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Commerce Development Research Institute 大 陸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業 之 發 展 前 景 與 挑 戰 經 營 模 式 創 新 研 究 所 健 康 照 護 組 組 長 黃 雅 慧 2014 年 6 月 4 日
中 國 大 陸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業 之 發 展 前 景 與 挑 戰 簡 報 大 綱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趨 勢 與 商 機 台 灣 廠 商 在 大 陸 發 展 與 案 例 國 際 廠 商 在 大 陸 發 展 與 案 例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挑 戰 與 建 議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趨 勢 與 商 機 3
中 國 大 陸 健 康 產 業 市 場, 潛 力 成 長 空 間 大 2012 年 人 均 健 康 照 護 支 出 費 用 (USD$) 和 人 均 壽 命 10000 9000 美 國 挪 威 瑞 士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印 度 0 菲 律 賓 印 尼 巴 西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中 國 越 南 丹 麥 澳 大 利 亞 荷 蘭 加 拿 大 奧 地 利 瑞 典 比 利 時 德 國 日 本 法 國 芬 蘭 英 冰 島 國 義 大 利 希 西 班 牙 臘 新 加 坡 捷 克 韓 國 波 台 灣 蘭 墨 西 哥 65 70 75 80 85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資 料 來 源 : world bank (2013) 衛 福 部 商 發 院 創 模 所 整 理
醫 療 保 健 支 出 成 長 率 高, 相 較 OECD 國 家 仍 有 需 求 2000~2012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保 健 支 出 費 用 及 成 長 率 2000~2012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保 健 費 用 占 GDP% 與 人 均 費 用 30,000 27,847 0.3 6.0% 5.2% 2500 25,000 20,000 24,269 19,980 17,542 0.25 0.2 5.0% 4.0% 5.2% 5.0% 48%49% 4.8%4.7%4.6% 4.6%4.6%4.8%4.9% 4.6% 4.4% 5.4% 2000 1500 15,000 14,535 0.15 3.0% 10,000 11,574 9,843 8,660 7,590 0.1 2.0% 1000 5,000 4,587 5,0265,7906,584 0.05 1.0% 500 0 0 0.0% 0 醫 療 保 健 費 用 ( 億 人 民 幣 ) 相 較 前 一 年 醫 療 保 健 費 用 成 長 率 (%) 醫 療 保 健 費 用 占 GDP% 人 均 醫 療 保 健 費 用 ( 人 民 幣, 元 )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5 資 料 來 源 :2013 中 國 統 計 年 鑒 商 發 院 創 模 所 整 理
人 口 高 齡 化, 健 康 需 求 增 長 中 國 大 陸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與 佔 比 中 國 大 陸 前 15 名 老 化 地 區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及 比 例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7.0 7.1 7.3 7.5 7.6 7.7 7.9 9692 9377 9857100551041910636 8821 9062 9.4 10.0 8.9 9.1 8.1 8.3 8.5 9.0 12728 12261 11894 10956 11307 8.