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 月 頁 79-110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 卞 冬 磊 摘 要 本 文 探 討 人 類 時 間 觀 念 尤 其 是 當 下 媒 介 時 間 的 內 化 過 程 作 者 認 為, 自 然 鐘 錶 與 媒 介 時 間 各 觀 念, 在 各 自 社 會 分 被 內 化 為 順 時 準 時 與 即 時 三 種 紀 律, 成 為 普 羅 大 眾 必 須 順 從 的 社 會 制 度 或 文 化 約 束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媒 介 時 間 形 成 了 即 時 時 間 紀 律, 即 建 立 於 時 間 表 之 上 的 即 時 行 動 與 對 時 間 流 程 瞬 時 與 同 步 之 要 求 本 研 究 一 併 探 討 了 促 進 時 間 觀 念 內 化 背 後 的 多 種 社 會 力 量 總 體 而 言, 生 存 壓 力 宗 教 信 仰 大 型 社 會 組 織 之 運 轉 技 術 傳 播, 是 促 進 時 間 內 化 之 主 要 力 量, 而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推 動 即 時 時 間 擴 散 之 力 量 主 要 為 媒 介 技 術 之 普 遍 運 用 工 作 進 程 之 權 力 因 素 社 會 組 織 之 利 益 競 逐 人 際 交 往 之 隱 形 約 束 面 對 錯 綜 複 雜 的 時 間 紀 律, 作 者 僅 能 呼 籲 人 們 提 高 對 時 間 的 認 知 與 領 悟, 發 展 在 不 同 時 空 裡 適 應 與 平 衡 不 同 時 間 紀 律 之 能 力, 因 為 我 們 就 生 在 時 間 之 中, 無 法 也 無 需 全 然 抗 拒 時 間 的 約 束 關 鍵 字 : 內 化 即 時 時 間 紀 律 媒 介 時 間 * 作 者 卞 冬 磊 為 南 京 師 範 大 學 新 聞 與 傳 播 學 院 助 教 E-mail:biandonglei@gmail.com 投 稿 日 期 :2008 年 09 月 27 日 ; 通 過 日 期 :2008 年 12 月 79
壹 緣 起 : 時 間 觀 念 何 以 深 入 人 心? 時 間 乃 人 為 建 構, 是 在 社 會 再 生 產 實 踐 中 產 生 的 觀 念 因 而, 它 顯 非 與 生 俱 來, 呱 呱 落 地 的 嬰 兒 顯 然 缺 乏 普 羅 大 眾 所 慣 常 的 時 間 意 識 : 他 她 常 未 到 一 日 三 餐 時 就 已 迫 不 及 待 嗷 嗷 待 哺, 也 較 多 會 在 白 日 裏 酣 睡 而 在 夜 深 人 靜 時 嚎 啕 大 哭, 從 而 攪 亂 了 年 輕 父 母 的 生 活 節 奏 但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這 種 不 遵 守 紀 律 的 現 象 會 逐 漸 減 少, 他 她 的 時 間 意 識 與 行 為 大 抵 可 以 與 社 會 步 伐 保 持 一 致 同 樣, 在 人 類 社 群 的 童 年 階 段, 時 間 意 識 的 發 展 也 極 為 緩 慢 遙 想 蒙 昧 之 時, 先 民 肯 定 沒 有 你 我 對 時 間 這 般 熟 稔 於 心, 即 使 日 出 而 作 日 落 而 息 的 基 本 習 慣, 也 是 他 們 與 自 然 界 長 期 調 適 的 結 果, 更 不 要 說 依 時 而 種 這 樣 有 難 度 的 定 時 技 術 了 (Elias, 1998 劉 佳 林 譯,2005:238); 而 時 分 秒 為 十 七 八 世 紀 的 勞 苦 大 眾 接 受 也 經 歷 過 一 段 浩 浩 蕩 蕩 的 認 同 與 抗 拒 (Thompson, 1967), 他 們 從 看 天 吃 飯 式 的 自 由 懶 散 轉 變 至 朝 六 晚 六 式 的 循 規 蹈 矩, 頗 為 不 易, 甘 苦 遠 非 對 鐘 錶 已 了 然 于 心 的 當 今 世 代 所 能 體 察 因 此, 無 論 是 個 體 短 暫 的 一 生, 還 是 人 類 社 群 的 綿 延 歷 史, 時 間 意 識 的 成 長 並 非 一 蹴 而 就, 學 習 理 解 與 接 受 時 間, 可 謂 生 而 為 人 的 普 遍 經 驗 然 這 一 時 間 化 過 程 並 不 自 然 發 生, 而 是 內 外 力 量 交 織, 經 歷 馴 化 與 反 思 後, 人 們 才 將 相 同 的 時 間 概 念 植 入 內 心, 於 社 群 之 間 彼 此 共 用, 以 保 持 行 動 的 協 調 一 致, 此 即 可 謂 之 時 間 觀 念 的 內 化 (internalizing) 不 同 的 社 會 培 養 不 同 的 時 間 觀 念 (Harvey, 1990 閻 嘉 譯,2003:242) 筆 者 曾 謂, 伴 隨 電 子 媒 介 擴 散 之 步 伐, 人 類 的 時 間 觀 念 在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之 上 又 衍 生 新 意, 而 漸 向 媒 介 時 間 過 渡 曾 幾 何 時, 先 民 的 身 體 與 自 然 界 緊 密 糾 結, 生 命 的 節 奏 與 日 月 星 辰 之 流 轉 自 然 生 物 的 新 陳 代 謝 協 調 一 致, 可 謂 處 於 一 種 順 應 天 時 的 自 然 時 間 狀 態 ; 爾 後, 鐘 錶 發 明 與 擴 散 交 通 工 具 急 需 時 刻 表 工 廠 運 轉 引 入 時 間 制 度 等 因 素, 使 人 們 的 定 時 標 準 始 而 從 多 樣 化 的 自 然 界 變 成 放 之 四 海 皆 准 的 數 字, 鐘 錶 時 間 遂 才 走 進 日 常 生 活 ; 而 近 年 資 訊 化 社 會 面 貌 初 80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顯, 電 子 媒 介 包 括 廣 播 電 視 網 際 網 路 移 動 電 話 等 迅 速 成 為 不 可 或 缺 之 工 具, 也 因 其 孕 育 的 媒 介 時 間 意 識 與 前 有 所 不 同, 旋 即 給 帶 電 子 媒 介 時 代 的 閱 聽 人 以 別 樣 的 生 命 體 驗 : 電 子 媒 介 不 僅 部 分 取 代 鐘 錶 成 為 日 常 生 活 定 時 之 原 型, 更 在 影 響 人 們 時 間 感 知 方 面 以 瞬 時 零 散 無 序 取 代 自 然 時 間 之 緩 慢 循 環 鐘 錶 時 間 之 線 性 流 逝, 並 進 而 影 響 人 們 對 社 會 的 認 知 解 釋 甚 至 採 取 的 行 動 ( 卞 冬 磊 張 紅 軍,2007; 卞 冬 磊,2008) 誠 言 之, 由 電 子 媒 介 技 術 帶 來 的 時 間 壓 縮 現 象, 以 及 衍 生 的 即 時 時 間 網 路 時 間 速 度 社 會 等 概 念, 已 漸 成 為 學 界 的 常 見 術 語, 甚 且 也 是 一 般 民 眾 的 常 識 性 體 會 在 學 術 研 究 上, 時 空 轉 型 已 被 視 作 社 會 變 化 之 根 本 因 素, 時 空 之 間 的 變 動 關 係 乃 社 會 變 化 之 關 鍵 特 徵 (Bauman,1999 歐 陽 景 根 譯,2002:9), 媒 介 時 間 之 相 關 論 述 亦 源 於 此 然 而, 時 間 概 念 雖 常 在 社 會 轉 型 研 究 的 長 篇 巨 著 中 占 重 要 角 色, 卻 往 往 不 是 言 說 之 重 點 論 者 常 將 時 間 轉 型 作 為 既 定 的 存 在, 寥 寥 數 語 後 便 迫 不 及 待 地 轉 而 論 述 起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的 變 遷, 電 子 媒 介 之 即 時 性 時 間 如 何 衍 生, 怎 樣 擴 散, 何 以 沉 澱, 時 間 觀 念 滲 透 進 日 常 生 活 之 方 式, 為 芸 芸 眾 生 所 接 受 並 成 為 社 會 共 識 之 過 程, 實 缺 少 濃 墨 書 寫 本 文 即 懷 揣 將 時 間 概 念 從 背 景 解 放 為 前 景 之 願 望, 嘗 試 從 塗 爾 幹 (E. Durkheim) 之 時 間 乃 一 種 社 會 制 度 觀 點 出 發, 借 傅 柯 (M. Foucault) 之 紀 律 概 念, 沿 襲 湯 普 森 (E. P. Thompson) 時 間 工 作 紀 律 與 工 業 資 本 主 義 之 研 究 路 徑, 論 述 時 間 觀 念 如 何 深 入 人 心, 成 為 人 們 自 覺 遵 循 的 準 則, 且 特 別 探 討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並 進 而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形 成 即 時 時 間 紀 律 的 過 程 貳 植 入 內 心, 化 成 紀 律 : 相 關 概 念 之 引 介 一 內 化 大 多 數 社 會 科 學 之 闡 述 都 假 定, 時 間 屬 於 社 會 性 範 疇, 從 而 與 自 然 界 的 時 間 81
相 隔 離 與 對 立 Durkheim(1965) 在 宗 教 生 活 的 基 本 形 式 中 即 認 為 只 有 人 類 才 具 備 某 種 時 間 概 念, 這 種 抽 象 的 非 人 格 性 的 時 間 以 社 會 性 的 方 式 組 織 起 來, 時 間 因 而 可 視 為 是 一 項 社 會 制 度 如 此, 時 間 便 是 一 種 客 觀 給 定 的 社 會 思 維, 它 在 社 會 中 生 成, 也 隨 社 會 不 同 而 各 有 差 異 (Urry, 1996 李 康 譯,2003:506) 可 以 想 像 的 是, 社 會 運 轉 人 際 交 流 實 離 不 開 時 間 的 規 範, 否 則 人 們 便 無 法 集 體 行 動, 形 成 交 集, 彙 聚 於 同 一 時 空 之 下, 構 建 共 同 信 仰 的 共 同 體 總 體 而 言, 普 通 人 必 須 適 應 社 會, 在 社 會 化 過 程 中 成 為 時 間 的 主 體, 社 會 才 可 能 有 序 前 進 時 間 的 內 化 概 念 常 鑲 嵌 於 社 會 化 內 涵 之 中 : 社 會 化 是 個 人 為 適 應 社 會 生 活, 在 社 會 環 境 中, 經 由 教 育 或 人 際 互 動, 認 同 並 接 受 社 會 價 值 體 系 社 會 規 範 以 及 行 為 模 式, 並 內 化 至 個 人 心 理, 使 之 成 為 個 人 價 值 觀 與 行 為 的 準 繩 ( 張 春 興,2000:187) Kelman(1958) 則 在 分 析 受 眾 態 度 變 化 時, 將 個 體 心 理 機 制 分 為 屈 服 認 同 和 內 化 三 個 層 次, 若 受 眾 認 為 訊 息 與 自 身 價 值 觀 念 一 致 而 接 受, 並 引 發 意 見 與 行 為 的 變 化, 即 稱 之 內 化, 可 見 內 化 是 態 度 接 受 指 標 之 最 高 層 次 此 外, 教 育 心 理 學 知 識 管 理 學 也 分 從 各 自 角 度 涉 及 內 化 概 念, 或 認 為 人 類 心 智 發 展, 是 經 由 個 體 與 周 遭 環 境 產 生 的 互 動 經 驗, 逐 漸 內 化 到 個 體 的 人 之 結 構 中 (Vygotsky, 1978), 或 是 將 內 化 定 義 為 從 外 顯 知 識 轉 換 至 內 隱 知 識 的 過 程 (Andersen, 1999 劉 京 偉 譯,2000:35) 內 化 可 謂 是 發 展 人 格 形 成 自 我 的 重 要 過 程 質 言 之, 內 化 並 非 被 動 屈 從, 而 是 社 會 規 範 透 過 一 定 力 量 取 得 個 人 認 同 植 入 價 值 觀 後 進 而 影 響 行 為 方 式 的 過 程 時 間 正 是 透 過 內 化 方 式, 才 深 入 人 心, 成 為 芸 芸 眾 生 自 覺 遵 守 的 紀 律, 才 對 你 我 以 及 你 我 構 成 的 世 界 產 生 持 久 的 約 束 以 內 化 這 一 態 度 接 受 之 最 高 指 標, 建 構 時 間 概 念 之 擴 散, 既 表 明 時 間 在 人 類 觀 念 系 統 中 的 根 深 蒂 固, 又 可 觀 照 時 間 意 識 生 長 的 動 態 過 程, 人 們 對 時 間 的 認 同 與 抗 拒 接 受 與 反 思, 皆 蘊 含 在 內 化 過 程 之 中 82
