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92年02月24 日本校92學年度研究所"

Transcription

1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編 印 單 位 :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地 址 :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電 話 :(02) 分 機 4202 ~ 4205 專 線 : ( 02 ) ; 傳 真 :(02) 網 址 :

2 目 錄 壹 報 考 資 格 貳 修 業 年 限 參 報 名 方 式 肆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及 報 名 資 格 之 附 加 規 定 伍 報 名 手 續 陸 考 試 試 場 位 置 柒 考 試 日 期 捌 錄 取 玖 筆 試 成 績 複 查 拾 報 到 拾 壹 註 冊 入 學 拾 貳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拾 叁 附 註 附 錄 一 報 考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附 錄 二 報 名 表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附 件 一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表 附 件 一 之 ㄧ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及 工 業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考 生 學 經 歷 彙 整 表 附 件 二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在 職 證 明 書 附 件 三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書 附 件 四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附 件 五 放 棄 甄 試 入 學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附 件 六 報 到 委 託 書 附 件 七 學 位 證 書 繳 交 切 結 書 附 件 八 考 場 規 則 附 件 九 本 校 交 通 圖 附 件 十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3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週 一 ) 至 ( 週 一 )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報 名 資 料 郵 寄 或 送 交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網 路 公 告 報 名 人 數 及 筆 試 面 試 場 地 ( 上 網 公 告 與 mail 通 知 ) ( 週 一 )09:00 起 至 ( 週 一 )16:30 止 ( 週 一 ) 以 郵 戳 為 憑 ( 或 現 場 報 名 ) ( 週 一 ) 筆 試 ( 週 六 ) 上 午 面 試 面 試 ( 週 六 )11:00 起 ( 週 六 )09:00 起 ( 機 械 及 工 管 所 在 職 專 班 ) mail 成 績 通 知 ( 週 五 ) 成 績 複 查 ( 週 五 ) 放 榜 ( 上 網 公 告 與 mail 通 知 並 寄 發 ) ( 週 二 )10:00 正 取 生 報 到 ( 週 五 )09:00-11:30 備 取 生 遞 補 報 到 ( 週 五 )13:30 起

4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壹 報 考 資 格 : 具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報 考 之 : 一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相 關 學 系 畢 業, 得 有 學 士 學 位 者 二 符 合 教 育 部 認 定 標 準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相 關 學 系 畢 業, 得 有 學 士 學 位 者 三 合 於 以 同 等 學 力 (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認 定 之 標 準,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 報 考 碩 士 班 之 規 定 者 在 職 專 班 或 以 在 職 生 身 份 報 考 者, 除 需 符 合 前 述 資 格 之 一 外, 另 須 符 合 本 簡 章 所 列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並 於 報 名 手 續 完 成 所 列 之 項 目 貳 修 業 年 限 : 一 一 至 四 年, 在 職 專 班 或 以 在 職 生 身 份 錄 取 者 得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一 年 二 凡 未 修 畢 各 組 基 礎 學 科 者, 應 於 入 學 後 補 修, 但 不 列 入 研 究 所 畢 業 學 分 計 算, 基 礎 學 科 由 各 所 自 訂 之 參 報 名 方 式 一 報 名 日 期 :103 年 2 月 24 日 ( 星 期 一 ) 至 103 年 3 月 17 日 ( 星 期 一 ) 二 報 名 流 程 : 1. 網 路 報 名 先 至 本 校 報 名 專 用 網 址 填 寫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後, 列 印 個 人 報 名 表, 並 請 牢 記 14 碼 之 華 南 銀 行 轉 帳 繳 交 報 名 費 用 帳 號 2. 繳 交 報 名 費 請 以 ATM 轉 帳 繳 款, 並 將 轉 帳 收 據 影 印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寄 送 本 校 3. 寄 送 資 料 以 A4 牛 皮 紙 袋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附 件 十 ), 並 將 報 名 資 料 逐 一 檢 查 裝 妥 後, 在 報 名 時 間 內 以 掛 號 寄 出 或 親 送 本 校 教 務 處 三 其 他 說 明 : 1. 報 名 專 用 網 址 為 系 統 於 103 年 2 月 24 日 ( 星 期 一 ) 9:00 開 放,3 月 17 日 ( 星 期 一 )16:30 關 閉 2. 資 料 郵 寄 至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收 3. 親 送 資 料 者, 可 於 報 名 期 間 之 8:30~11:30 與 13:30 ~16:30 時 段, 送 至 本 校 教 學 大 樓 三 樓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4

5 肆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科 目 及 報 考 資 格 之 附 加 規 定 一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 一 ) 一 般 生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機 電 控 制 組 7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30 % 2. 書 面 審 查 7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精 密 機 械 組 8 合 計 15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7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考 生 學 經 歷 彙 整 表, 如 附 件 一 之 一 (2)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3)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組 別 專 業 科 目 機 電 控 制 組 工 程 數 學 自 動 控 制 ( 二 選 一 ) 精 密 機 械 組 工 程 數 學 材 料 力 學 ( 二 選 一 )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專 業 科 目 (2) 書 面 審 查 5

6 ( 二 ) 在 職 專 班 ( 不 分 組 )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面 試 30% 2. 書 面 審 查 70% 1.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2. 取 得 報 考 學 歷 ( 學 力 ) 資 格 後 滿 一 年 ( 大 學 102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 二 專 五 專 99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 三 專 100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者 ; 其 他 資 格 者 請 依 附 錄 一 辦 理 ) 3. 須 為 公 私 立 機 構 之 在 職 人 員, 且 工 作 年 資 累 計 滿 一 年 以 上 ( 年 資 計 算 至 103 年 9 月 15 日 止 ) 報 名 時 請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如 服 務 機 構 出 具 之 在 職 服 務 證 明 書 或 勞 保 局 出 具 之 被 保 險 人 投 保 資 料 表 等 )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面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7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考 生 學 經 歷 彙 整 表, 如 附 件 一 之 一 (2)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3)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在 職 專 班 上 課 方 式 以 週 一 至 週 五 晚 上 或 週 六 為 原 則, 如 果 有 必 要 可 於 週 日 排 課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書 面 審 查 6

7 二 電 機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2. 書 面 審 查 20% 3 面 試 4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20% (3)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2)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3)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工 程 數 學 ( 常 微 分 方 程, 拉 氏 轉 換, 矩 陣 )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7

8 三 電 子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30% 2. 書 面 審 查 7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7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2)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3)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工 程 數 學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專 業 科 目 (2) 書 面 審 查 8

9 四 化 學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2. 面 試 6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60% 2.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單 元 操 作 與 輸 送 現 象 工 程 數 學 化 工 熱 力 學 與 化 工 動 力 學 ( 三 選 一 ) 3.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9

10 五 化 學 工 程 系 生 化 工 程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9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2. 面 試 6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60% 2.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生 物 化 學 普 通 化 學 ( 二 選 一 ) 3.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0

11 六 材 料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30% 2. 書 面 審 查 20% 3. 面 試 5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20% (3)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2)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3)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材 料 導 論 普 通 化 學 材 料 熱 力 學 普 通 物 理 ( 四 選 一 )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1

12 七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境 工 程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9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50% 2. 面 試 5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環 境 工 程 概 論 3.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2

13 八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 一 )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50% 2. 面 試 50%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或 資 訊 或 管 理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統 計 學 計 算 機 概 論 管 理 學 工 程 數 學 ( 四 選 一 ) 3.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3

14 ( 二 )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書 面 審 查 50% 2. 面 試 50% 1. 專 長 為 工 程 或 科 學 或 資 訊 或 管 理 類 相 關 系 科 者 2. 取 得 報 考 學 歷 ( 學 力 ) 資 格 後 滿 一 年 ( 大 學 102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 二 專 五 專 99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 三 專 100 年 ( 含 ) 以 前 畢 業 者 ; 其 他 資 格 者 請 依 附 錄 一 辦 理 ) 3. 須 為 公 私 立 機 構 之 在 職 人 員, 且 工 作 年 資 累 計 滿 一 年 以 上 ( 年 資 計 算 至 103 年 9 月 15 日 止 ) 報 名 時 請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如 服 務 機 構 出 具 之 在 職 服 務 證 明 書 或 勞 保 局 出 具 之 被 保 險 人 投 保 資 料 表 等 )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5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考 生 學 經 歷 彙 整 表, 如 附 件 一 之 一 (2)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3)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在 職 專 班 上 課 方 式 以 週 一 至 週 五 晚 上 或 週 六 為 原 則, 如 果 有 必 要 可 於 週 日 排 課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書 面 審 查 14

15 九 經 營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7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 2. 書 面 審 查 20 % 3. 面 試 40 % 不 限 制 系 科, 歡 迎 在 職 人 士 報 考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20% (3)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2)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3)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管 理 學 ( 含 個 案 分 析 )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5

16 十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9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2. 書 面 審 查 30% 3. 面 試 30% 對 設 計 有 興 趣 者, 不 限 制 系 科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書 面 審 查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3)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30% 2.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包 括 : (1)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2) 個 人 履 歷 與 自 述 ( 含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曾 參 與 之 工 作 及 研 究 ), 格 式 如 附 件 三 (3) 設 計 作 品 集 (4)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如 職 業 證 照 或 專 業 資 格 證 書 影 本 專 業 工 作 成 就 證 明 或 記 錄 ( 含 得 獎 證 明 創 作 專 利 發 明 發 表 及 著 作 等 ) 3.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工 業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 請 自 行 攜 帶 繪 圖 工 具 ) 考 180 分 鐘 4.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6

17 十 一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考 試 方 式 及 計 分 比 率 報 考 資 格 條 件 備 註 9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40% 2. 面 試 60% 對 設 計 有 興 趣 者, 不 限 制 系 科 附 註 : 1. 計 分 方 式 (1)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40% (2) 面 試 成 績 滿 分 為 100 分, 佔 總 成 績 60% 2 考 試 科 目 : 專 業 科 目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實 務 ( 請 自 行 攜 帶 繪 圖 工 具 ) 3. 總 成 績 同 分 時, 錄 取 參 酌 順 序 :(1) 面 試 (2) 專 業 科 目 17

