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Transcription

1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 簡 明 珠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秘 書 長 紀 錄 : 余 蕥 妡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行 政 秘 書 出 席 : 全 國 會 幼 教 保 團 體 總 會 長 ( 理 事 長 ) 監 事 長 副 總 會 長 暨 政 策 主 委 ( 如 簽 到 表 ) 來 賓 介 紹 : ( 一 ) 會 議 開 始 : 主 席 宣 布 開 會 上 午 9 時 10 分 ( 二 ) 討 論 提 案 : 案 由 一 :8 月 底 前 教 育 部 要 完 成 北 中 南 三 區 教 保 人 員 服 務 條 例 草 案 說 明 會, 緊 接 著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修 法 即 將 在 今 年 9 月 底 黨 團 協 商 後 送 進 立 法 院 完 成 修 法, 期 盼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能 撥 空 共 襄 盛 舉 討 論 因 應 之 道, 讓 幼 教 保 大 團 結, 共 創 臺 灣 幼 教 保 未 來 之 希 望 說 明 :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修 法 ( 如 附 件 一 ), 教 保 人 員 服 務 條 例 草 案 說 明 會 ( 如 附 件 二 ) 決 議 :9 月 1 日 至 5 日 六 大 幼 教 保 總 會, 各 自 進 行 會 內 理 監 事 討 論,9 月 10 日 前 傳 各 幼 教 保 總 會 針 對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等 修 正 草 案 及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草 案 第 十 九 條 等 修 正 建 議 至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秘 書 處 進 行 彙 整, 納 入 9 月 12 日 星 期 五 由 中 華 幼 兒 教 育 協 會 召 集 103 年 第 三 次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會 議 中 討 論 案 由 二 : 有 關 全 國 幼 兒 教 ( 保 ) 育 系 ( 科 ) 與 產 業 界 之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模 式, 共 同 研 商 集 思 廣 益, 提 出 寶 貴 意 見 面 臨 困 境 說 明 : 年 第 一 屆 全 國 兒 童 教 保 論 壇 - 兒 童 教 保 產 & 學 研 討 會 會 前 會 ( 如 附 件 三 ) 2 研 商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幼 教 育 ( 保 ) 系 與 私 立 幼 兒 園 產 學 合 作 會 議 草 案 ( 如 附 件 四 ) 決 議 :1 研 商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幼 教 育 ( 保 ) 系 與 私 立 幼 兒 園 產 學 合 作 案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已 於 7 月 30 日 下 午 14:30 分, 假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總 會 長 等 五 人 拜 會 前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晤 談 教 保 人 員 教 大 班 乙 事 及 全 國 幼 教 保 產 學 合 作 案, 吳 前 部 長 義 不 容 辭 同 意 幫 忙 兩 件 大 事, 並 同 意 擔 任 產 學 合 作 學 術 總 召 集 人 因 會 後 各 幼 教 保 總 會 出 席 者 尚 有 要 事, 於 第 二 次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議 程 中 討 論 2 因 此 次 會 議 時 間 短 暫 僅 做 簡 易 說 明, 此 案 延 滯 103 年 第 三 次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會 議 中 討 論 ( 三 ) 臨 時 動 議 : ( 四 ) 散 會 餐 敘 : 主 席 宣 布 散 會 時 間 上 午 11 時 30 分

2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行 後 轉 換 職 稱 為 教 保 員, 其 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且 持 續 於 同 一 園 任 職 者, 得 計 入 本 項 教 師 員 額 教 育 部 版 說 明 幼 兒 園 有 五 歲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幼 兒 之 班 級, 其 配 置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每 班 應 有 一 人 以 上 為 幼 兒 園 教 師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建 議 修 正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行 後 轉 換 職 稱 為 教 保 員, 其 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並 持 續 任 職 於 該 等 性 質 之 幼 兒 園, 得 計 入 本 項 教 師 員 額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從 善 如 流 地 考 量 現 職 人 員 權 益 而 加 以 修 訂, 實 為 憲 法 賦 予 人 民 工 作 權 保 障 之 具 體 實 踐, 當 可 撫 平 因 法 律 變 動 遭 致 工 作 權 受 剝 奪 之 千 萬 名 現 職 教 保 員 之 心 中 不 平 與 痛 ; 然 目 前 此 修 訂 為 該 法 施 行 後 3 年, 期 間 人 員 無 法 預 期 法 案 會 加 以 修 訂, 致 率 而 變 動 工 作 場 所, 雖 仍 現 職 於 同 性 質 之 幼 兒 園 工 作, 但 與 留 園 不 動 者 結 果 卻 天 壤 之 別, 此 為 德 不 卒, 並 必 遭 致 : 不 教 而 殺 謂 之 虐, 不 戒 視 成 謂 之 暴, 慢 令 致 期 謂 之 賊 之 譏 諷, 亦 確 實 難 平 該 等 教 保 員 之 心, 故 建 議 修 訂 為 私 立 托 兒 所 轉 型 為 幼 兒 園 之 該 等 性 質 之 幼 兒 園 間 教 保 員 應 一 視 同 仁

