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者, 得 檢 附 原 持 有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認 定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學 分 表 暨 105 年 7 月 31 日 前 能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 FA1B 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目   錄

(Microsoft Word - \244g\246a\247B\244\275\253H\245\365\244\247\275\325\254d\254\343\250s doc)

<4D F736F F D D33B1D0BAC2C2B2B3B9AFF3AED7205FB3AFAED65F2E646F63>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China_Chinese_Transcripts_G1_Worker_Traveler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修人员登记表

Microsoft Word - 98長榮甄選入學簡章.doc

No.32

Microsoft Word 專班總則.doc

Microsoft Word 碩士總則_最終版_.doc

4. 投 资 者 : 指 满 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合 法 投 资 者 要 求 且 持 有 南 京 银 行 个 人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5. 基 金 账 户 : 指 为 提 供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服 务 的 登 记 机 构 为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记 录 其 持

高雄市九十一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議程

老 舊 社 區 城 中 村 易 成 為 此 類 案 件 的 高 發 區 竊 賊 順 著 水 管 和 樓 道 攀 爬 入 室 出 門 一 定 要 關 好 門 窗, 安 裝 防 盜 籠 或 報 警 系 統 入 室 盜 竊 案 中, 技 術 性 開 鎖 的 手 法 運 用 比 率 較 高 住 戶 一 定

送本府各機關

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冲 着 她 过 来, 她 被 迫 地 扶 住 人, 对 上 一 张 清 秀 的 脸, 那 脸 的 主 人 对 着 她 笑, 笑 得 还 挺 得 意 姐, 我 说 你 就 快 来 了, 果 然 是 来 了 张 萌 悦 醒 了, 刚 才 睡 着 了, 酒 喝 多 了, 跟 别 人 一 起 来 的, 结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報 考 類 組 公 費 生 錄 取 名 額 一 般 組 5 英 語 組 8 英 語 離 島 組 1 音 樂 組 3 國 小 教 師 類 音 樂 離 島 組 1 舞 蹈 離 島 組 2 健 康 與 體 育 組 3 美 術 組 3 資 訊 組 2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類 身 心 障 礙 組

棉 被 棉 褥 毛 巾 被 枕 芯 蚊 帐 各 一 个, 被 罩 床 单 枕 巾 枕 套 各 两 件, 共 13 件 每 套 售 价 450 元 同 学 们 可 于 新 生 报 到 当 日 在 学 校 设 立 的 床 上 用 品 厂 家 销 售 处 购 买 根 据 天 津 市 教 委 的 文 件 指


架, 可 考 慮 報 警 處 理 12. 記 住 金 融 卡 只 能 將 款 項 轉 出, 不 能 轉 入 Top

報 告 議 員, 本 局 對 臺 北 市 列 管 的 地 下 加 油 站, 大 部 分 都 已 取 締 完 畢 目 前 只 剩 下 1 處, 我 們 還 在 持 續 觀 察 其 是 否 有 復 業 的 跡 象 臺 北 市 的 地 下 加 油 站 只 剩 下 1 處 而 已? 王 科 長 三 中 :

附件10: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章程(现行版).doc

Microsoft Word - 103第二簡章定版.doc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 F736F F D BB4FC657A4E5A4C6BEC7B34EACE3B051B77CC4B3B57BAAED2E646F6378>


我 的 小 確 幸 四 : 在 第 二 份 打 工 時, 遇 到 一 位 對 我 非 常 好 的 同 事, 她 是 帶 我 的 人, 她 對 我 非 常 有 耐 性 的 教 導,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細 心 帶 領 在 這 次 的 期 中 考 前, 我 沒 上 班, 因 說 要 準 備 考 試,

(Microsoft Word - \244\255\244U\260\352\273yok)

