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津路(浦东北路-杨高北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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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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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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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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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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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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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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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汪审2)

第二章

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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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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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环评证乙字第1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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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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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目 录 前 言... I 第 一 章 总 论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实 施 过 程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原 则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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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总 论 编 制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技 术 导 则 与 规 范 有 关 规 划 及

表 1 1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中 新 苏 滁 ( 滁 州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志 松 联 系 人 李 元 辰 通 讯 地 址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扬 子 中

目 录

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环 评 工 作 过 程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衡阳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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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北 京 欣 国 环 环 境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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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目 录 引 言 概 论 项 目 背 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年 出 栏 生 猪 3000 头 项 目 总 投 资 317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磐 安 县 玖 玖 隆 家 庭 农 场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磐 安 县 胡 宅 乡 塘 田 村 九 龙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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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北 京 东 区 儿 童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社 会 服 务 类 李 星 文 浦 华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名 称 : 文 件 类 型 : 小 武 基 垃 圾 转 运 站 全 密 闭 除 臭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社 会 服 务 法 定 代 表 人 : 程 言 君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轻 工 业 环 境 保 护 研 究 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2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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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位 于 长 兴 县 境 内, 是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的 重 要 配 套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长 兴 综 合 物 流 园 区 码 头 东 侧, 路 线 向 南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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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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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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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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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 表 一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安 吉 美 颂 广 场 三 期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安 吉 美 颂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灵 峰 街 道 浮 玉 路 西 侧 云 鸿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3 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与 效 果... 6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五 联 系 方 式... 17

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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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目 录 1 规 划 概 况 工 作 背 景 规 划 范 围 及 定 位 规 划 概 述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地 理 概 况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水 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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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Transcription: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1810 号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四 年 六 月

项 目 名 称 :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报 告 书 法 人 代 表 : ( 法 人 章 ) 编 制 单 位 :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公 章 ) 地 址 : 上 海 市 闸 北 区 天 目 中 路 291 号 电 话 :021-63817199 传 真 :021-51226117 邮 政 编 码 :200070 电 子 邮 箱 :CJ@sty.sh.cn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委 托 单 位 :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10 号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捷 技 术 审 核 : 钦 濂 审 定 : 王 晨 项 目 组 成 员 : 姓 名 职 称 环 评 工 程 师 登 记 号 或 环 评 上 岗 证 书 号 承 担 工 作 内 容 本 人 签 名 陈 捷 高 级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B18100030900 工 程 分 析 统 稿 龚 琴 红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B18100151000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等 王 越 高 级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B18100141600 生 态 环 境 李 玲 工 程 师 上 岗 证 B18100029 声 环 境 环 境 振 动 王 晓 峰 高 级 工 程 师 上 岗 证 B18100014 公 众 参 与 钦 濂 高 级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B18100091000 审 核

项 目 背 景 及 特 点 前 言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建 材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浙 江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核 心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创 立 于 2003 年, 年 产 能 400 万 吨, 是 浙 江 省 日 产 10000 吨 的 大 型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基 地 为 解 决 运 输, 常 山 县 在 2003 年 开 始 筹 建 衢 州 至 常 山 的 铁 路 专 用 线, 该 专 用 线 自 沪 昆 铁 路 的 衢 州 站 引 出, 至 常 山 县 的 辉 埠 镇, 线 路 长 42.3km 因 水 泥 厂 产 权 改 革 等 原 因, 专 用 线 未 建 设 伸 入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内 今 为 解 决 周 边 100km 范 围 内 水 泥 供 销 市 场 严 重 饱 和, 开 拓 远 距 离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降 低 铁 路 辉 埠 站 运 输 中 间 环 节 费 用,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增 强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拟 新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本 专 用 线 接 轨 于 衢 常 铁 路 终 点 站 辉 埠 站, 从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向 西 北 延 伸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线 路 长 约 1.84km, 采 用 单 线, 工 企 铁 路 Ⅰ 级 标 准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为 :(1) 辉 埠 站 站 房 对 侧 增 设 到 发 线 1 股 ( 有 效 长 850m) (2)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厂 内 设 6 股 道, 其 中 专 1 道 为 侧 式 装 卸 线, 专 2 专 3 道 为 漏 斗 式 整 列 装 车 线, 专 4 道 为 机 走 线, 专 5 道 为 整 列 卸 煤 线, 专 6 道 为 故 障 车 存 放 线 (3) 新 建 1.84km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总 投 资 13183.4 万 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012 年 11 月,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随 后 评 价 单 位 于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2013 年 1 月 委 托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并 于 3 月 完 成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根 据 国 家 及 浙 江 省 公 众 参 与 相 关 规 定, 分 别 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 和 2013 年 4 月 9 在 今 日 常 山 发 布 本 工 程 第 一 次 和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并 同 期 在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上 进 行 2 次 公 示 ; 第 二 次 公 示 后 开 始 实 施 个 人 与 团 体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建 设 单 位 于 2013 年 6 月 ~2014 年 2 月 在 评 价 范 围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一 结 束, 评 价 单 位 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回 访 评 价 单 位 按 照 评 价 导 则 技 术 规 范, 于 2014 年 4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2014 年 5 月 22 日 衢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组 织 召 开 了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会 ;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环 评 单 位 2014 年 6 月 完 成 了 该 报 告 书 的 报 批 稿 本 项 目 主 要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振 动 水 地 下 水 生 态 等 方 面 将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为 项 目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的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和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鼓 励 类 中 的 二 十 三 小 类 铁 路 ; 本 项 目 与 常 山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相 符 合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的 建 设, 使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产 销 两 地 实 现 铁 路 直 通 本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产 生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空 气 水 生 态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通 过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运 营 阶 段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制 度 后,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缓 解,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本 报 告 书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衢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常 山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林 业 局 规 划 局 及 辉 埠 镇 等 有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感 谢

目 录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图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区 域 位 置 示 意 图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运 输 径 路 示 意 图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1 总 论...- 1-1.1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情 况 简 介...- 1-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实 施 过 程...- 2-1.3 编 制 依 据...- 2-1.4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5-1.5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5-1.6 评 价 内 容 与 评 价 重 点...- 7-1.7 评 价 因 子...- 8-1.8 评 价 标 准...- 9-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2-2 工 程 概 况...- 14-2.1 工 程 线 路 地 理 位 置 和 径 路...- 14-2.2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14-2.3 设 计 年 度 运 量 及 行 车 量...- 14-2.4 主 体 工 程 内 容...- 16-2.5 土 石 方 工 程...- 22-2.6 工 程 用 地...- 23-2.7 大 临 工 程...- 23-2.8 工 期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24-2.9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25 - - I -

2.10 与 本 工 程 相 关 的 水 泥 厂 废 ( 污 ) 水 处 理 及 原 煤 堆 场 概 述...- 26-3 工 程 分 析...- 29-3.1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29-3.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分 析...- 29-3.3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分 析...- 30-3.4 环 境 影 响 的 识 别 与 筛 选...- 30-3.5 工 程 污 染 源 简 要 分 析...- 31-3.6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统 计...- 41-4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概 况...- 42-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2-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45-4.3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45-5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47 5.1 概 述... 47 5.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8 5.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59 5.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69 5.5 小 结... 72 6 声 环 境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74 6.1 概 述... 74 6.2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75 6.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分 析... 81 6.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86 6.5 评 价 结 论... 87 7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89 - - II -

7.1 概 述...- 89-7.2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90-7.3 环 境 振 动 预 测 与 分 析...- 91-7.4 振 动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94-7.5 小 结...- 95-8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96-8.1 概 述...- 96-8.2 沿 线 水 环 境 现 状...- 97-8.3 新 建 综 合 楼 污 水 影 响 分 析...- 99-8.4 小 结...- 100-9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1-9.1 概 述...- 101-9.2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102-9.3 运 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04-9.4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 105-1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06 10.1 概 述... 106 10.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07 10.3 区 域 气 象 特 征... 114 10.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20-10.5 环 保 措 施 及 投 资 概 算... 139 10.6 评 价 小 结 及 建 议... 141 11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43-11.1 概 述...- 143-11.2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143 - - III -

11.3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43-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44-12.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概 述...- 144-12.2 线 路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44-12.3 站 场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45-12.4 环 境 管 理 分 析...- 146-12.5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46-13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47-13.1 施 工 工 程 概 述...- 147-13.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47-13.3 施 工 期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50-13.4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51-13.5 施 工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53-13.6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154-13.7 临 时 施 工 设 施 生 态 影 响...- 154-13.8 小 结...- 155-14 公 众 参 与...- 156-14.1 概 述...- 156-14.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和 调 查 对 象...- 156-14.3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与 内 容...- 156-14.4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与 分 析...- 162-14.5 小 结 与 建 议...- 172-15 环 境 监 测 与 管 理 计 划...- 174-15.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174-15.2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176 - - IV -

15.3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179-1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82-16.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82-16.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失 分 析...- 182-16.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83-16.4 小 结...- 183-17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估 算...- 185-17.1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85-17.2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85-17.3 运 营 期 环 保 措 施 及 建 议...- 186-17.4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188-18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190-18.1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190-18.2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191-18.3 建 设 项 目 其 他 部 门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191-19 评 价 结 论...- 194-19.1 工 程 概 况...- 194-19.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4-19.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5-19.4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6-19.5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6-19.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97-19.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7-19.8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8-19.9 公 众 参 与...- 198 - - V -

19.10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 199-19.11 评 价 总 结 论... - 199 - 附 图 : 附 图 1: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位 置 示 意 图 附 表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 VI -

1 总 论 1.1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情 况 简 介 1.1.1 项 目 名 称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1.1.2 项 目 地 点 本 项 目 位 于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本 专 用 线 接 轨 于 衢 常 铁 路 终 点 站 辉 埠 站, 从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向 西 北 延 伸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线 路 长 约 1.84km, 采 用 单 线, 工 企 铁 路 Ⅰ 级 标 准 1.1.3 项 目 背 景 及 意 义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建 材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浙 江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核 心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创 立 于 2003 年, 现 有 资 产 总 额 16 亿 元, 总 占 地 面 积 1740 余 亩, 员 工 420 人, 其 中 拥 有 工 程 师 技 师 以 上 各 级 技 术 人 员 106 人,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员 工 占 60% 公 司 一 线 5000T/D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于 2004 年 建 成 投 产, 二 线 5000T/D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于 2008 年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年 产 能 400 万 吨, 是 浙 江 省 日 产 10000 吨 的 大 型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基 地 ; 现 采 用 公 路 ( 铁 路 新 建 ) 运 输, 公 路 承 担 运 量 近 期 大 于 远 期, 随 着 大 宗 运 量 ( 水 泥 ) 产 量 增 加, 铁 路 运 输 量 远 期 大 于 近 期 运 量 ; 公 司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节 能 减 排 号 召, 配 套 2*9MW 纯 低 温 余 热 发 电 系 统 于 2008 年 底 并 网 发 电 为 解 决 运 输, 常 山 县 在 2003 年 开 始 筹 建 衢 州 至 常 山 的 铁 路 专 用 线, 该 专 用 线 自 沪 昆 铁 路 的 衢 州 站 引 出, 至 常 山 县 的 辉 埠 镇, 线 路 长 42.3km 衢 常 铁 路 得 到 铁 道 部 浙 江 省 铁 投 公 司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支 持, 成 为 三 家 股 东 建 设 的 合 资 铁 路, 现 已 建 成 通 车 原 设 计 水 泥 厂 专 用 线 在 辉 埠 站 终 端 接 轨, 但 因 水 泥 厂 产 权 改 革 等 原 因, 专 用 线 未 建 设 伸 入 厂 内, 不 能 发 挥 辉 埠 站 的 应 有 作 用 因 企 业 地 处 欠 发 达 地 区, 距 市 场 相 对 较 远, 受 物 流 因 素 的 影 响,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和 附 近 天 马 水 泥 的 产 品 销 售 目 标 市 场 基 本 重 叠, 产 品 销 量 主 要 集 中 在 企 业 当 地 及 周 边 市 场 两 家 企 业 产 品 主 要 依 靠 公 路 运 输, 由 于 公 路 运 输 存 在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且 整 体 形 势 日 趋 复 杂, 物 流 形 式 的 单 一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制 约 着 企 业 的 发 展, - 1 -

尤 其 成 为 企 业 市 场 建 设 和 开 发 的 瓶 颈 为 解 决 公 司 周 边 100km 范 围 内 水 泥 供 销 市 场 严 重 饱 和, 开 拓 远 距 离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降 低 铁 路 辉 埠 站 运 输 中 间 环 节 费 用,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增 强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建 设 铁 路 专 用 线 是 实 现 公 司 大 宗 货 物 运 输 的 最 佳 选 择 1.1.4 项 目 勘 测 设 计 过 程 (1)2011 年 12 月,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2)2012 年 6 月,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 修 改 )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据 此 开 展 工 作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实 施 过 程 1.2.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任 务 委 托 遵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令 (1998)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1.2.2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评 价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成 立 了 评 价 组, 并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同 时 对 工 程 研 究 范 围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现 场 踏 勘, 在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影 响 筛 选 的 基 础 上, 委 托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工 程 沿 线 的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现 状 进 行 监 测, 开 展 社 会 调 查 公 众 参 与 资 料 收 集 等 现 场 工 作, 在 此 基 础 上, 评 价 单 位 编 制 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3 编 制 依 据 1.3.1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与 部 门 规 章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 年 4 月 1 日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施 行 ); - 2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1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 施 行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2007 年 12 月 29 日 施 行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1998)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2011) 第 590 号 令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条 例 (2011 年 1 月 21 日 施 行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7 号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9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16)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2011 年 2 月 22 日 国 务 院 第 145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2011 年 3 月 5 日 施 行 ); (17) 国 务 院 国 函 [1998]5 号 国 务 院 关 于 酸 雨 控 制 区 和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控 制 区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1998 年 1 月 12 日 ); (1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2008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9)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文 件 环 发 [2003]94 号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20)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2006 年 3 月 18 日 施 行 ); (21)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1]108 号 关 于 加 强 铁 路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铁 道 部 联 合 发 文,2001 年 7 月 12 日 ); (22) 浙 江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9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23)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3 年 9 月 1 日 施 行 ); (24) 浙 江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2006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 (25)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2013 2017 年 ) (26) 浙 江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 浙 政 办 发 [2012]132 号 ) (27)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2014 年 1 月 ) (28)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浙 - 3 -

环 发 [2008]55 号 ); (29) 环 发 [2010]7 号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2010 年 1 月 11 日 施 行 ) 1.3.2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文 件 (1)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2) 浙 江 省 水 功 能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2006 年 4 月 ); (3) 浙 江 省 常 山 县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2012 年 12 月 ) (4) 辉 埠 镇 城 镇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文 件 1.3.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技 术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7)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适 用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94); (8)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190-2007); (9)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50434-2008); (10)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标 准 (TB10502-93); (11) 关 于 印 发 <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修 订 稿 )> 的 通 知 ( 铁 计 [2010]44 号 ) 1.3.4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资 料 及 其 它 (1)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 修 改 ) (2012 年 6 月 ); (2)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废 气 废 水 厂 界 噪 声 常 规 监 测 报 告 : 常 环 监 字 (2012) 第 71 号, 常 环 监 字 (2012) 第 138 号 ; (3) 浙 江 常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日 产 2 4000 吨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浙 环 监 业 字 (2009) 第 184 号 ) 浙 江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2010 年 4 月 (4)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登 记 情 况 - 4 -

1.4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本 次 评 价 在 充 分 调 查 工 程 所 在 地 区 的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对 工 程 潜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点 线 结 合, 以 点 为 主, 就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水 环 境 等 不 同 环 境 要 素, 预 测 工 程 实 施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使 可 能 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的 公 众 了 解 工 程 方 案, 收 集 公 众 对 工 程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和 其 它 方 面 的 意 见, 提 交 决 策 机 构 考 虑 民 众 合 理 的 环 境 要 求 对 工 程 设 计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同 时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标 准, 结 合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总 体 规 划 和 环 保 要 求, 对 工 程 设 计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对 未 能 满 足 环 境 要 求 的 工 程 活 动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防 治 措 施, 并 将 评 价 结 论 和 有 关 建 议 及 时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与 设 计 部 门,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指 导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1.5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1.5.1 评 价 等 级 (1)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工 程 新 建 线 路 长 度 1.84 km< 50 km 占 地 面 积 0.54 km 2 < 2 km 2, 工 程 用 地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依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中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表, 评 价 定 为 三 级 (2)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工 程 为 工 业 企 业 Ⅰ 级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规 定 的 2 类 地 区,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量 在 3dBA 以 下, 且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根 据 HJ2.4-200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的 要 求,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按 照 三 级 评 价 要 求 进 行 (3)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工 程 新 增 污 水 排 放 量 <200m 3 /d,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为 非 持 久 性, 需 预 测 浓 度 的 水 质 参 数 <7,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按 HT/J2.3-9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规 定, 地 面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从 简,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中 第 4.3 条 的 规 定 (4)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A 据 勘 察 资 料, 岩 土 单 层 厚 度 Mb 1.0m, 岩 土 单 层 厚 度 一 般 在 渗 透 系 数 - 5 -

K 10-7cm/s,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为 强 B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工 程 所 在 地 属 于 地 下 水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密 切 地 区,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为 易 C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井 保 护 范 围 等 地 下 水 敏 感 区,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不 敏 感 D 本 工 程 新 增 最 大 污 水 排 放 量 的 为 新 建 综 合 楼,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3.06m 3 /d< 1000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为 小 E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及 污 染 源 类 比 调 查,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类 型 主 要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需 预 测 浓 度 的 水 质 参 数 <7,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根 据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办 法, 确 定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等 级 为 三 级 (5)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工 程 未 新 建 锅 炉 设 施, 线 路 运 营 后 除 内 燃 机 车 流 动 源 和 装 卸 无 组 织 扬 尘 外, 无 其 它 污 染 源 本 工 程 煤 炭 装 卸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无 组 织 扬 尘, 对 厂 区 站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计 算,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 详 见 第 9 章 ) 1.5.2 工 程 研 究 及 评 价 范 围 建 设 内 容 及 评 价 内 容 (1) 研 究 范 围 及 评 价 范 围 工 程 研 究 范 围 : 铁 路 专 用 线 及 接 轨 站 辉 埠 车 站 改 造 工 程 专 用 线 : 接 轨 于 衢 常 铁 路 终 点 站 辉 埠 站, 从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向 西 北 延 伸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线 路 长 约 1.84km 评 价 范 围 : 包 含 整 个 工 程 范 围 (2)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及 评 价 内 容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 1) 新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1.84km; 2) 辉 埠 站 站 房 对 侧 增 设 到 发 线 1 股 ( 有 效 长 850m); 3)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厂 内 设 6 股 道, 其 中 装 卸 线 4 股, 机 车 走 行 线 1 股 故 障 车 辆 存 放 线 1 股, 并 预 留 专 用 线 扩 建 2 股 道 条 件 ; 除 故 障 车 辆 存 放 线 外, 有 效 长 均 为 850m - 6 -

评 价 内 容 : 对 新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重 点 接 入 场 辉 埠 站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间 的 铁 路 运 行 噪 声 排 放 污 水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1.5.3 专 题 评 价 范 围 (1) 生 态 环 境 1) 线 路 中 心 线 外 300 m 以 内 两 侧 区 域 ; 2) 厂 区 站 用 地 界 外 100m 以 内 的 区 域 ; 3)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取 弃 土 场 等 临 时 用 地 界 外 100m 以 内 区 域 ; 4) 施 工 便 道 中 心 线 两 侧 30 m 以 内 区 域 ; (2) 声 环 境 根 据 铁 路 工 程 特 点 及 本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长 度 范 围 为 工 程 设 计 所 涉 及 的 范 围, 宽 度 范 围 为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区 域 (3) 振 动 环 境 线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60m 以 内 区 域 (4)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评 价 范 围 和 重 点 为 拟 建 工 程 过 水 桥 梁 两 侧, 桥 位 上 游 500m 下 游 1km 河 段 及 施 工 场 地 污 废 水 ; 运 营 期 评 价 重 点 是 新 建 综 合 楼 水 污 染 源 及 主 要 受 纳 水 体 (5) 地 下 水 新 建 综 合 楼 及 所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6) 大 气 环 境 1) 专 用 线 沿 线 两 侧 200m 的 范 围 内 2) 以 厂 站 区 污 染 源 为 中 心, 直 径 5km 范 围 1.5.4 评 价 时 段 同 设 计 年 度, 即 2020 年 1.6 评 价 内 容 与 评 价 重 点 1.6.1 评 价 内 容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识 别 与 筛 选,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设 置 如 下 专 题 (1) 总 论 - 7 -

(2) 工 程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概 况 (4)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0)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1) 清 洁 生 产 (1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3) 公 众 参 与 (14)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15) 环 境 监 测 与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1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7)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估 算 (18) 评 价 结 论 1.6.2 评 价 重 点 专 题 根 据 本 工 程 潜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以 下 列 环 境 要 素 为 评 价 重 点 : (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2)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4) 公 众 参 与 1.7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污 染 特 点, 通 过 筛 选 和 识 别, 各 评 价 要 素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1.7-1 - 8 -

表 1.7-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汇 总 表 评 价 要 素 施 工 期 评 价 因 子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振 动 环 境 VL Z10 VLzmax 水 环 境 COD SS 石 油 类 ph COD Mn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地 下 水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等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等 大 气 环 境 TSP pm 10 等 TSP pm 10 烟 尘 SO 2 NO X 等 1.8 评 价 标 准 1.8.1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根 据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常 山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本 工 程 环 评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 详 见 附 件 2), 将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的 评 价 标 准 汇 总 于 表 1.8-1 中 表 1.8-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的 标 准 汇 总 表 环 境 要 素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值 或 等 级 适 用 范 围 备 注 GB12525-90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限 值 及 其 测 量 方 法 昼 70dBA, 夜 60dBA 距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30m 处 2 类 区 :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昼 间 60dBA, 标 准 夜 间 50dBA 铁 路 用 地 界 外 声 环 境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昼 60dBA, 夜 50dBA 水 泥 厂 和 辉 埠 站 厂 界 振 动 环 境 水 环 境 排 放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环 发 [2003]94 号 文 昼 70dBA, 夜 55dBA 昼 60dBA, 夜 50dBA 施 工 场 地 和 便 道 沿 线 无 功 能 区 的 学 校 医 院 ( 疗 养 院 敬 老 院 ) 室 外 昼 70dB, 夜 67dB 既 有 敏 感 建 筑 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距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昼 80dB, 夜 80dB 线 30m 以 远 区 域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地 下 水 质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Ⅲ 类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灵 合 溪 及 所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无 住 校 生 的 学 校 和 无 住 院 部 的 医 院, 夜 间 不 对 标 - 9 -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排 放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4915-2013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颗 粒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0.5mg/m 3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mg/m 3 二 级 水 泥 厂 厂 站 区 沿 线 施 工 扬 尘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1.8.2 标 准 值 说 明 (1)SL190-2007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级 别 表 1.8-2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表 ( 节 选 )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a) 土 壤 侵 蚀 厚 度 (mm/a) 微 度 <500 <0.37 轻 度 500~2500 0.37~1.9 中 度 2500~5000 1.9~3.7 强 度 5000~8000 3.7~5.9 极 强 度 8000~15000 5.9~11.1 剧 烈 >15000 >11.1 (2)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1.8-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 节 选 ) 类 别 昼 间 标 准 值 ( 等 效 声 级 L Aeq :db) 夜 间 2 60 50 (3)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1.8-4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噪 声 限 值 ( 等 效 声 级 L Aeq :db) 昼 间 昼 间 70 55 (4)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1.8-4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 节 选 ) 时 段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昼 间 昼 间 2 60dBA 50dBA (5)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0 -

表 1.8-5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 节 选 ) 污 染 因 子 Ⅲ 类 标 准 ph 6~9 SS / 溶 解 氧 5mg/L COD Mn 6mg/L BOD 5 4mg/L 总 磷 0.2mg/L 氨 氮 1.0mg/L 石 油 类 0.05 (6)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表 1.8-6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 节 选 ) 污 染 物 ph BOD 5 (mg/l) SS (mg/l) 氨 氮 (mg/l) 城 市 绿 化 6.0~9.0 20 / 20 (7)GB/T14848-9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表 1.8-7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节 选 ) 标 准 类 别 项 目 单 位 标 准 值 III 类 ph 无 量 纲 6.5~8.5 总 硬 度 mg/l 450 氯 化 物 mg/l 250 挥 发 性 酚 类 mg/l 0.00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0 硝 酸 氮 mg/l 20 亚 硝 酸 盐 mg/l 0.02 氨 氮 mg/l 0.2 (8)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表 1.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 节 选 ) 适 用 地 带 范 围 昼 间 (db) 夜 间 (db) 居 民 文 教 区 70 67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80 80 注 : 指 上 述 各 类 区 铅 垂 向 Z 振 级 标 准 值 - 11 -

(9)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表 1.8-9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节 选 ) 单 位 :mg/m 3 项 目 标 准 级 别 NO 2 SO 2 PM 10 TSP 小 时 平 均 GB3095-0.20 0.50 / / 日 平 均 2012 二 级 标 准 0.08 0.15 0.15 0.30 年 平 均 0.04 0.06 0.07 0.20 小 时 平 均 GB3095-0.20 0.50 / / 日 平 均 1996 0.08 0.15 0.15 0.30 年 平 均 二 级 标 准 0.04 0.06 0.10 0.20 (10)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1.8-10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节 选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监 控 点 浓 度 (mg/m 3 ) 颗 粒 物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11)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13) 表 1.8-11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限 值 ( 节 选 ) 序 号 污 染 物 项 目 限 值 限 值 含 义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1 颗 粒 物 0.5 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9.1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监 控 点 与 参 照 点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TSP)1 小 时 浓 度 值 的 差 值 厂 界 外 20m 处 上 风 向 设 参 照 点, 下 风 向 设 监 控 点 沿 线 分 布 的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自 然 植 被 等 1.9.2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工 程 沿 线 距 轨 道 中 心 线 60m 两 侧 范 围 内, 无 振 动 保 护 目 标 沿 线 外 轨 中 心 线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9-1 表 1.9-1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敏 感 点 建 设 建 筑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线 路 里 程 规 模 编 号 名 称 年 代 层 数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方 位 朝 向 1 上 辉 埠 AK0+500~ 1970~ ( 东 ) AK0+650 1980 年 10 户 1~3 层 105m -7.4m 桥 梁 左 侧 背 对 2 上 辉 埠 AK0+650~ 1970~ ( 西 ) AK0+900 1980 年 45 户 1~3 层 84m -6.4m 路 堤 左 侧 背 对 注 :1 高 差 栏 中, 敏 感 点 高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低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2 距 离 是 指 该 处 敏 感 点 距 线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的 最 近 距 离 - 12 -

1.9.3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距 离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较 近 的 灵 合 溪, 新 建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专 用 线 跨 越 灵 合 溪 (AK0+338~AK0+642) 1.9.4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因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等 地 下 水 敏 感 区, 保 护 目 标 为 沿 线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地 下 水 环 境 1.9.5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为 专 用 线 沿 线 两 侧 200m 的 范 围 内, 及 以 厂 站 区 污 染 源 为 中 心, 直 径 5km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保 护 目 标 详 见 表 1.9-2 和 附 图 1 表 1.9-2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到 厂 区 站 边 界 的 距 离 (m) 户 数 ( 户 ) 人 口 ( 人 ) 备 注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220 760 行 政 村 2 里 山 头 东 350 10 30 自 然 村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 750 学 校 4 石 木 岭 村 ( 又 称 石 姆 岺 村 ) 东 530 300 1000 住 宅 新 区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280 670 自 然 村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230 680 自 然 村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220 660 自 然 村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210 640 自 然 村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210 650 自 然 村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240 690 自 然 村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350 1250 自 然 村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76 266 自 然 村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100 360 自 然 村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120 390 自 然 村 15 辉 埠 镇 第 一 中 心 幼 儿 园 东 北 950 / 200 学 校 16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 / 镇 区 17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 / 医 院 - 13 -

2 工 程 概 况 2.1 工 程 线 路 地 理 位 置 和 径 路 本 项 目 位 于 衢 州 市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常 山 县 地 处 闽 浙 赣 皖 四 省 咽 喉, 素 有 四 省 通 衢, 两 浙 首 站 之 称 全 县 交 通 条 件 极 其 便 利,320 205 国 道 杭 金 衢 高 速 公 路 横 贯 全 境, 衢 常 铁 路 建 成 通 车, 黄 衢 南 高 速 公 路 已 建 成 开 通, 基 本 形 成 了 外 畅 通 内 贯 通 村 连 通 的 完 善 的 交 通 网 络 体 系 本 铁 路 专 用 线 自 衢 常 铁 路 终 点 站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向 西 北 延 伸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线 路 长 约 1.84km 2.2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1) 本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线 路 等 级 工 企 Ⅰ 级 正 线 数 目 单 线 限 制 坡 度 6 最 小 曲 线 半 径 一 般 地 段 600m, 困 难 地 段 350m 牵 引 种 类 近 期 内 燃, 远 期 电 力 机 车 类 型 近 期 DF 系 列 牵 引 质 量 4000t 到 发 线 有 效 长 度 850m 联 锁 类 型 : 厂 区 站 计 算 机 联 锁 辉 埠 站 维 持 6502, 预 留 九 景 衢 铁 路 辉 埠 站 改 造 微 机 联 锁 建 设 条 件 (2) 既 有 相 邻 线 路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表 2.2-1 相 邻 线 路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线 别 铁 路 等 级 正 线 数 目 限 制 坡 度 ( ) 最 小 曲 线 半 径 (m) 牵 引 种 类 机 车 类 型 衢 常 线 Ⅰ 级 单 线 6 1600 内 燃 DF4 九 景 衢 Ⅰ 级 双 线 6 2.3 设 计 年 度 运 量 及 行 车 量 (1) 设 计 年 度 2020 年 一 般 3500 困 难 2800 电 力 客 SS9 货 HXD3 牵 引 定 数 (t) 近 期 3500 远 期 4000 到 发 线 闭 塞 方 有 效 长 (m) 式 850 半 自 动 4000 850 自 动 - 14 -

(2) 运 量 根 据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2 条 日 产 5000 吨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生 产 线 项 目 概 要, 同 时 考 虑 公 路 承 担 部 分 运 量, 建 设 单 位 测 算 经 铁 路 专 用 线 货 运 量 如 下 : 表 2.3-1 设 计 年 度 铁 路 货 运 量 单 位 : 万 吨 品 名 发 送 到 达 备 注 烟 煤 30 按 6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硫 酸 渣 9.5 按 10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石 膏 12.5 按 10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混 合 材 水 泥 102 熟 料 主 要 为 水 渣, 全 部 经 公 路 运 输 散 装 水 泥 : 按 公 司 配 置 120 辆 火 车 散 装 罐 车 计 算, 年 运 量 64 万 吨 (2000 吨 / 天 *320 天 ) 袋 装 水 泥 : 按 每 天 发 运 20 节 车 计 算, 年 运 量 38 万 吨 (1200 吨 / 天 *320 天 ) 受 到 达 地 条 件 限 制, 近 期 不 考 虑 铁 路 运 输, 预 留 作 业 条 件 合 计 102 52 合 计 154 万 吨 / 年 铁 路 货 运 量 运 量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2.3-2 专 用 线 运 量 详 细 分 类 到 发 运 量 表 单 位 : 万 吨 序 号 品 名 物 态 包 装 设 计 年 度 到 达 发 送 备 注 1 烟 煤 固 态 散 装 30 / 主 要 来 源 山 东 山 西 2 硫 酸 碴 固 态 散 装 9.5 / 3 石 膏 固 态 散 装 12.5 / 主 要 来 源 山 东 4 混 合 料 固 态 散 装 / / 5 散 装 / 64 销 往 宁 波 温 州 水 泥 固 态 6 袋 装 / 38 销 往 宁 波 温 州 及 周 边 7 熟 料 固 态 散 装 销 往 周 边 下 端 企 业 总 计 52 102 (3) 行 车 量 本 专 用 线 设 计 年 度 考 虑 增 加 自 备 调 机 企 业 拟 保 留 部 分 散 装 水 泥 运 输 罐 车, 其 余 货 物 运 输 利 用 铁 路 车 辆 水 泥 专 用 线 分 品 类 装 卸 车 数 如 下 表 : 表 2.3-3 设 计 年 度 专 用 线 分 品 类 装 卸 车 数 表 序 号 卸 车 装 车 品 名 数 量 ( 辆 / 日 ) 品 名 数 量 ( 辆 / 日 ) 1 烟 煤 17 散 装 水 泥 33 2 硫 酸 渣 6 袋 装 水 泥 21 3 石 膏 8 熟 料 / - 15 -

序 号 卸 车 装 车 品 名 数 量 ( 辆 / 日 ) 品 名 数 量 ( 辆 / 日 ) 总 计 31 54 由 上 表 可 知, 设 计 年 度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装 卸 车 数 为 85 辆 经 计 算, 专 用 线 列 车 对 数 为 2 对, 每 次 20~30 辆 (4) 装 卸 方 式 本 专 用 线 的 煤 炭 利 用 4 台 履 带 式 抓 煤 机 卸 煤 ; 袋 装 水 泥 采 用 5 台 叉 车 装 车, 散 装 水 泥 和 熟 料 采 用 厂 区 2 台 专 用 漏 斗 仓 装 车 装 卸 机 械 配 量 见 表 2.3-5 表 2.3-4 装 卸 机 械 配 量 表 线 别 装 卸 方 式 数 量 ( 台 ) 作 业 时 分 ( 分 钟 / 辆 ) 备 注 专 1 尾 部 低 货 位 满 足 车 辆 周 转 人 工 专 1 前 端 内 燃 叉 车 5 25 2.0t 专 2 专 3 漏 斗 仓 2 7.5 业 主 另 行 安 排 专 5 抓 煤 机 4 12 2.4 主 体 工 程 内 容 (1) 线 路 线 路 从 辉 埠 站 3 道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引 出, 经 过 专 AK0+338~ 专 AK0+642 大 桥 至 厂 区 站 终 点 车 挡, 线 路 全 长 1.84km 共 3 个 曲 线, 长 度 约 225m, 最 小 曲 线 半 径 为 350m (2) 路 基 路 基 面 宽 度 : 车 站 路 基 最 外 侧 线 路 中 心 至 路 基 边 缘 直 线 部 分 为 3.0m, 梯 线 部 位 为 3.5m 专 用 线 走 行 线 部 分 直 线 地 段 路 基 宽 度 为 6.2m, 曲 线 地 段 按 规 定 加 宽 路 基 面 形 状 : 车 站 路 基 面 设 有 倾 向 排 水 系 统 的 横 向 坡 度 专 用 线 走 行 线 部 分 路 基 面 为 三 角 形, 设 2% 的 横 向 排 水 坡 路 基 边 坡 : 线 路 路 基 高 度 H 8m 的 路 堤, 边 坡 坡 度 为 1:1.5; 高 度 8<H 20m, 采 用 二 级 坡 面, 下 部 边 坡 坡 度 1:1.75,8m 以 上 为 1:1.5 路 基 排 水 : 车 站 股 道 间 采 用 浆 砌 片 石 碴 底 式 矩 形 盖 板 沟, 采 用 贰 站 (01)8011 标 准 图 路 堑 顶 部 设 截 水 天 沟, 路 堤 坡 脚 外 侧 根 据 排 水 需 要 设 置 浆 砌 片 石 梯 形 侧 沟, 沟 底 宽 一 般 采 用 0.4m (3) 轨 道 1) 专 用 线 按 照 工 企 Ⅰ 级 铁 路 轨 道 标 准 设 计, 详 见 如 下 表 : - 16 -

表 2.4-1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轨 道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站 内 正 线 到 发 线 其 他 站 线 1 钢 轨 2 轨 枕 类 型 kg/m 50 50 50 每 节 轨 长 混 凝 土 枕 m/ 根 25 25 25 根 /km 新 II 型 1520 新 II 型 1520 新 II 型 1520 扣 件 弹 条 I 型 弹 条 Ⅰ 型 弹 条 Ⅰ 型 3 道 床 4 轨 道 高 度 材 料 碎 石 碎 石 碎 石 顶 宽 m 3.1 2.9 2.9 边 坡 1:1.75 1:1.5 1:1.5 厚 度 土 质 路 基 岩 石 路 基 土 质 路 基 岩 石 路 基 混 凝 土 枕 混 凝 土 枕 m 2) 辉 埠 站 改 造 轨 道 见 下 表 : 面 碴 15cm 底 碴 15cm 0.25 0.25 m 0.30 0.25 0.25 m 0.69 0.63 0.63 m 0.69 0.63 0.63 表 2.4-2 辉 埠 站 改 造 轨 道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站 内 正 线 到 发 线 其 他 站 线 1 钢 轨 2 轨 枕 3 道 床 4 轨 道 高 度 (4) 车 站 厚 度 类 型 kg/m 60 50(9 道 ) 50( 货 物 线 ) 每 节 轨 长 m/ 根 跨 区 间 无 缝 线 路 25 25 混 凝 土 枕 根 /km III 型 枕 1667 新 II 型 1520 新 II 型 1440 扣 件 弹 条 II 型 弹 条 Ⅰ 型 弹 条 Ⅰ 型 材 料 碎 石 碎 石 碎 石 顶 宽 m 3.4 2.9 2.9 边 坡 1:1.75 1:1.5 1:1.5 土 质 路 基 m 面 碴 30cm 底 碴 20cm 面 碴 20cm 底 碴 20cm 0.25 岩 石 路 基 m 0.35 0.25 0.2 土 质 路 基 混 凝 土 枕 m 0.94 0.78 0.63 岩 石 路 基 混 凝 土 枕 m 0.79 0.63 0.58 1) 接 轨 站 辉 埠 站 既 有 辉 埠 站 为 衢 常 线 终 点 站, 只 办 理 货 运 业 务, 属 四 等 中 间 站, 该 站 为 衢 常 线 除 衢 州 站 外 唯 一 开 办 货 运 业 务 的 主 要 车 站, 重 要 服 务 对 象 为 常 山 辉 埠 水 泥 碳 制 品 化 工 等 工 业 企 业 车 站 设 有 5 条 到 发 线 ( 含 正 线 ), 站 房 设 于 左 侧, 车 站 内 - 17 -

有 200m 10m 0.5m 基 本 站 台 一 个 ; 衢 州 端 站 房 对 侧 设 有 货 场 一 处, 设 货 物 线 2 条, 其 中 H1 道 配 置 280m 25.5m 1.1m 货 物 站 台 一 个,127.2m 18m 货 物 仓 库 一 座 ;H2 道 配 置 26m 跨 度 20t 抓 斗 式 卸 煤 机 1 台 货 场 头 部 设 机 车 整 备 线 1 条 根 据 铁 道 部 工 程 设 计 鉴 定 中 心 鉴 站 [2004]181 号 文, 关 于 衢 常 铁 路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其 到 发 线 设 备 已 考 虑 水 泥 专 用 线 运 输 的 需 要 车 站 终 端 ( 景 德 镇 端 ) 为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但 未 接 入 厂 区, 据 统 计,2010 年 辉 埠 站 货 物 到 达 量 9.8 万 吨 ( 主 要 是 煤 钢 材 ), 发 送 量 6.98 万 吨 ( 主 要 是 水 泥 碱 制 品 ) 车 站 对 侧 预 留 有 扩 建 场 地 图 2.4-1 既 有 辉 埠 站 及 对 侧 预 留 空 地 既 有 衢 常 铁 路 辉 埠 车 站 平 面 示 意 图 如 下 所 示 : 衢 常 铁 路 辉 埠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图 2.4-2 衢 常 铁 路 辉 埠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 18 -

依 据 铁 四 院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辉 埠 站 设 计 总 规 模 为 7 条 到 发 线 ( 含 正 线 及 预 留 1 条 到 发 线 ) 5 条 调 车 线 其 中 近 期 九 景 衢 左 线 占 用 了 1 条 到 发 线, 相 应 还 建 到 发 线 1 条 既 有 车 站 两 端 咽 喉 适 当 改 造 九 江 端 咽 喉 增 设 牵 出 线 1 条, 有 效 长 300m, 并 预 留 有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专 用 线 的 接 轨 条 件 车 站 范 围 为 1 的 上 坡 ; 两 端 咽 喉 预 留 列 车 到 发 和 调 车 作 业 的 平 行 进 路 车 站 基 本 站 台 维 持 既 有 货 运 规 模 设 备 能 满 足 近 期 货 运 量 的 需 求, 仍 维 持 既 有 拟 建 九 景 衢 铁 路 辉 埠 站 平 面 示 意 图 如 下 : 图 2.4-3 拟 建 九 景 衢 铁 路 辉 埠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本 专 用 线 设 计 内 容 : 辉 埠 站 站 房 对 侧 增 设 到 发 线 1 股, 并 结 合 九 景 衢 铁 路 对 辉 埠 站 的 站 改 要 求, 对 二 端 咽 喉 区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后, 包 括 九 景 衢 铁 路 工 程, 具 有 正 线 2 股 到 发 线 5 股 ; 预 留 到 发 线 1 股 调 车 线 5 股 总 计 铺 轨 长 度 1.87km, 铺 设 道 岔 8 组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如 下 : - 19 -

2) 厂 区 站 图 2.4-4 辉 埠 站 改 造 方 案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现 状 为 空 地, 详 见 下 图 : 图 2.4-5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现 状 图 主 要 设 计 内 容 :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设 走 行 线 1 股 存 车 线 2 股 ( 预 留 ) 卸 煤 线 1 股 硫 酸 渣 石 膏 卸 车 及 袋 装 水 泥 装 车 线 1 股, 以 及 散 装 水 泥 装 车 线 2 股, 总 计 铺 轨 长 8.26km, 拆 铺 道 岔 2 组, 新 铺 道 岔 18 组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如 下 : - 20 -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方 案 Ⅰ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图 2.4-6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方 案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5) 桥 涵 本 工 程 新 增 梁 桥 和 框 架 桥 各 1 座, 接 长 桥 涵 6 座, 其 中 框 架 桥 1 座 盖 板 涵 2 座 圆 涵 3 座 区 间 跨 辉 埠 村 公 路 及 新 修 河 道, 采 用 直 线 梁 桥, 桥 全 长 304m, 拟 用 9-32.0m+1-16.0m 简 支 梁 桥, 具 体 见 桥 涵 表 表 2.4-3 本 工 程 桥 涵 表 编 号 里 程 既 有 孔 径 规 模 长 度 1 K41+442 1-8.7m 框 构 同 既 有 接 长 7.0m 2 K41+581 1-1.5m 圆 涵 同 既 有 接 长 6.5m 3 K42+108 1-6.0m 盖 板 涵 框 架 涵 接 长 6.5m 4 K42+307 1-5.0m 盖 板 涵 框 架 涵 接 长 6.5m 5 K42+388 1-1.5m 圆 涵 同 既 有 接 长 9.0m 6 K42+586 1-1.5m 圆 涵 同 既 有 接 长 12.0 7 专 AK0+32.70 1-8.0 5.0m 框 架 涵 同 既 有 接 长 9.0m 8 AK0+338~AK0+642 9-32.0+1-16.0m 新 建 简 支 梁 304m (6) 给 排 水 辉 埠 站 增 加 1 股 到 发 线, 水 利 用 车 站 既 有 ; 新 建 厂 区 站 生 活 及 消 防 水 源 来 自 既 有 厂 区 内 供 水 干 管 - 21 -

