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世 界 历 史 的 天 命 流 转 中, 一 颗 深 植 于 哥 特 宪 法 1 普 通 法 深 厚 传 统 中 的 伟 大 心 智 与 开 放 心 灵, 如 何 倾 其 所 能 力 图 缝 补 这 分 崩 离 析 的 国 土, 又 如 何 深 陷 于 历 史 的 情 势 之 中, 最 终 不



Similar documents
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省思:以六朝隋唐為例

Microsoft Word - 大陸論文_繁_.doc

~ Jason Thompson, A History of Egypt: From Earliest Times to the Present, Cairo: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in Cairo Press, 2008, p

126 中 西 中 古 税 制 比 较 研 究 或 由 纳 税 人 代 表 组 成 的 机 关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相 关 税 务 的 处 理 通 常 表 现 为 集 体 议 决 一 集 权 与 专 一 如 前 所 论, 中 国 赋 税 基 本 理 论 不 仅 特 别 古 老, 根 深 蒂 固

Chapter 1 選 用 好 的 燜 燒 罐 選 用 好 的 燜 燒 罐 是 做 好 燜 燒 罐 料 理 最 重 要 的 步 驟, 除 了 須 注 意 使 用 的 材 質 是 否 符 合 食 器 使 用 標 準, 也 須 注 意 燜 燒 罐 的 保 溫 效 果, 才 能 安 心 享 用 燜 燒 罐

political-legal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 Gorgoroon E. H. Blair and J. A. Robertson The Philippine Island

越南政經改革與憲政制度之演變

2

/,,,,,,,,,,,,,,, ;,,,, ( ),,, ;,,, 1933,, ( ) ( ), 1988,,,, :,, ; :,,,,, 20,,,,,, :,,, 2001, 299 :, :, 2006, 35 :,, ( ( ), 1997, 74 ),

50 :, :,,,,, 1959,,,,, 1962 (, 1993 ;, 1999), ( ) (Lin, 1990), 1959 (,1995) (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fad) , (,1988) (Chang & Wen,1997 ; Yan

穨yinmen.PDF

西漢晚期以來,儒家思想對社會已有了深入的影響,當時不論士庶,普遍對孝悌之行抱有由衷的敬意。在此背景下,原本存在於大家庭的治家之法,在士人階層發生了深刻而微妙的變化。士人立身以禮、躬行實踐的結果,推動著家庭內的倫理關係趨向於嚴謹規矩。

53 Justinian the Great ~ 53 Procopius Kavad Ⅰ Iberian Theophanes Confessor Lazika Lazi 3 3 David Nicolle Romano-Byzantine A

; ;, ; :, ;, ;, :, ; :, ;, 500 ( ) : ; ; ; ;,, :,,,, : 168

德川日本論語詮釋史論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中國的科學與中國的公民:大陸研究在台灣的困境\\

176 李 林 生 面 者, 首 先 在 考 試 形 式 上, 兩 科 會 試 均 廢 八 股 文 體, 全 部 改 試 策 論 其 次 為 考 試 場 次 及 內 容 之 改 革, 此 尤 為 其 至 要 者 改 制 前 科 考 三 場 次 序 內 容, 乃 沿 用 乾 隆 年 間 (1736 1

第二節 「情理法」的運用

美 国 研 究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 碩博士論文電子檔授權書 (101 年 9 月最新修正版) 本授權書授權本人撰寫之碩/博士學位論文全文電子檔(不包含紙本 詳備註 1 說 明) 在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 (以下請擇一勾選) ( )同意 (立即開放) ( )同意 (請於西元 ( )不同意 原因是 年 月

Microsoft Word - 10¥~Äy°t°¸®a®xªA°È


Microsoft Word - 柯惠鈴

Microsoft Word - 2AF63內文.doc

1 2 Northwestern Journal of Ethnology Chinese folk/popular religion Richard Madsen, Morality and Power in a Chinese Village, pp.130~1

專題編語


( 98 ) 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o. 4, 2005 Nov :,,,,,,, : :, ( : ),,,, F. A.,,,,,,,,,, 73. F. A. Hayek: Law, Legislation

A XZ - XB

Microsoft Word newsletter.doc

西方三大霸权的战略比较——兼论美国制度霸权的启示意义•


Microsoft Word - 01馮樹勳三校.doc

M M. 20

: : 1896 : gλυ gλϖ gλυ gλϖ

2004 2,,,, 1907,, 7 6,,,,,,,,,,,,, 7 13,,, 15,, :,,2001, ,:,, 1981,

Microsoft Word - concept-culture.doc

~

护国运动时期云南都督府的“拥护共和”奖功制度

一般认为,学

中 國 學 研 究 期 刊 泰 國 農 業 大 學 บ นทอนเช นก น และส งผลก บการด ดแปลงจาก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มาเป นบทภาพยนตร และบทละคร โทรท ศน ด วยเช นก น จากการเคารพวรรณกรรมต นฉบ บเป นหล

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中国内地东北地区一个省会城市中的中低收入社区内居民使用手机的情况,廓清手机这种信息沟通技术对于社区居民的影响

硕士论文正文

/ /

,,,,,, (), ,,, : ( ) ( 81,2002 ) ; :: ( ) ;: ( ), ( 4,1998 ) ( ) ; : ( ) ;: (,2000 ) ; Levine, Steven I.,

Glanvill 8 70 HenrydeBracton 13 9

Microsoft Word - 69 樊學慶 final T.doc

江 西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曝 光 台 写 入 两 会 报 告 摘 要 1 月 27 日, 江 西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五 次 会 议 举 行 第 二 次 全 体 会 议,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张 忠 厚 向 大 会 作 江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形 式 审 查 不 通 过, 将 说 明 原 因 并 予 退 回, 不 予 重 新 修 改 提 交 ( 形 式 审 查 常 见 主 要 问 题 参 考 附 件 3) ( 三 ) 申 请 人 下 载 打 印 网 上 状 态 为 请 交 纸 质 材 料 至 窗 口 受 理 的 申 报 书, 报 送 项

撤 离 你 听 到 了 吗? 它 们 已 经 进 了 墙 里 边 了 那 些 金 属 的 撞 击 声 在 狂 风 之 中 很 难 听 清, 但 断 然 不 会 有 错 围 坐 在 桌 边 的 四 人 靠 得 更 紧 了 些, 并 不 是 因 为 害 怕, 而 是 为 了 取 暖 你 们 觉 得 呢?

2006 2,,, :,,,,,,,,,,,,,,,,,,,,,,,,,,,,,,,?! 1900,,,,,,,,,,,,,,,, :, :,,,,,?,,,,,,,,,,,,,,,,, 11, :, :, ,,,, :, :, ,, 1900,, 152, 19

Microsoft Word - 06-p0329-c10.doc

328 漢 學 研 究 第 28 卷 第 2 期 (1) (2) A Valerie Hansen, Changing Gods in Medieval Chin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

<4D F736F F D20D3C3BFB4B2BBBCFBB5C4CAD6D6CEC0EDCDA8D5CD332E646F63>


(political socialisation)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06-07周年報告template.PDF

<4D F736F F D20B6C0AE78B0EDAABAC0B8A740B8D65FA7EBA7BAA54EA4E5BEC7ACE3A873C24FA55AA15E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F5.docx

Microsoft Word - 朗诵诵材.doc

<4D F736F F D20C8CBB8A3D2BDD2A9BCAFCDC5B9C9B7DDB9ABCBBECFEA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A3A8CEE4BABAB5B1B4FABFC6BCBCB2FAD2B5BCA


180 漢 學 研 究 第 31 卷 第 4 期 一 前 言 河 豚 於 史 載 甚 早, 東 漢 王 充 ( 西 元 年 ) 在 論 衡 裡, 已 將 河 豚 視 為 毒 魚 1 南 北 朝 時 期, 開 始 有 人 把 河 豚 剁 成 魚 醬 供 給 日 常 食 用, 漸 成 老 饕

国 国 国

第16卷 第2期 邯郸学院学报 年6月

59-8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四 十 四 期 The Body Metaphors in The Travels of Lao Can Hsu Hui-Lin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Taiwan

人文內封面

科 学 发 展 观 指 导 下 的 中 国 特 色 军 事 变 革 威 慑 和 实 战 能 力 1 按 照 机 械 化 军 队 建 设 的 目 标,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需 要 保 持 一 定 的 员 额, 按 照 信 息 化 军 队 建 设 的 目 标,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则 需

American Sociological Society Camic Robert M. Hutchins great traditions Philip Reiff Samuel Nelson Daniel Bell Lewis Coser Edw

60 教 育 資 料 集 刊 第 四 十 五 輯 2010 各 國 初 等 教 育 ( 含 幼 兒 教 育 ) The Centennial Change from Imitation to Innovation : A Strategic Adjustment in the Reform of C

FDI [] [ ] F832 A (FDI) FDI FDI FDI FDI 1991 FDI 0.2% % FDI 2002 FDI FDI FDI FDI FDI FDI H.Chenery A.M.Str

說 等 目 前 可 以 看 到 的 是 政 府 擬 訂 了 推 動 計 畫 與 目 標, 也 有 發 展 的 技 術 條 件, 但 電 子 書 的 內 容 卻 非 常 匱 乏 數 位 出 版 產 業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計 畫 這 項 計 畫 目 標 是 五 年 內 提 供 十 萬 本 電


2004年臺灣人口學會年會應徵論文摘要

桃創學報

PP P. 9 3 P P P P

186 臺 灣 學 研 究. 第 十 三 期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壹 前 言 貳 從 廢 廳 反 對 州 廳 設 置 到 置 郡 運 動 參 地 方 意 識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肆 結 論 : 政 治 史 的 另 一 個 面 相 壹 前 言 長 期 以 來, 限 於 史 料 的 限 制

,,, (Pisistratus),,,,,,, ;, 3,,,,,,,,,,, (), 4, (),,,,,,,,,,,,,,,,,, :,:, :,,,,, 5,,,,,,,,,,, (), : 6,,, 3 :,1954,114 4 :,2001,349 5 []:,,1998,636 6 [



~ Francois I


潘 传 表 论 民 族 身 份 非 法 律 化 而 作 出 的 制 度 性 的 差 异 安 排 民 族 身 份 需 不 需 要 成 为 一 个 法 律 事 实? 这 一 问 题 是 不 同 模 式 的 民 族 政 策 的 一 个 关 键 分 歧 点 在 前 苏 联 模 式 的 民 族 政 策 中,

2003 2,, ,,,8 6 8,, 8 9,,,,, 10, 14,15,, 8 10,,,,,, : :, 2000 ; :1949,2002 :1946, ;,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5 / ~

gesith K. E. Digb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the Law of Real Property with Origin

<4D F736F F D203033BDD7A16DA576B04FA145A4ADABD2A5BBACF6A16EADBAB6C0ABD2A4A7B74EB871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07楊雅惠三校稿.doc