18 伍 報 名 手 續 ( 凡 證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報 名 ) 一 網 路 報 名 : 請 上 本 校 專 用 報 名 網 頁 ( 填 寫 基 本 資 料, 填 寫 方 式 可 參 閱 附 錄 二 網 路 報 名 表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二 繳 交 報 名 費 : 報 名 費 新 台 幣 壹 仟 捌 佰 元 整, 請 於 報 名 期 間 ( ~ ), 完 成 轉 帳 手 續, 並 將 轉 帳 憑 證 影 印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寄 送 本 校 詳 細 說 明 如 下 : 以 ATM 轉 帳 操 作 方 式 為 例 步 驟 動 作 說 明 輸 入 值 1 插 入 金 融 卡 - 2 輸 入 密 碼 XXX 3 選 擇 其 他 服 務 - 4 選 擇 非 約 定 帳 戶 - 5 選 擇 跨 行 轉 帳 - 6 輸 入 銀 行 代 碼 輸 入 轉 帳 繳 款 帳 號 ( 線 上 報 名 所 產 生 序 號, 共 14 碼, 若 非 14 碼 請 電 洽 本 校 教 務 95856XXXXXXXXX 處 註 冊 組 處 理 ) 8 輸 入 轉 帳 金 額 ( 報 名 費 ) 1,800 9 確 認 交 易 完 成, 列 印 交 易 明 細 表 - 註 : 交 易 明 細 表 請 保 留, 另 影 印 一 份 連 同 報 名 資 料 先 交 本 校, 以 便 查 證 三 報 名 資 料 ( 一 ) 報 名 表 ( 如 附 件 一 ) ( 二 ) 國 民 身 份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請 自 行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背 面 ( 三 ) 學 位 證 書 : 請 依 報 考 資 格 繳 交 下 列 證 書 之 一 1. 畢 業 生 繳 交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影 本 2. 應 屆 畢 業 生 繳 驗 學 生 證 影 本 ( 惟 錄 取 後 應 於 註 冊 時 補 繳 畢 業 證 書, 如 因 未 能 畢 業 無 法 補 繳 畢 業 證 書, 註 銷 其 入 學 資 格 ) 3. 以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報 考 者, 繳 交 下 列 學 力 證 件 影 本 之 一 : (1) 大 學 修 業 証 明 書 (2) 專 科 畢 業 證 書 (3)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資 格 証 明 書 或 畢 業 證 書 (4)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於 高 等 考 試 之 及 格 證 書 技 術 士 證 書 (5) 其 他 應 繳 之 附 帶 或 相 關 証 明 請 參 考 附 錄 一 ( 四 ) 兵 役 証 明 : 男 生 ( 應 屆 畢 業 生 除 外 ) 或 現 職 軍 事 機 關 服 務 人 員 須 繳 交 兵 役 有 關 証 明, 說 明 如 下 1. 在 營 預 官 或 常 備 兵, 由 服 務 單 位 出 具 103 年 9 月 15 日 前 可 退 伍 或 可 解 除 召 集 之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或 國 防 部 ( 各 總 司 令 部 ) 同 意 報 考 證 明 書 影 本 2. 已 服 兵 役 者, 繳 交 退 伍 令 影 本 3. 非 在 校 生 尚 未 服 役 者, 繳 交 暫 緩 服 役 或 免 役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五 ) 在 職 證 明 暨 進 修 同 意 書 : 以 在 職 專 班 生 身 份 報 名 者, 須 繳 交 在 職 證 明 書 正 本, 格 式 如 附 件 二 為 便 利 考 生, 本 文 件 得 於 錄 取 報 到 時 繳 交 ( 六 ) 資 料 繳 交 規 定 :( 報 考 系 所 無 需 書 面 審 查 者, 免 繳 交 ) ( 七 ) 配 合 教 育 部 台 技 ( 二 ) 字 第 號 函,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之 研 究 所 入 學 報 名 費 免 繳 ( 請 將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影 本 貼 於 簡 章 附 件 一 背 面 上 ) 18

19 ( 八 ) 配 合 教 育 部 台 技 ( 二 ) 字 第 號 函,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之 研 究 所 入 學 報 名 費 減 免 30%, 報 名 費 差 額 新 臺 幣 1,260 元 整, 繳 款 編 號 於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確 認 後 自 動 顯 示, 請 將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影 本 及 轉 帳 交 易 明 細 表 影 本 貼 於 簡 章 附 件 一 背 面 上, 轉 帳 手 續 請 參 考 ( 伍 報 名 手 續 p.18) 四 資 料 寄 交 : 請 將 前 述 各 表 件 ( 證 件 不 實 者, 法 律 責 任 自 行 負 責 ) 依 序 排 列, 用 蝴 蝶 夾 夾 在 左 上 角, 平 放 入 A4 以 上 信 封 袋 內, 於 103 年 3 月 17( 星 期 一 )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 郵 戳 為 憑 ) 寄 出 或 親 自 送 達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如 因 表 件 不 齊 不 符 或 報 名 費 不 足 等 因 素 而 不 符 報 名 資 格 者, 本 校 得 原 件 退 回, 拒 絕 其 報 名, 其 責 任 概 由 報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所 繳 報 名 費 扣 除 參 佰 伍 拾 元 整 ( 手 續 郵 資 等 費 用 ), 餘 款 退 回 五 注 意 事 項 : ( 一 ) 報 名 表 務 必 由 考 生 上 網 填 寫, 列 印 後 備 妥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與 附 件, 並 先 自 行 審 查 資 格 是 否 符 合 各 項 規 定 ( 二 ) 無 論 錄 取 與 否, 其 報 名 資 料 ( 含 作 品 說 明 集 ) 概 不 退 還 ( 三 ) 公 費 生 及 有 實 習 或 服 務 規 定 者, 如 師 範 院 校 公 費 生 現 役 軍 人 警 察. 等, 報 考 時 應 符 合 本 校 報 考 之 規 定 外, 並 應 自 行 考 量 是 否 符 合 因 其 身 份 所 涉 之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若 經 報 考 錄 取, 不 得 以 前 述 身 份 為 由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 四 ) 以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報 考 者, 經 錄 取 入 學 後, 本 校 得 視 其 學 業 背 景 要 求 加 修 部 分 大 學 部 基 礎 課 程 ( 五 ) 入 學 考 試 如 有 矇 混 舞 弊 或 其 所 繳 入 學 證 件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等 情 事, 一 經 查 明 即 取 消 學 籍, 除 通 知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外, 不 發 給 任 何 證 件 若 在 畢 業 後 始 被 發 覺, 除 依 法 繳 銷 學 位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取 消 其 學 位 資 格 ( 六 ) 經 甄 試 錄 取 他 校 碩 士 班 者, 若 欲 報 考 本 校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招 生, 須 提 出 已 向 他 校 教 務 單 位 聲 明 放 棄 甄 試 錄 取 資 格 之 書 面 資 料 ( 附 件 五 ), 否 則 一 經 查 明, 即 依 規 定 取 消 本 校 一 般 考 試 招 生 報 考 及 錄 取 資 格 ( 七 ) 申 請 人 於 報 名 系 統 所 填 錄 之 資 料, 僅 作 為 本 會 招 生 及 相 關 研 究 使 用, 且 除 提 供 申 請 人 個 人 受 理 申 請 學 校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教 育 部 及 其 委 託 之 學 歷 查 證 單 位 使 用 外, 其 餘 均 依 照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陸 考 試 試 場 位 置 考 場 位 置 將 於 103 年 4 月 14( 星 期 一 ) 上 網 公 告 並 分 別 各 考 生, 若 有 疑 問 者, 請 撥 考 生 服 務 電 話 洽 詢 : 電 話 :(02) , 或 (02) 轉 4202 ~ 4205 傳 真 :(02)

20 柒 考 試 日 期 一 碩 士 班 考 試 日 期 103 年 4 月 19 日 ( 星 期 六 ), 考 試 時 間 如 下 : 所 時 別 間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9:00~10:40 面 試 時 間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免 試 電 機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電 子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免 試 化 學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化 學 工 程 系 生 化 工 程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材 料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境 工 程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經 營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3:00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11:00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時 間 9:00~ 12:00; 面 試 下 午 13:00 二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面 試 :103 年 4 月 19 日 ( 星 期 六 ) 所 別 時 間 面 試 時 間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09:00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09:00 捌 錄 取 一 若 筆 試 科 目 有 一 科 成 績 零 分 或 面 試 缺 考 者, 一 律 不 予 錄 取 二 實 際 錄 取 名 額 視 考 生 成 績 而 定, 未 達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者, 雖 有 名 額 亦 不 予 錄 取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由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定 之 三 各 組 達 最 低 錄 取 標 準 者, 依 總 成 績 高 低 依 序 錄 取 正 取 生 備 取 生 若 遇 考 生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各 所 規 定 順 序 之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四 各 組 間 遇 缺 額 時, 招 生 名 額 經 招 生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可 互 為 流 用 五 預 定 於 103 年 5 月 6 日 ( 星 期 二 ) 寄 發 成 績 單, 並 於 本 校 網 站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 網 址 為 20

21 六 考 生 若 於 103 年 5 月 8 日 ( 星 期 四 ) 仍 未 收 到 成 績 通 知 單 者, 可 撥 電 話 :(02) 轉 4203 或 (02) 查 詢 或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申 請 補 發, 未 依 上 述 方 式 辦 理 而 逾 報 到 期 限 者,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玖 筆 試 成 績 複 查 及 申 訴 一 考 生 對 筆 試 成 績 有 疑 義 時, 應 於 5 月 2 日 ( 星 期 五 )( 含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提 出 複 查 申 請, 本 校 酌 收 複 查 費 每 科 目 新 台 幣 伍 拾 元, 申 請 時 請 填 妥 附 件 四 之 申 請 表, 連 同 成 績 通 知 單 ( 列 印 ) 及 複 查 費 郵 局 匯 票, 寄 (24301)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請 ( 考 生 本 人 或 家 長 或 委 託 他 人 來 校 查 問 者, 本 校 概 不 受 理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二 原 已 錄 取 考 生 經 複 查 成 績 後, 若 總 分 低 於 錄 取 標 準 時, 即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三 考 生 申 請 複 查 以 一 次 為 限, 並 不 得 要 求 重 閱 或 影 印 試 卷 四 考 生 就 本 項 招 生 相 關 事 宜 認 有 損 個 人 權 益 時, 應 於 錄 取 公 告 後 十 日 內 以 書 面 向 本 校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書 面 申 請, 本 校 另 組 成 處 理 小 組 審 議, 審 議 結 果 函 覆 考 生 及 相 關 單 位 拾 報 到 一 報 到 日 期 1. 正 取 生 :103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五 ) 依 通 知 書 所 規 定 之 時 間 地 點, 持 成 績 通 知 單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件 正 本 及 兵 役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繳 驗 學 生 證 正 本 ) 親 自 或 委 託 他 人 至 本 校 辦 理 報 到 手 續,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視 同 放 棄,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報 到, 其 缺 額 由 同 組 之 備 取 生 依 序 遞 補 2. 備 取 生 :103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起 依 通 知 書 規 定 之 時 間 地 點, 持 成 績 通 知 單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正 本 及 兵 役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 應 屆 畢 業 生 可 繳 驗 學 生 證 正 本 ) 親 自 或 委 託 他 人 至 本 校 辦 理 登 記 遞 補 手 續, 在 所 缺 名 額 內 依 名 次 順 序 遞 補, 遞 補 至 額 滿 為 止 若 仍 有 缺 額, 乃 依 已 登 記 而 未 遞 補 之 備 取 生 名 次 順 序 通 知 到 本 校 教 務 處 辦 理 再 遞 補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辦 理 登 記 者, 視 同 放 棄 遞 補 機 會 3. 備 取 生 遞 補 期 限 至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規 定 之 開 始 上 課 日 止, 事 後 若 再 有 缺 額 不 再 遞 補 二 應 屆 畢 業 生 未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者, 須 填 具 志 願 入 學 切 結 書, 並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補 繳 三 經 錄 取 新 生, 除 因 重 病 持 有 公 立 醫 院 ( 或 長 庚 醫 院 ) 證 明 或 特 殊 事 故 ( 由 本 校 認 定 ) 致 不 能 按 時 入 學 外,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者, 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拾 壹 註 冊 入 學 本 校 將 於 103 年 8 月 中 旬 寄 發 新 生 相 關 註 冊 資 料, 錄 取 考 生 應 如 期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若 於 8 月 29 日 ( 星 期 五 ) 尚 未 收 到 新 生 相 關 註 冊 資 料 時, 應 逕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查 詢, 逾 期 未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辦 註 冊 手 續 21