3 ( 附 件 二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草 案 第 十 九 條 修 正 建 議 對 照 表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應 自 本 條 例 施 行 之 日 起 七 年 內, 協 調 經 認 可 之 教 保 相 關 系 所 開 設 教 保 服 務 專 業 課 程 專 班, 供 本 條 例 施 行 前 或 本 條 例 施 行 之 日 起 五 年 內, 於 幼 兒 園 擔 任 教 保 員, 並 繼 續 任 職 者 進 修, 取 得 參 加 教 師 檢 定 資 格 教 育 部 版 說 明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建 議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說 明 因 師 資 培 育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於 一 百 零 三 年 六 月 四 日 修 正 公 布, 提 供 一 百 零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日 前 已 於 幼 兒 園 擔 任 教 保 員 並 繼 續 任 職 者 進 修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機 會, 考 量 師 資 培 育 法 修 正 條 文 施 行 後 至 本 條 例 施 行 前, 始 進 入 幼 兒 園 擔 任 教 保 員 且 持 續 在 職 者, 及 該 期 間 內 自 專 科 以 上 教 保 相 關 科 系 所 學 校 畢 業 始 進 入 幼 兒 園 擔 任 教 保 員, 及 本 條 例 施 行 後 二 年 內 專 本 條 例 施 行 前 或 本 條 例 施 行 之 日 起 五 年 內, 於 幼 兒 園 擔 任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應 自 本 條 例 施 行 之 日 起 七 年 內, 協 調 經 認 可 之 教 保 相 關 系 所 開 設 教 保 服 務 專 業 課 程 專 班, 供 繼 續 任 職 者 進 修, 以 取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為 保 障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資 格 權 益 管 理 及 申 訴 評 議 等 事 項, 提 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地 位 而 設, 此 亦 相 當 激 勵 現 職 教 保 員 繼 續 任 職 進 修, 從 而 提 升 教 保 員 專 業 知 能 ; 然 在 其 辛 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並 積 極 準 備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時, 幼 兒 園 為 符 合 法 規, 不 待 其 取 得 資 格 時 即 補 實, 致 現 職 教 保 員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時 毫 無 用 處, 嚴 重 影 響 現 職 教 保 員 繼 續 進 修 之 意 願, 故 建 議 能 與 新 修 訂 之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取 得 相 互 連 動, 以 齊 備 法 源, 科 以 上 教 保 相 關 科 系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該 法 第 18 條 新 修 訂 為 : 本 法 施 所 學 校 尚 未 重 新 認 可 前, 前 教 育 證 明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仍 依 原 規 定 招 收 學 生, 該 書, 及 參 加 教 師 法 施 行 後 轉 換 職 稱 為 教 保 員, 其 等 學 生 於 畢 業 後 進 入 幼 兒 檢 定 資 格 該 等 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園 擔 任 教 保 員, 均 非 屬 師 人 員 取 得 修 畢 並 持 續 任 職 於 該 等 性 質 之 幼 兒 資 培 育 法 第 二 十 四 條 規 定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園, 得 計 入 本 項 教 師 員 額, 於 新 得 修 習 幼 教 在 職 專 班 之 對 證 明 書, 私 立 幼 舊 制 接 軌 過 渡 時 期, 教 保 服 務 人 象, 未 在 受 保 障 範 圍 內, 兒 園 得 計 入 教 員 條 例 能 讓 該 等 人 員 順 利 進 修 實 無 進 修 管 道 得 取 得 幼 兒 園 師 員 額 為 福 音, 希 望 能 進 一 步 到 位 並 與 教 師 資 格, 考 量 渠 等 之 權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同 步 連 動, 讓 益, 爰 針 對 是 類 對 象 規 定 該 等 人 員 於 取 得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過 渡 條 款, 得 自 本 條 例 施 育 證 明 書 即 得 計 入 私 立 幼 兒 園 教 行 之 日 起 七 年 內, 協 調 經 師 員 額, 以 激 勵 渠 等 進 一 步 為 提 認 可 之 大 學, 專 案 開 設 教 升 專 業 知 能 而 奮 戰 之 動 力, 幼 兒 保 服 務 專 業 課 程 專 班, 提 園 亦 能 全 力 支 持 現 職 教 保 員 進 供 渠 等 進 修 機 會 協 助 其 取 修, 實 為 幼 兒 現 職 教 保 員 與 幼 得 教 師 資 格 兒 園 之 福, 良 性 帶 動 並 致 三 贏

