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加 坡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的 沿 革 與 新 機 遇 吳 英 成 南 洋 理 工 大 學 國 立 教 育 學 院 [ 新 加 坡 ] E-mail: yengseng.goh@nie.edu.sg 摘 要 : 本 論 文 分 為 八 節 : 第 一 節 從 歷 史 背 景 與 社 會 語 言 情 境 角 度, 綜 述 新 加 坡 語 言 景 觀 與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 第 二 節 從 官 方 語 言 行 政 語 言 族 群 語 言 著 眼, 分 析 華 語 與 英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社 會 語 言 地 位 ; 第 三 節 從 第 一 語 言 與 第 二 語 言 / 外 語 教 學 母 語 " 的 界 定 教 學 媒 介 語 的 選 擇 語 言 教 育 課 程 的 設 計 等 相 關 領 域, 分 析 華 語 與 英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語 言 教 育 地 位 ; 第 四 節 從 官 方 人 口 普 查 數 字 教 育 部 華 族 小 一 新 生 家 庭 常 用 語 統 計 數 字, 探 討 變 動 中 的 華 族 社 會 : 從 脫 方 入 華 " 至 脫 華 入 英 "; 第 五 節 從 推 廣 的 目 標 層 面 目 標 群 等, 闡 述 講 華 語 運 動 " 的 成 果 與 未 來 的 走 向 ; 第 六 節 回 顧 過 去 三 次 重 大 的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1992 年 王 鼎 昌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1999 年 李 顯 龍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2004 年 黃 慶 新 領 導 的 華 文 課 程 與 教 學 法 檢 討 委 員 會, 並 對 現 行 的 特 選 中 學 華 語 B 課 程 進 行 反 思 第 七 節 從 新 加 坡 教 育 部 推 行 的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實 驗 計 畫 雙 文 化 課 程, 探 索 新 加 坡 華 語 教 學 的 新 方 向 第 八 節 從 全 球 語 言 視 角 導 入, 詮 釋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新 機 遇 關 鍵 字 : 語 言 政 策 雙 語 教 育 教 學 媒 介 語 全 球 語 言 Bilingual education policy in Singapore: Evolution and new opportunities Goh Yeng Seng Nation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Singapore E-mail: yengseng.goh@nie.edu.sg ABSTRACT:This paper, comprising of eight sections, offers an in-depth discussion on the evolution,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of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policy in Singapore. Section 1 provides a historical overview of the sociolinguistic profile and bilingual education policy of Singapore. Section 2 analyses the sociolinguistic status of English language (EL) and Chinese language (CL) through a detailed discussion on the official, administrative and ethnic languages in Singapore. An analysis of the educational status of EL and CL from the linguistic (L1/L2/FL/MT) and pedagogical (curriculum design; language medium of instruction) perspectives is presented in Section 3. Section 4 investigates the 2 phases of the ongoing massive language shift in the Chinese community. Section 5 looks at the achievements and future prospects of the Speak Mandarin Campaign through reviewing the objective, scope and target audience during various phases of the campaign. Section 6 gives an account of the 3 major CL pedagogical reforms, led respectively by Ong Teng Cheong (1992), Lee Hsien Loong (1999) and Wee Heng Tin (2004), and ongoing changes made to the Special Assistance Plan (SAP) schools and the Chinese Language B (CL B) syllabus. Section 7 explores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he teaching of CL in Singapore by looking 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initiatives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cluding the Bilingual Approach (BA) and the Bicultural Studies Programme (Chinese). The final section discusses the role of CL in the Singapore context, it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rom a global language perspective. KEYWORDS:language policy, bilingual education, medium of instruction, global language 1. 新 加 坡 語 言 景 觀 與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新 加 坡 由 華 族 馬 來 族 印 度 族 三 大 種 族 組 成 多 元 語 言 多 元 文 化 的 國 家, 各 族 人 口 比 例 為 (Leow 2001: viii): 華 族 最 大 (76.8%) 馬 來 族 其 次 (13.9%) 印 度 族 居 末 (7.9%) 英 語 雖 然 與 代 表 三 大 種 族 的 華 語 馬 來 語 淡 米 爾 語 皆 為 官 方 語 言 (official languages), 但 是 由 於 新 加 坡 曾 經 歷 英 國 長 期 殖 民 統 治, 在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等 迄 今 仍 沿 襲 大 英 帝 國 體 制, 因 此 英 語 依 然 是 一 枝 獨 秀, 作 為 官 方 的 主 導 語 言 (master language) 可 見, 多 元 族 群 和 政 體 特 徵 對 新 加 坡 的 語 言 政 策 產 生 了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1
