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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联 合 国 联 合 国 贸 易 和 发 展 会 议 Distr.: General 28 April 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TD/B/C.I/CLP/28 贸 易 和 发 展 理 事 会 贸 易 和 发 展 委 员 会 竞 争 法 和 竞 争 政 策 问 题 政 府 间 专 家 组 第 十 四 届 会 议 2014 年 7 月 8 日 至 10 日, 日 内 瓦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3(a) 就 竞 争 法 和 竞 争 政 策 的 同 行 审 评 工 作 进 行 磋 商 和 讨 论, 审 查 竞 争 法 范 本, 就 原 则 和 规 则 的 各 项 规 定 进 行 研 究 将 传 播 战 略 作 为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提 高 机 构 效 力 的 手 段 贸 发 会 议 秘 书 处 的 说 明 内 容 提 要 全 面 的 传 播 战 略 是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培 养 维 持 和 推 动 竞 争 文 化 最 有 效 的 工 具 之 一 运 用 得 当, 可 教 育 和 网 罗 大 众, 促 进 遵 守 竞 争 法 引 导 政 策 辩 论, 赋 予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权 力 利 用 媒 体 开 展 宣 传 活 动 是 任 何 传 播 战 略 的 基 本 内 容 本 说 明 探 讨 了 一 般 宣 传 和 媒 体 宣 传 的 重 要 性, 详 细 研 究 了 各 种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本 说 明 概 述 了 各 主 要 媒 体 部 门 的 宣 传 战 略, 介 绍 了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战 略 的 方 法 本 说 明 根 据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对 贸 发 会 议 秘 书 处 调 查 的 答 复 进 行 了 案 例 分 析, 并 提 供 了 描 述 性 数 据 和 比 较 数 据 1 GE.14-50476 (C) 220514 270514 *1450476*

一. 什 么 是 宣 传 战 略? 1. 有 效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可 定 义 为 以 最 高 效 最 恰 当 的 方 式 使 用 现 有 资 源 以 实 现 其 目 标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然 而,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只 是 竞 争 环 境 中 众 多 利 益 攸 关 方 中 的 一 个, 其 他 利 益 攸 关 方 政 府 部 委 司 法 机 关 商 业 界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公 众 也 都 为 实 现 自 身 目 标 采 取 行 动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在 这 种 复 杂 环 境 中 的 地 位 自 然 会 影 响 它 的 有 效 性, 此 外,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与 环 境 互 动 以 及 改 变 环 境 的 方 式 也 可 能 决 定 其 有 效 性 2. 科 学 全 面 的 传 播 战 略 本 身 是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用 来 培 养 维 持 和 推 动 竞 争 文 化 最 有 效 的 工 具 之 一 不 论 是 成 立 已 久 还 是 刚 成 立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其 经 验 均 显 示, 传 播 战 略 若 运 用 得 当, 可 教 育 和 网 罗 大 众, 促 进 遵 守 竞 争 法, 引 导 政 策 辩 论, 赋 予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权 力 3. 传 播 战 略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就 是 利 用 媒 体 开 展 宣 传 活 动 因 此, 本 说 明 探 讨 了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在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中 的 传 播 战 略 本 说 明 既 从 广 义 上 讨 论 了 宣 传 的 重 要 性, 又 具 体 以 媒 体 活 动 为 例, 特 别 探 讨 了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推 动 竞 争 环 境 的 方 式 文 中 概 述 了 各 主 要 媒 体 部 门, 包 括 印 刷 媒 体 电 视 广 播 和 新 媒 体 的 宣 传 战 略 文 中 还 详 细 讨 论 了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战 略 的 重 要 性 及 方 法 本 说 明 还 根 据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对 贸 发 会 议 秘 书 处 调 查 的 答 复 进 行 了 案 例 分 析, 并 提 供 了 描 述 性 数 据 和 比 较 数 据 最 后, 为 该 专 题 的 进 一 步 讨 论 提 出 了 问 题 4. 本 说 明 的 分 析 基 于 国 家 和 国 际 组 织 开 展 的 研 究 学 术 文 章 以 及 国 家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对 贸 发 会 议 调 查 的 答 复 二. 宣 传 传 播 战 略 的 一 部 分 A. 什 么 是 宣 传? 5. 竞 争 宣 传 没 有 放 之 四 海 而 皆 准 的 统 一 定 义, 因 为 全 球 竞 争 管 理 部 门 需 要 利 用 宣 传 应 对 不 同 的 挑 战 国 际 竞 争 网 将 竞 争 宣 传 定 义 为 :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为 推 动 竞 争 环 境, 通 过 非 执 行 机 制 主 要 通 过 与 其 他 政 府 实 体 的 关 系 以 及 提 高 公 众 对 竞 争 益 处 的 认 识 而 开 展 的 活 动 1 6. 竞 争 宣 传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为 影 响 监 管 框 架 及 其 执 行, 使 之 有 利 于 竞 争, 而 对 其 他 公 共 实 体 采 取 的 举 措,[ 以 及 ]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为 使 经 济 主 体 1 国 际 竞 争 网 宣 传 工 作 组,2011 年, 国 际 竞 争 网 第 十 届 年 会 上 介 绍 的 国 际 竞 争 网 宣 传 数 据 包 第 一 部 分 : 宣 传 程 序 和 工 具, 可 查 阅 http://www.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org/uploads/ library/doc745.pdf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2 GE.14-50476

政 府 部 门 及 广 大 民 众 更 好 地 认 识 竞 争 给 全 社 会 带 来 的 益 处 以 及 竞 争 政 策 对 推 动 和 保 护 竞 争 的 作 用 而 开 展 的 所 有 活 动 2 B. 为 何 开 展 宣 传? 7. 开 展 宣 传 的 依 据 是 : 出 于 许 多 重 要 原 因, 宜 实 施 竞 争 政 策 在 有 足 够 多 竞 争 者 ( 或 潜 在 竞 争 者 ) 的 市 场 中, 自 由 竞 争 应 该 会 给 消 费 者 带 来 低 价, 使 生 产 者 能 够 有 效 利 用 资 源, 并 实 现 社 会 福 利 的 最 大 化 3 同 样, 在 动 态 环 境 下, 竞 争 推 动 技 术 创 新,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增 加 产 品 种 类, 提 高 生 产 率 此 外, 在 没 有 干 预 的 情 况 下, 一 些 市 场 可 能 无 法 提 供 符 合 公 共 利 益 的 最 低 服 务 水 平 4 8. 可 以 说, 竞 争 宣 传 的 最 终 目 的 应 当 是 突 显 特 殊 利 益 集 团 的 寻 租 行 为, 消 费 者 和 整 个 社 会 都 可 能 为 此 付 出 代 价, 通 过 公 共 政 策 尽 可 能 减 少 这 类 行 为 对 全 社 会 有 利 这 种 观 点 在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经 济 转 型 国 家 可 能 看 起 来 更 有 道 理, 因 为 这 些 国 家 的 商 业 界 消 费 者 和 媒 体 发 现 质 疑 和 纠 正 反 竞 争 做 法 的 经 验 有 限, 其 监 管 机 构 和 政 治 体 系 既 没 有 自 由 市 场 竞 争 的 传 统, 也 没 有 吸 收 竞 争 文 化 竞 争 宣 传 的 其 他 理 由 包 括 :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的 章 程 中 有 这 方 面 的 法 定 任 务, 例 如 公 布 关 于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的 教 育 和 宣 传 方 案, 传 播 已 通 过 的 法 律, 此 外, 对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而 言, 事 前 宣 传 比 事 后 制 裁 更 有 吸 引 力 9. 关 于 后 一 条 理 由, 许 多 竞 争 分 析 人 士 都 认 为, 宣 传 比 执 法 争 议 小 因 此, 他 们 建 议 发 展 中 国 家 将 宣 传 作 为 优 先 事 项,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如 何 提 高 竞 争 宣 传 举 措 的 有 效 性 就 成 了 主 要 问 题 5 Simon Evenett 概 述 了 国 际 竞 争 网 提 出 的 开 展 竞 争 宣 传 的 如 下 理 由 : (a) 竞 争 宣 传 锁 定 政 府 规 章 和 私 营 部 门 对 竞 争 的 威 胁, 通 过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纠 正 遏 制 或 限 制 对 经 济 的 危 害, 作 为 执 法 工 作 的 补 充 (b) 竞 争 宣 传 有 助 于 防 止 政 府 事 先 采 取 有 利 于 弱 势 经 济 主 体 的 干 预, 有 缺 陷 的 竞 争 程 序 对 它 们 危 害 最 大 (c) 由 于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有 自 主 权, 竞 争 宣 传 可 有 助 于 减 少 因 特 殊 利 益 集 团 影 响 政 府 监 管 机 构 决 策 而 造 成 的 浪 费 (d) 在 新 建 立 的 竞 争 制 度 中, 向 公 众 宣 传 是 增 强 透 明 度 的 重 要 工 具, 透 明 有 助 于 赢 得 更 多 支 持 6 2 国 际 竞 争 网 宣 传 工 作 组,2002 年, 为 国 际 竞 争 网 第 一 届 大 会 编 写 的 宣 传 和 竞 争 政 策, 可 查 阅 http://www.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org/uploads/library/doc358.pdf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3 同 上 4 同 上 5 S Evenett, 2006 年,Competition Advocacy: Time for a Rethink, 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 Business, 26(3):495 496 6 同 上, 第 497-550 页 GE.14-50476 3

