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化 进 程 中 过 渡 型 社 区 发 展 的 路 径 研 究 以 许 昌 市 FG 社 区 为 例 王 亚 文 (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湖 北 武 汉 430073) 摘 要 : 农 村 社 区 在 城 市 化 发 展 进 程 中 被 城 市 改 造 吞 并, 成 为 向 城 市 社 区 发 展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在 现 实 情 况 中,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发 展 路 径 值 得 学 术 界 进 行 思 考 以 河 南 省 许 昌 市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FG 社 区 为 例, 存 在 着 社 区 居 民 利 益 难 以 平 衡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难 以 拓 宽 社 区 居 民 观 念 难 以 更 新 等 问 题 通 过 对 FG 社 区 进 行 的 实 地 调 研 考 察 和 分 析, 过 渡 型 社 区 在 城 市 化 的 发 展 中 可 以 通 过 实 现 服 务 均 等 发 展 特 色 产 业 利 用 社 会 资 本 加 强 社 区 沟 通 和 重 视 人 才 培 养 等 措 施 拓 宽 发 展 空 间 关 键 词 : 城 市 化 ; 过 渡 型 社 区 ; 社 区 治 理 Path Analysis of Transition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FG Community in Xuchang WANG Yawen (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rural communities are reconstructed by the city. Transitional community has become into city community. In reality,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transitional community is worth considering by academia. The empirical study of the FG community in Xuchang city shows that the interests of community residents are difficult to balance,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ctive economy is difficult to develop, the concept of community residents is difficult to update,and so on. Through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FG community, this paper argues that i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transitional community can be realized through equal service, development of characteristic industry, use of social capital, community communications and attaching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talent training. These measures are conductive to broaden the developing space and achieve better development of transitional community. Keywords: urbanization, transitional community, community governance 城 市 化 的 蔓 延 不 但 带 动 了 城 市 周 边 农 村 经 济 的 城 市 化, 而 且 带 动 了 农 村 社 区 的 城 市 化, 形 成 了 城 乡 社 [1] 区 之 外 的 一 种 独 特 的 社 区 形 式 过 渡 型 社 区 过 渡 型 社 区 是 我 国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不 成 熟 的 社 区 形 式, 是 农 村 社 区 向 城 市 社 区 让 渡 的 必 由 阶 段 与 现 代 城 市 社 区 和 传 统 农 业 社 区 不 同, 过 渡 型 社 区 既 脱 离 了 传 统 村 庄 作 者 简 介 : 王 亚 文 (1992-), 女, 河 南 许 昌 市 人,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行 政 管 理 2014 级 硕 士 研 究 生 ; 联 系 电 话 :18039905960, E-mail:1657480421@qq.com 1