由 於 華 語 馬 來 語 淡 米 爾 語 與 英 語 並 列 為 新 加 坡 四 大 官 方 語 言, 國 家 領 導 人 在 許 多 重 要 的 慶 典 都 會 以 英 語 和 三 大 種 族 的 個 別 族 群 共 同 語 發 表 演 講 國 會 議 員 也 可 以 在 國 會 以 個 別 族 群 共 同 語 發 言, 但 畢 竟 仍 屬 於 少 數, 大 多 以 英 語 為 交 流 辯 論 的 主 導 語 言 總 之, 華 語 馬 來 語 及 淡 米 爾 語 的 社 會 語 言 地 位 並 不 高, 既 不 是 政 府 部 門 的 行 政 工 作 語 言, 也 非 政 經 活 動 的 主 要 交 際 語 言 這 三 大 種 族 的 個 別 族 群 共 同 語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傳 承 族 群 文 化 和 維 繫 族 群 交 流, 社 經 地 位 遠 低 於 英 語 自 新 加 坡 1965 年 獨 立 建 國 以 來, 雙 語 教 育 即 成 為 主 流 教 育 體 系 的 基 石 所 有 新 加 坡 學 生 除 以 英 語 為 主 要 教 學 語 言 外, 還 必 須 修 讀 所 屬 族 群 的 母 語 " 課 程 新 加 坡 推 行 以 英 語 為 主 族 群 母 語 " 為 輔 的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是 人 民 行 動 黨 政 府 基 於 國 家 發 展 和 族 群 團 結 所 作 出 的 必 然 選 擇 但 是, 經 過 40 多 年 的 推 動 後, 英 語 不 但 已 成 為 本 地 強 勢 主 導 工 作 語 言 跨 族 群 語 言 國 家 語 言 ", 未 來 還 可 能 取 代 族 群 母 語 ", 成 為 新 加 坡 學 生 第 一 習 得 語 言 在 新 加 坡 的 華 族 社 群 裏, 華 族 學 生 必 須 接 受 英 文 為 主, 華 文 為 輔 " 的 雙 語 教 育 體 制, 在 基 礎 教 育 階 段 修 讀 十 到 十 二 年 的 華 語 課 程 但 相 對 于 英 語 應 用 能 力,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教 育 體 系 只 是 單 科, 教 學 時 間 有 限, 本 地 學 生 聽 說 能 力 還 行, 讀 寫 能 力 " 卻 不 斷 弱 化 新 加 坡 原 本 期 望 在 雙 語 教 育 制 度 下, 能 培 養 華 族 學 生 成 為 華 英 雙 語 同 等 優 異 的 雙 語 人 才, 但 從 過 去 四 十 多 年 社 會 語 言 環 境 的 變 遷, 教 育 當 局 已 意 識 到 雙 語 教 育 制 度 是 有 所 局 限 的 因 此, 新 加 坡 政 府 曾 三 次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除 了 修 訂 更 接 近 現 實 的 有 效 性 教 學 目 標, 同 時 為 了 栽 培 應 付 中 國 崛 起 後 所 需 的 大 量 華 語 人 才, 也 在 指 定 的 特 選 中 學 開 設 雙 文 化 課 程 " 與 其 他 海 外 華 族 學 生 相 比, 新 加 坡 學 生 正 規 學 習 華 語 的 時 間 是 最 長 的, 整 體 水 準 也 比 較 高 由 於 新 加 坡 擁 有 相 對 優 勢 的 英 語 和 華 語 應 用 環 境, 新 加 坡 華 文 教 師 也 累 積 獨 特 的 華 語 教 學 經 驗, 在 全 球 化 的 浪 潮 中, 新 加 坡 教 育 工 作 者 如 果 能 善 加 利 用 自 身 的 中 英 雙 語 優 勢, 仍 然 大 有 可 為 2. 華 語 與 英 語 的 社 會 語 言 地 位 2.1 華 語 新 加 坡 各 族 群 本 身 並 不 具 有 同 質 性 的 語 言 整 體, 例 如 馬 來 族 內 部 有 馬 來 語 爪 哇 語 波 亞 語 等 ; 印 度 族 內 部 有 淡 米 爾 語 馬 拉 亞 裏 語 旁 遮 普 語 錫 克 語 孟 加 拉 語 等 ; 華 族 的 情 況 更 加 複 雜, 除 華 語 外, 還 有 南 方 漢 語 方 言 : 俗 稱 福 建 話 潮 州 話 廣 東 話 客 家 話 福 州 話 海 南 話 等 因 此, 族 群 內 還 需 要 有 一 個 共 同 語, 扮 演 聯 繫 族 群 傳 播 本 族 文 化 的 角 色 在 三 大 族 群 的 個 別 共 同 語 中, 馬 來 語 受 認 同 的 程 度 最 高, 淡 米 爾 語 因 為 在 印 度 族 的 語 言 威 望 並 不 高, 以 致 受 認 同 的 程 度 最 低 華 語 作 為 華 族 共 同 語, 其 地 位 的 確 立 也 經 歷 漫 長 的 演 變 過 程 在 新 加 坡 立 國 初 期, 華 人 多 以 祖 籍 漢 語 方 言 為 主 要 家 庭 用 語 後 因 華 語 被 官 方 界 定 為 華 族 唯 一 的 族 群 母 語, 加 上 講 華 語 運 動 的 成 功 推 行, 如 今 漢 語 方 言 在 新 加 坡 已 幾 近 滅 絕 華 語 在 各 地 的 名 稱 與 意 涵 不 一 在 中 國 大 陸, 華 語 稱 為 漢 語, 強 調 其 為 漢 民 族 的 共 同 語, 以 區 別 於 其 他 少 數 民 族 的 語 言, 漢 語 又 稱 普 通 話, 強 調 此 語 言 的 普 及 通 用 特 質 在 臺 灣, 為 強 調 國 家 認 同, 而 將 華 語 稱 為 國 語 " 在 香 港, 所 謂 中 文 乃 指 當 地 通 用 的 粵 語, 而 華 語 則 跟 隨 內 地 稱 之 為 普 通 話 而 在 多 元 種 族 的 新 加 坡 社 會, 因 華 人 以 華 族 作 為 族 群 的 身 份 表 徵, 與 他 族 ( 馬 來 族 印 度 族 ) 形 成 對 照, 自 然 把 華 人 的 共 同 語 稱 為 華 語, 以 強 調 海 外 華 人 的 共 同 認 同 近 年 來, 中 國 隨 著 綜 合 國 力 的 急 升, 逐 漸 從 世 界 的 工 廠 轉 型 為 世 界 的 市 場, 華 語 也 因 此 躋 身 成 為 僅 次 於 英 語 的 全 球 第 二 強 勢 語 言, 越 來 越 多 外 籍 人 士 都 以 學 習 華 語 作 為 提 升 自 我 競 爭 力 的 條 件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主 要 功 能 除 了 承 傳 華 族 文 化 外, 也 開 始 顯 現 其 經 濟 價 值, 間 接 地 增 加 本 地 學 生 及 工 作 人 士 學 習 華 語 的 興 趣 華 語 學 習 熱 正 在 全 球 蔓 延, 據 統 計, 近 年 來 到 中 國 學 習 的 外 國 留 學 生 人 數 每 年 都 以 20% 左 右 的 速 度 增 長, 同 時 目 前 世 界 各 地 已 有 2300 多 所 大 學 開 設 華 語 課 程, 學 習 華 語 的 人 2
數 已 近 3000 萬 中 國 政 府 也 加 快 向 外 推 廣 華 語 的 腳 步 從 2004 年 起, 中 國 開 始 與 外 國 高 校 合 作 成 立 孔 子 學 院 ", 在 短 短 三 年 裏, 世 界 各 地 的 孔 子 學 院 " 已 迅 速 增 加 到 132 所 新 加 坡 的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也 計 畫 搭 上 這 班 全 球 華 語 熱 順 風 車, 針 對 各 地 華 語 市 場 的 需 求, 發 展 出 獨 特 的 華 語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教 學 策 略 2.2 英 語 新 加 坡 四 大 官 方 語 言 之 一 的 英 語, 一 直 是 本 地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教 育 科 技 行 政 等 公 共 領 域 的 高 階 語 言 (high language) 與 主 導 語 言 (dominant language) 無 論 在 私 人 企 業 或 者 行 政 機 構 等 正 式 情 境, 英 語 都 被 視 為 主 導 的 行 政 語 言 與 工 作 語 言 英 語 在 新 加 坡 具 有 最 高 的 經 濟 價 值, 人 們 要 想 提 高 自 己 的 社 會 地 位, 非 掌 握 英 語 不 可 因 此, 英 語 也 被 稱 為 成 功 人 士 的 語 言 除 此 之 外, 與 其 他 三 大 種 族 族 群 母 語 " 相 比, 英 語 又 是 一 種 中 立 性 " 的 語 言, 並 為 各 族 群 所 接 受 因 此, 也 自 然 成 為 跨 族 群 的 共 同 語 英 語 迄 今 依 然 一 枝 獨 秀 成 為 官 方 的 強 勢 語 言 (master language) 並 不 是 偶 然 的, 其 中 既 有 早 期 大 英 殖 民 帝 國 遺 留 的 歷 史 背 景, 又 有 國 家 獨 立 後 因 現 實 發 展 和 族 群 和 諧 共 處 的 考 量, 成 為 新 加 坡 政 府 語 言 政 策 的 必 然 選 擇 英 語 挾 著 十 八 世 紀 大 英 帝 國 與 廿 世 紀 美 國 國 勢 的 壯 大 不 斷 向 全 球 延 伸, 如 今 已 成 為 全 球 化 時 代 最 強 勢 的 國 際 語 言 在 學 術 教 育 資 訊 商 業 媒 體 娛 樂 旅 遊 科 技 等 領 域, 英 語 都 發 揮 著 莫 大 的 影 響 力 以 英 語 為 主 要 傳 播 媒 介 的 好 萊 塢 電 影 網 路 遊 戲 正 以 前 所 未 有 的 速 度 影 響 著 新 一 代 的 年 輕 人 隨 著 新 媒 體 互 聯 網 時 代 的 到 來, 英 語 流 利 的 新 加 坡 年 輕 一 輩 接 受 英 美 主 流 文 化 的 速 度 更 是 快 得 驚 人 3. 