C. 如 何 开 展 宣 传? 10. 在 实 践 中, 宣 传 活 动 的 范 畴 可 能 很 广 例 如, 介 绍 关 于 基 本 问 题 的 一 系 列 重 点 例 如 垄 断 如 何 损 害 公 众 利 益 使 垄 断 者 更 加 富 裕 是 一 种 宣 传 部 门 监 管 程 序 中 广 泛 的 法 律 和 经 济 论 证 也 是 一 种 宣 传 宣 传 活 动 还 可 以 包 括 作 证 提 交 书 面 材 料, 或 是 向 部 委 立 法 部 门 法 院 部 门 监 管 者 或 市 政 当 局 分 发 材 料 此 外, 宣 传 活 动 还 可 以 包 括 在 专 业 协 会 和 行 业 协 会 学 术 机 构 以 及 会 议 上 发 表 演 讲, 在 专 门 期 刊 或 其 他 杂 志 上 发 表 文 章, 以 及 为 媒 体 制 定 明 确 的 战 略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公 开 解 释 竞 争 和 市 场 原 则 的 重 要 性 及 意 义 也 可 以 视 为 一 种 宣 传 竞 争 管 理 当 局 还 可 以 结 合 当 前 案 件 或 反 垄 断 问 题 提 起 倡 议, 例 如 专 题 宣 传 或 竞 争 宣 传 年 活 动 7 11. 在 竞 争 制 度 尚 不 完 善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向 公 众 宣 传 竞 争 原 则 是 一 项 长 期 优 先 事 项, 不 仅 是 为 了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能 够 将 任 务 公 之 于 众, 提 高 知 名 度, 也 是 全 面 开 展 工 作 的 合 理 出 发 点 事 实 证 明, 事 先 预 防 比 强 制 执 行 更 有 成 本 效 益, 特 别 是 在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初 期, 意 识 薄 弱 与 资 源 匮 乏 可 能 形 成 恶 性 循 环, 老 一 套 的 做 法 难 以 改 变 因 此, 管 理 机 构 在 成 立 初 期 从 宣 传 工 作 开 始, 逐 步 过 渡 到 针 对 容 易 评 估 的 简 单 案 件 的 强 制 执 行, 将 更 有 成 效 可 以 等 形 成 了 有 利 于 调 查 的 竞 争 文 化 并 积 累 一 定 经 验 后, 再 对 复 杂 案 件 进 行 调 查 8 三. 媒 体 宣 传 12. 任 何 基 于 媒 体 的 传 播 活 动 的 理 想 结 果 都 是 让 人 们 听 到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的 声 音, 使 这 些 机 构 能 够 对 政 策 环 境 施 加 影 响 通 过 诉 诸 媒 体, 从 公 共 政 策 角 度 提 出 问 题,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巧 妙 地 向 决 策 者 施 加 压 力 以 改 变 政 策 环 境 13. 媒 体 宣 传 使 用 广 泛 的 传 播 战 略 推 进 竞 争 政 策, 但 是 未 必 每 一 项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都 使 用 每 一 项 战 略 例 如, 通 过 联 络 点 和 民 意 调 查 可 以 了 解 人 们 的 想 法, 可 用 于 针 对 特 定 人 群 提 出 问 题 管 理 机 构 现 有 的 技 能 和 资 源 可 能 决 定 它 们 倾 向 于 使 用 的 传 播 类 型, 例 如 付 费 广 告 或 制 造 新 闻 不 过, 不 论 采 取 怎 样 的 传 播 战 略 组 合,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都 必 须 把 握 机 会, 随 时 准 备 好 利 用 新 出 现 的 情 况 同 时,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还 必 须 提 高 警 惕, 避 免 为 自 身 博 取 媒 体 眼 球, 应 当 采 取 将 每 一 项 媒 体 行 动 与 具 体 目 的 和 目 标 挂 钩 的 战 略 7 M Skrobisz, 2012 年, 国 际 竞 争 网 宣 传 问 题 研 讨 会 上 介 绍 的 The ABCs of advocacy: the basic principles, 可 查 阅 http://www.autoritedelaconcurrence.fr/doc/bos5_uokik_icn_oct12.pdf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8 国 际 竞 争 网 宣 传 工 作 组,2002 年, 为 国 际 竞 争 网 第 一 届 大 会 编 写 的 宣 传 和 竞 争 政 策, 可 查 阅 http://www.internationalcompetitionnetwork.org/uploads/library/doc358.pdf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4 GE.14-50476

14. 每 天 的 新 闻 中 都 有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与 它 们 的 问 题 相 联 系 的 报 道 事 实 上, 重 大 新 闻 有 时 可 以 预 测 例 如, 全 球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都 知 道, 特 殊 事 件, 例 如 世 界 竞 争 日 和 世 界 消 费 者 日 将 有 大 量 的 新 闻 报 道 管 理 机 构 可 根 据 这 类 可 预 见 事 件, 计 划 何 时 发 布 相 关 报 道, 平 日 可 能 只 具 有 一 般 新 闻 价 值 的 新 闻 稿, 配 合 相 关 事 件 则 可 能 成 为 头 条 15. 如 果 具 备 所 需 技 能,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不 妨 利 用 各 种 机 会 制 造 新 闻, 帮 助 制 定 媒 体 和 公 共 议 程 例 如, 欧 盟 委 员 会 竞 争 管 理 总 署 在 欧 盟 成 员 国 和 瑞 士 开 展 了 一 项 研 究, 研 究 显 示 瑞 士 消 费 者 的 手 机 和 上 网 费 是 欧 洲 其 他 国 家 平 均 水 平 的 两 倍 瑞 士 境 内 广 泛 报 道 了 这 项 研 究, 将 国 内 运 营 商 Swisscom 的 垄 断 行 径 置 于 众 目 睽 睽 之 下 16. 媒 体 宣 传 还 有 助 于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训 练 有 素 的 媒 体 宣 传 团 队, 从 而 在 管 理 机 构 内 部 为 今 后 的 变 革 建 立 能 力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一 项 重 要 目 标 可 能 是 为 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培 养 一 系 列 重 要 技 能, 补 充 和 推 进 当 前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宣 传 工 作, 以 便 实 施 经 济 改 革 A. 媒 体 宣 传 战 略 对 推 动 竞 争 环 境 的 作 用 1. 媒 体 宣 传 有 助 于 增 强 公 众 意 识 17. 媒 体 宣 传 可 帮 助 公 众 进 一 步 认 识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的 作 用 和 行 动, 以 及 打 击 反 竞 争 行 为 的 益 处 以 通 俗 的 语 言 介 绍 和 解 释 竞 争 环 境 的 优 点 可 帮 助 公 众 更 好 地 理 解 竞 争 政 策 的 目 标 此 外, 通 过 各 种 媒 体, 例 如 新 闻 报 道 电 视 和 电 台 讨 论 以 及 社 会 媒 体, 很 容 易 解 释 反 竞 争 行 为 可 能 对 人 们 的 生 计 造 成 的 伤 害, 例 如 抬 高 基 本 商 品 和 服 务 的 价 格 这 样, 媒 体 宣 传 不 仅 可 以 向 公 众 灌 输 公 平 的 观 点, 还 可 以 提 供 报 告 违 法 行 为 和 诉 诸 司 法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此 外,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所 采 取 行 动 的 益 处 若 能 见 诸 媒 体, 公 众 ( 以 及 许 多 其 他 利 益 攸 关 方 ) 将 能 够 更 好 地 理 解 竞 争 政 策 的 作 用 18. 上 述 媒 体 都 可 以 用 来 针 对 特 定 的 对 象, 突 出 显 示 国 家 市 场 中 的 相 关 问 题 新 闻 报 道 若 涉 及 工 资 商 品 以 及 提 供 基 本 服 务 的 问 题, 很 可 能 引 起 社 会 各 界 的 兴 趣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竞 争 宣 传 不 仅 有 助 于 向 公 众 灌 输 竞 争 文 化, 还 可 以 作 为 政 治 支 持 的 来 源 例 如, 向 公 众 普 及 直 接 关 乎 民 生 的 竞 争 问 题 可 能 促 使 消 费 者 协 会 或 工 会 采 取 行 动, 施 加 压 力 纠 正 不 公 平 的 物 价 政 策 19. 贸 发 会 议 秘 书 处 调 查 的 许 多 应 答 者 指 出, 他 们 开 展 媒 体 推 广 活 动 是 为 了 让 人 们 更 清 楚 地 看 到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在 政 策 影 响 和 执 法 方 面 的 作 用 例 如 在 拉 丁 美 洲, 智 力 的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哥 伦 比 亚 的 工 商 监 管 局 秘 鲁 的 国 家 竞 争 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局 就 是 拥 有 充 分 的 自 主 权 和 资 源, 利 用 新 闻 电 视 和 社 会 网 络 等 各 种 媒 体, 积 极 开 展 宣 传 活 动 以 支 持 和 推 广 其 活 动 的 典 范 GE.14-50476 5