的 实 体 存 在 具 备 城 市 社 区 的 外 在 特 质, 又 在 诸 多 方 面 保 留 着 农 村 社 区 的 色 彩, 具 有 复 杂 的 过 渡 性 [2] 为 探 究 过 渡 型 社 区 在 城 市 化 中 的 发 展 路 径, 本 文 以 河 南 省 许 昌 市 FG 社 区 为 例, 通 过 分 析 其 发 展 经 验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浅 谈 过 渡 型 社 区 在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的 发 展 思 路 1 FG 社 区 的 发 展 经 验 分 析 FG 社 区 自 1997 年 至 今 以 来, 在 加 强 基 层 党 建 发 展 集 体 经 济 完 善 社 区 改 造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和 促 进 基 层 民 主 管 理 方 面 作 了 一 些 有 益 探 索, 开 创 了 其 特 有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治 理 和 发 展 模 式, 对 全 市 乃 至 全 省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治 理 和 发 展 做 出 有 益 典 范 1.1 加 强 基 层 党 建, 重 视 民 主 管 理 基 层 党 建 和 民 主 管 理 是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治 理 和 发 展 进 程 中 的 基 础 保 障 在 FG 社 区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社 区 居 委 会 充 分 发 挥 社 区 党 员 的 先 锋 带 头 作 用, 积 极 加 强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管 理, 同 时 积 极 推 行 四 议 两 公 开 工 作 法 居 务 监 督 委 员 会 制 度 和 三 公 开 制 度 等, 重 视 民 主 参 与 和 民 主 管 理, 把 社 区 重 大 事 务 和 涉 及 到 居 民 切 身 利 益 的 大 事 要 事 的 最 终 决 定 权 交 给 党 员 群 众, 公 开 透 明 各 项 工 作 的 实 施 结 果, 密 切 了 党 群 干 群 关 系 1.2 发 展 集 体 经 济, 保 障 长 期 收 益 FG 社 区 创 造 性 地 提 出 了 利 用 现 有 土 地 资 源 和 区 位 优 势, 负 债 经 营, 滚 动 发 展, 良 性 循 环, 使 城 市 增 光, 土 地 增 值, 经 济 增 收, 居 民 增 利 的 发 展 思 路, 对 FG 村 集 体 所 有 的 临 街 土 地 和 房 屋 进 行 了 统 一 的 门 面 房 改 造 随 着 人 口 和 商 圈 的 扩 大, 营 业 房 租 赁 价 格 逐 年 攀 升, 租 赁 收 入 比 过 去 增 长 了 10 余 倍,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由 1997 年 的 20 万 元 依 次 实 现 2001 年 35 万 元 2006 年 80 万 元 2011 年 200 万 元 的 收 入 激 增,2015 年 更 有 望 实 现 300 万 元, 使 FG 社 区 集 体 资 产 更 加 殷 实 门 面 房 租 赁 的 这 条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链 源 源 不 断 地 向 FG 社 区 居 委 会 输 送 资 金, 保 障 了 FG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的 长 期 收 益 图 1 FG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增 长 情 况 ( 数 据 来 源 : 樊 沟 调 研 数 据 ) 1.3 社 区 领 导 带 头, 发 扬 楷 模 精 神 FG 社 区 的 社 区 领 导 始 终 发 扬 无 私 奉 献 模 范 带 头 的 精 神, 在 社 区 安 置 中,FG 社 区 改 造 指 挥 部 成 立 了 由 办 事 处 干 部 社 区 干 部 和 回 迁 户 代 表 组 成 的 专 项 工 作 小 组, 采 用 捏 号 的 方 法 高 低 搭 配 选 房, 并 派 专 人 监 督, 不 搞 干 部 特 殊 化, 不 顾 亲 戚 私 情 ; 在 发 展 楼 宇 产 业 前 期, 面 对 融 资 困 难 和 群 众 反 对, 社 区 书 记 带 领 支 部 带 头 融 资 并 挨 家 挨 户 做 思 想 工 作 分 析 情 势 表 态 保 证 想 方 设 法 取 得 群 众 的 支 持 与 理 解, 最 终 融 得 了 最 高 达 660 万 元 群 众 集 资, 为 社 区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物 质 保 障 2