桃園縣八十九學年度國民小學 甄選介聘簡章

Microsoft Word 幹部講習手冊

<4D F736F F D 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4D F736F F D20B9FCA4C6BFA 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大 學 校 院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 陸 生 聯 招 會 ) 103 學 年 度 工 作 日 程 表 (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 彙 整 ( ) ( ) ~ ( ) 1

各 校 多 益 繳 費 代 碼, 如 下 表 : 學 校 名 稱 繳 費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繳 費 代 碼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csmu0812 逢 甲 大 學 fcu0812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cmu0812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ncnu0812 亞 洲 大 學 asia081

<4D F736F F D A455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B448C2E05F2E646F63>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Microsoft Word 博士班招生簡章

2016 Q&A

untitled

公文管理系統問答集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DD3A448A5D3BDD0A44ABEC7A9DBA5CDC2B2B3B9C160AB E646F63>

五 福 三 社 P2 新 版 個 資 法 已 於 2012 年 10 月 1 號 正 式 上 路, 其 適 用 對 象 包 括 了 自 然 人 ( 也 就 是 一 般 人 ) 法 人 ( 企 業 ) 或 其 他 任 何 3 人 以 上 的 團 體 對 公 司 企 業 而 言, 如 果 洩 露 消 費

Microsoft Word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_核定本_

<4D F736F F D2034B1D0AE76B36FB1F8B8F42DA475B1D03933C1C2BEE5B6B22E646F63>

<4D F736F F D B2A3BEC7C4E2A4E2B14DAF5AA9DBA5CDC2B2B3B95F E342E32325F>

Microsoft Word - 各組上榜者讀書準備方法.doc

untitled


45768ruerjgftkryj.doc

Microsoft PowerPoint - 01國家考試講座簡報--中興大學簡報

( ) ( ) ( ) ( )

讀 書 心 得 李 昀 真 : 紀 錄 片 的 名 稱 取 名 為 腳 尾 米, 是 為 諷 刺 前 立 委 王 育 誠 的 腳 尾 飯 事 件, 台 北 市 議 員 王 育 誠 利 用 錄 影 帶 拍 攝 殯 葬 業 者 在 告 別 式 結 束 後, 將 腳 尾 飯 送 至 民 間 自 助 餐 店

《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专栏和主要行业提纲

樂 齡 平 板 一 指 輕 鬆 學 代 間 教 學 與 社 區 服 務 培 訓 流 程 培 訓 地 點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成 教 系 531 室 培 訓 時 間 :104 年 3 月 12 日 ( 星 期 四 ) 培 訓 流 程 : 培 訓 流 程 時 間 主 題 課 程 內 容 主 講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101年雇用人員甄選簡章

Q5 8 Q6 Q Q Q9 Q Q11 Q

【附件:社群─申請表】(社群層級) 【四-四-五-1】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abyss_of_dreams_2014

师资队伍

102buddhist

cpc101m7uwet5j68rf70uynwm.doc

臺灣期貨交易所101年新進人員招募簡章公告版.doc

(Microsoft Word \263\346\250\256\272\251\271C\253n\303s\250t\246C\254\241\260\312150K.doc)

A1

<4D F736F F D20A1E B669ADD7BEC7A468AF5AA44ABEC7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银 行 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与 安 全 管 理 指 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保 护 持 卡 人 商 户 以 及 成 员 单 位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银 行 卡 市 场 秩 序, 规 范 银 行 卡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与 安 全 管 理, 加 强 银 行 卡 业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簡章_公告版_.doc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

untitled

三 紀 錄 課 堂 上 可 見 的 學 習 情 況, 無 法 紀 錄 學 生 個 別 的 學 習 歷 程 四 教 師 無 彈 性 的 不 變 的 教 學 時 間 五 以 課 本 及 課 程 指 引 作 為 教 學 的 主 要 依 據 六 教 師 主 導 學 生 的 學 習 行 為 由 教 師 解 決

untitled

2016 Q&A

ATM ATM ATM ATM ATM ATM 3 ATM ( 2003) ATM ( ) ( ) ( ) ( ) ATM ( ) ( )ATM ATM ( 2003) 8

壹、課程規劃緣起

( 二 ) 注 意 事 項 1. 請 牢 記 您 線 上 報 名 時 所 填 寫 之 電 子 郵 件, 以 便 之 後 登 入 申 請 系 統 修 改 資 料 上 傳 文 件 以 及 查 詢 資 格 審 查 與 錄 取 結 果 2. 完 成 線 上 報 名 後, 請 自 行 下 載 或 列 印 出