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7.0 6.0 5.0 4.0 3.0 2.0 1.0 0.0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4 11.6 10.9 11.0 12 10.1 10.3 10.2 9.8 9.8 9.2 9.3 9.1 10 85 8.5 87 8.7 86 8.6 85 8.5 8 7866 8042 8579 6 3475 3733 2885 1294 1961 2302 4375 4603 5443 5724 5950 6568 4 2 0 天 津 北 京 上 海 重 慶 貴 州 陝 西 遼 寧 廣 西 浙 江 湖 北 安 徽 湖 南 江 蘇 四 川 山 東 65 歲 及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 萬 人 ) 佔 總 人 口 比 重 (%) 2010 地 區 總 人 口 ( 萬 人 ) 前 15 名 地 區 65 歲 及 以 上 佔 總 人 口 比 重 (%)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6 資 料 來 源 :2013 中 國 統 計 年 鑒 商 發 院 創 模 所 整 理
中 國 大 陸 新 醫 改 以 來, 重 要 醫 療 健 康 服 務 政 策 發 佈 時 間 政 策 主 要 內 容 2009 年 國 務 院 關 于 深 化 醫 藥 衛 生 體 制 改 革 意 見 建 立 政 府 主 導 的 多 元 衛 生 投 入 機 制, 鼓 勵 和 引 導 社 會 資 本 發 展 醫 療 衛 生 事 業 2010 年 關 於 公 立 醫 院 改 革 試 點 的 就 服 務 體 系 管 理 體 制 等, 提 出 公 立 醫 院 改 革 的 指 導 意 指 導 意 見 見 ; 非 公 立 醫 院 在 醫 保 定 點 科 研 立 項 等 服 務 准 入 等, 與 公 立 醫 院 享 有 同 等 待 遇 2010 年 關 於 進 一 步 鼓 勵 和 引 導 社 會 資 本 舉 辦 醫 療 機 構 意 見 放 寬 社 會 資 本 舉 辦 醫 療 機 構 的 准 入 範 圍 ; 進 一 步 改 善 社 會 資 本 具 辦 醫 療 機 構 執 業 環 境 2012 年 十 二 五 期 間 深 化 醫 藥 衛 明 確 提 出 到 2015 年 非 公 立 醫 療 機 構 床 位 數 和 服 務 量 要 達 生 體 制 改 革 規 劃 暨 實 施 方 案 到 總 量 的 20% 通 知 2013 年 關 於 促 進 健 康 服 務 業 發 展 放 寬 非 公 立 醫 療 機 構 市 場 准 入 及 完 善 財 稅 價 格 政 策 ; 提 若 干 意 見 出 2020 年 健 康 服 務 業 總 規 模 達 到 8 萬 億 (RMB) 以 上 ( 範 圍 : 醫 療 服 務 健 康 管 理 與 促 進 健 康 保 險 與 相 關 服 務 : 藥 品 醫 療 器 械 保 健 用 品 健 康 食 品 資 訊 科 技 第 三 方 服 務 等 衍 生 服 務 ) 2014 年 關 於 加 快 發 展 社 會 辦 醫 的 若 干 意 見 嚴 格 控 制 公 立 醫 院 發 展 規 模, 留 出 社 會 辦 醫 的 發 展 空 間 公 立 醫 院 資 源 豐 富 的 地 區, 滿 足 群 眾 基 本 醫 療 需 求 的 情 況 下, 支 持 並 優 先 選 擇 社 會 信 譽 好 具 有 較 強 管 理 服 務 能 力 的 社 會 資 本, 通 過 多 種 形 式 參 與 部 分 公 立 醫 院 的 改 制 重 組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7
醫 療 機 構 西 進 大 陸 現 行 相 關 法 令 台 灣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大 陸 設 立 獨 資 醫 院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2011) 台 灣 服 務 提 供 者 須 為 獨 立 承 擔 民 事 責 任 的 法 人, 並 具 有 從 事 醫 療 衛 生 投 資 與 管 理 的 經 驗, 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之 一 : 一. 能 夠 提 供 先 進 的 醫 院 管 理 經 驗 管 理 模 式 和 服 務 模 式 二. 能 夠 提 供 具 有 國 際 領 先 水 準 的 醫 學 技 術 可 自 主 選 擇 經 營 性 質 為 營 利 性 或 非 營 利 性 台 資 獨 資 醫 院 應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一. 