4 附 件 三 2014 年 第 一 屆 全 國 兒 童 教 保 論 壇 - 兒 童 教 保 產 & 學 研 討 會 會 前 會 一 時 間 : 一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00-12:30 二 地 點 :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行 政 大 樓 A211 三 主 席 :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孫 副 校 長 若 怡 四 記 錄 : 鄭 伊 倫 小 姐 五 出 席 : 參 見 簽 到 表 六 主 席 致 詞 : 七 來 賓 致 詞 : 希 望 透 過 此 會 議 結 合 產 界 與 學 界 的 力 量 共 同 為 幼 兒 教 育 盡 一 番 心 力 八 報 告 事 項 : ( 一 ) 2014 年 第 一 屆 全 國 兒 童 教 保 論 壇 - 兒 童 教 保 產 &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將 於 103 年 5 月 10 日 ( 六 ) 由 本 校 幼 兒 教 育 學 系 ( 本 系 ) 承 辦, 活 動 內 容 徵 稿 辦 法 業 已 置 於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總 會 及 本 系 系 網, 紙 本 資 料 詳 如 附 件 一, 敬 邀 與 會 貴 賓 與 師 長 共 襄 盛 舉, 並 惠 允 賜 稿 ( 二 ) 本 系 為 提 供 大 四 學 生 教 育 實 習, 現 與 102 所 幼 兒 園 簽 訂 實 習 合 作 計 畫, 歡 迎 各 界 產 業 代 表 與 本 系 簽 訂 合 作 計 畫, 提 供 本 系 學 生 教 育 實 習 機 會, 並 讓 本 系 為 產 業 育 才, 落 實 本 系 培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畢 業 即 能 就 業 之 托 育 服 務 人 才 之 教 育 目 標 九 提 案 討 論 : 案 由 一 : 為 朝 國 家 高 等 教 育 培 育 之 人 才 所 學 有 所 用, 並 達 產 學 零 距 離 之 目 的, 擬 研 議 幼 兒 教 ( 保 ) 育 系 ( 科 ) 與 產 業 界 之 產 學 合 作 模 式,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 一 ) 因 國 家 少 子 化 已 成 常 態, 幼 兒 教 保 產 業 首 當 其 衝, 使 得 家 長 不 敢 讓 優 秀 子 弟 就 讀 幼 兒 教 ( 保 ) 育 系 ( 科 ), 連 帶 影 響 全 國 幼 兒 教 ( 保 ) 育 系 ( 科 ) 的 招 生 率 與 托 育 服 務 業 人 才 求 職 率, 更 衝 擊 幼 兒 教 ( 保 ) 育 品 質 ( 二 ) 政 府 為 落 實 培 育 符 合 產 業 需 求 之 高 等 教 育 人 才, 積 極 鼓 勵 與 推 動 就 業 學 程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等 各 類 方 案 ( 三 ) 本 系 為 配 合 政 府 落 實 產 學 零 距 離, 目 前 積 極 朝 3+1 學 制 邁 進 (3 年 在 校 1 年 在 產 業 界 ), 現 訂 有 教 育 實 習 及 學 生 實 習 辦 法, 包 含 實 習 場 域 界 定 指 導 老 師 與 成 績 考 評 實 習 注 意 事 項 等 如 附 件 二 討 論 : 如 何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實 習 模 式? 一 與 會 各 校 實 習 制 度 介 紹 二 業 界 對 實 習 制 度 的 期 待 三 產 學 合 作 模 式 決 議 : 一 經 與 會 來 賓 共 同 討 論 之 結 果, 產 學 合 作 之 實 習 時 間 宜 於 四 下 或 大 四 一 整 年 二 待 遇 部 分 未 決 議 三 課 程 配 當 由 各 校 決 定 案 由 二 : 成 立 學 界 與 業 界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聯 盟 案 ( 中 華 民 國 產 & 學 合 作 聯 盟 ), 提 請 同 意 說 明 : 一 目 前 業 界 設 有 許 多 團 體, 例 如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總 會 與 各 地 分 會 二 學 界 可 與 業 界 團 體 共 同 組 成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聯 盟, 以 落 實 產 學 合 作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案 由 三 : 加 入 學 界 與 業 界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聯 盟 案 ( 中 華 民 國 產 & 學 合 作 聯 盟 ),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為 落 實 產 界 與 學 界 合 作, 使 幼 兒 教 ( 保 ) 育 系 ( 科 ) 學 生 畢 業 即 就 業, 就 業 即 上 手, 擬 請 學 界 與 產 界 共 同 加 入 學 界 與 業 界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聯 盟 案 ( 中 華 民 國 產 & 學 合 作 聯 盟 ) 討 論 : 產 學 雙 方 透 過 何 形 式 加 入 聯 盟? 決 議 : 產 界 由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及 中 華 民 國 幼 教 聯 合 總 會 兩 大 社 團 推 舉 優 良 園 所 加 盟 ; 學 界 初 步 共 識 由 加 盟 之 學 校 推 舉 優 秀 學 生 參 與 實 習 十 臨 時 動 議 : 十 一 散 會 :