22 广 东 省 清 障 车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粤 海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3 广 东 省 流 控 元 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广 东 恒 基 金 属 制 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0 第 一 批 24 广 东 省

第 二 节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一 注 册 名 称 : 中 文 : 江 苏 长 江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江 苏 长 江 商 业 银 行 ) 英 文 :Jiangsu Changjiang Commercial Bank 二 注 册 资 本 :409,3889,

2016 Q&A

Microsoft Word - 8.農會漁會信用部活期_儲蓄_存款契約書10305.doc

二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資 料 三 世 新 大 學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37 四 導 生 ( 守 護 神 ) 系 統 使 用 面 說 明 世 新 大 學 推 動 紫 錐 花 運 動 宣 導 資 料. 41 世 新 大 學 無 菸 校 園 實 施 辦

Microsoft Word - 102甄選總則1127.docx

98?????M?Z???u?Z_???i??_

領 教 師 將 互 動 式 摺 頁 筆 記 法 運 用 於 高 年 級 國 語 課 文 閱 讀 教 學 中 在 新 的 學 期, 宥 炘 老 師 又 介 紹 了 臺 南 附 小 溫 美 玉 老 師 的 臉 書 社 團 溫 老 師 備 課 Party 中 的 資 源, 提 供 社 群 老 師 從 課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

Transcription: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經 本 校 105 年 4 月 1 日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一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暨 施 行 細 則 臺 北 市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規 定 二 甄 選 科 目 及 錄 取 名 額 : 甄 選 科 別 正 取 名 額 初 選 錄 取 名 額 教 材 範 圍 備 註 國 文 科 3 24 不 限 版 本, 以 高 中 課 程 內 容 為 範 圍 英 文 科 1 8 生 活 科 技 1 8 不 限 版 本, 以 高 中 課 程 內 容 為 範 圍 不 限 版 本, 以 高 中 課 程 內 容 為 範 圍 凡 經 錄 取 人 員 不 得 拒 絕 兼 任 資 優 班 導 師 資 優 班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老 師 行 政 職 務 至 少 連 續 3 年 及 指 導 各 科 教 學 活 動 與 競 賽, 否 則 不 予 聘 任 輔 導 科 1 8 以 高 中 輔 導 實 務 內 容 為 範 圍 三 簡 章 公 告 時 間 及 方 式 : ( 一 ) 時 間 :105 年 4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至 105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 二 ) 方 式 : 網 站 公 告 1.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網 站 http://staff.tp.edu.tw/ 2. 臺 北 市 教 師 會 網 站 http://www.tta.tp.edu.tw/ 3. 教 育 部 教 師 選 聘 網 站 http://tsn.moe.edu.tw/ 4. 本 校 網 站 http://www2.csghs.tp.edu.tw/ 四 報 名 資 格 :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之 國 民 (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定 居 設 籍 未 滿 10 年 者, 不 得 參 加 甄 選 ), 年 齡 65 歲 以 下 ( 民 國 40 年 8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 無 教 師 法 第 14 條 第 1 項 各 款 情 形 及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1 條 第 33 條 規 定 之 情 事 ( 倘 若 報 名 時 未 發 現, 於 聘 用 後 仍 應 予 以 解 聘 ), 並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始 得 報 考 : ( 一 ) 持 有 中 等 學 校 各 該 甄 選 科 別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尚 在 有 效 期 間 者 ( 二 ) 實 習 教 師 須 檢 附 實 習 教 師 證 書 及 105 年 8 月 30 日 前 能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之 切 結 書, 暫 准 報 名, 但 以 報 名 參 加 實 習 科 別 為 限 ( 三 ) 參 加 105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者, 須 檢 附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認 定 證 明 書 及 105 年 7 月 31 日 前 能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之 切 結 書, 暫 准 報 名, 但 以 報 名 參 加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科 別 為 限 ( 四 ) 已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之 教 師, 尚 在 辦 理 另 一 任 教 學 科 領 域 專 長 專 門 科 目 學 分 參 加 教 師 甄 選 者, 或 已 取 得 國 民 小 學 幼 兒 ( 稚 ) 園 及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並 修 畢 另 一 類 科 1