必 須 是 獨 立 的 法 人 二. 三 級 醫 院 投 資 總 額 不 低 於 5000 萬 人 民 幣 二 級 醫 院 投 資 總 額 不 低 於 2000 萬 元 人 民 幣 三. 符 合 二 級 以 上 醫 院 基 本 標 準 四. 在 老 少 邊 窮 地 區 設 置 的 台 資 獨 資 醫 院, 投 資 總 額 要 求 可 以 適 當 降 低 設 立 須 經 審 批 核 准 : 市 級 省 級 衛 生 部 商 務 部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2000) 申 請 設 立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的 中 外 雙 方 須 為 獨 立 承 擔 民 事 責 任 的 法 人, 並 具 有 從 事 醫 療 衛 生 投 資 與 管 理 的 經 驗, 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之 一 : 一. 能 夠 提 供 先 進 的 醫 院 管 理 經 驗 管 理 模 式 和 服 務 模 式 二. 能 夠 提 供 具 有 國 際 領 先 水 準 的 醫 學 技 術 三. 可 以 補 充 或 改 善 當 地 在 醫 療 服 務 能 力 醫 療 技 術 資 金 和 醫 療 設 施 方 面 的 不 足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應 當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一. 必 須 是 獨 立 的 法 人 二. 投 資 總 額 不 得 低 於 2000 萬 元 人 民 幣 三. 中 方 在 中 外 合 資 合 作 醫 療 機 構 中 所 占 股 權 比 例 或 權 益 不 得 低 於 30% 四. 合 資 合 作 期 限 不 超 過 20 年 五. 省 級 以 上 衛 生 行 政 部 門 規 定 的 其 它 條 件 設 立 須 經 審 批 核 准 : 市 級 省 級 衛 生 部 外 經 貿 部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8
服 貿 健 康 相 關 服 務 和 社 會 服 務 市 場 開 放 承 諾 醫 院 服 務 健 康 相 關 服 務 1. 可 以 合 資 合 作 形 式, 或 者 以 獨 資 形 式 設 置 醫 療 機 構 2. 在 大 陸 設 置 獨 資 醫 院 療 養 院 的, 其 設 置 地 點 限 於 省 會 城 市 和 直 轄 市, 由 大 陸 衛 生 主 管 部 門 審 批 3. 除 獨 資 醫 院 獨 資 療 養 院 外 其 他 獨 資 醫 療 機 構 的, 其 設 置 的 標 準 和 要 求 按 照 大 陸 單 位 或 個 人 設 置 醫 療 機 構 辦 理 4. 除 獨 資 醫 院 獨 資 療 養 院 外 其 他 獨 資 醫 療 機 構 的, 由 省 級 衛 生 主 管 部 門 審 批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服 務, 包 括 通 過 / 非 通 過 住 宅 機 構 向 老 年 人 和 殘 疾 人 提 供 的 社 會 福 利 1. 允 許 臺 灣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福 建 省 廣 東 省 以 獨 資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形 式 舉 辦 養 老 機 構 2. 允 許 臺 灣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福 建 省 廣 東 省 以 獨 資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形 式 舉 辦 殘 疾 人 福 利 機 構 ( 現 獨 資 醫 院 亦 由 省 級 衛 生 主 管 部 門 審 批 )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9