5 附 件 四 研 商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幼 教 育 ( 保 ) 系 與 私 立 幼 兒 園 產 學 合 作 會 議 草 案 主 辦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總 會 協 辦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幼 教 聯 合 總 會, 中 華 幼 兒 教 育 協 會, 中 華 國 際 幼 兒 文 教 聯 合 總 會, 中 華 幼 兒 教 育 策 進 會, 全 國 幼 兒 園 暨 教 保 人 員 聯 盟 總 會 列 席 人 員 : 立 法 院 教 育 及 文 化 委 員 會 立 法 委 員 與 學 界 代 表 指 導 單 位 : 前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教 育 部 (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勞 動 部 出 席 單 位 : 全 國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主 任 全 國 各 縣 市 嬰 幼 兒 教 育 學 會 理 事 長 壹 緣 起 教 育 部 於 99 年 度 開 始 推 動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方 案 落 實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方 案, 旨 在 消 弭 或 縮 短 大 學 教 育 與 就 業 市 場 需 求 之 落 差, 提 升 畢 業 生 就 業 能 力, 以 強 化 務 實 致 用 特 色 發 展 及 落 實 培 育 技 術 人 力 角 色 定 位 下, 結 合 國 家 產 業 發 展, 培 育 具 實 作 力 就 業 力 及 競 爭 力 之 優 質 專 業 人 才, 期 為 再 造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奠 定 厚 實 基 礎 第 二 期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計 畫, 業 奉 行 政 院 於 102 年 8 月 30 日 核 定, 自 102 至 106 年 實 施, 結 合 產 官 學 研 資 源 建 立 政 策 一 致 的 技 職 教 育 發 展 策 略, 培 育 產 業 發 展 所 需 的 優 質 專 業 技 術 人 力 該 計 畫 包 括 制 度 調 整 ( 政 策 統 整 系 科 調 整 實 務 選 才 ) 課 程 活 化 ( 課 程 彈 性 設 備 更 新 實 務 增 能 ) 及 就 業 促 進 ( 就 業 接 軌 創 新 創 業 證 能 合 一 ) 等 3 大 面 向 9 項 策 略 貳 校 外 實 習 為 提 升 畢 業 生 之 未 來 就 業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一 環 教 育 部 推 動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作 為 提 升 大 專 畢 業 生 就 業 力 重 要 政 策 之 一, 一 方 面 以 政 府 之 資 源 做 必 要 之 引 導, 另 一 方 面 亦 整 合 學 校 業 界 之 資 源, 儘 早 讓 青 年 學 生 進 行 職 涯 之 接 觸 探 索, 從 心 理 建 設 上 預 先 做 好 就 業 準 備, 進 而 於 職 場 上 受 肯 定, 優 化 人 力 培 育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落 實 與 否, 實 有 賴 於 學 校 及 企 業 有 效 之 支 持 與 協 助, 而 家 長 與 學 生 之 態 度 與 參 與, 更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環 事 實 上,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之 落 實, 在 學 生 方 面, 將 可 提 早 體 驗 職 場, 縮 短 職 涯 探 索 期, 建 立 正 確 工 作 態 度, 從 而 拓 展 就 業 機 會, 同 時 亦 可 以 由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提 昇 自 我 之 就 業 力 ; 在 學 校 方 面, 將 可 有 效 利 用 社 會 企 業 之 資 源, 擴 展 實 務 教 學 資 源, 進 而 建 構 學 校 之 產 業 特 色 ; 對 於 參 與 之 企 業 而 言, 也 可 以 透 過 與 青 年 學 生 之 儘 早 接 觸, 選 擇 更 符 合 企 業 精 神 之 學 生, 同 時, 也 讓 產 業 界 之 問 題 經 由 學 生 之 實 習 參 與, 帶 回 教 室 實 驗 室 中 研 究 解 決, 有 效 利 用 學 校 龐 大 之 研 究 資 源, 做 為 企 業 之 研 發 後 盾 因 此, 毫 無 疑 問 地, 推 行 校 外 實 習 之 政 策 是 多 贏 的 策 略, 面 對 知 識 經 濟 與 產 業 結 構 之 變 化, 更 將 有 效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參 私 立 幼 兒 園 需 要 優 秀 的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私 立 幼 兒 園 未 接 受 政 府 經 費 之 補 助, 且 須 自 付 盈 虧, 承 擔 招 生 壓 力, 因 此 必 須 在 教 學 上 求 新 求 變,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也 須 不 斷 的 自 我 成 長 以 配 合 時 代 的 趨 勢 及 家 長 的 要 求 台