二 時 間 紀 律 與 時 間 紀 律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時 間 是 人 類 經 驗 中 最 為 複 雜 亦 無 可 迴 避 之 現 實, 人 們 常 困 惑 於 時 間 的 表 達 Husserl(1980 楊 富 斌 譯,2000:9) 曾 言 時 間 從 數 字 上 講 只 有 一 個, 但 人 們 對 時 間 的 把 握 有 兩 種 方 式 : 經 驗 世 界 的 時 間 與 意 識 流 的 內 在 時 間 前 者 為 客 觀 時 間, 全 部 事 物 和 事 件 在 其 中 具 有 它 們 確 定 的 時 間 設 定, 並 可 由 計 時 器 來 測 量 ; 後 者 是 對 客 觀 時 間 出 現 於 其 中 的 體 驗 之 理 解, 是 關 於 時 間 客 觀 感 覺 及 其 描 述 性 內 容 的 體 驗 問 題, 被 感 覺 到 的 時 間 材 料 附 加 了 理 解 的 特 徵 與 此 相 似, 吳 國 盛 (1996:10) 之 解 釋 則 更 顯 淺 白 而 能 使 普 通 人 有 所 體 悟, 他 說 : 人 類 所 有 的 時 間 經 驗 可 分 為 兩 類, 一 是 關 於 時 間 定 位 的 標 度 時 間, 一 是 關 於 人 生 短 促 或 無 聊 的 慨 歎, 它 總 是 對 時 間 之 流 的 感 悟 時 間 概 念 固 然 高 深 莫 測, 甚 至 具 備 不 可 知 的 成 分, 但 對 時 間 的 探 求 從 未 停 止 依 上 述 分 類 方 法, 人 類 的 時 間 經 驗 或 可 清 晰 地 劃 分 為 對 事 件 的 定 時 與 對 時 間 流 逝 的 感 知 Elias(1998 劉 佳 林 譯,2005:261) 早 就 說 過 : 今 天 我 們 所 認 識 的 時 間 就 是 一 種 定 位 方 式, 定 時 (to time) 是 根 據 社 會 認 可 的 標 準 來 回 答 各 變 化 之 間 的 間 隔 長 度, 換 言 之, 定 時 不 過 是 人 們 按 照 社 會 約 定 俗 成 的 標 準 ( 如 兩 次 新 月 間 的 間 隔 牛 吃 草 所 需 的 時 間 計 時 器 之 時 分 秒 等 ) 為 事 件 順 利 展 開 確 立 的 時 間 框 架, 用 以 協 調 彼 此 的 行 動 ; 而 對 時 間 流 逝 的 感 知 則 是 人 們 經 歷 事 件 時 感 覺 到 的 時 間 流 程, 是 我 們 對 事 件 發 生 過 程 之 時 間 的 體 驗, 如 快 慢 緩 急 時 間 流 向 等 ;Urry(1996 李 康 譯,2003:509) 也 曾 言 : 人 們 並 不 怎 麼 太 去 思 考 實 際 的 時 間, 而 是 以 感 覺 的 方 式 以 質 的 方 式 經 歷 著 時 間, 時 間 根 植 在 行 動 事 件 角 色 當 中, 人 處 於 時 間 之 中 因 而, 人 類 的 時 間 經 驗 一 方 面 由 可 測 量 的 部 分 構 成, 即 人 們 常 牽 掛 於 心 的 時 分 秒 或 其 他 約 定 俗 成 之 標 準, 用 以 對 事 件 的 定 時, 起 床 趕 車 上 班, 皆 無 法 逃 脫 時 刻 的 控 制 ; 一 方 面 則 是 透 過 內 心 才 能 感 受 到 的 時 間 流 程, 是 對 根 植 於 事 件 之 時 間 的 感 知, 愛 因 斯 坦 與 漂 亮 女 郎 的 故 事, 即 在 說 明 度 日 如 年 與 時 光 83
飛 逝 之 差 別 但 時 間 與 紀 律 何 關?Foucault(1975 劉 北 成 楊 遠 嬰 譯,1999:156) 曾 言 : 紀 律 定 義 了 人 們 如 何 控 制 他 人 的 身 體, 不 止 讓 他 人 做 人 們 想 要 他 做 的 事, 同 時 還 能 讓 他 按 照 一 定 技 術 速 度 與 效 率 來 加 控 制 紀 律 製 造 臣 服 與 受 過 鍛 煉 的 身 體 : 柔 順 的 身 體 依 此,Foucault 就 將 對 身 體 的 控 制 細 分 為 建 立 時 間 表 行 動 在 時 間 上 更 為 細 緻 化 身 體 與 姿 勢 的 搭 配 身 體 與 物 體 的 串 連 對 時 間 的 徹 底 利 用 五 個 步 驟, 時 間 作 為 一 種 控 制 的 技 藝 因 而 成 為 典 型 的 紀 律 人 們 可 能 對 紀 律 有 天 生 的 反 感, 因 為 我 們 生 來 就 處 於 權 力 結 構 之 中, 受 控 制 的 身 體 常 歸 因 於 時 間 的 不 自 由 時 間, 它 被 透 過 不 同 方 式 予 以 紀 律 化 : 一 是 規 範 事 件 起 始 持 續 時 長 的 紀 律, 約 束 你 我 何 時 開 始, 何 時 結 束, 時 間 紀 律 因 而 表 現 為 對 行 動 時 刻 的 控 制 ; 二 是 規 範 時 間 應 如 何 被 度 過 的 紀 律, 約 束 你 我 如 何 使 用 如 何 度 過, 時 間 紀 律 因 而 表 現 為 對 事 件 流 程 的 控 制 因 此, 時 間 紀 律 可 謂 是 對 時 刻 與 流 程 的 控 制, 權 力 網 路 中 的 人 各 級 社 會 機 制 均 須 遵 守 相 應 的 時 間 紀 律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我 們 顯 然 能 感 覺 到, 無 論 是 時 間 作 為 行 動 的 框 架 ( 如 我 們 經 常 遇 到 的 準 時 赴 約 要 求 ), 還 是 表 達 為 心 理 的 感 知 ( 如 以 最 快 速 度 高 品 質 完 成 工 作 的 壓 力 ), 均 不 同 程 度 受 到 紀 律 的 約 束 參 時 間 觀 念 之 內 化 : 人 類 時 間 紀 律 的 總 體 樣 貌 上 節 曾 述, 內 化 是 社 會 規 範 取 得 個 人 認 同 植 入 價 值 觀 後 進 而 影 響 行 為 方 式 的 過 程 自 然 鐘 錶 與 媒 介 各 時 間 觀 念 正 是 在 不 同 社 會 脈 絡 與 不 同 力 量 的 促 進 下, 透 過 內 化 方 式, 才 深 入 人 心, 成 為 人 們 自 覺 遵 守 的 紀 律 一 順 時 與 準 時 :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之 紀 律 84 個 人 無 法 選 擇 時 代, 人 們 極 少 能 夠 逃 避 社 會 時 間 的 馴 化 而 自 主 生 存 普 通 人 無 論 自 願 或 被 迫, 大 多 遵 守 時 間 紀 律, 以 與 社 會 步 調 保 持 一 致 在 自 然 時 間 時 代,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時 間 紀 律 可 謂 之 順 時 彼 時, 定 時 是 被 動 的, 幾 乎 不 反 思, 先 民 多 少 根 據 自 己 動 物 衝 動 的 壓 迫 定 時 : 餓 了 就 吃, 累 了 就 睡 當 定 時 發 展 到 較 高 水 準, 就 會 日 入 而 息, 日 出 而 作 (Elias, 1998 劉 佳 林 譯,2005:238); 待 農 業 生 產 興 起, 先 民 的 行 動 仍 順 應 自 然 韻 律, 譬 如, 尼 羅 河 畔 古 埃 及 人 的 農 耕 生 活, 只 需 等 待 河 水 氾 濫 後, 就 可 以 安 然 播 種 了 ( 周 穀 城,2003:47); 而 布 隆 迪 人 努 爾 人 一 天 當 中 的 定 時, 也 以 母 牛 到 小 溪 去 飲 水 小 牛 吃 草 歸 來 等 牛 的 活 動 為 定 時 標 準 (Levine, 1997 範 東 生 許 俊 農 譯,2000:121) 在 定 日 定 時 技 術 成 熟 時, 先 民 才 能 逐 漸 形 成 時 間 不 斷 流 逝 的 形 象 彼 時, 他 們 不 曾 有 過 與 時 間 競 爭 或 必 須 把 活 動 與 抽 象 時 間 推 移 等 同 起 來 的 情 感 體 驗, 人 人 都 遵 循 事 物 發 展 的 自 然 流 程 Evans-Prichard(1940 褚 建 芳 閻 書 昌 趙 旭 東 譯,2002:123) 曾 描 述 努 爾 人 之 時 間 經 驗 : 他 們 的 參 照 點 就 是 日 月 星 辰 之 流 轉 與 活 動 本 身, 這 些 活 動 一 般 來 說 具 有 緩 慢 從 容 循 環 往 復 的 特 點 由 於 沒 有 任 何 各 種 活 動 所 必 須 要 精 確 遵 從 的 自 主 性 參 照 點, 各 種 事 件 都 遵 循 一 種 邏 輯 順 序 Levi-Strauss(1973 王 志 明 譯,2000:66) 田 野 日 記 也 記 載 : 當 天 空 開 始 因 日 落 而 大 放 異 彩 的 時 候, 在 鄉 村 小 路 上 行 走 的 農 民 停 下 腳 步, 漁 夫 讓 船 漫 無 目 的 地 漂 浮, 野 蠻 人 坐 在 變 得 比 較 黯 淡 的 火 堆 旁 眨 眼 睛 因 而, 自 然 時 間 之 紀 律, 可 謂 是 順 其 自 然 社 會 變 遷 及 鐘 錶 發 明 使 時 間 觀 念 發 生 巨 大 轉 變, 時 間 逐 漸 變 成 抽 象 的 均 質 化 可 計 算 的 數 字,McLuhan(1964 何 道 寬 譯,2004:187) 驚 愕 於 此, 認 為 其 意 義 重 大 : 正 如 位 置 數 串 聯 數 發 現 後, 數 學 中 就 發 生 了 一 場 偉 大 的 革 命 一 樣, 人 們 發 現 可 以 把 時 間 固 定 在 兩 點 之 間 後, 西 方 社 會 就 產 生 了 偉 大 的 文 化 變 遷 逐 漸 地, 時 間 完 全 順 其 自 然 優 哉 遊 哉 的 生 活 也 一 去 不 復 返 了, 一 種 可 稱 作 準 時 的 時 間 紀 律 顯 著 起 來 準 時 紀 律 讓 十 七 八 世 紀 的 英 國 工 人 階 級 尤 覺 深 刻 資 本 主 義 工 廠 要 求 他 們 必 須 準 時 開 始 工 作, 持 續 工 作 十 多 小 時 才 能 休 息, 在 工 作 時 間 與 休 息 時 間 之 85
間 存 在 嚴 格 的 界 限 Foucault 如 數 家 珍 地 描 寫 到 : 工 薪 階 級 的 逐 漸 擴 大 伴 隨 著 對 時 間 更 細 緻 的 劃 分 : 鐘 聲 響 後, 若 遲 到 超 過 一 刻 鐘 上 班 時, 若 請 假 超 過 五 分 鐘 凡 不 準 時 工 作 者 ; 與 此 同 時, 人 們 還 設 法 確 保 時 間 使 用 的 品 質, 如 不 斷 地 監 督 監 工 的 鞭 策, 消 除 一 切 幹 擾, 其 目 的 在 於 造 成 一 段 充 分 利 用 的 時 間 : 在 工 作 時 間, 不 得 利 用 手 勢 或 其 他 方 式 引 逗 工 友, 不 得 玩 耍, 不 得 吃 東 西 睡 覺, 不 得 講 故 事 或 笑 話 甚 至 在 工 間 餐 時, 不 得 講 故 事 或 進 行 其 他 會 使 工 人 分 心 的 談 話,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藉 口 把 酒 帶 進 工 廠 和 在 車 間 喝 酒, 精 打 細 算 並 支 付 費 用 的 時 間 必 須 是 毫 無 瑕 疵 毫 無 缺 損 的, 這 段 時 間 應 是 高 品 質 的, 肉 體 應 自 始 至 終 被 投 入 其 中 (Foucault, 1975 劉 北 成, 楊 遠 嬰 譯,1999:169) Foucault 描 述 之 場 景, 當 下 社 會 並 不 陌 生, 鐘 錶 時 間 仍 是 縈 繞 人 們 心 頭 的 緊 箍 咒 然 而, 資 本 主 義 工 廠 要 有 序 生 產, 必 須 制 定 時 間 紀 律, 確 立 工 作 時 間 框 架, 確 保 必 要 勞 動 時 間, 才 能 取 得 剩 餘 價 值 ; 工 人 們 為 保 有 工 作 機 會, 就 必 須 遵 守 工 廠 的 時 間 表, 在 既 定 時 刻 按 時 上 崗, 完 成 相 應 的 工 作 量 從 中 世 紀 的 修 道 院 流 散 出 來 的 時 間 表, 實 是 一 項 古 老 的 制 度, 關 於 它 的 討 論 文 獻 俯 拾 皆 是 (Marx, 1867 郭 大 力 王 亞 南 