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75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周 怡 伶 段 慧 瑩 國 立 台 北 護 理 學 院 嬰 幼 兒 保 育 系 研 究 生 國 立 台 北 護 理 學 院 嬰 幼 兒 保 育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環 境 猶 如 無 聲 的 教 師, 潛 移 默 化 地 引 導 幼 兒 發 展 與 學 習 身 為 教 育 工 作 者 應 先 深 入 瞭 解 幼 兒 園 環 境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掌 握 影 響 幼 兒 與 環 境 的 因 素, 才 能 設 計 出 真 正 適 合 幼 兒 的 學 習 環 境 近 年 來 在 建 築 相 關 的 領 域 上, 中 介 空 間 以 其 具 連 結 室 內 與 室 外 局 部 與 整 體 過 去 與 現 在 自 然 與 人 為 等 混 沌 曖 昧 的 特 質, 使 環 境 設 計 更 加 豐 富 變 化, 引 起 相 當 的 重 視 與 討 論 本 文 透 過 文 獻 之 評 析, 探 討 幼 兒 園 學 習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中 介 空 間 的 功 能 性 以 及 幼 教 師 中 介 空 間 之 運 用 等 三 大 方 向, 以 提 供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對 中 介 空 間 的 省 思 關 鍵 詞 : 幼 兒 園 幼 教 師 中 介 空 間
76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壹 前 言 一 現 況 說 明 美 國 教 育 學 家 杜 威 曾 提 出, 要 想 改 變 一 個 人, 要 先 改 變 其 環 境 一 個 優 質 的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對 於 幼 兒 在 學 前 階 段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會 有 深 切 的 影 響 力,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之 於 幼 兒 正 如 同 空 氣 之 於 人 類, 雖 看 不 見, 卻 十 分 重 要 ( 陳 怡 君, 2007) 幼 兒 園 學 習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可 以 從 幼 教 活 動 或 課 程 設 計 不 離 環 境 規 劃 空 間 設 計 情 境 布 置 設 備 器 材 教 材 遊 具 等, 及 環 境 心 理 學 的 研 究 發 現 中 見 其 端 倪 目 前 探 討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的 研 究, 其 焦 點 多 集 中 於 教 室 或 活 動 室, 例 如 : 田 育 芬 (1986) 針 對 幼 稚 園 活 動 室 的 空 間 安 排 與 幼 兒 社 會 互 動 關 係 之 研 究 汪 素 榕 (2000) 針 對 幼 兒 園 內 學 習 區 的 規 劃 研 究 張 雅 淳 (2001) 對 台 北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學 習 區 規 劃 及 其 運 用 之 研 究 等 等 然 而, 想 要 創 造 理 想 的 學 習 環 境, 應 從 每 天 幼 兒 見 到 幼 兒 園 的 第 一 眼 做 起 幼 兒 一 早 到 校 時, 其 實 是 處 在 一 空 間 與 空 間 的 轉 換 ( 家 裡 與 幼 兒 園 ), 在 空 間 與 空 間 的 轉 換 裡, 會 有 過 渡 心 理 時 空 的 需 求, 因 此, 幼 兒 園 內 如 能 有 此 種 具 轉 換 性 質 的 中 介 空 間, 給 予 幼 兒 調 整 情 緒, 那 麼 對 於 幼 兒 的 情 緒 與 學 習 將 有 所 幫 助, 也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情 緒 穩 定 的 發 展 ( 劉 玉 燕,1991) 中 介 空 間 除 了 提 供 人 們 在 空 間 與 空 間 的 轉 換 時, 一 個 過 渡 的 空 間 外, 也 可 提 供 人 們 在 工 作 中 一 短 暫 休 息 的 環 境 或 是 活 動 與 活 動 間 的 過 渡 例 如 : 有 些 公 司 會 在 陽 台 設 置 簡 單 的 休 閒 桌 椅, 供 員 工 透 透 氣 藉 以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而 工 作 之 於 成 人, 就 如 同 遊 戲 之 於 幼 兒,Miller 在 研 究 中 發 現 ( 引 自 劉 玉 燕,1991) 幼 兒 同 樣 也 有 這 樣 短 暫 休 息 的 需 求, 因 此 幼 兒 園 也 應 提 供 這 樣 的 中 介 空 間 來 滿 足 幼 兒 的 需 求 因 此, 研 究 者 希 望 藉 由 本 文 的 探 究, 增 補 目 前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中 介 空 間 的 研 究, 讓 中 介 空 間 也 能 成 為 幼 教 師 豐 富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方 法 之 一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背 景, 本 文 之 論 述 目 的 如 下 : 一 探 討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與 規 劃 的 原 則 二 影 響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之 因 素 三 瞭 解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特 性 四 提 出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規 劃 及 運 用 的 建 議 事 項 為 達 上 述 目 的, 本 研 究 以 文 獻 分 析 法, 分 析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與 規 劃 原 則 中 介 空 間 等 相 關 理 論, 以 及 探 討 影 響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之 因 素, 以 求 深 入 瞭 解 並 提 出 對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規 劃 及 運 用 的 建 議 貳 幼 兒 環 境 重 要 性 與 規 劃 原 則 物 質 環 境 能 影 響 個 人 並 非 新 的 觀 念, 英 首 相 邱 吉 爾 在 觀 察 到 議 會 中 兩 黨 壁 壘 分 明 的 情 況 時 所 言 : 我 們 塑 造 建 築 物 ; 而 建 築 物 也 在 塑 造 我 們 (We shape our buildings, and our buildings shape us.)( 引 自 湯 志 民,2005), 即 明 白 指 出 空 間 與 人 交 互 影 響 的 密 切 關 係 從 境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幼 兒 教 育 先 驅 盧 梭 (J. Rousseau) 認 為 自 然 的 環 境, 如 森 林, 在 其 內 及 其 本 身 已 足 可 教 育 幼 兒 ; 福 祿 貝 爾 (F. Froebel) 也 相 信 有 準 備 的 環 境 (a prepared environment ) 具 有 教 育 幼 兒 的 力 量 (Seefeldt & Barbour, 1994), 由 此 可 知 幼 兒 園 環 境 對 兒 童 的 有 著 深 刻 的 影 響, 因 此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設 計 益 顯 重 要, 以 下 將 就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的 重 要 性 及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之 原 則 等 做 一 論 述 一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重 要 性 湯 志 民 (2005) 指 出, 在 幼 兒 園 階 段, 幼 兒 的 情 境 佈 置 是 學 習 環 境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對 環 境 知 覺 有 最 直 接 且 細 膩 的 接 觸 與 作 用, 因 知 識 與 情 境 是 融 合 在 一 起 的, 幼 兒 透 過 參 與 情 境 的 活 動 才 能 真 正 掌 握 知 識, 並 能 有 效 的 運 用 知 識 ( 幸 曼 玲,1994) 是 故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設 計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是 一 重 要 因 素 Nash(1981)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77 在 研 究 教 室 空 間 組 織 對 四 歲 和 五 歲 幼 兒 學 習 上 之 影 響, 以 三 年 的 時 間, 對 加 拿 大 安 大 略 省 內 19 間 隨 機 安 排 的 教 室 與 空 間 縝 密 安 排 的 教 室 進 行 幼 兒 學 習 的 研 究 這 二 種 教 室 的 設 備 配 件 數 量 和 學 習 器 材 的 類 型 皆 相 同, 老 師 的 分 類 也 相 