22 拾 貳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碩 士 班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學 雜 ( 分 ) 收 費 標 準 暫 訂 : 項 目 一 般 生 ( 含 在 職 生 ) 在 職 專 班 學 費 37,564 元 -- 雜 費 13,196 元 -- 學 雜 費 基 數 -- 13,000 元 學 分 費 1,278 元 4,500 元 拾 叁 附 註 一 現 役 軍 人 若 以 非 軍 人 身 份 報 考 並 經 錄 取 者, 經 查 察 後 立 即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二 任 何 疑 問 請 向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洽 詢 電 話 :(02) 轉 4202~4205 或 (02) ; 三 本 簡 章 於 網 頁 上 公 告, 考 生 自 行 下 載 使 用, 不 另 行 販 售 四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以 相 關 法 令 及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為 準 22

23 附 錄 一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修 正 條 文 臺 教 高 ( 四 ) 字 第 F 號 修 正 發 布 施 行 第 一 條 本 標 準 依 大 學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第 四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學 士 班 ( 不 包 括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 一 )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退 學 或 重 讀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學 校 核 發 之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二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學 校 核 發 之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三 ) 修 滿 規 定 年 限 後,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學 校 核 發 之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二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 一 ) 修 滿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後,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二 ) 修 讀 四 年 級 或 五 年 級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或 修 滿 規 定 年 限,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三 依 藝 術 教 育 法 實 施 一 貫 制 學 制 肄 業 學 生,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者, 依 其 修 業 情 形 屬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或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準 用 前 二 款 規 定 四 高 級 中 學 及 職 業 進 修 ( 補 習 ) 學 校 或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 班 ) 三 年 級 ( 延 教 班 ) 結 業, 持 有 修 ( 結 ) 業 證 明 書 五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高 級 中 學 職 業 學 校 或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六 知 識 青 年 士 兵 學 力 鑑 別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高 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七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學 力 鑑 別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高 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八 軍 中 隨 營 補 習 教 育 經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高 中 學 力 證 明 書 九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 ( 一 )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普 通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四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 二 )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普 通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十 持 大 陸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肄 業 文 憑, 符 合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並 有 第 一 23

24 款 所 列 情 形 之 一 十 一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 ( 一 ) 取 得 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五 年 以 上 ( 二 )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 三 )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十 二 年 滿 二 十 二 歲, 修 習 下 列 不 同 科 目 課 程 累 計 達 四 十 學 分 以 上, 持 有 學 分 證 明 : ( 一 )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課 程 ( 二 )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非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 三 ) 空 中 大 學 選 修 生 選 修 課 程 ( 不 含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 十 三 空 中 大 學 選 修 生, 修 畢 四 十 學 分 以 上 ( 不 含 推 廣 教 育 課 程 ), 成 績 及 格, 持 有 學 分 證 明 書 十 四 符 合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階 段 辦 理 非 學 校 型 態 實 驗 教 育 辦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之 一 第 二 項 規 定 者 第 三 條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一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 一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二 )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三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二 三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 一 )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二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三 )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三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及 進 修 學 校 肄 業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24

25 ( 一 ) 僅 未 修 習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三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二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上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二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三 ) 修 讀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下 學 期 期 間,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 四 )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二 百 二 十 學 分 以 上,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四 大 學 學 士 班 ( 不 含 空 中 大 學 ) 肄 業, 修 滿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因 故 休 學 或 退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五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專 科 畢 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六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 ( 一 )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 二 )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七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 ( 一 )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四 年 以 上 ( 二 )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二 年 以 上 八 年 滿 二 十 二 歲 持 有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畢 ( 結 ) 業 證 書 或 已 修 業 期 滿 者, 修 習 下 列 不 同 科 目 課 程 累 計 達 八 十 學 分 以 上, 持 有 學 分 證 明 : ( 一 ) 大 學 或 空 中 大 學 之 大 學 程 度 學 分 課 程 ( 二 )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課 程 ( 三 )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非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修 正 施 行 後, 本 標 準 一 百 零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修 正 施 行 前, 已 修 習 前 項 第 八 款 所 定 課 程 學 分 者, 不 受 二 十 二 歲 年 齡 限 制 第 四 條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碩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一 在 學 士 班 肄 業, 僅 未 修 滿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因 故 退 學 或 休 學, 自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始 日 起 算 已 滿 二 年,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二 修 滿 學 士 班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自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最 後 一 年 之 末 日 起 算 已 滿 一 年,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25

26 三 在 大 學 規 定 修 業 年 限 六 年 ( 含 實 習 ) 以 上 之 學 士 班 修 滿 四 年 課 程, 且 已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一 百 二 十 八 學 分 以 上 四 取 得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證 書 後, 其 為 三 年 制 者 經 離 校 二 年 以 上 ; 二 年 制 或 五 年 制 者 經 離 校 三 年 以 上 ; 取 得 專 科 進 修 ( 補 習 ) 學 校 資 格 證 明 書 專 科 進 修 學 校 畢 業 證 書 或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程 度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者, 比 照 二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辦 理 各 校 並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另 增 訂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最 低 工 作 年 資 之 規 定 五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 ( 一 )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 二 )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六 技 能 檢 定 合 格, 有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持 有 證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 ( 一 ) 取 得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三 年 以 上 ( 二 ) 技 能 檢 定 職 類 以 乙 級 為 最 高 級 別 者, 取 得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或 相 當 於 乙 級 之 單 一 級 技 術 士 證 後,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五 年 以 上 第 五 條 曾 於 大 學 校 院 擔 任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於 專 科 學 校 擔 任 專 業 及 技 術 教 師, 或 於 職 業 學 校 擔 任 技 術 及 專 業 教 師, 經 大 學 校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前 三 條 所 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第 六 條 大 學 經 教 育 部 核 可 後, 就 專 業 領 域 具 卓 越 成 就 表 現 者, 經 校 級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准 其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第 二 條 至 第 四 條 所 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第 七 條 具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博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 一 碩 士 班 學 生 修 業 滿 二 年 且 修 畢 畢 業 應 修 科 目 與 學 分 ( 不 含 論 文 ),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經 退 學 或 休 學 一 年 以 上,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提 出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二 逕 修 讀 博 士 學 位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未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持 有 附 歷 年 成 績 單 之 修 業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並 提 出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三 修 業 年 限 六 年 以 上 之 學 系 畢 業 獲 有 學 士 學 位, 經 有 關 專 業 訓 練 二 年 以 上, 並 提 出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四 大 學 畢 業 獲 有 學 士 學 位, 從 事 與 所 報 考 系 所 相 關 工 作 五 年 以 上, 並 提 出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五 下 列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及 格 證 書, 且 從 事 與 所 報 考 系 所 相 關 工 作 六 年 以 上, 並 提 出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 26

27 ( 一 )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 二 )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或 相 當 等 級 之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前 項 各 款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由 各 大 學 自 行 認 定 ; 其 藝 術 類 或 應 用 科 技 類 相 當 於 碩 士 論 文 水 準 之 著 作, 得 以 創 作 展 演 連 同 書 面 報 告 或 以 技 術 報 告 代 替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關 專 業 訓 練 及 第 四 款 第 五 款 所 定 與 所 報 考 系 所 相 關 工 作, 由 學 校 自 行 認 定 第 八 條 持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歷, 符 合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或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者, 得 準 用 第 二 條 第 一 款 規 定 辦 理 畢 業 年 級 相 當 於 國 內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之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同 級 同 類 學 校 畢 業 生,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大 學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但 大 學 應 增 加 其 畢 業 應 修 學 分, 或 延 長 其 修 業 年 限 畢 業 年 級 高 於 相 當 國 內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之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同 級 同 類 學 校 肄 業 生, 修 滿 相 當 於 國 內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修 業 年 限 以 下 年 級 者, 得 準 用 第 二 條 第 一 款 規 定 辦 理 持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學 士 學 位, 符 合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或 香 港 澳 門 學 歷 檢 覈 及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者, 得 準 用 前 條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及 第 四 款 規 定 辦 理 持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肄 業 學 歷, 其 畢 肄 業 學 校 經 教 育 部 列 入 參 考 名 冊 或 為 當 地 國 政 府 權 責 機 關 或 專 業 評 鑑 團 體 所 認 可, 且 入 學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及 修 習 課 程 均 與 我 國 同 級 同 類 學 校 規 定 相 當, 並 經 各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認 定 為 相 當 國 內 同 級 同 類 學 校 修 業 年 級 者, 得 準 用 第 二 條 第 二 款 第 三 條 第 一 款 至 第 四 款 第 四 條 第 一 款 至 第 四 款 及 前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及 第 二 款 規 定 辦 理 持 前 項 香 港 澳 門 學 校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高 級 文 憑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得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考 科 技 大 學 技 術 學 院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一 年 級 新 生 入 學 考 試 第 五 項 國 外 或 香 港 澳 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肄 業 學 歷 證 件 及 成 績 證 明 前 項 香 港 澳 門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或 高 級 文 憑 及 歷 年 成 績 單, 應 經 我 國 駐 外 使 領 館 代 表 處 辦 事 處 或 其 他 經 外 交 部 授 權 機 構, 或 行 政 院 在 香 港 澳 門 設 立 或 指 定 機 構 驗 證 第 九 條 軍 警 校 院 學 歷, 依 教 育 部 核 准 比 敘 之 規 定 辦 理 第 十 條 本 標 準 所 定 年 數 起 迄 計 算 方 式, 除 下 列 情 形 者 外, 自 規 定 起 算 日, 計 算 至 報 考 當 學 年 度 註 冊 截 止 日 為 止 : 一 離 校 或 休 學 年 數 之 計 算 : 自 歷 年 成 績 單 修 業 證 明 書 轉 學 證 明 書 或 休 學 證 明 書 所 載 最 後 修 滿 學 期 之 末 日, 起 算 至 報 考 當 學 年 度 註 冊 截 止 日 為 止 二 專 業 訓 練 及 從 事 相 關 工 作 年 數 之 計 算 : 以 專 業 訓 練 或 相 關 工 作 之 證 明 上 所 載 開 始 日 期, 起 算 至 報 考 當 學 年 度 註 冊 截 止 日 為 止 第 十 一 條 本 標 準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27

28 附 錄 二 網 路 報 名 表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1. 報 考 所 組 別 欄 : 於 進 入 招 生 報 名 網 站 時 正 確 鍵 入 各 報 考 所 組 2. 姓 名 欄 : 請 依 身 分 證 所 載, 正 確 填 寫 3. 性 別 欄 : 請 在 內 勾 選 男 或 女 4. 身 份 別 欄 : 請 在 內 勾 選 一 般 生 或 在 職 生 5. 出 生 年 月 日 欄 : 依 指 示 方 法, 正 確 填 寫 6. 身 分 證 字 號 欄 : 依 身 分 證 所 載, 正 確 填 寫 7. 通 訊 地 址 欄 : 地 址 電 話 務 必 正 確 填 寫, 以 便 事 務 聯 繫 用 8. 欄 : 請 正 確 填 寫, 以 便 通 知 相 關 資 訊 9.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欄 : 請 正 確 填 寫 10. 學 歷 欄 : 請 正 確 填 寫 11. 兵 役 狀 況 欄 : 請 正 確 填 寫 女 生 免 填 寫 12. 一 般 生 考 試 科 目 請 依 各 所 考 試 名 稱 中 選 出 後, 正 確 勾 選 填 報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生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考 科 院 別 所 別 組 別 專 業 科 目 機 電 控 制 組 工 程 數 學 自 動 控 制 ( 二 選 一 ) 工 程 學 院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電 機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精 密 機 械 組 工 程 數 學 材 料 力 學 ( 二 選 一 ) ( 在 職 專 班 ) 無 筆 試 ( 不 分 組 ) 工 程 數 學 ( 常 微 分 方 程, 拉 氏 轉 換, 矩 陣 ) 電 子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工 程 數 學 環 資 學 院 化 學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化 學 工 程 系 生 化 工 程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 不 分 組 ) 單 元 操 作 與 輸 送 現 象 工 程 數 學 化 工 熱 力 學 與 化 工 動 力 學 ( 三 選 一 ) 生 物 化 學 普 通 化 學 ( 二 選 一 ) 材 料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材 料 導 論 普 通 化 學 材 料 熱 力 學 普 通 物 理 ( 四 選 一 ) 28