中 國 大 陸 民 營 營 利 性 醫 療 院 所 數 量 及 占 比 逐 年 增 加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項 目 家 數 占 比 家 數 占 比 家 數 占 比 家 數 占 比 家 數 占 比 總 計 19,712 100.0% 20,291 100.0% 20,918 100.0% 21,979 100.0% 23170 100.0% 依 公 營 或 民 營 類 型 區 分 公 立 醫 院 14,309 72.6% 14,051 69.2% 13,850 66.2% 13,539 61.6% 13384 57.8% 民 營 醫 院 5,403 27.4% 6,240 30.8% 7,068 33.8% 8,440 38.4% 9786 42.2% 依 非 盈 利 或 盈 利 類 型 區 分 非 營 利 性 15,650 79.4% 15,724 77.5% 15,822 75.6% 16,258 74.0% 16767 72.4% 營 利 性 4,038 20.5% 4,543 22.4% 5,096 24.4% 5,721 26.0% 6,403 27.6% 其 它 24 0.1% 24 0.1% 0 0.0% 0 0.0% 依 機 構 類 型 區 分 綜 合 醫 院 13,119 66.6% 13,364 65.9% 13,861 66.3% 14,328 65.2% 15021 64.8% 中 醫 醫 院 2,688 13.6% 2,728 13.4% 2,778 13.3% 2,831 12.9% 2889 12.5% 中 西 醫 結 合 醫 院 236 1.2% 245 1.2% 256 1.2% 277 1.3% 312 1.3% 民 族 醫 院 191 1.0% 191 0.9% 198 0.9% 200 0.9% 208 0.9% 專 科 醫 院 3,437 17.4% 3,716 18.3% 3,956 18.9% 4,283 19.5% 4665 20.1% 護 理 院 41 0.2% 47 0.2% 49 0.2% 60 0.3% 75 0.3% 民 營 醫 院 營 利 性 4,038 75% 4,543 73% 5,096 72% 5,721 68% 6,403 65.4% 非 營 利 性 1,341 25% 1,673 27% 1,972 28% 2,719 32% 3,383 34.6%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資 料 來 源 : 2012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10
中 國 大 陸 的 醫 院 等 級 與 資 源 不 均 三 級 -1624 家 (500 床 以 上 ) 醫 療 教 學 科 研 ( 特 甲 乙 丙 等 ) 未 定 級, 39% 三 級, 7% 二 級, 28% 二 級 -6566 家 (100~499 床 ) 地 區 性 醫 院 ( 甲 乙 丙 等 ) 一 級, 26% 2012 三 等 級 醫 院 家 數 占 比 一 級, 7% 未 定 級, 9% 三 級, 43% 一 級 -5962 家 (20~99 床 ) 基 層 醫 院 / 初 級 衛 生 保 健 機 構 ( 甲 乙 丙 等 ) C2013 財 團 資 法 料 人 來 商 源 業 : 發 中 展 國 研 大 究 陸 院 醫 院 分 級 管 理 辦 法 中 國 衛 生 統 計 年 鑑 (2013) 二 級, 41% 2012 三 等 級 醫 院 診 療 人 次 占 比 11
中 國 大 陸 老 齡 事 業 發 展 2011-2015 十 二 五 規 劃 重 點 方 向 發 展 居 家 養 老 服 務 80% 以 上 的 鄉 鎮 和 50% 以 上 的 農 村 社 區 建 立 包 括 老 齡 服 務 在 內 的 社 區 綜 合 服 務 設 施 和 網 站 日 間 照 料 中 心 托 老 所 星 光 老 年 之 家 互 助 式 社 區 養 老 服 務 中 心 等 社 區 養 老 設 施, 納 入 社 區 配 套 建 設 規 劃 發 展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社 區 養 老 服 務 中 心 等 社 區 養 老 設 施 納 入 社 區 配 統 籌 機 構 養 老 服 務 鼓 勵 護 理 康 復 服 務 加 強 養 老 服 務 監 管 鼓 勵 社 會 力 量 參 與 公 辦 養 老 機 構 建 設 和 運 行 管 理 十 二 五 期 間, 預 計 新 增 各 類 養 老 床 位 342 萬 張 政 府 重 點 投 資 興 建 和 鼓 勵 社 會 資 本 興 辦 具 有 長 期 醫 療 護 理 康 復 促 進 臨 終 關 懷 等 功 能 的 養 老 機 構 地 ( 市 ) 級 以 上 城 市 至 少 要 有 一 所 專 業 性 養 老 護 理 機 構 完 善 養 老 機 構 行 政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規, 建 立 養 老 機 構 准 入 退 出 與 監 管 制 度 中 國 大 陸 民 政 部 規 劃 於 北 京 天 津 浙 江 重 慶 和 江 蘇 等 地 建 立 養 老 示 範 基 地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12
