密 封 条 件 下 转 运 3 设 备 清 洗 同 软 胶 囊 剂 设 备 清 洗 方 式 4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胶 囊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干 燥 粉 碎 筛 分 总 混 等 工 序 时 产 生 粉 尘 G3-1; 脱 外 包 装 时 产 生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S3-1; 内 包 产 生 的 废 装 材 料 ( 如 废 胶 囊 )S3-2; 外 包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S3-3; 检 验 时 产 生 不 合 格 品 S3-4; 干 燥 是 产 生 的 污 冷 水 W3-1; 冲 洗 地 面 设 备 产 生 冲 洗 废 水 W3-2; 各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5 物 料 平 衡 C 药 胶 囊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2 表 3-12 C 药 胶 囊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t/a 输 入 输 出 1 C 药 18.0 1 进 入 软 胶 囊 产 品 24.00 2 预 胶 化 淀 粉 4.00 2 进 入 不 合 格 品 0.56 3 2%HPMC60% 乙 醇 液 6.72 3 称 量 粉 尘 收 尘 0.24 4 硬 脂 酸 镁 0.25 4 粉 碎 等 粉 尘 排 入 大 气 0.02 5 微 粉 硅 胶 0.25 5 干 燥 产 生 的 含 乙 醇 废 气 0.40 6 纯 化 水 40.00 6 设 备 清 洗 进 入 废 水 0.35 7 干 燥 冷 凝 污 冷 水 43.65 合 计 69.22 合 计 69.22 ( 四 ) 软 膏 剂 1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⑴ 称 量 : 按 批 生 产 指 令 配 料 量 准 确 称 量 物 料, 分 别 置 于 相 应 洁 净 容 器 内 ⑵ 配 料 : 油 相 的 制 备 将 称 好 的 1944cs Tefose 置 于 油 相 锅 内, 搅 拌 加 热 至 60±5, 加 入 主 药, 搅 拌 均 匀, 并 完 全 分 散, 搅 拌 为 10 分 钟 ; 待 主 药 完 全 分 散 后, 加 入 十 八 醇, 不 断 搅 拌, 搅 拌 20 分 钟, 使 其 全 部 溶 融, 缓 慢 加 热 保 持 搅 拌 状 态 下 保 温 (80±5 ), 待 用 水 相 的 制 备 将 甘 油 加 入 水 相 锅 内 80±5 加 热, 再 加 入 对 羟 基 苯 甲 酸 乙 酯 搅 拌 使 溶 解, 将 称 好 的 纯 化 水 丙 二 醇 水 加 入 相 锅 内, 搅 拌 加 热 使 完 全 溶 解, 搅 拌 30 分 钟, 保 温 80±5, 待 用 ⑶ 软 膏 的 制 备 : 将 油 相 用 真 空 (0.06-0.08Mpa) 抽 入 乳 化 锅 内, 搅 拌 并 加 热 7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至 约 80±5, 保 温 ; 水 相 用 真 空 (0.06-0.08Mpa) 缓 缓 抽 入 乳 化 锅 内, 保 温 80±5, 并 按 同 一 方 向 搅 拌 30 分 钟, 充 分 搅 拌 混 匀 ; 乳 化 锅 夹 层 通 冷 却 水, 保 持 常 规 搅 拌, 缓 缓 冷 却 室 温, 得 淡 黄 色 细 腻 膏 状 物 在 阴 凉 条 件 下 储 存 ; 取 样 检 验, 按 SOP 取 样 和 主 药 软 膏 待 灌 封 品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合 格 后, 进 行 灌 封 ⑷ 灌 封 : 灌 封 调 试 ( 装 量 ); 正 式 灌 封 在 灌 封 过 程 中 应 随 时 抽 查 装 量, 并 随 时 检 查 成 品 软 膏 的 外 观 质 量 ; 灌 封 破 损 的 主 药 铝 管 由 专 人 收 回 并 销 毁 ⑸ 外 包 装 : 每 一 小 盒 装 一 只 铝 管 和 说 明 书, 并 贴 上 封 签 ; 每 一 中 盒 装 10 小 盒 ; 每 纸 箱 装 200 中 盒, 封 箱, 打 包, 检 验 入 库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见 图 3-4 所 示 2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软 膏 剂 生 产 时 同 软 胶 囊 剂 生 产 的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方 式 相 同, 仅 称 量 上 料 是 在 相 对 开 放 的 环 境 中 进 行, 其 余 工 序 物 料 投 加 及 转 移 全 部 在 密 封 条 件 下 转 运 3 设 备 清 洗 同 软 胶 囊 剂 设 备 清 洗 方 式 4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软 膏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原 药 主 料 粉 碎 筛 分 等 工 序 时 产 生 粉 尘 G4-1, 辅 料 有 机 物 称 量 与 加 料 灌 装 产 生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G4-2 G-3; 脱 外 包 装 时 产 生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S4-1; 内 外 包 产 生 的 废 装 材 料 S4-2; 中 检 成 品 检 验 产 生 的 不 合 格 产 品 S4-3 S4-4; 冲 洗 地 面 设 备 产 生 冲 洗 废 水 W4-1; 各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5 物 料 平 衡 软 膏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3 表 3-13 软 膏 剂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单 位 :t/a 输 入 输 出 1 B 药 2.5 1 进 入 软 胶 囊 产 品 15.75 2 I 药 0.2 2 进 入 不 合 格 品 0.32 3 1944cs 1.6 3 粉 碎 筛 分 粉 尘 收 尘 0.035 4 Tefose 3.2 4 粉 碎 筛 分 粉 尘 排 入 大 气 0.003 甘 油 4.0 5 有 机 废 气 排 入 大 气 0.10 丙 二 醇 4.0 6 设 备 清 洗 进 入 废 水 0.50 十 八 醇 1.1 对 羟 基 苯 甲 酸 乙 脂 0.27 合 计 16.87 合 计 16.87 7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油 相 辅 料 (1944cs Tefose) 废 包 装 材 料 S4-1 水 相 辅 料 ( 纯 化 水 丙 二 醇 甘 油 对 羟 基 苯 甲 酸 乙 酯 ) 十 八 醇 主 药 (B 药 I 药 ) 粉 碎 筛 分 粉 尘 G4-1 有 机 废 气 G4-2 称 量 称 量 称 量 纯 化 水 ( 冲 洗 设 备 ) 加 热 搅 拌 加 热 搅 拌 二 级 反 渗 透 装 置 油 相 基 质 水 相 基 质 基 质 成 型 自 来 浓 缩 噪 声 水 水 乳 化 冲 洗 地 面 铝 管 废 包 装 材 料 S4-2 冷 却 成 膏 中 检 铝 管 灌 封 分 装 装 盒 装 箱 空 调 净 化 装 置 不 合 格 品 S4-3 噪 声 有 机 废 气 G4-3 冲 洗 废 水 W4-1 纸 盒 纸 箱 不 合 格 品 S4-4 成 品 检 验 成 品 入 库 合 格 品 D 级 洁 净 区 图 3-4 软 膏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节 点 图 7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二 合 成 药 和 药 物 中 间 体 生 产 ( 一 )B 药 原 药 1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与 生 产 工 艺 及 反 应 条 件 简 述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⑴ 环 合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丙 基 肼 (NFT-3) 和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在 甲 醇 钠 甲 醇 溶 剂 中 发 生 环 合 反 应 生 成 [( 甲 硫 基 ) 甲 基 ]-3-[[(5- 硝 基 -2- 呋 喃 基 ) 甲 叉 ] 氨 ]-2- 噁 唑 烷 酮 (NFT-4) H 2 N N H ⑵ 水 解 OH C 4 H 12 N 2 OS 136.216 S + O O O C 3 H 6 O 3 90.078 MeONa MeOH H 2 N N O O S C 5 H 10 N 2 O 2 S 162.210 CH 3 NaO 54.008 NFT-3 DMC NFT-4 + 2 MeOH 5- 硝 基 糠 醛 缩 二 乙 酯 (5-nfda) 加 入 到 甲 醇 中, 在 硫 酸 的 作 用 下 水 解 生 成 5- 硝 基 糠 醛 (NFT-5) (AcO) 2 HC C 9 H 9 NO 7 243.17 5-nfda O NO 2 H 2 SO 4 O NO 2 OHC C 5 H 3 NO 4 141.08 NFT-5 + 2HAC ⑶ 缩 合 5- 硝 基 糠 醛 (NFT-5) 和 NFT-4 发 生 缩 合 反 应 生 成 B 药 粗 品 O H 2 N N O S O C 5 H 10 N 2 O 2 S 162.21 NFT-4 + OHC O NO 2 C 5 H 3 NO 4 141.08 NFT-5 H 2 SO 4 N HC N O O NO 2 S C 10 H 11 N 3 O 5 S 285.28 TM + H 2 O 7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⑷ 副 反 应 本 反 应 在 环 合 过 程 中 易 发 生 如 下 副 反 应 H 2 N N H OH C 4 H 12 N 2 OS 136.216 NFT-3 S + O O O C 3 H 6 O 3 90.078 DMC MeONa MeOH CH 3 NaO 54.008 HN O H N O S C 5 H 10 N 2 O 2 S 162.210 + 2 MeOH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1 制 备 粗 品 ⑴ 物 料 准 备 桶 装 的 甲 醇 NFT-3 DMC 硫 酸 等 危 险 品 等 先 放 在 危 险 品 库 房 内, 在 使 用 时 从 危 险 品 库 房 运 至 车 间 粉 料 物 质 存 放 在 车 间 的 库 房 内, 待 用 ⑵ 环 合 甲 醇 用 真 空 泵 泵 入 反 应 釜 中, 然 后 人 工 缓 慢 加 入 甲 醇 钠 ( 控 温 在 40 以 下 ), 待 完 全 溶 解 后, 降 温 至 室 温, 然 后 真 空 泵 泵 入 NFT-3, 降 温 至 25 ; 将 碳 酸 二 甲 酯 用 真 空 泵 抽 入 高 位 罐 中, 再 由 高 位 罐 滴 加 入 反 应 釜 滴 加 后 保 持 温 度 35-40 保 温 反 应 3 小 时 ; 完 成 环 合 过 程, 得 NFT-4 溶 液 整 个 环 合 反 应 约 8H 上 料 和 反 应 过 程 中, 反 应 釜 均 通 过 冷 凝 器 与 大 气 保 持 连 通, 冷 凝 回 收 的 物 料 回 流 返 回 反 应 釜 ( 冷 凝 器 的 夹 层 中 通 入 冷 却 水, 废 气 不 与 循 环 水 接 触, 循 环 水 仅 起 到 冷 凝 废 气 的 作 用, 废 气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后 由 气 态 变 为 液 态, 然 后 经 回 流 管 直 接 回 流 到 反 应 釜 内 ),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反 应 釜 夹 套 内 的 循 环 冷 热 水 进 行 升 温 降 温 ⑶ 水 解 将 甲 醇 用 真 空 泵 泵 入 另 一 反 应 釜 中, 然 后 人 工 加 入 5-nfda, 将 浓 硫 酸 用 真 空 泵 抽 入 高 位 罐 中, 自 高 位 槽 中 滴 加 浓 硫 酸, 调 至 PH 为 1.5-2.0, 待 完 全 溶 解 后 保 温 50 一 小 时, 完 成 水 解, 然 后 降 温 至 35, 得 到 NFT-5 水 解 反 应 约 2H 水 解 反 应 和 环 合 反 应 相 同, 反 应 釜 均 通 过 冷 凝 器 与 大 气 保 持 连 通, 冷 凝 回 收 的 物 料 回 流 返 回 反 应 釜,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7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放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反 应 釜 夹 套 内 的 循 环 冷 热 水 进 行 升 温 降 温 ⑷ 缩 合 将 NFT-4 溶 液 由 真 空 泵 抽 入 高 位 罐 中, 然 后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滴 加 至 NFT-5 反 应 釜 中, 控 制 温 度 为 35-40, 同 时 滴 加 浓 硫 酸 控 制 PH 为 1.5-2.0 保 温 反 应 3 小 时, 完 成 缩 合 工 序, 缩 合 反 应 约 6H ⑸ 过 滤 洗 涤 反 应 体 系 降 温 至 15, 然 后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放 入 离 心 机 中 离 心 过 滤 ; 滤 液 进 入 母 液 储 罐 中, 待 蒸 馏 回 收 滤 饼 人 工 转 移 至 装 有 甲 醇 的 反 应 釜 内, 搅 拌 半 小 时 然 后 将 溶 液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放 入 离 心 机 中 离 心 过 滤 滤 液 进 入 母 液 储 罐 中, 待 蒸 馏 回 收 搅 拌 洗 涤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先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冷 凝 的 甲 醇 溶 液 回 流 至 反 应 釜 中 滤 饼 用 少 量 纯 化 水 洗 至 洗 液 PH 为 接 近 中 性, 再 离 心 甩 干, 甩 干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入 母 液 储 罐 中, 待 蒸 馏 回 收 滤 饼 再 次 转 移 至 反 应 釜 内, 加 入 纯 化 水 搅 拌 半 小 时, 加 入 10%NaHCO 3 溶 液 (NaHCO 3 在 小 配 制 罐 中 配 制 ), 调 至 PH 为 7-8 再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放 入 离 心 机 中 离 心 过 滤, 然 后 用 纯 化 水 洗 涤, 甩 干, 此 次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滤 饼 转 移 至 真 空 烘 箱 中, 减 压 干 燥 5 小 时 ( 水 蒸 气 间 接 加 热 ), 得 B 药 的 粗 品 减 压 干 燥 时 产 生 的 废 气 首 先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冷 凝 溶 液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整 个 过 滤 洗 涤 过 程 约 12H 2 精 制 ⑴ 溶 解 反 应 釜 中 先 泵 入 DMF, 然 后 人 工 加 入 B 药 粗 品, 加 热 85-100 溶 解 溶 解 时 的 反 应 釜 均 通 过 冷 凝 器 与 大 气 保 持 连 通, 冷 凝 回 收 的 物 料 回 流 返 回 反 应 釜, 不 7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反 应 釜 夹 套 内 的 循 环 冷 水 进 行 降 温, 夹 套 内 蒸 汽 进 行 升 温 ⑵ 压 滤 溶 解 后 的 物 料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加 入 到 保 温 压 滤 器 中 压 滤, 滤 液 进 入 结 晶 罐 中, 滤 渣 作 为 危 废 处 置 ⑶ 结 晶 向 结 晶 罐 中 加 入 适 量 甲 醇, 降 温 至 5 以 下, 结 晶 4 小 时 结 晶 罐 通 过 冷 凝 器 与 大 气 保 持 连 通, 冷 凝 回 收 的 物 料 回 流 返 回 结 晶 罐,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采 用 结 晶 罐 夹 套 内 的 循 环 冷 水 (-5 ) 进 行 降 温 ⑷ 过 滤 洗 涤 结 晶 后 的 溶 液 及 物 料 全 部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放 入 离 心 机 中 离 心 过 滤, 滤 饼 用 少 量 甲 醇 洗 涤, 再 离 心 过 滤 滤 液 进 入 母 液 储 罐 中, 待 蒸 馏 回 收 洗 涤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先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冷 凝 液 回 流 至 洗 涤 釜 中 ⑸ 减 压 干 燥 滤 饼 转 移 至 真 空 烘 箱 中, 减 压 干 燥 10 小 时 (-0.08MPa,100 ), 减 压 干 燥 时 产 生 的 废 气 首 先 经 冷 凝 器 冷 凝, 不 凝 气 经 收 集 后 由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装 置 处 置 后 达 标 排 放 冷 凝 液 进 入 母 液 储 罐 中, 待 蒸 馏 回 收 ⑹ 粉 碎 包 装 干 燥 后 的 产 品 经 摇 摆 颗 粒 机 粉 碎, 粉 碎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经 设 备 自 带 的 吸 尘 器 处 理, 然 后 将 粉 碎 的 物 料 包 装 得 到 产 品 整 个 精 制 过 程 约 24H 为 保 证 产 品 质 量,B 药 进 入 结 晶 罐 后 将 进 入 洁 净 区 进 行 生 产, 洁 净 度 为 D 级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B 药 采 取 批 量 间 歇 生 产 方 式, 每 年 生 产 367 批 次, 每 批 生 产 量 为 150kg, 生 产 周 期 为 52h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 反 应 条 件 如 下 : 8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14 B 药 生 产 反 应 条 件 生 产 工 序 环 合 水 解 缩 合 过 滤 洗 涤 精 制 温 度 30-40 50 35-40 15-100 5-100 压 力 常 压 常 压 常 压 0.02MPa- 常 压 0.02MPa- 常 压 过 程 时 间 8H 2H 6H 12H 24H 热 量 来 源 热 水 加 热, 常 热 水 加 热, 常 热 水 加 热, 温 水 冷 却 温 水 冷 却 常 温 水 冷 却 蒸 汽 热 水 蒸 汽 冷 水 冷 却 2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主 要 物 料 切 入 点 与 平 衡 及 产 污 点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B 药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见 图 3-5 反 应 釜 反 应 精 制 等 工 序 时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G5-1 G5-3( 含 甲 醇 等 ), 溶 剂 回 收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G5-2 G5-4( 含 甲 醇 DMF 等 ), 干 燥 粉 碎 混 料 时 产 生 的 废 气 G5-5 G5-6 G5-7,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G5-8 G5-9; 溶 剂 回 收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液 L5-1 5-2; 纯 化 洗 涤 产 生 的 废 水 W5-1; 活 性 炭 脱 色 脱 水 过 滤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S5-1, 离 心 过 滤 和 甩 干 时 产 生 废 水 W1, 各 机 械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深 冷 回 收 溶 剂 后 排 放 B 药 按 年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5 3 总 物 料 平 衡 B 药 生 产 按 年 生 产 量 核 算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16 8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7kg 甲 醇 钠 118kg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 丙 基 肼 215kg 甲 醇 102kg 碳 酸 二 甲 酯 208.5kg 5- 硝 基 呋 喃 醛 缩 二 乙 酯 环 合 反 应 不 凝 有 机 废 气 2 kg G5-1 水 解 反 应 缩 合 反 应 G5-2 540kg 甲 醇 126kg 浓 硫 酸 挥 甲 醇 28kg 离 心 过 滤 蒸 馏 甲 醇 740kg 50kg 甲 醇 50kg 纯 化 水 滤 饼 洗 涤 离 心 过 滤 滤 液 1067kg 废 液 299kg L5-1 75kg10% 碳 酸 氢 钠 974kg 纯 化 水 50kg 纯 化 水 滤 饼 溶 解 离 心 过 滤 滤 饼 洗 涤 脱 水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1kg 1100kg 废 水 G5-8 W5-1 G5-9 474kgDMF 3kg 活 性 炭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DMF1kg 225kg 甲 醇 90kg 甲 醇 D 级 入 库 (150kg) 包 装 真 空 干 燥 溶 解 压 滤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分 离 洗 涤 过 滤 减 压 干 燥 粉 碎 混 料 G5-4 挥 发 溶 剂 15kg DMF450kg 精 馏 甲 醇 290kg 滤 液 937kg 排 放 废 气 20kg 3.5kg 废 活 性 炭 废 液 182kg 排 放 废 气 20kg G5-3 产 生 粉 尘 1.2kg 产 生 粉 尘 0.5kg S5-1 L5-2 G5-5 G5-6 G5-7 图 3-5 B 药 物 料 平 衡 82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15 B 药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输 入 输 出 序 数 量 序 数 量 备 注 名 称 名 称 号 (kg/ 批 ) 号 (kg/ 批 ) 1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 丙 基 肼 118 1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甲 醇 740 2 甲 醇 钠 2.7 2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挥 发 甲 醇 30 3 5- 硝 基 呋 喃 醛 缩 二 乙 酯 208.5 3 回 收 DMF 450 4 浓 硫 酸 126 4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溶 剂 废 液 299 危 废 5 10% 碳 酸 氢 钠 75 5 离 心 废 水 1100 6 活 性 炭 3 6 干 燥 挥 发 气 体 40 7 甲 醇 1120 7 粉 碎 粉 尘 1.2 8 DMF 474 8 混 料 粉 尘 0.5 9 纯 化 水 1074 9 固 废 ( 废 活 性 炭 ) 3.5 危 废 10 碳 酸 二 甲 酯 102 10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甲 醇 290 11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溶 剂 废 液 182 危 废 12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挥 发 甲 醇 15 13 粗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1 14 精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DMF 1 15 产 品 150.0 合 计 3303.2 3303.2 表 3-16 B 药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输 出 备 注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1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 丙 基 肼 43.27 1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甲 醇 271.33 2 甲 醇 钠 0.99 2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挥 发 甲 醇 11.00 3 5- 硝 基 呋 喃 醛 缩 二 乙 酯 76.45 3 回 收 DMF 165.00 4 浓 硫 酸 46.20 4 ( 水 解 缩 合 ) 回 收 溶 剂 废 液 109.73 危 废 5 10% 碳 酸 氢 钠 27.50 5 离 心 废 液 403.33 6 活 性 炭 1.1 6 干 燥 挥 发 气 体 14.67 7 甲 醇 410.67 7 粉 碎 粉 尘 0.44 8 DMF 173.80 8 混 料 粉 尘 0.14 9 纯 化 水 393.80 9 固 废 ( 废 活 性 炭 ) 1.28 危 废 10 碳 酸 二 甲 酯 37.40 10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甲 醇 106.33 11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挥 发 甲 醇 5.50 12 ( 结 晶 离 心 ) 回 收 溶 剂 废 液 66.69 危 废 13 粗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0.37 14 精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DMF 0.37 15 产 品 55.0 合 计 1211.18 合 计 1211.18 8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溶 剂 为 甲 醇 DMF 甲 醇 回 收 率 大 于 96%,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DMF 回 收 率 大 于 97%,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每 批 有 机 溶 剂 物 料 平 衡 分 别 见 表 3-17 3-18 表 3-17 甲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甲 醇 394.5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377.66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的 甲 醇 16.84 废 液 带 走 甲 醇 12.82 甲 醇 410.67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甲 醇 1.68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甲 醇 0.19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甲 醇 0.86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甲 醇 0.10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废 气 0.52 合 计 410.67 合 计 410.67 表 3-18 DMF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DMF 169.12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165.0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DMF 4.07 废 液 带 走 DMF 3.56 DMF 173.8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DMF 0.29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DMF 0.43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DMF 0.09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DMF 0.14 无 组 织 排 放 DMF 废 气 0.22 合 计 173.8 合 计 173.8 8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二 )C 药 1 生 产 工 艺 及 反 应 条 件 简 述 精 制 : (1) 将 1000kg 乙 酸 乙 酯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将 1800kg 乙 醇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3) 将 Niza 粗 品 本 批 全 量 投 入 反 应 釜 中 ; (4) 将 15kg 活 性 炭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投 入 反 应 釜 中 ; (5) 加 热 搅 拌 至 60±5 使 其 充 分 溶 解 后 保 持 温 度, 搅 拌 15 分 钟 后, 趁 热 用 经 袋 式 过 滤 和 钛 棒 过 滤 器 过 滤 ; 滤 饼 (S-1) 为 固 废 活 性 炭, 收 集 后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6) 将 滤 液 通 过 药 液 输 送 管 道 压 至 洁 净 区 的 不 锈 钢 结 晶 罐 中, 加 热 至 60±5 搅 拌 1 小 时 后, 停 止 加 热 降 温 冷 却 至 10 以 下 搅 拌 结 晶 1 小 时 (7) 将 结 晶 液 放 入 离 心 机 中 进 行 离 心 分 离 分 离 完 后 收 集 固 形 物 用 350kg 乙 醇 及 乙 酸 乙 酯 的 混 合 溶 剂 (2:1,V/V) 浸 泡 洗 涤, 再 离 心 分 离 得 C 药 湿 精 制 品 滤 液 (L-1) 收 集 后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8) 离 心 固 体 放 入 真 空 干 燥 机 进 行 干 燥, 温 度 控 制 在 60±5, 真 空 度 控 制 在 0.06MPa 以 上, 干 燥 4 小 时 左 右 取 样 用 测 定 其 减 失 重 量 应 不 超 过 0.8%, 真 空 系 统 采 用 -20 深 冷 收 集 挥 发 性 溶 剂 后 回 用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产 品 Niza 为 批 量 生 产, 生 产 周 期 为 6 天 ( 包 括 检 验 ), 全 年 150 批 次, 每 次 生 产 200kg 各 单 元 均 在 常 压 下 进 行, 非 常 温 单 元 见 表 3-19 表 3-19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单 元 名 称 温 度 ( ) 反 应 时 间 (h) 转 化 率,% 压 力 忌 水 与 否 加 热 介 质 制 冷 介 质 50% 乙 二 醇 结 晶 10 1 74 常 压 不 忌 水 蒸 汽 水 溶 液 2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主 要 物 料 切 入 点 与 平 衡 及 产 污 点 C 药 (Niza) 按 批 量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3-6, 按 年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20 8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70kgC 药 中 间 品 1800kg 乙 醇 / 1000kg 乙 酸 乙 酯 S6-1 活 性 炭 15kg 脱 色 过 滤 废 固 20kg G6-4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5kg 降 温 结 晶 G6-1 蒸 馏 挥 发 溶 剂 70kg 回 收 混 合 溶 剂 2840kg 350Kg 乙 醇 和 乙 酸 乙 酯 溶 液 离 心 洗 涤 废 液 245kg 含 有 机 溶 剂 滤 液 3155kg L6-1 真 空 干 燥 挥 发 废 气 45kg G6-2 粉 碎 包 装 产 生 粉 尘 10kg G6-3 D 级 入 库 (200kg) 图 3-6 C 药 物 料 平 衡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3 总 物 料 平 衡 按 年 生 产 量 核 算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21 8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20 C 药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输 入 输 出 序 数 量 序 数 量 备 注 名 称 名 称 号 (kg/ 批 ) 号 (kg/ 批 ) 1 乙 醇 2022 1 回 收 混 合 溶 剂 2840 2 乙 酸 乙 酯 1128 2 混 合 溶 剂 废 液 245 危 废 3 药 用 炭 15 3 挥 发 性 混 合 溶 剂 废 气 70 4 C 药 中 间 品 270 4 固 废 ( 活 性 炭 ) 20 危 废 5 干 燥 废 气 45 6 粉 碎 产 尘 10 7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5 8 产 品 200 合 计 3435 3435 表 3-21 C 药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输 出 序 数 量 序 数 量 备 注 名 称 名 称 号 (t/a) 号 (t/a) 1 乙 醇 303.3 1 回 收 混 合 溶 剂 426 2 乙 酸 乙 酯 169.2 2 混 合 溶 剂 废 液 36.75 危 废 3 药 用 炭 2.25 3 挥 发 性 混 合 溶 剂 废 气 10.5 4 C 药 中 间 品 40.5 4 固 废 ( 活 性 炭 ) 3 危 废 5 干 燥 废 气 6.75 6 粉 碎 产 尘 1.5 7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0.75 8 产 品 30 合 计 515.25 515.25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有 机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和 乙 醇 平 均 总 回 收 率 约 93% 以 上,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 溶 剂 平 衡 分 别 见 表 3-22 3-23 8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输 入 (t/a) 表 3-22 乙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醇 282.8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乙 醇 273.55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的 乙 醇 9.25 废 液 带 走 乙 醇 18.95 乙 醇 303.3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9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10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57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06 固 废 带 走 乙 醇 0.48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0.48 合 计 303.3 合 计 303.3 输 入 (t/a) 表 3-23 乙 酸 乙 酯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159.41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154.25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的 乙 酸 乙 酯 5.16 废 液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8.34 乙 酸 乙 酯 169.2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1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酸 乙 酯 0.46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07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酸 乙 酯 0.28 固 废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27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0.27 合 计 169.2 合 计 169.2 8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三 )D 药 1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与 生 产 工 艺 及 反 应 条 件 简 述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HO O O OH HO O O 升 温 N O N O O O O OH O O + H 2 O 主 要 生 产 工 艺 第 一 步 : 反 应 主 要 反 应 方 程 式 : HO O O OH HO O O 升 温 N O N O O O O OH O O + H 2 O (1) 将 570kg 反 应 溶 剂 甲 苯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加 入 95.2kg 起 始 原 料 MPA( 参 与 反 应 ) 投 入 反 应 釜 中, 搅 拌 升 温 到 95-100 ; (3) 搅 拌 条 件 下 滴 加 61.7kg 羟 乙 基 吗 啉 ( 用 200kg 甲 苯 稀 释 ); (4) 滴 加 温 度 控 制 在 95-100 之 间 2 小 时 滴 加 完 成 (5) 加 毕, 保 持 温 度 95-100 搅 拌 反 应 72h; (6) 反 应 完 成, 减 压 回 收 甲 苯 降 温 到 25-30 之 间, 加 入 饮 用 水 850kg, 加 入 乙 酸 乙 酯 1000kg 搅 拌 30 分 钟 进 行 萃 取, 静 置 30 分 钟 分 层, (7) 有 机 相 用 70kg 硫 酸 钠 干 燥 4 小 时 ; (8) 过 滤, 固 废 硫 酸 钠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滤 液 加 活 性 炭 9.0kg 常 温 脱 色 2 小 时 (9) 过 滤 活 性 炭, 固 废 活 性 炭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 滤 液 负 压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 套 用 到 下 批 生 产 ) 直 至 无 流 出 液, 残 液 加 无 水 乙 醇 300kg, 加 热 到 70 回 流 1 小 时, 降 温 到 10 搅 拌 结 晶 1 小 时 (10) 离 心 分 离, 液 相 精 馏 回 收 乙 醇 ( 套 用 ), 精 馏 釜 残 液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8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11) 离 心 分 离 固 相 约 140kg, 用 不 锈 钢 桶 盛 装 待 用 第 二 步 精 制 (1) 将 320kg 无 水 乙 醇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将 上 步 得 到 的 D 药 粗 品 本 批 全 量 加 入 反 应 釜 中 ; (3) 加 热 回 流 1h; 热 滤 (4) 滤 液 冷 却 至 5-10, 保 温 1 小 时 (5) 离 心 过 滤, 得 到 白 色 固 体 滤 液 回 收 乙 醇 ( 套 用 到 下 批 生 产 ), 不 凝 气 经 -20 深 冷 回 收 残 余 废 液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 (6) 真 空 干 燥 得 到 D 药 100kg, 收 率 77.5% (7) 干 燥 产 生 的 无 水 乙 醇 蒸 气 通 过 -20 深 冷 收 集, 以 及 少 量 粉 尘 经 移 动 式 粉 尘 吸 收 器 收 集, 统 一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产 品 D 药 生 产 周 期 为 7-8 天 各 单 元 均 在 常 压 下 进 行, 非 常 温 单 元 见 表 3-24 每 批 生 产 100 kg 产 品 D 药, 年 生 产 100 批 表 3-24 中 间 体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单 元 名 称 温 度 ( ) 反 应 时 间 (h) 收 率,% 压 力 忌 水 与 否 加 热 介 质 制 冷 介 质 酯 化 反 应 95-100 72 常 压 忌 水 蒸 汽 50%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回 收 乙 醇 反 应 75-80 3 77.5% 常 压 不 忌 水 蒸 汽 50%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精 制 80 1 常 压 不 忌 水 蒸 汽 50%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2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主 要 物 料 切 入 点 与 平 衡 及 产 污 点 D 药 (MPM) 按 批 量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3-7, 按 年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25 3 总 物 料 平 衡 按 年 生 产 量 核 算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26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溶 剂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回 收 率 约 91%, 其 余 9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95.2kgMPA 61.7kg 羟 乙 基 吗 啉 770kg 甲 苯 酯 化 反 应 720kg 甲 苯 挥 发 甲 苯 10kg G7-1 水 850kg+ 乙 酸 乙 酯 1000kg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1.8kg G7-6 无 水 硫 酸 钠 70kg 减 压 蒸 馏 浓 缩 物 萃 取 有 机 相 干 燥 过 滤 800kg 粗 甲 苯 废 水 900kg W7-1 废 固 84kg S7-1 精 馏 废 液 70kg 挥 发 乙 酸 乙 酯 20kg 乙 酸 乙 酯 900kg L7-1 G7-2 活 性 炭 9.0kg 脱 色 活 性 炭 10kg 无 水 乙 醇 300kg 浓 缩 乙 酸 乙 酯 950kg 精 馏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0.6kg 无 水 乙 醇 320kg G7-7 结 晶 离 心 滤 液 295.6kg 废 液 30kg 挥 发 乙 醇 14kg L7-2 G7-3 结 晶 精 馏 乙 醇 555kg 离 心 滤 液 312kg L7-3 废 液 38.6kg 干 燥 排 放 废 气 20kg G7-4 粉 碎 产 生 粉 尘 1.9kg G7-5 D 级 包 装 (100kg 产 品 ) 图 3-7 D 药 (MPM) 物 料 平 衡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9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25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输 入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数 量 备 注 序 号 名 称 (kg/ 批 ) (kg/ 批 ) 1 MPA 95.2 1 回 收 甲 苯 720 2 甲 苯 770 2 回 收 乙 醇 555 3 羟 乙 基 吗 啉 61.7 3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900 4 乙 酸 乙 酯 1000 4 排 放 甲 苯 废 气 10 5 无 水 硫 酸 钠 70 5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14 6 活 性 炭 9 6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20 7 无 水 乙 醇 620 7 粉 碎 粉 尘 1.9 8 纯 化 水 850 8 回 收 乙 醇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38.6 危 废 9 回 收 甲 苯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70 危 废 10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釜 底 废 液 30 危 废 11 废 水 900 12 废 固 硫 酸 钠 84 13 废 固 活 性 炭 10 危 废 14 干 燥 排 放 废 气 20 15 无 组 织 挥 发 溶 剂 2.4 16 产 品 100 合 计 3475.9 3475.9 表 3-26 年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备 注 1 MPA 9.52 1 回 收 甲 苯 72 2 甲 苯 77.0 2 回 收 乙 醇 55.5 3 羟 乙 基 吗 啉 6.17 3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90 4 乙 酸 乙 酯 100 4 排 放 甲 苯 废 气 1 5 无 水 硫 酸 钠 7.0 5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1.4 6 活 性 炭 0.9 6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2.0 7 无 水 乙 醇 62 7 粉 碎 粉 尘 0.19 8 纯 化 水 85 8 回 收 乙 醇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3.86 危 废 9 回 收 甲 苯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7.0 危 废 10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釜 底 废 液 3.0 危 废 11 废 水 90 12 废 固 硫 酸 钠 8.4 13 废 固 活 性 炭 1.0 危 废 14 干 燥 排 放 废 气 2.0 15 无 组 织 挥 发 溶 剂 0.24 16 产 品 10 合 计 347.59 合 计 347.59 9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 甲 苯 回 收 率 约 94%,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中 ; 乙 醇 回 收 率 约 94%,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 溶 剂 平 衡 分 别 见 表 3-27 3-28 3-29 输 入 (t/a) 表 3-27 乙 酸 乙 酯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91.7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90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乙 酸 乙 酯 1.7 废 液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3.0 乙 酸 乙 酯 100 萃 取 分 离 废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4.8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06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酸 乙 酯 0.24 固 废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10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0.10 合 计 100 合 计 100 输 入 (t/a) 表 3-28 甲 苯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甲 苯 72.85 其 中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甲 苯 72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甲 苯 0.85 废 液 带 走 甲 苯 3.42 甲 苯 77 萃 取 分 离 废 水 带 走 甲 苯 0.45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甲 苯 0.02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甲 苯 0.13 固 废 带 走 甲 苯 0.05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苯 废 气 0.08 合 计 77 合 计 77 输 入 (t/a) 表 3-29 乙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醇 58.39 其 中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乙 醇 55.50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乙 醇 2.89 废 液 带 走 乙 醇 3.04 乙 醇 62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19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02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27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03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0.06 合 计 62 合 计 62 9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四 )F 药 1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与 生 产 工 艺 及 反 应 条 件 简 述 第 一 步 脱 保 护 反 应 主 要 反 应 方 程 式 : 注 释 : HCl: 盐 酸 或 氯 化 氢 Pd/C: 钯 碳 H 2 : 氢 气 (1) 将 750kgTHF(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将 600kg 甲 醇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3) 将 132kg 盐 酸 (0.5mol/L)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4) 将 上 步 全 量 的 Cbz- 保 护 产 品 ( 参 与 反 应 ) 投 入 反 应 釜 中 ; (5) 投 入 5% 的 钯 碳 6kg 投 入 反 应 体 系 (6) 通 氮 气 置 换 体 系 3 次, 抽 真 空 至 真 空 度 0.08Mpa 以 上, 向 反 应 釜 内 通 氢 气, 维 持 釜 内 压 力 在 0.05Mpa 左 右, 维 持 该 压 力 下 20-25 通 氢 气 氢 解 8-10 小 时 (7) 反 应 完 全, 置 换 多 余 的 氢 气, 置 换 出 的 氢 气 通 过 10 摄 氏 度 的 水 吸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废 氢 气 经 水 洗 了 排 放 (8) 用 氮 气 压 滤 过 滤 钯 碳, 钯 碳 回 收 套 用 (9) 滤 液 负 压 回 收 混 合 溶 剂, 气 相 测 组 分 后, 调 整 其 比 例 后 套 用 (10) 浓 余 残 液 加 入 100kg95% 乙 醇, 搅 拌 降 温 到 20 以 下, 保 温 1 小 时, 离 心 过 滤, 滤 液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固 体 物 料 检 测 后, 进 入 下 步 第 二 步 精 制 操 作 : (1) 将 630kg95% 乙 醇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将 上 步 得 到 的 伐 昔 洛 韦 盐 酸 盐 加 入 反 应 釜 中 ; 将 1kg 活 性 炭 投 入 其 中 (3) 加 热 回 流 1h; 热 过 滤 9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4) 滤 液 冷 却 至 15-20 (5) 离 心 过 滤, 过 滤 得 到 白 色 固 体 滤 液 回 收 溶 剂, 回 收 效 率 达 80%, 不 凝 气 经 -20 深 冷, 收 集 冷 凝 液, 合 并 残 余 废 液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 (6) 真 空 干 燥 得 到 伐 昔 洛 韦 盐 酸 盐 37kg (7) 干 燥 产 生 的 乙 醇 蒸 气 采 用 -20 深 冷 收 集, 少 量 粉 尘 经 移 动 式 防 爆 除 尘 器 收 集,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伐 昔 洛 韦 盐 酸 盐 采 取 批 量 间 歇 生 产 方 式, 每 年 生 产 10 吨, 共 270 批 次, 每 批 生 产 量 为 37kg, 产 品 生 产 周 期 为 7-8 天 各 单 元 均 在 常 压 下 进 行, 非 常 温 单 元,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 反 应 条 件 见 表 3-30 表 3-30 中 间 体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单 元 名 称 温 度 ( ) 反 应 时 间 (h) 总 收 率 压 力 忌 水 与 否 加 热 介 质 制 冷 介 质 50% 乙 二 醇 脱 保 护 反 应 室 温 20-25 8-10 常 压 不 忌 水 蒸 汽 水 溶 液 67% 50% 乙 二 醇 精 制 75-80 1 常 压 不 忌 水 蒸 汽 水 溶 液 2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主 要 物 料 切 入 点 与 平 衡 及 产 污 点 伐 昔 洛 韦 盐 酸 盐 按 批 量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2-8, 按 年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31 3 总 物 料 平 衡 按 年 生 产 量 核 算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32 9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750kg 四 氢 呋 喃 +600kg 甲 醇 60kg Cbz 阿 昔 洛 韦 6kg 5% 鈀 碳 132kg 盐 酸 (0.5mol/L) 2kg 氢 气 成 盐 反 应 2kg 废 氢 气 G8-1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1.35kg G8-6 过 滤 蒸 发 浓 缩 回 收 6kg 钯 碳 挥 发 有 机 物 40.65kg 回 收 1180kg 混 合 溶 剂 S8-1 G8-2 100kg95% 乙 醇 离 心 分 离 370kg 废 液 L8-1 1kg 活 性 炭 50kg 粗 品 630kg95% 乙 醇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0.63kg 溶 解 过 滤 1.5kg 固 废 S8-2 G8-7 G8-4 结 晶 离 心 635kg 滤 液 G8-3 6.37kg 挥 发 性 气 体 G8-5 0.5kg 粉 尘 固 体 干 燥 粉 碎 蒸 馏 挥 发 有 机 物 17kg 残 留 废 液 110kg 包 装 ( 产 品 37kg) 回 收 乙 醇 508kg L8-2 D 级 入 库 图 3-8F 药 盐 物 料 平 衡 及 产 污 流 程 9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输 入 序 号 名 称 表 3-31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数 量 (kg/ 批 )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kg/ 批 ) 1 阿 昔 洛 韦 60 1 排 放 废 氢 气 2 2 四 氢 呋 喃 750 2 回 收 鈀 炭 6 3 甲 醇 600 3 挥 发 有 机 物 57.65 4 5% 鈀 炭 6 4 回 收 甲 醇 和 四 氢 呋 喃 混 合 溶 剂 1180 备 注 5 浓 盐 酸 132 5 离 心 废 液 370 危 废 6 氢 气 2 6 回 收 乙 醇 508 7 95% 乙 醇 730 7 ( 活 性 炭 ) 废 固 1.5 危 废 8 活 性 炭 1 8 回 收 乙 醇 废 液 110 危 废 9 9 干 燥 挥 发 气 体 6.37 10 10 粉 碎 粉 尘 0.5 11 11 无 组 织 挥 发 溶 剂 1.98 12 产 品 37 合 计 2281 2281 表 3-32 年 生 产 10 吨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1 阿 昔 洛 韦 16.2 1 排 放 废 氢 气 0.54 2 四 氢 呋 喃 202.5 2 回 收 鈀 炭 1.62 3 甲 醇 162 3 挥 发 有 机 物 15.57 4 5% 鈀 炭 1.62 4 回 收 甲 醇 和 四 氢 呋 喃 混 合 溶 剂 318.6 备 注 5 浓 盐 酸 35.64 5 离 心 废 液 99.9 危 废 6 氢 气 0.54 6 回 收 乙 醇 137.16 7 95% 乙 醇 197.1 7 ( 活 性 炭 ) 废 固 0.405 危 废 8 活 性 炭 0.27 8 回 收 乙 醇 废 液 29.7 危 废 9 9 干 燥 挥 发 气 体 1.72 10 10 粉 碎 粉 尘 0.135 11 无 组 织 挥 发 溶 剂 0.53 11 12 产 品 9.99 合 计 615.87 合 计 615.87 9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溶 剂 乙 醇 甲 醇 四 氢 呋 喃 四 氢 呋 喃 和 甲 醇 为 混 合 溶 剂, 回 收 率 约 90%,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中 ; 乙 醇 回 收 率 约 72%( 主 要 是 粗 品 乙 醇 洗 涤 后 直 接 进 入 废 液 造 成 回 收 率 较 低 ),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溶 剂 平 衡 见 表 3-33 3-34 3-35 表 3-33 四 氢 呋 喃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182.2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177.0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四 氢 呋 喃 5.2 四 氢 呋 喃 202.5 废 液 带 走 四 氢 呋 喃 19.19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四 氢 呋 喃 0.36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四 氢 呋 喃 0.55 无 组 织 排 放 四 氢 呋 喃 废 气 0.20 合 计 202.5 合 计 202.5 表 3-34 甲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甲 醇 145.73 其 中 精 馏 回 收 甲 醇 141.6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甲 醇 4.13 甲 醇 162 废 液 带 走 甲 醇 14.46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甲 醇 1.48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甲 醇 0.17 无 组 织 排 放 甲 醇 废 气 0.16 合 计 162 合 计 162 输 入 (t/a) 表 3-35 乙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醇 135.39 其 中 精 制 产 生 的 滤 液 蒸 馏 回 收 乙 醇 130.3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乙 醇 5.09 乙 醇 废 液 带 走 乙 醇 50.79 187.25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59 (95%197.1)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07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22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乙 醇 0.03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0.16 合 计 187.25 合 计 187.25 9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五 )G 药 1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与 生 产 工 艺 及 反 应 条 件 简 述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THF: 四 氢 呋 喃 (1) 将 400kg 反 应 溶 剂 四 氢 呋 喃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抽 入 200kg 起 始 原 料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 参 与 反 应 ) 搅 拌 溶 清 ; (3) 过 滤 ; (4) 将 400kg 反 应 溶 剂 四 氢 呋 喃 ( 不 参 与 反 应 )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5) 加 入 200kg 起 始 原 料 芬 地 柞 酸 ( 参 与 反 应 ) 搅 拌 溶 清 ; (6) 过 滤 ; (7) 合 并 2 次 过 滤 液, 加 热 至 回 流 反 应 1h; (8) 降 温 到 10 以 下, 保 温 结 晶 2 小 时 ; (9) 离 心 分 离 滤 液 回 收 THF( 套 用 到 下 批 产 品 投 料 ), 残 液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10) 将 得 到 的 固 体 本 批 全 量 盛 装 待 用 (11) 整 个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零 下 20 深 冷 回 收 收 集 第 二 步 精 制 (1) 将 800kgTHF 抽 入 反 应 釜 中 ; (2) 将 粗 品 本 批 全 量 投 入 反 应 釜 中 ; (3) 加 热 回 流 1h; (4) 冷 却 至 10 以 下 保 温 2 小 时 (5) 离 心 分 离, 得 到 白 色 固 体 滤 液 回 收 THF, 残 液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 9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6) 真 空 干 燥 得 到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芬 地 柞 酸 盐 380kg( 收 率 90%) (7) 干 燥 产 生 的 THF 蒸 气 以 及 少 量 粉 尘 经 -20 深 冷 处 理 (8) 整 个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真 空 导 向 再 经 -20 深 冷 回 收 收 集, 合 并 后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公 司 处 理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G 药 产 品 按 批 次 生 产, 生 产 周 期 为 5-6 天, 每 批 380 kg, 共 生 产 53 批, 非 常 温 单 元 见 表 3-36 表 3-36 中 间 体 主 要 反 应 条 件 单 元 名 称 温 度 ( ) 反 应 时 间 (h) 收 率 % 压 力 忌 水 与 否 加 热 介 质 制 冷 介 质 粗 品 反 应 65 1 常 压 否 蒸 汽 精 制 65 1 90% 常 压 否 蒸 汽 50%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50% 乙 二 醇 水 溶 液 2 工 艺 流 程 图 和 主 要 物 料 切 入 点 与 平 衡 及 产 污 点 3-37 G 药 按 批 量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3-9, 按 年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输 入 序 号 名 称 1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表 3-37 G 药 批 量 生 产 的 物 料 平 衡 数 量 (kg/ 批 )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kg/ 批 ) 200 1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1410 2 芬 地 柞 酸 200 2 挥 发 性 四 氢 呋 喃 废 气 30 备 注 3 四 氢 呋 喃 1600 3 废 液 140 危 废 4 滤 渣 2 危 废 5 干 燥 废 气 31 6 粉 碎 产 尘 5 7 无 组 织 排 放 四 氢 呋 喃 2 8 产 品 380 合 计 2000 2000 3 总 物 料 平 衡 按 年 生 产 量 核 算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38 溶 剂 平 衡 见 表 3-39 10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200kg 四 氢 呋 喃 400kg 芬 地 柞 酸 200kg 四 氢 呋 喃 400kg 加 热 回 流 加 热 回 流 S9-1 滤 渣 1kg 溶 解 过 滤 反 应 釜 溶 解 过 滤 滤 渣 1kg S9-1 G9-5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2kg 四 氢 呋 喃 800kg 降 温 结 晶 (10 以 下 ) 离 心 分 离 回 收 入 四 氢 呋 喃 705kg 蒸 馏 挥 发 性 气 体 15kg 废 液 70kg 含 四 氢 呋 喃 母 液 790kg G9-1 L9-1 溶 解 降 温 结 晶 (10 以 下 ) 离 心 分 离 回 收 入 四 氢 呋 喃 705kg 蒸 馏 挥 发 性 气 体 15kg 废 液 70kg 含 四 氢 呋 喃 母 液 790kg G9-2 L9-2 真 空 干 燥 干 燥 废 气 31kg G9-3 粉 碎 包 装 产 尘 5kg G9-4 D 级 入 库 ( 产 品 380kg) 101 图 3-9 芬 地 柞 酸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物 料 平 衡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38 中 间 体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输 出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t/a) 备 注 1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10.53 1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74.21 2 芬 地 柞 酸 10.53 2 挥 发 性 四 氢 呋 喃 废 气 1.58 3 四 氢 呋 喃 84.21 3 废 液 7.37 危 废 4 4 滤 渣 0.11 危 废 5 5 干 燥 废 气 1.64 6 6 粉 碎 产 尘 0.26 7 无 组 织 排 放 四 氢 呋 喃 0.10 8 产 品 20 合 计 105.27 合 计 105.27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有 机 溶 剂 为 四 氢 呋 喃 四 氢 呋 喃 平 均 总 回 收 率 约 92%,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 物 料 平 衡 分 别 见 表 3-39 输 入 (t/a) 表 3-39 四 氢 呋 喃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77.48 