专 用 线 雨 废 水 分 流, 生 产 污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分 流, 生 产 及 生 活 污 废 水 接 入 厂 区 排 水 体 系, 集 中 处 理 1) 站 场 排 水 雨 废 分 流 所 有 仓 库 屋 面 雨 水 有 组 织 排 放, 地 面 及 道 路 雨 水 纳 入 厂 区 雨 水 系 统 2) 煤 场 地 面 雨 水 ( 降 尘 雨 水 沉 淀, 煤 场 作 业 降 尘 采 用 水 喷 洒 方 法 ) 经 路 边 明 沟 汇 集 到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6 小 时 去 除 煤 灰 后 排 放 至 雨 水 管 (7) 房 屋 建 筑 新 增 定 员 及 暖 通 1) 房 屋 建 筑 本 工 程 新 增 各 类 生 产 生 活 房 屋 共 计 2574.3m 2, 具 体 见 下 表 : 表 2.4-4 新 建 房 屋 面 积 汇 总 表 编 号 建 筑 名 称 层 数 工 程 面 积 (m2) 备 注 1 雨 棚 单 层 1631.2( 投 影 面 积 3262.5) 生 产 用 房 2 运 转 货 运 综 合 楼 二 层 750 3 配 电 房 一 层 113.1 4 清 扫 房 一 层 40 5 轨 道 衡 控 制 室 一 层 40 6 钢 筋 混 凝 土 站 台 墙 m 430 货 物 站 台 7 站 台 混 凝 土 硬 面 m2 3510 含 雨 棚 硬 面 8 轨 道 衡 座 1 9 房 屋 面 积 合 计 m2 2574.3 不 包 括 构 筑 物 2) 新 增 定 员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增 加 助 理 值 班 员 3 人, 调 车 人 员 8 人, 道 岔 清 扫 员 2 人, 电 务 电 力 人 员 各 2 人, 共 计 17 人 3) 暖 通 本 工 程 所 在 地 区 为 夏 热 冬 冷 地 区, 不 设 集 中 采 暖, 采 用 空 调 热 泵 采 暖 本 工 程 不 新 增 锅 炉 2.5 土 石 方 工 程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总 量 为 73.53 10 4 m 3, 填 方 24.08 10 4 m( 3 含 抛 填 片 石 1.28 10 4 m 3 ), 其 中 移 挖 作 填 14.60 10 4 m 3, 其 余 9.48 10 4 m 3 来 自 商 业 购 土 ; 工 程 挖 方 49.44 10 4 m 3, 其 中 弃 方 34.84 10 4 m 3 ; 工 程 弃 方 合 计 36.12 10 4 m 3, 弃 方 用 于 - 22 -

附 近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的 填 方 工 程 此 外, 工 程 挖 表 土 1.23 10 4 m 3, 全 部 回 用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图 2.5-1 总 量 73.53 填 方 * 24.08 挖 方 49.44 外 购 9.48 移 挖 作 填 14.60 弃 方 34.84 图 2.5-1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图 ( 单 位 :10 4 m 3 ) ( 注 : 图 2.5-1 中 填 方 * 指 本 工 程 共 需 填 土 方 总 量, 包 括 填 方 22.80 和 抛 填 片 石 1.28) 2.6 工 程 用 地 本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15.50 hm 2, 临 时 用 地 0.28 hm 2, 临 时 用 地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见 表 2.6-1 表 2.6-1 本 工 程 用 地 情 况 单 位 :hm 2 工 程 名 称 农 用 地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小 计 水 田 旱 地 小 计 建 设 用 地 坑 塘 水 渠 总 计 站 场 工 程 1.25 0.97 2.22 1.10 0 3.33 11.68 0 15.01 主 体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0.49 0 0.49 0 0 0.49 0 0 0.49 小 计 1.74 0.97 2.71 1.10 0 3.81 11.68 0 15.50 临 时 工 程 0.28 0 0.28 0 0 0.28 0 0 0.28 合 计 2.02 0.97 2.99 1.10 0 3.81 11.68 0 15.78 2.7 大 临 工 程 (1) 取 土 场 弃 土 场 - 23 -

工 程 填 方 均 来 自 商 业 购 土, 工 程 挖 方 经 过 调 配 全 部 利 用, 工 程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 渣 ) 场 (2) 存 梁 厂 工 程 设 计 设 置 存 梁 场 1 处, 设 置 于 既 有 辉 埠 站 衢 州 端 的 铁 路 货 场 内 (3)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工 程 设 计 设 置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1 处 (4) 施 工 便 道 本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长 度 为 5 km, 其 中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0.55 km, 其 余 道 路 利 用 区 域 内 已 有 公 路 和 农 村 道 路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分 别 位 于 常 辉 公 路 与 既 有 辉 埠 站 之 间 和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大 桥 头 部 (5) 施 工 营 地 本 阶 段 设 计 未 考 虑 施 工 营 地 的 设 置, 评 价 建 议 本 工 程 不 另 外 建 设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单 位 租 用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单 位 或 旅 馆 房 屋 作 为 办 公 生 活 用 房,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镇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即 可 减 少 临 时 用 地, 又 可 减 少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对 地 表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2.8 工 期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本 工 程 工 期 按 18 个 月 考 虑 主 要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 施 工 准 备 : 按 3 个 月 安 排 路 基 工 程 : 施 工 难 度 较 大, 工 期 按 9 个 月 安 排 桥 涵 工 程 : 工 程 有 走 行 线 大 桥 一 处, 工 程 较 复 杂, 不 确 定 因 素 较 多, 为 控 制 工 序, 安 排 工 期 8 个 月 铺 轨 工 程 : 采 用 人 工 铺 设, 工 期 25 天 铺 碴 工 期 约 1 个 月, 后 续 工 期 1.5 个 月, 轨 道 工 程 施 工 工 期 以 4 个 月 安 排 四 电 工 程 : 可 配 合 站 前 工 程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工 期 5 个 月 全 线 综 合 调 试 及 运 行 :1 个 月 完 成 - 24 -

工 程 项 目 月 施 工 准 备 3 路 基 土 石 方 工 程 9 桥 涵 8 轨 道 工 程 4 四 电 工 程 5 房 屋 及 其 配 套 工 程 5 联 调 及 验 交 1 施 工 进 度 示 意 图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1 季 度 2 季 度 3 季 度 4 季 度 1 季 度 2 季 度 3 季 度 4 季 度 图 2.8-1 施 工 进 度 横 道 图 2.9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估 算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概 算 见 表 2.9-1 表 2.9-1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及 投 资 概 算 表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1 改 移 道 路 宽 5m 公 里 2.0 2 征 地 3 土 石 方 4 路 基 附 属 工 程 5 铺 轨 6 铺 岔 7 铺 碴 8 线 路 有 关 工 程 合 计 232.43 水 田 26.11 其 中 旱 地 亩 14.56 林 地 16.51 其 它 175.25 合 计 735291 填 方 228025 土 方 抛 填 片 石 12848 立 方 米 挖 土 方 146001 石 方 挖 次 坚 石 101745 挖 坚 石 246672 砼 挡 墙 立 方 米 870 浆 砌 片 石 侧 沟 天 沟 米 5825 浆 砌 片 石 盖 板 沟 米 750 过 轨 沟 米 255 骨 架 护 坡 ( 植 草 ) 平 方 米 49160 喷 混 挂 网 平 方 米 19160 新 铺 P60 1520 根 /km 砼 枕 公 里 1.80 新 铺 P50 1520 根 /km 砼 枕 公 里 6.46 拆 铺 道 岔 组 2 铺 新 岔 P60-1/9 组 4 铺 新 岔 P50-1/9 组 14 碎 石 道 碴 立 方 米 14308 劳 保 碴 立 方 米 3756 车 挡 挡 车 器 处 3 跳 车 平 台 米 1969 平 过 道 米 宽 72-25 -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沉 落 整 修 公 里 8.26 9 桥 涵 梁 桥 圆 涵 等 座 8 10 房 建 货 运 办 公 轨 道 衡 控 制 室 清 扫 房 平 方 米 2574 货 物 站 台 米 430 11 站 场 设 施 货 位 硬 面 平 方 米 29892 站 场 道 路 平 方 米 10658 12 电 力 项 1 13 电 气 化 站 0 14 通 信 站 1 15 信 号 信 息 站 1 16 货 运 设 备 抓 煤 机 台 8 轨 道 衡 处 1 17 大 临 架 梁 便 线 公 里 0.3 静 态 投 资 总 额 万 元 13183.4 2.10 与 本 工 程 相 关 的 水 泥 厂 废 ( 污 ) 水 处 理 及 原 煤 堆 场 概 述 (1) 水 泥 厂 废 水 处 理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废 ( 污 ) 水 主 要 为 冷 却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废 ( 污 )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经 深 度 处 理 达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标 准 后 循 环 利 用 (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 不 外 排 水 泥 厂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采 用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系 统 深 度 处 理, 出 水 循 环 利 用 该 套 水 处 理 系 统 在 设 计 时 废 水 处 理 量 已 经 考 虑 了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生 活 污 水 量, 可 以 接 纳 综 合 楼 产 生 的 约 3.06m 3 /d 的 污 水 量 - 26 -

图 2.10-1 水 泥 厂 原 有 水 处 理 设 施 (2) 水 泥 厂 原 煤 堆 场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原 煤 堆 场 位 置 如 图 2.10-2 所 示, 位 于 水 泥 厂 的 西 南 侧 原 煤 堆 场 为 长 方 形, 面 积 约 14000 平 方 米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大 部 分 原 煤 由 公 路 运 输 转 变 为 铁 路 运 输, 卸 煤 堆 场 移 至 西 南 厂 界 处 的 新 建 厂 区 站, 新 的 堆 煤 场 面 积 约 20000 平 方 米 - 27 -

原 煤 堆 场 ( 既 有 ) 原 煤 堆 场 ( 拟 建 ) 图 2.10-2 水 泥 厂 原 煤 堆 场 示 意 图 - 28 -

3 工 程 分 析 3.1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工 程 对 环 境 影 响 在 时 序 可 分 为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 见 环 境 影 响 示 意 图 ) 施 工 期 可 分 为 路 基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轨 道 及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等 单 元,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而 且 主 要 体 现 在 水 土 保 持 方 面 ; 运 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能 量 损 耗 型 ( 产 生 噪 声 振 动 ) 为 主, 物 质 损 耗 型 ( 产 生 污 水 固 体 废 物 ) 次 之 施 工 准 备 施 工 期 对 农 扬 对 被 征 扬 废 建 筑 噪 声 道 路 水 施 工 作 物 尘 土 地 涉 垃 圾 交 通 土 废 水 植 被 噪 及 人 员 尘 气 桥 梁 振 动 干 扰 流 生 活 等 永 声 产 生 影 弃 碴 失 污 水 久 性 响 破 坏 图 3.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示 意 图 列 车 运 行 水 泥 装 车 ( 散 袋 装 ) 煤 炭 石 膏 等 卸 车 噪 声 振 动 废 气 噪 声 水 泥 粉 尘 噪 声 煤 炭 杨 尘 等 图 3.1-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示 意 图 3.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分 析 (1) 工 程 路 堤 填 筑 路 堑 开 挖 等 工 程 活 动, 将 导 致 地 表 植 被 破 坏 地 表 扰 动, 易 诱 发 水 土 流 失, 以 水 塘 路 基 软 土 路 基 特 殊 路 基 地 段 较 为 突 出 (2) 工 程 对 土 地 的 占 用 将 改 变 土 地 使 用 功 能, 对 农 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3) 工 程 施 工 对 两 侧 城 镇 道 路 交 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材 料 运 输 设 备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噪 声 振 动 对 两 侧 民 众 正 常 生 活 工 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4) 桥 梁 基 础 桩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废 水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5) 施 工 作 业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改 良 土 拌 合 基 床 表 层 级 配 碎 石 拌 合 及 填 筑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污 染 材 料 运 输 扬 尘 污 染 - 29 -

以 上 影 响 总 体 来 说, 除 施 工 期 征 用 土 地 将 产 生 较 长 期 环 境 影 响 外, 其 它 环 境 影 响 多 属 暂 时 性 的, 可 逆 的, 多 数 受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可 得 到 恢 复 3.3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分 析 (1) 工 程 运 营 后 列 车 在 线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振 动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工 程 运 营 后, 辉 埠 站 新 增 到 发 线, 机 车 运 行 噪 声 将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工 程 运 营 后 辉 埠 站 未 新 增 定 员, 不 新 增 生 活 性 污 水 (3) 工 程 运 营 后, 专 用 线 厂 区 装 卸 水 泥 煤 炭 石 膏 等 物 品, 将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因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其 影 响 有 限 (4) 工 程 运 营 后,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内 燃 机 车 排 放 的 废 气 和 厂 站 区 装 卸 物 料 产 生 的 粉 尘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量 很 小, 且 沿 线 排 放, 对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很 小 ;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只 是 改 变 了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需 装 卸 水 泥 煤 炭 石 膏 等 物 品 的 运 输 方 式, 而 运 输 和 装 卸 的 量 不 变, 因 此, 工 程 运 营 后 减 少 了 公 路 运 输 的 扬 尘 而 装 卸 扬 尘 基 本 不 变, 其 对 区 域 总 体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5) 厂 区 新 增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水 泥 厂 既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放,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3.4 环 境 影 响 的 识 别 与 筛 选 根 据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的 性 质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将 工 程 行 为 对 各 类 环 境 要 素 产 生 的 影 响 按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制 成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与 筛 选 矩 阵 图 图 3.4-1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与 筛 选 矩 阵 图 工 程 阶 段 施 工 期 工 程 活 动 影 响 程 度 识 别 地 形 地 貌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物 理 化 学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植 被 水 土 保 持 灌 溉 排 洪 影 响 程 度 识 别 Ⅱ Ⅱ Ⅱ Ⅱ Ⅲ Ⅲ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Ⅱ 开 辟 施 工 便 道 及 修 建 临 时 工 程 施 工 材 料 贮 存 及 运 输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Ⅱ -M -M -M -M -S -M Ⅱ -M -S -M +M -S 路 基 土 石 方 工 程 Ⅱ -M -M -M -S -M -M -S -M -M +M -M 桥 涵 工 程 Ⅱ -M -M -M -S -S -S -S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Ⅱ +M + M +S +M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空 气 居 民 生 活 农 林 渔 业 地 方 经 济 城 市 交 通 - 30 -

运 营 期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Ⅲ +S -S 绿 化 及 恢 复 工 程 Ⅱ +M +M +L +S +S +S +M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Ⅲ -S -S -S +S 列 车 运 行 Ⅰ - M - M -S +M + M 物 料 装 卸 Ⅲ -S -S -S 注 : 图 中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判 据 分 两 类 : (1) 单 一 影 响 程 度 识 别 : 反 映 某 一 类 工 程 项 目 对 某 一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其 影 响 程 度 按 下 列 符 号 识 别 :+: 有 利 影 响 ;-: 不 利 影 响 ;L: 显 著 影 响 ;M: 一 般 影 响 ;S: 较 小 影 响 ; 空 格 : 无 影 响 或 基 本 无 影 响 (2) 综 合 ( 或 累 积 ) 影 响 程 度 识 别 : 反 映 某 一 类 工 程 项 目 对 各 个 环 境 要 素 的 综 合 影 响, 或 某 一 环 境 要 素 受 所 有 工 程 行 为 综 合 影 响 的 程 度, 并 作 为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的 判 据 其 影 响 程 度 按 下 列 符 号 识 别 :Ⅰ: 影 响 突 出 ;Ⅱ: 影 响 一 般 ;Ⅲ: 影 响 较 小 3.5 工 程 污 染 源 简 要 分 析 3.5.1 噪 声 1) 施 工 期 噪 声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和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两 类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噪 声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钻 孔 机 压 路 机 以 及 打 桩 机 等 根 据 以 往 大 量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常 见 的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3.5-1 表 3.5-1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值 序 号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名 称 10m 处 噪 声 值 Leq(dB) 1 推 土 机 76~82 2 挖 掘 机 76~84 3 运 输 车 72~82 4 压 路 机 75~90 5 柴 油 打 桩 机 90~109 6 落 锤 打 桩 机 94~105 7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70~86 8 钻 孔 - 灌 浆 机 82~85 9 重 型 吊 车 85~95 2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中 土 石 方 沙 石 料 设 备 材 料 运 输 将 动 用 大 量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运 输 车 - 31 -

辆 特 别 是 重 载 汽 车 噪 声 辐 射 强 度 较 高, 对 其 频 繁 行 驶 经 过 的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便 道 和 既 有 公 路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专 用 线 列 车 通 过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和 厂 区 站 台 货 物 装 卸 运 输 噪 声 两 类 3 交 通 噪 声 当 通 过 列 车 行 驶 时, 其 整 体 辐 射 噪 声 主 要 为 轮 轨 噪 声, 桥 上 行 驶 附 加 桥 梁 结 构 噪 声 源 强 按 照 铁 计 [2010]44 号 文 中 160km/h 以 下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噪 声 源 强 取 值, 见 表 3.5-2 表 3.5-2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源 强 声 源 种 类 距 声 源 距 离 测 点 位 置 速 度 (km/h) 声 级 (db(a))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25m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25m, 轨 面 以 上 3.5m 30 40 75.0 76.7 注 : 线 路 条 件 为 Ⅰ 级 铁 路, 无 缝 线 路,60kg/m 钢 轨, 轨 面 状 况 良 好, 混 凝 土 轨 枕, 有 碴 道 床, 平 直 4m 高 路 堤 线 路 ; 对 于 桥 梁 线 路 的 源 强 值, 在 此 表 基 础 上 增 加 3dB(A) 本 工 程 专 用 线 列 车 设 计 运 行 速 度 30km/h, 根 据 上 表 中 可 知 专 用 线 路 堤 段 噪 声 源 强 75.0dB(A) 桥 梁 段 噪 声 源 强 78.0dB(A) 4 装 卸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货 物 装 卸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作 业 车 辆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主 要 机 械 车 辆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3.5-3 表 3.5-3 主 要 装 卸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源 强 值 序 号 装 卸 运 输 车 辆 名 称 10m 处 噪 声 值 Leq(dBA) 1 叉 车 70~80 2 运 输 车 辆 72~82 3.5.2 振 动 1) 施 工 期 振 动 施 工 期 振 动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重 型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振 动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特 点, 产 生 振 动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设 备 包 括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重 型 运 输 车 压 路 机 钻 孔 机 和 打 桩 机 等 - 32 -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将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振 级 列 于 表 3.5-4 中 表 3.5-4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参 考 振 级 序 号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距 振 源 水 平 距 离 10m 处 振 级 (VLz10,dB) 1 推 土 机 79 2 挖 掘 机 78 3 混 凝 土 搅 拌 车 74 4 运 输 车 74 5 钻 孔 机 灌 浆 机 83 6 压 路 机 82 7 柴 油 打 桩 机 98 8 振 动 打 桩 锤 93 9 强 夯 114( 距 振 源 15m) 2) 运 营 期 振 动 源 强 按 照 铁 计 [2010]44 号 文 中 对 于 车 辆 构 造 速 度 小 于 100km/h 的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见 表 3.5-5 表 3.5-5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源 强 振 源 种 类 参 考 点 离 轨 道 距 离 列 车 速 度 (km/h) Z 振 级 (db)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30m 30 76.3 注 :(1) 测 点 位 置 : 距 列 车 运 行 线 路 中 心 30m 的 地 面 处 (2) 线 路 条 件 为 Ⅰ 级 铁 路, 有 缝 线 路,50 kg/m 钢 轨, 轨 面 状 况 良 好, 混 凝 土 轨 枕, 有 碴 道 床, 平 直 路 堤 线 路 ; 地 质 条 件 冲 积 层 ;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轴 重 21t; 对 于 桥 梁 线 路 的 源 强 值, 在 此 表 基 础 上 减 去 3dB 3.5.3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1)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源 工 程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水 主 要 有 3 类 : 1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BOD 5 动 植 物 油 等, 若 不 处 理 排 入 水 体, 将 对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2 桥 梁 施 工 废 水 - 33 -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作 业 过 程, 钻 孔 成 桩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泥 浆 碴, 于 泥 浆 池 中 净 置 干 化, 有 少 量 废 水 产 生 跨 河 桥 梁 的 施 工, 主 要 是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施 工 导 致 水 体 泥 沙 量 的 增 加,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3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来 自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的 冲 洗, 含 沙 量 较 高, 并 含 少 量 石 油 类, 沉 淀 处 理 2) 运 营 期 水 污 染 源 本 工 程 辉 埠 站 进 行 改 造, 未 新 增 定 员,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本 工 程 新 建 厂 区 站 装 卸 场, 新 增 职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水 泥 厂 既 有 污 水 站 进 行 处 理 ; 根 据 常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及 现 场 踏 勘, 该 公 司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煤 炭 雨 水 ( 含 喷 淋 ) 进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雨 水 管, 生 产 和 生 活 污 水 能 达 标 排 放 3.5.4 固 体 废 物 1)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工 地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和 少 量 生 活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运 往 渣 土 场,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2)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工 程 运 营 后, 新 增 少 量 的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经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转 运 处 置 后,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甚 微 3.5.5 大 气 污 染 源 1)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土 石 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车 辆 行 驶 中 的 扬 尘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等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2)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目 前,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二 条 5000T/D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已 建 成 投 产 其 袋 装 水 泥 散 装 水 泥 水 泥 熟 料 及 燃 煤 的 装 卸 贮 存 转 运 堆 放 等 作 业 机 械 设 备, 已 结 合 汽 车 运 输 的 作 业 方 式 配 备 并 正 常 运 作, 且 按 照 水 泥 设 计 院 的 厂 区 总 体 布 置, 考 虑 了 与 铁 路 专 用 线 装 卸 作 业 的 有 效 衔 接 考 虑 公 路 承 担 部 分 运 量, 本 项 目 专 用 线 设 计 年 度 运 量 及 货 物 种 类 见 表 3.5-6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货 场 内 散 装 货 品 ( 煤 炭 水 泥 等 ) 装 卸 和 堆 放 的 因 风 起 尘, 装 卸 机 械 车 辆 排 放 的 废 气 等,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有 粉 尘 CO - 34 -

NO 2 等 表 3.5-6 计 划 经 铁 路 专 用 线 货 运 量 预 测 ( 单 位 : 万 吨 ) 品 名 发 送 到 达 备 注 原 运 输 方 式 烟 煤 30 按 6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汽 车 硫 酸 渣 9.5 按 10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汽 车 石 膏 12.5 按 100% 铁 路 运 输 计 算 汽 车 混 合 材 主 要 为 水 渣, 全 部 经 公 路 运 输 汽 车 水 泥 102 散 装 水 泥 : 按 公 司 配 置 120 辆 火 车 散 装 罐 车 计 算, 年 运 量 64 万 吨 (2000 吨 / 天 *320 天 ) 汽 车 袋 装 水 泥 : 按 每 天 发 运 20 节 车 计 算, 年 运 量 38 万 吨 (1200 吨 / 天 *320 天 ) 汽 车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减 少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汽 车 的 运 输 量, 汽 车 运 输 的 二 次 扬 尘 随 之 减 少 ; 该 公 司 煤 炭 散 装 水 泥 的 装 卸 总 量 在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未 发 生 变 化, 但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大 部 分 煤 炭 散 装 水 泥 等 的 装 卸 方 式 以 及 煤 炭 的 堆 放 地 点 等 发 生 改 变 1 煤 炭 起 尘 及 其 影 响 因 素 本 项 目 拟 建 专 用 线 货 场 主 要 以 煤 炭 和 散 装 水 泥 的 运 输 为 主, 煤 炭 卸 车 堆 放 及 散 装 水 泥 的 装 车 等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粉 尘 煤 炭 粉 尘 发 生 量 主 要 取 决 于 煤 炭 自 身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 煤 炭 粒 径 分 布 含 水 率 等 ) 及 其 装 卸 工 艺 堆 存 方 式 以 及 地 面 风 况 i) 煤 炭 的 粒 径 分 布 粒 径 分 布 是 影 响 煤 炭 颗 粒 飘 移 扩 散 的 重 要 特 征 参 数 煤 炭 可 起 尘 部 分 是 指 粒 径 小 于 2~6 mm 的 煤 颗 粒 ; 一 般 煤 炭 的 粒 径 分 布 见 表 3.5-7 表 3.5-7 煤 炭 的 粒 径 分 布 粒 径 范 围 (μm) 平 均 粒 径 (μm) 百 分 含 量 (%) 筛 下 累 积 百 分 数 (%) <38 24 2.37 2.37 38~45 42 0.64 3.01 45~65 55 0.99 4.00 65~98 82 1.71 5.71 98~180 139 2.48 8.19-35 -

180~280 230 2.64 10.83 280~500 390 4.81 15.64 500~900 700 6.19 21.83 900~2000 1450 11.30 33.13 2000~6000 4000 24.46 57.59 >6000 >6000 42.36 99.95 ii) 起 尘 煤 炭 沉 降 特 性 根 据 对 粒 径 分 别 小 于 100 μm 和 500 μm 的 起 尘 煤 炭 进 行 筛 分 试 验, 得 到 不 同 粒 径 段 粉 尘 占 总 起 尘 量 的 质 量 百 分 数 (P) 粒 子 沉 降 速 度 按 斯 托 克 斯 沉 降 速 度 公 式 计 算 : V si =(d 2 i ρ g) /18 μ 式 中 :V si 某 粒 径 粒 子 的 沉 降 速 度 (m/s);d i 粒 子 直 径 (m);ρ 煤 炭 密 度 (kg/m 3 );g 重 力 加 速 度 (m/s 2 );μ 空 气 动 力 粘 性 系 数 (Pa s) 不 同 粒 径 煤 粉 尘 沉 降 速 度 及 其 占 总 起 尘 量 的 百 分 率 见 下 表 表 3.5-8 不 同 粒 径 煤 粉 尘 沉 降 速 率 (Vsi) 及 其 所 占 百 分 率 (Pi) 粒 径 (μm) P i (%) (m/s) 范 围 中 值 范 围 中 值 V si 粒 径 (μm) P i (%) V si (m/s) 0 10 5 9 0.001 0 10 5 2.2 0.001 10 30 20 21 0.011 10 30 20 4.5 0.011 30 50 40 20 0.043 30 50 40 4.4 0.043 50 70 60 20 0.095 50 70 60 3.5 0.095 70 90 80 20 0.172 70 90 80 4.3 0.172 90 100 95 10 0.243 90 100 95 2.1 0.243 iii) 煤 炭 含 水 率 100 200 150 21 0.032 200 300 250 20 0.533 300 400 350 19 0.747 400 500 450 19 1.066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为 了 抑 止 扬 尘, 正 常 情 况 下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保 持 在 8% 左 右, 但 考 虑 到 各 种 可 能 性 和 非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源 强 计 算 时 将 本 项 目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设 置 为 3% 8%, 其 中 3% 为 非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下 的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iv) 卸 煤 落 差 - 36 -

本 项 目 煤 炭 到 站 后 采 用 履 带 式 抓 煤 机 卸 煤 输 煤 地 沟 输 煤, 装 卸 过 程 尽 量 控 制 装 卸 落 差 高 度 卸 煤 粉 尘 产 生 源 强 计 算 时, 抓 斗 机 卸 煤 落 差 取 1.5 m 建 设 单 位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采 用 汽 车 运 煤, 卸 煤 为 铲 车, 铲 车 卸 煤 落 差 取 1.5m v) 气 象 参 数 根 据 衢 州 市 2012 年 气 象 统 计 资 料, 各 级 风 速 频 率 见 下 表 衢 州 市 是 个 多 雨 的 城 市, 根 据 统 计 2012 年 雨 天 约 160 天, 其 中 风 力 在 3 级 以 上 的 多 为 雨 天, 风 力 4 级 以 上 基 本 为 中 雨 和 暴 雨 天 表 3.5-9 不 同 风 速 频 率 风 速 等 级 0 1 2 3 4 ( 0.2 m/s) (0.3 1.5 m/s) (1.6 3.3 m/s) (3.4 5.4 m/s) (>5.5 m/s) 频 率 (%) 4 26.8 36.1 27.3 5.8 2 煤 炭 起 尘 量 计 算 i) 堆 场 起 尘 量 堆 场 起 尘 量 采 用 秦 皇 岛 码 头 煤 堆 起 尘 量 公 式 计 算 : Q i 1 n Q i (3.5-1) Q i = 2.1 K (V i V 0 ) 3 e -1.023w P f i a (3.5-2) 式 中 :Q 煤 堆 起 尘 量 (kg); Q i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下 的 起 尘 量 (kg); K 经 验 系 数, 是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量 的 函 数, 取 值 见 表 3.5-10; V i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50 m 上 空 的 风 速 (m/s),v i = (50/10) 0.15 v i,v i 为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10 m 上 空 的 风 速 ; V 0 起 尘 风 速 (m/s), 一 般 取 4.4 m/s; w 煤 炭 表 面 洒 水 量 (%); P 煤 场 累 计 堆 煤 量 (t);; a 大 气 降 雨 修 正 系 数, 取 0.96; f i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的 频 率 (%) 见 表 3.5-10 - 37 -

表 3.5-10 不 同 含 水 率 下 的 K 值 含 水 率 % 1 2 3 4 5 6 7 8 9 K 1.019 1.010 1.002 0.995 0.986 0.979 0.971 0.963 0.96 ii) 装 卸 起 尘 量 根 据 王 宝 章 等 人 在 煤 炭 装 卸 起 尘 规 律 及 煤 尘 扩 散 规 律 研 究 中 提 出 的 经 验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 m n Q ij j 1 i 1 (3.5-3) Q ij = 0.03V 1.6 i H 1.23 e -0.28w G i f i a (3.5-4) 式 中 :Q 煤 场 起 尘 量 (kg); Q ij 不 同 装 卸 设 备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条 件 下 的 起 尘 量 (kg); V i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50 m 上 空 的 风 速 (m/s),v i = (50/10) 0.15 v i,v i 同 上 ; H 煤 炭 装 卸 平 均 高 度 (m); w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 G i 煤 场 贮 煤 量 (t); f i 不 同 风 速 等 级 的 频 率 (%), 见 表 3.5-9; a 大 气 降 雨 修 正 系 数, 取 0.96; m 装 卸 设 备 数, 本 项 目 仅 涉 及 抓 煤 机, 取 值 为 1 3 散 装 水 泥 装 车 扬 尘 本 项 目 散 装 水 泥 装 车 扬 尘 量 根 据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法 进 行 估 算, 排 放 系 数 选 用 浙 江 常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日 产 2 4000 吨 新 型 干 法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线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浙 江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 编 制,2003 年 ) 中 的 水 泥 包 装 及 散 装 发 运 作 业 单 元 的 排 放 系 数 2g/t 项 目 散 装 水 泥 年 运 量 为 64 万 吨, 则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产 生 量 为 1.28t/a 4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 38 -

汽 车 在 货 场 煤 炭 装 卸 区 内 有 散 状 煤 尘 道 路 上 行 驶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二 次 起 尘, 采 用 上 海 港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和 武 汉 水 运 工 程 学 院 提 出 的 经 验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0.123 (V/5) (M/6.8)0.85 (P/0.5) 0.72L (3.3-5)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起 尘 量 (kg/ 辆 ); V 为 汽 车 行 驶 速 度 (km/h), 本 项 目 取 30 km/h; M 汽 车 载 重 量 (t), 本 项 目 取 70 t;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 (kg/m 2 ), 本 项 目 取 0.01 kg/m 2 ; L 道 路 长 度 (km), 本 项 目 煤 炭 装 卸 区 进 出 场 道 路 长 度 按 1.3km 计 5 营 运 期 货 场 粉 尘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货 场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由 煤 炭 堆 场 起 尘 卸 煤 起 尘 散 装 水 泥 装 车 扬 尘 三 部 分 组 成 营 运 期 煤 场 堆 煤 量 为 30 万 吨 / 年, 正 常 工 况 下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一 般 为 8.0%,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取 3.0%, 根 据 公 式 (3.5-1) (3.5-5) 计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煤 炭 堆 场 粉 尘 排 放 量 ( 新 增 量 ), 见 表 3.5-11; 同 理, 因 项 目 建 设 而 减 少 的 汽 车 卸 煤 起 尘 量 散 装 水 泥 装 ( 汽 ) 车 起 尘 量 及 汽 车 运 输 起 尘 量 采 用 上 述 计 算 公 式 和 方 法 计 算, 结 果 ( 削 减 量 ) 见 表 3.5-11 表 3.5-11 拟 建 厂 区 站 营 运 期 煤 炭 装 卸 区 (TSP) 排 放 量 单 位 :t/a 工 况 正 常 工 况 (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8.0%) 新 增 量 非 正 常 工 况 ( 本 项 目 ) (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3.0%) 正 常 工 况 削 减 量 (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8.0%) ( 水 泥 厂 ) 设 计 年 度 2020 年 堆 场 卸 煤 散 装 水 泥 汽 车 运 起 尘 起 尘 装 车 扬 尘 输 起 尘 合 计 0.24 12.49 1.28 / 14.01 40.36 36.05 1.28 / 77.69 0.24 12.49 1.28 0.52 14.53 5 内 燃 机 车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i) 计 算 方 法 采 用 内 燃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系 数 法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i=Ki ( G L N E+Wi) 365 10-3 - 39 -

式 中 :Qi 第 i 种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G 内 燃 机 车 牵 引 定 数 (t), 见 表 3.5-12; L 机 车 行 车 距 离 (km); N 内 燃 机 车 列 车 数 ( 列 /d), 专 用 线 装 卸 车 数 为 4 列 /d; E 单 列 内 燃 机 车 单 位 能 耗 (kg/10 4 t.km); Wi 内 燃 调 机 车 燃 料 消 耗 量 (t/d); Ki 内 燃 机 车 第 i 种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g/kg), 见 表 3.5-13 表 3.5-12 设 计 参 数 指 标 机 车 类 型 牵 引 质 量 线 路 长 度 单 列 内 燃 机 车 单 位 能 耗 参 数 值 DF 系 列 4000t 1.84km 25.2kg/10 4 t.km 表 3.5-13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系 数 单 位 :g/kg 机 车 类 型 烟 尘 SO 2 NO x 内 燃 机 车 15.2 3.2 19.0 ii) 内 燃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工 程 内 燃 机 车 燃 料 为 轻 柴 油, 按 满 牵 引 计 算, 设 计 年 度 耗 油 量 为 27.08t/a 本 线 机 车 最 大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见 表 3.5-14, 其 中 烟 尘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0.41t/a,SO 2 为 0.09t/a,NO x 为 0.51t/a 表 3.5-14 内 燃 机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单 位 :t/a 预 测 期 耗 油 量 烟 尘 SO 2 NO x 2020 年 27.08 0.41 0.09 0.51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设 计 装 备 内 燃 叉 车 5 台 抓 煤 机 4 台, 营 运 天 数 按 365 d 计 根 据 装 卸 机 械 耗 油 量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估 算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CO 0.72 t/a,no 2 0.95 t/a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内 燃 机 车 排 放 的 废 气 和 厂 站 区 装 卸 物 料 产 生 的 粉 尘, 机 车 废 气 排 放 量 很 小, 且 沿 线 排 放, 对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很 小 ;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只 - 40 -

是 改 变 了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需 装 卸 水 泥 煤 炭 石 膏 等 物 品 的 运 输 方 式, 而 运 输 和 装 卸 的 量 不 变, 因 此, 工 程 运 营 后 减 少 了 公 路 运 输 的 扬 尘 而 装 卸 扬 尘 基 本 不 变 3.6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统 计 本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见 表 3.6-1 表 3.6-1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统 计 单 位 :t/a 项 目 污 染 因 子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CODcr 0 废 水 BOD 5 0 动 植 物 油 0 氨 氮 0 烟 尘 0.41 SO 2 0.09 废 气 NO x 1.46 粉 尘 14.01( 新 增 ) 14.53( 削 减 ) 固 体 废 物 新 增 定 员 生 活 垃 圾 4.96-41 -

4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概 况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1.1 地 理 位 置 常 山 县 位 于 浙 江 省 西 部, 钱 塘 江 干 流 衢 江 上 游, 地 处 金 衢 盆 地 西 缘 和 闵 浙 赣 皖 四 省 交 界 毗 邻 地 区, 为 浙 江 对 内 开 放 的 主 要 门 户, 是 江 西 通 往 浙 江 的 首 站 和 中 西 部 通 往 长 三 角 地 区 的 首 站, 也 是 长 三 角 泛 珠 三 角 和 海 西 三 大 经 济 区 的 重 要 交 汇 点 东 临 衢 州 市 柯 城 区, 南 连 江 山 市, 西 界 于 江 西 省 玉 山 市, 北 接 开 化 县, 东 北 角 与 淳 安 县 衢 江 区 相 毗 邻 辉 埠 镇 位 于 常 山 县 城 关 ( 天 马 镇 ) 西 北 面 的 灰 山 底 村 辉 埠 镇 北 与 开 化 县 交 界, 南 接 湖 东 乡, 东 临 宋 畈 乡, 西 连 何 家 乡, 常 辉 公 路 穿 境 而 过, 是 衢 州 市 的 重 点 乡 镇 之 一, 全 镇 总 面 积 43.55km 2 4.1.2 地 质 地 貌 常 山 县 处 于 江 南 古 陆 和 华 夏 古 陆 两 大 稳 定 地 块 中 间, 称 浙 西 加 里 东 褶 皱 带 或 钱 塘 江 继 承 拗 槽, 大 约 在 6~7 亿 年 前 的 加 里 东 运 动 使 其 封 闭 回 返, 经 后 来 的 印 支 运 动 最 终 形 成 了 北 向 东 褶 皱 带 低 中 山 区 以 华 夏 系 构 造 为 主 干 构 造, 形 成 北 45 ~60 向 低 丘 岗 地 及 沿 江 平 原, 在 华 夏 系 构 造 的 基 础 上 又 复 以 新 华 夏 系 构 造 旋 卷 构 造 东 西 向 构 造 山 脉 走 向 比 较 紊 乱 县 境 内 地 层, 除 三 迭 系 缺 失 外, 其 他 各 系 均 有 出 露, 从 太 古 界 至 新 生 界 共 有 28 个 地 层 露 头, 并 且 地 层 间 界 线 明 显 以 本 县 境 内 地 方 命 名 的 有 雷 公 坞 珠 藏 坞 西 峰 寺 华 严 寺 西 阳 山 砚 瓦 山 等 6 组,1934 年 又 提 出 了 常 山 系 和 三 衢 山 组 上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我 国 地 质 学 会 会 同 国 际 地 质 学 界 在 天 马 山 镇 西 阳 山 黄 泥 塘 等 处 发 现 保 存 完 好 的 寒 武 - 奥 陶 系 界 线 剖 面,1983 年 9 月 由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立 碑 保 护 1994 年 国 际 地 质 界 线 工 作 在 大 量 野 外 调 查 后, 一 致 提 议 黄 泥 塘 剖 面 为 达 瑞 威 尔 阶 的 全 球 层 型 剖 面 点, 又 称 金 钉 子 剖 面, 最 终 获 得 了 国 际 奥 陶 系 分 会 国 际 地 层 委 员 会 国 际 地 科 联 执 行 局 的 批 准, 对 研 究 全 球 地 质 史 变 化 具 有 极 大 的 科 学 价 值 地 形 以 丘 陵 为 主, 是 个 典 型 丘 陵 山 区 县, 有 八 山 半 水 分 半 田 之 称 境 内 层 峦 叠 嶂, 支 脉 交 替 主 要 有 二 大 山 脉, 其 一 是 千 里 岗 山 余 脉, 由 衢 江 区 淳 安 县 开 化 县 等 地 延 伸 入 境, 呈 东 北 西 南 走 向 ; 其 二 是 怀 玉 山 余 脉, 由 江 西 省 玉 山 市 延 伸 入 境, 呈 西 南 东 北 走 向 二 支 山 脉 以 中 部 常 山 港 为 界, 南 北 对 峙, - 42 -

形 成 了 鲜 明 的 山 系, 中 山 低 山 丘 陵 岗 地 平 原 等 相 间 分 布 地 势 以 东 北 西 北 西 南 边 境 为 高, 向 中 部 呈 阶 梯 状 平 缓 展 开, 形 成 西 部 小 盆 地 和 中 部 沿 常 山 港 的 小 平 原 本 项 目 沿 线 地 处 低 丘 及 丘 间 谷 地, 地 势 起 伏, 相 对 高 差 30~50m, 植 被 发 育, 局 部 为 桔 林, 山 体 稳 定, 现 局 部 低 丘 已 推 平 丘 间 谷 地 地 势 相 对 平 缓, 多 为 农 田 4.1.3 气 象 气 候 常 山 县 属 亚 热 带 过 渡 的 季 风 湿 润 气 候 区, 温 暖 湿 润,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充 沛, 时 空 分 布 不 均, 地 域 差 异 明 显 沿 线 属 亚 热 带 气 候, 气 候 温 暖 湿 润, 有 较 明 显 的 雨 季, 即 所 谓 的 梅 雨 季 节, 雨 量 多 集 中 于 4~7 月,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1700mm, 气 温 的 特 点 是 东 冷 夏 热, 温 差 变 化 幅 度 大, 年 平 均 气 温 17, 最 低 气 温 -11, 最 高 气 温 42, 无 霜 期 为 265 天 四 季 平 均 风 速 变 化 不 大, 年 平 均 风 速 达 2~3m/s, 最 大 风 速 多 发 生 在 盛 夏 台 风 侵 袭 期 间 4.1.4 水 文 ( 河 流 ) 常 山 县 境 内 河 流 均 属 山 溪 性 河 流, 其 特 点 是 : 源 短 流 急, 河 床 比 降 大, 水 量 丰 沛, 年 内 丰 枯 流 量 变 化 大, 年 际 旱 涝 不 平 衡 常 山 港 是 钱 塘 江 干 流 之 一, 发 源 于 安 徽 省 休 宁 县 龙 田 乡 青 芝 埭 尖, 海 拔 1144m, 境 内 长 46.6km, 河 道 宽 100~300m, 控 制 流 域 面 积 为 3176.095km 2 故 称 定 阳 溪, 又 名 金 川 上 接 开 化 马 金 溪, 自 何 家 乡 文 图 村 入 境, 流 经 何 家 乡 辉 埠 镇 天 马 镇 青 石 镇 阁 底 乡 五 里 乡 招 贤 镇 等 7 个 乡 镇, 于 招 贤 镇 官 庄 村 出 境, 进 入 衢 州 市 柯 城 区 境 内, 于 衢 州 市 双 港 口 与 江 山 港 汇 合 后 流 入 衢 江 常 山 港 境 内 有 芳 村 溪 虹 桥 溪 灵 合 溪 龙 尧 溪 南 门 溪 马 车 溪 里 山 溪 大 坑 溪 官 塘 溪 等 九 条 一 级 支 流 4.1.5 植 被 县 境 内 森 林 植 被 属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北 缘 地 区 分 天 然 植 被 与 人 工 植 被 两 大 类 天 然 植 被 有 常 绿 阔 叶 林, 常 绿 阔 叶 落 叶 混 交 林, 暖 性 针 叶 林, 亚 热 带 次 生 灌 丛, 草 丛 5 个 植 被 型 目 前, 境 内 原 始 天 然 林 已 不 复 存 在, 现 有 植 被 主 要 是 人 工 种 植 的 针 叶 林 经 济 林 和 经 人 为 损 伤 毁 坏 后 形 成 的 天 然 次 生 林 灌 木 林 和 - 43 -