台 灣 廠 商 在 大 陸 發 展 與 案 例 13
台 商 個 案 I 聯 新 國 際 醫 療 集 團 : 組 織 架 構 與 經 營 策 略 歸 納 關 鍵 發 展 因 素 系 統 化 的 輸 出 策 略, 跳 脫 單 點 單 線 經 營 模 式 在 地 策 略 合 作 夥 伴 關 係 與 市 場 定 位 的 建 立 結 合 公 益 服 務 建 立 集 團 形 象 特 色 ( 組 織 圖 來 源 : 聯 新 集 團 提 供 )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14
台 商 個 案 分 析 II 康 程 醫 院 管 理 諮 詢 有 限 公 司 2004 於 上 海 成 立, 提 供 兩 岸 醫 管 交 流 及 醫 院 管 理 輔 導 諮 詢 業 務 服 務 模 式 : 透 過 兩 岸 醫 管 交 流 活 動, 瞭 解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需 求, 以 提 供 最 適 切 之 輔 導 和 諮 詢 業 務, 並 進 而 銷 售 醫 院 所 需 產 品 服 務 項 目 包 括 品 管 圈 發 展 策 略 績 效 考 核 成 本 會 計 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評 鑑 輔 導 等 目 前 為 台 灣 在 中 國 大 陸 知 名 的 諮 詢 顧 問 公 司, 業 務 與 組 織 規 模 成 長 快 速 JCI 國 際 醫 療 評 鑑 輔 導 認 證 南 京 華 世 佳 寶 婦 產 科 醫 院 ( 和 萬 芳 醫 院 合 作 ) 成 都 安 琪 兒 婦 產 醫 院 海 南 現 代 婦 嬰 醫 院 鎮 江 市 第 一 人 民 醫 院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15
康 程 醫 管 組 織 架 構 與 經 營 策 略 行 政 部 市 場 部 諮 詢 部 醫 管 中 心 產 品 部 研 究 中 心 業 務 部 人 事 臺 灣 考 察 管 理 諮 詢 協 助 與 控 管 諮 詢 案 件 醫 院 應 用 產 品 銷 售 R&D 人 脈 培 養 財 務 醫 管 人 員 培 訓 項 目 助 理 指 派 經 銷 商 接 洽 論 文 出 版 合 約 洽 談 成 本 會 計 獎 金 分 配 產 品 行 銷 與 計 價 ( 組 織 圖 來 源 : 康 程 醫 管 提 供 ) 教 材 編 撰 歸 納 關 鍵 發 展 因 素 知 識 外 顯 與 標 準 化 與 戰 略 合 作 夥 伴 資 源 互 補 與 成 長 延 伸 以 既 有 客 戶 做 為 通 路, 銷 售 軟 硬 體 與 諮 詢 顧 問 的 套 裝 組 合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16
外 國 廠 商 在 大 陸 發 展 與 案 例 17
那 些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業 外 國 廠 商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1997-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等 北 京 -2011 日 本 理 愛 集 團 + 上 海 協 通 集 團 : 上 海 禮 愛 頤 愛 院 -2012 2007- 上 海 成 都 蘇 州 新 華 錦 集 團 ( 中 )+ 日 本 長 樂 控 股 (LONG LIFE H)-2011( 山 東 青 島 )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18