6 中 教 育 大 學 幼 教 系 主 任 魏 美 惠 (2014) 認 為, 事 實 上 大 部 分 私 立 幼 兒 園 經 營 的 相 當 具 有 特 色, 無 論 在 幼 兒 環 境 的 規 畫, 課 程 內 容 及 教 學 模 式 上 都 能 突 破 傳 統, 符 合 政 府 的 法 規, 也 因 此 增 加 家 長 對 優 質 幼 教 品 質 選 擇 權 然 而, 私 立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在 幼 托 整 合 後 之 101 年 與 102 年 因 政 府 大 量 錄 取 教 保 員 約 1000 多 位 (111 教 職 網,2014), 使 得 全 國 私 立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現 有 的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紛 紛 投 入 公 職 考 試, 以 及 幼 教 ( 保 ) 系 畢 業 的 優 秀 的 學 生 也 同 時 加 入 相 關 考 試 的 行 列 以 致 每 年 夏 季 私 立 幼 兒 園 都 會 減 損 不 少 優 質 教 保 服 務 人 力 資 源, 從 而 優 秀 的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難 找, 已 成 為 現 今 私 立 幼 兒 園 揮 之 不 去 的 陰 霾 與 夢 魘 這 種 現 象 難 免 引 起 許 多 私 立 幼 兒 園 的 困 擾 ( 王 為 國,2011) 肆 全 國 幼 教 ( 保 ) 系 畢 業 生 實 際 從 事 幼 教 工 作 人 數 逐 年 遞 減, 不 利 於 國 家 幼 教 師 資 培 育 發 展 根 據 教 育 部 2010 年 統 計, 全 國 有 87 所 學 校 設 有 幼 教 相 關 科 系 所, 平 均 每 年 畢 業 生 約 4,000 人 左 右, 雖 已 超 過 幼 兒 園 的 人 才 需 求 然 而, 由 於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流 失 率 相 當 高, 這 將 會 對 國 家 整 體 幼 教 品 質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根 據 學 者 研 究, 私 立 幼 兒 園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離 職 異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為 : 工 作 時 間 過 長 與 壓 力 過 大 薪 資 福 利 與 公 立 幼 兒 園 差 距 大 ( 陳 怡 靖,2009; 魏 美 惠,2014) 這 也 造 成 莘 莘 學 子 不 願 投 入 幼 兒 教 育 之 重 大 原 因 之 一 ; 如 下 表 列 全 國 22 所 私 立 大 學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概 況 表, 便 可 看 出 人 數 驟 減 之 端 倪 全 國 22 所 私 立 大 學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概 況 表 學 年 度 幼 保 系 學 生 總 人 數 逐 年 減 少 人 數 98 13, , , , , 合 計 53,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部 教 育 統 計 查 詢 網,2014/05/05 幼 保 系 之 畢 業 生 一 直 以 來 都 是 供 應 私 立 幼 兒 園 師 資 最 大 的 來 源, 從 全 國 22 所 私 立 大 學 幼 兒 保 育 系 學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逐 年 遞 減 之 情 況, 相 信 再 經 歷 5 年, 就 讀 幼 保 系 的 學 生 人 數 將 會 跌 入 谷 底, 這 會 使 得 學 校 面 臨 關 系 或 併 系 之 窘 境 這 對 國 家 培 育 幼 教 師 資 必 將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伍 大 學 幼 教 ( 保 ) 系 與 私 立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雙 方 之 疑 惑 學 界 一 直 以 來 對 私 立 幼 兒 園 產 生 之 疑 惑 為, 私 立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不 願 支 付 較 好 的 薪 資 福 利 無 法 保 障 畢 業 生 之 薪 資 與 福 利, 以 及 工 作 煩 雜 壓 力 過 大 ; 惟 業 界 對 學 界 亦 產 生 相 應 之 質 疑 係 : 大 學 幼 保 相 關 科 系 所 訓 練 出 來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其 經 驗 與 能 力 尚 不 足 以 適 應 當 前 之 幼 教 生 態 新 新 人 類 離 職 率 過 高, 無 法 適 應 幼 教 環 境 能 力 水 準 不 穩 定,

7 薪 水 又 如 何 提 高 陸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與 大 學 幼 教 ( 保 ) 系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之 關 係, 資 源 分 享, 共 創 雙 贏 基 於 上 揭 理 由,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與 大 學 幼 教 ( 保 ) 系 之 產 學 合 作, 恰 能 解 決 雙 方 之 疑 慮, 也 可 以 透 過 其 與 優 秀 實 習 學 生 儘 早 接 觸, 選 擇 更 符 合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教 育 理 念 之 學 生, 同 時, 也 讓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面 臨 之 問 題, 經 由 學 生 實 習 參 與, 帶 回 教 室 研 究 解 決, 有 效 利 用 大 學 龐 大 之 研 究 人 才 資 源, 做 為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之 發 展 後 盾 此 外, 經 由 長 時 間 之 實 習, 亦 有 足 夠 的 時 間 觀 察 學 生 實 習 態 度 與 能 力, 將 來 做 為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儲 備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之 人 才 任 用 參 考 在 學 生 方 面,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實 習 課 程 之 落 實, 將 可 提 早 體 驗 職 場, 縮 短 職 涯 探 索 期, 建 立 正 確 之 工 作 態 度, 從 而 拓 展 就 業 機 會 實 習 過 程 中, 同 時 亦 可 以 由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提 昇 自 我 之 就 業 能 力 在 學 校 方 面, 將 可 有 效 利 用 社 會 企 業 之 資 源, 擴 展 實 務 教 學 資 源, 進 而 建 構 學 校 之 幼 教 產 業 特 色 ; 只 要 學 界 與 業 界 訂 定 產 學 合 作 之 約 定, 學 生 畢 業 後 願 意 留 在 原 實 習 幼 兒 園 或 托 嬰 中 心, 業 界 也 非 常 支 持, 雙 方 合 意 之 下, 保 障 其 薪 資 與 福 利,30K 絕 不 是 口 號, 而 是 水 到 渠 成 之 承 諾 ; 同 時 也 可 活 絡 幼 教 ( 保 ) 系, 號 召 更 多 優 秀 的 人 才 加 入, 提 升 國 家 幼 教 專 業 品 質 柒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總 會 願 意 擔 任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之 橋 樑 2014 年 本 總 會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經 費,4 月 19 日 在 台 北 舉 辦 提 升 幼 兒 園 經 營 與 管 理 能 力 學 術 論 壇 發 表 會 ;5 月 10 日 在 嘉 義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舉 辦 產 學 合 作 學 術 論 壇 發 表 會 ; 同 時 發 行 具 外 審 制 兒 童 教 保 產 & 學 研 究 期 刊 ; 除 此, 與 總 會 全 國 各 地 方 分 會 之 理 事 長, 討 論 如 何 與 全 國 各 大 學 幼 保 系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機 制, 也 初 步 形 成 共 識, 證 明 了 總 會 積 極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之 決 心 然 而, 本 總 會 ( 包 含 全 國 各 地 各 分 會 ) 尚 高 度 祈 盼 能 與 教 育 部 長 官 以 及 全 國 各 大 學 幼 保 系 主 任 共 商 產 學 合 作 約 訂 之 事 宜, 在 符 合 國 家 相 關 法 規 與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下, 樹 立 學 界 與 業 界 之 產 學 合 作 典 範 基 此, 本 會 爰 申 請 教 育 部 召 集 全 國 大 學 或 專 科 幼 教 ( 保 ) 系 與 全 國 私 立 嬰 幼 兒 園 產 學 合 作 會 議, 期 共 同 擬 定 產 學 合 作 實 行 計 畫, 包 括 學 生 實 習 意 願 與 資 格 時 間 實 習 獎 助 金 與 內 容 等 事 宜, 希 望 集 思 廣 益, 提 出 寶 貴 意 見 面 臨 困 境 捌 說 明 : 一 我 國 培 養 幼 教 師 資 機 構 ( 幼 教 保 學 系 ) 開 設 之 課 程 原 已 足 夠 養 成 幼 教 師 專 業 知 識, 唯 在 大 三 大 四 實 習 部 分, 各 幼 教 ( 保 ) 系 所 安 排 實 習 時 間 不 一, 少 數 為 一 學 期 與 幼 兒 園 建 教 合 作, 多 數 學 系 的 實 習 時 間 計 約 300 小 時 左 右, 時 間 短 且 如 遇 帶 實 習 輔 導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缺 乏 輔 導 經 驗, 實 習 期 間 所 學 教 保 專 業 知 識 有 限, 畢 業 後 因 沒 信 心, 不 願 進 入 幼 教 職 場 工 作, 導 致 所 學 非 所 用, 資 源 浪 費 二 合 作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帶 實 習 生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之 資 格 與 條 件, 悠 關 於 實 習 生 實 習 的 品 質 與 成 效,1. 目 前 提 供 實 習 之 幼 兒 園 有 些 尚 未 通 過 教 育 行 政 單 位 之 基 礎 評 鑑 2. 實 習 期 間 短 帶 實 習 之 幼 保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素 質 參 差 不 齊, 學 生 畢 業 仍 不 願 進 入 幼 教 職 場,