29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境 工 程 碩 士 班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環 境 工 程 概 論 ( 不 分 組 ) 統 計 學 計 算 機 概 論 管 理 學 工 程 數 學 ( 四 選 一 ) ( 在 職 專 班 ) 無 筆 試 管 設 學 院 經 營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 不 分 組 ) 管 理 學 ( 含 個 案 分 析 ) 工 業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 請 自 行 攜 帶 繪 圖 工 具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 不 分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實 務 ( 請 自 行 攜 帶 繪 圖 工 具 )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時 間 9:00 ~ 12: 考 生 切 結 事 項 欄 : 填 報 後, 詳 細 核 對 並 確 認 無 誤 後 列 印 出, 另 請 考 生 簽 名 14. 資 料 輸 入 確 認 後, 系 統 自 動 顯 示 14 碼 之 華 南 銀 行 (008) 匯 款 帳 號, 作 為 繳 交 報 名 費 時 使 用, 亦 是 若 要 修 改 報 名 資 料 時 的 密 碼, 請 妥 為 保 存 若 顯 示 非 14 碼, 請 即 電 洽 本 校 註 冊 組 處 理 15. 上 傳 一 張 最 近 三 個 月 以 內 二 吋 脫 帽 相 片 於 報 名 表 16. 因 不 製 作 准 考 證, 請 考 生 於 參 加 筆 試 面 試 時, 務 必 攜 帶 證 明 本 人 之 身 份 證 駕 照 或 健 保 卡 證 件, 俾 便 能 查 核 29

30 附 件 一 考 生 序 號 14 碼 ( 自 動 編 號 勿 填 ) 通 訊 處 報 考 所 組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通 訊 地 址 ( 請 填 八 月 底 前 可 收 件 地 址 )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姓 名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電 機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電 子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化 學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化 學 工 程 系 生 化 工 程 碩 士 班 材 料 工 程 系 碩 士 班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環 境 工 程 碩 士 班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經 營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工 業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系 碩 士 班 組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招 生 報 名 表 ( 樣 本 ) 性 別 男 女 身 份 別 一 一 般 考 試 一 般 生 二 在 職 專 班 在 職 專 班 生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之 電 話 ( ) 手 機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姓 名 一 般 學 歷 民 國 年 月 大 學 ( 學 院 ) 系 畢 業 ( 含 應 屆 ) 相 片 一 張 黏 於 此 學 歷 ( 限 選 填 一 欄 ) 民 國 年 月 大 學 ( 學 院 ) 系 肆 業 同 等 學 力 民 國 年 月 專 科 學 校 年 制 科 畢 業 民 國 年 月 考 試 類 科 及 格 兵 役 狀 況 ( 女 生 免 填 ) ( 限 選 填 一 欄 ) 尚 未 服 兵 役 已 服 兵 役 免 服 兵 役 在 營 服 役, 將 於 年 月 日 退 伍 專 業 科 目 考 生 切 結 事 項 本 表 所 填 各 資 料 及 所 附 文 件 均 經 本 人 詳 實 核 對 無 誤, 若 有 不 實, 本 人 願 受 招 生 委 員 會 處 置, 絕 無 異 議 考 生 簽 名 : 備 註 本 表 為 樣 本 格 式, 真 正 出 表 以 實 際 鍵 入 資 料 後 出 現 並 列 印 者 為 主 30

31 附 件 一 之 ㄧ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與 機 電 工 程 碩 士 班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考 生 學 經 歷 彙 整 表 1. 姓 名 ( 中 文 ) 2. 現 職 / 職 務 或 就 讀 學 校 / 科 系 一 般 大 學 ( 四 年 制 ) 一 般 大 學 二 技 科 技 大 學 或 技 術 學 院 ( 四 年 制 ) 科 技 大 學 或 技 術 學 院 ( 二 年 制 ) 3. 高 中 以 上 學 歷 說 明 :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 肄 ) 業 學 校 ( 應 屆 生 填 目 前 就 讀 學 校 ) 畢 ( 肄 ) 業 科 系 二 專 三 專 五 專 其 他 畢 ( 肄 ) 業 年 月 畢 ( 肄 )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畢 ( 肄 ) 業 名 次 ( 系 排 名 / 總 人 數,%) 4. 曾 參 予 之 工 作 研 究 實 習 等 ( 請 填 具 代 表 性 者 ) : 時 間 ( 年 / 月 ) 服 務 機 關 名 稱 / 職 稱 主 要 成 就 自 / 至 / 自 / 至 / 自 / 至 / 自 / 至 / 5. 榮 譽 得 獎 或 證 照 等 專 業 資 格 證 明 ( 請 填 最 具 代 表 性 者 ):. 取 得 時 間 證 件 名 稱 6. 主 要 專 長 領 域 及 研 究 方 向 : 7. 論 文 發 表 專 書 著 作 或 作 品 一 覽 表 :( 請 另 頁 以 表 格 化 呈 現 ) 請 詳 細 填 寫, 並 連 同 其 他 相 關 文 件 影 本 依 序 裝 訂 於 後 (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恕 不 退 還, 請 勿 使 用 正 本 ) 31

32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面 影 本 國 民 身 分 證 反 面 影 本 32

33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 技 術 學 院 ) 應 屆 畢 業 生 學 生 證 影 印 本 黏 貼 及 註 記 表 正 面 反 面 黏 貼 前 請 檢 查,102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註 冊 章 是 否 清 晰 可 辨 ( 學 生 証 影 印 後 無 須 再 加 蓋 註 冊 組 章 ) 33

34 附 件 二 證 明 機 構 ( 全 銜 ): ( 出 具 證 明 機 關 或 企 業 機 構 全 銜 )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在 職 服 務 證 明 書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生 服 務 部 門 職 稱 工 作 要 項 任 職 起 訖 時 間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服 務 年 資 共 計 : 年 月 日 備 註 年 資 核 算 至 103 年 9 月 15 日 止 機 構 名 稱 : ( 全 銜 ) 負 責 人 : 機 構 地 址 : 電 話 : 登 記 或 立 案 字 號 : ( 機 關 及 公 營 機 構 免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 本 表 僅 供 參 考, 考 生 可 用 公 司 機 關 之 自 製 表 格 ) 34

35 附 件 三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個 人 履 歷 及 讀 書 研 究 計 畫 書 個 人 相 關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 報 考 所 組 別 : 原 就 讀 學 校 : 原 就 讀 系 ( 科 別 ): 一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可 包 含 下 列 各 項 內 容 1. 在 校 期 間 學 習 心 得 2. 計 畫 就 讀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之 動 機 3. 進 入 本 校 後 修 課 及 學 習 規 劃 4. 對 擬 就 讀 研 究 所 學 習 內 涵 之 認 識 與 期 望 5. 碩 士 班 畢 業 後 之 生 涯 規 劃 6. 其 他 與 您 就 讀 本 校 碩 士 班 所 規 劃 之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之 事 宜 二 以 上 各 細 目 撰 寫 300 至 500 字 三 本 計 畫 書 可 取 用 本 表 格 式, 不 足 部 份 請 以 A4 紙 張 繕 打 35

36 附 件 四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表 申 請 日 期 : 年 月 日 考 生 序 號 : 姓 名 : 報 考 研 究 所 組 別 : 研 究 所 組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處 理 結 果 本 人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計 複 查 科 目, 每 科 目 複 查 費 新 台 幣 伍 拾 元, 計 新 台 幣 元 整 注 意 事 項 : 一 考 生 序 號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請 填 寫 清 楚 正 確 請 計 算 複 查 費 金 額 及 購 買 郵 局 匯 票 二 複 查 科 目 請 填 記 筆 試 科 目 名 稱, 處 理 結 果 欄, 考 生 不 必 填 寫 三 請 將 本 申 請 表 成 績 通 知 單 複 查 費 匯 票 ( 抬 頭 為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 及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回 郵 信 封 ( 信 封 下 方 請 註 明 考 生 序 號 ), 於 103 年 5 月 2 日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以 下 附 地 址 寄 送 本 會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八 十 四 號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報 名 序 號 : ( 碩 士 班 招 生 複 查 成 績 用. ) 36

37 附 件 五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入 學 錄 取 考 生 放 棄 甄 試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姓 名 錄 取 學 校 錄 取 所 組 研 究 所 組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民 國 年 月 日 聯 絡 電 話 查 該 生 已 放 棄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甄 試 入 學 錄 取 資 格 研 究 所 招 生 單 位 戳 章 考 生 簽 章 監 護 人 簽 章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備 註 : 一 考 生 於 填 寫 本 表 各 欄 資 料 後, 應 持 向 甄 試 招 生 錄 取 學 校 之 教 務 ( 招 生 ) 單 位 蓋 章 後,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二 已 聲 明 放 棄 碩 士 班 甄 試 招 生 錄 取 資 格 之 考 生, 始 可 報 考 本 校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入 學 考 試 37

38 附 件 六 報 到 委 託 書 本 人 參 加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入 學 經 錄 取 所 組 因 故 無 法 親 自 到 校 辦 理 報 到, 特 委 託 他 人 代 為 辦 理 報 到 事 宜 此 致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受 託 人 ( 簽 章 ): 身 份 證 字 號 : 聯 絡 電 話 : 立 書 人 ( 簽 章 ): 身 份 證 字 號 : 聯 絡 電 話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38

39 附 件 七 學 位 證 書 繳 交 切 結 書 本 人 參 加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招 生 入 學 經 錄 取 所 組 茲 因 原 就 讀 學 校 課 程 尚 未 結 束, 無 法 繳 交 學 位 證 書 ( 正 本 ), 特 立 此 書 保 證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7 日 前 繳 交, 如 屆 時 無 法 繳 交, 則 自 動 辦 理 離 校 手 續, 絕 無 異 議 此 致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立 書 人 ( 簽 章 ): 聯 絡 電 話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月 日 39