歷史學報第1期至第29期 目 錄

C3

2006 4,,,, TFP (,2003),, 90,,,, 2005,, ;,,,,,, (disembodied),,,, (,2003),,,,,, : y = Af ( k, l) : y, k, l, A, : = - -, ( ), ( ),,,,90,,,:,,,,,,,,,,,,,

Transcription:

立 法 者 的 局 限 柏 克 与 英 帝 囯 的 宪 政 危 机 白 龙 * 内 容 摘 要 : 美 洲 殖 民 地 在 独 立 战 争 前 的 政 治 诉 求, 导 致 了 当 时 英 帝 国 的 宪 政 危 机 作 为 下 议 院 议 员 的 柏 克, 对 此 提 出 了 一 套 政 治 解 决 方 案, 却 因 各 种 原 因 失 败 了 对 柏 克 的 失 败 原 因 进 行 分 析, 可 以 发 现 其 局 限 性 不 仅 仅 在 于 具 体 方 案 的 不 完 备, 还 在 于 其 受 制 于 历 史 情 势 的 深 刻 变 更 这 场 变 更 不 仅 揭 示 了 旧 的 英 国 秩 序 的 困 境, 也 预 示 着 美 国 宪 政 秩 序 的 到 来 关 键 词 : 柏 克 ; 英 囯 宪 制 ; 美 洲 革 命 ; 代 议 制 中 图 分 类 号 :D914.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2095-7076(2014)03-0031-11 七 年 战 争 (1756 1763) 之 后, 英 国 困 于 债 务 问 题, 转 而 向 美 洲 殖 民 地 增 加 税 赋, 进 而 导 致 了 一 场 政 治 危 机 这 场 危 机 愈 演 愈 烈, 在 美 洲 方 面 表 现 为 逐 步 升 级 的 革 命 浪 潮 ; 在 英 国 方 面, 则 表 现 为 宪 法 和 代 议 制 的 不 足 为 用 站 在 世 界 历 史 的 角 度, 我 们 可 以 把 这 场 危 机 视 为 英 国 宪 政 秩 序 的 一 次 重 大 转 折, 以 及 美 国 宪 政 秩 序 兴 起 的 先 声 旧 秩 序 之 下 的 英 国 才 智 之 士, 大 都 对 这 一 重 大 秩 序 变 更 有 所 反 应, 但 立 场 迥 异 比 如, 作 为 立 法 者 ( 英 国 下 议 院 议 员 ) 的 爱 德 华 吉 本, 皇 皇 巨 著 罗 马 帝 国 衰 亡 史 的 作 者, 带 着 博 雅 之 士 的 政 治 疏 离 感, 保 守 地 站 在 了 维 护 英 国 现 状 反 对 美 洲 革 命 的 立 场 上 1 而 同 为 英 国 下 议 院 议 员 的 埃 德 蒙 柏 克, 则 更 像 是 一 个 古 典 意 义 上 的 立 法 者 以 拯 救 政 治 生 活 和 人 世 秩 序 为 己 任 本 文 正 是 以 美 洲 危 机 时 期, 柏 克 发 表 于 英 国 下 院 等 场 合 的 演 说 或 书 信 为 文 本 依 据, 研 究 立 法 者 柏 克 的 政 治 方 案 及 其 内 在 局 限 柏 克 在 美 洲 危 机 期 间 的 言 论 给 人 这 种 印 象 : 通 过 立 法 者 的 谋 划 政 治 人 物 的 行 动 和 宪 法 秩 序 的 重 构, 适 足 应 对 美 洲 事 务 虽 然 如 后 人 所 见, 柏 克 并 未 完 成 这 一 重 任, 但 其 在 英 国 宪 法 危 机 时 刻 呈 现 的 洞 见 和 勇 气, 却 成 为 剖 析 立 法 者 局 限 的 绝 佳 案 例 柏 克 亲 身 展 现 了 私 智 与 天 命 之 间 的 深 刻 缠 斗 : * 清 华 大 学 法 学 院 2011 级 博 士 生 1 参 见 [ 英 ] 爱 德 华 吉 本 : 罗 马 帝 国 衰 亡 史 ( 上 ), 黄 宜 思 黄 雨 石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96 年 版, 中 译 本 序 言, 第 4 页 吉 本 更 多 的 是 一 位 思 想 史 人 物 而 非 政 治 人 物, 他 对 政 治 事 务 参 与 不 深, 也 不 感 兴 趣 对 柏 克 这 样 的 议 会 反 对 派, 吉 本 多 少 是 带 着 学 者 式 的 距 离 感 看 待 的, 故 其 不 足 以 作 为 典 型 的 立 法 者 来 分 析 另 可 参 见 [ 英 ] 爱 德 华 吉 本 : 吉 本 自 传, 戴 子 钦 译,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书 店 1989 年 版, 第 157-158 页

在 世 界 历 史 的 天 命 流 转 中, 一 颗 深 植 于 哥 特 宪 法 1 普 通 法 深 厚 传 统 中 的 伟 大 心 智 与 开 放 心 灵, 如 何 倾 其 所 能 力 图 缝 补 这 分 崩 离 析 的 国 土, 又 如 何 深 陷 于 历 史 的 情 势 之 中, 最 终 不 足 以 逆 势 而 动, 改 变 美 洲 的 兴 起 这 一 世 界 历 史 事 件 一 言 以 蔽 之, 柏 克 所 面 临 的 难 题 在 于 : 是 否 能 通 过 对 英 国 宪 制 的 改 造 与 重 构, 使 英 帝 国 秩 序 得 以 拓 展 至 美 洲, 同 时 又 无 碍 于 殖 民 地 的 自 由? 或 者 说, 英 国 宪 制 下 的 自 由 帝 国 是 否 可 能 如 何 可 能? 本 文 在 对 柏 克 作 为 思 想 / 政 治 人 物 的 定 位 之 上, 对 其 遵 循 的 智 识 传 统 置 身 其 中 的 政 治 情 境 进 行 剖 析 与 读 解 需 要 说 明 的 是, 本 文 并 非 一 篇 对 当 时 英 国 史 的 解 读, 毋 宁 说 是 基 于 历 史 法 学 2 的 立 场, 对 立 法 者 柏 克 的 文 本 研 究 因 此, 本 文 将 首 先 讨 论 桕 克 所 面 临 的 宪 法 难 题, 它 的 时 代 给 定 性 政 治 环 境 的 特 殊 困 难 ( 党 争 ), 以 及 在 议 会 形 式 上 的 表 现 其 次, 本 文 将 通 过 对 柏 克 美 洲 三 书 的 文 本 分 析, 呈 现 他 对 以 上 难 题 给 出 的 应 对 方 案 再 次, 本 文 将 以 比 较 的 方 法, 尝 试 对 柏 克 的 宪 政 方 案 缘 何 失 败 给 出 一 个 初 步 解 释 一 立 法 者 柏 克 所 面 临 的 宪 法 难 题 ( 一 ) 立 法 者 的 新 旧 之 别 立 法 在 相 当 长 的 历 史 时 段 都 是 君 主 的 使 命, 比 如 马 基 雅 维 里 笔 下 的 罗 慕 洛 吕 库 古 或 美 第 奇 家 族 而 这 一 在 17 世 纪 威 胁 过 英 国 宪 制 的 君 主 问 题, 到 了 18 世 纪 的 柏 克 时 代 已 经 转 变 为 议 会 斗 争 议 会 立 法 者 在 一 定 意 义 上 取 代 了 君 主 立 法 者, 并 成 为 后 世 之 常 所 谓 议 会 立 法 者, 是 指 在 实 行 议 会 制 的 国 家, 借 助 政 治 辩 论 推 行 政 治 主 张 通 常 具 有 议 员 身 份 的 政 治 人 物 君 主 诉 诸 剑 与 火 的 地 方, 议 会 立 法 者 们 将 诉 诸 演 讲 与 论 战, 立 法 从 行 动 变 为 言 辞 但 正 如 马 基 雅 维 里 所 说, 政 治 地 演 说 与 写 作, 本 身 就 是 一 种 行 动 3 如 果 说 在 马 基 雅 维 里 笔 下, 君 主 立 法 者 要 考 虑 的 核 心 问 题 之 一 就 是 如 何 处 理 政 体 新 与 旧 的 问 题 4, 那 么 到 了 柏 克 那 里, 立 法 者 所 面 临 的 新 旧 之 争 并 没 有 随 着 君 主 立 法 者 的 退 场 而 消 失 1763 年 之 后 的 英 国, 也 将 面 临 属 于 自 己 的 新 与 旧 之 惑 以 下 议 院 议 员 身 份 履 行 立 法 者 职 责 的 柏 克 所 面 对 的 情 景, 某 种 程 度 上 类 似 于 马 基 雅 维 里 身 处 其 间 的 亦 旧 亦 新 的 佛 罗 伦 萨 时 代 : 是 旧 的 英 国 秩 序 化 解 掉 新 生 的 美 洲 难 题, 还 是 美 洲 可 以 崛 起 为 全 新 的 政 治 体, 并 实 现 自 我 立 法? 对 这 一 问 题 的 应 对, 关 乎 世 界 历 史 的 走 向 柏 克 对 新 与 旧 的 理 解, 将 影 响 他 此 后 提 出 的 美 洲 方 案, 而 其 局 限 性 也 深 植 于 此 柏 克 的 旧, 主 要 体 现 为 他 对 英 格 兰 古 老 宪 制 (Ancient Constitution ) 的 服 膺, 其 自 由 主 义 和 保 守 主 义 立 场 也 在 这 一 传 统 中 1 哥 特 宪 法 (the ancient gothic constitution ), 指 源 于 中 世 纪 早 期 的, 由 作 为 征 服 者 的 蛮 族 创 设 于 古 罗 马 帝 国 疆 域 之 内 的 日 耳 曼 传 统, 被 认 为 是 欧 洲 议 会 制 度 的 源 头, 以 及 一 切 法 律 都 需 要 被 统 治 者 的 同 意 这 一 观 念 的 萌 芽 在 英 国, 哥 特 遗 产 经 由 17 世 纪 早 期 的 温 和 革 命 和 洛 克 的 思 想, 实 现 了 可 为 人 接 受 的 形 式 参 见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p.138 以 及 [ 爱 尔 兰 ] J M 凯 利 : 西 方 法 律 思 想 简 史, 王 笑 红 译, 法 律 出 版 社 2002 年 版, 第 210 页 2 正 如 许 章 润 教 授 在 历 史 法 学 第 一 卷 的 主 编 者 言 中 所 说, 历 史 法 学 指 向 的 不 是 学 科 建 制 意 义 上 的 法 律 史 或 者 法 律 思 想 史 研 究, 而 是 在 此 基 础 上 的 一 种 关 于 法 律 的 政 治 使 命 与 道 德 秉 性 的 历 史 思 考, 一 种 透 过 特 定 时 空 维 度, 以 法 律 为 样 本, 观 察 人 世 生 活 因 果 关 系 的 法 律 哲 学, 基 于 人 曾 经 是 什 么 而 探 究 可 能 与 应 当 具 有 何 种 惬 意 的 人 世 生 活 的 政 治 正 义 参 见 许 章 润 主 编 : 民 族 主 义 与 国 家 建 构, 法 律 出 版 社 2008 年 版, 第 2 页 3 参 见 君 主 论 第 六 章, 论 依 靠 自 己 的 武 力 和 能 力 获 得 的 新 君 主 国 中 关 于 武 装 的 先 知 和 非 武 装 的 先 知 的 区 别, 以 及 Francesco Guicciardini,The History of Italy,trasnlated, edited,with notes and introduction by Sidney Alexand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PP.83-97. 需 要 提 醒 的 是, 武 力 之 于 立 法 者 有 着 不 可 忽 视 的 作 用 如 果 说 在 常 态 的 宪 法 政 治 中, 武 力 处 于 隐 而 不 彰 的 状 态, 那 么 在 宪 法 的 非 常 时 刻 ( 比 如 面 临 分 离 解 体 等 问 题 时 ), 武 力 将 压 倒 言 辞 成 为 决 定 性 力 量 比 如 国 民 武 装 之 于 马 基 雅 维 里 独 立 战 争 之 于 美 洲 人 民 南 北 战 争 之 于 林 肯 等 等 4 参 见 马 基 雅 维 里 在 君 主 论 第 一 章 中 对 世 袭 君 主 国 与 新 君 主 国 的 区 分