等, 惟 隨 機 安 排 的 教 室 設 備 之 設 置 是 根 據 噪 音 水 的 近 便 可 能 髒 亂 的 減 少 等 管 理 上 的 考 量 ; 空 間 縝 密 安 排 的 教 室 則 是 依 據 學 習 目 標 來 安 排 教 室 設 備 的 設 置, 不 同 類 型 的 活 動 分 配 著 特 定 的 教 室 空 間 Nash 每 一 年 觀 察 每 一 位 幼 兒 在 二 個 或 更 多 的 學 習 區 活 動, 評 量 乃 依 學 習 課 程 的 特 定 目 標,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在 隨 機 安 排 的 教 室 學 習 之 幼 兒, 比 在 空 間 縝 密 安 排 的 教 室 學 習 之 幼 兒, 較 少 有 發 展 的 證 明 Teets(1985) 以 透 過 環 境 變 項 的 操 作 改 變 學 前 幼 兒 的 遊 戲 行 為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以 同 一 間 托 育 中 心 的 三 間 教 室 為 研 究 場 域, 以 環 境 中 的 五 項 特 徵 ( 組 織 性 複 雜 性 每 一 幼 兒 可 用 的 場 地 數 多 樣 性 及 特 別 的 問 題 ) 所 編 製 的 環 境 量 表, 對 11 名 2 歲 的 幼 兒 14 名 3 歲 的 幼 兒 及 14 名 4 歲 的 幼 兒 分 三 階 段 進 行 記 錄, 並 將 資 料 與 數 據 以 年 齡 團 體 * 研 究 階 段 * 行 為 ( 包 括 幼 兒 - 幼 兒 互 動 教 師 - 幼 兒 接 觸 適 當 區 域 使 用 器 材 和 投 入 器 材 的 水 準 ) 進 行 三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所 得 的 分 析 結 果 指 出, 包 括 幼 兒 - 幼 兒 互 動 教 師 - 幼 兒 接 觸 適 當 區 域 使 用 材 投 入 器 材 的 水 準 和 年 齡 差 異, 在 研 究 階 段 和 行 為 之 間 有 顯 著 的 交 互 作 用 效 果, 顯 示 教 室 環 境 的 改 變 能 促 進 幼 兒 行 為 的 改 變 田 育 芬 (1986) 在 研 究 幼 稚 園 活 動 室 的 空 間 安 排 與 幼 兒 社 會 互 動 之 間 關 係, 擇 定 某 國 立 大 學 附 設 實 習 幼 稚 園, 以 立 意 取 樣 方 式 選 取 大 中 班 各 一 班, 再 隨 機 抽 取 大 中 班 幼 兒 各 20 名 為 研 究 對 象, 各 在 敞 開 的 環 境 或 半 封 閉 的 環 境 中 重 複 觀 察 其 遊 戲 行 為 及 社 會 互 動 之 研 究 中 發 現, 不 同 空 間 安 排 對 幼 兒 的 遊 戲 行 為 及 社 會 互 動 會 有 某 種 程 度 和 影 響 Bagley 與 Klass(1997) 進 行 比 較 學 前 學 童 在 辦 家 家 酒 式 和 主 題 式 社 會 戲 劇 遊 戲 中 心 裡 遊 戲 品 質 的 研 究, 主 題 式 社 會 戲 劇 遊 戲 中 心 是 指 讓 幼 兒 可 以 扮 演 與 某 些 主 題 有 關 的 角 色 的 遊 戲 中 心, 例 如 : 醫 生 的 辦 公 室 雜 貨 店 和 麵 包 店 等 多 樣 化 的 遊 戲 主 題 與 內 容 ; 辦 家 家 酒 式 遊 戲 中 心 即 提 供 廚 房 器 具 或 家 庭 工 具 等 讓 幼 兒 可 以 扮 演 熟 悉 的 家 庭 角 色 的 遊 戲 中 心 針 對 美 國 西 部 中 型 城 市 的 18 個 學 前 學 校 班 級, 隨 機 選 取 68 名 3-5 歲 ( 其 中 以 四 歲 幼 兒 最 多 ) 的 幼 兒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方 式 主 要 是 由 每 一 個 班 級 選 擇 一 種 型 式 的 社 會 戲 劇 遊 戲 中 心 ( 辦 家 家 酒 式 或 主 題 式 ), 並 維 持 該 遊 戲 形 式 於 觀 察 的 一 學 年 ( 九 月 至 隔 年 五 月 ) 當 中, 其 中 有 12 個 班 級 選 擇 辦 家 家 酒 式,6 個 班 級 選 擇 主 題 式 的 遊 戲 中 心 每 兩 週 以 攝 影 的 方 式 記 錄 每 個 班 級 中 兒 童 在 自 由 遊 戲 時 間 時 於 社 會 戲 劇 遊 戲 中 心 的 情 形, 並 以 包 含 角 色 扮 演 道 具 的 使 用 裝 扮 的 品 質 時 間 互 動 及 溝 通 等 指 標 來 記 錄 幼 兒 的 遊 戲 品 質 結 果 發 現 主 題 式 社 會 戲 劇 遊 戲 中 心 的 幼 兒 扮 演 較 多 家 庭 以 外 的 角 色 表 現 較 多 其 扮 演 角 色 的 各 面 向 會 使 用 較 高 層 面 象 徵 性 道 具, 並 且 玩 得 比 較 久 此 研 究 結 果 更 確 定 不 斷 變 換 遊 戲 環 境 會 促 成 進 階 性 遊 戲 活 動 的 增 加, 也 顯 示 環 境 的 內 容 對 幼 兒 發 展 的 影 響 Read, Sugawara 與 Brandt(1999) 在 研 究 物 質 環 境 的 空 間 和 色 彩 對 學 前 幼 兒 合 作 行 為 的 影 響 時, 以 美 國 西 北 部 大 學 校 園 的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裡, 四 個 半 天 制 的 幼 稚 園 班 級 中 的 男 女 各 16 名 的 幼 兒, 依 年 齡 分 為 8 組, 每 組 男 女 各 兩 名, 並 儘 量 使 每 一 組 幼 兒 的 年 齡 相 近, 且 所 有 受 試 兒 童 的 辨 色 力 皆 正 常 研 究 方 式 是 在 實 驗 室 裡 佈 置 四 個 實 驗 情 境 ( 情 境 一 : 一 般 的 天 花 板 高 度 和 牆 壁 顏 色 ; 情 境 二 : 不 同 的 天 花 板 高 度 和 一 般 的 牆 壁 顏 色 ; 情 境 三 : 不 同 的 牆 壁 顏 色 和 一 般 的 天 花 板 高 度 ; 情 境 四 : 不 同 的 天 花 板 高 度 和 不 同 的 牆 壁 顏 色 ; 其 中 不 同 的 天 花 板 高 度 為 9 英 呎 ~5 英 呎 6 吋 高 ; 牆 壁 顏 色 為 東 面 的 牆 掛 有 中 性 顏 色 的 織 布 或 掛 有 色 彩 明 亮 的 紅 色 織 布, 其 他 三 面 牆 壁 為 中 性 顏 色 的 石 膏 板 牆, 天 花 板 亦 為 中 性 的 顏 色 同 時 為 避 免 幼 兒 在 受 試 過 程 中 無 聊, 在 四 個 實 驗 情 境 各 提 供 不 同 的 四 種 玩
78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具 ), 實 驗 時 間 為 5 週, 各 組 幼 兒 輪 流 於 4 個 情 境 中, 每 一 個 實 驗 情 境 時 間 為 5 分 鐘, 以 錄 影 方 式 記 錄 之, 並 以 奧 瑞 崗 學 前 人 際 合 作 測 驗 (The Oregon Preschool Test of Interpersonal Cooperation, OPTIC) 進 行 幼 兒 合 作 行 為 的 編 碼 該 研 究 為 2( 性 別 )*3( 年 齡 )*4( 情 境 ) 的 多 因 子 混 合 實 驗 設 計, 其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降 低 天 花 板 高 度 或 是 變 化 牆 壁 的 顏 色 和 兒 童 行 為 的 提 升 是 相 關 的, 但 同 時 改 變 天 花 板 高 度 與 牆 壁 顏 色 的 實 驗 情 境 四 與 低 合 作 行 為 的 分 數 相 關, 換 言 之, 適 當 環 境 的 改 變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是 有 利 的, 但 過 度 簡 化 環 境 ( 情 境 一 ) 或 過 度 刺 激 的 環 境 ( 情 境 四 )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則 有 可 能 帶 來 不 良 的 影 響, 故 不 論 是 有 利 或 不 良 的 影 響, 都 證 明 環 境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的 影 響 張 雅 淳 (2001) 以 台 北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學 習 區 規 劃 及 其 運 用 的 研 究 中, 對 台 北 市 121 所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進 行 普 查 ( 有 效 樣 本 為 428 人 ), 並 隨 機 抽 取 台 北 市 6 所 公 立 幼 稚 園, 請 園 長 推 薦 該 園 的 1 位 教 師 及 其 規 劃 的 學 習 區 作 為 參 觀 訪 問 的 對 象, 並 觀 察 記 錄 6 班 學 習 區 規 劃 及 師 生 活 動 情 形, 並 針 對 學 習 區 理 念 規 劃 及 運 用 方 式 等, 與 該 班 教 師 進 行 訪 談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有 些 學 習 區 的 角 落 幾 乎 沒 有 幼 兒 選 擇 使 用, 她 除 了 建 議 教 師 對 此 情 形 應 注 意 並 修 正 環 境 外, 同 時 這 也 顯 示 環 境 內 容 的 不 同 會 影 響 幼 兒 使 用 的 方 式 及 選 擇 戴 禹 心 (2004) 針 對 台 北 市 八 所 公 立 幼 稚 園 八 個 大 班,175 名 幼 兒 進 行 環 境 觀 察 與 幼 兒 社 會 行 為 評 量 發 現, 幼 兒 園 整 體 環 境 較 佳 則 幼 兒 行 為 較 獨 立, 幼 兒 園 的 個 人 生 活 照 顧 社 會 互 動 作 息 活 動 結 構 等 個 別 環 境 安 排 較 佳 其 幼 兒 較 為 獨 立, 並 較 少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 幼 兒 園 的 設 備 安 排 語 言 與 理 解 學 習 活 動 及 