40 附 件 八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試 場 規 則 一 考 生 須 於 規 定 考 試 時 間 攜 帶 證 件 ( 身 分 證 或 駕 照 或 健 保 卡 ) 入 場, 確 係 考 生 本 人 無 誤, 則 准 予 應 試, 未 帶 證 件 者, 扣 減 其 總 分 3 分 二 入 場 鈴 ( 鐘 ) 聲 響 後 考 生 應 即 入 場, 不 得 停 留 場 外 考 試 第 一 節 考 生 因 故 得 於 開 始 考 試 後 30 分 鐘 內 入 場, 各 節 考 試 開 始 後,40 分 鐘 內 不 得 出 場, 未 到 考 試 時 間 不 得 先 行 入 場, 強 行 入 場 或 出 場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三 考 生 必 須 按 編 定 座 號 入 座, 並 應 立 即 檢 查 答 案 卷 及 座 位 之 號 碼, 須 完 全 相 同, 如 有 不 符, 應 即 刻 舉 手, 請 監 試 人 員 查 明 處 理, 未 經 查 明 前, 不 得 作 答, 如 擅 自 作 答,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四 考 生 入 座, 應 將 證 件 放 在 考 桌 左 上 角, 以 便 查 驗 五 考 生 在 考 試 進 行 中, 發 現 試 題 印 刷 不 清 時, 得 舉 手 請 監 試 人 員 處 理, 但 不 得 要 求 解 釋 題 意 六 各 科 答 案 卷 不 得 書 寫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姓 名, 違 者 該 科 答 案 卷 不 予 計 分 七 考 生 除 前 條 規 定 必 用 之 文 具 橡 皮 無 色 透 明 無 文 字 墊 板 尺 或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供 之 計 算 器 外, 不 得 攜 簿 籍 紙 張 呼 叫 器 行 動 電 話 等 電 子 通 訊 設 備 及 自 備 之 計 算 器 ( 機 ) 入 場 應 試,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五 分, 至 該 科 零 分 為 限, 並 得 視 其 使 用 情 節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八 考 生 應 在 答 案 卷 上 規 定 作 答 之 範 圍 內 書 寫 答 案, 違 者 該 科 答 案 卷 不 予 計 分 九 考 生 不 得 左 顧 右 盼, 相 互 交 談, 意 圖 抄 襲 他 人 答 案 或 便 利 他 人 窺 視 答 案, 經 警 告 不 聽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考 生 不 得 有 傳 遞 夾 帶 交 換 答 案 卷 自 誦 或 以 暗 號 告 人 答 案 或 以 答 案 卷 試 題 紙 供 他 人 窺 視 抄 襲 等 舞 弊 情 事,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一 考 生 不 得 在 考 桌 上 文 具 上 准 考 證 上 肢 體 上 或 其 他 物 品 上 書 寫 與 考 試 有 關 科 目 之 文 字 符 號 等,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二 考 生 不 得 撕 去 或 竄 改 答 案 卷 上 之 准 考 證 號 碼 拆 閱 答 案 卷 彌 封 將 答 案 卷 污 損 摺 疊 捲 角 撕 毀 或 作 任 何 與 答 案 無 關 之 文 字 符 號, 違 者 該 科 答 案 卷 不 予 計 分 十 三 考 生 於 各 節 考 試 時 間 終 了 鈴 ( 鐘 ) 聲 響,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靜 候 監 試 人 員 收 取 答 案 卷 及 試 題 紙, 違 者 該 科 扣 5 分, 仍 繼 續 作 答 經 勸 止 不 理, 除 收 回 答 案 卷 外,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四 考 生 繳 卷 時 一 經 離 座, 應 即 將 答 案 卷 與 試 題 紙 一 併 交 監 試 人 員 驗 收, 不 得 再 行 修 改 答 案,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五 考 生 已 交 答 案 卷 及 試 題 紙 出 場 後, 不 得 在 試 場 附 近 逗 留 或 高 聲 喧 嘩 宣 讀 答 案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指 示 場 內 考 生 作 答, 經 勸 止 不 聽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六 考 生 不 得 在 試 場 內 吸 煙 擾 亂 試 場 秩 序 及 影 響 他 人 作 答, 違 者 初 次 警 告, 如 警 告 不 理, 則 勒 令 出 場 ( 如 未 達 本 規 則 第 二 條 規 定 出 場 時 間, 得 由 試 務 人 員 暫 時 限 制 其 行 動 ),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 拒 不 出 場 者, 取 消 其 考 試 資 格 十 七 考 生 不 得 威 脅 其 他 考 生 共 同 作 弊, 或 以 言 行 威 脅 監 試 人 員, 違 者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十 八 考 生 不 得 將 試 題 或 答 案 卷 攜 出 或 投 出 場 外, 違 者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十 九 考 生 不 得 請 人 頂 替 或 偽 造 證 件 進 入 試 場 應 試, 違 者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二 十 應 考 考 生 在 本 年 度 內 於 本 會 及 其 他 入 學 考 試 時, 若 有 舞 弊 情 事, 經 檢 舉 並 查 證 屬 實 者, 由 本 校 為 必 要 之 議 處 二 一 考 生 如 有 本 規 則 未 列 之 其 他 舞 弊 或 不 軌 意 圖 之 行 為 或 發 生 特 殊 事 故 時, 得 由 監 試 或 試 務 人 員 予 以 登 記, 提 請 招 生 委 員 會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予 以 適 當 處 理 40

41 附 件 九 41

42 附 件 十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一 般 考 試 暨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寄 件 人 ( 報 考 人 ) 地 址 : 手 機 : 限 時 掛 號 郵 資 ( 自 行 黏 貼 )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工 專 路 84 號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研 究 所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信 封 內 容 ( 請 檢 查 後 勾 選 ) 報 考 所 組 ( 編 號 由 試 務 人 員 填 寫 ) 1 報 名 表 2 身 份 證 正 反 影 印 本 ( 請 自 行 黏 貼 妥 當 ) 3 學 歷 證 明 或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 請 自 行 黏 貼 妥 當 ) 報 考 所 別 4 兵 役 證 明 在 職 證 明 ( 暨 進 修 同 意 ) 書 5 讀 書 及 研 究 計 畫 等 6 其 他 組 別 身 份 別 ( 如 ATM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 編 號 42

Microsoft Word - 98長榮甄選入學簡章.doc

Microsoft Word - 98長榮甄選入學簡章.doc 1 2 1. ( ) 2. 3. 4. ( ) 5. ( ) 98 5 9 98 4 30 9 15 98 9 15 98 06 2785123 1156~1159 06 2785601 71101396 98 3 4 30 17 00 24 00 1. 2. 3. 4 5 1. 2. 1. 2.3 3. 1. ATM ATM 1. ATM 2 ATM 3 822 16 8115412xxxxxxxxx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More information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大 葉 大 學 2015 年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培 訓 班 ( 第 八 期 ) 招 生 簡 章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活 動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主 辦 單 位 : 大 葉 大 學 教 育 專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三 開 設 班 別 :2015 年 中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21 年 贵 州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1 年, 贵 州 省 克 服 了 特 大 旱 灾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实 现 了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基 本 完 成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任 务, 全 省 经 济 在 加 快 发 展 中 提 高 了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Microsoft Word - 化學競賽Q&A 清 華 盃 全 國 高 中 化 學 能 力 競 賽 Q&A 一 報 名 相 關 問 題 Q1: 我 好 擔 心 報 名 額 滿, 活 動 到 底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報 名? A: 往 年 化 學 競 賽 報 名 約 在 8/30~9/18 之 間, 主 辦 單 位 會 盡 量 選 在 開 學 那 週 開 放 報 名, 依 照 過 往 經 驗 ( 大 概 十 天 便 會 額 滿 ), 去 年 (101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附 件 3: 西 藏 自 治 区 国 土 资 源 厅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3 月 16 日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西 藏 自 治 区 国 土 资 源 厅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西 藏 国 土 资 源 厅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實用文格式大全.doc

實用文格式大全.doc (1 (2 (3 (4 (5 (6 (7 (8 (9 (10 1 ( ( ( ( [ ( ] [ ( ]+ [ ] ( ( 2001 6 2 2 2 2 3 ( ( ( (? (1 (2 (3 (4 ( 2002 ( 1999 ( 2001 6 6 4, 2 4 4 5 ( 1 1 2 1 2 ( ( _ - - x x x _ ( 1999 8 3 1 1 3 1 8 1 xxx 1 1 1 2

More information

薛 秦 高 继 宁 宋 明 锁 文 洪 梁 瑞 敏 贾 跃 进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3 人 ) 琪 格 其 图 米 子 良 赵 震 生 辽 宁 省 (8 人 ) 田 素 琴 白 凤 鸣 肖 瑞 崇 黄 恩 申 白 长 川 杨 世 勇 李 敬 林 王 秀 云 吉 林 省 (5 人 ) 赵 继 福

薛 秦 高 继 宁 宋 明 锁 文 洪 梁 瑞 敏 贾 跃 进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3 人 ) 琪 格 其 图 米 子 良 赵 震 生 辽 宁 省 (8 人 ) 田 素 琴 白 凤 鸣 肖 瑞 崇 黄 恩 申 白 长 川 杨 世 勇 李 敬 林 王 秀 云 吉 林 省 (5 人 ) 赵 继 福 2014 年 全 国 名 老 中 医 药 专 家 传 承 工 作 室 建 设 项 目 专 家 名 单 北 京 市 (5 人 ) 王 文 友 张 志 真 王 应 麟 黄 丽 娟 高 才 达 天 津 市 (5 人 ) 马 融 于 志 强 吴 炳 忠 武 连 仲 张 洪 义 河 北 省 (6 人 ) 韩 志 河 张 士 舜 李 淑 荣 刘 玉 洁 刘 启 泉 高 慧 山 西 省 (6 人 ) 北 京 市

More information

个 小 小 的 乡 下 人 木 匠 的 儿 子, 竟 然 有 这 么 大 的 力 量 其 实 就 是 这 点, 祂 活 出 来 的 那 种 爱, 是 世 界 上 没 有 的 祂 活 出 来 的 爱 是 世 界 上 的 人 都 需 要 的, 但 却 是 人 人 在 这 个 世 界 上 都 得 不 到

个 小 小 的 乡 下 人 木 匠 的 儿 子, 竟 然 有 这 么 大 的 力 量 其 实 就 是 这 点, 祂 活 出 来 的 那 种 爱, 是 世 界 上 没 有 的 祂 活 出 来 的 爱 是 世 界 上 的 人 都 需 要 的, 但 却 是 人 人 在 这 个 世 界 上 都 得 不 到 人 间 有 真 爱 在 国 庆 假 期 的 时 候, 我 正 在 感 恩 堂 参 加 祷 告 会, 忽 然 一 个 十 多 年 没 有 见 面 的 同 学 打 我 电 话, 说 见 见 我 原 来 他 失 恋 了, 和 他 女 朋 友 吹 了 他 可 能 考 虑 到 我 已 经 结 过 婚, 刚 好 也 在 上 海, 就 想 联 系 我 他 说 他 女 朋 友 把 他 说 得 一 文 不 值, 让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9.12) 決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More information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学 校 德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细 则 执 行 文 件 安 徽 电 子 工 程 学 校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表 一 年 级 德 育 课 项 目 名 入 学 -- 期 中 -- 寒 假 -- 期 中 -- 选 修 课 备 注 称 期 中 期 末 期 中 期 末 新 生 档 案 管 理 首 次 见 面 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记 忆 121 期 教 育 专 辑 ( 二 ) 1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中 的 记 忆 述 往 刘 海 鸥 书 声 朗 朗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化學生物系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化學生物系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化 學 生 物 系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二 )14:00 地 點 : 林 森 校 區 科 學 館 三 樓 第 二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張 雯 惠 主 任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鄭 如 珊 壹 上 一 次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40A468BAC2BFEFB3F8A657B6B7A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40A468BAC2BFEFB3F8A657B6B7AABE2E646F63> 衛 生 福 利 部 屏 東 醫 院 護 理 科 護 士 甄 選 報 名 須 知 壹 目 的 : 一 提 昇 臨 床 護 理 專 業 品 質 二 招 募 優 秀 人 才, 提 高 工 作 士 氣 貳 依 據 依 醫 事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醫 事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參 甄 選 資 格 : 一 具 大 學 護 理 系 長 照 學 程 護 理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簡 章 壹 考 作 業 說 明 類 別 說 明 事 考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方 式 務 階 段 1.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具 有 學 士 學 位 ( 含 104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 或 具 有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附 錄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971125-1.wdl