呈 现 柏 克 的 自 由 主 义, 并 非 如 后 世 施 米 特 所 批 判 的 那 种 缺 乏 决 断 的 自 由 主 义 1, 而 是 带 着 强 健 的 战 斗 精 神 ; 他 所 持 守 的 保 守 主 义 姿 态, 也 并 非 通 常 理 解 的 中 庸 之 道, 而 是 对 英 格 兰 祖 制 的 维 护, 在 国 王 和 人 民 之 间 维 护 动 态 且 精 巧 的 平 衡 这 一 传 统 来 自 于 但 并 不 混 同 于 古 典 共 和 主 义, 与 后 者 相 比, 柏 克 的 立 法 者 精 神 少 了 欧 陆 意 义 上 的 嗜 血 与 权 谋, 多 了 审 慎 与 平 衡 而 柏 克 的 新, 则 体 现 在 他 的 现 实 感 与 远 见, 即 不 以 旧 框 架 为 限, 而 是 力 求 创 造 性 地 解 决 美 洲 的 宪 政 危 机, 并 试 图 以 危 机 的 解 决 作 为 英 国 宪 制 更 新 的 契 机 ( 二 ) 党 争 的 古 今 之 变 议 会 立 法 者 通 过 言 辞 起 作 用 的 前 提, 是 未 被 败 坏 的 健 全 民 智 换 言 之, 如 果 有 败 坏 民 情 分 裂 民 众 的 现 象 存 在, 则 需 要 立 法 者 站 在 宪 法 守 护 者 的 角 度 剪 除 之 在 柏 克 看 来, 当 时 英 国 国 内 的 阴 谋 与 党 争, 实 际 具 有 腐 蚀 宪 法 根 基 的 危 机 性 质 古 典 共 和 主 义 和 英 国 宪 制 对 党 争 的 处 理 略 有 不 同 在 塔 西 佗 或 者 马 基 雅 维 里 的 撰 述 中, 对 阴 谋 和 党 争 的 制 衡 是 共 和 主 义 的 核 心 关 切 君 主 论 最 长 的 一 章 中, 马 基 雅 维 里 对 阴 谋 问 题 花 费 了 大 量 笔 墨, 并 以 法 国 为 例 阐 述 巴 列 门 (Parliament) 对 于 化 解 党 派 阴 谋 所 起 的 作 用 在 他 看 来, 以 巴 列 门 作 为 裁 判 机 关 来 弹 劾 贵 族 维 护 平 民, 对 于 君 主 来 说 是 再 好 不 过 的 事 2 而 英 国 自 1688 年 以 来 通 过 君 主 一 贵 族 一 平 民 式 的 平 衡 来 遏 制 党 争, 则 是 英 国 宪 制 的 精 要 之 处 如 果 说 古 典 共 和 主 义 的 宪 制 方 案 更 多 带 有 血 气 (Thymos) 的 因 素, 则 英 国 宪 制 更 多 出 于 智 虑 与 审 慎 在 写 于 1770 年 的 论 当 前 之 不 满 情 绪 的 根 源 一 文 中, 柏 克 对 当 时 困 扰 英 国 政 局 的 党 争 问 题 进 行 了 描 述 : 一 群 被 称 为 宫 廷 帮 的 党 徒, 如 隐 秘 的 地 下 根 茎 窃 据 了 政 府 和 皇 室 的 要 津, 形 成 实 际 上 的 双 重 内 阁, 绑 架 了 当 时 的 英 国 国 务, 施 加 影 响 于 议 员 选 举 与 法 案 通 过, 腐 蚀 着 下 院 所 代 表 的 公 共 精 神 换 言 之, 到 了 乔 治 三 世 时 期, 一 度 稳 固 的 君 主 一 贵 族 一 平 民 式 宪 制 结 构, 受 到 了 党 派 之 争 的 侵 扰 宫 廷 党 徒 不 仅 蒙 蔽 了 国 王, 而 且 侵 蚀 着 议 会, 从 而 破 坏 了 英 国 宪 制 中 至 为 重 要 的 平 衡 感 具 体 到 下 院 内 部, 在 对 美 洲 事 务 的 讨 论 上, 也 存 在 格 伦 维 尔 党 与 柏 克 所 在 的 罗 金 厄 姆 党 之 间 的 分 歧 前 者 对 美 洲 的 定 位, 类 似 于 杀 鸡 取 卵 涸 泽 而 渔 : 完 全 不 顾 殖 民 地 正 在 风 起 云 涌 的 革 命 形 势, 强 调 以 高 压 手 段 通 过 议 会 法 案 对 美 洲 课 税 不 仅 如 此, 他 们 对 美 洲 政 策 还 一 日 三 变 朝 秦 暮 楚, 激 起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不 满 柏 克 则 认 为, 以 这 种 方 式 课 税 于 美 洲, 不 但 将 激 起 更 大 范 围 和 更 高 烈 度 的 反 抗, 而 且 即 便 从 长 远 来 看, 也 是 得 不 偿 失 的 从 根 本 上 来 说, 维 持 美 洲 相 对 自 由 的 贸 易 地 位, 将 更 加 有 助 于 帝 国 秩 序 格 伦 维 尔 党 显 然 见 不 及 此, 也 无 意 妥 协 对 立 法 者 柏 克 而 言, 党 争 最 大 的 问 题 不 在 于 分 裂 共 识, 而 在 于 消 解 了 健 康 的 公 共 舆 论, 腐 蚀 了 民 众 的 健 全 理 智, 而 这 一 点 正 是 宪 法 能 起 作 用 的 基 础 柏 克 认 为, 任 由 党 派 的 纷 争 弥 漫 全 国, 将 导 致 国 民 的 分 裂, 而 民 众 中 的 大 多 数 和 其 中 的 优 秀 者, 将 因 为 其 声 音 不 能 表 达, 而 陷 于 狂 暴 的 权 争 党 徒 们 以 抽 象 的 国 力 增 长 为 幌 子, 危 害 了 自 由 的 英 宪 体 制 3 1 施 米 特 对 这 种 软 弱 的 自 由 主 义 进 行 过 入 木 三 分 的 描 写 : 尽 管 自 由 主 义 的 资 产 阶 级 希 望 有 一 个 上 帝, 但 是 这 个 上 帝 却 不 能 是 主 动 的 ; 尽 管 他 们 希 望 有 一 个 国 王, 但 是 他 却 必 须 没 有 任 何 权 力 ; 尽 管 他 们 要 求 自 由 平 等, 但 是 却 把 选 举 权 局 限 于 有 产 阶 级, 以 便 保 证 教 育 和 财 富 对 立 法 的 影 响 力, 似 乎 教 育 和 财 产 赋 予 了 这 个 阶 级 压 迫 穷 人 和 未 受 过 教 育 之 人 的 权 利 ; 他 们 废 除 血 缘 和 家 庭 的 贵 族 制, 却 允 许 金 钱 贵 族 厚 颜 无 耻 的 统 治, 这 是 一 种 最 无 知 最 平 淡 的 贵 族 制 形 式 ; 他 们 既 不 想 要 国 王 的 主 权, 也 不 想 要 人 民 的 主 权 参 见 [ 德 ] 卡 尔 施 米 特 : 政 治 的 概 念, 刘 宗 坤 等 译,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2003 年 版, 第 50 页 2 [ 意 ] 尼 科 洛 马 基 雅 维 里 : 君 主 论, 潘 汉 典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5 年 版, 第 91 页 3 参 见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46-250 页 柏 克 在 这 里 的 论 证, 很 容 易 让 人 想 起 托 克 维 尔 对 美 国 民 主 的 描 述 在 托 克 维 尔 看 来, 健 康 的 民 情, 是 使 美 国 得 以 维 护 民 主 共 和 制 度 的 重 大 原 因 之 一 参 见 [ 法 ] 托 克 维 尔 : 论 美 国 的 民 主 ( 上 卷 ), 董 果 良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88 年 版, 第 二 部 分 第 九 章