作 息 活 動 結 構 等 個 別 環 境 較 佳, 其 幼 兒 較 少 出 現 退 縮 行 為 ; 幼 兒 園 的 社 會 互 動 個 別 環 境 較 佳, 其 幼 兒 較 少 分 心 行 為 由 以 上 研 究 可 知,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中 的 生 活 與 學 習, 常 會 受 其 環 境 的 支 配 與 影 響 幼 兒 的 創 造 認 知 和 語 言 發 展 在 規 劃 環 境 中 有 增 進 (Nash, 1981), 教 室 環 境 的 改 變 能 促 進 幼 兒 行 為 的 改 變 (Teets, 1985) 幼 兒 園 內 之 空 間 規 劃 硬 體 設 備 與 佈 置 等 物 理 環 境 因 素, 對 幼 兒 身 心 健 康 安 全 認 知 發 展 生 活 習 慣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又 幼 兒 使 用 空 間 面 積 比 率 教 具 設 備 等 擺 設 位 置, 均 會 影 響 幼 兒 參 與 活 動 程 度 及 其 與 玩 伴 互 動 的 品 質, 故 幼 兒 生 活 學 習 的 園 地 必 須 經 過 專 門 的 設 計, 以 防 因 不 適 當 的 設 備 與 空 間 規 劃 阻 礙 了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 湯 志 民, 2005) 二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的 原 則 幼 兒 園 之 建 築 是 為 達 成 幼 兒 教 育 目 標 而 設 立 的 教 學 活 動 場 所, 在 規 劃 設 計 的 理 念 上, 應 包 含 整 體 規 劃 和 細 部 設 計 二 部 分 ( 湯 志 民, 2005), 幼 兒 園 的 主 要 使 用 者 既 為 幼 兒, 在 環 境 佈 置 與 空 間 設 計 上, 當 以 幼 兒 為 本 位, 依 幼 兒 的 需 要 來 設 計, 其 他 如 園 內 工 作 人 員 之 實 際 需 要 及 其 他 有 如 安 全 上 經 濟 上 有 效 實 用 上 外 觀 上 等 因 素, 亦 應 詳 加 考 量 因 此, 一 個 空 間 規 劃 完 備 考 慮 周 全 的 幼 兒 園, 將 可 減 少 許 多 混 亂 現 象 的 發 生 故 在 規 劃 幼 兒 園 的 空 間 配 置 與 環 境 佈 置 時, 應 配 合 幼 兒 的 學 習 發 展, 這 樣 才 能 計 畫 建 構 出 一 符 合 並 能 促 進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與 便 利 師 生 的 學 習 環 境 張 世 宗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1997) 認 為, 任 何 功 能 性 的 規 劃 設 計 應 注 意 真 善 美 的 基 本 原 則, 而 將 此 基 本 原 則 與 Landes 與 Sumption(1974) 所 提 之 美 國 建 物 評 鑑 手 冊 (Citizen s workbook for evaluating school buildings) 中 所 建 議 的 十 項 評 估 做 一 分 析, 則 可 發 現 真 有 適 量 (adequacy ) 適 用 (suitability) 經 濟 與 擴 展 性 ; 善 有 安 全 衛 生 便 利 (accessibility) 彈 性 與 效 率 ; 美 則 有 美 觀 這 十 項 評 估 項 目 已 涵 蓋 了 真 善 美 的 基 本 原 則 幼 兒 園 的 園 舍 建 築 是 幼 兒 活 動 成 長 與 發 展 所 憑 之 空 間, 其 重 要 性 是 不 容 置 疑 的, 因 此 許 多 學 者 也 提 供 其 規 劃 原 則 研 究 者 以 台 北 市 九 十 三 年 度 幼 稚 園 評 鑑 手 冊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79 (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2005) 提 及 教 學 設 施 與 公 共 安 全 中 的 第 二 個 項 目 教 學 情 境 與 規 劃 理 念 裡 之 細 目 及 要 點 三 所 提 出 室 內 外 空 間 規 劃 及 設 施 應 符 合 安 全 性 多 樣 性 操 作 性 耐 久 性 等 發 現 此 四 項 實 與 學 者 所 提 出 之 規 劃 原 則 其 對 應 如 下 : ( 一 ) 安 全 性 安 全 與 衛 生 乃 所 有 環 境 設 計 中 的 必 要 條 件, 任 何 環 境 的 規 劃 若 無 符 合 此 原 則, 則 再 好 的 設 計 也 無 用 武 之 地, 因 此 在 安 全 衛 生 的 環 境 裡, 生 命 才 能 獲 得 保 障, 健 康 才 不 致 受 威 脅 ( 朱 敬 先,1983; 王 靜 珠,1993) ( 二 ) 耐 久 性 幼 兒 園 的 規 劃 來 看, 應 有 舒 適 布 置 之 柔 ; 從 人 體 工 學 來 看, 應 以 幼 兒 的 身 心 發 展 為 尺 度, 使 得 幼 兒 園 的 建 築 對 於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產 生 積 極 的 影 響 ( 朱 敬 先,1983; 王 靜 珠,1993), 但 同 時 設 備 也 應 具 有 使 用 之 耐 久 性, 達 成 經 濟 原 則 ( 林 萬 義,1986; 王 靜 珠,1993) ( 三 ) 操 作 性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的 本 質 即 為 教 育, 因 此 環 境 的 規 劃 應 要 支 持 課 程 及 滿 足 各 種 教 學 活 動 的 各 項 需 求, 並 使 幼 兒 透 過 環 境 的 規 劃, 發 展 及 探 索 進 而 激 發 幼 兒 創 造 之 功 能 ( 林 海 清, 1990; 湯 志 民,2005) ( 四 ) 多 樣 性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的 規 劃 應 注 重 整 體 的 空 間 規 劃 使 得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更 具 美 觀 及 完 備, 並 應 以 前 瞻 性 的 設 計, 以 期 適 應 教 育 型 態 的 變 遷 ( 張 嘉 祥,1973; 林 海 清,1990) 幼 兒 乃 學 習 活 動 的 主 體, 因 此 讓 幼 兒 參 與 環 境 的 規 劃 設 計, 將 可 鼓 勵 其 對 所 屬 的 環 境 作 最 好 的 探 究 與 了 解 ; 而 幼 兒 學 習 的 環 境 規 劃 也 應 具 經 濟 原 則, 讓 環 境 具 多 變 性 使 多 使 用 性, 提 高 空 間 的 價 值 ( 林 海 清,1990; 林 萬 義,1986) 綜 合 上 述, 幼 兒 時 期 是 人 類 一 生 中 重 要 的 發 展 階 段 之 一, 幼 兒 無 論 在 生 理 心 理 認 知 社 會 情 緒 等 方 面, 均 與 早 期 所 處 的 環 境 有 關 ( 邱 志 鵬,1998)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設 計, 是 針 對 幼 兒 學 習 行 為 所 發 生 的 種 種 狀 況, 將 環 境 作 有 系 統 的 安 排, 讓 幼 兒 在 其 中 產 生 主 動 的 學 習 情 形 ( 陳 麗 月,1985) 透 過 環 境 變 項 的 操 作, 將 改 變 幼 兒 的 遊 戲 行 為 (Teets, 1985); 透 過 適 切 規 劃 的 教 室,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的 學 習 (Nash, 1981); 透 過 環 境 中 適 當 的 色 彩 佈 置, 也 有 助 於 幼 兒 合 作 的 行 為 (Read, Sugawara, & Brandt, 1999), 因 此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的 設 計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是 一 種 重 要 的 因 素 (Bagley, Klass, 1997; 戴 禹 心,2004) 在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適 當 規 劃 下,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在 創 造 認 知 語 言 社 會 等 發 展 上 的 增 進 (Nash, 1981; 田 育 芬,1986) 因 此 在 規 劃 上, 應 符 合 保 障 幼 兒 健 康 的 安 全 性 ; 設 備 應 具 有 達 成 經 濟 原 則 的 耐 久 性 ; 並 促 使 環 境 具 激 發 幼 兒 創 造 功 能 的 操 作 性 ; 以 及 提 高 環 境 的 利 用 價 值, 使 其 具 多 使 用 性 之 多 樣 性 等 原 則 ( 朱 敬 先,1983; 湯 志 民,2005) 在 符 合 安 全 耐 久 操 作 及 多 樣 性 的 原 則 下 適 切 的 規 劃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讓 幼 教 環 境 成 為 幼 兒 最 有 價 值 的 教 師 ( 林 清 江,1995) 參 影 響 幼 教 師 規 劃 幼 兒 園 環 境 之 因 素 Weinstein(1981) 相 信 學 習 環 境 設 計 已 成 為 教 育 計 畫 者 的 一 個 重 要 角 色, 身 為 一 個 教 師 需 有 系 統 組 織 性 地 設 計 規 劃 學 習 環 境 方 炳 林 (1988) 認 為 教 師 需 認 清 學 校 的 環 境, 充 分 利 用 學 校 的 環 境 與 設 備 來 教 學, 更 要 佈 置 教 室 環 境, 善 於 處 理 教 室, 培 養 良 好 風 氣, 以 提 高 教 學 的 效 率 根 據 2003 年 六 月 修 訂 之 幼 稚 教 育 法 或 現 行 由 教 育 部 公 布 之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1999) 中 可 知, 我 國 幼 稚 教 育 並 無 全 國 統 一 的 教 科 書 作 業 及 教 學 進 度, 而 僅 以 重 大 政 策 及 課 程 標 準 作 規 範 ( 游 淑 燕,1995), 因 此 幼 教 師 可 以 依 其 教 育 理 念 園 所 環 境 等 因 素 來 進 行 教 學, 是 故 幼 兒 教 育 是 否 成 功, 幼 兒 園 教 師 更 是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 簡 楚 瑛,1995) 由 上 述 學 者 的 研 究 可 知,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佈 置 對 幼 兒