971125-1.wdl .. 1 2 97 () 3 4 5 6 7 . 8 9 10 97 7 97 8 97 9 97 10 97 11 97 12 98 1 11 12 13 1 97 7 31 ( ) 9 ( ) () 97 () 97 7 97 8 97 10 97 12 98 1 98 2 98 3 14 97 7 97 8 97 10 97 12 98 1 98 2 98 3 97 97 10 1 2 1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1D0A87CB3A1C5E9A87CB870B8C9A755B1C0B0CABEC7AED5C5E9A87CB942B0CAB56FAE69B867B64FADECAB682E646F6378>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補 助 推 動 學 校 體 育 運 動 發 展 經 費 原 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6 日 教 育 部 臺 體 ( 一 ) 字 第 0970252252C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6 日 教 育 部 臺 體 ( 三 ) 字 第 1000001924C 號 令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5 日 教 育 部 臺 體 (

More information

生物学拔尖人才培养规划

生物学拔尖人才培养规划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物 学 拔 尖 人 才 培 养 实 施 计 划 一. 生 物 学 拔 尖 人 才 班 学 生 选 拔 方 案 1. 二. 生 物 学 拔 尖 人 才 班 学 生 分 流 办 法 ,, 三. 生 物 学 拔 尖 人 才 班 学 生 分 流 和 选 拔 学 生 学 分 计 算 和 专 业 认 证 四. 生 物 学 拔 尖 人 才 班 培 养 方 案 五. 生 物 学 拔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試 名 額 公 告 日 期...6 捌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及 通 知......6 玖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

 

  遂 教 办 函 2014 91 号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秋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教 育 ( 社 会 事 业 ) 局, 市 直 公 民 办 学 校 : 根 据 教 师 法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四 川 省 教 师 资 格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和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More information

 

  遂 教 办 函 2015 28 号 遂 宁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教 育 ( 社 会 事 业 ) 局, 市 直 公 民 办 学 校 : 根 据 教 师 法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教 师 资 格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四 川 省 教 师 资 格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和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0289100631 E-MAIL zylawyer tom.com 2006 12 31 2005 12 31 2004 12 31 2006 2005 2004 2007 1 15 4401011103795 2003 5 31 2006 7 5 OO OO 2007 1 24 [2006] 2033 2006 1 2006 12 2007 1 23 OO OO 200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生 涯 規 劃 學 科 中 心 99 年 度 第 二 次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11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10 10:00 00~12 12:00 地 點 :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第 二 會 議 室 出 列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如 簽 到 簿 主 席 : 涂 校 長 順 安 紀 錄 : 童 丹 茹 壹 主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登 錄 後 郵 寄 報 名 表 地 址 : 81271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入 學 資 訊 網 址 : http://exam.nkuht.edu.tw 報 名 諮 詢 電 話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07)806-0505 轉 分 機

More information

A1

A1 北京社区报社出版 统一刊号 CN11-0191 邮发代号 1-166 2016 年 6 月 22 日 星期三 农历丙申年五月十八 总第 3299 期 第 1799 期 81-166 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能力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新闻 资讯 医养结合将满足老人照护需求 本报讯 记者 陈 瑾 今年是中 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第 17 个年 头 人口老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 老 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 如何满足老 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More information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 后 勤 集 团 党 总 支 标 准 化 党 支 部 建 设 工 作 手 册 后 勤 集 团 党 总 支 办 公 室 编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2 前 言 党 支 部 是 党 的 组 织 中 最 基 层 的 组 织 形 式, 是 党 的 全 部 工 作 和 战 斗 力 的 基 础 为 使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进 一 步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标 准 化, 不 断 增 强 党 支 部

More information

------------------------------- 6 --------------------22 ------------------------------23 ---------------------------------- 24 1. ----------------------------------25 2. --------------------26 -------------------------------

More information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自助银行网点的选址方法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在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 以及银行业全球化的大背 刘镭彦 应有独立设备维护区 ( 加钞间 ) 景下 银行业的竞争已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质量上 自助银 按自助设备的维护方式 可分为用墙体分隔出独立 行网点 ( 以下简称 自助网点 ) 设置作为银行业营销渠 设备维护区的穿墙式和与安装场地共享设备维护区的大 道建设和营业终端的布局方式之一 正是顺应这种潮流的 堂式 产物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 傳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4.11.12)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523 傳 真 :(02)28809774 一 律 網

More information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 - 目 录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三 章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 - 第 四 章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 第 五 章 董 ( 理 ) 事 会 报 告...-8-

More information

内页.FIT)

内页.FIT) 中 共 泸 西 县 委 常 委 尧 宣 传 部 部 长 李 涛 文 化, 是 一 个 地 方 的 魂, 是 一 个 民 族 的 根 一 个 没 有 文 化 根 基 的 民 族 是 没 有 希 望 的 民 族, 一 个 没 有 文 化 气 蕴 的 地 区 是 缺 乏 生 机 的 枯 城 所 以, 在 财 富 遍 地 的 时 代, 许 多 国 家 和 地 区 依 然 不 断 挖 掘 着 文 化 的 黄

More information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 立 新 竹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貳 甄 選 科 別 及 需 用 名 額 : 計 7 科, 共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参考(上网).doc

发展党员材料填写参考(上网).doc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党 员 发 展 材 料 填 写 参 考 中 共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2010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材 料 一 览 表... 1 2 入 党 志 愿 书 填 写 参 考... 2 3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填 写 参 考... 13 4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综 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6\263\346\250\256\272\251\271C\253n\303s\250t\246C\254\241\260\312150K.doc)

(Microsoft Word - 2016\263\346\250\256\272\251\271C\253n\303s\250t\246C\254\241\260\312150K.doc) 單 車 漫 遊 南 瀛 系 列 活 動 之 2016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報 名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南 瀛 單 車 發 展 協 進 會 籌 備 會 協 辦 單 位 : 張 世 賢 議 員 服 務 處 / 樂 活 單 車 出 租 中 心 / 阿 嬤 ㄟ ㄉㄠ 民 宿 / 愛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 倫 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發 佈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11

More information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厦 门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常 用 文 书 中 共 厦 门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编 印 2014 年 10 月 4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流 程 图 一 申 请 入 党 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三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四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五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考 察

More information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 修 生 报 到 通 知 各 同 仁 单 位 : 经 过 审 查, 同 意 贵 单 位 同 志 到 我 院 相 应 科 室 进 修, 学 习 时 间 为 3 个 月 请 通 知 该 进 修 生 ( 详 见 附 表 名 单 ) 凭 本 通 知 及 单 位 介 绍 信 纸 质 版 进 修 申 请 表 ( 已 交 的 可 以 不 用 再 交 ) 进 修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 于 2016 年 6

More information

桂城街道2014年公办小学入学指南

桂城街道2014年公办小学入学指南 桂 城 街 道 2016 年 公 办 小 学 入 学 指 南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入 学 相 关 政 策 2 桂 城 户 籍 学 生 入 学 指 南 4 非 户 籍 常 住 人 口 子 女 政 策 性 借 读 生 申 请 指 南 7 非 户 籍 常 住 人 口 子 女 普 通 借 读 生 积 分 入 学 申 请 指 南 16 2016 年 桂 城 街 道 公 办 小 学 起 始 年 级 招 生

More information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 修 生 报 到 通 知 各 同 仁 单 位 : 经 过 审 查, 同 意 贵 单 位 同 志 到 我 院 相 应 科 室 进 修, 学 习 时 间 为 3 个 月 请 通 知 该 进 修 生 ( 详 见 附 表 名 单 ) 凭 本 通 知 及 单 位 介 绍 信 纸 质 版 进 修 申 请 表 ( 已 交 的 可 以 不 用 再 交 ) 进 修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 于 2016 年 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ing Fu

Microsoft Word - Sing Fu 作 者 自 序 開 始 營 商 辦 我 在 直 一 至 九 一 七 九 九 年 七 帶 年 了 在 太 身 太 體 檢 孩 查 子 舉 家 醫 從 生 上 告 海 知 遷 由 來 於 香 長 港 期 肝 為 了 生 我 活 的 植 肝 手 病 已 經 非 開 常 始 幸 壞 運 手 術 最 是 多 成 還 功 有 的 三 年 壽 那 命 種 一 九 九 八 年 去 了 美 國 做 了 肝 臟 移 在

More information

98?????M?Z???u?Z_???i??_

98?????M?Z???u?Z_???i??_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6 日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98 年 度 產 業 研 發 碩 士 專 班 秋 季 班 招 生 簡 章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1 日 台 技 ( 二 ) 字 第 0980020798H 號 函 核 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製

More information

96上第一次教務會議紀錄.doc

96上第一次教務會議紀錄.doc 南 華 大 學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一 次 教 務 會 議 紀 錄 一 日 期 : 九 十 六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下 午 二 時 三 十 分 二 地 點 : 成 均 館 三 樓 會 議 室 三 列 席 指 導 : 陳 校 長 淼 勝 四 主 席 : 蔡 教 務 長 加 春 記 錄 : 翁 國 峰 五 出 席 人 員 : 釋 學 務 長 慧 開 ( 請 假 ) 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8.農會漁會信用部活期_儲蓄_存款契約書10305.doc

Microsoft Word - 8.農會漁會信用部活期_儲蓄_存款契約書10305.doc 臺 中 市 東 勢 區 農 會 信 用 部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契 約 書 103 年 2 月 版 壹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約 定 條 款... 1 一 一 般 約 定 條 款... 1 二 聯 部 代 付 款 約 定 條 款... 3 三 證 券 交 割 委 託 約 定 條 款... 4 貳 金 融 卡 約 定 條 款... 4 一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開 戶

More information

H1428

H1428 第 1 章 陽 光 穿 透 薄 紗 窗 簾, 迤 邐 灑 落 在 床 上 兩 副 相 偎 的 赤 裸 胴 體 上 一 雙 長 睫 搧 了 搧, 略 略 張 開 眼 皮, 露 出 一 對 黑 盈 盈 的 美 眸 從 落 地 窗 穿 透 進 來 的 璀 璨 艷 陽 令 女 子 微 瞇 起 眼, 突 地 發 現 眼 前 有 個 障 礙 物, 不 禁 怔 愣 了 下, 待 意 識 到 障 礙 物 是 什 麼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設 定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系 統 入 口... 4 三 操 作 步 驟... 4 ( 一 ) 第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設 定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系 統 入 口... 4 三 操 作 步 驟... 4 ( 一 ) 第 105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系 統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More information

105????????_?O??_

105????????_?O??_ 新 北 市 立 板 橋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網 路 報 名 105 年 3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 11:00 起 至 105 年 4 月 01 日 ( 星 期 五 ) 15:30 止 繳 費 時 間 105 年 3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11:00 起 至 105 年 4 月 01 日 ( 星 期 五 )15:30 止 初 試 日 期 105