草 丛 4.1.6 自 然 资 源 (1) 土 地 资 源 常 山 县 土 地 总 面 为 109910hm 2, 约 占 全 省 总 面 积 的 1.08% 区 内 处 于 丘 陵 低 山 地 带, 地 貌 类 型 多 样, 地 形 复 杂 素 有 八 山 半 水 分 半 田 之 称, 山 多 地 少 是 常 山 县 主 要 土 地 特 征 山 地 丘 陵 占 全 县 总 面 积 的 74.26%, 是 一 个 典 型 的 丘 陵 山 区 县 (2) 水 资 源 境 内 一 港 十 溪 网 络 全 境, 溪 涧 密 布, 水 域 总 面 积 为 3339.8hm 2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总 量 为 35.44 亿 m 3, 其 中 : 流 向 钱 塘 江 流 域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35.01 亿 m 3, 流 向 长 江 流 域 的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0.43 亿 m 3 全 县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12.44 亿 m 3, 其 中 地 表 水 资 源 量 为 11.17 亿 m 3, 地 下 水 资 源 为 1.27 亿 m 3,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资 源 量 分 别 占 全 部 的 89.79% 10.21% 人 均 水 资 源 占 有 量 约 为 3892m 3 (3) 矿 产 资 源 常 山 县 境 内 发 现 矿 产 34 种, 矿 产 地 79 处 主 要 矿 产 有 石 灰 石 石 煤 叶 腊 石 青 石 花 石 方 解 石 花 岗 岩 萤 石 石 英 大 理 石 原 煤 磷 矿 含 钾 砂 岩 粘 土 砷 砂 铅 锌 矿 金 矿 铜 矿 黄 铁 帮 赤 铁 矿 锰 矿 铀 矿 铌 钽 矿 和 伴 生 钼 铋 钒 矿 等 辉 埠 镇 主 要 矿 产 资 源 有 石 灰 石 石 煤 砂 岩 页 岩 等 矿 种, 区 域 内 石 灰 石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储 量 均 较 大, 具 备 发 展 水 泥 及 建 材 钙 类 产 品 石 煤 发 电 及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的 资 源 条 件 境 内 资 源 丰 富 石 灰 石 地 表 储 量 10 亿 吨, 石 煤 储 量 3 亿 吨 素 有 黑 龙 白 龙 之 称 (4) 生 物 资 源 全 县 生 物 资 源 丰 富, 种 类 繁 多 植 物 区 系 兼 有 南 北 相 承 的 特 征, 全 县 已 发 现 植 物 约 1300 多 种, 其 中 木 本 植 物 287 种, 主 要 有 杉 木 马 尾 松 黄 山 松 香 樟 银 杏 红 豆 杉 柳 杉 木 荷 青 风 苦 槠 栓 皮 栎 枫 杨 侧 柏 板 栗 紫 楠 檵 木 杜 鹃 杜 仲 柑 桔 胡 柚 毛 竹 等 全 县 已 发 现 的 脊 椎 动 物 有 192 种, 其 中 野 生 哺 乳 类 动 物 36 种 数 量 较 多 的 野 生 哺 乳 动 物 有 野 猪 野 兔 黄 麂 松 鼠 猕 猴 獐 花 面 狸 青 羊 等 - 44 -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4.2.1 国 民 经 济 2013 年 常 山 县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1071525 万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8.6%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79085 万 元, 增 长 1.0%;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561105 万 元, 增 长 9.4%;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431335 万 元, 增 长 8.9% 4.2.2 交 通 2013 年 全 年 完 成 交 通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增 加 值 29302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7.6% 各 种 运 输 完 成 公 路 货 物 运 输 量 920 万 吨, 公 路 客 运 量 1164 万 人 次 ; 全 县 民 用 汽 车 拥 有 量 18695 辆, 其 中 : 载 客 汽 车 166 辆, 载 货 汽 车 1887 辆 年 末 县 境 内 共 有 2 条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2 条 国 道 1 条 省 道 22 条 县 道 34 条 乡 道 318 条 村 道, 公 路 总 里 程 达 到 975.90 公 里, 公 路 网 密 度 为 88.96 公 里 / 百 平 方 公 里 4.2.3 行 政 区 划 人 口 根 据 常 山 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现 状, 拟 将 全 县 行 政 区 划 由 目 前 的 7 乡 7 镇 撤 并 整 合 为 5 乡 6 镇 3 街 道 全 县 2013 年 末 户 籍 人 口 总 户 数 为 103943 户, 总 人 口 为 338807 人, 平 均 每 户 3.26 人, 总 人 口 比 上 年 的 335778 人 增 加 3029 人, 增 长 9.0 全 县 年 末 非 农 业 人 口 为 44022 人, 占 总 人 口 的 13.0% 3.2.4 资 源 环 境 2013 年, 全 县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保 持 优 良,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水 质 达 标 率 达 到 100%;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水 质 达 标 率 达 到 100%; 城 区 大 气 质 量 保 持 在 二 级 标 准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等 四 项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分 别 比 上 年 同 期 削 减 2.8% 2.8% 3.5% 4%, 圆 满 完 成 省 市 下 达 的 减 排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省 级 重 点 防 护 林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3063 亩,048 省 道 黄 衢 南 高 速 县 城 周 边 等 山 体 12 个 节 点 造 林 绿 化 407 亩 ; 改 造 沿 线 山 体 林 相 12180 亩 完 成 320 国 道 绿 化 景 观 提 升 工 程 绿 化 39 公 里, 种 植 水 杉 红 叶 石 楠 香 樟 等 6000 多 株 全 县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到 73.2% 4.3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石 灰 石 地 表 储 量 10 亿 吨, 石 煤 储 量 3 亿 吨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泥 及 建 材 钙 类 产 品 企 业 众 多, 企 业 分 布 及 位 置 分 布 情 - 45 -

况 见 图 4.3-1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工 业 企 业 位 置 分 布 主 要 产 品 见 表 4.3-1 水 泥 和 轻 钙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有 粉 尘 产 生 ;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钙 类 产 品 企 业 多 数 为 小 型 企 业, 环 保 设 施 条 件 较 差, 粉 尘 污 染 比 较 严 重 表 4.3-1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工 业 企 业 位 置 分 布 主 要 产 品 汇 总 表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备 注 1 常 山 县 建 筑 材 料 厂 水 泥 石 灰 消 石 距 灰 山 底 东 北 1200m 灰 粉 村 约 350m 2 龙 山 碳 酸 钙 有 限 公 司 钙 类 产 品 东 北 1250m 3 雪 字 公 司 钙 类 产 品 东 北 1600m 4 雪 山 碳 酸 钙 公 司 钙 类 产 品 东 南 1400 5 南 方 公 司 / 东 南 2200m 6 浙 江 鸿 宇 / 东 南 2200m 钙 类 产 品 ( 纳 米 7 浙 江 常 山 金 雄 有 限 公 司 东 南 3900m 评 价 范 围 CaCO3) 外 8 虎 跃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水 泥 东 南 4000m 县 建 筑 材 料 厂 雪 字 公 司 项 目 所 在 地 雪 山 碳 酸 钙 公 司 南 方 公 司 浙 江 鸿 宇 图 4.3-1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泥 及 建 材 轻 钙 厂 分 布 图 - 46 -

5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5.1 概 述 5.1.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区 西 南 角, 线 路 从 衢 常 铁 路 既 有 辉 埠 站 尽 头 段 向 西 引 出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公 司 厂 区 内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位 于 常 山 港 北 部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带, 区 域 范 围 内 人 类 开 发 活 动 较 长, 河 谷 平 原 以 栽 培 种 植 农 作 物 为 主, 低 丘 则 多 种 植 经 济 果 树 和 人 工 林, 区 内 有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公 司 等 多 家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未 分 布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工 程 专 用 线 全 长 1.84 km, 工 程 用 地 15.78 hm 2,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不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中 的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按 照 三 级 开 展 5.1.2 评 价 范 围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按 照 以 下 要 求 执 行 : 1 线 路 中 心 线 外 300 m 以 内 区 域 ; 2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界 外 100 m 以 内 区 域 ; 3 施 工 便 道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 m 以 内 区 域 5.1.3 评 价 方 法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在 对 现 场 踏 勘 的 基 础 上, 搜 集 有 关 生 态 环 境 的 资 料 和 图 件, 对 工 程 实 施 产 生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定 量 和 定 性 的 分 析 5.1.4 评 价 内 容 与 评 价 重 点 本 工 程 线 路 较 短 施 工 内 容 简 单, 所 在 区 域 地 形 较 为 平 坦 地 貌 类 型 简 单, 影 响 区 范 围 内 未 分 布 有 生 态 敏 感 区, 工 程 实 施 主 要 将 对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产 生 影 响, 并 因 施 工 活 动 诱 发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本 评 价 通 过 定 量 分 析 重 点 关 注 工 程 对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及 诱 发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其 余 生 态 影 响 仅 做 简 单 定 性 分 析 本 章 节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内 容 包 括 : 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 2 工 程 选 址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 3 工 程 对 区 域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和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分 析 ; 4 工 程 对 区 域 动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 47

5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 6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5.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2.1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概 况 本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县 北 部 辉 埠 镇, 拟 建 线 路 接 自 衢 常 铁 路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沿 新 建 九 景 衢 铁 路 并 行 向 西 北 跨 过 灵 合 溪 后 折 入 常 山 县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线 路 全 长 1.84 km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港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区 域, 沿 线 分 布 农 田 间 有 小 部 分 人 工 林 地, 区 域 范 围 以 农 业 种 植 和 工 业 生 产 为 主, 村 舍 集 中, 周 边 有 常 辉 公 路 通 往 常 山 县 城, 农 村 道 路 纵 横, 交 通 较 为 便 利 沿 线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见 本 书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一 节 5.2.2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常 山 县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规 划, 常 山 县 共 划 分 为 18 个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其 中 禁 止 准 入 区 6 个 限 制 准 入 区 5 个 重 点 准 入 区 4 个 优 化 准 入 区 3 个 本 工 程 位 于 重 点 准 入 的 辉 埠 综 合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内 ( 见 图 4.2-1), 该 小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4.2-1 48

图 5.2-1 本 工 程 在 常 山 县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中 的 位 置 49

表 5.2-1 工 程 所 在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功 能 区 类 型 功 能 小 区 名 称 及 编 号 区 域 位 置 主 要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建 设 开 发 活 动 环 保 准 入 条 件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建 设 措 施 污 染 控 制 生 态 保 护 与 建 设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环 保 准 入 条 件 和 国 家 及 省 制 定 的 重 点 治 理 含 尘 工 业 废 气, 严 格 控 制 烟 禁 止 和 限 制 ( 粉 ) 尘 排 放 量 ; 加 强 产 业 固 体 废 物 综 发 展 目 录, 合 利 用 ; 加 快 区 内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建 设 ; 重 点 准 入 区 辉 埠 综 合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小 区 (II3-10822C01) 辉 埠 镇 和 天 马 镇 的 西 北 部 地 区, 面 积 25.43 km 2 城 镇 商 贸 生 活 和 工 业 发 展 集 聚 区 近 远 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III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合 理 控 制 工 业 企 业 类 型, 优 先 发 展 无 污 染 科 技 含 量 高 的 清 洁 型 工 业 ; 重 点 发 展 水 泥 暨 新 对 重 点 气 污 染 企 业 重 点 水 污 染 企 业 所 有 水 泥 回 转 窑 实 施 在 线 监 测 与 监 控, 强 化 实 时 环 境 管 理 能 力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打 造 循 环 经 济 产 业 链 依 法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强 制 审 核 ; 淘 汰 石 灰 土 立 窑 土 法 石 灰 钙 水 泥 机 产 窑 等 落 后 设 备 和 工 艺 ; 大 力 推 行 水 泥 纯 低 温 余 热 发 电 节 能 环 保 型 石 灰 窑 轴 承 磨 削 液 以 区 域 周 边 山 林 农 田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的 生 态 绿 地 为 主 要 框 架, 加 强 绿 化 建 设, 构 筑 区 内 生 态 环 境 ; 重 点 建 设 滨 水 绿 带 材 料 轴 承 全 循 环 等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 重 点 开 发 机 电 和 纺 织 研 究 可 燃 废 物 替 代 水 泥 用 煤 二 氧 化 碳 三 大 企 业 集 综 合 利 用 等 关 键 技 术 群,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物 流 业 50

5.2.3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区 分 布 概 况 本 工 程 地 处 常 山 港 北 部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带, 区 域 范 围 内 人 类 开 发 活 动 较 长, 线 路 北 侧 常 辉 公 路 沿 线 的 平 原 低 丘 区 主 要 为 集 镇 和 工 业 园 区, 线 路 南 侧 与 常 山 港 之 间 的 平 原 河 谷 区 多 为 农 业 生 产 区 和 村 落 集 中 区 根 据 搜 集 资 料 统 计 显 示, 本 项 目 未 涉 及 常 山 县 境 内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 见 表 5.2-2) 表 5.2-2 本 工 程 与 常 山 县 生 态 敏 感 区 位 置 关 系 类 别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敏 感 区 名 称 面 积 成 立 与 本 工 (hm 2 等 级 保 护 对 象 ) 时 间 程 距 离 常 山 奥 陶 系 石 灰 岩 地 金 钉 子 地 2012 省 级 1983 质 剖 面 自 然 保 护 区 质 剖 面 >5 km 三 衢 石 林 风 景 名 胜 区 2758 省 级 2006 岩 溶 地 貌 >5 km 森 林 景 观 三 衢 森 林 公 园 1068 国 家 级 2005 地 貌 景 观 >5 km 水 文 景 观 常 山 地 质 公 园 4070 国 家 级 2002 金 钉 子 地 质 剖 面 >5 km 5.2.3 既 有 车 站 生 态 环 境 概 况 衢 常 铁 路 起 于 衢 州 市 终 于 常 山 县 辉 埠 站,2007 年 建 成 通 车 既 有 辉 埠 站 是 衢 常 铁 路 的 尽 头 站, 车 站 位 于 路 堤 段, 边 坡 采 用 工 程 和 植 物 相 结 合 的 防 护 措 施, 逢 沟 渠 和 农 村 道 路 均 考 虑 设 计 了 桥 涵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车 站 边 坡 植 物 恢 复 情 况 良 好, 营 运 期 未 发 生 明 显 的 水 土 流 失, 路 堤 段 桥 涵 有 效 保 证 农 田 灌 溉 和 农 村 交 通 畅 通, 未 对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和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既 有 车 站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见 图 5.2-2 图 5.2-2 既 有 辉 埠 站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51

5.2.4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概 况 拟 建 线 路 接 自 衢 常 铁 路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沿 新 建 九 景 衢 铁 路 并 行 向 西 北 跨 过 灵 合 溪 后 折 入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港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区 域, 灵 合 溪 以 东 线 路 主 要 为 河 谷 平 原,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农 田 为 主 兼 有 少 量 林 地 ; 灵 合 溪 以 西 线 路 主 要 为 低 丘,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水 泥 厂 和 林 地 评 价 范 围 内 人 类 生 产 活 动 明 显, 呈 现 农 村 生 态 系 统 和 城 镇 生 态 系 统 并 存 的 生 态 景 观 (1) 陆 生 植 被 概 况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人 类 活 动 时 间 较 长, 原 生 植 被 早 已 破 坏 殆 尽, 现 有 植 被 以 人 工 栽 植 和 天 然 次 生 为 主 其 中, 河 谷 平 原 主 要 以 人 工 栽 植 为 主, 多 为 农 田 植 被 人 工 林 植 被 经 济 果 树 植 被 ; 低 丘 地 带 水 泥 厂 内 分 布 有 园 林 植 被 和 次 生 灌 草 植 被, 水 泥 厂 外 林 地 以 经 济 果 树 植 被 和 次 生 灌 草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物 种 类 单 一, 群 落 结 构 简 单, 植 物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低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见 古 树 名 木 和 珍 稀 野 生 植 物 评 价 范 围 植 被 情 况 现 状 见 图 5.2-3 农 田 植 被 马 尾 松 林 人 工 植 被 厂 区 内 园 林 植 被 图 5.2-3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被 分 布 现 状 拟 建 厂 区 站 预 留 用 地 次 生 荒 草 植 被 52

(2) 陆 生 动 物 概 况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内 动 物 主 要 以 农 田 型 和 伴 人 型 动 物 为 主, 多 为 小 型 啮 齿 类 哺 乳 动 物 两 栖 类 动 物 和 家 畜,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3) 水 生 动 植 物 概 况 本 工 程 跨 越 灵 合 溪, 灵 合 溪 是 辉 埠 镇 内 最 大 河 流, 由 北 至 南 贯 穿 境, 在 上 辉 埠 注 入 常 山 港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灵 合 溪 河 道 已 被 人 工 整 治, 岸 基 采 用 浆 砌 片 石 护 岸, 原 生 环 境 已 受 到 较 大 改 变 在 部 分 河 道 存 有 少 量 亲 水 性 植 物, 其 余 多 为 园 林 植 被 或 次 生 荒 草 ; 现 场 调 查 未 见 鱼 类 等 大 型 水 生 生 物, 不 存 在 珍 稀 野 生 水 生 动 物 及 鱼 类 三 场 灵 合 溪 现 状 见 图 5.2-4 图 5.2-4 评 价 范 围 内 灵 合 溪 现 状 综 上 分 析, 评 价 范 围 内 农 田 景 观 和 村 镇 厂 区 景 观 并 存,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痕 迹 明 显, 动 植 物 种 类 较 单 一 群 落 结 构 简 单,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低,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5.2.5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根 据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2006-2020), 全 镇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概 况 见 表 5.2-3 表 5.2-3 本 工 程 所 在 行 政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概 况 单 位 :hm2 农 用 地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总 计 耕 地 林 地 园 地 其 他 合 计 数 量 982.01 2912.38 781.17 153.44 4829 663.9 518.22 6011.12 比 例 (%) 16.3 48.4 13.0 2.6 80.3 11.0 8.6 100 (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根 据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采 用 图 形 叠 置 法 得 到 生 态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分 布 图 ( 见 图 5.2-5), 结 合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GB/T 21010-2007) 中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分 类 体 系, 统 计 得 到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数 量 及 比 例, 结 果 见 表 5.2-4 53

图 5.2-5 本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54

表 5.2-4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单 位 :hm 2 农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土 地 耕 地 工 矿 利 用 交 通 坑 塘 总 计 林 地 园 地 草 地 合 计 住 宅 合 计 草 地 合 计 类 型 水 田 旱 地 小 计 用 地 水 域 用 地 数 量 60.94 25.25 86.18 30.96 11.68 0.53 129.35 36.96 47.30 84.26 45.92 5.08 51.00 264.60 比 例 23.0 9.5 32.6 11.7 4.4 0.2 48.9 14.0 17.9 31.8 17.4 1.9 19.3 100 (%) 由 表 5.2-4 可 知,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以 农 用 地 为 主 ( 占 48.9%), 建 设 用 地 占 有 较 大 的 比 例 ( 占 31.8%), 存 在 一 定 数 量 的 未 利 用 土 地 (19.3%); 在 农 用 地 中, 以 耕 地 最 多, 其 次 为 林 地 和 园 地, 草 地 最 少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现 状 反 映 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农 村 景 观 和 乡 镇 人 工 景 观 并 存 的 特 征 (2) 基 本 农 田 分 布 概 况 根 据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2006-2020) 中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的 保 有 量 估 算 区 域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率 约 为 62.4%, 评 价 范 围 内 基 本 农 田 主 要 分 布 在 既 有 辉 埠 站 以 南, 水 泥 厂 界 南 侧 和 北 侧 山 间 另 有 少 量 分 布 ( 见 图 5.2-6) 55

图 5.2-6 本 工 程 沿 线 基 本 农 田 ( 黄 色 区 域 ) 分 布 情 况 56

5.2.6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常 山 县 地 处 南 方 红 壤 丘 陵 水 土 流 失 区, 水 土 流 失 形 式 以 水 蚀 为 主, 但 局 部 地 区 也 存 在 重 力 侵 蚀 混 合 侵 蚀 和 冻 融 侵 蚀 根 据 浙 江 省 水 土 保 持 公 报 (2006-2010), 常 山 县 有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114.84 km 2, 其 中 轻 度 流 失 面 积 46.14 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40.18%; 中 度 流 失 面 积 53.89 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46.93%; 强 度 及 强 度 以 上 流 失 面 积 14.81 km 2, 占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的 12.89%( 见 表 5.2-5), 常 山 县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分 布 见 图 5.2-7 表 4.2-5 常 山 县 水 2010 年 土 流 失 面 积 统 计 表 ( 节 选 ) 单 位 :km2 流 失 面 积 土 地 行 政 区 域 无 明 显 流 失 流 失 比 例 轻 度 中 度 强 烈 极 强 烈 剧 烈 小 计 面 积 常 山 县 982.97 46.14 53.89 8.86 4.42 1.53 114.84 1097.81 10.46 由 图 5.2-7 可 知, 工 程 沿 线 平 原 地 带 无 明 显 水 土 流 失, 而 低 丘 地 带 存 在 轻 度 水 土 流 失 57

图 5.2-7 本 工 程 所 在 常 山 县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58

5.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5.3.1 工 程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5.3.1.1 工 程 占 地 数 量 (1) 永 久 占 地 本 工 程 设 计 本 着 遵 循 经 济 合 理 节 约 用 地 少 占 良 田 的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既 有 水 泥 厂 区 内 空 闲 用 地, 并 通 过 以 桥 代 路 的 方 式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农 用 地 的 占 用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15.50 hm 2, 其 中 占 用 农 用 地 3.81 hm 2 利 用 已 有 建 设 用 地 11.68 hm 2 ; 农 用 地 中 占 用 耕 地 2.71 hm 2 林 地 1.10 hm 2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2.6-1 (2) 临 时 占 地 本 工 程 设 计 考 虑 设 置 临 时 性 存 梁 场 1 处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1 处, 设 置 施 工 便 道 5 km 其 中 存 梁 场 结 合 既 有 辉 埠 站 铁 路 设 施, 布 置 在 铁 路 货 场 内, 不 新 增 临 时 用 地 ; 施 工 便 道 主 要 利 用 既 有 常 辉 公 路 和 农 村 道 路, 仅 在 位 于 常 辉 公 路 与 既 有 辉 埠 站 之 间 和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大 桥 头 部 2 处 新 增 施 工 便 道 0.55 km 鉴 于 目 前 工 程 设 计 深 度,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表 土 堆 放 区 选 址 尚 未 落 实 确 定 本 评 价 本 着 永 临 结 合 尽 可 能 少 占 或 不 占 地 节 约 集 约 占 地 的 原 则, 建 议 将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和 表 土 堆 放 区 结 合 厂 区 站 的 建 设 设 置 在 既 有 水 泥 厂 内, 减 少 新 增 临 时 用 地 综 上 分 析, 通 过 优 化 用 地 设 计, 本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仅 为 0.28 hm 2 5.3.2.2 工 程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影 响 分 析 (1) 永 久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实 施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部 分 非 建 设 用 地 将 转 变 为 建 设 用 地,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将 发 生 一 定 改 变 ( 见 表 5.3-1) 表 5.3-1 工 程 实 施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比 较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建 成 前 (hm 2 ) 建 成 后 (hm 2 ) 变 化 量 (hm 2 ) 变 化 率 水 田 60.94 59.2-1.74-2.9% 耕 地 旱 地 25.25 24.28-0.97-3.8% 小 计 86.18 83.47-2.71-3.1% 农 用 地 园 地 11.68 11.68 0 0 林 地 30.96 29.86-1.1-3.6% 草 地 0.53 0.53 0 0 合 计 129.35 125.54-3.81-2.9% 建 设 用 地 84.26 88.07 3.81 4.5% 未 利 用 地 51 51 0 0 59

从 表 5.3-1 可 知,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发 生 了 一 定 变 化, 其 中 建 设 用 地 数 量 有 了 小 幅 度 提 高, 增 长 比 例 为 4.5%; 农 用 地 面 积 虽 然 有 所 减 少, 但 降 低 比 例 较 小 仅 为 2.9% 工 程 建 设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农 用 地 为 主 建 设 用 地 为 辅 的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并 未 发 生 较 大 改 变, 因 此 本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不 会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产 生 较 大 冲 击 (2) 临 时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临 时 占 用 水 田 0.28 hm 2 ( 仅 占 评 价 范 围 内 水 田 面 积 的 0.46% 农 用 地 面 积 的 0.32%), 占 用 时 间 较 短 ( 工 期 仅 为 1.5 a), 不 会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5.3.2 工 程 对 区 域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分 析 5.3.2.1 工 程 用 地 对 沿 线 农 业 用 地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在 车 站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利 用 既 有 水 泥 厂 和 车 站 用 地, 在 线 路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以 桥 代 路 减 少 增 设 用 地, 通 过 采 取 永 临 结 合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平 衡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工 程 对 农 用 地 的 占 用,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农 用 地 3.81 hm 2, 使 这 部 分 农 用 地 转 变 为 建 设 用 地, 失 去 农 业 生 产 能 力 和 一 定 的 生 态 调 节 能 力 ; 此 外, 本 工 程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 渣 ) 场, 制 ( 存 ) 梁 场 施 工 便 道 等 大 型 临 时 用 地 多 利 用 既 有, 仅 临 时 占 用 农 田 0.28 hm 2, 也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造 成 被 占 用 土 地 土 壤 贫 瘠 有 机 质 含 量 降 低 养 分 淋 溶 地 表 植 被 破 坏 等, 但 通 过 清 理 场 地 复 耕 等 措 施, 将 逐 步 恢 复 其 原 有 功 能 5.3.2.2 对 沿 线 粮 食 产 量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永 久 性 占 用 农 用 地 3.81 hm 2, 其 中 耕 地 2.71 hm 2 根 据 统 计 年 鉴, 当 地 粮 食 年 均 产 量 按 5803 kg/hm 2 计 算, 工 程 用 地 将 造 成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粮 食 每 年 减 少 15.73 t;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占 用 耕 地 0.28 hm 2, 施 工 期 1.5 年 将 使 评 价 区 损 失 粮 食 3.25 t 由 于 本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农 用 地 面 积 仅 占 评 价 范 围 内 农 用 地 面 积 的 3.1%, 因 此 不 会 对 当 地 区 域 的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较 大 影 响 ; 临 时 占 用 的 耕 地 面 积 在 施 工 完 毕 后, 将 采 取 场 地 清 理 植 被 恢 复 和 复 耕 等 措 施, 可 以 逐 步 恢 复 其 原 有 农 业 种 植 功 能, 其 影 响 只 是 暂 时 的 5.3.2.3 对 基 本 农 田 的 影 响 60

本 工 程 用 地 所 占 用 的 耕 地 不 属 于 基 本 农 田,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区 域 基 本 农 田 产 生 影 响 5.3.2.4 对 沿 线 农 田 排 灌 系 统 的 影 响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农 田 耕 作 时 间 较 长, 灌 溉 及 水 利 设 施 较 为 发 达 本 工 程 设 计 中 对 既 有 车 站 涵 洞 多 数 利 用, 涵 洞 长 度 不 够 的 给 予 接 长 ; 新 建 桥 涵 采 用 梁 桥 框 架 桥 ( 涵 ) 矩 形 涵 圆 涵 等 形 式, 其 标 准 符 合 桥 涵 设 计 规 范, 符 合 当 地 河 流 规 划 的 蓝 线 要 求 本 工 程 新 建 桥 梁 1 座 304 米 涵 洞 1 座 9 延 米, 接 长 涵 洞 6 座 47.5 延 米, 可 基 本 维 护 原 有 农 灌 系 统 的 功 能, 从 而 保 证 沿 线 地 区 农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5.3.3 工 程 对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物 种 类 相 对 简 单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较 为 明 显, 平 原 主 要 以 人 工 栽 植 植 物 为 主, 低 丘 灵 合 溪 河 岸 多 分 布 次 生 灌 丛 草 丛, 零 星 的 马 尾 松 也 是 人 工 造 林 树 种 ; 植 物 群 落 受 人 工 控 制 或 干 扰 明 显, 结 构 简 单 层 次 单 一 简 单 的 生 境 决 定 了 评 价 动 物 种 类 以 农 田 型 和 伴 人 型 动 物 为 主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有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本 工 程 全 线 长 度 为 1.84 km, 车 站 及 站 线 均 利 用 既 有 车 站 和 水 泥 厂 用 地, 新 增 路 基 长 度 仅 为 642 m, 新 增 用 地 数 量 较 少, 主 要 以 耕 地 为 主 另 有 少 量 林 地 鉴 于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动 植 物 种 类 简 单,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广 泛 分 布, 施 工 用 地 造 成 的 植 被 破 坏 动 物 栖 息 生 境 的 丧 失 对 动 植 物 群 落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扰 动 程 度 和 范 围 有 限, 不 会 造 成 动 植 物 种 类 的 减 少 和 群 落 结 构 的 破 坏, 因 此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相 当 有 限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为 农 田, 沿 线 未 发 现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以 农 田 型 和 伴 人 型 动 物 为 主 同 时, 本 工 程 在 设 计 中 已 充 分 考 虑 路 基 段 以 桥 带 路 缝 河 ( 沟 ) 设 涵, 新 增 线 路 段 设 置 桥 梁 1 座 304 米 涵 洞 1 座 9 延 米, 接 长 涵 洞 6 座 47.5 延 米, 充 分 预 留 了 动 物 通 道, 因 此 营 运 期 线 路 不 会 对 线 路 两 侧 动 物 活 动 产 生 阻 隔 综 上 分 析, 本 工 程 对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会 产 生 短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该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都 极 为 有 限, 工 程 的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现 状 61

5.3.4 桥 梁 工 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新 增 304 m 中 桥 1 座, 跨 越 灵 合 溪 和 农 村 道 路 后 将 线 路 引 入 既 有 水 泥 厂 区 内 桥 梁 设 计 采 用 简 支 梁 形 式, 桩 基 采 用 钻 孔 桩, 灵 合 溪 段 一 跨 过 河, 河 道 中 不 设 置 桥 墩 桥 梁 设 计 已 充 分 考 虑 行 洪 排 水 等 要 求, 一 跨 过 河 的 桥 梁 形 式 不 会 挤 占 河 道 断 面 施 工 期 简 支 梁 采 用 预 制 成 品, 由 梁 厂 直 接 运 至 既 有 辉 埠 站 货 场, 再 由 架 桥 机 完 成 架 设, 大 大 减 少 了 施 工 场 地 的 用 地 面 积 河 道 两 岸 桥 墩 施 工 营 地 的 设 置 会 在 破 坏 少 量 地 表 次 生 灌 草 植 被, 但 该 植 被 在 当 地 气 候 条 件 下 易 于 恢 复, 桥 墩 施 工 营 地 不 会 对 河 道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在 桥 墩 钻 孔 浮 渣 清 理 和 桥 墩 基 坑 的 水 土 保 持 临 时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桥 梁 工 程 对 河 道 水 质 影 响 程 度 有 限, 不 会 对 河 道 水 生 动 植 物 群 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5.3.5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范 围 涵 盖 在 新 建 铁 路 衢 州 至 常 山 线 工 程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遵 照 新 建 铁 路 衢 州 至 常 山 线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批 复 相 关 内 容 执 行 5.3.5.1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根 据 本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性 质 特 点 以 及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程 度, 可 将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为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施 工 准 备 期 和 施 工 期 的 表 土 剥 离 场 地 开 挖 等 施 工 对 地 表 产 生 了 扰 动, 导 致 地 表 裸 露 和 土 壤 理 化 性 质 的 破 坏, 遇 到 降 雨 将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 自 然 恢 复 期 工 程 施 工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填 筑 已 经 完 成, 扰 动 地 表 损 坏 林 草 植 被 的 施 工 活 动 基 本 停 止,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的 因 素 基 本 消 失, 永 久 建 筑 物 覆 盖 以 及 地 表 被 硬 化, 扰 动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较 施 工 期 大 为 降 低, 但 由 于 本 期 内 扰 动 区 施 工 活 动 结 束 时 间 较 短, 被 损 坏 的 植 被 尚 未 恢 复 或 未 完 全 恢 复,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仍 将 高 于 工 程 建 设 前 的 状 况, 即 工 程 建 设 导 致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情 况 依 然 存 在 (1)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准 备 期 间, 表 土 剥 离 场 地 开 挖 等 活 动 将 强 烈 扰 动 地 表, 遇 降 水 等 外 营 力 作 用 则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62

施 工 期 被 剥 离 的 表 层 土 临 时 堆 置, 若 不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在 堆 放 过 程 中, 受 降 雨 和 地 面 径 流 冲 刷,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2)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间, 建 ( 构 ) 筑 物 基 础 施 工 等 活 动 将 强 烈 扰 动 地 表, 遇 降 水 等 外 营 力 作 用 则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A. 建 ( 构 ) 筑 物 区 在 建 ( 构 ) 筑 物 基 础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基 槽 开 挖 土 石 方 临 时 堆 置 场 地 机 械 碾 压 人 为 扰 动,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B. 施 工 生 产 区 施 工 生 产 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临 时 堆 料 机 械 碾 压 人 为 扰 动 等 施 工 活 动, 扰 动 原 地 貌 改 变 地 表 土 壤 结 构 和 损 坏 地 表 植 被, 使 原 地 表 的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降 低 或 丧 失,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较 建 设 前 明 显 增 加 (3) 自 然 恢 复 期 施 工 扰 动 结 束 后, 在 未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条 件 下, 松 散 裸 露 面 逐 步 趋 于 稳 定 植 被 自 然 恢 复,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减 弱 并 接 近 原 背 景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所 需 的 时 间 在 此 时 间 段, 被 损 坏 的 植 被 尚 未 恢 复 或 未 完 全 恢 复, 存 在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5.3.5.2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总 量 为 73.53 10 4 m 3, 填 方 24.08 10 4 m( 3 含 抛 填 片 石 1.28 10 4 m 3 ), 其 中 移 挖 作 填 14.60 10 4 m 3, 其 余 9.48 10 4 m 3 来 自 商 业 购 土 ; 工 程 挖 方 49.44 10 4 m 3, 其 中 弃 方 34.84 10 4 m 3 ; 工 程 弃 方 合 计 36.12 10 4 m 3, 弃 方 用 于 附 近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的 填 方 工 程 此 外, 工 程 挖 表 土 1.23 10 4 m 3, 全 部 回 用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图 2.5-1, 土 石 方 调 配 明 细 见 表 5.3-2 63

表 5.3-2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调 配 明 细 表 单 位 :m 3 序 填 方 * 挖 方 调 出 方 调 入 方 借 方 弃 方 表 土 工 程 内 容 号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去 何 处 数 量 从 何 来 数 量 来 源 数 量 去 向 数 量 1 辉 埠 站 工 程 240873 0 0 0 146001 2 94872 商 业 购 土 0 8130 2 厂 区 站 工 程 0 494418 146001 1 361265 3300 3 临 时 工 程 825 合 计 240873 494418 146001 146001 94872 361265 12255 注 : 填 方 * 包 括 本 工 程 需 填 方 量 228025m 3 和 抛 填 片 石 量 12848m 3 常 山 县 当 地 拥 有 丰 富 的 石 灰 石 资 源, 矿 石 储 量 巨 大, 质 量 优 良, 同 时 还 有 丰 富 的 砂 岩 页 岩 矿 等 资 源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纵 深 方 向 是 一 座 小 山, 挖 方 量 较 大, 根 据 当 地 矿 山 资 源 的 特 征, 初 步 估 测 挖 方 中 可 能 含 有 一 定 量 的 石 灰 石 砂 岩 页 岩 等 矿 石 资 源 本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目 前 有 两 条 日 产 4000 吨 熟 料 生 产 线, 其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石 灰 石 砂 岩 页 岩 硫 酸 渣 四 组 分 配 料 各 种 物 料 年 用 量 : 石 灰 石 400 万 吨, 砂 岩 40 万 吨 页 岩 55 万 吨 建 设 单 位 预 计 部 分 挖 方 可 充 当 水 泥 生 产 原 料 予 以 内 部 消 化 ; 建 议 本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对 的 挖 方 充 当 水 泥 生 产 原 料 进 一 步 认 证 落 实 64

5.3.5.3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本 工 程 总 工 期 为 1.5 年 常 山 县 降 雨 主 要 分 布 在 3 6 月, 按 最 不 利 因 素 考 虑 为 1 年 施 工 准 备 期 为 3 个 月, 预 测 按 0.5 年 计, 主 体 工 程 和 临 时 工 程 施 工 期 预 测 按 1 年 计, 自 然 恢 复 期 预 测 按 2 年 计, 结 合 各 工 程 类 型 特 点 确 定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见 下 表 表 5.3-3 各 工 程 类 别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表 单 位 : 年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部 位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总 预 测 时 段 A 站 场 防 治 区 0.5 1 2.0 3.5 B 桥 涵 防 治 区 0.5 1 2.0 3.5 C 施 工 便 道 防 治 区 0.5 1 2.0 3.5 5.3.5.4 扰 动 原 地 貌 面 积 本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15.50 hm 2, 临 时 用 地 0.28 hm 2, 本 工 程 扰 动 原 地 貌 面 积 见 表 2.6-1 5.3.5.5 损 坏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及 其 面 积 工 程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由 永 久 用 地 引 起, 损 坏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类 型 为 植 被 覆 盖 率 大 于 30% 的 林 地, 面 积 共 计 1.10 hm 2 5.3.5.6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土 壤 流 失 量 预 测 (1) 工 程 范 围 及 直 接 影 响 区 原 地 貌 年 土 壤 流 失 量 包 括 永 久 用 地 范 围 原 地 貌 土 壤 流 失 量 和 临 时 用 地 影 响 区 范 围 内 原 地 貌 土 壤 流 失 量 本 次 通 过 对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典 型 地 形 地 貌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实 地 调 查, 得 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不 同 类 型 区 土 壤 流 失 背 景 值, 结 合 土 壤 侵 蚀 等 级 分 级 标 准 确 定 原 地 貌 侵 蚀 强 度, 并 统 计 工 程 范 围 及 直 接 影 响 区 内 原 地 貌 土 壤 流 失 量 预 测 方 法 采 用 经 验 公 式 预 测 : W sl n i M W i F i T i 式 中 :W sl 土 壤 流 失 量 (t);m wi 预 测 期 平 均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F i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km 2 );T i 影 响 年 数 ;n 预 测 单 元 经 估 算, 工 程 范 围 及 直 接 影 响 区 原 地 貌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具 体 见 下 表 65

表 5.3-4 原 地 貌 年 土 壤 流 失 量 项 目 永 久 用 地 临 时 用 地 合 水 旱 林 园 建 设 坑 塘 小 水 小 计 田 地 地 地 用 地 水 渠 计 田 计 面 积 (hm 2 ) 1.25 0.97 1.10 0 11.68 0 15.50 0.28 0.28 15.78 原 地 貌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200 600 400 0 100 0 200 流 失 量 (t/a) 3.48 5.82 4.40 0 11.68 0 25.39 0.55 0.55 25.94 (2) 施 工 期 开 挖 造 成 的 土 壤 流 失 量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侵 蚀 模 数 类 比 已 建 成 的 杭 徽 高 速 公 路, 通 过 类 比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及 临 时 工 程 的 调 查 结 果, 结 合 项 目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修 正, 详 见 下 表 表 5.3-5 项 目 扰 动 后 各 单 元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表 单 位 :t/km 2.a 防 治 分 区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A 站 场 防 治 区 7500 7500 1000 B 桥 涵 防 治 区 6000 6000 1200 C 施 工 便 道 防 治 区 15000 1500 1500 经 预 测 确 定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量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5.3-6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计 算 表 工 程 分 类 预 测 时 段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hm 2 ) 侵 蚀 模 数 (t/km 2.a) 侵 蚀 时 间 (a) 土 壤 流 失 量 (t) 背 景 土 壤 流 失 量 (t)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量 (t) 施 工 准 备 期 15.01 7500 0.5 562.84 12.21 550.63 站 场 工 程 施 工 期 15.01 7500 1 1125.67 24.42 1101.25 自 然 恢 复 期 15.01 1000 2 300.18 48.84 251.34 小 计 15.01 3.5 1988.68 85.46 1903.22 施 工 准 备 期 0.49 6000 0.5 14.59 0.49 14.11 桥 涵 工 程 施 工 期 0.49 6000 1 29.18 0.97 28.21 自 然 恢 复 期 0.49 1200 2 11.67 1.95 9.73 小 计 0.49 3.5 55.45 3.40 52.04 施 工 准 备 期 0.28 15000 0.5 21.00 0.28 20.73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期 0.28 15000 1 42.00 0.55 41.45 自 然 恢 复 期 0.28 1500 2 8.40 1.10 7.30 小 计 0.28 3.5 71.40 1.93 69.48 合 计 施 工 准 备 期 15.78 0.5 598.43 12.97 585.46 施 工 期 15.78 1 1196.85 25.94 1170.91 66

自 然 恢 复 期 15.78 2 320.25 51.88 268.37 总 计 15.78 3.5 2115.53 90.79 2024.74 由 上 表 可 知,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115.53 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024.74 t 其 中, 工 程 施 工 期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1190.85 t, 占 可 能 发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的 56.3%,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期 是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重 点 时 段, 站 场 和 施 工 便 道 是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重 要 地 段 因 此,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应 对 以 上 重 要 地 段 进 行 综 合 防 治, 有 效 控 制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3) 工 程 完 工 后 的 年 土 壤 流 失 量 通 过 对 相 似 工 程 的 类 比 调 查 可 知 : 由 于 干 砌 片 护 坡 浆 砌 片 石 护 坡 等 工 程 措 施 的 实 施 及 路 基 硬 化 路 面 的 形 式, 工 程 措 施 范 围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可 下 降 到 微 度 侵 蚀 ; 随 着 植 被 覆 盖 度 的 增 大, 生 物 措 施 范 围 土 壤 侵 蚀 会 很 快 得 到 控 制, 一 至 两 年 内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可 降 至 轻 微 度 级, 两 年 后 可 逐 步 恢 复 至 现 状 5.3.5.7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1) 主 体 工 程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措 施 1 站 场 工 程 本 工 程 对 路 基 边 坡 采 取 植 物 和 工 程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进 行 防 护, 采 用 网 喷 混 凝 土 骨 架 植 草 护 坡 挡 土 墙 等 同 时, 采 取 浆 砌 片 石 排 水 沟 的 设 计, 确 保 路 基 排 水 通 畅 2 桥 涵 工 程 对 于 沿 线 农 田 灌 溉 系 统, 一 般 都 为 遇 沟 设 桥 ( 涵 ), 不 压 缩 河 沟 对 桥 梁 涵 洞 的 出 入 口 处 加 以 浆 砌 片 石 铺 砌 3 临 时 工 程 本 工 程 无 取 土 场 弃 土 ( 渣 ) 场 设 置 存 梁 场 利 用 既 有 辉 埠 站 货 场 用 地, 表 土 堆 场 利 用 厂 区 内 闲 置 用 地, 仅 施 工 便 道 需 利 用 周 边 水 田 作 临 时 性 用 地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工 程 措 施 数 量 见 下 表 表 5.3-7 主 体 工 程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措 施 数 量 表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浆 砌 片 石 排 水 沟 m 6575 植 草 ( 骨 架 护 坡 ) m 2 49160 (2) 评 价 新 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1 站 场 工 程 67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未 考 虑 工 程 用 地 中 农 用 地 的 表 土 剥 离, 对 于 土 石 方 的 临 时 堆 放 点 未 考 虑 覆 盖 及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沉 沙 池 等 临 时 性 措 施 营 运 期, 站 场 及 建 筑 附 属 用 地 的 绿 化 未 在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中 有 所 体 现 本 报 告 建 议 : 将 工 程 占 用 农 用 地 约 30 cm 的 表 土 层 进 行 剥 离, 对 土 石 方 临 时 堆 放 点 辅 以 苫 盖 填 土 草 包 播 草 等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新 增 临 时 性 排 水 沟 和 沉 沙 池 对 于 站 场 空 闲 用 地 及 建 筑 附 属 用 地 见 缝 补 绿, 适 当 增 加 场 区 内 绿 地 面 积, 同 时 考 虑 在 场 界 处 栽 植 绿 化 树 种, 改 善 场 区 内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2 桥 涵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未 考 虑 施 工 用 地 的 表 土 剥 离, 对 于 土 石 方 的 临 时 堆 放 点 未 考 虑 覆 盖 及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沉 沙 池 等 临 时 性 措 施 本 报 告 建 议 : 将 工 程 占 用 农 用 地 约 30 cm 的 表 土 层 进 行 剥 离, 对 土 石 方 临 时 堆 放 点 辅 以 苫 盖 填 土 草 包 播 草 等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新 增 临 时 性 排 水 沟 和 沉 沙 池 3 临 时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未 考 虑 临 时 便 道 用 地 表 土 剥 离 及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并 缺 乏 施 工 结 束 后 的 有 关 恢 复 措 施 因 此 本 报 告 建 议 : 加 强 施 工 期 临 时 性 用 地 的 土 地 平 整, 表 土 堆 放 区 需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和 植 物 措 施, 通 过 设 置 填 土 草 包 围 护 和 撒 草 籽 加 以 防 护, 临 时 用 地 应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和 沉 砂 池, 有 效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结 束 后, 需 结 合 原 用 地 性 质 对 临 时 用 地 进 行 复 垦 本 报 告 建 议 新 增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措 施 具 体 数 量 见 下 表 表 5.3-8 新 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数 量 表 项 目 措 施 单 位 数 量 表 土 剥 离 m 3 9990 苫 盖 m 2 3330 排 水 沟 m 780 站 场 工 程 沉 沙 池 m 3 370 撒 草 籽 m 2 3330 绿 地 m 2 17175 栽 植 乔 木 株 1100 桥 涵 工 程 表 土 剥 离 m 3 1470 68

临 时 工 程 合 计 5.3.5.8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结 论 苫 盖 m 2 490 排 水 沟 m 300 沉 沙 池 m 3 52 撒 草 籽 m 2 490 表 土 剥 离 m 3 825 苫 盖 m 2 275 排 水 沟 m 80 沉 沙 池 m 3 15 撒 草 籽 m 2 53 复 垦 hm 2 0.28 表 土 剥 离 m 3 12285 苫 盖 m 2 4095 排 水 沟 m 3 1160 沉 沙 池 m 3 437 栽 植 乔 木 m 2 1100 撒 草 籽 m 2 3873 绿 地 m 2 17175 复 垦 hm 2 0.28 本 项 目 主 体 部 分 是 站 场 工 程, 工 程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不 大, 全 线 不 设 置 取 土 场 和 弃 土 ( 渣 ) 场, 施 工 作 业 简 单 施 工 期 较 短, 大 部 分 工 程 位 于 既 有 水 泥 厂 区 内,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较 轻 另 外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形 平 坦, 水 系 发 达, 河 道 沟 渠 经 过 多 年 改 造, 布 局 合 理, 农 业 灌 溉 发 达,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可 以 预 见,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期 各 项 主 体 工 程 的 挖 面 防 护, 做 好 临 时 工 程 的 防 护 和 恢 复 利 用 工 作, 本 工 程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是 极 为 有 限 的 5.4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5.4.1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5.4.1.1 生 态 影 响 恢 复 措 施 及 建 议 (1) 设 计 中 已 经 采 取 的 恢 复 措 施 本 工 程 设 计 阶 段 考 虑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植 物 措 施 进 行 绿 化 及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具 体 数 量 见 表 5.3-7), 在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的 同 时,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恢 复 评 价 区 生 态 环 境 69