2. 媒 体 宣 传 影 响 商 业 界 的 行 为 20. 作 为 一 项 教 育 公 众 的 工 具, 媒 体 宣 传 除 其 他 外, 可 以 增 强 公 众 对 竞 争 法 的 理 解 媒 体 活 动 可 专 门 针 对 商 业 界, 突 出 显 示 滥 用 主 导 地 位 卡 特 尔 化 制 裁 以 及 针 对 告 密 者 的 宽 大 处 理 方 案 等 相 关 问 题 这 类 活 动 可 以 显 示 犯 罪 者 的 风 险 有 助 于 提 高 遵 纪 守 法 率 激 励 人 们 寻 求 宽 大 处 理 面 向 商 业 界 的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可 能 对 发 展 中 或 转 型 期 经 济 体 尤 为 重 要, 因 为 它 们 的 竞 争 文 化 或 商 业 界 可 能 尚 不 成 熟, 缺 乏 针 对 反 竞 争 做 法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所 需 的 法 律 或 技 术 支 持 此 外, 如 果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强 调 不 遵 守 竞 争 法 的 后 果, 相 关 行 业 可 能 会 更 加 遵 守 竞 争 法 3. 媒 体 宣 传 影 响 政 策 制 定 者 的 行 为 21. 大 众 媒 体, 尤 其 是 新 闻 媒 体 在 推 动 关 于 政 策 问 题 的 民 主 讨 论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媒 体 通 常 可 以 针 对 某 个 问 题 有 效 地 制 定 公 共 议 程, 确 定 讨 论 范 围 在 媒 体 化 的 民 主 社 会 中, 关 于 公 共 政 策 的 辩 论 不 仅 发 生 在 立 法 机 构, 也 出 现 在 晚 间 新 闻 报 纸 头 版 互 联 网 或 广 播 电 台 媒 体 化 的 信 息 可 巩 固 现 状 或 推 动 经 济 改 革 和 竞 争 市 场 的 政 策 目 标 大 众 媒 体, 尤 其 是 新 闻 媒 体 可 以 起 到 扩 音 器 的 作 用, 使 政 策 制 定 者 不 能 忽 视 它 们 的 声 音 4. 竞 争 倡 导 者 媒 体 与 政 府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22. 理 论 上, 媒 体 宣 传 应 当 对 竞 争 意 识 和 决 策 制 定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然 而, 市 场 包 括 媒 体 市 场 本 身 所 处 的 政 治 环 境 可 能 削 弱 这 种 影 响 换 言 之, 如 果 新 闻 自 由 和 政 治 竞 争 相 对 有 限, 那 么 媒 体 极 有 可 能 受 到 政 治 干 预 在 这 样 的 环 境 下,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通 过 媒 体 宣 传 影 响 政 策 进 程 的 力 量 将 遭 到 削 弱 23. 另 一 个 相 关 因 素 是 竞 争 宣 传 在 某 些 部 门, 尤 其 是 竞 争 文 化 尚 不 成 熟 的 地 方 可 能 面 临 的 各 种 类 型 的 障 碍 2002 年 开 展 调 查 后, 国 际 竞 争 网 称 私 有 化 进 程 或 监 管 改 革 过 程 中 负 责 任 的 机 构 除 其 他 外, 可 能 力 求 增 加 政 府 收 入 保 护 特 定 的 社 会 团 体 通 过 提 供 一 定 程 度 的 保 护 促 进 竞 争 关 注 环 境 或 劳 工 问 题, 以 及 保 护 得 到 政 治 家 支 持 的 部 门 利 益, 因 此 可 能 不 愿 将 竞 争 方 面 的 建 议 作 为 优 先 事 项 9 5. 媒 体 作 为 发 现 反 竞 争 做 法 的 工 具 24. 接 受 贸 发 会 议 调 查 的 大 多 数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都 表 示, 它 们 通 过 监 测 媒 体 动 态, 察 觉 反 竞 争 做 法 的 蛛 丝 马 迹 为 了 开 展 这 项 工 作, 大 多 数 监 管 机 构 ( 例 如 保 加 利 亚 克 罗 地 亚 和 捷 克 共 和 国 ) 指 派 了 专 人 或 专 门 办 公 室 编 写 述 评 ( 例 如 瑞 士 ) 和 报 告 ( 例 如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 或 是 向 内 部 信 息 系 统 提 供 最 新 发 现 ( 波 兰 ) 例 如, 挪 威 竞 争 管 理 局 使 用 自 动 搜 索 引 擎, 输 入 特 定 的 关 键 词 和 短 语, 积 极 监 督 9 同 上 6 GE.14-50476

媒 体 动 态, 通 过 这 种 方 法 发 现 了 某 些 市 场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竞 争 问 题 以 及 未 通 报 的 并 购 案 例 25. 许 多 应 答 者 ( 例 如 克 罗 地 亚 德 国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 塞 尔 维 亚 和 西 班 牙 ) 指 出, 媒 体 信 息 在 法 律 体 系 中 不 得 视 为 直 接 证 据, 但 是 可 以 作 为 调 查 来 源 通 常, 媒 体 信 息 只 是 作 为 启 动 调 查 的 初 步 间 接 证 据, 通 过 调 查 再 寻 找 进 一 步 证 据 作 为 证 据 提 出 这 类 信 息 的 当 事 方 必 须 使 用 其 他 更 可 靠 的 证 据 证 明 其 陈 述 26. 另 一 些 地 方 ( 例 如 波 兰 瑞 典 和 瑞 士 ) 采 用 自 由 评 估 证 据 的 原 则, 也 就 是 说, 原 则 上 不 限 制 证 据 来 源, 某 些 情 况 下, 没 有 具 体 规 定 不 同 类 型 证 据 的 权 重 不 过, 法 院 考 虑 媒 体 信 息 的 国 家 的 许 多 应 答 者 强 调, 需 要 严 格 确 立 这 类 证 据 的 有 效 性 或 提 供 佐 证 或 其 他 更 实 质 性 的 证 据 例 如, 欧 洲 联 盟 通 常 使 用 常 规 调 查 工 具, 直 接 向 消 息 源 头 核 实 通 过 媒 体 获 得 的 信 息 在 伦 敦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利 率 案 中, 欧 盟 委 员 会 考 虑 了 报 纸 上 公 开 的 信 息 在 许 多 案 件 中, 首 先 由 管 理 机 构 ( 例 如 德 国 ) 独 立 委 员 会 ( 例 如 瑞 典 ) 或 法 院 本 身 ( 例 如 捷 克 共 和 国 ) 评 估 媒 体 证 据 的 质 量 下 文 概 述 了 调 查 应 答 者 提 到 的 部 分 案 件 : (a) 捷 克 共 和 国 其 中 一 个 案 件 是, 家 禽 生 产 商 因 制 定 联 合 定 价 策 略 而 被 判 扭 曲 竞 争 罪 证 据 包 括 一 个 电 视 频 道 在 家 禽 生 产 商 会 议 上 的 一 段 录 音 (b) 丹 麦 其 中 一 个 案 件 是, 某 公 司 的 销 售 经 理 在 接 受 电 视 采 访 时 解 释 了 公 司 的 转 售 价 格 维 持 战 略, 导 致 该 公 司 被 处 以 100 万 丹 麦 克 朗 的 罚 款 在 针 对 土 豆 生 产 商 的 另 一 个 案 件 中, 公 诉 人 提 出 的 证 据 包 括 电 视 节 目, 生 产 商 在 节 目 中 讨 论 了 未 来 的 土 豆 价 格, 他 们 的 行 业 协 会 主 席 在 节 目 中 鼓 励 其 成 员 提 高 价 格 并 限 制 土 豆 产 量 (c) 挪 威 在 两 家 沥 青 公 司 因 操 纵 投 标 遭 到 罚 款 的 案 件 中, 国 家 广 播 网 上 一 段 九 分 钟 的 新 闻 报 道 作 为 案 件 的 参 考 证 据, 但 没 有 作 为 单 独 的 证 据 (d)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基 于 媒 体 报 道 启 动 了 许 多 案 件 的 诉 讼 程 序, 包 括 废 弃 物 市 场 上 的 合 谋 案 10 11 弗 罗 茨 瓦 夫 的 操 纵 竞 标 案 和 足 球 赛 转 播 案 12 (e)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 国 家 基 于 媒 体 文 章 启 动 了 多 项 调 查 在 一 个 案 件 中, 法 官 接 受 了 媒 体 证 据, 以 起 诉 同 时 限 定 石 油 零 售 价 格 的 多 家 公 司 10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2009 年, 可 查 阅 uokik.gov.pl/news.php?news_id=1081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11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2013 年, 可 查 阅 uokik.gov.pl/news.php?news_id=10746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12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2013 年, 可 查 阅 uokik.gov.pl/news.php?news_id=10571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GE.14-50476 7