(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者, 得 檢 附 原 持 有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認 定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學 分 表 暨 105 年 7 月 31 日 前 能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之 切 結 書, 暫 准 報 名 五 報 名 方 式 日 期 繳 費 及 郵 寄 證 件 : ( 一 )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通 訊 郵 寄 證 件 ( 以 郵 局 郵 戳 為 憑 ) 1. 報 名 期 間 :105 年 4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至 105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15:00 止 2. 報 名 網 址 :http://web.jhenggao.com/iteachersignup_csghs/ ( 建 議 使 用 google chrome 瀏 覽 器, 並 依 上 述 報 名 網 址 詳 實 填 寫 資 料 且 依 報 名 表 上 所 提 供 之 帳 號 完 成 繳 費 手 續 ) ( 二 ) 報 名 費 新 臺 幣 500 元 整 ( 轉 帳 手 續 費 須 自 行 負 擔 ), 如 經 繳 費 後 恕 不 受 理 退 費, 有 意 報 名 者 請 慎 重 考 慮 提 醒 事 項 : 1. 經 由 本 校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取 得 個 人 繳 費 帳 號, 一 組 繳 費 帳 號 僅 提 供 1 人 報 考 1 個 科 別 使 用 2. 請 利 用 各 行 庫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轉 帳 或 網 路 ATM 線 上 即 時 繳 款, 轉 入 銀 行 別 請 選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 銀 行 代 號 012), 切 勿 臨 櫃 繳 款 3. 繳 費 期 限 自 105 年 4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至 105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15:30 止, 逾 期 恕 不 予 受 理, 完 成 繳 費 始 完 成 線 上 報 名 手 續 4. 每 日 15:30 前 繳 費 者, 可 於 次 一 工 作 日 上 午 10:00 後 查 詢 報 名 狀 態 ; 15:30 以 後 繳 費 者, 需 於 再 次 一 工 作 日 方 可 查 詢 資 料 4/12 日 報 名 繳 費 者, 請 務 必 於 當 日 15: 30 前 完 成 繳 納 ( 三 ) 繳 交 證 件 : 請 依 序 以 A4 規 格 排 列 並 整 理 成 冊 ( 請 以 迴 紋 針 別 於 左 上 方 ), 報 名 資 料 未 繳 齊 者, 恕 不 受 理 補 繳 及 報 名, 亦 無 法 退 款 與 退 件 : 1. 學 經 歷 審 查 積 分 表 ( 附 件 1, 未 填 交 者, 學 經 歷 不 予 採 計 ) 2. 教 師 甄 選 報 名 表 ( 請 由 報 名 系 統 下 載 ) 3. 教 師 甄 選 個 人 資 料 表 ( 附 件 2) 4. 切 結 書 ( 附 件 3) 5.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6. 中 等 學 校 該 科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影 本 7. 畢 業 證 書 (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 影 本 凡 持 國 外 學 歷 證 明 者, 請 檢 具 駐 外 單 位 驗 證 之 國 外 學 歷 證 件, 及 歷 年 成 績 證 明 文 件 中 譯 本 ( 未 檢 附 者 不 予 採 計 ) 境 管 局 證 明 出 境 紀 錄, 及 經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認 定 具 有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之 證 明 文 件, 或 曾 以 該 學 歷 於 公 立 學 校 提 敘 或 改 敘 之 敘 薪 通 知 書 8.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檢 附 證 件 影 本 1. 歷 年 成 績 考 核 通 知 書 ( 代 理 教 師 年 資 無 考 核 通 知 書 免 附 ) 2. 離 職 證 明 書 ( 服 務 證 明 書 或 在 職 證 明 書 ) 3. 輔 導 科 教 師 具 心 理 師 高 考 及 格 證 書 者, 請 併 同 檢 附 備 註 1 104 學 年 度 因 尚 無 成 績 考 核 通 知 書, 爰 以 在 職 證 明 書 服 務 證 明 書 或 聘 書 ( 從 寬 ) 擇 一 佐 證 ( 其 餘 年 度 聘 書 不 予 採 計, 請 勿 寄 送 ) 2 考 生 所 提 各 項 證 件 影 本 均 需 有 正 本 備 供 複 選 時 查 驗 ( 五 ) 郵 寄 資 料 : 於 105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17:00 前 檢 附 前 開 各 項 證 件 以 限 時 掛 號 郵 寄 本 校 人 事 室 (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長 安 東 路 2 段 141 號 ; 信 封 上 請 註 明 報 名 科 2