其 中 精 制 产 生 的 滤 液 蒸 馏 回 收 四 氢 呋 喃 74.73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四 氢 呋 喃 2.75 废 液 带 走 四 氢 呋 喃 6.14 四 氢 呋 喃 84.21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四 氢 呋 喃 0.1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四 氢 呋 喃 0.14 真 空 干 燥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四 氢 呋 喃 0.10 真 空 干 燥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四 氢 呋 喃 0.15 无 组 织 排 放 四 氢 呋 喃 废 气 0.10 合 计 84.21 合 计 84.21 10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三 发 酵 药 物 ( 一 ) 发 酵 生 产 1 生 产 菌 种 简 介 (1)J 药 类 化 合 物 生 产 菌 肺 念 菌 素 B0 肺 念 菌 素 B0 产 生 菌 Ghrea lozoyensis HS707-3796, 最 初 从 西 班 牙 河 流 LOZOYA RIVER 河 流 中 分 离 得 到 图 3-10 Ghrea lozoyensis 菌 落 形 态 生 理 生 化 特 性 :PDA 上 生 长 半 径 :19-20mm; 菌 落 形 态 : 具 褶 皱, 气 生 菌 丝 毛 状 ; 菌 落 颜 色 : 橄 榄 黄 至 深 橄 榄 棕 ; 接 种 至 木 材 上 的 行 为 : 大 量 产 孢, 在 木 材 上 发 生 移 生, 形 成 大 的 孢 子 斑 块 无 分 生 孢 子 梗 ; 分 生 孢 子 形 成 : 在 一 致 的 气 生 菌 丝 上 产 多 孢 或 单 孢 ; 整 个 孢 子 大 小 :16-54um ; 孢 子 细 胞 直 径 : 4.8-7.2um; 孢 子 形 状 : 大 而 不 规 则 丸 块 状, 多 弯 曲, 少 丝 状, 未 成 熟 时 偶 有 部 分 卷 曲 (2)I 药 生 产 菌 放 线 菌 NO.A-94 放 线 菌 NO.A-94 为 从 关 东 土 壤 中 分 离 所 得 的 I 药 产 生 菌, 为 金 色 连 丝 菌 S.aureus A94,I 药 发 酵 时,I 药 存 在 于 菌 体 中, 滤 液 种 种 存 在 放 线 酮 类 物 质, 发 酵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抗 细 菌 类 物 质 (3)H 药 生 产 菌 吸 水 链 霉 菌 ATCC29253 10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H 药 产 生 菌 为 吸 水 链 霉 菌 ATCC29253, 产 生 菌 丝 单 轴 分 枝, 孢 子 丝 螺 旋, 孢 子 堆 灰 转 灰 褐 色 气 生 菌 丝 吸 水, 孢 子 聚 集 成 堆, 产 生 黑 色 斑 点 ; 基 内 菌 丝 浅 黄 褐, 产 生 可 溶 性 色 素 生 产 菌 种 为 从 自 然 界 筛 选 的 菌 种, 不 属 于 基 因 重 组 的 工 程 菌, 也 不 属 于 病 毒 和 可 能 产 生 致 病 菌 的 微 生 物, 不 存 在 生 物 安 全 问 题 2 生 产 工 艺 发 醇 生 产 采 用 批 量 三 级 发 酵 生 产, 通 过 菌 种 制 备, 摇 瓶 种 子 培 养, 按 500L-3000L-20000L 从 一 级 种 子 罐 二 级 种 子 罐 到 生 产 罐 具 体 生 产 过 程 简 述 如 下 : (1) 生 产 菌 种 制 备 J 药 和 H 药 生 产 菌 种 制 备 过 程 为 : 取 甘 油 管, 用 无 菌 水 制 成 均 一 的 菌 悬 液 ; 菌 悬 液 用 无 菌 水 稀 释 成 10-5~10-7, 在 装 有 20ml 固 体 培 养 基 的 平 板 ( 直 径 9mm) 中, 加 入 0.1ml 稀 释 过 的 菌 悬 液, 用 三 角 耙 涂 布 均 匀 ;J 药 菌 平 板 在 25 条 件 下, 培 养 7 天 左 右, 获 得 单 菌 落, 挑 取 单 菌 落, 涂 布 于 茄 型 斜 面 上, 在 25 条 件 下, 培 养 7 天 左 右 ;H 药 菌 平 板 在 30 条 件 下, 培 养 20 天 左 右, 获 得 单 菌 落, 挑 取 单 菌 落, 涂 布 于 茄 型 斜 面 上, 在 30 条 件 下, 培 养 20 天 左 右 I 药 生 产 菌 种 制 备 过 程 为 : 母 瓶 的 制 备 : 从 保 存 的 沙 土 管 菌 种 中 无 菌 操 作, 接 种 适 量 沙 土 于 250 毫 升 茄 形 瓶 的 斜 面 上,28 培 养 7-10D, 放 入 4 冰 箱, 待 用 ; 生 产 斜 面 的 制 备 : 无 菌 操 作 从 母 瓶 选 取 深 灰 色, 孢 子 丰 满 的 菌 落 5-7 个, 加 入 3 毫 升 无 菌 生 理 盐 水, 制 成 悬 液, 接 种 于 250 毫 升 茄 形 瓶 斜 面,28 培 养 7-8D, 备 用 (2) 摇 瓶 种 子 培 养 按 生 产 菌 种 的 摇 瓶 种 子 培 养 基 配 方 将 称 好 培 养 基 各 组 份, 加 入 自 来 水 调 匀, 使 各 成 分 溶 解 均 匀,NaOH 调 ph, 分 装, 100ml/500ml 三 角 摇 瓶 121-123 湿 热 灭 菌 30 分 钟 ; 用 接 种 铲 从 生 产 斜 面 取 一 小 块 菌 苔 或 从 甘 油 管 中 吸 取 1ml 菌 液, 接 种 于 100ml 的 液 体 中 J 药 生 产 菌 培 养 条 件 :220rpm,25 培 养 48~52 小 时 ;H 药 生 产 菌 培 养 条 件 :220rpm,30 培 养 67-72 小 时 ; 菌 丝 的 外 10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观 有 很 明 显 的 挂 壁 现 象, 菌 浓 控 制 在 15% pmv 左 右 就 可 I 药 菌 生 产 菌 摇 瓶 培 养 : 将 斜 面 孢 子 接 种 于 摇 瓶 中,28 摇 床 振 荡 培 养 24 小 时 在 菌 种 的 制 备 阶 段, 主 要 为 器 皿 的 洗 涤 废 水 和 灭 菌 的 冷 凝 水 等, 产 生 量 很 少 (3) 发 酵 培 养 期 先 将 发 酵 罐 通 入 蒸 汽 进 行 空 消 灭 菌 后, 再 配 制 好 的 培 养 基 倒 入 发 酵 罐 内, 用 蒸 汽 进 行 湿 消 灭 菌, 然 后 冷 却 到 发 酵 温 度, 在 无 菌 条 件 下 接 入 摇 瓶 种 子 培 养 的 微 生 物 进 入 一 级 种 子 罐, 在 一 级 种 子 罐 发 酵 一 段 时 间, 微 生 物 生 长 到 一 定 数 量 ( 生 长 量 通 常 测 光 密 度 确 定, 生 长 量 在 25% pmv 以 上 就 可 ) 后, 按 摇 瓶 按 入 一 级 种 子 罐 的 方 法 接 入 二 级 种 子 罐, 在 二 级 种 子 罐 发 酵 一 段 时 间, 微 生 物 生 长 到 一 定 数 量 ( 生 长 量 通 常 测 光 密 度 确 定, 生 长 量 在 25% pmv 以 上 就 可 ) 后, 接 以 上 同 样 方 法 接 入 生 产 发 酵 罐 进 行 生 产 一 级 二 级 种 子 罐 和 发 酵 罐 之 间 不 同 在 于 培 养 基 控 制 参 数 ( 主 要 有 ph 温 度 DO 培 养 时 间 等 ) 这 三 个 产 品 的 发 酵 基 本 培 养 条 件 见 表 3-40 表 3-40 发 酵 药 发 酵 培 养 基 本 培 养 条 件 一 览 表 发 酵 阶 段 基 本 参 数 J 药 H 药 I 药 培 养 基 配 方 种 子 培 养 基 1-1 种 子 培 养 基 2 种 子 培 养 基 3 灭 菌 121 灭 菌 30 分 钟 消 后 ph 约 在 6.0-6.5 一 级 种 子 罐 摇 瓶 种 子 接 种 量 1% 左 右,1-1.5L 种 子 液 温 度 25 29 28 (300L, 有 效 容 搅 拌 120rpm 积 150~200L) 空 气 流 量 1:1vvm 罐 压 0.04-0.05mpa 培 养 时 间 40-70 小 时 40-70 小 时 20 小 时 培 养 基 配 方 种 子 培 养 基 1-2 种 子 培 养 基 2 种 子 培 养 基 3 灭 菌 121 灭 菌 30 分 钟 消 后 ph 约 6.5 二 级 种 子 罐 摇 瓶 种 子 接 种 量 全 量 温 度 25 29 28 (3 吨, 工 作 体 搅 拌 120rpm 积 1.5-2 吨 ) 空 气 流 量 1:1vvm 罐 压 0.04-0.05mpa 培 养 时 间 40-70 小 时 40-70 小 时 20-24 小 时 发 酵 罐 培 养 基 配 方 工 业 培 养 基 1 工 业 培 养 基 2 工 业 培 养 基 3 灭 菌 121 灭 菌 30 分 钟 (20T, 工 作 体 摇 瓶 种 子 接 种 量 全 量 10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积 15T) 温 度 26 29 28 搅 拌 120rpm 空 气 流 量 1:1vvm 罐 压 0.04-0.05mpa 培 养 时 间 210-240 小 时 160-200 小 时 168-192 小 时 溶 氧 DO 20% 20% 20% 注 : 种 子 培 养 基 1-1: 甘 露 醇 6g/L 棉 籽 饼 粉 10g/L 葡 萄 糖 20 g/l 蛋 白 胨 5 g/l 玉 米 浆 6g/L 硫 酸 镁 0.1g/L 泡 敌 1g/L ph NaOH 调 节 ph 至 6.8( 消 前 ) 种 子 培 养 基 1-2: 甘 露 醇 10g/L 棉 籽 饼 粉 15g/L 葡 萄 糖 15 g/l 蛋 白 胨 5 g/l 玉 米 浆 6g/L 硫 酸 镁 0.1g/L 泡 敌 1g/L ph NaOH 调 节 ph 至 6.8( 消 前 ) 种 子 培 养 基 2: 黄 豆 粉 21g/L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6g/L 酵 母 膏 6 g/l 葡 萄 糖 20 g/l 泡 敌 1g/L ph NaOH 调 节 ph 至 6.8( 消 前 ) 种 子 培 养 基 3: 淀 粉 1%, 葡 萄 糖 1%, 花 生 饼 粉 2%, 蛋 白 胨 0.2%, 豆 油 0.3 %,CaCO 3 0.6%,(NH 4 ) 2 SO 4 0.2%,KH 2 PO 4 0.02% 工 业 培 养 基 1: 甘 露 醇 15g/L 棉 籽 饼 粉 20g/L 脯 氨 酸 5g/L 葡 萄 糖 15 g/l K 2 HPO 4 1g/L KH 2 PO 4 1g/L NaCl5g/L 无 机 盐 溶 液 1g/L 泡 敌 10g/L ph 自 然 工 业 培 养 基 2: 棉 籽 粉 21g/L 酵 母 浸 出 粉 6g/L 甘 油 6g/L 赖 氨 酸 盐 酸 盐 15 g/l 硫 酸 镁 0.1g/L K 2 HPO 4 1g/L KH 2 PO 4 1g/L NaCl5g/L 葡 萄 糖 20g/L 泡 敌 10g/L ph 自 然 工 业 培 养 基 3: 葡 萄 糖 15%, 黄 豆 饼 粉 2.5%, 蛋 白 胨 0.2%, 豆 油 0.3%, MgSO 4.7H 2 O 0.05%,CaCO 3 0.6%, KH 2 PO 4 0.02% 3 发 酵 过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和 源 强 发 酵 过 程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环 节 见 图 3-11 发 酵 过 程 采 用 批 量 发 酵, 其 中 J 药 发 酵 37 批 /a H 药 发 酵 68 批 /a I 药 发 酵 33 批 /a 类 比 普 通 发 酵, 培 养 基 中 的 有 机 物 约 35-45% 进 入 菌 体 40-50% 代 谢 为 CO 2 10-20% 留 于 发 酵 液 10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菌 种 接 种 平 板 培 养 基 平 板 W10-1 含 培 养 基 的 洗 罐 斜 面 培 养 基 斜 面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G10-1 发 酵 过 程 产 生 种 子 培 养 基 摇 瓶 的 CO 2 N10-1 种 子 培 养 基 一 级 种 子 罐 300L 空 压 机 噪 声 种 子 培 养 基 二 级 种 子 罐 空 压 机 生 产 培 养 基 生 产 发 酵 罐 20m 3 珍 珠 岩 助 滤 剂 发 酵 液 自 动 板 框 压 滤 机 滤 液 进 入 废 水 W10-2 滤 渣 ( 送 提 炼 车 间 ) 图 3-11 发 酵 过 程 生 产 工 艺 和 产 污 流 程 10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二 ) 提 取 纯 化 项 目 目 标 产 物 为 胞 内 物, 将 收 获 的 发 酵 细 胞 回 收 ( 滤 渣 ), 通 过 破 细 胞 壁 处 理 后 将 其 中 的 目 标 产 物 提 炼 出 来, 其 提 炼 工 艺 如 图 3-12 3-13 3-14 所 示 : 1 J 药 (1) 发 酵 液 处 理 1 按 发 酵 液 体 积 (12-15T) 加 入 1%-2% 的 珍 珠 岩 助 滤 剂, 搅 拌 1 小 时 以 上 2 板 框 过 滤, 用 压 缩 空 气 吹 干 ; 得 滤 饼, 滤 液 弃 去 ( 废 水 ) 3 滤 饼 加 10 吨 工 业 甲 醇, 搅 拌 提 取 1 小 时, 板 框 过 滤, 用 水 顶 洗, 吹 干 滤 饼 弃 去 ( 固 废 ), 得 甲 醇 提 取 液 (2)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将 甲 醇 提 取 液 转 入 真 空 浓 缩 罐 中, 真 空 度 -0.08Mpa, 浓 缩 得 浓 缩 液 1.5-2 吨 (3)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和 浓 缩 1 按 浓 缩 液 体 积, 加 入 0.5-1 倍 乙 酸 乙 酯, 搅 拌 10 分 钟, 静 止 2 小 时 以 上 2 放 掉 下 层 废 液, 保 留 上 层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液 3 重 复 过 程 1 和 2 一 次 4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液, 真 空 度 -0.08Mpa, 浓 缩 的 到 油 状 物 5 油 状 物 加 入 少 量 甲 醇 溶 解, 得 到 上 柱 液 (4) 树 脂 层 析 分 离 (UniPSTM 反 相 填 料,100μm,1000Å) 1 将 上 柱 液 用 泵 压 入 层 析 柱 2 用 56% 的 工 业 甲 醇 水 溶 液 8T 预 洗 3 用 65% 的 工 业 甲 醇 水 溶 液 6T 洗 脱 4 收 集 合 格 洗 脱 液 约 2T 不 合 格 洗 脱 液 回 收 甲 醇 (5) 纯 组 分 的 结 晶 1 结 晶 前 的 处 理 : 用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将 上 述 得 到 的 纯 组 分 浓 缩 至 工 业 甲 醇 浓 度 低 于 30%, 约 800L, 加 入 400L 的 乙 酸 乙 酯, 搅 拌 半 小 时, 静 止 一 小 时 以 上, 去 掉 下 层 水 相, 上 层 乙 酸 乙 酯 加 入 适 量 活 性 炭 搅 拌 脱 色, 放 置 24 小 时, 过 滤 掉 活 性 炭, 滤 液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至 较 小 体 积, 加 入 适 量 的 无 水 硫 酸 钠 去 除 水 份, 过 滤 2 结 晶 加 入 适 量 浓 缩 液 体 积 两 倍 的 工 业 甲 醇, 加 热 溶 解, 降 温 至 10 度 以 下 结 晶, 过 滤,40 度 减 压 干 燥, 得 产 品 10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0t 工 业 甲 醇 G11-8 0.05t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发 酵 液 滤 渣 2.34t 溶 剂 浸 提 过 滤 分 离 ( 密 闭 过 滤, 頂 洗 )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约 2.25t 滤 渣 G11-1 9.15t 回 收 工 业 甲 醇 0.75t 废 水 S11-1 50kg 废 气 W11-1 1t 乙 酸 乙 酯 一 次 溶 剂 萃 取 G11-2 5kg 废 气 1t 乙 酸 乙 酯 56% 工 业 甲 醇 8t 预 洗 65% 工 业 甲 醇 6t 洗 脱 工 业 甲 醇 (4t) 水 (4t) 再 生 0.36t 乙 酸 乙 酯 20kg 无 水 硫 酸 钠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二 次 溶 剂 萃 取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层 析 柱 2t 合 格 洗 脱 液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三 次 溶 剂 萃 取 脱 色 干 燥 过 滤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降 温 结 晶 0.895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0.1t 废 水 不 合 格 洗 脱 液 再 生 废 液 1.79t 回 收 甲 醇 0.1t 废 水 W11-3 25kg 废 硫 酸 钠 S11-2 G11-3 0.895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G11-4 G11-6 10kg 废 气 1kg 废 气 0.319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W11-2 蒸 馏 10.1t 废 水 5kg 废 气 10t 回 收 甲 醇 G11-5 100kg 废 气 W11-4 离 心 过 滤 90kg 母 液 L11-1 包 装 ( 约 27kg) 干 燥 8kg 废 气 G11-7 图 3-12 棘 霉 素 发 酵 后 处 理 批 次 提 炼 工 艺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10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2 H 药 (1) 发 酵 液 处 理 1 按 发 酵 液 体 积 (12-15T) 加 入 1%-2% 的 珍 珠 岩 助 滤 剂, 搅 拌 1 小 时 以 上 2 板 框 过 滤, 用 压 缩 空 气 吹 干 ; 得 滤 饼, 滤 液 弃 去 3 滤 饼 加 10 吨 丙 酮, 搅 拌 提 取 1 小 时, 板 框 过 滤, 用 水 顶 洗, 吹 干 滤 饼 弃 去, 得 丙 酮 提 取 液 (2)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将 丙 酮 提 取 液 转 移 至 真 空 浓 缩 罐 中, 在 真 空 度 -0.08Mpa 下, 浓 缩 得 到 浓 缩 液 1.5-2 吨 (3)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和 浓 缩 1 按 浓 缩 液 体 积, 加 入 0.5-1 倍 乙 酸 乙 酯, 搅 拌 10 分 钟, 静 止 2 小 时 以 上 2 放 掉 下 层 废 液, 保 留 上 层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液 3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液, 真 空 度 -0.08Mpa, 浓 缩 的 到 油 状 物 4 油 状 物 加 入 少 量 乙 醇 溶 解, 得 到 上 柱 液 (4) 树 脂 层 析 分 离 ( 使 用 HP20 色 谱 树 脂 粒 度 为 100 目 300 目 ) 1 将 上 柱 液 用 泵 压 入 层 析 柱 2 用 50% 的 丙 酮 水 溶 液 8T 预 洗 3 用 60% 的 丙 酮 6T 洗 脱 4 收 集 合 格 洗 脱 液 约 2T 不 合 格 洗 脱 液 回 收 丙 酮 (5) 纯 组 分 的 结 晶 1 结 晶 前 的 处 理 : 用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将 上 述 得 到 的 纯 组 分 浓 缩 至 丙 酮 浓 度 低 于 30%, 约 800L, 加 入 400L 的 乙 酸 乙 酯, 搅 拌, 静 止 一 小 时 以 上, 去 掉 下 层 水 相, 将 上 层 乙 酸 乙 酯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至 较 小 体 积, 加 入 适 量 的 无 水 硫 酸 钠 去 除 水 份, 过 滤, 再 次 用 减 压 浓 缩 至 干 加 入 约 10L 乙 酸 乙 酯 溶 解, 加 入 适 量 活 性 炭 搅 拌 脱 色, 放 置 24 小 时, 用 过 滤 掉 活 性 炭, 滤 液 浓 缩 至 小 体 积 2 结 晶 : 加 入 适 量 浓 缩 液 体 积 两 倍 的 石 油 醚, 加 热 溶 解, 降 温 至 10 度 以 下 结 晶, 过 滤,40 度 减 压 干 燥, 得 产 品 11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0t 丙 酮 溶 剂 G12-8 50kg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1t 乙 酸 乙 酯 1t 乙 酸 乙 酯 发 酵 液 滤 渣 2.16t 溶 剂 浸 提 过 滤 分 离 ( 密 闭 过 滤, 頂 洗 )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一 次 溶 剂 萃 取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二 次 溶 剂 萃 取 约 2.3t 滤 渣 G12-1 9.14t 回 收 丙 酮 0.6t 废 水 G12-2 0.895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0.1t 废 水 G12-3 0.895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S12-1 60kg 废 气 W12-1 5kg 废 气 W12-2 5kg 废 气 50% 丙 酮 8t 预 洗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不 合 格 洗 脱 液 再 生 废 液 60% 丙 酮 6t 洗 脱 丙 酮 (4t) 水 (4t) 再 生 0.36t 乙 酸 乙 酯 20kg 无 水 硫 酸 钠 层 析 柱 2t 合 格 洗 脱 液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三 次 溶 剂 萃 取 脱 色 干 燥 过 滤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降 温 结 晶 G12-4 1.788t 回 收 丙 酮 0.1t 废 水 W12-3 25kg 废 硫 酸 钠 S12-2 G12-6 12kg 废 气 1kg 废 气 0.299t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蒸 馏 10.1t 废 水 10t 回 收 丙 酮 100kg 废 气 W12-4 G12-5 离 心 过 滤 94kg 母 液 L12-1 包 装 ( 约 15kg) 干 燥 4kg 废 气 G12-7 图 3-13 H 药 发 酵 后 处 理 批 次 提 炼 工 艺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11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 I 药 (1) 发 酵 液 处 理 1 按 发 酵 液 体 积 (12-15T) 加 入 1% 的 硅 藻 土 助 滤 剂, 搅 拌 1 小 时 以 上 2 板 框 过 滤, 用 压 缩 空 气 吹 干 ; 得 滤 饼, 滤 液 弃 去 ( 废 水 ) 3 滤 饼 加 3 吨 乙 醇, 搅 拌 提 取 1 小 时, 板 框 过 滤, 用 水 顶 洗, 吹 干 滤 饼 进 入 下 一 步 二 次 提 取, 得 含 目 标 产 物 的 乙 醇 提 取 液 待 用 4 滤 饼 再 加 3 吨 乙 醇 提 取 一 次 5 合 并 滤 液, 滤 饼 弃 去 ( 固 废 ) (2)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将 收 集 的 两 次 提 取 的 乙 醇 提 取 液 转 移 至 真 空 浓 缩 罐 中, 真 空 度 -0.08Mpa, 浓 缩 得 到 浓 缩 液 体 积 0.8-1 吨 (3) 降 温 结 晶 将 浓 缩 液 降 温 至 5 以 下, 结 晶 4 小 时 (4) 离 心 过 滤 洗 涤 纯 化 离 心 过 滤 分 离 得 到 结 晶 体, 用 纯 化 水 洗 涤, 甩 干 ; 再 用 150-200L 乙 酸 乙 酯 洗 涤, 甩 干, 得 滤 饼 (5) 干 燥 将 滤 饼 60 减 压 干 燥, 包 装, 得 I 药 成 品 11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滤 渣 2.1t ( 发 酵 液 固 液 分 离 后 的 固 相 ) 3t 乙 醇 溶 剂 溶 剂 浸 提 ( 破 壁 ) 过 滤 分 离 ( 密 闭 过 滤, 頂 洗 ) 约 3t 浸 提 液 3t 乙 醇 溶 剂 溶 剂 浸 提 约 2.1t 滤 渣 S13-1 过 滤 分 离 ( 密 闭 过 滤, 頂 洗 ) 约 3t 浸 提 液 G13-5 10kg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减 压 浓 缩 蒸 发 降 温 结 晶 离 心 过 滤 0.45t 乙 醇 蒸 馏 G13-1 5.08t 回 收 乙 醇 20kg 废 气 G13-2 20kg 挥 发 乙 醇 153kg 乙 酸 乙 酯 60kg 废 水 500L 纯 化 水 W13-1 180kg 乙 酸 乙 酯 滤 饼 洗 涤 蒸 馏 15kg 挥 发 乙 酸 乙 酯 G13-3 干 燥 包 装 ( 约 300kg 产 品 ) 55kg 废 气 G13-4 527kg 废 水 W13-2 图 3-14 I 药 发 酵 后 处 理 批 次 提 炼 工 艺 和 产 污 流 程 图 11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溶 剂 平 衡 提 取 纯 化 主 要 有 机 溶 剂 为 工 业 甲 醇 丙 酮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平 均 总 回 收 率 分 别 为 94.2% 97.5% 92.7% 92.4%, 其 余 进 入 废 液 废 水 和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形 式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 物 料 平 衡 分 别 见 表 3-41 3-42 3-43 3-44 表 3-41 工 业 甲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工 业 甲 醇 828.06 其 中 套 用 回 收 工 业 甲 醇 779.81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工 业 甲 醇 774.78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工 业 甲 醇 5.03 菌 渣 等 固 体 废 物 带 走 工 业 甲 醇 12.5 废 液 ( 母 液 ) 带 走 工 业 甲 醇 0.3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工 业 甲 醇 0.8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工 业 甲 醇 0.09 工 艺 废 水 带 走 工 业 甲 醇 32.76 无 组 织 排 放 工 业 甲 醇 废 气 1.8 合 计 828.06 合 计 828.06 输 入 (t/a) 表 3-42 丙 酮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丙 酮 1433.04 其 中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丙 酮 1423.10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丙 酮 9.94 菌 渣 等 固 体 废 物 带 走 丙 酮 10.20 丙 酮 1468.8 废 液 ( 母 液 ) 带 走 丙 酮 0.2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丙 酮 1.4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含 丙 酮 0.35 工 艺 废 水 带 走 丙 酮 20.26 无 组 织 排 放 丙 酮 废 气 3.35 合 计 1468.8 合 计 1468.8 输 入 (t/a) 表 3-43 乙 醇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醇 183.61 其 中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乙 醇 182.49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乙 醇 1.12 菌 渣 等 固 体 废 物 带 走 乙 醇 5.34 乙 醇 198 溶 剂 回 收 及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醇 0.20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乙 醇 0.02 干 燥 过 程 废 气 带 走 乙 醇 ( 无 组 织 ) 0.20 工 艺 废 水 带 走 乙 醇 8.30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醇 废 气 0.33 合 计 198 合 计 198 11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输 入 (t/a) 表 3-44 乙 酸 乙 酯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出 (t/a) 套 用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226.53 其 中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225.13 低 温 深 冷 回 收 真 空 泵 带 出 的 乙 酸 乙 酯 1.40 废 液 ( 母 液 ) 带 走 工 业 乙 酸 乙 酯 5.88 乙 酸 乙 酯 253.74 溶 剂 回 收 及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排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0.05 溶 剂 回 收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有 组 织 排 放 不 凝 气 中 乙 酸 乙 酯 0.20 干 燥 过 程 废 气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 无 组 织 ) 0.25 工 艺 废 水 带 走 乙 酸 乙 酯 20.33 无 组 织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0.50 合 计 253.74 合 计 253.74 ( 三 ) 发 酵 药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水 发 酵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发 酵 液 过 滤 后 的 滤 液 W10-2 设 备 清 洗 和 地 面 冲 洗 水 W10-1, 以 20T 罐 发 酵 生 产, 每 天 放 罐 1 批 估 算, 滤 液 约 15m 3 /d,cod 8000-15000mg/L; 设 备 清 洗 和 地 面 冲 洗 水 约 21.5 m 3 /d,cod 200-400 mg/l 提 取 纯 化 过 程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采 用 溶 剂 顶 出 滤 渣 中 的 水 通 过 萃 取 释 放 出 的 废 水 W11-1 W11-2 W11-3 W12-1 W12-2 W12-3 及 层 析 柱 洗 脱 水 回 收 溶 剂 后 的 废 水 W11-4 W12-4; 溶 剂 蒸 馏 后 的 废 水 W13-1 W13-2, 以 处 理 20T 罐 发 酵 液, 每 天 处 理 放 罐 1 批 估 算, 工 艺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7m 3 /d, COD 50000-80000mg/L; 设 备 清 洗 和 地 面 冲 洗 水 约 23.5 m 3 /d,cod 200-400 mg/l 故 发 酵 药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67 m 3 /d,cod5000-8000 mg/l 据 同 类 型 药 厂 废 水 水 质 为 BOD 5 :1500~3000mg/L,CODcr:3000~5500mg/L,SS:1500~2000mg/L, 色 度 :300~500 倍,PH:5~11 废 水 中 所 含 成 份 主 要 为 发 酵 残 余 物 破 乳 剂 和 残 留 产 品 及 其 降 解 物, 还 有 提 取 过 程 中 残 留 的 有 机 溶 剂 和 一 些 无 机 盐 类 等 其 废 水 成 份 复 杂, 碳 氮 营 养 比 例 失 调 ( 氮 源 过 剩 ), 废 水 带 有 较 重 的 颜 色, 悬 浮 物 含 量 较 高, 易 产 生 泡 沫, 含 有 难 降 解 物 质 和 有 污 水 经 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气 发 酵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微 生 物 生 长 代 谢 过 程 产 生 的 CO 2 废 气 G10-1 等, 本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微 生 物 发 酵 过 程 不 产 生 强 异 味 废 气 ; 提 取 纯 化 过 程 主 要 为 减 压 蒸 馏 溶 剂 回 收 通 过 水 环 真 空 泵 排 放 挥 发 的 有 机 废 气 G11-1 G11-2 G11-3 11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G11-4 G11-6,G12-1 G12-2 G12-3 G12-4 G12-6,G13-1 G13; 层 析 产 生 的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废 气 G11-5 G12-5; 结 晶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G13-2 G13-3,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G11-7 G12-7 G13-4;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G11-8 G12-8 G12-5, 生 产 过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机 废 气 等 通 过 深 冷, 将 有 机 废 气 冷 凝 回 收, 并 将 大 部 分 有 机 废 气 溶 入 水 环 真 空 泵 的 水 相,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3 固 体 废 物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 发 酵 工 序 产 生 的 菌 丝 废 渣 ( 菌 丝 体 和 蛋 白 质 ); 过 滤 提 取 分 离 精 制 脱 色 等 工 序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弃 树 脂 废 活 性 炭 ; 废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其 中 菌 丝 废 渣 中 的 主 要 物 质 是 未 被 利 用 的 培 养 基 和 细 胞 物 质 以 及 无 机 助 滤 剂 等, 其 主 要 成 分 为 蛋 白 质 脂 肪 和 糖 类 等 同 时 含 有 一 定 的 残 留 抗 生 素 效 价 固 体 残 渣 外 运 ( 用 于 沼 气 发 酵 原 料 或 由 环 保 公 司 焚 烧 生 产 热 电 ) 4 噪 声 噪 声 来 源 于 锅 炉 空 压 机 冷 冻 机 组 风 机 空 调 泵 等 ; 设 备 选 型 要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 设 计 安 装 过 程 中 采 用 隔 离 减 震 等 技 术 措 施 后, 能 达 标 四 中 试 研 发 公 斤 级 产 品 化 学 合 成 实 验 室 位 于 质 检 研 发 楼 五 楼, 有 两 条 实 验 室 级 别 生 产 线, 可 分 别 用 于 莫 司 类 产 品 如 依 维 莫 司 等, 芬 净 类 产 品 如 卡 泊 芬 净 等 的 实 验 室 生 产, 面 积 约 1000 平 方 米 中 试 研 发 中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软 多, 主 要 溶 剂 有 甲 醇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四 氢 呋 喃 吡 啶 等 溶 剂,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为 实 验 废 液, 约 1.1t/a, 作 危 废 处 理 ; 实 验 废 水, 约 5t/d,CODcr:500~1000mg/L,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实 验 室 废 气, 通 过 通 风 厨 或 集 气 系 统 抽 至 接 顶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后 排 放 3.2.4 污 染 物 汇 总 表 总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汇 总 见 表 3-45 11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污 染 物 序 号 性 质 1 废 水 2 废 气 3 废 渣 表 3-45 三 废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编 号 污 染 特 性 W1-1 W2-1 W3-1 W4-1 制 剂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含 SS 和 色 度 W3-2 制 剂 车 间 冷 凝 水, 主 要 含 有 机 物 W5-1 合 成 车 间 离 心 过 滤 及 洗 涤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机 物 硫 酸 根 离 子 W6-1 合 成 车 间 减 压 蒸 馏 污 冷 凝 水, 主 要 含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W7-1 合 成 车 间 萃 取 分 离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机 物 W10-1 发 酵 车 间 含 培 养 基 的 洗 罐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W10-2 发 酵 车 间 发 酵 液 滤 液 废 水 W11-1 W11-2 W11-3 W12-1 W12-2 W12-3 W11-4 W12-4 W13-1 W13-2 G1-1 G2-1 G2-2 G2-3 G3-1 G4-1 G4-2 G4-3 G5-1 G5-2 G5-3 G5-4 G5-8 G5-9 G6-2 G6-3 G7-1 G7-2 G7-3 G7-4 G8-1 G8-3 G8-4 G9-1 G9-2 G9-3 G5-5 G5-6 G-5-7 G6-4 G7-5 G8-5 G9-4 提 炼 车 间 萃 取 废 水 提 炼 车 间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液 制 剂 车 间 称 量 破 碎 压 片 筛 片 产 生 的 粉 尘 制 剂 车 间 软 膏 剂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合 成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合 成 车 间 产 品 原 料 药 粉 碎 产 生 的 粉 尘 G10-1 发 酵 车 间 发 酵 过 程 产 生 的 CO 2 废 气 G11-1 G11-2 G11-3 G11-4 G11-5 G11-6 G11-7 G11-8 G12-1 G12-2 G12-3 G13-4 G12-5 G12-6 G12-7 G12-8 G13-1 G13-2 提 炼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G13-3 G13-4 G13-5 G14-1 质 检 楼 中 试 试 验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S1-1 S1-3 S2-1 S2-3 S3-1 S3-3 S4-1 S4-2 S1-2 S2-2 S3-2 S3-4 S4-3 S4-4 S5-1 S6-1 S8-4 S7-1 S8-1 S11-2 S12-2 制 剂 车 间 废 包 装 材 料 制 剂 车 间 不 合 格 品 合 成 车 间 脱 色 等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脱 水 等 产 生 的 废 硫 酸 钠 S8-3 合 成 车 间 F 药 合 成 产 生 的 废 钯 碳 催 化 剂 11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S9-1 合 成 车 间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渣 S11-1 S12-1 S13-1 提 炼 车 间 提 取 药 物 后 产 生 的 残 留 细 胞 废 渣 L5-1 L5-2 L6-1 L6-2 L7-1 L7-2 L7-3 L8-1 合 成 车 间 溶 剂 回 收 等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液 废 液 L8-3 L8-4 L9-1 L9-2 L8-2 合 成 车 间 F 药 合 成 产 生 酸 碱 废 液 L11-1 L12-1 提 炼 车 间 产 生 的 结 晶 母 液 L14-1 质 检 楼 中 试 试 验 产 生 的 试 验 废 液 4 噪 声 空 压 机 离 心 分 离 真 空 泵 等 机 械 噪 声 从 表 中 可 见,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的 特 点 是 产 生 大 量 的 危 险 废 物 含 溶 剂 废 液 ; 发 酵 与 提 取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11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二 物 料 平 衡 总 物 料 平 衡 按 年 生 产 总 量 的 总 物 料 平 衡 见 表 3-46 输 入 表 3-46 生 产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类 别 名 称 数 量 (t) 名 称 数 量 (t) 原 药 73.512 进 入 制 剂 产 品 236.55 辅 料 174.363 不 合 格 产 品 ( 危 废 ) 4.425 制 剂 合 成 药 与 中 间 体 发 酵 药 研 发 输 出 布 袋 收 尘 ( 危 废 ) 0.585 粉 碎 筛 分 等 排 入 大 气 粉 尘 0.043 有 机 废 气 排 入 大 气 0.50 进 入 设 备 清 洗 污 冷 水 废 水 5.772 参 与 反 应 有 机 化 学 品 251.11 进 入 产 品 125 无 机 化 学 品 123.47 进 入 废 液 364.00 消 耗 溶 剂 165.08 其 中 : 含 废 溶 剂 废 液 (154.37) 纯 化 水 478.8 含 溶 剂 与 硫 酸 废 液 (109.73) 含 废 酸 废 液 ( 盐 酸 ) (99.9) 进 入 工 艺 废 水 493.33 通 过 水 环 泵 排 污 进 入 废 水 溶 剂 6.47 进 入 废 气 13.84 其 中 : 进 入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溶 剂 (3.29) 进 入 废 气 粉 尘 (2.67) 进 入 废 气 中 氢 气 (0.54) 干 燥 挥 发 气 体 ( 主 要 为 水 蒸 汽 ) (5.09)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2.25) 进 入 固 废 ( 主 要 为 废 活 性 炭 废 硫 酸 钠 等 ) 15.82 培 养 基 ( 含 消 泡 制 ) 235.62 进 入 产 品 12 其 中 : 有 机 物 (205.51) 进 入 废 酵 废 液 ( 废 水 ) 46.1 无 机 物 (14.71) 进 入 提 取 废 液 ( 母 液 ) 9.72 消 泡 剂 (15.40) 发 酵 以 CO 2 等 废 气 排 放 90.0 滤 材 34.19 进 入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73.22 消 耗 溶 剂 125.61 进 入 发 酵 废 渣 溶 剂 33.82 进 入 废 气 溶 剂 7.09 进 入 废 水 溶 剂 83.6 进 入 固 废 ( 主 要 为 废 珍 珠 岩 废 活 性 炭 39.87 废 硫 酸 钠 等 ) 消 耗 化 学 试 剂 1.35 进 入 实 验 废 液 1.1 进 入 实 验 废 水 0.14 进 入 废 气 0.1 进 入 实 验 废 渣 0.01 11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三 废 气 排 放 源 强 废 气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3-47 表 3-47 废 气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一 览 表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车 间 污 染 源 因 子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高 度 m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TVOC / / / 0.10 0.021 制 剂 乙 醇 / / / 0.40 0.083 粉 尘 / / 0.023 0.005 甲 醇 0.46 0.064 15 0.68 0.094 DMF 0.57 0.079 15 0.22 0.031 乙 醇 0.31 0.043 15 0.70 0.097 合 成 乙 酸 乙 酯 0.98 0.136 15 0.37 0.051 甲 苯 0.13 0.018 15 0.08 0.011 四 氢 呋 喃 0.84 0.117 15 0.30 0.042 粉 尘 / / / 1.165 0.162 工 业 甲 醇 0.09 0.013 15 1.8 0.250 提 取 丙 酮 0.35 0.049 15 3.35 0.465 乙 醇 0.02 0.003 15 0.53 0.074 乙 酸 乙 酯 0.20 0.028 15 0.75 0.104 总 TVOC 3.95 0.55 15 9.28 1.323 总 粉 尘 / / / 1.188 0.167 注 : 排 放 速 率 按 生 产 批 次 及 操 作 时 间 拆 算 ; 3.2.5 辅 助 与 公 用 工 程 及 办 公 生 活 设 施 情 况 供 水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约 300m 3 /d(96000m 3 /a), 小 时 最 大 用 水 量 70m 3 /h, 包 括 工 艺 用 水 车 间 冲 洗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及 循 环 水 补 充 用 水 等, 由 园 区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厂 区 给 水 水 源 为 市 政 自 来 水, 由 市 政 管 网 从 厂 区 北 面 引 入 一 条 DN200mm 供 水 管 供 项 目 用 水, 水 压 约 0.24Mpa, 厂 区 设 的 消 防 水 池 两 座, 容 积 共 447m 3, 通 过 变 频 供 水 泵 组 供 水, 解 决 厂 区 最 不 利 用 水 点 市 政 水 压 不 足 通 风 及 空 调 系 统 本 项 目 设 空 调 系 统 包 括 制 剂 精 烘 包 生 产 区 的 D 级 净 化 空 调 系 统,D 级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送 风 经 初 中 高 效 三 级 过 滤, 高 效 过 滤 器 装 在 系 统 末 端, 换 气 次 数 15 次 / 小 时, 送 回 风 方 式 一 般 采 用 顶 送 下 侧 回 方 式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空 气 处 理 流 程 见 图 3-15 12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新 风 初 效 中 效 表 冷 风 机 加 热 洁 净 室 内 高 ( 亚 ) 效 送 风 口 中 效 加 湿 回 风 排 风 中 效 过 滤 机 组 排 至 洁 净 室 外 图 3-15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空 气 处 理 流 程 有 机 废 气 净 化 装 置 制 剂 车 间 产 生 的 仅 有 极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至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合 成 车 间 提 取 车 间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深 冷 (-20-25 ), 将 挥 发 溶 剂 冷 凝 后 再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站 目 前 已 建 成 的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为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处 理 工 艺, 废 水 站 设 计 规 模 为 300m 3 /d 混 合 废 水 经 过 格 栅, 去 除 大 块 的 悬 浮 物 和 漂 浮 物 后 进 入 集 水 池, 再 提 升 到 水 解 酸 化 池 将 难 降 解 有 机 物 分 解 成 易 降 解 有 机 物 将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降 解 成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以 保 证 进 入 SBR 反 应 池 的 废 水 水 质 水 量 相 对 稳 定 ;SBR 反 应 池 上 清 水 经 排 水 系 统 间 断 自 流 排 入 中 间 水 池, 然 后 提 升 进 入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接 触 氧 化 池 出 水 进 入 气 浮 设 备 后 进 行 固 液 分 离 进 入 池 沉 淀, 出 水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和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21904-2008) 标 准 后 进 入 园 区 管 网 通 过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本 项 目 制 剂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29m 3 /d 化 学 合 成 药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40m 3 /d 发 酵 药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67m 3 /d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排 水 52.5 m 3 /d 质 检 研 发 4 m 3 /d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21.5m 3 /d, 总 共 废 水 量 约 214m 3 /d, 建 设 300m 3 /d 废 水 处 理 站 能 力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需 要 冷 冻 空 压 机 站 冷 冻 水 主 要 服 务 于 空 调 和 工 艺, 分 别 设 于 合 成 车 间 和 发 酵 车 间, 提 取 车 间 冻 机 房 内, 冷 冻 水 主 要 服 务 于 工 艺, 乙 二 醇 作 冷 却 介 质, 低 噪 声 型 玻 璃 钢 冷 却 塔 1 台 及 循 环 水 泵 2 台, 设 于 制 剂 车 间 楼 顶 发 酵 车 间 车 间 机 房 内 设 130m 3 /min 和 60m 3 /min 各 一 套, 采 用 三 级 过 滤 + 冷 冻 干 燥 工 艺 制 气, 用 于 发 酵 供 气 ; 制 剂 车 12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间 设 5.6m 3 /min 空 压 的 组 合 机 组 1 套, 用 于 工 艺 用 气 及 仪 表 用 气 真 空 系 统 为 生 产 过 程 提 供 所 需 负 压 用 于 溶 剂 回 收 等 工 段, 在 合 成 车 间 辅 助 机 房 内, 设 置 了 11 台 RPPSJ 型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 提 取 车 间 辅 助 机 房 内, 设 置 了 3 台 SPBZ-360 型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 真 空 泵 在 对 减 压 蒸 馏 抽 真 空 时, 会 带 走 一 部 分 有 机 溶 剂 溶 于 或 冷 凝 于 水 中, 该 部 分 水 在 循 环 泵 内 循 环 一 定 周 期 后 将 更 换, 循 环 水 排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系 统 处 理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是 将 低 浓 度 有 机 溶 剂 在 蒸 馏 釜 内 受 热, 分 离 出 气 态 的 有 机 溶 剂, 再 经 冷 凝 器 冷 却 后 得 到 较 高 浓 度 的 有 机 溶 剂 溶 液, 达 到 回 收 目 的 的 过 程 本 项 目 采 用 二 级 冷 凝,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工 业 甲 醇 丙 酮 等 由 于 蒸 馏 过 程 中 真 空 泵 排 气 通 过 深 冷 将 排 气 中 有 机 溶 剂 冷 凝 回 收, 冷 凝 温 度 -20-25, 处 理 后 再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另 外, 蒸 馏 后 釜 内 的 底 液, 则 作 为 废 液 进 入 危 废 处 理 系 统 或 进 入 污 水 系 统 处 理 本 项 目 回 流 精 馏 蒸 馏 系 统 均 采 用 二 级 冷 凝, 其 中 一 级 冷 凝 采 用 循 环 水 介 质, 二 级 冷 凝 采 用 乙 二 醇 介 质 项 目 不 凝 气 中 挥 发 的 有 机 溶 剂 极 少 生 活 福 利 设 施 本 项 目 设 职 工 食 堂 和 倒 班 房, 办 公 楼 等 生 活 福 利 设 施 库 房 制 剂 车 间 一 楼 和 二 楼, 用 于 贮 存 各 原 辅 包 装 材 料 ; 成 品 仓 库 位 于 制 剂 车 间 一 二 三 层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为 1F, 框 架 结 构 建 筑, 面 积 230.5m 2 (28.8m 7.5m, H=3.6), 仓 库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为 甲 类, 内 分 液 体 试 剂 库 固 体 试 剂 库 易 制 毒 品 库 硫 酸 库 桶 装 溶 剂 库 等 分 区 贮 存, 企 业 针 对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应 增 设 收 集 沟 和 收 集 池 3.2.6 水 量 平 衡 项 目 用 水 包 括 制 剂 车 间 合 成 工 艺 发 酵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生 产 用 水,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动 力 车 间 锅 炉 用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循 环 水 用 水, 质 检 和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等 项 12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目 总 用 水 量 300m 3 /d, 循 环 水 量 6500 m 3 /d, 废 水 排 放 量 214m 3 /d, 水 循 环 利 用 率 95.6% 由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位 置 图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主 要 有 合 成 废 水 发 酵 废 水 提 炼 废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等 组 成 ; 车 间 及 设 备 清 洗 还 会 产 生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和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 另 外, 还 会 产 生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浓 相 水 以 及 冷 却 循 环 水 排 污 等 清 下 水 与 办 公 及 生 活 废 水 这 些 废 水 按 其 所 含 污 染 物 的 性 质 可 分 为 清 下 水 ( 主 要 为 浓 相 水 ) 生 产 车 间 废 水 ( 高 浓 度 合 成 废 水 )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和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总 排 水 量 为 242.5m 3 /d, 其 中 清 下 水 产 生 量 28.5m 3 /d, 废 水 产 生 量 214 m 3 /d 项 目 水 量 平 衡 见 图 3-16 3-17 所 示 12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10 制 剂 车 间 24 干 燥 污 冷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损 耗 5 29 再 生 废 水 0.5 54 纯 水 制 备 18 浓 相 水 9.5 损 耗 3 设 备 洗 罐 废 水 雨 水 管 网 15 28 20 合 成 药 车 2.7 27 损 耗 0.7 工 艺 废 水 损 耗 4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2 23 40 0.3 进 入 母 液 26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损 耗 6 20 自 来 水 300 46 发 酵 车 间 8 11.5 0.5 20 发 酵 液 过 滤 废 水 损 耗 2 地 面 冲 洗 水 进 入 滤 饼 水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损 耗 1 7 9.5 损 耗 3 18 36.5 35 提 炼 车 间 4 损 耗 0.5 3.5 蒸 馏 回 收 废 水 ( 液 ) 30.5 11 地 面 冲 洗 水 损 耗 2 9 5 50 0.5 损 耗 1 质 检 研 发 损 耗 动 力 车 间 ( 锅 炉 ) 15 废 液 收 集 系 统 4 蒸 汽 冷 凝 水 35 循 环 量 :5000 20 水 循 环 真 空 泵 3 损 耗 28 循 环 量 :1500 9 损 耗 循 环 冷 却 水 浓 相 水 19 厂 区 绿 化 损 耗 3.5 24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124 图 3-16 水 量 平 衡 图 (m 3 /d) 17 21.5 214 污 水 处 理 站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蒲 江 河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3000 制 剂 车 间 7300 干 燥 污 冷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损 耗 1600 8700 再 生 废 水 200 16000 纯 水 制 备 5510 浓 相 水 2430 损 耗 800 设 备 洗 罐 废 水 雨 水 管 网 4710 8600 6070 合 成 药 车 776 8300 损 耗 180 工 艺 废 水 损 耗 1200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596 7100 12406 84 进 入 母 液 6100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损 耗 1000 5100 自 来 水 96000 14000 发 酵 车 间 4000 3400 500 6000 损 耗 1930 发 酵 液 过 滤 废 水 2070 损 耗 500 地 面 冲 洗 水 2900 进 入 滤 饼 水 损 耗 900 设 备 清 洗 冲 洗 水 5100 10070 10500 提 炼 车 间 1200 损 耗 120 1080 蒸 馏 回 收 废 水 ( 液 ) 8980 3300 地 面 冲 洗 水 损 耗 500 2800 1500 15000 0.5 损 耗 224.5 质 检 研 发 损 耗 动 力 车 间 ( 锅 炉 ) 4500 废 液 收 集 系 统 1275 蒸 汽 冷 凝 水 7500 循 环 量 :100000 10000 水 循 环 真 空 泵 1500 损 耗 9000 循 环 量 :120000 1300 损 耗 循 环 冷 却 水 浓 相 水 7700 厂 区 绿 化 损 耗 1200 8400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125 图 3-17 水 量 平 衡 图 (m 3 /a) 8500 7200 64831 污 水 处 理 站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蒲 江 河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2.7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及 种 类 1.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施 工 期 产 污 流 程 如 图 3-18 所 示 循 环 使 用 至 污 水 管 检 查 井 声 学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沉 淀 池 处 理 化 粪 池 场 地 平 整 噪 声 扬 尘 废 气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建 筑 固 废 基 础 工 程 土 建 工 程 装 饰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验 收 图 3-18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污 流 程 图 2.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⑴ 扬 尘 扬 尘 污 染 造 成 大 气 中 TSP 值 增 高, 根 据 类 比 资 料, 施 工 扬 尘 的 起 尘 量 与 许 多 因 素 有 关 影 响 起 尘 量 的 因 素 包 括 : 基 础 开 挖 起 尘 量 施 工 渣 土 堆 场 起 尘 量 进 出 车 辆 带 泥 砂 量 水 泥 搬 运 量 以 及 起 尘 高 度 采 取 的 防 护 措 施 空 气 湿 度 风 速 等 ⑵ 施 工 期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地 生 活 污 水 和 混 凝 土 搅 拌 废 水 工 地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间, 工 地 设 简 易 住 宿 食 堂 厕 所, 工 地 生 活 污 水 按 100L/ 人 d 计, 产 生 量 为 8m 3 /d, 以 排 放 系 数 0.85 计, 排 放 量 约 为 6.8m 3 /d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通 过 市 污 水 管 网 检 查 井, 进 入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公 议 村, 于 2008 年 7 月 投 入 营 运 厂 区 占 地 1.54hm 2, 建 设 规 模 为 日 处 理 污 水 1 万 吨, 选 用 改 良 型 Orbal 氧 化 沟 +D 型 滤 池 的 三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经 紫 外 线 消 毒, 出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尾 水 排 入 蒲 江 河 目 前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12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负 荷 约 为 85%,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为 1500t/d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现 状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798.23t/d 施 工 期 废 水 处 理 前 后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3-48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表 3-48 施 工 期 民 工 生 活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性 质 SS COD Cr BOD 5 浓 度 (mg/l) 300 400 240 排 放 量 (kg/d) 2.04 2.72 1.63 浓 度 (mg/l) 150 240 132 排 放 量 (kg/d) 1.02 1.63 0.90 处 理 去 除 率 50% 40% 45% 污 水 厂 接 纳 水 质 200 500 300 从 上 表 可 见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能 够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造 成 影 响 混 凝 土 搅 拌 废 水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道 路 将 采 用 砼 硬 化 路 面, 场 地 四 周 将 敷 设 有 排 水 沟 ( 管 ), 并 建 设 临 时 沉 淀 池, 含 SS 微 量 机 油 待 污 染 物 的 雨 水 以 及 进 出 施 工 场 地 的 车 辆 清 洗 废 水 排 入 沉 淀 池 进 行 初 步 处 理 后 再 开 放 区 雨 水 管 网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按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六 不 准 六 必 须 ⑶ 施 工 期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和 物 料 运 输 的 车 辆 噪 声, 各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其 声 级 见 表 3-49 表 3-49 施 工 噪 声 声 源 强 度 施 工 阶 段 设 备 类 型 声 源 强 度 [db(a)] 土 方 阶 段 底 板 及 结 构 阶 段 装 修 阶 段 ⑷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弃 土 和 建 筑 垃 圾 大 型 载 重 车 空 压 机 推 土 机 载 重 车 电 焊 机 轻 型 载 重 卡 车 电 钻 多 功 能 木 工 刨 84~89 75~85 78~96 80~85 90~95 75~80 100~115 90~100 127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基 础 工 程 挖 土 方 量 与 回 填 土 方 量 工 程 弃 土 在 场 内 周 转, 经 就 地 平 衡 用 于 绿 地 和 道 路 等 建 设 后, 无 多 余 弃 土 需 外 运 项 目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作 业 包 括 砂 土 石 块 碎 砖 瓦 水 泥 碎 木 料 锯 木 屑 废 金 属 钢 筋 铁 丝 等 杂 物, 这 些 垃 圾 就 地 进 行 场 地 平 整 生 活 垃 圾 高 峰 时 施 工 人 员 及 工 地 管 理 人 员 约 80 人 工 地 生 活 垃 圾 按 0.5kg/ 人.d 计, 产 生 量 为 40kg/d 送 眉 山 垃 圾 场 处 置 ⑸ 水 土 流 失 及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过 程 中 场 内 弃 土, 因 结 构 松 散, 易 被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通 过 及 时 夯 实 回 填 土 施 工 道 路 采 用 硬 化 路 面 及 时 绿 化 在 施 工 场 地 四 周 建 立 排 水 沟 渠 雨 季 地 表 排 水 经 沉 淀 池 沉 清 后 再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等 方 法 可 尽 量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项 目 场 地 属 规 划 的 工 业 区, 施 工 过 程 均 在 场 内 进 行, 不 涉 及 项 目 以 外 的 生 态 环 境 3.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按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要 求, 严 格 落 实 六 必 须 ( 必 须 围 档 作 业 必 须 硬 化 道 路 必 须 设 置 冲 洗 设 施 必 须 及 时 洒 水 作 业 必 须 落 实 保 洁 人 员 必 须 定 时 清 扫 施 工 现 场 ) 六 不 准 ( 不 准 车 辆 带 泥 出 门 不 准 运 渣 车 辆 冒 顶 装 载 不 准 高 空 抛 撒 建 筑 垃 圾 不 准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不 准 场 地 积 水 不 准 现 场 焚 烧 废 弃 物 ) 规 定 a. 必 须 湿 法 作 业, 必 须 打 围 作 业, 必 须 硬 化 道 路, 必 须 设 置 冲 洗 设 施 设 备, 必 须 配 齐 保 洁 人 员, 必 须 定 时 清 扫 施 工 现 场 b. 不 准 车 辆 带 泥 出 门, 不 准 运 渣 车 辆 超 载, 不 准 高 空 抛 撒 建 渣, 不 准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不 准 场 地 积 水, 不 准 现 场 焚 烧 废 弃 物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通 过 对 扬 尘 严 格 采 取 了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其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128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2.8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发 生 量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1. 