(f) 俄 罗 斯 联 邦 联 邦 反 垄 断 局 最 近 因 某 公 司 总 裁 发 表 的 关 于 该 公 司 在 市 场 上 的 计 划 行 为 的 公 开 声 明 ( 同 时 发 布 在 公 司 网 站 上 ), 发 布 了 一 项 禁 止 活 动 通 知, 这 可 能 导 致 宣 布 该 公 司 违 反 竞 争 法 (g) 塞 尔 维 亚 保 护 竞 争 委 员 会 基 于 来 自 不 同 媒 体 的 信 息, 发 出 了 警 告 或 是 启 动 了 下 列 案 件 :( 一 ) 利 用 从 报 纸 上 获 得 的 关 于 牛 奶 生 产 商 行 为 的 信 息 提 起 诉 讼, 最 后 判 定 该 国 最 大 的 牛 奶 生 产 商 滥 用 主 导 地 位 ;( 二 ) 因 一 名 记 者 质 疑 该 市 政 府 关 于 出 租 车 统 一 定 价 的 决 定, 启 动 了 诉 讼 程 序 ; 以 及 ( 三 ) 在 报 纸 报 道 了 一 例 未 事 先 通 报 便 完 成 的 并 购 案 后, 采 取 了 法 律 行 动 (h) 西 班 牙 其 中 一 个 案 件 是, 国 家 竞 争 委 员 会 因 西 班 牙 冷 冻 面 团 制 造 商 协 会 主 席 在 对 媒 体 的 发 言 中 提 到 了 暗 示 违 反 竞 争 法 的 定 价 建 议, 对 该 协 会 启 动 正 式 程 序 在 另 一 个 案 件 中, 国 家 竞 争 委 员 会 从 媒 体 报 道 中 得 知 西 班 牙 雇 主 和 产 业 联 合 会 旅 游 业 理 事 会 会 长 在 发 言 中 建 议 旅 馆 经 营 者 涨 价 委 员 会 考 虑 了 发 言 的 具 体 情 况, 包 括 具 体 听 众, 发 言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以 及 该 行 业 作 出 的 反 映 经 过 调 查, 向 该 联 合 会 处 以 15 万 欧 元 的 罚 款 (i) 瑞 士 某 消 费 者 节 目 的 编 辑 部 向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秘 书 处 转 交 了 一 封 信, 信 中 载 有 某 汽 车 制 造 商 关 于 从 德 国 向 瑞 士 进 口 商 用 车 辆 的 发 言, 管 理 机 构 随 后 立 案 并 将 这 封 信 作 为 证 据 之 一 27. 下 一 章 概 述 了 可 通 过 其 达 到 宣 传 效 果 的 一 些 媒 体 类 型, 以 及 调 查 答 复 中 提 到 的 更 多 案 件 B. 媒 体 类 型 1. 新 闻 和 印 刷 媒 体 28. 新 闻 稿 采 访 新 闻 发 布 会 和 印 刷 媒 体 最 常 被 用 来 向 公 众 宣 传 减 少 监 管 如 何 能 够 推 动 竞 争, 提 高 公 众 对 竞 争 管 理 当 局 议 程 上 首 要 问 题 的 认 识, 发 布 竞 争 管 理 当 局 执 法 活 动 的 重 要 案 件, 以 此 教 育 公 众 或 告 知 商 业 界 某 些 法 律 规 定, 例 如 有 关 业 务 收 购 的 法 律 规 定 29. 所 有 接 受 贸 发 会 议 调 查 的 管 理 机 构 都 指 出, 如 上 文 所 述, 它 们 为 活 动 发 布 新 闻 稿, 可 以 有 效 地 提 高 认 识 例 如, 摩 洛 哥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自 2009 年 开 展 了 许 多 关 于 竞 争 的 产 业 研 究, 在 发 布 研 究 报 告 时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邀 请 各 届 媒 体 代 表 参 加, 以 确 保 广 泛 传 播 研 究 结 果 在 一 个 案 例 中, 关 于 管 制 货 物 和 服 务 价 格 的 不 良 补 偿 系 统 引 发 了 公 众 讨 论, 最 终 在 政 府 支 持 下 实 施 了 改 革 30. 消 息 或 新 闻 稿 往 往 是 传 播 信 息 的 最 佳 途 径, 要 想 达 到 最 佳 效 果,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与 新 闻 界 及 记 者 培 养 富 有 成 效 的 关 系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将 自 身 视 为 新 闻 报 道 的 来 源, 它 们 拥 有 所 需 的 专 长 信 誉 和 可 信 度, 具 备 关 于 相 关 问 题 的 及 时 信 息 和 广 泛 认 识 例 如, 在 赞 比 亚, 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国 内 两 大 日 报 上 发 表 文 章, 介 绍 该 机 构 在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方 面 的 任 务 和 作 用 此 举 反 响 良 好, 消 费 者 纷 纷 向 8 GE.14-50476