More information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管理办法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管理办法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新 生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和 完 善 我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 以 下 简 称 自 学 考 试 ) 新 生 注 册 管 理 工 作, 促 进 自 学 考 试 的 健 康 有 序 发 展, 鼓 励 社 会 助 学 机 构 依 法 依 规 开 展 自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履歷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 新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104 年 度 儲 備 約 僱 稽 查 員 公 開 招 考 簡 章 一 網 路 報 名 及 繳 費 : 104 年 6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起 至 104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止 二 筆 試 時 間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 期 六 ) 三 口 試 時 間 :104 年 7 月 26 日 ( 星 期 日 ) 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283130352E392E3229AAF7C4DDA475B77EACE3A873B56FAE69A4A4A4DFA475A661A544A5F4A9DBA5CDC2B2B3B9A7B9BEE3AAA928313035A67EB2C432B4C12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283130352E392E3229AAF7C4DDA475B77EACE3A873B56FAE69A4A4A4DFA475A661A544A5F4A9DBA5CDC2B2B3B9A7B9BEE3AAA928313035A67EB2C432B4C1292E646F63>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內 政 部 委 託 辦 理 營 造 業 工 地 主 任 220 小 時 職 能 訓 練 課 程 講 習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 營 造 業 法 第 1 條 第 1 項 及 營 造 業 工 地 主 任 評 定 回 訓 及 管 理 辦 法 貳 目 的 : 一 在 使 符 合 營 造 業 法 第 1 條 第 1 項 各 款 之 一 所 規 定 資 格 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2碩士簡章(總則草案)-1031201.doc

Microsoft Word - 104-2碩士簡章(總則草案)-1031201.doc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總 則 ) 壹 報 考 資 格 : 一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本 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或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獲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學 士 班 應 屆 畢 業 生, 且 符 合 本 簡 章 各 所 組 分 則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13333B4C1AAF7BFC4A5ABB3F5B160C3D1BB50C2BEB77EB944BC77>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13333B4C1AAF7BFC4A5ABB3F5B160C3D1BB50C2BEB77EB944BC77> 第 1133 期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筆 試 應 試 說 明 手 冊 ( 簡 章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金 融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666#1 網 址 :http://www.tabf.org.tw/exam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9:00~17:30

More information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101 年 第 1 次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簡 章 一 考 試 宗 旨 : 考 選 風 險 管 理 人 才, 提 升 風 險 管 理 水 準 二 考 試 類 別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 二 )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師 可 同 時 報 考 三 考 試 科 目 :( 參 考 用 書 請 詳 閱 簡 章 第 二 頁 ) ( 一 ) 個 人 風 險 管 理 師 考 試 (

More information

P8

P8 活 力 英 语 短 篇 悦 读 ( 小 学 4) 参 考 译 文 1 1. 猫 猫 狗 狗 猫 和 狗 是 跟 人 类 最 亲 近 的 动 物 它 们 有 很 多 共 同 点, 不 过 我 们 要 谈 的 是 它 们 的 不 同 之 处 狗 会 汪 汪 吠, 猫 会 喵 喵 叫 狗 像 狼, 猫 像 虎 狗 白 天 活 动, 猫 夜 间 活 动 狗 爱 跑 跳 猫 喜 欢 咕 噜 咕 噜 叫, 还

More information

95 1. 2. 2

95 1. 2. 2 59 62 ( ) 1 1 95 1. 2. 2 (1) (2) (3) (4) (5) 3. (1) (2) (3) 1. 3 3 4 1 2 *> 38 * 1 *< * * ** ** 38 + 35 2 X6 1 1 $7,500,000 10 X7 $5,550,000 X8 12 31 X9 2 28 $4,600,000 X9 2 28 $7,500,000 10 $750,000 X7

More information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雄 踞 檢 察 偵 查 實 務 篇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察 官 林 俊 傑 壹 序 言 - 神 隱 少 女 檢 座, 有 一 件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一 位 台 商 在 大 陸 地 區 被 擄 人 勒 贖,100 年 1 月 10 日 高 雄 市 刑 大 員 警 到 辦 公 室 來 訪, 看 過 員 警 整 理 的 偵 查 報 告 與 初 步 之 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心 得 報 告 課 程 名 稱 : 小 說 與 社 會 任 課 老 師 : 劉 怡 廷 姓 名 : 和 月 學 號 : 9811122E 系 級 : 大 傳 三 連 絡 電 話 : E-mail: 1. 書 寫 字 數 不 得 少 於 1200 字 2. 書 寫 格 式 :12 號 字 新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3. 請 勿 任 意 更 改 格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參. 報 名 手 續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報 名 : 本 校 首 頁 / 招 生 資 訊 /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系 統 ( 一 ) 本 校 招 生 報 名 及 考 試 訊 息 多 以 e-mail 方 式 連 絡, 報 名 時 請 務 必 填 列 個 人 常 用 之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以 免 延 誤 影 響 自 身 權 益 ( 建 議 盡 量 避 免 使 用 Yahoo 信 箱,

More information

4. 投 资 者 : 指 满 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合 法 投 资 者 要 求 且 持 有 南 京 银 行 个 人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5. 基 金 账 户 : 指 为 提 供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服 务 的 登 记 机 构 为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记 录 其 持

4. 投 资 者 : 指 满 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合 法 投 资 者 要 求 且 持 有 南 京 银 行 个 人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5. 基 金 账 户 : 指 为 提 供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服 务 的 登 记 机 构 为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记 录 其 持 鑫 元 基 金 与 南 京 银 行 鑫 钱 宝 业 务 服 务 协 议 甲 方 : ( 投 资 者 ) 乙 方 :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京 银 行 ) 丙 方 :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鑫 元 基 金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着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经 三 方 友 好 协 商, 就

More information

高雄市九十一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議程

高雄市九十一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議程 附 件 一 高 雄 市 105 年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主 任 甄 選 簡 章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時 間 自 105 年 1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起 至 105 年 1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止 繳 費 時 間 自 105 年 1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起 至 105 年 1 月 14 日 ( 星 期

More information

老 舊 社 區 城 中 村 易 成 為 此 類 案 件 的 高 發 區 竊 賊 順 著 水 管 和 樓 道 攀 爬 入 室 出 門 一 定 要 關 好 門 窗, 安 裝 防 盜 籠 或 報 警 系 統 入 室 盜 竊 案 中, 技 術 性 開 鎖 的 手 法 運 用 比 率 較 高 住 戶 一 定

老 舊 社 區 城 中 村 易 成 為 此 類 案 件 的 高 發 區 竊 賊 順 著 水 管 和 樓 道 攀 爬 入 室 出 門 一 定 要 關 好 門 窗, 安 裝 防 盜 籠 或 報 警 系 統 入 室 盜 竊 案 中, 技 術 性 開 鎖 的 手 法 運 用 比 率 較 高 住 戶 一 定 昆 明 警 方 教 你 預 防 入 室 盜 竊 和 通 信 詐 騙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7 月 19 日 來 源 : 雲 南 省 消 費 者 協 會 針 對 當 下 犯 罪 主 體 職 業 化 團 夥 化 手 段 技 能 化 異 地 流 竄 作 案 的 特 點, 公 安 部 決 定, 從 2016 年 4 月 至 2019 年 4 月, 組 織 全 國 公 安 機 關 開 展 為 期 三

More information

送本府各機關

送本府各機關 + 送 本 府 各 機 關 1 8 提 供 公 務 參 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0 日 2001 年 1 月 創 刊 2010 10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編 印 發 行 : 處 長 韓 英 俊 編 輯 :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公 務 人 員 核 心 價 值 : 廉 正 忠 誠 專 業 效 能 關 懷 市 長 的 指 示 轉 達 本 人 感 謝 與 嘉 許 之 意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A57C5F313033BEC7A67EABD7A655BEC7A874C2E0A874C2B2B3B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A57C5F313033BEC7A67EABD7A655BEC7A874C2E0A874C2B2B3B9>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學 生 轉 系 考 試 簡 章 依 102.02.22 102 學 年 度 學 生 轉 系 考 試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招 生 通 訊 信 箱 : 高 雄 郵 政 第 72-100 信 箱 電 話 :07-3234133 07-3234135 報 名 網 頁 :https://enr.kmu.edu.tw E-mail:enr@kmu.edu.tw

More information

2016 Q&A... 2... 3... 4... 4... 5... 8... 10 1

2016 Q&A... 2... 3... 4... 4... 5... 8... 10 1 2016 Q&A 71005 1 (V504) E-mail rusen@stust.edu.tw WEB http://rusen.stust.edu.tw TEL +886-6-2435163 FAX +886-6-2435165 2 0 1 6 0 4 2 5 2016 Q&A... 2... 3... 4... 4... 5... 8... 10 1 2016 Q&A Q1: A: http://rusen.stust.edu.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302\262\263\271.doc)

(Microsoft Word - 105\302\262\263\271.doc)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原 住 民 族 專 班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原 鄉 發 展 跨 領 域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原 住 民 族 專 班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4 日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專 班 單 獨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地 址 :545 南 投 縣 埔 里 鎮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中 華 民 國 地 籍 測 量 學 會 第 17 屆 第 7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二 地 點 :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黎 明 路 2 段 497 號 4 樓 三 主 席 : 盧 理 事 長 鄂 生 記 錄 : 陳 鶴 欽 四 出 ( 列 ) 席 人 員 : 理 事 長 : 盧 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21203\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3 次 行 政 會 報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12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4:00 地 點 :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陳 校 長 良 傑 出 列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吳 書 瑋 秘 書 教 務 處 陳 主 任 輝 雄 : 一 為 利 於 研 習 資 訊

More information

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105 年 全 國 小 學 分 級 游 泳 錦 標 賽 競 賽 規 程 核 准 文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8 號 臺 教 體 署 競 ( 二 ) 字 第 1050009463 號 一 宗 旨 : 加 強 推 廣 全 民 游 泳 運 動, 提 高 游 泳 競 技 技 能 與 水 準, 儲 備 游 泳, 選 拔 優 秀 選 手 二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三 主

More information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一 前 言 狂 飆 青 春 系 列 ( 三 ) 遊 戲 不 再 只 是 遊 戲 資 訊 與 網 路 篷 勃 快 速 發 展, 網 路 線 上 遊 戲 產 業 一 支 獨 秀 且 快 速 發 燒, 線 上 遊 戲 中 玩 家 的 相 互 鬥 智 與 相 互 合 作, 提 高 遊 戲 的 樂 趣, 同 時 吸 引 龐 大 的 網 路 族 群, 儼 然 是 網 際 網 路 後 新 興 的 娛 樂 型 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总 览... 1 一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流 程 图... 1 二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人 员 及 主 要 职 责... 2 第 一 部 分 测 试 程 序 与 要 求... 3 一 领 取 试 卷... 3 二 学 生 检 录... 4 三 学 生 数 学 测 试... 6 ( 一

目 录 总 览... 1 一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流 程 图... 1 二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人 员 及 主 要 职 责... 2 第 一 部 分 测 试 程 序 与 要 求... 3 一 领 取 试 卷... 3 二 学 生 检 录... 4 三 学 生 数 学 测 试... 6 ( 一 2015 年 国 家 义 务 教 育 质 量 监 测 现 场 操 作 手 册 ( 供 现 场 工 作 人 员 使 用 ) 国 务 院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教 育 部 基 础 教 育 质 量 监 测 中 心 2015 年 4 月 目 录 总 览... 1 一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流 程 图... 1 二 现 场 测 试 工 作 人 员 及 主 要 职 责... 2 第 一 部

More information

冲 着 她 过 来, 她 被 迫 地 扶 住 人, 对 上 一 张 清 秀 的 脸, 那 脸 的 主 人 对 着 她 笑, 笑 得 还 挺 得 意 姐, 我 说 你 就 快 来 了, 果 然 是 来 了 张 萌 悦 醒 了, 刚 才 睡 着 了, 酒 喝 多 了, 跟 别 人 一 起 来 的, 结