(2) 评 价 建 议 增 加 的 缓 解 措 施 1) 边 坡 绿 化 草 种 选 择 根 部 发 达 茎 叶 低 矮 具 有 抗 逆 性 好 适 应 性 强 耐 贫 瘠 和 伏 旱 高 温 生 长 能 力 强 的 多 年 生 草 种, 景 观 上 尽 量 与 沿 途 自 然 缓 解 相 适 应 对 部 分 植 草 困 难 地 段, 在 工 程 防 护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考 虑 栽 植 攀 援 植 物, 利 用 覆 层 植 被 的 障 景 作 用, 引 导 和 控 制 观 景 者 的 视 线 2) 对 工 程 永 久 性 用 地 本 着 见 缝 插 绿 的 原 则 进 行 绿 化, 对 于 因 施 工 围 挡 临 时 占 用 的 绿 地, 工 程 后 原 则 上 应 全 部 采 取 植 被 措 施 予 以 恢 复, 以 尽 量 减 少 本 工 程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占 用 3) 本 工 程 临 时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达 0.28 hm 2, 评 价 建 议 尽 可 能 的 实 施 土 地 复 垦 措 施, 以 最 大 程 度 地 弥 补 工 程 对 沿 线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的 破 坏 5.4.1.2 土 地 资 源 及 农 业 生 态 的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1) 设 计 阶 段 1 工 程 占 地 影 响 分 可 逆 及 不 可 逆, 其 中, 铺 道 砟 的 路 基 面 站 场 的 硬 化 地 面 及 修 筑 房 屋 等 永 久 占 地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是 不 可 逆 的, 而 施 工 便 道 等 临 时 用 地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是 可 逆 的 对 于 不 可 逆 的 影 响, 工 程 通 过 合 理 选 址, 少 占 地 占 劣 地 等 措 施 以 减 少 其 影 响 程 度 ; 对 于 可 逆 影 响, 工 程 除 尽 量 利 用 荒 地 等 生 产 力 较 小 的 土 地 外, 对 于 路 基 站 场 等 工 程 土 石 方 尽 量 利 用, 移 挖 作 填, 以 减 少 弃 土 用 地 对 于 占 用 农 田 的 临 时 用 地 原 则 上 应 复 垦 还 田 此 外, 工 程 拟 对 路 基 边 坡 站 场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逐 步 恢 复 土 地 原 有 生 产 力 2 建 议 设 计 部 门 在 下 一 步 设 计 工 程 中 加 强 与 地 方 的 沟 通 交 流, 充 分 了 解 当 地 群 众 的 意 向 和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对 地 方 有 还 田 意 向 并 通 过 土 地 整 治 措 施 后 具 有 还 田 条 件 的 临 时 用 地 均 应 考 虑 还 田 措 施 3 建 设 部 门 应 按 土 地 管 理 法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支 付 征 用 土 地 的 征 地 补 偿 费 附 着 物 和 青 苗 补 偿 费 及 安 置 补 助 费, 把 不 良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2) 施 工 阶 段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完 成 达 到 环 保 三 同 时 要 求 后, 方 可 撤 离 施 工 现 场 ;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施 工 队 伍 的 环 境 意 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临 70

时 用 地, 做 到 临 时 用 地 和 永 久 用 地 相 结 合 ; 工 程 材 料 机 械 定 置 堆 放 运 输 车 辆 按 指 定 路 线 行 驶 ; 在 农 田 周 围 施 工 时,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机 械 碾 压 等 对 农 作 物 及 农 田 土 质 的 影 响 5.4.1.3 桥 梁 施 工 生 态 措 施 在 桥 梁 施 工 时, 有 污 染 性 材 料 与 粉 尘 性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应 避 开 河 道, 并 注 意 尽 量 避 免 施 工 活 动 对 河 道 的 堵 塞 及 污 染 ; 雨 季 施 工 时 要 对 物 料 堆 场 采 取 临 时 防 风 防 雨 设 施, 对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采 取 遮 挡 措 施 5.4.1.4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见 5.3.5.7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一 节 5.4.2 生 态 环 保 投 资 概 算 本 工 程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扰 动 较 小,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表 现 为 工 程 用 地 和 施 工 造 成 沿 线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采 取 的 生 态 防 治 措 施 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全 线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411.9 万 元, 其 中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已 计 列 292.57 万 元, 评 价 新 增 投 资 120.18 万 元, 新 增 投 资 中 临 时 措 施 10.84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108.49 万 元, 详 见 表 5.4-9 表 5.4-10 表 5.4-9 主 体 工 程 已 列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概 算 表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 元 ) 合 价 ( 万 元 ) 浆 砌 片 石 排 水 沟 m 6575 372.81 245.13 植 草 ( 骨 架 护 坡 ) m 2 49160 9.65 47.44 合 计 292.57 表 5.4-10 新 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概 算 表 工 程 内 容 费 用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 元 ) 合 价 ( 万 元 ) 表 土 剥 离 m 3 12285 4.3 5.28 苫 盖 m 2 4095 5.46 2.24 临 时 措 施 排 水 沟 m 3 1160 18.52 2.15 沉 沙 池 m 3 437 26.81 1.17 小 计 10.84 栽 植 乔 木 株 1100 15.48 1.70 植 物 措 施 撒 草 籽 m 2 3873 9.65 3.74 绿 地 m 2 17175 60 103.05 小 计 108.49 土 地 复 垦 hm 2 0.28 30204.5 0.85 合 计 120.18 71

5.5 小 结 (1) 本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县 北 部 辉 埠 镇, 拟 建 线 路 接 自 衢 常 铁 路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沿 新 建 九 景 衢 铁 路 并 行 向 西 北 跨 过 灵 合 溪 后 折 入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线 路 全 长 1.84 km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港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区 域, 灵 合 溪 以 东 线 路 主 要 为 河 谷 平 原,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农 田 为 主 兼 有 少 量 林 地 ; 灵 合 溪 以 西 线 路 主 要 为 低 丘,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水 泥 厂 和 林 地 评 价 范 围 内 人 类 生 产 活 动 明 显, 呈 现 农 村 生 态 系 统 和 城 镇 生 态 系 统 并 存 的 生 态 景 观 沿 线 区 域 无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和 古 树 名 木 存 在 (2) 本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15.50 hm 2, 临 时 用 地 0.28 hm 2, 工 程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永 久 占 地 的 主 要 类 型 为 耕 地 工 程 全 线 占 地 对 沿 线 的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和 农 业 生 产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轻 微 同 时, 工 程 将 采 取 植 树 植 草 等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对 改 善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3)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总 量 为 73.53 10 4 m 3, 填 方 24.08 10 4 m 3 ( 含 抛 填 片 石 1.28 10 4 m 3 ), 其 中 移 挖 作 填 14.60 10 4 m 3, 其 余 9.48 10 4 m 3 来 自 商 业 购 土 ; 工 程 挖 方 49.44 10 4 m 3, 其 中 弃 方 34.84 10 4 m 3 ; 工 程 弃 方 合 计 36.12 10 4 m 3, 弃 方 用 于 附 近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的 填 方 工 程 此 外, 工 程 挖 表 土 1.23 10 4 m 3, 全 部 回 用 工 程 挖 方 经 建 设 单 位 考 虑 部 分 作 为 水 泥 生 产 原 料 予 以 内 部 消 化, 但 尚 需 进 一 步 技 术 认 证 ; 弃 方 用 于 附 近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的 填 方 工 程 工 程 沿 线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 渣 ) 场 (4) 本 工 程 工 点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小, 全 线 不 设 置 取 土 场 和 弃 土 ( 渣 ) 场, 施 工 作 业 简 单, 施 工 期 较 短, 工 程 位 于 平 原 低 丘 地 区, 植 被 覆 盖 程 度 较 高, 水 土 流 失 不 明 显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115.53 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024.74 t 其 中, 工 程 施 工 期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1190.85 t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期 各 项 主 体 工 程 的 挖 面 防 护, 做 好 临 时 工 程 的 防 护 和 恢 复 利 用 工 作, 本 工 程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是 极 为 有 限 的 (5) 本 工 程 设 计 采 取 逢 河 设 桥 逢 沟 设 涵 的 原 则, 其 孔 径 以 不 压 缩 沟 渠 为 原 则 设 置, 以 确 保 原 有 沟 渠 等 水 利 设 施 不 遭 破 坏 对 于 新 建 桥 涵, 设 计 单 位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排 洪 灌 溉 等 要 求, 并 采 取 了 相 应 措 施 把 对 灌 溉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减 到 最 小 72

总 之, 本 工 程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的 土 石 方 作 业, 工 程 涉 及 的 占 地 土 石 方 等 数 量 不 大, 通 过 落 实 各 项 减 缓 补 偿 措 施, 工 程 不 会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大 的 危 害 施 工 结 束 后, 随 着 防 护 绿 化 的 落 实, 铁 路 沿 线 的 生 态 环 境 将 逐 步 得 到 恢 复 和 改 善 综 上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从 生 态 环 境 角 度 分 析 是 可 行 的 73

6 声 环 境 现 状 及 影 响 评 价 6.1 概 述 6.1.1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铁 路 工 程 特 点 及 本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长 度 范 围 为 工 程 设 计 所 涉 及 的 范 围, 宽 度 范 围 为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区 域 6.1.2 评 价 时 段 考 虑 本 线 营 运 期 仅 昼 间 行 车 夜 间 不 行 车, 评 价 时 段 定 为 : 近 期 2020 年 昼 间 6.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工 程 为 小 型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建 成 后 线 路 两 侧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加 量 在 3dB(A) 以 下, 且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根 据 HJ2.4-200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的 要 求,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按 照 三 级 评 价 要 求 进 行 6.1.4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本 次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有 : (1) 通 过 现 状 踏 勘 调 查 和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前 的 声 环 境 现 状 ; (2)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预 测 设 计 年 度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噪 声, 并 按 有 关 评 价 标 准 评 述 铁 路 噪 声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以 及 各 敏 感 点 的 达 标 情 况 ; (3) 分 析 主 要 噪 声 源 情 况 和 敏 感 点 的 超 标 原 因, 提 出 噪 声 防 护 的 一 般 性 措 施 和 建 议 ; 对 超 标 敏 感 点 提 出 针 对 性 工 程 治 理 措 施, 并 分 析 其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 (4) 为 城 市 管 理 与 规 划 提 供 依 据, 并 以 表 格 形 式 给 出 典 型 路 段 的 铁 路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6.1.5 评 价 标 准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6.1-1 74

表 6.1-1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时 段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适 用 范 围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排 放 2 类 :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辉 埠 站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厂 界 标 准 昼 间 60 db(a) 现 状 标 准 营 运 期 质 量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5-90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限 值 及 其 测 量 方 法 ( 修 改 方 案 )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6.2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6.2.1 声 环 境 现 状 概 况 2 类 : 昼 间 60 db(a) 2 类 : 昼 间 60 db(a)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 昼 间 70 db(a) 2 类 : 昼 间 60 db(a) 铁 路 用 地 范 围 两 侧 以 外 区 域 辉 埠 站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厂 界 距 拟 建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30m 处 铁 路 用 地 范 围 两 侧 以 外 区 域 拟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位 于 低 丘 及 丘 间 谷 地, 现 局 部 低 丘 已 推 平, 丘 间 谷 地 地 势 相 对 平 缓, 多 为 农 田 沿 线 村 落 稀 疏, 多 为 1~3 层 民 居, 现 状 主 要 为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的 作 业 噪 声 和 社 会 噪 声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详 见 表 6.2-1 表 6.2-1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一 览 表 敏 感 点 建 设 建 筑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线 路 里 程 规 模 编 号 名 称 年 代 层 数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方 位 朝 向 1 上 辉 埠 ( 东 ) AK0+500~ 1970~ 10 户 1~3 层 105m -7.4m 桥 梁 左 侧 背 对 AK0+650 1980 年 2 上 辉 埠 ( 西 ) AK0+650~ 1970~ 45 户 1~3 层 84m -6.4m 路 堤 左 侧 背 对 AK0+900 1980 年 注 : 表 格 中 距 离 为 测 点 与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6.2.2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6.2.2.1 测 量 执 行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测 量 按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按 照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和 TB/T3050-2002 铁 路 沿 线 环 境 噪 声 测 量 技 术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6.2.2.2 测 量 实 施 方 案 (1) 测 量 仪 器 本 次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采 用 AWA6228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所 有 参 加 测 量 的 仪 器 75

( 包 括 声 源 校 准 器 ) 在 使 用 前 均 在 每 年 一 度 的 计 量 检 定 中 由 计 量 检 定 部 门 鉴 定 合 格 ; 在 每 次 测 量 前 后 用 AWA62218 声 校 准 器 进 行 校 准 (2) 测 量 时 间 和 方 法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监 测 于 2013 年 3 月 4~5 日 进 行 辉 埠 车 站 厂 界 噪 声 选 择 昼 间 (06:00 22:00) 且 站 场 正 常 作 业 时 段 进 行 测 量, 测 量 时 段 需 有 1 趟 列 车 进 出 车 站, 用 积 分 声 级 计 连 续 测 量 不 少 于 1h 的 等 效 声 级, 用 以 代 表 昼 间 的 声 环 境 水 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厂 界 噪 声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测 量 选 择 昼 间 (06:00 22:00) 有 代 表 性 的 时 段 用 积 分 声 级 计 连 续 测 量 不 少 于 10 min 的 等 效 声 级, 用 以 代 表 昼 间 的 声 环 境 水 平 评 价 量 (3) 测 量 值 及 评 价 量 本 次 评 价 的 噪 声 监 测 量 为 某 时 段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以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作 为 (4) 布 点 原 则 1) 在 距 离 新 建 线 路 最 近 的 厂 界 处 布 设 测 点 ; 2) 在 敏 感 点 距 铁 路 最 近 处 布 设 测 点, 敏 感 点 具 有 一 定 空 间 高 度 ( 3 层 ) 时, 考 虑 垂 直 布 点 (5) 噪 声 监 测 点 布 置 说 明 及 监 测 结 果 1) 厂 界 本 次 监 测 在 辉 埠 站 北 厂 界 和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西 厂 界 各 布 设 了 一 个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6.2-2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详 见 图 6.2-1~6.2-3 编 号 厂 界 名 称 1 2 辉 埠 站 北 厂 界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西 厂 界 测 点 编 号 表 6.2-2 厂 界 处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预 测 点 位 置 N-1 厂 界 处 N-2 厂 界 处 注 : 超 标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2) 居 民 点 噪 声 标 准 db(a) 2 类 : 昼 间 60 2 类 : 昼 间 60 现 状 噪 声 值 db(a) 现 状 超 标 值 db(a) 56.2 61.5 1.5 主 要 声 源 附 近 企 业 机 械 噪 声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本 线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2 个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对 所 有 敏 感 点 进 行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共 设 置 4 个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6.2-3 监 测 断 76

面 布 置 详 见 图 6.2-1~6.2-3 编 号 1 2 敏 感 点 名 称 上 辉 埠 ( 东 ) 上 辉 埠 ( 西 ) 测 点 编 号 N-3 N-4 N-5 N-6 注 : 超 标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3) 厂 区 站 地 块 表 6.2-3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噪 声 标 准 预 测 点 位 置 距 离 db(a) 第 一 排 房 屋 1 楼 窗 前 1m 105m 2 类 : 昼 间 60 第 一 排 房 屋 3 楼 窗 前 1m 105m 2 类 : 昼 间 60 第 一 排 房 屋 2 类 : 84m 1 楼 窗 前 1m 昼 间 60 第 一 排 房 屋 2 类 : 84m 3 楼 窗 前 1m 昼 间 60 现 状 噪 声 值 db(a) 现 状 超 标 值 db(a) 47.0 47.2 51.2 53.3 主 要 声 源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噪 声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噪 声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噪 声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噪 声 本 次 评 价 对 拟 建 厂 区 站 地 块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设 置 了 1 个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6.2-4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详 见 图 6.2-1~6.2-3 编 号 测 点 名 称 测 点 编 号 表 6.2-4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预 测 点 位 置 噪 声 标 准 db(a) 现 状 噪 声 值 db(a) 1 拟 建 厂 区 站 N-7 厂 区 站 中 央 / 66.0 注 : 标 准 栏 中, / 表 示 无 对 应 标 准 主 要 声 源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77

N-5 N-6 V-1 N-3 N-4 上 辉 埠 ( 西 ) (( 西 ) 上 辉 埠 ( 东 ) 表 6.2-1 噪 声 振 动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图 ( 敏 感 点 ) 78

N-7 N-2 表 6.2-2 噪 声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图 ( 厂 区 站 ) 79

N-1 表 6.2-3 噪 声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图 ( 辉 埠 站 ) 80

6.2.3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与 分 析 (1) 厂 界 辉 埠 站 北 厂 界 处 现 状 噪 声 值 昼 间 为 56.2dB(A), 能 够 满 足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西 厂 界 现 状 噪 声 值 昼 间 为 61.5dB(A), 对 照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超 标 1.5dB(A) 超 标 原 因 为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2) 居 民 点 上 辉 埠 ( 东 ) 临 拟 建 铁 路 第 一 排 1 楼 3 楼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47.0~47.2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 昼 间 60dB(A)) 上 辉 埠 ( 西 ) 临 拟 建 铁 路 第 一 排 1 楼 3 楼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51.2~53.3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 昼 间 60dB(A)) (3) 厂 站 区 地 块 拟 建 厂 区 站 位 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南 部,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66.0dB(A),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综 上,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敏 感 点 及 厂 区 站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来 自 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及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6.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分 析 6.3.1 预 测 方 法 6.3.1.1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铁 路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采 用 铁 计 [2010]44 号 关 于 印 发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修 订 稿 ) 的 通 知 中 的 模 式 预 测 法 等 效 声 级 L eq,t 的 基 本 预 测 计 算 式 为 : L eq, T 1 10lg T i 1 n t i eq, i 10 0.1( Lp0, i Ci ) (6.3-1) 式 中,T 昼 间 或 夜 间 评 价 时 间 ; n i T 时 间 内 通 过 的 第 i 类 列 车 列 数 ; 81

t eq,i 第 i 类 列 车 通 过 的 等 效 时 间 ; L p0,i 第 i 类 列 车 的 噪 声 辐 射 源 强,A 计 权 声 压 级 ; C i 第 i 类 列 车 的 噪 声 修 正 项,A 计 权 声 压 级 修 正 项 列 车 的 噪 声 修 正 项 C i,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C v,i 速 度 修 正, 单 位 为 db; C i = C v,i + C t,i + C d,i + C a,i + C g,i + C b,i + C θ,i +C t,h,i (6.3-2) C t,i 线 路 和 轨 道 结 构 对 噪 声 影 响 的 修 正, 单 位 为 db; C d,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几 何 发 散 损 失, 单 位 为 db; C a,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单 位 为 db; C g,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声 衰 减, 单 位 为 db; C b,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屏 障 声 绕 射 衰 减, 单 位 为 db; C θ,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垂 向 指 向 性 修 正, 单 位 为 db C t,h,i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建 筑 群 引 起 的 声 衰 减, 单 位 为 db 6.3.1.2 预 测 参 数 的 确 定 (1) 列 车 噪 声 源 强 确 定 工 程 建 成 后, 运 行 列 车 为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根 据 铁 计 [2010]44 号 关 于 印 发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修 订 稿 ) 的 通 知, 本 工 程 预 测 采 用 的 噪 声 源 强 如 表 6.3-1 表 6.3-1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源 强 声 源 种 类 设 计 运 行 速 度 (km/h) 声 级 (dba)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30 75.0 注 :(1) 测 点 位 置 :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25m, 轨 面 以 上 3.5m (2) 线 路 条 件 为 Ⅰ 级 铁 路, 有 缝 线 路,50 kg/m 钢 轨, 轨 面 状 况 良 好, 混 凝 土 轨 枕, 有 碴 道 床, 平 直 路 堤 线 路 ; 对 于 桥 梁 线 路 的 源 强 值, 在 此 表 基 础 上 增 加 3dBA (2) 等 效 时 间 列 车 通 过 的 等 效 时 间 t eq,i,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l i 第 i 类 列 车 的 列 车 长 度 (m); l i d teq, i 1 0. 8 (6.3-3) vi li v i 第 i 类 列 车 的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m/s); 82

d 预 测 点 到 线 路 的 距 离 (m) (3)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速 度 修 正 (C t,v,i) v Cv kvlg (6.3-4) v 0 式 中 :v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km/h); v 0 列 车 参 考 速 度 (km/h); k v 速 度 修 正 系 数, 本 次 取 值 为 25 (4)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垂 向 指 向 性 修 正 (C t,θ )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辐 射 垂 向 指 向 性 修 正 量 C t,θ 可 按 式 (6.3-5) 式 (6.3-8) 计 算 当 -10 θ 24 时, 当 24 θ 50 时, 当 θ -10 时, 当 θ > 50 时, C t,θ =-0.012(24-θ ) 1.5 (6.3-5) C t,θ =-0.075(θ-24 ) 1.5 (6.3-6) C t,θ = C t,-10 (6.3-7) C t,θ = C t,50 (6.3-8) 式 中,θ 声 源 到 预 测 点 方 向 与 水 平 面 的 夹 角 ( 度 ) (5) 线 路 和 轨 道 结 构 对 噪 声 影 响 的 修 正 (C t,t ) 有 缝 线 路 与 无 缝 线 路 条 件 下 的 轮 轨 噪 声 修 正 如 下 : 货 物 列 车 在 40 80 km/h 速 度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为 有 缝 线 路, 轮 轨 噪 声 比 无 缝 线 路 平 均 高 3.8 db (6)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几 何 发 散 损 失 (C t,d, i) C l d arctan 2d 0 83 2 2 2 0 4d0 l t,d, i 10 lg (6.3-9) 2 d l arctan 2d 式 中,d 0 源 强 的 参 考 距 离 ( 取 25m); d 预 测 点 到 线 路 的 距 离 (m); l 列 车 长 度 (m) (6)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C t,a,i ) 2l 2l 2 4d l 2

C t,a,i = α s (6.3-10) 式 中 :α - 大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纯 音 声 衰 减 系 数, 本 评 价 取 0.004115(dB/m); s - 声 音 传 播 距 离 (m) (7)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声 衰 减 (C t,g,i ) 2hm 300 Cg, i 4.8 17 (6.3-11) d d 式 中,h m 传 播 路 程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 (m); d 声 源 至 接 收 点 的 距 离 (m) (8)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建 筑 群 引 起 的 声 衰 减 (C t,h,i )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传 播 过 程 中, 主 要 遮 挡 物 为 房 屋, 建 筑 衰 减 按 临 铁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群 衰 减 取 3 db, 以 后 每 增 加 一 排 房 屋 衰 减 约 1.5dB, 最 大 绝 对 衰 减 量 不 大 于 10dB 考 虑 6.3.1.3 预 测 技 术 条 件 (1) 预 测 时 段 近 期 2020 年 昼 间 (2) 列 车 长 度 设 计 年 度 列 车 编 组 为 22 辆, 列 车 长 度 为 308m (3)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设 计 运 行 速 度 为 30km/h (4) 列 车 对 数 专 用 线 车 流 量 近 期 2 对 / 日 (5) 昼 夜 间 车 流 分 布 本 线 在 昼 间 行 车, 夜 间 不 行 车 6.3.2 铁 路 噪 声 预 测 评 价 6.3.2.1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达 标 分 析 本 专 用 线 建 成 后, 辉 埠 站 只 作 为 列 车 的 停 靠 和 出 发, 噪 声 不 会 明 显 增 加, 厂 界 声 环 境 基 本 维 持 现 状 厂 区 站 主 要 为 列 车 的 到 达 出 发 以 及 卸 煤 方 式 发 生 转 变, 原 为 利 用 铲 车 卸 煤, 本 专 用 线 建 成 后, 采 用 履 带 式 抓 煤 机 进 行 卸 煤, 噪 声 基 本 能 维 持 现 状 本 专 用 线 夜 间 不 行 车, 厂 区 站 夜 间 无 装 卸 作 业 84

对 铁 路 边 界 处 的 昼 间 声 环 境 进 行 预 测, 背 景 值 参 照 位 于 线 路 中 段 的 上 辉 埠 ( 东 ) 的 噪 声 监 测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3-2 铁 路 边 界 处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路 基 段 为 46.4dB(A), 桥 梁 段 为 49.4dB(A), 能 够 满 足 GB12525-90 中 的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标 准 ( 昼 间 70dB(A)) 编 号 1 2 名 称 铁 路 边 界 处 ( 路 基 段 ) 铁 路 边 界 处 ( 桥 梁 段 ) 测 点 编 号 表 6.3-2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N-8 30m -8.4m 路 堤 N-9 30m -7.9m 桥 梁 铁 路 边 界 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噪 声 标 准 值 db(a)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 昼 间 70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 昼 间 70 注 :1. 高 差 栏 中, 敏 感 点 高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低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 2. 超 标 量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6.3.2.2 敏 感 点 噪 声 达 标 分 析 对 2 处 居 民 点 共 设 12 个 预 测 点,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6.3-3 铁 路 贡 噪 声 增 噪 声 超 现 状 值 献 量 加 值 标 量 db(a) db(a) db(a) db(a) 47.0 46.4 47.0 49.4 2.4 上 辉 埠 ( 东 )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为 45.3~48.7dB(A), 较 现 状 增 加 0.3~1.6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要 求 上 辉 埠 ( 西 )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为 44.3~53.6dB(A), 较 现 状 增 加 0.1~0.4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要 求 表 6.3-3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敏 感 点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噪 声 标 准 现 状 值 / 铁 路 贡 噪 声 预 噪 声 增 噪 声 超 测 点 预 测 点 编 值 背 景 值 献 量 测 值 加 值 标 量 名 称 编 号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号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第 一 排 房 2 类 : N-3-1 屋 1 楼 窗 105m -7.4m 桥 梁 昼 间 60 前 1m 47.0 43.4 48.6 1.6 房 屋 1 楼 N-3-2 窗 前 1m 120m -7.4m 2 类 : 桥 梁 昼 间 60 46.0 39.8 46.9 0.9 房 屋 1 楼 N-3-3 上 辉 埠 窗 前 1m 200m -7.4m 2 类 : 桥 梁 45.0 33.1 45.3 0.3 昼 间 60 1 ( 东 ) 第 一 排 房 2 类 : N-4-1 屋 3 楼 窗 105m -4.4m 桥 梁 47.2 43.5 48.7 1.5 昼 间 60 前 1m 房 屋 3 楼 2 类 : N-4-2 120m -4.4m 桥 梁 窗 前 1m 昼 间 60 46.2 39.8 47.1 0.9 房 屋 3 楼 2 类 : N-4-3 200m -4.4m 桥 梁 窗 前 1m 昼 间 60 45.2 33.1 45.5 0.3 2 上 辉 埠 N-5-1 第 一 排 房 84m -6.4m 路 堤 2 类 : 51.2 41.5 51.6 0.4 85

敏 感 点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噪 声 标 准 现 状 值 / 铁 路 贡 噪 声 预 噪 声 增 噪 声 超 测 点 预 测 点 编 值 背 景 值 献 量 测 值 加 值 标 量 名 称 编 号 位 置 距 离 高 差 形 式 号 db(a) db(a) db(a) db(a) db(a) db(a) ( 西 ) 屋 1 楼 窗 昼 间 60 前 1m 房 屋 1 楼 N-5-2 窗 前 1m 120m -6.4m 2 类 : 路 堤 昼 间 60 48.2 34.8 48.4 0.2 房 屋 1 楼 N-5-3 窗 前 1m 200m -6.4m 2 类 : 路 堤 昼 间 60 44.2 29.1 44.3 0.1 第 一 排 房 2 类 : N-6-1 屋 3 楼 窗 84m -3.4m 路 堤 昼 间 60 前 1m 53.3 41.5 53.6 0.3 房 屋 3 楼 2 类 : N-6-2 120m -3.4m 路 堤 窗 前 1m 昼 间 60 50.3 34.8 50.4 0.1 房 屋 3 楼 2 类 : N-6-3 200m -3.4m 路 堤 窗 前 1m 昼 间 60 46.3 29.1 46.4 0.1 注 :1. 高 差 栏 中, 敏 感 点 高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低 于 铁 路 轨 面 为 - ; 2. 超 标 量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6.3.2.3 噪 声 达 标 防 护 距 离 分 析 在 不 考 虑 其 它 噪 声 源 及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线 路 沿 线 开 阔 无 遮 挡 的 区 域, 列 车 速 度 30km/h 的 情 况 下, 路 基 / 桥 梁 段 沿 线 铁 路 噪 声 贡 献 值 为 37.1~52.1dB(A), 对 照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 昼 间 60dB(A)) 标 准, 可 不 设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6.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6.4.2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原 则 依 据 我 国 环 境 保 护 的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综 合 治 理 和 谁 污 染 谁 治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以 及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相 统 一 的 战 略 方 针, 根 据 敏 感 点 规 模 性 质 以 及 铁 路 噪 声 影 响 的 范 围 和 程 度 拟 采 取 相 应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原 则 为 : 措 施 (1) 对 现 状 环 境 噪 声 达 标, 预 测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2) 对 现 状 噪 声 超 标, 预 测 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在 分 清 超 标 责 任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治 理 (3) 本 线 营 运 后 两 侧 新 建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由 开 发 商 或 业 主 自 主 采 取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6.4.3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营 运 期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不 会 造 成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超 标, 因 此 营 运 期 环 境 敏 感 点 可 不 采 用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本 工 程 无 需 计 列 噪 声 治 理 环 保 投 资 86

6.4.4 噪 声 污 染 防 护 建 议 根 据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发 展 趋 势, 提 出 以 下 噪 声 防 护 建 议 : (1) 列 车 通 过 居 住 区 的 路 段 时 禁 止 鸣 笛 (2) 建 议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减 少 设 备 噪 声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3) 建 议 在 厂 区 站 尽 可 能 利 用 空 地, 有 组 织 地 进 行 绿 化, 种 植 常 绿 密 集 宽 厚 的 林 带, 在 厂 站 区 与 外 环 境 之 间 形 成 一 道 绿 色 屏 障, 这 样 即 可 美 化 环 境, 又 可 从 感 观 上 产 生 噪 声 降 低 的 效 果 6.5 评 价 结 论 (1) 现 状 评 价 拟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沿 线 地 址 相 对 平 缓, 村 落 稀 疏, 多 为 1~3 层 民 居 其 中 : 辉 埠 站 厂 界 处 昼 间 能 够 满 足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要 求 ; 厂 区 站 主 要 受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作 业 噪 声 影 响, 厂 界 处 昼 间 超 过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1.5dB(A); 沿 线 共 2 处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2) 预 测 评 价 本 专 用 线 建 成 后, 辉 埠 站 厂 区 站 噪 声 基 本 维 持 现 状 铁 路 边 界 处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路 基 段 为 46.4dB(A), 桥 梁 段 为 49.4dB(A), 能 够 满 足 GB12525-90 中 的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标 准 ( 昼 间 70dB(A)) 本 线 路 仅 昼 间 行 车, 对 2 处 居 民 点 昼 间 声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 噪 声 预 测 值 为 44.3~53.6dB (A), 较 现 状 增 加 0.1~1.6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本 线 营 运 期 路 基 / 桥 梁 段 沿 线 铁 路 噪 声 贡 献 值 为 37.1~52.1dB(A), 对 照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 昼 间 60dB(A)) 标 准, 可 不 设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3)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投 资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营 运 期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不 会 造 成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超 标, 因 此 营 运 期 环 境 敏 感 点 可 不 采 用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本 工 程 无 需 计 列 噪 声 治 理 环 保 投 资 87

(4) 噪 声 污 染 防 护 建 议 评 价 建 议 列 车 通 过 居 住 区 的 路 段 时 禁 止 鸣 笛 ; 建 议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减 少 设 备 噪 声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 建 议 在 厂 区 站 种 植 防 护 林 带 88

7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7.1 概 述 7.1.1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铁 路 振 动 干 扰 特 点 和 干 扰 强 度 以 及 拟 建 工 程 与 周 边 敏 感 点 的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确 定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距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60m 以 内 范 围 7.1.1 评 价 时 段 间 考 虑 本 线 营 运 期 仅 昼 间 行 车 夜 间 不 行 车, 评 价 时 段 定 为 : 近 期 2020 年 昼 7.1.2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动 现 状 ; 本 次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有 : (1) 通 过 现 状 踏 勘 调 查,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实 测, 评 价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振 (2)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分 年 度 预 测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振 动, 并 按 有 关 评 价 标 准 评 述 铁 路 振 动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以 及 敏 感 点 的 达 标 情 况 ; (3) 分 析 敏 感 点 的 超 标 原 因, 提 出 铁 路 振 动 防 护 的 措 施 和 建 议 ; 对 超 标 敏 感 点 提 出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的 工 程 治 理 措 施 为 给 今 后 的 土 地 利 用 及 规 划 提 供 依 据, 以 表 格 形 式 给 出 铁 路 振 动 防 护 距 离 7.1.3 评 价 量 振 动 评 价 量 为 铅 垂 向 Z 振 级, 一 般 环 境 振 动 ( 无 列 车 通 过 的 背 景 振 动 ) 以 累 积 10%Z 振 级 VL z10 作 为 评 价 量 ; 铁 路 振 动 以 通 过 列 车 Z 振 级 最 大 示 数 VL zmax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价 量 7.1.4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7.1-1 表 7.1-1 振 动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时 段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适 用 范 围 现 状 营 运 期 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居 民 文 教 区 : 昼 间 70 db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 昼 间 80 db - 89 - 振 动 评 价 范 围 内 区 域 距 拟 建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30m~60m 的 区 域

7.2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7.2.1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概 况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外 轨 中 心 线 60m 以 内 无 居 民 住 宅, 无 振 动 环 境 敏 感 点 沿 线 无 明 显 振 动 源, 主 要 为 人 群 活 动 产 生 的 无 规 振 动 7.2.2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7.2.2.1 监 测 执 行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执 行 GB10071-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7.2.2.2 测 量 实 施 方 案 (1) 测 量 仪 器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采 用 AWA6256B 型 环 境 振 动 分 析 仪, 为 保 证 测 量 的 准 确 性, 所 有 参 加 测 量 的 仪 器 均 按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电 气 性 能 检 定 和 校 准 (2) 测 量 时 间 和 方 法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调 查 与 监 测 于 2013 年 3 月 4~5 日 进 行 无 规 振 动 选 择 在 昼 间 6:00 22:00 的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两 个 时 段 内 进 行, 每 个 测 点 的 测 量 时 间 不 少 于 1000s (3) 测 量 值 及 评 价 量 无 规 振 动 采 用 VL Z10 振 级 作 为 评 价 值 (4) 布 点 原 则 振 动 测 点 布 设 在 居 民 点 临 铁 路 最 近 处 (5) 测 点 位 置 说 明 本 线 选 择 上 辉 埠 ( 西 ) 作 为 代 表 点 进 行 监 测, 设 置 1 个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及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7.2-1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详 见 图 6.2-1 表 7.2-1 环 境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测 点 测 点 振 动 标 准 现 状 振 动 值 现 状 超 标 值 预 测 点 位 置 名 称 编 号 db db db 上 辉 埠 第 一 排 房 屋 室 V-1 70 55.7 ( 西 ) 外 0.5m 注 :1 超 标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主 要 振 源 社 会 生 活 振 动 - 90 -

7.2.3 振 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对 上 辉 埠 ( 西 ) 监 测 表 明, 现 状 昼 间 振 动 值 为 55.7dB, 满 足 GB10070-88 中 的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 昼 间 70dB)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振 动 环 境 较 好 7.3 环 境 振 动 预 测 与 分 析 7.3.1 预 测 方 法 7.3.2.1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国 内 外 已 有 研 究 成 果, 铁 路 振 动 主 要 由 列 车 运 行 过 程 中 轮 轨 激 励 所 产 生, 它 与 线 路 条 件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列 车 类 型 列 车 轴 重 地 质 条 件 等 因 素 直 接 相 关 由 于 铁 路 列 车 运 行 时 的 环 境 振 动 影 响 机 理 复 杂, 本 次 振 动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铁 计 [2010]44 号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修 订 稿 ), 结 合 本 工 程 及 环 境 的 特 点, 采 用 如 下 预 测 经 验 公 式 : (1) 预 测 点 地 面 环 境 振 动 级 VL Z 的 计 算 式 : VL Z 1 n n i 1 ( VL C z0, i I ) ( 式 7.3-1) 式 中 :VL Z0,i 振 动 源 强, 列 车 通 过 时 段 的 最 大 Z 计 权 振 动 级 (db); C i 第 i 类 列 车 的 振 动 修 正 项 (db); n 列 车 通 过 的 列 数 (2) 振 动 修 正 项 计 算 与 振 动 源 有 关 的 修 正 参 数 主 要 有 列 车 类 型 列 车 速 度 轴 重 线 路 和 轨 道 结 构 修 正 等, 传 播 过 程 中 产 生 衰 减 因 素 主 要 有 地 质 条 件 距 离 衰 减 建 筑 物 类 型 等 振 动 修 正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C i = C V + C W +C L +C R + C G +C D + C B ( 式 7.3-2) 式 中 :C V 速 度 修 正 (db); C W 轴 重 修 正 (db); C L 线 路 类 型 修 正 (db); - 91 -

C R 轨 道 类 型 修 正 (db); C G 地 质 修 正 (db); C D 距 离 修 正 (db); C B 建 筑 物 类 型 修 正 (db) 7.3.2.2 预 测 参 数 的 确 定 (1) 铁 路 振 动 源 强 本 工 程 建 成 运 营 后, 列 车 运 行 中 车 轮 与 钢 轨 撞 击 产 生 振 动, 经 轨 枕 道 床 路 基 ( 或 桥 梁 结 构 ) 地 面 传 播 到 建 筑 物, 从 而 引 起 建 筑 物 的 振 动 根 据 铁 计 [2010]44 号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振 动 源 强 取 值 和 治 理 原 则 指 导 意 见 (2010 年 修 订 稿 ),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源 强 见 表 7.3-1 表 7.3-1 列 车 运 行 振 动 源 强 振 源 种 类 设 计 运 行 速 度 (km/h) 声 级 (dba)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30 76.3 注 :(1) 测 点 位 置 : 距 列 车 运 行 线 路 中 心 30m 的 地 面 处 (2) 线 路 条 件 为 Ⅰ 级 铁 路, 有 缝 线 路,50 kg/m 钢 轨, 轨 面 状 况 良 好, 混 凝 土 轨 枕, 有 碴 道 床, 平 直 路 堤 线 路 ; 地 质 条 件 冲 积 层 ; 普 通 货 物 列 车 轴 重 21t; 对 于 桥 梁 线 路 的 源 强 值, 在 此 表 基 础 上 减 去 3dB (2) 速 度 修 正 C V 式 中 :v 0 参 考 速 度 ; v 实 际 行 车 速 度 C V =10lg(v/v 0 ) ( 式 7.3-3) (3) 轴 重 修 正 C w C W = 20lg(W/W 0 ) ( 式 7.3-4) 式 中 :W 0 参 考 轴 重, 普 通 货 车 取 21t; W 预 测 车 辆 的 轴 重, 本 项 目 列 车 类 型 为 普 通 货 车, 轴 重 取 21t (4) 线 路 类 型 修 正 C L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30 60m 范 围 内, 对 于 冲 积 层 地 质, 普 速 铁 路 路 堑 振 动 相 对 于 路 堤 线 路 C L =2.5(dB) 部 分 预 测 点 位 于 距 外 轨 中 心 线 30m 范 围 内, 对 于 这 部 分 预 测 点 的 线 路 类 型 修 正 参 照 30 60m 范 围 内 (5) 地 质 修 正 C G - 92 -

根 据 对 振 动 的 影 响, 地 质 条 件 可 分 为 3 类, 即 软 土 层 冲 积 层 洪 积 层 相 对 于 冲 积 层 地 质, 洪 积 层 地 质 修 正 : C G = -4 db 相 对 于 冲 积 层 地 质, 软 土 地 质 修 正 : C G = 4 db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为 冲 洪 积 层 地 质, 本 评 价 预 测 取 C G =-4 db (6) 距 离 修 正 C D C D 0 10k lg d / d ( 式 7.3-5) R 式 中,d o 参 考 距 离 ( 本 预 测 中 为 30m); d 预 测 点 到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m); k R 距 离 修 正 系 数, 对 于 路 基 线 路, 当 d 30 m,k R =1; 当 30 d 60 m 时,k R =2; 对 于 桥 梁, 当 d 60 m,k R =1 (7) 建 筑 物 类 型 衰 减 修 正 C B 不 同 建 筑 物 对 振 动 响 应 不 同 一 般 将 各 类 建 筑 物 划 分 为 三 种 类 型 : Ⅰ 类 建 筑 为 良 好 基 础 框 架 结 构 的 高 层 建 筑 ;Ⅱ 类 建 筑 为 较 好 基 础 砖 墙 结 构 的 中 层 建 筑 ;Ⅲ 类 建 筑 为 基 础 较 差 轻 质 结 构 平 房 或 简 易 临 时 建 筑 根 据 调 查, 本 工 程 沿 线 多 为 II 类 建 筑, 本 评 价 取 C B =-5dB 7.3.2.3 预 测 技 术 条 件 (1) 预 测 年 度 近 期 2020 年 昼 间 (2) 列 车 运 行 速 度 设 计 运 行 速 度 为 30 km/h (3) 轨 道 工 程 专 用 线 采 用 有 砟 轨 道 结 构, 有 缝 线 路 钢 轨 采 用 50kg/m, 采 用 Ⅰ 型 弹 条 扣 件 (4) 地 质 条 件 沿 线 地 层 为 元 古 界 寒 武 系 至 中 生 界 白 垩 系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冲 积 和 洪 积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坡 积 和 崩 积 - 93 -

(5) 列 车 对 数 专 用 线 车 流 量 近 期 2 对 / 日 (6) 昼 夜 间 车 流 分 布 本 线 昼 间 行 车, 夜 间 不 行 车 7.3.3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7.3.3.1 铁 路 边 界 处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设 计 工 程 条 件 车 辆 运 行 状 况, 结 合 现 状 监 测 值, 并 采 用 前 述 方 法 预 测 出 铁 路 边 界 处 的 环 境 振 动 如 表 7.3-2 所 列 测 点 编 号 预 测 点 位 置 表 7.3-2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铁 路 边 界 处 环 境 振 动 预 测 结 果 表 振 动 标 准 值 db 现 状 振 动 值 db 铁 路 振 动 值 db 振 动 增 加 值 db 振 动 超 标 量 db 距 离 形 式 铁 路 边 30m 路 基 80 55.7 72.3 16.6 V-2 界 处 30m 桥 梁 80 55.7 69.3 13.6 注 : 超 标 量 栏 中, 表 示 不 超 标 7.3.3.2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图 号 经 预 测, 本 线 营 运 期 铁 路 边 界 处 昼 间 振 动 预 测 值 路 基 段 为 72.3 db 桥 梁 段 为 69.3 db, 满 足 GB10070-88 中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标 准 ( 昼 间 80dB) 要 求 7.3.3.3 达 标 防 护 距 离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和 本 次 工 程 特 点, 线 路 路 基 / 桥 梁 段 两 侧 0~200m 范 围 内 振 动 预 测 值 为 60.5~82.1dB, 各 线 段 区 间 沿 线 地 表 振 动 影 响 的 达 标 距 离 如 表 7.3-3 所 列 根 据 表 7.3-3, 达 标 距 离 为 距 离 外 轨 中 心 线 0~2m, 均 在 用 地 界 内, 本 线 可 不 设 振 动 防 护 距 离 线 路 类 型 表 7.3-3 铁 路 专 用 线 振 动 影 响 达 标 距 离 标 准 值 db - 94 - 达 标 距 离 m 2 路 堤 80 桥 梁 注 :1. 振 动 达 标 距 离 指 距 离 外 轨 中 心 线 2. 达 标 距 离 按 Ⅱ 类 建 筑 物 考 虑 3. 货 车 速 度 取 30km/h; 桥 梁 高 度 取 8m 7.4 振 动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振 动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点 经 预 测, 沿 线 振 动 预 测 值 能 满 足 GB10070-88 中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标 准 ( 昼 间 80dB) 要 求 因 此, 本 工 程 可 不 用 采 取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营 运 期 线 路 和 车 辆 的 轮 轨 条 件 直 接 关 系 到 铁 路 振 动 的 大 小 线 路 平 顺 车 轮 圆 整 良 好 的 轮 轨 条 件 可 降 低 振 动 5~10dB 因 此 在 营 运 期 要 加 强 线 路 轮 轨 的 维 护, 以 保 证 其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减 少 附 加 振 动 7.5 小 结 7.5.1 现 状 评 价 对 上 辉 埠 ( 西 ) 监 测 表 明, 现 状 昼 间 振 动 值 为 55.7dB, 满 足 GB10070-88 中 的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振 动 环 境 良 好 7.5.2 预 测 评 价 振 动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点 经 预 测, 铁 路 边 界 处 昼 间 振 动 预 测 值 路 基 段 为 72.3 db 桥 梁 段 为 69.3 db, 满 足 GB10070-88 中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标 准 ( 昼 间 80dB) 要 求 经 预 测, 沿 线 振 动 达 标 防 护 距 离 为 距 离 外 轨 中 心 线 0~2m, 均 在 用 地 界 内, 本 线 可 不 设 振 动 防 护 距 离 7.5.3 防 治 措 施 及 建 议 振 动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点 经 预 测, 营 运 期 沿 线 振 动 预 测 值 能 满 足 GB10070-88 中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本 工 程 可 不 用 采 取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建 议 营 运 期 加 强 线 路 轮 轨 的 维 护, 以 保 证 其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减 少 附 加 振 动 一 般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对 周 边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评 价 建 议 对 打 桩 机 类 的 强 振 动 施 工 机 械 的 使 用 要 加 强 控 制 和 管 理 - 95 -