1.4 重 视 民 生 民 计, 服 务 种 类 繁 多 FG 社 区 始 终 重 视 对 社 区 社 员 生 活 的 服 务 需 求, 惠 民 政 策 涉 及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福 利 待 遇 延 伸 至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的 退 休 养 老 首 先, 随 着 集 体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社 区 居 民 的 福 利 待 遇 也 连 年 提 高 :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退 休 金 由 过 去 的 40 元 / 月 上 涨 到 现 在 的 700 元 / 月,2015 年 涨 到 800 元 ; 其 次,FG 社 区 为 有 效 的 保 障 FG 社 区 居 民 退 休 后 的 经 济 权 益, 根 据 居 民 委 员 会 组 织 法 老 年 人 权 益 保 护 法 和 社 区 居 委 会 自 治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和 老 有 所 养 的 原 则, 制 订 了 魏 都 区 FG 社 区 居 民 退 休 股 权 分 配 方 法, 实 行 以 家 庭 股 权 为 主 的 资 金 分 配 模 式, 切 实 保 障 FG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的 长 效 利 益 ; 最 后, 为 保 障 社 区 社 员 养 老 和 更 好 的 安 度 晚 年,FG 社 区 建 设 了 安 泰 之 家 老 年 人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致 力 于 构 建 长 期 养 老 为 主 兼 顾 日 间 照 料 延 伸 居 家 服 务 三 位 一 体 的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模 式 图 2 FG 社 区 居 民 退 休 福 利 增 长 情 况 ( 数 据 来 源 : 樊 沟 调 研 数 据 ) 1.5 引 进 培 育 人 才, 促 进 科 学 发 展 人 才 是 所 有 经 营 管 理 服 务 的 支 撑 就 FG 社 区 而 言, 一 方 面 积 极 引 进 大 学 生 村 官 和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与 基 层 工 作, 目 前 的 社 区 两 委 干 部 6 人 中 就 包 括 大 学 生 社 区 干 部 1 人 另 一 方 面, 大 力 提 拔 社 区 之 中 思 路 灵 活 富 有 远 见 乐 于 奉 献 的 人 员, 把 一 切 有 利 于 FG 社 区 建 设 发 展 的 人 才 资 源 予 以 共 享 除 此 之 外,FG 社 区 还 十 分 重 视 教 育 培 训, 社 区 党 支 部 会 定 期 举 办 工 作 学 习 党 员 民 主 评 议 大 会 和 专 题 组 织 生 活 会 等 活 动, 不 断 加 强 交 流, 通 过 人 才 的 外 部 引 进 和 内 部 培 育 促 进 了 社 区 管 理 发 展 的 科 学 化 2 FG 社 区 发 展 中 面 临 的 问 题 及 困 境 2.1 社 区 居 民 利 益 难 以 平 衡 FG 社 区 区 域 分 散, 改 造 前 FG 社 区 辖 区 内 就 广 泛 存 在 着 社 员 分 散 居 住 邻 里 身 份 不 同 的 现 象 在 社 区 改 造 安 置 中, 除 FG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外, 更 涉 及 了 140 户 牵 涉 到 保 健 院 电 表 厂 校 表 社 公 安 分 局 党 校 区 财 政 局 六 家 企 事 业 单 位 家 属 院 居 民 的 搬 迁 工 作 改 造 前 社 员 和 非 社 员 的 分 散 交 叉 居 住 和 改 造 后 的 社 员 与 非 社 员 统 一 集 中 居 住 造 成 了 社 区 居 民 利 益 的 碰 撞,FG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的 繁 荣 和 惠 民 政 策 的 普 及 使 得 不 少 社 区 非 社 员 居 民 面 