对 身 处 议 会 体 制 之 下 的 柏 克 来 说, 固 然 无 法 运 用 君 主 式 的 手 段 推 行 自 己 的 政 治 方 案, 但 他 依 然 可 以 面 对 尚 未 被 全 然 败 坏 的 民 众, 通 过 政 治 演 说 进 行 呼 吁, 通 过 赢 得 下 院 同 意 换 取 方 案 的 推 行, 而 这 个 任 务 注 定 会 不 轻 松 ( 三 ) 代 议 制 的 英 美 之 争 超 出 一 定 限 度 的 民 众 分 裂 会 带 来 代 议 制 的 危 机, 因 为 基 于 必 要 共 识 的 旧 的 宪 制 根 基 松 动 了 代 议 制 危 机 与 政 治 危 机 未 必 同 步, 如 果 政 治 危 机 先 于 民 众 分 裂, 则 代 议 制 可 以 成 为 化 解 政 治 危 机 的 手 段, 立 法 者 借 此 可 在 政 治 危 机 恶 化 前 推 行 一 套 及 于 全 体 的 政 治 方 案 ; 如 果 政 治 危 机 发 生 之 时, 民 众 已 经 分 裂 或 者 尚 未 实 现 政 治 化, 则 真 正 的 危 机 不 可 挽 回 1 对 当 时 的 英 国 而 言, 国 内 的 党 派 之 争 及 其 引 起 的 民 众 分 裂 固 然 引 人 注 目, 但 更 为 严 重 的 分 裂 来 自 英 国 和 美 洲 之 间, 即 英 国 议 会 已 经 不 足 以 代 表 殖 民 地 的 利 益, 这 是 一 场 代 议 制 的 危 机 梳 理 代 议 制 的 历 史 可 以 知 道, 在 中 世 纪, 代 议 制 的 形 态 可 以 说 是 利 益 代 言 人 模 式, 即 围 绕 本 选 区 全 体 选 民 的 利 益, 展 开 对 政 府 行 为 的 纠 正 作 为 回 报, 选 民 予 以 经 济 资 助 而 到 了 美 洲 独 立 前, 英 国 议 会 已 经 大 体 完 成 了 利 益 整 合 与 意 见 整 合, 表 现 形 式 是 对 普 遍 利 益 的 共 识, 对 局 部 利 益 的 超 越 在 形 式 上, 对 代 表 的 限 制 逐 渐 减 弱, 但 对 代 表 的 政 治 觉 悟 要 求 较 高 柏 克 对 此 进 行 了 经 典 的 表 述, 他 认 为 : 议 会 代 表 不 是 不 同 利 益 以 及 利 益 冲 突 各 方 的 使 节 议 会 是 一 个 民 族 国 家 的 协 商 会 议, 其 中 只 允 许 存 在 一 个 利 益, 并 且 这 个 利 益 只 能 是 全 体 民 众 的 利 益, 它 不 是 为 了 某 个 地 方 的 目 的, 也 不 应 该 受 地 方 偏 见 的 指 导, 它 代 表 的 是 普 遍 利 益 (the general good ) 2 然 而, 就 当 时 英 美 之 间 的 政 治 局 势 而 言, 关 于 普 遍 利 益 的 共 识 已 经 很 难 维 持 在 具 体 的 表 现 形 式 上, 主 要 是 美 洲 人 的 无 代 表, 不 纳 税 主 张 这 一 主 张 因 其 广 为 人 知 而 无 需 申 述, 但 是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对 这 一 主 张 的 一 般 理 解 存 在 误 差 首 先, 当 时 的 英 国 议 会 是 否 同 意 美 洲 人 进 入, 本 身 就 是 问 题 ; 其 次, 介 于 大 西 洋 的 阻 隔, 地 理 的 制 约, 美 洲 人 也 很 难 实 际 履 行 这 一 职 责 更 为 重 要 的 是, 即 使 美 洲 人 得 以 进 入 议 会, 以 其 人 口 比 例, 仍 然 无 力 阻 挡 对 其 不 利 的 法 案 通 过, 反 倒 给 法 案 以 合 法 化 外 衣 因 此, 柏 克 需 要 同 时 说 服 英 国 人 和 美 洲 人 接 受 另 外 一 套 替 代 方 案 化 解 危 机 问 题 就 在 于, 有 没 有 一 种 可 能 的 解 决 方 式? 美 洲 人 士 是 否 也 愿 意 以 这 种 方 式 化 解 危 机? 在 英 国 和 美 洲 之 间, 还 存 不 存 在 将 二 者 联 为 一 体 的 宪 制 方 案? 申 而 论 之, 英 国 当 时 的 代 议 制 危 机, 主 要 是 英 国 的 秩 序 在 拓 展 至 本 土 之 外 乃 至 全 球 时, 能 否 适 应 不 同 的 历 史 和 社 会 环 境? 作 为 一 个 贸 易 帝 国, 英 国 的 治 理 秩 序 自 然 具 有 可 延 展 性 实 际 上, 在 我 们 谈 论 英 国 时, 需 要 区 分 大 英 帝 国 和 大 不 列 颠 王 国 两 个 范 围 完 全 不 同 的 概 念 在 美 洲 革 命 时 期, 大 英 帝 国 指 的 是 英 格 兰 苏 格 兰 爱 尔 兰 马 恩 群 岛 (the island of Man ) 泽 西 (Jersey ) 根 西 (Guernsey ) 直 布 罗 陀 (Gilbraltar ) 和 在 地 中 海 的 美 诺 卡 岛 (Minorca ) 等 地 ; 在 非 洲 的 塞 内 加 尔 等 地 ; 在 东 印 度 的 孟 买 等 地 ; 在 北 美 的 诸 岛 屿 及 殖 民 地 等 地 3 如 果 说, 大 不 列 颠 王 国 的 宪 法 秩 序 在 处 理 本 土 事 务 时, 还 能 应 对 裕 如, 那 么 当 这 套 秩 序 包 涵 了 美 洲 以 及 其 他 海 外 领 地, 如 何 说 服 当 地 人 民 将 自 身 利 益 与 英 国 利 益 同 等 视 之? 英 国 代 议 制 的 这 一 内 在 困 境, 柏 克 自 然 不 可 能 单 凭 一 己 之 力 去 加 以 克 服 1 这 一 趋 势 在 亨 廷 顿 所 谓 第 三 波 民 主 浪 潮 以 及 后 冷 战 时 代 体 现 得 更 为 明 显, 用 20 世 纪 的 术 语 来 说, 在 民 主 的 巩 固 没 有 完 成 民 主 政 治 行 为 没 有 制 度 化 之 前, 代 议 制 很 难 发 挥 化 解 政 治 危 机 的 作 用, 反 而 成 为 掣 肘 的 因 素 参 见 [ 美 ] 塞 缪 尔 亨 廷 顿 : 第 三 波, 刘 军 宁 译, 上 海 三 联 书 店 1998 年 版, 第 五 章 ;[ 美 ] 胡 安 林 茨 阿 尔 弗 莱 德 斯 泰 潘 : 民 主 转 型 和 巩 固 的 问 题 : 南 欧 南 美 和 后 共 产 主 义 的 欧 洲, 孙 龙 译,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2008 年 版 2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63. 3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17.

二 筑 造 自 由 帝 国 : 柏 克 的 美 洲 方 案 ( 一 ) 柏 克 的 设 想 : 以 帝 国 模 式 合 内 与 外 不 晚 于 发 表 论 课 税 于 美 洲 的 演 讲 之 时, 柏 克 开 始 设 想 一 套 既 符 合 英 国 的 祖 制 "(Ancient Constitution), 又 能 维 护 殖 民 地 自 由 的 政 治 秩 序 : 在 一 套 自 由 帝 国 的 方 案 下, 兼 顾 二 者 这 套 方 案 的 起 点, 始 于 对 不 列 颠 议 会 1764 年 针 对 美 洲 课 税 的 岁 入 法 案 的 反 对 柏 克 的 理 由 明 确 而 有 力, 即 对 手 的 做 法 变 更 了 英 国 祖 制 : 在 这 一 百 多 年 的 时 间 里, 以 议 会 立 法 的 方 式 由 美 洲 征 集 岁 入, 议 会 是 想 都 没 想 过 这 样 的 政 策 在 美 洲 人 的 眼 里, 也 是 祖 制 的 大 变 更 1 柏 克 所 维 护 的 祖 制, 和 他 所 设 想 的 帝 国 方 案, 都 始 于 同 一 个 起 点, 即 从 1660 年 代 以 来 被 29 项 议 会 法 案 所 贯 穿 的 奠 定 了 英 国 殖 民 方 针 之 基 石 的 航 海 条 例 格 伦 维 尔 内 阁 以 法 案 的 形 式 对 美 洲 课 税 的 行 为 依 据, 不 见 于 此 前 关 于 此 条 例 的 任 何 法 案 这 种 短 视 行 为 既 是 对 英 国 利 益 的 危 害, 也 损 害 了 美 洲 人 民 的 自 由 和 尊 严 为 什 么 这 么 说 呢? 因 为 此 前 关 于 航 海 条 例 的 法 案, 是 与 所 有 殖 民 地 互 商 妥 协 的 结 果, 也 是 应 部 分 殖 民 地 的 明 确 要 求 而 制 定 的 2 这 种 协 商 与 合 意, 是 维 护 航 海 条 例 所 奠 定 的 殖 民 体 系 的 合 法 性 来 源 与 治 理 根 基 从 美 洲 征 集 岁 入 并 非 不 可, 但 是 不 能 由 英 国 议 会 伸 手 去 要 柏 克 试 图 维 护 的, 是 奠 基 于 这 种 合 法 性 之 上 的 贸 易 帝 国 美 洲 的 自 由, 也 应 在 这 一 套 英 国 宪 制 之 中 来 考 虑 1764 年 岁 入 法 案 对 祖 制 的 违 反, 动 摇 了 英 国 宪 制 的 根 基, 这 是 柏 克 所 无 法 容 忍 的 自 由 的 贸 易 帝 国 能 否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容 纳 美 洲? 柏 克 认 为 是 可 以 的 原 因 有 二 : 首 先, 美 洲 的 成 长 本 身 就 是 航 海 条 例 的 产 物, 即 便 它 本 身 有 着 诸 种 不 足, 美 洲 人 士 也 已 经 将 其 作 为 一 个 习 惯 接 受 了 下 来, 而 且 美 洲 也 得 到 了 经 济 补 偿 其 次, 除 商 业 受 限 之 外, 美 洲 在 其 所 有 的 内 部 事 务 中, 有 着 自 由 政 体 的 特 征 和 英 国 宪 法 的 影 子 正 如 柏 克 本 人 所 说, 商 业 上 的 奴 役 和 政 治 上 的 自 由 这 一 组 合, 虽 然 称 不 上 完 美 的 自 由, 但 也 算 得 上 幸 福 和 自 由 了 3 正 是 基 于 此, 美 洲 有 可 能 成 为 柏 克 设 想 的 英 帝 国 秩 序 的 组 成 部 分 这 套 帝 国 秩 序 和 以 往 的 国 家 治 理 存 在 区 别 如 果 说 以 往 的 模 式 是 大 不 列 颠 内 部 的 相 对 均 质 的 单 一 政 体 治 理, 那 么 柏 克 时 代 的 贸 易 帝 国 则 存 在 事 实 上 的 内 外 之 别, 即 不 列 颠 政 治 的 内 与 殖 民 地 政 治 的 外 任 由 内 外 分 歧 不 断 加 剧, 帝 国 势 必 走 向 分 裂 因 此, 需 要 把 内 与 外 都 统 一 于 英 国 宪 制 和 盎 格 鲁 - 撒 克 逊 自 由 主 义 之 下 站 在 当 时 的 美 洲 人 立 场 来 看, 其 政 治 发 育 度 和 观 念 储 备 尚 不 足 以 提 出 一 套 成 熟 的 宪 制 替 代 方 案, 或 者 说, 美 洲 人 士 尚 未 意 识 到 内 外 之 别, 更 不 用 说 独 立 意 识 事 实 上, 作 为 母 邦 的 逃 离 者, 殖 民 地 人 士 在 内 心 深 处 是 认 同 英 国 宪 制 的 因 此, 柏 克 这 套 帝 国 方 案 在 理 论 上 是 可 行 的 这 种 取 消 了 内 外 之 别 的 大 英 帝 国 政 体, 有 别 于 不 列 颠 政 体 帝 国 秩 序 并 非 专 制 的, 而 是 能 够 容 纳 多 个 自 由 的 政 治 单 元 ; 帝 国 并 非 以 压 迫 美 洲 为 能 事, 而 是 大 有 益 于 人 类 的 安 宁 与 幸 福 服 从 与 自 由 的 张 力, 在 这 一 秩 序 之 下 不 复 存 在 诚 如 后 世 的 雅 法 所 说 的, 人 类 曾 经 经 历 过 没 有 自 由 的 帝 国 以 及 没 有 帝 国 的 自 由, 但 从 未 经 历 过 自 由 的 帝 国 4 虽 然 直 到 1787 年 美 国 宪 法 降 生, 人 类 才 开 始 出 现 自 由 帝 国, 然 而 无 可 否 认 的 是, 柏 克 也 曾 经 为 这 一 目 标 付 出 过 努 力 因 此, 只 有 站 在 柏 克 自 由 大 英 帝 国 的 高 度 才 能 认 识 到, 他 并 非 一 个 简 单 的 危 机 回 应 者, 而 是 有 1 参 见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5-26 页 2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5 页 3 参 见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5-28 页 4 [ 美 ] 雅 法 : 自 由 的 新 生 林 肯 与 内 战 的 来 临, 谭 安 奎 译,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 年 版, 第 568 页