譯,1963;Thompson, 1967:56-97), 其 帶 來 的 準 時 紀 律 也 是 今 日 上 班 族 的 切 身 之 痛 Bell 的 觀 察 更 加 細 緻, 他 曾 將 時 間 劃 分 為 空 間 變 數 時 間 和 延 續 性 時 間, 並 言 功 利 主 義 理 性 對 延 續 性 時 間 所 知 甚 少, 現 代 工 業 生 活 使 時 間 僅 按 部 就 班 地 表 現 為 鐘 錶 的 滴 答 聲 (Bell, 1988 張 國 清 譯,2001:250) 毋 寧 說 是 資 本 主 義 生 產 對 延 續 性 時 間 不 聞 不 問, 不 如 說 鐘 錶 時 間 的 流 程 已 被 控 制 與 改 造, 用 來 追 求 效 率 最 大 化 由 於 鐘 錶 時 間 具 備 線 性 流 程 形 象, 效 率 邏 輯 使 時 間 量 化 後, 便 可 準 確 計 算 時 間 流 程 的 產 出, 而 與 工 作 量 掛 鈎 上 述 所 引 Foucault 之 論 述 中, 高 品 質 使 用 充 分 利 用 毫 無 瑕 疵 毫 無 缺 損 肉 體 應 自 始 至 終 被 投 入 其 中 等, 即 是 對 時 間 流 程 的 要 求 鐘 錶 時 間 之 準 時 紀 律, 在 於 必 須 遵 守 事 件 的 起 86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始 結 束 時 刻, 更 在 於 要 求 人 們 在 相 應 時 間 完 成 可 精 確 計 算 的 工 作 量 二 即 時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之 時 間 紀 律 與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觀 念 不 同, 媒 介 時 間 之 核 心 特 徵 是 其 擁 有 超 出 人 們 感 知 的 瞬 時 性, 對 事 件 的 時 間 流 程 而 言 尤 顯 特 殊 意 涵 電 子 媒 介 雖 無 法 取 代 鐘 錶 成 為 主 要 的 定 時 工 具, 卻 消 解 著 人 們 行 動 的 時 間 框 架 ; 瞬 時 性 使 人 們 無 法 像 對 待 鐘 錶 時 間 那 樣 注 重 時 間 流 程, 因 為 電 子 媒 介 消 滅 了 命 令 行 動 需 求 滿 足 之 間 的 時 間 差 本 研 究 認 為, 伴 隨 媒 介 時 間 之 來 臨, 一 種 新 型 時 間 紀 律 逐 漸 內 化, 無 論 就 行 動 的 定 時 還 是 對 事 件 流 程 的 控 制, 即 時 之 時 間 紀 律 逐 漸 擴 散 ( 一 ) 基 於 時 間 表 之 上 的 即 時 行 動 時 間 表 是 一 項 古 老 的 發 明, 從 十 四 世 紀 的 修 道 院 傳 出, 到 如 今 的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時 間 表 向 來 是 鐘 錶 時 間 的 準 時 紀 律 的 代 言 人 特 別 是 全 球 化 背 景 下 世 界 範 圍 內 交 流 日 廣, 地 球 村 共 用 時 間 表 就 尤 顯 意 義 重 要, 不 僅 個 體 要 遵 守 時 間 表, 民 族 地 區 國 家 也 無 可 例 外 在 媒 介 時 間 系 統 中, 時 間 表 遠 未 過 時, 甚 至 隨 著 全 球 化 步 伐 加 速 時 間 單 位 愈 小 而 重 要 性 日 增 但 在 它 的 基 礎 之 上, 媒 介 時 間 之 紀 律 又 衍 生 新 意, 處 於 電 子 媒 介 網 路 中 人 們 已 被 加 諸 新 的 約 束, 即 須 根 據 隨 時 到 來 的 命 令, 即 時 調 整 自 己 的 行 動, 時 間 表 威 嚴 仍 在, 但 生 活 中 計 畫 趕 不 上 變 化 的 現 象, 也 已 逐 漸 司 空 見 慣 起 來 因 為, 在 媒 介 時 間 時 代, 電 子 傳 播 手 段 的 完 善 意 味 著 資 訊 的 瞬 間 傳 遞, 移 動 電 話 網 際 網 路 等 構 成 的 網 路 使 即 時 通 訊 成 為 家 常 便 飯, 人 們 無 法 躲 進 小 樓 成 一 統, 逃 脫 權 力 監 視 的 網 路 McLuhan 很 早 就 看 出, 電 子 媒 介 對 社 會 控 制 至 少 產 生 四 種 影 響 : 一 是 最 高 層 可 直 接 給 最 低 層 下 達 命 令, 到 達 基 層 後, 由 於 其 背 後 的 權 威, 這 些 命 令 總 是 毫 無 批 判 地 得 到 貫 徹 ; 二 是 許 多 辦 公 室 與 最 高 領 導 直 接 相 連, 於 是 它 們 直 接 收 到 有 害 命 令 而 缺 少 中 間 環 節 ; 三 是 對 公 民 的 廣 泛 跟 蹤 ; 四 是 圍 繞 87
罪 惡 行 徑 而 實 行 高 度 機 密 措 施 其 後 果 是 產 生 一 種 新 型 的 上 下 級 關 係, 毫 無 批 判 地 接 受 命 令 (McLuhan & Zingrone, 1995 何 道 寬 譯,2000:454) 在 這 樣 的 傳 播 網 路 中, 權 力 可 以 以 電 子 信 號 的 速 度 即 時 生 效, 它 已 真 正 享 有 治 外 法 權, 不 再 受 到 空 間 抵 制, 甚 至 不 會 放 慢 速 度 ( 移 動 電 話 的 出 現 可 看 著 對 空 間 依 附 象 徵 性 的 最 後 一 擊 ) (Bauman, 1999 歐 陽 景 根 譯,2002:16) 因 此, 只 要 人 們 處 於 電 子 媒 介 連 接 的 網 路 之 中, 就 處 於 了 權 力 的 結 構 之 中, 被 監 視 的 威 脅 ( 當 然 也 包 括 監 視 別 人 的 權 力 ) 便 時 時 刻 刻 存 在 於 權 力 關 係 被 動 一 方 的 主 體 意 識 當 中 遙 想 沒 有 即 時 通 訊 的 時 代, 由 於 地 理 位 置 的 阻 隔, 人 們 很 容 易 固 定 生 活 的 時 間 框 架, 雖 飽 受 上 班 約 會 準 時 之 壓 力, 各 種 事 情 終 究 可 按 部 就 班 彼 此 獨 立 不 受 幹 擾 地 發 生 但 滄 海 桑 田, 事 易 時 移, 電 子 媒 介 一 夜 之 間 遍 佈 社 會, 使 各 種 命 令 訊 息 可 隨 機 而 來, 由 於 存 在 的 權 力 控 制, 移 動 電 話 24 小 時 開 啟, 網 際 網 路 之 即 時 作 業 等, 已 成 為 隱 而 不 顯 的 軟 制 度, 常 導 致 人 們 須 根 據 最 新 的 命 令 即 時 調 整 自 己 的 行 動 新 時 間 紀 律 顯 然 不 局 限 於 工 作 範 圍, 也 不 僅 僅 是 權 力 運 作 之 後 果, 人 們 在 休 閒 時 間 也 會 遭 遇 不 期 而 至 的 交 流, 隨 時 可 能 到 來 的 電 話 繁 多 的 電 子 郵 件 即 時 通 訊 的 對 話, 都 需 要 按 電 子 媒 介 固 有 的 節 奏 回 饋, 否 則 便 可 能 因 不 符 合 常 規 而 失 禮 因 此 可 以 說,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人 們 一 方 面 仍 要 遵 循 鐘 錶 時 間 之 準 時 紀 律, 同 時 在 也 須 處 於 一 種 隨 時 待 命 的 狀 態, 遵 守 根 據 命 令 即 時 調 整 行 動 之 紀 律, 兩 者 並 行 不 悖, 共 同 施 加 於 人 們 的 身 心 之 中 因 此, 當 下 的 人 們 不 啻 處 於 全 天 候 的 控 制 之 中, 生 活 在 全 時 監 獄 全 時 監 獄 是 全 景 監 獄 之 延 伸 全 景 監 獄 實 行 嚴 格 的 空 間 隔 離, 每 個 人 被 鑲 嵌 在 固 定 的 位 置, 管 理 者 處 於 可 監 視 而 不 被 監 視, 犯 人 處 於 能 被 觀 看 而 不 能 觀 看 的 狀 態 (Foucault, 1975 劉 北 成, 楊 遠 嬰 譯,1999:221) 但 時 間 才 是 全 景 監 獄 的 秘 密, 權 力 的 關 鍵 因 素 是 時 時 刻 刻 都 看 得 見 犯 人 和 時 時 刻 刻 都 看 不 見 監 管 人 員 這 88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兩 者 的 結 合 由 於 犯 人 根 本 不 知 監 管 人 員 是 否 在 監 視 自 己, 因 此 他 們 必 須 時 時 刻 刻 表 現 得 仿 佛 他 們 此 刻 正 在 被 監 視 著 (Bauman, 1998 郭 國 良 徐 建 華 譯, 2004:32) 全 景 監 獄 之 管 理 與 資 本 主 義 工 廠 頗 為 相 似, 工 人 須 在 確 定 的 時 間 到 達 固 定 場 所, 按 照 特 定 的 要 求 度 過 時 間, 方 能 實 現 剩 餘 價 值 之 生 產 但 如 今 之 全 時 監 獄, 被 看 見 與 否 並 不 重 要, 換 言 之, 無 論 遠 在 天 邊 或 置 身 荒 野 身 處 何 方 並 無 妨, 只 要 處 於 電 子 傳 播 連 接 的 網 路 之 中, 命 令 即 可 隨 之 而 來, 在 權 力 關 係 中 處 於 被 動 的 一 方 就 必 須 遵 守 根 據 命 令 即 時 調 整 行 動 的 時 間 紀 律 ( 二 ) 壓 縮 事 件 流 程 直 至 即 時 工 廠 流 水 線 曾 是 社 會 的 典 型 意 象 彼 時, 生 產 被 看 作 社 會 運 作 的 中 心, 工 廠 工 作 順 理 成 章 成 為 定 義 營 造 日 常 活 動 之 社 會 意 義 的 重 心, 深 深 影 響 了 準 時 紀 律 之 傳 佈 隨 著 資 訊 技 術 引 入 工 廠, 即 刻 就 有 人 放 話 : 泰 勒 式 的 生 產 線 已 成 為 歷 史 的 陳 跡 (Castells, 2000 夏 鑄 九 王 志 弘 譯,2001:292) 資 訊 方 式 意 味 著 馬 克 思 所 知 的 工 人 階 級 的 結 束 (Poster, 1990 範 靜 曄 譯,2000:174), 這 明 顯 言 過 其 實, 工 廠 原 型 仍 然 廣 泛 存 在 然 而, 我 們 也 不 應 忽 視 資 訊 技 術 對 工 作 的 滲 透 : 資 訊 的 生 產 分 配 與 流 通, 重 要 性 愈 發 顯 著 在 傳 統 工 作 中, 手 藝 人 和 流 水 線 上 的 工 人 都 與 生 產 中 所 使 用 的 材 料 有 伸 手 可 觸 的 關 係, 他 們 直 接 參 與 從 原 材 料 到 成 品 的 轉 化 過 程, 感 官 心 智 及 肌 肉 都 被 調 動 起 來, 時 間 就 蘊 含 在 機 械 運 動 之 中, 身 心 能 夠 確 實 地 感 知 到 時 間 的 流 逝 但 電 腦 被 引 進 擔 負 起 工 人 與 機 器 之 間 的 仲 介 後, 一 種 新 的 工 人 主 體 得 以 建 構, 勞 動 不 再 是 體 力 行 為, 而 更 像 是 解 讀 符 號 的 認 知 行 為 電 腦 瞬 間 自 動 化 式 的 處 理, 壓 縮 了 工 作 進 程, 遠 遠 超 過 了 人 類 能 夠 感 知 到 的 時 間 意 識 (Poster, 1990 範 靜 曄 譯,2000:175) 89