对 利 益 差 异 产 生 心 理 落 差, 并 随 着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横 跨 在 社 区 社 员 与 非 社 员 之 间 利 益 差 距 不 断 拉 大 2.2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难 以 拓 宽 FG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和 集 体 资 产 在 近 些 年 的 飞 速 发 展 和 积 累 得 益 于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链 的 有 效 运 作 然 而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收 入 来 源 渠 道 造 成 FG 社 区 的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形 式 单 一, 高 额 的 前 期 资 金 投 入 也 使 得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难 以 在 短 时 期 内 实 现 更 新 拓 宽 形 成 新 的 发 展 和 突 破, 社 区 集 体 收 入 只 能 与 楼 市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共 进 退, 具 有 较 大 的 风 险 另 外, 依 靠 楼 宇 经 济 产 业 发 展 集 体 经 济 难 以 体 现 社 区 原 有 农 村 或 原 有 集 体 产 业 的 特 色 优 势 和 传 3
统 文 化, 也 就 难 以 形 成 特 色 鲜 明 的 品 牌 产 业 2.3 社 区 居 民 观 念 难 以 更 新 FG 社 区 在 统 一 规 划 新 建 的 安 置 居 住 社 区 明 泽 新 苑 中 吸 取 了 现 代 城 市 社 区 的 管 理 方 法, 采 用 了 物 业 公 司 承 包 业 主 自 治 社 区 居 委 会 代 管 的 管 理 模 式 社 区 非 社 员 居 民 在 改 造 前 大 多 居 住 在 家 属 院 或 居 民 楼 等 公 共 住 房 建 筑 之 中, 比 较 适 应 新 社 区 的 生 活 模 式 和 物 业 管 理 而 大 部 分 的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在 此 之 前 的 生 活 状 态 却 并 非 如 此, 他 们 住 的 是 独 门 独 院 生 活 上 自 给 自 足, 新 社 区 生 活 包 含 的 电 梯 费 供 暖 费 天 然 气 费 垃 圾 清 理 费 物 业 管 理 费 公 共 路 灯 电 费 均 摊 等 物 业 费 用 和 物 业 登 记 出 行 的 管 理 模 式 使 其 很 难 适 应 新 社 区 的 生 活 模 式 2.4 社 区 利 益 诉 求 难 以 统 一 在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深 入 发 展 过 程 中, 社 区 居 委 会 与 社 区 居 民 利 益 诉 求 逐 渐 呈 现 出 一 种 难 以 统 一 的 分 化 现 象 社 区 居 委 会 想 干 大 事, 从 民 间 融 资 盖 门 面 房 整 体 规 划 安 置 社 区 到 后 来 修 建 老 年 养 老 院, 社 区 居 委 会 在 向 着 追 求 大 成 绩 和 大 成 果 的 方 向 迈 进, 在 为 民 服 务 的 同 时 也 包 含 着 功 绩 之 心 和 成 果 之 骄, 想 获 得 政 府 的 重 视 和 嘉 奖 然 而 很 多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认 为 大 项 目 的 动 工 都 牵 扯 着 自 身 的 利 益, 动 用 的 集 体 收 入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因 而 更 倾 向 于 稳 妥 和 安 全 的 发 展, 由 此 产 生 二 者 利 益 诉 求 侧 重 点 的 偏 差 2.5 社 区 人 才 发 展 难 以 配 套 FG 社 区 居 委 会 两 委 干 部 6 人 中 目 前 只 有 一 个 大 学 生 社 区 干 部 在 担 任 助 理 的 工 作,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则 多 半 是 原 有 社 员 农 民 虽 然 本 社 社 员 在 了 解 本 社 区 的 情 况 方 面 具 备 更 多 优 势, 社 员 参 与 社 区 管 理 对 共 享 经 济 发 展 成 果 的 社 员 而 言 也 是 平 等 和 公 平 的, 但 是 这 种 平 等 和 公 平 却 缺 乏 一 定 效 率 社 员 的 专 业 能 力 和 知 识 技 能 有 限, 缺 乏 科 学 的 发 展 眼 光 和 先 进 的 发 展 视 野 在 具 体 的 人 才 引 进 