着 古 典 立 法 者 眼 光 和 视 野 的 帝 国 构 造 者, 实 际 政 治 事 务 中 的 课 税 权 问 题, 在 他 那 里 只 是 帝 国 的 工 具 1 应 该 说, 这 套 政 治 方 案 的 立 意 不 可 谓 不 高 ( 二 ) 改 造 英 国 议 会 : 自 由 传 统 的 变 与 常 基 于 对 自 由 帝 国 的 整 体 考 虑, 柏 克 在 论 课 税 于 美 洲 的 演 讲 中 巧 妙 地 回 避 了 关 于 内 部 税 与 外 部 税 的 简 单 争 论, 他 认 为 这 一 区 分, 是 无 关 于 权 利 的 2, 因 而 以 一 种 英 国 政 治 家 特 有 的 现 实 感 和 有 益 的 疏 忽 (salutary neglect)3 暂 时 搁 置 这 一 问 题, 这 无 疑 是 合 于 治 道 的 因 为 正 如 柏 克 自 己 所 言, 真 正 的 政 治 家 应 该 具 备 非 常 之 眼 光, 能 够 跳 脱 出 琐 碎 的 日 常 之 规, 明 白 官 僚 与 政 治 家 的 区 别, 政 治 与 循 例 之 间 的 差 别 4 出 于 政 治 策 略 而 非 学 理 的 考 量, 柏 克 认 为, 应 该 采 取 一 种 审 慎 的 不 争 论 策 略 可 见, 在 打 破 循 例 方 面, 柏 克 绝 非 一 个 普 通 的 保 守 主 义 者 作 为 立 法 者 的 柏 克, 在 提 交 议 会 表 决 的 决 议 案 中, 细 化 了 他 的 设 想 透 过 他 当 时 的 议 会 演 讲 论 与 美 洲 和 解 的 演 讲, 可 以 将 其 要 旨 概 括 为 三 点 : 搁 置 殖 民 地 在 不 列 颠 议 会 中 的 代 表 权 问 题 ; 以 输 将 的 形 式 取 代 课 税 ; 撤 销 或 修 改 此 前 英 国 颁 布 的 与 课 税 相 关 的 法 案 其 中 的 第 二 点, 是 柏 克 方 案 的 核 心 以 输 将 取 代 课 税, 高 明 之 处 何 在? 要 害 在 于 把 权 力 从 不 列 颠 议 会 转 移 到 殖 民 地 议 会 所 谓 输 将, 就 是 美 洲 殖 民 地 通 过 自 己 的 议 会, 将 补 助 金 ( 或 曰 税 款 ) 以 授 予 的 方 式 交 给 国 王 授 予 权 与 课 税 权 在 法 权 上 是 一 对 矛 盾, 有 授 予 权 就 无 课 税 权, 反 之 亦 然 特 伦 维 尔 等 人 坚 持 课 税 权 属 于 英 国 议 会, 殖 民 地 无 授 予 权 一 名 之 争, 背 后 是 治 理 思 路 的 分 歧 强 硬 者 如 特 伦 维 尔, 认 为 解 决 美 洲 问 题 的 关 键 在 于 维 护 英 国 议 会 权 威, 为 此 应 不 惜 使 用 强 力, 否 则 美 洲 人 将 得 寸 进 尺 这 是 一 种 人 们 非 常 熟 悉 的 思 路, 罗 马 帝 国 在 实 行 治 理 的 时 候, 就 曾 使 用 分 而 治 之 的 手 段 但 柏 克 敏 锐 地 意 识 到, 如 果 按 照 这 套 思 路 来 治 理 美 洲, 不 但 将 失 去 帝 国 的 疆 域, 还 将 损 害 他 引 以 为 傲 的 英 国 宪 制, 以 及 尤 为 珍 贵 的 自 由 精 神 在 帝 国 内 部, 英 国 人 有 自 由 而 美 洲 人 无 自 由, 在 柏 克 看 来 是 无 法 理 解 的 作 为 保 守 主 义 者, 柏 克 当 然 尊 重 英 国 宪 制 这 一 人 世 之 常, 但 也 更 知 自 由 精 神 随 情 势 之 变 循 不 变 之 常, 但 更 应 有 合 宜 之 变 5 柏 克 的 论 证 很 清 楚 首 先, 清 教 徒 的 精 神 血 统 各 殖 民 地 议 会 的 治 理 形 式 北 部 的 信 仰 与 南 部 的 民 情 人 民 普 遍 受 到 的 法 律 教 育, 以 及 天 赐 的 地 理 条 件, 已 经 决 定 了 美 洲 是 一 个 流 淌 着 自 由 血 液 的 大 陆 以 剥 夺 美 洲 大 陆 自 由 的 方 式 保 全 英 国 的 自 由, 这 不 符 合 自 由 精 神 本 身 其 次, 传 统 的 帝 国 治 理 存 在 中 心 与 边 缘 的 差 异, 爱 尔 兰 威 尔 士 和 切 斯 特 郡 的 治 理 经 验 表 明, 弥 补 帝 国 在 边 疆 的 治 理 末 梢 困 境, 自 由 与 代 表 制 是 最 好 的 方 式 正 如 柏 克 自 己 所 说, 乱 世 的 克 星 是 自 由, 而 非 奴 役 6 因 此, 对 美 洲 的 治 理 来 说, 关 键 是 将 自 由 还 给 美 洲 人 民, 由 他 们 以 自 己 的 方 式 将 款 项 授 予 国 王 今 人 视 之 或 有 不 解, 这 与 课 税 有 何 区 别, 岂 非 掩 耳 盗 铃? 柏 克 方 案 的 要 害 并 不 在 于 征 不 征 税, 而 是 由 谁 征 税, 背 后 是 关 于 主 权 者 的 裁 断 在 柏 克 的 构 想 中, 改 造 后 的 帝 国 议 会 肩 负 双 重 身 份 : 第 一 重 身 份 是 本 岛 的 地 方 立 法 机 构, 第 二 重 身 份 则 是 帝 国 的 象 征 基 于 前 者, 它 只 能 借 助 于 行 政 权 力 对 国 内 事 务 进 行 治 理 ; 基 于 后 者, 得 以 对 所 有 次 一 级 的 立 法 机 构 进 行 指 导, 但 并 不 实 行 实 际 控 制, 而 只 是 作 为 主 权 者 1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64 页 2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60 页 3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86 页, 注 1 事 实 上, 柏 克 本 人 应 该 也 不 会 同 意 以 代 表 制 的 方 式 解 决 美 洲 问 题, 因 为 这 不 符 合 他 对 大 英 帝 国 治 理 体 系 的 设 想 4 国 事 倘 不 脱 正 常 的 秩 序, 出 身 于 官 衙 的 人, 事 功 是 斐 然 可 观 ; 而 国 事 一 旦 失 故 道, 水 流 涌 泄 出 来, 则 国 事 蜩 螗, 政 治 翻 开 新 的 一 局 了, 旧 的 典 章, 绝 不 足 为 先 例 ; 它 需 要 的 人 类 的 知 识 之 伟 大, 见 识 的 广 博, 是 官 衙 不 曾 给 的, 也 不 能 给 的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缪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31 页 5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鏐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115 页 6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123 页