废 水 由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的 位 置 和 水 平 衡 图 可 知,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清 下 水 ( 主 要 为 浓 相 水 冷 却 循 环 水 排 污 ) 制 剂 车 间 废 水 (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 合 成 废 水 ( 高 浓 度 合 成 废 水 ) 发 酵 与 提 炼 废 水 ( 高 浓 度 可 生 化 废 水 )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和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等 废 水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废 水 用 水 单 元 由 生 产 检 测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和 办 公 生 活 设 施 四 部 分 组 成 由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位 置 图 水 量 平 衡 图 可 知, 项 目 总 排 水 量 为 242.5m 3 /d, 其 中 清 下 水 产 生 量 28.5 m 3 /d, 废 水 产 生 量 214 m 3 /d 项 目 采 取 清 污 分 流, 清 下 水 用 于 绿 化 或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不 进 入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废 水 水 量 及 水 质 特 征 制 药 废 水 成 分 复 杂, 有 机 物 浓 度 高, 溶 解 性 和 胶 体 性 固 体 浓 度 大 ph 值 经 常 变 化, 温 度 较 高, 带 有 颜 色 和 气 味, 悬 浮 物 含 量 高 易 产 生 泡 沫 含 有 难 降 解 物 质 和 有 抑 菌 作 用 的 抗 生 素 且 有 毒 性 等, 废 水 中 水 质 水 量 变 化 系 数 较 大, 其 中, CODcr 最 高 可 达 8000mg/L,BOD 5 最 高 可 达 5000mg/L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产 生 较 严 重 污 染 的 原 因 是 合 成 工 艺 比 较 长 反 应 骤 多, 形 成 产 品 化 学 结 构 的 原 料 只 占 原 料 消 耗 的 5%-15%, 辅 助 性 原 料 等 却 占 原 料 消 耗 的 绝 大 部 分, 这 些 原 料 最 终 以 废 水 废 气 和 废 渣 的 形 式 存 在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废 水 的 产 生 点 源 主 要 包 括 : (1) 工 艺 废 水, 如 各 种 结 晶 母 液 转 相 母 液 吸 附 残 液 等 ; (2) 冲 洗 废 水, 包 括 反 应 器 过 滤 机 催 化 剂 载 体 树 脂 等 设 备 和 材 料 的 洗 涤 水, 以 及 地 面 用 具 等 地 洗 刷 废 水 等 ; (3) 回 收 残 液, 包 括 溶 剂 回 收 残 液 副 产 品 回 收 残 液 等 ; (4) 辅 助 过 程 废 水, 如 密 封 水 溢 出 水 等 ; (5) 厂 区 生 活 废 水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反 应 器 的 清 洗 水, 清 洗 水 中 包 括 未 反 应 的 原 料 溶 剂, 以 及 伴 随 不 同 化 学 反 应 生 成 的 化 合 物 化 学 合 成 类 废 水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129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该 类 废 水 的 水 质 水 量 变 化 大 ; (2) 多 含 生 物 难 以 降 解 的 物 质 和 微 生 物 生 长 抑 制 剂 ; (3) 化 学 合 成 制 药 废 水 COD 和 SS 高, 含 盐 量 大,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有 机 物, 如 脂 肪 苯 类 有 机 物 醇 酯 石 油 类 氨 氮 硫 化 物 及 各 种 金 属 离 子 等 国 内 本 类 型 的 废 水 处 理 基 本 采 用 物 化 与 生 化 相 结 合 的 处 理 工 艺, 前 级 物 化 处 理 主 要 降 低 废 水 的 毒 性 或 降 低 抑 制 微 生 物 ( 硫 酸 根 离 子, 金 属 离 子 氯 离 子 硫 离 子 及 盐 类 等 ) 的 污 染 物 质 浓 度, 提 高 废 水 的 可 生 化 性 项 目 各 项 废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见 表 3-46 本 项 目 制 剂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29m 3 /d 化 学 合 成 药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40m 3 /d 发 酵 药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67m 3 /d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排 水 52.5 m 3 /d 质 检 研 发 4 m 3 /d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21.5m 3 /d, 总 共 废 水 量 约 214m 3 /d, 建 设 300m 3 /d 废 水 处 理 站 能 够 满 足 废 水 处 理 需 要 表 3-46 废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及 负 荷 估 算 一 览 表 产 生 位 置 制 剂 车 间 废 水 合 成 车 间 废 水 发 酵 车 间 废 水 提 炼 车 间 废 水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排 水 水 量 ph COD BOD 5 NH 3 -N SS Cl 色 度 m 3 /d / mg/l mg/l mg/l mg/l mg/ L 倍 29 7~8 200 100 25 100 2 30 40 6~9 10000 3000 45 150 200 100 36.5 6~8 3500 1800 150 100 40 100 30.5 6~9 12000 5000 50 100 80 100 52.5 6~9 1500 450 15 50 50 30 质 检 废 水 4 6~9 1200 300 20 150 30 50 办 公 与 生 活 污 水 总 排 水 厂 区 废 水 站 处 理 后 21.5 6~9 400 200 30 200 150 40 214 6~9 4634 1730 51.6 108 83.8 66.4 kg/d / 991.7 370.2 11.0 23.1 17.9 / 214 6~9 300 100 20 200 300 20 排 放 标 准 6~9* 300* 200* 30* 200* / 50 * 注 :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130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已 建 成 的 300 m 3 /d 污 水 站 采 用 的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处 理, 具 体 工 艺 见 图 3-19 混 合 废 水 300m 3 /d 人 工 格 栅 集 水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事 故 池 风 机 微 孔 曝 气 SBR 反 应 池 中 间 水 池 风 机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气 浮 设 备 排 水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达 标 排 放 泥 饼 外 运 图 3-19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设 计 理 由 为 根 据 该 废 水 特 性, 其 BOD 5 /COD=0.37, 生 化 性 较 好, 但 是 其 COD SS 等 浓 度 过 高 如 果 只 采 用 一 般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也 很 难 将 污 染 物 质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结 合 该 厂 的 污 水 水 量 水 质 排 放 要 求 以 及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考 虑, 选 择 了 :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工 艺 路 线 混 和 废 水 首 先 进 行 水 解 酸 化 调 节 等 预 处 理 工 艺 ; 以 水 解 酸 化 为 预 处 理, 以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为 最 终 深 度 处 理, 再 辅 以 必 要 的 公 辅 设 施 和 固 液 分 离 设 备 等 组 成 处 理 系 统, 将 可 确 保 处 理 后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131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工 艺 有 以 下 优 点 :1 处 理 工 艺 比 较 成 熟 ;2 处 理 效 率 高, BOD 去 除 率 一 般 可 达 95% 以 上 ;3 处 理 成 本 低, 运 行 费 用 少 ;4 操 作 管 理 简 便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分 段 去 除 率 见 表 3 50 表 3-50 污 染 物 降 解 预 测 表 原 水 水 解 酸 化 SBR 处 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气 浮 出 水 COD(mg/L) 4634 4170 834 417 290 300 去 除 率 10% 80% 50% 20% BOD 5 (mg/l) 1730 1730 260 106 85 100 去 除 率 0% 85% 60% 20% NH 3 -N(mg/L) 51.6 51.6 18 11 10 20 去 除 率 0% 65% 40% 5% SS(mg/L) 108 86 43 35 11 200 去 除 率 20% 50% 20% 70% 2. 废 气 从 表 3-46 所 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包 括 : 溶 剂 回 收 回 流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合 成 反 应 释 放 的 氢 气 及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等 另 外, 项 目 内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废 气 以 上 废 气 分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两 种 情 况 排 放 (1) 有 组 织 废 气 有 机 废 气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石 油 醚 DMF 甲 苯 等 有 机 物 项 目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制 剂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崩 溃 剂 带 入 极 少 量 乙 醇 干 燥 产 生 的 含 醇 废 气 及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溶 剂 回 流 减 压 浓 缩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蒸 馏 干 燥 等 过 程 制 剂 车 间 由 于 采 用 紫 外 消 毒 替 代 乙 醇 消 毒, 有 机 废 气 极 少, 排 放 量 为 0.4 t/a,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至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回 流 及 溶 剂 回 收 设 备 等 设 备 抽 真 空 的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88.12t/a, 引 至 深 冷 罐 对 废 气 冷 凝 至 -20-25 回 收 溶 剂 后, 再 进 一 步 增 加 建 设 15 m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 经 冷 凝 后 去 除 率 约 85%, 再 通 过 水 环 真 空 泵 的 溶 解 于 水 相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故 有 机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3.95t/a (2) 无 组 织 废 气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有 机 溶 剂 无 组 织 挥 发 主 要 工 艺 点 ( 离 心 工 序 过 滤 等 ) 溶 剂 回 收 中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合 成 区 和 提 炼 区 所 有 反 应 釜 的 投 料 口 以 及 溶 剂 分 配 站 132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等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8.8t/a( 按 使 用 量 1 估 算 )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产 生 于 合 成 药 及 中 间 体 干 燥 粉 碎 等 工 序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1.188t/a, 通 过 制 剂 合 成 车 间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出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能 够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恶 臭 项 目 恶 臭 主 要 来 源 于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具 有 异 味 恶 臭 的 物 料 针 对 有 异 味 恶 臭 的 物 料, 拟 从 库 房 领 料 时 整 桶 领 料, 叉 车 运 往 合 成 车 间 溶 剂 分 配 站 ( 房 间 面 积 约 20 m2), 在 操 作 时, 溶 剂 分 配 站 房 间 密 闭, 员 工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和 橡 胶 手 套 操 作, 溶 剂 分 配 站 和 反 应 罐 设 置 排 风 装 置, 将 挥 发 出 的 有 机 废 气 尾 气 引 至 深 冷 罐 后 外 排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主 要 由 氨 硫 化 氢 胺 等 混 合 恶 臭 气 体 组 成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建 议 项 目 对 调 节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等 处 理 工 序 加 盖 另 外, 项 目 拟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合 成 车 间 和 提 炼 车 间 划 定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防 止 恶 臭 气 体 对 周 围 产 生 影 响 含 氢 废 气 除 以 上 污 染 物 外,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反 应 释 放 氢 气, 产 生 量 仅 0.5t/a,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3. 噪 声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泵 类 空 调 机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治 理 前 后 声 级 值 见 表 3 51 133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表 3-51 主 要 噪 声 源 治 理 前 后 声 级 值 设 备 名 称 治 理 前 声 级 治 理 后 声 级 频 谱 值 db(a) 值 db(a) 特 性 真 空 系 统 85 60 中 高 频 空 调 机 组 88 63 中 高 频 治 理 措 施 设 专 门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设 专 门 空 调 机 间,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冷 冻 机 组 90 70 中 高 频 设 冻 冷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95 65 中 高 频 设 动 力 车 间,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设 专 门 空 压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吸 空 气 压 缩 机 100 70 中 高 频 声 消 声 减 震 措 施 水 泵 68 53 中 高 频 安 装 在 水 泵 房 4. 固 体 废 物 和 废 液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后,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为 干 燥 产 生 的 废 硫 酸 钠 和 废 活 性 炭, 同 时 还 有 生 活 垃 圾 废 包 装 材 料 ( 合 成 发 酵 用 原 料 包 装 原 料 ) 以 及 化 学 合 成 产 生 的 滤 渣 等 项 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情 况 为 : 生 活 垃 圾 :36.5t/a, 按 0.5kg/ 人 d 计 集 中 收 集 送 蒲 江 县 市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置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309 t/a( 绝 干 重 73.22 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废 珍 珠 岩 废 活 性 炭 及 废 硫 酸 钠 :54.07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废 催 化 剂 钯 炭 :1.62 t/a, 供 钯 炭 厂 家 回 收 不 合 格 产 品 ( 废 药 品 ):4.425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80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化 学 合 成 废 包 装 材 料 (HW02):10t/a, 送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处 理 废 液 本 项 目 在 化 学 合 成 车 间 将 产 生 釜 残 液 和 离 心 分 离 滤 液, 这 些 残 液 含 有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等, 属 危 险 废 物 化 学 药 合 成 有 机 废 液 (HW02): 约 264.1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化 学 药 合 成 产 生 的 含 盐 酸 废 液 : 约 99.9t/a, 送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发 酵 药 提 炼 产 生 的 母 液 : 约 9.72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134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质 检 废 液 (HW49): 约 1.1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5.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运 营 期 车 间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为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中 含 氢 化 钠 盐 酸 等 物 质 的 腐 蚀, 造 成 废 水 及 原 料 等 的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1) 预 防 措 施 1 分 区 布 置 : 按 其 物 料 的 物 性 分 类 集 中 布 置, 严 格 划 分 污 染 区 和 非 污 染 区, 其 中 污 染 区 分 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采 取 普 通 水 泥 砂 浆 地 面, 不 设 置 防 渗 层 ; 重 点 防 渗 区 首 先 设 围 堰 ( 罐 区 ) 或 导 流 沟, 切 断 泄 漏 物 料 流 入 非 污 染 去 的 途 径, 围 堰 采 用 防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在 此 基 础 上 敷 设 SBS 改 性 沥 青 防 水 卷 材,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切 断 污 染 地 下 水 途 径 ; 一 般 防 渗 区 采 取 混 凝 土 地 面,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各 分 区 拟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及 防 渗 要 求 见 表 3-49 所 示 分 级 防 渗 区 平 面 布 局 附 图 表 3-49 项 目 分 区 防 渗 一 览 表 序 号 防 渗 级 别 位 置 建 议 防 渗 材 料 防 渗 系 数 生 产 车 间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混 凝 土 + SBS 改 性 沥 青 1 重 点 防 渗 区 10-10 cm/s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池 等 防 水 卷 材 2 一 般 防 渗 区 车 间 质 检 区 混 凝 土 地 坪 10-7 cm/s 2 加 强 对 管 道 的 防 护 : 储 存 和 输 送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工 艺 管 线 应 地 上 敷 设 ; 含 污 染 物 的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管 道 和 设 备 日 常 使 用 的 排 净 口 应 配 备 法 兰 盖 ; 管 道 上 所 有 安 装 后 不 需 拆 卸 的 螺 纹 连 接 部 位 均 应 密 封 焊 ; 对 厂 内 排 水 系 统 和 废 水 处 理 站 池 体 及 排 放 管 道 ( 包 括 厂 外 管 道 ) 均 做 防 渗 处 理 3 加 强 对 设 备 的 防 护 : 对 输 送 易 泄 漏 及 有 毒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及 回 转 泵, 应 提 高 密 封 等 级, 防 止 机 械 密 封 事 故 时 大 量 有 害 介 质 的 泄 漏 ; 为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到 地 面 上, 对 于 输 送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或 回 转 泵 应 设 置 底 部 排 净 阀, 应 设 为 双 阀 设 计 以 便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收 集 135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4 各 生 产 车 间 的 废 水 产 生 源 点, 溶 液 中 转 容 器 及 贮 槽, 废 水 产 生 收 集 槽 ( 池 ), 车 间 地 坪 均 做 防 渗 处 理 5 厂 区 内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各 生 产 车 间 四 周, 原 料 和 成 品 库 房 四 周 必 须 设 置 封 闭 的 排 污 沟, 排 污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同 时 在 排 污 沟 外 圈 修 建 雨 水 沟, 避 免 雨 污 混 排 (2) 应 急 措 施 在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中 制 定 地 下 水 应 急 响 应 措 施,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6.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50 种 类 废 水 废 气 工 业 固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源 点 表 3-50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治 理 措 施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制 剂 生 产 废 水 制 剂 车 间 8700t/a 合 成 生 产 废 水 合 成 车 间 12000t/a 发 酵 生 产 废 水 发 醇 车 间 109500t/a 经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提 炼 生 产 废 水 提 炼 车 间 9150/a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生 产 设 施 配 套 废 水 质 检 楼 15750t/a 入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质 检 研 发 废 水 车 间 1200 t/a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有 组 织 TVOC 无 组 织 TVOC 厂 区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制 剂 车 间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通 过 深 冷 罐 处 理 后 后 由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出 车 间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6450t/a 88.15t/a 8.8t/a 排 放 去 向 排 水 量 :6.42 万 t/a COD cr :50 最 终 排 mg/l, 入 蒲 江 0.5 t/a 河 NH 3 -N:5 mg/l, 0.05 t/a 3.95t/a 27.4mg/m 3 8.8t/a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合 成 车 间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188t/a 1.188 t/a 含 氢 废 气 合 成 工 段 / 0.5 t/a 0.5 t/a 恶 臭 污 水 处 理 站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包 装 送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处 理 10t/a 0 废 催 化 剂 钯 炭 催 化 剂 送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处 理 1.62t/a 0 厂 家 废 药 品 按 危 废 分 类 处 理 处 置 4.425 0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309t/a 0 有 资 质 机 构 136

第 三 章 :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固 废 ( 废 硫 酸 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珍 珠 岩 等 ) 54.07t/a 0 有 机 废 液 373.72t/a 0 质 检 废 液 质 检 楼 1.1t/a 0 污 泥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处 理 站 办 公 与 生 活 区 80t/a 0 卫 生 填 埋 36.5t/a 0 垃 圾 填 埋 场 3.3 污 染 物 总 量 排 放 项 目 年 工 作 300 天,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管 标 准 后,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建 议 污 染 物 总 量 排 放 见 表 3-51 表 3-51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类 别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排 放 量 (t/a) 废 水 废 气 排 水 量 (t/a) 64200 CODcr 50 3.21 NH 3 -N 5 0.32 TVOC 3.95 t/a 甲 苯 0.13 有 机 废 液 373.72 t/a 固 废 质 检 废 液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废 硫 酸 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珍 珠 岩 等 其 他 危 废 (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 一 般 固 废 1.1 t/a 309 t/a 54.07 t/a 80 t/a 36.5t/a *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标 准 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137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1.1 地 理 位 置 4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蒲 江 县 隶 属 成 都 市, 位 于 四 川 盆 地 西 南 部 成 都 平 原 西 南 缘, 介 于 东 经 103 19 至 103 41, 北 纬 30 05 至 30 20 之 间, 县 境 东 西 最 长 37 公 里, 南 北 最 宽 27.50 公 里, 东 邻 彭 山 和 眉 山 西 界 名 山 南 连 丹 棱 北 接 邛 崃, 东 西 长 37km, 南 北 宽 27.5km 县 城 鹤 山 镇 距 成 都 69km, 距 西 南 航 空 港 60km, 距 彭 山 青 龙 场 火 车 站 35km 寿 安 镇 位 于 蒲 江 县 的 东 部, 距 蒲 江 县 县 城 15km, 东 与 邛 崃 市 回 龙 镇 和 彭 山 县 岐 山 乡 相 邻, 南 靠 长 秋 乡, 西 与 鹤 山 镇 毗 邻, 北 接 西 来 镇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位 于 成 都 市 主 城 区 东 南 侧 的 蒲 江 县 城 东 北 方 向, 地 势 沿 蒲 江 河 自 西 向 东 倾 斜, 地 势 平 坦, 由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 和 寿 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点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 合 并 扩 区 后 形 成,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1305.9hm 2, 其 中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西 南 部, 紧 邻 鹤 山 城 区, 四 至 范 围 为 : 东 至 第 三 绕 城 高 速, 南 至 成 雅 高 速, 西 至 清 江 大 道, 北 至 蒲 江 河 及 工 业 大 道, 用 地 面 积 约 为 604.12hm 2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东 北 部, 紧 邻 寿 安 城 区, 四 至 范 围 为 : 东 至 寿 安 大 道, 南 侧 紧 邻 成 雅 高 速, 西 至 规 划 16m 南 北 向 道 路, 北 至 寿 安 城 区, 用 地 面 积 约 为 701.78hm 2 本 项 目 位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内, 周 围 为 规 划 的 医 药 功 能 区, 县 城 鹤 山 镇 距 成 都 市 市 区 75 公 里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1, 外 环 境 关 系 见 附 图 4 4.1.2 地 质 地 形 地 貌 蒲 江 县 地 质 构 造 处 新 华 夏 系 第 三 沉 降 带 西 南 缘, 出 露 有 中 生 界, 新 生 界 地 层, 构 造 形 迹 由 成 都 凹 陷 大 兴 隆 起 ( 隐 伏 背 斜 ) 和 熊 坡 背 斜 组 成 中 生 界 包 括 : 三 迭 系 侏 罗 系 和 白 垩 系 县 境 内 新 生 界 仅 有 第 四 系 地 层, 包 括 : 下 更 新 统 中 更 新 统 和 全 新 统 县 境 跨 成 都 凹 陷 西 南 段 之 南 部, 所 跨 面 积 占 全 境 五 分 之 四 其 西 南 段, 西 缘 大 体 沿 名 山 - 邛 崃 - 大 邑 一 线, 东 南 缘 与 熊 坡 - 盐 井 沟 雁 行 带 相 交 大 兴 隆 起 为 成 都 凹 陷 西 南 段 内, 第 四 系 下 所 属 隐 伏 之 构 造, 是 南 北 走 向 的 背 138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斜 县 境 跨 熊 坡 背 斜 西 南 段, 所 跨 面 积 占 全 境 五 分 之 一, 县 境 内 全 长 32 公 里, 总 轴 向 为 北 东 500, 但 呈 之 字 形 反 复 曲 伸 县 境 地 貌, 属 四 川 盆 地 区 成 都 平 原 区, 根 据 成 因 和 物 质 构 成, 可 分 为 平 坝 丘 陵 和 山 地 3 个 地 貌 类 型, 其 中 丘 陵 面 积 392.55km 2 占 全 境 67.35%, 平 坝 面 积 118.04 占 20.25%, 山 地 面 积 占 12.4% 县 领 域 东 西 长 南 北 窄 ; 地 市 西 南 高 东 北 低 西 南 部 位 最 高 处, 为 长 秋 山 脉 月 南 山, 海 拔 1022m; 东 北 部 位 最 低 处, 为 蒲 江 河 平 坝 夏 河 坝, 海 拔 465m, 县 境 平 均 海 拔 534m 全 境 概 貌 为 三 山 夹 两 水, 地 势 酷 似 一 个 卧 放 的 瓮 坛, 西 部 坛 底 宽 阔 而 高 峻 ; 东 部 坛 口 窄 狭 而 坦 平 三 山, 系 境 南 之 长 秋 山, 为 山 地, 支 脉 为 深 丘, 境 北 之 大 五 面 山 和 境 中 之 下 五 面 山, 为 浅 丘 两 水, 指 介 于 三 山 之 间, 穿 越 全 境, 出 坛 口 汇 邛 水, 入 岷 江 之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三 山 夹 两 水, 山 水 错 列, 构 成 千 姿 百 态 雄 伟 壮 丽 之 地 貌 景 观 : 山 地 峰 峦 重 叠, 陡 崖 峭 壁 ; 深 丘 谷 峡 沟 深, 垄 冈 绵 延 ; 浅 丘 丘 坡 起 伏, 台 面 开 阔 ; 平 坝 坦 荡 如 砥, 河 渠 交 错 寿 安 镇 地 处 川 西 平 原 西 部 边 缘, 地 域 为 二 山 ( 长 秋 山 五 绵 山 ) 一 坝 ( 平 坝 ) 夹 二 江 (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 沃 野 千 顷, 农 产 丰 富, 是 美 丽 的 鱼 米 之 乡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贯 穿 全 境, 两 河 沿 岸, 水 源 充 足, 良 田 万 亩, 历 史 上 便 有 粮 仓 之 说, 古 时 即 谓 运 不 完 的 寿 安 镇 4.1.3 水 系 及 河 流 1 地 表 水 蒲 江 县 多 年 平 均 年 降 水 量 7.56 亿 立 方 米, 年 径 流 深 653 毫 米, 年 地 表 径 流 总 量 3.81 亿 立 方 米, 玉 溪 河 引 水 工 程 多 年 平 均 引 入 水 量 1.38 亿 立 方 米, 地 表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5.19 亿 立 方 米, 地 下 水 资 源 天 然 补 给 量 为 0.94 亿 立 方 米 全 县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8.03 亿 立 方 米, 人 均 占 有 水 资 源 量 3212 立 方 米 蒲 江 县 境 内 河 道 纵 横, 河 流 落 差 大, 水 利 资 源 丰 富 境 内 河 流 皆 属 岷 江 水 系, 有 蒲 江 河 及 其 汇 水 山 溪 : 小 河 子 檬 子 沱 沟 来 龙 桥 沟 西 门 沟 铁 溪 沟 ; 临 溪 河 及 其 汇 水 山 溪 : 戴 沟 蒲 沟, 以 及 南 河 汇 水 甘 溪 沟 这 些 河 流 皆 系 山 溪 河, 夏 涨 冬 枯, 易 涨 易 退, 联 系 着 区 内 数 百 条 渠 系, 形 成 自 流 灌 溉 系 统, 是 蒲 江 县 灌 溉 139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主 要 水 源 各 河 汇 入 蒲 江 县 境 东 部 流 入 蒲 江 县 南 河 经 新 津 最 终 注 入 岷 江 蒲 江 河, 又 名 蒲 江, 发 源 于 雅 安 市 名 山 县 马 岭 乡, 全 流 程 62km, 全 流 域 面 积 462.8km 2 从 县 西 南 成 佳 两 合 水 入 县 境, 横 穿 县 境, 于 邛 崃 市 回 龙 镇 两 河 口 汇 入 南 河, 至 新 津 注 岷 江, 县 境 内 全 长 38.56km 蒲 江 河 径 流 主 要 靠 降 雨 补 给, 径 流 年 内 分 配 和 年 际 变 化 与 降 雨 极 为 相 应,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深 550mm,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系 数 0.42,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8.03m 3 /s 临 溪 河, 一 名 铁 溪 河, 古 以 溪 旁 山 中 又 铁 矿 而 得 名 发 源 于 雅 安 市 名 山 县 万 古 乡 锦 凤 山 石 河 桥, 从 县 西 北 甘 溪 镇 郭 河 坝 入 县 境, 东 流 至 五 星 高 河 场 汇 入 蒲 江 河 全 流 程 76.7km, 全 流 域 面 积 357.5km 2, 境 内 流 程 38.2km, 境 内 流 域 面 积 147.8km 2, 河 流 在 雷 河 桥 段,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6.9m 3 /s, 年 径 流 总 量 2.08 亿 m 3 天 然 洪 峰 流 量 1319.6m 3 /s, 实 际 洪 峰 流 量 1219.3m 3 /s 寿 安 镇 水 系 较 为 发 达, 主 要 河 流 有 蒲 江 河 和 临 溪 河 两 河 河 床 均 不 规 则, 河 道 宽 窄 相 间 弯 道 多, 河 岸 低 矮 河 堤 单 薄 且 大 多 属 自 然 河 堤, 河 水 宣 泄 不 畅 蒲 江 河 在 寿 安 镇 境 内 长 10.88km, 年 平 均 流 量 8.03m 3 /s; 临 溪 河 在 寿 安 镇 境 内 长 3.94km, 年 平 均 流 量 6.9m 3 /s 本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蒲 江 河 2 地 下 水 全 县 地 下 水 资 源 按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平 坝 区 河 间 带 大 小 五 面 山 名 蒲 邛 台 地 带 长 秋 山 深 丘 区 红 层 基 岩 裂 隙 水 带 和 层 间 裂 隙 水 带 分 区 计 算, 全 县 地 下 水 天 然 资 源 补 给 量 为 0.9438 亿 m 3, 其 中 : 平 坝 区 0.6959 亿 m 3, 占 73.74%; 台 地 区 0.1917 亿 m 3, 占 20.31%; 长 秋 山 区 0.0562 亿 m 3, 占 5.95% 全 县 地 下 水 储 存 资 源 为 2.37 亿 m 3 / 年 地 下 水 可 开 采 资 源 为 0.5523 亿 m 3, 其 中 : 平 坝 区 0.4666 亿 m 3, 占 84.49%; 台 地 区 0.0598 亿 m 3, 占 10.83%; 长 秋 山 区 0.0259 亿 m 3, 占 4.68% 2012 年, 全 县 取 用 地 下 水 0.069 亿 m 3, 其 中 浅 层 水 0.067m 3 亿, 深 层 水 0.002 亿 m 3, 主 要 为 生 活 用 水, 不 存 在 超 采 现 象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附 图 4-1 140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4.1.4 气 候 气 象 蒲 江 县 属 四 川 盆 地 亚 热 带 季 风 湿 润 气 候 区 境 内 山 地 丘 陵 平 坝, 因 地 势 高 低 差 异, 气 候 亦 有 所 差 别 由 于 地 理 条 件 及 日 照 大 气 环 流 等 综 合 因 素, 形 成 四 季 温 和, 无 严 寒 酷 暑, 降 水 丰 富, 光 热 集 中 ; 春 夏 日 照 足, 秋 冬 云 雾 多 之 气 候 特 年 均 温 16.3, 一 月 均 温 5.7, 七 月 均 温 25.2, 全 年 温 暖 期 长 达 338 天 全 年 以 东 北 风 西 南 风 为 主 年 平 均 东 北 风 风 向 频 率 15%; 西 南 风 风 向 频 率 18% 风 速 : 年 均 风 速 1.1 米 / 秒 相 对 湿 度 年 平 均 84% 年 均 蒸 发 量 986.8 毫 米, 月 均 蒸 发 量 123.7 毫 米 累 年 平 均 有 雾 日 为 16.4 天, 多 集 中 于 秋 冬 两 季 年 均 气 压 值 956.1 毫 巴 全 年 日 均 总 云 量 小 于 2 成 ( 晴 天 ) 日 数 14.7 天 ; 大 于 8 成 ( 阴 天 ) 日 数 254.8 天 寿 安 镇 域 属 亚 热 带 湿 润 气 候, 气 候 常 年 温 和 湿 润 年 平 均 气 温 16.3, 年 降 雨 量 1300 毫 米, 年 日 照 时 1104 小 时, 无 霜 期 达 320 天 具 有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充 沛 的 特 点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常 年 主 要 气 象 参 数 如 下 : 年 平 均 气 温 : 16.4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 5.7 最 高 月 均 气 温 : 25.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38.1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4.5 全 年 无 霜 期 : 302 天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84% 平 均 降 水 量 :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 平 均 雷 电 日 : 平 均 日 照 时 间 : 1280mm NNE 1.2m/s 26.3 天 1122 小 时 4.1.5 动 植 物 资 源 县 境 森 林 植 被 丰 富, 属 四 川 盆 地 亚 热 带 松 栎 林 亚 区 之 盆 西 常 绿 马 尾 松 栎 林 小 141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区,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有 : 针 叶 林 针 阔 叶 混 交 林 人 工 林 和 竹 林, 据 全 县 范 围 调 查 统 计, 境 内 森 林 主 要 树 种 达 92 科 420 多 种, 主 要 有 马 尾 松 杉 木 柏 林 香 樟 桢 楠 银 杏 黄 柏 杜 仲 等 2009 年 全 县 森 林 覆 盖 率 49.2%, 可 分 为 4 个 森 林 植 被 区 : 平 坝 四 旁 绿 化 区, 此 区 跨 蒲 江 河 临 溪 河 平 坝, 天 然 森 林 被 破 坏 后, 以 农 耕 地 为 主, 有 林 业 用 地 2.2 万 亩, 占 该 区 域 土 地 面 积 12.43%, 其 中 有 林 地 1.3 万 亩 ; 浅 丘 马 尾 松 用 材 林 区, 此 区 跨 大 五 面 山 全 部 小 五 面 山 大 部 地 域, 有 土 地 45.2 万 亩, 垦 殖 后, 林 地 与 农 耕 地 呈 犬 牙 交 错 分 布, 有 林 业 用 地 16.42 万 亩, 占 该 区 域 土 地 面 积 36.33%, 其 中 有 林 地 15.1 万 亩 ; 深 丘 涵 养 林 区, 此 区 跨 深 丘 全 部 小 五 面 山 少 部 长 秋 山 西 南 段 地 域, 有 土 地 11.5 万 亩, 有 林 业 用 地 4.1 万 亩, 占 该 区 域 土 地 面 积 35.65%, 其 中 有 林 地 3.7 万 亩 ; 山 地 经 济 林 用 材 林 区, 此 区 跨 长 秋 山 二 台 长 秋 山 中 段 及 北 东 段 地 域, 有 土 地 13.023 万 亩, 有 林 业 用 地 5.3 万 亩, 占 该 区 域 土 地 面 积 40.7%, 其 中 有 林 地 4.1 万 亩 全 县 森 林 覆 盖 率 50.80%, 比 上 年 增 加 0.75% 县 内 野 生 动 物 兽 类 有 10 科 18 种, 鸟 类 有 24 科 48 种 国 家 二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猫 头 鹰 普 通 鵟 斑 头 鸺 鶹 穿 山 甲 娃 娃 鱼 ( 大 鲵 ) 锦 鸡 中 华 虎 凤 蝶 等 ;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有 黑 啄 木 鸟 雀 鹰 横 斑 锦 蛇 松 鼠 中 白 鹭 水 獭 秃 鹳 八 声 杜 鹃 小 白 腰 雨 燕 豹 猫, 以 及 蛇 类 蛙 类 等 有 益 动 物 ; 观 赏 性 鸟 类 有 画 眉 黄 鹂 八 哥 红 嘴 相 思 鸟 山 和 尚 水 雅 雀 黑 吧 翠 鸟 白 头 翁 等 根 据 蒲 江 县 林 业 和 园 林 绿 化 管 理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范 围 内 有 无 古 树 名 木 的 复 函 ( 蒲 林 函 [2014]3 号 ), 经 调 查 核 实,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范 围 内 有 挂 牌 古 树 名 木 一 株, 为 黄 葛 树, 胸 径 160cm, 高 16m, 冠 幅 东 西 10m, 南 北 11m, 保 护 面 积 6m 2, 位 置 位 于 蒲 新 路 边,GPS 坐 标 N(30 12 56 ) E(103 31 58.5 ),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维 持 原 状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范 围 内 无 古 树 名 木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范 围 内 无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栖 息 地 及 通 道, 无 珍 稀 野 生 植 物 4.2 规 划 涉 及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4.2.1 行 政 区 划 蒲 江 始 建 于 公 元 554 年, 历 史 悠 久, 人 杰 地 灵, 是 宋 代 理 学 家 魏 了 翁 和 抗 日 142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名 将 李 家 钰 的 故 乡 现 蒲 江 县 为 成 都 市 所 辖 县, 辖 鹤 山 寿 安 成 佳 西 来 朝 阳 湖 大 塘 大 兴 甘 溪 8 镇 和 复 兴 光 明 白 云 长 秋 4 乡, 辖 107 个 村 25 个 社 区 1394 个 村 民 小 组 115 个 居 民 小 组, 人 口 密 度 457 人 / 平 方 公 里 4.2.2 人 口 幅 员 面 积 全 县 幅 员 面 积 580.14 平 方 公 里, 全 县 总 户 数 11.90 万 户, 总 人 口 26.49 万 人, 其 中 : 非 农 业 人 口 7.30 万 人, 占 27.60%; 农 业 人 口 19.19 万 人, 占 72.40%; 男 性 13.24 万 人, 占 50%; 男 女 性 别 比 为 99.9( 以 女 性 人 口 为 100) 全 年 出 生 2261 人, 死 亡 1100 人,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1161 人,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4.4 4.2.3 经 济 发 展 2014 年, 蒲 江 县 按 照 市 委 五 大 兴 市 战 略 要 求, 围 绕 绿 色 蒲 江 生 态 新 城 的 功 能 新 定 位, 大 力 实 施 三 基 地 一 新 城 发 展 战 略, 推 进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加 速 构 建 宜 居 宜 游 宜 业 生 态 新 城, 促 进 全 县 经 济 社 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全 县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88.12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 下 同 )10.70% 一 产 业 完 成 15.59 亿 元, 增 长 3.90%; 二 产 业 完 成 43.62 亿 元, 增 长 13.50%; 三 产 业 完 成 28.91 亿 元, 增 长 10.40%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00.77 亿 元, 增 长 18.40% 地 方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4.31 亿 元, 增 长 13.70%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为 17.70 49.50 32.80, 非 农 产 业 的 比 重 达 82.30%, 二 三 产 业 在 全 县 经 济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进 一 步 提 高, 综 合 实 力 不 断 增 强 1 农 业 2014 年, 全 县 实 现 农 业 总 产 值 256250 万 元, 增 长 3.8%, 实 现 增 加 值 153140 万 元, 增 长 4.2%; 全 县 耕 地 面 积 23910 公 顷 全 县 粮 食 总 产 量 120066 吨, 下 降 0.1%, 其 中 : 水 稻 总 产 量 79693 吨, 下 降 1.7%, 油 菜 籽 总 产 量 18592 吨, 增 长 1.1%, 水 果 总 产 量 207121 吨, 增 长 2.8%; 茶 叶 总 产 量 7202 吨, 增 长 14.1%; 蔬 菜 总 产 量 183067 吨, 持 平 ; 农 产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畜 牧 业 稳 定 发 展 生 猪 出 栏 达 102.38 万 头, 增 长 3.4%; 家 禽 出 栏 659.82 万 只, 增 长 3.3% 肉 类 总 产 量 84332 吨, 增 长 5.7% 水 产 品 产 量 6500 吨, 减 少 24.9% 143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农 业 生 产 条 件 继 续 改 善 全 县 共 有 中 小 型 水 库 21 座, 蓄 水 量 3004 万 立 方 米 ; 农 村 生 产 用 电 量 4523 万 千 瓦 时, 农 业 机 械 总 动 力 13.746 万 千 瓦 积 极 实 施 天 然 生 态 林 保 护 工 程, 森 林 覆 盖 率 2014 年 为 50.80% 2 工 业 和 建 筑 业 全 县 工 业 经 济 保 持 了 快 速 增 长 势 头, 寿 安 新 城 产 城 一 体 县 城 工 业 区 成 雅 工 业 园 建 设 顺 利 推 进, 工 业 运 行 质 量 和 效 益 得 到 进 一 步 改 善, 规 模 工 业 增 长 势 头 良 好 实 现 工 业 增 加 值 344114 万 元, 增 长 18.0%, 对 GDP 的 贡 献 率 达 56.7%, 拉 动 我 县 经 济 增 长 7.7 个 百 分 点 ; 工 业 增 加 值 占 GDP 的 比 重 达 43.1%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速 度 加 快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进 展 迅 速, 全 年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6.80 亿 元, 其 中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5.45 亿 元, 工 业 区 承 载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园 区 工 业 集 中 度 达 63.3%,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户 数 达 76 户, 实 现 增 加 值 256442 万 元, 增 长 19.5%;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599206 万 元, 增 长 12.7%; 实 现 利 润 22647 万 元, 增 长 27.1%; 实 现 利 税 35842 万 元, 增 长 22.8%; 入 库 税 金 12241 万 元, 增 长 4.9%;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指 数 达 280.6% 建 筑 业 快 速 发 展 寿 安 新 城 和 成 佳 重 点 镇 建 设 推 进 迅 猛,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和 工 业 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乘 势 而 上, 全 县 建 筑 业 加 快 发 展 全 年 实 现 建 筑 业 增 加 值 44483 万 元, 增 长 14.5% 3 科 技 教 育 卫 生 全 县 全 年 申 请 专 利 178 件, 其 中 授 权 135 件 教 育 卫 生 事 业 稳 步 发 展 年 末, 全 县 有 中 小 学 校 25 所, 专 任 教 师 1905 人, 在 校 学 生 总 数 23746 人 教 育 事 业 进 一 步 加 强 年 末 全 县 有 小 学 8 所, 专 任 教 师 730 人, 在 校 学 生 9126 人 中 学 17 所, 专 任 教 师 1175 人, 在 校 学 生 14620 人 全 县 小 学 学 生 升 学 率 为 110.4%; 初 中 学 生 升 学 率 为 97.6% 全 县 拥 有 医 院 卫 生 院 19 个, 有 床 位 1271 张, 技 术 人 员 1375 人, 婴 儿 死 亡 率 为 5.24,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比 例 达 100% 4.3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情 况 介 绍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位 于 成 都 市 主 城 区 东 南 侧 的 蒲 江 县 城 东 北 方 向, 地 势 沿 蒲 江 河 自 西 向 东 倾 斜, 地 势 平 坦, 由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 和 144

第 四 章 :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概 况 寿 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点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 合 并 扩 区 后 形 成,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1305.9hm2, 其 中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西 南 部, 紧 邻 鹤 山 城 区, 四 至 范 围 为 : 东 至 第 三 绕 城 高 速, 南 至 成 雅 高 速, 西 至 清 江 大 道, 北 至 蒲 江 河 及 工 业 大 道, 用 地 面 积 约 为 604.12hm 2 ;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本 次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东 北 部, 紧 邻 寿 安 城 区, 四 至 范 围 为 : 东 至 寿 安 大 道, 南 侧 紧 邻 成 雅 高 速, 西 至 规 划 16m 南 北 向 道 路, 北 至 寿 安 城 区, 用 地 面 积 约 为 701.78hm 2 目 前 已 进 园 建 设 的 企 业 62 家 (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43 户,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19 户 ),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基 本 建 成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较 差,2013 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约 40 亿 元,2015 年 力 争 达 到 55 亿 元,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包 括 : 鹤 山 工 业 园 寿 安 产 业 园 ) 重 点 产 业 为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及 食 品 产 业, 重 点 领 域 为 电 动 工 具 包 装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智 能 制 造 装 备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 生 物 农 业 化 学 药 物 现 代 中 药 ; 以 及 食 品 酒 饮 料 蒲 江 县 明 确 三 基 地 一 新 城 的 经 济 社 会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后, 有 效 引 导 和 推 进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规 划 建 设, 蒲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园 区 管 委 会 委 托 成 都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于 2014 年 编 制 完 成 蒲 江 县 省 级 生 态 工 业 园 ( 省 级 开 发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013-2020 年 调 整 意 见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维 持 不 变, 仍 为 6km 2, 寿 安 工 业 园 区 新 增 4km 2, 扩 为 7km 2, 蒲 江 县 工 业 园 区 总 规 划 面 积 13km 2 合 并 扩 区 后 新 规 划 的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是 :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食 品 产 业 ; 规 划 目 标 年 为 2015-2020 年 ;2020 年 为 远 期 规 划, 规 划 区 工 业 总 产 值 将 达 到 258.99 亿 元, 其 中 机 械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128.59 亿 元,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90.6 亿 元, 食 品 产 业 工 业 总 产 值 达 到 39.8 亿 元 145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5.1.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断 面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达 到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后, 排 入 该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排 入 纳 污 水 体 的 蒲 江 河 蒲 江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 ~14 日 进 行 了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环 评 监 测, 故 本 次 环 评 引 用 规 划 环 评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见 表 5-1 表 5-1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评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监 测 断 面 河 流 名 称 断 面 位 置 备 注 Ⅰ 蒲 江 河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上 游 500m 对 照 断 面 Ⅱ 蒲 江 河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下 游 1500m 混 合 断 面 Ⅲ 蒲 江 河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下 游 3000m 消 减 断 面 (2) 评 价 因 子 常 规 因 子 :ph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3)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地 表 水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4)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5-2 146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时 间 表 5-2 地 表 水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l) ph COD BOD 5 NH 3 -N 总 磷 总 氮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2014.8.11 7.40 11.2 1.98 0.115 0.187 0.425 0.022 未 检 出 Ⅰ 2014.8.12 7.68 11.4 2.24 0.162 0.181 0.486 0.023 未 检 出 2014.8.13 7.50 11.5 2.16 0.148 0.183 0.462 0.025 未 检 出 2014.8.11 8.10 11.5 2.28 0.298 0.186 0.622 0.025 未 检 出 Ⅱ 2014.8.12 7.66 11.6 2.30 0.290 0.185 0.610 0.026 未 检 出 2014.8.13 7.52 11.6 2.33 0.304 0.186 0.635 0.027 未 检 出 2014.8.11 7.65 11.4 2.24 0.309 0.187 0.647 0.023 未 检 出 Ⅲ 2014.8.12 7.72 11.5 2.18 0.315 0.187 0.659 0.024 未 检 出 2014.8.13 7.68 11.3 2.20 0.321 0.189 0.672 0.023 未 检 出 GB3838-2002 标 准 6~9 20.0 4 1.0 0.2 1.0 0.05 0.005 备 注 1 ph 单 位 为 无 量 纲 5.1.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2)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项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单 项 指 数 法 数 学 模 式 如 下 : a. 对 于 一 般 污 染 物 Pi = Ci Coi 式 中 :Pi i 污 染 物 指 数 ; Ci i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值,mg/L; Co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mg/l b. 对 于 ph ph C 7.0 ( C S 7.0 ph = ph i > 7.0) 或 P ph 7.0 C ph = ( C ph 7.0 Si 7.0) 147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式 中 :Si ph 值 评 价 值 的 上 限 值 或 下 限 值 ; CpH ph 值 的 实 测 值 (3) 评 价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3 表 5-3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地 表 水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时 间 ph COD BOD 5 NH 3 -N 总 磷 总 氮 石 油 类 挥 发 酚 2014.8.11 0.2 0.56 0.495 0.115 0.935 0.425 0.44 未 检 出 Ⅰ 2014.8.12 0.34 0.57 0.56 0.162 0.905 0.486 0.46 未 检 出 2014.8.13 0.25 0.575 0.54 0.148 0.915 0.462 0.5 未 检 出 2014.8.11 0.55 0.575 0.57 0.298 0.93 0.622 0.5 未 检 出 Ⅱ 2014.8.12 0.33 0.58 0.575 0.290 0.925 0.610 0.52 未 检 出 2014.8.13 0.26 0.58 0.583 0.304 0.93 0.635 0.54 未 检 出 2014.8.11 0.325 0.57 0.56 0.309 0.935 0.647 0.46 未 检 出 Ⅲ 2014.8.12 0.36 0.575 0.545 0.315 0.935 0.659 0.48 未 检 出 2014.8.13 0.565 0.565 0.55 0.321 0.945 0.672 0.46 未 检 出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 蒲 江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随 着 上 游 污 染 源 的 整 治, 蒲 江 河 水 质 有 改 善 的 趋 势 5.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5.2.1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设 置 为 了 解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环 评 引 用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评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见 表 5-4 表 5-4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位 置 1#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中 心 ( 格 维 生 物 ) 148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 评 价 因 子 常 规 因 子 :ph 色 度 氨 氮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硝 酸 盐 氮 总 硬 度 (3)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地 下 水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5.2.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2)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项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单 项 指 数 法 数 学 模 式 如 下 : a. 对 于 一 般 污 染 物 Pi = Ci Coi 式 中 :Pi i 污 染 物 指 数 ; Ci i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值,mg/L; Co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mg/l b. 