8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1 概 述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工 程 新 增 水 污 染 源 为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新 建 综 合 楼, 综 合 楼 污 水 来 自 新 增 员 工 (17 人 ) 的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性 质 较 为 单 一, 为 一 般 性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工 程 实 施 以 后, 新 建 综 合 楼 用 水 量 3.4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3.06m 3 /d 此 外, 煤 场 洒 水 降 尘 还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废 水 洒 水 量 以 4 L/m 2 计, 煤 场 洒 水 用 量 为 80 m 3 /d 煤 场 洒 水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应 设 置 沟 渠 收 集, 汇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根 据 设 计 煤 场 地 面 雨 水 汇 入 雨 水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6 小 时 去 除 煤 灰 后 排 放 至 雨 水 管, 沉 淀 池 定 期 清 泥 8.1.1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为 : (1) 对 本 工 程 周 围 的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2)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确 定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污 水 量, 预 测 污 水 水 质 水 量 情 况, 统 计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3) 结 合 厂 站 区 周 边 环 境 要 求, 分 析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污 水 治 理 措 施 设 计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提 出 可 行 经 济 的 污 水 治 理 措 施 8.1.2 评 价 方 法 (1) 本 次 评 价 以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为 基 础,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与 监 测 资 料, 对 污 染 源 的 污 水 水 质 及 沿 线 地 表 水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确 定 其 污 染 程 度 评 价 指 数 公 式 : P i = C i /C oi 式 中 :C i 污 染 物 i 在 第 j 点 的 浓 度,mg/L; C oi 地 表 水 的 水 质 标 准,mg/L;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ph j 7.0 S ph, j (7.0 ph j ) /(7.0 ph sd ) ph j 7.0 S ph, j ( ph j 7.0) /( ph su 7.0) 式 中 :S phj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ph 实 测 值 ; - 96 -

phsd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下 限 值 ; phsu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上 限 值 ;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DO, j DOf DOj, DO DO DO f s j DO s S DO, j DO f DO j 10 9, DO DO 468/(31.6 T) s j DO s 式 中 :DO j 溶 解 氧 浓 度 ; DO 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 ; DO s 溶 解 氧 的 评 价 标 准 值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小 于 或 等 于 1 时 达 标, 大 于 1 时 超 标, 数 值 越 大, 超 标 越 严 重 (2)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统 计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Wi=Ci Qi 365 10-6 式 中 :Wi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Ci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Qi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 8.1.3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1.8-1 表 1.8-5 8.2 沿 线 水 环 境 现 状 8.2.1 水 环 境 概 况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项 目 附 近 的 主 要 河 流 为 常 山 港 常 山 港 是 钱 塘 江 干 流 之 一, 境 内 长 46.6km, 河 道 宽 为 100~300m, 控 制 流 域 面 积 为 3176.095km 2, 于 衢 州 市 双 港 口 与 江 山 港 汇 合 后 流 入 衢 江 常 山 港 有 芳 村 溪 虹 桥 溪 灵 合 溪 龙 尧 溪 南 门 溪 马 车 溪 里 山 溪 大 坑 溪 官 塘 溪 等 九 条 一 级 支 流 根 据 浙 江 省 水 功 能 区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常 山 港 评 价 河 段 属 Ⅲ 类 水 质 多 功 能 区, 灵 合 溪 未 划 分 功 能 区, 按 常 山 县 环 保 局 回 函, 执 行 GB3838-2002 地 - 97 -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之 Ⅲ 类 标 准 本 铁 路 专 用 线 以 桥 梁 的 形 式 跨 越 灵 合 溪, 采 取 一 跨 式, 河 流 中 不 设 桥 墩 同 时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8.2.2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1) 监 测 断 面 本 次 灵 合 溪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共 设 1 个 监 测 断 面,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8.2-1 灵 合 溪 地 表 水 监 测 点 图 8.2-1 地 表 水 监 测 点 位 图 (2)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特 征, 本 次 监 测 项 目 为 ph CODmn BOD 5 DO( 溶 解 氧 )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等, 同 时 监 测 流 量 流 速 水 温 等 (3) 监 测 频 率 本 评 价 委 托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 ~16 日 进 行 连 续 2 天 监 测, 上 下 午 各 采 样 一 次 (4) 采 样 及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HJ/T91-2002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监 测 采 样, 按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规 定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 98 -

(5)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8.2-1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8.2-1 灵 合 溪 水 质 监 测 值 单 位 :ph 值 外,mg/L 污 水 类 别 污 染 物 ph COD Mn BOD 5 氨 氮 石 油 类 总 磷 溶 解 氧 GB3838-2002Ⅲ 类 6~9 6 4 1.0 0.05 0.2 5 1 月 15 日 上 午 8.54 0.893 <2 0.243 <0.04 0.025 10.5 1 月 15 日 下 午 8.39 0.816 <2 0.233 <0.04 0.018 10.3 1 月 16 日 上 午 8.40 0.834 <2 0.227 <0.04 0.022 10.0 1 月 16 日 下 午 8.22 0.800 <2 0.217 <0.04 0.020 10.1 监 测 范 围 值 8.22~8.54 0.8~0.893 <2 0.217~0.243 <0.04 0.018~0.025 10~10.5 平 均 值 8.39 0.836 <2 0.23 <0.04 0.021 10.23 标 准 指 数 0.695 0.14 <0.5 0.23 <0.8 0.105 0.328 超 标 情 况 N N N N N N N 附 注 : N 表 示 未 超 标 (6)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由 上 表 8.2-1 的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灵 合 溪 的 水 质 现 状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水 质 较 好 8.3 新 建 综 合 楼 污 水 影 响 分 析 8.3.1 污 染 源 水 质 预 测 本 工 程 新 增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专 用 线 厂 站 区 新 建 综 合 楼, 用 水 量 为 3.4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3.06m 3 /d, 为 生 活 性 污 水, 设 计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水 质 情 况 类 比 铁 道 部 科 技 司 研 究 项 目 铁 路 中 小 站 区 生 活 污 水 强 化 一 级 处 理 试 验 研 究 (2003 年 ) 中 小 站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监 测 统 计 资 料 平 均 值, 见 表 8.3-1 表 8.3-1 新 建 综 合 楼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水 质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车 站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浓 度 值 (ph 外,mg/L) 7.7 180 70 80 8 17.5-99 -

8.3.2 污 染 源 达 标 分 析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拟 排 入 水 泥 厂 已 建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常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及 现 场 踏 勘, 该 公 司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由 2012 年 该 厂 例 行 监 测 的 监 测 可 知,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中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营 运 期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 灵 合 溪 常 山 港 ) 无 不 利 影 响 8.3.3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统 计 本 工 程 污 水 排 放 量 见 表 8.3-2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排 向 污 水 处 理 站 ) 表 8.3-2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统 计 表 污 水 量 COD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t/a) (t/a) (t/a) (t/a) (t/a) (t/a) 1116.9 0.201 0.078 0.089 0.009 0.020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外 排 ) 0 0 0 0 0 0 8.4 小 结 (1) 灵 合 溪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之 Ⅲ 类 标 准, 表 明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地 表 水 水 质 较 好 (2)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中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要 求, 处 理 后 废 水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煤 场 洒 水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应 设 置 沟 渠 收 集, 汇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因 此, 营 运 期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 灵 合 溪 常 山 港 ) 无 不 利 影 响 - 100 -

9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9.1 概 述 本 节 评 价 编 制 依 据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常 山 县 水 资 源 规 划 和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文 件 等 9.1.1 评 价 范 围 及 评 价 重 点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 为 新 建 综 合 楼 及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区 域 评 价 的 重 点 : 营 运 期 综 合 楼 排 放 污 水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9.1.2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铁 路 项 目 的 污 染 特 征, 选 定 ph COD BOD 5 石 油 类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SS 等 作 为 主 要 染 源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特 征, 选 取 ph 总 硬 度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挥 发 性 酚 类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和 氯 化 物 等 因 子 等 作 为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9.1.3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据 现 场 调 查, 拟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沿 线 居 民 用 水 为 常 山 自 来 水 供 给 的 自 来 水, 基 本 上 不 用 压 水 井 取 地 下 水 因 此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井 保 护 范 围 等 地 下 水 敏 感 区,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为 沿 线 地 下 水 环 境 9.1.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工 作 内 容 (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工 程 建 设 运 营 各 阶 段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排 放 污 水 中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建 设 项 目 的 分 类 原 则, 本 工 程 具 有 I 类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征 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对 于 I 类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及 污 染 源 类 比 调 查,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类 型 主 要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需 预 测 浓 度 的 水 质 参 数 <7,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根 据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办 法, 确 定 本 次 地 下 - 101 -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等 级 为 三 级 (2) 工 作 内 容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分 析 工 程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 2)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护 措 施 9.1.5 评 价 方 法 越 严 重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指 数 公 式 : P i = C i /C oi 式 中 :C i 污 染 物 i 在 第 j 点 的 浓 度,mg/L; C oi 地 表 水 的 水 质 标 准,mg/L;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ph j 7.0 S ph, j (7.0 ph j ) /(7.0 ph sd ) ph j 7.0 S ph, j ( ph j 7.0) /( ph su 7.0) 式 中 :S phj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ph 实 测 值 ; phsd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下 限 值 ; phsu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上 限 值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小 于 或 等 于 1 时 达 标, 大 于 1 时 超 标, 数 值 越 大, 超 标 9.1.6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常 山 县 环 保 局 环 评 标 准 函 复,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质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之 Ⅲ 类 标 准 9.2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分 析 9.2.1 工 程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本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分 述 如 下 : 低 丘 地 下 水 不 发 育, 谷 地 地 下 水 较 发 育,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潜 水, 受 大 气 降 水 影 响, 一 般 稳 定 水 位 埋 深 1~3m 9.2.2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为 了 解 沿 线 地 下 水 的 水 质 现 状, 本 次 环 评 委 托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于 2013 年 1-102 -

月 15 日 对 沿 线 地 下 水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1)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的 布 点 原 则 本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I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导 则 要 求,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在 线 路 沿 线 布 设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1 处 (2)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在 线 路 沿 线 布 设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1 处, 布 置 在 上 辉 埠 村, 具 体 位 置 见 图 9.2-1 上 辉 埠 ( 西 )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图 9.2-1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图 (3) 监 测 因 子 及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HJ/T164-2004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选 取 水 温 ph 总 硬 度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挥 发 性 酚 类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硫 酸 盐 和 氯 化 物 等 因 子 作 为 本 次 评 价 的 监 测 项 目, 同 时 监 测 地 下 水 水 位 深 度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HJ/T164-2004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4) 监 测 结 果 具 体 地 下 水 水 质 结 果 对 照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之 Ⅲ 类 标 准 如 表 9.2-1 - 103 -

表 9.2-1 本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及 评 价 单 位 :ph 值 外,mg/L 污 水 类 别 污 染 物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93) Ⅲ 类 ph 总 硬 度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挥 发 酚 COD Mn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6.5~8.5 450 0.2 20 0.02 0.002 3.0 250 250 1 月 15 日 上 午 7.78 231 0.056 6.55 <0.02 <0.001 0.777 88.6 9.08 1 月 15 日 下 午 7.56 232 0.068 7.03 <0.02 <0.001 0.699 83.4 9.76 平 均 值 7.67 231 0.062 6.79 <0.02 <0.001 0.738 86.0 9.42 评 价 指 数 0.45 0.51 0.31 0.34 <1 <1 0.246 0.344 0.037 超 标 情 况 N N N N N N N N N 对 照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标 准 可 知, 本 工 程 沿 线 上 辉 埠 村 地 下 水 各 指 标 均 满 足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水 的 标 准, 可 见 地 下 水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9.3 运 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3.1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为 新 建 综 合 楼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特 征 污 染 物 为 ph 值 COD BOD 5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SS 等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9.3-1 表 9.3-1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污 水 监 测 及 评 价 污 染 源 ph CODcr BOD 5 SS 动 植 物 油 氨 氮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三 级 标 准 6~9 500 300 400 100 水 质 预 测 值 7.7 180 70 80 8 17.5 标 准 指 数 0.35 0.36 0.23 0.20 0.08 / 超 标 情 况 N N N N N N 由 表 9.3-1 可 以 看 出,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水 质 能 满 足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三 级 标 准, 能 直 接 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9.3.2 运 营 期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 104 -

站 进 行 处 理 因 工 程 所 在 地 孔 隙 潜 水 受 地 表 水 的 入 渗 补 给, 如 化 粪 池 防 渗 能 力 不 够 或 污 水 管 发 生 腐 蚀, 生 活 污 水 会 渗 入 地 下 水,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局 部 污 染 评 价 建 议, 综 合 楼 化 粪 池 要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防 止 污 水 渗 入 地 下 水 9.4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 (1) 本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地 下 水 的 各 项 指 标 均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之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2)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因 工 程 所 在 地 孔 隙 潜 水 受 地 表 水 的 入 渗 补 给, 如 化 粪 池 防 渗 能 力 不 够 或 污 水 管 发 生 腐 蚀, 生 活 污 水 会 渗 入 地 下 水,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局 部 污 染 (3) 建 议 严 格 落 实 本 工 程 综 合 楼 污 水 控 制 措 施, 同 时 做 好 化 粪 池 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污 水 管 道 的 防 渗 漏 措 施 - 105 -

10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0.1 概 述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有 粉 尘 CO 和 NO 2, 主 要 是 由 厂 区 站 货 品 装 卸 和 运 输 过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其 中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集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大 的 为 厂 区 站 煤 炭 装 卸 区 产 生 的 粉 尘, 因 此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对 主 要 的 煤 炭 装 卸 粉 尘 排 放 作 定 量 评 价, 对 其 余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仅 作 定 性 分 析 10.1.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TSP 的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P i, 以 及 污 染 物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达 标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D 10%,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 (m) 表 10.1-1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TSP 下 风 向 预 测 质 量 浓 度 C 1 (μg/m 3 )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P 1 (%) 10 283.8 31.5 100 437.8 48.6 200 543.0 60.3 300 386.7 43.0 400 268.2 29.8 500 194.4 21.6 600 147.3 16.4 700 116.0 12.9 800 94.57 10.5 900 79.08 8.8 1000 67.36 7.5 1100 58.34 6.5 1200 51.23 5.7 1300 45.43 5.0 1400 40.62 4.5 1500 36.60 4.1 2000 23.72 2.6 2500 17.18 1.9 下 风 向 最 大 质 量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准 10%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 10% (km) 注 :TSP 浓 度 标 准 值 C 0 =3 300μg/m 3 564.5 62.7 0.83 106

由 上 表 可 知,TSP 的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62.7%>10%, 其 相 应 的 D 10% 为 0.83 km 5 km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中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依 据, 本 项 目 P max 10% 但 D 10% 5 km, 因 此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0.1.2 评 价 内 容 与 评 价 重 点 (1) 拟 建 厂 区 站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及 评 价 (2) 区 域 气 象 特 征 分 析 (3) 营 运 期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影 响 的 预 测 及 评 价, 包 括 :1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达 标 分 析 ;2 正 常 工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和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浓 度 达 标 分 析 ;3 非 正 常 工 况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和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点 TSP 质 量 浓 度 达 标 分 析 ;4 确 定 厂 区 站 的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4) 营 运 期 其 它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 (5)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粉 尘 的 预 测 评 价 和 相 应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0.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为 了 掌 握 本 工 程 厂 区 站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本 评 价 分 别 在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 厂 区 站 东 北 侧 ) 和 上 辉 埠 村 ( 厂 区 站 西 南 侧 ) 设 置 2 个 监 测 点 ; 同 时 收 集 常 山 县 辉 埠 空 气 站 ( 位 于 辉 埠 镇 政 府 大 楼 顶 ) 常 规 监 测 数 据 根 据 水 泥 厂 2012 年 10 月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达 标 分 析 10.2.1 监 测 因 子 拟 建 厂 区 站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为 SO 2 NO 2 TSP 和 PM 10 10.2.2 监 测 点 位 本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10.2-1 和 图 10.2-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设 2 个 监 测 点, 并 收 集 1 个 常 规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数 据 ; 引 用 厂 界 无 组 织 监 测 共 5 个 监 测 点 107

6# 5# 3# 2# 7# 4# 1# 8# 图 例 : 现 状 监 测 点 常 规 监 测 点 厂 界 无 组 织 监 测 点 图 10.2-1 环 境 空 气 及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置 示 意 图 108

表 10.2-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及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布 点 汇 总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项 目 备 注 1# 上 灰 埠 村 2# 灰 山 底 村 3# 辉 埠 镇 镇 府 大 楼 顶 4# 厂 界 东 5# 厂 界 北 6# 厂 界 西 北 7# 厂 界 西 8# 厂 界 南 10.2.3 监 测 时 间 TSP PM 10 SO 2 NO 2 TSP 109 日 均 值 1 小 时 均 值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点 本 工 程 委 托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开 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1# 和 2# 点 的 监 测 时 间 为 2013 年 1 月 14 ~20 日 ;3# 点 的 监 测 时 间 为 2013 年 1 月 14~ 31 日 ;4#~8# 点 的 监 测 时 间 为 2012 年 10 月 24~25 日 ( 水 泥 厂 常 规 监 测 ) 10.2.4 监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周 边 居 民 点 上 辉 埠 村 和 灰 山 底 村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10.2-2 和 10.2-3, 采 样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见 表 10.2-4 辉 埠 镇 常 规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10.2-5;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10.2-6 采 样 日 期 2013.1.14 2013.1.15 2013.1.16 2013.1.17 2013.1.18 采 样 时 间 表 10.2-2 上 辉 埠 村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mg/m 3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02:00~03:00 <0.005 0.035 08:00~09:00 0.006 0.036 14:00~15:00 0.018 0.032 20:00~21:00 0.007 0.034 02:00~03:00 <0.005 <0.015 08:00~09:00 <0.005 0.016 14:00~15:00 0.024 0.053 20:00~21:00 <0.005 <0.015 02:00~03:00 <0.005 <0.015 08:00~09:00 0.006 0.018 14:00~15:00 0.009 0.030 20:00~21:00 <0.005 0.021 02:00~03:00 <0.005 0.039 08:00~09:00 0.007 0.052 14:00~15:00 0.020 0.045 20:00~21:00 0.005 0.019 02:00~03:00 <0.005 0.051 08:00~09:00 0.007 0.033 14:00~15:00 0.017 0.048 20:00~21:00 0.006 0.039 采 样 时 间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02:00~20:00 0.236 0.135 02:00~20:00 0.257 0.144 02:00~20:00 0.240 0.135 02:00~20:00 0.393 0.207 02:00~20:00 0.318 0.187

2013.1.19 2013.1.20 02:00~03:00 <0.005 0.021 08:00~09:00 0.008 0.025 14:00~15:00 0.020 0.020 20:00~21:00 0.007 0.029 02:00~03:00 <0.005 0.028 08:00~09:00 0.008 0.043 14:00~15:00 0.016 0.015 20:00~21:00 0.010 0.015 02:00~20:00 0.302 0.166 02:00~20:00 0.290 0.152 表 10.2-3 灰 山 底 村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mg/m 3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时 间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采 样 时 间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2013.1.14 2013.1.15 2013.1.16 2013.1.17 2013.1.18 2013.1.19 2013.1.20 02:00~03:00 <0.005 0.029 08:00~09:00 0.019 0.038 14:00~15:00 0.007 0.053 20:00~21:00 0.009 0.039 02:00~03:00 <0.005 0.044 08:00~09:00 0.022 0.037 14:00~15:00 0.007 0.048 20:00~21:00 0.010 0.025 02:00~03:00 <0.005 0.018 08:00~09:00 0.006 0.017 14:00~15:00 0.008 0.035 20:00~21:00 <0.005 0.053 02:00~03:00 <0.005 0.019 08:00~09:00 0.005 0.028 14:00~15:00 0.006 0.052 20:00~21:00 0.005 0.029 02:00~03:00 <0.005 0.022 08:00~09:00 0.008 0.037 14:00~15:00 0.014 0.026 20:00~21:00 0.007 0.029 02:00~03:00 <0.005 0.019 08:00~09:00 0.009 0.028 14:00~15:00 0.007 0.018 20:00~21:00 <0.005 0.052 02:00~03:00 <0.005 0.051 08:00~09:00 0.017 0.036 14:00~15:00 0.012 0.052 20:00~21:00 0.006 0.015 02:00~20:00 0.465 0.211 02:00~20:00 0.483 0.219 02:00~20:00 0.457 0.215 02:00~20:00 0.440 0.221 02:00~20:00 0.452 0.225 02:00~20:00 0.465 0.238 02:00~20:00 0.461 0.241 110

表 10.2-4 采 样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采 样 日 期 时 间 气 压 kpa 温 度 风 速 m/s 风 向 2013.1.14 2013.1.15 2013.1.16 2013.1.17 2013.1.18 2013.1.19 2013.1.20 02:00 101.1 6.4 0.4 S 08:00 101.1 6.0 0.4 W 14:00 101.1 6.8 0.3 WS 20:00 101.1 6.1 0.3 WS 02:00 101.1 6.0 0.5 WS 08:00 101.2 5.2 0.5 WS 14:00 101.1 6.5 0.4 WS 20:00 101.1 6.0 0.4 WS 02:00 101.2 4.2 0.7 W 08:00 101.3 4.5 0.5 WS 14:00 101.1 13.0 1.2 WS 20:00 101.3 9.2 1.6 E 02:00 101.7 5.8 1.8 E 08:00 102.0 3.9 1.9 E 14:00 101.9 9.0 1.5 E 20:00 102.0 6.0 1.2 E 02:00 102.2 2.5 1.9 E 08:00 102.2 0.5 1.2 E 14:00 101.6 8.5 1.0 E 20:00 101.6 4.7 0.5 E 02:00 101.5 0.6 0.3 E 08:00 101.4 0.8 0.4 E 14:00 101.1 11.8 1.3 E 20:00 101.1 7.8 0.7 E 02:00 101.1 4.2 0.3 S 08:00 101.1 3.0 0.5 S 14:00 100.7 17.8 1.0 W 20:00 100.7 15.2 0.6 E 表 10.2-5 辉 埠 镇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间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2013/1/14 0.048 0.059 0.250 2013/1/15 0.031 0.040 0.181 2013/1/16 0.044 0.061 0.234 2013/1/17 0.044 0.065 0.235 2013/1/18 0.045 0.050 0.243 2013/1/19 0.048 0.049 0.262 2013/1/20 0.084 0.054 0.281 111

表 10.2-6 水 泥 厂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采 样 时 间 编 号 采 样 地 点 无 组 织 浓 度 气 象 条 件 2012 年 10 月 24 日 2012 年 10 月 25 日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4# 厂 界 东 / 5# 厂 界 北 0.205 6# 厂 界 西 北 0.321 7# 厂 界 西 0.491 8# 厂 界 南 0.268 4# 厂 界 东 / 5# 厂 界 北 0.338 6# 厂 界 西 北 0.228 7# 厂 界 西 0.237 8# 厂 界 南 0.173 4# 厂 界 东 / 5# 厂 界 北 0.423 6# 厂 界 西 北 0.288 7# 厂 界 西 0.297 8# 厂 界 南 0.126 4# 厂 界 东 / 5# 厂 界 北 0.413 6# 厂 界 西 北 0.128 7# 厂 界 西 0.229 8# 厂 界 南 0.183 本 项 目 1~3#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数 据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10.2-7 多 云, 东 风, 风 速 1.0~1.4m/s, 气 温 16~22, 气 压 100.4~100.1KPa 多 云, 东 风, 风 速 0.5~0.9m/s, 气 温 18~24, 气 压 100.2~99.8KPa 表 10.2-7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监 测 项 目 取 值 类 型 浓 度 范 围 (mg/m 3 ) 占 标 率 (%) 超 标 率 (%) 标 准 限 值 (mg/m 3 ) 达 标 情 况 备 注 SO 2 小 时 浓 度 0.005~0.020 1.0~4.0 0 0.50 达 标 NO 2 小 时 浓 度 0.015~0.053 7.5~26.5 0 0.20 达 标 PM 10 日 均 浓 度 0.135~0.207 90.0~138.0 42.8 0.15 超 标 1# 上 辉 埠 村 TSP 日 均 浓 度 0.236~0.393 78.7~131.0 57.1 0.30 超 标 监 测 项 目 取 值 类 型 浓 度 范 围 (mg/m 3 ) 占 标 率 (%) 超 标 率 (%) 标 准 限 值 (mg/m 3 ) 达 标 情 况 备 注 SO 2 小 时 浓 度 0.005~0.019 1.0~3.8 0 0.50 达 标 NO 2 小 时 浓 度 0.015~0.053 7.5~26.5 0 0.20 达 标 PM 10 日 均 浓 度 0.211~0.241 140.7~160.7 100 0.15 超 标 TSP 日 均 浓 度 0.440~0.483 146.7~161.0 100 0.30 超 标 2# 灰 山 底 村 112

监 测 项 目 取 值 类 型 浓 度 范 围 (mg/m 3 ) 占 标 率 (%) 超 标 率 (%) 标 准 限 值 (mg/m 3 ) 达 标 情 况 备 注 SO 2 日 均 浓 度 0.031~0.084 20.7~56.0 0 0.15 达 标 3# 辉 埠 NO 2 日 均 浓 度 0.040~0.065 50.0~81.2 0 0.08 达 标 镇 政 府 PM 10 日 均 浓 度 0.181~0.281 120.7~187.3 100 0.15 超 标 大 楼 从 表 10.2-6 监 测 可 知, 水 泥 厂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13) 根 据 表 10.2-7 中 统 计 数 据 分 析,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SO 2 和 NO 2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PM 10 和 TSP 超 标 10.2.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法 对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P ij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P ij C = C ij 0 j 式 中 : P ij 污 染 因 子 i 在 监 测 点 j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污 染 因 子 i 在 监 测 点 j 的 浓 度 ; C 0 i 污 染 因 子 i 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10.2-8 项 目 表 10.2-8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 污 染 指 数 ) P ij SO 2 NO 2 PM 10 TSP 1# 上 辉 埠 村 0.01~0.04 0.075~0.265 0.90~1.38 0.787~1.31 2# 灰 山 底 村 0.01~0.038 0.075~0.265 1.407~1.607 1.467~1.61 3# 辉 埠 镇 政 府 大 楼 0.207~0.560 0.50~0.812 1.207~1.873 / P P 根 据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评 价 原 理 可 知, ij 越 小 说 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越 好, ij 大 于 1 说 明 环 境 空 气 受 到 了 该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由 表 10.2-8 评 价 结 果 可 知,SO 2 和 NO 2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均 小 于 1.0; 而 PM 10 和 TSP 污 染 指 数 较 大, 最 大 为 1.61, 说 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主 要 受 到 颗 粒 物 污 染 监 测 结 果 与 辉 埠 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污 染 特 征 及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工 业 结 构 特 征 相 符 113

10.3 区 域 气 象 特 征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的 常 规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为 衢 州 气 象 站 ( 站 点 号 58633, 经 纬 度 28.967N 118.867E, 海 拔 71 m) 提 供 的 2012 年 全 年 逐 日 逐 次 气 象 数 据, 高 空 气 象 资 料 采 用 中 尺 度 气 象 模 式 模 拟 的 50 km 内 的 格 点 气 象 资 料 10.3.1 温 度 根 据 2012 年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每 月 的 平 均 温 度 ( 见 表 10.3-1), 并 绘 制 月 平 均 温 度 的 变 化 曲 线 图 ( 见 图 10.3-1) 表 10.3-1 2012 年 月 平 均 温 度 单 位 : C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温 度 4.8 5.7 11.4 19.1 21.9 24.7 30.2 28.4 23.5 19.8 12.4 6.8 图 10.3-1 2012 年 月 平 均 温 度 ( 单 位 : C ) 10.3.2 风 速 根 据 2012 年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每 月 的 平 均 风 速 和 每 个 季 度 的 日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情 况 ( 见 表 10.3-2 表 10.3-3), 并 绘 制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和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曲 线 图 ( 见 图 10.3-2 图 10.3-3) 表 10.3-2 2012 年 月 平 均 风 速 单 位 :m/s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8 11 12 风 速 2.7 3.2 2.9 2.1 2.8 2.5 2.9 2.9 2.6 2.6 2.7 3.1 114

表 10.3-3 2012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单 位 :m/s 小 时 (h) 1 2 3 4 5 6 7 8 9 8 11 12 春 季 2.2 2.3 2.2 2.1 2.3 2.3 2.5 2.9 2.8 2.9 3.2 3.0 夏 季 2.2 2.2 2.2 2.1 2.2 2.2 2.4 2.6 2.8 3.1 3.6 3.4 秋 季 2.2 2.2 2.1 2.1 2.3 2.2 2.5 2.7 2.8 3.1 3.5 3.4 冬 季 2.7 2.8 2.6 2.6 2.6 2.6 2.8 3.0 3.2 3.5 3.8 3.5 小 时 (h)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 季 3.0 3.3 2.9 2.8 2.7 2.3 2.3 2.4 2.2 2.3 2.5 2.3 夏 季 3.5 3.7 3.4 3.4 3.4 3.0 2.7 2.7 2.5 2.3 2.4 2.2 秋 季 3.4 3.7 3.2 2.9 2.7 2.4 2.2 2.3 2.2 2.3 2.5 2.3 冬 季 3.4 3.4 3.2 3.0 3.0 2.9 2.7 2.9 2.8 2.8 2.9 2.7 图 10.3-2 2012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 单 位 :m/s) 图 10.3-3 2012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 单 位 :m/s) 115

10.3.3 风 向 风 频 及 主 导 风 向 根 据 衢 州 市 2012 年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每 月 的 平 均 风 频 ( 见 表 10.3-4) 每 个 季 度 的 平 均 风 频 和 年 平 均 风 频 ( 见 表 10.3-5), 并 绘 制 各 季 度 和 全 年 的 风 频 玫 瑰 图 ( 见 图 10.3-4) 由 表 10.3-5 和 图 10.3-4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年 平 均 风 频 以 ENE 风 向 次 数 最 高 (25.0%), 其 次 为 EN 风 向 (21.9%), 再 次 为 E 风 向 (14.6%),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NE~E 116

表 10.3-4 2012 年 月 平 均 风 频 ( 单 位 :%) 月 份 风 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1 月 0.7 2.6 23.1 35.1 23.8 5.5 1.1 0.1 0.1 0.0 0.4 0.8 0.4 0.9 0.5 0.8 4.0 2 月 1.1 2.4 21.8 39.1 21.7 3.6 1.7 0.4 0.4 0.4 1.6 0.3 0.3 0.7 0.4 0.6 3.3 3 月 1.7 5.1 20.2 24.2 12.5 2.7 2.8 0.9 1.3 1.5 5.8 6.7 5.5 1.2 1.5 1.3 5.0 4 月 2.5 7.6 16.8 12.9 8.1 4.3 2.6 1.7 3.8 2.5 8.2 6.7 7.6 4.3 3.6 2.4 4.4 5 月 2.0 9.3 27.3 23.9 13.6 3.5 0.8 0.1 0.1 1.5 2.6 2.3 2.4 1.5 2.3 2.3 4.6 6 月 1.8 8.1 29.6 22.2 11.4 2.4 1.4 1.0 0.6 0.8 2.5 4.2 4.2 0.7 1.5 0.0 7.8 7 月 2.2 6.2 17.6 10.6 4.2 1.5 0.8 0.5 0.1 0.5 11.3 21.6 13.0 2.4 2.2 0.9 4.3 8 月 1.9 5.9 22.7 20.6 13.7 3.1 0.9 0.9 0.5 1.1 5.6 6.5 5.1 2.0 1.5 3.1 4.8 9 月 2.4 5.3 24.0 30.4 12.6 4.3 1.9 0.4 0.7 0.8 1.3 3.2 4.7 2.9 0.7 1.4 2.9 10 月 2.3 7.0 21.0 31.6 20.7 4.0 1.3 1.1 0.4 0.3 1.2 0.3 0.8 1.7 0.9 2.6 2.8 11 月 1.4 2.5 17.4 23.9 18.6 6.0 1.0 0.4 0.1 0.3 8.8 9.3 4.3 1.7 0.8 0.7 2.9 12 月 2.3 3.2 21.8 26.6 15.1 3.9 1.7 1.1 0.9 1.6 7.1 7.7 3.1 1.2 0.3 0.8 1.6 117

表 10.3-5 2012 年 季 及 年 平 均 风 频 ( 单 位 :%) 时 间 风 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2.1 7.3 21.5 20.4 11.4 3.5 2.1 0.9 1.7 1.8 5.5 5.2 5.2 2.3 2.4 2.0 4.7 夏 季 1.9 6.7 23.2 17.8 9.7 2.3 1.0 0.8 0.4 0.8 6.5 10.8 7.5 1.7 1.7 1.4 5.6 秋 季 2.0 4.9 20.8 28.7 17.4 4.8 1.4 0.6 0.4 0.5 3.7 4.2 3.3 2.1 0.8 1.6 2.9 冬 季 1.4 2.7 22.3 33.5 20.1 4.3 1.5 0.5 0.5 0.7 3.1 3.0 1.3 1.0 0.4 0.7 3.0 全 年 1.9 5.4 21.9 25.0 14.6 3.7 1.5 0.7 0.8 0.9 4.7 5.8 4.3 1.8 1.4 1.4 4.0 118

图 10.3-4 2012 年 风 频 玫 瑰 图 - 119 -

10.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有 粉 尘 CO 和 NO 2, 其 中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集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大 的 为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产 生 的 粉 尘 ; 同 时 随 着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运 营, 建 设 单 位 原 汽 车 运 输 卸 煤 区 产 生 的 粉 尘 相 应 的 减 少 因 此,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主 要 对 卸 煤 粉 尘 排 放 作 定 量 评 价 ( 包 括 新 增 污 染 源 和 削 减 污 染 源 ), 对 其 余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仅 作 定 性 分 析 10.4.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概 述 1) 预 测 因 子 :TSP 2) 预 测 范 围 以 拟 建 厂 区 站 为 中 心 点 2.5km 为 半 径 的 圆 形 区 域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范 围 3) 预 测 计 算 点 选 择 拟 建 厂 区 站 边 界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和 网 格 点 作 为 预 测 计 算 点 4)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预 测 TSP 源 强 计 算 条 件 : 风 速 取 常 山 县 多 年 地 面 (10m) 平 均 风 速 2m/s; 卸 煤 量 以 1644t/d( 约 2 日 用 煤 量 ) 计, 采 用 公 式 (3.5-4) 计 算, 具 体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10.4-1 营 运 期 卸 煤 区 TSP 源 强 面 源 参 数 工 况 源 强 (g/s m 2 ) 长 度 (m) 宽 度 (m) 面 积 (m 2 ) 正 常 工 况 400 50 20000 1.67 10-5 新 增 源 非 正 常 工 况 400 50 20000 6.79 10-5 削 减 源 正 常 工 况 200 70 14000 2.39 10-5 此 外, 考 虑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实 际 作 业 的 特 点, 在 AERMOD 大 气 扩 散 模 型 软 件 源 强 设 置 一 项 中, 设 置 本 项 目 源 强 为 可 变 排 放 速 率 源 强, 设 置 9~16 时 段 源 强 的 排 放 因 子 为 1, 其 余 时 段 源 强 的 排 放 因 子 为 0 5) 地 形 数 据 - 120 -

本 项 目 地 形 数 据 来 源 于 三 捷 环 境 工 程 咨 询 ( 杭 州 )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常 山 县 区 域 DEM 高 程 数 据, 数 据 范 围 完 全 覆 盖 评 价 范 围 6) 预 测 模 型 及 参 数 设 置 (1) 预 测 模 型 本 项 目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推 荐 的 AERMOD 大 气 扩 散 模 型 进 行 预 测 计 算, 模 型 版 本 为 BREEZE09292 版 (2) 叠 加 背 景 值 1 TSP 年 平 均 浓 度 背 景 值 选 取 说 明 根 据 常 山 县 监 测 站 统 计 数 据,2012 年 和 2013 年 常 山 县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74μg/m 3 和 95 μg/m 3 TSP 年 平 均 浓 度 背 景 值 取 186 μg/m 3 ( 由 常 山 县 2012 年 和 2013 年 PM 10 年 平 均 浓 度 的 平 均 值 乘 以 转 换 系 数 2.2 得 来 ; 转 换 系 数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TSP/ PM 10 计 算 而 来 ) 2 TSP 日 平 均 浓 度 背 景 值 选 取 说 明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选 取 同 点 位 处 的 现 状 背 景 值 的 最 大 值, 未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的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的 现 状 背 景 值 选 取 所 有 现 状 背 景 值 的 平 均 值 ; 对 地 面 最 大 浓 度 点, 选 取 所 有 现 状 背 景 值 的 平 均 值 (4) 预 测 方 案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采 用 预 测 方 案 见 下 表 表 10.4-2 本 项 目 预 测 方 案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计 算 点 工 况 条 件 预 测 内 容 场 界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网 格 点 场 界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网 格 点 场 界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网 格 点 1 小 时 平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日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年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1 小 时 平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厂 区 站 卸 煤 场 TSP 正 常 工 况 非 正 常 工 况 日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1 小 时 平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原 卸 煤 区 TSP 正 常 工 况 日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年 均 质 量 浓 度 最 大 值 - 121 -

10.4.2 新 增 污 染 源 TSP 预 测 1) 正 常 工 况 根 据 预 测, 正 常 工 况 下,TSP 浓 度 贡 献 值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10.4-1,10.4-2 和 10.4-3 TSP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值 详 见 表 10.4-3; 各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见 表 10.4-4 表 10.4-3 TSP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值 及 出 现 位 置 序 号 平 均 时 间 TSP 最 大 贡 献 值 (μg/m 3 ) 1 1 小 时 平 均 97.0 2 24 小 时 平 均 17.8 3 年 平 均 5.7 出 现 位 置 坐 标 相 对 位 置 (641478.2,3204904) 厂 区 站 西 南 侧 边 界 以 内 约 7.5 米 图 10.4-1 正 常 工 况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1 小 时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 122 -

图 10.4-2 正 常 工 况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24 小 时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表 10.4-4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到 厂 区 站 边 TSP 时 均 TSP 日 均 TSP 年 均 序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界 的 距 离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号 (m) (μg/m 3 ) (μg/m 3 ) (μg/m 3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8.0 1.3 0.096 2 里 山 头 东 350 15.8 0.81 0.021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11.6 0.52 0.020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东 北 530 9.0 0.43 0.028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3.3 0.15 0.003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1.4 0.07 0.0008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1.1 0.18 0.0018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2.9 0.12 0.0009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2.2 0.11 0.0007-123 -

到 厂 区 站 边 TSP 时 均 TSP 日 均 TSP 年 均 序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界 的 距 离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贡 献 值 号 (m) (μg/m 3 ) (μg/m 3 ) (μg/m 3 )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2.9 0.20 0.19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2.3 0.19 0.16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2.8 0.25 0.011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6.3 0.27 0.011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1.6 0.15 0.008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9.1 0.38 0.021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9.3 0.39 0.021 图 10.4-3 正 常 工 况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 年 平 均 正 常 工 况 下, 本 项 目 TSP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见 图 10.4-4, 叠 加 的 现 状 值 为 上 辉 埠 村 最 大 监 测 浓 度 值 393μg/m 3 因 叠 加 背 景 浓 度 已 经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所 以 预 测 TSP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 124 -

图 10.4-4 正 常 工 况 TSP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图 2) 非 正 常 工 况 根 据 预 测, 非 正 常 工 况 下,TSP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值 详 见 表 10.4-5;TSP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见 图 10.4-5 各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见 表 10.4-6 表 10.4-5 TSP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值 及 出 现 位 置 序 号 平 均 时 间 TSP 最 大 贡 献 值 (μg/m 3 ) 1 1 小 时 平 均 394.5 2 24 小 时 平 均 72.2 3 年 平 均 23.0 出 现 位 置 坐 标 相 对 位 置 (641478.2,3204904) 厂 区 站 西 南 侧 边 界 以 内 约 7.5 米 - 125 -

图 10.4-5 非 正 常 工 况 TSP 最 大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图 - 126 -

表 10.4-6 非 正 常 工 况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到 厂 区 站 边 界 的 距 离 (m) TSP 时 均 贡 献 值 (μg/m 3 ) TSP 日 均 贡 献 值 (μg/m 3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32.6 4.88 2 里 山 头 东 350 67.1 3.34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52.4 2.18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东 北 530 19.7 1.49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12.3 0.50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5.38 0.29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3.88 0.74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1.07 0.45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1.28 0.53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12.4 0.82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9.56 0.79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10.4 0.96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26.8 1.12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6.39 0.60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3.79 1.58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3.64 1.52 10.4.3 削 减 污 染 源 TSP 预 测 ( 削 减 量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水 泥 厂 原 主 要 卸 煤 区 向 西 北 方 向 移 动, 卸 煤 操 作 区 域 的 形 状 面 积 也 发 生 改 变 原 卸 煤 区 由 于 卸 煤 量 减 少, 卸 煤 操 作 产 生 的 扬 尘 也 随 之 减 少, 根 据 预 测, 正 常 工 况 下, 因 削 减 污 染 源 引 起 的 TSP 浓 度 削 减 量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10.4-6,10.4-7 和 10.4-8 TSP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值 详 见 表 10.4-7; 各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TSP 浓 度 贡 献 值 见 表 10.4-8 表 10.4-7 TSP 最 大 浓 度 削 减 值 及 出 现 位 置 序 号 平 均 时 间 TSP 最 大 削 减 值 (μg/m 3 ) 1 1 小 时 平 均 81.8 2 24 小 时 平 均 10.5 3 年 平 均 0.83 出 现 位 置 坐 标 相 对 位 置 (641581,3205347) 厂 区 站 西 北 侧 边 界 以 内 约 60 米 - 127 -

表 10.4-8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浓 度 削 减 值 到 厂 区 站 边 TSP 时 均 TSP 日 均 TSP 年 均 序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界 的 距 离 削 减 值 削 减 值 削 减 值 号 (m) (μg/m 3 ) (μg/m 3 ) (μg/m 3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2.9 0.43 0.023 2 里 山 头 东 350 3.8 0.30 0.005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10.4 0.57 0.008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东 北 530 16.2 0.88 0.019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2.6 0.20 0.0023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1.1 0.05 0.0006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1.1 0.13 0.0015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1.4 0.12 0.0009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2.4 0.10 0.0006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1.8 0.14 0.011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1.6 0.13 0.011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3.6 0.45 0.018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12.3 0.53 0.021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3.1 0.23 0.014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4.9 0.43 0.034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4.0 0.44 0.033-128 -

图 10.4-6 削 减 源 TSP 浓 度 削 减 值 (-1 小 时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 129 -

图 10.4-7 削 减 源 TSP 浓 度 削 减 值 (-24 小 时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 130 -