的 存 在 1 应 该 说, 这 一 帝 国 设 想, 已 经 很 接 近 后 来 美 国 采 用 的 联 邦 体 制 而 且, 这 一 治 理 方 式 将 激 发 美 洲 人 的 荣 誉 感, 对 于 一 个 老 派 的 辉 格 党 自 由 主 义 者 而 言, 这 并 非 无 用 之 物 至 于 方 案 中 的 其 他 内 容, 都 是 对 这 一 核 心 设 计 的 补 充 若 这 一 方 案 获 得 施 行, 不 但 岁 入 问 题 迎 刃 而 解, 帝 国 的 自 由 圣 殿 也 将 获 得 更 加 稳 固 的 支 撑 ( 三 ) 应 对 党 争 之 祸 : 公 民 联 合 的 私 与 公 柏 克 的 帝 国 设 想 和 具 体 方 案 得 以 推 行 的 前 提, 是 当 时 的 政 党 纷 争 能 被 遏 止, 至 少 被 控 制 在 无 碍 大 局 的 范 围 内 换 言 之, 英 国 需 要 保 持 最 低 程 度 的 政 治 凝 聚 力 因 此, 此 时 的 柏 克, 不 但 是 帝 国 的 立 法 者, 更 是 宪 法 的 守 护 者 他 需 要 对 迫 在 眉 睫 的 党 争 问 题 予 以 应 对, 否 则 一 切 都 是 空 谈 耗 费 人 们 精 力 阻 挡 人 们 视 野 的 党 争 问 题 不 但 侵 蚀 着 柏 克 一 生 捍 卫 的 英 宪 精 义, 更 会 导 致 帝 国 方 案 沦 为 纸 上 谈 兵 应 对 这 一 宪 政 危 机, 柏 克 力 主 公 民 的 政 治 联 合 政 治 联 合 在 派 系 (Faction ) 或 政 党 (Parties ) 的 意 义 上 素 不 为 人 所 喜, 属 于 影 响 公 共 政 治 的 私 性 因 素 要 晚 到 1792 年, 麦 迪 逊 才 在 一 篇 论 政 党 的 短 文 中 承 认, 政 党 或 党 争 并 非 需 要 克 服 之 物, 相 反, 可 以 通 过 互 相 制 约 避 免 政 治 之 恶 2 而 在 此 前 著 名 的 联 邦 党 人 文 集 第 十 篇 中, 麦 迪 逊 认 为 党 派 之 争 使 公 共 利 益 受 到 了 忽 视, 而 联 邦 通 过 共 和 政 体 的 设 计 则 可 以 抑 制 党 争 之 祸 3 麦 迪 逊 诉 诸 共 和 主 义 的 地 方, 柏 克 诉 诸 公 民 道 德 与 政 治 联 合 虽 然 柏 克 经 常 引 用 西 塞 罗 和 塔 西 佗 等 罗 马 作 家 的 作 品, 但 他 所 中 意 的 政 治 联 合 并 非 属 于 共 和 主 义 这 一 罗 马 传 统, 而 是 盎 格 鲁 一 撒 克 逊 土 壤 之 果 在 柏 克 心 中, 下 院 是 维 持 国 王 和 人 民 之 间 宪 制 平 衡 的 中 间 物 : 经 由 人 民 选 出 的 代 表, 下 院 得 以 行 使 立 法 审 议 权, 而 国 王 享 有 否 决 权 以 制 衡 ; 国 王 依 宪 委 任 官 员 组 成 内 阁, 而 议 会 享 有 否 决 权 以 制 衡 4 按 照 不 成 文 宪 法, 在 理 想 状 态 下, 国 王 和 议 会 都 不 会 轻 易 动 用 否 决 权, 彼 此 给 对 方 留 下 余 地, 前 提 是 双 方 都 遵 从 民 众 的 公 意 通 过 这 一 体 制, 使 大 臣 敬 畏 议 会, 议 会 敬 畏 人 民 但 宫 廷 帮 的 出 现 打 破 了 这 一 平 衡, 他 们 蚁 聚 于 君 主 周 围 并 以 君 主 之 名 削 弱 政 府 瓦 解 议 会, 隔 断 了 公 意 的 输 送, 使 大 臣 和 议 会 都 不 再 敬 畏 人 民 而 只 服 膺 权 力, 进 而 败 坏 了 公 共 精 神 当 此 宪 法 危 机 出 现 之 时, 桕 克 呼 唤 人 民 出 场, 方 式 便 是 政 治 联 合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后 世 的 美 国 公 法 学 家 阿 克 曼 (Bruce Ackerman ) 以 一 种 现 代 人 的 偏 狭 误 解 了 柏 克 或 柏 克 主 义 (Burkeanism ), 仅 仅 将 其 理 解 为 一 种 历 史 的 渐 进 的 精 英 主 义 的 宪 政 方 案, 实 际 上 柏 克 主 义 ( 如 果 有 这 么 一 种 主 义 的 话 ) 极 其 刚 健 和 有 战 斗 力, 而 阿 克 曼 本 人 的 二 元 民 主 制 则 像 是 柏 克 并 不 高 明 的 翻 版 5 柏 克 的 党 派 理 论 植 根 于 朴 素 而 有 力 的 常 人 之 德 : 不 私 智 穿 凿, 不 隐 忍 于 恶 行, 不 以 无 私 为 标 榜, 不 惧 他 人 以 野 心 相 称 极 而 言 之 柏 克 引 用 梭 伦 的 话 认 为 在 政 治 生 活 中, 不 偏 不 党 本 身 就 是 对 国 家 的 犯 罪, 正 如 罗 马 人 认 为 背 弃 任 何 一 种 政 治 关 系 都 是 极 端 卑 鄙 的 行 为 柏 克 在 论 当 前 之 不 满 情 绪 的 根 源 中 的 一 段 话, 可 以 看 作 是 为 政 党 正 名 的 空 谷 先 声 : 凡 正 直 的 党 派 都 应 公 开 地 申 明, 自 己 的 首 要 目 的, 就 是 采 用 每 一 正 当 的 手 段, 把 政 见 同 于 自 己 的 人 推 至 要 路 之 津, 使 之 得 以 动 用 国 家 的 全 部 权 力 和 权 威, 把 他 们 的 共 同 纲 领 付 诸 实 行 既 然 这 样 的 权 力, 是 附 着 于 某 些 职 位 的, 因 此 他 们 的 义 务 就 是 争 夺 这 样 的 职 位 在 不 排 斥 其 他 党 派 的 前 提 下, 他 们 必 须 在 所 有 的 事 情 中, 优 先 考 虑 本 党 的 利 益 ; 绝 不 能 私 打 算 盘, 在 本 党 之 全 体 被 拒 于 权 力 1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63 页 2James Madison, Parties. The Founders' Constitution. Volume 1,Chapter 15,Document 50.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参 见 http://press-pubs.uchicago.edu/founders/documents/vlchl5s50.html, 最 后 浏 览 日 期 :2014 年 7 月 10 日 3 参 见 [ 美 ] 汉 密 尔 顿 杰 伊 麦 迪 逊 : 联 邦 党 人 文 集, 程 逢 如 在 汉 舒 逊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80 年 版, 第 44-51 页 4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45 页 5 参 见 [ 美 ] 布 鲁 斯 阿 克 曼 : 我 们 人 民 : 奠 基, 汪 庆 华 译,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出 版 社 2013 年 版, 第 16-23 页

的 门 外 时, 却 接 受 他 党 提 供 的 位 子 ; 也 不 能 在 公 务 中, 或 会 商 时, 任 由 那 些 反 对 本 党 之 基 本 原 则 的 人 甚 至 反 对 每 一 正 派 的 联 合 赖 以 存 在 的 基 础 者, 去 引 导 他 们, 控 制 他 们, 或 力 量 超 过 他 们 这 样 追 求 权 力, 是 大 大 方 方 的, 这 些 原 则, 是 大 丈 夫 的 原 则, 它 与 宵 小 之 徒 的 争 权 位, 贪 俸 禄, 区 别 是 晓 然 易 见 的 1 柏 克 眼 中 的 政 党 政 治, 不 仅 只 是 宪 法 危 机 中 的 应 急 之 物, 更 是 一 种 时 刻 在 场 的 力 量, 同 时 也 因 此 重 新 获 得 了 公 共 的 意 义 这 种 政 党 政 治 元 气 淋 漓 充 满 男 子 气 的 力 量 与 干 劲 它 虽 然 不 足 以 在 当 时 的 英 国 政 治 中 力 撑 危 局, 却 以 更 加 充 满 野 性 的 力 量, 改 造 了 后 来 的 北 美 政 治 与 民 情 三 柏 克 缘 何 失 败 : 基 于 比 较 的 解 释 正 如 人 们 后 来 所 看 到 的, 英 国 议 会 否 决 了 柏 克 的 政 治 方 案, 他 的 自 由 帝 国 尚 未 出 海 便 已 搁 浅 虽 然 我 们 无 法 从 作 为 行 动 的 历 史 中 去 猜 测 方 案 若 获 推 行 会 怎 样, 但 可 以 从 作 为 思 想 的 历 史 中 去 探 讨 柏 克 缘 何 失 败 换 言 之, 在 当 时 的 政 治 一 观 念 语 境 中, 立 法 者 柏 克 的 方 案 有 何 内 在 缺 陷? 革 命 的 不 常 之 变 能 否 通 过 立 法 的 不 变 之 常 来 应 对? 如 果 从 作 为 行 动 的 历 史 推 演, 在 柏 克 发 表 论 与 美 洲 的 和 解 之 时 的 1775 年 3 月 2 2 日, 与 美 洲 和 解 的 机 遇 窗 口 几 乎 已 经 闭 合, 此 时 美 洲 的 战 事 已 是 箭 在 弦 上 设 若 时 间 后 退 10 年, 在 罗 金 厄 姆 内 阁 废 止 印 花 税 法 案 (1766 年 ) 的 同 时, 赋 予 殖 民 地 议 会 以 权 利, 或 许 还 有 转 圜 余 地 到 了 1777 年 的 时 候, 在 致 布 里 斯 托 城 行 政 司 法 长 官 书 中 柏 克 已 经 直 言, 事 已 不 可 为 矣 2 而 美 洲 人 在 1776 年 以 后, 也 逐 渐 而 缓 慢 地 坚 定 了 独 立 的 意 愿 3 时 间 窗 口 虽 已 闭 合, 但 仍 有 必 要 在 作 为 思 想 的 历 史 中 解 释 立 法 者 柏 克 缘 何 失 败, 在 解 释 过 程 中, 不 妨 引 入 一 些 别 的 参 照 系 ( 一 ) 立 法 者 的 分 与 合 : 对 比 亚 当 斯 密 的 方 案 前 已 述 及, 柏 克 身 处 的 是 一 个 普 遍 利 益 正 在 分 裂 和 瓦 解 的 时 代 不 论 是 在 英 国 和 美 洲 之 间, 还 是 在 英 国 内 部 都 是 如 此 议 会 制 度 本 身 也 因 而 处 在 了 历 史 与 政 治 的 断 裂 带 上, 然 而, 作 为 立 法 者 的 柏 克 并 没 有 以 深 思 熟 虑 的 立 法 者 精 神 把 他 构 想 的 帝 国 议 会 清 晰 化, 而 是 诉 诸 一 套 自 由 话 语, 企 图 在 这 一 旗 帜 下 统 合 双 方 与 柏 克 相 比, 同 一 时 期 的 亚 当 斯 密 表 现 得 更 像 一 位 立 法 者 : 他 有 着 更 为 清 晰 明 了 的 方 案 我 们 不 妨 将 二 者 做 一 对 比 如 果 说 柏 克 身 上 的 立 法 者 色 彩 不 如 政 治 家 色 彩 明 显 的 话, 那 么 亚 当 斯 密 对 立 法 者 的 自 我 期 许 更 加 清 醒 和 明 确 斯 密 认 为 政 客 是 阴 险 狡 诈 的 动 物 4, 而 立 法 者 能 做 的 远 多 于 此 而 且, 他 所 认 同 的 角 色 更 像 是 一 个 古 典 意 义 上 的 立 法 者, 即 以 才 智 优 越 的 爱 国 者 身 份 充 当 改 革 者, 乃 至 重 新 确 定 和 改 进 国 体 防 范 党 争, 确 保 当 下 及 未 来 的 安 定 和 幸 福 5 针 对 美 洲 问 题, 斯 密 有 两 套 相 反 的 方 案 : 分 离, 或 者 顺 应 就 前 者, 他 在 国 民 财 富 的 性 质 和 原 因 的 研 究 (1776 年 ) 中 有 一 段 试 探 性 的 叙 述, 认 为 : 在 现 今 的 经 营 管 理 下, 英 国 从 统 治 殖 民 地 毫 无 所 得, 1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297 页 2 [ 英 ] 柏 克 : 美 洲 三 书, 繆 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03 年 版, 第 169 页 3 [ 美 ] 查 尔 斯 比 尔 德, 玛 丽 比 尔 德 : 美 国 文 明 的 兴 起 ( 上 卷 ), 徐 亚 芬 于 干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2011 年 版, 第 261 页 4 [ 英 ] 唐 纳 德 温 奇 : 亚 当 斯 密 的 政 治 学, 褚 平 译, 译 林 出 版 社 2010 年 版, 第 153 页 5 [ 英 ] 亚 当 斯 密 : 道 德 情 操 论, 蒋 自 强 等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97 年 版, 第 300 页 正 如 本 书 的 主 题 所 表 明 的, 斯 密 的 立 法 者 也 具 备 道 德 上 的 优 越 性 斯 密 像 谈 论 伟 大 的 将 军 和 伟 大 的 政 治 家 一 样 谈 论 立 法 者 ( 中 译 本 译 为 上 层 议 员 ) 及 其 美 德, 认 为 它 必 然 意 味 着 所 有 理 智 和 美 德 的 尽 善 尽 美 这 是 最 聪 明 的 头 脑 同 最 美 好 的 心 灵 合 二 为 一 这 是 最 高 的 智 慧 和 最 好 的 美 德 两 者 之 间 的 结 合 参 见 [ 英 ] 亚 当 斯 密 : 道 德 情 操 论, 蒋 自 强 等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97 年 版, 第 278 页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斯 密 所 谈 论 的 并 非 作 为 个 体 的 立 法 者, 而 是 把 法 律 与 政 府 看 作 人 类 才 智 的 最 高 成 就