冲 着 她 过 来, 她 被 迫 地 扶 住 人, 对 上 一 张 清 秀 的 脸, 那 脸 的 主 人 对 着 她 笑, 笑 得 还 挺 得 意 姐, 我 说 你 就 快 来 了, 果 然 是 来 了 张 萌 悦 醒 了, 刚 才 睡 着 了, 酒 喝 多 了, 跟 别 人 一 起 来 的, 结 大 婚 晚 成 : 权 少 的 财 迷 妻 / 作 者 : 傻 傻 丫 001 重 逢 秦 简 花 费 了 两 年 精 心 开 的 店 面 终 于 是 支 撑 不 下 去, 给 店 里 的 小 妹 结 算 了 一 下 工 资, 再 把 店 里 的 那 点 货 都 按 亏 本 价 全 都 卖 出 去, 总 算 是 松 了 一 口 气, 摸 摸 口 袋 里 的 两 百 块 钱, 她 觉 得 莫 名 的

More information

競 賽 內 容 / A.C 級 快 速 商 業 宴 會 彩 繪 暨 C 級 彩 繪 師 證 照 ( 主 題 式 ) 1 檢 核 與 比 賽 主 題 內 容 : 共 有 五 個 主 題 式 宴 會 彩 繪 圖 案, 參 賽 者 隨 機 獲 得 一 個 主 題 進 行 彩 繪, 並 在 30 分 鐘 內

競 賽 內 容 / A.C 級 快 速 商 業 宴 會 彩 繪 暨 C 級 彩 繪 師 證 照 ( 主 題 式 ) 1 檢 核 與 比 賽 主 題 內 容 : 共 有 五 個 主 題 式 宴 會 彩 繪 圖 案, 參 賽 者 隨 機 獲 得 一 個 主 題 進 行 彩 繪, 並 在 30 分 鐘 內 2016 國 際 商 業 快 速 彩 繪 技 能 競 賽 暨 C 級 彩 繪 師 認 證 主 辦 單 位 /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國 際 彩 繪 藝 術 協 會 協 辦 單 位 /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臺 南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亞 洲 色 彩 國 際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競 賽 日 期 與 地 點 / 南 部 場 次 :6 月 4 日 ( 六 ) 國 立 臺 南 護 理 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9舞蹈獨招簡章98.10.27.doc

Microsoft Word - 99舞蹈獨招簡章98.10.27.doc 99 學 年 度 舞 蹈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 歡 迎 您 的 加 入 ~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單 獨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簡 史 : 舞 蹈 學 系 之 前 身 為 中 國 文 化 學 院 之 五 年 制 舞 蹈 科, 設 立 於 1964 年 1966 年 秋 奉 教 育 部

More information

材 料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及 转 正 流 程 图 2. 申 请 入 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及 培 养 记 录 表 3. 思 想 汇 报 传 阅 及 意 见 反 馈 表 4.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表 5. 政 治 审 查 函 调 信 模 板 6. 政 治 审 查

材 料 目 录 1. 党 员 发 展 及 转 正 流 程 图 2. 申 请 入 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及 培 养 记 录 表 3. 思 想 汇 报 传 阅 及 意 见 反 馈 表 4.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表 5. 政 治 审 查 函 调 信 模 板 6. 政 治 审 查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流 程 及 工 作 模 板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学 校 关 于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进 一 步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中 的 工 作 环 节, 细 化 工 作 要 求, 方 便 二 级 党 组 织 及 党 支 部 具 体 工 作 中 执 行 有 关 规 定,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参 照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北 京 高 校 发 展

More information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銘 傳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6.03)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請

More information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3.04.17)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請

More information

104 年 度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日 程 表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 名 期 間 寄 送 符 合 報 名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測 驗 入 場 通 知 書 團 體 報 名 104 年 6 月 8 日 ( 一 )9:00 至 10

104 年 度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日 程 表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報 名 期 間 寄 送 符 合 報 名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網 路 查 詢 及 列 印 測 驗 入 場 通 知 書 團 體 報 名 104 年 6 月 8 日 ( 一 )9:00 至 10 104 年 度 會 議 展 覽 專 業 人 員 認 證 考 試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執 行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貿 易 發 展 協 會 試 務 行 政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台 北 市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8 樓 電 話 :(02)3365373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錄一.doc

Microsoft Word - 附錄一.doc 附 錄 一 : 深 度 訪 談 完 整 資 料 電 台 深 度 訪 談 記 錄 ( 一 ) 訪 談 對 象 : 中 央 廣 播 電 台 節 目 導 播 兼 記 者 王 一 喚 訪 談 時 間 :2005.10.31 李 : 請 問 您 從 事 傳 播 行 業 有 多 久 了? 先 後 從 事 過 哪 些 工 作? 王 :1987 年 進 來 央 廣, 進 來 幫 忙 翻 譯 做 節 目 李 : 那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流 程 图 一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1. 向 党 支 部 提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 申 请 人 ) 本 人 自 愿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 入 党 申 请 书 ); 党 支 部 将 其 信 息 录 入 CCPM 2.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党 支 部 ) 经 团 组

More information

VISA 3 VISA 6 VISA 7 VISA 8 VISA 10 VISA 11 VISA VISA 24

VISA 3 VISA 6 VISA 7 VISA 8 VISA 10 VISA 11 VISA VISA 24 VISA VISA VISA / VISA VISA VISA 3 VISA 6 VISA 7 VISA 8 VISA 10 VISA 11 VISA 12 14 VISA 24 3 VISA / VISA ATM VISA 150 VISA 15 VISA 20 VISA 3,000 VISA - sc.com/tw 4 sc.com/tw 5 NT$450 2016/12/31 VISA 80%

More information

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雲 林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段 考 一 年 級 公 民 科 試 題 一 選 擇 題 :( 每 題 2 分, 共 56 分 ) 1 下 圖 為 我 國 近 三 十 年 來 的 貧 富 差 距 圖, 根 據 此 圖, 下 列 哪 一 位 同 學 的 分 析 最 為 正 確? 一 會 兒, 兩 人 對 話 如 下 請 問 : 由 圖 中 阿 添 的 回 答 可 知, 這

More information

~15 8~ (1) (2) (3) 10 6

~15 8~ (1) (2) (3) 10 6 C HAPTER 1 15 01 CHAPTER 1-1 1-2 1-3 16 1-1 14~15 8~10 10 1-1-1 1-1-2 1. 2. 3. 4. (1) (2) (3) 10 6 C HAPTER 1 17 5. 6. 1-1-3 50 2 50 25 25 70 200 1. 60 25% 70 2. 90 3. 30 4. 20 75% 70 1. 2. 3. 4. 5. 6.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招 生 系 所 招 生 名 額 報 考 資 格 光 電 科 技 研 究 所 ( 本 所 與 物 理 學 系 採 跨 系 所 聯 合 招 生 方 案, 請 詳 見 聯 合 招 生 暨 擇 優 錄 取 方 案 說 明 P.4) 11 名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私 立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或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大 學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者 ;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99 12 15 0990216824 100 100 1 18 8 30 100 1 25 3 100 1 18 100 1 26 100 http://tft.tcte.edu.tw 1 2 100 99 12 16 3 100 1 18 8 30 100 1 25 3 100 1 18 100 1 26 4 100 2 14 i 5 100 2 17 6 100 3 1 10 7 100 3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前  言 目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制 订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的 原 则 意 见 ( 修 订 )... 1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学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修 订 )... 6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管 理 规 定 ( 修 订 )... 16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学 管 理 规 程... 20

More information

大学英语4、6级等级考试简介.doc

大学英语4、6级等级考试简介.doc 1 CET 2008 2 3 2008 4 1 CET 2 3 4 5 6 7 8 9 10 11 EMAIL 12 13 14 CET 15 CET4 16 17 18 2 2 19 2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CET / 28 2 CET 29 3 CET 30 31 4 CET 32 33 5 CET 1 2 3 4 5 6 CET4 CET6 CET4 CET6

More information

东南大学.doc

东南大学.doc 3888.00 ( 16.00 ) ...1...4...8 ( )...13...20...27 ( )...36...38...50...58...66...75...80...81...82...83 I ...91...93 ()...95...97...98...99... 102... 103... 104... 104... 107... 108 () ( )... 109 2004...

More information

104計畫條文

104計畫條文 推 動 事 業 單 位 辦 理 職 前 培 訓 計 畫 修 正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十 三 日 職 訓 字 第 0971500632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九 日 職 訓 字 第 0971501334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二 月 一 日 職 訓 字 第 0990110158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More information

壹 依 據 : 臺 東 縣 105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一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師 資 培 育 法 及 各 施 行 細 則 二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三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壹 依 據 : 臺 東 縣 105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一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師 資 培 育 法 及 各 施 行 細 則 二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三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臺 東 縣 105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編 號 重 要 時 程 日 期 備 註 說 明 1 公 告 甄 選 簡 章 2 初 試 報 名 時 間 3 初 試 繳 費 期 限 4 自 行 列 印 准 考 證 5 公 告 初 試 試 場 分 配 6 試 場 開 放 105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105 年 6 月 22 日 ( 星 期

More information

報 考 類 組 公 費 生 錄 取 名 額 一 般 組 5 英 語 組 8 英 語 離 島 組 1 音 樂 組 3 國 小 教 師 類 音 樂 離 島 組 1 舞 蹈 離 島 組 2 健 康 與 體 育 組 3 美 術 組 3 資 訊 組 2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類 身 心 障 礙 組

報 考 類 組 公 費 生 錄 取 名 額 一 般 組 5 英 語 組 8 英 語 離 島 組 1 音 樂 組 3 國 小 教 師 類 音 樂 離 島 組 1 舞 蹈 離 島 組 2 健 康 與 體 育 組 3 美 術 組 3 資 訊 組 2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類 身 心 障 礙 組 105 年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招 生 資 訊 Q&A 詳 細 招 生 資 訊 請 參 閱 105 年 招 生 簡 章 內 容 Q1. 就 讀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有 何 優 勢? 和 其 他 研 究 所 的 不 同? A1:( 一 ) 本 校 教 專 學 程 為 全 國 唯 一 公 費 生 培

More information

棉 被 棉 褥 毛 巾 被 枕 芯 蚊 帐 各 一 个, 被 罩 床 单 枕 巾 枕 套 各 两 件, 共 13 件 每 套 售 价 450 元 同 学 们 可 于 新 生 报 到 当 日 在 学 校 设 立 的 床 上 用 品 厂 家 销 售 处 购 买 根 据 天 津 市 教 委 的 文 件 指

棉 被 棉 褥 毛 巾 被 枕 芯 蚊 帐 各 一 个, 被 罩 床 单 枕 巾 枕 套 各 两 件, 共 13 件 每 套 售 价 450 元 同 学 们 可 于 新 生 报 到 当 日 在 学 校 设 立 的 床 上 用 品 厂 家 销 售 处 购 买 根 据 天 津 市 教 委 的 文 件 指 南 开 大 学 2014 级 新 生 须 知 亲 爱 的 新 同 学 : 你 好! 衷 心 祝 贺 你 成 为 新 的 南 开 人, 现 将 新 生 入 学 相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报 到 及 住 宿 事 宜 2014 级 新 生 报 到 分 为 网 上 报 到 和 现 场 报 到 两 个 部 分, 请 新 生 们 务 必 认 真 完 成 网 上 报 到 后, 打 印 生 成 的 南 开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致 新 同 学...1 学 校 介 绍...2 入 学 须 知...4 缴 纳 费 用...6 学 费 标 准...9 报 到 流 程...11 安 全 须 知...12 新 生 军 训...13 大 学 学 习...14 学 校 资 助...16 来 校 线 路...18 常 用 电 话...18 崇 德 勤 学 敬 业 强 能 2014 级 新 生 入 学 指 南 致 新 同 学 亲 爱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