80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重 要 及 教 師 在 環 境 規 劃 上 的 重 要 角 色, 以 下 本 研 究 將 更 進 一 步 針 對 影 響 幼 兒 園 教 師 規 劃 環 境 之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一 幼 教 師 的 環 境 規 劃 養 成 教 育 的 影 響 在 陳 婷 芳 (1995) 研 究 幼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與 教 學 行 為 中, 發 現 我 國 幼 教 師 之 教 學 理 念 與 實 際 行 為 呈 現 不 一 致 的 現 象 主 因 之 一 為 幼 教 師 相 關 之 識 不 足 ; 根 據 莊 雅 莉 (1996) 在 其 新 任 幼 小 銜 接 教 學 老 師 運 用 學 習 區 的 研 究, 以 兩 位 台 北 市 小 學 一 年 級 的 老 師 為 例, 採 質 性 研 究 發 現 : 其 研 究 參 與 者 由 於 缺 乏 有 關 學 習 區 規 劃 的 背 景 之 知 識 及 相 關 理 念, 加 再 上 學 校 未 提 供 相 關 的 支 援 協 助, 使 得 在 規 劃 學 習 區 環 境 以 及 實 際 實 施 學 習 區 活 動 時, 總 有 事 倍 功 伴 效 果 不 彰 的 情 形 發 生 ; 汪 素 榕 (2001) 在 探 討 幼 兒 教 師 學 習 區 規 劃 理 念 與 實 務 關 係, 針 對 兩 位 幼 兒 園 教 師, 以 參 與 觀 察 法 及 實 地 訪 談 法, 研 究 分 析 後 發 現 由 於 其 中 一 位 老 師 在 幼 二 專 修 業 其 間, 從 未 接 觸 過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課 程, 因 此 在 學 習 區 的 真 正 精 神 詮 釋 上, 顯 現 出 兩 位 老 師 的 差 異 依 據 上 述 文 獻 可 知, 教 師 的 教 育 理 念 會 影 響 教 師 在 規 劃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也 會 因 教 師 的 能 力 與 現 實 環 境 的 限 制 而 有 落 差, 以 下 將 分 為 幼 教 師 環 境 規 劃 能 力 之 養 成 教 育 作 探 討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扮 演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舉 凡 教 學 目 標 的 擬 定 學 習 環 境 的 規 劃 教 材 的 呈 現 班 級 的 經 營 與 管 理 以 及 學 生 的 學 習 評 量 等, 均 是 教 師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與 任 務 因 此 李 明 珠 (1986) 張 翠 娥 (1986) 等 學 者, 將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規 劃 視 為 現 代 教 師 必 備 的 能 力 根 據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張 世 宗 (1997) 指 出, 我 國 幼 兒 教 師 師 資 培 養 之 歷 史 分 為 萌 芽 發 育 停 滯 與 再 生 四 個 期, 主 要 是 以 民 國 11 年 公 布 新 學 制 民 國 44 年 停 辦 幼 師 科 及 民 國 72 年 恢 復 幼 師 科 三 件 對 於 我 國 幼 教 師 資 培 育 之 重 要 政 策 為 其 時 段 的 分 野 幼 教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的 發 展 過 程 中, 關 於 幼 兒 教 師 環 規 劃 能 力 課 程 表 如 表 1: 萌 芽 期 發 育 期 停 滯 期 再 生 期 表 1 我 國 各 時 期 幼 教 機 構 之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相 關 課 程 表 起 迄 時 間 幼 兒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相 關 課 程 規 劃 清 朝 末 至 民 初 民 11 年 至 民 44 年 民 44 年 至 民 72 年 民 72 年 迄 今 註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1. 保 姆 師 範 科 2. 保 姆 講 習 科 3. 女 子 師 範 4. 幼 稚 師 範 1. 師 範 學 校 幼 稚 師 範 科 2. 幼 稚 教 育 師 資 專 修 科 1. 師 專 第 四 五 年 所 設 之 幼 稚 教 育 組 2. 嘉 義 家 職 的 幼 教 科 3. 師 專 夜 間 部 或 暑 部 辦 之 幼 進 班 與 托 教 班 1. 師 專 日 間 二 年 制 幼 師 科 2. 師 院 日 間 二 年 制 幼 師 科 3. 幼 兒 教 育 系 無 無 1. 師 專 幼 教 組 : 園 舍 及 設 備 (2 學 分 ) 2. 師 專 夜 間 部 暑 期 部 托 教 班 : 幼 兒 學 習 活 動 設 計 及 教 育 玩 具 製 作 1. 師 院 日 間 二 年 制 幼 師 科 甲 類 : 幼 兒 園 設 備 與 空 間 設 計 ( 選 修 2 學 分 ) 2. 民 79 年 度 幼 兒 教 育 系 : 學 習 環 境 設 計 與 布 置 ( 必 修 2 學 分 ) 3. 民 82 學 年 度 起 修 訂 之 課 程 : 幼 兒 學 習 與 規 劃 設 計 ( 選 修 2 學 分 )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81 由 表 1 可 知, 我 國 幼 教 資 培 育 課 程 在 民 國 79 年 以 前 是 沒 有 學 習 規 劃 之 必 修 科 目, 在 民 國 79 年 學 年 起 用 的 二 年 制 幼 師 科 甲 類 才 正 式 列 有 幼 兒 園 設 備 與 空 間 設 計, 在 四 年 制 幼 教 系 則 列 為 學 習 環 境 與 布 置, 從 82 學 年 度 起 則 改 科 目 為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與 規 劃 設 計 檢 視 我 國 幼 教 師 資 培 育 歷 史 發 展 之 四 期 課 程 內 容 可 發 現 : 我 國 幼 教 師 資 培 養 的 課 程 內 容 較 偏 理 論 科 目, 對 幼 教 實 務 方 面 的 科 目 較 少 涉 及, 尤 其 缺 少 統 整 各 科 所 學 之 幼 兒 環 境 規 劃 的 科 目, 有 關 知 能 只 好 合 併 在 幼 兒 園 教 材 教 法 教 學 實 習 等 科 目 中 來 教 學, 但 限 於 時 數, 要 讓 幼 教 師 在 學 生 時 期 就 充 分 熟 習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可 能 是 相 當 困 難 (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張 世 宗,1997) 二 幼 教 師 信 念 對 空 間 規 劃 的 影 響 簡 楚 瑛 (1988) 指 出, 幼 兒 園 空 間 的 設 計 與 安 排, 以 及 室 內 室 外 環 境 之 設 備 的 選 擇 均 反 應 著 該 園 長 與 教 師 們 的 教 育 理 念 朱 沛 亭 與 黃 世 孟 (1993) 針 對 臺 灣 的 幼 兒 園 建 築 空 間 因 應 傳 統 式 蒙 特 梭 利 式 角 落 式 開 放 式, 等 各 類 不 同 的 幼 教 理 念 及 教 學 法 所 產 生 的 轉 變, 進 行 實 際 四 個 案 例 之 調 查 研 究, 發 現 幼 兒 園 會 因 所 採 之 理 念 不 同, 就 其 理 念 而 發 展 出 對 應 的 空 間 型 態 也 會 不 同 魏 亞 勳 (1990) 從 行 為 設 境 的 觀 點 分 析 探 討 幼 兒 園 之 環 境 行 為 問 題 的 研 究, 以 觀 察 某 一 幼 兒 園 幼 兒 之 行 為 來 檢 討 其 空 間 設 計 與 使 用 上 的 問 題, 發 現 幼 兒 園 老 師 受 到 傳 統 教 育 觀 念 之 影 響, 以 為 除 上 課 的 地 方 外, 其 他 的 空 間 是 不 具 教 育 意 義 的 地 方, 而 忽 略 了 環 境 對 兒 童 教 育 的 功 能 和 意 義 ; 張 世 杰 (1998) 在 研 究 都 市 中 幼 兒 園 學 習 空 間 形 式 與 使 用 方 式 發 現, 實 質 上 不 同 教 學 法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學 習 空 間 型 式 ; 洪 玉 真 (2001) 在 以 探 討 一 位 幼 兒 園 教 師 的 教 師 信 念 為 主 題 的 研 究, 以 一 位 任 教 於 公 立 幼 兒 園 的 教 師 為 個 案, 採 用 質 性 研 究 法 進 行 實 徵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發 現 教 師 因 信 