華 語 與 英 語 的 語 言 教 育 地 位 3.1 華 語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目 前 正 處 在 轉 變 的 關 鍵 期 華 族 社 群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比 例 已 超 越 以 以 華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人 數, 華 族 家 庭 常 用 語 脫 華 入 英 " 的 趨 勢 已 無 法 扭 轉 在 新 加 坡 的 教 育 體 系 中, 主 要 科 目 都 用 英 語 講 授 華 語 在 學 校 的 使 用 功 能 受 限, 學 生 的 華 文 程 度 已 因 而 逐 年 下 降 雖 然 政 府 一 再 強 調 雙 語 的 重 要 性, 但 在 政 策 上 總 是 以 英 語 為 主, 以 致 華 語 的 社 會 價 值 無 法 得 到 體 現, 只 能 成 為 文 化 傳 承 的 工 具 從 新 加 坡 年 輕 華 人 的 語 言 技 能 著 眼, 首 先 表 現 在 讀 寫 能 力 逐 漸 喪 失, 許 多 人 已 經 無 法 閱 讀 華 文 報 紙 ; 其 次 是 華 語 口 語 表 達 的 流 利 度 下 降, 華 英 語 碼 混 雜 的 情 況 日 趨 嚴 重 未 來 最 嚴 重 的 情 況 是 華 語 漸 漸 從 他 們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消 失, 最 終 淪 為 通 過 課 堂 學 習 的 外 語 華 族 學 生 華 語 能 力 下 降 的 跡 象 已 經 引 起 政 府 的 高 度 重 視, 自 1999 年 起, 政 府 開 始 通 過 各 種 新 政 策, 希 望 遏 制 華 文 程 度 下 滑 的 趨 勢 同 時 政 府 在 四 所 特 選 中 學 開 設 雙 文 化 課 程 ", 栽 培 雙 語 雙 文 化 人 才 ", 以 期 保 留 擁 有 英 漢 雙 語 的 人 才 優 勢 這 一 系 列 教 育 政 策 的 調 整, 無 疑 對 提 升 本 地 學 生 的 華 語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促 進 作 用 目 前 華 文 科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傳 播 華 族 傳 統 文 化 和 價 值 觀 華 文 人 才 的 主 要 出 路 是 擔 任 華 文 教 師 或 在 少 數 的 政 府 部 門 工 作 有 限 的 就 業 管 道 實 在 很 難 吸 引 學 生 學 好 華 語 因 此 當 務 之 急 是 如 何 提 升 華 語 的 社 經 地 位, 讓 華 語 成 為 能 讓 新 加 坡 學 生 增 值 的 謀 生 工 具 學 校 教 育 對 華 文 的 推 動 作 用 畢 竟 是 有 限 的 如 果 沒 有 家 庭 社 會 和 國 家 政 策 的 有 力 配 合, 華 文 教 學 要 取 得 成 功 幾 乎 是 不 可 能 的 新 加 坡 政 府 應 該 在 就 業 職 務 晉 升, 甚 至 政 府 決 策 等 方 面 賦 予 華 文 更 多 的 實 用 功 能, 才 有 可 能 減 緩 華 文 式 微 的 進 程 3.2 英 語 英 語 在 新 加 坡 教 育 體 制 中 佔 有 不 可 動 搖 的 主 導 地 位 英 語 不 僅 是 所 有 新 加 坡 學 生 必 修 的 第 一 語 言, 也 是 數 理 人 文 等 其 他 科 目 的 教 學 媒 介 語 同 時 也 是 學 校 正 式 活 動 的 主 導 語 言 英 語 成 績 好, 對 學 習 其 他 科 目 幫 助 很 大, 因 此 備 受 教 師 和 學 生 的 高 度 重 視 英 語 的 教 育 地 位 高 於 華 語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在 求 職 就 業 時, 英 語 的 實 用 價 值 高, 英 語 已 經 成 為 新 加 坡 人 工 作 領 域 不 可 少 的 工 具 在 可 預 見 的 將 來, 英 語 獨 尊 的 局 面 很 難 改 變 3
4. 變 動 中 的 華 族 社 會 : 從 脫 方 入 華 " 至 脫 華 入 英 " 從 新 加 坡 官 方 的 人 口 普 查 數 字 (Leow 2001) 可 清 楚 地 看 出 : 新 加 坡 華 族 家 庭 常 用 語 言 近 二 十 年 來 處 於 迅 速 易 位 的 階 段 新 加 坡 的 早 期 華 人 移 民 多 來 自 中 國 南 方, 彼 此 間 只 能 以 各 自 的 祖 籍 方 言 溝 通 新 加 坡 政 府 為 打 破 華 族 方 言 族 群 的 藩 籬, 自 1979 年 起 大 力 推 行 多 講 華 語, 少 講 方 言 的 講 華 語 運 動 這 個 成 功 的 全 國 性 運 動 最 終 導 致 以 祖 籍 方 言 作 為 主 要 家 庭 用 語 的 華 族 人 口, 由 1980 年 的 81.4% 急 劇 下 降 至 1990 年 的 50.6% 與 2000 年 的 30.7% 與 此 同 時, 以 華 語 為 主 要 家 庭 用 語 的 華 族 人 口 則 迅 速 增 長, 從 1980 年 的 10.2% 驟 升 至 1990 年 的 29.8% 與 2000 年 的 45.1% 這 種 轉 變 清 楚 顯 示 : 華 族 家 庭 用 語 脫 方 入 華 的 局 面 已 然 形 成, 華 人 祖 籍 方 言 已 失 去 最 保 守 語 言 堡 壘 ( 家 庭 域 ) 的 主 導 地 位, 華 語 名 副 其 實 地 成 為 新 加 坡 華 族 的 共 同 語 然 而, 華 語 在 華 族 社 群 處 於 主 導 地 位 的 優 勢 近 年 開 始 面 臨 英 語 的 挑 戰 自 1965 年 獨 立 建 國 後, 因 各 級 學 校 施 行 以 英 語 為 主 要 教 學 媒 介 語, 族 群 母 語 " 僅 為 一 門 必 修 科 的 非 平 行 雙 語 教 育 再 加 上 政 府 通 過 行 政 手 段, 使 英 語 成 為 在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教 育 科 技 行 政 等 領 域 的 高 階 與 強 勢 語 言 無 論 是 在 工 作 場 合 或 行 政 機 構 等 正 式 場 所, 英 語 都 被 普 遍 地 應 用 為 主 導 語 言 因 此, 使 用 英 語 的 華 人 呈 現 穩 定 增 長, 從 1980 年 的 7.9% 倍 增 至 1990 年 的 19.2%, 到 2000 年 已 達 23.9% 教 育 部 華 族 小 一 新 生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統 計 數 字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a) 則 清 楚 顯 示, 未 來 華 族 家 庭 用 語 正 在 脫 華 入 英 在 家 講 華 語 的 華 族 小 一 學 生, 從 1980 年 的 25.9% 增 至 1990 年 的 最 高 峰 67.9%, 隨 後 便 開 始 逐 年 遞 減,2000 年 為 45.4%,2004 年 為 43.6% 反 觀 在 家 講 英 語 的 華 族 小 一 新 生 人 數 卻 不 斷 向 上 攀 升, 從 1980 年 的 9.3% 增 至 1990 年 的 26.3%, 到 2000 年 升 至 40.3%, 更 於 2004 年 以 47.3% 首 度 超 越 華 語, 處 於 主 導 地 位 另 外,2000 年 人 口 普 查 (Leow 2001:30) 也 顯 示, 年 齡 介 於 5 至 14 歲 的 華 族 少 年, 35.8% 在 家 講 英 語, 而 年 齡 介 於 15 至 24 歲 的 華 族 青 年, 只 有 21.5%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我 們 據 此 可 推 斷 : 新 加 坡 華 族 家 庭 常 用 語 脫 華 入 英 的 時 刻 指 日 可 待 這 種 脫 華 入 英 " 的 趨 勢, 在 相 差 10 歲 的 年 輕 族 群 間, 以 超 過 10 個 百 分 點 的 速 度 推 進, 雖 然 目 前 在 新 加 坡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華 族 人 口 還 未 超 過 以 華 語 為 主 要 家 庭 語 言 的 華 人 人 數, 但 如 果 沒 有 其 他 變 數 影 響, 快 則 10 年 慢 則 20 年, 英 語 將 成 為 新 加 坡 華 族 最 主 要 的 母 語 ", 而 華 語 則 將 變 成 透 過 課 堂 學 習 而 來 的 外 語 5. 