新 加 坡 百 匯 醫 療 集 團 (Parkway Group Healthcare) 中 國 大 陸 Parkway 隸 屬 於 新 加 坡 IHH 集 團, 為 亞 洲 最 大 的 醫 療 集 團 旗 下 擁 有 87 家 醫 院,4,900 多 張 病 床, 整 合 上 下 游 服 務 包 括 基 礎 醫 療 綜 合 醫 院 專 科 醫 療 輔 助 醫 療 服 務 教 育 機 構 國 際 病 人 協 助 中 心 等, 共 有 24,000 多 名 員 工 2012 年 7 月 在 新 加 坡 和 馬 來 西 亞 同 步 上 市, 截 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市 值 約 為 103 億 新 幣 IHH 集 團 百 匯 班 台 集 團 International Medical University(IMU) Acibadem ( 土 耳 其 ) 阿 波 羅 集 團 ( 印 度 ) 醫 療 服 務 : 17 家 醫 院 >60 間 診 所 醫 療 輔 助 服 務 : 6 家 影 像 中 心 獨 立 實 驗 室 其 它 百 匯 大 學 百 匯 房 地 產 基 金 百 匯 病 人 援 助 中 心 私 立 醫 療 教 育 機 構 醫 療 服 務 : 16 家 醫 院 9 家 門 診 部 醫 療 服 務 : 54 家 醫 院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資 料 來 源 : IHH 醫 療 集 團 介 紹 簡 報 (2013) 圖 IHH 醫 療 集 團 組 織 19
百 匯 集 團 經 營 策 略 (1/2) 針 對 目 標 高 端 客 層 之 市 場 區 隔, 第 三 方 支 付 之 獲 利 模 式 百 匯 集 團 於 2007 年 開 設 上 海 鷹 閣 醫 療 中 心, 並 收 購 瑞 新 醫 療 中 心, 成 為 中 國 大 陸 上 海 目 前 最 大 的 國 際 高 端 醫 療 診 所 團 隊 8 間 診 所 包 括 全 科 及 專 科,7 間 在 上 海, 分 布 於 國 際 病 人 居 住 區 域 1 間 在 成 都, 2 間 在 蘇 州 工 業 園 區 在 建 設 中 年 門 診 量 超 過 18 萬, 年 住 院 人 次 超 過 1,000 人, 年 收 入 超 過 3 億 人 民 幣, 收 入 來 源 以 外 籍 病 人 保 險 支 付 為 主 中 國 大 陸 富 人 階 層 病 人 亦 有 增 加 趨 勢 百 匯 於 中 國 大 陸 聘 有 400 多 名 員 工,70 多 名 外 國 醫 生, 以 門 診 為 主 經 營, 醫 師 來 源 多 為 國 外 家 庭 醫 學 科 ( 全 科 醫 師 ), 因 此 醫 師 人 力 資 源 並 不 缺 乏 百 匯 集 團 於 考 量 上 海 市 場 國 際 病 人 數 量 不 足 以 撐 起 一 家 醫 院, 且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醫 院 外 資 審 批 及 醫 保 制 度 不 熟 悉, 有 進 入 障 礙 因 此, 選 擇 以 新 加 坡 熟 悉 的 經 營 模 式 開 設 國 際 醫 療 門 診 中 心, 以 國 際 病 人 為 目 標 客 群, 並 採 第 三 方 付 費 模 式, 每 年 營 收 超 過 3 億 人 民 幣, 平 均 每 筆 單 價 達 1,600 元 人 民 幣, 在 上 海 國 際 醫 療 診 所 中 已 建 立 壟 斷 地 位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0
百 匯 集 團 經 營 策 略 (2/2) 整 合 新 加 坡 管 理 諮 詢 資 源, 由 B2C 延 伸 至 B2B 模 式 百 匯 醫 療 集 團 的 亦 提 供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收 取 諮 詢 費 用, 目 前 在 中 國 大 陸 提 供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第 一 個 案 例 為 中 國 上 海 國 際 醫 學 中 心 (SIMC), 於 2014 年 5 月 正 式 營 運 百 匯 集 團 整 合 集 團 總 部 管 理 資 源 及 在 地 化 現 有 專 業 人 力, 延 伸 至 提 供 醫 院 建 立 管 理 諮 詢, 可 降 低 進 入 風 險 及 藉 此 機 會 了 解 在 地 化 醫 院 運 作 模 式, 並 賺 取 一 定 比 例 諮 詢 費 用, 持 續 建 立 品 牌 知 名 度 財 務 管 理 市 場 和 公 共 關 係 管 理 護 理 和 醫 療 服 務 醫 院 管 理 服 務 組 織 哲 學 和 行 動 政 策 信 息 系 統 管 理 員 工 培 訓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採 購 管 理 圖 百 匯 醫 療 集 團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資 料 來 源 : IHH 醫 療 集 團 介 紹 簡 報 (2013) 21