过 程 中, 社 区 也 面 临 着 居 委 会 与 其 他 政 府 机 关 和 经 济 组 织 相 比 对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较 弱, 发 展 平 台 受 限 和 对 引 进 人 才 优 待 措 施 造 成 的 社 员 反 对 等 阻 力, 使 得 社 区 人 才 很 难 与 社 区 发 展 相 配 套 3 FG 社 区 发 展 存 在 问 题 的 原 因 探 析 3.1 社 区 社 员 与 非 社 员 居 民 身 份 的 界 定 严 苛 FG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与 非 社 员 居 民 的 各 方 面 福 利 待 遇 悬 殊 引 发 矛 盾 重 重, 而 待 遇 悬 殊 引 发 的 矛 盾 之 下 实 则 反 映 了 社 区 界 定 社 员 居 民 与 非 社 员 居 民 标 准 的 严 苛 死 板 根 据 参 考 魏 都 区 FG 社 区 居 民 退 休 股 权 分 配 办 法 中 关 于 股 权 分 配 的 条 件 和 标 准 一 章 不 难 看 出 FG 社 区 对 可 以 享 受 社 区 福 利 的 社 员 居 民 的 标 准 界 定 : 本 人 或 本 人 的 父 亲 或 母 亲 1970 年 12 月 31 日 前 至 今, 户 籍 为 FG 社 区 ( 村 ) 的 居 民 ( 村 民 ), 现 本 人 一 直 在 FG 辖 区 内 居 住,1973 年 12 月 31 日 前 出 生, 结 婚 或 离 婚 也 没 离 开 本 辖 区 居 住 的 居 民 ( 村 民 ) 的 现 其 家 庭 在 FG 辖 区 拥 有 宅 基 地 和 房 产 并 一 直 在 此 居 住 或 最 近 10 年 内 在 此 居 住 的 现 有 房 产 宅 基 地 其 父 母 原 为 FG 居 民 本 人 年 龄 在 70 岁 左 右, 本 人 是 退 休 工 人 的 1 标 准 界 定 往 往 牵 扯 到 福 利 待 遇 上 的 一 锤 定 音, 有 无 资 格 有 无 权 利 争 取 社 区 集 体 红 利 和 享 受 社 员 福 利 全 靠 这 杆 标 准 之 称 向 哪 方 倾 斜 3.2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与 产 业 发 展 的 现 实 局 限 集 体 经 济 的 发 展 是 农 业 社 区 的 基 础, 也 是 农 业 社 区 致 富 的 根 源, 过 渡 型 社 区 由 于 其 前 身 的 涉 农 性, 发 展 集 体 经 济 也 成 为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重 中 之 重,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改 造 不 能 只 让 群 众 住 上 高 楼, 收 入 跌 入 低 谷, 在 改 造 中 首 先 应 该 考 虑 集 体 收 益, 已 便 让 社 区 居 民 能 有 永 久 收 益 然 而 现 实 中 : 一 方 面, 政 府 虽 然 制 定 了 政 策 和 发 展 规 划 来 鼓 励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建 设, 但 是 却 鲜 有 政 策 法 规 直 接 在 相 关 发 展 思 路 发 展 模 式 和 资 金 方 面 给 予 切 实 的 帮 助,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大 多 是 各 社 区 ( 村 ) 干 部 自 行 解 决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集 体 土 地 的 有 限 和 楼 1 选 自 魏 都 区 樊 沟 社 区 居 民 退 休 股 权 分 配 办 法 ( 草 案 ) 第 三 章 第 五 第 六 第 九 条 4
宇 经 济 产 业 前 期 投 资 的 巨 大,FG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的 空 间 被 大 大 局 限, 很 难 有 大 的 发 展 突 破, 单 一 化 的 经 济 产 业 收 入 来 源 增 加 了 依 赖 性, 也 蕴 含 了 较 大 的 风 险 3.3 社 区 发 展 与 居 民 传 统 观 念 的 文 化 堕 距 文 化 堕 距 是 美 国 社 会 学 家 W.F. 