電 腦 不 只 是 一 種 工 具, 它 標 誌 著 一 個 新 的 時 間 定 向, 它 的 速 度 是 十 億 每 秒, 遠 遠 超 出 人 的 感 知 極 限, 在 此 之 前, 速 度 從 未 超 出 人 的 意 識 範 圍 (Googale & Godbey, 1995 成 素 梅 馬 惠 娣 季 斌 馮 世 梅 譯,2000:148) 電 腦 的 速 度 讓 掌 權 者 認 為 幾 乎 所 有 的 問 題 皆 可 簡 化 為 速 度 和 效 率, 可 在 最 快 的 時 間 內 處 理 完 成, 彈 性 的 管 理 形 式 對 固 定 資 本 的 無 盡 利 用 勞 動 的 加 強 操 作 策 略 性 聯 盟 以 及 組 織 間 的 連 接, 這 一 切 都 導 向 縮 短 每 個 操 作 的 時 間, 並 且 加 速 資 本 的 周 轉 (Castells, 2000 夏 鑄 九 王 志 弘 譯,2001:534) 除 此 之 外, 隨 著 外 控 理 性 社 會 的 來 臨, 消 費 逐 漸 成 為 社 會 舞 臺 之 主 角, 工 作 就 無 法 維 持 原 有 的 中 心 位 置, 取 而 代 之 是 休 閒 與 環 繞 著 它 運 轉 的 種 種 社 會 機 制 和 活 動 ( 葉 啟 政 :2006:263) 這 些 社 會 機 制 和 活 動, 出 於 利 益 競 爭, 常 劇 烈 改 變 時 間 之 客 觀 性 質, 努 力 縮 短 需 求 與 滿 足 之 間 的 時 間 差, 以 求 得 消 費 者 的 內 心 認 同 這 就 強 化 了 即 時 概 念, 人 們 樂 在 其 中, 因 此 有 時 不 得 不 以 非 常 急 遽 的 方 式, 改 變 我 們 向 自 己 再 現 世 界 的 方 式 (Johnston, R., Gregory, D. & Smith, D., 1993 王 志 弘 譯,1995:56-57) 譬 如, 在 新 聞 報 導 領 域, 追 求 時 效 早 已 成 為 媒 介 組 織 之 重 要 原 則 傳 播 學 者 Schudson(1986) 曾 強 烈 批 評 新 聞 行 業 對 即 時 性 過 分 鍾 情, 可 稱 作 是 一 種 媒 介 部 落 的 落 伍 儀 式 : 新 聞 工 作 者 心 中 極 為 依 賴 對 現 在 的 戀 情, 時 間 是 新 聞 故 事 攀 附 的 支 架 Bell, A. (1995) 亦 對 即 時 報 導 有 所 微 詞, 他 認 為 倒 寶 塔 式 的 新 聞 寫 作 受 新 聞 價 值 及 傳 播 科 技 對 真 實 時 間 的 要 求 甚 深, 以 致 新 聞 組 織 愈 來 愈 不 重 視 事 件 究 係 如 何 發 生 或 為 何 發 生, 僅 是 一 味 追 求 何 時 發 生, 其 目 的 皆 在 縮 短 新 聞 報 導 與 實 際 社 會 事 件 的 時 間 間 距 ( 轉 引 自 臧 國 仁 蔡 琰,2003) 而 在 電 子 媒 介 塑 造 的 文 化 環 境 下, 社 會 事 件 ( 客 觀 時 間 ) 新 聞 時 間 ( 文 本 時 間 ) 閱 讀 時 間 ( 閱 聽 眾 主 觀 感 知 時 間 ) 之 間 的 時 間 差 正 被 努 力 壓 縮, 甚 至 歸 零 廣 播 電 視 網 際 網 路 乃 至 移 動 電 話 藉 由 衛 星 或 光 纖 線 纜, 使 資 訊 以 光 速 傳 導, 此 時 此 刻 成 為 電 子 媒 介 的 共 同 經 驗 電 子 媒 介 之 現 場 直 播 即 時 報 導 已 逐 漸 規 範 90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閱 聽 人 的 審 美 意 識 : 人 們 目 睹 了 廣 播 電 視 中 大 量 增 加 的 現 場 即 時 報 導 報 導 者 看 見 什 麼 就 說 什 麼, 行 動 和 敍 事 幾 乎 重 合, 根 本 不 可 能 知 道 接 下 來 會 發 生 什 麼 電 視 在 當 代 文 化 中 的 主 導 地 位 已 修 改 了 閱 聽 人 的 基 本 審 美 規 範, 譬 如 何 為 有 效 的 令 人 信 服 的 乃 至 自 然 地 敍 述 方 式 電 視 媒 體 的 新 常 規 是 一 邊 生 活, 一 邊 講 述, 而 不 是 先 生 活 後 講 述, 這 種 規 則 已 經 從 實 際 世 界 的 話 語 進 入 虛 構 敍 述 的 領 域 (Herman, 1999 馬 海 良 譯,2002:108) 在 這 種 媒 介 環 境 下, 新 聞 以 距 離 現 在 時 間 過 去 多 久 的 判 準 被 貶 值 淘 汰, 人 們 顯 然 不 會 鍾 愛 那 些 步 伐 緩 慢 姍 姍 來 遲 的 新 聞, 因 此, 新 聞 記 者 就 傾 向 以 速 度 作 為 報 導 實 踐 的 主 要 原 則, 他 們 每 天 只 生 活 存 在 於 當 下, 每 個 消 息 以 它 的 現 時 性 作 為 衡 量, 促 成 了 新 聞 場 域 裡 以 新 鮮 與 過 氣 的 對 立 來 評 斷 產 品 與 生 產 者 的 傾 向 ( 唐 士 哲,2005) 久 之, 傳 媒 組 織 與 閱 聽 人 便 潛 移 默 化 地 認 同 新 聞 報 導 的 即 時 原 則 在 商 品 消 費 領 域, 由 於 一 切 消 費 都 消 耗 時 間, 壓 縮 消 費 時 間 之 流 程, 縮 短 購 買 使 用 與 再 購 買 之 間 的 時 間 差, 對 加 速 資 本 周 轉 顯 然 別 具 意 義 在 電 子 媒 介 營 造 的 消 費 環 境 下, 人 們 被 期 望 也 樂 意 追 求 時 尚, 而 不 斷 購 買 使 用 和 拋 棄, 以 獲 得 即 時 滿 足 : 被 消 費 的 商 品 能 立 即 使 人 滿 足, 但 滿 足 也 應 該 在 完 成 消 費 所 需 要 的 時 間 後 立 即 結 束, 而 且 這 一 時 間 應 該 減 少 到 最 低 值 (Bauman, 1998 郭 國 良 徐 建 華 譯,2004:78) 技 術 也 順 水 推 舟, 努 力 加 快 消 費 的 速 度 當 人 們 使 用 信 用 卡 與 網 際 網 路 購 買 時, 消 費 的 時 間 流 程 就 被 大 大 壓 縮, 因 為 當 某 人 所 需 要 的 只 是 一 張 信 用 卡 一 部 電 話 和 聯 邦 快 遞 時, 對 某 一 商 品 的 欲 望 和 獲 得 那 一 商 品 之 間 的 時 間 和 空 間 距 離 就 不 會 是 什 麼 問 題, 世 界 經 濟 現 在 根 據 直 接 的 滿 足 和 便 利 的 相 關 原 則 運 行 ( 吳 瓊 杜 予 編,2005:212) 91
猶 有 進 之 的 是, 在 人 際 交 往 中, 移 動 電 話 網 際 網 路 的 瞬 時 性 也 使 對 話 雙 方 很 難 忍 受 時 間 差, 人 們 衡 量 時 間 的 單 位 越 來 越 小, 所 謂 一 盞 茶 一 炷 香 已 無 法 適 應 建 立 於 電 子 媒 介 技 術 之 上 的 交 往, 即 時 回 復 是 基 本 的 溝 通 素 養 我 們 總 覺 得 事 情 很 容 易 生 變, 必 須 關 切 短 時 間 內 人 際 關 係 的 正 負 變 化, 時 間 所 隱 含 的 不 確 定 性, 並 不 因 為 即 時 性 溝 通 媒 介 的 出 現 就 被 克 服, 只 得 進 一 步 利 用 即 時 性 的 溝 通 媒 介 來 與 對 方 保 持 聯 繫, 如 此 循 環 往 復 ( 黃 厚 銘,2001) 因 此, 就 日 常 生 活 而 言, 即 時 性 媒 介 已 部 分 修 正 了 我 們 的 時 間 規 範 社 會 機 制 為 達 到 特 定 目 的, 努 力 製 造 即 時 時 間, 期 望 取 得 普 羅 大 眾 的 認 同 ; 而 當 人 們 習 慣 於 從 電 視 上 同 步 觀 看 遠 方 事 件 的 現 場 直 播, 或 使 用 信 用 卡 與 點 擊 滑 鼠 瞬 時 作 出 購 物 行 為, 就 不 知 不 覺 處 在 了 即 時 狀 態 這 些 在 瞬 間 便 完 成 的 動 作 不 但 改 變 了 我 們 的 時 間 參 照 系, 而 且 提 供 了 界 定 期 望 現 實 判 斷 真 實 和 虛 幻 區 分 優 質 和 劣 質 服 務 以 及 什 麼 才 是 滿 意 的 形 式 與 標 準 (McKenna,1997 周 華 公 譯, 1998:6),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提 供 服 務, 壓 縮 事 件 流 程 直 至 即 時, 是 獲 取 人 們 內 心 認 同 的 重 要 手 段,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就 發 生 在 這 潛 移 默 化 之 中 ( 見 表 一 ) 表 一 : 人 類 社 會 時 間 紀 律 的 總 體 樣 貌 時 間 類 型 時 間 紀 律 對 時 刻 的 控 制 對 時 間 之 流 的 控 制 自 然 時 間 順 時 以 自 然 現 象 和 生 活 事 件 為 定 時 標 準 遵 循 事 物 發 展 的 自 然 邏 輯 鐘 錶 時 間 準 時 遵 循 抽 象 數 字 建 立 的 穩 固 時 間 表 將 時 間 視 為 均 質 的 流 逝 加 以 充 分 利 用 媒 介 時 間 即 時 建 立 在 時 間 表 之 上 的 即 時 行 動 最 大 限 度 地 壓 縮 時 間 流 程 92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肆 促 進 時 間 觀 念 內 化 之 力 量 一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內 化 之 力 量 時 間 無 形 無 色 無 味, 普 通 人 只 管 生 活 在 其 中, 關 注 柴 米 油 鹽, 體 驗 喜 怒 哀 樂, 對 時 間 背 景 常 已 渾 然 不 覺 因 而, 一 個 社 會 要 從 制 度 日 常 作 息 到 內 在 思 維 接 受 新 時 間, 並 非 當 權 者 一 聲 喝 令 即 能 辦 到, 時 間 觀 念 之 內 化 實 非 自 然 發 生, 也 非 一 種 中 性 的 和 必 然 發 生 的 技 術 變 革 後 果, 它 是 普 羅 大 眾 理 解 認 同 與 抗 拒 的 過 程, 是 內 外 力 量 交 織 共 同 作 用 之 結 果 在 自 然 時 間 時 代, 先 民 完 全 依 賴 自 然 界, 尋 找 食 物 生 存 下 來 是 生 命 的 第 一 要 義, 時 間 觀 念 因 此 深 受 影 響, 他 們 不 得 不 順 應 天 時, 否 則 就 無 法 存 活 因 為, 無 論 採 集 漁 獵 還 是 放 牧 等, 皆 依 靠 自 然 界 本 身 的 資 源, 果 實 的 生 長 魚 類 的 遊 弋 動 物 的 出 沒, 均 與 自 然 節 奏 保 持 一 致 ; 至 於 文 明 程 度 較 高 的 農 業 種 植, 也 須 按 天 時 地 貌 行 事, 才 能 有 所 收 穫 譬 如, 尼 羅 河 畔 的 古 埃 及 人 就 須 順 應 尼 羅 河 的 氾 濫 時 間, 一 年 一 度 的 水 位 給 農 業 設 定 了 季 節, 氾 濫 生 長 和 收 穫, 因 而, 尼 羅 河 的 節 奏 就 是 古 埃 及 人 的 節 奏 (Boorstin, 1983 嚴 擷 芸 呂 佩 英 李 成 儀 吳 亦 南 譯,1992:8) 經 年 累 月 之 後, 春 耕 夏 耘 秋 收 冬 藏, 便 成 為 農 業 生 產 之 最 佳 時 間 表 彼 時, 先 民 沒 有 你 我 這 般 幸 福, 可 以 利 用 溫 室 激 素 改 變 動 植 物 的 自 然 生 長, 從 而 在 一 年 四 季 都 能 品 嘗 到 新 鮮 蔬 菜 和 瓜 果, 他 們 惟 有 順 其 自 然 除 尋 找 食 物 以 求 生 存 的 壓 力 外, 還 存 在 一 種 神 秘 力 量 影 響 先 民 時 間 觀 念 的 形 成 : 他 們 差 不 多 把 一 切 發 生 的 事 都 歸 因 於 神 秘 力 量, 如 巫 師 鬼 魂 神 靈 的 影 響, 原 始 思 維 是 在 一 個 到 處 有 著 神 秘 力 量 起 作 用 的 世 界 中 進 行 的, 稍 有 不 平 常 之 事, 都 立 刻 被 認 為 是 這 種 或 那 種 神 秘 的 表 現 (Brühl, 1923 丁 由 譯,1987: 418) 在 神 秘 思 維 的 牽 引 下,Brühl 觀 察 到 吉 祥 日 和 不 祥 日 的 古 典 分 法, 在 某 些 地 區, 時 間 被 分 成 吉 祥 和 不 祥 的 方 式 在 不 祥 日 他 們 不 出 門 不 行 軍 不 做 任 何 緊 要 的 事, 而 是 在 家 裏 無 所 事 事 地 度 過 (Brühl, 1923 丁 由 譯,1987:408) Whitrow(1972 文 荊 江 譯,1982:2) 則 注 意 到, 瑪 雅 人 認 為 每 一 天 本 身 就 是 一 93