念 的 轉 變, 其 對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佈 置 也 會 隨 之 改 變 由 上 可 知, 幼 教 師 在 規 劃 幼 兒 園 環 境 時, 反 映 其 教 學 信 念, 不 僅 在 教 學 行 為 上, 其 環 境 規 劃 方 式 也 與 其 個 人 所 抱 持 的 教 學 信 念 有 所 關 係 然 而 除 了 幼 教 師 的 信 念 會 影 響 其 空 間 規 劃 方 式 外, 如 何 將 信 念 ( 理 論 ) 應 用 於 空 間 規 劃 ( 實 務 ) 亦 是 教 師 在 空 間 規 劃 上 所 需 面 對 的 重 要 課 題, 周 淑 惠 (1997) 在 研 究 幼 兒 教 師 之 教 學 行 為 現 況, 採 觀 察 量 表 以 及 現 場 觀 察 筆 記 等 質 量 並 重 的 方 式, 以 桃 竹 苗 地 區 的 六 十 位 幼 兒 園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將 幼 兒 園 活 動 室 之 學 習 區 規 劃, 分 成 毫 無 規 劃 型 有 名 無 實 型 略 有 雛 形 型 基 本 規 劃 型 以 及 實 質 規 劃 型 等 五 種 形 態 其 中 有 關 幼 兒 活 動 室 學 習 區 規 劃 上, 毫 無 規 劃 型 與 有 名 無 實 型 約 佔 所 觀 察 之 幼 兒 活 動 室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而 真 正 有 規 模 實 質 的 角 落 規 劃 活 動 室 只 佔 百 分 之 十 五, 顯 示 教 師 在 教 學 運 用 上 鮮 少 落 實 學 習 區 的 真 正 精 神 鄭 舒 方 王 明 秀 (1999) 在 分 析 幼 兒 園 教 室 角 落 設 備 與 佈 置 的 研 究, 選 取 一 個 幼 兒 園 教 室 進 行 觀 察 其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若 將 該 教 室 的 角 落 設 備 與 佈 置 情 形 與 學 習 區 之 相 關 理 論, 作 一 對 照 分 析, 則 在 空 間 區 隔 的 界 線 以 及 學 習 區 的 內 容 規 劃 上, 均 有 待 加 強 改 進 之 當 教 師 在 面 臨 某 些 外 在 因 素 的 干 擾, 或 是 在 實 行 之 時, 幼 教 師 不 知 如 何 將 其 相 關 理 念 運 用 於 空 間 規 劃 上 亦 有 可 能 會 造 成 影 響 教 師 空 間 規 劃 之 因 素 ( 汪 素 榕,2001) 以 下, 本 文 將 繼 續 探 究 教 師 信 念 與 空 間 規 劃 實 務 上 有 所 差 距 之 關 係 三 幼 兒 園 既 有 空 間 硬 體 設 備 及 行 政 支 援 等 對 幼 教 師 空 間 規 劃 之 影 響 在 陳 婷 芳 (1995) 研 究 幼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與 教 學 行 為 中, 發 現 我 國 幼 教 師 之 教 學 理 念 與 實 際 行 為 呈 現 不 一 致 的 現 象 主 因 為 教 學 資 源 不 足 班 級 人 數 太 多 教 室 空 間 太 小 及 行 政 上 不 支 持 陳 靜 文 與 吳 秋 伶 (1999) 在 幼 教 老 師 教 室 空 間 之 教 學 利 用 狀 況 的 研 究, 比 較 四 所 幼 兒 園 之 教 室 空 間 規 劃 及 利 用 情 形,
82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發 現 其 四 個 園 所 均 標 榜 認 同 開 放 式 之 教 育 理 念, 但 在 其 空 間 規 劃 與 實 際 教 學 運 用 中, 只 有 一 所 較 符 合 開 放 教 育 之 空 間 規 劃 原 則, 但 仍 有 一 些 問 題 存 在 ; 而 另 外 三 所 幼 兒 園, 有 的 因 空 間 不 足 而 無 法 構 設 理 想 角 落 空 間, 有 的 則 仍 採 用 傳 統 的 排 排 坐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汪 素 榕 (2001) 以 參 與 觀 察 及 實 地 訪 談 台 北 市 兩 位 幼 教 師 的 方 式, 探 討 幼 教 師 學 習 區 規 劃 理 念 與 實 務 關 係 中 發 現 教 室 硬 體 建 築 本 身 的 限 制 園 方 提 供 的 結 構 式 硬 體 不 符 需 求 等, 造 成 幼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落 實 之 干 擾, 同 時 繁 重 的 行 政 工 作 及 園 方 統 一 課 程 的 牽 制 亦 造 成 影 響 幼 教 師 學 習 區 的 規 劃 品 質 張 雅 淳 (2001) 亦 提 出 空 間 限 制 器 材 設 備 在 種 類 及 數 量 的 豐 富 性 及 實 用 性 不 足 在 規 劃 或 運 用 學 習 區 上 的 人 力 不 足 等, 為 影 響 幼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與 實 務 差 距 的 因 素 由 上 可 知, 幼 教 師 所 持 之 幼 教 課 程 模 式 與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規 劃 設 計 及 幼 兒 教 育 的 發 展 是 緊 密 相 連 的 ( 黎 志 濤,2006) 環 境 的 安 排 與 空 間 的 運 用 是 教 師 高 度 個 人 化 的 決 定, 在 老 師 規 劃 幼 兒 園 環 境 所 作 的 選 擇 與 決 定, 都 反 映 其 個 人 所 持 的 幼 教 理 念 然 而 有 時 候, 在 許 多 外 在 因 素 的 影 響 下, 教 師 在 規 劃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當 中 所 作 的 決 定 與 展 現 未 必 會 與 本 身 的 信 念 一 致 ( 方 吉 正,1998) 如 幼 教 師 的 養 成 教 育 ( 汪 素 榕,2001; 陳 婷 芳,1995) 幼 教 師 信 念 對 空 間 規 劃 的 影 響 ( 簡 楚 瑛,1988) 幼 兒 園 既 有 空 間 硬 體 設 備 及 行 政 支 援 等 對 幼 教 師 空 間 規 劃 之 影 響 ( 陳 靜 文 吳 秋 伶 1999; 張 雅 淳, 2001) 以 下 本 文 擬 探 討 中 介 空 間 之 涵 義 及 特 性, 進 而 討 論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的 概 況 及 規 劃 方 式, 以 期 多 元 運 用 中 介 空 間 彌 補 幼 教 師 規 劃 空 間 時 之 限 制 肆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特 性 一 中 介 空 間 之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近 年 來 在 建 築 相 關 的 領 域 上, 中 介 空 間 以 其 具 連 結 室 內 與 室 外 局 部 與 整 體 過 去 與 現 在 自 然 與 人 為 等 混 沌 曖 昧 的 特 質, 使 環 境 設 計 更 加 豐 富 變 化 例 如 一 生 設 計 了 1141 件 作 品, 其 中 有 409 件 仍 屹 立 於 世 界 的 Frank Lloyd Wright 在 三 十 年 代 倡 導 有 機 建 築 以 展 現 社 會 與 人 性 的 需 求, 其 作 品 中 自 然 產 生 的 許 多 小 庭 院 中 庭 穿 廊 等 中 介 空 間 ( 引 自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荷 蘭 結 構 主 義 的 設 計 大 師 Van Eyck 在 1958~1960 間 所 設 計 之 阿 姆 斯 特 丹 孤 兒 之 家, 巧 妙 地 運 用 中 介 空 間 使 建 築 與 周 遭 產 生 了 互 動 性 及 層 次 性 ( 引 自 李 智 勇 倪 晶 瑋,2003); 德 國 建 築 與 都 市 學 者 B. Loderer 在 其 1981 年 的 博 士 論 文 中, 提 出 應 好 好 運 用 都 市 的 中 介 空 間, 重 新 打 造 都 市 中 心, 以 避 免 都 市 像 腫 瘤 細 胞 般 無 限 制 的 蔓 延 ( 引 自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獲 選 為 紐 約 市 解 構 主 義 展 覽 七 位 建 築 師 之 一 的 法 國 建 築 師 B. Tschumi, 以 中 介 空 間 觀 重 新 設 計 Le Frexnoy, 其 不 但 保 留 了 舊 有 的 風 貌, 也 賦 予 其 新 的 內 裝, 展 現 中 介 空 間 的 特 性 等 等 ( 引 自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中 介 空 間 在 近 年 的 建 築 相 關 領 域 中, 已 被 蓄 意 或 無 意 地 運 用 在 各 種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上, 屢 次 引 起 國 際 間 熱 烈 的 討 論 以 下 將 就 中 介 空 間 之 定 義 與 重 要 性 作 一 探 討 ( 一 ) 中 介 空 間 之 定 義 這 些 處 在 截 然 不 同 的 兩 個 空 間 或 時 空 之 間, 讓 一 個 空 間 或 時 空 的 活 動, 不 論 在 使 用 上 或 認 知 上, 都 可 以 順 暢 的 延 續 到 另 外 一 個 空 間 並 完 成 所 需 要 的 轉 換, 同 時 卻 又 不 互 相 產 生 負 面 的 影 響 條 件, 強 調 活 動 的 延 續 與 各 自 的 完 整 性, 即 為 中 介 空 間 的 基 本 特 質 ( 周 宗 憲,1984;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Tschumi 指 出 中 介 空 間 一 直 存 於 吾 人 生 活 空 間, 舉 凡 