奥 格 本 提 出 概 念,2 他 认 为 在 社 会 变 迁 过 程 之 中, 社 会 各 部 分 的 变 迁 速 度 不 同, 物 质 文 化 和 科 学 技 术 等 变 迁 速 度 要 快 于 制 度 与 观 念 等 变 迁 速 度, 因 而 就 会 产 生 一 种 延 迟 现 象, 而 这 种 延 迟 产 生 的 差 距 即 文 化 堕 距 对 于 居 住 在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居 民 来 说,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城 市 化 是 一 种 被 动 的 城 市 化, 是 由 政 府 主 导 的 一 种 强 制 城 市 化 和 市 民 化, 我 国 农 民 与 生 俱 来 的 分 散 性 特 点 和 小 农 思 想, 使 得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居 民 无 法 实 现 自 身 思 想 观 念 和 行 为 意 识 的 快 速 转 变, 传 统 的 小 农 生 活 观 念 也 随 之 带 进 社 区 生 活 之 中, 产 生 了 种 种 不 协 调 和 不 适 应 现 象 3.4 社 区 居 委 会 与 社 区 居 民 利 益 的 分 化 诉 求 在 以 往 的 农 村 社 区 治 理 模 式 中, 村 委 会 和 农 民 之 间 的 利 益 诉 求 并 未 出 现 严 重 的 分 化, 农 民 对 集 体 经 济 的 发 展 参 与 性 和 关 注 度 不 高, 任 由 村 领 导 安 排 规 划 坐 等 年 终 分 红 分 利 是 大 多 数 农 民 的 利 益 态 度 然 而 在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过 渡 型 社 区 依 赖 政 策 优 势 或 区 位 优 势 实 现 了 集 体 经 济 的 腾 飞,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面 对 更 多 利 益 也 具 有 了 更 多 的 权 利 意 识 和 利 益 诉 求 社 区 居 委 会 在 地 方 政 府 城 市 化 整 体 规 划 和 条 例 任 务 的 影 响 下 逐 渐 生 成 了 自 我 意 识 和 功 绩 意 识 的 苗 头, 想 要 通 过 大 项 目 大 工 程 的 建 设 来 提 高 社 区 名 气 和 威 望, 成 为 全 市 全 省 典 型 社 区 居 委 会 和 社 区 居 民 的 这 种 利 益 诉 求 的 分 化 与 博 弈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遏 制 了 过 渡 型 社 区 发 展 过 程 中 居 委 会 与 居 民 的 良 好 互 动 3.5 人 才 引 进 与 社 区 人 才 激 励 培 养 的 机 制 欠 缺 过 渡 型 社 区 能 否 在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得 到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否 转 型 升 级 提 升 壮 大, 关 键 在 于 社 区 领 头 人 自 身 素 质 的 高 低, 关 键 在 于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当 前 制 约 过 渡 型 社 区 提 升 发 展 最 突 出 的 瓶 颈 是 人 才 的 短 缺 FG 社 区 从 1997 年 由 安 国 明 担 任 村 书 记 和 村 主 任 至 今, 大 多 仅 靠 社 区 原 有 社 员 干 部 而 缺 少 科 研 指 导 人 员, 内 部 人 才 缺 乏 质 量 不 高 且 教 育 培 训 力 度 不 够 内 容 脱 节 而 外 部 的 人 才 引 进 中, 社 区 内 部 对 大 学 生 村 官 的 引 进 力 度 并 不 大, 目 前 居 委 会 仅 有 一 名 大 学 生 作 为 社 区 干 部 助 理 协 助 日 常 工 作 且 就 大 多 数 大 学 生 村 官 而 言, 社 区 工 作 经 历 往 往 只 是 自 身 政 途 发 展 的 跳 板, 社 区 的 面 临 着 引 进 人 才 再 流 失 的 困 境 4 过 渡 型 社 区 发 展 的 路 径 分 析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治 理 和 发 展 与 传 统 的 农 村 和 城 市 社 区 相 比 具 有 明 显 的 差 异 和 不 同, 仍 然 处 于 不 断 摸 索 的 阶 段 以 FG 社 区 为 例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建 设 发 展 中 的 实 践 中 遇 到 了 很 多 问 题, 这 些 问 题 必 须 要 用 实 事 求 是 的 方 法 来 解 决, 具 体 问 题 具 体 分 析, 创 造 性 的 提 出 适 合 社 区 发 展 路 径, 从 而 避 免 以 偏 概 全, 因 地 制 宜 的 实 现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更 好 发 展 4.1 实 现 服 务 均 等, 减 轻 社 区 压 力 所 谓 的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是 在 一 个 国 家 内, 处 于 不 同 地 区 的 所 有 居 民 都 能 享 受 到 大 体 相 等 