教 師 甄 選 ) ( 郵 局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 ( 六 ) 上 網 列 印 准 考 證 : 1. 已 完 成 報 名 繳 費 者, 請 於 105 年 4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後, 自 行 至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列 印 准 考 證 2. 因 故 無 法 列 印 准 考 證 者, 請 攜 帶 國 民 身 分 證 繳 費 證 明 及 2 吋 相 片 1 張 ( 須 與 網 路 報 名 時 上 傳 之 照 片 相 同 ), 於 105 年 4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3 時 前 向 本 校 人 事 室 申 請 補 發 准 考 證 凡 未 符 合 報 名 資 格 而 報 名 者, 如 涉 及 刑 責 應 自 負 法 律 責 任 ; 如 於 報 名 時 未 及 時 發 現 或 持 偽 造 證 明 文 件, 於 錄 取 聘 任 後 亦 應 無 條 件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或 解 聘 之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 在 有 效 期 限 內 ), 或 持 有 衛 生 署 公 告 之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醫 療 機 構 診 斷 證 明 書 之 應 考 人, 得 於 報 名 時 申 請 應 考 服 務 ( 申 請 表 如 附 件 4, 應 檢 附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正 反 面 影 本 ), 惟 實 際 提 供 服 務 方 式 仍 須 視 個 別 情 形 審 核 後, 另 個 別 通 知 如 有 報 名 相 關 疑 義, 請 洽 本 校 人 事 室 詢 問 ( 電 話 02-25073148#262 261), 如 係 甄 選 試 務 相 關 問 題, 請 洽 本 校 教 務 處 詢 問 ( 電 話 02-25073148#222) 六 甄 選 方 式 : 分 初 選 及 複 選 二 階 段 進 行, 經 初 選 錄 取 始 得 參 加 複 選, 規 定 如 下 : ( 一 ) 初 選 : 採 計 學 經 歷 積 分 與 筆 試 2 部 分, 初 選 成 績 僅 做 篩 選 參 加 複 選 教 師 之 用, 不 列 入 總 成 績 計 算 初 選 因 成 績 相 同 致 超 出 初 選 錄 取 名 額 時 得 增 額 錄 取 1 學 經 歷 積 分 審 查 : 學 歷 及 經 歷 等 2 項 依 本 校 積 分 標 準 核 定 積 分, 占 初 選 成 績 百 分 之 20 2 筆 試 : 占 初 選 成 績 百 分 之 80, 以 高 中 各 該 科 課 程 相 關 內 容 為 命 題 範 圍 ( 二 ) 複 選 : (1) 報 名 者 請 於 105 年 4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中 午 12:00 後 上 本 校 網 站 查 閱 試 場 (2)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有 照 片 之 證 件 1 張 應 試 ( 如 身 分 證 健 保 卡 等 ) (3) 筆 試 原 始 成 績 未 達 70 分 者, 不 得 參 加 複 選, 且 不 計 學 經 歷 積 分 (4) 如 國 文 科 報 名 人 數 未 超 過 24 人, 英 文 科 生 活 科 技 科 輔 導 科 報 名 人 數 未 超 過 8 人, 則 不 舉 行 筆 試, 逕 行 參 加 複 選 當 日 上 午 07:30~07:40 報 到,07:40~07:50 由 應 試 教 師 親 自 抽 籤 排 定 順 序, 未 親 自 抽 籤 以 棄 權 論 1 國 文 科 英 文 科 : (1) 分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與 一 般 面 試 兩 部 分 (2) 總 成 績 配 分 :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占 總 成 績 70% 一 般 面 試 占 總 成 績 30% (3) 依 籤 號 順 序 時 間 在 演 示 前 23 分 鐘 抽 籤 決 定 演 示 教 材 及 準 備,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每 人 以 23 分 鐘 為 限 ( 含 教 學 演 示 15 分 鐘 及 學 科 口 試 8 分 鐘 ) (4) 一 般 面 試 每 人 以 10 分 鐘 為 限 依 專 業 能 力 儀 容 舉 止 表 達 能 力 教 育 理 念 服 務 抱 負 及 行 政 管 理 等 項 目 提 問 評 定 成 績 2 生 活 科 技 科 : (1) 分 實 作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與 一 般 面 試 三 部 分 (2) 總 成 績 配 分 : 實 作 占 總 成 績 30%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占 總 成 績 40 % 一 般 面 試 占 總 成 績 30% (3) 依 籤 號 順 序 時 間 在 演 示 前 23 分 鐘 抽 籤 決 定 演 示 教 材 及 準 備, 教 學 演 示 學 科 口 試 每 人 以 23 分 鐘 為 限 ( 含 教 學 演 示 15 分 鐘 及 學 科 口 試 8 分 鐘 ), 實 作 時 間 60 分 鐘 3