個 神, 時 間 被 描 繪 成 一 群 攜 帶 各 種 神 物 的 不 同 等 級 的 天 使, 每 個 天 使 司 掌 著 不 同 的 時 間 階 段, 預 兆 著 他 值 班 時 發 生 的 事 因 此, 在 先 民 的 意 識 中, 時 間 並 不 是 以 中 性 的 形 式 出 現, 而 是 作 為 一 種 強 有 力 的 神 秘 的 力 量 操 縱 著 萬 事 萬 物 人 的 生 命, 以 及 諸 神 的 存 在, 時 間 因 而 充 滿 著 各 種 感 情 方 面 的 聯 繫 : 它 可 能 是 好 的, 可 能 是 壞 的 (Gurevich, 1976 鄭 樂 平 胡 建 平 譯,1988:315) 如 此 可 見, 尋 找 食 物 以 求 生 存 和 神 話 故 事 傳 達 之 神 秘 力 量 即 成 為 自 然 時 間 順 時 紀 律 內 化 之 主 要 動 因 透 過 生 存 的 外 力 與 神 秘 力 量 建 立 的 認 同 感, 又 因 自 然 時 間 與 人 類 內 在 生 物 節 奏 具 有 一 致 性, 順 時 紀 律 就 長 久 地 存 在 於 先 民 的 思 維 之 中, 綿 延 至 今 仍 廣 泛 散 佈 在 安 然 度 過 沒 有 時 間 的 漫 長 時 期 後, 鐘 錶 時 間 終 於 走 進 日 常 生 活, 根 據 Thompson(1967) 之 觀 察, 鐘 錶 時 間 的 擴 散 分 為 三 步 : 一 是 十 四 世 紀 後, 發 生 了 在 公 共 空 間 中 普 遍 設 置 時 鐘 的 表 面 現 象 ; 二 是 至 少 自 十 七 世 紀 始, 在 農 民 與 勞 工 日 常 生 活 底 層, 加 速 了 由 工 作 導 向 轉 變 為 計 時 勞 動 的 觀 念 變 化 ; 三 是 十 八 世 紀 工 業 資 本 主 義 興 起, 工 作 時 間 同 步 化 需 求 增 加, 工 作 時 間 不 僅 愈 接 近 金 錢 數 量 的 換 算, 每 日 工 作 時 間 的 分 配, 也 由 普 遍 不 規 則 型 態, 變 成 為 具 有 很 高 一 致 性 的 工 廠 標 準 上 下 班 時 間 這 每 一 步 的 跨 出, 無 不 存 在 著 推 動 時 間 擴 散 的 力 量 鐘 錶 作 為 一 種 發 明, 首 先 獲 得 了 技 術 擴 散 的 正 當 性 理 由 : 十 七 世 紀 的 歐 洲, 奢 侈 則 成 為 家 內 事 物, 女 人 們 開 始 在 家 庭 範 圍 內 對 它 發 揮 影 響, 奢 侈 的 家 庭 化 也 使 奢 侈 本 身 失 去 了 短 暫 易 逝 的 特 徵, 而 呈 現 出 持 久 性, 鐘 錶 則 迎 合 了 這 樣 的 需 求, 擁 有 鐘 錶 成 為 一 個 家 庭 身 份 地 位 財 富 的 象 徵 (Sombert, 1967 王 燕 平 侯 小 河 譯,2000:120) 工 廠 的 大 規 模 生 產 極 大 地 推 動 了 鐘 錶 時 間 的 內 化 資 本 家 首 先 獲 取 政 治 權 力 修 改 國 家 法 令 形 成 強 迫 性 壓 力, 以 工 資 獎 懲 為 誘 因, 強 制 改 變 勞 工 的 工 作 習 慣 失 去 土 地 的 工 人 只 能 被 迫 遵 守 新 的 工 作 時 間 框 架, 以 保 有 工 作 機 會, 獲 取 報 酬 延 續 生 活 94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此 外, 資 本 家 還 兼 由 傳 布 新 教 倫 理 節 省 虛 耗 時 間 宣 傳, 而 試 圖 將 新 工 作 紀 律 予 以 內 化, 使 勞 工 自 願 接 受,Weber (1930: 48) 即 寫 到 : 浪 費 時 間 是 首 要 的 罪, 也 是 最 致 命 的 罪 人 的 一 生 實 在 太 短 暫 太 珍 貴, 在 交 際 閒 聊 享 樂 甚 至 超 出 健 康 之 所 需 的 過 多 睡 眠 中 流 失 的 時 間, 值 得 遭 到 絕 對 的 道 德 譴 責 最 後, 靠 所 有 這 些 方 式 勞 動 分 工 勞 動 監 督 罰 款 鈴 聲 和 時 鐘 金 錢 刺 激 說 教 和 正 規 學 校 教 育 壓 制 定 期 集 市 和 娛 樂, 新 的 勞 動 習 慣 形 成 了, 新 的 時 間 紀 律 得 到 了 實 行 (Thompson, 1991 沈 漢 王 加 豐 譯,2002:417) 與 英 國 工 人 所 處 歷 史 脈 絡 不 同, 呂 紹 理 (1998) 對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社 會 接 受 標 準 時 間 之 考 察 發 現, 時 間 紀 律 受 制 於 殖 民 政 府 的 牽 引, 背 後 的 政 治 控 制 極 為 明 顯 傳 統 社 會 之 時 間 皆 受 宗 教 型 構, 而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則 主 要 由 日 本 政 府 至 上 而 下 的 灌 輸, 形 成 一 套 官 方 論 述 ; 此 外 還 透 過 學 年 周 暑 假 的 制 約, 以 及 內 在 算 數 體 操 國 語 修 身 等 課 程 配 合, 利 用 教 育 影 響 學 生 ; 至 於 社 會 大 眾, 則 透 過 社 會 宣 傳 來 達 到 目 的, 最 顯 著 當 屬 利 用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推 展, 確 立 了 準 時 觀 念 因 此, 在 鐘 錶 技 術 擴 散 的 正 當 性 保 有 工 作 機 會 延 續 生 活 新 教 倫 理 節 約 時 間 之 宣 傳 政 府 官 方 的 灌 輸 和 教 育 宣 傳 大 型 組 織 ( 如 交 通 系 統 ) 運 轉 之 需 求 的 多 重 力 量 驅 動 下, 普 羅 大 眾 的 工 作 習 慣 時 間 概 念 逐 步 改 變, 鐘 錶 時 間 準 時 的 時 間 紀 律 終 得 以 廣 泛 傳 佈 由 上 觀 之, 在 時 間 觀 念 內 化 為 紀 律 之 力 量 中, 生 存 生 計 的 壓 力 ( 如 尋 找 食 物 工 作 等 ) 始 終 是 主 要 的 外 在 力 量, 人 們 極 少 能 擺 脫 這 種 力 量 的 牽 引, 又 因 遵 守 紀 律 可 獲 得 顯 而 易 見 的 回 報 ( 如 按 時 上 崗 就 不 會 被 克 扣 工 錢 ), 加 之 宗 教 因 素 宣 傳 教 育 等 力 量, 時 間 紀 律 便 可 能 逐 漸 在 認 同 與 抗 拒 中 實 現 內 化, 成 為 根 深 蒂 固 的 文 化 95
二 媒 介 時 間 內 化 之 力 量 與 神 秘 力 量 宗 教 分 對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紀 律 內 化 之 推 動 不 同, 媒 介 時 間 完 全 是 世 俗 的, 它 的 內 化 過 程 不 涉 及 任 何 宗 教 信 仰 的 成 分, 促 進 媒 介 時 間 內 化 之 顯 著 力 量 主 要 來 自 外 部 世 界, 這 與 以 往 的 時 間 顯 著 不 同 ( 一 ) 時 間 壓 縮 技 術 擴 散 之 正 當 性 時 間 縹 緲 無 形, 難 以 捉 摸, 但 人 類 從 未 放 棄 捕 捉 時 間 的 努 力, 無 論 是 月 移 花 弄 影, 或 將 時 間 比 喻 成 流 水 飛 梭 白 駒 過 隙 之 意 象, 還 是 發 明 日 晷 沙 漏 水 鐘 日 曆 時 鐘 原 子 鐘 等, 皆 是 為 再 現 時 間 而 做 的 努 力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所 依 託 之 時 間 技 術, 都 建 立 在 再 現 時 間 的 基 礎 之 上 而 電 子 媒 介 卻 非 再 現 時 間 之 技 術, 它 僅 是 因 為 擁 有 壓 縮 時 間 之 功 用 才 意 外 形 塑 人 們 的 時 間 觀 念 : 人 們 購 買 移 動 電 話, 觀 看 現 場 直 播 新 聞 使 用 電 子 郵 件 和 即 時 聊 天 工 具, 其 初 衷 可 能 與 時 間 概 念 相 距 甚 遠 人 們 較 多 是 被 電 子 媒 介 溝 通 的 表 面 便 捷 所 吸 引, 或 是 擔 心 遊 離 於 電 子 媒 介 構 建 的 社 會 網 路 之 外 概 言 之, 時 間 在 電 子 媒 介 技 術 的 擴 散 之 中 僅 是 隱 匿 的 因 素 之 一 然 而, 電 子 媒 介 對 於 時 間 確 有 其 弦 外 之 音 : 每 一 種 電 子 媒 介 都 有 壓 縮 時 間 之 功 能 遠 如 電 報 不 說, 人 們 熟 悉 的 廣 播 電 視 就 將 資 訊 傳 遞 的 時 間 壓 縮 至 瞬 間 可 即, 新 聞 事 件 與 報 導 已 近 乎 零 時 間 差 ; 如 火 如 荼 的 網 際 網 路, 又 在 即 時 基 礎 上 提 供 了 一 種 延 遲 模 式 : 新 聞 網 頁 可 以 較 長 時 間 地 保 存, 電 子 郵 件 排 除 了 電 話 交 流 即 時 回 應 的 焦 慮 ; 而 移 動 電 話 融 合 了 一 切 加 速 資 訊 傳 遞 的 本 領, 在 超 越 時 間 加 快 資 訊 流 動 上 幾 乎 達 到 極 致, 在 細 微 之 間 縮 小 了 發 送 接 收 資 訊 之 間 的 時 間 溝 壑 ( 卞 冬 磊 張 紅 軍,2007) 由 於 電 子 媒 介 編 織 的 網 路, 對 社 會 組 織 與 個 體 都 有 積 極 的 作 用, 電 子 媒 介 技 術 便 擁 有 不 可 抗 拒 的 擴 散 力 量, 意 外 地 使 得 它 所 蘊 含 的 時 間 意 識 也 廣 泛 散 佈 ; 又 因 即 時 性 時 間 契 合 人 們 追 求 效 率 的 價 值 觀, 因 而 促 進 了 媒 介 時 間 的 內 化 進 程 96
( 二 ) 速 度 網 路 中 的 效 率 追 求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以 上 曾 言, 尋 找 食 物 以 求 生 存 保 有 工 作 機 會 延 續 生 活 分 是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內 化 之 生 存 壓 力 生 存 向 來 是 人 類 最 基 本 的 需 要, 在 自 然 時 間 那 裏 是 採 集 到 足 夠 的 果 實 獲 得 農 業 生 產 的 豐 收, 在 鐘 錶 時 間 那 裏 是 按 時 上 下 班, 完 成 一 定 的 工 作 量, 獲 取 相 應 的 報 酬 而 在 媒 介 時 間 系 統 中, 生 存 壓 力 的 意 義 已 不 同 於 前 在 電 子 媒 介 構 成 的 網 路 之 中, 電 話 廣 播 電 視 網 際 網 路 到 手 機, 對 瞬 時 傳 遞 的 不 斷 追 逐 映 證 了 Virilio 所 創 造 的 速 度 學 (dromology) 之 速 度 決 定 性 的 重 要 性 : 即 時 通 訊 的 傳 播 革 命 取 消 了 所 有 的 時 間 延 續 取 消 了 消 息 圖 像 傳 輸 的 所 有 延 遲, 速 度, 尤 其 是 知 識 和 資 訊 的 溝 通 的 速 度 已 經 製 造 了 一 個 令 人 迷 亂 的 膚 淺 的 圖 像 世 界 (Virilio, 1995 陸 元 昶 譯,2004: 7) 而 人 在 社 會 化 的 過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處 於 一 定 的 權 力 結 構 之 中, 要 求 遵 守 時 間 紀 律 的 外 部 壓 力 就 不 會 消 失 在 當 下 社 會, 廣 泛 地 使 用 電 子 媒 介 已 是 社 會 組 織 的 常 識 性 體 驗, 人 們 對 事 件 的 組 織 處 理 與 回 饋, 常 圍 繞 電 子 媒 介 而 發 生 按 照 電 子 媒 介 固 有 的 節 奏, 在 最 接 近 即 時 的 效 率 要 求 下 行 事, 才 是 適 應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獲 取 生 存 機 會 的 普 遍 法 則 在 這 種 環 境 中, 社 會 組 織 的 運 轉 企 業 的 經 營 甚 至 更 廣 的 社 會 生 活 都 在 追 求 第 一 時 間 急 速 反 應 的 模 式 下 操 作, 每 個 處 於 資 訊 高 速 公 路 上 的 人 對 於 時 間 無 法 有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的 反 思, 只 能 追 求 在 當 下 時 間 的 樣 態 中 立 即 行 動 (Poster, 1990 範 靜 曄 譯,2000:174) 換 言 之, 在 速 度 成 為 競 爭 的 基 礎 環 境 下, 如 果 我 們 不 能 根 據 電 子 媒 介 的 命 令 立 即 行 動, 不 努 力 壓 縮 事 件 的 時 間 流 程, 而 還 是 在 資 訊 高 速 公 路 上 按 部 就 班, 工 作 效 率 便 可 能 大 打 折 扣, 工 作 的 效 果 便 可 能 失 去 意 義, 權 力 就 可 能 會 對 我 們 實 施 懲 罰, 養 家 糊 口 的 問 題 便 首 當 其 衝 97