8 幼 兒 園 也 不 願 高 薪 聘 用, 故 提 出 實 習 優 質 之 有 利 幼 兒 園 帶 實 習 生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之 資 格 與 條 件 基 於 上 述 理 由, 擬 提 出 下 列 相 關 單 位 配 合 辦 理 事 項, 請 討 論 玖 辦 法 : 一 在 幼 兒 園 方 面 : ( 一 ) 私 立 幼 兒 園 的 資 格 與 條 件 :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應 通 過 基 礎 評 鑑 為 主, 並 附 有 通 過 當 年 公 共 責 任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者, 才 能 向 幼 教 保 系 提 出 申 請 學 生 至 該 校 實 習 ( 二 ) 帶 實 習 生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 帶 實 習 生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可 以 申 請 1-3 人, 學 歷 為 具 有 大 學 幼 教 ( 保 ) 相 關 科 系 畢 業 實 際 在 嬰 幼 兒 園 從 事 實 際 教 學 經 驗 滿 三 年 以 上 的 資 格 與 條 件 之 證 明 文 件 者 ( 三 ) 合 作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必 須 提 供 每 位 實 習 生 獎 助 學 金 每 月 新 台 幣 8,000 元 ( 四 ) 針 對 實 習 生 實 習 態 度 與 品 質 訂 定 考 核 標 準, 合 格 者 優 先 聘 用 ( 五 ) 實 習 生 實 習 結 束 後 願 意 留 在 原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服 務, 若 雙 方 合 意,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提 出 之 最 低 薪 資 保 障 不 得 低 於 新 台 幣 28,000 元 二 在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總 會 方 面 : 本 總 會 將 另 案 向 勞 動 部 提 出 申 請 : 產 學 合 作 最 後 一 里 路 接 軌, 就 業 補 助 金 悉 數 發 給 實 習 生, 以 增 益 其 福 利, 提 升 其 參 加 實 習 之 意 願 三 在 各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方 面 : ( 一 ) 實 習 意 願 與 資 格 : 尊 重 學 生 之 實 習 意 願, 選 擇 品 行 優 良 ( 操 行 成 績 85 分 以 上, 無 不 良 記 錄 ) 學 業 成 績 達 到 一 定 條 件 (80 分 以 上 ) 學 生, 薦 送 至 申 請 之 嬰 幼 兒 園 實 習 ( 二 ) 實 習 時 間 : 配 合 幼 兒 園 發 給 獎 助 金, 實 習 時 間 建 議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均 改 以 一 整 學 期 實 習 ( 大 四 上 或 下 學 期 ; 未 來 改 以 一 學 年 為 目 標 ) ( 三 ) 實 習 進 度 與 內 容 : 實 習 進 度 與 內 容, 視 各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發 展 特 色 及 課 程 需 求 與 各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彼 此 協 議 之 ( 四 ) 各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協 助 提 供 帶 實 習 生 之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專 業 培 訓 與 認 證 以 及 提 升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之 專 業 能 力 的 培 訓 計 畫 四 在 教 育 部 方 面 : 請 教 育 部 統 籌 對 大 專 實 習 生 之 實 習 學 分 或 課 程 的 安 排 實 習 時 間 以 及 成 立 產 學 合 作 推 動 小 組 聯 盟, 負 責 執 行 計 畫 與 解 決 學 生 實 習 面 臨 問 題 時, 提 供 協 助 與 解 釋, 使 得 有 意 參 與 產 學 合 作 之 大 專 幼 教 ( 保 ) 系 在 行 政 程 序 上 有 所 依 據 ( 例 如 實 習 學 分 是 必 修 或 選 修 大 四 實 習 時 間 最 長 可 安 排 多 久? 究 為 一 學 年 或 半 學 期 及 大 四 實 習 課 程 有 那 些 科 目 是 可 以 計 算 在 實 習 嬰 幼 兒 園 實 習 時 數 等 等 相 關 問 題 )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More information