住 宅 的 陽 台 露 台 社 區 街 道 簷 下 空 間 等, 都 屬 中 介 空 間 之 一 ( 引 自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陽 台 露 台 簷 下 空 間 是 外 部 空 間 與 內 部 空 間 的 連 接 處 ; 社 區 街 道 則 是 大 樓 與 大 樓 間 的 延 續 孫 全 文 (1985) 從 東 西 方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83 的 哲 學 對 二 元 本 質 差 異 性 的 討 論 中, 對 中 介 二 字 作 了 一 定 義 : 中 介 一 種 融 合 共 存 的 哲 學 觀 在 哲 中 調 和 相 互 生 成 的 過 程 中 產 生 具 有 多 重 而 複 雜 之 涵 意 與 融 二 元 性 事 物 面 又 不 失 二 元 各 別 特 質 之 性 質 ( 孫 全 文,1985, 頁 8) 倪 晶 瑋 李 智 勇 (2003) 以 20 世 紀 為 研 究 時 期, 對 國 際 間 各 空 間 設 計 專 業 者 對 中 介 空 間 之 定 義 與 內 容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文 獻 回 顧 的 方 式, 試 圖 對 中 介 空 間 之 定 義 與 內 容 分 析 比 較 後, 提 出 一 整 合 對 中 介 空 間 的 定 義, 並 依 據 黑 川 就 章 所 提 之 共 生 理 論, 對 中 介 空 間 室 內 與 室 外 局 部 與 整 體 之 特 性 外, 增 加 了 自 然 與 人 為 過 去 與 現 在 四 個 向 度 (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即 處 於 室 內 與 室 外 的 空 間 局 部 與 整 體 的 空 間 自 然 與 人 為 的 空 間 以 及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時 空 之 間, 具 連 續 轉 換 調 和 共 生 等 特 質 的 空 間, 吾 人 稱 之 為 中 介 空 間 ( 周 宗 憲,1984; 孫 全 文, 1985;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 二 ) 中 介 空 間 之 重 要 性 舉 凡 存 在 於 生 活 中 的 各 種 不 同 空 間, 常 需 要 適 當 的 區 隔 以 免 互 相 妨 擾 但 又 需 維 持 各 個 空 間 的 獨 立 與 完 整 性, 同 時 又 能 兼 具 提 供 空 間 時 間 及 人 類 情 緒 的 轉 換 與 銜 接, 這 就 是 中 介 空 間 的 重 要 性 之 一 ( 周 宗 憲,1984; 孫 全 文,1985; 劉 玉 燕,1991; 倪 晶 瑋 李 智 勇,2003) 例 如 早 晨 幼 兒 從 家 中 至 學 校, 如 學 校 能 有 豐 富 的 入 口 處, 提 供 幼 兒 緩 衝 適 應 在 學 校 的 情 緒, 那 麼 對 於 幼 兒 再 進 入 教 室 後, 將 更 能 融 入 學 習 之 中 ( 劉 玉 燕,1991); 又 如 倫 敦 St. Pancras 的 幼 稚 園 設 在 公 寓 的 屋 頂, 並 附 有 花 壇 草 地 沙 坑 水 池, 不 僅 提 供 幼 兒 完 善 的 戶 外 遊 戲 場 地, 也 使 幼 兒 在 活 動 時 可 遠 離 街 道 的 塵 囂 ( 引 自 Lady Allen of Hurtwood 1968, 頁 42); 美 國 維 吉 尼 亞 州 Resfor 市 的 Lake Anne 幼 稚 園 於 屋 頂 ( 屋 頂 披 屋 ) 亦 設 有 多 功 能 之 遊 戲 室 ( 引 自 Lady Allen of Hurtwood 68, 頁 43); 在 東 京 的 Mantomi 幼 稚 園, 劉 玉 燕 則 發 現 幼 兒 利 用 廊 下 空 間, 進 行 幾 乎 所 有 能 在 教 室 裡 進 行 的 活 動 ( 劉 玉 燕,1993); 獲 得 美 國 首 屆 2000 年 學 校 興 建 新 聞 和 設 計 分 享 獎 (School Construction News & Design Share Awards, 2000) 中 POE 得 獎 之 一 的 北 卡 羅 萊 納 州 大 衛 森 鎮 大 衛 森 小 學 特 色 之 一, 就 是 將 走 廊 設 計 成 為 小 型 讀 書 會 活 動 區 等 吸 引 學 生 的 地 方 ( 引 自 湯 志 民,2005) 以 下 本 文 以 倪 晶 瑋 李 智 勇 (2003) 對 中 介 空 間 的 定 義 研 究 以 及 教 育 部 (1989) 之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來 探 討 幼 兒 園 的 中 介 空 間 二 幼 兒 園 的 中 介 空 間 設 計 依 據 倪 晶 瑋 李 智 勇 (2003) 對 中 介 空 間 室 內 與 室 外 局 部 與 整 體 自 然 與 人 為 過 去 與 現 在 四 個 向 度 對 於 中 介 空 間 整 合 型 的 定 義 所 指 之 中 介 空 間, 因 幼 兒 園 空 間 較 少 處 於 過 去 與 現 在 的 時 空 中 介, 或 為 自 然 與 人 為 的 空 間 中 介, 本 文 因 考 量 在 探 討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時, 避 免 就 研 究 範 圍 內 較 難 去 提 及 之 過 去 與 現 在 自 然 與 人 為 作 探 討, 故 以 倪 晶 瑋 李 智 勇 (2003) 對 中 介 空 間 所 提 局 部 與 整 體 室 內 與 室 外 二 者 作 為 探 討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之 向 度 以 下 本 文 以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 教 育 部,1989) 所 列 舉 之 幼 稚 園 設 施 為 例, 分 為 園 門 走 廊 庭 園 等 探 討 幼 兒 園 的 中 介 空 間 ( 一 ) 園 門 幼 兒 園 的 大 門 具 有 連 接 園 內 與 園 外 之 特 性, 為 幼 兒 對 幼 兒 園 的 第 一 印 象 之 中 介 空 間 楊 貴 棻 (2003) 認 為 需 重 視 校 門 精 神 表 徵 在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中 的 園 舍 建 築 提 到, 園 門 不 僅 是 一 個 區 域 界 限 的 象 徵, 更 是 一 所 幼 稚 園 的 精 神 代 表, 園 門 的 設 計 應 注 意 活 動 開 朗 而 大 方, 使 幼 兒 喜 歡 到 園 學 習 大 門 材 料 可 用 鋼 鐵 或 木 材 等, 門 的 顏 色 以 鮮 豔 之 暖 色 為 宜, 且 須 經 常 油 漆, 以 保 美 觀 大 門 應 開 兩 扇, 旁 邊 另 開 小 側 門, 門 高 應 為 二. 二 公 尺, 寬 一 公 尺, 大 門 下 應 裝 滑 輪, 以 便 推 動, 門 的 上 方 應
84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有 燈 光 設 計 ( 引 自 教 育 部,1989, 頁 21) 而 劉 玉 燕 (1991) 則 指 出 大 門 入 口 處 所 隱 含 的 過 渡 性 質 在 她 的 觀 察 中, 幼 兒 一 早 到 校, 如 果 教 師 允 許 的 話, 通 常 會 在 入 口 轉 換 處 停 留 或 遊 走 片 刻, 尋 找 可 以 引 發 興 趣 的 活 動 並 產 生 自 發 性 的 行 為 因 此, 從 小 孩 入 園 到 進 入 教 室 之 間, 應 提 供 足 夠 的 空 間 與 設 施, 來 吸 引 幼 兒 的 興 趣, 並 幫 助 其 轉 換 情 緒 ( 劉 玉 燕,1991) 湯 志 民 (2005) 則 建 議 在 幼 兒 園 大 門 入 口 處 除 設 置 對 講 機 門 燈 門 牌 與 郵 箱 外, 應 與 圍 牆 作 一 整 體 設 計, 以 開 朗 大 方 等 為 原 則, 吸 引 幼 兒 入 園 學 習 的 興 趣, 宜 設 置 接 待 室, 同 時 人 行 的 通 園 道 路 動 線 須 與 汽 車 或 幼 兒 園 交 通 車 的 路 線 分 離, 以 考 量 幼 兒 安 全 ( 二 ) 走 廊 在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中 的 園 舍 建 築 提 到, 校 舍 建 築 的 形 式 和 走 廊 的 位 置 寬 窄 有 密 切 的 相 關, 在 一 字 形 的 建 築 裡, 活 動 室 門 前 應 有 較 寬 的 走 廊, 其 寬 度 約 為 二. 七 公 尺 至 三. 