的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我 国 的 大 部 分 过 渡 型 社 区 其 前 身 是 农 村 社 区, 改 造 后 并 未 纳 入 城 市 建 设 和 社 会 管 理 体 系 之 中,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社 会 福 利 难 以 实 现 城 乡 的 均 等 化 和 一 体 化, 只 能 依 靠 自 身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来 自 谋 出 路, 自 主 自 立 地 提 高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的 生 活 服 务 过 渡 型 社 区 居 委 会 往 往 自 负 盈 亏, 对 于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良 好 的 社 区 而 言, 社 员 居 民 的 公 共 福 利 会 超 出 市 民 的 待 遇, 而 对 于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萎 靡 或 没 有 集 体 资 产 的 社 区 而 言, 社 员 居 民 的 公 共 服 务 供 给 就 面 临 着 困 境 过 渡 型 社 区 要 想 实 现 更 好 地 发 展, 必 须 推 动 公 共 服 务 的 均 等 化 供 给, 实 现 城 乡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和 福 利 保 障 的 一 体 化, 在 大 市 政 的 广 泛 覆 盖 的 推 动 下, 实 现 城 乡 社 保 制 度 的 有 效 2 选 自 1923 年 出 版 的 社 会 变 迁 5
衔 接 和 转 换, 实 现 医 保 养 老 保 险 及 教 育 的 基 本 统 筹, 解 除 过 渡 型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保 障 自 力 更 生 的 压 力 和 后 顾 之 忧 4.2 拓 宽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特 色 产 业 集 体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集 体 收 入 的 增 加 是 以 农 村 为 前 身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所 需 重 视 的 问 题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应 该 拓 宽 发 展 渠 道, 体 现 社 区 特 色, 实 现 多 元 发 展 单 纯 依 赖 单 一 的 集 体 经 济 产 业 使 得 社 区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的 风 险 增 加, 也 成 为 制 约 其 发 展 的 瓶 颈 如 同 样 作 为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许 昌 市 WZ 社 区 就 依 托 本 村 原 有 的 区 位 优 势 发 展 了 灞 陵 民 间 收 藏 街 和 吴 庄 驴 肉 美 食 一 条 街 等 特 色 产 业, 不 仅 保 证 了 基 础 门 面 房 租 金 的 固 定 集 体 收 入, 又 通 过 灞 陵 收 藏 街 和 吴 庄 驴 肉 的 品 牌 效 应 实 现 了 集 体 资 产 的 特 色 增 收 和 多 元 发 展, 从 而 拓 宽 的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渠 道 4.3 利 用 社 会 资 本, 提 高 治 理 绩 效 社 区 社 会 资 本 主 要 是 指 居 民 间 的 信 任 和 沟 通, 社 区 的 制 度 和 规 范, 社 区 关 系 网 络 和 社 区 的 各 类 组 织 [4], 具 有 凝 聚 整 合 同 化 规 范 社 会 群 体 行 为 和 心 理 的 功 能 社 会 资 本 与 社 区 治 理 绩 效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关 系, 过 渡 型 社 区 与 农 村 社 区 所 具 有 的 的 天 然 联 系 使 得 熟 人 社 会 和 农 村 邻 里 信 任 血 缘 亲 属 村 规 民 约 和 个 人 权 威 等 社 会 资 源 在 社 区 治 理 方 面 很 大 的 作 用 发 挥 空 间 [5] 充 分 合 理 地 利 用 社 会 资 本, 培 养 和 树 立 居 民 的 参 与 意 识 重 视 和 培 育 社 区 社 会 组 织 举 办 和 组 织 多 项 社 区 活 动 宣 传 和 营 造 和 谐 的 社 区 氛 围, 这 些 社 会 资 本 的 有 效 运 作 对 于 社 区 凝 聚 力 的 提 高 和 社 区 治 理 与 发 展 都 是 无 形 的 推 