(4) 一 般 面 試 每 人 以 10 分 鐘 為 限 依 專 業 能 力 儀 容 舉 止 表 達 能 力 教 育 理 念 服 務 抱 負 及 行 政 管 理 等 項 目 提 問 評 定 成 績 3 輔 導 科 : (1) 分 專 業 面 試 與 一 般 面 試 兩 部 分 (2) 總 成 績 配 分 : 專 業 面 試 占 總 成 績 70% 一 般 面 試 占 總 成 績 30% (3) 專 業 面 試 每 人 依 籤 號 順 序 進 行 23 分 鐘 ( 含 個 案 諮 商 實 務 15 分 鐘 其 他 輔 導 專 業 面 試 8 分 鐘 ) (4) 一 般 面 試 每 人 以 10 分 鐘 為 限 依 專 業 能 力 儀 容 舉 止 表 達 能 力 教 育 理 念 服 務 抱 負 及 行 政 管 理 等 項 目 提 問 評 定 成 績 4 複 選 當 日 (4 月 23 日 ) 請 務 必 攜 帶 國 民 身 分 證 准 考 證 及 初 選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所 有 學 經 歷 相 關 證 件 正 本, 於 上 午 8:10~12:00 前, 親 自 至 本 校 自 強 樓 1 樓 人 事 室 核 驗, 經 人 事 室 查 驗 無 誤 後, 始 完 成 複 選 如 有 未 帶 正 本 供 驗 者, 需 於 當 日 下 午 16:00 前 將 正 本 送 至 人 事 室 供 驗, 逾 時 者, 喪 失 複 選 錄 取 資 格 5 除 生 活 科 技 科 外, 本 校 不 提 供 電 腦 及 單 槍 投 影 機 設 備, 如 有 需 要 者 請 自 備, 組 裝 與 操 作 時 間 須 內 含 於 每 人 規 定 之 時 限 內 6 參 加 複 選 者 可 提 供 個 人 教 學 計 畫 教 案 設 計 參 賽 得 獎 或 指 導 學 生 專 題 研 究 等 書 面 資 料 作 為 參 考 之 用 7 總 成 績 需 達 80 分 以 上 並 經 教 評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依 成 績 高 低 順 序 擇 優 錄 取, 備 取 若 干 名 ( 由 敎 評 會 討 論 後 決 議 )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錄 取 順 序 如 下 : (1)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2) 具 原 住 民 族 身 分 者 (3) 修 習 特 教 3 學 分 以 上 或 修 習 特 殊 教 育 研 習 時 數 54 小 時 以 上 者 (4) 曾 任 選 手 並 得 到 市 級 全 國 級 世 界 級 獎 牌 者 (5) 教 學 演 示 成 績 較 高 者 七 積 分 審 查 標 準 如 下 : ( 一 ) 學 歷 計 分 標 準 如 下, 採 計 最 高 學 歷 ( 滿 分 60 分 ) 研 究 所 畢 業 獲 碩 士 以 上 學 位 者 研 究 所 四 十 學 分 進 修 班 結 業 者 大 學 校 院 畢 業 具 學 士 學 位 者 專 科 畢 業 具 各 該 科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者 60 分 55 分 50 分 30 分 ( 二 ) 經 歷 計 分 標 準 如 下, 採 各 項 經 歷 累 計 分 數 ( 滿 分 40 分 ) 公 私 立 高 中 ( 職 ) 任 教 每 滿 1 學 年 4 分 公 私 立 國 中 任 教 每 滿 1 學 年 3 分 註 :1. 年 資 採 計 至 105 年 7 月 31 日 止 2. 公 私 立 中 等 學 校 之 代 理 年 資, 需 連 續 任 滿 1 學 年 者, 始 予 採 計 ( 不 含 代 課 兼 課 年 資 ) 八 甄 選 時 間 地 點 與 榜 示 : 甄 選 別 初 選 項 目 筆 試 日 期 105 年 4 月 17 日 ( 星 期 日 ) 時 間 13:50 預 備 14:00~16:00 筆 試 地 點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長 安 東 路 2 段 141 號 ) 4