图 10.4-8 削 减 源 TSP 浓 度 削 减 值 (- 年 平 均 ) 变 化 曲 线 - 131 -

10.4.4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1)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特 点,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最 终 的 环 境 影 响 等 于 新 增 污 染 源 预 测 值 加 上 现 状 监 测 值, 再 减 去 削 减 污 染 源 计 算 值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时 均 贡 献 值 削 减 值 及 增 量 见 表 10.4-9, 卸 煤 起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贡 献 最 大 值 为 里 山 头 自 然 村 15.8μg/m 3, 其 次 为 辉 埠 小 学 11.6μg/m 3 ; 而 由 削 减 污 染 源 引 起 的 环 境 空 气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削 减 最 大 值 的 为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16.2μg/m 3, 其 次 为 灰 山 底 村 12.3μg/m 3, 第 三 为 辉 埠 小 学 10.4μg/m 3 本 项 目 建 成 后,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影 响 最 大 的 为 里 山 头 自 然 村 12μg/m 3, 其 次 为 上 辉 埠 村 (5.1μg/m 3 ) 和 辉 埠 卫 生 院 (5.3μg/m 3 ); 对 石 木 岭 新 区 和 灰 山 底 村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有 所 降 低, 分 别 减 少 7.2μg/m 3 和 6μg/m 3 其 余 敏 感 区 TSP 增 减 量 较 小 ; 项 目 建 设 对 辉 埠 小 学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影 响 较 小 ( 增 加 1.2μg/m 3 ) 表 10.4-9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时 均 贡 献 值 ( 削 减 值 ) 及 增 量 到 厂 区 站 边 TSP 时 均 TSP 时 均 序 增 减 量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界 的 距 离 贡 献 值 削 减 值 号 (m) (μg/m 3 ) (μg/m 3 (μg/m 3 )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8.0 2.9 +5.1 2 里 山 头 东 350 15.8 3.8 +12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11.6 10.4 +1.2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东 北 530 9.0 16.2-7.2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3.3 2.6 +0.7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1.4 1.1 +0.3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1.1 1.1 0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2.9 1.4 +1.5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2.2 2.4-0.2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2.9 1.8 +1.1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2.3 1.6 +0.7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2.8 3.6-0.8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6.3 12.3-6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1.6 3.1-1.5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9.1 4.9 +4.2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9.3 4.0 +5.3 注 : + 表 示 TSP 浓 度 增 加, - 表 示 TSP 浓 度 减 小 - 132 -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日 均 贡 献 值 削 减 值 及 增 量 见 表 10.4-10, 卸 煤 起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TSP 日 均 浓 度 贡 献 最 大 值 为 上 辉 埠 村 1.3μg/m 3, 其 次 为 里 山 头 自 然 村 0.81μg/m 3, 第 三 为 辉 埠 小 学 0.52μg/m 3 ; 而 由 削 减 污 染 源 引 起 的 环 境 空 气 TSP 日 均 浓 度 削 减 最 大 值 的 为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0.88μg/m 3, 其 次 为 辉 埠 小 学 0.57μg/m 3, 第 三 为 灰 山 底 村 0.53μg/m 3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到 厂 区 站 边 界 的 距 离 (m) 表 10.4-10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日 均 贡 献 值 ( 削 减 值 ) 及 预 测 值 TSP 日 均 贡 献 值 (μg/m 3 ) TSP 日 均 削 减 值 (μg/m 3 ) - 133 - 增 减 量 (μg/m 3 ) 贡 献 率 (%) TSP 现 状 值 (μg/m 3 ) TSP 预 测 值 (μg/m 3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1.3 0.43 +0.87 +0.29 393 394 超 标 2 里 山 头 东 350 0.81 0.30 +0.51 +0.17 376 377 超 标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0.52 0.57-0.05-0.02 376 376 超 标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达 标 分 析 东 北 530 0.43 0.88-0.45-0.15 376 375 超 标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0.15 0.20-0.05-0.02 376 376 超 标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0.07 0.05 +0.02 +0.01 376 376 超 标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0.18 0.13 +0.05 +0.02 376 376 超 标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0.12 0.12 +0.00 0 376 376 超 标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0.11 0.10 +0.01 0 376 376 超 标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0.20 0.14 +0.06 +0.02 376 376 超 标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0.19 0.13 +0.06 +0.02 376 376 超 标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0.25 0.45-0.20-0.07 376 376 超 标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0.27 0.53-0.26-0.09 483 483 超 标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0.15 0.23-0.05-0.02 376 376 超 标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0.38 0.43-0.05-0.02 376 376 超 标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0.39 0.44-0.05-0.02 376 376 超 标 注 : + 表 示 TSP 浓 度 增 加, - 表 示 TSP 浓 度 减 小

本 项 目 建 成 后,TSP 日 平 均 浓 度 影 响 较 大 的 为 上 辉 埠 村 村 和 里 山 头 自 然 村, 分 别 增 加 0.87μg/m 3 和 0.51μg/m 3 ; 对 石 木 岭 新 区 灰 山 底 村 和 五 谷 殿 村 TSP 日 平 均 浓 度 有 所 降 低, 分 别 减 少 0.45μg/m 3 0.26μg/m 3 和 0.20μg/m 3 对 其 余 敏 感 区 TSP 增 减 量 较 小 ( 不 超 过 0.05μg/m 3 ); 项 目 建 设 对 辉 埠 小 学 TSP 日 平 均 浓 度 影 响 较 小 ( 减 少 0.05μg/m 3 )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到 厂 区 站 边 界 的 距 离 (m) 表 10.4-11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年 均 贡 献 值 ( 削 减 值 ) 及 预 测 值 TSP 年 均 贡 献 值 (μg/m 3 ) TSP 年 均 削 减 值 (μg/m 3 ) - 134 - 增 减 量 (μg/m 3 ) 贡 献 率 (%) TSP 现 状 值 (μg/m 3 ) TSP 预 测 值 (μg/m 3 ) 1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0.096 0.023 0.073 0.04 186 186 达 标 2 里 山 头 东 350 0.021 0.005 0.016 0.01 186 186 达 标 3 辉 埠 小 学 东 540 0.020 0.008 0.012 0.01 186 186 达 标 4 石 木 岭 村 新 区 达 标 分 析 东 北 530 0.028 0.019 0.009 0.00 186 186 达 标 5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0.003 0.0023 0.0007 0.00 186 186 达 标 6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0.008 0.0006 0.0074 0.00 186 186 达 标 7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0.0018 0.0015 0.0003 0.00 186 186 达 标 8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0.0009 0.0009 0 0.00 186 186 达 标 9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500 0.0007 0.0006 0.0001 0.00 186 186 达 标 10 何 家 村 西 1250 0.019 0.011 0.008 0.00 186 186 达 标 11 江 源 村 西 1800 0.016 0.011 0.005 0.00 186 186 达 标 12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0.011 0.018-0.007 0.00 186 186 达 标 13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0.011 0.021-0.01-0.01 186 186 达 标 14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0.008 0.014-0.006 0.00 186 186 达 标 15 辉 埠 镇 东 北 1000 0.021 0.034-0.013-0.01 186 186 达 标 16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东 北 900 0.021 0.033-0.012-0.01 186 186 达 标 注 : + 表 示 TSP 浓 度 增 加, - 表 示 TSP 浓 度 减 小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TSP 年 均 贡 献 值 ( 削 减 值 ) 及 预 测 值 见 表 10.4-11, 项 目 运 营 期 TSP 年 均 值 在 敏 感 目 标 处 贡 献 较 小 (-0.01%~0.04%)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浓 度 达 标 分 析 利 用 AREMOD 模 型 预 测 得 到 营 运 期 TSP 小 时 平 均 最 大 质 量 浓 度, 见 下 表 污 染 源 TSP 表 10.4-12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场 界 浓 度 达 标 分 析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预 测 场 界 浓 度 工 况 最 大 贡 献 值 浓 度 标 准 时 段 (mg/m 3 ) (mg/m 3 达 标 情 况 ) 2020 年 正 常 工 况 0.097 达 标 2020 年 非 正 常 工 况 0.395 0.5 达 标 由 上 表 可 知, 正 常 工 况 和 非 正 常 工 况 下,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均 小 于 0.5 mg/m 3 因 此,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处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水 泥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13) (2) 正 常 工 况 下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和 达 标 分 析 利 用 AREMOD 模 型, 预 测 得 到 营 运 期 正 常 工 况 下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出 现 的 时 间 和 位 置,TSP 无 组 织 排 放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值 出 现 在 拟 建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域 内 全 年 逐 日 气 象 条 件 下, 最 大 地 面 日 平 均 质 量 浓 度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10.4-4,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见 表 10.4-10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上 辉 埠 村 和 里 山 头 自 然 村 环 境 空 气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预 测 日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增 加 0.87μg/m 3 和 0.51μg/m 3 ; 而 对 石 木 岭 新 区 灰 山 底 村 和 五 谷 殿 村 的 环 境 空 气 有 一 定 的 改 善 作 用,TSP 日 平 均 浓 度 有 所 降 低, 分 别 减 少 0.45μg/m 3 0.26μg/m 3 和 0.20μg/m 3 由 于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较 差, 监 测 期 间 TSP 超 标 严 重, 导 则 预 测 叠 加 浓 度 值 超 标, 预 测 结 果 超 标 从 表 10.4-10 中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TSP 日 平 均 浓 度 贡 献 率 小 于 0.3%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等 级 (3)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敏 感 目 标 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标 分 析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各 敏 感 目 标 的 预 测 结 果 表 10.4-11, 新 增 源 和 削 减 源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10.4-3 和 10.4-8 135

拟 建 厂 区 站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在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对 敏 感 目 标 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贡 献 值 较 低, 普 遍 低 于 0.1 μg/m 3,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0.073 μg/m 3 ( 上 辉 埠 村 ),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敏 感 目 标 处 TSP 浓 度 预 测 值 的 贡 献 率 非 常 低 (<0.04%), 造 成 预 测 值 普 遍 超 标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区 域 环 境 背 景 值 超 标 在 长 期 气 象 条 件 下, 项 目 运 营 期 TSP 年 均 值 在 敏 感 目 标 处 贡 献 较 小 (-0.01% ~0.04%), 各 敏 感 目 标 处 TSP 年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均 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3095-2012) 中 二 类 标 准 的 年 均 浓 度 限 值 (4)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厂 区 站 煤 堆 场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文 件, 煤 场 作 业 降 尘 采 用 水 喷 洒 方 法, 场 内 设 有 喷 淋 降 尘 系 统 喷 头 安 装 高 度 3.5m, 间 距 20m 本 环 评 建 议 增 加 一 个 喷 淋 系 统, 对 到 厂 区 站 的 列 车 表 层 煤 进 行 喷 淋 但 考 虑 到 煤 炭 在 装 卸 过 程 中 受 天 气 时 间 作 业 熟 练 程 度 等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可 能 会 出 现 洒 水 喷 头 未 及 时 开 放 或 喷 洒 不 到 位 等 情 况, 造 成 煤 炭 表 层 含 水 率 不 能 达 到 8%, 导 致 装 卸 过 程 中 起 尘 量 大 幅 度 增 加, 因 此 本 评 价 对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应 用 AREMOD 模 型,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处 环 境 质 量 浓 度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图 10.4-5 和 表 10.4-6 根 据 预 测,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TSP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72.7μg/m 3, 占 标 率 为 24.2% 根 据 图 10.4-5 可 知,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TSP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普 遍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造 成 预 测 值 普 遍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是 区 域 环 境 背 景 值 超 标 (5) 火 车 运 输 与 汽 车 运 输 区 域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比 较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约 40 公 里 的 运 输 距 离 由 汽 车 运 输 转 变 为 火 车 运 输 ; 运 输 的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量 为 154 万 吨 / 年 汽 车 运 输 能 力 以 30 吨 / 车 计, 全 年 需 5.13 万 辆 次 汽 车 运 输 汽 车 运 输 产 生 的 二 次 起 尘 量 采 用 上 海 港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和 武 汉 水 运 工 程 学 院 提 出 的 经 验 公 式 进 行 估 算, 上 述 154 万 吨 / 年 货 物 以 汽 车 运 输,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量 为 82.1 吨 / 年 货 物 列 车 在 固 定 轨 道 上 行 驶, 基 本 不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因 此, 本 项 目 火 车 运 输 比 汽 车 运 输 可 减 少 二 次 扬 尘 量 82.1 吨 / 年, 有 利 于 改 善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136

10.4.5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分 析 以 正 常 工 况 TSP 的 排 放 为 源 强,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中 推 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结 果 显 示 厂 区 站 无 超 标 点,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10.4.6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分 析 为 了 保 证 拟 建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进 入 呼 吸 带 大 气 层 后 浓 度 可 能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或 居 住 区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需 在 散 装 货 物 装 卸 区 与 敏 感 目 标 之 间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3840-91) 中 各 类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对 拟 建 厂 区 站 TSP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进 行 计 算, 其 中 近 5 年 平 均 风 速 取 2.0 m/s, 计 算 中 不 考 虑 有 排 放 同 种 气 体 的 排 气 筒, 且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气 体 容 许 浓 度 按 慢 行 反 应 指 标 确 定,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10.4-13 拟 建 厂 区 站 无 组 织 排 放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环 境 空 气 面 源 面 积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计 算 结 果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预 测 年 度 污 染 物 (m 2 ) (kg/h) (m) (m) TSP 2020 年 20000 1.21 68 100 由 上 表 可 知, 营 运 近 期 (2020 年 ) 拟 建 专 用 线 厂 区 站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00m, 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根 据 该 结 果 绘 制 的 拟 建 厂 区 站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见 图 10.4-9 137

图 例 :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卫 生 防 护 距 包 络 线 围 合 区 卸 煤 区 图 10.4-9 卸 煤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示 意 图 138

10.4.7 厂 区 站 装 卸 机 械 废 气 和 机 车 调 机 燃 油 废 气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厂 区 站 内 装 卸 机 械 作 业 产 生 的 尾 气, 对 周 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设 计 装 备 内 燃 叉 车 5 台 抓 煤 机 4 台, 营 运 天 数 按 365 d 计 根 据 装 卸 机 械 耗 油 量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估 算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CO 0.72 t/a,no 2 0.95 t/a 本 项 目 内 燃 机 车 燃 油 废 气 排 放 量 见 表 3.5-14, 烟 尘 排 放 量 为 0.41t/a,SO 2 排 放 量 为 0.09 t/a,no x 为 0.51 t/a 厂 区 站 区 域 较 空 旷,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因 此, 本 工 程 装 卸 机 械 和 内 燃 机 车 燃 油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10.5 环 保 措 施 及 投 资 概 算 10.5.1 主 体 工 程 中 有 关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1)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主 要 内 容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文 件, 煤 场 作 业 降 尘 采 用 水 喷 洒 方 法, 场 内 设 有 喷 淋 降 尘 系 统, 喷 头 安 装 高 度 3.5m, 间 距 20m 喷 洒 龙 头 要 求 供 水 压 力 0.25MPa 以 上, 当 自 来 水 无 法 达 到 此 压 力 时 需 设 加 压 设 施 2) 主 体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评 价 拟 建 工 程 在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设 计 安 装 喷 淋 系 统 是 一 项 清 洁 工 艺 对 煤 场 作 业 区 域 喷 水, 可 以 有 效 保 证 不 同 气 候 条 件 下 煤 炭 含 水 率 均 保 持 在 8% 以 上, 从 而 有 效 降 低 装 卸 起 尘 10.5.2 评 价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对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预 测, 在 充 分 考 虑 喷 淋 控 制 卸 煤 机 装 卸 高 度 等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下, 本 环 评 要 求 设 置 防 风 抑 尘 网 在 防 风 抑 尘 网 有 效 减 少 起 尘 量 前 提 下, 卸 煤 区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能 在 货 场 场 界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很 小 为 了 将 本 项 目 对 外 界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进 一 步 降 低, 保 证 营 运 期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不 劣 于 现 状, 此 外, 评 价 还 建 议 采 取 增 设 一 个 喷 淋 系 统 ( 对 进 入 厂 区 站 专 列 煤 炭 表 面 喷 水 )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种 植 防 风 林 带 等 措 施 进 行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139

1) 防 风 抑 尘 网 1 防 风 网 防 风 网 是 一 种 疏 透 ( 多 孔 ) 的 障 碍 物, 可 在 其 背 风 面 形 成 一 个 低 风 速 区, 从 而 阻 止 砂 粒 雪 粒 和 尘 埃 的 运 动, 最 初 是 设 障 抵 御 风 沙 侵 袭 的 有 效 手 段, 现 多 用 于 减 少 煤 堆 灰 堆 和 沙 堆 向 空 气 中 排 放 尘 埃 防 风 网 对 于 煤 炭 的 起 尘 与 扩 散 具 有 良 好 的 制 约 作 用, 其 防 尘 效 果 已 广 泛 得 到 公 认 相 关 监 测 表 明, 防 风 网 的 防 尘 效 果 可 达 50%~70%, 最 高 可 达 到 90%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资 料 显 示, 防 风 网 的 设 置 主 要 考 虑 设 网 方 式 设 网 高 度 设 网 宽 度 和 防 风 网 与 堆 垛 的 距 离 等 防 风 网 设 置 主 要 有 主 导 风 向 上 风 向 设 置 型 和 四 周 设 置 型, 也 有 三 面 设 置 的 形 式 煤 堆 场 防 风 网 的 高 度 主 要 取 决 于 煤 堆 垛 高 度 煤 堆 场 范 围 等 因 素, 根 据 风 洞 试 验 研 究 结 果, 防 风 网 的 高 度 一 般 在 堆 垛 高 度 1.1~1.5 倍 内 选 取 设 网 宽 度, 小 堆 场 防 风 网 网 宽 以 堆 基 直 径 的 2~3 倍 为 合 适, 大 堆 场 防 风 网 的 网 宽 应 至 少 与 堆 宽 一 致 防 风 网 设 在 距 堆 垛 2~3 倍 堆 高 的 距 离 处 为 最 佳 距 离 2 抑 尘 网 抑 尘 网 是 指 在 堆 场 下 风 向 设 置 的 疏 透 ( 多 孔 ) 障 碍 物, 可 有 效 抑 制 粉 尘 外 溢 并 且 减 小 粉 尘 迁 移 距 离, 达 到 抑 尘 的 目 的 根 据 实 际 检 测 结 果, 当 抑 尘 网 的 高 度 为 堆 垛 高 度 1.2 倍 以 上 时, 抑 尘 率 为 70%~80% 抑 尘 网 高 度 一 般 在 堆 垛 高 度 的 1.2~1.5 倍 一 般 铁 路 货 场 煤 炭 堆 放 高 度 一 般 在 2 m 左 右, 沿 装 卸 线 呈 条 带 状 堆 放 本 环 评 建 议 厂 区 站 在 西 南 方 向 沿 围 墙 设 置 防 风 抑 尘 网, 网 高 6 m 网 宽 500 m, 防 风 网 距 煤 炭 装 卸 区 边 界 约 为 6 m 2) 喷 淋 系 统 本 评 价 建 议 增 设 一 个 喷 淋 系 统 对 进 入 厂 区 站 专 列 煤 炭 表 面 喷 水, 以 确 保 煤 炭 表 面 含 水 率 不 低 于 8%, 减 少 卸 煤 起 尘 3) 防 风 林 防 风 林 带 是 人 工 的 吸 尘 器 且 由 于 树 木 高 大 树 冠 能 减 小 风 速, 可 降 尘 树 木 滞 尘 的 方 式 有 停 着 附 着 和 黏 着 3 种 防 尘 树 种 的 选 择 应 选 择 树 叶 的 总 叶 面 积 大 叶 面 粗 糙 多 绒 毛, 能 分 泌 黏 性 油 脂 或 汁 浆 的 树 种 本 环 评 建 议 结 合 厂 区 站 绿 140

化, 种 植 防 风 林 带 4)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1 评 价 建 议 运 营 单 位 应 加 厂 区 站 硬 化 地 面 的 维 护, 加 强 定 期 维 护 和 清 扫, 降 低 地 面 积 尘 2 机 械 车 辆 尾 气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在 下 一 阶 段 工 作 中 优 化 货 场 装 卸 机 械 的 环 保 选 型 同 时 建 议 运 营 单 位 加 强 机 械 日 常 的 维 护 保 养, 保 证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运 行 状 态, 减 少 非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下 的 尾 气 排 放 10.5.3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其 中 可 研 设 计 考 虑 10 万 元, 环 评 要 求 新 增 投 资 约 190 万 元 表 8.5-1 本 工 程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工 程 概 算 表 工 程 数 量 单 价 合 价 费 用 名 称 单 位 内 容 长 高 总 量 ( 元 ) ( 万 元 ) 防 风 可 研 设 计 / / / / 抑 尘 评 价 新 增 500 6 3000 m 2 600 180 粉 尘 网 小 计 500 6 3000 180 治 理 可 研 设 计 1 套 100000 10 喷 淋 评 价 新 增 - - 1 套 100000 10 系 统 小 计 2 套 20 可 研 设 计 10 汇 总 评 价 新 增 190 合 计 200 注 : 可 研 设 计 卸 煤 喷 淋 系 统 一 套, 但 未 计 投 资 10.6 评 价 小 结 及 建 议 10.6.1 现 状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受 颗 粒 物 污 染 影 响 较 大,TSP 浓 度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10.6.2 预 测 评 价 (1) 营 运 期 正 常 工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04), 场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达 标 (2) 根 据 预 测, 正 常 工 况 下 项 目 运 营 期 TSP 日 均 值 在 敏 感 目 标 处 贡 献 较 小 (-0.09%~ 0.29%), 由 于 本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TSP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141

导 致 敏 感 目 标 TSP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超 标 ; 营 运 期 本 项 目 TSP 年 均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3)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营 运 期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浓 度 可 满 足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04);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TSP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72.7μg/m 3, 占 标 率 为 24.2%;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和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TSP 日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 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可 以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二 类 区 标 准 (4)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外 应 设 置 100 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小 于 建 设 单 位 原 环 保 要 求 的 6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附 件 3);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问 题 (5) 项 目 实 施 后, 厂 区 站 内 装 卸 机 械 和 内 燃 机 车 燃 油 废 气 排 放 量 较 小, 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较 空 旷,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10.6.3 措 施 建 议 (1)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增 加 防 风 抑 尘 网 的 长 度 数 量 为 500m, 高 度 6m; 增 加 一 套 水 喷 淋 系 统, 对 列 车 表 面 煤 炭 进 行 喷 淋, 增 加 煤 炭 表 面 含 水 率, 减 少 卸 煤 起 尘 (2) 运 营 期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新 增 敏 感 目 标 (3)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其 中 可 研 设 计 卸 煤 喷 淋 系 统, 但 未 计 投 资, 环 评 要 求 新 增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142

11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1.1 概 述 本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新 增 定 员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活 垃 圾 ; 以 及 卸 煤 场 喷 淋 降 尘 废 水 沉 淀 池 的 煤 炭 沉 渣 11.2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本 专 用 线 新 增 定 员 17 人, 生 活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按 新 增 职 工 人 数 计 算, 每 人 每 天 排 放 生 活 垃 圾 按 0.8kg 计, 由 此 预 测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13.6kg/d, 年 产 生 量 为 4.96t/a 11.3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运 营 后, 新 增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量 为 4.96t/a,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运 至 水 泥 厂 垃 圾 站, 统 一 交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转 运 处 置,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甚 微 沉 淀 池 煤 炭 沉 渣 产 生 量 约 0.55 吨 / 年,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 143 -

1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概 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对 清 洁 生 产 的 定 义 为 : 是 指 不 断 采 取 改 进 设 计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料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与 设 备 改 善 管 理 综 合 利 用 等 措 施, 从 源 头 削 减 污 染,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减 少 或 者 避 免 生 产 服 务 和 产 品 使 用 过 程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以 减 轻 或 消 除 对 人 类 健 康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清 洁 生 产 是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为 目 标, 以 技 术 和 管 理 为 手 段, 通 过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的 排 污 审 计 筛 选 并 实 施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以 消 除 和 减 少 工 业 生 产 对 人 类 健 康 与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达 到 防 止 污 染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双 重 目 的 对 提 高 企 业 的 科 学 管 理 水 平, 降 低 原 材 料, 能 源 资 源 的 消 耗,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及 排 放 量,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处 理 费 用, 促 进 技 术 进 步,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改 善 操 作 环 境, 提 高 效 率, 树 立 企 业 形 象, 扩 大 企 业 的 影 响 方 面 都 有 重 大 意 义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的 主 要 思 路 是 : 判 明 废 弃 物 产 生 的 部 位, 分 析 废 弃 物 产 生 的 原 因, 提 出 方 案 减 少 或 消 除 废 弃 物 对 一 个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影 响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8 个 方 面, 分 别 是 :(1) 原 辅 材 料 和 能 源 ;(2) 产 品 ;(3) 技 术 工 艺 ;(4) 设 备 ;(5) 过 程 控 制 ;(6) 废 弃 物 ;(7) 管 理 水 平 ;(8) 员 工 素 质 本 次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主 要 从 线 路 工 程 站 场 工 程 2 个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12.2 线 路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线 路 工 程 只 是 起 到 一 个 运 输 煤 炭 水 泥 等 物 料 的 中 间 环 节, 本 身 不 出 产 品, 因 此 与 传 统 生 产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大 不 相 同, 故 本 评 价 线 路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主 要 从 降 低 能 量 消 耗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按 中 国 交 通 年 鉴 及 有 关 资 料 公 布 的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的 能 源 单 耗 比 较, 铁 路 运 输 是 能 耗 最 省 的 交 通 运 输 方 式 之 一 内 燃 机 车 单 耗 25.2 千 克 柴 油 / 万 吨 公 里, 汽 车 4.6 升 柴 油 / 百 吨 公 里 ( 约 3.3 千 克 / 百 吨 公 里 ), 内 河 船 10 千 克 柴 油 / 千 吨 公 里, 远 洋 船 9 千 克 柴 油 / 千 吨 公 里, 民 航 飞 机 4.2 吨 煤 油 / 万 吨 公 里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完 成 每 万 吨 公 里 运 输 量 消 耗 的 能 源 情 况 是 : 铁 路 运 输 25.2 千 克 柴 油, 汽 车 运 输 330 千 克 柴 油, 内 河 运 输 100 千 克 柴 油, 远 洋 运 输 90 千 克 柴 油, 民 用 航 空 运 输 4200 千 克 煤 油 也 就 是 说, 在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中 消 耗 同 样 多 的 能 源, 铁 路 完 成 的 运 输 工 作 量 是 汽 车 运 输 的 13 倍, 是 内 河 运 输 的 3.96 倍, 是 远 洋 运 输 的 3.57 倍, 是 民 用 航 空 运 输 的 167 倍 - 144 -

在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上, 铁 路 用 交 通 行 业 不 到 五 分 之 一 的 能 源, 完 成 全 社 会 二 分 之 一 的 运 量 因 此, 铁 路 作 为 资 源 节 约 型 的 绿 色 交 通 工 具, 加 快 其 发 展 对 优 化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的 能 源 消 耗 结 构 缓 解 能 源 资 源 紧 缺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的 矛 盾 都 具 有 重 要 的 战 略 意 义 12.3 站 场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站 场 ( 即 厂 区 站 ) 主 要 生 产 行 为 是 水 泥 物 料 的 装 卸 以 及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的 运 转, 并 不 涉 及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其 清 洁 生 产 过 程 与 普 通 意 义 产 品 的 清 洁 生 产 有 所 不 同, 本 工 程 的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主 要 从 物 料 装 卸 工 艺 节 能 以 及 污 染 物 控 制 措 施 等 几 方 面 进 行 论 述 12.3.1 物 料 装 卸 工 艺 分 析 (1) 厂 站 区 散 装 水 泥 和 熟 料 通 过 内 漏 斗 式 装 车 仓, 有 效 减 少 粉 尘 的 散 逸 ; (2) 专 用 线 到 达 煤 炭, 通 过 4 台 移 动 抓 斗 式 卸 煤 机 卸 煤, 减 少 煤 尘 ; (3) 储 煤 场 周 围 设 有 喷 淋 降 尘 系 统 防 风 抑 尘 网, 增 加 煤 炭 含 水 量, 有 效 减 少 煤 炭 起 尘 12.3.2 节 能 降 耗 分 析 (1) 站 场 改 造 均 满 足 线 路 平 纵 断 面 要 求, 在 满 足 作 业 的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布 置 紧 凑, 总 图 布 置 合 理,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少 了 列 车 作 业 走 行 距 离, 在 总 图 布 置 上 均 满 足 铁 路 工 程 节 能 设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2)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设 备 和 器 材, 以 减 少 电 能 消 耗 12.3.3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该 工 程 在 设 计 时, 通 过 优 先 选 用 低 能 耗 少 污 染 的 工 艺,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污 染,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并 针 对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削 减, 使 排 放 指 标 符 合 或 低 于 有 关 标 准 (1) 为 了 减 少 散 装 水 泥 熟 料 粉 尘 的 散 逸, 在 内 漏 斗 式 装 车 仓 上 装 有 布 袋 除 尘 器,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污 染, 节 约 资 源, 降 低 粉 尘 排 放 量 (2) 为 了 减 少 煤 尘 量, 设 有 喷 淋 降 尘 系 统 和 防 风 抑 尘 网 (3) 通 过 污 染 控 制, 降 低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减 少 了 无 组 织 排 放,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有 利 于 环 境 保 护 (4) 定 期 检 查 和 维 修 各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可 能 发 生 泄 漏 的 部 位, 减 少 或 杜 绝 无 组 织 泄 - 145 -

漏 的 发 生 (5)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和 排 污 系 统, 保 证 其 处 于 正 常 运 行 和 使 用 状 态 (6) 做 好 清 洁 生 产 的 宣 传 工 作, 提 高 职 工 清 洁 生 产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7) 站 区 内 清 扫 擦 洗 节 约 用 水 12.4 环 境 管 理 分 析 (1)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已 通 过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和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和 18000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2) 公 司 被 常 山 县 政 府 评 为 节 能 降 耗 先 进 单 位 文 明 单 位 重 才 爱 才 先 进 单 位 (3) 公 司 石 灰 石 矿 获 浙 江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授 予 的 绿 色 矿 山 荣 誉 称 号 ; 公 司 被 中 国 建 材 集 团 授 予 节 能 减 排 之 星 荣 誉 称 号, 是 第 十 一 次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万 里 行 浙 江 省 首 选 的 参 观 考 察 单 位 2011 年 公 司 被 浙 江 省 政 府 授 予 十 一 五 节 能 降 耗 先 进 集 体 荣 誉 称 号 12.5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方 案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概 念 和 要 求, 为 强 化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考 虑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与 制 度 的 建 设, 减 少 施 工 过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上 岗 前 的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和 必 要 的 技 术 安 全 培 训, 以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3) 委 托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建 设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阶 段 就 将 对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产 生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监 理 就 成 为 环 境 管 理 的 重 要 环 节 目 前, 环 境 监 理 尚 无 明 确 的 法 律 规 定 强 制 业 主 执 行, 但 为 减 轻 施 工 的 环 境 影 响, 建 议 业 主 要 将 环 境 监 理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的 一 部 分, 作 为 对 工 程 质 量 为 主 监 理 的 补 充, 亦 是 对 环 境 管 理 的 有 益 补 充 (4) 应 进 一 步 明 确 施 工 过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必 要 时 进 行 完 整 的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使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 146 -

13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3.1 施 工 工 程 概 述 13.1.1 主 要 施 工 工 程 内 容 主 要 施 工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永 久 性 工 程 和 临 时 工 程 1) 永 久 性 工 程 永 久 工 程 包 括 : 征 地 路 基 土 石 方 渗 水 土 干 砌 片 石 喷 播 植 草 桥 涵 铺 轨 铺 道 岔 铺 道 碴 通 信 电 缆 电 力 线 路 新 建 房 屋 等 2) 临 时 工 程 临 时 工 程 包 括 : 约 0.55km 便 道 ( 新 建 ) 1 处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1 座 存 梁 场 13.1.2 施 工 工 期 本 工 程 根 据 要 求, 总 施 工 期 按 18 个 月 考 虑 1) 施 工 准 备 本 工 程 实 施 时 将 涉 及 交 通 环 保 供 电 自 来 水 等 许 多 环 节 和 部 门, 主 要 的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有 : 征 地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等 施 工 现 场 的 水 电 路 尽 可 能 结 合 永 久 设 施 新 建,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结 合 站 区 平 面 布 置 综 合 考 虑 施 工 准 备 工 期 考 虑 3 个 月 2) 路 基 工 程 在 满 足 铺 架 工 程 的 前 提 下 分 段 施 工, 按 9 个 月 安 排 3) 桥 涵 工 程 工 程 有 走 行 线 大 桥 1 处, 较 复 杂, 不 确 定 因 素 较 多, 为 控 制 工 序, 安 排 工 期 8 个 月 4) 铺 轨 工 程 铺 轨 工 程 在 路 基 桥 梁 工 程 结 束 后 4 个 月 内 完 成 5) 其 他 站 后 工 程 及 四 电 工 程 : 配 合 站 前 工 程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工 期 5 个 月 6) 全 线 综 合 调 试 及 运 行 :1 个 月 完 成 13.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3.2.1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一 方 面 取 决 于 声 源 及 其 作 用 时 间, 另 一 方 面 还 与 周 围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其 与 声 源 间 的 距 离 有 关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两 类 根 据 以 往 大 量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常 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汇 于 表 13.2-1 中 - 147 -

表 13.2-1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量 值 序 号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名 称 10m 处 噪 声 值 Leq(dB) 1 推 土 机 76~82 2 挖 掘 机 76~84 3 运 输 车 72~82 4 压 路 机 75~90 5 柴 油 打 桩 机 90~109 6 落 锤 打 桩 机 94~105 7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70~86 8 钻 孔 - 灌 浆 机 82~85 9 重 型 吊 车 85~95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施 工 现 场 的 产 生 噪 声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钻 孔 机 压 路 机 以 及 打 桩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为 点 源 噪 声, 连 续 排 放 打 桩 机 为 频 发 噪 声 2)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中 土 石 方 沙 石 料 设 备 材 料 运 输 将 动 用 大 量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运 输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载 汽 车 噪 声 辐 射 强 度 较 高, 对 其 频 繁 行 驶 经 过 的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便 道 和 既 有 公 路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13.2.2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13.2-2 表 13.2-2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13.2.3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控 制 距 离 分 析 施 工 场 所 使 用 的 机 械 应 尽 可 能 满 足 一 定 的 控 制 距 离, 满 足 施 工 场 界 等 效 声 级 限 值 的 要 求 施 工 期 噪 声 近 似 按 照 点 声 源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L AP Lp 20lg( r / 0) 0 r 式 中 :L AP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 距 声 源 r 米 ) 处 的 A 声 级,dB; L p0 声 源 在 参 考 点 ( 距 声 源 r 0 米 ) 处 的 A 声 级,dB; - 148 -

根 据 上 式 计 算 的 单 台 施 工 机 械 或 车 辆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的 情 况 见 表 13.2-3 表 13.2-3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随 距 离 衰 减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距 离 10(m) 20(m) 30(m) 40 (m) 60(m) 90(m) 120(m) 150(m) 200(m) 300(m) 施 工 设 备 推 土 机 79.0 71.4 67.0 63.8 59.4 54.9 51.6 49.1 45.8 41.0 挖 掘 机 80.0 72.4 68.0 64.8 60.4 55.9 52.6 50.1 46.8 42.0 载 重 汽 车 77.0 69.4 65.0 61.8 57.4 52.9 49.6 47.1 43.8 39.0 压 路 机 82.5 74.9 70.5 67.3 62.9 58.4 55.1 52.6 49.3 44.5 柴 油 打 桩 机 99.5 91.9 87.5 84.3 79.9 75.4 72.1 69.6 66.3 61.5 落 锤 打 桩 机 99.5 91.9 87.5 84.3 79.9 75.4 72.1 69.6 66.3 61.5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78.0 70.4 66.0 62.8 58.4 53.9 50.6 48.1 44.8 40.0 钻 孔 - 灌 浆 机 83.5 75.9 71.5 68.3 63.9 59.4 56.1 53.6 50.3 45.5 重 型 吊 车 90.0 82.4 78.0 74.8 70.4 65.9 62.6 60.1 56.8 52.0 根 据 表 13.2-3 预 测 结 果, 对 照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土 石 方 阶 段, 各 施 工 设 备 的 昼 间 施 工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在 30~40m 处 ; 夜 间 达 标 距 离 在 90~120m 左 右 打 桩 阶 段 距 施 工 场 界 150m 处 打 桩 机 昼 间 可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结 构 阶 段, 距 施 工 场 界 20~70m 处 各 施 工 设 备 的 施 工 噪 声 可 满 足 标 准 昼 间 要 求 ; 在 70~130m 处 可 实 现 夜 间 达 标 与 施 工 场 地 紧 邻 或 距 离 在 20m 内 的 敏 感 点 将 受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严 重 时 超 标 量 可 达 30dB(A) 本 项 目 敏 感 点 上 辉 埠 ( 东 ) 上 辉 埠 ( 西 ) 分 别 距 离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105m 和 84m, 施 工 噪 声 对 其 影 响 不 大, 建 议 施 工 期 进 行 施 工 噪 声 监 控 13.2.4 减 缓 措 施 建 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二 十 七 二 十 八 二 十 九 三 十 条 的 规 定,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应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在 开 工 十 五 日 前 向 工 程 所 在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名 称 施 工 场 所 和 期 限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噪 声 值 以 及 所 采 取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 在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集 中 区 域,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作 业 的, 必 须 有 常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或 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将 批 准 的 夜 间 作 业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结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评 价 对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以 下 对 策 措 施 和 建 议 : - 149 -

1) 本 工 程 主 要 位 于 农 村 地 带, 施 工 场 地 较 易 选 择, 噪 声 级 较 大 的 机 械 应 尽 量 布 置 在 偏 僻 处, 并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夜 间 尽 量 不 进 行 施 工 或 安 排 低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声 级 高 的 施 工 机 械 ( 例 如 打 桩 机 ) 在 夜 间 (22:00~6:00) 应 停 止 施 工 尽 量 在 昼 间 从 事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活 动,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如 安 装 隔 声 围 栏 等 若 因 特 殊 需 要 连 续 施 工 的, 须 事 前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并 同 时 做 好 居 民 的 沟 通 工 作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的, 应 采 取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人 为 的 施 工 噪 声 应 有 管 理 制 度 和 降 噪 措 施, 并 进 行 严 格 控 制 承 担 夜 间 材 料 运 输 的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严 禁 鸣 笛 装 卸 材 料 应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噪 声 扰 民 3) 施 工 期 应 协 调 好 施 工 车 辆 通 行 的 时 间, 在 既 有 交 通 繁 忙 的 情 况 下, 工 程 建 设 方 施 工 方 及 交 管 部 门 应 加 强 沟 通 协 调 工 作, 避 免 交 通 堵 塞, 夜 间 运 输 要 采 取 减 速 缓 行 禁 止 鸣 笛 等 措 施 ; 材 料 运 输 道 路 尽 量 避 免 穿 越 乡 镇 及 村 庄, 将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4)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将 建 筑 施 工 环 境 噪 声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在 施 工 招 投 标 时, 将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列 为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内 容, 并 在 合 同 中 予 以 明 确 13.3 施 工 期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3.3.1 施 工 振 动 源 分 析 施 工 期 振 动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重 型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振 动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特 点, 产 生 振 动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设 备 包 括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重 型 运 输 车 压 路 机 钻 孔 机 和 打 桩 机 等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振 动 参 考 振 级 见 表 13.3-1 中 表 13.3-1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参 考 振 级 序 号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距 振 源 水 平 距 离 10m 处 振 级 (VLz10,dB) 达 到 功 能 区 标 准 距 离 (m) 昼 间 (70dB) 昼 间 (67dB) 1 推 土 机 79 29 40 2 挖 掘 机 78 25 36 3 混 凝 土 搅 拌 车 74 16 23 4 运 输 车 74 16 23 5 钻 孔 机 灌 浆 机 83 45 63 6 压 路 机 82 40 56 7 柴 油 打 桩 机 98 250 353 8 振 动 打 桩 锤 93 141 199 9 强 夯 114( 距 振 源 15m) >1000 >1000-150 -

13.3.2 施 工 环 境 振 动 简 析 根 据 表 13.3-1 数 据 分 析, 打 桩 机 的 振 级 在 10 米 处 为 93~98dB, 其 影 响 距 离 可 远 至 141~353 米 ; 强 夯 施 工 影 响 距 离 可 远 至 1000 米, 可 引 起 附 近 房 屋 基 础 沉 降 裂 缝 损 坏, 应 禁 止 采 用 强 夯 施 工 ; 其 余 振 动 型 施 工 作 业 设 备 产 生 的 振 动, 在 距 振 源 63m 处 Z 振 动 级 小 于 或 接 近 67dB, 能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中 居 民 区 ( 夜 间 67dB) 的 振 动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最 近 敏 感 点 上 辉 埠 ( 西 ) 距 离 铁 路 外 轨 中 心 线 84m, 一 般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对 周 边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主 要 为 打 桩 机 强 夯 等 强 振 动 施 工 机 械 的 影 响 评 价 建 议 对 打 桩 机 类 的 强 振 动 施 工 机 械 的 使 用 要 加 强 控 制 和 管 理, 同 时 施 工 中 各 种 振 动 性 作 业 尽 量 安 排 在 昼 间 进 行,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扰 民 在 建 筑 结 构 较 差 等 级 较 低 的 陈 旧 性 房 屋 附 近 施 工, 应 尽 量 使 用 低 振 动 设 备, 或 避 免 振 动 性 作 业,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对 地 表 构 筑 物 的 影 响 13.3.3 施 工 期 振 动 影 响 防 护 措 施 1) 为 确 保 地 面 建 筑 的 安 全 和 满 足 环 境 振 动 的 要 求, 在 施 工 阶 段 应 设 立 监 测 机 构, 为 保 护 设 施 和 建 筑 物 加 强 监 视 和 测 试 2) 施 工 单 位 和 环 保 部 门, 应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施 工 前 告 知 周 围 企 业 居 民, 使 人 们 心 理 有 所 准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遇 到 问 题 要 积 极 调 解 13.4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3.4.1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的 冲 洗 水, 施 工 作 业 开 挖 钻 孔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下 雨 时 冲 刷 浮 土 建 筑 泥 沙 等 产 生 的 地 表 径 流 污 水, 以 及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的 污 水 等 1)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及 其 生 活 设 施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由 施 工 营 地 盥 洗 食 堂 厕 所 等 场 所 产 生 的 污 水, 排 放 量 依 季 节 和 施 工 强 度 变 化 较 大, 随 着 施 工 机 械 化 程 度 的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减 少, 污 水 量 也 相 应 减 少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类 比 调 查, 施 工 期 各 施 工 点 的 废 水 排 放 具 有 量 小 分 散, 且 成 分 较 简 单 等 特 点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BOD 5 根 据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调 查, 考 虑 本 工 程 规 模, 全 线 施 工 人 员 约 100 人 左 右, 每 人 每 天 按 0.04m 3 /d 计 排 水 量, 则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m 3 /d 施 工 人 员 生 - 151 -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无 法 达 到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之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本 工 程 位 于 辉 埠 镇 附 近, 为 减 少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节 约 投 资, 建 议 本 工 程 不 建 设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单 位 租 用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民 宅 单 位 或 旅 馆 房 屋 作 为 办 公 生 活 用 房,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既 可 减 少 临 时 用 地, 又 可 减 少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对 地 表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2)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冲 洗 污 水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需 投 入 一 定 数 量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在 维 修 养 护 时 将 产 生 冲 洗 污 水 该 污 水 中 泥 沙 含 量 较 高, 并 含 少 量 石 油 类 根 据 铁 路 工 程 对 施 工 废 水 的 调 查,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冲 排 水 水 质 为 COD:50~80mg/L 石 油 类 :1.0~2.0mg/L SS:150~200mg/L 工 程 所 在 地 辉 埠 镇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石 姆 岭 村 的 生 活 污 水 已 接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因 此, 为 减 轻 环 境 污 染, 建 议 将 施 工 期 的 车 辆 冲 洗 水 经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接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3) 桥 梁 施 工 废 水 桥 梁 施 工 方 案 : 桥 涵 工 程 为 控 制 工 程, 大 桥 基 础 以 钻 孔 桩 为 主, 为 不 影 响 建 设 工 期, 应 根 据 地 质 情 况 和 设 计 要 求 选 择 合 适 的 施 工 机 具, 并 组 织 好 机 具 的 调 用 工 作, 避 免 施 工 机 具 重 复 进 出 场 本 工 程 桥 涵 主 要 为 圆 涵, 其 施 工 方 案 主 要 为 : 基 础 施 工 管 座 垫 层 施 工 管 底 支 墩 施 工 涵 管 吊 装 检 查 井 施 工 涵 背 回 填 灵 合 溪 桥 梁 不 在 河 流 中 设 桥 墩, 钻 孔 成 桩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泥 浆 碴, 不 应 直 接 倒 入 河 中 应 在 主 要 跨 水 桥 梁 灵 合 溪 的 一 侧 设 置 沉 淀 池, 将 钻 孔 桩 产 生 的 泥 浆 纳 入 沉 淀 池 中 净 置 干 化, 沉 淀 后 的 上 清 液 排 入 附 近 农 灌 沟 渠, 干 化 后 的 污 泥 用 作 填 料 或 弃 置 于 规 定 地 点 填 埋 13.4.2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防 护 措 施 1)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尽 可 能 租 用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民 宅 单 位 或 旅 馆 房 屋 作 为 办 公 生 活 用 房, 其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冲 洗 污 水 排 入 镇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2) 建 议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桥 梁 基 坑 出 渣 不 弃 得 入 水 体 中 大 桥 水 中 基 础 及 桥 墩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应 在 采 取 措 施 将 泥 浆 引 至 岸 边 沉 淀, 沉 淀 后 的 上 清 液 排 入 附 近 农 灌 沟 渠, 泥 浆 不 得 排 入 河 道 中, 在 岸 边 干 化 后 弃 置 于 规 定 地 点 填 埋 或 作 填 料 使 用 - 152 -