该 机 构 举 报 在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随 着 技 术 的 进 步, 人 们 在 智 能 手 机 上 使 用 叫 车 软 件, 叫 车 和 付 费 不 必 经 过 调 度 公 司, 联 邦 商 业 委 员 会 随 后 开 展 了 宣 传 工 作, 倡 导 当 地 出 租 车 业 的 监 管 机 构 避 免 对 竞 争 实 施 不 当 的 监 管 限 制 针 对 当 地 和 国 家 监 管 机 构 做 出 的 限 制 车 辆 类 型 和 司 机 使 用 智 能 手 机 应 用 程 序 的 规 定, 联 邦 商 业 委 员 会 工 作 人 员 通 过 新 闻 稿 发 表 了 评 论, 强 调 传 统 和 新 型 叫 车 服 务 之 间 的 竞 争 对 消 费 者 的 好 处 一 份 重 要 报 纸 发 表 了 一 名 委 员 质 疑 拟 议 规 定 的 评 论 文 章, 联 邦 商 业 委 员 会 政 策 规 划 办 公 室 主 任 应 邀 在 行 业 监 管 者 团 体 年 会 上 发 表 主 旨 演 讲, 阐 述 了 该 委 员 会 的 立 场, 关 注 行 业 资 讯 的 新 闻 媒 体 代 表 对 年 会 进 行 了 报 道 31. 有 时, 不 妨 向 记 者 提 供 反 馈, 可 以 有 建 设 性 地 强 调 报 道 中 没 有 提 到 的 重 要 信 息, 提 供 背 景 资 料, 或 是 建 议 其 他 报 道 或 后 续 报 道 例 如, 为 了 维 持 记 者 对 竞 争 相 关 问 题 的 兴 趣,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每 年 举 办 竞 赛, 评 选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领 域 的 最 佳 报 刊 文 章 广 播 节 目 和 电 视 节 目 并 颁 奖 32. 然 而, 不 应 忘 记, 记 者 的 目 的 可 能 与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不 同, 所 有 媒 体 类 型 无 一 例 外 事 实 上, 由 于 不 同 国 家 新 闻 界 的 公 开 公 平 和 透 明 标 准 存 在 很 大 差 异, 管 理 机 构 可 能 很 难 与 新 闻 界 建 立 建 设 性 的 关 系 下 文 概 述 了 调 查 应 答 者 提 到 的 更 多 案 件 : (a) 巴 西 由 于 该 国 的 竞 争 文 化 尚 不 成 熟, 保 护 经 济 行 政 委 员 会 在 成 立 50 周 年 之 际 为 巴 西 利 益 攸 关 方 举 办 了 一 系 列 宣 传 活 动, 包 括 发 布 关 于 巴 西 竞 争 发 展 史 的 新 书, 强 调 公 共 政 策 对 保 护 竞 争 环 境 重 要 性 的 教 育 活 动, 以 及 重 新 发 行 巴 西 竞 争 期 刊 启 动 了 相 关 广 告 活 动, 包 括 制 作 图 表 材 料, 在 主 要 报 纸 和 国 内 杂 志 上 投 放 广 告 以 及 建 立 业 务 相 关 网 站 (b) 保 加 利 亚 保 护 竞 争 委 员 会 遵 循 透 明 原 则, 不 断 向 公 众 和 大 众 媒 体 提 供 活 动 信 息 委 员 会 通 过 的 部 分 决 定 以 新 闻 稿 形 式 发 布, 发 布 在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上, 并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给 国 内 所 有 主 要 媒 体, 包 括 日 报 和 周 报 期 刊 电 视 和 广 播 电 台 以 及 新 闻 机 构 (c) 智 利 该 国 主 要 的 竞 争 政 策 中 心 负 责 开 展 一 项 研 究, 评 估 该 国 行 业 协 会 带 来 的 风 险, 研 究 得 出 结 论 称, 同 业 工 会 和 行 业 协 会 无 疑 是 合 谋 行 为 的 常 用 工 具, 它 们 往 往 助 长 了 竞 争 者 之 间 的 暗 中 协 调, 减 少 了 竞 争 研 究 完 成 后, 发 布 了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第 二 号 宣 传 材 料 初 稿 ( 后 称 为 行 业 协 会 与 自 由 竞 争 ), 并 展 开 公 众 磋 商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的 宣 传 材 料 为 行 业 协 会 的 合 作 伙 伴 确 立 了 一 些 关 于 竞 争 规 则 的 指 导 方 针 和 建 议 在 充 满 敌 意 的 环 境 下, 该 草 案 引 发 了 许 多 讨 论, 最 终 出 版 后 讨 论 仍 在 继 续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为 推 出 和 讨 论 该 宣 传 材 料 开 展 了 多 项 活 动, 包 括 新 闻 发 布 会 和 研 讨 会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随 后 针 对 不 同 的 行 业 协 会 向 竞 争 事 务 法 庭 提 出 申 诉, 其 中 最 大 的 案 件 涉 及 三 家 家 禽 生 产 商 向 主 要 超 市 出 售 鸡 肉 时 的 串 通 行 为 在 这 些 宣 传 活 动 的 推 动 下, 各 行 各 业 开 始 制 定 反 垄 断 指 导 方 针, 要 求 行 业 协 会, 例 如 建 筑 业 商 会 以 及 智 利 采 矿 业 理 事 会 遵 守 竞 争 原 则 同 样, 智 利 经 济 中 的 三 大 重 要 行 为 方 非 政 府 组 织 Generación Empresarial Foundation ( 由 不 TD/B/C.I/CLP/28 GE.14-50476 9

同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负 责 监 督 商 业 道 德 的 实 体 )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以 及 曾 经 对 国 家 经 济 检 察 院 意 见 最 大 的 报 纸 也 共 同 发 布 了 竞 争 指 导 方 针 (d) 克 罗 地 亚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每 月 发 布 电 子 通 迅, 介 绍 其 活 动, 包 括 管 理 机 构 理 事 会 作 出 的 重 要 决 定 法 律 变 更 反 托 拉 斯 和 国 家 援 助 活 动 的 消 息 未 来 工 作 计 划 以 及 欧 洲 联 盟 和 世 界 范 围 内 重 要 的 反 托 拉 斯 和 国 家 援 助 案 件 的 消 息 管 理 机 构 还 与 专 门 的 公 关 专 家 协 调, 就 管 理 机 构 通 过 的 一 些 决 定 发 布 新 闻 稿 (e) 毛 里 求 斯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曾 组 织 竞 争 主 题 周 活 动, 在 那 期 间, 管 理 机 构 发 放 了 有 卡 通 图 案 的 台 历, 揭 露 卡 特 尔 和 垄 断 的 不 良 影 响, 同 时 强 调 宽 大 处 理 方 案 的 优 点 这 些 台 历 每 天 都 提 醒 人 们 需 抵 制 限 制 性 商 业 做 法 该 活 动 反 响 很 好, 特 别 是 中 小 企 业 给 予 了 很 高 评 价 (f)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向 考 虑 业 务 收 购 的 公 司 分 发 了 宣 传 手 册, 解 释 了 报 批 和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的 重 要 性 (g)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举 办 了 针 对 专 业 市 场 参 与 者 的 全 国 教 育 活 动, 加 强 对 反 竞 争 协 议 的 认 识 该 办 公 室 在 与 弗 罗 茨 瓦 夫 大 学 联 合 举 办 的 一 次 会 议 上 启 动 了 该 项 目, 并 在 网 站 发 布 了 一 系 列 视 频 广 播 和 新 闻 报 道 2. 电 视 和 广 播 33. 通 过 电 视 和 广 播 进 行 媒 体 宣 传 的 要 求 有 别 于 印 刷 媒 体 34. 一 个 最 大 的 不 同 在 于 电 视 制 作 的 成 本 要 高 很 多, 对 于 较 小 的 管 理 机 构 而 言, 可 能 是 不 可 逾 越 的 障 碍 然 而, 对 于 能 够 负 担 这 笔 费 用 的 管 理 机 构 而 言, 电 视 和 广 播 宣 传 有 很 多 优 势, 包 括 很 多 情 况 下 不 必 通 过 报 社 记 者 这 样 的 第 三 方 传 递 信 息 同 样, 因 为 是 付 费 曝 光,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以 它 们 希 望 的 方 式 在 希 望 的 时 间 向 它 们 选 择 的 目 标 受 众 传 达 信 息 当 然, 并 非 所 有 付 费 广 告 或 内 容 的 费 用 都 高 不 可 攀 ; 广 播 就 是 一 种 相 对 便 宜 的 与 目 标 受 众 或 组 织 沟 通 的 方 式 35. 另 一 个 显 著 区 别 是 可 用 的 时 间 电 视 和 广 播 记 者 报 导 一 件 事 只 有 很 短 的 时 间 通 常, 电 视 新 闻 长 度 在 90 秒 至 3 分 钟, 广 播 新 闻 在 30 至 60 秒 之 间 因 此, 如 第 三 章 所 述, 管 理 机 构 采 用 这 种 方 式 进 行 宣 传 时 必 须 物 尽 其 用, 最 好 是 将 新 闻 报 道 与 大 型 事 件 或 问 题 挂 钩 这 样 一 来, 便 可 借 由 一 则 报 道 在 当 地 和 国 际 上 推 动 相 关 问 题 下 文 概 述 了 调 查 应 答 者 提 到 的 三 个 案 例 (a)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国 家 电 视 网 与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及 海 关 签 署 了 关 于 禁 止 进 口 和 销 售 危 险 产 品 的 谅 解 备 忘 录 电 视 上 播 出 了 与 禁 令 有 关 的 活 动 和 行 动, 以 显 示 管 理 机 构 对 消 费 者 保 护 问 题 的 重 视 管 理 机 构 还 利 用 电 视 和 广 播 向 更 广 泛 的 受 众 不 论 他 们 是 否 识 字 介 绍 其 作 用 和 职 责 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节 目 中 介 绍 了 他 们 的 工 作 领 域 并 回 答 了 问 题 消 费 者 可 自 由 发 表 意 见, 并 向 管 理 机 构 匿 名 报 告 疑 似 违 反 消 费 者 和 竞 争 事 务 独 立 委 员 会 法 的 情 况 10 GE.14-50476