榜 示 時 間 :105 年 4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7:00 前 同 步 提 供 線 上 查 詢 成 績 地 點 : 中 山 女 高 ( 請 上 網 查 詢 :http://web.jhenggao.com/iteachersignup_csghs/) 甄 選 別 複 選 項 目 教 學 演 示 及 學 科 ( 專 業 ) 口 試 一 般 面 試 ( 生 活 科 技 科 另 含 實 作 一 項 ) 日 期 105 年 4 月 23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 上 午 07:40 起 報 到 08:00~08:05 抽 籤 未 親 自 抽 籤 以 棄 權 論 地 點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長 安 東 路 2 段 141 號 ) 榜 示 時 間 :105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17:00 前 同 步 提 供 線 上 查 詢 錄 取 結 果 地 點 : 中 山 女 高 ( 請 上 網 查 詢 :http://web.jhenggao.com/iteachersignup_csghs/) 備 註 請 務 必 攜 帶 國 民 身 分 證 准 考 證 及 初 選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所 有 學 經 歷 相 關 證 件 正 本, 於 上 午 8:10~12:00 前, 親 自 至 本 校 自 強 樓 1 樓 人 事 室 核 驗, 經 人 事 室 查 驗 無 誤 後, 始 完 成 複 選 如 有 未 帶 正 本 供 驗 者, 需 於 當 日 下 午 16:00 前 將 正 本 送 至 人 事 室 供 驗, 逾 時 者, 喪 失 複 選 錄 取 資 格 九 成 績 複 查 : ( 一 ) 初 選 複 查 時 間 :105 年 4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09:00~12:00 ( 二 ) 複 選 複 查 時 間 :105 年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二 )09:00~12:00( 僅 限 複 選 成 績 ) 前 開 複 查 作 業 請 親 自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以 書 面 方 式 ( 附 件 5) 申 請 ( 以 一 次 為 限 ), 電 話 概 不 受 理 十 報 到 : ( 一 ) 甄 選 錄 取 者 應 於 105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下 班 前, 攜 帶 全 部 學 經 歷 證 件 正 本 1 吋 照 片 2 張, 至 本 校 人 事 室 辦 理 報 到 現 職 人 員 應 同 時 繳 交 調 校 同 意 書 ( 附 件 6), 逾 時 以 棄 權 論, 由 備 取 人 員 遞 補 如 證 件 正 本 與 影 本 不 符 者, 註 銷 錄 取 資 格 ( 二 ) 經 甄 選 錄 取 者, 應 繳 交 公 立 醫 院 體 格 檢 查 表 ( 得 後 補, 應 含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胸 部 X 光 透 視 ), 如 未 繳 交, 註 銷 錄 取 資 格 十 一 凡 經 錄 取 人 員 不 得 拒 絕 兼 任 資 優 班 導 師 資 