对 于 ph ph C 7.0 ( C S 7.0 ph = ph i > 7.0) 或 P ph 7.0 C ph = ( C ph 7.0 Si 7.0) 式 中 :Si ph 值 评 价 值 的 上 限 值 或 下 限 值 ; CpH ph 值 的 实 测 值 (3) 评 价 结 果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5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6 149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表 5-5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l) ph 色 度 氨 氮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氮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2014.8.12 7.81 10 0.115 173 0.16 0.86 1# 2014.8.13 7.55 10 0.124 174 0.184 0.88 2014.8.14 7.82 10 0.132 173 0.132 0.86 GB/T14848-93Ⅲ 类 6.5~8.5 15 0.2 450 20 3.0 备 注 1 ph 单 位 为 无 量 纲 表 5-6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地 下 水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点 名 称 编 号 监 测 项 目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mg/m 3 ) 单 项 指 数 (Pi) 标 准 限 值 超 标 率 (%) 1# ph 色 度 氨 氮 总 硬 度 硝 酸 盐 氮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2014.8.12 7.81 0.54 0 2014.8.13 7.55 0.367 6.5~8.5 0 2014.8.14 7.82 0.546 0 2014.8.12 10 0.667 0 2014.8.13 10 0.667 15 0 2014.8.14 10 0.667 0 2015.1.20 0.115 0.575 0 2015.1.21 0.124 0.62 0.2 0 2015.1.22 0.132 0.66 0 2014.8.12 173 0.384 0 2014.8.13 174 0.387 450 0 2014.8.14 173 0.384 0 2014.8.12 0.16 0.008 0 2014.8.13 0.184 0.009 20 0 2014.8.14 0.132 0.007 0 2014.8.12 0.86 0.287 0 2014.8.13 0.88 0.293 3.0 0 2014.8.14 0.86 0.287 0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 ph 无 量 纲, 其 余 为 mg/l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 地 下 水 各 监 测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150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5.3.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蒲 江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于 2014 年 8 月 17 日 ~23 日 进 行 了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监 测,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不 明 显, 故 本 项 目 大 气 采 用 引 用 大 气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实 测 特 征 监 测 因 子 的 方 式 进 行 评 价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在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布 设 大 气 特 征 因 子 监 测 点 1 个 开 展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置 见 附 图 4 和 表 5-7 表 5-7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频 次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代 表 功 能 区 SO 2 NO 2 PM 10 一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SO 2 NO 2 1 中 心 ( 格 维 生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PM 2.5 PM 10 连 续 监 测 7 天, 物 ) 连 续 监 测 7 每 天 采 一 个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天, 每 天 4 次 样 采 样 时 间 边 界 下 风 向 SO 2 NO 2 主 导 风 下 风 向 距 2 不 少 于 12h 1.86km( 蒲 江 实 PM 2.5 PM 10 场 界 约 4000m 处 验 学 校 ) 二 特 征 监 测 因 子 连 续 监 测 3 天, TVOC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天 采 一 个 1 项 目 所 在 地 项 目 所 在 地 每 天 1 次 样 采 样 时 间 氨 不 少 于 8h (2) 监 测 项 目 常 规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特 征 因 子 :TVOC HCl (3) 监 测 时 间 及 时 段 项 目 委 托 四 川 省 工 业 环 境 监 测 研 究 院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 ~2015 年 3 月 18 日 对 特 征 因 子 TVOC 氨 进 行 了 监 测 (4) 采 样 方 法 采 样 方 法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部 分 ) 执 行 151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颁 布 的 标 准 方 法 或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6)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值 见 表 4-6 5.3.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方 法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PM 2.5 TVOC 氨 评 价 方 法 : 采 用 影 响 因 子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其 数 学 模 式 为 : P i = C i /S i 式 中 :P i i 种 污 染 物 的 单 项 指 数 ; C i i 种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Nm 3 ; S i i 种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Nm 3 评 价 标 准 :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表 5-8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m 3 )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时 间 PM 2.5 PM 10 SO 2 (1 小 时 平 均 ) NO 2 (1 小 时 平 均 ) 日 平 均 日 平 均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4 次 2014.8.17 0.053 0.113 0.018 0.031 0.025 0.027 0.019 0.036 0.025 0.017 2014.8.18 0.059 0.109 0.021 0.025 0.041 0.031 0.012 0.016 0.021 0.015 1# 鹤 山 工 2014.8.19 0.065 0.114 0.021 0.031 0.025 0.034 0.009 0.031 0.038 0.024 业 园 区 中 2014.8.20 0.058 0.107 0.017 0.041 0.027 0.024 0.016 0.033 0.021 0.027 心 ( 格 维 2014.8.21 0.069 0.115 0.026 0.028 0.033 0.032 0.029 0.019 0.025 0.016 生 物 ) 2014.8.22 0.071 0.111 0.015 0.017 0.025 0.021 0.016 0.009 0.031 0.015 2014.8.23 0.064 0.108 0.024 0.043 0.034 0.029 0.032 0.022 0.037 0.011 2014.8.17 0.054 0.104 0.021 0.042 0.021 0.037 0.022 0.033 0.034 0.035 2# 鹤 山 工 2014.8.18 0.056 0.106 0.023 0.049 0.020 0.021 0.027 0.029 0.034 0.017 业 园 区 边 2014.8.19 0.055 0.108 0.022 0.034 0.028 0.024 0.025 0.027 0.030 0.018 界 下 风 向 2014.8.20 0.051 0.102 0.012 0.034 0.027 0.028 0.023 0.035 0.024 0.031 1.86km 2014.8.21 0.057 0.111 0.016 0.043 0.029 0.035 0.020 0.037 0.033 0.027 ( 蒲 江 实 2014.8.22 0.053 0.101 0.025 0.032 0.025 0.017 0.021 0.030 0.035 0.026 验 学 校 ) 2014.8.23 0.050 0.097 0.027 0.038 0.030 0.013 0.019 0.035 0.021 0.019 152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1# 项 目 所 在 地 表 5-9 大 气 特 征 因 子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m 3 )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氨 2015.3.16 0.04 0.02 2015.3.17 0.03 未 检 出 2015.3.18 0.03 0.03 (2) 评 价 结 果 由 表 5-8 5-9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以 及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 常 规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5.4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5.4.1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性 质 和 工 程 所 在 地 声 学 环 境,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的 要 求, 共 布 设 噪 声 监 测 点 4 个, 详 见 表 5-10 及 附 图 4 表 5-10 项 目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情 况 监 测 点 位 方 位 点 位 特 征 1# 厂 区 北 面 厂 界 1m 处 2# 厂 区 东 面 厂 界 1m 处 3# 厂 区 南 面 厂 界 1m 处 场 界 噪 声 4# 厂 区 西 面 厂 界 1m 处 (2) 监 测 方 法 及 内 容 监 测 方 法 : 项 目 场 界 噪 声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的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内 容 : 测 定 各 点 位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3) 监 测 时 间 及 时 段 2015 年 3 月 16-17 日, 四 川 省 工 业 环 境 监 测 研 究 院 对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场 界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昼 间 和 夜 间 随 机 测 定 1 次 153

第 五 章 : 环 节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噪 声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11 表 5-11 项 目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Leq[dB(A)] 2015.3.16 2015.3.17 监 测 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达 标 情 况 1# 57.4 48.7 58.2 47.7 达 标 2# 52.5 47.4 53.1 46.8 达 标 3# 51.8 47.2 52.1 46.4 达 标 4# 54.5 47.8 53.9 47.2 达 标 评 价 标 准 昼 间 :65dB, 夜 间 :55dB 5.4.2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及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 根 据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中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对 区 域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 采 用 实 测 值 与 评 价 标 准 相 对 比, 再 分 析 评 价 (2) 评 价 结 果 从 表 4-9 可 知, 本 次 项 目 所 在 地 场 界 各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明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154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6.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本 项 目 的 厂 房 建 设 基 本 完 成, 制 剂 车 间 和 合 成 车 间 A 线 设 备 基 本 安 装 完 毕, 现 只 有 合 成 车 间 B C 线 及 发 酵 与 提 炼 车 间 设 备 未 安 装, 施 工 期 未 收 到 环 境 投 诉 6.1 厂 址 概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土 地 为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内 新 征 50 亩 土 地 内 建 设, 建 设 前 厂 区 的 三 通 一 平 和 拆 迁 安 置 已 实 施, 不 存 在 拆 迁 问 题 6.2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及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6.2.1 施 工 期 废 气 排 放 成 因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的 主 要 来 源 于 :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机 械 燃 烧 柴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及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的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作 业 土 堆 砂 堆 石 灰 现 场 路 面 进 出 车 辆 车 轮 带 泥 沙 水 泥 搬 运 等 产 生 一 定 粉 尘, 会 污 染 大 气 影 响 周 围 居 民 身 体 健 康 造 成 扬 尘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 建 筑 工 程 四 周 不 围 或 围 挡 不 完 全, 围 挡 隔 尘 效 果 差 ; 清 理 建 筑 垃 圾 时 降 尘 措 施 不 力 ; 建 筑 垃 圾 及 材 料 运 输 车 辆 不 加 覆 盖 或 不 密 封, 施 工 或 运 输 过 程 中 风 吹 或 沿 途 漏 撒, 或 经 车 辆 碾 压 产 生 扬 尘 ; 工 地 上 露 天 堆 放 的 材 料 渣 堆 土 堆 等 无 防 尘 措 施, 随 风 造 成 扬 尘 污 染 由 于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排 放 的 扬 尘 和 施 工 机 械 排 放 的 废 气 会 增 加 该 地 区, 特 别 是 项 目 周 围 的 NO X CO TSP 等 的 污 染, 因 此 必 须 提 倡 科 学 施 工 文 明 施 工, 并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治 措 施, 将 项 目 建 设 期 的 污 染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6.2.2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与 管 理 对 策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关 于 有 效 控 制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155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护 总 局 环 发 [2001]56 号 文 ); 按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和 2014 年 1 月 6 日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通 过 的 四 川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中 对 施 工 场 地 六 必 须 六 不 准 要 求 现 场 内 道 路 全 部 采 取 现 浇 砼 路 面 ; 设 专 人 清 运 建 筑 垃 圾, 随 时 保 持 现 场 内 外 的 清 洁 楼 层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扫, 做 到 先 洒 水, 湿 润 后 铲 除 清 扫, 垃 圾 转 动 时 应 装 入 加 盖 的 吊 斗 或 口 袋 集 中 转 动 至 地 面, 定 时 清 运, 防 治 二 次 扬 尘 产 生 ; 小 型 施 工 项 目 ( 如 化 粪 池 局 部 小 面 积 开 挖 管 沟 等 ) 在 施 工 时 应 采 用 钢 管 与 密 闭 安 全 网 搭 设 临 时 围 挡, 尽 量 做 到 封 闭 施 工 ; 进 出 施 工 时 的 土 方, 应 加 设 围 栏, 且 表 面 用 彩 条 布 覆 盖 ; 主 体 外 架 全 部 采 用 安 全 密 闭 封 闭, 不 仅 有 利 于 安 全 施 工, 又 起 到 隔 音 隔 尘 的 作 用 ; 认 真 做 好 总 平 面 管 理,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周 边 采 取 专 人 管 理, 为 保 持 场 地 洁 净, 每 天 进 行 定 时 洒 水 清 扫, 冲 洗 地 面 尘 土 ; 搅 拌 站 用 架 管 竹 胶 合 板 搭 设 建 议 封 闭 棚 ; 对 于 松 散 颗 粒 或 粉 状 材 料, 砂 石 珍 珠 岩 等 采 取 砌 墙 围 栏, 表 明 用 彩 条 布 覆 盖, 防 治 刮 风 时 粉 尘 弥 漫, 另 设 喷 淋 系 统, 以 保 持 集 中 堆 码 材 料 保 持 湿 润, 不 起 尘 ; 设 置 专 门 车 辆 清 洗 站, 排 专 人 负 责 清 洗 工 作, 出 场 车 辆 必 须 在 门 口 经 高 压 冲 洗 后 才 能 出 场 ; 在 施 工 区 出 口 垫 铺 草 垫, 以 减 少 泥 浆 和 泥 土 污 染 附 近 道 路 ; 运 输 车 辆 应 保 持 箱 体 完 好 有 效 遮 盖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得 洒 漏, 并 到 制 定 地 点 堆 放 和 填 埋 6.2.3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建 筑 施 工 的 各 个 阶 段, 产 生 扬 尘 的 环 节 较 多,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砂 堆 石 灰 进 出 车 轮 带 泥 沙 水 泥 搬 运 混 凝 土 搅 拌 等 场 地 和 工 序 会 产 生 粉 尘 且 大 多 数 尘 156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源 的 排 放 持 续 时 间 较 长, 如 建 材 堆 场 扬 尘 和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等, 机 会 贯 穿 于 整 个 施 工 期, 由 此 造 成 了 周 围 环 境 的 尘 污 染, 直 接 影 响 周 围 大 气 质 量 和 居 民 生 活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现 场 应 设 置 洗 车 池 和 沉 淀 池, 运 输 车 辆 进 场 时 必 须 用 毡 布 覆 盖, 避 免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抛 洒 现 象 ; 现 场 运 输 道 路 采 取 硬 化 路 面, 并 采 用 洒 水 降 尘, 在 施 工 区 放 置 防 尘 垫 ; 施 工 中 建 筑 物 四 周 应 用 围 帘 包 裹, 脚 手 架 在 拆 除 前, 先 将 水 平 网 内 脚 手 板 上 的 垃 圾 清 理 干 净, 清 理 时 应 避 免 扬 尘 ; 尽 可 能 使 用 商 品 沪 混 凝 土, 若 必 需 使 用, 施 工 现 场 使 用 封 闭 的 水 泥 库 房 封 闭 的 搅 拌 站 防 止 扬 尘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大 大 降 低 扬 尘 产 生 量, 达 到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施 工 期 扬 尘,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建 设 部 环 发 2001 56 号 文 关 于 有 效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的 通 知 和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和 2014 年 1 月 6 日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通 过 的 四 川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中 对 施 工 场 地 六 必 须 六 不 准 要 求 并 通 过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后, 如 每 天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等, 不 会 对 该 地 区 大 气 形 成 污 染 影 响, 但 对 周 围 居 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6.3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及 对 策 6.3.1 施 工 作 业 主 要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设 备 及 管 道 的 拆 除 以 人 工 的 方 式 拆 除, 噪 声 声 级 较 小 施 工 期 间 各 施 工 工 段 的 噪 声 包 括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各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 最 强 噪 声 源 ) 及 声 级 值 见 表 5-1 表 5-1 施 工 期 机 械 噪 声 值 施 工 阶 段 机 械 设 备 类 型 最 大 声 级 [db(a)] 土 方 阶 段 装 载 机 等 105 底 板 及 结 构 阶 段 电 焊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等 105 装 修 阶 段 电 钻 等 115 157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6.3.2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与 管 理 对 策 施 工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和 电 锯 等, 如 不 加 以 控 制, 将 严 重 干 扰 临 近 居 民 和 单 位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工 作, 为 此, 建 议 采 取 如 下 防 治 措 施 : 管 道 及 设 备 拆 除 时, 先 用 扳 手 及 其 它 工 具 将 管 道 设 备 的 螺 丝 拧 开, 并 按 照 管 道 设 备 的 顺 序 人 工 搬 运, 避 免 使 用 大 锤 敲 击 设 备 管 道 拆 除 与 钢 筋 加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白 天 进 行, 减 少 夜 间 对 外 界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 工 地 周 围 设 立 防 护 网 等 围 护 屏 障, 并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附 件 设 可 移 动 的 简 易 隔 声 屏, 尽 可 能 减 少 设 备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浇 砼 时, 尽 量 避 免 振 动 棒 与 模 板 和 钢 筋 的 接 触 砼 的 浇 灌 尽 可 能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如 技 术 上 确 需 白 天 夜 间 连 续 施 工, 应 报 请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 设 备 管 道 及 模 板 等 拆 除 时 轻 拆 轻 放, 以 减 少 碰 撞 ; 施 工 机 械 尽 量 选 用 性 能 好 噪 声 小 的 设 备 ; 加 强 现 场 运 输 车 辆 出 入 的 管 理, 车 辆 进 入 现 场 禁 止 鸣 笛, 对 钢 管 钢 模 板 的 装 卸, 采 用 人 工 递 送 的 办 法, 不 得 随 意 扔 丢 抛 倒, 减 少 金 属 件 的 碰 击 声 尽 可 能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6.3.3 施 工 期 建 筑 设 备 噪 声 影 响 回 顾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和 机 械 设 备 均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期 采 取 了 优 化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和 加 强 对 主 要 产 噪 声 设 备 的 管 理, 加 之 所 选 厂 址 附 近 无 居 民, 都 为 工 业 用 地, 没 有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造 成 影 响 6.4 施 工 期 污 水 排 放 及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期 废 水 来 源 有 两 部 分 : 一 是 场 址 建 筑 施 工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混 凝 土 搅 拌 和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二 是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其 中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泥 浆 和 施 工 机 械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跑 冒 滴 漏, 为 减 少 施 工 期 水 污 158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染 程 度, 建 议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工 地 设 简 易 住 宿 食 堂,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处 理 后 通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运 至 金 象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网 检 查 井, 进 入 金 象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岷 江 施 工 期 间, 工 地 设 简 易 住 宿 食 堂, 餐 饮 废 水 经 隔 油 处 理 后 通 过 简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用 于 绿 化, 采 用 旱 厕 或 利 用 周 围 居 民 厕 所, 不 外 排 粪 便 废 水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受 纳 水 体 岷 江 水 质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 混 凝 土 搅 拌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利 用, 不 外 排, 也 不 会 影 响 岷 江 水 质 6.5 施 工 期 采 取 的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及 管 理 建 设 期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等, 会 污 染 路 面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采 取 的 控 制 措 施 有 : 根 据 需 要 增 设 固 体 废 物 的 放 置 场 地 和 设 施, 加 强 管 理, 实 现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得 以 有 效 处 置 ; 按 工 程 合 同 要 求 尽 量 回 填 土 石 方, 弃 土 运 送 至 专 门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场, 生 活 垃 圾 送 卫 生 填 埋 场 施 工 期 做 好 环 境 监 理, 严 禁 垃 圾 弃 土 建 渣 等 污 染 环 境 建 筑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临 时 弃 土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这 期 间 应 根 据 需 要 增 设 容 量 足 够 的 有 围 栏 和 覆 盖 措 施 的 堆 放 场 地 与 设 施, 并 分 类 存 放 加 强 管 理 ; 项 目 地 基 挖 方 填 方 的 余 土 在 场 内 周 转, 就 地 用 于 绿 化 道 路 等 生 态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不 需 外 运 ; 生 活 垃 圾 应 及 时 送 垃 圾 场 处 置, 以 免 影 响 环 境 卫 生 ; 材 料 和 建 筑 垃 圾 等 的 运 输 过 程 必 须 采 用 密 闭 方 式 进 行 设 备 及 管 道 拆 除 时 会 产 生 废 设 备 及 管 道 公 司 将 有 利 用 价 值 设 备 及 管 道 用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时 继 续 利 用, 其 它 废 设 备 和 管 道 出 售 至 其 它 企 业 或 废 品 收 购 站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没 有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159

第 六 章 :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6.6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减 缓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地 为 平 地, 水 土 流 失 不 严 重, 建 设 期 间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建 议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施 工 期 应 尽 可 能 避 开 雨 季, 施 工 场 地 四 周 要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挖 出 的 土 方 能 回 填 的 应 及 时 回 填, 以 防 水 土 流 失 ; 加 强 绿 化, 除 建 筑 物 用 地 和 道 路 及 消 防 通 道 用 地 外, 其 余 可 绿 化 地 用 于 绿 化, 确 保 植 被 的 恢 复 和 防 止 水 土 的 流 失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对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没 有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也 未 收 到 环 境 投 诉,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有 效, 工 程 施 工 的 环 境 影 响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160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7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7.1 工 程 排 放 废 水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1 项 目 废 水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包 括 清 下 水 ( 主 要 为 浓 相 水 冷 却 循 环 水 排 污 ), 制 剂 车 间 废 水 (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 合 成 废 水 ( 高 浓 度 合 成 废 水 ), 发 酵 与 提 炼 废 水 ( 高 浓 度 可 生 化 废 水 ),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质 检 废 水, 水 环 式 真 空 泵 凉 水 塔 冷 水 机 组 等 生 产 配 套 设 施 冷 却 水 排 污 废 水 以 及 办 公 及 车 间 生 活 污 水 等 正 常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内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的 300m 3 /d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63-2010) 中 C 级 后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能 力 的 比 较 见 表 7-1 表 7-1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能 力 比 较 项 目 CODcr BOD 5 NH 3 -N 污 水 量 排 放 浓 度,mg/L 300 150 25 本 项 目 214.0 排 放 量,kg/d 64.2 32.1 5.4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浓 度,mg/L 350 180 35 10000 处 理 规 模 负 荷,kg /d 3500 1800 350 本 项 目 负 荷 站 污 水 处 理 厂 比 例,% 1.83 1.78 1.54 2.14 从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63-2010) 中 C 级 标 准 ( 与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协 商 标 准 ) 项 目 污 水 占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的 2.14%,CODcr BOD 5 NH 3 -N 污 染 负 荷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1.83% 1.78% 1.54% 因 此,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完 全 能 接 纳 本 工 程 项 目 废 水, 项 目 污 染 负 荷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影 响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园 区 污 水 厂 处 理 达 到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流 量 为 0.0025m 3 /s, 蒲 江 河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8.03m 3 /s, 因 而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废 水 对 161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受 纳 水 体 蒲 江 河 水 质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水 质 级 别 和 水 体 功 能 工 程 风 险 排 污 对 污 水 处 理 的 影 响 分 析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失 效 的 情 况 下, 项 目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的 比 较 见 表 7-2 表 7-2 风 险 排 放 与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能 力 比 较 项 目 CODcr BOD 5 NH 3 -N 污 水 量 排 放 浓 度,mg/L 4634 1730 51.6 本 项 目 214.0 排 放 量,kg/d 991.7 370.2 11.04 蒲 江 污 水 厂 浓 度,mg/L 350 180 35 10000 处 理 规 模 负 荷,kg /d 3500 1800 350 本 项 目 负 荷 站 污 水 处 理 厂 比 例,% 28.33 20.57 3.15 2.14 由 表 7-2 可 以 看 出, 在 风 险 状 态 下, 项 目 污 染 负 荷 最 大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28.33%(COD Cr ), 是 正 常 排 污 的 15.4 倍, 会 对 接 纳 园 区 废 水 的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影 响, 因 此,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正 常 运 行 和 各 项 水 质 的 达 标 排 放 7.1.2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接 纳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靠 性 分 析 1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情 况 及 可 靠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厂 区 按 三 同 时 原 则 新 建 300t/d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处 理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参 照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及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1904-2008 ) 发 酵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GB21903-2008) 中 表 2 新 建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标 准 (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无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废 水, 须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限 值 要 求 ) 的 原 则, 签 订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本 项 目 产 生 污 水 约 214t/d, 所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满 足 规 模 要 求, 所 采 取 的 处 理 工 艺 也 是 目 前 发 醇 类 制 药 厂 常 用 工 艺, 故 可 行 可 靠 2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情 况 与 可 靠 性 分 析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公 议 村, 现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东 侧,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划 4 万 m 3 /d,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3.87hm 2, 分 期 建 设 162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一 期 建 设 规 模 为 日 处 理 污 水 1 万 吨, 厂 区 占 地 1.54hm 2, 总 投 资 1043 万 元, 选 用 改 良 型 Orbal 氧 化 沟 +D 型 滤 池 的 + 紫 外 线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出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尾 水 排 入 蒲 江 河 根 据 蒲 江 县 与 四 川 海 诺 尔 环 保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由 海 诺 尔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蒲 江 县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该 项 目 采 用 投 资 建 设 运 营 拥 有 (BOO) 方 式 进 行 建 设, 即 由 海 诺 尔 公 司 投 资 建 设 运 营 该 县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蒲 江 县 政 府 授 予 海 诺 尔 公 司 对 当 地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及 收 取 处 理 费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于 2008 年 7 月 投 入 营 运, 目 前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负 荷 约 为 85%,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为 1500t/d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现 状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798.23t/d 故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214 t/d 的 需 求, 同 时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据 了 接 纳 协 议 根 据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评, 为 满 足 园 区 发 展 对 污 水 有 效 处 理 的 需 要, 远 期 扩 容 改 造 后, 处 理 能 力 为 4 万 m 3 /d, 扩 容 后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3.87hm 2, 先 期 扩 容 至 3 万 m 3 /d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各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按 照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在 厂 内 处 理 后 回 用 或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后 统 一 排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达 到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至 规 划 年 2020 年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9 万 t/d 通 过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污 水 厂 在 工 业 区 的 服 务 范 围 内, 排 放 废 水 污 染 负 荷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较 小, 不 会 对 接 纳 园 区 废 水 的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影 响, 但 风 险 状 况 如 废 水 不 能 有 效 处 理, 在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扩 建 前, 其 污 染 负 荷 所 占 比 例 COD 约 30%, 将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在 确 保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达 标 排 放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是 可 行 并 可 靠 的 163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⑴ 有 机 废 气 (VOC S ) 本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化 学 合 成 工 序 和 发 酵 药 提 炼 工 序,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污 染 物 为 TVOC( 甲 醇 DMF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四 氢 呋 喃 丙 酮 等 ) 废 气 项 目 合 成 过 程 发 酵 药 提 炼 过 程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深 冷 处 理 后 由 深 冷 塔 出 口 排 放, 净 化 效 率 90%, 再 由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VOC S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3.95t/a, 排 放 速 率 约 0.55kg/h, 排 放 速 率 27.5mg/m 3, 能 够 达 到 本 项 目 参 照 的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中 有 组 织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⑵ 有 组 织 废 气 预 测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推 荐 的 SCREEN3 估 算 模 式 对 VOC S 有 组 织 排 放 扩 散 进 行 预 测 鉴 于 TVOC S 无 环 境 标 准, 本 项 目 参 照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524-2014) 中 浓 度 限 值 (1) 污 染 源 计 算 清 单 表 6-7 点 源 参 数 调 查 清 单 烟 囱 高 排 放 口 烟 气 流 量 出 口 烟 年 排 放 小 污 染 物 度 (m) 内 径 (m) (m 3 /s) 温 (k) 时 数 (h) TVOC S 15 0.3 20000 298 7200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t/a) 正 常 3.95 非 正 常 39.5 (2) 污 染 源 计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排 放 点 源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8, 结 果 表 明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浓 度 和 距 离 见 下 表 所 示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有 组 织 TVOC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能 满 足 相 应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要 求, 最 近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值 很 小, 不 会 对 周 围 敏 感 的 及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序 号 正 常 TVOC 非 正 常 表 6-8 点 源 参 数 调 查 清 单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浓 度 占 标 向 距 离 D(m) 度 Ci(mg/m 3 ) 率 Pi(%) 备 注 389 0.0115 0.57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900 0.0064 0.32 敏 感 点 ( 天 华 社 区 ) 389 0.115 5.7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900 0.0636 3.18 敏 感 点 ( 天 华 社 区 ) 164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2. 无 组 织 废 气 有 机 废 气 本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来 源 于 制 剂 合 成 药 发 酵 药 工 序,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甲 醇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丙 酮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粉 尘 等,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13201-91), 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排 放 的 有 害 气 体 进 入 呼 吸 带 大 气 层 时, 其 浓 度 如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GB3095-1996) 或 工 艺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规 定 的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限 值, 则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应 设 防 护 距 离 为 此, 根 据 甲 醇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丙 酮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进 行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以 确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与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能 否 符 合 要 求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常 用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7-3 表 7-3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值 浓 度 限 值 mg/m 3 评 价 因 子 执 行 标 准 一 次 浓 度 日 平 均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粉 尘 1.0 / (GB16297-1996)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乙 酸 乙 酯 0.1 0.1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四 氢 呋 喃 0.2 0.2 允 许 浓 度 甲 醇 3.0 1.0 工 艺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丙 酮 0.8 / 甲 苯 0.6 0.6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DMF 0.03 0.03 允 许 浓 度 乙 醇 5.0 5.0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按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 QC 1 C 2 0. 50 C m = (BL A + 0. 25r 式 中 :Q 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kg/h; C m 污 染 物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L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 L D 165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r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 ; A B C D 计 算 系 数, 本 次 计 算 分 别 取 470 0.021 1.85 0.84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经 计 算, 制 剂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4 制 剂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kg/h) 标 准 (mg/m 3 ) 结 果 粉 尘 0.005 1.0 0.07m 乙 醇 0.083 5.0 0.33m TVOC 0.021 2.0 0.18m 经 计 算, 合 成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5 合 成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kg/h) 标 准 (mg/m 3 ) 结 果 粉 尘 0.162 1.0 5.8m 乙 酸 乙 酯 0.051 0.1 22.6m 四 氢 呋 喃 0.042 0.2 7.3m 甲 醇 0.094 3.0 0.64m 甲 苯 0.011 0.6 0.32m DMF 0.031 0.03 54.5m 乙 醇 0.097 5.0 0.34m 经 计 算, 提 取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6 提 取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kg/h) 标 准 (mg/m 3 ) 结 果 乙 酸 乙 酯 0.104 0.1 78.2m 甲 醇 0.250 3.0 3.45m 乙 醇 0.074 5.0 0.38m 丙 酮 0.465 0.8 40.2m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制 剂 车 间 设 置 50m 防 护 距 离, 合 成 及 提 炼 车 间 设 置 各 100 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站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及 结 果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 2008), 本 项 目 选 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该 模 式 是 基 于 估 算 模 式 (SREEN) 开 发 的 计 算 模 式, 此 模 式 主 要 用 于 确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其 参 数 选 择 为 : 166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以 制 剂 车 间 为 计 算 单 元, 其 中 高 度 22.8m 宽 度 52.5m 长 度 60m; 以 合 成 车 间 为 计 算 单 元, 其 中 高 度 8.3m 宽 度 57.9m 长 度 69m; 以 发 酵 车 间 为 计 算 单 元, 其 中 高 度 16.8m 宽 度 15m 长 度 43.2m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经 计 算, 制 剂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7 制 剂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t/a) 标 准 (mg/m 3 ) 结 果 粉 尘 0.023 1.0 无 超 标 点 乙 醇 0.40 5.0 无 超 标 点 TVOC 0.10 2.0 无 超 标 点 经 计 算, 合 成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8 合 成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t/a) 标 准 (mg/m 3 ) 结 果 粉 尘 1.165 1.0 无 超 标 点 乙 酸 乙 酯 0.37 0.1 无 超 标 点 四 氢 呋 喃 0.30 0.2 无 超 标 点 甲 醇 0.68 3.0 无 超 标 点 甲 苯 0.08 0.6 无 超 标 点 DMF 0.22 0.03 无 超 标 点 乙 醇 0.70 5.0 无 超 标 点 经 计 算, 提 取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情 况 及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下 表 : 表 7-9 提 取 车 间 厂 界 达 标 及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废 气 种 类 源 强 (t/a) 标 准 (mg/m 3 ) 结 果 乙 酸 乙 酯 0.75 0.1 无 超 标 点 甲 醇 1.8 3.0 无 超 标 点 乙 醇 0.53 5.0 无 超 标 点 丙 酮 3.35 0.8 无 超 标 点 恶 臭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曝 气 产 生 恶 臭 气 体, 特 别 是 合 成 制 药 废 水 的 中 的 溶 剂 具 有 一 定 的 异 味,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制 剂 车 间 设 置 50m 防 护 距 离, 合 成 及 提 炼 车 间 设 置 各 100 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站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环 评 要 求 :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应 有 农 户 居 民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也 应 加 强 有 机 溶 剂 的 回 收, 控 制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167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7.3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1. 噪 声 源 分 析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燃 气 ( 燃 油 ) 两 用 锅 炉 泵 类 空 调 机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噪 声 源 治 理 前 后 声 级 值 见 表 7 10 通 过 采 取 这 些 措 施 后, 噪 声 源 声 级 值 在 53~70dB(A) 之 间 为 准 确 预 测 项 目 噪 声 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治 理 后 噪 声 源 复 合 声 级 值 72dB(A) 预 测 项 目 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表 7-10 主 要 噪 声 源 治 理 前 后 声 级 值 治 理 前 声 级 治 理 后 声 级 频 谱 设 备 名 称 治 理 措 施 值 db(a) 值 db(a) 特 性 设 专 门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真 空 系 统 85 60 中 高 频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设 专 门 空 调 机 间, 采 取 隔 声 吸 空 调 机 组 88 63 中 高 频 声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冷 冻 机 组 90 70 中 高 频 设 冻 冷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燃 气 ( 燃 油 ) 设 动 力 车 间,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95 65 中 高 频 两 用 锅 炉 消 声 减 振 措 施 设 专 门 空 压 机 房, 采 取 隔 声 吸 空 气 压 缩 机 100 70 中 高 频 声 消 声 减 震 措 施 水 泵 68 53 中 高 频 安 装 在 水 泵 房 2.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及 评 价 方 法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忽 略 大 气 吸 收 及 障 碍 性 屏 障 阻 隔 作 用, 只 考 虑 声 源 以 自 由 声 场 的 形 式 传 播 衰 减 模 式 为 : r Lp = Lpo-20lg r 0 式 中 : Lp- 预 测 点 声 级 值,dB(A): Lpo- 厂 已 知 参 考 点 声 级,dB(A); r- 预 测 点 到 声 源 的 距 离,m; 168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ro- 已 知 参 考 点 到 声 源 的 距 离,m;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噪 声 源 有 关 参 数 及 减 噪 措 施, 利 用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计 算 出 本 工 程 对 厂 界 及 敏 感 点 噪 声 的 贡 献 值, 并 与 本 底 值 进 行 叠 加, 求 出 预 测 值 即 预 测 值 = 本 底 值 + 贡 献 值 3. 预 测 结 果 经 预 测, 在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后, 各 监 测 点 噪 声 值 及 增 加 幅 度 见 表 7-11 表 7-11 噪 声 预 测 值 及 增 加 幅 度 现 状 值 本 项 目 贡 献 值 监 测 叠 加 值 [db(a)] 增 加 值,% [db(a)] [db(a)] 备 注 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l# 58.2 48.7 37.2 37.2 58.2 49.0 0 0.6 厂 2# 53.1 47.4 48.5 48.5 54.4 51.0 2.4 7.6 3# 52.1 47.2 42.5 42.5 52.6 48.5 0.9 2.7 4# 54.5 47.8 50.0 50.0 55.8 52.1 2.4 9.0 界 由 表 6-6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后, 厂 界 各 点 噪 声 预 测 预 测 值 为 : 昼 间 52.6~58.2dB(A), 增 加 幅 度 为 0~2.4%; 夜 间 噪 声 预 测 预 测 值 为 48.5~52.1dB(A), 增 加 幅 度 为 0.6~9.0% 因 此 可 见,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后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仍 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l2348 90) 中 III 类 标 准, 不 会 使 区 域 声 学 环 境 发 生 明 显 改 变 项 目 厂 界 200m 范 围 无 居 民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工 业 企 业, 且 厂 界 已 达 到 Ⅲ 类 标 准, 项 目 投 运 也 不 会 对 企 业 办 公 倒 班 房 造 成 影 响 7.4 固 体 废 物 和 废 液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后,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为 干 燥 产 生 的 废 硫 酸 钠 和 废 活 性 炭, 同 时 还 有 生 活 垃 圾 废 包 装 材 料 ( 合 成 发 酵 用 原 料 包 装 原 料 ) 以 及 化 学 合 成 产 生 的 滤 渣 等 废 液 产 生 量 466.28t/a, 该 废 液 含 有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DMF 等, 属 危 险 废 物,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其 产 生 量 及 处 置 措 施 见 表 7-12 169