13.5 施 工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3.5.1 主 要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土 石 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车 辆 行 驶 中 的 扬 尘,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所 排 放 的 尾 气 等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13.5.2 车 辆 机 械 尾 气 污 染 在 施 工 现 场 所 用 的 大 中 型 设 备 主 要 以 柴 油 汽 油 为 动 力, 施 工 机 械 将 排 放 NO X SO 2 烟 尘 等 空 气 污 染 物,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的 尾 气 排 放 形 成 污 染 将 伴 随 工 程 的 全 过 程 土 石 方 工 程 施 工 中, 大 量 汽 车 装 载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碾 压 机 等 尾 气 的 排 放, 将 导 致 土 石 方 施 工 现 场 局 部 空 气 污 染, 但 因 为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的 尾 气 的 影 响 仅 限 于 局 部 某 一 点 周 围 ( 如 柴 油 发 电 机 ) 和 施 工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局 部 区 域, 排 放 量 小, 相 对 于 环 境 容 量 而 言 其 影 响 较 微 弱 13.5.3 施 工 扬 尘 影 响 及 控 制 从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开 始, 直 至 工 程 验 交, 扬 尘 污 染 始 终 是 施 工 期 间 最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从 开 辟 施 工 便 道, 土 石 方 调 配, 建 筑 物 施 工, 直 至 工 程 竣 工 后 场 地 清 理 恢 复 等 诸 多 环 节, 沿 线 施 工 现 场 及 连 通 道 路 周 围 都 将 受 到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在 原 植 被 遭 破 坏 后, 地 表 裸 露, 水 份 蒸 发, 使 得 表 土 松 散, 当 风 力 较 大 时, 开 挖 回 填 均 会 产 生 扬 尘 粗 颗 粒 随 风 飘 落 到 附 近 地 面 或 植 物 叶 茎 花 表 面, 使 其 生 长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 细 微 颗 粒 在 空 气 中 悬 浮 时 间 较 长, 易 被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人 群 吸 入, 易 引 起 呼 吸 道 疾 病 土 石 方 调 配 物 料 运 输 产 生 的 扬 尘 与 气 候 车 速 路 况 等 因 素 有 关, 本 工 程 运 输 的 道 路 主 要 为 一 些 乡 村 道 路, 路 况 较 差, 当 持 续 干 燥 时, 运 输 产 生 的 二 次 扬 尘 可 使 道 路 两 侧 短 期 浓 度 可 达 8~10mg/m 3, 大 大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影 响 范 围 可 达 50m 左 右, 但 扬 尘 浓 度 随 距 离 的 增 加 降 低 很 快,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已 无 影 响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危 害 将 会 对 景 观 和 环 境 卫 生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在 临 近 居 民 区 污 染 严 重 时 可 能 引 发 投 诉 或 纠 纷, 但 其 影 响 范 围 是 局 部 的, 影 响 时 间 是 短 暂 的, 采 取 对 运 输 车 辆 通 过 保 洁 保 养 措 施 ; 运 渣 车 辆 采 取 密 闭 运 输, 减 少 散 落 ; 车 辆 驶 出 装 卸 场 地 前, 用 水 将 车 厢 和 轮 胎 冲 洗 干 净, 并 配 合 洒 水 降 尘 措 施 后, 其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对 于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洒 水 前 后 距 离 10m 处 施 工 场 地 TSP 的 浓 度 可 由 1.75mg/m 3 降 至 0.437mg/m 3, 可 见 洒 水 后 降 尘 效 果 是 很 好 的, 因 此, 建 议 本 工 程 施 工 - 153 -

期 加 强 场 地 清 洁 维 护 工 作, 并 根 据 天 气 变 化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喷 水 降 尘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情 况 而 定 一 般 原 则 每 天 早 (7:30~8:30) 中 (12:00~13:00) 晚 (17:30~19: 00) 上 下 班 高 峰 期 各 洒 水 一 次, 当 风 速 大 于 3 级 夏 季 晴 好 的 天 气 应 每 隔 2 个 小 时 洒 水 一 次 13.5.4 措 施 和 建 议 为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路 基 站 场 地 面 要 尽 快 进 行 绿 化, 避 免 表 土 长 时 间 裸 露 ; 施 工 车 辆 和 机 械 经 过 路 段, 要 经 常 性 采 取 洒 水 降 尘 措 施 ; 运 土 车 辆 经 过 城 镇 村 庄 和 主 要 交 通 干 道 时 要 用 蓬 布 覆 盖 ; 对 运 输 车 辆 要 合 理 选 取 和 组 织 行 车 路 线 尽 量 选 用 耗 能 低 效 率 高 的 施 工 机 械, 减 少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污 染 13.6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13.6.1 固 体 废 物 性 质 及 弃 土 量 本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场 地 平 整 和 路 基 开 挖 产 生 的 渣 土 建 筑 垃 圾 及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等 工 程 沿 线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 渣 ) 场, 弃 土 ( 渣 ) 按 相 关 要 求 送 往 指 定 的 工 程 渣 土 消 纳 场 所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为 普 通 生 活 垃 圾, 数 量 较 少 13.6.2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方 式 本 工 程 拆 除 建 筑 物 的 渣 土 等 交 由 当 地 渣 土 办 统 一 处 置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13.6.3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控 制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遵 守 如 下 规 定 和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 1) 本 工 程 开 工 5 日 前 应 向 当 地 渣 土 办 公 室 办 理 渣 土 垃 圾 排 放 处 置 计 划 申 报 手 续, 获 得 批 准 后 进 行 处 置, 并 签 订 环 境 卫 生 责 任 书 2) 施 工 过 程 中 有 效 控 制 弃 土,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备 管 理 人 员 对 渣 土 垃 圾 的 处 置 实 施 现 场 管 理, 并 如 实 填 报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处 理 的 日 报 表 3)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必 须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干 涸 后 方 能 交 渣 土 办 处 理 4) 工 程 竣 工 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一 个 月 内 将 工 地 剩 余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处 理 干 净,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督 促 13.7 临 时 施 工 设 施 生 态 影 响 13.7.1 临 时 施 工 设 施 的 基 本 情 况 - 154 -

便 道 : 本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长 度 为 5 km, 其 中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0.55 km, 其 余 道 路 利 用 区 域 内 已 有 公 路 和 农 村 道 路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分 别 位 于 常 辉 公 路 与 既 有 辉 埠 站 之 间 和 既 有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大 桥 头 部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 工 程 设 计 设 置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1 处 存 梁 场 : 工 程 设 计 设 置 存 梁 场 1 处, 设 置 于 既 有 辉 埠 站 衢 州 端 的 铁 路 货 场 内 13.7.2 临 时 施 工 设 施 的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施 工 便 道 : 根 据 工 程 的 需 求, 结 合 专 用 线 周 边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建 设 施 工 便 道 专 用 线 完 工 后, 通 过 协 议 方 式, 施 工 便 道 转 为 城 乡 道 路 使 用 存 梁 场 结 合 既 有 辉 埠 站 铁 路 设 施, 布 置 在 铁 路 货 场 内, 不 新 增 临 时 用 地 ; 建 议 将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和 表 土 堆 放 区 结 合 厂 区 站 的 建 设 设 置 在 既 有 水 泥 厂 内, 减 少 新 增 临 时 用 地 13.8 小 结 (1)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与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阶 段 密 切 相 关, 多 数 情 况 下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不 能 够 满 足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2) 为 确 保 沿 线 两 侧 民 众 有 一 个 好 的 夜 间 休 息 环 境, 夜 间 不 得 安 排 振 动 压 实 作 业 (3)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沿 线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连 通 道 路 周 围 都 将 不 同 程 度 地 受 到 扬 尘 污 染 ;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是 影 响 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但 其 影 响 范 围 小, 影 响 程 度 轻 微 (4)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可 能 影 响 排 放 点 周 围 的 环 境 卫 生 及 景 观, 但 因 其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只 要 加 强 管 理, 完 全 可 以 减 轻 甚 至 消 除 其 不 良 影 响 (5)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尽 可 能 租 用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民 宅 单 位 或 旅 馆 房 屋 作 为 办 公 生 活 用 房,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冲 洗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6) 桥 梁 施 工 过 程 中, 桥 梁 基 坑 出 渣 不 得 入 水 体 中 桥 墩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应 在 采 取 措 施 将 泥 浆 引 至 岸 边 沉 淀, 沉 淀 后 的 泥 浆 不 得 排 入 河 道 中, 在 岸 边 干 化 后 弃 置 于 规 定 地 点 填 埋 或 作 填 料 使 用 (7) 利 用 既 有 辉 埠 站 作 为 本 工 程 的 存 梁 场, 不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完 工 后, 临 时 便 道 转 作 当 地 乡 村 道 路, 服 务 于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 155 -

14 公 众 参 与 14.1 概 述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和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浙 环 发 (2008)55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广 泛 征 求 了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的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的 重 要 环 节,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报 纸 公 告 在 学 校 医 院 居 民 委 员 会 等 公 示 栏 粘 贴 布 告 和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意 愿 的 调 查 ; 在 对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进 行 调 查 的 同 时, 对 部 分 居 民 进 行 了 口 头 询 问, 征 询 了 他 们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一 方 面 使 沿 线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有 了 一 定 的 了 解 和 认 识, 另 一 方 面, 进 一 步 调 查 了 解 沿 线 公 众, 尤 其 是 本 工 程 直 接 涉 及 的 个 人 和 单 位 所 普 遍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起 到 积 极 促 进 的 作 用 14.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和 调 查 对 象 本 次 评 价 调 查 范 围 覆 盖 了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包 括 专 用 线 沿 线 两 侧 200m 的 范 围 及 以 厂 站 区 污 染 源 为 中 心, 直 径 5km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调 查 对 象 是 与 本 项 目 密 切 相 关 的 团 体 和 个 人, 其 中 团 体 主 要 为 工 程 涉 及 范 围 内 的 村 民 委 员 会 相 关 政 府 机 构 或 非 政 府 组 织 学 校 医 院 以 及 项 目 周 边 的 企 业 单 位 个 人 主 要 为 受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的 周 边 居 民 或 工 作 在 附 近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其 他 感 兴 趣 的 公 民 等,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样 本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14.3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与 内 容 本 次 评 价 过 程 中, 公 众 参 与 分 公 示 和 调 查 两 个 步 骤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按 在 今 日 常 山 报 上 刊 登 公 告 以 及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居 民 委 员 会 公 示 栏 上 粘 贴 布 告 的 方 式 进 行 调 查 方 法 主 要 为 发 放 意 见 征 询 表, 调 查 团 体 和 个 人 意 见 ; 同 时, 通 过 走 访, 对 部 分 居 民 进 行 了 口 头 询 问, 征 询 他 们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 公 告 后 通 过 信 件 电 子 邮 件 传 真 电 话 等 方 式 反 馈 意 见 14.3.1 网 上 及 媒 体 公 示 公 众 参 与 各 阶 段 开 展 的 时 间 节 点 汇 总 见 表 14.3-1 - 156 -

表 14.3-1 本 次 环 评 各 阶 段 公 众 参 与 的 时 间 安 排 序 号 工 作 阶 段 实 施 时 间 地 点 1 第 一 次 公 示 实 施 时 间 2012 年 11 月 6 日 后 的 10 个 工 作 日 今 日 常 山 发 布 本 工 程 第 一 次 环 评 公 示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公 示 (www.sty.sh.cn) 今 日 常 山 发 布 2 第 二 次 公 示 2013 年 4 月 9 后 的 10 个 工 作 日 本 工 程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www.sty.sh.cn/) 网 上 公 示 简 本 3 书 面 问 卷 调 查 及 口 头 询 问 2013 年 6 月 ~ 2014 年 2 月 发 放 问 卷 回 收 问 卷, 口 头 询 问 及 问 卷 调 查 的 整 理 统 计 4 公 众 意 见 回 访 2014 年 2 月 27 日 对 于 反 对 意 见 进 行 回 访 (1) 第 一 次 媒 体 信 息 发 布 并 征 求 意 见 评 价 单 位 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 在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www.sty.sh.cn) 网 上 发 布 了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信 息, 并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同 期 在 今 日 常 山 报 第 三 版 上 发 布 了 环 评 公 告 图 14.3-1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网 站 第 一 次 公 示 - 157 -

图 14.3-2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网 站 第 一 次 公 示 (2) 第 二 次 媒 体 信 息 发 布 并 征 求 意 见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基 本 完 成 时, 评 价 单 位 于 2013 年 4 月 9 日 在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www.sty.sh.cn) 网 上 发 布 了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信 息 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并 向 公 众 征 求 意 见 同 期 在 今 日 常 山 报 上 发 布 了 公 告 - 158 -

图 14.3-3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网 站 第 二 次 公 示 - 159 -

图 14.3-2 中 铁 上 海 设 计 院 网 站 第 二 次 公 示 14.3.2 现 场 公 众 参 与 和 公 示 (1) 现 场 信 息 发 布 及 公 示 本 项 目 在 第 二 次 媒 体 公 示 结 束 后, 在 工 程 涉 及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村 民 委 员 会 医 院 等 公 示 栏 内 粘 贴 公 示 辉 埠 小 学 - 160 -

石 姆 岭 村 辉 埠 卫 生 院 辉 埠 镇 人 民 政 府 龙 山 钙 业 辉 埠 镇 第 一 中 心 幼 儿 园 (2)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评 价 人 员 在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的 调 查 工 作, 个 人 调 查 通 过 和 当 地 村 民 的 密 切 接 触, 详 细 介 绍 工 程 的 建 设 情 况, 了 解 民 众 对 专 用 线 建 设 的 具 体 意 见, 并 发 放 调 查 - 161 -

问 卷 团 体 调 查 主 要 针 对 铁 路 沿 线 及 专 用 线 影 响 范 围 的 村 委 村 镇 等 现 场 走 访 本 次 调 查 中, 共 发 放 团 体 问 卷 22 份, 收 回 22 份, 回 收 率 100% 为 专 用 线 及 厂 区 站 影 响 范 围 的 村 委 学 校 以 及 周 围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本 次 调 查 中, 共 发 放 个 人 问 卷 100 份, 收 回 96 份, 回 收 率 96% 14.4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与 分 析 14.4.1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与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团 体 意 见 征 询 对 沿 线 及 厂 区 站 所 有 敏 感 点 都 进 行 了 征 询, 共 发 放 22 份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表, 回 收 22 份, 回 收 率 为 100%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3.4-4 和 表 13.4-5 序 号 表 14.4-1 调 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 米 ) 态 度 或 意 见 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辉 埠 小 学 何 金 旺 13567055080 东 540 支 持 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人 民 政 府 黄 健 13567053983 东 北 1000 支 持 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卫 生 院 夏 玉 东 13757047230 东 北 900 支 持 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木 岭 村 汪 垂 红 13567011026 东 530 支 持 5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郑 玉 水 13506702680 东 北 1350 支 持 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第 一 中 心 幼 儿 园 徐 菊 英 13587023817 东 北 950 支 持 7 常 山 县 金 辉 氢 氧 化 钙 厂 徐 有 水 13515701415 东 南 900 支 持 8 衢 州 中 润 钙 业 有 限 公 司 金 东 平 13511427288 东 南 1000 支 持 9 常 山 县 顺 通 石 灰 钙 厂 朱 水 仙 13587022122 东 南 950 支 持 10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吴 水 法 13867018283 南 500 支 持 1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曾 峰 斌 13587119996 南 1400 支 持 1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裴 舍 金 根 13906702773 西 南 60 支 持 - 162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 米 ) 态 度 或 意 见 1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西 坞 村 应 志 宏 13567076298 北 偏 东 1400 支 持 14 常 山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李 向 盛 13967026159 南 偏 东 9000 支 持 15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胡 伟 星 13665709950 南 偏 西 1000 支 持 16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胡 伟 星 13665709950 南 偏 西 1200 支 持 17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胡 伟 星 13665709950 南 偏 西 1500 支 持 18 浙 江 华 盛 钙 业 有 限 公 司 谢 枫 18105758181 东 南 1200 支 持 19 常 山 县 龙 山 碳 酸 钙 有 限 公 司 徐 斌 13905702376 东 1500 支 持 20 正 龙 饭 店 虞 建 英 05705095196 东 北 1000 支 持 21 吴 正 发 小 吃 店 吴 正 发 05705096520 东 北 900 支 持 22 炳 林 饭 店 徐 红 英 15857029923 东 北 1000 支 持 表 14.4-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 团 体 )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反 馈 意 见 1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2 您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态 度 3 您 对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信 誉 的 满 意 程 度 4 5 6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可 能 给 您 的 生 活 带 来 不 便 和 干 扰, 您 认 为 主 要 的 影 响 将 是 对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的 暂 时 影 响, 您 所 持 的 态 度 是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间 可 能 会 给 您 的 生 活 带 来 环 境 污 染 或 干 扰, 您 认 为 主 要 的 影 响 将 是 7 您 认 为 一 定 要 保 证 环 境 质 量 的 处 所 是 团 体 数 百 分 率 ( 个 ) (%) 了 解 22 100 听 说 过 0 0 不 知 道 0 0 支 持 22 100 无 所 谓 0 0 反 对 0 0 满 意 21 95.5 一 般 1 4.5 不 满 意 0 0 噪 声 14 63.6 扬 尘 1 4.5 污 水 泥 浆 0 0 行 走 不 便 5 22.7 其 它 2 9.1 可 谅 解 1 4.5 可 谅 解 但 须 有 所 减 缓 措 施 21 95.5 噪 声 9 40.9 振 动 13 59.1 水 污 染 0 0 空 气 污 染 0 0 其 它 1 4.5 学 校 医 院 养 老 院 等 4 18.2 沿 线 整 个 环 境 11 50.0 居 住 环 境 7 31.8-163 -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反 馈 意 见 8 9 如 果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您 的 生 活 环 境 带 来 影 响, 您 希 望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给 予 缓 解 您 认 为 合 理 可 行 的 噪 声 振 动 治 理 措 施 是 团 体 数 百 分 率 ( 个 ) (%) 经 济 补 偿 0 0.0 要 求 达 标 治 理 20 90.9 搬 迁 0 0 无 所 谓 2 9.1 声 屏 障 5 22.7 通 风 隔 声 窗 13 59.1 轨 道 减 振 4 18.2 10 11 本 工 程 如 果 征 用 您 的 土 地 或 需 搬 迁, 您 持 何 种 态 度, 有 何 要 求 您 认 为 何 种 方 式 解 决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比 较 有 效 1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以 及 态 度 支 持 国 家 建 设, 积 极 配 合 1 4.5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合 理 补 偿, 不 拖 工 程 后 腿 21 95.5 其 它 要 求 0 0 向 环 保 部 门 投 诉 0 0 用 法 律 程 序 解 决 22 100 阻 止 工 程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0 0 在 被 调 查 的 团 体 中,100% 的 团 体 了 解 本 项 目 在 本 次 环 评 收 回 的 22 份 团 体 意 见 中, 对 本 工 程 均 表 示 支 持, 占 团 体 总 数 的 100%; 无 反 对 意 见 2 公 众 对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信 誉 的 满 意 程 度 通 过 调 查,95.5% 的 团 体 对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信 誉 表 示 满 意,4.5% 的 团 体 认 为 建 设 单 位 的 环 境 信 誉 一 般 可 见,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信 誉 较 好, 在 后 期 工 作 仍 需 要 加 强 与 公 众 的 沟 通, 取 得 公 众 的 信 任 3 工 程 引 起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公 众 的 态 度 调 查 显 示,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噪 声 扬 尘 行 走 不 便 等,95.5% 的 团 体 对 施 工 期 的 态 度 是 可 谅 解 但 须 有 所 减 缓 措 施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40.9% 和 50.1% 的 团 体 认 为 是 噪 声 和 振 动 ; 对 于 一 定 要 保 证 环 境 质 量 的 处 所,50% 的 团 体 认 为 是 沿 线 整 个 环 境 需 要 保 证 质 量,31.8% 认 为 是 居 住 环 境 59.1% 的 团 体 认 为 合 理 可 行 的 噪 声 振 动 减 缓 措 施 是 通 风 隔 声 窗,18.2% 的 团 体 选 择 了 轨 道 减 振,22.7% 选 择 声 屏 障 对 土 地 征 用 搬 迁,4.5% 的 团 体 支 持 国 家 建 设, 积 极 配 合,95.5% 的 团 体 表 示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合 理 补 偿, 不 拖 工 程 后 腿 ; 在 解 决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争 端 时,100% 团 体 选 择 用 法 律 程 序 解 决 本 次 团 体 公 众 调 查 无 反 对 意 见, 也 未 提 出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及 环 境 问 题 的 其 它 看 法 及 建 议 - 164 -

14.4.2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与 分 析 在 此 次 调 查 中, 共 发 放 问 卷 100 份, 收 回 96 份, 回 收 率 96% 公 众 参 与 个 体 调 查 信 息 和 答 卷 人 有 关 背 景 情 况 分 析 见 表 14.4-3 和 表 14.4-4 表 14.4-3 公 众 参 与 个 人 调 查 信 息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 系 方 式 所 处 村 庄 或 单 位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态 度 或 意 见 1 余 金 明 男 39 13567077779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2 陈 火 贤 男 44 1365670425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无 所 谓 3 徐 作 贤 男 50 13656704785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4 陈 海 华 男 30 1505707660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5 龚 根 明 男 46 1365670331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6 江 涛 男 38 1365670738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7 陈 发 根 男 56 1365670479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无 所 谓 8 鲁 霞 君 女 37 1358702367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无 所 谓 9 周 金 凤 女 38 1345403725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无 所 谓 10 吴 金 钟 男 55 13867012859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无 所 谓 11 吴 兰 英 女 44 13867018845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12 刘 洪 男 47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上 辉 埠 村 西 南 60 米 支 持 13 汪 东 平 男 40 1345403138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14 熊 梅 花 女 41 1570003134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无 所 谓 15 汪 春 根 男 40 1345403120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16 汪 忠 英 女 39 1386701936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17 姜 国 英 女 34 1386701077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18 吴 金 仙 女 49 1585702791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无 所 谓 19 戴 晓 英 女 50 15869089355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0 汪 东 兴 男 38 1345403909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1 汪 雨 国 男 60 1356707184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2 汪 有 大 男 41 13567053980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3 汪 小 青 男 41 1356705476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 165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 系 方 式 所 处 村 庄 或 单 位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态 度 或 意 见 24 黄 利 英 女 42 18758966445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5 汪 黎 明 男 44 1386701620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无 所 谓 26 汪 舍 建 良 男 45 1350670335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7 汪 利 根 男 51 1351142561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石 姆 岺 村 东 530 米 支 持 28 许 金 满 男 51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里 山 头 东 350 米 支 持 29 王 有 根 男 50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里 山 头 东 350 米 无 所 谓 30 汪 金 香 女 51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里 山 头 东 350 米 支 持 31 林 水 香 女 58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里 山 头 东 350 米 支 持 32 陈 金 火 男 61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里 山 头 东 350 米 支 持 33 严 鸿 良 男 43 1356705552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4 洪 爱 军 女 42 1373508362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5 吴 水 法 男 45 1586701828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6 吴 文 平 男 45 1396702713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7 刘 家 发 男 46 13656709560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8 林 日 贵 男 72 0570-509607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39 吴 美 芳 女 36 1345403614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40 吴 文 斌 男 38 13587118079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41 林 舍 金 宝 男 45 1386707248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42 严 祥 海 男 46 13587022602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下 辉 埠 村 南 500 米 支 持 43 管 炳 荣 男 67 /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米 无 所 谓 44 吴 文 英 女 60 /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米 无 所 谓 45 管 许 平 男 39 /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五 谷 殿 自 然 村 北 偏 东 900 米 无 所 谓 46 徐 建 英 女 35 13454039217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米 反 对 47 徐 金 忠 男 37 13907028785 辉 埠 镇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米 支 持 48 徐 建 君 女 33 13735080548 辉 埠 镇 五 谷 殿 北 偏 东 900 米 支 持 49 王 水 仙 女 39 13867010234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支 持 50 王 舍 介 男 76 0570-5096788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支 持 51 陈 亚 君 女 36 18305038502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支 持 52 鲁 舍 国 良 男 42 0570-5096689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支 持 53 徐 功 昌 男 / 0570-5095671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反 对 - 166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 系 方 式 所 处 村 庄 或 单 位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态 度 或 意 见 54 王 水 国 男 37 15336728906 辉 埠 镇 灰 山 底 村 东 北 1350 米 支 持 55 刘 群 男 40 15924098489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56 刘 建 峰 男 36 1375704637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57 刘 龙 详 男 66 1367570106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西 钨 村 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58 胡 有 土 男 61 0570-5132519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59 胡 红 英 女 36 0570-5132223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60 * 有 英 女 46 13567052434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61 胡 水 龙 男 50 15924092105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62 刘 连 美 女 45 13305702500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63 胡 坤 宗 男 50 13567052861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上 淤 村 南 偏 西 1000 米 支 持 64 陈 志 英 女 44 13454639208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无 所 谓 65 胡 坤 华 男 47 0570-5132703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支 持 66 汪 正 红 男 54 0570-5132747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支 持 67 胡 伟 建 男 28 18857028377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无 所 谓 68 胡 金 良 男 51 13735081406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无 所 谓 69 王 海 军 男 37 13567053963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中 淤 村 南 偏 西 1200 米 无 所 谓 70 胡 承 军 男 40 15857028942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无 所 谓 71 胡 恭 明 男 49 1345403692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支 持 72 张 云 高 男 50 13567051348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支 持 73 胡 玉 富 男 50 0570-5132082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支 持 74 胡 玉 兴 男 53 0570-5132565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支 持 75 胡 永 军 男 42 13454030981 常 山 县 金 川 街 道 下 淤 村 南 偏 西 1400 米 支 持 76 徐 作 丰 男 53 /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77 徐 舍 根 香 女 45 13454038484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78 徐 玉 斌 男 51 15257056669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79 徐 作 良 男 48 1386701031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80 琚 园 芝 女 43 0570-509642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81 徐 丹 华 男 25 15215790527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东 乡 村 南 偏 东 1400 米 支 持 82 潘 欣 男 23 15258625956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瓯 江 学 院 / 辉 埠 镇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 167 -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 系 方 式 所 处 村 庄 或 单 位 方 位 与 项 目 距 离 态 度 或 意 见 83 江 明 利 男 47 13867011386 浙 江 省 常 山 县 虎 子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辉 埠 镇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84 蒋 兰 英 女 45 13587022298 浙 江 常 山 康 辉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 辉 埠 镇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85 江 桂 馨 女 22 18758919233 常 山 县 何 家 乡 江 源 村 / 浙 江 师 范 行 知 学 院 西 1800 米 支 持 86 江 土 华 男 45 13675703585 正 力 机 电 有 限 公 司 / 辉 埠 镇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87 江 旭 馨 女 17 15257055810 常 山 县 何 家 乡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88 江 金 珠 女 45 0570-5151005 常 山 县 何 家 乡 江 源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89 封 林 军 男 38 13738081286 常 山 县 何 家 乡 源 口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90 江 电 军 男 42 18767080467 常 山 县 何 家 乡 源 口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91 占 月 华 男 39 13967028578 辉 埠 镇 源 口 村 西 1800 米 支 持 92 何 月 清 男 45 13656709593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何 家 村 西 1250 米 支 持 93 何 月 头 男 76 0570-515039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何 家 村 西 1250 米 无 所 谓 94 汪 星 光 男 18 15857022416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何 家 村 西 1250 米 支 持 95 江 金 连 女 42 15157039301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何 家 村 西 1250 米 无 所 谓 96 李 贤 英 女 44 0570-5150348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何 家 村 西 1250 米 无 所 谓 - 168 -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4.4-4 本 项 目 地 处 农 村 地 区, 调 查 对 象 职 业 大 部 分 为 农 民, 文 化 程 度 较 低 表 14.4-4 调 查 对 象 背 景 情 况 统 计 表 项 目 类 别 人 员 结 构 人 数 ( 人 ) 比 重 (%) 职 业 文 化 程 度 年 龄 结 构 性 别 干 部 3 3.1 工 人 19 19.8 农 民 67 69.8 学 生 4 4.2 其 他 3 3.1 小 学 24 25.0 中 学 59 61.5 大 学 6 6.3 未 填 7 7.3 <30 6 6.3 30-50 69 71.9 >50 20 20.8 未 填 1 1.0 男 65 67.7 女 30 31.3 未 填 1 1.0 表 14.4-5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 个 人 )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反 馈 意 见 人 数 百 分 率 ( 人 ) (%) 1 您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看 法 2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3 4 5 您 认 为 您 所 居 住 的 地 区 环 境 现 状 您 认 为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您 认 为 采 取 哪 一 种 措 施 减 轻 铁 路 施 工 影 响 支 持 74 77.1 反 对 2 2.1 无 所 谓 20 20.8 了 解 44 45.8 听 说 过 47 49.0 不 知 道 5 5.2 好 21 21.9 一 般 54 56.3 差 21 21.9 噪 声 58 60.4 振 动 39 40.6 生 态 破 坏 13 13.5 水 污 染 10 10.4 空 气 污 染 14 14.6 施 工 场 地 四 周 围 挡 22 22.9 远 离 居 民 点 63 65.6 其 他 11 11.5-169 -

6 7 8 您 认 为 铁 路 运 营 所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您 认 为 采 用 哪 一 种 措 施 减 轻 铁 路 运 营 影 响 铁 路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9 铁 路 建 设 对 您 的 收 入 影 响 10 若 需 征 用 您 的 土 地, 如 何 11 若 涉 及 拆 迁, 对 安 置 的 看 法 12 如 果 在 您 的 耕 地 表 层 取 土, 您 持 何 种 意 见 ( 农 村 地 区 ) 噪 声 56 58.3 振 动 35 36.5 水 污 染 11 11.5 空 气 污 染 16 16.7 其 他 12 12.5 绿 化 25 26.0 声 屏 障 20 20.8 远 离 居 民 点 53 55.2 其 他 9 9.4 有 利 74 77.1 不 利 8 8.3 不 知 道 14 14.6 有 利 48 50.0 不 利 5 5.2 不 知 道 43 44.8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77 80.2 换 地 5 5.2 要 求 就 业 机 会 12 12.5 其 他 11 11.5 就 地 安 置 在 本 地 区 31 32.3 听 从 安 排 27 28.1 其 他 39 40.6 破 坏 土 壤 肥 力, 危 害 较 大 22 22.9 会 带 来 减 产, 但 可 自 行 恢 复 54 56.3 无 所 谓 20 20.8 综 合 表 14.4-5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多 数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是 支 持 的, 并 对 工 程 的 实 施 提 出 了 意 见 和 建 议, 现 归 纳 叙 述 如 下 : (1) 对 工 程 的 支 持 态 度 和 了 解 程 度 在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中,94.8% 的 人 了 解 和 听 说 过 本 工 程, 说 明 通 过 媒 体 报 道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等 途 径,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已 经 有 了 一 定 的 了 解 ;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77.1% 的 公 众 持 支 持 态 度, 这 些 被 调 查 人 员 普 遍 认 识 到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于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良 好 作 用, 持 反 对 态 度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占 2.1%, 另 有 20.8%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无 所 谓 (2) 公 众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在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中 有 21.9% 的 人 表 示 所 居 住 的 环 境 现 状 好,56.3% 的 人 认 为 一 般, 认 为 差 的 占 21.9% 这 说 明 工 程 建 设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一 般, 公 众 对 环 境 现 状 满 意 度 不 高 对 于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所 造 成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的 调 查 中,60.4%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是 噪 声,40.6%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是 振 动 ; 对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所 造 成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的 调 查 中, 58.3%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是 噪 声,36.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是 振 动, 另 有 16.7% 的 被 调 查 - 170 -

公 众 认 为 是 空 气 污 染 在 对 噪 声 的 治 理 措 施 建 议 中, 施 工 期 选 择 远 离 居 民 点 和 施 工 场 地 四 周 围 挡 的 分 别 占 65.6% 22.9%, 运 营 期 选 择 声 屏 障 绿 化 和 远 离 居 民 点 的 分 别 占 20.8% 26.0% 55.2%, 说 明 公 众 对 噪 声 治 理 相 关 内 容 和 信 息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了 解 (3) 公 众 对 征 地 土 地 的 看 法 公 众 对 征 用 土 地 的 处 理 意 见 方 面,80.2%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要 求 合 理 补 偿 ;12.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希 望 提 供 就 业 机 会 ;5.2% 希 望 能 土 地 置 换 ; 另 有 11.5% 的 公 众 表 示 还 有 其 他 要 求 (4) 对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回 访 及 回 复 提 出 意 见 的 人 员 信 息 姓 名 : 徐 功 昌 村 庄 : 灰 山 底 村 电 话 : 0570-5095671 姓 名 : 徐 建 英 村 庄 : 五 谷 殿 电 话 : 13454039217 提 出 建 议 的 人 员 信 息 姓 名 : 吴 水 法 村 庄 : 下 辉 埠 村 电 话 : 13867018283 姓 名 : 吴 金 钟 村 庄 : 上 辉 埠 村 电 话 : 13867012859 姓 名 : 严 祥 海 村 庄 : 下 辉 埠 村 电 话 : 13587022602 姓 名 : 洪 爱 军 村 庄 : 下 辉 埠 村 电 话 : 13735083622 对 工 程 的 态 度 反 对 反 对 对 工 程 的 态 度 支 持 支 持 表 14.4-6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的 回 访 及 回 复 ( 个 人 ) 具 体 意 见 当 地 灰 尘 太 大, 担 心 影 响 健 康, 希 望 能 提 供 健 康 检 查, 要 求 做 好 灰 尘 治 理 工 作 徐 女 士 已 离 开 辉 埠 镇 前 往 常 山 县 工 作, 调 查 表 的 事 情 联 系 其 原 老 板 符 先 生 13867019618( 石 姆 岭 村 ) 符 先 生 从 事 快 递 业 务, 担 心 铁 路 专 用 线 的 建 设 影 响 其 生 意, 在 项 目 建 设 环 保 方 面 无 意 见 具 体 意 见 该 工 程 建 设 应 系 统 合 理 设 计, 道 路 交 通 河 流 污 水 排 放 管 理 等 问 题 污 染 会 进 一 步 加 剧, 但 对 经 济 有 促 进 作 用 支 持 加 强 环 境 整 治, 科 学 保 护 水 土 环 评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的 意 见 本 工 程 对 施 工 期 扬 尘 和 运 营 期 厂 区 站 的 装 卸 扬 尘 提 出 了 有 效 的 抑 尘 措 施 ( 洒 水 降 尘 安 装 防 风 抑 尘 网 ) 采 纳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规 划, 本 专 用 线 仅 供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专 用, 对 地 方 的 快 递 业 务 基 本 无 影 响 不 采 纳 环 评 单 位 及 建 设 单 位 的 意 见 回 访 后 的 态 度 支 持 支 持 本 工 程 由 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设 计, 方 案 合 理 可 行, 充 分 考 虑 施 工 和 营 运 阶 段 道 路 交 通 问 题, 重 视 河 流 污 水 排 放 管 理 等 问 题 采 纳 本 工 程 采 取 大 气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等 治 理 措 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严 格 管 理 本 工 程 采 取 大 气 废 水 固 废 生 态 保 护 等 治 理 措 施,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采 纳 本 工 程 对 粉 尘 提 出 了 有 效 的 抑 尘 措 施 ( 洒 水 降 尘 安 装 防 风 抑 尘 网 ), 营 运 支 持 建 议 粉 尘 河 道 整 治, 保 护 水 资 源 期 污 水 不 外 排 对 灵 合 溪 无 不 利 影 响 提 出 了 施 工 期 保 护 水 资 源 及 生 态 措 施 - 171 -

14.4.3 媒 体 公 告 及 布 告 公 示 意 见 反 馈 在 媒 体 公 告 和 布 告 期 间, 环 评 单 位 未 接 到 相 关 咨 询 电 话 或 邮 件 等 14.4.4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反 馈 落 实 评 价 单 位 将 收 集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整 理 分 析 后 汇 总 于 报 告 书 中,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已 在 本 报 告 中 得 到 体 现 这 些 意 见 和 措 施 将 随 报 告 书 一 起 送 建 设 单 位 和 设 计 单 位, 由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实 施 的 各 阶 段 予 以 充 分 考 虑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噪 声 振 动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对 车 体 轨 道 养 护, 保 证 其 处 于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态, 减 少 噪 声 振 动 影 响 评 价 建 议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通 过 合 理 进 行 城 乡 建 设 规 划, 从 声 振 动 环 境 要 求 出 发, 在 铁 路 达 标 防 护 范 围 内 不 新 建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建 筑 物 (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公 众 对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比 较 关 注 施 工 噪 声 振 动 等 环 境 污 染 评 价 中 要 求 明 确 施 工 期 的 措 施 和 管 理, 尽 量 缩 短 工 期,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和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评 价 要 求 施 工 作 业 要 尽 量 安 排 在 白 天, 以 减 少 运 输 施 工 原 料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时 应 尽 量 顾 及 周 围 居 民 的 利 益, 对 靠 近 居 民 点 的 施 工 点 设 置 硬 质 围 挡, 减 少 对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的 干 扰 同 时 要 求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与 居 民 休 息 时 间 发 生 冲 突 ; 施 工 时 应 当 有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配 备 相 应 的 洒 水 设 备,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以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14.5 小 结 与 建 议 14.5.1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覆 盖 面 广, 被 调 查 人 员 多 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群 和 团 体, 具 有 代 表 性 通 过 这 一 活 动, 使 评 价 单 位 获 取 了 大 量 的 有 关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信 息, 对 指 导 工 程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起 到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同 时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加 深 了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公 众 对 工 程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为 工 程 顺 利 实 施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收 到 了 较 好 的 效 果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覆 盖 区 民 众 对 本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总 体 上 持 积 极 的 态 度, 沿 线 调 查 者 多 数 都 认 识 到 环 境 的 重 要 性, 并 认 为 铁 路 噪 声 污 染 是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治 理, 对 涉 及 征 地 的 问 题, 大 多 数 公 众 都 表 示 积 极 配 合, 并 要 求 获 得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公 众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从 思 想 上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从 行 动 上 落 实 好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力 - 172 -

争 将 铁 路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在 保 障 公 众 利 益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发 挥 本 项 目 应 有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14.5.2 建 议 (1) 有 关 建 设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等 单 位 要 特 别 重 视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 如 噪 声 ), 并 作 为 环 保 工 作 的 重 点,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切 实 治 理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2)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宣 传 力 度, 让 普 通 老 百 姓 了 解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取 得 他 们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施 工 单 位 要 认 真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为 当 地 居 民 创 造 一 个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运 营 单 位 要 加 强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发 挥 环 保 工 程 的 最 大 效 益 (3) 建 设 单 位 在 营 运 期 做 好 厂 区 站 装 卸 扬 尘 的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减 少 装 卸 扬 尘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 173 -

15 环 境 监 测 与 管 理 计 划 为 保 护 好 本 工 程 的 沿 线 环 境, 确 保 工 程 的 各 种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缓 解, 必 须 对 本 工 程 实 施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严 格 科 学 的 跟 踪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15.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15.1.1 建 设 前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1) 设 计 过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设 计 过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是 指 在 施 工 设 计 中,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监 督 设 计 总 体 组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并 经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核 准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这 些 措 施 是 否 列 入 投 资 概 算 并 在 施 工 设 计 中 得 到 全 面 反 映, 以 实 现 环 保 工 程 三 同 时 中 的 同 时 设 计 要 求 (2) 工 程 招 投 标 过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在 工 程 招 投 标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环 境 保 护 摆 在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等 重 要 的 地 位, 并 按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要 求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为 文 明 施 工 各 环 保 工 程 能 够 高 质 量 地 同 时 施 工 奠 定 基 础 15.1.2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行 动 计 划 (1) 管 理 体 系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组 成 包 括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在 内 的 三 级 管 理 体 系, 同 时 要 求 设 计 单 位 做 好 服 务 和 配 合 在 这 一 管 理 体 系 中, 首 先 强 化 施 工 单 位 自 身 的 环 境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各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这 些 人 员 应 是 经 过 培 训 具 备 一 定 能 力 和 资 质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并 赋 予 相 关 的 职 责 和 权 利, 使 其 充 分 发 挥 一 线 环 保 监 督 职 责 监 理 单 位 应 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保 工 程 施 工 设 计 文 件 及 施 工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环 保 工 程 及 措 施 作 为 监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环 保 工 程 质 量 严 格 把 关, 并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施 工 中 应 采 取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的 主 要 职 能 在 于 把 握 全 局, 及 时 掌 握 全 线 施 工 环 保 动 态, 当 出 现 重 大 环 境 问 题 或 纠 纷 时, 积 极 组 织 力 量 解 决, 并 协 助 各 施 工 单 位 处 理 好 与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公 众 及 利 益 相 关 各 方 的 关 系 (2) 监 督 体 系 从 工 程 施 工 的 全 过 程 而 言, 当 地 环 保 水 利 交 通 环 卫 等 部 门 是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监 - 174 -

督 的 主 体, 而 在 某 一 具 体 或 敏 感 环 节, 银 行 审 计 司 法 新 闻 媒 体 也 是 监 督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施 工 监 理 是 监 督 部 门 与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的 纽 带 (3)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1)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路 基 边 坡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工 程 的 防 护 是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的 重 点 针 对 铁 路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的 特 点, 应 切 实 加 强 施 工 期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必 须 与 路 基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完 成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专 职 监 测 单 位 具 体 负 责 监 理 施 工 单 位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的 落 实 情 况 ; 当 地 环 保 水 利 部 门 定 期 或 随 机 检 查 施 工 单 位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情 况, 并 对 已 完 工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质 量 有 权 发 表 意 见, 如 不 符 合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的 有 权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返 工 2) 施 工 噪 声 控 制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避 免 施 工 噪 声 对 居 民 住 宅 区 等 敏 感 点 的 干 扰 强 化 管 理, 避 免 夜 间 推 土 机 载 重 汽 车 和 压 路 机 等 高 噪 声 施 工 设 备 的 使 用 3) 施 工 期 排 水 施 工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排 放 应 实 现 有 组 织 性, 车 辆 冲 洗 应 集 中 在 施 工 驻 地 进 行, 并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4)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施 工 驻 地 生 活 垃 圾 应 集 中 堆 置, 定 期 清 运 交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处 置 费 用 由 施 工 单 位 按 当 地 标 准 承 担 建 筑 垃 圾 在 条 件 充 分 时 应 首 先 考 虑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的 回 填, 不 能 有 效 利 用 必 须 废 弃 时, 处 置 场 所 应 事 先 征 得 当 地 环 保 水 利 和 环 卫 等 部 门 许 可, 并 做 好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和 弃 置 后 的 恢 复 工 作 5) 车 辆 运 输 大 量 的 施 工 车 流 不 仅 对 既 有 交 通 道 路 形 成 压 力, 而 且 对 沿 线 居 民 造 成 噪 声 扬 尘 污 染, 为 了 将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建 议 加 强 如 下 管 理 : 施 工 单 位 应 提 前 将 其 所 在 标 段 施 工 车 流 量 行 驶 线 路 时 段 通 报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经 过 城 区 繁 忙 干 道 时, 时 段 选 择 宜 避 开 每 日 交 通 高 峰 期 土 石 方 运 输 不 宜 装 载 过 满, 以 减 少 散 落 ; 非 城 市 区 域 既 有 路 段 和 施 工 便 道 由 施 工 单 - 175 -