(b)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举 办 的 宽 大 处 理 宣 传 活 动 向 企 业 家 传 播 了 关 于 保 护 竞 争 的 知 识 宣 传 宽 大 处 理 方 案 的 电 视 节 目 在 全 国 并 重 点 在 财 经 频 道 播 出 办 公 室 主 任 向 500 强 企 业 发 放 了 方 案 资 料, 办 公 室 还 专 门 开 设 了 一 条 热 线, 被 禁 协 议 的 参 与 者 可 以 匿 名 索 取 关 于 该 方 案 的 资 料, 并 熟 悉 申 请 宽 大 处 理 的 程 序 由 于 关 于 集 中 度 案 件 的 诉 讼 增 加, 以 及 对 该 领 域 竞 争 法 的 认 识 不 足, 于 是 开 展 了 一 项 活 动 向 企 业 家 介 绍 了 通 报 集 中 意 愿 的 程 序, 并 明 确 阐 述 了 集 中 可 能 对 市 场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该 活 动 包 含 关 于 集 中 度 控 制 的 10 集 电 视 和 广 播 节 目, 同 时 在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网 站 上 提 供 解 释 集 中 程 序 的 资 料, 包 括 如 何 观 看 系 列 节 目 启 动 该 活 动 的 辩 论 以 及 一 个 常 见 问 题 页 面 感 兴 趣 的 公 司 可 通 过 咨 询 热 线 或 电 子 邮 件 与 该 办 公 室 联 系 除 这 些 举 措 外, 该 办 公 室 还 向 企 业 和 组 织 发 放 了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关 于 集 中 程 序 的 指 南 以 及 该 办 公 室 与 商 业 界 合 作 开 展 的 市 场 分 析 文 件 (c) 赞 比 亚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利 用 电 视 和 广 播, 就 不 公 平 交 易 做 法 以 及 消 费 者 在 与 商 家 交 易 时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开 展 了 宣 传 活 动 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了 公 共 和 社 区 电 视 问 答 节 目, 从 而 提 高 了 公 众 参 与 度, 管 理 机 构 也 得 到 了 更 多 反 馈 3. 新 媒 体 36. 互 联 网 日 益 成 为 储 存 和 更 新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信 息 的 方 式,Facebook 和 Twitter 等 社 会 媒 体 则 用 来 获 得 公 众 对 当 前 新 闻 或 热 点 的 评 论 贸 发 会 议 的 调 查 明 确 显 示, 发 达 国 家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均 使 用 社 会 媒 体 扩 大 受 众 面 并 实 现 双 向 沟 通 一 些 调 查 应 答 者, 例 如 克 罗 地 亚 称, 他 们 将 新 媒 体 视 为 推 广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宣 传 活 动 的 最 有 效 的 媒 体 工 具 下 文 概 述 了 调 查 应 答 者 提 到 的 相 关 案 例 : (a) 保 加 利 亚 保 护 竞 争 委 员 会 网 站 载 有 委 员 会 职 责 和 活 动 的 详 细 资 料 和 解 释, 例 如 通 过 的 决 定 年 度 报 告 和 关 于 竞 争 法 适 用 的 不 同 方 面 的 指 导 方 针 例 如, 在 一 次 针 对 商 业 界 的 研 讨 会 上 以 互 动 舞 台 剧 的 形 式 介 绍 了 宽 大 处 理 方 案 后, 网 站 上 登 出 了 该 视 频 (b) 加 拿 大 在 第 二 届 年 度 2 Good 2 B True Day ( 难 以 置 信 活 动 日 ) 上, 竞 争 管 理 局 在 Twitter 上 与 网 友 畅 谈 两 种 最 常 见 的 骗 局 该 社 会 媒 体 活 动 是 防 止 诈 骗 月 活 动 的 一 部 分, 与 防 止 诈 骗 论 坛 合 作 举 行, 竞 争 管 理 局 任 该 论 坛 主 席 (c) 埃 及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广 泛 运 用 社 会 媒 体 与 公 众 接 触, 以 提 高 透 明 度 和 建 立 信 任 该 机 构 的 Facebook 主 页 刊 登 新 闻 和 教 育 材 料, 包 括 宣 传 手 册 常 见 问 题 和 连 环 画, 并 开 设 了 一 个 公 众 讨 论 论 坛 网 站 点 击 率 高, 显 示 了 投 资 社 会 媒 体 对 维 持 曝 光 率 和 提 高 公 众 对 相 关 问 题 认 识 的 重 要 性 (d) 挪 威 竞 争 管 理 局 参 加 了 关 于 拟 订 专 项 法 律 维 持 图 书 固 定 价 格 的 公 众 辩 论, 目 的 是 防 止 该 法 生 效 在 向 听 证 会 提 交 证 据 的 截 止 日 期 之 前, 管 理 局 在 精 心 选 择 的 媒 体 节 目 上 发 布 意 见, 并 在 管 理 局 网 站 上 刊 登 支 持 材 料, 通 过 这 种 方 GE.14-50476 11

式, 管 理 局 的 意 见 确 立 了 讨 论 基 调, 并 成 为 讨 论 和 访 谈 中 受 欢 迎 的 参 与 者 尽 管 该 法 最 后 还 是 通 过 了, 但 是 管 理 局 的 意 见 仍 然 体 现 在 公 众 辩 论 中 (e) 俄 罗 斯 联 邦 联 邦 反 垄 断 局 网 站 旨 在 介 绍 最 近 的 诉 讼 程 序 和 判 决 以 及 主 要 的 竞 争 宣 传 举 措, 并 刊 登 媒 体 对 该 局 行 动 的 评 论 反 垄 断 局 开 设 了 一 个 针 对 国 土 开 发 竞 标 者 的 网 站 和 一 个 单 独 的 反 卡 特 尔 网 站, 该 网 站 介 绍 卡 特 尔 的 性 质 和 威 胁 以 及 公 民 可 以 如 何 为 检 举 作 出 贡 献 反 垄 断 局 还 活 跃 在 社 会 媒 体 上, 通 过 Facebook 和 Twitter 发 布 新 消 息, 并 征 求 公 众 对 该 局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2010 年, 专 门 开 设 了 名 为 FAS-book 的 Facebook 主 页, 作 为 在 非 正 式 环 境 下 与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代 表 有 效 进 行 团 体 沟 通 的 平 台 在 实 践 中, 这 些 社 会 网 络 正 成 为 反 垄 断 局 的 虚 拟 接 待 室, 人 们 可 以 在 那 里 提 交 申 诉 提 出 建 议 开 展 公 众 讨 论 (f) 美 国 联 邦 商 业 委 员 会 在 网 上 发 布 了 一 系 列 针 对 年 龄 较 大 儿 童 的 插 图 版 对 话, 通 过 互 动 式 的 商 业 中 心 购 物 之 行, 以 文 字 和 图 片 解 释 了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原 则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的 运 用 涵 盖 以 下 问 题 : 广 告 安 全 模 特 骗 局 骗 人 的 工 作 奇 迹 项 目 彩 票 与 竞 赛 竞 争 供 给 与 需 求 兼 并 以 及 美 国 竞 争 法 的 历 史 在 关 于 竞 争 宣 传 的 培 训 中 经 常 使 用 的 另 一 个 视 觉 辅 助 工 具 是 美 国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打 赢 的 第 一 场 国 际 卡 特 尔 官 司 的 视 频, 该 案 涉 及 动 物 饲 料 添 加 剂 赖 氨 酸 的 合 谋 定 价, 最 终 实 施 了 制 裁, 判 三 人 入 狱 13 (g)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 公 平 交 易 办 公 室 14 有 Twitter 账 户, 由 一 个 代 表 该 办 公 室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的 机 构 内 团 队 管 理 该 办 公 室 几 乎 每 天 都 发 推 文, 包 括 就 该 办 公 室 正 在 磋 商 的 某 些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以 及 发 布 网 上 新 官 方 资 料 的 消 息, 例 如 新 闻 出 版 物 YouTube 视 频 演 讲 和 宣 传 活 动 该 办 公 室 无 法 逐 个 回 答 问 题 不 过, 从 Twitter 用 户 那 里 收 集 的 所 有 建 议 和 新 议 题 都 分 给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处 理 四. 衡 量 基 于 媒 体 的 传 播 战 略 的 效 果 37. 衡 量 基 于 媒 体 的 传 播 活 动 的 效 果 未 必 容 易 媒 体 宣 传 可 能 是 整 体 战 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但 不 是 孤 立 存 在, 其 本 身 并 非 完 整 的 战 略 此 外, 媒 体 作 为 一 项 宣 传 工 具, 应 当 与 其 他 方 针, 例 如 执 法 建 立 联 盟 和 政 策 倡 导 相 结 合 鉴 于 各 国 经 济 和 政 治 局 势 的 复 杂 性, 很 难 将 媒 体 宣 传 的 贡 献 分 离 出 来, 政 策 之 争 可 能 持 续 数 年, 不 同 的 利 益 攸 关 方 均 参 与 其 中 简 单 来 说, 当 局 不 妨 追 踪 与 所 选 问 题 相 关 的 基 本 结 果, 包 括 该 问 题 是 否 进 入 公 共 议 程, 是 否 提 高 了 对 该 问 题 的 认 识, 宣 传 是 否 造 成 压 力 促 使 主 要 决 策 制 定 者 采 取 行 动, 以 及 政 策 是 否 颁 布 或 设 想 的 变 化 是 否 发 生 13 联 邦 商 业 委 员 会,2009 年, 赖 氨 酸 卡 特 尔 案, 见 http://www.youtube.com/ watch?v=wdh0r v8r0sq (2014 年 4 月 15 日 访 问 ) 14 公 平 交 易 办 公 室 在 贸 发 会 议 的 调 查 后, 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 停 止 运 作, 其 工 作 由 许 多 不 同 机 构 接 管 12 GE.14-50476