優 班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老 師 行 政 職 務 至 少 連 續 3 年 及 指 導 各 科 教 學 活 動 與 競 賽, 否 則 不 予 聘 任 十 二 錄 取 人 員 經 發 現 有 冒 名 頂 替 偽 造 或 變 造 應 考 證 件 不 具 備 應 考 資 格 以 詐 術 或 其 他 不 正 當 方 法, 使 甄 選 發 生 不 正 確 結 果 之 情 形, 於 甄 選 前 發 現 者, 撤 銷 其 應 考 資 格 ; 甄 選 後 錄 取 名 單 公 告 前 發 現 者, 不 予 錄 取 ; 錄 取 名 單 公 告 後 發 現 者, 撤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如 涉 及 法 律 責 任 由 應 考 人 自 行 負 責 十 三 申 訴 專 線 :(02)25065283; 傳 真 :(02)25066639; 申 訴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長 安 東 路 2 段 141 號 十 四 本 簡 章 經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相 關 規 附 則 : 定 辦 理, 或 由 本 校 隨 時 網 路 公 告 補 充 之 一 本 簡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99.11.23 修 正 臺 北 市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應 屆 實 習 期 滿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資 格 之 公 費 教 師, 如 有 意 參 加 甄 選, 應 主 動 切 結 於 錄 取 後 賠 償 公 費, 並 放 棄 原 縣 市 ( 校 ) 分 發, 並 於 當 年 8 月 10 日 前 向 原 師 資 培 育 大 學 償 還 公 費 並 取 得 證 明, 始 予 聘 任 三 甄 試 當 日 如 因 天 然 災 害 或 不 可 抗 拒 之 因 素 而 須 變 更 時, 將 公 告 於 本 校 網 站, 應 考 人 請 務 必 5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不 另 行 通 知 四 甄 選 錄 取 者, 本 校 應 依 不 適 任 教 育 人 員 之 通 報 與 資 訊 蒐 集 及 查 詢 辦 法 查 證 有 無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或 教 師 法 規 定 不 適 任 情 事, 若 經 查 詢 有 上 開 不 適 任 情 形 時, 依 教 師 法 第 14 條 暨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1 條 33 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解 聘 或 免 職 五 報 名 表 件 所 填 寫 之 相 關 資 料 僅 供 教 師 甄 選 報 名 及 教 育 部 研 訂 師 資 培 育 政 策 之 用 ( 將 提 供 教 育 部 準 確 掌 握 教 師 甄 選 考 試 及 退 離 之 統 計 資 料, 根 據 每 年 度 教 師 需 求 情 形, 規 劃 研 議 平 衡 師 資 供 需 重 要 政 策 使 用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