位 组 织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如 施 工 单 位 无 洒 水 车 辆, 应 请 求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予 以 支 持, 其 费 用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担 6) 植 被 和 景 观 恢 复 线 路 两 侧 铁 路 用 地 以 外 区 域 施 工 破 坏 的 植 被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恢 复, 路 基 路 堑 边 坡 按 设 计 完 成 防 护 工 程, 使 景 观 达 到 协 调 这 些 措 施 应 在 施 工 合 同 规 定 时 限 内 完 成 (4) 施 工 竣 工 验 收 工 程 完 工 和 正 式 运 营 前, 按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规 定 的 铁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办 法 进 行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表 15.1-1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表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及 作 业 方 式, 避 免 夜 间 在 集 中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点 进 行 高 噪 声 作 业 施 工 中 的 扬 尘 污 染 扬 尘 污 染 严 重 的 施 工 路 段 混 凝 土 搅 拌 场 建 设 单 位 施 地 运 输 便 道 等 定 时 洒 水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工 监 理 环 境 施 工 期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污 水 妥 善 处 理, 监 测 其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监 测 单 位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15.1.3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不 得 随 意 弃 于 河 道 沟 渠 等 水 体 附 近, 及 时 清 运 或 按 规 定 处 置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主 要 任 务 是 确 保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同 时 通 过 日 常 环 境 监 测 获 得 可 靠 运 转 参 数, 为 运 营 管 理 和 环 境 决 策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 管 理 机 构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由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设 置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人 员 (2) 人 员 培 训 为 了 保 障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员 工 的 业 务 能 力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建 设 单 位 应 对 环 保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新 知 识 新 要 求 的 培 训, 确 保 所 有 环 保 人 员 应 切 实 做 到 精 通 业 务, 熟 悉 各 项 设 备 的 操 作 维 护 要 领, 所 有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15.2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15.2.1 监 控 目 的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监 控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沿 线 环 境 的 影 响, 其 目 的 是 确 保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及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和 建 议 的 实 施 把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引 起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控 制 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15.2.2 环 境 监 控 要 求 - 176 -

(1) 在 施 工 期 间, 各 施 工 单 位 的 环 保 专 职 人 员 ( 兼 职 人 员 ) 应 督 促 施 工 部 门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关 于 施 工 期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并 负 责 本 单 位 的 环 保 设 施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竣 工 验 收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应 按 设 计 文 件 和 施 工 进 度 对 施 工 期 间 的 各 项 监 控 项 目 进 行 检 查 定 期 ( 每 月 ) 向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监 控 项 目 的 执 行 情 况 对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影 响 的 监 控 由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环 保 部 门 执 行 (2) 在 运 营 期,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对 环 境 管 理 环 保 设 施 的 完 好 率 执 行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保 法 规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15.2.3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本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与 运 行 各 阶 段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见 表 15.2-1 表 15.2-1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阶 段 监 控 机 构 监 控 内 容 监 控 目 的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运 营 阶 段 保 证 重 大 潜 在 问 题 得 到 反 浙 江 省 常 山 县 审 核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映 环 保 水 保 林 业 核 查 工 程 投 资 是 否 落 实 确 保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有 具 等 部 门 检 查 设 计 文 件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体 可 行 的 实 施 计 划 和 方 案 确 保 环 保 资 金 的 额 落 实 常 山 县 国 土 环 保 水 保 林 业 等 主 管 部 门 监 理 单 位 常 山 县 国 土 环 保 水 保 林 业 等 主 管 部 门 15.2.3.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控 (1) 施 工 对 自 然 环 境 影 响 的 监 控 检 查 主 体 工 程 以 及 临 时 用 地 的 生 态 保 护 及 恢 复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检 查 施 工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的 排 放 和 处 置 情 况 检 查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正 常 运 转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及 人 员 再 安 置 情 况 检 查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检 查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正 常 运 转, 排 放 污 水 是 否 达 标 噪 声 污 染 是 否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固 体 废 物 是 否 得 到 处 置 检 查 有 无 必 要 进 一 步 采 取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便 道 扬 尘 防 护 及 工 程 竣 工 后 的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 2) 路 基 边 坡 防 护 ; 3)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出 渣 护 壁 泥 浆 处 理 / 处 置 ; 4) 临 时 施 工 驻 地 的 生 活 垃 圾 处 置 及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土 地 资 源 水 土 保 持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减 少 施 工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完 备 并 正 常 使 用 保 证 征 地 拆 迁 人 员 不 受 影 响 落 实 监 测 计 划 确 保 沿 线 植 被 的 恢 复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减 少 运 营 期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切 实 保 护 环 境 - 177 -

(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监 控 1) 噪 声 振 动 治 理 措 施 进 度 与 质 量 ; 2) 新 增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进 度 与 质 量 (3) 监 控 机 构 由 工 程 监 理 具 体 监 控, 地 方 环 保 环 卫 和 水 利 部 门 监 督 15.2.3.2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运 营 期, 常 山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其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根 据 该 项 目 的 工 作 特 征, 按 照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期 制 定 分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见 表 14.2-2 表 14.2-2 建 设 期 和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类 型 项 目 建 设 期 运 营 期 污 染 物 来 源 施 工 扬 尘 物 料 装 卸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标 准 监 测 因 子 TSP TSP 质 量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GB16297-199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GB4915-2004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测 量 标 准 TSP- 重 量 法 (GB/T15432) TSP- 重 量 法 (GB/T15432) 监 测 点 位 施 工 场 界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厂 界 外 20m 处 监 测 频 次 施 工 紧 张 期 2 天 / 月, 每 天 上 午 下 午 各 一 次 每 年 2 次 污 染 物 来 源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铁 路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因 子 L Aeq (db) L Aeq (db) 执 行 标 准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 铁 路 边 界 执 行 GB12525-90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限 值 及 其 测 量 方 法 2 GB12348-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监 测 点 位 施 工 场 界 及 周 围 噪 声 敏 感 点 铁 路 边 界 厂 站 区 边 界 监 测 频 次 1 天 / 月,1 天 2 次 ( 昼 间 夜 间 ) 每 年 4 次,1 天 2 次 ( 昼 间 夜 间 ) 水 环 境 监 测 因 子 排 放 标 准 PH CODcr BOD 5 SS 石 油 类 PH CODcr BOD 5 SS 石 油 类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监 测 点 位 施 工 污 水 集 中 排 放 口 综 合 楼 监 测 频 次 施 工 紧 张 期 2 天 / 月 每 季 度 1 次 - 178 -

污 染 来 源 施 工 列 车 运 营 环 境 振 动 监 测 因 子 铅 垂 向 Z 振 级 铅 垂 向 Z 振 级 执 行 标 准 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1-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GB10070-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1-88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测 量 方 法 监 测 点 位 施 工 场 界 周 围 敏 感 点 沿 线 敏 感 建 筑 监 测 频 次 敏 感 点 :1 天 / 月,1 天 2 次 ( 昼 间 夜 间 ) 开 通 运 营 后 监 测 1 次 15.3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是 一 种 先 进 的 环 境 管 理 模 式, 它 能 和 工 程 建 设 紧 密 结 合, 使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融 入 整 个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变 被 动 的 环 境 管 理 为 主 动 的 环 境 管 理, 变 事 后 管 理 为 过 程 管 理,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和 避 免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生 态 破 坏 和 环 境 污 染 15.3.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目 标 环 保 监 理 是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重 要 措 施, 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继 续 和 延 伸, 也 是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在 施 工 建 设 期 贯 彻 实 施 的 重 要 保 证 环 保 监 理 与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既 有 联 系, 也 有 区 别 环 保 监 理 目 标 主 要 是 : (1) 根 据 审 查 批 复 的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水 保 工 程 是 否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得 到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 (2) 通 过 监 理, 确 保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的 施 工 质 量 工 期 生 态 恢 复 污 染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3)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监 理 职 责 权 限 和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程 序, 将 监 理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施 工 或 施 工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质 量 要 求 的 事 件 及 时 向 施 工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并 提 出 处 理 措 施, 按 规 定 程 序 审 批 整 改 或 变 更 ; (4) 协 助 地 方 环 保 水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执 法 检 查, 为 处 理 环 保 纠 纷 事 件 提 供 科 学 翔 实 的 依 据 ; (5) 审 查 验 收 环 保 水 保 工 程 数 量 质 量, 参 与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15.3.2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为 工 程 施 工 区 和 施 工 影 响 区 实 施 监 理 时 段 为 工 程 施 工 全 过 程, 采 取 常 驻 工 地 及 时 监 管 工 点 定 期 巡 视 和 不 定 期 的 重 点 抽 查, 辅 以 仪 器 监 控 的 监 理 - 179 -

方 式 ; 通 过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要 求, 并 能 及 时 检 查 落 实 结 果 本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为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振 动 扬 尘 施 工 污 水 等 污 染 监 理 15.3.3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设 置 方 式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具 备 环 境 监 理 资 质 的 监 理 单 位 实 施 工 程 监 理,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必 须 有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监 理 人 员 对 本 段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监 理 15.3.4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方 法 及 措 施 效 果 15.3.4.1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1) 施 工 营 地 便 道 的 位 置 规 模 和 工 程 防 护 措 施 ; 工 程 用 地 内 绿 化 及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2)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场 扬 尘 烟 尘 的 预 防, 施 工 产 生 的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排 放 与 处 理, 施 工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清 运 及 处 置 等 控 制 措 施 15.3.4.2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方 法 采 取 以 巡 查 为 主, 辅 以 必 要 的 环 境 监 测, 在 操 作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与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的 结 合 旨 在 通 过 环 境 监 理 机 制, 对 工 程 建 设 参 与 者 的 行 为 进 行 必 要 的 规 范 约 束, 使 环 保 投 资 发 挥 应 有 的 效 益, 使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到 实 处, 达 到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的 统 一 1) 建 立 环 保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职 责 和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在 施 工 现 场 建 立 监 理 工 作 站, 完 善 监 理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配 备 办 公 及 实 验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监 理 站 应 选 在 靠 近 环 境 敏 感 点 重 点 控 制 工 程 集 中, 且 交 通 方 便 地 段 2) 根 据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中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以 及 治 理 污 水 废 气 废 渣 噪 声 振 动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措 施, 分 析 研 究 施 工 图 设 计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技 术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3) 组 织 现 场 核 对, 按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及 时 向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所 在 标 段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内 容 技 术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和 施 工 单 位 环 保 组 织 管 理 机 构 职 责 和 工 作 内 容 4) 了 解 全 线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跟 踪 施 工 进 度, 对 重 点 控 制 工 程 提 前 介 入 实 施 全 程 监 理 ; 对 重 点 控 制 和 隐 蔽 工 程 进 行 监 理 ; 及 时 分 析 研 究 施 工 中 发 生 的 各 种 环 境 问 题, 在 - 180 -

权 限 规 定 范 围 内 按 程 序 进 行 处 理 15.3.4.3 环 保 监 理 工 作 手 段 (1) 根 据 铁 路 工 程 特 点, 环 保 监 理 采 取 点 线 结 合 突 出 重 点 全 线 兼 顾 分 段 负 责 的 原 则, 对 各 段 点 施 工 中 严 重 违 反 规 定,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的 行 为, 向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发 出 限 期 整 改, 补 救 指 令 或 报 请 业 主 发 出 停 工 指 令 ; 工 程 款 结 算 应 与 环 境 监 理 结 果 挂 钩 (2) 对 造 成 严 重 不 良 后 果 和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要 分 析 原 因 追 究 责 任 运 用 经 济 手 段 或 其 他 强 制 性 手 段 进 行 处 理 (3) 因 监 理 工 程 师 未 认 真 履 行 监 理 职 责, 造 成 的 环 境 问 题, 应 按 合 同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4) 定 期 召 集 监 理 工 程 师 协 商 会, 全 面 掌 握 全 线 施 工 中 存 在 的 各 种 环 境 问 题, 对 重 大 环 境 事 件 会 商 处 理 意 见 (5) 经 常 保 持 与 建 设 设 计 施 工 和 工 程 监 理 的 密 切 联 系 和 配 合, 定 期 向 业 主 报 送 规 定 的 各 类 报 表, 按 规 定 程 序 处 理 变 更 设 计 15.3.4.4 监 理 效 果 要 求 (1) 加 强 对 施 工 单 位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以 规 范 施 工 行 为, 使 得 生 态 破 坏 和 施 工 过 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得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以 利 环 保 部 门 对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环 保 监 督 管 理 (2) 负 责 控 制 与 主 体 工 程 质 量 相 关 的 有 关 环 保 措 施, 对 施 工 监 理 工 作 起 到 补 充 监 督 指 导 作 用 (3) 与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一 道, 贯 彻 和 落 实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保 政 策 法 规, 充 分 发 挥 出 第 三 方 监 理 的 作 用 - 181 -

1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所 取 得 的 环 境 效 益, 以 及 对 项 目 取 得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是 浙 江 省 日 产 10000 吨 的 大 型 水 泥 熟 料 生 产 基 地, 现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为 解 决 运 输, 常 山 县 在 2003 年 开 始 筹 建 衢 州 至 常 山 的 铁 路 专 用 线, 该 专 用 线 自 沪 昆 铁 路 的 衢 州 站 引 出, 至 常 山 县 的 辉 埠 镇, 线 路 长 42.3km 衢 常 铁 路 得 到 铁 道 部 浙 江 省 铁 投 公 司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支 持, 成 为 三 家 股 东 建 设 的 合 资 铁 路, 现 已 建 成 通 车 原 设 计 水 泥 厂 专 用 线 在 辉 埠 站 终 端 接 轨, 但 因 水 泥 厂 产 权 改 革 等 原 因, 专 用 线 未 建 设 伸 入 厂 内, 不 能 发 挥 辉 埠 站 的 应 有 作 用 根 据 铁 道 部 工 程 设 计 鉴 定 中 心 鉴 站 [2004]181 号 文, 关 于 衢 常 铁 路 初 步 设 计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其 到 发 线 设 备 已 考 虑 水 泥 专 用 线 运 输 的 需 要 车 站 终 端 ( 景 德 镇 端 ) 为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但 未 接 入 厂 区 本 专 用 线 建 设 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也 是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和 铁 路 发 展 的 需 要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也 是 十 分 迫 切 的 以 下 就 本 工 程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作 简 要 分 析 16.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工 程 实 施 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的 大 宗 货 物 ( 水 泥 及 熟 料 煤 炭 等 ) 将 转 变 为 铁 路 运 输 公 路 运 输 虽 然 具 有 灵 活 机 动 性 好 的 有 点, 在 短 途 货 物 的 运 输 上 具 有 方 便 灵 活 的 特 点 ; 而 铁 路 运 输 具 有 效 力 高 安 全 性 好 的 优 点, 不 受 天 气 等 外 来 因 素 的 干 扰, 可 以 保 证 供 货 的 稳 定 性, 成 本 低 ; 铁 路 运 输 的 能 力 和 运 输 潜 能 大 且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小, 是 大 宗 货 物 运 输 的 最 佳 选 择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一 定 的 环 境 效 益 16.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失 分 析 (1) 环 境 质 量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间, 砂 石 料 加 工 工 程 开 挖 燃 油 机 械 设 备 与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废 气 粉 尘 - 182 -

污 水 及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和 声 环 境 的 质 量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2 运 营 期 本 工 程 占 用 了 一 定 量 的 土 地, 损 失 了 一 些 经 济 效 益, 同 时, 工 程 对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 噪 声 环 境 振 动 )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2) 工 程 投 资 本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13183.4 万 元, 按 照 计 算 期 12 年 ( 建 设 期 1.5 年, 生 产 经 营 期 10.5 年 计 算, 列 入 基 建 折 旧 成 本 为 1098.6 万 元 / 年 (3)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为 了 使 铁 路 运 输 更 有 利 于 国 民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合 理 的 开 发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保 护 环 境, 对 生 态 环 境 与 大 气 环 境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对 噪 声 和 振 动 污 染 采 取 了 控 制 和 局 部 治 理 等 措 施 16.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及 综 合 效 益 的 定 性 分 析 见 表 16.4-1 表 16.4-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表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使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产 生 活 环 境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保 护 土 地 及 植 被 等 工 程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保 护 公 众 安 全 出 入 方 便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支 持 地 方 道 路 修 复 改 造 公 众 人 身 安 全 美 化 厂 区 站 周 边 景 观 改 造 整 体 环 境 降 低 对 地 区 的 生 态 景 观 绿 化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路 基 稳 定 性 环 境 的 影 响 改 善 区 域 环 境 提 高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防 止 铁 路 噪 声 对 噪 声 敏 感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目 标 的 长 期 干 扰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排 保 护 铁 路 沿 线 地 区 河 流 的 保 护 河 流 的 水 质 保 护 水 资 源 水 防 护 工 程 水 质 掌 握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状 环 境 监 测 和 环 境 长 期 维 护 沿 线 环 境 保 障 环 境 经 济 社 会 协 况 及 变 化 趋 势 管 理 质 量 调 发 展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16.4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对 解 决 企 业 大 宗 货 物 运 输 问 题, 具 有 明 显 的 经 济 环 境 和 社 会 效 益 工 程 建 设 占 用 了 一 定 量 的 土 地, 损 失 了 一 些 经 济 效 益, 同 时, 工 程 对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工 程 为 此 针 对 不 同 的 污 染 要 素,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需 - 183 -

要 一 定 的 经 济 投 入, 但 工 程 产 生 的 效 益 远 大 于 其 带 来 的 损 失 因 此, 从 整 体 而 言, 本 工 程 具 有 明 显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该 工 程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 184 -

17 环 保 措 施 与 投 资 估 算 17.1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 在 施 工 前, 应 充 分 做 好 各 种 准 备 工 作, 对 沿 线 涉 及 的 道 路 供 电 通 信 给 排 水 及 其 它 有 关 地 下 管 线 进 行 详 细 调 查, 并 协 同 有 关 部 门 确 定 拆 迁 改 移 方 案, 做 好 各 项 应 急 准 备 工 作, 确 保 社 会 生 活 的 正 常 状 态 (2) 设 计 部 门 下 一 步 勘 测 设 计 工 作 中, 应 加 强 与 地 方 的 联 系, 充 分 了 解 当 地 群 众 的 意 向 和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3) 及 时 运 走 建 筑 垃 圾, 并 做 好 堆 放 时 的 覆 盖 工 作, 严 防 扬 尘 污 水 等 造 成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17.2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7.2.1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1) 在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集 中 区 域 内,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必 须 有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将 批 准 的 夜 间 作 业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2) 噪 声 较 大 的 机 械 如 发 电 机 空 压 机 等 尽 量 布 置 在 偏 僻 处, 并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难 以 选 择 合 理 地 点 的, 应 采 取 封 闭 隔 噪 措 施, 并 对 机 械 定 期 保 养, 严 格 操 作 规 程 (3) 打 桩 等 高 噪 声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的 使 用 要 尽 量 安 排 在 昼 间 进 行, 若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连 续 施 工 的, 必 须 事 前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并 同 时 做 好 居 民 的 沟 通 工 作 ; 夜 间 尽 量 不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或 安 排 低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4)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施 工 场 地 应 安 排 在 远 离 住 宅 区 的 一 侧 (5)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将 建 筑 施 工 环 境 噪 声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在 施 工 工 程 招 投 标 时, 将 降 低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措 施 列 为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内 容, 并 在 签 订 的 合 同 中 予 以 明 确 (6)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1998 年 4 月 26 日 发 布 的 关 于 在 高 考 期 间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的 通 知, 在 高 考 期 间 和 高 考 前 半 个 月 内, 除 按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对 各 类 环 境 噪 声 源 进 行 严 格 控 制 外, 还 禁 止 进 行 产 生 噪 声 超 标 和 扰 民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17.2.2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1)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将 含 泥 沙 的 雨 水 泥 浆 经 沉 沙 池 沉 淀 后 方 可 排 放 - 185 -

(2) 不 设 施 工 营 地, 车 辆 等 冲 洗 污 水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道 17.2.3 施 工 扬 尘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应 严 格 执 行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2013 2017 年 ) (1)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建 立 健 全 扬 尘 管 理 机 制, 积 极 创 建 绿 色 工 地, 实 施 施 工 工 地 封 闭 管 理, 做 到 施 工 现 场 围 挡 工 地 砂 土 覆 盖 工 地 路 面 硬 化 拆 除 工 程 洒 水 出 工 地 运 输 车 辆 冲 净 且 密 闭 暂 不 开 发 的 场 地 绿 化 外 脚 手 架 密 目 式 安 全 网 安 装 七 个 100% 落 实, 建 立 对 违 法 违 规 企 业 的 长 效 制 约 机 制, 施 工 单 位 因 扬 尘 污 染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作 为 不 良 行 为 录 入 浙 江 省 建 设 市 场 行 政 监 察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并 在 浙 江 省 建 设 信 息 港 予 以 公 示 (2) 控 制 道 路 扬 尘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应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建 议 采 取 卫 星 定 位 系 统 (3) 施 工 现 场 主 要 道 路 必 须 硬 化 并 保 持 清 洁 ;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4) 在 开 挖 干 燥 土 面 时, 应 适 当 喷 水, 使 作 业 面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5) 垃 圾 渣 土 要 及 时 清 运, 集 中 堆 放 的 要 采 取 覆 盖 或 固 化 措 施 (6) 运 输 车 辆 和 各 类 燃 油 施 工 机 械 应 优 先 使 用 含 硫 量 低 于 0.02% 的 低 硫 汽 油 或 含 硫 量 低 于 0.035% 的 低 硫 柴 油, 机 动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应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17.2.4 生 态 保 护 及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1) 本 工 程 对 路 基 坡 面 及 过 渡 便 线 以 植 物 和 工 程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进 行 防 护, 采 取 喷 播 植 草 干 砌 片 石 浆 砌 片 石 等 ; 确 保 既 有 路 基 的 排 水 通 畅 (2) 桥 涵 设 计 时 充 分 考 虑 了 洪 水 影 响 钻 孔 桩 施 工 时 均 设 置 泥 浆 池 沉 淀 池, 防 止 泥 浆 外 漏 (3) 工 程 土 石 方 开 挖 施 工 时, 评 价 建 议 应 先 将 表 层 土 剥 离, 集 中 堆 放, 用 于 本 工 程 绿 化 覆 土, 并 做 好 表 土 临 时 堆 放 的 防 护 工 作 (4) 施 工 便 道 应 尽 可 能 利 用 现 有 的 机 耕 路 或 老 路,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边 坡 应 进 行 植 草 防 护 并 设 置 排 水 沟, 对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能 被 地 方 继 续 利 用 的 施 工 便 道 的 边 坡 防 护 应 按 永 久 设 施 进 行 防 护 (5)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量 利 用 闲 置 场 地 或 荒 地, 并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17.3 运 营 期 环 保 措 施 及 建 议 17.3.1 土 地 利 用 及 城 镇 规 划 建 议 - 186 -

(1) 城 镇 规 划 合 理 利 用 铁 路 沿 线 的 土 地 使 用 功 能, 可 以 从 根 本 上 避 免 预 防 铁 路 噪 声 振 动 的 影 响 地 方 规 划 部 门 应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二 章 第 十 一 条 的 规 定 : 城 市 规 划 部 门 在 确 定 建 筑 物 布 局 时, 应 当 依 据 国 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合 理 划 定 建 筑 物 与 交 通 干 线 的 防 噪 距 离,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的 精 神, 同 时 参 照 本 工 程 铁 路 噪 声 振 动 达 标 防 护 距 离 的 预 测 结 果, 合 理 规 划 铁 路 两 侧 土 地 功 能 : 原 则 上 铁 路 两 侧 30m 以 内 区 域 不 宜 新 建 振 动 敏 感 建 筑 200m 以 内 区 域 不 宜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和 集 中 住 宅 区 等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若 确 需 在 上 述 区 域 内 新 建 敏 感 建 筑 时, 则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在 审 批 项 目 时, 应 明 确 告 知 业 主 可 能 存 在 的 噪 声 振 动 干 扰, 并 要 求 其 采 取 有 效 的 建 筑 隔 声 隔 振 措 施, 确 保 建 筑 物 室 内 环 境 满 足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2) 建 筑 物 布 局 已 有 的 研 究 成 果 表 明, 从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角 度 而 言, 周 边 式 建 筑 群 布 局 优 于 平 行 铁 路 布 局, 平 行 式 建 筑 群 布 局 优 于 垂 直 式 布 局 ; 且 临 铁 路 的 第 一 排 建 筑 宜 规 划 为 非 敏 感 建 筑, 以 减 少 铁 路 噪 声 对 建 筑 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3) 既 有 敏 感 点 控 制 本 项 目 拟 建 专 用 线 两 侧 60m 以 内 无 既 有 噪 声 振 动 敏 感 目 标 铁 路 和 地 方 有 关 部 门 应 共 同 采 取 措 施 严 格 控 制 专 用 线 两 侧 30m 内 新 建 敏 感 建 筑, 应 结 合 城 镇 规 划 和 新 农 村 建 设,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敏 感 建 筑 17.3.2 运 营 管 理 措 施 建 议 (1) 应 严 格 执 行 浙 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2013 2017 年 ), 对 露 天 煤 堆 场 建 设 防 风 抑 尘 设 施 等 ; 建 议 远 期 实 施 封 闭 管 理 (2) 建 议 专 用 线 全 线 封 闭, 推 进 机 车 限 鸣 (1) 运 营 期 线 路 和 车 辆 的 轮 轨 条 件 直 接 关 系 到 铁 路 振 动 的 大 小 线 路 光 滑 车 轮 圆 整 等 良 好 的 轮 轨 条 件 可 比 维 护 一 般 大 的 线 路 降 低 振 动 5~10dB 因 此 在 运 营 期 要 加 强 轮 轨 的 维 护 保 养, 定 期 进 行 轨 道 打 磨 和 车 轮 的 清 洁 与 旋 轮 工 作, 以 保 证 其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减 少 附 加 振 动 17.3.3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营 运 期 列 车 运 行 噪 声 不 会 造 成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超 标, 因 此 营 运 期 环 境 敏 感 点 可 不 采 用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措 施, 本 工 程 无 需 计 列 噪 声 治 理 环 保 投 资 - 187 -

17.3.4 振 动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结 合 沿 线 区 域 规 划 建 设 情 况, 本 工 程 不 用 采 取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同 时 不 计 列 相 关 投 资 17.3.4 污 水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卸 煤 堆 场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沉 淀 池 中 经 沉 淀 后 排 放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中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要 求, 处 理 后 废 水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煤 场 洒 水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应 设 置 沟 渠 收 集, 汇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本 工 程 设 计 化 粪 池 和 沉 淀 池 各 2 套, 总 投 资 18 万 元 17.3.5 环 境 空 气 治 理 措 施 (1)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增 加 防 风 抑 尘 网 的 长 度 数 量 为 500m, 高 度 6m; 增 加 一 套 水 喷 淋 系 统, 对 列 车 表 面 煤 炭 进 行 喷 淋, 增 加 煤 炭 表 面 含 水 率, 减 少 卸 煤 起 尘 (2) 运 营 期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新 增 敏 感 目 标 (3)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其 中 可 研 设 计 卸 煤 喷 淋 系 统, 但 未 计 投 资, 环 评 要 求 新 增 投 资 约 200 万 元 17.3.6 生 态 防 护 措 施 本 工 程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扰 动 较 小,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表 现 为 工 程 用 地 和 施 工 造 成 沿 线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采 取 的 生 态 防 治 措 施 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全 线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412.75 万 元, 其 中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已 计 列 292.57 万 元, 评 价 新 增 投 资 120.18 万 元, 新 增 投 资 中 临 时 措 施 10.84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108.49 万 元 17.4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本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13183.4 万 元,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已 计 列 环 保 投 资 310.57 万 元, 环 境 评 价 后 可 计 算 的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计 列 320.18 万 元, 环 评 后 总 环 保 投 资 为 630.75 万 元,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约 占 总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的 4.78% 本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汇 总 见 表 17.4-1 - 188 -

表 17.4-1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与 概 算 清 单 治 理 项 目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污 水 处 理 环 境 空 气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设 计 环 保 措 施 无 环 保 措 施 评 价 新 增 措 施 原 设 计 投 资 投 资 估 算 本 评 价 增 减 投 资 环 保 措 施 总 投 资 工 程 措 施 245.13 0 245.13 绿 化 措 施 47.44 +108.49 155.93 其 他 临 时 措 施 0 +10.84 10.84 复 垦 0 +0.85 0.85 小 计 292.57 +120.18 412.75 西 侧 沿 围 墙 新 增 防 风 抑 尘 网, 长 500m, 高 6m 0 +180 180 喷 淋 系 统 喷 淋 系 统 0 +20 20 小 计 0 +200 200 化 粪 池 无 2.0 0 2.0 沉 淀 池 无 16.0 0 16.0 小 计 18.0 0 18.0 合 计 310.57 +320.18 630.75-189 -

18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18.1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符 合 性 分 析 18.1.1 排 放 污 染 物 符 合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由 于 专 用 线 上 运 行 的 列 车 仅 在 昼 间 运 行 2 对 / 日, 因 此 列 车 运 行 对 环 境 噪 声 的 贡 献 量 较 小,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专 用 线 铁 路 边 界 30m 处 的 噪 声 值 均 满 足 70dB(A) 标 准 要 求 专 用 线 沿 线 敏 感 点 及 铁 路 边 界 处 的 VL Zmax 均 满 足 80dB 标 准 限 值 运 营 期 正 常 工 况 厂 区 站 煤 炭 装 卸 区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场 界 达 标 排 放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中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要 求, 处 理 后 废 水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煤 场 洒 水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应 设 置 沟 渠 收 集, 汇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18.1.2 排 放 污 染 物 符 合 国 家 省 规 定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循 环 利 用, 不 外 排,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工 程 不 新 增 燃 煤 锅 炉, 不 新 增 调 机 废 气 产 生 主 要 来 自 于 既 有 内 燃 调 机 的 运 行 废 气, 不 做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18.1.3 本 工 程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确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新 建 铁 路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专 用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确 认 函, 本 项 目 铁 路 用 地 范 围 两 侧 以 外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2 类 区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2 类 区 标 准 ; 常 山 港 执 行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III 类 水 体 标 准 ; 地 下 水 环 境 执 行 GB/T14848-9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III 类 标 准 由 评 价 结 果, 正 常 工 况 下 各 有 机 废 气 和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很 小,TSP 年 均 值 能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 铁 路 边 界 噪 声 环 境 ( 昼 间 ) 能 符 合 功 能 区 要 求 ;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循 环 利 用 工 程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确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18.1.4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各 项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等 必 须 正 常 运 行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由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由 各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实 施, 制 定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理 计 划, 以 保 障 各 项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工 可 建 议 本 专 用 线 委 托 铁 路 代 管, 本 线 运 营 环 境 管 理 主 要 由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190 -

具 体 负 责 其 附 属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转 和 维 护, 配 合 铁 路 或 地 方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日 常 环 境 监 测, 保 证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18.2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18.2.1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厂 站 区 散 装 水 泥 和 熟 料 通 过 内 漏 斗 式 装 车 仓, 有 效 减 少 粉 尘 的 散 逸 ; 专 用 线 到 达 煤 炭, 通 过 4 台 移 动 抓 斗 式 卸 煤 机 卸 煤, 减 少 煤 尘 ; 储 煤 场 周 围 设 有 喷 淋 降 尘 系 统 防 风 抑 尘 网, 增 加 煤 炭 含 水 量, 有 效 减 少 煤 炭 起 尘 铁 路 运 输 能 耗 比 公 路 运 输 低, 且 污 染 物 排 放 少,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8.2.3 公 众 参 与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报 纸 公 告 在 学 校 医 院 居 民 委 员 会 等 公 示 栏 粘 贴 布 告 和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意 愿 的 调 查 本 次 调 查 中, 共 发 放 团 体 问 卷 22 份, 收 回 22 份, 回 收 率 100%; 共 发 放 个 人 问 卷 100 份, 收 回 96 份, 回 收 率 96% 本 项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和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浙 环 发 (2008)55 号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了 解 到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民 众 对 本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总 体 上 持 积 极 的 态 度, 沿 线 调 查 者 多 数 都 认 识 到 环 境 的 重 要 性, 并 认 为 铁 路 噪 声 污 染 是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治 理, 对 涉 及 征 地 的 问 题, 大 多 数 公 众 都 表 示 积 极 配 合, 并 要 求 获 得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本 项 目 大 部 分 被 调 查 者 持 支 持 态 度, 符 合 浙 江 省 公 众 参 与 要 求 18.3 建 设 项 目 其 他 部 门 审 批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18.3.1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的 要 求 (1) 符 合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位 于 常 山 港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区 域, 沿 线 分 布 农 田 间 有 小 部 分 人 工 林 地, 区 域 范 围 以 农 业 种 植 和 工 业 生 产 为 主, 村 舍 集 中, 农 村 道 路 纵 横 根 据 常 山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2010 年 04 月 编 制 的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本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为 铁 路 用 地 ( 见 图 18.3-1); 此 外, 项 目 的 铁 路 线 位 符 合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地 的 比 例 较 小, 工 程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对 未 利 用 地 的 占 用 ; 工 程 的 实 施 不 会 改 变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符 合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191 -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18.3-1 辉 埠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2) 符 合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规 划 根 据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 2004 年 9 月 ) 的 总 体 布 局 及 交 通 组 织 图 ( 见 图 18.3-2), 项 目 拟 建 地 为 铁 路 因 此 本 工 程 符 合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 192 -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18.3-2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18.3.2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产 业 政 策 等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中 鼓 励 类 中 的 二 十 三 小 类 铁 路, 未 列 入 浙 江 省 淘 汰 和 禁 止 发 展 的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目 录 (2010 年 本 )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 193 -

19 评 价 结 论 19.1 工 程 概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常 山 县 辉 埠 镇 本 铁 路 专 用 线 自 衢 常 铁 路 终 点 站 辉 埠 站 九 江 端 咽 喉 区 向 西 北 延 伸 至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线 路 长 约 1.84km 专 用 线 采 用 工 企 铁 路 Ⅰ 级 标 准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 1) 新 建 铁 路 专 用 线 1.84km; 2) 辉 埠 站 站 房 对 侧 增 设 到 发 线 1 股 ( 有 效 长 850m); 3)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厂 内 设 6 股 道, 其 中 装 卸 线 4 股, 机 车 走 行 线 1 股 故 障 车 辆 存 放 线 1 股, 并 预 留 专 用 线 扩 建 2 股 道 条 件 ; 除 故 障 车 辆 存 放 线 外, 有 效 长 均 为 850m 19.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2.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工 程 位 于 常 山 港 河 谷 平 原 向 低 丘 过 渡 区 域, 灵 合 溪 以 东 线 路 主 要 为 河 谷 平 原,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农 田 为 主 兼 有 少 量 林 地 ; 灵 合 溪 以 西 线 路 主 要 为 低 丘,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水 泥 厂 和 林 地 评 价 范 围 内 人 类 生 产 活 动 明 显, 呈 现 农 村 生 态 系 统 和 城 镇 生 态 系 统 并 存 的 生 态 景 观 沿 线 区 域 无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和 古 树 名 木 存 在 19.2.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1) 本 工 程 的 布 局 走 向 符 合 辉 埠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和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布 局 要 求 一 致,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与 相 关 规 划 产 生 冲 突 (2) 本 工 程 永 久 用 地 15.50 hm 2, 临 时 用 地 0.28 hm 2, 工 程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永 久 占 地 的 主 要 类 型 为 耕 地 工 程 全 线 占 地 对 沿 线 的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和 农 业 生 产 影 响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轻 微 同 时, 工 程 将 采 取 植 树 植 草 等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对 改 善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3) 本 工 程 工 点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小, 全 线 不 设 置 取 土 场 和 弃 土 ( 渣 ) 场, 施 工 作 业 简 单, 施 工 期 较 短, 工 程 位 于 平 原 低 丘 地 区, 植 被 覆 盖 程 度 较 高, 水 土 流 失 不 明 显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115.53 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2024.74 t 其 中, 工 程 施 工 期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1190.85 t - 194 -

(4) 本 工 程 设 计 采 取 逢 河 设 桥 逢 沟 设 涵 的 原 则, 其 孔 径 以 不 压 缩 沟 渠 为 原 则 设 置, 以 确 保 原 有 沟 渠 等 水 利 设 施 不 遭 破 坏 对 于 新 建 桥 涵, 设 计 单 位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排 洪 灌 溉 等 要 求, 并 采 取 了 相 应 措 施 把 对 灌 溉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减 到 最 小 19.2.3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临 时 性 用 地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影 响 程 度 与 是 否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密 切 相 关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施 工 队 伍 的 环 境 意 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临 时 用 地, 做 到 临 时 用 地 和 永 久 用 地 相 结 合, 工 程 材 料 机 械 定 置 堆 放, 运 输 车 辆 按 指 定 路 线 行 使, 将 其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各 施 工 单 位 在 各 自 本 段 工 程 达 到 环 保 三 同 时 要 求 后, 方 可 撤 离 施 工 现 场 (2) 为 减 缓 工 程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及 保 护 沿 线 两 侧 的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共 对 路 基 边 坡 防 护 设 置 排 水 沟 等, 共 投 入 资 金 292.57 万 元 此 外, 评 价 增 加 施 工 期 临 时 生 态 措 施 投 资 10.84 万 元 ; 同 时 评 价 提 出 栽 植 乔 木 绿 地 复 垦 等 共 增 加 防 护 投 资 109.34 万 元,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低 到 最 小 限 度 19.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3.1 现 状 评 价 (1) 厂 界 辉 埠 站 北 厂 界 处 现 状 噪 声 值 昼 间 为 56.2dB(A), 能 够 满 足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 昼 间 60dB(A))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西 厂 界 现 状 噪 声 值 昼 间 为 61.5dB(A), 对 照 GB12348-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超 标 1.5dB(A) 超 标 原 因 为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2) 居 民 点 上 辉 埠 ( 东 ) 临 拟 建 铁 路 第 一 排 1 楼 3 楼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47.0~47.2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 昼 间 60dB(A)) 上 辉 埠 ( 西 ) 临 拟 建 铁 路 第 一 排 1 楼 3 楼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51.2~53.3dB(A), 能 够 满 足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 昼 间 60dB(A)) (3) 厂 站 区 地 块 拟 建 厂 区 站 位 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南 部, 现 状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66.0dB(A), 主 要 噪 声 - 195 -

源 为 水 泥 磨 及 生 产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综 上,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敏 感 点 及 厂 区 站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来 自 于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水 泥 磨 及 配 套 风 机 噪 声 19.3.2 预 测 评 价 本 工 程 运 营 近 远 期, 桥 梁 和 路 堤 段 铁 路 边 界 30m 处 噪 声 排 放 值 昼 间 能 够 满 足 GB12525-90 中 的 新 建 铁 路 边 界 标 准 ( 昼 间 70dB(A))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能 满 足 GB12348-2008 中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夜 间 因 无 列 车 通 过 不 予 评 价 19.3.3 环 保 措 施 本 工 程 不 需 采 取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不 计 列 相 关 环 保 投 资 19.4 振 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4.1 现 状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振 动 敏 感 点 昼 间 现 状 监 测 值 能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中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现 状 环 境 良 好 19.4.2 预 测 评 价 运 营 期, 评 价 区 域 内 敏 感 点 环 境 昼 间 振 动 预 测 值 可 以 满 足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中 铁 路 干 线 两 侧 标 准 ( 昼 间 80dB) 19.4.3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并 结 合 沿 线 区 域 规 划 建 设 情 况, 本 工 程 不 用 采 取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同 时 不 计 列 相 关 投 资 19.5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5.1 现 状 评 价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灵 合 溪 的 水 质 现 状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水 质 较 好 19.5.2 预 测 评 价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性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拟 排 入 水 泥 厂 已 建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常 山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的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及 现 场 踏 勘, 该 公 司 的 生 活 污 - 196 -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用 于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补 充 和 绿 化, 不 外 排 煤 场 洒 水 形 成 的 地 表 径 流 应 设 置 沟 渠 收 集, 汇 入 沉 淀 池 处 理,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由 2012 年 该 厂 例 行 监 测 的 监 测 可 知,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工 业 用 水 水 质 (GB/T19923-2005) 中 工 艺 用 水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营 运 期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 灵 合 溪 常 山 港 ) 无 不 利 影 响 19.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9.6.1 现 状 评 价 本 工 程 沿 线 上 辉 埠 村 地 下 水 各 指 标 均 满 足 GB/T14848-93 中 Ⅲ 类 水 的 标 准, 地 下 水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19.6.2 预 测 评 价 (1) 本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地 下 水 的 各 项 指 标 均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之 Ⅲ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2) 本 工 程 新 建 综 合 楼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入 水 泥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因 工 程 所 在 地 孔 隙 潜 水 受 地 表 水 的 入 渗 补 给, 如 化 粪 池 防 渗 能 力 不 够 或 污 水 管 发 生 腐 蚀, 生 活 污 水 会 渗 入 地 下 水,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局 部 污 染 19.6.3 措 施 建 议 建 议 严 格 落 实 本 工 程 综 合 楼 污 水 控 制 措 施, 同 时 做 好 化 粪 池 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污 水 管 道 的 防 渗 漏 措 施 19.7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9.7.1 现 状 评 价 根 据 水 泥 厂 例 行 监 测 结 果, 水 泥 厂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04)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SO 2 和 NO 2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PM 10 和 TSP 超 标, 说 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主 要 受 到 颗 粒 物 污 染 19.7.2 预 测 评 价 (1) 营 运 期 正 常 工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站 卸 煤 区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能 够 满 足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04), 场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达 标 - 197 -

(2) 根 据 预 测, 正 常 工 况 下 项 目 运 营 期 TSP 日 均 值 在 敏 感 目 标 处 贡 献 较 小 (-0.09%~ 0.29%), 由 于 本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TSP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导 致 敏 感 目 标 TSP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超 标 ; 营 运 期 本 项 目 TSP 年 均 值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3)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营 运 期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场 界 浓 度 可 满 足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4915-2004);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TSP 地 面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贡 献 值 为 72.7μg/m 3, 占 标 率 为 24.2%;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和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TSP 日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标 准 ; 而 年 平 均 浓 度 预 测 值 可 以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二 类 区 标 准 (4)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本 项 目 厂 区 站 外 应 设 置 100 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小 于 建 设 单 位 原 环 保 要 求 的 6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新 拆 迁 问 题 (5) 项 目 实 施 后, 厂 区 站 内 装 卸 机 械 和 内 燃 机 车 燃 油 废 气 排 放 量 较 小, 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较 空 旷,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19.7.3 措 施 建 议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增 加 防 风 抑 尘 网 的 长 度 数 量 为 500m, 高 度 6m; 增 加 一 套 水 喷 淋 系 统, 对 列 车 表 面 煤 炭 进 行 喷 淋, 增 加 煤 炭 表 面 含 水 率, 减 少 卸 煤 起 尘 运 营 期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不 得 新 增 敏 感 目 标 19.8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运 营 后, 新 增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量 4.96t/a 由 于 新 增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较 小, 统 一 交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转 运 处 置,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甚 微 沉 淀 池 煤 炭 沉 渣 产 生 量 约 0.55 吨 / 年,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19.9 公 众 参 与 (1) 沿 线 公 众 对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有 比 较 清 楚 的 认 识,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十 分 关 心, 希 望 能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将 自 己 的 意 见 看 法 反 映 上 去, 并 对 此 寄 予 较 大 期 望 (2) 民 众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是 涉 及 生 计 的 征 地 问 题, 要 求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补 偿 (3) 对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营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采 取 适 宜 的 减 缓 措 施, 以 满 足 环 境 标 准 要 求 - 198 -

19.10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本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13183.4 万 元,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已 计 列 环 保 投 资 310.57 万 元, 环 境 评 价 后 可 计 算 的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计 列 320.18 万 元, 环 评 后 总 环 保 投 资 共 为 630.75 万 元,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约 占 总 投 资 估 算 总 额 的 4.78% 19.11 评 价 总 结 论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鼓 励 类 中 的 二 十 三 小 类 铁 路 ; 本 项 目 与 常 山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常 山 县 辉 埠 新 区 规 划 相 符 合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铁 路 专 用 线 的 建 设, 使 常 山 南 方 水 泥 厂 产 销 两 地 实 现 铁 路 直 通 本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产 生 声 环 境 振 动 环 境 空 气 水 生 态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通 过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运 营 阶 段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制 度 后,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缓 解 项 目 建 成 后 火 车 运 输 替 代 汽 车 运 输 可 减 少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有 利 于 改 善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 199 -

附 图 1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图 注 : 西 钨 口 自 然 村 行 政 归 属 西 钨 村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