中 新 天 津 生 態 城 新 加 坡 與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的 合 作 開 發 中 新 兩 國 於 2007 年 簽 署 中 國 新 加 坡 兩 國 政 府 戰 略 性 合 作 項 目 框 架 協 議 中 國 銀 行 新 加 坡 分 行 及 中 國 銀 行 天 津 分 行 與 生 態 城 合 資 公 司 簽 署 備 忘 錄, 將 在 未 來 三 年 向 有 意 進 駐 生 態 城 的 新 加 坡 企 業 提 供 80 億 元 人 民 幣 ( 約 合 13 億 美 元 ) 的 融 資 配 套 及 相 關 服 務 兩 國 成 立 由 雙 方 副 總 理 共 同 主 持 的 聯 合 協 調 理 事 會 來 主 導 天 津 生 態 城 的 策 略 性 發 展 另 兩 國 成 立 聯 合 工 作 委 員 會, 由 新 加 坡 國 家 發 展 部 部 長 和 中 國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部 部 長 共 同 主 持, 多 部 委 相 關 高 級 官 員 參 加 及 監 督 天 津 生 態 城 計 畫 的 實 施 和 指 標 的 落 實 蘇 州 工 業 園 區 蘇 州 工 業 園 區 於 1994 年 2 月 經 中 國 國 務 院 批 准 設 立, 為 中 新 兩 國 政 府 合 作 的 重 要 項 目 園 區 為 到 新 加 坡 進 行 學 習 和 培 訓 管 道 截 止 2012 年 底, 蘇 州 工 業 園 區 累 計 至 新 加 坡 培 訓 60 個 專 題 150 多 批 人 次 總 計 2600 多 人 次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2
日 本 禮 愛 (RIEI) 北 京 禮 愛 老 年 看 護 服 務 中 心 / 北 京 市 海 澱 區 2012 年 10 月 开 设 / 小 规 模 多 功 能 型 设 施 上 海 禮 愛 頤 養 院 / 上 海 市 嘉 定 區 2013 年 12 月 開 設 / 老 年 人 入 住 型 設 施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資 料 來 源 : 理 愛 官 網 http://www.riei.co.jp 23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挑 戰 與 建 議 24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 臺 灣 利 基 障 礙 與 進 入 服 務 台 灣 利 基 與 障 礙 利 基 高 醫 療 技 術 水 準 高 醫 院 管 理 技 術 語 言 文 化 一 致 障 礙 法 令 限 制 公 立 機 構 壟 斷 社 會 保 險 給 付 資 格 難 以 取 得 稅 賦 過 高 專 業 人 力 招 聘 不 易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之 服 務 中 國 大 陸 醫 療 服 務 市 場 仍 以 公 立 機 構 為 主 導, 建 議 以 高 服 務 價 值 產 生 且 較 低 醫 療 專 業 涉 入 服 務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發 展, 依 中 國 大 陸 政 策 發 展 及 服 務 需 求, 與 公 立 機 構 可 以 區 隔 及 差 異 化 之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建 議 之 次 產 業 特 色 專 科 醫 療 管 理 顧 問 健 康 管 理, 如 健 康 檢 查 評 估 及 促 進 長 期 照 護 醫 材 通 路 25
民 營 健 康 服 務 市 場 朝 向 品 牌 高 端 連 鎖 專 業 發 展 隨 著 中 國 大 陸 中 產 階 級 快 速 掘 起, 對 於 醫 療 保 健 需 要 有 更 好 的 就 醫 環 境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開 放 民 營 醫 院 機 構 配 置 大 型 醫 療 設 備, 有 利 於 民 營 醫 院 大 型 化 擴 張 與 公 立 醫 療 機 構 差 異 化 領 域 將 為 民 營 醫 療 機 構 發 展 趨 勢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6
議 題 與 挑 戰 政 策 人 才 資 金 經 營 模 式 研 發 創 新 品 牌 通 路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7