38. 许 多 措 施 都 可 以 用 来 衡 量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结 果 例 如, 问 题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出 现 在 媒 体 议 程 上 可 以 通 过 报 道 量 来 衡 量, 而 报 道 的 位 置 以 及 是 否 从 公 共 政 策 角 度 阐 述 该 问 题 则 可 以 通 过 内 容 分 析 加 以 评 估 通 过 监 测 立 法 进 展 以 及 采 访 主 要 倡 导 者 和 决 策 者 可 以 评 估 媒 体 报 导 是 否 推 动 了 政 策 评 估 者 可 查 看 重 要 文 件, 例 如 国 家 或 地 方 议 会 的 会 议 记 录, 访 问 决 策 者 或 记 者, 以 确 定 媒 体 报 道 是 否 成 功 地 施 加 了 压 力, 促 使 采 取 行 动 利 益 攸 关 方 意 见 调 查 往 往 是 确 定 问 题 是 否 引 起 相 关 团 体 注 意 的 有 效 方 式, 但 是 大 规 模 的 民 意 调 查 可 能 耗 资 巨 大, 或 许 不 适 合 规 模 较 小 的 管 理 机 构 39. 虽 然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存 在 困 难, 但 是 管 理 机 构 必 须 开 展 这 一 进 程 鉴 于 管 理 机 构 的 预 算 和 资 源 通 常 有 限,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应 当 尽 可 能 做 到 影 响 大 成 本 效 益 高 正 如 本 说 明 前 几 章 所 述, 这 对 发 展 中 国 家 尤 为 重 要 例 如, 毛 里 求 斯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启 动 了 全 国 范 围 的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包 括 同 时 在 广 播 广 告 板 和 印 刷 媒 体 上 进 行 宣 传 活 动 结 束 后, 管 理 机 构 注 意 到 公 众 的 反 馈 和 投 诉 显 著 增 加, 但 是 很 多 并 不 涉 及 竞 争 法, 而 是 涉 及 消 费 者 保 护 问 题 40. 在 评 估 过 程 中, 还 应 强 调 媒 体 宣 传 是 整 体 战 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指 出 媒 体 宣 传 不 是 孤 立 存 在 的 管 理 机 构 其 他 业 务 领 域 内 部 的 制 约 因 素 可 能 会 影 响 媒 体 宣 传 的 有 效 性 例 如, 印 度 尼 西 亚 的 媒 体 报 道 显 示, 商 业 竞 争 监 管 委 员 会 有 效 拟 订 了 信 息 并 与 受 众 直 接 沟 通 雅 加 达 的 一 份 主 要 报 纸 以 头 版 报 道, 地 方 电 视 新 闻 进 行 了 相 关 报 道, 作 为 主 要 节 目 的 预 告 片 然 而, 该 委 员 会 没 有 能 力 跟 进 广 泛 的 媒 体 报 道 引 起 的 关 注 因 此, 可 能 错 失 了 推 动 公 共 政 策 的 良 机 41. 在 接 受 贸 发 会 议 的 调 查 时, 许 多 机 构 ( 例 如 塞 尔 维 亚 ) 称, 它 们 目 前 没 有 对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另 一 些 机 构 ( 例 如 欧 洲 联 盟 ) 称, 它 们 不 具 备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有 效 性 的 专 门 技 术, 还 有 一 些 机 构 ( 例 如 马 耳 他 ) 称, 它 们 只 评 估 了 关 于 特 别 活 动 的 新 闻 报 道 42. 许 多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 例 如 约 旦 马 来 西 亚 毛 里 求 斯 和 摩 洛 哥 ) 记 录 收 到 的 投 诉 数 目, 以 评 估 宣 传 的 影 响 一 些 应 答 者 ( 博 茨 瓦 纳 智 利 埃 及 和 印 度 尼 西 亚 ) 指 出, 它 们 广 泛 调 查 了 人 们 对 管 理 机 构 有 效 性 的 看 法, 包 括 认 为 之 前 发 布 的 研 究 和 指 南 是 否 有 用 为 了 评 估 其 媒 体 宣 传 工 作, 一 些 管 理 机 构 ( 例 如 圭 亚 那 和 西 班 牙 ) 与 主 要 利 益 攸 关 方 及 政 府 机 关 私 营 部 门 学 术 界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新 闻 界 相 关 人 员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从 他 们 以 及 消 费 者 那 里 获 得 反 馈 意 见, 另 一 些 机 构 ( 例 如 苏 里 南 ) 则 通 过 互 动 程 度 活 动 参 与 者 的 反 应 或 网 站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一 些 管 理 机 构 ( 例 如 塞 尔 维 亚 ) 表 示 希 望 建 立 相 关 评 估 机 制 下 文 还 列 出 了 两 个 案 例 : (a) 丹 麦 丹 麦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事 务 管 理 局 评 估 了 2013 年 举 办 的 关 于 在 卡 特 尔 案 件 中 引 入 监 禁 的 活 动 的 效 果, 向 许 多 竞 争 事 务 律 师 及 行 业 协 会 成 员 调 查 该 活 动 是 否 加 强 了 人 们 对 竞 争 规 定 的 认 识 所 有 应 答 者 均 予 以 肯 定 答 复 GE.14-50476 13

(b) 联 合 王 国 公 平 交 易 办 公 室 采 用 特 别 制 定 的 方 法 评 估 了 竞 争 宣 传 的 效 果 通 过 竞 争 宣 传 对 价 格 的 影 响 定 量 地 衡 量 部 分 效 果 鉴 于 管 制 可 导 致 价 格 上 涨, 因 此 比 较 了 不 利 于 竞 争 的 管 制 有 利 于 竞 争 的 管 制 与 没 有 任 何 管 制 的 情 况 下 的 价 格 对 消 费 者 的 好 处 可 归 纳 为 : 价 格 降 低 以 及 价 格 降 低 带 来 的 消 费 增 加 要 想 准 确 地 计 算 效 果, 需 要 知 道 需 求 弹 性, 以 确 定 价 格 上 涨 将 导 致 多 大 程 度 的 消 费 下 降 竞 争 宣 传 的 效 果 不 仅 体 现 在 价 格 方 面, 还 体 现 在 产 品 质 量 的 提 高 或 配 送 流 程 的 改 进 等 方 面, 但 这 些 更 难 衡 量 43. 许 多 其 他 应 答 者 指 出, 它 们 采 取 了 更 加 正 式 的 评 估 方 式 例 如, 巴 西 和 捷 克 共 和 国 的 管 理 机 构 设 有 专 门 部 门,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效 果, 捷 克 共 和 国 聘 请 了 一 家 专 业 公 司, 每 年 对 关 于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活 动 的 媒 体 报 道 进 行 分 析 哥 伦 比 亚 的 管 理 机 构 与 一 家 广 告 公 司 合 作, 该 公 司 分 析 关 于 管 理 机 构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报 道 并 提 交 报 告, 还 有 一 家 传 媒 公 司 提 供 每 月 最 新 资 讯, 并 通 过 使 用 免 费 印 刷 媒 体 节 约 资 金 所 有 评 估 工 具 均 向 高 管 层 报 告, 以 便 更 好 地 作 出 决 策 俄 罗 斯 联 邦 反 垄 断 局 公 关 部 每 天 监 测 大 众 媒 体 对 该 局 工 作 的 报 道, 该 局 指 出, 了 解 公 众 对 该 局 的 任 何 信 息 案 件 判 决 或 产 品 市 场 开 发 建 议 的 反 应 至 关 重 要 瑞 典 竞 争 管 理 局 也 每 天 编 纂 媒 体 和 商 业 情 报, 每 周 向 局 长 汇 报, 定 性 并 尽 可 能 定 量 地 评 估 活 动 的 媒 体 影 响 该 管 理 局 特 别 重 视 社 论 和 评 论 文 章 或 是 政 治 人 物 及 工 会 和 行 业 协 会 领 导 人 的 言 论 下 文 还 列 出 了 两 个 案 例 : (a) 波 兰 竞 争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办 公 室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评 估 其 活 动 的 有 效 性 : 监 测 互 联 网 统 计 数 据 以 及 网 站 访 问 量, 统 计 关 于 某 个 问 题 的 新 闻 稿 数 目,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开 展 社 会 调 查, 例 如 调 查 波 兰 企 业 对 宽 大 处 理 方 案 竞 争 法 和 国 家 援 助 发 放 原 则 的 了 解 程 度 (b) 乌 克 兰 反 垄 断 委 员 会 新 闻 办 公 室 使 用 电 子 邮 件 群 发 软 件, 向 报 刊 杂 志 及 其 他 印 刷 媒 体 电 视 和 广 播 电 台 新 闻 机 构 其 活 动 与 委 员 会 有 关 联 的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协 会 以 及 区 域 地 区 和 地 方 媒 体 发 送 官 网 上 的 重 点 新 闻, 以 便 达 到 最 大 的 覆 盖 面 44. 上 述 案 例 中 的 监 测 使 管 理 机 构 能 够 考 虑 到 大 众 媒 体 和 商 界 的 意 见, 密 切 关 注 大 众 媒 体 中 的 负 面 报 道 并 相 应 地 作 出 反 应 五. 贸 发 会 议 关 于 竞 争 宣 传 中 的 做 法 以 及 媒 体 的 调 查 45. 本 章 简 要 归 纳 了 43 个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对 贸 发 会 议 调 查 的 答 复 46. 图 1 显 示, 平 均 90% 以 上 的 应 答 者 有 宣 传 任 务, 利 用 新 闻 发 布 会 和 新 闻 稿 进 行 媒 体 宣 传, 设 有 宣 传 网 站, 并 监 测 媒 体 动 态 以 发 现 违 反 竞 争 法 的 情 况 14 GE.14-50476