於 是, 亙 古 不 變 的 權 力 控 制 下 的 生 存 壓 力 也 是 媒 介 時 間 內 化 的 普 遍 力 量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由 於 權 力 獲 得 了 即 時 傳 遞 的 速 度, 我 們 也 就 必 然 跟 隨 著 電 子 媒 介 的 步 伐, 改 變 自 己 行 動 的 時 間 參 照, 才 可 與 社 會 步 調 保 持 一 致, 才 不 至 落 伍 而 受 到 懲 罰, 甚 至 慘 遭 淘 汰 ( 三 ) 社 會 機 制 利 益 競 逐 之 驅 動 除 生 存 壓 力 常 懸 掛 於 人 們 心 頭 外, 媒 介 時 間 內 化 的 歷 史 脈 絡 顯 然 有 別 於 前 論 者 常 謂, 主 導 當 下 社 會 運 轉 的 結 構 已 漸 由 生 產 轉 向 消 費 層 面, 當 今 的 人 們, 可 能 已 不 再 把 工 作 視 為 神 聖 天 職, 而 頂 多 隻 不 過 是 謀 生 的 正 當 性 手 段, 並 借 此 保 有 消 費 的 機 會 消 費 成 為 價 值 的 重 心, 我 們 在 消 費 中 尋 覓 滿 足 和 自 由, 工 作 與 個 人 解 放 間 長 期 維 持 的 姻 緣 結 束 了, 個 人 解 放 已 與 消 費 再 結 良 緣 ( 葉 啟 政,2006: 263) 在 此 情 況 下, 人 們 逐 漸 成 為 身 份 顯 赫 的 消 費 者 作 為 資 本 運 轉 中 的 重 要 一 環, 至 少 在 表 面 上 成 為 制 定 時 間 紀 律 的 權 力 階 級 人 們 漸 漸 習 慣 於 對 日 常 生 活 提 出 即 刻 性 要 求, 期 待 個 人 需 求 與 願 望 滿 足 之 間 無 限 接 近 零 時 差, 許 多 社 會 機 制, 如 新 聞 媒 體 商 品 生 產 銷 售 領 域 服 務 部 門 等, 都 逐 漸 將 消 費 者 視 為 上 帝, 一 味 迎 合 人 們 的 需 求 時 間 便 成 為 競 爭 的 一 種 手 段 : 以 最 快 的 時 間 提 供 服 務, 努 力 縮 短 消 費 者 需 求 與 滿 足 之 間 的 時 間 差, 已 是 許 多 服 務 性 社 會 機 制 運 轉 的 法 則 惟 其 如 此, 它 們 才 可 能 具 備 時 間 競 爭 力, 而 不 被 消 費 者 淘 汰 例 如, 電 視 新 聞 的 現 場 直 播 報 導 已 被 電 視 機 構 用 做 提 高 收 視 率 的 法 寶 現 場 直 播 已 獲 得 定 義 新 聞 存 在 形 式 的 力 量, 並 也 決 定 人 們 如 何 針 對 新 聞 報 導 內 容 做 出 反 應 電 視 競 爭 帶 來 的 瞬 時 與 同 步 加 劇 了 人 們 對 事 物 即 時 滿 足 的 需 求, 第 一 時 間 成 為 人 們 預 設 新 聞 事 件 時 間 框 架 的 心 理 期 待, 引 發 了 對 即 時 新 聞 報 導 之 普 遍 追 求 而 Harvey (1990 閻 嘉 譯,2003:357) 則 注 意 到 在 商 品 產 生 領 域, 企 業 試 圖 加 快 資 本 周 轉 時, 主 要 的 變 化 就 是 突 出 產 品 的 即 刻 性 ( 即 刻 與 快 速 食 品 進 餐 和 98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其 他 滿 足 ) 與 一 次 性 物 品 ( 杯 子 盤 子 刀 叉 餐 具 包 裝 餐 巾 服 裝 等 ) 的 價 值 和 優 點, 且 此 種 影 響 也 進 入 了 娛 樂 表 演 和 消 遣 等 服 務 領 域, 加 速 了 即 時 在 消 費 者 心 中 的 認 同 感 社 會 機 制 的 利 益 競 爭 使 即 時 原 則 成 為 贏 得 競 爭 的 策 略, 無 所 不 在 的 利 益 之 爭 導 致 了 即 時 概 念 的 普 遍 散 佈 在 資 本 運 轉 構 建 的 回 路 中, 消 費 者 無 論 主 動 或 被 動, 都 已 欣 然 接 受 即 時 這 一 價 值 觀, 成 為 評 判 外 在 事 務 優 劣 的 標 準 之 一 綜 而 觀 之, 促 進 時 間 觀 念 內 化 之 力 量 幾 可 歸 結 為 宗 教 ( 心 理 ) 生 存 社 會 需 求 技 術 擴 散 等 幾 個 因 素 ( 見 表 二 ) 時 間 觀 念 正 是 在 這 幾 種 驅 動 力 下 逐 漸 內 化, 從 而 深 入 人 心, 成 為 社 會 結 構 中 或 隱 或 顯 的 紀 律 表 二 : 自 然 鐘 錶 媒 介 時 間 內 化 之 力 量 比 較 內 化 力 量 時 間 類 型 自 然 時 間 鐘 錶 時 間 媒 介 時 間 宗 教 ( 心 理 ) 力 量 神 話 故 事 傳 達 之 神 秘 力 量 新 教 倫 理 視 工 作 與 節 約 時 間 為 天 職 無 生 存 壓 力 順 應 自 然, 尋 找 食 物 以 求 生 存 遵 守 時 間 制 度, 保 有 工 作 機 會 以 延 續 生 活 跟 上 电 子 媒 介 節 奏, 以 使 工 作 有 效 而 不 被 淘 汰 社 會 需 求 社 群 自 治 之 需 求 工 廠 交 通 等 大 型 組 織 之 有 序 運 轉 ; 世 界 一 體 化 之 趨 勢 社 會 組 織 資 本 周 轉 與 利 益 競 爭 ; 電 子 媒 體 運 轉 的 法 則 技 術 擴 散 之 力 量 無 鐘 錶 擴 散 的 正 當 性 電 子 媒 介 擴 散 的 正 當 性 伍 抗 拒 的 無 奈 : 時 間 紀 律 之 平 衡 媒 介 時 間 之 即 時, 意 味 著 立 即 行 動 和 當 場 完 成, 等 同 於 瞬 間 片 刻 一 霎 那 迅 雷 不 及 掩 耳 等 語 彙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把 起 點 和 終 點 分 隔 開 來 的 時 間 經 驗 正 在 減 少, 時 間 這 個 曾 被 用 來 表 明 時 間 流 逝 和 計 算 的 概 念, 已 失 去 許 99
多 意 義 即 時 時 間 是 一 些 沒 有 維 度 的 點,Bauman(1999 歐 陽 景 根 譯,2002: 186) 因 而 問 道 : 這 樣 一 個 由 時 間 片 刻 聚 合 而 成 的 時 間 形 態, 還 是 如 我 們 所 知 道 的 時 間 嗎? 即 時 時 間 這 種 表 達, 難 道 不 是 一 個 矛 盾 的 形 容, 我 們 不 仍 要 在 一 天 24 小 時 的 座 標 裏 度 過 嗎? 誠 如 其 言, 即 時 實 質 不 過 是 一 種 時 間 感 知 的 傾 向 罷 了, 它 無 限 接 近 於 零, 但 永 遠 達 不 到 零 而 且, 自 然 鐘 錶 時 間 並 不 會 消 失, 新 時 間 觀 念 僅 是 豐 富 了 我 們 的 時 間 經 驗 而 已 在 日 常 生 活 的 時 間 金 字 塔 上, 自 然 時 間 仍 是 最 為 基 礎 的 那 一 層, 人 類 社 群 在 很 多 方 面 仍 然 無 法 也 不 可 能 全 然 脫 離 自 然 界, 那 麼 就 必 須 按 其 規 則 行 事 ; 鐘 錶 時 間 作 為 協 調 社 會 運 轉 的 工 具, 必 然 在 社 會 系 統 中 占 核 心 地 位, 我 們 因 為 統 一 的 時 間 標 準 而 成 為 共 同 體 ; 媒 介 時 間 作 為 新 生 的 時 間 觀 念, 則 在 電 子 媒 介 構 成 的 網 路 之 中, 擁 有 一 席 之 地, 定 義 著 一 種 生 活 狀 態 的 時 間 概 念 以 上 論 述, 猶 令 人 疑 竇 叢 生 的 是, 社 會 意 識 的 擴 散 並 非 全 然 是 中 性 的 過 程, 此 處 純 然 探 討 內 化 與 紀 律, 而 將 人 類 主 體 對 時 間 的 抗 爭 置 於 何 地? 正 如 Thompson(1991 沈 漢 王 加 豐 譯,2002:417) 在 探 索 時 間 工 作 紀 律 與 工 業 資 本 主 義 時 告 誡 : 需 要 說 明 的 是 不 是 一 種 生 活 方 式 優 於 另 一 種, 而 在 於 ( 時 間 變 遷 ) 是 一 個 最 有 深 遠 意 義 衝 突 的 地 方, 在 於 歷 史 記 載 不 是 一 種 中 性 的 和 必 然 發 生 的 技 術 變 革 的 簡 單 記 錄, 它 是 剝 削 和 抵 抗 剝 削 的 過 程, 價 值 觀 得 到 一 些 東 西 的 同 時 又 失 去 了 一 些 東 西 誠 言 之, 人 類 對 時 間 的 抗 拒 從 未 停 滯 從 人 們 透 過 引 進 溫 室 改 變 植 物 生 長 的 自 然 週 期, 從 而 打 破 季 節 對 瓜 果 蔬 菜 生 產 的 約 束 ; 及 工 人 們 在 流 水 線 上 技 巧 性 地 運 用 go slow 的 策 略, 降 低 時 間 的 控 制 感 ; 至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出 現 的 低 資 訊 食 譜 (low information diet), 減 少 看 電 視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和 移 動 電 話 的 努 力, 無 不 說 明 人 們 希 望 成 為 時 間 的 主 人, 減 少 時 間 紀 律 之 束 縛, 從 而 自 由 地 操 控 時 間 脫 離 時 間 紀 律 的 控 制, 往 往 意 味 著 身 心 自 由 然 而, 在 理 論 上 卻 存 有 先 天 的 悖 論, 因 為 我 們 就 生 在 時 間 之 中 換 言 之, 我 們 不 是 處 於 這 樣 的 時 間 之 中, 就 要 100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處 在 那 樣 的 時 間 之 中, 我 們 實 質 就 像 時 間 海 洋 裏 的 一 條 游 魚, 永 遠 無 法 脫 離 大 海 的 框 架 普 通 人 欲 求 達 到 忘 記 時 間 忘 記 自 我 甚 至 天 人 合 一 的 狀 態, 實 非 易 事, 也 非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常 態 因 而, 無 論 是 在 流 水 線 上 的 片 刻 怠 惰, 還 是 減 少 使 用 電 子 媒 介 逃 脫 資 訊 網 路 的 願 望, 我 們 總 是 在 既 定 的 時 間 框 架 內 做 這 樣 或 那 樣 的 努 力 然 而, 爭 取 人 的 主 體 性, 是 生 而 為 人 的 重 要 任 務, 全 然 抗 拒 時 間 的 無 奈 並 不 意 味 著 應 人 們 停 止 鬥 爭, 相 反, 約 束 與 反 抗 總 是 一 對 孿 生 兄 弟, 在 既 定 的 時 間 框 架 內 人 們 仍 然 孜 孜 以 求, 期 望 成 為 時 間 的 主 體 我 們 雖 無 法 全 然 脫 離 時 間 紀 律, 卻 可 以 試 圖 在 順 時 準 時 即 時 紀 律 的 框 架 內, 按 照 社 會 或 身 心 的 需 要 自 主 切 換, 建 立 一 種 動 態 的 平 衡 機 制, 改 變 一 味 被 動 地 處 於 某 種 時 間 紀 律 的 控 制 之 中, 而 獲 得 相 對 的 自 由 自 然 鐘 錶 與 媒 介 各 時 間, 擁 有 各 自 特 性 媒 介 時 間 之 於 鐘 錶 時 間, 在 效 率 上 更 勝 一 籌, 卻 缺 乏 計 劃 性 ; 媒 介 時 間 鐘 錶 時 間 之 于 自 然 時 間, 效 率 自 不 必 說, 卻 輸 在 身 心 的 自 由 上 總 體 而 言,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我 們 更 多 地 受 鐘 錶 時 間 媒 介 時 間 的 控 制, 更 多 地 關 注 效 率, 而 使 得 身 心 缺 乏 自 由 得 感 覺, 因 此, 在 自 然 時 間 中 尋 找 平 衡 的 機 制 即 成 為 芸 芸 眾 生 首 當 其 衝 的 任 務 因 此, 就 對 付 媒 介 時 間 之 即 時 紀 律 而 言, 延 遲 概 念 就 顯 得 尤 有 必 要 所 謂 延 遲, 就 是 通 過 推 遲 拖 延 和 延 緩 在 場, 來 控 制 一 個 事 物 存 在 的 可 能 性, 來 和 它 保 持 距 離 並 遲 滯 它 的 即 時 性 (Bauman, 1999 歐 陽 景 根 譯,2002:242), 透 過 延 遲, 人 們 才 能 體 驗 出 需 求 與 滿 足 之 間 的 那 一 段 距 離, 彰 顯 實 現 (fulfillment) 之 意 義 這 一 假 想 並 不 荒 唐, 放 眼 當 下 世 界 急 速 的 全 球 化 趨 勢, 造 成 了 公 民 身 份 在 求 快 求 新 的 市 場 邏 輯 霸 權 中 面 臨 被 掏 空 命 運 明 辨 反 思 溝 通 困 難 重 重 批 判 意 願 與 能 力 鈍 化, 趙 剛 (2001) 以 發 展 慢 社 會 學 作 為 平 衡 速 度 之 翹 翹 板 : 慢 社 會 學 意 在 用 民 主 的 延 遲 反 應 抵 抗 貫 穿 市 場 與 網 路 的 實 存 時 間 讓 公 共 討 論 指 導 效 率 機 101