四 公 尺 之 間, 相 臨 教 室 愈 多, 走 廊 宜 愈 寬 走 廊 以 能 通 達 各 樓 梯 及 全 幢 建 築 為 佳 走 廊 宜 設 於 南 向, 可 蔽 陽 光, 廊 上 撐 柱 最 好 砌 成 圓 形, 以 利 幼 兒 安 全 ( 教 育 部,1989) 楊 貴 棻 (2003) 提 出 走 廊 部 分 應 隨 建 築 形 式 而 設 計 寬 度 由 於 走 廊 仍 具 通 道 性 質, 因 此 在 安 全 的 考 量 下, 例 如 垃 圾 桶 應 集 中 放 置 回 收 垃 圾 區 不 應 散 亂 放 於 教 室 外 的 走 廊, 容 易 造 成 絆 倒 的 危 險 ; 大 型 立 式 飲 水 機, 建 議 可 改 用 小 型 機 型 方 便 架 設 於 走 廊 與 柱 間 以 充 分 利 用 空 間 ( 殷 寶 寧,2006); 走 廊 地 面 的 材 質 不 可 光 滑 ( 楊 貴 棻,2003); 藍 麗 子 (2002) 則 建 議 走 廊 上 的 洗 手 台 飲 水 機 鞋 櫃 展 示 板 等 應 另 留 設 安 全 距 離 的 空 間, 避 免 幼 兒 在 走 廊 上 相 互 干 擾 ; 美 國 河 濱 街 的 幼 教 課 程 中 亦 提 出, 雖 然 空 間 裡 的 通 道 應 是 既 無 障 礙 且 要 顯 而 易 見, 然 而 不 要 讓 通 道 穿 整 個 空 間 ( 長 度 或 寬 度 ), 以 免 變 成 孩 子 奔 跑 的 跑 道 ( 何 釐 琦,2000) 除 此 之 外, 周 伶 容 (1998) 則 建 議 可 利 用 走 廊 設 計 學 習 步 道, 例 如 頑 皮 步 道, 是 將 動 物 界 分 門 別, 並 蒐 集 動 物 的 相 關 資 料 加 以 整 理, 編 製 成 解 說 牌, 張 貼 在 每 一 走 廊 上, 讓 小 朋 友 在 下 課 時 能 到 些 觀 賞 由 上 可 知, 幼 兒 園 的 走 廊 設 計 需 注 重 安 全, 但 走 廊 若 只 被 當 作 純 走 道 使 用, 還 未 能 發 揮 應 有 的 功 能 走 廊 它 不 像 牆 壁 只 是 一 道 區 隔 物, 而 是 一 可 以 玩 耍 停 留 情 感 交 流 的 空 間, 透 各 種 設 計, 讓 此 空 間 增 加 具 通 道 之 外 的 功 能, 增 進 幼 兒 間 的 互 動 因 此, 在 環 境 設 計 上, 應 多 考 量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的 各 種 可 能 性 ( 劉 玉 燕, 1991; 王 仙 霞,1996; 胡 寶 林,1996) ( 三 ) 庭 園 在 幼 稚 園 設 備 標 準 中 的 園 舍 建 築 提 到, 所 謂 園 庭 是 指 幼 兒 活 動 室 對 外 空 間 的 延 伸, 位 於 建 築 物 與 建 築 物 間, 或 建 築 物 與 運 動 場 間 由 於 園 庭 是 幼 兒 活 動 室 的 對 外 延 伸, 因 此, 應 配 合 園 舍 做 整 體 的 規 劃, 如 栽 植 草 坪 綠 化 環 境 頗 具 有 防 風 防 塵 防 曬 以 及 緩 和 噪 音 調 和 環 境 的 功 效 園 庭 又 可 分 為 前 後 庭 所 謂 前 庭, 即 指 走 廊 外 之 空 間, 宜 綠 化 或 做 彈 性 使 用 所 謂 後 庭, 又 稱 半 戶 外 教 學 活 動 空 間, 是 由 教 學 活 動 室 延 伸 至 室 外 的 遊 戲 空 間, 宜 安 裝 活 動 量 小 的 遊 樂 器 械, 如 小 型 滑 梯 搖 木 馬 沙 坑 踏 水 池 等 有 半 戶 外 教 學 活 動 空 間 ( 教 育 部,1989) 楊 貴 棻 (2003) 建 議 園 庭 應 作 整 體 規 劃, 以 利 彈 性 運 用 根 據 殷 寶 寧 (2006) 的 研 究 指 出, 學 校 建 物 之 間 的 間 隔 空 間, 多 半 圈 圍 成 封 閉 的 花 圃 植 栽 區 或 甚 至 設 置 銅 像, 並 未 設 想 成 學 生 可 親 近 使 用 的 空 間, 而 降 低 空 間 使 用 率, 因 此 建 議 規 劃 成 可 及 性 通 透 性 低 且 無 規 劃 活 動 的 自 由 空 間 此 外, 殷 寶 寧 (2006) 亦 指 出 學 校 建 物 的 連 結 空 間, 多 半 伴 隨 著 樓 梯 間 電 梯 廁 所 或 空 橋 ( 空 廊 ) 等 機 能 活 動 空 間 的 出 現, 易 造 成 地 面 層 出 現 狹 窄 的 穿 越 空 間, 使 得 周 圍 空 間 產 生 壓 迫 感 或 者 因 視 覺 動 線 的 交 錯 產 生, 故 應 利 用 該 空 間 成 為 活 動 匯 集 中 心 的 趣 味 空 間 依 據 本 文 所 討 論 之 中 介 空 間 係 指 介 於 兩 個 空 間 之 間 的 第 三 種 狀 態, 能 將 兩 個 對 立 現 象 加 以 調 和 使 之 共 生 的 媒 介, 將 此 定 義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85 對 應 於 幼 兒 園 之 空 間 裡 乃 指 環 境 中 所 有 具 轉 換 性 質, 具 有 可 能 成 為 停 留 活 動 交 流 等 場 所 特 性 之 空 間 ( 劉 玉 燕,1991), 即 園 門 走 廊 園 庭 等 處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的 生 活 範 圍, 不 只 在 活 動 室 內, 因 此 在 設 計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時, 應 將 園 門 走 廊 園 庭 等 處 視 為 幼 兒 學 習 環 境 的 一 部 分, 納 入 上 節 所 提 之 規 劃 原 則 內, 使 之 具 有 豐 富 性 及 多 功 能 化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一 結 論 幼 兒 教 育 是 一 切 教 育 的 根 本, 幼 兒 期 是 人 類 一 生 中 最 重 要 的 發 展 階 段 之 一, 幼 兒 無 論 在 生 理 心 理 認 知 社 會 情 緒 等 方 面, 均 與 早 期 的 教 養 環 境 有 關, 更 肯 定 了 早 期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 邱 志 鵬,1998) 近 年 來 從 世 界 各 國 的 幼 教 發 展 動 態 可 發 現, 國 際 間 對 幼 兒 教 育 的 努 力 與 重 視, 已 形 成 一 趨 勢, 不 但 在 量 上 力 求 普 及, 在 質 上 亦 謀 精 進 國 內 的 幼 教 理 念, 從 早 期 的 傳 統 排 排 坐, 吃 果 果 的 教 學 形 式, 至 逐 漸 發 展 的 開 放 教 學 角 落 學 習, 亦 不 斷 追 求 教 學 品 質 的 革 新, 其 中 環 境 更 是 教 育 的 訴 求 重 點 之 一, 因 為 環 境 對 人 的 行 為 有 強 烈 的 暗 示 性, 它 可 以 導 引 人 的 行 為 內 涵 及 方 向 ( 湯 志 民,2005) 顯 見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每 一 種 的 安 排 都 對 幼 兒 的 學 習 方 式 及 對 環 境 的 覺 知 產 生 了 作 用 ( 谷 瑞 勉,1999) 幼 兒 園 環 境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不 但 影 響 幼 兒 的 學 習 行 為, 也 成 為 每 一 個 教 育 工 作 者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知 能 因 此, 如 何 結 合 教 室 環 境 規 劃 理 念 與 實 務, 希 冀 藉 由 會 說 話 的 環 境, 導 引 幼 兒 從 事 適 當 且 合 宜 的 活 動, 這 不 但 因 應 代 幼 兒 教 育 的 趨 勢, 更 符 合 了 物 理 環 境 設 計 的 原 理 ( 汪 素 榕, 2000), 實 為 現 代 教 師 的 一 個 重 要 課 題 二 建 議 本 文 從 促 進 幼 兒 身 心 發 展 的 目 的 為 起 點, 對 幼 兒 園 環 境 設 計 之 重 要 性 幼 兒 園 環 境 規 劃 的 原 則 影 響 幼 教 師 在 規 劃 空 間 時 的 因 素 幼 兒 園 的 中 介 空 間 之 多 樣 及 豐 富 性 等 方 面 進 行 探 討, 提 出 以 下 建 議 : ( 一 ) 中 介 空 間 規 劃 之 建 議 1. 設 計 吸 引 幼 兒 的 實 體 大 門 入 口 處 大 門 入 口 處 除 材 質 夜 間 照 明 等 安 全 的 強 化 外, 還 可 加 入 許 多 創 意, 例 如 範 圍 可 以 更 為 擴 大 色 彩 造 型 與 尺 度 可 設 計 為 易 引 起 幼 兒 共 鳴 的 方 式 注 重 於 趣 化 綠 化 遊 戲 意 象 等, 例 如 在 大 門 上 設 置 吸 引 幼 兒 興 趣 的 形 象, 還 可 根 據 季 節 的 變 化 不 同 的 節 日, 不 時 增 加 一 些 小 變 化, 增 進 幼 兒 園 的 新 奇 感 2. 提 供 蘊 含 玄 關 意 味 的 活 動 室 入 口 處 活 動 室 入 口 處 是 幼 兒 進 出 室 內 外 的 地 方, 建 議 能 加 強 其 玄 關 轉 換 情 緒 的 功 能, 例 如 增 加 吸 引 幼 兒 興 趣 的 佈 置, 如 水 族 箱 玩 具 展 覽 箱 等 3. 可 利 用 走 廊 作 為 活 動 室 的 延 伸 空 間 可 設 計 半 透 明 的 走 廊, 除 能 讓 陽 光 進 入 活 動 室 還 可 供 幼 兒 種 植 觀 察 自 然 之 用, 並 可 提 供 戶 外 活 動 時 必 要 的 遮 蔭 加 大 走 廊 寬 度, 設 計 活 潑 的 牆 面, 使 走 廊 增 加 通 道 以 外 的 功 能, 成 為 開 放 的 學 習 空 間 利 用 走 廊, 成 為 各 班 的 交 流 空 間 成 為 吸 取 訊 息 的 傳 播 站, 如 欣 賞 美 學 饗 宴 的 活 廊, 如 介 紹 動 物 的 動 物 星 球 步 道, 讓 幼 兒 對 動 物 有 基 本 的 認 識 在 走 廊 的 盡 頭 可 規 劃 飼 養 區, 養 殖 適 合 幼 兒 親 自 照 顧 且 易 於 飼 養 的 小 動 物, 例 如 : 兔 子 等, 讓 幼 兒 體 會 生 命 的 可 愛 與 可 貴, 進 而 培 養 愛 護 小 動 物 的 觀 念 走 廊 也 可 有 很 巧 妙 的 構 思, 如 : 成 果 發 表 區 自 由 塗 鴨 區 花 花 世 界 科 學 走 廊 等, 並 在 走 廊 規 劃 可 休 憩 的 椅 子, 提 供 幼 兒 休 息 觀 望 之 用, 也 可 設 計 令 人 感 覺 很 溫 馨 的 角 落, 吸 引 幼 兒 佇 足 停 留 4. 可 將 樓 梯 下 方 處 裝 飾 作 為 幼 兒 私 密 空 間 的 運 用 可 利 用 樓 梯 下 方 處 已 形 成 之 包 圍 狀 的 空 間, 規 劃 為 幼 兒 的 私 密 空 間, 可 在 裡 面 放 幼 兒 喜 愛 的 玩 具 圖 書 等, 提 供 幼 兒 私 密 空 間 的 需