动 力 4.4 加 强 社 区 沟 通, 整 合 利 益 诉 求 社 区 居 委 会 与 社 区 社 员 居 民 之 间 的 利 益 诉 求 偏 差 来 自 于 二 者 沟 通 交 流 的 不 畅, 过 渡 型 社 区 居 委 会 应 在 合 理 的 划 分 管 理 权 限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社 区 居 委 会 与 社 区 社 员 之 间 的 利 益 沟 通, 贯 彻 四 议 两 公 开 的 工 作 方 法, 做 到 民 思 我 想 民 需 我 办 民 求 我 应, 使 社 区 居 委 会 和 居 民 心 往 一 处 想 劲 儿 往 一 处 使, 将 分 化 的 利 益 诉 求 逐 渐 合 并 归 位, 共 同 协 力 的 谋 划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发 展 4.5 重 视 人 才 引 进, 加 强 人 才 培 养 组 织 的 核 心 是 人 才, 人 才 质 量 的 高 低 直 接 决 定 组 织 的 生 命 一 方 面, 过 渡 型 社 区 领 导 应 该 充 分 把 握 国 家 支 农 惠 农 的 人 才 政 策, 重 视 和 合 理 利 用 选 调 生 大 学 生 村 官 等 高 素 质 人 才, 并 通 过 与 高 校 签 订 定 向 培 养 协 议 或 组 织 社 区 专 项 工 作 技 能 培 训 等 方 式 为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发 展 量 身 定 做 高 素 质 高 水 平 和 高 能 力 的 人 才, 通 过 提 高 福 利 待 遇 和 发 展 空 间 等 方 式 来 吸 引 人 才 留 住 人 才 另 一 方 面, 过 渡 型 社 区 领 导 干 部 也 应 实 现 自 强, 通 过 定 期 的 学 习 培 训 和 知 识 讲 座 等 弥 补 自 身 的 知 识 短 板 增 强 自 身 的 知 识 技 能 更 新 自 身 的 治 理 观 念 提 高 自 身 的 队 伍 建 设, 使 得 社 区 领 导 班 子 和 工 作 人 员 的 人 才 质 量 水 平 得 以 提 升 过 渡 型 社 区 作 为 我 国 农 村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出 现 的 特 殊 历 史 性 现 象, 既 有 其 存 在 的 特 殊 性 又 有 其 客 观 的 必 然 性 积 极 妥 善 解 决 过 渡 型 社 区 的 治 理 困 境, 促 进 传 统 农 村 社 区 向 现 代 城 市 社 区 成 功 转 变, 是 提 高 我 国 的 城 市 化 水 平 与 质 量 的 重 大 课 题 [6] 理 论 界 应 更 加 重 视 这 类 尚 在 形 成 过 程 中 不 具 稳 定 形 态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治 理 和 发 展 空 间 问 题, 提 出 具 有 建 设 性 的 建 议 和 思 路, 为 过 渡 型 社 区 发 展 的 路 径 提 供 新 的 理 论 指 导 参 考 文 献 [1] 张 晨. 城 市 化 结 构 中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 空 间 生 成 结 构 属 性 与 演 进 前 景 [J]. 苏 州 大 学 学 报,2011,(6):74-79. [2] 周 晨 虹. 城 乡 一 体 化 进 程 中 的 过 渡 型 社 区 研 究 [J]. 济 南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2011,(1):8-13. [3] 蒋 雪 菲, 社 会 资 本 视 域 下 城 乡 结 合 部 社 区 治 理 研 究 对 江 西 省 景 德 镇 市 的 个 案 分 析 [J].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学 报,2007,(12). [4] 顾 永 红. 村 改 居 社 区 治 理 : 治 理 困 境 目 标 取 向 及 对 策 [J]. 社 会 主 义 研 究,2014,(3). [5] 黄 立 敏. 社 会 资 本 视 域 下 的 村 改 居 社 区 治 理 以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为 例 [J]. 江 西 社 会 科 学,2009,(9):215-219. [6] 张 卫, 成 婧. 中 国 式 社 区 治 理 模 式 的 深 层 分 析 [J].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学 报 (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2013,(9):88-92. ( 责 任 编 辑 刘 静 静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