器 以 慢 打 拆 解 快 攻, 從 而 尋 求 被 失 控 的 市 場 機 制 之 重 力 加 速 度 所 挾 持 的 市 民 社 會 及 其 片 斷, 複 歸 相 對 自 主 性 的 可 能 與 這 樣 的 學 術 探 討 相 較, 我 更 願 意 普 羅 大 眾 分 享 慢 食 慢 走 慢 活 等 與 日 常 生 活 緊 密 聯 繫 的 語 彙 和 經 驗 在 媒 介 時 間 鐘 錶 時 間 的 控 制 下, 當 下 社 會 長 期 在 效 率 優 先 的 原 則 之 下 運 轉, 效 率 與 身 心 的 衝 突 已 是 我 們 能 夠 深 切 體 會 的 心 情, 反 思 因 而 漸 漸 孕 育 雖 慢 食 慢 走 慢 活 不 是 抗 拒 媒 介 時 間 發 展 平 衡 機 制 的 全 部 處 方, 但 至 少 是 其 中 最 為 淺 白 實 用 的 那 一 部 分 在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適 度 地 回 到 鐘 錶 時 間 以 尋 求 計 劃 性, 適 度 地 切 換 到 自 然 時 間 以 追 求 身 心 的 緩 慢 悠 閒, 就 顯 得 尤 其 重 要 ( 見 圖 一 ) 日 常 生 活 的 時 間 金 字 塔 電 子 媒 介 構 成 之 網 路 社 會 組 織 之 協 調 運 轉 吃 飯 睡 覺 農 業 生 產 等 生 物 性 活 動 各 時 間 觀 念 之 得 失 立 即 實 現 效 率 極 高, 但 缺 乏 計 畫, 易 使 生 活 失 之 無 序, 身 心 勞 頓 計 畫 有 序 保 證 效 率, 但 易 受 控 制, 產 生 壓 迫 感, 使 身 心 不 適 緩 慢 自 如 身 心 悠 閒, 但 缺 乏 效 率, 易 衍 生 怠 惰, 難 以 實 現 目 標 時 間 的 平 衡 機 制 媒 介 時 間 效 率 鐘 錶 時 間 效 率 計 畫 自 然 時 間 身 心 圖 一 : 時 間 金 字 塔 及 時 間 的 平 衡 機 制 102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陸 結 語 猶 需 交 代 的 是, 在 社 會 的 橫 切 面 上, 時 間 不 僅 在 不 同 的 文 化 之 間 存 在 差 異, 而 且 在 每 個 文 化 系 統 的 內 部 也 不 盡 相 同 時 間 以 自 己 獨 特 的 方 式 感 知 體 驗 它 的 各 個 階 層, 它 在 各 群 體 的 意 識 中 並 不 是 均 勻 流 逝 的, 而 是 像 他 們 所 感 知 體 驗 的 那 樣 以 不 同 的 節 律 發 揮 作 用 即 使 如 本 文 這 樣 在 社 會 縱 切 面 上 的 探 索, 也 僅 局 限 於 觀 察 各 個 社 會 的 主 導 性 時 間, 在 不 同 的 歷 史 時 期, 在 不 同 階 層 之 間 的 體 驗, 時 間 的 複 雜 和 多 樣 遠 超 出 我 們 的 想 像 和 描 述 換 言 之, 在 每 個 社 會 不 是 存 在 唯 一 一 種 鐵 板 一 塊 的 時 間, 而 是 存 在 一 系 列 由 不 同 法 則 和 由 不 同 人 群 性 質 控 制 的 社 會 節 律 (Gurevich, 1976 鄭 樂 平 胡 建 平 譯,1988:329) 錯 綜 複 雜 的 時 間 觀 念, 豐 富 了 我 們 生 而 為 人 的 經 驗, 但 我 們 應 意 識 到 時 間 觀 念 的 多 樣 化 並 不 意 味 一 種 時 間 下 的 生 活 方 式 優 於 另 一 種 : 當 人 們 一 味 努 力 追 求 生 活 在 自 然 時 間 狀 態 時, 就 可 能 會 丟 失 勤 勉 上 進 的 精 神, 古 老 的 群 眾 文 化 在 許 多 方 面 是 怠 惰 的, 理 智 是 空 虛 的, 缺 乏 刺 激 以 及 極 端 的 貧 窮 ; 鐘 錶 時 間 雖 可 能 使 人 們 失 去 一 些 身 體 與 心 靈 的 自 由, 但 準 時 多 少 培 養 了 一 些 積 極 的 態 度, 沒 有 這 樣 的 一 種 時 間 紀 律, 我 們 可 能 就 不 會 有 堅 持 不 懈 的 精 力 (Thompson, 1991 沈 漢 王 加 豐 譯,2002:421); 而 媒 介 時 間 之 即 時 雖 可 使 人 們 的 工 作 生 活 更 加 有 效 率, 卻 也 可 能 讓 我 們 失 去 對 生 活 的 控 制 感, 在 極 速 中 錯 失 許 多 美 好 風 景 和 浪 漫 溫 情 此 外, 伴 隨 個 體 成 長 或 歷 史 綿 延, 時 間 紀 律 可 能 會 在 生 命 旅 程 裏 此 消 彼 長, 卻 不 存 在 完 全 取 代, 它 們 總 在 某 些 時 空 起 到 約 束 作 用 理 想 的 狀 況 是, 我 們 能 建 立 起 多 樣 化 的 時 間 模 式, 在 各 紀 律 之 間 自 由 穿 梭 : 許 多 事 情 可 用 一 種 快 步 調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迅 速 準 時 以 未 來 為 導 向 視 時 間 為 金 錢 ; 而 像 休 息 閒 暇 計 畫 的 醞 釀 和 社 會 關 係, 則 可 任 憑 其 按 自 己 的 時 間 性 發 展, 以 自 然 的 方 式 來 對 待 如 果 這 只 僅 限 是 理 論 上 的 可 能, 那 麼, 至 少 我 們 應 保 有 這 樣 的 意 識 : 若 能 擁 有 在 不 同 時 空 適 應 與 平 衡 不 同 時 間 紀 律 的 本 領, 生 活 才 更 可 能 遊 刃 有 餘, 生 命 的 樂 趣 才 103
更 可 能 彰 顯 本 文 作 者 無 法 給 出 也 不 贊 同 出 版 界 那 漫 天 飛 舞 的 時 間 管 理 妙 方, 因 為 任 何 有 形 的 時 間 計 畫, 都 可 能 使 人 沉 浸 在 單 一 的 時 間 紀 律 之 中 不 能 自 拔, 對 於 微 妙 的 時 間 而 言, 社 會 意 識 的 成 長, 像 詩 人 心 靈 的 成 長 一 樣, 歸 根 到 底 不 可 能 按 計 劃 來 進 行 (Thompson, 1991 沈 漢 王 加 豐 譯,2002:425) 104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參 考 文 獻 卞 冬 磊 張 紅 軍 (2007) 媒 介 時 間 的 來 臨 : 電 子 傳 播 媒 介 的 時 間 想 像, 新 聞 學 研 究,90:101-140 卞 冬 磊 (2008) 膚 淺 的 縱 深 : 媒 介 時 間 之 社 會 影 響, 資 訊 社 會 研 究,14:101-132 呂 紹 理 (1998) 水 螺 響 起 :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社 會 的 生 活 作 息 臺 北 : 遠 流 邱 澎 生 (2000) 工 作 時 間 研 究 與 E. P. Thompson 上 網 日 期 :2000 年 09 月 28 日, 取 自 :http://www.sinica.edu.tw/~pengshan/workingtime.htm. 吳 瓊 杜 予 (2005) 綠 色 行 銷 與 商 品 自 我, 形 象 的 修 辭 廣 告 與 當 代 社 會 理 論 頁 :199-228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 吳 國 盛 (1996) 時 間 的 觀 念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周 穀 城 (2003) 中 國 通 史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唐 士 哲 (2005) 在 速 度 的 廢 墟 中 挺 進 : 電 子 媒 介 新 聞 的 唯 物 批 判 觀 點 新 聞 學 研 究 第 84 期 頁 :79-118 張 春 興 (2000) 張 氏 心 理 學 辭 典 臺 北 : 東 華 書 局 黃 厚 銘 (2001) Heidegger 的 哲 學 思 想 與 資 訊 科 技, 資 訊 社 會 研 究,1:1-31 葉 啟 政 (2006) 社 會 理 論 的 本 土 化 建 構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趙 剛 (2001) 為 何 反 全 球 化? 如 何 反? 關 於 全 球 化 的 一 些 問 題 的 思 考 與 對 話, 臺 灣 社 會 研 究 季 刊 44:49-146 臧 國 仁 蔡 琰 (2003) 再 論 新 聞 報 導 與 時 間 敍 事 以 老 人 新 聞 為 例, 新 聞 學 研 究,83:1-38 105
Andersen, A.(2000) 知 識 管 理 第 一 本 書 (Business Consulting)( 劉 京 偉 譯 ) 臺 北 : 商 周 ( 原 作 1999 年 出 版 ) Bauman, Z.(2002) 流 動 的 現 代 性 (Liquid Modernity)( 歐 陽 景 根 譯 ) 上 海 : 上 海 三 聯 書 店 ( 原 作 1999 年 出 版 ) Bauman, Z. ( 2004 ) 全 球 化 人 類 的 後 果 (Globalization: The Human Consequence)( 郭 國 良 徐 建 華 譯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 ( 原 作 1998 年 出 版 ) Bell, A. (1995). News Time. Time & Society, 4(3), 305-328. Bell, D.(2001) 意 識 形 態 的 終 結 (The End of Ideology)( 張 國 清 譯 ) 南 京 : 江 蘇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88 年 出 版 ) Boorstin, D.(1992) 發 現 者 人 類 探 索 世 界 和 自 我 的 歷 史 (The Discoverers: A History of Man s Search to Know His World and Himself)( 嚴 擷 芸 呂 佩 英 李 成 儀 吳 亦 南 譯 ) 上 海 : 上 海 譯 文 出 版 社 ( 原 作 1983 年 出 版 ) Castells, M.(2001) 網 絡 社 會 的 崛 起 (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 夏 鑄 九 王 志 弘 譯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 ( 原 作 2000 年 出 版 ) Durkheim, E.(1965).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Religious Life, translated by J. W. Swain. New York: Free Press. Elias, N.