講 華 語 運 動 5.1 兩 階 段 的 目 標 從 官 方 為 每 年 的 講 華 語 運 動 所 提 出 的 口 號 內 涵, 我 們 可 以 看 出 二 十 多 年 講 華 語 運 動 " 主 軸 的 差 異, 大 致 可 分 為 前 十 年 與 後 十 多 年 兩 大 階 段 前 十 年 講 華 語 運 動 的 目 標, 主 要 偏 重 在 以 華 語 取 代 方 言 作 為 華 族 的 共 同 語 在 未 提 倡 講 華 語 運 動 以 前, 新 加 坡 華 族 社 群 在 非 正 式 場 合 ( 例 如 : 家 庭 小 販 中 心 等 ) 大 多 講 祖 籍 方 言 : 包 括 福 建 話 潮 州 話 廣 東 話 客 家 話 福 州 話 海 南 話 等 這 些 祖 籍 方 言 分 別 隸 屬 於 中 國 南 方 方 言 的 閩 方 言 ( 福 建 話 潮 州 話 海 南 話 福 州 話 ) 粵 方 言 ( 廣 東 話 ) 客 家 方 言 ( 客 家 話 ) 這 三 大 漢 語 方 言 群, 彼 此 之 間 音 韻 差 距 頗 大, 無 法 進 行 口 頭 語 交 際 華 語 作 為 華 族 的 共 同 語, 自 然 成 為 族 群 內 部 溝 通 的 唯 一 工 具 為 了 打 破 華 族 方 言 音 韻 藩 籬, 新 加 坡 政 府 選 擇 以 世 界 華 人 地 區 使 用 最 普 遍 的 華 語 作 為 本 地 華 族 社 群 的 共 同 語, 多 講 華 語, 少 講 方 言 " 成 為 講 華 語 運 動 的 宣 傳 主 軸 另 外, 推 廣 華 語 運 動 也 有 助 於 雙 語 教 育 的 施 行 新 加 坡 教 育 部 指 定 華 族 學 生 必 修 的 族 群 母 語 " 為 華 語, 而 非 大 多 數 本 地 華 人 在 家 庭 所 講 的 祖 籍 方 言 普 及 華 語, 有 助 於 營 造 出 華 族 學 生 更 容 易 學 習 華 語 的 語 言 環 境 不 過, 這 些 南 方 方 言 在 音 韻 特 質 上 與 隸 屬 北 方 官 話 的 北 京 話 及 其 語 言 變 體 差 異 頗 大 正 因 如 此, 無 可 避 免 造 成 只 會 講 華 語 或 英 語 族 群 的 年 輕 人 與 講 祖 籍 方 言 族 群 的 中 老 年 人 產 生 語 言 代 溝 另 一 方 面, 新 加 坡 本 土 華 語 在 語 法 辭 彙 語 音 方 面, 都 還 是 無 法 避 免 受 南 方 漢 語 方 言 群 的 影 響, 例 如 : 新 加 坡 華 人 在 學 習 華 語 時 經 常 平 舌 音 與 捲 舌 音 不 分, 舌 尖 鼻 4
音 韻 尾 與 舌 根 鼻 音 韻 尾 相 混, 尤 以 潮 州 人 誤 讀 頻 率 偏 高 加 上 南 方 方 言 都 存 有 短 促 的 入 聲 調, 經 常 把 古 入 聲 字 讀 成 短 促 下 降 調, 有 時 也 帶 有 喉 塞 韻 尾, 這 些 差 異 造 就 了 新 加 坡 華 語 的 本 土 特 色 在 前 十 年 的 講 華 語 運 動 中, 政 府 利 用 各 種 大 眾 傳 播 媒 介, 包 括 報 章 廣 播 電 臺 和 電 視 臺 大 力 宣 傳, 鼓 勵 新 加 坡 華 人 多 講 華 語, 營 造 有 利 於 使 用 華 語 的 社 會 環 境 為 此, 政 府 還 採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如 逐 步 淘 汰 祖 籍 方 言 電 臺 電 視 節 目, 加 快 製 作 本 地 華 語 電 視 劇 等 當 局 也 鼓 勵 在 招 牌 上 以 中 文 拼 音 與 漢 字 書 寫 食 物 名 稱, 在 為 新 公 司 新 生 嬰 兒 取 名, 以 及 為 新 街 道 和 住 宅 區 命 名 時, 都 以 中 文 拼 音 來 取 代 方 言 拼 音 這 種 種 抑 制 貶 低 祖 籍 方 言 社 會 地 位 等 做 法, 讓 原 來 習 慣 講 祖 籍 方 言 的 中 老 年 華 人 被 迫 失 去 祖 籍 方 言 娛 樂 節 目 或 熟 悉 的 講 祖 籍 方 言 生 活 環 境, 這 對 他 們 而 言, 在 情 感 上 是 一 個 痛 苦 的 失 語 " 過 程 從 語 言 計 畫 的 成 效 而 言, 講 華 語 運 動 無 疑 是 成 功 的 然 而, 華 語 在 華 族 社 群 處 於 主 導 地 位 的 優 勢 近 年 卻 面 臨 英 語 的 挑 戰 為 抑 制 以 英 語 為 主 流 的 西 方 政 治 文 化 在 本 地 影 響 力 繼 續 擴 大, 從 而 避 免 本 地 華 人 喪 失 自 身 文 化 特 性, 在 上 世 紀 九 十 年 代 以 後 的 十 多 年 裏, 講 華 語 運 動 的 目 標 也 進 行 調 整, 宣 傳 主 軸 開 始 從 少 講 方 言 轉 移 至 認 識 文 化, 推 廣 華 語 委 員 會 主 席 也 改 由 英 校 背 景 者 出 任, 並 以 英 語 作 為 主 要 宣 傳 媒 介, 希 望 協 助 接 受 以 英 語 為 主, 華 語 為 輔 " 雙 語 教 育 的 新 一 代 華 人 有 效 地 學 習 基 本 華 語 會 話 因 此, 前 十 年 的 講 華 語 運 動 偏 重 在 日 常 生 活 交 際 的 話 題 ; 但 後 十 多 年 的 講 華 語 運 動 則 轉 向 以 認 識 中 華 文 化 為 主 軸, 例 如 介 紹 華 人 的 節 日 風 俗, 引 進 中 港 臺 華 語 電 影 華 語 戲 劇 相 聲 等 文 化 性 節 目 主 題 則 沿 用 : 講 華 語, 好 處 多 的 口 號, 海 報 宣 傳 也 不 斷 強 調 華 語 是 優 美 的 酷 的 (cool) 語 言, 承 傳 著 豐 富 的 文 化 寶 貴 的 傳 統 5.2 未 來 運 動 方 向 的 改 變 從 推 廣 物 件 和 語 言 使 用 場 合 來 看, 兩 個 階 段 的 物 件 並 不 一 致, 前 十 年 偏 重 在 居 住 於 政 府 組 屋 區 的 講 祖 籍 方 言 社 群 的 宣 導, 宣 傳 地 點 主 要 是 講 祖 籍 方 言 為 主 的 場 合 ( 例 如 : 巴 刹 小 販 中 心 巴 士 轉 換 站 等 ); 後 十 多 年 則 轉 移 至 對 以 英 語 為 主 要 用 語 的 行 政 人 員 的 宣 導 宣 傳 地 點 轉 移 至 講 英 語 為 主 的 場 合 ( 例 如 : 辦 公 室 政 府 部 門 等 ), 這 可 以 看 出 運 動 的 目 標 與 物 件 已 經 開 始 有 所 不 同 在 講 華 語 運 動 後 期 階 段, 新 加 坡 出 現 了 經 過 多 年 國 民 型 雙 語 教 育 後 的 年 輕 一 代, 他 們 的 年 齡 多 半 在 35 歲 以 下, 是 獨 立 建 國 以 後 才 出 生 的 新 加 坡 華 人 (Singapore-Born Chinese, 簡 稱 SBC), 他 們 的 華 語 能 力 較 類 似 于 華 裔 美 國 人 (American-Born Chinese, 簡 稱 ABC), 跟 在 中 國 或 臺 灣 等 地 單 純 在 漢 語 環 境 中 成 長 的 華 人 差 異 極 大 如 果 將 以 往 分 別 接 受 華 校 及 英 校 教 育 的 華 人 以 黑 白 兩 色 作 比 喻, 接 受 雙 語 教 育 後 的 年 輕 一 輩, 現 在 的 華 語 能 力 比 以 前 的 英 校 生 強, 英 語 比 以 前 的 華 校 生 流 利, 然 而 整 體 的 華 英 雙 語 能 力 表 現 卻 都 不 突 出, 這 批 介 於 中 間 地 帶 的 雙 語 華 人, 我 們 可 稱 之 為 灰 色 陰 陽 人 這 一 代 年 輕 的 灰 色 陰 陽 人 能 流 利 地 以 華 語 進 行 人 際 溝 通, 而 且 他 們 不 像 老 一 輩 華 人 總 是 帶 著 無 法 擺 脫 的 祖 籍 方 言 口 音 無 論 在 新 加 坡 或 到 中 國 去, 這 些 年 輕 人 要 與 中 國 人 進 行 日 常 生 活 交 流 並 不 成 問 題, 即 使 他 們 所 講 的 華 語 稱 不 上 是 字 正 腔 圓 的 京 片 子, 但 他 們 所 發 出 的 標 準 語 音, 可 能 比 福 建 省 閩 南 人 的 華 語 還 容 易 讓 人 聽 懂 換 句 話 說, 新 加 坡 新 一 代 華 人 的 華 語 在 講 的 層 次 已 達 到 中 上 