第 七 章 :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表 7-12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理 措 施 序 号 废 渣 名 称 产 生 量 处 理 措 施 (t/a) 备 注 l 废 外 包 装 材 料 10t/a 送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处 理 2 生 活 垃 圾 36.5t/a 垃 圾 场 卫 生 填 埋 3 废 催 化 剂 钯 炭 1.62t/a 送 生 产 厂 家 回 收 处 理 4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309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5 废 硫 酸 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珍 珠 岩 等 54.07/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6 污 泥 80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7 有 机 废 液 373.72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8 质 检 废 液 1.1t/a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废 液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虽 然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固 体 废 物, 但 公 司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特 点 及 用 途, 对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残 液 和 滤 渣 设 置 专 门 的 仓 库 临 时 堆 存, 做 到 了 防 雨 防 渗 防 漏 三 防 措 施, 对 生 活 垃 圾 采 用 垃 圾 桶 收 集, 分 别 采 取 了 送 垃 圾 场 处 置 回 收 利 用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等 处 理 措 施, 使 固 体 废 物 能 得 以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但 项 目 投 入 营 运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管 理 制 度, 将 固 体 分 废 物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并 根 据 其 性 质 和 用 途 分 别 采 用 不 同 的 处 置 措 施, 确 保 固 体 废 物 的 无 害 化 处 理, 避 免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7.5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运 营 期 车 间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为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中 含 氢 氧 化 钠 盐 酸 等 物 质 的 腐 蚀, 造 成 废 水 及 原 料 等 的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生 产 车 间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污 水 处 理 站 地 面 采 取 重 点 防 腐 和 防 渗 漏 处 理 在 厂 区 设 事 故 池 两 座, 并 对 事 故 池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漏 处 理 对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耐 蚀 腐 管 道 输 送 17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拟 按 照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的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中 主 要 物 料 的 危 险 性 毒 性 和 储 存 使 用 量,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识 别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露, 或 突 发 事 件 产 生 的 新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所 造 成 的 对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8.1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源 项 识 别 本 项 目 存 在 一 定 的 安 全 危 险 因 素, 风 险 防 范 是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前 提 和 保 障, 本 评 价 将 对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及 储 运 等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潜 在 危 险 进 行 分 析, 以 找 出 主 要 危 险 环 节, 认 识 危 险 程 度, 从 而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尽 可 能 将 风 险 可 能 性 和 危 害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8.1.1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物 质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化 学 原 辅 料 产 品 包 括 B 药 液 体 石 蜡 黄 凡 士 林 甘 油 柠 檬 黄 二 氧 化 钛 尼 泊 金 乙 酯 乙 醇 硬 脂 酸 镁 羟 丙 基 纤 维 素 C 药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丙 基 肼 (NFT3)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甲 醇 钠 浓 硫 酸 5- 硝 基 糠 醛 缩 二 乙 酯 (5-NFDA) 甲 醇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碳 酸 氢 钠 乙 腈 2- ( 二 甲 氨 基 甲 基 )-4-( 氨 基 乙 硫 基 甲 基 ) 噻 唑 1- 甲 硫 基 -2- 硝 基 -N- 甲 基 乙 烯 胺 乙 酸 乙 酯 霉 酚 酸 (MPA) 羟 乙 基 吗 啉 甲 苯 硫 酸 钠 L- 缬 氨 酸 氯 甲 酸 苄 酯 阿 昔 洛 韦 DCC (N,N- 二 环 己 基 碳 二 亚 胺 ) 氢 氧 化 钠 四 氢 呋 喃 氢 气 浓 盐 酸 左 旋 氯 哌 斯 汀 游 离 碱 芬 地 柞 酸 葡 萄 糖 甘 露 醇 碳 酸 钙 脯 氨 酸 磷 酸 二 氢 钾 磷 酸 氢 二 钾 氯 化 钠 等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本 项 目 原 料 中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属 于 附 录 A 中 列 入 的 有 毒 物 质,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属 于 附 录 A 中 列 入 的 易 燃 物 质 工 程 分 析 列 出 17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了 主 要 物 料 的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害 特 性, 风 险 评 价 重 点 列 出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甲 醇 等 四 种 物 质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害 特 性, 具 体 如 表 8-1~ 表 8-5 表 8-1 乙 酸 乙 酯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标 识 理 化 特 性 燃 爆 特 性 稳 定 性 和 反 应 活 性 毒 性 及 健 康 危 害 中 文 名 乙 酸 乙 脂 英 中 名 ethyl acetate 分 子 式 C4H80 2 危 险 及 UN 编 号 32159 1648 相 对 相 度 [ 水 =1] 0.9 相 对 相 度 空 气 = 1 外 观 性 状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易 挥 发 3.04 溶 解 性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酮 醚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沸 点, 77.2 熔 点, -83.6 饱 和 蒸 汽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13.33(27 ) -0.73 压 的 对 数 值 临 界 温 度 ( ) 闪 点, -4 引 燃 温 度,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方 法 稳 定 性 禁 配 物 急 性 毒 性 250.1 临 界 压 力 (MPa) 3.83 426 / 爆 炸 极 限,%(V/V ) 最 大 爆 炸 压 力, MPa 爆 炸 危 险 相 别 / 类 别 上 限 11.5 下 限 2.0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猛 烈 反 映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采 用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但 可 用 水 保 持 火 场 中 容 器 冷 却 酸 类 碱 类 强 氧 化 剂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危 险 的 分 解 产 物 LD 50 :5620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mg/kg( 兔 经 皮 ) LC 50 :5760mg/m 3,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车 间 卫 生 标 准 : 中 国 MAC (mg/m 3 ) 300 健 康 危 害 对 眼 鼻 咽 喉 有 刺 激 作 用 高 浓 度 吸 入 有 麻 醉 作 用, 急 性 肺 水 肿, 肝 肾 损 害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畅 通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 / 17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8-2 甲 苯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标 识 理 化 特 性 燃 爆 特 性 稳 定 性 和 反 应 活 性 毒 性 及 健 康 危 害 中 文 名 甲 苯 英 中 名 methylbenzene 分 子 式 C7H8 危 险 及 UN 编 号 32052 1294 相 对 相 度 [ 水 =1] 0.87 相 对 相 度 空 气 = 1 外 观 性 状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类 似 苯 的 芳 香 气 味 溶 解 性 3.14 不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于 苯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沸 点, 110.6 熔 点, -94.9 饱 和 蒸 汽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4.89(30 ) 2.69 压 的 对 数 值 临 界 温 度 ( ) 闪 点, 4 引 燃 温 度,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方 法 318.6 临 界 压 力 (MPa) 4.11 535 / 爆 炸 极 限,%(V/V ) 最 大 爆 炸 压 力, MPa 爆 炸 危 险 相 别 / 类 别 上 限 7.0 下 限 1.2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流 速 过 快, 容 易 产 生 和 积 聚 静 电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地 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若 已 变 色 或 从 安 全 泄 压 装 置 中 产 生 声 音, 必 须 马 上 撤 离 灭 火 剂 :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稳 定 性 强 氧 化 剂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禁 配 物 急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急 救 措 施 危 险 的 分 解 产 物 LD 50 :5000 mg/kg( 大 鼠 经 口 );12124 mg/kg( 兔 经 皮 ) LC 50 :20003mg/m 3,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车 间 卫 生 标 准 : 中 国 MAC (mg/m 3 ) 100 对 皮 肤 粘 膜 有 刺 激 性,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急 性 中 毒 : 短 时 间 内 吸 入 较 高 浓 度 本 品 可 出 现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明 显 的 刺 激 症 状 眼 结 膜 及 咽 部 充 血 头 晕 头 痛 恶 心 呕 吐 胸 闷 四 肢 无 力 步 态 蹒 跚 意 识 模 糊 重 症 者 可 有 躁 动 抽 搐 昏 迷 慢 性 中 毒 : 长 期 接 触 可 发 生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征, 肝 肿 大, 女 工 月 经 异 常 等 皮 肤 干 燥 皲 裂 皮 炎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畅 通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 / 17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8-3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标 识 理 化 特 性 燃 爆 特 性 稳 定 性 和 反 应 活 性 毒 性 及 健 康 危 害 中 文 名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英 中 名 N,N-dimethylformamide 分 子 式 C3H7NO 危 险 及 UN 编 号 33627 2265 相 对 相 度 [ 水 =1] 0.94 相 对 相 度 空 气 = 1 外 观 性 状 无 色 液 体, 有 微 弱 的 特 殊 臭 味 溶 解 性 与 水 混 溶, 可 溶 于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2.51 沸 点, 152.8 熔 点, -61 饱 和 蒸 汽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的 3.46(60 ) -0.87 压 对 数 值 临 界 温 度 ( ) 闪 点, 58 引 燃 温 度,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方 法 稳 定 性 禁 配 物 急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急 救 措 施 374 临 界 压 力 (MPa) 4.48 爆 炸 极 限,%(V/V ) 上 限 15.2 下 限 2.2 445 最 大 爆 炸 压 力,MPa / / 爆 炸 危 险 相 别 / 类 别 易 燃,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能 与 浓 硫 酸 发 烟 硝 酸 猛 烈 反 应, 甚 至 发 生 爆 炸 与 卤 化 物 ( 如 四 氯 化 碳 )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尽 可 能 的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地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借 宿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强 氧 化 剂 强 还 原 剂 酰 基 氯 氯 仿 等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危 险 的 分 解 产 物 LD 50 :400 mg/kg( 大 鼠 经 口 );4720 mg/kg( 兔 经 皮 ) LC 50 :9400mg/m 3,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车 间 卫 生 标 准 : 中 国 MAC (mg/m 3 ) 10( 皮 ) 急 性 中 毒, 主 要 有 眼 和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头 痛 焦 虑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便 秘 等 一 旦 在 中 毒 数 日 后 出 现, 肝 脏 肿 大, 肝 区 痛, 可 出 现 黄 疸 经 皮 肤 吸 收 中 毒 者, 皮 肤 出 现 水 泡, 水 肿, 局 部 麻 木 灼 痛 慢 性 影 响 : 有 皮 肤 粘 膜 刺 激,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症, 血 压 偏 低, 还 有 恶 心 呕 吐 胃 痛 便 秘 和 肝 大 和 肝 功 能 变 化 皮 肤 接 触 : 眼 睛 接 触 吸 入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水 冲 洗 至 少 15min 就 医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至 少 15min 就 医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畅 通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溶 液 洗 胃 就 医 / 18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8-4 甲 醇 理 化 性 质 及 危 险 特 性 标 识 理 化 特 性 燃 爆 特 性 毒 性 及 健 康 危 害 中 文 名 甲 醇 英 中 名 methyl alcohol 分 子 式 CH3OH 危 险 及 UN 编 号 32058 相 对 相 度 [ 水 =1] 0.79 相 对 相 度 空 气 = 1 外 观 性 状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1.11 溶 解 性 溶 于 水, 可 溶 于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沸 点, 64.8 熔 点, -497.8 饱 和 蒸 汽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 / 压 的 对 数 值 临 界 温 度 ( ) 闪 点, 11 引 燃 温 度,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剂 种 类 急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急 救 措 施 / 临 界 压 力 (MPa) / 385 甲 爆 炸 极 限,%(V/V ) 最 大 爆 炸 压 力, MPa 爆 炸 危 险 相 别 / 类 别 上 限 44.0 下 限 5.5 7.95 TI/HC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或 引 起 燃 烧 火 场 中, 受 热 的 容 器 有 爆 炸 危 险,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火 源 会 着 火 回 燃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LD 50 :5628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 50 :83776mg/m 3,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车 间 卫 生 标 准 : 中 国 MAC (mg/m 3 ) 50 健 康 危 害 :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有 麻 醉 作 用 ; 对 视 神 经 和 视 网 膜 有 特 殊 选 择 作 用, 引 起 病 变 ; 可 致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急 性 中 毒 : 短 时 大 量 吸 入 出 现 轻 度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经 一 段 时 间 潜 伏 期 后 出 现 头 痛 头 晕 乏 力 眩 晕 酒 醉 感 意 识 朦 胧 谵 妄, 甚 至 昏 迷 视 神 经 及 视 网 膜 病 变, 可 有 视 物 模 糊 复 视 等, 重 者 失 明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时 出 现 二 氧 化 碳 结 合 力 下 降 呼 吸 加 速 等 慢 性 影 响 :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征, 植 物 神 经 功 能 失 调, 粘 膜 刺 激, 视 力 减 退 等 皮 肤 出 现 脱 脂 皮 炎 等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食 入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用 清 水 或 1% 硫 代 硫 酸 钠 溶 液 洗 胃 就 医 18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1.2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性 能 最 的 设 备 设 施 主 要 有 与 应 釜 储 罐 区 压 力 容 器 及 压 力 管 道 精 馏 设 备 换 热 器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等, 其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见 下 中 1. 反 应 釜 1 如 在 操 作 过 程 中, 各 工 艺 参 数 控 制 不 好, 造 成 物 料 逸 出 ; 2 由 于 设 备 本 身 有 缺 陷 以 及 设 备 人 孔 观 察 孔 阀 门 与 管 线 连 接 能 处 泄 漏 ; 3 因 人 为 操 作 失 误 发 生 设 备 阀 门 管 线 泄 漏 ; 4 联 锁 保 护 超 限 报 警 故 障 报 警 状 态 异 常 报 警 不 全 或 出 现 故 障 ; 5 检 修 期 间, 未 置 换 干 净, 没 有 进 行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气 体 浓 度 检 测 及 办 理 动 火 手 续, 违 章 操 作 等 都 会 引 起 中 毒 窒 窒 和 火 灾 的 发 生 ; 6 本 项 目 使 用 了 腐 蚀 性 物 料, 设 备 材 料 的 选 择 如 果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将 加 速 设 备 的 腐 蚀, 强 度 设 备 破 裂 ; 7 反 应 釜 带 有 夹 套, 反 应 初 期 加 物 料 比 例 不 均 匀, 加 料 过 快 过 大, 反 应 过 程 夹 套 冷 却 冗 余 不 够, 搅 拌 不 均 匀, 形 成 局 部 放 热 过 高 没 有 被 及 时 交 换, 使 温 度 急 剧 升 高, 物 料 体 积 迅 速 膨 胀, 泄 压 口 面 积 不 够, 会 发 生 爆 炸 2. 储 罐 1 若 用 各 种 设 备 选 用 的 材 质 和 制 造 存 在 缺 陷, 在 长 期 使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设 备 变 形 损 坏, 引 起 储 罐 内 物 料 泄 漏,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事 故 2 储 罐 基 础 强 度 不 能 满 足 装 载 物 料 及 罐 体 自 身 的 重 量, 或 地 质 条 件 不 良 出 现 基 础 不 均 匀 沉 降, 可 能 使 储 罐 倾 斜 导 致 罐 体 开 裂 连 接 管 道 断 裂, 介 质 泄 漏 ; 若 储 罐 设 计 制 造 和 安 装 不 合 格, 有 密 闭 不 严 或 因 腐 蚀 导 致 罐 体 出 现 穿 孔, 发 生 泄 漏 的 可 能 3 若 所 选 用 的 设 备 的 各 种 附 件 或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失 灵 ( 如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液 位 计 等 ) 或 配 置 不 当,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一 旦 工 艺 操 作 指 标 出 现 偏 差 或 人 员 操 作 失 误,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同 时 造 成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泄 漏, 引 起 人 员 中 18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毒 4 若 接 触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的 容 器 管 道 泵 等 设 施 未 采 取 防 静 电 措 施 或 其 防 静 电 连 接 不 可 靠, 其 静 电 积 聚 放 电 产 生 的 电 火 花 为 易 燃 易 爆 环 境 提 供 引 燃 引 爆 源, 有 可 能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5 贮 存 设 备 的 防 火 间 距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一 旦 某 一 台 设 备 发 生 出 意 外, 发 生 火 灾, 会 波 及 其 它 设 备, 引 起 事 故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 罐 区 如 果 没 有 设 置 防 火 堤, 一 旦 发 生 意 外 发 生 泄 漏 或 火 灾 爆 炸, 物 料 和 事 故 消 防 水 会 向 外 溢 出, 蔓 延 到 其 它 界 区 6 酸 碱 储 罐 如 果 管 道 密 封 不 严 接 触 过 程 不 注 意 个 体 防 戴 可 能 导 可 人 员 发 生 化 学 灼 伤 事 故 3. 压 力 容 器 及 压 力 管 道 本 项 目 中 的 压 力 容 器 有 夹 套 反 应 釜 压 力 管 道 有 蒸 汽 管 道 压 缩 空 气 管 道 等 ⑴ 压 力 容 器 1 如 压 力 容 器 没 有 按 规 定 进 行 监 督 检 验,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设 备 存 在 的 隐 患 而 带 病 运 行, 将 会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爆 炸 2 如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校 验 和 校 定, 不 能 正 确 显 示 压 力 容 器 中 的 真 实 压 丽,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升 高, 超 过 压 力 容 器 的 最 高 承 受 压 力,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爆 炸 3 如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损 坏 或 失 效, 在 压 力 容 器 内 的 压 力 超 过 压 力 容 器 的 最 高 承 受 压 力 时, 压 力 表 不 能 正 确 显 示 压 力 容 器 内 的 压 力, 安 全 阀 不 能 及 时 起 跳 泄 压,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爆 炸 4 如 压 力 容 器 超 温 超 压 运 行, 运 行 的 温 度 和 工 对 压 力 超 过 压 力 容 器 的 允 许 运 行 的 温 度 和 压 力,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的 损 坏, 甚 至 爆 炸 5 如 制 造 压 力 容 器 选 用 的 材 料 不 能 满 足 使 用 条 件 下 的 力 学 性 能 要 求,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的 损 坏, 甚 至 爆 炸 6 如 使 用 的 压 力 容 器 不 具 备 足 够 的 耐 腐 蚀 性 或 对 容 器 未 采 取 防 腐 措 施, 在 存 18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在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情 况 下, 造 成 容 器 被 腐 蚀 损 坏 7 如 压 力 容 器 不 是 由 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设 计 制 造, 出 厂 时 未 经 检 验,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造 成 压 力 容 器 的 损 坏, 甚 至 爆 炸 8 如 没 有 制 定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使 用 规 程 和 安 全 制 度, 就 不 能 确 保 压 力 容 器 的 安 全 使 用, 而 导 致 意 外 事 故 ⑵ 压 力 管 道 1 如 制 造 压 力 管 道 选 用 的 材 料 不 能 满 足 使 用 条 件 下 的 力 学 性 能 要 求,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造 成 压 力 管 道 的 损 坏, 甚 至 爆 炸 2 如 压 力 管 道 焊 接 质 量 差, 在 致 使 压 力 管 道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造 成 压 力 管 道 的 损 坏, 并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或 中 毒 可 昏 事 故 3 如 缺 少 对 运 行 压 力 管 道 的 检 查 在 线 检 测 和 维 修, 就 不 能 及 时 发 出 压 力 管 道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引 化 情 况, 受 易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或 中 毒 可 昏 事 故 4 如 压 力 管 道 的 设 计 与 施 工 漏 项, 包 括 : 阀 门 跨 线 高 点 排 气 及 地 点 排 液 等 遗 漏, 操 作 及 测 量 指 示 点 太 高 以 致 无 灭 操 作 或 外 察, 缺 少 梯 分 或 梯 子 设 置 缺 少 巡 回 检 查 不 方 便, 支 吊 架 偏 少, 以 致 管 道 挠 度 超 出 标 准 要 求 或 管 道 不 稳 定 存 在 这 些 漏 项, 可 使 压 力 管 道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造 成 压 力 管 道 的 损 坏, 并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或 中 毒 伤 亡 事 故 ⑶ 精 馏 设 备 1 精 馏 类 设 备 塔 内 直 构 简 单, 组 件 能 少, 机 械 故 障 不 多, 塔 内 污 染 腐 蚀 和 泄 漏 故 障 是 必 须 引 起 注 意 的 问 题 特 类 是 在 检 修 前 未 作 置 换 置 换 不 彻 底 置 换 方 法 不 正 确 或 设 备 本 身 制 造 缺 陷 以 及 检 修 中 违 章 动 火 等, 都 将 会 引 起 爆 炸 事 故 根 据 目 前 塔 类 设 备 火 灾 爆 爆 事 故 的 本 计, 大 部 分 事 故 是 检 修 期 间, 管 理 不 善, 违 章 动 火 而 引 起 的 2 如 果 进 塔 物 料 输 送 量 过 大, 出 塔 泵 送 出 的 物 料 变 小, 会 出 现 溢 塔 现 象, 进 塔 物 料 输 送 量 过 小, 出 塔 泵 送 出 的 物 料 变 大, 会 出 现 冲 塔 出 象 3 本 项 目 塔 类 设 备 塔 体 本 身 作 为 受 雷 体, 因 此 其 本 身 的 接 地 非 常 重 要, 如 果 18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接 地 不 良, 在 受 雷 的 情 况 下 有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的 可 能 另 外, 由 于 塔 类 设 备 接 管 多, 法 兰 处 人 孔 处 以 及 阀 门 等 泄 漏 易 于 发 生 4 由 于 塔 类 设 备 重 量 大, 比 较 高, 基 础 设 计 施 工 达 不 到 技 术 标 准 验 收 规 范 要 求, 可 能 会 造 成 基 础 不 牢 固 或 不 均 匀 沉 降, 设 备 产 生 倾 斜, 介 质 泄 漏 5 高 处 坠 落 起 重 伤 害 也 是 塔 类 设 备 的 危 险 因 素 之 一, 主 要 是 在 巡 检 和 检 修 期 间, 由 可 平 台 栏 杆 的 设 计 不 合 理, 焊 接 不 牢, 检 修 时 吊 装 作 业 的 局 限 性 所 引 起 8.1.3 工 艺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生 产 单 元 包 括 制 剂 车 间 合 成 车 间 和 发 酵 车 间 通 过 对 技 术 咨 询 和 对 同 类 生 产 装 置 的 类 比 调 查, 列 出 了 本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潜 在 危 险 因 素 为 : ⑴ 反 应 釜 内 进 入 空 气, 与 甲 醇 四 氢 呋 喃 等 有 机 容 剂 易 燃 气 体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加 之 反 应 器 内 温 度 较 高,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 ⑵ 生 产 过 程 中 因 装 置 密 封 不 严, 导 致 甲 苯 乙 醚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等 有 毒 气 体 逸 出, 甲 醇 乙 酸 乙 脂 等 可 燃 烧 物 质 的 逸 出, 可 能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事 故 ; ⑶ 生 产 过 程 中, 突 然 发 生 停 电 而 未 及 时 处 理, 会 有 乙 腈 甲 苯 等 物 质 排 出, 引 起 中 毒 甚 至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⑷ 开 车 停 车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不 按 操 作 规 程 及 开 停 车 程 序 操 作, 不 严 格 遵 守 升 温 升 降 压 和 加 减 负 荷 等 要 求, 违 章 作 业, 造 成 生 产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还 可 能 发 生 中 毒 火 灾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 ⑸ 不 能 准 确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判 断 故 障 部 位 和 正 确 处 理 各 类 故 障, 潜 在 危 险 不 能 及 时 排 除, 致 使 生 产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甚 至 发 生 设 备 损 坏 人 员 伤 亡 事 故 ; ⑹ 若 操 作 工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 如 : 脱 岗 串 岗 和 睡 岗 等 ), 不 能 及 时 调 整 工 艺 参 数, 可 能 引 发 事 故 ; ⑺ 若 交 接 班 交 接 不 清, 记 录 不 明, 盲 目 运 行 造 成 操 作 失 误 ; ⑻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巡 回 检 查,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和 排 除 异 常 情 况 18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1.4 储 存 系 统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储 存 的 物 料 有 甘 油 柠 檬 黄 B 药 制 霉 液 体 石 蜡 黄 凡 士 林 明 胶 二 氧 化 钛 尼 泊 金 乙 酯 乙 醇 C 药 1- 甲 硫 基 -2- 硝 基 -N- 甲 基 乙 烯 胺 碳 酸 氢 钠 乙 腈 2- ( 二 甲 氨 基 甲 基 )-4-( 氨 基 乙 硫 基 甲 基 ) 噻 唑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丙 基 肼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甲 醇 钠 浓 硫 酸 5- 硝 基 糠 醛 缩 二 乙 酯 甲 醇 DMF(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霉 酚 酸 (MPA) 羟 乙 基 吗 啉 甲 苯 乙 酸 乙 酯 等, 其 中, 乙 腈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甲 醇 被 列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附 录 A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名 录 这 些 有 毒 易 燃 物 质 需 在 厂 内 贮 存 和 输 送, 存 在 风 险 隐 患 存 储 过 程 中, 由 于 物 料 的 泄 漏, 可 能 导 可 火 灾 爆 炸 及 中 毒 事 故 项 目 涉 及 储 存 物 料 贮 存 量 和 贮 存 设 施 等 如 表 8-6 表 8-6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料 储 存 量 及 设 施 一 栏 表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厂 内 贮 量 (t) 形 态 储 存 区 储 存 设 施 数 量 1 乙 醇 13 液 态 溶 媒 灌 区 20m 3 罐 1 2 甲 醇 13 液 体 溶 媒 灌 区 20m 3 罐 1 3 丙 酮 13 液 体 溶 媒 灌 区 20m 3 罐 1 4 乙 腈 0.0087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500ml 瓶 装 20 5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4.25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170kg/ 桶 25 6 浓 硫 酸 2.0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40kg/ 桶 50 7 DMF(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3.4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170kg/ 桶 20 8 甲 苯 0.51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170 kg/ 桶 3 9 乙 酸 乙 酯 1.8 液 体 危 险 品 库 180 kg/ 桶 10 8.1.5 公 用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公 用 工 程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来 自 于 电 气 系 统 消 防 系 统 和 锅 炉 电 气 系 统 的 风 险 主 要 有 火 灾, 引 起 电 气 火 灾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电 气 线 路 过 载 短 路 接 触 不 良 散 热 差 线 路 老 化 等 设 备 和 技 术 因 素, 而 误 操 作 引 起 电 气 火 灾 亦 是 其 原 因 之 一 消 防 系 统 风 险 来 源 主 要 包 括 消 防 设 计 缺 陷, 消 防 水 池 蓄 水 能 力 不 够, 布 局 不 合 理, 消 防 也 被 及 设 施 数 量 不 够 且 不 符 合 燃 烧 物 质 的 特 性, 造 成 有 害 18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物 质 进 一 步 扩 散 ; 总 图 布 且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消 防 道 路 防 火 间 距 不 够, 使 火 灾 事 故 扩 大 ; 消 防 废 水 未 得 到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锅 炉 系 统 的 风 险 主 要 有 锅 炉 超 压 爆 炸, 锅 炉 钢 材 或 焊 接 质 量 低 劣, 角 焊 结 构, 水 质 不 良 严 重 腐 蚀 结 垢, 水 循 环 故 障 还 可 造 成 炉 管 爆 破 甚 至 爆 炸 等 运 行 压 力 超 过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工 作 压 力, 钢 板 ( 管 ) 应 力 增 高 超 过 极 限 值, 同 时 安 全 阀 与 超 压 联 锁 失 灵 也 将 造 成 超 压 爆 炸 锅 炉 点 火 炉 膛 爆 炸, 在 锅 炉 运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由 于 锅 炉 灭 火, 灭 火 保 护 没 有 动 作, 运 行 人 员 没 有 发 现, 继 续 向 炉 膛 内 送 燃 料, 引 起 爆 炸 点 火 不 着 时 没 有 进 行 彻 底 的 炉 膛 吹 扫 等 原 因 造 成 锅 炉 炉 膛 爆 炸 等 事 故 8.1.6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结 果 及 分 布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危 害 因 素 有 火 灾 爆 炸 泄 露 锅 炉 及 压 力 容 器 爆 炸 触 电 等 ; 次 要 危 害 因 素 有 物 体 打 击 起 重 伤 害 高 处 坠 落 机 械 伤 害 车 辆 伤 害 其 他 伤 害 ( 噪 声 粉 尘 冻 伤 危 害 ) 等, 详 见 表 8-7 表 8-7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及 分 布 序 号 产 生 场 所 危 险 有 害 物 质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1 制 剂 车 间 2 合 成 车 间 3 发 酵 提 炼 车 间 4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房 乙 醇 丙 二 醇 对 羟 基 苯 甲 酸 乙 脂 B 药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十 八 醇 等 3- 甲 硫 基 -2- 羟 基 丙 基 肼 (NFT3) 甲 醇 DMF 2- ( 二 甲 氨 基 甲 基 )-4-( 氨 基 乙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硫 基 甲 基 ) 噻 唑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羟 乙 基 吗 啉 甲 苯 等 发 酵 罐 配 料 罐 种 子 罐 滤 液 罐 废 液 罐 各 类 泵 离 心 机 连 接 管 道 等 泄 漏 的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醪 液, 以 及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丙 酮 等 尼 泊 金 乙 酯 乙 腈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浓 硫 酸 甲 苯 乙 酸 乙 酯 等 5 储 罐 区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6 电 力 电 器 触 电 电 气 火 灾 7 供 热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8 作 业 过 程 火 灾 物 体 打 击 高 出 坠 落 等 9 运 输 过 程 机 械 伤 害 起 重 伤 害 车 辆 伤 害 等 18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8.2.1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1.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根 据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使 用 和 储 存 情 况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有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溶 媒 罐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等 四 个 部 分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中 确 定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种 类, 本 项 目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临 界 量 及 存 在 量 见 表 8-8 单 元 内 存 在 危 险 物 质 的 数 量 根 据 处 理 物 质 种 类 的 多 少 区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⑴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⑵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面 公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q Q 1 2 + + Λ 1 q Q 2 + q Q n n 1 式 中 :q 1 q 2 q 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 Q 2 Q 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场 所 物 料 名 称 分 类 合 成 车 间 表 8-8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临 界 量 (t) 本 项 目 (t) 物 质 存 在 量 与 临 界 量 的 比 值 比 值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易 燃 液 体 1000 0.102 0.0001 甲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1.72 0.0034 DMF 有 毒 易 燃 液 体 5000 1.974 0.0004 乙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4.912 0.0098 乙 酸 乙 酯 易 燃 液 体 500 2.428 0.0049 甲 苯 有 毒 易 燃 液 体 500 0.77 0.0015 石 油 醚 易 燃 液 体 10 0.03 0.003 四 氢 呋 喃 易 燃 液 体 1000 2.35 0.0024 合 计 0.0259 18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提 炼 车 间 危 险 品 库 溶 媒 罐 区 氢 气 易 燃 气 体 5 0.002 0.0004 甲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2.76 0.0055 乙 酸 乙 酯 易 燃 液 体 500 0.84 0.0017 丙 酮 易 燃 液 体 500 4.9 0.0098 乙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0.66 0.0013 DMF 有 毒 易 燃 液 体 5000 3.4 0.0007 乙 腈 有 毒 易 燃 液 体 1000 0.0087 0.000 乙 酸 乙 酯 易 燃 液 体 500 1.8 0.0036 甲 苯 碳 酸 二 甲 酯 (DMC) 有 毒 易 燃 液 体 500 0.51 0.0010 易 燃 液 体 1000 4.25 0.0043 0.0183 0.0096 乙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13 0.026 甲 醇 易 燃 液 体 500 13 0.026 0.078 丙 酮 易 燃 液 体 500 20 0.026 合 计 / / / / 0.1318 由 表 8-8 可 见, 本 工 程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在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为 0.1318, 小 于 1, 本 项 目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2. 区 域 环 境 敏 感 性 项 目 位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南 临 公 路,50m 处 为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高 速 公 路 南 侧 为 果 园 ; 项 目 东 面 为 摩 尔 公 司 预 留 空 地,120m 处 为 成 都 奥 派 高 塑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汽 车 检 测 线,330m 处 为 朝 阳 电 子 ; 北 面 为 空 地,204m 处 为 四 川 格 维 科 技 ; 西 面 紧 邻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仓 库 停 车 场 和 食 堂,235m 处 为 成 都 双 星 钢 结 构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建 设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3.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所 提 供 的 方 法, 根 据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确 定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项 目 拟 建 厂 址 为 工 业 用 地, 无 明 显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属 非 环 境 敏 感 区 ; 项 目 涉 及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规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按 表 8-9 进 行 划 分 18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8-9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的 划 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规 定 的 确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方 法 级 别 剧 毒 一 般 毒 性 可 燃 易 燃 危 爆 炸 危 险 本 工 程 判 定 依 评 价 级 别 危 险 物 质 危 险 物 质 险 性 物 质 性 物 质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一 级 /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非 环 境 敏 感 区 8.2.2 评 价 范 围 及 社 会 关 注 点 分 布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 以 危 险 化 学 品 使 用 场 所 为 中 心 3km 范 围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社 会 关 注 点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8-10 表 8-10 评 价 范 围 内 社 会 关 注 点 分 布 情 况 统 计 表 序 号 名 称 方 位 距 本 项 目 距 离 受 影 响 人 数 1 天 华 社 区 东 北 面 0.9km 约 3000 人 2 天 华 学 校 东 北 面 1.6km 约 1500 人 3 鹤 山 镇 ( 蒲 江 县 城 ) 西 面 2.3km 约 1 万 人 8.3 典 型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⑴ 案 例 一 2010 年 12 月 30 日 上 午, 某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爆 炸 并 起 火, 造 成 5 人 被 烧 死 亡,6 人 重 伤 ( 烧 伤 和 拌 伤 ),2 人 轻 伤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2010 年 12 月 30 日 上 午, 某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工 厂 四 楼 片 剂 车 间 洁 净 区 段 当 班 职 工 按 工 艺 要 求 在 制 粒 一 房 间 进 行 混 合 制 软 剂 制 粒 干 燥 等 操 作 9 时 30 分 许, 检 修 人 员 为 给 空 调 更 换 初 效 过 滤 器, 断 电 停 止 了 空 调 工 作, 净 化 后 的 空 气 无 法 进 入 洁 净 区 同 时, 由 可 操 作 过 程 中 存 在 边 制 粒 边 干 燥 的 情 况, 烘 箱 内 循 环 热 气 流 使 粒 料 中 的 水 分 和 乙 醇 蒸 发, 排 湿 口 排 出 水 分 和 乙 醇 蒸 汽 的 效 果 遇 明 显 降 低, 越 来 越 多 的 乙 醇 蒸 汽 不 能 从 排 湿 口 及 时 排 走, 烘 箱 内 蓄 积 了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的 乙 醇 气 体 同 时, 由 于 当 时 房 间 内 空 调 系 统 已 停 止 工 作, 制 粒 一 房 间 内 由 于 制 粒 物 挥 发 出 的 乙 醇 气 体 与 干 操 门 开 关 时 溢 散 出 的 水 分 乙 醇 气 体 无 19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法 被 新 风 置 换, 也 堆 积 了 大 量 可 以 燃 烧 的 乙 醇 气 体 加 之 洁 净 区 使 用 干 燥 箱 的 配 套 电 气 设 备 不 防 爆, 操 作 人 员 在 烘 箱 烘 烤 过 程 中 开 关 烘 箱 送 风 机 或 轴 流 风 机 在 运 转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静 电 火 花, 引 爆 了 积 累 在 烘 箱 中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的 乙 醇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炸 毁 烘 箱, 所 产 生 的 冲 击 波 将 四 楼 生 产 车 间 的 各 分 区 隔 墙 吊 顶 隔 板 通 风 设 施 玻 璃 窗 生 产 设 施 等 全 部 毁 坏, 爆 炸 过 程 产 生 的 辐 射 热 瞬 间 引 燃 整 个 洁 净 区 其 他 可 燃 物 形 成 大 面 积 燃 烧, 过 火 面 积 遍 及 整 个 4 层 爆 炸 和 燃 烧 发 生 后, 由 于 车 间 的 安 全 通 道 只 有 一 条, 部 分 现 场 人 员 和 受 伤 人 员 不 能 及 时 逃 生, 导 致 5 人 被 烧 死 亡,6 人 重 伤, 两 人 轻 伤 该 事 故 属 于 一 起 责 任 事 故 ⑵ 案 例 二 2010 年 12 月 8 日 5 时 40 分 左 右, 山 东 聊 城 市 境 内 某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一 车 间 发 生 意 外 爆 炸, 并 引 发 大 火 事 故 造 成 6 人 轻 微 伤,1 人 小 腿 骨 折 事 故 原 因 : 裂 解 碳 四 球 罐 (R202) 内 物 料 从 出 管 线 弯 头 处 发 生 泄 漏 并 迅 速 扩 大, 泄 漏 的 裂 解 碳 四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遇 点 火 源 后 发 生 空 间 爆 炸, 进 而 引 起 周 边 储 罐 泄 漏 着 火 和 爆 炸 这 起 事 故 造 成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伤 亡 严 重, 火 灾 持 续 时 间 长, 社 会 影 响 重 大, 教 训 极 为 深 刻 事 故 暴 露 出 作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316 罐 区 安 全 设 防 等 级 低, 早 期 投 用 的 储 罐 本 质 安 全 水 平 自 动 化 水 平 不 高 和 应 急 管 理 薄 弱 等 问 题 ⑶ 案 例 三 2012 年 3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 左 右, 地 处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文 化 路 的 某 生 物 药 厂 一 反 应 釜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造 成 2 人 死 亡,26 人 受 伤 事 故 原 因 反 应 釜 压 力 过 大 ⑷ 案 例 四 2011 年 4 月 10 日 早 上 7 点 40 分 左 右, 浙 江 某 制 药 厂 一 个 车 间 里 发 生 工 业 气 体 泄 漏 19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上 班 的 几 十 个 员 工 不 同 程 度 感 到 身 体 不 适, 有 的 胸 闷, 有 的 咳 嗽, 有 的 呼 吸 困 难 事 故 的 原 因 判 定 为 反 应 釜 盖 垫 圈 破 裂 造 成 工 业 气 体 泄 漏 有 毒 气 体 为 氯 化 氢, 具 有 较 强 毒 性, 特 别 是 对 眼 和 呼 吸 道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8.4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和 源 项 分 析 8.4.1 事 故 树 分 析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主 要 是 泄 漏 火 灾 及 爆 炸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顶 端 事 故 与 基 本 事 件 关 联 见 图 7-2, 储 罐 管 道 系 统 事 件 树 见 图 8-1 图 8-1 顶 端 事 故 与 基 本 事 件 管 理 图 从 图 8-1 中 可 知, 燃 烧 爆 炸 是 由 两 个 中 间 事 件 ( 设 备 泄 漏 火 源 ) 同 时 发 生 所 造 成 的 防 止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是 防 止 发 生 燃 爆 事 故 的 关 键 另 外, 加 强 储 罐 区 安 全 管 理, 采 取 避 雷 和 防 静 电 措 施, 严 禁 吸 烟 和 动 用 明 火, 防 止 铁 器 撞 击, 防 止 产 生 静 电 火 花 以 及 罐 区 内 电 气 设 备 要 符 合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等, 也 是 防 止 燃 爆 事 故 发 生 19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必 要 条 件 罐 槽 管 道 泄 漏 仪 器 显 示 泄 漏, 立 即 关 闭 有 关 阀 门 或 堵 漏 未 造 成 事 故 仪 器 故 障, 操 作 工 发 现, 立 即 关 闭 有 关 阀 未 造 成 事 故 撞 击 破 坏 操 作 工 未 发 现, 阀 门 损 坏 或 堵 漏 失 败 遇 明 火 自 然 扩 散 爆 炸 事 故 泄 漏 污 染 图 8-2 储 罐 管 道 系 统 事 件 树 示 意 图 从 图 8-2 中 可 知, 槽 车 罐 槽 管 道 等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可 能 引 起 燃 爆 危 害 事 故 或 扩 散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与 泄 漏 时 间 及 各 种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密 切 相 关 8.4.2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类 型 及 概 率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化 工 企 业 主 要 类 型 及 发 生 概 率 见 表 8-11,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见 表 8-12 表 8-11 化 工 企 业 主 要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统 计 表 事 故 名 称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备 注 管 道 输 送 泵 槽 车 等 损 坏 泄 漏 10-1 可 能 发 生 管 道 贮 槽 反 应 釜 等 破 损 泄 漏 10-2 偶 尔 发 生 管 线 阀 门 贮 罐 等 严 重 泄 漏 10-3 偶 尔 发 生 储 罐 等 出 现 重 大 爆 炸 爆 裂 10-4 极 少 发 生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10-5 -10-6 很 难 发 生 表 8-12 事 故 原 因 频 率 分 析 序 号 事 故 原 因 事 故 次 数 ( 件 ) 事 故 频 率 (%) 1 阀 门 管 线 泄 漏 34 35.1 2 泵 设 备 故 障 18 18.2 3 操 作 失 误 15 15.6 4 仪 表 电 气 失 灵 12 12.4 5 反 应 失 灵 10 10.4 6 雷 击 自 然 灾 害 8 8.4 由 表 8-12 可 知, 阀 门 管 线 泄 漏 占 首 位, 占 35.1%, 其 次 是 泵 设 备 故 障 和 操 作 失 误, 分 别 达 18.2% 和 15.6% 国 内 外 统 计 资 料 显 示, 储 罐 因 防 爆 装 置 不 作 用 而 造 成 假 焊 接 爆 裂 或 大 裂 纹 泄 19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漏 的 重 大 事 故 概 率 仅 约 为 6.9 10-7 ~6.9 10-8 次 / 年 左 右, 一 般 发 生 的 泄 漏 事 故 多 为 进 出 料 管 道 连 接 处 的 泄 漏 据 我 国 不 完 全 统 计, 设 备 容 器 一 般 破 裂 泄 漏 的 事 故 概 率 在 1 10-5 / 次 年, 因 此, 本 项 目 考 虑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为 1 10-5 次 / 罐 年 8.4.3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其 的 重 大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的 目 的 是 针 对 典 型 事 故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并 不 意 味 着 其 它 事 故 不 具 环 境 风 险 在 项 目 生 产 贮 存 运 给 等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多 事 故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评 价 不 可 能 面 面 具 到, 只 能 考 虑 对 环 境 危 害 最 大 的 事 故 风 险 本 项 目 涉 及 化 学 品 中 列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附 录 A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名 录 的 物 质 有 :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由 于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为 易 燃 液 体, 而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列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附 录 A 有 毒 物 质, 因 此 根 据 风 险 识 类, 将 溶 剂 储 罐 区 的 甲 苯 DMF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 储 罐 因 管 道 阀 门 或 罐 体 破 损 而 泄 漏, 作 为 本 次 环 评 风 险 评 价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8.5 源 项 分 析 8.5.1 典 型 泄 漏 的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类 型 各 异, 同 一 类 型 事 故 下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也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本 评 价 只 考 虑 并 选 择 典 型 的 泄 漏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生 产 过 程 中 事 故 状 态 典 型 泄 漏 见 表 8-13 表 8-13 事 故 状 态 下 典 型 泄 漏 表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类 型 事 故 原 因 典 型 泄 漏 损 坏 尺 寸 管 道 法 兰 泄 漏 管 道 弯 头 接 头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管 道 泄 漏 弯 头 操 作 失 误 接 头 损 坏 20mm 壳 泄 漏 阀 球 阀 门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盖 孔 泄 漏 杆 损 坏 20mm 19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泵 防 爆 泵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储 罐 溶 剂 储 罐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操 作 失 误 机 壳 损 坏 密 封 压 盖 泄 漏 容 器 损 坏 接 头 泄 漏 20mm 储 罐 泄 漏 20mm 管 径 8.5.2 典 型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公 式 参 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化 工 石 化 行 业 事 故 风 险 评 价 与 管 理 中 关 可 典 型 泄 漏 的 简 化 确 定 方 法 及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泄 漏 事 故 的 调 查, 假 设 本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源 项 为 溶 剂 储 罐 区 储 存 的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等 储 罐 因 管 道 阀 门 或 罐 体 破 损 而 泄 漏 由 于 罐 体 内 物 质 的 存 在 形 式 主 要 为 液 态, 其 泄 漏 速 速 率 计 算 公 示 为 : ⑴ 液 体 物 料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模 式 式 中 :Q L 液 体 泄 漏 速 度,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此 数 常 用 0.6-0.64 A 裂 口 面 积,m 2 ; ρ 泄 漏 液 体 密 度,kg/m 3 ; P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Pa; P 0 -- 环 境 压 力,Pa; g 重 力 加 速 度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m ⑵ 气 体 物 料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模 式 式 中 :Q G 气 体 泄 漏 速 度,kg/s; P 容 器 压 力,Pa; 19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C d 气 体 泄 漏 系 数 ; 当 裂 口 形 状 为 圆 形 时 取 1.00, 三 角 形 时 取 0.95, 长 方 形 时 取 0.90; A 裂 口 面 积,m 2 ; M 分 子 量,kg/mol; R 气 体 常 数,8.314J/(mol k); T G 气 体 温 度,K; Y 流 出 系 数, 对 于 临 界 流 Y=1.0 对 于 次 临 界 流 按 下 式 计 算 : 8.5.3 典 型 泄 漏 源 强 根 据 分 析 和 计 算, 本 评 价 确 定 的 甲 醇 泄 露 参 数 见 表 7-13, 泄 漏 事 故 源 强 见 表 8-15 表 8-15 事 故 泄 漏 参 数 表 泄 漏 参 数 储 罐 或 设 施 内 压 力 (MPa) 泄 漏 孔 径 (mm)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 (m) 环 境 压 力 (MPa) 环 境 温 度 ( ) 甲 醇 0.2 20 2.2 0.09561 25 表 8-15 本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源 强 统 计 表 事 故 设 备 泄 漏 孔 径 泄 漏 时 泄 漏 速 泄 漏 液 池 蒸 发 速 介 质 (mm) 间,min 率,kg/s 量,kg 率,kg/s 甲 醇 储 罐 20 5 甲 醇 0.9268 278.04 0.1031 8.6 事 故 后 果 计 算 鉴 于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风 险 类 型 主 要 为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物 料 泄 漏 污 水 站 非 正 常 运 行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非 正 常 运 行, 以 及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等 产 生 的 次 生 污 染 物 影 响 等 由 于 火 灾 爆 炸 等 属 于 安 全 预 评 价 的 内 容, 污 水 站 非 正 常 运 行 造 成 废 水 超 标 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中 进 行 了 定 量 分 析,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后 果 计 算 主 要 就 泄 漏 的 物 料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定 量 分 析, 以 及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产 生 的 次 生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定 性 分 析 19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6.1 预 测 模 式 计 算 模 式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中 