(2005) 論 文 明 權 力 與 知 識 (On Civilization, Power and Knowledge: Selected Writings)( 劉 佳 林 譯 ) 南 京 :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8 年 出 版 ) Evans-Prichard, E.(2002) 努 爾 人 -- 對 尼 羅 河 畔 一 個 人 群 的 生 活 方 式 和 政 治 制 度 的 描 述 (The Nuer: Description of the Modes of Livelihood and Political Institutions of a Nilotic People)( 褚 建 芳 閻 書 昌 趙 旭 東 譯 ) 北 京 : 華 夏 出 版 社 ( 原 作 1940 年 出 版 ) 106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Foucault, M.(1999) 規 訓 與 懲 罰 (Discipline and Punish Discipline -The Birth of Prison)( 劉 北 成 楊 遠 嬰 譯 )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 ( 原 作 1975 年 出 版 ) Googale, T., & Godbey, G.(2000) 人 類 思 想 史 中 的 休 閒 (The Evolution of Leisure: Historical and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成 素 梅 馬 惠 娣 季 斌 馮 世 梅 譯 ) 昆 明 : 雲 南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5 年 出 版 ) Gurevich, A. J.(1988) 時 間 : 文 化 史 的 一 個 課 題 文 化 與 時 間 (Time as a problem of cultural history. In L. Gardet et al., (Eds.). Cultures and time)( 鄭 樂 平 胡 建 平 譯 ) 杭 州 : 浙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76 年 出 版 ) Harvey, D.(2003) 後 現 代 的 狀 況 對 文 化 變 遷 之 緣 起 的 探 究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An Enquiry into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 閻 嘉 譯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 ( 原 作 1990 年 出 版 ) Herman, D. (Ed.).(2002) 新 敍 事 學 (Narratologies)( 馬 海 良 譯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9 年 出 版 ) Husserl, E.(2000) 內 在 時 間 意 識 現 象 學 (Vorlesungen zur Phanomenologie des Inner Zeitbewusstseins)( 楊 富 斌 譯 ) 北 京 : 華 夏 出 版 社 ( 原 作 1980 年 出 版 ) Johnston, R., Gregory, D. & Smith, D.(1995) 人 文 地 理 學 詞 典 選 譯 (The Dictionary of Human Geography)( 王 志 弘 譯 ) 臺 北 : 唐 山 ( 原 作 1993 年 出 版 ) Kelman, M.C. (1958). Compliance, Identification and Internalization: Three Processes of Attitude Chang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2, 51-60. Levine, R.(2000) 時 間 地 圖 (A Geography of Time: The Temporal Misadventures of a Social Psychologist, or How Every Culture Keeps Time Just a Little Bit Differently)( 範 東 生 許 俊 農 譯 ) 合 肥 : 安 徽 文 藝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7 年 出 版 ) 107
Levi-Strauss, C.(2000) 憂 鬱 的 熱 帶 (Tristes Tropiques)( 王 志 明 譯 )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 ( 原 作 1973 年 出 版 ) Lévy-Brühl, L.(1987) 原 始 思 維 (Primitive Mentality)( 丁 由 譯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 ( 原 作 1923 年 出 版 ) Marx, K.(1963) 資 本 論 ( 第 一 卷 )(Capital, vol 1)( 郭 大 力 王 亞 南 譯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867 年 出 版 ) McKenna, R.(1998) 時 間 角 逐 (Real Time: Preparing for the Age of the Never Satisfied Customer. NY: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周 華 公 譯 ) 北 京 : 經 濟 日 報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7 出 版 ) McLuhan, M.(2004) 理 解 媒 介 論 人 的 延 伸 (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 ofman)( 何 道 寬 譯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 ( 原 作 1964 年 出 版 ) McLuhan, E. & Zingrone, F.(2000) 麥 克 盧 漢 精 粹 (Essential McLuhan)( 何 道 寬 譯 ) 南 京 :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5 年 出 版 ) Poster, M.(2000) 資 訊 方 式 (The Mode of Information)( 範 靜 曄 譯 ) 北 京 : 商 務 印 書 館 ( 原 作 1990 年 出 版 ) Schudson, M. (1986). What Time Means in a News Story. Gannett Center for Media Studies Occasional Paper. No.4. Sombert, W.(2000) 奢 侈 與 資 本 主 義 (Luxury and Capitalism)( 王 燕 平 侯 小 河 譯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67 年 出 版 ) Thompson, E. P. (1967). Time, Work-discipline and Industrial Capitalism. Past & Present, 38, 56-97. 108
媒 介 時 間 之 內 化 : 電 子 媒 介 社 會 的 時 間 紀 律 及 其 形 成 Thompson, E.P.(2002) 共 有 的 習 慣 (Customs in Common)( 沈 漢 王 加 豐 譯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1 年 出 版 ) Urry, J.(2003) 關 於 時 間 與 空 間 的 社 會 學 Blackwell 社 會 理 論 指 南 (Sociology of Time and Space. In B. Turner (Ed.),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Social Theory, P:504-535)(Bryan S. Turner 編, 李 康 譯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6 年 出 版 ) Virilio, P.(2004) 解 放 的 速 度 (The art of the motor)( 陸 元 昶 譯 ) 南 京 : 江 蘇 人 民 出 版 社 ( 原 作 1995 年 出 版 ) Vygotsky (1978) Mind in Societ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Weber, M. (1930)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London: Allen & Unwin. Whitrow, G.(1982) 時 間 的 本 質 (What is Time? The Nature of Time)( 文 荊 江 譯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原 作 1972 年 出 版 ) 109
The Internalizing of Media Time: The Forming of Time Discipline in Electronic Media Society Dong-Lei Biang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process of internalizing of the media time. In the electronic media society, "instant" discipline has been formed and infiltrated widely because of the media time. The writer also believes that three time disciplines have been integrated into our society. These disciplines can be named respectively as Obedience, Punctuality and Instant. The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religious influence, survival pressures and technical power are the main impetus behind the modern time, promoting and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time internalization. For the media time, "Instant" discipline is forced by survival pressures, interest competition between organizations and the wide use of media technology. Facing the complicated disciplines, we should develop the ability to balance in different places and different time. Keywords: internalizing, instant, media time, time discipline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