水 準 然 而, 華 文 互 聯 網 的 崛 起 卻 讓 新 加 坡 華 人 面 臨 全 新 挑 戰 由 於 互 聯 網 基 本 上 是 書 面 語 的 電 子 媒 體, 能 聽 能 說 但 讀 寫 技 能 低 的 新 加 坡 人, 恐 怕 將 淪 為 華 文 互 聯 網 世 界 的 文 盲 不 少 本 地 年 輕 人 已 在 互 聯 網 上 架 設 高 素 質 的 英 文 網 站, 討 論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等 各 種 議 題, 在 大 學 內 部 的 網 上 交 流, 也 多 以 英 文 為 主 相 對 而 言, 雖 然 本 地 出 版 的 華 文 版 聯 合 早 報 網 上 讀 者 眾 多, 但 有 能 力 進 入 電 子 論 壇 發 表 意 見 的 網 友 幾 乎 全 是 中 港 臺 華 人, 能 進 入 其 間 以 華 文 交 鋒 的 新 加 坡 年 輕 華 人 屈 指 可 數 因 此, 未 來 新 加 坡 華 人 必 須 在 目 前 的 華 語 口 語 基 礎 上, 更 上 一 層 樓 講 華 語 運 動 也 應 該 易 名 為 提 升 華 文 運 動, 新 加 坡 華 人 不 能 再 滿 足 於 簡 單 的 講 華 語 能 力, 在 未 來 的 日 子 裏 應 該 盡 力 提 高 閱 讀 及 書 寫 華 文 的 能 力 5
6. 三 次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及 反 思 從 人 民 行 動 黨 執 政 後, 新 加 坡 的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始 終 沒 有 停 止 過 1979 年, 時 任 副 總 理 吳 慶 瑞 領 導 的 教 育 研 究 小 組 全 面 檢 討 華 文 教 學, 提 出 分 流 制 度, 奠 定 了 新 加 坡 華 文 教 學 的 基 本 框 架 在 1992 年 到 2004 年 的 短 短 十 二 年 裏, 新 加 坡 也 先 後 進 行 了 三 次 重 大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和 改 革 檢 討 委 員 會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對 後 來 的 華 文 教 學 皆 產 生 非 常 深 遠 的 影 響 6.1 1992 年 王 鼎 昌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1992 年, 時 任 副 總 理 王 鼎 昌 領 導 的 檢 討 委 員 會, 開 始 全 面 檢 討 新 加 坡 過 去 的 華 文 教 學 政 策 委 員 會 向 教 育 部 提 出 一 系 列 的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建 議, 核 心 內 容 有 : i. 將 華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文 課 程 改 為 華 文, 將 華 文 作 為 第 一 語 文 課 程 改 稱 為 高 級 華 文, 以 消 除 家 長 和 學 生 因 第 二 語 文 名 稱 而 造 成 的 不 舒 服 心 理 ii. 修 訂 舊 的 華 文 課 程 大 綱, 強 調 均 衡 的 教 學 重 點, 即 培 養 語 言 能 力 和 灌 輸 華 族 文 化 與 傳 統 價 值 觀 並 列 iii. 小 學 高 年 級 增 加 授 課 時 間, 同 時 將 公 民 和 道 德 教 育 科 改 用 華 文 講 授 iv. 放 寬 中 學 快 捷 班 學 生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和 中 華 文 學 的 限 制 1992 年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所 提 出 的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建 議 在 當 時 是 合 時 的, 希 望 借 此 提 升 新 加 坡 學 生 的 華 文 科 整 體 水 準, 彌 補 因 分 流 制 度 帶 給 學 生 造 成 學 習 高 級 華 文 的 困 難 同 時, 對 教 師 士 氣 家 長 和 學 生 的 信 心 都 起 到 提 升 的 作 用 但 是, 在 協 助 以 華 語 為 家 庭 用 語 的 學 生 提 升 華 文 能 力 的 同 時, 卻 對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用 語 的 學 生 在 學 習 華 文 可 能 面 對 的 困 難 和 障 礙 不 夠 重 視, 以 致 造 成 一 些 學 生 的 學 習 負 擔 過 重 這 些 矛 盾 在 日 後 華 文 教 學 中 逐 漸 顯 現 出 來 6.2 1999 年 李 顯 龍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由 於 新 加 坡 華 族 學 生 的 家 庭 常 用 語 發 生 重 大 變 化, 例 如 1998 年 華 族 小 一 新 生 中,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已 達 到 40%, 在 短 短 10 年 裏 增 加 了 一 倍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要 維 持 普 遍 高 水 準 的 華 文 教 學 目 標 變 得 困 難 重 重 許 多 學 生 感 到 華 文 教 材 的 內 容 和 語 言 能 力 要 求 皆 超 出 可 理 解 和 掌 握 的 程 度 因 此,1999 年 時 任 副 總 理 李 顯 龍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在 經 過 全 面 調 查 研 究 後, 提 出 應 該 採 取 務 實 可 行 的 教 學 策 略, 為 不 同 家 庭 用 語 的 學 生 量 身 訂 制 " 適 合 他 們 語 言 能 力 水 準 的 華 文 教 學 目 標 和 內 容 委 員 會 重 申 新 加 坡 華 文 教 學 中 灌 輸 華 族 文 化 價 值 觀 的 目 標 不 變 如 果 必 要 的 話, 可 以 考 慮 用 英 文 來 進 行 輔 助 教 學 在 語 言 能 力 目 標 的 設 定 上, 委 員 會 認 為 應 該 以 務 實 的 態 度, 為 不 同 能 力 性 向 的 學 生 定 下 可 達 性 的 語 言 能 力 的 教 學 目 標 檢 討 委 員 會 提 出 主 要 改 革 建 議 如 下 : i. 放 寬 小 學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的 條 件, 以 鼓 勵 更 多 學 生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學 生 在 小 四 分 流 考 試 中 華 文 成 績 一 等, 英 文 和 數 學 二 等 即 可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而 非 過 去 的 三 科 都 必 須 獲 得 一 等 ii. 開 設 第 十 所 特 選 中 學, 並 進 一 步 放 寬 修 讀 中 學 高 級 華 文 的 限 制 ; 同 時 在 第 三 所 初 級 學 院 開 設 華 文 特 選 課 程 iii. 開 設 華 文 B 課 程, 以 滿 足 較 低 水 準 學 生 學 習 華 文 的 需 要 委 員 會 認 為, 與 其 忽 視 他 們, 讓 他 們 因 長 期 遭 受 挫 折 而 厭 惡 華 文, 不 如 為 他 們 設 計 一 個 較 淺 白 實 用 著 重 口 語 能 力 的 華 文 課 程 1999 年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提 出 的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建 議 是 務 實 而 平 衡 的, 不 僅 靈 活 化 解 了 提 升 華 文 水 準 維 繫 華 族 文 化 傳 統 與 客 觀 社 會 語 言 環 境 不 利 的 難 解 矛 盾, 同 時 形 成 以 華 文 為 主 體, 高 級 華 文 和 基 礎 華 文 / 華 文 B 為 兩 翼 的 三 層 次 華 文 課 程 體 系 6