推 荐 的 多 烟 团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模 式 为 : 式 中 : C(x,y,0)-- 下 风 向 地 面 (x,y)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x, y, z --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 o o o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 σ X σ y σ z --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常 取 σ X =σ y 8.6.2 甲 醇 泄 漏 后 果 计 算 ⑴ 事 故 对 下 风 向 影 响 假 定 甲 醇 贮 罐 发 生 泄 露 事 故 ( 泄 漏 遇 强 见 表 7-14), 将 有 约 278.04kg 甲 醇 进 入 大 气, 在 静 风 ( 平 均 风 迅 取 0.3m/s) 小 风 ( 平 均 风 速 取 1.1m/s) 以 及 在 有 风 ( 平 均 风 速 取 2.0m/s) 时, F 稳 定 度 天 气 的 件 下 对 下 风 向 3km 范 围 内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8-16, 出 现 最 大 浓 度 的 时 间 及 距 离 见 表 7-16, 发 生 泄 漏 后 大 气 中 甲 醇 浓 度 达 到 LC50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范 围 见 表 7-17 表 8-16 甲 醇 管 道 阀 门 等 泄 漏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浓 度 单 位 :mg/m 3 排 气 筒 下 风 向 静 风 ( 风 速 U 0.3m/s) 小 风 ( 风 速 U=1.1m/s) 有 风 ( 风 速 U=2.0m/s) 距 离 (m) F F F 100 27.1128 107.6496 1083.8291 200 5.558 23.9647 340.4808 300 1.9748 9.0865 171.3667 400 0.9106 4.3283 105.0815 500 0.4883 2.3588 71.8587 600 0.2902 1.4212 52.6603 700 0.1858 0.9159 40.4749 800 0.126 0.6247 32.1966 900 0.0892 0.4434 26.2684 1000 0.0654 0.3262 21.8521 1100 0.0494 0.2466 18.8966 1200 0.0382 0.1908 16.5032 19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速 1300 0.0301 0.1507 14.5279 1500 0.0197 0.0986 11.4713 2000 0.0075 0.0219 4.7977 2500 0.0022 0.0019 0.0023 3000 0.0005 0.0001 0 稳 定 度 表 8-17 甲 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其 浓 度 出 现 时 间 出 现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时 间 (min) 最 大 落 地 距 离 (m)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 0.3m/s F 5 2 3071.6703 1.1m/s F 5 7 8288.6081 2.0m/s F 0.5 11 58544.4082 类 别 达 半 致 死 浓 度 (LC 50 : 表 8-18 甲 醇 达 各 类 危 害 浓 度 的 最 大 距 离 统 计 表 风 速 (m/s) 稳 定 度 B D F U=0.3 0 0 0 83776mg/m 3, 大 鼠 4 小 时 U=1.1 0 0 0 吸 入 ) U=2.0 0 0 0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50 mg/m 3 ) U=0.3 25 51 75 U=1.1 40 101 144 U=2.0 125 278 618 由 表 8-16 ~ 表 8-18 可 见, 若 本 项 目 甲 醇 贮 罐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在 不 同 气 象 的 件 下, 稳 定 度 为 F 的 情 况 下, 对 环 境 影 响 大, 影 响 的 距 离 大 对 下 风 向 的 影 响 为 : 1 小 风 (0.3m/s) 情 况 下, 可 导 致 稳 定 天 气 条 件 约 2m 处 出 现 的 浓 度 最 大, 约 3071.6703mg/m 3, 未 达 到 达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83776mg/m 3, 大 鼠 4 小 时 吸 入 ),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死 亡 约 75m 范 围 内 超 过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短 时 接 触 限 值 50mg/m 3 2 小 风 (1.1m/s) 情 况 下, 可 导 致 稳 定 天 气 条 件 约 7m 处 出 现 的 浓 度 最 大, 约 8288.6081mg/m 3, 未 达 到 达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83776mg/m 3, 大 鼠 4 小 时 吸 入 ),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死 亡 约 144m 范 围 内 超 过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短 时 接 触 限 值 50mg/m 3 3 有 风 (2.0m/s) 情 况 下, 可 导 致 稳 定 天 气 条 件 约 11m 处 出 现 的 浓 度 最 大, 19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约 58544.4082mg/m 3, 未 达 到 达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83776mg/m 3, 大 鼠 4 小 时 吸 入 ), 不 会 造 成 人 员 死 亡 约 618m 范 围 内 超 过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短 时 接 触 限 值 50mg/m 3 由 上 述 预 测 可 知 : 如 果 发 生 甲 醇 贮 罐 泄 漏 事 故,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对 人 体 有 一 定 的 危 害 因 此, 企 业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必 要 的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杜 绝 此 类 事 故 发 生 ; 同 时, 若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则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必 须 对 下 风 向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发 布 警 报, 及 时 组 织 群 众 按 拟 定 的 逃 生 路 线 进 行 撤 离 ⑵ 对 社 会 关 注 点 和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结 合 项 目 周 边 外 环 境 关 系,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本 次 环 评 拟 预 测 事 故 状 态 下 项 目 对 蒲 江 县 城 等 社 会 关 注 点 的 不 利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8-19 表 8-19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对 敏 感 点 和 社 会 关 注 点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环 境 敏 感 点 和 社 会 距 项 目 危 险 源 预 测 浓 度 关 注 点 名 称 距 离 (km) (mg/m 3 备 注 ) 天 华 社 区 0.9km 26.2684 达 半 致 死 浓 度 (LC 50 :83776mg/m 3, 大 鼠 4 小 天 华 学 校 1.6km 10.1711 时 吸 入 );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鹤 山 场 镇 ( 蒲 江 县 2.3km 0.1228 值 (50mg/m 3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城 )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3 mg/m 3 )(TJ36-79) 由 表 8-19 可 见, 甲 醇 泄 漏 事 故 对 鹤 山 场 镇 ( 蒲 江 县 城 ) 无 影 响 ; 鹤 山 场 镇 最 大 浓 度 0.1228 mg/m 3,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限 制 要 求, 未 达 到 LC 50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 天 华 社 区 天 华 学 校 等 处 最 大 浓 度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未 达 到 LC 50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8.6.3 火 灾 爆 炸 次 生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储 罐 区 乙 酸 乙 酯 库 房 等 如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一 氧 化 碳 和 二 氧 化 碳 等 刺 激 性 有 毒 或 腐 蚀 性 的 气 体, 对 空 气 环 境 将 造 成 污 染 后 果, 一 氧 化 碳 为 毒 性 物 质,CO 经 人 呼 吸 进 入 肺 部, 被 血 液 吸 收 后 能 与 体 内 血 红 蛋 白 结 合 成 一 氧 化 碳 血 红 蛋 白 一 氧 化 碳 与 血 红 蛋 白 的 亲 和 力 比 氧 与 血 红 19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蛋 白 的 亲 和 力 要 大 250 倍 一 氧 化 碳 血 红 蛋 白 一 经 形 成, 离 解 很 慢, 容 易 造 成 低 氧 血 症, 从 而 导 致 人 体 组 织 缺 氧 当 大 气 中 的 一 氧 化 碳 浓 度 达 到 70 80ppm 以 上 时, 人 在 接 触 几 小 时 后, 一 氧 化 碳 血 红 蛋 白 含 量 为 20% 左 右 时, 就 会 引 起 中 毒 ; 当 含 量 达 到 60% 时, 即 可 因 窒 息 而 死 亡 一 旦 发 生 乙 醇 火 灾 爆 炸, 其 周 围 环 境 温 度 较 高, 辐 射 热 强 烈, 热 辐 射 强 度 与 发 生 火 灾 的 时 间 成 正 比, 时 间 越 长, 热 辐 射 越 强 8.6.4 火 灾 爆 炸 等 产 生 消 防 废 水 对 环 境 影 响 溶 媒 储 罐 区 或 生 产 车 间 等 如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消 防 废 水 项 目 设 置 了 300m 3 1 个 147 m 3 1 个 的 事 故 缓 冲 水 池, 项 目 一 次 消 防 废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324m 3, 能 满 足 要 求 项 目 各 装 置 和 储 存 区 都 设 有 收 集 水 沟 与 事 故 缓 冲 池 相 连, 发 生 火 灾 时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都 能 够 通 过 重 力 自 流 进 入 到 事 故 缓 冲 池 中 进 行 暂 存, 不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这 些 废 水 可 逐 步 泵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并 保 持 事 故 缓 冲 池 的 空 置, 消 防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8.7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可 接 受 分 析 采 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风 险 值 R max 与 同 行 业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R L 比 较 当 R max R L 则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R max >R L 则 对 该 项 目 需 要 采 取 降 低 安 全 的 措 施, 以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否 则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不 可 接 受 的 R=P C 式 中 :R-- 风 险 值 ; P--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 事 件 数 / 单 位 时 间 ); C--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 损 害 / 事 件 ); 根 据 目 前 国 内 统 计 情 况 看, 尚 无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依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各 类 风 险 可 接 水 平 进 行 评 价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的 可 接 受 程 度 见 表 8-24 20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8-24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风 险 值 ( 死 亡 /a) 危 险 性 可 接 受 水 平 10-3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特 别 高, 相 当 于 人 的 自 然 死 亡 不 可 接 受,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改 进 10-4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中 等 应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10-5 数 量 级 与 游 泳 事 故 和 煤 气 中 毒 事 故 属 同 一 量 级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10-6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地 震 和 天 灾 的 风 险 人 们 并 不 当 心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10-7 ~10-8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陨 石 坠 落 伤 人 没 有 人 愿 为 这 种 事 故 投 资 加 以 预 防 类 比 同 类 企 业 事 故 情 况,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最 大 风 险 事 故 情 况 下 不 会 造 成 外 环 境 人 员 死 亡 事 故, 风 险 值 为 零, 低 于 化 工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8.33 10-5 /a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8.8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分 为 两 个 层 次 : 其 一 是 建 立 各 类 预 防 事 故 发 生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其 目 的 是 最 大 限 度 的 杜 绝 事 故 发 生 ; 其 二 制 订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其 目 的 是 当 事 故 发 生 后 可 迅 速 而 有 效 地 将 事 故 损 失 减 至 最 小 8.8.1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是 我 国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加 强 预 防 工 作, 从 管 理 入 手, 把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和 影 响 降 到 可 能 的 最 低 限 度 本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安 全 预 评 价, 并 严 格 按 安 评 提 出 的 措 施 和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本 项 目 选 择 安 全 的 技 术 路 线, 采 用 安 全 的 设 备 和 仪 表, 增 加 装 置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认 真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原 则, 要 求 设 计 时 认 真 执 行 我 国 现 行 的 安 全 消 防 标 准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安 评 提 出 各 项 措 施 和 要 求, 在 设 计 时 对 风 险 事 故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的 建 ( 构 ) 筑 物 布 置 生 产 火 灾 类 别 防 火 间 距 安 全 疏 散 等 应 主 要 依 据 药 品 生 产 质 饮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和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执 行, 在 施 工 中 必 须 严 格 按 图 施 工, 保 证 设 计 中 的 防 火 间 距 及 其 他 间 距 要 求 20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⑴ 将 生 产 区 辅 助 生 产 区 管 理 区 和 生 活 区 按 功 能 相 对 集 中 布 置, 布 且 时 考 虑 生 产 流 程 生 产 特 点 和 火 灾 爆 炸 性 危 险 性, 结 合 周 边 地 形 风 向 等 自 然 条 件,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的 交 叉 影 响 ⑵ 为 保 证 运 输 装 卸 作 业 的 安 全, 从 设 计 上 对 厂 区 内 的 道 路, 包 括 人 行 道 的 布 局 宽 度 坡 度 转 弯 半 径 净 空 高 度 安 全 界 线 及 安 全 视 线 建 筑 物 与 道 路 的 间 距 装 卸 饮 工 场 所 堆 场 布 局 等 等 均 考 虑 安 全 措 施 ⑶ 在 满 足 工 艺 流 程 的 需 要 同 时 避 免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的 交 叉 影 响 的 原 则 下, 根 据 工 艺 的 厂 房 内 部 的 装 置, 物 料 的 存 放 必 要 的 运 输 操 作 检 修 安 全 通 道 ⑷ 企 业 应 当 有 整 洁 的 生 产 环 境 ; 厂 区 的 地 面 路 面 及 运 输 等 不 应 当 对 药 品 的 生 产 造 成 污 染 ; 生 产 行 政 生 活 和 辅 助 区 的 总 体 布 局 应 当 合 理, 不 得 互 相 妨 碍 ; 厂 区 和 厂 房 内 的 人 物 流 走 向 应 当 合 理 ⑸ 为 了 满 足 采 光 避 免 西 晒 和 自 然 加 风 的 需 要, 建 筑 物 的 采 光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采 光 设 计 标 准 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设 计 建 筑 物 的 间 距 满 足 采 光 通 风 和 消 防 要 求 2. 建 ( 构 ) 筑 物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⑴ 厂 房 的 耐 火 等 级 层 数 和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的 最 大 允 许 建 筑 面 积 除 本 规 范 另 有 规 定 者 外,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规 定 ⑵ 仓 库 的 耐 火 等 级 层 数 和 面 积 除 本 规 范 另 有 规 定 者 外,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规 定 ⑶ 厂 房 仓 库 内 严 禁 设 且 员 工 宿 舍 甲 乙 类 仓 库 内 严 禁 设 置 办 公 室 休 窒 室 等, 并 不 应 贴 邻 建 造 ⑷ 厂 房 仓 库 的 安 全 出 口 应 分 散 布 置 每 个 防 火 分 区 一 个 防 火 分 区 的 每 个 楼 层, 其 相 邻 2 个 安 全 出 口 最 近 边 缘 之 间 的 水 平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5.0m ⑸ 应 当 对 厂 房 进 行 适 当 维 护, 并 确 保 维 修 活 动 不 影 响 药 品 的 质 量 应 当 按 照 详 细 的 书 面 操 作 规 程 对 厂 房 进 行 清 洁 或 必 要 的 消 毒 ⑹ 厂 房 应 当 有 适 当 的 照 明 温 度 湿 度 和 通 风, 确 保 生 产 和 贮 存 的 产 品 质 量 20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以 及 相 关 设 备 性 能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受 到 影 响 ⑺ 厂 房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安 装 应 当 能 够 有 效 防 止 昆 虫 或 其 它 动 物 进 入 应 当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避 避 所 使 用 的 灭 鼠 药 杀 虫 剂 烟 熏 剂 等 对 设 备 物 料 产 品 造 成 污 染 3. 技 术 工 艺 方 面 的 主 要 安 全 对 策 与 措 施 本 项 目 类 似 装 置 发 生 事 故 的 主 要 其 分 为 : 火 灾 爆 炸 和 中 毒 窒 息, 主 要 原 因 一 是 各 灭 原 因 泄 漏 造 成 爆 爆 性 与 合 物 产 生 和 毒 物 能 散, 二 是 违 章 操 对 误 操 对 而 引 发 事 故 因 此, 本 项 目 技 术 工 艺 散 操 的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主 要 应 针 对 防 循 火 灾 爆 爆 及 中 毒 窒 窒 事 故 ⑴ 根 据 物 料 及 生 产 特 性, 采 用 稳 定 可 靠 安 全 的 工 艺 的 件 ( 如 反 应 温 度 物 料 配 比 搅 拌 速 度 溶 剂 选 择 反 应 时 间 等 ) ⑵ 精 馏 结 晶 1 在 精 馏 过 程 中, 应 当 准 确 判 断 各 种 馏 分 的 截 取 时 机, 尤 其 应 当 准 确 判 断 精 馏 停 止 时 机 2 冷 冻 房 间 离 心 过 滤 房 间 的 酒 精 浓 度 均 较 高, 应 严 禁 点 火 遇 的 带 入 和 产 生 对 于 可 能 散 发 可 燃 气 体 的 且 通 风 不 良 的 封 密 房 间, 应 设 置 机 械 通 风 系 统, 以 排 除 可 能 泄 漏 的 可 燃 气 体, 避 免 其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⑶ 对 涉 及 危 险 有 害 物 质 的 工 艺 管 线 设 备 装 置 储 存 装 置, 按 相 关 要 求 设 置 氮 气 保 护 系 统 ⑷ 四 氢 呋 喃 易 氧 化 生 成 危 险 过 氧 化 物, 其 回 收 系 统 需 配 备 氮 封 系 统 隔 绝 空 气, 液 相 中 加 入 还 原 固 体, 以 消 除 过 氧 化 物 ⑸ 工 艺 安 全 泄 压 系 统 设 计, 应 考 虑 设 备 及 管 线 的 设 计 压 力, 允 许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与 安 全 阀 爆 破 片 的 设 定 压 力 的 关 系, 并 对 火 灾 时 的 排 放 量, 与 停 水 停 电 及 停 汽 等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排 放 量 进 行 计 算 及 比 较, 选 用 可 靠 的 安 全 泄 压 设 备 ⑹ 厂 房 内 设 置 甲 乙 类 中 间 仓 库 时, 其 储 量 不 宜 超 过 一 昼 夜 的 需 要 量 中 间 仓 库 应 靠 外 墙 布 置, 并 应 采 用 防 火 墙 和 耐 火 极 限 不 低 于 1.50h 的 不 燃 烧 体 楼 板 与 20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其 它 部 分 隔 开 4. 装 置 设 备 设 施 方 面 的 主 要 安 全 对 策 与 措 施 ⑴ 压 力 容 器 和 压 力 管 道, 选 材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和 使 用 必 须 符 合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要 求 进 行, 选 择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和 检 测, 严 禁 违 章 操 作, 加 强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 ; 应 定 期 对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附 件 及 强 制 检 测 设 备 设 施 等 进 行 检 测, 特 种 设 备 在 使 用 前 到 所 在 地 区 的 地 市 级 以 上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注 册 登 记 ⑵ 管 道 焊 接 应 由 具 有 焊 接 资 质 的 专 业 人 员 按 照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作 业, 所 有 焊 缝 均 应 进 行 外 观 检 查, 合 严 后 按 工 业 金 属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进 行 无 损 检 测, 无 损 检 测 合 格 后 应 对 所 有 工 艺 管 道 进 行 强 度 试 验, 在 强 度 试 验 合 严 后, 管 线 还 应 进 行 气 密 性 试 验 高 温 高 压 的 设 备 管 线 要 选 用 充 分 可 靠 的 零 部 件 和 合 适 材 料, 并 要 经 过 探 伤 检 查, 焊 接 材 料 和 焊 缝 还 要 经 过 机 械 金 相 试 验 以 及 耐 腐 蚀 试 验 ⑶ 本 项 目 泵 阀 门 数 量 种 类 繁 多, 而 危 险 有 害 物 质 的 泄 漏 点 主 要 就 是 集 中 在 泵 和 阀 门 所 以 在 设 备 选 型 时 应 注 意 选 择 类 比 质 量 好 可 靠 性 强 的 设 备, 同 时 加 强 此 类 设 备 的 其 点 巡 视 ⑷ 设 备 的 设 计 选 型 安 装 改 造 和 维 护 必 须 符 合 预 定 用 途, 应 当 尽 可 能 降 低 产 生 污 染 交 叉 污 染 混 淆 和 差 错 的 风 险, 便 于 操 作 清 洁 维 护, 以 及 必 要 时 进 行 的 消 毒 或 灭 菌 ⑸ 生 产 设 备 不 得 对 药 品 质 量 产 生 任 何 不 利 影 响 与 药 品 直 接 接 触 的 生 产 设 备 表 面 应 当 平 整 光 洁 易 清 洗 或 消 毒 耐 腐 蚀, 不 得 与 药 品 发 生 化 学 反 应 吸 附 药 品 或 向 药 品 中 稀 放 物 质 ⑹ 应 当 建 立 设 备 使 用 清 洁 维 护 和 维 修 的 操 作 规 程, 并 保 存 相 应 的 操 作 记 录 应 当 建 立 并 保 存 设 备 采 购 安 装 确 认 的 中 件 和 记 录 ⑺ 设 备 所 用 的 润 滑 剂 冷 却 剂 等 不 得 对 药 品 或 容 器 造 成 污 染, 应 当 尽 可 能 使 用 食 用 级 或 级 别 相 当 的 润 滑 剂 20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5. 变 配 电 系 统 主 要 安 全 对 策 与 措 施 ⑴ 电 气 设 备 必 须 有 国 家 指 定 机 构 的 安 全 认 证 标 志 ⑵ 选 用 绝 缘 等 级 好 的 电 气 设 备 的 电 缆, 穿 戴 绝 缘 防 护 用 品, 配 电 室 地 面 和 墙 面 应 采 用 不 导 电 材 料 做 成 ⑶ 变 压 器 配 电 柜 高 压 电 气 设 备 进 行 有 效 隔 离 ; 电 气 设 备 线 路 的 检 修, 应 由 取 得 上 岗 证 的 电 工 执 行, 其 他 人 员 不 得 乱 动 ⑷ 电 机 长 期 使 用 或 检 修 后 的 试 车, 应 先 由 电 工 检 查 后 方 可 启 动 ⑸ 注 意 保 护 一 切 电 气 设 备, 防 止 进 水 蒸 汽 等 物 质, 影 响 电 气 设 备 绝 缘 质 量 ⑹ 明 确 生 产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正 确 划 分 电 气 火 灾 危 险 区 域 ⑺ 变 电 所 的 门 窗 应 采 用 带 防 护 网 的 专 用 门 窗, 控 制 室 应 位 于 运 行 方 便 电 缆 较 短 朝 向 良 好 和 便 于 观 察 屋 外 主 要 设 备 的 地 方 控 制 室 的 建 筑, 应 按 变 电 所 的 规 划 容 量 在 工 程 中 一 次 建 成 ⑻ 电 气 设 备 设 施 的 防 火,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主 变 压 器 与 高 压 厂 用 变 压 器 相 邻 布 置 时, 应 设 置 隔 墙 2 配 电 装 置 室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各 项 要 求 : A 装 配 式 配 电 装 置 的 母 线 分 段 处, 宜 设 且 有 门 洞 的 隔 墙 B 充 油 电 气 设 备 间 的 门 若 开 向 不 属 配 电 装 置 范 围 的 建 筑 物 内 时, 其 门 应 为 非 燃 烧 体 或 难 燃 烧 体 的 实 体 C 配 电 装 置 室 的 门 应 为 向 外 开 的 防 火 门, 并 应 在 门 内 侧 装 设 不 用 钥 匙 开 启 的 弹 簧 锁, 严 禁 使 用 门 闩 相 邻 配 电 装 置 室 之 间 如 有 门 时, 门 应 能 向 两 个 方 向 开 启 D 配 电 装 置 室 应 按 照 事 故 排 烟 要 求, 设 置 足 够 的 事 故 通 风 装 置 E 配 电 装 置 室 内 通 道 应 保 证 畅 通 无 阻, 不 得 设 且 门 槛, 并 不 应 有 与 配 电 装 置 无 关 的 管 道 通 过 ⑻ 电 缆 设 施 防 火,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在 电 缆 隧 道 及 重 要 回 路 的 电 缆 沟 中, 应 在 必 要 的 部 位 设 置 防 火 墙 2 在 主 厂 房 内 易 受 外 部 着 火 影 响 的 区 域, 宜 有 防 火 措 施 3 防 火 包 带 涂 料, 难 燃 或 耐 火 槽 盒, 难 燃 耐 燃 型 电 缆 应 具 备 必 要 的 强 度 20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及 耐 久 性, 满 足 预 期 的 有 效 阻 止 延 燃 性 或 耐 燃 性 的 要 求, 并 符 合 难 燃 或 耐 燃 性 能 基 本 考 核 标 准 4 电 缆 隧 道 应 设 置 带 有 爬 梯 的 人 孔, 相 邻 人 孔 间 的 最 大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75m, 人 孔 距 终 端 不 宜 超 过 5m, 人 孔 直 径 不 应 小 于 700mm 5 电 缆 隧 道 宜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其 通 风 量 按 排 风 温 度 不 超 过 40, 进 风 和 排 风 的 温 度 差 不 超 过 10 计 算 ⑼ 在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中 电 力 装 置 的 防 护,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电 气 设 备 和 线 路 的 布 置, 应 使 其 能 免 受 机 械 损 伤 2 在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应 少 用 携 带 式 电 气 设 备 当 必 须 采 用 时, 其 电 源 线 路 应 采 用 移 动 电 缆 或 橡 套 软 线 3 在 有 易 燃 气 体 爆 炸 混 合 物 的 场 所 内, 所 选 用 的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的 级 别 不 应 低 于 场 所 内 爆 炸 物 的 级 别 4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有 过 负 荷 可 能 的 电 气 设 备 应 装 设 可 靠 的 过 负 荷 保 护 5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的 事 故 排 风 电 动 机, 应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便 于 操 作 的 地 方 设 置 事 故 启 动 按 钮 等 控 制 设 备 6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的 照 明 设 施, 应 符 合 照 明 防 爆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必 须 装 设 电 源 插 座 时, 应 选 用 防 爆 型 插 座 插 座 应 布 置 在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不 易 积 聚 的 地 点, 局 部 照 明 灯 具 应 布 置 在 事 故 时 气 流 不 易 冲 击 到 的 位 置 7 在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内 有 激 烈 震 动 设 备 的 电 气 线 路 及 电 缆 的 导 体 宜 采 用 铜 材 电 线 电 缆 的 额 定 电 压, 必 须 不 低 于 网 络 额 定 电 压, 且 不 应 低 于 500V 8 在 爆 炸 危 险 在 所 内, 两 线 制 单 相 网 络 中 的 相 线 及 零 线, 均 应 装 设 短 路 保 护, 并 使 用 双 极 开 关 同 时 切 断 相 线 及 零 线 6. 仪 表 及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主 要 安 全 对 策 与 措 施 ⑴ 各 生 产 系 统 的 自 动 控 制 室 应 位 于 安 全 区 域, 并 考 虑 防 火 防 水 防 尘 防 雷 等 安 全 措 施 ⑵ 设 置 必 要 的 紧 急 停 车 和 安 全 联 锁 系 统 及 报 警 系 统 紧 急 厅 车 和 安 全 联 锁 20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系 统 的 设 计 按 照 一 旦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该 系 统 将 起 到 安 全 保 护 作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在 系 统 故 障 或 电 源 故 障 情 况 下, 该 系 统 将 使 关 键 设 备 或 生 产 装 置 处 于 安 全 外 态 下 ⑶ 安 装 于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的 仪 表 符 合 防 爆 要 求 ⑷ 安 装 的 仪 表 电 源 由 保 安 电 源 ( 不 间 断 供 电 电 源 ) 供 电 ⑸ 安 装 在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的 仪 表 采 用 隔 爆 型 ⑹ 所 有 现 场 仪 表 为 全 天 候 型, 防 护 等 级 为 IP54 或 更 高 现 场 仪 表 的 采 质 满 足 工 艺 介 质 和 现 场 环 境 条 件 的 要 求 ⑺ DCS 装 置 系 统 本 冗 余 设 计 一 定 要 充 足 仪 表 设 施 应 能 及 时 准 确 全 面 地 对 各 种 参 数 进 行 检 测 调 节 控 制,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能 迅 速 显 示 调 节 或 报 警, 联 苏 锁 系 统 动 作 后 应 有 征 兆 报 警 设 施 ⑻ 自 动 系 统 及 仪 表 的 供 电 应 有 UPS 事 故 电 遇, 空 气 储 气 罐 的 容 量 应 保 证 停 电 厅 气 后 维 持 30min 的 用 量 ⑼ 在 可 能 发 生 可 燃 及 有 毒 气 体 泄 漏 后, 应 采 用 独 立 设 且 的 报 警 器 盘 实 出 可 燃 及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报 警 报 警 盘 布 置 在 装 置 控 制 室 内, 可 与 DCS 系 统 通 用 7. 消 防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消 防 水 量 消 防 给 水 设 施 露 天 消 防 给 水 灭 火 器 的 设 计 配 置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等 相 关 规 范 的 要 求 消 防 水 泵 房 应 设 双 动 力 源 ; 当 采 用 内 燃 机 作 为 备 用 动 力 源 时, 内 燃 机 的 油 料 储 量 应 能 满 足 机 组 连 续 运 转 6h 的 要 求 工 艺 装 置 区 的 消 火 栓 应 在 工 艺 装 置 四 周 设 置, 消 火 栓 的 间 距 不 宜 超 过 60m 当 装 置 内 设 有 消 防 通 道 时, 亦 应 在 通 道 边 设 且 消 火 栓 各 种 消 防 器 材 要 分 布 合 理, 摆 放 在 便 于 取 用, 通 风 良 好 的 地 方 室 外 消 防 器 材 应 摆 放 在 防 雨 防 晒 的 箱 架 柜 内, 严 禁 与 油 类 酸 碱 等 有 腐 蚀 性 的 化 学 物 品 接 触 消 防 装 备 器 材 应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维 护 保 养 和 更 换 并 挂 牌 管 理, 任 何 人 不 准 挪 作 他 用 医 药 工 业 洁 净 厂 房 及 医 药 洁 净 室 同 层 外 墙 应 设 置 消 防 人 员 通 往 厂 房 洁 净 室 的 门 窗, 门 窗 的 洞 口 间 距 大 于 80m 时, 应 在 该 段 外 墙 设 置 专 用 消 防 口 20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为 杜 绝 生 产 装 置 发 生 事 故 时 污 水 消 防 水 等 携 带 物 料 进 入 排 水 系 统 排 至 厂 外, 本 项 目 应 建 立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二 级 防 范 措 施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贮 罐 区 装 置 区 ; 二 级 防 控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排 水 系 统 事 故 应 急 贮 水 池 8.8.2 消 防 废 水 和 事 故 废 水 的 收 集 在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事 故 时, 除 了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影 响 外, 事 故 污 水 也 会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水 体 造 成 风 险 影 响, 可 引 发 一 系 列 的 次 生 水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按 性 质 的 不 同, 事 故 污 水 可 以 分 为 消 防 污 水 和 被 污 染 的 清 净 下 水 依 据 规 范, 本 工 程 同 一 时 间 内 的 火 灾 次 数 以 一 次 计, 并 按 最 大 一 栋 建 筑 物 ( 合 成 车 间 ) 的 消 防 用 水 量 考 虑 室 外 消 火 栓 系 统, 用 水 量 标 准 为 30L/s, 假 定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为 3 小 时, 一 次 灭 火 用 水 为 324m 3 本 工 程 在 动 力 站 车 间 南 面 设 置 1 座 总 容 积 为 300m 3 的 消 防 用 水 池, 储 存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内 的 室 内 消 防 系 统 用 水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中 已 设 计 事 故 水 池 ( 有 盖 ) 主 要 收 集 厂 区 事 故 排 水 消 防 后 排 水 和 初 期 污 染 雨 水, 设 置 事 故 水 池 有 效 容 积 大 于 400m 3 初 期 雨 水 (15min) 通 过 工 艺 装 置 区 和 贮 罐 区 周 边 导 流 渠 引 至 事 故 水 池 暂 存, 限 流 注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能 理 随 排 入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后 期 雨 水 经 厂 区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由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蒲 江 河 在 事 故 外 态 下, 消 防 废 水 及 泄 漏 的 物 料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对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产 生 很 大 的 冲 击 且 容 量 难 以 满 足 要 求, 因 此, 在 未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前, 应 将 事 故 污 水 引 入 事 故 应 急 池 存 储, 事 故 过 后, 限 流 送 入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同 时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排 放 口 设 置 在 线 监 测 点, 一 旦 发 现 排 水 中 有 害 物 质 浓 度 严 其 超 标, 则 应 减 小 事 故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流 量, 必 要 时 切 断, 使 其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各 产 生 车 间 四 周 建 导 流 沟, 用 于 及 时 将 车 间 非 正 常 及 事 故 外 态 下 的 废 水 或 废 液 导 入 事 故 水 池 中 同 时 厂 内 雨 污 管 网 必 须 有 通 往 事 故 池 的 导 入 口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即 打 开 通 向 事 故 池 的 所 有 连 接 口, 将 事 故 废 水 引 入 ; 雨 污 管 道 出 口 设 闸 阀, 发 生 事 故 时 立 即 关 闭 出 厂 雨 污 管 道, 以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外 流 企 业 必 须 做 20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好 事 故 应 急 水 池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保 证 其 基 本 处 于 空 池 外 态 8.8.3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的 措 施 ⑴ 所 有 管 道 系 统 均 必 须 按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良 好 设 计 制 作 及 安 装 工 艺 管 线 的 设 计 安 装 均 考 虑 热 应 力 变 化 管 线 的 振 动 及 蠕 变 密 封 防 泄 露 等 多 种 因 素, 并 采 取 设 置 膨 胀 节 及 固 定 管 架 等 安 全 措 施 ; 必 须 由 当 地 有 关 质 检 部 门 进 行 验 收 并 通 过 后 方 能 投 入 使 用 管 道 连 接 应 多 采 用 焊 接, 尽 可 能 减 少 使 用 接 合 法 兰, 以 降 低 泄 漏 几 率 ; 如 法 兰 连 接 使 用 垫 片 的 材 质 应 与 输 送 介 质 的 性 质 相 适 应, 不 应 使 用 易 受 到 输 送 物 溶 解 腐 蚀 的 材 料 工 艺 输 送 泵 均 采 用 密 封 防 泄 露 驱 动 泵 以 避 免 物 料 泄 漏 物 料 输 送 管 线 要 定 期 试 压 检 漏 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事 故 应 急 收 集 池 必 须 防 腐 防 渗 ; 厂 区 地 面 用 水 泥 固 化, 排 污 沟 雨 水 排 放 沟 防 腐 防 渗 ; 溶 剂 罐 区 采 用 素 土 铺 底, 上 面 铺 设 防 渗 混 凝 土, 并 用 细 混 凝 土 砂 浆 摸 面 保 证 化 学 品 库 危 险 废 物 临 时 贮 存 库 柴 油 贮 存 箱 生 产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应 急 收 集 池 等 的 防 渗 层 的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在 项 目 雨 水 排 放 沟 出 厂 区 前 设 置 一 闸 门, 万 一 发 生 废 水 泄 漏 进 入 雨 水 排 放 沟 时 能 及 时 放 下 闸 门, 阻 止 废 水 进 入 地 表 水 中 ⑶ 生 产 车 间 回 收 溶 剂 贮 罐 等 周 围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用 防 渗 防 漏 防 腐 蚀 材 料 修 筑 围 堰 外 设 引 流 沟, 引 流 沟 应 用 防 腐 防 渗 材 料, 引 流 沟 的 末 端 通 向 事 故 应 急 收 集 池 溶 媒 储 罐 区 应 设 置 围 堰, 有 效 容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总 容 积 300m 3,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能 有 效 收 集 泄 漏 溶 媒, 防 止 泄 漏 溶 媒 进 入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⑷ 储 罐 区 应 设 置 事 故 收 集 池, 事 故 池 罐 区 地 面 和 墙 面 对 应 做 防 渗 防 浸 防 腐 ⑸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失 效 的 情 况 下, 生 产 车 间 应 及 时 停 产, 同 时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设 计 过 程 中 应 考 虑 事 故 池 容 量, 保 证 事 故 池 具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容 纳 剩 余 生 产 废 水 环 评 对 事 故 水 收 集 系 统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 1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区 都 必 须 设 有 通 向 事 故 水 池 的 收 集 沟, 事 故 水 池 的 标 高 低 于 所 有 生 产 装 置, 事 故 废 水 可 以 通 过 重 力 自 流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2 事 故 水 池 要 求 作 防 雨 措 施, 避 免 暴 雨 期 间 事 故 废 水 溢 出 事 故 水 池 20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3 正 常 情 况 下 保 证 事 故 水 池 的 空 置, 收 集 的 事 故 废 水 必 须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置,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后 排 放, 严 禁 超 标 外 排 8.8.5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见 表 8-25 表 8-25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投 资 1 车 间 沿 厂 房 库 房 等 外 墙 砌 筑 环 形 集 水 沟 ( 沟 宽 0.5m, 深 0.4m) 与 事 故 池 相 连, 车 间 地 面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集 水 沟 内 侧 面 和 底 面 进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2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溶 媒 罐 区 等 处 设 置 有 毒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系 统, 火 警 报 警 系 统 厂 区 设 且 双 回 路 电 源 及 系 用 穿 遇, 以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和 事 故 应 急 安 装 消 防 管 道 设 施, 配 备 不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干 粉 灭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正 压 防 毒 面 具 等 3 必 须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雨 污 管 道 出 口 设 闸 阀 严 禁 液 体 化 学 物 料 进 入 废 水 站, 一 但 发 生 生 产 事 故, 及 时 将 反 应 设 备 中 的 溶 液 导 入 事 故 收 集 池 中, 防 止 其 外 泄 同 小 废 水 站 进 口 和 出 口 在 发 生 事 故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时 及 时 关 闭,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外 排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立 即 关 闭 出 厂 雨 污 管 道 出 口 4 容 积 储 罐 区 设 置 4 个 容 积 罐, 其 中 3 个 用 于 储 存 溶 剂 ( 丙 酮 乙 醇 甲 醇 ), 一 个 作 为 事 故 应 急 用 储 罐 此 外, 为 便 于 泄 漏 容 积 的 收 集, 设 置 事 故 临 时 收 集 池, 容 积 为 3m 3 同 时 对 事 故 池 容 积 储 罐 区 地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面 四 周 墙 面 进 行 防 腐 和 防 渗 漏 处 理 5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房 内 应 设 置 事 故 收 集 池, 事 故 池 容 积 不 得 小 于 5m 5, 池 体 进 行 防 腐 和 防 渗 漏 处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房 外 墙 砌 筑 环 形 集 水 沟 ( 沟 宽 0.5m, 深 0.4m) 与 事 故 池 相 连, 集 水 沟 内 侧 面 和 底 面 进 20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6 在 厂 区 设 置 事 故 水 池 两 个, 有 效 容 积 447m 3, 收 集 事 故 排 水 消 防 后 排 水 和 初 期 污 染 雨 水, 废 水 站 出 口 安 装 切 断 设 施 90 7 本 工 程 在 动 力 车 间 的 南 面 设 置 消 防 用 水 池 1 座, 有 效 容 积 为 300 m 3, 储 存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内 的 室 内 消 防 系 统 用 水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8 合 计 130 8.9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8.9.1 基 本 原 则 由 于 本 企 业 本 身 存 在 的 风 险 因 素 较 多, 无 论 预 防 工 对 如 何 周 密, 风 险 事 故 总 是 难 以 根 本 杜 绝, 企 业 必 须 制 订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制 订 预 案 的 目 的 是 要 迅 速 而 21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有 效 地 将 事 故 损 失 减 至 最 小, 应 急 预 案 制 订 原 则 如 下 : ⑴ 按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要 求 和 安 评 提 出 的 具 体 方 案 制 定 项 目 应 急 预 案 ⑵ 与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保 持 畅 通 的 联 络 渠 道, 随 时 可 获 得 消 防 部 门 的 指 导 监 督, 出 现 险 情 时 可 随 时 取 得 支 持 ⑶ 确 定 救 援 组 织 队 伍 和 联 络 方 式 ⑷ 确 定 事 故 类 型 等 级 和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⑸ 配 备 必 要 的 救 灾 防 毒 器 具 及 防 护 用 品 ⑹ 对 生 产 系 统 制 定 应 急 状 态 切 断 终 止 或 剂 量 控 制 以 及 自 动 报 警 连 锁 保 护 程 序 ⑺ 岗 位 操 作 和 演 习, 设 置 事 故 应 急 学 习 手 册 及 报 告 记 录 和 评 估 方 法 ⑻ 制 定 区 域 防 灾 救 援 方 案, 厂 外 受 影 响 人 群 的 疏 散 撤 离 方 案, 与 当 地 政 府 消 防 环 保 和 医 疗 救 助 等 部 门 加 强 联 系, 以 便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得 到 及 时 救 援 8.9.2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1. 各 生 产 单 元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本 评 价 将 生 产 车 间 及 贮 罐 区 等 单 元 作 业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主 要 风 险 及 防 范 措 施 列 于 表 8-26 表 8-26 生 产 单 元 风 险 及 防 范 措 施 潜 在 风 险 危 险 因 素 发 生 条 件 事 故 后 果 防 范 措 施 1. 严 禁 吸 烟 携 带 火 种 进 入 生 产 区 ; 2. 动 火 时 必 须 严 格 按 动 火 手 续 办 理 动 火 证, 并 采 取 有 效 防 范 措 施 ; 3. 按 规 定 设 置 避 雷 设 施, 并 定 期 进 行 检 测 ; 4. 按 规 定 采 取 防 静 电 措 施 ; 5. 对 设 备 管 线 阀 报 警 器 监 测 装 置 等 要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保 养 维 修, 保 保 完 好 状 态 6. 按 规 定 安 装 电 气 线 路,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维 修,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 7. 防 止 物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 8.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工 作 纪 律 ; 9. 杜 绝 违 章 作 业 ; 10. 消 防 设 施 遥 控 装 置 齐 全 完 好 ; 物 料 跑 损 人 员 伤 亡 污 染 环 境 停 产 等 经 济 损 失 火 灾 火 灾 引 发 物 料 泄 漏 ; 管 道 破 裂 人 为 因 素 或 操 作 失 误 21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 严 格 控 制 设 备 及 安 装 质 量,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现 象 ; 2. 查 明 泄 漏 源 切 断 相 关 阀 门, 消 除 泄 漏 源, 及 时 报 告 ; 3. 如 泄 漏 量 大, 应 疏 散 有 关 人 员 至 安 全 处 ; 4. 定 期 检 修 维 护 保 养, 保 持 设 备 状 态 完 好 检 修 时, 应 对 设 备 彻 底 清 洗 置 换, 检 测 设 备 内 有 毒 气 体 及 氧 气 含 量, 合 严 后 方 可 进 入 设 备 内 作 业 ; 5. 加 强 作 业 场 所 中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监 测 报 警 ; 6. 加 强 作 业 监 护, 穿 戴 防 护 用 品 7. 在 有 毒 有 害 的 作 业 岗 位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8. 设 立 急 救 站, 配 备 相 应 的 急 救 药 品 器 材 有 毒 物 料 浓 度 超 标 ; 毒 物 进 入 人 体 ; 缺 氧 中 毒 伤 亡 有 毒 物 料 泄 漏 ; 检 修 作 业 中 接 触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人 员 中 毒 污 染 车 间 或 环 境 2.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污 染 水 体 或 土 壤 应 急 措 施 ⑴ 水 体 污 染 情 况 主 要 有 : 由 于 本 项 目 多 数 物 料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方 式, 若 发 生 车 辆 泄 漏 将 导 致 沿 线 的 土 壤 和 水 体 受 到 污 染 具 体 处 理 方 法 如 下 : 1 查 明 污 染 源, 针 对 泄 漏 的 情 况, 应 设 法 堵 漏, 或 迅 速 筑 一 土 堤 拦 液 流 ; 如 在 平 地, 应 围 绕 泄 漏 区 筑 隔 离 堤 : 如 泄 漏 发 生 在 斜 坡, 则 保 持 沿 污 染 物 流 动 路 线, 在 斜 坡 下 筑 拦 液 堤 某 些 情 况 下, 在 液 体 流 动 下 方 迅 速 挖 坑 可 阻 截 泄 漏 物 料 2 在 拦 液 堤 或 坑 内 收 集 到 的 液 体 须 快 尽 移 到 安 全 密 封 容 器 内, 操 作 时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3 已 进 入 水 体 中 的 液 / 固 相 物 料 处 理 较 困 难 时, 常 采 用 适 当 措 施 将 被 污 染 水 体 与 其 它 水 体 隔 离, 如 在 较 小 河 流 上 筑 坝 将 其 拦 住, 将 被 污 染 的 水 抽 排 到 其 它 限 制 性 区 域 或 污 水 处 理 厂 ⑵ 土 壤 污 染 情 况 主 要 有 : 各 种 高 浓 度 废 水 直 接 污 染 土 壤, 固 体 物 料 由 于 事 故 倾 洒 在 土 壤 中 其 处 理 方 法 如 下 : 1 对 固 体 物 料 污 染 的 土 壤, 用 工 具 收 集 至 容 器 中, 视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将 表 层 土 剥 离 处 理 2 液 体 物 料 污 染 土 壤, 应 迅 速 设 法 制 止 其 流 动, 包 括 筑 提 挖 坑 等, 以 防 止 污 染 面 扩 大 或 进 一 步 污 染 土 壤 3 最 广 泛 应 用 方 法 是 用 机 械 清 除 被 污 染 土 壤 并 在 安 全 区 处 置 4 如 环 境 不 允 许 大 量 挖 掘 和 清 除 土 壤 时, 可 使 用 物 理 化 学 和 生 物 方 法 消 除 污 染 ; 地 下 水 位 高 的 地 方 采 用 注 水 法 使 水 位 上 升, 收 集 从 地 表 溢 出 的 水 ; 让 土 壤 21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保 持 休 闲 或 通 过 翻 耕 以 促 进 污 染 物 的 自 然 蒸 发 等 3. 其 它 危 化 品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本 评 价 列 出 建 设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较 多, 不 同 物 质 的 特 性 不 同, 其 对 应 的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也 有 差 异, 建 设 单 位 应 结 合 不 同 物 质 的 特 性 制 定 各 类 化 学 品 的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本 评 价 重 点 列 出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详 细 见 表 8-27 表 8-31 表 8-28 对 乙 醇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急 救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处 理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佩 戴 滤 式 防 毒 面 罩 ( 半 面 罩 )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特 殊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一 般 作 业 防 护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液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表 8-29 对 甲 醇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急 救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用 清 水 或 1% 硫 代 硫 酸 钠 溶 液 洗 胃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若 已 变 色 或 从 安 全 泄 压 装 置 中 产 生 声 音, 必 须 马 上 撤 离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时, 应 该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罩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21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泄 漏 处 理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实 行 就 业 前 和 定 期 的 体 检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液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表 8-30 对 丙 酮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急 救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处 理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若 已 变 色 或 从 安 全 泄 压 装 置 中 产 生 声 音, 必 须 马 上 撤 离 灭 火 剂 :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避 免 长 期 反 复 接 触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废 弃 物 处 置 方 法 : 建 议 用 焚 烧 法 处 置 表 8-31 对 乙 酸 乙 酯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急 救 措 施 防 护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但 可 用 水 保 持 火 场 中 容 器 冷 却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时, 应 该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21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泄 漏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活 性 炭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4. 应 急 设 施 ⑴ 管 理 机 构 公 司 应 成 立 全 厂 安 全 环 保 委 员, 负 责 全 厂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公 司 经 理 任 主 任, 主 管 生 产 和 设 备 的 副 经 理 任 副 主 任, 各 车 间 科 室 正 职 任 委 员, 其 下 设 办 事 机 构 和 安 全 环 保 能 源 科 ⑵ 消 防 器 材 公 司 应 在 车 间 设 置 消 防 器 材 : 消 防 组 要 随 时 配 备 8kg 干 粉,1211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石 棉 被 等 消 防 器 材, 消 防 水 池 要 保 持 足 够 的 消 防 用 水 ⑶ 管 理 制 度 应 建 立 风 险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该 公 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综 合 管 理 制 度 专 项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消 防 管 理 厂 区 内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管 理 应 急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禁 令 和 规 定 等 ⑷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公 司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预 案 分 为 公 司 总 预 案 和 各 生 产 车 间 装 置 区 的 分 预 案 该 预 案 明 确 规 定 事 故 状 态 下 应 急 预 案 的 启 动 条 件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的 成 立 和 人 员 的 组 成 职 责 分 工 以 及 不 同 事 故 的 处 置 方 式 等 5. 污 染 事 故 处 理 预 案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料 存 在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隐 患,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燃 烧 等 事 故, 危 急 人 员 和 环 境 安 全 时 为 应 付 烧 伤 爆 炸 事 故, 成 立 以 公 司 经 理 为 组 长 的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小 组, 并 加 强 与 地 方 政 府 联 系, 做 好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 ⑴ 生 产 车 间 及 库 房 配 备 足 够 的 干 粉 灭 火 器, 出 现 燃 烧 事 故 时, 用 干 粉 灭 火 器 灭 火 215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⑵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应 将 围 堰 封 密, 并 及 时 回 收 泄 漏 物 ⑶ 发 现 泄 漏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时 应 立 立 向 生 产 调 度 室 报 警 ⑷ 值 班 植 度 在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查 明 发 生 泄 漏 的 部 位 及 燃 烧 点, 通 知 消 防 救 护 队 前 往 事 故 现 场 开 展 紧 急 救 援 工 作, 并 向 救 援 指 挥 部 人 员 报 告 ⑸ 指 挥 部 应 立 即 通 知 各 职 能 部 门 按 专 业 分 工 开 展 工 作 对, 必 要 时 向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和 向 相 关 单 位 通 报 情 况 ⑹ 发 生 泄 漏 燃 烧 的 单 位 在 报 警 同 时, 应 组 织 力 量 根 据 泄 漏 燃 烧 的 性 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控 制 扩 散 减 轻 污 染 确 保 人 员 及 环 境 安 全 ⑺ 消 防 救 护 队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立 即 赶 到 现 场, 查 明 原 因 开 展 救 治, 针 对 不 同 介 质 部 位 及 地 点, 采 取 消 洗 等 相 应 措 施 ⑻ 环 保 人 员 应 迅 速 查 明 泄 漏 燃 烧 和 扩 散 情 况 根 据 当 时 的 风 向 判 断 扩 散 的 方 向, 对 泄 漏 点 扩 散 区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⑼ 生 产 安 全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应 会 同 事 故 单 位 查 明 泄 漏 部 位 及 影 响 范 围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处 理 方 案, 报 告 指 挥 部 后 实 施 ⑽ 保 卫 部 门 应 迅 速 在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设 岗 哨, 划 分 警 戒 区, 严 禁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现 场 ⑾ 医 院 救 护 人 员 应 与 消 防 救 护 队 员 配 合, 积 极 进 行 现 场 救 治 ⑿ 抢 险 抢 修 队 伍 应 根 据 指 挥 部 下 达 的 抢 险 抢 修 指 令 迅 速 进 行 堵 漏 或 设 备 抢 修, 消 除 设 备 故 障,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减 短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减 少 损 失 ⒀ 当 事 故 得 到 控 制 后, 公 司 总 经 理 应 下 令 成 立 生 产 恢 复 和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小 组 ; 负 责 消 除 隐 患, 落 实 防 范 措 施, 尽 快 恢 复 生 产, 同 时 开 展 事 故 调 查, 做 好 善 后 工 作,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并 按 事 故 报 告 程 序, 向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6.