数 据 库!!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More information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More information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More information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More information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More information

书 评 :,,,, :,,,,, ( ),, :?,,,,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More information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More information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閱 讀 劄 記 ( 資 料 來 源 : 洪 國 雄 2000.12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澎 湖 縣 文 化 局 366.92024 / 生 物 海 洋 澎 湖 縣 ) 東 笠 2012.10.10 壹 海 岸 地 景 一 天 然 地 景 1 海 蝕 崖 : 海 蟑 螂 蟹 類 ( 較 乾 燥 ) 2 海 成 階 地 = 海 蝕 平 台 + 海 積

More information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咖 哩 酥 李 鵠 餅 店 2 綠 豆 沙 椪 3 基 隆 油 蔥 店 油 蔥 酥 產 品 ( 散 裝 ) 4 濃 縮 肉 燥 5 紅 蔥 醬 6 聯 華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民 炒 米 粉 (03.05.5 已 停 產 ) 03.09.05 更 換 新 油, 並 進 行 回 收 03.09.04 以 前 製 作 之 產 品, 惟 拒 不 提 供 下 游 名 單,9/9 予 暫

More information

* +, -.%, * %(/, & 0!

* +, -.%, * %(/, & 0! !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34 34 34 34 * +, -.%, * %(/, & 0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More information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祈 光 空 間 113 宇 宙 訊 息 傳 人 間 花 開 傳 愛 淨 人 心 本 刊 使 用 環 保 大 豆 油 墨 印 刷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真 善 美 幼 兒 園 102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小 廚 師 阿 諾 @ 活 動 日 期 :2/12~4/11 @ 活 動 班 級 : 獅 子 班 @ 製 作 編 輯 : 徐 淑 芬 *. *. 主 題 目 標. *. * 一. 能 分 享 自 己 長 大 的 志 願 二. 認 識 食 物 金 字 塔 以 及 食 物 的 營 養 三. 透 過 戶 外 教 學 到 傳 統 市 場 挑 選 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6CBA55FA5ABBDC3A5CDA9D22DB3AFAB46A9FDA142AA4CAED1B7EC2E646F63>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More information

2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More information

樣 的 深 不 管 是 怎 樣, 對 方 真 的 要 結 束 同 居 關 係, 真 的 都 會 好 好 講 清 楚 和 溝 通, 傷 害 是 一 定 會 有, 但 不 要 用 到 雙 方 像 敵 人 一 樣, 這 樣 對 雙 方 來 說, 有 什 麼 意 義 存 在 呢?! 因 為 彼 此 之 間

樣 的 深 不 管 是 怎 樣, 對 方 真 的 要 結 束 同 居 關 係, 真 的 都 會 好 好 講 清 楚 和 溝 通, 傷 害 是 一 定 會 有, 但 不 要 用 到 雙 方 像 敵 人 一 樣, 這 樣 對 雙 方 來 說, 有 什 麼 意 義 存 在 呢?! 因 為 彼 此 之 間 同 居 優 缺 點 分 析 優 異 學 生 作 業 觀 摩 班 級 : 企 管 三 美 學 號 :96409187 姓 名 : 顏 欣 儀 優 點 : 1. 彼 此 之 間 更 加 了 解 對 方 2. 可 以 更 了 解 彼 此 的 生 活 型 態 和 真 面 貌 3. 可 以 互 相 省 錢 ( 共 同 分 擔 家 計 ) 還 有 如 果 是 在 熱 戀 中 的 話, 那 一 定 是 每 天 某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1A657ADB6A142A7C7A142A5D8BFF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D1A657ADB6A142A7C7A142A5D8BFFD2E646F63>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 國 立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如 何 讓 實 習 師 快 速 儲 存 能 獨 當 一 面 的 能 力 和 自 信, 是 輔 導 師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個 課 題 若 實 習 輔 導 師 能 和 實 習 師 形 成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經 歷 實 習 的 旅 程,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More information