6.3 2004 年 黃 慶 新 領 導 的 華 文 課 程 與 教 學 法 檢 討 委 員 會 新 加 坡 教 育 部 在 2004 年 2 月 由 前 教 育 部 提 學 司 黃 慶 新 領 導 成 立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委 員 會, 並 于 同 年 11 月 向 國 會 提 呈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白 皮 書 白 皮 書 除 了 進 一 步 強 調 雙 語 政 策 是 新 加 坡 教 育 制 度 的 基 石 外, 也 延 續 了 1999 年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中 因 材 施 教 的 改 革 思 路, 其 目 的 在 於 保 持 學 生 對 華 語 的 長 久 興 趣, 讓 華 語 成 為 他 們 的 生 活 語 言 委 員 會 認 為, 新 加 坡 學 生 的 華 語 水 準 已 出 現 分 化 的 情 況 根 據 教 育 部 委 託 福 布 斯 研 究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顯 示 :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小 六 學 生 認 為 華 文 難 學 的 人 數 高 達 77%, 而 以 華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小 六 學 生 認 為 華 文 難 學 的 比 例 只 有 36%, 差 異 相 當 顯 著 因 此 委 員 會 建 議 採 用 差 異 教 學 法, 為 來 自 不 同 家 庭 常 用 語 語 言 能 力 的 學 生 量 身 訂 制 " 適 合 他 們 語 言 能 力 水 準 的 華 文 課 程 白 皮 書 主 要 的 改 革 建 議 有 : i. 從 小 學 一 年 級 起 就 採 用 單 元 教 學 模 式, 將 課 程 分 為 導 入 單 元 核 心 單 元 和 深 廣 單 元 以 滿 足 不 同 程 度 學 生 的 需 要 ii. 學 校 可 根 據 學 生 的 語 言 程 度, 在 教 育 部 統 一 華 文 教 材 以 外, 選 編 合 適 的 校 本 教 材 和 輔 助 教 材 iii. 對 一 般 修 讀 華 文 的 學 生, 在 語 言 技 能 培 養 上 採 取 先 聽 說 再 讀 後 寫 的 分 段 處 理, 而 非 聽 說 讀 寫 齊 頭 並 進 對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的 學 生, 仍 讓 他 們 繼 續 有 效 地 掌 握 聽 說 讀 寫 四 種 語 言 技 能, 全 面 提 高 語 言 能 力 2004 年 華 文 教 改 可 以 看 作 是 1999 年 華 文 教 改 的 延 續 和 補 充 最 顯 著 的 特 點 是 將 因 材 施 教 的 政 策 向 下 延 伸 到 小 學 階 段, 同 時 完 成 華 文 B 課 程 框 架 的 建 構 到 此 為 止, 新 加 坡 小 學 中 學 和 初 級 學 院 都 有 了 完 備 的 差 異 性 課 程 主 流 課 程 和 附 加 配 套 課 程 與 三 級 華 文 教 育 體 系 相 輔 相 成 初 見 端 倪 白 皮 書 的 華 文 教 學 改 革 建 議 具 體 且 操 作 性 強, 許 多 已 經 付 諸 實 施 但 是 在 實 際 操 作 過 程 中 也 遇 到 一 些 難 題, 如 不 同 課 程 之 間 的 銜 接 和 配 合 問 題, 教 學 時 間 安 排 以 及 教 學 法 和 教 材 改 進 等 問 題, 都 有 待 教 育 部 相 關 部 門 採 取 相 應 的 配 套 措 施 妥 善 加 以 解 決 6.4 關 於 特 選 中 學 的 反 思 為 解 決 本 地 華 族 學 生 華 語 水 準 日 漸 低 落, 擴 大 特 選 中 學 的 數 目 及 增 加 修 讀 高 級 華 文 學 生 人 數, 是 培 養 本 地 華 文 精 英 " 的 策 略 之 一 但 從 上 世 紀 90 年 代 以 後, 特 選 中 學 學 生 已 改 變 接 受 全 面 的 英 文 教 育 而 在 華 文 課 程 的 設 計 上, 許 多 非 特 選 中 學, 包 括 自 主 中 學 和 自 治 中 學, 也 和 特 選 中 學 一 樣 開 辦 高 級 華 文 課 程 換 句 話 說, 除 了 特 選 中 學 保 存 所 謂 的 華 校 傳 統 外, 原 本 獨 佔 的 高 級 華 文 課 程 已 經 失 去 優 勢 而 從 畢 業 生 的 出 路 來 看, 三 分 之 二 的 新 加 坡 公 共 服 務 委 員 會 獎 學 金 得 主 多 來 自 非 特 選 中 學, 這 也 與 新 加 坡 年 輕 行 政 官 的 來 源 比 例 相 同 這 些 資 料 顯 示 : 非 特 選 中 學 才 是 培 養 新 加 坡 主 流 精 英 的 搖 籃 特 選 中 學 既 然 無 法 吸 引 到 大 部 分 華 族 的 優 秀 學 生, 而 他 們 的 畢 業 生 是 否 就 能 成 為 鞏 固 中 華 文 化 與 傳 統 價 值 的 華 文 精 英 " 已 是 個 問 號 李 光 耀 曾 舉 新 加 坡 駐 中 國 前 大 使 鄭 東 發 為 例, 認 為 即 使 他 接 受 12 年 完 整 的 華 文 教 育, 遇 見 中 華 文 化 根 基 深 厚 的 中 國 人 時 仍 相 形 見 絀 而 現 在 將 華 文 精 英 " 定 義 為 只 比 一 般 華 族 學 生 多 修 讀 一 年 高 級 華 文 " 科 的 特 選 中 學 學 生, 他 們 只 接 受 過 每 週 三 四 小 時 的 中 學 華 文 課 程, 加 上 慶 祝 傳 統 華 族 節 日 相 聲 朗 誦 等 課 外 活 動 的 有 限 語 言 訓 練, 卻 期 待 他 們 未 來 能 到 中 國 和 其 他 使 用 華 語 地 區 做 生 意,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這 種 培 養 華 文 精 英 " 的 策 略 實 在 是 言 過 其 實 6.5 關 於 華 語 B 課 程 的 反 思 華 文 B 課 程 是 1999 年 由 時 任 副 總 理 李 顯 龍 領 導 的 華 文 教 學 檢 討 委 員 會 提 出 的,2001 年 由 教 育 部 推 動 實 施 推 出 華 文 B 課 程 的 目 的 是 要 協 助 學 習 華 文 有 困 難 的 中 學 生 提 高 學 習 信 心, 消 除 他 們 學 習 母 語 的 心 理 障 礙 前 教 育 部 提 學 司 黃 慶 新 在 2004 年 提 呈 的 白 皮 書 指 出 : 華 文 B 課 程 縱 使 內 容 不 能 達 到 很 高 水 準, 但 總 比 硬 逼 學 生 學 習 他 們 能 力 不 及, 以 至 最 後 全 盤 放 棄 要 好 因 此, 教 育 部 決 定 放 寬 條 件, 提 早 從 中 一 開 始 提 供 華 文 B 課 程 7
然 而, 華 文 B 課 程 在 實 際 教 學 中 卻 遇 到 一 系 列 矛 盾 和 困 難 : i. 中 學 華 文 課 程 綱 要 強 調 華 文 B 課 程 著 重 培 養 學 生 的 口 語 交 際 能 力 ", 教 學 重 點 在 聽 說 讀 能 力 的 培 養, 以 及 傳 統 文 化 的 傳 授 ", 卻 又 規 定 實 際 教 學 時 間 分 配 : 聽 說 : 35% 閱 讀 : 35% 寫 作 :15% 文 化 活 動 : 15%" 教 學 時 間 分 配 不 符 合 教 學 重 點, 寫 比 重 雖 低, 但 是 他 們 仍 然 無 法 應 付 ii. 中 四 華 文 B 試 卷 由 寫 作 (20%) 理 解 與 語 文 用 法 (40%) 聽 力 口 試 (40%) 組 成, 與 中 四 華 文 試 卷 測 試 形 式 近 似 兩 者 皆 涵 蓋 語 言 四 技 的 測 試, 差 異 僅 在 語 言 四 技 的 比 重 如 果 以 著 重 培 養 學 生 的 口 語 交 際 能 力 ", 華 文 B 試 卷 應 該 重 新 設 計 iii. 如 果 選 讀 華 文 B 課 程 的 學 生 程 度 提 升 後, 是 否 設 計 有 回 流 的 管 道? 這 個 銜 接 問 題 需 要 進 一 步 研 究 解 決 華 文 B 課 程 僅 為 過 渡 性 的 治 標 方 案, 治 本 方 式 應 從 小 學 開 始 就 全 面 改 革 華 文 教 學, 針 對 不 同 家 庭 語 言 背 景 的 學 生 設 計 特 定 的 教 材 及 教 學 法, 以 制 止 修 讀 華 文 B 課 程 學 生 人 數 的 持 續 增 加, 同 時 也 應 引 導 更 多 學 生 回 歸 主 流, 並 能 順 利 完 成 一 般 華 文 的 教 育 因 此, 華 文 B 課 程 的 未 來 工 作 應 包 括 : i. 華 文 B 課 程 應 針 對 講 英 語 家 庭 學 習 者 的 特 質 設 計 相 應 的 華 文 教 材 與 教 學 法 教 學 重 點 擺 在 讓 學 習 者 未 來 可 實 際 地 接 收 瞭 解 華 文 資 訊 和 進 行 口 語 交 際, 所 以 集 中 在 聽 說 讀 三 技 訓 練 即 可 ii. 