86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求 其 出 入 口 處 採 活 動 式 較 密 閉 式 為 佳, 並 要 注 意 此 空 間 的 通 風, 必 要 時 應 加 裝 冷 氣 等 ( 二 ) 對 於 教 師 的 建 議 1. 鼓 勵 幼 兒 參 與 規 劃 設 計 中 介 空 間 的 規 劃 方 面, 教 師 除 了 充 實 自 己 的 專 業 善 用 相 關 資 源 規 劃 中 介 中 空 間 外, 也 可 鼓 勵 幼 兒 參 與 規 劃 學 習 區, 加 上 適 時 地 引 導 及 輔 導, 就 可 以 創 造 出 一 個 對 幼 兒 有 吸 引 力 的 幼 兒 園 環 境 2. 將 整 個 幼 兒 園 皆 視 為 幼 兒 的 學 習 環 境 空 間 不 僅 需 規 劃, 更 需 實 際 運 用 使 用, 因 此 教 師 除 了 規 劃 幼 兒 園 的 學 習 環 境, 更 需 將 整 個 幼 兒 園 視 為 幼 兒 的 學 習 環 境, 將 整 個 幼 兒 園 的 環 境 都 利 用 至 課 程 內, 使 幼 兒 能 使 用 幼 兒 園 內 的 任 何 一 空 間, 讓 活 動 室 不 再 是 幼 兒 主 要 的 活 動 空 間 空 間 環 境 的 設 計 是 一 種 無 形 語 言, 它 能 透 過 色 彩 形 象, 佈 局 的 安 排 隨 時 隨 地 影 響 幼 兒 的 思 想 和 行 為, 優 質 的 空 間 環 境 能 潛 移 默 化 地 積 極 地 影 響 幼 兒 的 心 理 和 行 為 日 本 山 中 池 田 小 學 的 孩 子, 會 帶 著 新 鮮 的 胡 蘿 蔔 青 菜 上 學 進 校 園 的 第 一 件 事 是 去 餵 羊 咩 咩 小 白 兔 雞 呀 鳥 啊, 跟 自 己 的 小 寵 物 摟 摟 抱 抱, 說 說 話 後, 安 心 地 跟 同 學 一 塊 兒 走 進 教 室 ( 簡 馨 瑩,1999) 期 待 有 一 天, 我 們 的 幼 兒 在 良 好 環 境 規 劃 下 的 幼 兒 園, 也 能 享 受 這 麼 愉 快 的 上 學 日 ( 本 文 收 件 於 97 年 12 月, 錄 取 於 98 年 2 月 )
幼 兒 教 保 研 究 期 刊 2009 第 3 期 87 參 考 文 獻 方 吉 正 (1998) 情 境 學 習 理 論 之 主 要 觀 點 剖 析 教 育 資 料 文 摘,42,185-192 方 炳 林 (1988) 普 通 教 學 法 台 北 : 三 民 王 仙 霞 (1996) 蒙 特 梭 利 幼 兒 園 學 習 環 境 規 劃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台 北 市 立 師 範 學 院 初 等 教 育 研 究 所, 台 北 王 靜 珠 (1993) 正 視 幼 稚 園 園 舍 建 築 與 管 理 國 教 輔 導,293,2-7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2005) 台 北 市 九 十 三 年 度 幼 稚 園 評 鑑 報 告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台 北 田 育 芬 (1986) 幼 稚 園 活 動 室 的 空 間 安 排 與 幼 兒 社 會 互 動 關 係 之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政 教 育 研 究 所, 台 北 朱 沛 亭 黃 世 孟 (1993,11 月 ) 幼 稚 園 空 間 因 應 幼 教 理 念 轉 變 之 研 究 載 於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舉 辦 之 中 華 民 國 建 築 學 會 第 六 屆 建 築 研 究 成 果 發 表 會 論 文 集 ( 頁 289-295), 台 南 朱 敬 先 (1983) 幼 兒 教 育 台 北 : 五 南 李 明 珠 (1986) 幼 稚 園 教 師 教 學 基 本 能 力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家 政 教 育 研 究 所, 台 北 李 智 勇, 倪 晶 瑋 (2003,5 月 ) 都 市 涵 構 中 室 內 中 介 空 間 的 新 類 型 : 以 新 興 的 電 影 院 複 合 體 為 例 載 於 中 原 大 學 設 計 學 院 室 內 設 計 系 ;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 中 原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舉 辦 之 2003 年 中 原 大 學 室 內 設 計 系 學 術 研 討 會 - 多 樣 參 與 設 計 與 建 造 的 文 化 探 討 會 論 文 集 ( 頁 175-196), 桃 園 汪 素 榕 (2000) 幼 兒 教 師 學 習 區 規 劃 理 念 與 實 務 關 係 之 個 案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幼 兒 教 育 研 究 所, 新 竹 谷 瑞 勉 (1999) 幼 稚 園 班 級 經 營 : 反 省 性 教 師 的 思 考 與 行 動 台 北 : 心 理 周 伶 容 (1998) 頑 皮 步 道 載 於 林 偉 人 林 進 材 ( 主 編 ), 開 放 的 學 校 規 劃 與 經 營 ( 頁 205-207)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周 宗 憲 (1984) 建 築 中 之 中 介 空 間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台 中 周 淑 惠 (1997) 幼 兒 教 師 之 教 學 行 為 研 究 新 竹 師 院 學 報,10,23-46 幸 曼 玲 (1994) 從 情 境 認 知 看 幼 兒 教 育 初 等 教 育 學 刊,3,165-188 林 海 清 (1990) 學 校 環 境 規 劃 與 環 境 教 育 教 育 研 究 雙 月 刊,15,57-60 林 清 江 (1995,12 月 ) 學 校 物 質 文 化 可 以 成 為 偉 大 的 教 師 載 於 台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 中 華 民 國 建 築 學 會 舉 辦 之 開 放 教 育 與 學 校 建 築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頁 33-38), 台 北 林 萬 義 (1986) 國 民 小 學 學 校 建 築 評 鑑 之 理 論 與 實 際 台 北 : 五 南 邱 志 鵬 (1998) 1018 為 幼 兒 教 育 兒 走 值 得 肯 定, 更 值 得 反 思 幼 教 資 訊,96,28-31 洪 玉 真 (2001) 一 位 幼 稚 園 教 師 的 教 師 信 念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嘉 義 胡 寶 林 (1996) 托 育 機 構 空 間 設 計 之 研 究 桃 園 : 中 原 大 學 室 內 設 計 系 生 活 環 境 研 究 室 ( 內 政 部 委 託 研 究 ) 倪 晶 瑋 李 智 勇 (2003) 中 介 空 間 定 義 之 研 究 載 於 中 原 大 學 設 計 學 院 室 內 設 計 系 ;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 中 原 大 學 研 究 發 展 處 舉 辦 之 2003 年 中 原 大 學 室 內 設 計 系 學 術 研 討 會 - 多 樣 參 與 設 計 與 建 造 的 文 化 探 討 會 論 文 集 ( 頁 197-220), 桃 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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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許 幼 兒 一 個 美 好 的 環 境 - 幼 兒 園 中 介 空 間 初 探 A Better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A Study on Intermediary Space of Kindergartens Yi-Ling Chou Hui-Ying Duan Department of Infant and Child Care, National Taipei College of Nursi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fant and Child Care, National Taipei College of Nursing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esearch of intermediary space indoor vs. outdoor part vs. whole past vs. present and natural vs. man-made constructional themes have been discussed extensively. Environment is the second teacher for children s learning. It is important for educators to understand 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design on children. The Aims of this study are exploring the importance of kindergarten learning environment, the function of the intermediary space and the influences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on planning environment. Also the suggestions of early childhood provision learning environment and intermediary space designing are reflected. Keywords: kindergartens,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termediary 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