只 有 损 失 1 然 而, 他 随 后 又 否 定 了 这 一 结 论, 认 为 如 果 诉 诸 经 验 的 话, 没 有 一 个 国 家 自 动 放 弃 过 任 何 地 方 的 统 治 权, 不 论 这 个 地 方 是 怎 样 难 于 统 治 紧 接 着, 斯 密 提 出 了 第 二 个 方 案, 即 在 不 改 变 原 有 代 议 制 结 构 的 前 提 下, 允 许 美 洲 人 按 所 纳 帝 国 税 款 的 比 例 选 举 代 表, 而 且 由 于 纳 税, 允 其 他 们 与 本 国 同 胞 享 有 同 等 的 贸 易 自 由, 其 代 表 人 数 随 其 纳 税 的 增 加 而 比 例 增 加 2 理 解 这 两 套 看 似 相 反 的 方 案, 需 要 把 握 斯 密 的 深 层 逻 辑 斯 密 首 先 是 一 个 自 由 贸 易 的 倡 导 者 和 柏 克 一 样, 斯 密 很 清 楚 航 海 条 例 给 英 国 带 来 的 好 处, 但 他 同 时 也 知 道, 相 伴 而 生 的 贸 易 独 占 权 将 给 英 国 的 长 远 发 展 带 来 不 利 的 影 响, 虽 然 有 利 于 一 小 撮 商 人 集 团, 但 对 国 民 财 富 的 增 长 和 促 进 竞 争 性 的 市 场 没 有 好 处 况 且, 殖 民 地 不 论 是 在 提 供 常 备 军 力 还 是 岁 入 方 面, 对 英 国 都 没 有 什 么 帮 助, 后 者 反 而 需 要 提 供 一 定 的 军 事 维 持 成 本 和 治 理 成 本 作 为 一 个 信 奉 自 由 贸 易 的 商 业 主 义 者, 斯 密 认 为 分 离 并 不 是 一 个 不 合 逻 辑 的 方 案 但 是 同 时, 他 也 清 楚 这 在 实 践 上 是 不 可 行 的, 阻 力 主 要 来 源 于 既 得 利 益 的 英 国 商 人 集 团, 他 们 从 独 占 经 营 中 获 取 了 巨 额 的 财 富, 断 然 不 会 同 意 这 个 方 案 斯 密 的 第 二 个 方 案 显 得 更 加 务 实, 而 且 包 含 了 对 困 扰 柏 克 的 难 题 议 会 改 造 和 遏 制 党 争 的 解 决 方 案 对 于 议 会, 斯 密 视 作 实 现 帝 国 (Empire) 治 理 的 手 段, 舍 此 之 外 代 议 制 并 无 自 身 价 值 不 仅 如 此, 这 一 方 案 还 考 虑 到 了 殖 民 地 人 口 和 贸 易 纳 税 额 的 大 幅 增 长, 因 此, 其 自 然 结 果 就 是 一 个 世 纪 之 后, 帝 国 首 都 移 至 帝 国 内 纳 税 最 多 的 北 美 至 于 党 争 问 题, 斯 密 的 思 路 和 联 邦 党 人 文 集 第 十 篇 的 思 路 很 相 像 : 用 野 心 对 抗 野 心 由 于 殖 民 地 代 表 人 数 的 增 加, 各 殖 民 地 的 领 导 人 物, 就 有 了 一 种 夺 取 重 要 地 位 的 新 方 法, 一 个 新 的 更 迷 人 的 野 心 对 象 了 3 帝 国 疆 域 的 扩 大 稀 释 了 党 争 的 烈 度 和 范 围, 使 英 国 宪 制 依 然 能 够 保 持 平 衡 与 柏 克 的 复 合 制 帝 国 方 案 相 比, 斯 密 的 帝 国 方 案 是 匀 质 的 海 洋 的 商 业 的, 更 接 近 罗 马 帝 国 的 模 式 也 就 是 说, 斯 密 以 一 种 更 大 范 围 内 的 合 解 决 英 帝 国 的 分 裂 危 机 这 一 套 方 案 建 立 在 斯 密 至 为 高 远 的 世 界 历 史 眼 光 之 上 斯 密 认 为, 美 洲 的 发 现 绕 道 好 望 角 通 往 东 印 度 之 路 的 发 现, 是 人 类 历 史 上 最 大 最 为 重 要 的 两 件 事 这 两 大 事 件 对 后 世 的 影 响, 以 人 类 的 智 慧 尚 无 法 预 见 在 这 种 眼 光 之 下, 只 要 帝 国 能 顺 势 而 为, 议 会 的 改 造 乃 至 帝 国 的 迁 都, 又 算 得 了 什 么 呢? 在 当 时 的 政 治 危 局 中, 不 管 是 柏 克 的 方 案 还 是 斯 密 的 两 个 方 案, 不 仅 均 未 获 大 众 支 持, 而 且 也 都 说 不 上 新 颖 4 尽 管 如 此, 还 是 能 以 立 法 者 的 标 准 和 历 史 的 后 见 之 明 评 析, 斯 密 的 海 洋 帝 国 设 想, 比 柏 克 带 着 辉 格 党 气 质 的 旧 帝 国 模 式 更 有 想 象 力, 对 柏 克 方 案 的 内 在 缺 陷 也 都 有 对 应 之 策 ( 二 ) 再 思 帝 国 的 内 与 外 : 试 以 林 肯 为 参 照 为 什 么 斯 密 和 柏 克 的 方 案 都 未 获 通 过? 人 们 固 然 可 以 找 出 现 实 政 治 中 的 阻 碍 因 素, 但 作 为 观 念 史 事 件, 还 需 要 给 出 一 个 更 有 解 释 力 的 说 法 波 考 克 (J. G. A. Pocock) 的 意 见 值 得 听 取, 他 认 为 这 缘 于 当 时 英 帝 国 的 内 在 分 裂 : 即 寡 头 的 英 国 反 对 帝 国 的 英 国 或 者 说, 帝 国 的 内 部 事 务 反 对 帝 国 的 外 部 事 务 波 考 克 指 出, 美 洲 革 命 要 反 抗 的 不 列 颠 有 着 深 刻 的 性 格 分 裂, 它 同 时 是 寡 头 制 和 帝 国 主 义 的, 它 在 追 求 商 业 帝 国 海 洋 帝 国 和 军 事 帝 国 以 及 在 欧 洲 强 权 体 系 中 扮 演 特 殊 角 色 的 事 业 中 是 一 个 动 态 过 程 因 此, 站 在 寡 头 制 这 一 面 看, 追 求 帝 国 只 是 它 维 持 稳 定 的 手 段 的 副 产 品, 若 帝 国 威 胁 到 政 治 竞 争 的 正 常 运 作, 它 就 得 做 出 让 步 追 求 帝 国 的 柏 克 和 斯 密 多 少 忽 视 了 作 为 寡 头 制 存 在 的 英 国, 或 者 更 准 确 1 [ 英 ] 亚 当 斯 密 : 国 民 财 富 的 性 质 和 原 因 的 研 究 ( 下 卷 ), 郭 大 力 王 亚 南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74 年 版, 第 187 页 2 [ 英 ] 亚 当 斯 密 : 国 民 财 富 的 性 质 和 原 因 的 研 究 ( 下 卷 ), 郭 大 力 王 亚 南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74 年 版, 第 192 页 译 文 据 原 文 略 有 改 动, 参 见 Adam Smith,The Wealth of Nations,Alfred A. Knopf New York Toronto,1991,p.558. 3 [ 英 ] 亚 当 斯 密 : 国 民 财 富 的 性 质 和 原 因 的 研 究 ( 下 卷 ), 郭 大 力 王 亚 南 译, 商 务 印 书 馆 1974 年 版, 第 192 页 4 [ 英 ] 唐 纳 德 温 奇 : 亚 当 斯 密 的 政 治 学, 褚 平 译, 译 林 出 版 社 2010 年 版, 第 142 页