華 文 B 課 程 教 師 應 該 能 華 英 雙 語 並 用 教 學 法, 並 接 受 華 語 作 為 外 語 的 新 型 教 學 法 培 訓 iii. 既 然 修 讀 華 文 B 課 程 的 學 生 為 華 文 作 為 外 語 的 學 習 者, 因 此 試 卷 可 參 照 美 國 外 語 教 學 協 會 (American Council on the Teaching of Foreign Languages) 華 語 作 為 外 語 考 試 中 國 漢 語 水 準 考 試 的 測 試 形 式, 甚 至 可 以 考 慮 有 些 項 目 讓 學 生 以 英 語 作 答, 以 測 試 其 理 解 翻 譯 的 能 力 7. 新 加 坡 華 語 教 學 的 新 方 向 7.1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實 驗 計 畫 對 以 華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而 言, 華 語 屬 於 第 二 語 言 教 學 ; 對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而 言, 華 語 屬 於 外 語 教 學 為 協 助 日 益 增 多 的 英 語 家 庭 背 景 的 華 族 學 生 擺 脫 學 習 華 語 初 期 面 臨 的 困 境, 教 育 部 2002 年 針 對 這 些 學 生 學 習 華 語 的 特 殊 需 求, 聘 請 我 擔 任 學 術 顧 問, 在 四 所 小 學 進 行 為 期 兩 年 的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實 驗 計 畫 這 四 所 實 驗 學 校 --- 聖 安 德 列 小 學 聖 彌 額 爾 小 學 英 華 小 學 ( 經 禧 ) 和 美 以 美 小 學 的 學 生, 九 成 以 上 來 自 講 英 語 的 華 族 家 庭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實 驗 計 畫 是 以 學 習 者 的 家 庭 語 言 背 景 為 考 量, 採 取 的 靈 活 且 務 實 華 語 教 學 法 這 種 對 症 下 藥 " 的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法, 希 望 幫 助 講 英 語 家 庭 學 生 在 友 善 的 情 境 下, 在 初 始 階 段 解 除 華 語 難 學 的 心 理 障 礙, 並 拉 近 師 生 距 離 同 時, 教 師 抱 著 同 情 與 支 持 的 態 度, 瞭 解 學 生 學 習 華 語 的 困 難 所 在, 從 而 提 供 有 效 的 學 習 策 略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法 是 過 渡 階 段 的 漸 進 式 教 學 策 略, 打 破 原 來 在 新 加 坡 華 語 科 課 堂 教 學 不 得 使 用 英 語 的 禁 忌, 允 許 教 師 及 學 生 在 初 始 階 段 以 英 語 為 輔 助 教 學 語 言, 而 後 隨 著 學 生 華 語 程 度 的 提 高, 過 渡 到 只 使 用 華 語 進 行 教 學 的 階 段, 達 到 終 極 學 習 華 語 的 目 標 在 這 個 實 驗 計 畫 開 始 階 段, 新 加 坡 講 華 語 與 講 英 語 族 群 曾 對 此 課 題 出 現 極 端 支 持 及 反 對 的 兩 派 爭 議, 並 在 中 英 文 媒 體 掀 起 軒 然 大 波 但 兩 年 後 經 過 教 育 部 計 畫 署 研 究 與 評 鑒 組 的 獨 立 調 查, 證 實 這 個 實 驗 計 畫 得 到 實 驗 班 學 生 教 師 家 長 學 校 各 方 極 高 比 例 的 正 面 回 饋, 終 以 具 體 事 實 證 明 其 可 行 性 與 有 效 性, 教 育 部 因 此 決 定 把 雙 語 並 用 華 語 教 學 法 從 原 本 的 四 所 實 驗 小 學 推 廣 到 十 一 所 小 學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b) 7.2 雙 文 化 課 程 為 新 加 坡 培 養 高 層 次 的 華 語 人 才 一 直 是 政 府 關 注 的 課 題, 而 開 設 雙 文 化 課 程 "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培 養 一 批 具 備 英 華 雙 語 能 力, 同 時 熟 悉 中 國 又 有 世 界 觀 的 本 地 華 族 學 生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c) 8
華 僑 中 學 南 洋 女 子 中 學 德 明 政 府 中 學 和 立 化 政 府 中 學 是 率 先 開 辦 雙 文 化 課 程 的 四 所 特 選 中 學 這 個 課 程 為 期 四 年 : 在 中 三 中 四 階 段, 學 生 除 了 選 讀 高 級 華 文 外, 也 可 以 選 修 中 華 歷 史 和 哲 學 ; 到 了 初 級 學 院 一 二 年 級 階 段, 學 生 可 以 選 修 華 文 中 華 文 學 以 及 中 國 通 識 修 讀 此 項 課 程 的 學 生 將 獲 得 教 育 部 頒 發 特 別 輔 助 計 畫 學 校 獎 學 金, 同 時 也 豁 免 繳 交 學 費 此 外, 他 們 可 領 取 津 貼 到 中 國 參 加 長 達 半 年 的 浸 濡 課 程, 以 及 在 歐 美 國 家 接 受 為 期 兩 周 的 短 期 浸 濡 課 程 8.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新 機 遇 中 國 的 崛 起, 凸 現 了 華 語 的 經 濟 價 值, 但 仍 絲 毫 不 能 動 搖 英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強 勢 地 位 李 光 耀 在 1997 年 全 國 大 選 期 間 曾 表 示 : 即 使 因 為 中 國 的 富 強 而 使 華 語 成 為 30 年 後 的 國 際 語 言, 新 加 坡 也 要 繼 續 保 留 英 文 作 為 工 作 語 言 因 為 新 加 坡 畢 竟 是 個 東 南 亞 國 家, 不 能 讓 鄰 國 產 生 新 加 坡 是 中 國 海 外 基 地 的 疑 慮 " 由 此 可 見, 選 擇 英 語 作 為 主 導 語 言 背 後 還 有 重 要 的 政 治 考 量 雙 語 政 策 決 定 了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的 從 屬 地 位, 也 預 示 了 所 有 的 華 語 政 策 的 調 整 都 只 是 改 良, 而 非 改 革, 而 且 必 須 是 在 不 取 代 英 語 統 治 地 位 的 前 提 下 進 行 的 如 果 不 能 站 在 這 個 立 足 點 上 討 論, 所 有 華 語 教 學 的 改 革 建 議 和 主 張 都 是 不 切 實 際 的 再 說, 雙 語 政 策 也 為 華 人 保 留 中 華 傳 統 文 化 和 學 習 族 群 母 語 "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條 件 雖 然 華 語 在 新 加 坡 學 校 只 是 單 科, 教 學 時 間 也 有 限, 但 卻 以 必 修 科 進 入 國 家 主 流 教 育 體 系 中 因 此, 所 有 新 加 坡 華 族 子 女 在 中 小 學 基 礎 教 育 階 段, 都 能 夠 修 讀 至 少 10 年 的 華 語 課 程, 這 在 除 了 全 球 華 語 內 圈 的 中 國 大 陸 與 臺 灣 中 原 " 區 以 外 的 任 何 國 家 都 是 做 不 到 的 新 加 坡 擁 有 相 對 優 勢 的 英 語 和 華 語 環 境, 東 西 方 文 化 也 在 此 彙 聚 這 使 新 加 坡 華 人 有 機 會 游 走 各 地, 左 右 逢 源 因 材 施 教 的 雙 語 教 育 政 策 也 創 造 了 培 養 雙 語 人 才 的 肥 沃 土 壤 如 果 新 加 坡 華 人 能 夠 充 分 利 用 雙 語 優 勢, 未 來 的 出 路 依 然 是 可 以 期 待 的 8.1 打 造 新 加 坡 成 為 華 語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教 研 重 鎮 新 加 坡 目 前 仍 然 擁 有 良 好 的 雙 語 環 境, 華 文 媒 體 和 英 文 媒 體 都 很 活 躍, 華 族 家 庭 語 言 背 景 也 各 不 相 同, 既 有 以 華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也 有 以 英 語 為 家 庭 常 用 語 的 學 生, 這 都 為 華 語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研 究 提 供 了 多 