图 1 竞 争 宣 传 与 媒 体 ( 肯 定 答 复 的 百 分 比 ) 务 任 有 程 章 闻 稿 新 和 传 宣 头 口 体 媒 刷 印 他 其 视 电 播 广 注 : 有 任 务 指 有 宣 传 任 务 的 管 理 机 构 ; 章 程 指 任 务 写 入 章 程 的 管 理 机 构 ; 口 头 宣 传 和 新 闻 稿 指 利 用 采 访 新 闻 稿 和 新 闻 发 布 会 进 行 宣 传 的 管 理 机 构 ; 其 他 印 刷 媒 体 指 利 用 其 他 印 刷 媒 体 进 行 宣 传 的 管 理 机 构 ; 电 视 广 播 网 站 Facebook Twitter 及 其 他 社 会 媒 体 指 管 理 机 构 是 否 在 传 播 战 略 中 运 用 这 类 媒 体 ; 其 他 互 联 网 资 源 指 利 用 其 他 网 络 资 源 的 管 理 机 构 ; 有 效 性 评 估 指 对 宣 传 活 动 的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的 管 理 机 构 ; 监 测 媒 体 指 监 测 媒 体 动 态 以 便 发 现 违 反 竞 争 法 情 况 的 管 理 机 构 ; 法 律 中 的 媒 体 证 据 指 所 在 国 的 法 律 允 许 使 用 媒 体 证 据 的 管 理 机 构 ; 法 庭 中 的 媒 体 证 据 指 在 法 庭 上 实 际 使 用 过 媒 体 证 据 的 管 理 机 构 47. 绝 大 多 数 应 答 者 (70-80%) 都 在 章 程 中 规 定 了 宣 传 任 务, 利 用 电 视 和 广 播 开 展 宣 传, 并 拥 有 评 估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的 机 制 社 会 媒 体 的 运 用 不 那 么 广 泛 ; 只 有 30% 至 40%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使 用 Facebook Twitter 等 社 会 媒 体 和 其 他 网 站 在 大 约 三 分 之 二 的 地 方 (60%), 法 律 允 许 使 用 媒 体 上 获 得 的 证 据, 大 约 三 分 之 一 的 应 答 者 (37%) 在 法 庭 诉 讼 中 使 用 过 媒 体 证 据 48. 大 约 一 半 应 答 者 (53%) 知 道 它 们 对 宣 传 活 动 的 预 算 分 配, 平 均 而 言 比 例 较 低, 全 部 宣 传 活 动 占 预 算 比 例 的 中 位 数 为 3.7%, 媒 体 宣 传 活 动 占 预 算 比 例 的 中 位 数 为 1.2% 宣 传 活 动 占 预 算 比 例 的 中 位 数 存 在 较 大 的 区 域 差 异 : 非 洲 3% 中 南 美 洲 8%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国 家 5.5% 媒 体 宣 传 占 预 算 比 例 的 中 位 数 区 域 差 异 不 大 ; 四 个 作 答 区 域 的 中 位 数 均 低 于 1.5% 49. 图 2 显 示, 关 于 旧 媒 体 和 网 站 的 运 用, 所 有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不 论 新 老, 都 呈 现 类 似 的 模 式 :80% 以 上 使 用 新 闻 和 印 刷 媒 体 并 设 有 网 站,65% 至 80% 利 用 电 视 和 广 播 进 行 宣 传 不 过, 社 会 媒 体 的 使 用 方 面, 新 成 立 的 机 构 中 有 50% 至 65% 表 示 使 用 Facebook Twitter 或 其 他 社 会 媒 体 网 站 这 一 比 例 远 远 高 于 成 站 网 Facebook Twitter 体 媒 会 社 他 其 源 资 网 联 互 他 其 估 评 性 效 有 动 活 传 宣 体 媒 测 监 证 据 体 媒 的 中 律 法 GE.14-50476 15

立 较 久 成 熟 的 管 理 机 构, 可 能 说 明 社 会 媒 体 对 新 成 立 的 管 理 机 构 更 有 吸 引 力, 他 们 可 能 迫 切 需 要 迅 速 提 高 知 名 度, 并 希 望 尽 可 能 高 效 率 低 成 本 地 获 得 资 源 有 趣 的 是, 成 熟 期 管 理 机 构 (10 至 20 年 ) 使 用 社 会 媒 体 的 比 例 (10-30%) 不 仅 低 于 新 成 立 的 管 理 机 构, 而 且 低 于 成 立 较 久 的 管 理 机 构 图 2 按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年 限 化 划 分 的 媒 体 使 用 情 况 ( 按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年 限 划 分 的 百 分 比 ) 稿 闻 新 和 传 宣 头 口 体 媒 刷 印 他 其 视 电 播 广 站 网 50. 下 表 显 示 了 按 区 域 划 分 的 媒 体 使 用 情 况 可 以 看 出, 不 论 区 域, 几 乎 所 有 的 管 理 机 构 都 利 用 新 闻 活 动 和 电 视 进 行 宣 传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100%) 非 洲 (88.9%) 西 欧 和 北 美 (75%) 使 用 广 播 的 比 例 很 高, 而 欧 洲 的 转 型 期 经 济 体 和 中 南 美 洲 ( 分 别 为 58.3% 和 62.5%) 则 低 很 多 社 会 媒 体 方 面, 除 非 洲 广 泛 使 用 Facebook(77.8%) 和 Twitter(66.7%) 外, 其 他 区 域 的 使 用 比 例 基 本 上 远 低 于 40% 这 可 能 验 证 了 这 一 建 议 : 特 别 是 新 成 立 或 资 金 不 充 裕 的 管 理 机 构 可 以 使 用 新 的 社 会 媒 体 代 替 费 用 较 高 的 传 统 媒 体, 达 到 同 样 的 覆 盖 面 和 受 众 按 区 域 划 分 的 媒 体 使 用 情 况 欧 洲 的 转 型 期 非 洲 中 南 美 洲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经 济 体 西 欧 和 北 美 采 访 新 闻 稿 新 闻 发 布 会 88.9 100 100 100 100 其 他 印 刷 媒 体 66.7 100 100 83.3 87.5 电 视 88.9 100 100 100 100 广 播 88.9 62.5 100 58.3 75 网 站 88.9 100 100 100 87.5 Facebook 77.8 25 33.3 16.7 37.5 Twitter 66.7 25 16.7 33.3 37.5 其 他 社 会 媒 体 44.4 25 50 25 37.5 其 他 互 联 网 资 源 55.6 50 33.3 25 75 Facebook Twitter 体 媒 会 社 他 其 源 资 网 联 互 他 其 16 GE.14-50476

六. 供 讨 论 的 问 题 51. 建 议 讨 论 的 问 题 包 括 : (a) 新 成 立 的 竞 争 管 理 机 构 应 当 如 何 制 订 媒 体 宣 传 战 略? 在 分 配 资 源 时 是 否 应 当 制 定 标 准, 以 确 定 感 兴 趣 的 优 先 部 门? (b) 较 晚 通 过 竞 争 法 的 国 家 可 以 从 有 成 熟 竞 争 文 化 的 国 家 那 里 学 到 什 么? 适 应 过 程 应 考 虑 哪 些 因 素? (c) 应 当 为 利 益 攸 关 方 提 供 哪 些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以 便 其 开 展 有 效 的 媒 体 宣 传? (d) 在 新 闻 和 政 治 自 由 不 保 的 地 方 应 当 如 何 开 展 竞 争 宣 传? (e) 就 宣 传 特 别 是 媒 体 宣 传 开 展 国 际 合 作 的 最 佳 模 式 是 什 么? GE.14-5047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