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如 图 8-3 216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图 8-3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7.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目 的 是 当 企 业 发 生 事 故 时, 对 污 染 源 的 监 测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监 测,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污 染 状 况, 了 解 污 染 程 度 和 范 围, 分 析 其 变 化 趋 势 和 规 律, 为 加 强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管 理,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可 靠 的 技 术 依 据 公 司 设 有 安 全 环 保 部, 有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和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配 置 监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当 发 生 重 大 特 大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时, 公 司 配 合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对 周 围 环 境 ( 包 括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和 水 域 ) 的 污 染 情 况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要 建 立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实 施 计 划, 对 污 染 趋 向 污 染 范 围 进 行 及 时 跟 踪 监 测, 监 测 数 据 应 及 时 上 报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和 上 级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8-32 表 8-32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表 类 别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大 气 厂 区 NO 2 SO 2 TSP 甲 醇 蒲 江 县 城 TVOCS 1 次 /2 小 时 地 下 水 厂 区 硫 酸 盐 NH3-N CODMN 厂 区 地 下 水 径 流 下 游 甲 醇 丙 酮 和 四 氯 呋 喃 1 次 /12 小 时 水 临 ph NH3-N CODCr 地 表 水 蒲 江 河 BOD5 石 油 类 DO 总 磷 氯 化 物 硫 化 物 甲 1 次 /2 小 时 醇 丙 酮 和 四 氯 呋 喃 217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8.10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主 要 生 产 涉 及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但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量 不 大, 生 产 场 所 或 储 罐 区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为 甲 醇 泄 漏 污 染 事 故 经 计 算 在 采 取 严 格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出 后, 以 及 有 效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后,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值 低 于 化 工 行 业 统 计 值,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属 可 接 受 的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齐 全, 可 将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率 将 到 最 小 项 目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后 通 过 立 即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以 确 保 事 故 不 扩 大, 将 不 会 对 建 设 地 区 域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危 害 项 目 投 入 运 营 过 程 存 在 一 定 风 险, 但 项 目 的 风 险 处 于 环 境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项 目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靠, 从 环 境 风 险 角 度 而 言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218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9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9.1 清 洁 生 产 清 洁 生 产 是 指 不 断 采 取 改 进 设 计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料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与 设 备 改 善 管 理 综 合 利 用 等 措 施, 从 源 头 削 减 污 染,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减 少 或 避 免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其 目 标 为 实 现 节 能 降 耗 节 水 减 排 9.1.1 合 成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采 用 闭 密 加 料 和 放 料 吸 风 口 负 压 抽 风 将 加 料 时 挥 发 的 溶 剂 及 时 抽 出, 通 过 深 冷 罐 冷 却 到 -20-25, 将 废 气 中 的 挥 发 性 物 质 尽 量 冷 却 为 液 态 回 收 后 再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 优 化 冷 凝 条 件, 尽 量 减 少 反 应 蒸 馏 和 精 馏 中 挥 发 有 机 组 分 的 回 收, 减 少 不 凝 气 的 排 放 ; 尽 量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通 过 套 用 不 但 减 少 了 原 材 料 用 量, 而 且 大 幅 减 少 了 废 液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产 生 量 和 废 水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并 减 少 了 大 量 废 液 中 有 机 溶 剂 的 挥 发, 使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变 小 9.1.2 精 制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精 制 工 序 在 D 级 洁 净 度 的 封 闭 车 间 作 业, 主 要 通 过 溶 剂 和 纯 净 水 多 次 洗 涤 和 加 热 干 燥, 将 通 过 工 艺 优 化, 采 用 逆 流 清 洗 工 艺, 减 少 溶 剂 和 纯 净 水 的 用 量, 干 燥 精 制 合 成 原 药, 应 通 过 离 心 等 尽 量 减 少 干 燥 精 制 品 的 溶 剂 含 量, 减 少 干 燥 过 程 中 溶 剂 的 挥 发 量 9.1.3 发 酵 药 提 炼 工 序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发 酵 液 经 压 滤 获 得 的 细 胞, 需 用 溶 剂 ( 甲 醇 丙 酮 等 ) 进 行 破 壁 及 提 取 目 标 产 物, 便 用 溶 剂 量 大, 因 此 采 用 闭 密 加 料 和 放 料 吸 风 口 负 压 抽 风 将 加 料 时 挥 发 的 溶 剂 及 时 抽 出, 通 过 深 冷 罐 冷 却 到 -20-25, 将 废 气 中 的 挥 发 性 物 质 尽 量 冷 却 为 液 态 回 收 后 再 再 经 15m 排 气 筒 排 入 大 气 环 境 ; 优 化 冷 凝 条 件, 尽 量 减 少 反 应 蒸 馏 和 精 馏 中 挥 发 有 机 组 分 的 回 收, 减 少 不 凝 气 的 排 放 ; 尽 量 回 收 有 机 溶 剂, 219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通 过 套 用 不 但 减 少 了 原 材 料 用 量, 而 且 大 幅 减 少 了 废 液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产 生 量 和 废 水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并 减 少 了 大 量 废 液 中 有 机 溶 剂 的 挥 发, 使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变 小 9.1.4 节 水 降 耗 措 施 生 产 过 程 最 大 用 水 量 为 清 洗 设 置 滤 布 容 器 等 的 洗 涤 废 水, 将 采 用 逆 流 多 次 清 洗 方 式, 减 少 用 水 量 9.1.5 节 能 减 排 分 析 生 产 过 程 能 量 主 要 为 机 械 设 备 用 电, 反 应 干 燥 蒸 馏 与 精 馏 等 过 程 使 用 蒸 汽 加 热, 将 采 用 新 购 的 节 能 设 备, 并 通 过 生 产 过 程 优 化,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率, 达 到 节 能 的 目 标 污 染 物 的 减 排 除 采 用 精 馏 等 措 施 回 收 利 用 溶 剂 外, 还 通 过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削 减 废 水 和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特 别 是 溶 剂 精 馏 塔 要 对 多 个 收 集 废 液 回 收 溶 剂, 因 此 应 由 专 业 资 质 化 工 单 位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塔 板 数 和 换 热 器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所 有 废 液 溶 剂 回 收 的 要 求, 确 保 稳 定 可 靠 9.1.6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比 较 如 表 8-1 所 示,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能 够 达 到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中 的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说 明 项 目 清 洁 水 平 能 够 达 到 国 内 政 策 引 导 要 求,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20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表 8-1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序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要 求 号 1 ( 一 ) 鼓 励 使 用 无 毒 无 害 或 低 毒 低 害 的 原 辅 材 料, 减 少 有 毒 有 害 原 辅 材 料 的 使 用 2 ( 二 ) 鼓 励 在 生 产 中 减 少 含 氮 物 质 的 使 用 3 ( 三 ) 鼓 励 采 用 动 态 提 取 微 波 提 取 超 声 提 取 双 水 相 萃 取 超 临 界 萃 取 液 膜 法 膜 分 离 大 孔 树 脂 吸 附 多 效 浓 缩 真 空 带 式 干 燥 微 波 干 燥 喷 雾 干 燥 等 提 取 分 离 纯 化 浓 缩 和 干 燥 技 术 5 ( 五 )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密 闭 式 操 作, 采 用 密 闭 设 备 密 闭 原 料 输 送 管 道 ; 投 料 宜 采 用 放 料 泵 料 或 压 料 技 术, 不 宜 采 用 真 空 抽 料, 以 减 少 有 机 溶 剂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6 ( 六 ) 有 机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应 选 用 密 闭 高 效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提 高 溶 剂 回 收 率 7 ( 七 ) 鼓 励 回 收 利 用 废 水 中 有 用 物 质 采 用 膜 分 离 或 多 效 蒸 发 等 技 术 回 收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铵 盐 等 盐 类 物 质, 减 少 废 水 中 的 氨 氮 及 硫 酸 盐 等 盐 类 物 质 8 ( 八 ) 提 高 制 水 设 备 排 水 循 环 水 排 水 蒸 汽 凝 水 洗 瓶 水 的 回 收 利 用 率 本 项 目 项 目 在 生 产 中 尽 量 减 少 有 毒 有 害 及 含 氮 物 质 的 使 用 浓 缩 采 用 多 效 浓 缩 干 燥 采 用 喷 雾 干 燥 项 目 设 溶 剂 分 配 站 进 料 斗 等, 采 用 密 闭 式 操 作 生 产 溶 剂 回 收 采 用 蒸 馏 釜 和 精 馏 塔 等, 为 目 前 医 药 生 产 中 常 用 的 高 效 回 收 系 统 含 盐 废 水 进 入 废 液 收 集 系 统, 减 少 了 废 水 中 的 盐 类 物 质 项 目 蒸 汽 冷 凝 水 及 冷 却 水 循 环 利 用, 仅 排 放 浓 相 水 符 合 性 分 析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9.1.7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措 施 (1) 强 化 内 部 管 理,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对 员 工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与 清 洁 生 产 意 识 宣 传 教 育, 使 员 工 树 立 清 洁 生 产 意 识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将 控 制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削 减 量 作 为 一 项 定 量 考 核 指 标, 并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严 格 进 行 考 核, 做 到 奖 惩 兑 现 安 装 必 需 的 监 测 仪 表, 加 强 计 量 监 督 工 作 ; 完 善 可 靠 的 统 计 和 审 核 制 度 设 置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对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的 各 个 环 节 进 行 层 层 落 实, 并 监 督 执 行 配 置 符 合 生 产 或 储 存 需 要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对 生 产 过 程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防 止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2) 严 格 原 材 料 管 理,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加 强 物 料 控 制 严 格 物 料 的 订 货 贮 存 运 输 发 放 程 序 的 控 制, 保 障 原 材 221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料 不 会 流 失, 保 证 原 材 料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效 的 利 用 定 量 控 制 物 料 的 加 入 量 是 保 证 物 料 完 全 转 化 成 产 品 的 有 效 方 法 生 产 过 程 应 有 严 格 的 物 料 控 制 和 计 量 措 施, 确 保 物 料 的 定 量 加 入, 避 免 物 料 的 浪 费 和 废 物 的 产 生 本 项 目 对 进 厂 的 原 材 料 由 专 人 进 行 检 验 和 验 收, 不 使 用 劣 质 原 材 料, 对 入 库 的 原 材 料 成 品 要 做 到 防 潮 防 雨 淋 防 火 等, 工 厂 对 物 料 有 严 格 的 定 额 和 领 料 制 度, 不 致 因 领 错 料 而 发 生 投 错 料 的 情 况, 以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生 产 现 场 清 洁 整 齐 不 交 叉 污 染, 不 污 染 生 产 环 境 (3) 强 化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生 产 工 艺 的 优 化 在 于 提 高 产 品 的 收 率 和 控 制 污 染 污 的 产 生, 而 生 产 过 程 的 管 理 在 于 如 何 保 证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跑 冒 滴 漏, 以 及 针 对 跑 冒 滴 漏 等 问 题 采 取 的 具 体 措 施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较 多, 为 保 证 生 产 的 需 要, 需 储 存 一 定 数 量 的 原 料 首 先, 应 控 制 原 料 的 储 量 ; 其 次, 加 强 原 料 卸 料 管 理 ; 再 则, 加 强 连 接 管 线 和 阀 门 的 维 护 保 养, 杜 绝 因 管 线 和 阀 门 腐 蚀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原 料 的 泄 漏 ; 最 后, 在 合 成 车 间 提 炼 车 间 内 设 防 泄 漏 堤, 防 止 泄 漏 原 料 的 溢 出 加 强 反 应 釜 各 连 接 管 线 和 泵 类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防 止 因 管 线 和 泵 类 设 备 因 腐 蚀 而 造 成 的 原 料 泄 漏 ; 其 次, 选 用 耐 腐 蚀 的 泵 和 管 材 ; 再 则, 在 泵 类 四 周 设 防 泄 漏 围 堰 (5) 节 约 能 源,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能 源 是 人 类 的 宝 贵 财 富 和 重 要 资 源, 节 能 是 技 改 工 程 中 一 项 重 要 任 务, 也 是 降 低 成 本, 节 约 挖 潜 的 重 要 途 径, 各 项 节 能 措 施 在 本 次 技 改 中 得 到 了 充 分 落 实 本 项 目 的 节 能 工 作, 重 点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展 开 : 强 化 节 能 管 理, 实 行 车 间 岗 位 能 耗 计 量, 计 度 并 与 奖 惩 挂 钩 在 设 备 选 型 时 首 先 选 用 节 能 型, 对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使 用 的 耗 能 设 备, 决 不 选 用, 并 优 化 设 备 安 装 配 置, 统 一 集 中 能 源 管 理 及 分 配 使 用 以 达 到 节 能 使 工 艺 流 程 布 局 合 理 减 少 物 料 迂 回 运 输, 物 料 输 送 尽 量 利 用 位 差, 自 上 而 下 流 动, 减 少 动 力 消 耗 222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供 热 供 冷 的 设 备 及 管 道, 应 选 用 新 型 保 温 保 冷 材 料, 减 少 能 源 损 耗 强 化 节 能 意 识, 定 期 在 职 工 中 进 行 节 能 宣 传 和 节 能 讲 座, 各 车 间 班 组 之 间 开 展 节 能 竞 赛 车 间 和 厂 部 设 立 专 职 或 兼 职 的 节 能 员, 指 导 全 面 工 作 根 据 工 艺 和 产 品 的 变 化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节 约 能 源 (6) 重 视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保 证 稳 定 达 标 运 行 为 了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在 全 过 程 控 制 中 还 需 包 括 必 要 的 末 端 治 理, 但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对 保 障 达 标 排 放 至 关 重 要, 因 此, 企 业 必 须 高 度 重 视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保 证 稳 定 达 标 运 行, 对 危 险 废 物 废 残 液 和 滤 渣,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泄 漏 等 发 生 导 致 环 境 污 染 9.1.8 GMP 对 环 境 要 求 的 保 障 措 施 (1) 厂 房 的 选 址 设 计 布 局 建 造 改 造 和 维 护 必 须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要 求, 应 当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避 免 污 染 交 叉 污 染 混 淆 和 差 错, 便 于 清 洁 操 作 和 维 护 (2) 应 当 根 据 厂 房 及 生 产 防 护 措 施 综 合 考 虑 选 址, 厂 房 所 处 的 环 境 应 当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物 料 或 产 品 遭 受 污 染 的 风 险 (3) 企 业 应 当 有 整 洁 的 生 产 环 境 ; 厂 区 的 地 面 路 面 及 运 输 等 不 应 当 对 药 品 的 生 产 造 成 污 染 ; 生 产 行 政 生 活 和 辅 助 区 的 总 体 布 局 应 当 合 理, 不 得 互 相 妨 碍 ; 厂 区 和 厂 房 内 的 人 物 流 走 向 应 当 合 理 (4) 应 当 对 厂 房 进 行 适 当 维 护, 并 确 保 维 修 活 动 不 影 响 药 品 的 质 量 应 当 按 照 详 细 的 书 面 操 作 规 程 对 厂 房 进 行 清 洁 或 必 要 的 消 毒 (5) 厂 房 应 当 有 适 当 的 照 明 温 度 湿 度 和 通 风, 确 保 生 产 和 贮 存 的 产 品 质 量 以 及 相 关 设 备 性 能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受 到 影 响 (6) 厂 房 设 施 的 设 计 和 安 装 应 当 能 够 有 效 防 止 昆 虫 或 其 它 动 物 进 入 应 当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避 免 所 使 用 的 灭 鼠 药 杀 虫 剂 烟 熏 剂 等 对 设 备 物 料 产 品 造 成 污 染 (7) 应 当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防 止 未 经 批 准 人 员 的 进 入 生 产 贮 存 和 质 量 控 制 区 不 应 当 作 为 非 本 区 工 作 人 员 的 直 接 通 道 223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8) 排 水 设 施 应 当 大 小 适 宜, 并 安 装 防 止 倒 灌 的 装 置 应 当 尽 可 能 避 免 明 沟 排 水 ; 不 可 避 免 时, 明 沟 宜 浅, 以 方 便 清 洁 和 消 毒 9.1.9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药 生 产 项 目 通 过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采 用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合 理 使 用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有 效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等 方 面 采 取 合 理 可 行 的 措 施, 较 好 地 贯 彻 了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为 目 标 的 清 洁 生 产, 能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9.2 总 量 控 制 9.2.1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的 确 定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三 废 排 放 特 点 本 工 程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如 下 : 大 气 污 染 物 :TVOC 烟 粉 尘 ; 水 污 染 物 :COD 氨 氮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一 般 固 废 有 机 废 液 质 检 废 液 及 其 它 危 废 9.2.2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9 3 表 9-3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类 别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排 放 量 (t/a) 废 水 废 气 排 水 量 (t/a) 64200 CODcr 50 3.21 NH 3 -N 5 0.32 TVOC 3.95 t/a 甲 苯 0.13 有 机 废 液 373.72 t/a 固 废 质 检 废 液 发 酵 提 取 废 渣 废 硫 酸 钠 滤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珍 珠 岩 等 其 他 危 废 (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 一 般 固 废 1.1 t/a 309 t/a 54.07 t/a 80 t/a 36.5t/a 224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第 九 章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废 水 通 过 厂 区 规 模 为 300m 3 /d, 化 学 氧 化 预 处 理 + 水 解 酸 化 +SBR+ 气 浮 废 水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参 照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及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1904-2008) 发 酵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GB21903-2008) 中 表 2 新 建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标 准 (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无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废 水, 须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限 值 要 求 ) 的 原 则, 签 订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9.2.3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环 评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 表 9-4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序 号 排 放 种 类 总 量 建 议 指 标 1 废 水 COD Cr 3.21t/a NH 3 -N 0.32 t/a 2 废 气 TVOC 3.95t/a 甲 苯 0.13t/a 225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10. 公 众 参 与 本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对 现 企 业 周 围 调 查 和 网 上 公 示 的 形 式 10.1 调 查 目 的 任 何 一 个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建 成 直 至 营 运 必 将 对 周 围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带 来 有 利 或 不 利 影 响, 从 而 直 接 或 间 接 影 响 附 近 地 区 民 众 生 活 工 作 及 休 息 这 些 民 众 是 项 目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受 益 者 或 受 害 者, 他 们 的 参 与 可 以 弥 补 环 境 评 价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遗 漏 和 疏 忽, 他 们 对 项 目 的 各 种 意 见 和 看 法 能 使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更 完 善 更 合 理, 使 环 保 措 施 更 实 际, 从 而 使 项 目 发 挥 更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让 更 多 人 认 识 了 解 拟 建 项 目 的 意 义 及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问 题, 求 得 大 众 的 支 持 和 谅 解, 也 有 利 于 工 程 顺 利 进 行 另 外, 公 众 参 与 对 于 提 高 全 民 的 环 境 意 识, 自 觉 参 与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具 有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10.2 调 查 方 法 公 众 参 与 按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和 发 放 调 查 表 格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网 上 公 示 : 在 成 都 市 蒲 江 县 公 众 信 息 网 (http://www.pujiang.gov.cn) 上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为 2015.2.16~2015.3.6, 第 二 次 公 示 时 间 为 2015.06.29 ~2015. 07. 18) 在 公 示 后, 无 人 对 项 目 的 环 保 措 施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发 放 调 查 表 : 为 保 证 调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及 随 机 性, 采 取 确 定 相 关 的 区 域, 随 机 调 查 具 体 操 作 为 对 该 项 目 周 围 不 同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的 人 群 发 放 110 份 调 查 表, 征 求 他 们 对 该 项 目 在 该 区 域 建 设 的 意 见 调 查 表 格 式 见 表 10-1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的 基 本 信 息 情 况 见 表 10-2 232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尊 敬 的 各 位 女 士 各 位 先 生 : 表 10-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为 使 本 工 程 得 以 更 好 实 施, 特 发 此 表 希 望 获 得 您 对 本 工 程 的 看 法, 谢 谢 您 的 合 作! 项 目 名 称 :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 成 都 市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工 业 南 路 51 号 被 调 查 人 员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或 住 址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污 染 物 产 生 种 类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治 理 和 可 能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身 份 证 号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及 建 设 规 模 为 : 口 服 固 体 制 剂 和 软 胶 囊 车 间 配 套 原 料 药 车 间 发 酵 车 间 提 取 车 间 溶 剂 库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废 水 : 生 产 废 水 科 研 质 检 废 液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食 堂 废 水 等 废 气 : 粉 尘 锅 炉 废 气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食 堂 油 烟 等 固 体 废 物 : 发 酵 菌 丝 废 渣 废 弃 树 脂 废 活 性 炭 废 包 装 材 料 污 泥 隔 油 池 废 油 等 噪 声 : 锅 炉 空 压 机 冷 冻 机 组 风 机 泵 等 设 备 的 噪 声 废 水 :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与 生 产 废 水 科 研 质 检 废 液 生 活 办 公 污 水 等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工 业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要 求 后, 经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废 气 : 粉 尘 经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 甲 醇 等 有 机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处 理 后 高 空 排 放 ; 食 堂 油 烟 经 油 烟 净 化 器 净 化 后 排 放 由 于 废 气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少, 经 空 气 稀 释 和 扩 散 后, 不 会 对 当 地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污 染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高 空 排 放 ; 废 包 装 材 料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 废 活 性 炭 有 机 废 液 次 品 除 尘 器 滤 渣 隔 油 池 废 油 废 渣 等 送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 生 活 垃 圾 办 公 垃 圾 污 泥 由 城 镇 垃 圾 清 运 系 统 清 运 至 垃 圾 场 处 置 对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噪 声 : 针 对 不 同 声 源 分 别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减 振 等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以 及 合 理 平 面 布 局, 对 声 学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大 大 降 低, 但 对 周 围 环 境 仍 有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1. 您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态 度 : 支 持 反 对 无 所 谓 2. 您 认 为 项 目 选 址 是 否 合 理 : 合 理 不 合 理 3. 您 对 项 目 了 解 程 度 : 了 解 不 了 解 4.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您 生 活 学 习 工 作 等 的 影 响 : 有 正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无 影 响 5.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发 展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的 影 响 : 有 正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无 影 响 6.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 有 正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无 影 响 7.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 有 正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无 影 响 8.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有 正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无 影 响 9. 对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您 担 心 的 环 保 问 题 有 :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其 它 意 见 和 建 议 ( 包 括 您 对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要 求 和 移 民 安 置 的 建 议 等 ): 注 : 请 在 内 画 表 示 您 自 己 的 态 度 其 中 1~8 条 只 能 选 择 一 个, 第 9 条 可 选 择 多 个 233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1 罗 宇 男 36 本 科 表 10-2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表 职 业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或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事 业 单 位 13568997568 蒲 江 县 经 济 和 信 息 局 510131197807106239 2 谢 茂 男 30 大 学 公 务 员 15202811019 蒲 江 县 投 资 促 进 局 3 王 娅 玲 女 26 本 科 翻 译 18782114616 蒲 江 县 投 资 促 进 局 510131198704030029 4 江 雪 彬 男 32 硕 士 公 务 员 13980789227 蒲 江 县 投 资 促 进 局 510402198303056310 5 彭 杨 女 27 本 科 公 务 员 18780057857 蒲 江 县 投 资 促 进 局 510131198105270028 6 倪 州 之 女 48 大 专 公 务 员 18030720518 蒲 江 县 投 资 促 进 局 510131196809121624 7 闫 席 才 男 38 中 专 公 务 员 13981906218 工 业 园 区 派 出 所 51013119761229003X 8 严 仕 明 男 31 本 科 事 业 13882123641 鹤 山 镇 河 西 路 46 号 511181198305056111 9 郭 强 男 30 本 科 事 业 18030586086 蒲 江 县 建 设 局 510131198502244213 10 陈 彬 男 29 大 学 事 业 13551126283 蒲 江 县 城 乡 建 设 局 510131198512250019 11 朱 和 平 男 52 大 专 公 务 员 13981943336 蒲 江 县 工 业 园 区 派 出 所 510131196302010050 12 邓 小 英 女 38 本 科 医 师 13880433820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1023197610107081 13 张 群 芳 女 41 中 专 护 士 13683990589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7407145925 14 郑 涛 女 51 中 专 护 士 13678167828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6404130029 15 罗 雪 女 25 大 专 护 士 18780204377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9101223025 16 张 惠 易 女 25 大 专 护 士 13688362100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9007131523 17 解 涛 女 39 中 专 护 士 18908042528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7612240526 18 杨 丁 女 28 本 科 医 生 13981726731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31198605136426 19 马 春 兰 女 30 大 专 护 士 13880687063 蒲 江 县 人 民 医 院 510151198405310522 20 杨 文 静 女 19 高 中 护 士 15828442612 蒲 江 县 仁 和 医 院 510131199601280521 21 李 宁 男 28 大 专 建 筑 13880966736 四 川 顶 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8611111516 22 罗 超 群 女 33 本 科 工 人 13547889257 四 川 佳 晟 印 务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513701198201116020 23 彭 宏 平 男 31 大 专 工 人 13668212704 四 川 佳 晟 印 务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513701198410065717 24 张 丽 女 24 大 专 工 人 15882372159 成 都 和 主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9006040523 25 王 涛 男 24 大 专 建 筑 13693419180 四 川 顶 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9010221538 26 黎 军 男 24 初 中 建 筑 13408031808 成 都 星 民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9007040534 27 欧 亮 男 24 大 专 工 人 18349296193 成 都 和 主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9008245162 28 刘 超 男 24 大 专 工 人 13438277797 蒲 江 县 中 国 移 动 公 司 51013119900704332X 29 李 文 皓 男 25 大 专 建 筑 13541383619 四 川 顶 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890603538X 30 陈 高 鹏 男 24 大 专 建 筑 13258151251 四 川 顶 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3723199012038433 31 徐 翠 玲 女 37 中 专 建 筑 88602242 四 川 顶 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70212197711165023 32 杨 中 银 男 40 大 专 质 量 员 88531241 成 都 星 民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10131197409120510 33 张 卫 林 男 30 大 学 农 民 18780294668 敦 厚 社 区 6 组 510131198506196431 34 袁 何 勇 男 42 高 中 司 机 13550110061 蒲 江 花 园 510131197302050014 35 刘 伟 男 39 本 科 教 师 13880289942 鹤 山 镇 仙 鹤 苑 1-5-501 510131197601034217 234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36 罗 海 尧 男 29 本 科 事 业 18780009859 蒲 江 县 地 税 局 51382519850710423X 37 彭 媛 女 30 本 科 自 由 清 泉 街 9 号 510521198503210022 38 刘 东 明 男 29 大 学 待 业 18215628644 成 都 市 温 江 区 永 宁 镇 513701198505140011 39 张 秋 月 女 30 大 专 自 由 职 业 88552881 广 定 路 168 号 510131198508264629 40 郑 琪 女 23 本 科 教 师 13881814707 西 来 镇 临 溪 社 区 510131199107065922 41 兰 倩 女 22 大 专 工 人 18227632652 鹤 山 镇 海 川 路 96 号 510131199310290041 42 杨 文 玲 女 22 大 专 自 由 职 业 18081131708 鹤 山 镇 马 槽 滩 小 区 510131199308060028 43 罗 志 智 男 39 高 中 司 机 13980572711 鹤 山 镇 天 华 社 区 10 组 51013119760215101X 44 罗 丽 女 28 本 科 公 务 员 13679082205 盐 井 沟 三 条 街 510131198604021045 45 吴 正 凯 男 39 高 中 个 体 13730678015 鹤 山 镇 九 莲 村 三 组 510131197507141059 46 彭 屹 女 38 本 科 公 务 员 13982018931 滨 江 花 园 510131197703250025 47 曹 敏 莉 女 39 大 学 务 农 13981820508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510131197601061928 48 李 毅 女 30 高 中 自 由 18681356873 鹤 山 镇 团 结 村 4 组 510131198504201022 49 杜 雪 芬 女 53 中 学 自 由 15828469039 鹤 山 镇 体 泉 村 7 组 510131196211120545 50 宋 晓 蓉 女 42 中 专 自 由 13540202914 鹤 山 镇 西 南 街 7 号 510131197308061021 51 杜 小 军 男 42 大 学 自 由 18980720528 鹤 山 镇 西 南 街 7 号 510131197302015016 52 周 国 明 男 32 大 专 司 机 13551114645 鹤 山 镇 体 泉 村 7 组 510131198312180511 53 温 滔 女 42 大 专 自 由 15982839969 蒲 江 县 新 桥 街 14 号 510131197307190526 54 徐 琦 女 39 初 中 自 由 13666176871 成 佳 镇 万 民 村 51013119761230004X 55 宋 志 华 女 53 初 中 自 由 18280419903 蒲 江 县 西 南 街 5 号 51013119621120102X 56 宋 勇 男 42 初 中 自 由 蒲 江 县 西 南 街 3 号 510131197209061018 57 宋 涛 男 40 高 中 自 由 15928503050 鹤 山 镇 九 莲 村 五 组 510131197503221019 58 黄 军 男 36 大 专 建 筑 13568992365 蒲 江 东 驭 街 47 号 511324197906195271 59 陈 小 叶 女 26 大 专 护 士 15828577442 510131198810057223 60 张 怡 女 18 高 中 学 生 88641052 510131199302034661 61 徐 杭 丽 女 25 大 专 农 民 18280182207 鹤 山 镇 堡 顶 村 4 组 510131198909071221 62 刘 锦 华 女 30 中 专 个 体 13558760589 海 川 路 143 号 510131198309115022 63 周 卫 姣 女 20 中 专 自 由 15184458131 朝 阳 大 道 510131199408071525 64 王 亚 男 女 30 大 专 自 由 13689086228 朝 阳 大 道 510131198408290029 65 罗 倩 女 28 硕 士 文 员 13666152596 蒲 江 县 飞 龙 路 175 号 513424198612020048 66 文 翠 女 31 大 专 职 工 15881119172 蒲 江 飞 龙 路 9 号 510131198310228145 67 彭 静 女 25 中 专 文 员 15802859956 鹤 山 镇 九 莲 村 12 组 510131198912071028 68 夏 南 茜 女 24 大 学 待 业 88524180 河 西 路 46 号 510131199008040025 69 杨 红 女 38 初 中 职 工 13540325094 蒲 江 韩 化 510131197601240547 70 李 鑫 睿 女 31 高 中 职 工 18980440422 蒲 江 韩 化 510131198312051329 71 王 智 琴 女 42 中 专 自 由 18980726806 鹤 山 镇 盐 井 街 513122197202155026 72 周 伟 男 17 高 中 职 工 513902199711271153 73 蔡 成 梅 女 18 初 中 职 工 18782961047 蒲 江 韩 化 513426199706231329 235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74 何 永 蓉 女 28 初 中 职 工 13548141913 蒲 江 韩 化 510183198707012121 75 唐 雁 飞 男 28 高 中 职 员 15928528585 蒲 江 县 青 龙 街 清 江 南 院 510131198705162314 76 舒 玲 利 女 24 本 科 医 生 15281090487 蒲 江 县 计 划 生 育 指 导 站 513821199008262523 77 曹 小 丽 女 50 中 专 自 由 15308051981 蒲 江 县 富 民 路 510131196410260022 78 刘 汉 成 男 32 大 专 个 体 18980728026 蒲 江 县 东 驭 路 510722198208056154 79 龚 月 女 23 高 中 自 由 18402815471 蒲 江 县 寿 安 镇 510131199204232729 80 王 智 玲 女 17 大 专 自 由 15982268836 蒲 江 县 南 丝 路 510131199706055443 81 吴 海 明 男 20 大 专 自 由 15008224638 朝 阳 大 道 510131199407045413 82 王 凤 娇 女 26 大 专 自 由 13981822575 朝 阳 大 道 510131198808191927 83 康 小 倩 女 19 高 中 待 业 15208181851 510131199507117226 84 于 强 男 31 大 专 职 工 13902044800 蒲 江 县 前 卫 街 15 号 51372219840512143X 85 马 维 成 男 51 高 中 农 民 13551139687 鹤 山 镇 了 翁 社 区 510131196405190517 86 倪 开 霞 女 46 初 中 农 民 13880578060 鹤 山 镇 了 翁 社 区 513122196909134523 87 杨 延 洁 女 20 大 专 自 由 18782100546 朝 阳 大 道 510131199505045927 88 罗 建 虎 男 36 本 科 职 工 13550255866 蒲 江 县 仙 鹤 苑 612133197905011514 89 杜 学 花 女 50 小 学 职 工 13408694215 510131196410121022 90 李 清 仙 女 52 小 学 农 民 13880554691 鹤 山 镇 了 翁 社 区 51013119620514054X 91 杨 仕 云 男 62 初 中 职 工 13548043659 510131195204170515 92 李 建 华 男 30 中 专 职 工 18980440422 蒲 江 韩 化 510131198407181247 93 李 巧 枝 女 60 小 学 职 工 13880458125 510131195402050522 94 杨 富 杰 男 16 高 中 职 工 13688329206 510131199810255939 95 付 有 男 17 高 中 职 工 13198512505 510131199807291912 96 李 琴 梅 女 40 初 中 职 工 15351208817 510131197410195923 97 徐 晓 容 女 46 大 专 职 工 88530087 蒲 江 县 前 卫 街 510131196904080021 98 杨 琴 女 29 高 中 自 由 13438041557 蒲 江 县 玫 瑰 园 510131198601194223 99 李 慧 女 28 大 专 设 计 13541264159 蒲 江 县 东 驭 街 47 号 510131198706100529 100 李 翠 苹 女 19 初 中 职 工 15882380490 510131199505035921 调 查 对 象 人 员 构 成 :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个 体 职 工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等 年 龄 构 成 : 青 年 中 年 老 年 文 化 程 度 : 小 学 初 中 高 中 ( 含 中 专 ) 大 专 本 科 等 调 查 区 域 回 收 的 问 卷 显 示, 调 查 人 群 主 要 为 : 项 目 附 近 的 居 民 个 体, 职 工 医 护 人 员 公 务 员 等 236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人 数 参 与 调 查 人 数 100 人, 回 答 问 卷 100 人, 问 卷 回 收 率 达 100% 调 查 方 法 采 用 发 放 问 卷 简 单 回 答 ( 表 态 ) 方 式 10.3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10.3.1 基 本 情 况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反 应 调 查 共 发 放 100 张 调 查 表, 收 回 100 张, 回 收 率 为 100%,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见 表 10-3 表 10-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构 成 情 况 职 业 农 民 个 体 职 工 教 师 医 护 其 他 公 务 员 合 计 人 数 6 3 39 26 26 100 百 分 比 % 6 3 39 26 26 100 年 龄 段 19 20~29 30~39 40~49 50 合 计 人 数 9 35 33 13 10 100 百 分 比 % 9 35 33 13 10 100 文 化 程 度 小 学 初 中 高 中 本 科 及 以 上 ( 含 中 专 ) ( 含 大 专 ) 合 计 人 数 3 21 23 39 100 百 分 比 % 3 21 23 39 100 在 这 项 调 查 中, 重 点 调 查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影 响 的 人 群 : 项 目 附 近 的 居 民 个 体 职 工 教 师 医 护 人 员 公 务 员 等 调 查 具 有 很 强 的 针 对 性 和 代 表 性 被 调 查 人 员 中, 农 民 占 6%, 个 体 占 3%, 职 工 占 39%, 教 师 医 护 人 员 公 务 员 占 26%, 其 他 ( 包 括 学 生 自 由 职 业 者 待 业 者 ) 占 26% 这 些 人 员 的 居 住 工 作 均 在 建 设 项 目 附 近, 调 查 对 象 具 有 针 对 性 和 代 表 性 年 龄 段 方 面, 19 岁 的 占 9%,20~29 岁 占 35%, 40~49 岁 占 13%, 50 岁 占 10% 文 化 程 度 方 面, 小 学 占 3%, 初 中 占 21%, 高 中 ( 含 中 专 ) 占 23%, 本 科 及 以 上 ( 含 大 专 ) 占 39% 237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这 次 调 查 无 论 从 被 调 查 者 的 年 龄 段 涉 及 的 行 业 还 是 文 化 程 度 的 高 低 来 看, 应 该 说 是 比 较 全 面 地 反 映 了 当 地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的 态 度 和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参 与 意 识 10.3.2 调 查 意 见 统 计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10-4 表 10-4 公 众 调 查 统 计 表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支 持 100 1 您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态 度 反 对 0 无 所 谓 0 合 适 100 2 项 目 选 址 是 否 合 理 不 合 适 0 无 所 谓 0 3 你 对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了 解 100 不 了 解 0 有 正 影 响 3 4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您 生 活 学 习 工 作 有 负 影 响 0 等 的 影 响 :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0 无 影 响 97 有 正 影 响 66 5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的 影 响 : 有 负 影 响 0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0 无 影 响 34 有 正 影 响 1 6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 有 负 影 响 0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0 无 影 响 99 有 正 影 响 1 7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有 负 影 响 0 响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0 无 影 响 99 有 正 影 响 1 8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负 影 响 0 负 影 响 可 承 受 0 无 影 响 99 9 本 项 目 建 设 您 担 心 的 环 保 问 题 有 ( 本 废 水 80 项 可 多 选 ): 废 气 39 噪 声 10 238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10 其 它 意 见 和 建 议 : 无 固 体 废 物 3 调 查 结 果 :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占 100%, 无 人 反 对 ;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地 址 合 适 的 占 100%, 无 人 认 为 不 合 适 ; 对 项 目 表 示 了 解 的 占 100%;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不 影 响 个 人 生 活 工 作 和 学 习 的 占 97%,3% 认 为 有 正 影 响 ;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发 展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有 正 影 响 的 占 66%,34% 认 为 无 影 响, 无 人 认 为 有 负 影 响 ;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无 影 响 的 占 99%,1% 认 为 有 正 影 响 ;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群 众 生 活 质 量 无 影 响 的 占 99%,1% 认 为 有 正 影 响 ; 对 于 项 目 的 施 工, 接 受 调 查 的 人 员 担 心 的 环 保 问 题 : 最 主 要 的 是 废 水, 其 次 为 废 气, 再 次 为 噪 声 项 目 厂 区 内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集 中 收 集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处 理 后 能 够 达 到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水 标 准 后 进 入 园 区 管 网 流 入 至 蒲 江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蒲 江 县 鹤 山 镇 公 议 村, 于 2008 年 7 月 投 入 营 运 厂 区 占 地 1.54hm 2, 建 设 规 模 为 日 处 理 污 水 1 万 吨, 选 用 改 良 型 Orbal 氧 化 沟 +D 型 滤 池 的 三 级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经 紫 外 线 消 毒, 出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尾 水 排 入 蒲 江 河 目 前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负 荷 约 为 85%,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为 1500t/d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现 状 工 业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798.23t/d, 能 接 纳 本 项 目 废 水 ( 见 附 件 8), 从 废 水 预 测 分 析 来 看, 项 目 废 水 在 正 常 和 非 正 常 两 种 情 景 下 都 不 会 对 蒲 江 河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水 质 级 别 和 水 体 功 能 另 外, 项 目 对 厂 区 产 生 的 废 气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措 施,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针 对 周 围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废 水 和 固 废 问 题, 项 目 均 已 充 分 考 虑, 采 取 了 有 效 可 行 的 防 治 措 施, 不 会 对 周 围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被 调 查 人 员 对 本 项 目 相 当 支 持 10.