樣 性 的 研 究 樣 本 和 實 驗 室 " 因 此, 新 加 坡 華 語 教 學 學 者 應 該 充 分 利 用 這 一 天 然 " 優 勢, 在 華 語 教 學 研 究 上 下 功 夫, 努 力 提 升 自 己 的 研 究 水 準, 使 新 加 坡 成 為 海 外 華 語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的 教 研 重 鎮 南 洋 理 工 大 學 國 立 教 育 學 院 中 文 系 作 為 新 加 坡 唯 一 的 華 文 師 資 培 訓 基 地, 近 年 來 為 新 加 坡 中 小 學 培 養 了 大 量 的 華 文 教 師 這 些 教 師 接 受 的 專 業 訓 練 都 與 中 港 臺 的 華 文 教 師 不 同, 加 上 他 們 在 教 導 新 加 坡 家 庭 語 言 背 景 各 異 的 學 生 後 所 累 積 的 獨 特 教 學 經 驗, 在 全 球 掀 起 華 語 學 習 熱 潮 的 今 天, 這 樣 一 批 擁 有 雙 語 能 力 的 高 素 質 的 華 文 教 師, 相 信 在 世 界 各 地 都 是 廣 受 歡 迎 的 因 此, 新 加 坡 華 文 教 師 培 訓 機 構 十 分 有 希 望 成 為 培 養 華 語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的 專 業 教 師 的 重 要 基 地 8.2 打 造 新 加 坡 翻 譯 服 務 業 新 加 坡 華 族 學 生 的 華 文 整 體 水 準 雖 然 正 在 下 降, 但 在 特 選 學 校 中, 仍 活 躍 著 一 批 兼 通 雙 語 的 學 生, 這 批 學 生 的 華 語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技 能 均 能 達 到 中 高 水 準 他 們 或 許 把 英 文 文 本 翻 譯 成 中 文 文 本 的 水 準 並 不 高, 但 將 華 文 文 本 翻 譯 成 英 文 文 本 的 流 利 度 上, 本 地 學 生 的 雙 語 優 勢 遠 遠 超 過 中 港 臺 的 學 生 由 於 翻 譯 是 一 種 對 雙 語 要 求 都 很 高 的 專 業, 隨 著 中 國 經 濟 全 球 化 程 度 加 深, 中 英 翻 譯 人 才 的 需 求 量 將 越 來 越 大 新 加 坡 學 生 良 好 的 雙 語 能 力 是 他 們 成 為 翻 譯 人 才 的 良 好 條 件 新 加 坡 教 育 當 局 應 該 充 分 利 用 此 優 勢, 在 中 小 學 開 設 基 礎 翻 譯 課 程, 訓 練 學 生 掌 握 基 本 的 翻 譯 技 巧, 並 在 大 學 院 校 進 一 步 開 設 翻 譯 專 業 課 程 未 來 將 新 加 坡 打 造 成 世 界 翻 譯 人 才 培 訓 基 地 與 推 動 新 加 坡 成 為 翻 譯 服 務 業 區 域 樞 紐 的 遠 景, 應 是 指 日 可 待 9
參 考 文 獻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委 員 會 (1991) 華 語 教 學 改 革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新 加 坡 : 教 育 部 華 文 課 程 與 教 學 法 檢 討 委 員 會 (2004) 華 文 課 程 與 教 學 法 檢 討 委 員 會 報 告 書, 新 加 坡 : 教 育 部 吳 英 成 (2003) < 全 球 華 語 的 崛 起 與 挑 戰 >, 語 文 建 設 通 訊 第 73 期, 頁 46-54 吳 英 成 (2004) < 打 造 新 加 坡 翻 譯 服 務 業 >, 聯 合 早 報,7 月 19 日 吳 英 成 (2006) 中 港 新 三 地 漢 英 語 言 政 策 與 語 言 教 育 比 較 : 全 球 語 言 視 角 ", 論 文 發 表 於 第 三 屆 兩 岸 四 地 語 文 政 策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香 港 理 工 大 學,5 月 11 日 -13 日 王 宗 炎 編 (1988) 英 漢 應 用 語 言 學 詞 典, 長 沙 : 湖 南 教 育 出 版 社 周 清 海 吳 英 成 (1999) < 新 加 坡 講 華 語 運 動 : 第 20 年 的 新 起 點 >, 張 曉 山 編 : 立 說 傳 薪 風 雨 人 --- 慶 祝 詹 伯 慧 教 授 從 教 45 周 年, 廣 州 : 暨 南 大 學 出 版 社, 頁 192-199 Cooper, Robert L. (1989) Language planning and social chan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rystal, David (1997) English as a global langua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Fasold, Ralph (1984) The Sociolinguistics of Society. Oxford: Basil Blackwell. Goh, Yeng Seng (1999) Challenges of the rise of global Mandarin, Journal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Teachers Association, 34.3: 41-48. Ho, Wah Kam and Wong, Ruth L. Y. (eds.) (2000) Language Policies and Language Education: The impact in East Asian Countries in the Next Decade. Singapore: Time Academic Press. Kaplan, R. and Bakdauf, R. B. (1997). Language Planning: From Practice to Theory.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Pte Ltd. Leow, Bee Geok (2001) Census of Population 2000 Statistical Release 2: Education, Language and Religion. Singapore: 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1999) Ministerial statement by DPM BG Lee Hsien Loong on Chinese language in schools in parliament, 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ress Release, 20 Januar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a) Refinements to mother tongue language policy, 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ress Release, 9 Januar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b) Bilingual Approach (BA) to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language at the primary level extended to seven other schools, 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ress Release, 23 Februar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ingapore (2004c) Nurturing a core of students with advanced knowled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Press Release, 3 September. Richards, Jack C., Platt, John & Platt, Heidi (1998) Longman Dictionary of Language Teaching & Applied Linguistics. Hong Kong: Addison Wesley Longman China Ltd.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