中國大陸市場拉力 定位 1. Business Hub 2. 營運創新基地 3. 台商營運總部 2013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28
品 牌 與 通 路 經 營 服 務 及 技 術 研 發 創 造 高 附 加 價 值 Mode 交 互 運 用 帶 動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專 利 技 術 服 務 研 發 及 設 計 品 牌 知 識 型 服 務 通 路 健 康 與 社 會 服 務 業 國 際 化 (Inbound outbound) 服 務 業 貿 易 總 協 定 (GATS) : 模 式 一 (M1): 跨 境 提 供 服 務 ( 跨 國 電 子 商 務 ) 模 式 二 (M2): 國 外 消 費 ( 外 國 人 來 台 觀 光 ) 模 式 三 (M3): 商 業 據 點 呈 現 ( 服 務 業 赴 國 外 投 資 ) 模 式 四 (M4): 自 然 人 呈 現 ( 技 術 服 務 業 海 外 承 攬 ) 研 發 市 場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29
附 件 : Special Interest Group (SIG) 30
SIG 緣 起 與 目 的 緣 起 跨 業 整 合 : 近 年 政 府 將 健 康 促 進 產 業 成 為 導 入 三 業 四 化 的 重 要 策 略 方 向, 並 強 調 跨 業 整 合 增 強 資 訊 交 流 : 考 量 業 者 對 於 國 際 產 業 市 場 商 機 趨 勢 政 策 法 規 在 地 化 經 營 模 式 關 聯 產 業 發 展 及 消 費 者 使 用 需 求 掌 握 度 不 足 建 立 國 際 化 發 展 網 絡 平 台 :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將 以 系 統 化 組 織 化 的 方 式, 建 立 與 國 內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相 關 業 者 的 交 流 平 台, 持 續 提 供 服 務 並 促 進 產 業 交 流 目 的 市 場 狀 況 廠 商 交 流 與 合 作 機 會 媒 合 : 透 過 召 開 Special Interest Group( 以 下 簡 稱 SIG) 會 議,103 年 預 計 每 三 個 月 舉 辦 一 次, 建 立 產 業 資 訊 交 流 與 跨 業 合 作 平 台 機 制 協 助 業 者 掌 握 產 業 市 場 動 態 : 以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國 際 化 為 主 要 議 題, 定 期 發 布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觀 點 與 研 究 成 果, 協 助 國 內 業 者 快 速 掌 握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狀 況 建 立 國 際 化 經 營 模 式 創 新 平 台 : 透 過 商 發 院 系 統 性 工 具 與 方 法, 協 助 業 者 建 立 創 新 經 營 模 式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31
SIG 規 劃 與 執 行 - 運 行 機 制 邀 集 業 者 加 入 醫 院 診 所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提 供 商 長 期 照 護 業 者 醫 材 / 藥 品 提 供 商 / 通 路 商 發 院 創 模 所 健 康 照 護 SIG 工 作 小 組 醫 療 管 理 顧 問 法 律 / 財 務 等 專 家 公 協 會 / 學 校 / 保 險 SIG 運 作 機 制 定 期 主 題 研 討 會 提 供 會 員 CDRi 產 業 評 析 規 劃 辦 理 相 關 服 經 產 業 營 務 分 析 模 式 研 究 標 竿 案 例 其 他 加 值 諮 詢 試 政 府 計 劃 服 點 提 務 規 案 劃 問 ( 顧 ) 研 究 討 論 互 動 業 者 交 流 合 作 機 會 不 定 期 發 布 醫 療 管 理 產 業 相 關 研 討 會 訊 息 SIIS 服 務 業 國 際 化 資 料 庫 每 日 電 子 報 發 送 聯 繫 方 式 : 商 發 院 健 康 照 護 組 李 易 政 02-77131010 分 機 252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32
SIG 平 台 C2013 財 團 法 人 商 業 發 展 研 究 院 33