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从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情 况 来 看, 对 项 目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 网 上 公 示 未 收 到 反 馈 信 息 总 体 而 言, 公 众 支 持 该 项 目 在 拟 选 址 建 设 239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1.1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分 析 11.1.1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分 析 医 药 中 间 体 化 学 合 成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合 成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和 地 面 冲 洗 水 其 中 合 成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化 学 反 应 后 分 层 离 心 和 蒸 馏 浓 缩 等 工 序, 为 高 浓 度 废 水 ( 水 量 少, 但 COD 达 10000 mg/l 以 上 ), 废 水 中 含 有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和 SS 及 特 征 污 染 物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DMF 氯 化 物 等 鉴 于 合 成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高, 主 要 成 份 有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DMF 等,BOD/COD 约 0.20, 可 生 化 性 较 差, 污 染 负 荷 高, 若 直 接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生 化 系 统,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正 常 运 行 造 成 影 响 ; 若 直 接 进 入 水 解 酸 化 池 处 理, 则 水 解 酸 化 池 规 模 较 大, 停 留 时 间 较 长, 而 且 会 对 微 生 物 有 一 定 的 抑 制 作 用, 造 成 去 除 效 率 大 大 的 降 低 因 此, 评 价 认 为, 为 确 保 合 成 废 水 的 中 污 染 物 有 效 处 理 且 不 影 响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将 高 浓 度 合 成 药 工 艺 废 水 先 进 行 化 学 氧 化 处 理, 再 与 其 它 废 水 混 合 进 行 水 解 酸 化 预 处 理, 减 少 对 生 化 系 统 的 影 响, 避 免 对 微 生 物 形 成 抑 制 作 用, 达 到 有 效 去 除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目 的 目 前 已 建 成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无 化 学 预 处 理 单 元, 对 处 理 系 统 确 保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排 水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指 标 有 一 定 难 度, 已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流 程 如 图 11-1 污 水 处 理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处 理, 水 解 酸 化 过 程 中, 在 产 乙 酸 菌 的 作 用 下, 将 一 些 复 杂 的 有 机 物 转 化 成 简 单 的 有 机 物, 提 高 废 水 的 生 化 性 ; 再 通 过 SBR 池 进 一 步 去 除 COD BOD 5 氨 氮 等 污 染 物 ; 再 通 过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进 一 步 去 除 部 分 难 降 解 有 机 污 染 物, 最 后 通 过 混 凝 气 浮 把 关 设 计 单 位 给 出 的 各 单 元 去 除 率 见 表 11-1 表 11-1 污 染 物 降 解 预 测 表 原 水 水 解 酸 化 SBR 处 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气 浮 出 水 COD(mg/L) 4634 4170 834 417 290 300 去 除 率 10% 80% 50% 20% BOD 5 (mg/l) 1730 1730 260 106 85 100 去 除 率 0% 85% 60% 20% NH 3 -N(mg/L) 51.6 51.6 18 11 10 20 去 除 率 0% 65% 40% 5% SS(mg/L) 108 86 43 35 11 200 去 除 率 20% 50% 20% 70% 241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混 合 废 水 300m 3 /d 人 工 格 栅 集 水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事 故 池 风 机 微 孔 曝 气 SBR 反 应 池 中 间 水 池 风 机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气 浮 设 备 排 水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达 标 排 放 泥 饼 外 运 图 11-1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11.1.2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分 析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处 理 工 艺, 对 不 含 难 降 解 且 可 生 化 性 好 的 废 水 效 果 较 好, 但 医 药 废 水 中 复 杂 化 合 物 多, 且 工 艺 废 水 浓 度 高, 目 前 设 计 实 施 的 工 艺 其 达 标 不 可 靠, 建 议 增 加 合 成 工 艺 废 水 化 学 氧 化 预 处 理, 可 采 用 芬 顿 试 剂 进 行 氧 化, 主 要 将 难 降 解 有 机 物 分 解 为 易 降 解 有 机 物 ; 这 样 所 处 理 的 水 更 能 适 应 目 前 已 建 设 施 采 用 的 工 艺 增 强 达 标 可 行 性 与 可 靠 性 结 合 同 类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实 例, 其 处 理 后 水 质 情 况 如 表 11-2 242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表 11-2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浓 度 及 估 算 出 水 水 质 情 况 污 染 物 COD(mg/L) BOD 5 (mg/l) NH 3 N (mg/l) 处 理 前 4634 1730 51.6 处 理 后 <300 <100 <20 标 准 值 300* 200* 30* * 注 :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从 表 11-2 所 示, 项 目 出 水 能 够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限 值 通 过 预 测 分 析, 不 会 对 纳 污 水 体 蒲 江 河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规 模 为 300m 3 /d, 预 计 投 资 约 165 万 元, 运 行 费 用 约 3.0 元 /m 3 废 水, 因 此 该 污 水 处 理 方 法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11.2 废 液 回 收 溶 剂 措 施 分 析 废 液 主 要 含 有 机 溶 剂, 根 据 这 些 溶 剂 的 性 质 差 异, 采 用 蒸 馏 方 法 回 收, 蒸 馏 回 收 溶 剂 是 化 工 过 程 最 常 用 方 法,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11.3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分 析 由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图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包 括 : 溶 剂 回 收 回 流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合 成 反 应 释 放 的 氢 气 及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等 另 外, 项 目 内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废 气 以 上 废 气 分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两 种 情 况 排 放 (1) 有 组 织 废 气 有 机 废 气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石 油 醚 DMF 甲 苯 等 有 机 物 项 目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制 剂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崩 溃 剂 带 入 极 少 量 乙 醇 干 燥 产 生 的 含 醇 废 气 及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溶 剂 回 流 减 压 浓 缩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蒸 馏 干 燥 等 过 程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回 流 及 溶 剂 回 收 设 备 等 设 备 抽 真 空 的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88.12t/a, 引 至 深 冷 罐 对 废 气 冷 凝 至 -20-25 回 收 溶 剂 后, 再 进 一 步 增 加 建 设 15 m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 经 冷 凝 后 去 除 率 约 85%, 再 通 过 水 环 真 空 泵 的 溶 解 于 水 相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站, 故 有 机 废 气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3.95t/a 243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2) 无 组 织 废 气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制 剂 车 间 由 于 采 用 紫 外 消 毒 替 代 乙 醇 消 毒, 有 机 废 气 极 少, 排 放 量 为 0.4t/a,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至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有 机 溶 剂 无 组 织 挥 发 主 要 工 艺 点 ( 离 心 工 序 过 滤 等 ) 溶 剂 回 收 中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合 成 区 和 提 炼 区 所 有 反 应 釜 的 投 料 口 以 及 溶 剂 分 配 站 等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约 8.8t/a( 按 使 用 量 1 估 算 ) 粉 尘 粉 尘 主 要 产 生 于 合 成 药 及 中 间 体 干 燥 粉 碎 等 工 序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1.188t/a, 通 过 制 剂 合 成 车 间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出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能 够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恶 臭 项 目 恶 臭 主 要 来 源 于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具 有 异 味 恶 臭 的 物 料 针 对 有 异 味 恶 臭 的 物 料, 拟 从 库 房 领 料 时 整 桶 领 料, 叉 车 运 往 合 成 车 间 溶 剂 分 配 站 ( 房 间 面 积 约 20 m2), 在 操 作 时, 溶 剂 分 配 站 房 间 密 闭, 员 工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和 橡 胶 手 套 操 作, 溶 剂 分 配 站 和 反 应 罐 设 置 排 风 装 置, 将 挥 发 出 的 有 机 废 气 尾 气 引 至 深 冷 罐 后 外 排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主 要 由 氨 硫 化 氢 胺 等 混 合 恶 臭 气 体 组 成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建 议 项 目 对 调 节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等 处 理 工 序 加 盖 另 外, 项 目 拟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合 成 车 间 和 提 炼 车 间 划 定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防 止 恶 臭 气 体 对 周 围 产 生 影 响 含 氢 废 气 除 以 上 污 染 物 外,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反 应 释 放 氢 气, 产 生 量 仅 0.5t/a,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针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TVOC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划 定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可 有 效 避 免 项 目 恶 臭 气 体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产 生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气 措 施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处 理 方 法 经 济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11.4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空 压 机 组 冷 冻 机 组 泵 类 空 调 机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根 据 这 些 设 备 在 厂 房 内 的 布 置, 对 噪 声 源 还 采 取 了 减 振 消 声 等 措 施, 声 源 噪 声 可 降 低 20 30 分 贝 噪 声 治 理 预 计 投 资 约 25 万 元, 经 类 比 成 244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都 弘 达 以 及 四 川 制 药 等 同 类 型 合 成 生 产 企 业, 其 采 用 这 些 噪 声 措 施 后,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经 预 测, 项 目 采 取 以 上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后, 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不 会 使 区 域 声 学 环 境 发 生 明 显 改 变 因 此, 项 目 采 取 的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11.5 废 渣 和 废 液 处 置 措 施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合 成 废 硫 酸 钠 滤 渣 溶 媒 回 收 釜 残 液 质 检 废 液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废 活 性 碳 属 危 险 废 物, 送 具 备 相 应 类 别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机 构 处 置 处 置 ; 废 包 装 材 料 厂 家 回 收 利 用 ; 生 活 垃 圾 送 垃 圾 场 处 置 等 措 施, 同 时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间, 使 固 体 废 物 能 得 以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11.6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项 目 通 过 分 区 布 置, 将 厂 区 地 坪 划 分 为 污 染 物 和 非 污 染 区 以 生 产 厂 房 危 废 化 学 品 库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池 导 流 沟 等 为 污 染 区 重 点 防 渗 区, 重 点 防 渗 区 首 先 设 围 堰 ( 罐 区 ) 或 导 流 沟, 切 断 泄 漏 物 料 流 入 非 污 染 去 的 途 径, 围 堰 采 用 防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在 此 基 础 上 敷 设 SBS 改 性 沥 青 防 水 卷 材,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10-10 cm/s, 切 断 污 染 地 下 水 途 径 ; 一 般 防 渗 区 采 取 混 凝 土 地 面,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8599-2001) 中 II 类 场 的 防 渗 要 求 ) 另 外, 通 过 加 强 管 道 及 设 备 的 防 护,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加 高 厂 区 地 面 高 程 防 止 地 表 水 回 灌 等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杜 绝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的 发 生 因 此, 评 价 认 为,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有 效 11.7 项 目 整 改 和 新 增 环 保 措 施 经 以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需 整 改 和 新 增 环 保 设 施 如 下 : (1) 新 增 加 深 冷 罐 15m 排 气 筒, 将 有 机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变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2)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新 增 40m 3 /d 的 芬 顿 氧 化 处 理 装 置 一 套, 并 建 设 合 成 车 间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处 理 专 用 管 道, 使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能 可 靠 达 到 纳 管 标 准 245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3)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周 围 建 收 集 沟 和 收 集 池, 防 止 破 损 造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4) 改 造 增 在 雨 水 沟, 在 出 厂 口 设 置 转 换 闸 阀, 事 故 风 险 切 断, 杜 绝 进 入 环 境 (5) 鉴 于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中 有 机 废 液 提 炼 菌 渣 量 大, 应 规 范 废 液 废 渣 的 临 时 暂 存 措 施 和 管 理, 确 保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6) 对 合 成 提 炼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等 防 渗 不 合 要 求 的 进 行 整 改 11.8 项 目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如 表 11-3 所 示 通 过 对 比 分 析,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相 符, 说 明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符 合 项 目 特 性,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表 11-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序 号 一 1 2 3 4 5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要 求 水 污 染 防 治 ( 一 ) 废 水 宜 分 类 收 集 分 质 处 理 ; 高 浓 度 废 水 含 有 药 物 活 性 成 份 的 废 水 应 进 行 预 处 理 企 业 向 工 业 园 区 的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城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应 进 行 处 理, 并 按 法 律 规 定 达 到 国 家 或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 四 ) 高 含 盐 废 水 宜 进 行 除 盐 处 理 后, 再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 五 ) 可 生 化 降 解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应 进 行 常 规 预 处 理, 难 生 化 降 解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应 进 行 强 化 预 处 理 预 处 理 后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先 经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后, 与 低 浓 度 废 水 混 合, 再 进 行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及 深 度 处 理 ; 或 预 处 理 后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与 低 浓 度 废 水 混 合, 进 行 厌 氧 ( 或 水 解 酸 化 )-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及 深 度 处 理 ( 十 ) 低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宜 采 用 好 氧 生 化 或 水 解 酸 化 - 好 氧 生 化 工 艺 进 行 处 理 ( 六 ) 毒 性 大 难 降 解 废 水 应 单 独 收 集 单 独 处 理 后, 再 与 其 他 废 水 混 合 处 理 ( 九 ) 实 验 室 废 水 动 物 房 废 水 应 单 独 收 集, 并 进 行 灭 菌 灭 活 处 理, 再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措 施 项 目 废 水 分 车 间 收 集, 对 合 成 高 浓 度 废 水 采 取 芬 顿 氧 化 技 术 进 行 预 处 理 项 目 脱 保 护 反 应 加 入 盐 酸 产 生 的 高 盐 废 水 作 为 废 液 收 集, 进 入 危 废 处 理 系 统 可 避 免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影 响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取 化 学 氧 化 预 处 理 + 水 解 酸 化 +SBR 工 艺 项 目 有 机 废 液 废 水 等 难 降 解 的 污 染 物 均 作 为 废 液 进 入 危 废 处 理 系 统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动 物 实 验 质 检 实 验 产 生 的 实 验 废 水 及 第 一 次 和 第 二 次 清 洗 废 水 均 作 为 废 液 进 入 危 废 系 统,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影 响 符 合 性 分 析 整 改 后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246

第 十 一 章 :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二 1 2 3 三 2 1 四 1 2 3 4 5 五 1 2 3 4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一 ) 粉 碎 筛 分 总 混 过 滤 干 燥 包 装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含 药 尘 废 气, 应 安 装 袋 式 湿 式 等 高 效 除 尘 器 捕 集 ( 二 )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优 先 采 用 冷 凝 吸 附 - 冷 凝 离 子 液 吸 收 等 工 艺 进 行 回 收, 不 能 回 收 的 应 采 用 燃 烧 法 等 进 行 处 理 ( 四 ) 含 氯 化 氢 等 酸 性 废 气 应 采 用 水 或 碱 液 吸 收 处 理, 含 氨 等 碱 性 废 气 应 采 用 水 或 酸 吸 收 处 理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和 综 合 利 用 针 对 中 间 体 干 噪 粉 碎 筛 分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项 目 设 置 吸 收 塔,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0% 采 用 深 冷 对 有 机 溶 剂 进 行 回 收 对 含 氯 化 氢 废 气 采 用 碱 洗 塔 进 行 处 理 ( 一 ) 制 药 工 业 产 生 的 列 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的 废 物,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包 括 : 高 浓 度 釜 残 液 针 对 釜 底 液 质 检 废 液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过 程 中 的 母 液 生 产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和 滤 渣 污 泥 等 含 危 废 的 物 生 物 工 程 类 药 物 产 生 的 菌 丝 废 渣 报 废 药 品 过 期 质, 进 入 危 废 处 理 系 统 原 料 废 吸 附 剂 废 催 化 剂 和 溶 剂 含 有 或 者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滤 芯 ( 膜 ) 等 ( 三 ) 药 物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应 优 先 回 收 再 生 利 用, 未 回 收 利 用 的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实 验 动 物 尸 体 应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处 置 二 次 污 染 防 治 ( 一 ) 废 水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沼 气, 宜 回 收 并 脱 硫 后 综 合 利 用, 不 得 直 接 放 散 ( 二 )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经 收 集 后 采 用 化 学 吸 收 生 物 过 滤 吸 附 等 方 法 进 行 处 理 ( 三 )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剩 余 污 泥, 应 按 照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进 行 识 别 或 鉴 别, 非 危 险 废 物 可 综 合 利 用 ( 四 )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等 吸 附 过 滤 物 及 载 体, 应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 五 ) 除 尘 设 施 捕 集 的 不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药 尘, 应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运 行 管 理 ( 一 ) 企 业 应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安 装 COD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并 与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污 染 监 控 系 统 联 网 ( 二 ) 企 业 应 建 立 生 产 装 置 和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运 行 及 检 修 规 程 和 台 账 等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 完 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设 施 ( 三 ) 企 业 应 加 强 厂 区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厂 区 制 药 车 间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地 面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渗 防 漏 和 防 腐 措 施 ; 优 化 企 业 内 部 管 网 布 局, 实 现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和 管 网 防 渗 防 漏 ( 四 ) 溶 剂 类 物 料 易 挥 发 物 料 ( 氨 盐 酸 等 ) 应 采 用 储 罐 集 中 供 料 和 储 存, 储 罐 呼 吸 气 收 集 后 处 理 ; 应 加 强 输 料 泵 管 道 阀 门 等 设 备 的 经 常 性 检 查 更 换, 杜 绝 生 产 过 程 中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废 活 性 炭 拟 进 入 危 废 处 理 系 统 项 目 仅 设 水 解 酸 化 处 理 本 项 目 采 取 活 性 炭 技 术 污 泥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作 危 废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含 药 粉 尘 作 经 湿 式 处 理 后 进 入 废 水 项 目 拟 在 排 污 总 口 设 置 在 线 监 测 仪, 用 于 监 测 所 排 废 水 中 的 流 量 ph COD 等 指 标 拟 设 立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针 对 环 境 风 险, 拟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针 对 项 目 特 点, 采 取 分 区 防 渗 项 目 设 一 个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 甲 类 库 ), 分 区 贮 存 化 学 试 剂, 设 收 集 沟 收 集 池 等 措 施, 防 止 泄 漏 污 染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满 足 247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近 几 年 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一 项 主 要 内 容, 设 置 的 目 的 在 于 衡 量 建 设 项 目 所 需 投 入 的 环 保 投 资 和 能 收 到 的 环 保 效 果, 以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可 行 性 因 而 在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中 除 计 算 用 于 控 制 污 染 所 需 投 资 费 用 外, 同 时 还 需 估 算 可 能 收 到 的 环 境 与 经 济 效 益, 以 实 现 扩 大 生 产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不 致 于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污 染, 做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协 调 发 展 12.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见 表 11-1 工 程 项 目 总 投 资 6800 万 元, 其 中 由 企 业 自 筹 5000 万 元 银 行 贷 款 1800 万 元, 建 设 期 1 年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469 万 元 (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投 资 165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的 6.9%, 目 前 已 投 资 359 万 元, 通 过 环 评 要 求 整 改 需 追 加 投 资 110 万 元 本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主 要 用 于 废 水 处 理 废 气 处 理 地 下 水 防 渗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设 施 及 环 境 风 险 措 施 等 符 合 项 目 实 际 特 点, 投 资 方 向 合 理 可 行 12.2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50000 万 元 ( 不 含 税 ), 税 后 利 润 1200 万 元,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将 为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作 出 积 极 贡 献 12.3 社 会 效 益 工 程 建 设 期 需 要 一 定 的 劳 动 力, 提 供 了 部 份 人 口 临 时 就 业 机 会, 同 时 解 决 了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的 额 外 收 入 本 项 目 竣 工 后, 将 为 当 地 新 增 150 个 就 业 岗 位, 解 决 待 业 和 下 岗 职 工 再 就 业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一 定 数 量 建 材, 可 带 动 当 地 建 材 业 运 输 业 等 行 业 的 发 展 因 此,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248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序 号 内 容 环 保 措 施 表 12-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已 投 资 ( 万 元 ) 整 改 投 资 ( 万 元 )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 一 施 工 期 22 / 4.69 1 扬 尘 控 制 全 密 闭 封 闭 施 工 措 施 ( 围 网 等 封 闭 隔 离 ) 洒 水 降 尘 封 闭 运 输 车 辆 冲 洗 临 时 堆 15 / 3.20 放 材 料 地 膜 覆 盖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等 2 废 水 处 理 收 集 池 运 输 等 4 / 0.85 3 垃 圾 处 理 收 集 运 输 等 3 / 0.64 二 营 运 期 337 110 95.31 1 废 水 治 理 新 建 300m 3 /d 废 水 处 理 站, 包 括 格 栅 隔 油 池 接 触 氧 化 池 水 解 酸 化 池 SBR 及 气 浮 机 等 260 30 35.18 车 间 洁 净 区 抽 排 风 设 施 和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干 燥 粉 碎 设 集 气 罩 (2 套 ) 除 尘 设 备 2 10 / 2.13 套 ) 2 废 气 治 理 合 成 及 提 炼 车 间 设 集 气 罩 及 抽 排 风 系 统 10 / 2.13 3 固 体 废 物 备 注 增 加 合 成 工 艺 废 水 化 学 氧 化 预 处 理 等 除 尘 设 备 及 抽 排 风 系 统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深 冷 罐 12 套 50 5 11.73 增 加 15m 排 气 筒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废 暂 存 间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间 及 相 应 的 废 库 一 般 固 废 8 / 1.71 弃 物 收 集 容 器, 三 防 措 施 暂 存 间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4 噪 声 治 理 隔 声 吸 音 减 震 等 25 / 5.33 车 间 库 房 等 防 渗 20 10 6.39 整 改 5 地 下 水 防 治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池 导 流 沟 等 防 渗 15 5 4.26 整 改 厂 区 地 坪 填 高 / / /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6 清 洁 生 产 蒸 馏 精 馏 等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冷 凝 水 及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 / / 纳 入 工 程 投 资 溶 剂 储 罐 围 堰 / 10 2.13 7 事 故 防 范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设 收 集 沟 收 集 池 / 3 0.64 整 改 事 故 池 2 个 (300m 3 / 个,147m 3 / 个 ) 24 18 8.96 8 环 境 管 理 污 水 在 线 监 测 仪 / 29 6.18 三 合 计 359 110 100 增 加 事 故 池 容 积 249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13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根 据 国 家 对 有 污 染 项 目 应 严 格 控 制 污 染 源 的 要 求, 除 对 工 程 项 目 三 废 治 理 严 格 实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外, 并 要 求 在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和 建 成 后 的 运 行 阶 段 中,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切 实 有 效 的 了 解 和 控 制 工 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促 进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使 污 染 设 施 达 到 最 佳 的 效 果, 以 保 证 工 程 最 佳 的 环 境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因 此, 必 须 对 工 程 三 废 及 噪 声 的 排 放 源 和 产 生 源 治 理 设 施 的 效 果 厂 区 和 环 境 评 价 区 域 的 环 境 变 化 等 进 行 定 期 的 监 测, 并 同 时 制 定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编 制 环 境 规 划, 以 达 到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的 目 的 基 于 此,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以 下 环 境 监 测 和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作 为 项 目 投 产 后 环 境 保 护 和 环 境 管 理 的 依 据 13.1 环 境 保 护 机 构 13.1.1 组 织 机 构 及 建 议 人 员 编 制 公 司 应 当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设 立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并 设 专 职 安 全 环 保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全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建 议 公 司 设 专 职 安 全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1 人 13.1.2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主 要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和 标 准 执 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各 项 文 件, 接 受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并 定 期 上 报 各 项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的 执 行 情 况 2.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内 部 各 部 门 的 环 保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 3. 检 查 公 司 内 部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的 运 转 情 况,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情 况,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4. 建 立 公 司 车 间 工 段 三 级 环 保 管 理 网 络, 明 确 各 自 环 保 职 责, 实 行 层 层 负 责 制, 并 严 格 进 行 考 核, 做 到 奖 惩 兑 现 5. 将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并 作 为 考 核 指 标, 并 严 格 进 行 考 核, 做 250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到 奖 惩 兑 现 ; 6. 制 定 清 洁 无 害 化 检 查 验 收 细 则 及 评 分 标 准, 并 严 格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比, 确 保 公 司 实 现 清 洁 无 害 化 生 产 ; 7.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杜 绝 生 产 过 程 中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的 发 生 ; 8. 及 时 解 决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环 保 问 题 制 定 事 故 处 理 的 应 急 预 案, 刹 那 与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 9. 建 立 公 司 污 染 源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新 鲜 水 用 量 档 案, 收 集 整 理 和 推 广 环 保 先 进 技 术 ; 10. 建 立 健 全 全 公 司 计 量 网 络, 为 公 司 的 成 本 核 算 提 供 依 据 ; 11. 定 期 组 织 召 开 环 保 工 作 会 议, 回 报 公 司 环 保 工 作 情 况 及 三 废 达 标 情 况, 解 决 公 司 存 在 的 环 保 问 题, 以 及 拟 定 环 保 工 作 计 划 ; 12. 积 极 开 展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工 作, 提 高 职 工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加 强 环 保 技 术 人 员 的 培 训 工 作, 不 断 提 高 环 保 人 员 的 业 务 素 质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建 议 为 检 查 和 落 实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各 项 环 保 法 规 标 准 的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应 配 备 必 要 的 监 测 仪 器, 并 定 期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运 行 效 果 公 司 总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为 公 司 的 环 保 管 理 和 污 染 治 理 提 供 依 据 13.2.1 监 测 仪 器 的 配 备 为 使 公 司 对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能 进 行 全 面 监 测, 掌 握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和 治 理 装 置 运 行, 本 评 价 建 议 公 司 应 配 备 的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有 :COD 测 定 仪 BOD 5 测 定 仪 氨 氮 测 定 仪 恶 臭 测 定 仪 气 相 色 谱 仪 等 13.2.2 监 测 计 划 1. 废 水 工 厂 废 水 排 放 只 能 1 个 排 污 口, 并 安 装 相 应 的 计 量 设 施 251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监 测 项 目 ph CODcr BOD 5 NH 3 -N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采 样 及 分 析 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位 置 总 排 放 口 监 测 频 率 次 每 季 度 监 测 一 次 2. 废 气 监 测 项 目 定 期 对 拟 建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进 行 监 测, 以 确 保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监 测 项 目 为 TVOC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盐 酸 (HCl) 等 采 样 分 析 按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定 执 行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时 段 为 上 下 半 年 各 一 次 可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 蒲 江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 监 测 3. 噪 声 监 测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布 的 相 关 法 规 执 行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在 厂 界 外 1m 处 布 设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频 率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每 次 昼 夜 各 一 次 252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4.1 评 价 结 论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药 生 产 项 目 位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总 投 资 68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469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6.9% 占 地 面 积 50 亩, 规 划 建 筑 面 积 31394.08 m 2 ; 绿 地 面 积 5800 m2, 绿 地 率 17.8% 14.1.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项 目 为 医 药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不 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公 布 的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和 限 制 类 之 列 根 据 国 务 院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的 国 发 [2005]40 号 决 定, 本 项 目 属 允 许 类, 蒲 江 县 经 信 局 蒲 经 函 2013 54 号 同 意 目 备 案,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国 家 医 药 发 展 的 需 求 14.1.2 规 划 符 合 性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规 划 面 积 13km 2, 按 一 园 两 区 布 局, 产 业 定 位 是 : 机 械 产 业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食 品 产 业 ; 项 目 选 址 于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内, 属 园 区 规 划 的 医 药 用 地 功 能 区, 根 据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成 环 建 评 [2015]179 号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要 求, 蒲 江 县 城 ( 鹤 山 镇 ) 不 宜 向 东 北 发 展,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西 面 邻 近 蒲 江 县 城 100m 范 围 和 北 面 临 近 清 江 东 社 区 100m 范 围 禁 止 废 气 排 放 明 显 的 合 成 发 酵 类 制 药 等 废 气 排 放 明 显 的 项 目, 其 化 区 域 项 目 引 入 应 加 强 项 目 选 址 论 证, 充 公 考 虑 环 境 相 容 性 本 项 目 为 医 药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与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有 一 定 异 味, 应 远 离 城 区, 项 目 距 居 住 用 地 最 近 距 离 在 1.5km 以 上, 同 时 为 现 有 企 业,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严 格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防 止 异 味 对 县 城 的 影 响, 符 合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项 目 主 要 为 以 精 细 化 工 为 主 的 医 药 原 药 与 中 间 体 发 酵 药 及 制 剂 生 产, 目 前 253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居 民 全 部 搬 迁, 周 围 不 存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道 路 供 水 供 电 供 气 等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具 备 企 业 入 驻 的 条 件, 周 边 企 业 都 不 是 大 气 污 染 重 的 企 业, 且 相 隔 有 一 定 距 离,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冲 突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蒲 江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14.1.3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废 水 通 过 水 解 酸 化 +SBR+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 混 凝 气 浮 工 艺 处 理 后 能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四 氢 呋 喃 石 油 醚 DMF 甲 苯 等 有 机 物 项 目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制 剂 车 间 消 毒 挥 发 的 乙 醇 废 气 及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溶 剂 回 流 减 压 浓 缩 溶 剂 回 收 精 馏 蒸 馏 干 燥 等 过 程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回 流 及 溶 剂 回 收 设 备 等 设 备 抽 真 空 的 有 机 废 气 引 至 深 冷 罐 对 废 气 冷 凝 至 -20-25 回 收 溶 剂 后, 再 进 一 步 增 加 建 设 15 m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 对 合 成 车 间 与 提 炼 车 间 有 机 溶 剂 无 组 织 挥 发 主 要 工 艺 点 ( 离 心 工 序 过 滤 等 ) 溶 剂 回 收 中 以 无 组 织 排 放 点, 强 化 封 闭 过 程 和 管 理, 减 少 排 放 ; 制 剂 车 间 由 于 采 用 紫 外 消 毒 替 代 乙 醇 消 毒, 大 大 降 底 了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极 少,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排 至 车 间 外,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噪 声 源 通 过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合 理 布 局 等 措 施 后,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因 此, 本 项 目 通 过 采 取 三 废 防 治 措 施 后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14.1.4 清 洁 生 产 公 司 通 过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采 用 先 进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合 理 使 用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有 效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等 方 面 采 取 合 理 可 行 的 措 施, 较 好 地 贯 彻 了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为 目 标 的 清 洁 生 产, 能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54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14.1.5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属 新 建 项 目, 纳 入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评 总 量,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 表 14-1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序 号 排 放 种 类 总 量 建 议 指 标 1 废 水 COD Cr 3.21t/a NH 3 -N 0.32 t/a 2 废 气 TVOC 3.95t/a 甲 苯 0.13t/a 14.1.6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1. 地 表 水 蒲 江 河 各 监 测 断 面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和 特 征 因 子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2.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区 域 内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常 规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3. 声 学 环 境 声 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表 明, 场 界 各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明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4. 地 下 水 根 据 选 址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表 明, 地 下 水 各 监 测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14.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施 工 期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在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影 响 区 域 的 各 环 境 要 素 基 本 都 可 以 恢 复 只 要 认 真 制 定 和 落 实 工 程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可 以 得 到 消 除 或 有 效 控 制,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255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2. 营 运 期 影 响 地 表 水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站 处 理 后 能 达 到 公 司 与 蒲 江 县 城 乡 排 水 有 限 公 司 签 定 的 废 水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协 议 指 标 后 进 入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蒲 江 河 分 析 预 测 表 明, 只 要 做 好 厂 区 预 处 理 后 不 会 对 蒲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因 此, 项 目 排 水 不 会 对 受 纳 水 体 蒲 江 河 水 质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水 质 级 别 和 水 体 功 能 环 境 空 气 项 目 合 成 提 炼 车 间 设 置 100m 污 水 站 设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发 展 住 宅 和 食 品 行 业 等 与 此 同 时,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也 应 加 强 有 机 溶 剂 的 回 收, 控 制 无 组 织 有 机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确 保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噪 声 预 测 表 明, 项 目 噪 声 源 通 过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等 措 施 后, 不 会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对 厂 界 噪 声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表 明, 各 项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可 行, 只 要 在 工 作 中, 将 各 项 处 理 措 施 落 实 到 实 处, 并 认 真 执 行,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地 下 水 通 过 分 区 布 置, 加 强 管 道 及 设 备 的 防 护,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加 高 厂 区 地 面 高 程 防 止 地 表 水 回 灌 等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杜 绝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的 发 生,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本 项 目 设 计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生 产 场 所 使 用 量 少,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风 险 为 2.45 10-5 /a, 低 于 化 工 行 业 风 险 统 计 值 8.33 10-5 /a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本 工 程 具 有 潜 在 的 事 故 风 险, 尽 管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概 率 较 小, 但 必 须 从 建 256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设 生 产 贮 运 等 各 方 面 积 极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同 时, 为 了 防 范 事 故 和 减 少 危 害, 需 制 定 灾 害 事 故 的 应 急 预 案, 设 置 447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其 中 消 防 池 旁 建 有 一 300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并 在 溶 剂 储 罐 旁 设 置 一 个 147m 3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14.1.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评 价 认 为, 工 程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14.1.9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拟 建 地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各 相 关 单 位 和 绝 大 多 数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14.1.10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综 合 上 述, 评 价 认 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产 业 政 策 ; 符 合 蒲 江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要 求 贯 彻 了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和 达 标 排 放 的 原 则 ; 采 取 三 废 治 理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措 施 有 效 工 程 实 施 后, 只 要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建 立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加 强 内 部 环 境 管 理 和 安 全 生 产 运 行 管 理,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运 行,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看, 项 目 在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内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4.2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建 议 施 工 期 的 扬 尘,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建 设 部 环 发 2001 56 号 文 关 于 有 效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的 通 知 和 四 川 省 灰 霾 污 染 防 治 实 施 方 案 ( 川 环 发 2013 78 号 ) 和 2014 年 1 月 6 日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通 过 的 四 川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中 对 施 工 场 地 六 必 须 六 不 准 要 求 执 行 加 强 生 产 过 程 的 管 理,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的 发 生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并 严 格 进 行 管 理 257

第 十 三 章 : 对 项 目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的 建 议 建 立 相 应 环 保 机 构, 配 置 专 职 安 全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全 厂 安 全 及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按 照 废 水 排 放 口 规 范 整 治 要 求, 雨 污 分 流, 实 施 废 水 排 放 口 规 范 整 治, 只 设 1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置 污 水 水 量 计 量 装 置 厂 区 尽 量 减 少 厂 区 内 裸 土 面 积, 厂 房 周 围 宜 多 种 抗 污 染 较 强 的 常 绿 灌 木, 内 部 可 铺 植 草 坪 或 种 植 对 大 气 含 尘 浓 度 不 产 生 有 害 影 响 的 树 木 和 灌 丛, 不 得 种 植 产 生 花 絮 的 树 木 和 花 本 工 程 属 制 药 企 业, 建 议 蒲 江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新 区 管 委 会 在 今 后 引 进 项 目 时, 严 格 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要 求, 引 进 高 技 术 高 附 加 值 的 企 业, 杜 绝 污 染 性 企 业, 特 别 是 废 气 粉 尘 排 放 企 业 在 本 项 目 周 边 选 址 建 设 258

附 图 附 件 附 图 附 件 : 一 附 图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附 图 2: 蒲 江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3: 鹤 山 工 业 园 区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图 附 图 4: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及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示 意 图 附 图 5: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6: 合 成 车 间 平 面 图 附 图 7: 提 炼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8: 发 酵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9: 溶 媒 库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10: 制 剂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11: 园 区 管 网 图 附 图 12: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位 置 图 附 图 13: 项 目 防 护 距 离 图 附 图 14: 项 目 分 区 防 渗 图 附 图 15:3Km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附 图 16: 项 目 所 在 地 实 景 图 二 附 件 附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附 件 2: 蒲 江 县 经 信 局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备 案 通 知 书, 备 案 号 : 蒲 经 函 [2013]54 号,2013.12.30; 附 件 3 : 蒲 江 县 规 划 管 理 局 划 局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地 字 第 510131201220035,2012.12.3; 附 件 4: 蒲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国 土 证, 蒲 国 用 (2013) 第 234 号,2013.02.05; 附 件 5: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选 址 的 说 明,2015.03.17; 附 件 6: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259

附 图 附 件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成 环 建 复 [2015]7 号,2015.02.02; 附 件 7: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蒲 江 县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成 环 建 评 [2015]179,2015.07.14; 附 件 8: 污 水 接 纳 处 理 服 务 协 议,2015.03.16; 附 件 9: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 附 件 10: 网 上 公 示 附 件 1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附 件 12: 安 全 预 评 价 备 案 登 记 表 ; 附 件 13: 水 土 保 持 备 案 表 ; 附 件 14: 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资 料 备 案 书 ; 附 件 15: 蒲 江 县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拟 注 册 及 生 产 品 种 的 情 况 说 明,2015.8.7; 附 件 16: 环 境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附 件 17: 缴 款 书 ; 附 件 18: 环 境 行 政 处 罚 听 证 告 知 书 ; 附 件 19: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蒲 环 建 复 [2011]42 号,2011.9.21; 附 件 20: 蒲 江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制 剂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蒲 环 建 复 [2012]17 号,2012.1.19; 附 件 21:D 药 质 量 标 准 ; 附 件 22:C 药 标 准 ; 附 件 23:B 药 质 量 标 准 ; 附 件 24:F 药 质 量 标 准 ; 附 件 25:I 药 质 量 标 准 ; 附 件 26: 新 药 证 书 (B 药 ), 国 药 证 字 H20080045; 附 件 27: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