地 说, 他 们 想 用 帝 国 方 案 克 服 寡 头 制, 结 果 失 败 了 换 言 之, 在 内 与 外 的 关 系 上, 立 法 者 们 过 于 重 视 外 对 内 的 牵 引 和 改 造, 而 寡 头 的 官 僚 的 内 拒 绝 了 这 一 可 能 对 国 家 而 言, 内 与 外 是 个 动 态 转 换 的 过 程 内 部 问 题 可 能 因 外 部 问 题 而 起 比 如 英 法 之 间 的 七 年 战 争, 导 致 了 当 时 作 为 英 国 内 部 问 题 的 殖 民 地 危 机 ; 而 外 部 问 题 也 有 可 能 以 内 部 的 逻 辑 去 化 解 比 如 面 对 摇 摇 欲 坠 的 美 洲, 柏 克 试 图 以 源 于 英 国 内 部 的 代 议 制 构 造 去 接 续 同 样 的 难 题, 林 肯 在 近 一 个 世 纪 后 也 遭 遇 了 面 对 分 离 的 问 题, 林 肯 诉 诸 政 治 决 断 在 国 家 性 格 存 在 分 裂 的 前 提 下, 也 只 有 严 峻 的 政 治 决 断 能 够 化 解 危 机, 这 一 点 在 林 肯 身 上 表 现 得 更 加 明 显 如 果 说 美 洲 问 题 对 柏 克 而 言 意 味 着 何 为 帝 国, 那 么 南 方 问 题 对 林 肯 而 言 意 味 着 何 为 国 家 因 此, 分 离 问 题 对 林 肯 来 说 生 死 攸 关, 必 须 诉 诸 政 治 决 断, 但 这 恰 恰 是 议 会 立 法 者 所 缺 少 的 当 然, 说 柏 克 回 避 真 正 的 政 治 判 断 是 不 公 平 的 在 致 布 里 斯 托 城 行 政 司 法 长 官 书 中, 柏 克 用 了 很 大 篇 幅 强 调 的 一 个 观 点, 就 是 不 能 用 法 律 判 断 代 替 政 治 判 断 当 时 英 国 当 局 处 理 美 洲 危 机 的 做 法, 有 点 类 似 托 克 维 尔 以 行 政 吸 纳 政 治 的 思 路, 显 然 是 于 事 无 补 甚 至 南 辕 北 辙 的, 尤 其 在 重 大 历 史 关 头 和 政 治 危 机 出 现 的 时 候, 行 政 的 官 僚 式 的 眼 光 和 手 段 更 不 能 取 代 真 正 的 政 治 决 断, 比 如 柏 克 的 美 洲 危 机 和 林 肯 的 南 方 问 题 对 柏 克 而 言, 如 果 美 洲 问 题 的 化 解 能 成 就 一 个 更 加 良 好 的 大 英 帝 国 和 英 宪 体 制, 固 然 是 功 在 千 秋 的 好 事, 但 要 是 美 洲 分 离 出 去, 各 过 各 的, 双 方 闹 得 不 太 坏, 也 不 是 不 可 以, 斯 密 甚 至 乐 于 见 到 一 个 分 离 的 美 洲 而 这 种 分 离 方 案 对 林 肯 而 言 则 是 万 万 不 能 接 受 的 这 一 点, 通 过 林 肯 与 道 格 拉 斯 的 辩 论 已 经 展 示 得 很 清 楚 了 如 果 我 们 把 柏 克 的 方 案 作 为 一 种 政 体 理 论 的 方 案 而 非 政 治 家 的 方 案 看 待, 方 案 的 真 正 缺 陷 或 许 在 于 : 他 并 没 有 站 在 作 为 普 遍 均 质 国 家 1 的 层 面, 试 图 改 造 代 议 制 这 一 改 造 一 直 要 到 美 国 经 验 出 现 后 才 告 完 成 关 于 不 列 颠 议 会 与 殖 民 地 议 会 的 关 系, 方 案 也 并 没 有 进 一 步 深 入 设 计 按 照 柏 克 的 政 治 观, 新 的 代 议 制 固 然 可 以 在 有 益 的 疏 忽 中 慢 慢 成 长, 但 以 当 时 英 国 内 部 的 政 治 分 裂, 应 该 很 难 接 受 即 便 方 案 得 以 通 过, 恐 怕 也 只 是 延 宕 危 机 于 一 时 因 此 不 妨 说, 柏 克 试 图 以 美 洲 经 验 改 造 英 国 政 体 的 失 败, 反 倒 加 固 了 英 国 代 议 制 的 稳 定 稳 定 是 以 失 去 美 洲 为 代 价 的 这 一 结 果 一 定 程 度 上 促 使 英 国 重 新 思 考 对 其 他 海 外 领 地 的 统 治 形 式 殖 民 地 保 护 国 托 管 地 干 涉 条 约 和 类 似 的 依 附 形 式, 使 众 多 的 海 外 领 地 不 必 侵 扰 英 国 国 内 秩 序 同 时 又 依 附 于 英 国, 英 国 本 身 也 并 不 因 此 而 丧 失 民 主 国 家 的 资 格 2 ( 三 ) 殖 民 地 的 去 与 留 : 以 美 洲 为 本 位 到 目 前 为 止, 上 文 的 所 有 分 析 和 讨 论, 都 是 以 英 国 或 英 帝 国 为 本 位 的 那 么, 站 在 美 洲 殖 民 地 人 士 的 角 度, 这 场 危 机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是 被 决 定 的? 也 就 是 说, 殖 民 地 的 去 与 留, 革 命 的 兴 起 与 推 进, 多 大 程 度 上 是 自 觉 的? 这 个 问 题 的 意 义 在 于, 如 果 殖 民 地 人 士 的 去 英 国 化 已 经 完 成, 激 进 思 想 ( 站 在 英 国 角 度 ) 已 经 生 根 发 芽, 那 么 英 国 宪 政 传 统 中 的 立 法 者 所 能 做 的, 可 能 就 更 为 有 限 描 述 殖 民 地 思 想 的 去 英 国 化, 远 比 解 释 这 一 过 程 容 易 如 果 我 们 翻 阅 七 年 战 争 (1756-1763 ) 之 前 殖 民 地 人 士 的 文 字, 无 论 是 在 趣 味 修 辞, 还 是 在 义 理 谱 系 上, 都 会 嗅 到 一 股 浓 烈 的 英 格 兰 气 息 比 如 华 盛 顿 在 写 于 1747 年 的 一 则 论 言 谈 举 止 之 道 的 笔 记, 就 深 合 17 世 纪 的 英 国 社 会 规 范 与 教 会 伦 这 一 1 语 出 [ 法 ] 亚 历 山 大 科 耶 夫, 参 见 氏 著 : 普 遍 均 质 国 家 的 合 理 性, 载 科 耶 夫 的 新 拉 丁 帝 国, 邱 立 波 等 译, 华 夏 出 版 社 2008 年 版 ; 以 及 法 权 现 象 学 纲 要, 邱 立 波 译,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出 版 社 2011 年 版 2 [ 德 ] 卡 尔 施 米 特 : 议 会 主 义 与 现 代 大 众 民 主 的 对 立, 载 氏 著 : 论 断 与 概 念, 朱 雁 冰 译,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2006 年 版, 第 54 页

理 1 诸 如 此 类 的 不 列 颠 社 会 习 气, 在 仅 仅 一 代 人 之 后 的 美 洲 人 士 看 来, 即 便 不 是 可 憎 的, 至 少 也 是 可 笑 的 在 1760 年 代, 汉 密 尔 顿 等 人 还 没 有 明 确 拒 绝 英 国 的 普 通 法 传 统, 十 年 之 后, 要 求 一 部 成 文 的 美 利 坚 权 利 法 案 的 呼 声 已 是 风 行 草 偃 2 很 明 显, 某 种 内 在 的 因 素 加 快 了 观 念 的 变 革 加 速 的 变 革 很 大 程 度 上 来 自 于 阴 谋 论 的 推 动 阴 谋 论 的 起 点, 不 晚 于 1765 年 的 印 花 税 法 案 包 括 约 翰 亚 当 斯 在 内 的 殖 民 地 人 士 普 遍 认 为, 这 一 包 藏 祸 心 的 法 案 背 后 是 一 套 巨 大 的 阴 谋, 旨 在 英 国 和 殖 民 地 之 间 建 立 一 种 基 于 专 制 统 治 的 联 系, 以 及 基 于 封 建 主 义 不 平 等 的 人 身 依 附 关 系 阿 瑟 李 (Arthur Lee) 也 以 阴 谋 论 思 维 推 测, 这 种 不 受 限 制 的 征 税, 将 导 致 殖 民 地 诸 自 由 政 府 的 整 体 腐 败, 重 蹈 奴 隶 制 时 代 罗 马 人 民 的 不 幸 3 随 后 出 台 的 汤 申 法 案 及 一 系 列 反 复 无 常 的 政 策 进 一 步 放 大 了 殖 民 地 人 民 对 阴 谋 的 恐 惧 迅 速 扩 散 的 阴 谋 论, 经 由 北 美 人 民 清 教 徒 心 灵 的 发 酵,4 割 裂 了 英 国 与 美 洲 和 解 的 可 能 任 何 试 图 调 和 不 列 颠 与 殖 民 地 之 间 冲 突 的 努 力 都 被 视 为 更 大 阴 谋 的 一 部 分 在 加 剧 的 阴 谋 想 象 面 前, 无 论 是 桕 克 的 扩 展 秩 序, 还 是 亚 当 斯 密 等 人 的 政 治 方 案, 都 将 遭 遇 现 实 黑 洞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阴 谋 论 充 当 了 激 进 主 义 的 导 火 索 而 此 后 的 各 类 州 宪 法 与 建 国 方 案, 都 可 视 为 化 解 新 的 不 断 变 化 的 阴 谋 论 的 努 力 在 共 识 破 裂 的 荒 原 上, 美 洲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一 套 政 府 理 论 和 新 的 代 议 制 架 构, 这 套 理 论 谋 划 的 火 种 来 自 旧 世 界, 却 不 能 为 旧 世 界 的 立 法 者 所 想 象 和 认 知 至 此, 旧 世 界 立 法 者 的 时 间 窗 口 已 经 完 全 闭 合, 他 们 的 局 限 将 成 为 其 坟 墓 这 种 局 限 不 仅 仅 来 自 其 智 识, 而 更 多 来 自 于 对 一 个 全 新 历 史 变 局 的 陌 生 感 在 其 身 后, 立 法 者 柏 克 遭 遇 的 不 常 之 变 将 完 成 一 次 新 的 蜕 变, 它 将 以 成 文 宪 法 的 形 式 闪 耀 新 世 界 的 奇 异 光 芒, 不 仅 表 达 一 套 新 的 代 议 制 结 构, 还 将 表 达 一 套 崭 新 的 政 体 类 型 学 The Limitation of Legislator E d m u n d Burke and the Constitutional Crisis of the British Empire Bai Long Abstract : The situation and political appeals of the American colonies led to the constitutional crisis of the British Empire. Edmund Burke, as a member of the Parliament,proposed a bill under which the crisis was supposed to be defused,but turned out to fail. The limitation of Burke was not only for the incomplete concrete scheme,but also due to the restrictions of the profound historical change. As revealing the plight of the old order of British,this change also heralded the arrivai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order. Keywords : Edmund Burke ; the Constitution of England ;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 Representative System ( 责 任 编 辑 : 许 小 亮 ) 1 [ 美 ] 约 翰 罗 德 哈 梅 尔 选 编 : 华 盛 顿 文 集, 吴 承 义 等 译, 辽 宁 教 育 出 版 社 2005 年 版, 第 4 页 第 9 页 (2)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 189. (3) Bernard Bailyn,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 102. 4 关 于 清 教 徒 对 压 迫 与 专 制 的 低 容 忍, 参 见 [ 美 ] 约 翰 艾 兹 摩 尔 : 美 国 宪 法 的 基 督 教 背 景, 李 婉 玲 等 译, 中 央 编 译 出 版 社 2011 年 版, 第 二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