zt

z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敏 林 闽 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绿 耕 简 报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第 一 期 广 东 绿 耕 社 会 工 作 发 展 中 心 城 乡 合 作 公 平 贸 易 共 创 生 态 文 明 与 可 持 续 生 活 新 龙 围 重 生 之 旅, 仍 在 继 续 从 化 连 南 四 川 云 南 沙 东 培 训 中 山 大 学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白 色 花 诗 集 人 民 文 学 出 版 社 1981 年 出 版 共 收 七 月 派 诗 人 阿 垅 鲁 藜 孙 钿 彭 燕 郊 方 然 冀 汸 钟 瑄 郑 思 曾 卓 杜 谷 绿 原 胡 征 芦 甸 徐 放 牛 汉 鲁 煤 化 铁 朱 健 朱 谷 怀 罗 洛 等 二 十 人 的 诗 作 一 百 十 九 首 集 名 出 自 阿 垅 未 入 选 的 一 首 诗 中 要 开 作 一 枝 白 色 花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報 告 內 容 一 目 的 : 全 球 海 外 華 裔 子 弟 透 過 海 外 聯 招 會 申 請 來 臺 就 學 人 數, 已 於 101 學 年 度 突 破 萬 人, 其 中 又 以 香 港 及 澳 門 學 生 居 多, 合 計 超 過 總 申 請 人 數 半 數 以 上 經 查 歷 年 來 香 港 申 請 學 士 班 及 僑 先 部 人 數 雖 互 有 消 長, 但 人 數 偏 低, 自 96

More information

全国马术项目通级考核实施细则

全国马术项目通级考核实施细则 马 术 项 目 骑 手 分 级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2016 年 3 月 29 日 修 订 ) 第 一 条 为 保 证 马 术 项 目 骑 手 分 级 管 理 办 法 的 正 确 实 施,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第 二 条 中 国 马 术 协 会 是 马 术 项 目 骑 手 分 级 管 理 的 审 核 机 构, 负 责 骑 手 分 级 的 审 核 和 管 理 第 三 条 凡 在 中

More information

參、報考資格:

參、報考資格: 依 據 教 育 部 101 年 2 月 22 日 臺 技 ( 二 ) 字 第 1010028548 號 函 核 定 之 招 生 注 意 事 項 訂 定 101 學 年 度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考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 週 一 班 & 週 四 班 ) 學 校 校 址 :83347 高 雄 市 鳥 松 區 澄 清 路 840 號 洽 詢 電 話 : 日 間 (07)7358800

More information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第一章! 绪! 论 斯宾塞曾说!"良好的健康状况和由之而来的愉快的情绪是幸福的最好资金# $健 康是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要素#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不断成熟%同时% 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困惑#帮助大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 健康问题%正是健康教育的目标# 第一节!健康与健康教育 健康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人们把健康比作人生最大的财富#随着社会 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的转变%全民健康意识的

More information

67 江 苏 省 海 洋 渔 业 指 挥 部 林 春 红 男 6902 河 海 大 学 0107 学 本 8908 26 年 68 江 苏 省 广 播 电 视 监 测 台 盛 维 媛 女 8310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1407 经 济 学 硕 士 0409 11 年 副 69 环 境 保 护 部

67 江 苏 省 海 洋 渔 业 指 挥 部 林 春 红 男 6902 河 海 大 学 0107 学 本 8908 26 年 68 江 苏 省 广 播 电 视 监 测 台 盛 维 媛 女 8310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1407 经 济 学 硕 士 0409 11 年 副 69 环 境 保 护 部 编 号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16 年 江 苏 省 高 级 资 格 评 审 申 报 人 员 名 单 毕 业 院 校 毕 业 参 加 工 现 从 事 毕 业 业 及 学 历 时 间 作 时 间 业 及 年 限 党 政 职 务 现 任 业 职 务 及 取 得 时 间 1 中 国 移 动 江 苏 公 鲍 俊 女 7901 南 京 大 学 0807 MBA 硕 士 0107 14

More information

亮麗水顏

亮麗水顏 轉 骨 長 高 中 藥 治 療 經 驗 談 演 講 者 : 和 平 中 醫 聯 合 診 所 李 阿 立 醫 師 李 院 長 小 檔 案 台 中 市 中 醫 師 公 會 第 十 五 屆 理 事 長 日 本 中 醫 藥 研 究 會 審 查 委 員 日 本 中 醫 藥 研 究 會 講 師 和 平 中 醫 醫 院 創 院 院 長 和 平 中 醫 聯 合 診 所 現 任 院 長 從 事 中 醫 藥 一 甲 子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

谢 自 楚 冯 清 华 刘 潮 海! #! # %& ( 致 谢 国 家 科 技 部 三 次 特 别 支 持 使 中 国 冰 川 编 目 得 以 最 后 完 成 米 德 生 刘 宗 香 提 供 本 研 究 区 冰 川 编 目 资 料 谢 超 刘 杰 吴 通 华 协 助 数 据 统 计 处 理 在 本 文 撰 写 过 程 中 施 雅 风 崔 之 久 秦 大 河 姚 檀 栋 康 尔 泗 王

More information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居 住 地 域 与 文 化 变 迁 一 一 以 广 东 瑶 族 为 例 赵 家 旺 * 中 国 是 个 多 民 族 国 家. 共 有 56 个 民 族.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有 归 个 根 据 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全 国 总 人 口 11 亿 3 千 多 万 人. 汉 族 10 忆 4 千 多 万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90% 多.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不 到 1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